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千面公子》》 · 忆秋来了 · 2026-07-25
《千面公子》
作者:忆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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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部烈马风云:第一章暗夜里的访客
上部烈马风云
第一章暗夜里的访客
这些天,谷安康一些觉得心神不宁,他有一种不预的祥感。
自从霹雳堂总管雷震宇第三次拜访杨空念被婉言相拒后,他就有一种乌云压顶、风雨欲来的感觉。
雷震宇离开时是面带微笑的,唇角有笑,脸颊带笑,就连眸子也笑得似乎要滴出水来。
可送客的谷安康却觉得冷,还有……恐惧。仿佛他面对不是一个满脸笑容的老人,而是一头发了怒的狮子。
他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雷震宇临行前的那一句话。
那句话是:“谷管事,请你转告知州杨大人,请他保重。”
这话是什么意思?
是威胁,还是行凶前的预警?
恐怕在这江南的一片土地上,也只有霹雳堂敢说出这样的话吧。
霹雳堂立名百年,能在这风风雨雨的江湖屹立不倒,自然有它的道理。
表面上它只是一个江湖流派,武林世家,但实际上它与朝廷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不过并不是所有官员都买它的帐。比如这无锡知州杨空念。
他一来这无锡,就大刀阔斧,驱逐大小贼盗,以治安为首要。一时有人欢喜有人忧,百姓商家高兴,恶霸暗道切齿。
霹雳堂是江南武林的霸主,手底下也不知有多少见不得人的生意。这下被踩到痛处,自然不会就此罢休。
雷震宇说的那些话,绝不是无地放矢。但又滴水不漏,让人找不出破绽。
总不能说人家让你保重,你反而说不该。就算明明知道他听说的“保重”,并不是保重的意思,你也只能打碎牙齿往肚里咽,假装没听懂。
谷安康知道这知州府迟早会出事,却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这么突如其来,这么明目张胆。
这天晚上,华灯初上。杨空念忽然说他要出去,会一个好友,并叮嘱他千万不要泄露他的行踪。
他不明白杨知州为什么要在这风雨欲来的时候出门,在这样的时辰这样的危机中。
不过他没问。他一向知道什么事该问什么事不该问。他只是一个没有品阶的长随,但历任知州都把他倚为心腹。不是因为他有多高的智谋,而是因为他的有个外号叫铁瓶。
铁瓶是指他的嘴。对任何事,无论黑的还是白的,无论清醒还是酒醉,只要是他不该说的,他从来都守口如瓶。
后院有个小门,小门后是一条僻静的小巷,小巷里有一顶轿子。直到杨空念钻进轿子,消失在黑夜里,谷安康才锁了小门,慢慢往回走。
今夜天似乎特别黑,夜似乎特别静。
再走几步,就是长廓了,檐角挂着一盏灯笼。不知为什么,他此刻忽然有点怕黑,想紧走几步走到光线下。
只是一抬头,蓦听嗤的一声,灯笼灭了。
他一愣,猛然眼角有寒光一闪。一个冰冷而锋利的铁器已经蛇一样,无声无息地贴在自己的脖颈上。
黑暗里,有一个刻意压低的声音在耳畔问:“杨空念在什么地方?快说,不然就杀了你。”
谷安康当然不会说,不是说他对杨空念多忠心,而是他明白,就算说了又怎样,这人同样不会放过他。
他脑子里霎间转过了几个念头,终于道:“我知道,我带你去。”
绕过一丛竹子,谷安康终于看见了一个亮着灯光的屋子,他撞鹿一样的心一下子安定下来。
这房子里住的当然不是杨空念,而是杨空念真正的心腹付云鼓。
付云鼓原是军中一个败军之将,他败,其实全是主帅指挥不当,但却把罪责全推到他身上,让他当了替罪羊。
后来杨空念为他洗清罪名,救了他一命。从此两人焦不离孟,孟不离焦,情同手足。
付云鼓号称战神,有万夫不挡之勇。
也许正因为他和杨空念情谊深厚,杨空念才怕他阻拦,独自出门的吧?
果然,尽管两人潜近,声息微弱,仍被付云鼓发现。
一声大喝:“什么人?”便似平地生了一股狂风,那刺客刚听到喝问,眼前已多了一个魁伟的大汉。
这人当然不是杨空念。他发现上当,立刻做了一件事。将短刀一抹,既然已被发现,便先杀了谷安康再说。
只是他刚起念头,腕上便是一疼,疼入心肺。莫说杀人,连刀都握不住了。
付云鼓便在他一愣之间,一枪扎透了他的手腕。长枪并不停留,枪尖一斜,又刺进他的咽喉。
这一连串的动作,快若闪电。谷安康听到身后尸体倒地的声音,这才看清付云鼓的眉眼。
谷安康刚要开口,付云鼓却一步就跨到他的面前,左手抓住他的衣襟,将他甩出一丈多远。右手长枪如蛇,刺向黑暗中的一抹寒光。
血花飞溅。长枪入肉,刺出一声闷响。
又有两抹寒光如野兽睁开了眼晴,一左一右掠了过来。
付云鼓猛退一步,舞出两朵硕大的枪花。寒光撞上来,顿时一闪而逝。两截断刀咣当落在地上。
两个隐在夜色里的刺客见他以一枪之威,震断自己的兵器,一时竟吓得呆住。一条缀着红缨的残影掠过,他们只觉得咽喉一热,身子便颓然倒下。
付云鼓一鼓作气,杀了这四个杀手,这才蓦然醒悟。刺客当然不是冲着他和谷安康来的,他们的目标是杨空念。
付云鼓念头身起,哪里还做停留。如豹子一样直奔杨空念的住处。
他的速度自然不是谷安康可以比拟的,几个起落,已然不见了。
谷安康见他跃起,便知他的心思,刚要开口告诉他,杨知州并不在府里。只是唇刚张,舌末动,一只手已捂住了他的嘴。
一只很香很软,却要命的手。
“别说话,就让他带路吧。”一个声音,柔柔的却又带着几分男子的浑厚在他耳畔说。
接着谷安康就听见了自己的脖子发出令人牙酸的折断声,他的头随着这只手转向了背后。
背后有人,一袭白衣,脸上带着微笑,身上溢着浓香。就象暗夜里悄然绽放的雪莲花。
这个人到底是男,还是女?他怎么这么娇艳,却怪异?
谷安康脑子里刚涌起这个问题,无边无际的黑暗就吞没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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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云鼓一路疾奔,直到跑到杨空念的书房外才停下来。
书房里有烛光映出,四周很静。这让付云鼓松了一口气。
杨空念有夜静审看案卷的习惯,他说白日太喧嚣,让人静不下心,定不下神。一百个案子里审错一两个,按常理固然可以推托。但这一两个错案,在当事人的身上可是百分之百的冤枉。所以每当夜深人静,他总要把白天的事务重新查看一遍,看有无错漏。
这个习惯已伴随他多年。他是很认真的人。
这认真导致了他得到某些人的爱戴,也导致了他受到某些人的仇恨。
付云鼓环顾四周,并没有打斗的痕迹,这才放下心来。
看来刺杀杨知州的人,并不知道他有这个习惯,这是件好事。
就在他踌躇着要不要敲开这扇门时,忽听耳畔有一个声音道:“谢谢你,若不是你,我还真想不到杨空念会躲在这个鬼地方。”
声音怪怪的,象一个女人,又象一个男人。
付云鼓一惊,他吃惊的不是有人跟踪。而是这个人靠近,他却毫无察觉。
他不擅长轻功,在谷安康那样不懂武功的人眼里,他自然动若脱兔。但在真正的江湖人眼里,他这只兔子未免太肥了一些、太笨了一些。
然而他不擅长轻功,不等于他的耳力就差。事实上,象他这种以硬碰硬,以强对强的人,耳力比枪法更重要,因为如果对方埋伏或暗算,他避来不及,打又不能仓促提气,那他这么多年不知要死多少次了。
所以他对自己的耳力一向很重视。平时他就时常听,听风吹过树叶的声音,蟋蟀跳出草丛的声音,衣袂在风中舞动的声音,露珠从叶片上滴落的声音。以此来锻炼自己的耳朵。
很少有人能够离他这么近,而他却没有丝毫察觉。
这让他吃惊,大吃了一惊。
他蓦然回首,背后的黑暗里草起伏,花颤动,不远处的一棵桂花树在风中瑟瑟作响,可唯独没有人。
不要说人,连鬼影子都没有一个。
他马上做了一件事,掠起,直扑屋檐。
不用猜,付云鼓也知道对手在背后。
只是人的后背从来都是盲点,背后无眼。
所以首当其冲的不是找到这个人,而变被动为主动,抢占先机。
其中占据最高处是最好的办法,也是唯一的办法。
付云鼓主意打得倒是不错,一旦让他上了屋檐,一来可以鸟瞰世界,任何对手都暴露。二来,可借势冲锋,以地利摄其锋茫。
可惜想得好,却末必能做好。
他明明先动,却听见身后嗖的一声,似飞起一只仙鹤,又似爆放了一只烟花。
一条白影竟后发先至,从他身后掠到了屋檐。
付云鼓还来不及想出应对之策,一团白晃晃的东西便压了下来。
付云鼓横枪一挡,只听一声金戈交鸣声。他呼吸一窒,双手一麻,被那股巨力直挺挺打了下来。
落地时,如巨石坠空,又似海浪击礁,尘屑迸溅。付云鼓的双脚上竟入土三寸。
他喉头一咸,一股液体涌了上来。他已在一击之中受了伤,内伤。
付云鼓身经百战,明白身处险境,绝不能示弱,强吸一口气,将涌起的血水吞下。
他这才抬头去望,只见屋檐傲然站着一个人。一个艳得象花的男人。
别的刺客皆以黑色染衣,以衬夜色。他偏偏穿了一袭一尘不染的白衣,似乎唯恐别人看不见他,这白衣在这黑夜里分外刺眼。
他刚才击退付云鼓的,居然是一朵莲花,铁莲花。
付云鼓喝道:“你是谁?意欲何为?”
他当然知道他要做什么,虽然他从不知道霹雳堂里会有这样的高手,但霹雳堂没有,不一定就与霹雳堂没有关系。敢这样,能这样明目张胆刺杀朝廷命官的,除了霹雳堂别有二家。
他知道,可还要问。因为他要提醒屋里的人,让他早有提防,早有逃走的准备。
只是屋里却没有动静。
付云鼓不禁暗自着急,趁他现在还有一战之力,杨空念若夺门而逃,还有一丝生机。
白衣人的武功很高,高他太多。恐怕下一回合,他就未必能够挺住了。
对于屋子里的寂寥无声,白衣人似乎也很讶然。
这时恰有一阵夜风拂过,他似乎弱不禁风,被风吹得落了下来。象一片落叶,借着斜斜的风势向付云鼓掠来。
付云鼓抖擞精神,把一杆大铁枪使得虎虎生风,泼水不进。
可没用。白衣人手里的铁莲花十四瓣花瓣忽然散开,每一片都成了锋利的刀刃,每一片都旋出炫目的光茫,一片一片浪花一样涌了过去。
付云鼓一连退了十几步,才把这花刃一一封住。
然而他的气已喘,力已衰,已无力再战。
白衣人只要再抢攻一轮,必将他斩杀。
可白衣人的兴趣却不在他,一击退付云鼓。他就做了一件事,拧腰、转身,整个人都撞进书房去。
他的目标是门。破门而入。
“杨大人,快走!”付云鼓急了,一个人在情急之时,难免会激起余勇,激发潜力。随着这一声吼,他几乎踩着白衣人地上的影子尾随进去。
两个人同时愣住。
屋里没人。
杨空念如果不在这里,又会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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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子在一条小巷里停下,杨空念推开了墙上一扇虚掩的门。
门外是一片沉寂,门里却热闹非凡。而且还有味,油烟味、酒香味、菜肴味,一切组成人间的味道,这里全都有。
这里居然是个厨房。
厨房里有几个厨子正在热火朝天的炒菜。杨空念进来,他们居然连头也没抬,似乎进来的不过是一只偷食的小猫或馋嘴的小狗。
杨空念径直穿过几间屋子,来到一个雅间,叩响了门。
门开了,里面只放了一张桌子,桌子前坐着一个年轻人。他穿得虽是一件灰衣,给人的感觉却不是灰暗,而是一种很“白”的的感觉。看见杨空念,他微微一笑,笑容里有说出不出的儒雅和从容。
杨空念大喜,道:“我还以为来得是谁?原来是你。早知这样,我就不用担心了。有了你千面公子石波清,我还怕他什么阴谋诡计?”
石波清笑道:“杨大人放心得未免太早了。你初到江南,可能对这里并没有祥尽的了解,霹雳堂可不象你想象的那么简单。雷霆这人,阴险善忍,不动则已,一击必杀。无锡是江南重镇,他势在必得,仅凭你我恐怕难以支撑。好在我只是探路先锋,他很快就要来了。”
杨空念眼睛一亮,喜不自禁道:“他也来了?多少年没见到他了,真想再见他一面。只是他年纪终究大了,这样鞍马劳碌,我心里终是不安。”
他来了,自然一切都迎刃而解了。
有了石波清的智,他的力,天下还有什么事情不能解决?
上部烈马风云:第二章杀手并非来自霹雳堂
他,白衣胜雪,神色倨傲,站在漆黑的夜色里,犹如黑暗里悄悄绽放的莲花。
只是衣白的人,心未必就清白。就好似看起来纯洁柔弱的水仙花,凌波傲人,楚楚动人,却是有毒的。
他也一样。虽然面貌清秀,尤胜女子,但却是一个碰不得的人。
他长得象女人,心胸也窄得象女人,只是手段却绝不象女人。比男人尤烈,比屠夫更狠。
只是他没想到,在这小小的无锡州竟然受挫。
一而再,再而三。
今天是第四次了吧。
这让他恼羞成怒,也让他迷惑。
最初他是瞧不起霹雳堂的,霹雳堂和烈马堂号称天下二分堂,野心勃大,却连江南腹地的一个小小的无锡都攻不破,还谈什么天下?
他不明白九眼妖虎步亏联络霹雳堂到底是图谋什么?
只是他后来见到了霹雳堂堂主雷霆,这才恍然,这才明白。霹雳堂并非似自己想象中那么赢弱,相反它的实力比烈马堂更深沉,更浑厚。
只是有些事是它不方便做的,比如刺杀无锡知州杨空念。
毕竟刺杀朝廷命官这个罪名,雷霆担待不起。江南霹雳堂已有几百年的历史,与官府的关系如老树虬根,纠缠不清。
而烈马堂则不然,塞北烈马堂皆是马匪出身,从来就是视朝廷如狗屁,出手自然肆无忌惮。
一个是塞北绿林魁首,一个是江南武界霸主,各有所需,各有所求。
两强联手,天下武林势必瓜分。这才是步亏真正目地吧。
只是这件事说来简单,一做才知有多棘手。
第一次杨空念猝不及防,虽没找到他的人,却杀了府中不少好手,幸得他手下大将付云鼓舍命相搏,才得保全。
第二次他以为已摸清对方底细,大功可成时,却突如其来中了埋伏,这次吃亏的可是他。
第三次就更荒诞了,派出去的杀手一进院子就石沉大海,连撕杀惨呼都没有,就突然消失了。后来,他才察觉院子里居然布了一个阵。一入此阵,便七情迷失,难辩南北。
显然,自第二次起,杨空念身边便有高人相助。
只是事已至此,形同骑虎,难上难下,不如拼了。
这一次他做足了准备,手下人皆以黑布蒙眼,棉花塞耳,以免被阵法所迷。第一次杀进杨空念的府院,他己有了计较,知道这庭院原本并不深幽,仅有二百三十步。阵法为地形所限,只要迈出这二百三十步,再厉害的阵法也没用了。
这已是第四次,他已经败无可败了。
可是他仍是败了。惨败。
杨空念身边的那人似早已把他看穿看透,竟舍去了阵法,另布了机关。
这一次闯入二十一人,两人掉进陷阱,三人被乱箭射杀,一人触动机关,八人中毒,其余人等不是被巨木砸倒,便是被机括斩杀。区区二百三十步,竟无一个能过。
这二十一人皆是高手,若不是耳不能听,目不能视,未必就会败得这么凄惨。
那人竟是把他布置的盾,化为锋利的长矛,攻其不意。
白衣人不由得胆战、心惊。
他终于忍不住心中的疑惑,朗声道:“布下阵法、机关的,是何人?你究竟是谁,为什么要帮杨空念?”
他的声音并不大,却在静夜里传出很久,即便是深院里最偏僻的角落也听得一清二楚。
只是院子里却没有任何回应。
院子里没有,院外却有。
一个平和的声音不急不缓地道:“如果我问你,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杀杨知州,你会不会回答?”
音在背后,人在身后。
白衣人一惊,蓦然回首。
便见在月光下站着两个人。
一个身材高大,如同巍巍山岳。
一个身穿黑衣,但笑起来却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让人联想到的居然不是凝重、黑暗、阴森,而是阳光、明朗、温暖。
那个身材高大的,他认识,是杨空念手下的战神付云鼓。
那年轻人,他却从没见过。这人英俊挺拔,但身材明显单薄了一些,说话时中气也不充足,似乎并不是个练武的料。
只是不知为什么,见到这个人,他却心里不禁一跳,有一丝心悸的感觉。
他们站在他身后,当然不是来和他聊天的。有时候攻就是最好的防,他们能防得了他一时,却防不了他一世。与其防,不如攻,迫他现身。
付云鼓出枪,枪似破浪的蛟龙。
这一枪很快,很猛,即便是一块磐石也会被洞穿。
但白衣人却似乎并不在乎,只是随手一拈。暗夜里就忽略绽放了一朵花,白色的铁莲花。花有十四瓣,看起来很洁白很柔软,但铁枪撞进来的时候,发出的声音却很“硬”。当然硬,精铁自然硬。精铁铸成的铁莲花。
花瓣合拢,付云鼓的枪就象是花的一部分,再也不能寸进。
被锁住的枪还不如一根木棍,付云鼓大惊,全身肌肉鼓贲而起,奋力一拔。
那白衣人的身材瘦小,几近女子。如果说付云鼓是一头蛮牛,他至多算是牧童。可蛮牛力气再大,也挣脱不了牧童手里的缰绳。
付云鼓呼喝声中,连手中的铁枪都发出吱嘎的呻吟声,连精铸的铁枪都开始变形,那白衣人却纹丝不动。
白衣人右手持花,左手正蠢蠢欲动。忽听年轻人说了一句话“原来是妖莲连启云,莲花拈既已出手,想认不出你都很难了。”
白衣人一颤,一失神,终于还是暴露了身份,终于还是有人认出了自己。
就在他一恍惚的霎间,年轻人出手了。
或者说,他出暗器了。(他的手一直笼在袖中,但几点寒光突然破袖而出)
如果他是抬手间发出暗器,以连启云的武功有这霎间就足够应对了。
可他不是。
一个人发暗器当然不可能不动肩不晃腕,没有一点征兆。
只是他的暗器是机括发出来的,又另当别论。
连启云不防,慌乱中他一拧腰,已然掠出两丈开外。黑暗里只听夺夺之声不绝于耳,不知有多少透骨钉钉在了墙上。
连启云的瞳孔缩了起来。唐门的暗器,暴雨梨花钉。
这个年轻人究竟是什么人?怎么会有唐门的暗器?
“你究竟是谁?”
年轻人轻轻一笑:“我既然知道了你是谁,如果仍藏头缩尾,对你未免不公平。我不妨告诉你,我叫石波清。”
“千面公子石波清。”连启云咬牙道:“好,我记住你了。”
他听说过这个名字。
石家闻名天下不过三代,石千点被人尊为“千面圣人”,石中树被叫做“千面菩萨”,石波清年轻,所以被称为“千面公子。”
他们赖以成名的不是枪法,不论棍术,更不是刀枪,而是易容。
易容之术,自古有之。但多是弱者行为。有的人习之是为躲避仇家,远离灾祸。有的人练之则是以假公济私,遮掩面目。躲避仇家,不外乎“惹是非捅出大篓子”“无心铸过错,愧对他人言”“忍辱负重不忘仇,只盼他回再雪耻”如此种种。至于以假面目做案,杀人劫货。以善人之身,行恶人之事。明为一方豪绅,实则江洋大盗。明为二袖清风,实则恶贯满盈,种种恶果更多。故而易容术多为人不齿,是与鸡鸣狗盗并列的下三滥。
然而石家祖孙三代,虽生于市井,却出污泥而不染,偏将这下三滥的手段,用来做义薄云天的侠义事。几十年下来,江湖上受过石家恩泽的人,不知凡几,连石波清这出道没几年的贫寒小子也被尊称为公子。
连启云没有看错,石波清一生所学甚杂,只是武功却是稀松平常。他幼年得一场大病,病虽愈,但病根却难除,他悟性虽高,体质难继,以致于空付了卓杰的见识,却只习得三流的武艺。
在连启云看来,他根本就是一个废物。
武林,武林,自然以武为大。江湖上的智者也不是没有,比如丐帮长老肖云天,但他也是先练得一身武艺,才修习阵法。他曾说过,武是壮人之本,唯有先挟技自保,才能论及其他。
败在这样一个废物手里,连启云自然不甘。
可是……却有一丝猩红从他身上渗出来,渐渐泅染得白衣有了狼籍。
他受了伤。虽然不甘心,他也知道今日不可再战。
再战,也许就不是负伤,而是丢命了。
比起什么脸面,羞辱,自然还是命更重要一些。
所以他记住了这个人,这个仇,便立即掠走、退隐、消失。
待连启云退走,从一棵树走出一个人,正是知州杨空念。
这些日子,他一直在惶恐不安中度过,问题不在于别人要刺杀他,问题在于这些人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刺杀他?
正因为不明白,才更可怕。
因为不明白,他就无从化解,无从防范。
只是此刻虽然知道了行刺的人叫连启云,却更叫他迷茫、茫然。
连启云是塞北烈马堂的六堂主,可谓臭名昭著,他就算没见过,总也听说过。
只是杨空念怎么也想不明白,塞北和无锡相隔万里,他怎么就和烈马堂结仇了?
要说他的仇人倒也不少,自从他来到无锡这地方,便对治安百般整顿。各路盘剥百姓的暗流皆一一剪除,不说大小头目,单是霹雳堂堂主雷霆便三番五次企图厚礼贿赂,左右同僚更是百般提劝,他只是不听。
他有他的原则。
吃人嘴短,拿人手软。他若是一次低头,日后便难免抬不起头。
这样的事,他不做。
霹雳堂的势力之大,他也不是不知道。雷霆下有江湖宵小卖命,上有京师要员撑腰,除了这小小的无锡,江南各地莫不是闻“雷”失色。只是别人卖他的面子,让他卖去,他杨空念偏偏不吃这一套。
任天下皆黑,我只独善其身。
别人要杀自己,杨空念也不是没有想过。他原以为雷霆表面上不动声色,暗里却按捺不住想要动手了。
也只有他霹雳堂,才有这样的实力、财力。
只是杨空念万万没想到,刺杀自己的却是塞北的烈马堂,这却是怎么回事?
他百思不得其解。
想不出的事,还要挤破脑袋去想,那不是顽强,而是顽固。
杨空念放下了这样念头,却又起了另外一个念头:“不管怎么说,如今无锡极不太平。我倒不怕什么,唯一惦念的却是女儿杨小思。不如让海天镖局许家护送她回京城吧,毕竟天子脚下比这里安全的多。”
江南的武林世家,当然不止霹雳堂雷家一个。至少还有叶赫家,南宫家,海天许家。只是如今叶赫灭,南宫亡,许家也一落千丈,才让霹雳堂一家独大。
造化弄人。其实早在一百年前,江南最显赫的不是什么霹雳堂,也不是什么叶赫白,而是许家,那时徐雪明独创海天剑法,自立门户,被誉为海内第一神剑。只是不知为什么,徐家的后人却一代不如一代,海天剑派竟渐渐黯淡了。
“石公子,你看请徐家护镖如何?”
一问之后,竟没有回答。
杨空念抬头一看,只见石波清遥望星空,脸上痴痴的,不知是想起了什么事,抑或什么人。
上部烈马风云:第三章海天剑法
徐江鸥来的时候,天是阴的,云是黑的,风是疾的,就连路旁的大树也躁动不安,发出哗哗的声响,象是一个读书人因为郁闷,不停地把书页敲打在木案上;又象叹息,一千个人同时发出的不同的幽幽的叹息。
只是她一眼就看见了他。
来城门口迎接他们海天镖局的,当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
只是她只看见了他,她的眼里顿时只剩下他了。他那慵懒的,云淡风轻的笑容,他唇角挂着的那一丝调侃。
那一刻她的心猛地跳跃起来,猛烈而又甜蜜。
那一刻她象坠入了一个梦里,有一些意外,更有一些惊喜。
那一刻她的心情忽然好了起来,阴霾的天气似乎也好轻了起来,一切都变得那么美好。天是凉爽的,云是好看的,风是轻柔的,再听那树木的喧哗,哪是什么叹息,分明是欢悦的笑声。
“石……石哥。”话还没出口,徐江鸥的脸先红了。
石波清终究是比她大了几岁,心境平静的多了。只是淡淡一笑,比了比她的肩膀,笑道:“小丫头又长大了不少呢!”
她不满,翻了个白眼道:“谁是小丫头?”
他们的婚事是多年以前便已订下的。每次看见那稚嫩的脸庞,石波清便想起五年前她那次“逃婚”,不禁想笑。那时她刚刚懂事,听说自己要嫁给一个从没见过面的人,死活不依。又听人说,那石公子之所以叫千面,是因为他本来的面目丑陋异常,每日须得换一的张脸才可见人。她信以为真,骇怕之下离家出走。幸好那时他投身的门派好大一棵树已初具规模,又算准了她既是逃离他,自然背道而驰,这才在苏州找到了她。那时她又饿又累,竟躲在一个僻静处睡着了,他背着她走了大半夜,才找到一家未打烊的客栈,把她安顿下来。
等醒来她口口声声喊他恩人,并咬牙切齿地把石波清这个名字骂了个够。他也不做辩解,只是宽容地望着她,还时不时附合两句。直到他把她送回家,她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个英俊的让她感觉快乐的恩人就是石波清那个恶人。
所以他一看见她,就想笑。在他心目中,她永远都是那个懵懵懂懂的,纯真可爱却又傻傻的丫头。
而她看到他,就忍不住笑。没有缘由的,没有理由的想笑。
如果说他把她从苏州“救”回家,那时她对他只是隐隐有一点好感的话。那么那一次,镖局押运的红货突然失踪了一半,可吓坏了人。爹爹急得团团转,象热锅上的蚂蚁,却毫无办法,一筹莫展。
海天剑派曾经光耀一时,但到了徐桥径这一代已经门庭败落,只剩镖局这一点基业了。这次丢失的红货若寻不回来,海天镖局只怕也要关门闭户了。
只是他突然出现,居然对别人查看了千百遍依然毫无头绪的痕迹里看出了蹊跷,一举侦破此案,居然是镖局内的镖师监守自盗。
经此一事,她对石波清已不仅仅是好感,而是情愫深种了。
哪一个少女不希望自己的郎君有才有貌,智勇双全?
两人正脉脉相望,却从中间挤进一个脑袋来,那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他瞪圆了眼睛硬生生隔开两人,指着城门楼,大叫道:“小姐,快看,那面大旗真威风!”
乌云压城,狂风烈烈,城头的大旗随风招展,确是可观。
可徐江鸥现在要看的哪是什么大旗,随手便将他推开。
她只觉得真是扫兴,败兴。
她没察觉那少年眸子里的失望,还有浓浓的酸意。
石波清却笑了,他也是从年少轻狂的时代走过来的,他了解那情窦初开的依恋。
他有心化解这难堪,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少年一挺胸,刚要开口。
徐江鸥却根本不给他机会,一把挽住石波清的胳膊,道:“不要理他,他不过是镖局新进来的一个小马倌。”
她有很多话要对石波清述说,哪有时间理睬他。
少年很是不甘地叫道:“马倌也有名字的,我姓马,我叫马飞。喂,你们有没有听见?”
根本没有人听,一行人早热热闹闹拥进城去。
只留下他一脸的失落。
接风宴是在大厅里摆上的,按照杨空念的想法,连启云既然受了伤,今晚想必是不会再遇袭的,大家皆都辛苦多日,今天也正好放松一下。
酒过三巡,付云鼓忽然站起来,道:“徐镖主,我幼时便听闻海天剑法的神奇,今日有幸见到先生,能否请徐镖主舞剑助兴,让我等一睹天下第一剑法的风釆。”
让客人舞剑,原本有些不敬。只是他原本就是一个武夫,自然不太把什么礼节规矩放在眼里。武林之中,视武技如命的武痴大有人在,海天剑法从来就被武林人视为瑰宝,想瞻仰的人却不止付云鼓一个。
众目睽睽下,徐桥径也难以推辞。随手拔出长剑,朗声道:“我这人生来愚笨,学这海天剑法多年,却没有悟得精髓。今日就献丑,博君一笑。”
他舞动长剑,海天剑法八招五十六式一气呵成。剑光纷飞处,时而如惊鸥戏浪,时而若云霞掠影,时而凝重如山,时而绵长似浪,端的好看。
舞完,一片掌声。
付云鼓却在皱眉。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这海天剑法虽然舞动起来流光溢彩,绚丽异常,可难免华丽在外,华而不实。
他不敢说自己绝对可以打败徐桥径,但真正对战起来,恐怕是个两败俱伤的结局。
如果传说中的海天剑法真是如此不济,那当年徐雪明又是怎么倚仗海天剑,独步江湖的呢?
难道真如传言中所说的,海天剑法早就失传了?
又或者徐桥径并没把这杨知州当作朋友,故意隐藏了实力?
无论怎么说,这都不是件好事。
杨空念一介书生,原本就不懂什么武功,见徐桥径剑法飘逸,早就陶然,连声道好。只是不经意间,目光掠过付云鼓,见他脸色阴郁,心里不禁一沉。
石波清这时候却没在屋里,院子里虽没有美酒,却有佳人。坐拥佳人,听那黄莺燕语,吐气兰香,就算没有酒,人也醉了。
他和她并肩坐在假山旁,正听徐江鸥述说别后相思,忽听一声咳嗽。
不是两人愚笨,只是恋爱中的男女,他们眼中的世界只有彼此,对外界的反应难免有些迟钝。
没想到院子里还有人。
院子里有人,一个醉醺醺的少年。
他吓了徐江鸥一跳。待她看清对方是谁,顿时勃然大怒:“谁叫你喝酒的?小小年纪便不学好!”
马飞摇摇晃晃站住,脸色赤红一片,直盯着徐江鸥的俏脸,结结巴巴道:“小姐,我只是想……和你说几句……心里话。我听说酒能壮胆,才……”
徐江鸥和意中人聊得好好的,忽然中间多出一个讨厌鬼,心里自然不爽快。瞪着眼,道:“我和你有话说吗?你的话,谁要听?”
她的话已经说得很绝了。任何人都可以听出她的意思。
可她忘了,马飞已经醉了,一个醉酒的人,头脑难免会糊涂,也不知他究竟听没听见徐汇鸥的话,自顾说道:“我的心里很难受……,我想和小姐聊聊。”
徐江鸥脸都青了,捂住耳朵,跺脚道:“走开啦,小马倌。不要以为我平日待你好,就可以胡作非为。”
“哦。”马飞狠狠摇摇头,想让僵硬的舌头听话一点:“你不想聊天啊,那你们刚才在干什么?”
徐江鸥一翻白眼,道:“我们在看星星好不好,你管得着吗?”
“那我就陪你看星星好了。”马飞死皮赖脸地往两人中间一挤。
石波清苦笑。女人似花,男人似蝶,这个小马倌显然就是一只被花香引来的蝶了。
他明白他的意思,他是故意搅局。
可面对这样一个孩子,你又能怎样?
是以粗鲁来应对幼稚,把他暴打一顿?
还是以博学来对抗天真,把他狠狠辱嘲一番?
石波清的方法很简单,他走。
惹不起,难道还躲不起?
当然,他是把徐江鸥一起带走。
走进大厅的时候,他和一个上酒的下人擦身而过。
他忽然觉得不对,他闻到一股熟悉的味道,虽然很淡,但他可以肯定这是血腥气。
一个下人身上怎么会有血?
大厅里酒意正酣,这个时候通常是人最大意的时候。
“站住。”石波清忽然一声暴喝,一式擒拿手便去锁那下人的臂膀。那人的身手竟十分矫健,侧身避过。
只是石波清这一招却是虚的,脚下一晃,勾住那下人的脚踝。那人正欲奔逃,被这一绊顿时跌倒。
石波清踏住这人胸膛,叫道:“他送的酒是哪一坛?”
酒是才开封的状元红,付云鼓正欲给杨空念斟上,听这一言,顿时一凛。
徐桥径行走江湖多年,为人及是谨慎小心,随身携带着银针。这时拿出一根,探进酒里试了试,脸色大变。
银针竟呈黑色。
酒,不是兵刃,却可杀人。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连启云不会出手时,他居然不动声色动了手,毒手。
众人皆冷汗淋漓,这一坛酒要饮下去,恐怕大厅之内难有几个活口。
石波清脚下一用力,喝问:“今夜你们来了几个人?”
却无回答,亦无反应。
石波清再看,那人却已经死了。他的右手中指指甲留得极长,指甲里尚未一些白色的粉末,在众人查酒时,他便抠破皮肤,毒入血脉,竟是顷刻之间就死了。
徐江鸥忍不住好奇道:“石哥,你怎么知道他不是杨府的人?难道这杨府上下你都识得?”
石波清苦笑:“州府上下几百人,我怎能一一识得?我进门时闻见这人身上隐隐有血腥气,初时还以为是府中的厨子,屠宰鸭鹅时误伤了手。只是再看,发现这人身服与衣材极为不谐。杨府再穷,也不至于连下人的衣服也配置不起。我这才起了疑心。”
他俯下身,指着那尸体胸前的一片油渍,道:“这必是杀手拧断真正下人的颈骨时,滴落的血迹。只是他怕被人看见,故意涂上菜渍,以做掩盖。殊不知欲盖弥彰,盛宴之时难免衣服上会溅上几星鸡鸭血迹,他不掩盖倒好,一掩盖,反而更让人想到他做了见不得人的勾当。”
杨空念听他层层分解,竟从细微处看出如此多的蛛丝马迹,不禁暗自赞叹。其实易容术再高明,也不过是铺助之术,石家真正厉害的,却是他们的心智。
杨空念吩咐下去:“看来连启云若不得手誓不罢休,今夜仍要加强巡逻,以备万一。”
他这才知道戒备,可已经晚了。太晚。
西厢房忽然传来一声惊叫。
叫声尖而厉,象一根针刺痛了杨空念的耳朵。
这声音他最熟悉不过。
是小思。杨小思的声音。
反应最快的是石波清,几乎声音未落,他的人已如鸿雁掠了出去。
奔跑最急的却是杨空念,他不会武功,但却跑得比任何人都快。
骨肉连心,心急似箭。
只是众人还没撞开那扇虚掩的门,忽听一个苍老的声音道:“是谁派你来的?你们绑架小思的目地是什么?”
听到这个声音,石波清和杨空念不约而同地停了下来。
他们忽然就不急了,甚至还相视一笑。
就象一颗石头落了地。
他来了。他们两人的脑海里同时跳出这三个字。
他来了,一切都好办了。
他是他们的师,他们的父,他们的主心骨。
天下,恐怕还没有他解决不了的事。
他们突然停下,跟在后面的徐桥径和付云鼓还没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就听屋里有一个慌张的声音:“你不要过来,否则我就杀了她……”
话没说完,就听见一声响。
象是一个人不小心踩到了丢弃在地上的鱼泡。
又象一个小孩子忽然间燃着了一只爆竹。
波的一声。
屋子里忽然安静了下来。
上部烈马风云:第四章幕后的人
好大一棵树并不是树,也不是江湖上你杀我砍的门派,而是一个专门收留、抚养孤儿的组织。
正是因为江湖上有太多的仇恨,它才会教人懂得什么是爱。
正是因为武林中有太多的弱肉强食,它才会让人明白什么是宽容。
它收养的孤儿都是那些心里刻有伤痕,眼里溅有鲜血的苦大仇深的人。
其实这样人,对很多组织来说都是可以利用的。
仇恨,往往能够激励出人体最大的潜能。
有许多杀手组织甚至故意杀死幼儿的父母,来培养他们的仇恨,激发他们的斗志,成为他们杀人的工具。
但好大一棵树却不是利用他们,而是处心积虑化解他们心中的仇恨,抚平他们心里的创伤。
告诉他们,江湖不是这样的。
江湖上不仅仅是刀光剑影,哀鸿遍野,你虞我诈。江湖上也有情,兄弟情,父子情,恋人情,战友情。
也告诉他们,人生不是这样的。
不是非要以血还血,以怨报怨,才能平息内心焚烧的火。
不是纵性而为,仗着一身武艺,肆虐无辜,就是英雄。
不是心窄如箕,看别人风光了,便竭力排挤陷害,用阴谋拉他下马,这不是智慧。
不是说,踩着别人的头颅,爬到高处,就是风光。
不是说,用织锦与金钱博得美人归,就是快乐。
不是说,打败了天下人,日夜歌舞,高高在上,就是幸福。
不是。
人生不是这样。
人生有苦,也有乐。人生有高潮,也有低谷。
真正的英雄,是在风光时不忘本,在跌倒时不沉沦,在得意时不放纵,在屈辱时不低头。
真正的快乐,是有三五知心好友,敢于在朋友的面前,述说心扉,让他感受你的欢愉,担当你的忧愁。而不是有话不能说,有苦不能言,怀疑别人,封闭自己。虽高朋满座,却各怀鬼胎,相互提防。
真正的幸福,是能与心仪的女子,携手相握,共饮一壶酒,共赏一方星空。而不是心有枷锁,同床异梦。儿女成群,内心孤独。
好大一棵树所招收的,不是能人,高人,异人,而是普普通通,有血有肉的人。或为码头的挑夫,或为驿站的走卒,或为清廉的官吏,只要你有一颗爱心,一颗善心便可成为一颗种子。
江湖上各个组织的成员称呼都不一样。如兄弟盟,以兄弟姐妹相称。如刀枪会,以二花双刀,一花神枪相称。如恩师堂,以先生相称。而好大一棵树的成员,就叫种子。他们相信,每一个人都是一颗种子。爱的种子,友谊的种子。越来越多的种子洒出去,迟早会生根,会发芽,会长成一片再大的风再大的雨也摧不垮的森林。武林需要这样一片生机,一片森林。
杨空念是种子,石波清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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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空念屏退左右,只和石波清走了进去。
屋里有人。一个女子,一个老人,一具死尸。
老人面容枯瘦,两鬓斑白,坐在屋里,如同一截枯木。
见杨石二人进来,他只是抬了抬眼皮,道:“我没杀他。”
杨空念点头。他知道。这老人武功比谁都高人,可杀的人却比谁都少。
他和雷霆完全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
死尸手里原本拿着一柄刀的,但此时虎口迸裂,地上只有刀柄,整柄刀锋都碎了。要他命的,不是这老人惊天动地的一击,而是毒。
他嘴里藏了一根毒针。
这老人一出手,他就知道事不可为。即便杨小思就抓在他手上,他也杀不了她。只是他却能杀死自己。
“爹。”惊魂末定的杨小思扑进杨空念的怀里,今晚的事实在匪夷所思,先是一个蒙面人突然闯进来,胁迫自已跟他走。接着屋子里又忽然钻出一个古怪的老头,也不知他是怎,么进来的,就象一个鬼魅一样,忽然就无声无息地站在他们面前。
她起初还以为他们是一伙的,不过他们一说话,她就发现自己猜错了。
她只看见老人忽然竖起中指,他的手瘦骨嶙峋,看起来象是易折的枯枝。
只是当他亮出一指时,那胁迫她的人忽然面无人色,来不及惊叫手里的刀居然就碎了,碎得很彻底,碎成了屑,碎成了粉。
这是什么功夫?
戓者说,这到底是法术,还是功夫?
直到那人倒下,她还是傻傻的,没有回过神来。
直到杨空念进来,她的三魂六魄才回过身上。她躲在杨空念身后,仍忍不住探出头,偷偷打量这老人。
她看得出杨空念和石波清对这老人都很尊敬。
当然尊敬。
因为老人就是好大一棵树最初的那颗种子。
一号种子。
“你打算怎么做?”老人问,这次他问得是石波清。
石波清想了想,道:“明天我和海天镖局送杨姑娘出城。”
杨空念一惊,这是什么意思?本来他动送走女儿的念头,是因为杨府太危险。可如今既然一号种子来了,杨府己经成了最安全的地方,怎么石波清还要把杨小思送出城?
关心则乱。
老人却很平静,他波澜不惊地望着石波清,并不说话。
石波清又道:“守株待兔不是办法,我们必须找出幕后人,才能真正应对危机。首先,我们应该明白对方的目地是什么?”
“对方有两个方法可以达到他们的目地,先是刺杀杨空念,看难以实施,又想绑架杨小思,显然是为了胁迫杨知州就范。杀杨知州和胁迫杨知州都能达到的目地,就只有一个:让他放出手里的权。”
“这应该是某一势力想渗透到无锡,但被杨空念所碍,所以才起了杀意。”石波清笑道:“任何人做任何事,都会有他的动机。其实这个人是谁,我想大家都猜到了,只是猜测不等于真实,必须让他真正现出身来。”
猜测不等于真实。所以绝不能因为猜到了、想到了就认定了自己是对的。往往只因为一点点偏差,事情的结果就完全不同。
“我们的优势不在于来了一个强援,而在于来了一个强援,对方却不知道。”
“刺杀朝廷命官这罪名,雷霆担待不起。但绑架一个未出阁的女子,他却不必畏首畏尾,而且这一击是他最后的希望,他必出全力。虽然不知道他和烈马堂究竟是什么关系,但至少我们可以看出烈马堂并没出动精锐,妖莲连启云已受伤,徐镖主和付战神完全可以匹敌。他雷霆再不出手,岂不空负了这时机?”
结论是,雷霆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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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城外,一条官道蜿蜒如蛇,望不到边际。
一行人正护着一辆马车,缓缓而来。行至一陡坡,石波清忽然一抬手,车马皆都停下。
徐桥径策马向前,道:“波清,怎么了?”石波清沉声道:“你听。”
徐桥径倾耳,却没有听见任何声音。
静。
太安静。
官道约有一丈宽,左右全是丛林,就算没有野兔、锦鸡奔蹿,至少也应有鸟鸣、蝉泣。
可是没有,周遭竟静寂得如同坟墓。
“有埋伏。”徐桥径经验老到,马上反应过来。
话刚出口,就听弓弦声响,利箭如蝗而来。
除了两个镖师不防,被射下马,众人皆拔开箭头。付云鼓与徐江鸥为石波清护驾,他则背负弩弓竟沿轨迹一箭一箭射杀回去。只听惨叫声声,草丛里时有人影一闪而逝,终于又静寂如初。
但仍有人来袭。
人在头上。
马车旁的一棵大树上忽然跳下五条黑影。
徐桥径剑光如虹,两抹血光飞过,已刺伤两人。
付云鼓暴一声,侧身避过一刀,一拳砸在那人胸膛上。只听一声闷响,来袭者胸骨下陷,比来时更疾,跌飞出去。
徐江鸥到底是个女儿家,心慈手轻,如雨燕飞旋一匝,将一人脚筋挑断。
余下一人惊惶失措,左右观看,似乎只有石波清样子文弱,正要上前,石波清手腕一抬,一道寒光掠出,正中他的咽喉。却是一支袖中箭。
这五人依然只是疑兵。
真正的主力在脚下,只听唿的一声响,尘土飞扬,地上忽然多了一个洞。
一条白影鬼魅似的掠了过来,马车的门帘一挑,整个人都撞进了马车。
连启云轻功卓越,又出其不意,付云鼓见他偷袭成功,不禁眦目欲裂,大叫道:“小姐!”
千防万防,诡计难防。
竟然让他得了手。
付云鼓长枪一挺,便想往前冲,却被石波清拦住。
石波清朝他摇了摇头。
石波清的意思他明白(他以为明白,其实却是会错了意。),杨小思现在连启云手里,他若上前,不但无济于事,反会惹得连启云狗急跳墙,伤了小姐。
但他为人耿直,虽知事不可为,仍焦虑道:“连启云,你到底要干什么?有话你就说,有屁你就放,你行这卑鄙手段,又算什么英雄好汉?”
只是事情却有些怪异,连启云撞进马车里,就没有了痕迹。就象一滴水落进了河里,一粒沙混进了泥里。
既没有杨小思的惊呼,也没有连启云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叫嚣。
“不对,这件事不对。”忽然有一个人说了这么一句话。
这话既不是石波清说的,也不是徐桥径说过。
而是一个陌生人。一个全身漆黑的犹如死神的陌生人。
这个人是突然出现的,没有预兆,没有声息,他就这么突然出现在官道上。好象亘古以来他就站在这里。
如果不是他说了这么一句话,也许根本就不会有人察觉他的存在。
只是他虽然站在那里,虽然说了那么一句话,所有人都在看他,却没有一个人能够看清他的面目。
付云鼓看见的似乎是一团雾,黑色的凝成人形的雾。
石波清看见的是黑暗,似乎这个人往这里一站,一切的光亮都消失了,被他吸附进了黑暗。
徐桥径看见的是恐惧,就象绵羊遭遇了狼,小鹿撞见了猛虎。他抬起头,还没来得及张望,就一阵战栗。一股凌厉的气势似潮水般奔涌而来,让他喘不过气。他低下了头,竟没有勇气去看一眼。
徐江鸥看见得是疼。一阵刺痛。她刚一张望,眼睛里就象扎了一根针,疼得连眼泪都流出来了。
无知者无畏,付云鼓提起大铁枪就奔了过去,喝问道:“你是谁,是不是连启云的同伙?”
马车里终于有了声音,一个苍老的声音:“不可!”
可已经晚了。付云鼓只见那人晃了晃,他明明看见他在三丈开外,却在这一晃之间闪到自己面前。付云鼓大骇,还来不及举枪,wrshǚ.сōm整个人就一轻,飞了出去。
他不明白怎么会有风,风鼓得耳膜都要破了,好大的风。
他不明白树怎么会飞,路旁的树就象长了翅膀,飞快地后退。
他最后听见的声音,似乎是岩石碎裂的声音。一大团红的白的东西飞溅出去,模糊了他的视线。
只一招。
他甚至连对方的样子都没看清,就被掷甩出去。脑浆迸裂。
这是什么样的人,怎么会有这么霸道的气势,这么浓郁的杀气?
他是人,还是神?
“死亡之神”雷霆。
马车的帘子掀开了,里面坐的居然不是杨小思,而是一个瘦小的老头。
他颤巍巍走下身,似乎一阵风都会把他吹倒。
但雷霆的瞳孔却缩了起来,象一只受惊的猫:“是你?”
“是我。”
雷霆忽然叹了一口气,幽幽道:“我真的不想遇见你。”
“可你偏偏遇见了我。”
“你为什么总是和我作对?”
“那是因为你总和天下人作对。”老人轻描淡写地说:“你行恶,我行善。象我们这样两个人天生就是死对手,想不做对都很难。”
雷霆歪了歪头,斜睨着他道:“我听说你们所谓的侠义之师,必一言九鼎。我还听说你曾经在唐破天面前发过誓,只要他一天不死,你就一天不用唐门的武功。”
“你不必激我。”老人不动声色道:“正是因为世间有你这样的小人挑拨离间,搬弄是非,我们兄弟才会反目为仇。我发那毒誓,是为了让他安心,放心。我那誓言只对君子,不对小人。死守信诺,那是愚者所为。难道你要杀我,我就任你砍杀,任你鱼肉?”
雷霆的眸子眯了起来:“这么说,你要毁诺?”
“你敢出手,我便动手。这事由你不由我。”
雷霆仰起头,望了望天空,忽然笑了。
“就算你知道是我做的,又怎么样?你能拿我怎么样?无论官道还是hei道,你都斗不过我,同样的话说出来,大家是信你,还是信我?”
“我知道。我并没有奢望让你伏法,我只是想告诉你,这天下有德者居之,并不是你想要就能要的。”
雷霆冷哼一声,道:“未必。要不是烈马堂过于脓包,这胜负还难定论。”
“你和烈马堂的交换条件是什么?”
“这我倒可以告诉你,反正料想连启云也熬不住你惊天指的潜龙之力,不妨让我卖你个面子。我们的交换条件是:烈马堂帮我杀了杨空念,我则帮烈马堂灭了肖云天。”雷霆冷笑道:“你知道只怕也晚了,我的人早在七天前就出发了。姓唐的,咱们青山不改,后会有期。”
说完,黑袍一动,已站在十丈以外,再动,则成黑丸,消失不见了。
在徐江鸥印象里,石波清绝对是一个泰山崩而色不改的大丈夫。可她现在,却发现石波清脸上变了色。
别人不知他和肖云天的关系,一号种子却知道。老人望了望石波清,安慰道:“你也不要太担心,你义父肖云长智勇双全,就算雷霆亲至,也未必动得了他分毫。不说别的,单是他布置的那个七情迷欲阵又有谁能破得了?不过,我知你和他情同父子,若不让你亲眼看看,必然寝食难安。你今日就去塞北一趟吧。雷霆无功而返,势必不会甘心,我在这里盘恒几日,但事了便回吴湖等你。”
他想了想,又道:“这次你去塞北,还须帮我留意一个人,这人原是叶赫家的陪练刀客,他自幼便典身为奴,因无名无姓,叶赫白干脆就叫他吴名。他在无人授教,无人指引的情况下,居然自创了一套刀法,资赋不可限量。你知道在我门中,人才凋零,你虽有智,却乏武力。好大一棵树要想图谋发展,还需要一粒好的种子。”
石波清点头。
徐江鸥听说他要走,顿时红了眼眶,抓住他的袖子不放,期期艾艾道:“石哥,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石波清轻轻刮了一下她的鼻子,笑道:“傻丫头,我只是去塞北看看,又不是生死离别,你又伤心什么?”
徐江鸥羞涩一笑。不知为什么,一想到和石波清相聚却又分离,她的心里就空落落的难受。
石波清见她心结难解,又道:“你若不放心,两月后可到塞北找我,我带你领略一下河套风光,那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一定让你永世难忘。”
“好啊。你可不许反悔。”到底是年轻,三言两语便让徐江鸥笑逐颜开。
女儿刚说完,父亲徐桥径却又凑了上来,叮咛道:“波清,你且记住,塞北不比江南,江南好歹还有官府约束,塞北人稀地少,烈马堂更是粗野难驯,无论发生什么事,切切不可招惹烈马堂。”
只是他没想到,自己的这番话竟一语成谶。
上部烈马风云:第五章灭门之祸
这日是狱吏何七当值。
无锡前任知州与雷家沆瀣一气,所谓做贼心虚,心里没有底气,唯恐那些冤屈入狱的豪杰,伺机逃了出去报复自己。故而这地牢皆以三尺开方的大青石彻成,犹如铁铸,十分牢固。
连启云前几日还奢图越狱,折腾了几日,也终安定下来。何七乐得清闲。
一个人在这沉闷的地牢里看守,总要找点乐子消遣。何七不好酒,也不喜赌,却对一些狐妖鬼怪的故事感兴趣。
年轻人难免对这个世界的神秘事物,有点好奇,有点入迷。
他照例查看了牢房,自从杨空念大力整顿无锡治安后,这里关押的人便日渐稀疏,左右加上连启云也不过七、八个人。从窥视窗里看了看,一个个却都老实得很,连启云正对着一面墙壁发呆,看来越狱无望,他也懒得闹腾了。
这正合何七的心思。
甬道里插着一排火把,就着这光亮,他掏出一本《青狐记》津津有味看了起来。正看到精彩处,忽听见一个女子柔婉的声音:“相公,你怎么会在这里?”
何七吓了一跳,手按腰刀,左右打量。甬道里火光明耀,每个角落都照得如同白昼,依然空空荡荡哪有什么人?
他正在疑惑,又听见一个男子愤然道:“是我时运不济,被人陷害,才有这牢狱之灾。你又是谁,怎么会在这里?”
又听那悦耳的女子之音道:“奴家名叫青莲,修得一身法术,今夜心神不宁出走走走,却遥遥听见相公叫屈声,特来看看。”
这声音竟是从连启云的牢房里发出来的。
他的牢房里怎么会有女子?
何七大惊,手里的书险些落到地上。
难道……这世上真有狐妖鬼怪?
他战战兢兢扒在小窗上一看,只见连启云一脸喜色,正对着角落磕头,一连声地哀求“仙姑救我!”
如果不是亲耳听见,何七还以为这连启云竟疯了。他把眼晴瞪大,一颗头在石窗上左挤右歪,想要看看那女子。无奈这窗口只比拳头略大,视角有限,怎么也看不见人。
又听那女子吃吃窃笑道:“救你却不难,只是不知你如何报答我?”
连启云抬起头,脸上难遏欢喜,大声道:“仙姑,你若救我,我定然重金塑你金身,年年六牲供奉。”
“金身倒不必了,无锡城南有一座狐神庙,你只要年年供一些六牲也就够了。”
说话,何七听见似有人广袖一拂,牢房里便有了风,风渐大,似兽咆哮,回旋呜咽,越来越烈。忽一顿,只听连启云脚上的铁铐咣地一响,何七再看,刚刚还跪在地上的连启云居然不见了。
何七大惊失色,这……这是怎么回事?
他的六魂己吓掉了五魂。
这连启云可以知州大人亲自叮嘱过要严加看管的重犯,这一下说没就没了,让他怎么交待?
他哆哆嗦嗦打开牢门,探头一看,只见狭小的牢房里哪有什么人影?
他真是撞见鬼了!
何七刚要转身,忽听铁链一响,自己的脖子被什么勒住了。接着,一阵剧痛袭来,他眼前一黑就什么也看不见了。
杨空念闻汛赶来时,那狱吏已经从昏迷中醒来,正在向典狱禀告。一见他,何七立刻连滚带爬地跪在他脚下,语无伦次地叫喊:“大人,真的有狐妖,我亲眼看见的!”
杨空念皱起眉,并不看他,转头望向身后的老人。
那枯瘦的老人一笑,道:“世上哪有什么狐妖,不过连启云居然擅长口技,这一点倒是出乎意料。牢房虽然狭窄,但以他之能,用壁虎功倒挂墙上,自然就看不见他了。这小吏是个市井人物,被他诱迷,也是身不由已,你就饶了他吧。”
杨空念低头道:“是。”
老人的目光却已望向遥远的天际,他仿佛看见一骑踏尘,飞奔在越来越荒凉的塞北。
他的心里忽然升起一丝不安。
象是自语,又象是感叹。他喃喃道:“石波清,无论发生什么事,你千万要冷静,沉住气啊。”
可惜这话,石波清是听不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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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波清听不见,望着眼前的景象,他的脑子“嗡”的一声似炸裂开来,他的眼里除了一片血红,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了。
惨绝人寰。
肖云天虽投身丐帮,但祖传的基业却颇为宏大。肖家在塞北曾有第一富的美誉。
只是肖云天这人,心怀天下,志向与先祖不同,乐善好施,这偌大的家业已让他散了大半。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仅这凌云山庄就占地百亩,径深路幽,楼高阁众。
只是石波清看到的却是一片焦土,空气里犹自弥漫着一股浓郁的硫磺的味道。
初见此景,石波清一惊,他以为自己在做梦。
千里迢迢,他一路上奋马飞奔,几乎没有睡过什么觉,神志难免有些恍惚。
可这不是梦,梦里怎么会有痛?这么尖锐、这么猛烈的痛。痛彻心肺。
他聪明一世,但却没有想到、没有料到这样一个结局?
怎么会这样?
怎么能这样?
怎么可能是这样?
论武,肖云天与当年的一代奇侠唐惊天并列,号称“忠义两重天”。就算烈马堂从没败过的老大冷独孤亲自动手,也末必有什么胜算。
论智,肖云长聚众人所长,在八卦阵的基础上推陈出新,创出以七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为门,封迷六欲生、死、耳、目、口、鼻的巅峰之作,七情阵。
也许,正是因为他才高、艺强、志远,才会招人所嫉,才会成为烈马堂的眼中钉。
只是这样一个人怎么说败就败了?
石波清踉踉跄跄向深处走去,越走越心寒,越看越悲愤。到处都是残肢断臂,有些未倒的残垣上溅满了鲜血,记述着这屠杀的惨烈。
凌云山庄近千人,竟无一个活口。
在废墟中,石波清看见一只手从倒塌的断梁下伸出来,象要抓住什么,又象是对天呐喊。
石波清心里又怕又盼,既盼望能够看到义父,又怕真的见到他的尸骸。一时五味交织,心里也不知是什么滋味。
只是晚来早来,该来的终究是要来的。
他终于见到了肖云天。肖云天浑身是血,躺在焦士中,一双虎口圆睁,眼神悲愤而又不甘。
石波清浑身颤抖着,叫了一声“义父”。他心里还有一丝侥幸,希望肖云天还能回头再看看他。
可是马上,他的心就沉了下去。
肖云天并没有回头,也没有回应。他是真的死了。
死人是没有感觉的。
石波清有。他愤慨、悲伤,只想仰天大吼。
只是这时,他忽然听见了一阵嘈杂的声音。
起初,象雨点。
但渐渐近了,清唽了。是棍子,是几十条棍子落在地上的声音。
来人了。
来的是什么人?
他们要干什么?
石波清没有抬头,他心里有一股火却无处宣:泄。
一个人大叫起来:“肖长老,他杀了肖长老!”
几个人影立即扑了上来,石波清抬起头双眼血红,冲了上去撞飞一人,又返身一肘击倒一人,还要动手,却听一个朗声道:“住手!这位兄弟,你可是石公子?”
石波清这才回过神,这才清醒过来。
只见面前站了一排衣衫褴褛的乞丐,正中一人,面容似曾相识。
那人见他没有否认,松了一口气道:“在下向定,是丐帮塞北分舵的舵主。你我七年前曾经有一面之缘,那时你还年少。多年不见,相貌有生疏了,才导致这场误会。”
丐帮虽遍布天下,但势力以中原为主,这塞外的分舵实力却极为单薄。若不是有肖云天一力担当,恐怕早就被烈马堂灭了。
“你们是什么时候听说凌云山庄出事的?”
“昨夜。”向定面有羞愧之色,烈马堂欲谋凌云山庄,其实他是早就知道的。昨夜听到消息时,他也并未放在心上。想那凌云山庄机关密布,料来不会出什么事。还有一则,他心里清楚自己的份量,就算来,恐怕也是帮不上什么忙的。
他心里还有一桩顾忌,怕是夜深人杂,万一烈马堂利用他们开路,避开七情阵。那么不是帮人,而是害人了。
只是他没想到凌云山庄一夜间便面目全非。
他亦没想到,这次袭击居然还有霹雳堂的参与。
烈马堂再加上霹雳堂,这两大势力恐怕是任何人都难以匹敌的吧。
只是在危急的时刻,在肖长老最需援手的时候,他却没能来。
他心里内疚,面有愧色。
石波清只扫了一眼,便看透他所思所想,安慰道:“你也不必太自责。这一役烈马堂谋策已久,其实真正破了凌云山庄的,并不是霹雳堂。所以即便你们咋夜也赶来,也根本无济于事。”
“不是霹雳堂?”向定没有听懂。如果不是因为霹雳堂的参与,凌云山庄怎么会说灭就灭了?何况这空气里还残留着浓浓的火yao味,除了霹雳堂又有谁能利用火器破阵?
“凌云山庄有内奸。”石波清肯定道:“若不是凌云山庄有内奸,就算霹雳堂的火器再厉害,也是有败无胜。”
他指了指面前的焦土,道:“你们仔细看看,这些zha药可不是胡乱埋设的,几乎全埋在阵眼上。再者,这么多zha药是怎么埋进来的,庄里的人怎么可能没有一点察觉?就这么稀里糊涂让他们闯进了七情阵?这不可能。所以只有一种解释,这zha药是霹雳堂的,但毁了凌云山庄的却另有其人。”
听了这话,向定才恍然。再看那些爆炸点,果然错落有致,另有玄机。
石波清又扶起肖云天的尸体,抬起他的手臂道:“你们看,义父的指甲呈紫色,腋下有暗红的斑点,这是中毒的迹象。他全身有二十三处伤,最早的那道伤却是在背后,从血渍的颜色深浅来看,这处伤至少要比其它伤早半柱香的时间。”
“想是有人在他饭菜或茶水里先下了毒,算准了毒性发作的时间,外面的人点燃zha药,毁了迷情阵,杀了进来。义父积威日久,下手的人想是对他极为忌惮,唯恐义父还有力反击,趁他震惊之下,从后面刺了他一刀。我义父深受重创,武功又被毒性浸蚀,在半柱香之后再也无法支撑,才遭毒手。”
向定见他悲愤之下,却依然不乱方寸,述说种种情状,有如目睹,心中暗自佩服,不知不觉中已唯石波清马首是瞻。他问道:“依石公子来看,这内奸却又是谁?”
石波清冷笑。能够学会迷情阵,而又不离肖云天左右的,当然只有一个人。
肖云天的女婿。
遮月云钱世命。
钱世命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其实石波清过去并不了解。他只知这人也是贫苦人家出身,他先是丧父,幼年时相依为命的母亲又得了一场大命,撒手而去。在这乱世之中,不知怎么钱世命偏偏存活了下来,而且混进了丐帮。
这人有一个好处,就是能言善道,逢人就是一张笑脸。
就是因为这个,肖云天的女儿肖淑珍才会喜欢上他。
只有人有两面,她看到的只是好的一面,却不知钱世命有一个坏处。那就是爱财,爱财如命。
穷人家的孩子,又有谁没有吃过钱的苦头?
市井人家大抵都有些爱财。
只是钱世命不同。
为了钱,他可以不惜与亲朋好友撕破脸。
为了钱,他可以厚起脸皮死不认帐,不要脸。
为了钱,他甚至可以与人拔刀相向,以命换钱。
问题不在于他多么在乎钱。
而在于,这些不要脸、不要命的钱,其实都是不值一提的小钱。连一文小钱,他都必争必得。
久之,丐帮的人都怕了他,对他敬而远之。
背地里,大家都不叫他遮月云钱世命,而叫他要钱不不要命的钱世命。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
所以当不知真相的肖云天提出想招他为上门女婿的时候,他毫不犹豫、毫不迟疑地一口答应。
倒让肖云天一愣。
肖云天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眼见肖家的烟火便要断了,他也顾不得其他了,只求孙子随肖家的姓。
急则乱,乱则变。
这才埋下了这个祸根。
上门女婿这种身份,对一个能够自食其力的大男人来说,无疑是奇耻大辱。
许多仰慕肖淑珍的丐帮弟子,就是因为这个望而却步。
而钱世命则不然,他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在他眼里,恐怕肖家的钱比肖家的女子更让他难以自持。
石波清曾在凌云山庄住过一段时间,他察觉这位兄长虽然人前依然一幅笑脸,背后却总是皱着眉头,似乎很不快乐。
不过他和他并无深交。
他对他既无好感,也不厌恶。
只是他没想到,钱世命对肖家的积怨会这么深。多年的隐忍让他疯狂,他终于现出了他的本来面目。
“我要去烈马堂。”
当石波清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向定吃了一惊。
这个人难道疯了?
他难道想单枪匹马杀进烈马堂?
“你不用担心,我自有办法。”石波清说得很肯定,很绝然:“烈马堂我是一定要去的。”。
因为他相信,钱世命一定躲在烈马堂。
这个人,恐怕早就投靠烈马堂了吧。他甚至比烈马堂更想除掉肖云天。
他是罪魁祸首。
他不能让他逍遥法外。
“石公子,你若执意要闯烈马堂,向某愿率兄弟们一路追随。”
“那倒不必了。”石波清摇头道:“我要进去,自然有我的方法,你们去反而会成拖累。若你真心想要帮我,不如帮我想想,这塞北可有什么地方,可阻断健马追击?你们是本地人,地形自然比我熟络一些。”
烈马堂之所以取名烈马,皆因这些人皆是马匪出身,纵马之术个个老练。进去虽然容易,想摆脱他们却难。
石波清不得不想好退路。
向定思寻片刻,才开口道:“我倒知道一个地方,在烈马堂南十八里,有一面斜坡,叫做獭子坡。那里獭子成群,马匹不敢经过。”
石波清大奇,他原以为向定会说某一河流,或某一山涧,谁知他却说出个獭子坡。
他虽来过塞北,却是浮光掠影,并没听说有这等事。旱獭以草籽为食,又不似狼群以袭击马群裹腹,马匹怎么会怕这小小的獭子?
却听向定道:“石公子,你不要小看了这獭子,不管任何事物,一旦多到了极限,都是极其可怕的。旱獭这东西擅长打洞,草原上的多少健马折腿而废,皆是因此而来。獭子又善生,一窝便是六七只,獭子坡的獭子数以万计,整座山几乎都被它掏空了,延绵几十里全是掩在草皮下的獭洞。牧人到了这地方,都要绕道而行。”
石波清大喜道:“竟有这样的地方?好,你们且多备干粮和弓箭,这段日子便在獭子坡上埋伏。万一我被识破,便逃往那里,也趁机射杀一些烈马堂的马匪。”
上部烈马风云:第六章空白的记忆
昏迷的连启云是在离烈马堂一里外的荒地里被巡查的探子发现的。
他似乎受了很严重的伤,内伤。
他的伤很怪,太怪,除了脉象有些紊乱,竟看不出究竟伤在哪里。
不过,好在冷凋零已收到烈马堂的飞鸽传书,对事情的前后也稍有了解。所以这伤的怪,反而不足为奇了。
因为唐门的惊天指流传几百年,历经数十代,却只有一个人练成。谁也不知道为什么惊天指修炼的不是内力,而是所谓的:潜龙之力。
根本无从见识,无从猜测的武功,就算造成再诡异的伤口也不足为奇。
冷独孤很想问他一些话,例如他是怎么逃出囚笼的,又例如那个老人究竟是怎么伤得他,用得是什么样的方式?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这一次与江南霹雳堂的合作,成败的原因,他也分析过。
他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他们早就谋划在先,早在三年前就收买了钱世命为烈马堂效力。他们根本就没指望霹雳堂的人卖命,所借重的只是他们的火器。才会一举成功。
霹雳堂之所以败,不是因为他们实力不够,而是仓促起事,根本就没有一个一击必得的计划,才会一再遭受意外。攻败垂成。
所以了解对方,比什么都重要。
他急于知道一些事情。
可惜却不能问。
因为他一直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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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启云醒来的时候,已是黄昏。
睁开眼帘,他第一眼看见的是一个棱角分明、白白净净的年轻人。
他似乎一直守在连启云身边,所以连启云一睁眼,他就有了反应:“小云,你醒了?”
小…小云?
“小云是谁,你又是谁?”
出人意料的,连启云有些惊讶,也有些茫然。
“我是赵乱红啊,你不认识我了?”高大的年轻人顿时慌了,伸手去抚连启云的额头。
连启云却避开了,尖声叫道:“不要碰我,让我想想……赵乱红,赵乱红……这名字好熟,可我怎么想不起来他是谁?……我的头好疼!……我是谁?我怎么会在这里?我怎么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赵乱红还要再问,连启云却忽然一把掐住了他的脖子,恶狠狠地道:“你对我做了什么手脚,我怎么会在这里,你到底想干什么?”
赵乱红一张白净的脸憋得青紫,却又不敢挣扎,连声求饶道:“小云,你听我说呀……你放手……。”
连启云终于缓缓松了手,冷冷道:“在我面前你休想装神弄鬼,若让我发现一句假话,我就剁了你的一只手。若是两句,手脚一并剁去!”
赵乱红打了个寒颤,连小云也不敢胡乱叫了,恭恭敬敬道:“连堂主,你难道忘了,这里是塞北的烈马堂啊。烈马堂现有九个堂,你是六堂主。前段日子,你奉二堂主之令,去江南办一些事,怎么回来连家都不认识了?”
“江南么,我怎么一点印象也没有?”’连启云头痛欲裂,手抚额头,烦恼地摇摇头,道:“我这是怎么了,怎么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赵乱红倒是听说过这种病。叫做失魂症。传说人有六魂七魄,若惊吓太甚,就会失魂落魄,或者成为没有知觉的人,或者失去忆忆。
连启云此时样子,与这病症却十分吻合。
他正心里嘀咕,又听连启云道:“你叫赵乱红是吧,大堂主现在可知道我这状况?”
“大堂主曾经来过,只是那时候你仍在昏迷之中。”
连启云叹了一口气说:“那你还不去把我现在的形状禀吿他们?烈马堂人才济济,或许有人能够医治我这病,也未尝可知。”
医治失魂症?笑话。赵乱红从没听说过失魂症是可以用药石医治的,不过禀告大堂主这事可真耽误不得。
他匆匆而走,没有察觉连启云唇角挑起,浮起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过了片刻,赵乱红带着一个人回来了。这人身材高大,犹胜铁塔,说话如雷鸣鼓震,震得人耳朵发麻。他进了屋来,二话不说先瞪起牛眼,把连启云上下打量了一番,见连启云无动于衷,这才道:“你还认得我么?”
连启云一脸茫然道:“你是谁?”
那人性子暴戾,听这一问顿时大怒:“他妈的,你小子不是口口声声说要追随我的吗?这会子怎么连老子都不认识了!”
赵乱红见形势不对,忙叫道:“方堂主!”
“什么?!”那人又把圆眼瞪过来,盛气凌人道。
赵乱红低了头,小心翼翼道:“刚才我不是禀告过了吗?连堂主失了记忆,他倒不是敢犯您的虎威。”
“哦。”那人似乎这才想起来,摸着头嘿嘿一笑,道:“这我倒忘了。好了,你听仔细了我叫方裂谷,当年你这六堂主可是我一手提携起来的。你忘了别人可以,可万万不可忘了我这个大恩人。你想起来没有?”
连启云摇头道:“我真是什么也想不起来了。不过我看得出,您老人家如此威风,定是烈马堂数一数二的人物。”
方裂谷笑得嘴都歪了,大力点头道:“那倒是,你小子记忆虽失,眼力却还是有的。说到数一数二,除了我方裂谷还能……”忽然语音顿住,伸出蒲扇似的大手捂住心口,倒吸了一口冷气,似乎有人在无形中刺了他一剑,整张脸都痉挛起来。半晌才恨恨道:“若不是那小子半路杀出来,哼!”
连启云关心的却似乎不是这个,他随口问道:“现在堂里共有多少人,健马多少匹?除了你我,另外几个堂主是谁?”
“这里杂事都是步亏那老儿管的,具体数目日日都有增有减,我也不太清楚,人数总在两千左右,马匹约有三千多匹。哎,我和你说这些干什么,今日到底是你问我,还是我问你?怎么却盘问起我来了?”
连启云淡然一笑,道:“好,那方堂主问,我来答。”
方裂谷盯他片刻,忽然开口大笑:“问?我问你个屁呀。你如今连自己是谁都忘了,冷独孤还巴巴地派我来询问,真是脱裤子放屁,多于一举。”
连启云轻描淡写道:“也许他是放心不下我,怕有人以我之名混进烈马堂吧?”
方裂谷道:“胡说八道。这小子就是整日疑神疑鬼,若说假冒别人,我还相信,你连启云跟随我多年,我要连你都辨不出真假,倒不如把脖子一刀抹了!”
“也许,”连启云眯了眯眼,缓缓道:“也许正是因为我跟随你多年,他才会疑神疑鬼吧。”
方裂谷愣住,半晌才一拍大腿道:“着啊。他定是料定你记忆残缺,会说出不恭的话,而我又性子火烈,一言不合下,即便不会动手,也会产生裂隙,他这是故意借此离间你我之间的关系!好小子,我怎么没想到?这个王八旦!”
连启云却笑盈盈:“只是我们偏偏不上他的当!”
方裂谷得意之下,豪兴大发,一拍连启云的肩膀道:“对,任他百般挑拨,咱们偏偏不上他的当,他能奈何?”
他只觉得这小子虽失了记忆,却比以往更聪明了,越来越对自己的胃口。
两人相谈甚欢。
又过了一刻,方裂谷才恋恋作别:“你好好养伤,日后大哥我再来看你。”
连启云送方裂谷出门,却并不回去,反向寨里走去。
赵乱红影子一样尾随跟来,问道:“连堂主,你到哪里去?”
连启云微笑道:“无妨,我只是随便走走。”
他爬上一座箭塔,眺目远望,只见整大寨建在一座馒头似的高岗上,四下地形低垂,树木稀疏,一眼望去,方圆百里的景物都一览无遗。大寨分两层,外寨皆由方形巨石垒成,高墙外布有尖锐的鹿角,城墙上则堆积了无数擂石、滚木。内寨则由三、四人才能环抱的粗大树木密密建成,另有二十二座箭塔沿寨墙圆形而立,箭塔之上互有木梯相联相通。寨内共有七口深井,外寨三个,内寨四个。
如此大寨,真正易守难攻,滴水不漏。听闻烈马堂建立初期,也曾有官兵来剿过匪,却刹羽而归。
倒也难怪,大寨火不能攻,水不能淹,纵大军推近,想靠近寨子都要以百命换寸土,更不论其他。
而这大寨种种,皆是烈马堂的元老二堂主步亏所设,这人智谋深不可测。
连启云心中感叹,看来要破烈马堂,除非有办法诱他们出寨。除此一计,绝无可能。
赵乱红在旁边指点道:“那边是马廟,这边是兵器库。那边是粮仓,这边是堂众用饭的地方,堂主的却是各自一厅。”
连启云笑道:“原来我失忆前的生活竟如此奢华惬意,这我倒没想到。”
赵乱红道:“这是步堂主倡议的,他说人世之间虽纷扰万千,但追根溯源皆为yu望所驱。而六欲之中,以食欲居首,所以只有先满足了人的胃,才能征服人的心。”
连启云拍手道:“这话说得精辟。”
说话间,忽有钟声响起,连启云望去,只见饭厅前置有一铁钟,有人持鎚而击。连启云问道:“这可是开饭了?”
赵乱红忽然叭叭给了自己两巴掌,扇得两颊泛红,吓了连启云一跳,他惊问:“你这是干什么?”
赵乱红道:“属下该死,竟忘了堂主昏迷大半天,想是早就饿了。堂主的饮食自有各自的厨子料理,是不必等这钟响的。”
“算了吧。”连启云并末把这等小事放在心上,让赵乱红松了一口气。
吃过了饭,天光渐暗。夜色如雾渐渐弥漫开来,一轮新月也斜斜地挂上了天空,隐隐地传来有不知名的虫子一声声鸣叫。虽然大寨的地面已被马蹄踏平,但静谧的空气中依然可以嗅到牧草的清香。
连启云进了屋,对赵乱红道:“我乏了,要歇息了。”
这是逐客令。
就是一个傻子也应该这话的意思,可赵乱红却没动,脸上堆积了一层喛眛的笑容,轻声道:“小云。你知不知道这些日子,我日夜都在想念你。只是今夜,你肯不肯让我陪你?”
“什么?”连启云一听这话,整个人都傻掉了,这话太突兀了。他瞪大眼晴望了赵乱红半天,才指指赵乱红,又指指自己的鼻子,试探道:“难道,你是我的……?”
“对呀。”赵乱红脉脉含情地凝望着他,欢喜道:“你终于想起来了?我是你的相公啊。”
相公?
相公!
连启云这才知道,原来自己还有断袖之癖。
他既然是.相公,那自己就是“娘子”了。难怪这屋子里会有那么多梳妆台,堆积了那么花红柳绿的绸缎,就连空气里都有一股浓郁的脂粉香味。
连启云屏住呼吸。
他想吐。
强行压下内心的厌恶,他不耐烦地一挥手道:“你难道不知我有伤在身吗?你这样,不是想要了我的命?这事,以后再说,你先退下吧。”
上部烈马风云:第七章丑八怪
猛然看见这张脸,连启云着实吃了一惊。
这简直不似一张人脸,倒象是一张面具,一张做坏了的面具。
整张脸都是歪斜的,有一种说不出的别扭,说不出的滑稽。若不是那张脸皮还时不时抽搐两下,连启云完全有理由怀疑这张脸是假的。
任谁大清早看见这样一张脸,都会吓一跳。
那人倚着墙角,木雕一样坐在那里晒太阳,因为整张脸都是歪的,也看不出他的表情,看不出他是痛楚还是欢悦,忧郁还是悠闲。
所以的人都远远的避开他,眸子里都流露出一种厌恶。
他身上很臭,是一种伤口溃烂杂夹着药草味的怪味道。赵乱红走过去的时候,忍不住捏住了鼻子。
“这人是谁?”
赵乱红难掩脸上的鄙视,道:“这个丑八怪呀,在你去江南之后就来了,他自称姓艾,叫艾伤心,当时他全身千疮百孔,却抱着一柄锈迹斑斑的铁刀,口口声声说要效力我们烈马堂,嗤!”他先从鼻子里冷笑一声,才接着道:“寨门口的兄弟还没来得及多问一句,他就二话不说,仆倒在地。分明就是一具奄奄待毙的活尸。以兄弟们的意思,早早把他抛出去喂狼才好,免得脏了寨前的地。”
“不过丑人有丑福,恰遇冷老大经过,他只看了一眼他的伤口,便忽然决定留下他。他还说了一句话:“这人若能活命,我一定要另设一堂,让他当堂主。”当时举堂震惊,皆不知冷老大为什么会这么做。不过谁也没有反驳,在所有人看来这人都绝计活不了的,以他的伤势至多撑得两天性命就不错了。”
“只是谁也没有想到,这人竟然命硬,居然活了下来。”赵乱红左右看了看,忽然附在连启云耳边神秘兮兮道:“我听人说,冷老大曾经对步堂主说过一句话。”
“什么话?”连启云大感兴趣。
“他说:这人将以伤扬名天下。”
以伤扬名天下?
这是什么话?
这是什么意思?
江湖上成名的方式很多,有人以拳扬名天下,有人以掌扬名天下,有人以刀扬名天下,有人以棍扬名天下,可从来没有一个人会以伤,以受伤扬名天!
幸而赵乱红做了解释,他压低声音,悄声道:“听说他是被雷霆所伤,用得是霹雳堂的必杀绝招‘雷霆一怒’。”
连启云一震。他震惊,震憾,以致于张大了嘴,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他当然知道“雷霆一怒”意味着什么。
雷霆号称死神,雷霆一怒是他最可怕的必杀之技。这一击,聚集了他的全部精华内气神力,精气神缺一不可,一击而出如天崩似地裂,就算是一座山也会塌一半,就算是铁人也会溶得只剩渣水。雷霆一击,听说雷霆只用过三次。因为这招式太过霸道太伤元气,就算雷霆那样深不可测的内力也承受不起。所以每用一次,他都要虚脱三个月。三次,死了三个人,三个武林名宿,其中一个听说就是有一千条命的“千命灵猫”。可就算他有一千条命也没有用,雷霆一次就让他彻底死绝了,死透了,死得连渣都没留下。
从没有人在雷霆一击之下,还能活命。
连启云不得不重新打量这个丑八怪,他究竟是谁?
谁让雷霆使出“雷霆一怒”的人,江湖上并不多。可这个人,他却从来没听说过。
不过,有些问题。连启云还是有些不明白,忍不住问道:“我们烈马堂不是正与霹雳堂交好吗?冷堂主怎么会收留他?”
赵乱红洋洋得意道:“这种事若不说出去,别人怎么会知道?恐怕此时连雷霆自己也不会相信这人还活着吧。”
“再说以冷老大的宏图伟志,又岂能甘心一辈子都窝在这荒蛮之地?他迟早是要入主中原的,这丑八怪可是唯一见过雷霆绝技的人,这样的人,他不留,难道还放他走?”
这种事,当然不是任何人都知道的。
他是连启云身边的红人,知道的秘密自然要比别人多一些。
连启云暗自一笑。
这时只听一阵喧哗,一个肥头大耳的厨子杀猪一样惨叫着,从屋子里跑了出来。一个同样圆滚滚的人,挺着圆圆的肚腩追了过来,一边怒骂:Qī.shū.ωǎng.“叫你偷吃我的东西,叫你吃!”,一辺抡起手中的皮鞭劈头盖脸地打下来。
这人虽然胖,但身法极为灵活,任那厨子怎么躲,都逃不出他的鞭影。厨子身上已经伤痕累累,知道躲不过去,也不躲了,跪在地上嚎啕大哭道:“钱堂主,求你饶了我吧。我们做厨子的,都是随大人们打赏些鸡鸭鱼肉渡日,我见那燕窝汤冷了,怕下次不新鲜,惹堂主不喜,这才吃了的。这本是烈马堂例来的规矩,反正那些食材也是不要钱的,我哪里知道会惹恼了堂主啊?”
“放屁!”胖子骂道:“只要是进了我屋里的东西都是我的,老子的东西岂能随随便便让你们占了便宜去?”
赵乱红见连启云望着胖子发愣,不禁又卖弄口舌道:“小云只怕还不认识此人吧。早在数年前冷老大就一直把五堂主的位置空着,不知何意。只是在你远赴江南以后,这个人就摇身一变,突然成了五堂主。听说他立了一个天大的功劳,也算是一个奇人。只是为人吝啬,才来短短几次,便把身边的人打跑了几批,难侍候的很。”
他再回头看看连启云,发现情形不对。
只见连启云脸色发青,双手颤抖,两只眼晴象点燃的火把,那眼神就象见了杀父仇人。
“连堂主,连堂主。”赵乱红大骇,不知自己哪里说错了,连叫了数声,连启云才回过神来。
赵乱红诧异道:“难道你认得这人?”
连启云咬牙切齿道:“谁要认识这又蠢又丑猪一样的人物?这样粗鲁不堪的人,居然还当了五堂主,爬到我的头上了!”
赵乱红这才释然。原来加此,堂主是在生气这个。
烈马堂表面祥和,暗里却勾心斗角,谁也不服谁。就连冷独孤初来烈马堂,都被元老方裂谷排挤。只是冷独孤一怒拔剑后,大家这才知道厉害,这才噤若寒蝉,方裂谷更是吓破了胆,在冷独孤面前连屁都不敢放一个了。
若不是冷独孤以恶压恶,以狠对狠,又有大神通,无人敢摄其锋,压住了这些牛鬼蛇神,烈马堂如今早就乱套了。
这些事大家心知肚明,却不是赵乱红敢胡乱评论的。
正在他尴尬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的时候,忽听寨门轰地一响,洞开。有喽罗大叫道:“花堂主回来了。”
只听马蹄如鼓,几十匹健马呼啸而来。为首的那人年轻不大,衣服光鲜,若不细看,样貌也算英俊。只是走近了,连启云才看清他的眼圈居然是黑的。或许是这眼圈的原因,让这张脸平添了几分邪气。
马队后面押着一些牛羊、皮货、日杂用品,另有一些箱子也不知装了些什么,在颠簸中哗哗作响。让连启云惊讶的是,最后一辆牛车上居然还五花大绑捆着一个蒙古族女子。那女人肤色不及江南女子雪白,但样貌也算周正。她嘴里塞了麻核,口不能语,却把杏眼瞪得老大,眸子全是仇恨、愤怒,还有……恐惧。
赵乱红道:“这是八堂主花蝶,专门掌管购物,收纳金银税。”又瞟了那蒙古女子一眼,压低声音道:“此人最是好色,夜夜无女不欢。每次出去,必绑了一、两个女子回来,淫乐够了,便一刀杀了,抛出寨门喂狼。”
连启云听了悲愤莫名,眸子里闪过一抹杀意。但他的声音却平静得象一泓水:“我们烈马堂又不是官府,还收什么税?”
“我的爷。”赵乱红叫道:“不收税,我们这么大的寨子拿什么开销?固然牛羊粮食都是掳来的,不必花费分文,可到底还有一些东西是抢不来的,一些利益关系是要花费金银打点的。那些草原牧人原来还想造反,让冷堂主带人杀了一批,一个个皆都老实了。在塞北,凡有家产的皆要向我烈马堂纳税,有牛马的纳金税,养羊的呐银税,各有定规。”
“官府不管么?”
“管?他们拿什么管?见了我们,他们躲都躲不及。他们纳他们的,我们纳我们的,两不相干,谁会多管闲事,自讨没趣。”
那厨子跪得不是地方,正拦住了马队的道路。花蝶驭马有术,一提缰绳,烈马一声嘶鸣,前蹄踢出,竟把那厨子踢了个筋斗。
钱世命虽然没事,但马蹄扬起的尘沙却撒了他一身。
他勃然大怒,喝道:“花蝶,你敢以下犯上?”
花蝶懒洋洋瞟了他一眼,道:“有道是好狗不挡道。寨子这么大,你偏偏堵在这里,能怪得谁?”
钱世命气得直哆嗦,道“你骂谁是狗?”
“谁听见了,谁就是狗。”花蝶眯起眼,漫不经心地道:“有的人不学无术,老子在外面拼命,他在家里当蛀虫。还恬不知耻,以为自己多了不起。说狗,说狗还是抬举你了,你以为自己是什么东西?”
他进烈马堂时间颇早,偏偏不受重用。若不是那个丑八怪无争宠之心,这八堂主的位置都未必坐得稳。这个死胖子听说除了阵术,什么也不会,可居然一下子跳到了第五把交椅,他心理顿时失衡,失落、愤怒一并涌上心头,一时什么也不管不顾了。
他谅这胖子也不敢动手。
但他错了。钱世命已拿出他的武器,咬牙切齿道:“花蝶,这是你自找的,怪不得我!”
他的武器居然是一个黑乎乎的袋子,也不知是用什么织成的,在暗黑里隐隐泛出一层淡淡的绿。
他没有出过手,事实上自从踏进肖家的大门,他就很少出手了,但不出手不等于他就不是高手。
当年遮月云钱世命在丐帮可是数一数二的好手,否则以肖云天的眼光,也不会看上他。
花蝶听到的传言,当然是假的,这世上的传言传来传去,最后都变了味。
他不知道,所以当他看见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胖子居然用一个袋子做兵器时,他再也忍不住了,哈哈大笑了起来。
“有趣,真是有趣啊。”他拔出了佩剑,虽然冷凋零曾经说过各堂主之间禁止械斗,可那又怎么样?他冷凋零还不是在方裂谷面前拔了剑?他这时候已经顾不得规矩了,他忽然有了兴趣,杀人的兴趣。
兴趣浓烈。
他居高临下刺出了一剑,这一剑气势凌厉,又稳又狠。他以为钱胖子会怕,就算不屁滚尿流,至少也会面无人色。
可是出乎意料,钱世命居然很静。在静中摆出了一个姿势,双膝微屈,脚尖点地,象一只即将扑出的豹子。
他居然不避锋茫。
他居然要迎刃而上。
就在两人欲发末发的一刹那,忽听一声娇喝:“住手!”
一团红色的身影忽然出现,钱世命轻叹一声,说收就收,身子滴溜溜柁螺一样一转,竟退出一丈远。
花蝶却没有办法止住自己,他从马上俯冲下来,剑气破空。
已覆水难收。
呛的一声。剑刺中。
刺中了一只手,金黄色的,泛着金属的手。
手没断,剑却断了。一断为二。
花蝶变色,道:“温堂主,你这是何苦?”
站在两人中间的,居然是一个女人。一个美得象一个梦多于象一个人的美丽女人。乌黑的柔发遮住了她的半张脸,虽然只能看见脸的一半,但已诱人魂魄,连并不好色的钱世命都忍不住吞了一口口水。
“这人是谁?”连启云问。
“七堂主温水柔。她练得是金鳞龙爪手,刀枪不入,非常霸道。只是她终究是个女子,难免妇人之仁。由于她总是不肯杀人,虽武艺一流,却只坐了第七的位置。”
温水柔?
怎么这个名字又从来没听说过?
冮湖上精通金鳞龙爪手的人并不多,尤其是女人。可他却从没听说这样一个姓温的女人。
连启云摇摇头,他以为自己已经揭开了烈马堂的面纱。却不料,那只是冰山一角。
对于花蝶的质疑,温水柔置若罔闻,只是似有意似无意地用眼角往大寨中央的高楼上一眺。
几乎是本能的,所有人都忍不住顺着她的目光望去。只见高楼上站着一个人,剑眉入鬓,冷眼望着他们。他虽是随意往那里一站,负手而立,却有一派君临天下,任尔主宰的气势。
他站得极高极远,放眼望去只不过拳头大小。但他这一眼望来,所有人都心头一寒。
花蝶后悔,他后悔得是:“糟糕,他望见我了。怎么我一拔剑,就被他望见了?!”
钱世命害怕,他害怕的是:“幸好刚才没有动手,要不然闹出事来,他还不要了我的老命?”
连启云好端端的,却忽然打了个冷颤。那人望见他的时候,他忽然感觉到冷,好象那目光能够穿透骨肉,直钻到自己心里。
寂静。
除了那个歪着一张脸的丑八怪依然象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无动于衷。其他人都僵住了。
温水柔忽然说了句亳不相干的话,这话是说给花蝶的:“冷堂主叫你把金银税的帐目交给他。”
这话一出,花蝶才“活”了过来。他点头道:“好,好,我马上去。”一回头,冲马队嚷道:“把各自的东西清点清楚,放入库房。我去见冷堂主。”一眼瞥见牛车上的少女,又压低声音道:“把她给我放进我屋里,绳子就不必解了。”
好似他浑然忘了刚才的事,趾高气扬地抱着一个厚厚的帐本向高楼走去。
钱世命也打了个呵欠,一边摇头晃脑道:“怎么这么困?我得好好睡一觉了。”绝口不提刚才的事,摇摇晃晃地走了。
连启云却想起一件事,他问赵乱红:“烈中的帐目不是由步堂主管的吗?怎么变成冷堂主亲自过目了?”
赵乱红笑道:“步堂主前日连夜走了。雷霆计划失败,不怨他自己,却怨我们不肯出力。两家现在毕竟不是翻脸的时候,冷堂主怕雷霆一怒之下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故而让步堂主出面调和。江南与塞北相隔千里,恐怕步堂主一时是回不来了。”
只见那温水柔袅袅走到丑八怪面前,把一瓶药膏丢到丑八怪面前,道:“这是我新配的金创药,你现在自己能动了,还是自己动手吧。”
丑八怪捡起药膏,依然一言不发,象块石头。但连启云却发现在他木然的眸子深处,有什么东西融化了。
上部烈马风云:第八章嫁祸江东
她有一个梦想。
梦想里有一望无际的草原,白云一样的绵羊,河水一样奔腾的骏马,然后还有他,一个一袭白衣的英俊青年在凝望着她。
她愿执子之手,与他偕老。
其实岂止是她。天下的女子,无论汉族、藏族还是蒙古族,恐怕心里都有那么一个梦想吧。
只是额赫(蒙古古语,母亲)啊,你看不到梅朵拉姆出嫁的那一天了。她想流泪。但听到门忽然吱呀一声开了,她挺起胸,狠狠地瞪着门口那个人,眼泪一下子让仇恨烘干了。
就算泪水再多,她也绝不能在马匪面前流。
屋里来了人。
一袭胜雪傲霜的白衣,一张英俊倜傥的俊脸。
只是当这个人出现在她的眼前,梅朵拉姆心里只有恐惧和厌恶。
她不认识他,也不知道他是谁。
但她至少不会天真地认为他是来救她的。
烈马堂的人,在她眼里都是魔鬼。
所以在他掏出她嘴里的麻核,假惺惺地问她:“姑娘,你没事吧?”她狠狠唾了他一口。
他以为她是傻子?看不出他的狼子贼心?
只是这个白衣人似乎很有耐心,他居然没有生气。而是很耐心地用蒙古语说:“你不要怕,我是来救你的,相信我,我没有恶意。”
梅朵拉姆一下子愣住。他的话很流利,她不是听不懂。
可正是因为听懂了,她才有些发傻。他来救自己?他怎么知道自己被魔鬼捉住了,坠入了无底的深渊?
难道是自己的祈祷被神听见了,神化身为人来救自己?
那白衣汉人的眼睛很深邃,又黑又亮,充满了智慧的光茫。仿佛有一种魔力,当他望着她的时候,不知不觉中,梅朵拉姆就相信了他。
他解开了她的绳子,给了她一套汉族男子的衣服,说:“快,把你的拉布西克(蒙古族少女的一种长袍)脱下来,换上这个。我再给你动点手脚,你就可以逃走了。”
在她逃离之前,他还做了一件事,当他的手抚上她的脸的时候,梅朵拉姆有些抗拒地颤抖了一下。
他柔声说:“不要怕。你这样子,是不可能逃出去的。我只想把你的容貌改变一下,时间不多了,抓你的坏人很快就要回来了,你不要因小失大。”
一提到花蝶,梅朵拉姆就象被毒蛇咬了一口。她宁可死,也不愿再见到那个人。
梅朵拉姆顺从地闭上了眼晴。她感觉有一双手飞快地在自己脸上涂了一些什么,其中夹杂了一些擦、抹、捏、拿等奇怪的手法。
不过,那双手很灵活,在她还没明白过来的霎间,就忽然停了下来。
“好了。”他递给她一面镜子,镜子里的容颜让她大吃了一惊。
那是谁?
那是一张完全陌生,一张男人的脸。
那张脸面容消瘦,颧骨突起,左脸颊还有一颗黑痣。这难道真是自己?梅朵拉姆忍不住想去摸,但白衣人却制止了她:“时间仓促,这面容还没定形。你逃出生天后,再过三天用清水洗去,就可以还你本来的面容。”
梅朵拉姆顿时停了手,尽管脸上很痒,而且感觉怪怪的。
但她言听计从。因为她已经认定、肯定了这白衣人是特意来拯救她的草原神。
除了神,谁可以随意改变一个人的容颜,让她变成另一个人?
白衣人可没有时间去猜她在想什么,不由分说塞给她一个令牌,道:“你拿着这个出门,若有人问起,你就说奉连堂主之令出去买一些东西。你的声音,短时间内我可没有办法改变,你尽量少说话吧。你不要怕,姑娘。你一定能够逃出去的。”
他的眸子里有鼓励的光茫。
梅朵拉栂踏出屋门的那一刻,忽然回过头来,问他:“我叫梅朵拉姆,你是谁?”
白衣人淡淡一笑,道:“石波清。”
梅朵拉姆也曾想过,她要如何从这魔鬼成群的地方逃走?
可她从没敢想过,自己居然会这么大摇大摆的走出寨门。
一见那令牌,喽罗们就手忙脚乱地开了寨门。疑惑也不是没有,一个年轻的马匪低声道:“花堂主不是刚刚押了一批东西回来了吗?怎么连堂主又派人去买什么?”一个年长的则猥亵地挤挤眼,道:“这你就不懂了,连堂主买的都是一些不能让人知晓的东西,比如脂粉,女人的亵衣。这些,花堂主能代劳吗?”
那年轻的恍然大悟,道:“难怪。不过刚才那人说话也怪怪的,象痷了的小公鸡。”年长的笑道:“一个好好的大男人非要当什么娘子,这样的人,手底下能有什么好东西,不怪才怪呢。”
两人躲在暗处吃吃发笑,却没有发现走出寨门的梅朵拉姆一脸的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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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世命忽然听见了敲门声。人一胖,难免就会发懒。越懒越胖,越胖越懒。他根本懒得动,扯着嗓子喊:“谁呀?”
却不见回答。
这当然不是幻觉。钱世命越想越不对,是谁敢这么戏弄他?
他怒气冲冲开了门。门外没人。却有一件色泽艳丽的拉布西克丢在门外。
这他妈的是什么意思?
钱世命莫名其妙。他踢了这长袍一脚。不想这一踢,就听咣的一声,从里面滚出一块银子。
钱世命的眼睛顿时亮了,就象黑暗中的烛火,熠熠生光。
他马上抱起拉布西克左翻右看,功夫不负有心人,果然又让他发现了一张金叶子。这下,可把他乐坏了。wωw奇Qìsuu書còm网
钱世命抬起头,左右察看,确定了周围没有人,立即脚下生烟,嗖地一声蹿进了屋。
贪婪是没有止境的。钱世命并不缺乏钱财,事实上在他吞并了凌云山庄的财富后,恐怕烈马堂最富有的人就是他了。
可他不满足。有了,还想再有。这好象已经成了一种习惯,改不了也戒不掉了。
他看到这袍子时,起初是并不在意的。可一旦袍子掉出了银子,他就红眼了,他希望里面不但有银子,而且还有金子。果然,他找到了一张金叶子。可是一张太少了,他希望是一堆。
可惜,他的好运似乎到了头。在他翻来覆去寻了两、三遍,却依然一无所获的时候,忽听外边人声鼎沸,间杂着几声狗吠。
屋门呯地一声被人踢开了,花蝶带着三、四个人怒气冲冲地冲了进来。
一眼瞥见他手里的拉布西克,花蝶脸上再也按捺不住怒色,厉声道:“钱堂主,你若是喜欢女人,自己去掳去,却为什么三番五次和我过不去?你以为我是什么,欺人太甚!”
钱世命一跳三丈高,道:“放你妈的屁,老子什么时候见过你的女人了?你少找不自在。”
花蝶见他不认,怒火更炽,冷笑道:“你若没见过她,手里的拉布西克是哪儿来的?莫不是说,你一个大男人穿的就是这个?”
钱世命翻了一个白眼道:“那是老子捡的,关你屁事!”
花蝶再也忍不住道:“兄弟们,亮家伙!制住了他,冷老大那边我去顶罪。”
有了这一句话,众人顿时亢奋起来,一涌而上。
只是钱世命一声冷哼,众人只觉眼前一花,便不见了他的身影。为首的张老三蓦然回头张望,只见身后站着三人,看衣饰倒象是随自己来的,但却无头。
血淋淋的脖子上伤口狰狞,有的象是被狼啃过,有的则比刀砍的还平整光滑。
张老三大骇,惊叫着便想跑。可刚跑两步,眼前就一黑,头上似乎被什么东西套住了。接着就听见咋嚓一声,声音沉闷却很近。居然是从自己脖颈上发出的。
自己的脖子怎么会发出这样的声音?张老三不明白,而且永远也想不明白了。因为若是一个人脑袋掉了,就算再简单的问题也不可能想明白的。
花蝶冷汗淋漓,剑在手,脚却在发软。
他的脸色很难看。就象一个猎人正在追赶一只兔子,却一头撞进了黑熊的怀抱。
他带来的这四个人皆是堂中的好手,却一个照面就让钱世命给杀了。这人的武功竟深不可测,大出他的意料。
花蝶本是一个欺软怕硬的角色,见钱世命露出獠牙,顿时萌生退意。
只是却骑虎难下。
他的脚悄悄往外挪,嘴上却虚张声势道:“姓钱的,这事没完。有本事的,随我来,我们让大堂主评评理!”
“谁有功夫陪你?老子忙的很,要去你便去,老子等着!”钱世命自然不肯。这好比街头两人打架,力大总想把对方拎到僻静处狠狠揍一顿,体单的却总想把敌人引到人多的地方让大家评理。
事情闹到这地步,钱世命也是左右为难。他的遮月袋里另有乾坤,凡被遮住的,人头必落。可虎肉好吃难消化,杀了花蝶身边的人还没什么,可要真杀了花蝶,,篓子就捅大了。冷独孤最忌恨的就是窝里斗,若真杀了花蝶,自己就算能活命,也要脱一层皮。
投鼠忌器。
所以他任由花蝶退出去,并没有动手的意思。本来这件事就此按住,花蝶虽然吃了个哑巴亏,但谅他也不敢真到冷凋零面前诉苦。
只是墙角处忽然转出连启云,他先是悠然,后是一惊,指着一地血迹问道:“这是怎么回事?你们在干什么?”
花蝶就如同捞到了一根救命稻草,连声道:“他藏了我的女人,还杀了我的手下。连堂主,你可要为我做主。”
钱世命却双手抱胸,冷哼一声。他的地位比连启云还高一些,别人怕这妖人,他却不怕。
他的高傲显然惹恼了连启云,连启云冷笑道:“花堂主,这个主我可做不了。人家位高权重,哪把我们这些人放在眼里?花堂主,我看你还是去找冷堂主吧。”
说到找冷独孤,花蝶却有些犹豫。
连启云又道:“花堂主,你若是这样忍气吞声,别人还以为你怕了他,日后恐怕蹬鼻子上脸,会惹出更大的祸来。我这两日回来,也正要拜见冷堂主,不如一起去吧。”
花蝶被他再三鼓动,不由动了心,真地和他并肩而去。钱世命怎能吃这个亏,若两人在冷独孤面前添油加醋胡说一通,就是黄泥巴掉进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了。他也一声怪叫,跑了出去,反比花蝶、连启云更快些。
议事厅的门开着,三人却齐齐止步,再也不敢迈脚。
厅里有人,从连启云这个角度看去,只见一袭红衣俏生生站在窗口,她的脸上似乎凝着一层霜,冷冷道:“娶我?冷堂主,你找我来就是为了说这个?”尽管微有薄怒,但丽质难掩,仍楚楚动人。
看不见冷独孤的人,但他的声音却一字一字传了出来。这人,连启云遥遥见过一面,甚是年轻,只是他的声音却干涩、生硬,象一个老人在磨一把钝了的刀子,语调平缓而冷淡:“不错。我找你就是为了说这个。怎么,你不愿意?”
温水柔冷冷道:“我的心早就死了。我早就不相信这世上任何一个男人。”
“人活着,心就不会死。”
“如果在五年前,你说这话,我还会以为是我的容貌打动了你。可现在我只是一个丑八怪,你说这话就耐人寻味了。莫不是看中了我的出身,想借用水家的势力?可惜,我和水家已经一刀两断,再无瓜葛。”
丑八怪?
连启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如果连温水柔都算丑八怪,那世上还有什么美人敢说自己美?只是她说得很认真,冷独孤也并没有反驳。连启云听得出她心里的自卑,那可不是想装就装得出的。
丑八怪,水家……等等,水家?
连启云心里忽然一动,想起了一个人。
难道她竟然是她,那个传闻中早已死去的女人?
只是物以类聚,若她真是她,那么那个真正的丑八怪又是谁?
真伤脑筯啊。
看来只有一个办法了,试。
就象冷独孤所说,人只要活着,心就不会死。一个人,无论他怎么变,内心深处的一些东西却永远不会改变。
又听冷独孤笑了一声,即便是笑,他的声音也如同一泓死水,没有一点波澜。他缓缓道:“骨肉连心,有些东西不是想抛就能抛开的。不错,我有私心,我是想利用你,和朝廷大员建立关系。可人和人之间,以付出为乐的人又有多少?大多数的人就是赤裸裸的相互利用的关系。我的话,并不急于让你答复,你可以再考虑一下。如果你肯帮我,烈马堂的一切,是我的,也是你的。等想好了你再答复我吧,现在你可以走了。”
如获大赦。温水柔闪身而出,象一缕风。
等她走远,冷独孤才道:“你们进来吧。”
他刚被一个女人拒绝,可他却没有一点窘迫之态。大刺刺地、居高临下地坐在太师椅上望着他们。
他给连启云的感觉,就象一块冰,一块千年不化的寒气凛然的冰。
“你们找我,有什么事?”
依然是那种干硬,不带一点起伏的语调。
花蝶抢先道:“钱堂主自从进了烈马堂,就处处争强,把兄弟们踩在脚下。这一次,他居然明目仗胆抢走了我的女人,还杀了我几个堂中的兄弟……”
钱世命跳脚道:“胡说八道。冷堂主,你别听他的。这小子带着一伙人闯到我的屋里来,我若不还手,岂不被他们白白砍死!”
两人唾沫横飞,争得不可开交。冷独孤却连眼角也不瞟他们一下,只是侧着头,冷冷望着连启云,问道:“那么,你呢?你是为了什么来找我?”
连启云微一弯腰,笑道:“我和他们不同,我虽然仍记忆不复,但我至少知道烈马堂有烈马堂的规矩。我已醒来两日,若再不拜见大堂主,恐怕大堂主于我,就有误会了。”
冷独孤点点头,什么也没说,只是站起了身。
屋里忽然一冷,就算迎面有人泼来一盆冰水。三人皆都打了个寒颤,不知是不是幻觉,人人都觉得依稀有一抹剑光从鼻尖上掠过。只是定睛再看,哪有什么剑光?
冷独孤又施施然坐下了。似乎什么也没发生。
只是“似乎”永远只是似乎,而不是肯定。
就在大家都以为没事的时候,钱世命忽然杀猪一样惨叫起来,他捂住了左手,左手有血,血似泉涌。
花蝶见他惨状,刚要笑,忽发现自己手掌上似乎少了什么。
一根手指。
他的一根手指忽然叭地一声掉了下来。
冷独孤这才说话,不急不缓道:“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花堂主,你居然为了一件衣服,而断手足。若不给你一点惩戒,我真怀疑你是否能够记住我的话。”
他又侧过头,望了望面色惨白的钱世命,慢悠悠道:“钱先生,我敬你有奇技在身,对我烈马堂来说如虎添翼。故而,你们先前的争执,我隐忍不语。可是不是因为这样,你就认为我的话是过堂风?”
他叹了一口气,道:“自古以来成大事者,莫不是先安内再攘外,先平家再治国。你我兄弟一场,当齐心合力,同舟共济。你们却为了这一地鸡毛的小事,争斗不休,成何样子?今日各断一指,略作警示,下次若再如此,休怪我不客气!”
花蝶、钱世命皆低了头,不敢再发一言。
“至于你,”冷独孤忽然盯住连启云,眸子一眯,一股凌厉的杀气破体而出:“石波清……”
这话一出,众人皆吓了一跳。
连启云更是心头一寒,一颗心都似被寒意冻住了。
只是他为人坚毅,内心虽巨浪滔天,面上却若无其事,咬牙切齿道:“石波清?难道大堂主有了他的消息?这个贱人,若不是他,我也不至于落到这种地步!”
冷独孤目光在他脸上盘旋两匝,见他凛然不畏,这才道:“至于你,石波清这人唯有你见过,可要小心了。听说他已赴塞外,估计这两日也便到了。此人擅长易容,号称千面,让人难以提防。你们大家都留意些,不要让他钻了空子。”
冷独孤把好好的一句话,分成两半说。谁都看出他是故意的,却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做。
他似乎对连启云有疑心,却又对他最亲热,亲自下座拉了他的手,道:“连堂主,你这次远赴江南,功劳可谓巨大。我这人奖惩分明,你说说想要什么奖赏?”
连启云受宠若惊,诚惶诚恐道:“我原本就是烈马堂的一份子,为烈马堂效劳,原本就是应该的。”又一脸苦色:“我知今要的可不是什么奖赏,只要能把我这失魂症治好,那比什么奖赏都让我高兴。也不知他们使了什么妖术,只要我一捕捉记忆里的影子,就头疼欲裂,苦不堪言。如今我只依稀记得石波清这人,好象和我有深仇大恨,其余的全是一片模糊。冷堂主,如果你真有心赏我,就请人医好我这病吧。”
“这个……”冷孤独面有难色,他没料到连启云会要这个,半晌才沉吟道:“这个恐怕是急不来的。连堂主安心养病吧,我想总有一日会康复的。”
上部烈马风云:第九章黑屋子里的鬼
人总是有好奇心的,连启云也不例外。
让他奇怪的是一幢房子。
连启云从没见过这么古怪的房子,整幢房子居然没有一扇窗户,正面倒是有一个门。不过说它是门,还不如说它是狗洞。大约只有三尺高,二尺宽。
连启云不禁好奇心起,蹲下身敲了敲门,问道:“有人吗?”
他这样做的时候,其实并没有指望有人回答。
答案很简单,虽然隔着一扇门,连启云依然嗅到一股恶臭,就象三伏天把一块猪肉放在水里泡了半个月的那种腐臭。
没有人能够在这样浑浊的臭气中生存。就是臭,都可以把人臭死了。
可就在他站起身来的时候,忽然有一个阴气森森的声音道:“我在家,你找谁?”
声音显得突兀而诡异。
连启云一愣。他试探道:“你是谁?”
那人喋喋怪笑道:“我?我当然是这屋子的主人。你要不要进来看看,这里很热闹的,你是我这个月的第三十二个客人。”
他似乎很好客。
可连启云却实在想不出什么样的客人会喜欢这样臭气熏天的环境。
不过他有他的目地,他对烈马堂所有的奇人奇事都有浓烈的兴趣。
所以他不但没被吓跑,反而道:“好,我进去,不过至少你要把门打开吧。”
窄窄的门晃动了两下,吱呀一声开了。
连启云小心翼翼地钻了进去。还没等他双眼适应环境,看清这个狭小的世界,似乎有一阵风掠过,门又呯地一声关住了。
屋里很黑。没有窗没有门的屋子当然黑。
连启云只能依稀看见一个人站在自己面前,这人很高大,见了连启云他“咦”了一声,道:“我还以为是谁?原来是你。”
他居然认识连启云,他居然能在这么黑的环境下看清他的脸。
连启云问:“你昰谁?”
那人讶然道:“你难道不认识我?”
“我得了失魂症,我什么都不记得了。”连启云痛楚地说:“所以我才会到处乱跑,我希望我能找到我失去的记忆。我听说,有些地方,因为给人留下的印象异常深刻,常常能唤醒失魂者的记忆。”
“这里是那样的地方?”
“不是。至少我还没有想起你是什么人?”
黑暗中,那人似乎窃笑了一下。他忽然道:“如果我说我不是人,你信不信?”
当然不信。连启云才不信世上有什么妖魔鬼怪。
装神弄鬼的,往往是人,而不是鬼。
那人道:“如果你不信,你可以摸摸我的脸。”
连启云傻愣愣的问:“真的吗?”他抬手,似乎真的要去摸了。
其实不是。
他暗里已偷偷在指缝里夹了火折子,就在抬手的那一霎间,火折子亮了,照亮了对方的面孔。
不过吃惊的不是那个人,而是连启云。
他看见的简直不是一张人脸,而是一场噩梦。
那分明是一具腐尸,整张脸都烂掉了,沾稠的尸水正顺着下颔滴落。脸上也不知被什么东西啃过,坑坑洼洼的。尤其是两只眼晴,一只已经脱落,垂在脸颊上。另一只,则干脆只剩一个窟窿。
这样一张脸,怎么会说话?
连启云一惊,就在这惊诧的片刻,手里的火折子忽然灭了。
那人怪笑道:“连启云,你居然使诈,你可比以前聪明多了。”
连启云沉住气,道:“也许是因为我过去知道的太多,顾忌也太多,才会让你觉得我笨。我现在什么都不记得,头脑反而因为单纯而清唽些。”
“哦?”那人在黑暗中,道:“有道理。既然你这么聪明,那你想不想猜猜我是怎么死的?”
“你死了?”
“当然死了。难道你看见的是一个活人?我早就腐了,烂了,死得不能再死了。”
连启云点头。他承认,如果这人都不算死人,恐怕天下就不会有死人了?
不过他居然不怕,一点恐惧的表情都没有,似乎死人和活人对他来说,没有什么区别。
他还饶有兴趣地和这个死人聊天:“你是怎么死的?对了,你一定昰被人害死的。”
那人不得不佩服他,一伸大拇指道:“你太聪明了。我是被方裂谷害死的。”
连启云似乎很吃惊,退了一步道:“你为什么告诉我这些?要知道,我可是方堂主的亲信。”
他在防备,他在戒备。如果这个人(或鬼)真是方裂谷害死的,那这个人在恨方裂谷的同时,也会对自己心怀怨意吧?
不过出人意料的,那人吃吃地笑了:“你怎么知道的?”
“他说的,他亲口告诉我的。”
“他说的,你信了?他是不是还说,你这六堂主是他一手提拨起来的,让你为他效忠?”
“难道不是?”
“当然不是。”
那人的声音里充满了不甘和悲愤,几乎是吼叫道:“这里所有的一切都是我一手创立的,当年我和步亏两人才是真正的元老,是我们创建了烈马堂。而他是仰仗我的关系才进来的,开始他对我这个哥哥还是挺敬重的。只可惜,时间一长他的狼子贼心就显露出来,他想逾越,却又有心无力。论才能,我高他何止一筹。论相貌,我比他高大英俊。只怪我当时太糊涂,总想着兄弟手足,血浓于水,他再不甘心,想必也不敢将我怎样。一念之差,竟遭他毒手。”
“你是他哥哥?”
“不错,我是他哥哥方裂川。”
连启云沉默。
这件事很怪,可又被方裂川说得活灵活现,有鼻子有眼。
人不为已,天诛地灭。从古至今,为了争夺利益,兄弟相残的事并不少见。
这么一想,又似乎见怪不怪了。
连启云人沉默了半天,才问:“你想怎样?”
“我想请你帮一个忙。”那人极诚恳地说:“你放心,我和他毕竟兄弟一场,他无情,我却不能不义,我是不会害他性命的。我只是想问他一句话。只是现在我肉身腐烂,无法移动,自然见不了他的面。”
连启云皱眉,一脸厌恶,道:“难道你想让我搬这尸体……?”
“当然不是。在我腹部有一个洞,里面有一堆米粒大小的卵。那虫叫做真语虫,是我灵魂所聚,你只要放一粒在茶水中,让他饮下,就大功告成了。”
他本来还淮备了很多说词,谁知还没张口。连启云已伸出手去,抓了一把虫卵。
这个烈马堂出了名的有洁癖的人,居然一点也不嫌脏。
而且一抓就是一把。
这反让他一愣,无话可说了,尴尬道:“你不问我,为什么这么做?”
“不用了。”连启云漫不经心地道:“真语虫自然让人说真话的虫,让一个人讲真话,又不是要他的命,我为什么不做?何况,我也想知道他说的是真的,还是你说的是真的。”
看来他不但信了,而且还非常当真,认真,一本正经的想去做。
遇上这么聪明的傻瓜,那屋子里的鬼实在无话可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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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裂谷进屋的时候,连启云正在沏茶。听见脚步声,他连头也没抬,就道:“这是谷雨时节釆摘的碧螺春,方堂主且尝尝。”
方裂谷却推开小小的茶盏,举起桌上的茶壶,咕咚咕咚牛饮几口,才道:“这样喝茶才痛快,你那盏子还没巴掌大,喝起来太娘们气了,我不喜欢。”
连启云淡淡道:“方堂主是做大事的人,行事自然和我们不同。”话锋一转,又道:“不过出门在外,还是小心一点的好,假若我要谋算你,在茶水里放了虫卵,你岂不……”
“什么虫卵?”方裂谷顿时变色。
连启云依然不温不火,慢悠悠地道:“今日我见有一座无窗的屋子,进去逛了逛,里面有人给我了一些虫子,让我放在茶壶里?”
方裂谷这次不止脸变色,整个人都青了。他捂住咽喉,欲呕不出,指着连启云道:“难道你……”
连启云淡淡一笑,手掌伸出,几粒米粒大小的虫卵落下。他才道:“方堂主以为我是这样的人么?”
方裂谷这才松了口气,只觉汗湿衣衫,犹如在鬼门关走了一趟。(奇*书*网.整*理*提*供)
他拍了拍连启云的肩,以示亲热:“这才是我的好兄弟,刚才你可把哥哥我吓了一跳。”又咬牙切齿道:“他妈的风矮子欺负到老子头上来了,竟然下噬脑虫来害我。妈的,他活得不耐烦了。不行,我得找他算帐去。”
“原来这就是人蛊中的噬脑虫。”连启云沉吟道。这虫子,他虽没见过却听说过,噬脑虫以人为宿主,当幼虫孵化,便钻进人脑,啃食脑浆。可怕的不是它能致命,而是它的食量很小,所以死亡的过程反比死亡本身更可怕。先是头疼难忍,然后陷入疯狂,再者成为无感无知的白痴,最后脑浆被蚕食大半才死去。
烈马堂大堂主冷独孤虽明文严令,不许堂内私斗。但用这法子,却是钝刀子杀人不留痕迹。试想,一个人如果时常头疼,必给人留下病入膏肓的印象,这样的人死了,想必也是久病后必然的结局。大家只怕谁也想不到,这是人为的吧。
连启云想了想,一伸手拉住他,道:“方堂主且慢,这件事恐怕没有那么简单。”
方裂谷一瞪眼,道:“管他复杂,还是简单。老子先拆了他的虫窝再说。”
连启云笑道:“你拆了他的屋子又有什么用?打蛇要打七寸,除草就要斩根,你就算将他打得口吐鲜血又怎样?到头来,他记恨在心。吃亏的仍是你。你先说说你是怎么得罪风无影的,我们再行对策。”
方裂谷讶然:“你知道他是风无影?”
“当然。”连启云道:“装神弄鬼的人往往是因为他心里有鬼,当他对我说他不是人的时候,我就认定了他是人。而在烈马堂从来不见人的人就是四堂主风无影。他故意摆了个死尸和我对话,先惊吓我的魂魄,再迷乱我的心志。不过别人的密室传音虽能凝声成线,却是一条直线,而他居然能让声音绕道而行,这就不简单了。可惜他吹灭我的火折子却是个败笔,从那时起我知道他其实站在我身后。只是有一点,我仍不明白,声音倒也罢了,他是怎么让死尸动作的?”
方裂谷嘿嘿一笑道:“这你就不懂了。若说起装神弄鬼,如果风无影说他是第二,绝没人敢说是第一。江湖有许多关于他的传说,也有许多高手败在他的手里,一提起这名字就胆战心惊。说他是打败了别人,不如说是吓败了别人。你所说的那具尸体,其实是瓮,人瓮。”
瓮?人怎么会叫瓮?
“当年的塞外可不止烈马堂一股势力,风无影原本是玉郎君的手下,我们灭了玉郎君后才收伏了他,谁也不知道他的来历。这人的本领十分古怪,竟能驱使毒虫蛇蚁夺人性命,让人防不胜防。好在我修炼的金缕衣恰好是他的克星,这才让他折服。入了烈马堂,他依然与虫蚁为伍,每月都须三十一具尸体作为蛊虫的饲料。你所看到的尸体,其实只是一张皮和一幅骨架,里面早被蛊虫吃空了。他能发出一种人耳听不见的声音驾驭蛊虫,所以你看见尸体摇头其实不是摇头,抬手其实也不是抬手,而是蛊虫随着声音蠕动。天下不知有多少人被他迷惑了,以为他能附魂于尸身上,其实根本就是骗人的勾当。”
“风无影之所以不肯见人,一是他相貌丑陋,二是……”
连启云接口道:“因为他是侏儒。”
“不错。”方裂谷忍不住看了看连启云,道:“你可从没真正见过他,你怎么知道他是侏儒?”
“因为他所说的话,他总是有意无意说自己高大英俊,又特意摆了一具骨架高大的死尸在我面前,唯恐别人不知道他的“高大”,其实却是欲盖弥彰。胖子总怕旁人说他喘,挫子总怕别人说他矮,风无影也是人也有一样的心理。再联想到屋门的大小,我就是想不知道他是侏儒都不行。”
“别人都说小人难养,这话真没说错。这死矮子不知为什么总是和我不对劲,在冷独孤到来之前,我曾经狠狠把他收拾了几顿,他这才老实了些。谁知如今,又死灰复燃。”方裂谷愤愤道。
连启云忍不住想笑。
小人的本意可不是说身材矮小的人。不过身形畸形的人,难免自卑,走在街上又易招惹路人指指点点,被人歧视。久之,心理便多有变态了。
打人不打脸,揭人莫揭短。方裂谷人前人后一口一个死矮子,一口一个死矮子,让风无影怎能不生气?
可生气也不是办法,他打又打不过,惹又惹不起。正万般无奈,忽然赶巧遇上了连启云这个失魂的人,他一时兴起,便想下蛊,置方裂谷于死地。
他想得很美。就算事情败露,首当其冲的也是连启云。
不过,他却找错了人。连启云根本不上这个当。
说完了风无影,连启云又道:“我听赵乱红说,你与冷大堂主曾起冲突,而冷大堂主这人恐怕不是那种说放下就放下的人。”
方裂谷一惊,动容道:“你是说风无影这次下蛊是受人指使?”
“我可什么也没说。”连启云一口否认,道:“不过防人之心不可无,凡事都要做最坏的打算。”
最坏的打算?
最坏的打算,自然是谋反。
可方裂谷一想到这个词,就脸色发青。谋反,说来容易,但他拿什么反,他有什么实力反,他敢反?
连启云见他脸上难看,又笑道:“我是说万一,所谓万一就是万中之一,你倒不必多虑了。你不妨先说说,冷大堂主可有什么缺点?”
缺点?
方裂谷再次皱眉。女色?好象他不爱。财富?似乎他也并不动心。易怒?他几乎没有感情,就象一块坚石。他的人就象他的剑法一样,冷静,冷酷。家人?他可没见过冷独孤有什么亲人,他就象突然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一样。
他摇头,再摇头。
连启云苦笑,他不认为天下会有完美无缺的人。是人,就总会有弱点,有缺点。
他只好换一种方式:“那他喜欢什么?”
有时候一个人沉迷的、喜欢的,恰恰就是他最致命的。
比如花蝶贪恋美色,就可以以色诱而杀之。钱世命嗜财,就能够借财而除之。
只是冷独孤喜欢的东西,大出连启云的意料。
花。
“他喜欢花。”方裂谷很肯定地说:“他的后院种了几棵花树,他简直把它当作宝贝,连看都不让人看。每日必亲自施肥、浇水。听说当年步亏请他出山,就是因为承诺把这后院连同花一起送给他。”
这个答案太出人意料了。
堂堂烈马堂老大,一代枭雄,喜欢的居然不是烈马,也不是美酒,更不是宝剑。而是花。
这究竟是什么样的花?
连启云很想亲眼看看。
上部烈马风云:第十章钱世命的命
钱世命要疯了。
他有一个习惯,总喜欢在酒足饭饱时清点金银。
他清数,不是怕这些财宝自己长腿跑了。
而是在清点的过程中,他有一种满足感,有一种成就感。
他喜欢这种感觉。
@奇@在他看来,坐拥一大堆金银财宝,数来数去,简直是人世间最幸福的一件事。
@书@可以说钱就是他的命,甚至是比命更重要的一件东西。
可是今天,他的“命”竟然丢了。所有的财宝都不翼而飞。
钱世命的眼晴顿时红了。
他的怒火腾地一下就燃烧起来了,他愤怒,比死了爹妈更悲伤。
他就象一条发了疯的狗,黑着脸,东嗅西瞅。
功夫不负有人心,他终于发现了一丝蛛丝蚂迹。
在温水柔的屋外,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有一颗珍珠。
这颗珍珠是那种不值钱的货色,又小,成色又不好,夹杂着淡淡的黄色。
可钱世命一看见,顿时热泪盈眶,象看见了亲妈。
找到了一粒珍珠,其他的财宝还会远吗?
他是这么想的。
当他冲进温水柔的房里的时候,正在梳妆的温水柔吓了一跳。待看清来人,她顿时沉下脸,道:“你来干什么?出去!”
如果这话在平时,钱世命可能还会有所顾忌。她地位虽然比他低,但她却和冷独孤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钱世命惹谁都不会惹她。
可现在不同,钱世命都快气疯了,他还管她是谁?就是冷独孤在屋里,他也会义无反顾地冲进去。他是谁,他是要钱不要命的钱世命。惹红了眼,命又算什么?
所以他不但没出去,反而气势汹汹道:“贼婆娘,你偷了我的金银珠宝?”
温水柔一声冷笑。笑话,她会偷他的东西,笑话。就算他亲手送她,她也怕脏了自己的手。
她既不做贼,也不心虚,怒斥道:“你给我滚出去!”
她连解释都不屑给他解释。
可这样一来,钱世命越发认定了他的猜测,既然动口不行,他就动手。乌黑的遮云袋象一朵乌云,向温水柔头上罩去。
温水柔一惊,她没料到他真的敢动手。想避已经来不及了,不过好在她还能出手,金鳞龙爪手。
她双手齐出,就想夺下钱世命那古怪的袋子。
只是人人虽然都有两只手,但手和手却不同。钱世命的手非常灵活,象两只翻飞在花丛中的蝴蝶。他的手,和他的人完全不搭界,就象拼凑在一起的怪物。
相比之下,温水柔的手虽然霸道,但招式平庸。一招之下,就被钱世命的遮月袋笼住了手。
她感觉一颤,象是一根弓弦在手上弹了一下。弹不破。
又是咔嚓一声,象是一只伺机而动的老虎,猛然咬了自己一口。咬不动。
接着又是铮地一响,象三、四柄刀同时砍下。砍不了。
最后却是一阵令人牙酸的摩擦声,就象一个人正拿着锯子在锯她的手。
这一下,温水柔不再无动于衷。她感到痛。自己这双手刀剑不入,水火不浸,她以为再也没有任何兵刃可以伤害她了。可现在,她居然感到痛。
她手被缠住,但至少还有脚。她出脚,脚踢钱世命的下阴。
钱世命怪叫一声,一个筯斗翻出去。两人蓦然分开。
她心惊。
钱世命却是肉跳,他比她更骇然。要知道自己这遮月袋里面装了几十种机关,戓割或砍或磨或锯,就是一块精铁放进去,也会支离破碎。
可竟然伤不了她的手。
这是什么手,天下怎会有这样的手?
两人相顾惊栗,一时僵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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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钱世命拾起那粒珍珠的时候,一个人敲响了丑八怪的屋门。
丑八怪开门,屋外的居然是那个比女人更艳的妖莲连启云。
这个一身香气浓妆艳抹的怪物正笑嘻嘻望着自己。
他来干什么?
丑八怪皱了皱眉。他没有请他进去的意思,也没有和他搭讪的意思。
“我来告诉你一件事。”在连启云说这话的时候,丑八怪已经毫不留情地把门关上了。
可连启云却一点也不惊讶,他继续道:“温堂主现在有危险,钱世命正在要她的命,你救她不救?”
门又开了,先前的丑八怪怎么看都象一块没有知觉的石头,现在却象一把出鞘的刀,锋芒毕露,迫人眉睫。
他只问了一句话:“在哪里?”
“在温堂主的闺房里。”
说到最后一个字,丑八怪一闪就不见了。
他的身法很怪,在平直处象骏马,在拐弯处似泥鳅,在凸凹处却象兔子。
“果然是个热心肠啊。”连启云见他消失,嘴角浮起一丝笑意。
“无论别人怎样对他,这恨他记不住。而别人只要有一点点的好,这情他就永远记在心里。”
这是一号种子对吴名的评价。
吴名的故事,他对他说过。
他五岁为奴,甚至没有自己的名字。通常大家叫他“喂”或“陪刀的”。只有叶赫世家的主人叶赫白偶尔叫他一声“吴名”,其实吴名的意思依然是无名。
他的生活就是陪少主人叶赫宫练刀,当他的活靶子。
叶赫宫十岁的时候,至少有三十个“陪刀的”。但在他十五岁时,就只有三个“陪刀的”,其余的不是死了,就是残了。到了叶赫宫十九岁的时候,就只剩吴名这一个“陪刀的”了。他的手越来越稳,他的刀也越来越狠,他很想在吴名伤疤累累的身上再刻上一记,作为自己十九岁的生日礼物。
可他没有办法,这个面黄肌瘦、发育不良,与自己同龄却足足比自己矮了一头的少年,像一条泥鳅一样,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无法伤到他,最多也不过是让他破烂的衣衫再破烂一些而已。
叶赫宫对吴名又恨又恼,有时候,这个叶赫家的少爷甚至想毒死他算了。但吴名有时候却像一条狗。他只要鼻子嗅一嗅,就知道菜里、饭里、水里有没有被少爷做手脚,甚至连叶赫宫花了三千两银子买的蜀中唐门无色无味的断肠散,也不能毒死他。
所以叶赫宫看见他时,就会忍不住咬牙。
不过叶赫宫讨厌他,叶赫家的贵宾西门艳秋却似乎对吴名很有好感。
那一天西门艳秋踱出客厅,发现一个面黄肌瘦的少年傻傻地站在花园的藤架下。她忍不住走过去,想和他说说话。少年的脸却忽然红了,红得像是腊月的灯笼。她走过去,他却想溜。幸好她叫住了他:“哎,你别走。”
吴名忽然就不想走了,她柔柔的细细的声音就像一根看不见的丝线,缚住了他的脚。西门艳秋望着他,轻声问:“你叫什么名字?”她的声音很轻,似乎怕吓着他。她知道他是仆人,也知道自己不该和这种卑微的下人说话。可她忍不住。看着这个又自卑又胆怯的少年,她就想起了家里那只叫“喇叭花”的小猫,心里就忍不住泛起一丝怜悯一丝同情。
就在那一天,西门艳秋亲手为他缝好了衣服上的破洞,也缝好了他心里的那道伤痕。
那是第一次有人对他笑。
他的世界因此而变得美好。
当他得知西门霜路见不平,杀了一个*少女的恶贼,却惹下了滔天大祸时,挺身而出。
西门霜杀得人不是别人,却是雷霆的儿子雷息。为抗拒霹雳堂的报复,他低眉垂首,求东求西,但那些平日里口口声声说“同生共死”的武林好友,江湖好汉,却好像一下子都失踪了,就连亲家叶赫白也托词回绝。
只有这个少年以单薄的身躯,担当了大任。
他的刀法没有任何招式,完全是应敌而动,随机应变。
他陪叶赫宫“练”了十几年刀,自然知道该怎么躲才躲得有惊无险,也知道别人会怎么躲,更知道怎样才能让别人无法躲,躲不过去。
这其中的道理虽然简单,但却并非人人可以领悟的。可吴名却偏偏用鲜血慢慢参透了这个道理,用十几年的岁月练出了一种怪异的身法,创造了一种“刀法”。至于这刀法的名字,他不知道。没有办法知道。这种刀法只好叫做“不知道”。
只是好景不长,吴名和他的“不知道”刀法只是昙花一现。甚至还没来得及在江湖上扬名,就被雷霆击“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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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世命一向眼高过顶,瞧不起人,他最瞧不起的人就是丑八怪。
他简直想不通冷独孤为什么要收留丑八怪,并让他当了堂主。
在他看来,这人简直是一块顽石,愚不可及。
无论别人怎么瞧不起他,甚至污辱他,当面嘲弄他,他都一言不发。
似乎是个没有眼晴没有耳朵,也没有嘴巴的木头人。
在钱世命眼里,这完全是懦弱。
一开始,他还觉得这人沉默寡言、高深莫测。便出手试探,他怂恿丑八怪的厨子专以糙米青菜给他食用,下人们却把鸡鸭鱼肉吃得喷喷香。他以为、认为,但凡他是一个有本事的人必然发怒、发火。好歹他也是一堂之主。
可结果即让他大跌眼镜。丑八怪竟忍气吞声,连屁都没放一个。
这一下,钱世命完全认定了、肯定了:这丑八怪完全是个废物。
所以当丑八怪怒气冲冲地举着一把锈迹斑斑铁刀,站在他面前的时候,钱世命不但不害怕,反而笑了。
他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这几天到底是怎么了?所有人都象发了疯,所有人都和他作对。先是花蝶挑衅,然后温水柔席卷了他的财宝,现在甚至连丑八怪都敢在他面前举刀?
难道是因为自己是个慈眉善目的胖子,样子太和善了?还是因为自己出手太少,他们以为他是病猫,好欺负?
真是他妈的怪哉!
他是真的火了。他现在只想杀人。
动了杀机的时候,他却完全冷静了下来。这就是高手和庸者的区别。
杀人,是不能动怒,不能动气的。
他眯起了眼,冷冷道:“你是来多管闲事的?”
丑八怪的确是来管事的,但对他来说,却未必是什么闲事。
他的话素来很少,他只回答了一句:“你不许动她!”
钱世命的手青筋暴出,他长吸了一口气。
你不许动她。
这话多么可笑啊。
你以为你是谁?居然敢用这样的语气来命令我?
简直是找死,该死。
钱世命终于出手了。
在温水柔的惊呼中出手。
即便丑八怪是来救她的,温水柔也并不看好他。
不是因为他从来没有出过手,而是因为他是负伤而来的。一个人被杀得千疮百孔,遍体鳞伤,连反戈一击的力量都没有。这个人就算强,又能强到哪里去?(她在烈马堂是个异类,与所有人都格格不入,并没听说过丑八怪的伤是从哪里来的。)
故而她感谢他的好意,却不认为这种自不量力的行为会有什么好结果。
只是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完全想不到。
明明是钱世命先动,丑八怪才动。可钱世命的遮月袋还没罩住丑八怪的头,丑八怪的刀锋已经贴在了钱世命的脖子上。
钱世命的两只手就象蝴蝶,忽进忽退,飘忽不定,这种手法不知迷惑了多少人,只觉得眼花缭乱,难以招架。
可在丑八怪面前没用,无效。他似乎一眼就看清了、看透了钱世命的破绽。直截了当,一刀就斩了出去。
只一刀。
却要了钱世命的命。
真要命!
钱世命白眼一翻,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就感觉到刀锋割破皮肉,鲜血溅出体外,颈骨一阵剧痛。
痛。
更惊。
谁也想不到这丑八怪竟是一个深藏不露的高手。高手中的高手!
钱世命失算了。他几乎只有闭目等死了。
他没有死。
因为屋子里忽然多了一个人,多了一柄剑。
剑是寒气森冷的剑,人是比剑更冷的人。
冷独孤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突然出现,他刺出了手中的剑。
剑冷如霜。
剑刺在丑八怪的刀锋之上,丑八怪一个踉跄,一连退了十几步,直到后背撞到了南墙上,才停住。然后他开始喘息,就象一个人一口气奔跑了百十里,又象一个人掉进河里快要窒息而死却又被人拖上水面。
冷独孤只刺了这一剑,却让他大汗如浆,四肢酸软,无力再战。
冷独孤还剑入鞘,冷声道:“你们不要再闹了,烈马堂的事已经够多了。”
钱世命清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涕泗纵横的嘶声大叫:“冷堂主,你可要为我做主。我的钱,我的钱全不见了。就是他们,就是这对狗男女……”
他颈上有伤,刀伤入骨,血流如注。他想到的居然不是止血,而是喊冤,为钱喊冤。
这些话,冷独孤却似乎不想听,截断道:“不是他们。你的钱不是他们拿的。”
“不是他们?”钱世命有些发愣,他不明白冷独孤为何如此肯定。他问:“不是他们,还会是谁?”
“石波清。”冷独孤森然道:“是石波清做的手脚。他来了。”
上部烈马风云:第十一章究竟谁是石波清
赵乱红曾经听过一个故事,一个关于聚宝盆的故事。
一个人在地里挖到了一个瓦盆,放一枚树叶进去,里面就会生出两枚树叶;放一颗石头进去,就会变成两颗石头。居然是个聚宝盆。
那人大喜,急忙把聚宝盆搬回家。先倒了一斗铜钱进去,捞出来时却是两斗;又放了五个金元宝进去,再拿出来已经变成了十个。
正在他拼命倒钱捞钱,想要一夜暴富的时候,他老爹凑过来瞧热闹,结果老人家一不小心跌进盆里。他在盆里直叫:“跌死我这把老骨头了,快拉我起来!”
那人慌忙把他拉出来,刚安顿好老爹。又听盆里有人叫:“跌死我这把老骨头了,快拉我起来!”回头一看,盆里居然还有一个一模一样的老爹。
赵乱红过去是不信这样的故事的,太荒涎了。
怎么会出现两个一模一样的老爹?
可是今天,他算开眼了。
刚服侍完连启云洗漱完毕,他正要去院子倒水,迎面走来一个人,一脸疲惫地和他擦肩而过,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道:“快去给我倒水洗脸,这几日奔波千里,简直累死奴家了。”
“是的,爷。”这声音太熟悉,赵乱红几乎是下意识的便随口答应。可答完之后,他就愣住了。
他回头看了看那人,没错,就是连启云。尽管他的发鬓凌乱,白衣也落满了积灰,一脸风尘,可他千真万确的就是连启云。
这里是连启云的“闺房”不错,连启云也应该坐在这里,这也不错。
可是……但是,他是什么时候出去的呢?
他刚刚还在屋里洗脚,说要歇息了,怎么一眨眼就跑到了外边,而且还一身风尘,似乎奔波万里的样子?
他正纳闷,从里间又走出一个人来。一样的白衣,一样的面容,一样的神色,就连高矮月胖瘦都一丝不差。
两个连启云猛然打了个照面,皆都一惊,失声叫道:“你是谁?”
赵乱红就象传说中那个倒霉儿子,顿时傻了眼。
他望了望窗外,月儿才刚刚挂上树梢,星星还没来得及眨眼。天还没黑透,怎么自己就已经开始做梦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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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了。
全乱套了。
难得一聚的烈马堂堂主,九个里居然聚齐了八个。
七个人都瞪大眼晴望着这两个一模一样的连启云。
年年怪事,今年特别多。
尽管上下打量,左瞅右看,却没有任何人看出两个人的差别在哪里。
他们完全是一个模子里铸出来的,就连声音都一模一样。
他们都知道两个人里必有一个是石波清,可究竟谁才是石波清?
花蝶自作聪明,以为易容不过是小伎俩。他认为所谓易容,不过是脸上蒙了一层薄皮。
一旦薄皮脱落,真相自现。
但冷独孤对这种说法嗤之以鼻。
没这么简单。
易容之术分三层境界,下乘,大乘,上乘。
蒙皮上脸是易容中最笨的法子。
一是不管什么皮,终于肤色不同。你固然可以以颜料涂抹,但你流不流汗,呼不呼气?若汗水滴到额头怎么办?呼气湿了鼻唇怎么办?
二是,皮绷在脸上与面具无疑。可是如果紧了,你若一笑一嗔,蒙皮不能随表情张驰,必然绷裂。如果松了,则满脸皱纹,而且明明皱纹在左边,两人畅谈片刻,居然跑到了右边。岂不是天下笑谈?
三是,人的脸不仅仅是相貌那么简单。人的七情六欲全都反应在脸上,不是说人家脸上有一颗痣,你脸上也安颗痣,那就象了。每个人对事物的理解都不相同,有人喜欢狗,有人厌恶狗。若你不知情,见了狗,应该皱眉,却开怀大笑。这人,早被戳穿了,还装什么装?
石波清号称天下易容第一人,他扮一个人,从里到外,都形神俱备。所用的易容物,也不是什么人皮,蛇皮,而是一种特殊的胶质。
这样的人,怎么会傻乎乎的蒙一层皮到脸上,让你去撕?
钱世命最近最是倒霉,犯事太多。所以他一心想要讨功。他提出的方法是辩论,让他们自己说谁是连启云。
结果两个怒不可遏的连启云,皆是一幅“我才是连启云,舍我取谁”的表情。
一时唾沫横飞,一个道:“我才是真正的连启云,你还是招了吧?”另一个道:“放屁,你这个妖言惑众的妖人,趁早现出原形!”一个大叫:“我知道堂中的很多秘密,有胆的便各说出一、二桩,让大家辩识。”另一个咆哮:“少来这一套,你们既有办法让我失忆,必然也有办法诱我供出烈马堂的隐秘。”一个面红耳赤道:“我才是连启云,石波清你就受死吧。”一个悲愤莫名道:“我好不容易逃出生天,却落得这样下场。石波清,我誓将你碎尸万段。”
最好的方法,居然是连启云自己提出来的。
其中一个连启云道:“我追随烈马堂多年,身上必有伤痕,这一点却是假冒不得的。不妨解衣一观。”
众人皆眼前一亮,这法子妙,妙得很。
就算石波清再会伪装,他怎能知道连启云受伤会伤在哪里?就算那隐藏的高手用不知名的手法,在连启云迷乱无知的情况诱出烈马堂的机密,也绝不会问到这无关轻重的小问题。
这法子太好了。
只是让谁先来?
提出建议的连启云胸有成竹道:“既然是我提出的,自然让他先解衣。我可不想让他有机可趁,知道我的伤势。”
很合理。没有一个人反驳,就连另一个连启云也只是冷笑道:“石波清,你若不说,我还想不起来。你这是自掘坟墓。”
那连启云也反唇相讥道:“你倒是亮了再说,莫不成你心里有鬼?不敢亮伤,只逞口头之快?”
“这有何难?”连启云解了腰带,衣襟一拉,露出左腰一个伤口,伤口呈月牙状,肌肉外翻,鼓出肤外。可见当年伤痕之重。他抬头望向方裂谷道:“这是烈马堂创建初期,我们与玉郎君三丈谷一役,我所受的伤。方堂主,你可记得?”
方裂谷点头,那一次撕杀惨烈。他的确有个哥哥叫方裂川,只是资赋平平,学艺不精,就是在那一战而殁的。
他记得很清楚,连启云因此失去一肾,正在左腰。
见方裂谷认同,大家把目光投到另一个连启云身上,看他何解。只见他神色凄厉,正用手抚mo腰际,似这伤痕勾起了无数伤痛的回忆。
方裂谷看得心头一酸,提醒道“连堂主,该你了。”
那人一声悲啸,两行热泪滚了下来,他猛地把衣襟一敞。
大厅里顿时雅雀无声,尽皆震惊。
伤口赫然在目。
呈月牙状,红肉外呈,微微鼓起。
两道伤疤的位置,形状无一不同。
这……这怎么解释?怎么可能!
大厅里静了片刻,似一千只蜜蜂涌起,顿时炸了窝。
两个连启云还没说话,堂上已经议论纷纷,吵成了一片。
钱世命指着那衣冠整洁的连启云道:“他是石波清!他一来,烈马堂的事就忽然多了起来。”
方裂谷跳脚道:“放你娘的屁!我和连启云一起厮混多年,他是真是假,难道老子分辨不出,反让你这新来的指手画脚?我看那后来的,才可疑。”
这个连启云大怒,道:“钱堂主,事事都牵连的人,恐怕是你吧。”
那个连启云大悲,沉声道:“方堂主,难道连你也不认识我了?你怎么可以指鹿为马?”
乱。
乱成了一片。
各持己见,都认定自己是对的,别人是错的。
原本有怨隙的人,更是恶语相向,更不能把对方格杀当场。
烈马堂背后的仇视如暗流涌动了起来,多少新仇旧恨一并掀开。
烈马堂成了一个火yao桶,一触即发。
在这时刻,一直沉思不语的冷独孤才说了话。他一抬手,全场顿时静了下来。
你可以不服天,不服地,但你不能不服冷独孤。
他从不以德服人,也不会讲什么道理。他只用一样说话,就是他的霸道。
当一个人的霸道,霸道到了让人畏惧的地步,那霸道反而成了一种威信。
对于这件事,冷独孤似乎也很头疼,他终于下了一道命令:“先将这两人都囚禁起来,一个关在东牢笼,一个关在西牢笼。看守倒不必太多,毕竟这件事若要传出,必人心惶惶,我们脸上也不光彩。就各自只派一个人吧,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两个连启云都一脸悲戚,他们不服。毕竟派自己出去的是烈马堂,失手被擒,不但没有人救,回来反被这样对待。大凡是个人,有谁会高兴,会服气?
冷独孤却不管那些,先关押了再说,反正谅他们也翻不出大浪。
半晌方裂谷才道:“只派一个人看管,这……恐怕不妥吧?”
冷独孤冷笑道:“以石波清的智力,就算派二百人看守又如何?他若要逃,就算派一千个人都没用。而我,怕的不是他逃,而是怕他不逃。”
原来这是一个局。冷独孤设下的局。
既然两个连启云碰了面,石波清想做的必然是逃。
欲擒故纵。
他只要一动,冷独孤就有办法对付他。
在内寨,每个箭塔上都埋伏了十名弓箭手,在寨门附近则隐藏了百名眼尖手快的刀斧手。
连启云的易容术虽高明,武功却是稀松。有了这样的安排应该足够了吧。
只是他没想到,一夜无事,竟然没有听到任何动静。
石波清似乎并不打算走,他很沉得住气。他不急。
他不急,冷独孤心里反而没有了底。清晨一起床,他就匆匆赶到两个狱房,仔细查看。
东牢笼的连启云仍在。听到动静,他睡眼蒙胧地睁开眼,一看见冷独孤就一脸激动,大叫:“冷堂主,我是真的连启云啊,你怎可这样对我?”
这很正常。一个人好不容易逃了出来,却被当作囚徒,任谁,谁心里都不好受。
冷独孤什么也没说,转身去了西牢笼。
西牢笼的连启云也在,他睡得正酣。这睡不是装睡,他的呼吸、他的心跳都表明他是真的在睡。
这也很正常,一个人莫名其妙遇到一个连自己都真假难辨的人,情绪难免激动,激动过后就是疲惫,他若是精神抖擞反而不正常了。
难道自己想错了?冷独孤疑惑不解。
他转身想出去,忽然发觉不对。
什么地方不对?
那个给自己开门的狱卒不见了。
本来他轮值一夜,也该换人了。只是这时天刚刚露出鱼肚白,轮换的人还没来,他怎么就走了?
冷独孤大吃了一惊,他立即转身,长剑一挥,儿臂粗的铁栅栏齐齐斩断。他一闪身,就把连启云揪在手里,叫道:“连启云,你醒醒,看看我是谁?”
声音如雷。可连启云居然毫无反应,依然睡得香甜。
冷独孤大怒。他不是傻子。他立即明白过来,石波清居然在自己眼皮底下溜走了。里面这个人虽然长了一张连启云的脸,但他绝不是连启云,他是真正狱卒。
这简直是个讽刺。
自己自诩聪明,却被石波清轻易玩弄于股掌。
脚印是在外墙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发现的,脚尖向外,只有出没有进。
等各大堂主赶来的时候,什么也没看见,能看见的只是冷独孤那张发青的脸。
上部烈马风云:第十二章风雨欲来
后院,一片狼籍。
花瓣、绿叶落了一地。
冷独孤这才发现他的后院早被人光顾了。
花,叫京华一梦。
名字很怪,样子更怪。花瓣竟是一道一道红蓝相间,象是有人用笔描上去的。
花很香,是那种让人嗅一下就一辈子都忘不了的浓香。就好象里面藏着一个花妖。
只是却嗅不得。
它让人沉睡。
沉睡和昏迷虽然表象相同,其实却有本质区别。
江湖上有许多种迷香,其实都是毒,让人昏迷的毒。
但京华一梦不同,它不是毒,却比毒更厉害,更让人防不胜防。
京华一梦,五年才长一尺,十年才开花,二十年才结果。它的花嗅一嗅,就能让人昏睡一宿,一瓣花就可以让一头大象失去知觉。
若不是七年前有京华一梦相助,迷倒那个人,恐怕他如今仍困在那个狭小的山谷里吧。
这花尤其珍贵,全天下也只有步亏种的这几株。
他视若珍宝。
可这一切却让石波清给毁了。
他还真是会选时间啊,看来即便昨夜连启云不出现,他也要动手了。
只是,他究竟想要怎么动手?他究竟想干什么?
他走了,这一切都成了谜。
他真的走了吗?
冷独孤心里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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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冷独孤更懊恼的是方裂谷。
创建烈马堂时,他风华正茂,斗志昂扬,所以步亏说要与他的马帮合并,共建一番事业时,他一口应允。
他不甘平庸,他有野心,有壮志。
这样的人,自然不肯屈居人下。早在多年前他就开始培植自己的力量,以便将来与步亏分庭抗礼。
连启云就是他一手拉起来的亲信之一。
可以说以前的烈马堂,步亏主内,他主外,说一不二。
但是冷独孤一来就打破了这平衡,这个从来就没听说过的年轻人,一来就坐上了第一把交椅,被步亏捧到了天上。
他承认,这人的确有狠,有本事。
但他养尊处优惯了,难免不甘。只是一动手,他就落了下风,被那熣灿一剑吓破了胆。等他重新振作起来,已经晚了。
他发现自己已被孤立。
温水柔、丑八怪这两人是冷独孤收留的,钱世命是步亏劝降的,而风无影也许是当年被自己打得太惨,一直心怀怨恨。他昰靠向步亏的人,而步亏又与冷独孤如胶似漆,亲热得很。
而自己的两个亲信,花蝶见风转舵,已和他貌离神合。唯一一个可以信赖的连启云,自己居然在昨夜认错了人,把他当作石波清,不但没帮他的忙,反而险些害了他。
连启云和他之间恐怕也裂隙深重了。
温水柔初来时,他曾一时兴起,问道:“你看我们三大堂主如何?”
温水柔的回答是:冷独孤武强,步亏深谋,而你爽直。
他听了这暗自高兴,现在想起却是讽刺。想来她说的爽直,其实更应理解为鲁莽吧。
他竟在连启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失了手。现在,就是想弥补都晚了。
他懊恼,烦恼。
他深知连启云的性格,这人虽是男人,性格却尤胜女人,心眼狭窄。这一次风波之后,恐怕他连看都懒得看自己了。
只是他又错了。
大错。
连启云居然心无芥蒂,主动找上门来,和他一番畅谈。
他先是恨恨而谈,说不出的失落和怨意:“我真不明白,烈马堂究竟有没有我这六堂主的位置。如果我被擒当日,就被当场格杀了,恐怕也不会有人落一滴泪吧。”
原来他更在意这个。
方裂谷心中一块石头落了地,道:“这个,在我们收到霹雳堂飞鸽传书后,我也曾提议出动人马去救你。但冷独孤却一口否决,他说江南与塞北相隔千里,纵然出兵,也远水救不了近火,当务之急是借霹雳堂的势灭了凌云山庄,而不是救人。”
连启云冷笑道:“这么说我的死活,是不放在你们眼里了?”
“这话不能这么说。”方裂谷一瞪眼,道:“他是他,我是我,两不相干。事后我也想过,冷独孤这么做,确有铲除我臂膀之意。你固然悲愤,难道我心里舒服么?只是他如今势大,我能奈何?”
“他势大,我们就任他鱼肉,坐以待毙?”连启云眸子里迸出杀意,阴笑道:“这次是借刀杀我,下次恐怕就轮到你了。”
“我又何尝不知?”方裂谷苦涩道:“其实他已经动手了,他让风无影给我喂吃噬脑虫,我这金缕衣刀枪不入,怕的就是以内而破。幸好,那时你……不,是石波清没有下手。我这才逃得一命。”
连启云森然道:“这一次没有得手,未必下一次也如此幸运。”
方裂谷惶惶然道:“那你说我们该怎么办?”.
“破!”
“破?”
“对,不破不立,破而后立。”连启云咬牙道:“冷独孤虽然武艺高强,但如今没有步亏在身旁,就和同老虎没有了牙齿,我们还怕他干什么?不如趁机……”
“可是……”一提这个,方裂谷就脸色发青。他明知四周无人,却左右看看,才敢开口:“可是如今烈马堂的人全以他马首是瞻,我们怎么可能得手?”
“这可末必。”连启云喝了一口茶,这才悠然道:“花蝶多年不得重用,心里未必不愤然。只要诱之以利,自然俯首。钱世命视财如命,若在以往,自然不会投靠我们。可如今他钱财尽失,冷独孤却束手无策。只要方堂主肯下血本,以财惑之,变节是笃定的事。至于丑八怪和温水柔就交给我吧,纵不出手相助,也绝对让他们袖手旁观。”
见方裂谷仍举棋末定,连启云又道:“方堂主是不是觉得我一回来,便杀气冲冲,是否太性急了一些?其实不然,据我所知,冷独孤就要对你动手了!”
“哦!”方裂谷一震,望向连启云。
连启云这才道:“就在明日下午,冷堂主会召集各堂主在议事厅商议铲除塞北丐帮的事,说是攘外却是除内。我也是无意得知,他以举杯为号,一举杯,风无影和他就会动手。你若再迟疑,恐怕命不保夕。不如你且先和花蝶、钱世命串通,随机应变。若无此事,把我千刀万剐也不为过。时间无多,你仔细考虑清楚了,不要临阵磨枪,濒死求佛。”
方裂谷闻言,如雷贯顶,竟半晌作声不得。连连启云什么时候走的,他都浑浊不知。
只是沉思间,忽听外边传令兵道:“冷堂主有令,明日下午未时于议事厅议事,共商讨伐丐帮之事!”
声音远远传来,方裂谷听在耳里,却猛然打了个冷颤。
来了。这一天真的来了。
他真的要动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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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水柔救他,当然不是图什么回报。
她并不认为那个遍体鳞伤、奄奄一息的人是什么高人,她见到他时他已神智不清,浑身的伤口已经溃烂,恶臭阵阵。
只是他却没有象常人一样呼痛、呻吟,他反反复复呼喊却是一个人的名字,一个女子的名字,艳秋。
他的整张脸都是扭曲的,看起来分外狰狞。只是温水柔却发现了他眼角的一滴泪。
也许只有在昏迷,在昏浊无知的时候,才会让一个人看清另一个人真实的内心。
那一刻,她的鼻子一酸,眼眶忽然红了。
他让她想起了许多往事,许多伤心事。
自古多情人伤心。
是不是所有真心付出的人,都必然有一个不忍回首的回报?
还是说,人的感情是不能付出全部的?
她不知道。
她曾经一度仇视男人,认为天下的男子都一样薄情、寡义;认为也只有男人,才会这么丑恶、肮脏。
可她见到了他。
他改变了她的看法。
天下男女原本都是一样的,有的负情,有的痴情。有的对情感嗤之以鼻,有的把它视为珍宝。
她和他原来都是一样的人。
同是天涯沦落人。
冷独孤的一句话让他留了下来,但救活他的,却是她。
他触动了她内心深处的那根弦。
其实她不单在救他,也在救自己。
看着一个鲜活的人在死亡的阴影一步一步走出,腐烂的身体重新焕发生机,她绝望的空洞的死灰一样的心才会跳跃起来,让她真真切切地感受到自己还活着。
所有人都以为她和冷独孤有什么莫名的关系,她却最清楚,他们完全是两个陌生人。
冷独孤只是想利用她家族的势力,而她则只是想躲到一个天高地远的地方,躲个清静。她不可能答应他什么,现在不会,将来也不会。
丑八怪的到来,反而成了她躲避他的一个借口。
她救了他,他又何尝不是救了她?
所以当他为她不顾一切,一怒拔刀的时候,她不认为这是他应该做,应该回报她的。
而是心怀感激。
她欠了他一个情。
她很想对他说一声谢谢,只是他又收敛了锋茫,重新变成了一言不发的木头。
温水柔想和他谈谈,他就象一只受伤的贝壳,封闭了自己的世界。这让她想起当年,唐怕对她蓦然下手的那一刻。
那一刻,他刺伤的不仅仅是自己的脸,更是自己的心。
丑八怪应该比她小,虽然他面目扭曲得看不出年纪。但看一个人年龄,不必看他的脸。而是看他的眸子,真实的年龄是岁月印刻在眼里,而不是脸上。
她认为做为一个姐姐,她应该提醒他几句。
只是她还没找他,他便来找她了。
敲门声。
怯怯的、犹豫的,徘徊不定的敲门声。
开门。门外是一张丑得不能再丑的脸。然而这脸,如今她看着却觉得亲切。
“我……我有些话想对你说。”他似乎有些紧张。
温水柔让他进了屋,以宽容地语气问:“你想说什么?”
没想到他的第一句话却是:“你为什么来烈马堂?”
“我为什么不能来?”
“你不适合这里。”
温水柔笑了,这是丑八怪第一次看见她笑,她笑起来的样子真美。只是笑容里却有说不出的苦涩。她摇摇头,无奈地说:“我有选择么?戓者说,我能选择么?”
她没有选择。在被唐怕拋弃的那一刻,她已经没有了选择。
她已经错了,错得无法挽回。她索性一错一再错,破罐子就让它摔得再破一些又何妨?
她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是命运把她推到了悬崖上,是上天让她没有了选择。
她还能怎么办?她已经心冷意灰,失去了挣扎的勇气。
看见她眸子里的萧瑟,丑八怪叹了一口气,道:“我来给你讲个故事吧。”
“有个教书先生,姓杨,他满腹才学,却怀才不遇,因不懂结纳通融,在科举中一再落第。他觉得很惭愧,让他感到欣慰的是他有一个儿子,很聪明,也很好学。他把一生的希望的都寄托在儿子身上,盼望他将来能出人头地。”
“他的儿子也一直很听话,很乖,从来没做过让他蒙耻的事。只是有一天,街上来了个卖麦芽糖的,私塾里别的孩子都是富家子弟,买了那麦芽糖,故意在他儿子面子吃得啧啧有声,故意眼馋他。”
“杨家清贫,他能读书,全仗了爹是教书先生,哪有余钱给他买零食?小孩子年幼,耐不住诱惑,居然去外面偷了一串铜钱来。等到傍晚,东窗事发,卖肉的屠夫骂骂咧咧找上门来,把杨先生骂了个狗血喷血。”
“杨先生一生清高,却被这样折辱,一时血往上冲,对儿子一阵暴打,吼道:‘我杨家也算书香门第,平日里清白做人的道理也和你说了不少,却怎么教出一个贼来?白辱了读书人的斯文。你今日就给我滚出去,杨家没有你这样不知羞耻的畜生。你就死在外边吧,从此不要再回来了。’”
“那孩子年方七岁,正是懵懂无知的年龄,哪里懂得爱之越深恨之越切的道理?以为父母真的不要他了,就投了河。等杨先生听说,天夜已暗,滔滔河边哪有什么人影?只在河滩上找到一只小孩子的鞋。杨先生欲哭无泪,悔之晚矣。”
“正在杨先生含泪眺望的时候,忽听一声惨叫,原来一个赤脚赶路的人被草丛里的蛇咬了脚趾。这人身材瘦小,却十分暴烈,竟生生用斧子将整条腿都砍了下来。杨先生大惊,道:“你这人好生愚蠢,伤的只是脚趾,你却把整条腿砍下来做什么?何况,夜色昏暗,你根本没有看见那蛇有毒无毒,焉知它能要你性命?理当及时医治,戓许还有机会。””
“那人一声不吭,也不理他,又拖着另一条腿向河水爬去。杨先生更是惊讶,喝道:“你又要干什么?”那人答道:“我一条腿已经废了,反正也成了一个废物,以后我拿什么养活自己?左右都是一死,与其将来饿死,不如现在投河死了干净!””
“杨先生急得又是跺脚,又是摇头。拼命拉扯住他,道:“你这汉子,怎么如此混帐糊涂?你虽失去一脚,却还有双手,怎么可以妄言会被饿死?只因失去一肢,就要舍其全身,这样的想法真真愚蠢之极!””
“那人忽然冷笑道:“我先前不知道什么叫混帐什么叫糊涂,原来这就叫混帐糊涂。我倒听说有人因为儿子偷了一串钱,就口口声声让他去死,就认定了他日后一定是个贼。被蛇咬了,你还知道要给伤者医治的机会。可儿子错了,你又何尝给了他改正的机会?只是因为他一时的糊涂,你就断定了他一生是贼,这与我断一肢舍全身又有何区别?””
“杨先生听了这番话,如雷贯顶,顿时呆了。这才知道这人原来却是点化自己。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只是大错已酿,后悔也来不及了。那人见杨先生萌发悔意,一长身,竟站了起来。原来他砍断的只是藏在裤子里的树枝,真正的腿却是蜷着。他对杨先生道:“你跟我来吧,孩子没事,”原来他早在河水里救了那孩子,那孩子却不敢回家,向他一番哭诉。他这才演了这场戏。”
他讲得生动,温水柔听得入神,不禁问道:“那孩子现在怎么样了?”
丑八怪微微一笑,道:“他现在是朝廷的地方大员,原来小时候偷过东西的,长大未必就是贼。”
他来,自然不是为了讲故事。
温水柔听得出他的言外之意,但仍沮丧道:“能听懂和能做到,完全是两回事。我先是无意铸错,再后来又赌气犯错,已经错无可错。人生有多少光阴,可以悔,可以错?都说回头是岸,可我就是想回头,也找不到岸了。”
“其余一个人如果真心想回头,哪里不是岸?你在这里终究不是长远之计,冷独孤已知你的身份,这人无所不用其极,你认为你靠躲就能躲得过去?”
温水柔一笑道:“其实你不找我,我也要找你。我要说的,和你所说的异曲同工。你和我不同,我来烈马堂五年,已深陷其中,就算我想走,冷独孤也不会放我走。你则不同,你年轻,又有一身好本领,到哪里不能安身,何苦留在这烈马堂?”
“我是要走,不过要走一起走,终究有个照应。你救了我,我却抛下你独自逃走,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温水柔叹了一口气,幽幽道:“一起逃走?这样的机会恐怕没有。”
“有。一定有。”丑八怪决然道:“明日议事厅议事,方裂谷必然发难,只要冷独孤一死,烈马堂必然大乱,那时想逃出去,易如反掌。”
温水柔忽然静默不语,只是盯住丑八怪上下打量,象是忽然发现他鼻子上长了一朵花。
丑八怪在她目光下有些躲闪,道:“温堂主,你这是……?”
温水柔蓦然冷冷地说:“你今日说话似乎太多了一些。”
丑八怪一惊,道:“温堂主,你多虑了。我平日里不说话,只是我与他们道不同不相为谋,所谓话不投机半句多,我可不想对牛弹琴。”
温水柔却一脸不信,抬头望向窗外道:“石波清,你也不必太紧张,你知道我是什么人,我也知道你是什么人。你我并无利益冲突,我是不会说出去的。只是将来如果……,我是说如果我必须与你敌对,你要小心,我是不会手下留情的。现在你可以走了,你的话,我会考虑的,多谢你的美意。”
石波清走了没多久。
屋门又被敲响了。
怯怯的、犹豫的,徘徊不定的敲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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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启云说得不错,钱世命嗜钱如命。先见他这落魄的三堂主进来,虽然表面上恭恭敬敬,但眼角分明有不屑之意。
一见他这势利样子,方裂谷就恨不能生撕了他。可事关大局,要与冷独孤对抗,多一枚棋子,便多一份力量,多一份把握。
方裂谷忍了又忍,耐下性子和他“探讨”一番。
他起初也是心怀芥蒂,不敢说的太直白。
先说梦想,说男儿当有一番志向,无效。钱世命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再说地位,若他肯奋力一搏,地位必然超前,也不致受什么委屈。无用。钱世命无精打采,几欲睡着。
方裂谷最后只好说钱。他这人理念不同,从来没把钱财当回事。因此,虽明知钱世命视财如命,如依然不抱希望。
人总是会自以为是,总以为自己是对的,别人也会追随自己的所思所想。
这当然是大错特错,一叶遮目不见森林。
只是他没想到,一提到钱,钱世命就马上来了精神。
说到他钱财尽失,冷独孤却不予理会,钱世命竟失声大哭。
说到若他能反戈一击,方裂谷许诺将烈马堂的资产全赠给他时,他喜得手舞足蹈,恨不能给方裂谷一个狼吻。
要知道肖家虽然曾经是塞北首富,但终究是一家之私。烈马堂掳掠多少,纳金无数,又岂是肖家所能比拟的?
他也不想想,若方裂谷真举事成功,把金银之物全给他,那偌大的烈马堂靠什么支撑?
这道理,三岁的小孩都懂。钱世命偏偏不懂。
利令智昏。
他只顾看钱了,哪里顾得金钱里伏着的危机?
让方裂谷头疼的,反而是起初以为最容易说服的花蝶。
无论方裂谷说什么,他只是摇头。
他不比钱世命。钱世命一见了钱,就失去了理智。而花蝶,在任何时候都拥有一分清醒。
他并不看好方裂谷,并不认为他能一击成功。
所以即便方裂谷恶狠狠地质问他:“你难道你一辈子都心甘情愿当你的八堂主?”他也只是沉默。
方裂谷气得拂袖而去,丢下一句话:“明日除了风无影,我们全都结了盟。你倒是想想,你以后在烈马堂还有什么位置?”
这话是气话,也是真话。
花蝶已烙上了方裂谷臣子的印记,若真动手,他就算想帮冷独孤,冷独孤也未必认为他是真心。若是中立,谁也不帮,这岂不是两边都得罪了?无论成败,以后都没他的好果子吃。
再则,法不惩众。如果真如方裂谷所说(他倒相信方裂谷说的是真的),六大堂主都背叛了。冷独孤再狠又能怎样?总不成把所有人都杀了?
天掉下来,有个高的顶着。他估计,十有八九,冷独孤会把方裂谷杀了,以警示人。
与其被动,不如主动。
方裂谷说了千言万语,最终却是这句话让他动了心,动了容。
上部烈马风云:第十三章这何尝不是一种领悟
黑,极黑。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
屋子里不但黑,而且静,只有蛊虫偶尔振翅的声音。
不但静,而且还寂寞。
风无影躺在角落里辗转反侧。屋子静,他的心却并不安宁,并不安静。
他这屋与众人甚远,遗世独立。
他终年与虫蚁为伴,浑身是毒,别人自然又畏又怕,敬而远之。
却不知道他纵然再怪再异,他也终究是个人。
是人,就会有孤独、寂寞的时候。
只是别人寂寞有人相伴,他的寂寞却只能与蛊虫述说。
风无影又何尝想这样,何尝愿意这样?
他的童年也是热闹的,欢悦也时常被小鸟一样掠过。
尽管他被所有人歧视,苗寨里的孩子们都骂他是怪物。但毕竟他生活在人间。
时隔三十多年了,他却依然记得寨子里的一草一木,依然觉得熟悉而亲切。
现在没有人敢骂他是怪物了,没有人敢用石块远远砸在他身上了。每个人都对他毕恭毕敬,但他却总觉得空虚,总觉得他和这个世界之间隔着一层什么。
这让他不快乐。
他的身世一向是众人茶余饭后猜测的重点,一个侏儒,又丑又怪,浑身上下爬满了奇形怪状的爬虫,这样的人不说今世,恐怕连前世都是一个讨饭的花子吧?
可惜,却不是。他的身份其实很尊贵。
他的父亲是滇东南一带的苗王,他的母亲更是让江湖中人谈蛊色变的的五毒教主。
滇东南一带,姓氏与其他地方不同,为父子连名与母子连名。滇东南苗族的父子连名只针对父亲母亲,与儿子无关,也和祖辈无关。他父亲叫东孜保,他的母亲叫东那彩,他哥哥就叫东。
东孜保,意为东的父亲是保。
东那彩,意为东的母亲是彩。
风无影似乎生来就是一个多余的人。
不知是不是东那彩驱蛊杀人的报应,他一生下来就丑陋无比,象一只猴子多于象一个人。浑身黑毛,瘦骨嶙峋,头大而身小,二十一岁了还象一个七、八岁的小童。
苗寨里的人都把他当作怪物,他的父母也羞于在人前提起他,他的哥哥更总是在他面前极尽污辱之事,嘲笑他。
小时候,他不懂得记仇,并不在乎。可长大了,那积怨却一点点累积在心里,让他感到窒息。
终于有一天,他在东的屋里放了蛋。(放蛋,又叫放瘠、放蜂。是疳蛊的一种手法。)
东不几日便面目青黄,日就羸瘠,眼见不治了。
东那彩是蛊中高手,岂看不出有人做了手脚。只是蛊虫千种,除虫本身,卵、屎、涎皆可为蛊毒。再者风无影对蛊术另有见解,以螳蛊为表象,以蜴蛊为内里,机巧算尽。
东那彩因情生乱,竟没看出蹊跷,以螳蛊医治,结果东喝了解药,反而一命呜呼。
东那彩勃然大怒,去找风无影算帐,却哪里找得到人?
风无影当然不叫风无影,只是中原武林是武术之根,他的蛊术虽然厉害,武功却是平常。只好装神弄鬼,取了个汉名叫风无影,意思是他是看不见的鬼魂。武林中人见他竟能驱使死尸,以为他真能附魂于身,不死不灭。一时传言纷纷,将他视若鬼魅,给他给了个字号叫“不死魂灵”。
风无影一时名声大振,几欲忘了自己到底是谁。
他追随玉郎君的时候,正是踌躇满志、意气风发的巅峰。
玉郎君对他颇为器重,言听计从。
只是玉郎君为烈马堂所破,他则被方裂谷所擒,虽保住了性命,却寄人篱下,风光不再。
他原以为孤独早已随风远逝,再不回来。
只是现在他却发现,孤独仍在,寂寞仍在。而且更浓,更盛。
他远在塞北之北,而五毒教却在云南之南。
两者相隔千山万水。
他不怕母亲来擒他了,却又生出无限的惆怅。
毕竟塞外不是他的家。他已五十有余,更不知阿爹、阿妈老成了什么样子,是否健在?
每逢月圆,思乡之情更烈。夜夜绮梦,梦回故乡。
岁月悠长,事隔这么多年,真不知他们是否淡忘了当年的仇恨,又戓者连自己这个人都不记得了?
忧伤象这黑夜,浓得化不开、抹不去。
他正自伤感,忽听屋外有人道:“风无影,你可在?”
声音干硬、冷涩。
风无影一惊,在他自以为一人独处的时候,屋外却来了人。
冷独孤。
他的声音,即便只是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他也分辨得出。
只是这么晚了,他来找自己干什么?
只听冷独孤冷冷道:“你下蛊想谋算方裂谷的事,我已知道。”
风无影一震。冷独孤的声音素来平直无波,也听不出他到底是喜,还是怒。
又听冷独孤道:“方裂谷这人,鲁莽无能,偏又自鸣得意,刚愎自用。实是我心头一患。”
一听这话。风无影顿时松了一口气。
又听外面的人道:“只是你这么做,未免过于儿戏,岂能托付外人,让他察觉?如今既已被动,不如一不做二不休,取了他的性命。”
“明日议事厅上,我以举杯为号,我一举杯,你便动手,务必拿下方裂谷。”那人顿了顿,又道“这事的好处,可不止让你除了往日怨气,你若成功,我便送你回南苗,让你做了这五毒教主。”
风无影就似猛灌了一坛烈酒,热气上冒,血液翻腾。
五毒教在云南虽声势浩大,但终究地处蛮荒,难有武艺超群的族人,否则也不会历代都被朝廷压制。蛊术虽然厉害,但真正遇到大神通的人,却一无是处。以冷独孤的寒意剑法,还怕什么鬼鬼祟祟的蛊术?只要他肯出手,迫东那彩让位,也并不是一件太难的事。
他知道冷独孤的心思。他当然不是为了自己着想,而是想在滇南埋一个棋子。
自己当了五毒教主,仍会被冷独孤钳制,明为教主,实为傀儡。
但这足够了。
这千百年,苗族之子孙,蚩尤之后代,什么时候扬眉吐气过?有许多地方已经忘了自己的苗姓:沃、尤、哚、皆、蚩,而改了汉姓:王、杨、韩、陶、吴。
有了烈马堂这靠山,南北呼应,南苗未必就不能因此而崛起。
念及此处,风无影连连点头,唯恐冷独孤反悔,一连声地道:“好,好,冷堂主的旨意,我定当竭尽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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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启云的脸色很不好看。
任何一个人被误解、被冤枉,他的脸色都不会好看。
只是连启云更甚,大清早的他的眼眶却是黑的,目光呆滞,一身酒气。
他发泄怒火的方式,就是纵酒、纵欲。
而他的欲,又是不正常的房事,损耗更大。
他现在这样子,就象一个空空的皮囊,方裂谷相信自己一个手指都可将他点倒。
方裂谷一进这屋子,就嗅见一股**之气,这让他很不舒服。
他皱眉,然后命令赵乱红:“你出去。”
赵乱红见了方裂谷就如同老鼠见了猫,哪里敢吭声,忙一溜烟儿地溜了。
连启云却借着酒意,斜睨着方裂谷,道:“方堂主,你什么想起我来了,居然来看我?难得,难得。”
对于他话里的讽嘲,方裂谷恍若未闻,斥道:“大丈夫能伸能屈,你看看你如今的样子,何苦糟蹋自己?”
连启云冷笑:“我就算糟蹋自己,会有人在乎么?反正我只是一个弃子,是生是死全凭天命。”
“那是因为你份量太轻,若是身居高位,谁敢弃你,谁能弃你?”方裂谷道:“你不要怪我不救你,如今这烈马堂是冷独孤的天下,我就算有心也无力。你是多少岁跟随我的?”
“十五吧。”连启云感慨颇多:“那时烈马堂尚未成立,我和花蝶听闻你的大名,投其麾下。岁月弄人,那时我和花蝶还是朋友,如今却成了仇人。他最瞧不起的人就是我,说我涂脂抹粉简直不是男人;我最看不顺眼的人却是他,一见他那色迷迷的样子我就恶心。”
“十五岁我就把你倚为心腹,对你可谓寄望颇多。”方裂谷道:“只是你这样颓废不振,怎担得重任?”
连启云一怔:“你是说……”
“我是说我宝刀未刀,壮志犹在。”方裂谷咬牙切齿道:“冷独孤欺人太甚,我不能忍了。”
“就我们两人?”连启云即便在宿醉中,仍不失一分清醒。他有野心,想攀爬,但绝不冒进,绝不冒失。
方裂谷看了看他,忽然笑道:“你是不是觉得我就象一头蛮牛,只会直来直去?但粗人也有心细的时候,三国时的张飞粗鲁暴烈,却在长板坡布下疑阵,吓退曹操百万雄师。所以说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这次,我却是准备好了的。届时,除了风无影,各为其利,都会动手。如若这次偷袭成功,你便是我的智囊,我的军师,我保你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连启云动容。他所思所想所等的,不就是这一天?
这句话,象支箭,正中他的心怀。让他震颤不已。
不过,方裂谷又道:“可你如今这样子,可让我失望得很啦。男人好酒理所当然,只要不误事,倒也无妨。只是你不恋女色,反嗜男人,这恐怕不是丈夫所为吧?日久必然生乱啊。”
“我又何尝愿意?”连启云涩声道:“可惜在我十三岁那年,我已经不是男人了。”
他掀开长袍,方裂谷一看之下,吃了一惊,道:“怎么会这样?你怎么从没和我说过?”
连启云苦笑:“这种事,我掩藏都来不及,怎么会说?”
“我原是塞北鲁财主家的一个小杂役,吃得虽然粗茶淡饭,穿得皆是别人穿剩下的破衫烂衣,但浑浑浊浊,落得个逍遥自在。只是鲁财主六十大寿那年,因年迈多病,娶了个小妾来冲喜。”
“这本来不干我的事。可姓鲁的老得连走路都要人搀扶,哪里还能房事?日子久了,那小妾春意暗浓,终于按捺不住,便红杏出了墙。那日,我从她房外过,忽听她叫我名字,wrshǚ.сōm我那时年幼什么也不懂,就傻乎乎的一头撞了进去。”
“谁知推门一看,却吓傻了。只见浴盆里站了一个白花花的人影,原来她正在沐浴。我哪里见过这场面,吓得拔腿就跑,却听她在身后恶狠狠道:“小贱人,你要是再敢跑一步,我就把老爷叫来,说你非礼我,看他不把你抽筋扒皮?””
“我当时吓坏了,却又听她吃吃笑道:“来啊,小哥儿,你若姐姐侍候好了,姐姐自然给你好处。”那是我第一次初尝风雨。对于她,我又是害怕,又是喜欢。每日提心吊胆,既怕她纠缠,又时时竖起耳朵,盼着听见那声音。”
“事情不久就败露了,原来鲁家一个家丁爱慕她,却被她嫌弃,拒之门外。嫉火攻心下,就告了密。我和她被当床抓奸。我一个小小的下人,平日里连见鲁老爷一面都不可能,人卑言轻,说什么也没人理睬。只好把一腔希望,寄托在她身上,希望她能替我说一句公道话。”
“谁知这贱人平日里甜言蜜语,口口声声说要和我生死相随,到了此时却突然翻脸,嚎啕大哭起来。”连启云忆及往事,满脸恨色,嘴唇不住抽搐,似那事就发生在眼前:“那时我才知道,如果一个女人要做戏起来,真比真的还真。她哭得泣不成声,好象受了莫大委屈的,不是我,反是她。她一句一句说我是怎样引诱她,她受胁迫之下,如何苦苦挣扎,又如何忍辱吞声。一字一句都犹如刀子,直刺我的心。”
“姓鲁的年老昏庸,竟然信了。他也不杀我,却道:“小淫贼,你不是喜欢淫人妻女么,我就割了你的淫根,看你还怎么淫?”他虽没杀我,却比杀了我更毒更狠。在我被推出门的那一霎间,我回头望了望她,却没有在她脸上找到一丝悲伤,我所看见的只是她嘴角的窃笑。”
“从此,我就对女人失去了兴趣。一看见女人,我眼前便浮现出她那张假惺惺的脸。我被赶出鲁家,被一个表演口技的老人收留,那老人姓花,他的孙子就是花蝶。后来我遇到一个白衣女尼,她见我可怜,教了我莲花拈的功夫。她说这功夫本是女子所创,走得是阴柔的路子,本不适合我,但我年纪尚幼,学一学未尝不可。”
方裂谷忍不住道:“那女尼呢?怎么后来江湖上再没出现过?”
连启云洋洋得意道:“她自然是被我毒杀了。我学艺既成,还留她干什么?莲花拈的功夫,江湖上独我一家,岂不比处处被人压着强?何况那老尼迂腐之极,说教我习武,是为乱世防身,不可杀人。若不杀人,我的仇怎么报?我先杀了她,又跑到鲁庄,把鲁家上下一百多口人,杀了个鸡犬不留。”
方裂谷眸子里闪出一丝怒意,但他嘴唇张了张,终究又把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连启云沉浸在往事,似乎又看见那小妾哭喊求饶的尖叫,心头一阵快意,哪里察觉到方裂谷的异样,犹自道:“那时候我才蓦然醒悟,若不想被人踩,就要先踩人。若不想被人杀,便要先杀他。人生处处,莫不如此。”
你恶我更恶,你狠我更狠,你毒我更毒。
这虽是一条邪路,但何尝不是一种领悟?
上部烈马风云:第十四章谁中了谁的计
这世上最复杂的莫过于人,最难测的莫过于心。
有时候,有人好不容易发了善意,做了件好事,却事得其反,把事做砸,做坏。
也有人起初是起了坏念头,却因种种因素,得了善果,让人感激滴涕。
阴差阳错,总让哭笑不得。
冷独孤虽是这一帮人的首领,却与他们并无多少交际。平日里事无巨细,皆由步亏出头,他也不屑于在这小事上啰嗦。
冷独孤擅斗,步亏擅谋,这是早有定论的事。
肖云天既死,塞外丐帮势薄,烈马堂要想除之,不过是举手之劳。本也犯不要做什么“商讨”。
他的目地却不在于此,最近烈马堂的事发生的实在太多,暗流奔涌。
石波清虽然武功低微,可就是这一样一个人,却把烈马堂闹得人心惶惶、草木皆兵。
安抚人的方法,有很多种。
找事做,是其中的一种。
让大家有个共同的目标,忘却往日的恩怨。
他之所以让大家来商讨讨伐丐帮的事,其实只是一个借口,只是想让大家聚在一起热闹热闹,有许多矛盾都是在畅饮中化解的。
他的想法是好的。
只是他忘了一件事。他本来就不擅沟通。
这是小事,但往往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却可能要了一个人的命。
议事厅里有酒,酒香四溢,只是每个人都似乎各怀心事,竟没有冷独孤想象中的欢悦之色。
冷独孤扫了大家一眼,道:“你们这是怎么了?怎么一个个如丧考妣。不就是一个小小的石波清,我们连肖云天都灭了,难道还怕他?他闹腾了这些天,不也终究没翻起什么大浪来?”
他蛮横惯了,凡事都不是以理,而是以力服人。就连安抚众人,言语间也咄咄逼人,这让方裂谷等人更是不安。
冷独孤举起杯道:“大家共饮了此杯,将这些事统统忘了。日后烈马堂还需仰杖各位,共图大计。”
这一举杯,早已虎视眈眈的风无影得了信号,立即将手中把玩的一块黑石抛了出去。
这当然不是石头,而是蛊。石头蛊。
石头蛊并没落到地上,而是在半空中轰然炸开,变成了许多细如尘埃的黑色蚊蚋。
好在方裂谷早有提防,暴喝一声,一掌劈出。他内力深厚,一掌间大厅里似起了龙卷风,那细微的小虫怎禁得住这样的劲力,顿时碾成细尘。
风无影今日穿了一件奇形怪状的百纳衣,一缕一缕不知叠了多少层,象雨夜渔翁的蓑衣,又如同缩成一团的猫头鹰。
他一击不成,忽然哆嗦起来,犹似一个人站在冰天雪地中,却衣无寸褛,冻得浑身战栗。只是随他的抖动,一股股黑流似的虫子从他身上滚落下来,汹涌而出。
“你们这是干什么?”冷独孤大怒。
只是这时情形已大乱,凭他一句话,又怎么控制?
他只略一踌躇,只见眼前乌云罩头,寒光刺目。
钱世命和花蝶出了手。
“大胆。”冷独孤没想到事情急转而下,竟成了这样。
他已猜测到事情定然另有隐情,只是却不容他停手、他喝问。
灭魄剑一闪,寒光掠出。大厅里顿时一冷,犹如忽然到了隆冬腊月。
钱世命只听嗤的一声,天蚕丝织就的遮月袋竟被刺了一个洞。
这天蚕丝,火烧不化,刃不能伤,是肖云天当年游历天下时无意中得到的,以三尺黑丝纵横江湖,后来他习得阵法,就很少用了,给了钱世命。钱世命却用它做了一件奇异兵器,,形同乞丐身上的布袋,毫不起眼,却杀人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