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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煮酒点江山》》 · 江南一梦 · 202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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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奇满意的看了一眼自己的副将,点头道:“派出小分队,先行快速通过,查看各处地势情况。部队分前中后,每队五千人,间隔十分钟通过!”

“是,将军!”

看着部队按命令行事,李世奇略感安慰。在外界看来,烈火军是一支暴民组成的军队。只有核心成员才知道,这支部队,虽然有暴民,但是与暴民有本质的不同。因为部队里的各级指挥官,全都是经过军式化培养多年的人。不客气的说,这是一支正规部队!

虽然这一次,在洞拱城遭遇到了损失,不过那几万人的损失,对他来说,算不了什么。现在是暴乱的年代,只要手里有钱,就能有大量的兵。

李世奇很小心的指挥部队通过老虎冲,可一,可二,不可再三再四,面对胡忧,他已经犯了不少的错误,再出问题,后台大老板,就该不高兴了!

*******

“少帅,烈火军的先头部队,已经通过老虎冲。预计全部人马通过的时间,大约在半小时左右。”

胡忧环视了一眼正在做着战前最后准备的两千内卫团士兵,点头道:“很好,民兵那边已经准备好了吗?”

这一次,胡忧再次利用了洞拱城后的那片山区,在李世奇部队撤离的同时,他就下令离开洞拱城。由于地势的关系,他们快了烈火军几个小时,赶在了李世奇的前面。

这是一次冒险的军事行动,无论是对撤出时间和保密性的要求都很高。一但让李世奇发现不对,回转洞拱城。那么洞拱城就是一座空城了,几天的血战,将全部不再有意义。寨良等六城,也将失去依靠。

还好,到目前看来,一切都是顺利的。这也多亏了旋日的帮忙,是她指挥民兵部队,完成了掩护!

现在,旋日带着她的民兵部队,跟在烈火军的后面。牛车坪的战事一起,她就会带着民兵,把李世奇的后路给封了。

“已经准备好了,只要烈火军全部通过老虎冲,他们就会占领高地,堵死烈火军的后路!”

胡忧刚要下令全军准备行动,突然脸色大变的看着老虎冲的方向,怒道:“那里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会有火燃烧起来?”

突然燃烧起来的山火,引起了三方面人的注意,最先有动作的是烈火军。李世奇一看到山火,马上下令部队停止前进,前队转后队,退出老虎冲。

旋日现在遇上了大难题,李世奇的突然转头,让她错手不急。她手里有五千民兵,按计划他们只要用石头把老战冲一头的出路给封死,就算是完成任务,并不需要直接与李世奇的部队交战,他们也没有那个能力交战。

真正参与作战的,是胡忧的两千人马,他的任务是在李世奇全军通过老虎冲,队形不稳的时候,突然发动袭击。以五连弩的强大攻势,把李世奇的烈火军给压回老虎冲里。剩下的活,那就真是推石头解决问题了。

两头一堵,山上的石头不断砸下,别说李世奇只有一万五千人,就算是他有十万人,也得死在老虎冲里。

可是这一作战计划,却被一把突然燃烧起来的山火,简单的破坏掉了。前路起火,李世奇肯定会判断前方有埋伏,从而急速回转部队,退出老虎冲这个险地。

怎么办?

旋日的民兵跟本没有办法抵挡烈火军的攻击,现在摆在胡忧面前的,是两个选则。第一,将错就错,马上下令发动袭击。另一个,自然是马上带人撤出战斗。不过这样做的话,旋日那五千民兵也就完了。他们跟本没有与烈火军正面交战的实力。

两千人与一万五千人正面硬碰硬,就算是有五连弩,胡忧也讨不了好。但是任由那些民兵遭遇损失而不管,那么不但对他的民兵计划造成重大的阻碍,还会使他失去大量的民从支持。那样的损失,是不可估量了。

打还是不打,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但是胡忧现在没有时间去想,他必须瞬间就做出决定,越拖下去,后果将会越严重!

胡忧现在是恨死了那个放火的人了,要是让他知道,那是谁干的好事,他绝对生吃了那个家伙!

*******

“秦明将军,咱们就这么放把火,就可以了吗?”

马泽本一脸的黑灰,说话的时候,两排牙齿上下翻动,看向还真有些吓人。

秦明的脸上,也沾了不少灰,不过他要比马泽本要好不少,只有略有些脏而已。

康拉德最惨,这家伙不小心让火给带上,引燃了衣服,差点没成烤猪。滚了一身的烂泥不算,衣服还烧了大半,闷在那里,不敢说话。

秦明把目光从山火那边收回来,这个地方看不到李世奇那边的情况,不过他相信,只要李世奇的脑袋,没有被马踩过,肯定不会在往前钻入胡忧的埋伏里。

秦明习惯性的抚摸着脖子上的那道伤痕,冷笑道:“胡忧这次难受了!”

没错,这不明的山火,正是秦明带着马泽本和康拉德放的。两天前,他们三人化妆成老百姓,身边一个兵都没有带的,秘密进入了燕州地区。

李世奇和胡忧在打着,秦明在一边看着。旁观者清,他自然分析出了胡忧的作战计划,于是从中作梗,给胡忧完了这么一出。

*******

进退两难,胡忧现在真是进退都不得,不过他已经无从选择,只有进,没有退!

“打信号,原计划做废,让旋日带人离开!”

“弟兄们,弓上弦,刀在手,跟我上!”

胡忧吼出两句话,一抖手中的霸王枪,一马当先冲了出去!

“杀!”

两千内卫团士兵也红了眼,左弩右刀,跟着胡忧冲杀了出去。他们的思想没有那么复杂,用不着像胡忧想那么多,只要跟着胡忧行动,就可以了。

这是一场计划之外的血拼,胡忧本可以很轻松的拿到一场胜利,而现在,他必须要拼了老命,才可以保证全身而退。人生的大起大落,真是太快,太刺激,也太无奈了。

306章出乎意料

胡忧霸王枪在手,领着两千内卫团的战士,如出闸的猛虎,又似饿了三天三夜的狼群,直扑而上,见人便砍。

烈火军正在回撤,哪想到居然会有人如此疯狂的扑上来,因为之前那不明的山火,让许多士兵都在心里揣测不安,此时敌人突然杀出,让搞不清楚情况的士兵,登时乱了,四下乱跑,全想着逃命。

胡忧的二千人马,暂时以少胜多,取得先手,更是得理不让人。五连弩和马刀,疯狂的划出夺命之光。

胡忧突入在最前沿,眼红如血,心却冷如寒冰,在拼杀的同时,各方的形势,全如黑板上的粉笔字,刻划在他的心里。战鼓声起。

李世奇终于重整了自己的部队,受到胡忧冲击的,不过是之前的先头部队,因为山火起之时,他们已经完全通过了老虎冲,所以他们后退得有些慢,才被胡忧给衔尾而上。

中队和后队的一万人,依然保持着原来的阵型,只要指挥得当,除掉胡忧,不成问题。

李世奇已经收到了消息,部队之后,还有五千民兵,现在正在撤退。那五千民兵,李世奇跟本没有去多看一眼。别说是五千,就算是五万人,他们的胜略价值,也比不过胡忧的一条命。

要杀死胡忧!

这是李世奇在心里,暗暗对自己说的。至于先头部队那五千条性命,算不了什么,就拿来做战耗好了。

李世奇冷静的观察着形势,等待着最好的地时机。一鼓而胜,三鼓而楬,他相信胡忧的部队,不可能一直保持强大的战力。是人都会累,累了,就是他的机会了。

终于,李世奇亲手敲响了战鼓,一时之间,杀声震天,万箭齐发。胡忧不是有那种奇怪的弩箭吗,那就让他们尝尝传统弓箭的厉害好了。

“啊啊啊........”

身边的士兵,一个个中箭倒下,临死之前发出的惨叫,让胡忧的心在流血。这些可是百战老兵呀,他们的忠诚和勇敢,不是有钱就可以买来的。

“轰!”

巨石砸在人群之中,把交织在一起的两军战士,瞬间压成了碎肉。李世奇疯了,他居然不顾自己一方士兵的死活,丧心病狂的动用了投石机。

数十辆投石机,把一颗颗千斤巨石,送到交战士兵的头顶,再重重的砸下,这是李世奇攻势的开始。

真正的血战,终于开始了。

胡忧紧了紧手中的霸王枪,因为沾上太多的血,枪身有些滑腻腻的,抓得不怎么牢。右手阵阵的发麻,刚才他差一点,就让一块石头砸中,还好急时用巧劲挑开石块,不过他的手,还是伤着了。没有出血,但是筋骨极痛,几乎使不上劲来。

整个战场,现在可谓是一片狼籍,大块砸中没砸中的巨头,就那么横在场中。石块下面,压着或是没有压着未死的士兵。耳边不断传来的,是那喊杀声,惨叫声,哀号声和投石机,五连弩的机括之声。

五连弩的机括声已经没有了之前的密集,接连几场恶战,很多士兵的弩箭,都已经射空了。

眼睛血红的内卫团战士,机械式的挥舞着手中的马刀,脑中已经没有太多的想法,杀死敌人,或是让敌人杀死。生命在这一刻,变得简单了。什么心机,什么目的,什么激情都没有了,剩下的,只是最原始的捅刀子。

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动物,像人类这么喜好杀死同类的。也没有任何一种动物的发展壮大,需要用到同类的血。只有人,才是这样变强的。他们总是在战争之中,变得越来越强大。战争的规模越大,他们学到的东西,也就越多。

战场之中,死尸遍地,鲜血已经让土地变得泥泞不堪,不小心踩滑了,就会摔倒在地上,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摔倒,那就意味着再站起来的机会,渺茫了。

天空的乌云,越压越低,似乎有一场暴风雨要来。

李世奇不断调兵遣将,烈火军的攻势,越来越猛,胡忧身边倒下的士兵,越来越多。

内卫团的士兵,总是不自觉的靠向胡忧,因为那是他们的使命,保护胡忧的安全,是他们的第一任务。而胡忧的身边,又总是战斗最为激烈的地方。

战斗打了多久了?

胡忧都已经有些想不起来了,在生与死的挣扎之中,时间对于很多人来说,已经无关紧要。

旋日的民兵,应该已经完全脱离战斗了吧!

胡忧在砍翻一个烈火兵之后,暂时得到了片刻喘息的机会。

突然,胡忧睁大了眼睛!

那是什么?

那些黑压压的人头,是烈火军的部队吗?他们居然还有那么多人?

不,不对呀,烈火军什么时候穷到了这种地步,打仗居然用锄头,扁担,柴刀........

胡忧的脑袋有些发昏,一时有些弄不清楚情况。

“不!那是洞拱城的百姓!”

胡忧终于恍然,因为他已经看到了冲在最前面的旋日。她没有撤退,居然带人冲杀进战场!

“这个笨女人,她手里只有五千民兵,能干得了什么!”

胡忧在心里暗骂,他知道旋日是想要帮他,可是她这么做,让胡忧的这一场血战,变得无意义了!

“是洞拱城的老百姓,好多!”

身边一个士兵忍不住叫了起来。

是呀,好多。

胡忧也发现了问题,五千人绝对不会有那么多,看这排山倒海的架势,至少有几万人,弄不好,全城的百姓都来了!

*********

“李世奇将军,大队洞拱城的城民杀上来了!”

一个士兵急急忙忙的冲到李世奇的身边,因为跑得太过慌乱,脚上沾满血的鞋子又太湿滑,他差点没直接撞在李世奇的身上。

李世怒斥道:“一些老百姓而已,慌什么。他们要送死,那就给他们死好了!”在他的眼里,最没有用的就是女人,接着就是那些唯唯诺诺的老百姓。

士兵顾不得李世奇的怒搞斥,大声的叫道:“将军,不是一些老百姓,是很多老百姓,至少有十万人,甚至更多!”

“什么?”

李世奇被士兵的话弄得眼皮一跳,十万人,那怎么可能!就那些随便打骂欺负的洞拱城民,能组织起五千人,就算他们胆子肥,吃了大胆药了。怎么可能有十万人不怕死的冲进两军交战的战场?

士兵看李世奇不相信,赶紧说道:“是真的将军,真有十万人,只多不少。你快去看看吧,满坑满谷的都是人!他们拿着锄头,菜刀,红着眼睛冲上来,后队已经被他们冲垮了!”

李世奇这一次才真正的脸色大变,与胡忧的恶战打到现在,他手里的一万五千人,现在剩下的,已经不足一万了,要是真来了十万老百姓,蚁多咬死象,十个打一个,也够他受的。

********

不处远的一座山顶上,秦明,康拉德,马泽本也同样目瞪口呆的看着下面的奇景。

这是怎么了,这个世界疯狂了吗,那十几万老百姓,吃错了什么阎王米,得了失心疯。居然拿着菜刀,抱块石头就冲向烈火军。这冲在前面的壮年,还说得过去。秦明在山上看得清楚,后队的,全都是老人妇女。有些边往前跑,还边在奶孩子!

“秦明将军,这,这是怎么回事?”康拉德一脸痴呆的看着下面的奇景,他当过白云城的城主,也算是有点见识的人,可是这下面正在发生的事,怎么看着那么诡异。

一向精明的秦明,此时也一时弄不清楚状况,他真是看不懂,这些老百姓能起来什么作用。

秦明看不懂,那是因为他在山顶,把整个老百姓队伍里的情况,看在了眼里。但是烈火军的人在下面,他们看不到那些才百姓的真实情况,他们看到的,是漫山遍野的老百姓,呐喊着向他们冲过来。

太多了,真是太多了,他们现在就像那暴风雨中的一叶孤舟,眼看就要被百姓的海洋给冲垮。

水能载舟,能煮粥,也是淹人。老百姓发起怒来,也是同样可怕的。最靠近老百姓那一面的烈火军,一下就被人潮给冲散了。那些平时用来种地,割草的锄头,镰刀,砍在人的身上,同时会伤会痛会流血,会死人!

别说锄头了,一些跑不快的烈火兵,直接就被老百姓给踩死。烈火军先是发愣,接着是慌乱,再接着就是无尽的恐惧。

恐惧与笑一样,也是可以传染的。已经被胡忧部队的勇猛,打得心寒的烈火军,再次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冲击,所有的勇气,都被充垮了。他们想到了逃离,逃离这个可怕的地方。

溃败一但发生,就无法再挽回。兵败如山倒,烈火军的士兵,集体的失去了信心,他们已经没有了对胜利的奢望,除了跑,他们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

“哗!”

烈火军如潮水一般,朝着百姓的反方向,没命的狂奔。不少士兵,为了能跑得快一些,甚至丢掉了手里的刀枪,身上的盔甲。只为了自己能跑得快一些,他们甚至可以伸手把挡在自己身前的人,给拖到自己的身后!

李世奇看穿了旋日的把戏,但是他阻止不了士兵的恐惧。他歇斯底里的狂叫着,下达进攻的命令,但是没有人听他的。寒了心的士兵不想打,不愿打,也不敢打了,他们只想离开。

没有人预想到这样的结果,胡忧没有,秦明没有,李世奇也没有。一场惨烈的血战,就以这样戏剧化的结局,出现在了世人的面前。胡忧唯一能做的,就是让手下的士兵,给烈火军让出一条逃跑的通道。

说来可笑,刚才还不死不休的两方人马,此时居然彼此擦肩,却再没有发生交战。

胡忧不是没有想过,借机灭掉李世奇这一万人。但是他不能,他的手里,现在只剩下一千人了,而且几乎全部带着伤,跟本无法完成这样的任务。

求生的人,发出那种求生欲是可怕的,现在的烈火军,就像那被吓破了胆的野狗,你让出一条路来,让他们离开,他们不会咬你。如果你妄想吃掉他们,他们就会把心中无限的恐惧,发泄到你的身上。那可真是不死不休的结局。

现在结局,已经让胡忧欣喜若狂,这是失而复得的胜利,虽然胜得有些惨,但是这已经比他之前计算的最好结局,要好上太多。

烈火军的这一次溃败,李世奇部,算是彻底的完了。等他重新收拢部队,建立起信心,胡忧早已经把拿下的七城,给整顿好。洞拱,寨良等七城,几可以说是铁板订钉的控制在胡忧的手里。至于刘光达那十五万攻打浪天的部队,红叶,朱大能,哈里森他们,会好好给他们上一课的!

“万岁!”

“哦!哦!哦!”

“万岁!”

“哦!哦!哦!”

内卫团士兵和洞拱城的老百姓融合在了一起,爆发发阵阵欢呼。激动的人们,无尽疯狂的乱吼乱叫。世事就是这么奇妙,眼看已经山穷水尽,转眼却乌云散去,满地花开。

士兵在感谢老百姓的帮忙,老百姓在感谢士兵的保护。他们相互的拥抱,一起跳,一起笑,一起庆祝着这传奇般的胜利。

旋日在人群之中,焦急的找着。终于,在一个山峭的前面,看到了胡忧。

胡忧没有加入欢呼,他静静的站在那里,看着两个已经死去的内卫团战士。巨大的石块,把他们压成了肉泥,只能从他们身上的军服,看出他们是内卫团的士兵。

“他们在石块砸下来的瞬间,推开了我!”

胡忧蹲下身子,取下两个战士的士兵牌,珍而重之的拿在手上,又步向下一处趟着士兵尸体的地方。

那个士兵,背部中箭,眼中却露出安慰的神情,嘴角也带着笑。他仿佛不是死了,而是在沉思。想着那关于前途和命运之类,无数人都已经想过,却没有人知道答案的深奥问题。

胡忧给士兵行了个军礼,嘴中喃喃的说道:“箭射来的时候,是他帮我挡了一箭。”

拿着这个战士的士兵牌,胡忧又走向了下一个地方。每拿起一块士兵,他都会解释一两个句这个士兵曾经做过什么。没有多久,胡忧的手上,就已经有了十九块士兵牌,这是属于十九个年轻生命的。

他们曾经青春飞扬,曾经心怀梦想,曾经三五成群的,去搭讪军中的女兵,在这一战之中,他们丢掉了生命。

不只是他们,此战,内卫团共有九百七十八名战士战死,重伤五百六十七人,剩下的全部带伤。

他们以二千人,与七陪余他们的敌军,打了整整一天,歼灭敌军的数量,是他们全军的三倍。如果不是老百姓赶到,今天没有几个人,能活着离开这里。

欢呼的百姓和内卫团的战士,发现了胡忧的举动,也安静了下来,内卫团的战士做起了与胡忧同样的工作。

士兵们小心的把战友的士兵牌给摘下来,交到上级军官的手里,然后把战友的遗体,小心的和敌人分开。这项工作,有一定的难度,很多士兵临死之前,都用最后一口气,与敌人同归于尽,致死都没有松开抱着敌人的手。

欢笑变成了泪水,很多人是强忍着心中的伤痛,硬把战友和敌人分开的。因为他们知道,那些战死的战友,不会希望与敌人埋在一起,他们想要回到自己的战友之中。他们都是不死鸟军团最勇敢的战士。

不少老百姓,想要加入进来帮忙,被战士们婉言的谢绝了。因为这是属于他们的工作,他们要送战友最后一程,再最后一次,与战友说几话体已的话。

“轰!”

一声惊雷闪过,那一直在酝酿的暴雨,终于下了起来。

胡忧在雨中,为战死的士兵,举行了一个简单而隆重的追悼会,之后率部回城。

十几万洞拱城的城民,参加了这个追悼会,他们亲眼见证了,不死鸟军团是怎么为了保护他们,而战死杀场的。那些倒下的,是他们的士兵,是他们的兄弟姐妹,儿女子孙。

*******

洞拱城。

今夜注定无眠。

二十余万百姓,杀牛宰羊,张灯结彩,欢迎他们的部队回城。今天不是过年,但是绝对要比过年更热闹。你看那大胆的女孩子,冲上前去,就给凯旋而归的战士,一个火热的香吻,这样的情景,过年能见得到吗?

胡忧拉着旋日的小手,在她的鼻子上轻点了一下,略带责备的说道:“你这丫头,这一次,胆子也太大了。你是怎么想到,这样干的?”

旋日皱皱可爱的鼻子,笑道:“一开始,我也没有想着那样干。是那些民兵,他们告诉城中的百姓,是你带人顶住烈火军的进攻,把他们救出来的。

你不知道,当时的群情,有多么激动。”

胡忧笑道:“所以你就想出了这一招?”

旋日摇头道:“不是我想出来的。是他们自发的。好吧,好吧,人家承认,是在里面起了一点点小作用了!”

胡忧宠溺的摸摸旋日的脑袋,道:“鬼丫头!不过,这一次,真要谢谢你。”

307章君来赌场

悠然的坐在茶馆二楼的一个小雅间里,胡忧品着风吟刚刚泡出来的龙井茶,享受着这一刻的平静。

想起几天前的血战,胡忧仍然是记忆犹新,他甚至还记得当时的每一个细节。这是他的第几次出生入死,他早就算不过来了。还好,这一次,老天爷又站在了他这一边。

也许不应该感谢老天爷,这家伙除了酝酿一场把所有人都淋得透湿的大雨之外,似乎什么事也没有做。

应该感谢的,是旋日和这洞拱城的城民们,胡忧真是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些平时唯唯诺诺的城民,居然能突然暴发出那样的拼劲。

十几万老百姓驰援战场,胡忧不知道,以后这样的事,还会不会发生,但是在之前的天风大陆历史上,却真是从来没有过的。这一次,那些说书先生,又有故事说了吧。

“你的伤,没事了吧?”

胡忧转头看向风吟,前几天的那场仗,风吟也受了伤。别看人家看不见她,但是战场之上,那种混乱的场面,就算是人家看不见她的人,也不见得就伤不着她。

风吟摇摇头道:“已经没有事了,那不过是擦伤而已,少爷不用太过挂心的。”

胡忧没好气的笑道:“还擦伤呢,当时你差点就被透心凉了。下次可不能那么乱来了。”

风吟的伤,是为帮胡忧挡箭而受的,当时她看到流箭飞向胡忧,想都不想的,就趴到胡忧的身上,要不是胡忧的反应快,顺势一个前扑倒地,风吟这小身板,就要被箭给射穿了。

“嗯,风吟知道了。”

风吟柔柔的点头,给了胡忧一个娇笑。暗夜四影的性格,与旋日等四侍女的完全不一样。也不知道德福是怎么训练她们的。她们对敌人非常的冷血,就像是来自地狱的女魔头,对胡忧这个主人,却是非常的柔顺,就像是一只小猫一样,又或说是一个还没有长大的小女孩,清纯而乖巧,只是偶尔有些小小的顽皮。

比如像现在这样,穿着很轻薄的纱衣,为胡忧泡茶。那种清纯之中的妩媚,真是看得胡忧阵阵火起,非得不断的往嘴里灌茶,才没有把风吟给就地阵法。不过再这么下去,胡忧迟早有一天,吃忍不住把她们全给吃了的。

胡忧想了想,皱眉道:“你再把那天查到的那三人,给我说一遍,我总觉得,我应该认识他们才以。”

那天胡忧看到山谷突然起火,马上让风吟去查看。风吟成功的发现了那三个放火之人,但是因为风吟感觉到,其中的一个人非常危险,所以她没有敢靠近,听不到他们的对话,不过看清楚了他们的长像。

风吟点点头,在脑子里回忆了一会,说道:“三人之中,有一个功夫非常厉害,我就是感觉到了他的危险,才没有敢靠上去的。

那个男人挺年轻,嗯,和少爷差不多大吧。他穿着一身普通百姓的衣服,不过看起来,很有气势,对了,他的脖子上一道很深的伤痕!”

“脖子上有伤痕?”

胡忧心中一跳,脑子里闪过一个人。紧忙问道:“你仔细想想,他的手上,是不是拿着一刀挺古旧的刀。而且喜欢板着个死人脸,全身冷冰冰的样子。还一脸的傲气,一看就很惹人嫌的样子。”

风吟连连点了几次头,最后一句话,把她弄得一愣,不解的说道:“前几样都有,就是这一看就惹人嫌风吟不知道耶,他似乎还长得不差了,也挺好看的。”

看胡忧的脸色不太好,风吟又补充的一句,道:“当然了,比起我们家的少爷,还是差了不少的。”

胡忧嘿嘿笑道:“算你会说话。以后不许再说那个家伙长得好看!”

“嗯!”风吟重重的点头,表示明白,完了又好奇的问道:“少爷似乎已经知道他是谁了?”

胡忧喝了口茶道:“是的,这小子我认识,他叫秦明!”

“就是那么和少爷并称两大新将星的血修罗秦明?”

“是的,就是他。之前我就觉得你说的那个人很熟悉,那道脖子上的伤痕提醒了我,不会错,肯定是他。也只有他那个级数的人,才能看出我的战略。他一把火,让我损失惨重,这一笔,我迟早要跟他算的!”

喝了会茶,胡忧感觉有些无聊,风吟不懂军事,旋日又去了寨良,帮助哲别在那里组织民兵部队,一时之间,也没有人跟他聊天,他总不能跟风吟说些女儿家的话题吧。这洞拱城他也住了好几天了,还没有好好游玩过,干脆四处走走看看,说不定,能遇上什么有趣的事呢。

下了茶楼,胡忧走在洞拱城的石板路上。相比起浪天,洞拱城的规模是挺小的。但那是相对而言,洞拱城怎么说也有二十万的常住人口,还是有一定规模的。而且这里有着与浪天不同的风俗习惯,衣着打扮也有分别,这么走走看看,也挺有意思。

正走着,一个挺漂亮的七八岁小女孩跑了过来,对胡忧说道:“大哥哥,你是姓胡吗?”

小女孩的声音很悦耳,像百灵鸟一样。胡忧一向喜欢漂亮的女孩子,见这小女孩挺可爱,就蹲下来,问道:“小妹妹,我是姓胡,你找我有事吗?”

小女孩先是摇摇头,又点点头道:“不是悦儿找你啦,是刚才有一个大哥哥,给了悦儿一张字条。”

小女孩悦儿从小荷包里,拿出一张字条,在手里摇啊摇的。胡忧想要接过来,悦儿却又藏到了背后去。

胡忧奇怪的问道:“你不是说给我的吗,怎么又藏起来。”

悦儿转动着圆溜溜的大眼睛道:“那个大哥哥说,你会给悦儿买一串冰糖葫芦的。”

胡忧哈哈笑道:“好,我给你买一串冰糖葫芦,不过只能一串哟,吃多了,小悦儿会长蛀牙的。”

用一串糖葫芦,胡忧换下了悦儿手里的纸条。纸条之上,只写了八个字,前四个是‘君来赌场’,后四个字是‘知名不拒。’

“秦明!”

胡忧抓紧了拳头,这个家伙,老子还没有去找他呢,他到自己跑出来了。

君来赌场,很容易找,因为胡忧就是在它的门口,给悦儿买的冰糖葫芦。

天风大陆,无论是青楼还是赌场,都是合法的。只要你的关系够硬,就可以开。

胡忧来到天风大陆之后,青楼去过好几次,不过这赌场,他还真没有来过。胡忧十几岁的时候,曾经迷上过一段时间的赌术,那是因为受电影的影响而喜欢上的。

混江湖的,吃喝嫖赌抽,各样的人都有。胡忧想学赌,不难找到教的人。不过在学了一段时间之后,他就没有兴趣了,因为他发现,电影里的赌术,都是假的,真正的赌博,并不像电影里那样玩。电影里那一套,全是花活,跟本没有用。

再有一点,胡忧身上的钱,从来就没有超过五十块钱,他做不到赌博的那种视‘钱财如粪土’,他手里的‘粪土’太少了,玩不起。

相比起青楼,赌场是更大的消金窟,这里的装修,也要比青楼更加的奢华,只不过这种奢华,带着很重的俗气,没有青楼里那种藏而不露的淡雅。虽然青楼的淡雅,也是装的,但是看着,却实比这俗气好一点。

门里门外两重天,在门外看着,这君来赌场,也挺普通的,没有见着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走进了大门,却向走进了另一个世界。

这里的人满身铜臭,无论是男是女,在这里,都毫不掩饰自己对金钱的渴望,他们在那华丽的赌具、赌桌之前,露出了人性贪婪的本性。

赌场分前中后三进,胡忧不用看,都知道以秦明的作风,不会在这最低级的前进等他。但是他一点也不急,有什么好急的,应该见的,迟早要见,他得先在外面,了解一下这个大陆的赌法赌具怎么玩。

在前进扫了一眼,胡忧不由暗赞了一声。这赌场里从荷官到侍女,无一不是肌肤如玉,年青美貌的少女。她们的衣着暴露而性感大胆,许多上身只穿着个肚兜,下穿则是短得不能再短的荷叶裙,胡忧很恶意的在想,她们的裙子里,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的东西。

黄金凤以前肯定没有来过赌场,不然她不会只是要求胡忧不能去青楼,对于男人来说,这赌场比青楼的诱惑更大,更加的直接。

“大爷请用茶!”

胡忧正看着,一个俏婢双手把一杯茶送到胡忧的面前。青楼里,所有的服务都是要钱的,赌场不一样,这里除了赌钱时的‘抽水’外,一切都是免费的。茶水,糕点,烟酒,都会有侍女送上来。你要是输得太多,赌场方面,还会安排一个女人,给你消消火气!

“谢谢。”

胡忧挺客气的接过茶。

侍女送上茶水之后,却并没有走,而是俏生生的笑问道:“大爷是第一次来赌场玩的吧。”

胡忧到不觉得第一次来赌场有什么丢脸的,他只是奇怪,这侍女是怎么看出来的,于是笑笑道:“是第一次来,姑娘真聪明,一眼就看出来了。”

侍女咯咯笑道:“不是我聪明了,谁都能看出来的呀!”

胡忧笑问道:“这个怎么说,难道我的脸上写着第一次?”

侍女扑哧一笑道:“大爷讲话真是有意思。让我来告诉你吧,凡是来惯赌场的人,都不会把目光放在女人身上的,他们来赌场,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赌,除了赌之外,他们不会去留意别的。”

经侍女这么一说,胡忧才注意到,赌场里的人,确实没有几个会把目光放在女人身上。他们更在意的是那些赌具,似乎那些木制或铁制的东西,要比光身的美女却迷人。

侍女得意道:“我说得没有错吧!”

胡忧坏笑道:“他们那是暴殄天物,我是美人要看,钱也要赌。”

胡忧说着,试探性的把手搭在侍女的身上,那侍女完全不再意,反而还主动的靠进胡忧的怀里,一对****,直在胡忧的身上磨蹭。

赌场里的侍女,一般有两个工作,第一个是给赌客上茶水,另一个就是陪赌客,引诱着赌客下注。而侍女们通常最喜欢干后面这一工作,因为能拉着一个赌客,特别是一个新手入局,无论那赌客是输是赢,她们都有钱拿。如果是赌客输钱,那赌场会奖赏侍女花红的。如果是赌客赢,她们也会得到小费。两头都有利的事,她们怎么会不干。

只不过,这种活,只对新赌客有用,那些老赌鬼,像侍女说的,根本就不看侍女一眼,最多也就让侍女倒点茶水什么的。有些甚至几天几夜,都不吃不喝,你怎么从他身上拿钱。

所以像胡忧这种新人,侍女们是最喜欢的了。跟本不用胡忧怎么样,她们自己就扑上来了。

逮住胡忧的侍女,得意的给几个慢了一步的侍女去了飞眼,吐气如兰的说道:“人家叫小红,不知道大爷怎么称呼。”

小红这种名字,一听就不是什么真名。胡忧也不想把自己的名号亮出来,在小红的胸脯上抓了一把道:“你就叫我大爷得了,这个称呼我喜欢。”

“大爷真坏。”小红嗔了胡忧一眼问道:“大爷平常喜欢玩骰子还是牌九,小红给大爷选个霉桩,让大爷赢几把怎么样?”

小红开始给胡忧下套了,胡忧不赌,那她的花红从哪来。她做的是以肉换钱的活,是不可能让胡忧白摸的。

胡忧虽然是第一次进这种赌场,但是小红这种小计量,哪骗得了他这种老江湖。心中暗笑,你要是真给客人选霉庄,你这赌场老板不杀了你才怪。

胡忧笑道:“那好呀,不过你也知道,这赌场我是第一次来,什么赌法都没有玩过,你得负责教我才行。”

小红看胡忧愿意赌,高兴得不行,拍着高挺的****,爽快的说道:“那没有问题,我保证教你最高明的赌术!”

小红说着,拉着胡忧挤进一张围了三、四十人的赌桌旁,指指女荷官手里的一个方盅道:“这里赌的是骰子。你可以赌大小,也可以猜点,不过倍率不一样。赌大小是一倍一,猜点是一倍十,要是呢猜中豹子,哇,那可是一倍三十六呢!”

胡忧心说,看来无论到那个地方,这赌钱的方法,也都是差不多的。装傻问道:“豹子是什么,我没有见着那里有豹子呀?”

小红给了胡忧一个要晕倒的表情,解释道:“豹子指的不是真正的豹子啦,那是骰点的一种叫法。看到那荷官手里的六颗骰子了吗,如果一会开盅,出现的是六个六,那就是豹子。”

胡忧问道:“那要是六个一呢?”

小红笑道:“那也是豹子,可以赢钱哟!”

正在这当口,女荷官把骰盅给扣在了桌面上,娇声叫道:“买了,买了,买定离手!”

小红用一对奶*子,在胡忧的身上磨蹭道:“现在可以买了,大爷你看看要买哪一个。”

胡忧一副年轻气胜的样子,一把抓出二十多个金币道:“你说哪个能赢,咱们就买那个,狠狠的赢它一把。”

小红听得一呆,她要是知道那个能赢,每天都赌一把就够她享受的了。哪用得着在这里出卖色像。

做赌声侍女的,就紧要的就是得记住一条,无论在任何的情况之下,她们都只能诱人入局,不能给赌客任何的意见。不然赌客输了不认,那就麻烦了。所以小红当然不能开之个口。

小红娇声道:“那要看大爷自己的本事了,大爷生得那么富贵,肯定能赢的。”

胡忧心说,如果老子就那么富贵,也不用在江湖上吃了十三年的苦了。当算是现在老子也不富贵呀,你以为我老随手就抓出一把金币,输了又能再抓出一把呀。黄金凤那个财务官,可就给了我这二十几个金币做零花!

胡忧挥舞着手里的金币道:“那也行,让我自己来。刚才你说什么赢得多了,哦,豹子是吧,咱们就押豹子,恨恨的赢它一把。”

胡忧说着,学着其他赌客的样子,‘啪’的一声,把手里的金币,全拍在赌桌那写着豹子的圈子里。犹豫用力不太好,其中一个金币,还飞了出去,差点没飞进荷官的胸衣里,还是那荷官帮他检回来的。

其他的赌客看胡忧的眼神,简直真和看傻子看不了多少。不错,那写着豹子的圈是最大的,可是在胡忧之前,跟本就没有人押豹子,因为那跟给赌场送钱没有什么差别。三十六倍的赔率是高,可是能开出豹子的几率太底了,六颗骰子,有时扔一天,也出不了一次豹子呀。

胡忧像是看不懂别人的眼神一样,一脸的得意,还在那笑人家呢:“嘿,小红,你看他们,豹子赔那么多他们不买,去买大小,那才一赔一,傻不傻呀!”

小红憋得脸都红了,也不敢答话,这究竟是谁傻啊?为拿点分红,让人给群踩死,那可不值当的!

308章对头相逢

所有的赌客都用看白痴的目光看着胡忧,在他们的眼里,胡忧不是傻子,就是哪家的贵族公子,手里钱多,又闲得太无聊,跑来赌场找乐子,又不懂怎么玩的笨蛋。真正会赌的人,有几个会买‘豹子’那么不靠谱的点数,那纯粹是钱多了找输的主。

胡忧表面上在装傻,内心里却在暗笑。赌别的,他可能也不行,但是赌骰盅,他可是有天赋的。别忘记了,他的眼睛能透视。

刚才在骰盅停下来的时候,他已经偷偷的扫过了一眼,很不巧,骰盅里现在的点数,就是豹子。

古语有云:有钱不赚王八蛋,他虽然身为不死鸟军团之主,但是由于军团财务太过紧张,他也不好意思拿那紧张的财务开玩笑,所以他的身上,跟本就没有多少钱,这一把抓出的二十几个金币,已经是他全部的家当的。现在有机会一次升三十六倍,不赌那才是傻子呢。

“叫你们买你们不买,一会后悔去吧!”

胡忧在心里暗笑着,一双坏手,挑畔似的游走于小红的身上,用一双为色所迷的眼睛,冷眼观察的众人的反应。赌桌虽小,却能看能人世间最真的性本。几个骰子的变化,就能左右着一群人的喜怒哀乐,还有比这更有意思的地方吗。

胡忧发现,自己已经爱上的赌场,但是他爱上的,不是赌钱,而是这里的纯真。说‘纯真’一词,似乎不太准确,赌场里找纯真,那不和在青楼找真爱一样难吗?

不,这里的‘纯真’,指的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东西,而指的是这里被无限放大的贪欲。这些赌客对金钱的毫不掩饰,难道不是纯真吗?

“买定离手!”

荷官在次响出了例行的话,如果说赌客纯真的话,那么荷官就是一个入定的老僧,骰盅里开出的大小,赌客押出的钱财多少,在她的眼里,并无太多的区别。杀输赔赢,几句套话,就是她一天全部工作。

“还有人下吗,不下就开了。”

娇软的声音,说出来的是无情的话。

“开!”

一声娇喝,带起的是叹息和惊呼,还有那羡慕,妒忌,悔恨的眼神。

“六个一!豹子!”

荷官微微错愕之后,报出了数字。其实她报不报,这里的三十多双眼睛,都已经看见了,而且看得很清楚。不过报数,也是她的工作之前,她必须得做!

“我就说买豹子赚得多嘛,他们还不信!”

胡忧很适时的嘟囔,气得几个已经在后悔的人,抓起了拳头,瞪起了眼睛。

“真的是豹子耶,大爷,你真厉害!”小红在惊讶了瞬间之后,马上就反应过来,小嘴如鸡叮米一样,在胡忧的身上,四处的乱吻。

胡忧一共压下了二十五个金币,豹子赔三十六倍,转眼胡忧就已经有了九百个金币。九百个金币,就算以现在的物价,也足够一家三口,快快乐乐,丰丰富富的过上十年好日子了。

“来,这是给你的!”

胡忧把一个金币塞进了小红的抹胸里,小红感觉着那金币传来的清凉,身上更是火热。

荷官深深的看了胡忧一眼,拿起骰盅,又摇了起来。

“哗哗哗!”

“买了,买了,买得多陪得多,陪得少陪的少,不买那就看人家发财了!”

一般荷官叫完这些话之后,赌客就会下注了。不过这一次,三十几个赌客,全都没有下注,一个个全拿眼睛看着胡忧。

在赌场里有个说法,叫做‘跟火’,意思说的就是跟那手气好的人下注。刚才胡忧在他们的眼里,是个白痴,一把豹子过后,他们都拿胡忧当了财神。

胡忧看谁都不下注,连荷官都在看着他,不由奇怪的问小红,道:“他们都看着我干什么,难道我脸上长花了?”

小红真是又好气又好笑,敢情这个手气超好的家伙,真的什么都不懂。

看荷官都在给自己打眼睛,小红不能不开口,这也是她的工作之一吗。

“哎哟,不是了,大爷。你呀今天手气好,他们想跟你的风。大爷你快看看,这一把买什么!”

小红的声音离尽的娇气,不过这做作的说话方式,哪能引起胡忧的好感。有一个语,胡忧听得多了,一直没有深刻的体会,此时他才真正的明白,什么叫做逢场作戏。

胡忧在小红的****上拍了一把,哈哈笑道:“你早说么,不说我怎么知道嘛。”

小红媚眼如丝:“哪大爷现在知道了,准备买什么?”

胡忧嘿嘿笑道:“我准备.........不买!”

“不买!”

所有人都愕然!

小红脱口而出:“为什么,你的手气那么好,不买不是浪费了?”

见好就收,决对不是赌场之人所希望见到的。他们希望的是你不断的赌,不但输完身上的钱,最好连老婆孩子都输进来才好呢。如果说****无情,戏子无义的话,那是干赌场一行,首要的就是无情无义!

“是呀,不买!”

胡忧毫不在意从人的表情,自顾收拾着桌上属于他的那份金币。现钱就是爽呀,这些年,虽然不时有财务官会告诉他,军团里有多少多少钱,但是那些数字的快感,绝对没有这一枚枚金币来得爽。

“大爷你要走了吗?”小红的声音,是那么的不舍。虽然她已经分到了一枚金币,而一枚金币,在往日,她要做两天才能得到,但是她还想要更多。

“走?”胡忧停下了手里的动作,奇怪的问道:“我才刚刚来,为什么要走?”

“那你这是?”小红的眼中现出了疑惑。不知不觉之中,她的喜怒哀乐,已经被胡忧控制了,她自己却还不自知。

胡忧哈哈笑道:“我要去中堂看看,这里玩得太小,没意思!”

“啊!”小红兴奋的惊叫一声,脸颊潮红,像是刚刚经历高朝过似的,一下跳起来,欢喜道:“中堂好,中堂好,我带你去!”

中堂和外进面积差不多大,不过赌桌没有那么多,这里的人,衣着也要相对华贵,看那赌桌上的赌资,有点一掷千金的意思。前进押注的大多是铜钱,这里的桌上,全都是闪眼的金币。

胡忧一进到中堂,眼睛就亮了起来,不是见到美女,而是看到了‘老朋友’——秦明。

秦明一身白衫,坐在一张赌桌前,看到胡忧进来,他举起了手中的酒,遥给胡忧打了个招呼。

“少爷,那天放火的就是他,还有他身边那两个。”耳边传来了风吟的声音,胡忧微微点头,把目光转向站在秦明身后的那两个人。

“康拉德,马泽本,看来老朋友都到了。”

胡忧大步的走向了秦明那一桌,故人相邀,不过去,岂不是拨人脸面!

小红刚想到跟过去,突感觉有人在她的肩膀上拍了一下,不满的转过头,刚想要骂那个不长眼的,敢抢她的生意。不过看清来人,她那到嘴的话,也就硬生生的吞进去了。

“大小姐!”小红赶紧行礼。

拍小红的,是一个妙龄女子,长像极美,身材比长像更美,纤纤的玉体上,一对胸器,把衣服撑得紧紧的,几呼要暴掉一样。

来人姓韦,名媚,乃是这君来赌场的掌管,赌场里的人,都叫她大小姐,因为这君来赌场,是她韦家开的。

在赌界,提起韦家,没有不知道的。韦家,从紫荆花王朝开始,就一直从视赌业一行。赌场和青楼可不一样,青楼随便弄几个女人,两个脚一张,就可以营业。赌场当是培养一个荷官,就得十年八年,所以这一行,不是人人都能做的。要是没有高手坐镇,遇上个踢场的,整个家族都得输出去!

韦媚玉口轻开,道:“这里交给我,你去忙别的吧。”

“是!”小红在心里叹息,当家的都开了口,她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胡忧走到秦明之前,拱手笑道:“好朋友,好久不见,风采依旧呀。”

秦明此时已经站了起来,闻言回礼道:“彼此,彼此。”

两人相视一笑,突然同时动手。秦明的左手上扬,直切向胡忧的右腕。胡忧冷哼一声,右手一翻,迎着秦明的左手而去,同样左手成刀,直划秦明的脖子。

军人动手,没有那么多的花活。两人虽然手上都没有武器,但是用的,都是战场上的杀招。

手动脚不动,瞬间的功夫,胡忧和秦明就在这赌桌之旁窄小范围,你来我往的过了七八招。

俩人的笑上都带着笑,似乎是老朋友在交流,但是身上散出了那种战场血火之中锤炼出来的杀气,还是把离得近的人,全都逼开了。

只有一个人没有退开,反而走得更近,在五六步之外,欣赏着两个人的过招。

秦明笑道:“一年不见,功夫见涨呀,看来以后,不需要躲在后面,拿石头开人家的脑袋了。”

胡忧一连两个推手,把胡忧的掌刀给卸开,笑道:“那得看情况。”

秦明一指点在胡忧的右腕上,后退一步,笑道:“拳脚没意思,老朋友许久不见,不如玩上两手。”

“这位公子说得不错,奴家也是这么认为的。”

韦媚适时的玉腿轻抬,来到了两人的身前,卖弄似的转了一个圈,短裙随风而动,闪过一片黑影。好大胆女人,短短的裙子之下,居然什么也没有。

胡忧和秦明的目光,同时落在这具充满青春活力的玉体之上,含笑不语。

韦媚并不在意两人的反应,同时伸出一双玉手,分别勾住胡忧和秦明的手腕,笑道:“此时虽好,却配不上两人的身份。奴家给两位找了个好地方,这次让奴家亲做荷官,让两位好好赌两把!”

韦媚亲热的挽着两人,出中堂直往而院而去。后院的景色就要比较前厅的赌场,要雅致得多了。有花有鸟,有虫有鱼,还有成排的金丝竹,真可谓是花鸟鱼虫,再加上身边这波涛汹涌的美女,此地真算得上了天上人间了。

韦媚直把胡忧和秦明带到一座凉停里,请两人落坐,又亲上奉上香茶:“此茶名金丝猴魁,请少帅和秦将军品赏!”

被韦媚道出身份,胡忧和秦明都不感觉意外,他们早就知道,这个女人的身份不简单,显然不是普通的侍女。

秦明哈哈一笑道:“金丝猴魁价比黄金,一向乃王室贡品,赌业韦家,果然名不虚传。”

韦媚含笑道:“秦明将军果讲了,我韦氏一族,不过是混饭吃而已,哪比得上两位将军千军万马我自独行的气势。”

韦媚说着,转头看向胡忧,问道:“少帅为什么一直不开口呢,该不会是对韦媚心有不满吧。”

胡忧不好意思的笑道:“我这人嘴笨,一见得美人,就不会说话了。”

“咯咯咯........”韦媚娇笑道:“少帅真会开玩笑,韦媚比起少帅帐下七大美人,可是差得太远了呢!”

“七大美人?”胡忧有些愕然道:“我手下什么时候有七大美人,我怎么不知道?”

秦明笑道:“这个我到知道,红叶,黄金凤,西门雪,旋日,纳月,踏星,扶辰并称七美。不过我看,七美得改了。还得加上一个三天下六城的哲别姑娘!”

胡忧苦笑道:“老朋友,我那点事,你到知道得不少。好了,咱们也别说费话了,不是要赌钱吗,咱们就玩两把吧。

韦媚姑娘,有劳了!”

韦媚笑道:“少帅不怕奴家做手脚?”

胡忧含笑道:“如果韦姑娘不怕我让人拆了这君来赌场,我到想看看,韦氏一族的千术如何!”

韦媚白了胡忧一眼道:“少帅真是一个霸道男人,不过韦媚喜欢。好吧,两位今天想玩什么?”

胡忧给秦明做了个请的手势,道:“客随主便,老朋友,你选吧。”

秦明摇摇头道:“以我们三人来说,韦媚姑娘才是主,我看咱们不如让韦媚姑娘选好了。”

韦媚噘嘴娇声道:“奴家才不选呢,你们两位,一个手掌千军万马,一个手握万马千军,都是打个喷嚏,奴家就要感冒的主,奴家才不上你们的当。”

胡忧笑道:“韦媚姑娘,你可要搞搞清楚,是你拉我们来这后院赌的。你是庄,你不选,咱们要怎么玩。”

秦明喝了口茶,在笑道:“算了,咱们也不为难韦媚姑娘了,听说你之前在大堂一把押中豹子,看来对骰盅有一定的了解。咱们不入来摇骰子比大小好了。”

胡忧看了秦明一眼道:“你的耳目到挺灵通的,既然你提议了,做为好朋友,不奉陪有失交情。骰盅就骰盅吧,不过咱们应该赌些什么呢?”

胡忧把话题拉到正题之上。秦明既然留字让他来赌场,自然是有目的的,难道真想跟他赌钱吗。

秦明看了韦媚一眼,韦媚很想留下来,看两人说些什么,不过她知道,以她的身份,没有资格坐在这里听他们的对话,只能知趣离开。好在今天借机与胡忧和秦明认识,也已经算是有收获了,做人不要那么贪,贪字到了,得都都是贫!

今天韦媚本在后院,突然听闻有人第一把就压了二十五个金币的豹子,还以为有人来砸场子,赶紧出来看。没有想到,来人居然是胡忧。

韦媚之前曾经远远的看过胡忧一面,所以一眼就认出了胡忧。现在洞拱城实际控制在胡忧的手里,韦媚当然要找机会,与胡忧搭上关系。至于秦明,韦媚是通过胡忧与秦明交手的动作猜出来的,在如今的曼陀罗帝国,能在身份上,与胡忧平级的年轻人不多,能让胡忧称一声老朋友的,除了秦明,韦媚想不出,还有谁。于是试着猜了一猜,果然猜中了。

看韦媚知趣的离开,胡忧和秦明脸上的笑容,一下全都没有了。他们虽然口口声声称对方老朋友,可是真正意义上来说,却是敌非友。所谓一山不容二虎,两个野心家,怎么可能真正做得了朋友呢。

“说吧,你想跟我赌什么?”胡忧放下了手里的茶水,秦明在老虎冲摆了他一道的事,他还没有跟秦明算呢。

秦明轻抚着脖子上的伤痕,说道:“胡忧,咱们同一个军团出生,你有没有想过,咱们有合作的可能。”

“合作?”胡忧吃惊的看向秦明,这话重秦明的嘴里说出来,还心是出呼他的意料。一向孤傲的秦明,居然也会提合作的事。

胡忧继续道:“你觉得我们能有什么合作的机会吗?”

秦明点头道:“当然有。比如燕州,比如青州,自从第一眼看到你,我就知道,你和我是同一类人。你我如今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这些成绩,还不足以让我们无所顾及的去做一些事,你我合作,有利有害,不过利大于害。”

胡忧突然问道:“我们会是朋友吗?”

秦明肯定的摇头:“不可能。”

胡忧满意的点头道:“那我就放心了,三天后,我给你答案!现在,我们先来赌一把!”

“好!”

309章悲催的合作

“合作?”

胡忧半躺在床上,想着秦明的提议。

秦明会主动的提出这样的提议,对胡忧说来,意外也不意外。意外的,是以秦明的个性,居然会主动谈及这事。胡忧心里知道,秦明一向在心里,对他有看法。他何尝不是对秦明有太多的不满呢。这样的合作者,还真有意思。

之所以不意外,那是因为胡忧知道,秦明现在面临的问题,与他差不多。

做为曼陀罗帝国两股新生力量,胡忧和秦明同样面临的问题是根基不稳。别的先不说,单单一个无人可用,就是他们很头痛的问题。他们的出身,注定了他们不可能像那些贵族势力那样,有着丰富的人才储备。

胡忧现在已经在全力的储备人才,但是人才的陪养,是需要时间的,而且成才率很低。想要收效,没有那么快。

再有就是军中各种的等级制度,对外与其他势力的交情,关系等等问题,都同样摆在胡忧和秦明的面前。

如果以上这些,都不是问题的话,那么其他势力对他们的打压,现在已经到了快要从暗地转为明处的地步了。

胡忧的背后,有西门玉凤的全力支持,情况也许要更好一些,秦明现在是挂靠在库比拉斯的皇家骑兵团,他的日子,肯定要更加的难过一些。

********

三日后,百里溪酒楼。

这是胡忧和秦明的约会地点,按约定,两人都没有带人跟着,有点那么单刀赴会的意思。不过胡忧有作弊。

二楼雅间,临窗的桌前,胡忧和秦明相对而坐。

秦明首先开口:“怎么样,你考虑清楚了吗?”

胡忧喝了口地道的桂花纯,看着秦明的眼睛道:“我想了三天,也考虑了三天,没有发现我们合作的能有什么好处,不过也没有发现坏处。”

秦明皱眉道:“你只需要给我答案就可以,不需要跟我耍嘴皮子。”

说实话,之前秦明从来没有想过与胡忧合作的事。胡忧心里的感觉没有错,秦明对胡忧,一直没有什么好感。哪怕他们相互都救过对方的命,但是他们也不可能成为什么患难之交。

之所以秦明会想到与胡忧合作,是受到了那天洞拱城十几万老百姓,赶赴老虎冲的启发。他的力量,太单了一些,找人合作,也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秦明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胡忧在。如秦明说的那样,他和胡忧,是同一类型的人,即相互看不顺眼,也相互欣赏对方。

胡忧笑笑道:“我的答案是同意,我们可以建立一种互不干预的伙伴关系。平时大家各顾各的,当出现共同利益,或是共同敌人的时候,我们就秘密联手。”

秦明点头道:“和我预想的一样,这也正是我要的。具体的内容条件,咱们也就不多谈了,总之咱们是纯利益的合作关系。你帮我一次,我帮你一次,或是共同对敌。”

胡忧拿起酒杯,与秦明碰了一杯道:“那么我现在是不是要称你一声伙伴?”

秦明摇头道:“不需要,我们虽然是战略伙伴,但是我们同样是敌人。不怕告诉你,燕州我同样也看中,有机会,我会插一脚进来的。”

胡忧哈哈笑道:“那就看你有没有那个能力了。对了,既然大家已经是合作关系,咱们是不是应该信息共享?”

秦明警惕道:“你想知道什么?”

胡忧正色道:“我想知道,你和狂狼军团达成了什么协议,他们为什么会同意你陈兵二十万在石平城?”

秦明瞟了胡忧一眼,道:“这个很简单,苏亚雷斯在身为军团长的同时,也是一个很好的商人。我们之间,不过是做了一笔交易而已。具体的内容嘛,我就不告诉你了。”

秦明说着,喝了口酒道:“不过我可以另外送你一个消息。巴伦西亚死了!”

胡忧全身一震:“巴伦西亚死了!为什么会这样?”

秦明摇摇头道:“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是巴伦西亚是真死了,消息很快会传到各个人的手中,我只不过是先一步得到而已,相信用不了几天,你也会收到消息的。”

胡忧沉思了一沉,摇摇头,叹息道:“我终于明白你为什么突然跟我谈合作的事了,原来是因为这个事。你是怕被招回帝都,有人会对你不利吧。”

按曼陀罗帝国的传统,国君的葬礼,所有将军品级以上的官员,无论身在何方,手中有多么紧要的事情要做,都要立刻放下,回帝都参加葬礼,违者视为判国。

胡忧和秦明现在的身份品级,当然也在此列,所以他们正式接到消息之后,也要马上赶回帝都。

秦明毫不在意的回道:“我的问题,同样不也是你的问题?你难道就不担心吗?”

胡忧叹了口气道:“不单单是我担心,看来有很多人,都需要担心。”

两人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忧色,现在只要是不太笨的人,都知道索菲雅基本上已经控制了曼陀罗帝国皇室,巴伦西亚这个皇帝,早就成了她的摆设品。

可是索菲雅却在这个时候,把巴伦西亚给弄死了,很明显的,这里面藏着一个巨大的阴谋。在索菲雅没有动手之前,谁也不知道,这个王妃想要玩什么。

秦明笑得有些得意:“看来我们马上就需要一次合作了。”

虽然看着有些像被摆了一道,但是这一次,胡忧还真不生气。此次的帝都之行,能有秦明在一起的话,他还是很满意的。相比起秦明,他在索菲雅的眼里更加的碍眼,索菲雅如果想要利用巴伦西亚的死来搞事的话,他胡忧肯定是榜上有名的。

胡忧想了想道:“我有个提议!”

秦明看向胡忧,猜道:“你应该不会是想和我结伴秘密前往帝都吧。”

胡忧竖起大拇指道:“和聪明人说话,就是省心,我正好就是这个意思。”

秦明无所谓道:“我是没有问题,你舍得你的那大群女人吗。别忘记了,你的红叶她们,这一次,也要去帝都的。”

胡忧不爽道:“这个是我的问题,我自会安排,用不着你操心,你只要点头或摇头就可以了。”

秦明深深看了胡忧一眼,点头道:“好,那这次咱们就一起走一道。只有我们俩个人。”秦明说着一指胡忧身后一个无人的地方,道:“不用带着她!”

胡忧明白秦明发现了风吟,犹豫了一下,点头同意。他今天故意把风吟安排在身边不远处,就是想试试看,秦明是不是能发现风吟。现在看来,风吟的隐身术,果然不是万能的。秦明能感应到她,那就证明,还有很多人,都可以感应到暗夜四影了。

********

“少爷,你怎么可以不带着风吟一起去。不行,你得带风吟一起,风吟要照顾少爷的!”

睡房里,风吟第一次跟胡忧闹起了便扭。跟在胡忧的身边,也有些日子了,她可是从来不这样的,可是今晚,她都已经吵了很久了。

胡忧把风吟抓住,抱在怀里哄道:“风吟乖乖听话,少爷这次,有很重要的事要办。你呢,转道浪天,跟红叶一起去帝都,咱们在帝都再见面。”

风吟不依道:“可是风吟不在少爷的身边,少爷澡洗穿衣怎么办,你自己又不会照顾自己的。再说了,花颂她们要起问起,风吟要怎么说嘛。风吟不依了,你得带风吟一起。”

胡忧笑道:“我可没有你想的那么差,这事就这么决定,不许再提,不然少爷可要处罚你哟。”

“咣光咣!”

门上传来的敲门声,打断了胡忧和风吟的谈话。胡忧起身开门,门外站着是的旋日。

“旋日,你回来了。快,进来坐。”

胡忧看旋日那疲惫的样子,赶紧心疼的把她让进来。旋日之前去了良寨,处理民兵事务。这几天,最忙的就是她了。一切从零开始,哪有那么容易。

旋日进门之后,就四处乱瞄,什么都没有发现,不由疑惑的问道:“少爷,之前你在跟谁说话呢?”

暗夜四影的事,只有红叶知道,旋日并不知道暗夜四影的存在。

胡忧笑道:“有吗?”

旋日皱眉道:“明明就有呀,而且还是一个女人的声音,你把她藏哪去了?”

胡忧嘿嘿笑道:“这个我以后再告诉你吧,你不是在良寨吗,为什么这么急赶回来。”

说起正事,旋日也暂时把心里的疑惑放下,拿出份文件,打开道:“刚刚接到太白楼传来的,已经证实的消息,巴伦西亚死了!”

这事胡忧之前已经听秦明说了,所以表现得平常。胡忧现在想得更多的,还是情报问题。从两个消息渠道的对比,很明显的,秦明的消息来源,要比他的快了很多。

虽说帝都是皇家骑兵团的传统势力,秦明现在是皇家骑兵团的人,先一步知道消息,是很正常的事。毕竟胡忧在帝都的报情站,只有一个太白楼而已,不可能跟军方的情报能力相比。太白楼能抢先在正式通知之前,把消息传到,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了。

但是胡忧对这样的结果,并不满意。情报延时几天,那可是很要命的。弄不好,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甚至是整个军团的灾难。暗夜情报部,必须加强才行。

“少爷,少爷?”

胡忧回过神来:“嗯?”

旋日担心的问道:“少爷,你没事吧?”

胡忧摇摇头道:“没什么,你继续。”

旋日看胡忧似乎已经没有什么异样,这才继续道:“按我们手上掌握的情报分析,巴伦西亚的死,很可能蕴藏着一个阴谋.........”

旋日例行的给胡忧做着情报分析,她的分析,基本是胡忧之前和秦明的谈论是一样的。现在所有人都知道,索菲雅在搞事,但是却还查不到,她究竟想要干什么。

这也是胡忧提议跟秦明一同上路的原因。他是有三种考虑的。一呢,他想着,是不是可以在路上,找到什么头绪。另外隐藏身份,秘秘进入帝国,还可以暂时不用正面成为索菲雅的目标。最后一点,胡忧想要在秦明的身上,查到一些东西,并进一步的,了解秦明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他们毕竟已经是合作者,一定的了解,是必要的。

有一位哲人曾经说过,你如果想要了解一个人,那就跟他一同去旅行,通过他的待人接物,言谈举止,你就什么都知道了。

正式的公文,终于传到了胡忧的手上,胡忧也是时候出发上路了。旋日在军中并没有军职,而哲别的官,是胡忧在军团内部封的,帝国不承认,所以她俩并不需要去帝都,胡忧把洞拱城这七座新拿下城池的任务,教给了她们。另外,因为秦明将和他一起上路,所以暂时没有威胁,胡忧也把调到荣四的特种团和野战团,分别调往洞拱城和浪天。兵力充足,暂时也少了后顾之忧。

******

“我说,我们有必要穿成这样吗?”秦明不满的扯着身上的衣服,对胡忧说道。

两人结伴上路,胡忧说不能太惹眼,自告奋勇的跑去找衣服,结果弄回了这么两套破旧的布衣。

胡忧笑道:“大家都是这么穿的,有什么问题吗?”

再烂的衣服,胡忧也穿过,他到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秦明道:“你不觉得我们这样穿,很像两个乡下出来的傻小子吗?”

秦明很不习惯这样的衣服,不停的扯呀扯的。这也怪胡忧坏,他给秦明的这件衣服,本来没有那么破,又被他加工过,才弄这样的。

胡忧嘿嘿笑道:“得了吧,傻就傻点,那有什么了不起的。走了,出发了。”

胡忧说着大步往前走,虽然有些幼稚,但是能整到秦明,他还是很得意的。这家伙一向精明,想要整到他,可不容易。

秦明几步追上胡忧,奇怪的问道:“你不准备马,我们难道要走路去帝都?”

燕州离着帝都,可有好几千里远,这要走路去,恐怕得半年才到吧。

胡忧拉了拉身上的衣服,问道:“你见过穿成我们这样的人,还有马骑的吗。再说现在到处是暴民,骑马不是等于告诉人家,我们很有钱,等人家来抢吗。行了,快走吧,一会见着牛车什么的,我们可以做便车嘛!”

秦明苦笑道:“我突然发现,选择跟你合作,是一个错误。”

胡忧嘿嘿笑道:“知道错也晚了,要拆伙,至少要等咱们离开帝都之后。嘿,今个命好,有辆牛车,省脚力了。你拦还是我拦?”

秦明摇摇手道:“还是你先吧,我还不太习惯现在的身份。那家伙要是不同意,我怕我会砍了他。”

胡忧歪着脑袋,想了想那后果,得,还是自己出马好。没上路就见血,可不吉利。

胡忧靠着一条三寸不烂之舌,混了十三年,要借坐个牛车,那对他来说,真是太容易了。三两下的功夫,他就和秦明一块爬到了那高高的稻草上。

胡忧舒服的躺在草堆上,问秦明:“我说老秦,你是什么贵族出生吧。”

秦明像是全身有虫咬一样,坐在那里,全身都不对,闻言问道:“你打听这个干什么。”

胡忧随意道:“没什么,我就是感觉你不太像平民,说是贵族嘛,贵族当兵,又没有从小兵做起的,所以挺奇怪。”

秦明没好气道:“奇怪的事情多了,都你知道,那还不忙死你。这方面的事,我没打算告诉你,所以你也就不用操心了。”

胡忧撇撇嘴道:“我才不操心呢,你又不是女的,我也没有打算去你家上门。对了,咱们现在是伙伴,你帮我做件事吧。”

秦明哼哼道:“我们是对手,准确来说是敌人!”

胡忧拨了根稻草咬在嘴里,含含糊糊的说道:“好吧,好吧,那么我的敌人,帮我做件事吧。”

秦明好奇的问道:“你究竟想让我帮你干什么?”

胡忧轻松的说道:“很简单,经过浪天的时候,帮我顺手把刘光达给宰了。”

秦明瞪眼道:“你说得也太容易了吧,刘光达是猪呀,还是狗呀,他手里可有十几万的军队,说宰就宰,这也太轻松了吧。”

胡忧激将道:“别胆子那么小好不好,你可别告诉我,你怕了刘光达。”

秦明跟本不上胡忧的当,撇嘴道:“寨良那六城,你随便给我一个,我帮你宰了他。”

胡忧怒道:“你不如去抢,刘光达的命,能值一座城吗?还说什么伙伴,真是小气。”

秦明嘿嘿笑道:“你别忘记了,我们是纯利用价值合作者,没有利益交换,我是不会帮你做任何事的。”

胡忧红眼道:“那你在老虎冲放火,打乱的我的计划,那怎么算?你不需要赔吗?”

秦明一推六二五,耸耸肩道:“那是合作之前的事,与现在没有关系。”

胡忧一个草团砸在秦明的身上,骂道:“信不信我揍你。”

秦明也不是吃素的,马上反应了胡忧一把稻草:“打就打,我还怕你不成。”

310章享受无忧

在牛车上一阵打闹,胡忧和秦明像两个大孩子那样,躺在那高高的稻草上,大口的喘着气。

偶尔相视一眼,看到对方那鼻青脸肿的样子,又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这一刻,此地没有什么手握重兵的大将军,有的是暂时忘掉纷挣的两个刚从乡下出来的年轻人。

胡忧抓了根稻草心,咬在嘴里,斜着眼睛,看了眼秦明,说道:“老秦,你笑起来也挺好看的,干什么整天板着一张死人脸,好像是谁对你借米还糠一样。”

秦明鳖了一眼满头稻草的胡忧,撇撇嘴道:“你还不是一样,年纪不大,老是一副很有心机的样子,见着就想揍你一顿。”

胡忧夸张的指着自己的鼻子道:“我有吗,我这人一向纯情,可没有你说的那样坏。”

秦明无语的摆摆手道:“你得了吧,就你那样,也敢说纯情。要不要我把你所做的事,一桩桩,一件件的全都数出来。”

胡忧苦笑道:“得得得,你都说了,咱们是一样的人,咱们谁也别说谁。要想在这乱世里求生,还想要比别人混得好,可不就得这样吗。该装孙子的时候,装孙子,该吓人的时候,吓人。正所谓是人在江湖,身不由自。很多事,由不得你想,只能选择,做还是不做。”

胡忧用并不高雅的话,说出了生活的无奈。这世上很多事,真的不由你去选。

秦明若有所失的点点头道:“你说得不错,人在江湖,有时候跟本就没有选择。”

抬眼望天,牛车上陷入了暂时的沉默,只有那‘呓呓呀呀’的破牛车,在行进的时候,不时发出随时在要散架一般的声音。

“老秦。”胡忧两眼望天。

“嗯?”秦明也没有看胡忧,他的目光,停留在一只自由飞过的小鸟身上,一直追着它,隐没于山林之中。

胡忧似梦呓一般的说道:“咱们不如约定,此去到帝都之前,咱们各自忘记掉自己的身份,就当自己是刚刚从乡下出来的小子,过几天自由而无忧的日子,怎么样。”

秦明的目光过一丝兴趣,想了想道:“这个提议不错。无忧的日子,我已经很久没有过了。”

胡忧猛的坐起来,看向秦明,追问道:“你同意了?”

秦明也同样看向胡忧,似笑非笑的说道:“我是无所谓,只怕你的心里,还有所牵挂吧。”

胡忧颓然的躺回到稻草之上,无力的说道:“难怪有人说,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人,往往不是你自己,而是你的敌人。你说得不错,浪天的战事,我始终还是不能放下。红叶肯定也接到了回帝都的命令,我不想她带着对浪天的担心上路。”

秦明叹了口气道:“你对红叶还真是挺好的。”

胡忧摇摇头道:“红叶自从跟了我之后,无名无份,却又为我付出了很多。这样的女人,我怎么能忍心总是让她心里有太多的牵挂。”

秦明考虑了好一会,又叹了口气,道:“好吧,你也不用那样了,这一次,我就帮你一把。不过咱们说好了,这次算是你欠我的。”

胡忧的脸上,也露出了笑意,伸出手道:“好,这次算我胡忧欠你的,下次有机会,我还你。”

********

浪天城外,烈火军营。

对浪天的进攻,已经持续了半个月的时间,战况一直在焦灼着。后方不时传来的坏消息,让刘光达很是恼火。

老搭档李世奇的能力,刘光达很清楚。他知道,李世奇是犯了错,但是丢掉洞拱城等七城,并不能全怪李世奇,要怪,只能怪那个胡忧太可恶了。

刘光达设身处地的把自己放在李世奇的那个位置上,自问也不见得,就能比李世奇好得了多少。

现在后方已经丢了,刘光达也没有别的选择,只有猛攻,拿下浪天,才是烈火军的出路。不然这一次,身后的大老板,真的不会放过他和李世奇的。

这浪天还真难打呀,这半天月以来,每天持续不断的用兵,到现在已经损失了三万多人,还是没有取得一点成果。本以为胡忧不在,要打下浪天并不难,谁知道,那个红叶,也那么难对付。

相比起胡忧的指挥,红叶的领兵,少了几分灵气,但是她胜在一个‘稳’字。稳扎稳打,滴水不漏,她不贪功,不冒进,刘光达几次有针对性的设下陷阱,她都没有上当。再这样打下去,刘光达真是要失去耐性了。

一个士兵对刘光达报告道:“报告将军,新的攻城器已经押送到,请将军查收!”

刘光达的眼睛一亮,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道:“终于来了吗,好吧,这一次,就让那个女人,尝尝我的厉害!”

******

“我说老秦,你有深爱的女人吗?”胡忧趴在草丛里,手里的换日弓,指着远处的将军营。和秦明来到浪天城外之后,他和秦明用了三个小时的时间,混在一队辎重部队之中,摸进了烈火军的军营里。

秦明的目光,同样注视着将军营的方向,闻言闷声道:“女人对我没有什么意义。”

胡忧嘀咕道:“还真是冷血的家伙。可惜了你那张小白脸了。”

“你说什么?”胡忧说得很含糊,秦明没有听清楚。

胡忧放了一块牛肉干进嘴里,细细的嚼着,说道:“没有什么,我只是奇怪,你都不需要女人的吗?”

秦明哼哼道:“女人,青楼有的是,用不着浪费那时间。”

胡忧摇摇头,这样的选择,也挺符号秦明性格的。据他所知,秦明的军队里,似乎一个女兵也没有。不像不死鸟军团,女将军都有很多个。以后要是西门玉凤过来之后,这样的情况,还会更多。红粉军团,有七成是女兵,想想都让人激动。

“老秦,有一件事,我一直想问你,可是我又怕你不说。”这还是第一次在阻击敌军将领的时候,身边有个同级的高手陪着,这话题一开,胡忧还真有些关不住。

秦明没好气的说道:“你又想问什么你就问,不过我不一定会告诉你。”

胡忧笑笑道:“也不是什么大事,我就是想知道,在林梅森林那次,就是你遇上熊的那次,究竟发生了什么,让你全队士兵十个死了九个,就你自己活着回来。”

秦明的目光一紧,之后长长的吐了口气道:“这个我不想回答。”

胡忧刚要说什么,突然耳朵动了几下,把嘴里的话而咽了回去,秦明也感觉到了什么,轻轻的拨出了刀,注意后身后的动静。

两人趴着的地方,是军营里的一个天然小土坡的下面,算不得太隐蔽,只能借着夜色和野草,做简单的掩护。之所以选择这里,唯一的原因,就是这里距离刘光达的帅帐,只有四百步的距离,而且视野不错。

身后先是传来了脚步声,然后就是有人说话的声音。秦明紧了紧手中的刀,小心的缩进草丛之中。传来声音的地方,就在他们身上那一米多高的土坡上,秦明甚至是闻到那些士兵几天没有洗澡而传出来的汗味。

尽力把自己藏好,秦明看了胡忧一眼,差点没跳起来,那个家伙,他居然在拉弓。秦明一向自认,自己已经够玩命的了,没有想到,身边这主,比他更不要命。

胡忧此时心里什么念头都没有,只知道他的目标,已经出现了。刘光达的身影,出现在了换日弓的箭头前。

按之前的分工,胡忧负责射杀刘光达,而秦明的工作,则是负责掩护。胡忧知道,就在身后的小土坡上,出现了十几个巡查的士兵,不过那与他无关,那是秦明的工作。虽然他与秦明,一直互称敌人,但是在这一刻,他很放心的把自己的背后,交给秦明。

秦明在心里暗骂了一句,咬了咬牙,从草丛中又钻了出来,顺着土坡,往后爬。他要在巡查兵发现他们之前,无声无息的,把他们干掉。

这里可是驻军十几万的军营之内,一但被发现,他两俩就算功夫再强,也得死在这里。虽说胡忧的箭射出去,也同时会暴露,但是在胡忧没有射杀刘光达之前,秦明不允许提前暴露,因为那代表他的失败。

从胡忧的身边爬开,秦明迂回到了土坡后,无声无息的站起来,一只手捂住了最后那个士兵的嘴,手中的刀子,毫不犹豫的插入了那士兵的肋下,直捅入心脏里。

前后不过一秒钟的时间,秦明就解决掉了一个士兵。如果说胡忧的可怕,在他的例无虚发的箭上,那么秦明的可怕,则在于他的近身功夫。他可以用超过一百种办法,无声无息的,把一个人干掉。其中有十种以上,是不需要任何武器的。

轻轻的把那死不瞑目的士兵,放倒在脚边,秦明摸向了下一个倒霉鬼。捂嘴,捅刀子,秦明做得机械而熟练。轻瞬之间,烈火军的十二个巡查兵,就只剩下了六个。、

胡忧没有去管秦明在干什么,他的注意力,集中在换日弓上。他已经看到了刘光达,而且看得很清楚,但是他还不能动手,因为刘光达的身前,围着一大群人,他本身又穿着铠甲,给出的角度,不足以致命。

胡忧还要再等一个最好的机会,狼之所以可怕,不在于它的长像和数量,而是在于它们把握机会的能力。它们总是在暗处,静静的等待那一击而中的机会。

刘光达似乎有什么高兴的事,正一脸笑意的跟身边的人,说着什么。他并没有觉查到,一支夺命之箭,正在准备猎取他的命。

一只夜鸟,在飞过刘光达头顶的时候,发出了一声鸣叫。它也许是因为感应到危险,才发出叫声的。

刘光达本能的抬头去看声音的来源,就这么一瞬间,时间变成了永恒。一只金色的利箭,穿进了他的脖子,整个世界,对他再无意义了。

在胡忧射出箭的时候,秦明正好解决掉了最后一个巡查兵,干净利落,完全没有惊动任何人。

“刺客!”

“嘀嘀!”

“咣咣咣!”

烈火军一下整个乱了起来,大队的士兵,跑进跑出,那点亮火把,把半边天照成了白昼。

*********

“你胆子还真够大的,你怎么就能确定,他们不会再查那个土坡?”

路边的一个拉面摊前,秦明揉了揉有些发红的眼睛,瞪眼问着胡忧。

烈火军的反应非常的快,几乎在胡忧的箭射出的同时,他们就拉响了警报,他们跟本就没有撤退的时间。在那一瞬间,胡忧的做法的干脆不跑,又钻回到草丛里,就那么躲着。

胡忧往自己的碗里,舀了一大勺辣椒,他其实吃不了那么辣,这不过是他从小的习惯而已,凡是不要钱的东西,他都习惯性的多要一些。

“我也不确定呀,反正当时也没有地方躲了,还不如来个以静制动。实事证明,我的判断正确。”

胡忧说着,把一根油条推到秦明的面前,继续道:“这次还真要谢谢你了,要不是你,不会有那么顺利。”

秦明抓过油条,咬了一口,哼哼道:“不用说好听的,总之你记住你欠我一次就行。”

胡忧摆摆手,大口哗哗的吃着面,道:“放心了,你的好,我会记住的。”

秦明苦笑的摇摇头,他真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和胡忧这样的人,混在一块。

两人吃面的地方,离烈火军的军营并不远,就在他们吃面的当口,已经跑过了三队士兵了,不用问,他们肯定是出来追查刺客的。不过他们注定白忙活,一无所获。因为他们跟本不可能想到,那两个刚刚刺杀了他们主帅刘光达的家伙,居然大摇大摆的,就坐在路边吃面。

秦明突然问道:“你真的不打算回浪天看看?”他能看得出来,胡忧的眼中,流露出来的那丝不舍。

胡忧把目光从‘浪天城’那三个大字的身上移开,摇了摇头,道:“不去了,去了我就放不下那里的事了,我现在是在放假期间。呵呵,现在的我什么也不是,就一普通的平民。”

胡忧说着,露出了笑脸,打趣秦明道:“怎么样,做乡下小子的感觉,还不错吧。”

秦明无奈的扯了扯身上的破身服,苦笑道:“现在还没有感受出来,想来应该不错吧,那谁知道呢。”

胡忧拍拍秦明的肩膀道:“走吧,让我们自由自在的好好享受一下,说不定,未来的这段日子,会成为你一生之中,最难忘的记忆。”

胡忧说着,潇洒的往进走。秦明摸了摸被胡忧拍过的地方,露出了一丝笑意。以他的警觉,在一般情况之下,是不允许任何人这么拍他的。可是刚才胡忧拍他的时候,他却没有什么过激的反应。这难道就是人们说的信任吗?

秦明抚摸着脖子上的伤痕,在心里暗想着。未来的一段日子,也许还真如胡忧说的,会成为一段美妙的记忆呢。

真会这样吗?

秦明在心里反复的问自己。这一次,他之所以同意跟胡忧完这咱假扮乡下小子的游戏,事实上,那是因为,他感觉自己的心累了。

秦明不知道胡忧以前的生活是怎么样的,他只知道,自己从小到大,过得都是那种功利的生活,在过去二十三年的岁月的,他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不断的往上爬。在他还很小很小的时候,他就知道,要想过得比别人好,就一定要有权势。权势是一切的保障。

之前胡忧问他,为什么总是冷冰冰的,不爱笑。秦明并没有回答,因为他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问题。对于一个从小生活在最残酷环境的人,笑对他来说,那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胡忧其实并不知道,这几天,秦明脸上的笑,已经比过去几年加起来,都更多了。虽然那些,大多都是苦笑。但是苦笑也是笑呀!

“你觉得我们坐船去帝都怎么样?”

正走着,胡忧突然转头问秦明。

秦明奇怪的转头看向胡忧,问道:“你觉得两个乡下小子,会有钱坐船吗?”

胡忧指指一张招工告示道:“乡下小子是坐不起,但是如果成为船上的船工,那就可以坐免费船了。”

秦明看了眼那张招工告示,摇摇头道:“如果一定要那样的话,我宁愿做那个。”

“杂工?”胡忧顺着秦明的目光看过去,街口的一个茶蓬下,挤着不少人。一看就知道,是某个团队,正在招人。

胡忧问道:“你有没有想过,走陆路可要比走水路辛苦?”

秦明无所谓的说道:“可是路陆要比水路自由得多,我们可以来去自由。”

胡忧嘿嘿笑道:“看来你想得还挺多的。好,这次就听你的。咱们过去看看,有没有去帝都的团队,我看最好是做一个家丁什么的,那日子会好过一些。”

“家丁不好,路上不太平,随时要动刀,咱们不如做伙夫。”

“火夫?你会做饭?”

“不会!”

“那你还说?”

“就因为不会,我才想试试!”

“........”

311章神秘的柳家

“他们不招做饭的。”

胡忧从人群之中钻出来,擦了把头上的汗水,这乱世之中,想要找一份可以吃上饭的工作,真是不容易,这都什么没见着呢,就让人给挤出一身汗,这身本就够破的衣服,变得更破了。

“不招吗?”秦明有些失望的摇摇头,没有想到两个加起来,手中兵力超过七十万的风云人物,居然连个伙夫的工作都捞不着。

“两位想要找伙夫的工作?”

在胡忧和秦明正说话的时候,一个光头穿绵衣的大汉插嘴问道。

看这大汉的衣着打扮,一眼就能看出,是什么大家族的小管事。事情似乎风回路转。

胡忧和秦明对视了一眼,有意做出特属于乡下小子的那种怯生生,愣愣的看着大汉不说话。

光头大汉长得挺凶,却挺合气的,似乎对这两个人的反应挺满意,柔声道:“两位小哥别怕,我不是坏人。我叫柳有道,是个管事。今天来此,正是想找两个厨房帮工,看了几个人,都不适合。刚才无意之中,听这位小哥说想要找做饭的活,我就跟出来了。”

胡忧看秦明没有开口的意思,就接下柳有道的话,道:“那你是哪家酒楼的?”

胡忧这问的是一句屁话,人家都已经说了,是府里的管事,哪会是什么开酒楼的。

胡忧要做出来的,就是什么都不懂的样子,做戏做全套嘛。

柳有道并没有因为胡忧的话而生气,反而耐心的解释道:“这位小哥想来没有听明白,我不是开酒楼的,我是一个家族里的管事。”

胡忧似懂非懂的点点头道:“哦,那你家族是卖什么的?”

秦明在一边,差点忍不住给胡忧一脚。这装装就行了,这小子装得也太过了一点吧。难道他认为乡下小子,就全是笨蛋的形象吗?

柳有道被胡忧弄得也有些无语,不过他还是挺喜欢胡忧这样的。今天出来的时候,上面已经交待了,要找两个老实一些的,之前看的那几个,全都是油腔滑调,很不理想。这两个他到挺喜欢的,想必上面的也会满意。

柳有道微笑道:“我们不是卖吃的。唉,我这么跟你说吧,我们那个家族很大,帝都你知道吧,我那个家族,在帝都很有势力。现在呢,我们是出来办事,临时请的伙夫出了些问题,一时之间缺人,所以出来找两个。

你们如果愿意呢,就跟我回去试试。要是干得好,就跟着我们一起上路,等回到帝都,也可以留在府里做事。

我这么说,你们知道了吧?”

胡忧瞟了秦明一眼,看秦明微微点点头,表示还满意。胡忧也觉得,遇上一个帝都的家族,似乎还不错的样子,这样一路进帝都,到能少很多麻烦。

胡忧点点头,又摇摇头,提防道:“你们出门为什么不到酒楼吃饭,还要自带厨子的吗?

你该不会是想骗我们的吧。我们身上可没有钱。你骗我们也得不到什么。还有,我们两都是男人,你也别想把我们卖到青楼里去。”

柳有道真是被胡忧这种傻傻的‘精明’给弄得哭笑不得。连连摇手道:“我怎么会骗你们呢,出门带厨子,那是我家少爷的习惯,与酒楼没有什么关系。”

看胡忧还是一脸不信的样子,柳有道拿出几十个铜钱,打开在手里道:“我府上不缺钱,你们要是做得好,一个月有五十个铜板。主人要是高兴,还会有打赏。”

胡忧像是从来没有见过钱一样,两眼死盯着柳有道手里的铜板,连连点头道:“乖乖,有那么多钱,应该不是骗人的。我们做了,做了。”

柳有道心里暗笑,几十个铜板,你就晕了,还好我是真找伙夫,不然把你们俩卖了,你们都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呢!

柳有道看目的达到,把钱给收了起来,笑道:“想进府里做事,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你得先告诉我,你们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都会做些什么菜。”

胡忧想都不想的答道:“我们兄弟是同村老表,他叫路大海,我叫吴大河,洞拱城牛家村人。我们跟过师父的,什么辣子鸡,醋溜鱼,我们都会。”

柳有道又问道:“那你们怎么跑到浪天来找工作。”

胡忧一脸凄苦的说道:“家里活不下去了,今年的收成不好,税又重,又整天打仗。先来了个什么烈火军,又来了个什么忽悠将军,打来打去的。我和表弟都怕了打仗,就想离乡谋生,那知道,这浪天也打仗。唉........”

胡忧的演技相当不错,说着说着,都快哭了。最妙的是,他故意把胡忧说出了忽悠,弄得秦明差点没笑出来。

柳有道似乎被胡忧勾出了什么心事,也跟着抹了抹眼睛,叹息道:“唉,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走吧,跟我回去,只要你们有真本事,我一定保你们留下来。等回了帝都,一切就都好了。”

********

胡忧和秦明化名路大海,吴大河,跟着柳无道,一起回了客栈。因为浪天正在交战,已经封锁了水陆交通,所以那柳有道的什么家主,也不住在浪天城里,而是在浪天以南十里外的十字坡。

十字坡是浪天的前沿,之前是一个市集,借着浪天城的发展,这里也挺热闹的,因为没有什么战略价值,十字坡并没有烈火军的进驻,还算是安全之地。

一路之上,满是躲避战乱的老百姓。那牛呀羊的,都快把路给堵了。十字坡主街,也好不哪去,街的两边,都睡满了人。

一路听柳有道介绍,胡忧和秦明才知道,原来他们要加入的,是帝都柳家。胡忧是去过几次帝都,但是他对帝都的家族,并不熟悉,闻言看向秦明。秦明也摇头,表示不知道这个柳家的来头。

不管他是什么来头,有钱那是肯定的。十字坡上最大的十字坡客栈,已经整个的被柳家给包了。据柳有道说,很多客房都是空着的,跟本住不了,之所以全包,是因为安全而已。

柳有道看来就是专管下人工作的,地位不是很高,胡忧两人跟他进了客栈之后,又一连见了好几个管事,这才分到了一间房间。柳有道在离开的时候,千叮万嘱,没有得到召唤,不可以随便乱走,以免让侍卫误伤。如果有什么工作要做,他会亲自来带两人去的。

秦明查看了左右两间都是空房,这才在属于他的那张床上,趟了下来。对于胡忧随便乱起的名字,他到不在意。反正这名字也用不了几天,又不是真名。

胡忧看秦明趟下,也大咧咧的倒在了床上,从刺杀刘光达到现在,两天了,都没有好好的睡过一觉,还真有些累。

胡忧躺在床上,叨念着柳有道离开时说的话:“不该知道的事别问,不该打听的别打听,不该懂的别懂,不该听的,听也不没有听见,马拉戈壁的,这柳家到底是干什么的,谱那么大。老说老秦,你怎么说也在帝都住过些日子,真的一点没有听说?”

秦明无语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曼陀罗帝国现如今九成的贵族世家,都在帝都,随便丢块石头,都能砸中个贵族,我上那知道那么些人去。”

胡忧摆摆手道:“得得得,不知道就不知道吧,反正关系也不大,累死了,我先睡会,你没事就值夜好了。”

“值屁夜,两个乡下小子,谁会理我们。”秦明也拉被子睡觉,才不上胡忧的当。以他们的功夫,谁要近身,他们都能知道,哪用得了专门值夜,再说了,现在天都还亮着呢,那有什么夜来值。

房中两人呼呼大睡,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忽然心生警兆,两个同时睁开了眼睛。胡忧看秦明要动,给他打了个眼色,让他别打草惊蛇。

很明显的,门外有人,不过并没有推门进来。胡忧猜想,这门外的人,应该是来探他们底的,于是睁着眼睛,打起了呼噜。

秦明有些佩服的看了胡忧一眼,这一手,他可做不出来。他最多能躺着装睡,不像胡忧可以睁着眼睛,装得更真的一样。

门上传来了声音,因为柳有道离开的时候说过不许梗门,所以那门轻轻一推就开了,胡忧赶紧闭上眼睛,留意着周围的动静。

“他俩没有包袱的吗?”

一个陌生的声音在房中响起,胡忧很想看看,是谁在说话,不过他不敢,因为他能感觉到,那人的目光,停留在他的身上。一睁眼,马上就会被人发现。

柳有道的声音响了起来:“回总管的话,他俩穷得就只有一身衣服,连个包袱皮都没有。”

总管哼了一口道:“是吗,他俩的底细,你查清楚了吗?”

柳有道连连点头:“查清楚了,他们就俩乡下小子,是表兄弟,没见过什么世面,家里也没有什么亲人了。”

总管警告道:“柳有道,你可别怪我没有提醒你。他们既然是你招来的,你就要对他们负责,要是出了什么乱子,我可算到你身上。”

柳有道回道:“放心吧总管,我但保他们不会有任何问题,要是有问题,你........”

声音越来越小,之后的声音,就听不到了。

胡忧心说,这柳有道别看人长得不怎么样,还挺保他们的,也算个不错的人吧。

胡忧和秦明都没有动,看那没有关上的门,他们就知道,柳有道肯定还会回来的。果不其然,大约十多分钟之后,柳有道再次走进了房里,并拍醒的胡忧两人。

“柳管事,有事吗?”胡忧刚睡醒的样子,一脸迷糊的看着柳有道。

柳有道说道:“都别睡了,快起来跟我去厨房。少爷今晚要请人吃饭。”

胡忧吃惊道:“这么快有活干,可是我们还没有试手艺呢。”

柳有道急道:“没有功夫试了,这事以后再说!”

“以后再说?”胡忧有些不解的看向秦明,都弄不明白是什么意思。直到进了厨房,他们才明白了柳有道的意思,原来这里跟本就不只单单他们两个伙夫,这里本身就有四个,他们俩个新来的,跟本捞不到正紧的活,全是些切菜,洗菜的工作。

说到切菜,胡忧那个恨呀。原来秦明说没有做过伙夫,完全是真的。这个家伙,连切菜都不会,也不知道他那杀人的手法,是哪学回来了。

胡忧只好一脚把秦明踢去洗菜,自己拿把菜刀,跟那黄花韭菜干上了。

*********

一阵忙乱,胡忧和秦明都累得快要坐在地上去,敢情这洗菜切菜比砍人打仗还累呢。胡忧以前最多也就做些东西给自己和师父吃,有了旋日四侍女之后,基本就没有动过手。

秦明是从小到大,就没有进过厨房,就这么着,他们也敢来当伙夫,要不是这里本就有四个厨子,他俩的伙夫梦就破灭了,今天就得卷东西滚蛋。

“看来这活不是我们能干的。”胡忧一脸苦笑的看着秦明。

秦明两眼闪着兴奋的光道:“别人能做,我们就能做,刚才我已经偷学了几手,再给我一些时间,我就能全学会。”

胡忧听得一呆,道:“你小子该不会是把做厨子当成了毕生的梦想了吧。”

“嘿,你们两个新来的,别偷懒,菜已经做得差不多了,赶紧上菜去。”一个大厨对胡忧俩人吼道。

胡忧无奈的摇摇头:“得,咱们干活去吧。”

拿了两个大托盘,胡忧和秦明分别把做好的菜给装上,捧在手里。柳有道就在厨房外边,他们到不用担心,找不到路。

柳有道似乎早就知道胡忧两人会被叫去上菜,看两个出来,只说了句‘跟我来’,就在前边带路了。

这十字坡客栈,名气不太,布置得到挺不错的,全木制结构,有五十余间各种规格样式的房间、套院。

胡忧和秦明跟在柳有道的身后,一路穿廊过院,通过了好几道府卫的检查,才来到一个花厅之内。

花厅的圆桌之上,已经摆上了碗盘,看样子,今天这桌最多也就两三个人吃。

胡忧边摆上菜,边嘀咕道:“做饭的六个人,吃饭的两三个,也不知道,这算不算资源的浪费。”

酒席他们做得少,吃过的可不少,这摆菜他们还是会的。

秦明看了守在门外的柳有道一眼,没有理会胡忧。三两下摆好了菜,给胡忧打了个眼色,一块退出去。

刚要出门,突然门外传来了一个人的声音,把胡忧吓了一跳,一把拉住秦明。还好这几天秦明已经习惯了胡忧的突然动作,不然他非把胡忧给摔出去不可。

秦明停住脚步,不解的看向胡忧。胡忧把手指竖在嘴边,示意秦明不要说话,竖起耳朵听外面的动静。

秦明以为胡忧发现了什么,也竖起耳朵,注意外面的对话。门外,是柳有道在跟一个年轻男人在说话,说的都是关于酒席准备的事,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秦明弄不明白,胡忧这是在抽什么风。

回来的路上,胡忧一直紧皱着眉,似乎在想着什么。秦明想问,但是身前还走着柳有道,他不好开口。

好不容易找着了机会,秦明才问道:“你在想什么,刚才那人你认识?”

胡忧心事重重的点点头,说道:“你还记得我们一组的时候,有一个叫里尔多吗?”

秦明想了想,摇摇头道:“我们一组的时间还不够半天,没有什么印象。”

胡忧说道:“刚才在门外说话的那个轻年侍卫,就是里尔多。”

秦明还是不懂的问道:“你究竟要说什么?”

胡忧想了想道:“里尔多是中州人,他本来是我那组的,这你知道的。我去哥伦比亚军校的时候,因为安融入侵青州,我手下的那些人,包括朱大能,候三他们,全都被打散,分到了各个不同的部队里。

之后,我一一把朱大能几个又重新找了回来,但是唯有两个人,怎么都找不到,没有人知道他们的下落。”

秦明插嘴道:“其中一个就是里尔多?”

胡忧点头道:“不错,其中一个就是里尔多,而另一个人则是拉雷!”

秦明说道:“拉雷我到是记得,那个长得很像女孩子的小个子。你这么说,我想起来了,拉雷的身边,一直跟着一个人。对了,咱们跟二班打架那一次,拉雷的身边,就一直护着一个人,那个人就是里尔多吧!”

胡忧点头道:“虽然我没有注意到你说的情况,但是我可以肯定,你说的那个人,就是里尔多。因为这样的情况,我已经见过不只一次了。

咱们是敌在非友,有些事,我本不会跟你说,不过今天那么巧碰上了,我就告诉你好了。我一直怀疑拉雷的身份很神秘,但是却又查不出他的底。现在见着里尔多,我怀疑拉雷也在这里,说不定.........”

秦明道:“说不定他就是柳有道口中的少爷!”

胡忧点头道:“聪明。所以我希望你能和我联手,查清这件事。”

秦明提醒道:“你已经欠了我一次了!”

胡忧怒道:“我这不是在还你吗。如果我猜得没错,拉雷应该是皇家骑兵团的人!而且身份超出我们的想像!”

312章线索

做厨子有一个坏处,也有一个好处。好处就是做完了饭菜,基本就没有什么事做了。坏处就是做出来的东西,人家有得吃,厨子没得吃。

上齐了菜,柳有道就把胡忧和秦明领回了房中,再一次交待两人,千万不能随意走动。胡忧和秦明唯唯诺诺,柳有道一走,两人就变了脸。

秦明一把拉住胡忧,问道:“刚才你说的那个拉雷是怎么回事,我虽然在皇家骑兵团里的时间不长,但是对里面的人事,还算是熟悉,却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这么一号人。”

胡忧打开秦明的手,不在意的说道:“你不知道那有什么好奇怪的,我问你,你在帝都的时间也不短了,你知道血上皇宫的事吗?”

秦明愣道:“什么血上皇宫?”

胡忧哂道:“不知道了吧,这是一段皇家的辛秘,拉雷就知道。我不会拿这件事骗你的,不怕老实告诉你,要不是需要你的合作,我跟本就不会跟你透露半点!”

其实胡忧也是通过水上皇宫的建造秘密,猜测拉雷身份不简单的。记得那一次,押送雪灵猴到帝都,第一次看到水上皇宫的时候,朱大能说起皇宫筑基用到了童男童女,极度的残忍,拉雷当时的反映就很大,甚至弄了个不欢而散。

当时拉雷只是生气,却并没有反驳朱大能的话,那就证明拉雷也是知道这件事的。

这种皇家的秘事,不是一般人可以知道的。朱大能的身份,已经证实是大商贾朱氏一门的传人,而且与狂狼军团和多个权贵有血亲关系,那么他知道就不奇怪了。

朱大能的身份不低,同理知道这事的拉雷,身份也不会低。这是胡忧的第一个论证点。

接下来就是原来第一小队解散的问题,胡忧的那个小队,连他在内,不过只有九个人,无论是遇上什么大仗,也不需要拆散掉他那个小队的,而且还分得那么碎,九个人里,有七个人分别到不同的部队。

有什么理由需要那么做呢?

在胡忧看来,是有人想要隐藏什么。

这一点,线索的指向,而再一次指向拉雷。因为只有他和里尔多,至那之后,就失去了踪迹。胡忧在控制暴风雪军团之后,暴风雪军团的不少文件档案,也都落到了他的手里,但是他没有查到任何有关这方面的资料。

还有一点,就是里尔多很明显的受到过严格的保镖训练,胡忧研究过他的套路,虽然他已经极力的隐藏,但还是能看出来,有皇家骑兵团的一些习惯动作在里面。

还有诸如拉雷的皮肤太白嫩了,很多基本的常识不知道等等这些就不必去计较了,只综合以上三点,胡忧就可以判断,拉雷与皇家骑兵团有很深的关系,而且身份很高!

秦明道:“好吧,好吧,我就相信你一次,你没有骗我行了吗。说吧,你想要我怎么跟你合作。”

胡忧嘿嘿笑道:“很简单,你只要帮我打马虎眼就行了。”

秦明怒瞪着胡忧,道:“你当我是傻子吗,留在房里帮你打马虎眼?”

胡忧拍拍秦明的肩膀道:“不会让你白做的,我查到消息,告诉你不一样吗?”

秦明道:“我信你才怪。你告诉我的消息,肯定是经过筛选的。这事我必须全程参与,否则我不会与你合作的。”

胡忧道:“你看看,你看看,牛脾气又上来了不是。我说老秦呀,你这脾气要改改了,别这个狞嘛。咱俩都出去了,要是有人来找怎么办,那不是让人发现了?”

秦明很了解胡忧的奸滑,才不会上胡忧的当。闻言哼哼道:“那要不你留在房里打掩护,我去探消息,回来再告诉你好了。反正拉雷我也认识。”

胡忧摆手道:“那不行,绝对不行。”胡忧说着,又换了笑脸:“好吧,真说不过你。咱们一起去好了,不过得先做点布置。咱们至少要知道,不在房里的时候,是不是有人来过。”

胡忧说完这话,也没有再理秦明,自顾的抓了把细灰,洒在地上,又弄点头发,夹到门边等一系列的工作。

秦明看胡忧同意他一起去,也就没有在说什么。他却没有看见,胡忧在转过身的时候,嘴角露出的那丝奸笑。这个只能占便宜,不能吃亏的主,会有那么好心,老老实实的给秦明说那么多事。他是自感这事会很大,先想办法把秦明给绑进来的。

*****

两人做好了一定的伪装,从窗口钻出了房间。之前传菜的时候,胡忧两人就知道,这客栈看是平静,却设了很多岗哨。不过这些玩艺,还难不到他们,这里毕竟是临时的住地,不可能真那么严密得滴水不漏的。

相护掩护,胡忧和秦明再次来到了之前的那个花厅,所不同的是,之前他们在下面,现在则在房顶上。

“会是她?”

揭开瓦片的第一眼,胡忧和秦明就愣住了,不是因为看到拉雷,而是因为他们看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韦媚。君来赌场的那个女主管。

胡秦两人对视了一眼,都看出了对方眼里的疑惑,再往下看,他们就看到了拉雷。和胡忧之前猜的那样,柳有道嘴里的少爷,就是胡忧以前手下的士兵拉雷。站在拉雷身后的,则是之前只听声音,没有见着人的里尔多。

韦媚今天的打扮,并不像那天在赌场里见到的那么性感,而是一身雪白的宫装,看起来非常的清纯。而拉雷也穿了一身贵族袍,虽然他的身材,还是和当年那样的消瘦,但是脸上却透着一股贵气。

秦明只看了一眼,就知道胡忧之前所说的话,并没有做假。拉雷身上所展现出来的那股气势,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

此时韦媚正在给拉雷敬酒,只听她用娇柔而略带媚意的语气说道:“小女子带家父,敬公子一杯。”

拉雷举起了酒杯,严肃之中,略带着一丝上位者的冷漠:“请姑娘带向韦家主问好。”

“多谢公子,小女子一定转达公子的问候。以后我们韦氏一族,还得全靠公子的照顾了。”

拉雷哈哈一笑道:“韦姑娘太客气了。赌业韦家天下知名,拉雷不过是一界凡人,怎敢自视照顾二字,韦姑娘,咱们是合作的伙伴,好朋友,不是吗?”

“嗯!”韦媚娇笑应声,那声音真是又柔又媚,任是何样的男子,听了都要心动。

不过拉雷却像完全不懂风情一般,并没有太大的反应。依然是说话喝酒,谈笑平常。

几句闲话之后,韦媚的话风一转,收起也媚态,正色道:“现在胡忧已经拿下了原属烈火军控制的七座城市,据最新情报显视,刘光达的死,也与他有关系,不知道公子打算怎么应付此人。”

胡忧听两人谈论到自己,赶紧提心宁神,细细的留意。

而秦明也转胡头了胡忧一眼,并没有任何的表现。

拉雷把只喝了一口,还是半满状态的的酒杯,横于胸前,皱眉道:“烈火军的失败,早在我的料想之中,只是我没有想到,居然败得如此之快。这个胡忧,真是越来越厉害了。”

韦媚偷眼看了拉雷一眼,道:“公子,有一件事,我想有必要报与你知道。”

“哦,什么事?”拉雷收起了皱眉的表情,恢复了平静。

韦媚回忆道:“大约一个星期之前,胡忧和秦明,曾经同时来过我们在洞拱城的君来赌场,并单独的有过接触。”

拉雷的眉头,再一次皱了起来,道:“胡忧和秦明一向不和,他们怎么会搅合到一块去,你知不知道,他们具体说了些什么?”

韦媚摇头道:“因为当时我并没有准备,他们见面的地方,是在后院,没有经过布置,所以具体的内容,并不清楚。不过我猜想,他们应该在协商某种合作的事!”

胡忧和秦明对视了一眼,均看出了对方眼中的骇然之色。这个韦媚给他们的第一印象,不过是一个卖弄风情的女人,没想到,居然那么厉害,只凭着一些简单的观察,就判定他们俩有可能会合作。要知道当时就连他们自己,也没有确定是不是有合作的可能性。

“合作,你的意思是胡忧和秦明有可能合作?”拉雷全身一震,陷入了沉思之中。

拉雷曾经跟在胡忧的身边,有大半年的时间,对胡忧的能力,有一个比较深的了解。对秦明的接触虽然不多,但是怎么也是一个军团的,加上他的刻意留意,知道的东西,也不会少。

胡忧和秦明,一直是拉雷想要拉拢的对象,不过后来,他放弃了。因为他知道,这俩个人,都是心怀野心之人,他们绝对不会甘于人后,想收他们于旗下,漫说非常的困难,就算是成功,也无异于与虎谋皮。

“据我所知,胡忧和秦明一向不合,又都是那种强势之人,合作的机会,应该不大才对,是什么让他们走到了一起呢?”

拉雷百思不得其解的看向韦媚。他哪里会想到,胡忧和秦明采用的居然是纯利益合作,他们的合作方式,也算是开创了一种敌对势力合作的典范了。

韦媚不过是只正式的见过胡忧、秦明两个人一次而已,对两人的了解并不是很深,给不了拉雷任何的答案。就算是她心里有答案,也不会说出来,因为她知道,拉雷要的,并不是她的答案。自作聪明,有时候反而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韦媚犹豫了一下问道:“公子,胡忧和秦明如果真达成合作,会给我们的计划,带来麻烦吗?”

拉雷想都不想的答道:“会!”似乎觉得自己回答到太快了,拉雷而补充道:“胡忧和秦明这两个人,绝对没有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简单!”

韦媚心中疑惑,胡忧秦明两个人,在短短三年不到四年的时间,已经各自的发展出了自己的军事实力,现在两人手里加起来的地人马,已经近七十万,甚至还要更多一些。

这就已经够吓人的了,拉雷居然还说他们表现得简单,那么还要怎么样,才能称为不简单,又或是说,他们全力表现的时候,又会达到怎么样的高度?

看韦媚一脸不明白的样子,拉雷嘴角动了动,又把嘴边的话题给收了回去,转移话题道:“我们的计划,已经进入到了最关键的地步,从现在开始,你要进一步的加强情报工作,有任何的风吹草动,都要急时的向我汇报。”

韦媚暗叫一声可惜,不能从拉雷的嘴里,得到更多关于胡忧和秦明的看法。

何指是韦媚感觉可恨,在上面偷听的胡忧和秦明,也暗暗的在心里叹了口气。自古有云,最了解你的人,往往是你的敌人。胡忧和秦明真的很想知道,在拉雷的心里,这究竟对他们是怎样的看法。如果有可能,他们还很想听听拉雷对他们合作的评价。可惜,看现在的情况,拉雷是不打算说了。

拉雷和韦媚接下来的谈话,大多转到了无关紧要的水话上,已经没有太多的偷听价值,胡忧两人怕出来久了,被人查觉,也就先回到了自己的屋子里。

“没有人来过。”胡忧在检查了一遍之间的布置,松了一口气道。之前来做这个伙夫,完全是一时的性起,好玩而已。现在他确不想那么快离开了,这个神秘的柳府,有太多的秘密,牵动着他的精神,他暂时还不想离开。

秦明躺在床上,沉思道:“从他们的谈话可以确定,韦氏一族,现在已经跟拉雷勾上,成为拉雷的一个情报机关。主要的任务,是为拉雷收集情报,和处理一些拉雷不方便出手的事。

这个我到不觉得奇怪,我最感兴趣的是拉雷究竟是一个什么身份,他又在酝酿着什么样的秘事呢?”

等了半天,没有听着胡忧的接话,秦明不由转头看向胡忧。只见胡忧拿着张纸,不停的在计算着什么,不由奇怪的问道:“你在干什么呢?”

胡忧放下手中的笔,把纸摊开,放到秦明的面前,问道:“你觉得他们之间,会有什么关系吗?”

秦明仔细的一一看们胡忧在纸上写的那些名字,分别是索菲雅,库比拉斯,拉雷,韦媚,烈火军五个名字。

秦明沉思着道:“索菲雅是王妃,现曼陀罗帝国的实际控制者,库比拉斯是皇家骑兵团的军团长,巴伦西亚的亲叔叔,拉雷身份不明,以你的说法,很可能也是皇家骑兵团的人,韦媚我们已经知道,是赌业韦家的一个家族代表,烈火军则是近两个月兴起的暴民集团,已经被你灭得差不多了。”

秦明摊手道:“我看不出来,他们之间,有什么必然的联系。”

胡忧知道秦明根本就没有说实话,以他的能力,不可能什么都没有看出来。刚才拉雷和韦媚的对话之中,出现烈火军的时候,话气很奇怪,到不像是在说一个暴民组织,而是像是说自己手下的一支部队那种感觉。

胡忧当时就在想,那烈火军会不会也和皇家骑兵团有关系呢。

胡忧早就已经发现,烈火军的士兵简单,但是他们的指挥官,并不简单,无论从战略战术上看,都不是两个退伍老兵能弄出来的。特别是他们的中下级指挥系统,实力很平均,都有一定的能力。

胡忧是自己组建过军团的人,不死鸟军团的经验告诉他,大将难求,但是大量基层的指挥官更难求。不死鸟军团现在已经不太缺上层的指挥将领,但是下层的各级小头目,却依然不足。

而反过来,一支成军才两、三个月的暴民部队,却完全没有这方面的问题,这不由得胡忧不去猜想。

胡忧看着秦明的眼睛,指指纸上的五个名字,没有半点笑意的问道:“你难道真的什么也没有看出来?”

秦明在胡忧的眼里,看出了危险的信号。以他对胡忧多年的情报收集,他知道,如果不说一些东西,胡忧弄不好会做出什么事来。

胡忧这个人,是秦明所遇到的人里,最难懂的一个。秦明曾经试图对胡忧做一个总结,但是他最后失败了,因为他跟本不能准确的用文字来形容胡忧。最后只能用四个字来概括,胡忧此人——变化无常。

是的,变化无常。

你说他胆小吧,他的胆子又大得很,经常做出一些常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比如乱军之中,单人匹马取敌将性命这种事,他已经不是第一次干了。说他胆大吧,他又闻青楼而色变,据说浪天有不少商贾贵族,请他去青楼玩,他都是坐立不安的,老想着跑。像怕人家吃了他一样。

你说他不好相处,不死鸟军团的士兵,随便拿他开玩笑,他都不会生气。你说他好相处,他却又是一个说翻脸就翻脸的家伙,浪天的商家,谁微微犯一些错,他马上就加人家的税,根本没有半点情面讲,哪怕是前一天,他还和人家喝酒,相谈甚欢。

313章黑锅绿帽

夜深了,除了远处山林之中,隔尔传来的一两声鸟鸣外,基本上已经没有了声音,似乎大地上的生物,都已经入睡。

胡忧并没有入睡,他躺在床上,思考着刚才从秦明那里,逼问出来的答案。秦明给的答案,和胡忧心里想的差不多。不过真实的情况,是怎么样,还需要近一步的有关情报支持。

从现在手里所掌握的情报可知,索菲雅已经确定在酝酿一个巨大的阴谋,胡忧判断,那很可能是让她的儿子阿西梅上位。而索菲雅的这个计划,显然已经得到了库比拉斯的支撑。

库比拉斯这人,胡忧接触得不多,手中关于他的情报,也不多。只知道此人,是巴伦西亚的亲叔叔,曾经也有机会,坐上皇位,但是最后,还是失败了。

与其他争位的皇族不同,库比拉斯非常果断的倒向了巴伦西亚,成为众皇室成员之中,唯一没有被清洗的人。换句话说,在巴伦西亚死之后,他现在是曼陀罗帝国皇族辈份最高的一个人了。

库比拉斯这人的谋略怎么样,胡忧并不清楚,不过可以肯定,他的能力,绝对不会差。因为他在巴伦西亚当上皇帝之前,就已经是皇家骑兵团的军团长,而且他的这个军团长,是太祖皇帝,曼陀罗帝国的开创者里杰卡尔德亲封的。

索菲雅如果没有库比拉斯的支持,不可能取得现在的地位。水上皇宫虽然有超强的防御能力和独力的御林军,但是要想斗过库比拉斯的皇家骑兵团,那还差得太多。所以索菲雅没有库比拉斯的支持,她绝对不敢乱动。

之前,胡忧一直想不明白的,就是这个事情。库比拉斯有什么理由,要支持一个外族的女人掌握帝国的最高权力呢?

自从这次再次发现拉雷之后,胡忧的心里,出现了一个大胆的念头。如果这个想法成立,那么也许可以解释很多事。

整个曼陀罗帝国都知道,库比拉斯年轻的时候,曾经受过伤,膝下无一儿半女。而胡忧这个大胆的念头,正是与这事有关!

“如果拉雷是库比拉斯的儿子,那么这事就好解释了。”

胡忧在心里暗暗的想着,重新把之前写在纸上的那五个人打乱,排出来的结果,似乎更能合理的解释现在曼陀罗帝国的情况。

首先是索菲雅弄死三世皇帝巴伦西亚,想让阿西梅上位,而母凭子贵,近一步的把曼陀罗帝国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为达到这个目的,她甚至不牺以自己的肉体,来拉笼可以利用的人。

而巴伦西亚的亲叔叔,皇家骑兵团的军团长库比拉斯,在表面支持索菲雅的同时,却在暗地里,玩了另一个花样。在这里,胡忧假设拉雷和库比拉斯的关系非常亲秘,甚至拉雷就是库比拉斯一个隐藏起来的儿子。那么在理论上,拉雷也就有了坐上皇位的资格。

只有达成这层关系,接下来的几个人物关系,就理清了。韦媚和他的家族,倒向了库比拉斯,现在由拉雷统管。烈火军,干脆就是库比拉斯弄出来的制造混乱的。这也就解释了烈火军就什么不缺基层指挥的原因。因为烈火军的军官,根本就来自皇家骑兵团!

“呼!”

重新整理出这些关系,胡忧不由得出了一身的冷汗。看来整个事情,比他想像的要更复杂很多。紫荆花王朝的那些移民在里面扮演着什么角色,先暂时放在一边,单单是曼陀罗帝国本身,就足够头痛的了。

胡忧想着,不由转头看向秦明。这里还有一个理不出关系的人物,这个家伙,又在里边,扮演什么呢?

而自己,又要以什么角色出场呢?这么大的一场戏,自己难道只做一个跑龙套的?

*********

柳有道一脚踢开房门,就大声的哼哼道:“嘿,嘿,别睡了,都起来,都起来!”

胡忧感觉自己才睡着,就被弄起来,老大的不情愿。嘀咕着这伙夫真不是人干的事,这天都.......哦,原来天已经亮了。

胡忧懒洋洋的穿着衣服,这被四侍女宠惯了,现在要自己穿衣服,还真有些不太习惯。

胡忧半颠半傻的问道:“柳管事,这么一大早的,少爷又要宴请客人?”

柳有道吹胡子瞪眼道:“什么宴请客人,快穿好衣服,收拾东西,我们要上路了。”

秦明问道:“去哪?”

柳有道没好气的哼道:“问什么问,跟着走就行了。你们快点,再有半个小时,就要上路了。晚了小心我抽你们!”

柳有道说完就摔门走了。

秦明看了眼那可怜的门,问胡忧道:“这光头今天干什么,吃了火碳了,火气那么大,昨天都还挺好说话的。”

胡忧正穿着裤子,久没有亲自动手,差点把两条脚穿到一条裤管里,闻言笑道:“谁知道呢,也许他那个来了吧。”

秦明愣道:“男人也有那玩艺?”

胡忧嘿嘿笑道:“这你就不懂了吧,这叫做男人的生理期。男人正每个月的时候,总有几天生情特别烦躁的时候。不想吃饭,也不想做事,你是不是也有过?”

“我似乎.........”秦明猛的发现,自己进了胡忧的套子,怒瞪了胡忧一眼,哼道:“我没有你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

胡忧哈哈大笑道:“有就有嘛,还不敢说,真是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胡忧发现,偶尔气气秦明,也是一种挺有意思的事情。能让他那张死人脸,变得表情丰富,也算是一个不错的成就!

******

这天的天气真挺不错,胡忧和秦明来到院子里的时候,已经有不少的身穿同样款式的藏青色家丁服的人在忙碌了。

胡忧这才发现,自己和秦明身上的衣服,还是来时穿的那身,柳有道也没有给他们换上统一的衣服。

柳有道看到胡忧两人出来,就挥着让他们过去,也不管胡忧两人有没有跟上来,他是转身就走。

胡忧和秦明对视了一眼,赶紧快跑两步赶上去。

柳有道一路把胡忧和秦明带到厨房,指着两口大锅道:“一人一口背上,这以后就是你们吃饭的工具。小心保护好,打坏了做不了饭,你们也就不用做的!”

胡忧连忙点头哈腰道:“柳管事请放心,小的一定像保护自己老婆那样在保护它。锅在人在,锅亡人不亡!”

看胡忧上路,柳有道的语气也缓和了一些,道:“知道就好,快弄好了。外面应该还有空马车,一会我想办法,让你们坐上,不用走得那么辛苦!”

胡忧感激道:“多谢柳管事厚受,我和表弟粉身那个碎骨,报答你!柳管事你慢走啊!”

秦明在一边听得那个肉紧哟,还好也慢慢的习惯了,不然不知道一天要吐几次。

“马拉戈壁的,背黑锅,背黑锅呀!嘿,我说老秦,你也太坏了吧,居然背个小的,给我留个大黑锅!你还有没有人性!”

秦明怒道:“这两口锅明明是一样大的,你自己看看,有分别吗?”

胡忧坏坏的笑道:“开个完笑吧,你何必那么认真!”

秦明没好气的气道:“玩笑个屁,少给老子这油的,你那一套,拿去给光头使。我就奇怪了,你怎么好像一点都不怕拉雷认出来一样,我到是没有什么,他应该认不出我,你那副嘴脸,拉雷一个恍眼,就能认出你来!”

胡忧早有准备的哈哈大笑着,从怀里拿出两个破冒子,丢了一个给秦明道:“山人早有打算,这个用不着你担心,快带上吧,包保拉雷那小子认不出来。”

秦明接过帽子一看,脸色奇怪的说道:“绿帽子?”

胡忧毫不在意的把破帽子扣到头上,挥挥手道:“黑锅绿帽,本来就是绝配,黑锅你都背了,绿帽你还怕什么。戴上吧,这可是我好不容易,才弄到手的。”

秦明苦笑道:“你这话怎么听着那么便扭,我到是无所谓,反正我也没有女人,你身边的女人可多,你就不怕照头不好?”

胡忧自信的笑道:“放心吧,我相信自己的实力。见识过我厉害的女人,不会对其他男人有兴趣的。”

秦明撇嘴道:“你到是挺有自信,也不知道你那自信,有没有依据!”

胡忧瞪眼道:“你难到想比试比试?”

此时门外又传来了柳有道的声音:“嘿,我说,你们好了没有,快点!”

胡忧赶紧把锅背好,一拉帽子:“好了,好了,马上!”

柳有道看了眼胡忧和秦明头上的帽子,并没有说什么。其实这也不是胡忧学溅,弄个绿帽扣头上,而是那些家丁的脑袋上,本身戴的就是这种帽子。胡忧这两顶,是花了几个铜板,从一家丁那里买来的。

柳有道还算不错,给胡忧两人弄了辆车坐,虽然只是货车,也比那些骑马跟在车边的家伙好了,不然这背个黑锅出现在大庭广众之下,要是再被人给认出来,这说书先生,又有新故事讲了。

车队上了大路,一路往南而去。过中午也不停车。胡忧和秦明两人,都没有吃地早饭呢,此时饿得真有些前胸贴前背了。

就在刚才,胡忧才知道柳有道为什么早上那么火大。就是这个早餐的问题,今天厨房准备早餐的时候,居然没有准备柳有道和胡忧、秦明的。

胡忧,秦明在的没有准备,那也就算了,居然连柳有道都故意漏去,柳有道能不火嘛。也正是通过这事,胡忧也了解到了这柳家的一些情况,因来这看似表现和谐的队伍里,还藏着很多不安定的因素。

真是应了那句老话,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真是一点都没有错。大有大争,小有小争。

胡忧把一块肉圃丢给秦明,自己抱着一块在手里大嚼着。他实在是顶不住了,刚下借下车方便的机会,把戒指里最后剩下的两块肉干给拿了出来。

“你哪来了?”秦明接过肉干,看了一眼,问正在大嚼的胡忧。

胡忧含含糊糊的呜呜道:“管那么多,有得吃你就吃。怕有毒你就还我!”

秦明打开胡忧的手道:“不就是一块肉嘛,小气成这样!”

胡忧心里冒坏水,故意恶心秦明道:“一块肉?这肉在紧急关头,可能救命!我都藏在裤裆里多少天了,都没有舍得吃。这次算是便宜你了!”

秦明瞟了胡忧一眼,跟本没有反应,继续吃着,还很香的样子。

胡忧没有达到预想的效果,愣愣的问道:“我可是藏在裤裆里的,你不怕?”

秦明像看傻子一样,看了胡忧一眼,回了一句,差点没让胡忧吞了——在打红巾军的时候,我吃过死人身上的蛆!

********

车队一直走到太阳落山,才停下来。车门打开,胡忧有些像被拖死狗一样拖下车。

“他奶奶的,你们到睡到舒服,快下来做饭了。饿着少爷,要你们的命!”

胡忧两人坐的那杂物车没有窗,只能通过点缝隙,隐隐知道,这车是一路往南。加上昨夜一晚没有怎么睡,两人都在车里睡着了,这突然被拉出来,一时都有些弄不清楚,这是哪里。

“是是,马上做饭,马上做饭。”胡忧边观察着四周的环境,边点头哈腰的回答着。

那家丁也就是不知道胡忧的身份,才敢跟胡忧横,要是让他知道眼前这唯唯诺诺的家伙,就是如今声名大作的胡忧,怕能直接吓破他的胆。

此地有山有水,环境还不错。根据车队行进的方向和速度,胡忧大体可以判定,这里应该是浪天到丹州之间的某一个地方。反正是两头不地岸,到是有几个小村子,不过他们这两三百号人,进村的意义不大。自己建立营地,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这也是柳有道为什么招伙夫的原因。

其他人已经动手了,胡忧两人也不能偷懒。刚才那家丁说什么饿着少爷,完全是扯蛋。胡忧昨天已经打听过了,伙夫也是有等级的。他们这种新进府的,跟本不可能做东西给拉雷吃,他们的服务对像,也就是普通的家丁而已。

“你真不会做饭?”胡忧边升着火,边问秦明。他俩虽然是新进的伙夫,可是因为服务对像是普通家丁,他们的工作强度可要大得多。两个人要给七八十人做饭,要是秦明真的一点不会,那还真是要了胡忧的亲命了。

“同样的话,你要我重复几次?”秦明把刚捡来的柴,丢到胡忧身边的行军灶边。

胡忧无奈的摆摆手道:“得得得,不会做脾气还挺臭,洗米总会吧,快会把米给洗了。”

先的欺负不会的,胡忧好不容易逮着个机会,当然不会那么轻易的放过秦明。

秦明洗完米回来,看到胡忧拿着把菜刀,把那些菜呀,肉呀什么的,像剁猪草那么弄,不由奇怪的问道:“你在干什么呢,把这么些东西,全弄一起,一会管事骂你,你可别扯上我!”

胡忧把脑袋上的破帽子扯到一边,哼哼道:“就你秦大将军,还怕个小小的管事。别那么多废话,把米倒时锅里,再加水加水烧就行了。今天我让你看看我的本事。”

胡忧说完,又奋力的做着他那未完成的‘事业’,边挥刀如闪,边不断的把油盐酱醋往内里洒。

秦明有些于心不忍的看了眼那些可怜的肉和菜,按胡忧的吩咐烧饭。还好柳有道不知道跑哪去了,不然让他看见这种惨样,弄不好直接把他两给赶走了。

不一会,秦明面前的两口大锅,就‘咕咕’的烧开了。别的伙夫,都是一口锅煮饭,一口锅做菜。胡忧这边到好,全煮上饭,菜还在那剁着呢。

秦明还真没有煮过饭,看水开了,有些不知所措的转头问胡忧道:“你快看看,现在应该怎么办。”

胡忧大咧咧的说道:“把锅盖开了,拿个木棍通一下,你的活算是完事,接下来,就看我的吧。”

站在一边看着胡忧的动作,秦明慢慢的看出了些门道。之前秦明以为胡忧乱来,现在看起来,似乎有规律。

秦明饭烧开了的米饭搅匀之后,就是胡忧上场了。胡忧先把各种已经腌过的肉整齐的铺在饭面上,素菜类放在上面,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被胡忧这么一弄,到是变得有模有样了。

“好了,放锅盖上,撤小火,慢慢熬吧。”

胡忧做完了这一切,一家伙躺在地上,什么事也不管了。他这饭还真不是乱做的,他想着要做七八十人的饭,头都大了。于是干脆用做沙煲饭的原理,一锅全汇了。这玩艺他以前做过,只是没有做过这么大的份量而已!

“嘿,你小子,人家都忙得脚不沾地,你居然在睡觉!不想干了是不是!”

柳有道来的时候,居然看到胡忧在那里呼呼大睡,气得差点没有爆血管。他在府中的地位本来就不高,再让这小子这么搅,以后他还要不要混了。

胡忧听到柳有道的声音,一咕噜爬起来,嘿嘿笑道:“柳管事,咱这饭可饭好了,可以开饭了哟!”

“开饭?”柳有道一愣,他刚从别的伙夫那轻过,那边至少还要半小时才能吃,这边可以开饭了?

“当然,柳管事,你闻闻,香不香?”

314章红叶的麻烦

揭开盖子,大铁锅里还哧啦啦的响着,最后上面的一层,是绿油油的西兰菜,浓浓的水蒸气,夹着肉香,扑鼻而来,别说是柳有道,就连秦明都忍不住深深的吸了口气!

“哇,好香!”

“那是什么?”

“我要吃!”

和风带着饭香,席卷了整个营地,赶了一天路的家丁,早就已经饿了。不少人顺着香气找了来。

看人越聚越多,胡忧有些得意的用手中的长筷子,轻轻翻开最上面的配菜,一层散发着浓郁肉香的腌肉暴露在了众人的视线之中。

引暴!

两大锅的饭,几乎是被用抢的一下去了一大半。只闻这香味,就知道味不错,不抢一会就没有了。

胡忧正在那得意呢,突然脸色一变,赶紧抱着个海碗,加入了战团。吃饭这种事,一向是手快有,手慢无,再不抢,一会连渣都捞不着。

“真爽啊!”不知谁忘情的感叹了一声,惹得同样忘情往嘴里填饭的众家丁是一阵大笑。刚刚出锅的饭,还非常的烫,众人笑过之后,又龇牙咧嘴大口吃起来。

不少人吃完碗里的饭,都后悔抢少了,不太敢抱幻想的又游走于铁锅边,惊喜的发现,锅底有一层已经被火烤干了的锅巴。锅巴吸了菜中的油,吃起来香香脆脆的,又带着肉香味。这一发现,再次给众人带来了惊喜。抢完了锅巴,那些人还找呢,要不是铁锅太硬咬不动,弄不好铁锅都被这些家伙给吃下去了。

两锅饭,让胡忧在队里的地位一下提升了起来,不少试过胡忧手艺的家丁,都主动的和胡忧,秦明套近呼。接下来的几天,就算是不用柳有道打点,胡忧秦明两人,也能得到不错的待遇,不但不用背黑锅了,而且坐上那种有窗的马车,唯一有些不太如意的,是胡忧的突出,引起了其他几个厨子的妒忌。

不过胡忧对于这事,并不太放在心上。就那四个伙夫,还不至于让他感觉到威胁。

这晚,夜已深,胡忧躺在行军床上入睡,睡得很轻。

这是胡忧的习惯,如果不能认定完全的安全,他睡觉总是七分睡意三分醒,有个什么风吹草动,他都能知道。至于要不要做出反应,则要视情况而定了。

这会胡忧就做出了反应,他睁眼警惕的看着近身的秦明,冷冷的问道:“老秦,你想要干什么?”

胡忧和秦明同一个营帐,却并不同床。半夜里秦明不睡觉也就罢了,还不声不响的靠了上来,胡忧当然有理由怀疑他的动机。

秦明对胡忧的反应并不奇怪,如果这样胡忧都没有反应的话,那他也不配与他秦明齐名了。这年头,想要成大事,最重要的不是有多大的本事,而是生存能力好不好,够不够长命。

秦明摊摊手,示意自己并无恶意。又靠上前几步,小声的说道:“今晚我总是感觉心神不宁,以我的经验判断,要有什么事发生。”

胡忧此时已经坐了起来,看了秦明一眼,侧耳朵细心,之前的虫鸣声,此时突然消失了,整个营外一片安静。

胡忧的脸色微微的一变,说道:“你觉得应该是什么?”

秦明不满的瞪眼道:“你总是喜欢玩这种无聊的把戏吗?”

秦明最不爽胡忧的就是这一点。大家都是领兵之人,他不信胡忧猜不到,营外很可能出现刺客之类的人物。

胡忧不以为意的笑笑道:“闲着也是闲着,玩玩又如何。好了,不开玩笑了,他们的目标,应该是拉雷,我们要不要插上一手?”

秦明摇摇头道:“我到现在,还没有考虑清楚,拉雷的存在,对我来说,是好事还是坏事。”

胡忧泄了口气道:“你这话说到点子上了。事实上,我和你也一样,这拉雷的出现,究竟会带出什么变数呢。”

顿了顿,胡忧继续说道:“不过我们还是帮帮这小子吧!”

秦明不解的问道:“为什么?”

胡忧回道:“因为我们还不知道,拉雷的出现,是好事还是坏事。他还活着,我们随时可以干掉他,他要是死了,那就神仙也救不回来了!”

*********

“公子,刺客一共二十八名,已经尽数死掉。”军帐里,里尔多正在给拉雷汇报着最新的情况。二十分钟前,营中突然发现刺客,虽然已经全部除去,但是他们也付出了一百一十七人的代价。

拉雷在暴风雪军团当过兵,虽然少经战场,但是也算是见过世面,此时并不显慌乱。听完里尔多的报告,皱眉道:“全都死了,无一活口?”

里尔多摇摇头道:“刺客的嘴里,藏有毒药,眼看不敌,就咬毒自杀。”

拉雷看了里尔多一眼,摇遥头,叹了口气,其实留不留活口,他也知道,是谁主使了这一行动。从开春到现在,还不到三个月的时间,这已经是第三次了。

里尔多看拉雷不说话,自己也就闭了嘴。做下人要有做下人的觉悟,不应该开口的时候,最好还是不叫开口的好。

拉雷沉思了一阵,把心里的事,暂时先放在一边,转头问道:“是谁最先发现刺客的?”

里尔多回道:“是一个起夜的侍卫,是他示的警。”

“好好奖赏他。”

“是,公子。不过他已经被刺客杀死了。”

“那就厚葬他吧!”

*********

二十多分钟的混乱之后,营地里又安静了下来。胡忧和秦明的帐蓬,在营地的最外围,不过因为没有战略价值,并没有受到波及,两人在示了警之后,就回到了这里,过去的二十分钟,他们就这么躺在行军床上,跟本就没有动过。

“老秦,你说这次是谁想要拉雷的命?”胡忧有些无聊的看着帐蓬顶,外面打得火热,他却没有事做,还真是有些不太习惯。

秦明擦着他那把看似破旧,却非常锋利的单刀,闻言回道:“可能性很多,也许是索菲雅,也许是其他人,谁知道呢。”

胡忧会了会道:“我到觉得不太像索菲雅,如果我所料不差,索菲雅到目前为止,应该还不知道拉雷的存在。”

秦明把刀收好,懒洋洋的躺在床上,学着胡忧的样子,看着帐篷顶道:“也许你说的是对的。很早之前,我就感觉着,在曼陀罗帝国里,还有一股很强大的暗实力,在不时有动作。只可惜,我一直没有查出,那股势力来自何处。”

胡忧心中一动,想要说什么,不过又被他压了下去。秦明只是感觉到,他是真实见到的。他知道,秦明口中的那股势力,肯定是以楚竹为首的那些紫荆花王朝的遗民。

胡忧早就已经发现了这股势力,但是直到现在,他还不能完全查出,这股势力在曼陀罗帝国究竟有多大。从索菲雅都曾经是他们的人看,想来不会小。

胡忧本想把这事告诉秦明,把秦明也拖进这个泥潭之中。之所以没有说,是因为胡忧觉得,现在还不是时候。随着局势越来越乱,胡忧更是明白,每一步落子,都必须要达到一定的目的,不然那落子,就没有意义了。

从自楚竹几人的身份暴露了之后,胡忧就再没有见过那些紫荆花王朝的人,现在把消息告诉秦明,也没有多大的意思。

******

车队并没有因为刺客的事,而改为原来的行程,第二天,依旧是继续上路。除了车队里的侍卫少了一些之外,一切与之前并无太大的分别。

接下来的日子,到是顺风顺水。胡忧和秦明每天除了做饭之外,日子过得挺悠闲。特别是在教会了秦明怎么样做大锅饭之后,胡忧更是轻松多了。

胡忧真没有想到,秦明这个冷面将军,居然对做饭一道,那么的感兴趣。看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好爱这句话,说得一点不假。

胡忧曾经试图的寻找出自己的爱好,在找了三天之后,他很无奈的发现,原来自己并没有什么非常喜欢的事物,如果一定要找出一样的话,那就是在人与人的斗争之中,自得其乐了。

至于女人嘛,男人喜欢女人是天经地义的事,算不上是爱好,不过喜欢与人斗,还真是一种另类的受好。

“在有最多三天,车队就要到帝都了,你打算什么时候离开?”秦明把大铁锅放回到车上,看似随的问道。

胡忧无所谓的说道:“随便吧,不过我想进府里住几天。我很好奇,这个柳府究竟是个什么样子的。”

秦明叹了口气道:“我会在这两天离开了。你是无所谓,被发现也没有什么大不的,可我不行。我现在还得靠着库比拉斯这根柱子。”

胡忧关上车门,上下打量了秦明一眼,问道:“你看起来似乎不舍的样子,你真那么喜欢做饭?”

秦明不在意的说道:“算是吧,做饭能让我的心情平静下来。”

“看来这里面,还藏着什么故事。”胡忧说着,拍拍秦明道:“怎么样,要不要给老朋友说说。”

秦明纠正道:“我们是敌人!”

“好吧,好吧,不说算了!”

********

早春三月,耐不住寂寞的野花,已经开了一地。

前往帝国的道路上,走来一队车队。车并不特别,不过守在车外那些士兵身上穿的军服,很吸引人的眼球。黑色系缀以金丝线和肩膀上的不死鸟肩章。几年前,人们也许还不知道这身军服代表着什么,如今要是谁还不知道这军服的代表着哪方势力,那就太过老土,要受人鄙视了。

不死鸟军团,这是不死鸟军团特有的军服。从将军到士兵,全都穿同样的军服,唯一的分别,只有肩膀上的肩章不同而已。在曼陀罗这种各军级服饰有严格归定的国家,只有胡忧的部队,才会是这样的特立独行。

马车里,坐着的不是胡忧,胡忧现在还在柳府的车队里玩无间道呢。此时坐在马车里的,是不死鸟军团公认的二号人物——红叶。

红叶把浪天的事务,交给朱大能,候三和哈里森暂时统管之后,就起身前往帝都。对于巴伦西亚的死,她同样很吃惊,但是她不能不按规矩,去参加巴伦西亚的葬礼。

与朱大能几个由胡忧提拔的将军不同,红叶洞汪城城主的身份,是已经得到帝国正式确认了的,所以就算是浪天的情况多么紧急,她也必须前往帝都。

近乡心儿怯,红叶已经有日子没有回帝都了,远远看见那帝都城庞大的身影,内心里七上八下的,说不清是喜是忧。不过喜终归要多一点吧,毕竟又可以见到父母了。

红叶这次回帝都,很想和胡忧一起上路。但是胡忧传来消息,有要事办,到帝都才与她见面。

想到可以在帝都见到胡忧,红叶的脸上,又现出了笑意。遇上胡忧之后,红叶的生活,简直是发生了天翻地覆的转变,最让红叶欣慰的是父亲红方正对胡忧的印象了不错。虽然注定不可能成为胡忧的正妻,红叶还是感觉自己很幸福的。

“这一次,一定要他陪自己在家住几天!”红叶在心里暗暗的决定,这是她所向往的生活,能父母,爱人同一屋檐下,真是另人高兴!

“站在,来者何人!”

一声喝咤,把红叶的思绪拉了回来。车队此时已经停止了前进。

“怎么回事?”红叶问身边的亲卫。

胡忧在进行军团改革的时候,组建了一个一千人编制的亲卫营。这人亲卫营男女各半,入选者全是最忠城的战士。战力很强,不过胡忧从来都没有把他们带在身边过,亲卫营从组建开始,胡忧就一直把他们留在红叶的身边。这次回帝都,红叶带来的,就是这一千亲卫。

“红叶姐,前面有一队人马,拦住了我们的去路,含玉已经带人去看了。”一身军装的凡梦坐进了红叶的马车里。说认人唯亲也好,怎么都好,总之凡梦和含玉现在是亲卫营的统领。这是红叶不久之前封的。在此之前,统领一直由她自己兼任。

红叶皱起了眉头,这里已经是帝都城外,离北城门不过一里路左右,先不说她在不死鸟军团的身份,就单单是帝都外城城守红方正独女的这个身份,就没有多少人敢公然拦她的去路。她到要看看,是谁那么大胆子。

时间不大,含玉面色古怪的来到红叶的车里,凡梦问了她几次,来人是谁,她都诺诺的看着红叶不说话。

红叶似乎猜到了什么,亲自开口道:“含玉,来人究竟是谁?”

含玉看这么憋着也不是办法,咬紧玉牙,闷声道:“是项家的现任家主项毛,他亲自带人,说要接你回府!”

虽然已经有了心里准备,但是听到‘项家’两字,红叶的心还了急跳了几下。脸色也变得不好看起来。

含玉和凡梦跟在红叶的身边,已经有五六年了,对红叶和项家之间的事,她们也很了解。红叶嫁给了项家的项庄,虽然项庄已经死了,但是红叶的身份还在。按曼陀罗帝国的法律,红叶依然还是项家的人。项毛带人来接红叶,就算是红方正都没有办法阻止!

红叶的手紧紧的抓着,因为用力过度,而有些苍白。这几年,她一直刻意淡忘自己与项家的关系,躲着不去面对,现在看来,是躲不过了。

要她回项家,她是绝对不会肯的。以她对胡忧的了解,胡忧也肯定不会让她那样做。可是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红叶宁愿面对千军万马,也不愿面对这样的问题。因为在这个问题上,无论她的身份有多强势,在传统舆论上。她都处于下风。

如果单单只是关系到自己,那也就算了。可是现在,不可避免的,和把胡忧也扯进来。她的决定,已经不单单代表她自己,更关系到红氏一族和胡忧,乃致整个不死鸟军团。

红叶的内心不断的在打鼓,可是却得不到一个答案!

含玉提议道:“要不我们冲过去,看谁敢拦我们!”

凡梦担心的看着红叶,拿不定主意的说道:“这样好么?”

含玉也觉得这样似乎不太好,一但开打,这事情就大了,用不了半天的时间,整个帝都都会知道这事。所以的眼睛,也都会盯到这件事上来。

含玉气恼的说道:“都怪那个胡忧,需要他的时候,却不知道他跑哪去了!”

凡梦也认同的点头道:“就是,要是胡忧大哥在这里的话就好了,他那么聪明,肯定有办法解决的!”

红叶此时心里想的也是胡忧,做为已经把自己当成胡忧女人的她,在面对这样事情的时候,是多么希望自己男人能帮她解决这样的问题呀。

可是胡忧现在根本不知道在什么地方,而她们又不可能,一直在这里耗着。总得先想个办法,把这关给暂时过了。

红叶想着,一咬牙,下了马车!

凡梦急道:“红叶姐,你要干什么?”

红叶摇头道:“我亲自去见项毛,看看他想要干什么!”

315章双姝相逢

如果说世上有情种的话,那么项毛应该算得上一个情种。自从第一眼看到红叶之后,他在不能自己的爱上了红叶,甚至连他自己也说不出理由。可惜他爱上的,是一个不应该爱上的人,这也就注定了他的痛苦。

之前,由于身份低微,项毛没有办法表达出自己的爱意。项庄死了之后,项毛一度非常的高兴,因为他又有了拥有红叶的机会。哪知道,正当他不择手段,掌握项家大权的时候,却又跳出了另一个对手——胡忧!

胡忧的出现,简直就像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一样,他以迅雷不急掩耳盗铃之势,一下就抢走了红叶的芳心。

项毛在收到这消息的那一刻,一气之下,砸了三个最喜欢的古青花碗,并顺手杀掉了那个报信之人。他发誓,一定要让红叶重回他的怀抱。无论是用偷用强,用任何的方法,哪怕整个项家万劫不复,他也不会在呼!

再次看到红叶,项毛的眼睛都快不会转了。时间似乎在红叶的身上,失去了作用,岁月没有在她的脸上,留下任何的痕迹。她依然是那么的美艳动人,不,是更加的美艳,更加的动人!

从得知巴伦西亚死亡的消息,项毛就一直在计算着红叶的行程,他甚至要求手下,一天三次的通报红叶的行进情况。红叶每近帝都一步,他就感觉着自己和红叶又近了一分!

这几天,项毛什么大事小事都不理,就一心等待着红叶的回归,现在,他终于看到了这个在梦中无数次出现的玉人!

“项毛,你带人拦住我的去路,想干什么?”红叶厌恶的转过脸,恨恨的说道。

身为女人,就算是以前不知道项毛对她的坏心,现在看到项毛的眼神,她还能不知道吗?胡忧也曾经用这样的眼神看她,但是胡忧这样看她,她感觉很高兴,项毛这样看她,带给她的,却只有厌恶!

“红叶,知道你今天回帝都,我是特意来接你回府的。”

项毛尽可能的让自己的语气绅士而温柔,他以前可不是这个样子的,为了红叶,他尽可能的改。

红叶提醒道:“红叶这个名字,不是你可以叫的,你应该叫我项夫人!”

虽然已经淡忘了这一身份,但是此时,红叶不得不用这一身份来压住项毛。

项夫人?

项毛的脸抽搐着,不错,他以前见着红叶的时候,是必须要叫项夫人,那时候,项庄的生份比他高,红叶嫁给项庄,身份自然也高,哪怕是血亲,项毛也没有资格直呼红叶的名字。

他以前叫过她‘项夫人’,但是现在,他不想再叫,以后也不想再叫。如果一定要叫,他可以叫夫人,而不要那‘项’字。

“红叶........”项毛死皮怕赖脸。

“住口,我说了,你没有资格叫我的名字!”愤怒的红叶,已经顾不得这里是大庭广众,她不想给项毛任何的幻想。

项毛的眼中,怒火一闪而过,却陪笑道:“我是特意来接你回府的,你是项家的人,回到帝都,自然要住在项家。”

“我住在哪里,与你无关!你马上让开,不然我对你不客气!”

红叶已经失去了耐心,她不想再和眼前这个人,多说半句话。

项毛连着被红叶喝了几次,火也上来了。软的不行,就来硬的。反正无论怎么样,红叶他是要定了。不能叫红叶吗,偏要叫,她又能怎么样!

“红叶,你别不识好歹。这里是帝都,不是浪天,我今天就在这站着,我看你能把我怎么样。我告诉你,你是我项家的人,要你回项家,那是天经地义的事,就算是红方正也无话可说!”

项毛的狠话刚落,一个清冷的声音,响了起来:“哪来的疯狗在这里乱叫,帝都现在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居然什么狗都有!”

“玉凤!”

红叶惊喜的看着那声音的主人。

不错,说话的正是西门玉凤,红粉军团的军团长。此时她一身与红叶上身几乎同款式的军服,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唯一不同的是红叶的军服是黑色的,肩膀上挂着的,是两只金色的不死鸟。而西门玉凤的军服是粉红色的,肩膀上和胡忧的军服一样,也没有东西。不过她身后跟着的士兵肩膀上有,他们的肩章和不死鸟军团的基本一样,只是把不死鸟改成了凤凰!

西门玉凤这次回到红粉军团之后,也像胡忧一样,对军团进行了改革,她甚至还盗版了胡忧的军服设计。这次来帝都,她本想给胡忧一个惊喜,没有想到,才刚到城门,就遇上了这挡子事。

先别说西门玉凤从小就跟红叶是要好的朋友,只单单因为胡忧的关系,她们现在已经成为了伺候同一个男人的同房姐妹。姐妹有事,她可不能坐视不管,不然胡忧知道了,肯定要打屁股的!

项毛看西门玉凤为红叶出头,脸色微微变了一下。虽然论手中的军力,西门玉凤现在手里只有十万人,比红叶的还少一些,但是西门玉凤是军团长,又是老牌的武勋之家,在帝国各方面都有话语权,她说话的份量,要比红叶重很多。

项毛没敢硬顶西门玉凤指桑骂槐的话,恭敬的给西门玉凤行了个礼道:“原来是西门将军,多日不见,西门将军风彩依旧呀!”

西门玉凤冷哼一声道:“项毛,本将军要入城,你却带人挡在这里,是什么意思!”

和胡忧相处久的人,都有股子匪气。西门玉凤管你有理无礼,先打你一闷棍再说。

项毛闻听这话,脸色微微一变。红叶是项家的媳妇,拦她没有任何的问题,像他刚才说的,就算是红方正也不能说什么。但是拦着西门玉凤,那就不一样了。西门玉凤是五大野战军团之一的红粉军团之主,位高权重可不是好惹的。惹怒了她,她随便编排一个罪名,就可以把人拿下再说。

这年头,有权的不如有兵的,有兵的不如又有权又有兵的,西门玉凤可是要什么有什么,谁敢惹她的火,都要惦量一下自己有没有那个份量。

项毛不能让西门玉凤给抓住把柄,赶紧解释道:“西门将军千万别误会,项某不敢拦将军的路,项某是来接我家红叶回府的。”

西门玉凤柳眉一竖:“你哪凉快那呆着去,红叶已经答应了本将军,到凤园去住,识相的,你马上给我滚蛋。”

西门玉凤说着,拉起红叶的手道:“走,坐到我车里去,我还有很多话要跟你说呢。”

“西门霜!”

“在!”

“带亲卫营开路,谁敢阻拦,按刺客论处,就地格杀!”

“是!”

西门霜接了西门玉凤的令,拉出随身武器霜之刀,杀气腾腾的娇喝道:“亲卫营何在!”

“在!”

“前面开路,拦路者死!”

*****

“玉风,你这么做,不会有问题吧!”西门玉凤的马车里,红叶担心的问题。西门玉凤能帮她解围,她是很高兴,但是她也为西门玉凤担心。

西门玉凤搂过玉风的香肩,咯咯笑道:“我要不帮你,那才有问题呢。要是让胡忧那个坏小子知道了,他肯定要怪我的。”

红叶听西门玉凤提起胡忧,小脸一红,低下了头,猛的她又想到了什么,看向西门玉凤问道:“玉风,你怎么把军服给改了?”

西门玉凤不再意的说道:“喜欢就改了,怎么样,好看吗?”

红叶夸道:“好看,你穿这一身,很威风呢!”

西门玉凤笑道:“你才威风呢,现在曼陀罗帝国谁不知道,不死鸟军团有一个红叶女将军,很厉害的。”

红叶被西门玉凤笑得脸都红了,娇声道:“不来了,笑人家。我那也是逼得没有办法,才暂时指挥部队的,哪像你是那么厉害。你来了之后,军队的事交给你管了,我只专心照顾那坏人就行。”

西门玉凤的脸也红了起来,啐道:“什么我来了以后,我又不是不死鸟军团军团的人,干什么把军队交给我管!”

红叶似笑非笑的看向西门玉凤,道:“你不是吗?”

西门玉凤小脸更红了,玩弄着衣角,紧咬玉牙道:“我是红粉军团的人!”

红叶咯咯笑道:“同时也是不死鸟军团军团的女主人。”

西门玉凤强忍住羞意,瞪眼道:“死丫头,再乱说,小心我撕了你的嘴!”

红叶欢笑道:“还不承认,胡忧可是什么都不瞒我的哟!”

西门玉凤气恼道:“这个笨蛋,居然什么都往外说,看我下次怎么收拾他!”

西门玉凤那娇魅的样子,让红叶看得一呆。她从小就认识西门玉凤,却从没有见过她那么小女人的样子,愣愣的问道:“玉风,你真的把身子给了那个坏人了?”

“嗯。嗯?”西门玉凤刚一点头,猛的发现不对,抬头看红叶一脸的得色,什么都明白了。

“好呀你个红叶,居然敢诈我,看我怎么收拾你!”

“啊,哈哈哈。”红叶大笑着在马车里四处乱滚,她最怕被哈痒痒了。

“哈哈哈,不要了,玉风,你放过我了!”

“想跑,哪有那么容易!”

两女在马车里打闹起来,马车随着她们的动作,不时的振动着.......

**********

柳府的情况,让胡忧有些失望。不当街,也不算大,最重要的是,拉雷跟就不住在这里。这让胡忧不免暗叫失策。

秦明在进城之前,就借故离开了车队。为这事,柳有道不责问了胡忧多少次,胡忧要不是想着还有几天的时候,说不定能再查到些什么,早就离开了。

这天,胡忧做完了饭,没有什么事做,就跑去找那些侍卫聊天。以他的口才和手段,早已经和府里的侍卫混得很熟了,从他们的口中,胡忧也得到了不少的蛛丝马迹。

胡忧来的时候,一群下了班的侍卫,正在聊今天北城门外发生的事。帝都说大不大,有点什么事,一下就能传得人所共知。北城门西门玉凤发威的事,更是都快传神了。

“原来那个西门玉凤这么厉害呀!”

胡忧适时的插进了话题里,之前他还有些担心红叶。现在红叶跟西门玉凤在一起,那就没有问题了。至于那个项毛,敢来动他的女人,他会让那家伙,知道死字怎么写的。

一群侍卫看白痴一样看向胡忧,其中一个撇嘴道:“西门将军当然厉害了,看你平时给我们做饭的份上,我交你个乖,在这帝都城,你千万别说她的坏话,你知道有多少王孙公子在暗中喜欢她吗,随便一句不好听的,让人给听了去,你这小命就算玩蛋了!”

胡忧一脸怕怕的说道:“真有那么厉害,那不是比我们少爷还强大?”

侍卫用过饭,都习惯的喝了些酒,此时说起话来,也就无所顾及,一侍卫得意道:“西门将军虽然强大,但是比起我们少爷来,还是差一点的。听说了吗,我们少爷,很可能是皇族!”

胡忧心中一动,看来情况真和之前猜的差不多。

撇撇嘴,胡忧一脸不相信的说道:“你就吹吧,可能的东西,多了去了。我还可能是帝皇呢。来来,你们快来拜见我!”

那侍卫急眼道:“我说的可是真的。我有个老乡,在水上皇宫里当差,有一次,我跟他喝酒,他无意中告诉我的。”

“他都跟你说什么了?”一个心急的侍卫,替胡忧问出了要问的问题。

那侍卫环视了众人一圈,神秘的说道:“我告诉你们,你们可别外传呀。我那老乡下说,有一次在御花园的水池边,他无意之中,听到我们少爷管库比拉斯王爷叫父皇!”

“切!”

众侍卫全都不相信的发出了嘘声,库比拉斯没有子嗣,不说曼陀罗帝国,整个天风大陆都知道。要不是这样,当年坐上皇位的,很可能就是他了。他们全觉得那侍卫在吹大牛。

只有胡忧一个人,默默的本这事给记在心中。看来之前的一切猜测,都基本正确。形势也慢慢的明朗了。

这柳府看来已经没有什么呆下去的必须,胡忧正想着,是不是找机会开溜。红叶和西门玉凤都已经到了帝都,放着两个大美人不陪,在这里做伙夫,太神经病。

“嘿,嘿,你们都在干什么呢。全都穿好衣服,拿好家伙,今天加双岗,快去,快去!”

总管的一句话,让胡忧打消了马上离开的念头。这好端端的,加什么双岗,会不会是有什么大人物要来,或是有大些发生呢?

胡忧趁侍卫忙乱的时候,躲过总管的地视线,回到自己的房里。说不定在离开之前,还有什么新的收获。

*******

凤园里,刚刚洗过澡的西门玉凤,换上红叶送给她的睡衣,在铜镜前,细细的欣赏着自己的玉体。

红叶忍不住伸手在西门玉凤的****上啪了一下,笑道:“怎么样,那坏人设计的睡裙还不错吧。”

西门玉凤惊讶道:“这裙子是胡忧设计的?”

红叶点头道:“是呀。是他画的图纸,让我做出来的。”

西门玉凤不信道:“他还会这个,我怎么从来没有听他说过。”

红叶咯咯笑道:“那坏人会的东西很多呢,你在他身边久了,你就知道了。这一套是我特意帮你做的,穿着感觉怎么样。”

西门玉凤小脸微红道:“很舒服,轻轻柔柔的,就是衣料太薄了一些,里面的肚兜都藏不住。”

红叶笑道:“那是你的穿法不对。”

西门玉凤扯扯身上的睡裙,疑惑道:“没有穿对吗,那要怎么穿?”

红叶神秘的一勾手指头,道:“这不是怎么穿的问题,你过来,我告诉你正确的方法。”

西门玉凤不疑有他的来到有红叶的身边,红叶坏坏一笑,趴在她的耳边一阵轻语。

西门玉凤吃惊道:“不穿肚兜,那怎么行!”

红叶笑着拉开身上的地丝棉被,露出穿着与西门玉凤身上同款的服裙,笑道:“谁说不行,就像这样呀。”

“啊!”

西门玉凤看到红叶的样子,不由发出了惊呼。红叶的身上,除了那单薄如蝉翼的睡袍之外,里面全部真空。西门玉凤就算是身为女人,看了都脸红。想到自己也要好样穿,更是全身发热,雪白的肌肤都发红了。

红叶似乎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打扮,大方的在西门玉凤的面前转了一圈道:“这种穿法,是那个坏人教我的。玉风你快试试看,感觉非常不错呢!”

西门玉凤的小脸都快滴水了,咬着嘴唇道:“我........我不敢!”

红叶咯咯笑道:“不用害羞了,你得尽快的适应才行哟,那坏人最喜欢这样穿了,他也会要你这样穿的!”

西门玉凤玉体轻轻颤抖道:“我才不穿给他看呢。这个坏蛋,想出那么坏的法子,到时候看我怎么收拾他!”

红叶神秘一笑道:“这对他来说,算不得什么了,他还有更坏的东西,那才羞人呢,你想不想知道,我告诉你?”

西门玉凤又好奇,又害羞的问道:“是什么?”

“来,我偷偷告诉你。这是闺房之乐,绝对不能外传的!”

“啊,这个是......还会动.......”

316章书房夜话

“啊喷嚏!”

“呼,会是谁在想我呢?”

胡忧摸摸鼻子,估摸着时间也差不多了,从戒指里拿出了红叶亲手为他做的夜行衣,小心的换上。现在柳府里,已经进入了一级戒备之中,哪怕是飞过一只母蚊子,都会受到盘问,一切还得小心一些才行。

小心的做了个已经上床休息的假像,胡忧推开窗户,跳到了花园的地面上。新翻的泥很软,加上午后飘飘酒酒的下了些雨,泥土踩起来有些湿滑。

夜风抚过,带起满园的花香,景致真的很美。可惜,胡忧此时无心欣赏,他必须尽快的找到一个藏身之处,不然马上就要让巡查的家丁发现了。

撑在凉亭顶上,避过了巡查之人,跳回到地上,胡忧不由气苦的叹了口气,这军团长做得也太命苦了吧。

守卫增加了三倍都不止,今天晚上,究竟会是谁来呢?

胡忧边在心里思考着,边借着园中花草的掩护,潜入到内宅里。他得趁着所有人的目光,全都注意着外边,内部相对放松的机会,赶紧潜到合适的地方,不然一会就没有机会了。

刚寻好了一个藏身之处,就听闻外间人声鼎沸,烛光大作。心下暗道,看来是主角要出现了。

胡忧怕露了行藏,也不敢伸头出来偷看,只能竖起耳朵,细细的听着外面的动静。只听得外面的动静渐渐变大,不时还能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只是相隔还远,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

又过了一盏茶的功夫,脚步声出现在了身下,胡忧在屋梁之上,暗叫了一声‘老天爱我’。之前只是判断他们很可能会来这书房谈事,没想到还真撞对了。

小心的躺在房梁之上,胡忧拿出一块小小的铜镜,借着镜子的反光,观察着下面的动静。

身下传来了关门声,胡忧偷眼一瞧,房中此时多了两个人。一个是胡忧以前的手下士兵拉雷,另一个带着黑纱帽,帽子压得很低,看不见脸,不过从身材上看,应该是一个男人。

拉雷恭敬的给那男人扶好椅子,又亲手倒上茶,这才说道:“我已经吩咐了里尔多,任何人靠近三十步之内,格杀勿论,父亲大可放心喝上一杯茶!”

“嗯!”男人举目警惕的扫了一眼,伸手把帽子给摘了下来。

之前听拉雷的话,再加上自己的判断,胡忧就已经能猜到,那男人应该是皇家骑兵团军团长,巴伦西亚的亲叔叔库比拉斯。现在看来,果然就是他。

库比拉斯喝了口茶,道:“今晚之后,这府中之人,除里尔多之外,全部灭口。他们知道的东西,已经很多了!”

拉雷脸色微微的一变,犹豫道:“他们都是孩儿从各地收罗回来的帮手,知道的东西并不多,这.......”

库比拉斯面无表情的说道:“不是为父太无情,这事我已经计划了二十五年,马上就要成功,万事都要小心再小心才是。事了之后,我会调一批人给你用的。”

拉雷点头道:“是的父亲,孩儿知道了。”

胡忧在房梁之下,暗叹了一声,乱世人命溅如草,这府里上下几百人,没招谁,没惹谁的,说杀就杀,真是比撵死个臭虫还容易呢。

拉雷在的库比拉斯的对面坐下,道:“父亲,我们真的要在那天动手吗?”

库比拉斯点头道:“这是我们最好的机会,索菲雅已经决定了,在那天向不臣之人发难。我们一开始,什么也不用做,只等索菲雅做完了事,咱们再给他来一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除掉索菲雅和阿西梅这对母子,这曼陀罗帝国,就在我们的手中了。这个帝国,二十五年前,就应该属于我,我已经等了很久了!”

拉雷好奇的问道:“父亲,二十五年前,究竟出了什么事,孩儿又为什么要改名换姓?”

不知道想起什么,库比拉斯的脸上闪过一丝痛苦之色,无力的摇摇头道:“当年的事,我以后再慢慢的告诉你。现在我们必须做好最后的安排。

这一次,我们的计划已经十分的周详,但是还有三个不稳定的因素,我们一定要小心应付才行。”

拉雷问道:“是哪三个不稳定因素?”

库比拉斯竖起三跟手指,道:“这三个不稳定因素,分别来自三个人。你能猜道是哪三个吗?”

胡忧往里缩了缩,他也在心里暗暗的猜着,库比拉斯口中的这三个人,究竟会是谁。

拉雷想了想道:“方天赐?”

库比拉斯摇摇头:“方天赐不过是一个小白脸而已。借着索菲雅的宠爱而上位,不足为惧!”

“那是外城城守红方正?”拉雷又说出了一个名字。

库比拉斯依然摇头:“红方正能力确实不错,算是一个难得的将材,但是他为人太过保守,没有霸气,能守不能攻,很容易看死,玩不出什么花样。”

拉雷又想了想,摇头道:“那孩儿就不知道了,还请父亲赐教才是。”

库比拉斯品了口手里的茶,放下茶杯道:“那我就来告诉你吧。你记好了,第一个不稳定因素是西门玉凤!”

“西门玉凤!”胡忧和拉雷几呼是同时重复了这个从库比拉斯口中说出来的名字。所不同的是拉雷是真叫了出来,而胡忧是在心里呐喊。

胡忧怎么也没有想到,库比拉斯居然把西门玉凤放在了不稳定因素之首。

拉雷问出了胡忧想问的问题:“西门玉凤的红粉军团,现如今只有十万人马而已,五大军团里,已属最弱,父亲为何如此看中她?”

只听库比拉斯道:“西门玉凤这个女人,你可千万不能小看。她十三岁就跟着西门战虎上了战场。西门战虎意外身死之后,她独立撑下部队,以败军反举胜利。这十多年来,她一直占聚江南州和幽州两州十六城。正是因为她为人低调,才没有人知道她究竟有多大的影响力。

西门一族,虽然人丁不旺,却连出两个帝国元帅,可见西门家的实力!”

拉雷认同的点头,不过还有些不服气的说道:“可是西门玉凤长年身处南方偏远之地,少在帝都,她对帝都还有什么太大的影响力吗?”

库比拉斯冷笑道:“这正是西门家的高明之处,西门玉凤是长期不在帝都,但是西门战龙在帝都。西门战龙身为西门玉凤的大伯,却甘愿自身为奴,由家主变成了管家,长年游走于各府下人阶层,别人看不出他那点心思,我还不知道吗。西门家的人,没有一个吃素的,这一点,你一定要记住。”

库比拉斯说着站起来,拍拍拉雷道:“我老了,时日无多,争此之位,不过是为了出口气而已。曼陀罗帝国,始终有一天,要交到你的手上,你要学的东西,还很有多!”

在房梁上的胡忧很认同库比拉斯的观点,西门家的人,没有一个吃素的。先不说西门玉凤这女将军,和德福这个老狐狸,单单是他见到的西门家培养出来的人,就可见一斑。

西门雪,西门霜,十二金钗,暗夜四影,你说文的,你说武的,你说特异的,她们全都占全了。

胡忧相信,这不过是冰山一角,西门家肯定还有更多的东西,藏在不为人知的地方。哪天他们全力发动,恐怕整个天风大陆都要震惊。

想到这里,胡忧不由的暗暗庆幸,要不是先误打误撞的认了西门玉凤为姐姐,之后又把她变成了自己的女人,而西门玉凤也甘心情愿的全力助他的话,真要与西门玉凤为敌,他还真没有把握,能赢得了她呢。

拉雷受教的点了点头,若有所思的想了一会,问道:“那第二个不稳定的因素呢?”

库比拉斯用食指轻轻敲打着桌子道:“第二个不稳定的因素是秦明!”

相比起西门玉凤,拉雷对秦明要更了解一些,忍同道:“秦明此人,确实非常有能力,而且够狠够冷血。听说他每次出战,手下将士死伤都在七成以上,甚至有十五次全军覆没,就独活他一人。

可是就算是如此,他的身边依然有不少的死士追随,可见他的魅力所在。”

库比拉斯接口道:“不单单如此,他的战力也足够强悍,他的十五次全军覆没,有十次是面对五倍以上的敌人,有三次甚至被十倍敌人围攻,但是在他全军覆没的同时,他的敌人,也几乎被打残打散,再无战力。

这都不是最可怕的,秦明最可怕的地方,是他把握机会的能力。他能抓住每一个机会,让自己壮大起来!”

拉雷想了想,问道:“既然秦明如此的可怕,父亲为何不除掉他?”

这是也胡忧想要问的问题。秦明现在还挂在库比拉斯的皇家骑兵团之下,库比拉斯想要除掉秦明,应该还是有机会的!

库比拉斯摇摇头道:“这一点我不是没有想过,不过却不容易。一来,秦明是一个难得的将才,杀了太可惜。二来,秦明的背景非常的强大,不到万不得已,我还不想招惹他。”

“背景?”拉雷不解的问道:“秦明的身后,难道还有比父亲更强大的势力?”

库比拉斯眼中闪过了丝不安,摇摇头道:“这个你暂时还不需要知道,我以后会告诉你的!”

胡忧在心里暗道可惜,他也非常的好奇,秦明的背后,究竟还有什么样的势力,能让库比拉斯都感到害怕。

想到天灾那时,自己杀点就借机杀了秦明,胡忧不由在心里苦笑一声,那时候的胆子还真是大,不知道秦明是不是已经猜到了他当时的心思。

说真的,每次看见秦明习惯性的去摸脖子上的伤痕,胡忧的心里总是有些发毛。当时只要再深一寸,秦明就死掉了。救人和杀人,不过是毫厘之别而已。

想起秦明被自己指使去做饭的样子,胡忧不由得又露出了笑意。这个秦明,居然会喜欢做饭,这与他的性格,真是太不搭了。不知道要是告诉别人,血修罗会做饭,别人会怎么想,恐怕敢吃的人,不多吧。

下面又传来了声音,胡忧敢紧收敛心神。库比拉斯已经说了两个不稳定因素,他很想知道,第三个是谁。

这一次,是库比拉斯先开了口,问拉雷道:“三个人,已经说了两个了,这第三个,你应该可以猜出来是谁了吧。”

拉雷从杯笼里拿出三个茶杯,一一摆在桌上,道:“这第一个是西门玉凤,第二个是秦明,第三个........”

第三个茶杯,不停的在拉雷的手里打着转,猛的,拉雷紧皱的眉头一张,说道:“第三个应该是不死鸟胡忧!”

库比拉斯没有说对,也没有说不对,眼皮跳了跳,问道:“你为什么觉得会是他。”

拉雷思索着道:“相比起秦明和西门玉凤,我对胡忧要更熟悉一些。当年我进暴风雪军团练历之时,与胡忧分在了同一个小队。

初初入伍的胡忧,对军中的事务,几乎是一无所知,但是他却没过几天,就如鱼得水。

那时候他是夫长,但是从来不在我们的面前,摆长官的身份。他总是很和善的对手下的每一个士兵,有功不贪,有过不躲,有赏平分,每逢外吃喝游玩,一切的花销,全都是他出。

他武力不强,但是很刻苦,每天雷打不动的,重复着单一的训练。他遇事冷静,哪怕在天灾突来之时,他也能冷静的组织大家,分工合作,进行自救。

他为人真实但却不迂腐,为人多谋却不惹人怨,他同样功利,却让人感觉那是他应该得的。他字写的得不好,但是有才气,他也许有很多东西不知道,但是他知道的东西,却是别人都不知道的。

如果说秦明的可怕,是善于把握机会,那么胡忧的可怕,则在于他的多面性。你可能了解他很多,但是了解得越多,却又发现,实事上并不了解他。

我在他的身边,大约有半年的时间,每天最大的兴趣,就是观察他,可是直到现在,我也不能给他下一个定论,我唯一能够肯定的,就是胡忧此人,是一个无论扔到什么地方,都能混得如鱼得水的人。”

胡忧在梁上,听着拉雷对他的分析,那汗珠真是一颗一颗的往外冒,要不是早就确认过,拉雷真是男儿身,他几乎要以为拉雷爱上他了呢。

只有坠入情网的女孩子,才能如此仔细的去观察一个人,胡忧虽早就发现拉雷对于事物的细微之处,非常的敏感,但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他居然能一气说出那么多关于自己的事。

库比拉斯点头道:“看来你对胡忧真的非常了解,这一年多来,我也一直在研究胡忧这个人。你说得不错,胡忧此人,非常难以琢磨。

他以短短三年的时间,就把暴风雪军团改变发展成现在的不死鸟军团,虽然这其中,有很多巧合的因素存在。但是他本身的功绩,却不融忽视。

刚才你已经说了很多,但是你还少说了一点,就是胡忧的眼光。他在初初入伍之时,就已经看出了红叶对他的帮助,于是他宁愿背着骂名,也要收了红叶。事实证明,红叶的存在,对他的帮助非常大,几可以说没有红叶,就没有不死鸟军团的现在。

还有他手下的那些大将,无一不是他破格提拔上来的,朱大能还可以说是有些背景,那个候三,跟本就是一个山野草民。这样的出身,在别的军团,做到死,也不过是一个校尉,最了不起做到偏将,也就到头了。

可是在胡忧的手上,他却坐上了师团长的位子,手掌四五万人马。为了不让新老派系出现矛盾,他还巧妙的实行军衔制,自封少帅。他这一举动,可谓是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现在西门玉凤已经很明显的靠在了胡忧的一边,而狂狼军团也跟他交好,要不是亲眼看到,很难想像,一个人能在短短三年多的时间里,在没有任何背景势力的支持之下。做到他这个地步!

胡忧此人,非常不简单!如果这三个不稳定因素里,要我选一个除掉,我第一个要不择手段除掉的,就是胡忧!”

胡忧心里那个骂呀:马拉戈壁的,少爷和你有杀父之仇呀,还是给你戴了绿帽子呀,我又没有惹你,还给你儿子做了好几天的伙夫呢,你用得着那么恨我吗?

拉雷惊讶库比拉斯对胡忧的评价也那么高,脸色微变的问道:“父亲要向胡忧下手下?”

胡忧在上面大骂:敢对我下手,你试试看,看老子咬不咬你!

库比拉斯叹了口气道:“动胡忧就等于要同时动西门玉凤,现在我们的对手是索菲雅,暂时没有精力对付他,就让他再多跳几天吧,等我们腾出手来,再收拾他不迟。一下把苍蝇全拍死,也挺寂寞的。”

胡忧在上面哼哼道:算你识相,不过你想拍少爷,怕是没有那么容易,别说苍蝇,蚊子急了还咬人呢!

317章帝都飞女

黑暗之中,胡忧用尽全力狂奔着,此地已经离柳府很远了,可是他似乎还能很清晰的听到耳边那随风而来的惨叫声。

屠杀!

就在不久之前,他刚刚亲自历经了一场屠杀。

这三年多来,胡忧经历过战场血战,经历过绝境,死在他枪下箭下之人,他自己也算不过来了,但是他从来没有经历过屠杀。

柳府上下三百七十一口人,这里边有侍卫,有下人,有妇女老妈子,短短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就什么也没有了,无论他们之前是什么身份,现在他们全都是死人。

如果是经历打斗力战而死,那还说得过去,技不如人,也就怪不得人家杀你。但是那些人,全都是解除了武器装备,排好队准备领赏之时,被突然而来的乱箭射杀的。他们除了惨叫之外,甚至来不急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就那样死掉了。

胡忧在他们排队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他们的命运,但是他救不了他们的命,他唯一能做的,说是躲在房梁之上,眼睁睁的看着他们被射杀,如此而已。

为什么会心痛?

也许是因为那些人惊讶的眼神吧,他们效忠柳家,一路护着拉雷,千里回浪天。他们本应该得到奖赏,哪想到,得到的,却是一支支无情的利箭。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胡忧的心头,突然浮现出这句不知道是谁总结出来的话,全身上下,一阵控制不住的颤抖。

有一天,自己会不会也那样做呢?

西门玉凤,红叶,哲别,朱大能,候三,哈里森,吴学问,等等等等曾经与自己一同出身入死的兄弟姐妹战友,自己有一天,会不会对他们下手呢?

胡忧眼中闪过的是明朝开国帝国朱元璋,他在初初起事的时候,曾经对兄弟战友是多么的好,可是后来怎么样,曾经的兄弟,有几人不遭遇灭族?

这样的历史,真是太多太多了。它们就像是会经历轮回一样,不断的重复上演,老套而血腥!

前面有间酒楼,胡忧想都不想的,就冲了进走,扔下一把铜板,抢过一壶本要送往其他客人手里的酒,一口气灌了下去。他需要用一些酒精,让自己冷静下来。

“你这人怎么这样的,有没有先来后到呀,抢人家的酒喝!”

一个女子的声音,在胡忧的耳边响起,那语中强烈的不满,反应出主人很生气。

胡忧没有理会那女子,一壶酒灌下去,他感觉好多了。对于刚才那些假设性的相像,他自嘲的笑了笑,这都什么还没有呢,就去想诛杀功臣的事,会不会太早了点。

“喂,你该不会是个傻子吧,跟你说话呢,你干什么抢我的酒!”黄圣衣气呼呼的怒视着眼前这个无良的男人。她今天的心情,本来就不好,想来酒楼买醉,没想到,却让人在眼皮子底下,把酒给抢了。

胡忧这时才回过神来,似乎有人在对自己说话,转过头来,寻向那声音的来源,眼睛猛的亮了起来。

好美的女孩子。

胡忧也算是见过不少美女了,可是眼前这个女孩子,却让他感觉对惊艳。

一米七多的身高,只是略略比胡忧矮了半寸而已。她的美目是如此的犀利,看她那不断起伏,不断荡起波涛的胸脯,胡忧真的很担心,会不会突然掀起一个浪花,把他一下拍晕在桌下。

还有那****,真白真长。被皮制的短裙紧紧的包裹着,性感又多情,等等,它在高速移向自己的胯下,它想干什么?

黄圣衣几乎已经快要被胡忧给气疯了,这个该死的男人,不但抢了她的酒,对她的质问连理都不理,还用一双贼眼,肆无忌惮的看她的敏感之处。

“踢死你!”素有帝都太妹之称的黄圣衣,从来都是只有欺负人,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委屈。紧咬着玉牙,玉腿高抬,一脚就泄向胡忧的胯下。她可不会去想这一脚之后,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眼看那****就要到胯下了,看那速度力度,真要挨上一脚,搞不好后半身的性福就完了,医好了也是一个不举!

胡忧也是压着火的,刚被酒灭了一些,这会又被点燃了。还想上哪找人出气呢,你到自己跳出来,好,那就玩玩。

三年多的坚持不懈,胡忧的身手,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菜鸟了。眼看那****马上要到,小胡忧都闻到了玉足的香气,胡忧微微一移身子,右手一个猴子捞月,抓住那美脚踝部,猛的上抬。

“哗!”

黄圣衣的踢力,加上胡忧的上牵力,一条玉腿高抬过了头。

“哇!”

酒楼里所有的目光,瞬间转向了这边。这么长这么美的腿,他们见过,但是绝对不多。而这么一双玉脚,穿着短皮裙,被以一字马架到美人头上,很多人一辈字就见过这么一次。不多看几眼,以后恐怕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黄圣衣哪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让人用这么丢脸的姿势给架着。愣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裙下的风光,全给人家看光了。

黄圣衣是又羞又怒,想把腿挣回来,可是胡忧的手,像铁箍一样,死死的箍着她的脚踝,而她又单脚立地,跟本使不上劲!

“放开!”黄圣衣眼睛红红的娇喝道。

胡忧也觉得这样对一个女孩子,似乎有些过份了一点。他一向有怜花的风度,要不是黄圣衣一脚冲着男性最宝贵的地方来,他也不会这样整她。看她已经快哭了,感觉她应该也接受了教训,于是就想放开她。

谁知道,就在胡忧想要松手的时候,黄圣衣嘴里跳出句‘臭流氓’,左手一翻,一把匕首奔胡忧的右胸就扎了过来。

胡忧的怒火再次窜了起来,这哪跳出来的辣女,有什么深仇大恨,要这样招招取命。如果不是知道这女子不是刺客,胡忧直接一血斧就过去了。不过他不打算就这么放过她,这种欠管教的女人,得让她吃点苦头才行。

胡忧猛的一个退步,带着黄圣衣的****往后拉!

‘啪!’

黄圣衣一个非常标准的一字步,劈腿坐在了地上,皮短裙受不了这么猛的冲击,从裙脚一撕而上,皮裙变成皮布了。

全场一片寂静,那个上酒的小二,愣愣的看着这前后不到五秒钟发生的事,都快哭了。别人不知道这个女子是谁,他还不知道吗。

这个女子可是帝都黄氏家族的独女,从小就刁蛮不讲理,与一帮同样身出不俗的女孩子,弄了个什么‘飞女帮’,喝酒,闹事,打群架,弄得半个帝都都鸡飞狗跳的,这一带做生意的,谁不知道她们!但是她们家族的势力太大,谁都惹不起她们,只能自求多福。

看到她吃亏,小二心里是觉得爽,可是爽过之后,他们这家店可要倒霉了。而且这事与他有些关系,他肯定也跑不掉。平头老百姓,打工赚钱养家,最怕的就是这种麻烦事了,这叫他怎么办!

正在小二要哭的时候,门外突然冲进来的大群女孩子,把他的哭声又给吓回去了。完了,完了,她们都来了,这回真是哭都没有办法了。

门外冲进来的女孩子,得有二十个。一个个穿着非常的大胆,一水的皮短裙,有的露着肚脐,有的露大半个胸。这里的青楼女子,可不是这么打扮的,她们的样子,到有些像胡忧以前那个地方的‘鸡’!

胡忧心说麻烦了。

以他的阅历,还猜不出眼前这些都是什么人,那他十三年江湖也就白混了。他虽然还不知道这些人里,都是谁谁谁,但是她们的身份,已经呼之欲出了。

不出事已经出了,想跑也晚了,就用这群贵族小太妹,来正式宣布少爷来到帝都吧!

胡忧想着,自顾的拿起桌上的酒,悠闲的喝了起来。以他现在的势力,别人怕了这些女孩子,他还是可以斗一斗的。

一群太妹一进来,就看到黄圣衣劈腿以标准的体操‘一’字坐在地上,赶紧围了上去,一时之间,那真是****如林,美女如云,看得胡忧都不由暗叹一声,贵族就是******好,至少从‘种子’上就比普通人家优良。

黄圣衣这回真是脸丢大了,她不是不想起来,她是起不来。她平常虽然有练功,但是练得并不刻苦,胡忧这猛的给她来了一个一字马,又是从高处直压而下,‘震’得她两腿脚筋酸软,一点力气都没有。而且这裙子都破了,她怎么起来。

“圣衣姐,是谁干的!”一个小太脸尖叫着问道。相比起黄圣衣的高挑,她要娇小很多,不过也一样那么漂亮。

黄圣衣没有说话,她那死瞪着胡忧的目光,已经告诉了众姐妹答案。

一声娇叱中,胡忧一下被大群小太妹给围了起来。看不出那娇小的丫头,还是这里的二号人物。刚才那一声娇叱,就出自她的小嘴。

胡忧千军万马都见过,会怕了这些小丫头。他早看出来了,这些小太妹全都没有多少功夫,之所以敢横,靠的是背后家族的势力。这样的飞女,别说二十个,就算来一百个,他也能一枪全挑了。

怕事的酒客,这会全都跑了,有胆子肥一些的,躲在了远处。长期锻炼出来的八卦经验告诉他们,今晚弄不好,得有好戏看。

胡忧猛的把手中的酒杯给拍在桌子上,把这些太妹嘴里那些骂娘的话给拍了回去。这群野丫头,也不看看自己有没有那功能,就学着市井男人那样骂。

“怎么,想单挑还是想***?”

胡忧一脸似笑非笑的,环视着这群平均年龄最多只有十七岁的小太妹。青春真******是个好玩艺,可以随意的挥霍!

叶子眉也就是那个长像娇小的女子,对众姐妹被胡忧吓住,很是不满。闻言娇声喝道:“臭男人,你知道我们是谁吗?”

胡忧在江湖混了十三年,什么东西没有见过,他知道应该怎么和这些叛逆的小太妹打交道,撇嘴不屑的说道:“我管你们是谁,出来混,就得看自己的本事,老他娘的把父母家族挂在裤腰带上,算什么本事。今天这事,就这样了,你们想怎么着,划下道来好了。”

胡忧这痞子话,到是为他赢得了不少好感。这群太妹,每天出来吵事,却又碰不上个对手,也怪没有意思的,现在能有个跟本不在呼她们背后身份势力的人跳出来,一个个全都兴奋起来。

“子眉姐,让我单挑他!”

一个胸挺大的太妹,第一个跳了出来。

叶子眉有些担心的问道:“你行吗?”黄圣衣可还坐在那里呢,虽然她并没有说遭遇到了什么,但心叶子眉觉得,眼前这个男人,应该有两下子。

大胸妹一拍胸脯,带起阵阵波涛,豪放的说道:“放心吧,我小甜甜两招就让他痿下去。”

胡忧心说这都是什么话,她们哪学的。痿下去是有可能,但是老子可没有那么快,而且你一个肯定不行,这玩艺得***。

大胸妹跳出来快,爬下去更快。胡忧甚至都没有让她出招,就一个踢脚加个滑步,让她以与黄圣衣一模一样的姿势,劈腿坐在了地上,还与黄圣衣排成了一排!

“找死!”

“该死!”

“狗娘养的!”

“........”

小太妹嘴里骂着粗话,一个接一个的上。胡忧如花中蝴蝶一般,游走了她们之中,或是用手,或是用脚,或是手脚并用,三下五除五,五去五进一,前后不到五分钟的时间,二十个冲进来的小太妹,有十九个以黄圣衣同样的姿势,劈腿坐在了地板上。一排过去,整挤划一,分毫不别的等距,胡忧现在不是什么将军,到成了健身教练了。

“是我动手,还是你自己来?”胡忧站在唯一一个还站着的小太妹叶子眉身前,含笑的问道。

叶子眉一双美目,充满的震惊。飞女帮从成立以来,一向无往不利,哪发生过这种被人家一人挑了全帮的事情,而且还全都以这么羞人的姿势,一字马坐在地上,好几个姐妹都在抹眼泪。用不了半天,整个帝都的人,都要知道,今晚发生的事!

叶子眉犹豫的看了眼一溜排过去的众姐妹,全帮二十一人,现在就她还站着了。

“我能不能不那样?”叶子眉弱弱的问胡忧。那样坐下去,应该会很痛的,黄圣衣到现在都还起不来呢。

胡忧似笑非笑的问道:“你说呢?好姐妹不是应该有服同享,有难同当的吗,她们都这样了,你怎么好意思例外。”

“哦,子眉知道了。”叶子眉乖巧得就像是不知世事的小女生,就算是世界上最铁石心肠的人,看到她那可怜兮兮的大眼睛,都会心软。

不过胡忧才不会上她的当,要比演戏,他可比这些小丫头更有经验。这些小丫头,不过是偶乐玩票,他可是干了十三年专业‘演员’的,那是他吃饭的本事。

叶子眉边看着胡忧,边自己小心的分腿慢慢的坐下。皮裙随着双脚的分开,慢慢的拉高。叶子眉满脸羞红的看向胡忧道:“大哥哥,你能不能把脸转过去,子眉怕羞呢!”

胡忧看到叶子眉的大眼睛一转,就知道这个丫头又像玩花样。他到想看看,这丫头能玩出什么。

“好!”

胡忧像个笨蛋一样,爽快的答应,不但是转脸,他连整个身子都转过去了,背对着叶子眉。

黄圣衣等二十个女孩子,瞬间脸上全都露出了喜色。她们都知道,叶子眉的手上,有一张天蚕丝织的网。那网经过巧匠的加工,不用的时候,缩成一团,要用的时候,只要以特别的手法扔出去,就能把人给套。一但被套,那网就会不断的收缩,任你有多好的功夫都难出来。

叶子眉就是凭这一手,以帮里最小的年纪,坐上二把交椅的。

叶子眉看胡忧居然傻得转过身去,高兴得心都快跳出来了。她已经可以预见,胡忧悲惨的下场!

叶子眉强压住心中的狂跳,这是反败为胜的机会,她必须要抓住。她一向认为,凡事以智取,才是聪明人的做法。现在她将再一次证明,她的聪明脑袋。

天蚕丝网已经滑到了叶子眉的手中,这个动作,她反复的练习过上万次,早就熟练无比。一切准备就序,打开,扔出。

“啊.........”

欢呼变成了惊叫,二十一个女孩子,同时张大了嘴,愣愣的看着胡忧。最后反败为胜的机会,居然失败了。

胡忧毫不怜惜的让叶子眉以与同扮完全相同的姿势,坐在了地上,他要给这个玩心机的小丫头,一些惩罚。在她想要出手的时候,她就应该想到失败的后果。每做一件事,要先考虑失败的代价,再去憧憬成功,这是胡忧的信条!

“挺精巧的东西,留在你身上浪费了。”胡忧毫不客气的没收了叶子媚天蚕丝网,伸了个懒腰道:“好了,时间不早了,我得回家睡觉,不多陪了。”

“你是谁!”一直没有发话的黄圣衣,在胡忧离开时问道。

“想知道,自己查吧。哈哈哈.......”

318章闺房之趣

江湖318章闺房之趣

“你们在干什么?”

“啊!”

突然听到有男人的声音,西门玉凤和红叶全都吓了一跳,她们正在研究胡忧弄出来的巧器,这种可是闺房秘物,绝对不能让别人看到的。

边慌忙的把东西藏起来,边转头看是谁那么大胆,敢闯入她们的香闺。

转头一看,出现在她们眼前的,是一个身穿一身常见下人服饰的男子,正一脸怪笑的站在那里,两女顿时松了一口气,接着小脸一下红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