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部分
《《煮酒点江山》》 · 江南一梦 · 2026-07-26
“那丫丫呢,她都已经探了我好几次口风了。你究竟会不会带她去。”
“这丫头。”胡忧笑骂道:“敢不带上这个公主吗,我要是把她给留在帝都,她还不翻了天。好了,不说了,我去和朱大能见了面再说。”
卷十五胜者为王1276章接班人?
人生就是驿站,不停的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又一次离开帝都,又一次要前往异国,心情不免又有几分伤感。人说商人重利轻别离,胡忧自觉做不了商人,当他拥别红叶的那一瞬间,他几乎不愿意放手。
胡忧重情,这一点他自己心里很清楚。虽然他很是不太愿意去表露这方面的感情,但是他骗不了自己。
此去西去的队伍人不少,有丫丫,有哲别,有朱大能,还有情报官,侍卫兵,一行三十地多人,在别人看起来,这不算多,不过胡忧还是第一次带那么多人出行。按他的脾气,带更喜欢独自一人,或是带上丫丫或是谁,身边有一个能说话的也就够了。
但是这次不行,他们的目的是要去颠覆一个政权,用智慧把秦明这样的强力上位者,从台上弄下去,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在出发之前,胡忧曾经拿自己做过假想敌,要是谁想对他使用这样的招术,那真是难上加难的。
老规矩,胡忧这一次还是扮作商人,这年头也只有商人会走南闯北,普通人老老实实呆在家里都有灾难从天而降呢,哪里敢随随便便的四处乱跑。
“少爷,前边有一个小镇,我们今晚就住在镇里吧。”朱大能一身青衣来到胡忧的身边,这一次他扮的是管家。
胡忧笑道:“管家又忘记了,你这次应该叫老爷。”
胡忧这次可是带着丫丫一起出来的,朱大能管丫丫叫大小姐,又要胡忧少爷,那叫什么事。
朱大能无奈的苦笑道:“少帅,不是我不记得,是你的长像实在是无法让人叫你老爷呀。”
一边的哲别也连连点头,十几年来胡忧几乎没怎么变过,除了气质上越来越沉稳之外,完全不出老。别说做丫丫的哥哥,就算是告诉人家他是丫丫的弟弟,也则少有五成人会相信。叫这么年轻的胡忧为老爷,哲别也觉得非常的不顺嘴。
胡忧看看朱大能,又看看哲别,摆摆手道:“那还是叫少爷好了,省得你们心里不爽。嗯,丫丫就叫小姐好了,别叫大小姐,不然我听着不爽。”
丫丫噘嘴道:“人家又没有做什么的,你干什么不爽。”
胡忧在丫丫的脑袋上敲了一下,笑骂道:“叫你大小姐,再叫我少爷,那我不成你弟弟了。”
丫丫一点都不怕胡忧,闻言一昂下巴,得意道:“放心了,本大小姐好几个弟弟妹妹,不在呼多一个啦。”
一行人全都被丫丫惹得哈哈大笑起来,胡忧平时在军中就没有什么架子,这次出来更是平易近人得很,一开始还有些紧张的士兵,这会也完全的融入自己的角色。
小小一个镇子,连个城墙都没有,全镇一百多户人家,就只有一间客栈,胡忧一行人来到这客栈就全满了。
“风来镇,有意思呀。”胡忧一眼看玩了整个镇子,不由有些好笑。这么一个小地方,叫村子都不怎么合适,它居然敢叫镇,真是地不大胆子不小。
“年轻人是第一次来吧。”一老者接下了胡忧的话。
胡忧笑道:“老人家老眼力,小子确实是第一次来。听你老的意思,这镇子还是有故事的?”
听话音而知人意,这是行走江湖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如果连这最基本的都掌握不了,那么在江湖上走不走三步就得吃大亏。
老者一身黑衣,脚上却穿了双白布鞋,用比较时尚的话说,这老者算是潮人。
老者听了胡忧的问话,大有深意的看了胡忧一眼,道:“每一个镇,每一个人都有它的故事,只在于你是不是想要去了解而已。”
胡忧双手合什道:“老人家言之有理,小子受教了。”
老者哈哈大笑道:“好多年没有见过像你这么有意思的年轻人了,可有兴趣和我老人家喝上一杯?”
胡忧也想多了解这里的情况,看这老都的样子,必定是对这里非常的熟悉,自然不会错过这样的机会。很多时候人家说一句话,够你自己琢磨半年呢。
让丫丫他们自己找位子吃饭,胡忧坐进了老者那一桌。看桌上的酒菜不多,胡忧又叫两个小菜一壶酒,和老者边吃边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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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这小小的风来镇还有那么多的故事。”胡忧拍拍朱大能的肩膀道:“你之前也没有听说过吧。”
朱大能认同道:“我以前还真是从来都没有留意过这方面的事呢。这要是一路把这些故事都打听出来,怕是够写一本游记的。”
“何止是一本,写十本都写不完这天下的事,可惜我们现在没有那个精力,也没有那个时间来写,说起来还真是浪费了呢。那边有消息传来了吧。”
刚才在吃饭的时候,朱大能出去了一会,回来给胡忧打了个眼色,胡忧就知道朱大能有消息。
因为秦明对曼陀罗对样非常的熟悉,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胡忧一行先择的山路是之前都没有走过的。因为不是主道,路经的村镇都不是很大,消息的往来多多少少也受到一些影响。
“是有消息到了,王忆忧回传的。他现在已经到了色百,正在计划着开展工作。少帅,你说我们这么给那个人来一手,他知道之后会怎么样?”
朱大能和秦明也很熟悉,他是和胡忧同一天认识的秦明。如果没有胡忧,那么秦明的敌人就是朱大能,所谓是一山不能容二虎,以朱大能的本事,也不见得就差过秦明。要不是因为种种的巧合和意外,胡忧要想收住朱大能,那还是不太容易的。
在不死鸟军团中,朱大能和候三的地位是相等的,但是要论到个人的能力,就算是红叶也比不了朱大能。朱大能对于不死鸟军团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人物。
胡忧明白朱大能的意思,叹息道:“如果有得选,我也不愿意对秦明用这样的手段。不过既然已经决定了,那也就没有那么多好顾虑的。”
朱大能忍不住问道:“你觉得我们可以一招把他弄死吗?”
胡忧毫不犹豫的摇头道:“那绝对是不可能的事。秦明这个人,你知道我也知道,他不是那种好对付的。就算是我们用色百拖了他的后脚,他也不会那么容易垮掉。”
朱大能笑道:“看来我们和秦明之间的大战还是难免。”
胡忧摇摇头道:“打是一定的,什么时候打,那就得看心情了。天不早了,你也回去休息吧。明天一早我们还要赶路。”
朱大能走之后,胡忧又想了一会各方面的事,也就躺到床上。一时睡不着,胡忧不由又回忆起老者之前说的那些故事。
故事这种东西,大多都不可信,不过胡忧到是觉得老者说的那些故事之中,有一个是可信的。
那是一个战争的故事,说的也不是很久远,就是在开国皇帝里杰卡尔德的身上。相传他有一次和紫荆花王朝交战兵败,被紫荆花王朝的追兵一路追赶到了风来镇,之后实在没路去了,就一头钻进了风来镇口的那个小石塔里。追兵搜了所有的地方,甚至是在小石塔前的空地集合过部队,都没有进小石塔里过,只因为那石塔结满了蜘蛛网,跟本不像有人进去过的样子。
里杰卡尔德就这样躲过了一劫,之后才建立了自己的王国。如果当时有一个紫荆花王朝的士兵进塔,那历史怕就不一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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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行复行行,胡忧一行终于进入了色百地境。这一路行来,遇上不少的事,见到不少的人,听了不少的故事,也算是意外的收获了。
人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老在一个地方呆着,那眼里看到的东西永远都是那些,只有走出去,才知道世界有多大。
每一次出远门,对心灵都是一种净化。老人之所以可以平静面对,就是因为曾经见过的事太多,生离死别,万物变化,见得多了,也就不奇怪了。
“好了,玩也玩得差不多了,我们都干正事了。”
胡忧一路都没有对身边人有任何的约束,让他们半玩半走的相对都很轻轻。不过这会到了地头,就不能再轻松了。色百虽然地处天风大陆的最西边,这几年却是经历了太多的事,环境非常的复杂,有一步走错,他们的计划就会全盘失败。
“爹爹,我出去一会。”丫丫对胡忧说道。
胡忧知道丫丫是要去见王忆忧,想了想,道:“去吧,顺便把他给带回来,我有话要和他说。”
大约半天之后,王忆忧来到了胡忧的面前。小一年没见,王忆忧的变化不可谓不大,整个人都沉稳了。
“坐吧。”胡忧指指手边的椅子,道:“说说看,再一次回到这边土地,你有什么感想。”
王忆忧惊讶的看了胡忧一眼,别人不知道,他自己心里清楚的很。再一次回到这片土地,做为这里曾经的主人,他的心情是非常复杂的。
这几年跟在胡忧的身边,经历了很多,也看到了很多,学到了很多。回头再看以前的自己,王忆忧感触真不是一两句话可以说得清楚的。
“如果,我是现在才坐上那个位子就好了。”
千种感慨,王忆忧化为了一句话。
如果不是小小就坐上色百皇帝之位,而是经历了那么多的事之后才做皇帝,那他一定不会是像以前那样。
胡忧道:“我一直都说,命运要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但是很多时候,命运是抓不住的。机会大多时候都不是人力可定,更没有得选择。今天你能说出这一句话,我已经感觉到很安慰了。”
胡忧的话说得不是很明白,王忆忧却是听懂了。以前的他,身居高位却不明白事理。他错误的把胡忧定位成了敌人,并以打败胡忧做为自己的目标。胡忧并没有怎么理会王忆忧,王忆忧却自己失败了。
胡忧不是告诉王忆忧不可以与他为敌,而是告诉王忆忧,做事要看眼前。有远大理想是好的,可是只能空想而不了解自己的实际情况,那就注定了一开始的失败。
王忆忧确实是长进了不少,他比胡忧早到一个月左右,已经做了不少的布置。这些布置虽然现在还看不到效果,但是王忆忧能想到布置这些,就足以让胡忧高看他一眼。
“色百现在还有几个手上有权却又不怎么服秦明的人,我曾经试着与他们接触,但是他们并不理会我。这事怕是得由您出面。”王忆忧很诚实的说道。
胡忧笑道:“我这次就是听你安排来的,你说先见谁吧。”
在这一路上,色百的消息源源不断的流入胡忧的眼中,对色百的情况胡忧也很清楚,不过他这一次不准备自己做导演,他想让王忆忧来安排所有的剧本。
丫丫既然选择了王忆忧,那么胡忧就不能让王忆忧默默无闻。说是自私也好,什么都好,胡忧希望王忆忧的能力对得起丫丫的聪明。
王忆忧感激的看了胡忧一眼,道:“少帅应该听说过吕公权这个人吧。他在色百虽然没有官职,但是他的影响却很大,很多达官与他都有交情,如果能得到他的支持,那么就可以利用他的关系,去与其他的势力接触。”
“嗯,吕公权这个人,我也有听说过。只是可惜从来都没有能而他一见。听说他很喜欢四处游玩?”
“是的,他一年难得有时间在家。之前我曾经试着想要接触他,可惜他不在,不过听说这几天已经回到了色百。”
“好吧,那就见见,你去安排吧。”
胡忧知道王忆忧和丫丫许久不见,一定有很多话要说,也就不留王忆忧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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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帅,有一个问题,我一直想问你,又不敢……”朱大能犹犹豫豫的,似乎有什么话不太敢说又忍不住要说的样子。
胡忧没好气道:“有什么想问的你就问,什么时候学会这么婆婆妈妈的。”
朱大能深吸了口气,道:“那我可就问了。少帅,你有没有想过,将来由谁接你的班?”
“嗯?”胡忧挟菜的手顿在了空中,一脸疑惑的看向朱大能,问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朱大能既然都已经把话给挑出来了,那也就不那么顾及,大胆道:“不死鸟军团如今就是曼陀罗的皇权,不论将来是不是还有更大的发展,现有的权力应该都是不会再交还给艾薇儿女王的了。不死鸟军团是你一手创立的军团,将来也必定会交到你的下一辈手中。我不知道少帅有没有想过,以后由谁来接你的班?”
胡忧看着朱大能久久不语。说真的,他还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在胡忧以前的那个世界,西方人是非常喜欢想这种死后之事的。他们很多人年纪轻轻就开始定下自己的遗嘱,但是胡忧生活在东方,东方人很忌讳说到死的问题。明明知道自己早晚得死,还非要称自己为万岁的人那是有的事,谁会活得好好的,就立什么破遗嘱呢。
受这方面的影响,胡忧就算是已经位高权重那么多年,也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死之后,把这些权力交到谁的手上。
是的,胡忧真是从来都没有想过这方面的问题,现在被朱大能突然提出来,他真是有些不能接受。
好一会,胡忧才缓过气来,问朱大能道:“以你之见,谁可以接手我的这个摊子?”
胡忧现在真没有答案,问朱大能只是想错开主题,不用那么直接的去面对。以前看电视,胡忧就经常看到那种皇宫争权的内斗,不知不觉之中,胡忧自己也身处了那样的位子。
朱大能分析道:“以现在看,比较适合作为继承人的……”
“停,打住。”胡忧不满的瞪了朱大能一眼,道:“你说就可以了,别把‘继承人’这种词带出来,我听不惯。”
朱大能换了一种说法,道:“少帅现在有六个儿女,到目前为止天赋最高的是大小姐和六少爷,其中又以大小姐的能力和影响力最为强大。可是毕竟是女孩,如果将来她真嫁给王忆忧,那就是王忆忧的夫人……”
朱大能的话说的不是那么的明白,胡忧却是听懂了朱大能的意思。朱大能是不看好王忆忧呀,他选择在这个时候说这样的话,就是想提醒胡忧,王忆忧这个人不是那么简单的,如果丫丫和王忆忧结合,那么不死鸟军团里部,一定会出问题。
这个问题在胡忧活着的时候,也许还不会发生,但是在胡忧死后,那就肯定要爆发。如果胡忧不能急早的做预防,那将来就是大患。
不死鸟军团一向非常的稳定,胡忧之前不太需要去理会这种破事。现在经朱大能这么一担,胡忧突然发现……很头痛呀!
卷十五胜者为王1277章狼子野心
“该死的朱大能,没事说这些干什么呀!”
胡忧猛的从床上坐起来,一脸的烦躁。听完朱大能的那些话,胡忧在床上滚了大半夜都无法入睡。
心烦呀!
如果是从来没有人提过,那到也没什么。但是现在朱大能把事摆到了胡忧的面前,那胡忧就不能再装作完全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了。
胡忧不知道那些皇帝都是怎么订身后继承人的,他只知道他玩不转这些。天风大陆不一定只有男人才可以当皇帝,女人也是可以的。也就是说胡忧的六个子女都有机会,而丫丫的机会则又更大一些。朱大能显然不想让丫丫成为继承人。
朱大能是这么想的,那其他人又是怎么想的?
不死鸟军团一向是非常稳定的军团,那是因为它有胡忧在。胡忧就是不死鸟军团的灵魂,有他在就不会有什么事情发生。不信你让朱大能,让候三,让哈里森甚至是红叶、西门玉凤试试,就算是他们想反胡忧,下面的士兵也不会跟着他们去的。
可是一但胡忧这个军魂不在了,那就很难说了。按目前的情况看,没有了胡忧,朱大能、候三这些元老手中的势力就必然增加。到时候会发生什么问题,胡忧真是想想都感觉心疼。到现在他发明白,那些开国皇帝,为什么在上位之后,无一倒外的都选择用各种的手段加害那些开国之臣。功高震主呀,功臣的功劳太大,在军中的声望太高,不杀他们后面的继承者位不稳呀!
“难道说,我有一天也要走到那一步吗?”胡忧在自己的脸上拍了几下,痛苦而无奈的又躺回去。他真不愿意再想这个问题了。
想睡又睡不着,不一会天就亮了。胡忧干脆走到院子里,把心里的不爽化做武力,尽全力的打了一趟拳,这才感觉好了不少。
“爹爹,干什么一大早的那么生气,谁惹着你了?”
丫丫欢欢喜喜的跑到胡忧的身边,乐呵呵的问胡忧。
胡忧瞪眼道:“你又看出了我在生气?”
丫丫噘噘嘴道:“那可不吗,健身可没有你那么拼命的。”
正聊着,王忆忧来了。客栈里还有空房间,但是他并没有住在这里。
“已经用你的名义联系了吕公权,吕公权说今天晚上请你吃饭。”
王忆忧在行过礼问了安之后,就直接把自己的来意给说了出来。
“你的动作到还挺快的。”胡忧喝了口丫丫泡来的茶,道:“第一次上门,得准备点东西吧。”
王忆忧恭敬道:“已经都准备好了,是一串玉石。不会太名贵,也不会太拿不出手。”
“嗯,这些不需要告诉我,你出办就行了。”
也许王忆忧也看出了胡忧心里有事,他没有多说太多,坐了一会就走了。丫丫另有事情做,也没有留在这里,这会小院子里只剩下胡忧一个人。
不由自主的,胡忧又想起了朱大能说的那些话,一阵阵的心烦又升起心头。一口把手里的茶全都灌下去,胡忧暗自在心里对自己说:这事先放放。
只能先放下,再那么想下去,胡忧怕自己会疯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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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公权在色百是仕族,从他往上数,五代之内全都是做官的,从他往下数,小辈基本也全都在官场,就他本人不是官场中人。
吕公权虽然不是官场中人,但是对色百的官场,他有很大的影响力。王忆忧选择第一个正式面见吕公权,可谓是非常的适合。
吕公权喜好远行,胡忧虽然已经来过色百很多次,也听说过这个人,却是从来都没有见过他,这一次算是有机会能见见了。
“老人家,原来是你。”胡忧一看到吕公权就不由吃了一惊。这个黑衣服白布鞋的人,不正是在风来镇见到的那个老者吗。
吕公权笑道:“原来你就是不死鸟,到还真是巧了。那天老朽的话,是不是太狂了一些?”
吕公权那天不单是给胡忧讲了风来镇的故事,还当着胡忧的面点评了当今的局势。言语之间,没有半点的收敛,全都是想到什么说什么,其中没少点到胡忧的名字。
胡忧也笑道:“吕老太客气,能听到你的真心话,晚辈不知道多高兴呢。”
王忆忧看胡忧和吕公权居然之前见过,也就不再给他们介绍,老实的站在一边。他虽然曾经是色百的皇帝,但是现在他不是了,以他的身份在这里是插不上话的。
做人最紧要的是明白人走茶凉的本意,很多人就是做不到这一点,明明都已经不在那个位子,偏还要指手划脚的让人讨厌。
王忆忧小小年纪就能做到这一点,而且是从那么高的位子下来的,真是非常的难得。说得好听的他是懂事,说得不好听的,那是心计深呀。
胡忧和吕公权不相识之时,都可以很好的聊在一块。这会相互知道对方的身份,那就更加的融洽了。
推杯换盏之间,他们畅快的聊着,话题不限,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不时发出哈哈大笑之声。
吕公权感慨道:“能和少帅聊天,那真是非常愉快的一件事。”那天在酒馆里,他就已经感觉到胡忧不简单,今天再深聊,吕公权更是佩服不已。他今年都已经六十多了,去过的地方遇过的事有多少,连他自己都记不清楚。
可是就以他的见识,都不时被胡忧的奇思妙想给镇住。猛一听到胡忧说的那些,第一反应就不瞎编,可是细琢磨,你又会发现胡忧说的那些事物,都不是凭空而来的。全都是有道理的。
“能和吕老聊天,也是晚辈之幸。今天我才真正知道什么叫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呀!”
在吕公权的面前,胡忧一直以晚辈自称,但是在聊天的时候,他又把自己放在和吕公权平等的地位上。这也是两人能聊得那么好的原因所在。
吕公权喝了口酒,道:“少帅今日过府,应该不只是聊聊天那么单简吧,老朽是个痛快人,不喜欢玩太多的花活,少帅大可以直明来意。”
胡忧拍手笑道:“吕老之话正合我意,那咱们就来聊聊别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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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和吕公权这会在聊什么,王忆忧一点都不知道,因为在胡忧开始说正事之前,就给他打了个眼色,他看懂了胡忧的意思,所以这人他正站在院中,而没有在席上。
那天胡忧问王忆忧,再一次回到这片土地有什么感想。王忆忧当然只说了一句话“如果,我是现在才坐上那个位子就好了。”
在王忆忧的心里,想说的可不单单是那些。他和他的父亲王富贵性格完全不一样,王富贵是那种很随和的性子,他不争名,对利的需要也不高,就算是天天卖豆腐,吃一辈子的豆腐,他也不会有太多的怨言。
王忆忧不一样,他不是那种可以过卖豆腐生活的人。他从小就知道什么是权力,有权力的人就算是遇上再大的灾祸,都一样的大鱼大肉,王忆忧要做那样的人。
王忆忧的心性,说起来和胡忧更相似。胡忧如果不是一来到天风大陆就想着有一天自己可以坐上皇位,那怕是也就没有他今天的成绩。
王忆忧也想成就自己的霸业,被秦明逼得退位,那是王忆忧的无奈,也可以说是他的一手妙棋。
胡忧很厉害,秦明也很厉害,可当时的王忆忧并不厉害,与他们斗,王忆忧没有那么能力,也没有那个本事。他这么以进为进,进好可以把秦明和胡忧直接顶在在一起,他从前台转到了幕后,再也没有人去留意他。
王忆忧敢这么做,是因为他的手里有王牌。这张牌不是丫丫,而是他的母亲王张氏。有一件事,就连胡忧,甚至是王张氏自己都不知道的,那就是王忆忧知道了王张氏和胡忧之间曾经发生过的关系。
那天王张氏发高烧,烧得整个人都不清楚,什么应该说的,不应该说的全都说了出来。从那一天开始,王忆忧整个人的心性就变得很不一样。
王忆忧掩饰得非常的好,他其实心里一直就很恨胡忧,但是这些年他完全没有表露出来。朱大能有一句话说得非常的对,如果有一天丫丫嫁给王忆忧并又掌握了不死鸟军团,那么王忆忧一定会有所动作,到时候不死鸟军团就再也不能平稳。
胡忧一向看人都很准,但是这一次他走了眼,因为有太多的外界因素和王忆忧本身的掩饰,胡忧没有能像看其他人那样,看穿王忆忧的本性。
王忆忧是一个野心家,在没有得到丫丫帮助之前,他甚至有想过利用她的母亲来为他达到一些目的。
也正是因为丫丫的介入,让王忆忧改变了自己的计划,而也让胡忧失去了一次看清楚王忆忧的机会。
利用色百内部的问题,把秦明给逼退位的办法,其实不是丫丫想出来的,而是王忆忧在来往的信中,有意无意的提点,引着丫丫往那个方面走。
现在胡忧已经来了色百,那就证明王忆忧的办法是成功的,接下来,他可以做的事就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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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的运气看来不错,吕老已经同意帮我们安全和其他的权重人士见面。这其中的一些人,我会亲自见,还有一些得你自己去见,你有没有信心?”
回程的马车里,带着七分醉意的胡忧一嘴酒气的说道。
越是天气寒冷地方的人,酒量也就越好。别看吕公权已经六十好几了,论酒量胡忧还真是不见得就能强过人家。
王忆忧眼中喜色一闪而逝,这个事都有胡忧的支持,他也已经有五成的把握,更何况胡忧是直接插手帮忙呢,那成功的可能性也就更大了。
“少帅请放心,我相信自己一定可以的。”王忆忧很肯定的说道。
“那就好,色百的事,我其实能做的事情不少,更多的事还需要你自己去处理。这是你的机会,要好好努力。对了,你母亲的身体还好吗?”
听胡忧提起母亲,王忆忧眼中杀气一闪而过,忙收敛道:“母亲前些天大病了一场,不过现在已经好了很多,多谢少帅关心。”
“没事就好,我们已经是多年的老朋友了,哪天找个机会,我去看看她。”
王忆忧的王张氏依然住在色百,只是不在皇宫里而已。王忆忧知道自己的目标,也知道自己无法照顾好王张氏,所以并没有把王忆忧给带在身边,而是在色百找了一找相对隐秘的院子安顿她。
“好的少帅,你定下日子告诉我就可以了。”
“嗯。暂时不急,等过段吧。有些累了,我趟会,到地方你叫我。”
看胡忧闭上眼睛沉沉睡去,王忆忧心中的杀意越升越高。他几乎忍不住要向胡忧动手,这是多好的机会呀,丫丫不在,哲别也不在,整个车里就只有他和胡忧两个人,外边的车夫也是临时请的,在这里干掉胡忧,只要手脚干净点再编个好故事,不会有人怀疑到他的身上去。
“不行,胡忧现在还有大用,不能杀他。以后,以后会有机会的。”
王忆忧强压住自己的杀意,好不容易才让自己平静下来。车轮压在石板路上,不时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用心赶车的车夫还不知道,他自己在鬼门关走了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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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叫你照顾爹爹的吗,怎么让爹爹喝那么多酒。”丫丫狠狠的瞪了王忆忧一眼,赶紧招呼人把胡忧给扶回房间里。
“少帅和吕老喝得高兴,我也不敢说话呀。”王忆忧陪着笑脸。熟悉丫丫的人都知道,除了胡忧之外,没有人可以和丫丫讲道理。
边扶着胡忧,丫丫边小声嘀嘀咕咕着什么,整个场面看起来很正常,朱大能却皱起了眉头,因为比起丫丫,朱大能要更了解胡忧,认识胡忧那么久,他从来就没有见胡忧喝醉过。胡忧居然会在第一次见吕公权的时候就醉成那样?
接下来的日子,胡忧变得忙碌起来。吕公权确实是一个很有信的人,他每天都帮着胡忧安排了不少的见面会。虽然很大一部份,胡忧都让王忆忧和朱大能去,但是落在他身上的酒席依然不少。几乎每一天,胡忧都得喝得大醉回来。
醉,似乎已经成为了胡忧的生活方式。朱大能一开始还感觉挺奇怪,渐渐的也就接受了胡忧的改变。
那一晚之后,胡忧再也没有和朱大能聊过接班人的事。胡忧现在还那么年轻,对死后之事又有忌讳,朱大能在提过一次之后,也没敢再提起,这事算是暂时放下了。
胡忧在色百的行为,虽然是非常的隐蔽,但是对秦明来说,那已经是几乎公开的摆在他的面前。如果秦明直到现在还不知道胡忧在打什么主意,那秦明也就不配坐上今天的位子。
秦明知道胡忧在干什么,但是他离不开身。浪天的反抗越来越严重,他在浪天虽然有十几万部队,却也有些力不从心。浪天本就是一坐大城,在胡忧的建设之下,更是发展成为千万级人口的城镇。
天风大陆人口最多大城,那可不是开玩笑的,除去那些老弱病残和不太管实事的人,随便都有一二百万的老百姓会吵事。他们没有战力,但是他们人多呀。秦明不是不能一气把他们全都屠了,可是一气屠过百万的老百姓,那浪天城他也没别再要了。
浪天城的情况非常的棘手,秦明无论是把它交给谁都不放心,只能在这里顶着。可是随着胡忧的动作随来随大,秦明真是有些坐不住了。
秦明在胡忧刚入伍那会看不起胡忧,那是因为当时的胡忧确实是什么都不懂,但是现在的胡忧,秦明是绝对不敢小看的。再这么让胡忧搞下去,怕是等浪天城平定下去,整个色百帝都都不姓秦了吧。
秦明坐不住了,他知道自己必须得想一个办法。或是说必须得放弃一些东西,以保住更多的东西。他必须得尽快有决定。
从形势上看,胡忧似乎在这一局之中,获得了不少的优势。但是这会的胡忧,也并不开心。
没有点灯的屋子里一片黑暗,胡忧独坐于黑暗之中,静静的想着什么。
如果这会红叶或是丫丫在这里,看到胡忧的样子,那马上就能知道胡忧遇上了难题,而且是非常难解的那种。
可惜,这黑暗的屋子里,就只有胡忧一个人而已,黑暗是最好的掩护,它神秘而宁静的把一些本应该表露出来的事给隐藏了起来。
它让全世界都不知道胡忧在想什么!
卷十五胜者为王1278章胡忧的难
色百帝国在天风大陆的最西边,原并不是那么的引人注意,不过这一次,它似乎成为了主角。
胡忧秘密进往色百帝国的事,骗得了老百姓,却骗不了各路的情报人员,特别是在胡忧不停的与色百权贵会面之后,他在色百的行动几呼是已经完全公开了。
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到了色百,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使,胡忧已经成为了引领天风大陆战争与和平的风向际,每逢他有大动作的时候,整个天风大陆都紧张起来。
浪天城的****越来越激烈,胡忧没有前往浪天与秦明交涉,却跑到了色百,这绝对不是一个正常的信号。
魔族败亡之后,胡忧、秦明和本田龟佑成为了天风大陆最大的三股势力,但是天风大陆已经打了十几年,大大小小的势力何止是过百,每一个势力的头子,都不是省油的灯,谁都想越来越强,而不是坐等人家收拾。越是乱世,对情报的收集工作也就越是重要,大量的各势力情报人员,正在向色百汇集,他们要弄清楚胡忧在干什么。
胡忧在干什么?
这会他什么也没干,就在那静静的坐着。这几天,他突然喜欢上了静坐,在没事的时候,他就那样静静的坐着,有时候是的水边,有时候是在自己的房间里,有时候甚至是在街市的酒楼。
“哲别姐姐,爹爹是不是有什么心事?”丫丫有些担心的问哲别。她突然发现自己有些看不懂胡忧。一向以来,她都任为自己很了解胡忧,可是这几天,她都不知道胡忧在想什么。
哲别闻言摇了摇头,道:“我也不是很清楚,少帅他没有对我说过什么。”
相对于哲别来说,胡忧的反应没什么不正常的,因为在哲别的眼里,胡忧本就与普通人不一样,无论他做出什么奇怪的事,哲别都不觉得有什么好奇怪的。
丫丫暗叹了口气,希望胡忧没什么事吧。带着满满的心事,丫丫转身出了客栈。来到色百,她要做的事也同样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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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忆忧在边上等了好一会,看胡忧没有自己醒过来的样子,终于忍不住对哲别道:“哲别将军,你能不能帮我通报一下少帅?”
哲别是亲卫营的主将,叫将军也没有什么问题。他不能像丫丫那样叫她姐姐,他们没那个交情。
哲别看了王忆忧一眼,问道:“你的事很急吗?”
王忆忧点点头道:“是的,我有要事必须和少帅商量。”
哲别想了想,点点头。
“是王忆忧来了吧。”胡忧没等哲别开口,闭着眼睛问道。相处十几年,胡忧对哲别熟悉的程度已经到了近身能辨的地步,这比听脚步声就能知道是谁还更深一些。
“是的,他说有重要的事和你商量。”哲别在胡忧的面前一向话不多。
“让他过来吧。不用上茶了。”
哲别应了一声,向王忆忧招了招手,在胡忧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除了丫丫等几少的几个人之外,其他的无论胡忧见什么人,哲别都不会退下去的。她是胡忧的亲卫,也是最忠于胡忧的人,保护胡忧的安全,比她的生命还地要更加的得要。
“少帅,秦明回来了。”王忆忧开门见山,直接说明了来意。
“哦,你的消息到是挺灵的呢,这事我都还不知道。”胡忧瞟了王忆忧一眼笑道。
眼看着胡忧是在笑,可是王忆忧却隐隐的感觉到一丝不安。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觉得眼前的胡忧非常的陌生,陌生到除了知道他是胡忧之外,其他的什么都不知道。
王忆忧硬着头皮回道:“色百军里,还有我的一些人,所以我的消息要快那么一点点。”
“不用紧张,我只是随口一说而已,有消息毕竟是好事,浪天城现在的情况怎么样?”
“秦明已经把他们部队全都撤出了浪天,似乎有放弃的意思。”
“嗯,秦明这次到是挺大方的,那么随意的就放弃浪天。”胡忧的语气之中听不出任何的情绪波动,似乎秦明放弃浪天城与他没有任何关系一样。
王忆忧冷哼道:“他现在是想不放弃也不行,没有了色百,他就没有了根,浪天一丢,他就什么都没有了。别说是他,换了谁这会都得巴巴赶回来。”
胡忧大有深意的看了王忆忧一眼,道:“你到是挺有自信的。”
王忆忧一惊,赶紧收敛自己的得意。这段时间各方面的发展都非常的顺利,让他真是有些得意忘型了。
“都是少帅的办法好,这招釜底抽薪正中秦明的软肋。”
对于王忆忧的恭维,胡忧没有做任何的表示。这究竟是谁的办法,谁在给秦明釜底抽薪,王忆忧要比谁都更了解。要不是他通过丫丫向胡忧施计,胡忧现在未必就会在这里。
沉静了一会,胡忧道:“一会法门寺有一个法会,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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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门寺是一所非常古老的大寺庙,据说有天风大陆的同时就已经有他了。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随便想想都知道,那绝对是不可能的事,但是从来没有人下面反驳过这个说法。因为人家法门寺的人自己都没有提过这会,吵来吵去都是下面的那些信众。
社会有意思的到方就在这里,真正可以说得上话的往往不说话,而那些说话和放屁分别不大的人,却是最喜欢唧唧歪歪的吵吵嚷嚷。
法会很热闹,听说是四年一度,离着寺庙还很远,就已经能看到那些虔诚的信徒在磕长头。
磕长头在信徒的眼里,是一种非常虔诚的行为,在他们看到,每一个头磕下去,都是对满天神佛的尊重和敬仰。
从山脚到山上,每三步一磕,这需要非法大的毅力。他们不见得就是有什么事要求老天爷长那么做,这不过是他们的信仰。
“虔诚的人,并不需要老天为他们做什么,而那些真想让老天保佑他们做些什么的,又往往都不是虔诚的人。”
胡忧的话相当的高深,似有所指,又像是随口一说。
“说得好,没想到胡才弟对这佛事还有自己的一套见解。“黑衣白鞋的吕公权不知道什么时候也钻了过来,正好听到了胡忧的话。
“吕老,想不到你对这佛事也有兴趣。”胡忧没想到在这里会遇上吕公权。这段时间,由于相互之后来往频繁,他们已经很熟了。
吕公权哈哈大笑道:“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我老人家对任何热闹的事都有兴趣,这法门寺四年一开,我当然得来看看。”
胡忧假意不满道:“吕老,这可就是你的不对了,既然是四年才一开,你怎么可以不叫上我。”
吕公权不在意道:“以少帅的本事,你要是想来自然就会知道,你要是没有兴趣,我叫上你也没用呀。不过说起来,这到也算是我老人家做错了一点点,这样吧,这法门寺有十景,我带你去转转,你看如何?
胡忧笑道:“这还差不多,那咱们就先看佛法吧。”
王忆忧不知道胡忧什么时候还到寺庙有兴趣,看胡忧和吕公权说说笑笑的一路游玩,他真是觉得无聊死了。
要不是胡忧让他来,他是不会来这种地方浪费时间的。可是现在来了又不能走,他也只能装模作样的一脸有感兴趣的样子。
今天来法门寺的人真的很多,有来看热闹的,也有来真诚祈福的,同样也有那混水摸鱼的。
人多的地方永远都是事非之地,就算是佛门也清静不了,这不,那边就有人因为脚被踩着而吵了起来,边上大量的人在围观,更有人在起哄。
“真是不好意思,让少帅看笑话了。”吕公权自觉脸上无光,这里毕竟是色百,老百姓则是色百的老百姓。
胡忧笑笑道:“哪里的人都一样,吵吵闹闹的,这一辈子也就过去了,很多时候太再意得失的人,往往失去更多的东西。”
“少帅这话深含佛理呀。”吕公权大呼道。
胡忧哈哈大笑道:“吕老你不用这样吧,我也就是随口一说,这会要是谁踩了我的脚,我能直接跟他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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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明的部队已经证实撤出了浪天城,我们是不是要接手浪天的防务?”
帝都帅府里,不死鸟军团高级将领正在商议着。红叶和欧阳寒冰也在坐,但是她们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开口说过任何一句话。
会议是由候三招开的,朱大能随着胡忧去了色百,他这个三号人物这会在帝都可以说是算得上人物了。
从小小一个山中孩,到现在的一方霸主,候三对自己能有今天的成绩感到非常的满意,当然他也从来都不敢忘记,这都是胡忧给他带来的,所以这会他没有在军帐里招开,而是在帅府里开。胡忧虽然不在帝都,胡忧的夫人们都在呀,他得让她们知道军中正在发生什么。
哈里森看红叶和欧阳寒冰还是没有说道的意思,这才开口道:“浪天我们是一定要收回来的,但是现在似乎并不是时候。”
候三奇道:“秦明的人马已经撤出浪天,浪天现在是无主之城,我们为什么不马上拿回对浪天的控制权?”
哈里森的军职和候三是一样大的,只不过胡忧在离开的时候,亲口说了由候三看家,所以这会才是由候三来招开。
大家地位相等,哈里森也就没有那么多的顾及。哈里森道:“我是从几个方面考虑的。第一,秦明虽然是撤出了浪天城,但是从目前的情况看,他撤得并不远。之前我们都以为他的目的是马上赶回色百,可是现在看来,秦明并没有那样做,我们如果贸然兵入浪天,弄不好就得跟秦明对上。现在我军兵力不足,童子军也还没有到可以一战的地步,出兵得冒很大的风险。”
“二来,我们就算是顺利的控制了浪天城,可是浪天城的问题却并没有能解决。据情报分析,浪天现在有近一百万的老百姓衣食无着,我们接手浪天就接下这个大包袱,在财力上我们现在也没有那个能力。”
哈里森的话说得有理有据又全都是事实,其他的将领就算是想反驳也找不出理由。事实就是那样的,谁又能有什么办法。
候三气哼哼道:“难道说我们就放任浪天不管吗?”
浪天城是不死鸟军团的发源地,虽然全军还不到百分之一的士兵是来自浪天的,但是浪天对所有的不死鸟军团士兵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地方,就这么放空着,也不是那么合适呀。
哈里森这会不说话了,他只能提出自己的看法,但是他无力解决自己看到的问题。打仗他行,玩脑子不是他的活。
陈大力看看候三,又看看哈里森,也闭住了嘴。他的长项在于防守,无论你给他一个怎么样的破地方,他都有本事给守住,但是你要让他地决定大方向的问题,他也没招。
候三、哈里森、陈大力三人的目光,不自觉的就转到了红叶的身上。以前胡忧不在的时候,军团的军政两方面都是由红叶主管的。现在她虽然有职无兵,威信却还在,她的话依然是有用的。
红叶和欧阳寒冰对视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里的疑惑。胡忧这一次的出行,与以往都不一样。以往他在离开之前,必定将所有的权力转到红叶的身上,让她全权处理军中的事物。可他这一次没有那样做,而是轻飘飘的让候三看家,这其中又有什么用意呢?
红叶和欧阳寒冰相互看着对方的眼睛,有意无意的摇摇头,暗在心中下了决定,这一次她们不管事,一切由候三他们自己决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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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门寺的法寺从开始到结束得进行七天的时间,胡忧可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在这里一住七天,只转了大半天,见识过了所谓的十景之后,胡忧就离开了法门寺。
他究竟是不是对佛法有兴趣,这会连哲别都不知道。她只是默默的跟在胡忧的身边,默默的执行着他的护卫工作而已。
“怎么样,这地方不错吧。”胡忧问身边的王忆忧。
王忆忧心里都已经快骂死这个地方了,却依然表现出非常感兴趣的样子,道:“往日我还不知道原来佛法还有那么多的学问在,要不是身上的俗事太多,我都想住足它七天呢。”
“你要是真想,那也是没有问题的。大不了让丫丫忙一些好了。”胡忧半真半假的笑道。
他今天带王忆忧给法门寺,其实是有意在试王忆忧的心性,这会在他的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答案。
这个答案对胡忧来说,不是那么满意,却也没有跳出他的设想,一切都还在他的控制之中。
王忆忧不过是随口一说,要真让他在这里呆上七天,他肯定会连小命都玩法了。赶紧连找借口。
“回去吧,现在那么多的事,没有你还真是不行。”胡忧的语气热情了几分,心里越来越淡。
王忆忧还不知道,他的心思已经让胡忧感觉到了一丝不安。看胡忧没有执意把他留在这里,这才放心下来。
回程的时候,王忆忧找借口和胡忧分了手,马车里就只剩下胡忧和哲别。四处走了大半天,胡忧也感觉有些累了,斜靠在车壁边,目光穿过车窗,直直的看着天边的云彩。
“哲别,你觉得王忆忧怎么样?”胡忧突然问道。
“看不懂。”哲别想了一会,摇摇头。王忆忧这个人,从一开始她就看不懂。感觉他就像是被什么东西给包着,无论你从哪一个角度看,都看不进去。
胡忧叹息道:“是呀,这是一个看不懂的人,看不透呀。”
哲别担心道:“你的是他的野心吗,如果王忆忧这个人野心很大,那你留他在身边,不是很危险吗?”
这是哲别最不明白的地方。跟在胡忧的身边那么多年,哲别最了解胡忧的脾气。他是绝对不会让危险留在身边的。
胡忧摇摇头,道:“这一次不一样,有些事,你不了解的。”
换了任何一个人,胡忧都可以对他无情。但是对王忆忧,胡忧真是下不了手。先不说他不在天风大陆的那五年里,丫丫已经和王忆忧产生了感情,就算是没有丫丫的事,单是王富贵夫妇的面子,胡忧就不能那样干。
初到天风大陆的胡忧,年少轻狂,做出了不少的荒唐事,与王张氏之间的事,就是最不应该的事之一。
前世的因,今世的果,事情已经做了,债已经欠下,那是要还的呀。
卷十五胜者为王1279章夜见王张氏
胡忧是一个重情义的人,当年他已经对不起王富贵,和王张氏发生了不应该发生的关系。虽然之后他成功的让王富贵有了一个儿子,也算是把欠王富贵的债给还了。可是让胡忧对王忆忧下杀手,他却是做不到的。王富贵可就这么一个儿子,杀了王忆忧,王富贵可就绝后了。
绝后,在胡忧以前那个世界是非常严重的事,在天风大陆也是很能让人接受的事。胡忧真是做不出来呀。
王忆忧自以为掩饰得很多,其实那是他自己的想法,从那天在马车上感觉到了王忆忧的杀气,胡忧就已经知道王忆忧的动机不纯。
王忆忧当时的杀气虽然只是一闪而过,但是对胡忧来说,那已经是非常明显的利示了。胡忧是在战场上打了十几年滚的人,如果不是他拥有远超一般人的警觉感应,他都不知道已经死了多少次。
要是换一个人,当时在马车里,胡忧就会把他给干掉。可是那个人是王忆忧,胡忧就不有下手了,他选择了不知道。
为了不让自己误判,接下来的日子胡忧又坐各个方面对王忆忧做了试探,结果是全中。胡忧不知道王忆忧为什么对他怀有很深的恨意,但是胡忧可以肯定,一但有机会,王忆忧一定会要他的地命。
身边居然摆着一个随时会要自己命的人,对胡忧来说那真是非常痛苦的事。可是要怎么解决王忆忧,胡忧确实是犯难了。
首先胡忧不想要王忆忧的命,二来丫丫对王忆忧又有情,单单是这两方面的问题,就已经足够胡忧头痛的。
哲别看得出胡忧心里不痛快,可是她不知道自己可以为胡忧做什么。当年跟在胡忧身边一起打天下走过来的人,风风雨雨的经历了那么多的事,人人都有了很大的成长,唯有哲别不怎么成长。她几乎还是当年的那个她,候三、朱大能他们,给支部队就能打仗,但是哲别不行,她得有胡忧的全部计划,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
胡忧唠唠叨叨的对哲别说了不少的话,除了不能说的,可以说的都对哲别说了。心里藏着太多的事,无论对谁都是一个沉重的负担,能找个人把事情给说出来,那是一种非常爽快的事。
对哲别一气说了压在心里的话,胡忧这才感觉轻轻不少。
“哲别,你说,如果换了你是我,你会怎么做?”
哲别这时候已经知道了事情的前因后果,虽然没有胡忧那么清楚,但她也算是知道胡忧的难处在什么地方了。
考虑了好一会,哲别才弱弱的道:“依我说,你不如把这事告诉丫丫。让她心里先有一个底,这样以后无论是发生什么事,她也都能有一个准备。”
胡忧摇摇头道:“丫丫不会相信的。”
“为什么?”哲别奇道。丫丫一向只听胡忧的话,怎么会不相信胡忧呢。
胡忧苦笑着。
恋爱的女人往往智力都在零以下,丫丫到是没有发生这样的情况,但是丫丫有一个最不好的地方,那就是她太聪明了。
胡忧舍不得丫丫出嫁的事,就连红叶都能看出来,丫丫又怎么会看不了来呢。胡忧如果是告诉他关于王忆忧的事,丫丫不过是把这当成胡忧一种反击手段。让为这是胡忧不想她嫁出去的一种手法。她又怎么说相信呢。
而且对这事,胡忧还不能说得那么严重。
说王忆忧想杀他,丫丫更是不会相信的。一来王忆忧又没有真正动手,二来王忆忧有什么动机杀胡忧呀。
就算是傻子都可以看得出来,胡忧活着对王忆忧的好处,绝对要比杀掉胡忧获得的更多。现在的色百之行,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吗,如果没有胡忧在,那些经历了三代王朝而不倒的权贵,谁会理他王忆忧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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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明的大营还是没有动静吗?”胡忧皱眉道。
十几天之前,就已经收到秦明要回色的消息。可是接下来的消息,却只是秦明撤出浪天,在离浪天城大约五十里外的地方安营。他不到了。
王忆忧道:“暂时还是那样,少帅,你说秦明这是要干什么?”
王忆忧这几天一直都在想这个问题,秦明的动作实在是太奇怪了,似乎完全是做无用功。
胡忧摇头道:“这个就难说了。我也没有见到秦明的营地,暂时猜不出他要干什么。不过可以肯定,他这会绝对不会闲着!”
王忆忧眼睛一亮,道:“你的意思是说,秦明正在秘密的赶回来?”
“有这种可能性,不过秦明真正的目的,要见了秦明之后才知道。好吧,今天说谈到这里了,晚上我还有一个客人。”
胡忧的话等于是送客了,王忆忧知机行礼告辞。在离开之前,他有意无意的看了眼胡忧的身边,那里往日总是站着哲别的,可是今天哲别没有在那里。
如果说天下有谁更了解胡忧,那个人一定是秦明,反之也是一样的。胡忧也是最了解秦明的人之一。
胡忧虽然没有亲自去到秦明的营地,但是胡忧敢拿人头做保,秦明的营地这会至少空了一半。
这些人去了哪里,不用问都知道,他肯定正在往色百赶。能一点风都不露的回军色百,全天下能做到的人不多,秦明算是其中一个。
胡忧没有把自己心里的判断告诉王忆忧,这一次不是要考王忆忧,而是他故意不说。胡忧不能杀王忆忧,也不能告诉丫丫王忆忧另有所图,那并不代表胡忧什么都不能做。哲别不就已经被胡忧派出做事了吗。
晚上的酒宴,胡忧又喝了一个大醉。当然,他的大醉是做给人看的,这会全世界最清醒的人就是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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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帅,已经查到了。”哲别半夜走进胡忧房间的时候,胡忧还没有睡。也就是哲别,选了别人进房就看到胡忧在那里坐着,怕是得吓一跳。
“她身边的人多吧?”胡忧问道。胡忧是派哲别去查王张氏的住处。色百虽然不是曼陀罗,但是因为王忆忧是胡忧扶上皇帝位的,所以在这里有着不死鸟军团强大的势力,要找三条腿的青蛙不容易,要找一个大活人还是不难的。
哲别回道:“明里暗里的,上百人之多。想要进去怕是不容易。”
“把地址给我行了。”胡忧没把上百人看到眼里。天风大陆七大国的皇宫他全都已经摸进去过,王忆忧一个小小的院子,还能难得到胡忧吗。
哲别很听说的在地图上,把王张氏住的位子给点出来,并把收集回来的资料,全都告诉胡忧。
“好吧,我重新夺得了,就这样吧。按原计划行事。”
胡忧说着已经站起来,这会他的身上穿着的是夜行衣,装醉只是他的掩护,他真正要做的是去见王张氏。
哲别对胡忧道了句小心之后,开始脱衣服。别误会,她只是要扮成正在睡觉的胡忧而已,胡忧一直不回来,她就一直是胡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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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百的夜,街上冷冷清清,除了远处的狗叫之人,几乎没有什么行人。胡忧按着地图,摸到了王张氏府外,只简单的转了一圈,胡忧就知道哲别没有乱说,王忆忧对王张氏的保护确实是非常的严。
看准了地头,胡忧一个飞身就进了院子,落地无声像片树叶那样。如果天风大陆有偷香窃玉排名榜,胡忧一定能稳坐第一名。以他进皇宫入回自己家一样的本事,天下有哪个女人是他偷不到的。只看他愿不愿意偷而已。
一路避过暗岗,胡忧来到了王张氏的主屋。其实王张氏虽然布置了那么多的人,这个院子比起皇宫那还是差远了。不是王忆忧布置的人没有本事,这是心态的问题。试问除了王忆忧之外,有多少人会认为一个老太太的安全是比他们的生命还重要的呢。
用老太太来形容王张氏,似乎是有一点过了,但是王张氏确实是老了。
这会胡忧已经进到了王张氏的内房,王张氏就躺在床上睡着。当年乌黑的秀发已经花白,水一样的肌肤也全都是皱纹,除了还有那么几么当花的俏脸,她几乎就是另外的一个人。
胡忧静静的站在床头,看到现在的王张氏,让胡忧想到了很多已经忘记的东西。王张氏老了,胡忧也在老去。年轻的心态再也找不回来,现在的胡忧,也说不清楚自己是怎么样的心情。
似乎感觉到身边有人,王张氏睁开了眼睛。她只是一个平凡的女人,她没有胡忧那种黑暗视物的能力,出现在她眼中的,是一条淡淡的黑影。
“嫂子,是我。”抢在王张氏呼叫之前,胡忧开口叫了王张氏。这声嫂子,胡忧已经很久没有叫过了。记得当年第一次叫的时候,多少带着几分调戏的意思,而现在,胡忧是发自内心的叫。这可是他来到天风大陆遇上的第一个亲人呀。
王张氏猛的全身抖,她很显然的认出了胡忧的声音。
“是你吗?”王张氏揉着眼睛,但是那么黑的地方,就算是她再怎么揉,也无法看清楚胡忧的样子。
“是我,嫂子,是胡忧。我来看你了,你还好吗。”胡忧的声音带着几分哽咽,这一瞬间他真的很想抱着王张氏大哭一场。与****无关,胡忧只是想好好哭一场而已。
胡忧没哭,王张氏却是哭了。她本是一个很平凡的女人,如果不是遇上胡忧,她的生活也许会一直那样下去,天天做豆腐,卖豆腐,平平淡淡的走完这一生。
但是她注定无法那样,胡忧的来到,何止改变千万人的倒运,王张氏又怎么能幸免。她的生活也开始发生了变化,先是因为点乱他们举家逃亡,之后做上酒楼的老板娘,过了几天舒心的日子。可是好日子没过几天,又是战争来到,王富贵为了保护他们母子死了。王张氏没了去路,只能去投靠胡忧。
之后发生的事,对王张氏来说更像是一个梦。她的儿子居然当上了皇帝,那简直是像都不敢想的事,却真的成了事实。
对很多人来说,儿子当皇帝那是好事,可是对王张氏来说,儿子当皇帝并不是什么好事。
王忆忧做了色百的皇帝之后,王张氏连见他一面的机会都变少了。王忆忧似乎每天都有很多的事情要做,他总是很忙,一个月见不了他几次。
王张氏感觉到王忆忧变了,变得和以前不样子。他小时候很听妈妈话的,可是后来他不听了。他就是皇,他的话是让人家听的,而不是他去听人家的。
王忆忧的皇位让秦明抢去的时候,王张氏不但是没有伤心,她反而有些开心。在她看来,王忆忧不做皇帝,那就可以多见他几面了。可是哪里想到,王忆忧把她按排住在这里之后,就再也没有来过,一过都没有。
这院子很大,吃的喝的用的,都比当年跟着王富贵的时候强太多,而且什么事都不需要自己做,真的,什么都不需要她做。
可是王张氏并不开心,她觉得自己活着和死没有任何的分别。王忆忧派了很多人的看着她,除了房门,她最多到花园走走,在这已经住了几好年,她还一次都没有出过门呢。
儿子又见不着,门又出不去,活着和死没有什么分别,王张氏能不老吗。
短短几年,王张氏头发就眼看着花白,精神也很不好,身体一天差过一天,这么突然让她听到了胡忧的声音,她不哭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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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嫂子,小声点,别惊动了外面的人。”胡忧搓着手干瞪睁。当年他可以毫无顾忌的抱王张氏入怀,现在不能再那么做了。
王张氏擦着眼睛,道:“没事的,我经常半夜睡不着爬起来哭,他们都已经听习惯了,不会过来的。”
只一句话,就道出了王张氏在这里住得有多么的不开心。但凡是一个感觉自己还过得去的人,有半夜爬起来哭的吗。
胡忧感受到了王张氏的悲哀,却也无法安慰她。所有安慰的话,说白了都是骗人的。胡忧可以张口就骗很多人,但是他不想骗王张氏。
“胡忧,你能把灯点亮吗,我想看看你。”王张氏自己平静了一会,对胡忧说道。
“嗯。”胡忧能说不吗。找出火刀火石,胡忧点燃了油灯。
小小的油灯火光很弱,却是让屋子亮了起来。胡忧转过身来的时候,王张氏正在往身上披衣服,色百的天气比曼陀罗要冷,夜里更冷,那小小的油灯,无法给她多少温暖。
“你还和以前一样,一点都没有变。”记忆中的胡忧和现实中的胡忧融合在了一起,王张氏的脸上露出了许久都没有过的笑容。
“你也一点都没有变的。”胡忧笑着说道。
王张氏笑骂道:“还是那么油嘴滑舌的。你不用骗我,我自己知道的,我老了,老得有时候我都不敢去照镜子。”
脸上有了笑的王张氏,看起来漂亮了不少,多加一些幻想,还能看到当年的影子。
王张氏没有马上问胡忧为什么半夜摸到她的屋子里,而是拉着胡忧在桌旁聊天。都已经多久没有人陪她说话了,她有太多的话要说,今天终于有一个可以听她说话的人,她怎么会放过。
胡忧很有耐心的心着王张氏的唠唠叨叨,很多时候他并不是很清楚王张氏说的都是些什么,不过那都不重要,他只需要借王张氏一双耳朵而已。
这一聊就是大半夜,王张氏不但不显疲惫,反而越来越精神。
“要是能再给你做一顿豆腐就好了。”王张氏叹息道。
“我也再想吃找嫂子的豆腐呢。”似乎感觉到自己的话有问题,又忙又笑道:“一晃那么多年不见,嫂子还能记得我,真是不容易呀。”
王张氏瞪眼道:“你以为我是什么人,是那种转眼就把人给忘记的人吗。好了,你也陪我聊了那么久,听了那么多没用的,可以说说你的来意了。”
王张氏虽然只是一个平凡的女人,但是她不是笨女人,胡忧深夜摸到她这里,肯定是有事找她。至于是什么事,如果早二十年,王张氏都不用脑子去想。大半夜的,一个男人摸进女人的房间,那会有什么好事。
不过现在,胡忧绝对不会是因为那种事而来的。王张氏也想知道,胡忧是为什么事而来。
胡忧这会还真是有些犹豫,王张氏的生活与他来时相像中的不太一样。他以为王忆忧应该是一个孝顺的人,但是现在看来,他不是那样的人。他都已经好几年没有来看王张氏的,王张氏的话对他还有用吗?
卷十五胜者为王1280章放纵
离开王张氏住所的时候,天已经亮了。胡忧最后并没有对王张氏提起王忆忧的事,只是来说看看她已经。
卖早餐的小贩总是起来最早的劳动人民,他们赚着与付出严重不符的收入,过着还算是过得下去的生活。
人类是动物界里最为温顺的物种,只要他们还能活下去,就会甘心一生都过那样的生活。有野心的毕竟总是少数,要是人人都想着当官,那谁来做士兵?
野心,究竟是不是坏事,这很难说得清楚。因为野心能让很多人过上更好的生活,却又有更多人因为野心,把原本不错的生活给弄丢了。
刚生锅的包子看来还挺不错的样子,胡忧找个了位子坐下。两个包子一壶茶,算不上是太好,却也没有那么坏,要怎么看,就看你的心里是怎么想的了。
心态问题,很多时候就是一个大问题。正所谓是知足者常乐,不知足者富贵也忧。
“客官,刚做得的麻花,您要不要来一条尝尝?”
老板挺会做生意的,再给胡忧续水的时候,又为自己做起了广告。
胡忧笑道:“那就来一条试试吧。”两个包子,以胡忧的饭量来说确实是有些不太够。那麻花刚出油锅,闻者挺香的,咬上一口,感觉应该不错。
“松而脆,甜而不腻,老板真是好手艺。”胡忧在小贩期待的注视之下,真心的说道。
这小贩的手艺,确实是不错的,从刚才的包子就已经可以证明这一点。虽说两种食物的工艺并不一样,但是天下做吃都是相通的,所谓是一通而百通,会了一样,别的基本上也就不会太难了。
“真的吗,那真是太好了。”小贩高兴得像个孩子,随又皱起了眉头,低声道:“可是为什么我的生意总是不好呢。”
小贩的生意确实不太好,除了胡忧之外,就没有其他的客人。离着他大约十多米外的地方,还有两个小吃摊,那里的生意就很不错。别管他们的手艺怎么样,有人棒场那就是最好的鼓励。
胡忧随口问道:“是不是你的要价太高了?”
决定商品是否畅销最重要的因素永远都是价格第一。胡忧算是有钱人,对于那些小钱他并不是很在意,因为对于大多数的老百姓来说,哪怕是多一个铜板的事,都是心头大事。少一个铜板,他们吃起来就会很舒心,多一个铜板,他们就多多少少的有那么些不爽。
不贩摇头道:“应该不是的,我卖的价和他们的都一样,个头也差不多,味道我虽然是没有常过他们的,但是我和师父学艺三年才成,功夫应该不会差过他们!”
小贩看来还做过调查,可是似乎没有抓住重点的样子。味好料足价又一样,凭什么人家能卖出去,自己这里一早上才来了一个客,而且还是只点两个包子的那种。
胡忧看小贩苦恼的样子不由有些好笑,在和师父行走江湖的十三年里,这样的事他没少遇见。
天下任何事都不是必然的,客人永远是对的,人家不选你,那原因一定在你的身上,如果不能认清这一点,那么困难永远都会存在。
好久没有在街上做买卖了,胡忧突然感觉有些技痒,其实他这会心情并不是那么好,王忆忧的事堵在他的心里就像一块大石头,搬不开还丢不掉,他决定给自己找一个发泄的地方。
“老板,我多问一句,你这小摊是不是新开的?”
胡忧之所以这么问,那是因为这小贩的桌椅都是旧的,听他话里的意思,又似乎没有太多做生意的经验。
“开了有一个多月了,生意一直不怎么样,每天顶多五六个客人,在这样下去,我就得关张了。”
也没有第二个客人,小贩干脆在胡忧的对面空坐坐下,胡忧虽然不能难他改变什么,可是能找人聊聊天,那总是不错的。
胡忧边聊意的提了几个问题,连观察着那边的两个小摊的情况。食客和那个小摊都没有仇,这老板长得也不算是吓人的那种,他们不来这边,一定是有别的原因。
十多米而已,说话声音大点这边都能听清楚。胡忧观察了一下,大体的看出了问题。这个地方一条背街,做的主要都是街坊邻居的生意,从食客和卖家相互熟悉的程度来看,他们都是认识的。
胡忧想了一会,问小贩道:“你是不是想自己的生意好起来?”
小贩想都不想的回道:“那当然了,我家里还有老娘要养,要再这样下去,我和老娘都得喝西北风了。”
胡忧笑笑道:“别急,我教给你一个办法,就算是生意不见得会好起来,应该也不会更差,你愿不愿意试试?”
江湖人说话一向不会说满话,其实胡忧心里已经有七八分的把握,却只是问小贩是不是愿意试试。
“客官,你说怎么做吧。只要不是把我这小摊给拆了,我都可以试试。如果能成,您以后的早餐我全包了!”
小贩虽然做的是小生意,却也有几分豪气。
胡忧笑道:“我还真就是要拆了你这个小摊!”
“啊,客官,这……”
“别急,听我把话说完。我不是要你拆了摊子不做生意,而是要你换一个地方。看到那边的大树没有,你如果想生意好起来,就把摊子摆到那里去。”
小贩看那大树离着这边有一百多米,犹豫道:“这做买卖不成行,那能行吗?”
胡忧道:“你试试不就知道了。”
胡忧并没有把这其中的机巧告诉小贩。其实小贩错就错在离另两个行家太近。这里的食客都是附近的居民,和那两个同样是卖早餐的小贩都已经熟悉了。两个小贩远远就给他们打招呼,他们就算是想试试这边的手艺,那面子上也过不去呀。
这离开一百多米,就是为了避免食客的尴尬。这小贩手艺好,人双长得不差,只要是打开了门路,生意一定会好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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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已经出了,小贩会不会按自己说的做,这对胡忧来说已经不重要,他管不了也不会去管,自己屁股下还一大堆的事没弄清楚呢。
离开了小吃摊,胡忧边走边想着王忆忧的事。王忆忧在暗中利用他,甚至是想要他的命,这都是已经证实了的。
王忆忧的野心很大,而且胆子和手段都与常人不同,连胡忧都无法准确的猜到他的下一步会怎么干。换了别人,胡忧早就已经下手了,可是对王忆忧他不能那样干,他得想一个办法长可以。
“也许,我也应该离开一会。”
胡忧想起自己为小贩出的主意,喃喃自语着。
十字路口前,转左是回客栈,往右是去吕公权的吕府,胡忧在这个地方,选择了向右,现在回客栈还不是时候,他得去找吕公权聊一下。
“少帅一在早登门,莫不是发生了什么大事?”吕公权听到门房的报告,急急忙忙的赶到前厅。
胡忧笑道:“大事是没有发生,只是有一件小事,希望吕老可以助我一臂之力。”
“哦?”吕公权听了这话,心里多少定了一些。胡忧这个时候找来是为什么事,他还是很有兴趣知道的。
胡忧看左右没有其他人,压低声音对吕公权如此这般的说了一通。
吕公权听完苦笑道:“少帅你不会是要害我吧。”
原来胡忧一大早登门居然是让吕公权安排人去刺杀他。这事要是传出去,那吕公权可就不好受了。
胡忧摇头道:“我并不是要害你,这其中的原因,我暂时不能说,希望吕老能帮我才好。”
胡忧在色百也有一定的势力,但是这些势力不能动。让自己的手下刺杀自己,那太过扯蛋而且也瞒不过丫丫。胡忧弄这一招,就是做给王忆忧看的,丫丫现在已经视王忆忧为可以交托终身的人,让丫丫知道也就是让王忆忧知道了。
有时候,生一个漂亮又聪明的女儿,真是让人很头痛的事呢。
吕公权犹豫了良久,才对胡忧道:“好吧,这个事我帮你弄。不过这同样不能用我的人,我得另外安排其他的人手。做戏麻,自然都做全了,我知道有一个人一直想要你的命,后天晚上,你不是要去太平楼吗,我想办法把你的行踪给暴露出去,到时候他们肯定会出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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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受伤了,在太平楼被十几个杀手袭击,杀手被胡忧全部灭掉,可是胡忧也受了伤。
胡忧的伤究竟重不重,没有人知道。只是从那天开始,就没有人见过胡忧。那间平时很普通的客栈,现在是生人勿近,谁都不知道里边发生着什么事。
胡忧的受伤,对王忆忧来说影响可大可小,就看他怎么操作了。色百这边需要见的人,需要谈的事,已经都基本弄得差不多,剩下的那些王忆忧可以搞定。
现在唯一的问题是胡忧的伤让之前已经谈好了条件的那些势力心里多少有些不安。如果胡忧死了,那胡忧答应过的那些东西,还会不会给呢。
别以为胡忧全是靠面子在帮王忆忧谈事,面子在很多地方有用,在很多时候却是没什么用的。各势力需要的是真正的利益,没有利益他们不会帮你做任何的事。
王忆忧现在显然是有些被动,但是胡忧是伤了而不是死了,伤是可以好的,胡忧在这个时候受伤,对他来说到也不见得就是坏事。
胡忧的房间里,胡忧躺着,朱大能坐着。
朱大能已经在这里坐了很久了,他就那么静静的看着胡忧,一句话都不说。
胡忧苦笑道:“我说你有话就说,这么个坐法,你在守灵呢。”’
朱大能哼哼道:“那不守灵怎么的,你现在玩的是什么,我一点都不知道。”
朱大能对胡忧太了解了,这一次胡忧的受伤太过蹊跷,别人看不出来,朱大能却不会被胡忧给骗到,胡忧受伤是真的,但是他的伤绝对没有他表现出来的那么重。
胡忧笑道:“好吧,反正这事我早晚得告诉你,你既然已经看出来的,那我就现在说吧。”
胡忧说着,把王忆忧的事告诉朱大能。在不死鸟军团中,除了候三之外,胡忧最信得过的人中有朱大能一个。
朱大能哼哼道:“我早就知道过你,王忆忧和丫丫在一起是不合适的。现在你自己也看出来了吧。”
胡忧没有告诉朱大能他和王张氏曾经有过的关系,他只是告诉朱大能他不想直接除掉王忆忧来解决这个事。
“好吧,好吧,你是对的行了吧。现在事情已经这样了,你帮不帮我?”
“你这都是屁话。”朱大能瞪了胡忧一眼,道:“如果按你的办法去做,我是不是也找个床躺着?”
胡忧对王忆忧的办法,是样王忆忧获得权力,把色百帝国给他弄回去。要让一个人毁灭,那就先让他疯狂,给了王忆忧权力,那王忆忧就会向着他自己的方向走。到时候用不着胡忧说什么,丫丫自己也能看出来王忆忧存在的问题,而消灭王忆忧的任务,就由秦明来完成好了。
命是自己的,要怎么做,那都是自己的决定。胡忧没有直接出手干掉王忆忧,那已经是念了情,至于王忆忧准备怎么玩接下去的游戏,就看他自己的了。
“你用不着,王忆忧这人眼光高得很。”胡忧坏坏的笑道。
朱大能没好气的瞪了胡忧一眼,道:“你直接说王忆忧看不起我不就得了,什么叫他的眼光高,我的眼光还更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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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受伤了?”
秦明看着手下刚刚回传的情报,眼中露出了一丝深思之色。
胡忧猜得没有错,浪天城外的军营,跟本就是他的一个掩护。他已经半手里半数的兵力秘密调回了色百,而他本人现在也在色百,胡忧受伤的消息,很快就传到了他的手里。
静静的站了好一会,秦明似乎做了什么决定,又似乎是猜到了什么,他的目光非常的复杂,身边的人没有一个知道他在想什么。
也许似乎可以猜到吧,可惜胡忧这会并不在这里。
胡忧受伤不出,王忆忧整个人都轻松不少。在老虎身边做事,时时刻刻的都得防着老虎一手,不然一个不小心就得被咬到。
现在胡忧不出,王忆忧就像是有人帮着拉走了老虎,整个人都不需要那么紧张了。
这前王忆忧一直想找机会做一些事,但是因为胡忧一直都在,他没有机会也没有那个办法做什么,现在一切都好了。
王忆忧在色百做了十几年的皇帝,他敢把皇位让给秦明来坐,自然是有布置的。现在胡忧不在,他就可以把自己的布置全都起动,准备一举拿回色百帝国。
这一交拿回来,和之前可是完全不一样的。
之前王忆忧成功上位成为色百帝国的皇帝,可是他什么都没有做过,一切的一切,全都是胡忧帮他完成的,从头到尾,他只是出了一个人而已,这对他来说太没有成就感。
而这一次,他是要用自己的实力去抢。硬生生把失去的皇位又抢回来。他不否认,这几年在胡忧的身边,他学到了很多的东西。但是他不会把这些功劳算到胡忧的身上,在他看来,这一切都是应该的。他有付出,自然就应该有回报。
“王忆忧,我发现你现在越来越过份了。”丫丫找到王忆忧大声的叫道。
这几天王忆忧很有多的决定,都没有问过她,跟本拿她不当一回事似乎。
“我的大小姐,你又怎么了?”王忆忧脸上这会就春风得意呢。
丫丫哼哼道:“没给我嬉皮笑脸的,你是不是已经定下了发动的时间。这么大的事,你居然不报给爹爹知道!”
王忆忧心中一惊,丫丫的消息远超过他的想像。他原本以为丫丫至少要到明天才知道呢,居然在他下决定不到两个小时,丫丫就已经知道了。
丫丫说得没有错,他是已经定下了发动的时间。现在胡忧受伤,秦明又不在色百,对他来说,正是最好的机会。只要一个动手,就可以把色百给抢回来。机会不是人人都可以遇上的,现在那么好的机会就在自己的眼前,王忆忧怎么可以不把握。
至于丫丫,王忆忧不否认自己很喜欢丫丫。丫丫的漂亮,丫丫的聪明都深深的吸引着他。但是他是一个男人,男人以事业为重,在他的眼里,抢回色百帝国才是最重要的事,至于爱情,有了权位,那不是要多少就有多少吗?
卷十五胜者为王1281章江山轮坐
色百表面上看起来,似乎还是与以往没有什么不同,但是事实上它已经不一样了。
胡忧在装病,秦明在观望,王忆忧在不断的搅动着暗流。
“王忆忧和丫丫大吵了一架,这几天都没怎么说话。”朱大能对胡忧说道。他现在是胡忧的眼线,有任何的消息,他都第一时候报告胡忧。
“秦明那边怎么样,按说他应该已经回到色百才对。”胡忧无聊的玩着自己的手指,这种老是躺在床上的生活,对他来说真不怎么样。早知道当初就应该换其他的办法。
“现在还没有确实的消息,但是我隐隐能感觉到秦明已经回来。”
“你又不是女人,居然也有第六感呢。”胡忧没好气的说道。
朱大能哼哼了几句,道:“说老实话,我怎么想都觉得你这次的事做得不怎么样。”
朱大能不喜欢胡忧这么久久被动的做法。把什么主动全都放到人家的手里,这也太菜了,一点都没有不死鸟的威风。
胡忧苦笑道:“你以为我喜欢这么做吗,你不是我,你不明白这其中的复杂。有些事,不是我不告诉你,而是我自己都不知道怎么说。当初真是太年轻了,年轻总是要付出代价的,当时没有付出,这会就得给人家还回去。”
“都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人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朱大能没打算追问胡忧的事。
“知道也好,不知道也好,总之这一次,我们就是不主动,把舞台给他们,他们受怎么玩就怎么玩好了。等他们都玩够了,再到我们玩。”
朱大能笑道:“你就不怕他们玩够了,就没有我们玩的了?”
胡忧看了朱大能一眼,道:“你在担心什么?”
朱大能道:“我在担心秦明和王忆忧会达成合作。如果是那样,我们是真正给了人家做嫁衣呢。”
王忆忧的皇帝位是秦明抢去的,他们居然又会合作,这样的事怕也只有朱大能能想得出来。
可是胡忧听到这样的话,非但没有感觉到任何的吃惊,反而笑着问朱大能:“你知道我最希望的结果是什么吗?”
这一次到朱大能吃惊了。他那话不过是说着玩而已,连他自己都不会相信秦明会和王忆忧走到一块。
“你不会真的想让王忆忧和秦明合作吧。”朱大能试探道。
胡忧点头道:“你还真是猜对了,我最希望的结果正是那样。如果他们可以合作,那我的问题也就解决了。”
胡忧这话是真心话来的,如果王忆忧真和秦明合作,那么很多问题都不需要胡忧再去头痛,最重要一点,就是胡忧不需要阴死秦明,那么他们还有正对决战的那一天。
和秦明正面对战,一直都是胡忧期待的,他们同出一营,曾经是一个帐里的兄弟,也是曼陀罗帝国最出色的军人和上升最快的将星。
胡忧和秦明究竟是谁更厉害一些,一直都是老百姓最喜欢讨论的话题,而胡忧对这个答案,也一直都非常有兴趣。
朱大能静静的看着胡忧,在他的眼里胡忧和秦明都是那么的优秀,他们的突出让其他同时期的强者全都变得暗淡无光。他们的对决会是什么样,朱大能都很期待,只是他们真能有那一天吗?
朱大能摇了摇头,他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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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丫这几天在生气,这一点王忆忧知道,但是这对他来说已经不重要了。当初在他的计划里,丫丫这一步棋是非常重要的一步,而现在,别说是丫丫,就算是胡忧也不是王忆忧一定需要的棋,他已经拥有了足够多的东西,只要等到明天……
是的,就是明天,明天是他向秦明发难的日子。到时候,事联系好的色百权贵们,会选择同一时间向秦明发难,宣布秦明寡权夺位是不合法的,色百皇帝的皇帝依旧是王忆忧。
一想到明天,自己就会再一次成为王者,王忆忧就激动得不行。为了这一天,他付出了多少又失去了多少,不过那一切全都是值得的,只要坐回那个位子,一切的付出都会有回报。
“你似乎挺开心的样子。”一个冷冷的声音在王忆忧的耳边响起,本能的王忆忧的手就已经摸到了刀上。
在这个世界上,王忆忧不相信任何人,他只相信他手里的刀,只有刀才永远都不会背叛他。如果在女人和刀之间做一个选择,他永远都是选择刀与他同睡。
“不用那么紧张,我不是来杀你的。”那个声音再一次传进王忆忧的耳朵。
声音很近,事实上声音的主人离着王忆忧并不近,王忆忧这会已经看到了声音的主人,和他相像的一样,这个声音的主人是秦明。
十多米外,秦明冷眼看着王忆忧。他不管胡忧是怎么想的,他有他的主意。他永远都按着自己的心走,外界的一切与他都没有任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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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想不到,我们还有机会坐下来一块喝茶。”秦明把玩着手里的茶杯,淡淡的笑道。
与敌人一块坐下来喝茶的事,秦明干过不止一次。他不就时常做下来和胡忧一起喝茶吗。不过王忆忧也有这样的气度,到是让秦明多少有些意外。
“天下的事,没有人可以说清楚。谁就说过我们不可以再坐下来喝茶呢。”王忆忧笑得有几分勉强,虽然是同桌而坐,但是他多少有几分不自然。
他的计划是明天对秦明发动全力的反扑,而秦明现在却出现在他的面前。从秦明的淡定看,他似乎什么都不怕的样子。面对这样的敌人,王忆忧很难把自己的心态放平。
王忆忧还是太年轻了,他虽然已经比几年前成长了太多,但是相比胡忧和秦明,他还缺少了一样最关键的——阅历。
阅历是王忆忧的软肋,胡忧和秦明都是从小兵一点一点成长起来的,他们经历过的,见过的事情比王忆忧要多得多。这些东西在平时看来,似乎并不怎么重要。但是在真正的关键时候,它们却可以帮上大忙。
胡忧一开始在各方面都不如秦明,但是胡忧的发展却又要比秦明更加的顺利一些。两人的选择方向是一个原因,另一个最大的原因是胡忧有着比秦明还要丰富的阅历,他能在关键的时候,不让自己犯下致命的错。
而王忆忧没有这些,在他小的时候,身边有父母亲帮着,虽然王富贵不是一个很有本事的人,但是他至少让王忆忧的童年没有吃太多的苦。之后又是胡忧的帮助,让王忆忧小小年纪就位到了一国之主的位置。
如果要论到当皇帝的经验,胡忧和秦明都要比王忆忧差一些,但是现在发生的事,不是皇帝的经验可以解决的。胡忧和秦明在大部份的时候,都没有拿自己当皇帝,这使得他们在决定一些事的时候,可以有更多的选择,秦明这会就是来做他的选择。
“听说你明天准备做一些事,把你的帝位给抢回去。”胡忧轻松的喝着茶,从雪儿死了之后,真正能让他动心的东西已经几乎没有,心中无欲则自然可以平静,在这一点上王忆忧要差他太多。
胡忧正好和秦明相反,秦明已经没有太多需要去想的事,而胡忧有一大家子要他去想。太多的放不下,很多时候也是前进的动力,对胡忧来说,家人就是他的动力。所以这一次,他选择了最难的办法来解决王忆忧的问题,只是因为他不想让丫丫受到太大的伤害而已。
王忆忧冷笑道:“你现在才来,是不是太晚了一些。你决定你还有办法阻止吗?”
王忆忧这一次联合的色百权贵何止百人,别说要一个个去谈,就算是秦明一出现,他们就马上反口,这一晚上秦明也见不了几个。时间,是王忆忧的优势,也是秦明现在所不具备的。王忆忧之所以选择发动,就是不给秦明这样的时间。
秦明笑笑道:“你以为你的办法很好吗。”
秦明说着拿出一张纸,放到王忆忧的面前,继续道:“这些,就是你联系的人吧,你看看是不是有少了谁?”
王忆忧脸色微变,强硬道:“你就算知道又怎么样,你以为你还有时间去说服他们吗?”
秦明哈哈大笑道:“你原来是这么想的。”
把手里的茶杯放下,秦明看着窗外的明月,道:“如果今天晚上,他们全都死掉,你说明天是不是还有人帮你?”
“你!”王忆忧差点没一口血给吐出不,他千算万算,就是少算了一样。秦明的冷血让他给忽略了。
一夜杀几百权贵的事,胡忧干不出来,天下敢这么干的人怕没有几个,但是秦明敢。胡忧不敢直接对浪天用兵,就是怕秦明逼急了把整个浪天城都给屠了。浪天城人口接近千万,胡忧都不怀疑他会那样干,杀个几百人对秦明来说,似乎没有什么压力。
“怎么样,你还觉得你能赢吗?”秦明淡淡的笑道。一力破十巧,正是他最喜欢干的事。而他正好又有这个能力。
王忆忧的脸色阵白阵红,他知道秦明现在能坐在这里,那就表示他已经安排好了一切。如果真像秦明说的那样,明天会支持他的人,将全都是死人。
人都已经死了,那还有什么用?
“是不是挺后悔没有早想到这一步?”秦明给自己倒上茶,看着杯中的茶水,道:“你没有想到的,胡忧都已经想到了,可是他却没有告诉你。你呀,还是太嫩!”
王忆忧现在很想杀人,无论是秦明还是胡忧,他都想杀,但是他忍住了。他没有向秦明动手。
深吸了一口气,王忆忧问秦明道:“你既然已经布置了那么多,为什么现在又来见我?”
“因为我并不想那样干。”
秦明确实不想那样做。现在色百帝国的经济已经面临崩溃,如果在这个时候把几百个权贵全都干挣,那色百必定大乱。他可以下令屠掉浪天城的全部老百姓,但是他不太愿意干掉那几百个色百权贵。
原因其实是很简单的人,浪天城是曼陀罗帝国的,就算是再怎么乱那都不会影响到他手里的部队。可是他的部队他都出生色百帝国,色百乱了他的部队也就不好带了。
“那你想怎么样?”王忆忧听到了话中的转机,情况似乎还没有到他想的那么坏。
秦明道:“说出来有些可笑,不过这对我们来说,确实是一个不错的办法。那就是我们合作。”
王忆忧冷笑道:“你以为我们有合作的可能吗?”
“世上没有不可能的事,你不过是想抢回皇帝之位而已。说真的,我对皇帝之位并没有任何的兴趣,甚至是对整个色百我都没有兴趣。你要当皇帝,我可以帮你,相信这事由我来操作,比胡忧要更适合一些,对吗?”
“你要什么?”世上从来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秦明的条件开得那么好,必然有他需要付出的。王忆忧不会相信秦明有那些好说话。
“我要的很简单,兵和钱,你给了我这两样东西,这个色百帝国,我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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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将是非常重要的一天,对吗?”胡忧问朱大能。
朱大能点点头。今天是王忆忧发动的日子,由于胡忧有意的淡出,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胡忧事先也不知道。一切全都在王忆忧的操控之中。
“我很不喜欢这样的感觉。”朱大能又一次抱怨道。
胡忧耸耸肩膀,道:“我到是觉得这样的经验不错的。你觉得今天会流血,还是什么人都不会死,然后王忆忧就成了皇帝。”
“我不知道。”朱大能很干脆的回答。王忆忧和秦明见面的消息,他们已经收到了。他们有谈判,谈判的结果似乎和胡忧之前猜到的一样,这让朱大能很郁闷。
秦明和胡忧就好像是一对经过排练的搭档,他们各自做出了世人不感去想的事。放到别人的身上,绝对不会像胡忧和秦明现如今的做法,而胡忧已经放权给王忆忧,秦明那边,怕也很有可能已经和王忆忧达成了合作。
“不知道,我们就看着好了。对了,丫丫怎么样?”
“她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回答胡忧的是哲别,她这几天一直都在暗中观察丫丫的行动。
胡忧点头道:“那就好,她是一个聪明的孩子,相信这会已经看清楚了。”
朱大能犹豫了一下,问道:“如果秦明和王忆忧真的达成了合作,那么我们下一步应该怎么办?”
胡忧似笑非笑的看了朱大能一眼,道:“这还用问,下一步我们当然是跑路呀。秦明和王忆忧都不会放过我们的,他们一但公然合作,那么我们就有难了。所以咱们的时间不多,得抓紧了。”
马拉戈壁的,我就知道会是这样。
朱大能在心里暗骂不已。他们这次做了那么多的事,接下来却要跑路,这叫什么事嘛。
色百帝国这几年发生了事,让很多人都看不懂。如果说几年前王忆忧把色百皇位让给秦明的行为让他们全都大吃一惊的话,那么今天秦明又让皇位还给王忆忧的行为,让是让他们大吃了二惊,甚至是很多惊。
色百皇位似乎变成了一张椅子,谁累了就上去坐坐,坐完了不想坐了,又把它给还回去。天风大陆的历史就算是不长,那也有一千多年了,从来没有哪个国家是这么个玩法的。
而今天,秦明和王忆忧就这么玩了,而且还是当着所有人的面。
王忆忧终于又坐回了皇位,虽然这整个过程与他所想的不太一样,但时结果却并没有什么不同。
在王忆忧看来,与秦明合作是没有损失的,这整个就是一个交易,唯一在这个交易里没有获得利益的人,只有胡忧一个而已。他付出了不少,这会却没有半点的回报。
胡忧真的什么都没有收获吗?
胡忧淡然一笑,他做事从来不会只出力不讨好,花了那么多的精力,没有收获那怎么可能。
王忆忧看不出胡忧收获了什么,只是因为胡忧的收获并不明显,而且要经历很长的时间才会突显出来。
胡忧这次收获到的是与吕公权那一系权贵的交情。王忆忧和秦明合作而成功上位,看似非常的顺利,可是他这样做,却是伤害了色百几百个权贵的感情。
他们是因为王忆忧而决定反秦明的,现在王忆忧又一声不出的和秦明合作,那不是拿他们来耍吗?
按说他们同样会恨胡忧,但是当秦明和王忆忧的人马追杀胡忧的时候,他们很自然的就把胡忧也划分成了受害者。他们不会恨胡忧,恨的是王忆忧。
胡忧是有收获的,而王忆忧的皇位,却不会像他想的那么稳!
卷十五胜者为王1282章捡个女儿
一切和胡忧料想的一样,王忆忧和有秦明合作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派出了杀手追杀胡忧一干人等,还好胡忧早就已经猜到了这个结果,先一步带人离开。
色百帝国算是王忆忧和秦明的地盘,在这里他们有着天然的优势,他们可以调动很多人马对胡忧一行实施打击,而胡忧虽然在色百布置有人,可那些大多都是情报人员,他们只能在敌后工作,正面对敌之时,他们起不了多大的作用,所以胡忧他们只能靠自己。
在山里走了一天,暂时没有发现敌人的追兵,到目前看来还是安全的。胡忧他们唯一的优势就是躲,天风大陆的科技不发达,接互之间的联络很不方便,平时想要找一个人都是很困难的事,而一群一心一意藏起来的人,想要找出来那就更加的困难了。
“我们暂时应该是安全的。”朱大能再三确实了身后没有追兵这才松了一口气。对于被人追杀,他和胡忧都已经很习惯了,一脸平静的样子,没有半点的惊慌之色。
“想来也应该是那样。”胡忧淡淡的笑道。这一次的色百一行,看起来没有收获,却是真他心意放松了不少。只为这一点,他就已经觉得比什么都强。
“丫丫看来不是很开心的样子,你要不要去安慰一起她?”朱大能压低声音道。
他没有孩子,而丫丫又是他从小看到大的,对于丫丫他同意非常的喜欢。
胡忧看了丫丫一眼,点点头。自己的女儿自己知道,虽然他从小就教给丫丫很多,也让她自己体验了很多,但是感情上的事是教不来的,必须自己去体验过,才能有一个真正的认识。
丫丫一天都没怎么说过话,这会正坐在大石头上看着士兵在安营。闪亮的眼神这会没有光彩,呆呆的再看不到往日的灵气。
胡忧在丫丫的身边坐下,陪着她发了一会呆,道:“还在难过呢?”
“爹爹,你说为什么会这样的?”
丫丫没头没脑的问胡忧。选了其他人,怕还真不知道她的知道,不过胡忧知道她想说什么。
胡忧回道:“这就是人性了,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哪个女孩子年轻的时候没遇上几个混蛋呢。”
“扑哧。”丫丫忍不住笑了起来,好一会才止住笑,道:“爹爹这话可不对哟,金凤妈妈,寒冰妈妈她们就没有遇上过混蛋。”
胡忧也呵呵笑起来,指着自己的鼻子道:“谁说没有遇上过,这不就是一个大混蛋吗?”
丫丫又是一阵大笑,笑了好一会,她趴到胡忧的怀里,喃喃道:“爹爹不是混蛋,爹爹是世界上最好的爹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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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谷中的夜很安静,两小时一岗的士兵在专心的放哨,每一声鸟叫,每一次虫鸣都逃不过他们的隔山同和眼睛。
追兵并没有出现,一直都天明都没有见到任何的影子,放哨似乎是多余的,不过白守了一夜的士兵谁都没有抱怨,因为谁都知道,没有战友的保护,其他的士兵都不会睡得安稳,换了自己也是一样。只为能让自己的战友安心,这两个小时就没有白战。
不死鸟军团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是一个很成熟的军团,他们有自己的一套行动系统,虽然只有百十来人而已,每个人的分工确都是很明确的,这些都不需要胡忧去操心。
“今天的天气还真是不错。”
太阳已经隐隐的露出了一丝身影,天边的白云变成了彩色,这是一个无风又鸟语花香的早晨。
“爹爹早。”丫丫送给胡忧一个笑脸。经过一夜的休息,她已经恢复了很多,虽然相比起往日还是少了几分灵气,但是比起昨天,那已经是大大的好转。
“你也早。”胡忧嘿嘿笑道。看到丫丫恢复过来,他心里的大石头也放下了一大半。虽然他一直都相信丫丫的聪明能看透一切,但是在这一分钟之前,他还是挺担心的。
胡忧重情,他知道丫丫也同样重情。这一点从丫丫和小白的相处就能看出来。狼是很骄傲的动物,要想它真正听你的话,必须要得到它的认可,丫丫和小白一人一狼能和谐,正是因为丫丫有情重义,从来没有拿小白当个畜牲看,而是从一开始就拿它当自己最好的朋友。
胡忧和丫头正聊着,远远就看到朱大能急匆匆而来。朱大能要比朱大能和丫丫都起得更早,才从床上爬起来,就马上去查看情况去了。
“朱叔叔早。”丫丫等朱大能走近乖巧的叫道。
“你也早呀,看你气色不错的样子,应该是没事了吧。”朱大能看到丫丫恢复过来,也露出了笑脸。
“嗯。”丫丫用力点头道:“已经没事了,用爹爹的话说,不过是遇上了一个混蛋而已,没什么好值得伤心的。”
丫丫说完这话,又咯咯笑了起来。想来是想到了胡忧昨天对她说的那些话。直到这会还觉得有意思吧。
丫丫知道朱大能来找胡忧肯定有事,打完了招呼说笑着走开了。
“老朱,你一大早的就脚步匆匆,是有什么发现?”胡忧开山见门的问道。朱大能是他的属下,两人又有过命的交情,说话用不着转弯抹角的。
朱大能沉吟道:“大的发现到是没有,只是隐隐的感到有些不安。”
“不安?”胡忧有些奇怪的看着朱大能,从昨天都现在,他都没有感觉到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这朱大能的不安从何而来呢。
朱大能解释道:“那边一里路之外,我发现了有人呆过的迹象,应该是有人已经发现了我们。”
“王忆忧的人,还是秦明的人。”胡忧眼中杀机一闪而过,看来久不见血,很多人都开始胆大起来。王忆忧和秦明这一次算是大有收获,难道他们还要把事做绝吗?
泥人还有三分土气呢,胡忧现在不过是按剧本行事而已,逃命只是他主动的撤离,这并代表他怕了谁,如果王忆忧和秦明真那么不识像,他手里虽然只有百十来人,也同样可以弄得色百腥风血雨人人自危。
以胡忧的刺杀术,就算是弄不死王忆忧和秦明,其他的大将可不见得就能躲过胡忧的换日箭!
游戏是有规则的,现在是秦明和王忆忧取到了优势,而胡忧主动离开,对双方来说都已经是可以接受的结果,真要撕开了脸,大家都不会好过。
朱大能摇头道:“不像是他们的人,不然那人不应该是远远监视,而我们也不可能安心的过一夜。”
胡忧想了想,同意朱大能的看法。这里是秦明和王忆忧的地盘,如果真要做什么事,一夜的时间已经足够他们行动了,但是昨天晚上什么也没有发生。
“要不我再去查查看究竟是谁。”朱大能看胡忧不开口主动道。
“不用了,也许只是巧合而已。命令下面的兄弟们留意也就是了。”胡忧暂时不想搞那么多的事,他这里虽然只有百十号人,但是要想全歼他们,没有上千的部队那也是办不到的,小心是必须的,太过杯弓蛇影也没有那么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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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过了前面的山,我们就进安融境内了。那个家伙还一直跟着我们,真是让人讨厌。”朱大能恨恨道。
从发现身后有人跟着到现在,已经过去五天,每天早上朱大能都能发现差不多的印记,他也试图去查过,却并没有能发现那个神秘人物的身份。
“他喜欢跟就跟着好了,反正对我们来说也没什么损失。”胡忧比朱大能要轻松很多。这么多天来,他一直都没有感觉到危险,看来那个神秘人并不是恶意的。
“就这么放过他,我可办不到。要是让候三知道这事,非笑死我不可。”朱大能这会真是气着了。那个神秘人明明可以更好的掩饰自己的行踪,却偏是有意要告诉你,他就跟在你们的身后似乎。
朱大能对这样的行为,视为一种挑衅。胡忧不是正面遇上这事的人,可以淡然的面对,而他不可以那样做。
“那你想怎么样?”胡忧笑道:“难不成你要抓他出来?”
其实胡忧也对这个神秘人挺好奇的,他还真是想不出来天风大陆有谁可以这样耍朱大能玩。
朱大能哼哼道:“你说对了,我就是要把他给抓出来,我到是要看看,他究竟是谁!”
胡忧想了想,道:“那好吧,不过你最好不要伤着他,他应该是没有敌意的。”
如果那个人真的有敌意,早就已经有行动,没理由这么跟着。当然,如果是真感觉到了那个人的敌意,不用朱大能说,他也会主动出手的。
和朱大能简单的音量了一会,胡忧带人先一步离开,而朱大能则就地找地方藏起来,准备给那个神秘人来个守株待兔。
在小树林里蹲了快一个小时,胡忧的人马已经看不到身影好久了,朱大能这边还是没有半点收藏。不过他没有着急,这一次遇上的是高手,面对高手是一定保持冷静的。
又等了一个小时,朱大能的视线中隐隐的出现了一个身影,那人走到很小心,边走边观察着什么。
随着那个身影越来越近,朱大能也看清楚了来人的长像。出乎朱大能的意料,那个人很瘦小,看起来甚至有几分孱弱,穿着粗布的衣服,脸上带着灰,从轮廓看应该是个女孩子,可是女孩子有这么脏的吗?
朱大能在心里嘀咕着,目光却一直留在那个身影上,他要看看这个孱弱的小人究竟想干什么。
瘦小的身影走得非常的小心,她先来到胡忧他们昨晚的营地,走了一圈之后,她摇摇头似乎在自言自语着什么,然后开使忙碌起来。
朱大能瞪着眼睛在暗处看着,越看越是疑惑。看那女孩的样子,是在为他们掩饰昨晚的营地。
朱大能心中就纳闷了,他可以肯定自己绝对不认识这个女孩,无缘无故的她干什么要帮他们呢,而且还是自带干粮隐姓埋名的那种。
女孩忙了大约半个小时,再看那片草地已经没有了宿营过的样子,这才心满意足的拍拍手,拿出手和食物吃了起来。
“为什么要帮我们?”朱大能问道。
突然听到身后有人说话,女孩条件反射的跳起来,头也不回的转身就跑。可惜她的速度比起朱大能来差得太远,还没有跑出几步,就再一次追朱大能给追上了。
“你干什么要拦着我。”女孩再一次被朱大能给拦住,不由有些恼了。
朱大能看她的样子不由感觉有些好笑,道:“这些应该是我问你才对吧,你为什么要帮我们?”
人家确实是没有恶意的,朱大能也不能做得那么过份。
“谁要帮你,我又不认识你。”孩子哼哼道。她的声音很甜,带着点点鼻音,相当的特别。这会朱大能已经不需要怀疑她是男是女了,因为男人发不出这样的声音。
朱大能指指女孩刚刚整理过的营过,道:“这里是我们昨晚安营的地方,你帮我们把安营的痕迹给去掉,那不是在帮我们吗?”
“你是谁?”女孩变得警惕起来,一双漂亮的桃花眼上下打量着朱大能。
朱大能自由一笑,道:“你既然出来帮忙,那必定知道我们来自哪里,都是一些什么人。而我,应该不太难猜出来。”
女孩不知道有没有听懂朱大能的话,瞪着眼睛看了朱大能好久,才怯生生的问道:“你是朱大能,对不对!”
朱大能点头道:“不错,我正是朱大能,你呢,能让我知道你名字吗?”
“哇……”女孩突然发生大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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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她是你的女儿?”胡忧一脸古怪的看着朱大能。这事也太峰回路转了吧,朱大能在回面查了半天,居然查来查去查回个女儿回来,这事怎么听着那么不可信。
朱大能尴尬道:“不是我说的,是她说的。”
胡忧翻翻白眼道:“那有分别吗,现在的问题是你究竟有什么那么大的女儿?”
朱大能抓着脑袋道:“我要是知道,也就不需要那么头痛了。”
丫丫在一边听着也一脸的迷糊,忍不住插嘴道:“你自己有没有女儿,你怎么会不知道吗?”
朱大能偷看了胡忧一眼,苦笑道:“丫丫你不知道,男人在这方面有时候是很背动的。”
背动个屁。
胡忧听到朱大能这么无耻的话,差点没给朱大能一脚。有听说过对女的用强,可没有听说过谁对男人用强的。女人是愿不愿意都可以上,男人要是心里有一丝的不愿意,就都起不来,有什么背动可言。
不过胡忧身为男人,还是能从另一个方面理解朱大能的无奈。在孩子这一方面,男人和女人有着先天上的不公平。女人生出来的孩子,永远都是她自己的,而男人却不一定就是孩子的父亲。
很多男人养了一辈子的孩子都不知道孩子不是自己的,这样的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而朱大能一夜风流种下的种子,长大了跑来找他认祖归宗,那也不是不可能。只要人家时间、地点、人物都说对了,那么朱大能这事还真是说不清楚了。
“你仔细计算过没有?”胡忧很隐晦的问朱大能。当着丫丫的面,有些话他不能说得那么清楚,不过他相信朱大能应该已经听明白了。
朱大能点头道:“她今年十五岁,十六年前,我确实曾经有去过那个地方。”
朱大能并没有说那个地方是哪里,而对此胡忧也不打算细问,这毕竟是人家的家务事。别说是朱大能,就算是一个普通的士兵,人家生儿养女的事,胡忧也是管不着的。
“那你自己看吧,这事我帮不了你,对吧。”胡忧露出一丝坏笑,这几天什么事都不顺,朱大能却突然跑出个十五岁大的女儿,还真是说不清楚这事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朱大能苦笑道:“少帅,咱们十几年的交情,你可不能不管呀。这事我可没有经验,你得帮帮我。”
胡忧指着自己的鼻子道:“你没有经验,难道我有经验?我可没有试过被人冲上来叫爹的。”
“可是你有六个孩子呀,我一个都没有过的……”朱大能一张大脸都快苦成了苦瓜。
“好吧,好吧,那我和丫丫就帮你看看吧。人说女生随父,你先把她给叫来,我们帮你看看她长得像不像你。”胡忧无奈道。这事朱大能看来是一点办法都没有,胡忧不帮他还真是不行。
“谢谢,谢谢少帅和大小姐了。”
“得了吧,还大小姐呢,叫去叫人吧。对了,她叫什么名字?”
“朱小能!”
卷十五胜者为王1283章与谁为敌
“你就是朱小能?”
胡忧问这话的时候心里直骂娘,哪有人这么起名字的。老爸叫朱大能,你直接来个朱小能,将来要是再生一个,那不是叫朱无能?
朱小能不太像十五岁的样子,长得很孱弱却很有灵气。她一双黑白分别的大眼睛,上下打量了胡忧好一会,不答反问道:“你就是胡忧吧。”
胡忧点头道:“你到是挺聪明的,不错,我就是胡忧。现在到你回答我的问题了。”
朱小能调皮的笑道:“胡忧叔叔,你要我回答你什么?”
胡忧刚才说话,心中一动赶紧收住了嘴。这话是个坑答不得呀。
这里没有一个人认识这个朱大能的,她说她叫朱小能,那她就是朱小能,这还有什么好问的呢。
胡忧才不能让这个小姑娘给耍了呢,眼睛一转,道:“好吧,那我们就另问一个吧。你怎么知道朱大能是你父亲?”
朱小能笑道:“我不知道呀,这是我母亲告诉我的。”
得。胡忧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傻子,问的尽是笨问题。可不是人家母亲说的吗,难不成谁还能一生下来就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
做什么都需要经验,这帮人认女的活,胡忧还真是不知道从哪里玩起。
在一边看着的丫丫看胡忧发窘,不由出言帮忙道:“爹爹,我看不如先让朱……小能姑娘先去洗个澡换身衣服吧。”
朱小能这个名字,不叫还不觉得。真把她放到一个女孩子的身上,连丫丫都感觉挺变扭的。
胡忧想想也是这个理,让这姑娘先去洗澡,他这边也可以抓紧时间和朱大能商量一下对策,于是摆摆手,让丫丫带朱小能去了。
“怎么样,你不是一直都想有一个女儿吗,这个朱小能看起来不比丫丫差呢,你这回算是赚到了。”胡忧打趣算朱大能。
往日朱大能看到丫丫漂亮又聪明,羡慕得不行,这会真有一个女儿砸到他的头上,他却又苦脸了。
“这要真是我的孩子,那当然是好,只是……”
“行了吧,我看这事有几成把握。要不是你的种,敢这么来认亲?”
胡忧这话说得霸气却也有几分道理。
朱大能是什么人,胡忧又是什么人,他们随便拉出一个,在风天大陆那都是响当当的人物。有谁长了天包胆,敢在他们的面前玩花样?
随随便便就来认老爹,那是那么容易的事吗?
朱大能扯着头发道:“我现在整个人都已经晕了,少帅你先帮我看吧。你说是,我老朱从此就有一个女儿,你说不是,我就马上赶他走。”
胡忧笑骂道:“滚你的蛋,有你那样当人家爹的吗。行了,这个事我都你掌掌眼,等她们回来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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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小能换了衣服洗了澡回来,胡忧那眼睛差点没瞪出来。
白衣胜雪,长发黑得发亮,一双大眼睛充满了灵神,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没想到,没想到这干干瘦瘦邋里邋遢的假小子,梳洗打扮过后居然那么漂亮,朱大能那能样,能生出这么千娇百媚的女儿吗?
“爹爹。”丫丫看胡忧在那里发呆,不满的撞了他一下。朱小能身上的衣服是她的,虽然她们的身材不怎么像,衣服穿在朱小能的身上,却是有一种别样的柔美。她第一眼看到的时候,也呆了好一会。
“嗯,哼哼!”胡忧不好意思的干咳了几声,又认识打量了朱小能一遍,从上到下的看得非常的仔细。你别说,初一看感觉她和朱大能几乎没有一处相像的地方,这仔细对比下来,她的身上还真是几分朱大能的样子。
那鼻子,那嘴,特别是那双眼睛,除了大小和朱大能不太一样外,那轮廓简直和朱大能的一模一样。
“丫丫,你觉得呢?”胡忧没有马上说出自己的看法,而是先问丫丫怎么看。女孩子总是要更加细心一些,说不定丫丫就能看出什么问题呢。
丫丫小声在胡忧的耳边道:“我看真有几分像,应该是了。”
“嗯,我也觉得是。”胡忧认同的点点头。这世界上人口很多,但是要长得像的,还真是没有几个,这个朱小能如果是朱大能一点关系都没有,不可能长得那么神似的。
胡忧想着,向朱大能招招手,把他叫过来道:“我和丫丫都觉得有几成,依我看,你就先收在身边好了,反正没有损失。”
胡忧是抱着宁愿错也不放过的思想说这话的。如果是假的,那总有一天她会暴露出来,如果是真的却被他们赶走了,那么以后再想找就难了。
朱大能现在已经没有了主意,自然是听胡忧的。于是胡忧的队伍里又多了一个成员,一个叫朱小能的漂亮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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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小能,你这些本事都是你母亲教给你的吗?”胡忧一脸惊讶的问道。
听了朱大能的描述,胡忧不由对朱小能这几天在他们向后帮忙掩饰行踪的手法很是好奇,由是让她试着演示一次,结果真是完全看不出来有半点的痕迹。
朱小能摇头道:“母亲不会这些的,这都是我自己学的。”
“哦?那你是怎么学的?”自学都能学得那么好,这简直就是天才呀。
“我小时候养了一只兔子,有一天我怎么找都找不到它……”朱小能怯怯的说起了自己的童年。
听完朱小能的故事,胡忧叹息道:“昔日在古人从青蛙的身上学会游泳,今有朱小能从小兔子的身上领悟出追踪术,真是不简单呀。朱大能呀,我那么还有几个儿子,你看看你比较喜欢谁,我跟你对亲家。这么好的姑娘,可不能让别人家的小子给抢了。”
朱大能这会脸上也露出了笑容,他突然发现多一个女儿也是挺不错的事呢。
胡忧玩笑了几句,又把问题给拉回来,问朱小能道:“你为什么会想到帮我们隐藏行踪呢,是不是你发现了什么?”
就算是有那个本事,也没有人会那么无聊没事就使出来,胡忧感觉朱小能的做法,一定是有目的的。
朱小能犹豫了一下,道:“我这样做,是有两个原因,一是想引起你们注意。”
引起注意好认亲,这到是一个不错的办法。
胡忧点头道:“第一个目的你已经达到了,那第二个呢?”
“第二个就是帮你们掩饰行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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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朱小能的话,胡忧向个这才知道原来朱小能在一次无意之中听到了有人计划对胡忧和朱大能不利,这才跟着赶过来,帮他们掩饰行踪的。
“你怎么看?”让丫丫把朱小能带出去,胡忧和朱大能单独讨论着朱小能带来的消息。
说到正事,朱大能也恢复过来,沉吟道:“从小能的述说来分析,这些人并不是王忆忧又或是秦明的人。最重要一点,他们对我们很熟悉,居然一连猜到了我们的几个应对办法,真的很不简单呀。”
“嗯,要不是小能在后面帮我们布了迷雾,说不定他们已经杀上来了。现在关键的是他们是谁?”
胡忧的语气有几分沉重,从对方对他的了解程度来看,这些人对他的了解非常的熟悉,弄不好他们还一下相处过很长的时间,不然没理由猜到那么多的事。
朱大能全身一震道:“你认为这些人……是我们身边的人?”
叛徒,是胡忧最痛恨的事,但是现在他没法不往这方面想。
“难道你认为不是吗?”胡忧的眼睛带出几丝血光,要真是查出在内部人员要对他们动手,那么这一次少不得要挥刀面对昔日的兄弟了。
朱大能考虑了一会,摇摇头道:“我到是觉得不一定就是那样。对你有了解的人,不只有身边的人,还有很多并不在我们身边的。”
“比如呢?”胡忧感觉自己有些压不下情绪,胡忧有两个逆鳞,一是他的家人,二是背叛。这背叛里又分两种,一种是胡忧一早就已经知道的背叛,像秦明和王忆忧,甚至是之前的林正风,胡忧早就知道他们有背叛的计划,所以还是可以接受的。
胡忧最不能忍受的就是那种没有准备,突然而来的背叛,像十多年前的朱大能就曾经因为误会来过一次,那一次胡忧真的非常生气。还好之后双方都查到了那是一个误会,要不然也不会有现在的朱大能站在这里。
朱大能道:“比如林正风,里尔多,拉雷……”
朱大能一连说出了好几个名字,这些人或曾经是胡忧的同学,或曾经是胡忧的下属,对胡忧的了解也很深却又没有在胡忧身边的人。
胡忧反复的默念着朱大能说出来的名字,念到拉雷这里,胡忧停了下来,看向朱大能道:“你觉得有没有可能是拉雷和里尔多?”
里尔多和拉雷都曾经是胡忧的属下,而在入伍之前,里尔多是拉雷的侍卫,而拉雷是曼陀罗帝国当时皇叔的私生子,也是一个有机会继承皇权的人。
在与胡忧的斗争之后拉雷失败,又加入到了不死鸟军团之中,之后在一次作战之中,拉雷和里尔多双双失踪生死不知,几年来没有人见过他们,难道会是他们跳出来搞事?
朱大能道:“很难说,如果只是拉雷和里尔多怕也成不了什么事,要是让他们再遇上索菲雅,那就不一样了。”
索菲雅是曼陀罗帝国曾经的皇后,她曾经是紫荆花王朝的人,在掌权之后又背叛了本田龟佑他们,想要独立掌权,她也是被胡忧一脚踢下皇权的人。这么些年来,她时隐时现,不时能有一些关于她的消息传出,但是胡忧已经很多年都没有见过她了。
胡忧头痛道:“你能不能再给我把事情弄复杂点?”
这人呀,真是不能猜的。只这么随便一猜,好家伙,多少年都没有见过的牛鬼蛇神全都被搬出来了。
朱大能苦笑道:“不是我想把事情给弄复杂了,实在是太多的人都有这个可能性。”
胡忧没好气道:“你干脆说我竖敌太多不就得了,哪来那么多的屁话。算了,咱们也别在这里伤脑筋了,兵来将挡,我这条小命也不是谁想要就拿得走的,有本事就让他们来拿好了,你今天新得了个女儿,回去陪陪人家吧,后面的事我来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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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拉戈壁的,老子什么时候有那么多的敌人。”
朱大能走了之后,胡忧自己又把刚才和朱大能的讨论的那些人一一翻出来,这才发现确定有很多敌人存在。这也怪胡忧几乎是每件事都留下了尾,这才积了那么多没有处理的事物。如果他能再恨一点,谁犯他就想办法全力灭谁,现在也就没有那么多想头了。
不过胡忧要是真那么做,那他也不是胡忧了。天风大陆怕也没有不死鸟军团存在。有得必有失,很多时候,谁也说不清楚自己做法究竟是对还是不对。
今天晚上,胡忧把朱大能给放回去和朱小能聊天,自己负责起安全事务。有时间没有干这些活了,当然突然又重操旧业胡忧到感觉有几分亲切。
“少帅。‘
“少帅。”
每巡逻到一个地方,都有哨兵给胡忧打招呼。远远看到胡忧过来,他们马上变得比以往更加的精神。
“有什么发现没有?”胡忧例行问道。
“报告少帅,一切正常。”
“好。我到那边看看。”胡忧点点头,对士兵的回答表示满意。其实他问的是一句废话来的,如果真有问题出现,军营早就已经没有那么平静了。
真的很平静吗?
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可是胡忧的心里却是并不平静的。从下午开始,他就隐隐的感觉到有什么地方要出事。可是他已经查了很多的地方,都没有发现任何的问题。
“爹爹,你还在查岗呢?”丫丫睡不着又爬起来,正巧看到胡忧不由问道。
“嗯,你也没有睡?”胡忧应了一声。
“睡不着,起来走走。”丫丫拉了拉身上的衣服,这里已经是安融境内了,一到晚上天气就挺冷的,比起帝都那就是差远了,一不小心就得受凉。
“那就陪我走走吧。”胡忧也正好有话想跟丫丫说。
两父女随意在军营走动,他们走的比较外围一些,说话不会让士兵听到。
“爹爹,你说这世界是不是很奇怪,朱大能叔叔一辈子都不知道自己有一个女儿,这会却突然跳出一个来。”
胡忧笑骂道:“你朱大能叔叔还没有死呢,什么叫一辈子。那只能说是之前他不知道而已。对了,你觉得那个朱小能怎么样?”
丫丫回道:“感觉还挺不错的样子。我不觉得她有什么问题。”
胡忧认同道:“我也没有感觉到她有什么不对的。她真是……等一下,那边是什么。”
胡忧突然瞪大了眼睛。今天晚上他们的营地是在河边,这里的河水很深,本是一个天然的屏障,而现在胡忧的目光看向的却是对岸。
胡忧是后天能夜视的,而丫丫却是天生就能夜视,只是没有胡忧看得那么清楚而已。有了胡忧的提示,她看过去的时候,也发现了那边的情况。
“那是人吗?”丫丫问道。天太黑,又隔着那么远,丫丫真是看不清楚那边的动静。
胡忧沉声道:“不是人,那应该是船的影子,他们正在向我们摸过来。居然玩黑里摸水,这个人的胆子可真够大的!”
丫丫笑道:“那不好吗,正好给我们一个破敌的机会。”
黑里摸水是一句行军用语,指的是利用黑暗和水深造成假像,对敌人实施打击。兵有奇正之说,这种不属于常规的作战方式,往往被叫做奇兵。
奇兵用好了,可以收到很大的回报,担如果事先就被敌人发现,那后果就难以想像了。现在胡忧和丫丫已经发现了他们,那他们就不再有奇兵的价值。
胡忧刚要点头,又摇头道:“怕是没有那么简单,如果这是他们故意让我们发现的奇兵,那就必要后招。”
到现在为止,胡忧都还不知道这一次的短人是谁。不知道的敌人,才是最最可怕的敌人,胡忧可不敢有半点的大意。
朱大能睡得好好的,被士兵给叫起来带到胡忧的面前,不但是朱大能,全军一百多人全都被暗中叫起来了。
军营看上去,和几分钟之前似乎没有什么不同,但是睡着的士兵都已经装备上了武器,随时准备着与敌人来一场硬仗。
“我们的人马太少,要硬破我们会吃亏的,依我看,咱们不如趁敌人没有动手之前,偷偷撤走,留给他们一座容营!”
卷十五胜者为王1284章敌踪初现
寂寞的山谷充满了紧张的气息,之前还有点点篝火,这会已经一片黑暗。黑暗总是会给人带来不安的心悸,看不到光明也就看不到希望。
胡忧爬在草地上,一双眼睛注视着远处的军营。那里本是他的营地,他有百多个士兵本驻扎在那里,一个小时之前,他放弃了那个营地,利用黑暗的掩护,撤到这边。
已经一个小时了,似乎什么动静都没有,但是胡忧却能感觉到敌人的存在,现在要比的就是看最更有耐心了。
丫丫动了动有些麻木的脚。她在趴在胡忧的身边,一双大眼睛也在不停观察着周围的动行。突然,她的心被揪了一下。
“来了。”朱小能兴趣的低哼。在场的人里,只有她没有经历过战争。对于战争,她更多的是好奇,对于战争的残酷她还并不了解。
有经验的士兵全都可以很清晰的感觉到压力,穿过黑暗隐隐的可以看到大批的黑衣人正在向他们之前的营地包围上去。想到如果不是胡忧突然命令撤出营地,此时他们还在营地里呼呼大睡的情景,一个个都吓得汗湿重衣。
就这么在不经意之间经历了一场生死,现在想来还真是一阵阵的后怕。还好,他们都是真正的战士,他们并不会因此而动摇必胜的信心。
朱大能的眉头整个都已经打结了,敌人的强大远超过他们之前的预算,虽然成功的躲过了袭击,但是接下来的战斗还是会非常的困难。
“对方的人马不下两千,我们只有一百多人而已,这一战打不得呀。”朱大能绕过朱小能爬到胡忧的身边小声道。
“不错,我们不能打。”胡忧同意朱大能的看法,虽然手下的士兵全都是最精锐的战士,以一敌人他们不见得就会输,但是这以一敌二十那是找死的行为呀。一个好的将领,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心里必须要有对局势的正确判断,打可以赢的仗,跑可以跑的路,拼命无论在任何的时候都是下下策。因为一但拼命,就没有谁可以决定胜负了。
朱大能继续道:“后面还有一条小路,我们也许可以选择从哪里撤。”
朱大能的判断同样是离开。说留得青山在也好什么都好,总之敌人是有准备而来,势力远远要强过他们,这样的仗打得太没有底。
“那条小路很隐蔽吗?”胡忧问道。
朱大能想了想,叹了口气。跟胡忧一起打了那么多年的仗,胡忧这话只点一个头,他就知道胡忧的意思。
那条小路绝对不能算是隐蔽,朱大能下午才到的这里都能发现小路,人家那边那么多的人,没有理由对此一无所知。以敌军进兵的严谨,那条小路说不定已经成为了死亡之路。
“不是很隐蔽,看来我们得另想法子。”朱大能无奈的摇头,虽说将军难免战场死,可能活着谁又愿意那么早的死去呢。
留给他们的时间不多了,在撤出营地的时候,他们把向上仅有的一些炸弹都布到了营地里,随着敌人的接近,那些炸弹随时都会炸开,介时敌人会知道胡忧他们已经撤出军营。应该何去何从,他们得尽快的做出准备。
实事上,敌军已经意识到了什么,这会也放慢了行军的速度。
朱大能在预测敌人的时候,曾经说出了一大堆的名字,你别说,他还真是猜对了,这一次带人袭击胡忧的,正是胡忧曾经的部下,在那次天灾之时,唯一没有向胡忧发酒誓的两个人——拉雷和里尔多。
人是善妒的,对于胡忧所取得的成绩,很多人在惊叹,但是更多的人都心里不服,是的,他们不服呀。
大家都是一样的人,很多甚至在胡忧发迹之前就已经拥有强大的实力,凭什么得被胡忧给压在脚下。
拉雷就是众多不服之人中其中的一个。他性属阴柔,却是非常的倔强,从某个方面来说他的性格有些接近于魔族的金牙,他们都很能忍,也都很会装。
在第一次反胡忧失败之后,拉雷就投入到了不死鸟军团之中,因为有着昔日的交情,胡忧收留了他,并给了他一个军职。拉雷就这么在不死鸟军团里呆下来。
他隐忍着,在不死鸟军团之中学习着自己之前不会的东西,他用自己的眼睛,默默的观察着胡忧的指挥,如此一过就是几年。
利用一次战场机会,拉雷脱离了不死鸟军团。在他看来,应该学的东西已经学得差不多了,胡忧的势力越来越大,再不离开胡忧而独立发展自己,等学得屠龙技都没有龙了,到时候胡忧已经统一天风大陆,谁还有办法反得了胡忧。
说到反,拉雷不是没有想过直接在不死鸟军团内部做动作,拉拢军中将士,在适当的时候对胡忧一击,把他推下神坛。
但那不过是拉雷初入不死鸟军团的想法,几年的观察下来,胡忧知道那绝对不可能。在不死鸟军团之中,胡忧就是士兵的神地。就算是所有的将领都反胡忧,那些士兵也不会听命的,他们肯定会战在胡忧一边。再说了,他又评什么让那些士兵站在他这一边?
没有这个可能,拉雷只好选择一条更加艰难的路,他得白手起家,亲手打造出自己的部队。
拉雷和里尔多离开不死鸟军团的时候,身上是要钱没钱,要兵没兵,想要发展自己的部队,那似乎不太可能。空有一颗野心那是不够的,财势在任何的时候都很重要。而他们有,却不多,够自己活命,却不够养活几千几万甚至是几十万人。
天风大陆不怕没有兵,天风大陆有很多人,只要是扯起大旗招兵,很容易就可以招到大量的士兵。很多人都拿当兵为职业来做,当兵就能有饭吃,对于那些已经饿得都活不下去的人来说,活着是比什么都重要的事。
兵好招,可是你得养着他们呀,没钱拿什么养。
在拉雷头痛于钱财问题的时候,他遇上了同样正在头痛的索菲雅,这个前曼陀罗帝国的皇后。
天风大陆有很多皇帝,自然也就有很多的皇后。在众多的皇后之中,最有名的自然是林桂帝国的陈梦洁皇后,她以皇后之身上阵杀敌的故事,在茶楼书馆里,受欢迎的程度,绝对不下于胡忧。
除去陈梦洁皇后,接下来就要属索菲雅了。在胡忧还只是大头兵的时候,索菲雅就已经是皇后。那时候的她如果早知道胡忧将来对她的威胁,要干掉胡忧不过是一句话的事。
只可惜谁都没有预知未来的办法,索菲雅也没有,这也造成了之后的失败。
胡忧来到天风大陆所影响到的人实在太多了,太多的命远都因为他而改变。如果不是胡忧的搅局,这曼陀罗帝国说不定早就已经是索菲雅的。
如果的东西,真是太难说,历史是不可以改变的,已经发生的事,就注定要发生,谁也没有办法去改变,唯一能做的,就只有那些文人在空白纸上写的那些所谓的历史。把自己希望的东西写上,说服自己相信那就是曾经发生过的历史,再把它传阅到更多人的手里,让他们也都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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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的营里太安静了,这不是胡忧的风格,我们应该马上暂停行动。”拉雷一脸严肃的说道。
军帐里,除了拉雷的老部下里尔多,就只有坐在椅子上的索菲雅。
公平的岁月同样在索菲雅的身上留下了无情的痕迹,美丽的前皇后已经不复当年的美丽,她的脸上长满了皱纹。
女人,尤其是美丽的女人,最不能忍受的就是自己的美丽离自己而去,自古女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百头。在美丽离自己而去的时候,索菲雅曾经一度了无生趣,想要亲手结束自己的生命。
可是死总是想着容易,真正做起来确并不容易。索菲雅没有死的勇气,于是她把这种死意化为怒火,加载到他人的身上,胡忧很不幸的成为了被加载的对像。
在索菲雅看来,她本应该永远美丽,是胡忧让她变成这样的。如果不是胡忧抢走了本应该属于她的权位,她就可以倾全国之力,来保住她的美丽。美丽是不是可以永远的长驻,索菲雅不知道,她只知道是胡忧害得她失去了美丽,只这一点,那就已经足够了。
为了报复胡忧,索菲雅选择了和拉雷合作,哪怕他们曾经也是敌人,他们也同样可以走在一起。
拉雷有领兵之能,但是他没有那么多的钱,而索菲雅当年在当皇后的时候,暗中捞了很多值钱的宝贝,她是有钱而不懂军事。这下正好是****遇上脂粉客,刚好凑一对。
朱大能这会还不知道,他的猜测是那么的准,索菲雅真的和拉雷联合起来。他们在暗中招兵买马,暗中观察着胡忧,等待着属于他们的机会。
这一次,他们终于等到了机会。胡忧去了色百,身边只有百十来人而已。而经过那么多年的发展,索菲雅和拉雷已经发展出了一万多人,他们的总部就在安融。
安融是一个山多人少的国家,这里的条件很艰苦,除了少数几个城镇有人居然之外,大部份的地区跟本就没有人烟。而这里又是曼陀罗和池河、色百的交界,只要有钱他们可以随意买到自己需要的东西,还不用和其他事势勾心斗角。
拉雷在不死鸟军团里那么多年,可不是白呆的。在他学到的众多东西里,其中有一样最为得有用,那就是他学会自己在士兵忠于他。
拉雷放弃了自己那所谓的皇族身份,他和胡忧一样和士兵同吃同住,甚至是一起训练,一块淋雨。几年过去,他终于收获了队精兵,虽然只有一万人,虽然他们还没有真正的经历过战火的考验,他们在拉雷的眼里,已经成为了强大的战士。
索菲雅想了想,道:“军事方面我不懂,一切就按你说的办好了。”
“多谢皇后。”拉雷有些意外的看了索菲雅一眼,他们虽然已经合作多年,但是这还是他们第一次对敌。索菲雅的脾气他多少是了解的,这个女人曾经差点就把曼陀罗帝国抓到自己的手里,拉雷已经在心里做好了和索菲雅不停争辩的心里打算,却没想到索菲雅会那么的大方,直接把权力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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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他们怎么不动了。”朱小能正兴奋着等待敌人往军营里钻。她虽然不知道炸弹是什么东西,但是她知道在离营的时候,营中安排了陷阱,她正等着看好戏呢。谁知道正在紧要关头,那边却突然停止了行动。
“对方有高人。”胡忧沉声道。这对他来说不是一个好消息。人家的兵力本就已经在他之上,再有一个强大的指挥官,这一战他们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看来我们遇上麻烦了。”朱大能的眼神变得更加的认真。
丫丫也多次的经验战火,她同样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一双眼睛看向了胡忧,小声问道:“爹爹,你知道对方的来历了吗?”
胡忧苦笑摇头道:“现在还不知道,不过可以肯定,这是老朋友。”
不是老朋友,不可能会对胡忧那么熟悉,能在袭营之前又收回命令,那需要很大的勇气。要知道他们这样做,如果是判断错误,那就会去一次大好的机会。
“少帅,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朱大能问道。
小路那边肯定也有埋伏,敌人所展现出来的兵力远在他们这上,一时之间朱大能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胡忧沉吟着,他是人不是神,在这样的环境下,他也没有什么好的主意。可是现在他必须拿出一个办法,不然这条小命就没了。
已经许久没有高速运转的大脑,这会全力的转动着,一条条信息不断的在胡忧的脑子里分析,良久,他的目光看向了河边。
“我们到对岸去。”胡忧沉声说出了自己的决定。
“少帅,对岸同样有敌人!”朱大能大吃一惊提醒胡忧。他们一开始发现的敌人就自来于对岸。
胡忧点头道:“这个我知道,不过那边应该不会有很多的人马。他们这么做,不过是想告诉我们对岸有布置而已。咱们就来他一个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好了。”
胡忧对自己的决定充满了信心,他的信心当然不是盲目的。因为对岸的敌军现身太早了一些,一开始他以为这是故意的,现在再经过再三的分析,他认为那是敌军的一个指挥失误。那些人本不应该在这个时候出来,他们应该在战争进行,胡忧选择过河撤军的时候,才突然的现身。
胡忧的猜测并没有错,那确实是拉雷手下的部队出现了问题。在靶场上枪枪命中的人,不见得在战场上就能击中敌人。拉雷的部队虽然是经过拉雷好几年的训练,但是他们全都是新兵。
他们从兵到官都没有真正的上过战场,这会一下要与不死鸟军团的胡忧对战,他们能不紧张吗。
胡忧的名字,不但是在不死鸟军团里很响,在整个天风大陆都同样很响。没有和胡忧对战的时候也许还不觉得,当有一天,他们真正的站到了胡忧的敌对方,准备向胡忧发动进攻的时候,他们才知道心情是多么的紧张。
拉雷算是比较有经验的将领了,他处处学胡忧,确实是做出了一些成绩。但是他和胡忧有一点最大的分别是他学不到的。
胡忧在江湖上闯荡了十三年,那十三年他几乎全都是靠骗人活下来,对人的心里知道得很深。
如果换了胡忧坐拉雷的位子,他一定不会把第一次打击的目标放到正规的部队身上,而是在那之前不断的找土匪山贼之类的人物开火。
兵,训练得再好,他们也只是兵。只有在真正经历过战场,真正被敌人或是自己的鲜血染经过战袍的人,才能真正的被称为战士。
拉雷从来都没有想过,他辛辛苦苦训练出一来的兵会在关键的时候,出现平时绝对不可能出现的低级失误,他这会甚至还不知道他已经露出了致命的破绽。
安融的天气很冷,水也同样的冷。在现如今的环境下,胡忧是不可能找到船的了,他们只能就地想办法。
还好,胡忧这边不过百十来人,其中几乎又全都是会水的。只需要借助一些浮力,比如木头之类的东西,就可以安全的过河。
至于冷的问题,胡忧已经想到了办法。他们湿了身,敌人那些不还都是干的吗,抢他们的衣服来穿就可以了。
“这水真冷呀!”
“快下去,冷比死了强!”
卷十五胜者为王1285章抢滩登陆
“报将军,已经派探子入营查看,那是一座空营,胡忧并不在里面。”士兵向拉雷报告着自己的发现。
告诉士兵这一次敌对的是胡忧,那是为了激起士兵的战意。拉雷却不知道,他在激起士兵战意的同时,也让士兵在心里产生了不安的情绪。胡忧纵横天风大陆那么多年,可从来没有听说他被谁地打败过的,自己能行吗?
别怪士兵心里会产生怀疑,他们都只是新兵,战场对他们来说还太过陌生。战争究竟是什么,他们并没有亲身的体会。这就像是一个初入江湖的人,总是喜欢去问人家江湖在什么地方,而那些老江湖则会告诉他,江湖就以你的向边,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的道理是一样的。
“他们去了哪里?”索菲雅没等拉雷开口,就问士兵道:“他们难道就那么消失了不成?”
索菲雅在这个时候开口是最错误的,一来现在指挥的是拉雷,她就算是有话,也不应该在这个时候说,二来她的地位也属于领导,领导在这个时候不应该问士兵敌人在哪里,而是应该告诉他的士兵他们应该怎么做。
士兵心里本就挺紧张的,听索菲雅那么一问,那就更紧张了。
“轰,轰!”
突然而来的爆炸声,本这里将将要形成的沉默瞬间打破。
“发生了什么事?”拉雷也问出了现在最不应该问的话。他现在应该做的,是让士兵去查发生了什么事,而不是直接问。
训练是真正的实战是不一样的,拉雷和索菲雅表面上似乎只是说错了话而已,他们却不知道,不些不经意之间的表现,会给手下士兵带来多大的影响。细节决定成败,说的就是这些方面的问题。
爆炸声来自胡忧的军营,探子无意之中引爆了胡忧下令埋的那些炸弹。拉雷一方的损失并不是很大,全是这几声爆炸,却在他们的心中留下了更多的心伤。
他们本是偷袭的部队,可是现在的情况是敌人不但遇上知道他们的行动,还给他们准备了陷阱。每想到这一次敌对的是胡忧,这些新兵的心里就一个个的直发毛。
不错,他们的人数是比胡忧的多,但是他们心里质素,比胡忧手下的精兵那真是差得太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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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冷的河水,泡在身上的感觉绝对不会好,但是百多名战士没有任何的犹豫,他们在接到胡忧的命令之后就马上下水。水是冷的,可他们的心是热的。与拉雷那边士兵的心态大大不同的是胡忧这百多个士兵这会全都已经做好了作战的准备。
有一个事,就连胡忧都不知道。那就是每一次被他带出来的士兵,都希望能发生战事。因为一但战事发生,他们就可以和胡忧并肩作战,那是不死鸟军团最高的荣誉。
是的,士兵视与胡忧一块对敌为荣誉,他们甚至全都希望作战越难越好。战争越是困难,他们跟胡忧也就越是亲密,他们很享受那种与主帅同生共死的气氛。
严格说来,这个战士的心态都不正常。他们想的东西真是太疯狂了。不了解他们这种心态的人,请理解他们吧。别以为这样的事发生很不正常,其实在很多人的身上,都不时发生过这样的类似事件,只是人们自己不太注意而已。比如有人些为了看自己喜欢的明星一眼,可以在寒风中傻等十几个小时,又如那些热恋的情人,可以毫不犹豫的为对方做任何的事,甚至是付出生命……
炸弹爆炸的时候,胡忧他们刚刚渡到河中间,只需要再有十多分钟,他们就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渡过河,给敌军来一次神兵天降的打击。
爆炸一响,胡忧就知道坏事了。他们之所以能藏着,那是因为整个天空都一片黑暗。而爆炸时瞬间带出的火光,却可以让天空瞬间明亮,明亮也就意味着暴露。
“大家全力加速,速度快的抢上河岸,建立临时阵地!”
胡忧毫不犹豫的下达命令,时间对他来说非常的重要,每一分钟都是决定胜负的关键。晚一秒,说不定就失去了全部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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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将军,我们发现胡忧所部了。”士兵几乎是冲的出了军帐。这意外的礼物,对他来说真是太好了。
“在哪里?”拉雷也激动起来。他已经做好了和胡忧一战的准备,谁知道胡忧却藏起来,这次看他还能藏到什么地方去。
士兵面色古怪的回道:“他们在河里。”
拉雷一愣:“河里,什么河里?”
“就是河里呀,他们正在往对岸游。”
“该死的混蛋!”以拉雷的修养,这会都忍不住骂娘。胡忧这个家伙真是太狡猾了,居然在这个时候丢下了营地游到对岸去。
“对一下,我们在对岸也有兵呀,马上传我的命令,让对岸的士兵阻击胡忧!”
挂着灯的旗子打出旗语,这也是拉雷在不死鸟军团里学到的。不死鸟军团中有一整套旗语,白天晚上都可以用。白天用旗,晚上用灯,很远的地方都能看到命令的下达。
对面河的拉雷所部,在接到命令的时候第一时间都有些傻眼,他们不过只有五百多人而已,他们的任务不是制造假像骗人的吗,怎么一转眼的功夫,他们变成主攻了?
拉雷打出的旗语本就出自不死鸟军团,胡忧这一边全都把命令看得清楚明白,他们知道自己已经暴露,更是加快的速度。
胡忧的水性最好,之前他还在中间,有意无意的保护着一些水性不太好的,或是对他来说比较重要的人,比如是丫丫。毕竟河水太冷了,很难说不会出什么意外情况。
但是现在,他没有精力去照顾其他人了,两害取其轻,如果让敌人先一步出现在岸边,那他们就算是有飞天的本事,也得饮恨在这河水之中。
胡忧把手里的木板交到丫丫的手上,让她多一层保护,深吸一口气,就钻到了水里,等他再浮上水面的时候,已经离河岸不足十米了。
又吸一口气,胡忧再往前去,再次出水的时候,离河岸还有两米多,可是他并不高兴,因为敌人已经出现在河岸边。
“水里有人,在这里,这里。”拉雷的人本就是岸边,他们的速度要比胡忧更快,这会已经先一步冲到了河边,唯一有些不足的是他们来得太急,还没有布置起防线。
胡忧知道这是他唯一机会,再慢一线,全军都得完蛋。水已经很浅了,用游的是无法再快速的前进,胡忧也管不了敌人会不会射箭,深吸一气猛的上窜,如大鸟一样扑向敌人。
这是真正是一秒天堂一秒地狱,如果胡忧能快一秒,那么这一战就有胜利的可能。如果是敌人快一秒反应过来,那他在空气就会变成刺猬。他可不是刀枪不入的,让人打一拳也疼,被箭射中,也得把命给丢掉。
说是一秒,其实从胡忧发现敌人,扑向敌人的那一瞬间,跟本就没有一秒钟。拉雷的兵全都是新兵,他们跟本就没有料想到胡忧居然会这样做,有反应快的马上想到了射箭,可是他们也只是想而已,跟本就没有来得急。
胡忧在空中就已经抽出了霸王枪,这是他的保命伙伴,十几年来,他们共同在战场上写下了自己的传奇故事。
“啊!”随着士兵的一声惨叫,一场血战开始了。
胡忧手里的霸王枪毫不犹豫的插进了一个敌人的身体里,再瞬间收回,下一秒它已经穿进了另一具身体。
无论对方年纪大小或是长像如何,现在他们在胡忧的眼里全都是敌人,对敌人那是绝对不可以手软的,让敌人的日子好过,那就应该到自己的日子不好过了。
拉雷的士兵第一次真正的看到血,一时之间全都有些不知所措。还好,他们也是受过训练的人,他们在惊了一会之后,终于也反应过来。队长命令士兵同样砍杀胡忧和阻击还在水中的敌人。
胡忧在敌人这中游走着,现在离岸边最近的战友也还差着十多米,他得为自己的战友部下抢到这十几米的时间。其实用不了多少时间,有一分钟就足够了。
只是一分钟在平时算不了什么,在这里却并不容易。岸上这会有一百多的敌人,还有更多的敌人正在赶来,胡忧要在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尽可能不让敌人伤害战友,那不是说说就可以做到的事。
胡忧的功夫是不错,但是以一敌百还得保护其他人,对他来说同时是巨大的难题。能不能完成,胡忧已经没有时间去想了,因为再怎么样他都必须要那么做,哪怕那看来很难。
一双手杀不了百个人,胡忧专找那些手里有箭的。朱大能他们还在水中,只有箭才能伤到他们。
才杀到第五个士兵,胡忧身上的衣服就已经全都染红了。你别说,拉雷训练的人也不全都是废物,这其中也有武力不错的。胡忧在享受了一开始的轻松之后,行动变得艰难起来。他已经无法阻止全部的弓箭手,箭矢正在飞向河中。
朱大能这会有些恨自己,因为他的水性差胡忧太多。在岸中,他也是一个猛将,可是到了水里,他就成了大虾了。一开始大家是隐蔽前进,朱大能还跟得上,现在人人都在抢滩,他的速度就明显的跟不上同伴。
丢脸呀。
朱大能用力的划着水,他可不希望自己是最后一个对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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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快找船。”拉雷气急败坏的大叫道。
看胡忧的人游水过河,他也想像胡忧那样做。可是他突然发现,自己的士兵什么都有训练过,就是没有训练游泳。
安融地处北方,天气要比南方冷得多,水也冷得多。北方人不像南方很多人从出生开始,就在水里找吃的。他们更多的是在山里找吃。说起打猎那是很多人都不学自会,说起游泳,他们真是不灵。
“拉雷,你冷静一些,现在一时半会,我们也找不到船。急没有用的,我们得再想办法。”索菲雅难得的没有生气。也许是不现年轻的关系,她的脾气居然得到了控制,往日的她可是一点就暴的。
拉雷也是皇族出生,皇族出生的人有一个先天性的好处,那就是从小见过的大场面多。见得多的人,心里多少比较有底,他们比一般的人更容易冷静下来。
“皇后说的是,是我太急了。”拉雷压下了自己的火。对面有五百多士兵呢,胡忧才一百多人,就算是要全杀光他们,那也需要一些时间。而这些时间足够他们想到办法了。
索菲雅笑道:“生在你的位子,压力大那是不可避免的。对了,你虽然没有训过游水这方面的东西,但是相信军中应该有士兵原就会水的,不如让他们先过去顶着。那边不是有竹子吗,我们弄些竹排,虽然是慢了一步,却也一样可以过河的。”
拉雷眼睛一眼,道:“皇后果然是冰雪聪明,我马上按你说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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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胡忧听到拉雷的夸索菲雅的话会不会吐,都已经多大年轻了,老太婆一个还什么冰雪聪明呢。
听胡忧是听不到了,就算是想吐,他现在怕也没有那个时间。一分钟已经过去,他这会不再是一个人战斗。二十几个水性最好的这会已经上了岸。
会游泳的人都知道,在水中消耗的体力,那是远远要超过岸上的,特别是加速全力的时候。
胡忧从上岸到现在,一口气都没有休息过,体力消耗真是非常的大,但是他不能停下来,因为他心里清楚,自己刚刚上岸的同伴,也在面临着同样的问题。
第一次上战场就遇上血战,这是很多士兵辈子都没有想到的事。拉雷这五百人,本不是参战部队,这会却一下变成了主力,那种心理的落差对他们来说,就已经很大。可是那还不算什么,毕竟他们还有优势,他们在岸上阻击水里的人,这本就是他们的优势。
可是眼看着上岸的人越来越多,而自己身边倒下的战友却越来越快,不少的士兵都怕了。自己的努力似乎没有回报呀。
心里一但有了这样的想法,士气就会开始涣散。拉雷这五百人,全都有些后退的心思。只是现在没有人带头,他们都不敢那样做而已。
不论心里是怎么想的,战斗还在继续着。在战场上,很多时候都由不得你自己去想。不是你说不打就不打了,你不打,敌人在打,你的战友在打,刀在闪,箭在飞,你就算是趟着,都很可能得中枪。
朱大能终于上了岸,还算是欣慰,他不是最后一个,因为朱小能比他的水性还差,她落到了最后。
丫丫也在最后,不过那不是因为丫丫水性不如朱大能,她是去帮朱小能的。
朱大能手里的大砍刀有三十多斤得,那舞起来怕得有二百多斤的力道。其实朱大能的水性也没有那么差,这所以慢,那是因为这刀太重了,老把他往水里扯。
一切的付出总是有回报的,这大刀在水里给朱大能带来了不少的麻烦,在岸上那可就是神器了。
朱大能挥舞着手里的大刀,扑去敌军的阵营之中。他虽然身材有些像猪,却是一条真正的老虎,与他硬碰的士兵不是死就是伤,五合之内,没有一个好过的。
随着朱大能的登陆,胡忧手上的人马全上岸了,除了有五个士兵在水中中箭的,其他人全都安全上岸,胡忧的战力从他自己一个,增加到一百多人,直到这会,胡忧才真正有机会松一口气。
一人对五百人和一百人都五百人,那是大大不一样的。一个人打那是乱打,没有任何的战法可言,五百人就不一样了。不死鸟军团有特殊的合击阵。一元,两仪,三才四像,胡忧在这地方下了不少的功夫,让他们士兵可以多方面的组合,一起合力对敌。
最简单而有用的办法,就是刀枪两仪地阵。一个刀兵和一个枪兵组在一起,枪兵攻远而刀兵防近,你退我进,长短结合,无论是杀敌还是自保,都非常的有用。
要是在这样的组合里再加上一个弓箭兵,或是一个有盾的短刀兵,好攻守方面也就更加的均衡。
拉雷的部队看到敌人用阵,突然想起自己也有学过的,马上也想着用阵法。
可惜他们的想法是不错,却没有计算自己一方的实力,他们他都是新兵呀,这会拼命那是没有办法,为了生存他们必须那样做。
以这样的心态去组阵,别管是多少人组一起,那都有一个问题,谁做攻呀?
攻可比防危险!
卷十五胜者为王1286章索菲雅狂想
“朱大能,组织部队往东撤。”胡忧对朱大能大声叫道。
一百多士兵已对全都过河上岸,这是一次成功的抢滩登陆。以亲卫营士兵的战力,要来掉拉雷这五百人还是可以的。不过胡忧在审时度势这后,还是决定撤退。
士兵渡河而战体力消耗很大,虽然现在以一百敌五百还占了上风,可那是因为敌人一时之间的混乱而造成的,一但他们惊慌过后,就会平定下来,在死亡的威胁之下,他们的战力也会爆发,就算是真能消灭他们,士兵的伤亡也会很大,最重要一条是拉雷那边已经在砍竹子做竹排,他们随时可以增加更多的兵力,在敌我不明的情况下,干掉五百人并没有什么意义。
虽然战场上很吵,朱大能还是听到了胡忧的命令。在后勤方面他是高手,对撤退的活也做得很顺手,由他来指挥撤退要比胡忧亲自来都更为出色。
因为占着上风,不死鸟军团很轻易的就退出了战斗,拉雷的五百士兵都被吓怕了,也没敢死咬上来。
由于胡忧和林正风的关系,再加上已经多次来安融,对这边的地理环境还算是熟悉,往东撤出十多里,就是一片树林,穿进去应该可以暂时避过后面的追兵,至于接下来应该怎么走,那就是下一步的事了。
“少帅,能不能让兄弟们升火烤烤衣服,天太冷了。”
朱大能找到胡忧,大着胆子说着。安融的天气本就冷,这会士兵们身上的衣服又全是湿的,这样呆一晚,明天很多人都会出问题。朱大能考虑再三,才决定向胡忧说这事。
其实胡忧也在考虑这个问题,行军对战不能升火暴露目标,这是不死鸟军团的基本规矩,可这会胡忧自己都穿着湿衣服,他知道这样下去有什么后果。
升火会暴露目标,不升火士兵又太难挨,这可不是夏天呀,湿衣服穿在身上一会就干。这身上三四件衣服,想考体温弄干,那几乎是做梦。
胡忧沉吟了好一会,点头道:“好吧,不过要注意警戒。”
有了火光,士兵们的脸上也就有了笑容。没有人会喜欢那种冷冰冰的感觉,只有温暖才会让人感觉到舒适。虽然在朱大能的命令之下,士兵都不可以脱衣服来烤,得随时准备新一轮的战斗,但是这样已经比刚才好太多了。
“情况对我们很不妙呀。”朱大能再一次和胡忧坐到了一块。因为要留空营迷惑敌人,又加上是游泳过的河,所有的补给几乎已经全丢了。
部队行军,最为重要的就是补给,正所谓是有粮天下安,放到士兵的身上也是一样的,连吃的得没有,谁会饿着肚子跟你打仗。
胡忧当然知道现在面临的是什么情况,道“这里应该能找到一些吃的,等天亮之后,派一些有经验的想想办法。”
“也只能这样了。”朱大能点点头,大自然是不会把路走绝的,这里有山有水,虽然是条件艰苦,还时有动物可以生存下来,而对于人类来说,但凡是肉都是可以吃的。
吃的暂时有困难,但那还不至于要命,现在要命的是后面的追兵。虽然已经打了一仗,但是敌人是谁,有多大的实力,他们现在还都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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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有多静静的藏在水边,岸上这会已经站满了敌人的部队,却没有一个人发现他的身影。
钱有多是胡忧手下亲卫营的一个普通士兵,他的任务是探马,也就是负责情况收集工作的人。在胡忧他们撤退的时候,他没有跟着一起撤,而是藏在这里。
钱有多的名字很俗气,但是人很机灵,他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情况到胡忧来说是多么的重要。
水有些冷,钱有多深吸了一口气,努力让自己有些发抖的身体平静下来。他这个位子,一但暴露,那可是连小命都没有的。
拉雷并不知道正有一双眼睛在注视着他,第一次对战就出师不利,这些他有些恼火。这些士兵平常时候看起来一个个都挺不错的,没想到真到用时会有那么多的问题。
“将军,胡忧的人往东去了,那边有一片树林,我想他们应该在那片树林里。”里尔多急急来到拉雷的身边。如果要选天风大陆十大忠心之中,他应该能算上一个提名。无论在拉雷富贵之时,还是在拉雷困难之时,他从来都没有离开过他,他这条小命随时都准备为拉雷而死。
拉雷点点头,对身边的索菲雅道:“皇后,你怎么看?”
凛冽的寒风让索菲雅感觉有些冷,安融这种破天气,无论再住多久都很难让他适应,如果是在帝都,这会应该还能穿那种很轻薄的丝吧。
索菲雅紧了紧衣服,道:“这里方圆百里之内,没有任何的城镇,胡忧的部队丢了补给,日子一定不好过,要怎么做,就看你怎么想了。”
索菲雅在临阵指挥上不行,但是弄心计的话,拉雷却并不是她的对手。这位可是差点就不用一兵一卒就把一个帝国抢到手的强力女人,对于她的话,拉雷还是听得很认真的。
钱有多藏的地方,可以听到拉雷和索菲雅的对话,这会他正在脑子暗想着这个被叫做皇后的老女人是谁。
钱有多出道有些晚了,加入不死鸟军团不过是六年的时间,去年才进的亲卫营。他出来的时候,索菲雅早就已经不在曼陀罗混,是以他想了半天都没有猜到那个老女人是索菲雅,但是索菲雅口中说的话,却让他感觉有些冷。
接索菲雅的意思,是要利用这里的环境和胡忧被给不足的弱点,一点一点玩死胡忧。这个女人,真是够毒的。
拉雷听完索菲雅的话,点头道:“皇后的办法果然不错,那我们就这么干好了,只要能弄死胡忧,我们的名字就马上一飞冲天,到时候还怕没有机会!”
拉雷说的机会是他的野心,在他的眼里,胡忧现在的身份地位本都应该是他的。胡忧算什么东西呀,他做皇子的时候,胡忧只不过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大头兵。
拉雷可以说是对胡忧最为熟悉的人之一,当年他、里尔多、候三、朱大能、秦明……都是同一个小队的。而以刚才入的素质来说,胡忧绝对是最差的一个。他不但是什么都不懂,功夫也很菜,人家打架他只会在后边拿石头敲人家的脑袋。
想到这里,拉雷不由又有些羡慕胡忧的运气。民间传说胡忧能有今天的一切,都是因为他在适合的时间里,遇上了可以帮到他的女人。胡忧的成功,和女人有着非常直接的关系。
于对这个说法,民间的老百姓只是在传,并没有几个人能真正的说出其中的道理,而拉雷正好是最清楚实情的人之一。
当年胡忧要不是因为打架法罚而认识红叶,要不是因为立功而在上学的时候认识欧阳寒冰,要不是在曼安之战中与西门玉凤同生共生,哪里会成就后来的胡忧。
人比人有时候真能把人给气死,同时是人,差距真是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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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活捉我?”胡忧听完钱有多的话笑了。
这个办法还真是好呀,抓胡忧去逼红叶他们给钱赎人,这都是怎么想出来的呀。
胡忧还真没有想过,自己在江湖上打滚那么些年,曾经无数次YY绑架个把世界首富的活还没有真干,自己却是被人家当肉票了。
“少帅,你说那个老女人是谁?”朱大能对索菲雅要拿胡忧当人制的事跟本不在意,因为如果那样的事情真发生了,他也早就不在这个世界,那与他跟本没有任何的关系。
要想杀胡忧也许还容易一些,可要说到活捉胡忧,朱大能还想不出在天风大陆谁有那么大的本事,所以他对说这话的人更感兴趣一些。
胡忧看了朱大能一眼,笑道:“天风大陆的皇后不少,那个年纪又敢说那种话的皇后会很多吗?”
朱大能这一想,还果然是和胡忧说的一样。天风大陆这样的皇后可没有几个,再加上那些人里其中有一个人是里尔多,答案似乎已经出来了。
朱大能苦笑道:“真没有想到,那天的猜测居然一言而重,真是拉雷和索菲雅联手了。”
胡忧道:“那是你有才。”
闲话了几话,两人的话题又扯回到正事上。索菲雅的话虽然有些大,却也不是说着玩的。从钱有多带回来的情报看,他们现在有大约八千到一万人,兵力百倍于他们,哪怕这些兵都没有太多的作战经验,可蚁多咬死象,这方圆百里又确实没有城镇补给,真要被人家这么个玩法,这百来人能活着从这里离开的怕不会有几个。
如果是胡忧一个人,他自信可以成功走掉。但是胡忧没有丢下士兵自己活命的习惯,士兵把命给了他,他就有责任和义务把他们带走。死在战场上那是没有办法,死在其他问题上,胡忧是不允许的。
胡忧和朱大能商量了不少的对策,可是他们现在最大的问题还是在吃这方面。没有吃的那一切都是空。
“要不,咱们反抢他们一次?”朱大能转着眼睛道。抢敌人补自己,以战养战,这可是打击敌人保存自己最好的办法。
胡忧想了想,摇摇头道:“拉雷生性小心,加上身边有一个里尔多在,我们想在这方面占便宜,怕是不会有什么太好的结果。”
拉雷和里尔多对胡忧和朱大能都太熟悉,他们不会不知道胡忧和朱大能最喜欢玩什么招,说不定这会已经张开口袋等着他们去呢。
就在这安融,胡忧在对战林正风的时候,就玩过抢粮的把戏,那一次拉雷和里尔多可都还在军中的呀!
“少帅,属下有一个事情要报告。”
正在胡忧和朱大能考虑下一步计划的时候,一个士兵报告道。
胡忧转头看是刚把情报带回来的钱有多,不由笑道:“过来吧,是不是想起还有值得发现没有说的。”
情报兵在汇报的时候漏掉一些细节那也是难免的事,胡忧并不是很在意。他以前也做过情报兵的,很能理解士兵的心里。
钱有多来到胡忧和朱大能的面前,先行了礼,这才说道:“不是昨天的事,是我刚才无意中的发现。”
“哦,你发现了什么?”胡忧好奇道。
“是周正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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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王,你以前在这里呆过?”胡忧听了胡钱有多的汇报,马上把周正王给叫来。周正王是不死鸟军团的老兵了,从暴风雪军团的时候,他就和胡忧属战友关系,按入伍的先后算,胡忧还能叫他一声师哥。
跟着胡忧一起打天下的兵,基本上全都得到了提升,只有很少的一部份人做了十几年还是兵,这个周正王就是其中的一个。
周正王没有得到升官,不认识字是其中一个原因,而另一个原因则是他的心性问题。这小子有一身不错的功夫,却是老喜欢吹牛吵事,是那种非常油的老兵油子。他之所以能进亲卫营,是因为他有很强的野外生存能力,在一个不陌生的环境里,他能很轻易的找到水源,食物等东西。这样的能力可不是人人都有的。
周正王认识胡忧都已经有十几年了,但是每次见到胡忧,他就没由来的心虚,这会被胡忧一问,他又有些心里发颤。
“是,是的。”周正王只说出三个字,点却点了十几下,生怕胡忧的不懂他的话。
胡忧看到他的样子,不由在心里暗自摇头。周正王跟战友们吹牛的样子他是见到过的,那侃侃而谈的流畅,并不输于茶楼里的说书先生,可是这小子也不知道怎么的,就是上不了台面,一到他认为是比较大的场合,就跟傻子似的。要不是这样,胡忧早就升他的官了。
“周正王,你不用紧张,来,喝口水,慢慢说,当时的情况是怎么样的。”钱有多只时无意中听了一耳朵而已,对周正王真实的情况他并不是那么了解,就急急来报了,胡忧要想知道全部,还得从周正王这里获取。
“好好话就行,别尽说那些没用的。”朱大能在边上提了周正王一句。对这个老兵,他同样也是知道的,怕这小子又在胡忧这里吹牛。
“是是,我知道。事情是这样的,那一次,我们曼陀罗和安融开战……”
从周正王嘴里说出来的是一段不太光彩的回忆。
那是第二次曼安之战,在第一次五十万大军败北安融之后,曼陀罗又马上组织第二次,人数更多,规模更大的部队兵进安融。
周正王当时还是暴风雪军团的士兵,他也参加了第二次对安融之战,只是他寸攻没立,甚至是战后才自己归的队。在战程的进行中,他一度失踪很多人都以为他死了。
“这么说,你当是就在这附近住着?”胡忧听到周正王的话不由有些好笑。怪不得他那么多年都不说这事呢。
周正王急道:“少帅,我可没有做逃兵的,我当时是受了伤,回,回不去了。”
不死鸟军团是由暴风雪军团转变过来的,胡忧要是清旧帐,这事周正王还真能扯进去。
胡忧摆摆手道:“那些都已经过去了,说正事,你之前说这里有一个村子?”
有村就有粮,胡忧更再意的还是这个,十几年前的战事,他哪里有功夫去查周正王有没有做逃兵。
周正王道:“是的,这里方圆百里虽然没有城镇,却有一个村。当年我就是无意之中钻到了那里,才活得一条小命。”
“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村子。”胡忧真是有些无语。跟这家伙聊天太累,总喜欢左右言他,你不死死咬住主题,不知道要被他带到什么地方去。
“哦,那是一个很美的村子。他们从不与外人交流,却又非常的友好……”
周正王又陷入了自己的回忆之中。那怕是他一生之中最美丽的回忆了。
胡忧听完周正王的故事,挥手先让他下去。
“你怎么看?”胡忧问朱大能。
朱大能皱眉道:“如果真像周正王说的那样,那这个村子道还真的可以给我们补给。只是我们去那么多人,对他们也是一种压力,就算是他们很友好,又不会认为我们会对他们不利,可是他们也没有理由白白给我们东西呀。”
按周正王的话说,那个村子跟本不与外界交流,你给他们金银也没什么用,人家什么都不要你的,凭什么给你百份的粮食。
胡忧沉吟道:“这到也是一个问题。不过我想我们应该试试。”
卷十五胜者为王1287章超现小村
“爹爹,这里是不是真有一个村子的,那个周正王不是来过的吗,怎么找了半天都找不到地方。”丫丫走得有些累了,不由不满的噘起小嘴。
胡忧也纳闷,那个周正王不会是在玩什么花样吧。不过想想应该又没有那个可能性,周正王虽然性情有些与常人不一样,却也不会做出出卖他们的事来。再说了,以周正龙的本事,他也不见得能联系上拉雷,虽然他也认识拉雷。
“应该不会错的,那地方要是好找,早就已经被人发现了。”朱大能对周正龙还是挺有信心的。主要是因为那些故事,周正王如果没有亲身经历过,他绝对说不出那样的感情。
“那咱们就继续走吧。”丫丫笑呵呵的说道。现在的她,基本上已经完全恢复了往日的样子,王忆忧的事,似乎已经完全与她没有任何关系了。
胡忧在放心的同时,又有些不太放心。因为丫丫真是太过聪明,聪明到胡忧都不能确实现在的她是真的还是假的。
初恋呀,总是那么值得回忆,有谁能真正忘得那个人生中第一次喜欢上的异性呢?
那个无名的村子,确实很难找。要不是周正王带路,胡忧就算是知道这里有村子,怕都很难找到。
在经过了大半天之山,群山之中终于出现了房屋。小桥流水,花香阵阵,这真是一个世外桃园。
“不错,真是一个好地方。”胡忧露出了笑容。谁说山的那边还是山,这不,山中还有人家嘛。
“少帅,就是这里了。我想……我想我先进去说说,最花别弄出什么误会。”周正王难得正常一会,说话却没有平时吹牛时那么顺滑。
胡忧想了想道:“还是我跟你一会进去好了,朱大能,这里你看着。嗯,朱小能那里,你也留意一下。”
朱小能还在后边,她的任务是负责消除那些路过的痕迹。胡忧来这里,只是想弄到一些补给,他可不想让其他人打破了这里的宁静。
远远能看到屋子,走起来还有挺远的距离,又走了小半个小时,胡忧和周正王这才算是走到了村口。
“我说这么个地方,你当时是怎么找到的。”这会连胡忧都不得不佩服周正王的本事。这里可真是很不好找呀。
周正王不好意思的笑道:“一开始是马惊了乱跑,到后来我是迷了路,就走呀走的,走到了这里。对了,这个村里有很多奇怪的东西,一会你千万不要乱动。他们平时人是很不错的,但是乱动他们的东西,他们就会生气。”
“嗯,我知道了。”胡忧点点头,并没有因为周正王的话而有什么不满。他胡忧是那种随便乱动人东西的人吗?
周正王心粗,跟本就没有留意到自己的话有问题。一个小兵交待上司什么事,可不能教小孩子那么教的,还好他只是一个小兵,胡忧也不会和他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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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真的是一个村子吗?
胡忧边往里走,那心中的疑惑也就更深。
周正王不懂,可是胡忧懂呀。在周正龙看来这村里的那些奇怪东西,在胡忧的眼里,那可是一点都不奇怪的。
只是,木屋顶上为什么会有太阳能电池板,还有,那些明显不属于天风大陆的机械,又是怎么来的?
胡忧现在开始有些明白这些人为什么不与外界打交道了,因为他们跟本与这个世界上的人不同,他们和胡忧一样,都不属于这个世界。他们来自另一个地方。
“啊花,啊花……”
周正王在胡忧想事的时候,突然叫了起来。看他那样子,胡忧还以为他在叫哪个女人的名字,之后他才发现,周正王叫的是一条狗。
那是一条斑点狗,比小白小一点,却比小白高。胡忧一眼就看出来这同样是不属于天风大陆的物种,胡忧在天风大陆十几年来,从来都没有见过斑点狗。
斑点狗认识周正王,这也证明了周正王的话,他确实是曾经在这里住过。
不过胡忧现在关心的不是这些,他更能知道这个村子里的人,都是一些什么人。
小村似乎是平静惯了,周正王的叫声,除了叫出一条斑点狗之外,连个鸟都没有叫出来,更别说是人了。
周正王和斑点狗还挺有感情的,两个家伙抱在那里思着别离后的往事。胡忧看了他一眼,继续往前走。他相信如果要和这里的人套交情,他怕还真容易一些。
在村口的大树后,胡忧终于看到了一个人。那人四五十岁的样子,正坐在一个石台边,全神贯注的似乎在研究什么。
胡忧放轻了脚步走了过去。
“这是一台拖拉机头?”猛的看到中年人正在弄的东西,胡忧忍不住叫了出来。
“嗯,嗯?你是谁?”中年人听到声音转脸看向胡忧。这里的人,每一个他都很熟悉,而胡忧的声音明显的很陌生,他不用看就已经反应过来有外人来了。
胡忧友善的笑道:“我叫胡忧,你好,很高兴见到你。”
胡忧这会也看清楚了中年人的样子。他黑发,却是蓝眼睛,按比较好听的话讲,这应该是混血儿。
“你好,我叫李成功。”中年人像周正王说的那样,确实是挺友好的,在胡忧自我介绍这后,他马上也说出自己的名字,并没有因为胡忧的闯入而有任何的不满。
“你认识这个东西?”李成功指指那个在桌台上的大家伙。
“柴油机。”胡忧也没有藏着,直接说出了自己的认知。这确实是一个柴油机头,它可以用来带动拖拉机,也可以用来发电。从它现在的样子看,应该更像一个拖拉机头,不过它看样子已经很久没有运转过了,虽然是保养得很不错,却没有给人一种很有力量的感觉。
李成功惊讶的看了胡忧好一会,突然道:“你不是这里的人。”
李成功虽然很少与村外的人接触,但是村外的世界是什么样的世界,他却是知道的。对他们这些外来人来说,很容易就可以看出两个世界的不同,尤其是在经济方面。
胡忧坦言道:“如果我没有猜错,我们应该来自同一个地方。”
李成功连连点头道:“对对对,是那样的。我的老天,你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李成功的样子很激动,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他乡遇故知了。
胡忧指了指正急急往这边赶的周正王,道:“是他带我过的,事实上我们遇上了一些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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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相像中的容易,在来之前,胡忧和朱大能还担心这个村子不会同意一下收留他们近百人。可事实上,胡忧只是把这事一说,李成功就马上同意了。
“爹爹,这些东西叫什么,还挺好吃的,像馒头却又比馒头香。”
“这个叫面包。”胡忧笑道:“你可以试着挟些肉进去,那样会更加好吃。”
“真的耶。”丫丫按胡忧说的试了一下,挟进一小块肉块,马上就感觉不一样了,不但更好吃,还更有意思。
用过了饭,胡忧让朱大能看好士兵们,人家收留是好意,别自己不会做人,给人家添麻烦。
“胡忧,你来看看这个。”李成功神神秘秘的把胡忧拉到一边,不心的拉开一道布帘,露出里面的东西。
胡忧看了一眼,笑道:“你真行呀,居然弄了辆悍马。”
不错,出现在胡忧面前的确实是一辆悍马汽车,说道别的东西,胡忧也许还不认识,说到这车他在知道了。他从小就在路边长大的,什么都可以不知道,这车他不可能不知道。
李成功叹息道:“这是我最喜欢的车了,可惜它已经很久都没有能动一动了。”
胡忧心头浮起那台柴油机,道:“是因为没有油吧。”
这李成功能特意为悍马车盖一个草屋,可见他对这车的喜爱程度。如果有油,他一定不会很久都没有开。车和马一样,如果你久久不开,那他们再怎么保养都是没用的。
“嗯,电我们有办法弄出来,可这洞真是没有办法。”
李功成说的我们,是指这个村里的人。他们一共有三百多人,胡忧到现在也没有见全。这些人全都是各忙各的事,似乎除了李成功比较喜欢和外人打交道,他们都不怎么理人。
李成功之所以那么大方让胡忧一百多人都进村吃喝,是因为他并不需要担心粮食的问题。他们这里有一个种田狂人,以一人之力就可以种出他们三百多人怎么吃都吃不完的粮食。
胡忧听李成功介绍的时候就知道,那不是种田狂人,那一定是一个农业方面的专家,可惜到现在,胡忧也没有机会见到这个狂人。
胡忧想了想,道:“如果有石油,你能不能弄出汽油?”
胡忧在很早以前,就无意之中发现了石油,并让微微试着炼出来给机器用。可惜微微在这方面的能力远不如机关巧器,弄出来的汽油很不好。
李成功兴奋道:“你知道哪里有石油吗。我是没有办法炼,但是我们这里有人可以炼的。”
胡忧笑道:“你们这里的人才到挺多。”
聊了这么久,胡忧也知道了这些人的来历。说起来,这些人和他还有几分关系,他们也都是各方面的科学人物,在一次爆炸之中被弄到了这里。而那次爆炸的主要原因,就是胡忧秘密毁掉有关天风大陆的数据给引发的。
当然,胡忧对此事也不是很清楚,而李成功明显的也没有把胡忧往这方面扯。
“那是,不是我吹,以我们这里的实力,只要有足够的材料,我们可以弄任的东西。”
胡忧心中一动,想起了在池河帝国的那条飞船,如果能把那个大家伙给弄好,那对天风大陆的文明来说,绝对是一个巨大的推动。
回现实世界胡忧是没有那个打算了,相信李成功他们也没有那个能力。至少在近十年之内,他们不可能给飞船提供专用的动力。但是他们这里有发电技术和各方面的人材,把飞船电脑里记录的资料给弄出来,他们还是可以办到的。
想到这里,胡忧突然发现他遇上金矿了。把这三百多少全集中起来,那是多么可怕的力量。
不过胡忧没有打算马上把心里的东西说出来,他是一个江湖出生的人,他习惯了逢人只说三分话,除非李成功这些人可以真正获得胡忧的信任,不然他是不会说的。要是让这些人再加上飞船上的设备资料,他们说不得可以颠覆掉这个世界呢!
胡忧哈哈笑道:“你到是挺狂的。我就奇怪了,你们干什么来这里十几年了,都没有想过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李成功道:“谁说我们没有,只是这个世界太落后,没什么可以让我们有兴趣的。与其浪费时间,还不如玩我们自己喜欢的。”
三百多人各有自己的爱好,对他们来说,研究自己领域里的东西,比任何的东西都更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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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而古怪的村子,让丫丫充满了兴趣。她拉着胡忧不时的指指这里,又说说那里,真是欢快得不行。
“很有意思,对吗?”胡忧摸摸丫丫的脑袋。微微得去了一转现实世界,知道和学习到了很多的东西,可惜当时丫丫没有那个机会,要不然这个天才级姑娘,将会给人更大的震撼。
“嗯,可有意思了呢。爹爹,你为什么对这些都很熟悉的样子?”以丫丫的观察力,胡忧自然是无法瞒过她的眼睛,在她问胡忧面包是什么时候,她就已经知道胡忧对这里比周正王更加的熟悉。那不是一种相熟,那是一种似乎就能的认识。
胡忧笑道:“这个问题,暂时来说还是一个秘密,等以后吧,我想我早晚有一天会告诉你的。”
胡忧现在还不想把身上的秘密说出来,虽然他很爽快的就告诉了李成功,但那是因为他和李成功来自同一个地方。换了李成功也不会随便说出自己的来历,周正王就在这里住了不少的日子,他就不知道这里究竟住着的都是些什么人。
“那好吧,不过爹爹你要记得哟。”丫丫了解胡忧的脾气,知道他不愿意说的东西,再问也是没有用的。
“放心吧,我通道还会骗你。”胡忧在丫丫的鼻子上捏了一下,刚要说话,却看到朱大能匆匆过来。
“朱大能,出了什么事?”胡忧的脸上也没有了笑容,如果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朱大能不会那样。
“少帅,小能受伤了,我们怕有麻烦。”朱大能急急道。朱小能是在后队掩饰痕迹的人,她受伤就意味着拉雷已经发现了这里,至少他发现了大体的方向。
“小能的伤怎么样。”胡忧关心道。别管怎么说,她是为了大家受的伤,如果不是她坚持留在后队,那她应该是大家一会来到这里。
朱大能回道:“不算是重,问题不大。现在我们的问题不是小能,而是拉雷,他要是大军开来,这个小小的村子,可顶不住。”
胡忧皱眉道:“你说的不错。我们先去找李成功,看看他怎么说。”
“敌人?”李成功听完胡忧的话,也皱起了眉头。他们只是玩科学的,他们不是士兵,打仗他们不在行。
胡忧抱歉道:“真是对不起,我也没有想到会把人给招来。”
李成功摇摇头道:“这没什么好道歉的,一切都是天命,就像我和我的悍马车不应该在这里一样。”
李成功划了几个十字,又道:“看来我们会有麻烦,让我们来商量一下,应该怎么解决好了。”
胡忧没想到李成功那么好说话,对他来说胡忧一行人可是给他们带来了一场灾难,再怎么说,他也应该骂胡忧一顿那才合理麻。
“武器的话,我们还有一些,不过我们都不太会用。”
李成功没有理会胡忧的反应,他已经全身心的投进到了战斗之后。
胡忧闻言问道:“你们有什么武器?”
“有一些AK,有些五四什么的,都不是重武器,也没有人对它们有兴趣。”
胡忧眼睛一亮,道:“有多少?”
虽然都是些不太符合这个世界的超现武器,但是在生死关头,胡忧也管不了那么许多了。反正不死鸟军团经常可以拿出这个世界没有的武器,已经是很平常的事。
五连弩,车弩,火枪,在胡忧之前,可都没有这些东西的。
“大约有一库房吧,我也不是很清楚,一会我带你去看看。”
“不用一会了,你现在就带我去,只要东西够量,我们什么都不需要担心了!”
开什么玩笑,要是有上几百把AK,拉雷还冲得上来?
卷十五胜者为王1288章霸气十足
“哇哦,你们是怎么做到的。”
胡忧看着眼前的武器库,整个人都快傻了,比想像中的更多,整整一个房间,都堆满了各式各样的枪支。这些可是真枪,现代化加工大批量生产出来的东西,可不是胡忧做的那种和鸟枪差不多的火统。
李成功笑道:“我们当时在集结的地方是一座军营,之后外了意外,这些东西就跟着一起过来了。”
胡忧听着一愣,脑子里一闪而过什么灵感,可惜没有能抓住,有些不爽的摇了摇脑袋,胡忧道:“有这些东西,那就不用怕了。这个小村将成为一个城堡,没有人可以踏入一步!”
胡忧强大的信心,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能深刻的感觉到。热武器的厉害,李成功是知道的,对此他没有任何的怀疑。丫丫和朱大能并不知道它们有多强大,他们的信心来自由胡忧,因为胡忧说能,他们也就感觉能,就是那么简单。
时间不等人,胡忧马上命人把枪支给搬出火器库,他要求士兵尽可能搬AK,因为这是一种威力强大的冲锋枪,而且数量比较大。军团的士兵虽然大多都摸过胡忧造出来的那些枪,但是对这种纯现代化的武器他们也全都是第一次见,拿一样的枪胡忧教起来会比较容易一些。
“可惜了,如果有坦克,那就更好了。”胡忧在离开武器库的时候贪心不足的叹了口气。他也不想想,真要给他坦克,他能开得动吗。
出门的时候,又一次看到那辆悍马,胡忧灵光一闪,终于又再一次抓到了那丝念想,转头问李成功道:“你们是在军营里出的事,那是不是有军人被扯进了这个意外之中?”
悍马是军用车,枪支也全都是军用的,胡忧在问这个问题的时候,就已经在心里有了答案。因为那武器库里的枪支摆放都很专业,那不是科学狂人玩得转的。
三百六十行,各熟一行。没有人都样样都精通,但是有些东西,是外行做的还是外行做的,却是可以看出来的。专业和业余总是有分别。
李成功惊讶的看了胡忧一眼,叹息道:“怪不得你能闯出那么大的名声,果然是名不虚传!不错,这一次和我们一同是上意外情况的还有一队军兵,他们一共十二人,不过,他们不会帮你的。”
“为什么?”胡忧奇怪道。在胡忧的印象里,军人都是好战的,这会人家都已经打到家门口了,有什么理由不出手?
李成功犹豫了一下,还是对胡忧说了实话,道:“因为他们都已经发过誓,不可以在这里杀生。”
胡忧一听这话就知道这其中肯定有什么原因,但是看李成功没有进一步的往下说,他也就没有接着往下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有时候试图揭开他人的秘密,那是一种很严重的伤害。
胡忧沉默了一会,试探道:“我不要求他们,也没有权力要求他们帮我上战场,只是可不可以请求他们协助我的士兵熟悉这些武器的使用方法?”
胡忧是一个很有自知的人,他知道自己有多大的本事。真正现代化的武器弹药,他只是见过,要摸索着也没有打得响,但是那些使用的经验,他是一点都没有。要自己学会再教士兵,那花费的时间就太久了。
李成功想了想,道:“这个应该可以的,你等我一下,我去问问。”
“好的,这一次真是麻烦你了。”胡忧感激道。这会,他已经确定,这三百来自与他同一个世界的人,对天风大陆是没有野心的,要不然,那一房的武器和十二个正规军人,就可以给这个世界造成轰动性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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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爹,这些东西很厉害吗?”丫丫直到李成功离开,这才小声的问胡忧。
朱大能在一边也竖起了耳朵,虽然他已经猜到这些看上去很不好惹的东西一定威力强大,但是他还是希望能听胡忧仔细的说说。
胡忧拿过一把AK,在手里婆娑着,感受着那金属下面的强大力量。拿枪,成为一个真正的军人,那是胡忧曾经的一个梦着。
女孩子都有一个白马梦,她们总是幻想着那骑着白马的王子,有一天会出现在她们的眼前。男孩子自然不会有什么公主梦,他们是不会幻想有公主出现在他们眼前的,他们希望是公主遇难的时候从天而降,救下公主而获得幸福。
枪,就是让他们可以实现这一切的最好伙伴。胡忧年少实,经常被人欺负,他不只一次的希望自己能拥有一把枪,而现在,他终于拥有了一把真正的枪。
这是真枪,不是微微做出来的那种鸟统,他的威力强大吗?
“呵呵,呵呵,哈哈哈……”
胡忧突然大笑起来,霸气道:“人手一只万人莫敌,你说厉害吗?”
丫丫和朱大能都露出了惊讶之色,他们都有想像过这些武器的强大,可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它们已经强大到吓人的地方。
人手一只万人莫敌!
那不是说手里有了枪,就再没有敌手了?
说话间,李成功回来了,跟在他身边的,还有一个足高他一头的男人。这个汉子看上去也五十岁左右了,却依然很强壮,都不需要介绍,胡忧就能看出来,这个一个真正的军人,他甚至是上过战场的。
“朱大能,集合部队!”胡忧底喝一声,这一瞬间他突然有些紧张。这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的和时代军人面对面,人家才是专业的,而他多多少少属于那种业余人员。虽然在同样的环境之下,那个军人不见得能像胡忧这样在不属于自己的世界里,空手打下一份属于自己的强大势力,但是胡忧却不希望眼前的前人看不起他人部队。
不死鸟军团是他的心血,胡忧为此已经付出了很多很多,不死鸟军团就是他生命中的一部份,他渴望着他们能得到认同。
朱大能跟着胡忧已经十几年,他第一次听到胡忧话语之中的那份紧张,没有多想,他马上按胡忧的命令执行。
集合,整队,朱大能一板一眼的,集合所有的士兵。士兵都是第一次拿到真正的枪支,这枪与以前的不太一样,当也有相同的地方,他们聪明的把枪给背在背上,列队注视着胡忧。
那个跟着李成功一块来的人叫杨溢之,名字挺文艺的,却是一个真正的士兵,他三次带队摸入敌军总部,是一个全能的人才。
杨溢之目光如电,扫过胡忧的脸滑到士兵的身上,又再一次转到了胡忧的身上。村里来了一队军兵的事,他一早就知道,只是并没有出来看已经,这是他第一次见到胡忧。
“来,我来给你们介绍。”李成功笑着,正要说杨溢之的名字,杨溢之打断道:“天风大陆有三个年轻的将星,分别是胡忧,秦明和林正风。
这里地属安融,按说林正风会出现在这里的可能性最大,但也因为这里是安融,他出来在这里的可能性也最小。
秦明是一个极度冷血的人,他不会允许自己被人追着躲在山沟里,而唯一会这样做,又能在这样的环境里,依然自如的人,就只有被称为不死鸟的胡忧,我说得对吗?”
杨溢之这话听不出是夸还是贬,不过他的语气之中,含着一股其他的意思,这算是考教吗?
胡忧淡然一笑,道:“不错,在这三个人之中,最有可能遇事钻在山沟里的人就是胡忧。打得赢打,打不赢跑,战争没有一定之规,保存实力才是千古不变的道理。”
杨溢之微点了一下头,道:“你的士兵很不错。”
胡忧笑道:“你也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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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溢之确实是一个出色的军人,他很快就教会了士兵们运用枪械。
当枪声第一次响起的士兵,所有的士兵都震惊了,他们第一次正真的体会到胡忧说的一枪在手,万夫莫敌的霸气。虽然枪法不是一天可以练出来的,当是手里有了这些利器,他们再不用害怕任何人。
“你在外面呆过?”胡忧抽着杨溢之给的香烟,随意的坐在他的身边。虽然年纪上大家有一些距离,胡忧却觉得他更像是一个多年不见的好朋友。
胡忧很喜欢杨溢之军上那种军人特有的气质,他虽然现在也可以算得上军人,但是那种一看就非常正气的气质胡忧这辈子怕都不会拥有了,他有的总是那种痞气,或是称为匪气更准确。
“嗯。晃过几年。”杨溢之应了一声,把手里的烟丢掉。他能在一见面就说出胡忧、秦明和林正风的特点,已经足可以认明他对这个世界有足够的认识。
胡忧叹息道:“如果我的部队里有你,那将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可惜,那不可能。”
杨溢之看了胡忧一眼,道:“你怎么知道就没有可能?”
胡忧摇摇头道:“因为你的身上没有杀气,如果我猜得不错,你上过战场,而且不只一次,经历过了,也看淡了。”
胡忧这话很有意思,至少杨溢之是这么认为的。
胡忧说得没有错,他何指是上过战场,在执行任务的时候,经他手杀掉的敌人就不下百个。也正是因为杀得多了,在他发现自己手中的力量,可以左右这个新世界的时候,他突然感觉到了厌倦。那是一种很难说得清楚的心态,但是胡忧却看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