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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寻找一个坏男人》》 · 苏色桃 · 202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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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朋友气苦:

“林小南,这话是你说的!以后你可不要后悔!”

林小南的声音,无比的坚决:

“我才不后悔!后悔的是乌龟王八蛋!”

他喜欢苏色色(2)

小女朋友在那边,气急败坏地摔下电话。林小南在这边,也把电话摔了。林小南一边摔,一边恨恨地想,真的是幼稚,脾气真的是差,动不动就生气,动不动就乱嚷嚷,一点修养也没有!

她哪如苏色色温柔?

苏色色不但温柔,还能文能武。

文的可以说得一口流利的英语,可以教他写作文,背古诗,那些深奥的文言文,也难不倒她。武的可以拖地板,可以做一手好饭菜。

刘爱莲去上海没多久,钟点工生病了,请了几天假。

林小南以为得吃几天方便面,或快餐。

不想苏色色教完林小南英语后,便挽起衣袖,下了厨房。没过多久,苏色色便做了香喷喷的饭菜,叫了林小南过去吃。不过是家常小菜,但那味道,美味得没得说,水平要比那个只懂得偷工减料的钟点工好多了,林小南吃得几乎要把盘子都要吞下去。

林小南赞不绝口:

“姐姐,原来你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呢。”

苏色色失笑:

“这也叫做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林小南使劲地点点头:

“当然!男人娶妻,就得娶像你这样的女子!”

结果苏色色当场就闹了个大红脸。

她听不惯这样的恭维话。

苏色色脸红的样子,很动人,就像徐志摩的一首诗: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恰似一朵水莲花不胜凉见的娇羞。

林小南怔怔地望着苏色色。

林小南觉得,没人比苏色色更动人了。

晚上的时候林小南无所事事,在网上溜达了一会儿,又和同学聊了一会儿天,觉得闷,于是下线跑去找苏色色。苏色色正在客房,她暂时住的房间里看书,是《红楼梦》,砖头那样厚,居然看得那样津津有味。

林小南问她:

“姐姐,你会不会玩游戏?”

苏色色放下书:

“什么游戏?”

林小南说:

“网上游戏呀。”

“折腾”,是不是代表亲热(1)

苏色色说:

“会。”

林小南来了兴趣,喜不自胜地问:

“姐姐,你喜欢玩什么游戏?”

苏色色说:

“升级,锄大地,斗地主。”

林小南笑得打跌:

“姐姐,你到底是大学生是不是?怎么这样幼稚,玩这些小儿科的游戏?姐姐,你能不能玩些有档次一点的?”

苏色色问:

“什么是有档次的游戏?”

林小南一脸的得色,数了一大堆男孩子才爱玩的游戏出来:

“传奇呀,三国群英传呀,传世英雄传呀,武林外传呀,魔兽呀,等等!这些游戏才过瘾呢,玩起来很刺激,有爆头的快感。不过,嘿嘿,这些都是男生玩的游戏,女生不会感兴趣。”

苏色色忍不住:

“那些游戏很好玩吗?”

林小南说:

“当然好玩了!如果你想玩,那我教你。”

苏色色说:

“好啊,那你什么时候教我?”

林小南试探:

“现在?”

苏色色的心,居然蠢蠢欲动,居然答应下来:

“好。”

一声“好”后,苏色色就有点惊诧。咦?她好像,好久没有对事物这么热衷的心情了。难怪别人说,近墨者黑,近朱者赤。如今,苏色色近着小林小南这个屁孩,也变得心情愉快起来,感受到他的青春活力了。

苏色色跟了林小南去网吧。

林小南老妈,在一段时间恼着林小南整天顾着玩电脑,沉迷于游戏之中不能自拔,结果一生气,就断了网线——也不完全是不给林小南上网,他老妈聪明得很,买了一个笔记本回来,用的是网卡上网,速度慢得要死,除了上网查些资料,看看小说,聊聊QQ之外,只能玩苏色色那些小儿科的游戏。

偏偏林小南,不喜欢玩那些。

林小南喜欢玩刺激的大型战争游戏,充满着血腥气氛,硝烟弥漫,浴血杀敌,见人杀人,遇鬼杀鬼,而自己,则是不见天光的幽冥战士。

“折腾”,是不是代表亲热(2)

苏色色看了他玩一会儿,便说:

“我懂了。”

苏色色懂是懂,只是,她是一个游戏中的新手。所有的游戏新手都是一个样,战战兢兢,笨手笨脚,胆小如鼠。苏色色甚至,还一直猥琐地跟在林小南身后,敌人来了,便远远的躲开去,敌人杀过来,则用了林小南的身体当盾牌。

林小南无处可逃,只能“英勇就义”。

这倒也不例外罢,偏偏林小南“牺牲”后,苏色色别说为他“报仇”,就是自身也难保,也没过多久,也跟着“死”去。

如此反复了好几次,林小南便生气了,他说:

“姐姐,你别老缠着我呀。”

又说:

“姐姐,你勇敢一点行不行呀?你真没用!敌人来了,你只懂得逃之夭夭,你应该奋勇杀敌呀,杀死一个算一个!”

苏色色嗫嚅:

“杀不过怎么办?”

林小南用了不屑的语气,给了苏色色一句莎士比亚台词:

“Frailty,thy name is woman!(弱者,你的名字是女人!)”

苏色色气结。

谁是弱者来着?胡说八道!

苏色色的好胜之心,突然就被林小南挑起了,她牙缝里挤出一句话:

“好,林小南,你等着,我就不信,我不能杀了你!”

又再说:

“我今晚不把你杀了,我就不叫苏色色!”

要“杀死”林小南也不容易。林小南是“战场”老手,脑筋灵活,身子敏捷,没有苏色色这个“包裹”在身边拖后腿,便像了东方不败,所向无敌,杀人无数,走到哪儿就能让哪儿血流成河,而他自己却亳发不损。

林小南得意忘形,仰天长啸:

“哈哈哈,老子天下无敌。”

不想,大意失荆州。苏色色冷不防的,就如天兵神将那样出现了,用了一柄锋利无比的匕首,一点也不手软,猛地就刺向林小南的头颅。

林小南不幸,终于“倒地而亡”。

“折腾”,是不是代表亲热(3)

这次轮到苏色色得意,竟然蹦起来,兴奋地说:

“哈哈哈,我终于杀死你了!”

嘿嘿,盲拳打死老师傅。

谁叫林小南太妄自尊大。

此时,苏色色和林小南在网吧里,不知不觉已玩到了深夜。

网吧的营业时间,是“通宵包夜”,稀稀拉拉的人,分布在网吧每一个角落,但有些人早已挺不住了,无精打采的用疲惫无神的双眼盯着屏幕,有的索性把头趴在桌子上睡觉,只有为数不多的人还在精神抖擞。

苏色色忘形的欢呼声,惊醒了在角落里打着顿儿的网管,他揉着惺忪的眼睛,抬头看了看墙上的钟,已是零晨两点多了。

他很不耐烦地嘟哝:

“吵什么吵?你们两个这么喜欢折腾,怎么不去旅馆开个房间去?在哪儿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

苏色色和林小南当场红了脸。

谁折腾了?

这是什么跟什么嘛。

但“折腾”这两个生动的字,便落到林小南脑海里,挥之不去了,也让林小南不住地想入非非。

哎,“折腾”,是不是代表亲热?

林小南自然不敢讨教苏色色,这太色情了,搞不好给苏色色误会他是小色狼,给他一个白眼过来,那他辛辛苦苦维持的“光辉”形象,就毁于一旦了。喜欢一个女子,就得给她好印象,对不对?

从网吧出来后,发觉下雨了。在昏黄路灯照耀下,满眼的烟雨迷离。那雨,下得也不大,不过是霏霏小雨,雨点细细密密的,纷纷地抖落。

离家不远,不必要打车,苏色色和林小南小跑着回去。

林小南手长脚长,跑得快,跑跑又再停下来,朝后面的苏色色嚷嚷:

“快点呀姐姐,别慢吞吞的像蜗牛。”

苏色色跑着跑着,便不跑了。炎热的夏日晚上,这样给小雨淋着,倒也清凉,特别是仰起头来,让丝丝缕缕的雨点打落到脸孔上,有一种说不出的惬意。

活色生香的裸体(1)

林小南看到苏色色放慢脚步,他也跟着放慢,后来索性也学了苏色色,仰起头,让脸孔和小雨点来个亲密的接触。

衣服渐渐的,便湿透了。

苏色色穿的是一条及膝的裙子,裙摆全湿了,紧紧的粘在大腿上,每迈出一步,就感觉到裙子和大腿之间的挣扎,仿佛依依难舍那样。

到家后,苏色色找了干净的衣服,跑到卫生间去洗澡。

站在喷洒下面,苏色色拧了热水器开关,却不想忘记了把水调水。苏色色刚刚给雨水淋了湿透,浑身冰凉冰凉的,喷洒的冷水,“哗啦啦“的冲下来,更使苏色色觉得冰凉。苏色色不禁跳了起来,发出了一声大叫:

“啊——”

恐怖得像遇到鬼那样。

林小南在他房间里找衣服。他们家里有两个卫生间,林小南刚想到他老妈卧室里的那个卫生间去洗,听到苏色色的大叫声,以为发生了什么事,连忙“噔噔”地冲过去。

卫生间的门口是关了,没反锁。

林小南用力一撞,门便被撞开了。

苏色色叫完一声“啊”后,便调水温。不想水温刚刚调好,突然就看到林小南慌慌张张冲起来,她又一个惊吓,又再次发出了一声惊天动地的尖叫声:

“啊——”

这声,比遇到鬼还要恐怖。

因为此刻的苏色色,正裸着身子,一丝不挂。

瘦瘦弱弱的苏色色,想不到也有一副好身材,湿成一绺绺的乌黑长发,搭在如玉一样莹润的身体上,皮肤细腻白嫩,锁骨很张扬很性感,胸虽然不大丰满,却坚挺柔软,她的腰很细,四肢极修长,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幅美艳绝伦的裸体油画。

林小南呆住了,目光移不开去。

这是林小南,第一次,真真切切的,见到女人的裸体。还是那么美,那么诱人的女人裸体。

苏色色很快反应过来。她涨了个满面通红,又羞,又急,又窘,又是愤怒。

活色生香的裸体(2)

苏色色一把的抓过旁边的浴巾,胡乱的把身体重要的部位包住,然后便用尽全身力气,奋力地把林小南推出门去。

大概苏色色太用力,而林小南又没有准备,只管瞧着苏色色发着呆,结果一个踉跄,向前猛地冲几步,撞到门角,直把他撞了个金星直冒,大叫一声:

“哎哟!”

苏色色才不管他,“怦”的一声把门关上了。

苏色色在里面气急败坏地说:

“林小南,你一定要忘掉刚才你看到的,听到没有?”

林小南捂着被撞痛了的额头,讪讪地说:

“听到了!”

说完后,林小南慌忙窜到他老妈卧室里面的卫生间去。进去后发觉没拿衣服,又跑去他房间去拿,又再次窜回卫生间去。

明明刚才看到了苏色色那诱人的,活色生香的裸体,怎么可能说忘掉就忘掉?林小南站在喷洒下面,开了很大的水,还是冷水,狠狠地冲着自己,从头冲到脚。他要把他体内熊熊燃烧着的火,全部都要冲灭掉。

林小南拼命地压抑着,告诉自己:

不要想!

不要想!

可林小南无法控制他自己。他的眼前,还是不停地闪过刚才的情景,在周围不停地飞舞着。苏色色赤裸的身体,令林小南呼吸急促,更令林小南热血沸腾。那些画面,在林小南的脑海里,左右冲击,无法停止。

当晚,林小南甚至还做了梦。

他梦到他爬上了苏色色的身体。然后,他颤抖着双手,轻轻地抚摸着苏色色白瓷般的肌肤,还缓慢地吻过苏色色的脚踝,苏色色的小腿,蜿蜒而上。

然后的然后,林小南还梦到他的唇,轻轻地盖到苏色色的唇上。

他吻她,吻得是那样专注,那样深情,那样甜蜜。林小南感觉到他的魂魄,沉沉浮浮,林小南还感觉到自己的灵魂,已完完全全给苏色色纠缠住。而他,却甘愿,甘愿被苏色色化为灰烬。

……、

约定(1)

醒来的时候,林小南看到他身下的床单,湿了一大片。

林小南脸红耳赤起来。

但又忍不住的,想着那个意犹未尽的春梦。

林小南想,如果是真的,那该多好。

网吧只去过一次,苏色色便不愿意去了。苏色色觉得,这样很不好,林小南老妈出钱,让她补习林小南的英语语文,没有让她和林小南去网吧玩游戏。如果林小南老妈知道了,就不好办了。估计就是没大发雷霆,心里也是不高兴。

苏色色不去网吧,林小南也乖乖的,没有去。

两人晚上没事做。

林小南说:

“姐姐,我弹钢琴给你听吧。”

苏色色惊诧:

“你会弹钢琴?”

林小南得意:

“当然会了。我外婆还没退休之前,是一所学校的音乐教师,弹得一手好钢琴。我从小耳濡目染,不但懂得弹钢琴,而且还弹得不错。”

林小南弹钢琴是弹得不错,可林小南从来没有想过要做贝多芬第二。就如林小南的足球也踢得不错,可他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做中国的马拉多纳。

在楼上的大露台里,头顶是美丽的夜空,不计其数的星星在天河中间活蹦乱跳,如同深海中荡漾的波光,闪闪发亮,点缀着整个夜间的绚丽。

林小南坐了在钢琴前,演奏钢琴曲给苏色色听。

那曲子,是《夏日里最后一朵玫瑰花》。

在优美,动听,流畅的音乐声中,林小南轻声地唱:

“夏日里最后一朵玫瑰,还在孤独地开放,所有她可爱的伴侣,都已凋谢死亡。再没有一朵鲜花,陪伴在她的身旁,映照她绯红的脸庞,和她一同叹息悲伤……”

林小南那修长的手指,在黑白钢琴键上熟悉的跳动着,行云如水。

那天簌般的音乐,神奇般的自手指间传了出来。

林小南的手,漂亮得也像陆子喻的手那样,骨骼修长清雅,手指细细长长,微微泛着淡白。

约定(2)

唯一不同的是,林小南因为青春年少,是早上初升的太阳,所以他的手很嫩,细皮白肉。而陆子喻,则是过了正午的太阳,他的手,很苍白,和他的脸一样,有了苍桑的味儿,岁月的痕迹。

苏色色叹息了一声。

现在想到陆子喻,苏色色还有心痛的感觉。

只是,不再那么撕裂了。

音乐突然停了,林小南问:

“姐姐,你想些什么?”

苏色色回过神来,苦涩地说:

“没什么。”

林小南看她,一双眼睛,很明亮:

“姐姐,你是不是想你爱着的男人?”

苏色色吓了一跳,脱口而出:

“你怎么知道?”

林小南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

“因为姐姐常常发呆,发呆的样子很忧伤。我想,能够令姐姐忧伤的,除了那个曾经伤害过姐姐的男人,就不会有别人了。”

苏色色又再吓了一跳,怔怔地问:

“你怎么知道他曾经伤害过我?”

想不到,林小南很懂得分析:

“如果那个男人不伤害过你,你想起他来,应该是甜蜜的,而不是忧伤。姐姐,你是不是很爱他?”

苏色色说:

“嗯。很爱。”

林小南问:

“现在还爱他?”

苏色色说:

“嗯。”

林小南又再追问:

“姐姐,他为什么离开你?”

苏色色茫然:

“不知道。”

林小南问题真多,问了又问:

“为什么不知道?一个人离开一个人,总得会有原因,不会是平白无故的吧?姐姐,他是不是不爱你?”

苏色色还是茫然:

“不知道。我不知道他有没有爱过我。“

陆子喻有爱过她吗?苏色色不知道,真的真的不知道!因为陆子喻,从来没有亲口说过爱她。也许,陆子喻是有爱过她。又也许,陆子喻不曾爱过她。抑或,陆子喻不是不爱她,而是他爱他的事业,多过爱她。

约定(3)

林小南十万个为什么:

“姐姐,如果他回头找你了,你还会不会和他在一起?”

苏色色苦笑:

“他去了法国,他不会回来找我了。”

林小南固执,坚持地问:

“我说如果!如果他从法国回来了呢?”

苏色色侧头想了一会儿:

“不知道。”

林小南锲而不舍问:

“为什么不知道?”

苏色色又再想了一会儿:

“如果他回来找我,我怎么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二十年?三十年?到时候,他已是老头子一个,而我已是老太婆。我们在一起,已没有什么意义了。”

“他很老?”

“嗯。他比我大了二十岁。”

“那个男人比你大二十岁?哇,那就是说,他现在就是四十岁啰!嘿嘿,姐姐,别说二十年后,三十年后,现在的他,已是半个老头子了。”

看个老头子!多残忍。

一个十七岁的少年人眼中,四十岁的男人,是很老很老了。

林小南看着苏色色,一双眼睛清澈得如泡浸在溪水里的玻璃球,他忽然认真起来,一本正经地说:

“姐姐,我们来个约定好不好?你现在二十岁,十年后,你三十岁。而我现在十七岁,十年后,我二十七岁。如果到那个时候,那个老头子没回来找你,你又没嫁人的话,那你要嫁给我,做我的妻子!”

\奇\苏色色心情再不好,也忍不住笑:

\书\“十年后的我,已是老太婆一个了。”

林小南没有笑:

“不,姐姐永远不会老。”

苏色色又再笑。

她当然希望她不会老,希望能够成为千年老妖。可是,这可以么?

亦舒说得好:很小很小的时候,我们都曾立志,要做一个怎么怎么样的人,我们都曾天真的以为,只要发奋努力,好好做人,愿望就可以达到,要到很久很久以后才发觉,原来,等待整治我们的,是命运模子,不管我们愿意不愿意,便套将上来挤压,终于,我们忍着疼痛在夹缝中畸怪地存活下来,这时,同我们原来的样子,已经有很大的出入。

我是不是变成太监了呀(1)

生活,并不是自己想怎样就怎样的。

有些事情,并不是努力了,就能改变的。

像爱情。

隔了两天,黄昏的时候,林小南不知道从哪儿找来了一辆单车,他说要带苏色色去兜风。其实林小南是想开他老妈那辆红色宝马的,他会开,可他没够年龄考驾驭证,他老妈怕他闯祸,把车匙收了去,他怎么找也找不着。

没小车,那就骑单车好了。

单车也是车。

那天,苏色色穿了一件衬衣,衣角打了个结,牛仔裤,很休闲的样子。林小南为了配合苏色色,与苏色色情侣装,也穿了白衬衣,牛仔裤。

林小南问苏色色:

“姐姐,你说,我们像不像一对情侣?”

苏色色看了他一眼:

“不像!像姐弟。”

林小南嘻嘻笑,他调皮地问:

“姐姐,我们要不要找来两张小纸条,分别写上‘姐姐’,‘弟弟’,然后分别贴在我们的额头上?好让别人知道我们是姐弟,不是情侣。”

苏色色装作听不到。

她不是笨人,自然知道林小南的意思。

只是,她和林小南,怎么可能是情侣?别说苏色色心里装着陆子喻,就算没装着,苏色色也不会对一个比自己小了三岁多小男孩感兴趣。她不过是林小南的补习老师,而林小南,不过是她暂时学习。

是,暂时。

还有一个星期,便要开学了。开学后,家教就宣告结束,苏色色回大学读她的大二,林小南在中学读他的高三,两人再也互不相干。如有可能,以后相见,亦不相识。

林小南说:

“姐姐,坐好哦,我们出发了哦。”

苏色色说:

“好。”

坐单车,也不错。

黄昏的风景很妖娆,到处都是金黄的一片,太阳在山的那边,一点点落下去,给人一种夕阳无限好的眷恋。有风轻轻吹过来,轻轻扬起了头发,挡住了那一抹金黄。

我是不是变成太监了呀(2)

上坡的时候,林小南说:

“姐姐,别下来,我可以蹬上去!”

为了证实自己骑单车的技术很好,林小南逞能得的点自负,居然故意的,把车头摇晃了几下,不但林小南,连单车后面的苏色色,身子也跟着晃动起来。

苏色色一颗心,给吓得窜上窜下,下意识里,她的手搭到了林小南的腰上。

苏色色的手,碰触到林小南的腰间那一瞬,林小南莫名的,就觉得有一股见风使舵要将他击倒的电流,流过了他的全身。接着,林小南的脑海里,便情不自禁的,出现那天苏色色在卫生间里,那一丝不挂的躯体,闪着诱人的光芒。

林小南觉到自己的心,突然就像沸腾的岩浆一样灼热。

同时,林小南觉到自己的呼吸,变得困难起来。

苏色色感到了林小南的异常,惊诧地问:

“你怎么啦?”

林小南支支吾吾:

“没,没什么。”

为了赶走脑海里的画面,林小南只能拚命地踩单车,踩了一圈,又一圈。

坡还没有上到尽头,还是摔倒了。

人和单车,都倒在地上。

摔的时候,苏色色左脚里的鞋子,松了,飞了出来。结果不偏不倚,鞋子正好落在四脚朝天的林小南身上,还不偏不倚,落中的地方,刚好是林小南要害地方。

本来林小南摔得不重,刚想爬起来,结果因为苏色色的鞋子无情袭击,林小南又再次倒在地上,还发出了一阵鬼叫那样的哀号。

苏色色吓得魂飞魄散。

她连忙挣扎着爬起来,来不及把那只肇事的鞋子拾起来穿上,就扑向林小南:

“林小南,你不打紧吧?”

林小南痛得一时三刻说不出话来,脸色惨白得没了血色。

苏色色又给吓了个半死:

“林小南,你说话呀!你,你怎么啦?”

林小南一副痛苦不堪表情,好不容易才吐出一个字:

“痛。”

我是不是变成太监了呀(3)

苏色色结结巴巴:

“是,是,是哪个,哪个地方痛?”

林小南又再痛苦不堪吐出三个字:

“命——根——子!”

苏色色六神无主,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林小南要过了好一会儿,才能自行的爬起来。爬了起来后,林小南弯着身子,双手一直捂着他的命根子,又要过好一会儿,才能把腰站直了。虽然痛楚渐渐减,可林小南还是担心得不得了,哭丧着脸问苏色色:

“姐姐,你说我那个地方,是不是要废掉了呀?我是不是变成太监了呀?”

还没有等苏色色回答,林小南又再问:

“如果我真的是废掉了,那我以后,是不是不能男欢女爱了呀?我是不是不能结婚,不能给我妈生孙子了呀?”

苏色色脸红耳赤,手足无措,嗫嚅:

“要不,去医院看医生?”

林小南说:

“去医院看医生有用吗?给医生瞧一下,是不是能够检查出来我是不是被废掉?好像,好像是不能吧?”

苏色色也不知道能不能。

她尴尬得要死。

老天,怎么会这么巧啊?她的鞋子,怎么会那么准呀?别的地方不落下去,偏偏落中了林小南那个地方。

更令苏色色崩溃的还在后面。

翌日一大早,苏色色刚刚起床,在梳头的当儿,林小南就敲门走进来,坐了在苏色色的床口,用了带着哭腔的声音说:

“姐姐,我可能真的是废了!”

苏色色犹豫了一下,才问:

“你,你怎么知道是废了?”

林小南表情无比的凄楚:

“昨晚我睡不着,半夜的时候起来看三级片。我连续看了两部,那些火爆的镜头也重复看,可无论我怎么看,我那个地方,一点反应也没有。我,我,我估计,我那儿,那儿是真的是废了!”

苏色色咬了咬嘴唇,想说:

“你才十七岁,那么小,会有什么反应?”

我会为你负责的(1)

但苏色色没有说。

苏色色不知道,一个十七岁的男孩子,会不会有反应。

林小南很是无助:

“姐姐,你说,我怎么办呀?”

苏色色哪里知道怎么办?

在这方面,她比林小南并不知道多少。

林小南盯着苏色色,红着脸。他想了又想,想了又想,终于用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壮烈表情,把他的头凑了近来,咬着苏色色的耳朵,偷偷地说:

“要不姐姐,你给我试下看看,我那儿到底能不能用?”

苏色色大惊失色,张大嘴巴,满脸通红。

晕,这种事,也能试的么?

这,这,这怎么可以?

林小南凄然泪下:

“我知道姐姐不肯,这种事情,姐姐怎么会肯嘛。”

林小南一边说,一边抬了手臂擦眼泪,可怜兮兮地说:

“姐姐不肯,那,那我只有出外面去找‘鸡’了。到底我是不是废了,我总得要试试,要知道个结果,好让自己完全死了心。姐姐你说,如果我出去找‘鸡’,我会不会被传染性病?只要不是艾滋病,其它的性病是可以治的,对不对?”

苏色色低着头,她还真的不知道怎么办才是好。

心里,很激烈地争斗着。

到底,她要不要给林小南试?

给?还是不给?

过了很久,很久,苏色色才用低不可闻的声音说:

“好。”

虽然过错不在苏色色,但到底,是她的鞋子闯祸。苏色色还是有内疚的。而且苏色色还真的担心,林小南会出去找“鸡”了,然后染上性病。别的性病倒也罢,搞不好,会染上艾滋病。

艾滋病被称为“20世纪的瘟疫”,无药可救。病毒侵入后,人体即丧失免疫功能,容易感染其它疾病而死亡。

林小南一听苏色色说“好”,顿时露出了兴奋的神色,他结结巴巴地问:

“姐姐,你,你不会是骗我吧?”

我会为你负责的(2)

苏色色还是低头:

“没骗!”

林小南傻傻地笑。笑完后便腼腆着过来抱苏色色。他抱得又死又紧,两只手臂细细的,却非常有力,勒得苏色色几乎要窒息。

后来两人就倒了在床上。

林小南的身体很热,热得像了燃烧的一团火。苏色色刚好相反,身体很凉,凉得像了一块冰。

林小南又再咬着苏色色的耳朵,低声说:

“姐姐,怎么办?我想亲亲你。”

苏色色没说给,也没说不给。

于是,林小南就亲了——其实不是亲,是啃。他一点也不会亲,亲得像猪啃食物那样。林小南啃了苏色色左边脸,又再啃右边脸。

啃着啃着,林小南就龇虎咧嘴的用了骑木马的姿势,匍匐到苏色色身上,胳膊肘硌着苏色色有肋骨,头发蹭到苏色色那棉花那样柔软的胸。

苏色色那诱人的身体,再一次现在林小南眼前。

林小南激动万分,呼吸急促,心跳得厉害,他像了梦里那样,颤抖着,一寸寸的抚摸苏色色细白如瓷的身体。林小南的吻,细细密密落下去奇[-]书[-]网,身体的欲望,片片升起来,一张俊秀的脸儿,涨得红红的,年轻青春的身体,像是裹满了风的帆。

此时此刻,林小南急切的,想要在苏色色的海里,乘风破浪。

苏色色把眼睛闭上,没敢睁开。

她不敢看林小南的身体,林小南那么年轻,才十七岁。

但苏色色,还是感觉到林小南身体的变化。那是曾经有过男欢女爱经验的女人,都懂得的变化。

苏色色热得不行。

烦得不行。

悲伤得不行。

苏色色不曾想到,林小南像了个初生婴儿似的,什么也不会,虽然他刻意做出很纯熟的样子,却分明每个步骤都踏不到点子上。大概林小南,平日里偷偷摸摸看过A片,但那不过是纸上谈兵,并没有真正的实践经验。

林小南真的什么也不懂。

我会为你负责的(3)

苏色色突然就后悔了,她不想做那个拯救苍生的天使了。

苏色色猛地推开了林小南,声嘶力竭地说:

“不!不要!”

林小南如何肯?此时此刻,他已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于是,林小南就用力的压住苏色色的身体,把他的身体紧紧地贴着她,两人的心脏,都在急速地“怦怦”直跳。虽然林小南只有十七岁,但十七岁的小男人,也是男人。

最后的最后,林小南这个十七岁的小男人,还是没能进入苏色色的身体。

林小南是第一次,什么经验也没有。而苏色色的身体,干涩得无法打开。林小南只能在苏色色的入口处,蹲了两下,就发泄了出来。

林小南有点讪讪的,他不好意思地说:

“要不,姐姐,再来一次?”

苏色色却不肯,一言不发,就抓过衣服,穿上了。既然林小南的身体有反应,既然他能够发泄出来,那就足以证明,林小南没有废掉,他没有成太监。

苏色色不知道,这是林小南蓄谋已久了的。

其实林小南那个地方,什么事也没有,他只想在苏色色跟前,做一回男人,让苏色色以后会记住他,永远也不能够忘掉他。

苏色色穿好衣服后,不知道为什么,就哭了。苏色色也不懂得,她为什么哭。她把她的身体,给了陆子喻之外的男人。不是后悔,只是觉得,她好委曲,好委曲,也好难过,好难过。

林小南也把衣服穿好了,跑过来拥着苏色色。

林小南很认真,语气很诚恳地说:

“姐姐,你放心,我会为你负责的!”

苏色色停止了哭,瞧了林小南好一会儿,才说:

“谁要你负责?”

说完,苏色色又再哭了。

林小南手足无措,不知道怎么办才是好,他语无伦次地说:

“姐姐,别哭呀!你哭,我也想哭了!姐姐,我真的会为你负责的,你干嘛不相信?要不姐姐,我包养你,好不好?”

我会为你负责的(4)

一个十七岁的小屁孩,竟然说要养她。这是什么跟什么呀?传出去,不给别人笑破肚子才怪!这大概,是天底下最滑稽的笑话了。

苏色色边哭边说:

“谁要你包养?”

林小南挠挠头:

“我包养你有什么不好嘛?”

当然不好,因为她不爱他。

当日下午,刘爱莲就从上海回来了,她比预期的,要晚一个多星期才回来。刘爱莲回来的时候,看到林小南在读英语,而苏色色在收拾她的衣物。虽然还有一个星期才开学,但苏色色说,她要回学校去了,她得为新学期,准备些学习用具。

其实苏色色,是想逃离这个地方。

她不想再见到林小南了,发生了那件事,她觉得面对他,挺尴尬的。毕竟,林小南没有成年,毕竟,她不爱他——苏色色想,当年,她和陆子喻在一起,她也没成年。当时,陆子喻有没有内疚?

苏色色不知道了。

也许,陆子喻也有内疚过。但那个时候的陆子喻,是喜欢她的吧?因为喜欢,所以才把内疚和尴尬挤走了,成为理所当然。

刘爱莲不知苏色色和林小南之间的龌龊事,看到林小南变乖了,愿意看英语书,肯背单词,语文也补得不错,对苏色色很是满意:

“色色,寒假的时候,再来给我们家的小南做家教。”

苏色色嗫嚅:

“寒假我要回家过年呢。”

林小南插嘴;

“你不是没有父母了吗?”

苏色色急中生智,连忙说:

“回外公外婆家。”

林小南很是失望:

“哦。”

林小南对苏色色依依不舍。但再不舍,也有曲终人散的时候。送苏色色出门,去公车站等公车,林小南说:

“姐姐,记得我们那个约定哦。十年后,你三十岁,我二十七岁,如果那个时候,那个老头子没回来找你,你又没嫁人的话,那你要嫁给我,做我的妻子!”

诱惑(1)

苏色色说:

“好。”

先答应下来才说。反正,做不到,又不会被捉去坐牢。再说了,十年时间那么漫长,就算那个时候,苏色色愿意嫁给林小南,林小南还不愿意娶她呢。

公车来了,苏色色走上去。公车开的时候,林小南在后面追:

“姐姐,再见!”

苏色色说:

“再见!”

林小南还在后面拚命地挥手,像生死离别那样:

“姐姐,再见!姐姐,再见!”

再见,就是永远不要再见的意思——但,只不过是苏色色的一厢情愿。

一年后,苏色色又再见到了林小南。

此时的苏色色,上了大三。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苏色色二十一岁了。

二十一岁的苏色色,还是没有男朋友,还是喜欢一个人独来独往。有空的时候,苏色色不是去旁听英语课,就是泡图书馆。

每次考试,苏色色的成绩还是在系里名列前茅。

过了二十一岁后的苏色色,很奇怪的,忽然一夜之间就长开了,仿若一只破茧成蝶的蛹,又仿若一朵将开未开的蓓蕾,冷不防的就绽放,绽出了夺目的美丽,虽然苏色色仍然是瘦,却不知不觉多出了很多妖娆,婀娜多姿起来,一举手,一投足,莫名的,就有了一种很风情的味儿。

都说女大十八变,这话形容到苏色色身上,最贴切不过。

好多男生,目光又再落到她身上,又再追求她:

“苏色色,我们去看电影好不好?”

“苏色色,今天的阳光真好,我们到郊外去踏青吧。”

“苏色色,我请你去喝咖啡,好吗?”

那个长得像电影明星陆毅的经济系男生,看到日愈变得漂亮起来,日愈有了女人风情的苏色色,又再重燃爱火,好了伤疤忘了痛,在苏色色下课回寝室的路上,风风火火拦了苏色色:

“苏色色,你是不是真的不喜欢男生?是不是真的在小时候受过刺激,所以讨厌男生?如果是,我陪你去看心理医生好不好?”

诱惑(2)

这次苏色色没有生气,而是把课本抱在胸前,看他,然后微笑着,一字一句说:

“我心理没问题!只是,我不喜欢你而已。”

男生愣了一下,追问:

“为什么?”

苏色色说:

“没为什么!爱一个人,和不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自然不需要!

爱与不爱,那是感觉。感觉爱了就爱了,感觉不爱就不爱。

大二结束的暑假,苏色色没有回小镇。春节的时候她回去了,收房租,和所有的房客订三年合同,房租也一次性收完三年。后来,苏色色索性将四楼,她以前和她老妈住的地方也整理出来,把以前的东西全扔了,也租了出去,一次性收三年房租,连后路也没给自己留——她以后回去,连住的地方也没有了。

别人问她:

“色色,以后你没打算回小镇了吗?”

苏色色想了一下:

“不知道回不回,那是以后的事了。”

至少,这三年之内,苏色色是不会回来了。每一次回来,苏色色的情绪总是忍不住低落,每一处地方,总是让她触景生情,使她有想落泪的感觉。也许,三年后,这感觉,便不会那么强烈了吧?

暑假的时候,苏色色没有去做家教,而是去了一间新开张不久的蛋糕屋卖蛋糕。

蛋糕屋的名字很有趣,叫“诱惑”。

屋主的名字也很有趣,叫朱丽倩,和刘德华那个伟大的背后女人一模一样的名字,她是一个不到三十岁的女子,长得不是很漂亮,但她很有风情,瘦高的个,看上去有点懒散,一双细长的眼睛,单眼皮,好像永远睡不醒的样子,很性感。

蛋糕屋以玻璃作为隔壁,朱丽倩每天都在面点桌前做蛋糕。

常常有客人来订做生日蛋糕,或结婚蛋糕。

朱丽倩似乎很喜欢做蛋糕,那些蛋糕,都是她亲手设计并烘制的。蛋糕屋的一角,放着一张小小的情侣桌。

都说,爱情与性有关(1)

有时候,朱丽倩会邀请各类客人进来,尽情品尝她设计出来的最新产品。

那天,朱丽倩在面点桌前揉面粉团。

忽然,由远而近开来一辆红色的宝马,停在咖啡屋门前。

宝马走下来一男一女。

男的不到三十岁,身材高大壮伟,一张英俊的脸,浓而略卷的头发,络腮胡子刮得干干净净,一如他雪白的衬衣。女的四十岁左右年龄,一身名牌打扮,五官虽然秀丽,化妆得白是白,黑是黑,但眼睛犀利,气势逼人,一看就知道是女强人的本色。

他们一前一后进了蛋糕屋。

女子边走边说:

“就是这间蛋糕屋了。前两天孙总的夫人说,这蛋糕屋的老板做的蛋糕很不错,不但味道好,而且外观看上去极精美绝伦,最出名的是婚宴蛋糕。”

苏色色连忙迎了上前,脸上绽开了一个职业性的笑容:

“欢迎两位光临!”

女子看也不看苏色色——估计看了,她也不会把苏色色认出来。她工作繁忙得很,日理万机,怎么会记一年前,曾到她家里,给她儿子补习英语和语文的家教?

是,这个女子,是林小南的老妈刘爱莲。

刘爱莲用了高高在上的姿势和语气:

“老板呢?叫老板出来!”

朱丽倩早已看到他们。

朱丽倩盯着那个男子,头脑一片空白,她的一双手,没来由的就颤抖起来。一哆嗦,手中的面粉团,便掉到了地上。朱丽倩蹲下,想把面粉团拾起,却不想,蹲了许久,都没能够站起来。

苏色色走到玻璃墙门口:

“丽倩姐,有客人找你呢。”

朱丽倩咬一咬牙,终于站了起来:

“嗯,知道了。”

朱丽倩努力的,使自己平静下来,也努力的,使自己若无其事的样子。然后,她走出玻璃屋,脸上尽量挂着一个浅浅淡淡的笑容:

“欢迎光临本蛋糕屋!请问,两位是定结婚蛋糕吗?”

都说,爱情与性有关(2)

男子看到朱丽倩,一张脸变了颜色,因为错愕,嘴巴张得大大的,他失声:

“朱丽倩,怎么是你?”

刘爱莲疑惑,转过头来看男子:

“罗华,你认识这位美女?”

那个叫罗华的男子还没有回答,朱丽倩已说:

“我们认识吗?怎么我没印象?不好意思,我的记性不大好。大概,是我以前在一家五星级酒店蛋糕屋做蛋糕师傅的时候,你来定过蛋糕吧?很多客人认得我,只是,我没什么印象。”

罗华表情复杂,最后他只说:

“嗯。我到过那儿定过蛋糕,是朋友结婚。”

刘爱莲点点头:

“罗华,那我们就在这儿订蛋糕。虽然婚礼简单不铺张,到场的都是自家人,但结婚蛋糕一定要的,对不?”

罗华不安地看了朱丽倩一眼,然后说:

“嗯。”

刘爱莲的要求极高:

“听说你做的结婚蛋糕,上面的两个小人,和新郎新娘很神似,所以我才慕名而来。我希望你给我们做的蛋糕,那两个小人不但要和我们一模一样,还要力求完美。”

朱丽倩说:

“好。”

刘爱莲写上了收蛋糕的时间和地址,交了钱,拿了发票后,站起来:

“罗华,走吧,我们还要赶去试婚纱呢。”

罗华像了应声虫,唯唯诺诺:

“嗯。”

走出蛋糕屋,上那辆红色宝马的那一刻,罗华突然回过头来,朝了朱丽倩看。朱丽倩只是低头,拿着笔,在绘制他们的蛋糕图纸。罗华不知道,其实朱丽倩什么也没画,只是来来去去写着两个字:

“去死!去死!去死!”

到底,是朱丽倩想去死,还是叫罗华去死?

朱丽倩不知道。

她的心,只是无限的痛。

苏色色站在门口,送他们。

她好像听到罗华,轻轻的一声叹息。

叹息声虽轻,但苏色色还是真真切切听到了。

都说,爱情与性有关(3)

苏色色想,罗华这一声叹息,是为他自己,还是为朱丽倩?抑或,是为刘爱莲?苏色色再笨,也能猜出来,罗华和朱丽倩,曾是一对恋人。

果然,傍晚的时候,罗华一个人,到蛋糕屋里来找朱丽倩。

他们两人,在情侣桌坐着。

这时候的蛋糕店,有点冷清,来买蛋糕的人不多,好不容易进来了一个,看了一下后,买了两个黑森林,包装好后,便拿走了。那边的罗华和朱丽倩,虽然压着声音,但苏色色还是听到了他们的谈话:

“对不起,丽倩。”

“我不要听对不起!”

“我是迫不得已!”

“在你心目中,钱真的是很重要么?为了钱,你什么都愿意出卖么?和我分手,目的就是娶这样一个有钱的老女人?”

“丽倩,其实你是知道的,也不完全是。”

“我都说,我不介意。”

“但我介意!你知道吗丽倩,我给不了你幸福,所以我只有离开你!娶她,只因为她那方面冷淡,因为冷淡,她以前的丈夫才在外面有情人,如今找一个丈夫,不过是给别人看的一个道具。而我,也只不过是想借她的力量,想在事业上有发展。穷日子我过怕了,我不甘心这样过一辈子!”

罗华是因为一年前一场车祸,从些,不能做一个真正的男人。

都说,爱情与性有关。

没有性的爱情,不过是一种错位的感情。

朱丽倩那么年轻,还不到三十岁,现在说不介意,以后呢?谁又能够保证,她以后会不介意?

王菲有一句名言:既然男人都是一样,那么,为什么不找个好看的?

王菲不缺钱,当然更愿意找个好看的男人。

而罗华,他可不一样,不但缺钱,那活儿也不行了,废掉了,所以,应该这样说,既然娶谁都一样,都不能男欢女爱了,那为什么不娶一个愿意嫁给自己的,又有钱的女人?那个女人,虽然老点,却不介意他那个不行,因为她也没那个需要。

都说,爱情与性有关(4)

刘爱莲不过是寂寞。

刘爱莲不过是身边,有个人陪着说话而已。不过是想逢年过节,一个人,不再孤孤单单而已。刘爱莲现在什么也不缺,不过是缺一个男人而已。

大概,刘爱莲不但像了王菲那样的想法,而且,比王菲更上一层楼:既然男人都是一样,那么,为什么不找个又好看又年轻的?

最令刘爱莲气恨的是,她的前夫,以为他离开了她,她就没有男人要了,上次见到他,他竟然用了倜侃的语气说:

“爱莲,早知今日,何以当初?”

当初,她知道他有外遇,一点也不愿意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拿着一把菜刀,架在她自己有脖子上说:

“如果不离婚,那我就死给你看!”

于是,他就离了。

是她,把他逼走的。

如今她一个人过得孤苦伶仃,是自找的。这话是谁说的,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改正了就是好同志。但,她不给他做好同志的机会。

刘爱莲对她前夫的倜侃,耿耿于怀。

罗华是刘爱莲的下属,一个偶然的机会,她知道了罗华的事。然后,她找到了罗华,这个她对他印象一样好,也对他的工作能力一起赏识的,比了自己小了很多的男子,然后,她开门见山对他说:

“你愿不愿和我来一场柏拉图式的婚姻?”

柏拉图,是西方一位很有名的哲学家,他说:

“当心灵摒绝肉体而向往着真理的时候,这时的思想才是最好的。而当灵魂被肉体的罪恶所感染时,人们追求真理的愿望就不会得到满足。当人类没有对肉欲的强烈需求时,心境是平和的,肉欲是人性中兽性的表现,是每个生物体的本性,人之所以是所谓的高等动物,是因为人的本性中,人性强于兽性,精神交流是美好的、是道德的。”

没有肉欲的恋爱,称为柏拉图式恋爱,也称为柏拉图式爱情。

那没有肉欲的婚姻呢,那就是称为柏拉图式的婚姻了。

同病相怜(1)

罗华一想,这也没什么不可。

正如他所说的,穷日子他过怕了。

刘爱莲答应他,婚后,她出资,当股份,由他自己开公司。

人总是这样的吧,拿自己所有的,换自己没有的!这也没什么不对,只要当事人愿意,与别人无关。

苏色色突然的,便想起林小南来。

林小南高考了吧?刘爱莲说过,林小南要出国读大学的。不知道现在林小南,出国了没有,去了哪个国家。

每次想起林小南,苏色色便觉得难堪。

那次她真傻,白白给林小南做试验品,其实林小南,什么事也没有。

朱丽倩的手,还真的巧,她用制作蛋糕花的剪刀,小心翼翼地从盘底起了两个小人,然后轻轻地捧放在蛋糕的顶端。那两个小人,完全是按了罗华和刘爱莲的样子做的,有着很清晰的眉毛眼睛鼻子嘴巴,栩栩如生,男的装着西服,戴着一副金丝眼镜,女的穿了婚纱,头上压着一顶皇冠。

蛋糕是三层,从顶端流泻下来的雪白色的奶油,仿佛是小人新娘身上蓬松下来的婚纱裙摆,周围点缀着五颜六色的美丽蛋糕花。

朱丽倩做完蛋糕后,便怔怔的。

然后,她的泪水便落了下来。

她以为,她不再为罗华流泪了。但,她还是忍不住,那忍了很久很久的眼泪,终于从破碎的心底,流到了眼里。

为什么命运这么爱捉弄人?

为什么有情人总不能成眷属?

整整一个暑假,苏色色就在朱丽倩的蛋糕店里打工。

苏色色喜欢置身在那些面粉,奶油,巧克力,糖果的浓浓香气中,看着朱丽倩仿佛变魔术那样,将它们变成了各种各样的,精美绝伦的可口蛋糕。

苏色色最喜欢提拉米苏。

那是一种有名的意大利式蛋糕,外貌绚丽,姿态娇媚。

做提拉米苏主要原料有咖啡,酒,奶酪,奶油。一层渗透了咖啡与葡萄酒,适量的手指饼干;一层混合了软芝士奶酪,鸡蛋,鲜奶油,红酒,和白糖的芝士奶油;两类材料一层一层地叠加上去,最上面再撒一层薄薄的可可粉。

同病相怜(2)

提拉米苏吃到嘴里香,有着香醇浓沉的口感,滑,甜,腻,柔,种种错综复杂的体验,交糅着一层层演绎到极致,带有质感的变化。

因为实在喜欢,苏色色终于忍不住,鼓起勇气对朱丽倩说:

“丽倩姐,我也想学做提拉米苏,可以吗?”

朱丽倩眯起眼睛来看她:

“你知道提拉米苏是什么意思吗?”

苏色色摇头:

“不知道。”

朱丽倩的声音很惆怅:

“提拉米苏在意大利文里,是‘拉我起来’的意思。还有另外一种说法,是‘带我走’,和‘记住我’。喜欢提拉米苏的人,希望带走的不只是美味,还有爱和幸福。”

苏色色说:

“哦。”

原来蛋糕的名字,也有含义的。

过了一会儿,朱丽倩问:

“色色,你相信爱情吗?”

苏色色想了一下:

“相信!但我不相信地老天荒,天长地久,我只相信一瞬那。”

朱丽倩问:

“为什么?”

苏色色问:

“现在的爱情,还会有地老天荒,天长地久吗?”

朱丽倩低头,叹气:

“说得也是。”

以前朱丽倩和罗华,也曾经恩爱甜蜜过。那个时候,他的眼里只有她,她的眼里也只有他,他是非她不娶,而她是非他不嫁!

只是,爱情和命运那样,自己根本无法掌握,也根本预料不了。

朱丽倩问:

“色色,你也受到爱情的伤害吧?只有受过爱情受害的女子,才那么落寞。”

谁都能够看出来,苏色色的落寞。苏色色说:

“嗯。”

朱丽倩说:

“那我们同病相怜了。”

朱丽倩并不像一般人那样,不愿意把自己的绝学手艺传授,好像把自己的绝学手艺传授了,便“教会徒弟饿死师傅”似的。朱丽倩不但教苏色色做提拉米苏,还教苏色色做各式各样的糕点,把自己所会的,一点也不保留,倾囊相授。

同病相怜(3)

学习制作蛋糕,其实很容易,只要材料充足,便可以了。但要做出精致漂亮魅惑诱人的蛋糕来,那就要讲究选料,配方,原理及制法。

朱丽倩说:

“蛋糕的制作整个过程中,有许多重要的地方和关键步骤,如掌握不好,将直接导致制作的失败。”

比如说:

搅拌容器要干净,否则将回出现搅打不起,最终蛋清变的好象水一样,会直接影响产品的保鲜期;磕鸡蛋入桶时一定要注意卫生,最好是将鸡蛋先洗一下,这样有助于提高保质期;蛋糕油一定要在快速前加入,而且要在快速完成后能彻底溶解;泡打粉加入时也一定要与面粉一起过筛,使其充分混合;打蛋浆时,鸡蛋温度最佳是在17—22℃,所以要根据夏、冬天来注意灵活调整……

朱丽倩教得仔细。

苏色色学得认真。

没过多久,苏色色也能做出可口美味的蛋糕来。

甚至,苏色色还学会了做香橙苏芙哩。

苏色色做香橙苏芙哩,是因为亦舒的一本小说。年轻美貌的喜宝,因为贫穷,因为贪图虚荣,做了富豪勖存姿的情妇。勖存姿的年龄,比喜宝的年龄大了许多许多,大到可以做她的父亲。后来的后来,喜宝爱上了勖存姿,为他做了香橙苏芙哩。

小说里写着;

“上甜品时,我到厨房去,亲自等苏芙哩从烤箱出来。他欢呼:‘香橙苏芙哩。’然后他怀疑地把匙羹放下来。‘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苏芙哩?’我并不知道。我做苏芙哩是因为这个甜品最难做。”

苏色色想着,假如有一天,她遇到陆子喻了,她也会像喜宝那样,给自己喜欢的老男人,做香橙苏芙哩。

不为别的,只因为香橙苏芙哩这个甜品最难做——其实,也不是很难做,只不过是一种心情。苏芙哩代表的,是一种来不及分辨的转瞬即逝。

香橙苏芙哩是一种性价比十分低的甜点,胀得再好,一端出烤箱,也就塌了。

人家修女还疯狂呢(1)

如果不在几分钟内,把香橙苏芙哩吃完,一但冷掉了,香橙苏芙哩便如同过期的蛋糕,软塌塌的,让人望而生厌。

大概爱情,也像香橙苏芙哩。

像苏色色和陆子喻。

像朱丽倩和罗华。

苏色色想不到,没过多久,她在蛋糕屋,看到了林小南。那天,因为是一个雨天,蛋糕屋没有顾客,苏色色便在玻璃隔壁里面,在做香橙苏芙哩。在没重新遇到陆子喻之前,苏色色做的香橙苏芙哩,只能够给自己品尝。

苏色色把蛋黄打散,加牛奶,白糖,淀粉,橘汁,橘皮丝,在搅匀的当儿,眼睛的余光,看到一对情侣,从蛋糕屋前晃过。苏色色的心,没来由地跳了一下,连紧抬起头来,望向那对小情侣。

苏色色睁大眼睛,莫名的,就有一股剧烈的冲击,如同海啸般,瞬那间,就淹没了她的颅腔。

那对小情侣,像在吵架。

吵得很利害。

那个男孩子,好像很生气,他的额头上爆出了青筋,仿佛一头被触怒了的小猫那样。他突然的,把手中的雨伞,狠狠地扔到地上,然后朝了女孩子大吼:

“唐菲菲,你烦不烦?你有完没完?我见过幼稚的,但从来没有见过像你那样幼稚的人!”

男孩子吼完后,绷紧着脸,再也不看那个女孩子一眼,便冒着霏霏小雨,自顾自的大踏步往前走去。

那个叫唐菲菲的女孩子,和男孩子一样的年龄,很年轻,十八岁左右的模样。她长得很漂亮,皮肤白净,五官很精致,长长的眼睫毛底下,是一双滴溜溜的大眼睛。但此刻,她那双滴溜溜的大眼睛,充满了委曲的眼泪。

她把雨伞拾了起来,朝了男孩子追过去:

“林小南!林小南!”

那个男孩子,真的是林小南。

一年不见,他似乎高了些,似乎英俊了些,又似乎成熟了些,身子似乎横长了些,仍然长手长脚长脖子,只是没有那么单薄纤细了,略略有了男子汉的强悍。

人家修女还疯狂呢(2)

那个女孩子,苏色色看过她的照片,当时林小南问过苏色色:

“姐姐,她是不是长得很漂亮?”

又再说:

“她比你漂亮得多了,对不对?我们说好了,等我们大学毕业后就结婚,我非她不娶,她非我不嫁。”

但后来,林小南又再改变主意,对苏色色立誓:

“姐姐,我们来个约定好不好?十年后,如果那个老头子没回来找你,你又没嫁人的话,那你要嫁给我,做我的妻子!”

看来,无论是小男人,还是老男人,誓言都信不得。林小南也不想想,他到底出生在哪个年代,居然想娶完一个女人又再想娶一个——也许,林小南也不过是把誓言当了戏言,当真的那个,是大白痴。

不知道为什么,苏色色竟然有些惆怅。

为什么惆怅?

苏色色说不上原因。

苏色色没想到,没过多久,她再次遇到林小南。

是开学后,新生联欢晚会上。苏色色是被同寝室的室友,拉去参加舞会的。那个长了圆圆的脸名字叫莫雨轩的女生说:

“苏色色,人家修女还疯狂呢!你一个年华刚好的女子,干嘛要六根清静?走,我们去钓帅哥去!”

不由分说,拉了苏色色就走。

莫雨轩是苏色色的上铺,念中文系,性格刚好和苏色色的沉默寡言相反。

莫雨轩爱表现,爱张扬。

而且,莫雨轩的打扮很特别,喜欢新颖的衣服,有点时尚过头。偏偏莫雨轩个子有点矮,体型有点胖,胸前的两团肉,像了两只小皮球,走起路来一颤一颤的,因此苏色色老是担心着,那总是小一号的衣服穿在她身上,会被撑破。

还真的被撑破了。

能不撑破嘛,明明是去打篮球,却穿了那么小,那么窄的衣服去,

结果,莫雨轩投球的时候,用力过度,一不小心,那从地摊买来的套头球衣,就从胸前的中间线部,裂开了一条长长的口子,露出了红色的胸衣,还有胸衣包裹不住的三分之一的胸。

人家修女还疯狂呢(3)

周围的同学笑成一团。

莫雨轩尴尬无比,不知所措。

苏色色去图书馆,刚好经过那儿,看到了,不禁起了同情之心。到底,两人是同一寝室,也到底,都是女孩子。那天苏色色刚好感冒,在还是挺炎热的天气里,多穿了一件薄薄的外套。她把外套脱了,跑过去,披到了莫雨轩身上。

莫雨轩有说不出的感激:

“谢谢。”

苏色色说:

“不用客气。”

因为这样,这两个性格相反的女孩子,成了好朋友。

莫雨轩和苏色色一样,没有男朋友。

莫雨轩没有男朋友,是因为她受李碧华的毒害极深,希望能够“过上等人生活,享下等人的情欲。”

享下等人的情欲不难,只要愿意,张三李四黄六都可以上。

只是,情欲这玩儿,有附带条件,就不容易了。

学校里的有钱人家公子哥儿不是没有,青年才俊也不少,只是人家的视线,给那些天使面孔魔鬼身材的大美女占着,哪里轮到个子有点矮,体型有点胖,相貌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莫雨轩?

莫雨轩不服气。

莫雨轩说话的时候,有一个习惯,喜欢把眼睛眯缝着,本来不算大的眼睛,顿时便成了一条缝儿,给人一种很神秘,很复杂的感觉,她说:

“我就不相信,没有赏识我的伯乐。”

苏色色想笑,却不敢。

因此,苏色色只好拚命地憋着。

不是没有伯乐,问题是,自己是不是千里马。

苏色色不禁想起以前陆子喻问她的一句话:陈世美,司马相如,牛郎,这三个男人让你选一个做丈夫,你会选哪一个?

当时,苏色色选了牛郎。

因为牛郎,一心一意的,对着自己的女人好,也一心一意的,爱着自己的女人。

苏色色忍不住的,也问了莫雨轩:

“陈世美,司马相如,牛郎,这三个男人让你选一个做丈夫,你会选哪一个?”

我是苏色色的男朋友啦(1)

莫雨轩想也没想,就斩钉截铁地回答:

“当然选司马相如。”

陆子喻说,很多女孩子,都会选司马相如。

因为司马相如是情场高手,懂情趣,知女人,有才情,也够浪漫,即便是没钱,却感情丰富,女人和他在一起,总会觉得自己备受宠爱。最难得的是,发达了,富贵了,有小三了,老婆一首《白头吟》,就使他良心发现,惭愧不已,乖乖的回家,老老实实回家和老婆相亲相爱,白头到老。

只是,苏色色不是卓文君。

她没资格,做陆子喻的卓文君。

莫雨轩也像很多心高气傲的女孩子一样,镜子照得到别人,照不到自己。

选司马相如是不错。但却忘记了,自己不是卓文君。人家卓文君,不但长得如花似玉,还会吟诗做赋,而且,她是有钱人家的千金小姐,娘家富可敌国。司马相如也不笨,算盘精得很,美貌的小姑娘多得是,但卓文君,就有一个。

莫雨轩知道苏色色选了牛郎,笑得前仰后合:

“苏色色,你怎么这样没出息?爱一个卑微窝囊的男人?”

连莫雨轩也说她没出息。

看来,只有苏色色这样的笨女人,才会喜欢牛郎。

新生联欢舞会很热闹,灯光伴随着音乐,变换色彩,红、黄、蓝、紫,错落有致。首先开场热身的,是一曲多人劲舞。

劲舞跳完后,主持人走上台来,宣布舞会正式开始。

接着,音乐再次响起来的时候,新生旧生们挤在一起,围成了一个又一个圈,欢快地齐齐跳一曲“兔子舞”:左脚跳两下,右脚跳两下,双腿合并向前跳一下,向后跳一下,再连续向前跳两下。

莫雨轩抛下苏色色,也跑去跳兔子舞,不见人影了。

苏色色不会跳舞,也对跳舞没有兴趣。她一个人很孤单地站在角落里,像了木头人一样站着。

苏色色觉得很无聊。

这样乱哄哄的场合,并不适合她。

我是苏色色的男朋友啦(2)

“兔子舞”完毕后,又一曲音乐响起。于是成双成对的人,又再转到舞池中去。苏色色不想这样待着,她宁可一个人在草地里,对着星空,静静地呆着。她刚要要偷偷溜走的瞬间,正在舞场里跳舞的一个高个子男生,忽然回过头来。

苏色色无意之中,与他四目相对。

苏色色呆住,张大嘴巴。

天,他怎么会出现在这儿?他,他,他不是要出国留学么?干嘛会在这个时候,她所在的学校出现?

那个高个子男生,自然是林小南。

林小南望着苏色色,对于苏色色的出现,好像在意料之中,他咧嘴,突然就冲着苏色色笑了起来。林小南那漆黑的眸子里,冷不防的,就随着他的笑,踊跃着一丛火苗,似乎来一阵风,就能使那火苗烧得连绵。

这个一年前,还桀骜不驯的高中生,已开始褪去青涩,眉宇间,隐隐约约的,添上了男人气度。他的模样,真的,比一年前成熟了许多。

林小南扔下他的舞伴,大踏步朝苏色色走来。

林小南说:

“苏色色,我可以请你跳一支舞吗?”

他不叫姐姐,而是叫她苏色色。

苏色色心里十万个为什么。比喻说,你干嘛在这儿?你干嘛不出国留学?还有,你的小女朋友呢?她不和你在一起?

苏色色还没来得及问,林小南已把苏色拉到舞池。

他们在跳慢四。

苏色色真的不会跳舞,她从来没有跳过。不知所措中,苏色色的脚,不停地踩着林小南的脚,因为慌乱,也因为尴尬,苏色色很快,就汗流浃背了。

苏色色说:

“我不跳了!我根本不会跳舞!”

林小南笑了,笑容还是像一年前那样,那样顽皮,那样淘气,他把他的嘴巴,凑近苏色色耳边:

“苏色色,你不会,我教你!”

苏色色看他:

“叫我姐姐!”

林小南固执:

“苏色色!”

“叫姐姐!”

“苏色色!”

我是苏色色的男朋友啦(3)

苏色色懒得和林小南争,身子随着他的带动,胡乱走着舞步。其实慢四也没什么难学,不过是根据舞曲的节奏,四拍一小节,每一拍走一步。走着走着,苏色色终于不踩到林小南的脚面上了。苏色色问:

“你干嘛在这儿?”

林小南反问:

“我被这个学校的计算机系录取了,我为什么不在这儿?”

苏色色睁大眼睛,很是惊诧:

“天,那就是说,你是大一的新生,是我的校友啰?我记得你妈说过,你要出国读大学的!你干嘛没去?”

林小南不以为然:

“我妈说我妈的,我不愿意,她也没法子!她总不能把我绑架了,扔到外国去!嘿,我的人生我作主,谁要她指手画脚乱安排?”

苏色色摇头,叹息:

“身上福中不知福。”

林小南嘻嘻笑:

“苏色色,怎么你的语气和我老妈一模一样?”

一曲完毕,众人纷纷往两边散去。苏色色也随着他们散,林小南像阴魂不散似的,步步跟过来。这个时候,莫雨轩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钻了出来,横在苏色色和林小南跟前,眯着一双眼睛,打量了林小南一下,问苏色色:

“这位小帅哥是谁?看到你们有说有笑,是早认识了吧?”

不等苏色色回答,林小南就抢着说:

“我是苏色色的男朋友啦!”

苏色色一听“男朋友”三个字,顿时没来由的想起那场尴尬的事来,一张脸涨了个通红,那红,直直的落到脖子去,连耳根都烧红了。大概,林小南认为<网罗电子书>,他把他的处男之身贡献了,所以他就是她男朋友了。

呸呸呸,到底是谁贡献啦?

贡献的人是她,她对他,贡献出了人道主义精神,牺牲了自己的身体,不情不愿做了拯救苍生的天使。

苏色色恨恨地说:

“林小南,你胡说些什么?什么你是我的男朋友?别毁了我名声,你比我小了三年,我是你姐姐还差不多!”

我是苏色色的男朋友啦(4)

林小南嬉皮笑脸:

“我不就是比你小了三年嘛!才三年时间而已!苏色色,你不知道吧?我妈最近嫁人了,嫁的那个男人,还比她上了十二年呢。”

苏色色不禁想起罗华来,不禁问:

“你不介意?”

林小南耸耸肩:

“我介意什么?我妈都不介意了,哪里轮得我介意?”

林小南笑:

“我爸现在的老婆,比我爸小了十八年。而我妈现在的老公,不过是小了我妈十二年而已。大概他们在比赛,看谁比谁找的新的另一半,比原来的那个更有卖相。”

苏色色啼笑皆非。

有这样说自己父母的嘛。

真是没大没小。

后来莫雨轩说:

“苏色色,你的小男朋友挺有意思的。”

苏色色没好气:

“他不是我的男朋友,好不好?”

莫雨轩自然不相信:

“还说他不是你的男朋友!苏色色,我认识你两年多了,我从来没有见过,你和哪个男生说过那么多话,而且说得这样眉开眼笑过!”

有吗?

苏色色有眉开眼笑吗?

苏色色说:

“别乱说!人家可是有女朋友的。他的那个女朋友,和他年龄相当,两人很相配,可是金童玉女呢。”

因为苏色色和林小南有那场尴尬经历,也因为林小南有了唐菲菲,苏色色不想让别人误会了去,常常有意无意的,躲着林小南。

林小南也到过苏色色的寝室里找苏色色,苏色色说:

“林小南,你有空去陪你的小女朋友呀。”

林小南像解释什么似的说:

“她不是我的女朋友了好不好?我们早在一年多年已分手了好不好?现在我们只不过是普通朋友而已!我早已叫她不要来缠我,但她偏要缠。”

苏色色说:

“她有什么不好?她那么漂亮!”

林小南不屑:

“那样幼稚的女生,我才不喜欢。”

恋父情结(1)

林小南又再说:

“苏色色,做我的女朋友好不好?”

苏色色说;

“不好!”

林小南受伤了,很委曲的样子:

“为什么不好?难道我不够好么?”

苏色色学了林小南的语气,不屑地说:

“像你幼稚的男生,我才不喜欢!”

林小南不服气,挺了挺胸,很认真地说:

“我都十八岁了,是成年人了,我怎么幼稚啦?”

苏色色说:

“一切比我小的男生,便是幼稚!”

林小南很是气结。

后来林小南再去苏色色寝室找苏色色的时候,苏色色在窗口远远的看到了,连忙躲了起来,不愿意见到他。苏色色并不讨厌林小南,相反的,她有点喜欢他,正如莫雨轩说的那样,苏色色和林小南在一起,话才多起来。

只是,林小南太小。真的,苏色色想,她再寂寞,也不会找一个比自己小了那么多的小男生做自己的男朋友。

林小南渐渐便不来了。

到底,他也是一个血气方刚,心高气傲的男孩子,闭门羹吃多了,心中也有气。他虽然真的是喜欢苏色色,真的是想和她在一起,但他也有他的自尊心,对不?

林小南想做扬过,偏偏苏色色不愿意做他的小龙女。

这使林小南有点心灰意冷。

莫雨轩很不以为然,代林小南打抱不平,质问苏色色:

“林小南有什么不好?阳光,帅气,开朗,活泼,他不就是比你小三年嘛?俗话说得好,女大三,抱金砖!苏色色,既然你喜欢林小南,林小南也欢喜你,你们为什么不在一起?”

苏色色不承认:

“谁说我喜欢林小南?”

莫雨轩对苏色色很是理解:

“你不讨厌的男生,就是喜欢。”

苏色色还是说了实话:

“他太小,和他在一起,我没有安全感。”

莫雨轩问:

“苏色色,那你和什么样的男生在一起,才有安全感?”

恋父情结(2)

苏色色的脑海里,突然闪过陆子喻的影子,陆子喻的清秀飘逸,陆子喻的英俊而略略冷漠的脸,还有那种郁气的美,那种销骨的寂寞。

苏色色说:

“年龄比我大,最好大了我很多,十年二十年都没有关系!要成熟,稳重,还要爱我,疼我,把我当了孩子那样的宠着我。”

莫雨轩最近迷上心理学,买了一大堆心理学的书回来看,她学以至用,突然问:

“苏色色,我好像觉得你,嗯,你好像是有点恋父情结。”

苏色色吓了一跳,心中有很大的震憾,不禁睁大眼睛看她:

“什么?恋父情结?”

莫雨轩说:

“对!恋父情结!”

莫雨轩找来一本心理学的书,给了苏色色读一段话:

“过早失去父爱的女孩,常常会将对于父亲的感情转移到现实中某个人物的身上,这个人物便会成为父亲的替代品,但他又不同于父亲。”

莫雨轩又接着念:

“在父亲的光环效应下,‘他’的形象往往更加高大起来,成为无可替代的‘情圣’,供奉在女孩记忆的深处。因为‘他’与特定的时期联系紧密,而那个时期对女孩子来说刻骨铭心,所以无形之中,后来者便始终会让女孩觉得缺少共鸣。”

苏色色怔了许久,许久。

难道当初她对陆子喻的爱,就像莫雨轩所说的那样,是“恋父情结”?

真的是“恋父情结”么?

不不不!苏色色想,她对陆子喻的爱,怎么会是“恋父情结”呢?她那么爱他,爱到她第一眼见到他,便想永远地呆地他身边,共渡时光的百年。爱到只要能够和他在一起,她什么代价都愿意付出。

偶尔,夜深人静,睡不着的时候,苏色色还想着陆子喻。

苏色色不停地回忆着以前的画面,陆子喻和她牵手,陆子喻和她拥抱,接吻,缠绵,每个片断,似乎化作张张精致的剪影,在苏色色跟前,不停地黑白飞舞。

恋父情结(3)

有时候,苏色色叫她自己,不要想陆子喻了。

但苏色色,管不了自己。

张国荣的歌唱得好:

“爱情它是个难题,让人目眩神迷。忘了痛或许可以,忘了你却太不容易。你不曾真的离去,你始终在我心里。我对你仍有爱意,我对自己无能为力。因为我仍有梦,依然将你放在我心中。总是容易被往事打动,总是为了你心痛……”

张国荣这首歌,题目是《当爱已成往事》,电影《霸王别姬》主题曲。

这首歌后面还有:

“别留恋岁月中,我无意的柔情万种。不要问我是否再相逢,不要管我是否言不由衷,为何你不懂,只要有爱就有痛。有一天你会知道,人生没有我并不会不同。人生已经太匆匆,我好害怕总是泪眼朦胧。忘了我就没有痛,将往事留在风中。”

人生的执著,又如何?

但命运,却是那么的无奈。

以前苏色色不相信命运,但自从陆子喻离开她后,她就相信了。

苏色色没有课的时候,最常去的地方是图书馆。她喜欢坐在那个靠角落的位置。位置的旁边,有一整面墙的落地窗户,黄昏时刻,妖娆的夕阳从窗户大片大片倾斜下来,在苏色色周围快乐的踊跃着。

窗外是一片小树林,树林再过去一点,是足球场。

苏色色看书,看着看着,常常喜欢抬起头来,凝望着那些树林。

小小的树林,绿荫一片,常常有突然腾空而起吓人一跳的小鸟,和“知了知了”不停地制造燥音的蝉。

这些树木中,有好几株的玉兰树,在玉兰花盛开的季节,一阵风吹来,到处都嗅到醉人的清香。

恍惚中,苏色色就想起那个多雨水,阴柔,缠绵,有着浓郁的江南水乡那种世外桃源韵味的小镇来,还有她家后面,也有着一大片的玉兰树,玉兰花开的时候,打开窗口,那股浓郁的芬芳,便会钻进房里来,在小小的空间中弥散开。

平安夜,是失身夜(1)

以前,苏色色的目光,是落到那几株玉兰树上。

而今,苏色色的目光,是穿过玉兰树,落到足球场上。那儿有很多人在踢足球,隐隐约约的,有快乐地喊叫声传来。

球场上,有林小南足球场奔跑的样子。林小南的神采飞扬,英姿焕发的青春身影,还真年轻,年轻得可以滴出水来。

同样年轻得可以滴出水来的还有唐菲菲,她做拉拉队。

唐菲菲的声音,那么的清脆甜美,在空气里流窜起来,一下一下的传过来:

“林小南,加油!”

“林小南,加油!”

唐菲菲没和他们同一间大学,而是在他们学校斜对面的艺术学院。她有空的时候,常常跑到他们学校来,看林小南踢足球。

苏色色想,陆子喻年轻的时候,是不是也像了林小南一样,神采飞扬地从绿茵场上飞奔着?

苏色色记得,陆子喻说过,他年轻的时候也喜欢踢足球,喜欢他的女孩子,在足球场外做啦啦队,齐齐喊:陆子喻加油!陆子喻加油!

陆子喻还说,那个时候,他和他的啦啦队们,是学校绿茵场上的一道风景线。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年轻,离现在的陆子喻,已很远,很远了。

而现在的陆子喻,也好像离苏色色,很远很远了。

苏色色很不甘心。

真的真的不甘心。

平安夜到来的时候,苏色色突然记得,陆子喻曾经说过,每当这个时候,他喜欢和几个外国朋友去一间叫“零点时分”的酒吧,在那儿喝酒,静静等待着圣诞节约的来到。

为什么要去“零点时分”?

陆子喻说,“零点时分”的老板,在英国生活过很长时间,很注重这个欧美的传统节日,这个时候,总会把酒吧粉饰得充满浓厚的欧陆圣诞气氛。

于是,在平安夜的那天晚上,苏色色去了“零点时分”。

苏色色打的去。

“零点时分”酒吧,离苏色色所在的学校,横跨了大半个城市。

平安夜,是失身夜(2)

虽然苏色色知道,陆子喻不在中国,不可能出现在“零点时分”酒吧。但苏色色还是期望着,她能遇见陆子喻——说不定,陆子喻回国了,他不再去法国!也说不定,陆子喻是回来探亲,刚刚到。

苏色色想,哪怕,只是一次。

哪怕,上帝只给她遇见陆子喻一次机会,她也会紧紧抓住,不松手了。

“零点时分”在市中心的位置,一如既往的热闹,暄嚣。

酒吧的门口,摆放着一棵很大的,用青松,万年青和圣浆果等装饰的圣诞树,马槽,彩带,灯色,随处可见。

大厅内,则点燃的几百支烛光,在光洁的金盘碟,圣餐杯上,映辉争耀。

有一个男歌手,在舞台中间唱歌:

“平安夜圣善夜,万暗中光华射,照着圣母也照着圣婴,多少慈祥也多少天真。静享天赐安眠。静享天赐安眠。平安夜圣善夜。牧羊人在旷野,忽然看见了天上光华,听见天军唱哈利路亚。救主今夜降生。救主今夜降生。平安夜,圣善夜。神子爱,光皎洁。救赎宏恩的黎明来到,圣容发出来荣光普照。耶稣我主降生。耶稣我主降生……”

进了酒吧后,苏色色四周围张望了一下。

在昏暗的烛光下,到处都是影子绰绰,面目模糊的的脸孔,根本分不清谁是谁——别说陆子喻没来,就是陆子喻来了,估计苏色色,也不知道谁是他。

苏色色心里落落寞寞。

犹豫了一下,苏色色还是坐在散台上,点了杯威士忌。

苏色色不是没喝过酒。

十六岁之前,在没认识陆子喻之前,苏色色叛逆得一塌糊涂,在小镇里,逃课,打架,说脏话,混江湖,跟一帮坏小子们一起,颓废,堕落,飙摩托车,拼酒。

那个时候,苏色色也醉过,吐得七晕八素的,几乎把黄胆水都要吐出来。但吐过后,苏色色又再接着和别人拚酒,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

平安夜,是失身夜(3)

是陆子喻改变了她。

把一个不可一世的小太妹,改变成如今的文静不多话的大学生。

南方城市的平安夜,并不是很冷。苏色色穿了一件长风衣,进门后,便把风衣上的扣子全解了,露出了里面的黑衣,领口很低,低至到胸前,很妖娆性感,跟平常里的苏色色,是判若两人。

有男人拿着酒杯走过来,站在苏色色旁边,在苏色色的面前,投下一个巨大的阴影,他咳嗽了一声,搭茬:

“美女,一个人吗?”

苏色色不理,只是低头喝酒。

那个男人又再问:

“美女,要不要我陪?”

苏色色还是不理。

突然有人走冲了过来,朝男人大喝一声:

“我的女朋友,为什么要你陪?”

苏色色抬起头来,是林小南。

咦?这叫不叫无巧不成书?

其实,才不是无巧不成书。林小南无法说服自己,放弃苏色色,也无法说服自己,不要喜欢她。终于,林小南按奈不住,跑去找她。谁料刚刚到寝室楼下,便看到苏色色打扮了光鲜亮丽走下来,然后到了校门,再然后上了一部的士。

林小南身不由己,一路跟踪。

一路上,林小南心情一直沉重,也一直提心吊胆,不停地胡思乱想。

苏色色是不是去约会?

她是不是有了男朋友?

如果苏色色真的是有了男朋友,那他怎么办?是不是冲上前去和苏色色的男朋友大干一场,打了头破血流,然后告诉苏色色,他爱她,很爱很爱?

林小南跟了苏色色到了酒吧,看到苏色色独自找了位置坐下,又看到苏色色独自点了酒,独自喝,正踌躇着,要不要上前去?

林小南刚考虑着,他上前去,要如何向苏色色解释,他为什么会在这个酒吧出现?总不能告诉苏色色,他跟踪她吧?恰好在这个时候,一个不知好歹的男人,对苏色色有了兴趣,走到苏色色身边搭茬,唬得林小南连忙冲了过来。

平安夜,是失身夜(4)

男人看到林小南一脸的杀气腾腾,很是尴尬,连忙说:

“对不起。”

他赶紧逃窜到别处。

男人走后,林小南站了在苏色色跟前,吊儿郎当的瞧着苏色色,然后便吹了一声口哨,样子有点痞。

苏色色不说话,只是看他。

林小南弄眉挤眼,一边调笑:

“来,小妞,给爷笑一个!”

苏色色才懒得笑。

于是林小南赶紧换了台词:

“不笑?好,小妞,有性格!那大爷给你笑一个?

林小南咧开嘴,扮鬼脸。

苏色色忍不住,还是“扑哧“一声笑了。

她问他:

“你怎么也来了。”

林小南找个谎言来骗她:

“一个人过平安夜,无聊呀,所以想来喝闷酒,没想到遇到你。”

苏色色问他:

“你的小女朋友呢?”

林小南没好气,咬牙切齿地说:

“苏色色,我说的话你怎么没记在心?我早已说过,唐菲菲现不是我的女朋友!我们早在一年多年已分了手!我们现在只不过是普通朋友!”

苏色色又再忍不住笑,像哄三岁的小屁孩哄他:

“好好好!我记住了。”

林小南要了杯酒,也是威士忌,紧挨着苏色色坐下。

林小南喝了一口威士忌后,仿佛便壮了胆量那样,把他的一只胳膊伸了过来,先是搭到苏色色的肩上,看到苏色色没有反应,又再很大胆的,搂住了苏色色的腰,紧紧地搂着,另一只手,端着了酒杯,凑到苏色色的唇边。

苏色色不但没有拒绝,还深深地喝了一大口。

为什么不呢?

在如此寂寞的晚上,在这个所谓的平安夜,西方的大节日里,周围全是狂欢的人,她为什么要扫兴,还维持清醒?

于是,苏色色便放任起来。

一杯威士忌喝到脖子里,苏色色的血液一下子的就沸腾起来。不知道为什么,苏色色突然间的,感到了一种莫名的躁动。

平安夜,是失身夜(5)

林小南一仰脖子,也一口喝干了剩下的半杯威士忌,把酒杯撂在一边。

然后,林小南的脸凑了近来,嘴巴几乎贴近了苏色色的脸庞,他用了像梦呓般的声音,轻轻地说:

“苏色色,你今晚好迷人!真的!”

没等苏色色说话,林小南的嘴,已轻轻地盖住了苏色色的嘴。

苏色色也有点喝高了,嘻嘻地笑着,也不管旁人就距他们咫尺,不管周围的音乐声说话色,源源不断,也不管是否有人注意到,便随了林小南吻。

林小南的吻,比一年前,进步了许多。

虽然不是很熟练,却没有那么生涩了。他把他的舌头,轻轻地伸进了苏色色的嘴里,小心翼翼地探索着。

林小南的唇,有点热,口腔里和了苏色色那样,充满了威士忌的味道。

林小南的胳膊很有力,到底年轻,比陆子喻有力得多了。

苏色色的脸,紧贴在林小南。

那一刻,苏色色嗅到了年轻的男人特有的那种气息,不是古龙水,而是真真正正的来自天然的那种体味和着汗气的气息,青涩的香,伴着温暖和甘甜,焕发出了无限的诱惑。

苏色色深深地嗅了一口,用湿热的嘴唇,轻轻地印上了隔着衣服的林子南的胸膛上去。苏色色感觉到,林小南有一刹那的颤栗。

然后,苏色色便笑了,笑得有点清放荡。

从“零点时分”出来的时候,已是夜深了。

苏色色拉着林小南的手,在冷清的大街上,边跑边叫。很久很久了,苏色色没有这么疯狂过了,也很久很久了,苏色色没有这么放肆过了。跑着跑着,苏色色忽然就停下来,对林小南说:

“我们去宾馆吧。”

这是多么愚蠢的决定。

酒精,令苏色色毫无原则,让苏色色,情不自禁听从了身体的指挥。

据说,平安夜,是失身夜。

因为平安夜,少不了狂欢。因为狂欢中,又少不了喝酒。

平安夜,是失身夜(6)

喝酒多了,也难免会酒后乱性——其实,苏色色并不是很醉,只是五六分而已。

苏色色觉得她压抑太久了,乱一次性也没关系。

何况乱性的对象,是林小南。

毕竟,她和他,曾经有过一次。虽然不成功。

但,是经历过。

到了宾馆,开了房,刚刚进门去,还没来得及开灯,苏色色就主动的,纠缠了林小南,身子软绵绵的,贴在林小南身上。

林小南的身体,很快有了反应。

他抱着苏色色,把苏色色推进卫生间去,接着,他也挤了起来。

林小南把苏色色的衣服脱了,也脱了他的,然后在喷洒底下,“哗啦啦”的水声中,与苏色色紧紧抱在一起。

苏色色觉得,林小南的眼神,变得深邃起来,仿佛一个深幽的湖,而她,摇摇摆摆的,就沉在里面。

“苏色色!”

“嗯?”

“我爱你。”

“嗯。”

“苏色色!”

“嗯?”

“你爱我吗?”

苏色色想了想,想了想,只是回答:

“我喜欢你。”

有人说:喜欢一个人,并不一定要爱他,但爱一个人的前提,却是一定要喜欢他。喜欢很容易转变为爱,但爱过之后,却很难再说喜欢。因为,喜欢是宽容的;而爱,则是自私的!喜欢是一种轻松而淡然的心态,但爱却太沉重;爱一旦说出口就变成了一种誓言,一种承诺。

当年,陆子喻不轻易说爱苏色色,只是说喜欢苏色色。

如今,苏色色不轻易说爱林小南,只是说喜欢林小南。

那一个晚上,在宾馆里的那张大床上,苏色色就像了一头发了狂的小鹿,不管不顾的压倒林小南,仿佛用了毕生的力气那样。

苏色色想,她是疯了!

真的是疯了!

她的指甲,狠狠地挠在林小南的背上,她的牙齿,狠狠地咬着林小南的肩膀。苏色色感觉到自己被撕裂了,无论心,或身,都成了一片片。

平安夜,是失身夜(7)

苏色色的疯狂热烈,也感染了林小南。

林小南吻着苏色色的唇,苏色色的眼睛,他把他的头,狠狠地嵌进苏色色那诱人的胸,狂热的浪潮,在林小南体内扑腾,令林小南无法自抑。

那晚,林小南一共要了苏色色两次。

第一次,不到两分种——也许更短。

第二次,超过一个小时——也许更长。

林小南的动作,越来越纯熟,越来越能挥洒自如,他仿佛一头勇猛的狮子,在苏色色的身体内,横冲直撞,毫无顾虑。随着林小南的身体不停地起伏,苏色色就越发斗志高昂,气息如兰,就像当年,陆子喻在她身体里那样。

林小南不知道,苏色色在他强力的撞击中,把他当成了她那个爱得不能自拔的那个老男人了,苏色色望着林小南的脸,一边想像着,陆子喻年轻英俊时的样子。

苏色色把无论如何看起来,都不可能像陆子喻的林小南,看成了陆子喻。

苏色色想,陆子喻,他也曾想她,如她想他般不能自己吗?

事后,苏色色久久不能平静,她喃喃地说:

“林小南,对不起!”

林小南拥着她:

“为什么要说对不起?”

苏色色无从解释,只是再重复:

“林小南,对不起!”

林小南笑了:

“苏色色,应该说对不起的是我!哦对了,苏色色,我有没有弄痛你?”

苏色色说:

“没。”

平安夜后,苏色色又再开始躲着林小南,就像老鼠躲猫那样。远远看到林小南来找她了,连忙交待室友,让她们转告林小南,说她不在。而她,则逃窜到卫生间,躲在里面很久很久不肯出来。

为什么躲?

苏色色不知道,只是觉得心虚。

虚得不行。

她爱的是陆子喻,念念不忘的是陆子喻,却一而再的和林小南上床,还把林小南看作成陆子喻。苏色色觉得真是罪过,她对林小南内疚得不得了。

我是真的爱你(1)

那天,苏色色也像往常一样,在图书馆里,那个靠近角落的位置里看书。看着看着,苏色色习惯地抬起头来,目光穿过小树林,向足球场望过去。

不知道为什么,足球场上,没了林小南的影子。

但此刻,足球场上突然就没了林小南的影子。

苏色色有点不安,想,他怎么啦?是不是不舒服?

抑或,有什么事儿?

苏色色莫名的,就惆怅起来。

怔了一会儿后,苏色色合上书本,不看了。她不想看,也看不下,书中的字,一只一只地跳跃着,令她眼花缭乱。

苏色色叹了一口气。

也许,她不但是喜欢林小南,是有点爱上林小南了。

只是有点,而已。

一本书说,生命里,总是会注定遇到一些人,注定在这些人身上,难以避免地发生一些不为人所事的事。有些人常常会后悔,常常说,如果不遇到,那会多好。可是生活中,没有“如果”,甩不开,一个又一个的“那么”结果。

凡事都是有因有果的。

苏色色想,她遇到林小南,是不是也是有因有果?

苏色色一边想,一边拿过书包,离开图书馆,低头下楼去。在拐弯的时候,苏色色因为只管低着重头,想着无所谓的心事,没注意到从楼下跑上来的一个高瘦身影,匆匆的迎面而来。

结果,苏色色和他在楼梯口的拐弯处,狠狠地撞了一下。

那个高瘦的身子,身子摇晃了一下,身子往后退了一步,很快便站稳了。

苏色色没那么好运气,她被撞得往后退几步后,几法站得牢,因此一个踉跄,便很狼狈地摔到了地上,来个四脚朝天,手中的书包脱手而出,被甩了好远。

苏色色大惊失色,发出一声惨叫:

“哎哟!”

她揉着自己被撞疼了的PP,龇牙例嘴。

那个高瘦的身影扑过来,连忙扶起了她,一边嚷嚷:

“苏色色!没伤着吧?”

我是真的爱你(2)

是林小南。

他阴魂不散,寻来了。

苏色色睁大眼睛,张开嘴巴,怔了一下后,想也不想,就立刻从地上爬起来,身上的灰尘也来不及拍,一个箭步冲过去,拾起她的书包。

苏色色像老鼠躲猫那样,躲了林小南已有一段日子,习惯成自然了。此时此刻,苏色色第一反应,就是要逃之夭夭,继续像老鼠躲猫那样躲着林小南。

无奈林小南比她跑得更快,横了在她跟前,逼近她:

“苏色色,你为什么一直躲避我?”

现在的林小南,个子比一年前窜高了许多。一年前,林小南才比苏色色高出了大半个头,而现在,高出一个头不止。苏色色站的位置,比林小南站的位置高一个台阶上,苏色色还差一点点才平林小南高。

苏色色涨红着脸,不肯承认:

“谁躲避你啦?”

林小南斜着眼睛看她:

“如果不躲避,那你跑什么?”

苏色色回答不上来,因此只好沉默。

林小南把他的头凑过来,一点点逼近,近到不到一厘米的距离,他把他的脸,对着苏色色的脸,眼睛对牢着苏色色的眼睛,鼻子对牢着苏色色的鼻子,然后,一动也不动地瞧着苏色色。瞧着,瞧着,直把苏色色瞧到眼里有了毛骨悚然的味道,林小南才满意的把头移开了去。

林小南“嘿嘿”的笑:

“苏色色,我告诉你,不在躲我呀,你这辈子,我跟定你了!你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我也追了去。”

苏色色不忿:

“喂!”

林小南凶巴巴:

“喂什么喂?”

苏色色说:

“林小南,你干嘛老缠着我不放?”

林小南不答,斜了眼睛看他,脸上突然闪过一阵坏笑,又把他的头凑过来。这次林小南不再逼视苏色色的眼睛了,而是咬着苏色色的耳朵,偷偷地说:

“苏色色,我不缠你我缠谁?我的第一次和第二次都交给你了,你不要我对你负责,那你负责对我负责好了!”

我是真的爱你(3)

靠!这是什么跟什么!

林小南不说这些犹可,一说,苏色色的一张脸,红得不能再红,恨不得地上有个缝,自己钻下去,从此就不用和林小南面对了。但地上没缝,苏色色没法子,只得狠狠地瞪着林小南,咬牙切齿地说:

“林小南,你还说!不准提那些事!”

林小南一脸的无辜表情:

“不是我想提,而是那些事情,老出现在我脑海,我怎么努力,也挥之不去!苏色色,不管你信不信,我是真的爱你!因为爱上你,我才不出国读大学,在高三的那年里,我才不分白天黑夜,辛辛苦苦读书,目的就是为了考到你所在的学校,为了能够和你在一起。”

苏色色手足无措,嗫嚅:

“但,我并不爱你!”

林小南说:

“我知道,你爱那个老头子嘛。”

苏色色瞪着他,有点生气:

“谁说他是老头子?”

林小南说:

“一个比自己大了那么多的,四十多岁的男人,不是老头子是什么?”

苏色色紧紧咬住嘴唇。

陆子喻不过是比她大二十岁而已。

人家谢霆锋的老爸谢贤,还要比自己的小女朋友大了四十八岁呢,还有那个著名美籍华裔科学家、物理学大师、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杨振宁,要比他的妻子翁帆大了五十四岁,人家还不是恩爱甜蜜,成双结对?

林小南说:

“苏色色,你不会忘记我们那个约定吧?你三十岁,我二十七岁,如果那个时候,那个老头子没回来找你,你又没嫁人的话,那你要嫁给我,做我的妻子!”

苏色色说:

“现在我才二十一岁,离三十岁还有好长一段时间。”

林小南认真:

“谁说还会有好长一段时间?只有九年而已。九年时间,会很快过去。”

林小南又再说:

“苏色色,既然那个老头子还没回来找你,你现在又没有别的男朋友,不如就凑合,勉为其难的做我的女朋友嘛,这样你可以消磨一个人寂寞孤单的时间,又可以拿我当挡箭牌,拒绝别的男生追求,一举两得的好事儿,你打上灯笼去哪儿找?”

不要脸,抢我的男朋友(1)

苏色色踌躇。

林小南却不给苏色色考虑机会,拉了苏色色:

“苏色色,就这样定了!我做你暂时男朋友,你做我暂时女朋友。无聊的时候,我们看看电影,喝喝咖啡,谈谈情,说说爱,这样你可以打发寂寞时间,我也可以免了相思之苦,这样叫你好,我好,大家都好。”

苏色色啼笑皆非。

她还真的拿林小南没有办法。

不过别说,林小南还真的说中了苏色色的心事。

是,苏色色寂寞,无比的寂寞。

林小南说得好,林小南暂时做她的男朋友,这样她就不会这么的无聊,那么的寂寞孤单,也可发拿林小南当挡箭牌,理所当然的拒绝别的男生追求。

为什么不呢?

苏色色愿意做林小南的暂时女朋友没多久,麻烦事就来了。

其实,苏色色不过就是跟了林小南看一场电影,电影散场的时候,林小南不过是搂了一下苏色色的腰,刚巧就被同是去看电影的同学眼尖看到了。

于是,学校里开始盛传着,大三那个冷若冰霜,疑以为心理有问题,从来没有和男生拍拖的中文系才女苏色色,和大一计算机系的林小南,进行姐弟恋的消息,学校还盛传,苏色色和林上南在某个地方,牵手甜蜜。

再后来,苏色色去上课的时候,被林小南原来的绯闻女友,邻校的唐菲菲冲过来,二话不说,就先狠狠地甩了苏色色一记耳光。

然后,唐菲菲破口大骂:

“老女人,不要脸,抢我的男朋友!”

苏色色只比唐菲菲大了三年,但在唐菲菲眼中,二十一岁的苏色色,已是个老女人。

苏色色伸手捂了脸。

她从未给人打过。以前她老妈,也没打过她,她做错事了,也只是骂她,动口不动手,从没舍得,动她一根手指头。如今,平白无故的,苏色色给了一个不相干的人打了。原来,被人打的滋味是这样的:疼,脸微微发热,身体却冷得发抖,夹着愤怒和羞辱。

不要脸,抢我的男朋友(2)

周围的人看了过来。

还有好事者望了围了过来,带着兴致勃勃的,带着看好戏的表情。

唐菲菲咄咄逼人,还在不停地骂:

“老女人,你要不要脸?凭你这样子,也想老牛吃嫩草?我告诉你,别痴心妄想,你不配林小南,一点也不配!”

苏色色也不和她吵,只在太阳里呆立着,恍恍惚惚的。

苏色色想,她真的很老吗?

她还没满二十二岁,还差三个月。她不过,没林小南年轻,没唐菲菲年轻而已。

周围的人开始指指点点,窃窃私语:

“她抢她的男朋友?”

“不知道,大概是吧。要不人家怎么闹上门来?”

“啧啧,看不出,平日不声不响,一副冰清玉洁示人的她,居然也能搞出这么大的动作,去抢人家的男朋友!”

“就是!要不俗话怎么说,知人知面不知心?”

……

唐菲菲不但长得漂亮,一张脸儿像了当红的大明星范冰冰,而且身材发育得很好,玲珑有致,该大的地方大,该小的地方小。到底是读艺术学校的女孩子,懂得打扮,穿着一件水红色的紧身T恤,包裹得圆润紧俏的牛仔短裤,露出了雪白的大腿,一双细跟高跟鞋,更显得好婀娜多姿。

唐菲菲的青春亮丽,时尚潮气,让苏色色无话可说,连手都无处可放。

苏色色觉得,她站在唐菲菲跟前,仿佛踮着脚,都要比矮她三分似的。

苏色色这个时候,忽然就明白了,当年她高考结束,骆家伟拿着一束花拦在她跟前,给陆子喻看到了,陆子喻那刻的心情。

正在这个时候,林小南突然出现了。

林小南冲了过来,用他的身子,挡在苏色色面前,像要保护她似的。

林小南很是生气:

“唐菲菲,你在干什么?”

唐菲菲夹着腰,泼妇那样:

“我在干什么?我在教训这个老女人!林小南,我问你,这个不要脸的老女人,她有什么比我好?她凭什么把你从我手里抢了去?”

不要脸,抢我的男朋友(3)

林小南气得脸色铁青,眼睛在冒着火,他把牙齿咬得“咯吱咯吱”地响,话像豆子一样,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

“唐菲菲,你烦不烦?你可不可以不要那么幼稚?你再这样无理处闹,我们连普通|奇|朋友都没|书|得做!我告诉你唐菲菲,苏色色现在是我的女朋友,我林小南,只爱她一个人!”

唐菲菲大哭:

“林小南,到底我有什么不好?你为什么愿意爱这个老女人,不愿意爱我?”

苏色色没有再听他们吵闹。

她一言不发,拿着她的书包,侧着身子挤出人群,向教室的方向走过去。苏色色觉得,她没有必要去向别人证明一些东西。

林小南急了,抛下唐菲菲不理,追了过来:

“苏色色!苏色色!”

苏色色回过头来,看他,轻轻地说:

“林小南,一会儿下课后,陪我去逛书店好不好?我想找一些资料。”

林小南以前苏色色生气,不再理他,谁知道没有,他大喜过望:

“好啊,一会儿我陪你去。”

林小南又再说:

“听说书店对面,有一间新开张的韩国餐馆,味道不错,苏色色,我们逛完书店后,便去吃韩国菜。”

苏色色说:

“好。”

轻轻浅浅的笑,扬在苏色色的嘴角边。

哼,说她不要脸?说她老牛吃嫩草?那又怎么样?唐菲菲比她年轻,比她漂亮,比她身材好,那又如何?人家林小南喜欢的,是她苏色色,又不是唐菲菲。

苏色色莫名的,就有一种报复了唐菲菲那一掌的快感。

本来苏色色无意和唐菲菲抢林小南的。人家林小南又不是玩具,是大活人,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喜好,说抢就能抢的么?唐菲菲这兴师问罪寻上门来,大动干戈,奇*|*书^|^网结果弄巧成拙,平白无故添了林小南对她的厌恶。

唐菲菲想不到,她这一闹,推波助澜的,便苏色色决定和林小南在一起。

为什么不?

恋爱的感觉(1)

林小南也没什么不好,长了185公分高的个子,四肢修长,身型挺拔。林小南的五官也长得好,帅气得像了某个韩国电影明星,尤其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了那浅浅小小的酒窝,很是动人。

林小南是个很有趣的男孩子。

他常常会牵着苏色色的手,兴致勃勃的在拥挤的夜市里游荡,也不怕人群汹涌。人挤着他们,他们也挤着人。但林小南的手,紧紧地抓着苏色色的手不放,他们从一个小摊位,走到另外一个小摊位。

看到自己喜欢的小玩儿,便站在那儿,和摊主讨价还价大半天,从叫价十八元的物品,居然杀价杀到六元。

那是一个粉色的蝴蝶结发夹,荷叶边金色圆点,那个年龄和苏色色差不多的老板说,是韩国最新出的款式呢,六元钱,她亏本了,不过看到他们那么喜欢,就卖给他们了。

林小南来一句:

“亏本生意你也愿意做?”

老板呵呵笑:

“哎呀小帅哥,你不知道啦,这叫讨个好意头,六六大顺。”

林小南嘀咕:

“帅哥就帅哥,干嘛要加小?”

苏色色心情奇好,嘻嘻笑:

“因为你真的是小,所以就叫小帅哥。”

林小南翻了个白眼给她。

苏色色又再嘻嘻笑。

逛完夜市,林小南又带苏色色去看通宵电影,《指环王》三部曲。苏色色神气没那么好,看完了第一部《指环王:护戒使者》,第二部《指环王:双塔奇兵》刚刚开始没多久,苏色色就睡着了。

还睡得很香。

苏色色醒来的时候,看到林小南拥着她,把外套披在她的肩上,而林小南则血红着眼睛盯着银幕,看第三部《指环王:王者归来》。

结局是美丽的凯旋,却也伴随着令人惋惜的失落:没有苦难,就没有胜利;唯有牺牲,才能成就自由。

电影散场的时候,林小南惋惜:

“那么精彩的电影,你只看了开头和结束。”

恋爱的感觉(2)

苏色色笑:

“有什么关系?过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

林小南说:

“切,没有过程,怎么会有结果?凡事都应该注重过程,并且要好学会享受过程,无论是痛苦,或甜蜜,或得与失,这样结果才有意义,才懂得珍惜。”

苏色色瞧林小南:

“咦?林小南,想不到你也能说出这些有水平的话来。”

林小南悻悻然:

“苏色色,别老拿有色目光看我好不好?现在我长大了,是成年人,不再是那个什么也不懂的顽皮小男孩。”

苏色色失笑。

无论林小南如何标榜,他现在长大了,是成年人了,可在苏色色心目中,林小南永远是那个脸上挂着淘气笑容的顽皮小屁孩。

都说第一印象重要,因为永远无法改变的,即便后来如何的改观,对方还是会永远记得那个“第一次”。

苏色色自然不忘她第一次见到林小南的情景。

尽管如此,苏色色还是愿意和这个比她小三岁的男孩子在一起。因为苏色色觉得,和这个比她小三岁的男孩子在一起,原来,也可以是这样开心的。

开心,总会忧郁好。

有时候,苏色色也去看林小南踢球,抱着林小南的外套,挤在人群里安静地看林小南比赛。

林小南踢完一场球,跑过来,苏色色会递上她原先买好的林小南要喝的饮料,在林小南喝饮料的时候,苏色色也不管有没有人在场,也不怕肉麻,会贴心地用毛巾,替林小南擦去额头上的汗渍。

看到旁人都羡慕:

“哇,你们好恩爱。”

苏色色微微红了脸,也不说话。

林小南去得意,伸手搂了苏色色的腰,恐天下不知似的:

“当然,我们是情侣!”

林小南觉得很幸福。

从来没有过的幸福。

就是去音乐教室,林小南也拉了苏色色去。

他在弹琴,苏色色做他观众。

恋爱的感觉(3)

林小南问:

“苏色色,你要不要学钢琴?”

苏色色微微红着脸说:

“我没有音乐细胞,又不懂得五线谱,怎么学?”

林小南说:

“我教你。”

林小南真的教苏色色。和苏色色坐在一张长板凳上,他的手,抓着苏色色的手,在黑白健盘上,灵活地飞舞着。

在暖暖的阳光里,有不知名的花香,浅淡地飘过来。在花香中,林小南的眼神,也像了冬日里的阳光,柔柔的,他额前的刘海,略显凌乱的垂着,脸上的笑容很温暖。

这温暖,也传染给了苏色色。

苏色色感到那股温暖的热气,从苏色色的头皮渗进去。一直渗,一直渗进去,渗进了心里,每一根神经。苏色色的心,不禁微微一动,就像是……被一根细线牵动了一下。

那种感觉,微妙得说不来,又像是很平静的一波水,被风吹起的一点涟漪,浅浅的波纹缓缓的漾着,虽然不大,却一时不会止息。

苏色色觉得自己的脚趾头,都热了。

这,是不是恋爱的感觉?

大概是吧。

苏色色忽然的,就迷上了这种感觉。

连莫雨轩也说;

“苏色色,你自从和林小南在一起后,脸上的笑容多起来,人也变得快乐了。”

莫雨轩又再说:

“谈恋爱的感觉,真的很好!”

莫雨轩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她最近也谈恋爱了。那男的,叫曾军,比莫雨轩大了十年,结过婚,又离了,如今在一家杂志社里做编辑,曾是作家,出版过几本书,后来没灵感了,写不出小说来了,便去了杂志社做编辑。

莫雨轩是曾军的作者。莫雨轩文笔不错,没事的时候,常常写些文章,情感小说之类的,投去曾军所在的杂志社,偶尔也能发表。

因为要放假了,开学后便上大四了,大四没有什么功课,很多学生都去找实习单位。莫雨轩也在找,她在QQ里问曾军:

“你们杂志社,招实习编辑不?”

恋爱的感觉(4)

曾军说:

“我得问一下我们的主编。”

没一会儿,曾军便回复:

“我们主编说,近来刚好缺编辑,如果你有兴趣,你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免冠照片,最好还带上你发表过的文章,到我们杂志社的人事处来。”

莫雨轩还真的去了。

主编对莫雨轩很是满意,同意录用她。还说,如果莫雨轩在实习期工作出色的话,可考虑上报,让莫雨轩大学毕业后,正式聘请为杂志社的编辑。

莫雨轩兴奋莫名,请了曾军吃饭,算是报答。

三十二岁的曾军,不胖不瘦,不高不矮,不俊不丑,却自有他的风范:头发极短,眼睛极亮,眉毛极挺拔,一身浅蓝色的西服穿得笔挺,一笑之下,露出了浅浅的洁白牙齿,儒雅,有点动人。

吃饭的时候,莫雨轩眯起了眼睛,很大胆地问:

“你的妻子为什么会离开你?”

曾军也不生气,微笑:

“因为我穷,没房子没车子。”

莫雨轩说:

“但你有才气。”

曾军还是笑:

“现在才气不值钱。”

莫雨轩不服气:

“谁说的?”

曾军说:

“我前妻说的。”

莫雨轩打抱不平:

“她是有眼不识宝。”

“有眼不识宝”这话话,也可以翻译成:不是常识自己的伯乐。——因为以前遇到的教训太多,莫雨轩终于意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也因为遇到曾军,莫雨轩把她的“伯乐”要求降低了,以前追求的是“过上等人生活,享下等人情欲”。如今,莫雨轩把“过上等人的生活”先放一边去,因为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得慢慢来,目前最紧要的是,先要“享下等人情欲”。

“享下等人情欲”的前提下,是先要谈谈恋爱。

莫雨轩把自己推销出去:

“现要我也没有男朋友,不如,你做我男朋友可好?”

男朋友和床友是不同(1)

曾军贯凝视着她,过了一会儿问:

“现在的女孩子,都像你这么大胆的么?”

莫雨轩回答:

“不!只不过我是特别而已。”

曾军“呵呵”笑,然后说:

“好。”

送上门的羔羊,不吃白不吃!当然,曾军也对莫雨轩的自信,敢作敢为,带着一定程度的常识。这样的女孩子,真的不多见。

这个时候,大四的中文系学生,基本没有什么课了,很多同学都是找实习单位实习,有些干脆找自己比较中意的公司去面试,正式就业,然后边工作边写论文,到了规定的时间,抽空回学校交论文就可以了。

一些同学比较精明的同学,大一到大三的期间,就摸索着自己到底适合哪一行,在单位如何为人处事,如何跟单位人搞好人际,然后给自己定个位,到底往哪个方向的公司或单位去发展。

专业不一定要对口。

有时候文凭,不过是一张证明,证明自己上过大学而已。

苏色色不像别的同学那么精明人,不懂得计划自己的人生,大一大二的时候,因为忘不掉陆子喻,每天都为为失魂落魄,哪挤得时间出来为自己将来作什么打算?大三的时候,和林小南纠缠,秀恩爱,享受恋爱感觉,又浪费了光阴。

在苏色色的世界里,事业并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爱情。

爱情不是全部。

但没有爱情,苏色色觉得,活得像了行尸走肉,世界全没了色彩。

苏色色是上大四后,找了很多地方,才找到实习单位。

是在一间旅行社。

每天早上,苏色色7点钟就准时起床,洗漱,吃早餐,然后挤公共汽车去上班。

刚开始的时候很辛苦,是旅游淡季,没有什么客人,于是苏色色跟着别人,沿着整个城市到处跑客户拉生意,鼓动人家拿钱出来,到全国各地转一转,转完了,再转到新马泰,或日本,或韩国,或欧美。

男朋友和床友是不同(2)

很多人这样回答:

“现在经济危机,饭都快没得吃,还旅什么游?”

有幽默一点的年轻人,则哼着歌:

“我想去桂林呀我想去桂林,可是有时间的时候我却没有钱!我想去桂林呀我想去桂林,可是有了钱的时候我却没时间!”

苏色色常常一跑一天,腿都发麻了,也拉不到一个客人。[网罗电子书:www.WRbook.com]

拉不到客人也要跑。

这是旅行社欺负新人,给安排的工作。只有拉的客人多了,新人才有工资拿,才有提成。苏色色必须得靠工作,否则就没饭吃——苏色色没钱了,她老妈留给她为数不多的钱,交四年的学费,用光了。

小镇的那栋四层楼的房租,苏色色大二的寒假回去,一次性收了三年,因为小镇的生活水平不高,租金低得不能再低,三年的房租,加上做暑假寒假工,苏色色省吃省用,才勉勉强强够开支。

如果不努力工作,好好努力挣钱,苏色色不知道,她口袋里少得不能再少的钱,够不够维持到毕业。

莫雨轩调笑:

“如果真的走投无路,去卖身算了!现在很多年轻貌美的女孩子就去卖身,短期按小时计算的叫小姐,长期按年月计算的叫二奶。”

苏色色白她一眼:

“这两个称呼,我都不想要!”

莫雨轩“哈哈”大笑:

“小妞,有志气!我喜欢!”

莫雨轩也是来自一个小乡镇,但莫雨轩生活要比苏色色好得多。

莫雨轩有父母,虽然她的父母在一个不景气的小企业上班,工资不高,但她父母,把她捧在手掌上宝着,无论多困难,也会尽量满足莫雨轩种种要求。

为了方便工作,苏色色和莫雨轩在外面合租了房子。

单间配套,有厨房有卫生间。

莫雨轩要曾军做她的男朋友,不是做床友。男朋友和床友是不同的。男朋友是以后结婚的可能对象,当然,偶尔也会上床,来一场身体盛宴之类的。

男朋友和床友是不同(3)

但床友,是以解决生理为目的,多数是上床,不结婚。

不不不,莫雨轩才没有那么笨。

她没有搬去和曾军同居。

她可没有这么迫不及待。太迫不及待了,就给别人太淫荡的感觉——男人,希望娶进家门做妻子的,是小龙女,而不是潘金莲。

搬了房子后,林小南也上来逛,他趁了莫雨轩不在,对苏色色嘀咕:

“干嘛非要和别人合租?自己租一间房子不好嘛?”

苏色色说:

“省钱呀。再说了,两个住在一起,也能互相照应。”

林小南说:

“我在外面租房子,你搬过来和我一起住,不更好嘛?”

苏色色说:

“不好!”

林小南说:

“干嘛不好?”

苏色色不说话了。她可不想和林小南同居,传了出去,可不好。苏色色并不是为着名声着想,如今同居的大学生遍地开花,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苏色色是给自己留条后路,到底,她还是带着一点的盼望——如果,如果陆子喻回来了,她可以了无牵挂,回到陆子喻身边。

林小南不是笨人,自然知道苏色色所想,不禁恨得有点牙痒痒的,嚷嚷:

“苏色色,你不爱我!一点也不爱!”

苏色色还是不回答。

她觉得,这话好无聊。

也觉得,林小南好幼稚。

林小南生气了,第一次生苏色色的气,摔了门口,狠狠而去。

苏色色总是这样,连甜言蜜语骗他也不肯。哪怕说一句,她爱他。虽然林小南知道,苏色色没有他希望的那样爱他。但,苏色色也不肯骗,她宁可选择沉默。

这是林小南和苏色色第一次闹别扭。

苏色色想,以后,林小南还会不会来找她?

也许来。

又也许不。

她不过是他的暂时女朋友,他不过是她的暂时男朋友。暂时么,又不代表长久,就像玩家家那样,当不了真。

你一晚值多少(1)

翌日是周末,没得休息。

暂时不用到处跑去拉客人,鼓动人家拿钱出来去旅游了。因为一大早,老板就安排苏色色和几个新来的员工,站在大路上,对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发公司的旅游宣传单。

苏色色逢人就拚命挤出笑容,发一张宣传单,边说:

“你好!”

有人伸手接过宣传单,多数人看也不看,就扔到旁边的垃圾箱,有些人,直接把宣传单扔到地上。也有不接的,看也不看,冷漠地从身边走过。偶尔也有一两个行人,坏脾气也皱着眉头,嚷嚷:

“你烦不烦呀?”

苏色色当然烦。

但,烦也得发。

盛夏的空气里,到处浮动着相互撞击的热离子,天上那明晃晃的太阳,毒辣辣地照射在人的头上,脸上,身上,把人烤得水分都要消失去。

苏色色站了好半天,笑容挤着挤着,都把脸上的肌肉挤僵了,说“你好”说得口干舌燥,但手上还有大半的传单没发出去。

苏色色又饿又累。

终于忍不住,很委屈地蹲在马路边,直想掉眼泪。

突然,有人走到苏色色跟前来,伸出一双手,说:

“我帮你发。”

原来是林小南。他抢过苏色色手中的宣传单,咧开嘴,嘴角斜斜一笑。阳光下的林小南,痞痞的,坏坏的,帅帅的。

大概就是林小南这股痞痞的,坏坏的,帅帅的,很受那些小女生欢迎。而林小南,也专门把宣传单发给那些小女生们:

“美女,如果想旅游,记得找我哦。”

有大胆的小女生们嘻嘻哈哈笑:

“帅哥,如果我们去旅游,找你了,你做不做我们三陪?”

林小南把食指放到嘴巴上,轻轻“嘘”了一声,然后用了很搞笑的表情,鬼鬼祟祟地用眼睛瞟向苏色色,很搞笑地说:

“小声点,别给我那位听到,要不我回家得跪洗衣板。”

小女生们掩嘴笑。

她们拿了宣传单远去。

你一晚值多少(2)

林小南又再把宣传单发别的小女生:

“小妹妹,如果想旅游,记得找哥哥哦。”

人多力量大。有了林小南帮忙,苏色色手中一大叠宣传单,倒没发多久,便发完了。发完宣传单后,两人去快餐店找吃的东西。

都一点多了,过了午饭时间。

苏色色要了一碗玉米粥。晒了大半天太阳,累得贼死,肚子饿是饿,也没什么胃口。林小南要了排骨饭,边吃边问:

“苏色色,是不是很辛苦?你看,这段时间你瘦了很多。”

苏色色说:

“嗯。”

林小南说:

“干脆别做了,找别的公司。”

苏色色低头吃她的玉米粥:

“什么公司总是一样,新人总得挨苦,坚持下去就没事。”

林小南试探:

“要不,我和我妈说,你到她公司去?”

林小南老妈,开一间很大的食品进出口公司,她也一年到头跑展会。

苏色色说:

“不。”

林小南耸耸肩:

“不就拉倒。”

一会儿林小南再问:

“那我能帮你些什么?”

苏色色还是低头吃她的玉米粥:

“不用。”

虽然说不用,但林小南还是帮她。苏色色这样整天跑,跑得脚都快要断掉,也没能拉得多少客人跟他们旅行社去旅游。也不是没有去旅游的人,想去旅游的人多的是,只是苏色色,在这个城市无亲无戚,无朋无友,往往说得口干舌燥,也没什么人搭理她。

倒是那些无良的客人,想吃她的豆腐:

“美女,你和我睡觉,我就帮衬你。”

要不说:

“去旅游?我不如拿这些钱泡你。美女,你说,你一晚值多少?开个价来!”

苏色色只有打落牙齿和泪吞,装没听到。

倒是林小南,拿了一大叠宣传单,到他家的亲戚朋友去发,还鼓动他老妈的神经:

“妈,你的员工一年到头辛辛苦苦帮你干活,你不奖励他们出去玩一下?”

你一晚值多少(3)

他老妈“呵呵”笑:

“我倒有这个计划!他们都在说,别的公司,都能组织员工到哪儿哪儿旅游,去三五天,干嘛我们的公司没有?我前段时间因为忙,担搁了。”

又问:

“咦,儿子,你怎么关心这个问题来啦?”

林小南支吾了一会儿,才骗她:

“我课余时间去锻炼自己,帮一个在旅行社上班的朋友拉客户,有提成。”

她老妈说:

“不错哇儿子。钱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够锻炼自己。”

因为林小南老妈这一“赞赏”林小南,给苏色色拉来了不少顾客,不但组织自己公司员工报名参加苏色色所在的旅行团,也介绍别的公司,跟着参与。

就这样,忙碌地,艰难地,废寝忘食地三个月后,苏色色终于在旅行社站稳脚跟,渡过了新人期。

老板同意在苏色色实习期间,与她签正式合同。

也就是说,苏色色还没毕业,便是旅行社正式员工了。

因为苏色色年轻,加上相貌不错,那个四十多岁,精明能干的女老板,就让苏色色做了文员。工作是帮她处理一些杂事,送文件,接待客人,有时候也打打字,定一些关于旅游之类的方案。

外出旅游,跟旅行社,有好处,也有坏处。

好处:很多地方可以打折;自己不用操心找住所,饭店等;可以认识很多新的朋友;不用一路上蹭导游。

坏处:走得快的人往往要一直在等待中生存;经常被拉倒一些比较破的景点作冤大头;不能够根据个人的爱好选择一些有特点的景点,过于大众化。

一次旅行社来两个外国友人。

这两个年轻的女孩子,中文不大灵光,说了大半天,也没有懂得她们说些什么。后来还是苏色色出来,用流利的英文和她们交谈。

原来她们来自美国,刚到中国留学不久,不大会说中文,想利用假期时间,到闻名中外的西安古城至此一游。

陆子喻回来了(1)

外国友人之所以愿意跟团,是因为对中国不了解,为了安全起见。

苏色色和她们“叽里咕噜”一会儿后,便给她们办手续。

老板一直看着,很意外。

她再一次对苏色色刮目相看。这个不大多话,虚心好学,且工作勤恳,踏实的女孩子,深深得到她的好感。她说:

“苏色色,原来你是真人不露相哦。”

苏色色红了脸:

“没。不过会说两句英文而已。”

老板很是遗憾,开玩笑;

“可惜我儿子有女朋友了,要不你做我的儿媳多好。”

有人提醒老板:

“苏色色有男朋友了呀,就是那个很帅的男孩子。”

苏色色只是低头。

她没有说“是”,也没有说“不是”。

苏色色有一个预感,预感陆子喻准备回来了,她准备要见到他了——其实,陆子喻早已从法国回来了,苏色色不知道而已。

苏色色是看了报纸,才知道的。报纸上登着大篇幅的报道:“法国学成归来的本市画家陆子喻开画展”,还有陆子喻的照片。

报纸上的陆子喻,比四年前——准确来说,是三年半多点,不到四年时间,比苏色色见到他最后一次,老多了。

报纸上的陆子喻,是笑着的,他的眼角已有了皱纹,嘴角已下垂。

但,陆子喻还是一个英俊的男人,清高,傲气,浓郁的艺术家气质,身上那股销骨的寂寞,给人感觉,还是那样的销骨迷人。

苏色色呆呆地看着。

她的手,轻轻地抚摸着报纸上陆子喻的脸,一下一下的,就像当年,她抚摸着他那样,那么温柔,那么细腻。

突然的,苏色色就有了想落泪的感觉。

老板从外面回来,走进办公室,路过苏色色身边的时候,无意中一瞅报纸,顿时便说:

“哎,陆子喻又开画展了哦。”

苏色色意外,抬起头来:

“你认识陆子喻?”

陆子喻回来了(2)

老板有点得意:

“当然认识,说起来还是亲戚。”

苏色色睁大眼睛:

“亲戚?”

老板说:

“陆子喻的妻子,是我老公的表妹。”

苏色色呆住:

“妻,妻子?陆子喻,他,他结婚啦?”

老板说:

“嗯,他四年前就结婚了。我老公的表妹是一个画商,就是收购别人的画,然后拿去转手出卖那种。他们结婚后半年,就去了法国,去年才回来。”

苏色色喃喃地说:

“他的妻子,是苏雪儿?”

老板惊诧,不答反问:

“咦?你怎么知道?”

苏色色连忙说:

“以前我听说过她的名字。”

老板笑:

“苏雪儿在这个城市,比陆子喻还有名气呢。倒不是她做画商出名,而是因为她是本市的房地产大享苏俊杰的独生女。陆子喻有福气了,娶了苏雪儿,简直就是掉进金山银山里去了。”

苏色色咬了咬嘴唇,终于还是忍不住为陆子喻分辨:

“陆子喻不是贪钱的人。”

老板“呵呵”笑:

“如今这个社会,谁还会这么笨,说钱没用?你看那些美女明星们,把头挤扁了,也要拚命往豪门里挤,为的是什么呀?还不是为了钱?谁都明白,有钱能使鬼推磨。女人嫁了有钱男人,可以一生衣食无忧。男人娶了有钱老婆,可以少奋斗几十年。”

苏色色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陆子喻四年前结的婚,结婚半年后就去法国——也就是说,陆子喻最后一次见到苏色色,其实,已是有妇之夫,娶了苏雪儿。

难怪陆子喻一直说:

“对不起!”

也难怪,陆子喻说:

“因为,我无法做牛郎。”

不是无法,是不愿意做。

陆子喻是做司马相如的命,怎么会委曲做牛郎?他的卓文君,不是苏色色,因为苏色色不够格。陆子喻的卓文君,是苏雪儿。

苏雪儿的娘家,像卓文君的娘家那样,有的是钱。

再相遇(1)

苏色色的心,仿佛是煮着一锅沸水,无法平静下来。

下了班,苏色色终是忍不住,按照报纸登的地址,去了陆子喻开画展的地方。苏色色没有进画展,只在附近的地方,低头徘徊着。

苏色色不知道,她应不应该去见陆子喻。

陆子喻结婚了,已不是从前的那个陆子喻。

但不见陆子喻一面,苏色色又不甘心。

苏色色正在内心激烈地交战间,陆子喻突然出现了。他从画展走了出来,一个人,拿着公文包,低着头。虽然老了,身子也略略发了福,但陆子喻还是像以前那样,喜欢穿白衣白裤,他脸上的表情,淡淡的,甚至还像以前那样,带着落寞的神情,并没有因为结婚了,去法国渡金回来了,再开画展了,别人想像中的那种意气风发。

黄昏的夕阳,明晃晃的,刺眼。

在看到陆子喻的那一刻,苏色色的头脑空白,不懂得反应。她突然感了自己的心脏,在胸腔里不规律地跳动,一下一下的,仿佛要冲出来那样。随即,苏色色有百感交集的感觉,她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在兴奋,还是在仇恨。

苏色色分不清。

莫名的,苏色色有一种强烈的流泪的冲动

然后,苏色色真的流泪了,泪水完全不受控制,一大颗,一大颗地落,猝不及防地,就满脸狼藉。

正在低头走路的陆子喻,像有感应似的,快到苏色色身边的时候,突然抬起头来,目光落到了苏色色脸孔。

他呆住了。

脚步踉跄着,险些跌倒。

在四目相视的这刻,骤然间,天旋地转,万簌无声。

在人群汹涌的黄昏,一刹那,一切的一切,都成了背景,除了苏色色的脸,苏色色的眼泪,那么明亮突出在陆子喻的世界里,什么都静止了。

此时此刻的苏色色,已不是几年前,那个得到一管口红便兴奋得不能自己,笑容很纯真,很灿烂,犹如一枚未熟的青果那样的小女孩。

再相遇(2)

现在的苏色色,二十三岁了。

二十三岁的苏色色,青春仍在,青春的气息仍然是那样的咄咄逼人,她站在黄昏的阳光下,金黄色的夕阳落到她身上,亭亭玉立,有着隆起的胸,细长的腿,像一株柔韧的藤蔓,有着几分令男人着迷的妖娆。

两人就这样四目相对着。

时间,像过了一瞬那。

又像过了一世纪。

终于,陆子喻苦涩地叫:

“色色。”

又再说:

“色色,你长这么大了,是一个大姑娘了,越长越漂亮。”

苏色色本来已停止了的眼泪,又再一次汹涌而下。

陆子喻叹息了声。

过了一会儿,陆子喻找出了餐巾纸,想帮苏色色,把眼泪擦去。可拿餐巾纸的手,伸到半空,画了个弧,踌躇了一下,停了下来。他有点心怯,看了一下四周,大概觉得自己是个名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和妻子之外的女人暧昧,影响不好。

陆子喻尴尬,把餐巾纸递到苏色色跟前,小声地说:

“色色,别哭了。”

苏色色本想不哭的,可眼泪擦了擦,还是擦不完。

陆子喻又再叹了一口气。

半晌,陆子喻说:

“色色,附近有一间餐馆,肚子饿了吧?我们先去吃饭,好吗?”

苏色色点点头。

那是四川人开的重庆火锅店。

在一个小包厢里,苏色色执意的点鸳鸯火锅。“鸳鸯火锅”是重庆著名的火锅品种,它将红味红汤火锅,白味白汤火锅融在一个火锅内。红味锅麻辣香鲜味厚,而白味锅则汤白清鲜味醇。锅是特制而成的,中间用不锈钢皮焊隔呈太极图形,由于双味同锅,故称“鸳鸯火锅”。

陆子喻胃不好,吃白味白汤火锅。

苏色色吃红味红汤火锅。

红味红汤火锅,上面漂满鲜红的辣椒油。因为太辣了,苏色色被呛得不断地咳嗽,泪水流个不停,还要不停的吸气吐舌头,好像痛哭流涕的样子。

她成了他的第三者(1)

但苏色色还继续吃。

一边吃,一边哭。

真真正正的痛哭流涕

是不是因为太辣了,被呛出了眼泪?或者,是因为太悲伤,眼泪从心底涌出来?抑或,两样都有之?

不得而知。

苏色色只觉得,只有这样痛痛快快地把眼泪流出来,她心里才舒服。

远处,隐隐约约传来歌声,《拥抱我》:

“有些时候微笑是最好藉口,让爱的人贴在心口体会著,不需要言语解说一份默契在心中,片刻的交流在爱里遨游。有些时候眼泪只是小藉口,可以躺进爱人怀中找寄托,世界太大太寂寞只有这一个角落,片刻的温柔让心情解脱。拥抱我在悲伤的时候,你心事种种我愿意有相同的感受。拥抱我在喜悦的时候,你情绪所有我都梦寐以求。拥抱我……”

陆子喻忽然说:

“色色,你越来越漂亮了,真的。”

苏色色不说话。

陆子喻就是不说,她也知道她比以前漂亮,漂亮了许多,也风情了许多。可漂亮又如何?风情又如何?陆子喻也不会离了婚娶她。

陆子喻又再问:

“色色,这几年来,你过得好不好?”

苏色色这次回答了,回答得很是歇斯底里:

“不好!没有你在身边,怎么会好?”

说完后,苏色色就情绪失控,像个神经质一样,终于忍不住大哭了起来。这次的眼泪,不是被辣呛出来的,而是真的,真的,被悲伤惹的。

苏色色不知道该如何向陆子喻叙述,她这几年来对他的思念。曾经,她因为思念他,思念到痛不欲生,思念到几乎要疯掉。苏色色此刻的情绪饱满,有着千言万语要对陆子喻说。但最终,苏色色什么也说不出来,只是说:

“我很想你!陆子喻,我很想很想你!真的很想你!”

苏色色说了一遍又一遍。

陆子喻叹了一口气,他只能说:

“色色,对不起。”

她成了他的第三者(2)

苏色色哽咽:

“我不要听对不起!四年前,这话你对我说过!我不想再听!”

陆子喻还是说:

“色色,对不起!”

陆子喻不是不爱苏色色。

陆子喻有他的不得已。

他伸手,情不自禁地揽过苏色色的腰,在苏色色的背上,一下一下地轻轻拍着。像很多很多年前,他宠她,他爱她那样。

苏色色没有躲。

后来,陆子喻的嘴唇,就一点点地凑了近来。

苏色色还是没拒绝。

她为什么拒绝?她爱他,像以前那样,仿佛时光没有流失的样子,她十六岁,他三十六岁,她是那么那么的爱他。

真的,她爱他。

陆子喻吻苏色色的时候,苏色色的身体是有感觉的。苏色色在没陆子喻的日子里,她对陆子喻,一直情没冷,爱还浓,身体熟悉得不能熟悉。是,苏色色的身体,一直认得陆子喻的身体。不管陆子喻,是三十六岁的身体,还是四十三岁的身体。

有什么区别呢?

陆子喻,总是她的陆子喻。

后来的后来,苏色色忘记了,她是怎样跟陆子喻去酒店的。苏色色只记得,她上了陆子喻的黑色奥迪A6,在陆子喻的车内,大哭,大笑。

一路上,苏色色抱着陆子喻,倚着陆子喻,枕着陆子喻的大腿,像是害怕陆子喻会突然不见了,突然消失了那样。

一直到酒店,苏色色也没放开他。

到酒店,已是万家灯火了。

在服务台开房。

上电梯。

进房间。

刚刚关上门,陆子喻摸黑插房卡,然后要开灯。苏色色不给开。陆子喻还是开了。灯刚亮,苏色色就又关上。陆子喻又再打开,苏色色再关上。

如此几个来回,陆子喻开灯,苏色色关灯。

陆子喻只好不开了,问:

“色色,怎么啦?”

苏色色说:

“不要开灯!我喜欢黑。”

陆子喻问:

“为什么?”

她成了他的第三者(3)

苏色色不答——其实,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不想开灯。

窗外的月亮很圆,很大,很白,明晃晃的光线落进来。黑暗中苏色色的一双眼睛,像猫一样,发出幽幽的光,她的脸,也满是哀怨。

以前,她憧憬,她嫁给他,做他明媒正娶的妻。

不想,今日今时,她却成了他的第三者。

陆子喻伸手,把苏色色拉在怀里,静静地拥着苏色色。在如水的黑暗里,只听到两人的呼吸声,一下又一下,暧昧又急促。苏色色把自己完全熟透的身子,尽力地往陆子喻靠近,再靠近,近到无间隔,近到苏色色甚至能感觉到陆子喻的身体,悄然发生变化。

接着,苏色色像个爱玩火的孩子一样,用指尖轻轻地触碰陆子喻的皮肤,然后她的手,一路向下,向下,解开陆子喻一粒一粒扣得严谨的衬衫扣子。

陆子喻的身体,在苏色色蓄意的撩拨下,变得越来越火热。

陆子喻再也忍不住,喘着粗气,抱着苏色色,一步一步的,逼到床口——他抱不动苏色色了,只有一步一步把她逼到床口,推到床上,他的身子也扑下去,死死的,把苏色色压到他身下。

苏色色微微闭上眼睛,感觉到有淡淡的烟草味道的唇,漫天盖地地朝她席卷而来。

苏色色义无反顾地,把她的唇迎合上去。

就像,当年那样。

啊,她的人,她的心,她日思夜想念念不忘又耿耿于怀的爱情,随同她身体的快感,羞耻地进入时光之门,倒流回到以前。

苏色色听见自己的声音,像梦呓一般:

“陆子喻,我爱你!”

又再说:

“陆子喻,我爱你!真的真的爱你!”

陆子喻用他的嘴,牢牢地堵着苏色色的嘴,不让苏色色说下去。他的手,像了一尾游鱼那样,轻轻地,慢慢地,温柔地,游弋在苏色色那闪烁着光泽的,富有弹性的,年轻的身体上。

她成了他的第三者(4)

在苏色色的呻吟声中,陆子喻剥下她的衣衫。

月光下的苏色色,有着平坦的小腹,不大,却尖挺,饱满的胸,纤细的腰肢,修长的大腿,皮肤白皙光滑,仿佛一朵艳丽的牡丹花那样,开得盛大,开得极致。

苏色色从栀子花般的少女稚气,变成牡丹那样的成熟风情。

陆子喻的手指,陆子喻的嘴唇,陆子喻身体的每一处,都沾带着星星之火,以燎原之势,齐齐地向苏色色扑来。

一切,都像回到了过去。

花正好。

月正圆。

他未娶妻时。

这场欢爱,苏色色像是要补尽几年的缠绵那样,她迎合着陆子喻,疯狂地缠着陆子喻,用她炽热的嘴唇,在陆子喻的脸颊,脖子,胸口上,用力地吮吸,并大声地呻吟着。

要生要死。

是,无论陆子喻要她生,或要她死,她都会义无反顾。

但,陆子喻还是老了。

陆子喻的身体,已开始有了衰老男人的浑浊味道,时光一点点无情地夺去了他的神勇。苏色色看得出,陆子喻已经很努力了,一个四十多岁,给过她太多委曲的男人,此刻仿佛只想用身体来证明,他还爱她,只想用他的身体,去弥补她被他蹉跎过的青春岁月。

可陆子喻终究是老了。

没多久,他就气喘吁吁。

再没多久,他就完事了。

他从她身上翻了下来,说话有点上气不接下气:

“对不起色色,不能给你太久。”

苏色色说:

“没关系。”

真的没关系吗?

不不不!

苏色色望着他,心里默念着:

“陆子喻,你怎么可以变成这样子?”

是,陆子喻变了,变得这样老,变得这样无能为力,变得不再锋芒毕露,就连他身体,也变得这样经不起一点点的折腾。

陆子喻从床上起来,他开灯,去了卫生间。

苏色色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呆呆地看着陆子喻裸着的背景。

她成了他的第三者(5)

忽然的,苏色色就生出一丝怜悯来。

当年,陆子喻离开她的时候,三十九岁,身板也挺拔。这才短短的,不到四年的时间里,陆子喻怎么可以老成这样?老到后脑勺都有了白头发,背也有点弯了,身上的肌肉也开始松弛了。

苏色色一下子,就念出陆子喻现在的年龄:

四十三岁!

不过,是四十三岁而已。

陆子喻从卫生间出来的时候,看到苏色色裸着身子,头发散乱,站在窗着,看着外面城市的灯红酒绿,夜和霓虹。

陆子喻轻轻地走了过来,从后面抱了她:

“色色,想些什么呢?”

苏色色回过神来:

“没什么。”

陆子喻板过苏色色的身体,让苏色色面对着他:

“色色,对不起。”

苏色色笑了一下:

“没关系,我是心甘情愿和你和一起的。”

陆子喻说:

“但,我什么也不能给你。”

苏色色伸手抚摸着他的脸:

“我什么也不要!我不要婚姻,不要名份,我只要和你在一起。直到有一天,你老了,老得再也要不动我了,那我就离开你,找一个年龄和我差不多的,愿意娶我的男人,嫁了,平平淡淡的过下半生。”

陆子喻怜爱地看着她:

“色色,你真傻!”

苏色色笑:

“本来我就一直很傻。”

很久很久以前,陆子喻问过苏色色,第一次恋爱的人,是不是都像了她那样傻。苏色色说,是啊,我就是这么傻,真的很傻!是,因为傻,所以苏色色才没法把陆子喻忘掉,哪怕他负了她,她仍然是爱他。

陆子喻手机,忽然间这个时候轰天动地响了起来,在静静的夜里,铃声震耳欲聋,特别的响亮,特别的刺耳。

陆子喻不安,踌躇了一下,还是接了电话。

是苏雪儿打来的:

“子喻,怎么这个时候还没有回来?都这么晚了。”

爱一个人,是不是应该要成全(1)

陆子喻说:

“和一个朋友在一起呢,一会儿就回去。”

苏雪儿说:

“不要太晚了,快点回家。”

陆子喻说:

“好。”

苏色色拿了衣服,到卫生间去洗澡。她站在花洒底下,把水开到最大,水丝打落到她的身体上,发出了一种异常的声音。

对面的镜子,被水雾蒙着,但苏色色还是隐隐约约看到了自己的一张脸,那张脸上,很绝望,很哀伤,同样的,也有一种叫“恨”的东西。这种恨,从苏色色的脸上,透到了苏色色的心里,每个细胞中。

生活,为什么会这样?

命运,为什么会这样待她?

陆子喻开车送苏色色回去。

“色色,你不是没有毕业吗?怎么搬出来住啦?”

“实习了,前些日子交了论文,就等毕业证了。搬出来,是为了上班方便。”

“工作开心吗?辛苦不?”

“还可以吧,和同事相处倒不错,没有特别的好,也没有特别的不好,大家都客客气气。工作没有刚刚开始的时候那么辛苦,现在基本稳定下来了。”

“色色,你怎么在那个地方租房子?那个地方,人很杂,来自五湖四海的人都有,治安是这个城市最差的。”

“租金便宜啊。现在我一个同学合租,两人在一起,也挺安全。”

“男同学?”

“不,女同学。”

苏色色心中庆幸,还好,当初说什么也不愿意和林小南同居。如果,她真的和林小南同居了,她,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上床是另外一回事,同居又是另外一回事。上床不过是解决生理问题,同居,则是投入了感情了的。

对于林小南,苏色色不是没有谦意的。

不爱他,却给他错觉。

苏色色想,她,真的不爱林小南吗?

也许是爱的。

只是,苏色色对林小南,不够爱!苏色色爱陆子喻多,比爱林小南多,多了很多,很多。

爱一个人,是不是应该要成全(2)

有一首歌,唱得好:

“你到我身边带着微笑,带来了我的烦恼。我的心中早已有个他。哦……他比你先到!”

是,陆子喻比林小南先到。

陆子喻把苏色色送到楼下。

苏色色和莫雨轩租在一栋破旧的楼房里,据说,过不久就要拆迁了。由于年代已久,周围的环境,就像了电影里的灰败镜头,墙壁斑驳陆离,这边一块白,那边一块黑,有些地方还起了砂,露出了里面的砖头来。

陆子喻说:

“色色,我不送你上楼了。晚安。”

苏色色说:

“晚安。”

苏色色下车。走了几步后,又再回头,跑了过去。隔着车门,苏色色把手和头都伸进车子里去,抱着陆子喻的头,用力地,狠狠地,亲了他一下。

陆子喻“呵呵”笑。

“晚安。”

“色色,晚安!”

苏色色站在那儿,看着陆子喻把车开走,直至看不见。

苏色色转过身子,要上楼去。

不想,从不远处的黑暗角落,冷不防冲出一个瘦高影子,以迅雷不及掩耳,拦了在苏色色眼前,不给苏色色走。

苏色色吓了个魂飞魄散,不禁恐怖地大叫:

“啊——”

那人说:

“是我!”

是林小南。

苏色色又再吓了一跳,失色:

“林小南,你怎么会在这儿?”

林小南说:

“我在这儿等了你一个晚上了,想和你去看电影,可是找你不见,打你手机,又关了机。我以为你出了什么事,正在焦急,考虑着要不要报警。”

苏色色有点心虚,小声地说:

“手机没电了。”

林小南看她,追了问:

“刚才那个男人是谁?你干嘛和他那么亲热?”

苏色色沉默了一下,才说:

“他是陆子喻。”

林小南一怔,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不禁跳了老高:

“陆子喻?你一直念念不忘的那个老头子?他回来啦?”

爱一个人,是不是应该要成全(3)

苏色色说:

“嗯。”

“什么时候回来的?”

“去年。”

“你今天才去见他?”

“嗯。我从报纸看到他开画展的消息,便去找他。”

林小南望着苏色色,一下一下的看着,眼中又是愤怒,又是难过,又是伤心,又是失望,又是无奈。

林小南记得,他说过:

“苏色色,既然那个老头子还没回来找你,你现在又没有别的男朋友,不如就凑合,勉为其难的做我的女朋友嘛,这样你可以消磨一个人寂寞孤单的时间,又可以拿我当挡箭牌,拒绝别的男生追求,一举两得的好事儿,你打上灯笼去哪儿找?”

他又再说:

“苏色色,就这样定了!我做你暂时男朋友,你做我暂时女朋友。无聊的时候,我们看看电影,喝喝咖啡,谈谈情,说说爱,这样你可以打发寂寞时间,我也可以免了相思之苦,这样叫你好,我好,大家都好。”

现在,那个老头子回来了,回来找苏色色了。

林小南“暂时”男朋友,也宣告结束了。

苏色色低着头,望她的脚尖,她不敢看林小南脸上的表情。过了很久,很久,苏色色才喃喃地说:

“林小南,对不起。”

林小南仰起头来,忽然笑了,笑得比哭还要难看:

“苏色色,恭喜你了,终于心想事成,和那个老男人破镜重圆。”

苏色色不知道应该要说些什么,只是说:

“对不起,林小南!”

林小南说:

“不要说对不起!苏色色,你没有错!错的是我!我不应该爱上你!我明明知道你不爱我,但我还是爱上你!我以为,我的痴心会感动你,我以为,我会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谁知道没有!”

“林小南——”

“苏色色,不要说了,我祝你幸福!”

林小南转过身子,大踏步走了。他没有回头——其实,林小南是想回头的,可苏色色不叫他,他又怎么回?苏色色不挽留他,他就是回了,也无济于事。

爱一个人,是不是应该要成全她?

他要金屋藏娇(1)

三天后,陆子喻打电话给苏色色,说和她一起去吃饭。

苏色色像飞蛾扑火那样,义无反顾去了。

为什么不?

苏色色一直等着陆子喻的召唤。她的一切,都是从陆子喻身上得到的。最初的迷恋,情欲的战颤,女人的智慧,都是陆子喻给她的。如果没有陆子喻,苏色色还在那个小镇里,懵懵懂懂地过日子,根本不知道,天有多宽,地有多大。

是,苏色色不后悔,不后悔从小镇走出来。

不后悔,自己那么爱陆子喻。

尽管现在,每次和陆子喻在一起,除了吃饭,便是到宾馆开房。

每次欢爱结束后,陆子喻离开苏色色的身体,起身,穿衣,点上一支烟后,然后拍拍苏色色的脸蛋说:

“对不起,色色,我不能陪你了。”

一个有老婆的男人,怎么能够陪一个不是老婆的女人过夜。

苏色色没有说话。

她亦没挽留。

怎么挽留?如果他愿意留下来,自然会留下来,用得挽留?

苏色色只是说:

“你,你先回去!我今晚不回了,在宾馆住上一晚。”

陆子喻说:

“好。”

然后,他便自己回去了。

陆子喻走后,苏色色光着身子,缩在被子里,一动也不动。陆子喻残留的体温还在,还有剩余的情欲,悲伤地绞缠着。苏色色怔了很久,很久,终于,她将脸埋在枕头里,开始哽咽,哭泣起来。

她和他,还是像了以前那样,不能在阳光下与他手牵着手。以前,是她太年少。现在,她终于长到了可以光明正大谈恋爱的年龄了,但陆子喻已娶了别的女子。

她这么爱陆子喻,为什么她不能够完完全全拥有他?

说到底,苏色色的心,还是不甘的。

但不甘又如何?

日子就这样无望的一天天过,一个月一个月过。

然后,苏色色便毕业了,终于结束了四年的大学生涯。

他要金屋藏娇(2)

苏色色正式离开学校那天,陆子喻给苏色色送的礼物,是一套二房一厅,八十五平方米的房子。

装修是陆子喻一手包办的,家俱也是他亲手选购的。

他要金屋藏娇。

房子的装修很典雅,榉木地板泛着莹泽的光,真皮沙发,桃红色窗帘,桃红色桌面。金属电视柜上放着41寸的液晶电视。厨房和卫生间都是一片雪白,卧室是一张宜家圆床,很大,很华丽,很夸张。

那张大床,使苏色色想起了一本有关于杨贵妃的电视连续剧。

那个时候,杨玉环还不是李隆基的贵妃,还是寿王的妃子,寿王为了让她随心所欲跳舞,而打造了一张举世无双的华丽大床。在那张大床上,寿王和杨玉环,演绎着极致的爱情。

可惜那场爱情,并不能天长地久。

苏色色知道,她和陆子喻,也是不能天长地久。

搬进房子住的那天,日子还真的不好。

楼上有人跳楼了。是一个年轻的女子,刚刚结婚没多久,便发现丈夫有了外遇,她跟踪了去,看到丈夫拥着一个比她更年轻更漂亮的女子,到宾馆去开门,她气不过,冲了过去,和那个不要脸的勾引她丈夫的狐狸精撕打了起来。她丈夫气急败坏地拉开了她,并狠狠地给她一个耳光。

女子呆住了。

男人气恨恨地说:

“我出外面找女人又怎么样?如果真的想不开,你去跳楼好了!”

女子一气之下,还真的跑上苏色色刚刚搬进去的那栋房子,跑到楼顶,然后跳下去,不幸自杀成功。

那一刻,苏色色和陆子喻正在那张很大,很华丽,很夸张的床上,要生要死地缠绵着。

白天,是比夜晚更适合放纵的时间。

陆子喻不会因为回去晚了,找一大堆理由,向家中的那个女人解释。

房子在十六层,前面的两栋楼房没有那么高,再过去,便是一大片草坪,从窗口平望过去,只看到蓝天白云。

他要金屋藏娇(3)

房子在十六层,前面的两栋楼房没有那么高,再过去,便是一大片草坪,从窗口平望过去,只看到蓝天白云,因此卧室的窗户,是大开着的,没拉上窗帘,灿烂的阳光,一缕缕从窗户铺洒进来,整个屋子,仿佛红灿灿地燃烧着。

陆子喻把苏色色压在身下,很努力地快马加鞭。

苏色色用了妖娆的姿态,很妩媚地配合着陆子喻。

陆子喻似乎很享受着苏色色的妩媚。

终于,他完事了,趴在苏色色身上,一动也不动。

陆子喻说:

“小妖精,总有一天,我会牡丹花下死。”

苏色色笑了,一边笑一边歪着头,眼睛不经意地看窗外。偏偏就那么碰巧,苏色色就看到了跳楼的那个女子,一身浅红色衣服,那么明晃晃的,从她窗口闪过,苏色色甚至奇Qīsūu.сom书,还看到了那个女子脸上决绝的表情。

苏色色一呆。

一瞬那,她还以为她眼花了。

真的,怎么会有人,用那么决绝的表情,从她的窗口一闪而过?

但没多久,便有警笛在楼下大肆作响。

这个时候苏色色已穿好了衣服,她走到阳台,向下望去。

苏色色看到刚才她看到的那个女子,穿着浅红色衣服,浅红色裙子,俯卧在地面上,身下一大片蔓延的血液,像玫瑰一样把她包围。

苏色色住在十六层,顶层是十八层。

女子从十八层的顶层往下跳。大概是因为太高,那个女子手脚在落到地上的时候被摔断,呈现出了一个反常规的姿态,整个头部,都被摔裂,隐隐约约的,露出了森然的白骨,很恐惧。

很多大胆的,好热闹的人,纷纷的,靠拢了过来。

有法医过来,人群中让出一条道,有穿警服的人拍照片,拍完照片后,他们将尸体蒙上白单,抬上担架,放到救护车中。

有人拿来水,洗净地上的血迹。

救护车开走。

警车也开走。

谁让她做人家的小三(1)

看热闹的人们,渐渐散去。

一切恢复平静,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苏色色在阳台上,呆呆地看着,不知道为什么,她心里堵得利害。苏色色觉得,她仿佛连呼吸都要凝固了。

陆子喻走了过来,从苏色色身后抱住了她,他安慰她:

“别怕,没事!没事的!”

苏色色还是颤抖,过了很久很久,苏色色央求:

“陆子喻,不要走,陪陪我好么?”

陆子喻犹豫了一下,才说:

“今天是儿子的周岁生日,她交待过,要早点回去。”

苏雪儿早在一年前,为陆子喻生了儿子。他们的儿子长得白白胖胖,五官像极了陆子喻——这是旅行社的老板说的。陆子喻从来没对苏色色说苏雪儿,也从来没说他儿子Qī.shū.ωǎng.,因为苏色色没问,他就理所当然的没说。

虽然陆子喻说没事,但苏色色还是害怕。

晚上睡觉的时候,苏色色作了梦。

在梦中,在一个很黑,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风很大,透过破旧的窗户,发出了刺耳的尖叫,就像鬼嚎一样。

然后,苏色色看到了自己,爬上了很高的楼顶,她一步一步的,向天台的边缘走过去。走到了尽头,苏色色停下了脚步。

她往下看。

楼下,仿佛一个巨大,却拥挤不堪的洞穴。周围的灯光,就像被裹在绷带一样,从湿气中,透出微微的,很绝望的光芒。

在梦里,苏色色穿了一身的白,就像为自己戴孝那样,她一脸的决绝,义无反顾的,从了楼顶上跳了下去

……

苏色色醒来,顿时吓了一身的汗。

天还没亮,苏色色再也睡不着。

她把所有的灯都开了,整个房子,灯火通明。

苏色色坐在大厅的沙发里,发着呆。茶几上,有陆子喻留下的烟。苏色色看着看着,就拿了过来,抽出其中一根,放到鼻子上去嗅。

一股熟悉的味道,就弥漫开来。

谁让她做人家的小三(2)

那是陆子喻喜欢抽的烟,很多年了,他就抽这个牌子。

苏色色想起很久很久以前,陆子喻画画的样子。

那个时候,陆子喻的嘴里,喜欢一这叼着一根烟,手指捏着一支油画笔,画笔上的颜色,布满着灰色颜料。苏色色还想起,那个时候陆子喻拿画笔和拿烟的手,很漂亮,骨髓修长清雅,微微泛着淡白,他的指甲修得很整齐,也干净。

如今的陆子喻,指甲也修得很整齐,也干净,但他的手,不漂亮了。陆子喻比以前胖,胖了很多,他的手指,粗大了很多,也老了很多,不再细皮白肉了。

大概,这叫岁月不饶人。

是,真的是岁月不饶人。

转眼,苏色色二十四岁了,而陆子喻,四十四岁。他们相识,不知不觉,已过了八个年头。就像一首古诗那样: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苏色色把那根烟放到嘴里,点上了。

没想到,烟很呛,也很辣,苏色色刚吸了一口,便剧烈地咳嗽起来,直咳得眼泪鼻涕口水横飞。

电脑里,放着刚才苏色色打开的音乐。

那个女声,凄凄艾艾地唱:

“我许配丈夫名叫陈世美,他本是忘恩无义郎。大比之年进京赶考,他的得中爷家状元郎。到而今三年并无回转,在家中撇下二老爹娘……他眼前只见新人笑,旧人啼哭不动他的心田……”

现在陆子喻不爱听戏剧了,是苏色色爱听。

她觉得此时此刻,她像了那个怨妇秦香莲

一本杂志上说,人与人之间,产生爱情,是在一瞬间。杂志又再说,有时候,缘分就像埋伏在脚下的地雷,根本不知道,哪一秒会踩上去,也不知道,哪一秒会坚持不住,会把自己炸得粉身碎骨。

苏色色是粉骨碎身了,但为什么,她和陆子喻,总是有缘没份?

陆子喻对苏色色很好,一直以来,都好。

他送苏色色很多东西。

谁让她做人家的小三(3)

最新的数码产品。

最时尚的衣饰。

最昂贵的化妆品。

陆子喻什么都很舍得给苏色色,只除了名分。尽管苏色色,从没提出过,要陆子喻给什么什么东西。但陆子喻觉得内疚,他觉得欠苏色色的太多,只有在物质上补。

其实,陆子喻送的那些东西,苏色色也没用,把它们放到一个抽屉里。夜深人静,苏色色在床上辗转反侧,睡不着的时候,苏色色便起床,拿着陆子喻送给她的东西,一样一样地把弄。

此时的陆子喻,脂肪已经让他的腰腹日渐松弛。与苏色色在床上纠缠,陆子喻已经力不从心,心有余,力不足。

不得已,陆子喻只有吞服蓝色的小药丸。

因为吞服那种蓝色的小药丸了,陆子喻才会激动,才会狂野,才会给苏色色那种上天,入地,欲生欲死的感觉。

陆子喻常常说:

“色色,我老了。”

苏色色听多了,有时候也会说:

“是,陆子喻,你老了。”

这个时候陆子喻又不服气了,搂着苏色色,刮着她的鼻子说:

“怎么?嫌我老了吗?”

苏色色说:

“我没嫌!但,你是真的老了!”

陆子喻说:

“我四十多岁了,过几年,就年过半百,是个老头子了。”

此时陆子喻的心态,和老头子差不多,只是陆子喻不知道而已。

因为家中有老婆,有孩子,陆子喻并不能常常陪伴着苏色色。有时候,一周是一次,有时候,是两次,而且,陆子喻从来不在苏色色这里过夜。

偶尔,苏色色觉得,她就像古代皇帝要宠幸的妃子。

这样一想,苏色色心里就不禁泛酸。

但,苏色色也知道这是游戏的规则。

谁让她做人家的小三?

苏色色不会平白无故,打电话给陆子喻。尽管深夜里,躺地床上,很无聊,很寂寞的时候,苏色色就乱七八糟,胡思乱想着,此时此刻的陆子喻,是不是正在和他明媒正娶的合法老婆苏雪儿,共赴巫山云雨?

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性的(1)

别人都说,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

苏雪儿比陆子喻小了三岁,刚刚告别了如狼的年代,进入如虎阶段。

奇)有时候,苏色色很想恶作剧地打电话给陆子喻,让电话响了一下,她就撂下——想归想,苏色色却没做过。

书)她不想让陆子喻太为难。

网)因为不想陆子喻太为难,所以每次见面,苏色色很知趣的,不提出到外面去吃饭,不去看电影,不去逛街,也不到周围去散步,万一给陆子喻遇到熟人了,不好解释。苏色色很心甘情愿的,和陆子喻只窝在这套二房一厅八十五平方米的房子。

有时候,苏色色会在陆子喻来之前,去市场买菜。

陆子喻最爱吃的苏色色亲手包的韭菜虾仁馅饺子。

苏色色买好了面粉,韭菜,虾仁,然后等陆子喻来了,她和他一起在厨房里忙碌,像一对平凡又恩爱的夫妻,又是和面,又是擀皮,又是拌馅,又是包。

然后,是烧水,煮。

苏色色觉得,只有这个时候,冰冷阴郁的房子里,才会充满了热腾腾的烟火气息。

像个家,很温暖。

吃完饭后,苏色色收拾碗筷,洗碗,陆子喻在旁边看着。有时候,陆子喻也帮着把洗好的碗碟子用抹布抹干。陆子喻的手,是用来画画的,做家务不大在行,他就是用抹布抹碗,也做得不好,总有着水珠。

苏色色说:

“哎呀,你放着好了,等我来做啦。”

苏色色边抹碗边问:

“陆子喻,你在家不用做家务的么?”

陆子喻说:

“请家政呢。一个是带小孩,一个是做家务。”

苏色色说:

“哦。”

苏色色差点忘记了,那个苏雪儿,家里很有钱很有钱。旅行社的老板都说了,苏雪儿是本市的房地产大享苏俊杰的独生女。

旅行社的老板还说,陆子喻有福气了,娶了苏雪儿,简直就是掉进金山银山里去了。

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性的(2)

苏色色想问:

“陆子喻,你娶苏雪儿,是不是为了她的钱?”

但到底,没有问。

吃饱饭后,两人便洗澡。

洗完澡后,便上床。

既然怕遇到熟人,不出门,那爱情最终的落实处,便是在床上了。好像陆子喻每次来的目的,就是为了和苏色色上床那样。而每次,在午夜之前,陆子喻总会准时抽离出苏色色的身体,随后下床,穿衣,点烟,帮苏色色盖好被子,吻苏色色的额头,轻轻地说:

“乖,睡吧,我有空了再来陪你。”

酒足饭饱,欢娱结束,陆子喻自然要回家去。

这个地方,对陆子喻来说,只不过是个旅馆——不不不,不是旅馆,是偷情的地方。来了又去,去了又来,但陆子喻,从来不会在这儿过夜。

哪怕,只是一个晚上。

这是苏色色的悲哀。

有时候,苏色色不是不恨的,不是不怨的。

苏色色的恨,苏色色的怨,化作一股疯狂,她不断的索求,用自己青春诱人的胴体,不停地和陆子喻纠缠,很热烈,很狂野,她要陆子喻在这一瞬那的心,落入地狱,飞上天堂,她要陆子喻感觉到窒息,沉沦,一直一直的沉沦。

几次,苏色色要在陆子喻满是汗水的背上,要抓出血印来。但陆子喻反应快,很巧妙地躲过——他当然,不能在身上留下任何痕迹,他是要回家的。他不能,让他明媒正娶合法的妻,发现蛛丝马迹。

周末休息,不上班。

陆子喻也没来。

苏色色无所事事,也不想出去,于是便在正午阳光最好的时候,拉上桃红色的窗帘,躺在大沙发上,安静地睡觉。

在那一片暧昧的桃红色光影中,苏色色会做一些美妙的梦。

有时候,苏色色梦到陆子喻变年轻了,是她第一次见他的模样,然后她和他在大床上缠绵,她问他:“陆子喻,你爱我么?”陆子喻回答:“爱!很爱很爱!”

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性的(3)

有时候,苏色色梦到自己老了,像了陆子喻一样的年龄,然后她牵着陆子喻的手,很幸福,很快乐,很满足地去看日落与日出。

谁说的?

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性的。

苏色色觉得,这话,真是名他妈的经典。

陆子喻每次到来,总会提前打电话:

“色色,有空吗?”

每次,陆子喻总是这么问。

每次,苏色色总是这样回答:

“有。”

怎么没有空?苏色色每天,就是上班,下班,除了陆子喻,也没有别的男人。也不是没有人追苏色色,而苏色色,总是淡淡地回答:

“我有男朋友了。”

她的同事起哄:

“苏色色的男朋友,是一个很帅很帅的小帅哥。”

那个很帅很帅的小帅哥,自然是指林小南。

也有同事奇怪:

“咦,苏色色,你那个很帅很帅的小帅哥,以前三头两天到旅行社来报到,现在干嘛没来啦?好久没有见到他了。苏色色,你们是不是吵架啦?”

苏色色说:

“没。近来他学习紧张,快毕业了,要写论文,没空呢。”

其实,苏色色很久没有见到林小南了。

苏色色想,他,忘记她了吧?有了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女朋友了吧?那么多的女孩子喜欢他,他随便挑一个,也会比苏色色优秀得多。

每次想起林小南,苏色色心里总是有说不出的惆怅。

苏色色忘不了,她最后一次见到林小南的那天明上,林小南看她的目光,又是愤怒,又是难过,又是伤心,又是失望,又是无奈。苏色色也忘不了,林小南离开的时候,是那么决绝,还有他的身影,是那么那孤单,那么寂寞。苏色色偶尔想起来,她的心,没来由的,就一阵阵绞痛。

但鱼与熊掌不能两兼。

为了陆子喻,苏色色只能放弃林小南。

虽然,她和陆子喻的爱情,是那么的无望。

那老男人呢(1)

那晚,陆子喻来了,一番缠绵后,又回去了,陆子喻走后,苏色色很快就睡去。睡到半夜,苏色色起来上厕所,没有开灯,摸着黑去卫生间。

出来的时候,不注意瓷砖上有积水,一脚踩下去,不料脚下打滑,苏色色就前赴后继,不幸“扑通”摔倒,趴在地上。

更不幸的是,崴到了左脚。

苏色色感到钻心的痛。

过了好一会儿,苏色色忍痛爬起来。

脚很痛,真的很痛,在脚踝的地方,是热辣辣的轰痛,像是要断了那样,整个左脚,都无法落地,直把苏色色痛得大汗淋漓,魂魄不齐。

苏色色六神无主,很是恐慌。

想了又想,想了又想,终于忍不住,给陆子喻打电话。陆子喻的电话通了,但只响了三声,那边便把电话挂断。苏色色再打,但电话那边已关了机。

苏色色怔了好一会儿,又再拿起了手机,鬼使神差的,苏色色就拨打了林小南的电话号码。而林小南,这么久了,一年多了,竟然没有换号码。

林小南睡得朦朦胧胧,声音含糊不清地问:

“喂,是谁呀?”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林小南的声音,苏色色仿佛很委曲似的,不禁就“哇”的一声哭了起来,她哽咽:

“是我。”

那边的林小南一下子就清醒了过来,他大声地问:

“苏色色?苏色色,你怎么啦?”

苏色色边哭边说:

“我,我摔跤了。我的脚好像好像断了。”

林小南连忙说:

“苏色色,你等着,我马上就过去。”

刚想放电话,林小南像想起什么似的,大声问:

“苏色色,你住在哪儿?你没有告诉我你住在哪儿。”

苏色色说了地址。

林小南说:

“我很快就到。”

林小南真的很快就到了。他从学校宿舍跑出来,刚好看到出租车,赶紧上去,不停地催司机:

“快呀快呀,我有急事!”

那老男人呢(2)

因为太焦急,林小南下车的时候扔了一张一百元,也不等司机找补,就赶紧冲上电梯。到了门口,林小南都顾不上按门铃,只是“咚咚”地敲着门,十万火急火烧眉毛的样子。

苏色色忍着痛去开门口,单脚跳着去开门。

林小南冲进门来第一件事就是瞧苏色色的脚:

“我看看,怎么啦?”

左脚裸的地方,已红肿了起来,还肿到老高,带着淤血。苏色色六神无主,一来是害怕,二来是痛,也说不出话来,只是泪水不停地落。

林小南又再问:

“很痛?”

苏色色点头:

“痛。”

林小南不由分说,就把苏色色背到背上

“我送你到医院。”

苏色色没挣扎,也没扭捏,老老实实地伏在林小南背上,然后把她的双手,圈着他的脖子上。这个时候,苏色色的情绪开始稳定了下来,她感觉到她的左脚,没那么痛了,而她的心,也没那么惶恐不安了,就像一个怕冷的人,站在寒冬中,忽然捧得一束烛火,缓解了内心的惶惑。

此时已近清晨,天空灰蒙蒙的一片,安静的街道很干净,人很少,车更少,几乎没有,四周围空荡荡。因为空荡荡,显得苍白的路面,有点刺眼。

因为找不到的士,林小南背着苏色色直奔附近的医院。

林小南虽然瘦,力气却不小,大概是年轻的缘故。

苏色色也瘦,瘦得身子轻飘飘的,轻飘飘到令林小南心痛。不是说,浸在爱情中的人是幸福的吗?为什么苏色色看上去,一点也不幸福?甚至,她比和他一起的时候,瘦了,瘦了很多。

林小南忍不住地问:

“那老男人呢?”

苏色色没有说话,却哭了。

吓得林小南连忙说:

“苏色色,不要哭了好不好?我不再问了,还不行么?”

苏色色还是哭。

苏色色真的希望,现在背她的人,是陆子喻。

那老男人呢(3)

但陆子喻,不接她的电话,他把手机关了。

估计,是苏雪儿在身边,他不敢接。说到底,陆子喻还是不够爱她。如果爱,他为什么不接她的电话?如果没发生什么事,她会平白无故的,半夜三更给他们电话么?

到了医院,林小南全身已被汗水浸湿。

当然湿了,他背着苏色色,一路小跑到医院。医院虽然不是很远,却走了二十多分钟的路。还好林小南平日里爱踢足球,体力够。也还好年轻。尽管如此,到了医院,放下苏色色后,林小南已是上气不接下气,脸上身上全是汗水。

苏色色的胸前,也染了林小南的汗,很纯粹的味道。

医生给苏色色检查,还拍了片。

医生说,还好没有骨折,不过是内侧副韧带拉伤,也不是很严重,不需要打石膏。

他给苏色色开了一些外敷膏药,用来舒筋活血,消肿止痛,活血散淤,祛风散寒的,另外又有在大堆口服的。医生说,三天之内伤的脚最好不要沾地,一个星期内,要多卧床,多休息,最好热敷泡脚,很快就会没事。

回去的时候,林小南又背了苏色色,走路回去。

林小南说,走路比较安全,不会弄痛脚。

不知道为什么,苏色色又再想哭。

她喃喃地说:

“林小南,谢谢你。”

林小南说:

“这么客气干嘛?我做这些,也是应该的。”

苏色色的眼泪,还是忍不住涮地下来了;

“林小南,你怎么对我这样好?”

林小南有点心痛,他说:

“我不对你好,还有谁对你好?”

过了一会儿,林小南又再说:

“苏色色,没有女人像你这样笨了!人家当小三你也当小三,可就是没人像你当小三当得这么可怜的。”

这些日子里,陆子喻一直没有出现,也没给苏色色电话,哪怕一声问候也没有。

一天,两天,三天……

一个星期。

一石两鸟,脚踏两船(1)

大概,那晚苏色色打电话过去,苏雪儿察觉到什么不对劲,于是陆子喻就乖乖的,先按兵不动,不给露马脚的机会。

林小南一直陪着苏色色。

给苏色色热敷,按摩,上药。

林小南不会做饭,苏色色又做不了,林小南便打了电话订了外快。那个送外快的小女生,看到林小南那么细心照顾苏色色,羡慕地对苏色色说:

“那是你弟弟吧?你们姐弟感情真好。”

苏色色笑:

“是。他是我弟弟。”

小女生走后,林小南突然发了脾气,扔了饭碗冲着苏色色嚷嚷:

“我姓林,你姓苏,我怎么会是你弟弟?”

苏色色低头,不说话。

她装作没有听到。

三天过后,苏色色的脚终于可以下地了,虽然还是痛,不过不是钻心的痛了,走路也不敢太用力,一拐一拐的,但红肿已开始渐渐消。

苏色色说:

“林小南,你回去上课吧,我没事了。”

林小南斜了眼睛看她:

“你是不是烦我?要赶我走?”

苏色色说:

“没啊。现在你不是快要毕业了嘛?不是要写论文嘛?”

林小南看了她,突然正经起来,很认真很认真地问:

“苏色色,你要老老实实回答我,你以前,有没有爱过我?”

苏色色想了一下,也认真回答:

“不知道。”

林小南不满,大声说:

“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苏色色,怎么会不知道?”

苏色色说:

“我不知道,是喜欢还是爱!有时候觉得,是喜欢!有时候,觉得是爱!到底是喜欢还是爱,我分不清。只是,林小南,你是知道的,没有人,可以取代陆子喻在我心目中的位置。”

林小南恨得牙痒痒的,他很不甘心,咬牙切齿地说:

“苏色色,你是天底下最笨的女人!”

苏色色低头,叹了一口气:

“我知道!”

一石两鸟,脚踏两船(2)

林小南看着她,到底还是按捺不住,突然就冲了过来,抱住了苏色色。他把他的身体,紧紧地贴了在苏色色身上。

尽管苏色色心里,装着另外一个男人,但林小南还是管不住自己,他爱苏色色,很爱,很爱。爱到他常常在梦里,梦到苏色色。爱到除了苏色色,他装不下别的女子,他也曾试过,要忘记苏色色,和别的女子在一起,可他总是把那些女子,幻想成苏色色。甚至,他爱苏色色,爱到半夜三更她一个电话,他就不顾一切冲过来。

林小南觉得,自己吞下了一粒毒药。

又吃了解药。

又吞下了毒药。

苏色色,便是他的毒药。

林小南抱着苏色色,紧紧地抱着,接着,他的脸,一点点地凑了近来。近来苏色色看到他脸孔上的毛孔,还有细细的绒毛。然后,林小南的呼吸,就像蒸气一样,吹拂着她的面颊。

苏色色突然觉得,她身体里,蹿动一股气流。

林小南的嘴巴,一点点地寻了过来,一点点地盖住了苏色色的嘴唇。刚开始的时候,苏色色还躲,躲着躲着,可最后,苏色色还是迎了上去,那压抑已久的欲望,在那一刻,像开闸的洪流那样,倾泻而出。

苏色色二十四岁的身体,不肯说谎。

她的身体告诉她,林小南二十一岁的身体,比四十四岁陆子喻的身体,要有诱惑得多。此时,林小南的身体,林小南的脸,林小南的表情,都是美的,而且,是年轻的,是青春扬溢的。

林小南解开苏色色的衣服瞬间,苏色色还在犹豫。

她的真的要给他?

她的真的要给他?

但苏色色还是决定,要给她的身体,再给林小南。

为什么不呢?陆子喻拥有她的同时,也拥有他的妻子苏雪儿。而她,为什么不能够拥有陆子喻的同时,也能够拥有林小南?

一石两鸟,脚踏两船。

有人说,同时拥有两个情人,无非是增加了安全感,失去一个,还能有另一个——真的这样吗?

一石两鸟,脚踏两船(3)

此刻的苏色色,虽然身子虚虚的,弱弱的,但还是很风情的。

苏色色那柔若无骨的手指,轻轻的,柔柔的,碾过林小南年轻的肌肤,仿佛是随手撒下了无数的种子一样,然后,苏色色用她润泽饱满的唇,一点点地印在上面,林小南年轻的身体,顿时就有了春暖花开的芬芳。

林小南身上的气息,类似青草,野性勃发,却有一股腥膻,纤弱地萦绕在苏色色的鼻腔。

苏色色知道,那是年轻的味道。

林小南真的是好年轻,好健壮,体形云豹一般充满雄性的美感,像阳光清洗过的青春,从他每一个毛孔里散发出来,熏得苏色色迷乱。

此时是正午时分,阳光透过桃红色的窗帘,暧昧地照在苏色色和林小南赤裸的身体上。林小南是如此一个热情的男子,苏色色是如此一个热情的女子,两个人的身体。狠狠的纠缠在一起,交缠,翻滚,噬咬,灼热的呼吸,急促的喘息声,冲击着彼此。两人在疯狂中,冲上了堕落与欢娱的巅峰。

好一场酣畅淋漓。

事后,苏色色就依在林小南的胸口,喃喃地说:

“年轻真好。”

林小南说:

“苏色色,你也不老呀。

苏色色叹了一口气。

她当然不老,她才二十四岁。

但陆子喻,是老了。

苏色色想,做自己的王子,陆子喻是真的真的,太老了;而林小南,是真的真的,太年轻了。

上床这件事,第一次后,第二次似乎就顺理成章了。

因为再次和苏色色上床,林小南说:

“现在,你又是我的女人了。”

苏色色想了一下,才说:

“不,我只是你的诱惑。”

苏色色真的是林小南的诱惑,让林小南欲罢不能。

林小南喜欢苏色色那圆润的锁骨,酥小却坚挺的胸。

林小南还喜欢苏色色身体的软绵绵,喜欢苏色色温柔乡里的色彩斑斓,喜欢苏色色修长的双腿似缎。

一石两鸟,脚踏两船(4)

林小南尤其喜欢苏色色纤细的腰肢,喜欢苏色色缠绕着他,双腿似腾那样附在他身上的时候,就给他一会儿天堂,一会儿地地狱,香艳绝伦二重唱的感觉。

苏色色却不承认,她是他的女人。

林小南知道,在苏色色心目中,她只是那个薄情的老男人的女人。

林小南很是生气。

沉着千斤重的脸。

那天,林小南开着他老妈的红色宝马,带苏色色去医院复检。医生说,苏色色有脚完全好了,没事了,可以放心去上班,只是在这两个月之内,不要做激烈运动,比如打球之类的,就可以了。

然后回去的时候,苏色色接到了陆子喻的电话,陆子喻什么也没解释,只是问:

“色色,现在你在干什么呢?”

陆子喻并不知道苏色色的脚伤了。

苏色色此刻也不想告诉他。

苏色色说:

“没干嘛,上班呢。”

陆子喻说:

“我想你了呢。过两天我再过去看你。”

苏色色说:

“好。”

放下电话,一边的林小南,终于火山爆发了,嚷嚷:

“那个老男人有什么好?你为什么这样迷他?”

苏色色不说话。

她也不知道陆子喻有什么好。

但她还是爱他,很爱很爱!

把苏色色送到小区楼下,林小南因为生气,也没有送苏色色上楼,而是气冲冲的把车开走了。但到了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林小南睡不着,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他忍不住,又再想苏色色了。

终于,林小南义无反顾的冲下床去。

也不管是什么时候,多少点钟了,林小南跑到苏色色的住处,拚命按门铃。

过了许久许久,苏色色在里面含糊地回答。再过一会儿,苏色色穿了睡衣开门,没等她反应过来,林小南已冲进屋子,紧紧抱着她:

“苏色色,我睡不着,我想你。”

然后,林小南把苏色色抱到床上,没完没了的吻她。

我欠了你很多(1)

两人再一次的,没完没了的纠缠在一起,没完没了的交缠,翻滚,噬咬,让自己的身体,欲望,灵魂,像了轻盈的小鸟那样,飞上云端去。此时此刻,林小南像了一匹狼那样,狠狠地撕扯着苏色色,狠狠地进攻着苏色色,尖锐的快乐,蹿遍苏色色的每一寸发肤。

年轻的男人,身体总是强壮,而又充满了力量的

苏色色觉得,和林小南在一起,很快乐。在林小南越发娴熟的技巧里,使苏色色感觉到自己是一只正在蜕变的蝴蝶,慢慢长出触须,支出绒毛,颤粟从皮毛到翅尖,一波波永不停息。

到底是年轻,林小南和苏色色,一直痴缠到了凌晨五点,

而林小南,还是精神百倍。

苏色色窝在林小南的怀里,抚摸着他年轻又结实的身体,笑着问:

“你就这样贸然跑来,万一他在这儿过夜,你可怎么办?”

苏色色的话音刚落,林小南的脸沉了下来。

他生气了。

林小南然后一言不发地翻下床,穿上衣服。

走了。

苏色色跑到阳台里,刚好看到林小南走出来,他大踏步地走,怒气冲冲的样子,那修长的身影,很快消失在黑暗中。

苏色色立在阳台里,抽着陆子喻留下的烟。刚开始的时候,苏色色是一边咳嗽一边抽,一边抽一边落泪。现在,苏色色不咳嗽了,也不落泪了。她静静地抽着烟,眼睛往楼下看,目光死死地盯着她搬进来那天,那个红色女子摔死的地方。

不知道为什么,苏色色有种错觉。

很强烈的错觉。

觉得那个摔死的女子,应该就是她。

隔天,陆子喻来了。

因为苏雪儿不在家,去了上海,因此陆子喻破天荒的,在苏色色这边过夜。

陆子喻送苏色色一条白金项链,心型的坠镶着六克拉的钻石。

他叹息地说:

“色色,对不起,除了钱和礼物,我已经拿不出其它东西与你的青春美貌相抵。”

我欠了你很多(2)

苏色色想说:

“我不要钱和礼物,我只想要你。”

但苏色色没说,说了也没用。苏色色一直想要陆子喻,但陆子喻,从来不是她的,以前不是,现在也不是,并不是她要想,就能要的。

苏色色把身上的衣服脱了,剩下黑色透明的蕾丝内衣,妩媚妖娆。

陆子喻环了她的腰,吻了下来。

苏色色也吻陆子喻。

两人吻了很久。

可这次,陆子喻没有要苏色色。陆子喻不是不想要,只是蓝色的小药丸没有了,忘记了买。没了蓝色小药丸,苏色色再热情,再妖娆,陆子喻身体还是软绵绵的,没去耸立起来。陆子喻没有办法,只得抱着苏色色,他的手,一如当年那样,轻轻的,情色的,抚过苏色色的肌肤,

两人相拥着,一起睡了。

夜很深,空气很冷清,四周微凉一片。

苏色色没有睡,她睡不着,而陆子喻似乎睡着了,呼吸一下一下的,很轻,很柔,却很不安。苏色色知道陆子喻没有睡,他只是装睡。苏色色不禁伸手,搂住了陆子喻,另外的一只手,很温柔的,要往陆子喻脸上摸过去。陆子喻却不给苏色色摸她的脸,突然手掌用力的,扣住了她的手。

苏色色挣扎着,去开了床头灯。

苏色色看到陆子喻的眼睛湿了,他搂着她,喃喃地说:

“色色,对不起。”

陆子喻又再说:

“色色,我欠了你很多,真的对不起。”

苏色色反搂着陆子喻,也喃喃地说:

“没关系。”

陆子喻再说;

“对不起。”

苏色色又再说:

“没关系。”

真的是没关系吗?

苏色色不知道。

最后的最后,陆子喻还是睡了,扯着轻轻的鼻鼾声,一下一下的,很均匀。苏色色还是睡不着,侧着身子,在床上看着陆子喻。虽然陆子喻老了,胖了,身子变形了,但苏色色还是爱着他,觉得怎么看,也看不够。

我说错话了,还不行么(1)

同时苏色色也疑惑,很痛苦。

她不知道如何面对着这段感情。

也不知道这段感情,能够维持多久。

苏色色知道,陆子喻不是她的将来。他那么老了,还结了婚,有了孩子。而她,还是那么鲜活,才二十四岁,花一般的年华。

《花样年华》里,有一句很经典的台词:那些消失了的岁月,仿佛隔着一块积着灰尘的玻璃,看得到,抓不着。他一直怀念着过去的一切。如果他能冲破那块积着灰尘的玻璃,他会走回早已消失的岁月。

可惜,无论是苏色色或陆子喻,谁都不能冲破那块积着灰尘的玻璃,谁都无法走回早已消失的岁月。

时间过得很快。

真的很快。

一转眼,林小南大学就毕业了。

林小南找到苏色色,他问她:

“苏色色,你到底有没有爱我?如果爱,我就留下来,如果不,那我去美国,我妈安排我到美国读硕士,毕业回来继承她的事业。”

林小南说这话的时候,和苏色色在一家咖啡馆里喝咖啡。

苏色色低头,过了很久,很久,苏色色说:

“不爱!”

林小南追问:

“为什么?难道我不够好?”

苏色色轻声地说:

“不是你不好,只是你太年轻。”

林小南看苏色色,眼睛几乎要喷出火来,他狠狠地说:

“苏色色,我嫉妒那个老男人!他有什么好?”

苏色色不说话。

她心里一片灰暗。

两人沉默了很久。

然后,林小南望着窗外,似是对苏色色说,又似自言自语:

“我是年轻,我还不到二十二岁。”

又再说:

“一个不到二十二岁的男孩子,是不甘心被爱情困着的。”

是,林小南那么年轻。

年轻到,他无法给苏色色一个家。

苏色色并不是不知道,林小南那年轻的脸孔中,对她流露出来的那些真情。

我说错话了,还不行么(2)

苏色色也不是不喜欢,林小南孩子似的率真性格。

只是,在苏色色的眼中,林小南太年轻,真的真的太年轻,年轻得不够份量——他还没到,去领结婚证的年龄呢。

林小南又把头转过来,看着苏色色,他突然笑:

“前一段时间里,我在网上的论坛看到一个贴子,说25到27岁的剩女为初级剩客,她们还有勇气继续为寻找伴侣而奋斗,统称为‘剩斗士’;28到31岁为‘中级剩客’,此时,属于她们的机会已经不多,又因为事业而无暇寻觅,别号为‘必剩客’;32到36岁为‘高级剩客’,在残酷的职场斗争中存活下来,依然单向,被尊称为‘斗士剩佛’;到了36岁以上,那就是‘特级剩客’,当尊为‘齐天大剩’。”

林小南说:

“苏色色,你现在快够格做‘初级剩客’吧?你还可以陪那个老男人很多年,直陪到成为‘齐天大剩’为止。到时候,估计那个老男人更老了。苏色色,你说,到时候你会不会后悔?光阴白白浪费地那个老男人身上?”

不知道为什么,苏色色突然生气了。

林小南是故意的。

他故意这么说的。

林小南的声音里,带着幸灾乐祸的恨恨。真的,苏色色为什么会这么蠢?蠢到爱那个老男人,爱得死心塌地?而他也蠢,蠢到爱苏色色,也爱得死心塌地。

苏色色突地“嗖”的一声站起来,一言不发往外走。

林小南一愣,连忙跑去拉苏色色。

苏色色狠狠甩开林小南的手,又再继续往外走。

林小南又再赶上去拉。

苏色色又再甩。

林小南没想到,苏色色竟然用了那么大的气力,仿佛小兽一样。旁边的人看到了,都用了好奇的目光,齐齐地望过来。

林小南尴尬万分,他投降,小声地说:

“苏色色,求你了,别这样!我说错话了,还不行么?”

苏色色没有说话,眼泪却在眼圈里打转。

这事,总得要有个了断(1)

林小南叹了一口气,也不管众目睽睽,抱了她。他在她的耳朵,轻轻地说:

“苏色色,你可曾记得四年前我说过的那个誓言?那个时候我说,你现在二十岁,十年后,你三十岁。而我现在十七岁,十年后,我二十七岁。如果到那个时候,那个老头子没回来找你,你又没嫁人的话,那你要嫁给我,做我的妻子!”

林小南又说:

“如今,那个老头子回来找你了,但他没有娶你!苏色色,那个誓言还有效,你三十岁,我二十七岁的时候,如果你没嫁人的话,那你要嫁给我,做我的妻子!”

苏色色说:

“好!”

那还有六年。

谁知道六年后,这个世界变成什么样?

恐怕到时候,林小南早已忘记苏色色了。

林小南去了美国没多久,苏色色也离开了陆子喻。

让苏色色下定决心离开陆子喻的,是因为苏雪儿。苏色色那个半夜里打给陆子喻的那个电话,让苏雪儿察觉了。苏雪儿没有想到,苏色色竟然到省城来了,读了大学,毕业了,现在,又再重新和陆子喻纠缠。

苏雪儿在一个阳光灿烂的午日,打电话给苏色色。

苏雪儿约苏色色,在星巴克见面。

星巴克是有钱人去的地方。在中国,星巴克称为小资三大圣地之一,还有两个,一个是哈根达斯,另外一个是宜家家居。

苏色色去了。

这事,总得要有个了断,对不?

苏色色刻意地把自己打扮了一番,尽量使自己看起来美丽光鲜。谁知道到了星巴克,见到了苏雪儿,苏色色还是感到了自己的寒酸。

真没想到,苏雪儿一点也不显老。

因为是有钱人,也懂得保养,苏雪儿尽管结婚了,尽管生了孩子,可还是像几年前,苏色色见到她那样,时光不曾在她脸上留下岁月的痕迹,她还是那样的优雅,那样的美丽,那样气度非凡,一身香奈儿套装,浪琴表,名牌手袋,都彰显了苏雪儿的生活水平。

这事,总得要有个了断(2)

看到苏色色来了,苏雪儿站了起来,微微笑,她说:

“色色,好多年不见,你越来越漂亮了。”

苏雪儿不像是来找苏色色算帐的,倒是像和苏色色聚旧情的。到底是见过大世面,见识也比苏色色多,尽管说话柔美,身形娇小,却从里到外带着一股强大的气场。在这种气场的压迫下,苏色色突然觉得,自己是那么的不堪。

苏色色说:

“谢谢。”

苏雪儿招手,叫来服务生:

“色色,吃些什么?”

苏色色说:

“随便吧。”

苏雪儿给苏色色点了焦糖玛奇朵,而她要摩卡,还有一些饼干和糕点。从服务生对苏雪儿的熟稔程度来看,她是这里的常客。星巴克,是这个城市里最贵族化的,环境很美,清新,幽静,充满着小资情调。

苏色色是第一次来,有些手足无措。

苏雪儿很优雅地喝了一口咖啡,她说:

“色色,你越来越漂亮了,不再是那个懵懵懂懂的小女孩了。”

苏色色不说话。

她不知道要说些什么。

苏雪儿又再喝了一口咖啡:

“色色,昨天我看一本书,书中有一个故事中,你要不要听?”

苏色色还没回答,苏色色已经说了:

“日本的宫崎县岛上,很多猴子都喜欢去地里扒番薯吃。刚开始,所有的猴子都是用手拍拍番薯上的泥土就塞进嘴里,后来,一部分猴子发现,将番薯放到溪水里洗涤一下,味道会更好。于是,它们再挖了番薯,就统统放到溪水里洗。别的岛上猴子们知道了这个消息,纷纷效仿。但是,幸岛上却有百分之十五的猴子对洗番薯这事很排斥。即便邻岛的猴子都吃上了干净的番薯,它们还是沿袭过去用手拍拍泥土的方式。研究人员对不愿意变化的猴子做了分析,发现一个有趣的规律——这些猴子全部是公的,而且年龄超过了十二岁。按寿命换成人的年龄,刚好相当于四十岁后的男人。”

这事,总得要有个了断(3)

苏色色沉默,她不知道,苏雪儿告诉她这个故事,是什么意思。

苏雪儿说:

“再过一个月,陆子喻便四十五岁了。”

终于提到陆子喻。

苏雪儿说:

“色色,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告诉你这个故事吗?”

苏色色摇头:

“不知道。”

苏雪儿说:

“过了四十岁的男人,往往就像日本宫崎县岛上的公猴子,会排斥新的事物,不愿意改变自己——也就是说,不愿意改变现状。因为他们会害怕,会得不偿失。”

苏色色终于听明白了:

“你是说,陆子喻不会离了婚娶我?”

苏雪儿说:

“对。”

苏雪儿笑:

“我知道陆子喻爱你,他一直都爱你!但又怎么样?他爱你,但他无法离开我,就像鱼儿,无法离开水!说白了,陆子喻这些年来,一直靠我的经济支持,如果没有我,他怎么能够继续画他的画?怎么能够画展开了一次又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