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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煮酒点江山》》 · 江南一梦 · 202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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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公子,指的并不是池河的王子,而是四个池河帝国年轻一代的佼佼者,吴立是其中之一。

张嘴咬下一颗侍女送到嘴边的葡萄,吴立声音含糊的问道:“不死鸟军团还有多久时间能到?”

“回主人,他们距此还有二百里左右,如果日夜兼程而来的话,明天就能到。”

“好快。”吴立很讲究的把嘴里的葡萄皮吐在一个水晶碗里,道:“看一个人有没有本事,看他的手下,就能了解一二。不死鸟军团能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之内,从浪天千里驰援堡宁,可见他们平时的训练。

这个胡忧,到是个妙人,如果有机会,我还真想见见他。

好了,吩咐下去,收拾收拾东西,准备回国吧。这一仗,也就这样了。”

“主人,咱们不打了?”

“呵呵,不打了。我们本来就是来看金鱼游水的,现在应该看的,都已经看了,还留在这里有什么意思。胡忧吗,我相信,我们迟早会有一见的。我很期待。”

********

“科奇士,我们距离堡宁还有一百里,要是再急赶一阵,明天就可以到达,你为什么要下令停止行军?”候三一脸怒火的冲到科奇士的而来。近一个月的连日奔波,忙得他连胡子都顾不得刮,整个人有些像刚从大山里跑出来的野人。

科奇士面对候三的怒火并不生气。他在下令的时候,就知道候三肯定会跑来问的。

科奇士笑笑道:“候三少将,先别急,坐下歇口气。”

候三摇手道:“我不坐,少帅危在旦夕,我恨不得背生双翅,马上赶到堡宁,哪有功夫跟你在这里坐。你必须马上给我一个解释,不然你可别怪我不客气。”

在不死鸟军团之中,候三和科奇士都是团长,肩扛一颗不死鸟将星的少将军衔,不过候三在军中比科奇士要久,所以在底气上,他要比科奇士硬。

科奇士摇摇头,指指正坐在地上休息的士兵道:“我知道你心急着赶到堡宁,但是士兵太累了,必须得休息。少帅给的时间,不是还有两天吗,咱们时间还是很充足的。”

候三看了眼士兵,骄傲的说道:“士兵是累,这我知道。但是我们不死鸟军团的战士,是不怕累的。我相信,他们还能坚持!”

科奇士点头道:“你的话我同意,我在军中这么多年,不得不说,不死鸟军团的士兵,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士兵之一。”

科奇士说着话风一转道:“但是候三,有一点,你要清楚,我们现在是去打仗,不是在训练。我们必须要保留足够的体力,以应付各种的突然问题。这一点,相信少帅应该给你讲过。”

候三看看士兵,又看看科奇士,沉默了。科奇士的话,让他想起离城之前,跟胡忧的单独谈话。当时胡忧一直强调,让科奇士的警卫团走在前面,候三当时还不明白,胡忧为什么要那么安排,这时候他才知道,原来胡忧的意思,是要让科奇士掌握全军的进行节奏。

科奇士说得不错,士兵是还能赶一段路,如果需要,他们甚至可以今天晚上,就赶到堡宁城下,可是那样,士兵也就失去了战力。这正应了少帅的那句话——欲速则不达!

*********

堡宁市府。

胡忧一身戎装,高座于主位,右手举着酒杯,乐呵呵的说道:“陈皇后,这几日胡忧有所怠慢,还请皇后勿怪才好。一怀水酒,当是胡忧给皇后赔罪了。”

陈梦洁经过打扮,换上了一套宫装,看起来非常的高雅。闻言笑道:“本宫怎么敢怪我们风流倜傥的少帅大人。少帅这一次,又想知道什么,不妨直说,本宫知道的,一定告诉少帅大人。”

“哈哈哈,皇后真是爱说笑。这只是一顿简单的便饭而已,并没有别的意思,皇后不用多心了。”

陈梦洁美目连转道:“真的没有别的意思?”

胡忧不要脸道:“要说完全没有嘛,哪也不是。我这人泥腿子一个,没有见过什么事面。从小就听人说,皇后长得国色天香,今天有机会,当然要好好见见了。”

陈梦洁有些不明白的问道:“少帅这话似乎不太对吧,我们半个月之前,不是有见过一面?”

胡忧嘿嘿笑道:“那时候我见的可不是皇后。你说是吗?”

陈梦洁瞬间就明白了胡忧的意思,半个月前的那个陈梦洁,一身布衣,十几天没有洗澡,连一民女都不如,确实算不得皇后。

陈梦洁点点头道:“本宫同意你的看法。”

陈梦洁边点头,边在心里想着,这胡忧今天是什么意思,难道是想道歉?杀弟辱人之仇,是道歉解决得了的吗?

陈梦洁想到这里,忍不住又看了胡忧一眼。这花厅之中,就他们两个人在。而她现在并没有被绑着,这让她忍不住想,在这里杀掉胡忧的可能性有多高。

不过这个念头,陈梦洁只是想想,就放弃了。她知道,胡忧敢这样与她见面,肯定是已经做了万完的准备的。别说是杀不了他,就算是能得手,自己也不可能活着出去。

胡忧瞟了目光闪动的陈梦洁一眼,就知道她在心里打什么主意。不过胡忧并不怕陈梦洁会做出什么事。经过十几天的休息,胡忧的精神力已经完全恢复,陈梦洁的功夫虽然比她高上一线,但是要想杀他,并不是那么易容的事。再来,胡忧相信,陈梦洁是一个聪明的女人,聪明的女人,一般不会做那种蠢事。

胡忧今天之所以把陈梦洁找来,是因为不死鸟军团的援军已经到了,现在正驻军于城外二十里之地,与桂林帝国的十万大军,形成对峙之势。现在手力的力量,已经足够他与陈梦洁进行一场谈判。

胡忧现在,并不想和三国联军正面开战,他还要为自己争取到足够的时间,来慢慢的壮大自己。所以他打算与陈梦洁和谈。

就在胡忧正在考虑着怎么样能成功与陈梦洁暂时停战,并在她身上,打一些小主意的时候,他却不知道,一个让他始料不及的事件,正在浪天发生。

就在胡忧和陈梦洁喝酒的同时,千里之外的浪天城里,一群黑衣之人,借着夜色的掩护,摸上了浪天城头,在一声鸟叫之后,他们突然从黑暗之中跳出来,扑向了值班的不死鸟士兵。

一招得手,大批手臂上绑着白布条的人,从四面八方杀了出来,与不死鸟士兵战在了一起。不死鸟士兵虽然极力反抗,但是一来事出突然,二来对方高手众多,而且人数又几倍于他们,没过多久时间,东门城楼就丢掉了。

康拉德一脸得意的出现在了浪天东门城头之上,看到如此轻易的就打开了浪天城门,他的脸上现出不屑的冷笑。这冷笑是给胡忧的,因为他觉得,胡忧完全是浪得虚名之辈,跟本当不起什么浪天王的称号。

康拉德是什么人?

康拉德是燕州中部白云城的新任城主,自从两年前,老城主,也就是他老爹挂掉之后,他就坐上了城主之位。

二十七岁,正是意气风发之时。康拉德坐上城主之位后,一直等待着一个一鸣惊人的机会。按帝国律,一个城的地方守备部队为五万人左右,按城的大小,最多不过是十万人。而康拉德上位短短不过两年,他的白云城就有近三十万的部队。在人人都少招部队吃空饷的环境之下,康拉德居然招了三十万的部队,简直是不可想像的事。

只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康拉德是一个非常有野心的人。

如果只单单是有野心,还不能形容康拉德的可怕之处。有野心的人不少,关键看你要怎么做。

康拉德不但有野心,他还非常能忍。早在三年前的天灾出现时,康拉德就知道,曼陀罗帝国早晚要出乱子。

果不其然,之后红巾军造反,安融入侵青州,三国联军兵逼青州,青州被割让出去。这一桩桩,一件件的事,都在康拉德的眼皮子底下发生。可是他除了把自己的老爹干掉,夺取城主之位,秘密把大量无家可归的流民,招入军队之外,他什么事也没有做。

白云城距离浪天城不过是两百里左右,但是在巴伦西亚发出公告,承诺谁拿到浪天,谁就是浪天王的时候,康拉德依然不动,可见其的忍耐程度。

康拉德早就已经注意胡忧了,胡忧的一步步崛起,他是全都看在了眼里。自从胡忧拿下浪天城之后,他就一直在留意着胡忧的动作。他觉得自己的忍耐已经足够了,也是让天下知道他康拉德的时候了。

胡忧这一次去浪天,先是带走了旋日,西门雪,朱大能,候三等军中骨干级将领,之后三国联军兵打堡宁,胡忧又命候三急回浪天城,调走内卫团,警卫团,特种团共十二万不死鸟部队,和包括科奇士,里克尔梅在内的战将,现在整个浪天城,只有哈里森统领着独立团和野战团共八万人马。

康拉德看准了不死鸟军中大多数能征善战的将领,全都不在浪天城,而且偌大一个浪天城,只有区区八万人马把守,简直就是一个天赐良机,于是下令手下调兵二十五万,分批化妆假扮成商人,农夫等各种身份,以各种方式,进入到浪天城内外,打算一举拿下浪天城。

胡忧不是一天之内拿下浪天吗,康拉德就是要借着胡忧的名气,让自己一夜扬名于帝国内外。现在,他已经成功的走出了第一步,他相信,整个浪天城,很快就会落到他的手中。

******

浪天城主府里,所有人的目光,都在看着哈里森。哈里森现在是留守浪天的不死鸟军团之中,军衔最高的军官,不死鸟三大主力师团之一的野战团团长。现在胡忧,红叶,朱大能,候三,哲别,西门雪,旋日都不在,众将自然听他的。

哈里森眉头紧锁的看了一眼那空着的主位,里心也是七上八下的。往日有胡忧在的时候,他觉得打仗是一个很简单的事,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可是现在,胡忧不在,他才发现,自己居然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了。

现在想来,应该是自己习惯了按胡忧的命令行事吧。

加马说道:“哈里森少将,你快下命令吧,我们都听你的。”加马和朱大能,候三一样,也是入伍就跟胡忧分在一组的人,天灾的时候,他也向胡忧发过血誓。因为能力不如朱大能和候三,加马现在在军中只是一个中级偏上的将领,地位还在后来才加入的哈里森之下,不过他对此并没有怨言,依然忠诚于胡忧。

哈里森心里直打鼓,却不得不做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高深莫测的点点头,问道:“城中的情况怎么样?”

“东门已经被打开,独立团一营正在全力抵抗他们的突进。另外,城中突然出现很多来历不明的乱民,已经多处出现混乱。”

219章血洗长街

哈里森叹了口气,暗道一声,山中无老虎,只能猴子当霸王了。现在胡忧和一众军师将领都不在,自己得把这个大旗给扛起来才行。

其实哈里森并不是没有能力之人,要不然胡忧也不可能让他在军中,坐到那么高的位子。如果说候三的上位,多少有关于胡忧私心的话,那么哈里森的上位,完全是因为他的能力。

哈里森是帝国正规部队出生,说句不好听的,他当偏将的时候,胡忧,朱大能,候三这些人,还不知道在哪里撒尿和泥玩呢。只不过,八年的奴营生活,磨灭掉哈里森太多的意志,虽然他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但是在自信心方面,他还是受到了一定打击的。他怕这地浪天城,会从自己的手里丢掉。

现在事以至此,哈里森知道,躲是躲不过去了,只能硬抗下来。说真的,被人寄托了希望的感觉,还真是挺不错的。至少现在,没有人敢再看不起他了。

等各方面的情报都报上来之后,哈里森站起了,环视众人一眼,道:“传令下去,严守南,西,北三门,除我不死鸟军团士兵之外,任何人不得靠近城门五百步之内,违令者直接格杀。同时,城中实行宵禁,凡浪天城中老百姓,不得以任何的理由,迈出家门一步,就算是着火,也让他们给我呆在家里。”

哈里森的命令,让在场的将领全都惊异不已。居然一上来,就连发两条争对老百姓的命令,还说什么连家中着火,都不许走出家门,这可是他们从来没有听过的。

哈里森看了众将一眼,把大家的反应,都一一看在眼里。他知道,自己的领令是有些狠,但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以不死鸟军团的战力,哪怕是没有防备,想要正面攻破城门,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现在东门一下就破了,想都不用想,那肯定是有敌人混进了城中。

要想把这些混进城中的人找出来,不是太难的事,因为胡忧为每个城民,都发放了身份识别牌。身份识别牌的最大用处,就是用来查找奸细的。

说是简单,可是现在哈里森做不到这些。浪天有常住人口过百万,加上各地商人旅客,人口至于在一百五十万左右,而现在浪天的不死鸟部队只有八万人,而且还要应付敌人的进攻,跟本没有那么多的军力,一一去识别谁是普通的百姓,谁是奸细。所谓乱世用重典,哈里森在奴营呆了八年,别的没有学会,那个‘狠’字,他却是深有体会的。现在,也只有狠,才能解决危机了。

哼了一声,把大家的注意力,再次拉回自己的身上,哈里森说道:“少帅把浪天交到我们的手里,是对我们的信任。浪天关系着我们不死鸟军团的发展和荣誉,我们绝对不能把浪天给丢了。”

哈里森说到这里,居然笑了。他笑着说道:“往日军中有少帅,朱大能,候三,西门雪和旋日军师的光芒在,照得我们连一点光都没有。这一次,是我们表现的时候到了。让我们用行动,让世人知道,不死鸟军团之中,不但有少帅那样的军事天才,我们这些人,也绝对不差!”

哈里森的话,一下激起了众将的争胜之心。不错,胡忧,朱大能等一众将领的锋芒实在是太强了,平日里,一提起不死鸟军团,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他们。现在有这么好的机会,不表现一下怎么行。这一次,就让少帅和百姓们看看,他们也同样可以很强大。

少帅当年用区区三百人,就在黄龙道挡了安融野兽军团五千人的进攻,而且还箭取铁克拉的右眼。现在城中有两个主战师团,八万人马,又是在自己的地盘上,有什么好怕的。

“干,我们干了!”

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把会议室里的气氛,给点燃了起来。这些将领,虽然没有朱大能,候三他们那么有名气,但是同样跟胡忧历经过各种战事,骨子里都是热血。杀人不过头点地,有什么好怕的!

哈里森看众人的热情已经点燃了起来,继续下令道:“加马,阿隆索,维拉........,我把独立团给你们指挥,你们的任务是重新夺回东门的控制权,你们能不能做到?”

加马等一众被点名的将领,全都站起来,大声喝道:“誓死完成任务。”

“好!”哈里森拿出将令,交给加马,郑重的行了个军礼道:“拜托各位了。此战之后,少帅那里,我给各位请功!”

加马等领命而去之后,哈里森又分别对各处城防要地,都进行了新的部署。每一个命令都快而准确,体现出了强大的信心。

随着各个将领一一领命离开,会议室里,只剩下三个还没任务的将领,而哈里森里手上的可用之兵,也只剩下一万人。三个将领还以为哈里森要让他们三个和那一万士兵,做后备力量,随时支援各方面的部队,谁知道,哈里森这时却站起来,道:“三位,该是我们表演的时候了。”

“少将大人,我们不是后备军吗?”一个中校问道。

哈里森摇头道:“我们现在没有后备军,大家只有拼死,没有后路!”

八万士兵要守住浪天这么大一个城,本就已经兵力不足,哈里森从来没有想过,还要留下什么后备军。他之所以留下这一万人马,是要用来清除那些混入城中奸细的。

*******

兴文大街,这里是发生骚乱最为严重的地区。哈里森带着一万骑兵到这里的时候,这里的混乱,还在继续。哈里森这一万骑兵出现的时候,那些制造动乱之人,不但没有跑掉,居然还想依靠百姓的身份,过来冲击哈里森的部队。

哈里森冷笑一声,抽手马刀,下令道:“给我杀,一个不留!”

“大人,这些人里面,很多都是我们浪天的城民!”一个将领提醒道。

哈里森冷哼道:“我们的城民,现在都已经在家里了,在街上的,都是敌人的奸细。全军听令,杀!”

哈里森举着马刀,一踢马肚子,人随马走,像箭一样冲了出去,手起刀落,两个想要过来制造军队混乱的白云城人,连反应都来不急,就已经失去了脑袋。

哈里森带来的这一万士兵,大多都是之前的奴营士兵。他们听了哈里森的命令,同样举起了马刀,紧跟哈里森,前扑而去。

那些制造骚乱的人,跟本没有想到,哈里森居然这么狠,敌我不分的通杀,一下全都慌了。可是现在,慌已经晚了。一万铁骑,一万把闪亮的马刀,如黑夜中的闪电,划过长街。

这长街之上,有普通的老百姓吗?你要问哈里森的话,他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有,而且不少。这一带,不少人家的房子都被点燃了,很多老百姓都跑到了大街之上。

但是哈里森现在顾不得那么多了,因为这些人里,有百姓更有奸细,他们之所以要制造混乱,就是为给攻城部队帮忙。如果哈里森有足够多的部队,有足够多的时间,他可以慢慢的分辨出,谁是百姓,谁是奸细。

但是现在,哈里森是即没有人手,也没有时间。每多过一秒钟,浪天城都有落入敌人手中的危险,他必须尽快的解决掉这些骚乱,以除去后顾之忧,回援其他地方。

哈里森在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就知道肯定会错杀百姓,所以他没有把这个命令下达给其他的将官,而是由他亲自来完成。他早就已经想好了,所有的责任,由他一个人来承担。只要能保住浪天城,他是在所不惜。

康拉德愤怒的一连砍了三个进攻东门的指挥官,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不死鸟军团的反击会如此的凶猛。他的人之前已经成功的把东门打开,队部都已经开进了浪天城中。可是这会,不但没有能扩大战果,居然还让不死鸟的反击部队,给一点点逼得退回来。差点没把已经到手的东城给丢了。

康拉德已经下了死命令,只能前进,不许后退,后退者杀。康拉德可不是单单说而已,他是说到做到。他派了亲信前进督战,划着线往前走,但见有后退的,二话不话,冲上去就砍。

康拉德的部队之中,很多都是由流氓土匪收偏而来的。这些人全都是见血就疯的家伙,很多人杀得兴起,不但是杀后退之兵,就连一些跑得慢的,他们也冲上去砍了。

在这样强大的压迫之下,本已经被打退了不少的康拉德部队,又像吃错了药一样,拼命往前冲。居然又让他们给冲进了浪天城中,并占领了一条主街道。

加马带着独立团的四万士兵,拼死抵抗,他知道,现在城中,唯一能拿来守城的,就只有自己手上这四万士兵了。一但让敌军攻破,那么这浪天城就算是真正的丢了。

战争从来都是血腥而残酷的,这条长街,不可能让四万人同时进入战斗,加马只能两千两千的往上填。他不知道,敌人究竟调动了多少兵力来打浪天,他只知道,两千人拉上去,用不了二十分钟,就甚本没有了。有时候,甚至顶不了十分钟。

加马觉得自己是在梦游一般,除了踩着已漫过脚背的血水,一队队的把士兵往上填之外,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

不死鸟军团的战士,显示出强大战力的同时,也显然出了他们的军事素养,用行动向人们诠释了,什么是一个好兵。

好兵,简单的解释,就是明知道是死,也听令往前冲的兵。独立团的士兵,现在就是这样做的。相比起特种团和野战团,他们的兵龄要年轻得多,但是他们所表现出来的勇气,却一点也不输于其他两个团。

谁都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冲上去几乎是必死的行为。但是他们没有想过这些问题。他们只知道,要用自己的血和生命,保住浪天城和这里的百姓。

这一次候三急调兵去解堡宁之危,没有调独立团。这让很多独立团的士兵,都在心里憋着一口气。现在这些不知道从哪里跳出来的可恶敌人,居然敢来打浪天,正好给了他们出气的机会。他们要为独立团的荣誉而战,他们要用自己的血来证明,独立团并不比其他的师团差。他们和不死鸟的其他师团士兵一样,也是强大的,也是可以交付重任的。

道路两边的房屋,很多都在两军的相互的拼杀之中毁掉了。它们几呼都是被士兵们用身体,硬生生的挤塌的。很多撤出来的士兵,直到好一会,才发现自己居然还活着。他们自己都感觉很奇怪,在那样的环境之下,居然还有人能活下来。

不过活下来的士兵,并没有庆兴,他们又自动自觉的,编入另一个两千人的队伍,默默的在休息中等待着,下一行的出击。

天空中闪过一道惊雷,老天似乎也想来凑热闹。

哈里森扔掉第三把已经被砍得翻卷的马刀,用已经发麻得没有知觉的手,捡起地上的另一把马刀。这把马刀上有个缺口,不知道它的前主人,用他做过什么。哈里森用它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杀敌。

整整三个小时,哈里森带着手下的士兵,血洗了十七条长街。他不知道有多少人死在了他的刀下。他只知道,街上的人变少了,骚乱也基本上平息了。

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士兵们,一万人现在只剩下五千多了。无一倒外的,每一个士兵的身上,都满是血迹,有敌人的,也有自己的。甚至有些是属于坐下战马的。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战马也不可避免的被伤着。

打到现在,哈里森还不知道,究竟是哪里的部队,对浪天发起了这么凶猛的进攻。他跟本就没有时间去了解这些。他只知道,这一次遇上的敌人,是一个非常可怕的家伙,他们的战力,甚至要越过以往遇上的任何敌人。而且,他们还有一个狡猾的主帅。他居然用超过五万的士兵,扮作平民,在城中制造混乱。要不是当机立断的实行宵禁,哈里森真不敢想像,现在浪天城变成什么样子。

看着这空空荡荡,冷冷清清的街道,哈里森想着,如果让敌人的诡计成功,那么现在,应该有成千上万的居民,正在拼命的涌向各个城门,行李、马车、孩子、牲口、包袱,扔了一地吧。

到时候哭声喊声震天,混乱到极点,就算是拿刀去砍,也解决不了任何的问题了。那些奸细就地么混在人群之中,涌向四门,然后是城破,人亡!

向一个房子倒了半边,却依然留守家中的妇女去了一个笑脸,哈里森一抖缰绳,打马向东门冲去,那边的战事还没有结束,他要去看看。

********

“康拉德大人,对方的反击非常的顽强,我们快顶不住了。将军们请问是不是可以撤.......撤退。”士兵一脸惶恐的报告道。

康拉德把玩着手中还带着血的刀,他刚刚用这把刀,砍了一个跑来报信的士兵。他居然说部队已经战死超过十万。那怎么可能。不死鸟军团留在城里的士兵,一共才八万,居然能干掉他十万部队,他不相信。那士兵肯定是在骗他。

“你说什么?麻烦你再说一次,将军们说什么?”康拉德歪过头来,看向士兵。这士兵的话有些抖,他没有听明白,最后一句说的是什么,是撤退吗?

士兵看了眼地上还在流血的尸体,那个士兵他认识,一天之前,他们还在一起吃过饭。他说他的妻子马上就要生宝宝了,他很快就能当父亲了。现在看来,他是没有机会当父亲了。自己到是已经当上了父亲,只是不知道,还能不能听到孩子叫一声父亲呢。

士兵结结巴巴的重复道:“将军们请示,是不是可以先撤退。”

康拉德的脸上,露出了笑脸,一脸和气的问士兵道:“你来这里,就是想要告诉我这些吗?”

士兵神情紧张的点点头,他的经验告诉他,康拉德露出笑脸的时候,往往都没有什么好事。白云城里的人,都在传,康拉德在干掉自己父亲的时候,笑得就很高兴。

康拉德叹了口气说道:“以后像这样的事,就不要告诉我了,我不喜欢听。知道了吗。”

士兵猛点头,刚要庆兴自己躲过了一难。不过他的高兴起没有完全升起来,就感到小腹一痛,耳边传来了康拉德冷冷的声音:“忘记告诉你,你没有以后了。”

士兵在临死的一瞬间,脑子里唯一闪过的念头是——以后打死也不做通信兵了,那不是人干的事。

*******

雨终于还是忍不住下了,好大,好大。这是一场暴雨。雨水打在哈里森的身上,瞬间变红,带下大量的血水,可是哈里森手上的血红,却怎么都洗不掉,因为他的刀,总会带来新的红色。

这个后世历史学家口中的杀人魔王,他手上的血,哪是小小的雨水,可以洗掉的。

220章奔袭八百里

箭去如虹,滚石如雨,杀声震天,血流成河。

城内城外,四处火蛇惊起,浓浓的黑烟,似乎要把天都遮住了。今天和昨天一样,艳阳是依旧高挂。可是人们的心情,却是大大的不同。

战斗整整打了一夜,经历过双方无数次争夺的东门城墙,已经严重的破损,那些彻于高墙上的巨石,已经到了小风一吹,就往下掉的地步。靠它们来守城?它们早已经失去了守城的功能。

现在死守着浪天城不倒的,已经不是石头,而是用血与肉组成为的新城墙。是不死鸟军团的战士。他们正用自己年轻而热烈的生命,拚死阻挡着那些如水一般拼命涌进来的敌人。

地上早已经被血给湿透了,哪怕今天的太阳是那么的毒,也烤不干这地上的血,浓重的血腥味,飘满了整条街道。那种腥臭,足以让人把昨天的晚饭给吐出来。如果他们昨天有吃饭的话。

“爷爷,那些坏人会不会冲进来?”小女孩有些无助的问着爷爷。她家的房子,就离着战场不过二百米左右,从那破碎的窗户,她可以看到整个战场的实况。

女孩的爷爷面色凝重而坚定的摇头道:“不会!”

“为什么?”女孩不解的问道。

爷爷摸摸女孩的头道:“因为我们有不死鸟军团。”

是的,我们有不死鸟军团,这是很多浪天城民此时的想法。他们相信,遇不死鸟不死,绝对不是一句空话。不管现在是谁在进攻浪天城,他们都希望那些人失败。因为他们喜欢现在的生活,他们还想继续不死鸟军团来到之后的生活。

以前,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做人民的子弟兵。不死鸟军团来了之后,他们知道了。原来人民的子弟兵是不欺负老百姓的,他们没有那些奇奇怪怪的税收,不会因为什么战备而拆老百姓的房子,不会随便拿老百的东西,不强抢民女,上青楼同样给钱。

老百姓的要求很简单,他们觉得,只要这样,就已经很足够了。不死鸟军团做到了这些,所以他们拥护不死鸟军团。

他们希望,不死鸟军团能赢!

*******

胡忧,不死鸟军团之主。此时他正挺立在堡宁城的城头之上,嘻哈的笑容,已经在他的脸上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无比的愤怒。

胡忧今天的心情,本来很好。因为经过谈判之后,三国联军的最后一支部队,已经于昨天撤出了堡宁。他本是带着黄金凤,西门雪,旋日等一众大小美女,来这城头之上,弄什么野餐活动的。

可是十分钟之前,一个混身带血的士兵,突然出现在了胡忧的视线之中,虽然距离还很远,但是胡忧一眼就认出来了,那是不死鸟军团的战士。

那战士受了很重的伤,一只利箭,射穿了他的右胸,血不停的从他的伤口处流下来,就连坐下的战马,都被血给染红了。要知道,那原来是一匹白马。

落后那匹血马两个马位的是候三。他带着百来个士兵,小心的跟在那战士的身后,亦步亦趋,看起来有些奇怪。

“候三在干什么?”扶辰也同样看到了这样的情景,一脸疑惑的问道:“出了什么事吗?”

“难道是三国联军不讲信义,偷袭了候三的部队?”

说话的是旋日,正在串肉片的她,无意中看到胡忧的脸色变得很难看,马上跑了过来。与她同时跑到胡忧身边的,还有黄金凤和西门雪。

胡忧咬牙切齿的说道:“是浪天出事了。”

胡忧第一眼看到这个情景的时候,也觉得很奇怪,不过他瞬间就明白了那个士兵是来意和候三为什么要这么做。

那个士兵,肯定是浪天方面派出来报信的通信兵,而候三因为驻军城外,所以先胡忧一步,发现了这个通信兵。通信兵之所以还坚持往前走,那是因为他接到的命令,是给胡忧报信。而候三之所以亲自护着,那是因为他知道,这个通信兵,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了。他要帮助他完成这个最后的命令。

胡忧说完浪天有事之后,转身就跳下了城墙,就连离胡忧最近的哲别,都没有来得急拉住胡忧。

“少帅!”

“少爷!”

“主人!”

一群大小美女全被胡忧突然的动作给吓着了,就连平时最沉稳的旋日,都忍不住尖叫了起来。

堡宁城楼比起别的城虽然不高,可也足足十米呀,这么跳下去,那是会死人的。

胡忧没有理会众女的惊呼,他在空中,打出了飞天抓,在城墙上借了两次力,以无比潇洒的势态,安全落地。

如果在平时,这个动作应该得到掌声,但是此时,他不需要那些东西。脚一落地,他就冲着那队士兵冲过去。

那重伤的通信兵远远看到胡忧,灰暗的眼睛闪出了光芒,已经快要干涸的血液,再次热烈起来,用最后的力气,夹了夹马肚子,坐马得到信号,加快了速度。

千里奔行,哪怕是以百兽草喂养出来的战马,都已经有些扛不住了。它非常的努力,也不过只是比刚才加快了一点点速度而已。

城头上了众女,看到这个情景,全都忍不住流下了泪水,扶辰甚至已经扑到了纳月的怀里,放声大哭。

“少帅!”士兵用已经干裂开的嘴,发出抖动的颤声。

胡忧的心里,闪过一丝悲痛,但是他并没有表现出来,因为他知道,这个千里报信的战士,不是来看他哭的。

胡忧强压着给战士查看伤情的冲动,冷静的说道:“独立团通信班下士李广俊,你要报告什么军情。”

李广俊的眼中闪过了一丝激动和自豪,因为他终于通过胡忧的嘴,证明了自己是一个出色的士兵。军中一直有传言,只要是出色的士兵,少帅胡忧都会记住,并能准确的说出他的名字。李广俊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优秀的士兵,但是他从来没有机会,听到胡忧叫他的名字,这一次,他听到了。胡忧少帅叫得很对,一字不差的叫出了他的名字。

“少帅,浪天紧急军情!”

尽管已经全身无力,但是李广俊依然给胡忧行了一个非常标准的军礼。

胡忧赞许的看着李广俊,严肃道:“报!”

“是!”李广俊大声的回报道:“浪天以西二百里的白云城主康拉德,于19日夜,调集二十五万大军,突袭我浪天城。敌军来势凶猛,东城门曾一度失手。现哈里森少将正带独立团,野战团死守浪天城。”

李广俊边说着,边艰难的从怀里拿出战报。他的手一直在颤抖,好几次都滑开了衣襟。候三看着心急,想着上前帮他,不过被胡忧用睛神给阻止了。

几经努力,李广俊忠于把哈里森教给他的战报,拿了出来。记得接这份战报的时候,他们一共有十八个通信兵,现在只剩下他一个了。

胡忧郑重的接过还带着李广俊体温的战报,李广俊全身是血,但是这战报却一滴血都没有沾到,除了微微有些褶皱之外,这战报被保护得是那么的完好。

当然完好,这是十八个战士,用自己的生命来保护的。

李广俊在把战报交到胡忧的手上之后,就不动了。他的脸上,带着安慰而自豪的微笑,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与他一同离开的,还有他坐下的战马。

胡忧给李广俊行了个军礼,对旋日道:“记一等功,厚葬!”

********

“内卫团集合!”哲别满脸杀气的娇喝道。

内卫团的士兵在微微发了一愣之后,马上飞快的执行命令。他们都知道,这个平时基本看不到人影,像摆来好看的团长大人,终于有行动了。

三万内卫团的士兵,在哲别的一声令下,连营帐都不收拾,一个个披上战甲,冲进马营。不过十分钟的时间,三万带甲的内卫团战士,队列整齐的集合完毕。

警卫团和特种团的士兵,羡慕的看着这三万内卫团的战士。他们是不死鸟军团之中的精锐,他们虽然从组建到现在,还从来没有打过一仗,但是却没有人怀疑他们的实力,所有人都知道,他们要么不战,战必惊天动地。

三万战士,三万匹战马,三万把特制的马刀,散发出来的,是久经训练,百战余生的战士才拥有的杀气。

胡忧一身不死鸟黑色系军服出现的时候,所有人的目光,都停留在了这个年轻的少帅身上。

此时的胡忧,与他们平时所见到的完全不一样。平时的胡忧,脸上永远带着笑,哪怕是一个普通的士兵,都能很轻松的跟他谈笑,而不会感觉到紧张。他就像冬天的暖日,给人温和。

此时的胡忧不再是暖日,他是一场风暴。无边的霸气,从他的身上散发出来,让人不敢正视。如果说平时的胡忧,给人兄弟般的感觉,那么现在的胡忧,展现出来的是帝王之气。熟悉胡忧的士兵都知道,要有大事发生了。

胡忧端坐于马上,环视了三万内卫团的士兵一遍,突然一举手中的霸王枪,调转马头,如箭一般,电闪而去。

“跟上。”同样一身戎装的哲别,娇喝一声,响彻全场。三万内卫团士兵,应声而动,急追已经跑出老远的少帅胡忧。

警卫团和特种团的士兵,愣了好一会,才想起来,胡忧这次出动,居然没有带着他的三个军师,吴学问,西门雪和旋日。

少帅这是要干什么去?

这是所有士兵心中的疑问,此时就连紧跟在胡忧身后的内卫团士兵都不知道。

********

“什么,胡忧亲率不死鸟内卫团冲我们而来?”张口镇守江中原听到这个消息,头上的汗都下来了。

江中原今年五十多岁,是条有名的老狐狸,堡宁城被围,胡忧以浪天王的名义,发下不死鸟令,命令各地驰援堡宁的命令里,张口镇也在其中。不过江中原装傻充愣,跟本一兵没发。

师爷猛点头道:“是的,大人,我们应该怎么办?胡忧的公告可是说了,不驰援者,按通敌罪论处。看来他这是要拿我们张口镇开刀呀。这可怎么办好。”

江中原眼皮一跳道:“这个胡忧也太目中无人了吧,我又不是他儿子,他说驰援就驰援?”

师爷慌道:“现在不是儿子不儿子,哦不,现在不是讨论胡忧是不是目中无人的问题,而是我们应该怎么办的问题。胡忧的人最多二十分钟就到了!”

“什么?”江中原一下站了起来,骂道:“你怎么不早说,二十分钟,我们应该怎么办?”

师爷道:“大人,我们不如投降吧。趁胡忧的军队还没有攻城之前!”

“投降?”江中原犹豫着,他到不在呼什么面子问题,只是这大好的张口镇,每年可以给他带来哗哗的金币,无数的美女,就这么放弃,他舍不得呀。

“大人,别犹豫了。我们张口镇才一万守军,跟本不是胡忧的对手。早点投降总好过城破好。”

江中原心里七上八下的也没了主意,张口镇有什么实力,他自己清楚得很。张口镇对外号称有三万守备军,事实上不过只有一万人,而且这一万人中,还有一千人,是挂名的。全是什么七大姑,八大姨,外甥娘舅之类的沾亲带故之人,他们全都是占一个位子,拿一份饷银。打仗?还是算了吧,有些还在吃奶呢。

“好,投降,咱们投降。只有胡忧能让我安全撤出张口镇,这镇子我就给他好了。命令士兵,四门大开,放下武器,不放任何人轻举妄动!”

江中原说着自己也急急跑向西门,准备亲自迎接胡忧的到来。

江中原刚刚赶到西门,就看到远处沙尘滚滚,三万身穿黑色军服的不死鸟士兵,像一片乌去一般,以极快的速度,直扑而来。

看了眼身边那不停发抖的守备军,江中原在心中暗叫侥幸,还好自己觉得投降,不然想靠这些人靠胡忧打,跟本就是找死。

“少帅,前面是张口镇!”哲别在胡忧的身边大声的叫道。马跑得太快,小声了跟本听不见。

“冲过去!”胡忧下令道。

胡忧当然知道这个距堡宁城一百二十里的张口镇。之前他还打算等三国联军退军之后,以张口镇开刀,掀起一股风暴,把堡宁到浪天之间的城镇,全都强行的收入不死鸟军团之中。为此,他都已经做好了全盘的计划。

可是这个突然跳出来的康拉德,打乱了胡忧的计划,挑起了胡忧的愤怒。康拉德居然敢趁浪天城空虚,突然发起进攻,真是不可原谅。胡忧向来都是想着怎么欺负人家,什么时候让人这么玩过。

赶偷袭浪天城,胡忧要让康拉德付出代价。他要用三万内卫团士兵,长途奔袭八百里,先把康拉德的菊花白云城给暴了,再与哈里森两面夹击,一举把康拉德给灭掉。

三十万大军,哼,康拉德以为他们三十万大军就了不起了吗,想踩着老子的头做巨人,他也配!

********

看着那如狂风一般刮过的不死鸟军团,江中原坐在地上,久久说不出话来地。那脸色苍白得连半点血丝都没有。

过了好半天,江中原才擦掉脸上的汗问师爷:“这胡忧在干什么?”

师爷也一头雾水,愣愣的说道:“不知道呀。他们似乎奔东门而去了。看样子似乎是要出城。”

江中原道:“西门进,东门出?这不是穿城而过吗?这张口镇他不要了?”

师爷猛的心一跳,兴奋的说道:“看来是这样的了。误会,误会了,胡忧不是中我们来的。他只是路过,路过打酱油的!恭喜,恭喜,恭喜大人,咱们是虚惊一场,虚惊一场呀。”

江中原脸上的血色,也慢慢的回来了,长长的松了口气问道:“这么说,我们是歌照唱,舞照跳了?”

“当然。”师爷得意道:“我早就说嘛,胡忧没有理由冲我们来的呀。看,让我说中了吧。”

“啪!”江中原一巴掌啪在师爷的脑袋骂道:“你那娘的什么时候有说过这话?”

师爷干笑道:“嘿嘿,那个,我是在心里说的。”

“滚你的蛋,别跟老子玩这套,快去两美人来给好爷压压惊。这个不死鸟,差点被他吓死,借过说一声就得了,弄那么凶干什么。”

******

大田,安阳,拱洞,红水,麻江.......内卫团在胡忧的带领这下,一路穿镇过城,识像的,乖乖开城门让胡忧的部队通过,不识像的,胡忧是二话不说,挥军就打。

洞冰镇破,宝玉城破,深思镇破,胡忧带着内卫团像一头疯牛冲进稻田里一样,是让者无事,挡着破。一天之内,横穿十八座城镇,突进八百里,出现在白云城下。

许多被胡忧破城的人,直到现在才回味过来,原来胡忧的目的地是白云城。在后悔不失的同时,那些城主不由一个个破口大骂,信息不灵害死人呀。

221章战地之歌

“打!”

随着胡忧的一声令下,二百门车弩,吐出一根根海碗粗的巨型弩箭,直奔白云城而去。这二百门车弩,在这八百里的奔袭路上,大显了神威。几尺厚的城门,被它们一次齐射,马上就毁得连渣都找不到。

这是鲁游刚刚研制成功的武器,一个月前,才从洞汪城秘密送到浪天城,还没有来得急部防,就被回浪天调兵的候三带着去了堡宁。按候三的意思,是要给三国联军一点教训的,哪想到没能在堡宁用上。

白云城的城门,也没有经得起二百辆车弩的一通齐射,应声成了碎片。躲在城门后的白云兵,都还没有反应过来出了什么事,就已经被去势不减的巨箭给砸成了肉饼子。

“杀!”

内卫团的士兵,发出惊天动地的怒吼,一个个飞马垮过护城河,从破掉的城门冲杀进去。这一路上,他们全都是这么干的,已经很轻车熟路了。

白云城的士兵,哪里见过这样的打法。自古骑兵在平原,步兵攻城,早已经成了定势,哪有像胡忧这样,用骑兵攻城的。

白云城的士兵是一个个大骂胡忧不讲规矩,太乱来了。可是骂也没有用,胡忧的士兵已经冲进城了,你打还是不打?

因为康拉德想要一举拿下浪天城而建功,所以他调走了二十五万最好的兵,现在白云城虽然还有五人士兵,在人数上要比胡忧还多上两万人,但是这些都是二线部队,在战力上,跟本不能跟不死鸟军团的精锐相比。

这些欺负老百姓很给力的白云城士兵,遇上内卫团算是倒了血霉了。内卫团可不单单有车弩,他们还人手一把弩弓。统一的右手马刀左手弩,一冲进城门,二话不话就是一通射。射完了砍,砍完了射。哪里的白云兵越多,倒下的也就越多。

这还只是单弩的威力,相信等鲁游的连弩装配部队之后,他们的战力,还能有很大的提升。

胡忧并没有在一边看着,他两眼血红的拿着霸王枪,当先弃马冲上城头。士兵们看少帅如此的凶猛,更是玩了命。一个个也跟着翻身下马,争先恐后的追着胡忧而去。内卫团可是相当于胡忧的亲卫,让主帅顶在前面,回去后还不得让其他军团的人给笑死。

淡黄色的霸王枪在阳光的照射之下,是那样的冷艳。枪尖如仙女的巧手,不停的抖出一个个枪花,伴随着枪花一起舞动的,是一朵朵血花,还有那凄厉的惨叫。

无论是从武器,作战经验,士气,还是能力,白云城一方的部队,都无法跟不死鸟军团相提并论。五万白云军在不死鸟军的强大攻势之下,节节摆退,损失惨重。他们惊慌的跑着跳着,就像是掉进了人间的地狱。

战争从一开始,就是一面倒的屠杀。这些由吃不饱饭的流民,只会欺负老百姓的土匪,和不知世事被骗而来的农家子弟组成的部队,无论是战斗力还是军事素质,乃至忠心,都比内卫团这些身经百战之士差得太多,一次次的败退,让他们的信心也一点点的崩塌。惊慌和恐惧越来越多的占据了上风,在不知道是谁忍受不住,叫了一声‘跑’之后,整个白云军终于被不死鸟军团的强大给压垮了。

三四万人,丢盔弃甲、抱头鼠窜,很多白云军甚至都还没有见到不死鸟军团的人,也跟着吓破了胆,落慌而逃。

内卫团的士兵,一直没有上战场的机会,对战斗的渴望,就像是饿久了的狮子一样,面对这种一面倒的局面,更是得理不饶人。有的杀得兴起,居然一个人就敢追着几百人砍,似乎一点都不怕人家转头来砍他一样。

事实上,这样的事,跟本没有出现过,白云城的士兵,全都已经吓破了胆。他们就像是绵羊一样,只知道成群的往前跑,为自己没有掉队而感到庆兴,跟本没有胆子回头去看一眼,追在自己身后的,到底有多少人。甚至是有没有人。

白云城的留守主帅,康拉德的弟弟康拉杰,是躲在死人堆里,才躲过一难的。你看他那脸,难看的得都快要哭了。他之前知道胡忧带人进攻白云城的时候,心里是多么的兴奋。他想着胡忧只有三万人,而他有五万士兵,又有白云城做防卫,怎么也能赢了胡忧吧。

一但赢了胡忧,他就能像哥哥康拉德说的那样,扬名于整个曼陀罗帝国,甚至是整个天风大陆。不,不是像康拉德说的那样,而是真能那样。康拉德只是说,却无法做到。他怕了胡忧,选胡忧不在浪天的时候攻城。而他康拉杰不怕,他将正面与胡忧来一场决战。

梦想是多么美好呀,可是现实确太残酷了。康拉杰是把一切都想到了,可是却没有想到不死鸟军团的战力。他们居然前后只用了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就破城而入。城楼上准备的那些火油,滚石连用都没有来得急用,那些该死的不死鸟军就杀上来了。

康拉杰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拥有五万守军和一座城,怎么能在短短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里,就那么完败了呢。唉,完了,完了,一切都完了。

******

哲别站在胡忧的身边,给胡忧汇报着战况:“少帅,战斗已经基本结束。此战共消灭白云军一万二千余人,俘虏二万八千余人,其他的都被打散了,已经不足为惧,此战我们大胜。”

说完之后,看胡忧半天没有反应,哲别心中一惊,轻轻推了胡忧一把道:“少帅,少帅,你有在见吗?”

“哦。”胡忧这才回过神来,道:“做得不错,把俘虏先全都压入大牢里,让士兵打扫完战场之后,就地休息。再次强调一遍,不许打扰老百姓。”

“是。”哲别担心的看了胡忧一眼,转身去传达胡忧的命令。

哲别走后,胡忧又看着那些城防发呆,他真是越看越害怕,越看越心惊。他真是没有想到,这个康拉德能把一个白云城,布置成如此规模,这次能以三万奔驰了八百里的士兵,攻下此城,还真是侥幸啊。

你看这康拉德把这白云城建得,光城墙就足足有十五米高,八米厚,城墙的设计,还不是通用的正方平面形,而是多边菱形。多少有些数学知识的胡忧知道,这样的设计,要比普通的城墙结实一倍不止。如果用常规的攻城方法,就算是霹雳车,都很难砸开这样的城墙。如果不是用车弩突如其来的砸开了城门,光是要蹬上城头,就不知道要死多少人。

再有这些城墙之后,每隔半米,就有一个藏兵洞。无论你在城下射上多少箭,他往这洞里一藏,除非你的箭会转弯,否则他是屁事没有。

还有这城墙上的一坛坛火油,我的老天,这些要是全都砸到城下,别说是人,护城河都给点燃了。

还有这些防火的,防攀爬的,防投石机的,防坍塌的设计,越看越让胡忧的头皮发麻。胡忧一直觉得,自己一手设计建造的洞汪城城防,已经是超越这个时代的最高水准了,看了这白云城的设计,胡忧才真正明白了,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看来自己还是小看了那个康拉德了。

胡忧打算,等这边的事告一段落之后,把留守在宝怀城的陈大力给叫来,让他好好的研究一下这白云城的城防部署,以加强不死鸟军团下属城镇防御的建设。

********

拿下这白云城之后,胡忧没有再继续下令部队奔袭二百里外,在正和浪天守军交战的康拉德部队。

一来部队已经太累了。这沿路奔袭八百里,说起来挺威风,事实上有多累,胡忧自己心里比谁都清楚。他身为主帅,都已经累得两腿如灌铅一般,更不要说下面的士兵了。

二来,看到这白云城的防御,胡忧有些不太想走了。这一次是侥幸的拿下了白云城,如果这么主动放弃,让白云城再次落入敌军之手,那下一次,就不知道要付出多少代价才能再次攻下来了。

三来,白云城落到自己手上的消息,相信康拉德用不了多久,就会知道的。浪天城拿不下,老家白云城又丢了,到时候康拉德就会如丧家之犬一般,是进退不得。空有几十万大军又怎么样,饿都得饿死他。

*****

胡忧猜得不错,现在康拉德正在吐血呢。

康拉德此次对浪天城发动进攻,本想着一击而中,所以跟本没有带着粮草补给,每个士兵的身上,只有三天的干粮。他想着三天,怎么也能把浪天给控制在手中了。

可是康拉德哪里想到,这区区只有八万守军的浪天城,是那么能以攻破,每次眼看着就要成功了,到头来却又都失败。

还有那个叫哈里森的家伙,真是太可恶了。他居然敢连自己的城民都杀。使得康拉德扰乱浪天城的计划,完全失败。康拉德本想着,用那五万扮成百姓的士兵,把浪天城搅个天翻地覆,从内部攻破浪天。可是现在,非但没有成攻,还白白的损失掉了五万士兵。

战斗打到现在,二十五万部队,已经只剩下十万了,进攻浪天无望,老窝还给人家给掏了。

“难道我真是不如那个胡忧吗?”康拉德茫然的问着自己。为了在这乱世之中,占有一席之地,自己可是什么事都干了。

说到狠,我杀了自己的老爹,坐上城主之位。说到忍,我从三年前旱灾刚刚发生之时,就已经看到了帝国要出问题,一直在暗地里准备着。三年呀,我整整忍了三年,才看准了这个机会。怎么就会失败呢?

“康拉德大人,我军的粮草已经用尽!”

“大人,用水也没有了。”

“大人,士兵听说不死鸟军团占领了白云城,情绪都很不稳定!”

“大人,军中出现了逃兵,我已经下令格杀,可是逃兵越来越多,杀不完啊!”

“大人.........”

一个个坏消息在康拉德的耳边响起,康拉德整个人都已经麻木了,什么话也听不进去。他不知道,怎么应该怎么办才好。

“大人,营外有人求见!”一个士兵跑进来报道。

“求见?”康拉德茫然的抬起头,这个时候,还有什么人会来见他。难道还闲他不够惨,想要来当面看他的笑话?

“来是的什么人?”康拉德随意的问道,他没有觉得来一个人,会对这战局有什么影响。

士兵回道:“他说他叫秦明。”

“秦明?”康拉德重复了一遍,他觉得这个名字很熟悉,似乎在哪里听过,可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他有个外号,叫血修罗。”士兵提醒道。

康拉德听到这个外号,猛的一震。遇不死鸟不死,见血修罗必亡,这两句话,流传到现在,就连几岁的小孩子,都已经会唱了。

这两句话,指的是原暴风雪军团的两颗新星,不死鸟指的就是现在把自己逼进了绝路的胡忧,而血修罗指的指是另一颗新星——秦明。

秦明这个时候来找自己干什么呢?

康拉德反复的在心里思考着,可是任他如何绞尽脑汁,都猜不出秦明到来的目的。

“秦明带了多少人马?”康拉德问道。

士兵回道:“只有他一个人。”

康拉德再三犹豫,最后一咬牙道:“请他进来吧。”

康拉德知道,秦明这个时候到来,肯定是有所图的。但是康拉德更知道,现在自己已经快到一无所有的地步了,说不定这个秦明,还能他带来转机呢!

********

“哈里森大人,白云城的人马撤了。”士兵一脸兴奋的向哈里森报告道。

“呼。”哈里森长长的松了口气,心情一放松,顿时觉得有千斤重担压在眼皮上,怎么睁都睁不开。

四天四夜,那些来自堡宁城的混蛋,他们足足对浪天发起了四天四夜的连续进攻。这四天,不死鸟军团的士兵们,平均每人最多也休息了五个小时,哈里森更是一分钟都没有睡过。身上的军服,都已经成了布条,手中的马刀都砍断了十几把,这少将当得,真是比做奴兵那时还惨呢!

很想睡,但是哈里森知道自己还不能睡,还有太多的事,需要他来处理了,别一个不小心,弄得前功尽弃才好。

“真的撤了吗?”哈里森问道。他得再确认一次,这不是因为自己太累而产生的幻觉。

士兵提高了声音,用干得有些发疼的嗓子说道:“是的,少将大人。白云城的人马,已经退出了战斗。现在东门已经回到我们的手中。”

哈里森心中一心,说道:“他们的队形怎么样,有没有出现散乱?”

士兵摇头道:“没有。他们的部队是层层撤出,完全没有任何的混乱。”

哈里森点点头,暗道一声厉害。居然能在如果高强度的作战之后,还能注意保持队形,那个康拉德还真是个人材。

哈里森此时并不知道,康拉德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跟本无力再指挥部队,现在白云城的十万残军,是交由秦明指挥的。

士兵看了沉默不语的哈里森一眼,小心的问道:“大人,我们要不要乘胜追击?”

哈里森摇摇头道:“敌军撤而不乱,说明他们还有一战之力。白云城此城,虽然损失惨重,但是他们的人数,依然多过我们,追上去赚不到便宜的。”

叹了口气,哈里森问道:“部队的伤亡情况,统计出来了吗?”

士兵回道:“还有统计之中,很多部队都打乱了,基层军官战死很多,恐怕还需要一些时间,才能够有具体的数字。大体来说,战死应该在三万以上。没有重伤。”

士兵的最后四个字,声音有些颤抖。没有重伤听起来似乎说个好事。但是实事并不是那样。因为以这几天的战况惨烈程度,只有死和不死两重结果,想要以重伤退出战场,是跟本不可能的。很多不死鸟士兵在重伤的情况之下,想的也不是退出战场,给士友带来麻烦,而是毫不犹豫的,选择了与敌人同归于尽。

看看东门的那条长街吧,那些与敌人同归于尽的不死鸟士兵,和敌人抱得是那么的紧,分都分不开了。这也是为什么不死鸟军团能以八万人,对战敌军二十五万,并打到他们只剩下十万人的原因。毫不客气的说,这三万战死的不死鸟战士,每一个在临死之面,都拉了一个垫背的。

哈里森挥挥手,让士兵退下去。从怀里拿出一个酒壶,先倒了一些在地上,默默在心里念了几句悼文,然后一气灌掉半壶酒。他要从酒中,提取一些能支撑他站立不倒的力量。

三万士兵阵亡,这是不死鸟军团成立以来,单次战役损失最为惨重的一次了。三万个鲜活的生命,就那样消失了。这还只是刚刚开始,不知道今后,还要有多少士兵离开。

哈里森的耳边,又传来了那首歌——兄弟我即将远去,离开这片我喜爱的土地。请帮我把我的战马,交给我的父亲,顺便给我的母亲带句话,我想她了。

222章胡忧被虏

白云城。

晚饭过后,黄金凤回到暂时分给她的房间,合衣躺在床上,身体很累,骨头都要散开了,却怎么也睡不着。黄金凤是偷偷跟着部队一起来白云城的。胡忧本不让她来,但是她还是来了。

八百里奔袭,黄金凤以前做梦也没有想到,居然会有人做出那么疯狂的事。可是现在,她不但是见到了,还自己亲身的经历了一把。不知道怎么的,她突然觉得很自豪。

是因为胡忧吗?

黄金凤不知道,似乎是吧。

想起胡忧,黄金凤在不由又想起了第一次与胡忧见面的样子,嘴角挂起了一丝笑意。那个笨蛋,居然胆大到敢去偷看她洗澡,真是不可原谅。黄金凤自己也很纳闷,当时自己为什么没有一刀砍了他,反而跟他说那么多的话,最后还失身于他。

想着想着,黄金凤越发睡不着了,强忍着身体上的酸痛,从床上爬起来。刚一推开房门,黄金凤就远远看到胡忧站在城头上,看着那天边的月亮,愣愣的出神。

月光之下的胡忧,背影是那么的孤独,让人忍不住升出暗然神杀的感觉。

他,在想家吗?

黄金凤在心里问着,她每次想家的时候,就是那么无住的。

“你来了。”胡忧听到脚步声,头也不回的问道。对于他熟悉的人,只听脚步声,他就能知道来的是谁。

有人说这很神奇,实事上,这并不是什么太神奇的事,因为很个人走路的习惯并不一样,只要留意,就能分出他们的分别。

“嗯。”黄金凤点点头,与胡忧并排而站。对于胡忧能听出她是谁,她并不觉得诧异。跟在胡忧的身边久了,对胡忧经常能展现出与常人不一样的行为,她已经很习惯了。

看胡忧只打了个招呼,就闭口不语,黄金凤不由问道:“你在想什么?”

胡忧摇了摇头,没有回答黄金凤的问题,又过了良久,他才用无悲无喜的声音说道:“康拉德的兵已经退了。”

黄金凤诧异的看了一眼胡忧,因为她没有从胡忧的声音里,听到半点的喜悦。打了胜仗,这本应该是高兴的事,他为什么会这样?

黄金凤说道:“这就好了,浪天没事了。”

黄金凤说到这里,才发现胡忧手上拿着一份简单的战报,借着月光,黄金凤看到了上面写的字。当她看到那用红笔写的部队阵亡三万以上,平民两万遇难的时候,她瞬间明白了胡忧为什么会这样。她想安慰,却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好。

黄金凤心里知道,胡忧对手下的士兵,非常的爱护。这次八百里奔袭,内卫团的伤亡大约在五千人左右,而浪天又损失超过三万,一下有近四万的士兵战死,这对胡忧的冲击很大。胡忧这是心痛的。

“陪我走走好吗?”不知道过了多久,胡忧轻轻的说道。那声音之中,居然带着一丝祈求。

黄金凤没有说话,主动上前,挽过胡忧的手。这还是她认识胡忧这么久以来,第一次这么做。

大战刚过,战征的印记,依然很深。黄金凤本想选一条能够暂时遗忘战火的路,可是她发现,那跟本做不到。无论走到哪里,首先映入眼帘的,都是那已经变成暗红色的血。那不知道是来自敌人,又或是自己人的血,默默的向人述说着,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事。

这就是战争。

是的,这就是战争。血永远都是它的主题,不管这血来自谁,这个主题,都是不会变的。

黄金凤挽着胡忧,不过方向却是由胡忧来掌控的。刚经历战火的白云城,地上显得有些坑坑洼洼,走起来不是那么顺脚,一不小心,很容易崴着。

因为不死鸟军团很轻易的控制了白云城,使得城内的设施,破坏的并不是很严重。几处着火的房子,也都已经扑灭了。空气之中,带着股子烧焦的烟火味,隐隐还能闻到一些烤肉香。不过你最好不要去深纠那肉香从何而来,不然你的胃恐怕会造反。

因为胡忧严令士兵打扰城民,不少士兵此时都在屋檐下休息。一路走过,不少士兵自动的给胡忧敬礼,然后用奇怪的目光,看向黄金凤。黄金凤尽量装做若无其事,但是她的小脸,还是微微的泛红。这么挽着胡忧出现在士兵面前,无疑是公开了她和胡忧之间的关系。虽然这关系很多人都知道,但是做为女孩子,黄金凤多少还是有些害羞的。

走过一条横街,路边的士兵变少了,一个茶馆,出现在了他们的眼前。

“咱们去茶馆坐坐吧。”胡忧开口道。

“嗯。”黄金凤轻哼了一声,她是没有什么意见的。

茶馆装修得还不错,看来这茶馆在白云城应该小有名气。

“有人吗?”

胡忧叫了几声,好一会,才有一个小伙子,从柜台后面,伸出头来,有些迟疑的看了眼胡忧和黄金凤身上的军服,问道:“军爷要喝茶吗?”

“嗯。”胡忧扫了眼还算干净的桌椅,点点头道:“是的,麻烦给我们一壶好茶,再来几个小点。”

伙计回道:“小点是还有一些,不过茶我不会泡。我才来茶楼几天,还没有来得急学泡茶。”

胡忧问道:“那会泡茶的人呢?”

伙计边走出柜台,边回道:“会泡茶的都躲避战火去了。老板给了我一个金币,让我在这里守着茶馆。”

胡忧这才注意到,这个伙计长得很高大结实,大约也就是十五六岁的样子,个头却要比他高出半个头。一身伙计短打装,穿在他的身上,不那么适合,显得有些小。

胡忧想了想,用商量的语气说道:“那你把茶具和茶叶拿出来,我们自己泡行吗?”

伙计似乎得到过什么交待,又或是茶楼里经常有客人这么要求,他并没有多想,就同意了。

时间不大,伙计在已经把各种茶具,茶叶,小点心,摆在了胡忧的桌前。在他想到转身离开的时候,胡忧叫住了他,让他一块入坐。

泡茶对于胡忧来说,算不得什么难事,他没有让黄金凤动手,借着桌上的油灯,先把小炉子给点然,然后把水壶架到炉子上煮。

跳动的火苗,给这幕夜已深的茶馆里,带来一股暖意。胡忧拿过伙计带上来的茶叶,放到鼻间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清新的茶香,直入心肺,带走了他身上的疲惫。

“好茶!”

胡忧含笑的点点头,这茶可要比杜长惟的那些粗茶好上太多了。

把茶加到茶壶里,现在要做的,就是等水开了。看着那一点点升温,慢慢冒出点点热气的水壶,胡忧不由得又有些出神。

从七岁跟师父,和他一起四处行走江湖,过得是颠沛流离的生活,在自己二十二岁的短暂人生里,似乎很少有这种悠闲的时候。茶馆给胡忧的印象,是有钱人才能去的地方。他口渴的时候,大多都是喝着矿泉水瓶里装的自来水,能喝上一碗大碗茶,已经算是一种奢侈了。胡忧二十岁之前,最大的梦像,就是能过上一个稳定的生活,不用再颠沛流离。

可是哪想到,老天却跟他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在他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之下,把他给弄到了这乱世之中。

一个靠骗人为生的江湖小混混,在这里过上了戎马生涯。以前只是杀过鸡,屠过狗的手,却拿上了马刀,长枪,在战场上砍杀。青州,安融,洞汪,浪天,保宁,还有这白云城,每到一处,都有战事。一个本不属于这里的人,却有杀不完的敌人,安融人,林桂人,池河人,曼陀罗人.........相信今后还会有更多的的敌人。

手上的权力越来越大,跟在自己身边的属下越来越多,管理的地盘越来越多,一手创造出了常人不敢想到的战功,可是那颠沛流离的生活,却依然在继续着。唯一不同的是,以前靠嘴皮子混世界,现在靠的是手中的钢刀。

哎,有时候想想,自己那么不择手段的扩大自己的势力,究竟是对还是错呢。和那些入伍当兵只为了能吃上饭的士兵不同,自己从入伍的那一天,就是带着一颗强烈的野心而去的。

现在,在帝国,自己也算是一个人物了。在别人的眼里,自己是不死鸟,是浪天王,是啸咤风云,手握几十万重兵的一路诸侯。几十万士兵,把他们的命,交到了自己的手上,只要自己一声令下,像今天这种奔袭八百里的事,可以反复的上演。今天不过是三万人那么做,明天可以让三十万人那么做。

是不是很威风?

可是为什么在看到浪天战报的时候,自己的心却涌起落寞和孤独呢。难道自己一直以来,努力想要争取的,不是这些吗?那么自己一直在追寻的,究竟是什么呢?

正在胡思乱想着,水嘟嘟的烧开了。黄金凤轻轻的碰了胡忧一下,把胡忧拉回神来。放水,洗茶,泡茶,胡忧平日里,没少看纳月她们做这些事,以他的聪明,早就已经学会了,虽然很少亲自动手,但是他做得一点不比四侍女差。

“来,试试我的手艺怎么样。”胡忧把一杯茶推给伙计。

“你是怕茶里有毒吗?”伙计突然看着胡忧说道。

黄金凤猛的就要去拉腰中的金凤刀,因为这样的话,不应该出自一个伙计的口。敢这样开口说话的人,绝对不是一个为了一枚金币留守茶馆的伙计。

胡忧轻轻的抓住了黄金凤的手,微微摇摇头,没有让她把刀给拔出来。这个伙计不是杀手,胡忧从见到这个伙计第一眼,就知道这伙计的身上,有不错的功夫。虽然他在有意的隐藏着,但是他的身上,并没有杀气。

胡忧对伙计笑笑道:“我只不过是想请你喝一杯茶而已,没有别的意思。”

伙计笑了笑:“看来是我多心了。”

在伙计拿起茶杯的时候,胡忧也同样举起了茶杯,遥做了一个敬茶的手势。他相信,这茶并不会有任何的问题。因为半个小时之前,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将会走进这家茶馆,并在这里喝茶。这对面的人,更不可能提前知道,并在茶里做手脚。

而之后嘛,他就更没有那个机会了。在他拿茶叶茶碗的时候,风吟全程都暗中跟着他,如果他有什么动作的话。风吟不会不出声的。

“痛快,少帅果然胆识过人。”伙计一改之前的卑微,哈哈大笑起来,看他的表现,跟本就不像十几岁的少年。这样的洒脱,没有几十年的练历,是做不出来的。

胡忧刚想说话,突然就感觉到眼前一黑,一头栽在了桌子上。他并没有晕过去,但是全身上下,连一跟指头都动不了。这突然而来的腋下生变,让胡忧在心头涌起的,不是害怕,而是苦笑——终日打雁,却被雁啄了眼。

黄金凤焦急的叫了一声:“胡忧,你怎么了?”

黄金凤的反应极快,胡忧刚一倒下,她就已经发现了不对,瞬间双刀在手,护住胡忧。她因为并没有喝茶,所以没有像胡忧那样栽下去。

那伙计冷哼一声道:“小姑娘,你难道还想拦我不成?”

以他十几岁的样貌,叫黄金凤小姑娘,还真有些可笑。不过现在,没有人笑得出来。胡忧到是想笑,但是他连嘴角都动不了。

黄金凤紧咬着玉牙,道:“你想怎么样。”

伙计哈哈一笑道:“放心吧,我老人家不好女色,所以你不在我的名单之中。小姑娘,你回家去吧,时间不早,我也得走了。”

书中代言,这个伙计名叫童颜,别看他那脸看起来不过是十四五岁的样子,事实上,他已经八十五岁了,至于他的生份,后文书自会有交代。

童颜说着就欺身而上,黄金凤当然不会让童颜那么轻易就把胡忧带走,娇咤一声,挥刀就劈。

黄金凤的功夫可不低,从小就拜师学艺的她,一手双刀使得炉火纯青,在正常情况下,胡忧不用血斧,不见得能打得过黄金凤。

只见黄金凤的左手刀划过夜空,闪电一般直奔童颜的面门。这一刀砍实了,童颜的脑袋直接就得一分为二。

童颜并没有因为黄金凤的刀,而停下脚步。他似乎没有看到黄金凤一样,继续往前走。黄金凤看童颜如此小看她,更是加重了一分力道,誓要把此人斩于刀下。

说起来话长,事实上从黄金凤出刀到砍向童颜的面门,不过是眨眼之间的事。眼看着刀光就要砍中童颜,黄金凤甚至都已经能透过刀锋,感觉到童颜的皮肤。可是一切,却就那么结束了。

童颜只看了黄金凤一眼,黄金凤的刀就停留在了离童颜的面门不过是零点几公分的距离上,怎么也不能再砍下去,就像是有一只无形的手,托着她一样。

不但是手,全身都动不了了。

黄金凤瞬间脸色大变,活了二十年,她还是第一次遇上这样的事。看向童颜的眼神,像是看鬼一样。

如果此时有懂行的人在,肯定能一眼就看出来,这个童颜使用的是虚质精神力。可惜虚质精神力在天风大陆上,是一个秘密,知道的人并不多,黄金凤小小的年纪,跟本没有可能知道。

不说是黄金凤,就连胡忧也不知道。他直到现在还以为,他之所以动不了,是因为茶有问题。

事实上,茶一点问题都没有。童颜是用虚质精神力把胡忧的神经给锁上了,就像是现在的黄金凤一样,身体已经不由自已控制。

童颜解决了黄金凤,不慌不忙的转头对着空气说道:“你们四个丫头也想上来试试吗?”

这话如果是听在别人的耳朵里,并不能明白童颜在说什么。可是听在胡忧的耳朵,却瞬间就明白,童颜的话,说的是暗夜四影。

“他居然能看见!”胡忧心中大骇,之前他动不了,却并不惊慌的原因是他对暗夜四影有信心。看不见的敌人,才是最可怕的。在胡忧的心里,任眼前这人有多厉害,也躲不过暗夜四影的联手打击。

可是胡忧万万没有想到,这个来历不明的人,居然可以看到暗夜四影。这让他除了苦笑,还能怎么样呢。

******

今天对白云城来说,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日子。白天,胡忧亲摔三万不死鸟兵,奔袭八百里,攻下白云城。而晚上,这个创造了历史的少帅,却在城中被人虏走了。

接到胡忧失踪的消息,内卫团中的几个高级军官,眼睛都快绿了。特别是哲别,她当即就要命令部队搜城。

“慢着,哲别,咱们现在不能轻举妄动。”黄金凤拦住哲别道:“少帅是不死鸟军团的灵魂,他失踪的消息,我们必须得保密!不然军团会崩溃的!”

哲别怒道:“我不管那些,我只要少帅平安回来!”

“哲别,你冷静点。不死鸟军团是少帅的心血。他绝对不会允许你这样做的!我们应该马上把消息传给西门雪,旋日,吴学问他们,然后再商量怎么处理。”

223章极品祖孙

胡忧醒过来的时候,感觉自己的脑袋都要暴掉了。似乎有无数的东西,要从里面冲出来一样。

本能的用力摇了摇脑袋,意识开始一点点的回到身体里,胡忧也慢慢的恢复意识。口渴得很,刚想让纳月给倒杯水,话到嘴边,却又止住了。他想起了自己现在已经不在军营之中,而是被一个奇怪的家伙给虏了。

说到那到家伙,胡忧就有气,唉,还是别气了,自己技不如人,栽了就得认。人家能在你控制的城镇里,把你给抓走,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现在最紧要的是弄清楚这个家伙是谁,他有什么目的。从自己现在还好好的活着来看,他应该没有杀心,那么他想干什么呢?

“你醒了,醒了就起来,别给我装死。”

一个声音在胡忧的耳边响起,胡忧摇了摇头,慢吞吞的从地上爬起来。转过身,只见一个头顶金冠,身穿紫袍,面容古拙,一脸带笑的老者,出现在自己的眼中。

看这家伙并不是抓自己的那个伙计,胡忧不由奇怪的问道:“你是谁?”

这个老者,就是抓了胡忧的童颜,现在的样子,才是他的真面目。之前的装扮,不过是他用虚质精神力幻化出来的障眼法而已。

童颜乐道:“还少帅呢,才刚见过,就忘记了?你刚才还请我喝了茶呢。”

“是你。”胡忧的眼中杀机一闪而过,到天风大陆这么久,除了被黄金凤的老爹差点打死之外,这一次,是他吃过的最大的明亏了。

童颜脸一板道:“就是我,怎么着?”

胡忧压下唤出血斧,一斧子劈了这个老头的杀心,苦笑道:“你的化妆术还真不错,脸都老成那样了,还能扮成小年轻。居然连我都看不出一来,有一手。”

胡忧边说着,边留意着四周的环境,这里是一个山洞里,没有点着火,但是他有夜视眼,还是可以看清楚的。手脚没有被绑着,手上的戒指也还在,这让他多少安心一些。

等一下,这里没有点火,这老头却能看见自己。难道他也能夜视?

想来是这样的了,他可以看见暗夜四影,能夜视并不奇怪。

童颜看胡忧眼球乱转,笑道:“你不会是想着怎么逃跑吧?”

胡忧摇头道:“不是,我只是在想,你抓我干什么,我又不认识你。”

童颜居然很随意的在胡忧的身边坐下来,道:“你不认识我不要紧,我认识你就行。好了,别想那么多了,明天还得赶路,早点睡吧?”

早点睡?

胡忧真是骂娘的心都有了。不过想想,这老头都那么老了,他娘肯定更加老,还是别骂了吧。

胡忧想着换了副笑脸道:“还没有请教老人家高姓大名,怎么称呼?”

童颜舒服的靠山壁上,喃喃的说道:“我老家人的名字,已经很久没有用过了。记得小时候,我娘叫我童颜。你想叫我童颜也行,不过我觉得,你应该比较喜欢叫我老家伙,或老头之类的。”

胡忧突然发现,这个自称叫童颜的人,似乎还满有意思的。如果不是他虏了自己,说不定他们还能做个朋友,可是现在,就难说了。

胡忧笑道:“你怎么知道我想叫你老头?”

胡忧边说着,边小心的移动着自己面向童颜的角度,这个老头是有些意思,但那不是可以抓他的理由。现在不死鸟军团刚打退康拉德,拿下白云城,多少事等着他处理。他可不想和这个莫名其妙的老头,在这里浪费时间。最多不杀他就是了,看他这么老了,也没几天活头了。

童颜叹了口气道:“现在的小孩子都越来越没有礼貌了。见到老者也不知道尊敬,都是直接老头老头的叫。我看你也差不多是那样,索性就让你那么叫得了。”

胡忧嘿嘿笑道:“那就叫你老头好了。”

胡忧笑着突然右手一动,握着一把匕首就向童颜插下去。既然没打算杀他,胡忧也就没有用血斧。他现在还不想让人知道血斧的存在。

童颜像是睡着了一样,一动不动,胡忧眼看就要得手,确发现自己又动不了了。

童颜眼睛都不睁的眨巴眨巴嘴道:“小家伙,暗里藏刀有一手呀,要不是看你没有心存杀意,我废了你。”

胡忧突然又动不了,吓得魂都要飞了。之前在茶馆里动不了,还可以说是茶的问题,可是这会可没有喝茶,为什么前一秒能动,下一秒就不能动了?

“你.........你这是什么功夫,点穴吗?”胡忧有些拿不准的问道。刚才这老头连根手指都没有动,似乎也不太像使用了传说中的点穴手法。

童颜摆摆手道:“点穴这功夫我到听过,不过我老人家不会。至于这手活嘛,你猜中的我告诉你.”

奶奶的,说了等于没说。胡忧在心里暗骂着。摊上这么一个强人,自己想要脱身,那是难上加难了。

胡忧就那么被定了一夜,一开始他还能说话,到了后来,他连话都说不了了,整个像个木头人一样,在那里不言不动。这山洞里,蚊子极多,胡忧被定在那里,咬得那叫一个惨呀。说好不骂娘的,最后还是忍不住骂了。最让胡忧觉得不公平的是,那些蚊子居然不咬那老头。

直到天蒙蒙亮,童颜才醒了过来,睁眼看了胡忧一眼,满意的点点头道:“小子,感觉还不错吧。这一次呢,算是小小的惩罚,要是再跟我搞鬼,我老人家可是会不高兴的。我老人家不高兴,那后果可很严重。”

胡忧本能的张嘴,却发现自己可以说话了:“老头,你到底想要什么样,你划下道来好了。是横是竖,我都接着。”

童颜呵呵笑道:“怎么着,火气还挺大。放心,我不会对你怎么样的。你小子挺不错,我老人家看上你了。”

童颜说着得意的上下乱瞟胡忧,那样子还真有看上胡忧的意思。

胡忧心里那个恶心呀,张嘴骂道:“你这个死老头,少爷我可不好那一口。”胡忧骂完又有些好奇道:“看你都七老八十了,还有那个能力吗?”

“呸!”童颜吹胡子瞪眼道:“我老人家可没有你们那么肮脏,再乱说话,小心我抽你!”

胡忧心说这老家伙还真是喜怒无常呀,一会乐呵呵,一会瞪眼,难道脑子有毛病?少爷真是倒了血霉了,居然让这老家伙看上。对了,他到底看上我什么了,这到是得弄清楚才行。

胡忧嘟囔道:“是你说看上我的,难道你有女儿,啊不,女儿有些老,难道你有孙女要嫁给我?”

“美死你,我孙女那么漂亮,才不嫁你呢。好了,时间不早,我们走吧。”

******

“老头,我们这是要去哪?”

这是胡忧第一百八十七次问出这个问题。

十天了,胡忧落入童颜的手已经十天了,除了第一天是走路之外,剩下的九天,都在密封完好的车里,连一点光都透不进来。弄得胡忧跟本不知道自己现在身在何处。

透视眼?

别提那个了,胡忧现在是除了嘴能动,哪个地方都动不了,什么透视眼都不管屁用。

“你想知道?”童颜一改九天来不言不语的势态问道。自从上了车后,他就一直在入定,胡忧是说得嘴都干了,他也没有反应,这还是他九天以来,说的第一句话。

你这不是屁话吗,老子十天之前就想知道,可你不说呀。

“是呀,老人家,麻烦你告诉我吧。”胡忧嘴甜道。大丈夫能屈能伸,想要得到消息,就得嘴甜一些。现在是人在屋檐下,该低头时,还得低头。

童颜瞟了胡忧一眼道:“叫声爷爷,我告诉你!”

“爷爷。”胡忧连想都不想的张口就叫。以前没有生意的时候,他还扮过孝子哭墓呢,叫声爷爷,对他跟本没有难度。再说这老头年纪那么大了,叫爷爷也很正常。

胡忧张口就叫,到把童颜给弄得一愣。不是没有见过不要脸的,可是他还真没有见过,不要脸到这种程度的。这不是认贼作父吗?

呸,我老人家可不是贼。

童颜本来也就那么一说,没有想到胡忧会叫。童颜一生别的都马马虎虎,但是这个信字,他却看得很重。在他看来,人无信不立,没有了信誉,那就没有了一切。所以任何都可以丢,但是一个信字,却不能丢。

“我们去宁南帝国。”童颜回道。

听到宁南二字,胡忧瞬间想到欧阳寒冰。听四侍女说,她一直很想自己。如果这真是去宁南的话,不知道能不能见到她。

胡忧追问道:“去宁南帝国干什么?”

童颜瞪眼道:“到了你不就知道了。”

胡忧现在还不知道,他对面坐着的这个人,是前紫荆花王朝的元老,也就是本田龟佑口中员老会的成员。

这个童颜是个怪人,以前紫荆花王朝还在的时候,就属他吵得最凶。整个上书给皇帝,说这不好,那不好的,这样下去,紫荆花王朝迟早要完蛋。

可是紫荆花王朝真的被灭了,又属他最积极的想要复国。不过他的复国与别人的又有些不同。其他的那些人,都讲究血统,要求所有的核心成员,都必须是紫荆花王朝的遗民。

童颜不那样,他比较开明,主张只要是有能力之人,都可以吸收入队伍之中。以求让队伍能快速的壮大。

之前童颜对胡忧说看上胡忧,不是指他想要对胡忧怎么样,更不是指他想招胡忧为孙女婿,而是他看中的胡忧在军事方面的能力,想要把胡忧吸收入复国组织里。

童颜观察胡忧已经很久了,从胡忧一箭取了铁克拉的右眼,他就已经知道了胡忧这么一号人。按他的计划,本来还想多观察一阵的,可是胡忧突然弄出一个奔袭八百里,拿下白云城的举动,深深的震撼了他。于是他决定,提前对胡忧动手,把胡忧给抓回去。

胡忧一直觉得,他被抓得很冤,如果不是大意,他不可能会被童颜那么易容抓到。事实上,胡忧被抓一点都不冤,如果他知道,眼前这个他称之为老头的人,在五十年前,就已经名列天风大陆十大高手,排名在紫荆花王朝三大高手之内,他就知道,就算不去茶馆,童颜要抓他,也不是那么难的事。毕竟军队讲究的是配合,单人能力,并不是那么强。高手和军队,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概念。

马车又这么前行了二十多天,胡忧不是没有试过逃跑,但是跟本就没有成功过。童颜这老头,别看已经老成那样,可是他一身胡忧从来没有见过的本事,让胡忧是吃尽了苦头。如果此时你要问胡忧,最痛恨的是什么,他肯定会告诉你,他最恨这动不动就被定身的生活。

随着相处久了,胡忧也慢慢的摸清楚了童颜的脾气。知道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话,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这日子才好过了一些。

这天,在胡忧一阵花言巧语之下,童颜终于同意,在下一个城镇停车,到酒楼去吃喝一顿好的。

这个消息,让胡忧大喜过忘。这一个多月以来,吃喝全在车上,差点没有把他给憋坏了。三十几天没有见到阳光,他发现自己都白了不少。

车行了大半天,终于进了庆良城,这里已经不是曼陀罗帝国了。三天前,马车就已经进入了宁南帝国的境内,这庆良城,是宁南帝国仅次于国都绿城的第二大城市,是经济,文化,交通中心。非常的热闹繁华,比起曼陀罗帝国的帝都龙城一点不差。

胡忧跳下马车才发现,原来这三十几天来,一直在驾车的居然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女孩二十岁上下,瓜子脸,柳月眉,娇翘的鼻子,一点点嘴,真是太漂亮了。

这老头也太不懂怜香惜玉了吧,居然让这么漂亮的姑娘驾车,受那日晒雨淋,风吹雨打之苦,看得真是让人心疼呀。

“看什么看,再看挖你的眼睛!”胡忧还没有来得急说话,一声娇咤,到先把他给骂了。骂他的人,正是那驾车的女孩。

“哟,还是个小辣椒。”胡忧也不生气,嘿嘿的笑道:“知道我是谁吗,我可是少爷,小丫头太没有礼貌了。”

胡忧有时候会叫童颜为爷爷,既然叫了爷爷,那他现在自然是少爷了。憋了一个多月了,老被人欺负,他想逗逗这女孩子,给自己找点乐子。

至于不死鸟军团的事,唉,暂时先别想了吧,现在这种情况,想也没有用。好在军中还有旋日,西门雪,哲别,红叶,候三,朱大能,哈里森这些绝对忠心又有能力的干将在,相信应该出不了什么大乱子。实在不行,西门雪肯定会向西门玉凤求救的,西门玉凤这个好姐姐,也肯定会帮忙的。

想到这时,胡忧不由得又有些心疼。自己的突然失踪,西门玉凤,红叶,哲别,黄金凤她们,肯定着急死了。还有四侍女,她们恐怕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被弄到宁南帝国来吧。

驾车女孩撇了胡忧一眼,哼道:“什么少爷,你现在是我的俘虏!”

胡忧那个气呀,在车上让老家伙欺负,下车还让小丫头给欺负,这是什么世道,别以为你驾个马车,就成宝马女了,今个我还不信了,治不了你。闻声恶恨恨的说道:“嘿,我的暴脾气,你个小丫头,几天不打要上房怎么的,居然敢说我是你的俘虏,信不信我把你开除了,车夫都不让你做?”

驾车女孩一点都不怕胡忧,不怒反笑道:“好呀,我巴不得呢。开除了我,就让你来做这个车夫好了。”

胡忧怒道:“好,现在我正式宣布,你被开除了。收拾东西,卷铺盖走人吧。哼,别以为长得漂亮就了不起,这年头,找只漂亮蛤蟆难,漂亮女人满大街是。”

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童颜这时候才下车,闻言乐呵呵的说道:“谁要开除我孙女呀?”

驾国女孩一下跑到童颜的身边,乖巧的扶着童颜,撒娇道:“爷爷,这只臭鸟欺负玲儿。”

“孙女?爷爷?”胡忧瞪大了眼睛,这童颜老头真是极品到家了,居然让自己孙女驾车。马拉戈壁的,自己也是被关糊涂了,早该从这女孩说话的口气中听出来,这明显不是下人应该说的话嘛。

臭鸟?她这是骂谁呢。

童颜显然对这孙女爱护之极,闻言大步来到胡忧的面前,吹胡忧瞪眼道:“小子,我警告你,你可以欺负我,但是不可以欺负我孙女,不然我老人家会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童颜边说着,还边给胡忧打眼色,饶是以胡忧的聪明,也弄不懂老头这是什么意思。欺负你?这几天似乎尽是小爷被欺负了吧。

弄不明白不要紧,胡忧懂得顺话说话,闻言忙道:“爷爷说的是,说的是,我以后一定好好照顾妹妹,不让她被人欺负。”

马拉戈壁的,这日子没法过了!

224章妙计脱身

庆良城仍是宁南帝国的经济文化中心,地位仅次于国都绿城。这里的经济非常的繁荣,大街之上,人来人往,道路两旁,店铺林立,一派欣欣向荣的景像。还有,也许是因为气候比较炎热的关系,这里的女孩子,身着都很火辣,只可惜,就是人黑了点。没有曼陀罗帝国的白嫩。

童颜虽然喜怒无常,但还是挺讲信用,说了带胡忧上酒楼,这话到没骗胡忧,三人在街上走了五六分钟,登上这庆良城中一所比较大的酒楼。

这一路行来,胡忧的眼睛一直在乱转,他并没有被绑着,但是他却不敢逃跑。经过这一个月以来的暗中分析,他已经能大约的猜到,童颜的功夫,走的是一种类似意念或催眠的路子,在没有想到怎么样破解这种功夫之前,逃跑是没有成功可能的。之前的几次实验,已经验证了这一点。刚跑两步就全身动不了,那真要命。

此时正是吃饭的时间,酒楼里挤满了人,童颜只淡淡的扫了一楼一眼,就转身往楼上走。按酒楼的规矩,同样的酒菜,一楼和二楼的价钱是不一样的。二楼因为风景较好,当然会比较贵。所以二楼的人也相对较少一些。

也许是因为这宁南帝国的人真是太有钱的关系,二楼虽然相对一楼要安静一些,但是同样也没有坐位,看来今天想在这个酒楼吃饭,有一定的难度。

这事如果让胡忧来解决,以他的能力,要找个空桌并不难。只要给小二塞几个铜板,他肯定会有办法帮你解决的。

不过胡忧此时并不出声,他装傻充愣的站在一边,有心想看看这祖孙俩要怎么样解决这个问题。要知道从一个人解决问题的方法,就可以大体的看出人的心性怎么样。所谓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要想战胜敌人,必须要更多的了解敌人才行。

童颜的孙女,胡忧现在已经知道这丫头叫做童玲了。胡忧的注意力更多的停留在她的身上,不是因为她长得漂亮,而是胡忧觉得这个丫头是唯一可以利用的人。童颜那老头,活了八十几岁还不死,见过的东西太多。胡忧自知很难在他的身上,讨到什么便宜。这个童玲就不一样了,二十岁的小丫头,年轻啊,年轻总是容易出错的。

童玲显然不打算把这事交给小二处理,她在楼梯口扫了一圈,就直直走到一张临窗的桌前。‘啪’的一声,把一枚金币拍在桌上,娇声道:“这张桌子本姑娘要了,你们到别处去吃的吧。”

那桌前本坐着三男两女,其中一个男的想要说什么,被另一个男子拉了一把,匆匆结账而去。这年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吃了饭还得了金币,干得过。至于尊严嘛,有些人要,有些人懒得要了。

小二非常的机警,看到这边的情况,马上就知道,来了他惹不起的人,赶紧的把桌台给收拾干净,恭恭敬敬请他们坐下来。

胡忧把这些全都看在眼里,暗暗的记在心上。这小辣椒的刁蛮脾气,看来是可以利用的。

酒菜很快就上来了,胡忧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低头猛吃大嚼。还故意吃得吧吧有声,兴高采烈。

童玲厌恶的看了胡忧一眼,道:“你是饿死鬼投胎吗,吃像那么难看。”

胡忧奇道:“吃饭不是图的就一个爽么,人活在世,本来已经装得够辛苦了,难道连吃饭还要装?”

胡忧说着用手一指对面桌,装做小声,实事上确略略提高了一点音量道:“难道要我像那两个小白脸一样,吃饭还装成一副知书达礼的德性?不知道他们晚上把人家女孩骗上了床,是不是也那样。‘妹子,我进了’,‘我就动一小下’。”

胡忧后面的那两句话,用的是半阴不柔的声音,学他手中指的那两个男子讲话。他的口技很了得,居然让他学了个八分像。

胡忧手指的那桌人,共坐着一老五少,个个身上都带刀带棍的,看着像是在荷红镇看到的那些江湖人。其中有一个女孩子非常的漂亮,年约十七、八岁,发育非常好,胸前鼓鼓的两团,很惹眼。而胡忧口中说的那两个小白脸,正在给那女孩大献殷勤。

那老者身型刚猛,红红的脸庞,体格骠悍强壮,刚才童玲强行要人让桌子的时候,他曾经往这边看过一眼。至于另外两个女子吗,看起来要比那漂亮女孩大几岁,不过长像普通,那两个年轻男子并不理会两女。

胡忧这话出口,那俩个忙着献殷勤的男子没有注意,许是没有听道。但是那个漂亮女孩肯定是听到了。女孩的俏脸上闪过一丝怒容,狠狠的瞪了胡忧一眼,却没有发作。

童玲从小跟在童颜的身边长大,童颜对她非常庞爱,简直是她说要星星就不会给月亮。刁蛮成性,也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她听胡忧说得有趣,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咯咯’的笑了起来。

童玲白了胡忧一眼,娇声骂道:“你要敢对我那样,我踹死你。”

胡忧现在哪还像个手掌几十万人马的将军样,整个变回了以前的小流氓,闻言说道:“那俩小白脸是想上人家姑娘,才那样的。我又不想上你,才没有那么溅呢。”

胡忧这话一出,那漂亮女孩顿时脸色一变,那老者显然也听到这话了,不过他没有做声,只是稍稍的瞟了胡忧一眼,面色不善。

童玲也不知道是跟同龄人接触得少,还是觉得胡忧的话题有趣,撒娇一样的打了胡忧一下,娇声问道:“你为什么不想上我,难道我不漂亮吗?还是我的胸脯没有那个女孩子的大?”

“噗!”胡忧一口气没有憋住,差点把嘴里的一块五香肉给喷出来。这个童玲还真够极品的,居然什么话都敢说。

胡忧偷偷瞟了童颜一眼,看这老头自个的喝酒吃菜,对他和童玲的谈话,似乎并不关心,心下暗笑了一声,装傻道:“那个女孩子的胸脯很大吗,我到没有注意。”

胡忧说着故意拿眼去扫那女孩子的敏感地带。那女孩子的坐位刚好对着胡忧,她虽然没有听到童玲说什么,但是胡忧那坏眼神,跟本不用语言,都能明白。

女孩子气得小脸都翻白了,恨恨的又瞪了胡忧一眼。胡忧得意一笑,却死不要脸的给她回了一个媚眼。气得那女孩子全身发抖,胡忧却哈哈大笑起来。

胡忧突然没头没脑的大声说道:“确实很大,又大又圆。”

别人不懂他在说什么,但是胡忧相信,那个女孩子肯定能知道。胡忧的本意,就是想惹那个女孩子生气,然后制造混乱,看有没有机会跑掉。可是结果却让胡忧有些失望,那女孩听到这话之后,居然转为了平静。

胡忧百思不得其解,在心中暗道:“难道她喜欢人家夸她胸大?”

看这几个人拿着武器,却没有生胆子,胡忧也就把计划给放弃了。看来江湖人也不全都是脾气火爆的,挑不起火,还得另想办法才行。

胡忧想着,把注意力转回到童玲的身上。他发现这个童玲虽然刁蛮,但是却像一张白张一般,没有经过多少事,如果能搞定这个女人,说不定能得到不少的好处。

胡忧天生就是靠嘴皮子吃饭的,在他的有心讨好之下,很容易就和童玲有说有笑起来。童颜也不知道打着什么主意,对胡忧的行动并不理会。任着胡忧拿那些故事逗童玲。

一餐饭,在胡忧的活跃之下,吃得算是挺开心的。特别是童玲的娇笑不断,几成了酒楼的一道风景。

酒足饭饱,胡忧提着让小二打包的点心,跟着童颜祖孙往外走。女孩子都喜欢甜的东西,他这点心,可是用的。

当经过那女孩桌时,女孩突然伸出一只脚,插进了胡忧的两腿之间。胡忧本已经把这边的事给忘记了,感觉女孩突然把脚伸过来,脑子一转,赶紧压下战场反应,装作不知道似的撞了上去。

要不说胡忧的演技高呢,他的脚刚和女孩的脚相碰,接着就是一声惊叫着往前扑,手中的点心更是顺势的砸在童玲的身上。

胡忧这招借力打力,借刀杀人的坏招,让双方都使料不极。童颜最疼爱的孙女被弄了一身恶心,那还不暴跳?

最妙的是那女孩,显然也是平时骄纵惯了,居然很适时的用不屑的语气骂道:“一对狗男女,摔死活该。”

胡忧心里那个乐呀,这下好,用不着他在里面挑事了,这架不用挑,就能打起来。

那老者低喝了一声:“漫妮。”转身拦在童颜的面前,抱拳道:“真是对不起,此事错在我方。那位姑娘的衣服我包陪,还有这位小哥,要是受了伤,汤药费也由我出。”

童玲那个刁蛮女,从来只占便宜,哪吃过这样的亏。老者这话还没有说完,她就已经抢过一路过小二手里的汤,抖手泼了过来。小嘴还骂骂咧咧的道:“姑奶奶我陪给你们。”

老者想拦,童颜一个甩手,把老者给截下来。那汤可比暗器厉害多了,躲都没得躲,全泼在那叫漫妮的漂亮女孩身上。

好了,这下整个局面全都乱了。那两个呆头鹅一样的小白脸,大喝一声就扑向童玲,童颜那会让他们得手,一人一掌,把他们劈回去,大喝道:“住手。”

童颜喝声的同时,马上转头去找胡忧。因为就那么一瞬间的功夫,他已经想到了,这全都是胡忧给弄出来的诡计,不然以他的身手,怎么可能让这个小姑娘给扮倒了。他要是这么菜,早被人在战场上砍死了,还能活到现在?

童颜的反应已经算是够快的了,可是哪还看得见胡忧的影子哟。

童颜心中一惊,转身就往楼下跑,对这边的事,是不管不顾了:“玲儿,追,别让那小子跑了。”

童玲虽然刁蛮,但是也懂得事情的轻重,她恨恨的瞪了漫妮一眼,转身也下了楼。一场挣吵是来得快,去得也快。只剩下那两个呆头鹅公子还趴在地上呀呀叫,和漫妮一头一脸的汤水,证明着这里刚才确实有冲突。

老者直到现在,才缓过气来,喃喃的抖动着嘴唇道:“高手,高手...........”

*********

“玲儿,找到那小子了吗?”

“爷爷,找不到。那个臭鸟像条鱼一样,连个影子都看不到。可恶,让玲儿找到他,一定要让他好看!”

童颜祖孙俩经过简单的碰头,又再次分开,在街道上窜下跳,可是街上人那么多,要找一个故意躲起来的人,哪是那么容易的事。

胡忧现在在哪里呢?

在童颜和童玲对话的时候,胡忧事实在就在他们身后不到一百米的一个小摊前,装模作样的挑选着东西。

正所谓越危险的地方,越是安全。童颜的反应快,可是胡忧的脑子更快。他利用了人性的弱点,把童颜给玩了一把。

胡忧早在被漫妮绊着的时候就知道,以童颜那个老家伙的反应,用不了几分钟,就知道他想借机跑。胡忧心里清楚得很,如果用常规的方法跑,那是肯定不会成功的。必须得用脑子才行。

事实上,童颜反应过来,追出酒楼的时候,胡忧根本就还在酒楼里。更准确的说,胡忧就在距童颜不到十米外的地方。

照常理,胡忧好不容易抓到一个机会,肯定是有那么远逃那么远。但是胡忧却来了个反其道而行之,他跟本就没有跑,而是趁着瞬间的混乱,坐到了另一张桌台前,背对着童颜。当然了,胡忧也不是随便乱坐的。

首先,这张桌台的客人,刚刚离开,伙计还没有来得急收拾,胡忧坐下来,不但不会被桌上的客人给赶走,而且还能借那些残羹剩肴来打掩护。

二来,这张桌子是一个视线盲点,它离着楼梯口很近,可是又不太引人注意。

光有这两点还不够,最重要的是胡忧把身上的外衣给脱了,把里面的内衣穿在外边。胡忧身上的黑色不死鸟军服太显睛,早就让童颜给换给了普通的蓝布衣。这衣服胡忧已经穿了十几天了,童颜祖孙俩都已经和很习惯胡忧这身打扮,他们在找胡忧的时候,自然也习惯性的找蓝色。可现在胡忧身上的衣服,早已经不是蓝色了,他们当然没有那么容易发现胡忧。

短短的时间,能充分利用环境和自身的因素,来躲过危险,这就是胡忧的本事了。别看这些说起来,似乎很简单,但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这是多少失败和汗水总结出来的经验。要想成功,总不是那么容易的。

等童颜和童玲追出酒楼之后,胡忧这才大摇大摆的走下酒楼,然后蹲在了这个小摊前。

摆小摊的女孩非常热情,不断的给胡忧推销着货品:“大哥,这些都是亲手做的,你再看看这些,都很漂亮呢。”

胡忧边留意着周围的动向,边称赞道:“不错,不错,你的手艺真巧。”

女孩看胡忧来来去去都是称赞,却没有买的意思,不由有些失望道:“可是都没有能让你看上眼的。”

胡忧跟本就没有心买东西,可是听女孩这话,他觉得自己似乎伤害到了这个姑娘的自信心,人家姑娘摆摊也不容易,怎么说人家也帮了忙,还是买一两样好了。

胡忧笑道:“谁说我看不上眼,我是东西太漂亮,每一件都很好,不知道选哪一样而已。不如你帮我选好了,看我适合用那件。”

女孩瞪大了眼睛,失声道:“你用?”

胡忧刚要点头,马上发现这事不对。姑娘卖的都是手工制作的手饰,还有一些肚兜,T字裤什么的,这些明显是给女孩子用的。

胡忧知道自己说错了话,但是一点不脸红,嘿嘿笑道:“开玩笑了,我是给我妹妹买的。”

女孩这才释然,再次露出了笑脸道:“吓我一跳。我还以为.........”

胡忧接口道:“你还以为遇上变态了?好了,就这几样吧,帮我包起来。”

胡忧有往戒指里放金币的习惯,钱并不是问题。给了钱,胡忧一手拿着东西,在街上不紧不慢的走着,穿大街,过小巷,很快就离开了危险地带。

胡忧不能确定,童颜在这一带有多大的势力,不过他知道,现在还不是离城的时候,至少得先躲几天,等他们失去了希望之后,再想办法离开,那样会比较妥当。要不然再被抓,那就难脱身了。

一转弯,胡忧走进了一家名为五色花的青楼。这时候住客栈是不保险的,这青楼可就要好多了。谅童颜那个老头和童玲那个小丫头做梦也不会起到,少爷不但没有急着跑,反而还敢来青楼寻欢作乐。

嘿嘿,你们找去吧,翻破了天,你们也找不到少爷。

只不过少爷的青楼运一向不怎么好,不知道这次会不会好点。想来应该没有问题吧,这里可是宁南,不是曼陀罗,怎么着也应该转运了。

225章青楼运转

胡忧的青楼运是不怎么样,但是这青楼他已经来过几次,对里面的规矩,已经可以说了烂熟了。其实这玩艺熟不熟都不要紧,你只要知道一个‘钱’字,凡事拿钱砸,那就随便你想要怎么爽都可以了。

胡忧进门一个金币,就把看大门的四个保镖类人物给搞定了。那院里的老鸨,看胡忧出手就是金币,几乎是用冲的跑的胡忧的面前,把胡忧当得比亲爹还亲,胡忧都不想摸她,她自己都死命一个劲的往胡忧的身上靠。一口一个奴家自称,那声音嗲得你骨头都酥麻。

老鸨也不知道往那脸上打了多少粉,一说话那粉哗哗的直往下掉,不知道的,还以为下雪了呢:“哎哟,少爷,你都好久没有来了呢,我的女儿们呐,不知道多想你呢。”

胡忧心说:“我以前有来过吗?你女儿想我?嘿,谁知道她们想的是什么呢。不过这样也好,装熟客不显眼。”

胡忧做足了老鸟的样子,在老鸨的胸前掏了一把,哈哈笑道:“这阵子忙嘛。怎么样,这几天有没有新到的货色?哪什么小红,小花的,我可玩腻了。”

老鸨道:“公子真是爱说笑,我们五色花可是有名的天天有新货,包你满意就是了。”

胡忧嘿嘿笑着在老鸨的****上拍了一巴掌,道:“这可是你说的,今天本少爷要是不满意,那可得要你来陪。”

老鸨娇呼一声,嗔了胡忧一眼道:“奴家到是想,就怕少爷闲奴家人老珠黄!”

跟着老鸨往里走,这园子里燕燕莺莺,欢声笑语的,好不热闹。胡忧为免麻烦,没有在大堂坐着,直接要了一个厢房。

老鸨紧挨着胡忧坐下,亲手给倒了杯龙井,嗲声问道:“少爷今天要怎么玩呢,是要清倌,还是来个阿姐。”

称青楼女子为神女的,只有曼陀罗帝国,其他的国家,并不那样。清倌和阿姐是两个大类别,清倌指的是刚刚出道的,阿姐则是经验丰富的。再细分下去,还有多种。有按从业时间分的,有按年龄大小分的,各地并不统一。

胡忧沉吟了一会道:“这个嘛,我一时还没有想好,清倌是我爱,阿姐我也喜,有些头痛呀。

不如这样吧,我还没有吃饭呢,妈妈先给我准备一些酒菜,捡拿手的上。然后呢,找个优伶来给少爷唱唱曲,等我决定了,再叫你,你看怎么样?”

老鸨惦了惦胡忧塞进她胸衣里的几个金币,那脸笑得跟花似的。有钱还有什么不行的呢,老鸨连声说道:“如此甚好,甚好,少爷稍坐,等奴家去准备。”

老鸨出去没一会,就带回一个俏生生的小美妞,都说宁南帝国的女孩子黑,这个小妞长得却特白,水灵水灵的,像是刚从树下摘下来的水蜜桃。一双玉手抱着把琵琶,真是我见犹怜。

老鸨看胡忧的眼睛都直了,略有得意的笑道:“这是双儿,出刚刚出师的优伶,她的小曲可是我们五色花的一绝,公子看喜欢吗?”

优伶并不属于青楼女子,在一般的情况之下,那是卖艺不卖身的。不过那只是一般的情况,如果给钱足够,那么黑心的老鸨,会有办法如你所愿的。在她们的眼中,这个世界,没有什么不可以卖的东西。老鸨看胡忧出手就是金币,毫爽得不行,自然想从他的身上,多赚一些。

事实上,做优伶的也知道自己的命运会怎么样。但是在这个世界上,她们是身不由已的一群人。就连自己的身体,她们说了都不算,只能是听天由命了。她们唯一比较好的出路,就是在没有遇上魔爪之前,能有一个公子喜欢上她们,把她们买回去做小妾,那就算是不错的了。唉,这样的结果究竟好是不好,那又有谁能知道呢。

胡忧闻言这才醒过来,连连点头道:“好好,双儿姑娘是吧,就她了。”胡忧这完全是装的,这双儿虽美,还不足以让他这样。做戏做全套嘛。

老鸨得意一笑,道:“那奴家就告退了,少爷慢慢享受。有任何的需要,告诉奴家一声就成,奴家保证,如少爷所愿。”

老鸨的话,让双儿的身体微微一颤,她能听懂老鸨话里的意思。任何需要,这话还不足够明显吗。但是她除了这一颤,又能做什么呢。

老鸨出去之后,胡忧这才仔细的打量起这个双儿来。肤色白皙幼嫩,身材匀称,哪怕是在这烟花之地,确依然能给人清纯的感觉,真是很不错。

胡忧点点头,问道:“你叫双儿。‘

双儿偷看了胡忧一眼,娇身给胡忧做了一个万福,道:“是的少爷,双儿伺候少爷。”

胡忧道:“好,不错。你会弹什么曲子啊?”

双儿略略有些骄傲的道:“常见的曲子,双儿都会。少爷想听什么曲子,双儿就给少爷弹什么曲子。”

‘常见’两个字,在这里可不是普通的意思,天风大陆的青楼业非常的发达,常见的曲子过千条,敢说都会,那已经非常了不起了。光这一点,就足以让双儿有骄傲的资格。

胡忧想了想道:“那好,你给我弹一曲十面埋伏吧。”

双儿听着一愣,微微有些诧异的问道:“少爷要听十面埋伏?”

双儿边说着,忍不住又仔细的看了胡忧一眼。这首曲子她会,但是从来没有在青楼里弹过。因为这是一首描写战争的曲子,而来青楼的人,要听的都是艳曲,比如******之类的,越艳艳好。这上来就点十面埋伏的,双儿还真没有见过。

胡忧问道:“你不会?”他听过的曲子不少,但是能记住名字的,也就这一首而已。

双儿连连点头道:“会的。”

胡忧道:“那就弹吧,弹好了,少爷我有赏。”

双儿乖巧的点头,“嗯”了一声,纤手连动,一段潇杀的曲子,从手里的琵琶流了出来,时而铮铮,时而柔柔,时而如流烟而逝,时而战火满天..........

双儿的技艺真是非常不错,胡忧就着酒,吃着菜,也觉得很爽快。暗说这来青楼听战歌,少爷也算是古今第一人了吧。

这时候音乐转入低迷,嗡嗡之音,如招唤那战死的亡灵,胡忧不太喜欢这一段,刚想让双儿跳过这一段,直接弹后面的战火纷飞。可就在他将要开口的时候,就听门外走廊传来一个略带中性的声音。

“咦,十面埋伏?”

话音很短,只区区几个字,但是听在胡忧的耳朵里,却如惊雷一般。因为这个声音对他来说,太熟悉而又神秘了。

胡忧在心中暗道:“会是她?她怎么也来了宁南帝国,而且还上青楼?”

胡忧口中的‘她’是谁?

除了楚竹之外,谁还能让胡忧感觉熟悉又神秘的。这个楚竹,从自那次在帝都王妃别院里巧遇上之后,胡忧就没有再见过她。胡忧一直在查着这个楚竹的资料,但是到现在为止,他是一无所获。这次楚竹居然这么蹊跷出现在青楼,胡忧觉得,如果她不是‘拉拉蕾丝边’的话,那么肯定有非常重要的事,弄不好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胡忧想到这里,有些坐不住了。他已经听出来了,楚竹进走进了他隔壁的厢房。三楼最后一间,只要稍费些手脚,完全可以听到那边的动静。

可是现在眼前还有个双儿,要怎么搞定她呢。打昏她是一个办法,可是这曲音稍停一会,那老鸨肯定会进来的。而且没有琴音做掩护,也不好行动。

应该怎么办呢?

无意看到屏风,胡忧有了主意。这年代还没有先进到在房子建厕所,而厢房是客人留宿的地方,你总不能让客人爽完之后,跑去茅房方便吧。所以这屏风之后,是一个简易的方便处,那里面设有个马桶,可以解决问题。

胡忧决定利用那里,来招瞒天过海。

想着胡忧突然悟着肚子叫了声:“哎哟。”

双儿看胡忧突然不对劲,马上停了弹琴,跑过来,关心道:“少爷,你怎么了?”

胡忧有些痛苦的说道:“没事,我的老毛病犯了,肚子不给力。”

双儿急道:“我去叫妈妈。”

双儿说着就要往外跑,胡忧一把拉着她的小手道:“不用了,我去方便一下就成。不过要请双儿姑娘帮个忙。”

双儿还没经人事,被胡忧一拉手,小脸都红了,本能的觉得胡忧是不是想对她做什么。她本想要挣开,突然想起之前老鸨的话,又放弃了。反正这也是迟早的事,这胡忧看上去还不错,第一次给了他,总比给那些糟老头强。

想到这里,双儿低声呓语般的说道:“双儿听少爷的。”

胡忧此时一心想着隔壁的事,并没有注意到双儿那小脸红得都快要滴水了。看双儿这么听话,决定赶紧搞定她,别错过什么消息才好。

胡忧拿出两个金币塞给双儿道:“我这个老毛病有些麻烦,必须得出恭,而且出恭之时,还一定要有音乐,不然会出大问题。”

胡忧说着,指指那屏风继续道:“双儿姑娘,我现在要去出恭,麻烦你帮我一直弹琴,直到我出来行吗?”

双儿听原来是这么回事,在松了口气的同时,心中不由得又有些微微的失望。点头应声道:“好的。要一直弹十面埋伏吗?”

胡忧道:“那到不用,你想弹什么曲子都行,不过千万记住,绝对不能停。不然我会落下病根的。”

双儿学琴的时候,连续弹几个小时那是常事,这对她并不是难,更何况胡忧还给了她两个金币,这可够她平时做半个月的了。点头答应道:“双儿记住了,保证不停。”

胡忧满意道:“这就行,我可能有点久,你不要打扰我,只要弹你的琵琶就行了。”

搞定了双儿,胡忧一转身到了屏风后。双儿想到胡忧去那去出恭,微微有些脸红,把头转到一边,纤指轻动,这次流出的,是欢快的音乐。

胡忧来到屏风后边,把屏风拉好,确定双儿看不到他,这才把耳朵贴在墙上。和他相像的一样,这墙的隔声做得很好,要听到那边的声音,必须得下点功夫才行。

先用透视眼扫了一编,透视眼并不能隔着木板,看到整个房间的情况。只能看到一部份,不过这也已经足够了。这一眼,虽然消耗掉他不少的精神力,却也让他知道了那边的布置,基本和这边的一样。墙的那边。也是一个出恭的地方,同样也设有一个屏风,最重要的事,现在那里没有人。

抓紧时间,开始行动。胡忧拿出一把匕首,小心的在墙上工作着。这里的墙,都是用实木做的,要达到目的,不是难事,最主要的是不能发出声音,惊动到那边的人。

经过五六分钟的努力,胡忧终于成功的在墙上拉出一条口子。像他这种老手,绝对不会笨到在墙上挖个圆洞,那太容易被人家发现了。他要尽量把这条口子做成自然裂开的样子,这样就算有人无意中看到,也不会联想到什么。

有了这条口子,那边的动静也就可以传过来了。只可惜那边还有一个屏风遮着,只能听到声音,看不到人。不过这样也好,更安全不易容被人发现。

只听墙那边传来声音道:“那个本田龟佑太不像话了,居然现在还没有到。他难道不知道,今天公主会出席吗?”

只这一句话,就把胡忧给震得全身发麻,兴奋得直叫大有收获。胡忧做梦也没有想到,世上居然有这么巧的事。他来青楼,本是想躲童颜的,而偏那么巧,这开口的人,就是童颜。

胡忧心里大叫着:“原来童颜这个老家伙和本田龟佑是一伙的,怪不得他要抓小爷呢。咦,你口说的公主是谁?你到是说话呀!”

童颜口中的公主居然没有接他的话,把胡忧给气得差点没把墙给轰开了。

那边沉默了一阵,一个略带中性的声音开口道:“本宫相信丞相会来的。”

这声音一入耳,胡忧全身一震,差点没把马桶给踢翻了。童颜口中的公主,居然是楚竹?

胡忧的大脑急速的运转起来,无数的疑问一个个的涌起:“楚竹是公主?她是哪一国的公主?安融公主吗?如果她是安融公主,那么她跑到曼陀罗帝国收养孤儿,办学堂又是什么意思。现在她又跑到宁南来干什么?她要和本田龟佑见面,为什么要来青楼?本田龟佑不是安融军师吗,什么时候当上丞相了?”

胡忧真是又惊又喜,他有预感,今天能知道许多他不知道的秘密,这青楼运,真是转了。

童颜似乎不太喜欢本田龟佑,他轻哼了一声,问道:“公主,你打算怎么对付索菲雅那个溅人,听说你上次曾经刺杀过她?”

胡忧心中又是一跳,他们口中的索菲雅是曼陀罗帝国的神女王妃索菲雅吗?看来是了,早应该猜到,在水上皇宫刺杀索菲雅的就是这个楚竹。可这是为什么呢?

胡忧是听得越多,越是感觉到迷惑。这没头没脑的,必须得找根线串起来,才能把这些东西给理顺了。

那边继续传来声音,这一次依然是楚竹开口道:“不错,不过那索菲雅的运气好,让她给躲过去了,只是中了一刀。”

童颜叹了口气道:“公主真是太冒险了,这些事,交给属下去做就好。你可是我们紫荆花王朝的希望,你要是出了什么事,我们的复国大计就彻底的失败了。”

童颜这话,让胡忧的眼睛猛的一亮,线索出来了。原来是紫荆花王朝。楚竹是紫荆花王朝的公主。

胡忧的心中是豁然开朗。正所谓是一理通,百理明。以楚竹是已经灭亡掉了的紫荆花王朝为论点,胡忧很容易的就能猜到,本田龟佑不是安融的丞相,而是紫荆花王朝的丞相,而他们口中的索菲雅,不用问,肯定是他们为复国而派到巴伦西亚身边的卧底。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青州会那么轻易的被割让出去了。楚竹之所以要刺杀索菲雅,这也不用问,肯定是索菲雅大权在握,不想再玩什么复国的游戏了。

胡忧想到这里,心中又是一惊。他们汇集宁南帝国,难道是要对宁南帝国下手。他们的目标,该不会是我的公主老婆欧阳寒冰吧!

胡忧的耳朵都快贴进墙里了,可是那边却没有了声音。你们这不是折磨人吗,有什么话,快一气说出来呀。

胡忧这边急得直抓狂,那边传来了开门声,然后是本田龟佑的声音。开头什么见礼的没用话,胡忧自动的略过。

只听那边又开口了,这次是本田龟佑说的:“公主,长老,我对这一次的行动,有十分信心。我已经查到,欧阳寒冰身边最得力的四个女护卫此时并不在身边。这是我们下手最好的机会。”

童颜哼哼道:“上次浪天一事你也是这么说,结果呢。”

本田龟佑道:“上次是那该死的胡忧搅了我的局,这次绝对不会了。我保证,十天之内,欧阳寒冰必死!”

226章以一敌百

“马拉戈壁的,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胡忧心急如焚的出了五色花,心里一直在反复的呐喊着。本以为自己的青楼运转好了,没有想到啊没想到,这一次比之前的哪一次都更差,更坏。本田龟佑居然说要十天之内,杀死欧阳寒冰,那可怎么得了呀。

想到欧阳寒冰对自己的好,怕自己没有人伺候,她把从小保护她的旋日四侍女都遣到了自己的身边。现在本田龟佑正是抓住了欧阳寒冰身边没有得力人这一点,准备要害她。真是太可恶了。

胡忧本想在青楼躲两天,然后再想办法回浪天去。现在收到这个消息,他还怎么走得了。他早就在心里,当了欧阳寒冰是自己的女人,这与欧阳寒冰是不是宁南帝国的公主没有关系,她是真的对胡忧好呀。如果胡忧没有收到消息,还说得过去,既然收到消息,难道还能看着欧阳寒冰死不成。

天大地大,现在欧阳寒冰的事最大,无论怎么样,都绝对不能让她有事。不然别说对不起欧阳寒冰,就连旋日四侍女都没有脸再见她们了。

可是要怎么救欧阳寒冰,这对胡忧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这里不比曼陀罗帝国,他的手下有几十万能为自己卖命的部队。还有西门玉凤那个姐姐,凤园的德福,再不济拉下脸来,还能请狂狼军团的蕾娜塔帮帮忙。

在这南宁帝国,胡忧是人生地不熟。别说是找人帮忙,真是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哪是哪。如果时候充足的话,他还可以急令旋日四侍女过来,这里毕竟是她们的地盘,有她们在,一切都会容易得多。

可是现在没有时间啊。十天时间,跑个单程都不够,来回就更不可能了。胡忧现在是除了自己之外,谁也指望不上。

胡忧现在是故不得许多了,出了五色花,就马上往绿城赶。他此时并不知道欧阳寒冰具体在什么地方,但是绿城是宁南帝国的皇宫所在地,欧阳寒冰生为宁南帝国的公主,理应该在绿城才对。至于怎么进皇宫,怎么和欧阳寒冰见面,他现在暂时还没有想到。

晚上骑快马,不比白天,有一定的危险性。心急如焚的胡忧管不了那么多了,上了大路,他就一路急催,恨不得背生双翅,一夜而到。

胡忧一边急催着马儿,一边在脑子里整理整个事情的经过。他知道,本田龟佑肯定已经有了全盘的计划,不然他决绝对不敢夸下那样的海口。

说心里话,胡忧刚才真的非常想拿出霸王枪,直接冲到隔壁的房间里,把本田龟佑一干人等,全都给宰了。

他是不断的告诉自己,那样解决不了跟本问题,才没有那么做的。先不说自己独自一个人,能不能打得过他们的问题,单单是这整个计划已经在运行之中,杀了他们跟本就没有用这一点,就足以让胡忧放弃。

再者说,这样贸然的暴露目标,对自己是有百害而无一利,躲在暗中,才更有利帮到欧阳寒冰。冲动是魔鬼,现在最主要的是冷静,冲动解决不了任何的问题的。

“胡忧,你往哪里跑!”

胡忧正在思考着,突然背后一声暴喝,吓了他一跳,转身一看,身后居然是铁克拉摔大队人马杀到。这队人马足足有百多人,全是江湖人士打扮,人人刀枪在手,一看就知道不是好对付的。

原来胡忧走进的那个五色花青楼,是紫荆花王朝这些遗民在宁南帝国的一个秘密据点。铁克拉因为身份级别不够,并没有能参加会议。而是在外围做防御工作。胡忧从楼上下来的时候,碰巧让铁克拉给看见了。

对于被胡忧夺眼之仇,铁克拉是铭记于心,他每天不知道对着胡忧的画像吐多少口水,胡忧就是化成了骨头烧成了泥,铁克拉都能认识他的灰。

铁克拉发现胡忧之后,没有回报给上面的任何的人,而是纠集自己的亲信人马,就杀了过来。他要亲手,干掉胡忧,以出心头之恨。

其实他们早就已经远远的吊着胡忧了,只是之前庆良城人多,他们不好出手,这一出庆良城,他们就再也忍不住了。这也是胡忧因为欧阳寒冰的事,心神不宁,不然他早应该发现,铁克拉的人马跟在他身后。

不过现在说什么都已经晚了,铁克拉一家伙拉来百多人,所谓双拳难敌四手,胡忧还没有狂到自认为能以一敌百,又脚一夹马肚子,赶紧跑路吧。

才跑出三、四十米远,胡忧就觉得耳后生风,这些混蛋,居然开始射箭,伴随那箭矢飞来的,是铁克拉阵阵的狂笑,怪不得他要喊那一嗓子呢,原来他是借着自己的势大,想玩猫戏老鼠的游戏。

胡忧那个气呀,真是热血沸腾,胸中涌起无限的杀机,伏下身子,紧紧的贴着马背,边死命的催动坐下的马儿,边拿出弩弓,点杀那些冲得快的人。一时之间喊杀连天,情况真是危机到了极点。

胡忧的马是在市集上随意买的,虽然已经算是高价马了,但是比起铁克拉坐下的战马,还是稍有不足。这么跑出两千多米,慢慢的就有些不太给力了。胡忧知道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就会让铁克拉的人给追上。看前面有一片树林,他一咬牙,打马进了树林里。

胡忧一进树林,就拿出火折子,四处乱扔,以期能点燃地上的干草枯枝,从而制造一些混乱。至于什么放火烧林,毁坏公共财产嘛,他现在是顾不上了。

猛的感觉有人接近,胡忧是想都不想,挥刀就往后砍,树林里并不适用长兵器,霸王枪在这里挥不开,还好胡忧的戒指里有一把上好的马刀。虽然算不得是什么宝刀,但是这时候,却是刚好能用。

‘咣’的一声,胡忧的马刀和身后那人的砍刀碰在了一起。马刀属于轻兵器,硬碰砍刀是有些吃亏的。只这一下,胡忧就感觉右手心一阵阵的发麻。不过那人更惨,被胡忧一刀给劈下了马,马脚不认主,一脚踩在他的肚子上,肠子都从嘴里挤了出来,死像极惨。

说时长,那不过是瞬间的事。胡忧跟本就无心去看身后的战果,又一连几刀,把身后冲上来的敌人给杀退。

就这么连追带跑的过了二十分钟,胡忧渐渐的涌力了一股无力感。来到这天风大陆那么久,他还是第一次单独让百多人追杀,而且带兵之人,还是他手下的败将。

泥人也有三分土气,随着血腥之气日重,胡忧的真怒也上来了,加上前面是一条小河,前路已绝,胡忧猛一咬牙,抽过马头,反身杀了回来。

敌军到没有想到胡忧居然来这招,一时之间,也有些慌乱。胡忧是杀机大盛,管你乱不乱,举刀就砍,居然连连得手,七、八个反应不急的敌人,让他砍于马下。一时之间,胡忧居然占了上风。

不过铁克拉的兵,也不是草包脓蛋,在经过初时的慌乱之后,也渐渐的稳住了战脚,远的用箭,近的用刀,很快就把胡忧的势头给反压了下去。

胡忧心里知道,铁克拉这次是下了决心,要留下他这条小命了。

胡忧从小在江湖里挣扎着长大,虽然表面嘻哈,但是他有一颗决不轻易放弃的心。你越是要让他死,他就越是要活给你看,而且还要活得比任何人都更好。

之前所跑过的树林,已经燃起了大火,胡忧知道,今天要想活得命去,只有利用那片火场,才能有一线生机。

看准了目标,也就有奔头了。胡忧紧咬着钢牙,撕下身上一块布条,把手和马刀给绑在一起,单刀独战百人。那气势,还真是长虹灌日,豪情万丈。

耳边的惨叫不停的飞过,胡忧的身上,也已经新添了二、三十处伤口,那大大小小的伤口,像破了洞的水桶一样,涌出大量的血,杀得已经麻木了的胡忧,此时已经没有了感觉。那些伤口,不但没有给他带来痛楚,反而给他一种变态的刺激。

小小的树林早已经横尸处处,惨叫不断,刀光也不断。胡忧现在打的已经不是什么战法了,他打的是意志,是运气。打的是用一刀伤,换对方一条命。

“去死吧!”

一个暴喝声在胡忧的耳边响起,听到声音的时候,同时带来的,是背上的巨痛。铁克拉那个混蛋,居然直到现在才上来捡便宜。

受铁克拉的一下重击,打得胡忧一口鲜血喷出,趴在了马背上,痛得胡忧的眼前一阵阵的发黑。这时候,要是能昏过去,那有多好呀。至少不用那么痛。

可是胡忧不能,现在昏过去,那就永远都不会再醒过来了。瞬间,胡忧的脑子里闪过欧阳寒冰,红叶,黄金凤,西门玉凤,哲别,朱大能,候三,还有数十万的将士和几百万的百姓,还有那飘扬的不死鸟战旗。那些女人,兄弟,下手,百姓都齐声的在大叫着不死鸟不死.......

是的,不死鸟是不会死的。

胡忧咬紧着钢牙告诉自己,他是不死鸟,不死鸟不管在任何的情况下,都是不会死的,不死鸟就是胡忧,胡忧不会死,更不会死在这片无名的小树林里。

马刀在刚才那一击之下,已经飞了出去。那融入在胡忧体内的血斧,在一片白光之中,闪现出来。一尺来长的利芒,带着金色的火焰,身边的惨叫不停的响起,这一刻,胡忧不是胡忧,他是来自地狱的杀神。

血斧的死光一直再闪,胡忧已经失去了意识,他的心中,只剩下一个念头。

杀!

杀!

杀!

杀尽世间不平事,杀得天惊鬼神嚎!

不知道过了多久,耳边的喊杀声,渐渐的消失了。胡忧努力的睁眼,但是看到的,却是一片白茫。身子还在动,但是他却不知道为什么会动。意识早已经模糊,他终于失去了知觉。

无法忍受的口渴,把胡忧从无边的黑暗之中,强行的拉了回来。艰难的睁开眼睛,入眼之处,尽是蓝天白云,耳边居然还传来了阵阵鸟叫之声。天地之间,是那样的祥和。

这是哪?

胡忧茫然的看着这一切,脑子一片空白,什么也想不起来。

“哦!”潮水一般的巨痛,直到这时才涌向胡忧的大脑,冲击他的神经,让他忍不住呻吟了一声。

深深的吸了口气,艰难的坐起,感觉似乎有些不太对,低头一看,胡忧赫然发现,自己居然还坐在马上。只不过这马,是裁倒在地上的,马儿身上那七、八十道大小伤口,早已经乌黑凝结,再也流不出血了。

记忆直到这时候,才回到了胡忧的身上。原来自己遭到了铁克拉上百人的追杀。看来是这坐下的马儿,把自己带到这里的。

唉,人说动物忠诚,看来真是不假。自己与这马儿,不过是一骑之缘,它却为了自己,付出了一条性命。

“呵呵呵..........哈哈哈.........”

胡忧突然疯了一般,放声大笑起来。笑中有血,血中有泪,也不知道他是庆兴自己大难不死,捡回一条性命,还是痛惜坐下这惨死之忠马良驹。

以大笑发泄了自己的心情之后,胡忧用了足足十分钟,才从戒指里把皮水囊给拿出来,这在平时对他来说,可是很轻易就可以做到的。

小口的喝了一些水,胡忧才感觉自己好了一些,清凉的水,让他的精神也振奋了不少。

低头看了眼那一身挂着的破衣烂肉,胡忧无奈的摇了摇头。这还叫做身体吗,简直都快成破皮球了。简单来说,就是除了手脚都在之外,没有哪里不带伤的。这全身上下,有多少处伤,他都懒得数了,看着心疼。还好这些伤大多都自动的凝结起来,要不然,光流血就能送了这条小命。

想到这里,胡忧忍不住拉开裤子看了一眼,还有,小胡忧正在睡觉,看来它没有什么事。

微微喘了口气,就着水,嚼蜡一样,把一个馒头给吃下去,胡忧从戒指里找出药包,小心的处理伤口。应该缝合的缝合,应该上药的上药,当他差不多把自己给包成了木乃伊,这才基本完成了一大工程。

本想把这救了自己一命的忠马给埋了,但是看自己身上这些伤,想来埋自己要比埋它要容易一些。这里还是敌人的地盘,不能久留,只能割些柴草,了表心意吧。

给忠马鞠了三个躬,胡忧带着一身的伤,摇摇摆摆的上路。全身只剩下几缕残留的精神力,能这么走,已经是很不错了。还好暂时没有发现追兵,不然这次真是得束手就擒了。

对于昨晚上的事,胡忧有些不太想得起来。他隐隐的知道,最后自己使用了血斧,可是用血斧之后是什么情况,他的脑中却一片空白,似乎没有这方面的记忆。铁克拉有没有被他砍死,他也完全不知道。

努力的走到太阳落山,胡忧再也走不动了,全身的骨头都像要断掉一样,多处缝合的伤口,又炸开了。还有些伤口,不知道是不是没有清理干净的关系,现在是又辣又烫,看来已经发炎了。

胡忧不敢说自己是虎,但是这会,他真有虎落平阳的感觉。唉,如果四侍女在就好了,她们肯定会很温柔的照顾自己的。那可爱的小扶辰,想来又得哭鼻子了吧。

想到四侍女,胡忧不由得又想起了欧阳寒冰,真像快点赶到她的身边呀。可是现在真的走不动了。这里的草地看起来真不错,如果能好好睡一觉,那得多好。再来只烧鸡,来壶酒,唉,生活太美好了。

睡觉是不可能的,在这种地方睡,不知道还能不能再有机会醒来。弄不好来条野狗,就得把自己给报销了。要是真那样,堂堂不死鸟居然没有死在战场上,而死在一条野狗的嘴里,那不是太可笑了吗?

难道就没有又能赶路,又能睡觉的办法吗?

胡忧开始做起白日梦来。人因梦想而伟大,有时候做做梦,还是可以的。有梦想的人,总比那没有梦想的人,多了一份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是?

就这么胡思乱想的坐了二十多分钟,胡忧感觉着自己的体力又恢复了一些,努力的站起身子,想要找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研究过夜的问题。再怎么着,也得把今晚给过了,希望在明天嘛。

刚才几步,一阵马蹄声转进了胡忧的耳朵里,顺着声音,翻过一处小山坡,胡忧才发现,原来自己现在的位子,离大路并不远。

胡忧转着眼珠,看着那由远而近的车队,心里电闪着,是不是可以利用这个车队来赶一段路。那样的话,不是可以达到边睡觉边赶路的目的了?

一车队有十几辆车,顺上自己应该不是什么问题,关键是怎么跟他们搭上线了。唉,看来还得用老办法,招不在老,有用就成嘛。

想着胡忧得意一笑,向大路走去。时间不多了,得抓紧时间才行。

227章虚龙假凤

“妈的,谁把这些石头放在路中间了。”两个车夫骂骂咧咧的停车下马,把堆在大路中间挡着马车过的石头给搬开。

“是少爷干的,看你载我一程的情份,你骂我的事,就算了。嘿嘿.......”

胡忧得意一笑,趁这机会,钻进了车队最后面的那辆车里。他早就已经看好了,这最后一辆车是拉货的,里面应该没有人。

不知道是胡忧太过于自信,还是他这几天运气真的不怎么好。这辆他认为没有人马车里,不但有样,而且还是两个大美女。只不过这两个美女有些特别,都没有穿着衣服,更要命的是,这两个美女正在做的事,看得小胡忧很生气,大胡忧直想撞墙。

原来这辆里的两个女人,正抱在一起,玩翻云覆雨呢。现在应该正是到了那最要命的时刻,两女叫得那个声嘶力竭呀,跟本就没有发现胡忧进来。

还好胡忧一身是伤,不适合做某些运动,不然真忍不住要扑上去了。

马车已经继续前进了,想换车已经来不急,再说也换不了,除了这辆车,前面的车夫一个挨着一个,上哪辆都得让人家发现了。

胡忧在心里暗叫了一声倒霉,趁两女没有发现他,赶紧找个地方给藏起来。唉,本想睡觉来着。只是这耳边的声音,让他怎么能睡得着啊,阵阵火气往上涌呢。

两声让人销魂的呻吟之后,车里这才安静了下来,胡忧暗暗的在心里松了口气,心说弄完了你们就赶紧走吧,少爷我还得睡觉呢。

这虚龙假凤虽然挺有意思的,可是胡忧实在是没有精力跟她们在这里耗了。要不是怕被她们发现,胡忧早睡过去了,现在这么撑着,真是很幸苦。

人倒霉起来,真是喝口凉水都塞牙。胡忧想这两个女人走,可是这两个女人完事了之后,不但没有走。反而聊起天来。你说这不是要命吗。

“窈莹团长,你真好。人家刚才真快爽死了。要不是怕被人知道,人家真想天天跟你在一起呢。”

“妙妗,你才好呢,我刚才也很舒服。说起来,这次还真得感谢你才成,要不是你帮忙,我们百花团这次肯定没有机会进宫表演。”

百花团?

胡忧本来没有心思听她们说什么,可是听到这个名字,让他一下留意起来。这个百花团胡忧曾经听红叶说过。据红叶说,这个百花团是天风大陆上一个非常出名的歌舞团,成立不过短短五年,已经红遍了天风大陆。

百花团里的成员,个个多才多艺,能歌善舞,美如天仙。尤其是她们的团长,更是美若天人,冷如冰霜,不知道多少皇子皇孙,想要收她入房中而不可得,是一有名的冰仙子。

红叶口中的冰仙子,会不会就是这个叫窈莹的女人?可惜当时红叶说的时候,没有注意她的名字。对了,她们口中说的进宫表演,去的是那个宫?不会那么巧,是宁南帝国的皇宫吧。

胡忧想到这里,不由更留意的听起来。要真是那样的话,还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呀。刚才还在头痛怎么联系上欧阳寒冰,这下说不定,就不用头疼了。

听红叶说,那百花团的团长,正是利用自己的美色,对各国王孙公子若即若离的态度,才游走于各国之间的。如果让他们知道冰仙子居然是‘蕾丝边’,那么百花团的声誉也就一落千丈了。

虽然拿人家的痛脚来威胁人家,不是什么光彩的行为。但是少爷我什么事没有做过,再说为了救我那公主老婆,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在胡忧心中盘算的时候,两女又说话了。

只听那个叫妙妗的说道:“团长你别那么说,我这次也不过是在里边牵了条线而已。主要还是百花团的名气大,有实力,不然我说破嘴皮子,也没有用。”

窈莹道:“总之这次要感谢你。对了,听说这次欧阳寒冰公主也会亲自来看表演是吗?”

妙妗道:“是啊,就是因为欧阳寒冰公主会出席,所以我们这一次才赶得那么急嘛。说起来,这一次还真是辛苦窈莹团长了。”

窈莹道:“按行程算,只要再赶七天的路,到那里有两天的休息时间,然后演出。也不是很幸苦,我们做艺人的,就是这奔波命。”

胡忧听到这里,心中大定。看来那个铁克拉的计划,肯定与这个百花团的表演有关。也只有这个机会,才能有刺杀到欧阳寒冰的可能。不然就算旋日四侍女不在欧阳寒冰的身上边,欧阳寒冰身在内宫之中,又怎么可能让铁克拉那么容易得手呢。

两女又商谈了一些关于表演的细节,看来休息得也差不多了,这才起身穿衣服。

窈莹坐起来,找了一阵,发现自己的肚兜不见了,不由奇怪的问道:“妙妗,你有没有看到我的肚兜,刚才我记得就在这里的呀。”

胡忧知道,这时应该是他出场的时候了。从暗处出来,摇摇手中一件水色带着阵阵香气的肚兜说道:“团长大人找的可是这个?”

“啊!”

两女突然听闻男人的声音,一声惊叫,赶紧用手抱胸,掩住自己外泄的春色。

胡忧哈哈一笑道:“不用挡了,我都已经看了半天了。冰仙子果然不愧为冰仙子,真是肌肤如玉,我见犹怜呀。”

胡忧最后一句话,是有意试探。他已经打定主意,要懒在这百花团里,随着百花团一起进宫,再借机与欧阳寒冰联系。而窈莹是其中最重要的一步棋。如果她不是红叶口中的冰仙子,只是一个普通的****,跟本不在乎什么名洁的问题,那事情就不好办了。

窈莹不愧是经历过大场面的人,再经过初时的惊吓之后,也镇定了下来。一张人面桃花的玉脸,瞬间就转成冰霜。居然毫不在意胡忧的目光,肚兜也不要了,就那么很自然的拿过衣裙穿上,完全当了胡忧不存在一般。

只看窈莹冷冰冰的脸,胡忧不需要她回答,也知道自己这次是撞到宝了。想穿了衣服就一推六二五,以为别人不会知道你们刚才在做什么?遇上少爷,你想都别想。这说到借机做事,可是少爷的拿手好戏。随便吓吓你,就得让你小脸翻白。

冰仙子窈莹仔细的整理了衣服之后,这才看着还拿着她肚兜把玩的胡忧,冷冷的问道:“你是谁?”

胡忧心说要来了吗?那我们就好好玩玩吧。

胡忧把水色的肚兜放到鼻子下,深深的吸了口气,一脸陶醉的说道:“冰仙子的体香,真好闻呀。有如兰花的优雅,又有白玉花的飘逸。”

窈莹脸色怒气闪过,低声娇咤道:“你这个登徒子,再敢胡言乱语,我马上叫护卫来抓你。”

胡忧闻言哈哈一笑道:“小人天生胆小,团长大人可别吓我。如果团长不怕自己的丑事暴出去,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百花团玉洁冰清的冰仙子,是个喜欢虚龙假凤之人,那你就尽管叫好了。让那些护卫上来看看,咱们的窈莹团长刚才躲在这里做什么。”

“你!”窈莹的****一阵起伏,终于还是没有敢叫人。她自己知道自己的事,这事一但暴出去,那百花团就再没有超然的地位了。到时候,她也从一个高高在上的冰仙子,变成了一文不值的女人。没有了那些王孙公子的庇护,在这乱世之中,随便什么人,都可以轻易的欺负她。

可是就这么认输,窈莹却是心有不甘,她强作镇定的说道:“你就算是知道又怎么样,你有什么证据吗,你以为这天下间有人会信你?”

胡忧心说,只要用我不死鸟的名义发布这个消息,这天风大陆有谁会不信?

不过现在胡忧可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不然窈莹有没有事,他不知道,他肯定要有大麻烦。

胡忧呵呵笑道:“原来窈莹团长想抵赖。要证据是吗?好,我就给你一些证据。窈莹团长的下面偏左,有一颗豆大的黑字,右胸有.........”

窈莹怒极而打断胡忧的话:“住口,你不用说了。你想要怎么样,你直说好了。如果你想要我的身子。”窈莹说着把穿在身上的衣服一拉,露出美好的酮体哼道:“我就当被鬼压了一回。”

当机立断,难怪能打下如此的名气。可惜呀,少爷我身上有重伤,心中又有要事,不有还真想做一回那鬼呢。能享受这样一具美体,纵是做鬼又如何。

胡忧脸上带着笑,来到窈莹的身前,伸出手,却没有碰窈莹的身体,而是轻轻的为她把衣服拉上,柔声的说道:“团长大人不要误会了,我想要的不是这些。把衣服穿好吧,还有那位姐姐,也请把衣服穿好吧,小心着凉了。”

胡忧的突然转变,到把窈莹和妙妗弄得有些不知所挫。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一丝忧色。如果胡忧是为色而来,对她们来说,还比较容易解决。现在胡忧居然不要,她们反而害怕了。

胡忧自然知道两女心里想些什么。心中暗笑,别把少爷看得那得简单。要玩心机,你们还差了一点点。

窈莹把衣服再次拉好,犹豫了一下,用比较轻柔的声音问道:“这位兄弟不知道怎么称呼?”

这是要套交情了。胡忧正需要这样,不然怎么借机懒在百花团里,跟着一起进宁南皇宫去。

胡忧当然不能把真实的身份告诉她们,怎么说胡忧之名,现在已经算是小有名气了。保不齐她们会听过。眼睛一转,胡忧给自己起了个假名道:“我叫西门忧,两位姐姐叫我西门就行。”

胡忧借了西门玉凤的姓,反正认了西门玉凤为姐姐,也算半个西门家的人,叫西门也正常嘛。

窈莹两女在脑子里想了一下,对视摇头。这个名字对她们来说,太过陌生,她们以前跟本就没有听过,更别提靠这个名字,知道胡忧是什么人了。

窈莹说道:“那好,那就叫你西门兄弟好了。西门兄弟,不知道你今日此来,所为何事呢。如果可以,你不妨说出来,只要窈莹能帮得上的,一定帮忙。”

胡忧假模假样的叹了口气道:“那小弟就多谢窈莹姐了。实不相瞒,小弟此前来,是为了雅馨的。”

窈莹听着一愣。这雅馨是百花团的台柱子,在百花团的地位,仅此于窈莹这个团长。人气也是非常高的。

胡忧不等窈莹问话,继续说道:“小弟自从无意中见到雅馨一面之后,就一直茶碗不思。我已经对老天发过誓,此生非雅馨不娶,否则宁愿孤独终老。还请窈莹姐能帮我这个忙,西门忧感激不尽!”

发誓个屁呀。雅馨这个名字,胡忧也是听红叶说的,跟本连人家是谁他都不知道。他这么说,完全是想要一个借口而已。

窈莹知道了胡忧的目的,不由在心里松了口气。不过想到雅馨也不是那么容易搞定的,她不由又有些为难道:“姐姐不是不想帮你,只不过雅馨这个人,你也知道,她的脾气很大。要是用强,恐怕.........”

窈莹也是一个交际高手,她看胡忧一口一个姐姐的叫,也就顺口自称姐姐了。她想着越是把关系打好,胡忧也就不容易出卖她。如果不是那个雅馨也不容易搞定,为了百花团,为了今后的前途,窈莹直接就能把雅馨给送到胡忧的床上去。所以说不要小看女人,女人狠起来,可以比男人更狠。

胡忧之所以说出雅馨,就是知道以窈莹的身份,也不能对雅馨用强,不然他后面的戏,也就没法唱了。

胡忧说道:“窈莹姐不用担心,所谓强扭的瓜不甜,我并不是想要得到雅馨的身体,而是想雅馨爱上我。窈莹姐只要制造些机会,让我和雅馨接近,也就能成了。”

胡忧的聪明之处,就在于他绝对不会把自己真要想要的东西,透露给人家知道的。这就像是以前跑江湖一样,明明就是想骗人家的钱,但是他会想办法,让人家以为不是为了钱。

要是胡忧提出要窈莹让他跟着百花团进皇宫,窈莹肯定不会答应的。因为一但胡忧在皇宫里做了什么事,那可就不是身败名裂的问题的,弄不好小命都得丢。

胡忧早就已经想到了这一点,所以他要借雅馨过桥。制造机会,怎么样制造机会,这首先要留在团里才行呀。这不是顺理成章的,就留下了吗?

窈莹听胡忧说不会对雅馨用强,更是再松了一口气。要制造机会让他和雅馨接触嘛,这到不是什么太难的事。反正事已经做了,到时候成不成,那就与她无关了。至于雅馨会不会被胡忧追走而离开百花团,窈莹到并不那么担心。她能造出一个雅馨,就能再造出第二个雅馨,只要冰仙子的名气还在,只要百花团的名气还在,她有那份自信。

想到这时,窈莹大方的同意道:“那好吧,看你对雅馨一片痴心,姐姐就帮你这个忙。”

窈莹说到这里,咯咯的笑了起来:“只不过雅馨可是我们的团柱子,你能不能追到她,姐姐可就不能保证了。”

聪明的女人就是这样,先把自己摘出来再说。这样以后胡忧也不能说他什么。

胡忧自信的说道:“窈莹姐放心好了,小弟自有办法追到雅馨的。对女人,我有的是信心。”

窈莹撒娇似的打了胡忧一下道:“你呀,就知道欺负我们女人。姐姐都被你欺负了。”

窈莹这一发嗲,就连阅女无数的胡忧都有些发愣。他刚才还真没有注意到,这个窈莹笑起来,真是非常勾人。怪不得那些王孙公子对窈莹那样趋之若鹜呢。

窈莹看胡忧那样子,心中又定了一分。她相信只要自己多用些手段,把这个小年轻搞定,他就不会再把她的丑事给暴出去。

窈莹白了胡忧一眼,道:“好了啦,你又不是为姐姐来的。我们还是先来研究一下,你要怎么样才能合理的出现在雅馨的身边吧。”

胡忧听着这话,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功了八成。搭上百花团这趟顺风车,基本已经是定局的事。

胡忧道:“窈莹姐姐不用担心,我知道雅馨对新舞蹈最是痴迷,为此我特意的编排了一曲新舞,肯定能够打动她的。”

雅馨对舞蹈痴迷的事,不是红叶说的,是窈莹和妙妗刚才闲聊的时候说的。

妙妗吃惊道:“你还会编舞?”

对于这个妙妗的身份,胡忧还不是很清楚,只知道她和窈莹的关系不一般,但又不是百花团里的人。

胡忧自信道:“那当然,要不我也不敢说能追到雅馨了。”

窈莹沉吟了一会道:“如此甚好,最近我们团里也缺少舞师。我看不如这样吧,我就以百花团的名义,聘请你为百花团的舞师。这样你接近雅馨也就顺理成章了。”

胡忧两手一拱:“多谢窈莹帮忙。”

窈莹手一伸,笑道:“那你是不是可以把肚兜还我了?”

“那不行,这个我收藏了!”

“坏小子!”

228章百花团内

窈莹是第二天吃早餐的时候,当众宣布胡忧为新聘舞师的。窈莹也不知道是想暗中给胡忧吃点苦头,还是恨胡忧拿了她的肚兜,又或是百花团里的规矩本就是这样,她只说胡忧是新来的舞师而已,别的话什么也没有说。

百花团的成员,对于这个突然而来的舞师兴趣似乎也不是很大。大多都是随意的瞟胡忧一眼,也就这样了。

这到不是她们冷淡,而是舞师是一个非常需要资历和灵感的行业,尤其是名气更是特别的讲究,像‘西门忧’这么一个跟本没有人听说过的名字,你还能要求人家会对你怎么样的热情。

编排舞蹈,说白了和人人都会说话一样,是个人只要有兴趣,都可以做得到。但是它同样也和说话一样,有些人会说话,说得人人都爱听。有些人说出来那话,听得你想撞墙。一个舞蹈编排得不好,也同样让人想撞墙。

胡忧对众人的冷淡,并不是很在乎,反正他费尽心机进入百花团,只不过是为了一张进入宁南皇宫的门票而已。没有人理他,那更好,能白吃白喝到达目的地,他最喜欢了。

借着这个机会,胡忧也得以看到了百花团的成员。百花团的成员人数不少,全都加起来,得有百多号人。不过最出名的,也就是十多个人而已。其中又以胡忧借来过桥的那个雅馨最为有名。

胡忧当然也看到了雅馨。雅馨给他的第一映像就是漂亮。是的,雅馨真的非常漂亮,唇红齿白,体态撩人,单论长像,她甚至比旋日四侍女还美。当然,那只的是单个论。如果要一比四,她是比不了四侍女的。毕竟四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孩,天生就是一种无人能比的优势。

除了漂亮之外,雅馨给胡忧的另一个映像,就是冷淡了。她的冷与窈莹那种冷不一样,窈莹的冷,可以让人联想到冰山玉女,而雅馨的冷,则有些不食人间烟火的意思。

除雅馨外的其他成员,也同样都非常的漂亮,用句个个妖娆来行容,并不为过。那****细腰长脚,随便就能让你看得眼花缭乱。

至于那些歌舞姬和乐师嘛,胡忧随意的扫了一眼,也就不再理会了。反正他们对胡忧不感兴趣,胡忧自然也懒得理会他们。

总而言之一句话,百花团里,是阴盛阳衰,女多男少,除了乐师和车夫之外,基本全都是女的。胡忧这一次算是真真正正的,掉入了脂粉阵里了。

这百花团里的等级还挺严,像个小庙堂似的。除了窈莹这个团长之外,下面还有什么大管事小管事,内管事外管事,什么护卫,车夫,仆人什么的,别管他们管不管事,胡忧是懒得理他们的事。最好大家谁也别管谁。

用过早餐之后,百花团一行人等继续上路。窈莹和妙妗似乎还需要最后面的那辆车做点事,把胡忧安排到了另一辆车里。

这是倒数第三辆车,车里除了胡忧之外,还有五个男的。两个中年人,三个年轻的。胡忧也弄不清楚他们是做什么工作的,随意的和他们点了个头,打了招呼,算是认识之后,他是倒头便睡。身上的伤,经过一夜已经渐渐的有所好转,但是这精神力真是消耗得太大了,必须得尽快补充回来才行。而相比起其他的补充方法,睡觉是最稳妥,也最不引人注意的。

胡忧正睡得兴高采烈呢,突然感觉背后一阵剧痛。那处伤是铁克拉留下的,全身上下,就属那里最重。抬眼一看,原来是一个中年男人踢了他一脚,胡忧是强忍着一刀劈了这家伙的怒气,沉声问道:“你干什么?”

同车的一年轻人,赶紧跑过来,先对那踢了胡忧的中年直男人陪了不是,这才对对胡忧说道:“西门忧,这是大管事。快起来了,别睡了,有活干。

大管事,我们马上就去。你放心好了,我们不会偷懒的。”

那大管事冷哼了一声,骂了句什么,出了车厢。

胡忧这时才注意到,马车已经停下来了。侧耳细听,隐隐的能听到流水声。他对宁南帝国不熟悉,也不知道现在是到了什么地方。

那个给胡忧说话的年轻人叫做刘佳。他见那大管事下了车之后,赶紧一拉胡忧道:“该我们做事了,快随我来。”

胡忧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迷迷糊糊的跟着刘佳一起下了马车。转目四看,他才知道,原来车队已经停在了一个河港边,港口里停着一条大木船,看样子,下面的路还得坐船。

车队里,已经有好些人和胡忧两人一样,都已经下了车,一行人忙前忙后,闹哄哄的一片,也不知道在忙些什么。也有一些歌舞女下了车,不过她们只是在水边看着风景,什么也不做。

胡忧看这情景,有些奇怪的问道:“刘佳兄,他们这是在干什么呢?”

刘佳回道:“在做上船的准备呀。接下来的路,我们得坐船了。别站着了,快跟我来吧,不然一会大管事又得骂人了。”

胡忧拉了刘佳一把,问道:“我们这是要去干什么?”

刘佳很自然的说道:“把车推上船呀。”

胡忧奇怪道:“我们推?那不应该是车夫干的事吗?”

胡忧之所以这么说,因为他知道这个刘佳也是个舞师。按他的理解,舞师的工作只不过是帮团里编排舞蹈而已,不应该连这种打杂的工也得做吧。胡忧到不是想偷懒不干活,可是干活也得有个说法不是,哪能什么活都得乱干的。这是活,又不是女人。

刘佳回道:“按说这是车夫的活,但是团里的车夫少,光靠他们干,得很久的时间,所以我们也得帮忙才行。”

胡忧闻言点点头,同一团的人,相互帮助也是应该的事。反正快点干完事,好继续上路,也符合他的心意,所以也不再说什么,跟着刘佳一块过去。

刘佳显然不是第一次干这样的活,到是挺轻车熟路的。不过胡忧只跟着他推了一辆车上船,就发现了问题。因为整个团百多人,就他和刘佳五六个人在帮车夫的忙,其他人跟本就是在玩耍。

要说那些女的,那也就算了。这些重活让女人来做,也不是那么合适。可是很多男的非但不帮忙,看到他们走过,还用很鄙视的目光瞟他们,那就让胡忧不爽了。

胡忧强忍着怒气说道:“刘佳兄,要说帮忙的话,大家都应该出力才对,为什么那些人都不用做,只有我们几个要帮忙呢?”

刘佳看了那边一眼,压低声音道:“他们的身份,都不属于要帮忙的人,他们是不用做的。”

胡忧不解道:“为什么?这里面还分什么三六九等吗?我们舞师似乎也不属于杂工的序列吧。”

刘佳拍拍胡忧的肩膀道:“让我们干我们就干吧,谁叫我们不是资深舞师呢。如果咱们能有一个姐儿保着,也不用干这些了。”

刘佳的一句话,道出了这个中的原因。胡忧这下也明白了。原来这小小的百花团,也有那高下之分呀。想想还真有些晦气,现在居然连歌舞妓的身份,都在他之上了。

胡忧本想找窈莹要些特权的,想想还是算了。那样反而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不就是推车吗,这有什么了不起的。反正今天的晨练还没有进行。就当是晨练好了。只不过这身上有伤,还是小心一些的好。

好不容易,把车全都给弄上大船了,胡忧长长的出了口气,边擦着脸上的汗,边到甲板上找个风大的地方,吹吹风,凉快一下。说起来这宁南帝国的船可真不小,十几辆马车弄上船,都没有占去多少地方。比曼陀罗帝国那些小船可强多了。

停下身来,隐隐的感觉腹部似乎有些火辣,想来是被汗水浸着了那里的伤口,胡忧正打算解开衣服,做一些处理,身后传来了声音:“你就是西门忧?”

胡忧转过头来,看和自己说话的是一个小婢女,长像不错,个子娇小,胸脯鼓鼓的,只不过她那小脸崩得紧紧的,也不知道是谁欠了她两个铜板没还是怎么的。

胡忧不知道她来找自己有什么事,点点头,露出一副笑脸道:“小弟正是西门忧,不知道这位姐姐找我有什么事?”

小婢女拿眼一瞪胡忧,哼道:“谁是你姐姐,油腔滑调的。内管事要见你,跟我来吧。”

胡忧心中苦笑,敢情自己这个舞师是个人就能欺负呀。连个小婢女都能对自己哼哼哈哈的。

离开甲板,跟着小婢女往船楼上走。这里的造船技术明显要比建楼技术高。这时代的楼房,一般最高的也就是四层,可这船一共有五层。甲板上三层,甲板之下,还有两层。当然了,甲板之下的,都是给像胡忧这种身份的人住的,有身份的人都住甲板之上。

每想到这里,胡忧就泪奔啊。我这种身份,哪种身份了,老子可是不死鸟军团之主,浪天王!

跟着小婢女来到甲板上二楼的一个房间,内管事正倚窗远眺,身旁还陪站着两个婢女,看来非常神气。

窈莹在做介绍的时候,也没有说名字,胡忧也不知道这个内管事叫做什么,他也不关心这个,反正知道这个女人是内管事就得了。

胡忧来到内管事的身后,行了个礼。内管事像是不知道胡忧已经到了一样,连哼都没有哼一声,继续看她的风景。

胡忧心说这女人还挺会摆架子,不理就不理吧,你看风景,我看你,看谁耗得过谁。反正老子在团里的时间,一共就那么几天,怎么过还不是过。说起来,这女人的身材还真不错,就是略微老了点。听说老女人败火,也不知道是不是。

内管事直让胡忧站了好一会,这才沉声道:“你就是西门忧?”

这不是废话吗,我不是西门忧你叫我来干什么。

胡忧应声道:“是的,内管事。”

“嗯。”内管事似有似乎无的哼一声,说道:“百花团有百花团的规矩,你虽然是团长请回来的,但是进了团,也得一事同仁。”

胡忧连连应事,心说这是要给小爷来下马威了。

内管事说着话风一转道:“听说你刚才去帮忙推车了?”

胡忧心说这推车又有什么问题吗?

胡忧回答:“是的,大管事让我去,我就去了。”

内管事一下转过身来,带起一阵香风,紧崩着一张脸道:“大管事叫你去你就去了?那他叫你去死,你去不去!”

胡忧心中那个恨啊。推车推了一身汗,不夸几句,也就算了,居然还说这样的话。你可别惹着少爷火了,不然少爷把你的车也给推了,败败火。

胡忧的目的是跟着百花团进宁南皇宫,不想太过节外生枝。为了欧阳寒冰,能忍还是忍着好了。

胡忧说道:“大管事是团里的管事,他让我做事。我总不能不去吧。”他还踢了老子一脚呢,我上哪说理去。

内管事哼声道:“你当然可以不去。舞师是我内管事的管事范围。你是我的人,当然可以不听他的。”

奶奶个熊的,少爷什么时候变成你的人了。少爷我自己怎么不知道。得得,你说是你的人,那就是你的人好了。说起来那个刘佳不也是舞师吗,他也推车了,你怎么不骂他?

不用说,这肯定是百花团内部的权力斗争问题了。说起来那个窈莹也真是的,一个小小的歌舞团,你弄那么些管事干什么。大管事,小管事,内管事,外管事,居然有四个之多,有必要吗?

算了,管你那么多呢。反正小爷也不会在这里呆多久,就算你把所有人全弄成管事,也不关的我事。

说到玩权力,胡忧的舞台可要比这小小的歌舞团高级多了,胡忧自然知道,在这个时候,自己应该说什么话。

胡忧回道:“是的,内管事,我知道了。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人,啊不,我就是你的人了。无论是水里来水里去,还是火里来火里去,我都听你的。”

内管事听胡忧这么说,脸色才好看了一些,脸也没有那么冷了,语气也温和了不少,娇声道:“只要你忠心于我,我竹娴是不会亏待你的。你做舞师的,就得有姐儿看中。只要是有姐儿看中,你是行也行,不行也行。明白了吗?

胡忧这下才知道,原来内管事叫竹娴。她们的名字都很好听,又不带着姓,看来都是艺名。这个竹娴想来以前也是歌舞伎吧,也不知道名气怎么样。退下来还能做上百花团的内管事,看来有两把刷子。

看胡忧连连点头,竹娴满意挥挥手道:“记住我的话,以后有你的好。上面的姐儿,我都熟,有机会,我会给你推荐的。你先下去吧。”

胡忧告了退,出了房门。心想着世界复杂,从业难,看来到哪都是一个理。凡是有权力的地方,就有争斗,分别只在于所争的权力大小而已。不管争什么,总之呀,做下层的,都是最难受的。

想到这里,胡忧不由得又想到的自己的不死鸟军团。虽然他从来不说,但是他心里有数,随着不死鸟军团的势力越发壮大,军团内部,也同样出现了这样的权力斗争。

胡忧正想着,耳边又传来了喝声:“你这人怎么走路不看路的,没有长着眼睛吗。”

胡忧吓了一跳,一抬头,只见一个俏婢女正双手护胸的怒瞪着他。胡忧心说离着这么远,我有撞到你吗?你那飞机场用不着护成那样吧!

弄不清这小俏婢又是哪个管事的人,胡忧连连赔不是,同时让开路,让人家过去。唉,真是命苦呀,是个人就能欺负自己。

得,惹不起咱躲得起,找地方睡大觉去。

船很大,胡忧也分到了仓房,三人一间,比马车上要好一些,但是在最底层,空气不是很好,跟那同房的人也不认识,胡忧不想下去。想了想,干脆还是躲到马车里去睡好了。之前推马车上来的时候,他就发现有一辆车的门并没有绑死,可以钻进去。

顺着记忆,胡忧找到了那辆马车。这马车之前也不知道是谁住的,弄得挺整齐,被子轻软又舒服,还带着阵阵的女儿香,一看就是睡大觉的好地方。胡忧是二话不说,就钻了进来。高床暖枕,空气清新,波涛阵阵,真是舒服得想呻吟呀。

不知道过了多久,胡忧睁开了眼睛。这一觉睡得真爽,睡觉睡到自然醒,多久没有试过了。

窗外岸边的景物一直在退,看来船已经开了。摸摸肚子,似乎还不饿,应该还没有到开饭时间,胡忧也不想这么快出去看那些人的嘴脸,打算在车里再坐会。

干坐有些无聊,无意中看到一小桌下有把胡琴,胡忧伸手把它拿了过来。

看胡琴断了两根弦,胡忧呵呵笑道:“原来坏了,怪不得她们把你扔在这里呢。左右无事,少爷就帮你找回第二春吧。”

229章雅馨

胡忧以前跟一‘飘’门的女孩子挺要好,那女孩子生意好,忙不过来的时候,有时候会拉胡忧去帮忙,所以胡忧对这琴多少有一点研究。

不过胡忧那时学的是吉他,因为吉他当时很流行,他那无良师父说,吉他可以哄场吸引人围观,也不知道从哪弄了把破吉他,扔给胡忧。

青春期的胡忧脑子里只有女人,没有音乐,本不想学。可是后来他发现,弹吉他很能引吸女孩子的目光,让他的心灵很有满足感,于是就玩命的练习。为了学好琴,他还死皮赖面脸都去求一个路边唱歌的‘飘’门女孩子教他。一来无去,琴是学好了,也让他把那女孩子给上了。算是一举两得。

只不过后来,师父看胡忧老去帮人家干活,自己这边的档口都不管,又不让胡忧玩吉他了。再后来,胡忧他们在那没有生意,又转战他地,也就失去的那个女孩的消息。说真的,胡忧当时真的是挺喜欢那个女孩的。她不但聪明,还爱笑,就是命苦了一些,从小没了父母,跟一远房的叔叔,到处卖唱。

胡忧是以教人家识字,骗得人家教他弹吉他的。可惜到了,胡忧也没有教人家学会几个字。因为他当时的水平,也很菜。除了会写‘色’字,就剩下‘狼’字了。

回想起那时候的往事,胡忧不由得有些唏嘘,突然很想再弹一弹吉他,唱一唱同桌的你。想想这把胡琴,那些人看来也不要了,胡忧干脆,动手改造,把胡琴改成吉他。

胡琴和吉他外形有些像,不过有一定的差别。还好胡忧跟鲁游混过一段时间,手也还算巧,戒指里又有些工具,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努力,终于改造完成。胡琴的弦他全拿弩弓弦来代替了,虽然弄得有些四不像,但是总体来说还不错。

调试了几个音节,胡忧忍不住唱了起来。他先唱了首‘同桌的你’,唱完之后,想起自己连学校都没有上过,又哪来的同桌,顿感兴趣索然。想起自己今后的一生,恐怕都要与战火为伴,手中不知不觉的,就弹出了黑豹乐队的‘别去糟蹋’

“没有寂静的日子

寂静的夜

人们的神色显得紧张

手中紧握着枪

起伏的胸膛

眼中是绝望的目光

.......

别去糟蹋他们的家

别去枪杀那些无知的娃娃

.......

没有安睡的地方四处躲藏

善良的人们又能怎样........

以前学这首歌的时候,胡忧只是觉得好听,并不能理解这其中的意思。可是现在,当他真正的经历过战火,在血与火之中,几经生死之后,他终于对这首歌,有了痛彻心扉的了解。

随着歌曲的深入,胡忧已经把自己的感情全都容在了音乐之中。口中唱出的,已经不是一首普通的流行歌曲,而是他真正的心声。在这一刻,他已经忘记掉了这个世界。

在胡忧沉醉于音乐之中的时候,他并不知道,此时车外,有一个女子,两眼闪光的默念着他刚才唱过的歌词:“没有安睡的地方,四处躲藏,善良的人们又能怎样........”

车外这个女子是雅馨,而胡忧现在坐着的这辆马车,正是雅馨的专用马车。那把胡忧认为人家已经不要的胡琴,是雅馨的。她并不是不要,而是婢女在收拾东西的时候,忘记拿了。那把胡琴,对雅馨来说,有着重要的纪念意义。那是她出道之时,在最窘迫的时候,省吃俭用买的。那代表着她的过去。

雅馨发现这把胡琴没有带进船仓,就自己过来取了。却没有想到,偶然的听到车厢之内,传出的音乐声。

雅馨算得上是音乐大家,天风大陆上的乐器并不是很多,雅馨基本全都会。她一听就知道,这车厢里传出的音乐,并不属于她所熟知的任何一种乐器。这勾起了她的好奇之心,想要一探究竟。所以她很小心的靠近了车厢。

胡忧唱出第一首‘同桌的你’时,就对雅馨的震撼很大。她从来没有听过如此轻快而又能勾起人们思念的曲子,第二首‘别去糟蹋’,更是让雅馨感到震惊。那曲中对战火的控诉,真是让她感同身受。

在天风大陆这样的乱世,没有人能够逃避得了战火。每一个人,都被战争影响着。唯一不同的,不过是多少而已。有的人比较轻,有的人直接影响一生。

甲板上,在这停满了马车的一角,出现了一个奇特的景观。车内胡忧沉浸于自己的音乐世界之中。车外,百花团的台柱,沉浸在了对胡忧音乐的解析里。这就是音乐的魅力,它是不分国界,不分时空的。

不知道过了多久,胡忧回过神来,看了眼窗外的天已经黑了,摇了摇头自嘲一笑,玩什么音乐嘛,这下弄不好,晚饭都没得吃了。

随手把改造过的吉他,轻轻放回到桌子上,胡忧开打车门,走了下来。刚下马车,胡忧就愣住了。

雅馨听到车门响,就知道里面的人要出来。她用无比期待的目光,死死的盯着那车门,不知不觉的,心跳加快。她有些紧张,却又很坚定的想要知道,刚才是谁在马车里弹琴唱歌。当她看到出来的居然是早上刚刚加入百花团的那个舞师,忍不住惊叫道:“是你?”

胡忧一看到雅馨,就知道这下乐子闹大了,正想到怎么把这事给混过去,听道雅馨的惊叫,本能的连连摇头道:“不是我。”

这场面真是说不出的滑稽。

雅馨两眼看着连连摇手否认的胡忧,非常肯定的说道:“是你,我知道是你。刚才在马车里唱歌的就是你!”

胡忧很想说不是他,他加入百花团,只不过是想要一张进入宁南皇宫的门票而已,并不想节外生枝。可是这马车里,就他一个人,不是他,难道还是鬼吗?

躲不过,胡忧就只能装傻了。一副傻傻的样子道:“该死的,我梦游唱歌的老毛疯肯定又犯。真是对不起,雅馨小姐。我刚才睡着了,什么都不知道。打扰到你,真是对不起。”

雅馨一脸孤疑的打量着胡忧道:“你说你刚才睡着了?是在睡梦中唱歌?”

胡忧一脸呆样的点头道:“哦,是的,我从小就有这毛疯。看了几个大夫,说是已经好了的。看了他们骗了我。雅馨小姐,不打扰你赏月了,我去找那些大夫算帐去。”

胡忧把雅馨唬得一愣一愣的,转身就跑。希望她别太把这事放在心上,别来找他的麻烦就好了。

雅馨从来没有遇上过胡忧这么胡说八道的人,一时让胡忧弄得有些找不着北,等胡忧跑远了,她才茫然的抬头看天,瞬间回过神来,低声骂道:“该死的,这天上有月亮吗?”

本想起步去追胡忧,突然想到这里是在船上,胡忧跟本跑不了,也就停下了脚步,转身往马车去。刚才胡忧离开的时候,手里并没有拿着东西,她想着那个她没有见过的乐器,肯定还在马车里,她要先把那乐器找到。

胡忧改造的那把吉他,就随手放在小桌上,雅馨很容易就看到了。拿过那把已经模样大变的胡琴,雅馨疑惑的自语道:“会是这个?”

试着拨弄了琴弦,雅馨的脸上,露出了笑意。没错,就是这个声音。虽然她弹不出胡忧刚才的曲子,但是她可以确定,就是这个。

*******

胡忧摆脱掉雅馨,走下船舱,晚饭果然已经吃过了。那帮家伙,一点饭菜也没有留给他。

因为中午忙着上船,并没有开午饭。今天就吃了一点早餐,这晚饭再不吃,他饿呀。戒指里可没有吃的了。

无视那些嘲笑的目光,胡忧摸着肚子,往厨房走,虽然希望不大,但是他还是想去看看,弄不好,会找着什么吃的呢。实在不行,就去找窈莹,她这个团长,肯定有办法弄到吃的。

胡忧刚走到厨房门口,正巧厨房门就开了,一个小厨娘走了出来,她抬眼看到胡忧,吓了一跳,接着就是一通说:“喂喂喂,你谁呀,来这里干什么。这里是厨房重地,不许随便进来的,快出去,出去。”

胡忧摸摸鼻子道:“这位姐姐,我是百花团的,刚才练曲,忘记吃饭了。不知道姐姐这里还有没有吃的,能否给我一些?”

小厨娘并不是百花团的人,而是这条船的人。她上下打量了胡忧一眼,嘴角一弯,露出笑脸问道:“肚子饿,想吃饭?”

胡忧看着心说有门,连连点头道:“嗯嗯,麻烦姐姐了。只要给我两个馒头就行。”

小厨娘变脸比翻书差不了多少,一瞪眼道:“两个馒头?一个都没有。当初上船的时候,已经说好了的,包吃三餐,定量。今天的供应已经结束,想吃,明天吧。”

胡忧心道现在的女人,真是一个比一个横,奈何有求于人呢,只能陪笑道:“这位姐姐别这样嘛,这样吧,我给你钱,你帮我做点,怎么样?”

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胡忧觉得,给点小钱,应该就可以把这事给搞定了。

可是这个世界上,往往就是有那例外的事。胡忧不说钱还好,一说钱,那小厨娘的脸色比之前的更难看,都快赶上锅底了,冷声声的说道:“有钱了不起吗,你就是给出金山来,今天也别想拿走一个馒头!”

这要换成个男的,胡忧肯定忍不住给他一脚。可这女的嘛,还是算了吧。虽然这地方女人并不比男人差,战场之上,都有大把的女兵,但是在非战时,胡忧还是没有打女人的习惯。

碰上个给钱都不要的主,那还有什么办法呢。算了,还是另想办法吧。胡忧转身离开了厨房。刚走出通道,就看到雅馨一脸笑意的抱着他改造过的胡琴,等在那里。

胡忧想装没看见她,雅馨已经先开口了:“船家的规矩,是不提供第二次饭的。你要是想吃东西的话,跟雅馨来吧。”

雅馨说完,很自信的转身就走。看胡忧求小厨娘那样,雅馨相信,他肯定会跟来的。不过走出几步,雅馨就感觉不对,转头一看,胡忧跟本就没有动。

雅馨暗暗的一跺脚,换做旁人,别说请吃饭,就是要他帮着去干活,他都屁颠屁颠的跟着了。没想到这个家伙像个呆子一样,连理都不理她。

雅馨在这里等胡忧,主要是想问胡忧关于是这琴,和刚才他唱的那两首歌的事。这会看胡忧两次不给她面子,小姐脾气也上来了。暗下决定,今天非要胡忧跟她走不可。

雅馨道:“你是不是没有听到雅馨的话?”

胡忧之前就一直担心雅馨会找来,现在看她等在这里,还叫他去吃东西,那不用说,麻烦来了。

胡忧之前跟窈莹说是为了雅馨而来,那不过是一个借口。他现在一心想的是怎么救欧阳寒冰,可没有想过去招惹谁。尤其是这个雅馨,多少人的目光看着她呢,跟她走近了,想不惹眼都不行。救欧阳寒冰的事,不容有失,千万不能节外生枝啊!

胡忧闻声点头道:“听到了,不过我的肚子不饿,不用到雅馨小姐那里去了。多谢雅馨小姐的好意。”

雅馨奇道:“你来这里不是肚子饿,找饭吃?”

胡忧道:“刚才是饿,现在不饿了。”

雅馨也是见过世面的人,眼睛一转,就知道胡忧这是什么意思了。一脸笑意的看着胡忧,略带调皮的皱皱鼻子道:“你是不是怕雅馨是老虎,会吃了你。”

胡忧不知道雅馨有没有在别人的面前这样过,但是她这小女孩的一面,比她一脸冷淡的样子,要可爱多了。闻言也笑了起来,点头道:“有一点。”

雅馨白了胡忧一眼,道:“放心了,雅馨不会吃你的。快跟我来吧,人家还有很多问题,想到请教先生。算雅馨求你了呢。”

美人的软语相求,换一个人,还真扛不住。但是胡忧知道,这一去,麻烦就大了,坚定的拿出柳下惠的精神,摇头道:“不去!”

雅馨小脸一变,声音转冷道:“你真不去?”

胡忧死硬道:“不去。”

雅馨一咬玉牙,道:“好,我看你去不去。”

雅馨的声音方落,就开始解衣裙。胡忧吓了一跳,说道:“雅馨小姐,你要干什么?”

雅馨恨声道:“你今天要是不跟雅馨走,雅馨就大叫非礼!”

事以至此,胡忧知道,这次是裁了。这次是再次应证了那句话,女人狠起来,比男人可怕多了。尤其是漂亮的女人!

小方是雅馨的丫鬟,之前那把胡琴,正是她给拉在车上的。因为雅馨从来没有跟她说过关于那把胡琴的事,所以她并不是很重视那把胡琴。直到刚才雅馨很生气的冲出去,她才知道自己闯了祸,正在房间里忐忑呢,看到雅馨把胡忧带回来,眼睛都瞪大了。雅馨可是从来不许任何男人进她房间的。

雅馨看胡忧苦着个脸的跟着她回房,得意得就像是小女孩新得一个洋娃娃一样。脸上都笑开了花:“西门忧先生,快请进。小方,快给西门先生泡茶,把那些点心,肉脯全都拿出来。对了,还有那瓶五花酒,也拿出来,今天我要陪先生喝一杯。”

小方很有理由怀疑,雅馨是不是吃错了药,怎么变得那么反常。这还是往日的那个雅馨吗?她不但把男人带回房,而且还要陪他喝酒!她刚才是这样说的吧?

雅馨看小方愣愣的站那不动,又急声道:“小方,愣什么呢,还不快去。”

小方这才醒过来,赶紧按雅馨说的做。人家是小姐,她是丫鬟。人家说什么,她就得听着。

不一会,桌面上就摆上了松子羔,桂花糖,盐水花生,牛肉干等等吃的,还有雅馨刚才点名的五花酒。

雅馨亲自给胡忧倒了杯酒道:“时间充忙,也没有什么可招待先生的,先生将就吃点,赶明儿雅馨亲自下厨,给先生做顿好的。”

反正也已经这样了,胡忧也放开了。一口喝下雅馨倒的酒,很没有形像的扔了块牛肉干到嘴里,大嚼着说道:“雅馨小姐不用客气,我西门忧是粗人,没有那么多讲究,有得吃就行。”

要是换了别人在雅馨的面前这样,雅馨不飞他一脚,也肯定会离席而去。可是现在她已经着迷于胡忧的那两首歌和琴音之中,对其他的事物,跟本不在意。别说胡忧大嚼牛肉干,就算是胡忧趴在地上吃,她都没有意见。

“先生喜欢就行,这个鹿肉也不错,先生尝尝看。”

“好,看着就很香。我试试。”

一顿好吃好喝,确定胡忧已经吃好了之后,雅馨这才把胡忧请到小桌坐下品茶。刚才她也陪着胡忧喝了两杯小酒,小脸有些泛红,看起来比平时更美。

雅馨看时机差不多了,拿过那把被胡忧改造过的胡琴,用请求的语气说道:“刚才无意听闻先生之曲,让雅馨心中无比震撼,雅馨想请先生再出神技。”

看胡忧又有摇头的意思,雅馨抢先嗔道:“不许再说梦游之作,雅馨才不信你呢。”

胡忧苦笑着接过琴,这个妖女,真是败给她了。

230章香车绚丽

一曲方罢,雅馨露出了迷醉的神色,一双凤眼,灵光闪动的看着胡忧。是激动,是感叹,还是佩服,此时的她,恐怕自己也说不上来。

说实在的,胡忧的吉他,弹得有一定的水准,但要说相当好,那还真说不上。一来这用胡琴改造的吉他,本就与真正的吉他有一定的分别。二来,胡忧也就是一路边水准,比起雅馨这种音乐大家,还真是差得太多了。

但是胡忧胜在胜在用了一个雅馨从来没有见过的乐器,演奏出来雅馨从来没有听过的曲风。只这一点,就足够他征服雅馨这高傲而又对音乐有着无比热爱的人。

回味了好一会,雅馨盈盈跪于胡忧的身边,给胡忧倒上茶,一脸又是崇敬,又是仰慕的说道:“不知道世上是否真有如蝴蝶那样的爱情呢,一曲梁祝唱出多少天下男女之事,先生真是雅馨平身仅见的音乐大家,无以为报,借一杯清茶,多谢先生的‘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雅馨说着,以一种无比虔诚的姿态,把茶倒入胡忧的杯中。这跪茶礼可是天风大陆一种极高的礼节,一般只有对非常敬重之人,才会行这样的礼。

丫鬟小方在一边看雅馨如此的样子,眼中闪过一丝讶异和不以为然,她到不觉得胡忧刚才弹的那首名为‘梁祝’的曲子,有什么特别之处,到是那歌词写得挺有意思的。

胡忧放下手中的吉他,接过茶喝了一口。他在军中,已经习惯了下属给他行跪礼,对雅馨下跪倒茶一事,他到不觉得有什么突然的。这也许就是上位者的习惯吧。

梁祝本是一个小提琴曲,有曲并无歌词。胡忧刚才唱的歌词,是经过改编的。不过作者并不是他,而是当年那个教他弹琴的女孩子。那个女孩子虽然识字不多,但是非常有才气。外出开档的时候,唱的大多都是她自己填的词,所以她的生意总是很火暴。

在马车上唱了两曲,又给雅馨当面唱了一曲,胡忧心中那份对过去的思念,也就慢慢的淡下去了。毕竟那已经是回不去的世界,对于他来说,那里已经太过陌生。陌生得就像是前世那么遥远。只能久久回忆而已。

放下茶杯,胡忧脸色淡然的对雅馨说道:“多谢雅馨小姐的招待,天色不早,西门忧这就告辞了。”

雅馨的脸上露出深深的不舍,脱口而出道:“先生这么快就要走?”

胡忧哈哈一笑,摸着肚子道:“吃饱喝足,当然要得找地方好好睡一觉了。雅馨小姐的马上,暂时借我用几天,没有问题吧?”

以胡忧那狗鼻子,早已经从雅馨身上的体香知道之前那辆马上,是属于雅馨的。

雅馨想到胡忧要用那马上睡觉,不由小脸稍稍一红。她那马车就像她的闺房一样,平时从来没有让任何的男人坐过,就连驾车的车夫,都特意找了一个老者。那上面的被子床单,可都是她贴身所用的。

强忍着羞意,雅馨颔首道:“先生想用尽管用好了。”犹豫了一下,她又接着说道:“那马车不比船舱,如果先生不介意的话,留宿在此,也是可以的。雅馨可以与小方挤挤。”

雅馨止话一出,小方的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小姐对这小子也太好了点吧,居然连自己的房间,都可以让给他。

要是雅馨没有接最后那句话,胡忧也许还真是考虑留宿的可能性。几个月没有碰女人了,昨天又给窈莹两女的虚龙假凤给勾起了火,还真想找个出口发泄一下。

可是雅馨只是把房间让给他,人却不留下,这对胡忧来说,就没有什么吸引力了。那还不如睡马车里呢。那里可是雅馨长年所居之所,比这临时的船舱也爽多了。

胡忧笑笑道:“雅馨小姐不用客气,我这人天生劳碌,有马车睡已经很知足了,不敢再做那鸠占鹊巢之事。”

小方看雅馨把胡忧送走之后,还在那里发呆,不由忍不住问道:“小姐,我看那西门忧也平常得紧,没有什么特别呀,人才得又不俊,你为什么对他那么好。”

雅馨抬头看了小方一眼,摇摇头道:“你经事还少,有些事,你不明白的。男人的能力,并不在其外表上。这个西门忧能自创乐器已经是非常了不起,他还能自创曲风,那就更不得了。以后你一定要对他尊重,绝对不能得罪他,知道了吗?”

小方还从来没有见过雅馨如此的严肃,敢紧连连点头。

雅馨看小方唯唯诺诺的样子,想来她不会做出什么得罪的胡忧的事,心里也略微放心下来。

其实她刚才对小方说的话,只说了一半而已。胡忧能自创乐器和曲风,在这天风大陆上,岂止是不了起而已,那简直就是大师级的人物,只要胡忧愿意,足可以开山立派,为各国达官权贵所敬重。

要知道天风大陆沿曲之听盛行,单单是她们这种歌舞团,就已经能有极高的地位,更别提成独创新乐器之人了。

雅馨已经在心里打定的主意,无论如何,一定要拜胡忧为师,把胡忧这种新乐器的使用方法和曲词配合给学会。这样她不但可心脱离这勾心斗角的百花团,还可以自立门户,把自己的演艺事业,发展到登峰造极之地。

这些宏大的计划,哪是一个小丫鬟能够理会得了的。在雅馨的眼里,胡忧已经不是一个人了,他是一块宝,一艘使向成功的巨轮!

胡忧哪里知道,自己已经被美女给惦记上了。不过以他那种性格,就算是知道,恐怕也是意得居多吧。

他离开雅馨的房间之时,并没有交待雅馨要对他的事保密。因为他知道,在这条小小的船上,在这个拥有四个管事的百花团,有点什么屁大的事,用不了多久,就会所有人都知道了。现在已经不知道有多少人,知道他进了雅馨的房间,保密跟本不起作用。

胡忧很清楚,雅馨为什么突然会对他这么好。所谓无事献殷勤,必有一想。虽然对天风大陆的了解并不算多,但是以胡忧对人性的了解,这个雅馨,肯定是看中了他手里的这点活。让胡忧比较满意的,是雅馨从来没有对这方面掩示过。她的每一个眼神,都很明白的表露出了这点。

从雅馨的眼神里,胡忧知道,如果他要想在这演艺行当里发展的话,那么凭他这手吉他,再多偷点以前那个世界的曲子,流行歌什么的,要火起来,并不是太难的事。别以为这一行只有女人能干,这也就百花园以女人为主打,才会女人比较多而已。男艺人要火起来,地位同样很高。到时候别说钱财,就是想要上点富贾后妃,也不算个事。

这事如果放在以前,胡忧肯定兴奋眼脸都绿了。但是现在,他的志向,已经不是赚多少钱,玩多少女人那么肤浅,他要用自己的双手,建立起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而他享受的,则是那个过程。像里杰卡尔德一样,建立起一个属于自己的王朝,不是一件无比美妙的事吗?

轻轻拉过带着雅馨体香的薄被,看着那高挂天上的明月,胡忧的嘴角,露出了淡淡的微笑。他发现自己真是越来越喜欢这个世界了。

*********

一睡好睡,睁眼已经到了天明。流水哗哗,船儿轻动,太阳初升,又是美好的一天。

刚一睁眼,胡忧就知道车外有人。事实上还在睡梦中的时候,他就已经知道有人靠近了。他不但知道车外的人是谁,还知道她到此的目的。

车外的,不是别人,正是雅馨。此时让他人看到雅馨现在的样子,肯定得吓一跳,或是以为自己眼花了。谁能想到,这位连王子都可以不给面子的才女,此时居然像丫鬟一样,双手端着早餐,伺候在马车外呢!

雅馨听到马车里的动静,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娇声说道:“西门先生是否已经醒了,雅馨给先生送早餐来了呢。”

胡忧心说这小皮娘性子还挺急,一大早就送上门来了。唉,这喂到嘴边的美味,是吃好,还是不吃好呢。真叫人头痛!

胡忧披了件衣服,推开马车的门。今天的雅馨,穿了一身绿罗裙,一头乌黑的秀发,自然的分垂两肩,特别的迷人。

胡忧哈哈一笑道:“西门忧何得无能,居然能劳动雅馨小姐亲自送早餐?”

雅馨娇媚一笑道:“还望先生不嫌雅馨做的早餐粗陋才好。雅馨可以上去吗?”

胡忧笑道:“这是雅馨小姐的马车,想上便上,似乎用不着问我吧。”

雅馨白了胡忧一个风情万种的眼神,道:“这马车现在可是先生的领地呢,雅馨自然得问过先生才行了。”

话是这么说,雅馨却已经莲步轻移,来到了马车门边,很自然的伸出纤纤玉手,娇声道:“先生不拉雅馨一把吗?”

雅馨的小手,轻滑细嫩,握在手中,让胡忧不由的想起了桂花糕。桂花糕以软滑而扬名,可是比起雅馨的玉手,却还要差上几分呢。只短短瞬间,却让人陪感销魂。

雅馨上得马车,很自然的把手中的食盒放在小桌上,从桌后拿出一个小盆,然后在什么地方拧了一下,居然接出了一盆清水。

说真的,胡忧还真没有注意到,雅馨这辆马车,还有这样的储水功能。

雅馨拿出一条丝巾,在水中湿了一下,递给胡忧道:“先生擦擦脸吧。”

自从四侍女到胡忧身边之后,胡忧对这样的伺候,已经很习惯性了。随手接过丝巾,他才想起来,眼前这个女孩,可不是旋日她们。

在心里苦笑了一声,还说什么王孙公子衣来伸手,纸醉金迷呢。再被这么些女人宠着,自己早晚也变成那样子,

随意的擦了把脸,把丝巾还给雅馨,刚要说话,雅馨却亲自拿着丝巾,给胡忧擦去脸上的一点脏:“这里有些没有擦到,雅馨来帮你吧。”天知道那里是不是真有脏东西。

深深吸了口昨晚一直在鼻间回绕的女儿香,胡忧摇头苦笑道:“雅馨小姐,你知不知道,这样和一个男子亲近,是很危险的。我也不是什么坐怀不乱的君子,再这样下去,我也不敢保证,自己会做出什么事呢。”

雅馨闻言白了胡忧一眼,娇嗔道:“先生可不许欺负小女子呢。”

胡忧暗叫一声要命。你这是让我不欺负你呀,还是提醒我可以欺负你呀?

一个女子,听道这样的话,还不跑,依然对你那么亲近。这已经是明摆着要把小白兔送到大灰狼的嘴马里了。放着这么个诱人的美食到自己的嘴边,胡忧不禁又忍不住假惺惺的在心里暗问,这是吃,还是吃呀?

雅馨瞟了一眼在那做选择题的胡忧,打开食合把准备的美食,一一摆上小桌。把一个美好的后背,毫不设防的,放在了胡忧的眼前。

胡忧这时候还要在做选择题的话,那就是吃草长大的了。他一个长身,就把雅馨给抱入了怀里。

雅馨娇躯一震,身子瞬间僵硬,俏脸忽明忽暗好一会,而后咬咬牙,放松了自己的身子,略有些娇喘的说道:“先生的早餐快要凉了。”

胡忧双手向前游走,已经来到的她的小腹,身体也贴上了她的粉背,身体开始燃烧了起来,伸头在雅馨的粉颈上,吻了一下,砸巴着嘴道:“不怕,还很温热呢。”

雅馨似乎全身无骨一般,顺势往后一靠,任胡忧把她的娇体环抱着。自小练舞的身体,极尽的柔软,别说是三十六招,就算是七十二式,想必她也能招招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