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优秀企业的文化和机制》》 · 《万科》周刊 · 2026-07-25
学院的仪式很是庄重简洁,先是院长D.Ellwood讲话,然后由副院长唱名,每个学生上台领取自己的毕业证书,这无疑是最令人难忘的一刻。本届肯尼迪学院毕业生中有两位很特殊的人,一位是67岁的老先生,他的年龄竟比很多教授都还大,另一位是坐着轮椅、戴着呼吸器的女生,她读的是公共政策硕士,当他们上台领取毕业证书的时候,满场学生起立长时间鼓掌。
Ellwood在讲话中说,尽管肯尼迪学院以培养政治家为理想,可是对于每个学生来说,你们未来最大的理想将实现在家庭。我希望20年后,你们能再来哈佛,那时,你们的子女坐在你们现在的位置上,而你们坐在父母的位置上。
如果说这段话很让人动容的话,那么接下来的一段话就有点酸溜溜的了。在现在哈佛的各学院中,商学院似乎最为显赫,在最新出版的毕业纪念报纸上,有人做出调查,23.2%的学生表示将从商,而从政的比例则只有8.3%。Ellwood院长在致辞中似乎对此颇不以为然,他很有点酸葡萄地说,“我们隔壁的那个学院(谁都听得出他讲的是谁),他们手中拿的是美元,而我们的学生拿的却是心怀天下的地球仪,这就是肯尼迪学院的骄傲。”
恰巧,在肯尼迪学院观完礼后,我又溜到商学院去玩。学院的院长Clark正满脸笑容地与一个个学生拍照,有人便开玩笑地把Ellwood的话讲给了Clark听,他耸耸肩说,这就对了,我们的美元是效益,而他们手中的地球仪从来都是成本。
四周的人哈哈一笑,各怀心事,天高云淡地散去了。
萨默斯治校
我在哈佛的毕业典礼上远远地看到过一眼萨默斯,他个头不高,跟那次来参加典礼的联合国秘书长安南站在一起矮半个头,可讲起话来的声音却比细声细气的安南要响很多。在这里,经常有人提起萨默斯。
萨默斯是哈佛自己培养出来的“神童”,他27岁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1983年,年仅28岁的萨默斯就当上了哈佛大学的经济学教授,成为哈佛历史上最年轻的教授。在哈佛执教10年,他以研究“失业、资本税、储蓄行为及宏观经济”而著称。他担任过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1999年出任美国财政部长,2001年3月,在戈尔竞选失败之后,他被聘为哈佛360多年历史上的第27任校长。
萨默斯治校,据说有三招。
第一是广聚财源。他的前任鲁登斯坦校长已经是个敛财高手了,可萨默斯的手段好像更高,除了向大财团和富人募资之外——这是美国高校最重要的收入来源,与中国靠财政拨款大大地不同,他更是在资本市场上大展身手。萨默斯本来就是全球新经济的旗手级经济学家,在他的打理下,如今的哈佛投资基金在华尔街已经是一只举足轻重的大鳄了。
第二是狂抢教授。有了钱,萨默斯就大笔大笔地去买明星教授,近年来,MIT、耶鲁和普林斯顿的很多教授都被他挖了来,颇是引起了一些不满和非议,而很多政府的高官在下野之后也被招进哈佛,在肯尼迪学院里,就有退下来的美国副国务卿、国防部副部长和联合国副秘书长。明星排排站,光芒自然来,学校的质量便油然地更上了一层楼。
第三是向平民倾斜。萨默斯出身世家,他的舅舅是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萨缪尔森,可在治校上他却绝对地走的是反权贵路线。在就任演说中,他就宣称哈佛绝不应该是一所贵族学堂,而应该向更多的种族、国家开放,向平民子弟开放。近年来,哈佛的国际交流学生大量增加,这与萨默斯的力推是分不开的。近期,他甚至提出全免年收入在四万美元以下的贫寒家庭子弟的学费,使得这些人有机会进入高等学府深造。
到哈佛这些日子,我总是不可救药地拿它与我熟悉的中国高校相比。在这里,你看不到很新潮的建筑物,连高楼大厦都没有几幢,它的学生宿舍绝大多数没有空调器,如果单从气派、时尚和豪华来说,它跟目前中国的很多动辄上千亩的大学城相比简直就是“小巫比大巫”。但是,哈佛有35座图书馆,20多个博物馆,有世界级的教授学者,有肆无忌惮的学术气氛,这一些却好像不是一两年就能建造起来的。
美国人喜欢搞排行榜,哈佛已有的26任校长干得好不好,都会由后来者一一点评排行。我不知道萨默斯会排在第几,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靠归大堆和造高楼而能够名垂青史的概率大概非常非常的低。
让人头痛的郑和
今年夏天,在哈佛人文学术圈里最热门的中国名人是郑和。对,就是600年前的那个明朝太监。不久前,有一位哈佛学者发表论文,试图证明哥伦布到北美大陆的时候,确实看到过中国人,也就是说郑和比他要早到87年。
其实这种说法早在两年前就由一位英国业余历史学者提出过,不过这次哈佛学者给出了更为确凿的证据。明年是郑和下西洋600周年纪念,后年则是哥伦布去世500周年,在这种关头一再出现中国人首先发现美洲大陆的声音,终于在全美学术圈溅起了一圈不小的涟漪。有很多人纷纷跳出来反驳这种论点的荒谬,并认为那些猜测不值一辩,因为“哥伦布看到过的中国人,毫无疑问是印地安土著”。那位哈佛学者自然不服气,说他还会拿出更有力的证据。大家都有点紧张,不知道他袖子里还有什么炸弹。
我一开始听到这个事情的时候,并没有太在意。郑和到没有到过美洲,都是老鼻子以前的事了,难不成中国就因此对北美大陆拥有主权,然后可以把它讨回来?
可是,告诉我这个事情的李若红博士却很严肃,她说,没有那么简单,因为,如果郑和真的比哥伦布早到美国,并且真的有中国人在这里生活的话,那么美国文化起源就要重新写过了。美国人一直认为他们的血缘来自欧洲大陆,由此,他们建立了基督教的道德正统和文化渊源,可是如果加上一个郑和的话,所有的结论都要重新下过,所有的价值都会被重新评估,这个事情就闹大了。所以,李博士斩钉截铁地说,就算是那位学者千真万确地拿出了郑和到过北美大陆的证据,美国人也会梗着脖子不相信。
这是一个很鲜活的例子,它让我们如此真实地看到了学术的另一面,那掩藏在种族、政治和文化立场背后的另一种价值观。
近来,美国最热闹的当然是大选,小布什的声势还是很盛,可是一些揭露布什家族的内幕电影和书籍也让他很是不好受。有一本书披露,小布什攻打伊拉克就是为了替老布什报仇,当年萨达姆对老布什恨之入骨,伊拉克国民大会的入门口地板上就是一幅老布什的大头照,谁要进会堂都要踩着他过去。这种“蔑父大仇”,当总统的儿子怎么咽得下恶气。还有一本书,则把布什父子与本·拉登的渊源说了个来龙去脉,其中一个细节是,“9·11”事件后全球禁航,但就是有一架飞机把本·拉登的几十个直系家属从欧洲运到了沙特阿拉伯。
天天在这些新闻中沉进浮出,一方面闹得人一头雾水,不知道真伪到底如何,可是另一方面却也油然地想起英国首相邱吉尔说过的那句大白话:在政治和国家问题上,永远只有利益,而没有朋友。前两天,哈佛商学院的一位经济学家在谈到反倾销问题时也对我说,商业史一再证明,任何国际经济摩擦都无所谓是非,全部是利益在说话。选择性的聆听和有立场的真理,从来是现代社会的游戏规则。
话说到这里,似乎掀开了美国式正义的另一层面纱。让人悲哀的只是,就连郑和到没有到过北美这种纯学术的问题上,也会遭遇如此强大的文化认同阻力。不过替美国人想想也是,如果将来美国历史上写,第一个到这片土地的文明人是中国人,然后才是欧洲人,那么,大鼻子老师怎么接着往下讲呢?
白领2005: 优秀企业的文化和机制第68节 像林冲那样唱歌
《万科》周刊
佚名
一
在我还很小很小的时候,收音机是一件重要的家用电器,很显然,它的地位比手电筒要重要得多。收音机占据了大部分人的业余时间,直到更霸道的电视机出现并且逐渐普及。我还记得,那时候收音机总是放在很高很高的地方,至少是我够不到的地方。我不喜欢这个吱啦作响的家伙,但我还是每天都蹲在它附近,这就像许多年后的我不喜欢电视机,不喜欢电脑,却每天都运行它们一样。所谓喜欢,大概仅仅是一种姿态罢了。我们真正离不开的,往往便是那些不喜欢的东西。
我最早认识林冲便是在收音机里。当时他作为一个历史人物出现,而一个少年英雄的成长则以他为薄淡的背景。那个少年英雄叫做岳飞,等他长大了,他会手握长枪,马踏贺兰,雕像一般地矗立在我们的视野中——哦,是耳朵里。我在收音机里听着他渐渐长大,顺便地,记住了一个叫林冲的人。那个叫林冲的已经死掉了,他和岳飞有同一个师父,同样的武艺,但他没有岳飞那么大的成就,后来他成了一位著名的强盗。
收音机里的岳飞是主角,也是英雄;林冲则是那个叫周桐的无所不能的老家伙心头永远的痛。收音机里没有说他是一个强盗,只说他“为奸臣所害”,郁郁而终。对于叙述者而言,奸臣真是一件完美的道具,可以随时将其嵌入各种情节中,解决一切矛盾。当我开始写小说之后,我发觉作为叙述者,我是苍白无力的;而苍白无力的最主要原因,是我没有一件像奸臣一样好用的道具。
我一直在找这样一件道具,以使我的小说更好看一些。我有一些网友,他们也在写小说,也总能在论坛里获得惊诧与赞美,但谁也不能保证每一篇都好看。我想,他们也在找如奸臣一般适宜、如奸臣一般性感、如奸臣一般无所不能的叙述道具吧。
二
若干年后我开始读《水浒》,当林冲出场时我压抑不住地兴奋;尽管在读《水浒》之前,我已经大略地知道了一些林冲的行状,不过这不妨碍我阅读的热情。那年我12岁。
当我看到林冲初上梁山泊被那个叫王伦的屎蛋指派到最后一张交椅,而他也默默接受的时候,我很委屈,委屈得都快哭了;可我哭是没有用的,因为林冲没表示什么。这个脓包,我想我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不喜欢他了。尽管他最后气势汹汹地杀掉了王伦,搞得自己很像一个暴徒;但他给我的印象用“窝囊”两个字就可以完全涵盖。
我回想起儿时收音机里岳飞身后的隐藏人物林冲,心想,这样窝囊的人合该为奸臣所害,郁郁而终。再后来,宋江攻破了东昌府,俘虏了那个会扔石子的张清——顺便说一句,张清是我很多年里的偶像,梁山泊英雄终于凑够了百八之数,要排座啦。
12岁的我记性非常好,那时候我能背下一百单八将的绰号和姓名,当然,是按照书里排列的顺序。现在我的脑子已经完蛋啦,但我还是记得,林冲同志在梁山担任马军五虎将之职,排名列关胜同志之后,秦明同志之前。林冲同志在梁山泊众家英雄的总排名是第六位,是个领导干部,是个带头的强盗。良好的记性残留到今日,使我在做《南方周末》小强填字的时候很是风光——我很少看沈宏非或者是别人的专栏,只有小强填字是我的最爱。
上一期有一道题目叫做“林冲所担任过的职务”,我毫不犹豫地填上了“八十万禁军教头”,却短少了两个字,我呆了半晌,终于忆起林冲同志曾经在朝廷中担任过“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这一重要职务。
林冲的排位还是不错的,我读完那一章终于长出了一口气。是啊,从儿时起,我便一直在想像着林冲,我终于看到他当上领导了。尽管从经济学角度看,宋江为胞弟宋清安排的酒席总管一职最是肥厚,但12岁的我没有现在这么爱钱,那时的我认为“五虎将”什么的才是真的,比银子值银子。林冲最后死了,我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因为那么多的人都死了。
三
以上是我对林冲这个人物从知晓到了解的过程。这过程里有许多废话,枝节甚多。这不怪我,因为12岁之前我的思维比现在混乱得多,能记住那么多人名,我就已经很知足了。下面要说的是我12岁以后的一些事,如果在叙述中依然显得笨拙而混乱,那说明我的思维从12岁开始就再没有进步;如果你想对此表示遗憾,请把我的帖子复制下来,存在硬盘里,然后放入回收站——如果你的回收站是马桶形的,那就再好不过啦,你点“清空回收站”,轰隆隆……我的废话就消失啦,这是你对我愚笨表示遗憾的最好方式。
说实话,我并不希望你那样做。所以我决定从现在开始,认真一些,再认真一些。我说过,如果我的小说能更好看一点,我会很兴奋。尽管我至今还没有找到奸臣一般的道具,但这并不妨碍我讲故事的热情。我的贴子将有一个题目,叫做《像林冲一样歌唱》。这个题目有些叵测。之所以要起这样叵测的标题,是因为我的小说都是贴在论坛里的,这样的话比较醒目。谁也不愿意看着自己的东西那么快地被淹没,虽然那是最终的、必然的结果。
但这样一个标题并不是很好充实。林冲并不是一个著名的歌者,我要非得说他获得了梁山卡拉OK大赛冠军似乎不那么容易。但这样一个标题却在某一日脱口而出,继而变成了我硬盘里一个文件的名字。这个空白的文件像一道题目,等待我去解答。我清楚,解答完这道题目,我就可以再也不看《水浒》了。
四
我长大以后,一度对一些出身北大的诗人非常迷恋。请注意,是“出身北大”的“诗人”,缺一不可。一个北大出来的政客或者学者显然就不那么吸引人,甚至一个记者或者小说家都不吸引人。诗人,惟有诗人,而且是北大那地方出来的诗人才拥有让人迷恋的气质。这说明我很势利。不过没法子,我就是这样的人。后来他们之中有几个不幸去世了,遗憾之余我只好寻找一些活着的继续崇拜。我选择了一个叫西川的人,我傻乎乎地看着他的诗,然后说,写得真好啊。说实话我并不知道好在哪里。后来我买了一本《让蒙面人说话》的书,那是西川的随笔集,我看到了一些洋溢着智慧和才识的文章,所以我想,西川的诗写得真好啊,就凭他这些好看的文章,他的诗怎么能不好呢?
在《让蒙面人说话》里,有许多篇文章给我印象深刻,比如《色情的莎士比亚》、《我为什么喜欢玛丽莲梦露》、《我读张若虚〈春江花月夜〉》、《从马可波罗未曾旅及中国说起》、《巴尔扎克的肚子》等等等等,不一而足。在他才华横溢之余,他提到了林冲,他说林冲是他所深爱的小说人物。西川说:“在中国古典小说中只有一个人是我深爱的,这人就是林冲。林冲大概是中国古典小说中惟一一个孤独者的形象……,他在草料场中高喊‘好大雪’时,透露出无限的苍凉感。”
西川是我的偶像,他说的话我信。我重新找出《水浒》,回忆着我12岁时记住的那个林冲;尽管施耐庵竭力将一个“豹头环眼,满山唤作小张飞”的林冲强加给大家,但谁也不会把林冲想像成张飞那个样子。林冲是文雅的,甚至是孱弱的;他总是留给大家一个背影,而且很是瘦削。
五
《水浒》是中国人取之不尽的影视资源,因此我们可以在电影院里或是电视上看到现代人装扮的林冲。也许你知道一个叫梁家辉的香港演员,他演过皇帝,演过大亨,也演过同性恋,他还演过林冲。在那部电影的最后,林冲变得坚忍勇决,与那个反面人物进行了一次噼里啪啦的大决斗。我觉得梁家辉还是很适合扮演林冲的,这俩人都跟得了肺结核似的,但很遗憾那部电影很糟糕,不但浪费了大量篇幅来描写林冲与鲁智深的革命友谊,更在最后把林冲变成了一个本色的英雄。
也许这样的电影看上去更让人舒服,现代人已经无法容忍一个声名在外的传统英雄像林冲那样活着了。但说实话,离林冲实在是远了一些,也不合逻辑;如果林冲果然如电影一般在最后即变得冲动而嗜血,那他必定会返回东京去杀高俅,而不是去梁山当那个劳什子的强盗!
相比较而言,央视拍摄的《水浒》里对林冲的处理就更好一些,他不但一如既往地窝囊,而且结局较之小说里更加悲惨——他等于是被宋江气死的。“大河向东流,天上的群星参北斗”,但是,林冲这样的人合该气死,这是窝囊一世的必然结果。
而那草料场前的孤独,其实已是林冲最后的歌咏了;如果说宋代有小资的话,林冲大概便可以算一个。
林冲没忘记在那样一个悲戚的雪夜小小地犒劳一下自己,他买了酒。整部《水浒》贯穿了酒香,但其他人的酒往往是增添豪情的工具,比如武松,你这酒不是烈吗,不是三碗不过岗吗,我偏要喝上一十八碗;或者是鲁智深,他的酒伴随着狗肉颠覆了和尚的清规戒律——而林冲的酒却是苦的,寒冷的雪中他的酒是他仅有的、最好的、也是最后的伴侣。《水浒》中的醉酒虽然不乏苦闷、郁郁不得志时的独饮,比如宋江写反诗一节。但宋江最后毕竟还是写了反诗,发泄了郁闷,而林冲的酒却毫无结果。他的酒没有变成泪水,已是万幸了。
林冲喊道:“好大雪!”
在那样一个雪夜,林冲被自己的孤独彻底埋葬了。那之后,无论是身为逃犯的林冲,或是身为强盗的林冲,都再也没有活人的鲜活气味。他那一声嗥叫,嗥掉了自己最后的一点欲望;如果这算歌唱的话,林冲无疑是中国古典小说里最苍凉的歌者。
好大雪。好大的雪!
六
今年冬天特别冷,雪也特别多。我没有机会如林冲一般独自行走在雪中,但走在人群里,我相信自己与林冲一样孤独。
遗憾的是,我无法在雪中歌唱,哪怕是一声简单的“好大雪”。一个人,他该有怎样的机缘,才可以像林冲那样歌唱?
我最后一次翻开《水浒》的时候,林冲正在距离山神庙三华里的地方。林教头风雪山神庙,裸着身火烧草料场。我找不到12岁时为英雄们排座的孜孜不倦的自已了,我走在雪里的时候,只觉得冷。我的鞋很滑,如果我奔跑的话,肯定会摔倒。我的小说还没有一个如奸臣一般的道具,我的生活里也没有一个合适的理由让我快乐或者悲伤。灰蒙蒙的城市天空下,没有一个瘦削如痨病鬼的林冲孤独走过,有的只是一张张与我相似的平庸面孔,他们和我一样安静地走在雪里,却没有适意的感觉。
很多现代人的身上都有林冲的影子:才干、谨慎、敬业、坚韧、低调、懦弱,屡屡受挫折后又敏感、多疑、暴躁、孤僻、封闭、傲慢,最终窝窝囊囊、怀才不遇、心有不甘、然后孤独一生。
白领2005: 优秀企业的文化和机制第69节 十年一吃巴蜀梦
《万科》周刊
杨早
1973年12月19日,天下太平。我出生在川南一个叫富顺的县城人民医院中,并在此度过了生命中最初的十年。
先介绍一下这个大家都不知道的地方。富顺,原名富世,因六朝时创建的富世盐井得名(后来号称盐都的自贡,起初不过是富顺的一个区),唐初避太宗讳,改名富义,宋初又避另一个太宗讳,改名富顺。这个地方除了出盐,也出过一些人,据说明清两代中进士者两百多人,川谚称“富顺才子内江官”。说到才子,明代有李调元,清代有刘光第,民国有李宗吾和陈铨。据说记得乡先贤的事迹有助于励志,所以这些人我从小就记得很熟。
富顺的吃不算著名,但也不辱没天府之国的名头。其时敝人尚未成长为一名美食分子,但显然已经得了启蒙的滋味,后来能够一直将吃作为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和小时的成长环境是分不开的。这个年纪的吃是不成体统的,只好不依谱系而按照地域,将其划分为三类:家中、街上和学校。
素有豆花饭,荤有炒茄猫儿
富顺吃食中最家常又最知名的,莫过于豆花。豆花不是豆腐脑,也不是老豆腐,在外省学会吃川菜的同志注意,你们根本就没吃过正宗的豆花!
黄豆现推的豆花,如雪如玉,堆在一汪鹅黄的卤汤中,食指已经开始微微摆动。
然而富顺真正名震全川乃至行销海外并非豆花,而是豆花的蘸水。而且一定要现点的,罐装的完全不是那回事。紫红的辣椒,翠绿的葱花,一碟碟地摆在乌黑的木桌上,并无香味,却已引得唾液如心事般奔涌。一碗豆花,一碟蘸水,是谓之“素豆花”(“荤豆花”只是加一碗肉,其实不必),再来两斗碗“帽儿头”(两碗饭扣在一起),就是人见人爱的“豆花饭”。拢共两毛五分钱,却能吃得人满头大汗,口舌生津,一个字:HIGH。《死水微澜》里说,当叫花子都要在成都当,其实在富顺当也不坏,一天总能吃上一顿豆花饭。
豆花蘸水最好的牌号是“刘锡禄”,听说后来此人到美国去了,于是整个富顺的豆花饭水平倒退了一个世纪。他女儿开的“小刘豆花”,也不错,只是不够HIGH。
闲常早饭,馒头花卷外,有泡粑和燕窝粑。泡粑类似外地的发糕,只是小个些,易消化,不甚经饱,以西湖宾馆的为佳——顺便提一下,富顺有一个西湖,县志上明确记载“天下西湖三十六,富顺西湖列第七”,推想前三名大概是杭州西湖、扬州瘦西湖、惠州西湖,中间还有三家,不知在哪块地界。
燕窝粑是所有小孩子的恩物,因为从我爸到我,无不对之终生垂涎,念兹在兹。其实不过是做工精细些的花卷,抖散成丝状,染红色,极甜,间杂肥猪肉粒。这有什么好吃呢?然而热爱得不行。多年后我将它写进大学时的作文里,同学们都以为粑以燕窝名,定然高级好吃过广东茶楼的“顶点”、“超点”,实则也是穷人乐。但是小时候对它的爱慕不亚于慕少艾。
小时吃的席,多半是婚宴丧火或年节时的转转酒,据说我一上桌就霸着面前那盘菜猛吃,带我的大人无不叫苦连天。现时多已淡忘,印象深刻的只是一盆青笋焖兔。富顺人实在爱吃兔子,上学时会经过一条叫马门口的街,一条街都是杀兔子的,杀好的兔子一只只倒挂在树上,无头,据说剥了皮的兔子和猫难以分辨,常常有奸商挂兔头卖猫肉,顾客回家一吃,酸的。这种传说不时听闻,以致重兔轻猫的观念根深蒂固,后来在广东十年,从来没起心去吃他们的龙虎斗,大概这是童年阴影。
我小的时候,富顺的酒席还是很有章法,六个碟子的凉菜,三道热菜,一道汤,一道甜点,再三道菜,一道汤,一道甜点……似乎可以无限循环。
有一道菜,在我知道它的妙处时,已经是禁菜,炒茄猫儿。茄猫儿,就是青蛙。据说不准卖,可是你挡不住,在农贸市场上禁,农民会背到居民家里卖。后来发布指示,什么级别以上的干部不准吃。没多久,县里一个头头被抓了现行,他开会时有乡下亲戚给他送来一背篼这个!我自小被教育要爱护益虫,吃青蛙时却从未有半点怜惜或悔恨之心,这东西实在太好吃了!用红椒丝、姜丝,急火炒,浇一勺明油,哇!终于体会到什么叫“差点儿把舌头吞下去”。素有豆花饭,荤有炒茄猫儿,一想到它们,我就怒气冲冲地质问自己为何要远离家乡。
街头吃食
由于我家是一个文明家庭,所以我在十岁前很少有下馆子的经验。那么在街上吃什么呢?爆米花、棉花糖,这些是少不了的。成都街头常见的糖饼,富顺并没有。我能记得的街头吃食,无非是稀米粑、冰粉和凉糕。
稀米粑大约是糯米做的,如纸般薄薄的一大片,如寻常果盘大小。味道很淡,有一点点甜,像软糖外的糯米纸,但是更有质感。一片可以颇吃些时候,每片又有不同的颜色,一分钱两片,小时也是狂爱的吃食。掰一小块放在嘴里,让它在唾液中慢慢溶化,也是极满足的事。在大人眼里这是既不健康又没吃头的东西,因此决不容许购买。据说我曾经为了争取这一购买权和姑姑闹别扭,以跳进水田相威胁。她不理我,我也就算了。
这么平淡的叙述出自强势的大人一方,在我模糊的记忆中,那时的悲愤和失望是难以言表的。每当我读到书上关于弱势群体权利的表述时,我就会想起那个试图用自杀捍卫一片稀米粑的小孩。不过,倘或今天我带着一个小孩,他要求购买这种低档的不卫生食品,我同样会强硬地拒绝。不管怎样,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冰粉是夏天的吃食,家里也会每天做上一桶给大家饭后喝。然而街上的冰粉更有味道。用纱布包一种叫“冰米子”的植物颗粒,不停地在水中搓捏,慢慢地那水便凝固成果冻一般的半固体。舀一大块在碗,用马口铁小勺切碎,浇了稀稀的红糖水,一口气吸喝下去,心头一片清凉。不知怎的,总嫌家里的冰粉凝得不好,红糖水也兑得太甜或太淡,还是街头五分钱一碗的解恨。
冰粉都是凉水摊带买的,这种小摊主要卖凉水,自来水加上糖精和色素,盛在玻璃杯里,用玻璃片盖着。买这种水喝也被大人悬为厉禁。可是对于一个疯跑了一下午,满脸是汗,水壶里的水早就喝得精光的小孩子来说,一杯凉水可真是难以抵挡的诱惑。
凉糕是担子挑来卖的。糕是米糕的一种,黄黄的,一大块地罩在纱布里。挑担子的人为你切一块下来,同样放在碗里,切成小块,浇红糖水。凉糕味道像湘西的米豆腐(或者就是同一物也不一定),碱味颇重,我不甚爱喝,但是在门前叫住一副挑子买东西吃的况味很有意思。
一个思之潸然的食堂
有人说:学校有什么好吃的?中学之前是没有,每顿饭都回家嘛。顶多是校门口应季的桑葚。夏日的中午,校门要两点才开,许多小朋友都会提前一刻钟到达。于是五分钱一捧的桑葚便迎来了它的旺季。到校门开启时,大部分小朋友的嘴唇都是乌黑的一圈,常遭到把守校门的值勤老师的怒斥。
上了中学便是另一番天地。富顺最好的中学是二中,离城约四公里(这个学校近年出的最有名人物大概是郭敬明,据说是韩寒之后最红的文学少年)。学校在柿子岭上,周围都是川南丘陵地形,一条大江从山脚下流过,说不上山明水秀,倒也别有一番风味。
那时还没有班车通学校,所以几乎全部学生都必须在校午餐。富二中的食堂是当时学校风潮的重要源头。大师傅们早上来做饭时,会发现门板上钉满了干枯的馒头,三不五时会有大字报在校园出现,那往往是上百行的长诗,而且是一韵到底,带给观众许多吟咏的快乐。有一句顺口溜流传上下:“天大地大不如富二中的馒头大,山清水清不如富二中的稀饭清。”现在的小孩当然不知道这是“天大地大不如共产党的恩情大,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的翻唱版。
但在我的记忆中,食堂仍给我很深的印象。首先是水煮肉片,那是用菜头(外地不知叫什么,就是榨菜的原料)打底,一颗颗花椒粒密布于汤内,肉片半肥瘦,在筷尖上泛着油光。肉片的鲜嫩,菜头的润滑,花椒的电麻,轻易就制造出一场舌头风暴。多少次吃完这个菜,跑到水龙头下冲舌头,以抵消一点儿那种蚀骨销魂的快感。这样的好菜居然才卖两毛钱。每逢后来吃到不知所云的辣椒汤,内涵单薄的打底生菜,以及冰冻三尺的肉片,我都忍不住深深地怀念那一大盆富二中的水煮肉片,直至泪流满面。
其次是每当放学时,大师傅们站在校门口,用大簸箕装了无数的卤鸭头和鹅翅膀。五分钱一个的鸭头,擎在手中,一路吃回去。当然,十分钟不到就报销了,然后是抓蝗虫、偷玉米、逗农民家狗的时间。
虽然有这么一个思之潸然的食堂,富二中饮食天地的美好就在于它的多样性。罗素说得好:须知参差多态,正是幸福的本源。通往操场的门口有一家小面店,冬天的课间,那是一定要去吃一碗抄手(馄饨)或汤面的。抄手基本上只有皮,面也只有一两,然而要的是那碗奇辣无比的汤。我们站在小店口,一面呼噜呼噜地喝汤,一边听老板娘和来吃东西的工人打情骂俏,印象比较深的如“你个舅子!”“是,我是舅子,我是你姑爷的舅子!”四川话骂架往往以承认对方的前提,再偷换概念来达到反击的目的,窃以为比“你才校园民谣!你们全家都校园民谣!”的反弹式要高明一些。
更好的吃处在校外,一般是三四个人,合出一块钱,到小饭馆里请老板称一点肉,加素钱炒个“翘荤”。莫忘了,咱学校是在农村包围之中,那肉那菜都是鲜灵无比。每次都让我们吃得汤尽盘干,心满意足。哦哇,不能再想了,口水都流出去七厘米啦。
不太方便的是要凑够人,有时人数够了,又须大家同意吃何种菜,常常因此同学翻脸,各自走开,隔几日方又凑到一起大吃小喝。
饭后的余兴也很多。说过了,我们处于农村包围中,校外的公路上,常年都有农民摆摊卖各类的果菜,什么时鲜卖什么。甘蔗、大麦柑(柚子)、番茄、苹果、桔子、玉米……“划甘蔗”是流行的娱乐和赌博,取一根甘蔗,向老板借了刀,用刀头点住甘蔗梢,使之立住,提起刀来,喝一声,刀在空中划一个圈,在甘蔗将倒未倒之时立劈下去,倘能将甘蔗一分为二,那自然是高手中的高手,可以独享整根甘蔗。大半都是宫本武藏式斜劈而下,则断口以上的部分归你,下一个接着来,直至将甘蔗分完,而输家反而要付甘蔗钱。许多人对这游戏乐此不疲,志不在吃,往往有赢了后分赠路人的壮举,当然也有为甘蔗倾家荡产的,老板总是很乐意让你赊帐。
我最喜欢的,是用两角钱买一个大麦柑,携一册小说,去到礼堂的阶梯转角处,那里有一扇窗。慢慢地翻书,慢慢地将大麦柑剥来吃了。富顺的大麦柑总是青涩的,吃得满嘴发麻,从嘴唇到舌头都失去了知觉,而且酸得流泪不止。然而哲人说过:有吃的,有看的,沙漠也是天堂。就这样吃掉一个大麦柑,看完一册书,听得预备上课的钟响,站起来拍拍屁股走出去。
说到此处,想起唐振甫先生批评川菜美韵久已不传,全无规矩,剩下的,只是火锅这种上不得台盘的东西在那里跋扈。确实,火锅只是符合外地人对川菜的想像,一味麻辣而已,论到细品,有甚滋味?忍不住改龚定盦诗曰:
剧谈惯喜说吃喝,满眼京华尽火锅。
忆到滋味唾液涌,天下美食已无多。
白领2005: 优秀企业的文化和机制第70节 一对月收入300元的哈尔滨夫妻
《万科》周刊
沈灵均
看过两位高手写的《月收入4000元在北京怎么过》和《月收入3000元在上海怎么过》,深有感触,这不禁使我想起了我前两年的经历。
我那时在哈市做点小生意,经朋友介绍,租到了一个地点稍偏的厂属住宅楼。搬家那天,乱七八糟的粗笨东西很多,一个人摆放很辛苦。我试着去敲隔壁家的门,邻居家的夫妻很爽快地答应了。夫妻俩看上去都是大约三十五六岁,干起活来很勤快麻利,从两人的谈话中我知道了男的叫强,女的叫华。他们有一个十三岁的儿子正读初一。忙活到傍晚,我极力邀请他们到饭馆去吃晚饭,两人坚决地拒绝了。我便订了外卖,拿到他们家里,夫妇俩很不好意思:“不过是帮忙归置点家当,这么破费实在是不敢当。”华整理餐桌预备餐具,还到厨房炒了一盘花生米,说:“不好意思,家里没什么准备的,炒盘花生米,大家拿它下酒。”我心里很纳闷,都什么时代了,炒花生米也能招待客人吗?我趁说话的时候仔细打量了一下他们的家:一室一厅,房子未装修,家俱是十几年前的那种组合家俱,仅有一台老式的北京牌电视,室内是张双人床。房厅是张单人床,外加一张餐桌和几把椅子,它们都被收拾得很干净。
我对这个人家深入的了解起始于一次吵架。那天,我晚上回来,听到隔壁有吵架声,继而有男人的吼叫声和女人的哭声。肯定是两口子吵架。我想都没想就敲他家的门,开门的是强,看到我很不好意思,华在那儿抹眼泪。我只说了一句让大姐到我家坐会儿吧,便不由分说,把华领到了我家,给她拿饮料和面巾纸,不禁随口问了一句:“夫妻这么多年,孩子都那么大了,还吵什么呀?”华竹筒倒豆一般把情况告诉了我。
原来,十几年前,强和他哥都没有考上大学,强的爸爸告诉他俩,只能有一个人接班(那时国有工厂的工人退体后,子女可有一人接班),而得不到接班的人可以得到一间平房,所以当时强的哥哥选择了接班,而强得到了那间平房。三年后,他便用那间平房与华结了婚。华也是接父亲的班,工作在某厂办公室,干得不错,领导也是与华父熟识的老人儿,当时厂效益很好。鉴于以上的条件,婚后两年华便分到了现在住的这套一室一厅楼房,可也就在当年,强上班的那家街道办的小商店倒闭了。强拿出家中仅有的三千元积蓄去学人家做生意,可是赔得很惨。这以后,强在家看孩子好几年。一家人的生计全靠华的工资支撑。可是就在三年前,华的工厂减员,同办公室就她一人下来,因为她不是大学生。厂里照顾她,给她办了退休,每月能得220元退休金,再加上平房出租一个月100元,这样一个月320元的收入,全家维持了近三年。
就在前些日子,华的厂里又有了新文件,原先得到福利分房的职工,公房要作价卖给个人,华的这个楼房要向厂里交5000元。而强的哥哥接班以后,工作没两年,效益也不好,工资时有时无,再加上没有房子,所以直到三十多岁也没找着对象。终于在三十七岁有了对象,要结婚,因为困难,强的家人提议让强把平房借给他哥哥。强回家与华商量。华因为楼房交款本已很头疼,又听了这事,就发生了吵架事件。
我听了呆上好一阵子,吃惊地问她:“一家三口一月320元怎么过呀?”华告诉我:“不浪费每一分钱。”买菜四五天一次,从不去菜市场,而是早起到早市买,不论斤买,买估堆货,回家挑出能吃的。在夏天的时候要多买几斤柿子,给孩子吃,柿子维生素多。全家一个月买二斤肉,瘦肉全都给孩子,肥肉焯油炒菜,不光解馋而且省油。冬天则腌一缸酸菜和咸菜。电话只接不打,晚上看电视就不开灯。华还说,结婚十五年了,用的餐具还是当年结婚时买的,孩子从没穿过过百元的衣服。强做饭很好吃,再不出奇的菜也做得滋味十足,结婚后,他们从未下过馆子。日子再紧,亲戚的红白事没落过。若再有剩余,攒起来买些穿戴。现在还得留存补够那5000元!
我真是吃惊于华如此精打细算过日子。华说她跟强日子过得还可以,就是强的耳根子软,谁的话都听,回家少不了吵架。
后来几年,我们常有走动。据说强的哥哥还是去近郊租了一间平房。我那些日子经常早回家,他们便总邀请我去吃饭。饭很简单,总是一盘青菜、一盘花生米、一盘鸡蛋,强做的味道的确特别好,我每回吃得都比在饭馆吃得饱。
强的儿子很懂事,我从未见过他向父母要求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孩子也很有礼貌,我每回给他的零食,他都交给他妈妈。他还会给我倒茶水,陪我说话。
相处得久了,他们的亲戚我也认识了一些。从他们的口中我得知强和华特惦念老人,华经常到婆母家去帮忙干活,不惜力的那种。而强也总是买来鸡或鱼,做妥当,除了给儿子留下少许,其余全部装入饭盒中给岳父拿去。两口子也极少红脸,一家人经常在饭后下棋或是打扑克。休息日到江边散步,到街心花园打羽毛球。后来,他们都分别又找了工作,但都没干长,可是谁也没有埋怨对方。
我本来想劝华把平房卖了,做点小生意,可是当我见着那间不足30平米的平房以后,打消了这个念头。
转眼到冬天了,华给他们的儿子买了一件新羽绒服,才60元,我看也挺好。他家有时弥漫一股醋味,华告诉我,是她煮的,为防感冒。她还向我要过大可乐瓶子,每天晚上装上自来水放在暖气上,这样第二天全家早起洗漱的水就不致于很凉。春节的时候,他们也置办了许多年货,新衣新帽、烟花鞭炮。华说她这一年攒了1000元,加上前两年的2000元,她把这3000元交给了厂里。厂里特准她剩下的2000元以后再交齐也行。
又过了一年,因为一些原因,我要离开那儿了。临走时,华欣喜地告诉我,有个熟人给强介绍了一份工作,在一家玻璃店打更擦玻璃,店主不错,听了他家的情况打算用强。他们家的买房款已经全部交给了厂里。我也一阵惊喜,我告诉华这是个好兆头,因为玻璃越擦越亮,生活也一样。
白领2005: 优秀企业的文化和机制第71节 一天
《万科》周刊
简直
一
早上十点睁眼一看,又是一个好天气。窗外,太阳光从东南面的天空,以及西南侧那幢高层建筑物的玻璃幕墙上同时照进来,看上去有两个太阳。人类的伟大可见一斑。
和不争论兄确认了下午的聚会,就开车出门。星期六的三环路还是很不错,除了一对追尾之后趴在双井桥上吵架的汽车对交通稍有影响之外,马路上车子都跑得挺欢。先以舅舅的身份去看望正在上大一的外甥,然后以网友的身份去西子湖茶楼喝茶,这样的安排使这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六显得比在床上赖到下午稍有意义。
大一的外甥正在构想一个惊人的计划:退学回家,弃电从医。两周前我已现身说法地劝过一回,告诉他其实本科教育是狗屎,学什么专业都无所谓。今天见面一问,原来老舅说的话都成了耳旁风。没别的招了,今天就来个忆苦思甜。
菜点上来了,小伙子吃得很香。正是能吃的时候嘛。想想挺奇怪的,十一年前初到京城的时候,倘若也有个舅舅之流三天两头来学校接了吃饭,自己的生活与今天会有什么不同?对,这是一个说话的由头。于是从十一年前讲起,从学校的伙食讲到英语学习,再讲到当时我所见过的北大理科学生是如何起早贪黑到图书馆占座,还讲到这些理科生现在在硅谷如何风光(这部分是综合留学幻想小说编的,以我本人浅尝辄止的留学经历来看,把本科毕业直到而立之年这七八年时光捐给异国的穷乡僻壤是一件非常无聊、非常不划算的事情)。论证了学理工的大一同学就应该埋头读书之后,问外甥:你们宿舍的同学还都是十点起床么?外甥很实在,点了点头。这一点非常令人疑惑,是如今的大学生与往昔不同了呢?还是北大自有北大的牛处?考虑到后者的可能性大得多,不免责怪了一番他的高考数学成绩。这孩子在数学一门上就丢了一百分,而他的总分再多二十分其实就能上北大清华了。
对牛弹琴达一个半小时,看看是前往聚会的时间了,结帐回学校去拿车子。外甥一路沉默着,令人不由得郁闷起来。真可谓人各有命,如当初有这么一位聒噪的舅舅来请吃饭并且给我讲述过去的大学生活,对我而言那该是一件多么给人启蒙的事情。回忆中已日渐模糊的大一生活,能想起来的就是自己脑子里当时异常强烈的“批判现实主义”情结。那个冬天我组织的社团出版了一份刊物,发刊词上我似乎写道,这个冬天应该下点雪了,但它还不下,让我们等到何时呢?因为诸如此类的文字,加上当时尚在读博的刘军宁、单少杰等几位的文章,让我们的刊物只出了一期,就连社团都被“取缔”了。那时没有人告诉我大一应该怎样为大四找工作做准备,没有人告诉我燕园外边真实的社会和真实的市场是个什么样子。
在出身良好、日夜攻读新东方红宝书的同学的环绕下,我整整做梦直到大二,才被一重一重的调查和处分的威胁警醒,知道了自己是谁,自己生活在什么地方。后来就一味地流俗了下去,直到今天,终于晚熟、且后发先至地成为一个问题少年的市侩开导者,一个试图回避他人青春理想的、年长十一岁的长辈。
二
每次聚会,缥缈兄都非常准时,而我是例行的迟到,但今天终于被我早到了一回。停好车,买了一包白沙站在路边抽,不久就看见缥缈兄像一个知青一样单肩背着挎包走了过来。永远是那么亲切、和善的笑容,而今天绽放在冬日的阳光里显得更加温暖。到茶室里坐等片刻,书生伉俪、AK47、不争论、zhaoxiao和ZW等次第而来。
不知谁说起了北京出租汽车司机的事情,使得这次聚会终于成功避免了黄段子交流而上升到学术讨论的层次。ZW尖锐地指出,出租车司机向出租汽车公司交租的事,即使取消,也不能改变市场上出租汽车司机的处境,因为中国经济目前就是以牺牲劳动者的福祉和自然环境来换取低廉价格所支撑的发展速度;因为出租汽车是一种特许经营的行业,如果出租汽车公司不收租,那么这钱就归了政府,司机是一样的命运。关于这一点我当然要反驳了,问为什么这就是一种必须管制和特许的行业?缥缈兄代答曰,全世界都是这样的,也有人附和。zhaoxiao精明地作壁上观。我又反驳,提出全世界都如是(何况这还只是一种假说,有待调查核实),中国也未必要如此;正因为中国有特别庞大的廉价劳动力,所以中国消费者其实可以穷奢极欲地享受服务业带来的便利;作为举例,中国只要是个挣工资的,都敢进理发店去按摩,去足疗店捏脚,“西方发达国家”的打工仔们有这个享受吗?
越说越觉得自己有理,这是我的职业病。下一步我的观点听上去很宏观了:如果政府完全放开出租汽车牌照,把目前所有的黑车变成白车,并且无限制地允许老百姓的私家车挂牌营运,因为中国人多的特点,假设北京街上有一百万出租车,那么出租车的收费肯定就是汽车折旧及保养维修费、油钱以及司机按普通体力劳动者的通常收入(北京目前应是800到1000块上下)摊到行驶里程上的单位价格,可能就是一公里四五毛钱。低于这个价格,就有人转出这个行业,高于这个价格,就又有新人加入。如此一来,去十公里外办个事,打车也就三、四块钱(目前外省一些尚未搞“出租汽车管理”的中小城市就是这个价钱)。这样一来,就会有如下情景出现:拥有私家车是一件奇蠢无比的事,除了开运动车郊游越野、开名贵车显摆之外,没有任何人会愚昧到自己花钱买车、修车、加油、租车位等来开车上下班。于是,全北京大部分的车都跑在路上拉活儿,停车难的问题被无形化解,交通拥堵的问题不复存在。全世界都会惊叹中国人性化、个性化的公共交通工具之发达。那为什么“西方发达国家”不能仿效这种做法?和洗头、捏脚在它们那儿发展不起来的道理一样,因为它们的人力太贵了。而中国最大的比较优势正是在于取之不竭的廉价人力资源。
由于上面的话讲得比较圆满,ZW提出我们讨论的不是同一个问题——他是针对某些媒体对出租汽车司机的泛滥同情而论,而我说的是更宏观的政府管理应该不应该的问题。高手就是高手,又保持了不败战绩,我只好认可上一段辩论又“双赢”了。也罢,经济人俱乐部最新的口号就是:“如果你要勉强赢了辩论,那将会是与你的对手一起赢了的辩论。”
zhaoxiao在一旁猫了多时,此时发话总结道:简直说的很对!中国就是应该大力发展所有劳动密集型的服务业,这样又扩大就业又提高人民生活的享受。我接着zhaoxiao的话碴子添油加醋:全国十四亿人,有两亿种地,两亿制造工业品,就够吃够用了,其他十亿人互相提供从头到脚的服务,每一个细节都有一种专业,而且政府除了维护治安之外不收额外税费,如此加大服务交换,全社会的享受指数肯定让地广人稀的老毛子嫉妒得吐血而死,没死的人纷纷把打工所得的钱拿到中国来享受服务,钱花完了再回去打工,如此这般,全世界的财富都流到中国……
网友聚会就是这样,以上不过是这一天的花絮之一。在今天三个半小时的畅谈中,缥缈兄所谈到了安徽粮食系统做假蒙老朱的事,不争论提到但未充分展开的单一目标政府与多重目标政府之行为模式差异问题,书生痛陈人大代表选举中,莫名其妙产生的选民小组组长私下决定哪些候选人进入决赛权,从而使看似良好的选举制度荒唐化的亲身经历,都使在座的各位享受到了丰富的精神下午茶。这也是一种因为人多而产生的福利啊。
因为某些同志惧内的原故,会议到五点半结束。拐了个弯把缥缈兄送到木樨地,我前往北大。
三
多时没来了,进入校门时心情居然有点激动。这是男人谈政治过多的后遗症。在昏黄的路灯下缓缓行过拖手的学生情侣、一望可知的进修地方官群体、花钱镀金的EMBA学员一排一排的小车、急匆匆踏自行车赶路上自习的那些我向外甥描绘了一中午的北大理科生,心情一阵好过一阵,这个让我当过一年兵,让我犯过各种事,倒过各种霉,进过数次保卫部,对年级学工组组长拍过桌子,经历过喜欢的刑事诉讼法老师被发配到贵阳而尊敬的前任导师在经济特区被三陪小姐打死的惨痛故事,从纯朴的西北少年蜕变为一个生活态度暧昧的毕业研究生的园子,总是让我感到那么放松、亲切。
车子停在电教前最后一个车位上(PekingUniversity的确被现在的学生们称作ParkingUniversity,但我觉得这是一个大趋势,除非实现了我下午所谈的出租车自由化模式),我不动任何脑子地去大讲堂售票处排队,也不管今天是什么节目。我就是为了进去坐上一坐。
排了半天,到我了,要一张今天的票,售票员说早没了,别人排队是买下周四的《手机》票。郁闷但不觉得丢人,这是自己的地盘嘛,调头离开就是了。
沿着大路往南门去,想去风入松。路过一个博士楼时,突然想起1992年冬天我不怀好意地纠集了两三位同学去骚扰他们二级英语班漂亮迷人的英语老师、后来受挫喝吐了的事情,又倍儿激动地走进去,想找个男厕所放松一下。伤感啊,现在竟然想不起那楼号是二十几了。跟着前面的同学进了门,几位男生上楼,我在一楼右拐,走着走着有一屋子出来一位女博士,特意地看了我一眼。于是忙问:男卫生间在哪儿?二楼。
楼道顶牵着两条线,满满地挂着洗干净的衣物,走在中间,有一种穿花拂柳的感觉。上完厕所,惊奇地发现外间的洗手台边有一女生在洗碗。
出楼时发现楼居然是上锁的,跟写字楼里一样需要用卡扫一下。我当然没卡了,于是朝门房的女人喊了一声阿姨,第二声忙换成大姐,也许得改成小妹才对呐。女人冷冷地问,来找谁的,让谁把你送出去。我说我来谁都不找,就为上个厕所。女人一边开门一边说,下回来上厕所就不给你开门了。出得门来,心情依然高涨,我阔别多年的校园生活啊。
又走了几步,发现原来农园的所在现在有一大型建筑光照如昼。是新建的学生食堂。我决定在这里吃一次饭。食堂的确很新潮,外边有往楼上开的滚梯,里面又装有直升的电梯。还是那一句老话,今非昔比。问了一下,说不收现金,“请到吧台买卡”。啧啧,吧台。
买了十块钱的卡,多了个心眼,问这能当几块用,被告知可当七块八用时,觉得自己的直觉真是可以啊!要没问,端上十块钱的东西去划卡就糗大了。这肯定是因应北大校园里流窜着大量的社会闲杂而发明的铸币税,同学们通过内部渠道肯定是一块当一块。这个制度不错,支持!
算着算着拿了七块八的东西,交钱时人家说是七块五,我说那卡能充值么?不能?那我不要了。师傅说,拿着,那边有豆包一个三毛。心下一阵惭愧,赶紧收好。
食堂的桌子很干净,找了个空位,坐下后又打量了一下整个餐厅的格局。国家是发展了,在这么体面、人性的地方吃饭,这些孩子成人后的心理应该阳光得多了吧。
正对面坐着一个头发竖着、有点胡子、一脸痘痘的男生,根据盘子里的东西和刚才的认识,可以判断他的盘子里装着四块五。一天十块的话,一个月三百。我一边吃,一边胡思乱想,一边四处张望。大投影正放着中央五,有人站在跟前看,脸上也有些胡子,头发也竖着,脸上也坑坑洼洼。羡慕啊,我一边吃一边色迷迷地看着这些过去的自己在目前的自己身边走来走去。
男生吃完走了,新坐下来一位女生。拿着一大瓶白开水,看来吃完饭又要去上自习了,为什么我的外甥不是这样的?因为他上的不是北大!我一边恨恨地想,一边看近在咫尺的大二女生(不知为什么我就知道她是大二)的脸庞,与男生的痘痘相辉映,她的脸上有很多细细的绒毛。我想像着两年以后这张脸就要走到社会上,到所谓的公司里,面试通过后,开始变得光滑、白皙,并在有了一定的经历后不可避免地憔悴下去,多么让人心痛的过程啊。祝你平安,姑娘(当时我真的想到了这句话,而且用的是张承志的风格)。
吃完饭,跟着学生们排队放完餐具,我真的回到售饭的柜台处拿了一个馒头装在兜里,这样就花完了卡里的钱。
穿过南门,欣慰地发现夏天看到的“野蛮拆迁违反三个代表”等大幅标语还在南门西侧已成废墟的照相馆墙上。这就是北大,因为有人抗议,拆迁就中止了,一停就是一年,领导还是不错的!心情更加好了。
来到风入松。意外地发现资源楼的外墙上那硕大的竖写“风入松”三字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书店”。想想人家老板修改得很有道理。有几个外地来京人员能知道“风入松”是个书店?
书堆里发现一本装帧美丽的《张爱胡说》,翻了翻后决定买之。因为胡兰成的《今生今世》一篇到处流传的只是和张爱玲的情爱故事,这书里居然是从他小时写起的。
因为缥缈兄下车前叮嘱买本当期的《当代》看一篇农村调查的报告文学,就到处找期刊柜。多时不来,格局已生。问过售书人,知道这里没有该杂志,有点怅然。胡乱又拿了一本书,离店,回家,赶着看北京一台的《绝对权力》。
一周前不慎被这电视剧抓住了,于是想看下去编剧如何把这反腐的大戏收场。果然是戏剧,今晚已演到邪不压正,而最根本的原因是邪方在北京的靠山——一位元老的太子被证明是一个退伍军人扮成的骗子。周梅森还是很毒啊,夹带了私货在此被我看出。倘若那太子是真的呢?那么齐书记和刘秘书长两位高大全人物的小命就悬了,这一点傻子也看得出来,只不过被编剧用春秋笔法给蒙过去了。这至少说明整个创作集体还不是发了臆症,他们知道大家知道(不是病句)所有的潜规则,都看得懂。
这一天接下来的时间变成了以上的文字。写到这里已是“这一天”的下一天了。网上网下的人们都在过夜生活,在北京,在外地,在中国国内,在中国国外。大家晚安。
白领2005: 优秀企业的文化和机制第72节 二人转,绝不高于生活
《万科》周刊
暂停
最深刻地体会到自己是一个沈阳人,是在十年前。
那会儿我还年轻,第一次从远方回家过年,前半程坐得谨慎而压抑,在上海转签后终于坐上了沈阳段的火车。车开不久,一位乘客操着浓烈的东北腔冲列车员喊:“大姐,有雪花啤酒没?”雪花啤酒是沈阳的老牌子。列车员话接得也麻利:“今年沈阳一场雪都没下,你让大姐上哪给你整雪花去!”
大姐的嗓子亮得像口热辣辣的白酒,在轰然而起的笑声里,邻桌刚认识的两个老哥守着一瓶老龙口、两包花生豆,已经开喝了。
前几天,有北京朋友跟我诉苦,说到了沈阳发现那里没有夜生活。我说你丫这是在夸沈阳人民高雅呢,还是在侮辱沈阳?那些自诩高于生活的东西,沈阳或许没有,可要说生活,只要是24小时以内的事,(奇*书*网.整*理*提*供)沈阳全有。
下回再去沈阳,你听我的,甭去五星级的酒店里找生活,那不属于人民群众。先去小馆子吃一顿吧,喝点小酒,别要五粮液、XO,那不是秃老亮爬电线杆子——装灯嘛!就来一个三两装的口杯,辽中、法库的白酒味儿都挺正,沈阳的老龙口也行。
吃什么?那看你爱哪口了。海鲜大全、满汉全席之类的大馆子招牌响,我就不介绍了,真正有地方特色的风味小店,十个里面倒有九个门脸算不上漂亮。而且,这些地方外地人通常不知道。
市体育学院西门有家小店,叫奥凯熏味大全,每天要外卖的人排长队。熏豆皮、熏鸡架、熏鸡脖、熏猪蹄,熏烟是按秘方配的植物烧出来的,绝对是一流的下酒菜,一个口杯估计是挡不住了。
你要是爱吃酸辣甜,推荐朝鲜菜,韩都的烤牛肉和狗肉汤沈阳最有名,分店也开了好几家,你一说韩都出租司机都知道。不过要是吃朝鲜小菜,比如辣萝卜块、辣白菜什么的,最好出来换一家,因为最爽口的得数位于皇姑区北市附近的云龙烧烤店。
满族风味也有,沈阳是大清朝的老家呀。和平区一经街的南市杀猪菜馆农家风味特足,那里的血肠白肉、酸菜粉条都是害眼病贴膏药——没治了。杀猪菜馆还有一道炒脆骨,咬起来咯吱吱地,一个人吃,能给自己解闷。
串了几家馆子,喝下2、3个口杯,夜晚在微醺中才刚开头。接下来干吗?放心吧,不会让你去泡酒吧、洗桑拿,全国已经小康了的人民除了忙着数钱,都在干那些!把三里屯都泡成啤酒展销会了。到沈阳来,怎么着也该换换样儿。咱上剧场去!
看话剧?不是。话剧,尤其小剧场话剧,属于高雅艺术,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沈阳对号称高于生活的东西具有先天的免疫力,“做报告,喊口号,沈阳人民不感冒,”出租车司机会跟你说:“别装神奇啦。”除非赵本山演,不然票房可没保证。沈阳的特产是二人转,“宁舍一顿饭,不舍二人转”。前排有特座,咱坐中间,10块、20块的足够了。嗑瓜子儿,喝茶水儿,听小曲儿。
二人转在东北也火了200多年了,要说世界上还有不高于生活,而是与生活混血长肉的艺术,上世纪初的爵士和现在的二人转算两个。二人转是一个统称,一个人演叫单出头,两个人的叫二人转,把场子铺开了的人物戏叫拉场戏。按美学家王朝闻的说法,二人转“她好像一个天真、活泼、淘气、灵巧、泼辣甚至带点野性的姑娘,既很优美,又很自重,也可以说是带刺儿的玫瑰花”。他是在说二人转,我倒觉得好像是在形容我那开放在初恋中的东北女孩。
余秋雨说得更邪乎,“我的《中国戏剧文化史》有缺漏,书中重点介绍的剧目历史上没演过几场,而像二人转这样天天都在生活中演的戏却无法出现在大学的讲台上,无法出现在任何文字本上,这对我们学者而言是个耻辱。”
二人转艺人们没空在意学者的耻辱,写进书里也不能当饭。他们在村镇、地头走场赚点辛苦钱,那些收了庄稼趁农闲唱戏的叫“高粱红”,全年都唱的叫“四季青”。二人转出了不少名角,老的不说了,赵本山、潘长江、李静、高秀敏都是唱二人转出身,靠演小品出了名。要说二人转重新火起来,赵本山折腾出来的电视连续剧《刘老根》起了挺大作用,老赵现在也成了沈阳的旅游形象大使,与其他城市形象大使青春靓丽的少女脸蛋相比,老赵或许更接近城市的本质。
进了场子,你就会发现黑土地里冒出十个八个赵本山太正常了,不光台上能逗,台下起哄捧场的都能让人乐半宿,简直有“人皆可以为尧舜”的架势。
二人转演员都有绝活,转个手绢翻个跟斗是最基本的,你要是听到刘欢在唱《大河向东流》也别惊讶大腕怎么来了咱这寒窑,台角上边唱边颤的那个“小老太太”就是模仿秀的高手。
二人转讲究“说学逗浪唱”,这个“浪”字诀曾经引得一大批有理想的文艺工作者立志将其改造,但等到看A片、发桃色短信在文化人儿中流行起来之后,大伙就都开始引用名言了,孔子云:食色性也。而沈阳,真正是一所两个人的城市,男人和女人。跟二人转一样,“千军万马,就是咱俩”。在两个人之间,生活显露真实的一面,谁跟我谈“寓教于乐”我跟谁急,二人转毫不掩饰它彻底的娱乐精神。两个人之间的娱乐自然顾忌无多,哈哈一笑,不就图一乐嘛。
即使是名角,上台通常也不马上演正戏,而是先唱一段“小帽儿”,既溜溜嗓子热身,也制造点气氛。“小帽儿”大都和过年的情节有关,二人转本来就是农闲“猫冬”时解闷的。比如《看花灯》、《双回门》、《小拜年》,第一句台词都从“正月里来”唱起,要么是“正月里来是新年儿啊,大年初一头一天儿啊”,要么是“正月里来正月正,正月十五逛花灯”。一出《小拜年》是最常见的“小帽儿”,你要是说这出我看过咱走吧,那你就外行了。我前后看过4回,每一次都有“事故”,有中间插进一段“说口”的,有故意唱错词引出包袱的,总之都让你笑,笑得没有一次重样的。
“从前看你竹竿子样,长来长去节节空;从前看你像豆芽菜,长来长去弯了躬……常言说好虎一只能拦路,(你是)一百个黑瞎子五十对熊!”(《回杯记》)
作为土得掉渣的民间艺术,二人转险些被西方戏剧理论和舞台程式批得销声灭迹。说唱靠本子,唱腔靠谱子,动作靠导演,这些规矩让二人转失去了特色和活力。二人转出彩就出在表演现场即兴、狂放无忌,整个演出完全以台上的演员为主,乐队的调门也跟着演员走,一曲开唱,没人能说出它哪停哪缓。
这点上的确很像上世纪的爵士乐。爵士乐也是来自社会最底层人群的自娱自乐,充满了音乐的即兴发挥和演唱热辣的性挑逗意味,而且决不会出现相同的现场版本。后来白人元素越来越多,爵士乐的“高雅化”使它最终迈进了林肯音乐厅,演奏却日益沦为炫技。二人转里面的“性”,既直露、火暴、不羁,又让初来乍到的你在冷不丁目瞪口呆、面红耳赤之后,心里暗自叫绝,咧嘴儿会心一笑。一笑之际,彻底放松。
“大姐你天上住的是高楼大厦。”“我情愿跟你住着茅草房……”
“大姐你上方吃的是山珍海味。”“没有小女婿吃啥也不香……”
“大姐你天上的户口下方搁不下。”“我情愿跟着你把盲流当!”(《张四姐临凡》)
演员们咬字儿咬得也个色,儿话音很多,但和评剧或者北京方言的儿化音不同,北京话的儿化音让人感觉利落、脆亮、讨巧,二人转里的儿化音却总透着股戏谑劲儿。“可别累坏了你的身子儿”,这句唱词的感情色彩完全根据主语不同和演员的肢体表演而变化,当主语是“大妹子儿”,那就是一对小情人儿在打情骂俏;当主语换成某个宏大叙事的主角时,就完全成了一次让对方啥话也说不出来的“恶毒”嘲讽。满台的儿化音里晃荡着一副吊儿郎当、嘻皮笑脸的架势,没这架势怎么混江湖啊。江湖的口味就是二人转的风格。
演员逗是逗,你别看他粗口不停,满嘴段子,但有一点,二人转二人转,“万人围着二人转”,永远是这两人在台上互相玩笑取乐,把自己贡献给群众的搞笑事业,从不拿别人说事儿。偶有那些两个人互相挖苦得有点过头的情形,观众虽然还在笑,但总有那体贴敏感的看客,拍着手鼓掌却低了头:艺人不易啊,茶社里演,夜总会里演,桑拿房里演,炕上地头,牲口棚里,只要有观众两人就转起来。除了自己和搭档,没有任何资本,谁的眼色都得看,那就只好拿自己开涮。损己娱人算不上高尚,但互相开开心的同时,却让种种居高临下的“关怀”与“教化”,显得除了博人一笑之外什么都不值。“……你太累了,也该歇歇了。”“这歌唱得好是好,就是有点虚头八脑。我歇了你给钱呢,孩子他妈都下岗六年了!”
对那些大红大紫的名人,二人转演员表现出典型的民间气质,既不奉承攀亲,也不讽刺嘲笑,而是用最狠了一招:模仿,以假乱真的模仿,让你在惊讶、爆笑与丰富的联想中,感觉釜底抽薪的肆意和把日子颠倒过来活的痛快。在长期被指责为低俗的表演中,似乎隐有真正的大幽默。
东北话里有一句口头禅叫“没正形儿”,用来形容二人转演员正合适。这群活宝一遇到正经表演就绷不住劲儿,让他们做一场鼓舞人心的报告,非得事先吃两片“伟哥”不可,不然讲两句就疲软,总忍不住插科打诨的。台下要是掌声热烈,台上保准绝活不断,所以你看的时候别介意演员怎么总是跟观众讨彩,即兴类演出的一个特点就是演员与观众不分家,气氛出来了演出越发地好看,所谓“人来疯”是也。
用二人转演员自己的话说,要演就要尽情尽兴,将“随意性”推到大狂大美的地步。“要爱就爱他个死去活来,要思就思他个神魂颠倒,要醉就醉他个天昏地暗,要折腾就折腾出个戏来,折腾出满堂喝彩!”在以全球化为口号的城市生活对西方世界的模仿秀中,大喜大悲、大收大放、充满乡野气的二人转能不能被写进戏剧史,能否被主流社会承认,实在也没有哪个东北人有精神头儿去劳这个神。
作为纯粹农村民间戏曲的二人转,在改革开放20多年后工业化、城市化轰轰烈烈的今天,不但没有式微,反而进城了。几乎在进城的第一天就和街头的工人文化打得火热,这本身就颇具意味。二人转在21世纪的沈阳仿佛成了隐藏在铁西区废弃的厂房之间、艳粉街上某扇门后,再也丢弃不掉的一座秘密花园,在里面可以肆无忌惮地释放情感,发泄郁闷,打骂玩闹,且乐今宵。
看完了现场,连喊带跳的估计你又饿了,翟家驴肉城这么晚早关门了,咱去“大青花”消夜去,要不就进“一手店”,一人戴一副塑料手套啃酱脊骨喝扎啤。“白加啤,出问题”,别怕,我有醒酒的秘诀,沈阳人民都知道,晚上要是喝高了第二天一早直奔西塔冷面店,3块钱一碗原汤冷面下去,保证又是一个社会主义新人。
回北京,又想二人转了,咋办?这病我给你治,去酒吧追“二手玫瑰”乐队的现场看。“二手玫瑰”是最时尚的二人转,崔健他们管它叫摇滚。你不信?咱先不说主唱就是地地道道的东北人儿,你听这唢呐声里像针尖儿一样咬你耳朵的词儿:“混到了北京我混没了牵挂,混乱了生活我混长了头发,究竟是什么让我无法自拔呀,是不是我拔出来真的就软了。”没错吧,冲这浪劲儿就能看出它的二人转出身。
这乐队的风格用俩字儿就能形容:恶劣。“我们的生活它还在开,往哪开?往红楼梦里开。我们的爱情它还在开,往哪开?往高潮里开。我们的青春它还在开,往哪开?往枯萎里开。我们的理想它还在开,往哪开?往西游记里开。”这种恶劣也已经上升到了恶毒的艺术高度,在众人为开屏的孔雀叫好的时候,他总是拉人转到孔雀背后去瞅两眼。至少和二人转一样,这些歌唱时刻提醒听众,那些自命高于生活的东西常常有一条形而下的命根子儿。
什么?你到沈阳看过二人转了,觉得那真是太俗啦?是啊,我没说不俗啊,总结全文大意如下:谁愿意看谁看去,中途退场你有这个自由,但别事事地说什么要提倡高雅艺术,急着净化市场,砸人饭碗,你没瞧见还有那么些人苦哈哈乐呵呵地坐在场子里看得美吗?
我能向你证明的只是——沈阳让人舒服着呢,街上有人转来转去,台上有人转前转后;绝对不会有人强迫你高雅到把小腰抻坏了。在我此刻的回忆里,这所城市只顾忙着生活,从不鼓励高于生活。
白领2005: 优秀企业的文化和机制第73节 八点半,交友酒吧
《万科》周刊
黄铁鹰
西安皇城酒店附近有几个酒吧,不知什么原因大部分生意都很冷清,服务员比客人多。我泡酒吧的原则是:客人少的店绝不去。因为到酒吧是找热闹来了,没人怎么找热闹?另外,酒吧的灯光都较暗,如果人再少,总觉得像“黑店”。因此,一晚上连闯了3间店,都是一进门就给吓出来了。惟独在东大街上靠近鼓楼处,有一间叫“八点半交友酒吧”生意很好,客人进进出出,显得很热闹。可是一看这个酒吧的名,又有点不敢进了。什么叫交友酒吧?难道进去一定要交友?不交友就不能喝酒?进去喝酒就能交到朋友?有这等好事?是不是挂着羊头卖狗肉?
我以前的职业经常出差,国内国外没少泡酒吧。全世界人泡酒吧的心理都差不多:解闷。在酒吧里有两种方式可以解闷:找人聊天;看别人聊天。酒吧里的表演往往是聋子的耳朵——可有可无。在酒吧里能交上朋友是解闷的最高境界,发展为一夜情的是解闷的极品,导致结婚的则是极品中的极品。2004年5月结婚的丹麦王子同他澳洲塔斯马尼亚的新娘,就是在悉尼的酒吧解闷时相遇的。因此,除了酒鬼,大多数泡酒吧的人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要的是那种气氛和遐想。然而,绝大部分酒客达不到最高境界,最后只能捞了个喝酒解闷的作用。
这个招牌太吸引人了,它把酒客们想要而又得不到的东西,赤裸裸的说出来。尽管有许多疑问,我还是鼓足勇气走到门口,向正在招呼客人的服务员问:“这里面干什么的?”小伙子说:“酒吧。”我又问:“怎么交友呀?有人给介绍吗?”小伙子说:“不。自己进去找,愿意找谁找谁。”噢!我心想那不就是酒吧吗?这么多人,看来不是黑店。
进到里面,果然人潮涌涌。我的同伴说:“咱们分开行动,看谁能先找到朋友。”我说:“行!”我把棒球帽向下压了压,让心理感觉年轻一点。服务小姐把我领到一个座位上,问:“喝什么?”我说:“双份杰克.丹尼,不加冰。”我又说:“我是第一次来,这里面怎么交友呀?”她说:“有3种方法:第一,你看中谁了,直接过去找就可以。第二,你看每个桌上都有号码,你要是看中哪个人,不好意思直接过去,可以添一张交友单,把你的桌号添上,请服务员给你递过去;如果她同意了,你就可以坐过去了。第三,你也可以把你的个人资料和桌号添到交友单上,送到中间的吧台,那里的服务员把你的资料打到电子屏幕上,别人就知道你的情况了;如果有人相中你,就会过来,或通过服务员联系你。”
酒来了。我喝了一大口,端起杯开始四下巡视:酒吧里有四五十人,显然男多女少;并且都是年轻人。看着看着,我有点打退堂鼓:因为同这群人比,我的年龄不再有优势了。可是既然来了,观察一下再说吧。抬头看见吧台上面电子屏幕打出的字,我乐了。第一行:“12号台,楠楠,白领丽人,豆蔻年华,手机1234567。”第二行:“15号台,雄伟男士,1米78,年龄33岁,公司副总经理,爱好爬山游泳。”第3行:“20号台,菊苣,70年代出生,化妆品生意,爱好:蹦迪,电话:7654321。”
正看着,我的同伴端着酒杯过来了,说:“我转了一圈了,看来没戏,咱们年龄太大。”我说:“别着急,才9点半。你还是回你那儿坐,别影响我交友。说不定就有人喜欢和咱们这样满脸沧桑的人聊天呢。”他说:“那你得找间夕阳红交友酒吧。”说完,他回到他的23号台去了。我的酒快喝完了,也没有物色到一个可搭讪的对象。我看大多数人,都是先以纸为媒,或向目标投纸问路,或通过电子屏幕上介绍自己。于是,我也向服务员要来一支笔和交友单。写上:23号,男,名大学博导,50岁,爱好:周游世界,指点人生,教人发财,电话:815815。我径直走向吧台,亲自交给了酒保。那小伙子看了看纸条,盯了我一眼,说:“这就给你录。”我刚回到座位,就听周围传来一阵阵窃窃的笑声。抬头一看,我写的那条征友广告打上去了。有些坐在远处的人,还特意站起来向23号桌我的同伴那里望了望。看我的同伴还没反应过来,我笑着钻进了洗手间。
当我从洗手间出来,向我同伴望了一眼,他依然傻呆呆嘬着酒,左顾右盼地觅友呢。可是还没等我坐下,周围又响起一阵更大的笑声,这时我发现有人开始注视我,我一抬头,看到屏幕打出:“27号台,澳洲俊男,55岁,农民,1米65,欲觅芳龄30以下,身高1米65以上,能讲英文,受过大本以上教育的女子为友。电话:518518”。他妈的,我就是27号!我的同伴狞笑了。为了证实我不是1米65,我只能自嘲地站起来,把帽子摘下了,给大家敬个礼。可是接下来,越坐越不是滋味,总觉得一双双年轻的眼都在盯着我笑。我向同伴打个招呼,狼狈地跑出来了。不一会儿,他也笑着出来了。我说:“本来这里就男多女少,你把我的年龄加大,身高减小,我不就更找不到了吗?”他说:“这就像美伊战争一样,一旦打起来,就不由你了。”
在回酒店的路上,看到那几间仍然开着门,但没什么客人的酒吧,我说:“为什么8点半交友的生意好?”他想了一会说:“我相信是面子问题。本来酒吧就是交友的场所,但咱们中国人好面子,即使在酒吧里,陌生男女之间搭讪也需要不是一般的勇气。而8点半交友酒吧给大家提供了一个名义,被搭讪的和被拒绝的都无所谓,因为来这里就是交友的。”我说:“名正言顺就有这么大作用?”他说:“对呀,比如说:民国时期蔡锷将军到北京八大胡同逛窑子,爱上了名伎小风仙,也要说是为了躲避儿皇帝袁世凯的耳目——为了革命的名义而嫖妓的。因此,这个故事在中国人的耳朵里才能变得顺了。”我说:“可是,我观察了,即使在8点半酒吧里,大多数人还是通过纸和电子屏幕来传递信息,而不是主动过去搭讪。是不是西安人特别好面子?以至于名正了,言还不顺?”他说:“这不是西安人的问题,咱们也一样,年龄一暴露,就不自然了,怕人说:老马吃嫩草;老不要脸……,因此,还没行动就感到猥琐了。人心虚,做事当然要先投石问路啦。而那些西方鬼佬,因为文明历史短,进化程度不如我们,对这些猥琐的事不以为耻反而为荣,所以在酒吧里才显得那么自然。”
白领2005: 优秀企业的文化和机制第74节 论徐克的《笑傲江湖三部曲》
《万科》周刊
埃德温·福斯特若平扬/译
我第一次有幸在大屏幕上看《笑傲江湖》是在纽约举行的徐克电影回顾展上。我几乎错过这部电影,因为我琢磨着大多数的影迷认为《东方不败》比它优秀许多,必定是有理由的。幸运的是我的一个朋友说服我说花9美元看这部电影是值得的,而且我们计划接下去看《东方不败》。《笑傲江湖》应该是当代电影史中最被低估的电影,一种有争议的看法认为它甚至比《东方不败》更好,我不知道它为什么没有被热烈追捧。
这次回顾展的观众非常喜欢这部电影,我敢说超过了对《东方不败》的喜欢——公平地讲,《东方不败》放映太晚且拷贝太差。无论如何,我们无法否认《笑傲江湖》是一部非常优秀的电影。我无法理解:这部电影有这么多的导演(署名的有四个)和数不清的制作问题,它最终怎么还能成为一部很有品质且风格连贯的电影作品——我们该为电影奇迹而感谢上帝。与香港传奇导演胡金铨一起,徐克在本片中坐上了导演席(在后两部续集中他只担任监制),他用灵动而幽默的光芒推动着这部电影。他同样也给电影增加了动人而不伤感的人性。
《笑傲江湖》向更传统的武侠电影表示了敬意,同时也开创了使用吊钢丝的高度活跃的风格,这点在后来得到很多电影比如《卧虎藏龙》的借鉴。一些西方的评论家抱怨片中的动作和情节难以理解。如果说像《笑傲江湖》这样相对直接的电影,他们脆弱的神经已经受不了,那么他们看《风云再起》的时候麻烦不就更多了吗?《笑傲江湖》中缺少东方不败这样的大反派,但这并不必然是缺陷,每个事物都有属于它的时空,《笑傲江湖》就是令狐冲的故事。
搞笑而可爱的许冠杰饰演令狐冲,华山派的大弟子。顽皮的小师妹岳灵珊(叶童饰演)跟着他去完成一项任务,这个任务使这个天真而坦诚的剑客卷入了灾难与权力斗争。故事发生在明代,一个魔鬼般的太监——在武侠电影中经常出现这样的人物——和他的手下努力找寻着一本武功秘笈《葵花宝典》,上面记载着获得超自然力量的方法。经过一连串的事件和让人晕眩的打斗之后,令狐冲与他的小师妹卷入了冲突,很多来历不明的人都想找到《葵花宝典》。在这一过程中他们遇到了两位英勇的年老剑客。其中一位是日月神教的成员,他写作了一曲“沧海一声笑”。歌曲与他们的友善感染了令狐冲。
对令狐冲施加影响的还有另一位流浪江湖的老者,出人意料地,此人是一位剑术大师。令狐冲不仅从他那里学到了“独孤九剑”,而且他还使令狐冲回到华山以后对自己的师傅产生了怀疑。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令狐冲与日月神教搅在了一起,日月神教是一个类似吉普赛的高地人的迷信团体,他们被更狡猾的中原人所敌视。日月神教的首领是一个坚忍克己的挥舞鞭子的女人,她叫任盈盈(张敏饰演)。她的好朋友是放荡的驱蛇者蓝凤凰(袁洁盈饰演,她的出色魅力使她在第二部中仍然饰演这个角色,本片中的其他人都没有得到这种荣幸)。
在影片的最后,令狐冲赢得了这些女人的好感,她们帮助他对抗邪恶的太监。但随后令狐冲不得不与自己的师傅决斗——那是一个为了得到《葵花宝典》而出卖徒弟的虚伪小人。令狐冲和他的女性朋友们经受住了残酷的考验,但是这位年轻的剑客已经永远不再迷恋这个江湖。
从表面上看,《笑傲江湖》是一部机智诙谐而编织精当的动作电影,从头到尾充满动感和娱乐性。但在急速的外表之下,它其实是一则关于官僚社会的腐败本质的寓言。影片中只有那些拥有极大权力的人(朝廷、华山的掌门,等等)才努力不计任何道德代价夺取《葵花宝典》。反之越是弱小而被压迫的人(华山弟子,流浪者,苗人,等等)越有道德原则,他们认为荣誉与忠贞远远比《葵花宝典》重要。在与令狐冲的热闹对话中,华山掌门不成功地试图利用弟子对门规的忠诚,让令狐冲食言讲出《葵花宝典》的所在。
对话最后表明,令狐冲对禁止食言的门规的理解远比他师傅深刻。本质上,在社会中,那些制定并实施法律的人,正是那些最先蔑视与滥用法律的人。在影片的高潮,下面的问题又被提出:到底什么更为重要?——一张能够带来独裁与无限权力的纸还是朋友写的一张非凡的曲谱?令狐冲遇到的那个寂寞高手就是一名希望与这个野蛮无良的世界断绝一切瓜葛的隐士,后来令狐冲追随了他的榜样。《笑傲江湖》有一个潜在的主题——寡头政治为了得到或维持权力而扭曲自然人性中最基本的道德真理。既然如此,那远离这个险恶而堕落的社会不更好吗?当那些朝廷鹰犬作茧自缚时,你与朋友尽情欢唱“沧海一声笑”不更好吗?
东方不败
程小东作为本片的导演,创造了一部更加隐晦神秘的作品。这一次令狐冲的扮演者变成了李连杰,这位超级动作巨星使这个角色具有了更加超凡、狂野和激烈的深刻特征,这当然是必须的,因为与他演对手戏的是魅力十足的银幕女神林青霞。
岳灵珊与任盈盈的扮演者是李嘉欣和关芝琳,这两位女星也是李连杰的常配搭档。东方不败的扮演者就是刚才提到的林青霞,她是20世纪80年代香港很受欢迎的女星,在《刀马旦》、成龙的《警察故事》等经典影片中都有出演。而东方不败这个角色则使她成为亚洲电影的一位完美偶像,这使她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众多香港电影中获得主要角色,如《白发魔女》等。
在《东方不败》中,令狐冲被重新塑造成一个嗜酒如命的酒徒,与他的小师妹一起穿山越岭。他们在按计划与日月神教的朋友会合后(双方有几个月没见面了),打算前往牛背山归隐,在那里他们可以永远重回享受美酒歌谣的生活。我感到惊讶的是,人们忽略指出在看《东方不败》之前先看《笑傲江湖》的重要性。续集理所当然地指望观众已经看过前一部,看过《笑傲江湖》,那么《东方不败》里的很多情节和微妙之处就会得到理解。比如:令狐冲与日月神教的关系就是在早前经历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并具有了更多的意义。还有,如果我们了解了整个噱头的话,令狐冲用毒蝎子泡酒以获得更多功力这一小细节会变得更有趣——在第一部中,令狐冲差点被毒酒毒死。
在经过一系列神奇的打斗之后,令狐冲及华山弟子再度与他们日月神教的朋友——任盈盈和蓝凤凰相遇。但是在分离的几个月中,发生了很多事。任盈盈的父亲——日月神教的老教主被人监禁,她的东方叔叔接管了神教。事实上,东方不败并不仅仅是接管了日月神教。
在三部曲的每一部影片中,权力斗争都在不断升级扩张。第二部中,东方不败率领高地人试图征服藐视他们的中原人,日本武士也卷了进来。由于感到欠任盈盈的人情,令狐冲决定在归隐牛背山之前去完成解救任我行的最后重任,导致他又卷入了一场新的斗争,很不情愿地回到了武林之中。
下面是影片最有趣的地方。在我们的英雄令狐冲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任盈盈的东方叔叔正逐渐变为东方阿姨。他得到了声名狼藉的《葵花宝典》,并且真的练习上面的神功,拥有了超自然的力量。然而这里有个陷阱,他必须自宫才能练成神功。结果,东方不败变成了女人,他表现出一个神功无穷的变性者所具有的喜怒无常。
这还不是全部,真正最有趣的在于,我们的酒鬼主角令狐冲(他不知道东方不败的真实身份)开始了与东方不败的浪漫爱情。虽然在很多评论《东方不败》的影评中经常提到《哭泣的游戏》这部电影,但令狐冲与东方不败之间的罗曼史却从不见人提及,即使这是影片中最重要的情节线索。在它那火爆奇妙的打斗场面和纷乱的意象之下,《东方不败》其实是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令狐冲与东方不败,两个命运多舛的人之间的悲剧。
并不是说令狐冲很难作出选择:岳灵珊和任盈盈都渴慕他。但他当岳灵珊如兄妹一般,这让岳灵珊一直很沮丧;即使他很关心任盈盈也不能说明他爱上了任盈盈。令狐冲的不幸在于,他梦中心爱的女人是东方不败——她不是真正的女人,虽然在影片中他是如此像女人。
《葵花宝典》对东方不败来说是双刃剑:一方面,它给她无穷的超自然力量;但另一方面,它也让他变成了她,因而远比一个纯粹的男人在情感上要敏感和脆弱得多。当东方不败没有征战杀戮的时候,她会想要远离事物,畅饮美酒,并对这“无良的世界”耿耿于怀。正是她的这一面吸引了令狐冲,反之亦然。顺便说一句,东方不败与令狐冲在水中一起品酒开始他们的爱情的场景是电影史上最美好的时刻之一。
哎!在影片的最后,立场的不同使令狐冲与东方不败不得不正面冲突,对抗彼此。尽管早前残忍地杀死了令狐冲的大部分朋友,东方不败仍然表示他对令狐冲的感情是真挚的,因此她无法下手,没有尽全力去对付令狐冲。
在那精彩绝伦的决战之后,东方不败似乎被摧毁了,任我行又重新执掌了日月神教。但第一部笑傲江湖的道德主题仍然主导着这里,任我行与他的前任一样残忍。出于对无端杀戮的厌恶,令狐冲和岳灵珊离开了中土,去往扶桑。这部电影和令狐冲的故事到此为止。
白领2005: 优秀企业的文化和机制第75节 怀念波洛探长
《万科》周刊
林黑
没有人像他那样强烈渗入了我成长的经验。狗熊一样的文明的绅士,白西装白礼帽,走到哪就能把罪恶放大到哪儿。他睡觉都睁着眼,好像将整个人生的纷纭细节都看成阴谋的组成部分,但另一层意义上,又等于让平淡的生活充满了紧张的悬念和注定要爆响的手枪和地雷。当贵妇人责骂他是“小人”时,他鲜明而自豪地纠正道:“是比利时小人!”
抒情的部分也令我们难忘,因为那时的“文艺”还没和政治与教育分家,观赏刑事案件也暗带审美实践,那是我们完成残缺不全的文化积累过程,波洛探长传感过来的,不仅仅是睿智幽默,还有丰富的人生哲理文化峰峦,“他是被钱币砸死的,”“一个小地方的教师怎么能教学生罕见的古老的外语呢?”“女人最大的愿望,是被人爱她。”
那时我数学很差,突发奇想要是由波洛探长来解析难题演绎公式,我们一定能追上陈景润。他的盛气凌人因为正义而合法,他的老眼昏花因为专业精神而警策;微不足道的电影楷模比著名的大师给我们更多,随机相遇的经验与目睹比传世经典的熏陶更深切;因为那时我们耳聪目明勤劳敏捷近朱者赤,记忆力等于草原上的欢马驹。
怀念波洛探长,有百分之四十是怀念毕克的声音,那是何等辉煌的鼎盛时代。当时没有参照物,他们真比外国人还外国人,矫揉造作、煞有介事、鼻音很重的话剧腔,好象专靠语言就包打天下了——问题是他们真把多姿多彩的外面的世界手捧给我们。永远的肥胖身材,永远的讲吃讲穿,永远的贼眉鼠眼,永远的权威推断,肥胖的老年人,语言和思维却毫不迟钝,波洛探长是维护法制的咄咄逼人者,是事后的正义化身,总是循循善诱一针见血,叫人又怕又爱又没辙儿。电影结尾时,从豪华游船上抬下一具具尸体,他凝神悲悯喃喃自语。
更难忘那个目光炯炯的英国人,充当他搭挡的大卫·尼文,扮演绿叶真是超凡的一级棒!以他的严肃映照了探长的幽默,以他的弱智突显了探长的神妙,以他的“起而行”帮衬了探长的“坐而言”;真是相得益彰珠连璧合。这尼文也够背运的,在奥斯卡上正颁奖,一个裸奔的男人由身后闪过,大大抢了他的镜。那时候电视还没成为司空见惯、视若无睹的家庭财产,那时候《上海滩》里的烧鹅、《生死恋》中的网球场、《流浪者》里的海船都是谗死人的;那时候我还熟练地使用算盘,一组数字“16875”从东头到西头加了又加,是反复的下意识练习,所谓拳不离手、曲不离口;那时候每一番去电影院的“跋涉”都是朝圣;那时候一种果汁哺育了千千万万的人。
梁冬的一次节目谈脸皮话题,说到了对某人的形容,脸上的皮肤包不住五官来回抢资源:睁眼的时候必须闭紧了嘴——天啊,到处都是厚颜无耻的家伙,还有这么脸皮薄的人?我隐隐约约觉得它是秦牧文章写过的,好冷门的知识呢,梁冬怎么会用到?就立马想到了他背后“长胡子的人”,来源可能是那策划者沈宏非;上次什么闲话也叫我朦胧地、松松散散、老狱断案似地猜测了他。香港记者采访陶杰,自暴家底说“说到唐三藏的一切,我只知道罗家英”;梁冬黄口小儿,哪里读得到秦牧、契诃夫?忍不住发挥我追根溯源的本领,就踱进孩子的房间取到那本《艺海拾贝》,上海文艺出版社1962年第一版,1978年第二版,1984年第二次印刷,印数:458,001—546,000册。定价:平装0.70元,精装1.30元。
书很平整,没有什么折角,20年了我只读过一两回,书皮有被煤球炉子熏过的颜色;当年我像是响应党的号召买的。我把它从家乡带来教孩子练作文儿,也不知她看没看。果然在第154页找到了,是引《契诃夫手记》谈“譬喻之花”:“她脸上的皮肤不够用,睁眼的时候必须把嘴闭上,张嘴的时候必须把眼闭上。”这必须是年青时的记忆,这是沈宏非的指纹,我认出来了,心里很暖和。
丁林专栏,谈到当年在我国流行的一部美国片讲古宅子闹鬼的,跟现代生活发生许多绝妙的冲突,我马上想起,它可能是《古堡幽灵》!鲜明记得里面一句最泼最宜小米式的台词是,“我强奸了一个小伙子!”这于当年真真是石破天惊之语,是唤醒我们内心深处放纵渴望的烈酒和春药。过上等生活享下等情欲,只有外国人可以肆姿,只有坏人占尽人世的便宜。
1978年拍完的《尼罗河惨案》,波洛探长开始走红,实际他早就在舞台上征服观众了;就连当时流亡的埃塞俄比亚皇帝海尔·塞拉西都专门去看他的节目,他的从艺心得是“突出自我笨拙的体能和搞笑的本性”,而最近的发言是:“你不能以暴反恐而自己不变成恐怖分子。”
今天看,他倒是好莱坞体系之外的尊神,藏起纸牌专与精英心态的人类搞智力游戏的。我们没记住他的名字,压根就不去打听,因为他就是波洛探长!就像嘉宝就是女王;光头明星就是双重间谍;赵薇就是小燕子;葛优就是李冬宝!很多看似不相干的事物,其实是有勾结的;恐怕任何艺术史书中将找不到波洛探长的芳名,这却叫我暗自欢欣,陌生感便是奇货可居;那时有众多的电影人物,涌进中国人贫瘠的眼帘,波洛探长大放异彩,也许他自己都没料到、没理会,等于局部的接触,也许不过是人家生涯里冰山一角,那是多么难忘的“局部”!
老“波洛”是今年3月28日在瑞士去世的,终年82岁,也算人瑞了。我期望明年的奥斯卡盛会中能再望他几眼,作一番更温情回顾。同时我又明白,今后这段岁月内肯定还会发生更多的牵动我们注意力的事情。
白领2005: 优秀企业的文化和机制第76节 长沙忆吃
《万科》周刊
杨早
说到湘菜,大部分人的第一反应就是一个字:辣!香港的蔡澜有一次在央视谈吃,说到了湘菜给他的深刻印象:“我第一次在湖南长沙吃湖南菜的时候,用一种感觉来形容就是说,把你的舌头抓住跳迪斯科,那是很辣。”当时蔡某人的那个表情,仿佛嘴里正含着一只朝天椒。还有一次,陪一个号称能吃辣的东北朋友去红辣仔,点了看上去比较正常的手撕鸡,并且再三嘱咐少放辣椒。没想到端上来一看,还是大半盆红艳艳的,让那位老兄当即傻眼。因为夸下了海口,只得硬着头皮上,其过程之艰难可想而知。第二天他的尊容上就开始了豆豆的快乐游行,连绵不绝,数月方止。自此以后,见湘菜馆即退避三舍,并且逢人便慨叹:“湖南菜啊,士可忍孰不可忍!”
论起能吃辣,其实未见得湖南一支独秀。川菜虽然是花椒当家,但那个辣劲一不留神也顶人一跟头。看看水煮鱼甚嚣尘上的时候,在“辣婆婆”里“跳迪斯科”的也不在少数。还有次去人大附近的秦鸿食府吃臊子面,满屋子都是地道的油泼辣子的香味。还没开吃呢,好些人已经呛得涕泪横流了。说到为湖南人争取到怕不辣的名声,我看还是得归功于那个老人家。对于他“不辣不革命”的论调,我无从置喙;但他那种将整根辣椒放在火上烘烤的奇怪嗜好,实在令我叹为观止,并百思不得其解。因为在我看来,湘菜以辣闻名,关键在于辣椒与菜肴相得益彰,水火相济。而将辣椒当作水果吃,除了维生素的摄取更直截了当,我还真看不出有啥好来。
说起来着实有点冤枉,一个“辣”字障目,湘菜的“森林”反而看不清楚了。其实,“酸”也是正宗湖南菜肴中的点睛一笔。这个酸可不像晋菜,要老陈醋来帮忙。湘菜的酸,来自于无所不包的腌菜坛子。秋天的红辣椒买回来,用专门的铁轧剁碎了,拌上精盐和蒜茸,再点上一些料酒,放进或大或小的坛子里。密密地将坛口封好,置于阴凉处,每天给坛沿的凹槽里加点清水。过了十天半个月,打开坛子,酸辣的味道保管扑鼻而来,这就是鼎鼎大名的湖南剁辣椒。而今在北京大小餐馆里常见的剁椒鱼头,大多用的是瓶装的罐头货,虽然也是来自湖南,但比起那新鲜的酸香味,还是逊色了不少。这些坛子除了可以腌制辣椒,还可以腌不少蔬菜:刀豆、春笋、豆角、藠头、白菜、萝卜、黄瓜。即使只是普普通通的姜和蒜,坛子里放上几天,酸酸辣辣的味道,都是下饭的好东西。湘菜名品东安仔鸡,如果少了腌笋做佐料,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
说到腌菜,就不能不提湖南的一道名小吃——酸辣米粉。在长沙,这是最普通不过的早餐。每天清晨,大街小巷的早点摊位上,坐着行色匆匆的上班族。一碗酸辣粉,一笼小汤包,色香味都全乎了。但是,要品最地道的酸辣粉,还是要去湘春街的和记老店。这个店的装潢很有特色,正对店门的墙壁正中央,贴了一副干净清楚的毛主席照片。而毛主席照片的左侧,才屈居着财神小小的神龛。店堂里座位是深红色的大木桌,深红色的高背木椅,看上去一派土气。店里经营的米粉品种很多,酸辣粉是最便宜的一种。长沙本地米粉是扁平的那种,形状跟广州的沙河粉有点像。但是沙河粉有点透明,而本地米粉是不透明的那种洁净的米白色。以前都是手工制作的米粉,现在也有了机制米粉,不过手工米粉味道和看相明显都更好一些。和记的米粉从来都是自己制作出来的,以前有“色白如玉,细软如绸”的美誉。除了粉皮韧点好点,我也说不出什么特别来,但是吃着就是好,不会滋溜一吸就断掉,而且附着汤汁也不会甩得太离谱。
酸辣粉上桌后,不妨先打量一番。白色的米粉匀净的躺在高边的白色汤碗里,微带红色的汤水上有翠绿的葱花,粉最上面盖了酸辣的码子。酸辣码子就是酸菜笋子,酸菜是黑色一根根的,煮得有点发,笋子也是熬制出来的,带着原汤的颜色,不复洁白,都是有种微红的色调。用筷子把米粉拌动拌动,可以开吃了。正宗的吃法,是先夹起一筷子酸菜笋子试试味道,又香又辣,微带酸味,口水一下被勾引了出来,胃口顿时被打开了。如果觉得味道还不够浓郁,还可以加些酱油和醋,还有剁辣椒。有些人习惯吃完米粉以后,往汤里倒多多的醋,把汤汁调味得特别酸,然后喝几口,大概是起个助消化的效果。如果那一大碗米粉让你吃得有点感觉撑到了,不妨也这么试试看。
长沙知名的小吃还真有不少,有的让人难以忘怀,有的还真是浪得虚名。不是有这么一句顺口溜吗,“杨裕兴的面,徐长兴的鸭,德园的包子真好呷(jiá)”。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口味不对,这几个名点我都没兴趣尝试第二回。鸭子我一向不太喜欢,说不出道道。杨裕兴的面条尽管品种不少,可味道实在一般,不过是欺负南方人不会品尝面食罢了。而德园著名的香菇鲜肉大包,我是在一次逛街路过时,看见人头攒动,凑热闹抢了两个。除了油大皮厚,个头吓人,实在没什么特色。而且大冬天的沾了我一手油,腻腻地恶心了一路。同样名不符实的还有南门口的双燕绉纱馄饨。号称皮薄似轻纱,可我每次去吃,都皮是皮,馅是馅,难得找出个囫囵的。新华楼以前在五一广场附近,因为离购物场所近,所以有段时间是那里的常客。可是自从在北京吃过地道的刀削面后,才知道那种机器削出来的厚片实在是滥竽充数,从此对他家在火车站旁漂亮的新店失去了兴趣。
最声名显赫的长沙小吃,可能非火宫殿的臭豆腐莫属了。有人说到长沙不吃火宫殿臭豆腐,就像到西安没去孙家吃泡馍、到北京不去全聚德凑热闹一样,都是白来了。市井传言中曾经这么说过,文革期间流行到处刷上毛主席语录——就是俗称的“最高指示”。火宫殿的墙壁上也不例外,刷了一行很大很大的字,竟然是“火宫殿的臭豆腐就是好吃”。我很愿意相信这个传言是真的,因为湖南人霸蛮较真的个性,在这句话上展露无遗。
不过就我吃过的臭豆腐而言,最好吃的不在火宫殿,而是当年师大夜市上一个无名的小摊位。主人是夫妇俩,男的清瘦,女的丰满,长沙市井百姓的典型组合。摊位也很简单,两张桌子,八条长凳,干干净净。炸豆腐的是男主人,女主人负责调味和收钱。在一字排开的数十个夜市摊位上,就属他家的生意最好。究其原因,关键在于他们自制的卤水与众不同。据女主人介绍,她在里面加了一些特殊的调料,是祖传秘方。用这个方子做出的臭豆腐,色泽鲜亮,味道醇厚,而且臭得地道。不习惯的人忍受不了,习惯的人甘之如饴。我们曾经多次想从老板娘的嘴里探出秘方,可她都是笑而不答。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宿舍的女生几乎每晚都要去那里。每次大叫一声“老板,来碗臭干子”的时候,总觉得人生很美好。甚至有时候上着自习,突然馋了,还要从教室里溜出去,大吃一顿再心满意足地回来。可惜啊,因为道路扩张,这些大排挡都被清除了,老板夫妇不知去向,从此这个臭干子的香味只能留在记忆中了。
除了“辣”和“酸”,湘菜还有一大特点,便是色泽艳丽,这显然与湖南人爱热闹、讲排场的性格一脉相承。湖南的厨师配菜的功夫都堪称一流,讲究的是浓墨重彩,让人见之便口舌生津。玉楼东的麻辣仔鸡可以算是代表,名头响亮的毛氏红烧肉也以颜色见长。即便简简单单的一个韭菜炒河虾,用浅浅的蓝花平碟盛着,碧绿的韭菜切成整齐的一段一段,不大的河虾让大火炒成了红通通的模样,点缀在这绿色中,娇艳的色泽看起来更像是一幅画而不是一道菜。还有橘子洲食肆的看家菜“红烧黄鸭叫”,也是湘菜一绝。黄鸭叫是一种小鱼,一般都是巴掌长,外形与泥鳅略有些相似。红烧黄鸭叫一般用比较深的敞口白色瓷盘装着,表面好像被一层红红的辣椒糊住了的黄鸭叫有点凌乱的堆在碟子里,高高、满满的一盘。红色的辣椒丝,绿色的青葱丝,黄色的姜丝随意的散落在上面,粗犷的热情扑面而来。另一种做法是水煮,黄鸭叫被盛在大汤碗里,一根白色的大瓷勺子从碗边斜斜地伸出来。汤是乳白色的那种,却又带着一些微微的红黄。细碎的葱姜蒜末那是断断少不得的,还有紫苏绿色的叶子也沉浮在汤中间,散发出特别的清香来。
说到色泽之美,就不得不提及一道不怎么出名的百姓菜——红烧猪脚。我对猪皮一贯是敬而远之的,但是这道菜我很是喜欢。要将猪脚炖得酥软又有弹性,按长沙人的说法是“咬得烂又有嚼头”,着实不易。煨的时间过短,猪脚咬不烂;时间过长,又蹄肉是蹄肉,蹄骨是蹄骨,像吃一碗碎骨烂肉,韵味荡然无存。猪脚烧得好不好,只要啃蹄尖(长沙人叫猪脚趾甲)便知。夹起来一块,不松不散,而啃起来肉是肉、筋是筋、趾骨是趾骨,该进去的味道都进去了,就可称是红烧猪脚之上品。据说长沙最出名的红烧猪脚是一个叫闵娭毑的老人做的,有“霞堂客的泡菜闵娭毑的脚”之美誉。闵老太太的“脚”我无缘品尝,吃过的最难忘的猪脚,是一次回长沙看导师,被拉到了银洲一个没名号的小店。店外停满了各种牌号的小轿车,店里人声鼎沸,我们足足等了一个小时,好容易在厨房旁边混了个座位。不过那里的红烧猪脚果真名不虚传,鲜汤浓汁,异香扑鼻,猪脚块块金黄。用一只粗糙的砂瓷海碗盛一碗,再舀上一勺浓汁,撒上葱花慢慢享用,用“猪脚香,神仙跳”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
我一直觉得,在长沙做餐饮,是非常困难的。长沙人不但爱玩爱吃,而且赶时髦,爱扎堆。国民生产总值在全国排倒数,消费生活却敢和深圳上海叫板。在长沙开饭店,单有一两样招牌菜是不够的,还要能够不断推陈出新,紧跟潮流。流行啤酒鸭的时候,天心阁的贵州彭氏啤酒鸭赚了个盆满钵满。没火几天,吃团鱼又变成了时尚,井湾子的良友一夜之间火爆了起来。口味虾一流行,满大街都是花椒和孜然的味道。“回归自然”的口号一叫,全城人都跑到四方坪吃土鸡去了。记得我在师大的时候,有段时间突然时兴起了“水煮活鱼”。欢奔乱跳的草鱼现场宰杀,满满地煮上一大锅,用脸盆那么大的铜碗盛了。端上桌后也没有其他菜,大家也能吃得热火朝天。当时做这道菜最出名的店在易家湾,从长沙开车东去,至少也得四十来分钟。但长沙人还是欣欣然地赶了过去,等上几个小时,然后美美地大快朵颐一番,再施施然地赶回城来。据说长沙而今最流行的是到郊区吃柴火菜。那些没名号的农家小店十分偏僻,没人带路根本找不到地方,但大家还是乐此不疲。
白领2005: 优秀企业的文化和机制第77节 将“惟漂亮主义”推向世界
《万科》周刊
郝建
黄土地上盖起了新龙门客栈
从个性勃发的乡土英豪的泼墨书写(《红高粱》),张艺谋走到了对中国社会普通人、小人物在历史狂潮中惨烈遭遇和无力的命运的深沉思考(《活着》)。他的影片以自己形式创造的天才表现了中国社会个人的复活和张扬。即使是张艺谋担任摄影的《黄土地》,我们也看到他造型天才的发扬和表达自我、实现自我、扩张自我的激情冲动。张艺谋的《红高粱》中表现了个体在发散自己能量、实现自己欲望时的力量和非常本能的冲动,也显露出个体所崇尚的那种无规则竞争、暴力夺取的可怕心态,但那也正是今天我们每个人的德行。“我爷爷”身上有我们内心的巨大残缺的透视照片和心理疾病的典型摸样。再看看我们今天的社会状况和群体心理,这些作品深刻、准确地揭示了我们各色人等的集体无意识。
早先的张艺谋功莫大矣。中国大陆电影中第一次有个人这个东西是《红高粱》,中国大陆电影中的人第一次有性欲是在《红高粱》中,在《红高粱》以前,大陆电影中女人要想性感必须得当国民党特务。也许就是因为张艺谋早先曾经说过“人活得要有精气神”,后来他拍出《英雄》这样的片子我这样的人才有点吃惊、有点跟他着急上火。他要是一天到晚就拍片子教育我们雍正王朝如何伟大、康熙帝国的主子是如何为国为民把心都操碎了,大家跟他不也没脾气,也就没什么话说了。
张艺谋早先影响过武打片。我看到他在《黄土地》、《一个和八个》等片中营造的西部造型在美国西部片之后影响了香港的武打片导演。香港导演后来拍摄《新龙门客栈》等影片时用了大量的西部场景造型和那种很“狠”的构图和大、小景别两级镜头跳跃的剪接,我琢磨这就是受到张艺谋、陈凯歌影片西部造型的影响。从张艺谋、陈凯歌以后,中国的大西部才成为拍摄武打片的选景时的最爱场地之一。
十面埋伏兵何在?
这次看《十面埋伏》之前,我就到处跟朋友担保,以张导演的聪明和目前的生活水准,不会再去给那些皇帝拍马屁,为他们杀人找说头。果然,张艺谋拍摄了一部规矩的商业片。《十面埋伏》拍得那叫一个漂亮,场景几乎处处都绚丽。武打设计有几个地方十分好看,刘德华撒豆子让章子怡听声击鼓那一段有创意,画面煞是美丽,节奏感好。这一段设计化武打动作为舞蹈,得了武打片的真魂灵。有人跟我说这片子是讲爱情的,我看了只长了一个历史知识:唐朝时候,人们热恋的时候亲热就是搂抱加亲脖子,不带吻嘴唇的。影片的故事不算严密精巧,但总还能说得过去,虽然有几个地方让我不是很跟得上。
结尾处有点让我害怕,张艺谋对人性认识还是落在了这理念上:你不爱我,就得死!刘德华飞刀扎在了章子怡的胸口。所以后来大结局想朝爱情上转就硬得慌:刘德华最后假装朝金城武飞出刀那个动作什么意思?他知道章子怡对他这一下的反应是要从自己胸口拔出刀来,金城武前面也喊叫过,说章子怡如果把刘德华飞刺在她胸口的那把刀拔出来就是一个死,那刘德华这个做动作而不出刀的举动有什么大情意可言?也是结尾这一段,插了一个官府的大队人马举着刀在竹林中向飞刀党围将过去的镜头,可后面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导演剪着那边的三个情侣的雪地生死大决战来劲,把自己都感动了,把这边的一笔就此忘记了。
有记者问我张艺谋的武打片是否好跟胡金铨、张彻、徐克、李安这几个人的武打片作品有一比,我估计张艺谋自己也不见得这么说。不过我们也得改脑子,不能要求每部商业片都拍成艺术精品、思想宝库。
绝对保险的“惟漂亮主义”
仅就《十面埋伏》来说,这部影片很漂亮,看的时候比较养眼。这片有一种“惟漂亮主义”的美学趣味。我这里说的不是惟美主义,惟美主义包括让人难受的反应,经常触及艺术探索的前沿和社会观念中的冲突性边界。许多惟美主义的作品我们这里的人消受不了的。而《英雄》、《十面埋伏》这类影片中的这么明亮、绚丽的视觉风格我在香港、台湾的武打片中从没看到过。
“惟漂亮主义”的美学品味在目前中国是很有主旋律性的,它的视觉和听觉呈现方法是逐步规范化、定型化、程式化的,它的一些固定意象就是在各种申请片(申奥片、申博片)和中央电视台的重大节日宣传片和主旋律电影、MTV、春节联欢晚会中发展起来的。作为武打片,《十面埋伏》的看头就是漂亮。但我个人不满足的感觉是:它在形式上太紧,太着劲,让你看得到它处处都很用力。武打场面设计、打、拍摄得都很卖力气。但是以我个人的趣味来看就少一点高档武打片的那种神韵。有的地方我觉得应该留点气口,可以荡出去一两笔,也应该有休止符。国画和印章艺术都讲究个留白、气口。黑泽明后期拍摄武打片有时就讲究两人决斗前那种对峙的张力,讲究让这种有张力的静态场面与后面一刀决胜负的段落形成一个节奏对比。
何平的《双旗镇刀客》就是这样表现决斗的。日本的《座头市》处理武打和复仇场面几乎都是这样。说到北野武2003年拍的这部武打片,《十面埋伏》中的盲人武术高手和把女主角用男人衣服装点都跟《座头市》有一种承接的意思,是跟那作品的对话。本片最后那一段三个人的决斗非要从秋天打成大雪天,我本来就觉得这个片子有点过于满,过于工巧,看到那一段更觉得影片的场景设计有点刻意追求丰富。后来听说张导演是在乌克兰外景地撞上了大风雪才把那半场戏拍成雪景。也许张艺谋觉得给这片子下出雪景来是天助他也,我却认为是造化弄人:这使这部片子更落入一种用劲设计的刻意和繁琐。
拍摄出这样漂亮的电影,张导演再不会被人指责为“展示中国人的落后和丑陋”了。这不,新闻联播都表扬了。
白领2005: 优秀企业的文化和机制第78节 冬日拜罗伊特
《万科》周刊
刘雪枫
在莱比锡决定往西南方向走的时候,却怎样也遏止不住重返拜罗伊特的念头。曾经读过美国人写的《拜罗伊特:冬天的静谧》和《漫游拜罗伊特》,说的都是冬天去拜罗伊特的感受。除了瓦格纳,这个城市还有什么?这个问题本身就是一个值得尝试的诱惑,对于一个有幸见识过夏季拜罗伊特盛况的人来说更是如此。
也许真的是命运的安排,或者说是瓦格纳冥冥之中诱导了我,当我在夜间睡眼朦胧地转了两次车到达我曾经住过的小旅店时,老板娘吃惊地问我是来参加活动的吗,我倒有些糊涂了。她拿出当天的报纸让我看,让我顿时目瞪口呆:原来第二天便是瓦格纳逝世120周年纪念日!老板娘介绍说今天来了许多电视台,明天会有一些纪念活动,比如在旺弗利德瓦格纳博物馆以及城市演出大厅有钢琴与声乐的室内音乐会等。我是打定主意不在这里听音乐会或者歌剧了,我到这里是为了享受这宁静小城的日常生活,或者干脆说是没有瓦格纳的生活。老板娘似乎有一肚子话要和我说,也许她是太寂寞了。不是吗?还不到夜里10点钟,那曾经充满着欢声笑语、高谈阔论的拥挤的小酒馆居然一个客人都没有。老人家赶紧吩咐她的女儿上楼为我把洗浴的热水烧上,并把我住的房间收拾出来。她竟然还记得我去年住的是哪一间!
我又回到我的房间,一切依然如故,我甚至想在墙角和壁橱里找到我去年遗留下来的零星杂物,当然一切都是徒劳,但是那种像回到自己离开多日的家的感觉真好。推开窗户,空气有点凉,微风吹来吸进鼻子竟感觉是甜的。外面的积雪很厚,沿街店铺的灯光便显得昏黄。此时我倒睡意全无了,于是拿出相机下楼跑了出去。还没到深夜,却是静得能听到自己的呼吸,还有脚下踩雪的咯吱声,偶尔有一辆汽车驶过,轮胎在石板路上的咕噜声听起来也是那么悦耳。我心中充满享受宁静的幸福,我一再提醒自己,这是在拜罗伊特,一个名声响亮的德国小城,一个万众瞩目的世外桃源,一个突然热闹非凡突然又无比寂寞的世界舞台。走过了圣乔治教区的奥尔顿教堂,再往前就是上山的路了,那里是一片漆黑,我想起去年夏天我迷路的故事,便不敢再往前走。
第二天我醒得非常早,没有任何声响来惊动我,但是我醒的时候天刚刚亮,太阳还没有升起来。我推开窗户,先用力吸了一口气,比昨天夜里的空气凉多了。街道上空无一人,似乎整个城市都在沉睡。我猛然发现所有窗台上用来盛鲜花的木栅栏里都是空的,这让我有点神情萧索,这曾经是每座楼房多么美丽迷人的布景啊。
我沿着我曾经走过的路前往节日剧院,每条大街的名字都是那么亲切:哈根、工匠歌手、特里斯坦、西格弗里德、布伦希尔德……但是周围的景色却让我觉得陌生,因为没有了绿色和繁花似锦,田野一片银白,偶尔露出的部分也是土色的,曾经的绿树浓荫现在只剩下待发春芽的枯枝。站在那座熟悉的铁路桥上,节日剧院无遮无盖地凸现在眼前,在蓝天下显出一种无法言说的孤独。只有草地依然存在,没被白雪覆盖的地方颜色是枯黄的,踩在脚下软软的非常舒服。这里显然已经不太有人来了,所以大片的雪地没有多少脚印。我真不忍心脚踏这种洁净,就像我不忍心在此时惊扰我心中的神殿一样。我离开节日剧院,在很远的地方走着,从远处凝视着那尊瓦格纳的头像,他的脸被冻得铁青,也没有夏天时目光炯炯。他的孤独感似乎也更强烈了。为什么呢?我转过头看去,发现他对面的科西玛头像不见了,只剩下光秃秃的底座。
沃尔夫冈·瓦格纳的家就在科西玛像的后面,难道他们怕把她冻坏而拿回家了?或者她有损坏的地方需要修复,还是干脆被盗?总之这个场景很有点戏剧化,不能不令人产生种种联想。(后来我看了当天的报纸,果然这件事情被放到头版,其实并没什么戏剧性的事件发生,她真的是因为有些损坏而被拿走修复了。这样一件小事不仅被我注意到,而且在当地成为新闻,正说明在拜罗伊特想忘记或者绕开瓦格纳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在一片小树林的边缘,一位老人牵着两条狗悠闲地走来,这么早看到一个人很不容易,我站在原地等他过来。老人似乎觉察出我的期待,于是加快了脚步,在离我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便热情地打起招呼。他问我是日本人吗,我回答说是中国人。他的表情马上告诉我他很开心,他说夏天来了太多的日本人,而现在一个也见不到了,但是却见到中国人。他指指我手中的相机,然后再指指不远处的节日剧院,告诉我应该到那里拍照,所有带相机来的人都要拍那里。我说我已经拍很多了,去年夏天在这里呆了10天,每部戏都看了。说话的时候,我将相机的镜头对准他的狗,老人赶紧认真地将狗链整理好,并和声细语地吩咐狗摆好姿势,当然他自己的派头也很足,拿出一个十足巴伐利亚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弗兰肯人的样子来。真是一个愉快的清晨,老人像呵斥自己的孩子一样呵斥着自己的狗,让它们把头转向我,做出自足幸福的表情。
我顺着节日剧院前的大路一直走下“山”,没有目标,信马由缰,整个小城照例一片寂静。到火车站前大街的时候,开始有零星车辆行驶,路边的商店有的也开始营业了,但是我根本看不到有顾客的身影。上午的天很晴,太阳升起以后,满目的白雪有些刺眼,使我看什么东西都觉得光灿灿的。我绕了一个大圈子竟也走到了市政厅,走到马克西米连大街,不知不觉已是中午时分。原本热闹的街道竟也看不到几个人,店铺生意冷落。巴伐利亚地区因为植被太好的原因,很少有从早到晚都一直好的天气。午后天上的云彩眼见越聚越多,气温又降了几度,心里和身上不由添了些许冷意。那几家我乐于光顾的唱片店此时也勾不起我的兴致,因为货品已远不如夏天丰富,看来拜罗伊特的生意真是季节性太强了。
内心深处有一种隐约的力量,把我的脚步引向旺弗利德。虽然晚上这里还有音乐会,但白天竟看不到一个参观者。我走进大门,向瓦格纳博物馆里的工作人员询问李斯特故居在什么地方,便径直朝那里走去,遗憾的是从去年十一月起它也不再对外开放,如想参观只能等到四月。上锁的院门挡住了我的脚步,院中暗铜色的李斯特雕像寂寞独立,神色冷峻肃然。台阶上的雪被扫掉了,说明里面并非无人上班。重新踱回旺弗利德的后院,喷泉水池已经干枯,瓦格纳的墓碑上第一次没有了鲜花,上面的雪被清扫得干干净净,使我第一次看清楚全部的铭文。墓碑四周曾经怒放的鲜花被白雪覆盖,而它两侧的树木却仍保持着翠绿。从已被踩黑的路看得出来,这两天有很多人来过这里,毕竟在这个重要的日子里,这个城市到底离不开作为城市象征的重要人物。
夏天我在拜罗伊特的日子,曾多次来到瓦格纳的墓前,但从未在此处度过黄昏的时光。冬天日照时间短,太阳落到树梢的时候已经变成暖黄色,它的光芒穿过稀疏的树林直接照射到瓦格纳光洁的墓碑上,映照出斑驳的树影,四周一片寂静。这时,旺弗利德别墅里的灯光亮了起来,可以想像当夜幕完全降临的时候,我站在瓦格纳的墓前,听着从有灯光的房子里飘出的“爱之死”,我该会是一种怎样的心情。
每每一回忆起我在拜罗伊特的所见所闻所感,我的心就会变得无比脆弱,瓦格纳其实根本无法给你力量,因为他不仅超现实,而且虚假空洞。他只会使你做梦,梦想着从现实生活中挣脱,不屑种种人间丑恶与艰辛,徒增感伤怀旧的情怀而进行自我心灵的煎熬。我在国内的时候,曾经有意克制自己对拜罗伊特的思念,这里是我真正的乡愁,我在这里体验到平生惟一的神圣感,这种神圣感夹杂着至高无上的艺术冲击,顿时让我感觉到世俗生活对人性的戕害已经到了必须自救的地步。我的日常生活因为离不开瓦格纳的音乐而使我看起来像一个病人,但是拜罗伊特的朝圣让我感觉很受伤。我在冬季来到这宁静质朴的小城疗伤,却陷入更深的伤感。没有瓦格纳的生活对我来说已经无法想像。但有瓦格纳的生活难道就是我的选择吗?
我在德国的一位朋友求学期间读的是拜罗伊特大学,他在餐馆打工时认识了很多演员和观众,也因此看过几场瓦格纳的歌剧。他后来去柏林与汉堡工作,但每年必返回拜罗伊特多次,即使不为了进节日剧院看戏,也要在这里住上几天。他说,只有踏上拜罗伊特的土地,才有落地生根的感觉。如果有一天要在德国置业,他希望能在拜罗伊特郊外买一块地自己盖房子。这一切的原因在于,当他的求知欲最旺盛的时候,他是在拜罗伊特度过的,从此,他对世界的看法再也不曾动摇。
白领2005: 优秀企业的文化和机制第79节 天下文章一大抄(1)
《万科》周刊
缥缈
前些时候,某网站发起一场轰轰烈烈的“网络大革命”,要“向网络剽窃宣战”,据说还搞了相当盛大的网下活动,“网络革命”的发起者说:“当我们为之苦恼为之流泪为之呐喊的文字,某一天出现在另一人的笔下时;当我们呕心沥血的作品,被鼠标轻轻一点,改头换面为别人的作品时;当我们的努力和心血顷刻间化为流水时;我们震惊!我们愤怒!我们激动!
“我们反对这样的行为,鄙视这样的行为,我们谴责这样的行为:文字没有高低优劣之分,但文字背后的灵魂,却有高贵和卑下!
“真诚的创作,能唤起心灵的美好感应和共鸣。丑恶的剽窃,是对文字的亵渎和人格的自我沦丧。让我们摒弃一切不道德行为,纯洁网络文学天空,创造自由宽敞真诚的精神家园。”
之后,就有网友发起了网上著名的热贴:《剽客列传》。可见保护原创,反对抄袭,既便在网上也已受到公众关注。
人生忧患识字始
说来也巧,由于我的贴常在网站上发表,所以有网站的老朋友约我说几句。说什么呢?想来想去,我也找不到“闪点”——首先,我对于什么是“原创”这个概念,从来没有想明白过;其次,瞎说一通,本来也可以,不过这要得罪多少人啊?所以我只好什么也不说,选择了沉默,此亦藏拙之道。
如今此事早已经过去了,我反而突然想说几句。
这是由于读到苏轼的一句话:“人生忧患识字始”,所以突然有些感想:大家都说“原创”,那么,谁是原创?恐怕只有苍颉才是原创——世间没有字,哪来的文章?
我们的汉字是方块字,乱七八糟的全加起来,其总数大概有4万个,《词海》收了38600多个,《康熙字典》收了47035个,《中华大字典》收了48800多个,但是其常用字只不过4千有余,高频字更少,只有550个。
只要写文章的人都知道,一篇千把字的文章,50多个“超高频字”要占到40%以上,个别字“出镜率”可达数十次!
一篇文章,说到底无非是把这么几个字“码来码去”——一个好句子,只要你想到,别人也一定想得到,这有个概率问题。
这个问题,我们的前辈们早就发现了。所以王国维说:“读杜诗韩文,总感觉无一字无来历。”这个“来历”,既“必有所本”,杜甫最爱古人成句,而韩愈呢,也离不开《经》、《史》、《子》、《集》,所以:来历者,继承也!
到了现代,一篇文章,更没说的,万万千千的“古人章句”在前,浩如烟海。我敢说,无论你怎么写,写得“天花乱坠”,也跳不出“引而申之,则两句敷为一章;约以贯之,则一章删为两句”,要想一点都不动前人的思想,恐怕很难。
抄得你没脾气
其实,抄袭与剽窃是不一样的。高者窃其神——也就是观点,是为抄;低者窃文字,也就是皮毛,是为窃。
常言说得好,“天下文章一大抄”,“你也抄,我也抄,只看谁会抄!”所以抄书不为窃,从古至今,约定俗成。天下文章,自抄开始;一部《文学史》、一部《修辞学》,读过来,读回去,无非一个字:抄,一点脾气也没有!
在前人,“晋文”是抄“汉赋”,“宋词”全抄“唐诗”,其中的区别只在“会抄”。“会”这个字,其实也不难,重在“会心”,有了这个会心,说法就有了:“寻常一样窗前月,才有梅花便不同”。
至于“剽窃”就更有意思,“前有古人,后有来者”,书读多了,你就懂了,既便“诸子百家”、《汉书》、《史记》,无非“剽”与“窃”。《汉书》浩浩,慷慨激昂,但你可知道|Qī+shū+ωǎng|,此书也是“攒”的。
“思无邪”与“影疏香暗”
其实不但《书》、《史》如此,诗歌如何?同样也有“窃句”。此为“意窃”——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
比如王勃“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全抄《庄子·天地》篇的意境。《滕王阁序》的“秋水共长天一色”,也全抄《汉赋》中的“草旗共春风一色”,这个官司,不知几人知道?
五代诗家江为,有诗“竹影横斜水清浅,桂香浮动月黄昏”。到了宋代,大诗人林和靖取来自用,林讨便宜,只换两个字:“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这首诗名高千古,尽人皆知。谁优谁劣?在诗的“十大意境”上,是不用说的,林高于江,还不是一点半点,此既文学史上有名的“影疏香暗”之争。但是说到底,无江为之诗在前,会有林逮之诗吗?我有存疑。
不过,以前人所认同的主流观点,在诗,只要一字不同,也不为窃,“江林名句,可以两存”!这叫“无窃无诗”。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
此外,李蓊佑诗:“水田飞白鹭,夏木啭黄鹂”,王维拿来后改为七言:“漠漠水田飞白鹭,阴阴夏木啭黄鹂”——汉唐以下,风气确实如此。
再如,杜甫人称“诗圣”,但杜诗中亦多前人之句,这也是“在论”的。比如薛振有诗“省署开文宛,沧浪学钓翁”。杜甫也有诗“独当省署开文宛,兼泛沧浪学钓翁”。
杜甫“抄”别人,别人也“抄”杜甫。杜诗有好句比如“夜足砧沙雨,春多逆水风”,便有好几个人“抄袭”。此句到白居易的手里,变成“巫山夜足砧沙雨,泷下春多逆水风”。
白居易甚为得意!
文章天下之公
不过,对于“改(前人诗)句”,古代有个行规,改得好,就是高手,称“袭句”,是“文仙”;改得不好,就是低手,称“活剥”,便是“文屠”!
《大唐新语》中介绍了一个张怀庆,此人酷爱杜甫,写诗也有些名气。他擅改诗句,以为平常,其中最著名的是“镂月为歌扇,裁云作舞衣”,张改为“生情镂月为歌扇,出性裁云作舞衣”。所以有人说张是“生吞王昌龄,活剥郭正一”,成语“生吞活剥”,就是来自这里。
这些现象,俞正燮的《癸已类稿(卷十二)》有过详细的考据,俞评述说:“文章天下之公,此(指“袭句”)皆当两存之!”
这也就是说,文章是说事的,只要“事有所本”,“时有所移”,可以“两存”,这也算比较现实,也比较有趣的一种主张!
后来的学者想要避免抄袭,其实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提倡“著作者不读书”——这个办法是王船山发现的。不过王夫之这个人,生平恨的是“诗词歌赋”,所著《姜斋诗话》对曹植、陶渊明、陈子昂、王昌龄、李白、孟郊、韩愈、曹邺、陆游等数十位诗人文人大加指谪,王船山认为杜少陵“愁贫怯死”,白香山“旋踵而涸”。
雷同与撞车
此外,古代开科取士,写八股文章,一场同题,有些试题、破题也是非常相近的。但是由于闭卷考试,所以不存在抄袭的问题。于是出现了一个新词,叫做“雷同”。这个词很巧妙,天上打雷,地上回响,不管打多少遍“雷”,音近是个自然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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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2005: 优秀企业的文化和机制第80节 天下文章一大抄(2)
《万科》周刊
事实上,一个破题,只要一人想到,别人也就会想到,理应有相近的构思,否则必然“离题万里”。这种现象,现在也很多,只不过我们现代人就不叫“抄袭”、“同题”、“雷同”,现代人要说“撞车”。
文章高手并不怕“撞”,只要“撞”得巧妙,“撞”得好,就是点铁成金;“撞”得不好,就是点金成铁。
毛主席学贯古今,诗词文章称得上一世之雄,他就喜“撞”。《泌园春》词里他用了“搅得周天寒彻”,《浣溪纱》词用了“一唱雄鸡天下白”,这些都是古人成句的原意。但与原作相比,毛主席“撞”得有功夫,是“撞上了”,“点金”意味浓!
“雷同”与“撞车”之外,还有“改句”、“用典”、“比稿”,这种事大多是超级高手所为,低手为之,容易画虎。特别是名句,更是如此。
写《湘军志》的王闿运,那也是近代的大文人了,他最爱此类文字游戏,如“纤指破新橙”改为“纤手破新橙”,“春江水暖鸭先知”改为“春江水暖鹅先知”,别人以为扫兴,作者反而自得其乐。
对此,郑逸梅曾在《笔记·杂扎》中写有一个专篇《王闿运大胆改宋词》,举了不少例句,说的就是这些内容。郑先生虽然在文中全力挖苦了王,无奈“王东坡”不放心里!反正苏东坡看不见了——嘲笑由你,改动由我,王还赋诗回郑:“生平不喜东坡句,水暖春江要换鹅!”
理有十八道,看你怎么说。呵呵。
读不尽者,天下之书
当然,过去的传播没有当代快捷,所以,很多文章,大家不知道有重复。王安石说:“知不尽者,天下之事;读不尽者,天下之书。”不过有人不这么认为,“一瓶醋不响,半瓶醋晃荡”,读书越少的人越以为自已有学问。
旧上海的文人中就有“国魂九才子(谢企石、吴眉孙、奚燕子、陈蝶仙等)”,这是一个文学人的会社,在文坛上“自我吹嘘,相互捧场”,但多是“半瓶醋”,所以文章传世的很少,反闹下许多笑话。
当时,陈蝶仙在《申报》主持《自由谈》,笔名“天虚我生”。其实他狂本不要紧,不幸的是,他还有一个不良嗜好,就是爱议论,妄自品评天下文章,诸如“谁写得好,谁写不好”,把其他人都不放在眼睛中。
为此他订了一个稿费标准,把《申报·自由谈》上的文章分为“甲、乙、丙、丁”四等,志于篇尾,区别付酬。事实上,想他一介书生,写过几篇文字,你就算有天大本领,也难以品评天下文章。对此,有人就不服,所以做了一个局,搞出一件“抄袭案”,史称《妙抄案》。经过是这样的:
有人先抄了柳宗元的名作,化名投寄给《申报》。“天虚我生”果然没看出来,刊载后,列为丙等。那人马上声明:“不读‘八大家’文字,你有什么资格‘品评天下文章’?柳河东也敢列丙等?难道非左丘明和司马迁,才能列你《申报》的甲等、乙等吗?”当年在上海,此事也算轰动一时。搞得“天虚我生”下不了台,后来只好登报引咎辞职!从此《申报》的文字和稿酬,再也不敢“列为四等计酬”了。
《申报》当年的笑料不少,但说到“抄袭”,这个《妙抄案》不能不提。
高歌送日,嘘气为云
最大气的,还是古人。
三国时期,周瑜的琴曲《长河吟》,生前从不说是自已所作,因为他有这种自信:高歌送日,嘘气为云——谁爱抄谁抄,谁想唱谁唱。此曲此作,上不愧于天,中不愧于心,下不愧于民,千秋正气,至于是谁所作的并不重要!
周瑜之后,魏晋的名士风气大多如此。对此,《文心雕龙》说:“修辞立诚,在于无愧。”
现在的人读书不多,胆子不小,所以“文抄公”便大行其道,而且有泛滥的嫌疑。最典型的是张爱玲也有人抄,这也算是另类的“嘘气为云”。
上海有个作家,当年出道时“大把抄”《沉香屑》,当时《沉》是禁书,很多人没有读过,让此人占了便宜。不过,你总不能永远蒙天下人的眼睛吧?当然这是陈年旧案了。还有一个新进的作家,把他自认为写得最漂亮的、最代表其风格的一段文字挂在自已的主页。有位网友留言说,“读了一遍,果然不错。再读一遍,犯了疑心:有点不对头。再读第三遍,明白了,一翻书,果然写得如天人一般的那几段,是抄张爱玲的《流言·爱》——此文不长,你怎敢全抄?
“古代中国文人中,谁有如此大的胆子整篇抄袭李白、杜甫?当代中国,谁有胆子整篇抄袭鲁迅?整篇抄袭张爱玲?莫非你的文学知识告诉你,张爱玲只是个小作家,整篇地抄,也不会有人知道?
“说实话,我最生气的是这一点:你也未免把人全看扁了。我是个在国外读书的中学生,但是我不仅一眼看出你是抄袭,而且看出,用你这样的识见,你这样的文字,抄袭张爱玲,不仅侮辱大师,也欺世上读者无眼!”
此事最后搞得乌烟瘴气,在网上也是小小地火了一把。
吃“河水”长大的人
在别人看起来,“著作等身”当然是重要的,可以借此成名,而有些人名气虽高,著作虽厚,也并不能改变他们庸庸碌碌的本性。因为他们的文章并无观点,且无价值,属“电脑化”的文字:“Ctrl-CandCtrl-V”——是吃河水长大的,“攒”的味道很浓。当然了,《史记》有《河渠书》,《汉书》存《沟洫志》,所以,以“攒”为文的人,也是有所继承的。
不过有个例外。一般人公认,有两类人具备“攒”的权力。其一,新手上路。这类人写东西没有“准头”,难免抄抄别人,“攒”点文章,有助于其“找正”感觉,需要我们给予谅解;其二,地下书商。商人最重要的事情是赚钱,这个众所周知,偶尔“攒”两本书,属于生存之道,“长篇小论”有助于其在赚钱吃饭之外提高性情,所以无妨。
总之,写作的乐趣在过程之中,此外也要一点悟性,心高手才高,所以不必斤斤计较。经济学家写杂感,大学教授写政论,官员们写学说,与其直抒已见而至惨不忍睹,还不如直接“攒”,多引用一些别人的高见,岂非善莫大焉?
金圣叹先生学贯古今,还是他说得有趣之极,他说:“抄书也可!令世间多个‘文人’,少个‘强盗’,不亦乐乎!”
笑熬糨糊
在《万科周刊》发表过的文字中,我见过简直的文字《创业板祭》一字不改地署上了别人的名字。有次对简直说起这事,简直自己并不在意,还很得意:“别人抄你抄得多,正好说明你水平高。”这个观点,zhaoxiao也很同意。
关于这方面的讨论,秋水在《笑熬糨糊》中也说到过:“论坛引用观点及文字且不注明出处者众,是否有必要来一个周刊版权联合声明?赵晓则认为,‘我们的观点,不论通过何人以何种方式传播出去,都是我们的最终目标。’”
不过,秋水写的《笑熬糨糊》同样也没逃过被抄袭的命运,同样也有无数个版本。仅我见过的,就不少于三种。不过,文中的人名小有差异,真李逵遇上了假李逵,呵呵。
说起万科坛子上的贴子,最近还有个比较可乐的,某位ID大抄《兵器谱》,贴到《万科》的坛子上来了。要说《古金兵器谱》,也是名扬四海,其首发就在《万科》,前言中也说得非常清楚的,抄袭竟然贴到怜花门口,搞得王怜花啼笑皆非,怜花对简直说:“这厮,胆子也太大了吧?”
简直:“呵呵。”
怜花:“咱告他吧?”
简直:“我这儿正想让丫赔多少钱呢?”
哥俩正说着呢,再看那贴子,已经没了。
白领2005: 优秀企业的文化和机制第81节 爱、谎言与《手机》
《万科》周刊
不争论
许多男人对《手机》这部电影表露出半开玩笑半认真的仇视,称这部电影不能带老婆去看。这也许迷惑了女人们,使她们忘记了自己的应有立场。本来,我以为女人们对这部电影会更加不满。这部电影,既然是一堆男人所造,对女性自然不怀好意——哪怕是潜意识的。
男主角袁守一曾说,“有病”是指人心里有病。多数人可能认为,这部片子里有病的就是袁守一、费墨等欺骗老婆的坏男人们。我的观后感却是,无论男女,《手机》里的角色全都有病,而女人们病得更不轻。在电影中,女人们似乎只做两件事,勾引男人和监视男人。与男人打交道的时候,女人们最有快感的不是床第之欢,而是用缜密逻辑将男人在精神上彻底剥光。女人最有成就感的不是得到了男人,而是终于揭穿了男人。这种彻头彻尾的病态在刘燕去电信局窃取费墨的手机通话记录时达到了顶峰。到这一步,女人作为人,已经被编剧侮蔑到不复存在。漫天盖地只有一种盲目扩散的瘟疫,一种传染入骨髓的毒病。
男人或女人,在这部电影的世界里,只是一帮生殖器官有所差异的怪物,其中一类是另一类的镜像。相比之下,《手机》里的男人形象还算稍微多一点人情味,至少他们还懂得撒谎,流露了人类的一种天性。和多数人(也许包括作者自己)的理解不同,我以为《手机》最愚蠢之处就在于攻击谎言。其实,谎言从来不会毁灭爱情,二者根本不在一个层次上。真正的爱情,在我看来,对谎言是彻底免疫的,因为真正的爱情首先必是一种信仰。
什么是谎言,这个问题并不好回答。一般人以为,和事实不符的即为谎言。但事实无非是我们所相信的东西。作为生物,我们的观察能力和记忆能力都有严重缺陷,经常搞不清楚自己家门的钥匙放在了哪里,自己爱人今天穿的又是什么颜色的袜子。我们很少知道客观事实,偶尔知道也是碰巧。在科学上,我们把科学家共同相信的东西称为事实;在法律上,我们把法庭采信的东西称为事实。因此,事实首先并不是事实,而是一种态度。持不同的态度,就会看到不同的事实。
在信仰中,一切都会被看成事实。爱人说的每一个字,我都会相信。爱情的态度就是如此。爱或者不爱,就是有或无,零或者全部,不可能首鼠两端,犹疑不决。有怀疑存在的时刻,就没有爱情,正如有动摇存在的时刻就没有上帝。爱情中的事实是极端的态度,是黑或者白,海枯石烂,山崩地裂。没有爱过的人不会明白,爱情怎么可能让山崩地裂?其实,这和相信神在七天里创造了世界,相信轮回转世,相信祖先的鬼魂会在夜晚来拜访我们,完全同理。在爱里面,山崩地裂就是事实。如果我不承认这一点我就是骗子,我就在说谎。
在《手机》的世界里,从头到尾没有任何一个男人或女人对任何一个女人或男人表达过爱。没有说过,也没有这样的眼神,连一丝爱意的动作也没有。追溯到许多年以前,严守一对美丽嫂子朦胧的好感,顶多只是含苞的性欲表露。在这部电影的世界里,爱情从未降临过,也就谈不上被扼杀。如果《手机》反映了某种现实,那便是一个爱情荒漠里的现实。谎言只是这个荒漠里必然的荆棘之果,甚至可以说点缀了这个荒漠,使它多少有了一点生机。的确,在一个没有爱情的地方,如果男人不骗女人,女人不骗男人,生活将会变得更加死气沉沉,了无意趣。
这么说吧,如果没有爱情这种信仰,滥交就是人类惟一的出路,是获取幸福的必然做法。滥交是世界上所有动物的性本能,我不认为人可以例外。在动物社会里,不滥交仅仅是因为没有机会,比如说一只公鸡打跑了所有公鸡,母鸡们只好无可奈何地为该公鸡保持贞洁。为爱情守贞,则是人类才会有的理性的、自愿的选择。人不一定要选择爱情,正如人不一定要富裕、要成名,不一定要有信仰。惟一不变的真理是:任何选择都意味着对其他事物的割舍。选择爱情,就须割舍纵欲。
滥交不可能产生爱情,因为是爱情不是有形的产品,不会在一朝一夕中完成。中途而废者没有前途。爱情类似于一场两个人的艺术,磨练越久,爱也将日益博大精深。可以说,为爱情守贞,也就是为这场艺术的自愿献身。对爱人的忠贞并不是爱情的责任,而是内容;并不是游戏的规则,而是游戏行为。反过来说,失贞也就并非罪过,至多是艺术的败笔。没有失贞行为的爱情,也许就像没有穿帮情节的电影,反而失去了真实性。
在电影《手机》里,女人对失贞歇斯底里地过敏,男人则对守贞歇斯底里地恐惧。既然如此,双方还不如用谎言各自粉饰太平,相安无事,也算是一种生活。有趣地是,双方对谎言又如此不满,女人痛恨,男人也因撒谎而日夜心神不宁。《手机》的世界于是就可笑地非驴非马,既不理想主义,也不功利主义,而是二者拼凑的一个怪胎。在这个病态的世界里,男男女女们既不敢直面人类滥交的天性,又无能力追求理想的爱情。为了掩盖自己在性和爱情方面的双重无能,他们把“谎言”作为替罪羊,推出来大加挞伐。我觉得,这类作义愤填膺状的谴责本身才是很大的谎言。《手机》所创造的电影世界,彻头彻尾,正是这样一个很大、很无聊的谎言。
白领2005: 优秀企业的文化和机制第82节 以未来的名义,用现实诠释过去
《万科》周刊
钟伟
对我而言,有相当多的词汇我始终是不知所云,例如“历史”,对于历史的定义,让我这个彻底的外行非常困惑。比历史学家的数目还要多的相关的大词汇,诸如历史的车轮、历史的智慧、历史的创造者之类,更让我如坠云里。在我看来,所谓历史,就是活着的人,以未来的名义,对过去的再现和诠释。但是以我们的“现代性”所展示的历史,往往并不是历史本身。所谓“道可道,非恒道,名可名,非恒名。无名,万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也许用现代语言和文字所再现的历史是最远离历史的,所以在我看到《法兰西千年史》和《美国千年史》,发现这是两本比连环画有趣得多的图片集时,恍然有了一种以“无名”抚摸历史的感觉。
骑士、游吟诗人和哥特式教堂的粗陋法国
随着年岁的渐增,我从不掩饰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敬畏,像《道德经》这样的名篇,迄今至少有2500多年,而中国人仍然可以从中吸收不尽的精华。法国和美国有“千年史”吗?这是我看到这两本书的第一个疑惑。对于法国,我知之甚少也没有什么兴趣去了解这个遥远国度的事情,对其印象,不过是芭蕾、香水、艺术和精巧的病态而已。在法国经历了1789-1815年这个暴乱时期,经历了上断头台的贵族、教士、革命者之前,在《马赛曲》和拿破仑出现之前,我真不知道此前的法国历史上曾经有过什么。从1789年算起,可以被16世纪法国诗人贝莱引以为骄傲的“法国,艺术、军事和法律之母”的定义,不过区区200多年而已,何谓千年?
所谓历史,不过是现代人以其方式所选择的历史。在《法兰西千年史》中,将法国的历史划分为1000—1515年的第一历史时期,公元843年的《凡尔登条约》界定了法兰西的边界,法兰西王朝才有些微的影子。在这个时期,除了苛严的教会,就是战争、饥荒和瘟疫,这三样东西又可以隐约地用圣女贞德、百年战争和黑死病来概括。除了骑士、游吟诗人和哥特式大教堂之外,法国历史还遗留下什么?
有几桩事情值得看一看,一个就是阿贝拉尔的故事,他是12世纪初期法国最著名的学者(当然是经院讲师类的学者),不幸的是他和自己的学生哀洛伊斯成了一对恋人,他们很快受到了教会的惩罚,阿贝拉尔最终被阉割了。幸运的是,两人死后,终于被合葬在同一个墓穴中。另一个是,在这个伴随着多次十字军东征的漫长岁月里,法国农民逐渐学会了酿造葡萄酒、用牛车和犁耕田,也形成了纺毛呢的技艺。1266年,法国的铸币终于被统一起来,但法律还是相当粗疏的,教会刑讯逼供司空见惯,处死人之后提着人头游行也不少见。1429年,一个17岁的奥尔良少女宣布她将拯救法国,经过一系列的战斗,这位少女在19岁时被烧死在火刑柱上,她的名字叫贞德。对于她是个圣女、傻子还是巫婆的判断,取决于判断者的年龄、智力和阅历。但至少当时的法国离一个文明的国度还相距遥远。
最令人惊讶的,就是尽管当代法国往往被冠以艺术和浪漫之名,但在当时,巴黎绝对是肮脏的地方,13-14世纪,法国出现了许多公共浴池,这些浴池逐渐成为传播流言和朋友聚会的地点,也成为妓女和通奸者出没的场所。而另外一本十分有趣的书显示,从1200年开始,巴黎市中心的无辜者公墓始终是其最大的墓地,在公墓周围渐渐形成了市中心集市,直到18世纪末市内公墓被取缔和迁移之前,巴黎在几个世纪里笼罩在腐臭之中,当时的梅希埃激愤地在《巴黎的地下世界——革命者、走私犯和洞穴爱好者出没的地方》写道:“想要知道自己是否正在接近这座世界第一大都市,你不必看到它高耸的建筑物,你只要用鼻子闻一闻就事先知道了,啊!这座高傲的都市,在你高墙背后隐藏着什么令人作呕的秘密呢?”。因此1348年开始,法国反复发生黑死病之类的瘟疫并不令人特别惊讶。
同时期的中国,经历了宋、元、明三个朝代,对1515年处于明朝中叶的中国来说,有15万人口的巴黎至多就是个小集镇,毕竟中国的繁华已经在《清明上河图》中表露无疑了,但令人沮丧的是,那种摩肩接踵、挥汗成雨、嘘气成云的繁华正渐渐离中国远去,郑和七次下西洋也不过是在炫耀帝国的繁荣,而不是进一步扩张帝国。当时中国在出现大的纺织作坊,中国在忙于修长城、防倭寇,庞大的帝国已经在衰落中了。
断头台、雅各宾派、拿破仑的骄傲法国
1515-1815年被划分为法兰西的第二历史时期,在这个时期,法国国内在不停地作战,一个线条是几乎无休无止的极端宗教主义,天主教徒和新教徒处于公开的战争状态,教派之间毫无人性的大屠杀不断发生。另一个线条是流民革命和资产阶级革命,在这个时期出现了狄德罗、卢梭等伟大的思想家,也出现了凡尔塞宫这样的建筑,凯旋门在1815年还是个在建工程。但原谅我再亵渎一下法国,对于卢梭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我真不懂得他要表达的是什么。这个时期,最引人注目的是,在血与火之间,资产阶级开始不妥协、不退让地出现了,也许西哀士教士所发问的话,能概括这个阶段:“所有一切,在它目前为止的政治秩序中是什么?什么也不是。它在要求成为什么?有所作为。”
在1515-1648年期间,法国因宗教而分崩离析,红衣主教和国王的关系日益密切。当时法语版的圣经出版了,在原来天主教之外,出现了路德派教徒和加尔文派教徒,1541年,加尔文的法文版《基督教原理》出版,教派之间的纷争导致由天主教或国王发动的各种大屠杀不断出现。关于世俗政权和宗教,我们常常说,让恺撒的归恺撒,让国王的归国王。而在这一段极端宗教的氛围下,红衣主教和国王日益勾结。尽管当时法国出现了像笛卡尔这样的科学家,但总体上而言,我觉得《法兰西千年史》中最不值得阅读的就是这一段,我不是无神论者,但却对宗教或者类似宗教的学说深怀惧意,而一旦政教合一,无论这种宗教或类宗教以何种神圣和终极关怀的形式出现,我总怀疑这种神圣就是邪教。糟糕的是,这本小书这一部分选择的几乎全部都是黑白素描,也许是作者有意要突出这一历史的窒息感吧!在此后的60年间,法国忙于建造凡尔赛宫,这个工程花了21年的时间方才建成,当然,秉承法国人一向的酸涩心态,这本书还特地强调,诸如蒸汽机、有轨机车之类的东西,向来是法国人发明的,只是法国人依据其谦逊的传统才使得这些发明成为英国人的传奇。这令人想起差不多就是同时期或稍晚,中国的圆明园也开始初具规模,到法英联军火烧此园之前,圆明园已是连绵10公里,由圆明园、万春园、长春园组成的洋洋大观了,园内珍藏了不少历代书画、金银珠宝、宋元瓷器等。我想说一下的是,首先闯入圆明园的是法国人,据说每个法国士兵口袋里装进的珍品,价值三四万法郎。当然也还需要清末民初的中国人对圆明园坚持不懈的“石劫”、“木劫”、“土劫”,才能造就今日面目全非的圆明园。就法国人对其卢浮和凡尔赛宫历史的骄傲,以及中国人对从阿房宫直到圆明园的戏虐性的虚无来看,实在是我们更胜一筹,至少在南京,每逢南京大屠杀纪念日,汽笛是鸣响了,钟声也敲起来了,但南京城中依然是车水马龙,喧哗升平,绝大多数人喜气洋洋,历史在嘻笑中幻化为一缕随风而去的轻烟。
然后国王、流民和第三等级的较量开始了,各种伴随流血和屠杀的较量都被冠名为“法国大革命时期”。先是巴黎市民在1789年攻占巴士底监狱,当时的路易十六问:“这是造反吗?”回答是:“不,陛下,这是革命。”
然后是激进的雅格宾派革命和他们的断头台,无数皇室成员和贵族、温和派、罪犯、革命者、最后是罗伯斯庇尔本人,被送上了断头台。然后是马拉被人杀死在他的浴盆里,在中学接受美术史教育时,马拉之死的油画简直有墓志铭一样的肃穆效果。马拉被通缉后在巴黎的地下洞穴中生活了好几年,崇敬他的人写道:“经过了暗无天日的洞穴生活之后,这个面色棕黄的怪人,看上去像是来自于另外一个世界”,而诅咒他的人则说:“马拉是个彻头彻尾的仇视人类的人”,“人民之友”。马拉是被一个温和的吉伦特派女子科尔黛所暗杀的,在恐怖的雅各宾派垮台后,法国各地的马拉胸像被扔进了臭水沟。火的时代,在这个血与火的过程中,有一个叫拿破仑的小个子让法国人至今引为骄傲,我的无知让我始终不能了解为此人骄傲的理由。
接下来是暴民杀贵族,革命党杀贵族,然后是市民杀保皇派,然后是各种莫名其妙的革命和屠杀。《马赛曲》在这样的氛围中产生了,这首歌的原名叫做《献给吕内克元帅的军歌》,这个元帅是什么人我毫不知晓,然后是德拉克罗瓦的《自由引导人民》,当然应该看到,那个袒露胸部的年轻妇人手中拿着的是黑旗,是无政府主义者的象征,而红色才是工人运动的象征,白色在当时属于波旁王朝。
从二月革命、巴黎公社到美好时代
雅普将1815-2000年划分为第三历史时期。1848年,二月革命延续着血的悲剧,书中的第506页终于出现了有关这次革命的照片,历史不再纯粹是画家们以想像进行的重构,而多少有了一些“历史”的味道,从金石到甲骨,再到典籍,尽管中国历史屡次遭受劫难乃至断裂,在我看来,中国历史明显还是比法国厚重得多。据说这次下层人民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革命失败后,不少革命者躲进了巴黎地下错综复杂的洞穴,或悲惨地死去,或被无情捕杀。当时法国出现了巴尔扎克、雨果这样的文豪,巴黎的洞穴世界,在雨果的《悲惨世界》中也有所涉及。
巴黎公社的疯狂丝毫不逊色于1789年法国所经历的,在此前是普鲁士人伤害了法国人高傲的灵魂,19世纪中期,一个文化的、工商业的、时尚的法国还没有来得及展现魅力,就被粗俗的普鲁士人击败,但恶梦还没有结束,1871年的巴黎公社紧接着就来了,这场革命毫不留情地毁灭一切,包括传统的和新生的,革命者肆无忌惮地杀戮和被杀戮,在战士的排枪前,教士们似乎还试图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对枪口说些什么。不过梯也尔带领凡尔赛军队对巴黎公社社员的杀戮同样毫不留情,巴黎的地下洞穴为社员提供了庇护,但仍有高达一万人被杀死,当时的漫画说:“公社社员又回来了!他们随时都会从地下冒出来。”从一个石膏矿矿井中就有被捕的一位有名的公社女领导人,《巴黎的地下世界》中介绍说她叫杜邦,是公社最为放荡的女人,而《法兰西千年史》中也恰好有一个公社女领导人的照片,不过译名叫达维德,我怀疑她们就是一个人,如果真是如此,两本书比照阅读倒也颇为有趣。
随后的40年,被称为美好时代,法国似乎真在将近一个世纪的浴血后重生了,艺术、教育和工业蓬勃发展,埃菲尔铁塔矗立起来了,并延续了40年的世界第一的美名;印象派画家开始孕育,在水气中的色彩如此强烈而鲜艳;罗丹的雕塑、巴斯德和他的灭菌法、居里夫妇和他们的放射性元素、左拉和他身后的社会主义幽灵,都在恍忽中构造着最令人神往的巴黎。除了霍乱之外,这个时期的巴黎,有莫奈笔下的芭蕾舞女,有健康而放荡的年轻女子所钟爱的自行车和红磨坊夜总会,一切令人着迷。只有在这一刹那,我对法国,因巴黎而有了些许好感。
此后呢?我的文字已经过于冗长,法国终于将自由女神像拆散运到了纽约,而小一些的原样则留在了塞纳河上的格勒内勒桥,在第一、第二次世界大战乃至当今的法国,其戏剧性的角色,已经不再是有趣的事情了。当然,巴黎的地下世界仍然令人好奇,那是截然不同于巴黎地面的另一个洞穴爱好者的世界。
最后我以抱怨结尾,作为一本好书。《法兰西千年史》的118元定价实在是高了些,而24开本使这本书小而厚,不适宜旅行中的随身携带。而《巴黎的地下世界》虽然精彩,但由名声不响的山东画报出版社出版,所用纸张实在令人不敢恭维。也许只有我这样无知的人才喋喋不休,智者如冯友兰,对于这一切,用了一句话:人往往需要说很多话,然后才能归入潜默。
白领2005: 优秀企业的文化和机制第83节 引文
《万科》周刊
刘齐
拉脱维亚学者阿.彼得洛维奇曾说:“引文是人类智慧发展到较高阶段才出现的文明现象。”对此,北京文献学家郑一贤指出:“诚哉斯言!遥想当年,先祖半人半兽,音都发不准,哪个会想到引用同伴的见解来证明自己?再说同伴嗷嗷乱吼,也未必有见解。”
上海专家章敬辛援引李贽的诗文暗示,北京同行的意见大体还说得过去,但也不乏片面之处,正如爱尔兰学者小托马斯所说,“每一枚硬币都有两面,即使其中一面粘在地上,无法撬开”。
芝加哥汉学家布.艾维斯在一本论述现代性的著作中指出:“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中后期,引文文化在中国的奇特发展令全球为之瞩目。当时各级官员、各派组织及普通民众开口说话时,总要先引一段最高指示,否则便有遭受责难或罢黜的风险。中国的纸媒更是反复引用马、恩、列、斯、毛尤其是毛的无所不包的语录。被引用的语录无一例外,统统采用黑体字排出,醒目,神圣,傲立于其他字群。广播无法使用黑体字,但广播自有一套万无一失的方法,播音员每每读到经典引文,便格外加重语气,以使之铿锵有力,荡气回肠。用中国成语说,就是‘余音绕梁’。不知何种缘故,中国的古建筑通常不设天花板,承重的房梁一般都裸露在室内上方,抬首可见。”
西安学者卢蘅:“《典坟杂俎》说,‘不知有秦,何论汉唐’。艾维斯先生应该多看看经史子集,从董仲书入手也不失为一个办法。最不济也应该读读王阳明。”(原载《中国文体学学会简报》第143页)
日本学者大藏一郎认为,“最近二十年来,引用领袖语录的风气虽然式微,但中国根深蒂固的引文文化并未因此消失,而是朝着另外两个方向蓬勃发展。一是大量引用西方现代典籍,引用对象所在的国家越强大,其观点似乎就越具说服力;二是大量引用中国古籍,引用的越古老,越生僻,越能换取无知者的敬意。”
南方师范大学教授吴了凡晚年回忆说:“我看论文跟别人不同,我先看后面的索引页,博士论文的引文如果达不到二百条,硕士的达不到一百条,则论文本身的学术性就值得怀疑,它表明作者并未下苦功读书。”(引自《了凡斋闲笔》一书《譬如老杜,无一字无来处》一文)
河北农民杜玉振在评论腐败现象时说:“毛主席最反对包二奶,毛主席说,谁搞破鞋谁就是卖国贼。”(原载《新象月刊》2003年第5期《满腹心事说与谁》)
阿根廷阐释学研究者安.西雪丽亚在与同事交流时,说过这样一段意味深长的话:“您怎么还在不断引用汤因比、德里达等人的言论?据我所知,有些发展中国家正在试图改变这种状况。以中国为例,中国一些时髦人士觉得,总引欧美学者的话太俗。现在,他们挺爱援引我们拉美作家的观点,来证明他们的博学,至少证明他们对搜索引擎运用得比较娴熟。估计下一段,他们就该引用爱斯基摩人的格言了。”西雪丽亚的合作者多莱女士补充说,“中国的小资虽然没少看好莱坞大片,但在泡吧时却喜欢拿伊朗电影说事。”(以上两条均引自荀由先《拉美文化的流变》一书第324页)
法国信息学博士让·皮埃尔写道:“评定职称和业绩时,中国有一个看似科学而公允的标准——受评者论文被引用的次数,显而易见,当然是多多益善。因此,某些机智的学者便频频引用熟识者的言论,你引我三条,我引你五条,人称‘友情引用’。另有些孤独的学者怀才不遇,或充满自信,于是经常引用自己在其它文章中说过的话,人称‘自慰引用’。”
华西人文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庞归中写道:“古希腊学者克里亚巴汉拔说,‘子女应牢记,父母永远在我们之上’。类似的观念在中国古书《格室经》里也有所体现:‘九龄童,能温席,孝于父,忠于君。’而《非洲大陆考》认为,‘原住民的亲情来源于动物基因’。《幼发拉底古器皿探源》则说,‘人类不可能偏离熟识方向’。《斯堪的纳维亚现象学》充满诗意地说,‘腾飞吧,你这孩童般的壮汉’。”
沈阳小学生陆羊羊(中队文艺委员、钢琴六级)表示:“我烦了就说我要玩,困了就说我要睡。可是你们大人,你们自己到底要说什么?”(原载《内部情况汇编》第18期总第472期,根据记录整理,未经本人核对)
本文作者:“奥斯陆经济学派代表人物法拉弟指出,‘公民应该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有鉴于此,我谨声明:本文一切引文均系作者杜撰,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好事、坏事与他人无关。正如古埃及金字塔监工奥图对役工所说——‘椰枣是你的,毒酒也是你的’。”
白领2005: 优秀企业的文化和机制第84节 无字碑与小心眼
《万科》周刊
黄铁鹰
早就对西安这个城市有些神往,原因有二,一是它出了我最喜欢的中国电影导演和作家,张艺谋和贾平凹;二是它曾是最让中国人引以为自豪的朝代——唐朝的首都。以前一直没有机会去,直到今年3月份才得以成行。
临去前,一个知我的朋友说:“你去之前应好好复习一下历史,否则,你那点历史知识加上好问的本性非让导游笑掉大牙不可。”于是,去前还真想找书看看,可是还没等去书店就烦了,因为我实在讨厌中国历史。考大学时我历史得了93分,那纯粹是记忆力好,现在连中国朝代的顺序都记不清了。
我讨厌中国历史的原因是:我不知道现存文字记载的中国历史哪些是真的那些是假的。因为我曾听一个历史学家说:“中国各朝代都有修史的习惯,现存的中国历史基本上都是历代官方整理和保存下来并希望后人看到的历史。”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知道了:一个事件发生的当时如果不被记录下来,就永远不能被记录了。因为即使是当事人的回忆,也要加入他们新的视角,更不要说为了吃饭的历代官方史学家了。说白了就是:一件事情发生当时的证据、纪录、新闻报道、档案、日记和当事人证词不能保留下来,日后将永远无法还原这个事件的真相。
其实,即使记录能保存下来,后人在叙述这个事件时,仍免不了加入自己的看法,更何况这些记录已残缺不全?因此,我认为重新修正的中国历史就如同儿子讲父亲的故事——永远是雾里看花,水中看月。不考虑中国频繁的战乱对文史纪录的破坏,中国特有的文字狱就足以使人不敢相信历史。从2000多年前秦朝的焚书坑儒到文化大革命的破四旧,不要说民间记录,就是官方记录,又有多少能保存下来?现在中国人有几家能有家谱?家的历史都搞不清了,国的历史就更不清楚了。因此,每当听人说“读史明志”,我就冷笑:如果读这样的历史能明志,还不如说看动画片也能明志。有人可能说:“你这是愤世嫉俗,你怎么能把有文字记载的中国历史都说成是假的?”我没有说历史书上的中国历史都是假的,我只是认为其中有假的。然而要命的是:对我而言,它真假难辨。
读史于我毕竟不像吃饭,不吃不行,因此,没必要浪费精力非要识别真假。上大学后我再也没看过历史书。不仅不看历史书,也不看历史故事书,历史电视剧也不看。什么《环珠格格》、《雍正王朝》、《走向共和》、《宰相刘罗锅》和《武则天》等等统统一集不看。不仅不看,每当我爸爸和我女儿津津乐道的时候,我就禁不住地想:再过100年,小燕子演的故事就变成中国历史的正史了,这些电视剧就会变成当时中国历史博士的必修课了。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准备下,我来看古都西安了。说实话,让人交口赞叹的西安老城围棋盘的街道布局,和绕城一周的城墙给我的印象不深,因为现代的痕迹太多。像中国历史一样,谁知道以前是不是这个样子?反倒是乾陵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问题也最多。到乾陵看到武则天的墓碑,才知道武则天的伟大。因为她不仅把碑修得同她先死去的皇帝丈夫的一样大,而且——丈夫的墓碑是用3块石头相叠组成,她的碑却是一块完整的大石头,更令人叫绝的是,她的墓碑竟是个无字碑。
前面说了,我的中国历史知识几乎是零,本不应对这样专业的历史问题发言。可我总是改不了用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习惯,哪怕这个君子是个女君王。第一,我想武则天不是很敬仰那个传给她江山的皇帝丈夫,不仅不敬仰,甚至还有些瞧不起,否则她的碑凭什么比他的大而且质量更好?我猜想她一定知道,她的天下不是他给的,而是她自己打出来的。因此,尽管名不正言不顺,老娘偏要比你高一筹。第二,她知道中国人对历史是轻浮的,今天把你当祖宗,明天就能把你当孙子,没有人能永垂千古;不仅如此,她还知道中国人是憎恨文字的,因此,躺在地下不能说话了,最好别吱声,否则,墓碑都可能保不住。第三,作为女强人,武则天的感情生活一定不幸福。女人即使得了天下,还是女人,临死找不到一个真爱,当然是无言了。
绝!这种坦荡,只有第一代君王之气的人才能表现出来。正当我正沉浸在对武则天的敬仰中,不到20岁的导游小姑娘把我这个俗人的神游打断,她说:“武则天晚年信佛了,认为四大皆空,所以她的碑也就一个字不留。”
紧挨着武则天墓,是一个公主的坟,这里埋的是武则天的一个孙女。另一位导游告诉我:武则天晚年身边有很多男宠,这个孙女不仅不体谅奶奶,还经常同别人在背后笑话她奶奶,于是被武则天下令乱棍打死。武则天死后,她当皇帝的父亲才敢把她的尸体运回,按公主的规格下葬。这个故事如果是真的,正符合了我的判断:这个使天下所有男人称臣的女人,因为没有得到的女人的爱,心理变态了——恨那些被男人爱着的如花似玉的妙龄女子,包括自己的孙女。还说什么皈依佛教?信奉不杀生的奶奶竟能处死孙女?中国历史呀?真是像魔术一样神奇,但没逻辑。
白领2005: 优秀企业的文化和机制第85节 罪与美
《万科》周刊
叶天蔚
中国有两种毛尖比较不错,一种是信阳毛尖,可以喝,特点是形状细、圆、光、直并多白毫,茸毛显露、紧直峰尖,茶质清香、味浓、汤色绿;一种是上海毛尖,可以看,上海影评家毛尖小姐写的影评,特点是文字奇、艳、润、浓并带刺痛,文锋显露、紧直意尖,文质渲烈、味辣、色调介于红与黑。她最近出的集子叫《非常罪,非常美》,名字起得好,和《杀死比尔》一样痛快。
两个脱离了语句而独处的词,和两个脱离了人群而独处的人一样,肯定有某种联系存在。罪和美两个字是押韵的,联在一起的音韵近乎于最美,是一种极致,必须赋之以非常。有人把罪与美视作一对仇恨的情人,有人把它们视作是两个依恋的对手,在我的解读中,我倾向把不美视作一种原罪,但正因为原罪的存在,赎罪的过程就成为了美生长和涌现而出的过程。一如数学家欧拉在阐述减去负数的意义时所言:减去-B等于加B,减免债务等于奉送礼物。减去罪等于增加美。非常之罪才能诞生非常之美。
艺术家是美的原罪的赎罪人。JeanCocteau曾经给出证明:艺术品和时尚物的区别是:前者最初是丑的,但会随着时间而变得越来越美;后者现在是美的,但总是随时间而迅速变得丑陋。
我大学时,某校园诗人也以另一种方式阐明真理。那时,我们白天在食堂吃饭,晚上在食堂举行诗歌朗诵会,当时有许多诗句感动得自己直痒痒。现在我奔35了,老了,几乎都忘记了,但是那一句却是完全清晰地记得,包括当时现场朗诵者激动的结结巴巴:“下、下个世纪/所、所有难看的女孩子/应该全、全部死掉。”欢呼声四起。
这是一种信念,道出了人民——当然暂时主要是全体男人民的共同心声,也道出了历史上全体女人民所有的前赴后继的悲壮努力。这一理念在美学历史上的价值,相当于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相当于孙中山先生的“革命尚未成功,同志还需努力”。
让我们面向西方,向英国诗人叶芝描绘的引起特洛伊战争的海伦之美致意:
她的腰肢一阵战栗,那里便产生了
残垣颓壁,燃烧的屋顶和塔楼
英雄阿迦门农死去
让我们面向东方,向南京诗人朱朱描绘的引发男人之间杀戮的潘金莲之美致意:
发髻披散开一个垂到腰间的旋涡
和一份末日的倦怠
脸孔像睡莲,一朵团圆了
晴空里到处释放的静电的花
永远不要对至美的存在表示不敬,这是一个具有哲学感和历史感的人应恪守的基本的准则之一。前期有不少巴勒斯坦人做人体炸弹,情节很悲剧,但似乎也有一抹喜剧的明亮结尾:据说这样死后,会有72个年轻美丽的处女在天堂迎接他。有不少人批评说这种想法有些蠢,有些滑稽,但不妨设想这种想法的一种对立面:当你上天堂时,会有整整72个具有丰富性生活经验的不同程度地丑陋臃肿的中老年妇女向你蜂拥而来,总的来说,这个场景可能比人体炸弹更具震撼力。
对于极美的东西,我们常常怀有一种紧张甚至不安。叶芝形容:她的美有如强弓拉得绷紧。更敏感的里尔克说:极端的美总是带有死亡的气息。如果界定了不美是一种原罪,我们就可以推断,这种不安感源于我们将重坠罪恶深渊的恐惧,凡是把我们领到更高处的山巅的美,都增加着让我们坠下更深的山崖的可能。美丽的背影总是比美丽的面容更加容易刺痛人心,因为美丽的面容只是美的,美丽的背景不但是美的,而且已经开始了美走向消亡的过程。欧阳江河感慨:“然而我们的心/太容易破碎,难以承受尽善尽美的事物。”“两者之中谁更短暂/一生,还是一昼夜的蝴蝶?/蝴蝶太美了,反而显得残忍。”
白居易在悼念夭折的小女孩苏简简的《简简吟》中写道:“大都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诗人李亚伟说得最为简洁:“美人太美/使我伤悲。”歌德笔下的浮士德说得最为绝望:“美啊,请你停一停。”
如果说这是从南往北的车道,在隔离栏的对面,另一条车道上,一切在反向而行。诗、画、戏剧、电影,这些美的创造者,丑陋这一原罪的赎救者,正在用紧张与令人不安的暴力,启动刺痛的虐待或自虐的赎罪过程,并因此像刺穿油田一样喷泉般涌出全新的美。莎士比亚的戏剧中,充斥着刺杀、毒杀、扼杀,各种的暴力、背叛、通奸、阴谋,如同有评论者所言:如果莎士比亚先生在现实生活中干了其中任何一件事,肯定声誉全毁,难免牢狱之灾。但是在戏剧中,他干得越多,他就越接近伟人乃至圣人。毕加索的惊世巨作当然不仅仅是扭曲的妓女《亚维农少女》和撕裂的战争《格尔尼卡》,他的经验是:每幅画都是一连串暴力的总和。依照内模仿心理学的理论,艺术,这种内在的暴力,为我们防御了外在的暴力,以想象力抵制了现实的压力。在这些内外与外在的暴力象狂暴的正负电子一样撞击湮没之后,留下来的是一种惊心动魄的美的宁静和安慰。
王尔德说:“犯罪是现代生活的惟一亮点。”他只说对了一半。罪是一个亮点,美是另一个亮点。凶杀恐怖片在这一边,爱情肥皂剧在那一边;拳头在这一头,枕头在那一头;血案连续报道和时装模特表演、犯罪高手和性感偶像——美和罪都分别在镜面的这一端和那一端。美是真的?还是罪是真的?美是幻觉?还是罪是幻觉?这并不重要。当这一端亮起时,那一端总会也亮起来了。
波德莱尔写道:美啊(他省略了“罪啊”两字),你来自天空还是深渊?你的凝视残酷而神圣。
附:一种比较简明的测试模型,将女性的美丽度指标定为四个层次:
A、你真美——应该无须解释。
B、你真好——无法用真美来描述,退而求其次,可以用真好来描述(古代纳瓦尔王后命令,女人到了三十岁,一律把“美人”的称号改为“善人”)。
C、你妈妈真好——即:能把你这样比较丑的女儿养大,很不容易,令人肃然起敬,可谓真好。
D、你妈妈真坏——即:居然生出这样丑陋无比的女儿,实在是对这个世界的犯罪,令人不齿,可谓真坏。
白领2005: 优秀企业的文化和机制第86节 统计学
《万科》周刊
叶天蔚
第一次接触统计学,还是在小学时。虽然那时我们还很小,但当时接触的数学模型却非常先进,跳过了加法减法乘法除法平方根自然对数,直接进入了一种类似于微积分的运算:众多的微小量累积成一个巨大量,其模型主体为:“如果每个人节约一度电,那么……”;“只要每个人节约一分钱,那么……”。这是一种所向披靡勇不可挡的数学工具。简而言之,如果遇到一个像锅盖那么大的麻烦,我们马上就能拿出两个锅盖那么大的解决办法;如果遇到一座大山那样重量级的困难,我们马上就能变出三座大山那样重量级的应对方案,而且操作过程是如此地简洁明快与清晰有力:只要大致测算一下面对的问题,反过来除以几亿人民,摊到每个人身上,“如果”一下,问题立即就冰融雪解烟消云散灰飞烟灭,几乎达到了杜甫笔下大宛胡马“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的境界。至今回想起来,那种指点江山、举重若轻、谈笑间决胜千里之外的乐观主义,依然沁人心脾。
工作以后,接触统计学最多的机会,是在每次的工作总结之时。众所周知,工作总结是一种以乐观精神为主流思想的肯定性文体,统计数据则是支撑这种乐观精神屹立不倒的支柱。这一阶段的统计模型更加进步到非线性数学与混沌理论的层面。比如:第一年有不良资产100亿,减少30亿,成效喜人,还剩下120亿;第二年减少了40亿,成绩显著,还剩下170亿;第三年减少50亿,成果辉煌,还剩下190亿;第四年减少了整整70亿,成就惊人,还仅仅剩下220亿。整个系统看似不可预测的混沌,其实存在着系统的奇异吸引力,确定了系统重复的某种模式、一种滚滚向前不断发展壮大的模式。
总的来说,自然世界是遵循会计原则的:质量守恒、能量守恒、动量守恒、角动量守恒,无论白云在天还是青水在瓶,一切都会归到会计报表的两端,溪花与禅意,相对亦忘言。而人类社会则偏好统计原理,1969年,第一届诺贝尔经济学奖就是奖给两位喜欢统计的家伙,计量经济学创始人RagnarFrisch(挪威)和宏观计量模型创始人JanTinbergen(荷兰)。英国政治家迪斯雷里说:“世上有三种哄人的东西:谎言、该死的谎言、统计数据”;换一种角度来说,世上有三样激动人心的东西:“宣传、要命的宣传、统计数据”。
当然,人类社会也是局部地遵循会计原则。比如,世有十毒: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显而易见,前五个项目属于资金运用,后五个项目属于资金来源。经常吃喝嫖赌的肯定坑蒙拐骗,经常坑蒙拐骗的难免吃喝嫖赌,有来源必有运用,有运用必有来源,两者必匹配。学问就是学问,道理早就被说透,在路的尽头等候。
对于一般人而言,和其它专业学科一样,全副武装时的统计学满身上下佩带着专业术语与复杂方程,一个宏观经济计量模型涉及的变量动辄数万个之多,标准差、中位数、常态曲线、离散分配、差异系数、临界区域等等概念、公式、图表像梦呓一样混乱。但当它卸下装备,赤裸入浴时,它总是单纯的。对于拥有话语权的权威者而言,统计只是他们得到支持其论点的一些最终的单纯数字的简单过程。这里面有一个适用广泛的定理:任何事情越到核心,就越简单。“一般的信徒总是要比红衣主教更加虔诚,这就是一切宗教能够存在的秘密。”《安德罗波夫传》一书的扉页上如是说。
统计有三大特性,可以用三句话予以简单的概括:
实用性:除了实情,数据能证明一切。
丰富性:统计就像比基尼,露出来的部位固然诱人,没有露出来的部分才是真正要命的。
公平性:我们相信上帝,其它人请用数据说话。
对于任何一个事件来说,实情只有一条,不实之情却有千条万条,可见统计的用武之地是如此地广阔。王尔德对女性曾经有过类似的赞美:女人对很多事情都非常精明,除了显而易见的事情之外,其它的什么都瞒不了他们(这种夸奖,仅次于邱吉尔先生关于女性比男性更善于保守秘密的赞誉:她们忠心耿耿,担心一个人无法守住这个秘密,所以她们找了许多同伴来一起保护这个秘密)。可见统计学和女性的特点非常相符,加之统计学所拥有的比基尼特征,统计的女人味更加浓郁。
民主政治的运作立足于数人头,是统计问题。游戏规则很简单,人头有多少,权利有多少,只要脑袋都是一个,不管是一个手,二个手还是三个手的朋友,权利是相同的。专制政治的运作立足于砍人头,也是统计问题。商鞅变法的中心策略之一就是砍人头统计学,其《军爵律》曰“得甲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拿一个敌人的人头来换爵位一级,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相当于一个正科级干部砍了一颗人头就能升为副处级干部,外加100亩地和1713平方米的住宅,简直像海洛因一样刺激,于是广大人民群众都亢奋得两眼冒火操起家伙就往前线奔,后来就六王毕、四海一了。有人比较节俭,觉得这种奖励力度好像大了一些,认为可以调整一下汇率,几个人头兑一个爵位比较妥当,这种为饿们秦王勤俭持家的精神是好的,但是统计学告诉我们,人头是有限的,砍得太少不好,砍得太多也不好。如果砍人头的速度大大超过长人头的速度,容易发生社会危机。南美阿兹特克人性格比较纯真,他们不恋权不贪财不好色,生活的惟一爱好就是去砍别人的人头向神献祭,他们的逻辑是完美循环的:只有进行战争才能得到献祭的人,只有用人献祭才能成功地进行战争。当时不少阿兹特克城镇几乎都有堆积如山数以十万计的人头,可见他们都工作得非常勤勉,所以后来大家都累垮了,几百个西班牙人一来,就把他们整个民族摆平了,这就是砍头砍太多的教训。鲁迅先生诗曰:“一阔脸就变,所砍头渐多。忽而又下野,南无阿弥陀”。忽而砍砍头,忽而念念佛,革命生产两不误,这样才是上好之选。就像印度孔雀王朝阿育王,虽然他上任时砍了九十多个兄弟姐妹的人头,最后一仗砍了十几万羯陵伽人的人头,但后来忽而去念念佛了,于是国家安定富足,个人声名也流芳百世,是学习的好榜样。
统计工作中常常还存在一个问题,有时候需要矫正系统性的偏差,有时这种偏差会很大。电影《美国派》中就论述了三分之一与三倍偏差规律,即:如果一个男生说他和三个女朋友有过亲密接触,别相信,实际数字只是这个数字的三分之一,即一个;如果一个女生说她只和两个男朋友有过亲密接触,也别相信,实际应该是该数字的三倍,即六个。如果忽视了这种系统偏差,统计结果将会南辕北辙。我曾经看到一份号称非常权威并登载在国家级正规刊物上的统计报告,声称根据调查,男性的性伙伴的数量要大大高于女性的性伙伴数量,说明男性更怎么怎么云云。这就是忽略了上述规律而导致的荒诞结果。在只有男女两性、且同性恋因素对男女的影响大致相等的情况下,谁能告诉我男性多出来的那些性伙伴是什么东西?
伏尔泰说:常识是一种介于聪明和愚蠢之间的东西。日常生活时刻需要的统计,自然也是介于聪明和愚蠢之间的东西,并不時让我们迷乱于不知道世界和我们,到底哪个是蠢的。
统计有利于培育我们的悲观主义气质,增加我们的危机意识:比如,一个细菌的重量是万分之一克,假如其繁殖分裂完全按照理想情况进行,即15分钟分裂一次,每天分裂96次。一天半以后,其后代的重量将和地球一样;两天以后,其后代的重量将和太阳一样。想到实际情况是我们身边的细菌远远不止一个,到处都有数以百万千万亿万计的细菌在飘荡,就会知道小学时代的类微积分模型其实保守得像一个太谨慎守旧的老者。
统计也有利于培育我们的乐观主义气质,增强我们对生活的热爱:比如,你有父母两人,祖父母4人,太祖父母8人,假设你的列祖列宗都做到25年一代地结婚生子,倒推到1600年前(相当于东晋时期)的话,就有64代,那时你共有1850亿个祖先,很显然,那时根本没有那么多人,所以你的祖先肯定有重复,即大家远亲结婚混在一起了,也就是说,那时的每一个人,以及折算回现在的每一个人,都有极高的概率,高到几乎可以断定都是你的亲戚。地球一家,世界大同。
附带说明,如果有人骂你说要干你的十八代祖宗,不要生气、不要忧伤、不要着急,要相信统计、相信科学。根据统计,仅仅以第十八代这一代来算,你的祖宗就共有262144人,而1至18代祖宗则共计有524286人。即使对方鞠躬尽瘁呕心沥血一天干三个,也需要近480年,将近半个世纪。如果要在40年内干完,那么平均一天要干36个,而这样他是无论如何连30岁也活不到的。总之,理论上对方是无法做到,可以放心,可以乐观。
统计可以增强我们对历史的接受能力:劳伦斯·克劳斯在《一颗原子的时空之旅》中有过非常有趣的统计:恺撒遇刺,临死前他深深地呼吸了最后一口气息。平时我们呼吸的每口气中大约包含6×1022个氧原子,假设恺撒用尽全力呼吸的最后一口气比平时大上四倍,那口气中包含了大约24×1022个氧原子。而在整个地球的大气中,氧原子的总数是约4×1043个,也就是说,按平均计算,在大气中,每1022个氧原子中,包括了恺撒最后一口气吸过的5个氧原子。如果我们肺活量不变,此刻还是每口气呼吸6×1022个氧原子的话,那么,此刻我们每个人的每一次呼吸中,平均都有3个恺撒最后一口气中的氧原子。可以证明:我们都是曾经间接地参与了伟大历史的一份子。
统计同样可以增强我们对现实的选择能力:前苏联的拉里科夫跟踪研究15000名调查对象,初步统计表明,其中70%—80%是因为爱情而结婚的,15%—20%是因为人人结婚才结婚的,3%—10%是因为个人利益而结婚的。进一步统计显示:因为爱情而结婚的人,百分之一百不会感到幸福;因为利益而结婚的人70%感到不幸福;因为别人结婚所以自己也随大流随便结婚的人55%不幸福。可以证明:如果你希望婚姻幸福,只要这个婚姻不是基于爱情,那你还是有指望的。如果你还是堕落到非爱不嫁非爱不娶的顽冥程度,那就属于自作孽了。善哉,善哉。
白领2005: 优秀企业的文化和机制第87节 向谎言的遗体沉痛道别
《万科》周刊
叶天蔚
EddieClontz,这个激发世界人民内心深不可测好奇欲的媒体大师,这个被世界传媒人所冷淡漠视鄙夷嘲笑的小报新闻先锋逝世了,那一天是2004年1月26日,他享年56岁。我很惆怅,持续一个月。
从雅虎的接受邮件组浏览到这个新闻,我的第一反应是,他的死亡将作为一个笑话的破灭而流传。他的确是笑话和谎言的综合体,他的死仅仅能引起我这样热衷“有趣味的胡说八道”的人的惆怅,我的惆怅是对谎言的遗体道别。
我必须在EddieClontz死后苦恼地指出这点,惆怅的部分原因是中国的传媒人实在太闷了,尽管制造了不比EddieClontz少的胡说八道,但都不如EddieClontz那样精致、有品味和有趣。
其实我相信,很多人都思考过真相与报道之间的关系。一些刻板的老者说,报道必须反映真相,但是老者们没有进一步解释,报道的背后都有一双眼睛,每件事经过观察者的眼睛都会带上主观色彩,没人可以准确无误看出事情的本来面目。因为这种矛盾的存在,许多新闻从业人员都要与一种远离事实的诱惑抗争。
这种诱惑也曾经在我身上多次发作,诱惑的驱动力是我们都想报道一种不同寻常的事实,正所谓不是“狗咬人”而是“人咬狗”。是那种叫人惊得掉下巴的事。我们痛苦的是,为什么我们找不到那么多惊异的事情?为什么我们陷于生活平庸的细节中,任凭这平庸的细节之海溺死我们体内的欲望和热情?
EddieClontz说,真相我不关心,或者它就是狗屁,我只是屈从于诱惑,我是诱惑的奴隶。呵,EddieClontz是个坦诚的人!
EddieClontz领导的是《世界新闻周报》,他的乐趣是发表他能收集到的最疯狂的故事。他承认“自己并不是个主编而是个杂技团长”,他的任务是将读者带到他的帐蓬里,看他安排的无穷无尽的梦幻、怪诞的表演。别人咒骂他:“是以捏造稀奇古怪的假新闻博人一粲为业”。EddieClontz接受了这个咒骂,并表示他决不辜负这个咒骂。
我必须承认,我是EddieClontz迷,当然,我自己是个还算守规矩的写字匠,而我的知识取向又对明星八卦桃色绯闻不感兴趣。EddieClontz那些大量涉及政治、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充满想象力和变形力的假新闻对我构成了吸引,它是一种清凉的调节剂,而且EddieClontz并没有像中国的中年人所热衷做的那样,逼迫你相信它是真的。
比如,《世界新闻周报》的头条新闻经常是这样的:“考古学家在新泽西的沼泽地里发现了中部地球”、“七个国会议员是巫师”、“少数恐怖分子伪装成土地神”。不得不承认,这些谎言报道非常有趣味和想象力,至少要那些力求圆满的新闻人才能制造出来。
《世界新闻周报》在1981年拒绝了可耻的娱乐界名人花边报道,把注意力放在报道外星人、恐龙、巨大的蔬菜,以及通过读者的车钥匙形状来进行精神分析的题材上。美国人的趣味的确不低,很多人竟然和我一样,于是,《世界新闻周报》在最红火的时候发行量达到了100万份。
Clontz透露,他最欣赏的报道是《猫王还活着》,这篇奇文在1988年问世。1991年,关于蝙蝠男孩的报道也让Clontz非常安慰,他认为这是对人类变形力至高无上的考验,蝙蝠男孩有着巨大的耳朵以及琥珀色的眼睛,以每天吃自己体内的昆虫为生,他在西弗吉尼亚被一些没有姓名的科学家发现。
Clontz最钟爱的两大报道都有漫长的马拉松接力。猫王时不时会出现,蝙蝠男孩逃了,之后又被FBI捉住了,陷入爱河,还投票支持戈尔当总统。读者们写信来讲述后续的新闻线索,无论真假他照单全收。1993年,Clontz先生以大标题“猫王死了,享年58岁”,终结了猫王的故事。
因为比较长时间关注Clontz,我大致知道了他的人生历程。他16岁辍学去做收贝壳的渔民,之后到《北加州地方报》当个小工友,接着去了《佛罗里达报》,最后在棕榈滩一个倒闭的渡假胜地里租用了一间破烂不堪的办公室,开始娱乐并恐吓美国的正人君子。
他一开始在自己的报纸里发表匿名文章,不过观点党派性不清楚,忽而左派忽而右倾。他清楚地表示自己仇恨外国移民、瑜珈、鲸、车速限制,还讨厌比萨饼上的菠萝。他喜爱鞭打、电刑和啤酒,他对女人的态度非常含糊摇摆,以至于我在这一点上对他特别不满意。
Clontz最欣赏的新闻发掘模式是:创意来自“自由撰稿人”,职员负责筛选。
这些自由撰稿人越来越懒,他们现在越来越不爱写字,而是打电话述说故事,职员负责筛选和整理。Clontz要求职员们常常阅读其它严肃报纸的严肃报道,“因为我认为,我的下属需要保持一种严肃的直觉,即使是在制造荒诞故事的时候,也要通过道貌岸然的文字和严肃认真的专业精神来完成。”当然,Clontz认为,“最重要的是,所有人都必须保持对疯狂及怪异事物的敏感。”一旦发现了金子,他就命令职员快速跟进,催促他们用“巨大的水枪”把故事喷到一个更具诡秘性和想象力的高度。
如果一个报道再不能“后续玩”下去,他就用经典的“Clontz式脱身法”快速脱离出来。比如,一个怪人追踪报道不能再持续下去,那么他会把这个家伙放到玻利维亚去,这个地方适合“名人玩失踪”游戏。如果故事依赖科学研究证明,他会确保那些头衔模糊姓名不详的科学家是罗马尼亚人。他亲自捉笔那篇“佐治亚州的居民被巨大的鸡恐吓”的报道,他仔细地检查了佐治亚州的居民公用电话薄,必须确保这些居民的名字不在公用电话本上出现。
最后,交待一下,在准备写这篇纪念文章的那个夜晚,我抬头看了一下好长时间都没仰望的星空,城市光依然强,星星模糊不见。我突然悲伤地想,如果Clontz的讣告是放在《世界新闻周报》该多好啊!至少让我们丧失星光的世界变得不那么越来越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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