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奇情寐语1,2部》(出书版)》 · 吴沉水 · 2026-07-26
“嘿,你别想捣鬼!”约翰警惕地说。
“放松点儿,枪在你手上,我能捣什么鬼?”霍普金斯说,镇定自若地去拿那个电子书阅读器,约翰犹豫了一下,没有制止。
霍普金斯在阅读器上按了几个按钮,约翰紧张地看着,生怕是什么秘密武器,但是阅读器上只是出现了一个页面,上面有密密麻麻的数字和符号。
“这是什么?”
“约翰,看来你读我的论文只读文字说明,这就是我那篇论文中的公式,你没看出来吗?”
“你到底想说什么?”
“这个公式说明了对微观维度进行干涉,改变其信息结构所需要的能量。如果你能看懂最下面的那个数值的话,就应该知道,要造成你所说的那个效应,所需要的能量之大,相当于一千亿个太阳的总能量!也就是说,把整个银河系的所有星星都烧完了,才能对微观维度进行一点点改变。”
“这么说,你想告诉我那个复活都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事实,不是人为干涉的结果?”
“约翰,仔细想想,如果是我造成这种变动的话,那么三天后,当那个人复活时,为什么他还能和自己的弟子和追随者说话呢?他们实实在在地看到了他,甚至触摸到了他,我们有好几十段影像资料可以证明这一点。这不可能是作伪的,也不可能是将不同的信息块简单拼凑在一起就能做到的。”
“这……我无法理解。”约翰不禁有些气馁,“难道……真是我都想错了?”
“不,你有错,但是没有都错。”霍普金斯说,“基本上我同意你,这是人为干涉的结果。但是情况却和你想的完全不同,即使我告诉你真相,恐怕你也难以接受。”
“说吧,总不会比让我相信那家伙真的是上帝的儿子更难以接受。”
“或许比那更难以接受……听着约翰,要理解这一切,你必须开放思想。”
约翰脸色一沉:“你不要玩什么花样或者拖延时间。”
“我没有必要这么做。”霍普金斯微笑着说,“你伤害不了我分毫。”说着就用手去拨开额头上的枪管。
约翰脸色一变,想要扣动扳机,但是手中的枪却不听使唤,毫无反应。
“这是电磁干扰。”霍普金斯说,“刚才我按下阅读器上的按钮,房间中就充满了电磁屏蔽,很遗憾,你的AC500电子枪已经瘫痪了。”
约翰挥拳击向霍普金斯的面颊,却被一只像铁箍一样的手扣住了。还没等他反应过来,腹部就中了一拳,让他痛得弯下了腰,随即他的手腕被反拧到身后,然后被按倒在地。
十
约翰这才发现他犯了一个根本错误:面前这个老人并不像看起来那么虚弱。
“我虽然已经五十八岁了,但还没到风烛残年,并且业余爱好就是练习空手道。”霍普金斯压在他身上,冷冷地说。
“你……叫人来抓我吧。”约翰绝望地闭上眼睛。
“我没有恶意,否则我现在就可以叫保安进来了。事实上,我的电磁屏蔽能够叠加一层强烈干扰,增加大量无效信息,保护这个房间免受EDR技术的窥探。有这层保护,我们就可以好好谈谈了。”霍普金斯说,还真的放开了约翰。
约翰困惑地爬起来,端详着霍普金斯:“你要谈什么?”
“还是接着我们刚才的话题,你想知道真相,我就告诉你真相。你知道,我们提取的历史信息都来自于那些隐藏在微观中的维度,而那些超额维度既然超出了四维时空,就不在我们的空间之中。”
“这说明什么?”约翰惊魂未定,只觉得脑子一片混乱。
“这意味着,它们也不在我们的时间流之中!事实上,时间之箭在三维世界中才有意义,原子以下层次的运动呈对称性。如果能进入这个层次,也就超出了时间流之外。因此会产生一种奇特的效应:在不同时间的信息提取会呈现出同时性。”
“那又怎样?”
“也就是说,未来的观察者,如果他们的信息提取能够改变信息结构的话,我们所看到的也会是改变了的信息,虽然这种改变是未来所发生的事件造成的。”
“但你说过,改变信息需要无穷的能量。”
“不是无穷。但确实是大到难以想象的能量,我刚才说了,可能超过整个银河系所有恒星能量的总和。”
“那就没有人能做到。”
“是现在没有人能做到。约翰,但是想想吧,我们还有无穷无尽的时间,无穷无尽的时代在我们身后。人类文明史迄今也不过几千年,而未来我们可能还有上百万年、几十亿年的时间!人类能够达到的智慧和力量将是无限的,即使并非无限,也绝非我们目前所能梦想。他们和我们之间的差距,甚至可能超过我们的核爆炸和原始人钻木取火的差别!”
“公元30年4月7日下午3点左右,以及4月9日清晨7点半,这两个时间点将成为未来无数时代人们所感兴趣、想要观察的对象。亿万人都会想目睹和研究那次神迹,正如我们时代的那些人一样。如果那些未来的观察者能够乘坐时间机器到达过去的话,你会看到至少几百亿张面孔出现在那个人十字架的周围。”
“而终有一天——或许是一百万年后,或许是一千亿年后——在我们的技术能力达到控制宇宙的程度时,会有一个能力近乎无限的观察者在人类文明和历史的尽头出现,他能够同时读取微观维度中所有过去的信息,人类和宇宙的整个历史都将在他面前呈现。他可以任意挥霍能量,可以改写任何事件、任何历史!因此他让那个历史上最著名的人复活了,或许他是出于善意,或许是出于恶意,或许仅仅是为了好玩……谁知道呢,对于那个未来的终极观察者,我们只能进行最含糊的猜测。”
“等等!”约翰说,“我不明白,正如你刚才所说的,如果这只是信息本身的错乱,为什么我们看到的那个人还能和其他人说话,交谈?就好像历史上真的发生过一样……”
“约翰,你真的以为微观维度中所储存的信息只是我们世界所发生事件的记录吗?事实上,根据X弦理论,两个世界在同一根弦上,它们互为映射,形成量子纠缠!那些信息就是我们自己!对一个世界的改变,也必将改变另一个。这样,那个终极观察者足以创造历史本身!这就是我能推测出来的真相,约翰。没有阴谋,没有骗局,是遥远未来的力量改变了一切。”
约翰皱眉思索着,想找出对方话中的漏洞:“具体说说,历史是怎么被改变的?”
“正如你看到的,公元30年4月7日下午,由于超强的能量干扰,各各他附近的时空确实崩溃了,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时空扰动。”
“你想说那个人穿越了时空,被传送到了三天之后?但是我们明明看到那个人死了,死在了十字架上。如果他穿越到了三天后,十字架上不是应该没有人吗?”
“不,他没有穿越时空,也没有复活,实际发生的情况更加不可思议。从各种证据来看,他成为了量子态。”
“这是什么意思?”
“也就是说,他不再以确定的个体方式存在,而是以不确定的量子方式存在!由于时空结构的崩溃,在扰乱中心聚集的能量如此之高,以至于将那个人量子化了,让他变成了薛定谔的猫,他的生存态和死亡态是并存的。
一方面,他早已经死去,埋葬在坟地里,根本就没有站起来过;一方面,在一定时间内,他仍然以不确定的形态存在,所以能够不时出现在亲人和门徒的面前。你明白吗?”
“这……也太不可思议了……”约翰目瞪口呆地说。
“我仔细研究了他‘复活’后的四十天里的整个过程。和福音书上的记载相同,他并非一直显现,而是时而出现,时而消失,出现的时间时长时短,并且出现在不同的地点,有时甚至在天上……但都在各各他附近。这是一种概率云式的存在。我计算了他出现的时空分布,完全符合量子力学的基本原理,甚至可以用方程算出来……只不过宏观化了而已。他的存在似乎也不需要物质基础,他在十字架上受了很重的伤,但是却一直保持本来的状态,既没有恶化也没有痊愈,也很少饮食……但这种情况不可能长期维持下去。越到后来,他生存态的概率就越低,因此就出现得越少,最后他的量子态也消失了,再也没在门徒面前出现过,所以门徒们以为他最终升天了。”
“这……这就是那件事的真相?”
“至少看上去是最合理的解释。”
“那你为什么不向社会公布这一切?”
“教会的胜利来得太快了,在我弄清楚之前,他们已经迅速掌握了大部分的权力和资源,我不能再触怒他们,否则会招来灭顶之灾。何况我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说服其他学者已经很难,更不可能说服当时已经变得狂热的社会公众。”
“但是几千万人已经惨死……罗马教廷成为世界的独裁者!”
“没有教廷,也会出来其他的替代品,归根到底,在这个混乱的时代人类需要信仰,这才是教廷胜利的根本原因。只有在对最高主宰的信仰中,人们才能修复彼此的关系,找到生活的意义。就像你的玛丽一样。”
“但是……”
“约翰,时代不同了,如今,教廷的信仰或多或少都要建立在理性基础上。因此,教会没有扼杀科学研究,而且他们自己也深信,那个人确实是真神,随时可能降临人间。在这种制约下,中世纪的腐败堕落不会再回来的。”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是这样。”约翰叹了口气,“其实当了这么多年的教徒,我也觉得这样单纯而有信仰的生活是很美好的。但是毕竟……”
“毕竟不存在神?你认为信仰终究还是谬误?”霍普金斯问道。约翰沉默了。
“那就想想那个在宇宙尽头的终极观察者,想象人类进化所产生的最终的智慧。”霍普金斯说,“它知道一切,也能塑造和改变一切。某种意义上,它就是神,如果它存在的话。”
“但你不能证明它存在。”
“也不能证明它不存在,不是吗?或许有一天,知识和信仰终将手拉着手,迈向不可言说的永恒。”
约翰摇了摇头:“也许吧,可是……谁知道呢?”
“你不知道,我也不知道。”霍普金斯叹了口气,眼神变得迷离而恍惚,“但是总会有人知道的,我告诉你,在遥远又遥远的未来,在我们的世界烟消云散,甚至亿万星辰都熄灭后,总会有人知道的。”
十一
又是三十年后,加利利一处人迹罕至的荒原中,离那个人的出生地不远。
时近午夜,繁星满天,白发苍苍的约翰站在一顶帐篷前面,若有所思地望着远方,不知在望着什么。但什么也没有,只有晚风吹拂着野草的声音。
霍普金斯是对的吗?那件事真的会发生吗?还是只是一个老人临终的狂想?
风渐渐大了起来,约翰迷惘地摇了摇头,钻进了帐篷。
帐篷里放着几件古怪的仪器,和几本宗教书,都是霍普金斯留给他的。
自从三十年前的长谈后,霍普金斯和他成了忘年之交,一直保持着联系。但直到十二年前,霍普金斯临终时,才把他找去,嘱托给他一件不可思议的任务。
坦白说,他觉得霍普金斯是临终胡言乱语,但他仍然答应了弥留的霍普金斯。十二年后的这个时候,到加利利的这片荒原来。
玛丽刚刚去世三个月,他就离开了家,到了这里来。这个秘密,他一直瞒着儿女们,他已经在这里待了七天,却一无所获,这是他留在这里的最后一夜。
约翰又等了一会儿,什么也没有等到,终于钻进睡袋,迷迷糊糊地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在迷蒙之中,他被仪器发出的尖锐提示音所惊醒。他睁开眼睛,看到仪器上红色的光点闪烁着,几个读数高得出奇,他一颗心狂跳起来,顾不上穿衣服,就冲出帐篷。外面仍然是漆黑的夜,什么也没有,冷风吹得他一阵哆嗦。
但他很快感到,就在自己背后,有微弱的白光照出了自己的暗影。他一个激灵,连忙转身,天哪——
他看到了那个人。
那个人就站在大约五米之外,他看上去和两千年前并无二致,也和约翰四十年前见到的景象一样,瘦骨嶙峋,头发蓬乱,赤着大部分身体、身上满是伤痕。但他目光明亮,神情坚毅。
霍普金斯完全猜中了!那件事真的发生了!约翰怔怔地想,好不容易才反应过来,打开挂在他脖子上的微型语言翻译器。
“你好,夫子。”约翰颤声说,翻译器为他翻译成了亚兰语。
“老人家,你是什么人?”那个人沉静地说,看上去并没有被他的衣着或帐篷所吓到。
约翰为那个人居然叫他“老人家”而感到有些错位,正不知怎么说好,那个人又说:“你好像知道我会出现在这里?你在等我吗?”他的观察力异常敏锐。
“已经是两千年后了。”约翰深吸了一口气说,“夫子,我是你的后辈。距离你上一次出现又过了一千年,在这一千年中发生了很多事情。如今,我们知道了你为什么会复活,也知道你什么时候会出现。”
约翰说着,慢慢向那个人走了过去。他看得更加清楚了,那个人枯瘦苍白的脸,明澈的目光,手足上有着被钉的伤口,肋骨下还有一个血洞……
“一千年?”
“一千年。再上一次是五百年,上上次是二百五十年……你仍然不断重临人间,但每一次的间隔都比上一次长一倍左右。”
“那你应该能告诉我,为什么我还在人间。我复活之后,本应该到天父那里去的。”
“你的使徒们也曾经这么认为。他们认为你四十天后就升天了。但情况并非如此,你只是变成量子……以一种不确定的方式存在,随着时间的推移,你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的概率越来越小,间隔越来越长,而且许多次是出现在无人的地方,没有被人发现。但即使在你的追随者的记载中,你在几年后又对扫罗显现,让他皈依,成为了保罗,在六十年后,你又对你的门徒之一约翰显现,促成他写成了《启示录》。”
“是的,我记得他们。”
“此后你仍然不断地重临人间,但是间隔开始变成了几十年,甚至几百年,每次的时间也越来越短,而你渐渐也不能理解新时代的语言和文化,难以和他人交流,你可能甚至不知道以你的名义创立的宗教……”
“那么,这些你都知道吗?后世之人?”
“并不都知道,夫子,但是我会尝试着解释我知道的……根据计算,这次你的出现大概有一个小时,我不知道你是否来得及接受……来杯啤酒如何?我准备了不少东西招待你呢。”
半小时后,他们一起坐在一块石头上,一起喝着啤酒,啃着熏鱼。
“味道不错。”那个人赞道。
“看来霍普金斯是对的,你并不是不需要饮食。”约翰笑着说,几十分钟后,他觉得自己和那个人渐渐熟谙起来,最初的畏惧消散了不少,“当你坍缩成生存态时,你和常人一样,需要吃喝。所以福音书也记载,你复活后吃过一块鱼。只是你跨越时间的速度太快,他们过了四十天,对你来说,只不过过了半天而已……”
“那么,就是那个霍普金斯告诉你,我会出现在这里的?”
“是的,过去三十年中,霍普金斯仔细研究了历代圣徒——你历代的追随者——的行传,其中有许多人声称曾经见过你出现,给他们启示,当然其中绝大部分都是错觉和谎言,但是仍然有几次是真的。虽然也经过了当事人的曲解。根据那些资料,他用一种可以看到过去的方法去一一查证,最后终于得到了珍贵的真实数据,根据这些数据,他算出来,你将会在2096年10月12日到19日之间,再次出现,可能在世界上任何地方,但是最可能在这个地点,可能性达到百分之五十,可惜他十二年前已经去世了,要不然他会亲自来的。”
“两千年过去了。”那个人一声叹息,“对我来说,距离从十字架上下来,也只是半天而已,今天的世界变成了什么样?这片原野是我小时候经常和母亲一起来挖野菜吃的,好像没什么变化。”
“但外面的世界已经完全不同了,夫子。最近五百年的变化超过了以往的五千年,你可能根本无法想象。”约翰稍微解释了一番。
“但是人的心灵呢?我的门徒们,他们做了些什么?我的教诲,他们是否传承下去了?”
“这很难说……夫子,以你的名义建立的宗教恐怕早就变成了你自己都认不出来的某种东西了。虽然有许多人曾以你的名义作恶,但是你的存在还是给了这个世界上生活过的亿万人以生命的意义,他们爱你,正如你爱他们一样。比如我已故的妻子,因为你,她度过了幸福的一生。”
那个人笑了笑:“但你刚才说,我不是神的儿子,也不是弥赛亚。”
“但你是世界上最特殊的一个人,唯有你能够战胜死亡,跨越历史的长河。”
“我只想到天父的怀抱中去,去亲自感受他的无边慈爱。”
“某种意义上,你会的,夫子。”约翰说,站起身来,凝望着天边的星河,“你下一次出现,将是两千年后。再下一次,将是六千年后,再下一次,将是一万四千年后……每次的间隔都以几何级数递增。而你毫无觉察,对你来说,中间的时间完全没有流逝,对你来说,现在离你第一次复活也只不过过了半天而已……用不了多久,你就会出现在人类历史的尽头,甚至宇宙本身的尽头……你会看到历史的终结、星辰的熄灭、宇宙的坍缩,甚至会看到最后的——神。”
“难道——这才是最终的计划?”一个念头忽然出现在约翰的脑海中,令他悚然而惊,“莫非正是那个终极的观察者召唤你,跨越无垠的时空,到人类和宇宙最终的归宿去?这就是他改变时空结构,让你量子化的原因?用这种方式,你终究会到他那里去,人类历史上被拣选的唯一一个人,你会到他的身边,和他在一起,直到永远,正如经文里说的那样!这是真的,天哪……”
就在这时候,那淡淡的光芒消失了,约翰猛然回头,发现那个人已经不见了,石头上放着半块熏鱼,和一个空的啤酒罐。
那个人重新坍缩回了死亡态,两千年后才会再次出现,时间将会更为短促,而位置将会更加飘忽不定。然后是六千年后,一万四千年后……
直到最后。
约翰叹了口气,轻轻地说:“永别了,耶稣·潘特拉。”
他没有回帐篷,而是又在石头上坐了下来,沉思着什么。冷漠的群星在他头顶,沉默的荒原横亘在他面前,如同一无所有的、时间的旷野。
注释:“瞧,那个人!”典出《约翰福音》19:5。当耶稣被押到罗马总督彼拉多面前受审时,士兵为了戏弄他,给他戴上了荆棘的王冠,披上了紫色的袍子,称他为“犹太人的王”。这个形象让彼拉多大吃一惊,于是耶稣出来,戴着荆棘的冠冕,披着紫色的外袍,彼拉多对他们说:“瞧,那个人(IdouhoAnthrōpos)!”。
志怪奇谈
食字小僧
文/米琪雅Misia
打扰啦,你好。
你就是市里派来的档案整理员吧,一路坐车过来辛苦了。主要是沉积的旧日档案和卷宗实在太多,如果不是工程时间催得太紧,也不至于向市里申请再派人下来帮忙。但是没想到来的是这样的年轻人啊。
啊,你说这个邮局很不错?是啊,我也这么想,但是毕竟位置有点偏僻,而且现在大家都流行用电子通信了,邮局自然慢慢会被废弃,原本也是意料之中。
对这个邮局的历史感兴趣是吗?哎呀!这可真是客气了。我们这儿最早只是为了周围五六个村镇的通信才开设的。从开始建到现在也才一百年不到,现在就已经要拆啦。所以说掌故之类的真是没什么好讲的。
不过离开始工作时间还早,现在午饭也还没准备好,邮局也停止办公了。
不如,我给你讲个怪谈好了。
不是鬼故事啦,只不过用“传说”这个词又不够格。
我年轻的时候呢,就在这邮局实习了,这说法也是从前辈那里学到的。在这儿工作的人或多或少都听说过,只不过无论是谁都没有真的亲眼见到过。
你没听说过食字小僧吧?我要讲的就是这个。
食字小僧长成小和尚的样子,却只有一寸法师那么大。说到底以这种形象出现,也只是因为不知从哪里习来的认知,觉得这样比较合适而已。有些食字小僧还会戴斗笠。最喜欢发出“哧哧”的诡异笑声,坐在书架上不怀好意似的到处看。有人说它们只有一只眼睛,滴溜溜转着阅读一切可以读的东西,也有人说它们有跟人类一样的五官,但是脸上会戴一个大大的黑色口罩,口罩上画着嘴巴,可以把心水的文字嘎吱吃掉。
哎呀,别急着反驳我嘛,的确食字小僧这种东西不存在于正式的书籍描述里,你是做资料整理工作的,想必也听说过各地都有各地特有的传说版本。就算只是我们这几个村子里的人偶尔会提到,但要我说,食字小僧在全世界都该蛮常见的。
只要是文字富集的地方就很容易滋生出来,而且并不在乎文字的质量,所以不仅图书馆或者日子久一点儿的书店会有,印刷厂啊、报社啊都很容易有一两个。
没错没错,顾名思义,它们是以文字作为食物来源。像书店里卖的书有错版,一整页都是白的或者莫名其妙一行就没了,我们就说,这是被食字小僧吃掉了。有单单只吃掉文字的那种,也有的会连文字附着的纸张也吃掉,每只的行为方式都有不同。行为方式有差别这点,也完全符合那种淘气小孩的传统印象。
它们生命力顽强得很,随便吃几个字就足够活蹦乱跳好久,食量也并不大,大部分时候吃吃文字像是恶作剧,给人带来困扰对它们来说是新奇有趣的体验。
你说得对,它们会观察一下自己的行为带来的后果。
虽然这些小生物一般不轻易介入到人类的生活中,食字小僧却是极想要被人类注目的存在。有时候我也在想,这种把文字吃掉的举动就像是在呼喊着:看啊看啊,你们都闭上眼睛假装看不到我,都不肯承认其实这是我做的,但是文字就是消失掉了。
这间邮局能生出食字小僧,其实也在意料之中,大家写信就算再少,也都会汇集到我们这嘛。但是,最早那只食字小僧,总该是有点故事流传下来的。
你看我现在也已头发花白,就知道我在这里也工作了几十年,但那故事还得再往上追溯个一二十年,时间才差不多对得上。
那时候,几个村镇之间的公路通通都没有,只有走货的马队才在几个村子之间走出个大概的路出来。可是时代在变,总有年轻人想出去看看,一来二去的,慢慢就产生了通信的必要。
我还记得老一辈人告诉我,最早收邮件还是骑着马去的,也没有邮箱的概念,每家每户在邮差来的时候把要说的、要带的都装好递过来,一股脑儿带到这边再分拣好,然后挨家挨户再送过去。
啊,这就说远了,继续说回来。邮局建好不久,那只食字小僧就出现了,真的是非常调皮,完全就是那种让人恼火又生不起气的性格。它出现之后,立刻就被发现了,毕竟写信的就那么几家不是?总是有些话莫名其妙消失了,留下一段一段的空白;有时候连文字附着的纸也跟着碎掉,消失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去了。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就说:“食字小僧来过了。”
别笑啊年轻人,我知道你想说这一定是早期邮局刚刚建好的时候管理不善,信件被水泡了啊或者干脆消失了,才编出这种事情吧。其实每个人刚来这里工作时都对这一说法嗤之以鼻。也能理解,乍一听真的蛮荒谬的。
荒谬的事情才有讲的价值嘛。姑且先信这说法如何?
它很调皮,我觉得邮局里的这个小僧,既没有口罩,也不是一只眼睛的那种,就是一个小和尚的样子,脑袋光溜溜的,整天光着脚底板在邮局的每个角落乱跑,看到好奇的东西就打开看看,也不管是不是给工作人员添了麻烦。
最常看的就是信件了。食字小僧都很聪明,聪明得有些过分,对跟文字有关的一切都兴趣盎然,学起来也很快,不对,那也不该说是学吧,我想,那是一种本能。
它们跟文字有共鸣。
即使是同样的一句话,经由不同的人握着笔写在不同的纸上,怀着不同的情绪和不同的思念,那在小僧眼里就不是一个样子,它们能感知到这种差异。所以,它们才是从根本上体会到了文字的生命力的人。啊,不对啦,当然不是人。
它每天都这样读啊读的,也不会觉得烦,接触到的更多是有感情的文字,妈妈劝儿子注意身体,妻子让丈夫记得早点回来,同乡给同乡讲述这段时间家里的变化,家长里短,不外如是。有时候会有写来催钱的信,被它故意咬坏四五个字,也有邀请去参加婚礼的请柬,会被它整个儿吃掉……好在它也不那么无恶不作,知道有些信息耽误不得,虽然闹出过不大不小的风波,也不能说是坏事。
日子久了,从不同地方来的信件慢慢多起来。
有一天,它拆出来这么一封信。
信封和以前看过的不一样,笔迹不熟悉,纸也不是平常见惯的普通人家惯用的纸张,而是十分规整地印着粉色花瓣图案的信笺,嗅一嗅还有香气呢。也不知道是寄给谁的,就被这小子冒冒失失地拆了,调皮小僧就坐在柜子上读了起来。
文字有种很淡雅的感觉,端正大方,又有些犹犹豫豫的试探,像是正努力跨过初相见的陌生,将彼此的距离拉近到朋友的那种犹豫。一眼扫过去,什么“展信佳”“上次见面很愉快”“不知道地址是否正确”“期待下次来信”,人类之间才会这么谨慎小心地把真正想传达的意思用一层一层的礼貌用语盖起来。食字小僧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信,它想了又想,头一次没做什么坏事,小心翼翼地舔了舔那些娟秀的字,把信装了回去。
隔了很长时间,倒是没有再寄来印着粉色花瓣的信,不过从鹳泽村寄来了一封回信。小僧不会记名字啊、地址啊、到底谁写给谁的,但是打开一嗅就全明白了,哼,这可不就是给上次那封的回信吗?字里行间全是掩不住的欣喜若狂呢,诸如“没想到”“非常感谢”“可以继续写信给你吗”什么的,隐隐约约还有些更大胆一些的热情。食字小僧又嗅了嗅,怀着一点儿恶作剧的心态,随便挑了两行吃掉了。
无所谓啦,就让那边写信的人觉得这边的人不认真好了!
但是还是有点犹豫,觉得,该不会那粉色的信,就不寄过来了吧?
想了想又丢到脑后了。
第三封信还是到了,这次的粉色信笺要平静得多,字里行间也更熟络自然起来,成为朋友了吗?大概就是这样吧。比起第一封的用字要流畅自然了许多,开始顺着上次回信的意思讲了讲自己的事情。啊,感觉信里的文字很开心,似乎还蛮中意上次回的信。小僧这时候都忘了自己上次对回信做恶作剧的事情了,只觉得也很愉快,像是被那种明媚的情绪感染了,在柜子前后来回翻跟头。
信嘛也完完整整寄过去了。
鹳泽村的回信非常迅捷,有点急不可待的兴奋劲儿。蠢死啦,小僧尝了尝一看就是不经事的青年人的字,一面心里暗暗嘲笑。
小僧不懂人类的那些小心思,也不会满腹曲里拐弯地猜来猜去。有什么可猜的,文字不会骗人,温度和热情都明明白白的,就只有人类才苦思冥想到底要怎么把自己的心情包装成别的样子再传递过去,又生怕对方看不出真实的想法。其实写出的文字早就泄露了,他们还浑然不觉。
一封一封又一封,不知不觉,食字小僧觉得就像是自己参与了一场了不起的事业,眼看着有那么一种情感在慢慢地成长,而它自己也不明白自己在欣喜什么。
来来回回不知不觉经手了好几次这样的信,食字小僧有一天看到了粉色信笺寄过来一封特别的信,有些郑重,又有些纠结和迷惘,又把那些情绪通通藏在了文字下面,最后装作不经意似的,允诺了什么。
每个字都很重,像浸湿了水的海绵,挤压一下就能获得满满的深重的情感,小僧读着,全身都开始发抖。允诺对人类是什么意义呢,食字小僧不明白,可是突然有些莫名的情绪在作祟,就像是嫉妒或者不满。人类这种生物就不能坦率点儿?总是这样拖延着试探来试探去,才肯稍微释出来一点儿真心。啊啊啊真是的,怎么突然写这样的信来。
如果它更细心一点儿,或许能发现这次的信里除了那竭力压抑的感情潮水之外,还有和以往的信微小的差别,非常细微,是不适和病痛的痕迹,它本该发现。但它太在意,也太想知道另外那种情感的所在,它忽略了这个。
这次小僧没有再把信塞回去,而是一口气把整封信都吃掉了。
当然是故意的。
刚咬掉第一个字就开始后悔,怎么做这种事情!可是那封信真的很好吃,像烘烤出的摩卡蛋糕,苦甜糅杂,味道绵厚深长,不知不觉就全部塞进了嘴巴。它立刻流下了眼泪,滴答滴答停不下来。女孩子的笔迹又清瘦又端正,如同刚从冰柜里挖出来的冰激凌,甜美的小小颗粒感刺激着口腔,然后整个融化了。
它觉得自己做错了。
等久了,鹳泽村那边就着急了,过了一周就寄了一封,信里有那么点着急,末尾还稍微带了些不信任的怀疑,小僧就有些生气,怎么这样!只不过是信没到啊!这么一想又有些心虚,怀着点愤懑破罐子破摔地也吃掉了这封,像烤焦了的饼干渣。
不想第二天又紧急送了一封信过来,这封就全然是歉意和温柔,像是要追回之前那封满满的不客气。
小僧读啊读啊,像是要把这些文字全在心里品一遍,最后晃了晃脑袋,一个字也没动,放行了。
是被感动了。写得真好。那些小心翼翼的道歉和压在耐心下的关心和着急,都在文字里晃动着,念出一个字就会顺着淌下来。太好了,它把信折好,这个人终于学会在文字里把自己的那份感情表达出来。太好了。
食字小僧希望,自己吃掉的那封信不会造成什么特别的影响。
这样的两个人,就算错过了一次告白,也不会怎么样吧。
它甚至想再把那封粉色的信复写一份出来,可是食字小僧只是食字小僧而已。
这次它忧虑的时间稍微久一点儿,久到粉色信笺的回信也寄了回来。
它展开读了读,心里也不知道是不是放下了什么,感觉,似乎上次那封信没寄到的事情并没有造成什么太大的影响。这边的文字都还是跟平常一样。
纤细,清瘦,亲切,热情,但是对丢失的那封信绝口不提。
是有什么不同了?
文字里开始有一种淡淡的涩意,仿佛那次失踪的信是她最后的勇气,一旦不见,就无力再探询。
食字小僧怅怅地把那封信装好寄了回去。它不明白,但是自此不再轻易动手脚,只是沉默地把彼此的信件看一看,不再试着去吃掉他们的信。连尝一尝都不敢,因为它知道会是苦苦的味道,虽然有阳光晒过的温柔和煦,但是仍然是苦苦的味道。
食字小僧觉得,自己喜欢这两个人,自己做错了,可是,不该这样。
难道相交过的线错过了结点就一定要渐行渐远吗,不该是这样。
粉色信笺来得越来越慢,每一次,文字都更虚弱一些,而鹳泽村的信也有点淡淡的疏离,就像最早那封被吃掉的信变成了女孩的负担,上次口不择言的信也变成了少年的负担。食字小僧知道这一切的根底,却只是在旁边着急。人类啊为什么这么笨!快察觉到啊,察觉到彼此的心意。
它这样想着,然后磨着自己的牙齿,就像小孩子做了错事会不停地搓手。
最后一次拆到粉色信笺的信,小僧拆开的瞬间就感觉到,这封信里装的不是让人开心的东西。
信里有生命将要走到尽头的衰微气息,有重病之人才会有的看破和感慨,有努力让自己阳光下去,却终于还是做不到的纠结。你问我那封信到底写了什么。啊,大概就是,自己身染重病,快要死了,幸福美好的未来什么的,谈不上,碰不到,所以,以后就请别继续联络了。
这样的内容吧。
食字小僧很害怕,似乎没有要害怕的理由,但是就是心里那块堵住,没有办法释怀。
要是一开始不吃掉那封信的话,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想也没用,不该是这样结束一切。
它吃掉了这封信。
大颗大颗的泪水流下来,无法停止,比那次吃掉的告白还要痛、还要强烈的冲击感,不是单纯的甜味,也不是苦味,是咸的,像海水一样,不对,是泪水的咸。厚重的挣扎,所有的字背后都在渴求帮助和依靠,然而字面上又强硬、又疏离。人类真的是蠢透了。再说一次就可以得到幸福,却那么固执不肯再试一次。
好痛苦,好痛苦,好痛苦。
吃掉的这封信,好痛苦。
但是这次做的是对的,它一边咀嚼着文字,一边笑了起来。
然后它消失了。
我要讲的故事就到这里结束了。
嗯?你说这样的话故事没有完结?啊,的确是啦。不过后续什么的无所谓的吧。不是吊人胃口啦,只不过我觉得到这里就已经结束了而已。
非要知道的话,其实后续很简单,鹳泽村的年轻人很久没有收到回信,终于按捺不住自己,亲自按着信件的地址找到了那个姑娘,姑娘的病虽然很重,可后来奇迹般好转了。两个人感叹着自己因为信件而结下的缘分,后来顺利地交往,恋爱,结婚,生子,幸福地度过了后来的人生。彼此都觉得,没有错过真是太好了。
就是这样而已。
他们的人生幸福就像是上天注定的,即使没有食字小僧也注定要在一起。
食字小僧在这份幸福里并不是什么特别的存在。
不要摇头嘛,事实上就是这样的,如果把故事里的小僧去掉,这个故事也毫无疑问会成立,它并没有为了他们的幸福做什么了不起的事情。
不要哭啊,真是,只是个故事而已。现在的年轻人还真容易动感情啊。
哦,闻到香味了,午饭已经做好了。
现在一起来吃饭吧,下午就要开工啦。
整理档案什么的,拜托你了。
胭脂墨
文/菩提子
今天我赶到李叔铺子前的时候,已经是日照当空了。古董店的生意不多,所以李叔也没给我限制时间,但今天还真是来得太迟了些。
我有些担心地从巷子里走出,看着对面的古董铺,本打算等李叔不在正堂时溜进去,不想竟看到一个男子在古董铺子旁边的面摊前来回踱步,时不时地还向铺子里偷瞄几眼。
莫不是小偷?青天白日的,竟有人想入户行窃?
这世道真是变了,难不成欺李叔年老体弱?我想着便急急走进铺子。不赶巧,李叔正坐在柜台前翻看报纸,听见有人进门,也不抬头,道:“你小子昨儿个哪儿挥霍去了?今儿来得这么迟?”我硬着头皮说道:“叔,我昨天晚上赶暑期论文呢。”说完心虚地挠挠头。“小心我告诉你爹。”李叔说完,这才抬头瞥我一眼。我看他也没再生气,便凑上去道:“叔,刚才我看到咱们铺子门口有个人,贼头贼脑的,不像个正经人。”李叔推了推眼镜:“咱们铺子里也没什么好东西,他要想偷,就是给他顺走几个也不打紧。”
这我也清楚,李叔正堂里没什么好货,最值钱的也就是那个放在左侧架子上的民国仿粉彩瓷瓶。那些个贵重的东西都在里屋和地下室放着,若碰不到大主顾或行家,李叔是不会拿出来见人的。而对架子上这些摆设,李叔正眼也不会瞧。
我看李叔这么个态度,也没什么可说的了,走到里屋给自己倒了杯水。刚回到正堂,便见那个刚才还在门口犹豫的男人走了进来。只见他眼神涣散,面容憔悴,一脸倦容,似乎几宿没睡觉了。我走到李叔旁边,小声道:“就是他。”李叔没理我,看了眼来人,道:“先生是要出货还是看东西?”我定睛一看,那男子的衣着细看竟也是不凡的,想来应该不是什么小偷了。
那男子顿了顿,环顾了铺子一圈,道:“您是李景河,李爷?”李叔放下手里的报纸,看着他道:“爷是不敢当,李景河倒是老朽。”那人似乎立马松了一口气:“我是从江西来的,我姓郑。”李叔不语,只看着他。这人愣了一下,赶紧说,“哦哦哦,我是想找您看个东西。”他深吸一口气,从身后的行李中拿出了一个锦囊。李叔这才眯起眼,盯着那东西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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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那男子从锦囊中拿出来一条墨,上有鎏金龙缠纹饰,墨侧有阴文楷书“徽州休城胡开文造”。是胡开文的墨?那便是清朝的东西了。那这家伙刚才在门口犹豫什么?我侧头看了眼李叔,竟发现他眉头紧锁,抬头道:“这锭墨,你从何处得来?”那男子说:“是前不久,家人在徽州市场上淘的。”李叔顿了一下,问:“多少淘的?”“不多,不过五百块。”李叔摘下眼镜说:“那倒是恭喜你了,捡了个大便宜。这东西的确是胡天柱所制,并且价格远远高于五百。”
我小时曾学过几年国画书法,所以对墨倒是略知皮毛。清朝有四大墨工,胡天柱便是其中之一,他开的胡开文墨店也是名声赫赫,绝对可以称得上是“残墨百年可比黄金”。
李叔突然道:“但其中有些蹊跷。”我看见男子点了点头,“我闻过胡开文的墨,以熊胆、蛇胆、青鱼胆、牛胆等名贵药材入墨,但方才我嗅过气味,你这锭墨有些不寻常,它还有一种气味。”我听闻,也好奇地凑上前奋力吸气。即便是我,这时也发现了这墨的确有不凡之处。“胭脂的香气。”男子突然说。李叔抬头看着他,笑起来:“先生自己也发现了?那其中必定有事,还劳烦先生一道说来。”那人点头,李叔便知会我去沏茶。
“这事有些奇异,还请李爷务必相信我,不然我也不会不远千里来此处找您。我家在江西南昌,住的是一户大院,还是祖上做官留下来的宅子,但家里的人倒不是特别多。前日,我与妻儿去徽州探亲,恰巧便买下了这锭墨,将它供在我的书房中。自家里有了这墨,奇怪的事就连连发生。每逢半夜,宅子里便传来若有若无的女子抽泣的声音,悲凄至极,十分瘆人。头几日还当是隔壁院子,后来才发现,这声音竟是从自家书房里传来的。”听到这儿,我已是一头冷汗,吓得不轻。难不成这墨里住了个女鬼?
那男子抿了一口茶,继续道:“这还是轻的,毕竟家里人也没出事。一日,我在书房写字,我妻子为我研墨,我没注意她用了这墨,不管她如何加水、如何用力,那墨就是不化。我虽奇怪,却心疼这好墨,当时便换了一锭用。可怕的是,次日,我妻子便毫无征兆地病倒了,请了中医西医都没法子,至今还在床上躺着。”说完那男子便开始拭泪,我看了眼那锭墨,头上冷汗都下来了。
“我听说您是高人,必定可以帮助我,价钱绝不是问题。”李叔抬头看了那男子一眼,道:“真是巧得很,我的确可以帮你。”说完站起来,冲我挥了挥手,“奕臣,跟我去地下室。”我一听去地下室,便兴奋起来,那里面可放满了宝贝,平时李叔轻易不许我下去的。
地下室的东西李叔整理得十分整齐,听老爹说,李叔地下室的宝贝,每一件背后都有一个故事,哪天必定要缠着叔,叫他给我一个一个吐出来。想着,我们便在一个砚台前停住了。“拿上这个,上楼。”说完李叔自己先走了。那砚台有四个巴掌那么大,我一掂量,果真重得很,难怪李叔自己不拿,破天荒地喊我来地下室。
我将砚放在柜台上。李叔又道:“去把隔壁面摊的丫头喊来。”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是照办了,喊来了那姑娘。
李叔道:“黄丫,不瞒你说,你去世的娘的遗物一直在我这儿。今天当着大伙的面,我将这个东西交给你,你且好好收着。”
我愣在那里,这是怎么回事?怎么有遗物了?我看黄丫,她也是一脸震惊,但眼泪已是呼之欲出。当李叔拿出一根簪子递给她的时候,她的泪便如冲垮堤坝的河水一般涌出来了。
“接着她的眼泪。”李叔对我说,我傻愣了片刻,才赶紧随手拿过身边一个酒盅上前,去接黄丫的眼泪。
啧,女人的眼泪还真是多,这么几分钟,竟有半盅了。李叔又好说歹说,哄走了黄丫,那丫头居然还想认李叔做干爹。
那位郑先生也看得古怪,待到李叔回来,将黄丫的眼泪滴在砚台之上,再拿出那锭墨,慢慢研磨。果然,墨化开了。那男子看着啧啧称奇,李叔集了半盅墨汁递给他:“你回去,喂你妻子喝下这墨水,不出三日必定痊愈。”
那男子立马拿了瓶子收下墨汁,兴奋道:“多谢大师!多谢大师!”说着便急匆匆想赶回去。临到门口,突然回头问,“大师,报酬怎么说?”李叔笑道:“你先救你妻子,若是痊愈,你便把这锭墨给我寄来便好。”那男子一愣,忙说:“好!要不现在我就把它留在您这里?我还嫌这东西夜里瘆人呢。”李叔摇头:“你先拿回去,若是药不够,也好留着备用。”语毕,那男子点头便离去了。
我见那男子走远,便道:“叔,这是怎么回事?”李叔笑起来:“我就知道你要问。”我知道又有故事听了,立马沏了杯上好的铁观音恭敬地奉上。
“这锭墨还有个名字叫‘胭脂墨’,方才你也嗅见了那胭脂香,对吧?它的确是胡开文所制,但后期还加入了一种料,胭脂。这个胭脂,便是住在这墨里的那位夫人身上的气味。”我一愣,莫不是这墨是个神仙?
“你闺怨诗可读过?”李叔问道。
“嗯,都是些女人在深闺思念在外征战的丈夫这类的吧?”
“是了,这锭墨便与闺怨有关。传说前朝有位才女,能诗会画,嫁给一位将军。将军长年征战在外,这位夫人思念丈夫,常常边流泪边研墨,写家书和诗文。泪水滑过夫人的面颊,带着胭脂滴落到砚台中,便成了墨汁。写出的文字也就有了胭脂的香味,深受人们喜爱。胡天柱因此把胭脂粉作为一种制墨的材料,也就有了‘胭脂墨’。”
我连连点头,李叔接着道:“可这块墨另有玄机。说是这位夫人因为思念太过,终于香消玉殒,她的精魄化入了墨里,成了一块神奇的‘胭脂墨’。我刚才听他述说,就猜是那块传说中的‘胭脂墨’。据说它必须用女人的泪水才能磨化,一试,还真不假。看来不是江湖传闻,而是确有其事的。也许是天意吧,他们夫妻终于可以团聚了。”
“黄丫的眼泪,原来是这墨必须用女子的泪水才可以研磨。难怪那位郑先生的妻子用水化不开。叔,什么是夫妻团聚?”
“这说来话长,就是这台砚。”李叔看着柜台上的砚道。
“怎么?这不是普通的砚吗?我看也没什么特别啊,最多就是年代久些吧。”我说。
李叔喝了口茶:“我给你说个故事吧。前朝有位大将军,带兵打仗屡战屡胜。皇帝野心膨胀,要他带兵攻打西域一个以尚武闻名的部落。天子之令,将军无力违抗,只得出击,而将军夫人则在家中日夜翘首等待,听闻前线战事不好,便日日以泪洗面。夫人每日都用这锭墨,书写承载她所有希冀与思念的家书,但都没有回应。一日,她正在书房写家书,不想一位士兵突然带回消息,大战胜了,将军却客死他乡,带回的只有一块砚石,说是将军死时手中一直紧握着。夫人哀伤过度病倒,却总觉得丈夫仍在她身边,她请人将那块砚石制成了砚台,日日拿着那块砚台,睹物思人,竟哭瞎了双眼,最后伤心过度而死。”
“那这个砚台是将军的魂魄所化?那夫人的精魄也住在这墨中了?”
李叔隔了半晌,道:“方才那郑先生的妻子,应该便是被这墨中所含的怨气所伤。而家中半夜的啼哭声,也该是那位闺怨夫人在抽泣。”我愣了一下,惊道:“那您还用那墨研磨的墨水给那妻子喝,不就会害死她了?!”李叔一脸孺子不可教也的样子,道:“我用这个砚台磨那锭墨,他们夫妻又在一起了,怨气都散了,将军的阴魂自然会保护那郑家夫人,何况胡开文的墨本就有凉血的功效。”
“那您又怎么得来这么一个宝贝砚台?”李叔站起来,边往里屋走,边摆手道:“这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半个月之后,那位郑先生亲自把墨送过来,说:“我妻子喝下那墨汁很快就好了,实在神奇!多谢大师!”他拿了很多钱要重谢李叔,李叔只淡淡地说:“钱你收起来,把墨留下就行了。”
“那当然!只是,大师,近几天这墨晚上吵得更厉害,我看定是不祥之物,还是毁了吧?”郑家那男子一脸惶恐。“这就不劳你费心了。”李叔似乎不想解释。
那人走后,李叔将墨与砚台放在一起,我却从未听到半夜啼哭之声,倒是地下室从此多了一股淡淡的胭脂香。
狐嫁
文/阴阳眼
老城古玩店林立,我跟古雅轩的老板老谷头儿的交情最好,有时候他会让我帮忙看会儿店,自己跑出去买点肉来和我抿两盅,顺便侃侃奇闻逸事。
有次老头儿告诉我说他得了一本宋代古书,我去他的店里就捧着古书一点点地赏玩,老头说:“你慢慢看啊,我去买点肉,晚上陪我喝酒。”说完就出门了。
我只顾埋头看那本书,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突然有个声音问:“这个怎么卖?”
我一抬头,发现屋子里多了一个小伙子。见我看他,遂指着架子上的一对瓶子问。
我刚想说自己不是老板,只是替人看店,那青年却说:“便宜点儿,三十万一对卖给我吧!”我心里一动,仔细看了看这对瓶子。只是一对普通的明代梅瓶,而且是民窑制作,又非大师款印,按照我熟知的市场价,顶多也就是五六万一对,要不了三十万的价格。
我心中一阵狂喜,心想:他这么急着要,肯定还不止这个价格,说不定这是什么好东西呢。“你是识货的,三十万可是捡便宜了啊!”我拉长了语气。
那青年追问道:“那您要多少钱才出手?”
我看着青年的脸,心里暗自揣摩着应该要多少钱才不至于把他吓跑了,刚要报价,就听见一个声音从外面传来:“此瓶不卖!”
正主儿回来了,我心里一紧,暗道:“坏了,说不定卖错人家的真家伙了。”
哪知老头儿的下一句话就把我给打蒙了,他说:“此瓶不卖,只送。”
说罢,随手扯过两片红纸贴在瓶身上,然后一手拎一只递到那个青年面前:“送给你了。”
说来也奇怪,那青年看着眼前这对瓶子活像见了鬼似的,身子直往后缩。他认真地看了一眼老谷头儿,扭身出了大门。
我算是看了西洋镜了,一个出大价钱要买,一个死活不卖要送,结果买的那个人反倒跟见了鬼似的不敢要。
拿着那对瓶子,我看了半天,的确是真家伙啊!釉质温润,画面精致,虽然不是名家的作品,但也算得上是难得的真品。
我很纳闷:为什么人家小伙子出三十万不卖,而你却非要送给人家;那青年倒也奇怪,白送的东西却像烧着手一样吓得拔腿就走,你们这哑谜打得真是莫名其妙。
看我一脸疑惑,老谷头儿微微一笑,把手里的东西放好,将两个梅瓶并着放在我眼前。
老头儿说:“你仔细看看这瓶身上画的是什么,我再告诉你谜底。”
听老头儿这么一说,我认真看了瓶身的画面。
这是典型的闺阁画面,几幅画面分别描绘了一个女孩在闺房里描眉贴花黄,覆着盖头被人引下绣楼,坐着轿子吹吹打打送亲,在洞房里被一个俊秀的郎君挑开盖头的画面。这是典型的明代嫁女的画面,直到现在还是这一套流程。
看了两遍,还是不知道特别之处在哪里,我有点疑惑地看着老头儿,他还是示意我仔细看。我把瓶子捧在手里,拿出“大家来找茬”的精神一丝不苟地查找起来。
“咦,这是什么东西?”我终于在画面中发现了些不一样的东西。在姑娘对镜贴花黄的时候,她坐的绣凳下多了一样东西,貌似是一只脚,我又凑近仔细看了一下,似乎又不像脚,似乎有点像是……
“是尾巴。”老谷头儿知道我发现了什么,淡然地说。
“啊,尾巴?”正在聚精会神看梅瓶的我差点儿吓得把瓶子一抖手给扔了。
老头儿笑了笑,擦干手,把带回来的卤肉摆上桌,招呼我坐下。我抱着瓶子傻乎乎地坐了过去。
“你才在第一幅画面里看到了尾巴,再仔细找找,还有几条。”老头儿开始朝酒杯里倒酒。
听他这话我赶紧低头看,这才发现,不仅是“闺阁贴花黄”这张图画上有尾巴,在“引下绣楼”那张画面上,莲步轻移之间也有尾巴显现,就连牵引新娘的婆子裙袂下也有一条尾巴。再看抬轿的那四个人,裤管处也都有尾巴若隐若现。找了半天,只有最后用棍子挑开盖头的那个年轻人看起来是正常人,其余的人似乎净是一群狐狸。
老头儿似乎知道我看出了一些端倪,抿了一口酒说:“这是《狐嫁女》,这对瓶子就是传说中的狐狸嫁女瓶啊!”
“狐狸嫁女瓶?”我重复着他的话,“那是什么意思啊?”
老头儿喝了二两酒,来了兴致,一把抓过我手里的瓶子问:“你知道狐仙的故事吧?”我点头。
老头儿接着说:“那就好,要知道,狐仙这玩意儿,有时候还真是存在的……”老头儿打开了话匣子。
狐仙在神话传说中是不可缺少的一大主角儿,甚至在一些正史里也客串出演。从上古传说到明清的笔记小说里,狐狸似乎是永远不变的主角儿。
传说上古大禹娶的就是涂山氏之女,拥有九条尾巴的天狐女。之后有关狐狸与人通婚的传说屡屡不绝,传说由于狐仙修炼的缘故,雌雄比例极不匹配,往往是雌多雄少,而且雌狐善妒,往往不能两女共事一夫,所以经常有狐仙与凡人通婚的例子。
在离我们县城东北四十五里的地方,有个叫苑陵城的古县。当然,现在早就没有这个县了。传说不知道是哪朝哪代,有个书生在县城外荒岗的破寺里读书,因为家贫,每日都是自己煮些稀粥度日。虽然三更灯火五更鸡很刻苦,但是屡试不中,这位书生也只得在破寺中苦熬。
虽然他偶尔到县城里给人代笔写信赚两个铜子儿,但正是年轻长身体的时候,经常填不饱肚子。有时候几天都没有生意,就只有靠喝凉水来填饱肚子骗一骗自己。
有天又断了炊,他一天都没有吃饭,饿得眼花头晕,也读不得书了,天一擦黑就摸索着睡了,睡着后净是做些大鱼大肉使劲儿饕餮的美梦,梦见自己正在大口吃肉,满嘴流油。
梦里吃着,自己愈发地饿了,一下就被饿醒了,醒来之后却闻见阵阵肉香扑鼻。书生以为自己还在梦里,赶紧起身去看,只见寺里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一个乞丐,正架了火在烤肉,油花滴在柴火上,溅起一阵酥香。
书生顿时被勾起了馋虫,期期艾艾地靠了过去。那乞丐也不搭理他,继续翻烤自己架在火上的肉,不时地往上面撒些细盐,味道愈发浓郁飘香,书生的肚子咕咕直叫。
不大一会儿工夫,乞丐烤好了肉,也没有搭理那书生,捧起肉来大快朵颐了一番,看得书生是饿火直冒。
乞丐吃饱之后抹抹油嘴,乜斜了书生一眼,说:“罢罢罢,用了你的地方,总得给个见面礼吧!”说罢从火堆里掏出两块山药根扔给书生,书生见了大喜,连声道谢,捧着狼吞虎咽一番,看得乞丐直皱眉,说:“你好歹也是圣人门徒,怎么落得如此下场?”
书生把自己苦难的身世说了一番,引得乞丐同情之意大起,说:“好吧,本来一场大富贵要我自己去取,可实在是忍不住嘴馋,今天吃了这香肉,明天自然无法去,怕要再等十六年了。也罢,就便宜了你吧!”
乞丐从口袋里掏出十几枚铜钱摆在书生面前,告诉书生:“明天到了县城里,在骡马市旁边会有一个老妪带着一个小女孩在那里插草标卖身,她们俩跟前摆了一对梅瓶,记住一定要用这铜钱买下那对梅瓶,然后捧来见我。到时候有一场大富贵,咱们俩二一添作五分了它,保证你下辈子衣食无忧。”
那书生取了铜钱,对乞丐所说的事儿半信半疑,天亮之后在乞丐的催促下来到了东城的骡马市。骡马市里热闹非凡,一路上走来,各种卖小吃的香气扑鼻,引得书生饿火直冒,恨不得用手里的钱换了肉饼油汤好好地大吃一顿。
书生很快就找到了乞丐所说的地方,果然见一个老妪带着一个小女孩插着草标卖身,两人衣衫褴褛容貌枯槁,没有几分颜色,来来往往的众人眼都不往那里看一下。书生看那老少脚下,果然有一对梅瓶用枯草半掩着放在那里,书生大喜,急忙上去搭话。
那老妪见书生来到跟前,急忙说:“先生可怜可怜吧!买下我们二人,可给先生收拾打扫,还能缝缝补补。”
那书生牢记乞丐的话,指着其脚下的梅瓶说:“我不买你俩,只买你俩脚下的这对梅瓶,这个多少钱?”
那老妪一愣,仔细地端详了书生一番,不知道该如何作答。只听见旁边那小女孩放声大哭,连声喊饿,声音凄惨。
那老妪看了看小女孩,朝书生拜了拜,然后说:“先生可怜可怜我们,如果不买我们,迟早也是饿死,不若买几个肉饼给我闺女,我把这对瓶子送与先生。”
书生一听还有这好事儿,这铜钱可是能买好几十个肉饼呢,忙不迭地答应,赶紧到旁边的肉饼摊儿上买了几个肉饼送给她们。
只见二人起了身,接了肉饼竟然不吃,只小心翼翼地用麻纸包好揣到了怀里。书生这时候才发现,那个小女孩站起之后的身量竟然像个十五六岁的姑娘。
那老妪拿了梅瓶递给书生,书生只顾看那女孩儿,那女孩儿被看得赧然一笑,竟然有几分娇媚。
书生抱了梅瓶,用剩下的铜钱买了十几个肉饼,狠狠地大快朵颐了一番,撑得打着饱嗝儿回到了庙里。
那乞丐见书生抱了梅瓶回来,仔细一看有两张红纸贴在瓶上,大吃一惊,问书生这梅瓶难道不是买来的?书生就把原委细说了一遍。
乞丐一听,拍腿大叫:“坏事,坏事啊!”书生吓了一跳,急忙问是怎么回事。
乞丐指着书生的鼻子气得咻咻直骂,骂书生因为贪小便宜而误了大事,把书生骂得丈二和尚摸不着脑袋。
乞丐细细地说清原委,把书生惊得坐在地上。
原来那个老妪和小女孩是一对狐狸,每隔十六年,老狐狸就要下山带着小狐幻化成各种人形去寻一个郎君相配。
狐狸嫁女的嫁妆丰厚,而且有个规矩,必有一对梅瓶作为定情信物。倘若是你买到手里,那么狐女进家之后为妾为婢,且随时能休回娘家,还可以指使狐女运财转运,财运滚滚,狐女不能侵害丈夫,否则就会遭雷击。若是那梅瓶做了定情信物被人送到了手里,那么狐女就会带着家人住进家里,不仅生出一大堆小狐狸,而且还会将丈夫的精气耗干,将家里的鸿运吸走。
那书生听了这话,吓得不知该如何是好,急忙问那乞丐可有破解之法。那乞丐本来恨书生贪小便宜,但是见他如此可怜,就指点他说:“你只要在狐女嫁给你之前把这对梅瓶送出去就行。记住,千万不能卖出去,否则贻害无穷。”乞丐说完就匆匆而去,似乎怕沾染上晦气。
故事讲到这里,我已经和老谷头儿推杯换盏喝得有几分醉意。我醉眼迷离地说:“难道您这梅瓶就是当年狐狸的定情信物?”
老谷头儿哈哈大笑说:“后来好多捞邪门偏财的人知晓这个办法,就会烧制一些狐狸嫁女瓶摆放在家中以期待捞偏门财运。究竟哪个是真的哪个是假的,谁也不知道。但是,凡是苑陵城这片玩古董的人都知道,这个瓶子只能贴了红纸送,不能卖。”
老谷头儿又闷了一口酒,露着诡异的笑容对我说:“不过,也难说哦,谁又能说我这对瓶子不是真的呢?要不,我卖给你?只收你五块钱。”
我连忙摆手说:“算了,我可没这个福分消受。”
看看天色也不早了,两人喝得都有点东倒西歪,我就赶紧告辞了。歪歪扭扭地走出门的时候,一个年轻人与我擦肩而过,迈步进了古玩店,不大一会儿身后传来他的声音。
“老板,你这对梅瓶,五十万可卖吗?”
得玉
文/顾适
相传东海上有一无名小岛,岛上有一眼泉,名为玉泉。玉泉每三年才出一次水,每次只有斗余,待干涸,便凝为白玉一块,玉泉由此得名。女子若饮了这玉泉水,便能青春不老,男子若得了白玉,可坐拥金山银山。因为有此一说,想要找到玉泉的人成千上万,却都无功而返。
民国年间,有一个前清的太监,名叫得玉。据说是当年慈禧太后听了玉泉的故事,命他去找寻,又赐了这么个吉利名字给他。谁知玉泉还没有找到,太后已经殁了。得玉干脆在自己的名字前面加了个魏姓,取“未”的谐音,“未得玉”是也。魏得玉没有跟随溥仪皇帝北上满洲国,临了卷了宫里的几样东西逃出来,在京城西边的百万坟住下,讨了个哑女做老婆,从街上牵了个小乞丐当儿子,如此也算安顿下来。
再说魏得玉卷出来的几样东西:两幅前明的山水画、一块珐琅西洋表,另有一条龇牙咧嘴的古怪铜鱼。这铜鱼上既无名家落款,长得又奇丑无比,若非两只鱼眼上镶了宝石,实在是不值什么钱的。为了置产业讨媳妇,魏得玉卖了画。后来两口子坐吃山空几年,他不得不又卖了西洋表和鱼眼睛,再用余钱圈了几亩地种菜养活自己。等到日本人打京城的时候,这一家子又穷得叮当响,手头却只剩下这条没眼睛的丑鱼了。
这一日,魏得玉将铜鱼系在腰上,又从家门口的菜园子里拔了些新鲜的萝卜和白菜,打算进城卖掉,换两斤大米回家。谁知才到城门口,便听见远处火炮齐鸣,说是南郊又打起来了。魏得玉心下仓皇,但想着百万坟离城不远,而且日本兵惯常不会打到西边去,便还是守在城门口。等晌午过后,才匆匆由西直门进了城,用卖菜的钱拎了一口袋玉米面。再转过街,奔东边想去当铺,可没走几步又听见远处隆隆的炮响,便想还是先回家去。
魏得玉转了方向,才走到一半,就被路人告知城门已经提早关了。他一时惆怅非常:身上大子儿没一个,只有一袋玉米面,想投宿都不知该敲哪家的门。他在街口徘徊再三,眼见着天色擦黑了,周围的人越来越少,咬了咬牙,终于决定走当年逃出宫的那个狗洞,摸回紫禁城里,寻个空屋子睡一晚。
说起来,自南郊打仗的第一日起,军队就开始把故宫里还存着的那点宝贝流水价往外搬,很是忙活了些时日。魏得玉来的这一晚,已经搬得差不离了。自溥仪皇帝走后,紫禁城里便传出闹鬼的传言,再没人住。尤其天黑以后,整个护城河以里空空荡荡,连个人影都瞧不见。这个曾经的小太监倒不怕这些,他趁着日落前的最后一点亮光,利利索索翻进西六宫,寻了个尚有床榻的屋子美美睡下。
睡到半夜,魏得玉忽然听得一个熟悉的声音说:“哀家让你寻的玉泉,你找到了没有?”
魏得玉听见这个声音,浑身一个激灵,一骨碌爬起来。却见四下烛火通明,西洋大座钟嗒嗒响着,几个侍卫一字排开站在侧旁,身后的床榻铺着绫罗,悬着纱帐,面前一个瘦长脸的老太太,戴着尖利的长护甲,不是慈禧太后是谁!魏得玉扑通跪倒,脑中一片空白,只凭着一条皇宫里浸了十年的舌头,回道:“启禀老佛爷,这些年奴才从未倦怠,一直在找呢。”
“无用的东西。”慈禧冷哼一声,“来人,把这废物给我拖下去打死。”
两名侍卫一左一右将他架起来,魏得玉一时间吓得魂都飞了,高声呼道:“找到了,奴才找到了!”
等侍卫一松开手,他连滚带爬向前几步,从腰上解下那条铜鱼,说:“启禀老佛爷,这就是那无名岛……”
他话未说完,已被大太监李莲英狠狠打了一个耳光:“你还想骗主子吗?”
魏得玉不敢去擦嘴角的血,跪下哭道:“老佛爷明鉴,此物虽丑陋,确是那无名岛无疑。您看这鱼的大小,刚刚好是一斗的量,正正应了那‘三年出一斗’的传言。您再看这鱼眼睛,原先是被宝石蒙着的,其实正是那泉眼!奴才也是才得此物,不知这三年里哪一天才能涌出泉来,化成白玉,故奴才不敢说找到了。奴才绝不敢欺瞒主子,老佛爷明鉴!”
说着又拜下去,把两手举得高高的,只盼着这丑鱼能骗过这群恶鬼。慈禧似乎是点了头,李莲英便接过那铜鱼,上上下下看了看,呈到太后跟前。谁知慈禧的长指甲才碰到那鱼的眼睛,便尖叫一声,魏得玉抬眼去看,见那铜鱼竟张开大嘴,咬在慈禧的手上,鲜血淋漓!他暗道糟糕,只怕自己一条小命,今日是交待在这里了。李莲英也吓呆了,等太后叫骂起来,才上去要掰开鱼嘴,谁知竟然纹丝不动。紧接着便听他也惨叫一声,竟也被那鱼嘴咬住!暗红的血汩汩流进鱼腹中去,两人叫得愈发凄惨,直惊起了紫禁城里的老鸹,嘎嘎叫着全飞起来。他们都像要被铜鱼吸进去似的,身子愈发干瘪,等那鱼喝饱,血从鱼眼里涌出来时,两个鬼都只剩下裹着衣服的干皮了。
四下悄然无声,只有血不断从鱼眼睛里涌出来,如同泉水一般,汩汩而出。魏得玉忽然生了胆子,上前拿过还在冒血的铜鱼,对着剩下的几个鬼站定。侍卫鬼见了此景,早吓得动弹不得,魏得玉冲上去用铜鱼咬住一个,余人登时就呈鸟兽散。那铜鱼喝光了三个鬼的血,红彤彤地冒着热气,丑得活灵活现,仿佛是在做快乐的鬼脸。魏得玉捧着那铜鱼,连念了三句“阿弥陀佛”,血忽然一下子喷得高了,沾在他嘴上。魏得玉只觉得一股辛辣之气顺着嗓子眼滚下去,紧接着便天旋地转,不省人事了。
第二天日上三竿他才醒来。人还在榻上,铜鱼还系在腰上,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切都是一场奇怪的梦罢了。只是那梦太真了,让他不敢不信。他撬开鱼嘴,一块血红色的玉掉了出来。
那日魏得玉留着铜鱼,去当铺当掉了红玉,用得来的钱倒卖粮食和军火,很快便发了大财。他到古稀之年时,依然肤色白净,黑发童颜。成了大商人之后,魏得玉又多方寻访,终于找到一位知道玉泉故事的高人。原来这玉泉本名鱼泉,是东海巫师用来捉鬼的铜鱼,若一夜食得三鬼,便可将其血凝为红玉。
世人的谣传,对了,也错了。
魏得玉临死前,把铜鱼交给儿子,忽然想起当年慈禧对他说的:“你,就叫得玉吧。”
绿袖红裳
文/柯南君
十年前,我还在临安经营着一间酒楼,名为“翠云楼”,在整个临安城颇有名气,常常要接待一些达官贵人,甚至皇亲国戚,而富商大贾更是往来不绝。
翠云楼生意兴隆的原因并不在于酒菜的丰盛美味,而是因为临着一家名为“绿袖红裳”的青楼。
这家青楼从不像其他同行那样,每隔一段时间便举办一个抢花魁大赛的噱头来招揽顾客,用她们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绿袖红裳里人人都是花魁。
光顾过的每一个人都会认同这句话。
不过没有人知道她们究竟是何来历,对于临安城里的人来说绿袖红裳仿佛是突然间出现的。
绿袖红裳里加上鸨母一共七十三位姑娘,个个生得水灵清秀,美艳无比,和她们相比,其他青楼女子全部成了不入流的庸脂俗粉。这里的每位姑娘几乎都是夜夜客人不断,要想让其中一位服侍自己,夜夜都要进行竞投,价高者得。而在芙蓉帐里享用着那光滑细腻脆生生的玉体时,任谁也不会觉得银子花错了地方。
绿袖红裳营业不足整月,临安城里其他青楼便已关门了大半。我的翠云楼因为紧邻其旁,也跟着沾了光,每日客人络绎不绝,其中不乏腰缠万贯的富商们,因此常常一月结算下来赏钱竟比利钱高出数倍!
然而绿袖红裳最神秘的地方却不在于姑娘们,而在名唤红玉的鸨母。别处青楼的鸨母多半年逾三十,即便徐娘半老、风韵犹存,但和风华正茂的姑娘们相比毕竟稍逊一等。但红玉作为鸨母却不过二十,美得更是清新脱俗,水是眼波横,山是眉峰聚。两片脸颊更是如尚沾着些许露水的荷花般粉嫩,让人忍不住想上去一亲香泽。美到极致竟无端生出三分高贵来,让她在那七十二位姑娘中间也显得绝美超群。这期间无数蛮横难缠的高官富商拿出各种价值连城的宝物想要与之共度春宵,但无一例外地被拒绝,能让这些人也乖乖听话可见她自有一套与他们周旋的方法。
不过红玉最终还是出于减少麻烦的缘由而戴上了一层面纱,但一层面纱怎能遮住她的美貌,很快整个临安城便传遍了红玉以及她的绿袖红裳的事迹。后来,更有传言说我朝的高宗皇帝也曾微服光顾绿袖红裳,那红玉再美也不过一介红尘女子,怎敢冒犯天威,因此便有了和高宗皇帝的一夜云雨。
尽管很少人听信这类市井传言,但大家还是不约而同地猜测起这些个女子的来历来,各种说法纷乱不一,不过流传最广的还要数这临安城里说书堪称一绝的王二爷说的故事:
话说在那南越蛮荒之地,人的足迹是远远到达不了的,于是各种飞禽走兽便开始修炼成精,并大肆抢占地盘,爆发了一场又一场的惊人之战,俨然如王朝末年的割据政权。这其中,智慧而高贵的狐族渐渐变得十分强大,占据了南越之地最广而又最肥沃的地盘。
而带领着狐族抢占下这广大地盘的狐王却一天天老去,终于有一天,狐王知道自己大限已近,便把狐王之位传给了自己的后代,一只幼狐,并嘱咐幼狐的生母以及自己的亲信沙狐尽心协助小狐王。
数年之后,当小狐王渐渐长大,便开始对日益骄横的沙狐心生不满。但精明的沙狐早就察觉到了变化,未等小狐王动手,沙狐便纠结了一群手下直接将小狐王杀死,沙狐立即称王并开始残杀老狐王一族,老狐王一族不得不四散奔逃,其中老狐王的妻妾们便逃入了这繁华的临安城,这便是现在的绿袖红裳。
王二爷不愧是说了半辈子书的人,将那志怪之事说得好像亲眼见过一般。不过一些读书人却对此十分不屑,认为这故事不过是历朝历代王朝更替的翻版,更有甚者认为王二爷这是借说书之名讽刺我朝太祖皇帝欺负后周的孤儿寡母。
但那市井之人却对王二爷的故事十分感兴趣,女人们见自己的男人朝朝都往绿袖红裳里跑,不消王二爷说也早把她们当成了一群狐狸精,男人们听说自己是和一群狐狸精同床共枕后,竟生出一种别样的快感来。
只可惜王二爷讲完这故事后便变得疯疯癫癫起来,否则凭他的好口才,一定能将那位白衣书生的来历讲成另一个精彩绝伦的故事。
那位书生是孤身一人进城的,并没有带什么书童随从,不过从他的穿着装束可以很明显看出他必定出身不凡。他刚进城就来到了我的翠云楼,还未喊小二上菜就直接把我叫过去:“老板,你这翠云楼就开在那绿袖红裳旁,想必一定知道一些外人不知道的事情吧。”
“客官说笑了!那绿袖红裳是像你这种贵公子消遣的地方,我就是一小饭馆的老板,怎么可能去得起啊!”
“听这位公子口音不像本地人啊,这次进城不会就是为了绿袖红裳来的吧?”接话的是地痞卫季,我瞧见有空便赶紧退了下去。
“敢问公子哪里人氏?”卫季接着问道。
“穷乡僻壤不值一提,不过就是个落第的秀才来京城见见世面罢了。”
“公子真是开玩笑,单看公子那双白皙无比的手岂是常操农具的样子?另外,公子身上的那块玉玦想必也不是个寻常物件吧。”卫季说着瞥了一眼那书生腰上佩戴的泛着绿光的玉玦。
“让兄台见笑了,在下的确是听人说这绿袖红裳里的姑娘个个美若天仙,所以才特此前来看看。”
“哈哈哈哈……”卫季得意地笑了起来,“人之常情,人之常情啊!要说这绿袖红裳里的姑娘,那可真是名不虚传,七十二位姑娘个个身姿妖娆,千娇百媚,没有进过那绿袖红裳里的人根本不知道什么叫人间极乐啊!”
“敢问兄台,那七十二位姑娘中又数哪位姑娘更为美上一等呢?”
“那七十二位姑娘的美貌还真无法比较,不过要说这更为美上一等的,还要数这绿袖红裳的鸨母红玉姑娘,那可是真真的人间尤物啊!只可惜那红玉姑娘倒似个贞洁烈女,不知拒绝过多少个像公子这样的达官贵人啊!”
“在下听说这绿袖红裳里的姑娘不仅样貌出众,而且吟诗作词更是不在男人之下,难不成这红玉姑娘是不爱财物爱才子?”
“哈哈哈哈……凭着那红玉姑娘的眼光,我看只有那柳七柳三变在世才能博红颜一笑啊!我说公子,我劝你还是不要打红玉姑娘的主意了,那是只有皇帝老子才能享受得起的美人儿,我们能得到那七十二位姑娘的其中一位的服侍,就算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啦!”
“原来如此,谢谢兄台说了这多!这顿饭就算在下的了!”
“既然如此,那就恭敬不如从命啦!哈哈哈哈……”
接下来的几日,那位书生住在临安城内最好的客栈里,并没有去绿袖红裳,反倒天天来我这翠云楼里和一群客人闲聊。
一段时间后,那位书生突然就销声匿迹了,让大家不明就里。
不过不消几日他便又重新出现在翠云楼,脸上掩饰不住的得意。人群中有一人试探性地问道:“难道是红玉姑娘……”
书生只是笑笑不说话。
那书生确实不是个寻常人物,不知用了什么手段,竟让这绿袖红裳在这天闭门拒客,只接待他一个客人。
当夕阳西下,玉兔高升之时,那位书生终于摇着一把折扇得意地走了进去。
第二天东方未白,便已有不少人候在绿袖红裳门前了。等到日上三竿时,仍不见有人来开门,大家开始羡慕起那位书生的福气来。而等到红日渐渐西错之时,绿袖红裳仍紧闭着门,大家便觉得有些奇怪,当时门前已聚集着大量的人,当人们合力把门撞开后,发现这偌大的绿袖红裳竟空无一人!
人们把每一间房都搜寻完毕后又恍恍惚惚地回到大厅里,没人敢打破这时的寂静。绿袖红裳里各种器物的摆设没有任何变化,甚至大厅里桌子上的那杯漂浮着茶叶的茶还向上冒着热气,仿佛它的主人只是离开了一小会儿,但她们是确定无疑地凭空消失了……
市井里又开始有了关于那位书生的传言,有人说那书生是沙狐派来追杀老狐王妻妾的苍狐。人类都有什么凌迟腰斩等酷刑,兽类的刑罚更加残酷,而苍狐又是狐族中最冷漠的一类,估计绿袖红裳里的美人们早就被苍狐扒皮拆骨打回狐狸原形,在某处荒野里被山鹰野狗吃了。不过此人没有王二爷的那副好舌头,故事性欠佳,而人们对这种拾人牙慧的说法并不买账。还有人说那位书生来自一个富可敌国的商人之家,那晚趁着夜色已把那七十三位姑娘全部迁回老家当妻妾去了。也有人说是上天不忍心看这临安城堂堂帝都被一群风尘女子坏了风气,便降下一仙人将那群女子度了去了。
人们不喜欢悲惨的故事,而富商之说又牵动了男人的嫉妒心,于是仙人之说便广为流传,最后人们甚至在绿袖红裳的原址上建造了一座仙人庙以供人们拜祭。
没人知道那位书生的真正来历。
当然,除了我,我至今仍记得那位书生第一次去翠云楼的情形。
“老板,你这翠云楼就开在那绿袖红裳旁边,想必一定知道一些外人不知道的事情吧?”
说着他向后看了看我藏得很好的尾巴,同时也露出了他的那条粗大的雪白的尾巴。
传奇故事
两小无猜
文/丁小闯
在我的印象中,阿菜曾经给我讲过许多关于瀛洲的故事。他说那里生长着一种会飞的种子,它们通常要飞几千年才会找到落脚的地方,然后生根发芽,开出世界上最美的花。花的名字叫玉菩提,据说看见它的人可以心无杂念地快乐一辈子。在很多年以前,瀛洲人都梦想能找到玉菩提,可时间久了,梦想也就降格成了妄想,最终消失在人们的回忆里。作为当事人,阿菜并不知道造成这种转变的原因是什么,他只是看着自己的故乡由化外的仙岛变成了不堪回首的名利场,然后掉进同门的陷阱,被关进我的古墓里。
在地面上的时候他是个以抓鬼为生的天师,而生活在古墓中的我恰巧是个属于他执法范围之内的僵尸,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固执地认为一切注定是场悲剧,但此刻回头再看,却发现最美好的东西往往都藏在了那些峥嵘的往事里。
我的故事发生在两千多年前,那会儿我还是卫国的太子,父王得了重病即将驾崩。他把我叫到跟前说:“我的位子就交给你了。”
我摇了摇头:“不想干。”
父王怒道:“有些事你不干自然会有人来干掉你,天下很大,人心却很小,你可要想清楚了。”看他发火,我权衡再三,无奈之下只好点头应允。
我记得当时天下即将大定,卫国以外的地方已经被秦国统治许久,由于太平无事,秦王便把对战争的兴趣转移到采买各种保健品上。这种日子过久了难免无趣,在百无聊赖之际,他便想起了可以充当玩具的卫国。
我记得,当秦国即将入侵的消息传来,朝野中乱成一片,这时我同父异母的哥哥站了出来,他说他算出秦国气数已尽,只要我先找个地方躲起来,用不了十年天下必将是卫国的。对此我深感怀疑,他则拍着胸脯说:“为兄一开始也不信,但这是上天注定,我也没辙。”
这件事,直到许多年后我才想通其中的道理,所谓“天定”,最后还要落在“人定”之上,而人又难免扯淡,在那些年中我哥找了个叫作“天”的代言人,让虚假的故事裹上了一层类似真相的糖衣。而我信了,所以败了。
我按照他说的那样带着下人藏进了王室的墓室之中,等待着咸鱼翻身般的历史性转折。可我前脚刚进去,紧接着墓室大门便轰然落下,此后的故事便无可挽回地沦为俗套,在这地下的墓室中,每天都在循环上演着一出出哭戏、骂戏、生离死别戏。当时我身在局中无法看透,事后才发现,历史对于某个时间段而言,只是凑巧演绎了一场谋朝篡位剧,而我凑巧是主角,而主角凑巧是受害者而已。
事情原本到了这里便算有了了结:我死在古墓里,发了霉、长了毛,缩水成陈年腊肉状。按理说我会静静地躺在石棺中,或者被官方考古或者被私人盗墓,总之我已无关于尘世。但流水千年,在某个莫名的日子里,我睁开了眼睛,从棺材中慢慢爬起,蓦然抬头就见一个道士装扮的青年正无比震惊地看着我——他便是阿菜。
后来我俩谈起这件事的时候,阿菜说:“其实当时你可以不醒的,一切都是意料之外。”我追问缘由。他说:“你还是不要刨根问底的好,不知道还可以算是情理之中,知道了就毫无借口可言了。”
我说:“不可能,上天让我复活肯定是有原因的,并且冥冥之中这个原因还很重要。”
阿菜说:“既然你如此执着我也不好反对,你只需记得初见你的时候我还很小,凡尘之气尚未断绝,猛然看见你这个千年大粽子心中难免兴奋,一兴奋就把凡尘之气排了出来,没想到你甚是灵敏,吃屁复活,没留给我一点儿犯错的机会。”
听完他的话,我终于了结了自己对于人世的最后一丝幻想,从此心无挂碍专心做鬼。我记得初见阿菜时,他表现得并不友好,一上来便从背后抽出了桃木剑大力刺向我。我自然不甘示弱,奋起反抗,但令谁都没想到的是:这一抗就是两百年。
在我的印象中,这场天师与粽子的争霸战并不算精彩,绝大多数情况下我俩都是以平局收场,偶尔阿菜的剑法小有斩获,但也仅局限于削掉我一些皮毛,砍断我一些牙齿而已。以至于百年过后,这场打斗造成的结果,只是让我久未打理的粗犷外表变得越加清秀起来。阿菜对此颇为义愤,他觉得花两百年的时间给一个粽子做美容实在有伤道家先圣的尊严,在想通这个关键之后,他毅然决定立即离开这座古墓。
当年阿菜钻进这里面是通过墓室顶上的一个小洞,现在想要出去必然还要借助这个洞。我看着阿菜姿态华丽地一跃而上,紧接着像是撞到了什么东西,以狗吃屎的方式一落而下,半天都没有站起来。我走过去问他:“你没事吧?”
阿菜故作镇定地说:“要你管,老子在练功。”说罢又运功蹿了上去,结果吃屎依旧。
我学着他的样子小心翼翼朝洞顶飞去,竟然发现上面画满了密密麻麻的符咒,用手一摸,掌心瞬间飘出了红烧腊肉的味道。我说:“这里刻着许多奇怪的字。”
阿菜问:“你怎么知道?”
我把冒着烟的手掌举到他面前:“你看,都烙在上面了,这是什么意思?很玄奥的样子。”
阿菜惊道:“这是我们门派最厉害的封印术,专门用来囚禁人的,字面就是‘别摸我’,不过写得潦草了一点儿。”
我咬牙感叹道:“好直白的法术,你刻的?”
“怎么可能?八成是我那些师叔干的,掌门大选在即,他们想把我困在这里。”
我又问他:“那你来我家干什么?”
他说:“参加掌门竞选的前提是要手刃一名僵尸,但我没想到的是,让我身陷囹圄的不是敌人,而是站在身后的同门。”我默然无语,他接着说,“你知道了这么多的秘密,现在能告诉我如何离开这座古墓了吧?”
我指了指墓室的正门:“从那里……”话音未落,阿菜箭步飞出,几乎就在同时,正门甬道的墙壁上飞出了无数的暗器,全部打在了他的身上。看着他轰然倒地,我才有机会说完自己的后半句话,“是出不去的。”
此后的几个月中,阿菜一直在尝试着各种越狱的方式,最终都以失败告终。我曾告诉过他,这座古墓的建筑标准并不仅仅局限于防盗,更重要的是囚禁里面的人。阿菜不信,企图把我也拉下水,他说:“我现在处在元婴期,看你的水平大概也是妖婴初成,咱们两个若是联手兴许有机会冲出去。”
我问他:“什么叫元婴?”
阿菜大惊:“这你都不知道,就是……”说着闭眼用力,猛然从嘴中吐出一个闪着金光的小孩。我也学着他的样子用力半天,可惜什么都没挤出来。
阿菜无语,良久才说道:“看样子你是真的什么都不懂,其实元婴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你学着我的样子。”说着他传授给我一套复杂的口诀,“你把意识集中于一点,有没有发现小腹那里生出个枣核样的能量源?”
我仔细一试,果真觉得肚腹间真气涌动,正欲运功,突然就觉得那股真气急速下坠,一坠再坠。当时我想自己肯定是走火入魔了,可这念头刚在脑子里生出,就感觉那股真气已经涌到了某个临界点,然后猛然化作一股恶臭远远地飞走了。我大惊道:“我是不是自废武功了?”
阿菜叹口气说:“道家常说大音希声,大象无形,我让你练出个枣核,没叫你拉出个枣核,好在这也不是一朝一夕之间的事情,你只要记得勤加练习,总会有收获。”在他说完这话的很多年之后,我总算大功告成,可那时却突然发现:元婴的用处只是让我俩出窍的情况下凑够了四个人,从此可以玩一种叫作麻将的游戏。尽管单纯的肉体智商低下,热衷于点炮,但好在我们都在地面上生活过,按照这个世界的标准,它需要的并非聪明人,而是一些可以撑起这场牌局的肉架子,让生活平淡且无知地进行下去。
后来我问过阿菜:“难道修炼就没有速成的法则?”
阿菜说:“师父给我讲过,天师与僵尸若是吃了对方的元婴,便可以瞬间增长千年功力。”在他说这话的时候,我俩已经相安无事地过了多年。人们常说:一念生则凡尘,一念灭则菩提,有些东西到头来还要看心,心若是妥协了,做只是早晚的事。而对于我和阿菜而言,无论境况如何都从未有过加害对方的心思,这或许是因为我俩尚且年幼,两小无猜不谙世事,抑或是因为在这地下的古墓中需要留住一个活口来缓解寂寞之苦。许多时候我甚至会强迫自己相信后者,因为唯有这种将感情化为交易的关系,才能让我在未来的某个时刻坦然面对宿命的争斗——自古天师与僵尸终将难逃你死我活的厄运,尽管我们拥有美好的心愿,却无法选择自己的命运。
阿菜说:“如果有一天我们真要打起来的话,那么一定要在古墓外面打。你这里年久失修,恐怕承受不住如此大的力量。”
我点头称是,他又说:“修炼许久,你我功力已然大增,咱们试试合力冲关如何?”
我大喜,赶忙运功行气,身体逐渐化作一道淡黄色的光芒,阿菜也已经准备完毕,身上红光大灿,就听他一声呼啸,两光突然合为一体,犹如离弦的飞箭般向着墓室的顶部迅速冲去,几乎就在转瞬间便听得“当”的一巨声,之后光芒骤散,一切重归宁静。
过了许久,阿菜坐起身说:“我们成功了!我都看见天上的小鸟了。”
我说:“哪有小鸟,撞得我都快感觉不到自己的小鸟了,你看这不还在古墓里吗?”
阿菜清醒了一会儿,突然大叫道:“坏了,出大事了。”
我当时第一个想法就是我俩把古墓给撞塌了,四下环顾却发现一切完好如初,再看阿菜,就见他从身下拿出一柄半截的桃木剑:“完了,神剑碎了。”
我接过来一看,剑的前部果真碎得无以复加,几乎可以冲水服下了。我说:“好啊,咱们约好一起用脑袋撞的,你耍小聪明用剑去刺,现在碎了吧。”
阿菜说:“我也是用脑袋撞的,只不过我太喜欢这剑,不舍得离身,所以就背在身后……”
我朝他身下看去,剑碎的位置的确与他身形颇为吻合,心中不禁暗叹:纵使是千古神剑终究也难逃被一屁股坐碎的惨剧。我安慰他道:“你也不要太难过了,人有人命剑有剑命,当年咱俩打了那么久它都没断,今日碎在你的屁股下面,可见它还是喜欢你多一点,所以说这是把很忠心的剑。”
阿菜摇头道:“我并非不舍得剑,只是师父当初特意嘱咐过我,他说我这辈子劫数连连,剑断便是一个凶兆,凶兆过后人生将会有无数的大波。”
我问道:“你确定你师父的本意不是说你在剑断之后会有许多艳遇?”
阿菜说:“当然确定。”正说着,就听隔壁墓室传来数声巨响,紧接着整个古墓剧烈地震动起来,那些砖石经不起如此大的晃动,此刻纷纷坠地。而在这一片嘈杂的坍塌声中,赫然有个沙哑的声音兴奋地叫着:“大哥,我们终于找到了。”
这句话犹如平地一声雷般在我与阿菜的耳畔炸开,巨惊之下,我俩许久都没有反应过来。直到震动结束一切重归宁静,阿菜才扭过头,满脸凄然地对我说:“看,咱们的大波来了。”
我与他潜行到隔壁墓室,只见在昏暗的灯光下,三个衣着诡异的男人正陆续从墙壁上的大洞中爬出。看到这一幕我俩几乎崩溃,没想到尝试多年,通往外面的捷径只是墙上的一个洞。
阿菜带着我飞回主室。“这群人是干什么的?”我不解道。
“依我看应该是盗墓贼,咱们要想点办法把他们从这里吓走。”
我说:“不如你与我一同出去,他们看到这千年古墓已然有主,想必会走的。”
阿菜说:“你糊涂啊,他们见到你我之后肯定会带着更多的人回来,一个人好吓,一群人就麻烦了。”
正说着,隔壁墓室突然传来了说话声:“九爷,这里应该就是你说的卫国古墓,明器肯定少不了。”
“嗯,看来地图上画的都是真的,不过咱们最好小心点儿,我总觉得这古墓有种说不出的诡异。”
盗墓贼一番商量之后顺着墓道延伸的方向走去,这让主室中的阿菜颇为光火,他急道:“你保密工作做得真不好,怎么还会有藏宝图流落民间?”
我说:“这你不用问我,当年我也是很傻很天真的受害者,一切只能看命了。”
阿菜说:“这个想法可不对,你都是僵尸了哪还有命。依我说咱们应该主动出击。”说着,他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两张符咒,轻念咒语,又将墙角灯台里的火油倒在了地上。几乎就在这瞬间,盗墓贼的身影便展露在了那片好似镜面一般的油泊里。我看着他们穿行于诸多墓室之中,用不了多久便会找到这里。阿菜问:“你那些机关暗器怎么都没有用了?”
我说:“你在这待了这么多年还不清楚,机关都在正门,谁能想到这群盗墓者偏偏喜欢不走寻常路,从墙上进来了。”
阿菜说:“那你有没有办法把他们引到有暗器的地方去?”
我想了想,当初在修建这里的时候,工匠们的确给墓室间的通道设了机关,但由于工程仓促多半没有成型,只留下了一种非致命的武器。我拉着阿菜来到自己的玉棺旁,从棺底拉起一座棋盘模样的东西。“它叫千机锁,据说可以变化连接墓室的通道,只不过上千年从未启动,不知坏了没有。”说着我按住上面的棋子轻轻一推,古墓中立即响起一阵巨大的机栝运转声。
阿菜说:“你看劳动人民的智慧真是无敌,居然做出了如此厉害的机关。只要千机锁能一直运转下去,那么这里将会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迷宫。”他话音刚落,机栝声戛然而止。
我说:“坏了,八成千机锁太久不用,卡住了。”
阿菜走过来煞有介事地说:“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死机吧。”他看着棋盘上的地图,“好在盗墓贼已经向正门走去,放心,他们过不来的。”
多年后我回忆起此事,仍钦佩于阿菜的乌鸦嘴功力,似乎他总能预测出某件事的相反面,然后淡定地看着现实将他的推论全盘否定。阿菜将这一切归结于劫数,我不知道这种结论从何而来,所以对他说:“你可以试着推算一下将会发生什么事情。”
他说:“你要记住,这世界能用来推的唯有精油,我做的无非是掩人耳目罢了。不过我相信这件事情应该会很快完结。”
这时我突然想到:很快完结的反义词或许便是永无宁日吧。我埋头看着那些盗墓贼来到了正门的位置。黑暗中就听有人说:“我赵九行走江湖这么多年,今天终于让老子下了回龙墓。”
一个伙计问:“您说这里埋过皇帝?”
赵九点点头:“你看这墓室的格局,两侧是耳室,中间这条甬道直通陵寝,取的便是万国来朝之涵义……”他正说着,一只脚已然踏入了机关的范围。只听“啪”的一声脆响,墙壁上突然射出数支短箭,直奔他飞去。赵九见此情形立即倒地向后滚出数米,狼狈地躲过了箭矢的攻击。众人赶紧拿出强光手电筒向甬道中照去,只见两侧的墙壁上,密密麻麻地布满了好似蜂窝般的机关发射孔,一旁的伙计颤巍巍地问:“九爷,咱们下一步怎么办?”
赵九想了想:“依我看咱们得从这里穿过去。”说着他从包里拿出一架劲弩,将绳子前端绑上爪钩。扣动扳机,钩子很轻松地便抓住了甬道尽头的一块岩石。他卸下了沉重的工具,仅背着随身的登山包,带着一个伙计爬上了绳桥。
出乎我和阿菜意料的是,机关没有被触动,我俩又是崩溃不已。阿菜说:“你看,思路决定出路,咱俩活了那么久,脑子里全是顶上的洞,多可悲。”
我心中混乱不愿多说,手上做了个噤声的动作。此时那伙计已然从容地进入了主室,我说:“你看这可真是人间的一小步,妖界的一大步,他们迈进了这里,你我恐怕再无宁日。”说话间再看赵九,他也马上要走出机关阵的范围,就在这关键时刻,那张装在他口袋中的藏宝图突然滑了出来,径直掉在了甬道的地上。电光石火之间他一个后空翻恰好落在了机关的边缘,但是尾随在他身后的那伙计可就遭了殃。地图刚一落地,数支箭矢立即射出,直朝他飞去。千钧一发之际就见他借着绳子的力量向上一荡,陡然飞起半米多高,双手紧紧地抓住了洞顶天花板上的凸起,堪堪躲过了致命的暗器。赵九大喜道:“你小子真厉害,这都能躲过去。”话音刚落,就听“咔嚓”一声,整个甬道的天花板全都掉了下来,瞬间便把那伙计压成了肉饼。
阿菜看罢满脸惊讶:“你这机关够霸道的,下了这么大的血本。”
我说:“这不是机关,这是危房。”
阿菜默然无语,与我并肩而立遥遥地看着成功脱险的盗墓贼,两人丢失了工具只好燃起兜里的火柴,在黑暗中漫无目的地摸索着。突然就听那个伙计说:“九爷,你感觉到脚下有什么东西吗?”
“似乎有种湿漉漉的感觉,但又不像是水。”说着他划着火柴俯身看去,这时我才突然想起,阿菜之前好像往地上倒过什么东西,正要现身制止,却见黑暗中骤然亮起了一片火光,赵九反应不及,身上的衣服立即着了起来,在这紧要关头他就地滚了几滚,衣服上的火倒是灭了,可身后的背包却越燃越旺。
“快躲起来,背包里都是开墓用的炸药。”他边说边卸下背带,将包远远地扔向了一旁。
看着两个盗墓贼各自找了掩体避难,角落中的我忽然心生悲凉,这一炸之后古墓肯定荡然无存,无论是仙是妖都难逃灰飞烟灭的厄运。
“早知今日当初就叫我哥把我活埋了。”我转头看向身侧的阿菜,只见他周身亮起一层耀眼的金光。“大哥,你又要用什么半吊子的法术了吗?”
阿菜说:“别害怕,我学过金刚不坏之身,让我去解决那些炸药。”
我不知道他所谓的解决到底有何含义,只是看着他身侧闪出无数繁星般的光点,这些光点飞速地盘旋着,逐渐汇聚成了一条闪着丝光的金黄色绸带。在绸带上面众多犹如霓虹般的神迹正栩栩如生地上演着,它们有的来自于逝去的往事,有的则源自于莫名的未来,看着这些画面,我突然想起了曾经问过阿菜的一个问题:“你是神仙,你知道未来会是什么样子的吗?”
阿菜摇摇头说:“我们终将无法看到未来,我们看到的,只是下一秒的过去。”
在我印象中,阵法燃起的光芒如同利刃一般将墓室里的黑暗撕得粉碎,可惜光的速度太快,还来不及抓住,就已经从眼底消失。我看着阿菜从那绚丽的旖旎中纵身飞出,一下子便将那燃烧中的炸药包压在了身下,紧接着便是一阵天崩地裂般的震动。强烈的冲击波将我掀翻过去,狠狠地撞在了玉棺上面。
直到这时我才知道,原来所谓的解决只是单纯的搏命而已。
我醒来的时候,阿菜正满身血污地倒在墓室中央,而那两个盗墓贼正在坍塌的墓室中寻觅着出口,借着尚未熄灭的火光,赵九大喊道:“快看,顶上有个洞!”说罢用驽把钩子射了上去,带着伙计顺着垂下的绳子一路向上爬。
我对阿菜说:“你看,终究还是那个洞,谁也躲不掉。”话音刚落就见已然靠近洞顶的赵九浑身飘起一阵青烟,紧接着连带着身后的伙计笔直地掉了下来。两人好像叠罗汗似的平躺在地上,一柄半截的桃木剑当胸穿过。
我说:“原来那把断剑还有如此的深意,你这步棋走得够远的。”
阿菜叹道:“远的不是我,远的是我那些在洞顶贴符咒的师叔。”说罢一口血喷出很远。
我惊道:“你不是会金刚不坏之身吗,怎么伤得这么重?”
阿菜说:“这并非会不会的问题,而是愿不愿意,总要有人为这一切付出代价。”我听了他的话,心中突然涌起一股悲凉:“你不要死啊。”
阿菜勉力一笑,说:“其实还有一个办法可行,我会用十年的时间来吸收天地之气,弥补身上的创伤,十年之后我若仍未醒,你就吃掉我的元婴,从这里走出去,记住,出去之后你一定要做个好妖怪。”在我心中无比纠结时,他喘口气又接着说,“世事往复,无非是因果循环,只不过我们看不出何处是因何处是果罢了,你我相遇终究要在某时起始,在某时结束,我们都是彼此的过客,所以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要难过。”
说完之后,阿菜很快便昏睡了过去。而我却果真如他所说的那样,并没有感到太多的悲伤,我只是觉得一个道士总说和尚该说的话,实在是件很扯淡的事情,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他说的我一句都没听懂。
在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黑暗与寂寞都是我每天的必修课,我常想,这世上的东西当真是脆弱得可以,纵使你不去管它,日子久了还是会变得让人无从分辨。阿菜在醒着的时候告诉我说:“这世上唯一不变的,便是时间总是在变。”当时我以为这是个自娱自乐的绕口令,后来才发现事实的确如他所言。纵使我成为千年不灭的僵尸,心中也知道,我躲得过的是生死,躲不过的是时间。
十年如流水般很快过去,阿菜却没有如约醒来,我想是到了做点事情的时候了。
我运功将阿菜与我的元婴从各自体内逼出,看着两者逐渐融为一体,然后想都不想地塞进了他的嘴巴里。墓室中金光四溢,顷刻间他便醒了过来。他凝视着我说:“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瘫在地上挣扎着笑道:“不是所有事情都有原因的,想了便做了。我知道自己无法改变难以共生的结局,但是至少左右了我们在一起的过程。”我指着当年那伙人进来的盗洞说,“走吧,你本就属于外面,我只是恰巧醒来,有段故事拿来回忆已经足够了。”
阿菜满面凄凉,左手轻轻一挥,数块巨石挡住了那最后的出口。我已无力说话,只能用疑问的眼神看着他。他说:“还记得玉菩提的传说吗?那其实是我编的,瀛洲人从未相信过那种花的存在,他们相信的是财富与权力。我曾经也是他们中的一分子,但现在我醒了,因为我找到了那种花。”
我突然感到一种难以言喻的疲惫在身体里弥散开来,视野里是无尽的深渊般的黑暗,我在这片漆黑中踽踽独行,在即将失去意识的最后时刻,我听到有个声音突然从头顶上传来。
只听他呢喃道:“那朵世间最美的花——玉菩提,它就开在你的心里。”
蜃楼翡
文/云海
天下间的奇珍古玩,无不是先天汇聚了天地间灵气,后天又经妙手匠人呕心沥血的雕刻,才成就绚烂夺目的光泽、令人咋舌的身价。而一件奇珍异宝的归属,除去天时地利、高价购买外,更要看你命中有没有得到宝贝的福泽。
从古至今,就不乏为了稀世奇珍而来往奔波的猎宝师,而他们,更多是靠运气和眼力。
九月初八,宁州。当地首屈一指的富绅贾大人府上,已经持续进行了三天紧锣密鼓的招魂仪式。邻近的一户人家终于受不了贾家闹鬼且会影响周边风水的传闻,整家仓皇搬离。大街小巷里关于贾府的流言蜚语越来越多,闹得整个宁州街坊人心惶惶。
市集茶楼之中,几个闲汉正唾沫横飞地谈论贾府之事,原来贾老爷在自个儿家忽然昏迷不醒,已经七天七夜,请了几位大夫药石无灵,又请了好几位神婆道士,但贾老爷就是醒不过来。
临窗一桌落座的是位白袍男子,姓白名景行。他掌心端着细瓷碗,正品着茶,对几个大汉的吹嘘喧嚣声也不言烦躁,只是静听着,将视线远眺向窗外。对桌还端端正正坐着一个灰衣少年,比白景行年长几岁,瞧衣着身份似是侍从。白景行将视线转回,饶有兴趣地对灰衣人开口道:“陆恒,你说真有人一梦不醒吗?”被唤作陆恒的人斟酌了一下,方回答道:“人若是一觉不醒,身体没有食物饮水补给,是支撑不了多久的。黄粱一梦不醒,终是虚妄。”陆恒知道自家少爷喜欢听那些山野的奇闻趣事,不急不缓给少爷续上了茶水,顿了顿道,“贾赫在宁州算是富庶一方了,听闻他也喜欢收集古玩字画。只是少爷此番倒是不巧,碰见他病入膏肓,怕是见不到那些奇珍宝贝了。”白景行倒是不以为意,细斟慢饮清茶之余,莞尔道:“我倒觉得此事蹊跷,天下哪有这般古怪的病症,你我何不去贾府看看。”
原本富丽堂皇的贾府深宅,现在贴满了各种黄纸符咒,几个蓝衣道士还在低头默念书写着古怪的咒语。内堂里,三四个妻妾围着床榻上的男人哭哭啼啼。那榻上脸色灰暗、双颊消瘦的人乃是贾府之主贾赫,已经不复昔日大腹便便的圆润模样。此刻他呼吸微弱,除了尚能灌服一些参汤吊命之外,一点儿苏醒的迹象都没有。默然看护的贾夫人重重叹了一口气,将目光转向案桌上一尊翠绿流光的翡翠雕件以及百宝阁上各式古董玩件,这些年贾老爷收集了不少古董,很多是从盗墓贼手里周转来的物件。贾老爷乐此不疲地把玩这些珍宝,自从在南诏边境收来一件稀世翡翠后,更是干脆搬到了书房住,只为能整日和古董相处。
贾夫人暗自寻思,以前听人说,盗墓得来的物件都是给墓主人陪葬的,物件在地底下吸的都是去世人的气息,如果天天把玩,原本属于地下的那些物件就会来吸走活人的气息。贾夫人越想越惊骇,望着昏迷不醒的夫君,终于咬牙下了定夺道:“来人,把老爷这些古董全部收拾了,集中到后院。太阳落山之前,统统都烧了,一件也不留。”身边小妾目瞪口呆——原本还打算老爷死后分些家产,现在如果这些字画古玩烧了,自己能分到的那份不就少了许多?一人不由得站出来道:“这些都是老爷花大价钱买的,都烧了,老爷醒来不得大发雷霆?”贾夫人横了她一眼,道:“如果老爷醒了,那证明烧了、砸了这些东西还是有用的。要是全烧了也没用,那就让它们随老爷去吧,也不枉老爷宝贝它们一场。”众小妾还想说什么,被贾夫人环顾的一记严厉眼神给剜得咽了下去。
未时刚过,贾府门口来了客。这可是新鲜事,这几天大家对晦气的贾府都避之不及,本来人声鼎沸的富绅之家,现在哀哀戚戚门可罗雀。只见四匹白马载着一辆宽敞的马车缓缓停住,来人正是白景行。他身后跟着一个高挺佩剑的灰衣侍从,便是陆恒了。白景行祖上世代经营古玩物件,拥有十几家当铺,也是闻名两江的世家。白景行自小喜欢收集奇珍宝贝,游历四方,是一个以眼光犀利、见闻广博驰名的猎宝师。他身边的侍从陆恒,武功极好,性格忠耿。
白景行并不在意世俗眼光,自言乃是贾老爷旧友,听闻贾老爷有恙特来探望。按规矩拜见贾夫人,一番礼节客套慰问之后便去了贾老爷昏迷的书房。本想找到些致人昏睡的线索,但一番查探之后也是无功而返。眼见几个家丁正在后院劈柴架火,旁边放着一堆古玩字画掩着幽幽一抹碧光流转。白景行走过去,慢慢拾起来发现是一尊雕工精细、结构繁复的翡翠,约大半个手掌大小,翠绿色泽中带着一团一团的墨色,下面还连着特意打造的金丝楠木底座。翡翠被多层镂空雕刻成一座城门的样子,一层一层十分逼真,甚至还有戍守城门的将士,不过寸许大小,一脸坚毅表情却栩栩如生。
白景行眯了眯眼,将翡翠对准阳光,翡翠内一汪盈盈的赤色不安地缓缓蠕动。他不禁微讶皱眉,又仔细对光研究了下,那赤色不似活物,倒像是凝结了久远的血色雾尘。白景行微微一笑,对身边的家丁道:“快去通知贾夫人,我想贾老爷的病有救了。”他用掌心摩挲着那方翡翠,似有所悟。莫不是这宝物也有灵性,知道自己葬身柴堆的命运,才幽幽发出光亮,引识货之人找到自己?
原本一脸哀戚的贾夫人,听闻自家夫君有救了之后急忙赶来,白景行瞧着贾夫人面容枯槁,不由得心生不忍,取出翡翠直言道:“贾夫人,我在柴堆发现了这个,瞧着成色乃是产自南诏边境的玉石翡翠,经巧匠呕心沥血雕刻而成,名曰‘蜃楼翡’。”白景行将翡翠城池放倒,城楼上的牌匾依稀刻着“蜃楼城”三个字,笔画细如蚊足,但仍清晰可见。白景行沉声道:“珠宝玉石一类,都是山川河泽里的矿脉深埋地底,经过几千万年孕育而成,岁月一久,就得了天地间的灵气。更何况玉石翡翠,本就有通灵之说。”他抚摸了下那墨绿幽深的蜃楼翡,“这蜃楼翡怕是给历代死守城池而战死的将士们殉葬用的。他们生前死守国家城池,死后仍不瞑目,是故用翡翠打造了一所蜃楼城池让其灵魂安息。贾老爷怕是不慎从盗墓者手中买回了这块殉葬用的翡翠,招惹了冥怨。”
贾夫人听得目瞪口呆,急忙问道:“白公子可有办法解?若是夫君能平安醒来,贾府上下愿以千金相赠。”白景行眉峰稍扬,正色道:“戍国将士皆是英灵,并非有意缠身,只需用铜钲敲响,让战士们知道战争结束就行了。所谓‘鸣金收兵’,敲的正是这铜钲。至于千金,白某并非乘人之危之人,若是能让贾老爷安然无恙,作为朋友也就欣然而喜了。只有一个不情之请,贾老爷昏迷是和蜃楼翡有关。古董字画无辜,世间古物本是稀少,还望夫人手下留情。”贾夫人也是通情达理之人,再者若是贾老爷醒来,看到他的宝贝全都烧了,只怕会再昏过去,当下欣然应允。
次日白景行布置好道场,差人烧香祭奠,鸣响铜钲。当日天色倒也奇怪,自焚香起,天边就聚起了浓厚的乌云,层层蔽日却又不下雨。白景行微扬下颌,指端拈了香灰一搓,轻啧一声道:“魂魄之气积压得紧,香灰都潮了,还得让陆兄出马,啸一回胆,不然待这积着阴气的雨落下来,就糟了。”陆恒得令,迈步上前,目光对着香炉凝定聚敛,抬手“锵”一声拔剑出鞘。啸胆,乃是对付怨气重的灵祟的一种方式,意在用武镇压怨灵。负责啸胆的人必须八字纯阳,身上所带罡正之气极重才可以。
陆恒持剑在手,臂力满贯挥舞剑锋,四十来招后,一声朗喝,剑势如行云流水而涌,陆恒迎风洪亮发声:“阴阳有别,天地各分。礼香一捧,驱雷奔云。庶人贾氏,误入歧途。今将召颂,勿使相扰。来往不侵,各自相安。开旗急召,不得稽停。——急急如律令,去!”剑锋划过处,一招神全气足的“万岳朝宗”,剑尖长锋与铜钲交击,铮然有声。白景行再去看香,炷香尖头覆盖的灰已然脱落,香火也盛了五分,不现之前的萎靡气象,便道:“成了!”陆恒点了点头,扬手冲香炉案上撒一捧丹砂,收剑立于白景行身后。
午时三刻,贾老爷便悠然转醒,贾府上下皆大欢喜。贾老爷尚自惊魂未定,自言去了一个奇怪的城池,自己本无意闯入,只是走着走着到了城墙口。正眺望着夜色中的城头,突然城门乍开一线,一路持炬的铁甲军自城门涌出巡查,发现“行踪诡异”的自己。这队军士见贾老爷无户籍,又说不出自己打哪儿来的,纷纷肃容拔剑。贾老爷随后就被扣到内衙牢房审问,一路坐着囚车过街道,看着那琼砖玉瓦不似人间,且终日阴天没有太阳,出奇地冷清萧瑟。到处都是行色匆匆的兵将,高悬的五彩灯笼被血迹溅污,又被枪戈扫至地上跌个粉碎,街道两侧的雕花牌匾也被踩踏得零落不堪。贾老爷歪着头想了半天,道:“后来只听得那里的将士说什么鸣金收兵,查到自己的身份却非奸细,亦非此界中人,打开城门,命我回来的。那个地方好像叫作……蜃楼城。”
后来贾夫人把蜃楼翡的来龙去脉讲了,贾老爷心惊不已,浑身上下瘦了二十来斤,但犹自庆幸自己一条老命是保住了。他感念贾夫人不离不弃之忠贞,遂愧疚遣散了三位年轻妾室,分与足沛金银让她们自谋生路。再得知自己能回魂全靠白陆二人,定要重谢白景行。白景行却道,就只赠我这蜃楼翡吧。贾老爷正巴不得,当即像处理烫手山芋一般送给了白景行。白景行含笑而受,请了白马寺的高僧给翡翠做了几天道场,又亲自去古旧的南疆烽火台遗迹前洒酒祭奠,安抚了翡翠楼城里的将士英魂,然后便安安心心地将蜃楼翡纳入了自己的收藏里。
裳战
文/吴辙
汽车在途经一个小镇时停了下来,司机带着一大箱工具钻进了车底。过了一会儿,他灰头土脸地爬出来,宣布我们至少要在一个小时后才可能重新上路。
这个小镇自然不是我的目的地,而我在返回省城时将会走另一条路。也就是说,可能这是我此生唯一一次经过这个小镇。小镇不大,我想一个小时的时间逛完一遍是非常充裕的。下车后,只见一条石板铺成的路伸向远处,这石板年代久远,早已失去了颜色,坑洼起伏也比比皆是。两旁房屋虽大多是新近盖成的,但间或几间至少可算古稀双庆的旧房,使小镇有一股掩不住的古意。漫步于这唯一的街道上,倒也颇有意趣。在临近大路的小摊上吃过一碗素面之后,我发现镇上的杂货店就在不远处的几间老屋中。左右无事,我信步踱了进去。
老房子采光不好,屋里的灯泡又几乎是负度数,比没开还暗,只能勉强看清东西的轮廓。好不容易适应了昏暗的光线,我环顾四周,只觉这里确实无愧于“杂货”二字。地上是堆叠如山的书籍,毛巾、香皂等日常用品杂乱无章地摆在已拥挤不堪的货架上。剩余的空间则被恒河沙数般的文房、牙雕、拓片、瓷器、摆件们霸占,只有一小块地方勉强够我落脚。
我奇怪道:“贵店还经营古董生意?”
“小店哪有什么古董,不过是些不值钱的玩物。我年轻的时候也算去过不少地方,入手过几件东西,既然你有兴趣不妨看看。”店主是位老先生,戴一副眼镜,气度做派让我联想起以前私塾的先生。
我对古董有一定兴趣,但说起鉴赏就一窍不通,也只能随便看看。突然,我的目光被柜台旁一个半人高的青花瓶子里的一片红色布角吸引了。我有种奇怪的感觉,似乎瓶中之物该有一番繁华俗世风貌。勉强绕过各种杯盘碗盏走上前,我抓住那片布将瓶里的东西抽了出来。
那是一件大红色的彩绣宫装戏服。
材质顺滑的戏服像流水一样从手中滑过,入手分量沉重,显然是上好的丝缎裁成。如果我少得可怜的知识靠得住的话,这应该是一件民国时期的戏服。那个时代由于条件所限,难以刺绣出繁复艳丽的纹饰,大多数戏装上的花纹都由工匠绘制而成。而面前这一件却以彩绣和半金绣,精细地刺出了一对五彩凤凰和各色花木,花样之复杂繁多难以尽述。裙子上缀有的无数彩色绸带则更加绮丽飘逸。虽已历经百余年,色泽褪去不少,甚至有些黯淡无光,但全部展开之际,这阴暗的小店似乎也被它的光彩照得亮堂了几分。可以想见当年那位梨园名家身着它舞态生风之际,是何等雍容华贵,艳丽辉煌。
我道:“这想必也是老伯无意间偶得的珍品吧?”
老先生道:“那倒不是,我记事的时候就已经在这宅子里见过这身行头。据先严说曾属一位名伶,但一直无人加以重视。我想它价值是有的,不过绝非什么珍品,你想要可以便宜些拿去。”我心说看这么随随便便的态度,估计地位与一块抹布相差仿佛吧。不过他开出的价格确实不算高,我虽没指望能捡到漏,能买来陶冶情操也不错,还是称谢买下了。
收起戏服走出店门,我回到车上。司机的修理已基本结束,我们又踏上了奔波之路。
回到家后,我在阳光下重新将它展开,细细欣赏,缓缓抚摸,恍惚间只觉身边西皮流水,有板无眼,一个粉面朱唇的女子着宫装盈盈走出,念一句韵白,甩两下水袖,倏忽间又转身离去,留了一地清韵。
又过几个月,一个喜好收藏的朋友不知从哪里听说我新得了套戏装,执意前来见识一番。我推辞不掉,只得勉强同意。没想到他来的时候,居然带来件黑色旧大衣。
“古代有‘斗茶’的雅趣,咱们不妨师法古人,来一场‘斗衣’,比个高下,如何?”朋友笑道。
“你未免太看得起兄弟我了。真有好东西能到了我手里?”我苦笑道。
“做人嘛,最紧要是开心。要的就是玩个高兴,何必太当真呢。”他兴致勃勃,港剧台词都冒出来了,显然心里想的跟这番话是全然两套。
我叹了口气。票友怕戏痴,我六根清净,就是耳根不净,要是不尽早投降估计得被纠缠半辈子。走进里屋取出戏服,我忽然觉出它在轻轻颤抖,好像正为什么事而激动。我摇了摇头,就算明知要被碾压,我也不至于因为比个衣服而紧张到心慌手抖吧,果然是对自己没有信心啊。
朋友早已把他那件宝贝大衣拿出来铺到了桌上。“这件大衣和你那件一样属于民国时期,贵在做工精细,用料考究,一定出自当时最出名的师傅之手,够资格穿它的,不是军阀,就一定是日本高官……”他正在陶醉地滔滔不绝,那件大衣突然从桌上一跃而起,打断了他的长篇大论,气势汹汹地直扑我手中的戏服。而戏服也突然从惊慌失措的我手中飞起,躲开了大衣的扑击。大衣一击不中,转身又上,如饿虎扑食般凶狠,大有将戏服撕成片片碎帛之势。戏服似乎已处在大衣凌厉的进攻笼罩之下,全不还手,不过进退趋避倒还从容不迫,甚至有几分舞台上翩然而舞的样子。我和朋友终于从目瞪口呆的状态中清醒过来,急忙蹿进厨房,把门紧闭,隔着玻璃看着这场搏斗。
两件衣服的相斗越来越见猛恶,戏服渐渐已呈弱象,躲闪已有些不灵。眼见大衣就要得手,戏服突然起舞,姿态回旋,袖舞翩跹,满室顿生旖旎之感。然而长袖舞动之际,我隐约感觉似乎什么无形之气从袖中逸出,原本飞扬跋扈的大衣忽然委顿在地,随即居然灰飞烟灭了。而那件戏服看上去好像是任务完成,“瘫”在地上也没了动静。
我们待客厅中尘烟散尽后胆战心惊地出来,拾起地上的戏服,回思刚才性命相搏的恶斗,心中犹有余悸。
自此之后那戏服再无异动,我才慢慢收起了畏惧之心,打消了把它一把火烧掉的念头——不管怎么说也是花钱买来的东西。我不是个执着的人,这件事虽奇怪,但既然无法追究,也就作罢。
几年后,我又独自到外地出差,借宿在一个老人家中。老人见多识广,儿女又不在身边,突然有了听众自然十分高兴,与我言谈甚欢。是晚我们小酌了两杯,乘着酒兴我把这件事说了出来,料想他必当作齐东野语,一笑了之,权作下酒之馔。没想到老人听毕沉吟了一阵,道:“你知道名伶李含玉最后的去向吗?”
我摇摇头。当年的李含玉堪称色艺双绝,其他演员连作拱月之星都是极为难得之事。但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何况李含玉这样的名伶。他若愿意,飘然而来,忽然而去,来去之间完全无迹可寻啊。想着心中突然有点儿小激动,升起一念,莫非菩萨长眼,李含玉的戏服竟真的到了我的手里?
老人道:“李含玉最后不知所终,此事究竟如何,众说纷纭,没有定论,坊间传闻倒是不少。我几十年前听到一个,你若有兴趣,就说与你听听。”
“当年日本全面侵华,已占据了半壁江山。烧杀抢掠,荼毒百姓之事做下多少,唉,那也不必提了。为了粉饰太平,日本人邀了许多名伶戏子为他们唱戏。李含玉痛恨日本人,却无力与他们直接对抗,便重金访得一种蛊虫,自己亲自加以培育。该蛊施放之际无声无息,中后也毫无异样之感,甚至可以多年不发作。但只要皮肤接触一丝血腥,七日之内必将毫无异状而死。事后检验查不出丝毫问题。李含玉对此十分得意,名之曰‘挂角’,取的是‘羚羊挂角’之意。”
“为日本人表演前,他将‘挂角’藏在了自己衣服的水袖中。压轴的大戏是他的《贵妃醉酒》,他在杨玉环独饮之后的一段醉舞中趁机施放了‘挂角’之毒。这段舞令日本高级指挥官青木大为赞叹,直称‘盛唐霓裳羽衣之盛景,于今得以复见’。”
“噢,青木这个人我听说过,看不出他居然是个懂戏之人。”我道。
“他虽懂戏,但为人之残忍冷酷,是我生平仅闻。”老人叹了口气,举起酒杯浅尝了一口。“‘挂角’一蛊无法可解。李含玉料想他虽为最高指挥,但必会常常亲手屠杀战俘,以此为乐,才不惜以自己同时中蛊的代价来诱他入彀。”
“然而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这次堂会唱完之后,足有数年,青木虽然仍在我中华继续为恶,却没有再亲自上阵杀过人,居然一直侥幸偷生。李含玉却觉得自己命数已尽,便主动相邀,希望此时已贵为司令的青木赏光去欣赏他的新剧《明月阙》。这戏讲的是明末遗恨的往事,唱腔凄婉,一唱三叹。他在这出戏中特意加入了一段剑舞,这段舞一毕他便自刎台前,血溅三尺之外。”
我已有所预感,此时忍不住插话:“指挥官是一定要坐在最前排的,看来青木这次在劫难逃了。但是据我所知,他是染上了伤寒病死的啊。”
老人冷笑道:“他死得无痕无迹,军医虽然一定会觉得蹊跷,也会联想到当日李含玉在堂会上莫名其妙的自刎。但李含玉已死,生前又亲友寥落,既然无法追究,自然不能承认最高指挥官居然不慎着了一个小小戏子的道儿,到死都是个糊涂鬼。”
“想不到李含玉以一个戏子的身份,竟有古时聂政荆轲轻身重义的任侠之气。”想起这一代名伶当日的辉煌,我不禁心下怅惘。
“聂政荆轲的做法未免过于简单直接,失之粗暴,李含玉却轻歌妙舞中杀人于无形,虽然都付出了生命,但有效得多了。据我耳闻,青木听戏当日所穿并非军装,从你描述的情景来看,那戏装若是李含玉的,那么青木赴堂会时所穿便装,十有八九便是这件大衣了。最终那戏装能反败为胜,只怕也是‘挂角’遗风。不过这挂角几十年犹未失效,尚可理解,但是为何能人衣通吃,恐怕就在李含玉自己意料之外了。”
老人的酒意又浓了几分,问道:“你遇到这身戏服的那个小镇,是否无人食荤腥?”
“我当日行动匆忙,没有注意。不过就我看到的地方好像确实没有卖肉的。”
“那就是李含玉找到并培育出了‘挂角’的地方。”
斗樱
文/景翔
一、不速之客
1938年,武汉沦陷。日本扶植伪国民政府“统治”。1940年春,日驻汉陆军司令樱冢三川少将突然放出消息:下月将举行盛大的“赏樱大会”,以庆祝“中日亲善,东亚共荣”。
消息一出,赏樱大会成了街头巷尾最热门的话题,可樱冢心中还有一层盘算。
他出自园艺世家,少年时曾随族长远赴欧洲参加世界博览会,凭借自己培育出的名花斩获大奖,族长对他寄予厚望,可几株樱花怎么能满足得了他的野心?他一心想建立奇功,私自去报考了军校。族长盛怒,将他从家族除名,不料樱冢竟一路荣升少将。当他一身戎装再次踏入家门时,当初不可一世的族长头也不敢抬,只是战战兢兢地迎接。
可在军中,许多同僚却拿樱冢的出身说事,称他“泥腿匠人”。他向军部请战,军部却让他做个什么驻防司令,听起来不错,可惜是个远离战火的摆设。樱冢可不想这群武夫立功升官,再踩到他头上,所以必须证明自己比这些大老粗更有价值!
樱冢便在心中定下两条策略:一面推行奴化教育摧毁中国文化根基,一面抛出小恩小惠进行分化与拉拢,让这个敌国变成一盘散沙,彻底俯首称臣,一展自己的雄才。那时,他就不仅是乱世名将,还是治国能臣!
为此,樱冢不惜动用重金,硬将老家最著名的樱树移植到中国……
赏樱的地点是一处别致的小公园,这处小公园是从某个江城乡绅那里掠夺过来的,封园已有一年。半月后,天还未亮,人群已将这处小公园挤得水泄不通。
忽地,天边出现一线曙光,有人惊叫一声:“好漂亮的朝霞!”只见一团浓得化不开的粉色云霞低垂,有人伸手触摸,却摸到了柔软的花瓣,竟不是红霞,而是樱花!
此时朝霞升起,仿佛要与樱花争辉,却比不过樱花绚烂。春风吹来,花瓣纷扬,如同一场红中带粉的柔雨,映得人人脸上光彩斑斓。许多伪政府高官摇头惊叹,陪同他们的贵妇也如顽皮少女,扑捉彩蝶般的花瓣。
樱冢朗声道:“诸君请看,樱花绽放如云霞壮美,凋落如飞锦绚烂。都说花有君子品性,我帝国武士便像樱花,虽终须凋落,但一生璀璨,引人称颂!”
现场鸦雀无声,樱冢知道人群心头震撼,吹嘘一番日本樱花的历史后,得意道:“这株家传宝樱,有幸得天皇陛下赐名‘千堆锦’,花分八重,每一重渐次变化,每时每刻皆有不同。此等奇花,唯我东瀛有……”
“千堆锦,好!”伪警察局长宋兴巴结讨好地喝了起来。樱冢还想趁热打铁,突闻人群中传来一浑厚声音:“那可未必!”只见一老者拨开人群,径直走到他面前。
老者腰板挺直,白发根根直立,身后还跟着一位美貌少女。
“不知老丈有何见教?”樱冢目光森冷,老者却呵呵一笑:“将军可知‘何处哀筝随急管,樱花永苍垂扬岸’一诗?这诗却是唐朝李商隐所作,不知那时东洋可有人吟赏春樱,留下千年诗句?”
樱冢一时语塞,老者又道:“不是中国无人赏樱,只是春有春兰,夏有夏荷,秋有秋菊,冬有冬梅,尽是把四时花事给占住喽!”言外之意是说中国名花繁多,樱花在其中竟是排不上流品!
老者说得兴起:“小老儿偏爱旁门左道,家中不巧正有一株樱花。不如诸位明日再移驾小老儿草庐,品评一番高下,将这赏樱大会变成斗樱大会如何?”
市民就是来看热闹的,只是还有些信不过老者,一时没人附和,老者拱手道:“小老儿梅山,人称花匠梅……”人群闻言轰然作响,议论纷纷。
二、隐世名匠
“哪个花匠梅?”“还能有哪个花匠梅?”“嘘,花匠梅也是你叫的?那可是御匠梅!”……
原来,这梅家世代在京城园林担任重职,人称“御匠梅”。后来梅家隐入民间,但凡哪家大兴园林,无不重金请梅家指点。
梅山两个儿子早逝,膝下只有独孙梅承宗。梅山希望他能光大梅家,可梅承宗一心想去学什么“化学”,竟连夜离家。一个月后,电报传来,梅山才知道孙子去了欧洲!他心如死灰,退隐山林。
幸好梅山身边还有个故人遗孤柳翠,梅山将她当孙女一般抚养,还送她去女子学堂读书。柳翠曾在他面前长跪不起,说是要学习梅家的花艺,梅山便将一身技艺全数教给柳翠。
这次来赏樱,也是柳翠提出的。谁知梅山叹道:“你只当是寻常花会,却不知这是小日本的阴谋诡计。这人有人魂,国有国魂。人没了魂,行尸走肉;国没了魂,国将不是国,小日本不仅想夺我国土,还想灭我国魂啊!”
柳翠吓了一跳:“那……那我们不去了!”梅山一捋银须:“哼,不去怎么行?我偏要去挫挫小日本的锐气!”
这一露面,便引起了轰动!隐居御匠出山,叫板日军少将,将赏樱大会改为斗樱大会,谁不想看看热闹?“赏樱不如斗樱!”“御匠出手,肯定能赢!”……
樱冢脸色阴郁,对方提出挑战,退让即是认输。可这老头儿似乎又胜券在握……
“司令,要不要把他……”宋兴附耳低语。
樱冢摆摆手,这是亲善大会,不是杀人比赛。在内心,他也有一股骄傲,樱冢家数百年的造诣,怎会输给一个破落宫匠!这次赢了,对中国人的士气又是一次沉重打击!他笑道:“就如老丈所愿,将赏樱改为斗樱好了!”
三、斗樱大赛
第二日,来看斗樱的人竟超过昨日,他们窃窃私语,早已没了之前的死气。草草看过“千堆锦”,梅山向人群一挥手:“那樱树在东湖磨山的一处小园,小老儿特地备好了酒水,劳烦诸位移步。”人群来了精神,纷纷跟着梅山往磨山小园去了。
人群一路说笑,一阵微风吹来,最前面的惊叫起来:“下雪了!”众人抬头一看,这晴空万里,哪里来的雪?不禁纷纷讥笑。可不一会儿,他们也看到天边纷纷扬扬,前面却又有笑声传来:“哪里是雪,分明是樱花!”
后面的人踮起脚来,才看到一株樱树。樱树并不太高,树冠却分外宽广,白色的樱花层层叠叠压在枝头,仿佛雪山冰冠一般。春风拂过,更是“雪花”飞舞,纷纷飘落在众人身上。
樱花少见纯色,连日本白樱“素姬”,也含了一丝杂色,可眼下落在樱冢手中的花瓣却冰雕雪琢,几欲透明。天空掠过几朵白云,满树光影霎时变幻,有如阳光透过冰雪,折射出千般色彩,万般变化!弄得樱冢也有些目眩神迷。
梅山笑道:“这樱树名唤‘千秋雪’。人已到了,斗樱大会怎么个‘斗’法,就由将军定下,定好了就请大家来评评,‘千堆锦’和‘千秋雪’究竟谁胜一筹?”
樱冢心头生出几分忌惮,又躲不过,只得道:“赏樱有三法:赏色,赏形,赏意。一看色彩是否纯正,二看形态是否美观,最重要的那便是意境了,诸君请自己评判吧。”
宋兴第一个跳出来:“还是千堆锦更好,色彩绚烂如锦,形态优美如缎,意蕴锦绣前程!”
“我看千秋雪更好,蕴含千古诗意……”一名长衫书生道。
“小公园花团锦簇,千堆锦竟能力压群芳,舍它其谁!”
“梅御匠的小木屋暗合了‘窗含西岭千秋雪’,这才是大手笔……”
梅山握起藤杖,划出深深一道土沟:“诸位商议好了,支持千秋雪的,便站到小老儿这边;觉得千堆锦好的,就请去将军那边吧。”
人群顿时分作两部分,千秋雪这边的还略多一点儿,可宋兴等高官拉上众人耳语一阵,又有不少人去了千堆锦那边。
“哼,真不要脸,还威逼利诱!”柳翠气恼,梅山微微含笑:“无妨,叫旁人看他们演西洋镜吧。”
终于再无人跨过土沟,一眼看去,两边倒是堪堪打成平手。樱冢也只得宣布,这第一次斗樱大赛双方平局,下一届斗樱大赛明年此时再办。
人群渐渐散去,柳翠也不无遗憾:“要不是宋兴他们捣鬼,该是小日本输了!”梅山却道:“你看今天众人,哪还有昨天那般颓靡?”
柳翠只见他们精神抖擞,议论纷纷:“本想着梅御匠能赢的……”“你也不看看对手是谁,能与日本国花斗成这样,不错啦!”“看把你们急的,有了第一届,还会有第二届,咱们走着瞧!”言语之中竟是充满期待。
没人注意到,樱冢附在宋兴耳边,低声交代了几句……
四、梅家惊变
梅山怕日本人使坏,当晚他便打发柳翠回城,自己则在磨山小园山屋过夜。不料夜深时分,一群蒙面人闯进山屋,抡起棍棒,劈头盖脸打向梅山。
梅山醒来时已是第二日清晨,只见柳翠抱着他的头,满面泪痕。梅山挣扎着坐起:“柳翠,樱树如何了?”柳翠支支吾吾,梅山奋力起身往屋外跑去,却见樱树被锯掉了许多枝条,只剩满树残枝。梅山痛呼一声,栽倒在地……
梅山病了,柳翠要带他去医院,老人却异常倔强:“不行,我得留在这里!”柳翠说不动他,也留了下来。
樱花以繁为美,“千秋雪”少了许多枝条,不复往日光景。梅山搭起长梯,施肥、嫁接、修剪,忙得没日没夜。一年过去,梅山苍老了许多,好在千秋雪竟奇迹般恢复了。
此年赏樱,第一场比赛定在磨山小园。见千秋雪花团繁茂,人群是赞叹有加。移步小公园,千堆锦也还是去年模样,看来这次斗樱又是难解难分!
樱冢少将却道:“古话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也请大家绕到后方看看。”
人群涌向千堆锦后方,看罢一言不发。梅山拨开人群,只见千堆锦背后半树繁花,竟是素白如雪!一树两花,一面似锦缎,一面似雪山,有如天作一般。
樱冢朗声笑道:“千堆锦虽好,却未免单调。现在一树两赏,是为‘锦雪’,诸位可觉得好?”
梅山瞪大眼睛,那白色的樱花,不正是千秋雪?他只当樱冢派人毁坏千秋雪,却没有想到樱冢将千秋雪的断枝嫁接到了千堆锦上,成了一树两花!梅山捂着胸口,噔噔退后几步,喷出一口鲜血,颓然倒地。
梅山输得惨烈,竟一病不起。柳翠瞒着他,给欧洲的梅承宗发去了电报,却不见回音。半月后,一代御匠溘然长逝,临死前还埋怨着离经叛道的独孙。
柳翠披麻戴孝,在家中设了灵堂,日夜为梅山守灵。“三九”清晨,柳翠迷糊睡去,醒来时身上却多了件外套。灵堂冷清,一个清瘦身影长跪不起,她呜咽着撞进了那人怀里……
五、再下战书
那清瘦青年便是梅山的独孙——梅承宗。安顿好梅山的后事,梅承宗道:“爷爷已入土为安,我要向樱冢下战书,再斗一次樱花!”
柳翠听说梅承宗要向樱冢下战书,不禁道:“樱冢可是行家,你不是去学那个……化学去了吗……”梅承宗却自信地笑笑。
战书递到了樱冢那儿,樱冢看完后一声不吭,将战书丢给宋兴。宋兴大笑道:“这兔崽子,爷爷都被活活气死,还敢来班门弄斧。”
樱冢却沉稳得多:“你对这个梅承宗很了解?”
宋兴谄媚道:“他半路跑去留学,学的还不是园艺,爷孙因此反目。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也敢向司令下战书!”
樱冢听罢一笑:“既然是梅山的孙子,也不容小看,你派几个人去……”
宋兴眼睛一亮,叫了两辆小车,便往磨山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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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完战书,梅承宗带着柳翠去洋行转了一圈,买了许多柳翠叫不出名字的药水与药粉。柳翠心头奇怪:“你买这些瓶瓶罐罐做什么?”
梅承宗没有回答,反问道:“你知道花儿为什么有红有蓝?”
“这……”柳翠只知有些花有固定的颜色,还可以通过育种培育出复杂稀少的颜色,但究竟为何会有红绿蓝紫,恐怕连梅山生前也答不出来吧。
梅承宗神秘一笑:“那是因为花瓣中有各种植物色素,比如1928年匈牙利学者发现的花青素!如果遇到酸,它就会偏向红色。遇到碱,则会变成蓝色。”
虽然有些生僻字词,柳翠还是懂了梅承宗的意思:“只要改变这些‘色素’,花的颜色就会变化?”
“没错!还有各种化学元素也会起效,比如钾能让蓝花更加艳丽,钼可以让黄花光洁透亮。那些瓶瓶罐罐里,就是各种色素、化肥、催生剂、营养液……”梅承宗说到兴处,滔滔不绝。
柳翠静静听完:“你到欧洲就是学这些?”
梅承宗长叹一声:“世界万千变化,都不过‘科学’二字。以前的人只知梅花黄,兰花白,却不知其中原因,只能误打误撞。倘若能预先知晓结果,岂不是事半功倍?”
柳翠眼里泛出了泪水:“你……你没有改变想法?为什么不告诉爷爷?”
梅承宗苦笑:“你还不了解他的倔脾气?我只能加紧学习,希望有一天学成归来,证明给他看……”他突然没了声音,这一天永远都不会有了。
柳翠却破涕为笑:“好,好,你没变。爷爷在天上看着,就让小鬼子知道,梅家一代胜过一代!”
二人叫了辆黄包车,赶往磨山小屋,却见“千秋雪”一片狼藉,竟是有人抢在他们之前剪了树枝。
柳翠定睛一看,气得浑身颤抖。之前千秋雪也被剪过树枝,但那是胡乱破坏,还可以修剪挽救。这次对方竟剪掉了侧枝,留下主干,如此枝叶便会集中向上生长,失去“如云如锦”的美感。如果再将主干剪去,固然能再促进侧枝的生长,但整棵树的枝叶又将被大幅破坏,能想出这等计策的除了樱冢还有谁?
梅承宗却拍拍柳翠:“别忘了,赏樱是赏色、赏形、赏意,我们能做的事情还多着呢!”说完便搬来长梯,爬上枝头修剪起来。
六、三斗奇樱
又是一年春天,江城再度被点燃了:御匠梅山的孙子留洋归来,居然向樱冢下了战书!去年因梅山惨败而颓靡的人又振奋起来,但心头又充满疑问。
“梅山的孙子不是另有所学吗?他肯定比不上他爷爷。”
“那也未必,长江后浪推前浪呢……”
梅承宗与柳翠却分外平静,就在头三天晚上,梅承宗让柳翠买来三大包江米纸,包了许多东西埋在树根下,又嘱咐柳翠按时浇水。
这次赛场又回到了樱冢打理的小公园,封园一年,“锦雪”的树冠又生长了许多,当初略不自然的嫁接痕迹也消失无踪,璀璨的艳红与素净的雪白显得尤为妖娆张扬。之前对梅承宗抱有厚望的乡亲,内心也不禁动摇。
“承宗,你看‘锦雪’如何?”樱冢故意贴近梅承宗,话语中却有掩饰不住的骄傲。
“将军的樱花自然好。”梅承宗如老僧坐定古井不波,有着远超年龄的平静,“明日一早,还请诸君移驾磨山。”
第二日天还未亮,大量人群就到了磨山小园。只见一尊“铁塔”矗立在微光之下,定睛看去,却不是铁塔,而是那株“千秋雪”。
人人面面相觑,不知梅承宗打的什么主意,竟将樱树剪成佛塔形态,别致倒也别致,却失去了云锦般的铺张。
“下雪了!”有人叫起来,周围一片大惊小怪的笑声,樱花雪景,许多人是早就看过了。
随天光乍现,那樱树轮廓也渐渐分明,像极了一座宝塔,塔分九层,飞檐、塔尖尽是花瓣堆成,盈盈如白玉一般。
“这一景,叫‘九重雪’。”梅承宗声音不大,却清冽无比。此景有些单调,不少观者也摇起头来。
“这小子也有些手段……”樱冢暗暗叹道,“只可惜都是些旁门伎俩。”
那天光只出现了一瞬,天边又集起了乌云,点点雨滴降下,让人觉得身上有些发寒,像是入了残秋。突然,人群骚动起来:“快看,樱花变了!”
“樱花怎么会变!”宋兴嗤笑道,可抬眼一看,却见白雪一般的花瓣上,红色像血丝一般扩张,很快整朵的樱花就化为赤红。凄风吹来,赤红花瓣飘落,又被冷雨打落在地,竟像是天降血雨一般,场面无比肃杀,天地仿佛成了修罗场,唯有一尊血色高塔矗立其间。
“这一景,叫‘九重狱’。”众人一片静默,梅承宗的声音分外冷肃。
眼见最后一片血色花瓣离开枝头,那樱树变得光秃秃的,看上去丑陋无比。宋兴急不可耐跳出来:“请乡亲们开始……”
“且慢,这樱树还有一景!”梅承宗打断宋兴。
此时风雨骤停,一轮明日一扫刚才的晦暗,好像天地重开。那樱树秃枝上也生出点点绿芽。才一炷香时间,那绿芽便像一片绿毯一般,覆盖了整株樱树,竟像一尊翡翠佛塔,从刚才的炼狱中涅槃而出!
“第一景高洁无邪,第二景凄凉如狱,第三景涅槃如塔,这便是‘三景樱’!”梅承宗吐字清晰,高亢嘹亮。短短半日,三重色彩,三番变化,谁见过如此花色?人们仿佛被钉在了樱树下,任凭宋兴等汉奸嘶喊,也不肯挪动一步。一旁的樱冢也是面如死灰,这是一场惨败,三场斗樱大赛,双方竟是打成了平手。
但输赢已并不重要了,在场众人竟是各有所思:有人想起许久以前的平静生活,抚胸凝思;有人想起一家老小死于战火,胸中愤慨;更多是双手合十,盯着那翠绿的佛塔,炯炯目光蕴含着无数的希望!
梅承宗远望苍天,喃喃自语:“花魂犹在,国魂仍在……”
七、尾声
翌日,梅承宗便收拾行李。
“又要走?”柳翠拦在他面前,“你不和日本人斗了?”
“斗樱花?再赢他五场,十场?且不说我用的手段是拔苗助长,生生损害了老樱树,来年没法再比,即便你都赢下来了,又能如何?日本鬼子就滚蛋了?爷爷……又能活过来了?”梅承宗竟是罕见地严肃,声音里却有了颤抖,“我要斗,但斗的不是樱花!我要去重庆,用我学到的化学知识造炸弹、造火药,和鬼子斗到底!”
柳翠呆愣着,梅承宗拉起她的手:“小妹,跟我走。”
柳翠却摇了摇头,笑中带泪:“不,我不走,我就在这里照顾小园,看着老樱树,陪着爷爷,等你回来……”
三日后,梅承宗踏上西行的火车。他独坐窗边,站台上却不见柳翠的身影。火车缓缓启动,他心中惆怅,却听到少女的声音:“等等。”
柳翠碎步跑来,将一个信封递到窗边:“这是爷爷写的园艺经,你收好了……”
话音未落,站台上突然蹿出几个日本宪兵,人人手中端着长枪,竟是对准了梅承宗。柳翠情急之下,拦在了枪前。只听一阵枪响,少女倒在了血泊中。
“柳翠!”梅承宗捏着染血的信封,吼得撕心裂肺,回答他的却是火车汽笛凄厉的长鸣。
柳翠死后的第三年,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樱冢已是中将,却耻辱地站在了受降台上。投降签字仪式上,与他对接的是个年轻的军官,对方手中的钢笔不小心戳在了樱冢手背上。这个年轻军官的脸,樱冢似曾相识,却想不起来是谁。
回到日本后,樱冢迅速发起了高烧,连最好的医生也束手无策。他死前痛苦无比,念叨着几个听不懂的中国名字。有人说,那是因为他在中国做了太多坏事,被害死的人前来索命。
而在遥远的武汉城里,一位年轻军官却握着那支出现在受降仪式上的钢笔,站在磨山脚下樱花树下的荒冢前,默默无声。清风吹来,樱花树沙沙作响,仿佛在对他低语。
奇幻言情
烂柯殇
文/张佳竹
一、三月桃花
离烂柯山数百里之遥有一座不知名的小山,山下有村庄,村里有人家,又见炊烟升起,在半空中袅袅转身,似是流连人间,不忍离去。山畔有个断崖,崖边有棵桃树,此时正趁着人间三月,自得地开出一树芬芳。
自烂柯山方向,此时正有年少的一男一女御风而行,循着花香而来,半空中,那少女转头朝那同行少年说道:“师哥,你说那妖女真有那么厉害吗?当初大师兄散尽一身修为,拼死才将她那全力一击挡下,保全了烂柯山和天下正道。”
少年有些不安地道:“三十年前,十万妖族战烂柯,若不是大师兄参透了烂柯棋谱,真的无人能挡她那一击,连师父都被她重伤了,迄今伤势未愈呢。”
二人说话间便落在这山畔断崖之上,少女听师兄说着,便有些气恼地道:“当年大师兄参透烂柯棋谱,成为千年来烂柯首人,连师父也比不上他,天下更是默认他将成为正道第一人,可是他竟然不愿接掌烂柯首座的位置,偷偷从烂柯山跑了,还刚好遇上了那妖女,从此纠缠不清。真想不通他身为烂柯首徒,怎么会做出这些事呢?”
少年脸上现出一片崇敬之色,说道:“大师兄的想法,只怕是有些古怪的。不过不管他跟那妖女怎样,当年十万妖族战烂柯,他终究还是挺身而出。据说,若不是他不想让那妖女承受反噬之力而死,硬生生将她那一击受了下来,原本他自己是不用身死的。”
少女听着他的话,脸上现出一片神往,应道:“大师兄至情至性,天下称颂,便是为了一个妖女,也如此待她。”
正说着话,忽见那崖边桃树一晃,有个白色的身影捧着一手花瓣,自树后钻出。那对少年男女见这树后忽然钻出个人来,蓦然一惊。倒是那树后钻出的白衣女子见有人来,也不惊讶,只是朝这对少年男女嫣然一笑,就在这断崖边上拣了块石头坐下,然后就在那儿慢慢地将一片片的桃花送进嘴里,不时还抿一抿嘴,似乎在回味那花汁的鲜美。
少年男女见那女子一片片吃着桃花,愣了半晌,那少女才嗔道:“这女子,怎的这样吃桃花?”
白衣女子见她嗔怒,将最后一片花瓣送入嘴中,拍拍手道:“桃花确实不该这么吃。”
少女见她这么说,面色倒是缓和了下来,哼道:“知道你还……”未等她说完,便听那白衣女子自顾说道:“这么吃只取花汁鲜美,上等的吃法,应该是将桃花入蟹黄,与芙蓉一起烩制,吃起来便有余香绕齿,三日不绝。”
那少女见她说出这番话来,顿时恼道:“你这女子,端的是焚琴煮鹤,大煞风景!”
那女子见她恼怒,闲闲地应道:“我的琴,我的鹤,便是焚了煮了,又干卿何事?”
少女语塞,一时竟不知该如何作答,便气哼哼地不去理她,只是转头朝那同行少年说道:“大师兄为了她不惜身死,那妖女却不知廉耻,又去迷惑了一个男子,果然妖始终是妖,再怎么像人也学不会礼义廉耻。”
少年道:“据说那男子和大师兄长得一模一样,如此看来,那妖女或许始终是记着大师兄的。”
少女嗤声道:“长得像而已,又不是大师兄。”
少年笑道:“你也知道那男子不是大师兄,怎么定要拉我来看他?”
少女顿足道:“只恨你我生得太晚,未能目睹大师兄的风采。当年那一战之后,大师兄的肉身被师父藏入烂柯寺,不许任何人接近,我们只是来偷偷看看那人长什么样,又不是来认他做大师兄的。好在师父翻遍了烂柯典籍,据说在其中找到一个可以起死回生的法门,能让大师兄死而复生,可惜,却还有个问题……”
她话没说完,那少年蓦然变色道:“这是烂柯山绝密,师父交代绝不能向外透露半句。你拉着我偷偷来看那男子的长相,已经是违反门规,若是……”
少女吐吐舌头,嗔道:“知道啦,这里又没有别人。”
那一旁的白衣女子在这二人说话间,一直静静地坐着,此时听到这里,忽然插嘴道:“你们说的那个妖女,可是我吗?”
少女吓了一跳,随即撇嘴道:“人家可是天下妖王……”
话未说完,少年脸色大变,猛然一拽少女胳膊,疾声叫道:“快走!”
少女还没反应过来,就见那白衣女子缓缓起身,身后倏然卷起九尾,如天花散开,天地间顿时有气息流转,华彩闪动。少女目睹此景,骇然之下来不及催动功法,就被那少年一把扯住,飞上了半空,急急忙忙地朝着烂柯山飞去。
白衣女子见他们逃走,也不追赶,只是慢慢收了法身,看着半空出神,喃喃地道:“三十年了,我听你的话,去找了一个男子,只愿他做一个村夫,我做一个村妇,可是……你又要回来了吗?”
她站在断崖边,看到那升到半空的炊烟,被不知哪里来的一阵风,柔柔地吹散了。
二、烂柯首徒
三十年前,烂柯首徒宋轻书惊才绝艳,成为继烂柯祖师之后,参透烂柯棋谱的第一人,更超越其师烂柯首座,成为天下正道首人。天下早有公认,他将接掌烂柯山,带领天下正道铲平妖族。谁知令人大惑不解的是,他竟悄然下山,不知所终,再露面时已与天下妖王白狐厮混在一起,更自言对正邪之战毫无兴趣,只愿不问世事,终老山林。
此言一出,天下哗然,烂柯首座怒而出山,以首座之尊,请他归掌烂柯山。宋轻书不能违抗师命,黯然而归,却抵死不肯接掌烂柯山与白狐为敌。烂柯首座怒其不争,令他要么接掌烂柯山,要么在烂柯寺闭门思过,终生不得下山。
白狐归而不见宋轻书,竟找上山来,放言烂柯山若不放出宋轻书,就号召天下妖族踏平烂柯寺。烂柯首座大怒,烂柯寺也倾巢而出,要铲除白狐。白狐愤而离山,果然发出天妖令,聚集天下妖族齐上烂柯。这便是三十年前轰动天下的“十万妖族战烂柯”。
正邪大战中,烂柯首座挡不住白狐的全力一击,眼看便要死在白狐手下,此时宋轻书挺身而出,替烂柯首座挡下了惊天一击。为了不让白狐身受反噬之力而死,他以肉身强接,以致伤重不治,临死前要求白狐立即撤下烂柯山。
白狐亲手将他重伤,伤心之下不忍再拂逆他,只得黯然下山,这才保全了烂柯山和天下正道。经此一役,天下正道才悚然发现,虽然妖族并不强大,但是白狐修为却天下无人能出其右,除了宋轻书,普天之下竟再也无人能挡得了她。
白狐站在烂柯寺前,被烂柯山飘动的云雾带回三十年前的往昔。三十年前,他死在她怀里的时候,并未要求她不得跟天下正道为敌,只是拉着她的手,告诉她,去找个俊俏书生,勾引他,魅惑他,过一生村夫村妇的日子。她哭着问他为什么,他笑着叹道:“狐狸精,就该做狐狸精的事,不然,活着多没意思啊。”
在他死后二十多年,她云游天下,竟然在一个村庄遇见一个与他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书生,她起先以为是他复生了,可是没过多久就知道,这书生绝不是他。可是,有什么关系呢?她真的和他过上了村夫村妇的日子,直到烂柯山的那两个小徒弟听说了那书生和他长得几乎一样,偷偷去看的时候,泄露了他极有可能起死回生的秘密。
于是,她再次找上烂柯山,烂柯山自然全山上下如临大敌,可是她一句轻描淡写的话便让他们全泄了气:“收了吧,反正你们又打不过我。”
烂柯首座忍气问道:“白狐,这三十年间,我们井水不犯河水,你何以再上烂柯?”
白狐忍不住颤了一下,问道:“他……可有可能复生?”
烂柯首座面色大变:“你怎么知道?”
白狐深吸一口气,道:“这世上最想他复生的人不会是你——我知道还有一个问题没解决,我能为他做什么?”
烂柯首座狐疑地看着她,沉吟了一下,说道:“他的肉身在烂柯寺放了三十年,已经生机殆尽,无法再引魂入魄。”
白狐急道:“可有解决之道?”
烂柯首座应道:“千百年来,之所以从未有人复生过,固然是因为无从得知这引魂入魄的无上法门,但同时也有魂魄只与本体肉身相符,无法引入他人肉身的原因。而烂柯法门则记载,若有一具新肉身可接纳三魂六魄,便可起死回生。”
白狐一呆,应声道:“需要新的肉身?”
烂柯首座道:“不错!我知你新遇一书生,与轻书长相几乎一般无二,若能将轻书魂魄引入他的肉身,实在是再般配不过,只是烂柯山领袖天下正道,如何能做强夺他人肉身之事?至于是不是要他复生,此事你自行斟酌吧,若你真带新肉身上山,烂柯寺愿以烂柯法门相授,助你复生轻书!”
白狐呆呆地立在原处,显得极为茫然,她相信烂柯山是不敢在此事上骗她的,因为烂柯寺没有人挡得住她震怒之下的惊天一击。
只是,为了救人,便要杀人?
三、炊烟十年
宋轻书是个奇怪的人,他出身执掌天下正道牛耳的烂柯寺,却和白狐有过正邪之辩,当时他说:“天生万物,无分贵贱,为什么人族就是正道,妖族就是邪道呢?”
正邪之分,天下公认,就是妖族自己也觉理所当然,可宋轻书却有此言论,白狐闻言愕然,半晌才道:“天生万物,各有其序,妖族却强夺天地造化,幻化为人,这本是违背天道之事,违背天道是为妖,又有哪里不对了?”
说这话时她自己也哑然失笑,因为只从这番话来看,很难令人相信他是人族,而她才是妖族。宋轻书闻言却微微皱眉:“天地初生,人族茹毛饮血,惧虎畏狼。若是寻常人族,从此地到烂柯山,需要走足月余,可是修行者顷刻便至,若说破坏天地平衡,这些修行者远在妖族之上,他们同样在违背常理,原来,这些大修行者,也都是妖!”
白狐一时瞠目,不知如何应答,显得极为困惑,因为她发现他说的这些话是她从未想过的,而这番话,竟好像也有道理!
就是在和宋轻书厮守的这段日子,白狐明白了一件事,天道本无正邪,又哪来的正邪之争?于是她不再理会这些事,一心只想和这大逆不道的人族终老山林。可那些自命正道的人族终究是放不过他们,三十年前那一战之后,她心灰意冷,直到在那棵桃树下看到那书生,从满树枝丫中探出脑袋,笑着对她说:“吃桃子吗?”
她倏然一惊,看着树上的书生,恍如隔世。后来她用了数月时间,才终于让自己相信这书生不是他,之后便心生离意。他没有挽留她,只是微微一叹,惋惜道:“可惜此时桃花泪未成,不然,一碗莲子桃花泪用来送别,再好不过。”
她有点出神,想不到这时候他会说出这种话,她沉默了一下,轻声道:“我是妖。”
那书生一怔,看着她久久没有说话。她自嘲地一笑,不是什么人都能像宋轻书一样的,她朝他点点头,转身便要离去。这时他却叫住了她,她回头看他,他挠着头问:“妖都长得像你这么漂亮吗?”
她瞪大了眼睛看他,他也这么看着她,然后,两个人一起笑了出来。这之后的日子是安逸的,那每日升起的炊烟,是这安逸的余韵,轻轻袅袅,一晃十年。白狐回到农舍前,回想起这十年,百感交集。
这小小的农舍门前围了一圈篱笆,院里也有棵桃树,在门前散落一地花泥,有月在树梢凝视。白狐心事重重地推开门,门内有青衫书生坐在桌旁,桌上有早已冷去的佳肴。
桃花蟹黄烩芙蓉,山一重,水一重。
白狐推门进来,见那书生还坐在桌旁,便笑道:“怎的这么晚了还不睡下?”
书生也朝她笑笑,道:“做了你喜欢的桃花宴,不见你回来吃,总有些不甘。”
白狐莞尔,坐下拈起筷子尝了一口,书生见状,温和地道:“凉了。”
白狐摇摇头道:“不打紧。”
书生看着她一筷子一筷子地吃着,脸上便有笑意,忽然问道:“我们真的长得很像吗?”
白狐一时愕然:“嗯?”
书生道:“我虽是凡夫俗子,烂柯首徒宋轻书的大名,也还是听人提起过的。”
白狐脸色顿时苍白起来,有些惊慌地道:“我……我不是想骗你……”
书生摇头道:“不打紧,大千世界得以相逢,这便很好。”
白狐有些难过,正要说什么,却蓦然警惕起来,问道:“你……你怎么知道的?”
书生温言道:“白日里,有少男少女两人,自称是烂柯山的小徒弟,来跟我说的。”
白狐叫道:“他们跟你说了什么,你做了什么?”
书生沉默了一下,轻声道:“我是一介凡人,没什么能给你的。”
白狐颤声道:“你什么也不用给我。”
书生笑着点点头,慢慢地道:“我很高兴……我很高兴。”他说着,头慢慢趴到了桌上。白狐看着他倒下,一时失魂落魄。
除却树梢那轮明月,没人听到她的哭声。
四、鱼与熊掌
青衫书生为捐出肉身让宋轻书复生,自尽而亡,烂柯寺上下都在等着白狐带他的肉身上烂柯山,可是春去秋来,白狐却始终不见踪迹。她在断崖边的村庄里用妖族法门守着书生的尸体,从春守到了秋。烂柯首座便有些焦躁,切齿道:“果然妖始终是妖,当初宋轻书如此待她,她竟能错过让他复生的机会!”
旁边有人应道:“首座少安毋躁,三十年前那妖女为他弄出那么大的声势,想来不至对他可能复生之事无动于衷,总会上山的。”
烂柯首座点头:“那妖女多次显露迹象将要上山,却又迟迟不肯上山,倒是连累诸位上山多次,实在是烂柯山之过。”
正说着,前院守门弟子来禀:“师尊,白狐上山了!”
烂柯首座大喜,率众人迎出山门,笑着道:“你终于来了。”
明月下,白狐一身素色,面色苍白,有些语无伦次:“我……我带了新的肉身来……”
烂柯首座得意地看了她一眼,道:“新的肉身?你想让宋轻书复生?”
他的语气因为轻浮而显得有些张狂,白狐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忽然发现寺中竟然不止烂柯寺的人,天下正道领袖人物也大多俱在,顿时眼神一凛,缓缓道:“不错,你答应过我,若我带新肉身上山,烂柯寺便助我让……让他复生。”
烂柯首座大笑:“复生?哈哈,复生!”他指着地上的书生肉身说道,“你刚刚杀了他!”
白狐面色一痛,辩解道:“他……他是自尽而亡的。”
烂柯首座逼视着她:“就算他是自尽而亡的,难道在你心中,就不希望他让出肉身来让宋轻书复生?”
白狐怔了一怔,痛苦地道:“我……我只愿轻书复生,他也不用死。”
烂柯首座喟然道:“你明知二者只能择其一,你心中盼望宋轻书复生之时,便选择了让这书生去死,我说得对是不对?”
白狐握紧了双手,面上浮起一丝怒色,却强自忍下,道:“不管怎样,事已至此,请烂柯山授我烂柯法门,复生轻书。”
烂柯首座戏谑地看着她,道:“你似乎忘了,烂柯法门若能复生宋轻书,也能复生这书生,这二人只有这一具肉身可用,若我授你烂柯法门,你是要复生宋轻书呢,还是复生这书生?”
白狐一时呆住,她果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顿时心乱如麻。而烂柯首座犹在追问:“你若选宋轻书,则你果然是存心要这书生死,他好坏也伴你十年,你竟如此漠视他,妖族之薄幸,可见一斑;若你选这书生,那便是移情他人,将宋轻书忘在脑后,则三十年前的十万妖族战烂柯,不过是一时兴起,还说什么情坚意定!”
他话声刚落,周围之人便纷纷附和:“果然妖始终是妖,再怎么像人,也终究是薄情寡义!”
围观众人你一言我一语,都是嘲讽妖族虽然修成人形,也不过是徒具人形的妖,众人说得快意,言语渐渐难听。白狐身子哆嗦,忽然大喝一声,伸出一只手凭空一抓,满山云雾迅疾涌入她的掌心,白狐摊开掌心,那满山云雾便幻化成一把似有若无的剑,剑气凛然,隐隐有雷霆之威。众人被她气势所迫,一时都噤声无语。
白狐身为天下妖王,自是极有决断之人,她之前未曾想过若宋轻书可以复生,那书生便也可复生之事,现在想通,当即便有决断,大喝一声道:“我虽想轻书复生,但以他性子,怎肯平白要人为他牺牲?此事原是我做错了,我本不该上山来,我意已决,将复生书生,请首座将烂柯法门相授!”
烂柯首座狂笑道:“你要我授你烂柯法门?哈哈哈哈,从来没有什么烂柯法门,所谓起死回生之术,不过是我骗你的!你们看,天下妖王白狐,被我用两个小徒弟便骗得团团转,你们说,好笑不好笑?”
白狐眼神骤然冰冷,云雾凝结成的剑尖翻涌不停,烂柯首座还在狂笑:“三十年前,你毁我烂柯山,令天下正道蒙羞,十万妖族战烂柯,好大的气势,也不过是为了和宋轻书那孽徒厮守。三十年后,你本已得偿所愿,却又亲手将之毁灭,白狐,我烂柯山杀不了你,可是我能让你生不如死!”
白狐听着他癫狂的笑声,有些皱眉,道:“什么本已得偿所愿?”
五、寒鸦复惊
烂柯首座狞笑着指着地上的书生肉身,道:“你所思所想,不过是和宋轻书不问世事,终老山野,你原本已经过了十年这种生活,但是却不自知——这书生,就是宋轻书!”
白狐心神大震,厉声道:“不可能!他绝不是轻书!”
烂柯首座冷笑道:“他就是宋轻书!三十年前,他经受了你的惊天一击,生机并未断绝,只是醒来时便不复记得往昔。于是烂柯山便对外宣称他已身殒,随后对他的体貌进行些微修改,并为他编造了一整套家世渊源,令他完全认为自己是另一个人,再安排他与你‘邂逅’。而在他醒后,烂柯山众人从未在他面前露过面。”
白狐颤声道:“他为你挡下那惊天一击,你……你竟如此待他!你一直都对他怀恨在心,因为天下公认的正道首人是他,而不是你,你一直嫉恨他,所以他才不肯接掌烂柯山,偷偷逃下山去!”
烂柯首座大怒:“一派胡言!若不是这孽徒,烂柯山怎会遭受千年一劫?白狐,我烂柯山为你布的这三十年的局,你可还满意?”
这场三十年前就布下的局,便是要让白狐在失而复得之后,又得而复失,而其间之痛,又怎堪承受?
白狐果然经受不住,噗地吐出一口鲜血,手中再也握不住那似有若无的剑,满山云雾顿时从她手心逃窜,冉冉升空。云雾缭绕中,白狐身形晃动,绝望道:“当年我们本无意正邪之争,只想终老山林,是你强行将他带走,即便后来我寻上山来,也只是苦苦哀求你成全我们。是你执意不肯,还想杀我,我这才聚集妖族苦战烂柯,到如今你又将一切归责于人,烂柯山何其无耻!宋轻书何其不幸!”
围观人群见她神志大伤,便有人大呼:“趁这妖女心神不定,除了她替天行道!”
群情汹涌中,一个落魄的中年人皱眉道:“她似乎并未伤天害理,何来替天行道一说?”旁边一人见他说出这话,好心劝道:“李太白,你喝酒之后便随口胡言,不过这话可不能再说,小心惹起天下公愤。”
那中年人喟叹一声,看着他摇摇头,便带着身边的小童悄然退出了人群。他在人群后看着他们开始围攻白狐,喟然道:“我今日才知,何以当年宋轻书宁死不愿执掌烂柯山!”
他身边那小童懵懂问道:“师父,那女子做了什么坏事吗,为什么大家都要杀她?”
李太白沉默了一下,说道:“她没做坏事,却做了一件大大的错事。她身为妖族,却比人更像人,这些人从她身上,只能看到自己的卑劣与无能,这,就是她的死罪!”
小童听得似懂非懂,李太白摸摸他的脑袋,说道:“走吧,这种场面,不看也罢。”小童点点头,二人便飘然离开烂柯山。
就在二人离去之时,只听见白狐厉声长啸,心神不定之下已被人偷袭得手,喷出一口鲜血。烂柯首座见状大喝:“烂柯山今日替天行道!”
眼看不能幸免,白狐惨然一笑,以手从下而上自抚胸腹,瞬时便有明月自她胸腹之间升起,五彩光华喷薄而出,照耀天地。白狐仰天长啸,明月升至半空,天地间一时有二月争辉。众人都被这幅奇景所慑,月光中,白狐悲愤大叫:“烂柯山欺我,白狐与烂柯山共亡!”
说罢,半空中那轮明月华彩更浓,此时有人回过神来,骇然大叫道:“不好,这妖女要自爆本命灵珠,与天下正道同归于尽!”
本命灵珠聚集妖族一世修为,千百年来能够修成本命灵珠的妖族不过寥寥数人,自爆本命灵珠可毁天灭地,只是本命灵珠同样需要功法催动。这些人本想趁白狐心神大乱之际将之诛杀,但他们终究还是低估了这天下妖王的修为,眼见她重伤之下还有余力自爆本命灵珠,都是骇然失色。
白狐话声落地,就见那轮明月骤然明亮,已在半空中爆开,华彩四溅,直接便将山巅削去了一块,那屹立千年的烂柯寺也在五彩华光中轰然倒塌。
烂柯山下,白狐绝望的叫声传至方才离去的李太白师徒耳畔,他们刚刚回头,便又听到一声惊天巨响,看着那轰然倒塌的烂柯寺,李太白有些不敢置信地道:“烂柯寺,就这么倒了?”
他在震惊中沉默了一阵,略带嘲讽地道:“倒了也好。”然后又摇摇头,叹道,“天道,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
小童朝他递过去一个大酒葫芦,他接过喝了一大口,眼看此时明月当空,有清风徐来,送寒鸦数声,便随口吟道:
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隐莲
文/慕容红菱
一、招亲
白猫在辞树阁阅尽临安城少年的疯狂,想起当年的自己。
闺阁主人婉莹三十年前正是方桃譬李、才貌过人的妙龄,心气甚高,觅良人不抛绣球、不设擂台,每天约见十位渴慕已久的少年郎登阁对话,要求面若潘安,才学过人,家境殷实。最要紧的,是生生世世只专情于她一人。
无论珍珠如土金如铁的富家子弟,还是才高八斗汗牛充栋的青年才俊,个个折戟而归,却激发了男人的好胜心,求约队伍从阁楼底下一直排到城门外。
白猫曾在阁楼窗前偶见她惊鸿一瞥,神魂颠倒,带上绝世琉璃珠和情窦初开的赤诚之心去求亲。对于修为有成的精怪来说,潘安之貌是小菜一碟,更甚潘安都不在话下。从其他猫类手里抢来的琉璃珠有上百年的历史,人类的金银珠宝相较之下不过是粪土。
婉莹眼中露出惊叹的光芒,觉得少年可算得世上无双。但是一开口,白猫的话就成了婉莹说的:“俗不可耐!”
这怨不得一只天天只知吃和睡的快乐猫,人类的智慧学不来,哪有诗词歌赋的造诣,偏生婉莹就爱这些。
被拒之后白猫苦笑,并不信天下男人当真有她期待的翘楚,更无人能证明自己的心,何谈生生世世专情?哪怕是妖类,也不曾十全十美。
但他不死心,天天换着面孔出现,无一例外因学识的硬伤而被拒。
一来二去,楼下的队伍不觉排了三十载。
人人都猜测婉莹的年龄,怀疑她人老珠黄,所有疑云在每年月满之日的清歌台聆听婉转歌喉、见到宛若天人的容貌之后,顷刻烟消云散。
这种神秘感一直延续到登阁对话中,除了月满日,谁也不能见她真容。被约见的少年隔纱对话,重重绿色轻纱,透出影影绰绰的纤细身姿,身边总有团毛乎乎的东西,正是白猫。
他最终还是陪了她三十年——以猫的形态,如此相处反而胜过以人形出现,安然受宠,常年不离。当年被皮相所迷,时间却沉淀了情愫,付出不离不弃的真心,为她保守各种秘密。每日悠闲地看她不紧不慢地提问娇斥,有时还会伸出青筋微露的手将他抱在怀中,曾如蝤蛴的脖颈不复当年白皙柔滑,皱纹早就爬上眼角额头,容光不再。
果然如人所说,表色声象终不过皮下白骨,饶是谁也躲不过年华渐老。
偶尔有好奇而急躁的青年直接掀帘闯进去,四周无故刮起一阵狂风,那人下一刻已经跌在楼下,四脚朝天狼狈至极。
白猫得意而悠闲地舔舔爪子,听婉莹柔声说:“谢谢,今年你已经帮我处理掉三十个这样的粗人了。有时想想,若没有他们陪我聊天,人生也无趣。日子一久,心里总是愧疚和担忧,可是……”
可是事情到这步田地,再没有勇气戳穿谎言。
二、和尚
白猫懒懒地打了个哈欠,突然感觉一阵无法抗拒的灵压侵入。楼下传来骚动,有人惊呼:“大师……”还有人调笑:“莫非和尚也动了凡心,要见婉莹姑娘不成?”
顷刻间,和尚不请自来,站在辞树阁中,双手合十,挂紫檀佛珠;颔首闭目,披木棉袈裟。
气氛突然肃穆,就连阅人无数的婉莹也不免额头渗出细汗,不过很快逼迫自己放松下来,问:“高僧可有事要问奴家?”
“施主打搅,贫僧是为那猫而来。”和尚抬头,婉莹这才悄悄抬手撩起纱幔,从空隙处瞧见他是盲的,又怎么知道这里还有一只动都没动的猫?
“猫儿可还记得,你曾找贫僧要隐莲?”和尚始终微笑着。
听到“隐莲”二字,白猫突然蹿下去,跟着和尚走了。
婉莹着急欲追,如果猫儿跑了,这年的登台放歌马上临近,到时可怎么办?还没起身,和尚说:“施主勿要担忧,不久他就会回来。”
这一猫一和尚,遂谈起关于隐莲的往事。
隐莲,藏于西域沙漠,根茎埋于流沙中,随沙而动,不定行踪。所以空有传闻,无人能得。但正是这般不可求,偏偏隐喻佛下莲花,能于婆娑世界中去污浊、净众生,葆灼灼年华。
白猫修为有成之时也听得这个传言,某天在混吃混喝的寺庙里问小和尚:“你去帮我向高僧打听一下,何处能寻隐莲?”
寺庙的和尚都知道这里住着一只懒散的白猫,不知几百年修为了,也没做什么坏事,任由他去,谁也不理。只有个小和尚觉得猫儿乖巧好玩,天天拿点饭菜去喂,时间长了,白猫就毫无顾忌地用人话与他聊天。
小和尚还当真热心地帮忙,去问老和尚:“师父,有人让我帮着问隐莲的下落呢。”
老和尚本来正在静思,听得冥冥之中似有佛祖召唤,觉得自己离坐化也不远了,要赶紧交代徒弟一些事情,就说:“是谁问?”
小和尚不好隐瞒,照直说:“是寺庙里那会说人话的白猫,弟子也不知他要来做什么。”
老和尚一笑:“一切自知,一切心知。月有盈缺,潮有涨落,浮浮沉沉方为太平。执着如尘,是徒劳的无功而返。”
“弟子听不明白。”小和尚还年幼,不懂话里的禅机。
老和尚说:“附耳过来。”嘀嘀咕咕在徒弟耳边说了些话,随后圆寂。
师父荼毗留下舍利,供奉庙中。小和尚告诉白猫:“隐莲须有机缘才能得到,再等等。”
白猫失望之余,再也不来寺院,而是化成美少年,回了临安城辞树阁,那里有他迷恋的婉莹。
彼时他被拒绝,以为姑娘嫌弃他送的礼不够好,一次次换更加宝贵的彩礼,这才有了他问小和尚隐莲在哪里一事。若有隐莲,婉莹将与他一样永葆长生、青春永驻。
可青春在眼前时,隐莲无足轻重。待三十年悄无声息的日升月落之后,对隐莲的渴求就成为白猫的心结。
他实在不愿见婉莹对镜落泪,花大量的时间打理那张曾经灿若桃李、如今失色的脸,一寸寸用绸缎贴身紧裹、勾勒曼妙的背影,担心有朝一日被人看见美人迟暮。
三、执念
“我刚才听见有人被你吹下楼的惨叫,似乎断了筋骨,猫儿下手未免狠了些。”当年的小和尚,现在的定慧大师,眼虽盲,心却明。
白猫感觉到他身上隐隐散发出的佛性灵光,知道什么都瞒不过去。
是的,这些年他从未放弃婉莹,比所有人类都一根筋。婉莹始终不愿正视时光的流逝,在青春的梦里不再醒来。
为了成全这个美梦,白猫决定在关键时刻变成年轻时候的婉莹,带着迷人的笑容去清歌台唱曲,让男人们为她痴狂,粉碎临安城一个又一个不利的谣言。
除了作文赋诗,其他行为举止,白猫都能学得惟妙惟肖。但凡等到与求亲者对词时,必定纱幔后相见,由婉莹亲自开口。碰见莽夫,还时不时要帮着打点一下,刮个妖风吹下楼。
还好婉莹始终不忘锤炼歌喉,嗓音并没有因年岁的增加而显苍老。就这样躲过三十个春夏秋冬,露面的次数越来越少,更多时候是白猫以婉莹的身份在打点事务。
“将她包裹于梦中,反而会害了那位女施主,迷途不知返。”定慧大师一语点破白猫心中事。
“啊哈,小和尚你都长这么大了,眼睛怎么了?现在才想起来告诉我隐莲的事?”白猫化作人形跟定慧打着哈哈,岔开话题。
“有个施主需要光明,我就把眼睛送给他。你需要找隐莲,如今机缘成熟,可以带你去。”定慧向着寺庙的方向行礼,那里埋着师父的舍利,师父在世时说过:“你且看,若几十年后他还执着,你就带他去西域沙漠,化解心结。”
等了三十年,白猫和姑娘依旧执念颇深,是时候了。
“那走吧,我们跟着商队走。像你我这般经验不足,哪怕我是精怪,也撑不过几天。”更何况你还是个瞎子,白猫心里这么想却没说出口。随后把几块石头变成黄金,径直找旁边的商队头目商量去了。
定慧不多说话,由得白猫安排。
白猫悠闲了几日,一开始觉得沙漠景观不错,再几日就烦了,偷偷问定慧:“小和尚,你带我找隐莲,总归有个大概方向,这样跟着商队,是打算去龟兹吗?”
“快了。”定慧不慌不忙地说。
大风吹过,远处传来巨响,人称“地龙吐气”。有这种鸣沙,距离流沙也不远,而隐莲最喜欢随流沙游走。
商队的头目兴奋起来:“小心流沙,不过也要仔细看看,传说中的隐莲如果让我们碰上,那可是大收获!”
白猫暗暗懊悔,没想到居然莫名其妙多出这么庞大的一队竞争者。
四、隐莲
飞沙走石,沙漠里的大风像巨镰一样,在沙地上划出一道道痕迹,不远处有个亮点忽明忽暗、漂漂浮浮,在巨大的风浪中慢速前进。
蜿蜒曲折的绿色藤蔓渗入沙中,细长的叶片泛着青玉般的光泽,四下舒展,无视狂风侵袭,托起一朵尚未绽放的蓓蕾,悬浮于空。蓓蕾中心隐隐散发白色光芒,犹如在风浪大作的海面亮起的油灯。
“那就是隐莲!”常年奔于沙漠的头目大叫起来。
风渐小,远方却传来口哨声、呼喝声。周围的人惊恐不安:“有马贼,亮家伙!”
沙漠深处的马贼,为了抢货、食粮和水,往往手段凶残,不留活口。
在一片厮杀和鲜血飞溅中,白猫总算见识了人类的残酷更甚于猫,他抢东西从不杀生,可人对同类却经常要命。
白猫在自己和定慧身边张开无形的结界,无论马贼怎么砍杀,总是无法近身。
定慧没说话,听到身边的动静,空洞的眼里落下泪来,默默为死去的商人念往生咒。这是劫难,在劫难逃,他不会强求白猫用自己的灵力去救。
其实白猫正在暗中窃喜,没有商人,就不会有人与他抢隐莲,怎么可能救?
商队里除了白猫和定慧,全军覆没,血流成河。
“这两人奇怪了,老大,怎么处置?”小马贼擦着卷刃的刀问。
被叫作老大的人甩手道:“他们也没动手跟我们打,我们又打不着,放他们自生自灭。这伙商队,我呸,看上老子的东西……小的们,想想怎么摘隐莲。”
白猫一愣,原来他们也想染指隐莲。
流沙吞人,一个又一个的马贼都埋入其中,动弹不得,在烈日下号哭,死命挣扎,反而陷入得越快。
定慧突然站出来说:“让贫僧去。”
“不行。”白猫心想,这和尚去了,即使活着回来,隐莲也会被马贼抢走,还是个拖累。不如自己去好了,到时候变成妖风一溜烟逃走。于是拍着胸脯自夸:“你一个和尚能干什么,白白搭条命。还是大爷我去,我自有办法。”
其实,不过是因为他的重量极轻。
靠近隐莲的时候,清凉的香风扑面而来,圣洁清雅,涤净铅华,白猫险些不忍心摘。但眼前又浮现婉莹的如花笑靥,万般俗世纷扰瞬间涌来,头脑一热,白猫拔出隐莲的根系,化作一股风绝尘而去。
他听见后面马贼大声质问定慧:“臭和尚,你俩是不是使诈?那同伴是什么妖怪,居然消失不见?你拿命来还……”
手起刀落之间,白猫已经化作妖风,转眼间来到另一处。
妖怪也有短处,他的修为不足以腾云驾雾,瞬息万里,睁眼看还是茫茫沙漠。捧在手心的隐莲离开沙地之后,不似刚才鲜亮。蓓蕾中心的白色光芒,也好像火苗般,越来越小。
白猫独自在沙漠中行走,体力很快流失,眼前出现幻境。佛祖在莲花中,拈花一笑。随后,那张脸变成定慧,脚下踩着隐莲,闭着眼睛,依然满脸温暖的笑容。虽然眼盲,可是分明好像看着他,让他感到自己就像一粒尘埃。
“这隐莲需要我的血液浇灌。”一个声音说。
白猫眨了眨干涩的眼睛,以为出现幻觉,可定慧明明白白站在眼前,手腕有伤口,里面汩汩而出的血浇灌在隐莲上。白色花瓣突然变得鲜红,像在春日里忽而怒放,层层舒展,通体青玉色的茎叶重新恢复生机,散发悠悠光芒。清新的香气再次逸出,白猫周身都凉爽起来,不觉干燥口渴,也不饿了。
定慧把身上的木棉袈裟脱下,披在白猫身上。又把紫檀佛珠递过去,嘱托说:“它们可助你走出沙漠,但请回去之后,将其埋在寺庙后的山上,我要陪着师父。”然后盘腿坐下,身影渐渐隐去。
白猫只当看见定慧化生,一头栽倒在地。
梦里,他还是只白猫,定慧还是个小和尚。他偷偷跟踪定慧跑到寺庙里面,听见大师父正在和小和尚咬耳朵,就动用了点妖力,听见了他们说什么。
“徒儿啊,你若能度化他们,化解他们心中的执念,那也是功德一件。到时候,为师则可与你在极乐净土相见。”这是当年大师对小和尚说的最后一句话。
不知过了多久,白猫起身,带着定慧的遗物,继续走在沙漠中。
冥冥之中,他又绕回了当初马贼和商人对阵的地方。黄沙几乎掩埋了一切,唯独定慧坐化肉身还在,身上被马贼刀砍的伤口已被风吹干,脸上却祥和平静。
白猫披着袈裟,拿着佛珠,在定慧面前号啕大哭。
五、无常
月满临安城。
婉莹终于在几十年之后亲自登临清歌台,眼波流转,目如皎皎明月。朱唇皓齿轻启,歌声倾泻如珠落玉盘。
当然,这件事只有她和白猫知道。
白猫手捧隐莲出现在辞树阁正好是月满前一天,他变成三十年前第一次向她求亲的少年模样,见到了心急如焚的婉莹。
“你可算回来了。”她略有些迟疑,却还是认出白猫,一把抓住他。如果再不回来,今年的月满歌会就要落空,引来无数猜疑。
“这是隐莲,拿去熬汤喝了吧,喝下之后能永葆年轻的模样。”不知为何,白猫心里有种不安。
“这……我如何谢你!”婉莹欣喜若狂,赶紧照办,在镜子里看皱纹一点一点消去,皮肤恍若新生。
“真好、真好!”她抚摸着镜子里年轻的影子,找出最绚丽的衣装,戴上最华贵的首饰,准备重享年轻时光,一场夏花般的灿烂与繁华。
一曲又一曲,婉莹似乎不知疲惫,细细品尝全临安城少年的仰慕和少女的嫉妒。
银色月光洒遍清歌台,白猫在阁子里看着她的背影,想起定慧,喃喃自语:“好一场浮华,可终究没真正容下我……小和尚,你帮我拿到隐莲只是要我正视这残酷的真相?”
月偏西,人们热情不散,台上突然传来婉莹的咳嗽声。前排有人站起来,惊呼:“婉莹姑娘,你的头发……”
“怎么了?”一股疲倦感占据全身,她并不知身上正发生惊人的变化。
“头发变成银白色了,还有脸……”有人喊出声。
婉莹下意识摸摸脸,皮肤好像不那么光滑。细看手掌,浮现青筋,瘦骨嶙峋。
有人递给她一面铜镜。
“不!”她尖叫着,那里的她正在急剧变老,甚至比前几天还要老!
原来传说都是假的,隐莲带给人的时光,不过是最顶峰的刹那,而要付出的代价,却那么多。
白猫想冲上台护住她,台下掀起轩然大波,有人看笑话,有人择路而逃。
婉莹做了一个制止的手势,继续用清亮的嗓音歌唱,唯一没有因时光流逝而变了模样的高低音,像一束天际的烟花,抛起又落下,绚烂燃烧,然后湮没。
唱得满脸泪痕,心如死灰,在最后音符落下时,跳下清歌台。
世事皆无常,一念愚即般若绝。月有盈缺,潮有涨落,浮浮沉沉方为太平。正应了老和尚的话。
“傻姑娘,这三十年……够好了。”
白猫噙着泪,身穿木棉袈裟,手拿紫檀佛珠,前往小和尚和他曾经相见的寺庙,再也没回来。
御骨夫人
文/李昱峤
南宋,绍熙五年,中秋之夜,忽然风雨大作。重华宫内一个嘶哑而苍老的声音吼道:“再去!”一名黄衣小太监匆匆冲进雨夜之中,殿内,数名宫女正在为床榻上的老者擦身降温,老者双眉紧锁不发一言。约一炷香的工夫,之前的黄衣小太监气喘吁吁跑回来,却不敢进殿,而是颓然垂首跪在了殿前廊上,他旁边早已跪下了三个同样衣衫尽湿的太监。
过了良久,老者的高热降了下来,精神显得好了些,身边的总管太监此时才敢上前回禀:“后去的那孩子也回来了,圣上还是不肯来,还是不肯传御医给您诊病,这次咱连福宁殿的门都没进去。”
老者眉毛微微颤动,咬着牙道:“他竟对我漠然至此,当真如同朝中传言,要两宫隔绝了吗?给我再……”话说到一半,突然如同泄了气一般,后几个字了无声息。总管太监低头听着,以为有什么不好,壮着胆子抬头看过去,只见老者已是泪流满面。总管太监见状大惊失色跪倒在地,一时间重华宫内的太监、宫女跪倒一片。
半晌,总管太监偷眼看看老者的表情,膝行向前低声道:“奴才忍不住说句不要命的话,这未必是圣上的意思,恐怕又是凤阙殿的那位从中作梗,找了什么由头挟制住了圣上,不叫管咱们。圣上自是宽厚仁和……只是这样长久下去,奴才真是为您忧心啊……”
老者拭去泪痕长长叹口气道:“到底是我错了,他这样的性子原本便难当大任,只怪我当年爱子心切,想着自己年纪大了,他又是个至孝的孩子,行事不会有错,便轻易将皇位禅让于他,谁知……他竟被个女人拿捏到如斯地步……”老者言罢摇摇头,片刻后神情凛冽起来,对着跪在身边的总管太监一字一顿地道,“传,治宝监太监渠满弘,即刻身着紫衣觐见。”总管太监闻言脸上微露喜色,应声“遵旨”便起身快步奔出殿去。
少顷,口谕传至治宝监,治宝监里上下皆惊,御赐紫衣乃是极大的殊荣,只有皇家的心腹朝臣才有这种嘉赏,赏赐给太监更是鲜见。这渠满弘年逾五旬,身材矮小,谈吐平庸,平日里为人谦卑至极,连新来的小太监都能对他吆五喝六,谁料到他竟然是名紫衣太监。渠满弘听见“身着紫衣觐见”这几个字,神色如常地领了口谕,掩上房门,自床头的樟木小柜最底层取出一个包袱,打开之后里面是一件折叠得极整齐的紫衣。
渠满弘将衣服从容抖开,穿在身上,淡淡而笑:“宫墙内既无父慈子孝,宫墙外何来的长治久安,主子,您终于想通了,到底还是用上了奴才的这一片忠心啊。”
几个时辰之后,风停雨住,云开雾散,如水的夜色中,有一人悄悄骑马出了皇城的丽正门,一路向南疾驰而去。
次日,有一名重华宫的小太监奏报光宗帝,说治宝监一名叫渠满弘的太监,昨夜被太上皇唤至内室,密谈许久,随后就见他手持重华宫的腰牌出了皇城。光宗唤治宝监一干太监前来问话,众太监声称,渠满弘昨夜子时身穿御赐紫衣前往重华宫,之后便再未回去。
那光宗整日沉迷酒色享乐,朝政之事疏于打理,对于退居重华宫的太上皇更是毫不在意、懒得理会,听说此事之后并未怎么放在心上,只冷冷道:“大惊小怪,他一个垂暮病重的人派个老太监出宫,又能做得了什么?由得他吧。”
报信的太监讨了个没趣儿,讪讪地退下,本以为自己这番密报必能加职受赏,谁知就这么被草草地打发了出来。想想自己如今再回重华宫,告密之事早晚被掀出来,心中七上八下不知该何去何从,待行至凤阙殿前的甬道上,忽然被李皇后的贴身宫女给拦下了。
凤阙殿内富丽堂皇,陈设布置之奢华胜过皇城中的任何一宫,就连皇帝所居的福宁宫也难以媲美。小太监诚惶诚恐地进了殿门,只见斜倚在罗汉床上的李皇后望着他满面春风道:“你这孩子倒是忠心可嘉,就不必再回重华宫了,以后留在凤阙殿当个管事太监可好?”小太监闻听受宠若惊,跪在地上连连叩首。
李皇后坐起身,将小太监唤至身旁,那神情语调说不出的温和亲切,让小太监将昨晚重华宫内的情景再细细讲一遍。小太监果然将昨夜的所见所闻,一五一十地又说了一遍,待讲到殿中两人密谈一节,那小太监想了想道:“太上皇当时命所有人退出殿外,但奴才是最后一个出去的,所以奴才听见了两个字……”
李皇后轻挑眉毛:“哪两个字?”
小太监低声道:“死士。”
一、双桂树
姑苏城里有个姓柳的大户人家,他家有两样宝贝向来为城中人津津乐道:一是他家后园中有两棵合抱而生、相依共长的老桂树,一为丹桂一为金桂,树干相连、枝叶交错、开花硕大、香飘数里;二是柳家主人柳石轩,娶了位有倾城之色的异族女子,据说此女不仅貌美,且琴棋书画无不精通,柳氏夫妇伉俪之情甚笃,终日里形影不离、恩爱无比。城中百姓每每提起柳家这两样宝贝都是啧啧称奇,私下里都艳羡,说柳氏夫妇一对才子佳人,恰与那园中的双桂树相映成趣。
中秋刚过,柳府中的桂花正开在盛时,当真是叶密千层绿,花开万点黄,庭院之中甜香四溢,中人欲醉。柳石轩夫妇在桂花树下的石桌前把酒对弈,一阵金风掠过,朵朵桂花纷纷扬扬地飘落在棋盘上、酒杯中。
柳夫人棋落下风,大片腹地被堵得一口气不剩,她板起脸来,举手作势要将棋盘内的棋子搅乱,柳石轩笑着一把握住妻子落下的手道:“你啊,起手总是这般杀戮气重,一个子儿也不放过,到后半程就散乱了吧?恼什么?我这是在教你棋道。”
柳夫人还嘴道:“棋道不单重艺,须得艺、品、理、规、礼样样周全,瞧你刚才占了点儿先机就用手颠子儿的轻佻样子。还敢妄言棋道,就算艺上赢了我,品上已是输了。”
阳光下柳夫人眼波如水,盈盈流转,那双眼瞳不是纯黑而是淡淡的褐色,配在如同无瑕白璧的脸上,更觉撩人心神,泼墨般的长发松松绾起,单单插着一支红珊瑚钗子,上身穿一件水红色滚银边贴身小衫,下配月白色凤尾裙,虽是居家打扮,却透着种说不出的娇柔可爱。柳石轩见妻子气恼地欲将手抽回,只觉好笑,偏偏用力握住不放。
夫妻俩在亭中下棋、说笑甚为惬意,不远处府中的两个仆从添福、添寿,却正顶着热辣辣的大日头用绳子捆绑园中一座上宽下窄的太湖石。
“好好儿的折腾这个蠢物做什么?”添福一边咬牙勒绳一边问道。
“月底不是夫人二十五寿辰吗?老爷请了梁家班子唱庆生戏,说是要在园子里搭个戏台,要和阜阳庙戏台一样大。这大石挡道,盖不成。”添寿用袖子擦了擦头上的汗水,小声回答。
“老爷就是对夫人太好了,上个月夫人说腰疼,老爷给买的那架八斤的双杠鹿茸,切成片后全带着血丝的,不知道得多少银子。”添福撇嘴一笑道,“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哪个男人得着这样的女人不下死力气疼。”
“这异族女人和我们本邦的女人就是不一样,夫人进门三年,我看那模样儿就没变过,老是雪白粉嫩的,身上还喷儿香。”添寿带着些坏笑,看了一眼不远处石亭中对弈的柳石轩夫妇道,“倒是咱老爷,眼看着脸上起褶子,气色也不对。”
“没听说过吗?好火费炭,好女费汉。”添福吃吃地笑着说。
突然,旁边的垂杨柳无风轻摆,一条细细的银丝自柳叶间笔直飞出,钉在两人正捆绑的太湖石上,银丝随后绷紧,硕大的太湖石突然开始倾斜,向着浑然不觉的二人倒去。
桂花树下的柳夫人正待落子,忽然一惊,猛地转头望向不远处的太湖石,右手一扬,手中白子带着风声激射而出,顿时将那条闪烁的银丝击断,但太湖石已然失了平稳,依旧向着两个仆从压了过去。柳夫人右手投出棋子的同时,已知无用,紧接着左手反手一掌击在棋桌之上,借着掌击之力跃然而起,柳石轩只听“砰”的一声,只见眼前棋子突然四散飞扬,妻子如雨燕一般斜斜地飞了出去。
柳夫人虽然动作迅捷至极,但巨石转瞬间倾倒,到底快过她,待落地施救已然不及,只见柳夫人在空中身形陡然翻转,双掌挥出将石前的两名仆从击出一丈多远,添福、添寿刚跌出去,那硕大的太湖石已经轰然倒地。柳夫人因发力而阻了去势,堪堪落在了荷花池边上,她一拧身稳住身形,顾不上仆从惊惧的目光,匆匆上去查看倒地的巨石。
她挥掌将烟尘击散,只见石上露出一条闪烁的银线,伸手拉住银线,微一用力,一只小巧的银钩像油锅里的虾一样自石中弹跳而出。柳夫人大惊:“锁隐钩!”
此时,一把尖细刺耳的男音响起:“不错,功夫还没落下。”然后一阵如鸭叫般的笑声由近渐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