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部分
《《煮酒点江山》》 · 江南一梦 · 2026-07-26
红叶逗欧阳水仙道:“是呀,是呀,咱们的柔儿长大了,都已经可以嫁人了。来,跟姐姐说说,你想要嫁一个什么样的男孩子!”
欧阳水仙小脸一红,偷偷瞄了胡忧一眼,不依道:“惹,红叶姐姐笑人家,人家不来了。”
“哈哈哈,小丫头还害羞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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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静的日子过得很快,胡忧每天逗逗欧阳水仙,给胡忧支些泡妞的招术,不时到军营中打一圈,日子一恍,就过去了一个月。
这天,胡忧正在书房里陪着欧阳水仙看书,因为自己的学识也少了点,胡忧有时间也会去和欧阳水仙一起去上课,或是陪她一起看书。
正看着,黄金凤来了。胡忧叮嘱欧阳水仙自己学习之后,走出了书房。
胡忧问道:“怎么了,这个时候回来,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黄金凤这段时间,总是早出晚归的,一般不会在中午回来。
黄金凤一向有事说事,不爱打弯弯绕,开门见山道:“有一件事,我想必须要告诉你。是关于粮食的问题。”
胡忧愣了一下,忙问道:“粮食方面出了什么问题?”
民以食为天,老百姓什么都可以没有,但是不能不吃饭。在这方面,胡忧一向看得非常紧,绝对不能出任何的问题。
黄金凤道:“事件是这样的。今天我刚刚接到消息,朱氏一族准备停止给浪天的粮食供给。”
朱氏一族就是朱大能的家族,粮业是他们的主营,随着这几年的发展,其粮食业务量,可以排进天风大陆前十强。浪天的粮食供应,有七成来自朱氏一族。
胡忧皱眉道:“朱家一向跟我们的关系不错,为什么要停止对我们的粮食供应?难道是我们的资金出了问题?”
黄金凤摇头道:“我们之间的帐目很清楚,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
胡忧不解道:“那他们这是干什么,有生意都不做?”
黄金凤道:“你还记不记得,你在洞汪城的时候,曾经拍卖过军团股份?”
这事胡忧当然记得,这是胡忧当年想出来的圈钱招术。那时候,胡忧想要重建洞汪城,但是没见资金。于是他就把军团改制为股份制军团,拍卖股权,以筹取资金。
胡忧点头:“是有这么一回事,怎么了?”
黄金凤问道:“当时朱家也有买军团股份吧。”
胡忧一下醒了过来,问道:“难道朱氏一族是因为这事而不满?”
黄金凤点头道:“他们说你不讲信用,当年所承诺的东西,一直没有兑现,不想在和我们合作了。”
胡忧听到这里,有些头痛。黄金凤说得没有错,当年为了筹钱建城,他曾经许诺过不少的东西。不过这么多年来,他什么也没有给过人家。说起来,这事他是理亏的。
虽然洞汪城现在已经不在胡忧的手上,但是没有当年的洞汪城,就没有今天的浪天城和不死鸟军团。洞汪城曾经起到的作用,不可磨灭,而对洞汪城建城时出过大力气的朱家,也同样不能忘记。只不过朱家一直对这事都没有提过,这次为什么会来得那么突然呢?
胡忧决定先去找朱大能解一下情况。朱大能是朱氏一族下一任的家主,胡忧相信,他应该知道些什么。
交待了黄金凤先去处理其他的事,胡忧独自去找朱大能。
朱大能在城主府里也有房间,胡忧问了侍卫,侍卫回报,朱大能今天并没有出去,他就直接来到了朱大能的住处。
敲了门,是朱大能亲自开的。胡忧都不用仔细看,就知道朱大能喝了酒,而且喝了不少。
看到朱大能的样子,胡忧一下把嘴里的话给吐了回去。朱家突然喧布与浪天交易,朱大能又大白天的躲在房里喝酒,不用问,肯定是出了什么事了。
胡忧压下心中的疑问,笑道:“朱大能,你小子不够意思呀,喝酒居然不叫我。”
朱大能已经有几分醉意,眼睛通红的给胡忧满上一大碗的酒,嘴里只吐出一个字:“喝!”
说着也不管胡忧怎么样,自己又干掉一碗。胡忧端起碗,喝了一口,就把碗放下。这么个喝法,他可受不了。
朱大能又一连喝了三碗,醉醺醺的说道:“老大,还记得当年吗?当年我们一同加入暴风雪军团,分在了同一个组!”
胡忧点头道:“当然记得,你和候三第一次见面,就因为床的问题,而吵了起来。之后我们第一小队,又因为晚饭的事,跟第二小队打了一场。”
朱大能拍着桌子笑道:“你当时厉害呀,拿石头砸破了三个人的脑袋,之后就被升为夫长。创下全军升职最快记录,威风八面呀!”
胡忧也笑道:“我还被打了三十军棍,屁股都开了花,你怎么不说。”
朱大能迷迷糊糊的说道:“是三十军棍吗,我记得好像是一百军棍来着。”
胡忧瞪眼道:“一百军棍,我还二百呢。不想让我活,你就再多加一些。不过也多亏了那顿打,我才认识了那时还是军医的红叶。”
说着胡忧也陷入了思索。过去的记忆,像潮水一般涌出,许多尘封的往事,一点一点的浮上心头。一些事,自以为早已经忘记,直到此刻,才明白,很多事是一辈子都不能忘记的。
朱大能又灌下一大碗酒,喃喃道:“那次泥石流,全军一千多人,就剩下我们十几个,真是惨呀。我本以为我也会死,却没有想到,居然能活下来。还记得那次,我们在破庙里过年吗。那是我这辈子过过的,最寒酸的年关,也是我永远也忘记不掉的一年。”
说到动情之处,胡忧也灌下了一大碗酒,道:“当然记得。我们当时还发过誓,一定要好起来,过得比谁都好。现在,我们成功了。我们有了一座大城,近百万的部队。千成万的百姓。这都是我们兄弟努力的结果,我们还会变得更强大!”
“更强大吗?”朱大能愣愣的看着窗外的柳树,似乎在努力的想像着胡忧嘴里的更加强大,会是一个什么样子。
“哇!”的一声,朱大能趴在桌子上,大哭了起来。被推倒的酒瓶,砸在地上,成了粉碎,浓浓的酒香漂出。让整个屋子都充满了酒香。
胡忧没有去劝朱大能,男儿有泪不轻弹,难得一哭,就让他好好的哭一场,发泄一下好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朱大能才停了下来。又给自己灌了一碗酒,大着舌头说道:“我父亲刚刚来了信,传来了家族的决定。他要我退出不死鸟军团,回去接任家主,并与关天瑜完婚!”
胡忧终于知道了朱氏一族为什么不跟浪天做生意。看来这并不是什么军团股东的利益分配问题,他们是不想与不死鸟军团再有任何的关系。
朱大能继续道:“我这一脉,就只有我这么一个孩子,家族里很有的希望,都在我一个人的身上。
现在异族势大,天风大陆各国之间。都在勾心斗角,曼陀罗帝国自己,也分成了好几股势力。开战是迟早的事,差别只在于跟谁打,怎么打而已。”
胡忧接口,说出了朱大能后面的话,道:“你的家族怕你有失。所以让你不要在当兵上战场。”
朱大能道:“是的。金钱,名誉,地位,我的家族什么都不缺,只要我想,一切都是唾手可得,没有必要冒着随时会战死的风险,在战场上拿。”
不错,以朱大能的家境,他确实要什么有什么。就算是有一天,异族打下浪天,打下曼陀罗帝国,与他来说,我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哪怕异族在屠杀全部人族,他们也和是最后才死的一批。战争对很多人说来,是一个可以混饭吃的环境,对他来说,到是虚无。他实在是没有理由,在这里玩命。
不为钱,不为名,不为利,他冲到第一线打什么破仗。难道是为了兴趣?以随时杀人或是把杀为乐?
胡忧沉默了良久,这才问道:“那你是怎么想的,你决定怎么做。”
胡忧本想说,无论你有什么决定,我都支持你。但是他没有说,说是出于私心也好,出于公心也好,朱大能是他手下最得力的助手之一,是不死鸟军团不要或缺的人物。他要是离开,无论对胡忧,对军团都是一个损失,而且是巨大的损失。
朱大能痛苦道:“我不想走,不死鸟军团已成为了我生命中的一部队,它已经融入了我的血液之中,我不能没有不死鸟军团。
但是我能怎么办呢。我的父亲已经年迈,我又还没有子嗣,做为家族的接班人,我不能扔下家族而不故。
自古忠孝不能两全,这句话,我到今天才明白,那是什么意义。少帅,老大,你一向很聪明,这一次,你教我,我应该怎么做!”
胡忧叹了口气,他是孤家寡人一个,没有这方面的烦恼。但是人心都是肉做的,将心比心,要是把自己放到朱大能现在的位子上,自己又应该怎么做呢?
胡忧发现,自己也没有答案。这真是太难选了。
不错,朱大能是曾经发过酒誓,以胡忧的命令为依归。胡忧如果拿出这一条,强逼朱大能留下,朱大能肯定不会走。
但是这样能行吗?
有一句话说得好,留住你的人,留不住的是你的心。要是心已经不在这里,空留下人,又有什么用呢。
给自己灌了一碗酒,胡忧摇摇头道:“这个我不能帮你选,得你自己拿主义。你静下来,好好的问问自己的心,看它想要怎么样。或去或留,你自己决定。无论你做怎么样选择,我能支持你,你也依是我的兄弟!”
胡忧终于说出了之前没有说的话。得之我幸,失之我命。胡忧终于想清楚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该来的会来,该走的会走,要走的留不住,要来的挡不住。人生不就是那么一回事吗,想要事事如意,又岂能事事如意的。
拉开房门,胡忧离开了朱大能的房间。晴朗的天空,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有些昏暗。会下雨吗?
不知道!
带着七八分的酒意,胡忧在水池边坐下,静静的看着那池中的游鱼。有人说,很羡慕鱼的自由,其实鱼自由吗?它的自由,局限于这池水里,在这池水里,它们也许是自由的。但是它们永远也不能离开这池水,就算有一天,在,它们离开了,也不是它们自己的选择。
相比起鱼,人还不是一样。每个人,都想改变自己的命运,但是所谓的改变,都是有局限的。在一定的规则之下,你可以改变一些,但是,也就是仅此而已了。
“胡忧哥哥,你不开心吗?”不知道什么时候,欧阳水仙坐在了胡忧的旁边,仰望着胡忧问道。
“嗯!”胡忧点点头,没有去掩饰自己心头的苦闷。这份苦闷,不单单是因为朱大能可能的离去,还有很多其他的东西。
欧阳水仙伸出小手,抚摸着胡忧的脸,道:“不开心的话,你可以哭一下的。柔儿不开心的时候,都是这么做,哭一下,会好很多。你放心,柔儿帮你保密,不会告诉别人的!”
哭一下?
哭一下会有用吗,也许可以试试!
406章娇女柔情
例行军事会议,此时的气氛,不是那么好,有些紧张。往日,在没有战事的时候,这个例会,总是谈笑风生,轻松得像个茶话会,而今天,却不是那样,与会的将领,不时偷看一眼黑着脸高坐在主位上的胡忧,连说话都不敢太大声。
就在今天早上,独立团师团长朱大能,正式的离开了不死鸟军团。这是不死鸟军团成立以来,第一次有人离开,而且还是师团长如此高级的将领。
核心将领里,少有不知道朱大能的。朱大能,候三是和胡忧第一天入伍的人,是胡忧手下最老资格的部队,用一句为军团出生入死说形容他并不为过。一直受到胡忧的重用,而现在,他却离开了。
朱大能离开的原因,有些人知道,有些人不知道。但是无论知道还是不知道,他们都可以确定一点——胡忧因为朱大能离开的事,很不开心。
“鲁游大师,最近兵工厂方面的情况怎么样。”胡忧把目光转到了鲁游的身上,脸上并没有太多的表情。
鲁游是后勤人员,不属战争序列。来到浪天之后,他就一直负责兵工厂的工作,专事军团武器装备的制作和新兵器的开发。虽然没有军衔,但是在军团里,他很受尊敬,他自己也很喜欢现在的生活。特别是胡忧从池河帝国带回来一个天才少女微微之后,他更是把大部份的精力,都放在微微的身上,一心想要把微微打造成新一代的巧器大师。
鲁游在军团里也算是老资格了,与朱大能也挺熟悉。他知道胡忧和朱大能之间的感情,也明白朱大能离开,对胡忧的打击有多大。
朱大能离开的时候,鲁游也在场。当时是胡忧亲自把朱大能送出浪天城的。一路之上,谁都没有说话,就那么默默的走着。直到最后要分手的时候,胡忧才拿出了一壶酒,给朱大能满上一杯。
两人一口干下酒,喃喃的说了些什么。鲁游因为离得远,听不到他们的声音。他只知道,朱大能要脱下军服的时候,胡忧按住了他。并亲手把朱大能之前摘下来的不死鸟肩章带回到朱大能的军服上。
朱大能当即跪下,给胡忧深深的行了个双膝的跪礼。直到胡忧把他扶起来,他才红着眼睛离开。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鲁游总觉得,朱大能跟不死鸟军团之间的情缘,并没有了结,总有一天,他还会回来的。而胡忧也会让他回来。要不是这样,胡忧怎么可能让朱大能穿着不死鸟军团的军报,带着不死鸟星离开呢。
“鲁游大师?”胡忧看鲁游站在那里,半天不说话,不由皱眉叫了一声。
“哦!”鲁游把思绪从回忆中拉出来,回道:“兵工厂最近一切都正常,之前因为异族入侵而被断供的煤,已经得到了补充,不过铁矿方面,有些小问题。此次花河州送来的铁矿,在品质上,比之前差了不少,杂质很多。”
胡忧皱皱眉,看向红叶问道:“红叶,这是怎么回事?”
红叶立身回道:“此事我已经接到兵工厂方面上报的资料,正在调查之中。”
胡忧点头道:“原材料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产品的品质。武器与其他的东西不同,这是士兵的第二生命,绝对不能马虎大意。此事必须从速调查,一有消息,马上报我!”
“是!”红叶领命坐下。她接到兵工厂方面的汇报之后,已经亲自去看过这批原料。这批两千吨的铁矿石,在品质方面,确实比之前差了一些,不过差得并不是很多,她问过相关的人员,这批矿石还是可以用的,只不过是鲁游要求高,才会上报过来。
她也有些纳闷,在原料方面,军团一直是采购最顶级的货色,这一次究竟是什么地方出了问题。如果这问题是出自军团内部,有人想从中得利,而采购了次一级的矿石,那么此人必然要承受胡忧的怒火。
红叶比任何人都更了解胡忧现在的心情,谁现在惹了他,后果可是很严重的。
问完了兵工厂方面的问题,胡忧又一个一个部门的问过去。包括之前很少过问的吴学问主管的税务,和黄金凤主管的财政。红叶注意到,就连黄金凤在回答胡忧提问的时候,都变得小心翼翼,生怕出什么纰漏。
在胡忧宣布暂时由林克接管独立团日常事务之后,倒会终于结束。所有人都暗中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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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叶姐,胡忧哥哥今天又没有吃晚饭呢。”欧阳水仙一脸担心的拉着刚刚从外面回来的红叶,小声的说道。这丫头也知道,胡忧这两天心情不是太好,变得异常的乖巧,连往日不怎么喜欢的古文课,都上得很认真。
“嗯!”红叶点点头,道:“这个我来想办法好了。你胡忧哥哥这几天心情不好,你可不要去吵他,不然小心他会打你小屁屁。”
欧阳水仙小手不自觉的护着****,连连点头道:“柔儿知道,柔儿会乖的。”
红叶想了想,到厨房亲手下了碗面,来到胡忧的书房。这几天,胡忧没事就把自己关到书房里,下面的人都不敢去打扰他。
“咣咣咣。”
听到敲门声,胡忧微微皱眉的放下手里的文件,道:“进来吧,门没有锁。”
红叶端着面,推门进来。看胡忧坐在书桌后面,直接走了过去。
看了眼被胡忧丢得满地的书,红叶温柔的出声问道:“在忙什么呢?”
胡忧摇摇头道:“没什么,无聊想找本书看。”
“想看什么书,要不要我帮你?”红叶把面放到桌角,随手把几本书很自然的码放好。
胡忧哪有心情看什么书,摇摇头道:“不用了,我只是随手翻翻而已。”
红叶笑笑,把酱料调到面里,道:“我做了一些面,来帮我尝尝味道怎么样?”说着,红叶挟了一些面条,喂到胡忧的嘴边。
这就是红叶的聪明之处了,她没有说让胡忧吃,而是让他帮尝一下。
面已经到嘴边,再推开就不合适了。胡忧张嘴把面吃到嘴里。
“味道怎么样?”红叶一脸期待的看着胡忧。
胡忧点点头,道:“还不错!”红叶这面煮得确实不错,很有劲道,而且依足了胡忧的口味。
“是吗?”红叶一脸的兴奋,完后又半商量着说道:“我稍微煮多了一点,你帮我吃一些,好吗?”
胡忧的目光在红叶的脸上游走,看到她眼睛的时候,感受到的是浓浓的柔情。以胡忧的聪明,他怎么会不知道,红叶这面是特意煮给他的。
胡忧点点头道:“好吧。”
红叶像小女孩一样雀跃道:“太好了,我刚才还怕吃不完呢。去求柔儿,她居然说在减肥,真是气死我了,还是你好。”
胡忧苦笑的摇头道:“你这戏会不会做得太假了一些?”
红叶一点没有被胡忧拆穿的觉悟,反到娇媚的白了胡忧一眼,道:“那你是不是帮人家吃啦。”
“帮,我吃还不行吗。”胡忧还真拿红叶没有办法。
红叶满意道:“这还差不多。不过你得吃大份的。”
胡忧不解道:“为什么?”
红叶理所当然的说道:“因为你的嘴比较大呀!”
胡忧有些无语,此时的红叶,哪是什么成熟的女人,简直就是比欧阳水仙还小的丫头嘛。
胡忧只是没有味口,肚子还真是饿了。被红叶连撒娇,带哄孩子一样的,喂下小半碗面,也勾起了食欲,之后干脆自己把面端起来,全给收拾干净了。
红叶面带微笑的坐在胡忧的对面,看胡忧把面吃完,她伸手把空碗拿到自己的面前,身子却没有动,依然那样微笑的看着胡忧。
胡忧问道:“你是来劝我的?”
红叶摇摇头,说了句让胡忧很意外的话,道:“不,我是来想让你劝劝我的。”
胡忧不解的看着红叶,愣了好一会,才问道:“让我劝你?”
“嗯!”红叶的脸上露出了伤感觉,低声道:“朱大能走了,我很难过。他是我的好朋友,好属下。这几年,要不是有他不时的帮我,以我一个小女人的力量,怎么可能管理得了这么一个几十万人的军团。”
红叶说着说着,眼泪都流了下来。之后越哭越伤心,弄得似乎朱大能不是走了,而是死了一样。
胡忧哪想到红叶会这样,赶紧劝道:“好了,好了,别哭了。朱大能他是离开了军团,但是他还好好的活着。”
红叶哭道:“可是我们对他这么好,他为什么要走,难道他就没有一点良心吗?”
胡忧抓抓头道:“这不是良心的问题。朱大能也不想离开的,他也没有法子。他是朱氏一族的继承人,他的老爹和家族长老,全都下了通牒,要他必须回去。他能怎么办。
再说他和关天瑜订亲已经很久了。现在人家女孩子都已经过了结婚的年纪,他再不回去跟人家完婚,总是说不过去的。”
红叶继续哭道:“可是他怎么忍心放弃掉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军团,他是不死鸟军团的一份子,他怎么可以丢下我们离开。他这是背叛!”
胡忧把红叶拉过来,轻轻的抱在怀里,哄道:“不是的,朱大能并没有背叛军团。他只是暂时离开一段时间而已。你没有看到,他离开的时候,身上穿着不死鸟军团的军服,肩膀上带着不死鸟星吗?他还是咱不死鸟军团的人,从来没有离开过,又怎么会是背叛呢。”
红叶泪水婆娑的抬头看向胡忧,半信半疑道:“是这样的吗,那么他还会回来了?”
胡忧点头道:“那当然了。他已经答应了我,处理玩家族的事之后,他就会回来。不死鸟军团是他的家,他怎么可能不回来。”
红叶深深的看着胡忧,问道:“可是你为什么会不开心?”
“我……”胡忧愣了愣,摇头苦笑道:“还说是不是劝我,这次我真是进了你的套了。”
红叶把胡忧按坐在椅子上,然后钻进胡忧的怀里,送上一个香吻道:“我不是来劝你的,以你的聪明,所有的东西,你都明白。不要不开心了好吗,你知不知道,这两天,就连柔儿都不太敢接近你了,你黑着脸的样子,真的很吓人。”
胡忧紧了紧双手,把红叶抱好,仔细的回忆这几天自己对人对物的样子。
朱大能的离开,对胡忧来说,真的很不好受。朱大能和拉雷不一样,拉雷从一开始,就没有完全融入他们的小圈子。而朱大能是一开始,就投入进来的。在胡忧的眼里,朱大能的离开比拉雷的背叛还要更让他难过。
算起来,朱大能甚至可以算是胡忧的半个师父。胡忧刚入伍那会,武力在全军来说,都算是倒数。是朱大能教给他不少的技巧,还给他找来了很多这方面的书。
打从那以后,他们一起经历了很多。林梅森林抓雪灵猴,那马坡马里府的第一场仗,顶泗的天灾,破庙过年……
胡忧能用四年的时间,从一个小兵,成为一个拥有近百万士兵,控制着曼陀罗帝国最大城市的枭雄,这一路走来,每一步,都有朱大能的影子。
这样一个人,都能离开军团。那么还有谁不能离开。接下来的会是谁,是哲别,候三,还是红叶……这才是胡忧不开心的原因。他是一个从小就没有朋友,孤独长大的人。他怕自己会再一次,变得孤独。
红叶轻抚着胡忧的脸颊,继续道:“你刚才自己也说了,朱大能是走了,不是死了。他是暂时的离开,还会回来的。不死鸟军团是他的家,他依然属于不死鸟军团,他不过是去处理一些事而已。等事情处理完了之后,他就会回来!”
“嗯!”经红叶这么一劝,胡忧的心情也好了不少。他也知道,自己是有些钻牛角尖了。人生聚聚散散,分分合合,本就如此。有些人来了又走,有些人走了又来。人生是极不愉快的玩笑,要想让自己变得快乐起来,就得时时为自己找到幸福感。
不错,朱大能是走了,但是他并不是死了,他还会回来的。朱大能走了,红叶还在,黄金凤还在,那些爱自己和自己所爱的人都还在,这难道还不够让自己感到幸福快乐吗。
胡忧突然感到顿悟,一把抱住红叶,大笑道:“哈哈哈,我明白了,谢谢你,红叶。你真是我的红颜啊。”
红叶看胡忧恢复了原来的样子,也高兴了起来。往日府中总是有欢笑,她还不觉得。当胡忧沉下脸来,她才知道,原来往日的欢笑,大多都是来自胡忧。胡忧不笑了,整个府里,也就没有了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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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咯咯咯……”
院子里不时扬起欧阳水仙欢快的笑声,胡忧恢复过来,要属她最开心了。特别是今天胡忧还特许她放一天假,不用去上学,她更觉得高兴。
此时她正草地上跑着,身后跟着的,是胡忧送给她的那只兔子。这兔子挺有灵性,居然像狗一样,会跟着欧阳水仙玩耍。
“胡忧哥哥,快来抓我呀,你追不到我的。”欧阳水仙边跑边回头对胡忧做着鬼脸,鼻头挂着几颗小汗珠,真是可爱之极。
胡忧叫道:“你别跑,让我抓到你,看我怎么收拾你个臭丫头!”
欧阳水仙咯咯笑道:“人家才不臭呢,香香的哟!”
正玩着,胡忧晃眼看到红叶和黄金凤一块走了进来,表情相当的凝重。只这一眼,胡忧就知道有事发生。
胡忧擦了把汗问道:“怎么了?出了什么事!”
红叶看了远处已经意识到胡忧有事做,自己抱着兔子玩的欧阳水仙,道:“是关于上次铁矿石的事。”
胡忧点点头道:“到书房去吧。”
书房里,胡忧看着红叶交上来的报告,脸色越来越黑。他最讨厌的就是贪污腐败,没有想到,自己的军团里,也出现了这样的情况。
从红叶交上来的报告看,军团的腐败,已经不单单是铁矿石的问题,而是在多方面,都出现了问题。
“仅仅在过去半年的时间,外出考察的金费居然达到五十万金币。谁能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
胡忧脸色平静的放下手中的文件,淡然的问道。
过去的半年时间里,浪天遭到异族军队的围困,连粮草的补给都很困难,居然还有外出考察这一项的支出,简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这些混蛋也太狂了吧,他们以为别人都是傻子?
“还有餐费这一项,光怜花楼就五万金币的花销,他们吃的是什么,金砖吗?”
红叶低头道:“是我疏忽了,对这方面的问题,重视得不够!”
黄金凤道:“不,不能怪红叶姐,错在我这边。是我的审计不够严,才使得军团财产流失。”
胡忧头上青筋青跳道:“现在不是你们抢着认错的时候。给我查,一查到底。别管是谁,哪个吃了,哪个拿了,都要给我吐出来!”
407章巧计反贪
在胡忧发现军团出现贪污腐败的当天,不死鸟军团里所有校尉以上官职的人员,全都接到来自不死鸟军团军事委员会的通知,明天一早,将要招开紧急军事会议。
突然接到通知的官员,全都有些发傻,难道又有大仗要打?可是各方面并没有消息表明,有敌军来地犯呀。
弄不清楚情况的各级官员,都在相互打听着消息。心里猜到一些事的,那些屁股下面有屎的,都有些慌了。但是这个会议,却没有人敢不去。
军事委员会在胡忧的刻意打造之下,在军团中,已经有了很大的势力。以红叶为首的军事委员会,在胡忧不在期间,主理军团内部外一切的事务,这是已经形成习惯了的。不过在胡忧在的情况下,以军事委员会的名义,招开如果庞大的紧急会议,这还是第一次。
胡忧从来没有看过军团的统计资料,当他发现与会者居然达过千的时候,他才第一次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不死鸟军团的强大。
胡忧坐在主位之上,一言不发。会议由红叶亲自主持。红叶昨晚已经背熟了稿件,环视了与会的各级军官,开口道:“不死鸟军团成立以来,发展有目共睹,取得了不错的成绩。随着军团实力的不断壮大,不死鸟军团军团无论在曼陀罗帝国,还是在整个天风大陆,都有了一定的话语权。
但是在这个时候以来,我们军团之中,出现了一些不那么好的现象。一些人,利用职权之便,居然公然的做出贪污贿赂、挪用公款行为,导致军团资产大量流失,在民众之中,造成很不利军团发展的影响。少帅对此很是心痛。
经军事委员会研究决定,即日起,成立独立督察组,对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彻查。一经查处,必将严惩!”
红叶一上来,就先来了个大黑脸,开门见山的把今天会议的主题给点出来,同时把一把‘利剑’挂在众人的头上。
红叶在军团之中,一向给人偏柔,很少以这种强硬的公事话口气说话。今天她突然的转变,让与会之人,全都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自知有问题的人,一个个全都坐不住了。
红叶说完退下去之后,胡忧这才站起来,立于台上,足足有五分钟之久,直到人人心里都有些发毛,他才开口道:“在坐的人,包括我在内,有九成以上的人,都是苦出生。相信你们都和我一样,痛恨贪污腐败,在背地里骂过狗官。
不死鸟军团建立的初衷是什么,想来大家都知道,我就不在这多说了。我是万万没有想到,我手下的兵,曾经骂过狗官的人,如今自己也做了狗官才做的事。
现在,在这里,我给你们一个机会。在坐的,无论是谁,官有多大,只要你曾经违反了军纪,私自拿了他人的贿赂,或是给他人行贿的,别管多少,哪怕只是拿了一个铜板,你也给老子站出来,主动老实的一一交待自己做过的事。
我不敢保证,交待出来之后,会有什么结果。但是我可以保证,不说的绝对要比说的惨。自觉没有问题的人,现在可以离开了!”
胡忧说可以离开了,但是却没有任何一个人,敢马上就走。大家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都想看看再说。
这办法是胡忧想出来的,红叶心里也没有底,看谁都不走,红叶不由偷偷在胡忧的耳边问道:“这样行吗?要是他们全都不走,难道我们就这么耗着?”
胡忧慢条斯理的喝着茶,看也不看台下一眼,淡然道:“行不行你不就不用管了,你只要把那些眼睛乱瞟的,脸色不对的记下来就行。”
看胡忧一脸很有把握的样子,红叶也松了口气,带着最亲信之人,按胡忧的话去做。
其实胡忧哪有什么把握,他现在用的是一个‘吓’字。这年头的会计统计非常的落后,现在又是战时,随时都有可能打仗,他不可能拿太多的时间,来处理这非军事的问题。
他敢这么做,主要靠的是他在不死鸟军团之中的威信,先吓出几个有问题的人,从重处理,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以显示他在这方面的决心。至于那些没有抓出来的,只能慢慢的暗中调查。查出一个,办一个。
大约过了十分钟,与会之人,一个都没有离开,胡忧这才又站了起来。环视了场中一眼道:“怎么,一个人都不走,难道说我军团里养的都是贪官?嗯!自认没有收受过的人,再给你们五分钟时间。五分钟,不走的,那就留下来,好好的玩玩吧!”
不知道是谁第一个带头,开始有人陆续的离开。五分钟之后,会场空出了二百多个位子,看来有二百多人,自认没有问题。
胡忧满意的看着剩下的八百多官员,心中暗暗点头,看来自己怕威信还不错,这么多人都怕了。
胡忧继续道:“很好,留下了八百多人,看来你们都自己识认到了问题。贪污受贿有很多种,有些人,是一时没有注意。有些人是心生贪念。现在我不管你们是怎么犯的错,现在听我口令。
全体都有,立正!”
“哗!”胡忧的口令一下,场下所有的人,整齐划一的动作,全都直直的站好。
不死鸟军团是整个曼陀罗训练最为严格的军团,无论是士兵还是军官,在无战事的时候,都是要训练的。能做出这种整齐的动作,并不奇怪。
胡忧继续下令:“听清楚了,给你们五分钟的时间,各自在心里计算一下,凡收受金额不到十个金币的,向后转,在帐前的纸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和收受的金额,然后离开!”
这一次离开的人就多了,大约空多了五百多个位子。十个金币,以现在的物价,大约可以养三口之家三个月左右,算是不大不小的一笔钱。
千多人的会场,现在只剩下百多人,就有些空了。剩下的这一百多人,现在额头上,没有不见汗的。很多人衣服都已经全湿了,有些人则在发抖。
“不错,还能剩下一百多个。有错敢认,还是有希望的。你们谁收了一百金币以下的,现在到我的前面来。”
“很好,收一千的到我前面来……”
这么一波一波的排除掉,当胡忧说完一万以下的之后,场中就只剩下两个人了。胡忧仔细的看了这一男一女,然后挥挥手,让他们离开。
红叶非常奇怪胡忧的做法,前面的都放走了,那还说得过去,这一男一女,都自认贪了一万以上的金币,那数目就不小了,可是胡忧居然也把他们放走,这到让红叶有些想不明白。
红叶问胡忧道:“你这是干什么,不是说杀一儆百的吗?搞那么大的场面,最后又全都放了。你在玩吗什么?”
“玩?”胡忧的脸上露出了笑意,道:“你觉得我是在玩吗?”
红叶道:“可是我搞不懂,你这么做的用意。”
一边的黄金凤也道:“是呀,我也不懂,你这是在干什么。”
胡忧哈哈笑道:“你们会明白的,用不了多长的时间。好了,现在把表情不自然的名单给我。”
接过红叶交上来的名单,胡忧大体看了一遍,对候三招手,把他叫到身前,道:“候三,到你出场的时候了。”
候三不解道:“少帅,是要查这上面的人吗?”
胡忧摇摇头道:“不错,不过不需要全部都查。你拿着这份名单,去和那份收了金币,却不到十个金币的那份名单对比一下。查那些两份名单上同时有名字的人,就可以了。”
“是!”候三领命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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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之内,胡忧在会议上做的事,整个浪天的军民,全都已经收到了消息。这消息一时之间,在各大酒楼客栈里,成为了最热门的话题。没有人能弄清楚,胡忧这么做的用意在哪里。有自认聪明的人,不断的开动脑子,企图破解胡忧的手法。
而再一次成为众人焦点的胡忧,此时却非常的悠闲。吃过晚饭之后,他就躺在葡萄树下的椅子上,给欧阳水仙讲着故事。似乎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
红叶和黄金凤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明白胡忧究竟打算怎么玩。她们已经问了胡忧很多次了,可是胡忧就是笑而不答,弄得她们牙痒痒的,又拿胡忧没有任何的办法。
日子就这么过去七天,当大家都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的时候,哲别带着亲卫营的士兵,开始抓人了。
一天之内,抓了十八个,直接抓进了城主府里。被抓到的这十八个人,是个个脸色灰暗,经过审问之后,个个认罪,无一逃脱。其中一个是主管铁矿石的,被查出贪污了十万金币。
消息一经公布,轰动了整个浪天城。所有的百姓,全都呆了,一时之间,全都拿胡忧当了神一样。真是夸到天上有,地下无的地步。直到现在,还是没有人知道,胡忧究竟是怎么样找出有问题之人的。
现在,就连红叶和黄金凤看胡忧的眼神,都变得神秘起来。因为她们都找过候三来问话,就连亲自去查案的候三,也说不清楚胡忧的秘诀在什么地方。他只知道,把两份名单一对,抓的人几乎全中,只不过有一些贪得没有这十八人那么多,经报胡忧之后,没有动他们而已。
这天晚上,吃过晚饭之后,欧阳水仙乐滋滋的来找胡忧。她没有让胡忧给她讲故事,而是先把今天被老师表扬的作业,拿给胡忧看。得意的歪着小脑袋,等着胡忧表扬呢。
胡忧看完欧阳水仙的作业,笑道:“小头丫做的不错,我还不知道,你还会写诗。说吧,你想要什么奖励。”
欧阳水仙转动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用好听的童声,娇声问道:“是不是要什么都可以的?”
胡忧呵呵笑道:“只要不太过份的,都可以!”
欧阳水仙犹豫的偷偷看了远处一眼,道:“那柔儿想知道,胡忧哥哥是怎么抓到坏人的,这不算是过份吧。”
胡忧笑道:“这当然不算过份,不过柔儿窜同其他人来设计胡忧哥哥,那就很过份哟!”
欧阳水仙大吃一惊,脱口问道:“你怎么知道!”欧阳水仙说完想捂嘴,已经来不急了。小手玩弄着衣角,一双大眼睛可怜兮兮的看着胡忧。
胡忧把欧阳水仙给抓过来,问道:“老实交待吧,是谁让你来骗取我情报的?”
欧阳水仙弱弱的问道:“人家可不可以不说。”
胡忧坏笑道:“可以,不过不招的话,柔儿可就要吃苦头了哟。”胡忧笑着,把欧阳水仙给拉近一些,做势要打屁股。
欧阳水仙赶紧护住自己的小屁屁,大叫道:“别打人家的小屁屁了,人家招了。是红叶姐姐和黄金凤姐姐让人家来的。”
胡忧哈哈一笑,把欧阳水仙抱到自己的腿上坐好,对着身后一个黑暗处叫道:“小丫头已经招了,你们两个大姐姐还要躲?”
黑暗处,红叶和黄金凤移步走了过来。黄金凤在欧阳水仙的小脸上捏了一把,道:“坏柔儿,说好了不许出卖姐姐的。”
欧阳水仙委屈道:“可是胡忧哥哥已经发现了,不说他会罚柔儿的。柔儿的小屁屁又没有姐姐的那么大,打起来会痛呢!”
黄金凤嗔道:“你胡忧哥哥那么疼你,他哪舍得打你。真是的,吓唬几句,你就怕了。再说你只说出红叶姐就可以了,干什么连我也招出来!”
“啪!”
黄金凤的话音刚落,就让胡忧在****上来了一下,两手捂着屁股,直拿眼瞪胡忧。
胡忧哼哼道:“看我舍不舍得的打。还不乖乖坐下,想再多来几下吗?”
这一巴掌并不是很痛,黄金凤却羞得脸都红了。又给了胡忧一个大大的白眼,在靠近欧阳水仙的一边坐了下来。
红叶看着一对冤家又在胡闹,刚想要偷笑,胡忧的后脑仿佛有眼睛一样,说道:“红叶姐,你是不是也想来一下。”
红叶怕胡忧当着欧阳水仙的面,也给她来一巴掌,赶紧挨着胡忧坐好。随即又好奇的问道:“我自认已经设计得很好了,你是怎么知道我们和柔儿联合设计你的。”
黄金凤和地欧阳水仙也瞪大了眼睛,一副仔细认真听的样子。她们三个都对胡忧是怎么查出贪污官员一事,非常的好奇。可是胡忧怎么都不说,于是她们只得想出这个办法。利用胡忧对欧阳水仙做习题好有表扬的承诺,来设计胡忧。
这首得到老师好评的诗,跟本不是欧阳水仙写的,而是黄金凤写的。红叶也看过,觉得没有问题,这才拿过来。没想到胡忧一眼看就穿了。
胡忧哪里会说,他之所以发现问题,是因为欧阳水仙今晚已对偷看了红叶和黄金凤藏身的地方好几次了。欧阳水仙这丫头,虽然很聪明,但是心里藏不住事。就这么一个破绽,再简单一吓,她就什么都全招了。之前他还以为只有黄金凤和欧阳水仙配合,没有想到,红叶居然也玩起了这种小花样。
胡忧一脸高深莫测的说道:“本公子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晓人各,文有定国安邦之策……”
“停!”三女同时飞给胡忧一个大大的白眼。这段话,这几天他都不知道自己说了多少次了。每次一问他怎么抓贪官,他就来这句,真是气死人了。
胡忧一脸可惜的说道:“后面还有两句,你们就不能让我说完了?”
欧阳水仙娇声道:“我们才不要听这些呢,你快告诉我们,你是怎么用两个名单,就抓到贪官的!”
“你们真想知道?”胡忧还想再卖关子,看三女一副要咬人的样子,赶紧改口道:“好吧,好吧,看你们那么好学的样子,我就告诉你们吧。不过你们学了之后,可不计传出来哟,最多只能告诉我儿子!”
“快说了!”红叶三女真是有些拿胡忧没有办法。
其实就算是红叶不问,胡忧也会告诉她的。之所以到现在还没有说,就是看她们逼问得那么急,感觉挺有意思。玩得也差不多了,也是时候说了。
“这个呀,说穿了不值钱,一个心理游戏而已。这个游戏呢,需要多方面的配合。我先用红叶的话,和我说的话,来打击他们的信心,让他们慌乱。”
红叶插嘴道:“这个我们都明白,所以你才让我们把那些表情有异的名字记下来。我们好奇的是你为什么偏偏在十个金币左右那一档里查。难道你一早就知道情报了?”
胡忧摇摇头道:“我知道的和你们一样多,这里面又是一个心里学的问道。贪污者,敢贪得多的人,都是胆大而心细的。他们绝对不会选分文不拿的那条路,而他们当时又不知道,十个金币后面的,是什么选择。十个金币,就算是被罚,也不会太重。这样说,你们明白了吧?”
408章佳人带烽火
胡忧连抓十八人,一抓一个准,并当天公布罪行的做法,在浪天军民之中,引起了极大的震动。那些心存侥幸之人,全都慌了,一个个主动认罪。
在胡忧的授意之下,红叶采用先硬后软的方法,把各认罪的官员,统统给收服了下去,一时之间,不死鸟军团的风气,又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胡忧这一手,不但把他的人气再提升到一个高度,同时也在贪污的风气没有形成习惯化之前,一把给打压下去,为不死鸟军团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提前拔掉了一个可怕的毒瘤。
“胡忧哥哥,今天咱们上哪玩?”欧阳水仙穿着水色的公主裙,跑到胡忧的身前,娇身的问道。
胡忧也换好了衣服,一身平时的打扮,让他少了制服式的威严,多了几分飘逸。
胡忧笑道:“你不是说没有见过庙会吗?今天我就带你去看看。”
“太好了。”欧阳水仙高兴的跳起来,那小脸笑得,都快成花了。
胡忧也挺高兴的,这段时间他经常跟欧阳水仙泡在一起,让他找回了不少童年的时光。胡忧虽然从小生活就艰苦,但是他依然保有一颗童心。这让他能很轻松的和欧阳水仙玩在一起,从不摆什么大人的架子。这也是欧阳水仙喜欢跟他一快玩的原因。
胡忧呵呵笑道:“别跳了,我们走吧!”
“嗯!”欧阳水仙重重的点头,完了又突然想起什么,抬头问道:“胡忧哥哥,我们要上哪看庙会呀。”
胡忧笑道:“在浪天看庙会的话,自然得了大鹅山了!”
大鹅山因为形像像鹅而得名,此山座落于浪天城西,不远处有一条交通南北的浮桥。山下有间鹅山寺,平时就香火顶盛,相当的热闹,每逢初一、十五,那就更不必说了,简直可以说要到泼水难进的地步。
欧阳水仙在爬过墙头之前,转头对胡忧说道:“胡忧哥哥,我们这么溜出去,要是让红叶姐姐知道了,肯定又挨批了。”嘴里说着担心的话,可是你看她那表情,简直就是开心得要命嘛。
胡忧没好气的说道:“得了吧你,别给我在这装,你这小丫头会怕这些?要是怕挨说,你回去好了,我自己去。”
胡忧带欧阳水仙出去玩,不喜欢侍卫跟着,所以他们都是偷着跑出去的。
欧阳水仙一下抱住胡忧,噘嘴道:“才不要呢,你说了带人家去玩的。”
“那还不快走,等挨抓呢?”
“嘻嘻,人家也不想挨抓呢。”
鹅山庙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谁也说不清楚。唯一可以确切知道的,就是这里已经非常有历史了。
胡忧拉着欧阳水仙的小手,有说有笑的一路行来。大约走了二十分钟,就来到了位于鹅山下的鹅山寺。
来到这里,你才真正知道什么叫做热闹。这里的人群真是如流水一般,熙熙攘攘,人声鼎沸。胡忧紧紧抓着欧阳水仙的小手,都不敢放开。生怕一放开,这小丫头就让人流给冲走了。
庙会,自然是开在庙里的了。穿过了无数的人浪,胡忧和欧阳水仙终于来到了鹅山寺前。抬眼一望,只见这古老的寺庙红砖黄瓦,斗拱飞檐之上,雕刻着不少的走兽飞禽。庙里贡的是红面佛。只见那红脸关二哥一穿金盔银甲,红脸黑须,眼赛铜铃是身壮如山。手中一把八十斤重青龙关刀,杀气腾腾,真是令人望而生畏。
据说这红面佛灵得很,男人来了可求财,女人来了可求子。老婆子来了能求寿,老公公来了能求色……总之是无所不能,属于全自动带摇控的多功能佛。
没有人去追究这红面佛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功能,反正人拜己拜,人传己传。拜得佛多自然有佛保佑,多拜拜总是没有错的。
严格说起来,这红面佛还真是有这么多的功能。不过这些不是他实现的,而是庙会实现的。
鹅山寺的佛不是很大,但是寺庙占地极广。大红色的墙内,包围着一块大空地。跑码头的,打把式的,卖艺的,唱曲的,耍大刀的,卖各种针头线脑小吃的,那是鱼龙混杂,只有你没有见过的,没有你想见见不着的。
胡忧来到这里,就像回到娘家一样,看见什么都是那么的亲切。江湖生活十三年,他就是在这种环境之下滚大的,能不熟悉吗?
胡忧拉着欧阳水仙,真是如鱼得水,东一窜西一窜,没一会的功夫,欧阳水仙的怀里,就抱满了大把好吃的,好玩的。什么牛家的豆腐朱家的米糕,李家的杏仁吴家的桃,乐了欧阳水仙的小嘴咯咯直笑。她以前可没有见过这种场面,新奇着呢!
东边有说书的,说的是洞汪城独抗异族五十天。那人群汹涌得连个站脚的地方都没有。这些故事,欧阳水仙早听胡忧说过了,才不愿听那些说书的乱编,拖着胡忧去看耍把式。
这边一个卖狗皮膏药的就厉害了,大冷的天,光着个膀子,是先打一路拳,又来一趟鞭,随手捡块板砖就往脑袋上砸。直弄得是满身大汗,掌声不断。
完了那汉子一抱拳,翁声翁气的叫喝道:“十八代祖传秘方,挥泪大甩卖了!我这狗皮膏药可了不得,凡有眼花头晕的,四肢麻木的,男子不举,女子不孕的,我是一贴见效,两贴见功,三贴四贴乐呵呵,五贴六贴抱个胖小子,存货不多,数量有限,十个铜板一贴,买三贴送两贴,要买的快来啊!”
欧阳水仙听得一头的雾水,拉着胡忧的衣角问道:“胡忧哥哥,生宝宝是得贴狗皮膏药的吗?贴哪?”
欧阳水仙的声音不是很大,不过她说话的那个时机好,刚好是卖药那汉子话声刚落,人群起哄声还没有起之时。
围着看把戏的,大半都听到了欧阳水仙的话。一阵奇怪的安静之后,巨大的哄笑暴发了起来。
胡忧跑过江湖,知道欧阳水仙这话算是砸人家场子了,弄不好,这汉子今天就因为欧阳水仙这话白做一天,赶紧给人拱手,拉着欧阳水仙散人。
正好看到一张空坐头,胡忧抢在其他人坐下之前,占了坐,什么臭豆腐,泡白菜,肥牛猪蹄叫了一大堆东西,再来上一坛杏花村。啊,写意人生啊!
欧阳水仙直到现在还没有弄明白,自己之前犯了什么错,噘着个小嘴问道:“胡忧哥哥,那些人干什么笑人家啦。”
胡忧暗叹了一口气,这女人生小孩的问题,让我怎么跟你这丫头讲嘛。
还好这里有趣的事物不少,胡忧三两下转移的欧阳水仙的注意力,很快就让她把这事给忘了。
杏花村是民间的一种土酒,酒香浓郁,欧阳水仙吸吸鼻子,道:“胡忧哥哥,你那酒看着很好喝的样子,让柔儿也喝一点嘛。”
胡忧哼哼道:“小丫头丁点大,就想学喝酒。喝你的酸梅汤吧,酒可不行,要是让你姐姐知道了,非杀了我不可。”
欧阳水仙不满道:“胡忧哥哥真是小气,人家又不多喝你的!”
“一口也不行。”胡忧打开想要伸手过来偷酒的欧阳水仙,刚要说话,发现西北角乱了起来。人群之中,有人在大叫杀人了,有人在叫救命。
“怎么回事!”胡忧皱眉的看着那边,有心过去看看。但是身边带着欧阳水仙不方便。这丫头要是出了什么事,那可就麻烦了。
“胡忧哥哥,你不去管管?”欧阳水仙小孩子心性,越是出事,她越是喜欢去凑热闹。她知道胡忧肯定不会让她过去,于是就想别的办法,先把胡忧支过去。
胡忧摇摇头道:“应该是流氓打架之类的事,咱们别理他。”
欧阳水仙努力道:“可是这里是你的地盘耶?”
胡忧瞪了欧阳水仙一眼道:“别跟我玩这套,我是不会带你去看的。乖乖坐着,这里离城区不远,很快会有宪兵队过来的。”
胡忧口中说不管,但是他的睛神却没有离开那个方向。随着怕事的人群跑开,他虽然离得远,也还能看清一些情况。
突然一个不算很熟悉的身影,进入了胡忧的视线,胡忧愣了一下,脱口而出道:“会是她?”
欧阳水仙也看到了那个身影,娇声叫道:“你认识那个姐姐?她受伤了,留了好多血!”
胡忧此时已经站了起来,交待欧阳水仙道:“我过去看看,你乖乖的坐在这里,不许乱跑。”
“嗯!”欧阳水仙想也不想的点头。乖乖坐着,她才不要咧。英雄救美呢,怎么可以不过去看!
胡忧看到的身影是谁?
居然是太安城主里格的女儿里胭。
看到她,胡忧马上就知道,这不是单纯的流氓打架了。之前胡忧有心吞并掉太安城,所以借机抓了里格,引得里胭也一路跟来浪天。不过之后,因为计划有变,胡忧已经把里格给放回去了。可这里胭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还被人追杀?
不错,这就是追杀。对方出招之狠,招招躲命,已经超出了普通的打架斗殴范围。五个男的拿刀猛追已经受伤的里胭,这不是要命是什么。
在这种情况之下,叫‘住手’是跟本没有任何作用的。胡忧一下冲进人群,抬手一个空手入白刃,就弄翻一个,顺便抢了把刀。
胡忧护在里胭的身前道:“里胭姑娘别怕,我来帮你。”
“少帅!”
里胭此时已经快支持不下去了,突然发现居然是胡忧来帮手,精神一下大震,激动不已。
以胡忧现在的武力,要干掉几个小角色,用不了多少力气。不过考虑到这里是庙会,那么多孩子在,下杀手还是不好的。于是多用了点力气,把五个家伙给敲晕在地。
和电视里的警察一样,宪兵总是等事情结束了,这才姗姗来迟。领头的宪兵叫做张志。他接到鹅山寺有人血拼的消息之后,马上就带人赶来。刚才目睹了胡忧把最后一个凶手敲晕的经过。
下令先把那五个人押起来,张志来到胡忧的身前,客气道:“这位公子,我是宪兵队长张志,想就这次的事件,请你回局里调查一下。”
张志这种小兵,见胡忧的机会不多。就算是见着,也离着很远,跟本看不清楚,所以并没有认出胡忧来。不过他凭胡忧的身手,就知道胡忧肯定不是简单的人,说话也格外的客气。
胡忧此时已经把里胭抱在怀里。里胭背上挨了一刀,加上剧烈的拼杀,已经脱力,昏了过去。
胡忧想了想,点头道:“好。”
张志没有想到胡忧这么好说话,对胡忧的好感又多了一分,感激道:“真是太感谢你的合作了。请跟我来。”
“等一下。”胡忧说着,在人群中找了起来,很快看到欧阳水仙就躲在边上不远处,正在偷看边的动静。
“我得多带上一个人。”胡忧指指欧阳水仙。
张志看了欧阳水仙一眼,暗猜这小女孩应该是跟胡忧一块来的,忙回道:“没问题。公子请。”
胡忧瞪了欧阳水仙一眼:“还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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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我是不做梦吧。真是胡忧大人!”城主府外,张志直到目送胡忧进了府,都不敢相信刚刚经历的过的事。
刚才,胡忧让他不要回宪兵部,直接来城主府的时候。他还以为胡忧在开玩笑。直看到胡忧拿出一颗不死鸟金星,他才惊觉自己身边此人,是一个大人物。不过当时他只在心里猜,这眼前拿出将星之人,是哈里森还是候三,哪敢想他就是不死鸟胡忧。
直到下车之时,听那个小女孩叫胡忧哥哥,他才猛的心中一跳,原来自己离心中的神,曾经如此的接近。
红叶听下人回报,胡忧抱了个受伤的女人回来,吓得差点没有跳起来。她还以为是欧阳水仙出了事呢。直看到欧阳水仙活蹦乱跳,并没有出事,她这才放心下来。随之她又很好奇,这个被胡忧带回来的女孩子是谁。
听胡忧说了里胭的来历,她也很奇怪,里胭为什么会在这里,还遭到他人的追杀。不过此时她暂时得不到答案,因为里胭还没有醒。
里胭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陌生的房间陌生的床,并没有让里胭感到害怕,因为她很清楚的记得,是胡忧救了她。
她这次来浪天,是来求救的。太安城此时的情况很危急,如果不能得到胡忧的帮助,那么全城的军民,包括她老爹里格在内,都有城破人亡的危险。
“里胭姑娘,你感觉怎么样,好一点了吗?”胡忧接到下人的回报,知道里胭已醒,马上赶了过来。
里胭看到胡忧,激动道:“少帅,请你救救我爹,救救太安城!”
胡忧扶住里胭道:“里胭姑娘,别急着,有事慢慢说,我一定会帮你的。”
通过里胭的述说,胡忧这才知道,原来里格的老仇家大田城主孙天放,已经秘密投降了异族,现在正谋划着与异族一起,进攻太安城。
太安城守里格收到消息之后,唯一能想到的办法,就是向胡忧求缓。为取得胡忧的信任,他派亲生女儿里胭来浪天,而之前追杀里胭的人,正是孙天放派来的。
“孙天放居然投靠了异族?”胡忧有些不太敢相信的看向里胭。这还是他第一次听说,有人族投靠异族。
里胭看胡忧的眼神之中有怀疑,忙道:“是的,少帅。请你相信我,我说的都是真的。现在他已经在暗中调动兵马,随时都会对太安城发动进攻!”
胡忧沉吟道:“里胭姑娘,我不是不相信你。但是你也知道,你里家和孙天放一向不和,我不能听你一面之词,就相信你的说法。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你所说的东西吗?”
里胭摇头道:“正是因为没有,我爹才让我亲自来的。对了,你可以去审问那几个追杀我的人,他们肯定知道的!”
胡忧回道:“这个我已经派人去查了。好了,天色不早,你先休息吧。有什么事,咱们明天再说。”
“少帅,少帅……”
书房里,胡忧把里胭所说的事,对红叶转述了一遍,问道:“红叶,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红叶皱眉道:“孙天放此人,我们并不熟悉,现在做出判断还太早。谨慎起见,我觉得还是应该等风吟查清楚了,再做决定。”
在胡忧进书房的时候,已经下令风吟起动暗夜情报组,分别对孙天放和里格进行调查。不过这需要一定的时间。
胡忧考虑了一会道:“可是按里胭的说法,太安城现在的情况相当的危险,我怕在时间上,我们会很被动。太安城虽然不大,但是地理位置相当的重要。要是落入异族的手里,那异族的部队,就可以绕过浪天,兵进梦州。到时候,我这个帝国元帅的压力会很大。”
红叶问道:“那按你的意思?”
胡忧咬咬牙道:“我打算派候三带特种团去太安城。要是实情真如里胭所说,那就帮太安城阻击孙天放。要是里胭骗我,那我就一不做,二不休,把太安城给接管了!”
409章一意孤行
候三这段时间,没事就往书香斋跑,去得多了,他感觉自己的身上,似乎也多了几分书生气。以前他不觉得书生气有什么好的,现在他却觉得,书生气很好,相当好,非常非常的好!
欧月月并不好追,这是候三一早就已经知道了的。之前他甚至自卑得都不敢去与欧月月见面,还好在胡忧的点拨之下,他终于燃起了追求欧月月的斗志。发誓不抱美人归,绝对不收兵。
传令兵找到候三的时候,候三正跟吴学问学习做诗。在书香斋里,所有的人都会作诗,他发现自己不会,在交流上会和欧月月有隔阂。不过候三确实不是这方面的料,在书桌后坐了两个小时,椅子都快坐穿了,诗却没有做出来。差点没把吴学问给笑死,候三想走,吴学问还不让,非得让候三把诗作出来才能走!
还好,传令兵找了来,说胡忧命令马上去,这才算是把候三给解脱出去。
候三是一路小跑,来到胡忧的书房。然后在那里,整整呆了一夜,听着胡忧那像老太婆一样的絮叨。第二天,候三带着五万特种团士兵,开赴太安城。
这不是候三第一次领这么多的兵,最多的时候,他的手里,曾经有过十五万兵马。但这是候三第一次做为主帅,这其中的意义,可是不一样的。
以前,每一次打仗,候三都是根据胡忧布制好的战略战术去做。胡忧说怎么干,他就怎么干,每一次都能很好的按胡忧的要求,完成作战任务。这么多年以来,他也没有觉得有什么问题。
不过在第一次当上真正意义上的主帅之后,候三突然觉得,自己亲自制定作战计划,要比按着胡忧计定的计划去做,要爽得太多。这才是一个真正的将军嘛。
胡忧这次给的作战目的很灵活,并不定死一定要怎么样干。候三觉得,这是他表现的机会,他要把自己的能力,展现给欧月月看。他要让欧月月知道,他候三比那些没有用的书生,要强上百倍,千倍!他相信,只要自己这次干得好,欧月月肯定会爱上他的。胡忧之所以得到这么多的女子喜欢,不正是因为他总打胜仗吗?
士兵大步来到候三的帐前,行礼道:“报师团长大人。”
候三暂时把心中的那份得意给压下去,问道:“什么事。”
士兵回道:“派去大田城方面的探子有了新的发现。”
特种团平时主理不死鸟军团的情报工作,候三的手上,有大批精干的情报人员。在接到胡忧的命令之后,候三就派出大量的情报人员,抢在大部队出发之前,分赴太安城和大田城,调查各方面的情报消息。候三为此还下达命令,任何的消息,都要第一时间,回报于他。无论他当时在干什么。
“大田城方面的消息?”候三坐直身子,问道:“孙天放那边有什么发现。”
士兵回道:“我的们的人,在大田城发现了异族牛头人!”
候三精神一震,追问道:“此事当真?真是太好了,发现了多少部队?”
士兵回道:“百多人的样子,现在暂时只有这么多消息。”
“做得好,传我命令,给我仔细的查,我要连他们晚上穿什么内裤都知道!”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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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总是给人一种神秘感。红叶抱了件风衣,来到水池边。和料想的一样,胡忧果然在这里。
轻轻把风夜披在胡忧的身上,红叶在胡忧的身边坐下:“在想什么?这么晚还不睡。”
胡忧摇摇头道:“没什么,只是隐隐的感觉到有些不舒服。”自从特种团开出浪天城之后,他就不时的感觉到莫名的烦躁。
红叶问道:“你是在担心候三对吗?”她之前就已经留意到,自从候三领兵出征之后,胡忧已经多次像今晚这样发呆了。
“也许是吧。”胡忧叹了口气。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心里那丝隐隐的不舒服来自哪里。
红叶安慰道:“候三跟你已经那么多年了,一向办事都不错。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的。做为主帅,你要习惯把一些事,放手给下面的人去做。你不是神,不可能每一次战争,都亲自参与的。”
对于这一次出征,胡忧没有亲自挂帅,红叶感觉很开心。往日,每一次胡忧出征,她虽然表面不说什么,但是在内心里总是深深的不舍。在胡忧出征在外的日子里,她是饭不香,睡不好,只能把自己埋在大量的工作中,才能不那么为胡忧担心。
“嗯!”胡忧点点头,他觉得红叶说得有道理。也许这份不舒服,正是来自于自己没有亲自出征吧。
四年的军旅生涯,他已经把战火当成了自己生命的一部份。他已经习惯了滚滚狼烟,习惯了战场的气息。这一次,军团出征,他却独坐在这风景如画的城主府里,享受着悠然,感觉不舒服也是正常。
不习惯,也许久了,会习惯的。
风儿吹动了池里的荷叶,带来了阵阵的凉意。红叶微微缩缩脖子,然后就感觉到了身上的温暖。是胡忧把她之前披给他的风衣,披在了她的身上。
胡忧略带心疼的责备道:“知道帮我拿衣服,却不顾自己。走吧,这里凉,回屋里去吧。”
红叶无限温柔的说道:“你暖和了,我自然就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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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族营地。
祭祀南荣,这个胡忧只听过名字,却还没有正式见过面的男人,此时在一脸逍遥的躺在躺椅上,边上八个美人,在小心的伺候着。
在他的对面,坐着一个胡忧的老熟人,安融的军本田龟佑。相比起南荣,本田龟佑的身边,就冷静多了。除了一壶清酒之外,他这里什么也没有。
本田龟佑一脸感激的说道:“多谢祭祀大人帮忙,放回我家小姐和老仆人。”小姐和老仆指的是楚竹和童颜,为掩饰身份,本田龟佑并没有告诉南荣他俩真正的身份。
南荣外号冷血将军,给人的感觉,他应该长得五大三粗,满脸刀疤,一身横肉,说话粗声粗气。事实确并不是这样,如果不是明知道他是异族三大势力之一,没有人会相信,眼前这个脸色苍白,一副酒色过度,风大点都能刮跑的男人,会是传说中的的冷血将军。
南荣的手插在一个美女的胸衣里,一脸享受的说道:“本田先生不用客气,咱们不过是公平的做了笔买卖而已。你帮我得到大田城,还送了这么多美人给我,真要算起来,到是我欠了你的呢。哈哈哈……”
“啊!”南荣右手边那女子的衣服,猛的被南荣撕开,吓得惊叫了起来。引得南荣又是一阵大笑。
本田龟佑对眼前的迷乱视而不见,开口道:“也许我们可以再做一批买卖的。”
南荣随手把一个美人的脑袋按到身下,问道:“不知道本田先生这一次,又有什么好介绍。”
本田龟佑道:“想必祭祀大人已经收到浪天城兵出五万,前往太安城的消息了吧。”
南荣的脸上,阴翳之色一闪而过。与人族交战以来,浪天城一战,是他唯一的污点。虽然浪天城的战役,并不是他亲自指挥的。但是让胡忧一天就破掉他的包围,二十万部队被打残,这还是让他脸上无光。
南荣道:“这个我知道,不过来人并不是胡忧。”
本田龟佑阴笑道:“不错,此次的主将,并不是胡忧。不过有一点,祭祀大人也许还不知道,这个候三,是胡忧的老部下,用句亲如兄弟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而他这次带来的特种团,是胡忧的起家部队。如果祭祀大人能一举把他们给灭了,相信胡忧一定会很不开心的。”
“很不开心?”南荣脸上露出了怪异的笑容:“胡忧很不开心,那不就意味着,我们很开心了?哈哈哈……这笔买卖我做了,不知道本田先生这一次,想要什么?”
本田龟佑摇摇头道:“我什么都不要,只要胡忧难过,我就满足了。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肯请祭祀大人,让我留在你的身边,见证你铲除胡忧的全过程。”
南荣想了想道:“好,那就让我们一起来看胡忧怎么哭好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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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鸟军团。
特种团师团长候三,第一次以主帅的身份,招开军事会议。
候三一脸的意气风发,看着手下众将领道:“根据各路情报汇总,现在我们已经可以肯定,大田城孙天放以及所部,已经投靠了异族三大势力之一的祭祀南荣。
情报已经很明显的指出,孙天放确实有在近期之内,联同异族共同出兵太安城的打算。所以我决定,改变之前的行军路线,直接兵进大田城,拿下孙天放!”
军中老将里克尔梅皱眉道:“按大人的意思,是不再执行之前的战略了?”
候三点头道:“不错。反正都是要打,咱们何不把战火,直接烧到孙天放的大田城去!”
里克尔梅反对道:“我不同意大人的看法。大田城对于我军来说,是一个陌生的城市,我们从来没有在那里打过仗,这么鲁莽而去,对我军非常的不利!我提议,还是按原定的战略行进,会比较好一些。”
里克尔梅是暴风雪军团的老人了,在候三还只是一个小兵的时候,他就已经是典军。他的作战特点是稳扎稳打,对于候三的急行,他并不是很认同。
候三心里惦记着怎么又快又好的打一场漂亮的胜仗,好好在欧月月的面前露露脸。哪想到自己刚刚一提议,就被里克尔梅给否了,这让他非常的不爽。
候三不满道:“里克尔梅,按你的意思,我们只有在打过仗的地方,才能有胜算吗?要是那样的话,我们还不如回青州去,那里大伙最熟悉了,保证次次都可以打胜仗!”
候三此言一出,在坐的老暴风雪军团的将领,脸色都变得很不好看。暴风雪军团出生青州,青州被割让出去,是暴风雪军团官兵心中的永远的痛。
而青州之所以被割让出去,和当年暴风雪军团的战力低下,有很大的关系。在青州之战中,暴风雪军团几乎没有赢过一场看得过眼的,能拿得出来说的战役。候三这话,如软刀子割他们的肉一样,让他们难受。
特种团的官兵,几乎有半数以上,是以前不死鸟特战队的成员,高级官员更是占了七成。这同时拉下脸,规模还是不小的。
候三看大家色脸变得不好看,心里也有些后悔刚才说的话。本有心道歉的,但是想到自己现在是主帅,道歉会让自己有失身份。以后便难领兵,于是暗里咬咬牙,装做看不见那些人的脸色。
候三毕竟还是第一次做主帅,经验还太少了。要是胡忧在这里,他肯定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他教了候三不少的东西,可惜他忘记教候三,勇于道歉,知错能改,并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更不会影响威信。有错改错,往往能更容易得到大家的认同。
里克尔梅的脸色也同样不那么好看,但是做为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将,他知道,这样的气氛,对部队是不利的。主动缓和气氛道:“大人怕是误会了。我的意思并不是那样的。之前我们的计划,是在太安城集结。太安城有五万地方部队。又有大量的补给。正所谓是天时,地利,人和,我们都占了。
兵书有云:战者,不急进攻而先守。有了大后方,就能立于不败之地。而后我们再稳扎稳打,相信一定可以得到胜利。请大人三思!”
里克尔梅这话,完全是好意。可是在候三听起来,却很刺耳。他是急着想一战成名。可是里克尔梅确叫他稳扎稳打,这不是抬扛吗?还什么兵书有云,明知道人家没有看过什么兵书的。
候三想着,生气的摆摆手道:“不用三思了,我决定以昼伏夜行,急行军到大田城,然后发动夜袭,一举把孙天放给做了。”
候三的话声刚落,另一原暴风雪军团的军官道:“候三大人要转道大田城,我本人没有意见。但是夜袭我不同意。不错,我军是有练过晚上交战的课目,但是正如里克尔梅将军所有言,大田城我们太不熟悉,咱们还是稳扎稳打的比较好!
见又一个人跳出来反对,候三心里压着的火更大,怒道:“稳扎稳打,你们老是会说这一句。难道我现在没有稳扎稳打吗?我意已决,大家不用多说了,各自回去准备吧!”
要是朱大能在这里的话,听到候三这话,就算他是主帅,也非跳起来骂他不可。别管候三的决定是不是正确,他这样对待下属军官,那是大大的错误。
生为主帅者,要不就当机立断,不和任何人商量什么,直接下命令让属下执行。既然开会讨论,那你就得让人家把心里的话说完,你听不听劝是另一回事,但是让人把话说完,那是基本的尊重。
有一句话是怎么说的:我不一定同意你的说法,但是我誓死保护你说话的权力!还没有开战,就弄得上下关系紧张,这绝对是候三大大的错误。
可惜朱大能此时并不在这里,而在这里的人,在军职上都小于候三,看他这么一意孤行,也知道他不会听别人的了。于是大家纷纷离开了会议室。
候三并没有感觉到部众的不满,他此时想到的是胡忧。他觉得已经现在,就像胡忧那样的威风。一句话吐出去,就是板上的钉,谁也不能反驳他。
候三想起胡忧是好的,可惜他并没有想起胡忧往日的做法。自从跟着胡忧混之后,候三的军旅生涯可以说是一帆风顺。很多当年比他官大得多的人,现在都变成了他的部下。这让他多少有些狂了。以前有胡忧压着,他还没有表现出这方面的特性,现在天大地大,整个部队都是他话事,他那颗蠢动的心,真是越跳越厉害。
第二天,全军就按着候三的命令,放弃之前的行军路线,转道大田城。三天之后,兵临大田城下。
“进攻!”
只在大田城下稍微列队,候三就下达了进攻的命令,心情无比激动的他,甚至忘记了全军刚刚赶了一百里的路,都还没有吃早饭呢。
军令如山倒,士兵心里有不满,但是必须依令而行。
特种团不愧是一支身经百战的老牌部队,虽然是人困马乏,却依然打得有声有色。
大田城的守军,似乎从来没有料想过,会有人向他们发起进攻一样,一个个慌乱得不行。稍微抵抗一会,就大队大队的人马,丢盔弃甲的放弃的抵抗。
短短三个小时的时间,大田城军就完全溃败,拱手把大田城让给了候三。
“哈,这仗打得漂亮!”候三站在城头上,发出狂笑。对于自己第一次独立指挥作战的成果,他是非常的满意。这场胜利,在他看来,就像一记重重的耳光,煽向那些看不起他的人。
现在谁还敢说他错吗?
候三很想把里克尔梅那些人,一个个抓来,让他们把之前那些反对的理由,全都吞回去!
410章烈火焚城
“着火了!”
“是异族人!”
一点红色的火光,点燃了夜的宁静,刚刚经过了一场战争的太安城百姓,本就不太敢入睡,随着一声声火警的响起,整个太安城都乱了起了。
人们冲出房屋,看到的是半烈火燃红了的半边天,和那离得自己并不遥远,却已经在大火之中倒塌的房屋,以及那满身火焰,痛苦得在地上打滚的邻居。
眼看着大火把自己吞噬的恐惧,比刀架脖子还要更可怕。刀架脖子,死的不过是自己一个。大火来袭,死的是一家人,甚至一族的人。
“发生了什么事?”刚刚开完庆功会,喝了不少酒的候三,被外面异常的哭叫声惊醒,一下从床上爬了起来,抱着战甲就跑出了房间,抓过一个士兵,厉声的问道。
一个匆匆从外面跑回来的士兵报告道:“报候三少将,城中在奸细放火,还有人趁乱打劫!”
里克尔梅这时候也一脸黑灰的冲了进来,报道:“城中发现大量的异族部队,东城门已经被异族人攻破!”
候三气急败坏的扯着头皮骂道:“马拉戈壁的,那些笨蛋在干什么!居然这么轻易的被人攻占城门,他们都应该上军事法庭!警卫队集合,跟我来!”
候三红着眼睛冲出城主府,此时他的酒早被吓醒了,但是这突然其来的敌袭,冲他的脑袋比醒酒还昏。从入伍到现在,只有他偷袭别人,什么时候让人家偷袭过!
来到街上,候三才知道,情况比他相像中的还要遭。火势越来越大,房屋在燃烧,小孩在哭泣。有些在救火,有些人干脆在一边看。救与不救,跟本就是一个结果,什么都无法改变。
候三的一颗心,已经跌落到了谷底,几个小时前那股胜利的喜悦,一点都没有剩下。这还不是最遭的,糟糕的是候三跟本不敢派人救火,因为跟本没有人能分辨出,谁是敌人,谁是百姓。士兵很可能在救火的时候,被边上看似屋住的百姓,来上一刀。
不!
不是很可能,这样的事,已经发生了。在候三转过这个念头的时候,就在他的眼前,一个特种团的士兵,把人从后面捅死。
城内火势已经失去了控制,城外更是响起了可怕的号角声。那是异族人进攻的信号,已经拿下东门的异族部队,正在杀入城中。
“师团长,我们应该干些什么!”一个警卫兵泪流满面的叫道!
候三猛的一巴掌煽在自己的脸上,把自己从迷蒙的状态下煽醒过来。是的,应该干些什么,不能在这里看着。
钢牙嘴碎,候三抢过一把大刀,命令道:“特种团的弟兄们,跟我候三上阵杀敌!”
一刀刺在马屁股上,候三策马就往东门冲,警卫后忙跟在候三的身后。沿路之上,候三不断地命令士兵跟上队伍,一时之间,倒也有了点样子。
“五营的弟兄们,跟我杀呀。东门不能在我们的手里丢了,我们要夺回来!”
东门,五营营长鲁梅尼狂吼着。这个小个子却天生一副大嗓门的家伙,是原不死鸟特战队第五战队队长,因为他有一手挖地洞的绝活,被候三看中,一路升到中校领偏将衔。
东门正是从鲁梅尼的手里丢的。严格说起来,这并不能怪他。在上岗之前,鲁梅尼已经仔细的看过东门的防卫点,并安排了各个点的守卫。可是士兵实在是太累了,赶了一百多里的路,又打了半天的仗,岗哨上的士兵,很多累得眼睛都睁不开,再加上这次的偷袭是里应外合,防不胜防啊!
五营的官兵,都是好样的。面对无论是战力还是人数,都比他们强大得多的异族军队,他们是死战不退。三百多在一线的士兵,集体战死,无一生还。这样丢的城门,他们有错吗?
鲁梅尼左弩右刀,带着五营剩下的七百人,死顶城头。他们不但要顶住异族部队的进攻,他们还要把东门给抢回来!
“杀!”
五营的士兵,在鲁梅尼的带领之下,一个个争先恐后,不要命的往前冲。不死鸟军团从来没有怕死的兵,特种团第五营,更不能活着看见异族的军队,从自己的眼前开过。哪怕是死,也要抱住敌人的一条腿,为后面的兄弟部队,争取到结集的时间。
血火纷飞,五营士兵书写的是对军团的忠诚,对战友的热爱。别说是五营的战士,就是五营的战马,也没有往后退过一步。它们驼着主人冲入敌阵,主人战死,它们也不独活,人立而起,用一双铁蹄踏碎敌人的胸膛!
鲁梅尼很清楚,现在是特种团最危险的时候。连日的赶路和白天的攻城战,已经消耗了士兵太多的体力,很多士兵,都是刚刚睡下,他们必须要比平时更多的时间,才能完成集结,形成战力。
不要让战友在梦中死去!这是鲁梅尼不断在心里告诉自己的话。东门是在他的手上丢的,无论有任何的理由,他都罪不容恕。他要用自己的血和生命,为战友们争取更多的时间,哪怕只一分钟。
“鲁梅尼偏将,其他的城门也失守了。”一个前来支援的士兵,把所知道的消息告诉鲁梅尼。他虽然不是鲁梅尼的部下,但是同为特种团的人,他认识并佩服鲁梅尼。鲁梅尼眼中的死意,他看得很清楚,不忍看到鲁梅尼战死!
虽然陆续有其他兄弟部队赶来帮忙,但是五营依旧是顶在最前面,没有后退一步。鲁梅尼此时已经杀红了眼,第五营一千于人,现在剩下的,不过一百人。眼看着往日的兄弟,一个个的倒下,难道要他独活不成?
“其他城门怎么样,我不管。候三大人既然把东门交给我,我就不能放一个敌人入城!”
用最后一丝力气,砍下一虎头人的脑袋。鲁梅尼感觉自己的身体,变得很轻很轻。一个模糊的倩影,浮现他的眼前。那是一个美丽的姑娘,他们曾经相约,要请胡忧大人给他们证婚。他们要成为夫妻团的第一批成员!
婚期已近,夫妻团那特殊的紫色军服,已经做好了。他偷偷的试过,很合体,很帅气,女孩穿上,应该也很好看吧!
空气的温度越来越高,大街之上,已经塞满了人。城民在街上狂乱的跑着,却跟找不到哪里是生路,那里是死门。
这里已经不是他们熟悉的城市,这里此时不应该叫太安城,它应该改名为地狱。每一分钟,每一秒钟,都有人死去。母亲抱着哇哇大哭的孩子,被挤进了人群之中。孩子的哭声越来越小,母亲的心里是越来越怕。等她终于挤出人群之时。孩子已经不哭了,发出凄惨哭声的,是抱着孩子尸体的母亲……
死亡的气息,已经传遍了整个城市,每一个都能清楚的感觉到,它那可怕的存在。谁也说不准,这一刻,自己还活着,下一刻,自己是死是活,还是半死不活。
候三正在努力的集结着部队反击。在前进的过程之中,他已经遭遇到三波孙天放所部的袭击,此时他的身上,已经被血给湿透了。他自己都不知道,这是敌人的血,还是自己的血。
是谁的血,现在已经不重要了。如果可以选,他宁愿所有的血,都是他一个人流的。此时,他已经收到的确切的消息,东西,南门,西门,北门已经全部失守,其中又以东门最为惨烈。防守东门的第五营,包括营长中校偏将鲁梅尼在外,全营一千一百零八人,全员战死,无一生还。
士兵没有错,鲁梅尼也没有错,错在他候三。是他的自大,造成了今天的惨剧。他早就应该看出,这是孙天放和异族人给他设下的陷井!
从入伍到现在,四年多来,跟在胡忧的身边,几乎是一路顺风顺水。候三曾经一度错觉,打仗其实并不难。只要像胡忧那样,看看情报,看看地图,再发布一些命令就可以了。然后到手的,就是一场又一场的胜利!如果有机会,自己能独立指挥部队,也肯定能像胡忧那样,做得一样好。
可是现在呢?
候三现在恨不得一刀活劈了自己。但是他不能够,他得把部队带出去。就算是要死,也得过了今天才能死!
候三尽可能让自己看上去比较冷静:“撤,撤退!命第一,二,三营为后队,阻挡敌人的追兵。其他部队,以营级为单位,不惜一切代价突围,到第一集合点集合,时间为五个小时。逾不到者,直接到第三集合点!”
集合点是胡忧设定的一个撤退路线图,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这种混乱情况出现时,命令不能传达的混乱场面。
每一次行军,主帅都会在方圆百里之内,设制至少三个以上的不同集合点。集合点的位子,普通士兵并不知道,属于高度机密,只有真正用到的时候,才会通过特殊的鼓点旗语打出。
胡忧弄出这个集合点之后,不死鸟军团还从来没有用过,没想到,候三成为了吃‘螃蟹’的第一人。
“是!”传令兵的嘴巴有些发苦,这是他一生最不愿意传达的命令之一了。
候三看大家的士气都不高,为提士气,他一马当先的冲出,右手高举钢刀大喝道:“不死鸟不死,不死鸟必胜!”
不死鸟,那是不死鸟军团的标志。候三感出这话,让众人的心顿时提了起来。是呀,不过是一次场失败而已。只要少帅还在,只要不死鸟军团还在,这场子迟早会找回来的!
突围的过程,不必细说。从候三说出不惜一切代价开始,就注定了这是一场杀戮。凡一切阻挡部队撤退的,都得死,那怕是手无寸铁的平民,甚至是孩童……
这,就是战争!
另一边的异族人,也同样下达了格杀令。特种团的士兵,毕竟也是人族,只有百姓自觉把路让出来,让他们过去,也就罢了。他们杀的都是那些傻愣愣挤在路中间的人。
异族人就不同了,他们才不管你是谁,得到命令之后,跟本没有任何的犹豫,也不管他是不是阻路,总是那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见一个杀一个,见两个杀一双。
太安城的老百姓,算是倒了血霉了,大火,战争,交战双方的刀和箭,他都加在他们的身上。大路上,小道边,堆满了小孩、女人、男人、老人的尸体。有些还能看得出原来的样子,有些已经成为了肉泥。什么叫尸山血海,眼前这一幕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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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三兵败太安城的消息,传到浪天的时候,胡忧正在吃饭。当风吟把消息念出来的时候,胡忧的手猛人震了一下,抓碎了手中的酒杯。
特种团五万大军,只余一万余人。不死鸟军团从成立到现在,从来没有一仗,打得如此的窝囊。
这可是主战师团呀,胡忧起家的三大师团之一,不死鸟军团最有战力,最忠诚的部队。居然被人打得编制都快没有了。
红叶,黄金凤,甚至欧阳水仙都小心的看着胡忧的反应。欧阳水仙甚至微微的离开了桌子,以便胡忧掀桌子的时候,能跑得快一些。
不过胡忧的反应,并不像她们想像的那样。除了手中那粉碎的酒杯,证明胡忧确实听到了风吟刚才说出的消息之外,几乎看不到胡忧有任何的不同。
“都看着我干什么,吃饭,吃饭。柔儿,坐那么远干什么,坐近一些,来,哥哥给你个鸡脚!”胡忧说这些话的时候,居然还在笑,而且笑得很开心的样子。
弄不清楚胡忧为什么会这样的反应,红叶只能顺着胡忧的话,说道:“哦,大家吃饭。风吟,你也坐下吃饭吧。”
同样是吃饭,不过是前后几分钟的差别,简直就是天上人间。刚才大家还在谈笑风生,而现在,除了碗筷碰撞之声外,没有任何其他的声音。
吴学问是第一个赶来的人,他以为胡忧马上就要招开紧急军事会议,哪想到,胡忧居然像是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一样,继续吃饭。
“老同学来了,来得正好,今天可是红叶亲自下厨,机会难得,快来试试,合不合口味。”
吴学问听到胡忧的话,整个人都傻了。军团出了那么大的事,他居然还能坐在这里,招呼别人吃饭?这时候,恐怕吃龙肉,都没有味道了吧。
特种团的前身是不死鸟特战队,这是胡忧在令归城的时候,亲自组建的部队,也是胡忧第一次在真正意义上,拥有的第一支部队。
不需要太多的描述,任何一个只要还长着脑子脑子的人,都知道,胡忧对这支部队,有着怎么样的感情。
现在这支部队,在太安城战损达八成,而已还随时对有被完全灭掉的可能。胡忧不发疯,已经是他的心里承受能力强了,他居然还能如此平静的吃饭,真是不可想像。
吴学问带着一脸的迷茫,坐进了餐桌里。他不是第一次在这里吃饭,但是这绝对是他毕生最难以下咽的饭之一。
吴学问坐下之后,陆续又有人来到。哈里森,哲别,林克……不死鸟军团的一众高级官员,一个接一个的到来,又一个接一个的吃惊。
所有的人,无一例外的,都被胡忧请入了席。原本挺宽大的餐桌,此时是满满当当,坐了一大桌的人。
“来,我们喝一杯吧。”胡忧兴起了酒杯,环视众人。
不伤心,怎么可能不伤心。这可是他的部队,是军团之中,唯一冠用过不死鸟这个名号的部队。部队里的很多人,他都能一口叫出名字。他们曾经一起吹牛打屁,一起憧憬过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现在突然告诉他,那么曾经在他的面前,充满朝气的士兵,已经变成了一堆堆的碎肉,他会不伤心?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啊!
如果可以,他真的很想大哭一场。但是他知道,现在不能够。哭,任何时候都可以。但是现在不行。
此时,多少人的目光,在看着他,等着他出错,等着看他的笑话。你可以不玩政治,但是你不能对政治一无所知。你不玩它,它就玩你,人世间的事,往往就是这样。做为一个军团长,曼陀罗帝国的元帅,他必须做到,喜怒不形于色。
不单单是其他的官员有什么样的反应,就军团本身,胡忧就得做给很多人看,而其中最大的一群,当然是军团里的士兵了。
部队,特别是一支年轻的部队,必需得过历很多考验,才能成为一支成熟的部队。对一支还不足够成熟的部队来说,总是胜利并不会有问。一个小小的失败,就可能让整个部队崩塌。这是不死鸟军团成立以来,最大的一次动荡。一个满编的主战师团,差点被除名。如果胡忧表现出慌乱,不知所措,那么整个军团,都可能完蛋。
如果可以,胡忧此时真的很想把桌子给掀了,但是他必须坚强,笑对这一切!
411章世袭公主
梦,如果可以的话,候三真的很想把过去一天发生的事,都归结为一个恶梦。只要梦一起来,一切的事,都没有发生。
可是很可惜,这并不是梦,这一切,都是真实发生的。成功和失败,原来是那么的近,天堂和地狱,原来不过是一线之差。
短短的十几个小时,候三经历了巨大的成功,和有生以来,第一次的惨败。一天之前,他还是那样的意气风发,憧憬着用一场胜利,给讨得美人的欢心。
几个小时之前,他大手一挥,五万钢铁之师,兵进太安城,取得了一个完美的胜利。是的,如果没有之后发生的一切,之前的胜力,是那样的完美。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转道,由支援变成主攻。三天的昼伏夜行秘密行军,如天降神兵一样突然出现在太安城头,由所当然的取得胜利。这一切,都是那样的完美,就算是胡忧亲到,也不过如此吧。
可是美梦,来得快,破灭得更快。胜利的果实,还没有怎么品尝,失败的苦果,就接踵而至了。
整整五万部队,只剩下一万多人。候三看着这躺了一山谷的士兵,真是难以言语心中的伤痛。是他的失误,造成了这一切。他很累,却不感睡。他怕梦到战死士兵的家人,问他要儿子呀!
“候三大人,吃些东西吧,你都一整天,没有吃过东西了。”一个士兵把烤肉递到候三的面前。这次战败的影响,远远还没有结束。因为跑得匆忙,后勤一点都顾不上,他们这一万多人,现在正面临着严重的缺粮问题。哈,不但是缺粮,他们现在,缺的东西太多了。你看有些士兵,全身上下,就只穿了条大裤衩!
“你吃吧,我不饿!”候三轻轻的摇摇头,他现在哪有心情吃东西,把自己吃了,还差不多。
“唉……”士兵叹了口气,面对这样的情况,他也不知道,应该怎么样劝候三。他只是一个小兵而已,如此而已!
****************
“叮!”
装着红色葡萄酒的水晶杯碰在一起,发声清脆动人的声音。
“哈哈哈,本田先生,你真乃是神人呀,居然每一步,都被你料中。我本还预料着,要打一场硬场,真是没有想到,原来胜利是那么容易的垂手可得。”南荣一口喝掉手里的红酒,哈着酒气大笑的拍着本田龟佑的肩膀。除了摸女人之外,他的手可是很少碰男人的。这证明他现在非常的开心。
本田龟佑谦虚道:“祭祀大人过讲了,我也是破巧而已。这候三领后经验本就不足,要装他很容易,要是换了胡忧,那就不一定了。”
孙天放不阴不阳的笑道:“以军师的手段,依我看,就算是那胡忧亲来,也同样要着了军师的道!”
孙天放心里是有气的。不错,这一次他算是赢了。可是这场胜利,他得到了什么?好好一座太安城,被大火烧去大半。满城的血腥味,闻得他想着。那尸体多得,野狗都吃撑死了。如果不是本田龟佑的计谋,怎么会演变成这样。
不错,本田龟佑是没有得到什么东西,但是他也没有失去什么呀。而他这边,好好一个城,就因为他的灭敌之计,变成这样,他心痛呀。多好的太安城呀,每年给他带来多少收入,多少的女人。孙天放不敢向南荣表示什么不满,只能不阴不阳的,在本田龟佑这里,略略的表露一点。
本田龟佑并不生气,这世上能让他生气的人不多,孙天放绝对算不上一号:“孙大人过誉了,我本田还不敢夸这样的海口。不过有一句话,我想与孙大人分享一下,有些事,没有必须看得太重。不过是一座城而已。跟了南荣大城,孙大人还担心,以后没有城吗?”
不过一座城!说得真是轻松,不是自己的孩子,当然不会疼。这次为设计候三的部队,大田城可是损失惨重,几呼全废了,老实说,孙天放真是有些后悔。但是他现在,可不能表露出来,不做都已经做了,除了抱南荣的大腿,他还能怎么样。
南荣也是聪明人,知道这时候,是轮到他说话了。哈哈一笑道:“孙城守,你为神族所作的付出,我们神族是不会忘记了。在这里,我可以向你保证,将来你得到的东西,绝对要比你现在付出的东西,要多得多。”
空头的承诺,不需要本钱。这画在墙上的饼,自然是越大越好。将来?将来的变数就多了,谁能说得清楚,到时候会怎么样。
南荣说着,转头对本田龟佑道:“本田先生,这候三的残布,就老鼠一样,跑得很快。想一举全灭掉他们,看来不是那么容易。不知道你有什么好办法,可以将他一举消灭掉。”
本田龟佑想了想道:“候三现在手里最多不过万多人,成不了什么大的气候。他现在唯一可做的,就是按原定计划,与里格汇合而已。想要灭掉他,我们只要在通往太安城的路上,再布一局,就可以了。”
南荣哈哈一笑道:“好,那说按军师说的办。消失了这残于的一万人,不死鸟军团军团三大主战师团,就去了一个,我真想看看,那个胡忧现在是怎么样的表情。”
本田龟佑阴笑道:“会看到的。我们有的是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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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打算对候三不闻不问吗?”红叶终于忍不住开口问胡忧。这几天,胡忧的表现真是平静得有些让她担心。如果胡忧能发发脾气,骂骂人,那么她还会觉得舒服一下,毕竟那是正样人遇事的表现,可是胡忧明明知道,特种团出了这么大的事,却完全没有任何的反应,所有的表现,都于平常一样,那就不能不让红叶担心了。因为这不是胡忧的性格,太反常了一些。
胡忧丢了一块石头到水池里,掀起一阵水花,微笑道:“那你想要我怎么样,大田城离我们这里,说近不近,说远不远,我们得到的所有消息,都是延时。说是还有一万人,谁知道现在还有没有。”
红叶急道:“可是你总不能什么也不做吧!”
胡忧长身而起道:“你说的不错,我是应该做一些事的!”
胡忧说着就要往外走,红叶赶紧问道:“你要去哪?”
胡忧微笑道:“去一个地方,做一些事。放心吧,我没有事的,你不用担心。还有,不要派人跟着我,我现在理要一个自由。”
红叶傻傻的看着胡忧离开,现在的胡忧,真是让他看不懂。
胡忧出了城主府,就往龙城路走。龙城路无论白天晚上,都是那么热闹,这个时间,应该是夜市正忙的时候。不过胡忧不是去夜市吃东西的,他去的是龙城路后面的那条文化街。
书香斋此时已经关门了,一盏红色的灯笼下,这古老的小楼,显得是那么的出尘脱俗,就像一个落入凡中的仙子。
把小楼比仙子,有病吧。哈,还真不是有病,这小楼给人的,就是这样的感觉,至少胡忧就觉得,这小楼很像仙子。
“咣咣咣。”在幽静的环境之下,敲门声传出很远。只敲了这三声,胡忧就不敲了,他我知道,里面的人,已经足可以听到声音,她要是想开门,一定会来的。
“谁呀?”过了好一会,小楼里才传来了问话。是个女子的声音,熟悉的人一听就知道,这是欧月月在问话。她的声音很有特点,很柔很华,不需要太刻意的去记,也很难忘记。
“我!”胡忧的嘴里,只吐出了一个字。
门里的欧月月顿了一下,这才问道:“你是谁?”
胡忧回道:“我想你知道我是谁的。开门吧,我有事,想和你聊聊。”
一阵短暂的宁静之后,木门左右分开,露出了欧月月的身影。她的脸色有些冷,似乎并不太欢迎胡忧。
胡忧并不介意欧月月的冷脸,笑问道:“怎么,不请我进去坐坐?”
欧月月回道:“我又不认识你。”
胡忧哈哈一笑道:“欧月月小姐,咱们别玩这些无聊的游戏了。我来过这里的,我记得我当时告诉过你,我叫候大,不过我相信,即使我不告诉你,你也知道我是谁,对吗?”
胡忧说完两眼直视着欧月月。他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欧月月会让他进去的。
“进来吧。”欧月月一改平日的知书达理,丢下个空门,转身往屋里走。
胡忧也不以为意,进门之后,主动的帮欧月月关好了门,这才往欧月月离开的方向而去。
欧月月没有回内宅,独自坐在白天学子聚集的书屋里。油灯有些暗,让人看不出,她现在是怎么样的表情。
胡忧走进来,自己拉了一张椅子坐下,问道:“不帮我泡杯茶。”
欧月月摇头道:“火房没有热水了,再说也没有那个必要。少帅有什么话,请快说,夜已经深了,我还要休息。”既然胡忧已经挑明了,她也就没有必要再装不认识胡忧了。
胡忧呵呵乐道:“欧月月小姐果然知道我是谁。”
欧月月脸色一紧,随即放松下来。看来胡忧不出声。
胡忧看了欧月月一眼,说道:“候三在大田城打败仗的事,你应该已经收到消息了吧。”
欧月月脸色不变道:“我一小女子,诗书女红还知道一些,打仗的事,是一点都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候三与我更是没有什么关系,我何必要去关心这些。”
胡忧叹了口气道:“咱们都是明眼人,老话说得好,明人眼里不做暗事,欧月月小姐,你又何必呢。我胡忧在浪天还有一些势力,有些东西,是瞒不了我的。”
欧月月眼神之中,闪过一丝慌乱,冷哼道:“我都不知道你再说些什么!”
胡忧摇头道:“那还真是可惜了,我还以为你知道呢。原来你不知道呀!”
胡忧说着,长身而起,转身往外走。边走边喃喃的自语道:“真是可惜呀,我原来还以为,我们可以合作的。”
“站住!”欧月月在胡忧踏出房门前,要住胡忧,冷声道:“你深夜来此,究竟想要干什么?”
胡忧转头问道:“你有兴趣知道吗?”
欧月月回道:“刚才没有,现在有了。你可以说了,我勉强的听听”
胡忧摇摇头道:“我这人有个坏习惯,不喜欢勉强人,欧月月小姐既然不喜欢,那我还是不要说的说,否则欧月月小姐一会又不不喜欢,我很难做的。
欧月月气得差点没扑上来咬胡忧几口。哪有人像胡忧这样的,深更半夜巴巴跑来,跟人家说一些奇怪的人,等人家说要听时,他却又不说了。
“胡忧,你别太过份了。”欧月月终于恼怒起来,一下冲到胡忧的面前,瞪着胡忧骂道。
胡忧哈哈一笑道:“怎么,不装了吗?扮淑女,可不是你的强项,对不对,公主?”
“你……”欧月月脸色一变,之前胡忧明示暗示知道她的身份,她还有些不太相信,这回她相信胡忧真知道她是谁了。
欧月月泄了口气问道:“你是怎么知道我的?”这个世界上,知道她身份的人,没有几个,就连她的养父都不知道。没想到胡忧居然会知道。
胡忧笑笑道:“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如果我告诉你,我见过奥斯马尔,你应该不会觉得那么奇怪了吧。说真的,你长得跟他,还真是几乎一模一样,除了比他多只手外,就只有胸大一点而已。”
欧月月又是一惊,瞪大了眼睛道:“你居然见过我爷爷?原来他在哥伦比亚军校,是了,他肯定是回去看看以前学习生活过的地方。”
没错,这个欧月月就是前紫荆花王朝名将,大名顶顶的奥斯马尔将军的亲孙女。胡忧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就已经觉得奇怪。总觉得眼熟熟的,应该在什么地方见过。后来他猛的然起奥斯马尔,这才猜出她是谁。她跟奥斯马尔长得真是太像了,简直就是女版的奥斯马尔。
至于胡忧为什么叫她公主,那是因为奥斯马尔为紫荆花王朝立的功太多,到最后,皇帝都不知道将给他什么,干脆封他家的女性亲属,世袭公主称号。也就是说,凡是奥斯马尔家的女儿,都是公主。
胡忧点头道:“不错,在哥伦比亚军校,我与他有过一段交情。”
欧月月激动道:“我爷爷他现在还好吗?”对于这个只听其名,没有见过其人的爷爷,欧月月是无限的向往。她并不怀疑胡忧的话,因为她有一幅奥斯马尔的画像,她知道自己长得真的很像奥斯马尔。
胡忧并不想告诉欧月月,奥斯马尔应该已经死了。他摇摇头道:“我离开的时候,他不好,不过现在,就不知道了。”
欧月月追问道:“那他现在还那里吗?”
胡忧依然摇头道:“不知道,他并没在说。不过我想,他应该已经离开了吧。因为我离开哥伦比亚军校的时候,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他了!”
欧月月失望的说道:“真是可惜,我一直都很想见他一面的。”
欧月月不愧为名将之后,只是略微的失神,就把目光看向胡忧,问道:“你既然知道我的身份,又深夜前来,究竟是为了什么事?”
胡忧不在绕弯子,直进主题道:“我今天来的目的,是想让你帮我一个忙。”
欧月月没有接话,等着胡忧后面的话。
胡忧看了欧月月一眼,继续道:“我想你去大田城那边,找到候三,并帮我让他恢复信心!”
“我?”欧月月指着自己的鼻子,奇怪的问道:“为什么要我去,我又为什么要帮你?”
胡忧道:“候三是我手下最忠实的人,也是我的兄弟。他这一次,不过是一时急进,才犯了错误,让对人钻了空子。我能猜到他现在的心情,如果不是想着把部队带回来,在请罪的话。我相信他现在已经自裁了。
我可以让他不死,但是我不能让他从新恢复信心。我想你也知道,候三非常的喜欢你。所以只有你,可以让他重新振作起来。他是一个将才,我不想这么眼看着他废掉。
至于你为什么要帮我,这个就简单多了。因为我们有共同的敌人,你之所以来浪天,不就是想看看有没有可能,跟我和作吗?我可以答应你,只要你帮我搞定候三的事,我们就是合作伙伴。
不知道我这么说,够不够清楚。”
欧月月冷静的看着胡忧,她已经从被揭穿身份的震惊之中,平复了过来。闻声点点头道:“说得很清楚,我也听得很明白。不过只有一个合作者的名份,是不是太单薄了一些。你既然知道了我的身份,那你应该知道我的身势。
我现在完全没有任何的势力,如果只是合作者,对我来说,意义不大。”
胡忧深深的看了欧月月一眼,又道:“如果我说,把特种团给你呢?”
欧月月简直不敢相信的瞪着胡忧,这怎么能!
胡忧继续道:“当然不能白给,我有条件的!”
412章战意无边
“只要你把特种团给我,无论你要什么条件,我都答应。”欧月月一改之前的温柔,脸上露出了绝决。十九岁之前,她的生活是单纯而天真的,但是十九岁之后,她的人生,变得暗淡。
她曾经有一个幸福的家,虽然不是亲生的,但是父亲却对她很宠爱,简直是要什么有什么。是异族人,毁掉了她原有的一切。她发誓要抱仇,以爷爷前紫荆花王朝名将奥斯马尔的名义起誓,她要亲手杀了异族的祭祀南荣!
可是对于一个从小学文的弱女子说来,报仇哪是那么容易的事。她想要去参军,但是她的体质,跟本当不了兵。没有人会要一个只会拿笔,不会拿刀的人的。
不过欧月月没有放弃,她来到了浪天,开了这个书香斋。虽然机会很渺茫,但是她还是在满怀信心,一定能等到属于自己的机会。现在,机会来了,她怎么可以让它错过。
她自信,如果能有一支属于自己的部队,以她多年从书中学来的兵法知识,一定可以给异族人狠狠的打击。
胡忧摇摇头道:“我想你没有明白我的意思,我说的给你,并不是把特种团划到你的名下,成为你的部队。特种团是不死鸟军团的一部份,就算是我,也没有权力把它送给任何人。”
欧月月愤怒的说道:“那你刚才又说给我!你这个反复无常的小人!”
“哈,这也算反复无常?”胡忧摸摸鼻子道:“我想你应该先听完我的条件,等我说完了,你也就明白了。至于要不要同意,那是你的事。反正无论你怎么做,异族人永远是不死鸟军团的敌人,我们与他们的战斗,不是会停止的。”
胡忧说这话的时候,眼中射出深深的怒火,特种团四万条生命,他不会就那么算了的。
欧月月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看着胡忧道:“你说吧,我在听。”
胡忧点点头道:“其实这也算不了什么条件。我不说,你也知道,以你的资历和军中地位,不可能直接指挥得了特种团。我这里有一个两利的办法,就是你嫁给候三。那样的话,你就可以通过候三,控制特种团。而我在这方面,睁一只眼,闭一支眼也就是了。
当然了,在这里还有一个前提,就是特种团的发展,只能越来越好,如果出现我认为不那么好的地方,我将会收回特种团,以后也不会再给你同样的机会。我不喜欢逼人,你可以仔细的考虑清楚,要不要答应。”
欧月月深深的看着胡忧,过了好一会,才问道:“为什么是候三,而不是你?”
胡忧哈哈笑道:“因为你不是我喜欢的那类女人。”
“是吗?”欧月月低头考虑了一会,抬头道:“我对候三并不反感,但是说到喜欢,还达不到,要我这样嫁给他,那是不可能的。我只能说,我可以给他一个机会,如果他真的行,我会嫁给他。如果他真不行,那么不好意思。我不会嫁给他的。”
欧月月表情上是一个很文静的女孩子,但是胡忧却从她的文静下面,看到了不服输的劲头。
胡忧很喜欢她这股不妥协的劲头,同意道:“好,我答应你。从今天起,你就是不死鸟旗下特种团的军师。”
欧月月诧异道:“你不需要考验我的能力吗?”
胡忧在查欧月月的资料之时,已经查了她很有的东西,她有什么样的能力,他是清楚得很,哪还需要什么考验。再说打仗就是打仗,考验是没有用的,真正的能力,要到战场上,才会知道!
胡忧笑道:“奥斯马尔的孙女,想来应该不会太差,希望你不会让我失望的!”
欧月月倔强道:“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胡忧点点头道:“那么你什么时候去与候三汇合?”
欧月月道:“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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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大能收到候三兵败大田城消息的时候,直接跳了起来,把自己一个人关在房里,足足骂了候三一晚上。虽然总是跟候三斗嘴,但是朱大能跟候三的关系,在军中是最好的,他们是同一个战壕里的生死兄弟,可以换命的那种。
此时的朱大能,无比的苦痛,离开不死鸟军团,并非他所愿。老父亲现在是以死相逼,他不能不回去。
但是正如他所说的,他的血液里,流的是不死鸟军团的血,现在军团出了这么大的事,他却不在,这让他的心,是多么的苦痛。
轻抚着不死鸟军团的黑色制服,摸着那颗闪亮的不死鸟金星,朱大能的脑中,不断回放着从入伍到现在的一切。
“候三,你这个家伙,可不能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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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回到城主府的时候,远远的就看到红叶的房还亮着灯。叹了口气,胡忧走了过去。
“怎么还不睡?”胡忧有些心疼的看着红叶,这个女人,总是无时无刻默默的付出着。其实他不用问也知道,红叶肯定又是在担心他了。
红叶放下手里的书,微笑道:“就快要睡了,还有几页,想看完而已。”
“嗯。”胡忧在红叶的对面坐下来,接过红叶递来的茶,问道:“你是不是想知道,我刚才去了哪里?”
红叶点点头道:“如果你想说的话。”
胡忧放下手里的茶杯,道:“我想我就算是不说,你也能够猜到吧。”
红叶摇摇头,深情道:“我不想猜。”
面对这样的女子,胡忧还能说什么了。轻轻拉过她的手,把这玉人抱在怀里:“我刚刚去找了欧月月。”
欧月月的事,红叶也是知道的,胡忧这么一说,她马上就明白了胡忧的目的。对于胡忧的做法,她没有任何的意见。她要做的,就是全力支持胡忧的任何决定:“她同意了吗?”
胡忧道:“她同意去见候三,不过没有同意嫁给他。”
红叶感慨道:“你对候三真是太好了。不但没有处罚他,反而为他做了那么多的事。”
胡忧摇摇头道:“我这么做,也不全都是为了候三。大田城之败,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简单。在没有弄明白一些问题之前,我们绝对不能轻举妄动。浪天是我们的跟本,我们现在,唯有保住浪天不乱。”
红叶叹息道:“这几年,发生的事,真是太多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恢复到以前的平静。
哦,对了,刚刚收到玉风的消息,第一批十万人的联军部队,已经完成了结集。三天之后,他们将派入色百帝国。”
胡忧皱眉道:“才十万人?”
色百帝国现在的情况很复杂。胡忧是果断的抽身离开了,但是以雅典娜为首的异族人并没有打算放弃色百,现在柳永吉正在与他们绞力。
红叶道:“这已经是玉风尽力与各国斡旋的结果了。十万人虽然是少了点,但是总算是完成了第一批结集。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相信之后规模会越来越大的。”
胡忧紧了紧抱着红叶的手,道:“嗯,相信是会那样的。明天你有什么重要的事要处理里?”
红叶舒服的把脑袋靠在胡忧的怀里,享受着一这刻难得的时光:“明天应该没有什么重要的事,如果没有什么突然事件的话。”
胡忧笑道:“哪来那么多的突发事件,今天陪陪我吧,我有些累了!”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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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胡忧起床的时候,红叶还在熟睡。太阳还没有升起来,离天亮还有一段时间。胡忧穿上衣服,拿着霸王枪,来到了院子。
“今天要不要打一场?”先来的黄金凤,收起了手里的双刀。
胡忧边做着热身运动道:“今天这么早。”
黄金凤擦着脸上的汗:“睡不着,就起来了。我还以为你今天起不来了呢!”
胡忧哈哈一笑道:“我的能力,你又不是不知道的。要不要今晚陪陪你?”
黄金凤瞪了胡忧一眼道:“我才不稀罕你呢。
“不稀罕就不稀罕吧。”胡忧说着一抖手里的霸王枪道:“好久没有打了,咱们今天好好练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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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族,南荣军营。
南荣悠然的躺在安乐椅上,对刚刚进来的本田龟佑道:“根据浪天方面传来的消息,胡忧并没有因为候三的兵败,有任何的动作,看来这一次,你猜错了。”
本田龟佑也很纳闷胡忧的反应。按他看来,胡忧应该像以往那样,一收到候三兵败的消息,马上火急火燎的出兵找回场子才是。与胡忧打交道那么久,本田龟佑可以算是对胡忧非常的了解。这一次的计划,也是完全按着胡忧的性子布置的。
大田城只不过是小菜,一次演练而且。他们真正要做的,是在浪天城,也上演一出烈火焚城的好戏。可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胡忧这一次的反应,居然会那么的平静,好像跟本不知道特种团出事一样,都过了这么多天了,还是没有一点动静!
看本田龟佑说话,南荣继续说道:“也许我们应该改变计划,不再等胡忧离开,而直接起动。”
本田龟佑惊讶的抬起来,看向南荣,提醒道:“祭祀大人,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我们的成功几率会很小。胡忧这个人,是一个能力非常强的对手。他在应对紧急情况方面,比候三要强上太多,如果不然把他引离浪天,我们成功的机会,恐怕不会太大。”
南荣无所谓道:“那又怎么样,大不了不过是死些人而已。反正那些人已经潜入了浪天,我也没有打算,再让他们回来。”
本田龟佑没有再言语,而是把目光看向孙天放,潜入浪天的人,全都是忠于他的部下,此时应该说话的是他才对。
孙天放听说南荣说,没有打算让他们人再回来的时候,脸色微微一变,却并没有开口反对,算是默认了南荣的决定。
本田龟佑看到孙天放的表现,也明白了他的心理。看来这家伙,是一心投到南荣的怀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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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城以东一百五十里的叠翠山区,候三失望的神色,真叫人看得黯然神伤。这里是第三集合点,虽然心里早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但是只在这里接到不到五百士兵的结果,还是让候三的心如碎了一般的头。
虽然从来没有幻想过,这里会有一两万人在等待归队,但是只不到五百士兵,与想像中的距离,还是差得太多了。
再又多等了小半天之后,候三命令部队离开了叠翠山区。大田城战败之后,南荣的追兵,像野狗一样,死死的咬在他们的身后。尽管现在还没有看到敌人的踪迹,但是他不能让这剩下的士兵,再冒险了。伤不起呀!
军中的士气,非常的低落,候三知道,要是胡忧在这里,肯定会做些什么,以提升士气。但是他也只是知道而已,却不会也没见心情去做。
要怎么样去鼓励士兵?难道告诉他们,我们依然很强大?睁着眼睛告诉他们,我们依然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以前,候三也许能这么做,但是现在,他做不出来了。因为他自己都已经失去了信心,他已经没有勇气,去面对士兵能的目光。他怕有士兵问他‘今后我们要怎么办’,他回答不了这样的问题,因为他给不了士兵答案,他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候三想着自己的结局,也许是自杀以谢天下吧。
‘啪!’一记响亮的耳光,狠狠的抽在候三的身上,候三整个人都呆了,因为煽他的人,居然是欧月月。
候三做梦也没有想到,欧月月居然会来这里,更是做梦也没有想到,一向柔弱的欧月月,居然可以把耳光抽得那么响。
侍卫想到补过来,被候三阻止了。欧月月没有打错他,他确实应该打。
欧月月两眼愤怒的看着候三,眼里全是血丝。见过胡忧的当晚,她就连夜离开了浪天,在两个士兵的引领之下,日夜兼程的往这边赶。
再见候三之前,她先去过大田城。那里的情况,真是惨不忍睹。整个大田城,已经被大火烧掉了九成,就算是已经过了那么多天,依然可以闻到那浓得的烟火之气。数不清的特种团士兵的脑袋,被挂在城头上,很多眼睛都睁着,就像她全家一百七十八口被异族人残杀时那样,不法闭眼。
满城受近苦难的老百姓,脸色麻木,不会哭,也不会笑,城里挤满了活人,给人的感觉,却是一座死城。这里依然有生命,却无法让人看到生气。
当欧月月看到候三的脸上,同样是一副死表情的时候,她终于忍不住出手了。她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抽在候三的脸上。连右手中指都震断了。
“打得好,我该死啊!”呆了好一会,候三终于有了反应,他蹲在地上,哭了起来。哭得像个孩子,完全无视边上正在看着他的士兵。他已经自认没有脸再见欧月月,今天能在这里见她一面,已经可以再无任何留恋的去死了。
“砰!”欧月月一脚踹在候三的身上,喝骂道:“候三,你还是不是男人,给我起来!”
因为用力过度,欧月月的声音听着歇斯底里,非常的刺,既不柔美,也不圆润,却让一些士兵,看到了希望。
“起来,起来,起来……”
欧月月一脚一脚的踢在候三的身上,她的脚很痛,但她并没有停下来。边踢边骂,把候三这次出征所有犯的错,全都一一骂出来。
候三一身本就已经破得不成样子的军服,更加的破碎了。这身衣服,从战败之后,他就没有脱下来过,上面的血早已经干结成一块块的黑褐色,还带着浓重的臭气,他却完全没有感觉。这些天,他本就像行尸走肉一般活着,哪会去注意这些。
身上的伤口,被欧月月再次踢开,很痛,候三却感觉好受了一些。欧月月骂的全都没有错,如果能早点有人这么骂他,也许就不会有大田城的惨败了吧。
欧月月又是一脚重重的踢在候三的身上,骂道:“特种团已经死了四万人,你难道想让这剩下的一万人,也死在这里吗!你去看看那些被挂在大田城城头上的人头,他们死不瞑目”
“什么?你说什么?”欧月月最后的一句话,把候三给骂醒了。他顾不得身上崩裂的伤口,一下站了起来,眼里含着无边愤怒的问道:“你说那些该死的,把我们兄弟的脑袋,挂在了城墙上?”
一瞬间,候三从一只死狗,变成了一个战意无边的野兽,一双眼睛由黑色变成了血红色,那个夜晚的场面,又再一次浮现在了他的脑海里,一个个倒下去的战士,那些不屈的身影……
自己有什么资格在这里自怨!
自杀?
这条命是兄弟们用血换回来的,早已经不属于自己,凭什么自杀?再死,也得死在战场上!
“兄弟们,你们听到了吗,我们战死的兄弟,正在承受着屈辱!”
“他们的人头,被挂在了城头上!”
“他们在等着我们去报仇,我们要让那些该死的,付出血的代价!”
413章逆境重生
复活,候三终于复活了过来。不单单是他,整个特种团劫后余生的一万战士,全都被愤怒给点燃了。
一万人,一瞬间在心里,涌起了无边的战意。他们知道,自己不能这样活下去,更不能这样回浪天去。他们的命,是大田城四万兄弟用血和生命换回来的,他们要凭借手中的弓箭和刀枪,向敌人讨还这笔血债,用敌人的鲜血,洗刷所有的耻辱!
候三恢复了过一来,他所作的第一件事,就是整个把自己扔进了河里,连人带衣服的洗了个干干净净。而后,他去找欧月月,他要跟欧月月仔细的研究今后的作战计划。
候三此时恨不得马上去作战,去跟南荣,跟孙天放拼过你死我活。但是他知道,不能再鲁莽了。一次惨痛的教训,已经让他毕生难忘。一次自大,失去的是四条命鲜活的生命,他不允许自己在再一次。
人,总要经历一些事之后,才能够长大。一夜之间,候三就长大了,变得成熟起来,四万条生命,足够让他成熟。
欧月月来的时候,带来了一封胡忧的亲笔信。胡忧在信上说,欧月月有很深厚的军事知识,让他凡事多听欧月月。
候三一向佩服胡忧的判断,经过这次的惨败之后,他也知道了自己的不足。以前胡忧让他没事的时候,多学习一些。他是有学,但是动力不足。现在,他的动力全开,像海棉一样,吸收着一切有用的东西。
另一边,浪天城的气氛变得紧张起来。胡忧一改往日的悠闲,变得严肃了不少。就在刚才,胡忧收到了情报,浪天城里,发现了不少可疑的人。很可能有人要对浪天不利。
“红叶,有没有查到对方的身份?”胡忧坐在主位之上,正在招开军事会议。不死鸟军团的高级将领,除候三之外,全都尽数到会。
红叶回道:“我们秘密的抓捕了几个可疑的人物,但是他们的嘴巴都很紧,问不出太多的东西。为防打草惊蛇,我们没有再抓更多的人。不过跟据其他的情报显示,这些人应该是来由大田城。”
胡忧问道:“是孙天放的人?知不知道,他们的目的是什么?”
红叶回道:“暂时还不能确定,不过应该不会是小动作。”
胡忧道:“无论是大动作还是小动作,我们都不能掉以轻心。浪天是我们的根基,绝对不可以出任何的问题。这方面,你要多留意一些!”
胡忧说着,转头看向风吟,问道:“风吟,异族那边,有什么最新的消息?”
风吟现在已经正式以情报官的身份,出现在众人的视线前。暗夜四影,现在只有她一个,已经现身,其他的三个花颂,雪啼,月鸣还在暗中。胡忧认为,这样明暗相帮,能更好的进行情报工作。
风吟报道:“最新的情报显示,异族南荣部,最近的调动相当的频繁。我们还侦查到,有好几支部队,正在向我们运动。”
“嗯!”胡忧点点头,环视在坐的众将领一眼,道:“各位有什么看法?”
吴学问道:“从各方面的情报汇总来看,南荣这一次,很可能把矛头指向我们浪天。浪天是燕州最大的城市,控制着水陆交通。南荣要想把势力扩大到帝国以南,最好的方法,就是拿下浪天城。我认为,无论是明是暗,南荣与我们都会有一战。时间只是早晚的问题!”
胡忧同意道:“吴学问说得不错,此战不可避免。从现在的情报看,不但不可能免,而且还很可能就在近期。现在我们要考虑的,不是战与不战的问题,而是南荣会怎么打,而我们又将怎么应付?”
哈里森仔细的又看了一遍手中的资料道:“按异族往日的惯例,采用的都是硬碰硬的打法。因为他们的士兵,在个人能力上很强,这一战法,往往收到不错的效果。
不过经上次的围城之后,南荣应该已经看到,硬碰硬,他们并不能在浪天拿得好处。意于此点,和城中近来发现可疑人物的情况,我觉得,他们应该是在从演大田城的一幕,想以之取胜。”
胡忧摆摆手,让哈里森坐下,又问道:“其他人还有什么不同的意见吗?”看没有人开口,胡忧继续道:“看来这一次,大家的意思比较统一。我也觉得,南荣这一次,是想与孙天放合作,来一招里应外合,重演大田城的一幕。
大田城的教训,在坐的各位,都很清楚,我就不在多说了。浪天虽然不是大田城,但是我可同样不可大意。此战,我们绝对不能输,也不许输!我命令!”
“哗!”
听到命令两个字,与会将领全都站了起来,恭敬的看向胡忧。
胡忧命令道:“今天不死鸟军团所属,进入一级待命状态,取消一切假期,加三岗,二十四小时待命。
命令陈大力主理浪天和四大卫城防务,从今天起,调矿工团,灭火团,娘子军共二十万人,由陈大力指挥。陈大力掌生杀大权,违令者,按战时条例,可先斩后奏!
命令林克带独立团与红叶配合,严密监控城中可疑人士。有任务情况,可以便宜行事,先做后报。
命令哈里森的野战团为突击部队,随时准备出城迎敌。警卫团,内卫团为后备军,随时准备作战。”
***************
“嘿,都叫你不要来了,你还不听,你看,伤着了吧。”候三当痛的看到痛得硬咬着牙的欧月月。
就在刚才,从树上滑下来的时候,她一个不小心,没有站移,崴到了脚。
欧月月脚痛得要命,却嘴硬道:“不来我怎么能更好的收集到情报。这些小伤算不了什么,我们快走吧,到下一个地方去看看。”
“你还要去?”候三被欧月月吓了一跳,今天早上,他收到消息,说异族部队有可疑的动静,于是决定亲自来查看,没有想到,欧月月硬是要跟来,怎么劝都劝不了。
欧月月理所当然的说道:“当然得去,还有两个点没有查呢。”
候三劝道:“你的脚都已经伤着了,还是不要去了。剩下的两个点,我去就好了,有什么发现,我马上告诉你!”下面的两个点,比这里危险得多,就算欧月月没有伤着,候三也不太愿意,让这个没有一点功夫的女人去冒险。
欧月月不同意道:“那不行,你的情报收集方法与我的不一样。我必须亲自去才可以。你要是不带我走,我就怎么去,你看着办吧。”欧月月现在是吃定了候三了,经过几天的朝夕相处,她虽然对候三依然没有产生什么爱意,但是多多少少,还是有一些好感的。
候三通过相处,也了解了欧月月的脾气,知道这个欧月月是一个外柔内钢的女人,她认定了要做的事,谁也没有办法让她放弃。就像她说的那样,他就算不带她去,她也肯定会自己去的。
候三拿没有欧月月没有办法,只能答应道:“好吧,可是你还能走吗。”
欧月月咬上道:“当然。”她这完全是强撑,额头上那大颗的汗珠,已经出卖了她。天知道她现在有多疼!
“算了,还是我背你吧。”候三说着,不由分说的蹲在欧月月的身前,道:“快上来吧。”
“这……”欧月月有些犹豫,长这么大,她还从来没有跟哪个男人有身体接触呢。她天生发育就不错,胸前波涛汹涌的走路都带颤,这要让候三背着……
候三见欧月月没有动静,忙催促道:“快点,咱们的时间可不多了!”他现在一心想的就是怎么为死去的战友报仇。对于什么吃豆腐的问题,他还真没有想过。以前他是有想过的,现在哪有那份心思。
“我可得,你能背得动我吗?”欧月月也知道现在不是犹豫的时候,必须得抓紧时间。但是候三那瘦小的身材,还真是让她担心。要知道,无论是身高还是体重,她可都要超过候三呢。
候三不耐道:“哪来那么多的废话,快上来。”虽然不想男女之事,但是马上就要与心爱的人在亲密的接触,他还是有些心跳的。
“好吧!”欧月月咬咬牙,俯身趴到了候三的背上。
候三只感觉身体一沉,先是两团粉嫩的肌肤压在自己的背上,随着压力的变大,那粉嫩有些变形,像后就是整个身体压上来。
柔滑如玉,温暖而带着处女特有的清香,候三突然感觉自己的身子大部份有些发软,只有一个地方,变得硬硬的。
“你行不行,不行我就下来。”欧月月看候三楞在那里不动,有些担心的问道。看那小细胳膊小细腿的样子,敢别压怕了。
“行,怎么会不行。”男人在任何的情况之下,都不可以说‘不行’。候三深吸了一口气,直起来身子。欧月月的体重,对于候三来说,算不了什么,不过她的身高,到是个问题。她比候三高了近十五公分,这么背着,她的脚有些拖地,使得候三走得很不顺,后面的欧月月也不舒服。
“唔!”欧月月的脚本来就有伤,再这么撞在地上,痛得她忍不住叫了起来。
候三也感觉到了欧月月的情况,知道这样下去不行。突然灵机一动,他想到了一个办法,赶紧说道:“把你的脚环到我的腰上!”
“啊?”欧月月吓了一跳,这样会不会太亲密了些。人家可是女孩子耶。
“快点!”候三催到。他这次真的没有想那么多,他只是记得,胡忧似乎说过,这招叫做老树盘根吧,如果脸对脸的话。
五个小时之后,候三背着欧月月回到了临时的营地。这五个小时之内,他们又赶到了两个观察战观察敌情,其中一个点在半山上,那山可没有修什么楼梯的,背着欧月月上去,差点没有累死候三。
还好,这次总算是没有白去。不但确定了异族部队有调动的事实,而且还有一个意外的收获。他们发现了一个异族的俘虏营,那里有来自各战区的人族俘虏被关押着。大约有一万人左右,看来是用来做苦力的。最让候三兴奋的是,他看到了不死鸟军团的军服,虽然人数不是很多,但是总算是又多有一些士兵活着不是。
一回到营地,候三顾不得休息,马上招开军事会议。把所有的情报都说了之后,大家一致决定,先想办法救那些俘虏。那些都是人族的士兵,拿起刀枪就能战斗。如果能成功的把他们救出来,他们的兵力马上就能增加一倍。
***************
异族营地,本田龟佑正在给南荣汇报着最新的进展:“第一步计划,已经完成。我们成功的混入一万人进入浪天,从不死鸟军团的动向来看,他们应该还没有发现我们的计划!”
南荣道:“一万人是不是少了点,也许我们可以再弄更多的人进去。”
本田龟佑摇头道:“这一万人,只不过是用来放火制造混乱的,已经很足够了,再多了并不会有什么太大的作用,反而会引起胡忧的警惕。”
南荣想了想道:“那就听你的好了。第二步计划,我们什么时候开始。”
本田龟佑道:“这次的计划,难的主是第一步。第一步成功,后面的都不会有问题。祭祀大人的部队,可以随时出发。”
南荣满意的举杯道:“好,这一次,就让我们拿下浪天城,抓捉胡忧!”
“愿祭祀大人马到成功!”孙天放终于找到了一个开口的机会。历史证明,他这句话,存在着重大的问题。因为异族部队里,跟本就没有马,马到成功,那么马不到,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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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三领着二千士兵,埋伏在山坡上。这二千士兵,是从特种团仅剩下的一万人里选出来,完全没有受伤的。经过两天的重点侦查,他已经确定,那一万人族俘虏,每天都要通过这条路,前往大田城,候三和欧月月研究之后,打算在这里下手,把他们给救出来。
没有功夫的欧月月,此时就趴在候三的身边,候三本不许她来,但是最后说不过她,只能让她也来了。为了她的安全,候三特意给她排了六个女侍卫贴身保护。
大约过了两个小时,已经超过了往日俘虏途径的时间,下面的山路,还是那样的平静,候三不由有些着急了。
候三忍不住问道:“欧月月,你说情况会不会有什么变化,他们为什么还不来!这都已经快了半个多小时了。”
也许是家族基因的关系,欧月月虽然是第一次上战场,但是却比候三要沉稳得多。她看候三一副坐立不安的样子,不由皱眉道:“他们的行军时间,本就不是规定的,昨一点,晚一点有什么奇怪的。沉稳一些,士兵们可都在看你呢!”
“嗯!”候三听到欧月月的话,深深的吸了口气,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他都不是说急着想打仗,而是救人心切。这一次,已经太多的人,因为他而死。再不能救出一些,他于里不安呀。
为了这次的行动不出任何的差错,候三昨夜反复的推敲各个仔节,直到天快亮,会小睡了一会。这么辛苦,为的就是们救到那些战俘,要是他们今天不来,获是去了什变故,那是他不可以接受的。
“来了。”
远处的道路上,终于出现了动静。有人影出现在了候三的线视里,这让他安心不少。不管他们为什么会迟到,总之他们是到了。到了就好。
候三像身后打出了手势,士兵们接到命令,全都把五连弩拿出来,小心的把弦拉上。马刀不用准备了,早已经磨得很亮,随时都可以和敌人拼命。
队伍越来越近,候三的脑袋有些见汗。这不是他第一次指挥部队作战,但是这一次,是他一生之中,最重要的一场仗。如果成功把这一万多俘虏救出,他就能重心的拾起信心,如果失败,那连他自己也不敢想像,会是什么样的后果。
多年之后,当候三已经成为帝国员老级的将军时,说起这一战,还是心存感激。要不是胡忧的爱惜,在他失败的时候再给他机会,他的一生,将会完全的毁掉。也就不可能再有之后的幸福生活了。
抽着这一万俘虏的,并不是异族的部队,而是孙天放的人。他们压着些人,是去从建大田城的。
面对这些背叛了人族的士兵,特种团的战士们,一个个眼睛都血红起来。要不是他们的暗地里使阴招,就算是异族部队偷袭,特种团也不会损失如果之惨重。
在候三的一场令下,特种团的战士,全都没有留手。一支支弩箭,精准的射进了他们的胸膛。血债从来都需要血来还,这是他们欠特种团的。
“兄弟们,给我杀,就战士的兄弟报仇。!”候三大喝一声,带头冲下了山坡。敌人已经死伤过半,是决战的时候了!
“冲,为不死鸟!”
“冲,为死去的战友!”
“冲,为我们的灵魂!”
414章利器火龙王
大厅里,胡忧独自一个人喝着茶,门口转来了脚步声,胡忧瞟了一眼,笑道:“哈,看你一脸喜色的样子,肯定是有好消息要告诉我了。”
红叶闻言加快了步子,来到胡忧的身边,略仰起头,脸上掩不住的激动道:“好消息!”
胡忧眼睛一亮:“是关于候三的?”
红叶白了胡忧一眼,娇哼道:“你有时候就不能笨点吗?”
胡忧哈哈大笑道:“那你喜欢我笨吗?”
红叶嘟囔道:“老是那么聪明,显得人家很没有成就感似的。”
胡忧看红叶的样子,就像一个想吃糖却没见要着的小女孩子,真是可爱之极。不由伸手,把她给抱过来,笑道:“好吧,这次我笨一点,快告诉我,候三那小子做了什么事!”
“猜不出来了吧!”红叶得意的在胡忧的额头上点了一下,道:“告诉你吧,候三带人从异族人的手里,救出了一万多各国被俘的人,其中多是军官!”
胡忧兴奋的一拍大腿道:“好样的。这小子果然没有让我失望,不枉我费那么多心思,帮他找老婆!”
红叶娇呼一声,哼道:“你要拍拍你的腿好了,干什么拍人家的!”
胡忧的大手在红叶的大腿上滑动道:“你的不更光滑一些吗。”
“去你的!”红叶白了胡忧一眼,道:“你别高兴得太早了,候三现在的处境并不是那么好,南荣对此事很震怒,现在正派军追杀他们。”
胡忧完全不担心的说道:“要论到跑路,没有人能鬼过候三。爱情的力量是无限的,我相信他肯定不会有问题。”
说道这里,胡忧收起笑脸,话风一转道:“不过我们也不能在一边看着,是时候到我们做些事了。那些钻进来的老鼠,已经逍遥得够久了。是你来,还是我来!”
红叶抢过胡忧的话道:“当然是我来,要是让你来,你又要忍不住亲自动手了!”
胡忧嘿嘿笑道:“知我者红叶也!还是你了解我呀。说起来许久不动手,我还真是有些手痒呢。好吧,城里的事,就交给你里。你和林克配合,把那一万孙天放混进来的人,全给我收拾了。城外的,就交给我了!”
红叶吃惊道:“城外,你要出城?”
胡忧点点头,拿出一张纸条,在桌上打开,指着上面简易的地图道:“异族十万先头部队,已经到了浪天以西两百七十公里的凡丹,预计五天之后会到达浪天,并发起进攻。我要去给他们制造一些麻烦!”
红叶不解道:“咱们四大卫城城防坚固,易守难攻,你为什么不利用卫城与南荣打,而要冒险出城。”
胡忧摇摇头道:“四大卫城是很坚固,这不错。不过再好的城,每次交战,也都会有损失的。正所谓是拒敌于国门之外,浪天的百姓,刚刚才从围城战中平静下来,我不想他们这么快又在见过战火。”
红叶担心道:“就算是这样,难道一定要你亲自去吗?你就不能交给其他人去!”
胡忧知道红叶是在担心他的安全,叹了口气,紧了紧抱着红叶的手道:“这是我的宿命,不死鸟军团,不能再历经一次失败了!”
红叶无语的低下了头。别人也许不知道,她却是心里清楚得很。特种团的失利,让胡忧非常的心痛。四万人战死大田城的消息传到浪天,整个军团都震动了。胡忧表面上的轻松,完全是为了稳定军心,他的心里,无时无刻,不在滴血呀!
大田城已经惨败了一次,这次胡忧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再让历史重演。他是肯定会亲自指挥作战的。
红叶一向支持胡忧的决定,哪怕是心里担心,但是胡忧已经决定了,她也不再会左右胡忧的意思。一哭二闹三上吊的事,不适合她。她要做的,就是默默的付出,把胡忧交给她的事,做到最好,不让胡忧有任何的后顾之忧。
红叶小猫一样,缩在胡忧的怀里问道:“你这次,带那支部队去。”
胡忧想都不想的回道:“内卫团!”
红叶一下从胡忧的怀里爬起来,不安道:“内卫团只有三万人,异族的先头部队就有十万,后面还有更多。把警卫团也带上吧,算我求你了。”
胡忧摇头道:“有内卫团够了,警卫团还有留作机动。你不用担心我的,这一次,我跟南荣玩虚的,不会正面硬扛,人多了反而会不好控制。”
****************
不死鸟军团是一支年轻的部队,也许说不上天风大陆最年轻的,但是之一肯定算得上。它的前身,是暴风雪军团。一支有过辉煌,却在三十八年的纸醉金迷之中,被腐蚀掉了的队部。
军团长苏门达尔身亡,副军团长克雷斯波下落不明,再加上前皇国皇帝戏巴伦西亚的莫名打压,五万残兵,被流放到洞汪城那个帝国最西边的不毛之地。要不是胡忧,也许过不了几年,就没有人再记得他们,他们将在人们的遗忘中,默默的死去。
是那个被人称为不死鸟的男人,再一次给他们第二次生命,给了他们军人重逾生命的荣誉。他们见证着不死鸟军团,一点点的由弱变强,直致发展成为今天的一流部队。
是,每天的训练,是很苦很枯燥,但是每当穿上不死鸟军团的军服,从百姓的眼睛看到羡慕和尊敬的时候,他们是打从心底感到骄傲和自豪。
内卫团是不死鸟军团的精英,这里的成员,很多都是原暴风雪军团的老兵。他们现在,正整齐的排列眼,眼中看着那个带给他们荣誉的男人。从男人的眼神里,他们可以看到,他们将再一次去追寻他们的荣誉!
胡忧环视着三万内卫团的士兵,朗声道:“异族不愿接受上次的失败,这次他们又来了。十万部队,如今已经兵临城下,告诉我,你们怕了吗?”
“不怕!”内卫团的士兵眼睛红了起来,上一次打败异族人的主力,是独立团的人,做为全军精英的他们,只打了个二线战,这让他们很憋气。这一次,机会来了,他们将要去展现他们的实力,拿到他们那本应该属于他们的荣誉。
“很好!”胡忧重重的挥手道:“我们不怕。这一次,我们将再一次打败他们。
此战,我们也许会死去,但是我们绝对不会后悔。因为我们是为自己而战,为我们的家人而战。
大家应该都还记得,帝国三十八年,天灾的时候,我们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那时候我们饥肠辘辘,很多人吃的是草根树皮,至今,还有帝国还有很多人,吃不饱,穿不暖。
是浪天,给了我们一切。不论你来何方,出生何地,现在,浪天就是我们的家。这里有我们的父母妻儿,他们生活在这里,过着富足的日子,可以预见,他们今后的日子,会越来越好。
现在异族人想要毁掉浪天,毁掉我们的家,想要我们流离失所,重新过那样的生活,你们答应吗?”
“不答应!”士兵的士气更高了。胡忧说得不错,他们不是为什么曼陀罗帝国而战,他们是为自己而战。
士兵其实是很简单的一群人,他们没有太多的野心,只要你能对他好,对他的家人好,他就能把命卖给你。
胡忧读书不多,在他的理解,‘家国下天’这四字,是先有家,再有的国。而不是普通那些舆论说的没有国哪来的家。家才是游子心中永远的牵绊。就像这世上没有周无缘无故的爱一样,士兵不会无缘无故的忠诚。要想得到他们的忠诚,你就得为他们做事!胡忧不是一个英雄,他是一个枭雄。他是做足了功夫的。
不死鸟军团在浪天驻军之后,胡忧特意划出一片城区,拨下专门的经费建造房子,目的是让不死鸟军团中士兵的亲属,可以有个安身之所。
现在浪天城里,至少住着一百万的军属。胡忧给他们房子,为他们安排工作,让他们不用在颠沛流离,这比任何的语言,更能打动士兵的人。
爱国,帝国让他们饭都吃不上了,还让他们爱国,为帝国卖命,那可能吗?
胡忧也许做每一件事,都有他的目的。但是他真真实实的对士兵好,对士兵的家人好,想他们所想,自然就能得到士兵的拥护。其实他完全不必须说这么多的话,他只要大手一挥,不死鸟军团任何一个士兵,都会义无反顾的去为他拼命。他之所以要说,那是对士兵的一种尊重,他在与士兵交流,他在告诉士兵,他不只是一个统帅,他还是士兵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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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的急行军,内卫团在胡忧的带领之下,来到了浪天以西一百公理的狮子山。这是他选定的阻击点。
士兵们的心气极高,哪怕他们明知道将要面对的是十万异族部队,他们也没有害怕。因为他们相信,他们一定会取得胜利的。
此次跟着内卫团一起来到狮子山的,还有一支秘密部队。他们没有番号,领头的是一个女孩子。这个女孩子纯纯的,长得很漂亮,她管胡忧叫哥哥。不要误会,她不是欧阳水仙,而是胡忧从池河带回来的天才少女微微。
因为在机关巧器方面,有着极多的天赋,微微现在已经全面的超越了鲁游,别看她年轻,她现在已经是兵工厂里第一人。
这一次,胡忧之所以敢以三万士兵,来阻击十万异族部队,正是因为得到了微微的强大助力。微微刚刚在前不久,发明出了一个强大的火器——火龙王。
火龙王是胡忧提供的一种理念,胡忧曾经在一部电影里,见过美军用的那个火焰喷射器。他觉得用这东西,对付那些满身长毛的异族人,应该非常有用。
但是可惜,鲁游并没有能研制出来,在胡忧要放弃的时候,微微却意外的把这东西给做出来了。
胡忧在安排好了扎营和岗哨之后,来到了微微的军帐。一天的赶路,让微微的脸上,满是疲倦。但是她看到胡忧的时候,却很开心。
胡忧看到微微的笑脸,顿时也感觉心情舒服很多,笑道:“怎么样,累着了吧?听说你有些感冒,我让人给你做了些姜汤,你趁热喝了吧。”
微微皱皱可爱的鼻子,有些怕怕的问道:“会不会很苦的?”
胡忧好笑道:“傻丫头,姜汤怎么会苦的,再说我还给你加了糖呢,快乖乖的喝吧!”
“哦,谢谢哥哥。”微微把姜汤接过去,不放心的又看了胡忧一眼。上次她生病的时候,胡忧给她药的时候,也说不苦,然后她就被骗了。这次命苦的微微觉得,自己肯定又会被胡忧骗。
在犹豫了一下,微微决定相信胡忧。很奇怪的想法,即觉得胡忧是在骗她,却又要相信胡忧,女孩子的心思,真是难懂。
小心的喝了一口,微微的脸上,露出了笑容。这一次,胡忧没有骗她,这姜汤真的不苦,甜丝丝的很好喝。
胡忧看懂了微微的表情,扳脸道:“怎么,你以为我是骗你的?”
微微噘嘴道:“谁让你上次还骗人家来的。”
胡忧没好气的笑道:“这小气丫头,居然还记着呢。快喝吧,喝完了好再给我说说你那火龙王。”
“嗯!”微微重重的点头,一提到有机机关巧器的事,她的精神头就特别的好。三口两口的喝完姜汤,马上小孩子一样,蹦蹦跳跳的来到胡忧的身边,仔细的给他讲了起来。
微微这个火龙王的原理,并不是很复杂,总的来说,就是把易燃的火油给装入容器里,然后喷出去以伤敌。
不过这里面,有两个难题。一是喷出去的问题。这里可没有什么空气压缩机之类的东西,把想把火油喷出去可不容易。还有一个难题,就是怎么样点火的问题了。胡忧看到的喷火器,是像一条线一样,一扫一大片的,怎么在没有电子打火的技术,达到这一效果,可不是说说就行的,一代巧器大师鲁游,就是栽在了这两点上面。
电子打火的问题,微微也没有能解决。她彩用了原始的方式,在火龙王的前面,加了一个燃烧着的火把。这是她从民间杂耍喷火节目里想到的。
至于怎么把火油喷出去,她彩用的是吹气的办法。她把兽皮做能球形,往里面装气,在与火龙的铜管连接。
微微把操作原理给胡忧说了半天,胡忧还是听得一脸的迷糊。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在他那个时候的科技之下,很容易就能解决的问题,在这里居然如此的复杂。
还不够复杂吗,一个火龙王要十个人才可以操作,其中还有三个是专门负责吹气的,两个负责压气的。而且还不是每个人都可心操作的,必须得培训上岗。十个人里,有一个人配合不好,火龙王就会出问题。不但喷不出火,反而还会爆炸!
还好胡忧亲自看过微微的实验,肯定了这火龙王的威力。这然这简直就像是小孩子玩家家酒的玩艺,胡忧是打死都不会带出来的!
又听微微把操作原理讲了一次之后,胡忧终于明白了整个作操的过程。拿出随身携带的军事地图,开始在地图上做标记。微微这一次,带着了十门火龙王。胡忧得把它们安放到重要的位子上,让它们发挥出强大的杀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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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虾是异族部队里,一个普通的虎头士兵,他今年只有十八岁,在人族看来,他还只是一个小孩子,但是他已经有了八年的兵龄了。
异族人要比人族成长得更快一些,通常十岁就已经可以算为成年人了。所以长虾十岁就入了伍,成为一名战士。八年来,他和族人参加了很多的战征,算上这马上要来来的一场,整整是第二百场。之前的一百九十九场,他都是跟异族内部的其他种族交战,这一次,他要第一次跟人族交战了。
长期在战场上摸爬滚打,让他本能的对危险很敏锐。刚刚踏入狮子山,他就感觉到了阵阵的凉意。这是身体对危险发出的警告,可是他小心的观察了周围的各个地方,却没有任何的发现。哪怕是这样,他还是把自己的怀疑,上报给了队长。因为他相信,他的身体本能,是不会有错的。
队长还以为长虾真的发现了什么,赶紧一边停止前进,原地警戒,一边向上级汇报情况。可暗上级接到汇报,并派人探查周围的情况。却什么都没有发现。
也许是看错,上司很大肚的,没有判长虾一个慌报军情的罪。部队这才得到前进。长吓看队部继续前进,心里更是着急,又连连上报有埋伏。上面又派人查了一次之后,就不再理会长虾了,并警告长虾,不得扰乱军心。
其实他们并不知道,长虾是对的。只不过,长虾对危险太过敏感,他太早的感应到了火龙王的可怕,报早了。
胡忧的埋伏,还在五里之外。
415章怒火杀戮
十条火蛇,如同天神的惩罚,疯狂的扑向了异族部队。异族人的毛发,普遍要比人族的长很多,加上他们不是那么喜欢洗澡,身上粘着不少的油,非常容易点燃,简直就是过火就着。
浓浓的黑烟,带着烤肉的香气,直冲云霄,仿佛要把天都烧着了一般,气势相当的惊人。
异族士兵哪见过这个,一下全都慌了起来,哇哇大叫着四处乱跑,一种难明所以的巨大恐惧,像闪电一样,瞬间感染了整整十万异族部队。
走在前面的,正在‘享受’着来自地狱一般的烈火,已经被点燃的异族人,惨叫着满地打滚。幸运躲过一难,险险中招的人,吓破胆似的回身就跑。这个可怕的地方,他们一分钟也不想多呆了。
有时候,无知比知道更可怕。慢一步的部队,跟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看见满脸惊慌的同伴疯一样的往回冲,他们也赶紧跟着跑,管他是什么事呢,先保小命再说。
不死鸟军团的人,也同样看傻了。打仗这么久,他们哪见过这个。一想到万一有一天,这种遭遇,很可能会落在他们自己的脑袋上,他们的汗毛,就竖了起来。
微微紧紧的闭着一双大眼睛,这火龙王虽然是她发明的,但是她却不敢看这样的场面。这真是太惨了。人人都说水火无情,这次看来,是真的了。如果真要比的话。微微觉得火比水可怕,你可能不会水,也不见得会被水给淹死,但是谁要是碰到这火,那真是想不死都不行。
胡忧静静的看着眼前的一切,战争是残酷的。战争的本意,就是用一切可以想到的手段,尽可能多的消灭敌人。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胡忧相信,如果火龙王是在对方的手里,他们绝对不会犹豫,也一样会用到他和他的部队身上。
胡忧一手紧握着手里的霸王枪,在暗暗的计算着时间。十万异族人,是一个很庞大的数字。想要靠十辆火龙王就把人家十万人烧死,那简直是痴人说梦。十辆火龙王,只是一个制造混乱的道具而已。
“少帅,时间差不多了。”哲别贴着胡忧站着,哪怕现在她已经是师团长的身份,但是她从来没有忘记自己是胡忧的侍卫。她只要有机会站在胡忧的身边,就总会习惯性的对胡忧实施保护。
“嗯!”胡忧哼了一声,他的背后,已经升起了黑色的不死鸟军团战旗。
“杀!”
胡忧终于下达了进攻命令,这时机真是把握得非常的好。正好在火龙王停下来,而异族人还没有从慌乱恢复过来之时。
三万内卫团士兵,是全骑兵的配制。在胡忧的一声令下,战马的铁蹄,敲打着地面,发出轰隆隆如滚雷一般的声音。
用百兽草喂养的战马,无论从耐力还是暴发力来说,都是超强大的。加上他们此时全都是从山坡上冲下,那阵式,真是听听都很吓人。
“杀!”胡忧一马当先,手中霸王枪如青龙出水,横扫一切档在他前面的东西。左手的五连弩,在一连点杀了五个异族将官之后,被他收了起来,用右手的霸王枪,专心的干着他的屠杀工作。
生命,在这一刻不值钱。一把廉价得只值五十个铜板的大刀,只要在哪条生命上一进一出,那条生命,就算是基本完结了。一把这样的刀,如果运用得好,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除去假期,至少可以杀五十人。如此算来,每个人的生命,不过是只值一个铜板而已。
胡忧插枪而上,心里除了一个杀字,再没有别的想法。特种团那四万条生命,此时全部冲激着他的大脑,那一个个熟悉的名字,不断的在他的脑子里浮现。
他们之中,有从黄龙道开始,就跟着胡忧的。有在令归城加入进来的,也有到了洞汪城而被扩编进特种团的。
无论是什么时候加入的,他们对不死鸟军团都是忠心一片。很多人,都曾经跟胡忧吹过牛,打个屁。
他们是孩子的父亲,妻子的丈夫,爸妈的儿子。他们有很多珍爱而不能放下的东西,他们还很年轻,还有很多美好的生活,等着他们享受。但是现在,对他们来说,一切都没有意义了。
打仗会死人的,这胡忧早就已经知道。但是四万特种团的士兵,他们死得太惨,太冤,太不值得了!
杀杀杀,杀人者横被人杀之。
胡忧的衣服上,已经满是血液。血液属于敌人的,还是他自己的。他早已经不去关心。他现在只知道发泄,把自己心中的恨,发泄到这些异族人的身上。
也许他们也有自己的老婆儿女,他们也有关心他们的人。但是他们的手上,已经染上了不死鸟军团士兵的血,胡忧是不会放过他们的。
哲别紧紧的跟在胡忧的身边,一把马刀,舞得虎虎生威。她与胡忧不一样,她志不在杀人。在她的眼里,只有胡忧的安全,才是她最关心的。
“少帅,差不多了。”哲别暗暗计算着冲杀的距离。在战前,胡忧制定了非常精秘的计划,计划要求每一个人,应该在每一个时间段内,做什么事。
“嗯,什么?”胡忧被哲别猛的拉了一位,从失控中醒了过来,有些茫然的看着哲别。
哲别看胡忧还没有清醒过来,赶紧说道:“已经冲杀了半个小时了,异族队部已经稳住了阵脚,我们必须都按计划撤退。”
“哦!我想起来了。”胡忧一枪又干掉了一个虎点头人,气急败坏的说道:“马上传令各部,紧急撤退。”
胡忧不是自大狂,哪怕有十辆火龙王的帮助,他也不会自认为能用三万人马,干掉对方十万人。他得再一次,对方打游击。慢慢的消耗敌人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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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
南荣一脚把进来报信的士兵给踹到墙角,那士兵抽动了几下,就不动了。这已经是第三个因为报了不好听的消息,被南荣踢死的士兵了。
本田龟佑边在心里暗笑,边假惺惺的劝道:“祭祀大人,请消消气,气坏了身子,那就不好了!”对于南荣杀死情报负责人的事,他跟本就没有放在眼里。将领的心里压力,也是很大的,偶尔也要好的发泄一下,而杀杀人,感觉就会好很多。
南荣哼道:“那个该的胡忧,他居然敢耍地我!我发誓,一定要干掉他!”
本田龟佑心说,你想除掉胡忧,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我还想呢,可是他现在不是我活得好好的。不过我现在,到不想他那么快死了。这么好的对手,早早死了,不是太可惜了吗?
本田龟佑笑道:“我相信祭祀大人一定能心愿达成的!”
南荣又是一哼,骂道:“孙天放还真是没有用,连一点事都半不好。他不是说,人马已经地位了吗,怎么还没有一点动静。”
本田龟佑道:“我早说过,不能把太多的宝押在孙天放的身上。弄不好,他那一万人,已经全都给人家给端了!”
本田龟佑这话真是说得一点都没有错,孙天放派去浪天的一万人,别说是想趁机搞事,现在能好好活的,都已经没有几个了。
胡忧带内卫团离开了浪天城之后,红叶也马上行动,按着之前查回来的线索,重点打击孙天放派入浪天的一万奸细。
浪天是什么地方,那可是胡忧的宝地。听说要抓奸细,浪天城的百姓,是没有不帮忙的。
这样一来,孙天放的那些人,算是倒了血霉了。有些正吃着面条,就晕了过去。有些正在洗澡,就被在给架了起来。甚至有些什么也没有来得急做,就已经什么都不用做了。一万人对有着快暴涨到八百万人的浪天来说,就像了一滴小水花,掉进水里,就再也找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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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城东的黄土坡,候三领着特种团的一万士兵,和那些新救出来的各国俘虏,就躲在这里。这个地方相当的隐蔽,异族人的收搜队,已经来了三次,都没有能发现他们。
欧月月正在整理着最新情报,候三从树林后跳了出来。看他那一身野人的打扮,不用问就知道,他亲自去探查敌情去了。
“怎么样,有没有找到异族人的粮食存放处。”欧月月一看到候三,马上就问道。这里虽然还算是隐蔽,但是他们的日子,过得不算好。最主要的问题是粮食不够了,再得不到粮食的被充,他们都得饿死。
候三脸色沉重的点头道:“有找到,不过找到和没有找到,分别不大。”
欧月月没有听明白候三在说什么,瞪眼道:“有话说话,我可没有时间跟你玩猜谜语。”
候三道:“我可不是猜谜。异族人的粮食,全都是统一的管理,现在全都堆放到南荣的大本营里。大本营里有近五十万的部队,你说我们能拿得到吗?那不是和没有找到一个样?”
欧月月眼睛一亮道:“五十万士兵,那不是有很多粮食。太好了,你说我们要是拿到所需的粮食,在一把火把他的粮草全给烧了。南荣会怎么想?”
候三瞪眼道:“你不会是……这不可能!”
欧月月自信道:“世界没有不可能的事。只要有信心,一定会有办法的。”
候三抓抓脑袋道:“你这话怎么和老大说的一样。”
欧月月奇怪的问道:“少帅也有说过这样的话吗?”
候三道:“是的。少帅经常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欧月月在心里默念了一遍,道:“看来少帅的想法,是跟我一样的。要是他在这里的话,一定也会打异族那批粮草的主意。候三,你跟少帅那么长的时间了,你来试着以少帅的处事风格,好好的想想,如果你是少帅,会怎么做?”
候三惊讶的指着自己的鼻子道:“我是少帅?不行,不行,我比少帅差得太多了。”
欧月月鼓励道:“不用怕,你就试一下好了。你是一个很聪明的人,我相信,你一定可以像少帅那样,想出很多好点子的!”
听欧月月这么说,候三也有些心动起来。胡忧是他最佩服的人,他一直视胡忧为偶像。不过他从来没有想过,把自己换位到胡忧的身上。欧月月就像是一盏明灯,让候三的心,一下亮了起来。
“如果我是少帅……”候三喃喃的自语着,脑中浮现出与胡忧一起对敌时的点点滴滴。渐渐的,候三的眼睛亮了起来。
欧月月没有打扰候三,她知道候三正在发生着转变。这一次的惨败,对候三来说,是坏事,也是好事。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那就得看候三自己的了。欧月月相信,胡忧肯定也是看到了这些,才让她来帮助候三。这一点,从胡忧没有马上命令候三回浪天,就可以证明。
大约过了十分钟,候三喃南的说道:“我记得有一次,那是在青州。当时我们正在和安融交战,我们的情况,不是那么好。安融人的大军,横在令归和峒独之间,把我们军团硬生生的隔开,城中的粮食,也不足了。
那时我们还是不死鸟特战队,老大受了军团长苏门达尔的命令,要弄一批食粮回令归城。”
欧月月说道:“确实和我们现在的情况一样,当时他们是怎么做的。”
候三道:“当时我们化妆成安融人,进了安融的金骨山大营……”
欧月月追问道:“你们成功的拿到粮食了吗?”
候三点头道:“拿到了,不过这方法我们应该用不了。安融人是人族,而且他们的军营,只有几万人,没有南荣的那么多的人马!”
欧月月沉思道:“这是策略的问题,关键的地方,不在人数,而是方法。让我好好想想,怎么样可以潜入异族人的大营里。我们长得跟异族人差很多,要扮异族人,肯定不行。
对了,孙天放的人,不全都是人族吗,也许我们可以在他的身上打主意!”
416章怒斩十万兵
火龙王是一种新的武器,第一次用于实战,效果确非常的好。当然,这个效果好是对于胡忧一方来说的,换成异族人的一方,那就很悲惨了。
此时,已经不单单是异族人的身上着了火,整个山野一片,全都成了火海。这已经不单单是热的问题,而是整个空间,都在燃烧。
“马拉戈壁的!”胡忧一个前插到了对手的身后,手中霸王枪一个回马枪,把一个异族的中队长那捅了一个窟窿。随即在另一把砍刀近身之前,一记撩阴腿,把那想要捡便宜的家伙,蹬了个四脚朝天。在战场上,倒下就意味着死亡。那个倒霉的家伙,被后面上来的战马,踩了个肠穿肚破。
“撤退!”
胡忧可没有时间,再去看那个倒霉蛋的情况,大声下传令兵发出撤退的命令,一个飞身上马,双脚一夹马肚子,转身就往来路跑。
三万内卫团士兵,听号令各自脱开对手,像一阵黑色的风景,追随胡忧而去。
异族士兵的战力,果然强大。不死鸟军团就算是占了主动,也还是受到了一定的损伤。不少的战士和战马,都在流血,跑着跑着,就有士兵或是战马倒地。
异族在一阵混乱之后,终于反应过来。自从发动争战到现在,他们还从来没有受到过这样的打击,这个亏吃得太大的,他们怎么能忍得下这口气。
整个大地都在颤抖着,那是异族人追杀不死鸟军团而出的脚步声。这群红了眼睛的家伙,也不管前面的不死鸟军团,都是骑兵部队,他们是甩开大脚,就往前追。这十万人的首领,是异族先锋将良田。他已经不去管什么进攻浪天城的命令了。他要把这些穿着黑色军服的臭虫,全部杀掉!
从山头上,看这里的情景,没心没肺的人,肯定会笑出来。军装不死鸟军服的内卫团战士,骑着战马,在前边跑着,在他们更前面的地方,是最先撤退的十辆火龙王喷火车。而他们的身后,则是混身长毛,不少身上还冒着黑烟的异族人。他们的眼睛已经全是血丝,呼呼的吐着热气,都不用细看,就是不死不休的死局。
胡忧边跑着,边看着手中的地图。这些该死的异族人,还真是死心眼,居然就这么光着脚追在后面。
由于这一片是山区,路比较小,在相互的影响之下,战马也跑得并不是很快。如果按现在的前进方向,面前有一路路会更小一些,万一出点什么问题,影响了前进的速度,后队就会被异族人给追上。
真是头痛呀!
胡忧抓着头皮郁闷着。千算万算,他几乎把一切都算到了,就是没有算到异族人的死心眼。徒步追马,这在正常的人类来说,根本是不可能做出来的事。这些死家伙,足足追了一个小时,都不带停的!而且这些异族家伙,在奔跑的时候,四只都可以用,速度可并不慢!
由于火龙王的发威,这一次的阻击战打得是相当的好。近一万异族士兵,在这一次的阻击战中,成为了胡忧的胜利果实。阻击战到目前为止,还是相当成功的。
按胡忧的原计划,是利用战马速度快的优势,打打停停,以骚扰战术,敌打我走,敌停我战的战术,不断的让异族人处于消耗的状态,大大的减低异族的实力。
可是现在面对这些死心眼的异族人,他还真有些嘴苦。人家又不是女孩子,哪有这样死命追人家的!
身旁的战士,都是好样的。他们明知道异族人单兵作战的能力强,也没有一个人退缩。冲锋号响起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死命催着坐下的战马,杀向异族人。而现在后退的时候,他们也没有任何的慌乱,就算是明知道,再这样下去,很可能会被异族人追上来,他们也没有催马超上来,打乱整个队伍。
按往常的作法,胡忧居然会想办法,把对方的指挥给干掉。不过这一次,对方的帅旗队中保护都非常的好,再说十几万人,像豆子一样散落得满山都是,也没有什么机会埋伏。看来这么做,不是很行得通。
三万对十万,而且战力普遍要弱于对方,这要是被追上,那可又是一场恶战,甚至是死战了。内卫团是整个不死鸟军团的精华,胡忧可不想就这么把这三万人给拼没了。
奶奶的,就算是能一路通行,没有被敌人追上来,难道要一直这么被他们追到浪天城去。那不是把自己这张脸丢掉地上踩吗?
“要追是吧,好,那老子就让你们追个够!传令下去,全军向东,到烂石摊去!”
胡忧说完,当先打转马头,直冲树林。
良田是南荣的亲侄子,此次出征,是他好不易容才争取来的。本想到浪天去抖抖威风,没有想到,在半路上,被人烧了个灰头土脸。
有一件事,如果胡忧知道,他肯定就捶胸顿足,大骂自己运气不好。火龙王第一次发射的时候,良田就在前阵中。差一点就被胡忧给烧然烤肉。
如果是平时,良田也不会那么疯狂的死咬着胡忧不放。可是现在半边毛都让人给烧了。他哪能肯过!这对他可是奇耻大辱呀!
“追,追,追,给我追,就算是跑死,我也要把他们全部杀掉!”
看胡忧的队伍偏开了原路,良田是想都不想,马上下令咬上去。相比起天风大陆上的人类,异族人的生存环境要艰苦得太多。一千多年前,他们被人族赶进了另一个时空中。那里一片慌凉犹如地狱。
胡忧正是想像不到那里环境的艰苦,才错误的估算了异族人的耐力。如果只是单纯的论跑步,异族人的行动能力,并不会下于驼着人的战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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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叶收到西门玉风来浪天城的消息之时,正在看着最新回传的战报。胡忧的阻击成功,让她很高兴,火龙王的威力,也让她看到了将来对战异族的新希望。可是胡忧没有能按原定的计划,与敌人打骚扰战,而是被死咬着,那就让红叶担心了。
“玉风,你怎么要来也不事先打个招呼!”红叶收起心里的担心,把西门玉凤给接进来。
西门玉凤这一次是秘密前来,她在联军总部,收来候三兵败大田城的消息之后,是坐立不安。她了解胡忧对特种团老兵的感情,怕胡忧会因为怒火而做出什么事,于是忍不住过来看看。
西门玉凤只看到红叶,却没有见着胡忧,不由着急的说道:“先别说这些了,胡忧呢?”
红叶低下头,没敢说话。她最怕的就是西门玉凤问这个了。
西门玉凤看红叶不答,马上就联想到了什么,正色道:“胡忧现在是不是不在浪天城!”
红叶看这事没法瞒下去,只能实话实说道:“他带内卫团出了城!”
西门玉凤气恼道:“我就知道,这个家伙总是喜欢做这种冒险的事。你怎么不拦着他!”
红叶苦笑道:“你又不是不知道他的脾气,我哪里拦得了他,除非你这个姐姐出马还差不多!”
西门玉凤白了红叶一眼道:“你要是用黄金凤上次拦着,不让他去青楼的办法,我就不信,你拦不了他。”
西门玉凤说完,自己都忍不住笑了:“算了,那个坏蛋这么机灵。想来不会有什么事的!”
红叶的目光,不由看向了城外,是的,那个家伙很机灵,他肯定不会有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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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家主请你过去。”老管家在朱大能的耳边说道。
“嗯!”朱大能在床上嗯了嗯,懒懒的爬了起来。离开军营的生活还真是不习惯,没有那种随时要与敌人交战的压迫感,他的体重,在短短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之内,就飙升了三十多斤,整个人明显的胖了一大圈。
来到大厅,朱大能的父亲朱进财正在泡茶。这几年,朱进财的身体不是太好,人日渐的消瘦,还不时的咳嗽,请了许多个大夫,都没有什么好传。
“坐吧。”朱进财连看都没有看朱大能一眼,朱大能自从回到家之后,没事就躲在房里不出来,他当然知道朱大能这是在生他的气。
朱大能默默的坐在朱进财的对面,也不说话。
朱进财给自己倒了杯茶,把茶壶推给朱大能,淡淡的说道:“我已经跟关家商量好了,下个月是不错的日子,你跟关天瑜把婚事给办了!”
朱大能脸抽了一下,还是不说话。特种团刚刚在大田城新败,不死鸟军团现在是危机重重,而这个时候,他这边却要成亲?跟关天瑜成亲,朱大能并不反对,但是自己的兄弟战友,现在正在经历苦难,这让他怎么喝得下那杯喜酒!
“啪!”
朱进财重重的把茶杯敲在桌子上,骂道:“你是聋了还是哑了,跟你说话,一点反而都不给?”
朱大能终于抬头看向朱进财,面无表情的说道:“我说的话,你会听吗?”
朱进财大怒道:“我听,我听你个屁。我告诉你,你别给我老想着什么不死鸟军团。你以为他很强大吗,用不了几天,他就得烟消云散。我这是救你出火炕!再在不死鸟军团里,你这条小命,迟早得完!”
朱大能闻声脸一变,追问道:“你是不是听到什么消息?”
朱大能可已经在军团里呆了四年了,之前也曾经无数次经历凶险,但是朱进财从来没有说过这样的话。以朱大能对朱进财的了解,这话绝对不是随便说说的气话,老爹肯定知道什么他所不知道的东西。
朱进财推开椅子,长身而起道:“你问我也没有用,我什么都不知道。你只要安心成你的亲,然后继任家族这位就行。”
朱进财说完转身就走,朱大能赶紧追上去问道:“爹,你肯定知道些什么,求你快告诉我!”
“我说了,不知道!走开!”
“爹!”
“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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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打算这样干?南荣的军营里,可是有五十万的部队,一但有个什么闪失,就算是叫天都帮不了我们!”候三听完欧月月的计划之后,整个人都吓呆了。他一直以为胡忧的胆子大,现在看来,相比想欧月月,胡忧的胆子,还算是小的了。这丫头居然要化妆成异族人,混入南荣的军营去烧粮草!这也太疯狂了一些吧。
欧月月完全没有理会候三的震惊,平淡的说道:“我已经仔细的分析过,孙天放所部,虽然已经投靠了南荣,但是他在南荣那里的地位并不高。就算是我们能成功的化妆成孙天放的部队,能成功接近粮仓的机会也不大。既然都是要化妆,我们何不直接扮成异族人的样子,这样要更有把握一些。
这几天我仔细观察过,异族的独角兽部队,与我们长得很相似,不过是多了支角和多了些纹身而已。要扮装成他们并不是太难的事!”
如果胡忧此时在这里的话,肯定要说一声‘英雄所见略同’。因为他和冷雨夜进入秦岭,侦查异族情况的时候,就是扮成独角兽人进去的。事实证明,这是一条行得通的办法。
胡忧那次进秦岭的细节,并没有公开过。他知道这个办法可以行得通,候三可不知道。
候三当也不想的反对道:“不行,我不同意这么做。风险实在是太大了,我不允许我的士兵冒这样的险。”
大田城一战,已经有四万士兵,战死杀场。这剩下的一万人,每一个,都是候三的心头肉,他恨不得把他们全都装进保险地箱里,让他们安安全全的。现在欧月月居然给他弄出了一个这么危险的计划,他当然不同意!
欧月月怒道:“候三,你是胆小鬼吗?”
欧月月对自己的计划,有绝对的把握,看候三不同意,她也急了。欧月月心里很明白,胡忧在大田城惨败后,不但没有把候三调回浪天,反而让她过来,是有意让候三在这里,立一个足以弥补大田城惨败的大功,回去之后能将功补过。
就算是不为候三,欧月月也必须要在胡忧的面前,拿出一份成绩。按现在的形势,胡忧不可能让这一万多部队,独自在外面漂泊太久。留给她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可是一万多人,在南荣五十万部队的窥视之下,能有什么作为?相对于南荣的实力,他们太弱了。
硬来,他们肯定是不可能有任何希望的,想即不冒险,又想立大功,天下哪有这么好的事。这是欧月月唯一可以想到的办法。
候三的眼睛也红了起来,欧月月是他心爱的女人,从来没有一个女人,能像欧月月那样,打动他的心。被心爱的女人说胆小,那是一件多么没有面子的事。
要是换了以前,候三真要冲冠一怒为红颜了!
可是现在……
候三深深的呼吸了几次,把那股怒火给散去。正是因为想要在欧月月的面前表现自己的实力,才有了大田城的惨败。四万条生命的巨大教训,候三一辈子也忘记不了。一场惨败,已经足够让他成长,让他不会再那样的冲动!
长出了一口气,候三摇头道:“你说胆小鬼也好,说什么都好,总之我是不会同意这么危险的计划的!”
候三说完转身就走,只留下一脸不甘心的欧月月独自站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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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路可真难跑呀!”
这是异族士兵的心声,人家骑马,自己在后面死命追,这也不是好玩的事情。
大颗的汗水,把毛发都给透失了,前面的敌人还在跑,这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呀!
异族士兵痛苦了,胡忧的小日子就舒服多了。过了烂石摊之后,就是一马平川的平原地带,真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坐下的战马,再不受任何的牵绊,真是爱怎么跑就怎么跑。只是唯一不好的,是离浪天城越来越远了。
“少帅,那些家伙似乎跑不动了。”哲别策马从后队追上来,笑道:“我还以为他们多能跑呢,原来他们也有累的时候。”
胡忧不爽的闷哼道:“你以为他们是机器人吗,跑了大半天,是人都累了。”被人在屁股后面像哄羊那么撵了半天,胡忧真是一肚子的火。
哲别愣了一下,问道:“机器人是什么人,他们为什么不会累的?”
“呃。”一不小心,把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东西给带出来了。
“那是一种特别的种族,现在已经见不到了,不用去管他。”胡忧含糊的把机器人的事带过去,跟边露出一丝坏笑。
哲别曾经是胡忧最贴身的侍卫,一看到胡忧的坏笑,就知道他要搞事,果然,就听见胡忧说道:“传令下去,全军放慢速度,后队与敌人保持大约两百米的距离就可以了。”
如果问异族人,人世间什么样的事,最让人生气?他们肯定会说,是敌人就是前面,可是怎么都追不上!
古语老一句话——要想让牛一直不停的往前走,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它的前面,吊上一把嫩草。胡忧现在就是把自己变成草,吊在敌人的眼前。
不紧不慢的保持着距离,让异族人想追又追不上,不追又已经追了那么久,就这么放弃,又太不甘心了。
哲别看着异族人那痛苦的样子,乐得咯咯直笑道:“少帅,你真是太坏了,这样的点子,你都想得出来!”
胡忧脸上的笑意,越来越深,按哲别的话说,都有些高深莫测了。
“这就算坏了,你也太小看我了。兄弟们,两百米的距离,正好在连弩的杀伤范围,被追了那么久,你们难道就不没有点火气?”
哗!
胡忧的话,一下提醒了内卫团的士兵。对呀,这刚好是身杀范围嘛,干什么跑得那么老实,射他奶奶的!
有骑射功夫好的士兵,当即把拿出了连弩,背转过身来,点射身后的异族人。
这一来,可真是要了亲命了。跑了大半天,人人都累得跟狗似的,这下还成了靶子,让人射成玩。
“少帅,异族人不追了。”哲别有些不爽道:“我还刚想去给他们几箭呢。”
胡忧回道:“放心,有得你射的时候。”胡忧说着,环视了一眼周边士兵的状态,下令道:“命令全军转向,他们不玩,该我们玩了!”
轰隆隆的马蹄声,让异族人全都瞪大了眼睛,这些狡猾的人族,你追他们的时候,他们跑,不追他们又回来了。
我的老天,不好,快跑。
很多事情,往往都会发生戏剧化的变化。现在发生的事,就很戏剧。十多分钟前,还是异族人追人族,现在反过来,是人族追杀异族人了。
两百米距离,坐下骑着战马,在平原之上,一字排开,手中拿着闪着寒光的五连弩,缓缓推进,那是怎么样一种场面,而当你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又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已经跑得腰都直不起来的异族人,感觉到了绝望。冲在最前面的士兵,突然猛的发现,自己很傻很天真。
光脚去追骑着马的人,而且还追得那么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
这是找死的行为。
“追杀老子,你们是没有死过。”胡忧狠狠的一口唾沫,吐在地方,喝道:“第一排听令,给我射,狠狠的射!”
“哒哒哒……”
机簧的弹射,发出的是夺命的声音。漫天的弩箭,如暴风雨一般,洒向异族人。数不清的异族人,不甘心的倒下。他们有些弄不明白,之前他们还是优势的一方,怎么一转眼,一切全都反过来了。
“杀,杀,给我杀!”胡忧的脸上,露出了狞笑,他本就是一个无理也要争三分,有理更是不让人的人,被异族人追了大半天了,现在有这么好的机会,他岂能就这么错过。
对方的弩箭,一波一波而海浪一般袭来。已经跑得筋疲力尽的异族人,再也没有力气,出躲避那些可怕的武器。
良田突然发现自己很愚蠢,这是他活了二十二年来,第一次发现的。在这之前,他一直都觉得,自己很聪明。
异族是一个强者为尊的世界,这里的一切,都是用武力说话,良田在过去的二十二年之中,从来没有败过。但是今天,他有预感,他会败得很惨,非常非常惨的那一种。
身边的士兵,一个个的倒下,就犹如割麦子一般。是他的愚蠢,浪费掉了士兵强大的战力。跑步去追马,良田很怀疑,自己怎么能够下达得出这么愚蠢的命令。
错误,总是要付出代价的。他现在,就正在付出代价。每一次机簧声响,就会有一个士兵倒下。良田原来有十万士兵,而对方只不过有三万人。
异族士兵的单兵能力,本就比人族要强大,再加上三陪多的比例优势,几乎是必胜的局面。但是现在,面临着惨败的,却是良田。三陪的兵力优势,现在看来,不过对方手里的弩箭,多发出两次声响而已。
内卫团的士兵很开心,开心得就像是过年一样。在不久之前,他们还很郁闷,恨自己被敌人追得跟条狗似的。现在,他们的心情,就要爽多了。
只要扣动心里的扳机,就有异族人不断的倒下。内卫团的士兵,人人都可以称得上是百战老兵,但是打过那么多次仗,他们都没有遇上过,今天这样的场面。
十万个喘着粗气的大靶子,任由他们射杀而无力还手,人世间怎么能有这么快乐的事。如果每一场仗,都能如此的轻松如意,要称霸天下,也不是那么难的事吧。
“少帅,有两千异族士兵躲进了山凹里!”士兵向胡忧报告道。你只要看这士兵一眼,就知道他有多么的兴趣。从大逃亡到大胜利,整个过程,不过是一个多小时的时间而已。一个多小时,他们轻松的只靠手里的五连弩,就屠杀掉异族九万多人。人生的大起大落,是如此的快,真是让人兴奋得不知道怎么形容。
还有二千,只要把这最后的两千人杀死,内卫团的士兵,就将创造一个历史。以三万人,用不到一天的时间,以伤亡不到二千人的代价,屠尽十万异族大军。
是那个叫做胡忧的人,让他们取得了这样辉煌的胜利。他果然是神,他是不死鸟军团的军神!
“躲?”胡忧冷笑一声,嘴角露出了一丝残忍:“躲就可以了吗。哼,把火龙王给我推上来,我到要看看,他们怎么躲!”
火蛇狂喷而出,山凹顿时变成了巨大的火炉。异族最后剩下的二千人,包括南荣的侄子良田在内,都在高温之中,化成了火炭。他在南荣那里,接下先锋军任务的时候,肯定没有想过,自己的结局,会是这样吧!
胜利了,我们是不是胜利了?
当视线之中,再也找不到一个活着的异族人时,很多内卫团的士兵,还都不太敢相信,十万异族士兵,就这样烟消云散了。
巨大的欢呼,直冲云霄,胜利,属于他们!
417章有凤来仪
“什么,胡忧以三万内卫团战士,歼敌十万!异族十万先锋军,无一生还,内卫团损失不到不千人?你刚才是这样说的吧!”
一向沉稳的西门玉凤,傻傻的看着红叶。她觉得红叶今天有些诡异,不然怎么可能说出这么诡异的话来。那不是吗,今天中午的时候,她还得说胡忧的三万人,被异族十万部队,撵得鸡飞狗跳。现在才刚刚过了几个小时,红叶又跑来告诉她,胡忧反过头来,把那十万强大的异族部队,给消灭得一个不剩!除了诡异,西门玉凤找不到更好的词来形容。
红叶重重的点头道:“你没有听错,我也没有说错,因为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是胡忧干的,是他干的!”红叶高兴得鼻子头都冒了汗。她最高兴的,不是胡忧杀了多少敌人,而是胡忧马上就要平安的归来了。
“真是这样的吗?”西门玉凤还是不敢相信,这样的战绩,就算是天风大陆最有名的十个将军元帅联合,也做不到啊!
红叶抱住西门玉凤道:“真的,是真的,珍珠都没有那么真。十八个探子,都是这样报的,胡忧派回来的人,也是这么说。百分之百的,不会有错。”
一开始红叶也不相信有这样的事,第一个探子告诉她的时候,她还以为那探子的脑袋出了问题,但是之后每一个人,都是这么对她说的,就由不得她不信了。
“红叶姐姐,你听说了吗,胡忧哥哥大胜,大胜!”欧阳水仙尖叫着一路跑进房间,看到西门玉凤,敢紧捂住小嘴,转身想溜。
正所谓是一物降一物,欧阳水仙最怕西门玉凤了。因为每次西门玉凤总是让她背那些生涩的兵法,而且不背好还不给吃饭,撒娇都没有用的。
西门玉凤叫住西门玉凤道:“柔儿,几天不见,不认识我了?”
欧阳水仙暗地里吐吐小舌头,这才把脸转过来,甜甜的叫道:“玉风姐姐好。”
边叫她还边往西门玉凤的怀里钻,不知道的,还以为她与西门玉凤多亲呢,哪里会想到,她最怕见到的,就是西门玉凤了。
“嗯,这还差不多,我还以为你不记得玉凤姐姐了呢。”西门玉凤摸摸欧阳水仙的脑袋,对于欧阳寒冰的这个十八妹,她也是很喜欢的。因为无意中发现这丫头有过人的军事天赋,她一有机会,就有意的陪养小丫头这方面的能力。
欧阳水仙撒娇道:“怎么会呢,人家最喜欢玉风姐姐了,红叶姐姐也喜欢!”
“小滑头,肯定是跟你胡忧哥哥学回来的。”西门玉凤在欧阳水仙的鼻子上点了一下,道:“我来问你,刚才你嚷嚷的大胜是怎么回事。”
欧阳水仙扬起小脸道:“当然是胡忧哥哥以三万部队,怒斩十万异族兵呀!”
西门玉凤看了红叶一眼,说道:“这是哪来的消息,是谁告诉你的?”
欧阳水仙笑道:“当然是在街上听回来的呀。呃……”
欧阳水仙乐极生悲说漏了嘴,赶紧捂住小嘴,偷偷的拿眼出瞟红叶。还好今天红叶很开心,难得的没有说好。要知道红叶为了她的安全,一般情况下,是不让她乱出城主府的。
“看来消息是真的了。”西门玉凤长长的出了口气。连大街上都已经传开了,那肯定是有不少民众也知道了这事,不可能出错了的。
西门玉凤欣慰道:“这个臭小子,刚才还在为他担心呢,没有想到,一转眼,他就带给我们一个那么巨大的惊喜。”
红叶笑道:“那等他回来,就由你亲自给他奖励咯。”
西门玉凤白了红叶一眼,道:“我这次可没有带着什么好东西过来。”
红叶顽童一样,跳到西门玉凤的身边,小声的在她的耳边道:“那就把你奖给他,他肯定会喜欢的。”
“要死了你,这里还有小孩子呢。我看你呀,也变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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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衣服脱了!”
欧月月没头没脑的一句话,吓得候三差点没从椅子上掉下去。不是吧,现在的女孩子都那么开放了,这么主动。我究竟是从,还是不从呢?
欧月月看候三像傻子一样瞪着自己,一点动作都没有,不由又叫道:“干什么,叫你脱衣服,听见了没有!”
候三脸都红了,犹豫的问道:“这个,会不会太快了一些?”
这下换成欧月月不懂了:“太快了一些?什么东西?你要干什么?”
候三小声道:“是你叫我脱衣服的,你说干什么。”
欧月月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的话有歧义,狠狠的瞪了候三一眼,道:“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别东想西想的,快脱衣服。”
候三看了外面的士兵一眼道:“不是我想的那样,那是哪样?”
欧月月不耐烦道:“哪来这么多废话,你究竟脱是不脱?”
候三一咬牙:“脱,脱,马上脱。”管他究竟是那样的,反正男人在美女面前脱衣服,总不会吃亏的。”
候三的身形是瘦小,但时由于长期的刻苦锻炼,身形还是不错的。正想给欧月月展示一下,这才发现,欧月月正低头在那里调墨水,跟本就没有看他。
这不由让候三感觉挺郁闷,不过随即他又感觉奇怪,欧月月这是要干什么呢?
欧月月弄好了墨水,吩咐候三一声‘别动’就开始在候三的身上,横横竖竖的画了起来。欧月月这个大才女,琴棋书画是样样精通,绘画的手法,也比胡忧要强上太多,全程不过是五六分钟的时间,就画好了。
候三在欧月月画到一半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就不是那么好看了。因为他已经看出来,欧月月画的是异族独角兽人身上的那种纹路。
“好了。”欧月月满意的看了眼自己的杰作,拍拍手,从身后拿出一个独角,道:“来,低头,让我帮你带上!”
“不带!”候三挡住了欧月月的手,问道:“欧月月,你究竟想要干什么!”
欧月月理所当然的说道:“扮独角兽人呀,还能干什么?”
候三怒道:“我不是已经说过,不同意你这个拿士兵冒险的计划吗,你怎么还在弄。”
欧月月也瞪了眼:“我什么时候说过,要拿士兵去冒险了。我问你,你扮还是不扮?”
“不扮!”候三生气的转身到另一边。
“不扮就不扮。”欧月月长身而起道:“异族人的粮仓,我是去定了,你不去有的是人陪我去,再不行,我就自己去!”
欧月月说完也不再看候三,转身就往外跑。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候三也对欧月月有了一定的了解。知道这个女人,外表看起来温柔,其实他是一个非常倔强的女孩子。她的脾气,和胡忧的很像,认定的事,就非做不可!
“死就死吧,为了心爱的女人,冒一次险又何妨!”
候三不同意欧月月拿士兵去冒险,他自己这条命,到是随时可以为欧月月死的。
欧月月看候三又追了来,嘴角露出了笑意。她早就知道,候三肯定会来,在这方面,她还是有自信,吃定候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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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和内卫团回城的时候,受到了浪天军民的热烈欢迎。送花的,送鸡蛋的,送上大碗米酒的……
朴实的百姓,用最朴实的东西,来迎接他们的子弟兵。当胡忧当众宣布,内卫团全体士兵,放假三天的时候,整个浪天欢声雷动,家里有女儿的人家,赶紧的回去通知女儿,打扮得漂亮一些,以等候一段美好的邂逅!
胡忧自然是被拥进了城主府,他身边的女人可不允许他去有什么邂逅。内卫团已经就地解散,再不把他抓回去,就连欧阳水仙都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要知道浪天多少的人家,都想要把女儿嫁给他呢。
“快回去吧,你有一个神秘的客人在等你呢。”红叶拖了一把还在人群中,有些不太愿意走的胡忧。
胡忧好奇道:“神秘客人,谁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