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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煮酒点江山》》 · 江南一梦 · 202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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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酒点江山》全集

作者:江南一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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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章初到异界

天风大陆1118年,曼陀罗帝国38年,巴伦西亚终于坐上了那向往以久的皇坐,以曼陀罗三世的身份,接受百官的朝拜。

1118年,在天风大陆各国的神官看来,不是一个好年份。东边的苍梧帝国,在三月经历了千年来最大的海啸,而西边的池河和色百两国,矛盾不断升级,大战一触即发。南边的宁南正不断加强的经济入侵计划。而地处中原的曼陀罗帝国,开年第三天,就失去了他们最伟大的开国皇帝--太祖皇帝里杰卡尔德。二月,又送走了二世皇帝拉姆拉克......

天风1118年,天灾不断,兵刀四起,巨星陨落,山河变色。而也正是这一年,一个不应该出现这在这个大陆的人——出现了。

我们的故事,就从这天风1118年,曼陀罗帝国一个叫乐平的小镇开始......

******

唐?宋?元?明?清?

胡忧张着大嘴傻楞愣的看着眼前的景象,愣了半天都没能说出话来。

胡忧记得自己今天和往常一样,与师父一起出门卖野药。刚逮着个大肥羊,城管就来了。咱是老游击队员了,还能让城管抓住?一声呼哨,与师父两人拿起东西就跑......

可问题是,怎么跑这来了?

这究竟是哪?

“喂喂,后生仔,借过,借过......”

胡忧正发呆呢,突然一辆板车经过他的身边,车上满满当当的装了好些梨,怕得有三四百斤吧。那拉车的大汉脾气似乎不太好,正对着他大叫。

胡忧这才发现,自己站在了路中间,把人家的路给挡着了,连忙闪到一边,让人家过去。板车经过的时候,胡忧长袖一抖,顺了人家一个大梨。

这完全是胡忧的习惯性动作,他和师父两人行走江湖,以卖野药为生。有时没生意,也经常改行偷个鸡,摸个狗什么的。好在江湖八大门多少都有些共通之处。胡忧虽然生在‘疲门’,但对别的门道也有所涉猎。总之半饥半饱,游走了大半个中国。

疲门主要是行医卖药为生,拜扁鹊为祖师爷。与另外七门--册、火、风、爵、要、惊、飘全属骗人不同,疲门多少还是有些真本事的。它属于真中有假,假中有真。当然了,治得好是你的运,治不好是你的命。

胡忧跟师父行走江湖多年,有被奉为妙手神医活菩萨之日,也有被蹋上一万只脚,踩得永不翻身之时。总之是酸甜苦辣全尝过。

从七岁父母两双亡,走投无路拜师父学艺到现在,风风雨雨十三年,也算是科班出生吧。不过他们这门人,学的都是野路子,正规医学院出来的人,没人拿正眼瞧他们。他们一生都只能在街边摆小摊,混日子。

门里有个口号,一地不留三天。那意思是说,三天过后准得有麻烦。当然,也有一天都呆不住,打马换地方的时候。

胡忧早已经习惯了漂泊的生活,在初到此地被惊吓了一把之后,也对这里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行走江湖,最重要的是眼力。胡忧仔细的观察了一下,发现这里的生活水平大概和中国古代的唐宋差不多,当然,也可能是三国。他读书少,对中国古代人们的生产生活涉猎不多。

不过这里应该并不是中国的古代。街上的行人大多穿麻衣、布衣,也有少量穿皮袍的。

胡忧和师父出外开档的时候,穿的都是布长袍,所以在这里,并不很显眼。如果穿的是T恤牛仔裤,那问题就有点大了。

另外,胡忧还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人民币到这里不好使。他刚才试了一下,拿出十块钱扔到地上,居然没有人捡。这要换到平时,胡忧一定很高兴,这里的人多‘纯’呀。不过现在,他可笑不出来。人民币不好使,那就意味着,他现在身无分文。

唯一让胡忧安心的是,这里的语言和文字,他都能懂。这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吧。

观察了半天,胡忧的肚子咕咕叫了起来。来到这里好几个小时了,就只吃了一个梨,还真有些顶不住。翻遍了全身,除了一些开档吸引人注意的药戏道具外,身上什么也没有。连早上吃剩的半块烧饼都跑丢了。

不过有药戏道具在,胡忧心里多少也还有些底气。疲门虽然以卖药为主,但是为了吸引人,耍把戏也是有两手的。今天就在这里耍上几手,弄几个铜钱(胡忧已经观察到,这里交易用的是铜钱),也好对付顿饭再说。

说干就干,胡忧在一处人流量比较大的地方,找了块空地。江湖生活十几年,对于这些,他是熟门熟路。

找块平整的石头,把身上的东西放在石头上,胡忧扯开嗓子,先来段开场白。平时喊开场白的时候,一般都先敲几下锣,好引人注意。不过现在锣也跑没了,就只能干喊了。

“各位叔伯兄弟,老少爷们,大爷大妈姑娘婶婶们。小弟初来贵宝地,短了盘缠无法还乡,特来此处借一境之风水,给大家来上几段小戏法。还请大家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小弟在这里,先谢谢大家了......”

无论哪朝哪代的人,总喜欢看热闹,加上胡忧选的这地方不错,这几嗓子下去,很快就围上了不少人。胡忧心中暗喜,心说今天这饭钱应该能有着落。人一聚起,就不能让他散了。于是胡忧又继续吆喝道:

“那位朋友问了,看你年纪轻轻,你会点嘛?

这位朋友问得好!不过我要告诉这位朋友,常言道,姜是老的辣,辣椒还得小的辣。没有三分三,不敢上凉山。没有四两铁,哪敢打半斤刀。小弟今天敢站在这里,自然有几手拿手绝活。

那位朋友又说了,你站在这呱叽呱叽说了半天,尽耍嘴皮子,也没见你有什么绝活。

既然朋友开了口,咱也别光说不练。下面小弟就先给大家来一手--口吞白瓷片。”

胡忧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白瓷片’。胡忧为什么先来这个呢?因为刚才他已经观察到,这个地方也是有瓷器的,所以他决定先来这个,耍别的,他怕人家看不懂。

胡忧把白瓷片摊开在手上,在人群前游走一圈,让围观的群众看,以显视他的‘瓷片’没假。

为了让别人深信不疑,胡忧还拉过一老者说道:“这位老伯,你来看看,这是不是家里用的茶壶茶碗打碎的瓷片。”

老者看了连连点头,胡忧大叫一声“来咧”,抓起一片大的,一口就吞下去。这瓷片一吞下去,胡忧的脸瞬间就涨红起来,不停的挺胸拍背,装成是被瓷片鲠在喉间难受的样子。

人群一看,都有些慌了。

有好心的关心道:“小伙子,你怎么样了?”

有坏心眼的,暗笑这回有好戏看了。

其实胡忧吞下去的不过是一片海螵蛸而已。海螵蛸又叫乌贼骨,这东西色白而质脆,指甲一刮就成粉。江湖人把它做成瓷片状,吞下去跟本伤不了人。

胡忧看戏演得也差不多了,于是又大喝一声‘下’,只见那咽喉一动,那块瓷片被吞进了肚子。

胡忧收功抱拳,赢得掌声一片。

“好。”

“再来一个。”

胡忧看人群沸腾起来了,心中暗自高兴,得了个‘落地响’。看来今天的饭钱有着落了。

才表演了一个,不可能马上就伸手要钱。胡忧在口袋里一摸,摸到条钢丝,本想表演一手气断钢丝,但是一想不行,这地方估计没有钢丝。于是掏出几块石头来,准备来手掌心碎石。

他这几块石头到是真的,不过呢,他已经做过手脚了。这石头被他用铁丝划过缝,再用胡葱汁和地榆水泡过,这几种药材对石头有腐蚀作用,他只要找好方位,对着石缝一拍,就能把石头拍开。

胡忧借着这股热闹劲,架好石块,装模作样的吸了口丹田气,刚要往下拍。突然人群之中,被人分开一条道,挤进几条大汉。

这几条大汉长得人高马大,手臂都快赛过胡忧的大腿粗。其中一个,一进来就嚷嚷道:“围这么多人,还以为有什么好看的。原来是劈石块。来点别的吧。”

胡忧看来人不是城管,稍稍安心了下来。这几年被城管追得,他都有心里阴影了,看谁都有些像城管。

胡忧是老江湖了,一听来人的话,就知道这几个是来踢场子的。江湖人有江湖人的规矩,每到一地,都得拜码头。也就是给那一带的混混打声招呼送点好。

不过胡忧现在身无分文,半子没有,怎么去拜?再说了,初到此地,也不知道这个地方的规矩是怎么样,所以他就想先混个饭钱再说。没想到踢场子的人来得这么快。

胡忧对几条大汉比划了几个江湖切口,意思是回头过去孝敬。这是江湖中常有的事,有了这个招呼,一般来人就不会再倒乱了。

可那几条大汉完全没有反应,看来这切口到这里不通用,这下胡忧有些为难了。

说话的大汉是个急脾气,看胡忧楞在那里,不说话乱比手,不由心火上来,一把抓过胡忧那几块石头,用手一握一开,全抓成了石头渣子,摊开到胡忧的面前说道:

“我说来点别的你听到了没有?”

胡忧一看,有些傻眼了。这大汉抓去的石头,可不都是泡过药的。那块用来垫底的石头,可是刚才在路边捡的,那硬度可不小。他居然全给抓碎了。这是真功夫呀!

胡忧心里嘀咕,脸上却不动声色。这是江湖人最基本的本领。让人一吓,你就面露土色,那这碗饭还怎么吃?

胡忧定定神,笑着问道:“不知道这位大哥,想看些什么戏法?”

大汉两眼一瞪道:“我管你变什么?总之今天要是不让我瞧出好来,哼哼......”

胡忧这才知道,原来这大汉不是来踢场子,而是来看戏法的。想看戏法,那就好办了,小爷这里的戏法可多的是!

胡忧呵呵一笑道:“既然这位大哥想看,那我就给大家表演一个......表演一个......”

胡忧说到这,有些卡壳了。因为他身上很多道具都跑丢了,现在剩下的这几样,全都是一些表现硬气功方面的道具。以这大汉能抓碎石块的本事,这些他肯定不能满意的。

胡忧急得双眼四处乱瞄,突然眼睛一亮,他看到了一个小书童。胡忧平生只爱美女,不好男风,小书童并不是他高兴的原因,他高兴的是小书童手里那副画卷。

胡忧一把抢过书童手里的画卷,接着说道:“下面我就给大家表演一个洗字去墨。”

胡忧把画卷拿到手里,单手抖开,先给那大汉过了一眼,然后再给众人看。与此同时,他的另一只手,偷偷拿出一瓶退色灵夹在手里,趁着在人群前走动的时候,暗中把退色灵洒到画卷上。

这退色灵可不是胡忧的药戏道具,这是今天早上出门的时候,隔壁那个卖假发票的大姐,托胡忧帮带给她老公王老二的。胡忧开摊的时候,没见到王老二,所以这瓶退色灵一直放在他的身上。刚才他看到书童手上的画卷,想起了这东西,一摸还在,于是决定表演这个。

退色灵可是现代化的高科技产品,对付这种老古董的水墨画,实在是在简单不过了。胡忧在人群前转一圈回来,对着那大汉一展画卷,画卷已经变成了一张白纸。

大汉惊讶的揉揉眼睛,大叫了一声:“好!”

围观的众人也没见过这么神奇的事,纷纷拍手叫好。

那书童也看得入迷,叫了几声好之后,才想起那画是韩老太爷的心头爱,千金不换。这下他可慌了神了,急得都要哭出来。跑上去拉住胡忧哭道:“大师,这画是我家韩老太爷的最爱,你快把它变回来吧。”

胡忧正享受众人的掌声呢,听到书童的话,也没往心里去。心说你一幅破画,也值不了几个钱,一会小爷得钱,分你一点,也就是了。于是很随意的说道:“我这洗字去墨法,可是真功夫,变掉就回不来了。你在边上等一下,一会我另送你一幅,包你家老爷乐死。”

书童一听急道:“那可不行,我家老太爷这幅画是千金不换的,你必须把它给变回来。”

胡忧一听心中顿时火了。心说你这小屁孩子,胆子不小,敢跟小爷玩‘仙人跳’,你也不去打听打听,小爷可是这行的祖师爷。

胡忧这心里一火,决定连画钱也不给这书童,于是忽悠书童道:“不就是变回来吗,行!不过呢,这变回来比较难一点,我施法了之后,你必须要回到家里,才能打开,不然就不灵了。”

胡忧说完,又装神弄鬼的跳了几下,然后把画卷好,往书童怀里一塞,说道:“行了,快拿回去吧,你妈叫你回家吃饭了。”

胡忧把书童忽悠走了之后,就准备继续表演。他想着事不过三,再表演一个,就该收钱了。

可是他正想着下一个来点什么的时候,就觉得有些不对劲。不但是等着看戏法的人,越来越少了,而且就连那大汉也匆匆忙忙的走掉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其实胡忧不知道,刚才他忽悠那书童的时候,就有人看出他不能把那画变回来。韩老太爷那是什么人?那是这四里八乡的一霸,他外号韩霸天,仗着儿子韩金山是这乐平镇守。在这一带是欺男霸女,无法无天。就前两天,这个韩老太爷还抢了李家十五岁的女儿回去做第十七姨太。

李家两老去告官,奈何官官相护,不但没有帮他们做主,反而借机打了李老头一顿板子,李老头是又气又疼,现在还躺在床上起不来呢!他家的东西,别说一幅画,就是动了一根针,你都得脱层皮。眼看大祸就要来了,谁还傻傻的呆在这里?万一惹祸上身,上哪哭去?

胡忧这边还没想明白呢,就见远处一片尘土飞扬,那书童带着大队人马杀回来了。

胡忧一看这情形,马上就猜到了个大概。

祖师爷有言,风紧--扯呼。

002章奇遇

胡忧是长期在第一线跑给城管追的人,对于跑给别人追这一方面,他的经验还是很丰富的。

胡忧知道,这镇上是没地方躲的,看那些百姓一个个怕得要死的样子,就知道没有人会冒险收留自己这么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现在唯一的出路,只能往山里跑。

“马拉戈壁的,今天真是晦气呀。小爷又不是属马的,怎么到哪里都被人追。”胡忧边跑边愤愤不平的在心里骂道。

跑了一阵,胡忧就已经跑出了镇子.在进山之前,他偷空回头瞄了一眼,赶紧加速。就这么一会工夫,居然有几个人已经距离胡忧不到30米了。要知道胡忧见机不妙,撒腿跑的时候,他们都还在百米开外呢。

他娘的,这些人都是吃什么长大的,跑得这么快。

说起这个,胡忧想起一个问题,这个地方的人,似乎和自己以前生活的地球不太一样。也不知道这里是不是地球,反正这里的人,似乎在身体上,都比自己要强壮。

那个能抓碎石块的大汉就不说来,这几个追上来的人,也不简单。要知道自己能跑可是练出来的,跑是自己的强项,以前只要自己放开脚步跑,能追上自己的人可不多。

可是后面这些人,有些还穿着厚甲衣,居然这么快就能把距离拉近70多米,这可是不可想像的事呀。

这里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镇子,就有这么多能人,看来这个地方可不好混,以后凡事要小心才行。

胡忧来到这里,还没吃过饭,肚子空空的耍了好几个把戏,现在又被人追,渐渐的,体力就有些跟不上了。

后面的人似乎不存在体力的问题,其中一个扛着把大刀的家伙,离胡忧已经不到10米。胡忧心里清楚,如果那家伙把刀扔掉,50米内,肯定会追上自己。

怎么办?

胡忧不断的在想着这个问题。这些人可和城管不一样,城管要的是钱,而这些来势汹汹的家伙,很可能要的是命。

胡忧正跑着,突然踩着一个泥坑,脚一滑,一个趔趄,差点摔了个狗吃屎。好在反应快,伸手在边上一颗树上借了点力,这才站稳。

就这么一耽搁,那个扛大刀的已经追上来了。那愣子二话不说,轮刀就照着胡忧的脑袋劈下来。

看那大刀,明晃晃的让人心寒,冷嗖嗖的要人亲命。这一刀如果劈实了,胡忧当场就得一分为二,死无全尸。

“马拉戈壁的,这里杀人不犯法的吗?”胡忧了也不知道自己眼看就要送命了,怎么还能想到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也许是胡忧命不该绝,眼看着那大汉的刀就要劈到的时候,那大汉突然脚一滑,一头栽在地上,看来那坑是觉得只绊胡忧一个人不公平,所以它把大汉也绊一跟头。

生死一瞬间,眼看要死,又来了活命的机会。胡忧顾不得擦身上的冷汗,甩开大步就跑。这回连吃奶的劲都用上了,跑得那个快呀!见过火车吗?胡忧觉得自己现在的速度,比那提了速的火车还要快。

胡忧现在已经到了慌不择路的地步,反正他也不知道哪是哪,总之是有路跑路,有山上山。有妞?现在小命要紧,妞就顾不上了。

胡忧虽然没有回头,但是他知道,后面的人追得很紧,跟本没有停下来休息有可能。跑着跑着,前面的路是越来越小,到后面,他几乎是蹋着半人多高的草,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前滚。

又跑了一阵,前面大山挡道,除了一个山洞外,已经没有路了。江湖有云,逢林莫进,遇山洞就更不能进。

一般的山洞,大多都是死洞,一但跑进去,机本上就算是放弃逃跑的机会了。不信这话的前辈,十有八九,都成了瓮中之鳖。做了王八不算,而且是还被人捉住的活王八。

前头已无路,后又有追兵,怎么办?

胡忧急得是汗如雨下。据后世史书记载这段的时候,写的是累的。其实胡忧自己知道,这里面,吓的成份占多数。

莫名其妙的来到这里,又稀里糊涂的死在这里,连个坟头都弄不到。清明重阳也没个烧香的,我胡忧这辈子,混得是不是惨了点。

后面追赶的人,似乎也知道胡忧现在面对的状况。知道胡忧是跑不了啦,他们也放慢了步子,慢慢的跺步上来。猫抓老鼠,重在一个‘戏’字。时间有的是,慢慢玩就好了。

蝼蚁尚且偷生,胡忧也不是甘心坐以待毙的人。他的眼睛不时的在山洞和人群间来回扫过,脑中计算着两种结果。

看刚才那大汉出手的样子,自己被他们抓住,很可能是九死一生。即使是侥幸不死,断手断脚脱层皮,那是肯定的。

而这个山洞,黑漆漆,有阵阵凉风吹出,看起来不像个死洞。自己跑进去,只要躲过这一难,然后远走它乡,那就屁事没有了。

一个是命运掌握在别人的手中,一个是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似乎选择起来,不是那么难。

胡忧正想要赌一把,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时候,后面有一个人喊话了。

“小子,前面就是******,人畜进入,十死无生。你还不乖乖下跪求饶,让我们绑了回去,交由老太爷发落,说不定还能留你一条小命。”

胡忧听得这话,也犹豫了。看他们气定神闲的样子,这十有九八,说的是真话。人畜进入,十死无生,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可是束手就擒,自己活命的机会又有多少呢?

胡忧正在犹豫,那边又传来一段话,让他没有必要犹豫了。只听那个拿大刀的大汉说道:“小子,你毁了韩老太爷的画,害得韩老太爷当场吐血。活你是肯定活不了啦,乖乖的跪下,让我张黑子砍下你的人头回去交差,我保证给你留个全尸。”

“老黑,你......”陈有财不满的叫道。他刚才使计想要先稳住胡忧,好抓个活的,回去领赏。没想道被张黑子把实话给说了出来。

张黑子大嘴一撇,说道:“我张黑子为人顶天立地,决不会像你这般偷奸耍滑。这小子害得韩老太爷吐血,死是肯定的,你又何必骗人家。”

胡忧虽然听不到两人后面的对话,但是他的心中已经有了决定。他心里是这样想的,跑进这个山洞,跑得了,是个机会,跑不了,也不过是被抓回去,多受些苦而已。横竖都是死,赌一把了。

胡忧就是这么一个人,有得选择的时候,他经常会犹豫。一但下定决心,他就不会再乱想太多。

歇了几口气,胡忧认真的看了这些追上来,想要他命的人,把他们和那个姓韩的都记在心里之后,头也不回的冲进山洞。

胡忧埋头在山洞里跑了十多分钟,回头看没人追了,这才微微的松了口气,扶着石壁,大口大口的喘着气。身上穿的衣服早已经湿透,脚在发抖,手也在抖,汗水大颗大颗的滴落在地上,跟不要钱似的。

“呵呵,累死小爷了。”

在三确定安全了之后,胡忧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坐了好一会,胡忧才把这口气给缓了过来。把湿衣服搭在肩上,胡忧艰难的从地上站了起来。脚还有些微微的抽筋,他实在是不想起来。但是口干得太难受,嗓子眼都快冒火了,坐不住呀。

从口袋里找出打火机,打开打火机上那个微型的小电筒,一个******出现在了洞壁上。胡忧平时不吸烟,他之所以花了二十多块钱买这个火机,完全是看中了这个加装在火机上,一点亮就有裸女出现的小电筒。这个可是胡忧的最爱,每天晚上不看上几眼,觉都睡不香。

有了光,胡忧这才观察起这个山洞来。洞内怪石嶙峋,石柱、石笋千姿百态,月奶石、边光石、石英石,记述着几十万年前的历史流痕,自然界的鬼斧神工。山洞里很多地方的石头都会发出微微的光,被胡忧的小电筒照上去,更是五光十色的,非常的漂亮。

漂亮是漂亮,可是胡忧现在没有心情来欣赏这些。刚才逃命的时候,还不觉得。可是现在安全了,他的心就开始嘀咕了。总觉得光线照不地的黑暗中,一阵阵阴风袭来。

如果电池用光,会不会困在洞中?如果一脚踩空,会不会跌落进无底深渊?胡忧不停的告诉自己不要害怕,可心里却无法控制这种情绪。

给了自己一个大嘴巴,胡忧这才慢慢的把情绪给平静下来。借着微弱的灯亮,胡忧小心的往来路退出去。走过一条不算长的通道后,眼前的景像,让他傻眼了。

此时横在胡忧面前的,是好些挫落不一的山洞。每个洞口大小都差不多。黑咕隆冬的,像张开血喷大口的恶魔一样,正等待着胡忧往里钻。

胡忧刚平静的心,一下又跳到了嗓子眼。下意识的回头,好嘛,后面也是一排的洞。胡忧不停的叫着要‘冷静’,可是死亡的阴影,却在他的心头挥之不去。

强压下心中的恐惧,胡忧仔细的把每个洞都检查了一遍,想找出一星半点,自己来时的线索。

想法是好的,可是结果却是让人失望的。足足一个多小时过去,胡忧除了忙出一身冷汗之外,没有找到任何的线索。

“这下完了。”胡忧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心里把那个死命追自己的城管,前后十八代直系的,旁系的女性亲属全骂了个遍。要不是他,自己怎么会跑到这个连朝代都分不清的地方,要不是他,自己也不会被人追杀到这个该死的山洞来。

胡忧心神恍惚的回忆起自己短暂的一生。钱:似乎从没有过,名:落了个江湖医生的徒弟。人生无外追名逐利,自己似乎什么也没拥有过。

“唉,这个地方看来是有皇帝这种职业的,如果这次不死,有机会咱也去报名看看能不能选上。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嘛。”

胡思乱想了一会,心情平静了很多。索性全身放松的在地上躺了起来。

刚躺了没一分钟,胡忧从地上跳了起来,侧耳仔细的听着什么。刚才躺在地上的时候,因为耳朵贴地的关系,他隐隐听到了水声。

凝神了好一会,胡忧的嘴角露出了笑意。边听着,边往前走。穿过其中一个山洞之后,水滴声变得更加清晰了。又走了大约五六分钟,一个小水池,出现在了胡忧的电筒光内。

“太好了。”胡忧高兴的叫了起来。这算是他今天遇上的第一件好事吧。尽碰倒霉事,也应该转转运了。

胡忧快步来到小水池边,这水池不太,也就和一个洗脸盆差不多,称作水洼应该更贴切些。水池与地面平高,中间凹进去一点,浅浅的存了一指多深的水。水是由上面的石缝落下来的。水滴打在池子里,频率不高,声音很清脆。

刚才那一通跑,出了很多汗,现在口干得厉害,急需补充水份。可是他围着水池转了三圈,都没敢喝池里的水。因为这池子里的水,在小电筒的照射下,呈现出乳白色的样子,而且用手试了一下,这水摸起来像牛奶一样,滑滑腻腻的。

“这水会不会有毒?”这是胡忧考虑最多的问题。虽然能活着出去的机会渺茫,可是好死不如赖活着,能多活一分钟,谁愿早死一分钟。这水不喝,自己至少还能活三天,喝了,恐怕直接就得见阎王。也不知道这里归不归阎王管。

正考虑着要不要喝一口试试,突然这尿还急了。胡忧心中那个骂呀,那边水还没喝呢,这边就先得放水。

人有三急,憋是憋不住的。本想找个东西,把尿装起来,实在不行,喝点自己的尿,还能多顶几天。可是找遍全身,都没有找到个容器之类的东西,山洞里除了石头外,也没有可以装尿的。这下胡忧有些为难了。

“可惜呀,早知道装个瓶子在身上就好了。”

胡忧舍不得就这样把确定能喝的水给浪费掉,想了想,干脆尿到那池子里得了。那池水这么少,又这么粘黏,用尿冲淡点,说不定能喝。

胡忧觉得自己的想法挺不错的,就决定这么干了。当即一解裤子,拉出小胡忧,对准目标,微一使劲,一条水线,就从龙口射出来。

这泡尿憋得有些久,量不少。小池子里的水,眼看就涨了起来。胡忧美得都有心想哼上几句。

突然,只见洞里白光一闪,速度非常快。胡忧还没来得急反应,就感觉到右手中指如刀扎般的疼痛,低头一看,一条拇指粗,三尺来长,通体雪白的蛇,张口死死的咬在指头上。

003章出困

胡忧从八岁开始跟师父出来跑江湖,算到今天那得有十二年了,遇上蛇也不是一次两次,有时候没生意,他们师徒还想着上哪抓条蛇来改善生活呢。。

天大地大,小命最大。它敢来咬,胡忧就敢剐了它。就算它是白素珍也不行。当然,如果它能变成人形,胡忧还是很乐意让它咬两下的,前题是力气不能太大。

一人一蛇之间的战斗,就这么打响了。那白蛇是死死的咬住胡忧,半点不松口。而胡忧则是连吃奶的劲都使出来了,硬掐住白蛇的七寸,大家都拼了命,至死不休。

蛇属阴邪之物,咬胡忧这条白蛇,你别看它不大,它可是蛇中之王者,有个很好听的名字--雪里红。

雪里红是上古时期留下来的异种,相传是龙与蛇的后代。雪里红和别的蛇类不同,它不是卵生,而是胎生。它刚出生时为红色,也就一尺来长,拇指粗。但是它生长得非常快,只用几个月的时间,它就能长到两三米长,手臂那么粗。到成熟期的时候,它能达到十几米,水桶粗。

然而成熟之后,雪里红就不再长大,反而是慢慢的变小。它变小的速度与长大的速度刚好相反,每十年,才能缩小一寸,而且逐年减缓,颜色也会从火红慢慢的变淡。

据奇异志记载,它最终会变回出生时的大小,而颜色成雪白色。缩小到一定的程度,雪里红就会找一个集天地灵气,并能够孕育出奇宝‘光影果’之地,定居下来。每日以自身的灵气,滋润光影果核,直到光影果出世。至于它为什么要这么做,据神秘的有关部门解释,那是因为雪里红要夺宝重返天界。至于是不是真有其事,那就不得而知了。

胡忧此时身体像火一样热,神智也开始模糊起来,要不是依靠着手上一枚戒指死死的顶住雪里红的七寸,他的小命可能早就离家出走了。

胡忧全靠着心中一股信念在支撑着。他并不知道,那小小的池子,已经发生了变化。其实当胡忧把尿尿进池子的那一瞬间开始,池水就开始翻腾起来。只是一开始并不是那么明显,胡忧也没注意。后来动静越来越大的时候,他全部的心神早已经放在和雪里红较劲上,就算是天塌下来,他也没有心情去管。

翻腾的池中,出现了一个小光点。光点像一颗种子一样,以肉眼看得见的速度,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当那果实生成的那一刻,整个山洞全亮了起来。果实呈半透明状,在漂浮在水面上,高速的转动。它,就是光影果。

胡忧终于支持不住,倒了下去。脑袋不偏不移的,刚好砸在那光影果上。光影果暴发出更强耀眼的白光,一分为二,在胡忧入水的一瞬间,闪入了杜啸天的眼中,消失不见了。

眼看着胡忧的脸就要埋进那池乳白色水里,雪里红恐惧的想要退缩。可是已经不醒人世的胡忧,依然死死的掐着它,让它半点也动弹不了。

雪里红两只如芝麻大小的眼睛里,射出了绝望。它苦守光影果已经整整一万年了,眼看还有最后一天,光影果就要瓜熟蒂落。到时候它只要吸收了光影果的精华,就可以化身为龙,从而龙啸九天。

在这里,不得不说,胡忧的运气真是太好了。雪里红乃天下毒物之首,巨毒无比。平日里,别说是被它咬着,就算是碰了一下,都会直接中毒而死。但是今天,是光影果成熟的前一天,雪里红为助光影果成形,把全身的精华,都注入聚灵池里,所以现在是它出生之后,唯一最虚弱的时刻。不然胡忧别说是手指,他连命都早没有了。

有好运的,就有倒霉的。雪里红这次扮演的就是倒霉蛋的角色。它在胡忧出现之前,就已经躲了起来。如果让它过了今天,不说是一个胡忧,就算是一万个胡忧,它都可以一瞬间让他们灰飞烟灭。哪想到胡忧的一泡尿,居然提前把光影果催生出来。雪里红感觉到了光影果的异动,不得不拼死出来,保护自己的胜利果实。

胡忧的嘴已经干得裂出了血丝,倒在池水里之后,他感觉倒了丝丝清凉,于是本能的大口喝着池里的水。至于这水究竟能不能喝,已经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了。

胡忧每喝下一口池子里的水,咬着他的雪里红就会剧烈的颤抖一下。昏迷过去的胡忧并不知道,如果不是他心血来潮恶搞的在池子里撒尿,他就不会被雪里红报复性的袭击。他更不知道,因为他的尿改变了池水的特性,催生了‘光影果’,才使他捡回了条小命。他更不知道的是,此时池水里很蕴含的能量,对没有得到光影果的雪里红来说,是致命的。

七天七夜。胡忧整整昏睡了七天七夜才醒过来。这是注定被遗忘的七天七夜,胡忧没有手表,也没有日历,他并不知道,自己昏迷了这么长的时间,他更不知道,这七天七夜,他的身体,一直像太阳一样,发出道道光茫。还好他是在无人的山洞里,要是在外面让人看见,他肯定被人当怪物给打死了。

“嗯。”胡忧哼哼几声,还懒懒的不想睁开眼睛,反正师父还没来叫,再躺一会再说。

这一觉睡得好爽,还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居然梦到自己穿越了,那应该是古代吧。在梦里,自己耍把戏,接着被人追杀躲进山洞,还让一条蛇给咬了。

等等,这床怎么睡得那么怪。虽然是十块钱一晚的大平铺,也不可能这么搁人呀,而且还这么凉。阴风阵阵的,像在山洞里一样。

“啊……”山洞里回响起胡忧杀猪一般的声音。

“不是梦……那我……”想到这里,胡忧马上低下头。

身上的情况和胡忧倒下去的时候差水多,手指还被那白蛇雪里红死死的咬着。

“要了亲命了,还咬着呢!完了,完了,这下真是不死都不行了。”胡忧脸色苍白的自言自语。

“咦,这蛇好像不动了。不会是死了吧。”胡忧大着胆子捅了那白蛇一下,那白蛇没有任何的反应。

“真死了?”胡忧有些不太敢相信的自语道。难道说自己的功夫见长,把这蛇给捏死了。

胡忧想不明白这个问题,不过这个现在不是重点。现在首先要做的事,先把手指给弄出蛇口再说。

雪里红咬得非常紧,胡忧花了好些时间,才把手指解救出来。手指是出来了,可是胡忧却高兴不起来。因为有四颗蛇牙,深深的镶在了右手中指上。这个地方长牙,那可真是要命了,胡忧想把它们给拨出来,可是它们却像是生来就长在那里一样,与那地方的肉,紧紧的连在一起,一拔肉都生疼。

“弄成这样,以后还怎么见人,谁的手指还长牙呀。”

胡忧被这一结果,气得差点吐血。随手抓起扔到一边的死蛇,‘啪’的一声,就抽打在地面上。不能拿自己来出气,他只能拿雪里红的尸体来出气了。

胡忧把蛇尸当成鞭子,看到什么地方硬,就抽向什么地方。不把它打成烂泥,怎么出这口恶气。

疯狂的乱抽了十多分钟,胡忧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心头的愤怒,也慢慢的消了。虽然被镶上了四颗蛇牙,但总算是捡回条命不是。

随手把死蛇给扔到地上,刚想再蹋上一万只脚,让它永不翻身。但是只踩了一下,胡忧就愣住了,因为雪里红不但没有像胡忧想的那样,被抽成了稀巴烂,反而是一点事都没有,依旧完好如初。

胡忧不敢相信的把死蛇捡起来,嘴巴越张越大。像刚才那么抽打,就算是条牛皮,都抽断了。可是这白蛇居然连点皮都没有伤。

“不会吧,这难道是件宝贝?”

胡忧正发呆着,突然,他又想到了另一个问题。自己一直没有开电筒,为什么会看得那么清楚?难道是谁把灯给开了?

接连的打击,让胡忧脑子有些乱。想找一个地方,坐下来好好想一下。走了几步,感觉到身上凉凉的,才这想起把衣服穿好,第三个问题又来的。

“见了鬼哟,小爷身上的衣服呢?我的美人打火机呢?我的裤子鞋袜呢,我的药戏倒具呢,我的......”胡忧终于再一次晕倒在地上。

这次晕的时候不长,只过了几分钟,他就醒了过来。不得不说,他的抗打击能力还是不错的。

认命的坐在石头上,胡忧清点着自己的家当。身上是不用看了,全身上下,一丝一线一布条都没有剩下。跟着自己穿越的东西,除了手上一枚师父给的戒指外,什么也没有了。

三尺来长的死蛇一条,传说祖师爷留下来的破戒指一枚。这就是胡忧现在所有的家当。

“这日子可怎么过呀。”胡忧仰天长啸。

“咦,那池水也不见了?”喊了一阵,口有些渴,想喝点水,才发现那小池水也没了,原来的地方只剩下个坑。

怪事多了,也不差这点,爱怎么地怎么地吧。胡忧只是微微的奇怪了一下,也懒得想了。晃着蛇鞭(胡忧给雪里红起的名字),晃着脑袋,在山洞里乱转了起来。

现在眼睛亮了,山洞很多原来看不到的地方,都能看得很清楚。走着走着,胡忧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个山洞里的小洞很多,但这些小洞怎么看都不像是天然形成的,很多地方,都有釜凿过的痕迹。

发现这一点之后,胡忧仔细的观察每一个洞口,终于有了新发现。那就是每一个洞口的右下角,大约半人高的地方,都写有几个字。

虽然年代久远了,字迹已经很模糊了。但是胡忧还是能看出来,上面写的是一些汉字。看到这些汉字,胡忧顿时有一种亲切的感觉。

这些汉字,在别人眼里,恐怕就算是看到了,而且还认识这些字,也不能看明白写的是什么。因为这些都是用江湖暗语,而且还是江湖八大派里,疲门的专用暗语写的。上面明确的记载了出去的方法。

“奇怪了,这里难道也有我们疲门的人?”胡忧自言自语的说道。

想了一阵,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胡忧也懒得想了。按着暗语上的方法,他很容易就出了山洞。

004章救人

破镜催归客,残阳见旧山。

王富贵,人称豆腐王,干的是那卖豆腐的营生。小本生意,仅能糊口,对不起富贵之名。二十三岁那年,娶妻张氏,两口子一个做豆腐,一个卖豆腐,日子虽苦,但还算过能去。只可惜成亲十年,一直也没个孩子。

王富贵今天和往常一样,在集上卖豆腐。因为买卖不是很好,所以回家比往日晚了些。怕家中妻子惦记,于是就决定抄小路回家。

小路要经过一片树林,加上路不是太好走,所以虽然路程会近些,但是却不大有人走。王富贵赶着回家,不觉的脚步有些快。在经过草丛的时候,王富贵突然感觉到脚上踩到了什么东西,还没来得急反应过来,就觉得脚上一麻,摔倒在了地上。直到这时,他才看到,一条七步断肠蛇,从脚边窜出。

胡忧出得山洞,发现洞外是片树林,才知道原来自己是从另一个洞口出来的。对于这个,他到没有太过在意,没死洞里,已经是万幸了,哪还计较从哪出来的。

胡忧现在全身上下光溜溜的,一丝不挂,小风一吹,还真有些凉意。因为不知道这里的人对流氓的态度怎么样,胡忧走得有些躲闪。按他的话说,别没死在山洞里,反到被人当流氓打死,那就太冤枉了。

走了一会,胡忧发现这条路,除了自己之外,跟本就没有其它人,于是胆子也大了许多。

晃着手中的蛇鞭,这斯走得到挺萧洒。

右手中指被雪里红咬了之后,似乎比原来长了也更灵活了。不过每每想到上面的那几颗蛇牙,他就一阵阵的郁闷不已。手指还长牙,一时还真不好接受。

胡忧正走着,突然听到前面传来哭声。发现前边有人,他的第一反应是先躲起来。

“这听着像是男人在哭。哭来哭去,老是一个调,太没意思了。”

胡忧听出是男人的哭声,就决定绕路过去。要是换了是女人,他也许还会去看看。但是男的,他可没有心情去管一个男人为什么哭。

刚准备绕路,胡忧又停了下来。心说我这是要往哪走呢。这光着个屁股,也不是个事。都一天没吃东西了,(他并不知道自己晕了七天)肚子饿得咕咕叫,总得想办法找点东西吃吧。

想到这吃饭,胡忧又有些摇头。好不容易开了个档,耍了几手把戏,眼看要有饭钱了,却被人家追得躲到山洞里,还弄成这副模样。这有衣服的时候,都没弄到吃饭钱,现在光着身子,那就更难弄了。

干脆过去看看那家伙哭什么,要是能帮上他点忙,说不定他能送小爷身衣服,再管顿饱饭,岂不是再好不过?

想到这里,胡忧觉得是个办法,于是就决定这么干。他先偷偷的躲在树后,观察了一下情况,发现是一个中年男子独自在那哭,边上扔着副挑头,没有旁人,也没有女人。

胡忧这才跳出来,说道:“老兄,哭什么呢?”

王富贵被毒蛇咬了,知道自己命不长久。想到自己家中的妻子,连最后一面也没能见上,不由就放声哭了起来。哭得正高兴呢,突然听到身后有人说话,不由哭声一顿,看向来人。

只见这来人长得眉清目秀的,除了眼睛贼了一些外,还真有些书生样。只是他身上没穿衣服,手里抓了张大树叶......这是什么意思?

王富贵被胡忧这奇怪的样子给弄愣了,都忘记了回答胡忧的问话。

胡忧等了半天,看这中年人不但不回话,反而老往自己的身上瞄,心里老大不高兴。有心懒得理他,可是又舍不得能吃一顿的机会。于是强忍着不满,又问了一句:“我说老哥,天都快黑了,你还不回家,跑这哭什么?”

胡忧本来想接着说是不是家里死人啦,可是想到这个人很可能是自己的米饭班主,于是把难听的话给收了回去。

王富贵听到胡忧的话,这才想起自己命都快没了,还有心情关心别人穿不穿衣服!大嘴一咧,又哭上了。

“哇......”

胡忧见这家伙又哭,火大了。张口就骂道:“有事说事,人死鸟朝天,你哭屁呀哭。”

“呜呜呜......小兄弟你说得没错,我是要快死的人了,呜......我被蛇咬了......命不长久......临死之前,我想求你给我老婆带个话,来生做鬼,我报答你......”

嗯?做鬼报答我,你够坏的呀。胡忧气得差点给王富贵一脚,不过他很快笑了起来。嘿嘿,这饭有着落了。

江湖里混的人,变脸比翻书快,胡忧更是各中好手。眨眼之间,他马上就做出了一副非常关心王富贵的神情,急急的说道:“被蛇咬了?咬哪了,快让我看看。你这人,怎么不早说。”

王富贵知道自己是被七步断肠蛇咬的,古语有云,七步之下无活口,这说的就是七步断肠蛇。他跟本没想过胡忧能有办法救自己,所以看到胡忧,只不过是想着让他帮带句话,让老婆知道,自己死了。现在看胡忧这么激动的样子,才把裤管给拉起来,让胡忧看。

胡忧看到王富贵的脚,也大吃了一惊。王富贵的整条腿都黑了,腥臭的毒水,正在往外冒。暗想着怪不得这家伙哭呢,被这么毒的蛇咬到,不遇上我,你是必死无疑了。

行走江湖之人,一般对蛇都有一套办法,特别是他们以行医为主的疲门。像这样的蛇毒,以前他和师父也见过几次,大体知道应该怎么治。

“你这个不好弄呀!”胡忧虽然知道怎么治,而且有一定的把握,但是说话的语气,却让人听着很担忧。这是江湖规矩,也是胡忧他们师徒俩一惯的做法。为了利益最大化,就算是遇上个普通的感冒,他们也会说很难治。因为只有难治,才好多要钱。要是随随便便就治好了,谁会多给你钱。

王富贵很认命的说道:“我是被七步断肠蛇咬的,我知道我活不了啦。唉,这都是命呀。”

这治病也不能老吓人,总是得给人一些希望的。胡忧一听这话,赶紧说道:“这位老哥,你也不用太担心。以前我们村就有人让这种蛇咬过,说不定我能治。”

“你能治?”王富贵的眼睛一下的亮了起来。能活着,谁愿死呀。家里还有漂亮老婆呢。有了希望的王富贵,一下就不同了,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哀求道:“小兄弟,求你救救我吧,我王富贵如能活得一命,一定会重重的谢你的。”

胡忧心说,我等的就是你这话。只见这斯一拍胸口,大气凛然的说道:

“你放心好了,我就是豁出这条命不要,我也要治好你。”

胡忧说着就伸手过去,想要看看具体的情况。

王富贵一朝被蛇咬,看到胡忧手上的蛇鞭,一下就大叫起来:“啊,蛇!蛇!”

胡忧这才想起自己手上的蛇鞭,心说怎么忘记把它藏起来了。胡忧刚想到把蛇藏起来,只见白光一闪,手上的蛇不见了。

“我靠,没这么邪吧。”胡忧愣愣的看着自已的手。妙手空空还没练到这一步呀,怎么就没有了?

“小兄弟,小兄弟......”王富贵见胡忧半天没个动静,心里担心的叫道。

“啊......”胡忧惊醒过来,把蛇鞭的事扔到一边,回头再想也不晚。先把这饭主给弄好了再说。

胡忧转身过来,对着王富贵的脚仔细一看,不自觉的‘咦’了一声,差点一屁股做在地上。因为他这一看,没看到王富贵脚上的肉,直接看到他的脚骨。

“这是怎么回事,刚才明明还有肉的。”胡忧的心砰砰的跳了起来,双眼不自觉的又往自己的手上看。这一次,他首先看到的,是自己带在右手的戒指里,有条蛇在里边。

“这不是我的蛇鞭吗?”胡忧又是一愣,心说我究竟是到了什么地方,这里怎么这么奇怪。

“小兄弟......小兄弟......”王富贵看胡忧又在那发愣,不由叫道。他已经在心里对这个老是发愣,上街还不穿衣服的年轻人,产生了怀疑,该不会是脑子有问题吧。

胡忧突然跳起来,急急的把手伸到王富贵的眼前问道:“老哥,你看我手里的这个是什么?”

王富贵疑惑的左看右看说道:“这个不是戒指吗?”

“你仔细看看,戒子里边有什么?”胡忧说着,手到移得更近些。

“戒指里面?”王富贵不解的说道:“戒指里面能有东西吗?”

“怎么没有,这里面明明有一条......”胡忧说到这里,打住了。因为他也没能再看到戒指里的蛇。揉揉眼睛再看,看不到。转头再看王富贵的脚,只能看到那肿得黑亮正冒黑水的脚,看不到里边的骨头了。

“奇怪了。”胡忧看看手上的戒指,又看看王富贵的脚。他确信刚才自己绝对没有眼花,可是怎么就看不到了呢。

胡忧边想着心事,边给王富贵治伤,不由得有些心不在焉。几次弄得王富贵哇哇大叫。好不容易把毒血排出来之后,胡忧站起来说道:“老哥,你等我一会,我去弄些药。”

王富贵现在疼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只能点点头,表示知道。

胡忧躬身钻进林子里,没一会抓了几味拔毒的草药回来。王富贵看到胡忧手上的东西,瞪大了眼睛,嘴唇抖得说不出话来。

胡忧双手不停的搅动,把药汁挤压进从王富贵的挑头找到的一个小碗里。弄了小半碗药汁,一半倒在王富贵的伤口上,一半让他喝下去。

王富贵直到把药汁喝下去了之后,才一脸激动的说道:“小兄弟,你是游医?”

江湖医生一般也被人称作游医,对于这个称呼,胡忧也没在太过在意。他还在想着刚才看到的事,没注意到王富贵的眼神,很随意的点点头,表示承认。

王富贵看胡忧点头,显得更加的激动,他知道自己这条命,算是有救了。

王富贵为什么会这么激动呢?这话还得从头说起。胡忧现在所处的地方,乃是天风大陆七大帝国之一,曼陀罗帝国治下的云州乐平镇桐木岭。天风大陆治病的门类大体分两种。一种是术士,一种是大夫。

术士的治病方法,主要是一些念咒语,跳大神之类,他们一般不用药。而用药的呢,则被称为大夫。

术士和大夫,是两个相互对立的职业。他们斗了千年,谁也压不了谁一头。因为术士有老祖宗传下来的九门异法,里面记载着各种治病的法术。

而大夫则有师传的药王录。药王录里有108种药材的功用。通过这108种药材,大夫可以配伍出可不计其数的药方。

还有一种人,也能治病,但是他们却不在这两大系统之内。他们被人称为游医。游医治病,没有一定的法门。他们可能用法术,也可能用药材,但是他们最常用的,却是药王录里没有记载的药草。

游医用的东西,大多信手拈来。脚下的泥,草木的根,锅底的灰,山上的石头,甚至是尿液,他们都能拿来做药。

游医因为没有正统的祖师爷,所以游离于两大系统之外。术士和大夫,都看不起他们,也不屑用他们使用的方法。甚至连很多经过游医验证确实有用的药草,他们也都不屑一顾。觉得一但用了,那就是有辱师门老祖。

天风大陆的游医很少,因为很难得到官方的重用。但是老百姓却对他们又爱又恨,爱是因为他们的药,往往都能收到奇效,而且收费相对便宜。而恨呢,则是游医里边很多都是骗子,很难分辨出谁有本事,谁是乱来的。

所以王富贵知到胡忧是游医之后,才会这么激动。这也因为王富贵是个老实人。他根本没想过胡忧会骗他,理所当然的,认可了胡忧。不然要是换另外一个人,也许就不敢喝胡忧的药了。

胡忧的药很有效,不一会,王富贵就已经能够小心的站起来了。王富贵拉着胡忧的手,激动的说道:“小兄弟,要不是你,我王富贵这条命,就丢在这树林里了。没别的说的,上家喝酒去。我让老婆把家里的老母鸡给炖了。好好感谢感谢你。”

胡忧一听有吃了,人也精神了起来。这地方的怪事太多了,再想也没用。爱怎么样,怎么样吧。

“王老哥,那我可就不客气了。”胡忧笑着说道。

“应该的,应该的。”王富贵边说着,边担起挑头,这做买卖的东西,可不能扔。

005章豆腐西施

王富贵脚上有伤,又挑着东西,所以走得不是很快,不时还要停下来歇歇。

胡忧是个能坐着绝不站着的主,他跟本就没有帮王富贵挑东西的觉悟。王富贵几次欲言又止要说话,都被胡忧把话头给抢去了。他就怕王富贵说出让他帮挑担子的话。

再远的路,也有走到尽头的时候。大约走了一个多小时,两人终于来到了小王庄,王富贵的家就快到了。

眼看就要进庄了,王富贵停了下来。有些话他必须得跟胡忧说,不然进到庄子里,胡忧很可能会被打出来。因为什么呢?因为胡忧没穿衣服。

王富贵对于这个救命恩人,还是很尊敬的,他不知道胡忧是不是不喜欢穿衣服,所以说话带着商量的语气:“小兄弟,就快要进庄了,你看你是不是把衣服穿上。你要是实在不喜欢穿衣服,咱到家里再脱,行吗?”

胡忧这斯的神经,有时候是比较大条,或是不要脸的。他都已经忘记了自己还是光着身子,被王富贵说起,他才想起这茬。

“我靠,都让人看光了。”胡忧暗骂道。他也没好意思说自己是因为没衣服穿,才光身子。于是接着王富贵的意思,装作有些为难的说道:“这个,好吧。不过,我身上没带着衣服。”

王富贵二话没说,就从自己身上拔下件衣服来,递给胡忧:“小兄弟,你先穿我的吧。”

胡忧看了王富贵一眼,没有接过他的衣服。这王富贵卖了一天的豆腐,衣服上浓烈的汗味都能把胡忧给薰死。这衣服他是打死也不能往身上穿的。

王富贵以为胡忧这是客气,豪气的说道:“你穿吧,我里边还有件小挂子,这天也不冷,不碍事的。”

王富贵说着还要把衣服往胡忧身上推,胡忧往后退了一步说道:“王老哥,我不是跟你客气,我是受不了你身上这味。”

胡忧这话说得很不客气,换另外个人,非骂他几句不可。好心给你衣服穿,你还挑三挑四的。王富贵却不但没有生气,脸反而红了起来。不好意思的说道:“你看我这大老粗,真是大意了。这样吧,你在这里等我一会,我回到家中,让我老婆给你送身干净的衣服来。”

王富贵说完就挑子担子往家赶,胡忧一下子也没反应过来,等想到的时候,王富贵已经跑没影了。

“让你老婆送衣服来,这不太好吧。”

王富贵回到家中,就急急的让老婆给胡忧送衣服。王富贵的老婆王张氏,只知道王富贵被蛇咬了,而救命恩人还在庄外等着,要送衣服过去。

她本有心要问清楚是怎么回事,可是王富贵火急火燎的,也没给她机会,催着她赶紧去送衣服,不能让恩人久等。

王张氏从来没有见过王富贵这么急过,心里也感激胡忧救了自己的相公,于是抱着衣服,一溜小跑就出来了。

王张氏本也是大户人家的小姐,无奈家到中落,才嫁给了王富贵。别看她今年已经快三十岁了,因为没有生育过,小模样依然没有走型,还显得很年轻漂亮。她乃十里八乡有名的美妇人,有好事者送外号--豆腐西施。

胡忧老远就看到庄里有个女人走出来,他也不知道是不是王富贵的老婆,于是躲到了树后去。

王张氏到了庄口,没见着相公说的那个人,心里有些着急,怕是因为自己来得慢人,恩人已经走了。于是就开口叫道:“胡相公,恩人,胡相公......”

胡忧不过就躲在不远的树后,听得那女人是在叫自己,于是就答道:“我在这里。”

王张氏心里着急,听到回答声从树后传来,马上就冲了过去。胡忧刚要说不要过来,王张氏就已经跑到了。

王张氏刚冲到树后,也不知道怎么的,左脚踩到右脚上,一个没站住,朝着胡忧就摔了过来。

这树后很多山石,要这么摔下去,至少得破像。胡忧乃爱美之人,自然不能看着这样的事情发生,也顾不得什么男女的规矩。上前一步,就把王张氏给扶住了。

王张氏早就吓得双眼紧闭,等待着跟地面来场激烈的碰撞。可过了好一会,感觉似乎没有事,于是张开眼睛想看看是怎么回事。胡忧整个在缩在树叶里关心道:“你是王嫂吧。衣服带来了吗?”

他其实早就看到王张氏手中的衣服,不过借此话来打破僵局而已。王张氏这才想起的自己此来的目的,喏喏的说道:“已经带来了。”

“那给我把。”

换好了衣服,胡忧这才感觉自在一些,毕竟穿了那么多的衣服,一下不穿,不自在呀。

两人一前一后的进了屋门,王张氏一进来就急急到厨房里去了。胡忧则被一直等在门口的王富贵给接进屋里。

“来来,兄弟,鸡还得等一会,咱们先就和点豆腐干喝着。”王富贵得胡忧救命不死,自然很热情的把胡忧给让到炕上,亲自给满上酒。

胡忧本就是没心没肺的人,再加上来自现代,混迹在最下九流的地方,什么没见过,再说救人一命,吃人家一顿也是应该的。一口干掉手中的酒,抓起豆腐干就吃了起来。口中还连连称赞。

王富贵今天是捡回条小命,心情大好。平常不怎么喝酒的他,居然拉着胡忧拼起酒来。等王张氏把鸡端上来的时候,他已经有七分醉意了。

“胡相公,你吃鸡。”王张氏平日不怎么与人接触,有些害羞,说话也小声。

“嗯,好。”胡忧这斯,确实是饿了。老实不客气的,撕下只鸡腿就啃了起来。

王张氏看王富贵已经醉薰薰的样子,不由心中来气,不满的说道:“老王,你还不快招呼客人。不能喝不会少喝点。”

王富贵醉眼迷离的呵呵一笑道:“放......放心吧,我没醉。我这是高兴的。今天......要不是遇上小兄弟,我这条命就没了,你也得守......守寡。来,替我敬小兄弟一杯。”

王富贵把杯子往王张氏身前一推,不由分说的就给满上了。王张氏是打从心里感激胡忧,所以也就没有推辞,举杯道:“胡相公,小妇人多谢你救命之恩。”

“好说,好说,我辈行医之人,见人有难,出手相助是应该的。”这斯早把自己是因为想吃人家顿饭才救人的事给忘了,很坦然的受了王张氏的敬酒。

“胡相公真乃仁义之人。”王张氏陪着把酒干了下去。王张氏有个毛病,一喝酒脸就会红。今个她脸本就红红的,再加上这杯酒,更是红得都快滴水了。

“那是。老婆你是不知道,胡兄弟可是一个了不起的游医呢。”王富贵一喝酒话就多,帮着胡忧吹虚道。

“真的?”王张氏听胡忧年纪轻轻,就已经是位游医,不由多看了几眼。

胡忧并不知道游医在这里的地位,心里答了句了不起个屁,整天被城管追得到处跑。他可不觉得游医有什么露脸,于是答得含含糊糊的。

天风大陆的男女基本比较平等,也没有那么多的规矩,王张氏进厨房把最后的汤端上来后,也跟在桌前一块用饭。听着王富贵和胡忧在聊天吹牛。

胡忧是老江湖了,见过的奇神怪事多了去了。随便乱说一些,就把王富贵唬得一愣一愣的。王张氏在一旁听得有趣,也不时发笑。

聊着聊着,胡忧就很巧妙的把话题聊到自己的身上了。随便给自己编了套师成出门,行医积德的狗屁理由,然后就有意无意的提到自己没有地方去。

胡忧他这是打算赖在王富贵家里了。他心理很清楚,自己初到这个地方,什么也不懂,必须得有个人来,为自己作指路的明灯。好让自己大体了解,这是到了一个什么社会。不然自己出去乱撞,又被人追杀怎么办。而且这里有吃有喝的,也省得再去开档了。

王张氏是聪明人,一听就听出来了胡忧的意思。她到不是不想留胡忧住下,可是家里只有两间房,一间做了豆腐房,一间他们两夫妻住,这把胡忧留下,怎么方便。所以她就想找机会,提醒一下王富贵,别乱答这茬。可是她还没来得急说呢,王富贵那边就先开口了。

“胡兄弟,你要是看得起老哥,你就先在我这里住下就好。”

胡忧就等着王富贵这话,王富贵真把话说出来了,这斯却还在假意推辞:“王老哥,这不太方便吧?”

王张氏听胡忧这么说,心中一喜,刚想要说是不太方便。王富贵那边又把话给抢去了。

“有什么不方便了。一会让你嫂子收拾一下,先住着再说。”

“那我可就不客气了。给嫂子舔麻烦了。”这回胡忧也不推了。这一推真推掉了,自己今晚可要睡街边。

王张氏到了也没能插上话,气得差点给王富贵一脚。可是现在这个事已经定下来了,她生气也没用,得赶快想办法怎么把今晚给过了。

王张氏想来想去,也没想着个办法,本想问问王富贵,可那家伙已经趴那睡着了。胡忧查言观色,看出了王张氏有为难之意。但是他实在没地方去,心说你自己看着办吧。于是头一歪,他也装醉倒在了桌上。

两男人全趴下了,这可就苦了王张氏了。豆腐房那边肯定睡不了人,这屋里又只有一张炕。是,炕很大,睡三五个人不成问题,可是这么收留一个年轻男人,怎么着也不方便呀。

这可怎么办好,总不能把救命恩人扔屋外去吧。这也太说不过去了。这山里的地方,白日里虽然热,晚上可很凉的。要是把恩人给冻着......

王张氏在屋里转了三圈,最后一咬牙,一跺脚,不行也得行了。总得把今晚过了再说。

王张氏先把王富贵扶倒在炕上躺下,然后犹豫了一下,再过来准备把胡忧也扶倒在炕在。

胡忧这斯一直趴在桌上,偷偷的看王张氏准备怎么处理自己。看到王张氏过来了,赶紧闭上眼睛。只觉得王张氏的一只手,搭在自己的肩,另一只手,轻轻托住自己的头,看样子是要把自己也扶倒在炕上。这下他放心了,今晚不用睡路边了。

胡忧虽然比较瘦,但是却比王富贵足足高了一个头,这身子也就比较重。他在装睡嘛,自然不能帮力,所以这王张氏扶起胡忧来,就比较吃力了。

王张氏原来只是想用手,把胡忧给扶倒在炕上,可是跟本扶不动胡忧。于是只能靠近些,利用身体帮点力,总算把胡忧也弄了上去,差点没累死。

006章意外

王张氏好不容易,把两个大老爷们都放躺在炕上,自己都弄出了一身热汗。收拾好桌上的残羹,撤下小炕桌,这才算是长舒了一个气。

看到炕上两人睡得呼噜震天,一个赛了一个的响,王张氏不由的苦笑的摇摇头,走了出去。

王富贵是真睡着了,可是胡忧并没有睡着,他心里有事呀,这次跑这古代来,今后怎么弄?

累了一天,刚才又喝了不少酒。想着想着,胡忧很快就睡着了。

王张氏收拾好一切之后,回到屋里,在箱子里找出块布,拉上条帘子,隔在胡忧和王富贵之间,这才合衣睡下,穷人家,实在无法太讲究。

王张氏平时有睡前洗澡的习惯,今天胡忧在这里,觉得不是那么方便,于是就没洗。可是习惯总归是习惯,今天出了不少汗,身上沾腻腻的,怎么也睡不着。

人睡不着呀,那就好想事。这时候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孩子突然半夜啼哭,王张氏就想到孩子上了。她和王富贵已经成亲十年了,至今也没有一个孩子。术士、医生看了不少,可是这肚子就不见鼓起来。

虽然王富贵一直没说什么,但是她心急呀!有心让王富贵再娶一房吧,一来这家里太穷,跟本拿不出财礼来。二来她乃大家小姐出生,再进娶进一房,合得来还算好,这要是合不来,弄不好,自己可就有气受了。最重要的一点,这根在王富贵的身上,就算是娶进一房,也不见得就能成事。

想来想去,王张氏就想到胡忧身上了。心想着这胡相公乃一游医,虽然年轻,但是看起来应该有几分本事,等明天请他给帮忙看看,说不定能有希望。

这想着想着,王张氏也睡着过去了。

一夜无话,转天鸡叫的时候,王富贵一咕噜从炕上爬了起来,迷迷糊糊的下了炕,猛的看见一个男人睡在自家的炕上,吓了一跳。刚想抄家伙去打,这才想起,昨晚自己把胡忧给留下住夜。咧嘴暗笑自己糊涂,险些把恩人给打了。他也没叫老婆,自个披衣出门,磨豆腐准备出摊。不多一会,王张氏也起身帮忙,这都是多年的习惯了。

做得了豆腐,天也亮了。王富贵交待老婆好好招待胡忧后,挑了摊子到集市上去了。王张氏累了一早上,又出了一身汗。于是回到房中,想要找件衣服给换上。

刚一进门,才想起家里还有个胡忧在,心里略有些不爽,可她毕竟是良善之人呀。

“张语花,这是救命的恩人,怎么能老想赶人家走呢。”王张氏低声暗骂自已。

“原来她本名叫张语花。”胡忧此时已经醒了,但是并没有张开眼睛。这是他的一个小习惯,每次醒来的时候,他总喜欢闭着眼睛,先听一下周围的动静。

这个习惯是他十二岁那年养成的。至于原因,与师父有关,那次他们住店被人偷光了东西,被师父教育了,从此他睡觉总是留个心眼。

所谓,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前事不忘后事之失。从此以后,胡忧就落下了这个习惯。而正因为这个习惯,不但让他见证了无数的好戏,今后还救了他一条小命。当然,这是后话了。

王张氏在心里骂了自己一通,感觉胡忧都顺眼多了,拿了衣服出屋,也不叫胡忧,恩人累了,多休息也是应该的。

今天的天气不错,阳光也不错。胡忧微咪眼睛,出了房门。茅房昨晚胡忧去过一次,知道就在厨房后的墙角边。胡忧起步就直奔那里而去。

自家用的茅房,很简漏,四处都透着风,胡忧感慨着老王家真穷的同时,也感慨自己今后的路要怎么走。

那几颗蛇牙镶在手指头上,混如天成一般。胡忧用手摸了一下,有些像玉的感觉,温热,不见扎手,这才放心下来。这东西如果扎手,那就完了,姑娘的手都不敢牵。

看到蛇牙,胡忧又想起了那条白蛇来。无意看了一眼手中的戒指,居然又看到了那小白蛇盘在戒指里。

“它是不是真的在里面呢,难道这戒指还有储物功能?”

胡忧在原来的世界时,也看过几本玄幻之类的书,非常羡慕书里那种有储物功能的戒指,没事他也YY几下,幻想着如果能有一个那种戒指,那到超市去偷东西,就方便多了。想拿牛奶拿牛奶,想拿豆奶拿豆奶,拿了之后,往戒指里一放,超市的保安就算把自己拔光,都找不到一滴,多爽。当然,这种方法拿面包也是适用的。

胡忧正想着怎么把那蛇鞭给弄出来,突然,白光一闪,那蛇鞭出现在了他的手上,许许如生一般。

“我靠。”那蛇鞭出来得太突然,胡忧一点心里准备都没有,条件反射的就把死蛇给扔了出去。蛇鞭顺着茅厕的空洞飞了出去,刚好从房檐缝进了厨房。

“啊......”

王张氏正在做早饭,突然一条蛇飞进来,正好挂在她的身上。

王张氏生平最怕蛇了,平时听到个‘蛇’字,都心砰砰跳得紧。现在一条蛇挂在她的身上,她直接尖叫一声,就晕了过去。

“嫂子,嫂子,你怎么样,快回答我。”

胡忧一听到尖叫声,就知道坏事了。听着王张氏声音是从厨房传出来的,马上跑过去。厨房门关着,叫又没人回应。胡忧就开始砸门。

厨房的门并没有关死,胡忧刚拍了几下,门就给拍开了。胡忧冲进去一看,有些傻眼了。

只见王张氏双目紧闭躺倒在地上。

胡忧艰难的咽了口唾沫,轻声的叫道:“嫂子,嫂子。”

王张氏完全没有反应。

“这可怎么办。”胡忧暗想着。

“可不要昨天救活一个,今天吓死一个呀。这里的官老爷也不知道会不会断案……”

胡忧边胡言乱语着,边观察王张氏,发现她应该只是吓着,不会有生命危险,这才略安心。

胡忧先把蛇鞭从王张氏的身上拿下来,然后用上江湖急救的那一套,其实就是往王张氏的脸上喷凉水,过了得有三、四分钟,王张氏终于睁开了眼睛。

胡忧刚想说话,突然就听得院门被拍得啪啪响,王张氏差点又被吓晕过去。

“是王老哥回来了吧?”胡忧安慰道。

王张氏摇摇头道:“应该不会,今天的豆腐做得有点多,他不到下午是不可能回来的。”

胡忧见王张氏回了魂,心也就定下了心,趁热打铁道:“去看看来人是谁吧,可能有急事找呢。”

王张氏犹豫了一下,确实没再见到蛇,这才应声道:“是谁在打门呀?”

“王妈妈,我是翠花。我娘让我来买点豆腐。”门外传来一个女孩子的声音。

王张氏低声对胡忧解释道:“是隔壁李家的小女儿。”

“快去给人家拿呀,这是上门的生意呢!”王张氏给人家拿了豆腐回来,胡忧看她已经恢复正常,赶紧的道歉,无故把人家吓成这样总是不对的嘛。

“刚才差点被你吓死。”王张氏抱怨了几句,也没再怪胡忧,人家也不是故意的呀。

经此一次,二人反到是熟悉了不少,算是略有交情吧。

007章治病

日落西山,王富贵就快要回来了。王张氏到厨房里做晚饭。胡忧无聊的躺在炕上休息,不时的把玩着手中的戒指和那几颗蛇牙。

就在刚才,胡忧又一次的成功把蛇鞭收进了戒指里。这次他看得很清楚,那蛇鞭在戒指前一闪,就不见了。蛇鞭进了戒指后,胡忧却怎么看也看不到戒指里的情况,这让他多少有些郁闷。

结合昨晚看到王富贵腿骨的事,胡忧已经可以断定,自己的眼睛肯定具有一定的透视功能。只是这个功能究竟怎么用,他还没有弄明白。

弄不明白眼睛,胡忧打算先弄明白这个戒指。他试着以收蛇鞭的方法,来收炕上的那张小炕桌。先在脑中想着那小炕桌的样子,再想着让它进入戒指里。

淡淡的白光闪过,小炕桌平空消失了。胡忧高兴的大叫一声,马上看向戒指。可惜还是看不到戒指里的情况。看来眼睛和戒指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经过反复的验证,胡忧计算出,戒指里的空间大约有两个立方左右。至于还有没有别的功能,他暂时还没有发现。不过单只是这个,他就很开心了。至少今后去哪,不用背行礼了。

“不知道祖师爷的这个戒指,能不能装活物。”胡忧想着,从炕上跳了下来,起步往厨房跑。下午王张氏用黄豆在邻居那里换了只鸡,胡忧要赶在她把鸡杀了之前,拿那鸡来试试。

王张氏此时正要杀鸡,看到胡忧突然冲进了,吓了一跳。

“胡忧兄弟,你走路就不能带点声音吗。”王张氏有些埋怨道,好被这么吓,弄不好什么时候就吓掉小命。

“嫂子,借你的鸡我用一下。”胡忧赶紧道歉,并说明来意。王张氏也不明白胡忧要干什么,但还是把鸡给了他。

找了个王张氏看不到的角落,胡忧把鸡弄进了戒指里。估摸着两分钟左右,他再把鸡弄出来的时候,那鸡已经死了。

“看起来是闷死的。这么说,戒指里面是真空环境,没有空气。那是不是可以保存食物呢。”胡忧拿着鸡往厨房走,边走想着。在经过豆腐房的时候,他顺手丢了几块豆腐进去。

“呀,你怎么把它弄死了。快把它给我,不赶快放血,这鸡就不好吃了。”王张氏一把抢过胡忧手上的死鸡,穷人家,养只鸡可不容易。

鸡肉飘出香味的时候,王富贵挑着担子回来了。给老婆打了声招乎,匆匆洗了把脸,就拉着胡忧到炕桌前喝酒。

喝酒的结果和昨晚一样,王富贵不胜酒力,没几下就喝醉了。胡忧到是没醉,不过昨晚他没怎么睡好,他也一早睡了。

王张氏收拾好后,再把那帘子挂上,也休息了。在她心里,救了丈夫的胡忧也算是半个自家人,家里虽然点,多张嘴也还是过得去的。

一夜无话,王富贵依旧清早起来,做豆腐去卖。王张氏也早早起来帮忙,同样没有叫醒胡忧。

胡忧直睡到太阳晒屁股才起身,一睁眼,就看到桌上摆放着煮好的面条。

“这嫂子对我还真是好。”胡忧心想着看看能有什么可帮王张氏做的,帮帮她也不算是白吃白住。想着想着,就又想到自己身上来了。现在连这是什么地方都没弄清楚,还想着帮人呢。不过自己似乎有透视眼,这到是个活命的手段,还有那戒指,应该也能让自己的生活好过一些吧。

说起透视眼,除了第一次外,后两次出现透视情况的时候,都是刚起床睁睛没多久的时候,这是不是与精神力有关呢,还有这浅层和深层消耗精神力是不是也不一样?”胡忧一直坐在炕边吃面,边心里不停的分析着。

证明自己拥有透视眼之后,胡忧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可以利用这个来给病人检查身体。这到不是他多么高尚,而是因为这是他生存下来的本钱。无论到哪个世界,谋生的手段,总是必不可少的。

但是这个透视的时间,实在是太短了,而且总不能每次都睡一觉,才帮病人检查身体吧。如果有什么方法,可以让自己随时想就透视就能透视,而且时间又能长一点就好了。

“嫂子,我问你个事。你有没有听说过,有什么方法可以练精神力的?”胡忧决定找王张氏帮忙。怎么说人家也是本地人,对这个世界知道得应该比较多。

“精神力是什么?”王张氏不解道。

“嗯。就是有什么方法可以让人的精神很好,或是不用睡觉什么的。”胡忧一时也不知道应该怎么解释。

“哦......那个......那个,我父亲以前有一本叫什么经的书,好像有说过这个。”

“真的,那书还在吗?”胡忧一下来精神。

“应该在那边的箱子里吧,我父亲过世后,我把那些书都装里面了。”王张氏指着墙角的一个箱子道。

“过去看看。”

日子一晃,胡忧来到王富贵家五天了。这五天以来,胡忧的精神力没有得到什么进展,对这个世界到是略有了些了解。

今天王富贵的心情不错,因为他刚到集市,豆腐就被一个人家全给包了。拒绝了行上朋友喝酒的邀请,王富贵挑着担子往家赶。回到家门口,习惯性的用挑头在门上顶了一下。

‘咣当’一声,门没有像往日那样被顶开,到是他自己差点被反作用力弄个狗啃泥。

王张氏正在和胡忧说话,突然听到大门发出的声音,低声叫道:“糟糕,是老王回来了。”

王张氏的话音刚落,门外就传来王富贵的叫门声。胡忧赶紧和王张氏分开,低声对王张氏说道:“别怕,你先到房里,这里交给我了。”

胡忧的鼓励,给王张氏带来了一股安心的感觉,她感激的看了胡忧一眼,回了房。

胡忧边应门,边在脑中想着一会怎么跟王富贵说。

“王大哥,你回来了。”胡忧笑着把门打开,脸上一个破绽都不漏。

王富贵看开门的不是王张氏,不由孤疑的问道:“大白天的,关什么门嘛,还劳胡弟兄来开。胡兄弟,我老婆呢?”

胡忧一拉王富贵,解释道:“嫂子在房里。刚才我和嫂子有些事,不方便让外人知道,所以就把门给关上了。”

王富贵的脸一下就阴沉起来,问道:“你和我老婆有什么事不方便,要关起门来的。”

说着放下担子,就要往房里去。胡忧没想到王富贵这个冲动,赶忙一把把他拉住,急道:“王大哥你先不要激动,事情是这样的。刚才我和嫂子闲聊,说着说着,我就随口问了一句,嫂子和大哥成亲十年了,为什么还不要个孩子。哪知道嫂子一听这话,就哭了起来。我怕邻家听到不好,于是就把门给关了。大哥,嫂子为什么这么伤心呀?”

胡忧边说着,边有意的把王富贵往外带。王富贵听到这个,心中也黯然,也就随着胡忧走。

胡忧一看这个有用,忙接着说道:“王大哥要是有什么难言之隐,不妨直说。说不定,我能帮你。”

王富贵叹了口气道:“这个事,说起来,应该是错在我的。”

“这话怎么说?”胡忧问道。刚才从王张氏那里知道,王富贵身体很好,应该不会生不出孩子才是,看来问题应该在别的方面。

王富贵左右看了看道:“胡兄弟,你是位游医,我想你应该看出一、二来了吧。”

“嗯。其实我多少看出了一些。”胡忧的回答很模糊,这是江湖医生常用的语调。其实他跟本就没看出什么。

“真的,那我......”王富贵有些激动。

“别急。王大哥,你听我说。你这个事有些复杂,我要仔细想想,才能告诉你。不过有一点,我必须提醒你。如果你希望将来能抱上个一儿半女的话,近期千万有好好调养身体。”胡忧表情严肃的对王富贵说道。

胡忧没话找话的一通说,算是先把王富贵给稳住了,至于王富贵究竟是因为什么问题造成不孕不育,胡忧准备找机会好好观察,胡忧自己发现问题和王富贵说出问题那是不一样的,至少信心上分别很大。

把王富贵送进门,胡忧随便找了个借口出了屋子,也没个目的田间地头的四处乱晃。遇到女人就偷瞄几眼,碰上品像不错的草药就采了扔戒指里去。也满逍遥的。

这几天,通过从王张氏那里旁敲侧击,胡忧已经知道,自己所在的这个地方叫做天风大陆。王张氏所知道的东西,都是从她父亲那里听来的。现在还做不做得准,胡忧也不好说。总之按胡忧的理解,这里像地球一样,国家很多,有大有小。他现在所在的曼陀罗帝国,是这大陆上七大强国之一。

走着走着,看到一块大石头挺不错,本想写个胡忧到此一游什么的。后来想想有些俗,于是胡忧就用疲门的暗语写道--天风历1118年6月18日,胡忧穿越在曼陀罗帝国云州乐平镇。

008章病因

太阳下山了,天也黑了,也没有风景可看了,胡忧这才回到了王富贵的家中。

王富贵还在炸豆腐。胡忧进去打了个招呼,看他一时半会没有收工的意思,就转身溜进了厨房。

“嫂子,做饭呐。我来帮你添柴吧。”胡忧从小只有师父没有亲人,王张氏对他好,他在心里也拿她当亲人看。

“不用,别累着你。”王张氏也挺心痛胡忧的,不忍让他干活。

胡忧没理会,蹲在那加柴,这事他以前做过不少,算熟手。

“嫂子,我问你个事。王大哥以前是不是伤过?”胡忧边问着边把柴丢灶里,柴有些湿,烟气重不太好烧。

“伤过?我不知道呀。”王张氏张想了想摇头道。

胡忧疑惑道:“不会吧,你们成亲十年,有没有伤你都没见过吗?”

“我不太留意这些。”王张氏有些脸红,似乎在隐瞒着什么。

晚上,胡忧半夜从床上爬起来,偷偷来到王富贵的身边。因为在王张氏那里没有得到答案,胡忧决定用自己的透视眼试试。

十多秒钟虽然短,但是已经足够胡忧看清楚王富贵的问题。主要是问题太过于明显了。

“看来嫂子没说实话呀,王大哥少了一个蛋蛋,她不可能不知道的。”胡忧躺回炕上,闭眼想着。

胡忧的想法很简单,吃人家的住人家的,多少应该给人家一些补尝。如果能帮王富贵治好他的问题,让他能生个一儿半女的,也算对得起他了。再说自己身上一个大子都没有,总不可能赖在这里一辈子吧。现在有机会,从王富贵身上弄几个也不算坑他?可是王富贵少了一个蛋,那问题就有些大了。

想着想着,胡忧突然想到了一件小时候的事。那时的胡忧大约六七岁的样子,非常的顽皮。有一天,他无意中看到一只公狗和母狗在恋爱,两条狗连在一起,觉得挺好玩,于是就拿棍子去打。结果把公狗的一颗蛋蛋打破了。狗主人把胡忧抓住,押到他师父那里讨说法。

胡忧的师父很不以为意的扔出了张方子,说什么****产生的精子数量是很大的,每天可以上亿,即使按一个****来计算,只要它的功能是正常的,它就可以产生足够的精子以供受精之用。生狗仔不成问题。

“狗没有问题,人应该也能行吧。只是不知道,师父是不是骗人的。话说这无良师父的话,十句有九句信不得。可惜后来也没有再去过那地方,也不知道那狗有没有生小狗......管它呢,全拿死马当活马医了。能不能行,还要看老王家祖坟冒不冒青烟!”

胡忧边想着边回到炕上。

江湖是很乱的,而胡忧的师父为人又小气,住店从来不开单间,睡的都是大平铺。为了防范有人偷东西,胡忧的师父交给过他一种睡觉的方法,能让自己保持在半睡半醒之间,江湖人称为留耳朵。

胡忧一开始还觉得挺好玩,但是学会了之后,就不好玩了。因为从此,只要一睡大平铺,他就得留耳朵。这种半梦半醒的睡法,非常难受。好在后来也慢慢习惯了。

来到异界之后,表面上看,他睡得很沉。其实每天晚上,胡忧都习惯留耳朵的,因为他对这里很没有安全感。

王富贵什么时候起来,王张氏什么时候做饭,他多少都有些感觉。只不过没感觉到危险,他不动而已。

第二天,王富贵快要出门的时候,胡忧从炕上爬了起来,说是要和王富贵到集市上玩。对于这点,王富贵当然没有异意。

在吃过王张氏做的早餐后,王富贵和胡忧一起出门。王富贵挑着担子,胡忧理所当然的空着手。两人闲聊着往前走。过了一会,王富贵看四下无人,就提到了昨天的事。

胡忧心说,我正等着你呢。

“王大哥,恕我直言。我观察你已经有些天了,你的身体虽然强壮,但是阳气却不够。应该是子孙袋不够力。如果我猜得没错了话,你应该少一个蛋。”胡忧严肃的说道。

“嗯?”王富贵有些惊讶。他十多岁的时候,曾经在一个大户人家里帮过工。有一次无意中得罪了少爷,被少爷放狗咬。正好咬中那里,这事他从来没有对别人提过,想不到胡忧居然能看出来。

胡忧早就知道答案,自然不可能说错。伸手拍拍王富贵的肩头,安慰道:“放心吧,昨夜我一夜没睡,就是在想你这事。像你这种问题,以前我师父有遇到过,我会尽力帮你的。”

胡忧边说着,心理边暗想道:我可没有骗你哟。我师父是遇过,那条狗和你的情况不就一样吗,而且他还开过方子的。

王富贵没有听心的本事,自然听不到胡忧的心里话。听到胡忧这么说,他高兴得快跪下来了,连连称谢道:“胡兄弟,你的大恩......”

“得得,别说那些,咱兄弟能认识就算是有缘,医者父母心,我一定会帮你的。不过这治病得用药,而且这些药都比较名贵。我不是问你要钱,只是你也知道,兄弟我刚刚出山,身上也没钱......”

胡忧才懒得听那些报恩的话。他是现实主义者,拿到手里的,才是自己的。说水话,他可是高手。再说他是真没钱,总不能去抢药回来治人吧。

“胡兄弟你说笑了。你为我治病,我感激还来不急呢,怎么可能让你出钱。我身上只有一百个铜钱,你先拿去,不够晚上我再问你嫂子要。”王富贵说着掏出个布袋,把准备买黄豆的钱,连着袋子,一块全塞给了胡忧。

胡忧用手掂了掂,暗道终于见着钱了,这大男人身上没钱心里慌呀!不过这钱应该是不怎么够的。

叹了口所有,心道:“少是少了点,不过也差不多够一天的药钱了。反正第一次用药,量也不能太大,得试着来。”

到了集市之后,胡忧以配药为名,和王富贵分了手。这个集市与胡忧穿越过来的那个并不是同一个,这一点,胡忧刚到就已经看出来来。

集市非常热闹,口袋里有了钱的胡忧,底气很足。想到自己到这个世界好些天,还没吃过王张氏以外其他人的手艺,于是他先买了几个包子,一来能解解馋,二是可以试试这里的消费水平。很快胡忧就知道了,一百个铜钱相当于自己原来世界的一百块钱。

天风大陆通用的货币是铜币、金币两种,每个国家发行的钱币虽然花纹不一样,但是大小,重量是完全一样的,基本可以不进行兑换,直接在各国通用。胡忧打听过,这里没有银币。一枚金币可以换一百块铜币,也就等于胡忧原来世界的一张百元大钞。

“王大哥出手到挺大方。只是这铜板拿着太不爽,死沉死沉的。”说着一拍脑袋:“忘记咱还有个宝贝了。”

胡忧这才想起了空间戒指。把铜钱扔进去,顺便把昨天那几块豆腐拿出来。豆腐还很嫩,没有变质的现像,看来这戒指真能保鲜。

胡忧现在有钱在手了,可以想着给王富贵配药了。转过一条横街,在街尾的地方,看到有人宰牛,他就乐。

跑上去跟老板一阵讨价还价,用了十个铜板,买了条牛鞭,提在手上,这东西可是主药了。

“嗯,这个不错,不过只这一样,还不足够,得配齐了那方子恐怕才行。”

从这一天起,胡忧每天都能从王富贵那里得到些钱,有时候多少,有时候少些,然后他就满世界找牛鞭,马鞭,猪蛇,狗鞭的,反正方子里有什么就买什么回去,再合着路上采的一些草药,每天让王张氏给王富贵炖上一锅。

王富贵做梦都想要孩子,也不管胡忧弄回来的是什么,总之是玩命的吃。吃到第七天,王富贵的鼻子就流血了。

怎么了,这些玩艺太补不算,最主要的是,胡忧不让王富贵泄火,这能不出血吗?不过胡忧只对王富贵说了一句:“没事,这是正常现像,是好事。”王富贵这罪,还得受下去。

这天,胡忧给王富贵全面的查看过身体,他知道,自己离开小王庄,离开王富贵和王张氏的时候快到了。王富贵已经吃得足够补,应该就是这几天的事了,自己总不能还呆在人家家里呀。

算了算,除去吃喝不谈,从王富贵那里得的钱还剩下二百多个铜板,这就算是诊金了,毕竟他也花了那么多心思,理应该得些回报吧。

“明天吧,明天告辞走人了,在这里已经住了一个月了,总应该到外面的世界去看看了。”胡忧躺在炕上想着,慢慢睡了过去。

第二天,胡忧没有再拿回什么鞭,而是买回好些酒菜,拉着王富贵和王张氏一块好好喝一了顿。

喝到七八分的时候,胡忧偷偷告诉王富贵,药力已经足够了,今天是好日子。王富贵听了这话,全身血液都沸腾起来,这是激动的。十年了,也许这次真能有个孩子呢。

同为男人,胡忧当然非常明白王富贵现在的感受,于是随便找了个借口,把地方让给人家吧。

故意的用力把大门关上之后,胡忧又偷偷的跑了回来。从戒指里,拿出一封早就写好的信,压在厨房的顶锅上。

信中的大意无外乎是谢谢王富贵和王张氏的收留,现在王富贵的病已经好了,自己也应该走了之类的话。

放好了信,胡忧又偷偷的潜到王富贵的房门外,想听听自己这段时间以来,辛苦的成果。

屋里和胡忧料想的一样,早已经有动静。胡忧听了大约十分钟,嘴角挂起了浓浓的笑意。

“嘿嘿,王大哥,虽然你能不能生出儿子,就看你的命了!”

009章黄金凤

身上的药戏道具全给弄丢了,胡忧也没想着再做一些。身上有两百个铜板,那就相当于两百块钱了。这是胡忧长这么大以来,能够独立支配的最大数额。要知道以前,师父从来不会允许他身上的钱超过五十块。

五十和两百,那可是天差地别之数。用胡忧自己的话来说,咱现在就是一小地主了。先享受一下生活再说吧。其实真有差别那么大吗?

离开小王庄之后,胡忧随便找了个方向,就上路了。这曼陀罗帝国的环境还不错,没有工厂,没有尾汽排放,一切都是天然的。

天很蓝,水很绿,就连那大青山也不错。山青水秀自然就出美女,这一点让胡忧非常高兴。一路走来,大姑娘小媳妇的,漂亮女人让他看到不少。

曼陀罗帝国还有一样东西很多,就是难民。这一拨一拨的难民,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拖着家,带着口,官道上,林子边,经常都能看到。

胡忧好奇的打听了一下,说是帝国北部的容江上游河道开了个口子。那一带有十多个城镇都被水泡了,不少人都受了灾。

胡忧在这里没有亲戚,也不用担心哪家受了灾。总之他是一人吃饱了,全家都不饿的主,所以也懒得管这些事。这种灾灾难难的事,自然有……哦,不,到了这里,应该称为皇帝。这些都是帝国皇家管的事。

听说这个地方真有皇帝,胡忧还真高兴过好一阵子。他现在还记得,自己在山洞时说过的话,能活着出来,有机会也报名去应征一下皇帝这个职位。别的待遇暂且不论,单单这皇帝的六宫制度,一后、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共一百二十一个老婆,就足够让他心痒痒的。

不过这话,到了外面,胡忧也就不敢乱说了。这里的官军好凶的,和土匪差不多。胡忧就亲眼看着过两起官军强抢民女的行为,别人帮着说两句话,就被打得头破血流,眼珠子缝针。

因为遭了灾的关系,物价有些涨,特别是吃的东西,涨得很快。胡忧身上的小两百铜板,现在已经只剩下一百不到了。

这天,胡忧来到了一个叫做宁保的镇子。这个镇子和乐平镇不同,它地处云州北部的花河州境内。花河州和云州一样,也是曼陀罗帝国九大州之一,煤炭资源丰富。宁保镇是一个大镇。虽然比城小了些,但主镇也拥有五六万的人口,称得上是小城吧。

离开小王庄有一个多月了,胡忧每天闲暇的时候,都会看一下从王张氏那里拿的那本书。书上有些介绍练精神力的方法,写得挺邪乎,什么学会之后,能成仙成神的。胡忧按着上面的东西,练了一个月,除了微微可以控制透视眼的使用时间外,别的也没见有什么大用。

胡忧现在正坐在街边的一个小摊前,对着老天流口水。这摊是他三天前开的,一张小桌,两张小椅子,再加上一个很不要脸的,写着‘妙手人心’四字的小招牌,就是他的全部家当了。

说起这招牌,他本来是想写妙手仁心的,可他书读得少,还老爱写错别字,所以就写成了这个妙手人心。一开始他自己也不知道,还在那美呢。等发现了之候,他也没兴趣改了,破罐子破摔吧。

摆摊已经三天了,胡忧连一个生意也没有。就冲着他这倒霉招牌,也没什么人敢靠近他。不过他似乎也不急,反正口袋里还有五十多个铜钱,够他活一阵子的了。

时近中午,太阳有些大,街上的行人不多,美女那就更少了。胡忧揉了揉眼睛,连摊都不收,就到对面的一家酒楼里解决肚子的问题。

上到二楼,找个了临窗的桌子,叫了二两小酒,半斤牛肉,再来一盘炒花生,胡忧就美滋美味的吃喝起来。窗外的河风,不时抚过他那晒得有些发红的小脸,这小日子过得,那叫一个爽呀。

正享受着呢,突然胡忧的眼睛一亮,只见街头出现了一匹高头大马。这马毛色纯黑,只有四只马蹄上,接近地面的地方,有一小片白色。这种长法,在马经里有个名字,叫做乌龙踏雪。

马好不好,胡忧不知道,他只知道那马上坐着的姑娘不错。只见那马上的美人年方二九,杏眼,翘鼻,樱桃嘴,面赛白玉,眉如柳月,标准的美人像,娇俏可人。

再看身材,那就更不得了啦!

胡忧看得口水流了满桌子,都没有回过神来,只想这辈子有这么一个夫人,那就不白活。

胡忧正想着呢,那小美女在酒楼前甩蹬下马,走了进来。她这一进来不要紧,趴在窗台那正做美梦的胡忧,突然失支了目标,差点没直接从楼下掉下去。

“呃,这哪是女人嘛,这简直就是要人命的妖精呀。”胡忧醒了醒神,喃喃自语的说道。

美女进酒楼,想必是要吃饭。这二楼比一楼风景要好得多,胡忧想她应该会上来,于是伸长了脖子,往楼梯那边看。

看了好一会,胡忧感觉不对,暗叫一声不好,赶紧跳起来,往楼下跑。果然看到那小美女在柜台前,正和掌柜的说话。

胡忧慢慢悠悠的靠了上去,想听个一句半句的,但是看到小美女腰上挂着双刀,他就没敢太近。

来到这里有些日子了,胡忧对这片大陆多少也有了些了解。这个地方,凡是出门带着家伙的,多少都会几下子。惹上他们,让他们砍了,算你倒霉。这里到是也有官府,可是这里的官府,专管怎么想办法弄钱,对别的事,他们跟本就没兴趣。想找他们帮你抓人,哼,衙门自古向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

“没事带什么不好,带两把刀做什么。”胡忧心里嘀咕。

他可不敢因为人家是女的,就看不起人家手中的家伙。要知道帝国五大军团长里,可是有两个是女的。这些女将军,可个个都有真本事。打仗砍人,比男人还狠咧。

由此可见,这人地方,女人比男人更加的暴力。

真是越看越美呀。

多看几眼,头都转不动了,直到那小美女离开之后,胡忧都没有回过神来,张着个大嘴,傻傻的愣在那里,口中喃喃的说道:“这姑娘,我要了,这个姑娘,是我的......”

此时的胡忧,脑子里是一片混乱。

失魂落魄的回到自己的桌上,牛肉也无味了,酒也没感觉了,胡忧整个人都奄了。

“不行,我一定要追到她。”胡忧在内心里大吼一声,整个人才清醒过来。

要想抱得美人归,首先要知道她姓什名谁,家住何处。至于有没有许配他人,这个不在考虑的范围。

胡忧有了目标之后,脑子开始高速转动起来。那美人从出现在离开的所有画面,如录像带一样,全部回放出来。

胡忧的嘴角越弯越深,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斯又要冒坏水了。

“小二,再给来壶酒。”胡忧一口喝干手中的酒叫道。

酒很快就上来了,胡忧看没人注意,偷偷把藏在手中的几个铜板塞进小二的手里,轻声的说道:“小二哥,跟你打听个事。”

店小二掂了掂手中的铜板,很巧妙的一溜手,手中的铜板便消失不见,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客官你请问,小的只要知道,一定详细告知。”店小二乐呵呵的说道。

胡忧看他这手活如此熟练,笑意更深了。他敢这么爽快拿自己钱,十有八九,肯定猜到了自己想要问什么。

果然,胡忧刚一开口问刚才那个女人的身份,店小二的眼中就闪过一副‘我早就知道你要问这个的神情’。

“客官,你要问刚才那个姑娘的身份家世。这个小的本不应该多嘴的,但既然你问起了,我就告诉你一些吧,不过,你可不能说是我告诉你的。她叫......”

“黄金凤!嘿嘿,好名字,好名字呀......”胡忧得到自己想的消息,一路唱着慌腔走板的小曲,走出了酒楼。

那小摊?

美人要紧,谁还在乎那个哩。

****************

黄府。

宁保镇大富之家。除了镇守许家外,就属他家最有钱。

家有良田,屋有粮仓。代代酿酒,乃是一大酒商。

胡忧此时就站在黄府门前,只见眼前深宅大院,府阔墙高,门前两个家丁,一条恶犬,这一看就知道,不是容易进去的地方。

不过也不必太过惊慌,我们的前辈们,早已经总结出对付这种地方的良策。难道唐珀琥唐大侠的经历,还不能让我们有所启示吗?

胡忧在前门抒发了一番感情,转身往后门走。他早就已经打听清楚了,黄府的酿酒房,这几天要招人。胡忧打算先来一招近水楼台再说。

后门比前门要热闹很多,男男女女的站了一大堆人,有来见工的,有送家人来见工的。男人的粗声,女人的细语,再加上不时发出的婴孩啼哭,全混在一起,组成一阵阵嗡嗡,让人听耳朵发涨。

石阶角落上,有个妇人在奶孩子,胡忧用了极大的毅力,才把自己的视线移开。世道不好,像黄府这种包吃包住,还另算工钱的工作可不好找,所以只招十个人的名额,至少来了三百多个人挣位。

胡忧以前一直跟着师父混江湖,没给人打过工。不过行过万里路的他,也不会像那些排队等候的人,傻不拉叽的总幻想着,自己能成为那十个幸运者之中的一员。

“幸福是要靠自己争取的。”

册门那位教他识字的姐姐,曾经对他说过这么一句话,胡忧一直记在心中。

册门主要是以写字卖画为生,这位专长山水画的姐姐,是胡忧最好的良师。她交给胡忧的很多东西,都非常好用,要是她,胡忧现在还不识字呢。

胡忧在门口观察了一阵,然后整理了身上新买的布衣,抬腿就往里走。排队?他没有想过,这年头,有脑子的人,是不用排队的。

“排好了,不要乱啊,哎哎哎,说你呢,干什么呢,站好了......”胡忧边胡乱的叫着,边往里走。那些老实排队的人,也不知道他是干嘛的,把他当人黄府里的人了,谁也没敢说什么,有些被他指过的,还挺直腰,站直了身子。

胡忧很快就挤到了队伍的最前头,抢在一个管事的说话之前,快步上去,拉着他的手道:“幸苦,幸苦,幸苦......”

嘴上说着话,手上早就准备好了的铜板,一下就塞进了那管事的手中。

管事的也是个玲珑人,闻琴音而知雅意。微微一掂,就知道塞过来的至少十多枚铜板。脸上带笑的把胡忧拉到一旁,口中说道:“哎呀,你怎么才来,等你好久了。”

转到一个角落里,那管事的上下瞄了胡忧一眼,拿架子道:“说说吧。”

胡忧心里暗恨,脸上却带着无比真诚的笑意道:“管事大人,小的想谋到差事,你看......”

胡忧只说道这里,就闭嘴了。聪明人说话不用多,大家能明白就行了。

管事的姓胡,人称胡管事,乃黄府六大管事之一,主管外部的酿酒房事务。为人贪喝好吃,不是什么好东西。

胡管事听到胡忧的话,就皱起眉头,一副很为难的样子,也不答话。

胡忧老江湖,一看就知道,这老家伙是嫌钱少。于是手往后一背,又从戒指里弄出一百个铜板,笑着说道:“小的从小对酿酒就很感兴趣,还请管事大人帮帮忙。”

胡管事这下才再次露出了笑意,和气的说道:“年轻有理想的好的,我就最喜欢这样的年轻人。你叫什么名字呀?”

“小姓胡,单名一个忧字。”

“哟,没看出来,还是本家。弄不好五百年前,咱们还是一家呢。”

胡忧心说,除非你也是穿越过来的,不然别说五百年,就算是五千年,五万年,咱们也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那是,那是,以后小的就全靠胡管事多多照顾了。”胡忧陪笑道。

“等着吧。”

胡管事甩甩袖子走了。没带走云彩,只带走了胡忧几十个铜板。

010章幸运儿

有钱来开道,胡忧很轻易的就成了十大幸运儿之一,成为了黄府下属酿酒房里光荣的一员。

酿酒房位于黄府的侧院,与黄府相连,中间却有高大的围墙隔开。墙上开有门,不过门是锁着的,除了管事级别的有钥匙外,其它人不许过此墙,否则视为触动家法。轻则赶出黄府,重则直接处死。

酿酒有5个步骤,炉灶、蒸酒、摊晾、窖藏、起窖。黄家的酒据说是秘法所制,怎么个秘法,胡忧也不知道。他只知道他们这十个人来之前,这里已经有近百个分工不同的工人了。

做为初到的菜鸟,胡忧没有分到什么好的工种,他被分到了蒸馏部,也就是蒸酒出酒的地方。

蒸酒讲究是的,火势两头急、中间缓,即大火升温,缓火蒸酒,大火追尾。这工种换到现代,那就属于高温工种了。

胡忧刚干一天,就受不了啦。这个地方又湿又热。虽然他很喜欢喝酒,但是这屋子里整天都迷漫着浓重的酒气,把他弄得晕呼呼的。而且还要随着师父的指挥,不时的加火,减火,一个做得不对或不够好,马上就被骂个狗血淋头。要不是为了那美人,胡忧早就跑了。

好不容易等在收工,胡忧才算是从水深火热里解放出来。胡忧出来之后,第一时间就去找了胡管事,又扔出十几个铜板之后,他才知道,这工,他没法换。

怎么说呢,不是胡管家不帮他换,而是相比起来,这工种算是最轻松的了。别的基本都要是需要大量体力的活。胡忧这种小身板,跟本干不了。

“该死的,明知道小爷干不了,还要讹小爷十几个铜板,找机会非好好收拾你不可。”胡忧边问候着管事,边往回走。做了一天工,肚子饿得要死,先吃饭再说。

急走两步,来到吃饭的地方,胡忧差点没气得吐血。这里吃饭是按工种分组的,胡忧来得蒸酒组的时候,那些同组的人已经吃上了。

吃上就吃上了吧,胡忧自己来晚了,别人不等他,这也说得过去。可是这些家伙居然连饭菜都不留给他,见他来的时候,一个个还幸灾乐祸的笑,这就让他愤怒了。

蒸酒组里,除了胡忧是新丁外,其它人都是老鸟。今天一天,胡忧被所有人都指派过,帮着干了不少事。没曾想吃饭的时候,他们居然还这么欺负人。

胡忧心中怒火中烧,脸上却不露半分火气。很友好的对众人笑了笑后,自己拿碗到锅边,给自己盛了碗汤。因为大家都忙着吃饭,这清水汤几乎没人动过。

胡忧盛汤的时候,趁众人不注意,手指微动,从戒指之中,拿出些小玩艺来,加到汤里,然后依旧乐呵呵的,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坐到一边喝汤去了。

胡忧加进汤里的东西是什么呢?说白了不值钱,是一些晒干的水沫子。这种东西取自于水塘边角上漂浮的那种白沫。这种东西污染大,含有大量的微生物,被人吃到肚子里之后,就会在肠道内大量的繁殖细菌,从而产生大量的气体。它没有毒性,也不会伤害身体,唯一造成的后果就是会大量的放屁。

这是江湖医生用来医治胃胀,腹胀最常下的药。这个吃下去,没有半点的医疗作用,但是‘效果’却非常明显。只要病人开始放屁,他们就可以以肠胃已经打通为借口,收钱了。病人放了屁,自然感觉舒服很多,也情愿付钱。

有钱落袋,他们就算成功了。明天你还胃胀?再吃一次就是了,来一次,收一次钱而已,就怕你不来。这也就是江湖医生为什么一地不留三天的含意,他们骗人的方法很多,但是谁被连骗三天,都会起疑心的。再不走,危矣。

药这种东西,要治好病,不一定行。但是要医坏人,那就很好使。你看那长年的药罐子,抱着药怎么吃也好不了。西门大官人,一包小药粉,就让活蹦乱跳的武大,命丧当场。

几个蒸酒工,看到胡忧这小子,被这么明着整,都不敢哼一声,心情自然是大好。吃罢了饭,每人都盛了一大碗汤美美的喝着。

胡忧边冷笑着,边在心里数。数到一百的时候,只听‘唧......’的一声长音,在空中回荡。这第一个屁声,如同打响了解放战争的第一枪,一发不可收拾。不到一会的工夫,抑扬顿挫的打屁声,就成了这里的主旋律。

胡忧早就躲在了上风之处,欣赏着自己的杰作。

“哼,这是对你们小小的惩罚。再有下次,小爷给你们上点巴豆,拉死你们。”

*****************

是夜,胡忧一个人站在屋门外,围着院中的一口老井,转了七圈,愣是没敢进屋。为什么不敢进屋?屋里面那几条大汉,一个接一个的放着响臭屁,换了谁,这屋子也进不去呀。

“马拉戈壁的,早知道和他们一个房睡,这药少下点就好了。”胡忧苦笑着看了一眼房里,那些吃了水沫的家伙,一个个放屁连连窜,跟不要钱似的,这屋子能进吗?

胡忧很清楚自己下药的计量,这个屁,恐怕不放到天亮,他们是不可能停下来的。这可怎么办?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今晚上睡哪呀。

胡忧坐在井边发起呆来,肚子倒是不饿,刚才到厨房里,用了招炒手空空,吃得挺饱的。可是累了一天了,这没地方睡觉,命就太苦了点吧。

想着想着,胡忧想起了自己来这里的目的。他可不是为了什么酿酒大业来的,他来可是为了人家黄家四小姐黄金凤的。

要不,趁着今晚月黑风高,去看看咱预定的媳妇?

胡忧看看月色,觉得这个想法不错。院门锁着?嘿嘿,这种古老的门锁,能难得住比这里先进几千年,出身旁门左道的胡忧胡大侠?

上吧,为了心中的美人。

打室主意之后,胡忧在井边找了个地方,坐在那里,先养两个小时的神。

美美的小睡一觉,天也够黑了,月色也够暗了,是出发的时候了。屋内的屁声依旧,不过这对胡忧来说,已经没所谓了。他已经在心里发誓,那间屋子,打死他,他也不会踏进去一步。

一根细木条,胡忧就捅开了那道锁。至于黄家那个狗屁家法,他可从来没有放在心上过。

“黄四个小姐,我来了……”

口中喃喃自语着。

后院是黄府内眷住的地方,里边除了丫头老妈子,属于男姓的只有黄家老爷黄庆东和他的三个儿子--黄金龙,黄金虎,黄龙豹。

胡忧通过了三道院门,才来到了这个传说中号称内院的地方。

“人生地不熟,怎么找呀?”

胡忧摸了好几个地方了,都没有找到正主。不得不仰天小叹了一声。在这个地方,可不能长啸,不然会死得很惨。

正在胡忧不知道应该怎么办的时候,突然听到远处转来两个女人说话的声音。胡忧反应很快,赶紧藏到了一个假山后面。

“小玉,浴汤准备好了吗?”

“小姐,已经准备了好。”

“嗯。”

“小姐需要伺候吗?”

“不用了。你到我屋里整理一下,昨天换的那个新床单我不是很喜欢,你另换过一条吧。”

“是。小姐。”

对话很短,但是胡忧知道,他已经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黄家老爷育有三儿一女,在这府里能被称为小姐的,除了黄金凤,这位胡忧心中的女神之外,还能有谁?

胡忧等声音渐去渐远之后,偷偷的浮出头来,虽然相隔有些远,他还是一眼就看出来了,那两个女人的之中,哪一个是自己此行的目标,黄家唯一的小姐,黄金凤。

房檐下,烟雾水气迷漫,足可洗去满身的疲惫。

胡忧转了半天也没见到黄金凤,却忍不住激动的念起诗来:“

舍南舍北皆春水,

但见群鸥日日来;

花径不曾缘客扫,

****今始为君开。”

他很后悔身上没带着个本子,不然把自己现在的心情写出来,弄不好能写成篇不错的文章。

正想得出神,也不知道撞到什么,发出一声巨响。

“谁?”黄金凤听到异响,赶紧拉过毛巾。

黄金凤的声音胡忧听出来了,他可不敢答,答了就得完玩,此时他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呀。真是气都不敢出,一动都没敢动。他可打听清楚了,黄金凤自小拜异人为师,伸手不凡。让她发现,不用叫人,就能把他打残。

黄金凤叫了一声,没听见回应,睁着一双大眼,孤疑的四处瞧看,看了半天,没看出什么动静,心想着,是不是自己听错了?

不论是不是听错,黄金凤都决定结束这次洗浴。她一直警惕的看着四周,一直到穿好衣服,都没有发现异样,这才松口气,走了出去。

黄金凤出去的动静弄得有些大,胡忧不用看,就已经知道人离开了。但是他依旧没有动,甚至把呼吸都屏住了。

果然,没过两分钟,黄金凤再次如鬼魅般的出现,不甘心的寻视了好一会,这才出去了。

“吁......”胡忧这才把胸中已经快要断的气给连上。

“嘿嘿,小丫头,跟小爷玩回马枪,你还嫩了点。”胡忧躲过一关,不由心中高兴。刚才黄金凤故意制造出她出去的动静,胡忧就已经猜到她肯定还会回来的。

得意没几秒钟,胡忧的脸就苦了起来。

“唉,这么好的美人,怎么就得了那个病了呢?”

胡忧这斯说什么呢?

刚才胡忧一不小心,使用了透视眼,无意中看到了黄金凤的左胸里,发现里面长了一个乳痈。这个乳痈深藏在肉里,如果不用透视眼,跟本就看不见。

乳痈即急性乳腺炎,多因肝气郁滞,胃热壅塞,乳汁瘀积,兼感风寒之邪结聚而发。初起者,****内部出现大小不等之硬结,后期会硬结会慢慢变大,致化脓破裂,则有生命危险。

“这种病多发于产后呀,她明明未经人事,怎么会得这个病?”胡忧趴在栋梁上喃喃自语着,满脑子想着黄金凤的病情。

“不行,我得去探个清楚。”

011章陈年旧患

胡忧刚从栋梁上跳下来,脖子上就被一把明晃晃的刀给架住了。

原来黄金凤回到房中,越想这事,越事觉得不对劲,于是拿了刀,再次寻找,刚好看到胡忧从横梁上下来。于是直接给他来了个螳螂捕蝉,把这家伙给逮住。

黄金凤此时是脸若寒霜,想到自己的清白身子,可能已经让这个无耻之徒看了,她恨不得直接一剑让他血溅当场。只不过她从未真正杀过人,她才强忍着怒火,准备另选它地,再想着怎么样处理胡忧。

这也是胡忧一直在心里想着黄金凤的病情,没有注意在周围的环境,这才被抓了个现行。不然黄金凤想抓到他,还得多费一番手脚。

冰冷的刀,让胡忧一下就醒了过来。心想着小爷看来天生就是做坏事的人,这才刚想着做件好事,马上就出问题了。

胡忧长这么大,各种各样的事经历过不少,但是被人这么把刀架着脖子,还是第一次。吓得脖子上的汗毛都收缩起来了。

胡忧吓得心里是直打颤,脸上却还能保持镇定。多年行走江湖的见识,总算是没让他在美人前丢脸。

他很清楚,现在自己绝对不能乱,不然这条小命,十有八九难以保住。强忍着心中的惊慌,这斯居然能够很淡定的说道:

“姑娘,刀枪无眼,还请小心为妙。”

胡忧的话,让黄金凤的眼中闪过一丝惊讶。她从没想过,这个偷看自己出浴的人,被抓了现形,还能如此从容。

她哪里知道,胡忧现在心里紧张得脚底板都湿了。

“你认为今天你还能活命吗?”黄金凤冷冷的说道。

“姑娘此话怎讲?”胡忧惊讶的看着黄金凤,像是突然听到什么不可思意的事。

“你偷窥本姑娘出浴,辱我清白,难道不应该死吗?”黄金凤气得手中一紧,锋利的宝刀在胡忧的脖子上割出一个小口,鲜红的热血,一滴一滴的涌出来。

“误会,误会呀。姑娘,你这可冤枉死我了。”胡忧脖子上火辣辣的,却不敢稍动分毫。张口连连喊冤。

“冤枉,哼。你难道敢说你没有?别把人想像得那么蠢。走吧,我已经为你选好埋骨之地了。”黄金凤冷笑一声,手中用力,把胡忧给架出浴室。

“姑娘,你听我说......”胡忧开口道。

“闭嘴。”黄金凤手腕微动,胡忧的脖子上,马上就又多了道口子。

胡忧疼得直吸冷气,心说这美女下手够狠的。

胡忧不知道黄金凤要把自己带到什么地方,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无论是她亲自出手,还是把自己教给他人,总之自己是落不了好的。

“得马上搞定这个辣妞才行,不然大事不妙。”

胡忧打定主意,决定赌它一把。强忍着脖子上的疼,胡忧强行站定,一脸正气的说道:“姑娘,无论你相不相信,请听我把话说完。如果到时候你还是觉得我该死的话,不用姑娘动手,我自己就可以了断。”

胡忧这一站定,使得脖子上又多了一道口子,不过黄金凤也停了下来。黄金凤还是第一次见到脖子上被划了三刀,还如此硬气的人。要知道这三刀伤口虽然不深,但是这血可没少流,一般人可能早就晕过去了,哪还能像他这么满脸正气的。

黄金凤也很好奇这家伙究竟要说些什么,防备着的退了一步,冷冷的说道:“好,我就如你所愿。我到要看看,你能说出什么话来,救自己一命。我可告诉你,如果你胆敢乱说一句,或想搞什么小动作,我直接就让你人头落地。”

生死就在一线之间,胡忧绝对相信黄金凤杀自己的决心。这个地方实在是太不讲理了,杀人不犯法的。

“姑娘你是否会经常感觉到全身恶寒发烧,或头痛,肢节不适?”胡忧突然问道。

“嗯。啊,你怎么知道。”黄金凤吃惊得连嘴巴都合不拢。

胡忧看到黄金凤的反应,心中暗道有希望,故作神秘的没有回答她的问题,继续说道:“那有没有寒热不退,全身酸痛乏力,月事提前?”

黄金凤心中又是一震,心说他怎么会如此清楚自己身上的事,特别是最后一条,除了贴身丫环小玉外,就连自己的母亲都是不知道的。

“你究竟是什么人?”黄金凤声音有些打颤的说道。

胡忧暗笑道。怕了吧,让我再多吓你一吓,你就该跪下来叫爷爷了。嘿嘿。

“姑娘你不要误会,我姓胡名忧,乃一行医济世之人。前日在董家酒楼,我无意之中,见得小姐一面。当时就觉得姑娘身患重证,命不久矣。

本想当面告知,奈何姑娘匆忙离去。经过多方打听,才获姑娘芳踪,此次冒昧前来,还望姑娘不要见怪。”

胡忧这段半文半白的话,说得黄金凤有些头晕。不过她还是大概明白了胡忧的意思,最重要的,她知道什么叫命不久矣。自己今年才一十八岁,没有这么红颜薄命吧。

“胡相公,你说我得了重证,是什么重证?”不知不觉中,黄金凤的称呼给改了。这几年以来,她确实经常会无故会身恶寒,发烧,头痛,肢节不适,月事紊乱。

大夫术士都请了不少,可是就是没人能治好自己的病,甚至连病因都查不到。现在这个叫胡忧的年轻人,居然能够说得这么头头是道,她自然想问个清楚。

“这个......”胡忧故意瞄了一眼脖子上的刀。心说这个东西还不拿开吗?

黄金凤微微犹豫了一下,把刀放了下去,语带哀求道:“你请说。”

胡忧摆摆手道:“别急,稍等一下。”

胡忧说着把手放入衣袋里,装作从衣袋里拿东西,其实是从戒指里弄出瓶金创药,当着黄金凤的面,把瓶子打开,把药洒在脖子上。

胡忧这瓶金创药非常灵,一洒在伤口上,脖子上的血,马上就止住了。

黄金凤再次瞪大了眼睛,她可是见过世面的人。胡忧的伤口虽然不深,可是无论是术士还是大夫,都不可能这么瞬间就能把血止住。这个年轻人果然有本事。

胡忧在黄金凤崇拜的目光下,把金创药给小心翼翼的收好。如果让黄金凤知道胡忧那瓶子里的药是什么东西的话,她肯定会飞起一脚,把胡忧踢出去,然后大骂装什么13呀,不就是草木灰而已吗,弄得跟宝贝似的。

其实,胡忧刚才倒在伤口上的,就是草木灰,俗称灶底灰。是下午胡忧在厨房里偷东西吃的时候,顺手抓的。别看它不值钱,在止血方面,可是有其效的。一般的伤口,放上立止。

胡忧一番装模作样之后,就死盯着黄金凤的左乳不说话。直看得黄金凤脸色越来越黑,又想要提起刀来的时候,胡忧突然一句话,差点没让黄金凤坐在地上。

“你的左胸之内,长了一个乳痈。这个乳痈靠近心脏,三月之内乳痈破裂,必死无疑。”

胡忧这话说得是半真半假,三月之内,乳痈破是肯定的,但是要说会死,那就有些夸大了。生过疮的人都知道,生疮是比较能受的,但是想要把它治好,第一点就是要想办法把她弄破。疮破是,里面的浓流出来了,也就好治了。

乳痈的道理和疮差不多,如果破了,里面的浓就会流出来,顶多也就是这个位子破像而已。不过这个地方破像,对于女人来说,也是相当可怕的事。人长得漂漂亮亮的,这个地方来个大疮疤,那可真是要了亲命了。对于性福的影响,深远无比呀。

黄金凤哪知道里面的这些道道,她的脸一下就刷白了。她虽然没有透视眼,看不到自己左胸里的情况,但是肉是长在她身上的,她能感觉这里面不对。可是没想会这么严重。

“先生救我!”黄金凤几乎是无意识的喊出这话。黄金凤今年只有十八岁,虽然从小学得一身的本事,但是从小被父母和三个哥哥及师父宠着,经历的事情实在是太少,哪里是胡忧这种坏**的对手。突然而来的打击,来得太快,她已经完全乱了方向。

现在胡忧就是她唯一的救命稻草,因为她看了那么多术士、大夫,没有一个人能够看出她的病证在哪里,而胡忧却能一语道破。

“别急,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我们另找一地,相互探讨一下病情再说。医者父母心,我一定会全力帮你的。”胡忧一副道貌岸然,悲天悯人悲天悯人的样子。此时就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无比的高大。

黄金凤觉得胡忧说的是个道理,于是把他领到一栋两层高的绣楼里。胡忧进门的第一件事,就是偷偷的捏开了一颗蜡丸。蜡丸里封的是龙延香,乃飘门三大至宝之一。

飘者飘也,指漂泊不定之意。飘门是江湖八大门里最杂的一门。这门之中有卖艺唱曲说书打花鼓讲相声的,也有替人写字作画的,更有设赌行骗,骗吃骗喝骗财的。龙延香就是他们最为至胜的秘宝之一,设赌行骗必少不了它。

胡忧之所以会知道龙延香的制法,是因为他师父在早年间,曾经救过一个飘门之中辈份极高之人。那人身上的龙延香被他师父获得,强行破解其中之秘,加上那人有意无意的点拨,才制成出来。胡忧因为此行的目是为得黄金凤的好感,特意赶制了这个龙延香。

不过因为异界的药名与原世界是有很多出入,这里虽然也有药店,但是胡忧并没有能把这龙延香的材料配齐,效力方面,比正品弱了很多。所以他必须要等到一处不太通风之地,才拿出来用。

其实胡忧并不知道,他曾经吸收过雪里红的精华,蛇乃阴邪之物,其精华更甚。他只要知道运用之法,他的身体本身就可以散发出不下于龙延香的特殊气味,让人对他有好感。

山洞一难脱困之后,吸收了光影果和雪里红精华的胡忧,可以说全身都是宝,可惜他自己并不知道。

绣楼里的布置很雅,墙上有画,坐上有琴。一层是客厅,二楼才是黄金凤的闺房。黄金凤亲自给胡忧泡了茶,两人这才在厅中落坐。

“先生,现在可以告之小女子祥情了吗?”黄金凤恭敬的问道。

胡忧安慰似的笑了笑说道:“我先来问你,你的左胸附近,以前是不是伤过。”

“我的......”黄金凤有些脸红的说道:“以前跟师父练功的时候,曾经被同门师姐打中一拳,不过那已经是五六年前的事的。”

“你师父当时没有给你处理过吗?”胡忧问道。

“当然并不很疼,直到第二天,才疼得厉害。不过那天师父出去了,她回来之后,我已经不疼了,所以就没有说这事。”黄金凤回道。

胡忧一拍大脚道:“根就在这里了,你当时已经受了内伤,没有及时调理。后来是不是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痛上一会。”

黄金凤的脸更红了,声音轻轻的说道:“后来出师回来之后,确实像你说的那样。我跟母亲说过,她说......她说......”

黄金凤说道这里,娇羞得说不下去了。

“她是不是说女孩子发育都会这样的。”胡忧心里乐开了花,表面却一片严肃的说道。

“嗯。”黄金凤红着脸点点头,有些不太敢看胡忧。

“唉......”胡忧长长的叹了口气,脸色沉重,没有再说话。

“先生,我是不是真的要死了。”黄金凤喏喏的问道。

“这个现在还不好说,我得具体看看,才能知道。”

“还要看呀?”黄金凤的表情变得扭捏起来。自己可还是黄花大闺女,这么隐私的地方,怎么能让一个男人看去。

“能看当然最好,不然盲人摸象可治不了病。”胡忧理所应当的说道。

“哦。象是什么东西?”黄金凤眼神有些迷离的问道。

“那是一种JJ长在脸上的动物,咱们不要管它。现在我们最主要的是讨论病情。”胡忧随意的摆摆手,把刚刚利用过的大象丢到了太平洋。

龙延香正在慢慢的发浑着作用,黄金凤的防御力正一点一点的变弱,对胡忧的好感也增加了不少。

012章妙手人医(上)

‘失清白,毋宁死。’

胡忧读书不多,可是这一刻,他的脑中却浮现出这几个字。虽说医不避闲,当事人也已经同意,但毕竟是女孩子,胡忧喜欢的是黄金凤这个人,而不是让她难过。

内心一阵巨烈的挣扎,胡忧最终还是决定依靠经验来为黄金凤治疗,以真正的获得她的好感。

对黄金凤说明原因之后,胡忧暂时离开了那个屋子。

时间一晃,胡忧在酿酒房里已经工作了三天了。这三天以来,胡忧每当想起黄金凤,都忍不住在心里暗骂自己。

没人性,真是太没人性了。居然在那样的情况下,还敢想些乱七八糟的事。

“胡忧,想什么呢,快给加把火,火小了不出酒。”刚进酒房的李头叫道。

李头是蒸酒房里的头,大名叫做李铁,大家都管他叫李头。

“李头今天来这么早,没在玉珠姐那帮忙呀?”胡忧边加火,边笑着说道。

水沫子不好弄,胡忧可不想天天听屁声。这几天,在胡忧的刻意交好下,很容易就和蒸酒房里的几个人打成了一片。相比起胡忧走南闯北,四处骗人吃江湖饭的手段,这些人还嫩了一些。要糊弄真是太容易了。

“去去去,谁帮玉珠干活了。”李头被说得有些不好意思,挺大条汉子,居然还会脸红。

“哦,原来李头不是帮玉珠姐干活呀。弟兄们,明天咱们去帮玉珠姐干活怎么样?”胡忧怪叫道。

“好......”

“还等什么明天嘛,我今晚上就去。”

“你小子,我看你是想去看石榴姐吧。”

“你才是呢,我喜欢的是秋香姐。”

“要我说,还是玉珠姐好。嘿……”

“一群兔崽子,都好好干活。”

“哟,李头生气了,老张你可要小心点,哈啊啊啊......”

说到女人,一帮男人全都口花花起来。

“都别抄吵了,大小姐来了。”一个工人慌慌张张的跑进来叫道。

胡忧一听这话,暗道不好,这女人不会是感觉我在骗她,来抓我的吧,他知道那天黄金凤对他的好感多少与龙延香是有关的,这会就不好说了,得赶紧躲躲。不是说了她从来不到这里来的吗?小道消息害死人呀。

胡忧这不躲还好点,酿酒房这么大,黄金凤不见得就会进这蒸酒房。他这一跑出去,好死不死的,刚好就让黄金凤给看到了。

黄金凤今天来这里,就是来找胡忧的。那天晚上,胡忧虽然是洗了澡过去的,但是蒸酒房里的酒味太大,身上多少还有些气味。在胡忧脱黄金凤衣服的时候,黄金凤刚好就闻到了他身上的酒气。

黄金凤从小冰雪聪明,很快就猜到了胡忧的身份。她之所以今天才来,是因为内心一直在挣扎。左胸的乳痈这几天又有发胀的迹象,每当想起胡忧断定她命不久已的话,她就坐立不安。

二九年华,正是风华正貌的时候。身为大家小姐,家里有财有势,梦中的白马王子还没出现,就这么死掉,岂不是太可惜了?而且是左胸流浓而死,恐怕到了阴曹地府,也没脸见人吧。在昨天又找了一个名大夫看病无果之后,黄金凤终于决定来找胡忧。

“胡忧,乱跑什么,过来见过小姐。”胡管事虽然老眼昏花,却一直偷偷留意着黄金凤的神色。胡忧出现的时候,黄金凤脸上的异色,自然让他看了个清楚。

能做得上黄家管事的人,都是察言观色的好手。胡管事虽然口中不说,但是心里却清楚得很。这位从来不到酿酒房来的大小姐,决不会像她说的是闲来无事来看看的。

胡忧被管事叫住,再跑也就没有意思了。他也想明白了,黄金凤今天来这里,十有八九,就是冲自己而来的。要面对的始终要面对,再说他有八成的把握,黄金凤不会杀自己。先不说自己那晚在最后关头停了手,没强夺她的玉门关。就只单单她身上的病,就足以保住自己一条命。这还不算自己能把死人吹活的口才呢!

“嘿嘿,大小姐好,胡管事好。真不好意思,小的突然内急,没看到你们。”胡忧口中打着哈哈,眼神一直留意在黄金凤的反应。见她脸中没有怒色,心中又安定不少。

“你叫胡忧?来多久了,做什么职位”黄金凤似从来没有见过胡忧一般,很陌生的问道。

“是的,小的叫胡忧。来黄府三天了,现在在蒸酒房里的烧火工。”胡忧答道。

“嗯。”黄金凤轻轻哼了一声,回头对胡管事说道:“胡管事,听说这次新进了十个新工人,你都把他们都叫来,让我见见。”

“是,大小姐。”胡管事人老成精,自然看出了黄金凤是要支开自己。于是也没多说话,一溜小跑离开了。

012章妙手人医(下)

几天没见,黄金凤似乎成熟了很多。看胡管事走了之后,黄金凤撩了一下头发,娇声的说道:

“谢谢你那晚上的手下留情。”

“说实话,我直到现在都一直在后悔。”胡忧苦笑的说道。

黄金凤扑哧一笑,给了胡忧一个白眼道:“你这人很有意思。”

“我以为你会说我是好人呢。”胡忧的语气有些酸溜溜的。看着她那娇美的笑脸,心中的悔意又多加了一分,那天晚上那样的行为确实是很扣分呀。

“从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你绝对不是一个好人。”黄金凤毫不客气的板起小脸说道。

“谢谢你的祝福。”胡忧乐呵呵的说道。

“祝福?”黄金凤疑问的看着胡忧,她弄不明白胡忧这话是什么意思。

“想知道?”

“嗯。”

“有一句话你没听说过吗?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胡忧卖弄着自己不多的文采。

“我只听说过千年王八万年龟。”黄金凤冷哼道。

“你......”胡忧为之气结。

“咯咯咯......”看到胡忧吃鳖,黄金凤得意的笑了起来。能让胡忧这样,她觉得自己小胜了一局。

胡忧想强忍着,最后没有忍住,也哈哈大笑起来。

笑了好一阵,黄金凤停下来,对着胡忧说道:“我想你帮我治病。”

胡忧听得一愣,坏笑着说道:“那可是要看的哟?”

黄金凤的脸红了一下,娇嗔道:“你就说治不治吧。”

“治。”胡忧用力的点头。这么好的事,傻子才不答应呢。

“那好,今天晚上,我在上次那小楼等你。”黄金凤小声的在胡忧的耳边说完,转身就走。

胡忧对着她的背影叫道:“那门锁着,我没钥匙。”

“我知道你有办法。”

黄金凤回头给了胡忧一个笑脸,然后就消失在了墙的那一边。

“马拉戈壁的,这小妖精,太勾人了,小爷就算是拆墙也要过去。”

黄金凤走后不久,胡管事才带着另外九个新人出现。听说黄金凤有事先走了,九个新丁显得很失望。胡管事眼中闪过一道亮光,什么也没有多说,把一群人都打发回去做事了。

晚饭过后,胡忧特意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天刚擦黑,就捅开后院门,摸向内院。

上次来过一次,胡忧已经是轻车熟路了。很轻松的就摸到了黄金凤的秀楼,见到了黄金凤。

黄金凤一看到胡忧,二话不说,就把他拉上了二楼。二楼是黄金凤的闺房,胡忧上次没有上来,这次可开了眼界了。

二楼的布置比一楼更显淡雅,粉色的色调,梳妆台上放着脂粉盒,小桌上放在一个未完成的女红,看起来绣的有些像--野鸭。

嗯,这黄金凤人长得不错,这女红手艺确实是差点。

里间的隔着一道珠帘,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个情况,估计一张大床是少不的。

胡忧思想里没有多少高雅的东西,思想一下就转到了床上去。

“我们开始吧。”黄金凤小心的关好门之后,声如蚊蝇的说道。

黄金凤还是第一次让男人进入自己的闺房,心中难勉忐忑。她本不想带胡忧来这里,但是除此之外,她想不出还有什么隐秘的地方。每想到胡忧要在这里治病,她就觉得小脸阵阵的发烫。

“我怎么觉得我们像在恋爱!”胡忧看着紧张得手脚都有些僵硬的黄金凤说道。

“扑哧。”黄金凤一下没忍住,笑了出来。神情很放松了不少。

“这就对了嘛,治病而已。不要想那么多,放开了些,再说了,又不是没有见过。”胡忧很随意的说道。

“你......”黄金凤已经放松的表情,随着胡忧的最后一句话双崩了起来。

“别你来你去了,我先看看病灶,隔着衣服就行。”胡忧像是看不到黄金凤脸色一样,懒懒的说道。

胡忧这是有意这样的。他的目的很简单,先打掉黄金凤的顾虑。你不是很怕给我看吗?我才没有把你当回事呢,那东西咱见多了。

黄金凤是习武女子,比一般平常的女子有勇敢得多。再加上自己的身体确实已经让胡忧看过,看一次和看两次,差别也不是很大。

“一切为了治病。”黄金凤在心中暗暗对自己说,一咬牙,大大方方的让胡忧看。

黄金凤是早有准备的,没穿很厚的衣服。隔着衣服也能看到病灶的位子。

胡忧看得很仔细,黄金凤本能的想躲,最后还是忍住了。

一轮检查下来,胡忧对黄金凤的病情有了更深的了解,可以下药了。

不知道是这里的药好,还是胡忧的医术有了长进,黄金凤连用了五天的药之后,病情好了明显的好转,对胡忧的好感也越来越多。

胡忧每晚都会来给黄金凤送药,例行的检查也每天进行。五天以来,他对黄金凤的爱护之情也越来越显示,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发展。

013章误会(上)

今天胡忧收工的时候,特意以外出买生活用品为借口,跑到后山去。戒指里藏的药已经用得七七八八了,必须得补充一些。还有一点,他想送黄金凤一些礼物,这能增进两人的好感。

“哎哟。”

无意中移动了一下身子,黄金凤忍不住叫了一声。这几天伤患阵阵的疼,胡忧说是好现象,她也不是很清楚,不过她选择相信胡忧。

为了治病方便,丫环小玉早被打发到别的地方去了,黄金凤强忍得疼,小心的坐了起来。伤口的情况似乎不是很不乐观,上面洒了一层白色的粉沫,黄金凤的心里升起了暖意。那是胡忧给的药,为了治这个病,他也是尽心尽力。

“他怎么还不来呢?”

过了往日的时间,胡忧还没有出现,这让黄金凤的心里微微的有些不安。通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她一颗少女的心,已经紧紧的系在了胡忧的身上。特别是胡忧那正派的作风,更是深深的感动了她。

一个正常的男人,居然能够坦然的帮自己那样的检查,都没有做出什么出轨的事,这证明的他心中真的对自己好,是真心的为自己治病,虽然隔着衣服,但她相信自己的吸引力还是很大的。

想到这里,黄金凤又想到了第一次见面的那一晚。当他放过已经无力反抗自己的那一刻,自己的心中,就已经留下了他的身影。比起三位哥哥,他要好得太多了。

黄金凤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她早已经忘记了胡忧偷入后院的事,心中不停的想着他的好。按她现在的想法,胡忧已经不仅仅是好人那么简单了,他简直就是圣人。对,只有圣人,才足以说明他的好。

当胡忧采来的药被放在伤处时,黄金凤整颗少女的心,已经满满当当的装的全是胡忧。现在就算胡忧亲口说出自己是十恶不赦,天底下最大的混蛋,黄金凤也不会相信的。

“怎么哭了,是不是还很疼。这都怪我,没有尽快的治好你。”胡忧满脸歉意的说道。

“没......已经不疼了。我这是高兴的。”黄金凤轻轻擦掉眼中的泪水,给了胡忧一个幸福的笑脸。

“傻丫头。”胡忧幸福的笑着,努力终于是有回报的。

“你要走吗?”黄金凤不舍的拉住胡忧。

“嗯,我得走了。不然让人知道我在这里,会给你惹麻烦。”胡忧苦笑的说道。

“我可以去跟父亲说,让他把我嫁给你。”黄金凤咬了咬牙道。

“一切等治好病,我们说好的。”胡忧假装生气的说道。

“人家只是不想离开你嘛。你就留下来陪人家嘛。”黄金凤吐吐小舌头,撒娇道。

“这……”胡忧犹豫了,他也舍不得离开黄金凤,尤其是她的病情现在不太稳定。

时间一晃,胡忧来到黄府已经一个多月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并不算长,可是胡忧却感觉这一个多月比他以往的二十年过得都要开心。

胡忧白天在酒坊里工作,一放工,就溜到黄金凤的小楼里,为黄金凤送药,然后聊天,好不快活,他们甚至已经能牵手了,大手和小手总是舍不得分开的缠在一起。”

“怎么样,还有肿块吗?”黄金凤有些紧张的问道。

胡忧有些犹豫的收回正帮黄金凤检查的目光,没有说话。

“还有?我觉得我已经全好了,我自己摸过,都没找到的。”黄金凤有些着急。

“你自己摸过?”胡忧问道。

“嗯。”

“怎么摸的。”

“就这样.......”黄金凤忙给胡忧做着示范,抬头一看胡忧乐开的大嘴,冰雪聪明的她,马上就知道自己被耍了。

“好呀,你敢骗我,看我怎么收拾你。”黄金凤一跺脚,冲了过来。

“好好,小宝贝,别闹,别闹,我可打不过你,你就饶了我这回吧。”胡忧一把拉住黄金凤的手。

黄金凤撒娇的扭动着身子,娇声道:“坏蛋,不理你了。哼。”

“小宝贝,你说,我治好了你,你打算怎么谢我?”胡忧最喜欢牵黄金凤的手,怎么都牵不够。

“人家的手都给你了,你还想要什么?”黄金凤忽闪忽闪的大眼睛看着胡忧。

“我想要你嫁给我。”胡忧闻着黄金凤的发香道。他是一个没什么大志的人,从小跟师师父四处流浪的他,最渴望的就是能有一份安宁的生活。抱着怀中的小美人,过一辈子,再生一打孩子,就足够了。至于这里是什么世界,管他呢。

“讨厌,谁要嫁给你了。”黄金凤小脸红红的,写满着幸福。

“除了我的小宝贝,还能有谁。”胡忧嘿嘿笑道。

“你真想娶我?”黄金凤突然认真的问道。

“当然了。”

“那你得答应我,一生只爱我一个,不许像我爹那样,再娶其它的女人。”黄金凤噘嘴道。天风大陆男人可以娶多个老婆的,黄金凤的老爹就有三个老婆。

“我保证除你之外,其它女人我连看都不看一眼。”

胡忧信誓旦旦的说道。女人的心思,他清楚的很,自然知道这时候,自己应该说什么话。要不十几年的江湖不是白混了。

“这可是你说的。”

“当然。”

013章误会(下)

“要是让我发现你有其他的女人,我就再也不理你!”黄金凤一脸幸福的狠狠道!

胡忧冷汗都下来了。这小宝贝什么都好,就是有些辣,还爱吃醋。你老爹都有三个老婆,我才一个,那不是很吃亏?这地方可是古代呢。

正在两人浓情蜜意之时,‘咣’的一声,房门被人大力的砸开,先冲进几个壮妇,又冲进几个壮男。胡忧还没有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已经被拖出绣楼,打跪在楼前的空地上。

胡忧挣扎着抬头一看,暗吸了一口冷气。只见当头之上,领头站着的是一个五绚的老者。此人衣着华贵,头带员外帽,身穿紫罗袍,手拿金杖,满脸的怒气。乖乖不得了,这人想来就是这里的主人,自己的便宜老丈人黄老爷黄庆东来了。

黄庆东的身后,站着的那三条汉子,应该就是黄金凤的三个哥哥,黄金龙,黄金虎,黄龙豹。

奶奶的,被抓了个现形。

说不害怕,那是假的。胡忧现在只感觉自己腿肚子转筋。在以前的那个世界,在农村,这私定终身可是得进猪笼的,这个地方的风俗不知道是怎么样,不过想来,不死也得脱层皮。

胡忧心里害怕得要命,表面上却不露出半点慌张的神色。江湖漂泊十几年,这点功夫都没有,那不全活狗身上去了。

“得想办法,得想办法才行。脱了这条小命,凡事日后再说。”胡忧脑子急转起来。

胡忧想动脑子,但也要人家给他机会说话才行呀。黄庆东此时是气得一佛升天,二佛出世,两眼如血一样看着胡忧,冷冷的哼话:“来人,给我乱棍打死,扔到后山喂狗。”

黄庆东生有三儿一女,从小就对女儿黄金凤视如掌上明珠。黄家与许家是世交好友,因此黄金凤还没满月,就已经与许家订亲。

许家家主许放乃这宁保镇镇守,领兵一万,猛霸一方。黄庆东对于这个亲家,可是看中得很。如今自己的爱女,居然跟他人同处暗室,这怎能让他不生气。

曼陀罗帝国以武立国,军政合一。镇守是做官的分水岭,官致镇守,就有了主领一方军政的资格。一般情况下,从士兵到镇守,要经历十夫长,队长,典军,校尉,偏将,督将,郎将,才能达到镇守。

多少人一辈子都达不到镇守这一级品。即使达到镇守,朝中无人,你今生都很难拥有实地。曼陀罗帝国立国三十八年,天下共设九州,九州之下,建城七十二座,建镇三百六十个,一个萝卜一个坑,哪有这么多实地以供分封。城镇自古以来,就是上流权贵争夺最激烈的地方。权势不够之人,你就算官封城守,也主理不了一个镇。

有地盘,就有税收。有税收就等于有钱,有钱就有了一切。所以一个有实地的镇守,要比一个没有封地的城守还要牛。

此外,帝国还有五大军团。五大军团之中,除了皇家禁军团,留守中州外,另外的各大军团各主一方。凡是没有划入城镇势力范围的地区,都由他们统管。

五大军团战功显赫,军团长之下,有着大量城守,镇守。他们空有守名,确无守地,这就造成军团与地方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矛盾。加上城镇之下的村落地形复杂,划分上存在颇多争议。历史上曾经多次出现军方与地方大打出手的情况。

不得不说,曼陀罗帝国的开国皇帝,一世帝皇里杰卡尔德所想出的这一招制衡之术,真乃绝世之策。他只用这一招,就造成军地双方矛盾重重,确保皇权的安稳。

军团与地方相斗三十八年,从无一息和平共处之时。每当他们有所缓和,高高在上的皇帝,就会拿根小木棒,像斗蟋蟀一样,这边一捅,那边一拨,双方又会再次赤膊上阵,斗得不亦乐乎。

黄老爷很生气,那后果就很严重了。简简单单的‘乱棍打死’几个字,就等于判了胡忧的死刑。胡忧连个申诉的权利都没有。

老黄家有财有势,打死个把人,那还能算个事?四五条大汉,拖着棍子就上来的,抡圆了就要往下劈。

胡忧见势不妙,大叫道:“住手。黄老爷,我胡忧犯错,你大可把我拉上公堂,自然有官府审问。你这样私设公堂,难道没有王法了吗?”

事情紧急,胡忧一时半会想不到开脱的主意,打算先把这事给拖一拖。胡忧当然知道,去见官,不见得能讨了好。自古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有理的进都没好日子过,更别说他这没理的。

但是在他看来,他与黄金凤虽然苟合,顶多也就算个非法同居,再怎么样,也罪不致死,到了衙门,怎么着也能保住条小命吧。

“哈哈......”

黄老爷听到胡忧的话,大笑了起来。

“小子,你不过是一个溅民,打死你,和踩死一只臭虫是没有任何的分别。想见官?你也配!

给我打!谁要不出力,与这溅民同罪。”

大汉们刚才被胡忧喝了一下,这时顿觉没有面子。这回又有了老爷的话,那还不玩命的打。

大棍跟不要钱似的直落在胡忧的身上,胡忧疼得叫破了天,都没有理人他。一开始,胡忧还以为黄金凤会出来为他求情,可是直到他晕过去的前一刻,他都没有见过黄金凤的影子。黄金凤一开始就被看在里面,哪里出得来。

“叭叭叭......”

大棍打在身上的声音,如过年放的鞭炮一样,直到几根棍子全部折断,才停了下来。

胡忧此时混身是血,头上开了一个老大的口子,蜷缩在地上,一动不动,生死不知。

“爹爹,我看这溅民已经死了。”

黄金虎瞄了胡忧一眼,回报道。

“嗯。拖到后山扔了。今天在场之人,每人赏金币十枚。”

“谢老爷。”

“今日之事,它****要听到半点风声,他就是榜样。都下去吧。”

作者语:第一卷结束,下一卷胡忧将正式开始自己的新人生之路。

一路来,江南得到了不少朋友的帮助,江南会继续努力,愿大家看得高兴。

014章身立鸿图志(上)

月黑风高,后山乱石岗上,胡忧就这样被扔在了这里。身上连张草席,身下连个坑都没有。溅民如草,果真如此。

十丈之外,十余条野狗在游走。美食当前,它们都想要饱餐一顿。只是不知道出于何种原因,它们似乎一直不敢扑上来。

胡忧死了吗?还没有,他还有一口气在。此时的他还有一丝意识,但是却感觉不到自己的身体,连一根手指手都动不了。全身206块骨头,他几乎断了一多半,这样都还没死,不能不说他的命真够硬的。

“我不能死,我不可以死......溅民......好称乎,好名字......好名字.......

胡忧,你如果不想做溅民,你就给我活着,你今天要是死在这里,这辈子......不,你就是两辈子的溅民......草民......

胡忧,你不是一直自认有能耐吗?你难道只会玩女人?

你要真有能耐,你就站起来。用双手打下一片天地出来......

你不是说这个世界有皇帝吗......你不是说,你敢当皇帝吗?

皇帝,皇帝,皇帝......”

硬顶着一口气,胡忧不停的自我鼓励着。疲门出生的他非常清楚,这个时候,一但放弃,他就是一个死人。

脑中闪出‘皇帝’两个字的时候,胡忧终于感觉到一丝力气。力道虽然非常的微弱,但是这股力道,却让他感觉到了自己的身体。

努力,努力,努力......

胡忧终于睁开了眼睛。

眼前的世界一片血红,脑袋上的伤口,还在不住的流血。血在他的眼眶里打转,染红了整个世界。

远处的野狗,看到胡忧睁眼,都退了一步。动物是最敏感的,它们从胡忧的眼中,感觉到了让它们为之颤栗的霸气。

“呜......”一条野狗悲鸣了一声,放弃了这美味的食物,转身跑了。十几条狗,转瞬间,走了个干净。

用尽全身的力气,胡忧终于动了一下手指头。戒指里有新配的伤药,要想活下去,他必须拿到它们,并吃下去。

“轰隆。”雷声夹着闪电,预示的一场暴风雨将要来临。老天似乎觉得胡忧还不够惨,想要再跟他玩玩。

全身上下,几乎已经没有一根完整的骨头,微微动一下,胡忧都能听到身上断骨相互摩擦而发声的声音。

简单一个‘疼’字,已经不足以形容胡忧现在的痛苦。这种疼痛,足以让最坚强的汉子痛不欲生。

咬碎了半颗钢牙,胡忧终于把药拿到了手中。手与嘴之间的距离有多远?也许从来没有人注意过这弹指间的距离。胡忧三次几乎疼晕,才把药送进了嘴中,这是一次胜利,一次伟大的胜利。

雨点终于急不可待的落了下来。黄豆大,打在身上很疼,打在胡忧的身上更疼。胡忧的脸上没有痛苦,他在笑。他的嘴角间,流露出的是藐视苍天的笑。

不知道过了多久,雨停了。不知道过了多久,天亮了。胡忧就那么躺着,保持着原有的姿势。一只手,死死的护着手中那仅有的药,那怕是雨水溅起的泥土落进眼里,他的视线都不曾离开过那些药。

这药是被雨水冲下来的,药名草乌,四虎散之一,跌打圣药,有大毒。草乌上已经缺掉一块,那是胡忧咬的。

乱世用重典,急症下猛药。胡忧身上的药,效力并不足以治他此时的伤,虽可延缓伤情,但是并不能救他的命。大毒的草乌也许可以。

一颗草乌已经吃进去了三分之一,身上升起了一股暖意,血液也加速了循环。不过胡忧知道,这远远不够,要想能动,他必须要把剩下的三分之二给吃下去。

草乌大毒,如果不是胡忧身上有这么重的伤,三分之一毒死两个他都有剩余的。如果再吃掉那三分之二,死生难料。

不吃,九死一残。吃,九死一生。两种选择都很难,不过胡忧现在没得选。残是不能接受的,残和死,对他来说,没有区别。现在没有人会帮他,残,也就代表着死。

而他,必须得生。

把握住最适当的服药时机,胡忧毫不犹豫的把手上的草乌吃进嘴里。药苦,毒药更不可能是甜的。为了药效,胡忧必须细细的咀嚼。整个舌头都已经麻木了,胡忧还在嚼。半边身子都已经麻了,他还在嚼。整个身子全都麻了,再没有半点知觉了,胡忧知道,唯一的活命的时机到了。

胡忧知道,不能一直躺在这里,他必须得起来,至少要移动到百米开外的那个山洞里。不然再经历一天风吹日晒,就算不死,也得重残。

猛的硬提全身的力气,胡忧奇迹般的站了起来。迈步向前,全身的碎骨都在响动。以草乌强大的药性,都不能让这种巨痛稍微的缓合。

一步,两步,三步......胡忧的心跳在草乌的作用下,以比平时快三倍的速度飞快的在跳动。心脏在巨大的负荷之下,随时都可能停止。停止,就代表着死亡。

胡忧没有理会身上的痛疼,也没有理会心脏的负荷,他只知道,自己不会死。前所谓有的强大意志,支撑着他向前走。

从躺倒的地方到山洞的路线,是经过胡忧计算过的。除了走进山洞之外,胡忧还必须得在这路上取得三种草药和几个野生的番茄。这是进洞后保命的跟本。

感谢大雨,让草药的根部变得松软,胡忧成功的取得了前两种草药。在取番茄的时候,胡忧出现了意外。因为番茄的藤比他计算中要坚韧了一些。这在平时,不算个事,可是现在,却很要命。他第一次伸手扯动番茄的时候,就让反弹的力道弄得吐了口血,差点一头栽倒。几经努力,他才成功拿到番茄。

最后一株草药没有出现问题,但是此时的胡忧,却已经两眼发黑,这是草乌毒性发作的征兆。

距离山洞还有二十米。二十米的距离,有如地与天那么遥远。胡忧边走,边把手中的草药番茄往嘴里塞,嚼不嚼的,已经不重要了。必须得在毒性完全发作之前,在把它们吞下去的同时,进入山洞里。

成功,奖品是一分活命的机会。失败?那是不允许的。

向前,脑中出现幻影,也要向前。手脚已经抬不起,也要往前。一连吐出八口鲜血,还是向前。

终于,胡忧倒进了山洞里。在倒下的一瞬间,他下意识的调整了姿势,以便身体能借着这股力量往前滚。

胡忧进山洞后不到半刻钟,洞外就再次下起了瓢泼大雨。这场大雨足足下了一天一夜,胡忧原来躺着的地方,早已经变成了泽国。可以想像,如果胡忧没有进山洞的话,以他身上的重伤,非让这场雨夺去性命不可。

洞外是漫天的暴雨打得山石草木啪啪直响,洞内却是落针可闻。山洞口处是一个斜坡,胡忧摔进来时,连翻带滚,沿着斜坡滑进七八米深,撞在山壁上,才停了下来。

重伤加上巨毒,让胡忧失去了知觉。他昏睡着,所以并不知道,他的身上,正在起着变化。

014章身立鸿图志(下)

山洞里很黑,却有一处发出淡淡的光。那是胡忧的身体。最亮的地方,是他的眼睛。光线穿透他紧紧闭着的眼睛,照射在他手中的戒指之上。

一直藏在戒指里的那条雪里红蛇,自动的从戒指里浮现出来,蛇嘴微张着,似乎是在吸收着那股光线。

胡忧身上的衣服,经受连次的折腾,此时早就成了破布,他下身的小胡忧,也露出了脑袋。胡忧对它,可是照顾非常。它是全身上下,唯一没有伤着的地方。

小胡忧脑袋上的四颗蛇牙,此时也闪着光,应合着雪里红蛇轻轻的颤抖着。小胡忧慢慢的变硬,站了起来。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雪里红蛇开始慢慢的变长,蛇头伸向小胡忧,并咬在了小胡忧的脑袋上,与那四颗蛇牙重合。蛇尾则贴在了胡忧的眉心上。

三点一线,蛇牙,雪里红蛇,和胡忧的眉心沟通在了一起,外放的白光开始收敛,只在这三处隐隐的流动。

胡忧对身外的事完全不知道,即使他知道,也不可能猜出这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因为他除了知道自己被蛇咬了小弟弟,留下了四颗蛇牙外,对血里红的来历和已经融入他体内的光影果完全不知情。更不会知道,自己的身体曾经吸收了光影果和雪里红的精华。

现在发生在胡忧身上的事,就算是整个天风大陆最有学识的人,也解释不明白,更不会知道,雪里红、光影果和胡忧三个当世异种,正在进行着融合。

蛇属淫邪,光影果性阴,而胡忧属阳。这三者原是不可调合的。但是胡忧在机缘巧合之下,先是喝下了聚灵池的水,又和王张氏和黄金凤合体。王张氏乃十年不育,欲求不满之人,而黄金凤是处女之身。胡忧的身体,通过四颗小蛇牙,在她们身上,吸到了元阴之气,黄老爷的暴打,又激起了他的血性和坚韧的意志,最后加上山洞这么个环境......

总而言之,胡忧在种种机缘之下,触使了两大至宝,光影果、雪里红精华与他的身体融合。至于融合的结果对他是福是祸,现在还没人知道。唯一有一点可以确定,他这回,算是捡回条小命,死不了啦。

胡忧醒来已是三天之后,他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先确认自己还活着。自己抽了两个耳光,确定自己没死的同时,胡忧发现了一件事,自己的手能动了。

手能动,腿也能动,全身的伤,好了一多半,这让胡忧一喜一忧。喜的是,手脚都还在,没落下残疾。忧的是,他必须得亲手打断自己多处骨头,重新接过。因为他昏迷之前,身上的断骨很多都没有拨正回位,现在这些骨头的位子都不正。

胡忧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但是从自己没有渴死饿死来看,绝不会超过五天。但是为什么身上的伤会好得这么快,连断骨都长回了呢。

胡忧这个江湖医生,现在完全弄不清楚自己身上的状况。

骨头被人打断非常痛,要自己打断,而且要断位精准,并接正对位,那种痛苦,常人是难以想像的。

断骨重接,这是一个巨大的工程,胡忧不敢乱来,得有所准备才行。仔细的再次检查了自己的身体,胡忧确定自己除了三十八处骨头错位之外,没有任何异常的问题,就连草乌毒都解了。

努力从地上爬起来,大伤初愈的身子还很虚,不过站稳还不成问题。试了试手脚,胡忧迈着很奇怪的步子出走山洞。没有办法,腿上有多处骨头的位子都不对,能走动,就算是奇迹了。

食物和水,是活命的必须品。胡忧运气不错,一出山洞,就看到了一只兔子。他打出颗石子,正冲目标。

花了半天的时间,终于很勉强的准备好了应用之物,回到被他修饰过洞口的山洞里,胡忧举起石块,砸向自己的左脚。

“咔。”腿骨应声而断。

胡忧闷哼一声,顾不得疼痛,马上拨正骨头,上草药,用树枝加固绑好。

三十八处骨头错位,胡忧最少得砸三十八次。而已这还是不能拖的事,必须得尽快打断重接。还好,右手只有一处错坐,不然的话,这活真没法干了。

虽然为自己上了些麻药,但是这种痛苦,还真不是人能承受的。在把自己包成个粽子之后,胡忧往嘴里塞入了些药,就再一次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是一天后。胡忧仔细的检查了自己的身体,发现恢复的得不错,这让他欣慰不已。

没有骨头错位位的感觉就是不一样,胡忧给自己补充了一些食物,尽量不让自己乱动。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静养,以便让骨头长好。

身体不能动,但是脑子却不受影响。胡忧开始考虑着自己今后的出路问题。那个支撑他活下来的皇帝念头还在,不过胡忧知道,这不现实,至少现在是不现实的。

莫名其妙来到这个天风大陆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仔细想来,除了两次被人追杀和睡了两个女人之外,他不觉得自己有任何的收获。

此时的胡忧,已经明白了一个道理。无权无势,就要任人宰割。无论是在原来的世界,还是在这里,都是一样。

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无权就不可能有势。权势两者,自古就是连着的。想要有权势,无外乎有两种。一是生来就有,二是后天夺取。

生来就有,这对胡忧已经是不可能的事,唯一能的,就是后天夺取。蔓陀罗帝国是军统治国,想要获取权势,唯一的出路,就是去当兵。从小兵做起,一步步的往上爬。

胡忧经过分析之后,有了自己的决定。

经过十天的休养之后,胡忧离过了山洞。这十天以来,他并没有闲着,他不断在脑子里,回忆以前看过的书和电视剧。

胡忧来自于信息爆炸的世界,那里的电视、报纸。网络无比的发达,关于军事方面的影片电视更是多如牛毛。什么谍战的,二战的,谋略的,兵法的,古代的,现代的多不胜数,随便在地上捡本破书,都可能是孙子兵法或是各国特种兵训练大纲。

只可惜胡忧读书少,对穿越也没什么经验,准备不足。不过对于从军,他还是充满了信心。要饭王朱元璋都能成功,咱怎么说,也比他多看了几部电影吧!

怕再遇上黄家的人,胡忧没敢进镇,而是绕山而行。一路上餐风露宿,不断的向路人打听征兵的事。

经过多方打听,胡忧终于从一路人的口中得知,北部安融国最近动作不断,驻守北部的暴风雪军团长苏门达尔日前下令征兵一万,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战事。

暴风雨军团地处帝国最北部的青州。青州乃帝国九大州里最小的一个州。那里土地贫瘠,天气寒冷,战事频发。一直都是帝国最乱混的地方。除了土生土长的人外,一般身处繁华之地的人,都不太愿到那个地方去。胡忧却日夜兼程的往那里赶。

015章茶蓬闲话(下)

方才两人闲聊的时候,两人已经通了名姓,所以太史公知道胡忧的名字。

胡忧久经江湖,有求于人,自然要对人家尊重,所以一直以老人家称太史公。

“老人家,我看这乐同的守兵对暴风雪军团好像并不是那么友好呀。”胡忧开口问道。他一路上,也了解了一些关于军方的事。不过那些百姓所说的也不是那么清楚,所以胡忧直到现在,对地方和军团之间的事,弄得还不是很明白。

太史公对胡忧这个问题暗中点头。他早在胡忧去向守城兵打听征兵点的时候,就已经看出胡忧对这里面的道道不明白。他不点醒,就是想看胡忧有没有观察到这其中的问道。

太史公没有先回答胡忧的提问,而是反问道:“你对曼陀罗帝国的军政怎么看。”

“军政?”胡忧有些诧异。这个问题要谈起来就有点大了。他来到曼陀罗帝国不过几个月的时间,对帝国的了解还不如一个小孩子,这让他怎么答。

“就是帝国的官衔制度。”太史公解释道。

“哦,原来是这么个军政。”胡忧暗道。

一路上,胡忧对帝国的官衔已经打听清楚了,来当兵,不知道哪个官大,那个官小,那还能行。

胡忧虽然没有当过官,但是他是从小看红色电影长大的。他知道政委和团长,区政委和军政委之间的分别。他很容易就发现,曼陀罗帝国的官种太少了些,而且全是武官。

帝国用武官管理军队和地方,跟本就没有文官。这种做法,和唐代的节度史很相似。历史已经证明,这种集军政大权于一手的人,是很容易造反的。

逢人只说三分话,胡忧可没有那么傻,把心里想的全倒出来。但是他想知道老者问话的目的,又不能什么也不说,于是他用不太确定的语气试探道:“帝国的官阶似乎太少了些。”

太史公一拍大腿叫道:“你这话说到点子上了。帝国的官阶不是少了点,而是缺太多。居史书记载,前朝的官阶是分文官武将又在系统细分的。而文官而细分为太师、太傅、太保、大学士、司工、司农......察院左右副都御史、宗人府府丞、通政使司通政、大理寺卿。

武将分为领侍卫内大臣、太尉、内大臣、都统、外省驻防将军........骁骑参领、佐领、军协尉、信驳总管等等,共上百种官职。

你再看现在,从十夫长到州守,一共才十种职务。”

胡忧又给太史公倒上了杯酒,陪着太史公干了,这才说道:“咱们帝国不是还有爵位、贵族吗,加上他们,也不算少了。”

“爵位、贵族那都是放屁。”谈起这个,太史公的脸上满是不屑。

“这个怎么说?”虽然一路上,胡忧也打听了一些东西,但是他还是想听听这个老者的看法。

“爵位、贵族虽然分为两样,但是说起来,也就是那么一回事。爵位分五等,公,候,伯,子,男,只要有爵位,自然就是贵族。

如果说爵位还有一点用处的话,那就是安慰一下那些没有得到封地的镇守、城守而已。官致镇守,自然就会晋升男爵,城守就是子爵。没有分封,空有个爵位有个屁用。除非是世家,不然要爵位全当放屁。”

“那世家呢,世家又怎么样,我听人说,他们也有封地的。”难得遇上这么一个对政事如此了解,又愿意说的人,胡忧自然不会放过。

“世家就不同了。世家的土地叫做自治地。这是家族世袭的。自治地的大小以爵位来划分,爵位越大,地越多。不过自治地已经是开国时候的事了,现在已经很多年没有出现新的世家,也就没有新的自治地了。

世家要爵位,主要是为了建立亲兵团。接帝国律,子爵世家,可组100人亲兵团。男爵世家200人,伯爵500人,候爵1000人,公爵2000人。”

胡忧暗道,我的乖乖,公爵就等于团长了。2000人的私兵,如果全是高手,那威力可不一般。

太史公的酒力看来一般,说到后面,大多说的都是胡话了。不过就他之前的话,对胡忧来说,就足够这顿酒钱的。

结合自己在原来那个世界的知识,胡忧终于对这个曼陀罗帝国有了一个初来的映象。首先,以胡忧的眼光来说,他并不认为帝国的官阶制度像太史公说得那么不堪。因为他并没有把军职,爵位,世家这三个不同的阶层,放在同样的位子来看。

帝国的开国皇帝,绝对是一个天才人物。他废除掉前朝臃肿的官阶制度,精减出了这么一个三位一体,相互钳制的官阶制度。曼陀罗能沿袭,就证明这种制度有其过人之处。

但是这种制度有一个最大的缺陷,就是对帝国的皇帝要求很高。如果皇帝的权术能力不够,就玩不转这种制度,钳制一但出现问题,后果就很难预料。

想到这里,胡忧不由得在心里暗暗的计算,如果是自己来做皇帝,应该怎么样运用这种制度。或是说,另外组建出更好的制度呢?

沉思了良久,胡忧失望的暗自摇头。他发现以自己现在的阅力,还不足以能得出一个答案。

“看来自己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

酒也喝了,话也说了,应该是上路的时候了。

胡忧叫来小二,结了酒钱之后,准备向太史公告辞离去。

在茶蓬门口,太史公拉住胡忧,掏出个小布包道:“小......兄弟,今日一......一别,不知何时再能相见。我这里有一样东西,是我毕生所学,有把它送给你,留个念想吧。”

胡忧接过太史公的小包,拿在手上感觉了一下,好像是一本书。

“张良圯上受书?”胡忧心中电闪过一个念头,心跳猛的加快起来。张良“拾履拜师”,受圯上老人黄石公《太公兵法》的故事,胡忧可是不只一次听过。难道说,自己今天的一顿酒,也换来奇人的垂青?

有便宜不占,那是王八蛋。胡忧可没有把到手的东西往外推的打算。赶紧把东西塞怀里,连连拜谢太史公。

送走了老者,胡忧赶紧找个僻静的地方,把布包打开,看看这面边是什么好东西。说不定将来自己成王拜将,就全靠它了。

胡忧无视布包上的汗味,用无比虔诚之心,把布包打开。让胡忧激动的是,里面如他想像中的一样,布包里,果然是一本书。

这是一本青皮硬封面的书,只看纸质,就知道有些年头了。封面上书着四个大字,胡忧看到了,差点没骂娘。

“故事大全?”

胡忧有种眼冒金星的感觉,看来真是希望越大,失忘越大。高兴了半天,没想到居然是本故事书。

抱着一丝期许,胡忧把书打开。虽然书名已经写得很明白了,但是胡忧还是不死心。奇人多有怪脾气,也许这和‘葵花宝典’一样,内有乾坤呢!可不能做那种还没看完,就先‘自宫’的傻蛋。

良久之后,胡忧终于完全的确定,这是一本真正的故事书,里面没有兵法,也没有什么武功密集。

“马拉戈壁的。”胡忧仰天长叹,抖手想本这破书给扔出去。最后想想,还是算了。怎么说也是人家的一翻心意,故事书就故事书吧,留着没事的时候看看也不错。

随手把书扔进戒指里,胡忧认准了方向,往寨孟镇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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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章暴风雨军团

两天之后,胡忧终于来到了寨孟镇。

一进寨孟,胡忧就感觉到了这里的不同。这一路北来,胡忧所过之城镇也不少,虽说是走马看花,但是多少还是有一些了解。

最明显的不同,就是寨孟的军士明显要比别地多很多。也许是因为这里地属军团管辖的关系,这里的街头上,无论男女,都给人一种萧杀的感觉,像是随时都能冲锋上阵一样。

胡忧几番打听,终于找到了征兵处。

征兵处此时早已经是人山人海。由于帝国实行的是以武治国,想要光大门媚,光宗耀祖做大官,就必须走从军路线。虽然现在普通没有人势钱财的百姓,想要升到镇守以上的高位,已经几乎没什么可能了。但是只要有军功,要做个典军,校尉之类低级军官,还是有机会的。

再一个,当兵就意味着有军饷,有饭吃。这几年帝国不是天灾,就是水灾,田里种不出粮食,还得交税,生活太过艰难。当兵拿军饷帮补家里,也能让家里过得好一些。所以但凡有征兵,都是从者如流。

暴风雪军团与别地又有不同,因为暴风雨军团与安融国时有摩擦,特别是这几年,小战时有发生。有战事,才能有军功。所以很多自认有本事的人,都不远千里来投暴风雪军团,以希望能够出人投地。

胡忧足足排了三个小时的队,才轮到他报名。跟着引路的士兵走进征兵营帐里,没两分钟,胡忧就出来了,因为他没有身份证明。

“马拉戈壁的,这里也有身份证的吗?怎么从来没有告诉我一声?”被赶出军营的胡忧,心中不愤的暗骂。

这到也不怪胡忧不知道身份证明这么一回事,应该他一路走来,无论是行车还是住店,从来都没有人问过他要什么身份证明之类的东西,他自然也没有留意到这方面的事。

没有身份证明就当不了兵,当不了兵就做不了官,做皇帝的梦想也就不可能实现,这可怎么办好。

胡忧在人群里漫无目的的走着。突然,灵机一动,胡忧想到了一件事。这个地方,没有照相机,也没有互联网,那么身份证明的认证必定相当麻烦,他们总不可能为了认证一个小兵的身份,派人专程去调查吧。

想通了这点,胡忧也就想到了办法了。自己没有身份证明,别人难道也没有吗?少不得,又要施展一次妙手空空了。

想到了办法之后,胡忧转身往外走。他的目标是找一个外乡人,最好是找离青州路途遥远的那种。

江湖人最注重的就是听音,也就是通过别人的口音,大体猜出对方是哪里人。这样以老乡或同城的身份,就会比较容易骗取对方的信任,从而让人上勾,拿到钱。

虽然胡忧刚到这里没多久,比不上原来的世界那么熟习,但是他现在的目的不是骗人搭讪,而是妙手空空,所以操作起来,还是比较容易的。

很快,胡忧就找到了一个合适的目标。那人说话的口音,他来的路上有听到过,知道那是一个自来江南州的人。江南州与青州一个在北,一个在南,相差何只千里,极其完美的目标。

胡忧选中那人之后,就吊上了他。仔细的观察了进退路线,看准机会,来了招‘撞墙过人’,成功得手,溜之大吉。

“江南州刘天放,这什么破名字,哪有咱胡忧大爷的名字好听。对不起了,刘兄。为了兄弟的皇业,只能让你受点委屈了。将来兄弟当了皇帝,再封你个大官当当好了。”

墙角下,胡忧边自言自语,边用小刀小心的打磨身分证明上的名字。他以前跟一个册门的女子关系不错,这做假证的手艺,他也学到了几分。

“吁。搞定。”

胡忧拿着自己的身份证明,正反看了好几遍之后,小心的收好,从今天开始,咱就是曼陀罗帝国的人了。

再次排队,人似乎比刚才又多了不少,胡忧恶意的在想,这些家伙是不是都和自己一样,跑去做了假证又回来的。

闲着有些无聊,这长长的队伍,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个头。男兵队里,也没有个可以养眼的美女,实在闷得慌,胡忧从戒指里翻出了太史公给的故事书,打发一下时间也好。

“狮子图谋霸业,嗯,这是一个动物的故事。图谋霸业,好想法。看看说什么。

狮子决定与邻国开战。出征前,召开军事会议,讨论手下兵种负责的分工。

大象力大负责后勤,熊冲锋厮杀,狐狸诡计多端当参谋,猴子则充当探子,负责情报......老鼠个小,肩不能抬,智又不如狐狸,被众强者瞧不起,得不到任务。

狮子却觉得老鼠的牙很锋利,就力排众议,硬是把它带在身边。

在一次做战中,由于误中敌计,狮子等一众强者,全被敌人以巨网网住,在生命攸关。老鼠带领它家族的成员,冒死来援,撕咬断了巨网的绳索,救出众将,才使众将者得以逃出,转败为胜。”

“这老头的故事,似乎有的意思。在众强争霸之时,老鼠也能有用吗?如果把老鼠看成一个武不如关羽,计不如孔明的人呢......要是我是狮子的话......”

胡忧隐入了沉思之中。

突然,胡忧感觉肩头被人重重的拍了一下,耳边传来一阵如打雷般的声音:“喂,说你呢。你究竟要不要报名。”

胡忧回神一看,只见一个身穿藤甲,手持大铁枪的黑大汉,正一脸怒视的看着自己。

好家伙,好大的个子,如果他是老鼠的话,那我......

看那黑大汗面色不正,胡忧赶紧把脑中的东西先放下,做出笑脸道:“啊,哈哈,不好意思,军爷,是轮到我了吗?好好,马上。有劳有劳。”

胡忧跟着黑大汉再次进入军营,把身份证明交给一个同样身穿藤甲,但是心口处有一面护心镜的军官手里,然后垂手老实的站好。

前边还有一个人正在问话,还没轮到胡忧。于是胡忧就用眼神打量着那看似考官的人的。从他肩上的铁甲,胡忧知道,那人是一个典军,而刚才接过身份证明的人,是一个队长。

帝国的护甲穿着等级非常的严格,士兵一律穿轻藤甲,夫长的藤甲稍厚重一些,队长的藤甲上,允许挂上一面护心镜,典军有护心镜,并有铁肩甲。手下有三百人的校尉才可以有胸甲,想穿上铁甲,必须是统兵一千的偏将。如无特殊命令,下级越级带甲,一但查证,轻则军棍三十,重则可以处死。所以只看穿戴,就能知道一个人的官阶。

站了几分钟,那典军拿起胡忧的身份证明,看了一眼,问胡忧道:“江南州来的?”

胡忧躬身回道:“回典军大人,江南鱼峰山人。”

“嗯。江南是个好地方呀。山美水美姑娘美。”

听得典军的话,胡忧吓了一跳。他该不会是江南人吧。他要问些什么风土人情,我这‘李鬼’见‘李魁’,还不得见光死!

还好,典军只来了这么一句,就没有再往下说了。随便问了几个问题,然后在一个厚本子上记录下胡忧的姓名,籍贯,年龄,挥手让候在一边的队长把他给带下来。

“队长大人,我这算是录用了?”胡忧落后一步,跟在队长的身边,小心的问道。因为刚才他前一个并不是由队长带出去的,所以他怕是身份证明出了什么问题。

队长看来二十七八岁的样子,还算挺年轻。他见胡忧如此恭敬,心里也挺爽,觉得这个叫胡忧的小子挺不错的。

队长语带自豪的说道:“想进我们暴风雪军团哪有那么容易,你现在只不过是刚报了名而已。现在我带你去校场,测试你的身体能力。”

“哦,原来是这样。队长年纪轻轻就能统管三十人,想来能力一定不小,当年你测试的时候,一定很轻易就过了吧。”胡忧不动声色的一个小马屁拍过去,目的是想探知这测试的项目。

“那是。就那三项小测试,对我来说,跟喝水一样,容易的很。”

胡忧心说有三项呀,这可得问问。

胡忧是老江湖了,要搞定这愣头队长,还不还轻松愉快的事?几个马屁把队长拍得舒舒服服,就什么都摸清楚了。

事先知道了题目,那测试起来就容易得多了。胡忧靠着点点偷鸡,点点聪明,很容易就过了三关。事后一打听才知道,就单单这三关,就刷掉了九成的人。而且这九成的人,大多都是受伤出来的。

其实前两关都不是很难,主要考的是力量方面的,一般的成年壮丁,只要没有什么大毛病的,都能通过,唯有第三关最难,它考的是胆色和对命令的服从。

第三关是在一个单独的小屋里,屋中烧着油锅,青烟直冒。主考官会当着受考者的面,把一枚铜钱扔进锅里,然后突然发令,让考生伸手把铜钱从油锅里抓出来。

那队长说起这个项目的时候,只一再告诉胡忧,要听考官的话,考官说抓,马上动手抓,慢的话,不但会被油烫着,还会被赶出军营,失去入伍的资格。至于究竟为什么会这样,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是猜那里面有法术,可以测出一个人对帝国的忠诚度,不忠诚的人,会被烫。

胡忧一听,就明白了这其中的机巧。油锅取钱,那是江湖常用的把戏。其中的耍法虽然各有不同,但是道理是一样的。重点就在于油的下面,添加了什么东西。

这其中最常用的就是醋,醋的密度要高于油,和油倒在一块,它就会沉在最下面。而醋的沸点又比油低,所以会造成油锅滚烫的假象。

至于听令取钱,那就是一个把握度的问题了。

胡忧在进行这第三考的时候,只看那个考官扔钱的手法,就知道那是一个高手。他扔钱的机时和力道都非常妙,正好打破了醋和油之间的平衡。

他口中叫出一个‘抓’字,胡忧的手马上闪电般的抓下去。这时的油温大约有五十多度,虽然烫,却不会烫伤手。但是如果有片刻犹豫,那就完了。因为锅下的火非常旺,这时锅中的醋又已经烧干,油在短短几秒之内,就可以直升数百度。反应一慢,马上就要烫伤。

至于对帝国忠诚一说,那完全是放屁。因为胡忧这种偷人身份证明来报名的人,跟本就与忠诚挂不上半点的关系。

过完了三关之后,胡忧终于成为了新兵团里一名光荣的新兵。他终于成功的蹋出了实现梦想的第一步。

017章最快的升迁(上)

这次暴风雪军团一共招进一万名新兵,组建了两个团,每团5000人。胡忧被分在了新1团,第2师团2联队3纵队2分队1小队1班。

新兵团的所有军官都是老兵,1班的夫长就是那个与胡忧有一面之缘,或是说一骂之缘的黑大个,脱着大铁枪的夫长古力。

胡忧报道的时候见到古力吓了一跳,心说跟着这个火暴的家伙,弄不好要倒霉。还好他记得古力,古力却不记得他。不然的话,很可能又被骂一顿。

集合的时候,胡忧终于见到了自己今后一段时间的战友。这些来自全国各地的战友形形色色,包括他和夫长,一共十人。其中有两个人引起了胡忧的注意,一个是三十多岁的中年人,另一个是年纪和他相仿的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点名的时候,胡忧知道,那个中年人叫做阿骨达,那年轻的叫做秦明。

阿骨达之所以引起胡忧的注意,不是因为他的年纪。帝国的军队是终身制,四十岁以下的,都可以应征,三十岁的人有的是。胡忧之所以会注意他,也不是因为他的脸上有一条长长的伤疤,从左眼到又下巴,直拉而过。而是因为他的手。这个阿骨达的手比一般人的长很多,而且特别的壮实。

至于那个年轻人,胡忧则是在他的眼中,看到了毫不掩饰的野心。这样的人,怎么能不让他有所警觉呢。所以这个人的名字,他也牢牢的记下了--秦明,简单而明了。

古力是个大老粗,点完名之后,随便说了几句,扔一句明天开始操练的话,就走掉了。弄得胡忧几人,面面相觑,最后问了好几个人,才在别人诧异的眼神之下,找到了自己的营房。

营房是新的,但是相当的简陋。十人的一个大平铺,上面放着一溜九套藤甲和军服。其它的什么也没有。这和胡忧想像中的不太一样,怎么说这也太简单了点吧。

“嘿,我说,咱们这夫长有点意思啊。什么都没交待,就这么跑了。咱们今天上哪吃饭呀?”

说话的是个瘦子,叫候三。这人话没说两句,就连着鞋蹲在了通铺上,双手把那些藤甲翻得哗哗响,像是在找宝藏一样。

“我说兄弟,你能不能下来。那可以咱们晚上睡觉的地方。”朱大能皱着眉道。

候三跟本不买朱大能的帐,冲冲的说了句:“爷喜欢,管得着吗?”

“你这人怎么说话的。”朱大能一下就火了,指着候三叫起来。

“怎么着,还想跟爷过两招是怎么的?”候三吐了口唾沫,挽起袖子道。

其它的几个人,全都冷着眼看着,没人开口,也没有谁上去劝的意思。军营里,本就是谁拳头大谁有理的地方。这里只看实力,不看道理。

胡忧的脑子电转着,他在想要不要出去劝架。现在这事摆明了没人管,如果自己此刻出去的话,应该可以小小的出个风头。如果这架成功劝下来,那么对自己以后在1班的地位,有一定的帮助。

想到这里,胡忧还是决定站出去。

“呵呵,两位兄弟先别急着动手。大家既然分在一个班,以后就是一块上阵的兄弟,将来可是要背靠背互为倚靠的,别为一点小事而伤了和气。

我看这样吧,候三,你先下来。朱大能说得对,这地方虽破,可咱晚上都还得睡。你也不想睡在泥里不是。

朱大能你也别急着上火,我看候三也是一下没留神,你看他还惦记着大伙上哪吃饭呢。热心人呀。”

候三刚才也是得意忘行才跳上通铺,至于对朱大能的回话,那也是习惯。他在家的时候,就是一个小混混出生,因为得罪了不能得罪的人,没了路走,这才来当的兵。能作混混,自然也不是蠢人,他看另外几个人都面带不满,也懂得要收敛一些。于是借着胡忧的话,把这坡下了。

候三从通铺上跳下来,对大伙拱手道:“各位,真是不好意思。小弟是有些高兴过头了,大家千万别往心里去。

这位兄弟,真是不好意思。我从小没怎么上过学,这一开口,就爱得罪人,你可别当真。”

胡忧看候三说变脸就变脸,心中也有几分惊讶,暗猜这候三肯定是混过几天世界的,不然做不到这样。

朱大能是商家出生,在家里也是个少爷。出来当兵,完全是因为家里给他说了房媳妇。他也不知道听谁说这女人很丑,于是他就想推,可是推脱不掉,一气之下,他就跑出来了。

少爷出生的他,对候三这种穿鞋乱踩自然是看不惯,所以首先忍不住说候三。现在见候三主动认错,也就不在意了。

“没事,胡忧说得对,咱们以后都是兄弟。上了战场,咱们就都是一条命。别提这个了。”

胡忧看这架打不起来,心里也挺高兴。刚才他站出来的时候,也急了一些,没有想过如果劝架不成,那应该怎么个后手。暗自对自己说,这方面以后一定要注意。武夫是永远干不了大事的。

“这样就对了嘛。兄弟之间,有什么不能说的,动手多没意思。不过今天这事,错在候三,不能不罚。我看这样吧,就让候三去打探咱们吃饭的地方,以示惩罚。候三,你愿不愿意。”胡忧借机说道。他已经看出了候三这人有多动的习性,这么说,他肯定是不会反对的。

候三本就有这个意思,于是同意道:“这没有问题,不过我想先把踩过的地方擦干净再去。”

胡忧推了他一把道:“快去吧,大家肚子可都饿了,这个我来帮你就好。”

“那行,我这就去。”

“候三,等等,我和你一起去,顺便看看有什么好吃的。”朱大能叫道。

一次小小的冲突,在胡忧的调解之下,结果让大家都感到满意。大家看胡忧的眼神,也都暖了几分。

候三和朱大能出去之后,胡忧找了块布,擦试候三踩过的地方。众人也都各自做自己的事,因为都是初来,彼此也没什么交流。

过了好一会,朱大能气喘吁吁的跑回来叫道:“兄弟们,候三和人打起来了,咱们快抄家伙去帮忙。”

胡忧心中暗骂,候三这小子就是个祸精,才出去一会就马上出事。

“朱大能,你先别急,说说生发了什么事。”胡忧问道。候三这个给人的第一映象不好,不问清楚,恐怕这班里没几人会帮手的。

朱大能气愤道:“二班那些混蛋抢********,候三正和他们扛着,让我回来找人。”

“马拉戈壁的,这不是欺负人吗。他们以为咱一班全是娘们吗?走,弄死他们去。”胡忧冲到藤甲前,抓了个手甲就跟着朱大能冲出去。

一班的人,全都放下了手中的活,一块跟着出了营房。没办法,胡忧这话骂得太毒了,不去是就变成了娘们,这谁受得了。再说了,候三保护的是大家的饭,这都不去,以后还说什么共同上战场。

017章最快的升迁(下)

一伙人跟着朱大能赶到地头,只见这里是一片混乱,看热闹的,叫好的,围了不少的人。胡忧冲进人群,看到候三已经和人动起手来了。而且还是三个打候三一个,饭菜洒了一地。

胡忧斜眼瞟了身后,看一班的人全都来了,有几个脸色还相当不好看,知道这又是一个机会,于是也不管自己打得过打不过,拿着藤甲冲上去,对着其中一个人,当头就砸下去。

胡忧是江湖出身,打架那是家常便饭,选的地方非常毒,藤甲是冲着那人后脑去的。

“叭。”藤甲正中目标,把那人打得向前蹋了一大步。朱大能看准了机会,一脚补在那人的后腰上。

胡忧虽然一招得手,但是很快,他就吃了亏。曼陀罗帝国崇尚武力,人人都会几手,二班的人,更是身手都不弱。胡忧虽然也号称打架出身,但是他的那都是乱打,跟本没什么招式可言,没几下他就被人给扔了出去。

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因为现在一班的人,已经全都冲了上去,大家是一场混战。胡忧是第一个冲上去的,这一功,大家就算不说,心里也会记着。

胡忧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个地方的人正面斗殴,他发现这里的人,打起架来,要比以前看到的要凶悍得多。这都不算,还有一点,对他的打击很大。他发现这里凡是动手的人,如果单挑的话,是个人都能收拾他。他在他们面前,就是一菜鸟。

没有自保能力,谈什么建功立业。能当上将军的人,都是在战场之上,活得最久的人。胡忧在心里暗道着要努力啊!

一班的人都在打架,自己不能在一旁看着。胡忧知道硬来他谁也打不过,于是他就决定来阴的。大兵法家不是说过吗,无论阴谋阳谋,能取胜,就是好谋。

胡忧在地上找了几块尖角的石头,藏身怀里,混在看热闹的人群中。随时准备着,一看有机会,他就拿石头砸人家的脑袋。

你别说,他这招还真管用。二班有三个倒霉的家伙,没留意到这手,被胡忧砸得哗哗流血。胡忧这家伙也有一股子狠劲,下手一点不留情,恨不得砸得人家眼珠子缝针。

“马拉戈壁的,大光头,你过来点。对,过来点。”胡忧暗中又盯上一个,看计算好了出手点,一块石头轮了过去。

朱大能正和二班的大光头打得兴起,突然那光头一低头,一团黑影直冲自己的面门而来,把他吓了一跳,赶紧躲开。

“糟了。”胡忧看自己失了手,赶紧冲上去。因为朱大能为了躲他的石块,失了先机,被光头一拳打倒在地,此时正要用脚踩他。

这一脚踩下去,朱大能弄不好就得重伤。胡忧是离得最近的人,他不出手,朱大能肯定躲不过去。

胡忧冲上去,才知道上了当。那光头的脚,居然用的是虚招,就在胡忧想飞踹光头另一条支撑脚的时候,光头一脚往后踢过来。

“小心。”朱大能在地上看得清楚,赶紧叫道。

胡忧也看出了这脚的可怕,如果被踹中的话,肠子都要断了。情急之下,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了,赶紧一个‘懒驴打滚’往地上趴,才擦着鼻尖躲过这招。

光头看一击不中,另一脚又踢过来。这次是候三帮胡忧接下了这招。朱大能此时也爬了起来,把胡忧护到身后,与候三双战那光头。

“住手,都造反了?啊!”

一条大铁枪出现在了场上,在喊话的同时,大铁枪上下翻飞,把缠斗在一起的两方人马,全都给打开。

胡忧一看到那大枪,就知道是夫长古力来了。古力的身后,还跟着几个队长,几个典军,和一个校尉。看来这下麻烦了。

混乱的场面一下就静了下来,两班的人,全都按各自的队伍站好。胡忧偷眼看去,那三个被自己偷袭成功的人伤得最惨,脑袋还在不停的流血,正用恶毒的眼光死盯着自己。那光头在被古力打开的时候,吃了一下重的。此时正愤愤不平。

“怎么,火气都挺旺呀。入伍第一天就私斗,很给我们纵队挣脸呀。说说吧,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动手。嗯!”校尉一脸怒意的训斥道。

古力和二班的夫长站在了各班的队伍之前,谁也不敢说话。二班的夫长左夫是个红脸汉子,他的腰里挂着钢刀。

胡忧所在的这一队,是一个混编队。一班是枪兵,使的是枪。二班是刀兵,用的是刀。

“怎么都不说话了,刚才打架的时候,不是都很威风吗?”校尉气哼哼的转着步。突然用手一指二班一个头上正流血的兵道:“你过来。”

“校尉大人。”

“边上站好。”

“是。”

校尉在一班的队伍里环视了一眼,在阿骨达的手上顿了一下,缓缓的说道:“好了。现在告诉我。这瓢是谁给开的。”

胡忧看校尉来这招,心里暗骂。不过这时候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躲不掉,干脆光棍点,还能留个好名头。

胡忧一咬牙,站出来道:“报校尉大人,这是小人干你。”

“你?”校尉在胡忧的身上,上下打量了一会。看这小子脚步虚浮,身体比那一脑袋血的小上一号,还真有些不信是这小子干的。在他看来,那个手特别长的兵,才比较有可能。

校尉不置可否的点点头,示意胡忧站在一旁,又指着二班另一个脑袋冒血的叫道:“你。出来。”

那二班的倒霉蛋,狠狠的看了胡忧一眼,站了出来。

“这个又是谁干的。”校尉再次把目光看向一班的队伍。

“报告校尉大人,这个也是我。”胡忧看校尉的目光一直没有落到自己的身上,只好自己跳出来说道。

校尉瞪大了眼睛道:“又是你。”

胡忧心里忐忑,表面却硬气的说道:“是的。校尉大人。”

“那个该不会也是你干的吧。”校尉指了指还在队伍里的那第三个抱着脑袋的家伙。今天这事还真它娘的邪了,居然两次都看走了眼。

胡忧还真有些不好意思回答校尉这个问题,不过这会不答也得答。

“是的大人,那个也是我开的。”

校尉看着那三个伤者,自忖一个打三个的话,虽说也能打趴他们,但是自己也得带点‘花’。这小子居然只弄身泥,就把三人的脑袋都给开了。

“你很能打。”校尉正视胡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