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煮酒点江山》》 · 江南一梦 · 2026-07-26
可就算是这样,林克对行军速度还是非常不满意。因为他想了早点赶回去,趁着年关这个各军中大佬齐聚的时候,走访他们,把应该送的东西给送上,把应该拉的关系都拉好了。
林克虽然有个好姐姐再背后撑着,但是要想混好了,还得看这些个大佬的脸色。他这督将的官位是跑不了啦,但这是驻地可还没定呢。不好好打点打点,要是被调到什么老少边穷的地方,那可就没什么油水可捞。
所以尽管胡忧他们已经按比平时行军的速度快一倍在赶路,林克还是觉得这个速度太慢了。他恨不得现在就飞到阳程才好呢。
这一天,胡忧他们来到了梦州的顶泗,这一带尽是山地,地势非常险要,路很不好走。往往一边靠着山,另一边就是百丈的悬崖。按原定的行军路线,本来是不应该经过这里,而是取道坡三过坡大,然后再沿着九洲河往上游进入安董的。
但是林克觉得这样行军太慢,临时下令改由顶泗过坡大进安董,这样不经坡三,就可以省出两天的时间。林克却不知道,他这个临时的改变,差点让他丢了性命。
“这路可真够险的,你们看,科库他们,连马都不敢骑了。”朱大能指着走在前面的骑兵队说道。
候三一如既往的和朱大能抬杠:“哼,那是他们胆小。这种路有什么险的,少见多怪。以前我在山上打猎的时候,走的那些路才真叫险呢,说出来的吓死你。”
“哟哟哟,你就吹吧,把牛都吹死了,你就牛了。兄弟们说是不是呀。哈呵呵.......”
朱大能的话,惹得大伙都笑了起来。
候三不服气道:“什么吹,以后有机会我带你去看看你就知道了,那种路你要敢走,我叫你亲爹都行。”
“哪用那么麻烦,你不是说科库胆小吗?有本事你上马走两步给我们大伙看看。还不用远,走五十米,我马上就叫你一声爹。”
朱大能是看死了候三不会骑马,才敢这么说的。说实在的,对于候三上房上树的本事,朱大能也打从心理佩服。他和候三斗嘴,更多的不过是取乐而已。当然了,斗了这么久,这也成了一个习惯了。
“我.......你........”候三被将了一军,一时说不出话来。
“你们都别吵了,我看着这事有些不太对劲。”胡忧底声喝道。
胡忧这么一喝,队里的声音一下全没有了。这几个月以来,胡忧在或软或硬的技巧下,终于为自己建立了一定的威信。手下这些兵,基本也能管住了。
朱大能警觉的四处张望:“队长,怎么了,难到有敌情。”
胡忧指着头上成群的蜻蜓道:“不是,你们看这天上的蜻蜓。”
朱大能看了一会道:“很普通呀,有什么特别吗?”
候三在一边答话道:“你那眼睛能看出什么东西。这些蜻蜓明显比别地方的个大。”
胡忧摇头道:“这不是个大的问题,你们有没有发现,这些蜻蜓越飞越低了。”
候三随意的说道:“也许它们飞累了吧。”
“队长,你是不是发现了什么。这些蜻蜓为什么越飞越底。”拉雷靠了上来。小队里就属他是最细心的。之前他也发现了今天的蜻蜓要比以往多了很多,只不过他没把这事和别的什么联系在一起。
胡忧说道:“你们帮我仔细看看,这些蜻蜓是不是在捕食。”因为这个世界是原来的世界不太一样,所以胡忧还有些不太确定心中的猜想。
拉雷道:“是的,队长,那些蜻蜓确实是在捕食。这有什么问题吗?”
候三也叫了起来:“对对对,我也看到了,确实是。”
胡忧摇摇头道:“这条路你们以前有谁走过吗,前面还有多久可以走出这个险段。”
阿骨达开口道:“我以前走过一次,按现在的速度,至少还有走三到四个时辰。”
胡忧的脸上出现焦急之色:“阿骨达,你能确定真还要走这么久?”
阿骨达肯定的说道:“当然,前面再走一点,就到一线天了,那里比这边还要险。能一个时辰过完,那就算是快的了。”阿骨达除了手比一般人的长外,记路也是他的专长之一。无论是什么路,他只要走过一遍,就能牢牢的记在脑中,多少年都不会忘记。
“不行,我必须马上通知林克偏将,让他下令往回走,希望还来得急。”胡忧说着停下脚步,就要往后走。
胡忧他们和科库骑兵的一部走在前面,林克的轿子在他们后面大约500米开外。
朱大能叫住胡忧问道:“队长,你先别急,能不能先告诉我们,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是呀,队长,你就这么去,偏将不会听你的。”
现在谁都知道林克在急着赶路,让他往回走,那是很难的事。
“要下雨了,要下暴雨,再不赶紧,弄不好,我们都得死在这里。”
“下雨,不会吧,这太阳这么毒,怎么可能下雨。”奥托叫道。
胡忧有些气急,忍不住骂道:“你懂个屁,蜻蜓底空捕食,是因为雨前气压低,昆虫多在底空浮游。而且今天的蜻蜓比往天明显增多,这出明将有大雨要来。”
“队长,就算是要下雨,也没有你说的那么严重吧?”
“严重,你们知道什么叫做严重吗?你们看看这些山,连棵树都没有。一但被暴雨冲刷,形成泥石流,那威力比一万辆投石车齐射都可怕。
你们再看看这里的地势,左边悬崖,下面是大河,右边的泥石流一但形成,我们连躲地方都没有。现在唯一的办法,只有回头。
跟你们说不清楚,我必须得让队伍调头,希望老天能再多给我们一个时辰的时间,不然这千多口人,连人带马,谁也活不了。”
胡忧说完不再废话,转头就往身后跑。
“队长,我跟你一块去。”朱大能也跟在了胡忧的身后。他虽然还没有完全听明白胡忧的话,但是他相信胡忧决不是胡言乱语。
“马拉戈壁的,我也去。”候三见朱大能跑了,也跟了上来。
这路本来就不大,胡忧他们三人这么一跑,整个队伍马上就乱了。还没跑出50米,他们就被分队的典军给拦了下来。
“站住,你们干什么。乱跑什么,马上归队,回到自己位子上去。”
胡忧急急的说道:“典军大人,我有紧急情况,必须马上面见林克偏将。”
典军喝道:“胡忧,你休得多言。你以为偏将大人是说见就见的吗?马上归队,不然军法从事。”
这典军名叫莱切斯,他当了五年的大头兵,才升上队长,之后又用了五年,才坐上分队典军的位子。对于胡忧这种武力不强,升级却超快的人,一直心存不满。此时更是连问都不问原由,就把胡忧给塞回去。
胡忧看那些蜻蜓越飞越低,急得团团转。曼陀罗上下级等级非常森严,虽然这个典军不过大胡忧一级,但是胡忧敢违令不尊的话,这个典军是有权力拿下他,甚至是可以当场处死的。
“典军大人,情况紧急,请容我说两句。”胡忧还想要努力。
“我说了,马上归队。”莱切斯的手已经放在了刀把上。
“马拉戈壁的。”胡忧在心中暗骂。回去是不可能的,实在不行,胡忧考虑是不是可以硬顶这个典军。
胡忧和莱切斯在路中间的对峙,已经影响到了队伍的前进,队伍进一步的混乱。见有好戏可看,有些人干脆停了下来。
胡忧短短几个月,连升两级,在引来很多关注羡慕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人的猜想。军中甚至有人谣传胡忧是什么豪门贵胄之后。现在看他敢公然和上级对抗,更有人坐实这个猜想。
“怎么了,你们都杵在这里干什么。耽误了行军,你们有几个头脑。莱切斯,你是怎么做事的。”正在胡忧盘算着应该怎么办的时候,一个声音传了过来。
听道这个声音,胡忧的脸上闪过一丝惊喜。因这他听出了这个声音是属于罗德里校尉的。那个在他进军营第一天,就升他为夫长,并打了他三十军棍的人。
“回校尉大人,是小队长胡忧和他的部下在闹事,下官已经在处理了。马上就好。来人呐,给我把胡忧一干人等押下去。”莱切斯一挥手,他身后的几个大汉就跳了出来。
“慢着!罗德里校尉大人,我有紧急情况要禀报。事关在场所有人的生死,请听我胡忧一言。”胡忧大叫道。胡忧知道罗德里这个人赏罚分明,肯定会听听他怎么说的。
莱切斯大怒道:“还敢胡言乱语,马上给我押下去。”
罗德里叫住了莱切斯,对胡忧挥手道:“等等,胡忧,我记得你。你过来。”
“是,校尉大人。”胡忧一看机会来了,赶紧跑到罗德里的面前。
“你刚才说事关在场所有人的生死,是什么回事。我可先警告你,如果你胆敢信口雌黄,扰乱军心,我决不轻饶。”
“校尉大人,下官决不敢这么做。大人你请看......”胡忧以最简单易懂的方式,把整个事的起因结果给说了一遍。
罗德里听完胡忧的话,半信半疑的问道:“真会有这么可怕。”他平时只知道有雪崩,还从来没有听说过,下雨也会这么可怕。
胡忧认真的说道:“校尉大人,如果我判断没错的话,这次应该不单单只是下雨,还有可能会出现地震,形成泥石流的可能性非常大。”
罗德里当机立断道:“希望你的判断是错误的。你跟我来,这事得马上报告林克偏将。”
“是,校尉大人。”
林克听完胡忧的话,一脸不以为然道:“什么下雨地震,还那泥什么泥......”
“泥石流,偏将大人。”
“啊,对,泥石流。咱们先不管它什么流了,只凭几只蜻蜓,你就说这天会下雨,而且是大暴雨,你觉得我会相信你吗?
你知不知道,顶泗这里半年风沙风年干,一年到头,连小雨都没有几场,暴雨更是从来就没有过。”
说别的林克可能不清楚,但是说起顶泗的事,他可是知道的不少。当年他老爹曾经在这里的打过仗,每次说道当年经历的时候,对这里的天气可没少埋怨。林克是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
胡忧还真不知道林克对这里的天气居然这么熟习,但是不管林克怎么说,他还是相信自己的判断不会错。
“偏将大人,这天气是事,是可以变的。以前不下雨,并不能代表永远都不下雨。还请大人想信我,马上让部队回转,丢下重物赶路,也许还来得急。不然的话,后果不堪设想呀。”
“这........”看胡忧说得那么认真,林克心里也有些发毛。相比起赶路,自己这条命,似乎要更重要一些。
“偏将大人。我觉得胡忧的话,可信度极高。即使错误,也不过是耽误一天半天的时间,这对大局,并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之后我们只要再赶赶路,也就是了。”罗德里帮话道。
罗德里虽然不会看天气,但是他会看人。他从胡忧的眼里可以看出,胡忧说的都是实情。再说胡忧也不是拿脑袋来开这种玩笑的人,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想法,他还是觉得回头会比较好。
“胡忧,你敢用信命担保肯定会下雨吗?”林克犹豫一下说道。
马拉戈壁的。如果不是走不掉,老子早跑了,还有时间和你们在这里浪费。天大地大命最大,老子这是在救你们,你以为是害你们呀,
骂归骂,但是以现在的情况,胡忧也只有硬着头皮顶下去,现在他敢说个不字,不用等下不下雨,弄不好林克就收了他这条小命。
“回偏将大人,末将愿用项上人头担保。要是不下雨,你把我脑袋拿去好了。”
胡忧这话说得视死如归,内心里却把林克前七后八十几代女性亲属全给问候到了。
罗德里看胡忧敢说出这种话,里心对他的信任又多了几分,于是又对林克道:“偏将大人,我看......”
“好了,我知道了。你们先出去吧。”林克一挥手,打断了罗德里的话。
“是。”
胡忧和罗德里相互看了一眼,行礼退下。
两人走离林克不远,胡忧马上忍不住问道:“校尉大人,你看偏将大人会不会下令军队转头。”
事关生死大事,胡忧已经在心里决定了,如果林克还要继续往前走的话,他只有想办法先自保再说。如果是在战场上,看到危险往前冲,那还说得过去。但是现在他明知道前面是死路,泥石流马上就要来,还一扪心思往前走,那就是脑里坏掉了。
只是可惜了朱大能那些新收不久的小弟,费了多少心思,才把他们拉到手里,还想着将来在战场上怎么发挥他们个人的本事呢,现在战场都没上,就这么眼看着他们没了,胡忧中心还真有些不舍。
这个事,使胡忧拥有一支属于自己部队的念头,也更加强烈了。偏将,只要先坐上偏将的位子,才能让部队按自己的意志行事。
正在胡忧猜测,林克犹豫之时,刚才还艳阳高照的天空,突然起了异动。只瞬间的功夫,乌云就遮住了阳光,整个天空都暗了下来,天边猛然一紫,一道闪电如死神的镰刀一样,划过整个空间.
“轰!”一声巨响,天地变色,地动山遥。
“乖乖,队长那张嘴,真是神了。”候三愣愣的看边这转瞬之间的变化,口中喃喃自语。
朱大能一巴掌打在候三的后脖子上,把他打了个突,大叫道:“你傻了,还不快走。上面已经下令马上原路后撤了。快点。”
“嘿,刚才那人叫什么来着,对了,叫胡忧。他要说下雨,我还骂他傻呢,没想到真说来就来呀。”一个汉子对身边的同伴说道。
“得了吧,现在保命都来不急,你还有心说这个。快快,往回赶。”说话的人边说边挤,不过挤了几次,都没有挤出路来。
“赶个屁,你看这人挤人推的,跟本就没路可跑。原地站着,说不定还能多活两分钟。”
“啊!”汉子的话声未落,不远处就传来一声惨叫。
“看吧,这是第十七个了。”
037章天灾大难
现在整个队伍是一片混,这样暴虐的天气突变,很多人别说见过,就算听都没有听说过。
长期纪律不严的弱点,在这一刻表露无疑。士兵找不到长官,长官也没心思再去理什么士兵。有一个人带头跑,后面的一群全都乱了。一窝峰的四处乱跑。有慌不则路的,直接跑到了悬崖下。泥石流还没有来,他自己就先寻了死路了。
林克本来还想着稳定部队,但是当他多瞄了一眼那天边乌云的时候,他的想法马上就改变了。他现在最后悔的是没有早听胡忧的话,下令部队往回赶,不过当他发现连给自己抬轿子的人都已经不见了的时候,他也就没空再后悔了。
现在逃命要紧,赶紧跑吧。
所有人都在逃命,胡忧这时候反而不跑了,因为他知道,这样乱成一团,跟本就跑不了。胡忧很清楚,虽然自己每天都很努力的锻炼,但是由于先天的关系,自己的身体强壮程度,还比不了这里的人,这样混乱的相互冲挤,很容易造成踩踏事件,一个脚打滑,就可能丢命。
要想活着走出这次的灾难,唯一的办法,是找到朱大能他们。只有和他们在一起,才有可能走出危险。
胡忧此时紧紧的挨着背山的一边靠着,眼睛不停的在人群之中寻找。他打从人群一开始乱的时候,就已经在留意这方面,不过一直没有看到朱大能他们经过,所以他知道朱大能他们还在后面。
随着人群不断的往两头散开,胡忧终于看到了朱大能他们。让胡忧高兴的是朱大能和候三他们,居然一个都没有乱跑,都像自己一样,贴靠着山的一边站着。
“朱大能,候三,你们都快过来,快点。”胡忧扯开嗓子叫道。
候三眼尖,第一个看到了胡忧:“是队长,队长在那边,我就说队长肯定没有跑吧。”
朱大能大步就跑向胡忧:“别******废话,队长叫我们过去,快。”
“哼,我又没有聋,你当我听不见吗。”候三习惯性的回嘴,看弟兄们都走了,只好在后面嘟嘟嘟嘟的跟着。
朱大能一跑到胡忧的面前,马上问道:“队长,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在胡忧成功的预测了天气突变之后,队里的人,看胡忧的眼神都不一样了。以前对胡忧是尊敬,现在隐隐的带着一丝畏惧。
“别说那么多了。朱大能,你带几个兄弟,去把偏将留下的那个轿子抬过来。”
“是,队长。”
朱大能也不问胡忧要那个轿子干什么,毫不犹豫的就带人按胡忧的话去做了。其他的兄弟也没有什么疑问,因为他们都相信,胡忧肯定能把他们带出险地。
朱大能跑开之后,胡忧也没有闲着,他带着候三几个,来到一处之前就已经看好的地方,说道:“候三,你们几个快过来,跟我一起把这里挖开,快点。别光用手,用刀,用匕首。咱们能不能活命,就看它了。”
“队长,轿子已经抬过来了。”
“嗯,好,拉雷,你的手比较巧,你带两个弟兄把轿子给拆开。重点把扛子给弄下来,注意不要伤着主体。
朱大能,你再去找些木条回来。近量找那些粗大结实的。
剩下的弟兄,加把劲,再挖深一点。快,大家都快一点。”
“候三,那里别挖了,就挖这边。”
“队长,我只能找到这些,能不能行?”
朱大能抱着些旗杆和枪杆,和一些搭帐蓬用的杆子跑了回来。
“小是小了点,也只能将就了。你想办法把它们以五、六根做一困绑起来,绑结实了。这些还不够,再去多找点。”
“队长,轿子已经拆好了。”
拉雷也很快的完成了任务。
“很好。”
胡忧看了已经被拆开的轿子一眼道:“你和里尔多,西多夫三人一起,把朱大能绑好的杆子拿过来,把这些地方加固。对,就像这样,给我顶死了,别让这块地方有摇动的可能。”
胡忧吩咐完拉雷,又马上叫道:“候三,候三。”
候三一脸泥的跑过来:“队长,我干什么。”
胡忧指着顶上的一块大石道:“你想办法到这上面去,尽量把那里,还有那里给平整出一个夹角。尽可能的让那里变得光滑。
“是。”
“轰。”
又一声巨响,天空闪过瞬间的紫色,雨开始下了起来。单单一个‘下’字,并不足以形容此时的雨势,也许用一个‘倒’字,更能说明问题。
“候三,你行不行。”
胡忧在下面叫着,雨实在是太大了,虽然相隔不远,胡忧却难看到上面的情况。
“没问题,放心吧队长。”
候三的话飘飘忽忽的,仿佛来自很摇远的地方。
“你小心一点,弄完后马上下来。”
“弟兄们,我们再加把劲。加马,去把轿子弄进来。”
“快,大家动作都快点,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朱大能,你到.......”
胡忧扯着嗓子在雨中指挥着,他要赶在泥石流形成之前,挖出一个足可以让大家避过这场灭顶之灾的洞。
胡忧选择的这个地方,是之前就已经看好了的。这个一个山体的突然部分,整个形状有些像屋檐。胡忧现在就是带人想办法把这个‘屋檐’扩大加固,以期让它能在泥石流来之时,为大家挡住冲击。
“队长,不好了,我听到远处有轰隆隆的声音,泥石流好像下来了。”候三从顶上跳了下来。
“好,知道了,大家赶快进来,尽量往里挤。朱大能别管那些了,快进来......”
“哗。”
在朱大能跑进洞的一瞬间,外面的泥石流已经冲到了。
候三后怕的说道:“乖乖,朱大能,我还以为你被冲走了呢。”
朱大能往里挤了挤,道:“放心,你死了我都没死。队长,你说咱们这次能不能活过着出去。”
胡忧的目光死死的盯着外面,虽然事到如今,看不看都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了。
胡忧说道:“尽人事,听天命。这次还真要看老天爷的意思了。”
“队长,你说偏将大人和其他的弟兄......”
“凶多吉少。”
胡忧给出了四个字,就没再言语。这沿路两边连个躲的地方都没有,一边是悬崖,一边是泥石流滚滚而下的山体,危险度可想而知。当然了,这也不是必死结局,这条路那么长,泥石流不可能无差别的全部冲击到。只不过侥幸能活下来的,基本都是祖坟冒青烟的主。
想到来时的近千号人,能生还的没有几个,大伙的心全都沉了下来。不过他们来没来得急为遇难的同仁哀伤,一个声音提醒他们,他们也不见得就能成为幸存者。
“喀嗤。”
胡忧喝问道:“是什么声音?”
“队长,顶上裂开了。”
“不好,快想办法加固,不能让它变大!”
“队长,不好,这边也开了。”
“无论用什么方法,一定要顶住.......”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是一个世纪,也许还要更久一些,雨终于停了。满天的乌云散去,太阳再次出现在天空,一切似乎都恢复了之前的状态,除了这条已经几乎全部被泥石流冲毁了的盘山路。
候三从泥水里把头抬了起来:“队长,我们死了吗?”
“啊呸。”
胡忧从嘴里吐出一大块泥,刚要说话,突然脸色一变叫道:“大伙快跑,这里要塌了。”
“轰,哗啦啦啦.......”
临时的避难所,发出最后的痛苦呻吟。
胡忧清点了一遍人数,这才松了口气:“还好,全都活着。”
路已经全被泥石流给封了,右边的那些山,经过这场大雨,足足小了一圈。
“队长,我们现在怎么办?”
朱大能的视线从远处收了回来。他的脑子现在是一片混沌,除了问这句话外,他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什么。
“想办法先回顶泗,其它的以后再说。”
胡忧等九个幸存者,蹋着松泥的沙石,深一脚浅一脚的往来时的路走。越往前走,胡忧他们才越知道自己能活着,是多少的幸运。
这一路上,到处都能看到人尸、马尸和泥石搅和在一起的场面。全身被埋起来的,还好一些,有些地方在泥中竖着一只手,或是一个脑袋,那才叫恐怖呢。
“呃。”
拉雷第一个忍不住吐了起来。之后接二连三的,又吐了好几个。这些人死得真是太惨了,就连经历过初极战场的他们,都看不过眼。
胡忧也有吐意,不过他强忍住了。他不断的在心里告诉自己,现在他是整个队伍的核心,必须要坚强的面对。如果连这点都忍受不了,将来上了战场,那还如何生存。
“队长,那好像还有一个活的,我刚才看见他动了一下。”
“是的,我也看到了。那人......那人好像是偏将大人。”
胡忧看着那人也有些像林克。虽然他半个身子都被埋在了泥里,但是他的上身却还在外边。
胡忧道:“朱大能,你跟我上去看看。其它人留在原地。”
“是,队长。”
林克所处的地方非常危险,离悬崖不过是半尺多的距离,如果雨再下久一些,或是冲力大的一些,林克此时肯定尸骨无存。
胡忧和朱大能两人,非常小心的接近林克。一段不长的路,他们走了近十分钟。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胡忧两人已经能非常清楚的看见林克的脸了。
朱大能道:“队长,真是偏将大人。”
“嗯,你站着别动,注意四周的动静,我来看看。”
“队长,你小心点。”
朱大能有些担心的看了眼不无底的悬崖。
“知道了。”
地上都是湿湿的烂泥,胡忧走得非常小心,好不容易,才来到林克的身边。
“偏将大人,偏将大人,林克,林克将军......”
胡忧叫了几声,看林克一点反应都没有,于是解开林克的衣襟,把手插进去。突然,胡忧感觉到林克心口下方,似乎有什么硬东西铬了他一下,摸起来好像是个宝盒之类的东西。胡忧心中一动,手一翻,把盒子收入了戒子里。再一摸林克的心脏,隐隐感觉到有心跳。
“还没死。”胡忧在心里暗暗的说道。
正当胡忧暗想着要不要救林克的时候,林克突然眼一睁,两手紧紧抓住胡忧。
“胡忧,救我.......”
林克只强撑着说出这句话,又昏死过去。
“救他!”
胡忧这时候也已经考虑清楚了利弊。林克是军团长苏门达尔的小舅子,他虽然无能,但是身份却是摆在那里的。救他肯定能为自己带来巨大的利益。
退一万步说,就算最后带不回去活的,死的利用好了,也是一个非常好的资源。
“偏将大人,你能听道我说话吗?我是胡忧,你放心,我会尽全力救你的。”
胡忧瞬间就做出了决定,回头对朱大能喊道:“偏将大人还活着,快,想办法找些绳索,让上面的兄弟把偏将大人拉上去。”
“是,大人。”
朱大能走了之后,胡忧把林克的衣服拉开,同时往他嘴里塞入一些江湖急救的药物,先保住他的心脉再说。
“队长,绳索已经找到了。”
“好,把一头扔下来,另一头想办法绑好了。好,听我的指挥,慢慢的往上拉。”
在胡忧的指挥之下,费了九年二虎之力,林克终于被拉了上来。胡忧第一时间就是探林克的呼吸。你别说,这家伙能力虽然不怎么样,命到挺硬。
做了个简易的单架,几人轮流着,深一脚浅一脚的往顶泗走。
又往前走了一段,在经过一个大泥堆的时候,胡忧似乎隐隐的听到了什么声音。
“大家停一下,你们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胡忧叫停了队伍。
“队长,死了这么多人,死得那么惨,不会有鬼吧。”
候三这辈子还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么恐怖事,瞬间近千人的部队,几近全死光了。走到哪里都是死人,他是越看越怕,脸色都泛着青气。
“啪。”
胡忧一巴掌煽在候三的脑袋上骂道:“就你这熊样,还出来当兵。死人又不是没见过,你用得着吓成这样。”
“队长,他们死得太惨了。”
候三这句话算是道出了大家的心声,连一向和他斗嘴的朱大能,都没有出言反驳。
不错,死人他们是见过。但是死成这样的,他们真没见过。那些绝望无助的眼神,那些从地里伸出来的手,他们这辈子也难以忘记。
“啪!”
胡忧又一巴掌打在候三的脑袋上,这次用力比上次大得多,打候三打得一恍,差点没撞在泥上。
“马拉戈壁的,什么叫做惨,这就叫惨了?啊!一场天灾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看你们一个个都像什么样子,你们是军人知道吗?你们现在还有一点军人的样子吗?
你们要是认为他们惨,就给老子打起精神来,为他们做些事。都他娘给老子站得像个男人点。
候三,用你的耳朵给我仔细听听,看是什么地方发出的声音,说不定这附近还有活人。”
刚经历一场大灾,胡忧本来不想骂人。但是他发现如果不把他们骂醒,这些人说不定就毁了。
胡忧虽然没有学过心理学,但是走惯江湖的人,谁都有把子眼力劲。他早就已经看出了候三,朱大能他们不对劲,候三这时候撞上来,正好给了他这样的机会。
“是。”
候三被胡忧连打带骂,到是比刚才好了很多。听说这附近可能还有活人,他也马上注意了起来。虽然他不见得就认识这些人,但是现在能多看到一个活的,那也是莫大的安慰。
候三的耳朵果然不一般,很快,他就发现了胡忧所说的声音,并找到了声音的出处。
“队长,声音是从这个泥堆里传出来的。是人声,我听道了。”
候三的话,让在场的人全都振奋了起来,胡忧还没有下令,他们就冲上去,想要把泥挖开。
胡忧大声的喝道:“都给我住手,干什么。你们这么乱来,不死都被你们弄死了。都给我闪一边去。”
胡忧骂完人后,仔细的打量这个大土堆,这土堆靠着山的一面,比别的地方要凹进去一些,如果不是正好被泥石流正面冲击,这到是个不错藏身之地。
正观察着,突然,胡忧发现了一条马脚,猛的想到了什么。科库的手下,有几百匹战马,可是这一路上,他们却没看到多少马尸,想来是因为天灾突来,马受了惊,全掉到山崖下了。可是在这里有马尸又有人声,太不寻常。
“候三,你再仔细听听,人声大概是从哪里传出来的。”
“现在听不到了,不过之前听到的声音很沉闷,像是有回声,大概在这个方位。”
“好,干得不错。你们几个过来,朱大能,你们几个,从这边挖挖看,小心一些,如果挖着马的话,马上停下来。剩下的挖这边。”
“是。”
一群人按着胡忧的话做了起来。
由于胡忧在灾难面前的表现,他的话,更有信服力了。
039章凄风苦雨
苏克对这种每次一谈到军事,就拿当年说事的习惯是打从心里不以为然的。不过他也不敢当面驳斥什么,现在的大环境就是这样,随意把自己放在人民的对立面上,是很严重的错误。虽然这所谓的人民,早就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人民,一群靠着父辈功绩爬上位的公子少爷而已。
副将发言之后,在坐之人,几乎每人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当然了,内容无一列外的,说的都是当年的辉煌。
每一个话题,胡忧都在心里的仔细的思考,却不发表任何的评论。一是因为他的职位低微,二是跟本没有必要。胡忧虽然参军还不到半年,但是对军中风气,乃致整个帝国之风,都有了相当的了解。聪明如他,是不会作出这种蠢事的。
苏克一直都有留意胡忧的表情,但是结果却让他有些失望。因为他不但看不到胡忧有发言的意思,甚至还不到胡忧有任何的思考。他只看到胡忧在不断的喝酒吃菜。这让他非常的失望。
有一点,苏克却没有留意到,一个小小的队长,在这样的环境里,能安然的吃喝,这就不是寻常之人可以做到的。
当然了,苏克之所以没有留意到这一点,这与他的出生有很大的关系。将门之后这个身份,让苏克很少能够真正的接触到普通的老百姓。这使得他虽然能在大方向上,看到了帝国的弊端,在细节方面,却还远远不够。
细节决定成败,正是因为这一点,让苏克轻看了胡忧,从而放弃了招胡忧入皇家骑兵团的念头。
多年之后,当胡忧和苏克再次坐在一起,谈论起今天的事,不由让人感到唏嘘的同时,又引发了另一个问题。如果胡忧今天进了皇家骑兵团,那么还有没有那个让整个天风大陆都称为噩梦的不死鸟呢?
答案恐怕就没有人能够知道了。
胡忧就在这种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之下,失去了他人生中第一次,也是最有可能加入皇家骑兵团的一次机会。
酒席过后的第三天,苏克返程回帝都复命去了。马上就要过年了,没有人会为这千八百条意外逝去的生命,而放弃喜庆的。
十天来,林克只是短暂的醒过两次,大部分时间都在昏迷之中。大夫、术士都请过不少,病情却不见有任何的好转。胡忧判断林克应该是脑部受到过撞击,造成淤血才会这样。不过这地方也没有什么先进的设备,正实不了这个判断。
胡忧这半个江湖医生,对于脑外伤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所以也不打算轻易的出手。这玩艺弄好了不见得是大功,弄死了,麻烦却多多。
林克醒不过来,科库和秦明到是恢复得挺快的,十天的时间,已经能吃能睡,能跑能跳了。胡忧估计,就算放条老虎进来,他们都可以弄死。
林克不醒,最大的麻烦就是去留的问题。胡忧他们这十几个人,隶属于暴风雪军团,地方官员管不到他们。皇家骑兵团虽然可以节制,可苏克临走的时候,却又没有下任何的命令。按理说,他们应该按原计划回青州,但是林克重伤在身,行动不便,万一路上死掉了,干系重大。留下来,似乎也不是个办法,苏克走了之后,奥维马斯明显对胡忧一行人,冷淡了很多。今天甚至连火食都不提供了。毕竟军地之争,还摆在那里。他也不可能对胡忧这些军团中人太好的。
胡忧想来想去,只能把科库和秦明找来,一同商量对策。
胡忧先问这里军级最高的科库:“科库大哥,你看我们现在的情况,应该怎么办才好呢?”
一手带出来的亲兵,全部死于这次灾难,对于科库的打击相当的大。军人战死,那是荣耀,以这种方式死,对科库来说,太过憋屈。所以即使伤已经恢复了,科库的意志还是一直消沉,除了喝酒,他是什么事也不管。
听到胡忧的问话,科库放下手中的酒壶,看了胡忧一眼,摇摇头道:“你们看着办吧,我没什么意见。”
科库的官职比胡忧的大,他不愿说,胡忧也不能把他怎么样。只好把目光放到秦明的身上。
“秦明,依你的看法呢?”
秦明这次被胡忧救了一命,对胡忧的态度比往日好了一些。不过也只是好一点点而已。他轻轻抚摸着脖子上被胡忧留下的伤痕道:“我们遇灾的消息,军团长应该已经知道了。我想,他很快会命人来处理此事,我们只要呆在这里就可以了。”
胡忧点头道:“嗯,现在看来,也只有这样了。不过青州离此,路途遥远,加上冬天雨雪不断,想来年关之前,军团的人是到不了的。
军地两方的过结,由来已久,奥维马斯想来也没有留我们过年的意思,我看咱们是不是换一个地方住?”
“你决定吧,找好地方,告诉我一声就行。”秦明说完,站起来就离开。科库摇摇晃晃的也跟着走了,看来他也没什么意见。
“马拉戈壁的,这叫什么事。”杜啸天暗骂了一声,喝道:“朱大能。”
“在。”
朱大能从外面走进来。
“你去看看,镇里有什么地方,找一处能住的。我们趁着年前搬过去。总比这寄人篱下的强。”
“是,队长。”
朱大能应声转身离去。
“回来。”
“队长,你还有什么吩咐。”
“记得找一处大点的,兄弟们也都要一起过去。”
朱大能明白胡忧口中的兄弟们,指都是死去士兵的骨灰和遗物。黯然的应了声,脚步有些沉重的离去。
朱大能足足出去大半天,才拖着疲惫的脚步回来。
胡忧问道:“怎么样,找到了吗?”
朱大能摇摇头道:“队长,找不到。”
胡忧不由火道:“为什么,难道这么大一个顶泗,连间空房都没有吗?”
朱大能八尺高的汉子,此时的声音,却变得有些哽咽:“队长,不是没有空房。只是那些人,一听说是我们要,都不租给我们。说什么大过年的,弄些骨灰遗物的,晦气。”
胡忧也知道不是朱大能不尽力,而是这事不好办,唉了口气道:“唉,我知道了。你先去休习一下吧,明天把候三他们都叫上,四处找找,多问几家。另外呢,看有什么破庙之类的地方,只要能遮风挡雨就行。找好了,我们就搬。省得人家镇守大人赶人。”
“是。”
房子没有,破庙还是有的。在好心人的指点之下,胡忧他们终于找到了一个落脚的地方。用板车搬了两天,胡忧一行人,终于在年末的最后一天,住进破庙,算是有个新‘家’了。
胡忧关上那破了大半的庙门,心中不由感叹。以前跟师父的时候,没少住这种地方。不过那时候,大多是因为没钱才那样。没想到来到这里,还有住破庙的一天。
“嗯,这里是破了点,不过胜在自由,自己的地方,不被人管,也不用看人家的脸色,连吸口空气,都舒心很多。”
进到庙里,看朱大能他们全都像死了爹妈一样,杵在那里,心火一下就上来了:“都他娘的怎么了你们,一个个哭丧着个脸。咱们这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的,你们懂不懂。瞧你们那熊样,小小的灾难而已,有什么了不起的。一点挫折都受不了,还称什么男人。把双脚夹紧,当女人好了。没出息的东西。”
“好了,都别在这傻站了。今天是大年三十,明个是初一。别人大鱼大肉,好吃好喝的过大年,咱们也不短人家什么,凭什么就不能高高兴兴的,把这年给过了。
现在我来分配任务。朱大能,你负责去买酒。记得要好酒。多弄点,至少要够兄弟们醉两回的。
候三,你去弄肉。你不是会打猎吗。去,给老子弄点野味回来。
拉雷,你心比较细。去弄些作料,还有锅碗瓢盆什么的。
嗯,里尔多,拉雷的东西比较多,你跟拉雷一块,帮帮他。顺便看有什么合适的吃食,都弄回来。生熟不忌,能吃就行。
奥托,加马,你们两个去弄些喜庆的东西回来。什么烟花炮竹啊,大红灯笼都行。
阿骨达嘛......”
阿骨达主动的说道:“队长,我跟候三一块吧,看看有没有蘑菇山菜什么的,顺便打点柴回来。”
胡忧点头道:“那行,你就跟候三去。对了,想办法弄条大鱼和活鸡回来。年年有余,大吉大利,好采头。好了,就这样吧,大家分头去办。咱们也过他个热热闹闹的大年。”
“是,队长。”
朱大能七人齐声领命。
一直没说话的科库开口道:“朱大能,等一下,我跟你一起去,你小子不见得能找到好酒。”
“我去弄些钱纸元宝什么的。”
秦明留下这么句话,也跟着出去了。
西多夫一直在那等着,看所有人都出去了,自己却似乎被遗忘了一样,不由有些急着道:“队长,我呢,我干些什么。”
胡忧哈哈一笑道:“放心吧,忘不了你小子。你到那边的空地挖两个坑,再磊上一个灶台,一会东西回来,我亲自给你们露两手。”
西多夫不敢相信的问道:“队长,你还会做饭?”
胡忧笑道:“我可是大师级的人物。一会让你舌头都吞下去。快去吧。”
“是,队长。”西多夫扛了把大刀就开干。
“胡忧队长,你也给我们仨分配点任务吧。”这时候三个幸存的士兵也围了过来。他们三个直属上司都死了,现在也甘心听胡忧的。
“你们仨个,嗯。这么着吧,内斯塔打扫一下卫生,马纳曼想办法弄个大缸,打点清水回来。因斯,木工活会吗?”
“会一点,在家的时候,跟我爹做过。”
“我一看就知道你干过,咱们现在还差些桌椅,你想办弄解决了。不用那么讲究,能坐就行。”
“是,队长。”
“好,都去忙吧。”
众人都各自去忙,庙里一下就空了。胡忧来到耳室,看看林克。
林克躺在这庙里唯一的床上。
一个偏将,落到如今这个地步,也挺惨的。要不是发生意外的灾难,他现在应该穿着华丽的衣服,拿着精美的酒杯,和各名媛贵妇调情赏花吧。
“唉,事事无常,林克大人,今天咱们落到这步田地,虽不能全怪你,但是你多少也有些责任,这样想,你也就不觉得自己委屈了。
如果你有兴致的话呢,就努力点,爬起来,跟兄弟们喝杯酒,一起守岁。如果觉得没意思,你就继续睡你的,等咱们军团来人了,你的好日子也就到了。”
胡忧说完之后,微微帮林克整理了一下,盖好被子,离开了耳房。
胡忧走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林克的手指,微微动了一下。
“嘿嘿,想不到我胡忧到这里的第一个年,居然是在这里过。”
胡忧正自嘲着,突然听到门外‘咣咣’的有人在砸门。
“我靠,人说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山中有远亲。老子都弄到这副田地了,难道还有人来拜年?
哼,希望不是什么来找不自在的,不然的话,也怪不得老子不客气了。”
胡忧紧了紧身上的衣服,走了出来。门本来就是半扇,开与不开,跟本没多大分别。人家砸门,不过是提醒里面的人,有客人来在到而已。
胡忧今天的客人,让他有些意外。
“红叶!”
“胡忧。”
红叶看到胡忧,不故一切的就扑了上来。红叶并没有和大队人马一起返回,她一到帝都,就被她强母亲强硬拉回家,非要她留下来过年。红叶的父亲红方正,官致皇家骑兵团城守,他要留女儿在家过年,就算是苏门达尔也不能说什么。
红叶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回帝都过年了,于是也就没有拂母亲的意思,拉着和自己最要好的含玉和凡梦,一块留在了帝都。也正因为这样,她们三个才躲过了这场大难。
红叶一接到礼队路中出意外的消息,顾不得其他,马上就和凡梦,含玉赶过来。不过因为她得到消息较晚,途中赶路过急,又跑死了马,这才晚了这么多天。
“胡忧,胡忧,你吓死我了。你知道不知道,我还以为你死了呢。”红叶在胡忧的怀里哭得跟个泪一样。因为灾难来得太突然,消息传得非常混乱,一开始她收到的消息是林克部从上到下,无一生还。直到后来,她才知道,胡忧不但没有死,还因此得了个不死鸟的外号。
不过就算是这样,在没有亲眼见到胡忧之前,红叶的这颗心,还是一直悬着的。
胡忧擦去红叶脸上的泪水,底低声的安慰道:“傻瓜,我胡忧福大命大,怎么会死的。好了,别哭了。凡梦她们都在笑你呢。”
胡忧从小就跟着他那无良的师父行走江湖,每天接触的也大多的偏门之人,还从来没有试过有一个女人,因为担心自己,而哭成这样。
红叶抱着胡忧,娇声道:“笑就笑嘛,我才不怕呢。我不管了,以后我要跟在你的身边,就算是人家说什么,我也不怕。”
“这......”
胡忧有些犹豫。虽然帝国男女关系并有那些封建王朝那么封闭,也没有什么从一而终的说法,但是跟一个战死将军的夫人在一起,对自己的前途是好是坏,这是必须要考虑的事。别说此时的胡忧,还不知道红叶家势。就算知道,也同样得考虑。
事实上,不能怪胡忧有这样的考虑,每一个想要成就大事的人,都会仔细分析每一件事利弊的。
成功不是必然的,所谓一将成名万骨枯,做万骨容易,成一将难。要想比别人活得久,就必须得比别人考虑得更多,更远,更复杂,更快。
胡忧从小就生在江湖,对这些道理,更是有着切身的体会。这些东西,对于大多数人也许并不适用,但是对于从小就以坑蒙拐骗为生的胡忧来说,这已经成为了他的本能。
“怎么了,你不愿意吗?”
看胡忧不出声,红叶两眼含泪的抬起头。
“我当然愿意。”胡忧瞬间已经在脑中有了答案。对于现阶段的胡忧来说,红叶绝对是利大于弊的。再说,红叶对自己,确实有情。
“队长,你们好了没呀,我的脚已经站的很酸了耶。要不你们忍忍,让我们先进去,怎么样。”
凡梦看两人大事已定,跑过来笑道。
红叶直到这时,才发现自己和胡忧的姿势非常的暖昧,娇羞不过的叫道:“死丫头,小心我撕烂你。”
“啊,红叶姐,要淑女,不然小心胡忧队长不要你哟。”
凡梦咯咯笑的转身就跑。
“死丫头,你还说。”
破庙里多了三个女孩的加入,一下就变得充满生气。随着外出人员一个个抱着大包小包的回来,破庙里的年味,变得越来越浓了。
“队长,你看我弄回什么。野山鸡哟,这可是大补的好货。我和阿骨达运气,端了它一窝。”
“候三,干得不错。留出一只公的,一会祭拜兄弟们。弄两只肥的,我给你露两手。”
“是,队长。”
“队长,你和红叶队长她.......”
“多事,快干你的事去。”
“别急嘛,队长。你泡妞那么厉害,也教我两手嘛。”
“好,你伏耳过来.......”
“真的,这也行。”
“怎么不行,你找梦凡试试不就知道了。”
“好,我马上去。”
“嘿嘿,去吧。我会想念你的......”
040章酒誓
候三抓回来的鸡真不错,一身漂亮的彩毛,肥肥的肉身,让人一见就忍不住相像它的美味。胡忧抓了一只最肥的,走着那个刚挖出来的泥坑边,准备弄个叫化鸡。这是他的拿手好戏,好久没有吃了,还真有些想呢。
洗去了一身尘土的红叶,换了身衣服,来到胡忧的身边。像个顽皮小女孩那样,偷偷从身面捂住了胡忧的眼睛。
胡忧早就已经发现红叶了,不过却没有转过身来,故意让红叶得手。女人有时候就喜欢玩些小游戏,红叶一路赶来,也吃了不少的苦头,让她开心一下,也没什么不好。
“猜猜我的谁。”红叶自认计得的变粗了自己的声音。
胡忧没有出声,张嘴轻轻在红叶的小手上,咬了一下。
红叶惊叫一声,把手收回去:“呀,你这人怎么这样的,坏死了。”
胡忧哈哈大笑道:“不咬一下,哪能猜出是谁呢!怎么不在里边休息一下?”
“不想睡。你要杀鸡吗,我来帮你拔毛。”
胡忧笑道:“谢谢哦,不过我杀鸡是不用拔毛的。”
红叶大眼睛闪出疑惑:“这也行?”
胡忧得意道:“当然,我胡忧说行的事,就没有不行的。”
“你就吹吧你,小心一会吃出一嘴的鸡毛。”
红叶边说着边好奇的看着胡忧的动作。
胡忧把鸡放到一边,在新挖的泥抗里,弄出些干净的新泥,加上水,和成团,拿在手中,不断的揉着。
红叶蹲在胡忧的对面,两手叉着脑袋,看了好一会,忍不住猜道:“你该不会是想用泥土来做包子吧。”
胡忧笑道:“是呀,做好了,先让我们的红叶尝尝。”
红叶微微噘起小嘴道:“哼,我才不要呢。”
胡忧看红叶可爱的样子,忍不住想逗逗她。眼睛一转,突然认真的说道:“别动。”
“怎么了?”
红叶被胡忧吓了一跳,果然不敢乱动。
“你的脸上有个虫子。”
“啊,那怎么办。”
“别怕,我来帮你。”
胡忧说着用满是泥浆的手,在红叶的小脸上滑拉了两下。
红叶紧张的问道:“好了吗?”
胡忧强忍着笑:“还差一点,这边再弄一下。”
“嗯,这样就差不多了。好一只漂亮的小花猫。哈哈哈......”
红叶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被胡忧给捉弄了:“啊,讨厌了,你坏死了。”
“哈哈哈.......哎哟,别踢,别踢,踢坏了宝贝。”
“谁让你这么坏,让你变太监才好呢,哼。”
胡忧正和红叶打情骂俏,候三突然大叫着从破庙里冲出来。
“啊,救命呀,队长,快来救我.......”
凡梦拿着把刀在后边撵着:“候三,你往哪里跑,看本姑娘今天怎么收拾你。”
“这个凡梦,她......”
红叶想要过去,却被胡忧拉住了:“别理他们,不会有问题的。”
红叶忍不住猜道:“候三对凡梦做了什么,把凡梦气成这样。”
“我告诉你呀,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吗.......”
胡忧在红叶的耳边偷偷的说着,这是他教候三的,哪能不清楚。
红叶的小脸一下就红了。“啊,他怎么敢......你个坏东西,肯定又是你捣的鬼。”
胡忧无辜的说道:“嘿嘿,是候三求我教他的,这可不能怪我。”
红叶白了胡忧一眼道:“哼,你们这些坏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胡忧大笑道:“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嘛。”
经过各人的努力,一顿丰富的年夜饭,终于成功出炉了。最让胡忧想不到的是红叶这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居然还会做菜,胡忧偷吃了一下,味道还挺不错的。
朱大能来到胡忧的身边问道:“队长,祭品供样已经弄好了,是不是可以开始了?”
胡忧环顾了四周一眼道:“那就开始吧。把所有人都叫过去”
“是。”
祭台前众人的表情开始变得严肃起来,虽然准备得有些仓促,没有牛羊三牲,但是有鸡有鱼,还有些瓜果,也算是有模有样。
秦明和科库都已经站在人群中,胡忧的目光分别看向他们,看他们都没有主动上前烧第一柱香的意思,于是也没再做谦让,大步来到灵位前,燃起三支朝天香,端正三拜,插入香炉之后,倒了一杯酒,高举额上。
“我死难的兄弟们,愿你们灵魂安详,家人珍重。各位死难的兄弟,你们的阴灵不远,回来再与兄弟们喝一杯酒,黄泉路冷,你们要多多保重。
你们此去数百人,到了新的世界,要相爱相互......你们的家人,兄弟们会代为照顾.......此去阴阳路.......愿你们安息。”
胡忧一番祭词下来,致情致性,周围之人,听了无不黯然神伤,红叶几女甚至都已经抱在一起,流泪不止。
胡忧的师父参在没有生意的时候,也曾经假扮过风水先生,胡忧跟在他的身边,也多少学了一些东西。那个无良的师父,曾经告诉过胡忧,仪式为死人做,却是给活人看的。所以用词用语,一定是让活人听了动情,才能多拿钱。胡忧知道自己这次做到了,不过他的奖品不是钱,而是人心。
胡忧之后,众人一一灵前上香。候三本也想像胡忧那样来上两句的,不过肚子没货,最后还是算了。
胡忧大看都烧过香了,这才说道:“好了,大家整理一下,准备开饭吧。今天是大年三十,咱们兄弟好好喝一顿。”
就在这时候,一个声音从庙们里传来:“慢着,我还没祭拜死去的弟兄们呢。”
顿时,所有的人,都转向了发声的那个方向。
只见一个人,驻着支木棍扶着墙,站在那里。是林克。林克他醒过来了。
胡忧的反应最快,三两步就走了过去。
“偏将大人,你醒了,这真是太好了。”
“胡忧,扶我过去,我要给死难的弟兄们上香谢罪。”
胡忧愣了一下,因为他感觉林克整个人似乎都不同了,往是的林克,是绝不会说出这种话的。
“这......好,你小心一些。”
在众人的目视之下,胡忧扶着林克,一步步的来到灵位前。林克轻轻推开胡忧,一下跪倒在地上。
“各位死难的兄弟,我林克今天是来给你们谢罪的。如果不是我急着赶路,也不会错选了这条死路,不但自己差点丢了性命,更害得你们枉死他乡,我林克死不足惜,可是却让你们千百余条性命因此枉死,林克愧对你们和你们的家人呀。”
林克一番话,说得声泪惧下,真可谓是闻者伤心,听者落泪。
胡忧亲手点燃三支朝天香,来到林克的身边:“偏将大人,这是天灾,咱们谁也挡不住的。所谓天灾无情人有情。我们这些活下来的人,更要好活着,在有能力的时候,为他们的家人,尽一些绵薄之力,我想死难弟兄们的在天之灵,也会得到安息的。”
“胡忧,你说得不错。悔不该当初不听你的话呀,不然想必能有更多的弟兄活下来。”
“死都已亦,偏将大人,给弟兄们上柱香,送他们阴阳路上,一路好走吧。”
胡忧把手中的香递到林克的手中。
“好,你扶我过去吧。”
林克上完香,胡忧让朱大能他们把祭台给撤了。一行人入坐,年夜饭正式开始。
“偏将大人,今天是大年三十,你给弟兄们讲几句话吧。”
胡忧对坐在主位上的林克提议道。
林克道:“胡忧,你直接叫我林克就好了。我这条命是你救回来的,何以有脸再当得起你这声大人。”
胡忧心说,还好你记得是谁把你救的,不然我这力算是白出了。
胡忧慷慨激昂的说道:“偏将大人,你可不能这么说。我只不过是做了我应该做的事而已。你是军中主帅,别说是救你,就算是为你送命,这也是应该的。”
林克感慨的说道:“胡忧,你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有能力的人。相信你将来的前途,一定不可限量。我以曾经做你的主官为荣。”
林克说完这话,接过胡忧递过来的酒杯,站起来,对众人说道:“话就不多说了,林克愧对大家,今天借此酒,向大家赔罪。”
林克喝干了手中的酒,拍拍胡忧道:“胡忧,你也给大家说两人句话。”
“就是,队长,你也来给整两句吧。我觉得你说话特有水平。”
候三也叫了起来。
胡忧笑道:“候三,你这是骂我的吧。”
候三严肃的双手举起酒杯,单膝跪道:“队长,我可是打从心里佩服你的。今天当着在坐的各位弟兄,我候三对天发誓。从今往后,我候三就跟定你了。你让我往东,我决不往西。你让我死,我决不活着。”
候三这么做,有一个说法,叫做酒誓。这是天风大陆表忠心的一种传统。只有出于自愿,才能这么做,不然就算是皇帝都不能命人发酒誓。
只要胡忧喝下了候三这杯酒,就算是仪式成立。如果以后候三背叛胡忧,那就是整个天风大陆的公敌,说人人得而诛之,那有过。瞧不起,那是肯定的。
“说得好。”朱大能猛的站起来,拍着候三的肩膀说道:“候三,认识你这么久以来,也就这句话,像是人话。“
朱大能说完,同样举起一杯酒,单膝跪在候三的身旁:
“队长,我朱大能也算一份。这次要不是你,我这条命就没了。从今天起,我这条命就是你的。”
“队长,也算我一份。”
“对,我也是。”
“平时队长对我们最好,每天喝酒吃饭,都抢着给钱,还给我们的家人送东西,又救了我们的命。
这辈子,摊上这们个长官,没得说。我也认准队长你了。其它的人,我谁也不服。”
一时间,群情激动起来,队里八个人,有六个人举起酒杯,对胡忧表了忠心。那场面,看得其他人,特别是林克震撼不已。他之前从来没有想过,兵还能带成这个样子的。
拉雷受气氛感染,也举起了酒杯,不过里尔多在他的身后,死命的拉着拉雷,没让他跪下。别人里尔多不管,可是拉雷的身份,不能这样做啊。
胡忧心里对候三、朱大能的表现,还是非常满意的。做了这么多事,终于算是有回报了。不过当着林克和科库这些上司面前,他可不能表露出什么。这酒他肯定要喝,但是喝法得有讲究。不然被传出私拉山头的话,那可好说不好听。
“你们这是干什么,都还没喝酒呢,就一个个全都说胡话了。全都坐好了,饭菜凉了就不好吃了。”
六人举着手中的酒怀齐声道:“对长,你就答应我们吧。我们都是真心的。”
这时候林克说话了:“胡忧,这酒誓之酒,你怎么能不喝。你要不喝,他们今后还有什么脸面在天风大陆上立足。”
“偏将大人,这......”
林克推了胡忧一把道:“去吧。这是六颗跳动的心。”
“我看他们是想灌死我。”
胡忧当先接过候三的酒,一口喝下去。接着分别喝掉朱大能,西多夫,阿骨达,奥托,加马五人手中的酒。
正当胡忧喝完加马手中的酒,准备转身回坐位的时候,内斯塔,马纳曼,因斯这三个幸存的兵,相互对望一眼,也单膝跪下,齐声的说道:“天灾那天,我们曾经发过誓,谁能救我们的性命,我们此生就跟跟谁,为奴为役,绝不后悔。
胡忧队长,请你收下我们。”
胡忧心说,这怎么的,还有意外的收获,又来三个。
胡忧道:“你们怎么也要来。”
“胡忧队长,我们的命,是你救下的。请你也喝了我们的酒。”三人不但是单膝跪下,连头都扣在了地上。
“好!你们既然看得看我胡忧,咱们今后就是一个战壕里的弟兄,有我胡忧的,就有你们的。咱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胡忧毫气的说完,一口气连喝三杯,把这三人也收下。
你别说,这天风大陆表忠心的办法还真特别,酒量小点的,还真有难度。
胡忧微微有些摇晃的回到自己的坐位上,说真的,他最希望的是科库和秦明也来这么一下。可惜,这两个人,似乎没有这样做的意思。拉雷和里尔多,胡忧当没有看到。他早发现这两人身份不一般。至于是什么身份,现在还不清楚。不过肯定不在林克之下。
“胡忧,你的酒量不错嘛。”林克笑道。
胡忧道:“偏将大人,你就别笑话我了。这什么都没吃呢,就被灌了那么些酒。我这脑袋都发晕了。”
“既然那么多杯酒都喝下去了,我看,也不差我这一杯吧。”林克说着,和候三他们一样,单膝跪了下去,双手举起酒杯。
林克这一举动,别说是胡忧,恐怕在坐的,除了林克自己,谁都没有想到,也不敢想吧。一个偏将向一个队长效忠,这是在天风大陆历史里,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
“偏将大人,你这是......”胡忧心中狂喜,脸上却震惊的看着林克。
林克再提高了一些自己的手,说道:“很不巧,我也曾经立下过与他们三人同样的誓言。就在我被山石砸重的瞬间。
他们的酒,你都喝了,我的酒,也不会不喝吧。”
胡忧苦笑道:“偏将大人,你别跟我开玩笑了。”
林克严肃的说道:“我是认真的。”
“可是在军中......”
胡忧的话虽然没有说完,但是意思很明显,这酒喝下去,那么在军中,谁听谁的。
“军中的事,以后再说。此酒不喝,你不是看不起我林克。”
胡忧等的就是林克这句话。有一个偏将做小弟,不收那才叫愚蠢呢!
“好!偏将大人,这酒我喝了。”
随着胡忧喝下林克的这杯酒,今后威震天下的不死鸟军团十大铁将,算是正式以这样的形式归队了。至于铜将和金将,现在在哪,又是谁,还没人知道。
041章帐下谈军(上)
大年初五,暴风雪军团的人,终于来到了顶泗。胡忧一行人,也终于结束了破庙的生活,得以回军青州。
事实上,林克醒来之后,胡忧他们就已经不需要再留在这里,但是鉴于死难者的遗物过多,路行不便,这才多留下来几天。
五天的破庙生活,虽然苦了一些,但是对于这些劫后余生的人来说,这已经是一个很不错的结果了。相比起那些死难的兄弟,他们至少还能感受这种清苦的生活。
这一次的年礼队,可以说是有史以来,最为悲剧的。林克损失了这么多的部下,还把皇帝回送给军团长的礼给弄丢了,回去升官,那是想都别想了。别说他只有一个做军团长姨太的姐姐,就算他有个军团长的妈也不行。
科库算是比较无辜的一个,他原本并不是年礼队伍里的人,要不是因为那巴坡的事,他跟本就不会来帝都,也就不会损失掉手下的几百名士兵和战马。要知道他的那些兵,可都是见过血的老兵,没死在战场上,却死在了这种天灾里,怎么能让他不心痛。科库直到现在,也没有完全恢复过来。
其他的人,秦明脖子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伤疤,朱大能他们受到了惊吓,红叶三女虽然躲过了天灾,但是策马狂奔几百里,也着实吃了不少苦。
细算下来,这次年礼队,唯一有收获的,也就只有胡忧一个人了。胡忧这次不仅得到了九个人的效忠,还得到了一个不死鸟的外号。
外号这东西,可不是自己起的,必须得别人起。不死鸟这名号,虽然不那么好听,但是胜在霸气十足,寓意也不错。胡忧一开始虽觉不够拉风,不过现在,也慢慢喜欢上了。
另外,林克一直以为已经丢失掉了的皇帝回礼,实事上,就在胡忧的戒指里边躺着。胡忧听说这东西是皇帝给军团长苏门达尔的礼物,心里就一直痒痒的,很想知道盒子里究竟是什么东西。
不过红叶大部份时间都在胡忧的身边,加上破庙这地方也不怎么样,这使得胡忧直到现在,都还不知道那个玉盒里装的是什么。不过皇帝送的东西,想来不会太差。这是胡忧的另一个收获。
还有一个收获比较空头,因为还没有经过最后的证实,所以还不知道究竟会是什么。
这次的天灾,林克部几乎全军覆没,只有胡忧的小队,完完整整,一个都没有死。加上他又救了林克和科库,这一个偏将一个校尉,外带一个秦明和三个兵,怎么说,也算是大功一件,赏是肯定有的,只是还不知道,是加官,还是赏钱。这个现在还不好猜,得看苏门达尔的意思。
苏门达尔对这次的事件,还是很重视的,他派了一个郎将来顶泗。郎将可是独立团长,这位又是骑兵部的郎将,手下管着五六千号的人马,在军团里,那可是属于高官,不是军团长的亲信,跟本不可能坐到这个位子。
这个连年都没能好好过的郎将名叫奥特加,三十五六岁的样子,长得像个白面书生,不怎么像个将军。
不过谁敢因为他的外表而小看他,那可就大错特错了。林克私下里,曾经偷偷的告诉胡忧,这个奥特加看起来文弱,手上功夫却非常了得,最擅长的是使刀,素以快刀闻名军中。他的刀法,在暴风雨军团里,至少可以名列三甲。
奥特加带来了三百名士兵和数十辆大车,这使得胡忧他们,一路上都挺舒服的。每天在车中吹牛打屁,风不吹,雨不淋的,就到了青州。
奥特加这人似乎不太爱说话,除了见面的时候,和胡忧他们说过几句之外,就一直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如果不是停车吃饭的时候能见到他,胡忧甚至以为这个郎将不在队伍里呢。
“哈,真冷呀。”候三缩了缩身子道。
“可不吗,在燕州还不觉得怎么样,这秦川一过,天气看着就知道不同了。”
里尔多非常认同候三的话。他是中州出生的人,对于青州的寒冷,还是很不适应的。
胡忧放下手中的书,拿出酒壶,灌了一大口酒,说道:“这种天,如果能泡个温泉就爽了。”
候三接话道:“温泉,好像听说阳程有,回头问问偏将大人,他肯定知道。”
大难不死的林克,像完全变了一个人一样,比以前好说话得多,对身份官级,分得也没那么清楚了。要知道以前的林克,可不会和下级说太多话的。现在,经过在破庙里的几天相处,林克也逐渐的融入了这个队伍中。平时没事的时候,大伙也常在一起聊天。
胡忧随意的说道:“到时候再说吧。对了,你们有谁去过阳程吗?”
候三和里尔多一个个都摇头,他们都没有去过。这辆车里看来没有谁去过。胡忧本想打听一些关于阳程的事,现在也没办法。事实上,这些事,问林克是最好的。可惜由于级别的关系,林克不可能与他们同车。
就这么又走了五六天,胡忧一行人,终于到了阳程。阳程、乐同是青州最大,也是最繁华的两座城。相比起帝都、浪天,阳程要差很多,不过这里特有的北国风光,却也是相当不错的。
胡忧他们的车,直接被拉到奥特加的驻地军营。傍晚吃饭的时候,他们才被告知,苏门达尔会在明天接见他们。
连日的赶路,大家都累都够呛,谁都没有心情再干什么,到了营地,全都早早睡了。
第二天,天没亮,胡忧一群人,就被传令兵给叫起来,换上新军衣,前往军机楼。军机楼也就是苏门达尔平时办公的地方。
一开始,胡忧以为苏门达尔会同时招见礼队的人,不过直到出门,他都没有见到林克、科库、秦明他们几个,就连内斯塔那三个兵也没有看到,跟着来的也就朱大能这几个手下的兵。
“队长,我怎么觉得这里有些渗得慌。”
候三看着门外那些枪明刀亮的士兵,有些坐立不安的。
朱大能冲外瞟了一眼,并没有过多的在意。他的胆子要比候三大得多:“这就叫做气势,你懂不懂。”
胡忧正在猜想的苏门达尔究竟想要干什么。他们天没亮就已经到了军机楼,可是到了之后,就被安排在这房里,也没吃的也没喝的,一坐就是三四个小时,门外还有士兵看着,不让随意走动。
手中的资料太少,胡忧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现在除了坐等,也没有太多的办法。
就这么一直坐到快中午的时候,才有传令兵过来。
传令兵的口气相当横:“你们谁是胡忧?”
胡忧听到叫自己的名字,赶紧站直敬礼道:“报告长官,未将是胡忧。”
传令兵一般都没有正式的级别,但是他们却有见官大一级的特权。这个传令兵手上拿着的是军团长的令牌,就算是林克来了,也得叫一声长官。
“嗯!”传令兵上下打量了胡忧一眼,冷哼一声道:“跟我来吧。”
“是,长官。”胡忧看到朱大能他们一眼,试着问道:“请问长官,他们.......”
传令兵不耐烦的说道:“让你跟着就跟着,问那么多干什么。”
“是。”
胡忧看这家伙很不友好,只能老实的跟着。
军机楼听起来像是一栋楼,实际上非常的大。胡忧跟着传令兵一层一层的往里走,经过了七八道关,才来到一个小花园前。
“你正这里侯着。”
传令兵把胡忧放在一个岗亭边,就自各去了。岗亭不远处,有一个巨大的石碑,上书‘擅闯者死’四个大字。八个看起来就像是高手士兵守着,防贼一样的防着胡忧。胡忧本想上去套近呼的,想想还是算了。看他们那表现,也搭不上什么话。
大约过了二十分钟,那个传令兵才再次来到岗亭,把胡忧带往花园中间那栋唯一的建筑。这并不是军机楼的正殿,而是后书房。苏门达尔平时喜欢在这里办公。虽然一路过来,都没有见着什么人,但是胡忧却隐隐能感觉到,四周都有眼睛在看着他。如果不是有传令兵带着,他知道自己是走不到这里的。
书房门外,只有两个老者把守着,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传令兵对他们却格外的恭敬,一一给两人行了礼,这才走进书房。
苏门达尔正在看着文件,传令兵跨前一步,单膝跪到书案前,道:“启禀军团长,胡忧已经带到,正在门外候着。”
苏门达尔丢开手中的文件,道:“叫他进来吧。”
胡忧走进书房,偷眼看了苏门达尔的位子,单膝跪道:“新1团,2师2联3纵队2分队1小队队长胡忧,见过军团长大人。”
苏门达尔瞟了一眼胡忧:“你就是胡忧?”
“禀军团长,未将正是。”
“嗯,胡忧,你起来回话。”
“是!”胡忧从地上站起身来。
苏门达尔翻动着手中的文件,淡淡的说道:“听说你这人很有本事呀。”
041章帐下谈军(下)
胡忧听着这话,虽猜不出苏门达尔的意思,但是他知道,这不是让他接话的,所以他站直着一言不发,等着苏门达尔后面的话。
苏门达尔足足等了两分钟,这才接着说道:“入伍第一天,就升夫长,没过三个月,又升队长。听说你还得了个‘不死鸟’的外号,比我当年可强呀。
据我所知,帝国还从来没有过升官像你这么快的,你算是帝国第一人了。”
胡忧恭谦道:“那都是长官们的错爱,未将愧不敢当。”
苏门达尔摆摆手道:“你也不用自谦,没有些本事,是不可能在军中混得好的。资料上说,你是江南州的人?”
胡忧心里有些嘀咕。暗想着,该不会是身份上出了什么问题吧:“未将是江南州柳江人。”
“江南州可是个好地方呀,山清水秀,气候温和,比我这青州可要好上太多。你为什么不就近加入红粉兵团,而要千里迢迢的跑来青州?”
胡忧来之前,就已经想过这个问题,早有准备。于是从容的答道:“红粉兵团自然也很不错,只不过本人自小就听闻军团长的名号,一直视您为心中的英雄,所以,我就来了。”
苏门达尔哈哈哈大笑道:“你小子很会说话呀。怪不得能让林克向你发酒誓。”
听到苏门达尔这话,胡忧马上单膝跪下:“小人之前并不知道偏将大人会那么做,请军团长大人降罪。”
“酒誓乃天风大陆的传统,属私人的事,我这个军团长管不到,不过,你这么做,让我很为难呀。”
胡忧知道苏门达尔这是话里有话,以前跟师父在江湖上行走的时候,没少用这招,所以他什么也没有说,就那么静静的听着。
苏门达尔从胡忧进门,就一直留意着胡忧的一举一动。在没有接见胡忧之前,苏门达尔已经把胡忧的资料完全看过,也详细的问过林克和科库关于胡忧的事。他们两人对胡忧的评价,让苏门达尔也很心动。
林克因为对胡忧发过酒誓,他的话,苏门达尔只能信一半,但是科库向来敢直言,他的话可信度非常高。再加上第一天就升胡忧为夫长的人,是一向有识人之名的罗德里,这更能证明问题。只可惜,罗德里也在这次的天灾中死掉了,不然苏门达尔还想要找罗德里问问,他对胡忧的看法。
做为一个长驻边关的军团长,苏门达尔比苏克更早意识到帝国军中的问题。虽然多年以来,帝国没有大仗,但是小的边关摩擦,还是不时会发生的。
苏门达尔做为暴风雪军团的最高军事长官,在很多问题上,他看得比谁都清楚。以前跟安融发生冲动,一般随便调个纵队上去,就基本能解决问题。虽然现在也同样是一个纵队,但是这个纵队,确不能随便调哪队都行。一定要调那几支精英部队才打得过。一般的纵队,已经不能完成任务了。
常归的冲突,现在已经变成了面子工程。对外,苏门达尔一直展现着暴风雪军团的强悍,让安融错误的认为,帝国的军队,还是如三十八年前的那支军队一样能征惯战。实事上,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个面子,他维持得很辛苦。
士兵尚且如此,各级军官就更不用提了。苏门达尔清楚的知道,自己手下的将领虽多,但像林克这种花花头,和各豪门世家出生的公子,就占了半数以上。真正能带兵上战场的,没有几个人。苏门达尔有时连想都不敢想,一但真有大仗,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从几年前开始,苏门达尔就开始有意识的发掘和培养军中正真有用的人才。无奈歌舞升平三十八年的帝国,兵源大不如前,收效甚微。精兵是找到了一些,但是将才,几乎没有遇上一个。
苏门达尔从各方面反馈回来的信息,和此时的表现来看,眼前这个年轻人,很可能就是他想要的将才,这怎么能不让他多加留意呢。
胡忧并不知道苏门达尔心里在想什么,苏门达尔在观观察他的同时,他也小心的在观察着苏门达尔。暗自猜着这个五十八岁的军团长,在想什么。
苏门达尔看了胡忧良久,这才继续说道:“胡忧,我想听听你对帝国军队的看法。”
胡忧心中一动,表面上却不动声色的说道:“军团队大人,末将初入伍不久,这个话题有些太大了。小人不敢乱说。”
苏门达尔把自己的气势放下去,以一个长者的口吻说道:“我这人就是喜欢听新兵的意见,咱们随意聊聊就好,不用当真的。”
这似乎是一个机会,说还是不说,要怎么说,胡忧在心里犹豫着。江湖人最善察言观色,胡忧已经看出了苏门达尔对自己似乎有提拔之意。这话如果说好了,升一级,怕是肯定的。
但因为是初次碰面,胡忧对苏门达尔的性情并不了解,不知道这个人,是喜欢听恭维话呢,还是爱听打击话。要是一个不对,把苏门达尔给惹恼了,在他的心中留下不好的映像,那对自己今后的发展,可是大有阻碍的。
危险和机遇从来都是并存的,只是看你有没有那个能力抓住。
胡忧边思考着,边留意苏门达尔的脸色。但是苏门达尔这人也是老狐狸一个,半点都看不出他心中真实的想法。胡忧实在没有办法,只能从苏门达尔的年纪上打主意。
以苏门达尔六十上下的年纪,和军团长的军衔,应该是建国之前,就已经入伍了的。那么,他就应该对之前的帝国军队,有一定的了解。
胡忧虽然没有见过之前的帝国军队怎么样,但是胡忧知道,以现在的帝国军队战力,决不可能在众强环视之下,推翻紫荆花帝国,而建立现在的曼陀罗帝国。
胡忧决定,赌一把。
“将军既然让未将说,那未将就斗胆说几句。以我看来,帝国徒有百万军队,却没有一战之力。”
苏门达尔眉头一挑:“怎么说?”
胡忧看苏门达尔没有发怒的意思,就知道自己这把赌对了。于是接着说道:
“现在人们一谈起帝国的军队,总是说三十八年前的军队如何如何厉害。可是谁也没有意识到,我们现在的军队,已经不再是三十八年前的那支军队了。
三十八年前的那支军队,是在帝国最混乱的时候,成长起来的。他们之中的很多人,从小在生活在战乱之中,没有一点能力的人,早就被环境所以淘汰,跟本活不下来,
这些从小在生与死之间徘徊的人,早已经看惯了血腥,淡忘了生死。只为了一口饭,他们就能拿命去拼。说是虎狼之师,一点也不为过。
而现在的士兵呢,他们大多成长于歌舞升平之中,战争、流血,对他们来说,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他们之中的很多人,别说杀人,就算是杀只鸡,恐怕都会吐。这样的兵,上到战场上,如果打顺了,也许还能赢,一但遇上困难,马上就会崩溃。
就拿这次的天灾来说吧,灾祸一起,那些士兵人推人挤,很多人并不是死于天灾,而是被自己人给踩踏而死的......”
042章抉择(上)
胡忧越说越激动。他也是一个年轻人,也同样有年轻人的血性。回想起天灾时那惨烈的场面,他真有些管不住自己的嘴。
苏门达尔静静的听着胡忧的话,胡忧说到激动的时候,他也跟着不时的点点头,却一直没有打断胡忧的意思。
胡忧说着说着,猛然收住了嘴,凡事适可而止,今天的话已经够多了。在说下去,反而会起到反作用。
“未将年纪尚轻,不知天高地厚,一时口快,还请将军赎罪。”
苏门达尔摇摇手道:“嗯,你先下去吧。”
“是。”胡忧临出来之前,偷偷瞄了苏门达尔一眼。可惜这老狐狸脸色不愠不火,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胡忧本以为自己回被带回刚才那个房,与朱大能他们汇合,没想到,却被传令兵带到一个房间里。
“你就先在这里休息,军机楼乃军事重地,随意走动者,杀无赦!”
传令兵扔下这么一句话就走了,胡忧看他那张脸,像是被人暴过菊一样,也没敢再多问什么。
“杀无赦!好有气势的一句话。”胡忧发现,自己很喜欢这句话。
这房间里有床,有桌,有茶,有水,环境还挺不错。胡忧四处看了一下,在桌前坐下来。
“苏门达尔这是什么意思呢?软禁?我似乎还不够这个格吧。这个老狐狸,查小爷的底,还故意问这么多事,肯定有什么目的。我可得小心一些。
还好当时偷的是江南州的身份证明,两地远隔千里,查证不便。不然的话,说不定还真会出什么纰漏。
任它风高浪急,我自不动如山。现在唯有静观其变了。”
胡忧喝了口茶,合衣在床上趟下来。
“唉,长这么大,还没有睡过这么好的床,让我试试再说。高床软枕,还真是不错。嗯,如果红叶在就好了,这床滚起来,一定很爽。”
“对了,不知道有没有人在暗中监视我。”想到这,胡忧从床上跳起来,小心的在房中四处查看。最后确定没有被监视,这才安心了一些。
“睡觉时间还早,看会书吧。”
胡忧在拿书的时候,猛的想起那个从林克身上得来的玉盒。到手这么多天了,一直没什么机会,都还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呢。
又一次把房间查看了一遍,胡忧从戒指里把那个玉盒拿出来。
“让我看看老帝皇到底送什么给苏门达尔。”
玉盒略比巴掌大一些,通体碧绿,自成一体,上下无字,什么也没有写。
开口之处,密封着防止他人私开的火漆,火漆上有三世帝皇巴伦西亚的金印。胡忧可不管他加盖的是谁的印,身上的刀箭在见苏门达尔的时候,已经被收上去了,胡忧从戒指里拿出把匕首,小心的把玉盒给弄开。
“嗯?”
看到玉盒里的东西,胡忧愣住了。
玉盒里一个金属制做的人手型的东西,像是一件工艺品,也可能是一件武器。胡忧发愣的原因并不是因为这个。而是因为他在这东西上,看到了是换日弓一摸一样的花纹,也就是那些神秘的疲门文字。
“飞天爪。”
胡忧把东西从玉盒里拿出来,仔细的辨认着上面的字。
通过上面的那些疲门暗字,胡忧知道了这个东西的名字叫做飞天爪。飞天爪和换日弓一样,也同样以花纹的形势,详细的记录着它的用法。
胡忧按着上面的说明,按动几个隐藏的机关,飞天爪无声无息的松开,由一块合整在一起的整体,变成了一个像扯线木偶式的人型手。胡忧试了一个,通过尾部的制作端,可以让这个手作出和人手一样的动作。
“真是精巧啊,通过尾部这条丝线,用好了,这就是一个加长的第三支手呀。可惜这个控制起来,很有些难度。对了,试试那个看看。”
胡忧想着,从戒指里拿出雪里红蛇,试着把两样东西合成一体。没想到,雪里红的尾部突起,刚好可以很完美的镶嵌在飞天爪把手部。由于雪里红特殊的延展性和可控性,居然可以通过雪里红来控制飞天爪的动作,这比用丝线控制要容易很多。
这一发现,让胡忧大喜过望。他一直都知道这雪里红蛇鞭是个不可多得的宝贝,只是却都没有发现让它发挥功能的办法。只用来当鞭子用,真是太可惜了一些。现在能与飞天爪这么天衣无缝的配合,那真是再好不过了。
“看我把那边的茶杯拿过来。”胡忧坐在床上,把飞天爪给甩出去,用蛇鞭控制飞天爪的动作。
因为还不怎么熟,胡忧控制得有些吃力。不过飞天爪还是抓住了杯子。
胡忧得意的刚想把杯子抓过来,‘啪’的一声,整个杯子被抓成了粉碎。
胡忧跳下床就跑向桌子边,吃惊的暗道:“我的娘,这东西也太锋利了吧,这要是抓在脑袋上......”
胡忧把脖子一缩:“杀人于无形呀。”
胡忧这时才意识到,这个飞天爪和雪里红蛇的组合,是一件杀人的利器。雪里红蛇身的最大可控延伸长度是十多米,也就是说,如果这东西练好了,胡忧可以利用飞天爪隔着十多米杀人,不,按飞天爪的设计用法,应该是可以用它在三十米内,做任何人手可以做到的事。
神奇,真是太神奇了。
欢喜的拿在手中摆弄了好一会,胡忧把飞天爪藏好,趟在床上,思考着另一个问题。随着换日弓和飞天爪的先后到手,这让胡忧不得不正视另一个问题——
从换日弓和飞天爪的设计工艺和独有的疲门暗记花纹,以及用料来看,它们完全是同一个时代,同一批人,甚至是同一个人所制作的。那么这个世界上,究竟有多少件这样的宝贝,它们又分别是什么,如果都把它们全部收集起下,又会怎样。
还有,是谁制作了它们,上面又为什么都会有疲门独有的暗记文字,这个世界上,除了自己,还有谁能看得懂这上面的文字,谁会使用它们。
一个问题变成了许多的问题,胡忧每一个问题都想要解开,但是到目前为止,每一个问题,似乎都没有答案。
苏门达尔再次接见胡忧是在第三天的下午,这次接见的地方不是后花园书房,而是军机楼的主楼议事厅。
“未将见过军团长大人。”
“嗯,胡忧呀,这几天住到还好吗?”
苏门达尔放下手中的笔,来到偏坐的木靠椅。
“来,坐坐。”
胡忧半边屁股坐在椅子上:“谢大人关心,军团长这里好吃好喝,未将住得很好。”
苏门达尔道:“嗯。你入伍之前,应该上过学吧。”
胡忧回道:“小人家境不是太好,年少时,跟老师学过些字画,没正式上过学堂。”
“嗯,这样啊,那么你有没有兴趣去上学呢。”
042章抉择(下)
胡忧没想到苏门达尔会提起这个,一时有些转不过弯来:“上学?将军,未将不明白你的意思。”
苏门达尔喝了口茶说道:“嗯,是这样的。咱们天风大陆在百多年前,曾经由各国共同出资,建立了一所旨在培养军事人材的学院——哥伦比亚军校。
我想让你到这个哥伦比亚军校去上几年学。”
胡忧疑惑道:“我好像只听说过皇家骑兵学院。”
苏门达尔解释道:“皇家骑兵学院是我们曼陀罗帝国自己建立的军校,只招收咱们曼陀罗帝国的学员。而这个哥伦比亚军校,是各国联合创办的,面向整个天风大陆。校址并不在曼陀罗帝国境内,而是在天德。那里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的领地。”
胡忧沉思道:“将军的意思是让我去哥伦比亚军校上学,毕业后再回军中效力?”
“是的,不过你也可以选择不去。以你这次所立的功,按理,我应该升你为典军。现在你有两个选择。一是升为典军,继续留在军中。二是不升官,由我暴风雪军团保送,进入哥伦比亚军校学习。学费由军团出,生活费自理。你可以回去考虑一下,再作出决定。”
胡忧毫不犹豫道:“不,不用考虑了,我选择去哥伦比亚军校。”这是想都不用想的好事,还要犹豫,那就是傻子了。
不错,如果选择前者,胡忧马上就可以升一级,成为拥有百名手下的分队长。这对没有任何背景的平民兵来说,已经算是一个很不错的职位了。很多人当一辈子兵,都不一定能坐到典军的位子。
可是这个选择,绝对是一个短视的行为。难道说苏门达尔让胡忧去哥伦比亚军校回来,只是为了省下一个典军的名额吗?那肯定不是。如果他不是想要重用胡忧,是不会让胡忧去哥伦比亚军校上去的。相比起这个,一个小小的典军,又算得了什么。
此时的胡忧并不知道,同样的选择,在一天之后,也摆在了秦明的面前。至于秦明的选着是什么,只看胡忧单身上路,就知道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当他们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之时,要走哪一条路,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没有欢送,没有人群,在胡忧上路的时候,甚至没有多少人知道,他将前往何处。当胡忧想要去和朱大能、红叶他们告别的时候才知道,包括林克在内有所有人,早在三天前,就已经奉调离开。至于去了哪,以胡忧的权限,无从知道。
拍拍苏门达尔给的身份证明,牵着匹军中的老马,胡忧两袖清风,孤身上路,一切和来时,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分别。
天德在天风大陆的西南边角上,胡忧要想去到那去,有两个选择。一是直接走青州出境,过安融,然后转向池河帝国,再途经色百帝国,最后再通过两个小国,保德、西靖,到天德。
但是这条路相当遥远,气候极度恶劣不说,池河和色百还在打仗,危险度和艰难度都很高,胡忧想都没想,就直接弃用了。
至于另一条路,就是胡忧现在走的这条路。和送礼队当时的走法一样,到了帝都继续往南,经幽州或江南州出境,然后横穿整个宁南帝国全境,也就差不多了。
这样走的好处多多,气候温和,道路相对熟习,这些都不算什么了,最重要的是胡忧可以途经江南州。他现在怎么说都挂着江南州人的身份,对江南州的事物一无所知,那也太说不过去了。
青州到帝都的路,胡忧已经是轻车熟路,一路走来,并没有太多的故事。只不过,胡忧发现,这一路之上的流民似乎又比上次经过的时候,要更多了一些。
胡忧这次没有进帝都龙城,而是在塘沙转道,绕过帝都,经盘古坐小船从江运进入江南州。胡忧的目的地是柳江,这是他身份证明上的家乡。
“江南州素来以产粮和糖而闻名,终年无雪,四季如春,粮种二道,水美鱼丰,人民富足。”这是胡忧在太史公的故事书上看到的介绍,也是胡忧对江南州的第一映像。
然而,胡忧一到江运,就发现,现实的情况,和书中记载的完全不一样。胡忧发现,这里的人民一个个面有菜色,并不像生活很富足的样子。
一路前行,胡忧很快又发现了另一个现像。这里的男子很少,而且大多不是没有成年,就是五十岁以上老者,或是四肢不全,久病在身的人。总之街上看不到几个壮年男子,路上多见妇人和小孩。这不由让胡忧感觉有些奇怪,现在并无战事,为什么会这样呢?
刚好路边有个酒馆,走了半天路,胡忧也觉得有些累了,于是决定进去喝口茶,吃点东西,顺便打听一下消息。
店小二看胡忧过来,忙上前招乎。
“客官来了,里边请,里边有上坐。”
招呼胡忧的是一个女人,长像一般。胡忧心说,连店小二都是女的,这还真是少见。
胡忧问道:“姑娘,这里有草料吧,我要喂喂马。”
女小二牵过胡忧的马道:“没问题,包你满意。客官里边请?”
“嗯!”
胡忧抬步向酒馆里走。女小二把马交给其他人后,又急急的跟了进来。
酒馆里的人不多,多是些行脚的客商。胡忧选了副临窗的坐头,坐了下来。
女小二先给胡忧倒上杯茶,这才问道:“客官想要吃喝些什么?”
“给我来壶酒,来点牛肉,花生,再随意上两个菜,一小锅米饭。”
“好咧,请官请稍坐,饭菜马上就得。”
女小二说完,高兴的下去了。这可是她今天做的最大一单生意。
酒馆客人不多,没等多久,胡忧要的东西,就如数上来。
“客官,你的东西齐了。”
胡忧叫住准备离开的小二:“小二,陪我喝两杯怎么样,我想向你打听些事。”
“这......”
女小二有些犹豫。由于身为女儿身的关系,经堂有想吃豆腐的客人,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姑娘不要误会,我只是想打听点事而已,没有别的。”
胡忧边说着,连给女小二塞过几个铜板。
女小二见着钱,心里盘算了一下,暗咬银牙一翻手,把铜板收了起来:“那行。不知道客官想要了解些什么,只要我知道的,一定如实相告。”
胡忧喝了口酒,问道:“我看这街上男子颇少,不知是何故?”
“客官想来是外乡人吧!”
胡忧点点头,没有开口,等着小二的下文。
女小二继续道:“我们江南州,多出手艺人。年前,巴伦西亚大帝要修皇陵......”
女小二拿了胡忧的铜板,说得十分的详细。胡忧这才知道,原来巴伦西亚那个老家伙,刚坐上帝位,就为了修自己的皇陵,而在江南州抽调了几十万的民夫,使得江南州壮劳动大量缺少,才会造成现在的情况。
离开江运,胡忧一路往江南州腹地进发,不过到了秀罗,他就没有在往前走了。因为他要去的柳江,已经被官军封索了起来。经过打听才知道,柳江正在闹瘟疫,已经十室九空
被这样封着意昧着什么,胡忧相当的清楚。以现在的医疗水平,对付瘟疫的办法不多。为了防止大面积的暴发,被发现瘟疫的地区,一般都会隔离。在无水无食无外援的情况下,里面的人能不能活下来,那就要看天意了。
现在进去,已经没有太多的意义,胡忧只好打马转向,转道州象,出江南州,进入宁南帝国。
043章似遇贵人(上)
天风大陆的贸易挺发达,不交战的时候,各国的边关盘查得也不是十分的严格。胡忧进入宁南帝国,并没有花费太大的力气。
天风大陆一共有七大帝国,分别是曼陀罗,宁南,林桂,池河,色百,林玉和苍悟。七大帝国之中,公认曼陀罗帝国的军力最强,而宁南则最富。
曼陀罗帝国的军力,现在还算不算是最强的,胡忧已经不想再提了。曼陀罗帝国现在就是一只纸老虎,吓唬吓唬人还行。真要哪天遇上个醉汉,这膜膜一捅就被破掉。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胡忧几乎不用想,就能知道。史书上对于这些的记载,从来就没有少过。
不过对于这宁南最富,胡忧却是深感认同。胡忧在宁南帝国里一共走了二十七天,所到之处,所见之人,无不是衣着华丽,食有酒肉。就连最次的脚夫,都能时常出入青楼楚馆,眠花宿柳。
人说国富****强,胡忧现在身为军人,最关心的就是宁南帝国的军力部属情况。
宁南帝国的驻军和曼陀罗帝国不一样,这里的军队并不参与城镇管理,平时看不到什么大批的军队。不过从普通的城卫兵来看,胡忧发现,说宁南经济最富而军力最差,想来应该是一个错误。
别的都不说,单单从装备上来看,宁南士兵的装备就要比曼陀罗帝国的好上太多。曼陀罗帝国的士兵,现在身上穿的,还是三十多年前的制式藤甲,虽然轻便,但是防御能力极差。
再看看人家宁南帝国的士兵,最普通的城卫兵,身上穿的都是轻铁甲。由此可见,人家的主力兵团装备会有多好了。
从青州到天德,胡忧足足走了两个月的时间,这一路上的见闻,让胡忧感慨良多。特别是军力上,除去宁南这些大国不说,就连一些小国,也比书中记载的有长足的进步。胡忧现在甚至有些后悔,当初来的时候,因为选择往色百那条路走,这样就可以亲眼看看,真正的战场,是个什么样子,也就可以知道,现在的曼陀罗帝国,到底差了人家多少。
哥伦比亚军校,占地极大,胡忧从进门开始,足足找了20多分钟,才找到了报名的地方。掌管报名的是一个60多岁的老头,他上上下下打量了胡忧好几遍,才开口说道:“曼陀罗帝国暴风雪军团的?”
胡忧站直身体:“是的,老师。我是暴风雪军团新1团.......”
胡忧还没有说完,老头一摆手道:“我对你的番号级别没有兴趣,哥伦比亚军校只有学员,没有将军。”
老头说完,在胡忧的报名表上盖了一个印,然后从桌堂里拿出一个牌子丢给胡忧道:“从今天起,你就是哥伦比亚军校的一级学员,去吧。”
老头说完之后,就不再搭理胡忧,胡忧本来还想问问班级,食宿之类的问题,看老头一点想要说话的思意都没有,想想还是算了。这些个小事,以他的能力,很容易就可以弄清楚的。
拿着个一级学员的牌子,胡忧离开了报名处。抬头四顾,正想找个人问问学校的情况,一个倩影出现在了胡忧的视线里。
感觉有些眼熟,胡忧定睛一看,心中惊讶:“怎么会是她?”
胡忧做梦也没有想到,会在哥伦比亚军校里看见这个女人。
谁?
美归镇翠红楼胡忧选中,却因为紧急集合令没能上的那个清倌——依莎贝尔。
可是她为什么会在这里,难道这哥伦比亚军校,为了解决学员们的生理问题,还安排了这个调调?
胡忧一向自认聪明,可是一时之间,却没有反应过来,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两眼直愣愣的看着那个女人。
那女人手里抱着本书,边走边读,显然没有看到正站在路中间的胡忧。一个正在发愣,另一个又不看路。按女人此时前进的线路,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两人撞在一起,想来是必然的结果。
不过这样的结果,并没有发生,那女人在离胡忧还有几步距离的时候,猛然停了下来,皱着眉看着胡忧。
胡忧此时也早就回过了神来,笑着对女人说道:“人生何处不相逢,美归镇匆匆一别,美人姿色更胜从前了。”
听得胡忧出口轻薄,女人的脸一下就冷了下来。她此时来到哥伦比亚军校之后,身边各种自认风流的家伙,就不断的了现,真是想找一处清静之地都没有。
胡忧看这女人不说话,又自顾自的说道:“怎么,不记得我了。呵呵,不记得也不奇怪,所谓众人记得和尚,各尚记不得众人。你每天和那么多人打交道,想不起我也是正常的。
我给你提个醒,你肯定就能想起我来。那次我和兄弟们去翠红楼点你们姐妹的香灯,最后关头,军号响了,我们兄弟们都提着裤子往外跑,这事想来你应该有影响了吧。”
“我不知道你说的什么翠红楼,翠绿楼,我只想告诉你,你追女仔的方法已经过时了。我已经当众说过,我来这里是上学的,不是找丈夫的。请你以后不要在来纠缠,不然我对你不客气。”
女人冷冰冰的说完,转身就要走。
“等等。”胡忧一把拉住女人的手道:“我又没有说过要你还回金币,你用不着装做不认识我.......”
“砰!”
胡忧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女人一脚踹了出去。
女人出手还挺重,胡忧一气退出五六米,一屁股坐在地上,随身的东西,洒得到处都是。
女人踹完胡忧,就怒冲冲的走了。胡忧坐在地上好一阵,才爬起来。抚摸着被女人踹过的地方骂道:“这个小皮娘,出手这么狠。”
胡忧还没从地上爬起来,身后的树林中,窜出一个男子:“兄弟,你没事吧。”
胡忧怒脸换笑脸道:“没事,这地太滑了。”他可不想自己被女人打的事,传得全校都知道。不然今后还有什么脸面在这里混。
男子双眼厉色一闪而逝,转而射出迷醉而羡慕的神色,笑道:“得了吧兄弟,被冰美人欧阳寒冰揍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你就不用藏着椰着了。再说了,你还摸了她一把,算是值回票价了。”
043章似遇贵人(下)
“欧阳寒冰?”
胡忧一愣。
原来这女人改了名。看来她肯定是怕我把她在青楼做过的事暴出来,才会这么生气。这个可恶的女人,总有一天,我要让她好看。不过她的身手居然还在秦明之上,看来只能智取,不能强攻呀。
男人瞪大了眼睛:“你不知道?”
“小弟我刚来报道,对学院的事,还不是很清楚。”
男人释然:“怪不得。”
“小弟胡忧,还没请教兄台的大名。”
“哦,我叫林正风。”
胡忧问道:“林大哥来学校挺久了吧。”
“嗯,我已经呆了五年了。不是我吹,这哥伦比亚军校里大小事物,就没有我不知道的。”
“那真是太好了,小弟我初来乍到,以后还请林大哥多多指教才好。”
林正风看胡忧对自己这么尊重,一脸得意道:“哈哈哈,那有什么问题。胡忧兄弟既然初来,今天不如就由我来做个小东道,算是给你接风。”
胡忧嘿嘿笑道:“那怎么好意思让林大哥破费,这个东,自然是由小弟来做。”
“也好,那就由你做吧。”
林正风一点抢的意思都没有,直接顺着胡忧的话,就把这东推给了胡忧。
“这个狡猾的家伙。”胡忧心里说道。
这个林正风,看起来虽然游手好闲,不是什么好鸟。但是胡忧初到这里,什么东西都不了解,正需要一个像林正风这样的老鸟给指点。小老鼠有小老鼠的用处,林正风此时出现就很有用。
胡忧身上并没有太多的东西,来时骑的老马,在报名之前,已经卖掉了。其他的东西,大多都在戒指里,身上就一个小包和一些零碎,收拾一下,就可以跟林正风走。
林正风轻车熟路,很快就把胡忧带到了一个食堂里,毫不客气的点了一大桌菜。
没等酒菜上齐,林正风就端起酒杯道:“胡忧兄弟,咱们先走一个。”
胡忧赶紧也拿起酒杯:道:“这杯算我敬林大哥。”
“别说什么敬不敬的,都是自家兄弟。”
林正风说话之间,已经三杯酒下肚。拿着个大鸡腿咬了起来。
胡忧行走江湖多年,什么人没见过,对此也没太在意,喝了口酒问道:“林大哥刚才说的冰美人是什么回事,能不能再给兄弟说说。”
“这有什么问题。”林正风丢开手中的鸡骨头,抓了根肉肠塞到嘴里道:“咱们学校美女不少,其中最漂亮,最难上手的,当属冰火双美,她们的身边,从来不允许有其他男人靠近。”
“冰火双美?”胡忧看着林正风,等待着他的下文。
“不知道了吧。”林正风得意的喝了口小酒道:“冰美人就是你刚才看到的欧阳寒冰了。听小道消息说,她是身份好像是哪个国家的公主,具体的情况是怎么样,我也不知道。学校对学员的身份都是保密的。除非她自己愿意说,不然的话,很难查得到。”
胡忧疑惑道:“我们这里不是军校吗?难道说公主也要打仗的?”
林正风愣愣的看着胡忧,好一会才问道:“你是天风大陆的人吗?”
胡忧心中一跳,而不改色的回答:“当然。”
“我还以为你是来自其它大陆的呢。”林正风笑道:“咱们天风大陆,除了色百帝国不让女人上战场之外,其他国家,女人领兵都是很正常的军。
公主作为皇位的继承人之一,不会带兵,那还能行?”
林正风说着,压低声音道:“要知道皇族夺诣可是很残酷的事。”
胡忧现在只想打听更多的消息,并不想讨论皇族之间的血腥,这种事他已经听说得太多了。
“这么说,欧阳寒冰应该不是色百人了?”胡忧转移话题道。
林正风嘴里含着块鱼肉说道:“那可不一定,色百女人虽然不上战场,但是她们却可以主导参与国事,学些兵法战法,也不是什么太奇怪的事。”
胡忧点点头道:“你说得也有道理。那个火美人呢,火美人也是哪国的公主吗?”
“那到不是。她是曼陀罗帝国红粉军团的人。”
“红粉军团?”胡忧还以为曼陀罗帝国只有自己一个人来军校呢,没想到红粉军团也派有人来。
林正风第一次停下了筷子,一脸向往的说道:“你不会连红粉军团也不知道吧?那可是男人做梦都想加入的军团呢。”
“红粉军团我当然知道,只是没想到,区区一个军团里的人,也能那么牛。”
林正风解释道:“在哥伦比亚军校,牛与不牛,是和身份出生没有什么关系的。这里讲究的是实力,就算你是王子,没有实力,在这里,也不会有人鸟你。
这个来自红粉军团的黄金凤,不但人长得美,而且功夫了得.......”
胡忧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打断林正风的话,问道“林大哥,等一下,你刚才说她叫什么名字?”。
天下没有这么巧的事吧,遇上依莎贝尔已经很巧了,居然还会遇上她!
“火美人黄金凤,有什么问题吗?”林正风的话被胡忧打断,有些不爽,却没有表现出来。
“没有,我是想问你,知不知道她家是曼陀罗帝国哪里的?”
林正风似乎失去了说话的兴趣:“那我就不知道了。”
结识林正风,对胡忧来说,是一大方便,有这只老鸟在,胡忧很多问题,都可以得到答案。
用过饭后,林正风把胡忧带回了自己住的地方。
林正风已经喝了八九成,走路都东摇四荡的。开门进了屋子,林正风边向屋子里那唯一的床走,边含含糊糊的说道:“为了避免各国学员出现争端,学校是不提供住宿的。今天晚了,兄弟你就先在我这里休息一晚吧,明天我再带你去找住的地方。”
胡忧看了眼这如垃圾场一样的情景,苦笑的说道:“哦,好,多谢林大哥了。”
林正风摆摆手,话没说完,就睡过去了:“不谢,我先睡了,你自己找地方睡得了,哪里都可以,就是别上我的床,我这人不喜欢床上除了我之外,而有别的男人......”
胡忧看林正风睡下,又再次观察这个屋子。这屋子挺大,装饰得也还算可以,只不过能睡的地方,却不多。除了那张床外,也就只剩下那张长椅。别的地方,四处散乱的扔着七七八八的东西。
胡忧和师父行走江湖之时,大通铺,小旅馆,什么样的地方都住过,要找个睡觉的地方,还是难不了他的。
长椅上堆满了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几天没洗的衣服,吃过的饼子,弓箭......胡忧甚至还发现了几件女人的、一些铜板和几个金币。
胡忧也不跟林正风客气,在完全不破坏屋子风格的情况下,把长椅上的东西,全丢到了别的地方,终于把睡觉的地方,给整理出来。
胡忧刚才虽然喝酒不多,但是连日的赶路,也累得够呛。决定先睡一觉再说,有什么事,明天再解决吧。
闭上眼睛的胡忧,却没有发现,此时已经睡过去的林正风,无声无息的张开了眼睛,用一种很诡异的眼神,看向他。
044章奇正会馆(上)
天边的启明星刚刚升起,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胡忧睁开眼睛,从长椅上爬了起来。看了眼还在床上熟睡的林正风,胡忧推开门,走了出去。
简单洗漱之后,胡忧从戒指里拿出白蜡杆软枪,开始了今天的练习。这是胡忧的习惯,只要条件允许,他每天都是会这样做。虽然因为先天的关系,胡忧就算再怎么努力,相比起朱大能他们,进步还是太小。但是他从来没有产生过放弃的想法,因为他知道,这些是保命的本钱。进步虽然慢,但总归是有进步的。放弃,就再也没有进步的可能了。
一遍自定的枪法训练下来,胡忧全身的衣服都已经透湿了。天德这个地方不比青州,这里的天气相当的炎热。因为靠近海边,听说这里不时的,还会有风暴来袭。
歇了一口气,胡忧把白蜡枪放到一边,从戒指里拿出换日弓和飞天爪,左手平伸,举起换日弓,右手以飞天爪引出一支换日箭,锻炼眼力。
换日弓和飞天爪这样的组合使用,是胡忧无意中发现的。那天他在把玩飞天爪的时候,无意中看到飞天爪上有个缺口,似乎有着什么妙用。胡忧灵感一闪,拿出一支换日箭一对比,尾箭居然和那个缺口大小不差,最神奇的是,箭尾一接近那个缺口,缺口上马上就能自动的生出一种吸引力,把换日箭给吸住。以这样的方式,把换日箭架在弓上,不但非常顺手,而且稳定性大大的曾强。
这样的发现,让胡忧大喜过望。先不说这样的射箭方式,能最大程度的减少弓弦对手指头的伤害,胡忧最高兴的是通过这个设计,他可以从另一方面印证心里的猜想。这换日弓和飞天爪不但同出一门,而且他们之间是可心相互配合使用的。也就是说,换日弓和飞天爪,本应该是一套。
证明了这一点,胡忧不禁的产生了更多的联想。如果这两样东西本是一套,为同一个人使用的话,那么它们的原主是谁呢?它们为什么会失落?最重要的事是这一套东西,是只有这两件呢,还是有更多的部分,如果能收集全这套东西,又会发生什么事?
前两个疑问,胡忧只是有兴趣知道,但是并不是一定要知道。他最想知道的,是最后一个猜测。在胡忧想来,能用上这种极品装备的人,肯定不会是一般人,他怎么的,也应该至少是个将军以上的人物。如果是将军以上的,那就不应该只有这两样装备,他还应该有头盔,铠甲,指挥刀等更多的东西。
胡忧做了一个小时的瞄准练习,却没有射出一箭。他这样做,是为了训练自己的定力和耐力。从拿到换日弓的那一天起,胡忧就把自己定位成一个阻击手。他要射杀的,不是普通的士兵。他要用这换日弓,点杀敌方的将领。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一个将领的价值,要比十个,百个,甚至千个万个士兵都要来得高。
时间过来很快,转眼之间,天已经大亮了。近海的地方,会更早的看见阳光,空地上,也开始出现了其他人的身影。
胡忧也结束了早上的训练,收拾好东西,回到林正风的屋子里。今天说好了,要和林正风去找屋子租住,胡忧自知身上的秘密太多,就算林正风要他在这里长住,他也是不肯的。
最重要一点,胡忧隐隐的觉得,林正风这个人,似乎并不应该是他所表现出来的这个样。虽然林正风一直刻意的表现出一种市井粗俗,但是在胡忧的眼里,他做得太过,他在隐藏着什么。
说得更严重一些,胡忧在林正风的身上,感觉到了一丝危险的成分。
胡忧回到屋子里,林正风才刚刚起床,正坐在那里望天,看他那样子,也没有出去锻炼的打算。
根据林正风的介绍,胡忧对哥伦比亚军校也有了一个大体的了解。这所国际级的学校,还是很有一些特色的。
这里对住宿的管理基本没有,学员一般自己安排住宿的地方。学校内外都有房子出租或出售。区别只在于,校内的房子,是以会馆的形势出租的。按月交费。会馆会为住客提供热水,跑腿,代收信件通知等相应的服务,收费也相对较低。
而校外的房子则相对要贵一些,除了住房之外,并不提供任何的服务。当然了,如果你有钱的话,也可以自己买些丫头或优伶来服侍你。据林正风说,有些个学员,还自己买了房子,带了家眷管家来。总之你爱怎么样都行,没人会管你。
上课方面,这个学校就更特别了。哥伦比亚军校所设的课目非常多,什么战场指挥,车马运用,后勤保证,刀枪棍棒,拳脚弓箭,只要你能想到的,这里都有相应的课目。
学校的学员也不特定非要学什么课目,你对什么感兴趣,找到相应的教学点,就可以了。一级学员没有分,每完成一个课目的学习,会得到一点的积分,学员级别也会升一级,拿到九个积分,就可以向学校伸请毕业。
当然,你也可以继续留下来学习。只要你喜欢,又没有犯什么严重的错误,在这里学到死都行,学校是不会赶你走的。据说有几个升级狂人,已经积了近百个积分了,还没有离开的意思。
不过这每年的学费,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一般人经不起这么折腾,富贵人家,也很少有谁会愿意一辈子沉迷于学业之中的。
胡忧对于学校的这些个做法,相当的满意。在来之前,苏门达尔也没有要求胡忧学什么,胡忧完全可以自由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目。
听了林正风的介绍之后,胡忧决定选择校里的会馆租住。之所以这么做,一来是因为会馆在校内,上课比较方便,还提供食物和必要的服务。这让他比较看中。
二来会馆相对也比较便宜,要知道苏门达尔只帮出学费,食宿费是要求自己解决的。胡忧之伍之后,虽然也得到了不少的金币奖励,但是为了笼络朱大能这些人,他的花费挺大,现在所剩的也不多了。来这里的目的既然是学习,胡忧也没打算弄什么半工半读,四处分心。所以这钱还得省着点花。
最重的是胡忧相信‘寒门出人才’这句话,选择住会馆的人,大多都是家族出生相对较差的。他们来这里的目的,也都是真正为了学习,跟他们混在一起,应该可以从他们身上,学到很多的东西。如果再能结交或是收服几个人才,那就更好了。
听胡忧要选择住会管,林正风不由的有些惊讶。因为从见面之初,林正风就感觉胡忧这个人,不论从气度还是接人待物的表现来看,都不像是一个贫苦人家出生的人。
昨天吃饭的时候,林正风特意试探过胡忧。他点的菜虽然都不名贵,但是要的两壶酒却不一般。一顿饭吃下来,足足花掉了二十个金币,这可不是一般的小数目,足够平常人家,过上一年好日子的。
可是胡忧付帐的时候,对这个数目,却没有皱半点的眉头,很爽快的就给了。能拿出二十个金币,吃一顿饭的而不皱眉的人,居然会选择入住会馆,真有些说不过去。
怕胡忧不太明白会馆的意思,林正风又解释道:“这会馆虽然有茶房、管事帮着跑腿上茶什么的,但是因为住的人比较杂,所以环境并不是那么好。
我见意你还是像我一样,自己在外面租个房子,想要整齐点呢,我可以带你去买个丫环或优伶。
这样全弄好了,也不过是几百个金币的事,住得舒心不说,还有美人伺候着,不知道多爽。”
三江感言
三江吗?
是的,三江了!
激动吗?
是的,很激动!
不过在激动之于,更多的,还是一种淡淡的欣慰。黑夜如果不黑暗,美梦又何必向往,三江是坚持的人,应该获得的奖赏,是黎明的曙光!
从08年拿起键盘码字至今,算起来,通过键盘打出的字,已经过三百万了。成绩怎么样先不说,淡淡的自豪感,总是有的。毕竟三百万字,那是无数个日夜,用汗水积累出来的,它代表着一种坚持!
与很多一时冲动写书的作者不同,江南算是早有预谋。从初中开始,江南就已经尝试着动笔,写一些东西。不用说大家也知道,肯定是武侠。
每一个女孩子,总有一个白马梦,每一个男人,总是有一个武侠梦的。仗剑江湖,快意恩仇,那是每个男人的梦想。
用笔把自己的梦写出来,就是江南的梦想,也是一个追梦的过程。那时的作品,虽然不是很成熟,但是那种满足感,真的很不错。可惜那时候,与江南一块分享美梦的人,还是太少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发现了起点这个平台,当时的心情,真可以说是欣喜若狂,因为江南终于找到了一个让更多人分享美梦的地方。
有朋友曾经问过我,江南一梦这个笔名是从何而来的。其实,就是这样来的。在龙城的柳江南岸,用笔和大家一起编织梦的人。
感谢起点,感谢三江,感谢各位编辑大大,感谢那些曾经帮助过江南、正在帮助江南和将要帮助江南的朋友,江南会一直用心,和大家一起,做那最甜蜜的梦。
江南一梦——用心编梦的人。如果你喜欢江南编制出来的一个个美梦,那就让我们,一起来圆梦吧!
人因有梦而伟大,有梦的人,很多,很多......
045章斗智(下)
胡忧听得一愣,还没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边上的吴学问偷偷的捅了胡忧一下道:“那么维埃里教官,水平还行,但是脾气很冲,最恨人家说他长得难看,你要小心一点。”
胡忧表示感谢的点点头,心想着我又不傻,没这么蠢去捅他的马蜂窝。
胡忧站起来答道:“学生是胡忧,不知道维埃里教官叫我有什么事?”
“你就是胡忧?小白脸的样子,你觉得自己长得很帅吗?竟然敢对教官不敬,来人啊,给我拉下去,重打十军棍。”
哥伦比亚军校在住宿方面虽然管理很松,但是在课堂上,完全是采用军队的管理方式,所以惩罚学员,那是常有的事。这个胡忧入学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他可是签过同意书的。除非你马上退学,不然教官打你,是完全合法的。
这是当初各国合办这个学校的时候,就已经定下的规矩,也是哥伦比亚军校的一大特色。
哥伦比亚军校报名的时候,就不问你的身份,所以就算你是王公贵族,亲子亲王,也照打不误。而已在这里被打的人,基本上回去也不敢说什么。因为就算是王子被打了,他的皇帝老爹也不会管,说了反而丢自己的脸。正是冲着这一条,一些望子女成龙成凤的权势之人,才会送自己的孩子来这里上学。
打他们是有权力打,但是胡忧总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的被打吧。胡忧抢在外面执法队进来之前说道:“维埃里教官,你要处罚我,我没有意见。不过你至少得给我一个理由。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我们还是第一次见面,你说我对你不敬,似乎有些说不过去吧。”
维埃里看胡忧还敢狡辩,显得更是生气,一拍桌子,来到胡忧的面前,两只龅眼看着胡忧,道:“你要理由是吗?好,我就给你一个打你的理由。
你看这个是什么?你不会不认识吧!”
维埃里拿出一个东西,放在手中摊开。胡忧一眼就看到了,那是一个一级学员的牌子,牌子上写着胡忧两字。
“这是我的名牌,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不小心掉的。”
“很好,就怕你说这个不是你的。”维埃里冷笑一声,又拿出一张纸,在胡忧的面前打开道:“你掉的可不单单是名牌,还有这个。”
胡忧看到维埃里手中的纸,脸色一变。认真来说,那不是一张纸,而是一副简单的素描画。画上的主角正是眼前的这个维埃里教官,不过这形像嘛,画得就有些过分了。
维埃里这人,丧门眉,三角眼,长得本来就比较对不起父母。这画到好,除了脸盘子画得一看就知道是维埃里之外,整个把维埃里画成了三分不像人,七分好像鬼。
维埃里冷笑道:“这两样东西,我是一块得到的,你不会说你不知道吧。”
胡忧在江湖上混了这么些年,如果直到现在还不明白发出了什么事,那他不如买根面条上吊去好了。
这事胡忧想都不用想,就知道百分百有人要害自己。而自己刚到军校,认识的人加起来还不到五个,得罪过的人,更是用膝盖都能想必到是谁。
胡忧直接把目光转到了前面的欧阳寒冰身上。这女人到也不躲,一脸得色的正欣赏自己的杰作。看到胡忧看向过去,欧阳寒冰还背着维埃里,用口语做了个活该的口形。
大意落入他人的套子里,除了认栽,胡忧现在也没有任何的办法。名牌和画在一起被人家拿到,这叫做黄泥掉裤裆,不是屎也是屎。
欧阳寒冰这招是算准了维埃里的性格反应来的,胡忧如果不服,和教官吵起来,那么无论最后有没有理,都很可能会被开除。如果胡忧乖乖认罚,她就算是出了口气了。怎么能不得意。
黄金凤有些担心的说道:“欧阳姐姐,你这样会不会太狠了一些。”
“金凤妹妹,我告诉你,对付这种无赖,就要狠一点。”
“可是......”
欧阳寒冰把黄金凤的‘可是’给拍了回去:“咱们一会再说,现在先看戏。”
胡忧不是蠢人。他的心里很明白,现在维埃里是怒火中烧,跟他解释,跟本没有多大的用处。自己只要还想留在这所学校,就只能忍着。人在屋檐下,就由不得你不低头。想强势,现在还不是时候。
“你个小皮娘,你给小爷等着。跟我玩阴的,你也不打听的听,谁才这方面的祖师爷。”
胡忧在心里暗骂,脸上却带出了笑容:“呵呵,维埃里教官,你先不要激动,这里面肯定是误会了。”
维埃里哼道:“误会?”
胡忧心说,就怕你不搭话,你一搭话,这事就好办了。
“是的,维埃里大人,这确实是误会了。不错,这画的确是我画的,但是我决没有对教官不敬的意思。
非但没有不敬,我还是很崇拜你的。我在没有来到哥伦比亚军校之前,我就已经听说了你的大名,早想着做你的学生,可是因为年纪还小,所以家父一直不同意我离家上学。使得我们直到今天才能见面。”
胡忧行走江湖,全靠着一条三寸不烂之舌。几句话下来,就把问题的重心给转移了。
“还有这样的事?我都不知道呢,那这画又是怎么回事?”维埃里问道。
胡忧看维埃里的的口气比之前好了不少,心说有门,于是继续说道:“说起这画,话可就长了。你知道的,我一直就很想见你一面。可是呢,却都没有机会。
我是寝食难安呀?实在没法了,我就想着,真人见不着,能有张画像看看,也是好的。于是,我就专程找了之前来过军校学习,有幸见过你的人,打听你的样貌。再跟据他们的描述,亲手画了这画。
奈何我的画艺不精,把英名神武的教官,画成了这样。教官你会生气,也是难免的。
这事完全是我的错,教官你打我十军棍,简直是太少了。按我说,你应该打我二十,不,三十军棍才行,不然的话,就算是我自己,都不能原谅自己的。
教官,你就处罚我吧。”
做戏做全套,胡忧说到这里,居然给维埃里来了个单膝跪倒,行见军礼。
046章吓不死你(上)
维埃里是教官,给他行见将军礼,也并没有什么不妥当的。胡忧行走江湖之时,什么事没有干过,哭坟孝子他都做过,更何况是一个军礼呢。
胡忧不当一回事,维埃里却被胡忧的一翻说词给感动的稀里哗啦的。特别是这个最后的军礼,更是给足了他面子。
“快起来,快起来。我还真不知道,我的名气居然有这么大。
哈哈哈,好好好,你的心意,我已经明白了。赶快坐下上课吧。不过你这画功,实在是需要加强一些。”
胡忧心说,总算是把这一关给过了。“是,教官,我回去之后,一定拜访名师,为将军画一个最最完美的画像。”
“这个无赖,真够不要脸的,那样的话,他都说得出来。”
欧阳寒冰看胡忧这么轻易就过了关,气得把手中的笔都给折了。
黄金凤心中暗道:“那个混蛋,更不更脸的事,他都没少干。”
“厉害,兄弟!”
吴学问在胡忧坐下来之后,给了胡忧一个大姆指。
胡忧对吴学问笑笑,把目光转向欧阳寒冰,不但故意在她敏感的地方打转,还同样用口语给欧阳寒冰回了一句:“小皮娘,小爷总有一天,要点了你的香灯。”
欧阳寒冰被气得差点没当场吐血,拉刀就要冲过来和胡忧拼命,还好黄金凤把她拉住,才没让她发飙。
哥伦比亚军校大部分的课,是没有什么初级高级之分的,除了有些课,必须从基础学起之外,大多讲究的是随到随学,启发式教育。这教战计谋略更是如此。
维埃里被胡忧的一顿马屁拍下来,心情格外外舒爽,讲起课来,不但声音洪量,而且表情动作也比以往要丰富得多。让学员们听得都挺爽的。所以除了欧阳寒冰在生气之外,其它学员都挺佩服胡忧的机智,虽然他用的手段确实有些那个。
太阳一起一落,就是一天过去了。不知不觉之中,胡忧已经在哥伦比亚军校呆了七天。七天的时间,胡忧通过吴学问,基本混熟了奇正会馆里的一干学员。一切都不在是那么的陌生。
通过进一步的了解,胡忧自然也知道了一些学员的基本情况。胡忧刚来军校之前,还以为这个军校,是专门为各国的军人设立的。
胡忧猜得不错,一开始,确实是这样,不过现在,早就已经不是这样了。
经过胡忧的了解,哥伦比亚军校在成为立之初,各国都在给军校下拨过钱,作为办学的经费。不过随着天长日久,这样的办学经费越来越少。到后来,各国都自己建立有军校,对哥伦比亚军校,除了承认它的资格学历之外,基本就不太给什么经费了。
学校的学员,真正的现役军人只不过是一小半而已,大部份来学习的人,都不是军人。实事上,现在的哥伦比亚军校,为了生存,只要经过一定的考事和教上一笔建校费用,是谁都可以上的。这些非军职学生,才是学校生存的跟本。
胡忧也是直到现在才知道,苏门达尔说的学费军队里出,不过是一个顺水人情。因为根据当初的办校协议,凡是有军方高级将领推荐来的军职学员,哥伦比亚军校都是不收学费的。皇家虽然已经不太给学校经费,但是这个协议,校方却不敢不尊。不然只要哪国宣布不再承认哥伦比亚军校的学历资格,那么校方就会失去这个国家的生员。
学得文武艺,卖给帝王家。凡是自费来这里上学的学员,除了少部份,是被家族送来管教的之外,大部分都是有一定理想的人。他们和胡忧一样,都想发迹起来。只不过,他们选择的道路和胡忧不一样而已。
胡忧是直接入了伍,而这些人,想得更远一些,他们是学了东西之后,才去入伍,或是想办法给将军当幕僚或客卿,这样比直接去当大头兵,更有发展。如果哪个帝国不再承认哥伦比亚军校,那他们也就不会再来了。
这天,胡忧和几个混得比较好的学员在一起喝酒聊天。这几个人分别是吴学问,林正风,因扎吉,范尼和劳尔。这几个人里,除了林正风之外,其它人都住在奇正会馆。林正风这个家伙,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以往他很讨厌会馆,现在却基本每天都来报道。
一群人说着说着,也不知道怎么的,就把话题给扯到了维埃里的那幅画上。在坐的几个,除了吴学问和胡忧选了兵法课外,其它人都没有选这门课,虽然也听说过这事,但是都不是很清楚详情,于是就起哄让吴学问详细的把经过给说出来。
吴学问也不推迟,就把整个事情的经过给说了,完了他还加了一句道:“依我看,胡忧这一次,肯定是让人给害了。”
胡忧喝了口酒,闷哼一声道:“这还用你说,我早就知道。”
林正风目光闪烁道:“这么说,你也知道是谁要整你了?”
胡忧点头道:“当然。”
另一边的劳尔嚷嚷道:“是谁?告诉兄弟们,咱们帮你找回这场子。”
“对对,胡忧你别怕,我们都会帮你想必办法的。”因扎吉也叫了起来。
一桌都是二十来岁的年经人,喝了点酒之后,都热血上涌。
胡忧把弄了手中的酒杯道:“这个让吴学问说吧,我想他应该也猜出是谁了。”
吴学问嘿嘿一笑道:“你们全都不要吵吵了。这个人,你们没办法对付的。”
范尼皱皱眉问道:“谁那么大的来头,难道是哪个王子不成?”
劳尔不在呼道:“就算是王子又怎么样,我们打他一闷棍,他也不知道咱们是谁。”
吴学问笑道:“只咱我告诉你,你也不敢打她。”
林正风不耐烦的叫道:“哎呀,吴学问你道是快说了。婆婆妈妈的,像个女人一样。”
吴学问呵呵一笑道:“我到不是女人,不过胡忧这次,还真是让女人给整了。冰美人欧阳寒冰,你们谁敢去揍她?”
劳尔一听这名字,就大摇其头道:“欧阳寒冰?这女人我可打不过。”
林正风心中一怒,脸上却是坏笑着对胡忧道:“你这家伙,还真跟冰美人给干上了。还是因为上次的事?”
胡忧苦笑道:“算是吧。”
众人一听,这里面还是内幕,纷纷打听。这次轮到林正风大出吹头,把胡忧和欧阳寒冰在树林里的那点破事,全给抖了出来。
众人听闻胡忧居然敢说欧阳寒冰是青楼女子,全都哈哈大笑起来。
一阵笑闹之后,林正风正色道:“欧阳寒冰这个女人,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人长得漂亮一些,功夫好一些,就谁都不放在眼里。我们得想个办法,让她吃苦头才行。不然长此以往,我们男人还有什么面子在这里混。”
范尼皱眉道:“可是欧阳寒冰这女人的功夫很厉害,我们在坐的,没有一个人是她的对手。我们总不能一起上吧。那样更没面子。”
众人一时都有些沉默,谁都没有想出一个好的办法。
胡忧沉吟了一会道:“要整整这个欧阳寒冰也不是什么太难的事。”
046章吓不死你(下)
林正风眼睛一亮道:“你有什么好主意?”
胡忧道:“欧阳寒冰这个女人,功夫是很厉害,不过在我看来,女人终究还是女人,只要我们如此这般.......”
众人听完胡忧的话,无不抚手大笑,兴奋不已,只有因扎吉有些担心的问了一句,这样会不会太毒了一点。不是问完之后,他自己也笑了。
计谋已定,在坐的人,是有一个算一个,大家分工合作。
上学的路上。黄金凤问欧阳寒冰:“欧阳姐姐,你听说了吗?”
欧阳寒冰听得不明不白:“什么?”
黄金凤左右看了看,小声的在欧阳寒冰的耳边说道:“我听人说,你住租的那间屋子,以前曾经有女学员,因为家里反对她的恋情,在里面上吊了。”
欧阳寒冰不以为然道:“那又怎么样,战场上那天不死人。又不是没见过。”
黄金凤急道:“那怎么同呢。那女孩子是上吊死的,有怨气,阴魂不散的。有人说,在你没住进去之前,经常能听到里面传出女人的哭笑声,很恐怖的。
你有没有见到过?”
欧阳寒冰啐道:“才没有这种事呢。我一直住得好好的。”
黄金凤担心道:“你还是小心一点的好。”
“得了,别说这些无聊的了。”
欧阳寒冰挥挥手,结束了这次对话。
一天的课下来之后,欧阳寒冰回到了租住了屋子。因为她比较喜欢清静,所以她租的这屋子有些偏。来时本来是有跟着护卫和使女的,不过都被她赶回来了。
跟黄金凤说话的时候,欧阳寒冰到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不过回到这空荡荡的屋子,她却感觉心里有些毛毛的。
“欧阳寒冰,你是胆小鬼吗,这不过是无稽之谈而已,跟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欧阳寒冰在心中自己打气。
握着刀,把里里外外都检查了一遍之后,欧阳寒冰的心安定了下来。也就没有在把黄金凤的话放在心里,和往日一样,该干什么干什么。
睡到半夜的时候,欧阳寒冰迷迷糊糊的感觉有什么人在说话。似有似无的。仔细听又听不清说些什么,不理它嘛,它又总耳边飘。
“谁!”
欧阳寒冰大喝一声,点起灯火。那声音又不见了。可是当她睡下之后,那声音又来了。
欧阳寒冰在心中嘀咕:“该不会真像黄金凤说的那样吧。”
“不,这肯定是风声。自己吓自己而已。”
自从第一次听到那种声音之后,一连几天,欧阳寒冰都能听到那样的声音。声音出现的时间不固定,有时是前半夜,有时是后半夜。欧阳寒冰白天在房子周围找了好几次,都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地方。可是一到晚上,那声音又来了。
“嘿,你看欧阳寒冰这几天精神似乎不太好呢,你说是不是到你出场的时候了。”
吴学问撞了胡忧一下,小声的说道。
胡忧瞟了前面的欧阳寒冰一眼道:“急什么,再调着她几天。今晚轮到劳尔了。这家伙的口技不错,让他多加点料。”
吴学问道:“你说我们这么做,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胡忧阴阴一笑道:“我们又不打又不骂的,能有什么问题。最多不过就是让她神经衰弱而已。”
“神经衰弱是什么?”
吴学问没听说过这个名词。
“就是让她睡不好觉。”
“你这招可真够损的。别说一女人,我有时候想想,都感觉心里发毛。”
“这叫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好戏还在后头,你就瞧好吧。”
一连几天,欧阳寒冰失眠得很厉害。每次好不容易睡着,都会被一些奇怪的梦给惊醒。然后就睁着眼睛到天亮。
黄金凤看欧阳寒冰好几次把空筷子放进嘴里,都没有发现,不由担心的问道:“欧阳姐姐,你这几天精神很差,是不是病了。”
“嗯。”欧阳寒冰轻哼了一声,没什么反应。
黄金凤又问道:“欧阳姐姐,你怎么了?”
“哦,没事。”欧阳寒冰很想把这事告诉黄金凤,可是她又不愿意说。她不想让自己这个唯一的朋友,感觉自己很脆弱。
黄金凤担心道:“我们是好姐妹,如果你有什么事,一定要告诉我。我会帮你想办法的。”
“嗯,我知道了。我没什么胃口,想回去休息一会,你自己吃吧。”欧阳寒冰说着站了起来,想要付帐,却发现没带钱。
“我给就好了,你回去休息吧。”
“嗯,下来算我的。”欧阳寒冰推开只吃了一口的饭,有些茫然的离开。
在床上躺到半夜,却怎么都睡不着。今晚的屋子,安静的可怕。欧阳寒冰总是感觉到周围有无数的眼睛,正在看着自己。
“也许洗个澡会好一些。”欧阳寒冰心烦意乱的坐起来。她觉得自己应该做些什么,不然的话,再这样下去,自己肯定会疯掉的。
温暖的水,泡在身上,感觉很舒服。欧阳寒冰却没什么安全感。随着拿过手边的酒壶,大喝了几口,任那火辣辣的热流,烧灼着嗓子,这才感觉好了一些。
屋子里水气弥漫,如玉的肌肤上,几滴小水珠正在滑过。黄金凤说的那些话,又浮现在了欧阳寒冰的心头。
欧阳寒冰以前从来不信鬼神之类的东西,她觉得那是边远贫困,活不去下的人,才会以这些来做依靠,尽管她的母亲每天都会上香敬神,然后跟神说一些奇怪奇怪,怎么也听不懂的话。但是她还不相信这些。就算这个世上有鬼神,那也与她没有任何的关系。因为从某种程度是,她,也可是算是神,无需信任何人。是的,她就是这么骄傲的认为的。
欧阳寒冰一出生,就注定了高贵无比。整个哥伦比亚军校都很好奇她的身份,也有人猜她可能是一位公主。但是从来没有人敢大胆的再往下猜,因为那需要很大的勇气。
没错,欧阳寒冰却实是一位公主,但生为公主的同时,她还有另一个身份——女王。宁南帝国的未来的女王。
宁南帝国的女王,怎么能怕什么鬼怪呢?欧阳寒雨是这么想的,但是她却忘记了,女王只是一种封号,并不是万能的。除去这个封号,她和普通的女人,并没有太多的两样。在有些时候,她甚至要比普通的女人,还要更脆弱。
现在欧阳寒冰就很脆弱,连续几夜没有睡好,就算是一个铁打的汉子,也经常不住这样的折磨。在一瓢热水兜头淋下之后,欧阳寒冰决定搬家,明天就搬。搬到哪里都无所谓,总之离开这里就行。
胡忧进入到房里的时候,正是欧阳寒冰兜头淋下热水的时候。她一双大大的眼睛,紧紧的闭着。失去冰冷伪装的她,显得是那么的柔弱。
胡忧今晚是过来完成这最后一击的,这是他们之前的计划。每人来装鬼声吓欧阳寒冰一晚,然后由胡忧突然跳出,以一招野鬼现形,吓欧阳寒冰个半死。
胡忧身上批着白色的床单,头上带着用狗毛做的假发,还有那突出的野猪牙和不时冒着‘血泡’的嘴。真鬼是不是这么装扮的,扮过几十次假鬼的胡忧并不知道。但是胡忧知道,这样的装扮,足可以把一个正常的人吓个半死,这是得到过无数次验证的。此前最近的一个受害者是吴学问。这家伙下午被胡忧吓晕过去,直到现在都还没有醒过来。
按计划,胡忧的任务很简单。只要出其不意的跳出来,吓一吓欧阳寒冰,然后离开,前后不过一两分钟的事。可是胡忧已经在房外近二十分钟了。因为他来的时候,欧阳寒冰正好刚换下衣服。是欧阳寒冰温暖的眼神,让胡忧改变了计划。
048章英雄迟暮(上)
时光如水,光阴似箭。胡忧在军校的生活,一晃就过了一个月。这一个月来,他每天早起练武,之后是一天的军事课程,然后是傍晚陪着欧阳寒水一块看日落,散步,或是烤鱼.......
人们总是不断的追寻着幸福,幸福是什么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如果忘记学校以外的天地,这里,也许就是幸福原地吧。
按欧阳寒水的要求,胡忧和欧阳寒冰之间的关系,做得很保密,学校里并没有什么人知道胡忧拥有这么一种别样的幸福。
今天的胡忧与往天一样,天没亮就起身,按着自己制定的计划,开始今天的练习。自从跟欧阳寒水在一起之后,胡忧的精神力进步了很多。他的透视眼和箭法,也因为精神力进步的关系,得到了大大的增强。
胡忧很希望自己的武力也能有长足的进步,不过很可惜,欧阳寒水所用的练习方法,似乎并不适合他。欧阳寒水用那种方法,能成为一个高手,而对胡忧,却半点用都没有。
胡忧现在唯一能够提高自己武力的方法,就是加强自己的运动量,增加自己对武器使用的技巧而已。至少在找到属于自己的‘秘籍’之前,他只能这样。
胡忧完成了今天的练习,习惯性的抬眼往右前方的小路看去。果然,没过多久,就看到一个满脸沧桑的老者,从那条路上走过。他虽然少了一只手,但是他这却不影响他前进的脚步。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胡忧发现自己的身边,多了这么一个人。准确的来就,或者应该称他为一个观众吧。
胡忧曾经试过,在他练习之前,怎么都看不到这个人。而每次结束练习之后,却总是能够看到他从一旁走过。
这不是巧合,也不是偶然。因为胡忧曾经有意的改变自己的练习地点,或是练习的时间。但是无论怎么样,当他的练习结束之后,这个人就会走过他的身边。每次都是如此。
因为自己的秘密,表面上是看不出什么东西的,所以胡忧也并不在呼他看,也一直都没有理会他。不过今天,他决定去会一会这个人。他不喜欢自己的身后,总是有一又眼睛注视着。
“请等一下。”胡忧从后面追上了那个独臂老人。
独臂老人停住脚步,上下打量了胡忧一眼,漠然的问道:“有事吗?”
如果换成是其它人,也许会直接质问独臂老人为什么偷看自己练习,有什么目的之类的话。不过胡忧并没有那么做,他一脸笑意的对独臂老人说道:“我一早起来,还没有吃早餐,可是我又不想一个人吃,不知道老人家可否赏个脸,陪我一块吃点。我想,你应该也没有用过早餐吧。”
独臂老人一声不吭,足足看了胡忧得有四五分钟。胡忧也一脸笑意的平视着独臂老人,一声不发,似在等待着独臂老人的答案。
“喋喋,喋喋.......”声音很刺耳,不过可以听出,独臂老人是在笑。
独臂老人笑了一阵之后,才问道:“你请我吃早餐?”
胡忧含笑点头:“是的。”
行走江湖多年,见过的怪人怪事很多。虽然并不认识,但是胡忧可以感觉到,这个人,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好。如果你有酒的话。”独臂老人痛快的回答道。
胡忧笑了起来:“那有什么问题。”
没回会馆,胡忧和独臂老人反身走出了学校。早上就卖酒的地方可不多,想要喝酒,只能到校外街角的那个酒肆。那里任何时候,都有酒卖。
店老板看有生意上门,赶紧招呼:“两位,来点什么?”
“给切两斤熟牛肉,再来两斤上好的女儿红。”
独臂老人在一边插话道:“来两坛,两斤不够喝的。”
“那就来两坛,不够再叫。”
“好咧,马上来。”店老板看一早就有大主顾上门,挺高兴的,马上忙了起来。
二人就坐,胡忧主动拿起桌上的茶壶,给独臂老人倒上:“老人家,请喝茶。”
独臂老人也不客气,连个谢字都没有,拿起来就喝。
没一会功夫,酒菜就上来了。胡忧也不问其它,一个劲的布菜倒酒,似乎他本来的目的,就是要拉着这独臂老人来喝酒的一样。最后还是独臂老人先开了口:
“你小子挺有意思的。”
胡忧笑问道:“何以见得?”
心说跟我比装傻,你也不打听打听,小爷出生在什么地方。光喝酒,不谈正事的,我见得多了。不过可惜,你也没处打听去。
独臂老人没有回答胡忧的问话,一口喝掉了手中的酒。
“已经很多年没有人请我老头子喝酒了。”
胡忧也不以为意,给老人倒上酒道:“我这人也不常请人家喝酒。”
“哦?”独臂老人停下了喝酒的动作。
胡忧继续说道:“对我眼缘的人,我才会请他喝。”
独臂老人点破道:“应该是对你有利用价值的人吧。”
胡忧豪不脸红的大方承认:“也可以这么说。”
独臂老人第一次放下了手中的酒杯。
“你是真小人。”
胡忧坦然道:“我从不认为自己是个君子。君子这个职业,不适合我。”
“那你觉得你适合做什么?”
胡忧看着独臂老人的眼睛,一个一句的说道:“把‘子’字改成‘王’字,我想我会很喜欢的。”
独臂老人冷哼道:“你到是挺有野心的,你行吗?”
“将相本无种,帝王也是人做的。没什么行不行,只看你敢不敢。”
独臂老人顿了一会,才说道:“也许你经过过了真正的血火战场,你就不会这么想了。一将成名尚且万骨枯,更何况一个君王。”
“你知道我没有经历过战场?”胡忧开始慢慢的把话题拉到自己想要的方向。
“嗯。”
胡忧追问道:“为什么?”
独臂老人冷哼道:“因为你的身上,没有血腥味。”
胡忧一语直言,肯定的说道:“可是你有。”
独臂老人一把抓过手边的酒坛,一气喝掉里面的半坛酒,大口的喘了好一会气,才说出两个字:“是的。”
独臂老人平静的说道:“我想你最想知道的事,是我为什么会跟在你身边吧。”
胡忧没有答话,他知道,老人会给他答案的。
果然,独臂老人继续说道:“因为你的眼神,你的眼神与我年轻时的一样,那么藐视生命,为我独尊。唯一不同的是,我有效忠的对像,而你却没有。”
胡忧认真的点头道:“我想,我知道你是谁了。”
独臂老人无所谓的摆摆手道:“我是谁,对你来说无所谓。”
“是的,我同意你的话。”胡忧和刚才没有任何分别的给老人倒上酒,道:“你觉得我可以达到你当年的高度吗?”
“你?”独臂老人的气势瞬间一变,瞬间马上又消失无影,平静的说道:“你不行。”
“哦?”胡忧等待着独臂老人的下文。
独臂老人问道:“知道在战场上,最重要是什么吗?”
胡忧肯定的说道:“活下来,完整的活下来。”没有生命,那肯定是失败的。缺手断脚,也不是成功。
“完整的活下来。”独臂老人喃喃的重复了两遍:“可惜呀,我知道的晚了一点。小子,你很有想法呀。不过你就算是知道,想要活下来,也不容易。知道战场上,大多数人是怎么死的吗?”
“自然是被敌人杀死的。”
“错。”独臂老人毫不犹豫的否定胡忧的答案。
048章英雄迟暮(下)
这个‘错’字,如果出自别人的嘴,胡忧肯定当他疯子。但是现在,胡忧却静下心来,重新的思考。猛然,他想起了天灾时的情况,脱口而出道:“是踩死。现在的大型战场,动辄几万,几十万人一块拼杀。
场地就那么大一点,四处密密麻麻的站满了人。在这种情况之下,被人砍一刀,不见得会死。但是万一你不小心滑倒,那么肯定没命。”
独臂老人似乎挺开心的说道:“喋喋喋,你小子果然有点意思。这个问题,我问了不少人,但是只有你答上来了。”
“在一个万人列队中,只要有一百人突然乱走路,至少一瞬间就能踩死二百人,踩残踩废的不计其数。这时候什么刀枪都是假的,就算你穿上宝甲,也必死无生。要想战场活命,不容易呀。”
胡忧嘻哈的笑道:“嘿嘿,老人家,看在我请你喝酒的份上,你总不能看着我去送死吧。有什么保命的绝招,教小子两手怎么样,反正你也用不着了。”
“这点酒就想换到好东西,你不觉得太容易了些吗?”独臂老人冷笑道:“今天就喝到这吧,以后再说。”
独臂老人就这么说走就走了,胡忧却一点也不生气。他不知道这个人为什么会看上他,他只知道,被这个人看中,肯定能得得好处的,
胡忧对着独臂老人离去的背影,在心里默默的说道:“没想到居然会在这里遇上你,你的命还真够硬的。整个大陆的人,都以为你已经死了,没想到你却还好好的活着,比你的老对手,更长命。”
这个独臂老人是谁?也许有人已经猜到了。不错,他就是当年紫荆花帝国师团的师团长,小长安一战,被弄得英名尽失的——奥斯马尔。
正是那句‘藐视生命,为我独尊。’让胡忧想到了他。除了奥斯马尔外,天风大陆上,还有谁能够以五万人马,让整个大陆为之颤抖,有谁当得起为我独尊这句话。
里杰卡尔德?胡忧从来都不相信,曼陀罗的这个开国皇帝有这种本事,虽然他手中拥有天风大陆最强大的军队,但是他的胜利,与其说是战术,还不如说是用尸体堆积起来的。
奥斯马尔唯一错的地方,就是因为他的目光不够远大。他选择了效忠紫荆花皇室,而不是自立为王。不然的话,历史也许就要改写了。
和胡忧料想的一样,第二天,独臂老人再次出现。胡忧依然请他喝酒,他也依然答应。还是昨天的那张桌子,两人又聊了起来。
“你想到了吗?”独臂老人没头没恼的问道。
胡忧点头道:“站稳别趴下。”要确保自己不死在他在的脚上,站稳,是唯一的选择。
独臂老人继续问道:“然后呢?”
“后面这个问题,我昨晚想了一夜,也明白了你为什么说我不能成功的原因。”
“哦?”
胡忧继续说道:“因为我一直练习的都是弓箭和长枪,这两种东西,在战场上威力不小,但是真遇上乱战,确很难保命。
弓箭就不说了,这东西近身没用。而长枪太慢,出枪之后,很难收回。我想,我应该加强短兵器的运用。”
独臂老人点点头,又摇摇头道:“你说的对,但也不全对。兵器是会丢失的,短兵器虽然快,但还不是最快的。
战场上,最好的保命武器,事实上就是我们的双手,你也可以理解为拳头。不求一拳头能打死人。只要这一拳头下去,能暂时保住自己的命就行。
战场保命,说白了,就是站稳了,拳头硬。小子,慢慢琢磨吧。”
“你这就要走?”
独臂老人点头道:“嗯,我在这里已经呆得够久了,也是离开的时候了。”
胡忧还真没想到,奥斯马尔这么快就要走:“你不多教我些兵法谋略之类的东西?”
奥斯马尔笑笑道:“我觉得这几个字,已经足够了。”
“你就不想我为你做些什么?”
“别人想有的,我有过了。无所求了。”
胡忧看奥斯马尔如此豁达,也不由笑了:“难道你不觉得应该给与你拥有同样睛神的人,留点有记念意义的东西?”
“你是我见过的最无赖的人。既然你问起了,这个你拿去吧。反正我留着也用不上了。”奥斯马尔扔给胡忧一个小布包,飘然而去。
“同样眼神的人.”胡忧在心中默默的念着,他知道,奥斯马尔这一离去,就再也不会出现了。奥斯马尔究竟是不是因为他所说的眼神,而找上自己,胡忧不知道。不过胡忧却知道,奥斯马尔的命不久矣。因为奥斯马尔转身的瞬间,他的眼睛里,已经没有生命的光彩。
直到奥斯马尔的身影完全消失,胡忧才打开了手中的小布包。拿出里面的东西,只看了一眼,胡忧马上发疯似的往奥斯马尔离去的方向追过去,连酒钱都忘了给。
然而,奥斯马尔已经消失在了转角之中,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没有留下一点痕迹。
胡忧一拳打在身旁的松树上,内心之中,充满了后悔,早知道,应该早点打开布包的。
小布包里是什么?是一双黑色带金丝纹的手套。这是胡忧继换日弓和飞天爪之后,得到的第三件带有‘疲门’暗字的东西。但是这双名为天丝的手套,与前面两件不同,它上面有一行用笔写的‘疲门’文字——这东西送你玩。
很明显,这行字是奥斯马尔写的,因为这行字很新,绝对是近期所写。通过这行字,胡忧知道了奥斯马尔现身的真正原因。奥斯马尔肯定是看到换日弓,才出现的。
换日弓除了表面的文字和做工比较精巧之外,大体看起来,无其它的弓箭分别并不是那么大。加上来路没有问题,所以胡忧平日练箭的时候,用的就是换日弓。
胡忧判断,奥斯马尔之前肯定见过换日弓,不然他不会从胡忧用的仿换日箭,推断出胡忧懂得疲门暗文字,而特意在临死之前现身,并送给胡忧这双手套。
奥斯马尔是胡忧来到天风大陆之后,唯一发现懂得疲门文字的人,他本该可以解答胡忧心中很多的疑问,可惜却就这样错过了。这怎么能让胡忧不失落。
“可恶,可恶,可恶呀。”胡忧越想越气,一拳一拳的打在松树上,发泄着自己心中的怒火。
“胡忧,你干什么?”一个女人的声音在胡忧的身后响起,声音之中,隐隐带着焦急。
说话的是黄金凤,她刚才无意之中,发现胡忧疯狂的从身边跑过,于是就跟了过来。
看胡忧停在松树下,黄金凤本打算转身离开的。可是看到胡忧这样自虐,不由的又有些心疼,于是忍不住走了过来。
胡忧一转身,抱住了黄金凤。用尽全身的力气,那么紧紧的抱着。黄金凤本可以偏开的,但是看到胡忧那忧郁的眼神,她微微犹豫了一下,就让胡忧抱住了。
黄金凤虽然与胡忧相处的时间不算很长,但是胡忧给她的印象总是很有办法的人。无论是当时为自己治病,还是被欧阳寒水陷害,他都很轻易的就解决了。在黄金凤的记忆之中,从来没有见过胡忧这样无助过。
“胡忧,你怎么了。”黄金凤轻抚着胡忧的脑袋。对于这个生命中第一个男人,说她心中没有情,那绝对是骗人的。她之所以恨胡忧,不过是恨他当年的不告而别,她忘不了的是胡忧曾经带给她的欢乐。
“没事。”胡忧发泄了一阵之后,恢复了过来。既然奥斯马尔懂得这种文字,那就证明天风大陆上,还是其它人懂得这种文字。错过了奥斯马尔,再找其它人好了。
“那我走了。”黄金凤推开胡忧道。
“金凤,你别走。”
049章鸡飞蛋打(上)
胡忧反手又把黄金凤拉住,在她耳边说道:“你知道吗,我一直都在想你。我不会放开的,除非你说,你不会离开我。”
刚才黄金凤任着他抱住,胡忧就知道,黄金凤对他还是有情的。黄金凤是胡忧第一个心动的女人。要知道,为了她,胡忧可是连‘卖身为奴’都做过了,还差点失了性命,怎么能就这么让她离开呢。
“你放开我。”黄金凤挣扎得有些无力。以她的功夫,要把胡忧摔出去,并不是太难的事,然而她却没有这样做。
“不放,就是不放。我的心为你而跳动,放开你,我会死的。我这么深爱你,你不会这么狠心,让我死吧。”相比起说情话,整个天风大陆上所有的人加起来,可能都不是胡忧的对手。因为没人做得到像他这样不要脸。
黄金凤嗔道:“你这个无赖。”
胡忧又死不要脸的说道:“是的,我就是无赖,为了你,我连命都可以不要,做个无赖,又算得了什么。”
胡忧如果是在乎脸面的人,他早就饿死了,还能活去现在!只不过,这个脸要怎么个丢法,那可是有技巧的。
黄金凤哪经历过这个,被胡忧这绵绵的情话,说得骨头都轻了。特别是胡忧这个家伙,边说还边有意的往黄金凤的耳朵里吹所,弄得黄金凤整个人怪怪的。
黄金凤小脸通红,那声音柔得,都快滳出水来。“你先放开了。”
胡忧心中暗笑,却不肯放手道:“不行,除非你答应不离开我。”
“嗯。”黄金凤似有似无的哼了一声。
“真的,太好了。”
胡忧却依然抓住黄金凤的一只小手,说什么也不放。
黄金凤试着挣了几下,看胡忧完全没有放开的意思,也就只能由着他了。
黄金凤问道:“你怎么一大早的就喝那么多的酒,还在这里锤树?”
“因为想你呗。”胡忧油嘴滑舌的笑着,心里却在想着,怎么能把欧阳寒冰那块冰和黄金凤放到一起。到时候自己一手拉着冰,一手牵着火,不知道多爽。
“油嘴滑舌。”黄金凤啐了胡忧一口,心里却是满心欢喜。毕竟她只是吃醋,并没有恨死胡忧。对于这个人生之中的第一个男人,她心里还是有情的。
还好她不懂听心术,不然让她知道胡忧现在脑子里冒着什么坏水,她非把胡忧给活劈了不可。
胡忧嘿嘿笑道:“嘿嘿,你怎么知道我的舌头很滑,哦,我想起来了,你偷吃过。”
“你要死了,让人听见。"黄金凤敢紧用手封住胡忧的嘴。她却没有想到,这样做,更能吸引别人的目光。
胡忧在黄金凤的手心上舔了一下:“我说我自己的妻子,谁敢反对。”
胡忧的油嘴一开,哄得黄金凤几乎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了。直道被胡忧拉进会馆的房间里,才发现这事不太对。不过此时已经微微晚了一点。
因为保密的关系,欧阳寒冰虽然搬了家,却并没有搬来奇正会馆。而且她从来不来这里,所以胡忧并不担心她会突然出现。
黄金凤突然一口咬住胡忧的肩膀,闷声哼道:“我什么都给了你,以后再让我发现你上青楼,或是和别的女人不清不楚,我就咬死你。”
胡忧心中一惊,敢忙笑道:“我的乖宝贝,我什么时候上青楼了。”
黄金凤哼哼道:“还想狡辩,我可是亲眼看到的。你不但上了青楼,而且还和那个叫红叶的女人不清不楚,哼。”
胡忧心说,还真没发现,黄金凤这丫头居然是个醋坛子。看来以后跟欧阳寒冰在一起的时候,可得小心一点,不然可有得头痛了。
“嘿嘿,别生气了。我去青楼不过是跟兄弟们喝喝酒,可没跟那些青楼女子做过什么。再说了,她们比起我家金凤可差远了。”
胡忧这句到是实话。他似乎没有青楼命一样,每次去青楼,都会出问题。给了钱都点不了香灯。
胡忧在黄金凤的身上,一阵手脚乱动,把话题转开道:“对了,我还不知道,你怎么会加入红粉军团的。”
黄金凤趴在胡忧的身上,回忆道:“那天,我和你分开之后,就被我父亲关了起来。我求他,可是怎么也不肯放我出来。
直到第三天,我三哥黄金豹偷偷告诉我,你被父亲乱棍打死,丢于后山。我才从家里跑了出来。
我到后山找你,找了很多地方,可是无论怎么找,都找不着你。你知道吗?当时我很绝望,我走呀走呀,没有方向,也没有目标。
后来我无意中,撞上了红粉兵团的外办人员,听说他们正在征兵,我就去了。之后,我就成为了红粉兵团的人。
我一直以为你已经死了,可是谁知道,那次我被派出去,执行任务,居然无意中看见了你。
我当时有多高兴,你知道吗?可是我想过去叫你的时候,你却进了青楼里,之后又为了一个女人和别人打架,还受了伤。
当进我很气,想不理你的,可是我又舍不得,于是晚上的时候,我偷偷的去了你们的军营。没想到,居然让我看到你和那个女人在一起。哼!”
黄金凤说着气不过,又咬了胡忧一下,不过这次可比上次要轻多了。
胡忧轻抚着黄金凤的发头,心疼的说道:“对不起,让你为了我吃了这么多的苦。都是我不好,不过你放心,我以我一定好好的待你。”
黄金凤靠在胡忧的怀里撒娇道:“这可是你说的哟。”
胡忧肯定的说道:“当然,我说的。”
黄金凤噘着小嘴道:“那你老实交待,除了那个女人之外,还与什么女人有过来往。你要是再敢骗我,我要你好看。”
帝国三妻四妾是很平常的事,一般的女人,也不太会管男人的风流债。胡忧不知道黄金凤为什么会这么在乎这个。他本来想把欧阳寒冰的事,告诉黄金凤的。但是想到黄金凤的醋劲,他又犹豫了。
没错,这时候如果说出欧阳寒冰的事,黄金凤也许还是会放过胡忧这一次。可是胡忧要是想在和欧阳寒冰保持关系,那可就难了。鱼是美味,熊掌也鲜,鱼和熊掌无论放弃哪一样,都不是胡忧所愿意的,再说还有个红叶呢。更何况胡忧的远大理想可是做皇帝,皇帝哪能只有一个妻子。
想到这里,胡忧决定先把欧阳寒冰的事给压下来。他相信以他的能力,很容易就可以搞定黄金凤。等到黄金凤同意接受其它女人了,再把欧阳寒冰给说出来,不是更好。
胡忧搂过黄金凤哄道:
“你呀,真是个小醋坛子。我现在除了你之外,可没有其他女人了。”
黄金凤道:“真的?”
“当然是真的,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就在这时候,房门被猛的撞开,一个冰冷声音,回响在房内:
“你有没有骗她我不知道,但是你这次骗了我!”
050章红巾之乱(上)
按下胡忧喝得大醉,被吴学问,因扎吉,几个抬回房间暂且不表,单说欧阳寒冰和黄金凤出了奇正会馆之后,两人来到当日胡忧烤鱼的小潭边,互道委屈。最后一致决定,再不见胡忧此人,连夜打点行装,一同离开天德,退学而去。
日上三竿,胡忧突然睁开眼睛,猛的想起黄金凤、欧阳寒冰离去和林正风的阴谋,胡乱穿了衣服就冲出房门。
“胡忧。”吴学问在胡忧经过的时候,叫住了他:“如果你是想去找欧阳寒冰和黄金凤的话,就不必了。她们昨晚已经退学离开。”
“你说什么?”胡忧抓住吴学问的衣襟,脸色铁青的叫道。
吴学问拍拍胡忧的肩膀道:“冷静一些,你应该已经听懂我的话了。”
“呼。”胡忧长长的吐了口气,坐在吴学问的身边,拿过吴学问的茶,一口喝了下去。
看胡忧能这么快冷静下来,吴学问在心中暗暗点点头。他在收到欧阳寒冰和黄金凤两女离去的消息时,也大吃了一惊。他也没想到,这两女如此刚烈,居然为了这事,连军校也不上了。
喝了茶之后,胡忧的心平静了很多。看着远处被风吹散的白云,问道:“你还知道些什么,一块说出来了。”
吴学问问道:“你怎么知道?”
胡忧脸上带出了一丝笑意,仅管他此时并没有什么值得开心的事:“你一早在这里等我,不就是有消息要告诉我吗?”
吴学问笑笑道:“你的好朋友林正风也退学离开了。”
“他是去追欧阳寒冰的?”胡忧的话,冷得就像是西伯利亚的冷空气一样。
“恐怕是了。不过他是今天早上走的,相差了一晚,而且似乎方向也不太对。”吴学问边说着,边留意胡忧的眼神。
“是吗?”胡忧在心里暗松了一口气,表面上却并没有太多的变化,而是站起来往外走。
吴学问问道:“你去哪?”
“上课!”
欧阳寒冰和黄金凤离开之后,胡忧的生活就得简单起来。早上依旧天不亮就起,除了练箭和枪法之外,他还增加了短兵器的使用。但是无论使枪还是用箭,他的脚下都坚持一种步法——马步。这样一可以练腿力,保持下盘稳定,二可以聚气精神,让自己更专心。
奥斯马尔的话,对胡忧的影响很大。只一个‘稳’字,就不那么简单。无论是在战场上,还是在别的地方,都包含了很多值得去推敲的含义。
学军的课,胡忧除了之前的兵法理论外,又加学的几门,包括行军和侦查。下课之后,胡忧不是拉着吴学问讲究谋略运用,就是去找因扎吉几个对练。虽然在身手方面,胡忧依然差了他们一些,不过进步却是每天都有的。
这三人之中,胡忧最喜欢和范尼对打。范尼是来自池河帝国的老兵,虽然今年才26岁,但是他十八岁入伍,已经有八年的兵龄。
池河帝国和百色帝国长年交战,能在战场上八年而不死不残,需要的绝对不仅仅是运气。范尼能交给胡忧的东西很多。
通过与范尼的交手,胡忧在次印证了奥斯马尔的话。范尼虽然自己也说不清怎么才能在战场上存活而不死,但是胡忧出可以看出来,范尼非常注重下盘的保护。有时候宁愿吃胡忧一拳,他都不愿让身体出现不平衡的状态。跌倒的事,更是绝不允许发生。
值得一提的事是,范尼的拳法相当好。他非常喜欢近距离贴身发力,他自己解释这手在战场上的习惯,因为在战场,经常会出现一刀砍出去,突然刀断的现像,这时候作为后备武器的拳头,能活动的空间已经不多了。胡忧结合他的出力方法,称之为寸劲。这也是他练习的重点。
充实而忙碌,这是胡忧近段学院生活的写照。在整个军校里,他虽然不能称为最勤奋努力的人,但绝对是其中之一。
军校里不是只有欧阳寒冰和黄金凤两个女生,她们离开之后,军校里还有很多女生。但是胡忧对她们都不感兴趣。一来,胡忧觉得她们比不上两女,二来,胡忧也没有时间浪费在她们身上。
曼陀罗帝国虽然与天德相去千里,但是曼陀罗帝国的消息,还是不时会传到军校。从上次回传的消息,胡忧知道,整个曼陀罗帝国大部份区域,都已经连续七八个月不下雨了。胡忧和吴学问专门讨论过这个问题,他们一致认为,如果情况进一步恶化,问题迟早要出现。实事证明,他们判断得没错。
帝国39年7月,连续无雨,燕州先闹旱荒,又暴蟥灾。天灾加蟥灾,使得燕州赤地千里,寸草不生。成千上万的老百姓不是活活饿死,就是因吃了树皮、草根后哀号惨毙。人们为了活下去,易子而食之事,已经不算是新闻了。只是与以往不同的是,以前都是半夜偷偷来,现在是大白天的,就光明正大的这么干。
帝国对燕州的灾荒,反应缓慢,灾祸暴发两个月之后,才慢不惊心的给燕州下发灾粮。虽然是晚了很多,但是灾民知道有灾粮下发的时候,还是兴奋不已,奔走相告的。
然而,让灾民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是他们必须用妻女或是自己卖身为奴,才能从灾官那里,换到仅可以充饥的口粮。当然,你也可以用钱去换粮食。不过那种天价,不是这些苦哈哈的灾民吃得起的。
灾民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生死都无路,终于,在积聚灾民最多的古城浪天,暴发起了民变。
事情的经过很简单,因为之前听说浪天有灾粮可领,所以大量的灾民,都想方设法的赶往浪天。浪天城守黄初秋为确保浪天安全,不但不给发粮,还下令驱逐,造成大量灾民死伤,冲突不断。城守为恐吓灾民,居然于闹市活剐十八名与官军冲突者。谁知没吓住灾民,反而激起了民变。
“要出大事了。”胡忧放下手中的文件,走到窗外,默默的看着校场边那颗在风雨中被打得树叶乱飞的梨花树。
这次的民变,虽然很快就被镇压了下去,但是胡忧心里知道,星星之火,已经被点燃,更多的民变,随时都可能暴发。到那时候,想来就不能再称之为民变了,那叫做战争。
“不行,我不能做看客。这是我胡忧的机会,我一定要参与进去。”胡忧猛然关起窗子,在心中对自己说道。
大树落叶之初,你没有参与。等大树倒了,哪还有你的木柴可分。
胡忧说干就干,马上就开始打点行装。他此时的学分还不够毕业,但是他已经顾不上这许多了。世界上,没有任何一所学校,能比真正的战场教能它的学员更多的知识。拿命去学的东西,才是最宝贵的。
胡忧下楼的时候,遇到了吴学问。吴学问看到胡忧问的第一句就是:“你要回曼陀罗帝国?”
“是的。”胡忧毫不犹豫的回答。对于吴学问的军事才能,胡忧一直相当看中。不过他知道,以自己现在的地位,是不足以收吴学问为已用的。不过他相信,总有一天,吴学问会在他的帐下听用。
吴学问大有深意的说道:“你比我料想的要早了一天。我以为你会等风雨停了才走。”
胡忧看着吴学问的眼睛道:“风雨停了之后,我回去还有意义吗?”
050章红巾之乱(下)
两人都没有把话说明,不过他们的心里都明白,对方想要表达的意思,事实上与外面正下着的雨无关。
吴学问笑了笑,拿起桌上的酒壶,倒了一杯,递给胡忧,然后又自己倒了一杯,拿着手上:“送你。”
“谢了。”两只酒杯碰了一起,发出如刀枪相碰的声音。
胡忧放下酒杯,一抹嘴道:“说真的,我很希望和你一同上路。”
吴学问双手合什道:“我也想,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前途未明,还望一路保重。”
胡忧向吴学问伸出一只手:
“多谢。希望你有一天,能来找我。”
吴学问也伸出手,与胡忧的手,握在一起:“那你可要把命活得长一些才行。”
“你小子。”
胡忧在吴学问的肩膀上打了一下道:“带我向因扎吉他们告别。”
“一定。”
胡忧与吴学问分开,独自走向门外。在走进雨中之时,身后再次传来吴学问的声音:“我在林家老店为你准备了一匹马和干粮,祝你一路顺风。”
胡忧嘴角挂起了一丝笑意,他没有回头,只是给吴学问打出了一个收到的手势。
胡忧在林家老店取了马,又自已补充了大量的酒水干粮之后,直接上路。对于赶路,胡忧有一个别人所不能比拟的优势——空间戒指。
虽然这个戒指只有两个立方大小,但是这已经足够为胡忧提供巨大便利了。要知道两个立方的空间,可是能装下不少东西的。
胡忧认准了方向,就一路急赶。除了必要的休息之外。他几乎没怎么停过。他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尽可能快的回到青州。
青州和梦州相邻,梦州出问题,青州肯定要乱。而暴风雪做为北方兵团,这次无疑是要唱主角的。再不快点回来,好角色全被人给抢没了。
胡忧心中所计算的事,终于在胡忧上路的第十天成为了实现。帝国39年9月18日,曼陀罗帝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暴乱,终于暴发了。
燕州一夜之间,十八个城镇同时举起了义旗,无一例外,全部以‘推翻曼陀罗,复国紫荆花’为号,组织联合暴动。因为他们全部以红布包头,自称红巾军,所以史称这次事件为红巾之乱。
红巾军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开仓放粮。这一举动,得到了广大灾民的拥护,只十天的时间,红巾军就由最初不到一万人,发展到了几十万人,震惊朝野。
曼陀罗三世帝巴伦西亚,在收到消息后无比震怒,当即下令暴风雪军团和青州,燕州的地方守备军队,全力镇压叛乱。命令发出之后,巴伦西亚觉得不解气,又追加了一条命令——罪株三代。
很多年之后,跟据史学家列举的曼陀罗帝国亡国十大错误排行中,这条追加的命令,被选入前三。因为这个罪株三代弄得很多无意造反的人,也不得不被逼造反。使得红巾军的遗祸,多年不能完全平灭。
胡忧接到红巾军举义的消息时,恨得把手中的茶杯给砸了出去。紧赶慢赶,还是晚了一步。最好的角色,轮不到他演了。
胡忧从来没有想过要加入义军,也从来不想信,义军会取得真正的成功。因为胡忧知道,帝国的基础并不在这些苦哈哈的农民身上,他们的声势再大,也不过是一时的。他要选的,不是这条路。
胡忧来到帝都的时候,帝都已经实行了戒严,进出城门非常的困难。胡忧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进入到外城,至于内城的水上皇宫,那是绝对没有可能进去的。
在入城的过程中,胡忧对于帝国皇帝的了解,又多了一分。巴伦西亚绝对是个怕死的家伙。燕州的叛乱,离帝都还隔着一个梦州,跟本不可能有这么快祸乱到这里。
巴伦西亚此时最应该做的,是从帝都发兵,协助平燕州之乱。要知道只单单帝都附近,就有号称帝国最精锐的皇家骑兵团五十万大军,只要出调二十万,加上暴风雪兵团和地方守备的部队,要平乱真是太容易了。
可是巴伦西亚不但没有这么做,反而在帝都实行戒严,这完全是本末倒置,让红巾军得到更好的发展时间、空间。
当然了,这只是胡忧的草民想法。他现在还是一个没有经历战场考验的人。他的想法是不是最正确的,现在也不得而知。就算他是对的,也不会有人采纳的。灾民也说了,没有饭吃,是会死人的,可是高高在上的那些人,他们会相信吗?他们只要保住手里的肉,跟本不在呼你有没有饭吃。
胡忧进帝都的目的是找鲁游,上一次离开帝都之时,他吩咐过鲁游,要全力打造更多更好的换日箭。现在他是来取的。
胡忧一见到鲁游,就被这老头子给拉进了秘室。只看这老头的脸色,胡忧就知道,他肯定有什么好东西要给自己。
鲁游刚把胡忧后进房,就急不可待的对胡忧说道:“快把你那支换日箭拿出来。快点。”
“干什么?”
胡忧到没有鲁游表现的那么急,虽然他也很想知道鲁游究竟捣鼓出了什么东西。
鲁游兴奋道:“我发现了一种新的合金技术,帮你打造出了一百支改良的换日箭。你快把你那支换日箭拿出来让我对比看看。”
“嗯。”胡忧翻手拿出换日弓在手上,一阵眼花缭乱的舞动,换日箭出现在了他的手里。实事上,要拿出藏在换日弓里的箭并没有那么麻烦。胡忧这么做,不过是增加一点神秘感而已。
“呐。”胡忧把换日箭交到鲁游的手上。
鲁游拿到箭却舍不得走,两眼还直愣愣的看着胡忧手里的换日弓。
“怎么?”胡忧问道。
鲁游咽了口唾沫道:“其实你应该同意我研究你这把弓的。我相信只要你让我把它拆开研究,我肯定能做出把一样的。
胡忧一瞪眼道:“你想都别想,快去拿你的箭吧。”
胡忧是说什么都不会让鲁游把换日弓拆开的。鲁游到现在还不知道,这把换日弓的特性。他只知道换日弓身里能藏一支箭,非常的巧妙,也想自己弄出一把来。可是他却不知道,胡忧看中这把换日弓,跟本就不在于它能藏箭,而是它像瞄准镜一样的功能。
胡忧到现在除了知道这个功能与精神力有关之外,还弄不清楚它是怎么实现这种功能的。他可不想为了满足鲁游的好奇心,而失去这种功能。再说了,像阻击枪一样的弓,有一把在自己的手中,就足够了。
鲁游的手艺果然不错,他新制的这些箭矢,几乎与原装的那支换日箭没有多大的差别。不过胡忧可以肯定,鲁游造出的箭在威力上,还是比不上原装这只的。
胡忧把玩的手中的箭问道:“你为什么每支箭上都打上我的名字?”
鲁游嘿嘿笑道:“我这批箭可不是给你射着玩的。它虽然比不上你那只真正的换日箭,但是相差得也不会太多。好箭要用在将军脑袋上,不留个名,怎么行。”
胡忧皱眉道:“你才做了一百支,这也太少了点。”
鲁游两手一摊道:“没办法,其中有一种材料太难找了,我也是无意中得的,跟本没人知道它的名字,用完就完了。一箭一个将军,我想也足够了。一般士兵,你用平常箭就行。那个容易,我打了十捆,放在库房里。”
胡忧想想,鲁游说的也有道理。也就不再说这事,而是问题另一个事。
“我上次说的那个弩弓,你弄得怎么样了?”胡忧上次离开的时候,按记忆画个了弩弓的图纸给鲁游。他对这东西也不太懂,丢给鲁游弄。弄好了,又是一种利器,反正这家伙闲着也是闲着。
鲁游听道这个,苦脸道:“弩弓是弄出来了,不过威力方面,还比不上弓箭,还要好好的研究一下。还有你说要连发,暂时还做不到。”
鲁游说着又兴奋道:“不过你也别着急,你说的那种弹簧我是弄出来了。我试过,却实有些妙用。我再想想办法,应该不久就能融合起来。”
051章火线升官(上)
胡忧当晚在鲁游的藏金楼住了一夜,这是这么多天来,睡得最舒服的一晚了,赶路的日子,就是不好受的。第二天一大早,胡忧就补齐了干粮食水,带上鲁游新打造出来的箭矢,离开帝都,继续北上青州。
胡忧现在暂时还没有空理会鲁游。鲁游是他为将来布置的棋子,做用相当关键,但是现在,胡忧却还用不上。因为胡忧还达不到那个高度,过早的把鲁游暴露出来,对他是没有半点好处的。
胡忧现在的首要目标,就是赶回青州,去夺取属于他的那一份机会。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错过了,那就一切都没有了。胡忧知道自己现在已经晚了一步,一定要再陪努力才行,他不允许自己错过这次的机会。
出了帝都,过卫城塘长之后,胡忧的路就变得难走起来。大路上满是躲灾避祸的人群。拖家带口的,几乎把路都给堵死了。
因为帝都已经戒严,包括六大卫城在内的帝都圈盘查都非常严格,灾民跟本就进不了城。于是两头不到岸的灾民,只能大量的聚集于城外,形成难民潮。
活的人,死的人,睡满了大路的两旁,那些传令兵所采用的方式是用马鞭一路乱抽来开道。他们每队一百人,轮着挥鞭往前冲,躲得慢的被抽上几鞭,那还算是好的。运气不好的,直接就踩死于马下。等百人队通过之后,连一块整肉都剩不下了。
可就算是这算,他们的通行速度也还是不够快。有些灾民甚至会在他们通过的时候,故意跳出来,然后死于马下。对于看不见希望的他们来说,这也许是一种不错的解脱吧。
对于这些,胡忧除了摇头叹息,又能怎么样。民为国之本,现在谁把他们当成国本?在上官的眼里,他们不过是随意可以踩踏的草而已。
胡忧过了埔沙镇就不再走官道了。他用一些食物,向一个老山民打听到了一条山路。山路虽然很难走,但是能清静些。那些每时每刻都在耳朵响起的哭喊声,对人的神经是一种折磨。不过最主要的,是有人看他落单,想要抢他的马来果腹。这对他是一个很大的麻烦。反正有马也走不快,胡忧很干脆的把马送给了一群逃难的女人,并指点她们找一个僻静的地方杀马。
希望她们能活下来吧。
跋山涉水,胡忧足足用了两个月,才回到了青州阳程暴风雪军团总部。两个月远离人群的山野赶路,让胡忧无论是体力还是毅力,都有了长足的成长。最让胡忧感到高兴的是他终于和换日弓产生了默契。
山林里的威险无处不在,不可预知,换日弓的远程杀伤力,是胡忧最好的保命手段。这两个月,他几乎手不离弓,弓不离人。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哪怕是睡着了,胡忧都能够在第一时间弯弓搭箭,百步穿杨。
阳程的街道,比以往要冷清了很多。人们脸上的笑容,也不太容易看到了。胡忧找了个地方,简单的梳洗了一下,马上赶往军机楼。
“站住,干什么呢?”
胡忧在离军机楼近千米之外,就被守军给拦了下来。
“弟兄们别误会,我是来见军团长大人的。”面对指向自己的利箭,胡忧举起双手,表示自己完全没有恶意。现在可不同以往,人人神经都紧张得很,胡忧可不想自己辛辛苦苦赶回来,是来做箭靶的。
“站着别动。”一个典军从掩体后跳出来,小心的来到胡忧近前,大约五六米远的地方,手握着刀把道:
“你是哪个部分的?”
“报告典军大人,我是新1团,2师2联3纵队2分队1小队队长胡忧。”
“新1团?”
典军上下打量了胡忧一翻,突然喝道:“你是奸细!”
“典军大人,我不是奸细,我真是新1团的。我的林克大人手下的兵。”胡忧站直道。
典军问道:“林克偏将?”
“是的。林克偏将。顶泗天灾的时候,我还跟他在一起呢。”
“林克偏将的部队现在应该在梦州,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受苏门达尔军团长的指派,前往天德哥伦比亚军校学习,听闻国内有变,日夜兼程赶回来。今天刚刚才到阳程。”
典军听胡忧说得有理有据,终于放松了一些戒备,不过手还是没有离开刀把。
“你的军牌。”
“有,有。”胡忧双手慢慢的拉开衣服,把挂在脖子上的军牌露出来。暴风雪军团每一个奉令外出的人,身上都会有这么一块军牌。这是身份的证明。
“解下来给我。”典军向后用了个安全的手势道。
“是。典军大人。”胡忧把军牌解下来,交到典军的手上。
典军接过来,仔细的辨认了之后,这才还给胡忧。
“你就是不死鸟?”典军表情缓和道。
胡忧笑道:“这都是兄弟们开玩笑胡乱叫的,当不得真。”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没有本事的人,是没有资格得到外号的。你的事,我听说过。入伍第一天就升夫长,嘿嘿,咱曼陀罗帝国可属你独一份呀。”典军脸上也有了笑意。
“这可不是只我一个,秦明队长不也是第一天就升了夫长嘛。”
“秦明,哼,那个血修罗,拿士兵不当人命的家伙,提起他我就有气。我一个远房表弟在他手下干,去了趟林梅森林,就没回来。
别人不知道,我清楚得很。他完全是因为你才升上去的。不过这人脑子好使,会钻,没办法,气也没用。他呀,现在已经升到我头上去了,现在是校尉了。”
胡忧听得心中一惊道:“秦明已经升校尉了?”
“那可不,前几天刚升的。算了,不说这些了。你在这等着,我去给你通报一下。”
胡忧行礼道:“多谢典军大人。”
“得了,得了,不用那么客气。以你的本事,说不定过几天,就该换我给你行礼了。”
典军把胡忧安排在一处耳房,就往军机楼走。他属于外围警戒人员,只能到门外,也是进不去的。
苏门达尔刚结束了一个会议,正躺靠在椅子上,闭目养神。连日来的忙碌,让这个快六十的老将军,脸上写满了疲惫。
红巾军此次掀起的风浪之大,就连一向有远见的苏门达尔都没有预料到。讨伐的部队越调越多,红巾军却越来越壮大,苏门达尔的日子也不好过呀。
最让苏门达尔可气的就是那些地方守备部队,平时要钱要粮要地盘,一个个凶得跟什么似的。真的战事起来了,却完全是一点用都没有。浪天号称有五万守备部队,真打起来的时候,居然连二万人马都不到。一个浪天,他们就敢吃掉近三万人的空饷。现在浪天丢了,那个浪天城守黄初秋居然来个倒打一耙,把屎盆子扣在暴风雪军团的身上。
其实苏门达尔最不满的是曼陀罗三世巴伦西亚,只不过这个不满,他不敢讲出来罢了。黄初秋和他的家族,浪天还没真正开战之前,就已经弃城跑了。巴伦西亚对此不但视而不见,反而死命的让苏门达尔平乱。
苏门达尔前后已经调了十一万部队去燕州,现在手里只剩下九万人马,再调部队,弄不好连青州都要没了。帝国暴出红巾军叛乱之后,安融就没有一天消停过。三天两头天搞事,就是想挑起争端。一但让他们发现,暴风雪军团只不过是一个空壳子,他们肯定会扑上来的。
有时候逼急了,苏门达尔真想去问问巴伦西亚皇帝,平灭红巾军,难道一定要用暴风雪军团的兵吗?其它四大军团都在干什么。特别是皇家骑兵团足足有五十万的兵力,到现在居然一兵都没动。他们全都是摆来好看的吗?
想到这里,苏门达尔觉得自己的心又疼了。这个老毛病,近来发作得越来越密,苏门达尔真不知道,自己还能撑多久。
“唉,帝国从此多事了。”苏门达尔长长的吐了口气,看着窗外的枯藤老树喃喃道。
“报!”
“进来。”
“报军团长,胡忧求见。”侍卫长科奇士单膝跪于桌前道。
“胡忧?”苏门达尔一时没想起胡忧是谁。
“军团长,就是被你派到哥伦比亚军校的那个小队长。”科奇士提醒道。这个侍卫长是苏门达尔的亲信,知道不少事。胡忧的事当时也是他处理的,他自然还记得。
“嗯,我想起来了,那个得了个不死鸟外号的小子。他已经毕业了吗?”
“应该还没有。”科奇士知道苏门达尔看中胡忧,所以一接道胡忧回来的消息,马上来报。他只匆匆和胡忧说了两句话,也没深谈,对胡忧突然回来的经过,也不太了解。
苏门达尔想了想道:“让他进来吧。”
“是。”
胡忧跟着侍卫长进到房里,头都没抬,就先行礼道:“新1团,2师2联3纵队2分队1小队队长胡忧,参见军团长大人。”
胡忧这时候还不知道,因为战事的关系,两个新兵团早变已经打散混编进了其他兵团里。新1团和新2团的番号,早就已经撤掉了。
“你起来吧。”
“谢军团长。”胡忧站直在苏门达尔的面前。两人相距五六米的距离,相互都能看得很清楚。
“胡忧,你不在军校里好好上你的课,跑回来干什么?”
胡忧早就知道苏门达尔肯定会有此一问,所以在心里,早就已经有了腹稿。
“回军团长,末将在军校里接到消息,听说帝国发生叛乱,咱暴风雪军团的将士们,每日浴血奋战在前,为国平乱。
末将身为暴风雪军团之一员,在此用人之际,怎能安心上课。又想到战场才是真正的军校,军人只有在战场之上,才能够学到杀敌的本领,我就赶回来了。
末将自知违背了军团长的意愿,请求军团长责罚。只望留得一条小命,为国平乱。”
051章火线升官(下)
“嗯,你道是挺会说的。那我就派你到浪天前线战场去,你看怎么样?”苏门达尔看着胡忧的眼睛道。以苏门达尔的老辣,只看眼睛,真能知道,一个人心里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
这正是胡忧心中最希望的事,眼中露出明显的喜色,大声应道:“末将令命。”
“你别回答到这么快,你知道浪天现在的情况吗?”苏门达尔问道。
胡忧眼中闪过的那丝喜色,苏门达尔看得很清楚,心里也挺高兴。暗道如果黄初秋那个老家伙也能像胡忧这样,现在的情况,肯定不至于弄成这个地步。
城守,城守,那就是用来守城的。黄初秋这个城守一跑,整个浪天城的守备部队,几乎全都失去了作用。说句不好听的,浪天城完全就是黄初秋供手让给红巾军的。
“末将一路走的都是人迹罕至的山路,消息不是很灵通,对浪天城的现状,也不是很清楚。不过无论情况有多么糟糕,末将都誓死听从军团长的命令。军团长要末将怎么做,末将就怎么做。”
苏门达尔突然问道:“你难道就不怕死吗?”
胡忧一个单膝跪倒在地,大声的回道。“军人战死杀场,马革裹尸那是荣耀,也是末将所追求的。”
苏门达尔一拍桌子,站起来大笑道:“说得好,帝国有你这样的军人,怎愁红巾之乱不平,怎愁帝国不兴。”
连日以来,每天接到的都是红巾军多么厉害,部队又有多少伤亡,哪一部的地方守备部队又临阵脱逃,各方面对平叛不利的冷语,苏门达尔听得心都烦了。突然听到胡忧这个激昂壮志的话,怎么能让苏门达尔不高兴。
苏门达尔大笑过后,高声喝道:“胡忧!”
“末将在。”胡忧再次跪倒。这时候多跪几次,是有好处的。胡忧暗暗在心中道:现在多跪几次,是为了将来全天下之人,都跪倒在我的脚下。
“即日起,我升你为步兵校尉,统兵三百。这浪天嘛,你就不要去了,近日安融人很不老实,恐怕会有战事,你就调防天湖吧。”
“末将遵命。”胡忧领命道。虽然没能上前线部队,但是能连跳两级,也算不枉这两个月的辛苦,胡忧也感觉挺满意的。
见完了苏门达尔,侍卫长把胡忧送出来。
“胡校尉,恭喜你呀。军团长很看重你,好好干,前途无量呀。”
胡忧非常尊敬的说道:“多谢侍卫长大人的抬爱,末将还年轻,什么事都不懂,以后还请侍卫长大人多多指教才是。”
刚升了个小官,就在侍卫长面前牛,那就蠢人才干的事。要知道侍卫长虽然军职不高,但他是苏门达尔身边的人。就像是皇帝身连的太监一样,随时都能看到苏门达尔。有时候他们的一句话,就可以左右你一身的命运。
侍卫长拍拍胡忧的肩膀道:
“唉,胡忧老弟,你也不用太自谦了。我跟在军团长身边这么些年,从来没见过军团长像今天这么高兴的。你很聪明,我看好你。”
“多谢侍卫长大人。”
“对了,侍卫长大人,末将这次从天德回来,路过帝都,无意中得了个东西。那卖家说,这是鲁游大师亲手打造的,我也不是很懂,你是这方面的行家,想请您帮着看看。”
侍卫长问道:“哦,是件什么宝贝?”
胡忧回道:“算不得是什么宝贝,是一把匕首。因为要去参见军团长,我没敢带在身边,放在耳房了。侍卫长如果方便的话,还请移步跟我过去看看。”
侍卫长动容道:“鲁游大量亲手打的匕首?这东西可是少见呀,要知道鲁游大师可是很少亲自打造小兵器类东西的。近十几年来,更是没有作品问市。相传他已经熄火不干了。”
鲁游是帝国成名几十年的大师级人物,他的霹雳车直到现在,都还是各军威力最强大的利器之一。他曾经有几件小作品流于市面,无一不是精品。武器是军人的第二生命,谁不想拥有一件过硬的保命家伙。特别是侍卫长这种高手。
“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我这个东西,听说是鲁游大师年轻时打造的。”
侍卫长有些心痒道:“快,带我去看看。”
胡忧心说,这东西看不看都是你的。你急个什么劲。为了送你点东西,我可是花了不少心思呢。
胡忧和侍卫长进到房里,胡忧打开桌上的包袱,伸手进去,把藏在戒指里的匕首拿出来,再装作从包袱里找到的样子,转手递给侍卫长。
“侍卫长大人,麻烦你了。”
侍卫长接过匕首,边埋怨道:“这么贵重的东西,你居然就这么放着,真是太不小心了。以后可千万别这样。”
“末将谨记侍卫长的教诲。这东西怎么样,是不是真货?”
“看起来到挺像,等我来试试看。”侍卫长说着抽出了随身的长刀。
“叮。”
两相互砍,发生一声清脆的长音。
“没什么变化,看来我是被骗了。”胡忧说道。
“不。”侍卫长摇摇头,随手一抖,长刀一分为二,‘咣铛’,半截刀身掉到地上。
胡忧装作不懂的夸道:“侍卫长好功夫。”
“不是我功夫是,这刀之前就已经被砍断了。好匕首呀,这确实是鲁游大师的真品。老弟你这次是捡到宝了。”侍卫长抚摸着匕首,就像摸着情人一样。
胡忧心说,我当然知道这是真的。我亲手在鲁游那拿的,难道还有假不成。
“真的?我看也很普通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