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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煮酒点江山》》 · 江南一梦 · 202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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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我不太能打。”这么多人看着,胡忧也不敢乱说。

三个被打了瓢的家伙实在忍不住心中的怒气,对望一眼,同时道:“报校尉大人,这小子是从背后偷袭我们。”

校尉这才心中释然,冷哼道:“你玩阴的?”

胡忧一看校尉变脸,暗道不好,急中生智道:“回校尉大上,所谓上兵伐谋,在战场上,凡事只看结果,没有阴的阳的一说,能赢就行。”

“上兵伐谋!说得好。哈哈......好一个上兵伐谋。不错,不错。”校尉抚须大笑起来。

胡忧此时背上的冷汗都下来了,他也不知道自己从哪蹦出这么一句。现在看来,效果不错。

校尉笑了一阵,突然脸色一正,看着道:“你叫什么名字,哪里人士。”

“回大人,小子胡忧。江南州人。”

“嗯。”校尉点点头道:“就冲你的‘上兵伐谋’,今天我升你为一班夫长。”

众人听到校尉的话,面色全都动容。还没正式参加训练,就升为夫长,这恐怕是暴风雪军团,不,哪怕放在整个帝国,也是升迁最快的吧。

胡忧在等着被罚呢,突然一个夫长砸自己脑袋上,差点没把他给砸晕了。还好他虽然心中狂跳,脸色却没有变,单膝跪倒:

“谢校尉大人抬爱。”

018章红叶(上)

军无戏言。一众典军、队长、大头兵们,共同见证了帝国有史以来,升迁最快的士兵。相信不用半天,整个暴风雪军团都会知道这事。

就在众人以为今天的事,就到此结束的时候。一直没有说话的秦明踏前一步,单膝跪倒道:

“报校尉大人。”

“怎么,你有话说?”校尉瞟了秦明一眼。

秦明回道:“是,校尉大人。小人自荐二班夫长一职。”

校尉暗道今年这些新兵有些意思啊。刚出了个没什么功夫,却能重伤三人的小子。这里又跳出个自荐夫长的人。我到要看看他想说什么。

“给我个升你的理由。”校尉道。

秦明不卑不亢的回道:“如果我是二班夫长,决不会让我的士兵这么窝囊。”

秦明一开口,就把矛头指向了二班的夫长左夫。

“哈,有意思。”校尉乐道:“你很能打?”

“二班上下,一人足矣。”秦明话语平淡的说道。

这校尉名叫罗德里,一向最是爱才。秦明的话,让他有些动容。

“包括二班夫长?”

“是。”

“好。只要你能把二班全部打倒,今天我也升你为夫长。”校尉一拍手道。按帝国军律,典军以下的低级军官,升降是不用报备的。直系上司,可以自主升降。

“谢校尉大人。”

秦明拜谢后站起身来,对着二班的人一比手道:“各位,请了。”

二班夫长左夫气得肺都快炸了。这个新兵小子,真是够狂的呀。当众落面子挑战不算,还要一挑全班。

左夫当了两年的大头兵,才熬上个夫长一职。多少次上阵杀敌,怎能让人轻辱。这火一直硬压着呢,现在有机会,还客气什么。闻言是二话不说,抽刀就上。

校尉看左夫拔刀,本想出声,但是看秦明一脸从容,也就忍住没有开口。

秦明站着一动不动,直到左夫的刀当头劈下,一旁看的人都微闭双眼的时候,才突然身子一让,左手一拉,右手猛击左夫肋下软处,一下把他连人带刀,砸倒在地上。

只一招,左夫就趴在地上,干呕不止。

“好。”校尉忍不住叫道。

左夫原没有这么不继,只是一开始他就被秦明给气得不轻,急于想要挣回脸面,才着了秦明的道。如果他能放缓,以平常心来对待的话,至少可以多走几招。

秦明这一手,把二班的人全给震住了。随后上来的人,几乎都使不出平时的五成功夫。加上他们初组成军,相互不会配合,很快就让秦明给个个击破。

秦明整理好衣角,再次单膝跪倒:“校尉大人,幸不辱命。”

“好。自古英雄出少年。本校尉说话算话。从今天起,你就是二班夫长。古力,左夫,另作它用。”

“谢校尉大人。”秦明拜谢之后,直接走到二班,站在了最前面。

校尉等所有人都站好之后,收起了笑脸,面色严肃的说道:“暴风雪军团一向赏罚分明。你们两班违反军纪,私自斗殴,造成友军不和,影响极恶劣。本因重责三十军棍,逐出军营。

然今念在你们初到,不习军中纪律。现处杖行五十,夫长加倍,留军察看。

此为特例,如有再犯,严惩不怠。”

杖行可要比军棍轻多了。校尉嘴上虽然说得狠,但是谁都看得出来,他很看好这两个新任提拔的夫长。

一、二班所属全部单膝跪倒:“谢校尉大人。”

“吉多。”

小队长吉多应声出列,单膝跪地:“校尉大人。”

“两班都是你的人,现在由你来执法。”

“是,校尉大人。”

胡忧刚升夫长,还没得到夫长的好,就先受了一百杖行,被打了个皮开肉绽。

胡忧被打完之后,直接被人架起,送往医疗部。这是校尉临走之前交待的。因为他看出以胡忧的身板,一百杖行下来,决不轻松。

在医疗部里,胡忧第一次见到了女兵。不过他也只看了一眼,就晕过去了。你别看他刚才挺镇定,其实他吓得不轻,再加上一顿打,身心疲惫不堪。他之所以没晕,是硬撑着,因为他不知道自己会被带到什么地方。现在看到是送来医疗部,又看见女人,他精神一放松,就不醒人事了。

帝国的各大兵团里,一直都有女兵的存在。只是按各兵团的比例并不同样。暴风雪兵团的女兵最少,只占总人数的一成,而且多在后勤部门。南方红粉兵团所属女兵最多,据说达到六成。就连他们的军团长--西门玉凤都是女人。

那个28岁的女人,十四岁从军。十八岁时随她的父亲——当时有“帝国第一猛将”之称的帝国元帅西门战虎出战南疆,迎战宾来,山合,秀金三地联军。在父亲中伏身亡之后,率残部三万人防御穿山口,击溃三地联军十一万大军,斩杀联军上将——阿拉灯而一举成名。

因为新兵还没有正式开始训练,医疗部里也没什么事做,闲得很。队长正和手下两个夫长在聊天,几个小兵在整理应用之物。新兵团并没有征招医护兵,她们都是别地调来的。不过除了队长红叶外,她们都没有上过战场。

“红叶队长。”

“怎么,还没训练就伤着了?放床上吧,什么情况?”

“听说是让校尉大长打的。”

“这么牛,刚来第一天就把校尉大人给弄火了。这我到要看看。说不定以后是个人物呢。”红叶来了兴趣,走了过来。另外两个夫长也跟在了她的身后。

“队长,你可真说着了。听送来的人说。他和别班的人打架,把三个人的脑袋给开了。校尉大人不但没有把他赶走,还把他升为夫长。”

“入营第一天就升夫长,有没有搞错。老娘当年干了一年多,累死累活,才升夫长。这就已经够快的了。这小子居然比我还快?还有没有天理了!

嗯。伤得挺重,这个由我亲自来吧。凡梦,你们几个,先把他裤子给脱了。衣服也拔了吧,省得一会碍事。”

突然门帘一翻,一个穿医疗服的的女孩边叫着边跑进来:“红叶姐,大消息,特大消息呢。”

红叶不满的瞪了她一眼道:“含玉,鬼叫什么。你现在大小也是个夫长了。要注意点形像。”

“是,队长。”含玉吐吐小舌头。

“什么事,说吧。”红叶问道。

含玉又兴奋道:“红叶姐,我刚才在外面听说。有个兵才来了一天,就被升夫长了。真是传奇人物呢!”

“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红叶没好气道。

“啊。红叶姐你已经知道了?”含玉惊讶道。

“你口中的传奇人物,不就在那躺着吗?”红叶一指胡忧道。

“啊。”正给胡忧脱衣服的凡梦突然叫了起来。紧跟着,围在胡忧身边的几个医护兵也都叫了起来。

019章遇挫(上)

以胡忧的‘嘴码’,加上红叶的有意交结,两人很快就像多年的朋友一样,坐在一块聊起天来。胡忧身上虽然只批了条毯子,但是他这人脸皮一向够厚,跟本不拿这当一回事。

在聊天的过程之中,胡忧发现红叶对于军中事物非常的精通,有很多见解,胡忧初时听不明白,不过结合了前世看过的电视电影之后,他又发现红叶讲得非常有道理。

这一发现,让胡忧大喜过望,更是有心交好这位姐姐。此时的胡忧,虽然自认看过不少关于三国,三十六计之类的电视。但是那毕竟只是电视。这点自知之明他还是有的,如果按着电视里演的那样去打仗,那和找死差不了多少。

“红叶姐,你说作战最讲究的是什么?”胡忧问道。

“我觉得作战最讲究的应该是速度,你就拿咱们暴风雪军团来说吧。每次出兵作战,都要调战车千辆,骏马数万。还数十万的士兵。别的不说,单单只一个吃喝拉撒,就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

就像有一次,咱们和安融开战。那场仗,你来我往,打了大半年。打到后来,双方的后勤都难以支撑,最后不得不停战。这样的仗,费时,费力,耗费大量的金钱,完全收不到效果。”

胡忧一拍大腿道:“红叶姐说得太好了。这就是兵贵速胜吧。红叶姐这么有才,不去当将军,在医疗部实在是太委屈你了。”

“当将军,你也太看得起我了。这些也是听我先夫说的。”

“先夫?姐姐你......”

红叶黯然道:“我丈夫以前是暴风雪军团的一个督将,我还没过门就战死了。”

“对不起,我不知道。”

“没事,都已经过去了。我也已经习惯了。那个,你把毯子拉一下。没冷着。”

胡忧和红叶两人聊得越来越投机,红叶对帝国各方面的军事都非常的了解,这让胡忧受益良多。

其实有一点,胡忧不知道。红叶的丈夫当年之所以能官致督将,有很大一部份功劳,都应该算在红叶的身上,无论是家世还是学识,红叶都帮忙不少。这也是红叶的丈夫战死之后,所留下的那些将士,对红叶依然尊重的原因。

在红叶的丈夫死之后,红叶已经很久没有与人谈过军事方面的问题了。没想到今天会跟胡忧聊这方面的事。

不知不觉又是一个小时过去,这时候红叶正在给胡忧讲当年和丈夫一起争战的故事。胡忧听得是羡慕不已,中心更是下定决定,一定要想办法组建一支属于自己的部队。

“糟了。”红叶正讲着,突然叫了起来。

“红叶姐,怎么了?”

“那个.......嗯.......”红叶的脸色有些红,说话也没有了刚才的利索。

“究竟是怎么了?”胡忧很奇怪红叶怎么突然变成这样。

“那个,我刚才把手下的人都支了出去,现在我们在里面这么久,她们肯定会有什么想法的。”

胡忧看红叶脸红的样子,心中暗笑。前一秒钟还是将计谋略样样精通的女将军,这转眼就变成了一个害羞的大姑娘。胡忧决定逗逗红叶。

“红叶姐,你说你刚才把手下人都支出去,你本意是想干嘛?”

红叶脸色更红道:“还不是帮你上药嘛。”

胡忧已经看出了红叶对自己有点意思,而他对于红叶的才智也非常的欣喜。暗想着军营毕竟是以实力说话的地方,像今天这样轻松的升职机会,肯定不会再有。如果能征服红叶的话,以她的才智和在军中的人脉,对自己将会有非常大的帮助。这样各取所需,岂不是皆大欢喜?

胡忧本就不是什么迂腐之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本就是江湖中人的生存之道。古语有云,慈不掌兵,义不掌财,仁不经商,不慈不仁不义者,才能混迹江湖。

胡忧的师父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曾经告诉过他,男人征服女人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让她爱上你。虽然他的师父一直没怎么能以身证明这句话,但是胡忧却相信,这绝对是句至理名言。再说他也有些报复黄金凤的意思。

想到这些,胡忧有意瞄了红叶一眼,语带一丝轻薄的说道:“红叶姐难道就没有别的想法吗?”

胡忧这个分寸拿捏得非常的好,不至于让红叶太过难为情。而且他已经想好了补救的话,只要红叶有生气的征兆,他马上就会抢先用出来。这一招是江湖八大门之一的‘飘门’把戏。胡忧虽然做不到飘门前辈一张嘴就能把死人骗活,但是哄哄女人,他还是有这个自信的。

“要死了,不许胡思乱想的。”红叶拿眼一瞪胡忧,但是自己却又先扭捏起来,小脸红红的,不知道想些什么。

这种小女儿的神态,让胡忧看得一呆。刚想再进一步有所行动。红叶却已经站了起来。

“不要说笑了,快趴下。”红叶道。

胡忧看红叶去拿药就已经猜到了她要干什么,不过他还是装傻道。“这......会不会太快了一点?”

“少费话,不乖乖的,姐姐可要打了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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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从红叶那里出来,身上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对于胡忧能这么快恢复,见贯了伤兵的红叶都很惊讶。胡忧自己到是慢慢的习惯了自己有些异常的身体。伤好得比别人快,这也是一项在战场上存活的优势吧。

虽然最后没有能和红叶勾上,但是胡忧却觉得今天这一顿打,真是太值了。不但被升为夫长,还能有机会结识红叶,并与她有了一定的交情。

后勤部给胡忧另分的住地,但是胡忧并没有搬过去。他依然回到了一班的营帐里。

“夫长.......”

班里的士兵看到胡忧,纷纷的给他致敬。帝国军队的等级是非常严格的。下级对上级不敬,按律是可以处死的。当然,这仅适用于下层军中。到偏将以上的级别,可没有谁敢这么乱来。

中层以上的军官,各种社会关系盘根错节,一般的军法,对于他们并没有多大的约束能力。这也就造成了基层干部和中高层军官之间,存在相当大难以调和的矛盾。这是在开国之初很难看到的。

胡忧仔细看过一众士兵的眼神,从他们的眼中,胡忧看到了一种不信任。

是的,胡忧虽然因打架而被升为夫长。但同时,他也暴露出了自身能力不足的问题。军中首重的就是武力,胡忧的武力,明显还不能服众。

胡忧也知道,这是他目前最大的问题。

第二天,新兵团正式开始整合训练。

暴风雪军团的军团长苏门达尔出席了新兵团的成立仪式,并在台上发表了讲话。

这是胡忧第一次看到苏门达尔。苏门达尔身上的那身暴风宝甲,深深的吸引了胡忧的眼球。相比起暴风宝甲,胡忧身上连普通箭矢都可以轻松射穿的厚藤甲,简直就是垃圾。所以胡忧有理由期待属于自己的宝甲,甚至更多。

019章遇挫(下)

与胡忧同样射出热烈眼神的,还有原属于一班,现在却是二班夫长的秦明。相比起胡忧,他似乎更有能力穿上那身甲衣。至少从现阶段来看,他的机会比胡忧多。

二分队属于长枪兵的序列。此时二分队的人,全都分到了长枪。胡忧仔细看了手中的枪,这种枪和古力手中的大铁枪是同样的,只是型号上,比古力的小了一号。全枪大约两米长,枪头实心,枪身为手指头粗的木制,拿在手中,份量挺沉,大约有十五六斤的样子。

秦明分到枪的时候,当场就耍了一手漂亮的枪法,惹得全分队所有士兵的注目。而同样在昨天大出了风头,一夜名传整个暴风雪军团的胡忧,却连拿枪的手势都不对。

各队整队完毕之后,长枪教头冲林出场。

“枪不破甲,同于不扎......平日能洞墙则战场能破甲.......用枪最忌,弃枪孤注。”

冲林说到这里的时候,有意无意的看了秦明一眼,因为刚才秦明在耍枪的时候,就曾经多次让手中的枪飞出去。那是看起来很帅,在战场上却是找死的做法。

胡忧的眼睛没有跟着冲林的眼神而动。他在动心,默默的记下冲林的话。

第一天的训练结束之后,胡忧抱着自己的枪,来到军帐外的一处小树林里。默念着教头所教的动作要领,把铁枪一枪枪的扎在树上。

简单的动作,重复而单调,不好看,却又花费大量的体力。胡忧身上是汗如雨下。不过他依然默默的咬牙,再咬牙。

第二天起床,胡忧顿感全身酸痛。每一块骨头,每一处肌肉,都仿佛像有蚂蚁在咬一样。吃早饭的时候,他手中的筷子,两次掉到了地上。

第二天的训练和第一天的一样,教头冲林依然是让大家习惯扎法。在排队的时候,胡忧感觉自己的手好像都已经快找不到了,但是开始训练之后,他还是咬着牙,认真的扎出每一枪。

“出枪要先轻后重,盖留不尽,以防左边。致彼枪出尽时,彼死尽也。”冲林边念着要决,边游走于队伍之中。在胡忧一枪刺出时,他突然用手中的枪在胡忧的枪尖上敲了一下,胡忧的枪应声飞了出去。

“出枪时不要尽出全力,要看清当时的形势,留一分以求应变。”冲林对胡忧说道。

“是。”胡忧躬敬点头,捡起被打掉的枪,继续练习。

一天的训练下来,胡忧的双手虎口已经崩开。这是意料中的事,胡忧也没有太过在意。打断骨头重接时他都没有眨眼,更何况小小的虎口之伤。

从戒指里拿出药,随意的洒上,胡忧来到小树林中,继续给自己加训。古人云笨鸟先飞,胡忧自认脑子决不比别人笨,但是他却很清楚,论身体,这里的人,天赋都要比他高很多。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想要获取,就必须先要付出,甚至要比别人付出的更多。

一个月的时间,就这样慢慢的过去。这三十天来,胡忧除了正常的跟队训练外,每天雷打不动的给自己加练扎树五百枪。

从一开使只能扎入树皮,到现在能扎入树中半寸。胡忧用巨大的毅力,为自己获得了一点点的成绩。虽然离破甲还有很大的距离,但是他自信,只要持之以恒,总有一天,他会成功的。

军中的训练,每半个月,会有一场对练性质的比武。以摹拟实战的方法,来让大家适应战场的气氛。上一次胡忧自知还差得太多,只是在一旁看着,没有参加。这一次,他打算试试,看看这一个月的苦练,取得了什么样的成绩。

这一个月以来,胡忧已经和手下的8个兵都混熟了。一个班满员的情况下,是一个夫长带十个士兵。胡忧的班情况不太相同,只有八个士兵。因为他们原来的夫长古力还没正式接任就调走了,原为一班士兵的秦明去了二班做夫长,而胡忧自己又坐上了一班夫长的位子,这样一进一出,就少了两个。为这事,胡忧去找过队长吉多,却没有得到补员。

校场中央,两个士兵你来我往,打得正热闹,胡忧有些手痒,一拍身边的朱大能道:“朱大能,一会咱们练练。”

胡忧选朱大能是有原因的,这些天来,据他观察,全班里,就属朱大能练习最不认真,而且他的武力应该也是全班最差的。胡忧觉得自己胜他应该没有问题。他还没有自大到认为练习了一个月,自己就能打过阿骨达那个手特别长的家伙。

“夫长你要跟我打?”朱大能吃惊的看着胡忧,他没想到,胡忧居然找上自己对练。

胡忧一拍朱大能的肚子说道:“怎么着,不行?”

一个月来,朱大能也知道了胡忧的脾气,对这个没有架子的上司,也挺对味口的,于是半开玩笑的说道:“行不行,不过我要问清楚,是真打还是假打。”

“废话,当然是真打了。假打我还不如回去睡觉好。”胡忧没好气的说道。这一个月来,他刻意的和手下的兵融合在一起,现在看起来较果不错。

在胡忧看来,对手下摆架子的人,是没脑子的。手下的士兵是为官者的依靠,上到战场上,就是把脑袋拴在一起的兄弟。冲锋陷阵,靠的就是他们。对他们摆架子,那就是嫌自己命太长了。为上者,以威服众,而不是靠摆架子服众。

朱大能缩了缩脑袋,压低声音道:“夫长,在一百多人面前,你不怕落了面子?”

“面子个屁,上到战场,技不如人,命都没了,还讲什么面子。我告诉你,今天要是你输了给我,我就把你的晚饭给候三。为了你的肚子,自己想想吧。”

“夫长,这可是你逼我的。”朱大能诡异的笑道。

胡忧猛的醒悟过来,原来这家伙说了半天,是在套自己的话。看这家伙挺胖的,脑瓜子挺鬼呀。

胡忧和朱大能换上对练枪头,一同站入场中。这还是胡忧第一真正面与人交手,虽然是对练,但是他的心里还是有一丝丝的紧张。

强压下脑中的杂念,胡忧仔细观察朱大能的站位,以找到一个出手的时机。

相比起胡忧,朱大能随意了很多。他居然就那么拖枪站着,都没怎么看胡忧。

他居然还打了个哈欠!

胡忧看准这个机会,看准了朱大能的胸口就扎了过去。一个月的苦练没有白费,枪如电闪一般,就到了朱大能的胸前。

枪都已经快扎上来了,朱大能竟然还动都没动。这让胡忧有些恼火,暗骂着今晚一定饿这小子一顿,让他长长记性。

想到这里,胡忧又加了一分力,先扎他一枪在说。

可就在这时候,一直没动的朱大能突然向右移动了半步,手中的枪一个斜拉,用枪尾在胡忧的枪尖上一敲,枪势不减,枪头直指胡忧的眼睛。

枪尖在胡忧眼前一寸处停住,胡忧愣在了当场。

只一枪就输了,如果在战场上的话,只这一枪,自己的小命就没了。胡忧想过很多种结果,但是他没有想到,自己居然会输得那么快,输得那么惨。

020章青龙献爪

小树林里,胡忧面对着一个月来扎出的树坑,沉默着。每天五百枪,得到的是这样一个结果,这不得不让胡忧深思。

是自己不够努力,还是天赋不行。

这一个月以来,团训认真,休息的时候还再加训。刮风不休,下雨不走,就算是手累得抽筋,也是稍微好转,就马上又继续练习。

而朱大能在做什么?每次团练,他只扎那么几枪就偷懒了。一解散就四处找人嬉戏。或是跟候三斗嘴皮子。

可就是这样,自己都没够挡他一枪。

胡忧不断的在脑海中反复的重复着朱大能的那一枪。他那枪出得平平无奇,却是那么的高效。他当时如果在进一寸的话,自己就算不死,眼睛也要被废掉。他是怎么做到的呢?

胡忧尝试着把朱大能的动作分解,经过无数次比划之后,他猛然发现,自己做不到朱大能的那种准度。

朱大能的那枪,明显是冲着自己眼睛来的。也就是说,他在出枪之前,就已经决定了进攻的路线。

胡忧试着在树上画上一个指头大的圈,然后用枪扎。十几枪之后,他发现自己的枪,十之八九要偏出那个圈外。即使有一枪能在圈内,也不是在圆圈的正中心处。

紧接着,胡忧回想到,朱大能的枪指着自己眼睛的时候,枪头完全没有颤抖的迹象。直到他收回枪头前,枪尖与自己的眼睛都使终保持在一点上。

“用枪之道,在稳和准吗?”胡忧自言自语道。

猛然,胡忧想了起太史公送的那本故事书里,似乎有一个关于枪的故事,里边的人物对话,有提到到用枪的。他赶紧把书找出来,快速的翻开。

“有了。将后发踵着力于一端,奋十二分力,发十二分满,后手力透前手外,自踵至枪尖为一条,其体直。顾出枪长而重,手熟则速。一人发枪,多于三四人,长矣,重矣,速矣。”

一开始,胡忧看得并不是很懂,不过他结和了自己的亲生体会之后,发现这段话说的是双脚一虚一实,着力于一脚,全力出枪。要求以全身之力出枪,要决是出枪要快,要准。

“这个和教头说是似乎不太一样呀。”胡忧边看边思考着。可惜这个故事很短,只提了这么一句话而已,说得不是很明白。

“会不会在别的故事里还有类似的东西呢。”胡忧暗忖。

胡忧把书一页页的翻开,快速的翻看。连续翻了几十页,他找出了几句似乎有用的话。

“刺虎贵准,以中其目。”

“人游场之用,却又须留性。非为社稷立功名,而动辄血流骨折。”

“枪有五法,青龙献爪。”

“......”

细细读来,这些话好像在说着什么,但是却又相互不连着,有些不知所云。胡忧看得有些头痛,把书放在身边的石头上,歇息一下脑子。

就在这时候,林中不知道突然发现了什么事,惊起了几只小鸟。这些鸟在飞过胡忧头顶的时候,居然拉下一陀屎。还好胡忧正好向上瞄了一眼,及时躲了过去。不然这鸟屎肯定砸在他的脑袋上。

可是胡忧是躲过了,那放在石头上的书却没躲过。那屎正好落在书上。

胡忧气得要命,指着那鸟骂道:“可恶的臭鸟,哪天胡忧大爷不爽,把你的贼鸟窝给掏了。”

既然暂时想不出什么东西,胡忧决定先从准头方面练起,看看效果怎么样。不行的话,回去找朱大能问问看。三人行必有我师,不耻下问嘛。

胡忧找了片树叶,把书上的鸟屎给刮掉。正想在找什么东西擦了一的时候,胡忧突然愣住了。因为他无意中发现,那鸟屎弄脏的地方,似乎出现了几个字。这几个字是在青龙献爪这几个字下面的,胡忧记得这里原来是空白的,没有字。

“会是什么?”胡忧顾不得鸟屎的恶臭,仔细辨别那几个字。

“扎必尽?”

后一个字上还粘着鸟屎,看得不清楚,胡忧又用树叶轻擦了一把,出来一个‘力’字。

“扎必尽力?什么意思,难道说........”

胡忧想起了以前看过的电影,似乎秘集都是要用特殊的方法才能看到的。这个不会这么变态,要用鸟屎吧。

别管它是不是,胡忧的手已经动了起来。他小心的把树叶上的鸟屎擦在‘扎必尽力’几个字的上下左右,很快,越来越多的字出献在了‘青龙献爪’这几个字的下面。

胡忧变得非常的兴奋,难道说那个自称太史公的老头,其实是一个深藏不露的奇人?

在用鸟屎把整张纸全都擦试过一遍之后,胡忧得到了百多个字。

“古有名士,射牛不中,中之必命。真留非数年之功不可,假留则抛校枪也。青龙献爪,初学三枪即止,扎毕尽力。少歇更扎。多则手滑无实用。每扎以索穿钱,行之人妙。熟后钱后贴纸,过钱不伤。

身法宜侧而忌平,宜蹲而忌立。平则阔,立则长,侧则短,所备者少也。能蹲坐而进退如风,身心如一,枪心如一,则无往而不利。”

字数不多,胡忧却足足反复看了一个小时。边看身思考,揣摩。什么是精华,这一字一句都是精华所在。

“初学只扎三枪吗?”

胡忧小心的把书收回戒指里,抱枪来到树下。小马步,侧身而站,枪交右手,平心静气,用心去感觉枪的存在。

“嘿。”

胡忧猛的一枪,直扎身前大树。脚借地力以达腰,腰手连动,心随枪进。

“噗。”

“叭。”

枪头扎入树中,枪杆应身而断。强大的后挫力,使得胡忧连退几步,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这一枪,几乎用尽胡忧全身的力气,他坐在地上好一会,才爬了起来。在出枪的那一刻,他感觉到有一股力由脚到手,直透枪尖。那种感觉,说不出的爽快。

来到树前,胡忧脸上出现了惊喜之色。因为这枪,居然入木八分有于。胡忧相信,如果不是最后时刻,自己的手微颤了一下,导致枪与手没有成一条直线,使得力稍偏在枪杆上,那么这枪,应该可以扎得更深。

枪杆断了,不能再继续练了。胡忧把枪头从树上拔出来,往小树林里走。他要为枪从新配上枪杆。

军营里是有后备配杆的,不过胡忧不打算用那个。那种是很普通的木杆,遇折易断。在枪杆断的一瞬间,他想到了一个词‘避震器’,也就是弹簧。然后想到了白蜡杆。

白蜡杆取自白蜡树。它通体洁白如玉、坚而不硬、柔而不折,杆身可弯曲到180度不劈裂,柔韧性强,自身纤维密度稠,有较强的自然拉力,在干燥的地方不劈裂,在潮湿的地方不变形,其弹性、韧性是其它木质不可比拟的,被中国古代首推为做枪的最好材料。

枪法在中国古代是可以“了却君王天下事”,封妻萌子的绝学,素有百兵之王的美誉。白蜡杆从来都是兵王就好的伴侣。胡忧不知道这里为什么要用硬木枪杆,但是他相信,国人五千年积累下来的东西,决不会是空穴来风,胡编乱造的。

白蜡树的皮叫做荆树皮,是一种药材。胡忧跟师父的时候,亲自采收过,所以胡忧认识白蜡树。

虽然胡忧直到现在,还弄不清楚这里究竟是什么空间。但是这个地方和生他养他的祖国,无论是天气还是地理都很像。这里大部份的值物,和原来的世界也没有什么区别。所以胡忧相信,这里应该也会有白蜡树。他要造一只属于自己的白蜡枪。

胡忧今天的运气不错,很快,他就在发现一颗很不错的白蜡树。费好好些力气,胡忧终于弄出了一根长二米二的白蜡杆。

只见这根白蜡杆沉重密实,表面发青,没有一点疤节,笔直如切。把枪头装上,枪头不比枪把细多少。发力一抖,杆身直震,杆头振幅虽不大,但持久。

胡忧再来到树前,平心静气,按青龙献爪所记,一枪刺出,‘噗’的一声轻响,入木一寸有于,而且因为白蜡杆特有的弹性、韧性,像避震器一样,让回弹的反作用力减少了很多。

“好枪。”胡忧忍不住低声喝道。

第二天,胡忧来树林的时候,带来了几枚铜钱。他没有把铜钱像书中说的那样,用绳子悬着,而是一枚枚把它们钉在树上。

用枪扎钱眼,胡忧知道自己的水平还达不到这个地步。所以他给改良了一下,把铜钱钉在树上,再以枪扎铜钱,这样力度和准头,全都可以练到。

换上白蜡杆后,胡忧的白蜡杆无论是灵活性还是在反震力上,都要好很多。但是在控制准头方面,要比原来的硬木枪难。因为白蜡杆受力后,有一种颤力。这使得枪头不把好把握。这很可能就是这个世界不用白蜡杆的原因,当然,也有可能他们还没有发现白蜡杆的好处。

第一轮的三枪,胡忧没有一次扎中铜钱。不过他没有因此而发弃。没有成功,那是因为自己做得还不够好。他相信国人五千年的智慧,不会给他指条**的。

三枪过后,胡忧停下来休息。以青龙献爪的方式扎出的三枪,要比一般的扎枪累很多。三枪过去,胡忧身上大半的力气都消耗掉了。

趁着休息的空当,胡忧把那本故事书又翻了出来。他对这本书产生了很大的兴趣。虽然用发现青龙献爪的办法在书里并没有在发现别的东西,但是书中本身记载的故事,就很有看头。

太史公的故事都不是很长,初看起来,似乎没什么特别的地方,但是仔细再看后,又似乎总能让人联想到什么东西。同一个故事,每看一遍,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日子就在这样看书,练枪,看书,练枪里一天天的过去,转眼又过去了三十天。

经过三十天的练习,胡忧对白蜡枪的控制已经熟习了很多。准头从前三天的一枪不中,到现在每刺出五六枪,就能有一枪刺中铜钱。

两个月的刻苦练习,胡忧的身体也比原来壮了不少。也许是因为用枪的关系,往日略显油滑的脸角,多了几分刚毅的线条。

021章对赌(上)

天风历1118年,帝国38年十一月。再过一个月,年关就要到了。

胡忧此时没有训练,他现在甚至不在新兵团的驻地溪甘,而是在几百里外的林梅森林里。

林梅森林在青州的最西端,也是帝国版图西北角上的一个角落。从地图上看,穿过林梅森林,过了龙江山脉,再往前走,就是池河帝国的领地了。

地图是这么画的,但是千百年来,从来没有人能够这么走出过。先不是龙江山脉终年冰封,连绵千里,飞鸟难渡。单单只是林梅森林,就足以让人望而生畏。

十五天前,胡忧所在的新1兵团第三联队被调入林梅森林。他们的任务只有一个,就是在十一月十五日之前,抓到一百只雪灵猴。

雪灵猴是林梅森林特有的物种,它能体雪白,来去如风,而且狡猾似狐。十一月的林梅森林,早已经是大雪纷飞。在这样的环境下,别说是抓,就是想发现也是相当困难的。

今天已经是十一月三号了,第三联队所有抓到的雪灵猴加起来,还不到三十只,这让联队长偏将林克非常的恼火。这不,正在营中躲避风雪的第三联队所属一千人,全都被他赶了出来。

“这鬼天气,这鬼地方,真不是人呆的。”朱大能紧了紧身上的衣服,把脖子努力往衣服里缩。

“是够冷的。”胡忧认同道。胡忧估计,现在的气温至少零下二十几度。他还是第一次来这么冷的地方。

平时在班里最跳的候三,今天也奄了。一向喜欢和朱大能唱反调的他,也说不出什么歪理来。这地方确实非常的冷,他也很认同。

“嘿,我说兄弟们,都别缩着。越缩着就会越来的,你们看我,习惯了,也就没事了。”走在队伍最前面的西多夫拍着胸口道。

众人看了西多夫一眼,全都没兴趣搭理他。如果说整个联队里,谁最抗冷,当属这小子无疑。

西多夫是从小在池河帝国长大的曼陀罗人。池河帝国地处天风大陆西北部,那里最热的地方,也要比林梅森林冷得多。终年平均气温只有零度。从那地方出来的人,跟本不知道冷为何物。跟他说这些,简直是浪费气力。

“我说西多夫,你能不能多穿件衣服,我看你这样,都替你冷得慌。”出生在中州的里尔多没好气的说道。中州地处帝国的中心,是帝都龙城所在地。那里常年温差不大,冷天不太冷,夏天不太热。所以里尔多的抗寒能力是班里最弱的几个之一。

西多夫抖了抖身上的单衣道:“没事。我这还觉得热呢。呵呵。”

“你们有谁知道,这雪灵猴是用来干嘛的?”朱大能突然问道。

胡忧想了一下道:“上峰一直强调要抓活的,而且不能有伤口,我想应该是有什么特别的用处吧。”

“夫长猜中了一点点边,还有谁知道?”朱大能又问。

“我听人说,这雪灵猴是要送往帝都的。具体用来干什么,我就不知道了。”西多夫也加入了这个话题。

“朱大能,难道说你知道?”候三习惯性的顶道。

朱大能笑笑道:“我只知道个大概。不过我们班里,有一个人肯定知道。”

“谁?”胡忧问道。他对这次的任务也很好奇。一开始军队调动的时候,他还以为要打仗。后来他才知道,是要他们抓猴子。全联队一千多号人,来林梅森林这种地方,只为了抓一百只猴子,这可算是大手笔了。

“拉雷。”朱大能指指里尔多身边的一个白脸青年道。

一时间,大家的注意力全都转到拉雷的身上。拉雷出生帝都,是班里最文静的一个人,为人有些内向,很少主动说话。平时只和同样来自中州的里尔多走得比较近。

“拉雷,你知道雪灵猴是用来干什么的?”胡忧问道。这个拉雷非常的腼腆,如果不是用透视眼扫过的话,胡忧曾经一度怀疑他是学花木兰代父从军呢。

“我听我父亲说过,也不知道对不对。”拉雷细声细雨的回答道。

“那能不能给我们说说?”胡忧也放轻了声音。他还真有些担心会把拉雷弄哭呢。

“我父亲交待过,这事不能外传的。”拉雷弱弱的说道。

“有什么不能传的,不就是那么点事吗。”朱大能大咧咧的说道。

“朱大能,你知道你就说好了,干嘛要拉雷说。”里尔多不满道。

“我这不是想给他一个表现的机会嘛。”朱大能道。

“朱大能,还是你来说吧,让我们都了解了解这是怎么回事。”胡忧以裁决者的口气说道。他虽然官不大,但却是这组的夫长,还是有一定话语权的。

朱大能点头,一脸卖乖的样子道:“在说之前,我想先问大家。有谁知道雪灵猴最珍贵的地方在哪里?”

“说重点。”候三伸出头丢出几个字,又缩了回去。远远看去,这家伙就像一只被人暴打过的赖皮狗,全身上下,边个正形都没有。

朱大能看了拉雷和一直站在拉雷身边的里尔多,说道:“我就直说了吧。雪灵猴最珍贵的地方就是它的脑子。它是整个大陆公认除了人外,最聪明的动物。”

“脑子好?难道我们抓雪灵猴是为了训养它们,以为军队用?”胡忧问道。

在胡忧想来,如果雪灵猴很聪明,又有训养方法的话,那它很可能有军事方面的用途。这也许就是拉雷不肯说的原因。

胡忧之所以会这么想,那是因为他在行走江湖的时候,曾经看到很多关于这方法的东西。江湖八大门中的飘门就有训猴子、山羊来赚钱的戏法。古代也有训鹰来侦察敌情的故事记载。把雪灵猴用作军事,并不是没有可能的,

朱大能深深看了胡忧一眼,心中暗赞他的思路宽广,居然能联想到这些。只可惜,他太高估帝国的那些大佬了。

“夫长的想法很特别,不过答案不是这个。在帝都的上层贵族流传着这么一个说法。雪灵猴的脑子,可以使人变得聪明。

先不说这个说法有没有依据,但是雪灵猴的脑子味道鲜美,那是不争的事实。”

021章对赌(下)

胡忧这时也反应过来了,他来自以菜闻名的国度,对吃他并不陌生。

“你的意思是说,我们这一千人在这里挨冷受冻,只不过是为了满足某些人的食欲而已。”胡忧一语道破其中的玄机。

“夫长猜对了,正是这个原因。我们这次出来,其实是为准备年礼的。每年给皇室一百只雪灵猴,这是咱们兵团的惯例。如果你能猜中吃法,我就更服你。”朱大能对胡忧坚起大姆指道。

胡忧哈哈一笑道:“这有何难,如果我猜中了,你怎么说。”

“夫长大人,有一点我得先让你知道,雪灵猴的吃法可不同一般。”朱大能提醒道。

“你就说你输什么吧。”胡忧自信的说道。吃猴子,中国人那是祖宗。

“十个金币。”朱大能道。雪灵猴的吃法是个秘密,他不信胡忧能猜得出来。

胡忧摇摇头道:“赌钱多没意思,换点别的。”

“别的?”朱大能想了想,一咬牙道:“我出来得急,也没带着什么。我这有本武学秘法,是其家传留下的,你有本事就拿去。”

“武学秘法?”胡忧眼睛一亮,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这个。一枪败给朱大能的画面,又再次浮现在他的脑中。他出的那一枪,一定是有说法的。

“就是这个,赌不赌?”朱大能从怀里拿出本封面都已经发黄的书,晃了晃又收了回去。

“好,就赌这个了。”胡忧重重的点头道。

“等等。”朱大能说道:“对赌讲究的是公平。你虽然是夫长,但是也要拿得出像样的东西才行。”

“我有一本故事书。”胡忧首先想到的是太史公给的那本书。以书赌书,看来挺公平的。

胡忧的话一出,全组的人都笑了起来。就连比较内向的拉雷都没有忍住。

朱大能好不容易才忍住笑道:“夫长大人,你该不会是耍我吧。”

胡忧刚想说这个故事书不简单,但是他还是把这个念头给压回去了。他的心里隐隐的升出不想让别人知道这书的念头。

伸入出怀,胡忧装作拿东西,实际上是把那条蛇鞭从戒指里拿出来。

“看看这个怎么样。”胡忧把蛇鞭递给朱大能。

朱大能是识货之人,虽然他并不认识雪里红蛇,但是他很快就看出了这蛇鞭的不凡之处。蛇鞭经过与胡忧的第一次融合之后,已经变成了三尺来长,朱大能拿在手上,突然一鞭抽向身边的树身上。

“啪!”

所有人都为之动容。大树被抽出一条深深的痕迹,而蛇鞭上连一点花痕都没有留下。所有人都对蛇鞭来了兴趣,而胡忧却对朱大能留意了起来。

胡忧一直都以为朱大能是组里功夫最弱的一个人。但是从上次的那枪,和今天的这一鞭,朱大能不经意所表现出来的东西,让胡忧发现,朱大能决不是一个简单的人。他的功夫说不定还在以武力成为二班夫长的秦明之上。

“好东西。”朱大能两眼射出热烈的火花。看来他对这条蛇鞭非常的喜欢。

“赌你的武学秘法怎么样?”胡忧说道。

“行,太行了。”朱大能连连点头。

朱大能家里世代商人,他的想法与一般人不同。在别人看来,武学秘法是很珍贵的,而在他眼里,武学秘法无论多么珍贵,都是可以复制的,抄一本就多一本。可是这蛇鞭可不同,这是不可复制的,唯一的东西。

胡忧道:“那就这么定了。为了公平起见,我们还需要一个公证人。咱们把赌注都交到他的手里。然后你和我分别把雪灵猴的吃法写好,交到他的手上。

如果我们写的一样,那就是我胜,东西归我,反之归你。怎么样?”

朱大能同意胡忧的办法,胡忧让朱大能来选公证人。让所有人意外的事,朱大能居然选了候三。这一点连胡忧都没有意料到。朱大能居然最信任整天和他对嘴的候三。

一切说好,胡忧和朱大能两人在空地上分开,拉开二十米的距离。除了候三坐在两人中间之外,所有人站在外围做见证。

胡忧拿笔在手,想了想,觉得写文字表达也许不太清楚。于是他改成画画。他画的是一个中间挖洞的方桌,几个人围桌而坐,然后一只猴子的头,从那小洞中伸出一半,被东西紧紧箍住。然后一个人用小锤轻轻一敲,猴子的头盖骨应声而落。猴的脑部就完全裸露在食客们的面前。这时,有较馋一些的人,已经用汤匙伸向红白相间的猴脑,随着桌下垂死猴子一声惨叫,拉开了生食猴脑的血腥序曲。

胡忧有一定的‘册门’功底,虽然做不到他们的以假乱真,但是画得还是很不错的。他形像的把人们生吃猴脑的一幕,完全展现于纸上。这画让候三看得差点就吐了出来。候三的心里承受能力本没有这么差的,坏就坏在这猴子的猴和他的姓同音,而胡忧画中的猴子,又和他有那么几分相似。

候三在看完双方交上来的答案之后,把蛇鞭和武学秘法全都塞给了胡忧。

“候三,你确定你没有看错?”朱大能有些不舍的看着那条被胡忧收起来的蛇鞭,就像是看着离别的情人一样。

候三似乎能明白朱大能的心情,并没有像往日那样出言恶心他,更没有对朱大能的疑问生气。因为他知道,朱大能那是不舍,而不是对他有怀疑。这一点,从朱大能选候三做为公证,就能够看出来了。

候三拍拍朱大能的肩,把胡忧的画塞进他的手里,自己转身离开。

朱大能打开画只看了一眼,小心的叠起来收好。

朱大能那留恋的眼神,差点让胡忧忍不住要把蛇鞭当场送给他。不过他脑中瞬息间想起一个牧童把草吊在牛头前的故事,他又把这心思给压了下来。现在送出蛇鞭,虽然是一个拉拢人心的好机会,但是,却还不是最佳的时候。让牛看得见却吃不着的草,才是最好的草。那把小草,可以让牛按牧童的意思前进。

022章再升一级(下)

“马拉戈壁的,我看咱们是遭贼了。”里尔多骂道。他的酒壶到还在,不过他身边好友拉雷的酒壶也不见了。

一时间,屋里人人都在找自己的酒壶。找到了连叫还好,找不到的破口大骂。

“都噪吵什么?”胡忧从外面推门进来。他一早到屋后练枪,觉得时间差不多可以出发了,这才回来。

“夫长,你的酒壶还在吗?”候三跑过来问道。

“酒壶,那不在床.......嗯,不见了?”胡忧扫了一眼床头,没看到自己酒壶。回忆了一下,似乎早上起床的时候,就没有看到酒壶。但是昨晚睡着前,肯定还是在的。他记得很清楚,昨晚睡前自己还喝过酒。

“怎么回事?”胡忧问道。酒壶虽然不值钱,但是在这冰天雪地,是外出必备的东西。在林梅森林,没有烈酒,是很容易冻死的。

“夫长,我们遭贼了。”朱大能哭丧着脸说道。

“我们是遭了贼,但是肯定不是人干的。”一直没有说话的西多夫说道。

候三听得西多夫的话,哆嗦道:“西多夫,你可不要吓人。”

“我看你是属老鼠的,胆子那么小。”朱大能习惯性的讽刺道。

胡忧摆摆手道:“让西多夫把话说完。”

西多夫继续道:“大家看夫长脚下的雪迹,今天我们之中,只有夫长出去过,而地上也只留下了夫长一进一出的脚印。”

“这说明什么?”里尔多问道。

“这说明这屋子里除了夫长外,就没有人进出过。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夫长把酒壶拿走,那么就不可能有人能拿了我们的酒壶,再从这里出去。”

“酒壶肯定不会是夫长拿的,你的意思是......屋里有脏......东西?”

“不,我想我知道是谁拿的了。”胡忧和西多夫对望了一眼说道。

“谁?”

众人全把目光放在胡忧的身上。

胡忧反指指墙角上的一个洞道:“具体是什么,我还不清楚。但是那洞肯定能给我们答案。对吗?西多夫。”

“夫长果然聪明。”西多夫竖起大姆指。

“你比我聪明。”胡忧笑了笑,转身对候三道:“候三,你的轻身功夫最好,你上去看看有什么发现。”

“我去?”候三指着自己的鼻子问道。

“快去吧,敢违命砍你脑袋。”朱大能一脚踹在候三的屁股上。把他揣得往前跑了几步。

候三借着这股冲力,一下爬上了墙角,回身骂道:“朱大能,回头我再收拾你。”

候三身体瘦小,那洞虽然不是很大,却让他硬给挤了过去。

没一会,候三就拿着个酒壶趴在洞外叫道:“夫长,你看。”

“果然是那样。看清楚上面的环境,不要声张,马上回来。”胡忧吩咐道。

“是。”候三似乎明白了胡忧的话。应了一声,又消失了。

下面的人,除了西多夫外,全都猜不透胡忧这句话的意思。

这次过了挺长时间,候三才再次出现在洞口,看他满脸兴奋的样子。要不是胡忧刚才交待,他肯定要叫出来。

“大家帮帮手,让候三下来。”胡忧吩咐下面的人。

“夫长,上面有很多小脚印。你猜是什么动物留下的。是雪灵猴!”

众人哗然。雪灵猴的脚天生六指,非常的特别。人们抓捕雪灵猴最常用的方法,就是在雪地上找雪灵猴留下了六指脚印。这是所有人进入林梅森林就已经学会的东西,没有人会怀疑候三会看错。

“大家安静。”胡忧双手下压,止住了众人的声音:“候三,大约有多少数量,有没有办法追踪到它们的老巢?”

候三是猎户家庭出生,对于追踪很有一套。他用力的点点头道:“数量大约在五六只左右,但是以它们敢来军营偷酒判断,它们的数量决不只限于这么些。它们所经过的地方全都是人迹稀少,加上现在雪又已经停了。我至少有七成把握,找到它们的老巢。”

“不,候三,我要你全力以赴,必须找到雪灵猴的老巢。”胡忧命令道。

“是,夫长。”候三严肃的敬了个军礼。

胡忧压下心中的激动,总动员道:

“弟兄们,升官发财的时候到了。这是老天送给我们的大礼,美酒佳肴花姑娘正在向我们招手,咱们要是错过,是得后悔一辈子的。

现在我命令,全体组员整装,带齐工具,五分钟后,全体出发。”

胡忧的话上不得台面,但是却非常对士兵的胃口。众人轰然应声,马上各自准备自己的应用之物。

拉雷非常细心的锁紧了营房的大门,还在门后加了一条毯子。胡忧把这一切看在眼里,记在了心中。

一行人准备好之后,由候三领路,从墙洞爬出去。那小洞已经被候三用刀给劈开了,就连身材最壮的朱大能,也可以很容易的通过。

胡忧他们的营房是背山而建,出了墙洞,外面就是山坡。路非常难走,好在开路的候三很有经验,不但给众人挖出蹋脚的地方,还不时从上方垂下绳索,以方便大家攀登。

胡忧注意到候三每走出一段距离,都回停下来仔细的查看地上的印记,同时还在比较显眼的地方,划出特别的标记。

胡忧虽然从小行走江湖,但是在这方面,他自认比不了候三。这让他不由的又想起了老鼠的故事。果然,每一个人都是一只小老鼠,平时他们不起眼,但是关键的时候,却可以发挥出让人惊喜的能量。

想到这里,胡忧不由的一一看过自己手下这八个兵。他们之中,还有谁难够给他带来惊喜呢?

雪地湿滑,山路陡峭,走这样的路,最为耗费体力。渐渐的,胡忧感觉身体有些吃不住了,身后的朱大能也在大口的喘气。很意外的,胡忧发现,本组看起来身体最弱的拉雷,居然连呼吸都没有乱。

细心,耐力好。胡忧在心中为拉雷多添上了一笔。

突然,走在前面的候三向后打了个禁声停步的手势,所有人全都停了下来。

胡忧对候三打了个寻问的手势。候三连比带划的表达了发现目标的意思。

胡忧打出手势,让候三留守,剩下的小心的后退,以免惊动雪灵猴。

退出足够的距离之后,胡忧放底声音道:“成败就看这一刻了。现在我来进行分工。阿骨达、朱大能、西多夫你们三人做先锋,配合候三突入巢穴。奥托,加马你俩分别在左右两路,把漏网的给我拿下。拉雷和里尔多负责接应,什么地方需要,马上帮忙。

都听明白了吗?”

“明白!”

“很好,这是我们全组第一次联合行动。一定要干得漂亮!”

胡忧布置得非常详细,只可惜全都没有用上。因为洞里的雪灵猴全都喝醉了。除了两三只在朱大能他们冲进去的时候,微微反抗了一下,剩下的二十多只,全都没费吹灰之力,就落入了他们的网中。整个猴洞,二十七只雪灵猴,无一逃出,全部落网。

胡忧一下为林克填补了近半的缺口,这让咱们的偏将大人欣喜若狂。当场任命胡忧为队长,并把承诺的赏金加倍,又凑了个整数,给了六百个金币。

正当胡忧和大伙欢呼的时候,秦明满身是血的出现在了校场上。

023章格林尼熊

校场上,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秦明的身上,当看清秦明身后拖着的东西时,顿时有人惊呼了起来。

“格林尼熊!”

格林尼熊是林梅森林另一特有的珍品。它的数量极少,还不到雪灵猴的百分之一。但格林尼熊的残暴程度,却是雪灵猴的百倍。

格林尼熊可谓全身是宝。它的胆是药王录上排名前三的珍贵药材,向来是皇家贵族的珍品,并非是一般大富之家能拥有的。除此之外,它的皮毛能抗寒,牙可以做成很精美的饰物,它的熊掌,也是一大美食。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林梅森林里有格林尼熊,但是要抓到它却非常困难。它的耳、鼻非常灵敏,顺风可闻到半公里以外的气味,能听到300步以外的脚步声。别看它外表愚拙,实际上机警过人,除非它自己出现,不然的话,在茫茫林梅森林,你就算出动万人军队搜索,都难以发现它的行踪。

秦明的身后还跟着两人,一个失去了一条胳膊,一个瞎了一只眼。胡忧知道,那是二组的士兵,他更关心的是二组其它的士兵到哪去了。不过从那两人的惨状看来,恐怕是凶多吉少。

偏将林克接到消息,亲自跑了出来。他今天真是太高兴了。不但一天之内,完全了大半的雪灵猴任务,还能收获到一只格林尼熊。

秦明三人和格林尼熊很快被林克派人带走,校场上的人,也纷纷散去。胡忧也带着自己的士兵,回营房去。虽然升了队长,但是因为兵力还没有得到调配,所以胡忧现在还是只有八个手下。

“你们猜二组的人怎么样了。”营房里,西多夫正和大伙讨论着这个问题。

候三说道:“这还用问,我看全完了。”

奥托也加入进来:“二组的人也真够倒霉的,才入伍没多久,就八死二残。”

候三说道:“我看呀,主要是跟着秦明才弄成这样的。还好咱们的头不是他。”

西多夫问道:“你们说秦明手下的兵弄成这样,他会不会有什么事?”

里尔多道:“有什么事?草民而已,谁会管。我敢打赌,他不但没有事,而且还会升官。”他来自中州,对这些事了解比较深。

“不会吧,这也行?”西多夫从小在池河帝国长大,对曼陀罗帝国的内部国情了解还不深。

“不信你等着瞧好了。咦,夫长,哦不,应该叫队长了。队长回来了,我们要发财了。”候三手舞足倒的说道。

胡忧刚到营房,就被通知可以去领赏金了。帝国军队的办事效率挺慢,这发钱到挺快的。

胡忧抱着金币回来,看着所有人都在那伸头,不由笑骂道:

“都傻站着干什么,还不过来帮我一把。六百个金币可够重的。”

“队长,我来帮你。我最不怕重了。别说六百,六千我都能拿。”候三反应最快,一下跑了上来。

“候三,就你那小身板,小心别把腰给弄拆了。”

“哈哈......”众人全都大笑起来。相比起二组的惨样,他们可要幸福太多了。

六百个金币被扎成六筒,胡忧把包着金币的红纸撕开,屋里顿时亮了不少。

“我的乖乖,真亮眼呀。”候三忍不住叫道。

胡忧扫了一眼众人的表情道:“这次能得到这些,是大家的功劳。希望大家以后也能保持这样。朱大能,你来把金币给大伙分了。”

“是,队长。”朱大能是八人之中,表情最为淡定的一个。

朱大能先把六百个金币分成两半,然后再把其中的一半分为9份。

“队长,这是你的。”朱大能把胡忧的那一份推了过去。

“这么多?你没弄错吧。”胡忧愣了一下问道。

“按惯例,所有的奖赏,主官先分一半,剩下的,在和所有人平分。不能分开的,由主官独得。这是334个金币,我不会弄错的,队长你收起来吧。”朱大能说道。

胡忧看了众人一眼,心里已经知道朱大能说的不错,按理自己是应该独得这么多。但是他却不想这么做。有很多东西,是金币买不到的。

“收个屁。我无家无口的,要这么多金币干什么。你再重新分过,大家平均就好了。这次的赏,是大家共同得到的,谁也没少出力。没理由我独得这么多。”

“队长,这是你应得的。”朱大能说道。

“是呀,队长,朱大能没有算错。我之前都已经算过了,我得33个金币。”候三指着属于自己的那一小堆,很满足的说道。33个金币可不得了啦,在家乡可以盖间不错的房子。

胡忧可不这么想的,抓过朱大能递过来的金币,正当大要都理所应当的认为他是收起来的时候,他却边数着金币边念道着:“西多夫最先发现雪灵猴偷酒,应记一功,多分十个金币。候三探路有功,多分十个。拉雷细心关门,做到了军事保秘,没有让别组知道我们的行动而抢功,金币也应多分十个。朱大能......”

胡忧一一数过每一个队员在这次抓捕雪灵猴过程中,所做出对团队有利的事,并按功劳的大小,给每人都加发了金币。甚至连没怎么出力的奥托,因为他在上山的过程中,拉了队友一把,避免了队友的受伤,也获得了胡忧加发了五个金币。这事奥托自己都已经不记得了。

拿着胡忧加发的金币,每人的感触各不相同,就连最不缺金币的朱大能,也在心中对胡忧升起了敬意。这已经无关于金币多少的问题,大家都在心里感觉到,跟着胡忧这样能把所有人都放在心上的上司,很有被重视的感觉。

跟着他,有意思。特别是对比了秦明那组人的遭遇之后,他们更深刻的体会到胡忧身上那股浓浓的人情味。

往后的几天,天气非常的好,再受到胡忧那组的刺激之后,所有的人,都变得努力起来。原来担心完不成任务的林克,居然第一次担心雪灵猴是不是抓多了。时间还有两天,雪灵猴已经达到了128只。林克下令,停止抓捕雪灵猴的行动,全军休整一天,第二天开拔回师。

胡忧在领到赏金的第二天,就没有再见到秦明。直到开拔的前一天,才得到消息说秦明抓获格林尼熊有功,被林克升为队长,调入1分队。至于原2组的那些士兵,就像是被吹散的烟尘,再没有人提过,像是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在回师的前一天,胡忧得到了林克的招见。做为抓到雪灵猴最多的小组,胡忧和他的队员,被林克招入到护送雪灵猴进帝都的队伍中。

大队行到美归镇,在这里进行休整。之后,部队会分为两路。一路由林克的副手加里梅校尉带队,继续前行,回军驻地溪甘。另一路由林克亲自带队,转道南下,护送雪灵猴入帝都。

美归镇是通往林梅森林路上的唯一一个大镇。林梅森林虽然自然条件恶劣,但是它的周围野生动物资源丰富,风景独特。每年都会有大量的游客和猎户来到这里,也就造就了美归镇的繁华。

在来的时候,并不觉得美归镇有多好。可是在林梅森林里住了几十天,再次见到美归镇,那感觉无疑好太多了。

由于地处盆地的关系,美归镇的气候明显要比林梅森林温暖很多。这也让大家冰冻了不少日子的心,变得温暖起来。

美归镇有两大特产,一是各种美味的野味,二是青楼。

024依莎贝尔(上)

“打茶围”,有明暗两种意思,说起来和双项选择差不多。

明里的意思是客人让倌人来陪着喝茶听曲。暗含的意思是先相相这里的倌人质素怎么样。要是满意,再继续玩下去,如果没有合意的,那就到此为止了。

对青楼方面,也是这样。青楼方面也会通过这个‘打茶围’打试探客人的实力和喜好,以做出相应的安排。

黄观察看来人果真是玩家,不由心中暗喜。到青楼来的人,越是讲究,能赚到的钱就越多。如果他们刚才一进门就喝茶的话,那就是纯粹来泄火的。这种人只要安排女人就行,赚不了多少钱。

“好咧,那就先打个茶围。各位大爷稍待,我去安排一下。”

黄观察说完躬身离去。

朱大能看黄观察出了门,这才把这打茶围的规矩告诉大家。

众人之中,有懂行的,像来自中州的拉雷、里尔多都含笑点头。半懂不懂的西多夫、加马等几人,则细细的寻问一番。只有那全不懂的候三,很不服气的坐在那哼哼叽叽。他刚才不是不想喝茶,而是眼睛一直瞪着黄观察的胸脯,把这茬给忘了。

时间不大,只听得房外高叫一声“见客!”黄观察领头含笑的走了进来。

一霎时,屋里笑语喧哗,花枝招展,香风阵阵。七长八短的走进十数个女子来,也有大的,也有小的,也有高的,也有矮的,燕瘦环肥,拥拥挤挤的,都挤在一间房内。有的打情骂俏,有的弄眼丢眉,有的咭咭咯咯的笑作一团,有的动手动脚的玩做一块。一个个徘徊顾影,卖弄风情,好不热闹。

“乖乖,真漂亮呀。”候三看得眼睛都直了,这时候你问他叫什么名字,你准会回你‘你妈贵姓’。

胡忧看得也很心动。这些个倌人千娇百媚,个个动人,真是不可多得的极品。虽然来到这里之后,他先后上过王张氏和黄金凤,可是她们俩个,哪比得这些专门伺候男人的倌人勾引火气。小胡忧此时都****的站了起来。

在坐的男人,包括说话细声细气的拉雷都很心动,也就朱大能这时候比较冷静。他冷哼一声道:“听闻翠红楼乃美归镇最大的青楼,难道说黄观察就是这样招待客人的吗?”

胡忧听到朱大能的话,这才压下了火气。侧目一个一个看过去,发现这些倌人,不是有些俗眼俗眉,便是有些土头土脑,还真没有什么出类拔萃的在里头。看来古人说三天不见女人,母猪都变嫦娥这话一点不假。细看起来,这些倌人当中,没有一个比得了王张氏的,更别提黄金凤了。

黄观察闻听朱大能的话,不但没有生气,脸上的笑意,反而更浓了。一挥手让这些倌人全都退下,笑脸如花的说道:“几位大爷稍安勿燥,小女子这就再去准备,包保大爷们满意。”

“这话可是你说的,如要再是糊弄,可别怪哥几个另寻他处。”朱大能敲着桌子道。

“得咧,你就请好吧。”

“朱大能,没看出来,你小子还是花中高手呀。”胡忧竖起大姆子笑道。

“队长你可别这么说,我这些道道也平常得很。队长以后多来几次,功夫肯定会在我之上了。”朱大能自谦道。

胡忧哈哈大笑道:“自家兄弟,你就不用拍我马屁了。”

“我这可不是拍马屁。你不知道,你现在可是咱们暴风雪军团的名人。入伍第一天就升夫长,这才几个月,就升为队长了。这种速度,别说是在暴风雪军团,就算是放眼整个帝国,你也是独一份的。”朱大能敬佩道。

胡忧脑中闪过一个人的身影,摇头道:“你别忘了,秦明现在也是队长了。”

“他?哼。他哪能和你比。知道军中的伙计私底下怎么叫他吗?血修罗!那种踏着手下士兵的血往上升的人,我打从心里看不起他。”朱大能愤愤不平的说道。

“话不能这么说。林梅森林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们谁也不知道。林克偏将既然升他,肯定是有道理的。”胡忧沉声道。

候三难得没跟朱大能唱反调:“队长,这次我可不帮你了。不是所有人都像你这样对待手下士兵的。秦明这人,我也不看好他。他升个队长就死伤整组的人,如果官再大点,不知道还得死多少人呢。”

“不说这些了。今天咱们是出来寻开心的,今天我请客,大家玩个痛快。”胡忧一摆手,毫气的说道。

“哇,好耶。”

“队长,我真是爱死你了。”

“队长,我能不能要两个。”

“只要你搞得定,别说俩个,三个都行。”

“他呀,我看就一快刀手。一,二,三,收工。哈哈......”

“见客。”随着黄观察的一声娇呼,内堂里又走进了几个倌人。

这次和上次不同,进来的一个个都安静得很。仔细一看,大约都是十八九岁的样子,质素比刚才那批,好了不只一个档次。

特别是最后进来的那个倌人,年约二八,身穿着一件玄色夹袄,湖色春纱裤子,一双四寸金莲,着一双宝蓝平金弓鞋,头上只梳了条辫子,不像别的倌人留了发髻。明眸皓齿,玉面朱唇,月挂双眉,霞蒸两靥,姿态娇娆,丰神姽婳。胡忧一看,眼就亮了起来。

“她叫什么名字。”朱大能一眼明白了胡忧的心思,帮胡忧问道。

“这位大爷好眼力,她叫依莎贝尔,是来自池河帝国的佳人。她呀,不但小曲唱得好,还是个清倌哟。”黄观察把依莎贝尔轻轻往胡忧的方向推了几步,介绍道。

清倌指的是第一次接客的倌人,她们的头上只梳辫子,待第一次留客过夜后才改梳成发髻。黄观察就算是不说,朱大能也已经看出来了。

胡忧虽然第一次来帝国的青楼,规矩不是很懂,但是清倌是什么意思,就不需要朱大能解释了。男人对于这些东西,还是有些天赋的。

黄观察最懂男人的心思,也瞄了胡忧一眼,就含笑的提点道:“依莎贝尔,还不给几位大爷见礼。”

024依莎贝尔(下)

“小女子依莎贝尔见过各位大爷。”声音清脆,有如黄莺鸣叫。

“队长,你看......”朱大能靠近胡忧小声的讯问。

“不错,就她了。”胡忧对这个依莎贝尔是相当的满意。第一次上青楼就能遇上这样的女子,不得不让人感叹他的运气。

朱大能得到答案之后,就不再说话了。规矩他已经给大伙都说了。下面要看他们的了。大家一快出来玩,自己不能把风头都占了。

胡忧对朱大能的懂事也相当满意。就凭这份收放自如,他在胡忧的心里的份量就能加重。

胡忧的手一伸一缩,一枚金币飞向黄观察手中的盘子里:“黄观察,让依莎贝尔小姐上碟子吧。

各位兄弟也别都看着了,手快有,手慢可就没有了。候三,你不是说要俩个的吗,还在那发什么愣。”

“我要这个。”

“候三,你别跟我抢,那个是我的。”

一阵混乱之后,每个人都选中了自己看上的倌人。

“上碟子,上碟子.......”众人懂不懂的都一阵乱叫。

胡忧一下又拿出八枚金币,帮众人把赏钱都给了。

黄观察笑得嘴都合不上了,这才刚打茶围,就拿了九个金币,这后面的赏,那还少得了。

打茶围是青楼的第一道程序。按青楼惯例,打茶围一般是两小时,这期间客人只能与倌人言谈嬉笑,打情骂俏,听歌唱曲,并不会真正发生关系。如果想要入房留宿,那还得经过吃花酒和点香灯。

当然,也有不打茶围,不喝花酒,直接开房点香灯的。那就要看观察的本事了。总之是玩的样子越多,她能到手的赏钱越多。

“姑娘们,上碟子了。”

随着黄观察的一声娇唤,被选中和没选中的倌人全都退下去。没过一会的工会,被选中的倌人每人手捧一小托盘回到厅中。

胡忧抬眼细看,那小托盘里装的是一个精细的茶碗和一些干果。心中暗道这就是上碟子了。

托着小托盘的倌人分别落坐于胡忧一众人等的身边,胡忧选中的依莎贝尔,自然就坐于胡忧的身边。

“大爷,请多茶。”依莎贝尔行了个万福礼,用纤纤玉手把茶碗端到胡忧的面前。

“好,好。”胡忧早就口渴了,接过茶碗,大喝了一口。放下茶碗道:

“刚才听说你的小曲唱得不错,给我的弟兄们来一段吧。”

依莎贝尔道:“是,大爷。那小女子就给大爷唱曲蝶恋花吧。唱得不好,大爷可千万不要笑话奴家。”

接过侍女递来的琵琶,依莎贝尔檀口轻张:“花褪残红青杏小。燕子飞时,绿水人家绕。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墙里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笑渐不闻声渐悄,多情却被无情恼......”

依莎贝尔声音甜美,一曲蝶恋花唱得委婉动人,就连候三都听出些滋味来,连连叫好。

“好。”胡忧拍手叫好:“依莎贝尔小姐果然身怀绝艺。

朱大能,让他们上些酒菜来,这干喝茶多没意思呀。”

兜里有钱好办事,金币一扔,满满一桌精美的酒食就全上桌了。一群人怀里抱着美女,嘴里喝着小酒,不时玩些猜拳,行酒令,玩得好不快活。

大约喝了一个多小时,这花酒喝得也差不多了。大伙儿醉眼迷离,都想着这最后一项点香灯了。

黄观察果然是个妙人,胡忧刚要叫她,她就出现了。

“黄......观察,来来来。”胡忧多喝了两杯,这舌头有些大:“把香灯准备好,大爷和弟兄们要点香灯了。”

“回大爷的话,香灯已经为各位大爷准备好了,随时都可以点。

不过......”

“不过什么?”胡忧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金币,拿在手里惦量着。

黄观察看那一大把金币,咽了口唾沫道:“大爷你也知道,我们依莎贝尔还是个清倌。所以按规矩,你得先点大蜡烛。”

胡忧手一晃,扔了一个金币给黄观察:“一切都依你,快去办吧。”

黄观察不舍的又看了眼胡忧手中的金币,这才下去。她还以为胡忧一高兴,会把那些全赏给她呢。

胡忧虽然多喝了几杯,但是他这人精,怎么可能做出那种蠢事。他这么做,完全是给手下看的。人生四大铁不是--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打过枪、一起分过赃吗!他要让大伙记得,今天这钱是谁出的。

一阵折腾之后,候三一伙全都各自点自己的香灯去了,胡忧终于也来到了依莎贝尔的香房。

床边,依莎贝尔衣着单薄,头上盖着块红布,手上抱着个小香炉,正等待着胡忧的到来。

红烛闪烁,美人在卧,待君采摘。这时候除了太监,恐怕没有男人可以忍得住了吧。

胡忧借着酒劲,掀开红盖头,花香飘散,依莎贝尔完美的曲线,出现在他的眼前。点燃那盏合欢灯,拉过美人的小手,刚要进一步的行动......

突然,一声急促的号音,尖锐的冲入胡忧的耳内。胡忧神色一变,顿时酒就醒了大半,马上扔下美人,冲出香房。

那号音是紧急集合令,闻号音不回营者,那是可是重罪。要受军法处治的。

“集合。”胡忧大喝一声,候三一伙提着裤子就跑出来了。

“队长,我这才刚上......”候三心有不甘的想说话。

“别******废话,闻号令不回营,你有几个脑袋。”胡忧展现出了队长的风范。一扫人已经齐了,心中暗自点头,下令道:“一组全体成员听令,跑步回营。”

胡忧带着手下冲出青楼,看准方向就往军营赶。一路上,遇上好些暴风雪军团的战友,也在朝着军营方面赶。不过他们大多都是用走的,没有谁像胡忧这样带队跑步前进。

胡忧不管别人怎么样,他只知道,没有纪律的兵,是成不了大事的。他不允许手下的兵,出现散漫的情况。哪怕现在他手下只有八个兵。

大营里,各部队已经在校场集合。偏将林克,一身铠甲,立于封将台之上。胡忧一阵急赶,归于本队之中。

站好之后,胡忧很意外的发现,医疗部队长红叶带着手下的医护兵,正好列队在他的旁边。

“红叶队长,发生了什么事?”情报是事关成败的先决条件,有机会打听,胡忧肯定不会错过。

红叶吸了吸鼻子,皱眉道:“你这满身酒气,身上又有女儿家的香味,一定是上青楼去了吧。”

胡忧知道瞒不过,嘿嘿笑道:“红叶队长果然料事如神,闲来没事,和弟兄们到青楼逛了一下。红叶队长,军中是不是出了什么大事了?”

红叶皱皱柳眉不满道:“这么多天不见,见面连姐姐都不叫了,就知道打听事。”

胡忧算是服了红叶了,只好倍笑道:“红叶姐,你就别玩我了......”

红叶脸上略有得色:“好了,不逗你了。”

接着脸色一正道:“据体出了什么事,我也不清楚。不过我收到消息,那巴坡出现了暴民。我想应该是和那里有关。”

025章大事件(上)

近年来,天灾不断,加上帝国第一大河九州河多处泛滥成灾,暴民事件时有发生,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可是那些暴民大多出现在南方幽州一带,青州还从来没有发生过暴民事件。

“暴民?有多少人马。”胡忧最关心的是暴民的数量,要知道他们这里可是只有一个联队,千来号人的兵力。

红叶看了眼点将台上的林克回道:“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不过想来,也就在三五百之数,那地方不大,不可能会有很多暴民的。”

此时台上的林克正和边上副将加里梅说着什么,看样子,应该是准备出发了。

胡忧底头盘算了起来。三五百人马,并不是很多。现在这里有一个联队,一千挂零的人马,虽说都是只抓过猴子,没上过战场的新兵,但是拿下他们应该不成问题。毕竟是受过训练的兵,又倍数于他们,这都拿不下没有多少战斗力暴民,那还有什么脸见人。

“红叶姐,你到过那巴坡,能不能给我说说,那里的地形是怎么样的?”虽然觉得拿下他们没多大的问题,但是胡忧还是想多了解那里的情况。

通过红叶的介绍,胡忧终于对那巴坡有了一些认识。

那巴坡是一个什么地方呢?那巴坡不大,算起来,也就是一个村子而已。从地图上可以看到,那巴坡地处美归镇的东南部50公里处,从那巴坡再往东南方向走50公里,就可以到乐同城。也就是说,那巴坡是美归镇和乐同城之间的一个点。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美归镇是暴风雪军团的统治区,而乐同城是司马家的大公子司马寿当家,属于地方官的序列。而两地之间的那巴坡,却即不属军统区,也不属于地方区,他是一个家族自治地。

那里原来是一片荒地,三十多年前,太祖皇帝曼陀罗一世把这里分封给了手下大将--马里伯爵。

马里伯爵在这里建立了他的世家,再把那些跟他一起打天下的老兄弟全都迁在了这里,这才渐渐的有了人气。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这里也算是发展成为一个小繁华之地吧。

也许是因为在战争时期杀戮过多,马里世家虽然荣耀,但是人丁一直不旺。在一年之前,家族的最后一个接班人意外死亡之后,马里家族就断了香火,而那巴坡也就成了一块无主之地。

军方和地方都想把这块地收入自己的囊中,只是苦于没有合理的借口。这一年多来,军方和地方为此打了不知道多少次口水仗,也不知道是哪方,先污蔑对方与马里家族继承人的死有关,接着双方都拿死人大作文章,弄得那巴坡是人心惶惶。

通过短暂的交谈,胡忧也知道了红叶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说来好笑,红叶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是来为雪灵猴做保障工作的。

雪灵猴生长在林梅森林那极寒之地,从这里到帝都,路途遥远,气温差巨大,雪灵猴不耐热,很容易会生病。猴脑讲究生吃,死了不行,生病自然也不行。所以派出一队医疗兵一路跟着南上,也是惯例了。

军情紧要,部队走得很急,在匆匆集合之后,就上路了。红叶是医护兵,并不属于战斗序列,所以并没有来。林克把医疗队和一百名士兵留在了美归镇,守护那些雪灵猴。

说来有些讽刺,这边马上就要开战了,林克居然还想着他的猴子。看来这年头,士兵的命,还不如贵族的一顿美食来得珍贵呀。

胡忧他们这个联队是步兵联队,除了典军以上的将官,传令兵有马外,就连胡忧这个队长,也没有马。50公里的路,有得他们走的。

“快快,林克大人有令,所有人加速前进,违令者军法论处。”传令兵骑着大马前后跑着,看到有走得慢的,抬手就是一马鞭。

“狐假虎威的家伙。”朱大能吐了个唾沫低声骂道。

“快走吧,小心被他们听到。”胡忧看了一眼,摇摇头道。

“队长,朱大能,刚才在翠红楼,你们上了没有?”候三的轻身功夫最好,是众人里走得最轻松的。人人都走得气喘吁吁,只有他还有心情找人聊天。

“上个屁,老子才刚脱衣服,号就响了。”朱大能满脸不爽的说道。

候三道:“你愿得了谁,谁让你搞那么多花样的。按我说,下次咱们再上青楼,直接点香灯,放完炮走人,那多爽呀。”

胡忧笑问道:“候三,你也没上?”

候三可惜的摇头叹息道:“可不是嘛。我刚把那小神女给扒了,正要提枪上马,就被你那一嗓子给吓回去了。

队长,说起来咱们完全可以完玩再走的,你看其他人,我们都回营多久了,他们才回来。不也没见有什么事吗。”

胡忧脸色一沉道:“候三,平时你爱玩爱闹我不管你。但是这军令,你必须给我时时的遵守。我不管别人怎么样,在我这里就是不行。

你给我记住,军令如山倒,如果有一天你敢违令,可别怪我不念兄弟的情面。”

候三看胡忧不高兴,也不敢再放肆,赶紧卖乖讨好道:“队长,你可千万别生气。我也就那么一说。你叫集合的时候,我可是第一个跑出来的。连裤子都没有穿好呢。”

“这才是兄弟嘛。”胡忧拍拍候三的肩膀道:“下次再上青楼,我给你找个清倌。”

打一巴掌给个甜枣。胡忧有意无意的竖立起自己的威信。

“多谢队长,我候三一定听你的话,好好干。”

五个多小时的急行军,除了中间略略的休息了一下,全军一直不停的往那巴坡赶。队伍一开始还好一些,跑到后来,都全乱了。胡忧非常努力的,才让自己的小队保持完整。

“候三,快到了没有。”朱大能身子最大块,跑得挺吃力。

“快了。大约还有个两三公里吧。”候三轻松的说道。

胡忧跑得也不轻松,大口的喘着气。要不是这段时间每天都早起练枪,身体壮了不少,恐怕他早就趴下了。相比之下,候三的耐力真是让人羡慕。

“停止前进,就地休息。”

在离那巴坡还有一公里的地方,部队终于停下来休整。

“西多夫,你还有水吗,给我喝点。”朱大能汗如雨下的矗在那里,硬木枪都快被他压弯了。

“我也没有水了。”西多夫摇晃了水壶道。

“我这还有点,接着。”胡忧把自己的水壶扔了过去。早知道要这么跑的话,就应该准备一些诸葛行军散。今后一定要注意到这些问题。

朱大能也不客气,接过水壶就猛灌了几口,水壶递给西多夫。

这时候候三从前队跑了回来,把众人叫到一块,低声的说道:“还不知道吧,前面已经打起来了。”

“怎么回事,是哪方面的人。”胡忧问道。

“离得太远,看不清楚。不过我猜应该是同乐那边的人马。”

“得。紧赶慢赶,还是晚了。这下偏将大人又要暴跳了。”里尔多说道。

大家都知道,这次之所以赶得这么急,不是因为暴民事态严重的问题,而是林克接到命令,必须抢在地方守备之前,拿下那巴坡。这是一个把那巴坡归入旗下的好机会,谁都不会错过的。

025章大事件(下)

“他娘的,司马寿那个混蛋。”林克得知乐同城的人已经先到,恨得一马鞭抽在身后的大树上。

林克暴跳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他已经死命的催促部队了。可他的部队是步兵,人家司马寿可是直接调一联队骑兵过来的。

“偏将大人,你先别着急上火,我看同乐那边不见得能拿得下那巴坡。”副官加里梅说道。

由于这事的暴民事件,原定回军驻地的加里梅也改了行程。

“屁不见得,那巴坡那些乡巴佬能守得到我们出手吗?”林克恨恨道。

按帝国惯例,如果两路人马同时看中一个地方,那就采用轮换制。先到的部队在另一支部队到达的时候,还可以攻打五个小时,如果不能取胜,则换由赶到的部队进攻。五小时一换。这个惯例仅适用军团与地方军之间,以防止出现两大系统相互争功的行为。

不得不说,太祖皇帝在平衡军团和地方军之间的实力上,是做了多方面的考虑的。不过有一利必有一弊,他的后人能不能像他那样利用好军团和地方之间的争斗,就要看他们的驾驭能力了。

“大人,你不要忘了,巴拉克的手下都是骑兵,骑兵在攻城方面是最弱的。”加里梅提醒道。加里梅可没有林克的裙带关系,他能坐到校尉兼联队副官,可是流血流汗换来的。

“这里又不是城。”林克道。

“这里虽然不是城,但是这里曾经是马里伯爵的领地。现在暴民占据的马里府,府门坚固,院墙结实,巴拉克的骑兵占不到半点便宜。我们的希望很大。”

“但愿吧。我先去歇会,你在这里盯着。到时候叫我。”

******

“候三,你有没有打听到这些暴民是怎么回事?”胡忧问道。

“打听到了。听说是马里家的亲卫兵搞出来的事。

“亲卫兵头子是马里家那个死鬼的妻舅。那死鬼死了之后,那亲卫头子不但没有解散亲卫兵,还以马里家族的接班人自居。对那巴坡的村民大肆收租,欺男霸女,弄得天怒人怨,村民苦不堪言......”

“别他娘的在这里卖文章,说正事。”朱大能骂道。

“想知道你自己不会去打听吗?”候三好不容易得个表现的机会,让朱大能给搅了,马上反口回击。

“候三,长话短说。”胡忧道。

“是。”候三继续道:“简单的说,就是那亲卫兵头子前段时间抢了人家的老婆回去玩,弄得人家老婆上了吊。人家男人外出回来不干了,带人把那亲卫头子给宰了。就那么档子事。”

在两支联队的环视之下,谁都不会看好这只临时成军的暴民队伍。此时的两位军队的首脑巴拉克和林克,都想着怎么样把那巴坡抢到自己手里,从而为己方建立军功。他们谁都没考虑过,这些暴民是怎么样从马里家族的亲卫兵手上,抢下马里府并杀死亲卫兵头子的。

轻看敌人是要付出代价的。巴拉克这次就付出了血的代价。

由于路上出了些问题,巴拉克的骑兵只不过比胡忧他们快了一点点而已。暴风雪军团的人赶到的时候,他不过只是刚刚开始进攻。

骑兵的作战重点是在平原上,攻城并不是他们的强项。可是巴拉克跟本不管这些,他只知道拿下这些暴民,那巴坡就属于乐同城的地盘了。

步兵想要变成骑兵不容易,因为他们没有马。骑兵变步兵却容易得多,只要下马就行了。不论别人是不是这么想,至少巴拉克现在是这么想的。

看不起暴民的巴拉克,跟本没做什么战略部署,直接命令全军下马,马上攻城。在他看来,只要一个冲锋,就能拿下马里府。

然而,从马里府射出来的箭,给巴拉克上了他永生难忘的一课。一开始,马里府对于巴拉克压上的大军,并没有什么反应。在离马里府还有二十步距离的时候,一阵箭雨,让冲上来的部队像倒草一样的倒下大半。

那巴坡的土地不多,为了生活,这里的人经常会结伴到林梅森林附近打猎,所以人人的箭法都很不错。

被亲卫兵头子凌辱了老婆的人叫陈大力,那巴坡人,其祖上曾经是马里伯爵手下的战将。他这次外出,就是到林梅森林打猎,准备换些钱好过年。他从小习武,箭法出众,加上人缘好,是那巴坡年轻一代的领军人物,大伙都听他的。而他的老婆梅香,更是那巴坡第一美人。

陈大力一直就看不惯那些亲卫兵的行为。但是因为其家祖曾经是马里家的人,所以能忍得过的,他都忍了。

男人什么都能忍,但是杀父之仇,夺妻之恨都忍了,那就不是男人了。在得知妻子的遭遇之后,他一怒之下,就杀上马里府。那巴坡的人早被欺负惨了,现在有人带头,自然是有仇报仇,有怨报怨。大群血气方刚的小伙子,拿起家伙,全跟着陈大力往里冲。

亲卫兵平时只知道鱼肉乡里,贪图享乐,早就没有了锐气。陈大力来得又太突然,等他们反应过来之时,大半都见了阎王。

报了血仇,脑子冷静下来之后,陈大力也知道这次是闯了大祸了。要是自己一个人,这事还好办,背井离乡,隐姓埋名,还能过活下去。可是全村大半青壮年都参与进了这事,这要怎么办好。

有人说去申诉,有人说装傻,有人说干脆学当年的太祖皇帝,就地起兵,弄不好还能坐上皇位。

正在大伙吵吵嚷嚷的时候,有人来报,******的骑兵杀到。陈大力无奈之下,只得带人退守马里府,再做打算。

林克被加里梅叫醒之前,还在做着美梦。坐在那还有迷迷糊。

“什么时候了?”林克问加里梅。

“快酉时了。”

“娘的,还不到两小时,巴拉克这么快就拿下马里府了。害老子白跑一趟,收兵回去了。”

“大人,巴拉克还没有拿下马里府。”加里梅说道。

“没拿下你叫我干什么。”林克气得直瞪眼。

加里梅回道:“巴拉克部死伤过半,已经无力再战。现在该我们上了。”

林克大喜过忘:“哈哈,真是老天有眼呀,合该本将军领这一功。传令兵,传我将令,全军上下,准备进攻。”

“大人,慢来。这群暴民实力颇强,我们得从长计议才是。”加里梅忙叫道。

“记议个屁。这些乡巴老,我挥挥手就得踩死他们。这次老子得下手快点,不然同乐那边的支援到了,我可这煮熟的鸭子就飞了。”

“大人,巴拉克的失败近在眼前,这群暴民不简单呀。我们......”

林克不耐道:“好了,你不用多说了。之前你不是说过,巴拉克的骑兵不善攻城吗,他败是应该的。

你别忘了,我的是步兵。步兵天生就是攻城的料,这功我领定了。你下去准备吧,二十分钟之后,我要坐在马里府里喝酒。”

026章毒计(上)

林克认为要破乱民易如反掌,加里梅可不这么看。林克不学无术,不知道马里伯爵,那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可是他不知道,并不代表加里梅也不知道。

马里伯爵乃太祖皇帝手下一员大将,他最得太祖欣赏的地方,就是守城。当年在金沙州的石平城,他以8000人马死守石平城180天,硬生生的挡住前朝紫荆花帝国十万从燕州杀来的兵马,为金沙州的安定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这一战,让马里一战成名,得到太祖皇帝的重用。之后多次为太祖皇帝把守城池,从未被敌人破过。马里府虽然不是城池,但是他是马里伯爵的家。要想以手上这一千新兵蛋子攻破它,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然而就算是加里梅知道这些,又能怎么样,官大一级压死人,做为副将,林克说攻,他敢不听令?

“冲啊!”

随着林克一声令下,第二联队盾兵在前,弓兵在后,叫嚣着往上冲。

胡忧他们是枪兵方阵,身在居中的位子。

“啪。”

胡忧一把把奥托拉到住,反手一巴掌打在他的脑袋上。

奥托被胡忧打了个莫名其妙:“队长,你干嘛打我。”

“你猪呀,冲这么快干什么,不要命了。”胡忧低声的喝道。

“队长,你平时不是经常说,打仗不能怕死的吗?”奥托觉得自己挺委屈的。他平时出彩的时候不多,这次本想在胡忧的面前好好表现一番,所以命令一下,他就往前冲,没想到却被胡忧打了一巴掌。

胡忧气得差点又要给他一巴掌,不过现在不能实现,先记着再说。

“我说的是不怕死,不是让你上去送死。你自己看看前面,府墙厚而高,濠沟深而宽,大门紧闭,弓箭乱飞。我们没有冲车,没有云梯,没有投石机,就你手上这条破枪,别说冲不到府门,就算让你冲到了,你打算怎么办?是拿枪捅门,还是扎墙?你到了那里,除了成为活靶子外,再没有半点作用。”

“队长,按你这么说,咱们就不上去了?”奥托问道。

胡忧转身叫道:“上还是要上的,不然治个临阵脱逃之罪,咱们全得玩完。朱大能,快想个办法,不然咱们全得死在这里。”

胡忧虽然想着立功,但是这并不代表他想要送死。这样进攻只会送命,跟本没有成果,傻子才往前冲呢。再说他和他的组员。一个个都没真见过血,能不吐就算是不错的了,这仗跟本没法打。

现在的形势是三个方阵相距并不算远,他们身后还跟着弓兵。必须得保持向前移动才行。不然被发现不尊将令,可是要吃军法的。想要活命,必须得想一个办法才行。

朱大能脸色也不太好看。他也看出事不可为,看胡忧有意的放慢步子,他也紧跟在胡忧的身边,跟本就没有往前冲:“队长,上青楼我还可以,攻城我可不在行。”

拉雷脸色苍白的说道:“队长,我们不如往右边移,那里有个死角,可以躲上一阵。”

胡忧看看拉雷,又看看一直护在拉雷身前的里尔多,点点头,小声的对身边的朱大能几个说道:“为今之计,也只能先按拉雷说的做了。弟兄们,大家紧挨着,都别走散了。动作小心些,别人他人查觉。”

这几个可是胡忧好不容易才刚刚收拢起来的人马,他要拿来做种子用的,可不能不明不白的死在这种没用的地方。

拉雷说的地方在马里府和沟渠之后,左前面是吊桥,现在桥已经被收起来了。大多数士兵冲到这里就没什么法子了,只能对着高高的围墙干瞪眼。

从府飞出来的箭,把盾牌打得叮当乱响,一声声的惨叫不断的传来。胡忧和他手下的兵却片毛不伤,安全得很。

“队长,咱们联队的损失很惨重呀。”候三瞄了一眼,赶紧把头缩了回来。

胡忧没有理会候三,他正注视着战场上的动向。这是他第一次上战场,面对飞来的箭支和不断倒下的战友,他以为自己会怕,可事实上,他非但不怕,反而能很冷静的注视着这一切。

林克的战略明显是错误的,他跟本就没有观察过敌情,就这样忙目的发动进功。胡忧判断,用不了多久,林克就会下令收兵。因为按这样的进度下去,这个纵队的人马,坚持不了多一会。

“将军,这样下去不行的。我们的损失太大了。”加里梅看着一个个倒下的士兵,难过的说道。如果换成是他,他肯定不会下这种愚蠢的攻击命令的。

“不急,再等一下。等我们的弓箭兵上去了,情况就会好的。”林克固执的说道。士兵的生命在他的眼里,跟本算不得什么。死掉就再征好了。只要拿下这个马里府,暴风雪军团的领地就能向南挺进50公里。这可是大功一件。

纵队之下,一共有三分队,共三百个弓箭兵。这些被林克借以厚望的弓箭兵,却并没有给林克长多少脸。

马里府里的暴民,大多是打猎的猎户出生。他们手中的弓箭虽然不是制式装备,但是每张弓都是他们亲手制作,跟着他们出生入死多年。

在弓箭方面,无论是准头还是力度,暴民都要强过这些新兵蛋子,再加上他们身藏府墙之上,居高临下,视野开扩,所占的优势就更大了。

“嘿,又中一个。哈哈!陈大哥,你些帝国的士兵真是不经打呢。你看他们射出的箭,一点准头都没有。这要是进山,十有八九要让野兽给吃了。”刘小三得意的笑道。这已经是他第十八次射中目标了。他射出的箭很毒,专找他人的要害去。

“呀,他们怎么退下去了。喂,别退呀,咱们再好好玩玩!哼,真是的。”

陈大力回头看了身边的一众兄弟,却一点也笑不出来。这次因为梅香的事,把众弟兄都给连累了。他心里很清楚,现在攻上来的,不过是一些没怎么训练过,没上过战场的新兵而已。再加上两个跟本不会打仗的军官,他们才能有现在的局面。等真正的会打仗的人来了,他们玩完的时候也就到了。

以帝国军力的强大,就手上这些兄弟,想有什么作为,那都是不可能的事。这是一个有败无胜的死局。现在的对抗,不过是多为自己争取一些喘息的时间而已。

陈大力吩咐道:“刘小三,你带几个兄弟去寻视一下,把府中能拆的木板都给我拆下来,尽量的把府墙加高。”

026章毒计(下)

刘小三在城头射得正爽,正等着下一批军兵攻上来。此时陈大力让他去加固城门,他有些不太乐意。

“陈大哥,我看不用了吧。咱们兄弟的弓箭如此厉害,又有护城河隔着,我看他们跟本就过不来,何必加高什么墙呢。就这我还觉得高了呢。”

陈大力脸色一沉喝道:“你知道什么?就这点死水,能叫护城河?让你去你就去,别跟我在这墨迹。”

刘小三看陈大力生气,也不敢再多耍嘴皮子。赶紧找了几个弟兄,按陈大力的吩咐去做了。

刘小三很小就没了爹,十多岁的时候,又死了娘。平时没少受陈大力的照顾。要不是陈大力,他刘小三早就饿死了。这次听到梅香的事,他是第一个操家伙,大声嚷嚷着拉上一众兄弟,跟陈大力一起杀进府来的。谁微微有些犹豫,马上被他那破嘴骂个狗血淋头。要不是他,事情也许不会闹得这么大。

军营这边,林克正在大发雷霆。死伤三百多人,居然连个府门都没有摸到,这怎么能让他不生气。此时的他,无比的怀念自己原来手下的那些老兵。以前有他们在的时候,自己跟本就不用操心那么多,只要告诉他们目标就好了,什么问题,他们都能自己解决。

加里梅躬身站在林克的身边,一句话都不敢说。跟林克这么久,他早已经摸清楚了林克的脾气。知道他是一个没什么本事,又好面子的人,现在他正在气头上,无论说什么都是找骂。

朱大能两眼担忧的看着不远处的战场。那城躺下了三百多个兄弟。很有一种兔死狐悲的感觉。

这次他们应对得当,才没有造成无谓的损伤。但是要再这样下去,迟早也会有小组里的成员会躺在那里,说不定就是他自己。

“队长,你看咱们这次能有胜算吗?”朱大能问道。

胡忧说道:“当然。”

在胡忧看来,不论现在对林克的指挥有什么看法,做为一名士兵,脑中都必须要有必胜的信念。

朱大能说道:“可是我看不到有任何胜利的希望。巴拉克的骑兵全废了,而我们的损失也很大。想要攻下这马里府,恐怕还得另调攻城步队来才行。”

“那到不用。”胡忧摇摇头道:“如果我军能和巴拉克合作,要拿下马里府并不难。

你来看,我们有弓箭兵,盾兵和长枪兵,而巴拉克手中的是骑兵。

现在档在我们面前的是两道难题,一是头上的箭,二是那条沟槽。只要破了这两样,其它的,一切就都好办了。”

朱大能听得胡忧的分析,眼中一亮道:“队长,按你说应该怎么做?”

看候三他们几个也围了过来,胡忧微微提高声音,继续说道:“首先,让骑兵和盾兵进行组合,利用骑兵的速度和盾兵的防御力,达到沟槽。用沙袋把沟槽给填上。”

“然后枪兵负责破门,弓箭兵负责火力支持,盾兵掩护,打开一条通道之后,再用骑兵冲击,枪兵尾随......就可以一举拿下马里府。”

拉雷非常的赞同胡忧的战术:“队长的计策果然不错,可惜我们暴风雪军团和******的人,是永远不会站在同一阵线上的。除非......”

西多夫自小生活在池河帝国,没有拉雷那么多的顾忌。他插嘴道:“除非是太祖皇帝重生。不然没有人能够让两大集团同心合心去做任何事。”

所有人都认同的点头。

胡忧在心中暗想,真的是这样的吗。难道只有太祖皇帝能成事。太祖皇帝也不过是草民出生,他能成,其它人也必定能成。王候将相,宁有种呼!

其实在候三告诉胡忧事情的起因经过和那些暴民的身份之时,胡忧的心里就已经想到了一条必胜的毒计。这条计比他刚才说的那条要容易得多,可操作性也更强。但是,这是一条绝户计,太过恶毒。虽然以前在原来的世界,电影里的鬼子就这么干过,但是他却不能这么干。

这计说来也简单,只要派人把那巴坡里的村民,以暴民同党的名义,全部抓起来,押到马里府前。或是逼他们顶在前面档箭,或是几分钟处决一个都行。这样就可以不费一兵一卒,逼那些暴民投降。这些暴民说白了不过是只懂得哥们义气的普通村民而已。看到自己的父老乡亲被抓,被杀,他们敢无动于衷?

这条计太过狠毒,胡忧不敢说出来。为了一场无关痛养的仗,坏了自己的名头太不合算。像这样的计策,必须要站在道德的至高点,民主大义之前,才可以用。对本国的百姓这么做,对自己来说是得不尝失的。

胡忧能想到的东西,别人同样也想到了。他认为这样做不合适,有人却认为这么做是最好不过的了。

这个人是谁,这个人就是秦明。

秦明此时正在林克的营帐之中,对着林克述说着他的计划。他的计划几乎和胡忧所想的如出一辙。

林克听了秦明的这个毒计,顿时脸上就露出了笑意。

加里梅在一边听得心直颤,看林克有意动之心,赶紧出言阻止:“将军,这么做万万不可呀。”

林克闻言大怒:“这有什么不可的。那些村民知情不报,又与暴民沾亲带故,本就应该与暴民同罪。”

加里梅努力的劝道:“将军,这么做杀戮太重,有伤天和呀。”

林克大怒道:“放屁!杀几个草民有什么大不了的。”

秦明躬身道:“加里梅校尉,林克偏将这么做,完全是为了对手下士兵的生命负责。这是爱护士兵的表现呀。”

秦明这话明里是对加里梅说,暗地里,却是小小的拍了一把林克的马屁。最主要的是把事换一种说法,变得顺耳好听。

“秦明,你!”加里梅气得嘴唇张抖,一句整话都说不出来。

林克听得秦明的话,心中暗暗的点头。暗道可不是吗,我这可是为了手下士兵着想。苏门达尔军团长不是常说要以计取胜吗?我这也是妙计破敌。来日见来苏门达尔将军,他肯定会夸奖我的。这次又立一功,回去再好好求求姐姐,让她吹点枕边风,说不定能升郎将呢。

这事越想越美,林克不由的笑了起来。

“秦明。”

“小人在。”

“此事就交于你去办,拿下马里府,我给你记功。”

“是,偏将大人。小人赴汤蹈火,誓必拿下那巴坡。”秦明自动的把功劳给升了一级。

林克听得大喜:“哈哈哈......好!有志气,很有我当年的风范。去吧。”

027章马里兵书(上)

“队长,最新消息。”候三窜到胡忧的身边,低声的说道。

胡忧问道:“什么事?”

候三说道:“我刚刚打听回来的消息。秦明队长向偏将大人献计,要智破马里府。”

胡忧心中微微一动,这个秦明,果然不是省油的灯:“智破?怎么个智破法?”

候三说道:“听说是去抓暴民的同党,回来逼马里府里的暴民投降。”

就在候三说话的这个当口,突然一边的朱大能指着远叫道:“队长,你看那边。”

顺着朱大能所指的方向看过去,胡忧不由得暗吸了一口凉气。只见远处,秦明带着百十号士兵,押着几百个老百姓正往这边过来。这些老百姓里没什么壮年,大多不是老人妇女,就是小孩。对面这些如狼似虎的士兵,他们一个个吓得是面如土色,泪流满面,哭声震天。

朱大能脾气最是火暴,那惨样他看得眼睛都红了,扛起枪就要过去。

胡忧一把拉住朱大能道:“朱大能,你想要干什么!”

朱大能看着胡忧道:“队长,你看看,这就是他们所谓的暴民同党吗?秦明他实在太混蛋了。我要找他去。”

朱大能边说着还边要往前走。

胡忧低声喝道:“朱大能,你给我回来。你这是干什么,难道想造反不成!”

朱大能一脸痛苦的说道:“队长,那都是老人和孩子呀。”

“我知道那是老人、孩子,还有妇女。可那又怎么样,秦明他是奉将令行事。你过去就是违令,他可以直接砍了你。你长了几个脑袋?”

朱大能不服气,还要说话:“队长,我......”

胡忧摆手,叹息道:“你不用多说了,我知道你怎么想,但是这事我们管不了。下去。候三,看着朱大能,出了差错,我唯你是问。”

“唉!”

朱大能把手中的长枪重重的扎在地上,退到后面去,眼不见为净。

秦明压着百姓,一路不停,直接往马里府走,直走到离马里府只有一箭地的小坡上,他才下令停止前进。

秦明站在队伍的最前头,亲自对里边喊话:“里边的人听着,你们的同党已经尽数落网,我限你们在五分钟之内,打开府门,放下武器,出来投降。

我的耐性不好,千万不要让我等。每晚一分钟......”

说道这里,秦明随手从身后拉出两个百姓,‘唰唰’就是两刀,两个百姓顿时血流如注,软软的倒在地上。

“......这就是榜样。”

“爹.......陈大哥,我们跟他们拼了。”荆无命双眼通红,手中的弓被他握得‘咯咯’直响。唯一的老爹被砍死当场,他死的心都有了。

刘小三也一脸奋怒的叫嚣道:“荆无命说得对,陈大哥。我们杀出去,为荆老爹报仇。”

陈大力把目光从秦明的眼上收回来,越过荆无命和刘小三,一一看向其它的村民。看他们人人低头不语,心中暗叹一口气,知道今天败局已定。家小全落在人家的手里,这仗还怎么打。

陈大力长长的吐了口气说道:“我们准备投降吧。”

陈大力此时,心里说不出的苦涩,真可以说是百中滋味在心头。妻子的仇是报了,可是这次,却因为自己的事,把全村人都给连累了。

刘小三红着眼叫道:“大哥!”

陈大力喝道:“我意已决,你不用多说。如果你还当我是大哥,就听我的。”

刚才在说投降几个字的时候,陈大力特别留意了身后的那些人,发现他们全都松了口气。知道自己如果硬要撑下去,不用那些官军动手,身后这些人为了家小,就能拿了哥几个的人头。

义气和亲情,有时候是没得比的。世上有多少人,会为了义气,而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家小,惨死人自己的眼前。这样的人就算是有,有是极度危险的人物。

陈大力看了眼身后无语的众人,提声叫道:“请问对面的将军姓什名谁。”

“本人行不改名,坐不改姓,乃秦明是也。”

“好,秦明将军,我们同意投降。那些村民们都是无辜的,请不要再伤害他们。”

秦明冷哼道:“只要你们束手就擒,我保证他们会没事的。”

陈大力青筋暴露的叫道:“希望你能遵守你的承诺,不然我就算是化为厉鬼,也不会放过你。”

这是陈大力唯一能为这些跟着自己的兄弟,做的最后一点事了。

“秦明赢了。”

胡忧看着那慢慢打开的府门说道。

朱大能哼道:“哼,那个屠夫。果然不愧为血修罗之号。走到哪里,就给哪里带来血腥。”

秦明拿下马里府,林克是大喜万分。不过他现在并没有急着去看秦明和那些个抓到的暴民,因为他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抄家。

不错,拿下马里府,占领那巴坡,这是大功一件,但是这是官面上的事,再说那煮熟的鸭子也飞不了啦,早一会看,晚一会看,都没有什么大问题。

抄家可不一样,这可是实实在在的油水,是可以进林克的腰包的实惠。马里家族从太祖皇帝开始,世袭封地伯爵。那巴坡虽然不大,但是多年的积累,那钱财能少得了?现在马里家已经无后,那些亲卫兵死得死,跑的跑,就算不死,也可以把他们抓回来,安个除暴不利的罪名也好,鱼肉百姓也罢,反正他们是别想从马里府拿到一个铜板的。这还不该林克发财吗?

林克这人有三大心头爱--权色财。用他的话说,有了权,自然就能有色和财。而有了财,又能让权更大,色更美。这是一个循环。林克打仗不行,但是对于这些,他却看得很透。

胡忧和他的小队,因为抓雪灵猴,而被林克给记住,这时也接到命令,被派入马里府,进行这名为搜查余党,实在收财的勾当。

进是进来了,不过胡忧现在还不是林克的亲信,所以没分到什么好地方。什么主房,书房全都没他们的份。他们到是也得了一个房--厨房。

027章马里兵书(下)已A签请收藏

“你们说,这叫什么事。”候三骂骂咧咧的一脚踢飞了只破碗,满脸不愤的说道:“本还以为这次就算没分到肉,也能喝口烫吧。这下到好,连口干饼都吃不上。”

“好好搜搜吧,说不定能有什么值钱的玩艺呢。”朱大能在一连说着风凉话。他还在为刚才的事不爽,所以故意气候三,候三不爽了,他就能开心一些了。

候三怒道:“搜个屁,马里家就算是再有钱,也不可能把东西藏到厨房里来吧。娘的,要是能搜书房就爽了。”

“书房,你做梦去吧。那地方能分到你头上?”

“行了,都别吵了。大户人家的事,谁说得清楚,说不定这里真有宝贝呢!大家快点动手,好早点收队。”胡忧制止了候三两人的斗嘴。

说实话,被分到这个地方,胡忧心里也挺郁闷的。如果可以选的话,他宁愿找个地方看会书,都比在这里浪费时间强。贯虱箭法他已经被拖了好几天了,都没有能详细的领会其中的意思。

西多夫抱着只烧鸡道:“对长说得不错,你们看,我不就找到好东西了吗?”

候三看有好吃的,一下就扑了过去:“哇,西多夫,给我来点。”

厨房挺大,但是有用的东西并不多。全都是锅碗瓢盆,瓶瓶罐罐。众人搜了半天,除了那只烧鸡有些价值之外,还真没见到什么好东西。

“马拉戈壁的。”候三一脚踢飞了一个碍着他的罐子。

罐子直飞墙角,‘咣’的一声,摔成了粉碎。

“嗯?”

罐子的破碎声引起了胡忧的注意。罐子砸在墙上的声音不太对劲。

胡忧那不良的师父经常说,江湖人要耳听六路,眼观八方。胡忧在师父的叨念之下,对于这些不正常的声音,格外的敏感。

胡忧瞟了眼众人,看他们都在各自乱翻,没人注意自己。于是他借着找灶台的机会,靠了过去。

从罐子破碎的声音,胡忧判断那墙角有一堵墙是空心的。厨房的墙为什么会空心?这是一个很可疑的地方。

胡忧没有直接去敲那墙,因为他的内心里隐隐的告诉他,这事不要让其它人知道。胡忧用的是他的透视眼。

在经过几个月的身体锻炼之后,胡忧的精神力和体力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使得透视眼也变得好用了一些。现在他已经可以随时使用透视眼了,只是透视的时间还不长,冲顶也就是二十秒的时间。有一次胡忧强行多用了两秒,脑袋足足晕了大半天,才恢复过来。

二十秒时间虽短,但是用好了,能给他带来的帮助的巨大的。比如说现在,通过透视眼,他就能在不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看到墙内的情况。

这墙果然是空的。墙角靠灶台的这边的墙里有个空洞的地方,洞口被砖封着,掩饰得非常好。洞里藏着一件东西,用红布包着。不是财宝金银,像是一本书。

“会是什么书呢。”胡忧的心养痒的。这本藏在厨房,又封得这么好的书,肯定不是一般的东西。

刚才还感叹时间过得太快的胡忧,这会又觉得时间变慢了。

“手脚麻利点。候三,别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小心下次去青楼,我一个神女都不给你叫。”

候三苦着脸道:“队长,你看这里全都翻遍了,实在没什么能过得了眼的东西。再找下去,我看就得拆墙了。”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胡忧恨不得把候三的嘴给封起来。这个家伙,嘴巴怎么就那么毒呢。拆墙,老子现在就等着你们都出去了,好拆墙拿到里面的那本书呢!

“搜完了你就先出去,顺便看看外面的长廊,看不定能有什么发现。”胡忧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变得自然些。

“是,队长。”候三早就在这里呆腻了,就地打了个空翻,一溜烟跑了出去。

西多夫看候三出去,也有些呆不住了:“队长,我......”

胡忧摆摆手:“你也出去吧。”

这么左一个,右一个,不到一会工夫,厨房里就只剩下胡忧和阿骨达两人了。

“阿骨达,走吧,这里看来不会有什么发现的。”

阿骨达说道:“队长,我总感觉这厨房里应该有什么,只是我们没有发现而已。候三说得对,也许我们应该拆两堵墙试试。”

胡忧心说,就等着你出去,我好拆墙呢。

胡忧为露声色,笑着拍拍阿骨达的肩,拉着他往外走:

“走吧,阿骨达,感觉这种东西有时是信不得的。拆墙找不到,难不成你还要把这地给刨了。”

阿骨达还有心多找一会,看胡忧这样,也就没再说什么了。毕竟感觉这东西,有的时候确时是不准的。

“哎哟。”

在临出门时,胡忧突然叫了起来。

阿骨达忙问道:“队长,你怎么了?”

“嗯,没什么,突然肚子有些痛。你先去和候三他们汇合吧,我方便一下,马上就过去。对了,交待候三他们,到正厅门前的空地集中。

阿骨达道:“队长,你真没事?”

“放心吧,这是小问题。快去吧。”

“是,队长。”

阿骨达走了之后,胡忧赶紧窜回到厨房里,用手中的枪敲开洞口的砖,一把抓出那书,连看都没来得急看,抖手放进戒指里。再找东西把那洞填好之后,这才长出了一口气。

正厅前,已经有不少在在这里集合了。看他们每人手里都或抱或捧着东西,候三几个脸色都不太好看。早知道拿两罐子充古董,也比空着手强呀。

胡忧对这些完全不在意,他的心早就飞到戒指里去了。他现在最期待的,就是那书里写的是什么内容。

林克坐在厅中的太师椅上,心里美得不行。什么叫升官发财。他觉得自己就是痊释这句话最好的例子。士兵们手中的东西,那就是他的财。至于升官,更已经是铁板订钉的事,没跑了。

心中最不爽的,当属加里梅。副官是什么,副官就是后娘养的。有好事主将去,黑锅就得副官来背。

好在多年的媳妇总会有熬成婆的机会,此次帝都之行后,林克升了督将,主理师团,这联队主将的位子就空出来了。

加里梅想到这里,心又活络起来,暗想着到时候自己多四处活动活动,多散些钱财,争取把头上这个副字给去了,坐上联队长的位子。师团副官的位子,那是打死也不去的,爱谁谁去。

人心隔肚皮,各人有各人的想法。可别管怎么说,今天算得上是大获全胜。林克是当场许诺下了大家的赏钱,在大家的欢呼声中,大队人马打道回营。

吃过晚饭之后,胡忧才终于有机会查看自己的战利品。从戒指里把书拿出去,打开红布包,一本古色古香的书,出现在他的手中。

这书用薄牛皮做封面,页数不多,也就二三十页,封面上写着四个大字--马里兵书。

028章修整

部队在那巴坡就地扎营,一是为了战后修整,二是看着那巴坡这个地盘,等待兄弟部队来接管。

胡忧本以为陈大力那伙暴民会被就地处决,后来经过打听,他才知道,原来林克把他们全都除去户籍,编入奴军。

奴军说白了就是赶死队,打仗的时候,冲在最前面做炮灰的人。他们和胡忧、候三这些人不一样,因为没有户籍,他们是什么待遇也没有的。没有军饷,没有装备,吃的是残羹剩饭,穿的是无甲的单衣,就算是战死,也不会有半个铜板的抚恤金。林克不用,那才真是脑子进水了呢。

按帝国律,师团以上的部队才可以有奴军。不过林克升督将已经是必然的事,所以早几天准备也不为过。最主要的是没有人会拿这点小事来跟他过不去,军团长的内弟,谁会不开眼得罪他。

兄弟部队连夜赶到了那巴坡,来的也是一个联队的人马,是一只骑步兵混成部队,联队长叫博坎普,军衔偏将。博坎普带来的可都是上过战场的老兵,杀气腾腾的。到达的时候,差点把站岗的新兵给吓跑。

帝号虽然已经三十八年没有大型战事,但是平时打打土匪,抓抓暴民,强折些民房,军地两方的争斗,还是有的,这些事做多了,也就成了老兵了。

胡忧看着这些兵,心里羡慕的要命,按马里兵书上说,这些就是勇兵了。

马里兵书并不是马里伯爵所写,而是马里伯爵的儿子小马里收集各方面的战例资料所作。书中的文字并不多,但是字字千金不易。在书中,小马里把兵分为五类。

刚入伍,只进行过训练,没上过战场的兵,被称为新兵。也就是胡忧他们现在这一种。在小马里的眼里,这样的兵,还算不上一个合格的兵。他在书上这样写道:兵者凶器也,刃不沾血,不能称之为凶。

小马里眼中的另四种兵,指的都是上过战场的、沾过血的,或有必死之心的人。分别是勇、智、死、奴四种兵。

勇兵指的是勇气超人、不怕牺牲、不怕负伤的,锐气旺盛、年轻壮勇、强横凶暴、臂力过人能拉直铁钩、强壮有力能冲人敌阵捣毁敌人金鼓、撕折敌人旗帜的人。

智兵则是体态奇异,步履稳健、动作整齐的,能翻越高山,行走远路、轻足善走、才技胜人,能任重致远的,在前能看查敌情,在后能制造迷雾,假像诱骗敌人,在困境之中,能找到出路,水源,食物的兵。

死兵指的是原贵族大臣现已失势,想重建功勋的人,阵亡将帅的子弟,急于为自己父兄报仇的人,入赘为婿和当过敌人俘虏,要求扬名遮丑的人,因自己贫穷而愤怒不满,要求立功受赏而达到富足心愿的人,

奴兵就像陈大力他们那种,重罪刑徒,被除去户籍或是两军交战所得的俘虏兵。

胡忧曾经暗暗拿自己手下的几个兵做对比,经过马里府一战,候三和拉雷勉强算得上是智兵,而朱大能则应该算勇兵吧。

“什么智兵勇兵,这一战,谁都没有杀过人,手中的武器比脸还在干净。全都是新兵蛋子。”胡忧低声暗道。

“胡忧,是你吗。你在这里干什么。”黑暗中传出了女人的声音。

胡忧把兵书收好,转身对红叶笑道:“红叶姐,你怎么来了。”

红叶白了胡忧一眼道:“这地方难道只有你能来,我却来不得吗?”

胡忧讪笑道:“这哪能呀。我不是觉得这里风大,怕姐姐你着凉嘛。”

红叶在胡忧身边坐下道:“看不出你还挺会关心人,算你了。”

胡忧顿觉得一阵香风直往鼻子里钻。

红叶拨弄了几下额边的发丝,小脸微红道:“看什么,没见过女人吗?”

胡忧口花花道:“女人是见过不少,但没见过这么漂亮的。”

红叶白了胡忧一个风情万种的媚眼道:“去,毛都没长齐,就敢吃姐姐的豆腐。”

胡忧装傻道:“我的头发可不少。”

“我说的又不是头发......”红叶接口刚说了一句,发现这话不对,马上用小手掩住口,完了还瞪了胡忧一眼。

胡忧心中计得,哈哈大笑起来。

红叶被胡忧笑得有些羞不过,轻跺蛮足,娇声的嗔道“你还笑。”

这时的她,眉不描而弯弯,唇不朱而颗颗,脸不粉而如雪,腰不束而蜾蜾,眼含水而鲜鲜,哪像一个26岁的大姑娘,分明就是一个没经人世的黄毛丫头嘛。胡忧不由看得有些呆了。

胡忧傻呵呵的说道:“好好,呵呵,我不笑,不笑。”

“看你那傻样。我来问你,你这么晚了,跑到小树林里干什么。是不是在做什么坏事?”

“天地良心啊。红叶姐,这看这里除了大树就是石头,能干出什么坏事来呢。”

红叶没好气的说道:“我哪知道。你们男人总古古怪怪的。”

胡忧心中一动,靠近红叶,悄声的说道:“红叶姐,你是不是见过什么人在树林里做坏事?”

天虽然比较冷,但是只有条件允许,胡忧每天早晚都会练两次枪。这会胡忧也是刚练完枪不久,身上出了不少汗,这一靠过来,红叶就闻到一股很浓重的气息。

红叶只感觉身体一阵阵的发软,小脸红红的像被火烧一样,身体里那沉静的血液,又开始滚烫起来。

红叶的手很无力,不但没有把胡忧推开,反而有把自己推向胡忧的趋势。

“靠那么靠干嘛,臭死了。”

胡忧就想去拉她的手。

“你干什么,放开我,你......呃.......”红叶的声音被淹没在了胡忧的眼神中,也不知道怎么的,小手就到了胡忧的手里。

029章你真没用(上)

浪天东城码头,这里本是应该停着大船的地方,现在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偏将林克满脸怒气,指着管事陈有才的鼻子,跳脚骂:

“你说什么,我们的船被人家给抢走了?你他娘干什么吃的。”

这事由不得林克不生气,他兴冲冲的带人,马不停蹄赶路,想早一天到帝都,现在手下却告诉他,早就已经预定好的船,没了。

这不但是一盆凉水浇到林克的头上,同时还给他来了一记重重的耳光。

陈有才大气都不敢出,等林克骂完了之后,他才哭丧着脸道:“大人,小的也没有办法呀。那些人出比我们高一辈的价钱,船老大就跟他们走了,我拦都拦不住。”

“你难道没有报咱们暴风雪军团的名号?”

“报了,可是人家跟本不听这些。还说什么这里是浪天,不是青州,暴风雪军团管不地这里。”

“哼,黄初秋那个老匹夫,他也不想想,没有我们暴风雪兵团驻守青州,他的浪天城守能坐得这么安稳。

我不管你用什么手段,马上给我把船弄回来,耽误了时间,我要你的脑袋,快滚吧。”

陈有才如闻大赦,躬着身子,退步道:“是,大人,小的一定办妥。”

林克是越想越气,只觉嗓子都冒烟了,对手下叫道:“来人呀,给我拿酒来。娘的,气死我了。”

加里梅提醒道:“大人,你就不问问是谁把我们的船给弄走了。”

林克灌了口酒道:“问个屁。敢动咱们暴风雪军团的船,在浪天,除了黄家的人,还有谁。”

加里梅猜道:“那你让陈有才去......”

林克厉声道:“等着吧。我这是给他们一个机会。不把船还我,我就找黄初秋去。哼。”

林克再不说话,闷头喝酒。按计划他这酒应该是在船上抱着美人喝的,可是现在他却被耽误在了这码头上,真是非常不爽。

候三听说有船坐,挺兴奋,可是到了码头,左看右看都没见着船,不由奇怪道:“队长,不是说有船在这里等我们的吗?怎么没看见。”

胡忧瞟了眼水面,没好气的说道:“你问我,我哪知道。去给我打听一下,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候三最喜欢做这样的事,马上应声:“是,队长。”

朱大能擦了把汗,提议道:“队长,那边有个茶摊,咱们过去坐坐吧。”

胡忧看了眼已经被卫兵看管好的雪灵猴,点头道:“也好。”

没一会,候三就回来了。

“队长,听说咱们原来定下的船,被人家高价抢租走了。现在林克偏将正在发脾气呢。”

胡忧奇道:“嗯,还有这种事。是谁这么牛,军部要的船,也敢抢?”

候三说回道:“听说是黄家的一个远房侄子。”

胡忧暗道:“浪天黄家?”

浪天黄家的大名,胡忧可是听说过的。浪天黄家是公爵世家,这个家族世代住在浪天。虽然没有封地,但势力却极大。现在的浪天城守,就是黄家的家主,已年近六旬的黄初秋。

胡忧喝了口茶道:“看来这次我们遇上麻烦了。”

候三大咧咧道:“管他呢,这是大人们的事,与我们没有关系。队长,我刚才还打听到,有一家青楼挺不错,要不咱们.......”

胡忧一巴掌拍在候三的脑袋上,笑骂道:“给我死一边去。这船随时都有可能会来,上青楼,你想都没别想。

没见识的东西,咱们马上就要到帝都了,那是天子脚下,什么好东西没有。到时候我给你找一打,让你连床都下不了。”

里尔多哈哈大笑道:“队长,这事包在我身上了。到时别说下床,我要他手指头都动不了。”

“哈哈哈......”众人一阵大笑。

陈有才再次回来的时候,带给林克一个消息。船有,但是要明天才能来。林克虽然很冲,但是在别人的地盘上,他也没有太多的办法。就凭手下这些新兵,林克是不敢去找黄初秋的。不过这事,他已经记下了,等有机会,他肯定会还回来的。好在这次的时间还算比较充裕,只要明天上了船,顺流而下,就不会有什么大的问题。

其实林克所遇到的这种事,在全国各地都时有发声,这并不是什么其怪的事。军团和地方守备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有事没事,相护拆一下台,这是坐在皇坐上的那位,很乐意看到的。

今天走不了,就只能在浪天城里过一夜。林克喝得半醉,又一肚子的气,也没心思管扎营的事。带着几个亲卫摇摇晃晃的走了。浪天城的青楼有名得很,他不怕没有地方去。

加里梅接到消息的时候,林克已经出去好一会了。林克自己玩得潇洒,可苦了加里梅了。这全军上下,近千号人,今晚住哪呀?总不能就这么扔在码头上吧。

没办法,加里梅只好去找司库商量。司库是专管钱财的。曼陀罗帝国是没有文官的,像司库,司马,司粮,军师这种属于文职性质的人员,一般都是由直系的武将自己安排。

比如说林克这支联队,司库,司马这些位子上的人,全都是他林家的人。如果他不在这支联队上干了,这些人也会跟他一快离去。新来的长官,自然也会带来新的司库,司马。

别说是林克这小小一个联队,就算是浪天城这种常住人口达数十万的大城,也同样是这样。除了城主由帝国皇帝任命外,别的管理人员,上到司法,司库,司马,下到保长,全都是黄初秋的人。就算是军队,虽然名义上隶属于帝国皇帝,但是钱粮都是黄初秋管着。所以在浪天,他就是王。

曾经有人置疑过这种制度,篆文说这种制度的种种不适。不过他的文还没发,就被抓起来了。事关高层大族的利益,谁都容不得这种沙子出现。

司库是林克的远房亲戚,长得白白胖胖的,是有名的守财奴。谁从他这里拿一个铜板,他肝都疼。

和这样的人商量,加里梅都不到任何的结果。按加里梅的意思,他本意是想让司库拨出一些军费,在附近包下一两家客栈,让军兵们可以好好休习一晚。

但是司库以没有这项预算为由,一个铜板都没有给加里梅。加里梅气个半死,却没有半点办法,最后只能让传令兵传令,全军就地安营。扔下这个命令之后,加里梅也不管了,浪天的青楼又不止一座,难道他就不会玩吗?

胡忧接到这种不可思意的消息,当即就愣了:

“什么?在码头安营?我说候三,你没有听错吧!”

这叫什么事,没船也就算了,现在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

“队长,你自己看看就知道了。”候三往码头那边指了指,那边已经有人开始搭帐蓬了。

“得,看来今晚真要睡码头上了。”胡忧摇摇头,放下茶杯道:“都别坐着了,再不回去抢块好地方,今晚弄不好得睡河里去。”

搭帐蓬对于军人来说,那是家常便饭的事。很快,在胡忧的指挥下,帐蓬就搭好了。胡忧这队人,因为今天推车,所以就不用值岗。离天黑还有很久的时间,睡觉还太早。一时间,大家变得无所事事起来。

候三在众人的逼视下,吞吞吐吐的对胡忧说道:“队长,那个,今天是不会有船来了,要不,我们......”

胡忧合上了手中的书:“怎么,是不是又想说上青楼?”

“嗯,那个,是大家的意思。”

胡忧抬头看向朱大能几个,看他们都没有反对,心里明白,他们确时也都有这个想法。

胡忧站了起来,推了候三一把说道:“那就去吧,还等什么。”

029章你真没用(下)

“啊,太好了。我就知道队长肯定会答应的。”

“走走走,我已经打听到了一处不错的地方。”

“我先说好了,这次我们什么茶围、花酒的都不要,直接点香灯,先上了再说。”

“嗯。我也是这么想的。希望这次不要再发生什么紧急情况才好。”

“乌鸦嘴,你就不会说点好听的。”

一群人咋咋呼呼的,簇拥着胡忧出了营。刚上大道,就听到身后有人喊:

“胡队长,胡队长等等。”声音很甜,是个女人。

候三凑过来,小声说道:“队长,是医疗部的红叶队长。”

来人正是红叶和她手下的含玉、凡梦几个女兵。看她们的样子,也正要出去。

一起赶路有一段时间了,加上红叶有意无意的接近,两队人也都挺熟的。

两队刚一接近,最小的凡梦就问道:“候三,你们这是要上哪去?”

候三兴许是兴奋过度,连想都不想就回道:“队长带咱们上青楼玩。”

胡忧恨得差点没一脚把候三踢到九州河里去。你答什么不好呀,偏偏把这个说出来。说就说吧,还把老子也带上。虽然这里的青楼都是合法的,但更当着女人的面,特别是当人红叶这有过关系的女人面说去青楼,胡忧还真有些不太自在。

红叶瞟了胡忧一眼,说道:“听说浪天的青楼挺不错的,不去可惜了。”

候三得意道:“我就说这里的青楼有名嘛,队长还不太愿去。”

胡忧一脚踢在候三的屁股上,把他拉到后面去,不让他再乱说话。

“红叶队长,你们这是要上哪?”

自从那晚小林树一夜长谈,他还没有再和红叶聊过。

红叶道:“军中的药材不太够了,我们去采购一些。”

胡忧提议道:“咱们顺路,一起走吧。刚才在来的路上,我看到有家药铺挺大的。”

红叶瞄了胡忧一眼,一语双关的说道:“我怕耽误了你上青楼,你的兄弟会造反?”

胡忧嘿嘿笑道:“没事,他们就那德性。。”

论起脸皮的厚度,胡忧这个老江湖,可不会薄。

候三有些担心的问道:“队长,你们在说什么?”这好不容易出来一次,他怕没得玩呀。

红叶手下那个鬼灵精凡梦却听出来了。她大眼睛一转叫道:“我知道。胡忧队长他们......”

红叶小脸一红,赶紧在凡梦的腰上捏了一下,低声啐道:“死丫头,就你聪明。”

凡梦小声的问道:“队长你是不是跟......”

红叶又捏了凡梦一下,道:“走了。你不是说要买胭脂吗?我知道一家不错的。”

含玉看看胡忧,又看看红叶,若有所思的笑了。

浪天不愧为前朝都城,不但商铺林立,各种沿街小摊也不少。一路上卖元宵、馄饨的,卖卤鸡、卤肉的,卖西瓜、香瓜的,卖油条,大饼,针头线脑,水粉饰物的随处可见。胡忧洒出不少铜钱,重点用小饰物和小吃,把几女给哄开心了。当然,也少不了兄弟的,候三朱大能几个,也弄了不少好吃的。

一路玩一路走,不大一会,就到了胡忧说的那家药铺。巧的是,药铺的对面,正好开着一家青楼。这让胡忧又吃到了红叶的一个白眼。

“队长,我们上这边,还是上这边。”候三指指药铺,又指指青楼。看到青楼里的那些花姑娘,他有些走不动了。

胡忧有些无奈道:“你们先进去吧,我陪红叶队长卖好了药,再来找你们。”

“队长,你可快点呀。晚了就没好的了。”

“快去你的吧。”

红叶她们所需的药并不复杂,没几下功夫,就买好了。

出了药铺,红叶看着对面的青楼道:“今天多谢你了,快去找你的兄弟吧,不然他们都等急了。”

胡忧点点头道:“好,那我去了。你们路上小心点。”

“嗯。”

凡梦顽皮的笑道:“胡忧队长再见。注意保护你的牙哟。”

胡忧回了凡梦一个鬼脸,转身往对面的青楼走去。刚走了没两步,就听到身后凡梦叫道:“你要干什么,走开?”

“小妹妹,长得挺水灵呀,来,陪大爷喝一杯,好好乐乐。”

胡忧转过身来,刚好看到一个大汉把手伸向凡梦的胸前。

红叶护住凡梦,冷喝道:“放肆,不想死的滚开。”

大汉不但没有退后,反而把手伸向了红叶:“哟,这个美人更美。嘿嘿,我喜欢。”

胡忧大步过去,把红叶拉到身后,冷冷的说道:“你最好收回你的狗抓。”

大汉看有人打扰,怒道:“小子,这里没你的事,给我滚。”

“嗯,你光天光日,竟然敢调戏良家妇女,难道城守黄大人平时就是这么教你的吗?”

胡忧第一眼就看出了大汉身上穿的是浪天城的军服,知道对方是浪天守备军的一个夫长。

“暴风雪的小子,给你死。”大汉被胡忧一顶,恼羞成怒,二话不说,一个酒瓶就砸过来。

“小心。”

胡忧一歪头,躲过酒瓶,就听耳后生风,再想躲,已经来不急了,结结实实的吃了一拳。

胡忧心中大怒,反身想要还手,‘砰’,下肋又中了一脚,连连退了三四步,这才站稳。

大汉吐了个唾沫,不屑道:“哼,就凭这两手,也敢学人强出头。”

“胡忧,你没事吧。”红叶跑过来,扶住胡忧。

“让开。”胡忧推开红叶,迎向大汉。

“怎么,暴风雪的小子,还想打。”

“我要杀了你。”胡忧两眼发红,看准大汉的心脏部位,一拳打过去。

那大汉眼看胡忧的拳到,居然连躲都不躲,硬生生的扛胡忧这拳。

胡忧的拳头打在大汉的身上,像打在铁板上一样,反到震得自己手心发麻。

“砰。”又是一脚,胡忧趴在了地上。一时手脚发软,站都站不起来。

大汉狂笑道:“哈哈哈......暴风雪军团的人,就这熊样吗?哈哈......哈......啊!”

只笑到一半,大汉的笑声变成了惨叫。

胡忧这时抬头再看,大汉的一条手臂,被齐肩砍断在地上。他正半跪地哪里,双眼射出仇恨的光茫。

秦明擦了擦手中的刀,冰冰的说道:“这就是侮辱暴风雪军团的下场。”

“小子,你是谁。”大汉厉声道。

“大爷秦明。”

“好!这一刀,我记下了。”大汉还挺有骨气,知道打不过秦明,扔句狠话,抓起断臂,摇晃着转身离开。

秦明收起手中的刀,看了胡忧一眼,冷哼道:“你真没用。”

030章美人赠弓(上)

一阵阴风吹过,刚才还阳光明媚的天空,一下黑暗了下来。有经验的人,已经在为即将到来的暴风雨做准备,街上的小摊,也一下子少了很多。

胡忧两眼望着天边的那朵乌云,像是想要研究它的形成过程和它所经历过的历史。对于身边不停呼唤他的红叶,似而不见。

“红叶姐,胡忧队长他怎么了,是不是受伤了。”凡梦担心的问道。

红叶看胡忧怎么叫都没有反应,急急的说道:“凡梦、含玉,你们俩快去把候三,朱大能他们找来。”

“哦,我们马上去。”含玉拉上凡梦就往对面的青楼跑。两个身穿军装的女孩,惊起了一阵莺莺燕燕。不明所以的人,还以为她们来抓自家相公呢。

红叶蹲在胡忧的身边,四处检查着他可能受伤的地方,嘴里还不停的叫道:“胡忧,你怎么样,回答我。”

“胡忧,你到是说话呀。”

找不到伤口,胡忧又没有反应,这让红叶急得泪水直流。

“红叶姐,怎么样了。”含玉边跑边叫道。

含玉的身后,跟着衣衫不整的朱大能一伙人。没一下,就把胡忧和红叶给围在了中间。

“我就知道会有事的,唉,看吧,又没上成。”候三嘀咕着。

“队长,队长。红叶队长,我们队长这是怎么了?”朱大能叫了几下,看胡忧没有动静,不由的问红叶道。

“现在还不清楚,咱们先回营地再说。”

一行人七手八脚的把胡忧送回营地。胡忧在军中,大小也算是个名人。军里没有人不认识他和秦明这两个入队第一天就升官的人。

胡忧的受伤,引来了不少人的围观。还好,适时而来的暴雨,在此时帮了胡忧一把。

按红叶的命令,胡忧被直接送进了医疗部的营帐之中。军中稍微是个官的人,全都花天酒地去了,胡忧受伤的事,也没人管。

以胡忧的体质,那几拳只不过让他有些岔气而已,跟本就没有让他受伤。胡忧现在得的是心病,他钻进了自己设制的牛角尖之中。

今天的遭遇对胡忧的打击很大,秦明临走前说的那句话,更是深深的刺伤了他。让他对前途产生了怀疑。

胡忧表面上嘻哈,其实在内心的深处,他是一个非常要强的人。他知道在身体条件方面,相比于这里的人,他存在着劣势。但是他相信勤能补拙,他相信付出皆有回报。

入伍以来,不论风霜雨露,他都早起练力,晚上练功。在校场上,他流下的汗水最多,在人后,他已经不知道多少次,磨穿了自己的手。

他真可以说是起得比鸡早,睡得比鸡晚,练得比牛勤,跑得比马苦。每次当他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他总是咬紧牙告诉自己,坚持下去,就能成功。

可是努力却没有得到回报,一个喝醉了酒的夫长,三两下就把他打扒在地上。这还是对方用拳,如果是换成兵刃,在战场上,对方直接就可以‘秒杀’他。

这么久的努力,流了这么多的血汗,换来的居然是这样的结果。不用秦明说,胡忧也知道自己很没用。

一切的理想,都变得那样的幼稚。既然迟早要被别人‘秒杀’,还有什么努力的必要吗?

“唉......”胡忧长长的叹了口气。

红叶一直就守在胡忧的身边,看胡忧有动静,马上叫道:“胡忧,胡忧你醒了吗?胡忧,快回答我。”

胡忧刚才一直沉进在自己的意识之中,对身边所发生的事,半点都不知道。此时感觉得有人在叫他,才睁开眼睛。

“红叶。”

“胡忧,你终于醒了。真让我担心死了。你哪里伤着了,快告诉我。”红叶急的问着,一只药箱已经抱在了手中,只要胡忧一说出受伤的地方,她马上就会给胡忧用上最好的药。

胡忧看自己身在医疗部的帐中,大概想想,也能猜出之后的经过了。自己的事,恐怕已经被全军传为笑柄了吧。

“受不受伤又怎么样,反正将来上了战场,也不过是多一具枯骨而已。”

红叶听着胡忧的话风不对,赶紧说道:“你怎么敢这么说话呢。你平时练功那么用心,将来到战场上,肯定能建功立业的。”

胡忧每天早晚练功,红叶是知道的。自从和胡忧有了那么些意思,红叶就更加留意胡忧的事。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早就看出了胡忧的志向远大。所以即使已经和胡忧发生过关系,没事的时候,她也尽量不去打扰胡忧。让他能有更多的时间,安排自己的事。

“建功立业!呵呵,我原来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我每天拼命的努力着。手破了没关系,脚肿了,也没问题,只要能让自己变强,一切都不是问题。

可是我得到了什么。大街上随便拉出一个人,就能把我秒杀。

秦明说得没错。我是一个没用的东西。”胡忧几乎是用吼的,把这些话说出来。

自从断骨疗伤,参军入伍之后,胡忧就一直压抑着自己。他要用自己的血汗,一点点的建立起自己的霸业。

别人睡的时候,他在挑灯看书。别人还没有起,他就已经在外面练枪了。他就像是一条拉紧的弦,在任何时候都提醒自己,不能够松懈。

今天的事,像一块寒冰一样,一下冻住了胡忧的这根弦,让他一下迷失掉了方向,如身坠雾中,前途一片迷茫,无助的像个孩子。

红叶终于明白,胡忧并不是身体受伤,而是在心里受到了打击。红叶是过来人,她知道再刚强的男人,也有脆弱的时候。伸出玉手,红叶把胡忧的脑袋轻轻抱入怀里,希望以女性特有的温柔,让胡忧平静下来。

胡忧从小就没有母亲,这一刻,他却感受到了一丝母性的温暖。他闭上了眼睛,希望这丝温暖可以更多一些。

红叶看胡忧平静了一些,轻轻的抚摸着他的脑袋,缓缓的开口,似是对胡忧说,又似梦呓。

“一个人在高山之巅的鹰巢里,抓到了一只幼鹰,他把幼鹰带回家,养在鸡笼里。因为幼鹰比较小,所以它总被鸡欺负。幼鹰不服气,它想要赢回一局。可是每次的结果,总是比上次更惨。

所有的动物都告诉幼鹰,它永远都打不过鸡的。安于现状,会过得比较好一些。可是幼鹰不这么看,它认为自己必定能够战胜鸡。

于是幼鹰想尽办法,让自己变得强壮。虽然这样使它遭遇到更多的磨难,但是它从没有放弃过。通过努力,这只鹰渐渐长大,羽翼丰满,鹰击长空.......

胡忧,在我心中,你就是那只鹰。雄鹰出世,那区区小鸡,能难得住你?”

“雄鹰出世,鹰击长空,红叶姐,你认为我是鹰吗?”胡忧喃喃问道。

红叶姐道:“难不成,你想做鸡?”

胡忧一下从红叶的怀里跳了起来,双眼看着夜空,坚定的说:

“我是鹰,我是雄鹰!”

红叶拍手笑道:“这才是我看中的男人嘛。跟我来,我送你一样东西,助你鹰击长空。”

030章美人赠弓(下)

红叶毫不避讳的拉着胡忧出了军帐,来到自己的小账。从一个古朴的盒子里,拿出一把弓,交到胡忧的手上。

“这是我家传的宝弓,名曰‘换日’。现在我把它送给你。希望它能助你一臂之力。”

“红叶姐,这.......”

红叶打断胡忧的话,说道:“如果你是雄鹰,就收下它。”

“好,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我胡忧绝不弱它‘换日’之名。”

直到这时,胡忧才仔细的打量手中的弓。只见此弓通体乌黑,入手冰凉之中,又微微带着一丝暖意。样式古朴,弓身上满是花纹,不但防滑,而且还很美观。一般的弓,大多有一米二高,重五六斤。而张弓比普通的弓小了近一倍,全长还不到六十厘米,重量却达到近十斤。最妙的是,这张弓居然可以折叠。折起来之后,只有小臂长,非常易于携带。

“好弓。”胡忧虽然还没有多少机会接触到弓,但是他知道,这把弓绝对不是凡品。

胡忧一时技痒,不由开力拉弦。

“嘿。”

胡忧猛运全身的力气,把弓拉个满月。瞬间,胡忧感到这张弓,与自己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血肉相连的感觉。闭上一只眼,以河对岸一块大石为目标,刚瞄了一眼,胡忧就愣住了。此时的胡忧,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他居然看到对岸大石头上的一只蚂蚁。

自从那次从山洞出来之后,胡忧就发现自己的眼力非常好。不但能夜视,还能短暂的透视。可是在百米之外,看到蚂蚁,还是不可能的。一般人在光线良好的情况下,在百米外能看清一个人长什么样,那就算眼睛极强了。更何况现在还是晚上,天又下着雨。

胡忧敏锐的感觉到这肯定是因为这张弓的关系,果然,放下弓之后,他只能看到黑呼呼的石头,再也看不见蚂蚁了。

马拉戈壁的,这哪是弓,这简直就是电影里的阻击枪嘛,还是反器材的那种。不知道其它人用这弓,会不会也这样。

想到这,胡忧让红叶也试试。不过红叶再怎么努力,也看不到胡忧所说的蚂蚁。这样看来,又不全是弓的原因了。

胡忧抚摸着弓身道:“红叶姐,这弓没有佩箭的吗?”

红叶摇头道:“没有。这弓从传下来之时,就没有原佩的箭。不过这点你不用担心,这弓什么箭都能用。改明我帮你拿些箭让你试试。”

“可惜了。这弓的制作这么好,如果有原佩的箭,肯定更加的完美。”

话刚说完,胡忧突然发现自己握弓的手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些字。只看了几个字,他马上反应过来,这些字是弓身上那些花纹印出来的。

胡忧一开始没有看出来,是因为这些字像印章一样,是反着写的。而且这些并不是常用的字,而是‘疲门’专用的暗语。

胡忧记得那次之所以能出山洞,也是因为他在洞壁上发现指路的暗语。为什么这个世界会有疲门的暗语呢。山洞里有,这弓上也有。

红叶见胡忧看着自己的手掌发呆,不由问道:“胡忧,你在看什么呢?”

胡忧想知道红叶能不能看懂这些暗语,于是把手伸过去,说道:“红叶姐,你看我手上的这些花纹,漂亮不漂亮。”

“这有什么漂亮的,跟鬼画符一样。”红叶笑道。看来红叶并不认识这上面的字。

胡忧趁机在红叶的手上捏了一下道:“红叶姐,我变一个戏法你看好不好。”

红叶小脸微红,却又有些好奇:“什么戏法。”

胡忧道:“你刚才不是说这弓没有原配的箭吗。我这就给你变出一支来,你信不信。”

“不信。”红叶摇头。这弓是她的,有没有配箭,她比谁都清楚。

胡忧道:“那我们来打个赌怎么样。”

“好呀,赌什么?”

胡忧轻笑道:“如果我能变出箭,就算我赢。你得给我亲一下,”

红叶白了胡忧一眼,道:“如果你输了呢。”

胡忧肯定的说道:“我不会输的。”

红叶不依:“那可不成,你这是摆明占我便宜。”

胡忧霸道的说着:“就这么定了。”

话音未落,突然,胡忧左手握弓,一拉一按一旋,只听‘咯’的一声轻响,一支箭从握把里弹了出来。

“哇!”

“啊!”

红叶吃惊的掩住了小嘴。这张弓在她家已经传了十几代了,从来没有听说握把里还藏着一支箭。

胡忧兴奋,红叶吃惊,他们都没有注意到,刚才红叶只叫了一声,帐篷里却有两声惊呼。有一声略小一些。

胡忧把箭抽出来,拿在手上细看。这箭非金非玉,箭头呈锥型,箭尾镶嵌着火红色的翎羽。箭身的中部,刻着‘换日’两个古字。

胡忧用箭尖在桌上轻轻一划,桌面马上出现了深达半指的划痕。

胡忧把箭交到红叶的手上:“这才是真正的换日箭。”

胡忧之所以能发现这箭上的秘密,并不是偶然。因为刚才印在他手上的那段文字,说的就是取箭之法。此为,胡忧还知道了这弓的另一个秘密。原来这弓的强硬度和弓弦的力度,是可以调的。这弓调到软的时候,连几岁大的小孩子都能拉开,而调到强时,力能举鼎的壮汉,都拉不开,弓的威力随软硬度而改变,按弓身上的文字记载。最强度的满弓,配上换日箭,可以把太阳给射下来。

这话太过夸张,胡忧是不信的。但是次顶级可以射穿城墙这一条,胡忧则认为完全可能。

“这箭真漂亮。”红叶拿着换日箭,爱不释手的说道。女人看事物的角度,总是和男人有所不同。同样的箭,胡忧看中的是它的威力,而红叶却看中它的美感。

胡忧嘿嘿笑道:“嘿嘿,别想转移视线。现在你输了,愿赌服输吧。”

红叶矜持的挣扎着:“你不怕让人发现吗?”

“外面这么大的雨,当官的又全都去了青楼,谁会来管我们。”

“可是含玉她们会知道的。她们就住在隔壁。”红叶小脸已经变得通红。胡忧的坏手,摸得她心颤颤的。

胡忧回想起含玉的眼神道:“我想该知道的,她们早就知道了。”

“可是......”

“你怎么那么多的可是?”

“这是最后一个了。”

“好吧,你说吧。”

“只能亲一下。”

此时的胡忧,并不知道,帐篷外有一双眼睛,正注视着这一切。这是一双凤眼,而它的主人,来自于——黄金凤。

黄金凤几次伸手抓住刀柄,最后还是悄然而去,一行清泪,湿了衣襟。

031章帝都龙城(上)

一夜的大雨,第二天,天空放晴了。

早起的士兵钻出帐篷,开始收拾东西。胡忧趁着这个混乱的时候,离开了红叶那温暖的帐篷,回到了自己的队伍里。候三几个心照而笑,都知道胡忧去了哪里,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他们也见怪不怪。

没过多久,三艘大船一字开进了码头。这本应该昨天就停在这里的船,终于到了。

军中凡了有点权的管事人,昨天晚上都夜宿在青楼,现在还没有回来。所以也没人指挥士兵的行动。士兵到也自觉,都知道要走,各自慢悠悠的收拾着自己的东西。

两个小时之后,各级长官才姗姗而回,士兵们也开始分批上船。

昨晚的一夜暴雨,河水上涨了不少。浓浓黄黄,其中夹杂着不少小动物死尸的河水,看起来有些恶心。还好暂时没有看到死佬漂浮其上,这多少让人觉得舒服一点。

船开没多久,一向强壮如牛朱大能居然开始狂吐。一打听才知道,这家伙昏船,看他昏得极厉害,胡忧指派候三照顾朱大能。事实上,就算是胡忧不说,候三就已经在照顾朱大能了。这对整天吵架的活宝,其实感情比谁都好。

安顿好了手下人,胡忧回到船仓中。胡忧现在大小也是个队长,是不用和士兵们一起挤在船底的。在昨天之前,胡忧本把打算像以往一样,与朱大能他们住在一起。但是红叶送的这个换日弓对他的吸引力实在是太大了,他得找个地方,仔细的好好研究一下。

一连三天,胡忧除了不时去查看手下兄弟的情况之外,都在研究着手中的弓。三天来,他看过,摸过弓箭上的每一条花纹,每一个文字,拉弓不下千次,却没有射出一支箭。

原配的换日箭只有一只,不到万不得以的情况之下,胡忧是舍不得用的。好在胡忧已经把换日箭的图样尺寸给画出来,怕不清楚,他还标上注解,只等船到帝都,找一好的铁匠按图打造,就以有箭可用。

除了弓箭之外,胡忧对上边的文字很感兴趣。他已经暗中查过,军营里除了他之处,没有人识得弓箭上的文字。这让他非常的惊奇,山洞里和弓箭上的这些‘疲门’特有的暗记文字,讲究是谁写上去的?这里面又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呢?

因为河水瀑涨,水流加快的关系,十几天的水路,只用了九天多一点的时间,胡忧他们的船,就已经到了塘长。塘长距离帝都龙城不过50里,乃帝都的北大门,与南边的莲白,东边的容雏,西边的村阳太,东北边的洛埠,西南边的兰静并称帝都六大卫城。

到了塘长,就已经可以说是进入了帝都的势力范围。不过这里的居民,却并不自称住在天子脚下。毕竟龙城建都不过短短38年。在曼陀罗帝国人的心里,古城浪天,才是真正的帝都。就算到现在,还有不少老一辈的人,私下里自称为紫荆花帝国的公民。

紫荆花建国千年所留下的痕迹,岂是短短38年就能完全取代得了的。就算是被称为天风大陆历史以来最伟大的皇帝,曼陀罗一世里杰卡尔德,也做不到。

胡忧他们的船在塘长被皇家骑兵团给拦了下来。林克对于连次受阻是暴跳不已,却又丝毫没有办法。皇家骑兵团是曼陀罗帝国最精锐,也是最庞大的军团,编制50万人,是暴风雪军团的两倍多。军团长库比拉斯亲王,是当今皇帝巴伦西亚的亲叔叔。无论从哪个方面比较,林克都不敢在这里充大个。

林克这次来帝都,时间本来是很充裕的,但是在路上几次耽误,时间就变得有些紧了。到了帝都,怎么也得留出一两天打点,所以必须得尽快过了塘长才行。

再生了一会闷气之后,林克把亲信陈有才找来,让他去打听消息,看看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陈有才领命而去,很快就回报。

“回将军,小的已经打听到了。近期因为普降大雨,中州出现了不少流民。为确保帝都龙城的安全,皇家骑兵团奉命盘查各方要道。”

林克不爽道:“他们查他们的,与我们有什么关系。难道说我们暴风雪军团的人,看起来像流民吗?”

陈有才上前几步,压低声音道:“将军,他们这才故意刁难我们,想弄些油水。我打听过了,不只是我们的船,其它各路进帝都的船,都被按下来了。”

林克听道这话,也就释然了。只要钱能解决的事,都不算个事。“他们胆子也太大了。我还以为只有我们山高皇帝远敢这么干,没想到他们在皇帝的脚下也敢这样。

他们想要多少,打听到了吗?”

“打听到了,他们要1000个金币。”陈有才回报道。

林克点点头道:“1000个金币,嗯,黑是黑点,但也还算合理。给他们吧,别为这点钱,误了我们的正事。”

“将军,是一条船1000个金币。”

林克心火一下就上来了,怒骂道:“一条船一千,他们怎么不去抢。”不过想想,这本来就和明抢差不了多少。最后还是忍痛让陈有才把这事给了啦。

有了金钱开道,剩下的事,就好办多了。没过多久,三条大船又得以继续前进。一路放流,终于在天黑之前,来到了鹧鸪江码头。

鹧鸪江码头乃帝都北郊,也是林克之行的目的地。帝都城防森严,带甲兵士是不能进入的。林克只能在这里扎营,改明再选些机灵的士兵,换上便衣,把雪灵猴押到外城司礼处。

第二天一早,林克就带人进了帝都。胡忧一伙不是林克的亲信,没被选上,到是落了个清静。不过他们也没有闲着,一大早全都换上了便装,出发到帝都。

胡忧远跳着这庞城大物,感慨道:“这就是天风大陆十大坚城之首--帝都龙城了。”

龙城原来不过是个中型城市,被定都之后,经历了几次大的扩建,前后用了近二十年的时间,硬生生的给弄成了超极大城。

帝都龙城在地理位置上,虽然比不上古都浪天,但是在地形上,却非常得天独厚。从总体上看,帝都就像一个天然的大盆景。皇国的母亲河九洲河在这里一分为二,形成两条水带,以‘回’字形,把帝都完整的环了进去。

031章帝都龙城(下)

里杰卡尔德之所以在这里建都,也许就是看中了这里天然的地理环境。他把皇城建在了‘回’字的内圈,这使得帝国的权力中心,就像是一个岛一样,浮在水上。然后在以大船连成浮桥,分八个方向,与外城相连,交通陆路。一但有战事,只要把浮桥一撤,任你有十倍,二十倍的兵力,也休想攻入内城。

“看到了吗,那就是水上皇宫。”里尔多指着皇城,意气风发的说道。生为中州人,看到眼前这壮丽的影像,自是让他感到自豪的吟道:“惊风乱飐芙蓉水,密雨斜侵薜荔墙。岭树重遮千里目,江流曲似九回肠。”

从这里看下去,风景真的非常美,特别是内城水上皇宫,四面环水,金碧辉煌,胡忧几人,个个赞叹不已。

此时朱大能却在一边哼哼道:“大伙想不想听一个关于帝都这个水上皇宫的故事?”

候三撇嘴道:“得了吧,朱大能。你能有什么故事,你又不是帝都人。要说也应该由拉雷来说才对。”

胡忧知道朱大能这人看起来粗狂,肚子里知道的东西可不少。于是开口道:“我到想听听有什么好故事,如果说得精彩,今天大家的费用,由我包了。”

“耶。好哟。”

“朱大能,快说呀。”

“说得精彩一些,不然小心我揍你。”

在众人的起哄声中,朱大能缓缓开口道:“你们别看这水上皇宫看起来雄伟。在当初,这样的设计,是遭到了许多御用风水师反对的。因为从相理上看,这是一个‘龙困浅水,根基不稳’之局。皇城作为帝国的权力中心,用这样的设计,兆头很不好。

军方也有人提出了反对的意见。因为这样的布局,看似完美,实时上却非常的危险。一但外城落入他人之手,水上皇宫就会陷入敌人的包围之中。八座浮桥一断,到时候守是好守了,但是想要攻出去,却要比登天更难。

不过在老皇帝的一声冷哼之下,御用风水师和军方大员的嘴,全都闭上了。在曼陀罗帝国,里杰卡尔德就是神,惹他不高兴,那后果可是很严重的。敢质疑他的决定,敢说他的江山不稳,敢说帝都会落入他人之手,皇城会被围,谁的脑袋硬得过板斧不成?

老皇帝一意已决,没有人再敢说半个不字。他们唯一能做的,只能尽可能的预防这些不利因素的出现。”

说到这里,朱大能看了眼众人,看到胡忧一脸深思,这才继续说道:“知道他们用了什么手段来预防这些不利的因素吗?”

“加派重兵,加强城防。”胡忧说道。

“队长说道不错。军方确实扩编了皇家骑兵团,而且还拨重金,打造六大卫城,以拱卫帝都。

不过有一点,我想你们都猜不到。在建设水上皇宫的时候,御用风水师秘密用一千零八名童男女的血筑基,以破‘龙困浅水’局。

所以内城不应该叫做水上皇宫,而应该改称‘血上皇宫’。”

“荒谬。”胡忧骂道。

与此同时,另一个声音叫道:“住口!朱大能,你不怕掉脑袋吗?”

叫住口的声音来自于拉雷,这个往日说话秀气得像个女人的小个子,此时的表情,却带着一股威势。

胡忧甚至可以看到他眼中一闪而过杀意。

气氛一时变冷了下来,还好这时候候三出来打圆场。

“好了,好了,不过是一个故事而已,看你们那认真样。

咱们不是说好了要去点帝都神女的香灯吗,再不快点,漂亮的都让人给抢没了。”

在候三的打哈哈下,虽然大家最后并没有吵起来,不过听完这个故事之后,大家也没什么心情在一起去青楼寻欢作乐了。

拉雷首先提出想自己四处走走,里尔多应声跟着他。他们两个都是中州人,在帝都有自己的朋友,之前他们就提过想要借机回去看看,是胡忧拉着他们一起出来玩的。现在情况变成这样,胡忧也不好再拦他们,于是让他们走了。

拉雷和里尔多两人走了之后,胡忧看大家玩兴不高,自己心里又惦记着找铁匠加工箭矢的事,于是干脆让大家全都散了,各自找乐子去。

于是乎,他们这个队伍的人越走越少,在进入帝都龙城之时,胡忧就变成独自一个人。

帝都龙城的外城共设九门,取九极之数的意思。胡忧从安定门进帝都得帝都,对这里的繁华,完全没有半点观赏的心思,一连问了好几个人,终于查到了铁匠所在的地方。

帝都原来不过是个小城,建都之后才得以阔建,由于新旧街区交通复杂,胡忧又是第一次来,转得头都晕了,才找到了光明路。

光明路是官家的称谓,老百姓管这里叫做打金街。打金街,顾名思义,在帝都从事打铁打刀的,金银饰品加工的,农具加工的,总之凡事以金属加工为生的手工艺人,全都集中在这条路上。

光明路虽然称谓路,实际上是一条背街,准确来说,叫做小巷更贴切一些。胡忧刚走进路口,就知道找对地方了。这里的空气明显比其它地方要热上不少,还有那叮叮当当的打铁声,都说明了这里的作用。

胡忧来到这里,反而不急了。他没有马上就拿出图纸去找铁匠,而是慢条斯理的从街头走到街尾,把所有加工的铺子全都看了一遍,特别注意店内的人气、工匠数量和店铺规模。

胡忧在心把那些店面冷清,炉火不旺,规模太小,条件简陋的店给否决掉。在胡忧看来,一个手艺出众的工匠,来找他加工各种东西的人,肯定多。那些炉火不旺,冷清得几乎都难以为继的店面,肯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连常用工具都已经生锈的工匠,决不可能是好工匠。虽然这样的判断不一定准确,但是对这里不熟习的胡忧绝对适用。

经过筛选之后,胡忧在心里定下了两家铁匠铺和一个饰品加工店,这才把身上的图子拿出来。

两家铁匠铺让胡忧很失望,他们一家看不懂胡忧画的东西,一家虽然看懂了,却表示没有能力,做不出来。胡忧接连两次碰壁之后,只好来到这家备选的饰品加工店来碰碰运气。

这家加工店的名字叫做藏金楼。

032章藏金楼

藏金楼不是胡忧的首选,因为他觉得要打造箭矢,还是铁匠铺比较靠谱一些。可是没想到这里的铁匠铺只会打造农具和一些简单的菜刀,对于箭矢,没有什么能力。

实际上胡忧刚到帝都,对这还不太熟习,不知道这其中的原由,也是很正常的事。帝都的铁匠铺以前并没有这么不堪。他们不但能打造箭矢,还曾经打造出不少名兵利器。作为南方的城镇,这里的手工业是相当发达的。

自从龙城成为帝都之后,各行各业都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可是以打造兵器为生的铁匠业,却进入了一个瓶颈之中。因为帝都对于兵器的管理相当严格,平常人家藏刀三把以上,就是重罪。所以来打造兵器的人自然就少了。为了生存,以打造兵器为生的铁匠艺人,一是转往他地,另起炉灶。二是留在此地,转行为打造农具或是饰品。这么经过二三十年的演变,帝都自然也就没什么打造兵器的名家。

胡忧进走藏金楼的时候,里面正有不少的男女在挑选自己喜欢的东西。曼陀罗帝国的男女相对平等,所以女人上街,参军,甚至从事各种商业经营,是很正常的事。相比起胡忧印象中的古代,这里并不是那么封建。

“哟,客官来了。请这边里。”店小二见生意上门,很热情的上来招待。

这藏金楼的规模确实不小,光店小二这种接待员就有七八个之多。

店小二跟着胡忧转了几圈,看胡忧都没有中意的东西,这才开口问道:“不知道客官想要来点什么呢?”

胡忧问道:“嗯,我也就是随意看看,你们这里都有些什么呢?”

店小二介绍道:“客官这你可就问着了,我们藏金楼可是帝都最大的打金店。我们不但有各种成品供顾客选择,还可以按顾客的要求,设计打造自己喜欢的东西。”

胡忧听到店小二这话,心中一动。打金店的手艺精细度可要比打铁铺高很多,如果他们真可以按要求打造成品的话,那么要打造出自己所需的箭矢,完全是可以办到的。

胡忧试探的问道:“如果是自己拿来的图纸,你们的工匠也能打造出来吗?”

王二神气道:“听口音,客官应该不是帝都人吧。不是我王二夸口,你到街上随便找个人问问,我们藏金楼那是多少年的老字号了。说句大不敬的话,有我们藏金楼的时候,还没有曼陀罗帝国呢!

只要你能拿得出图纸,无论你要打造什么,我们藏金楼都能给你打造出来。”

胡忧道:“如果我要打造兵器之类的东西呢?”

“别说是兵器,连战车我们藏金楼都打造过。想当年太祖皇帝强攻浪天城,久攻不下,没了办法,悬赏全国,求攻城之计,历经三月,无人敢接。后来你猜怎么着?”王二说道这里,开始卖关子。

胡忧是老江湖了,怎么会不知道王二这点小计量,可是他实在是想知道这藏金楼的实力,于是只好顺着王二的意思,开口问道:“后来怎么着?”

王二满意的点点头,一副孺子可教的神色看了胡忧一眼,这才问道:“听说过霹雳车吗?”

霹雳车胡忧当然听说过,他虽然不是辎重部队的,但是在暴风雪军团这么久,连大名顶顶的霹雷车都不知道,那他还算什么兵嘛。

霹雳车乃一攻城的利器。说霹雳车,也许大家还很陌生,因为这是太祖皇帝给起的名字,虽然霸气,却没有显示出它的特点。如果说他的另一个名字,大家一听就知道它是怎么用的了。

霹雳车的另一个名字,叫做投石机。它可是把重达千斤的石块,砸向都对方的城头。千斤巨石从天而降,那可不是开玩笑的事。磕着就死,碰着就伤,城墙都可以砸塌下来。其威力可见一般。

胡忧点头道:“当然。”

小二又问道:“那你知道霹雳车最早是谁建造出来的吗?”

胡忧耐着性子回道:“听说是一个叫做鲁游的人。”

说实话,这个店小二挺讨厌的。这到不是说他贫嘴,而是这家伙每说一句话,都喜欢让人家猜,以此来显示他比人家知道得多。

王二没理会胡忧语气中的不满,又问道:“那你知道鲁游是什么人吗?”

“不知道。”胡忧摇头道。事实上,他听小二说了这么多,已经隐隐猜出这个鲁游肯定和藏金楼有什么关系。像王二这种性格的人,胡忧在跑江湖的时候,见过太多了。

这种人,你就得让他有表现的机会。不然的话,他会把话扯得更远,直到你答不上来的时候,他才会显示自己的高明之处。想要让他痛快的说出来,你就得让他觉得自己已经足够高明了。

“哈哈......”看胡忧答不上来,王二得意的哈哈大笑起来:“告诉你吧,鲁游鲁大师,正是我们藏金楼的楼主。”

“不知道我可不可以......”胡忧已经摸清了这个家伙的脾气,故意只说一半的话。

“你想见我们楼主?”

“正是。”

王二的头摇头跟拨浪鼓一样:“那可不行,我们楼主已经多年不见客了,除非有什么精妙的设计,不然他是不会见你的。”

胡忧拿出换日箭的图纸,连同一个金币,一起塞到王二的手里。

“小二哥你就帮帮忙,帮我把这图纸交给鲁游大师。我想鲁大师应该会见我的。”

王二本张口就想拒绝,但是摸到图纸下的东西,他又舍不得了。做为藏金楼的人,王二只用手一摸,就知道胡忧塞过来的是一个金币。

“这.......好吧,看你这么诚心,我就帮你试试。不过我可说好了,楼主见不见你,我可不敢保证啊。”

王二这几天迷上一个青楼的女子,正愁着不知道上哪弄钱去相会呢。这凭空掉下的小财,可足够上几次青楼的了。为了和情人相会,王二这回算是豁出去了,就算是被楼主骂一顿,他也要拿下这个金币。

只要这个王二肯帮递图纸,胡忧自认就算是成功一半了。他对换日弓可是有足够信心的。

没一会,那王二就回来了,看他那苦着脸的样子,胡忧就知道事情不妙。果然,王二把图纸往胡忧的手中一塞,说道:“楼主不见你。”

胡忧忍不住问道:“为什么?”

“楼主说了,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箭矢。也许那折叠弓不错,但是这箭矢,他没有兴趣。”

胡忧本怀疑这个王二跟本没把图纸拿给鲁游,不过听到这话,他知道这王二虽然喜欢耍些小聪明,但是这图画确实是递上去了的。因为胡忧画这支箭矢的时候,并没有标明这是什么箭,没有些功力的人,是看不出来这是折叠弓用箭的。

这鲁游越是难见,胡忧就越想见他一面。现在胡忧想的已经不只是想要打造箭矢的问题了。他想得更远。

这鲁游能发明发霹雳车,说明他的打造工艺相当了得。如果自己的手下能有这么一个人才的话,那么用处可是大大的。

如果此时有人知道胡忧心里在想什么,肯定会骂他自不量力。他一个小队长,居然敢生出收鲁游大师为旗下的想法,这不是自不量力是什么。要知道以鲁游的地位,就算是当今的皇帝巴伦西亚,也不见得就能让鲁游乖乖的听话。

鲁游这人一向行事全凭喜好,出人意表,除了喜好设计创造之外,对金钱权力名望,全不关心。当年他以十八岁之龄,创造出霹雳车,名动天下。天风大陆多少人想收他为己用,都没有成功。就连太祖皇帝都曾经私下说过,鲁游此人,杀之容易,用想则难。

胡忧满脑子都想着怎么样能让鲁游为己用的念头,连什么时候走出藏金楼都不知道。

“胡忧,胡忧.......”肩头被人连拍了几下,胡忧这才回过神来。

“胡忧,你怎么了?你不会又......”红叶一脸担心的问胡忧。她还以为胡忧又犯病了呢。

“没事。”胡忧摇摇头。

“吓死我了。”红叶拍拍胸脯道:“你刚才在想什么了,我都叫了你好几多次了,你都没有反应的。”

胡忧没有回答红叶的问题,指指不远处的一个茶楼道:“你有什么急事吗,如果有空的话,陪我坐会吧。”

“嗯。”

两人要了壶茶,相对而坐。胡忧一直在脑中考虑着要不要把藏金楼的事,跟红叶说一说。也许多一个人,能想到多一个办法。正好这时,红叶问起胡忧找人打造箭矢的事。胡忧一咬牙,干脆说了出来。

红叶听完胡忧的叙述,吃惊的问道:“什么,你想让鲁游帮你做事?”

“是的。”胡忧点点头。

这事要是换了一般的女人,肯定会说胡忧异想天开,或是直接说不可能。但是红叶却没有这么做。虽然胡忧从来没有说过,但是她却知道,胡忧的心理,一直藏有远大的理想。这也是她为什么把家传的换日弓给胡忧的原因。

红叶是个聪明的女人,她知道胡忧之所以对她说这件事,是信认她,并想从她这里得到帮助,所以红叶是决不会在这个时候打击胡忧的。

可是红叶更知道,以现在胡忧的实力,别说不可能收服得了鲁游,就算想到办法,让鲁游甘心跟着他混。现在也发挥不了鲁游的作用。这对胡忧不但没有好处,反而会带来巨大的问题,弄不好,会有性命之忧。所以她必须得让胡忧暂时放弃这个念头。

红叶在脑中措好了词,这才说道“你的这个想法很好,像鲁游这种巧匠,如果能用好了,绝对能大大的提升军队的战力。

不过有一点,我不太明白。你是想把鲁游弄回去,为联队或是暴风雪军团所用,还是为你一个人所用呢?”

红叶这问题看似轻巧,里面藏着的东西可不简单。她这么问,一是想试探胡忧的野心有多大。如果胡忧只是想升官的话,那么他把鲁游收服之后,引见给林克,至少马上就能官升一级。这就说明胡忧的野心并不足够大。

还有一点,红叶想知道胡忧对自己的信任程度。要知道胡忧如果回答要把鲁游收为己用。这话传出去,那可是有造反之嫌的。曼陀罗帝国的江山本就是造反得来的,对于这个非常忌讳。如被告发,虽然不至于杀头,但是再想升官,那可就没什么可能了。所以不是绝对信任的人,这种话是决不敢说的。

红叶是聪明,不过这些小计量对于胡忧这种老江湖来说,不过是小聪明而已。他一眼就看穿了红叶心里的想法。胡忧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在心里暗暗的高兴,他一直就想把红叶绑在自己的战车上。现在机会上门,胡忧当然不会放过。

胡忧左右看了四周,见离他们最近的人,也在十米之外,决不也可听道他们的谈话,这才对红叶说道:“我对太祖皇帝的功绩相当的佩服,如果有机会,当效仿之。所以你应该知道我的答案了吧!”

既然要说,就把话给说大点,大到红叶听了都心惊的地步。

太祖皇帝里杰卡尔德最大的功绩就是带人造反,推翻了前朝紫荆花帝国,自己当了皇帝。效仿他,就是和他一样,也要坐上皇位。

红叶听到胡忧的话,脸色都变了。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胡忧不但野心如此之大,而非还敢当面说出来。

“你......你怎么敢......”红叶尽全力压低自己的声音,才不至于让自己叫出来。

胡忧喝一口茶,淡淡的说道:“这有什么不敢的。里杰卡尔德连传承千年的紫荆花帝国都能推翻,这区区三十八年的曼陀罗帝国,又算到了什么。”

终于把自己的野心说出来,胡忧感觉全身如六月天冲了桶凉水,舒爽无比。这个念头,他以前只敢在心里想,现在敢说出来,更让他有成事的信心。

来到这里越久,看到的事情越多,胡忧就越清楚的知道,这个曼陀罗帝国看似强大,内部却有非常严重的问题。从太史公给的那本故事书上,胡忧了解到,这个仅仅只有三十八年历史的新帝国,甚至还不如被推翻了的前朝。

胡忧想到这里,继续说道:

“以军治国,本就是一个错误。在加上里杰卡尔德的刻意,让军地两方势力,变得相互对立,这更是错上加错。

在我看来,里杰卡尔德虽然名噪天下,却名不副实。他没有一颗铁石心肠,跟本不佩坐上开国皇帝之位。

里杰卡尔德故意让军地双方不合,看是巧妙,实是优柔寡断的做法。他以为这样,就可以让那些跟着他打江山的各级将帅级其子弟,相互制约,从而让他家的帝位稳固。但是他却没有想到,只有鸟尽弓藏,才是最好的办法。

也许他有想到,但是他却没有能做到,才会为帝国留下这巨大的隐患。一个小小的那巴坡暴民,军地两方人马,都不能迅速解决,一但有战事,那后果是可以预见的。

这样的皇帝,这样的帝国,我胡忧取而代之,又有什么不对的。既然它迟早要亡国,还不如在我手底下,重新建立一个全新的帝国来得更好。”

(元旦之际,本书将大爆发,敬请期待。)

033章计气鲁游

红叶自认胆子不小。如果胆子小的话,也不敢在树林里就跟胡忧发生关系。可是胡忧的一番话,却让她听得两脚发抖,全身****。

这么直接批判太祖皇帝,公然说要取而代之的言论,红叶活了26年,还是第一次听到。胡忧的话,就像一记震雷一样,在她的心里,炸出了一个大洞,埋下一颗与以往所不同的种子。

胡忧在说完这些的同时,一个计策,在他的脑中升起,一点点的变大,直至变得圆满。

王二连着擦了两遍眼睛,才敢确认,眼前这个男人,就是刚刚那个给了他一个金币,让他把一张图纸拿给楼主看的那个男人。

王二从小就在打金店里长大,自认眼力不错,赤金过眼,可以断出成色。珠宝玉嚣,一眼就能分出真假。

可是他怎么也不能把眼前这个人,和刚刚才一脸迷茫离开的那个男人联系在一样。不错,这个人无论从长像身高还是衣着,都和那个人一模一样,可是这人给他的感觉,确完全不同。

对,就是感觉。

这人和刚才那人,就像是足金和渡金,虽然外表都是一样的,但是内在的东西,却天差地别。可是究竟差在哪里,王二又说不上来。总之就是不一样。对了,就像是穿着小二服的楼主,无论怎么看,也不像个小二。

“怎么,才一会没见,就不认识了。”

“不,不,不敢,客官里边请,客官里边请。”

胡忧说道:“不用那么客气了,我是来见你们楼主的。”

王二的脸一下就苦了起来:“客官,不是我不帮你。我实在是没有办法呀。刚才为了你的事,我已经被楼主骂了,要是再去,他肯定把我赶出藏金楼不可。

我看要不这样吧。你过几天再来,到时候我拼着再被骂一顿,也一定把你的图纸看给楼主看一遍。”

“别给我装一副死了爹娘的样子,这个你先拿着,回去买酒喝。”胡忧一伸手,抓出五个金币,塞进王二的手里。

“这......客官,你这钱,我实在是不能要呀。”五个金币,让王二的整颗心都狂跳起来。不错,藏金楼是有很多金银,可那是藏金楼的,不是他王二的,那是能看不能动,跟墙上的画没什么分别。这五个金币可不一样,只要一合手,就姓王了。这可以上多少次青楼,喝多少次花酒了。

可是金币虽好,却不长久。藏金楼这份工作,不但可以让他糊口,而且还是他自小的梦想。为了五个金币,而失去这份工作,王二是说什么也不愿意的。

“放心拿着吧,我保证这次鲁游决不会骂你的。难不成你以为我金币多得可以随意扔不成?”胡忧抓起金币,直接塞进王二的口袋里。

沉甸甸的金币,一放进口袋王二马上就有了感觉。这时候在要他掏出来还给胡忧,那和拿大钳子往下镫他的肋骨差不多。想想都觉得肝疼。

“大爷,你让小的干什么,你说吧。”人说酒壮熊人胆,这沉甸甸的金币,比酒更壮胆。王二决定豁出去了。

胡忧心中冷笑一声,心说一看你就是要钱不要命的主,多给你两钱,让你跳河都干吧。跟我玩苦情,你还嫩点。

“别弄得那么悲壮,我这又不是让你去送死。这事办好了,说不一定你们楼主还会赏你呢。”

胡忧拍拍王二的肩膀,从杯里把换日弓给拿出来,放到他的手上,说道:“你把这把弓拿给你们楼主,再帮我带一句话,其它的就没你什么事了。”

“真的?”王二一看这回不是递图纸了,心里高兴得不得了。暗道和着该我王二今天发财。

“那还假得了。带话,你没有问题吧。”

“当然没有。”王二拍着胸脯道:“带什么话你说吧,我保证给你带到。”

“那就好。你把这弓给鲁游的时候,你就告诉他--鲁游乃欺名盗世之辈,他的制造设计根本不入流。”

胡忧这话一出,王二直接就坐到地上。鲁游一辈子唯一的好爱就是制造设计。在亲手制作出得意之作霹雳车之后,更是以天风大陆第一巧匠自居。你可以说他疯,可以骂他狂,但是在制造设计这一点上说他不入流,他绝对是暴跳如雷,和你拼命都不是奇怪的事。

金币虽好,还要有小命花才行呀。王二一下把口袋里的金币,连同之前胡忧给的那个,全掏出来,塞回给胡忧。

“大爷,大爷,小的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待乳小儿,你就绕了小的吧。这话小的是万万不敢说呀。楼主听到这话,非杀了我不可。”

胡忧的脸一下就冷的下来,一只手抓过王二的脖子,冷冷的说道:“别跟我那么多废话,拿了金币去办事。”

“大爷,楼主他真会......”

“他会杀了你?”杜啸天道。

“是,他会杀了我的。”王二猛点头。早知道事情是这样,他打死也不敢来沾胡忧的身呀。还以为今天要走财运,没想到,原来走的是奈何桥啊。

“鲁游要杀,最多也就杀你一个。你要不去,我不但杀你,还杀你全家。”

“大爷,你.......”

“你去是不去。”胡忧加大了手上的力度。

王二脖子被拿着,眼珠子都快翻出来了,话都说不出来,只能猛点头。

“嘿嘿,这就对了嘛?乖乖办事有钱拿,这不是很好吗!马上去,我就在这里等着。我警告你,别给老子玩花样,不然的话,你就等着给全家买棺财吧。”

“咳咳咳......是,大爷,小的这就去,马上就去”王二边说边往里边跑,一不留神,差点没撞在门柱上。

“呵呵,这小子,肯定是属老鼠的,胆子这么小。”

王二如火烧屁股一样跑去找鲁游,一点没敢在路上耽搁。胡忧那一出,把他给吓得不轻,稍微跑慢一点,他的眼前马上就浮现出一口口的棺材。他对胡忧说要杀他全家是深信不疑。

“楼主,楼主......”

“怎么了,火烧房子了。”鲁游正在摆弄着自己刚弄出来的一个小设计,看王二慌慌张张的冲进来,开言喝道。

“不是,不是,楼主,店外来了一个客人,他让我把这个拿给你看。”王二边说着边把换日弓递过去,生怕慢了这弓会咬他的手。

“什么破弓......”鲁游还没反应过来,换日弓就已经到了他的手上。随意的瞟了眼手上的弓,马上就愣住了。

鲁游虽然为人狂傲,但他是有真学实材的人。他一眼就看出了这弓虽然不起眼,但是却决非凡品。无论是设计,还是制造,甚至是那些弓身上的花纹,都做得极其精美。

王二正想着怎么把胡忧让带的话给说出来呢,一抬眼,看鲁游整个人呆在哪里,不由得升起了好奇之心。换日弓虽然是他拿来的,但是他一路往这边跑,跟本就没来得急仔细看一眼。除了知道是把弓外,别的什么也不知道。

“不错,不错,此弓极好。”鲁游试着拉了几下弓弦,夸奖道。

王二刚想趁着鲁游高兴,把胡忧的话给说出来。鲁游却抢先问道:“这弓是谁拿来的,他有说过什么吗?”

鲁游主动问起,这到随了王二的心意了。

“这弓是一个年轻人带来的,他让我给你带句话。他说,他说......”

“他说什么?”

“他说你乃欺名盗世之辈,你的制造设计跟本不入流。”王二趁着自己还能开口的时候,一口气把胡忧要带的话给说了出来。

“啪!”

“哼!”

鲁游一手把换日弓给拍在桌子上,气得脸色发青,胡子都翘了起来。

“好大的胆子!你去把他给我找来,我到要看看,是什么人敢出言辱我!”

鲁游给胡忧的第一印象是身材高大,虽然已年过半百,却依然强壮有力。手臂上布满的那些横七竖八的伤痕和火疤,说明了此人是个实干家,而是不是那些只会抱着书本胡言乱语的所谓专家。

“这弓是你的。”鲁游看胡忧如此年轻,心中的怒意更大。他平生最是看不起那些靠着有些出生,无学无术,口出狂言的世家子弟。他一看胡忧,就像那样的人。

“不错。”胡忧感受着鲁游那霹雳般的怒火,神色没有半分的变化。

胡忧出生‘疲门’,虽然没跟师父学得多少高深的医术,但是十几年的江湖生涯,让他的阅历极其丰富。

人们都说,江湖人没什么真本事。但是他们哪里知道,骗人也是一门学问,你至少要知道他不知道的东西,才能骗得了他。江湖八大门,门门都有自己吃饭的绝活,没点真本事,早就饿死了。

胡忧一听王二说鲁游亲自参与霹雳车的打造,马上就判断鲁游这人的性情肯定火暴。常在炉火旁的人,每天让烟火熏烤,五脏少润而干燥,火气自然大。能出个阴柔的人,那才是怪事了。

断出鲁游的性情之后,胡忧又在红叶那里,打听了鲁游的出生,然后结合鲁游少年之时,就已经以霹雳车而名动天下,所以得出鲁游这人在骨子里,肯定是一个高傲之人。这才定量身给他定下计策。

现在看来,第一步是相当成功的。接下来的成败关键,就要看换日弓的了。如果鲁游能看出换日弓的设计,那么一切白费。如果看不出,哼哼,鲁游半个身子,就要塞进胡忧的口袋里了。所谓半由人事半由天,必胜是不可能的。但争胜,却是可以做到的。

如果做一件事,要完全看到成功才去做,那永远都没有成功的可能。只要有五分的把握,再加上一点点运气,成功其实并不遥远。

鲁游看胡忧一副不冷不热的样子,心中的火气更盛。一拍桌子喝道:“你好大的胆子。我与你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你为何出言辱我。”

“看不惯而已。”胡忧淡淡的说道:“我这人最看不惯那些没有真凭实学,却又自夸了不起的人。”

“满口胡言。我弱冠之年就以霹雳车名传天下,你凭什么敢说我没有真凭实学?今天要不把这话说清楚,你休想走出我这藏金楼。”

“有没有真凭实学,不是靠嘴说的。咱们只要打一个关于制造设计的小赌,就可以知道了。如果你赢了,我当场给你磕头认错,并把换日弓送你做为赔罪。”舍不得孩子套不得狼,舍不得老婆,抓不了流氓,胡忧这次可是下了血本了。

“好,这可是你说的。你出题吧。”在制造设计方面,鲁游自觉整个天风大陆,没有谁可以比得了他的。在这方面,他自信得很。就算是没有这把弓,为了名誉,他也要赢。

“这不急,刚才是说你赢了,我把弓送你。并给你认错。如果你输了,又当如何?”胡忧问道。

“我不可能输。”鲁游道。他不相信这个世家子弟会有什么真本事。

这到不是说鲁游的眼力差,才把胡忧错当了世家子弟。恰恰是因为鲁游的眼力好,看到了胡忧身上的贵气,才自然而然的,把胡忧看成出生不凡的人。

胡忧不同意的说道:“那可不行。赌博本来就是有输有赢,谁都不可能必胜。如果你不敢下注,那我们就别赌了。”

鲁游哇哇叫道:“不行,这局我们非赌不可。你想要什么你说吧。”

胡忧问道:“随我要什么?”

“随你,你说就是了。”鲁游根本不信胡忧能在设计制造方面赢他,所以说得很随意。

“那好。如果我赢了,你要全心全力的帮我工作十年。”胡忧终于说出了他的目的。

此时的胡忧,表面上看似平静,事实上,他的内心却在狂跳不已。事情能不能成,就看这鲁游入不入套了。胡忧选择十年,而不是一辈子。一是为了增加成功率,二是他相信,十年的时间,足够他炸干鲁游身上的所有东西。

和胡忧的想像不一样,鲁游听完他提出的赌注之后,并没有马上答应,而是一脸冷笑的看着胡忧。

胡忧心中一缩,暗想自己看来还是小看鲁游了。一个能以弱冠之年,就制造出霹雳车的人,绝不是一个傻子。谁把他当傻子,那自己才是真正的傻子。

“绝不能让他冷静下来,不然的话,一切都泡汤。”胡忧在心里对自己说。

胡忧知道,自己唯一的倚仗,就是趁鲁游脾气上来的时候,脑子糊涂做错事。他从让王二小拿换是弓进来开始,就一直用各种方法激怒鲁游,而且取得了不错的成果。现在这最后一击,绝不能让鲁游给缩回去,必须要让他发怒。

“怎么,名动天下的鲁游鲁大师怕了?”胡忧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变得不屑:“刚才不知道是谁说随我要什么的。嘿嘿,怪不得咱们的鲁游大师设计出霹雳车之后,三十八年来毫无建树呢。原来是个食言而肥的反复小人而已。

人无信则不立,看来世人要重新品评一下我们的鲁游大师了。对了,不知道鲁游大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言而无信的呢。

十年前?二十年前?又或是三十年前?还是........三十八年前?”

说到这里,胡忧突然加大的声音:“如果是三十八年前的话,那么霹雳车的设计制造者,究竟是不是......”

“住口。他奶奶的,老子今天跟你赌了。说吧,怎么赌。输了老子给你白干十年。”鲁游终于忍不住吼了起来。

036章祸从天降

年关已近,帝都还是山花漫烂,北国早已经风雪交加。

七天前,按林克的命令,胡忧他们这支送礼部队,拔营起程返回青洲。

按以往的惯例,胡忧他们这支送礼部队,一般会在年前赶回青洲的暴风雪军团总部阳程,介时,暴风雪军团长苏门达尔会在那里,举办迎新酒会。而负责送礼的主官,也会在酒会上,接过由苏门达尔亲手颁发的督将令牌。

由于回程的水路,是逆流而上,行船的时间要比来时多一倍不只,如遇大雨,就更难计算。所以急于回程的林克,并没有再选择水路,而是改走陆路,

因为回程再没有那些笨重的大铁笼子,一开始胡忧他们走得还算比较轻松。不过胡忧他们毕竟是步兵,步兵无马,比不了科库他们那些骑兵。七天的路走下来,他们一个个都老实了。每天除了赶路之外,谁都没有心情说话聊天,除了想睡觉外,什么也不想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