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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部分

《煮酒点江山》》 · 江南一梦 · 202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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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知道你为什么能成功了。”杨溢之回了胡忧一句。

胡忧抽着烟,没有回答。杨溢之看淡,他又何常不看淡。经历得太多会麻木,战争远没有儿时的梦想那么美好。

只是,现在还不是胡忧可以看淡的时候,他还有太多的东西放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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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帅,有情况。”朱大能脸色凝重的来到胡忧的身边。拉雷终于动了,他拉来了自己全部的力量。

虽然手里有强力的新武器,但是对方有一万多人,人数是他们的一百倍,这是巨大的差距呀。

杨溢之只是教了武器的初步使用方法,他和他的人都不参加战斗。胡忧对此也没有强求,他心里清楚,杨溢之等人是不想破戒,杀人是有瘾的,一但再次大开杀戒,那么他们将再也无法回归平静。

很多人都无法理解杨溢之他们的心态,但是胡忧却可以很清楚的读懂。平静来得太不容易,他们真的不想再去破坏。

只是有些时候,真的能如你心中所想吗?

胡忧收回了自己的心绪,目光转向朱大能,问道:“来了多少?”

“据探子回报,一万多。”

“他们就那么喜欢玩命?”胡忧冷笑道:“既然要玩,那就让他们来吧,命令各部做好准备,我要让拉雷有来无回。”

这一战,是胡忧出道以前敌我兵力最为悬殊的一战。又方的兵力对比居然达到恐怖的一比一百。但是这一战,也是胡忧最有信心的一战,因为他第一次得到了来自他那个世界的帮助。

天风大陆真是太神奇了,时不时的就会给他一个巨大的惊喜。在他获得那些来自现代的开口的瞬间,天风大陆的格局再一次被打破。

秦明,本田龟佑,甚至是林正风,都已经不再重要,胡忧这会甚至已经在考虑军统天风大陆之后,怎么把这个世界带入一个前往现代文明的高速车道。

天风大陆是一个纯净的地方,这里的人都拥有强大的精神力,他们同样有着过人的智慧,之所以到现在还很落后,那是因为他们还没有积累到足可以爆发式高速发展的时候,而现在,来自另一个世界的文明,将帮他们获得一个新生。

胡忧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拥包那个全新的世界,只是现在还不行,他得先解决了眼前的敌人。

这个无名山谷,已经注定要写入史册,现在,在让它的故事更加传奇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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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索菲雅突然说道。也许是女人的特性,也许是本能,当她踏入这个谷口第一步的时候,她就全身泛起一种说不出的冷意。

“会有可能发生什么事吗?”拉雷咬牙一笑,道:“胡忧的手里不过只有百多人,我们现在有一万多人在。我不否认胡忧很强大,但是他还没有强大到可以逆天的程度,如果他真能以百敌万,那么这个天风大陆将再没有任何的纷争。”

索菲雅虽然是有种心里不安,但是她也同样不相信胡忧能强大到这样的地步。拉雷说得没有错,就算他们的手里全都是新兵,但是他们全都是经过训练的,这几年光是投入在他们身上的资金,就已经超过了索菲雅可以承受的范围,养兵千日,用在一时,也是时候让他们真正表现了。

如果这么有优势的一战都不能赢胡忧,那么他们再玩下去也没有意思,战争的游戏,不是人人都会玩的。

“将军,前方发现敌情。”里尔多急步而来。

“很好,已经出现了吗,那就让我们一决死战吧。”拉雷意气风发,他相信全世界没有一个人能有他那么好的机会。堂堂不死鸟军团之主,这会手里只有百多人,而且被困在山中,就这样他还想活命?拿什么活?

里尔多犹豫了一下,道:“前面发现了一个路牌,看得出是胡忧的亲笔所写。”

“哦,他写了什么,难道他想投降?”拉雷冷笑道。

里尔多艰难道:“不是降书,他写的是‘地狱’。”

前方是地狱,入者丢命。

这句话是曼陀罗帝国一个民间故事的开头,几乎每一个曼陀罗帝国的人都知道,拉雷自然也知道。

拉雷闻言冷笑道:“他都已经这样了,还跟我狂。少爷可不是吓大的,给我上!”

“哒哒哒……”

无数的枪声在空谷中回响,拉雷的士兵一个接一个的倒下。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他们的脸上写满了害怕,却什么都做不了。

放箭?

是的,他们有箭,可是那要向值得地方放?

他们跟本就没有看到敌人,一个接一个倒下的,都是他们自己人。

绝望,这是每一个士兵的深刻体会。地狱两个字,不停的在他们的脑子里转动,那个牌子写得没有错,这里确实是地狱。

“是什么,究竟是怎么回事!”拉雷大叫着。士兵的血已经溅红了他的脸,可是他却一个敌人都没有看到。

不,他应该是看到了,在那些火光的后面,肯定是一个个敌人。可是他们的距离还这么远,他们用什么在进攻?

里尔多道:“似乎是胡忧军中的枪,只是,它们不应该有那么大的威力呀。”

卷十五胜者为王1289章以百敌万

现代化的武器,发挥出了惊人的力量。山谷里四处都时硝烟之气,拉雷的人一个个的倒下,却完全找不到敌人。他们甚至都已经失去了方向。

“真可怕,这完全就是屠杀。”胡忧叹息道。

做为这整个战斗的总指挥,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亲手布置的。在战争之初,他就已经想到了这样的结局。但是结局真正出现的时候,胡忧都不由叹息人类的强大。

在自然界里,人类不是最强大的个体。比人类强大的动物,那是数不胜数,但是除了在人类发展的初期,它们能给人类代来危险之外,在人类发展起来之后,它们再没有任何的能力给人类造成任何的伤害。而人类想要灭掉他们却是非常容易的事。

从来人类学会了使用工具,他们就变得强大而不可战胜。现在在胡忧手里的,就是人类最强大的发明之一,而拉雷的部队,严格来说已经成为了物动那一类。

拉雷部队中最强力的弓箭,射程也不过是三百步,而且必须是直立站着,才可以把箭身出来。

胡忧获得的这些武器,却是可以千步杀人。他们还不必须露出自己的身体,只要往草丛里一趴,动动手指头就可以远距离的干掉拉雷的部队,他们甚至在完全没有消耗体力。

不过是动动手指头而已,那能累到什么程度?

“少帅,已经差不多了吧。”朱大能的脸抽抽着,这些新式的火器力量真是太强大了,远远比他之前想的更可怕。只要有足够的弹药,别说拉雷来一万人,就算是他来了十万人,怕也得全死在这里。

胡忧向山下看了一眼,拉雷的一万人,已经损失三分之一,如果再这么打下去,就这三分之二也顶不了多久。

胡忧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全部干掉拉雷这些人。自从得到了这些新武器之后,胡忧心中的想法已经和之前不一样了。

他要好好的利用这些枪,完全一统天风大际的霸业。如果按以前的势力计算,胡忧要做到这些,怕还需要十年的时间。不过现在,用不了多久,不用很多人,就眼下这一百人,胡忧就可以在一年之内,横扫天风大陆所有的力量。

以前,胡忧一直希望能和秦明正面对战,现在已经没有那个必要了。秦明是很强,但是他不过是一个人,他不是神,就算他是神,他也顶不住一百把枪的射击。

这些武器太可怕,胡忧不打算让除这百多人之外的其他人接触到这些武器。手本就已经全是血,那就让他们再多染上一些好了,为了整个天风大陆的和平,他们需要再来更多的血。

“是差不多了。”胡忧喃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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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那是不死鸟战旗!”一个带着深深惶恐的声音大叫道。

黑色的不死鸟战旗突然出现在了人们的视线之中。很可怕的战旗,但是看到他,拉雷手下的士兵终于暗松了一口气。

打了半天一个人都没有见到,弄得他们好像是在跟鬼打战一样,现在战旗竖了起来,那至少说明他们的敌人不是地狱的魔鬼。

拉雷也看到了不死鸟战旗,他曾经是那其中的一员,也曾经听令过那面旗子,他怎么会不知道呢。

拉雷现在说不清楚自己是个什么心情。他的自信这会已经完全没有了。被胡忧当头打得一点都不剩。

胡忧,这个魔鬼的代名词,他在短短的半个小时里,杀掉了他三千多士兵。而包括拉雷在内的所有人,居然连人家一条毛都看不见。

“有人,他们正在过来!”又有一个士兵叫道。

是的,胡忧正在过来,他已经集合了手里的一百多枪手,在不死鸟战旗的伴随之下向这边走来。

双方的距离在拉近,眼力好的士兵,可以清楚的看到走在最前边的胡忧。

胡忧身背上满了子弹的AK枪,脸上没有半点笑意。有人说,杀人是一种非常痛苦的事,杀得多了,也就习惯了。战争,说白了不就是杀人吗,就算是再自身样去美化它,也改变不了这一事实。

杀人会习惯吗?

胡忧不知道,因为他体会不能那种所谓的习惯。每一次战斗,他都不让自己去想太多,他怕自己想得多了,那会疯的。

胡忧的部队在五百步之外停下,那里是弓箭射程的两倍,却是在AK的有效杀伤范围之内。

“将军,我们怎么办!”里尔多这会完全于没有主意。这里也轮不到他做主。

拉雷眼睛血红红的,用力的瞪着五百步外的胡忧:“就是这一百多人吗?他想靠这一百多人就胜我?”

拉雷受到的打击有些大,这会已经不能很清醒的考虑问题。在他的眼里,胡忧就只有百多人而已。就算是胡忧再怎么厉害,他也不过就是百多人。有什么好怕的吗?

拉雷的手里可还有七千人,七千对一百,他们有胜算!

“给我冲上去,杀光他们!”拉雷大叫道。

一百多人而已,似乎并不能震慑住这流满了血的战场。在接到拉雷命令的瞬间,就有士兵冲向了胡忧那一百多人。

他们喊叫着,把心中的恐惧化为战意。刚才是看不见敌人,所以他们才会害怕,现在看到了,那也就不怕了。

怕与不怕,对结果没有任何的分别。

胡忧的一百多人分为三组,每组三十多人,一字排开,每一组的任务都是一样的。射击,退下,上子弹,再射。

就是这么简单而重复。

AK喷出的火光代表着死神的愤怒,拉雷的士兵呐喊着往上冲,又哭喊着倒在地上。他们睁大着眼睛,他死不瞑目。

“冲,冲,冲……”拉雷疯了,他只会一个命令,嘴里唯一能说出来的,就只有这一个字。

冲?

那是说冲就冲的,距离似乎不是那么远,却隔着天与地一般。每一个往前冲的士兵,他们唯一的结果就是倒下。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的其他可能性。

对面那一百多人,不是人,他们肯定不是人,人怎么可能有那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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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射击!”朱大能大声的叫要,并作出同样的手势。

暴虐的枪声猛的一停,整个天地都瞬间静下了下来。

很安静。

受气氛的影响,拉雷也住了嘴,没有一个人敢说话,谁都不敢出声。

“拉雷,你听着。现在给你们一条活命的机会,丢下武器,你们可以走了。在上前一步者——死!”

朱大能的话在山谷之中响起,钻进每一个人的耳朵。

丢下武器就可以离开?

死神终于开了口,他给他们一条活命的机会。

有意无意的,士兵的眼睛转到拉雷的身上,前进一步是地狱,后退才是活着的希望。杀不杀胡忧的,那都是拉雷的事,士兵对此其实没有任何的想法。

入伍,当兵吃饭,打仗,或是立功,或是战死,就是那么简单。打仗对他们来说,不过是一种生活的方式。哪里有那么多的野心,士兵如果都有野心,那也没有那么多的兵,而是个个都做官了。

“将军,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呀!”里尔多跟在拉雷身边那么久,得一次开口表达自己看法。

拉雷没有出声,他这会不知道在想什么。

索菲雅不愧是经历过大场面的女人,她已经看出来了,再这样下去,他们全都要死。

似的,胡忧敢那样站出来说那样的话,那证明胡忧有那样的实力。而且人家已经表现出出了那样的实力,不退,那就只有死。

“拉雷,我们退吧。”索菲雅叹息道。希望越大,失望就却大。此战之前,她曾经做过多美好的梦,她甚至都已经想好了怎么折磨胡忧。

可惜,梦始终还是梦,它没有任何实现的可能了。

拉雷还是没有动,他就那样静静的战着。

他不甘心呀,那么多年的怒力,就那么轻易的,让胡忧给打碎了。

退,这当然容易。他现在只要说出来,这次的地狱之行就算是结束了。胡忧是一个有信之人,拉雷知道,胡忧说放过他们,那就不会骗他们。

可是那之后呢,拉雷知道,一退之后,他的这支部队就还完了。第一次出道之战,就遇上了那么可怕的失败,这些士兵已经完全废掉,几年的心血,全都化为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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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是一场屠杀!”胡忧叹息着,一切都结束了,真的,全都结束了。

拉雷没有选择退走,他要放手一搏,他还想再赌一次。

可惜他想赌,他身边的士兵却不愿意赌。在拉雷再一次叫冲的时候,士兵们手中的武器,转到了他的身上。

他们的武器打不到胡忧那边,对付拉雷却是可以的。

拉雷死在了他的部队手下,他不甘心,肯定的。换了谁都不甘心。辛辛苦苦训练出来的人马,就那样没有了,最后就丢了自己的性命,谁会甘心?

可是老天从来就不讲公平,它喜欢一个人甚至到了溺爱的程度,他不喜欢一个人,就处处都不给他好日子过。

有人说,那叫运气,也有人说,那什么都不是。

“收拾一下吧。”胡忧摇摇头,拉雷的人马在干掉拉雷之后就丢下武器走了。他们这一走,就不会再组合到一起,他们已经没有了战意,以后都不会再上战场。

“这就是战争,对吗?”胡忧看到杨溢之的时候问道。

杨溢之点点头,他没有利用手里的武器在天风大陆打天下,就是知道会出现这样的场面。以天风大陆现在的科技,那一房间的枪支几乎已经可以让他们无敌,所到之处,唯一会发生的就是屠杀。

杨溢之是一个来自文明世界的人,在那里虽然也同样有战争,但是那里的战争不是这样打的。大家是处于同一条水平线上,那想的战争是战争,而天风大陆的战争,将会是无情的屠杀。

杨溢之知道自己做不到这一点。他同样也知道他手下的那十一个兵无法做到这一点,所以他们没有选择战争,而是发誓不用枪与这个世界的人对战。

但是那些枪,他们却没有毁掉。也许是他们有想过,有一天会有一个像胡忧这样的人,会需要到那些东西吧。

“我是不是杀得太多了?”胡忧接过杨溢之递过来的烟,深深的吸了一口。大战过后,让他全身上下都有一种说不出的空虚,整个世界又一次在他的眼中变得不真实。

“在你的心里,有你自己的答案。”杨溢之拍拍胡忧的肩膀离开了。他要回到村里,回到自己的平静之中。

“我的心里,有答案吗?”胡忧喃喃自语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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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帅,你说,要是再在别人获得这些武器,我们怎么办?”朱大能边走着,突然问胡忧。

这会他们已经离开了那个小村,他们得回帝都去了。天风大陆还有很多事,胡忧不能在这个小村里享受别人正人享受的平静。这就是每一个人的选择,选择不一样,生活的方式自然也就不一样。

胡忧看了朱大能一眼,道:“你想把那整个武器库都搬掉?你觉得有可能吗?”

朱大能脸一红,他确实是那样想的。这些武器太厉害,朱大能甚至都不愿意那个村里的人再拥有它们。

胡忧摇摇头道:“做人不可以那样的,知道吗?”

在离开村子的时候,李成功给胡忧的人每人一把AK和一把手枪,别外还有近十万的弹药。虽然这些对于那个房间的武器来,不过是其中的九牛一毛,但是对胡忧已经足够用了。

朱大能煽煽的点点头,不好意思道:“我只是担心还有其他人会获得这些东西。”

“不会的,除了我们,没有人会拿到他们。”胡忧道。

胡忧心里很清楚,李成功和杨溢之会那么大方的把枪支给他,那是因为他们都是来自同一个地方的人,更有一点,他们是希望天风大陆合平的。

他们选择了胡忧,是因为他们信得过胡忧,他们知道只有胡忧才能真正用好这些枪支,而其他的人,跟本无法得到他们的信任,那里会得到同样的待遇。

当然,朱大能的担心也不是不存在的。拉雷手下的士兵,还有五六千没有死。那个小村随着他们的离开,也就不在是一个秘密的地方。到时候会有更多的野心家会想要到那个小村里收获他们需要的东西。

不过朱大能的担心是多余的,因为那个小村在那之后就不会存在了。胡忧已经秘密和他们达成了合作,他们将会在胡忧离开之后也离开,整个天风大陆只有胡忧才可以找到他们。

对于这些,胡忧都没有告诉朱大能,不是他不相信朱大能,而是还没有到那个时候。

回程的路,要好走很多。没有了拉雷了袭击,胡忧在安融再没有其他的敌人。

胡忧没有去过林正风见面,虽然他们最近的距离,曾经不到一百里,只需要半天的时间,他们就可以遇上。

一路直赶,胡忧进入了曼陀罗的青州。再一次回到青州的土地,胡忧感觉到了像妈妈一样的怀抱。

游子回家的感觉真好。

拉雷以万众之数对战胡忧百多人的战事,已经被那些逃命的士兵给传了出来。现在整个天风大陆都在传着。

以一敌人,那是多么的不可思意,可是人人都说得信誓旦旦,由不得你不相信。

所有的故事,一但流入民间,却会被改版,胡忧的故事也不例外,那无名山谷之战,已经被改得面目全非,甚至是神化人物都出来了。

胡忧的名字,再一次在天风大陆上暴火,所有人的话题都在说着胡忧。这会最头痛的就是那些不大不小的势力,他们完全查不到胡忧究竟有多强大。

而秦明、本田龟佑等人,这会的日子也不好过。以他们的势力,是可以查到那一次战争的全过程的。可是他们都不知道,胡忧的手上怎么会有那么强大的武器。

如果有一天,他们对上胡忧,那会是什么结果。

现在全天下最开心的地方,怕就只有不死鸟军团驻地了。胡忧的故事像风一样,也传到了士兵的耳朵里。他们虽然同样不知道胡忧是拿什么打败的拉雷,但是这对他们来说问题不大,关键是胡忧很强,不死鸟军团很强,那也就足够了。

“少帅,似乎有不明身份的人在跟着我们。”朱大能向胡忧报道。

胡忧笑道:“都是些土匪,他们拿我们当肥羊了。”

朱大能苦笑道:“原来你已经看出来了。”

胡忧笑笑,他以前差点就干了这一行,能不知道吗。

“你知道你是什么心思,好吧,就拿他们来证实那个故事好了。”

卷十五胜者为王1290章谁在立威

立威要怎么个立法,那就是让所有的人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的强大。胡忧在获得大量的利器之后,决定一改之前的温水煮青蛙,他要露出虎牙,让全天下的人都为之震惊。

故事始终是故事,它听起来很神奇,却不见得可以吓到人。真正可以让人害怕的,总远只有实事。

什么是实事,那就是让很多人都看到,听到的,亲自见证的东西。

此处还是青州,青州一座不大不小的城镇,常住五口大约五万,流动人口却很多。因为这里是青州唯一和安融互市的地方,安融产的药材牛马和青州产的青瓷、山茶都会在这里交易。这里的人来自五湖四海,有些什么风吹草动,也转瞬之间传到五湖四海去。胡忧要借他们的嘴马带点话,他们不需要特定的把话转答给谁,那些需要听到话的人,自然会听到的。

“少帅,已经查清楚了,他们是马帮的人。”朱大能兴匆匆的跑进来,跟捡了钱一样的高兴。

“马帮?”胡忧愣了一下,随即也露出了笑容。之前他看那些远远监视的人就感觉一身的血腥,这也是他决定拿这些人立威的原因,却没有想到他们居然是马帮的人。

天风大陆有很多马帮,他们有的靠运货,有的靠贩卖马匹为生,对繁荣经济还是做出了不少贡献的。但是这些马帮都不是朱大能口中的马帮,因为他们虽然做的是马帮做的事,却都没有给自己起马帮之名,而唯一一个叫马帮的,做的却不是马帮之事,他们说白了就是一群土匪。

马帮在青州存在之久足有百年,他们的历史比胡忧的生命都长。多年来,他们究竟做了多少伤害老百姓的事,那就是数都数不过来,曼陀罗官方也曾经多次对他们实行打击,可是他们根深蒂固,又极度的狡猾,很难收到什么成果,连原青州暴风雪军团长苏门达尔都曾经说过:他们就像是一个毒瘤,你怎么拔都拔不掉。

朱大能也感慨一笑,道:“是呀,正是马帮。”

胡忧奇道:“马云化不知道我们是谁吗?”

朱大能当然知道胡忧问这话的意思,马帮帮主马云化是一个非常狡猾的人,他虽然同样也有过抢官军的记录,但他都是看菜下筷子,吃得下的就吃,吃不下的绝对不会去碰。

安融一战,胡忧刚刚以百多人击败拉雷过万的人马,展现出了足够强大的军事打击能力,以马云化的为人,就算是对此事不太相信,也不会轻易的拿自己的家当来试胡忧的锋芒。要知道这么多年来,能在胡忧的手里讨得了好的人,那可绝对不多啊。

朱大能道:“如果是马云化,怕是不会做出这样的事,不过现在马帮已经不是马云化当家了。”

看胡忧投来不解的眼神,朱大能解释道:“马云化两个月前刚刚病逝,现在接掌马帮的是马云化的儿子马正洪。”

胡忧一听这话就明白了,这马正洪刚刚接了父亲的位,这是要找人立威呢。这天下还有什么事都和胡忧干一仗更能显示自己实力的。

立威呀,这个马正洪到是和自己想到一块去了。

胡忧淡淡一笑,道:“那就让他们来好了,我们给他这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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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正洪,你真要去袭击胡忧?”苏如倩一脸担心的问正在看地图的马正洪。苏如倩是马正洪的夫人,十九岁就嫁到了马家,当然,她是自愿的,并不是被抢来的。

苏如倩的父亲苏老七也是马帮里的重要人物,正是有他的支持,马正洪才得以在重多的兄弟中胜出,坐上了马帮的头把交椅。不过他的地位并不稳固,其他的兄弟一个个都在等待着属于自己的机会,所以他必须得借机立自己的威,不然这个位子他就没法坐稳。

看马正洪不答话,苏如倩又道:“你可要想清楚,那可是不死鸟,拉雷过万的军队都没有能打过他!”

马正洪有些恼火的推开台前的地图,道:“倩儿,难道连你也相信那些传言吗?以一百敌万,想想都是不可能的事。就算是真有那样的事,那也是那个拉雷没用,我就不相信,以我马帮五千子弟,还打不过胡忧一百多人。”

“不死鸟怎么了,不死鸟也是人,他不是神,砍他一刀他也同样流血,咬他一口他也同样掉肉。这事我已经决定了,岳父他老人家也支持我的决定,你就不要再多说了!”

苏如倩只是一个女人,虽然有自己的想法,可是丈夫和父亲都不听她的,她又能说什么呢,知道在吵下去,也没有什么结果,苏如倩只能闭上了嘴。

“倩儿,帮主在吧。”一个洪亮的声音从门外传来,一个比常人高半头的布衣老者随身踏入房中。

苏老七,马帮现存的元老之一。十四岁如马帮,如年已经正四十年,与他同期的几乎已经死光,风水轮流做,终于也到他苏老七有资格地开口的时候了。

今年五十四岁的苏老七刚入马帮那会并不得志,光做小兵就做了十年之久,直到有一次他无意之中救了马云化一命,这才开始在马帮平步青云。

无论在哪里,只要是金子总会发亮的。苏老七做了十年的小兵都没有亮过,可见他这块金子也不怎么纯。

马正洪见是苏老七来了,赶紧迎上去:“岳父大人,你直接叫我正洪就可以了,帮主这个称谓那是别人叫的。”

苏老七哈哈大笑道:“我这正是要叫给别人听的,我苏老七都叫帮主,还有谁敢不叫。”

如果胡忧在这里,听到这话肯定要骂一句‘狂人’。你叫,你又算是个什么东西,要不是马帮几次接连的意外,让那些核心人物非死即残,哪里轮到你苏老七来说话。

马帮这几年真是不怎么太平,除了马云化是正常病死的之外,几个德高望重的化事人都或死或残退出马帮。有人也在暗中怀疑过这是不是马云化在暗中清理,为自己的儿子铺路。可是这只是猜而已,没有任何的证据正明有这样的事情是马云化经手的。

“岳父大人你来得正好,我刚刚想到了一个计划,你来帮我听听看怎么样。我决定……”

苏如倩捧上茶这后就退出了书房,书房里马正洪和苏老七谈得热火朝天,她的心却是凉如冷水。

“也许,他们能成功的吧。”

看着那惨败的月亮,苏如倩长长的叹了口气,那可是胡忧呀,他们……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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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就是这样吧。”胡忧合上手里的地图。虽然马帮的实力比起拉雷的人马还要差了许多,都是一些只知道拼命没有经过任何训练的散兵而已,可他们毕竟有五千多人,胡忧可不敢有任何的大意。大江大河都过去了,别在这小沟里翻了船。

胡忧按习惯,把手里的百多人分成十队,每队十人,其他的留在身边做预备队。虽然每队只有十人,似乎听上去有些少,可别忘记了他们现在手里拿的是什么武器。

在胡忧那个世界,AK冲锋枪,黑星手枪都算不了什么强力武器,可是在这里,它们就是逆天的神器,别说是十人,只要弹药充足,有一个人就够吓人的了。

胡忧为了保证士兵的弹药充足,每队配发十大包的子弹,每人一包,足够他们独立面对一个军。

“爹爹,我怎么觉得我们的部队和以前不一样了。”等各队长都出去之后,丫丫忍不住说道。

以百人之力对五千土匪,她没有在任何一个士兵的脸上看到半分的紧张,有的全是对胜利的信心。以前的不死鸟军团虽然强大,但是那种敌对气氛和现在是完全不一样的。

胡忧轻轻摇摇头,叹息道:“何止是人不一样,整个天都不一样了。”

把天风大陆真正的带入热武器时代,对胡忧来说也说不清楚是好事还是坏事。以前,他曾经一度认为不应该让战争变得更加的火暴,但是现在他不那么想了,他已经想明白,只有绝对的实力,才能让天风大陆尽快的和平。

犹豫也许是能在短时间之内,让老百姓不受那么多的伤害。可那是软刀子割肉,战争不停,老百姓的日子就不会平稳。

老百姓,自己什么时候也变得那么为国为民了。

城外五里,官道上只有三个人在行走。

胡忧、丫丫和朱大能,就他们三个,其他的士兵都已经各自进入预定的地点。

“少爷,你说马正洪会中计吗?”朱大能问胡忧。

这整个计划是丫丫定的,朱大能当时也同了这个计划。可是这么明显的诱敌之计,朱大能还真不敢说马正洪一定会上当。

胡忧轻松笑道:“一计不成那就再来一计好了,别把得失看得那么重,放轻松一些就好,没什么大不了的,不是吗?”

“嗯。”朱大能点点头,他也发现自己太过患得患失了。

行进之间,远处人影闪动,不时有阳光被反射过来,都不用派探子就可以知道,那边有重兵在埋伏。

胡忧一愣,不由苦笑道:“我们是不是把他们看得太高了?”

连最普通的踪迹隐藏都做得那么差,就这样的实力还打伏击呢,真是差点没把胡忧给笑死。要是换了不死鸟军团出现这么低级的错误,胡忧起马要把整支部队从上到下骂个遍。

朱大能一直担心马正洪不上当,这会到是安心了。

“他们本就是马帮土匪,这是正常的事。”朱大能笑道。

丫丫也在笑,突然她不笑了,脸色大变道:“不,这不正常。普通的武器没有那么亮的,这其中肯定有镜子!”

胡忧也反应过来,道:“丫丫说得没错,他们是故意的。他们这是要打草惊蛇,如果所料不差,他们的主力部队,应该在我们的身后!”

“他们难道想打巷战?”朱大能一语点破。

胡忧道:“看来是这样的,他们要逼我们回城。马帮在这里混了百年,对每一条街道都非常的熟悉。他们这是要利用地形来对付我们。”

朱大能也收起了笑脸:“看来我们还小看马正洪了。”

丫丫这会恢复了过来,娇哼道:“小不小看的,他们又能怎么样,巷战,真是我们拿手的!”

要论到巷战,有什么武器比得过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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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你也有上当的时候!”马正洪露出了得意的笑容。这正是他苦心想了好几天的计划。城外是虚的,城里才是实的。他要利用自己以城中地形的熟悉,让胡忧吃一个大大的亏。

苏老七在一边摇头晃脑道:“兵之道,天时不用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帮主现在是天时、地利、人和尽掌手中,这一战想不赢都不行呀!”

苏老七年少家贫,跟本就不识字。这句话是他在酒楼听说书的时候听回来的,这会卖弄起来感觉真是不错。

马正洪听了这话,更加的开心。他这会已经幻想着胡忧被杀……不,最好是能活捉他,到时候天下英雄谁敢不把他马正洪放在眼里。

枪声在野外其实是不怎么吓人的。野外太空,没有回响,对枪声没有任何的渲染作用。在城内就不一样了,枪声无数的墙面弹回又冲出,那声音听听就很吓人。

枪是胡忧开的,马正洪还没有动手,他开枪的目的,是让老百姓全都找地方藏起来。战争毕竟与他们没有关系,他们没有必要把自己的小命给送上。

可惜,一向聪明的胡忧这一次却犯了错。在他那个世界,谁都知道枪响意谓着什么。可是在这天风大陆,枪还不是人们熟知的东西,老百姓突然听到枪响,不但是没有惊慌的跑回家,反而大有看热闹的趋势。

“他们当这是鞭炮呢。”胡忧在心里暗骂一声。

“咱们穿过东城,走东门上官道。”胡忧当机立断道。

巷战虽然是枪之所长,但是子弹不长眼睛的,一战下来不知道有多少老百姓要中流弹。胡忧在发现自己判断错误之后,马上做出了补救的决定。

“帮主,他们要跑!”苏老七听到声响的时候也吓了一跳,不过很快就也没有感觉了。连一个人都没有受伤,那不过是一个吓人的玩艺而已。

“跑,哼,来了我的地盘,还跑得了吗。让马正青给我上!”

马正青是马正洪的弟弟,一向不怎么服马正洪。马正洪让他打头阵,一来是想试试胡忧的战力,二来如果可能,他想借胡忧的手,把马正青给干掉。

兄弟是用来干什么的,大多数时候,他们都是用来出卖的。只要自己的位子能坐稳,死谁都是可以的。

胡忧他们只有三个人而且,行动非常的灵活,真是想怎么走就怎么走,不一会就从另一个方向出了城。

其他的小队没有跟上来?

那不重要,他们本就不会那么快出来。马正洪的马帮不是有五千人吗,让他们全出来先好了。

“前方一里,有一处小山坡,我们就到那里去吧。”胡忧一脸轻松的提议,就像是在提议上哪里吃午饭。

“好,就去那吧。”朱大能也知道那个地方。那山坡不大,却很陡峭,高度刚刚好,从上面可以很轻松的把射杀下面的敌人,而敌人手里的弓箭却射不到那么高的地方。在那里,他们几乎是处于不败之地。

马帮开始出现,和在城里不同,他们这会已经明目张胆了。刀枪暗器,种田用的犁头,他们的武器非常的杂,杂到你见到都想笑的地步。

这些,就是搅得青州不得安宁的马帮之众了。这一次,就让他们的命,变得更有意义些吧。

胡忧拉到了枪栓,他们虽然只有三个人,却有九把枪不算,还有大量的子弹。胡忧的戒指里这会已经堆满了压好子弹的弹夹,三人九把AK,足可以发出让整个世界恐慌的威力。

看胡忧端出了枪,朱大能和丫丫也都做出同样的动作。冲锋枪的强大,他们都是已经亲眼所见的。

“哒哒哒……”

第一批马帮成员,还没有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就已经倒在了地上。大量的鲜血,用事实告诉所有人,这里发生了什么事。

血,让马帮的土匪先是惊讶,然后是疯狂。他们开始往山上冲,土匪没有别的好处,就一条,拼。

他们的命全都是烂命,活着不值钱,死了也不值钱,自己不珍惜,同样的也没有人帮他们珍惜。

冲上,倒下,再冲,再倒。

一把镰刀可以收割整片的稻子,三把AK,正在肆虐着整个世界。稻子再多,又能拿镰刀如何,土匪再多,又能拿胡忧怎样?

卷十五胜者为王1291章兵指浪天

“什么,马正青死了?”

马正洪听到消息的时候,整张嘴都开得都关不上。他是想借胡忧的手解决掉马正青,可是这也太快了吧。

苏老七还没有意识得马正青的死代表着什么,他本就不是一个很有智慧的人,他的鼠目只能看到马正青死后给他带来的好处,却没有把目光放远到从马正青的死,意识到胡忧的强大。

苏老七高兴道:“死了好呀,最好让正黄,正绿,正红也上去,全都死了,以后就再也没有人争了。等你杀了胡忧,这马帮,不,这整个天风大陆都将会姓马,到那时候,一个比紫荆花王朝更加强大的帝国,将在我们的手里诞生。”

人在狂的时候,是没有药医的。他也不想想,就算是天风大陆没有秦明,那还有秦明呢、本田龟佑呢、说句不好句的,就连林正风都可以把他们给灭了,他们有什么可狂的资本。

马正洪听到马正青的死,到是有瞬间的惊慌闪过,被苏老七这么一说,他就又狂起来了。

比紫荆花王朝更加强大的帝国,那究竟是什么样的,要是能当上它的国王,那将是一件多么爽的事。

“对,让他们上,全都给我上!”

马正洪又再一次沉浸入自己的幻想之中,仗还没怎么打呢,他就已经想着怎么庆祝了。

马正洪下的命令是‘全都上’,土匪嘛,哪有什么传令兵一说,这传令的也不过是临时指派的,他跟本不知道传令兵在接到上级命令的时候,有一个手续是确认命令。他跟本就完全不懂军事,听到马正洪说全都上,那就是全都上了。

五千马帮土匪全都暴露出来了。满山满谷的,还真是挺吓人。他们能在青州为祸那么多年,看来也不是没有半点本事的。至少这玩起命来还真是够狠。

胡忧开枪开得手都麻了,土匪是一个没有能冲上来,他这边却是累得不行。原来光光是打枪也挺累的。

“少帅,我看差不多了吧。”朱大能看了眼下面如蚂蚁一样的土匪军,冲锋枪是强力,却也不是无敌的,想用三把枪就压着他们,也也不是很容易的事。

“嗯,是差不多了,放狼烟吧。”胡忧应声道。

狼烟是胡忧和士兵们约定的信号,接到信号他们就会发现进攻。

黑色的狼烟如给地狱老祖引燃的麻信,瞬间就暴发出了巨大的威力。十个小队,一百人一百把枪,以每分钟三十的射速,对没有任何防护装备的土匪密集扫射,那会是什么样的情景。

那是屠杀,单方面全无反抗的屠杀。

一百对五千,算起来不过是一人对五十人而已。每把枪的射速是三十,两分钟就是六十颗子弹飞出去。如果每一颗子弹都能消灭一个敌人,那还多出十颗子弹呢。

当然,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神枪手,也没有那高么的准确度。胡忧的部队不可能以不到两分钟的时间,就把五千马帮土匪全给屠了。事实上,他们用了十分钟。

是的,十分钟,整个战场都变得安静下来。五千土匪,没有一个站着的,有没死的,但他们不见得比死好多少。

这一次,胡忧没有留情,没有向往日那样放他们一条生路。这其中很大一部队原因,是因为这些人基本没有一个是好东西,另一个原因,是他要让整个天风大陆的人都知道,现如今他的手里,掌握着的是一支什么样力量的部队。

以恶制恶,以血洗眼,只能让所有人都怕了,天风大陆才能迅速的获得和平。

拉雷的人死在山谷里,他们的死只是传出了消息,而这五千人的死,是硬生生摆在这里的,所有人都没有看到。

“少帅,已经抓到了马正洪,你要见见他吗?”

胡忧问道:“你见过了吗?”

“没有。”朱大能摇头。

胡忧笑骂道:“你都不见,还要我去见?不用见了,我怕白痴会传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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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之前有人对胡忧的战力有所怀疑,那么山去下躺着的五千尸体,就是对胡忧手上战力最好的证明。

一百人,十分钟,屠掉五千土匪,那么不死鸟军团现在还有十几万人,他们发了火,是不是要屠掉整个世界?

之前,人们提到胡忧名字的时候,更多的是对胡忧身上的那些传奇色彩感兴趣,甚至还有很多人都在幻想着有一天自己能成为胡忧那样的人。

不就是靠几个女人吗,不就是运气好一点吗。胡忧可以,自己为什么不可以?

现在他们知道自己为什么不可以了。因为胡忧已经不是人,他是来自地狱的恶魔,他生吃人肉,喝人之血,所到之处,必定腥风血雨,必定有很多人要死去。

胡忧真是太可怕了,特别是胡忧第一次在战后没有打扫战场,把五千具尸体就那么摆在原地的时候,人们更是深深的意识到了胡忧的可怕。

“少帅,你知道外面现在都在怎么传你吗?”朱大能问胡忧。

胡忧淡淡的摇了摇头,道:“那些都不重要。我们只要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也就可以了。”

胡忧在决定这么做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会传出什么样的话。以前他什么都没有做,都有人在骂他呢,现在一下屠了五千人,那不是神,就是魔了。

杀一人者为罪,杀万人者为雄,杀得万万人,视为雄中雄。

胡忧现在不是要人敬他,他是要人怕他。怕往往比静更能有说服力,如他现在要的,就是那种绝对的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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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马帮的例子摆在那里,没有人再敢惹胡忧。从青州到帝都的一路,胡忧走得很顺利,不日回到了帝国。

与红叶几女相见,自有别样的热闹。不死鸟军团的各路重将都来了,他们看胡忧的眼神,都与以前略有不同。

“你这一次的做法,与往日真是大大的不一样呀。”

回到自己的房里,红叶才对胡忧说出心里的话。

胡忧舒服的靠在椅子里,家永远是家,只有家才能让人真正的平静下来。

“是的,这次不一样了。”胡忧叹息道。

“是因为那些武器吗?”红叶虽然没有亲自过见两场大战的现场,但是两战的详细情况报告,她是全都收到了的。

“有部份原因吧。”胡忧有些不太愿意谈这方面的问题。他有些累了,身心都累,他需要好好休息一下。

红叶跟胡忧那么久,可以说是对胡忧相当的了解,转移话题道:“你一去几个月,爸妈都挺想你的,你明天去看看他们吧。”

世外桃园,胡忧在踏进这个小村的时候,不由自主的想起了李成功他们那个村子。如果不是他们的闯入,那里或许再过一百年,也不会有人发现吧。不过那里男多女少,再过一百年,怕是什么都剩不下了。

“有这样的事,你怎么不带他们回来?”柳飘飘听完胡忧的述说,一下激动起来。三百个各种现代人才,那可是比多况更加珍贵的资源呀。

“老妈,你放心好了,我已经对他们有了约定,他们不会有问题的,又不了多久,你们就可以见面地。在那之前,我们得先做一件事,只有把这事给做好了,他们才会有意义。”

胡忧说着,又把自己从李成功那拿了一百多支冲锋枪和一批手枪,以及之后的事给说了一编。

胡憾天和柳飘飘都不是普通人,他们一听说明白胡忧这么做的用意。

柳飘飘皱眉道:“这样做,会不会杀孽过重?”

没等谁回答她,她又自言自语道:“看来也只有这样了。以杀止杀,才是最好的办法。无论到哪个世界,都是拳头大的有理,儿子,我支持你。”

胡憾天也道:“我也是那么说。你只要记住对得起天地良心也就足够了。嘴巴长在别人的身上,他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

胡憾天虽然经常被柳飘飘给抢话,但是胡憾天并不是那种唯唯诺诺的人。他要是没有钢强的性子,也就生不出胡忧这种钢强的人。

外人怎么看,胡忧是不会在意的。家人怎么看,才是胡忧最再意的。在任何的时候,家人才是胡忧真正的世界,没有家人的支持,这个世界对胡忧来说,也不再有意义。

与父母亲长谈之后,胡忧再一次春风满面。其实在某种程度上,胡忧和丫丫没有分别,他也同样希望来自父母亲的支持。还好,胡忧有一双明大义甚至是通达到普通人无法想像的父母亲,他们知道胡忧要什么,也知道应该给胡忧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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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回来,又要走吗?”听到胡忧的话,红叶有些许的不开心。

胡忧刚才告诉她,决定领兵一万,去把浪天给收回来。

秦明虽然已经撤出了浪天,但他的部队离浪天不过五十里,而浪天本身已经没有部队驻防,秦明要拿回浪天是非常容易的。要想用一万部队就收回浪天,那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当然,那是以前,现在的情况已经大大的不一样了。对拉雷和对马帮的两战,已经展现出了胡忧新的强大力量。胡忧之前不过只有百多人,现在开出一万人,秦明不见得就敢和胡忧打这一仗。

胡忧抱过红叶,哄道:“我知道,我这样做是过份了一点。可是趁热打铁嘛,现在没有人知道不死鸟军团究竟有多强大,更没有人知道我们的手里究竟有多少枪。这正是我们混水摸鱼的好机会。我想借着这股东风,把曼陀罗统一起来……”

“近而统一天风大陆,让整个天风大陆都不再有战争。我知道的,你的想法我知道,真的。我支持你,只是……”红叶说着垂下头,知道是知道,可是这个支持,还是需要勇气的呀。

“闺中少妇不知愁,春日凝妆上翠楼。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红叶,我知道你的心情。你放心好了,不会太久的,相信我,等天风大陆不再有战争,我也就不会整天跑来跑去,就在家里好好陪陪你们。”

才回帝都又出征。

大队人马再次出发,这次不是一百人,而是一万人。一万不死鸟军团士兵,人如龙,马如虎,如果说以前的每一次出征,他们都抱定了必死的决定去打,那么这一次,他们是抱定了必胜的信心去的。

不死鸟军团从来没有那么强大过。强大到连士兵自己都成感觉到军团的强大。

其实胡忧真正有来打仗的不过就一百人而已,之所以出动一万人,更多的是处理拿回浪天之后的问题。当然,加强气势也是很有必要的。

胡忧不单单只是要收回浪天,他要的是一战而平定整个曼陀罗的局势。曼陀罗已经乱得够久了,也是安静下来的时候了。

一路之上,胡忧人还没有到,就已经发出了警告。他警告所有各方面的势力,马上解除武装,各头子自行前往帝都接受招安。

是的,胡忧用的是招安的词。招安是皇帝的说法,胡忧在这个时候用,是有意无意的,本自己的心态而表露出来。

以前,胡忧有想过把政权还给艾薇儿,因为她才是曼陀罗帝国的女王。但是现在,胡忧已经看清楚了,艾薇儿没有能力压住曼陀罗,更没有能力掌握整个天风大陆,权力教到她的手里,一定会引发再一次的战争。

胡忧不想自己的心血毁掉,这个皇位,也只有他来做了。

当年的戏言,随时可以实现,这对胡忧来说,真是有些太过神奇。从士兵对皇帝,胡忧将完成这个华丽的变身。

当然,现在还不是胡忧坐上皇坐的时候,他要当的不是曼陀罗帝都的王,而是整个天风大陆的王。

以前他有这个心,但是能力还不足。现在他已经有了这个能力。天意让他遇上了李成功,让他获得了真正不属于这个世界的武器。

一百支枪少?

不少了,一百支冲锋枪,就是一百件神兵。一个世界,有一件神兵就已经能完成想都不敢想的宏愿,胡忧现在有一百件,运用好了,足可以一统天风大陆。

“前面再走一百里,就到浪天了。”朱大能是这件万人队的领军,胡忧这一次还是选择带他出来。

“又回到这个熟悉的地方,呵呵,秦明那边有什么动静吗?”

胡忧这一次没有指明是要对付秦明,但是所有人都知道,胡忧的目标就是浪天。

浪天城,这座千年古城,又一次汇集了各方面的目光。

十几年前,胡忧利用浪天,打造出了属于自己的军团,十几年后,这座千年古城,又将会给胡忧什么?

朱大能回道:“暂时没有。秦明的军营没有任何的动静。”

胡忧叹息道:“他还是那么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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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天城外五十里,秦明军营。和朱大能说的一样,这里很安静。安静得甚至有些可怕。

军中的气氛并不怎么好,胡忧突然变得强大的消息已经传到了这里。虽然不死鸟军团一直都不弱,但是这一次,他们强大得有些没边了。

做为同样的精锐战士,他们比老百姓要能看到更多的东西。老百姓只是看到了胡忧以百人之力,先后打败了拉雷的一万人和马帮的五千人,他们却没有看到,胡忧在这两次大战之中,一个士兵都没有损失。

也就是说,胡忧是零伤亡。那意味着胡忧并没有拿出全部的力量。

零伤亡,这才是最可怕的力量。天风大陆有千年的历史,也有千年的战争。从来没有一个人,可以像胡忧那样打仗,正所谓是杀乱一千,自损八百,在此之前,无论是打胜还是打败,双方都会有死伤,而胡忧,两战无一人战死,他已经不仅仅是强大了。

秦明的战士都不怕死,但是那不意味着他们愿意去送死。战死和送死,那是完全不同的啊。

秦明静静的站在山崖边,没有人能看到他这会的表情。

难过?惶恐?不安?

都没有,秦明在笑。他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嘴里不时喃喃自语着什么,只可惜大风把他的声音给吹走了,谁都没有能听清楚他在说什么。

喃喃着,秦明点燃了三支香。悠悠的紫烟,升起不高就被吹给吹散,淡淡的烟香气,却留在了空气之中。

“雪儿,我有听你的话,我依然好好的活着。还记得我对你说过的事吗,你说我一定会成功的。是的,我们就快要成功了。他已经醒悟过来,他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现在,他已经来了。”

“雪儿,请原谅我没有能陪你一下去那未知的世界,你在那边等着我,不需要太久,我就会过来的……”

卷十五胜者为王1292章豪赌江山

浪天,又一次来到这里。城还是那座城,他已经够古老的了,再经历多几年的风雨,也不会有太大的改变。

在物面前,人永远都是善变的,要不然也就不会有物事人非这个说法。胡忧记得自己第一次来浪天之时,还是那样的年少轻狂,胸中太多不切实际的幻想,总是以为自己很了不起的样子。

一转眼,十多年就那么过去了,景还是当年的景,而人已经不在是当年的人。

那年,还没有人知道胡忧是谁,除了身边的人之外,听到胡忧的名字,和听到一碗面没有什么分别。

而今天,当胡忧再一次踏进浪天城之时,整个浪天有谁不知道胡忧是谁?

“浪天,我又回来了。”胡忧长长的吐了口气。不死鸟军团崛起的地方,现在又回到了他的手中,这里,是他的福地。

“这里,还和以前一样。”丫丫抱着小白的脑袋道。相比起胡忧,丫丫对浪天要更加有感情一些,因为她是在这里长大的,这里在她的心中就是家乡。

小白似有似无的点点头,似乎对这里也有别样的情感。有人说,狼是冷血动物,其实那是因为他们不了解狼。没有狼的重情,又哪里会有狗的重义?狼的一生,只会有一个件侣,你若不离,我必不弃,你惹先行一步,我必终身孤独。

相比起狼,人类还是差得很多,名利权贵,争相的攀比,他们往往跟本就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只是看见人家有,自己也想去拥有,对于感情,有多少人比得过狼?

“秦明那边,没有任何的动作,这与他的性格不符呀。”朱大能也不是时候的插话,打断了胡忧的感慨。

“秦明,他会来的。”胡忧收回思绪,淡淡的回道。

“爹爹,我们回家吧。”丫丫放开小白,蹦蹦跳跳的来到胡忧的身边,柔软的身子依到胡忧的肩上。

“好,我们回家。”胡忧轻抚过丫丫的长发。和丫丫一样,帝都虽好,胡忧却总是感觉浪天才是真正的家。

胡忧的来到,让浪天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别管它是不是表面现象,这都说明了胡忧对浪天的掌控力,虽然浪天曾经多次落到他人之手,但时对浪天的老百姓来说,只有不死鸟军团才是这里的真正主人。

府帅并没有因为曾经被秦明占去而有什么改变,秦明很好的保护了这里,一草一木都和离去时一样。

“大家都累了,先休习,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胡忧对众将挥挥手,看得出来,他们对秦明都有些担心。

秦明,毕竟是和胡忧齐名的人物。胡忧能突然拥有强大的武力,谁又能说得准秦明就没有秘密武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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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天的夜比帝都凉些,胡忧却更喜欢这里的天气。凉凉的,又不太冷,多穿一件衣服不会热,少穿一件,也可以忍受。

“既然来了,何不进来一叙?”感觉到窗外的林木动了一下,胡忧郎声道。

好一会,窗外都没有反应,胡忧的目光却并没有收回,就那么直直的看着窗外。

“看来你是真的发现我了。”一个低沉的声音在外后响起。接着门被推开,白色的身影正步而入。

“只是感应到而已,老朋友,你终于还是来了。”胡忧起身相迎。

秦明摆摆手道:“行了,别给我来这一套,不管别人怎么看,我反正不喜欢。”

胡忧笑道:“你的话,变多了。”

秦明一愣,现在露出一丝奇怪的表情,良久,才摇摇头,道:“你变得更罗嗦了。”

胡忧呵呵一笑,把茶推到秦明的面前,秦明坦然接过,吹去水面上的浮沫,淡淡的喝了一口。

胡忧也端起茶,小口的喝着,两人都不说话,似乎真像是老朋友相见,只是为了喝口茶而已。

良久,还时秦明先开口,道:“说吧,你准备怎么打。”

“我没打算跟你打。”胡忧很肯定的摇头。

秦明冷哼道:“你的意思是,你不打都已经赢我了?”

“虽然我不想这么说,不过这确实是事实。以我现在的实力,你没有什么可以与我对抗的办法。”

“也许你是对的。”秦明没有因为胡忧的话而生气,反而露出了一丝笑意。要想让秦明笑,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这个冷面将军,脸上难得有表情。

“那你的意思呢?”胡忧又一次拿过茶杯在手里把玩着,说实心里话,他这会还真是有些紧张。如果可以不需要和秦明打,那么他的统一进程又能更快一步。

秦明想了想,道:“我记得你是一个赌性很重的人,要不然我们来赌一把吧。”

“赌?”胡忧有些奇怪的看向秦明。据他所知,秦明是从来都不赌的,在他的眼里,永远都是用实力说话。赌这种东西,他很看不上眼。

说起来也确实是那样,有确实的人,哪里会去赌。他们只需要抬抬手,就可以满足自己需要的一切。

“没错,我们赌一把。你不是自认实力已经足够强大吗,我给你三十天的时间。如果你能在三十天之内,把本田龟佑给解决了,那天风大陆从此没有秦明军团,你看怎么样?”

秦明似乎在来之前,就已经想好了心里的话。这会说起来,真是张口就出,没有半点的犹豫。

“三十天拿下本田龟佑?”胡忧没想到秦明给了他这么一个难题。

说是难题,其实也不是很难。野人山与魔族一战之后,本田龟佑的林桂部队损失最为惨重,他的精锐几乎全都战死,现在手里有的不过是十多万二等兵。以胡忧现在手里的武器,要三十天之内干掉本田龟佑到也不是没有可能。

“怎么,你不敢?”秦明看胡忧半天不回话,不由露出一个不屑的眼神。秦明就是这样的人,他话不多,却可以让你气得吐血。就连胡忧都没有他那个本事。

“到不是怕,我只是在想,如果我办不到,得输什么给你。”

未言胜,先言败,胡忧能答到今天的高度,就是因为他喜欢用脑子,他总是会本方方面面的事都想到,而不会想马正洪那样,只会去幻想自己胜了会怎么样。

秦明看了胡忧一眼,道:“条件,自然是相对的。你要是做不到,那不死鸟军团就得解散。”

胡忧点头道:“和我想的一样,你果然是从不吃亏。”

“那你的意思是答应了?”秦明的脸上看不出太多的表情,似乎只是那么随意一问而已。

胡忧苦笑道:“我觉得我有些亏。”

“你不会亏的,如果你真能赢我,我会给你一个惊喜,很大的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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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明来过了?”朱大能扫了眼桌上的茶杯。在浪天,能有资格和胡忧平起平座喝茶的人并不多,而能晚上在不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坐到胡忧对面的,也就只有秦明一个而已。

“嗯,他来过。”胡忧应了一声,在心里反复考虑着秦明的话。

自从雪儿死之后,秦明就变得很奇怪。就连胡忧都无法猜到他心里真正的想法,直到这会,他似乎隐隐猜到了。可是,他还不能确定,因为他不知道秦明为什么要那样做。

“你们聊了什么?”朱大能自己抓过茶壶给自己倒了杯茶,茶有些凉了,他却一点都不在乎。

“聊的不多,我们打了一个赌。”胡忧收回自己的思绪,把和秦明的赌注给说了出来。

简简单单的几句说,说出来轻飘飘的,但是那内容却非常的有份量。

“你们居然赌江山!”朱大能跳得跳了起来。

朱大能说得没有错,胡忧和秦明这次赌的就是江山。他们没有正面对决,而是采用了另一种办法,来做为分出胜负的途径。

“你……已经同意了?”虽然心里已经猜到了答案,朱大能还是忍不住问到。

“这样,对我们都好,不是吗?”胡忧看向朱大能。他想不出自己有什么理由不同意。打秦明是打,打本田龟佑也是打,他有信心用手里的力量打败秦明,也同样有信心打败本田龟佑。

本田龟佑和秦明不一样,他是绝对不会认输的。胡忧和本田龟佑没有真正坐下来以谈判的方式解决问题,他们虽然曾经有过合作,但是要解决两军之间的纷争,唯一的办法就是开战。

打了本田龟佑,顺手解除了秦明的威胁,这是一举两得的事,虽说是赌,却也是同样用实力说话,胡忧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朱大能这会也冷静下来,胡忧说得没有错,这确实是不错的办法。如果胡忧不同意,那么他和秦明就必定开战,到时候胡忧如果输给秦明,这江山还不是一样要丢?

“可是,只要三十天的时间……怕是有些紧呀……”

胡忧笑道:“算是还可以,我和秦明的约定是从大军开出浪天开始算,我们可以好好的考虑这一战怎么打。”

秦明给的条件,确实是挺不错的。从出城开始算起,只要胡忧不如城,计时就不会开始,这到也没有逼着胡忧冒进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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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帝都天林桂,急行军十天可到。如果调来足够的战马,三天就能到。在时间上,我们还算是充足的……”

军事会议上,众军各抒己见,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对于胡忧和秦明的赌注,他们都并不放在心里。因为他们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会输。

丫丫坐在胡忧的身边,把各将军的话一一记录下来。这是她的新工作,也是胡忧新想出来的。

对于拿下本田龟佑,众将都很有信心,会议讨论相当的激烈。就在这个时候,哲别从外边走进来,在胡忧的耳边小声的说了一句什么。

胡忧的脸色微微一变,不动声色的交待了几句,和哲别匆匆离开。

“怎么回事?”胡忧一出会议室就问道。刚才哲别在他耳边说的是李成功来了。

胡忧和李成功约定的时间可还没有到,他突然来浪天,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哲别摇头道:“他不肯告诉我,只说要见你。”

“带我去见他。”胡忧预感这其中一定是出问题了,只是事情会有多严重,他现在还拿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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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哲别,这个事一定要全力的追查。”在见过李成功之后,胡忧对哲别非常严肃的说道。

“少爷,这个事,怕是不好查。”哲别皱眉道。

李成功带来的消息很不好,在胡忧等人离开村子半个月之后,李溢之的一个手下失踪了。如果只是人失踪到也没什么,天风大陆什么都缺,就是人特别多。但是那个叫石穿水的人在失踪的同时,还让库房里少了十支AK冲锋枪和大量的弹药,这就不得不让胡忧警觉了。

“是不好查呀,都没有谁见过这个叫石穿水的人。”

胡忧对石穿水的印象完全是陌生,在他的记忆里,跟本就没有这个人。李成功那边是图了人像过来,可是画像和真人的差距一像都是很大的,只看画像太虚了。

“就算是再不好查,也得查。人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些枪!”胡忧知道这很为难哲别,但是这是必须得做的事。

如果让其实的势力得到那十把枪,胡忧的新武器就不再具有神秘性,而他的武器先进性,也将会不复存在。

哲别离开之后,胡忧独自审视石穿水事件。在胡忧去那个小村之前,那里从来都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也就是说,因为胡忧打破了小村的平静,而让像石穿水那样的人,心里升出了野心。石穿水很明显的是不甘寂寞,才会做出这样的事。

什么失踪,石穿水跟本就是偷枪准备自己打天下去了。

能怪石穿水吗?

胡忧重视这件事,却并不很石穿水。因为他做的事,是一个正常有欲望的人都会做的。换了胡忧是石穿水,在获知人家拿了一百把枪,就做出了那么多威风事,同样也会有自己的想法。

石穿水的事,绝对不是一天两天可以查到的,兵进林桂却是迫在眉睫。胡忧和秦明拿本田龟佑打赌的事,已经本传出风声,这会本田龟佑怕是已经知道了。他随时等待着胡忧上门呢。

“爹爹,你真的决定了明天出兵林桂吗?”花园里,丫丫问胡忧。丫丫是一个女孩子,她不是很能理解胡忧和秦明之间那种死对头似的友情。

一杯茶,几句话,整个战事的重点就转变了。本来是打秦明的部队,转向北上林桂帝国,这在哪本兵书里,都没有出现过的。

胡忧笑道:“命令都已经下了,难道我是朝令夕改,说着好玩的吗?”

丫丫摇摇头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不明白,你为什么可以那么相信秦明叔叔。要知道你一但离开,这浪天城就又再一次落到他的手里了。”

“舍不得?”胡忧挑了挑眉毛,道:“我们进城的时候,可也没怎么费劲的。”

“话是这么说,可是这得而复失,总是让人心里空空的。”丫丫低下了头,尽可能的不让胡忧知道她心里真正的想法。

是因为浪天城吗?还是那个和秦明在一边的人?

胡忧深深看了丫丫一眼,他终于知道,丫丫还是有东西在心里没有放下。动了动嘴,胡忧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这个时候,他似乎也没什么好说的。丫丫毕竟已经长大了,她有什么的思维。

秦明在撤出浪天的时候,没有在城中留下一个兵,胡忧也离开浪天城的时候,也没有留下一个人,一万名士兵,来是那么多,离开的时候也是那么多。

打秦明的部队,转头打本田龟佑,随着胡忧的动向,这个之前得不到证实的传言,终于被验证。

“啪!上回书说道秦明夜见胡忧,二人定下江山豪赌,这回咱们接着说……”

才短短的几天时间,胡忧和秦明的豪赌已经成为了酒楼茶馆说书先生口中的新故事,胡忧和本田龟佑都还没有开战,说书人都已经在准备这一段故事了。为了保证故事的真实性,他们甚至有人偷偷跟在胡忧的部队后边,以便可以第一时间掌握两军交战的最新动向。

“让他们跟好了,难不成你还有法子把我们都藏起来?”胡忧在接到这一消息的时候很大度的笑道。

朱大能皱眉道:“可是这样会暴露我们的行踪。”

“这不重要,他们的消息,再快也快不过本田龟佑,无论你再怎么防,我们都已经暴露在本田龟佑的眼中。这一战,不需要智取,只要强攻!”

卷十五胜者为王1293章灯不省油

“胡忧,你太狂了!”

本田龟佑一把捏碎手里的酒杯,面露狰狞之色。

“国师,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铁克拉眼中隐隐露出不安。以前他不怕胡忧,但是现在的胡忧,似乎已经强大到他无法战胜的高度。

只一百多人,就零伤亡的分别灭掉拉雷的一万人和马帮的五千多人,现在他带了一万人来,铁克拉真不知道拿什么和胡忧打。

“哼,你怕?”本田龟佑怒视铁克拉。他很不喜欢铁克拉现在的样子。

铁克拉犹豫道:“这不是我怕,胡忧现在所表现出来的战力,真不是……”

“住嘴!”本田龟佑打断铁克拉的话,道:“你也不想想,如果胡忧他真有一万名拥有强大武器的士兵,他会放过秦明吗?”

“胡忧手里就算是有强大的武器,数量也不数超过那一百的装备,其他的不过都是些花头而已。铁克拉,你真是越混越回去了!”

铁克拉被本田龟佑骂了一顿,反而感觉轻松了不少。之前他一直掉进圈子里出不来,现在到是有些清醒了。

“国师,你的意思是说,胡忧真正依靠的只不过有百多人而已?”虽然那百多人表现出来的战力同样是强大的,但是百和万的数量差,确实能让人稍许安慰。

“最多不会超过二百人。”本田龟佑非常肯定的说道。

“那就好了。”铁克拉擦了把头上的汗,如果只有百多人,他还有一拼之力,不然那真是送死了。

“就算是这样,我们也大意不得。我接到消息,胡忧真散发大量的人手再找什么人,你去给我查查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铁克拉有些奇怪本田龟佑都到这会了,还有心情去关心其他事。不过本田龟佑交待下来的事,他还是不敢不做的。

林桂帝国的气氛,随着胡忧的临近而变得越来越紧张。本田龟佑毕竟是外来的势力,他虽然以挟天子以领诸侯的方式,控制了林桂帝国,却并不能把内国的势力全都清除。

他们现在不动,是在等待着属于他们的机会。而他们最愿意看到的,就是本田龟佑和胡忧打个两败俱伤,到那个时候,就轮到他们出手了。

胡忧的行军速度并不快,算起来他走得还比平时慢一些。秦明那个人,还是挺有信义的,虽然早就已经有关于打赌的事被传出来,他却从来都没有站出来公布详细的内情。所以这会除了很少数的军团高层之外,其他人都不知道胡忧和秦明的赌约是三十天。这让胡忧在行事方面可以有很多的便利。

其实真正对外放出消息的人是胡忧的人,而不是秦明的人。他这么做是故意的,因为他才刚刚到浪天,就马上挥军北上,总得给人一个说法呀。不然浪天的老百姓会怎么想,天下的老百姓又怎么想。

“少帅。”

“嗯,坐吧,石穿水那边有新消息了吗?”

哲别揉了揉眼睛道:“只知道他很有可能进入了林桂帝国,其他的暂时查不到。”

这几天,真是把她给累坏了。天风大陆很大,人很多,要在这其中找一个人,那和大捞针几乎没有分别,不但是要努力,还露出运气。

“爹爹,你说石穿水会不会去找本田龟佑?”丫丫突然问道。

胡忧叹息道:“这是我最不愿意看到的事。”

石穿水一个人就算是有十把枪,也起不了太大的作用。人都是肉做而不是铁打的,就算是手里有再厉害的武器,人家拼了命的要跟他玩,也同样会累死。

石穿水现在需要的就一股势力的支持,那样他的日子就好过多了,同样也才会有成功的希望。

胡忧把自己带入到石穿水的角色,其中最大的可能就是投本田龟佑。如果不是这个原因,他来林桂帝国干什么。

胡忧已经派了人潜入林桂帝国,希望能先一步找到石穿水,不过现在还没有任何的消息。

“如果是这样,我们能不能给他来个守株待兔?”丫丫喃喃自语,随即又摇头道:“那不太可能,本田龟佑是不会让我们那做的。”

胡忧在一边没好气道:“这什么话都让你说完了,我还有什么好说的。”

朱大能一直没有开口,低头眉搭着脑,不知道在考虑什么,直到这会他才对胡忧说道:“要不让小能去试试。”

小能就是朱小能,那个自己跑来说是朱大能女儿的女孩子。这一次出征,朱大能也把她给带在身边。

“她?”胡忧有些惊讶朱大能的提议。据他起知,朱大能和朱小能还没有建立起父女关系,没想到他会愿意让朱小能这个时候站出来。

“小能她精通追踪,也许可以帮上忙。”朱大能终于还是做出了决定。

“这个嘛……”胡忧反到是犹豫了。兄弟的女儿不是他的女儿,这朱小能万一出点什么事,朱大能那边可就不好交待了呀。

“爹爹,你就让小能去试试好了。她在追踪方面,确实有独到之处。只要是小心一些,应该不会出问题的。”

丫丫在一边劝胡忧。这段时间她经常和朱小能玩在一块,对她还是比较了解的。

胡忧想了一会,也觉得应该可以让朱小能去试试。

胡忧问朱大能道:“那好吧,是你去还是我去跟她说?”

朱小能并不是不死鸟军团的人,她是不需要听军令的,她的出场只属于友情帮忙。让朱大能去是以父亲的身份,而胡忧去,则算是一个长辈。

丫丫头:“还是我去好了。我和她比较熟悉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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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真是太好了,谢谢你哟丫丫姐。”朱小能听到丫丫的话真是高兴得不行,她早就想去展开自己的手段了,可是她不属于不死鸟军团的人,想去又不知道应该怎么说。

丫丫笑道:“你帮我们,应该是我们感谢你才对。不过有一点,你对记住,无论什么时候,生命总是要比情报重要的!你得答应我不可以有事,不然我可不能放你去。”

“放心吧丫丫姐,我不会有问题的,我答应你!”

朱小能说着兴奋的准备去了,丫丫看她一脸天真的样子,暗自在心里点点头。事实上到目前为止,丫丫都不是很信任朱小能。因为她的来历真是太蹊跷,怎么能一下跳出个连朱大能都不知道的女儿呢。

经过一路的观察,丫丫慢慢的有些相信朱小能是朱大能的女儿了。这不单单是他们父女长得很像,还有朱小能的心性。无论从哪一个方面看,朱小能都是一个挺单纯的姑娘,她的胆子应该还没有大到敢胡忧和朱大能的地步。

朱小能真是没有想过丫丫在处处试她,因为她和丫丫从小生长的环境太不一样,丫丫从小经历的事,都是她从来没有经历过的。

朱小能虽然知道朱大能是不死鸟军团里的大官,她却没有意识到朱大能的权力有多大,更不知道她这个突然出现在朱大能身边的女儿,会招来多少的注意。

简单的收拾好东西,朱小能想了想,还是去亲自和胡忧、朱大能告别一下的好。

虽然和胡忧、朱大能相识的时间并不长,朱小能却能感觉到他们的好。他们确实是很疼她的,就为这个,她就觉得自己应该为他们做一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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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担心呢?”胡忧看朱大能对着月亮叹气,不由笑道:“儿行千里母担忧,母行万里儿不愁。真是不为人父母,不知道为人父母的难呀。”

“让你见笑了。”朱大能不好意思道。

胡忧道:“有什么好见笑的,我还不是一样。好了,没那么多好担心的,她能这么远找到你都没有出什么问题,这次同样也不会出什么问题的。”

朱大能点点头,道:“希望是这样吧。少帅,你说这事怪不怪,以前在不知道有她存在的时候,我从来没有担心过什么。现在她到我的身边不过几个月而已,突然离开一会,我到反而不习惯了。”

胡忧哈哈大笑道:“你之前都不知道在她的存在,那有什么好担心的。走,陪我喝一杯去。这越往林桂帝国走就越冷,我真是很讨厌这种天气。”

“我也是,这晚一些怕是要下霜了。”

人声渐远,丫丫这才从树后转出来。好不是有意在这里偷听的,朱大能出来之前,她就已经坐在这里了。

“儿行千里……爹爹,丫丫这一次,是不是让你失望了呢?”

单人没有骑马,朱小能离开了军营。她的方位很明确,就是林桂帝国。大队行军不比单人赶路,朱小能虽然没有骑马,速度却是一点都不慢的。

林桂帝国山多,一座连着一座。往往绕过一座山需要一天甚至更长的时间,而从一座山过另一座山,则要容易得多,当然,那也危险得多。

扯着树藤,朱小能一越而过,把超过二十米宽的深崖丢在身后,如果让朱大能看到这样的情景肯定得吓出一身的冷汗,不过这对朱小能来说,那都是家常便饭。她虽然不怎么会舞,玩这些却是很得心应手的。

一路遇山过山,遇水过水,朱小能来到了漓江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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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丫走了?”胡忧听到哲别报告的时候,显得异常的平静。

“她终于还是做出了她的选择。算了,让她走好了。”

“少帅,你……不难过吗?”哲别有些吃不准胡忧的反应,在此之前,他以为胡忧一定会发怒,或是更加的严重。而胡忧的反应却是那么的平表静。

“没什么可难过的。”胡忧露出一丝苦笑。话是这么说,就算是之间已经看出了一些东西,丫丫这会离开,还是让他多少心中不爽。

可是那又能怎么样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丫丫也有自己的路,她既然做出了选择,那就放手让她去走好了。

今天的早餐显得格外的安静,就在昨天丫丫和朱小能都还坐在一块的,而今天就桌上就只剩下胡忧和朱大能了。

朱大能显然昨天没有睡好,眼睛里布满了血丝。在他来之前,已经收到了丫丫留书而去的消,这会一句话都不敢乱说。

“干什么,一脸紧紧张张的。”胡忧实在是受不了朱大能那个样,没好气的哼哼道。

“那个……丫丫从小就聪明,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的。”朱大能想着还时安慰了胡忧一句。

“同是天涯沦落人呀,行了,都不是小孩子,别好婆婆妈妈的。用过了早餐准备上路,本田龟佑怕是已经等不急想要见我们了。”

朱大能嘿嘿笑道:“我也是这么想的。本田龟佑那个老小子,这会不知道在干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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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东西?”本田龟佑接过铁克拉手里的东西,左看右看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这东西花生米大,通体黄色,应该是用铜做的。手工非常的精巧,远超出天风大陆的加工能力。本田龟佑虽然看不懂它是什么,却知道它法简单。

铁克拉道:“这个应该叫做子弹,究竟有什么威力,我也不太清楚。不过它不简单!”

“怎么个不简单?”本田龟佑问道。

“国师你看看这些。”铁克拉说着拿出一个小布袋,把里边的东西倒在桌上。当当响的,桌上多了几个或实力或空心的黄色小件。

本田龟佑扫了一眼,马上就认出来铁克拉倒出来的东西,和他手里拿着的是一样的,唯一不同的是他手中的东西是连着的,而桌上那些是分开的。

铁克拉等本田龟佑问话,就解释道:“桌上这些是今天早上刚刚送来的。那空的是在战场上捡的,而这种实心的,是从死尸体内挖出来的。”

本田龟佑指着一颗弹头道:“可就是说,有杀伤力的是这部份?”

铁克拉道:“应该是这一整颗。”

本田龟佑这才想起自己手里的,和铁克拉倒在桌上的那些并不一样,忙问道:“你刚才说桌上的这些是今天早上送来的,那我手里这颗呢?”

铁克拉面色沉重道:“你手上这个,是刚才一个孩子拿到大门口的。在当时正好在那里,就接过来了。”

“除了它,还有什么?”本田龟佑没有问那孩子是谁,因为那不重要,孩子肯定只是送信的而已,这样的孩子满大街都是。

“还有一张纸条。”

本田龟佑接过纸条,只见上面写着一排字,开头的几个字写的是‘想要合作吗?’。

本田龟佑一愣,这算什么。再往下看,本田龟佑才明白了这纸条的意思。

“你已经看过了?”本田龟佑问铁克拉。

铁克拉点头道:“如果所料不错,这个人应该就是胡忧要找的那个人。他信上说的冲锋枪,恐怕就是胡忧的新武器了。”

本田龟佑沉吟道:“如果真是这样,这个人我们到是要见一见。”

“国师,此人来历不明,还是由我先去见他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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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浆塞道,这是一间酒馆的名字。酒馆不小,名字却是起得挺不错。石穿水要了两个菜一壶酒,小口的品味着。

石穿水年纪不轻了,今年刚过四十,在小村里住了十几年,让他都已经快忘记了外面的世界。

小村的生活不能说不好,可那却不是他想要的。他喜欢大起大落,不喜欢那种平平淡淡。他本以为他会在小村里呆一辈子,后来他才知道,自然办不到。

他离开了那个小村,背叛了自己的队友,一个人走进这陌生的世界。这个世界挺美好的,至少在他看来是那个样子。这里到处都可以看到血腥,最重要一点,这里杀人用不着打报告。

想杀,就杀!

“兄弟,这里有人坐吗?”铁克拉再三确实,来到石穿水桌前。

“现在没有,以后就不知道了。”石穿水回道。这个人,他在让孩子送信的时候远远见过,他知道他是谁。

铁克拉在坐下的同时,也打量着石穿水,他不决定石穿水有什么过人的地方。铁克拉甚至敢打赌,他能在三招之内,解决掉这个男人。

“没请教,怎么称呼?”

“你叫我阿水就行,你不用介绍了,我知道你是铁克拉。”石穿水直接了当。

铁克拉并不在意石穿水能认出他,败胡忧所赐的那独眼,很多人都可以一眼就认出他是谁。

铁克拉道:“好,那我就叫你阿水好了。看你的样子,也是一个爽快人,我也不跟你多说废话,你在信中说,想要与我们和作,我想知道,你准备怎么和我们合作。你想要什么!”

石穿水笑道:“我可以给你们十名像胡忧手下那样的士兵,而我要的,不多,荣华富贵而已。”

卷十五胜者为王1294章巧计破城

“荣华富贵而已。”

本田龟佑看着眼前的石穿水,露出了淡淡的笑容。他喜欢有追求的人,有追必有求,有求的人就容易控制。

心无他求是一种心境,人们觉得那很美好,但是没有一个上位者会喜欢这样的人。因为这样的人没有特别的需求,控制起来就不容易。一个酒色财气都不求的人,要拿什么去制约他?

很久以前有一个叫岳飞的人就是那样,他不好色不好财,一心就只知道打仗,应该赢的仗他赢,不应该赢的仗他也赢,连皇帝的话他都敢不听,最终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

所谓是有因必有果,每一件事的发生,对有其道理。不知道只是没有去探究罢了。

石穿水静静的坐着,一个有野心的人,也必然得有耐心。和胡忧一样,石穿水也来自一个现代文明高度发达的世界。虽然他没有胡忧那种长期混迹江湖的经历,但是文明世界的各种心里书集已经把人性的方方面面分析了个遍,再加上漫长历史中记载的那些故事,只要稍加领悟,就可以很清晰的看懂人性。

石穿水所求的荣华富贵可不是人家给的荣华富贵,他所要的比本田龟佑这会在心里想的要多得多。

虽然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十几年,可因为之前并没怎么去触摸这个世界,所以石穿水手中没有半分势力。

要得到权力有很多的办法,有人习惯性的选择从低位往上爬,那是一条非常难行的路,成功者不是没有,但是更多的人倒在了前往成功的路上。

石穿水现在选择的是另一条路,从他人的手里抢权,是所有道路里最快捷的方式。快捷是好,但是它对个人的能力要求非常的高,而且还步步惊心。从下往上爬的路虽然难,但那不一定会死,抢权就不然了,抢不到就必定会死。

从古至今,因为抢权而丢命的例子实在是太多,石穿水当然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

本田龟佑现在还不知道自己遇上了一个野心家,他看中的是石穿水的那些武器。在半个小时之前,他终于见到了那种不属于这个时代应该有的武器,他也终于明白了胡忧为什么能突然变得那么强大。

那种叫做‘枪’的东西,可以让一个孩子瞬间掌握强大的战力,可以让一个普通的士兵变成无敌的战神,可以让战神从此坐上神台。

“好,我答应你,荣华富贵,只要我能给你的,我全都给你!”

为了掌握石穿水,本田龟佑许下了自己的诺言。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

石穿水笑了,凭本事拿自己想要的,从来都不丢人。在来之前,石穿水仔细的分析过胡忧、秦明、本田龟佑、林正风和秦上阳。

现在的天风大陆基本上就这五个人最为强大。胡忧太精,而且他已经有一百支冲锋枪,多加十支对他来说意义并不是很大,所以投胡忧是最不可能。

秦明身为与胡忧同名的人物,本应该是石穿水最应该考虑的人。没有选择他,是因为他太狠,他的心太硬,手太毒。他的部队是建立在秦明的白色恐怖手段上的,石穿水没有把握本秦明的势力接管过来。

林正风的实力不够强大,石穿水看不上,秦上阳那边虽然能到得的消息不多,但是已经足够石穿水把他给去掉。一个装死的人,能有多大的出息,石穿水不屑和这样的人玩。

最后石穿水选择了本田龟佑。首先是这个名字,就让石穿水很有感觉。他生凭最讨厌以这个方式命名的人,说不出为什么讨厌,总之他就是不喜欢。

当然石穿水不会只因为一个名字而换本田龟佑,他主要看中的还是本田龟佑手中的政权。本田龟佑在林桂帝国的权力是抢来的,虽然胡忧也同样是抢,但他没有本田龟佑抢得那么赤*裸裸。

本田龟佑从安融来到林桂帝国,然后抢了林桂帝国的权力,这基本上但凡是有点消息来源的人都知道的人。这种抢来的权力最不稳定,最是符合石穿水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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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现在还不知道石穿水和本田龟佑见面的事。朱小能虽然已经查到了这一点,但是她并没有把消息回传胡忧。不是她不想,而是她不能。因为她这会被吓得有些傻,刚才石穿水在试枪的时候,一颗子弹打透了她藏身的地方,差点没把她的小命给收掉。

她能发现石穿水完全是因为偶然。因为在军营里见到锋过枪,朱小能知道那些东西都是铁做的,而且很有一重的份量。所以一到漓江城她就从这方面着手,重点查那些架车的和有载物工具的。

查了瞒多,朱小能都没有收获。正在她不知道应该怎么近一步下去的时候,石穿水装子弹的带子出了问题,一颗子弹滚落到她的脚边,也反石穿水给暴露在朱小能的眼前。

朱小能在强压住自己兴奋的同时,死死的跟住了石穿水。石穿水哪里知道这么一个不小心就让人给盯上了。他与铁克拉整个交谈和过程,全都在朱小能的眼里。

朱小能在发现石穿水的时候,才突然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人是会动的,石穿水并没有一个固定的住址,可以让人按图索骥。朱小能只身一人,又没有合作的伙伴,为了不跟丢石穿水,她只有死命的跟着。只有不把人给跟丢,她才能获得成功。

见识过冲锋枪的威力,朱小能变得更加的小心。她可不想被人在身上开个洞。好在石穿水本不是天风大陆的人,他虽然受过严格的军事训练,但他并不会使用精神力,想要发现朱小能的身影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如果是换成胡忧,怕是早就已经发现朱小能这个小尾巴了。

在石穿水暂时住进皇宫之后,朱小能才暗松了口气。这会石穿水穿是有了住址,她要报信也就方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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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继续向前推进,再有个几天的功夫,就可以进入林桂帝国。这个国度对胡忧来说并不陌生,十几年的时间里,他已经多次来到这里,只是这一次的目的与以往都不一样,以前胡忧只是来这里,而这次他是要把林桂帝国给收到手中。

在还没有平定曼陀罗本部的势力之前对外国用兵,是一个非常大的冒险。胡忧敢那样做,完全是因为手里的一百支冲锋枪。如果没有这种强力的火器,他也不会那样做。

胡忧知道自己有多强势,他不需要向以前那样顾及太多。他要以最快的方式,在最短的时间里本天风大陆给平定下来。对于战争,他已经受够了。虽然他的权势就是从战争中得来的,但是他并不希望战争永远的继续下去。

“少帅,我们已经做好了进攻准备,随时可以开战。”朱大能在说这话的时候,眼中充满了激动。马上,他就要控制一支天风大陆上从没有出现过的兵类与攻城。虽然在攻城之前,敌人已经三次增防,朱大能也一样那么有信心把敌人拿下。

“不错,挺有战意的。”胡忧看了朱大能一眼笑道。

“我现在已经是热血沸腾了。好久没有那样欺负人了,这一次我一定要让他们看看,什么叫不死鸟军团的狂风暴雨!”

朱大能像一个初上战场的士兵,嘴里的豪情流得到处都是。

如果是换了其他人,胡忧这时候一定会让他冷静下来。不过眼下胡忧没有那么做,因为那是朱大能,朱大能是他手里最沉稳的大将,到了战场上,他一定可以自己冷静下来。

“那我就先祝你马到成功了。”胡忧哈哈大笑着。

这一战,胡忧没打算亲自指挥。他把军权交给朱大能。胡忧在军中的威望已经足够高,用不着以那样的方式去抢手下的风光。朱大能是一个能战敢战的人,这次的攻城战交给他的手里,胡忧相当的放心。

终于,胡忧和林桂帝国的第一战打响了。算起来,这不是胡忧第一次和林桂帝国交战,只是那一次林桂帝国并没有明表身份,他们守的也不是林桂帝国的国土,从真正意义上来说,算不上是交战。

在现代战争之中,冲锋枪就是攻城拔寨的利器。在双方武器严重不对等的情况下,冲锋枪的威力几乎是无人能敌人。

朱大能都不需要传统的攻城武器,他只是把那一百个枪兵简单的分成十组,每组十人轮番上阵,扫射敌人的城头就可以了。

枪声如爆豆子一般噼啪乱响,城头上的碎石不停被打飞,林桂士兵躲在城墙后,连头都抬不起来。一开始他们可不知道胡忧的部队里,还有这么强大的武器。很多士兵还没有来得急弄明白,就已经被射杀。

极度的恐慌,笼罩在第一个林桂士兵的身上。他们感觉自己不是在打仗,而是在接受强敌的虐待。

这一刻,林桂士兵真是委屈得不行。打仗就打打仗吧,怎么可以那样欺负人的。

林桂感觉自己被欺负了,他们却不知道,真正的欺负才刚刚开始。

朱大能圆脸发红的站在最前步,这里离墙头足有五百步远,林桂人的弓箭射不到这个地方。

“停止射击!”朱大能看已经差不多了,暂时停住士兵的射击。为打好这一战,朱大能可是做了充分准备的,他知道要怎么样利用手中的利器,让利益最大化。

“喊话吧。”朱大能再一次确定时机已经合适,对在另一边准备的二百士兵说道。

这二百士兵手里并没有武器,不过他们都长着嘴,朱大能这一次攻城,不需要他们上去拼命,需要的只是他们的嘴。

以嘴攻城,这是朱大能配冲锋枪运用的一个新的攻城办法。这一次还是他第一次在战争上运用,但是他却感拍着胸脯保证一定能行。

二百个士兵在统一的指挥下,齐声声的叫着同样的词:“城里的人听着,我们是不死鸟军团旗下部队。你们已经把包围了,限你们在十分钟之内开城投降……”

这样的话,每一分钟喊一次,每次只改一个字。十分钟变九分钟,九分钟变八分钟,然后七分六分,最后一分……

十分钟已经过去,招降的话足足喊了十遍,城里没有动静。静静的,就像是一座空城。

“朱大能将军,城中没有反应。”

“嗯,我看到了。开始吧,”朱大能对士兵挥挥手。这样叫遍就能叫开城门的事,朱大能只是做而已,并没有期望会成功。这是心里战,在进行心里战的同时,还必须运用强大的心理攻势。

一百个枪兵全都排到了前队,他们这一次的任务不是射墙头,而是设城门。高大的城门,总是能给人安全感,这一次,朱大能就是要打掉他们的安全感。

狂暴的枪声再一次响起,因为已经多次使用冲锋枪,士兵们的准度是越来越好,再加上城门高大又不会跑动,要打中那是太容易了。

一颗颗愤怒的子弹打得城门木屑乱飞。包在外面的铁片早已经被打碎,用上好梨花木做的大门已经被洞穿成密密麻麻的洞。

“轰。”

一声闷响,已经被打成筛子的城门轰然倒下,露出了里边的街道。林桂士兵这一刻全都傻了,天风大陆千年来一共发生的战争有多少,没有人可以统计出来,但是直接被人给破开城门的战例却并不是很多。

这总暴力破城门可不是安排卧底在内部开门可以比的。而每一个在战争中被暴力破开的城门,都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

太可怕了,他们居然在零伤亡的情况下,解除掉了城防。没有了城门,城防就等于失去了作用。

“天呀,我们这是和什么人在打仗。”

“他们是魔鬼吗!”

“怎么可以这样,这仗没法打了。”

是的,这仗没法打了。面对这么强大的敌人,林桂士兵已经失去了战意。人家太过强大,跟本不是他们可以对付的。打下去不过是送死而已。

朱大能很满意的看着自己一手导演出来的戏码,所有的剧情几乎和他想的一模一样。设身处地,朱大能相信就算是他在遇上这样的情况下,也同样没有任何的办法与这么强大的敌人作战。

好在这样的强大是属于他们的。强大属于不死鸟军团。

劝降声音再一次响起的时候,没有一个林桂士兵敢再拿来当笑话听。他们也许是很好的兵,但是他们不是送死的兵,明知事不可为,他们也没有必要再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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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不辱命!”朱大能意气风发的向胡忧交令。零伤亡拿下城池,不战而屈人之兵,这一战,足够朱大能骄傲,因为他确实有骄傲的资格。

“做得好!”胡忧哈哈大笑起来。说真的,胡忧都没有想过仗还能这么个打法。朱大能这是把手里的武器变成威慑,这比杀伤更多的敌人还要可怕。

因为威慑是可以传播的,朱大能今天拿下的虽然只是一座城,但是其他的城肯定会受到这次的影响。下一次,朱大能甚至可以把今天的办法给用上,在林桂军没有更好的武器来对抗不死鸟军团这前,这一招是可以地限次使用的。

更好的武器?

天风大陆有谁能拿出比冲锋枪更好的武器吗?

胡忧脸上露出了笑意,这一次兵进林桂,怕是会比自己想像中的更容易。

正想着,胡忧的脑袋里又浮现出一个名字——石穿水!

胡忧已经让哲别派出了大量的人手去查他,可是直到现都没有任何的消息回传。他会成为自己这一次兵进林桂的绊脚石吗?

胡忧隐隐的升起了一丝不太好的感觉,或许这个石穿水会给他带来麻烦吧。

“少帅,少帅……”

“嗯,怎么了?”胡忧被哲别连叫了好几声才回来神来。

“朱小能传回来消息,她已经发现了石穿水。”哲别报告道。

“朱小能?”胡忧一愣,露出笑容道:“她到是真有本事。她查到了什么,那个石穿水现在在什么地方?”

哲别报道:“据朱小能的情报回传,石穿水已经住进了林桂皇宫。”

胡忧全身一震,后面的话他不需要听也猜到了。石穿水会住进皇宫的可能,就是和本田龟佑达成了合作,这个石穿水,还真是有办法呀。

朱大能收到消息也匆匆赶来,石穿水手里虽然只有十支冲锋枪,从数量来说要少过他们很多,但是很多时候,决定问题的关键不是数量上的问题。

石穿水投了本田龟佑,这确实是大麻烦呀。

卷十五胜者为王1295章火线夺权

“国师,胡忧已经用手里的枪连逼开了七座城,再过了丽水城,就到漓江城了。你是不是出面让石穿水去丽水城?”

铁克拉一脸担心的问本田龟佑。从胡忧枪破第一座城的时候,他就已经提出让石穿水去对付胡忧,可是当时本田龟佑并没有同意。现在胡忧已经连破七城,下面的部队现在是听到胡忧接近,都快主动开城门了。这仗已经没有得打,再不制住胡忧,这漓江城都守不住!

本田龟佑的脸上平静,心里却不平静。铁克拉并不知道他为什么回掉铁克拉让石穿水出战的提议。

那不是本田龟佑不想让石穿水去,而是石穿水以士兵没有掌握枪械运用为借口,推掉了本田龟佑的提意。本田龟佑不能让下面的人知道这事,这才用自己的名为回掉铁克拉。

本田龟佑长年玩阴的,这会他已经看出来石穿水不是省油的灯了。一开始,他以为只要给石穿水荣华富贵,石穿水就会为他玩命。而现在,终于可以肯定,这个石穿水是一个野心家。

石穿水为什么不愿意那么快和胡忧对上,那是因为他要让胡忧更风光,制造出已经无人能敌的强大形势。等所有人都已经绝望,他再站出来,就可以一举成名。

本田龟佑怎么可能看不出石穿水的计谋,可是石穿水这个是阳谋,本田龟佑就算是看出来了,也没有一点办法。

现在胡忧的强势已经不是他可以阻止的,不用石穿水的后果,就是漓江城会和之前的那些城一样,远远知道胡忧过来,就想着怎么样开城门了。

“好吧,我去找石穿水说说。”本田龟佑回道。

丽水城已经是挡在漓江城前边的最后一个城,石穿水的目的已经达到,这一次他应该会同意出战了的。

石穿水果然答得很爽快。这些天,他用自己的办法训练本田龟佑给的一百个士兵。因为从一开始就是他自己选的人,经过那么多天的训练和种种拉笼的手段,他已经成功的控制住了这一百个人。

为什么不要更多一些?

因为一百人已经足够石穿水用了,而且以他现在的声望,太多的人他也没法控制。

关于胡忧的情报,石穿水每天都在认真的分析,在本田龟佑来之前,他就已经算定了自己的第一战是在丽水城,他不需要再等,机会已经在他的眼前。

本田龟佑暗中含怒,却强忍着不发。他不是没有想过干掉石穿水,抢了他的那十把枪自己干。但是他不会玩枪呀,那些东西石穿水平时全都拆成一片片一块块的,跟本就没有知道知道怎么把他们组成为杀伤力强大的武器。干掉石穿水容易,可是那对大势没有任何的帮助。

现在胡忧的虎视眈眈是当头之事,本田龟佑只能先借助石穿水的用力去顶住胡忧。至于之后的事,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希望一切都还不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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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边就是丽水城,如果我们所料不差,石穿水应该出现在那里。”另一个阵营的军帐里也在紧张的开着军事会议。

这一路连开七城,表面上看起来很风光,但是他们心里的难,又有多少人知道。不是他们猖狂冒进,而是胡忧和秦明的赌约就要到了,胡忧不得不下令加快速度,以同一模式破开林桂人的城防。

“还有六天。”胡忧在心里暗中计算着。如果不是石穿水这个变数,以他现在的强大,要拿下漓江城并不是难事。可正是因为石穿水,使整个计划出现了外枝。

节外生枝呀!

石穿水的手里虽然只有十把枪,但是这已经足够给胡忧制造麻烦的了。因为大家的武器是完全一样的,而枪在所有人的心里,已经成为强大武器的带名词。

不死鸟军团现在不怕,那是因为敌人的手里没有枪。一但他们发现敌人的手里同样有枪的时候,那之前的威风对他们来说也会转为一个强大的阻碍,之前的战术也全都用不上了。

胡忧扫了众将一眼,道:“我们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唯今之计,只有到时候见机形事了。”

一万不死鸟军团继续出发,与前几日的轻松不同,士兵的脸上也多了一份紧张。胡忧已经把敌人可能有枪的消息给发布下来。胡忧和别的主帅最大的不一样之处,就是他基本不会隐瞒太多的战情。

而且这事也藏不住,敌人有没有枪,一到丽水城基本就可以确定。与其到那时候才让士兵慌慌张张的知道,还不如早一点告诉他们真像的好。

让他们的心里有了准备,到时候也就不会太突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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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城,林桂距离国都漓江城最近的一座城镇。这里原不是城,只是一个小镇而已。之所以能高速发展,全都是因为漓江城是国都。

漓江城成为国都的历史并不长,百多年左右。但是它对周围的影响力,却一点都不会少。

丽水城原不来是一个货物经陆路到漓江城之前的一个中转战,由于漓江城成为了国都,它才被赋予重要的军事作用。

如果说林桂帝国是一个美丽的姑娘,那么丽水城就是一条小内裤,它保护着林桂帝国最重要的地方。丽水城一但丢了,林桂帝国基本上也就完了。

正是因为它的重要,百多年来,每一个林桂帝国国主都会对这里进行修造,多年下来丽水城已经成为了一条保护能力很强的‘内裤’。

胡忧以前到过丽水城,还曾经在这里和异族人交过手,对丽水城的防线还是挺清楚的。只是现在双方的交战,已经不是防条质素的问题,而是石穿水究竟在不在这里。

“开始吧。”胡忧没有太多的犹豫,这会已经是刀刀见肉的地步,不需要再去顾及太多。

朱大能领命而去,他也同样知道丽水城一战不会好打。

“胡忧,你终于来了吗?”石穿不露出了笑容。他表现的时候到了。

“石穿水将军,这一战你准备怎么打?”铁克拉问道。

铁克拉是本田龟佑派到石穿水身边来的,对于石穿水,铁克拉是真不放心呀。不把铁克拉派来,他骂是睡觉都不敢闭眼了。

“丽水城有五万部队,胡忧只有一万人而已,铁克拉将军不用怕,我们这一次肯定会赢的。”

石穿水努力压住自己的兴奋,他没法不兴奋呀。以前在部队里的时候,他手下管过的人最多也就是十个兵。而现在,一下有五万人,那是一种多大的突破。

当然,石穿水也知道,这五万人暂时还是听铁克拉的。不过那只是暂时而已,石穿水敢向天发誓,用不了三天,他就会成为这五万士兵的新主人。因为那时候,他已经不是人,而是神。

在士兵之中成为神一样的人物!

朱大能的进攻开始了,与前几次都不同,这一次从一开始,他就遇上了麻烦。因为几乎就在同一时间,他对上了石穿水的人。

证实敌人手里也有枪,不死鸟军团的士兵多少有些心中乱跳。这一次可不是他们欺负人家了,那是硬破硬的打法呀。

“石穿水将军,你为什么不把那五只枪也用上?”铁克拉看石穿水来来去去只要五支枪,而没有十支一块上,感觉挺奇怪的。难道加强更多的火力不好吗?

加强火力当然是好的,不过那还不到时候。

石穿水在心里回了铁克拉一句,却随便用一个理由把铁克拉给打发了。

“怎么会只有五支枪?难道另外那五支真的还在漓江城?”

胡忧在开战之初就一直留意着敌军的枪支数量。这会已经打到中午了,还是五支枪而已,和开头一样,没有任何的转变。

“少帅,要不我们强攻吧。”朱大能已经有些习惯了兵到城门开,这个小小的丽水城打了一个上午都没有半点的进展,这让他有些坐不住。

胡忧摇头道:“不可以冲动,冲锋枪的威力你是知道的。一但让士兵大量被枪所伤,气势马上就低了。”

“不用急,慢慢的打。以不变应万变。”

丽水城之战,打了整整一天,都没有死一个人,两方都在视对方的火力,打得并不认真,所以也就没有血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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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

“将军好!”

石穿水每到一处,必定有士兵给他敬礼。人心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有时候你怎么抓也抓不住,有时候跟本不需要花太大的力气,就可以把人心都扫到自己的身边。

石穿水这一次就没怎么费劲,主要是机会把握得好而已。前面的七座城,没有一座能顶胡忧一天的,最快的一座城只五分钟,就打开城门向胡忧投降。

在石穿水来到之前,丽水城五万将士,从上到下都已经做好了投降的准备。反正他们也没有能力顶住胡忧,与其全都死在这里,还不如保条命。

可是石穿水来了,他一个人改面了这个局面。

胡忧向丽水城发动进攻,但是他没有像往常那要顺利,他被挡住了。而挡住他的人正是眼前这个石穿水。

石穿水红了,之前很多人对他这个从来都没有听过名字的将军很不满。军队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地方,没有一寸战攻的将军是无法让人信服的。

一天之前,士兵甚至不知道石穿水是谁。而一天之后,他用事实告诉大家,他是一个强大的人。就连强大的胡忧在他面前都不再强大。

石穿水真的很高兴,真的。虽然这样的结果是他一早就已经料到的,但是真正实现的时候,他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怪不得胡忧那么喜欢打仗呢,这样的感觉真是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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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喜欢打仗吗?

他一点都不喜欢。

这几天,胡忧有些脑袋疼,其根源就是丽水城。已经三天了,胡忧还没有能拿下丽水城,这对他来说真不是什么好事。

“少帅,您快来看,情况似乎和之前不一样了。”朱大能对胡忧叫道。

胡忧赶步过来,边问道:“出现事了?”

朱大能指着远处的城头,道:“丽水城武器变多了。他们有十把冲锋枪!”

“是吗,快让我看看。”胡忧一下高兴起来。十把和五把,那对胡忧来说是大大不一样的。如果丽水城从头到尾都只有五把枪出现,那觉得可以肯定剩下的五把在漓江城。

漓江城是林桂帝国的都城,那里本就是本田龟佑看得最紧的地方。如果那里也有五把冲锋枪,胡忧就没有什么攻城的优势,那要拿下漓江城就难了。

可是现在却不是那样了。丽水城居然出现了十把枪,那也就是说漓江城现在一把枪都没有。

“可是为什么是这样呢,之前的三天,他为什么不把枪全都拿出来?”

石穿水是和胡忧同一个世界穿来的人。胡忧相信他比自己更了起锋冲枪的特性。同时用上十把枪,对他来说和五把没有分别,但是效果却大大不一样地。

“给我发动一次进攻,吸引他们的注意力。”胡忧考虑了好一会,给朱大能下了令。

在朱大能带兵向丽水城发动冲攻的时候,胡忧就远远的看着。他要看的是那些枪是不是都是真的。

“果然都是真的,石穿水在丽水城!”胡忧做出了结论。

“你怎么能那么肯定?”哲别在一起好奇的问道。因为胡忧不时的都会教她一些军事知识,她已经习惯了和胡忧讨论点事。

“因为石穿水不会把自己的保命武器交到人家的手里。”

笑话,像枪这种好玩艺,抱在手里都感觉有人想抢呢,交到人家的手里,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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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你看懂了吗?”石穿水对着天空喃喃自语着。

三天,已经让石穿水收获得了足够的权威,现在他在部队里的威信已经超过了铁克拉,由于石穿水和铁克拉是平级的军官,石穿水已经试过越过铁克拉而直接对下面发布命令,结果然让他很满意。

这些都是胡忧给他带来的。别的城一遇上胡忧就垮,而丽水城因为有他在,和胡忧打了三天都没有任何的损失。这简直就是神迹呀。

石穿水很感谢胡忧,所以他决定送胡忧一个礼物。

石穿水在这里顶胡忧三天,是要借胡忧之势涨自己的名。现在这一点他已经成功了,下一步他要借胡忧的手,帮他除掉本田龟佑。

如果石穿水能成功,那他将是天风大陆,甚至是整个人类历史上窜权最快的人。现在丽水城的五万部队已经人心向他,只要本田龟佑一倒,石穿水马上就会成为一个新的势力。

说得容易,可是石穿水凭什么让胡忧帮他地帮事呢?

道理很简单,因为胡忧的脉已经被石穿水给抓住了。

开头石穿水只用五把枪和胡忧缠斗,那是告诉胡忧还有五把枪很可能在漓江城,你就算是去了那里,也不见得能讨好。

石穿水相当,李成功肯定已经把他的事告诉了胡忧,胡忧是知他手里有多少枪的。

还有五把不见,那胡忧就不敢太大意。胡忧不敢大意,也就让石穿水达到了牵制胡忧的目的。

而现在,石穿水的名气和声誉都已经借胡忧的势起来了,那他就不需要再拖着胡忧。他一下把十支枪全都亮出来,那是告诉胡忧,枪全都在丽水城,漓江城那边是没有枪的,你要想去就快点去吧。

胡忧能看出石穿水在干什么吗?胡忧这会已经猜到了石穿水的目的。他知道自己被石穿水给当枪使了,但是这一招他不得不踩。因为无论有没有和秦明的约定在,这漓江城没有足够反抗力量可是事实,胡忧没有理由在丽水城赌气而不去打漓江城。

绕过丽水城,直接打漓江城!

这是胡忧的新命令,说是踩陷阱也好,什么都好。当下漓江城,本田龟佑就输了。胡忧不但打败了本田龟佑,还让秦明也输掉。这个奖励太大,胡忧没有理由不拿的。

而丽水城这边,胡忧已经可以肯定是石穿水在玩花活,这个野心家,居然在投靠本田龟佑还不到一个月的时候,就还动本田龟佑的心思。

相比起石穿水,胡忧对觉得自己对过善良了呢。

胡忧看穿了石穿水的计,但是他不会点破的。现在战破他跟本就没有意思,何不如大家都默契一些,各取自己所需呢。

铁克拉的反应略慢了一些,等他发现过来石穿水的阴谋,已经无力阻止了。石穿水这会就乐呵呵的看着他,等待着他的下一步决定。

卷十五胜者为王1296章义与政治

留下朱大能继续进攻丽水城,胡忧带部队绕过丽水城直扑漓江城。

胡忧看懂了石穿水给出的信号,他也同样的知道石穿水在利用他,但是这对他来说,依然是一个好机会。拿下漓江城就等于是打败了本田龟佑,至于石穿水这边,回头再说好了,战争从来只看结果,过程并不是那么重要的。

丽水城离着漓江城五十多里,快马一个小时可到。不过林桂帝国山多水绕,很多时候并不合适骑马,胡忧这一次也没带多少马,部队踩用步行的方式前进。

“报告少帅,距离漓江城还有五里地。”

“命令全军做好战斗准备。”胡忧冷声道。

胡忧给朱大能留下二十名枪手,其他的全都带在军中。八十名枪手就算是放到现代也是一股强大的战力,胡忧要用秋风扫落叶之势,一气干掉本田龟佑。

远远看到漓江城门,胡忧不由想起了陈梦洁,这个曾经的林桂皇后,如今已经花落而逝,一缕香魂,尘归尘,土归土。

记得他们第一次相识就是在战场上,那时胡忧才出道不久,不但是年轻,功夫也太太不如现,与陈梦洁交了几招,就被她起抓了。现在想起来,那还真是一段美丽的回忆。

和浪天一样,漓江城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古城总是有它自己的底蕴,它们不太会去做太大的改变。

远远的,已经可以看到城头上的士兵在严阵以待,胡忧没指望可以打本田龟佑一个措手不及,这个一向以智取敌人的,手里的情报也相当的发达,这会应该已经知道丽水城那边发生什么事了。

知道归知道,但是要阻扯怕就不是容易的事了。善用智者往往都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当人以用破智之时,他们往往没有太好的办法。因为智是需要布置的,而力是可以蛮横的。

“本田龟佑,你现在一定很郁闷吧。”胡忧遥对城头喃喃自语。丽水城的情况,胡忧虽然没有亲见,但是已经基本可以猜到那之中的结果。

铁克拉是一个粗人,他虽然在军中混的时间远远要长过石穿水,但是他这一见看来是玩不过石穿水的。石穿水最大的成功,不是因为他的手里有十把枪,而是他善于利用气氛,把所有对自己有利的气氛,他都集中到自己的身上,而这下是铁克拉不具备的。

自从黄龙道一战被胡忧一箭取走右眼之后,铁克拉虽然是保住了自己一条命,在街道巷尾茶馆酒楼却成为了一个笑话,特别是随着胡忧手里的权力越来越大,铁克拉这个配角就不时被人拿出来摆在台上说。

人的第一次总是难忘的,铁克拉是第一个成就胡忧,让胡忧的名字为世人熟知的人,他想拖开胡忧的光环都不行。直到现在,胡忧大战黄龙道的故事,都还是酒楼茶馆说书先生嘴里最喜欢听的故事之一。

士兵来自民间,有些士兵甚至是听着这个故事长大的。在童年的时候,他们对铁克拉的印象就不好,现在要为他们听铁克拉的,那真是太难。

无威不足以统兵,如果没有石穿水的连连出招,铁克拉还能控制住局面,而现在,铁克拉可以说是大势已去了。

在丽水城这件事上,本田龟佑一共犯下了两个错误。一就是他不应该让石穿水去丽水城,二是他不应该派铁克拉去看石穿水。让石穿水去丽水城犹如放龙入海,而铁克拉只是一条小小的丝线,他并不住以绑住铁克拉。

在战争之中,犯一个错都往往是致使的,而本田龟佑却在同一时间犯了两个,他现在又无法分身去丽水城,再想控制那边的局势,是万万不可能了。事实上他现在是自身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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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给我把门给轰开!”连续的大声说话,让胡忧的嗓子有些发哑,沙沙的声音,喜欢的说是磁性,不喜欢的那完全就是破音。

八十位枪手,以最快的速度在连续射击。坚固的城门在他们的枪下如败絮一样飞舞,门到了会跳舞的地步,那它也就失去自己本来的作用了。

本田龟佑满脸铁青的瞪视着胡忧。长江后浪推前浪,这会他怕是要被拍在沙滩上了。

“国师,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副将不安的对本田龟佑说道。在胡忧大军到来之前,漓江城的部队就已经出现了逃兵,现在在胡忧的强大火力之下,士兵更是没有战意。

人都是肉做的,那实木的城门都已经被打成那样,难道士兵的身体还能硬得过木头吗?

主将是全军的灵魂,士兵却是全军的基石,他们才是真才决定胜负的主角。很多时候,他们似乎并不是那么重要,那是因为他们往往被忽略,而他们自己也甘心被人忽略,可当他们不再有战意的时候,主将才会发现,这仗已经没法打下去了。

就算是在天才的将领,也没法在得不到士兵支持的情况下去实施自己的战计,这时候的本田龟佑就已经多次的尝试得了这种感觉。

“胡忧!”

本田龟佑恨恨的念道着胡忧的名字,在他权重一方之时,胡忧还不过是一个小兵,而现在,已经没有人可以压住胡忧。

不能把所有的棋他都拼光了,本田龟佑就算是再不甘心,这会也不得不撤出战斗。他的手中还有一批忠诚的战士,留着这些青山,将来也许还有柴烧。

憋屈呀,本田龟佑这会就像是被抢了糖的孩子,连个讲理的地方都没有。一个两个的全都欺负到他的头上来了。

“命令我们的人,分批走北城撤出去。”本田龟佑终归是经历过场面的人。虽然是心里不服,却也知道现在最应该做的是什么。

本田龟佑对林桂的控制是以少数人控制多数,这其中的少数全都是多年来跟他打天下的班底,而其他的部队,完全是借力打力抓在手中的。

本田龟佑的嫡系人马撤出漓江城之后,这一战基本也就没什么可打的了。胡忧那边还没有发话,林桂军这边就已经投降。这里虽然是林桂帝国,但这一仗与他们没有关系,他们用不着把自己的命丢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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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穿水带人突围而去,我没有能拦下他……”

朱大能在向胡忧汇报着丽水城的战事。丽水城已经拿下,但是石穿水却走了。整体的情况和胡忧这边差不多。此时漓江城也到了胡忧的手中,他却也同样没有能抓到本田龟佑。

胡忧并没有失望,更没有生气。因为这一切都是他早就计算过的。他这一次的强势,不过是手里多了一百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冲锋枪而已,论到绝对的实力,他并不能强过本田龟佑,严格说起来,他还要比本田龟佑弱一些,如果本田龟佑手里的部队他都是死忠之人,他们不要命的冲上来,胡忧的一百枪手就算是全力开枪也无法顶住。

本田龟佑的实施原因很多,其中最大的因素就是士兵对枪不了解,他们全都被枪所表现出来的威力给吓住,没有勇气上来拼杀。

“你也累了,下去休息吧。”胡忧对朱大能摆摆手。漓江城已经拿下,虽然本田龟佑没有抓到,但是这个赌局他是赢了。

秦明这个人很冷血却也是言而有信之人,他说过的话是绝对不会食言的。现在在拿下漓江城的同时,秦明那边的问题也已经解决掉。胡忧一下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

一年之年,胡忧定下的计划是用十年的时间统一天风大陆。他之所以招童子军也就因为这个原因。童子军相对生命力要更强,再过五六年,他们就是不死鸟军团主力。

而无意之中遇上李成功,让胡忧的统一道路铺出了捷径。利用强大的热兵器,胡忧再不需要十年的时间。

本田龟佑解决了,秦明那边的威胁也不复存在,现在天风大陆就只剩下秦上阳和王忆忧的势力了。丫丫去了色百,也许王忆忧那边的问题,丫丫会解决掉,那再接一口气,打掉秦上阳,天风大陆不就获得和平了吗。

胡忧想到这里打了一个寒战,这一切似乎来得有些快呀。之前怎么求都求不到的和平,似乎像一个从天上掉下来的肉包子,只要张开嘴去接就好。

林桂的老百姓对不死鸟军团没有恶感,哪怕不死鸟军团控制了漓江城,漓江城的老百姓也没有做出什么过激的事,他们甚至没有太大的反应。在战事结束的第三天,在胡忧解除门禁之后,各商铺行市又和以往一样交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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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不算商女不知亡国恨?”胡忧站在城头看着下面的热闹,忍不住喃喃自语。

“应该说是看淡了。”朱大能叹息道:“短短的几年时间,他们已经数度经历政权的更迭,在老百姓的眼里,权力与他们无关,只有自己锅中之米才是永恒的。”

“哈,想不到这样的话还能从你的嘴里说出来,我是不是应该说一句:朱大能,你长大了?”

胡忧忍不住开起朱大能的玩笑。适当的放轻心情是很有必要的。这几天胡忧的心绪有些紧。

之前胡忧一直在考虑要怎么统一天风大陆,却没有想过统一天风大陆之后,他需要怎么做下去。他现在就像是一个整天梦想着去酒楼大喝一顿的人,没有去的时候总想什么什么好吃,能吃上一口就好了。真正去到酒楼的时候,他又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好,似乎所有的一切都和之前想的不一样。

开了几句玩笑,胡忧的心情也放轻下一来。现在就去头痛管理天风大陆的事,似乎太早了一些,明日愁来明日忧吧。

朱大能可不是来和胡忧说笑话的,在聊了几句没用的之后,朱大能沉声道:“本田龟佑现在的动向我们暂时还没有办法掌握,不过我们已经查到石穿水的动向。”

“哦,他去了什么地方?”对于石穿水,胡忧要更重视一些。石穿水是和他来自同一个地方的人,相比起他,石穿水更是一个真正的军人,人家上过军校,接受到战争训练的。他掌握着更多的专业理念,虽然现在势力还不是很大,任他发现下去,会变成怎么样,连胡忧都不敢相像。

胡忧自己就是一个过来人,当年要不是谁都不重视他,他也不可能在挟缝之中生存发展,而石穿水的条件,比当年的胡忧可还要更好,不能不留意呀。

朱大能皱眉道:“根据小能传回来的消息,他突然有意进入安融。”

朱小能在找到石穿水之后,就一直死死的咬在后面,就算是在交战之中,她也没有分心去理会别的事,所以石穿水那边的动静,要比本田龟佑这个老狐狸更容易掌握。

胡忧在本田龟佑撤出漓江城之后,就再也没有获得关于本田龟佑的消息。他和他的人马似乎失踪了,怎么查都查不到。

“石穿水想要拿下安融吗?”胡忧现在已经知道铁克拉跟了石穿水。因为有铁克拉的帮助,石穿水的手上现在有两万士兵,而本田龟佑的手上不过是千多人而已。”

那位说了,本田龟佑明明官更大,权更多,怎么他撤出的人,与石穿水手里的差那么多呢?

原因很简单,本田龟佑是独自撤出的,而石穿水却得到了林桂本国势力的支持。

是的,林桂的国内势力对石穿水有好感,他们在支持石穿水。

相对来说,胡忧对于他们要更危险一些。胡忧现在已经露出了他的霸气,林桂帝国落入他的手中,怕是很难在吐出来。胡忧要一统天风大陆,那原来的贵族就再没有现在的权力。他们全都是聪明人,知道天风大陆越是乱,对他们来说越是机会。他们到不见得非有什么野心不可,他们只是想保护现在所拥有的而已。

石穿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在丽水城一城之前,谁都没有听过石穿水的名字,而他也不是什么有根的势力,总之支持石穿水打击胡忧是对贵族有好处的。

贵族,是很金贵的一群人。他们从来都不会去考虑什么方案对国家最有力,一切以自己的家族利益为大前提。

石穿水在这方面很有天赋,他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就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只不过短短的时间,就已经和各方面的势力打成了一片,借他们的力量发展自己的实力。

朱大能道:“石穿水的野心非常大,不过如果利用好了,对我们同样有好处。”

朱大能在说这话的时候,有意无意的偷看胡忧的反应。胡忧心里明白朱大能的意思,以他现在和林正风的关系,不并适合对林正风动手。而如果要一统天风大陆,胡忧又不得不向林正风动手。

现在林桂已经在胡忧的手上,安融是隔在曼陀罗和林桂之间的国家,拿下安融就可以打通曼陀罗和林桂之间的道路,如果胡忧在对秦上阳用兵之前,先把安融拿下,那么在军事上来说是大大有利的。

林正风是安融的皇帝,和胡忧合作他是同意的,但是要他把安融并入胡忧的手中,自己不做皇帝而跑到胡忧的手下做一个什么将军之类的人,他肯定不会答案。

不但是林正风,相信只要是脑袋没有进水的人,多半都不会愿意这样。在安融,林正风假假也是一个皇帝,在他的地盘上他就是最大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并入不死鸟军团之后,他算什么?他的地位甚至还不如朱大能、候三这些一直追随胡忧的人。

让石穿水先抢了安融,胡忧再去收回安融,那就不一样了。到那时候,林正风这个连自己国家都丢掉的皇帝,也就没有理由再跟胡忧讨价。

打仗是军事上的问题,而统治国家,甚至是一片大陆,那是政治方面的问题。在这方面,光是用武力是不够也不能解决问题的,得从各个方面,各种手段结合,才可以得到更加完满的答案。

难道真的要那样做吗?

胡忧在心里挣扎着,他不是一个合格的政客,不能像那些政客那样前一分钟还跟人有说有笑,下一分钟说翻脸就翻脸。

胡忧太重情了,林正风从感情上来说,是他的老朋友,他们也多次合作过,难道真要出卖他吗?

朱大能了解胡忧的脾气,劝道:“我们并没有出买林正风,而是无力马上帮他。林桂帝国那么大,我们的手里只有一万人而已,本田龟佑躲起来,漓江城又还有那么多的反对势力在,我们能怎么办呢。”

“难道真要那样?”

卷十五胜者为王1297章胡砍头

胡忧最后还是默许了朱大能的提意,因为这是最好的办法。现在装不知道,就可以解决很多之后的麻烦。

对林正风一人不义,而换取更大的和平进程,对全天下的老百姓都是有好处的事,无论从那一个角度来说,都地最好的选择。

胡忧最后决定牺牲林正风,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后,胡忧独自把自己关进了房间里,他要好好的让自己平静一下。虽然为自己找了那么多的理由,胡忧多多少少的还是有些过不了自己那一关。

一夜,就那么平静的过去。第二天太阳正常升起,胡忧也像往日一样起床。一切,似乎都没有改变,胡忧却知道自己不一样了。以前他是一个纯粹的将军,而现在他还同时是一个政治家,应该牺牲的时候,他得随时牺牲一些东西。

这一次是林正风,下一个会是谁?

朱大能也许有一天会后悔他对胡忧的提议,但是现在他对胡忧的绝定很满意。只是一个坐视不理而已,就可以为自己和整个军团带来巨大的利益,那有什么不好的。

“少帅,早。”朱大能远远看到胡忧,马上过去打招呼。胡忧昨天晚上睡得不好,而他却睡得挺不错的。

“早。”胡忧笑笑,道:“这林桂的天气,还真是好呀。”

今天的天气好吗?

刚才还挺不错,可这才没有多久,天就变得阴沉沉的,一场暴风雨怕是用不了多久就会落下。

朱大能看了眼天边的乌云,笑了笑没有接话。今天的胡忧有一些不对,怕是因为昨天的关系,朱大能告诉自己得小心一些,又在什么地方惹着胡忧了。

简单的打了一个招呼,胡忧走向另一边,朱大能在原地停留了几分钟,前思后想了好一会这才离去。

“哲别,传我命令下去,全力收集那些贵族的情报,我要一份详细的名单,谁家,哪怕是给过石穿水一条线的,都给我记上去。”

哲别很奇怪的看了胡忧一眼,胡忧的转变有些大,她一时之间有些不太明白胡忧的真正意思。

“怎么,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吗?”胡忧看胡忧站着不动不由问道。

哲别连连点头道:“知道了,我这就去。”

“等一下,这事可以公开点进行,用不着那么秘密。”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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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的一个命令,让整个漓江城变得惶恐不安起来。林桂的贵族很多之前都有和胡忧打过交道,自认为对胡忧的为人和心性有一定的了解。他们敢暗中帮石穿水,也是基于这方面的原因。他们是认定了胡忧不会找他们的麻烦,才敢那样做的。

可是现在看来,情况并不是他们想像中的那样。胡忧这会表现出来的动作,让他们都怕了。

“胡忧这是要干什么?”

这是近日来贵族们相互交流时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可是这只有问题而没有答案,谁都不知道胡忧要干什么。

不过他们也没有等太久,因为胡忧没打算让他们等太久。很快的,他们就知道胡忧要干什么了。

一夜之间,近百个贵族家庭被胡忧抄了家。胡忧的枪手无情的指着贵族老爷的脑袋,把他们全都给抓进了大牢。

“少帅,你这是在干什么?”哲别忍不住,终于开口问胡忧。她跟在胡忧的身边那么多年,还是第一次看到胡忧这么干。

胡忧淡淡的笑道:“有一句说叫做杀鸡给猴子看,你应该听过的。”

这话哲别是听过,但是她还是不太懂。

哲别不懂,朱大能却懂了。他只一眼就明白了胡忧的意思。这个贵族,为了自己的利益,有意的给胡忧暗竖敌人,如果胡忧轻易的放过这一次,那么今后这些人将会更加的大胆。而且不只是他们,会有更多的人因为各种的理由加入进来,到时候胡忧就麻烦了。

震摄这些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血,只有杀一批,让血洒在大地上,那些看到血的人,才会正真的害怕。

这样的事,胡忧以前是不会做的。但是现在他做了,那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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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胡忧终于知道了要怎么去做一个皇帝。”

秦明意味身长的喃喃自语。这里离着漓江城很远,但是秦明是隐隐的闻到了来自那里的血腥之气。

胡忧能变成这样,最高兴的人怕就是秦明了。因为这正是他想要的胡忧,现在的胡忧才终于达到了他希望的最低标准。

雪儿在死的时候,她的身边就只有秦明一个人。只有秦明听到了雪儿最后的话,也是最后的希望。

雪儿的最后希望是什么?

世界和平!

她希望天风大陆没有战争,希望相爱的人不用因为战争的关系而分离。秦明答应了雪儿,他答案雪儿用自己的方法消除战争。

这个事,秦明没有告诉任何人。也正是因为这样,秦明很突然的带自己的人马脱离不死鸟军团,因为他觉得胡忧的动作太慢了,他必须要给胡忧一些非正常的动力。

事实证明秦明是对的,正是因为他去了色百帝国,而组织起了另一股对抗魔族的力量。从来没有人留意过,每一次的对魔战争,秦明都没有为自己争取任何的好处。他没有那样做,而是全力的付出。

雪儿死后,秦明对这个世界是没有留恋的。他之所以没有跟着死,那是因为他答应了雪儿。答应的话,那就必须得做到。

秦明没有当皇帝的欲望,他选择了胡忧为他实现理想。在秦明看来,胡忧各方面都很不错,就是有一点,胡忧的性格之中缺少了冷酷。他总是会义气用事,做一些跟本不应该做,犯一些跟本不应该犯的错。

为了让胡忧成为一个真正的合作者,秦明暗中计划着改变胡忧。让他从一个单纯的热血将军,成为一个无情的政客。

只有一个无情者,才可以统制整个天风大陆,让它不在有战争。

冲锋枪的出现完全是一个意外,秦明却很高兴出现这样的意外,因为那样更加快了他的进度。所以他主动和胡忧打赌,天下间除了秦明之外,怕没有人更加了解胡忧。

只有秦明知道,胡忧是那种需要逼的人。没有强大的压力,他是不能发挥出强大本能的。他在经过计算之后,和胡忧打赌一个月拿下林桂的本田龟佑。

以胡忧的实力,要拿下本田龟佑不是太难的事,这一点秦明非常的清楚。他这样做,表面上似乎是要自己找输,事实上他真正的计划是借林桂的贵族触点胡忧性格中冷酷的另一面。

石穿水的出现又是一个意外,秦明本来准备的是另一套计划,现在看来是用不上了。这样也好,让胡忧自然的暴发,更能达到秦明的目的。

所以这么最满意的人不是朱大能,而是秦明。胡忧正向着他需要的方向一步步的前进。有了第一步,自然就有第二步。胡忧今天拿漓江城的贵族开刀,明天就可以拿林桂的其他贵族下刀,后天他会把天架到全天下胆敢反抗他的任何脑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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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知道胡忧这会在想什么。

胡忧的面色很冷,冷得坐在他对面的几个贵族族长都有些发抖。

“少帅,我们……”

“我知道你们的想法。”胡忧打断了陈家老族长的话,道:“想我放人,你们觉得可能吗?”

胡忧昨天一家伙砍了一百多脑袋,现在漓江城的空气之中都还飘着血腥味。不过那不是结束,只是刚刚开始而已,接下来要倒在胡忧刀下的人还要更多。

牢房里,已经堆满了人,他们的血都已经准备好了。

“少帅,我知道他们是有不对之处……”陈族长还想继续求情。他很庆幸的没有卷入这次的事件,这才得以在这里说话。

“不对就要受罚,陈族长,你觉得是这样的吧。好了,今天就到这里吧,我还有事,咱们改天再聊。”

哲别一听话风,马上跑过来准备送客。胡忧这几天脾气非常不好,她可不愿意看到陈族长他们惹着了胡忧。

可惜,哲别慢了一步,陈老族长已经压不下火了。他是一个老贵族,从出生那一天起,他就拥有着特权。特权了一辈子,今天居然连一句整话都说不出来,那不是要他的命吗。

陈族长怒道:“胡忧,你别给脸不要脸。这里是林桂帝国,不是你曼陀罗。我们在自己的国土上想帮谁帮谁,跟本就不存在什么卖国之说,你这样做,完全是非法的!”

“哈哈哈……”

胡忧狂笑好一会,才道:“非法?请问老族长,法由谁定?你是陈家族长,在家族之中你最大,法自然由你定。现在在漓江城,我就是最大的法,我的话就是法,跟我做对的人,就是犯法。”

陈老族长差点没气暴了肺。好不容易才稳定住自己的喘气,哼哼道:“我一直以为胡忧是讲理的,这次算我瞎了眼。我不求你,我们走!”

“走?我送你走,你不走,现在你还想走吧。来人,陈氏一族通敌买国,给我拿下!”

早已经在边上虎视眈眈的士兵一下扑了上去,把老族长给绑了,另外有传令兵出去传胡忧的命令,大批军兵马上行动,把陈氏一族从上到下全家都给抓了。

“哼,不讲理,我讲理的时候,你们有听吗?”

陈家就因为多说了几句,招来了大祸。这下整个林桂都安静了。再没有一个人也乱说话。开什么玩笑,有谁想成为陈家第二是怎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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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胡忧的雷霆手段之下,林桂帝国被强势收归到胡忧的手中。现在谁都不敢公开说林桂帝国和曼陀罗帝国是两个国家。林桂已经成为了曼陀罗的附属,而曼陀罗则是不死鸟军团的附属。

到此,胡忧的手中分别控制了曼陀罗,宁南和林桂三个国家,曾经的七大强国,有三个在胡忧的控制之中。加上池河已经是半托管胡忧和色百那边的特殊情况,胡忧的手里差不多可以算是抓着三个半国家。

“哲别,你说我是不是做错了?”胡忧叹息道。

鲜血的作用比他想像中的还要好,只不过短短的半个月,胡忧就基本清除了林桂有可能出现的发势力。再没有人敢在胡忧的眼皮子底下玩花样。

胡忧在民间的外号,又多了一个——胡砍头。

在漓江城,有至少一千个脑袋,是胡忧亲自下令砍的。而且直到现在,他们都还挂在上面。

哲别摇头道:“对于这些,我都不是很懂。不过我觉得,林桂似乎已经被控制住了。和以前不一样的控制。”

哲别这话条里不是很清楚,胡忧却能听明白她的意思。

在此之前,不死鸟军团也曾经控制过别的国家,比如说色百,在王忆忧没有坐上色百皇帝之前,胡忧就曾经一度掌握着色百的军政。

只是那时候的胡忧没有想过直接把色百给拿下,并入不死鸟军团,这才造成了色百帝国再一次脱离他的控制,之后甚至还和不死鸟军团为敌。

而这一次,胡忧用过千的脑袋,震慑了林桂上上下下所有的人。除非胡忧再一次放手,不然就算是胡忧直接在林桂称王,也没有在反对。

谁敢反对。谁敢有不同的声音就砍了,直砍到没有声音为止。

以胡忧现在表露出来的霸气,那样的事是绝对做得出来的。

胡忧摇摇头道“你是不是觉得我挺可怕的?”

哲别一愣,道:“怎么会可怕,我不觉得呀。”

“可是我杀了那么多的人。”

“我知道,少帅杀他们一定是有理由的!”

卷十五胜者为王1298章危不自知

佛家讲究行善,事实上恶人更让人信服。原因无他,因为恶人更让人害怕,而善人永远不会有让你害怕的时候。

胡忧用血告诉所有人,他是有脾气的。当他脾气不好的时候,千万不要惹他。而他什么时候会脾气不好呢,这就没有人知道了,为了自己的小命,还是尽量不要惹他的好。

林桂被迅速的控制下来,没有人敢在胡忧的背后再做小动作。

“这样很好,不是吗?”

但凡是在心里看好胡忧的人,都暗暗在心中如是说。

胡忧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太过善良了,而这一次,他终于爆发出了不善的一面,对于一个统制者来说,这是非常重要的。

从古自今,逢王必称孤道寡,在一个真正的王者眼里,全世界唯有他自己只能算得上是真正的人,其他的人不过是他的依附,称孤是因不孤单吗,不是,那是一种心境。

伴君如伴虎,一个强大的王者,不单单是让普通的老百姓怕他,就连他身边最亲近的人也得怕,只有这样才没有人敢违背他的意思,才可以把国家治理好。

“真要这样,我怕是会疯的。”胡忧喃喃自语着把手中的书丢到桌上。这是一本帝王之书,里边教的全都是帝王之学。内容似乎很丰富,其实总结出来不过是一个字——狠。

对人狠,对臣狠,对自己也同样狠,这就是一个帝王应该做的吗?

胡忧才不会觉得是这样,只有一个狠字,那是远远不狠的。秦朝二世而亡,就是对老百姓太狠了,老百姓活不下去,自然要反你。

“少帅,该吃饭了。”哲别在一边提醒道。更多时候,她更像一个内务兵,负责照看胡忧的生活饭食。

“好,那就吃吧。”胡忧点点头,笑道:“天大地大,吃饭最大。如果人人都有饭吃,那世界也就没有那么多的纷争了。”

饭菜说不得好,也不算是太差,总之是士兵吃什么胡忧吃什么,唯一不同的是胡忧的食稍微多一点点,不过那不是从士兵那里多要的,是哲别偷偷从自己那份加给胡忧的。

如果说不死鸟军团里谁最不像一个将军,那这个人必然是哲别。哲别十几年来,在胡忧的身边兢兢业业,也立下了不少的汗马功劳,早已经官致少将。可是现在的她,和十几年前的她,并没有太多的分别。之前是怎么样,现在还是怎么样。

“今天这肉还不错。”胡忧扒拉了口饭,问哲别道:“朱大能有来过吗?”

哲别道:“没有,今天我好像都没有见过他。”

“嗯,是了,我也没有见过他,不知道这小子又跑哪里去了。”

小子?朱大能也快四十的人了。哲别听到胡忧的话不犹暗自好笑的同时,也暗松了一口气。她一直就坚信胡忧还是以前的胡忧,现在看来她是对的。胡忧并没有改变过自己,从来都没有。

说到朱大能,朱大能就到了。

满头的大汗,朱大能也不知道是从什么地方钻出来的,弄个那么狼狈。

“少帅,安融完了。”朱大能没等胡忧开口,就抢先一步说道。

“什……什么……”胡忧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安融会出问题他是知道的,这本就是他在暗中做了手脚的事。可是这也太快了吧,前后不到一个月的时候,安融就完了?

“林正风这个家伙,他在干什么!”胡忧大怒道。林正风怎么说也是哥伦比亚军校出生,又混了那么多年的战场。石穿水不过是手里有十支枪而已,还没有强大到那个地步呀。

胡忧之前估计安融就算是要出问题,那也是三个月之后的事,可现在才一个月,安融就完了。这与他想像的真是差太多。

朱大能刚接到消息的时候,也吓了一跳,这会才缓过了劲,解释道:“石穿水带人穿近道连夜直插安融,刺杀林正风。林正风由于没有防备……”

“死了?”胡忧的脸色很不好看。林正风出事与他脱不了干系,如果他肯传消息给林正风,让林正风早做准备,那就不会那么容易栽在石穿水的手里。

枪很强大,却也不是无敌的。只要是防备得当,就可以把损失减到最小。

朱大能被胡忧的插话吓了一跳,敢情这主比他还狠呢。他第一次听到消息的时候,问的是林正风伤得怎么样,这老哥子到好,直接说是判死了。

胡忧听了朱大能的解释,这才明白了整个事情的经过。原来林正风并没有当场被石穿水给杀掉,而是被石穿水给抓了。

现在安融还没有什么事,不过石穿水抓了林正风,那安融还会有好吗,自然是用不了多久就得完了。

“还好,活着就好。”胡忧长出了口气,毕竟是多年的老朋友了,就那么死掉还真是挺可惜的。

沉静了一会,胡忧道:“现在林桂的局势已经基本控制下来,接下来我们有两个选择。一个兵进苍梧帝国,把藏起来的秦上阳找出来干掉,二是回军安融,先解决安融的问题。朱大能,你觉得哪一个方案,更符合我们的利益。”

看了好几天的帝王之书,胡忧也不是一点收获都没有的。至少从书上他也看到了,就算是帝王行事,也同样是利益为先。只不过皇帝追求的是大利,而不像老百姓要的小钱。

朱大能考虑了一下,才回道:“我觉得我们应该先收拾秦上阳,把苍梧帝国并入我们的势力范围,再回过头来慢慢收拾石穿水。”

现在在胡忧的手里,已经有曼陀罗,宁南,林桂一个帝国的控制权,如果在收了苍梧帝国,那么林玉帝国也跑不掉。整个计划如果顺利,用不了多久,胡忧的手上就会有五个帝国,池河帝国本就已经没有什么抵抗能力,五个帝国到手,再回军安融,整个天风大陆也就差不多统一了。

胡忧皱眉道:“如果我们现在不理安融,很有可能是在养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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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姐,你看我们是不是给给他去个信,表达一下我们这边的看法?”欧阳寒冰看问题。

书房里,胡忧的七个夫人全都在坐。她们在商讨着胡忧现在的问题。正所谓是旁观者清,当局者迷,胡忧和朱大能现在身在局中,看到的东西反而没有远在帝都的红叶她们清楚。

以胡忧现在的发展形势,看起来很可能借手中的强力武器,一鼓作气的把整个天风大陆给统一了。

听起来似乎有些太简单,但是胡忧要真那么做,并不是没有机会的。毕竟冲锋枪这种东西,是远超这个时代的强力武器。有它看道,不见得就不能成事。

可是,那确实是太简单了。只以枪压势,短时间之内似乎很有成果,但很多问题都同样隐藏了起来,一但暴露出来,那还是会有非常强大的力量的。

胡忧现在的问题,就是摊子突然之间铺得太大。商人有一句话,说力不到不为财。能力不到,就算是眼看着能到手的钱,就可以从手边没走。

胡忧手里就只有一百枪兵,现在靠突然而来的震慑,把各方的势力全都震住。他们一下全都懵了,一个个全都不敢有动作。不过这不适应期总会过去的,一但各方势力习惯了那百多支枪的威胁,他们必定就会弄出其他的乱子来,到时候将是大麻烦。

红叶沉默了好一会,道:“这只不过是我们自己的分析而已。他在前线,要考虑的问题已经很多,我们是不是不要打扰他了?”

雅馨附和道:“我也觉得是那样。以前我们不是从来不管前线的事,这一次也不要插手了吧。”

黄金凤点点头,也道:“古话说男人打仗在边关,女子在家把棉纺,我们应该支持他的想法才是。”

欧阳寒冰连遭三个姐妹反对,不由气道:“你们怎么这样的。我们又不是无事生非,只是提一些看法而已,那有什么不对的。胡忧是一个有独立判断能力的人,他如果感觉我们说的不对,大可以不听就好了,对战局又没有什么影响。你们干什么一个个都不愿意呢。玉凤,你怎么说。”

欧阳寒冰转头看向西门玉凤。在几女之中,西门玉凤曾经是一代名将,无论在胡忧的面前,还是在不死鸟军团中,她的地位都是超然的。欧阳寒冰希望能得到西门玉凤的支持。

西门玉凤沉吟道:“你们两边个有道理,也说不好是谁对谁不对。好在也不是意气之争,用不着一定挣出个你死我活的。依我看不如这样吧,少帅那边现在身边只有一个朱大能,而用人的地方又那么多,怕是忙不过来,我们不如派个人去帮他。适当的时候,也可以说说我们这边的看法。”

西门玉凤这个办法确实不错。她即没有突然给胡忧去信的唐突,又可以选择在适合的时间给胡忧一些意见,还是相当不错的。

“我觉得三姐的办法不错,不过我们姐妹几个,谁去呢?”黄圣衣问道。在帝都呆着有些久了,虽然明知自己能去的机会不大,却也想争一争。

毕竟七姐妹虽然在排位上有前后之分,在胡忧的眼里份量都差不多的重要,派谁去都没有问题的。

“我觉得,我们七个谁都不要去的好。”一直不说话的楚竹开口道。

要说智,胡忧的七个夫人里,楚竹的智慧最高。她是有红叶的沉稳,有欧阳寒冰的大局观,又有西门玉凤的军事才能,她几乎是完美的一个全才,如果不是发生了那么多意料之外的事,她现在怕也是胡忧的强大对手呢。

楚竹是那种平时不受开口,一但开口连胡忧都很重视的人。这会见她发话,一双双目光都转到了她的身上。

“六妹,我们要都不去,那派谁去?”红叶忍不住问道。直接给胡忧去信,她是不同意的,不过派一个人去胡忧的身边帮忙,她却很是认同。

楚竹笑笑道:“柔儿不是在家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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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帅,安融是养不出什么大老虎的。我们现在紧要的,是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把天风大陆稍强大的势力全都给打下去,那样统一天风大陆也就不再是一个美梦,而是真正可以实现的理想呀。”

朱大能说到后面,真是一脸的兴奋。一统天风大陆,这可是多少年来想都不敢想的事,而现在似乎是那么的容易,要让他就那么眼睁睁的错过,他自己都不会原谅自己的。

胡忧也觉得朱大能说得有道理。林桂再进一步就是苍梧,秦上阳似乎也没有什么能力阻止他的脚步,如果速度快一些,在苍梧帝国打一转,再回军安融,到那时候无论丫丫有没有说服王忆忧,色百都再没什么机会。

安融是一个小国,就算是石穿水利用林正风控制了安融,而那时候的胡忧手握天风大陆七大强国,都不需要打,只来一个经济封索,安融就得完,说石穿水是一只大老虎,似乎是有点过了。

想到能一统天风大陆,胡忧又何尝不心跳加快。他本是一个江湖混混,而现在,一段雄图霸业就摆在他的眼前,前进一步,留下万世美名……

多少年没有做梦的胡忧,这会也不禁幻想起来。正如朱大能所说的那样,解决了秦上阳这个大麻烦,难道石穿水这种小脚色还有机会跳梁吗?

胡忧终于做出了他的决定,尽管在很多年之后看来,这个决定是错的。但是在这个时候,它是多么的诱人,就连一向淡定的胡忧,在它的面前都无法淡定下来。

胡忧决定继续进兵,兵指苍梧帝国的消息一经传出,不死鸟军团上下全都欢欣鼓舞。他们似乎全都忘记了他们这会不过只有一万人马而已,连续的胜利,让他们感觉自己战无不胜,全都是战神。

没有在林桂帝国留下半个兵,胡忧的一万人马喝着歌挺进苍梧帝国。很有气势,看起来当然强大的一万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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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梧帝国,七大强国之中排名最后的皇帝。相比起宁南帝国、曼陀罗帝国它不算强大,而比起安融这些小国,它又是一个巨人。

在连续经历了几次大的权力变动打击之后,苍梧帝国从上到下,人人的脸上都满是茫然之色。他们有此弄不清楚自己现在的处境,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路在何方。

相比是其他的国家,苍梧帝国是颓废的,他们似乎看不见明天,因为他们连今天都看得不是那么清楚。

老百姓并不在乎苍梧帝国现在谁掌权,他们只知道现在没有人收税。他们做买卖,种地都不需要交税,跟本就没有人来收税的感觉是那么好。

老百姓第一次发现,原来不用交税的话,自己每年的收入要比以前多太多。

要是一辈子都这样,那得多好啊。

这是老百姓们共同的心声。如果都不需要交税,他们的小日子就可以过得很好。这没有皇帝的日子,远远要好过有皇帝的日子。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胡忧的部队进入苍梧帝国。

“哲别,你有没有感觉到苍梧帝国似乎与以前不太一样了。”胡忧才一踏入苍梧帝国,就感觉到变化,变化究竟来自哪里,他又说不上来,总之是不一样的感觉。

哲别回道:“嗯,这里的老百姓似乎并不是那么友好。”

老百姓在无政府状态之下过了一年多的时间,一开始他们有些害怕,怕帝国没有了官方部门,整个会乱套。可是后来他们发现,没有人管的日子,那是真好呀。现在胡忧的部队进入,那意谓着现的好日子也许不会久了,他们当然会不爽。

老百姓没有能力阻止这样的事情发生,但是他们有恨的权力。所以他们一个个看不死鸟军团的眼神都不是那么友好。

“怎么会,他们只是有些不适应而已,慢慢的就没事了。”胡忧已经习惯了老百姓的拥护,并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

哲别也就是胡忧问起才提一嘴而已,看胡忧这么说,她也就不再多说。在她的眼里,胡忧永远都是对的,她从来都不会去假设胡忧也有出错的时候。

“朱大能,发现秦上阳的行踪了没有?”胡忧边看着四周的风景边问道。这些美丽的山水,用不了多久就会全都姓胡,胡忧现在看它们,就像看自己家的后花园,真是越看越喜欢。

朱大能回道:“已经有了一些线索,正在追查之中。”

“嗯,动作快点,我不是很喜欢等。”胡忧略有不满道。

朱大能行礼退下,不知道从什么知道开始,他有些不太喜欢站在胡忧身边的感觉,那种无论穿多少衣服,都有些冷的感觉,让他不是那么适应。

林桂屠杀数千贵族之后,胡忧整个人就像一把出鞘的刀。锋利而杀气强烈,更多时候甚至是霸气外溢而不自知。

如果这时候红叶又或是西门玉凤在,一定会及时的发现胡忧的问题。只是很可惜,她们并不在这里,也就谈不上帮胡忧解决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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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去三天,在朱大能的强逼怒力之下,终于查到了秦上阳的消息。和他们之前判断的一样,秦上阳果然是装死。

秦上阳说起来运气挺不好的,他本很有机会建立起一个属于自己的王国。他甚至都已经建立起来了,又被胡忧给打碎。

如果要秦上阳在全世界范围里只能找一个人来恨,那么这个人一定是胡忧。是胡忧一手打碎了老秦家百多年来的努力,让他们到手的成功变到了一团没用的碎石。

与魔族合作,本是一个契机,一个可以让秦家再一次崛起的机会,可秦上阳又一次失败了。这次打碎他梦想的人又是胡忧,秦上阳真是除了恨胡忧之外,再找不到另一个比胡忧更可恨的人来恨。

现在,胡忧又来了。他想干什么?秦上阳不用猜都知道。

“赶尽杀绝,胡忧,你现在是真正的一代表枭雄了。”秦上阳喃喃自语着。与其他的义军不同,秦上阳是从小就有人告诉他,这个世界的权力是错配的,权利并应该全都属于秦家,秦家儿女要用自己的双手,用它给抢回来。

世世代代的,秦家人永远都在等待着机会,为此他们做了很多,也付出了很多。秦家能出秦明这样的将才绝对不是偶然,因为他们百多年来,做的就是培养人才的事。

秦上阳是做为造反头子、皇家接班人从小培养的。对于各种局势的把握,他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唯一不好的是他的运气,他要是有一次能遇上好运气,也不会像现在那么惨。

“一万人就想铲除我,胡忧,你也太看不起人了吧。”

秦上阳在冷笑着,他等待是与胡忧对决的时刻,他发誓要让胡忧吃一些苦头。秦家曾经有那么多的将军掌控各国的部队,是那么好欺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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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旗镇,秦上阳还真是会找地方,居然藏在了那里。”胡忧看到手里的情报,嘿嘿笑了起来。

花旗镇那个地方胡忧知道,它三面环山,只有一个开口。在军事上来说,那里是一个死地。胡忧当年曾经去过那个地方,只呆了一晚就走了,印象却是非常的深刻。没想到秦上阳哪里都不选,非跑到那里去装死。

装死,这一次就让他真死。

“朱大能,传我命令,四更造饭,五更出发,全军前往花旗镇!”

“是!”朱大能领命而去。找到秦上阳,离一统天风大陆的目标又进了一步,他现在也是精力十足。

“少帅,你不需要开个会研究一下吗?”哲别看胡忧没有像以往那样开战前会,把众将招来商议战术,不由奇怪的问道。

胡忧笑道:“换了别人,那是得好好想想,秦上阳嘛,那就用不着了。”

在胡忧的眼里,现在的秦上阳就是一条爬窝的狗,只会藏起来,跟本就没有什么杀伤力。那么多的大战都打过来了,对付秦上阳那还不是轻而一举的事。

部队吃过了饭,浩浩荡荡的出发。一万人虽然不算很多,可那必胜的气势,却让他们从将军到士兵,一个个都是那么的光亮。他们甚至会反光。

花旗镇离胡忧的驻地有八十里,不算是太远的距离,在胡忧的命令之下,全军急行四个小时也就到了。

先行的探子已经在此等待着,见大军一到马上迎上来。

“咦,他们这是干什么?”一探子突然叫道。

他的伙伴回道:“你没有眼睛看吗,这明显的是进攻阵型。”

“我当然知道这是进功阵型,可是他们怎么可以现在就摆进攻阵型。难道他们急行而来,都不需要休息就开战?”

胡忧确实没有想过让部队休息,士兵们一个个都兴奋的,也没感觉到有多累。各小队大队都已经做好了战斗准备,随时可以向敌人发动进攻。

“少帅,都布置好了。”朱大能大声回报。以他们现在手中的实力,跟本不需要什么布置,这小小的花旗镇,直接下令冲进去也就可以了。

“上吧。”胡忧挥挥手,下达了进攻命令。

这一战,胡忧并不打算亲自指挥,他要享受一下场外观场的感觉。小小的秦上阳而已,有朱大能就够了。

“来了吗。”另一边的秦上阳露出了冷笑。

朱大能的人之所以能查到这里,完全是因为他有意放出的消息。这个花旗镇看起来小,却是秦家经营了百多的老巢。小镇不大,只不过有三四万人而已,却全都是他秦家的人。胡忧的一万人很强大吗,那要打过了才知道!

条命令从秦上阳的口中发布下去,整个小镇在平静的外表下,暗涌流动,它像一个巨大的怪兽,已经做好了咬人的准备。

“来吧,胡忧,让我们好好打一场。”

“给我冲,抓到秦上阳者,无论是谁,官升三级,赏金币一万!”

乌云遮住阳光的同时,不死鸟军团士兵冲进了花旗镇。因为花旗镇跟本没有城门,这一次枪兵被朱大能安排到了后面,一路上他们已经立功无数了,不能总是他们在表演,也得给其他士兵一个机会呀。

“冲吧,不死鸟军团的士兵们,去赢得你们的胜利吧”

卷十五胜者为王1299章大亏

冲,往哪冲?

冲进花旗镇的不死鸟军团士兵有些傻眼了。冲不是问题,他们都是战场上的老兵,他们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

可是现在,他们真的不知道应该怎么做。冲,自然是要和敌人拼杀了,可是当他们冲进花旗镇的时候,一个敌人都没有看到,这和谁拼杀呀。

正在田间劳作的农夫,一个个用奇怪的目光看到这群扛刀拿枪的士兵。他们虽然没有说话,可是他们的眼神已经在无声的告诉这些大头兵:你们看上去真像白痴。

不死鸟军团成立到现在,经历过的战争和只千场,可是从来都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识敌不明是大忌,每一次出战,情报部队都是走在最前方,他们把各种的消息回传,指挥官根据情报制定作战计划,士兵虽然是执行者,却都是最后才用上的。

可是这一次,很明显的是报告人员和指挥官之间的联系出了问题。从情报上说,花旗镇有大量的秦上阳部队在匿藏,可是现在,他们在哪呢?

这附近全都是农夫和一堆堆的稻草。难道这些农夫就是敌人?

朱大能这会脸上也出汗了,他直到这会才意识到,这一战从上到下所有的各级军官将领全都没有认真的去考虑过,他们甚至没有一起讨论过这一次的作战计划。

根据情报,花旗镇是秦上阳的藏身之处,被接连胜利冲昏头脑的将领们,一个个都很自以为是的认识只要部队冲进镇子,秦上阳的人就呆不住,就会自己跳出来,和他们打一仗,然后很轻易的,他们就胜利了,离一统天风大陆又近了一步。到时候胡忧坐了皇帝,他们从龙有功,一个个全都是荣华富贵享受不尽。

朱大能恨得差点没给自己一拳,他虽然没有幻想什么荣华富贵,但是他确实没有把这一战放在眼里。在他看来,秦上阳都混到穿进山了,那还能有什么作为。

胜利一度是那么的容易,而现在,却是那样的难。

“嘿,我说你们都是从哪来的呀?”一个农夫在这会迎了上来。他似乎没有看见那些冷森森的钢刀,就那么很自然的走向朱大能。

朱大能这会脑袋也成了浆糊,里边一堆堆的都不知道装了什么。他完全傻了一样看着那越走越近的农夫,心里似隐隐的猜到了什么,却怎么也无法连接大脑,做出一个正确的分析。

有意无意的,四处的农夫都围过来,看他们的样子,有说有笑指指点点的,就像是在看马戏,不死鸟军团的士兵一个个全都低下脑袋,这一次真是丢脸丢到姥姥家了。

“不对,不应该是这样的!”朱大能猛的大对那农夫叫道:“站住。”

站住?

晚了,站不住了。农夫扑向了朱大能,四周看热闹的农夫,也突然收起了笑脸,一个个从辛勤劳作的老百姓,变成了职业杀手。

扑入朱大能部队的农夫并不多,加起来也不过是五百多人而已。相当起一万士兵,他们人数很少。

但是他们这一扑非常的可恶,因为突然发现没有作战目标,不死鸟军团的士兵全都挤在一块,前后左右都没有施展的究竟,这些农夫就像是带刺的老鼠,冲进队伍全身都可以扎人。

惨叫一声接着一声,这样的声音,以前都是出自敌方的口中,不死鸟军团有沉默死神的外号,他们打仗的时候,很少发出声音。而这一次,他们不但是发出声音,而且还是惨叫。由此可见,他们现在是多么的无助和彷徨。

他们已经不是合格的不死鸟军团士兵,他们失去了往日的从容,他们已经没有了往日的风采。

“你们将接受失败。”一个声音喃喃自语着,声音的主人一直注视着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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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蛋,朱大能在干什么。”胡忧脸色铁青得难看。镇中的一切他全都看到眼里,可是一切发生得太快,就连他都没有反应过来,就已经这样了。

“混蛋,我也是混蛋!”胡忧终于发现了自己的轻敌。

出现这样的事,不能怪朱大能,甚至不能全都怪他。因为最开始,是胡忧这里出了错。

他太轻敌了,跟本就没有把秦上阳放在眼里。正是因为他表现出来的轻敌,让其他的将领和士兵全都没把这当一回事。

现在突然发生的意外情况,让士兵和将领都傻了。哪怕他们很有经验,哪怕他们已经意识到了问题所在,可这会也太晚了些,那些扑出队中农夫,跟本就是死士,他们是来拼命的,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活。

士兵全都挤做了一堆,中间又有死士抽刀乱砍,朱大能虽然是干掉了那个扑向他的农夫,却也无力指挥眼前的乱向。

“少帅,你要到哪去。”哲别看胡忧转身就跑,赶紧问道。

胡忧一向不喜欢带太多的人在身边,这会就只有哲别一个人在而已。

胡忧急急道:“我进去把部队拉出来,你在这里等着,以旗号给我指引方向!”

胡忧毕竟是沙场老将,虽然这一次吃了大亏,却很快就恢复过来。

“少帅……”哲别还想说什么,胡忧都已经跑远了。其实他是想提醒胡忧,如果要远距离指挥作战,胡忧才更合适呀。

又一次的错误,胡忧又不经意之间,又一次的忙中出错。哲别只是觉得胡忧的指挥比好好,却没有想到胡忧留在这里指挥,要远远强过赶去战场。

哲别没有能想到那么长远,而胡忧又有话让她留下,她也只能按胡忧的话去做了。

******************************************

在山上看的时候,只是感觉到部队很乱,等胡忧接近自己的部队,他才知道这都已经乱成什么样了。

朱大能在吼,各级的将领都在吼,可那一点用都没有。士兵已经找不到自己的长官,而每一个长官的命令又都不一样,那些不要命的农夫又要不停的挥刀,所有的一切全都加在一块,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场面的士兵们,一个个都傻了。

“撤,全都给我撤!”胡忧大叫着。有士兵听到了胡忧的话想撤,可是又有士兵没有损听到,继续往前挤。也有又听到命令,又在行动的士兵,可是那里是后,那里是前,他们要怎么撤呀。

“马拉戈壁的!”

胡忧拔出血斧,扑向那些不要命的农夫。这些人真是太可恶了,跟搅屎棍一样,弄得天都臭了。

胡忧的功夫很好,血斧也适合在这样的乱局之中运用,可是五百分散在一万部队里的农夫,就像虫子一样四处乱钻,胡忧就算是再怎么强,也拿他们没有半点办法。

“呜呜呜……”

一长两短,似乎是某种命令。胡忧这边没有人能听懂那是什么意思,人家那边却是懂得不能再懂。

一堆堆的稻草被掀开,更多的农夫钻出来,扑入不死鸟军团的阵营。与之前那些不要命的农夫一样,他们也是见人就砍。唯一不同的是他们是有队形的,他们一排排的同时挥砍,同时砍下。

不死鸟军团这一边,想要组织起反击的攻势,可那跟本就不可能。开头那一批农夫还挤在他们之中,他们还在不要命的乱砍着。光是应对他们,就足够乱的了。

越来越多的士兵倒下,胡忧都快疯了,曾几何时,他也用过这样的招术对付他的敌人,而现在,同样的招放到了他的身上,这怎么能让他不急。

“马拉戈壁的!”胡忧一咬牙,全力挤出队伍。他终于发现自己一开始的错误,在队伍里他什么都干不了。

“都给我撤,撤,撤……”

胡忧一手拿着霸王枪,一手拿着血斧。遇上自己一边的,他就拿枪敲开,遇上农夫就直接干掉。有时候实在不行,自己人他也杀。

边杀边叫,足有五六分钟,他终于拖出了百多个士兵。

“少帅,我们怎么办。”一个身经百战的中队长,这会看到胡忧到快哭了。打了那么多年的仗,从来没有那么乱过。那一个个倒下的士兵,都是他的战友,比兄弟还亲的兄弟呀。

胡忧这一刻面沉如水,失败已经是必然。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可能的减少损失,能少死一个少死一个。

“拿起你的刀,跟我做。”胡忧简单的组织起这百多人的小队,又开始继续刚才的工作。

“山上有旗子,跟着旗子走。”胡忧边砍边叫。这会就连他都不太成分清那里是出口了。他只记得这里三面环山,只有一个出口。之前没有的进攻时候,胡忧还笑秦上阳选了一块死地。

现在看来,死地是死地,却不是秦上阳选给自己用的,他这是安排给胡忧用的呀。

越来越多的农夫出冲来,他们手中的武器都是种地砍柴的家伙,可是杀伤力确一点都不小。才短短不过半个小时,胡忧这一边就已经有三千人永远的倒下,剩下的七千人几乎没有一个不带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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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都别说,先离开这里。”胡忧打住了朱大能的话。损失了五千多人,部队终于再一次集合起来。让胡忧最为心痛的,是那一百个枪手全都死掉了。

秦上阳事前肯定已经做过全面的调查,知道胡忧的杀手锏是什么,重点向他们发动进攻。

如果是在开阔地,就算是遇上这样的事,那些枪手只能马上反击,秦上阳的人就算是再狠,那也是肉作的,他们不见得能讨得什么好。

可是现在大家都挤在一块,周边更多的都是自己人,他们怎么可以开枪。枪不是他们唯一武器,但是在遭遇到重点打击而又无法使用手中武器的情况下,他们每一分钟都在牺牲。

一分钟一个,一百个也坚持不了多一会。因为朱大能一开始就没有打算用枪,枪手全都被排在了最不利他们的队伍中间,这一下真的是死的非常的干净呀。

朱大能这会请罪有什么用,秦上阳的进攻还在继续。他们人全都进农夫,用的是人海战术。

人海战术说白了就不是什么占术,那跟本就是打乱仗,他们只有两点,只要死死的抓住,就能让胡忧大大的吃亏。

往队伍里挤和见人就砍,甚至是自己人,他们都可以出刀。秦上阳就这么打的,他可是一代名将呀,居然使这样的招,真是不骂他都不行。

骂,如果有时间有力气,胡忧一定好好的骂,骂他个三天三夜。可是现在,胡忧没有那个时间骂。

“跟着战旗走!”胡忧大喊一声,抢过一士兵手里的冲锋枪。枪手虽然是死了,但是每一个不死鸟军团的士兵,都知道枪的重要性,他们用自己的命,保护着这些枪。就算是它们的原主人全都死了,也没有一把枪被秦上阳的人抢走。

为了做到这一点,至于有一千士兵死去。每一把枪身上都有红色,那不是染料,那都是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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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哒哒哒……”

胡忧在狂扫着,几乎有些敌我不分的意思。不这样不行,那些农夫真是太可怕了,再让他们给缠上,这里怕是没有几个人可以活着离开。

枪声,终于让那些农夫后退了几步,就在胡忧以为这办法可行的时候,铺天盖地的板砖飞了过来。

“f你妹的!”胡忧被弄了灰头地脸。还好跑得快一些,不然这条小命都得丢了。

“居然拿板砖对付我,秦上阳,你够恨的。你给我等着,今天这个大亏,我一定会还给你!”

胡忧骂骂咧咧的继续开枪,他们这边除了胡忧之外,会开枪的全都死了。秦上阳这个家伙,是胡忧拿到枪之后,第一次让胡忧吃那么大亏的人。

在此之前,胡忧可是已经零伤亡破敌无数了。

就是那之前的零伤亡,让胡忧大意了,让朱大能大意了,让所有的人都大意了。他们以为自己已经无敌,现在好了,这是一个巨大的警告。

“朱大能,你快点给我撤。”胡忧转头看士兵还在堵着,不由大叫道。

“少帅,旗子指错了方向,我们这边是死路!”

该死的。

胡忧现在就是连骂的力气都快没有了。哲别那个家伙,人家忙她不忙呀,居然也会出错。

“转头到田里去,那里地势比较空,先呆在那里。准意别让他们的人挤进来。”

胡忧真是怕了秦上阳这招了。也不知道他上哪找那么多不要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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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呀,你们怎么又退开了!”哲别在山上急得都快哭了。她好不容易给指出了一条正确的路,就差那么一点点了,朱大能居然又带人退了回去。

朱大能以为哲别指的路是错的,其实哲别指的路并没有错。之前的出口,已经被秦上阳的人给封死了。这边是一个小路,虽然看着不怎么像路,却是可以通出去的。可是朱大能在最后的关头,居然又自己退开。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哲别急得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好了。下面的场在虽然是比之前好了不少,但是依然还是非常的危险。哲别在这里看得很清楚,秦上阳又调来了更多的人马。这一次他们甚至弄来的牛车。哲别虽然不知道秦上阳要干什么。但是她知道那些东西一定不会是好东西。

要怎么办。

哲别知道自己是唯一可以给他们指出活路的人。可是她在军中的声望没有胡忧那么高,要是胡忧在这里,就算是给指出一条死路,那些士兵也不会停一下。可是她不行呀,明明是一条活路,朱大能却不相信她。

如果哭有用,哲别真是想大哭一场。但是现在不是哭的时候,哲别不断的告诉自己一定冷静。只有冷静才能解决问题,这是胡忧经常说起的话,哲别这会只能用这句话来让自己冷静下来。

这样也不行,那样也不行,究竟要怎么样。

哲别像没有头的苍蝇一样,四处的乱转着,他希望自己可以想出一个办法。可是越是想就越想不到。

哲别做不到像胡忧那样的冷静,她已经很努力了,可就是不行。

突然,哲别的手碰到了自己的弓箭。那是胡忧送给她的弓箭,铁制的钢心箭。箭身冷冰冰的,却让哲别冷静了下来。

哲别反手把箭抱在身上,慢慢的,整个人都平静了。似乎脑子里已经有了办法,可怎么也抓不住。

不能激动,要冷静!

哲别在默默的告诉自己,终于,她想到了。

是箭,她可以用箭为他们指出一个方向!

卷十五胜者为王1230章卧薪尝胆

论到箭法,在不死鸟军团之中,除了胡忧的箭法之外,那就要属哲别的箭法最好。当年哲别就是因为箭法这一道,得到胡忧的欣赏,才得以在胡忧的身边做亲卫一直到现在的。

箭是哲别唯一的长处,在紧要关头,她终于想到了怎么为部队指出正确的方向。

情况非常的危险,秦上阳来势汹汹,大有一口吞掉胡忧的打算,哲别不能再在这里浪费时间,她拔出了自己的箭。

拉弓搭箭,哲别手中有箭的,也是她最为自信的时候。眼观鼻,鼻观心,轻吸一口气,哲别一箭射出。

这里是战场,天空中到处都在飞箭,哲别的箭和普通的箭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分别,要怎么样利用箭来指引方向呢?

哲别有她的办法。

其实严格来说,那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哲别的箭直接冲着朱大能就去了。哲别当然不是要朱大能的命,而是要让朱大能发现她。

朱大能正在领部队后撤,突然感觉耳边有风,本能的后退一步,一支箭擦着他的鼻子扎在地上,吓出朱大能一身的冷汗。

刚要暗自庆幸,突然感觉这箭来的方向有些不太对,不由顺着来路看去。只见哲别正挥动着手里的大旗向他示意着什么。

“白痴。都说那边走不通了。”朱大能在心里暗骂了一句,懒得理会哲别,又再次带队前行。

哲别真是怕朱大能气得不形,她的位子离着朱大能的位子可是有五六百步的,要是不是居高临下和手中的弓箭比较特殊,跟本没有可能把箭射到朱大能那个地方。她那一箭射得容易吗,既要靠近朱大能,又不能真把他给干掉,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这好不容易成功了,朱大能居然不理会她!

气也没有用,哲别还得再继续。拉弓又是一箭,这一次没有成功,突然而来的风直接把她的箭给吹偏掉了。好不容易等风小之后,哲别才能继续自己的工作。

朱大能又一次差点中箭,气得忍不住骂娘。哲别那个混蛋,在这个时候她不去射敌人,居然找上了老朱。一箭一箭的射过来,她究竟是想干什么呀。

“朱大能,你在干什么,马上给我撤!”胡忧看部队迟迟没有动静不由火了,亲自找到朱大能大骂道。

朱大能告状道:“少帅,不是我不想撤,是那个哲别,她拿箭射我。”

“哲别拿箭射你?”胡忧一脸奇怪的看了朱大能一眼,转而往山上看,正好看到哲别在那里挥动着旗子。

“哲别在干什么,为什么总是指那个方向?”

“谁知道呀,不知道她发什么疯。她指的那个方向,我们之前已经证明了行不通,就她还死不肯认,硬是指她的那个方向,我要走其他的地方,她就拿箭射我。”

朱大能这怨气极重的话,到是让胡忧全都听明白过来。

“你的意思是说,哲别让我们往那边撤?”

“不是我的意思,是胡忧的意思。那边跟本就没有路,她却非让我们往那里走,你说这不是捣乱吗。”朱大能哼哼道。

胡忧认真道:“不,哲别不是那种会随意乱来的人,也许她是对的。”

“可是那边我们刚才已经走过了。”朱大能强调道。

“可你并没有走完。哲别站得比较高,应该可以看到我们看不到的东西。今天我们两人的判断都有问题,听哲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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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蛋,居然让胡忧给跑了!”秦上阳怒火冲天,破口大骂。好不容易获得那么一个机会,居然没有能把握住,这让他非常的不爽。

按秦上阳的计划,是要一举把胡忧和他的部队弄死在这小小的花旗镇,现在看来是没有什么可能了。

不过秦上阳没打算放过之个机会,从刚才的交战看来,胡忧的部队一直没有开枪,这证明了秦上阳从一开始的猜测,胡忧的部队并不是人人都会用枪的,只有少部份人会而已。而那少一部份人在一开始的偷袭之中就已经损失惨重了。

至于后面的枪声,那完全是来自于胡忧。不得不承认胡忧是一个天才人物,似乎这天风大陆的东西,就没有什么是他不会玩的。

“少帅,秦上阳的人还在死咬我们,再这样下去不是办法。”

听了哲别的指引,不死鸟军团残部终于暂时脱开了与秦上阳的拼杀,不过他们的危机并没有过去,秦上阳虽然是不想放过这个机会,他把手头上现有的人全都派了出来,这会正死死的咬在身后。要不是胡忧命令以梯队方式后撤,这会他们怕是又陷入包围之中了。

“秦上阳!”

胡忧听到这个名字就气不打一处来,这一战是他出道至今最为失败的一战。胡忧一直强调不可以轻敌,可是这一次他自己却是没有遵守这个定理,这个亏吃得有些大呀。

一万多名精锐战士,现在只剩下四千多人。这小小的花旗镇一下让胡忧损失了包括全部枪手在内的五千多士兵。这平时连想都不敢想的事,居然就这么发生在他的身上。

朱大能哼哼道:“少帅,我看不如和他们拼了。这里地势开阔,有利我军作战。秦上阳的人打不过我们!”

朱大能直到现在还很不服气。他也不是经历了无数大战的人,这次在阴沟里翻船,还损失了那么多的部队他感觉脸上无光呀。

“拼?拿什么去拼,拼光这些,你看有什么!”胡忧狠狠的瞪了朱大能一眼,道:“先撤出去再说,现在我们的枪手全都战死,冲锋枪的威力发挥不出来,局面对我们大大的不利,硬拼只会是吃亏。”

枪手是全都战死了,好在枪都还在。枪是非常易学易会的武器,只要有几天的时间,胡忧就可以教出一批新的枪手。现在他需要的是时间,而不是拼命。

朱大能也知道胡忧的话是对的,被骂了之后再不敢乱说话。这一次,要不是哲别,他们怕谁都出不来,教训已经够深刻的了。

再三考虑了当前的形势,胡忧决定转道进山里。秦上阳虽然在这里呆了很长一段时间,论到对这里的熟悉,胡忧比不了秦上阳,当是大自然有时候是公平的,它总是给弱势的一方提供其他的选择,秦上阳就算是对这里再怎么熟悉,胡忧进了山他也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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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帅,损失已经计算出来了。”哲别的脸上带着几分沉重。这一次的损失连她都有些无法接受,她怕说出来胡忧会很难过。

胡忧摇摇头道:“不用担心我,只管说就好。”

这里已经是山中深处,又损失了一些士兵,胡忧他们终于进到了山里,暂时与秦上阳脱离交战。

哲别咬咬牙,把统计出来的损失一项项的念给胡忧听。胡忧默默的坐着,一句话都不说。他最关心的是士兵的损失,而那个数字此时他已经知道了。

七千人,花旗镇里的战斗和之后的撤退损失一共是七千。很整的一个数字,也许带点挂零没有被哲别报出来吧。在听说到那一瞬间,胡忧的眼中又出现了花旗镇战场上的画面,那一个个倒下的士兵,冤呀……

胡忧轻轻的叹了口气,摆摆手让哲别先离开。哲别深深看了胡忧一眼,想说什么,最后还是忍住了。

部队新败,营中的气氛不是那么好,士兵们一个个都搭着脑袋,就连做饭的火头军都有些提不起精神。

寒风吹过,似乎有些冷了。

秋天来了吗?

胡忧深吸了口气,站了起来。他知道自己应该做些什么,军营不能这样下去,气势要是提不起来,这剩下的三千士兵也会毁掉。

军队是一只不断用胜利和荣誉去喂养的怪物,他们不接受失败,永远只追求成功。

有士兵发现了胡忧的动静,默默的吧目光转到了胡忧的身上。

“没有经历过吧!是的,我们从来没有经历过如此愚蠢的失败。”

胡忧这一次的开场白有些与以前不同。以前他的讲话总是冲满了朝气,而这一次却带着几分幕色。

“七千个兄弟,倒在了敌人的刀下,而我们却像受了伤的狼一样,只能藏在这里,默默的舔着自己的伤口。”

“很可怜,不是吗?”胡忧的脸色闪过一丝痛苦的笑。这一瞬间,他感到很心痛。战死的七千人里,有些人已经跟了他十几年,多少的大风大浪都过来了,这小小的花旗镇却让他们送了命。

“少帅,我们不是可怜虫,我们要打回去!”

“就是,我们是不死鸟军团,我们是不败的!”

士兵们有些受不了‘可怜’这种词汇。曾几何时,他们威风八面,有谁敢说他们可怜的。

胡忧看士兵的怒火已经被点燃,话风一转道:“不错,我们要打回去。战死的兄弟不能白死,我们一定要消灭秦上阳,血债必须得重血来还!”

“血债血还,血债血还……”

胡忧是一个出色的语言家,他总是可以利用自己的语调控制全军的气势。士兵们终于再一次擦掉眼中的迷茫,再一眼燃起了必胜的信心。

“很好,你们都是最强的。在花旗镇,秦上阳袭击了我们的枪手,他以为这样就可以让他们再无优势。我现在要说,他错了。我们不死鸟军团的每一个士兵,都将会是最出色的枪手,明天,我将会在你们之中,挑选出新的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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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一天,天气不好也不坏,阴而无雨,晴而无阳光,天上飘满了大块的云朵,地下是正在接受训练的新枪手。

一共二百人,都是不死鸟军团最优势的战士。一分钟之前他们还不太懂冲锋枪,而一分钟之后,他们却成为了新的枪手。

有人激动,有人淡然,有人死死的抱住手中的枪,就像是有人会枪去一样。

胡忧站在场中,一一讲解枪械的运用。他并没有刻意的让其他士兵回避,任他们也在边上听着。

冲锋枪威力很多,用起来却并不难。只要大体的明白了它的击发原理,就可以很好的成功运用。唯一有问题的是准度,枪好学,要打准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那需要大量的练习。

“少帅。”经过一夜的休息,朱大能也恢复过来。

“嗯,有事?”胡忧擦了把汗,好久没有亲自教士兵了,这差不多忙了一个上午,他还真是有些累了。

朱大能道:“昨天的事……”

胡忧打断道:“昨天的事咱们暂时记下,以后再说。”

昨天的指挥朱大能有错,胡忧也同样有不对的地方。要不是他们两大指挥同时出了错,也不是损失达七千人。

不过现在不是讨论对错的时候,部队新败,士气大跌,现在需要的是让士兵尽快的恢复信心。

“是,少帅。”朱大能明白胡忧的意思,现在确实不是说那些的时候。

“来,我们好好聊一下。”胡忧找了一块大石头坐下,拍拍身边的空位。

胡忧要跟朱大能聊的是关枪兵的保护问题。花旗镇一战,给了胡忧很多的警醒。让他意识到枪兵也有脆弱的时候。

这是胡忧之前没有考虑过的,手里有枪的人还会弱吗?

一百枪兵的死,让胡忧意识到了问题。枪兵容易训练是不错,但是一个好的兵枪不容易出,特别是那种指哪打哪的,更是需要经历大量的训练和实战。

胡忧经过考虑之后,决定用三才阵的方式保护枪兵。

“你打算让一个刀兵,一个盾兵和一个枪兵组合在一块?”朱大能想了想,摇头道:“这怕不行。”

“哦?”胡忧没有到朱大能会一口否决掉他的想法,不由问道:“为什么不可以?”

朱大能认真道:“保护的意图太明显了。两个护一个,会让他们心生不满。”

胡忧也是士兵出生,朱大能这话一出,他马上就明白了其中的意思。朱大能说得没有错,要是这样,士兵之间怕真会不满。大家都是一样的兵,你不过是手里的武器不一样而已,凭什么让人家拿命保护你?

虽然以胡忧对军队的掌控能力,就算是再不合理的命令,一但是发布下去,士兵也肯定会执行。

可那是不一样的。执行不代表心服,士兵听时不服,就算是是执行也不会是全力的那种,那样对士兵之间,士兵和上司之间的关系都有伤害。

“那么依你看,咱们应该怎么办?”胡忧是一个能听进不同看法的人,他现在没有一个好的办法,很自然的就问朱大能,兼听则明嘛。

朱大能想了好一会,才道:“你看这样行不行,反正都已经选了二百枪兵了,那不如索性再多选一百。让他们每三人组成一个枪小队,相护之间自我保护。”

胡忧听后道:“这到是一个办法,他们本就都是士兵出身,也全都是经历过战场的人。他们做这样的事,应该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朱大能皱眉道:“只是这枪由谁来拿。”

自己想出来的办法,却又自己给自己找了新的问题,朱大能不由有些恼火。

胡忧哈哈大笑道:“朱大能呀朱大能,你是真不知道,还是装不知道呢。这谁来掌握枪的问题,难道还是问题吗?他们三人一队,定期比试,谁的枪法准,谁就在战时掌枪呗,平时的时间,三人轮着,一人一天不就得了。”

无意之中,胡忧还引用了竞争机制,他现在并不知道,这个办法让不死鸟军团出了多少的神枪手。

不过那些都是后话了,现在最紧要的是解决眼前的问题。

秦上阳并没有因为胡忧穿进山里而放弃对胡忧的打击。他们人马也不断的进入山中,四处找索着能再一次是胡忧交战的机会。

胡忧的再又选出一百人之后,算是有了新的枪兵部队。不过这些士兵之前都只是见过枪而没有真正的开过,还需要一定的训练,才能真正的学会用枪。而枪刀盾三才阵的相护小队,也需要更多时间的磨合。所以胡忧现在都选择躲着秦上阳。

不打,不是因为胡忧怕了秦上阳,而是他要集聚力量,准备给秦上阳一击狠的。

苍梧帝国的山是最原始的山,三千不死鸟军团士兵在这里吃了不少的苦,但是他们的收获也是巨大的。

三百个枪兵也就不说了,由于三个一把枪,不努力就没有机会,每一个三才小队队员都非常认真的训练,绝对不给另两个人超过自己的机会。

其他的士兵也没有闲着,他们掉了偷偷观察枪兵训练之外,自己也非常努力的训练,训练的奖品是自己的命,谁会不用心的对待。

卷十五胜者为王1231章女将哲别

半个月,胡忧领着三千士兵足足在山里呆十五天。这十五天来,他们吃了不少的苦,但是正如那句话说的,一切的努力都会有回报,十五天的训练,让包括胡忧在内的所有人都有脱胎换骨的感觉。

“看到他们,我就像看到了一只只随时准备出闸的老虎。”

胡忧在山上看着下面士兵的训练是这样形容的。

“三千只老虎,足可以撕碎一切,不是吗?”朱大能露出了凶狠的冷笑。没有人可以让不死鸟军团吃了亏之后还潇洒的活着,秦上阳这一次要倒霉了。

“你回来了,有什么收获没?”胡忧转头看了朱大能一眼问道。朱大能离开军中已经三天,他的任务是查秦上阳的消息。现在他回来了,自然是应该查到东西的。

朱大能点点头道:“是的少帅,我带回来了消息。花旗镇……”

朱大能说到这里的时候顿了一下,这才继续说道:“正如你想的那想,花旗镇确实是秦上阳的秘密聚点,那里的人全都是秦上阳的家族人马。”

“那里足有几万人之多,老秦家还真是大手笔呀。现在呢,那里现在是什么情况?”

“情况不怎么好,秦上阳已经撤离了花旗镇。”朱大能在说这话的时候,并没有太强烈的反应。

胡忧看朱大能的样子,就知道他有办法找到秦上阳,也不插话,就在一边等着朱大能的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