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部分
《《猛虎王朝》》 · 猛虎 · 2026-07-25
他们的骑兵人数,越聚越多。封锁了街道,耐心的布下骑阵。
街上的小贩,全都察觉了危险,开始收摊,有的躲进两旁的屋子,有的扔下东西逃跑。
我和胖墩对视一眼,心道不妙!
显然,这伙骑兵很有可能是对着我们来的!
使团成员们全都暂停卸驼,开始抓起武器,大家都是老行伍出身的,大家心照不宣,依托身后的旅馆,迅速形成一个半圆形的防御阵形。
幸好刚才把凯南这个武功高强的家伙连哄带骗地带到了这里,如今,这个巨灵神,将成为我们使团的得力助手!
胖墩负责指挥防御,我则冷眼打量街道两头的游牧骑队。作为外交官,研究和记录我们的敌人,这是我的职责。
他们一色的髡发,身穿黑乎乎的几乎从未洗过的破烂羊皮袄,背着骑弓,右腰是一个携带数十箭矢的大箭壶。左腰挎一把弧形弯刀。也有的拿斧头或者长枪。
“莽古人!”凯南低声说道:“东方草原上最近兴起的一个强大游牧政权,但没想到。他们的势力延伸到柳叶绿洲来了。”
“柳叶绿洲,原来是谁的地盘?”我低声问道。
“原来是哈喇赤部落控制的,现在看,哈喇赤部落已经被消灭殆尽了。”
“哦?为什么?”
“如果哈喇赤部落投降了莽古人,那么他们的兵士会出现,因为莽古人的战争法则,从来是把奴隶部队放在第一线充当肉盾的。”
“哈喇赤部落被杀绝了么?”
“是的,这是莽古人的一贯作风。如果不投降,遇到抵抗,那就把身高超过车轮的男子全部杀绝。”
“嗯哼,”我点点头[w w w. 5 1 7 z .n e t],眯起眼晴,“这种残忍的战争,在汉诺大草原上,我倒也见识过。没想到,东方草原上,也在重兴此风。”
说话间,两头的游牧骑队开始了行动。
不用再考虑了,他们朝我们开过来!
将近千人的莽古骑队,将旅馆团团包围。
我们静静站立,等待下文。
不多时,一个身穿华贵麂皮服装的莽古贵族,排开人众,出现在我们面前,他身旁还有一个满口龅牙的家伙。
“少主,就是他们,”满口龅牙的家伙手指我们,“就是这些家伙,昨晚消灭了我们部落几十名勇士!”
“才这么点儿人?!”莽古贵族扫望我们一眼,“兀尔蔑,你不是说,昨晚的敌人有好几百吗?”
“呃,这个,这个,可能是我夜晚看不清……”
“滚!瞎了眼的混蛋!”
龅牙连忙鼠窜离开。
我们一动不动,冷眼看戏。
“几位,你们不是寻常商旅吧?”莽古贵族又转向了我们,嘴里啧啧称叹,“看你们这架势,看你们这气魄,比之任何强悍的军队,都毫不逊色呢!”
“尊贵的大汗,您没有猜错,我们不是寻常商旅。”我微笑着站了出来,“我是来自猛虎帝国的商人,运送一批货物到远东帝国出售,为了保护安全,特聘请了有名的佣兵护送。”
我拍拍胖墩等人的肩膀,谎话说得滴水不漏,“别小看这些佣兵,他们可都是从猛虎军团里退役的老战士,身经百战,打过无数恶战。”
“猛虎帝国?”那个莽古贵族有些疑感,似子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猛虎军团?”
身后,一个穿着打扮与莽古人不同,似乎是柳叶绿洲本地人的家伙,附在莽古贵族耳边嘀咕了好久。
“唔,呼兰人西边,原来还有一个强大帝国。”莽古贵族点头,“这个帝国的退役老兵,果然名不虚传!难怪,连兀尔蔑部落的上百人,都被你们杀得大败而归!”
“大汗谬赞!”
“我是英武汗哲克苏,莽古大汗的小儿子!几位如果不嫌弃,可否到敝舍喝几袋马奶酒,好好地聊聊天?!”
“大汗厚爱,敢不遵从?!”
第三十六集 第十章
“原来,猛虎帝国这么富裕和辽阔呢!”哲克苏笑道。
“多谢大汗,帝国不仅富裕辽阔,而且非常强盛,兵力充盈,开拓四方。倘若不是这大沙漠的阻隔,或许能早点遇到大汗。”
一方面,我要树立帝国的威仪,也是发自内心的爱国情绪流露;另一方面,经过几十年的外交生涯,我从哲克苏的眼中看出了某种与速帝类似的东西,所以我必须强调,帝国不仅富裕辽阔,而且武力强大,免得他心中生出什么妄念、幻想!
“嗯,”哲克苏不置可否的点点头,“您到远东帝国去,做些什么买卖呢?”
“珠宝买卖。比较贵重,所以重金请来了最强悍的佣兵。”
“您知道么,这一路上的道路,不大太平呢!”
“哦?莽古人不是控制了整个大草原么?难道还会有什么问题?”我皱眉道:“不过,昨晚那个兀尔蔑的部落的行为,确实令我有些担心呢!”
“兀尔蔑是我们的一个附属部落,抢劫抢惯了。”谁曾想,哲克苏对于我话中的讥讽毫不在意,似乎天然地觉得抢掠也是一种完全合理的生存之道,“不过这小子,昨晚上碰了大钉子,吃了大亏,损失很惨重呢!”
“莽古人,难道不愿维持一下草原上的秩序么?”
“草原上的秩序?自古以来,草原上就是这种秩序。除非,”哲克苏略带期待地看看我,没有半丝羞赧之色,“只有依附父汗的人,才能得到庇护,否则,任何人都要自己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明白了。”我平静的点头,然后不再说话。
堂堂帝国使团,那是万万不可以向野蛮民族酋长恳求庇护的!这是不可动摇的原则问题!
至于安全问题,如果只是兀尔蔑这样的货色,那就让他们来斗胆尝试吧!
当然,我也不把话说死。
“先生定然是个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的奇人。”哲克苏微笑看着我。
“嗯,跑了几十年的买卖。好歹积累了一点儿经验。”
“但远东的买卖,是头一回跑吧?”
“没错,大姑娘上轿,头一回。”
“为什么要放弃熟悉的商路,到东方来冒险呢?”
“还不是利润驱使?有钱赚,就敢拿生命来冒险。做生意。当劫匪,都是同样的道理。”我继续话带讽刺。
“为什么不就近到草原上卖掉货物呢?”
“草原上的牧民能有几个子儿?!远东人富裕,货物才能卖个好价钱。”
“先生知道么,远东帝国的形势不妙呢!”
“哦?愿闻其详。”
哲克苏告诉我,几十年前,草原民族的乌真人入侵远东帝国,占据了整个北部地区;还有一支游牧蛮族——高丁人,占领了西北地区;远东人被迫南迁首都,退守江南。形成南北对峙的局面。最近,草原上又兴起了莽古人,推翻了乌真人对草原的控制,凯觎中原的财富,开始南下与乌真人交锋。
莽古人的首领,是暴烈汗帖魔。而他的小儿子。则就是今天我们见面的英武汗哲克苏。
真是想不到!百余年时间过去,远东的军政格局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野蛮民族的入侵,开始如决堤的洪水一样泛滥。幸而,在中部大陆,丹西陛下干掉了戈勃特,顶住了野蛮入侵潮,保住了文明成果。否则,远东的悲剧,或许也会在中部大陆上演。
想起家乡人的悲惨际遇,我也不禁略带悲伤。尽管猛虎帝国是我的祖国,但故国的根,依旧萦绕在我的心头……
“先生勿怪我交浅言深。”哲克苏瞥我一眼,“看到先生,我觉得,您是一个非常可靠,也非常有能力的人。这里,我有一件事情,想委托您帮忙,不知先生是否愿意?”
“哦?”我问道:“敢问是什么事情么?我从不轻易答应别人,概因我一旦答应,就必须做到。这是几十年商业生涯留下的老习惯,恳请大汗勿怪。”
“嗯。”哲克苏沉吟起来。
我平静地望着他。
这个哲克苏,绝不是个简单的人物。不过,他到底年轻一些,跟我这个干了几十年外交,见识过无数政治风雨的老江湖比起来,他到底还是嫩了一点。或许将来,他会远超过我,但现在,他还只是在成长期。
“是这样,我想派一个人,跟随先生的商队前往远东帝国。您知道,我们正在与乌真人交战,要想通过他们的地盘,不大方便。”
“嗯。”我也不置可否地应一声,然后不再开口。
“既然委托先生,我就给予您绝对的信任,免得到时候双方互相猜疑,反倒不好。”哲克苏瞥了我好一阵,方才开口,“这个人,乃是我们派往远东帝国的秘使,要与远东帝国商议南北夹击乌真人的大业。”
“哦,明白了。”
“先生能给我一个明确地答复么?”
“嗯,”我故作沉吟一会,点头道:“没有问题。”
“多谢了!”哲克苏掏出一面铁牌,“这是我的令牌,见到这东西,草原上任何人都不敢为难您的商队。
“谢谢!”我收起令牌,不露声色地放进内衣口袋。
“办完此事,先生需要什么报酬?”
“我不需要什么别的,请求您给予我在猛虎帝国和远东草原进行商路贸易的特许状。”
“这个没有问题,不过,我听说,你们跟呼兰人并不友好。”
大汗消息灵通,这么快就了解到了大沙漠西边的形势。“我展颜一笑,”您尽可放心,呼兰的通路,我会想办法解决的。“
回到了旅馆,我只悄悄和胖墩商议了此事。
“嘿,没想到,你是使者,还要偷运一个莽古使者,两个使者撞车了!”胖墩擂我一拳,“这倒好玩了!”
“绝对好玩。”我点头道:“这故事。越来越有趣儿!”
“不过,莽古人要跟你的故乡远东帝国联合起来打乌真人,看来是咱们的盟友了!”
“盟友个屁!”我吐口脓痰,不屑道:“根据我几十年外交生涯的总结,几十年在国际政治舞台摸爬滚打的经验,莽古人绝对是不安好心!莽古人豺狼本性,杀人越货而毫不知羞耻。他们会把盟约看成废纸!一旦与远东帝国完成夹击乌真人的战争,他们会立刻出动军队,杀向远东帝国,攫取江南的子女,玉帛!”
“连个借口都不需要?!”胖墩耸肩,“这倒也野蛮得可爱!”
“可爱?!等他们把箭矢对准你的时候,你就知道他们有多么可爱了!”
“那他们会不会对我国不利?”
“也不无可能。倘若中央走廊没有统一,结局只怕还很难说。不过,丹西陛下完成了统一,猛虎帝国已经强盛无比。不会惧怕他们了!”我估算道:“咱们跟汉诺大草原的游牧蛮族打了这么多年,对于游牧战术也非常熟悉,得心应手!想想看,莽古人即使穿越大沙漠,来到中央走廊,中央郡的那伙暴烈的自由民,大荒原的那伙无法无天的淘金分子,将会把他们剁成肉末吃掉!”
“那倒是。”胖墩点头。“我国的军事动员能力,确实令人恐怖。”
“不过,这个莽古秘使,咱们该怎么处置?”胖墩又问。
“见机行事。”我阴沉着脸道。
“对了,你一定守口如瓶,千万别向第二个人泄漏此事。”我又嘱托道:“我们使团的这些年轻人,虽然个个能力不错,但道行毕竟浅了点儿。此事重大,尚不能交给他们去办。”
“老伙计,”胖墩拍拍我的肩膀,“我明白的。”
我又召开了一次使团会议,全体成员,包话凯南也参加。我刻意隐去了后半段,只说前半段,摆明了前路的艰难。
“自己对自己的安全负责?”铁坫深吸一口凉气,“这远东草原,倒也真是无法无天的乐土!”
“本就是强盗占山为王,执行强盗逻辑,倒也并不出奇。”我冷笑,“对了,因为路上的危险,我想邀请凯南勇士也参加我们的使团,诸位意下如何?”
其它人当然没有意见,凯南的武功,不仅是安全的重要砝码,也令武官和参谋们心服口服。
“可是,大人,我们说好………”
“凯南,”我果断地打断他的话,“你孤身一人,没什么牵挂,难道不想出外历练一下,见识一下远东风情?!再说,我跟你爷爷也有过一些交情,你难道忍心看着一个孤苦地老人,在蛮荒的草原上白白送命吗?!”
“我,我……”
“好了,别说了,咱们明天启程!”
第二天,莽古特使就来到使团报到。
出乎意料,来的不是莽古人,而是远东人。无论发式,容貌,还是衣着,举止,我都确认,这是一个地道的远东人!
一个远东人,却认贼作父,替野蛮的莽古人效力,这是为什么?!
这个问题我很想问,但是,却不能问。
此人三十出头,身材高瘦,自称叫做“周道”,我给使团成员介绍,他是我新雇的商队向导。
使团的武官和参谋,都经过了外交训练,知道在向导面前,哪些话可以说,哪些话不能说。而这个叫周道的家伙,也是老江湖,不会露出丝毫的问题。
就这样,原来地十七名使团成员,外加英雄后裔的凯南勇士,一个不知底细的莽古秘使,一共十九人,赶着驼队悠然地再度踏上旅程。
这一次,我们调换了方向。从一直向东,转为朝东南方向前进。
周道是一个合格的向导,把我们照顾得很周到。哪儿有近路、哪儿有绿洲、哪儿有驿站,他都门儿清,故而我们行进速度很快。另外,有英武汗哲克苏的令牌在身,我们也省去了很多麻烦。在草原上一路非常安全。
胖墩指挥着武官们恪尽职守,依旧兢兢业业地周护“商队”安全,体现出非常好的职业素质。
文书参谋们,一路随行记录,画下地形地图,记下商业路线。笔录各地的风土人情,各地民族和部落情报。
惟有我比较逍遥自在,手持金杖,在驼峰上打盹。
这与我的身份完全相符。
谁让我真实的身份,是使团的正使,帝国至高无上的金杖元老?
谁让我表面上的身份,是商队的雇主,使银子的大爷呢?
一路上,绿色越来越浓,人口渐渐增多。虽然我从来没有到过这里,但也清楚,我们已经逐渐的从游牧草原区,开始接近农耕开垦区了。
走了大约两个多月,我们终于抵达了第一站——莽古人和高丁人的交界处。
“看!前面就是高丁人的关卡!”
周道手指前方。
我从迷糊中醒过来,以手遮目,放眼遥望。
前面就是一道长长的城墙,婉蜒横亘,向东向西延伸到目光见不到的远处。
“这,应该就是很多书上说起过的长城了。”我喃喃道:“没想到,远东人建造的长城,居然成了高丁人和莽古人的国界线,真是造化弄人哪!”
“大人好眼力!”身旁的周道望我一眼,说道:“这原本确实是远东人建造的,后来为高丁人夺取,不过,以后或许还会成为莽古人的囊中之物。”
我没有搭腔。
“莽古人倒是有出色的战略计划呢!”胖墩瞭望一会儿,点头道:“倘若从北方直接进攻乌真,恐怕要经过一系列的关隘堡垒,殊为不易。莽古人沿袭游牧战法,善于野战,不擅攻城,只怕难以如愿。倘若借道高丁,进行战略大迂回,则轻松不少啊!”
“谢尔盖大人厉害!”周道翘起大拇指,“果然不愧将军出身!”
“周向导说笑了。”胖墩捋须而笑。
负责记录的一位绰号“黑胡子”,长着落腮长须的参谋,插话进来,“莽古人目前似乎与高丁人,是宗主国与附属国的关系……”
一路上,这些参谋记录下大量的信息材料,故而对于草原和周边形势,都开始逐渐了解起来。
“别闲聊了!都给我打起精神!”我坐在驼峰上发令,“商队入关,进入高丁歇宿!”
我们已经委托周道,“买”到了莽古人的通关牒文。
莽古和高丁,目前是盟国关系,故而在高丁人的关卡处,经过一番短暂的盘查后,就顺利过关,进入高丁境内。
这次出发,我们也特意挑选了路线。
莽古和乌真交战,不能直接进入乌真境内,但高丁与乌真,却还维持和平,所以我们选了另一条安全的道路,先进高丁,再入乌真,最后向远东帝国进发。
高丁与莽古,显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盟友,或者一般意义上的宗主国与附属国,而是完全的军事压服。高丁畏惧莽古军力,故而只得称臣纳贡,但仍保持各方面的相对独立;莽古目前主攻乌真,暂时不想对付高丁,所以也乐得收钱。
在高丁境内,我们走走停停,四处转悠。
一方面,,是拖延时间,商队必须在获得高丁的通关牒文后,才能再向乌真进发;另一方面,则是需要收集情报信息,了解高丁在军事、政治、经济、外交和地理方面的所有情况。
高丁人穿布衣而非皮袄,上层贵族着丝织绸缎,普通老百姓穿土布衣服,但脑袋上却是秃癞发式,男女皆然。据说,这是因为高丁开国之君下达过《秃发今》,强制推行秃发,以复旧俗,与远东帝国在服饰上划清界限。这种秃发,尤其是女人也这么装扮,实在是难看至极,真不知道高丁先祖为何有如此怪异的审美趣味?!本来,使团里的那些年轻武官和参谋,还对出使路途上存有罗曼蒂克的桃色幻想,可如今,看见莽古女人的髡发、高丁女人的秃癞,几欲作呕,性趣大大降低。
除了风俗习惯,我们当然更看重政治制度、军事组织、历史传统和文化文明。高丁人假借远东文字,自创了自己的文字,故而我们开始大量地采购当地书籍,分门别类地收集整理,并抽空阅读。学习语言、学习文字,本就是咱们外交官的分内职责,使团上下也个个勤奋努力,对于莽古语、高丁语、乌真语等都进行研习,以备将来之用。
这一点,令周道颇为讶异,我只好打哈哈说,咱们猛虎帝国的人,都是特别喜欢读书学习的人,即便武人,也尊重知识和文化。
周道释然,“哦,想不到,你们猛虎帝国人,也跟那些文弱的远东人很相似。”
我没有接话,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但心里头知道,这个周道已经不再认同自己的民族属性,而是把自己视作了莽古人的一员。
当然,我已经人老成精,早过了热血沸腾的年轻时代。倘若再年轻二十岁,我定然会忍不住反唇相讥,告诉他,猛虎帝国不仅崇文,而且尚武,倘若莽古蛮族不信,不妨派兵前去打打试试!
在高丁境内停留了大约三四个月的时间,通过赌赂和各种手段,我们搞到了通关牒文,随后,化装成商队的使团开始东进,朝着乌真境内出发。
我们开始见到另一个蛮族——乌其人。其外貌特征也非常明显,完全可以一眼分辨出来。
他们的男子都会剃去头顶前发,留颅后发,梳成又细又长的辫子,像猪尾巴一样吊在身后。
第三十六集 第十一章
游牧蛮族是文明之癌!
游牧野蛮人就像一群癌细胞,能够极快地迅速扩散。无须任何后勤支持,不搞任何后方建设,身至可以连基本的政治班子或着政权架构都可以没有,纯粹就是以战养战,纯粹就是拉壮丁、抓俘虏,驱赶着被奴役的民族继续往前打,如滚雪球一般壮大。就如那癌细胞,完全是以被侵害个体的营养系统来支撑自身扩散,其扩散行为的模式,就是不断的把被侵害个体的正常细胞转化为癌细胞。
这种扩散模式能够成功,在于人自身的独特性。人,是人性和兽性的矛盾统一体。人是兽演化而来,有深处根植的兽性;经历长期的文明发展,人性的光辉才逐渐压倒了兽性的野蛮,但只是压倒,而不是根除。人性与兽性,依然相生相克的存在于人的身上。所谓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的说法,就是对此的生动写照。
游牧蛮族的运作机制,非常简单,但也非常有效,简直是防不胜防。他们自身,属于兽性的野蛮人。野蛮,“野”指的是居无定所,旷野游动:“蛮”指的是蛮横无礼,只知暴力劫夺,不懂等价交换。人与禽兽,并无本质区别,只是这群禽兽的数量集结很多,以几万,几十万,几百万的规模集结起来的庞大兽群。这种兽群,开向人类的农耕民族基地,疯狂杀戮,抢掠和破坏一切,剩下的幸存者,则全被他们转化为禽兽,成为其继续扩散的前驱,就像癌细胞扩散中,把正常细胞转化为癌细胞一样。
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培养一个真正的人要花几乎一辈子的时间,但把人转化为禽兽,可能只需要几天。杀戮,抢掠,强奸,这些隐约埋在人内心深处的黑暗兽性,平时是显露不出来的,因为有法律的制约,有道德的约束。可是,当游牧野蛮人以强大的暴力打破了法律和道德之后,黑暗兽性开始蠢蠢欲动。而野蛮人更是极度地鼓励这种冲动。我们看到,游牧蛮族往往把车轮高以上的男子杀光,然后掠走孩童,把他们教导成得力的鹰犬禽兽,欺骗他们。塞给这些先祖被屠戮的后代一把刀,大声疾呼:“去吧,往南杀!见到谁不顺眼,随便杀,想杀谁就杀谁!见到好东西随便拿,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见到女人随便上,想强奸谁就强奸谁!”
在他们的驱赶下,一个接一个的被征服民族,被转化成为吃人兽群地先导。即所谓“率兽食人”之说,便是如此。癌细胞不断扩散,被侵害个体不支倒下,结果是癌细胞获胜。
不过,这种胜利是极其短暂的。因为癌细胞只知破坏,不会建设。它们必须依靠侵害个体的营养系统来支撑自身扩散。如果寄主死亡了,到了因各种条件限制已经抢无可抢的时候。它们自己其实也活不长了!到头来,癌细胞连同被侵害体,同归于尽!
积累数百上千年的文明成果,短时间内变成了废墟,一切文明积累,只有重头再来!
文明要抵御游牧之癌,要么就必须地理位置优越,像西大陆一样远离游牧蛮族活动区域,要么就要有像丹西那样雄才大略的英雄人物,采取同态复仇的残忍方式,以种族灭绝对抗种族灭绝,彻底打败对手。就如以放射性化疗、割除器官等方式,来消灭癌症!
进入了乌真的境内,一路见闻,我越加感受到祖辈的故土,如今遭受的癌症侵害之深,之可怕!
远东北部农耕区,高丁人这群癌细胞来了,乌真人这群癌细胞来了,如今,北方的莽古癌细胞群,又在迅速扩散!
经历连续不断的好几波游牧野蛮狂潮的侵袭,中原大地上,十室九空,白骨蔽野,千里湮绝无民,望之令人落泪!
莽古人和乌真人正在北部打仗,乌真人连续大败,仅仅苟延残喘,堪堪守护几个坚实的据点群。不过,一路上听到的消息却令人惊讶——乌真人还在征集兵马,准备向退缩南朝的远东人进攻!
这一点,令胖墩等人都大惑不解,搞不清为什么。周道幸灾乐祸,溢于言表。我则不动声色,一言不发。
直到胖墩老头忍不住,跑过来私下相询,我才低声说出自己的看法。
“乌真人的习性,我见得多了。这种做法,在汉诺大草原上的一些野蛮部落,也经常采取同样的策略。野蛮部落才不在乎平两线作战呢!他们本来就是靠暴力劫夺的武装暴力集团,打仗杀人是他们的职业,只要能打赢,打多少仗都无所谓。”
“乌真人的做法,就是转嫁危机。在北方,他们吃了亏,打不过莽古人,但至少在勉强硬顶。吃了的亏,必须找回来,但莽古人更凶悍,更残忍,他们不敢招惹。这个时候,他们就把矛头指向了他们认为孱弱的远东人,把危机转嫁到远东人身上去。被莽古人抢走的财产,要从远东人那边抢来进行弥补:被莽古人劫走的女人,空出来的毡帐,要从远东人那里劫来进行填充。”
胖墩摸摸脑门,“奶奶的!这帮猪尾巴。原来是这么考虑的哟!林斯顿老儿,你还真行,能摸准这帮畜生的脉!”
“作为资深外交官,我对于汉诺大草原上的所有蛮族,做过通透的研究。”我油然道:“丹西陛下教导过,要想打败敌人,就必须认真研究你的敌人。了解的越多,研究得越深,战胜的把握就越大!”
看起来,莽古人和远东人的联合,只怕会一拍即合,迅速达成协议呢!“
“对,”我点头,“所以我必须阻止这样的事情发生。”
“为什么?难道对于远东人不是好事么?”
“假如是另一个文明国家,确实是好事,但与莽古人,绝对是坏事。”我说道:“现在对于远东帝国来说,正确的战略是,不与任何人签订毫无价值、根本不可能得到遵守的盟约,一切立足于自身的实力和需要,不受任何盟约的羁绊约束。”
“莽古人和乌真人狗咬狗,正乐得看戏。一旦发现合适的战机,无论谁打谁,打乌真人也好。打莽古人也好,打高丁人也好,立刻下手,绝不迟疑!假如签订个什么鸟盟约,什么时候出兵,到哪里汇合。攻击哪些地方,战后土地分割等等,都会严重束缚自己的手脚,最后作茧自缚。以我为主,可随机应变,想打谁,就打谁,想什么时候打,就什么时候打。打下来的地方,就是我的!这样打,才是真正正确的战略!”
胖墩点头。“你说得不错,被人带着跳舞,总是处于从属地位。还不如按照自己的节奏独舞!不过,林斯顿,你讲的是典型的猛虎帝国作风。远东帝国的君臣将帅,是否具有这样的战略眼光和策划指挥能力呢?”
“我也不知道,”我摇头,“一切都必须到了远东朝廷,方知分晓!”
负责探路的尖头棍纵马跑来,“报告!”
“说!”胖墩恢复老将军的威严,点头道。
“前面的山口,可能会有响马埋伏!”
“哦?是么?”胖墩冷笑,“这次,咱们要会会远东中原地区的盗匪了!”
三百骆驼,五十骏马,我们地商队很庞大,但加上向导,也仅仅只有十九个人,又显得势力很单薄。
在草原上,有哲克苏的照应,我们一路无事。
因为打出莽古特许商队的旗号,在高丁也没有什么困扰。
进入乌真境内的时候,我们又换了旗号,变成了高丁的特许商队。
在入关和进城时,我们使出的是赌胳招数,乌真的辫子军官兵们,收了钱,自然一切都好说话。
我们的使团,别的不说,钱那是充裕得很。
如今这个时代,外交官往往同时身负间谍的使命,而对于用间,各国从来不会舍不得花钱。财大气粗的猛虎帝国,在这方面,更是敢于投资,敢于下注的典范。
说实在话,对于莽古、高丁和乌真,我心里是颇为鄙夷地。游牧蛮族,真是穷得要命,不知道什么叫做钱多。手下那些守关的官兵,三瓜两枣就被我打发了,还个个喜笑颜开。可要在中央走廊,那点儿钱,不够打发叫化子的!
记得当年我出使西教廷,那叫做一个出手阔绰!一天时间,撒出去上百万金币!
当然,这样的商队,在城市里头,在官道上是安全的。可如果继续朝南行进,往远东帝国的南方走,逐渐就要走些小路,穿越些山区。这个时候,我们的商队就开始遇到一些其它的危险了……
在山林之外,商队的骆驼蹲下,形成一个圆形防御圈。这是猛虎帝国从蒂奇斯属国学来的战术——驼城防御战术,利用骆驼的巨大身躯,形成一道野外防护掩体。当年丹西陛下在汉诺大草原迎战巫师联盟的伊森,曾使出来过;驼队在沙漠对抗马贼,也使出来过。
如今,乌真境内山区,再度使出。
我手持金杖,立在驼城中央。
周道站在身旁,他一直对我手里的金杖很好奇,问我是不是猛虎帝国的巨商阔佬,都喜欢拿一杆这样镀着黄金的手杖来显摆自己有钱。
我笑而不答,似首肯,又不直接承认。这象征猛虎帝国威仪和贤智院元老至上权威的金杖,这里头的深刻政治意蕴,不是周道能够理解的。
胖墩指挥武官、参谋们环形防御。
禀承凯鲁家传绝学,武功盖世的凯南,纵马跃前,仿佛一尊从天而降的巨灵神,威风凛漂地立在驼城之外,为开道先锋!
山林里头,有晃动的人影,有低低的窃语,显然,响马对于我们预先猜测出他们的埋伏,感到有些措手不及。
这就对了。
我手下的这帮武官和参谋。从小就在自由军团的童子军里长大,走遍了中央走廊的山山水水,荒野雪原;青少年时代进入青年军效力,押运粮草,打扫战场,辅助攻击;长大后进入各个成年军团服务,在两盟半岛巡航,在呼兰平原血战,在赫斯堡城头守卫,在汉诺大草原上冲锋,是各大军团出类拔萃的青年才俊。商队一路上,都按照丹西陛下当年亲手制定的最正规,最严格的猛虎军团行军条例行动。
想埋伏偷袭我们?门儿都没有!
响马们在犹豫,在等待。
我们的军阵巍然不动。所有武官,参谋们都像石像一般挺立。比赛耐心嘛,简单!站桩不动,是队列训练的第一基本功,也是从童子军时代就开始训练的基本战术动作。猛虎军团的军规,指挥官没有下令,所有人就像石像一样一动不动。无论三伏烈日,还是凛冽大雪,都是如此;指挥官一声令下,所有人就像猛虎扑食一样杀出去!
都是打过无数场血战的老战士了,对此没有丝毫不适应。
果不其然,响马们的军事素质跟我们没法相比,过了一阵子,他们抑制不住,呼叫着从山林里冲了出来。
尖头棍等神射手开始搭箭。
“等一等!”
我手中金杖一挥,制止了他们。
金杖在帝国子民,无论军人还是平民心里,都具有无可置疑的至高权威。
尖头棍等人停住了手。但弓弦依然拉满,箭头仍对准响马,只是不放手射出而已。
我之所以叫停。是因为这帮人的装束打扮。与一路上见到的乌真辫子军不同。他们不穿皮袄,身着破烂褴褛的土布衣衫。穿草鞋或光脚,脑后也没有细长地辫子,亦不是莽古髡发或着高丁秃头,手里拿着锄头、杈子等武器,只有极少人手持刀剑。
我欲纵马跃前,铁坫见状,连忙伸手扣住我的鞍辔,“元老,危险!”
我狠狠瞪他一眼。
铁坫一哆嗦,像触电一般,不敢与我对视,立刻松手。
身旁的周道,眼中闪过奇异之色。显然,刚才铁坫一句“元老”,令他听到了耳朵里。
“刷——”
“啊——!”
身后一道刀风,外加一声惨叫。
回头望去,胖墩将带血的短剑插回腰间,神色自若。周道捂着嗤血的脖子,倒在马下。
我朝胖墩满意的点点头,他也还我一个微笑。到底是从童年时代就一起摸爬滚打的弟兄,几十年时间,咱们已经心心相通,十分默契。
使团的一切都可以放弃,包话大批金银财宝,甚至包括使团成员的生命,但有两样东西,必须保护好:一是我的性命,必须加以保证,让我能够见到远东帝国皇帝:二是我怀里贴身藏着的国书,里头有丹西陛下生前亲笔写给远东帝国皇帝的信,有女皇陛下和米尔顿公爵写给远东朝廷的文书,都必须由我亲手交给远东帝国皇帝。
对于任何外人,不得透露我的真实身份,否则,杀无赦!以免带来任何危险!
铁坫一句失语,周道既然察觉了不对,那就不管他是什么莽古秘使,就算是天王老子,咱也照杀不误!威震大陆的猛虎帝国,才不在乎什么莽古蛮族!
“这次暂给你记一大过,今后必须将功补过!”我拍拍铁坫的肩膀,“年轻人,以后吸取这个教训!”
“属下失语,属下知罪!”铁坫涨红了脸,狠狠点头。
“那就看你今后地表现吧!”
我甩下这句话,提溜缰绳,纵马缓缓走出驼城。
“响马”七八十人左右,在驼城外十米处停住。
显然,巨人般的凯南,其骇人的威武气势,把他们震慑住了。
凯南这个小伙子,因为特殊家世背景,因为其卓绝武功,我一直刻意培养和锻炼。当然,我没办法教他打打杀杀的武功,但我教他很多其它的知识和技能。凯南的家学渊源不错,父母很小就教他读书识字、各种语言,以及一身惊人武功。而且,这小伙子也很聪明,绝不是乍一看给人的粗鲁大汉的印象。我教他各国语言文字,各国典章制度,各国政治体制,东西绘画技巧等等,小伙子都能很快领会,并可举一反三,提出很多看法。
当然,把凯南招进我们使团,也在于我的一点私心,凯南的个人武功很好,比老辣的胖墩都要强很多。当年,凯鲁公爵在个人武技方面,可是与丹西陛下齐名的人物,他的家学真传,当然不是等闲高手可比。有他参加,使团的战斗力又增进了一个层次。
刚才,我把凯南支到前面,在于想通过他的武功,把“响马”杀破胆。可现在,既然我不准备动手,那就不再需要凯南立在前头,该换成我到前面去跟“响马”们忽悠几句。
“诸位义士,”我打马上前,不卑不亢地抱拳行礼,“远东商人林思东,带商队经过此地。请问诸位义士以谁为首,能否出来跟老夫聊上几句?!”
“河东尚辉!”一个精壮的汉子走出来,也抱拳回礼,“敢问林老先生,做的是哪行买卖,要往哪里去?”
“哦,只要赚钱,老夫什么买卖都做。”我微笑道:“这次从西域进了一批珠宝,欲运回远东帝国的货行出售。”
“珠宝?贵重买卖呢!”尚辉看看我们的商队,“难怪,您雇佣了这么多深目高鼻的胡族高手护卫。”
“呵呵,尚壮士看错喽!这些人不是来自草原的胡蛮,”我手指身后的凯南,胖墩等人,“他们是来自西部一个遥远的文明国家——猛虎帝国,是那个国家的退伍军人,我请来替商队护卫。”
“猛虎帝国?”尚辉等人显然有些胡涂起来,不过,他们倒也大致能够理解我的意思,即胖墩这些人,与草原上的野蛮游牧民族,并不是一路的。
“难得在沦陷的乌真人领土上遇到远东故人,”我微笑着朝身后一招手,“一点见面薄礼,不成敬意,恳请尚壮士笑纳。”
尖头棍和肥陀等武官,早已识趣地捧上来几个盘子,盘子里头放着金块和银两。
第三十六集 第十二章(终章)
接下来的谈话,就融洽得多了。
尚辉告诉我们,他们是不甘心被乌真人奴役的远东农民,被迫放弃家园,组建义军,占山为王。女人和孩子们躲在山寨里头,在贫瘠的梯田上耕种,男人们跑出来打乌真辫子军。一般而言,他们不敢与乌真正规军较量,专挑乌真人的运输队下手,一方面好打一些。另一方面可以抢掠到一些物资回山寨。为了维持生存,有时候,他们也会袭击过往商旅,劫掠物资维生,不过,义军有自己的原则,就是不抢劫锅炉的远东人,只挑胡族商队下手。
“嗯。”听了尚辉的介绍,我微微点头,常年的外交生涯,我早已练出一双老辣的眼睛,尚辉的情况,与我看到他们的穿著和武器后的猜想,基本差不多。
“尚壮士,”我问道:“你们的队伍好像不怎么大,人也不是特别多哩!”
“唉,义军很艰难,要维持男男女女的生存,跟乌真蛮子打仗又总是有人伤亡,”尚辉叹气,“队伍很难壮大呀!”
“你们的朝廷,难道不给予你们什么支持和扶助么?”
“官府?!”尚辉摇头,“别提了!那帮官兵,躲到江南去了,哪会再到我们这凶险的地方来?!”
“喔,我知道了。”
终于,我明白过来。远东帝国沦陷的北部河山,应该有很多类似尚辉这样的热血义士,拔刀而起,抵御外侮。这种特形,与中央郡自由民辖区的第一、第二次卫国大战中,自由民组织各种各样的武装反抗非常相像。不过,一个重要的不同在于,猛虎帝国对于自己的子民。采取了全面武装,全力支持的态度,把民众自发的行为,统一在国家意志中,从而引导出一股无比暴烈的民间反抗怒潮,最终湮没了强大的侵略者。相反,远东帝国的统治者,或者不敢。或者不屑,去联络和扶助义军,最终这些自发成立的小股小股的义军,逃脱不了被乌真辫子军各个击破的下场。
可贵地民间反抗火种,就这么一个接一个的熄灭,太可惜了!
“林老先生。天色已晚,贵商队要不要到我们的山寨去歇歇脚?”尚辉建议道。
“唔,这个?”我想了想,最后下定决心,“行,就依壮士美意!”
尚家沟山寨。
荷队在篝火边歇脚,使团的成员们和义军战士们在饮酒聚乐,谈笑联欢。
按理说,这么做。有些冒险,因为毕竟与尚辉是首次相见,不知根底。且我们携带了很多金银财宝,难免会引起人的贪欲。
不过,我还是决定冒一下险。因为,这是一股不为人重视,却极有潜力的巨大力量。
中部大陆。经过丹西陛下地努力培植,已经借由自由军团显示出无与伦比的威力,但在远东故土,依旧昏昏沉睡,无人知晓这股力量的真正作用。
全面分析和广泛采集,是特报工作的重点,但找到某个典型性的样本,深入下去,重点挖掘,解剖麻雀,亦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我对这个自发成立的义军基地——尚家沟山寨进行了详细的探究,从成员构成、组织形式、新成员吸纳渠道、后勤基地建设,外出战斗方法、基地位置选择,一直到内部分配的细节问题,都细细询问。
尚辉这年轻头目倒也非常爽快,知无不言,尽皆告知。
很显然,义军的组织方式还很粗糙、内部制度很原始、物资匮乏、装备不佳,作战方法也有诸多待改进的地方,但有一点,他们身上的那股热切的爱国激情,豪迈的民族情绪,都是极其宝贵的财富!
这样地财富,是任何明智的统治者都倍加珍惜的。
弃置不顾,简直是买椟还珠般的愚蠢呀!
在尚家沟歇宿了一夜之后,我们与义军们依依惜别,继续踏上南下的旅程。
我们不仅给了尚辉的义军以更多的金银,还给他们留下了甲胃,刀矛,箭矢等武器。
我特地告诉尚辉,猛虎帝国的那个开国君王有句名言:作为军队的统帅,绝不要吝惜在武器装备上投资。
尚辉对我们非常感激,千恩万谢。
只见他朝身后一招手,“山药蛋,过来!”
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孩,蹦蹦跳跳地跑了过来。
他瘦巴巴的身体,黑黝黝的山里孩子脸蛋,两只大眼睛,一看就是个机灵鬼儿。
“快拜见林老先生!”
“叩见林老先生!”
“这是山药蛋,俺们尚家沟收养的一个战乱孤儿,父母都死于乌真人的屠杀。”尚辉给我介绍,“这小鬼头跟随义军到处乱跑,对北部地区的道路非常熟悉,可以给老先生的商队带路。”
“哦!”我微笑着摸摸山药蛋的脑袋。
听了对山药蛋的身世介绍,我眼前似乎又浮现起另一个小鬼头,一个父母在第一次卫国大战中被杀,最后却成了帝国真正统治者的小鬼头……
“林老先生,小鬼头机灵的很,道路很熟悉,不会出问题的。”尚辉道:“他父母都是读书人,在我们尚家沟山寨当盗匪,实在不值当,老先生如果能把他带到江南,让他读书识字,过些和平安宁的日子,我也能了却心愿了。”
“行,没问题。”我点头,随即叹道:“或许江南的和平日子,也不一定那么长久喽!”
带着山药蛋这个新的向导,商队继续出发。
逐渐往南,天气越来越暖和,人口越来越密集,商业越来越繁荣。
我们开始接触到另一个人群,即乌真人统治下的远东士绅阶层。
这个阶层的地位和心理,都非常值得研究,又因其对乌真人和远东人的特殊性,故而将对未来形势的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商队经过一些富绅大宅的时候,我有时也会有意地停下脚步,找些借口进入大院,跟这些被统治民族的上层人士喝喝酒,聊聊天,谈谈趣事轶闻,典章掌故。当然,我说得少,听得多;说的多是些稀奇古怪的传闻,尖起耳朵听的,却是目前的形势,远东北部士绅的态度,情绪和想法,包括他们的怨言牢骚,也包话他们的喜心乐事。
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穿越,一个村镇一个村镇地走过。一轮轮地谈下来,行万里路,读万卷书,我对于这个阶层的心理状态有了比较清晰的掌握。
不过,我到底老了,说话罗罗索索,半天没绕到点子上。还是凯南这个浑小子利落爽快,一针见血,他说这帮士绅,整个儿就是乌真野蛮人包养的“二奶”!
这确实很形象。被强奸久了,就从了,成了顺奸。不过,地位是没有的,名分也是没有的,在正妻面前,依旧是个奴稗,故而就有了怨气和牢骚。为了地位,她们可能会极度勤奋地替主子办事,可惜,仍然不被信任。然而,到了真正的干粗活的丫鬟仆役面前,她们又成了主子,恢复了颐指气使,恢复了嚣张跋扈。两副面孔,和谐地统一在了一张脸上。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阶层正在蜕变,正在逐步地以乌真上层的价值观为自己的价值观,试图以这种方式博取信任,取得欢心。
人们常说,野蛮人进入农耕地区是被同化,其实,不是同化,而是文明民族反被野蛮所同化。对于一切的黑暗面和腐朽面都予以吸收,但一切的积极面都予以封杀。文化的表面似乎未变,但核心整个换了。就如一个枕头,外面包的布还是那块花布,但里头,原本塞的是农耕民族的稻草,现在换成了游牧民族的马粪。
譬如诗词,还是那韵律,可内容,从慷慨激昂的反侵略,从怜惜苍生的悲悯,换成了歌功颂德的谄媚迎上,换成了鼓吹战争,歌颂屠杀的无耻逻辑。
与癌细胞的接触,绝不是癌细胞变成正常抽胞,而是正常细胞被转化为癌细胞!
肮脏混乱,普遍的贫穷上,高层的穷奢极欲,奴隶庄园的四处扩散,野蛮屠戮的不断发生,整个士绅阶层的集体沦落,看着眼前的一切,我不由得怀疑,这还是过去那个富饶和平的远东么?
有的时候,我不禁在心里发问,怎么做,才能改变这一切呢?
倘若丹西陛下处于我的位置,他又会怎么做?
在绝望的困境中,如何看到能够成功的希望,如何以擎天之手力挽狂澜,让理想化为现实?
问着,问着,我又不觉笑了。
我都一把年纪了,居然到了这个半截入土的暮年,尚有这样的少年心性!还在做着不切实际的梦想!
我不由得默默自嘲道。
随之,神色亦为之黯然………“哎!前面就是长江!渡过了江,就到了远东帝国的境内!”
“是吗?太好了!我来领头!”
“凯南哥哥,别跑那么快,等等我!”
山药蛋和凯南的大呼小叫,令我从沉思中醒过来。
抬眼望去,壮阔奔流的长江,如画卷般展现于眼前。
对岸的城池楼阁,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看着对岸的故国,又瞧瞧凯南和山药蛋两个跃动的年轻背影,募然,我似乎看到了希望……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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