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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科学探案》》 · 科林·伊万斯 · 202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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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11月5日,警方经过对案件的再次细致的分析,最后把焦点集中到拉特托纳的身上,认定他就是凶手。最后,他被以两项谋杀罪起诉,并被处死刑。1936年5月12日执行。报纸上刊登了拉特托纳有罪供述,他承认自己因猜疑情急之下杀了妻子,不幸的玛莉作为淮一的目击者,被杀人灭口。

结论

布拉希和格拉斯特把这起连杀两人的轰动碎尸案件写成了书,书名叫《拉特托纷案件的法医现象》,全书详细地记录,生动的描述,精湛的分析,奠定了它在法庭科学上的地位,成为法医学方面的经典书籍。

阿瑟·埃格斯

时间:1946年

地点:加里福尼亚,圣贝纳迪诺

意义:这是战后的加里福尼亚利用刑事科学技术追捕罪犯的一个典型案例。

1946年1月,圣贝纳迪诺地区的一位旅游者独自去一个荒凉的大峡谷探险。在一棵被砍倒的树干边,他看到了一具半裸的无头大尸,尸体的手也被砍掉了。她是被人用0.32口径的手枪射死的。案件最初交给了地方治安部门调查,但因为尸体没有头和指纹,身源无法确定,使案件的侦破陷入重重困难当中。尸体的衣服和包尸用的方格地毯上都没有找到有用的线索。但根据尸体现象及这个地方的特殊地理环境——因为偏僻尸体有可能几个月也不能被发现,加上恶劣的天气和野兽经常出没,尸体会很快变成一堆白骨。所以推断被害人的死亡时间木超过10小时。

尽管报纸对这起谋杀案进行了报道,但警方没有接到有关死者身源的线索。能够使用的只有失踪者的档案。经过三个星期的侦查,一个名叫多梦希·埃格斯的人出现了,在尸体发现期间,她的丈夫阿瑟说她失踪了,她的年龄大约41岁。而且此人的特征听起来和发现的尸体十分吻合。只有一点,那就是档案记录显示此人比受害者稍高,偏瘦。阿瑟·埃格斯是一名52岁的职员,他强调说自己妻子的生活放荡不羁,他还详细谈了她想离开他和他们收养的两个女孩,去附近的镇上找别的男人的事,说只有她的钱花完了或者别的男人不要她了,她才回家。当他说到她可能和别的男人走了永远不回来对,眼中还流露出悲切的神情。

埃格斯的故事听起来很凄凉,但是他对妻子失踪的态度让人怀疑。因为侦探进一步勘验,发现死者和已经失踪的多萝希·埃格斯在身高上和体态上都符合。埃格斯被带到停尸间辨认。所有关于身源方面的秘密都揭开了,这具无头女尸就是埃格斯的妻子。另外还有家庭医生的证明,这位家庭医生曾经为多萝希治疗过脚部的一个肿瘤,尸体大拇脚趾内侧的炎肿也就成了证据。

染血的汽车

尽管埃格斯有相当大的疑点,但是没有直接证据能把他和这起案件联系起来。似乎上帝也帮忙,近来,埃格斯卖了他的车,买主是一个郡的副治安官,他注意到卡车上有些棕色的斑点,看起来极像干血,他意识到这对案件的侦破有很大的作用。于是他向上司报告了他的发现。埃格斯被捕了。几天的审讯之后,他承认因为妻子的生活太不检点,他俩发生了争吵,气急之下,他拔枪杀了她。趁孩子们出去看电影时,他处理了尸体。关于尸体的头和手,他没有说什么,只是含糊地解释说烧了。

就像警方意料的一样,不久埃格斯又翻供了,说自己以前的交待是在胁迫下进行的。他改口说,多尊希可能是被她的一位临时情人杀死的。这使得圣贝纳迪诺地区的检控官十分窘迫,所以他们必须找到更加有力的证据让埃格斯认罪伏法。于是他们向西海岸侦查技术最先进的洛杉矶警察局求助。

犯罪研究专家雷·平克受聘于此案。尽管他的工作遇到巨大的障碍,但是他还是找到了大量的微量物证:在埃格斯的焚烧炉中,雷·千克发现了大量的骨头碎片,经检验不是动物骨头。更大的收获是尸体上发现了几缕头发,这些毛发正好和多萝希梳子上提取的样本一致。接着,他检验了和尸体在一起的物品,其中的方格毯,埃格斯的孩子已经认定就是他家的。之后,雷·平克检验了地毯上的斑点和埃格斯车上的斑点,发现它们是人血,血型和多萝希的完全一致。用紫外灯检验地毯,没有发现精斑,这就排除了多萝希和他的临时情人发生关系,然后被杀的这种可能。

接着平克检验了埃格斯的家,发现一只0。32口径的手枪。在检验枪支对,他用这只论对准塞满棉花的木箱射击,然后提取了射击后的弹丸,利用比对显微镜,把这些弹丸和现场发现的弹丸进行比较,发现两者完全一致。最后平克得出结论,这只论就是杀死多梦希的凶器。平克还在埃格斯家附近发现了一把手锯,经检验发现锯齿间有少量的人血、毛发和骨头的细小颗粒。

1948年夏天,埃格斯在强有力证据的控诉下受到了审判,1948年10月15日,他以谋杀罪在圣贝纳迪诺被处死。

结论

平克对此案件的杰出贡献传遍了整个加里福尼亚,乃至全世界,同时他也成了小说家笔下的神人。

理查德·克拉夫兹

时间:1986年

地点:康州,新镇市

意义:在既没有直接证据又没有被害人尸体的杀人案件审判中,公诉方要想做到法律所要求的“超出合理怀疑的证明”绝非易事。但是控方强有力的法庭科学证据,还是让案情真相大白。

夜幕降临了,刚刚从德国飞行回来的泛美航空公司的空嫂海莉·克拉夫兹搭乘同事丽塔·奔纳话思的车,从纽约离开,回到北边新镇市的家中。晚饭后,大约下午7:00,丽塔·奔纳诺思离开海莉·克拉夫兹的家。挥手告别丽塔后海莉匆匆进了家门,之后就再也没有人看到她。

1986年的冬天似乎比往年来的早,才到11月中旬,接连两场大雪就让人感受到了天寒地冻的滋味。第二天,丽塔一直给海莉打电话,直到晚上才有人听电话,他是海莉的丈夫理查德·克拉夫兹——33岁,东方航空公司的飞行员,他的语调十分冷淡,说自己的妻子经常“神出鬼没”,所以他也不知道她去哪里了。丽塔非常吃惊,因为海莉和她谈过自己的丈夫——说他是个极为危险的人——并且还告诉丽塔她准备离婚,因为她丈夫有了外遇。丽塔还想起海莉曾告诉她“如果我发生了什么,千万不要认为是个简单的事”。

丽塔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海莉没有按时去上班,也没有打电话。对于这个工作态度极佳的空嫂来说,这让人甚感意外,因为她的上班时间从来就像飞机航班一样准确。同事打电话向海莉的丈夫询问情况,他不耐烦地说记得妻子曾提到要去丹麦看望其生病的母亲。但是当给海莉的母亲打电话时,其母说她的身体一直很好,而且有一段日子没有看见自己的女儿了。

11月25日,海热三个孩子的小保姆茉莉·汤姆斯说三天前在主人的卧室地毯上看到一块袖子大小的斑迹,克拉夫兹说那是煤油印记。但现在这块小地毯却失踪了,还有其他两块地毯也不见了(后来才知道克拉夫兹在当地一家商店另外订购了价值1500美元的毛毯)。

海热·克拉夫兹失踪的消息也传到当地警方那里,但警方认为因家庭纠纷离家出走的人一般会很快回来,所以没有给予高度的重视。人们怀疑警方的迟钝反映,可能和理查德·克拉夫兹的兼职警察身份有关系,但他们一直没有放弃寻找海莉。

12月2日,侦探马雷·奥拉丹负责调查理查德·克拉夫兹。理查德解释说,11月19日早晨,海莉离开家一奇$%^书*(网!&*$收集整理个小时后,他就去了韦斯特伯特他姐姐那儿,午饭时间他回来时,海莉还没有回来。之后就再也没有见到过她。他推测她和她的“新男朋友”一起从纽约韦斯特切斯特郡出走了。凭马雷的职业直觉,他认为理查德有重大的嫌疑,但连证明海莉已经死亡的证据都没有,凭什么让检查官和法官相信理查德是杀死海莉的凶手呢?马雷此时很有些骑虎难下的感觉。正在左右为难之际,他想到了测谎。测谎技术于本世纪初期在美国兴起。1921年,加里福尼亚的伯克力市警察局率先在案件调查中使用了测谎技术。严格的说,测谎器只是一种记录心理刺激造成的心理变化的仪器,它本身并不能识别谎言。理查德同意被测谎,并且通过了这项检验。

在马雷询问小保姆茉莉时,发现理查德从韦斯特伯特回来后,曾离开过家。在理查德离开家的这段时间里他曾用自己的信用卡,在一家专门出租各种机械的公司租用过一台冰箱和一台碎木机。

恐怖的凶杀

美国的新闻记者是雷厉风行和无孔不久的。第二天,当地报纸便出现“克拉夫兹案已有重大突破”、“海莉可能已遇害身亡”等字样。不过正当警方对此案也手足无措时,碎木机的出现的确也令他们兴奋不已。碎木机的样子像一辆小型垃圾车,人们将树枝木棍等物从人口放进去,然后机器就将它们碾压切割得粉碎,再从另一侧的出口喷出去。如果把这样一个机器用来对付人,那真让人不寒而栗。但这个噩梦般的想法得到了证实。一名开道路清雪车的司机反映说,本月19日的夜里,他开着车在河边公路上清除积雪,当时雪下得很大,通过车灯,他看到河边有一名中年男子,在他的身后还停着一台碎木机。当时他非常地奇怪,这样的风雪夜还有人跑到寒冷的河边,真是不可思议。后来他在报纸上看到克拉夫兹一家人的照片,他越想越觉得那人像克拉夫兹先生,于是打电话给警方。现在警方更加怀疑理查德杀死了自己的妻子,然后又把她的尸体绞碎投到河里。

12月26日,侦探们持搜查令进入理查德的家里。因为理查德不在家,为了防止他将来反驳搜查的合理性,他们把整个过程都录了相。引起侦探们注意的是理查德搜集的枪的类型,一共50只枪,像一个小军械库。但是没有任何证据说明枪支是凶器。后来,他们聘请了康州法庭科学实验室的李昌任傅士,案件的侦破开始步入正轨。

李博士在听了简单的案情介绍之后,观看了克拉夫兹家的住房,认为现场勘查的重点是克拉夫兹夫妇的卧室。在一张双人床的弹簧床垫外端面上,有一小块长条状的痕迹,对该痕迹的物质进行联苯胺实验,结果呈阳性反应。这证明可能是血迹,这确实是一个重要的发现。几位警察都很兴奋,几乎欢呼起来。但是李博士并不以为然,因为他知道这几乎证明不了任何问题。于是他带人提取了一些被怀疑为血痕的微量物质,然后进行了一系列的检验。首先,他们通过血痕种属检验肯定那些物质是人血;然后,他们用通过血型检验确定O型血,而这正好和失踪人海莉的血型相同;然后,他们ICM酶型检验证明这血痕是比较新鲜的;最后,他们又通过对血痕物质成分检验表明确定那是循环血,不是经血。这时工作才出现巨大的进展。

之后,李博士组织警察们勘查了碎木机出现的河边。在积雪中,他们发现了一个残破的信封,信封上的收信人姓名是海莉·克拉夫兹。虽然该信的内容和本案无关,但是这封信本身就说明此场所与海莉有关联。

搜查

与此同时,警察局的潜水员在河床上发现了一台被拆卸的油锯。油锯被拆成许多部分,锯身上的号码也被人刮掉了。李博士断定,这台油锯木是因为没有用了而被人丢弃,而是因为有人想隐瞒什么行为而被扔掉的。

经勘验发现油锯上有些微量物质,包括:毛发、纤维、人体组织和血痕物质。毫无疑问,这个油锯是一个重要线索。

随后,他们在融化的雪水中相继找到了一些碎木片、毛发、纤维、骨头碎片、人体组织碎片,还有一小片带着指甲油的指甲、小块像牙医们镶牙用的金属片和一小块牙齿。把所有物证集中起来共有56片人骨碎片,两个牙套,26ho根头发,一块断指,五滴血,三盎司人体组织和两片指甲。——这足以进行5000次法庭科学实验了。每根头发经过显微镜分析,发现都是人的头发,而且是被从头皮上直接剁下去的,颜色呈黄色,这正好和海莉的一样。

艾伯特·哈怕是康州的人类学家。他从骨头的脂肪含量推出这些骨头已有几个月时间,正好和海莉失踪的时间吻合;他用骨头作抗原、抗体实验,表明骨头是O型血型,和海莉的血型一致。

决定性的证据在一个牙套上,把它和海莉牙科医生那里的牙套模型比较,两者完全吻合。在法庭科学面前,理查德被指控谋杀妻子而被捕了。控方认为,理查德杀死妻子的原因是为了阻止一桩给他经济带来毁灭性的离婚。在卧室他把妻子棒打致死,然后把尸体放入冰箱。以便容易用油锯切割使用碎木机切碎尸体。这就是恐怖的作案过程。1989年11月21日,理查德被以谋杀罪判处50年监禁。

结论

科学家们根据少量的人体物质,不单单能够证明合理的怀疑——这是海莉的尸骸。当她的丈夫把粉碎的尸体喷入河中时,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些尸屑就可把他送上审判台。

血液学

人体容易破损:一旦被刺穿,就会渗出或喷出血液。这并木奇怪,因为每个人的身体都有10品脱的血液在日夜不停地流动。尽管早在1875年,人们就已经知道每个人有不同的血型。但是直到1901年,澳大利亚的生物学家卡尔·兰德斯泰钢博士才规范了这些血型系统,同时给出了现代意义的血的类型。在离心器内经过分离以后从血红细胞来划分血浆系统,然后把不同人的血红细胞加入到血浆里,他发现实验有两种完全不同的结果:血浆和红细胞看起来有时吸引有时排斥。其中有一组细胞凝聚,另一组却没有发生凝聚。

卡尔·兰德斯泰纳把这两种血型划分成A型和B型。但不久他又发现了第三种血型,它既不同A型反应也不同B型反应,而是显示出两种的共同特性。他把这种血型称为C型,不久它就被人们称为O型。一年后,他的一名助手,发现了另一类型的血浆,它既不和A型也不和B型血发生凝集,这种血型被称为O型。从此四种主要的血型被人们认识了。

20年代中期,卡尔·兰德斯泰纳通过给兔子注射人血,发现了另一组血型,他称它们为M型、N型、MN型。1930年,他被授予了诺贝尔生理学和医学奖。在1940年,卡尔·兰德斯泰纳通过罗猴实验继续发现了罗猴因素,即RH血型。

1949年对血型的理解又有了更新的证据,两名英国科学家发现,在雌性组织细胞核内,通常包括特殊的结构,这种结构在雄性个体的细胞核内很少见。他称它为巴尔体。这一发现之后,最引人注目的是,在血液白细胞方面的突破——雌性仅有结构的出现,研究发现这种差异的原因在于雄性和雌性有着不同的染色体。

这些重要的发现,在对付刑事犯罪方面具有深远的意义。当血液在刑事犯罪现场被发现后,侦探们能够通过Masile."ever实验判断是否是血液。这种实验使用了一种酚酩的溶液,它只要接触微量的血痕就能够变成品红色。通过使用沉淀素实验(参看路德维格·特斯诺案件),侦探们就可以证实是动物血还是人血,最后他们来决定人的血型和流血人的性别。因此血液是最可靠最有价值的证据之一,同时我们会看到它在刑事案件侦破方面的重要意义。

皮埃尔·瓦博

时间:1868年

地点:法国,巴黎

意义:这起案件使法国一名侦探一举成名,成为享誉盛名的侦探之一。

姜香公主路上有一家巴黎餐馆,名叫南朴旁斯。有段时间里,它的顾客对餐馆提供的饮用水发出了抱怨。在这种情况下,此店的经理去检查这里的地下水井。从井口往下看,见井水表面漂浮着一个用布包着的发着臭味的包裹,他小心翼翼地、把它钩了出来。打开后发现,里边是一节很短的人服,经理环坏了。当时是1869年1月26日,他立即向警察局报告了此事。一名参加工作不久名叫古斯塔夫·米茨的侦探负责调查此案。水下还有一个漂浮的包裹,里边包着另一节人腿,不同的只是这节人腿穿着丝袜。

这两节人脸都是被缝在黑色印花布袋里的,此袋大约有一平方英尺的面积,两端都系着口。通过观察针脚,古斯塔夫·米茨认为缝制口袋的裁缝有精湛的技艺。另外有人把长筒丝袜上红色棉线经过组合,发现是一个字母B。法医提供的所有信息只是这是一个女性的腿,并且已在水中泡了很长时间。古斯塔夫·米茨开始检查失踪妇女档案,一共有122例,当查阅到84例时,他却收到了令人沮丧的消息:一名经验丰富的法医,对两节人腿进行再次检验后,宣布这是两条男性的腿。这意味着以前所有的工作都白费了。古斯塔夫·米茨只能重新调整侦查方向,寻找失踪的男性。

他忽然想起来去年12月中旬,警方在塞纳河里发现一条用一件蓝色运动衣包着的男性大腿,大约在同一时间里,另外一条大腿骨在去香雅哥被发现。两天后一家洗衣店的老板报案,他看到了一名长着胡须且非常强壮的小伙子把许多肉倒入塞纳河。圣诞节清晨,两名宪兵在南朴旁斯附近拦住一名相似长格的男子,他正在搬运一个大盒子,盒子里有几个包裹,宪兵打开其中一个包裹,发现里面是一根根火腿肠,于是两人就放心地让他走了。米茨怀疑此人可能是凶手,这次和宪兵的遭遇有可能使他十分恐慌,就把这些大腿扔到了南朴旁斯的地下井里。这同时暗示他就住在附近。

饭店的看门人说附近没有裁缝居住,但是他建议米茨去找一个从前的女裁缝师。马西尔德·达德是一家夜总会的歌手,她也是裁缝兼政治活动者皮埃尔·瓦博的情妇。此人恰好符合前两次扔肉人的体貌特征。马西尔德·达德最近和他也没有联系。但是她却暗示米茨去试着找一下瓦博朋友的阿姨傅达斯夫人。此时米茨警觉地意识到死者丝袜上的B有可能就是指傅达斯。米茨把现场提取的印有字母的长筒丝袜给这位老妇女看,她立刻认出这是她的手工制品,同时她也认出这个蓝色汗衫是她外甥迪塞尔·博达斯的。他住在安香玛则瑞恩街。杀人现场?

米茨发现迪塞尔·傅达斯已经抛弃了自己的住宅,但他屋中的蜡烛仍然在摇曳,钟表也上满了弦。这暗示有人还在这里活动,博达斯太太证实,她秘密抽屉里的一批可转让的证券丢失了。米茨命令一个门卫监视这所公寓。可一个多星期过去了,没有发生任何事情。然而,结果并不是很糟。瓦博跑到警察局来见米茨,他很沉着,这和他以前担任过警方的线人有关。当他发现米茨和他谈话十分冷淡时,他有些慌了手脚。米茨拿出从瓦博以前的公寓中搜出的一张借据——他用博达斯太太丢失的债券偿还的借据。

米茨拘捕了瓦博,并且搜查了他现在的住所,住所里有一团报纸,正是那张报道饭店井里发现案件的报纸。在他的地下室里有两个酒桶,其中一个桶里藏着那卷丢失的证券。

法国的刑事侦查的特点是比较注重刑事犯罪现场的重现。米茨对刑事犯罪发生在哪里以及怎样发生的,有自己的思路,现在他想证实自己的想法,他把瓦博及几名从局里来的警官领到了瓦博在答香玛则瑞恩街的家里,在那里米茨早已经注意到,一间屋的砖地上有一个很大的坡度,他把水倒到7砖地,水都聚到了床底下的一个洼地上,米茨命令瓦博把洼地上的砖一块一块地移开,他惊呆了,随着每一块转被揭开,砖的侧面和底部的干血迹清晰可见。瓦博认识到真相即将大白,于是下跪坦白:他用了一把熨斗猛击迪塞尔·博达斯,然后割开了他的喉咙,只穿着一件内衣解剖了尸体。他想他已彻底清理完了这个杂乱的现场,没想到床底下的这块洼地。他的作案目的很简单,就是想要这些债券,因为他要结婚,需要钱。瓦博想通过小聪明逃避打击,却弄巧成拙。他在监狱里等待审判的时候,他的朋友们送来了礼物,其中一份礼物是一片面包和一把剃须刀,他用剃须刀割开了自己的喉咙。

结论

在强调米茨对这起案件的侦破贡献时,还应该记住第二名法医安博爱斯·塔尔丁的作用,要不是他的正确鉴定,这名杀人犯将永远不会被抓获。

路德维格·特斯诺

时间:1901年

地点:德国,吕根岛

意义:如果杀人者以前还可以逃避审判,那么今天法庭科学划时代的进步,阻止了类似事件的重演。

在波罗的海远离德国的南海岸,有一座小山叫吕根岛。1901年7月1日,在这里的戈赫伦村庄,8岁的哥哥赫尔马和6岁的弟弟彼德·斯塔博两人出去玩耍,就一直没有回来。家里有不祥的预感,第二天早晨,派出了一组大的搜索人员,不幸的是,他们找到的是被肢解的孩子们的残肢,沿着血迹他们发现了被取出肠子的斯塔博兄弟的尸骸。

嫌疑人很快出现了,他叫路德维格·特斯诺,他是邻村一名木匠。有人看到他在两名孩子失踪的那天和孩子们交谈过。但是他本人否认这一事实。对他的家进行搜查,发现了一双带有黑色斑点的靴子和一件带有同样斑点的衣服。并且有清洗的痕迹。路德维格书斯诺的解释很合理,他说、这是他的工作服,斑点是木汁染料留下的,在生产线上每天都有无数技工使用这种木汁染料。

路德维格·特斯诺被带到了格赖斯夫瓦尔德法院的约翰姆·施密特法官那里。不知什么原因,约翰姆·施密特法官怀疑嫌疑人路德维格·特斯诺所说的故事。不久,迷雾澄清了,三年前,德国的报纸曾经报道过在奥斯纳布吕克镇,发生过类似的案件,而这个镇子在此地西面几百里外。两名年幼的女孩,一名7岁叫海德曼和她8岁的朋友埃尔斯·朗格梅,在1898年9月9日,被杀死在离家不远的林区里。有人看见在凶杀案发生的那天,一名男子在林区闲逛。因为他身上有大量的污点,此人当时被拘留了,他的名字就叫路德维格·特斯诺,当时他告诉警方他身上的污点是一些普通的木染料,是最近工作时染上的,于是他被排除了作案的嫌疑。

约翰姆·施密特法官和当地的检察官埃纳斯特·忽布斯曼继续调查研究。他们发现在斯塔博兄弟被杀的前几天,也就是6月11日,一个农民看到一名男子从庄稼地里逃走,当时他很迷惑不解,当他回去看时,发现他的羊群中有七八只羊被砍死了,肢体散落在田地中。当纳斯特·忽布斯曼安排农民辨认一组嫌疑人时,他毫不犹豫的指出路德维格·特斯诺就是嫌疑犯。

富有创新性的实验

路德维格·特斯诺坚持说自己无罪。他始终说衣服上的污点是木材染料。因为没有其他的证据,案件变得有些棘手,除了这些斑迹,没有任何线索把路德维格·特斯诺和这起案件联系起来。正当他对路德维格·特斯诺是捕还是放举棋不定时,他听说一名年轻德国生物学家保罗·乌赫伦胡奇教授最近发明了一项新技术,这种技术不但可以区分血和其他斑迹,而且可以鉴别人血和动物血。

保罗·乌赫伦胡奇教授发现,把蛋白质从鸡蛋里注射到兔子身上,然后再用蛋白混合兔子的血浆,鸡蛋的蛋白从透明液中,形成了云状物质和沉淀,这一过程的扩展,导致了以兔子为根据的血浆产物,这种产物是一种云状沉淀。这一过程可以鉴别任何动物血液的蛋白质也包括人类。

从那以后,这种方法被更加简化,把怀疑是人血的液体样本置于载玻片上,这种载玻片用类似于相同生物反应物凝胶进行处理过,当电流通过电极流过玻璃,蛋白质分子在两层样品中滤过,向外通过凝胶流向对方。如果一条沉淀线形成,这条沉淀是因为抗原和抗体相遇,这就意味着是人血。保罗·乌赫伦胡奇教授在从路德维格·特斯诺家中搜出的一件工作服及其他衣服上花费了将近一个星期时间,于1901年8月8日,写出了检验报告。这在法庭科学史上是一件重大的事情。这条工装裤确实被木材染料染过,但是他也发现了17处人血。路德维格·特斯诺的衣服和衬衫也出现了相同的检验效果。另外,在路德维格·特斯诺的头发上也发现了干血。经过长时间的审判和监禁后,1904年路德维格·特斯诺开始在格赖斯夫瓦尔德监狱服刑。

结论

这项沉淀实验非常灵敏,并且只需要微量的血迹。如果结果呈阳性,即为人血。即使长达15年的干血也可以鉴定,甚至对几千年的木乃伊组织也适用。

杰西·沃特金斯

时间:1927年

地点:旧金山

意义:在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案件中,首次使用了紫外线检验血痕。

浓雾笼罩着旧金山。1927年8月对日的晚.上,一名年轻人向这座历史悠久的城市中的军用邮局普勒西迪奥走去。此人名叫杰西·沃特金斯,24岁,因邮局普勒西迪奥的老板亨利·查姆伯斯说他懒惰,还大骂了他一顿,而非常恼怒,现在他准备要回自己340元津贴,而离开这个工作单位。到达邮局后,他粗鲁地破门而入,突来的响声惊醒了邮局老板亨利·查姆伯斯,他顺手握起左轮枪向他射击,三发子弹有一发击中了杰西·沃特金斯的面颊。血从伤口中流了出来。情急下他夺过手枪,反复击打亨利·查姆伯斯,他不动了。杰西·沃特金斯又用自己的内衣包住了老板的头部,使他不发出声音,直到他确认老板已死。之后他搜刮了屋内所有美元,穿过浓雾逃走了。这浓浓的雾气帮助了他,掩饰了沾满血迹的池。

他一回到伦巴的公寓,就告诉他的室友哈里·爱德华兹警士,说他遭到一名持枪歹徒的暗算。爱德华兹警士感到疑惑,但还是用镊子帮他取出弹头。杰西·沃特金斯意识到这件血案不久就会成为震惊旧金山的新闻,他搓洗了衣服,企图除去衣物上的证据。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把自己的衣服送到了洗衣店。

他想对了。血案成了头版头条的新闻。整个旧金山的警方把侦查焦点留在了亨利·查姆伯斯家地板上的灰尘鞋印后跟。在这个后跟印痕中,有四个字母WIHE。警方例行公事,调查了勒西迪奥的另一名雇员。他提到了杰西·沃特金斯和死者有积怨。当侦探们找到了杰西·沃特金斯时,他们遇到了哈里·爱德华兹,他讲述了给室友取子弹的事情。这已足够逮捕杰西·沃特金斯了。在嫌疑人搜查时,找了一双旧鞋。警方立即把这双鞋送到了加里福尼亚大学爱德华·欧·亨瑞奇先生那里进行检验。

关键线索

首先,爱德华·欧·亨瑞奇先生分析了鞋主人的走路方式,两只鞋的胶地后跟内侧比外侧磨损的重,甚至字母VERE也和死者家中地板上发现的后跟印痕相同。现场鞋跟印痕非常清楚,在显微镜下检查磨损中的部分,另外两个字母RE的轮廓先于其他字母被嫌疑人的步态擦去。于是爱德华·欧·亨瑞奇就查出了鞋底上的全部字母REVERE,这就是鞋的商标名。任何有理性的人都能推断出现场上的足迹是杰西·沃特金斯留下的,但是不能确定是什么时间留下的。任何辩方都将会迅速指出这一破绽。

爱德华·欧·亨瑞奇仍然无法彻底完成这一检验。无意中,哈里·爱德华兹保留了他从室友脸上取出的子弹头,亨瑞奇使用了最近发明的对比显微镜,作出了决定性的结果,这颗弹头是被害人亨利·查姆伯斯的枪中发射的。最后,亨瑞奇把他天才的想象力集中到了杰西·沃特金斯那件熨好的衬衫上。在一间全黑的房间里,他把衬衫仔细地平放在了一张桌上。然后利用一架紫外线装置,照射衣服,在袖口处未发现任何东西,这并不奇怪。因为许多人有卷起袖子的习惯,但在衣服的前片,出现了蓝绿色的荧光斑点,毫无疑问这是血迹。

1927年10月,对该案进行审判,亨瑞奇的证据彻底粉碎了辩方关于被告人不在现场的辩护。杰西·沃特金斯因谋杀罪,被判终身监禁。在他最后的陈述中,提到了是这件衬衫毁了他:“如果我知道紫外线能检验出已被洗掉的血迹,我会事先把这件衬衫烧掉。”

结论

如果谋杀案早几年发生,那么杰西·沃特金斯可能逍遥法外。旧的犯罪方式已经无法和现代法庭科学相抗衡。

珍妮·唐纳德

时间:1934年

地点:苏格兰,阿波丁

意义:在这起案件中,微生物帮助了血清学,终于抓到了一名漏网的杀人犯。

8岁的海伦港里斯特莱和她的父母住在阿伯丁一所阴森森的公寓里。1934年4月20日下午1:3O,海伦·普里斯特莱的母亲送她到附近的一家商店去买面包,她就再也没有回来。普里斯特菜太太出去找她,面包店的全部职员都肯定的说,海伦在1:30后,买了一块面包,大约在1:45左右就向她家的方向走去了。

普里斯特莱太太的所有的邻居中,除了亚历山大和珍妮·唐纳德外,都自愿地帮助寻找孩子,这对古怪的夫妇很少和人来往。一直寻找了一个晚上。直到第二天早晨5:00左右,海伦的尸体终于在附近的一家公厕内找到。半个小时前,另一名邻居在使用厕所时,尸体还不在这里。

法医罗伯特·理查德先生发现海伦躺在一个粗布袋中。除了内衣外,其他的衣服完好,尸体已经完全冰冷。她的衣服上有呕吐物,可能是袋内有煤渣的结果,死者嘴里有煤渣。尽管尸体是右侧位,但尸检时尸斑显示死者在死后一直是左侧位躺着的。

在她的臀部、衣服上以及严重受损伤外阴部的血迹表明,她在死前受到粗暴的强奸。因为现场情况表明,死者显然是被容易进入厕所的人移尸到此,所以警方开始询问住宅附近的每一位男性。同时,理查德医生和阿伯丁大学的西奥多·谢南教授开始尸检。

死亡原因是窒息。在气管和支气管内发现呕吐物,是典型的用手卡住喉咙,导致声带和气管出现出血点。海伦最后一顿饭是12:30吃的,从她所吃的肉和土豆等胃内容物的变化推断死亡的时间不超过两点——这个时间又得到了一名建筑工人的证实,他在两点时曾听到过一名女孩的尖叫声。接着,病理学家又有了新的发现,使整个案件的侦查方向发生了改变。尽管死者的性器官被严重的挫伤撕裂,但却没有发现精液,他们断定死者身上的所有损伤都是一件利器所致。显然是有人伪造强奸现场。女凶手?

预定的侦查方案是,假设凶手住在这栋住宅里,调查人员发现这栋住宅的每一名男性发案时都不在现场。这使侦探们感到寸步难行,除非凶手是一名女性,为了转移侦查视线,而伪装强奸。这样重点嫌疑人很快出现了,她就是38岁的珍妮·唐纳德,她正巧住在海伦家楼下。她承认和死去的小女孩家长期不睡。但她强调下午两点钟时出去买东西了。然而当警方调查时,却发现她所说的那家商店当天正好关门。同时在她家发现了类似血迹的斑点,于是珍妮·唐纳德和她的丈夫亚里山大被捕了。后来检验发现,这些斑点不是血迹,但警方仍然感到逮捕珍妮·唐纳德的理由很充分。经查她的丈夫案发时不在现场,于是放了亚历山大。这时爱丁堡大学的锡德·史密斯教授应邀帮助侦查此案。

他从粗布袋进行检验,袋子是加拿大生产的,是用来装谷物运往阿伯丁的。在袋子的一个角上有个洞,在珍妮·唐纳德的家中发现了五个相同的袋子,袋子的角上都有个洞。这个洞是用来往钩子上挂的。在现场的袋子里,锡德·史密斯发现了煤渣和家用的绒线团,这些绒线里沾有人和动物的毛发,人的毛发不是海伦·普里斯特莱的,首先颜色就不同,且比海伦·普里斯特莱的头发粗糙,且是烫发。把这些头发和珍妮·唐纳德的相比较,结果两者是一致的。

但是这些情况距离结论性的证据尚远。于是锡德·史密斯把注意力转移到剩下的毛发碎屑上,其中包括鼠毛、兔毛及羊毛,另外还有棉、丝、亚麻、染了不同颜色的黄麻,总共200多种纤维。把这些检材与取自珍妮·唐纳德家的样品通过微量化学和分光镜进行比对分析,发现两者有不少于25种纤维相同,其中包括人和动物的毛发。而在这栋住宅的其他住户家中提取的样本,却没有一种纤维能吻合。

最为有利的证据终于出现了。对珍妮·唐纳德家再次细致的勘查发现,在洗过的衣服上有没有洗净的血迹斑点,另外还有擦洗用的刷子,一袋肥皂片和一块地板布。两张发案前的报纸上都有血迹斑点。所有这些物证上血型都是O型,和死者完全相同,和嫌疑人珍妮·唐纳德的血型完全不同。但是非常遗憾的是,死者的血型在人口中占将近一半,这就限制了它在法庭科学上的应用。

细菌污染

依据血清学的原理,锡德·史密斯重新检验了死者的伤口,突然间,他脑海里产生了奇特的想法:死者肠道的破裂会不会导致她的血液被污染。于是收集了死者的衣服以及嫌疑人珍妮·唐纳德家有血迹斑点的物品。锡德·史密斯的同学,爱丁堡大学的细菌学专家托马斯·麦基,发现血液被污染的大量证据,其中包括他以前从来没有遇到过的一种特殊菌株。在珍妮·唐纳德公寓的面巾上发现了这种菌株。

1934年7月16日,对珍妮·唐纳德进行了公开审判。大部分证据都是医科学证据,没有一种证据可以单独使用,但是合起来却是铁证如山。锡德·史密斯为控方提供了253种不同的证据,这一巨大的证据链,甚至使辩方惊叹不已。陪审团仅用了18分钟就作出了有罪的判决。

珍妮·唐纳德的死刑后来被改为终身监禁。在某种意义上是因为锡德·史密斯的证据使大家相信她并非故意杀死这名孩子。大家都知道海伦港里斯特莱经常骂珍妮店纳德是椰子果脑袋,因为她的头发呈鬃色。史密斯推断海伦·普里斯特莱在经过珍妮·唐纳德太太家时侮辱了她,于是珍妮·唐纳德抓住了她并使劲的摇晃她,没想到孩子却失去了知觉。尸检时发现,海伦·普里斯特莱的胸腺过大——这是导致她过于衰弱的原因)。珍妮·唐纳德以为孩子已经死了,于是惊慌失措地把她抱到了屋里。她用一件利器伪装强奸,剧痛时孩子醒了过来,孩子一边尖叫一边呕吐,其中一些呕吐物被咽了下去。这可能是致死原因。死者身上的伤痕显示珍妮·唐纳德毒打过孩子,之后她把孩子装入粗布袋,找机会在当晚处理掉了尸体。

结论

锡德·史密斯教授是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有名的病理学家,他避开传统的教条做法的束缚,不屈不挠地使用多种科学方法分析犯罪现场,用最新的技术寻找事实证据说话。1969年,锡德·史密斯教授去世,这是法庭科学界的损失,他们失去了一位优秀的公正的执法者。

约瑟夫·威廉姆斯

时间:1939年

地点:英国,伯恩默斯

意义:辩方巧妙的辩护,使陪审团拒绝接受科学证据,释放了一名男子,这是公正的裁决吗?

1939年5月10日将近正午时分,64岁的奄奄一息的鳏夫沃乐特·丁尼弗恩在英格兰的伯恩默斯地区地公寓的起居室里被发现,他的头部已经被挤扁了,当天晚上,他被送到当地的一家医院里,就再也没有恢复意识。伯纳德·斯皮尔伯里对死者进行了检验,从尸体现象表明凶手开始想卡死沃乐特·丁尼弗恩,却没有得逞,于是就用锤子连续击打老人的头部,致他死亡。

苏格兰场首席检查官伦纳德对犯罪现场进行了细致的勘查,作案人抢劫的每一件物品都表明了他明确的作案目的:小起居室内的保险柜是空的。沃乐特二了尼弗恩的衣袋也是空的,他的戒指、手表、金链子都不见了。在地板上扬着一个棕色的纸包,纸已经变皱扭曲。伦纳德·柏特怀疑纸包曾包着杀人凶器。房间留了大量的指纹,现场指纹与死者指纹及能进人房间的亲属的指纹进行比对,最后剩下一枚拇指指纹,是从倒下的啤酒瓶上提取下来的。

一个最奇怪的发现是,现场地面上有一个卷发用的发夹。沃乐特·丁尼弗恩的外孙们立刻都紧迫得脸色通红,他们说老人喜欢和妓女来往,这个发夹可能和这件事有关。但是他们都无法解释散落在沙发和地毯上的烟蒂,伦纳德书特意识到最近在唾液检验方面的新进展将对此案有用。他马上命令把所有的烟蒂搜集起来供以后分析,同时他对当地的妓女们进行了调查。其中有几位是沃乐特·丁尼弗恩的老主顾,但是所有的人现在已经不再使用这种不流行的卷发夹了。在这几次谈话中,一位七十岁左右的名叫约瑟夫·威廉姆斯的老翁第一次出现了,他是死者的密友,平时身无分文。大约在5月20日左右,他突然变得有钱了。

对此人的背景进行调查可以肯定:自从谋杀案以后,约瑟夫·威廉姆斯还清了数目很大的抵押贷款。当伦纳德·柏特见到这个人时,发现他是一名没有牙齿、十分粗野、带有一副厚镜片眼镜、秉性残忍的人。约瑟夫·威廉姆斯说,因为他最近赢了一场跑马比赛,所以有了钱。他又极力诽谤沃乐特·丁尼弗恩,并且还说,最近沃乐特·丁尼弗恩拒绝借给他一笔很小的借款。当伦纳德·柏特问他能否提供一份指纹样本时,约瑟夫·威廉姆斯愤怒地命令伦纳德·柏特离开他的家。血液分泌者

检查官返回他的办公室,有好消息传来,烟蒂的使用者是分泌型血型者。1925年,人们已经发现人口中有5%的人体内的体液都分泌它特殊的血型,如唾液。利用这一科学结论警察总局的分析家罗茨·莱恩斯鉴定出抽烟者的血型AB型。这种血型只占人口的3%。现在所需要的是约瑟夫·威廉姆斯的血液样本。根据他的态度这是一项棘手的工作。

伦纳德·柏特的方法即简单又机智。警方在房顶上对约瑟夫城廉姆斯进行监视,一发现嫌疑人进人酒吧,就立刻给伦纳德·柏特打电话。几天后,电话铃响了,伦纳德·柏特立刻跟随进入酒吧,装着进行社交活动。约瑟夫·威廉姆斯非常贪心地接受了伦纳德·柏特的请客——抽烟、喝酒。几小时后,他的注意力就已经被酒精分散了,于是就谈起了赛马,就这样烟灰缸里盛满了烟蒂,之后约瑟夫·威廉姆斯满足地摇晃出了酒吧。伦纳德·柏特看着他离开后,把烟灰缸里的烟蒂搜集起来,第二天把它们送到了罗茨·莱恩斯那里。

他的报告肯定了约瑟夫·威廉姆斯的确是分泌型的AB型血型。伦纳德邮特认为现在是拨开迷雾正面接触这位老人的机会了。约瑟夫·威廉姆斯不情愿的同意伦纳德·柏特搜查他的房间,声明他什么也没有藏。可他却犯了一个决定性的错误。在一间炭房里,有一叠棕色的纸袋和在沃乐特·丁尼弗思起居室里发现的一模一样。约瑟夫·威廉姆斯不以为然地说:“我过去是一名水果商,所有的水果商都使用这种袋子。”

这时的约瑟夫·威廉姆斯还是信。已十足。他毫不在乎,他还大胆的伸出双手,让伦纳德·柏特提取他指纹。伦纳德·柏特抓紧时机,迅速地提取了他的指纹,经过比对约瑟夫·威廉姆斯的右手拇指纹与现场玻璃杯上发现的指纹一致。这已经足够逮捕这位刻薄的老头。尽管材料可以迫使约瑟夫·威廉姆斯就范——他的暴富以及对沃乐特·丁尼弗恩的憎恨、指纹和唾液实验,但是没有直接的证据把约瑟夫·威廉姆斯和当天的谋杀案联系起来。甚至人们坚持认为不是约瑟夫·威廉姆斯作案,他的律师诺曼·金认为,他的当事人惟一可以从这件案子解脱出来的方法就是尽全力攻击唾液实验的可靠性(仅仅一个月前,另一个陪审团拒绝接受唾液证据,宣告被告无罪)。诺曼·金认为其他的所有证据都和案件没有直接的联系。诺曼·金又拿起一个烟蒂,问陪审团:通过看不见的唾液怎么可以决定血型呢?从道义上讲,怎么用这样一个不充分的证据把这位老人送上绞刑架。因为有了这样打动人心的辩护,使得一个完整的起诉案件因为证据有争议而败诉。陪审团又一次拒绝使用唾液证据,作出了无罪的判决。

结论

当天晚上在旅馆里,约瑟夫·威廉姆斯和他的律师举杯庆祝胜利,还有支持他无罪的报纸记者。午夜时分,诺曼·金被约瑟夫·威廉姆斯击打房门的声音惊醒了,约瑟夫·威廉姆斯因为酒醉而极为懊悔和自责,这个老人啜泣着说:“我要告诉人们是陪审团错了,……是我。”

诺曼·金感到极为惊骇,但是他现在也不能做任何补救。因为大不列颠有严格的控诉法律——“一事不再理(对同一起案件不能以同一罪名审理两次)”。约瑟夫·威廉姆斯的忏海只会产生许多的负面作用,而没有任何的效果,他一旦被重新发现有罪,不能以相同的罪名起诉。十多年里,诺曼·金一直把这份忏悔保持着,直到1951年,约瑟夫·威廉姆斯死后,他才宣告自己和陪审团是被怎样欺骗的。

托马斯·齐格勒

时间:1975年

地点:佛罗里达州,白雪花园

意义:血痕分析造就了法国最伟大的刑事犯罪学者亚历山大·拉卡沙涅,他本人也为这起案件的专家论证感到叹服。

1975年圣诞节前夕晚上的915,在佛罗里达一个沉睡的小镇白雪花园,警方接到当地著名的实业家汤米·齐格勒的紧急报案电话,称他的家具店遭到了一群未遂抢劫犯的枪击,现在急需救助。巡逻车立刻聚集到了商店中心的门前。只有汤米·齐格勒一个人幸存。血正从他肢体上的伤口流出。死者包括汤米济格勒的妻子尤尼斯、她的父母佩里和弗吉尼亚接德华兹、还有一名死者是一个柑橘工人,黑人——名叫查里·梅,据场米·齐格勒介绍,这个黑人是袭击商店的成员之一。

汤米·齐格勒积极配合治疗,他的伤口比开始想象的要轻。同时他还讲述了那天噩梦般的经历。那天他和一名黑人兼职雇员埃德·威廉姆斯在晚上七点钟返回商店,是为了去见查里·梅,此人为了看圣诞节目,要在商店买一台分期付款的电视机。汤米·齐格勒说,他一进入商店里,就被几名歹徒殴打,在搏斗中,他的眼镜掉了,所以他看不清楚袭击者的具体情况,除了看到其中一名高大的黑人一直打到他的办公室里。在那里他抓起一支0.357口径手枪向他射击,直到他倒地。

首席警官丁·菲切听了这个完整的故事,想到最近的几个星期里,此地有两名黑人暴徒被人们称为蒙面大盗,专门袭击当地的商业机构。除了抢劫受害人以外,他们还强奸妇女。警官丁·菲切发现查里·梅的内裤结开着,他想知道他是否是臭名昭著的二人暴徒之一。埃德·威廉姆斯是他另外一名雇员。但是还有别的事让警方感到很麻烦:偶然的流弹击中了墙上的钟,钟正好停在下午724。丁·菲切沉思不解的是,为什么枪击发生在730前,而汤米·齐格勒在两个小时后才报警?

矛盾重重的故事

第二天,埃德·威廉姆斯去警方那里录口供。他听到了传闻,就直接向警方介绍情况,在对时间的叙述中他说,齐格勒约他于7:30左右在商店外和他见面,齐格勒先单独进了商店,然后出来叫他。当他跟着进入时,却发现齐格勒企图用枪向他射击,但手枪卡壳了。这才使惊慌失措的威廉姆斯保住了性命。

现在出现了这么多混乱的矛盾,显然有人在撒谎。当联邦调查局的弹道专家作出检验报告称,杀死尤尼斯·齐格勒的父母佩里和弗吉尼亚·爱德华的子弹都是0.38口径,是汤米·齐格勒使用的枪支。案情大部分已经清楚。在现场有38个弹头,其中有9颗来自8种不同的枪。所有这些枪都是汤米·齐格勒的。这时有消息证明,汤米·齐格勒有严重的婚姻危机,尤尼斯曾经提出圣诞节后和他离婚。汤米·齐格勒答应给她5200美元,保证她的基本生活。汤米·齐格勒作案动机十分清楚,现在以谋杀罪逮捕他已经有十分充足的证据。

州检查官意识到汤米·齐格勒是十分富裕的人。因此他可以请到十分优秀的法律代理人。为了保证审判的公正性必须拿到铁的证据,于是他们聘请了科学家赫柏特·麦克后内尔。为了检验染满血迹的商店,1976年赫柏特·麦克唐内尔详细勘查了商店,那些日子他几乎没有离开那里。他长时间爬在地上进行测量、用放大镜进行观察。并把看到的血痕和现场照片进行比对。这种冷静有逻辑的观察,使柏特·麦克唐内尔终于得出令人悚然的案件真相:

当天汤米·齐格勒和他妻子通过后门进入商店。当尤尼斯进入厨房时,后脑中枪。她那休闲的姿势——没有痛苦的表情,左手还在口袋里——表明她没有看到其他尸体,因此她是第一个被杀的。射向尤尼斯的第二颗子弹穿透了厨房的墙壁,使墙另一面所挂的挂钟停止。她确切的死亡时间是下午724。柏特·麦克唐内尔充满信心的讲述他的推理,因为子弹是同一支枪发射的,而且弹道是平行的。佩里和弗吉尼亚·爱德华是意外的受害人。他们在去教堂的路上,注意到了商店里的灯光,才前来这里查看。结果他们陷入了这起残忍的凶杀阴谋里。在距后门10英尺内,佩里·爱德华中弹了,血流如柱,他蹒跚地走向厨房,汤米·齐格勒用挂油毡的钩子从后面追来,爱德华到了尤尼斯身旁——这从滴落在尤尼斯身旁的血迹可以判断出,这时汤米·齐格勒又向他射击。弗吉尼亚·爱德华蜷缩着躲在沙发后,想逃脱被杀。当汤米·齐格勒凶狠地逼近她时,她伸出手保护自己,一颗子弹擦过她的手指打入她的头颅。

无心的共犯

作案后,汤米·齐格勒等候查里·梅和埃德·威廉姆斯到来,企图伪装他们是盗匪的事实。但是命运没有偏向汤米·齐格勒——先是威廉姆斯,现在又轮到查里·梅。这是两个被利用的同谋。费尔顿·托马斯告诉侦探,汤米·齐格勒约他和查里·梅下午7:30一起到商店和他见面,到那里后,汤米·齐格勒提出了一个奇怪的要求:他的车座上有一袋子枪,要求他们与他一同到附近的橘子林验枪。尽管感到迷惑不解,迟疑不久后,他们还是同意了。于是他们一同爬上了汤米·齐格勒的汽车。当费尔顿·托马斯领着警官们来到橘子林时,发现了0.38口径的弹壳,证明这个听起来不大可能的故事是真实的。验枪结束后,汤米·齐格勒驾驶着他的车回到商店。在那里他说他忘记带钥匙,如果想要拿他的电视过圣诞,他们必须破门而人。费尔顿·托马斯不愿意做闯入别人商店的事,一口拒绝了,就让查里·梅进去了。表面上,汤米·齐格勒回家拿钥匙,但其实他跟在查里·梅的后面进入商店。托马斯仍然犹豫,他在外面等了一会儿就离开了。

在商店里,查里·梅遭到两次枪击,然后被挂油毡的钩子打死。尽管他的血迹滴到了爱德华夫妇的上面,但是两者并没有混合。这就表明爱德华夫妇已经死亡一段时间了。在查里·梅尸体上发现了一个装枪的肩套,暗示凶手要把此案归罪于他。这是一个明显的圈套。致死查里·梅死亡的枪击应该在枪套的表面呈现中速度的喷溅血痕,而上面没有,连枪套的背面也是干净的。尽管枪套下面的地板上浸满了血迹,但血是干的——柏特·麦克唐内尔估计血迹干涸的过程最少有15分钟一然后枪套才被带上。

但这正好是汤米·齐格勒自己的血迹,说明他在撒谎。他说自己遭到了枪击,地点是在商店的后面,并且他在那里抓住电话奋力求救。之后他在商店前面等待警方的到来。赫柏特·麦克唐内尔从电话旁到商店前寻找滴落的血迹,但是没有发现。这就意味着汤米·齐格勒被击中时,一直站在电话机旁没有动。并且推一可以向他射击的只有他自己。1976年7月2日,赫柏特·麦克唐内尔对现场作案过程的生动复述,把整个法庭都迷住了。经审判,汤米·齐格勒以四项谋杀罪被判处死刑。

结论

1988年,受理控诉的法庭决定推翻汤米·齐格勒的死刑判决。这个案件在电视上转播后,吸引了大量的观众。在案件播放结束后,许多观众被邀请去对场米·齐格勒有罪的观点进行投票,64%的人认为他是清白的。

阿瑟·哈钦森

时间:1983年

地点:英国,设菲尔德

意义:几位法庭科学家通力合作,终于抓获了这位性虐待杀人狂。

在最不可能的环境里,发生了一起大不列颠历史上最令人作呕的谋杀案。巴兹尔和阿夫里尔·莱特纳是一对富有的职业夫妇,他们在最时髦的设菲尔德的多尔地区有一所大的住宅。1983年10月23日,他们的大女儿结婚,莱特纳夫妇在花园的草坪上支起一个大帐篷。他们在帐篷里招待客人。此时此刻,他们一点也没有意识到,一个给他们带来灾难的恶魔正藏在附近的灌木丛后,注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窥视犯被新娘小8岁的妹妹尼科尔·莱特纳迷住了。

第二天早晨黎明时分,这个陌生人从一个已经坏了的天井进入了房间。手里拿着一把8英寸长的猎刀,爬上了楼梯。尼科尔·莱特纳被剧烈的震动惊醒了。过了一会,她卧室的门被打开,一束手电光照到了床上,使她睁不开眼。一个男人的声音警告她不要出声,否则会杀了她。他说他已经杀了她的父母。他用刀尖逼着尼科尔·莱特纳到了楼梯的平台上。

尼科尔·莱特纳惊吓地说不出一句话,途中还经过血流成河的父母尸体。她父亲已经被砍成碎片,她母亲被砍了26刀。在另一个房间里,家庭的第三位成员尼科尔·莱特纳的哥哥理查德也已被杀死。杀人者浑身发臭,穿着一件满是血污的T恤衫,逼着尼科尔·莱特纳来到帐篷,在那里他逼她脱光了衣服,把刀扎在她头边的土地上,大喊:“你必须乖乖的,否则我会杀了你!你的母亲就在这里被我杀掉,因为她大呼小叫,不听话!”

后来,他领着这位啜泣的女孩回到卧室,强奸了她两次。然后把她绑起来逃跑了。第二天早上,当地的一些工人拆帐篷时,尼科尔·莱特纳没法解开绳子逃了出来。

法庭科学家在现场很少遇到如此多的血迹:楼梯平台上。还有两个卧室里都流满血迹。但是有两个地方他们没有想到会发现血迹,那就是尼科尔·莱特纳的床上可能是犯罪嫌疑人膝盖所在的位置,还有就是她的睡衣上面的血迹。她在遭到袭击的过程中没有被割伤。可以合理的推断,这些血痕可能来自凶手。韦瑟拜地区警察总局法庭科学服务机构的阿尔弗雷德·法拉杰尔博士仔细地研究了血样,鉴定出它是一种多种元素组成的少见的化合物,血液中含有这种化合物的人只占总人口的l/50000,同时还有另外的一些特殊的情况。

逃亡的强奸犯

法拉杰尔在一个月前,曾见到过这种相同的血型。一名妇女在约克郡的另外一个小镇塞尔比被强奸。嫌疑人是一名42岁的窃贼,他还是一名宗教狂热者,名字叫阿瑟·哈钦森,9月28日他用身体撞开了二楼的窗户,攀登12英尺高的顶端装有倒钩的铁丝网逃出了拘留所。阿瑟·哈钦森有很长的犯罪记录,其中有两次因为性犯罪而被判刑。他的暴力体验很早就有七。7岁时,他就刺伤他的妹妹。他的判刑都是因为一些小的罪行,曾经因为携带武器,并威胁要枪击他的哥哥,而被判刑5年,最近刚被释放。后来发现,在监狱里,阿瑟·哈钦森在两个练习本上写着准备强奸和抢劫的妇女名单,这些对象都是从报纸上摘录下来的有钱人。

随着英格兰北部警方的侦查,阿瑟·哈钦森登记进入一家旅馆,冒用“A.FOx”的名字。但是他大自以为是了,认为这里可避一避风头。他在攀登铁丝网逃跑时,大腿被划了一个很大的口子,警方发现铁丝网上有血迹污染。这个损伤不进行治疗,就可导致感染,他一定会马上到医院急诊。当阿瑟·哈钦森在唐卡斯特皇家医院治疗膝部的划伤时,被埋伏在这里的警察抓获了。正好这只狐狸自授罗网了。

1984年9月4日,在设菲尔德的皇家法院对他进行了审判,他被控三项谋杀,证据确凿充分。经尼科尔·莱特纳辨认,他就是凶手。而且他在楼梯的血泊中流下了鞋印,在帐篷里的香槟酒瓶上还有他的掌纹。杰弗里·克雷格医生证实,留在厨房冰箱里的奶酪上的两处牙印和阿瑟·哈钦森的牙齿特征相吻合。在大不列颠的谋杀案的审判中,警方第一次向陪审团展示杀人现场录像,包括尸体录像,时间长达七分钟,并且清楚地讲解了在莱特纳家令人恐怖的一幕,这是最有说服力的。

然而,被告一方也有许多反面的证据,哈钦森并不否认曾去过这栋住宅,和其他狡猾的犯罪嫌疑人一样,他说他去那只是想和尼科尔·莱特纳成为一个亲密的朋友,他说所有的谋杀都是在他离开以后发生的。当哈钦森突然向一家杂志的刑事犯罪版的记者迈克尔·巴伦挥着拳头喊道“你们才是凶手!”这时他最后的垂死挣扎终于破碎了——这是心理变态的犯罪人常有的变态行为。最后他终于承认他杀死三个人的罪名。

结论

随着血清学方面的发展,它已可以鉴定出300组血型系统,但是迅速发展的所谓血型指纹图很大程度上被DNA所取代,这个特殊的科学目标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实现。

死亡时间

传统上用三种方法来推断死亡时间:尸僵、尸斑及尸温。侦探小说家经常利用这种推断把故事情节描述得栩栩如生,你可不要完全相信。因为尸体现象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如环境的温度、尸体的体格、运动程度、是否饮酒、是否用麻醉剂等方面的影响。

尸僵一般于死后l一3小时开始出现,最初出现在颜面部和眼肌,随后扩散到躯干的上下肢。12小时后,尸僵达到全身。尸僵持续6小时左右开始缓解,尸体恢复变软。

尸斑的出现也有一定的时间规律,死后血液循环停止,最快半小时后,血液因自身重力坠积于尸体的底部血管,该处皮肤现出紫红色的斑痕,像瓶底的红酒,这就是尸斑。尸斑最晚在死后410小时内出现。它的颜色持续时间很长。如果一个人死后仰面躺在床上时,尸斑应在他的背部,如发现尸斑在身体的前部,说明尸体被移动过。

第三方面是通过尸体的温度来判断死亡时间。死后体内停止产热,尸体的温度大约每小时会下降1度。肌肉组织和环境的温度对尸体温度影响很大。胖人的尸温比疫人的尸温降低的慢;温暖室内的尸温比寒冷室外的尸温冷得慢。下面的公式常用来推断死亡时间:

〔常温(98.6oF)一尸体直肠温度〕/l.5=近似死后经过时间

不过要注意:上面提到的方法不是百分之百的精确,它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只能推断大致的死亡时间。

最近又增加了一个判断死亡时间的新方法,叫做眼球化学法,是由美国的内科医师约翰·科发现的,他视察到人死后红细胞会破裂,其中钾元素会慢慢进入眼房水里,从而可预测死亡时间。因为这种方法不受外界温度的影响,所以测得的死亡时间要比前三种方法精确。当然,随着科学的发展,死亡时间的测定会越来越方便,越来越准确,可为破案提供更精确的证据。

詹姆斯和舒克

时间:1920年

地点:新泽西州,坎登

意义:这是著名私家侦探应用逻辑推理的典型案例。

每个星期,六十多岁的大卫·保罗都要去坎登的百老汇的信托银行去运送押金到费城吉塞得信托公司,途径达拉华运河。1920年10月5日,保罗照常背着一个装有4万元现金、3万元债券的小包离开了坎登,但是再也没有回来。据调查发现,25年前,保罗因盗窃邮件被捕入狱。估计这次是携款潜逃。可是他的雇主坚决否定这个事实,他们坚信保罗早已痛改前非。

11天后,保罗的同事所说的话得到了证实——这是非常残酷的一幕:有一对恋人在布莱顿区附近的一个十字路口边的墓地里发现了保罗的尸体。他的头上连中两枪,身上的钱已不见踪影,但全部的债券还留在钱袋中。杀人犯不关心无价值的东西:保罗的金戒指、金链的手表在尸体的一边,手边还有一副眼镜。奇怪的是,尸体周围的地面是干燥的,可保罗的外套大衣和衣物是浸湿的。路边有清晰的汽车轮胎痕迹,还发现了一片汽车后座上的木料。目击者说几天前看见过一辆带水质后座的黄色的微型汽车。

法医检验尸体后认定保罗死于被发现前的二十四小时内,很明显保罗死前已将钱丢了,或是他被杀死的一个星期前就遭绑架并被监禁。

埃利斯伦克对此结论不是很满意,帕克是何许人,他是布莱顿区杰出的侦探,也是国家高级研究员之一。当别的地区遇到疑难案件时,他总被聘请为法律顾问。对于此案,通过尸检,他认为死者比法医鉴定的死亡时间要早。但他想不通死者的衣服为什么是湿的,难道是凶手惟恐保罗不死,枪杀后又投尸入水。因为案子有分歧,帕克认为需延期寻求更好的答案。

两个嫌疑人

通过两个月的调查,终于找到了可疑的人,此人就是保罗的邻居,名叫弗兰克·詹姆斯,他是一名机动车推销员。从保罗失踪后,詹姆斯和另外的一名叫雷蒙德·舒克的人整天吃喝玩乐,挥金如土。但当警方对他们进行询问时,他们均能毫无破绽地讲出在法医推定的案发时间里,不在现场的事实:詹姆斯当时在底特律参加一个集会,而舒克那段时间和乡下的朋友呆在一起。帕克博士对死亡时间的推定非常谨慎,特别是从人们提供的线索来看,他更加肯定了自己的想法—一死亡时间有误。

尸体所在位置的上游有几家制革工厂,对上游流下来的水进行分析发现,水中含有高浓度的酸酸,这些酸性物质充当了尸体的防腐剂,所以一个星期后,在水中的尸体部分还没出现腐烂迹象。结果淹没在水中的尸体干扰了法医对死亡时间的判断。

这个最后的发现使帕克博士欣喜若狂。詹姆斯在事实面前也作了交待,而舒克千方百计地把责任推向詹姆斯,并承认是他们把保罗推到桥下,随后喝酒压惊,紧接着把尸体掩埋了,他们万万没有想到是“水”让他们漏了馅儿。

两名罪犯得到了公正的审判,于1921年8月30日,被送上电椅处死。

结论

帕克博士在40年的工作生涯中,成功的解决了236起凶杀案件中的226起。他为打击犯罪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阿内巴尔·奥莫多瓦

时间:1942年

地点:纽约城

意义:这起令人震惊的案件是通过核物学知识揭示了凶手不在现场的伪装而破获的。

一位名叫菲道夫。特里曼的纽约人带着他的狗在中心公园锻炼身体,他们跑进了一丛茂盛的草中,在低矮的山茶英树枝下,有东西拌了一下,低头一看,原来是一具年轻的女尸。死者是被勒死的,投有被强奸的迹象。尸体没有手包且身无分文,说明被抢劫过。但是尸体肿胀的脖子上的一条金项链仍在,这令人迷惑不解,因为很少有抢劫者会留下值钱的东西而离开。

案发后,警察局的侦探约瑟夫·哈克基特和约翰·克罗斯伯就此案展开了调查,经侦察发现死者名叫路易斯·奥莫多瓦,24岁,和她的母亲居住在布鲁克斯,是位女服务员。她的家人说从1942年11月1日那天起,她就失踪了。他们还介绍了路易斯·奥莫多瓦的情况,她嫁给了一个名叫阿内巴尔·奥莫多瓦的人,此人5个月前还在一艘小船上做水手,几个星期前,因为他同女人鬼混,路易斯·奥莫多瓦离开了他。

得知路易斯·奥莫多瓦遭遇的阿内巴尔·奥莫多瓦耸了耸肩说,“她把我的生活搞得一团糟,她打了我的一个女朋友,咒骂过另一个女友,她死了也活该,但她的死和我没关系”。事实似乎支持阿内巴尔·奥莫多瓦,法医托马斯·冈萨雷斯推断路易斯的死亡时间是11月1日晚9点到10点之间,可此时奥莫多瓦正和路易斯打过的那个名叫鲁巴·佩利斯的姑娘在舞厅跳舞。另外,还有许多别的目击者能证明他当时的确在舞厅。这么多的证人证明他不在现场,侦探只好从别的方面人手。路易斯的父母交出了奥莫多瓦寄给他们女儿的恐吓信,从恐吓信的内容看,奥莫多瓦这个色情狂完全知晓路易斯的死因。

另外还有一种可能情况。舞厅到犯罪现场的距离只有100多码,是不是奥莫多瓦趁人不注意溜出了舞厅,杀害了事先在中心公园等他的妻子,然后在没人知晓的情况下返回了舞厅。

怀疑的理由

法庭实验证明了他们的怀疑是正确的。国家化学、毒物学实验室的负责人亚历山大·盖特勒在检验现场照片时发现尸体身边的草很特别。他专门把草的照片放大观察。巧合的是,同样类型的草籽在奥莫多瓦的衣服口袋及裤脚处发现,可是他坚持说已有两年没去过中心公园了。他说,口袋中的草籽可能是最近到布朗克斯的特里蒙特公园留下的。可他错了,生物学院的约瑟夫·克琅兰德教授说此案的关键问题就出在草上。此革极其稀少,在长岛仅两个地方生长这种草,而在西切斯特镇,也只有三个地方有这种草。在纽约市只有中心公园有此尊。然而,在路易斯尸体附近的一个孤立的小山边还发现有这种草。

奥莫多瓦慌了神儿,马上改口说,前两个月,即9月去过中心公园。这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因为这种草开花晚,最早也得到10月中旬,所以奥莫多瓦不可能在9月抬到这种草的种子,难道是门月份?

事实面前,奥莫多瓦终于作出了交待。他作案前,安排他的妻子在公园见面,他们在公园吵了一架,然后他粗暴的杀了她。后来,他又翻供说“交待”是在逼迫下做的,他是无罪的。这无济于事,他的死刑判决得到陪审团的一致通过。奥莫多瓦变的非常疯狂,后悔没从头到脚清理犯罪痕迹,9个警卫才把他制服住。1943年9月16日,他被电椅处死。

结论

科学的分析使预谋周密的杀人犯,也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

史蒂文·特拉斯科特

时间:1959年

地点:加拿大戈达里奇

意义:一名年轻的女孩死了。7年后,来自全球的病理学家汇集加拿大一起讨论这名小女孩被谋杀的确切时间。

1959年6月9日星期二,一个天气极好的傍晚,12岁的小女孩林恩·哈浪离开了皇家加拿大空军基地。她家就住在克林顿和安大略省旁边的戈达里奇。那天5点半她吃完晚饭后出去看晚霞。后来,有人看到她和她的14岁的同学史蒂文·特拉斯科特在一起。她坐在史蒂文·特拉斯科特绿色赛车的前梁上,一起沿国道驶去。一名骑车兜风的小男孩曾在名叫洛桑灌木的小木牌处和他俩相向而遇,时间大约七点钟左右。然而当另一名男孩返回来时,路上已人去空空。

那晚林思·哈琅没回家。一直到第二天也没找到踪影。星期四,警察和当地居民分两队人马找遍了田野和树林,下午终于在洛桑灌木处发现了被树枝掩盖住的林恩·哈伯的尸体,因为天气炎热,尸体已经开始腐烂。

她被人用上衣勒死,尸体仰躺,半裸,两脚中间留有两个小土堆,上面有一些横纹的鞋印,现场迹象表明她被强奸了。但由于尸体的自身情况,准确的结论还不能得出。

验尸是在本地的法庭病理学家约翰·佩尼斯坦博士主持下进行的,验尸的条件差:场地窄,光线暗。结论是死者因暴力窒息而死。胃内容物有:鸡肉、曼越橘和一些蔬菜,还有星期二晚上吃的一些肉,由此推断林恩·哈伯的死亡时间不迟于当天下午7:30。而这段时间史蒂文·特拉斯科特仍在外面,而且不能讲出在外的理由。

幻影汽车

史蒂文·特拉斯科特接受询问时讲,那天下午他8:30回到家,之前和林恩·哈用在一起,但他们在8号高速公路分的手,然后看见她上了一辆电镀黄色的U·S·字样的灰色的雪佛龙汽车。对史蒂文·特拉斯科特进行医学检查发现他的阴茎因剧烈的性行为而留有伤痕,但他否认说那是因为几个星期前的疡肿留下的痕迹。他的腿也被刮破,裤子被洗过,但没完全清除膝盖处的草汁斑迹。据调查所知,史蒂文·特拉斯科特曾穿过一双横纹底的鞋,但始终没有发现这双鞋。尽管确认史蒂文·特拉斯科特是个凶手的证据还不充足,但现有的证据足以证明他犯有谋杀罪,所以被判绞刑。这激起了公众的舆论,他们不相信加拿大的法律要对一个14岁的孩子判这种酷刑。最后史蒂文·特拉斯科特被改判终身监禁。因为他的年龄小,又被改送男子工读学校。

1966年,新闻记者伊沙贝尔·李·布拉达斯发表了一篇名为《审判史蒂文·特拉斯科特》的文章,在文中他说,这个案子的判决是错误的。文章以充分的证据证明法医在鉴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应给案子平反。这个特殊的上诉被送往加拿大最高法院。

两个英国很有权威的病理学家基思·辛普森博士和弗朗西斯·钦佩斯博士看了此文产生了不同的看法。钦佩斯认为此案确有问题,且问题出在死亡时间上,而辛普森认为不是这样。两人的争论一直未间断,几年后他们终于撕破了脸!钦佩斯是个脾气暴躁对人严格要求的人,他没放松任何的机会来攻击他的对手。而辛普森是个经验丰富的验尸官,经他解剖的尸体不下10万具,是一个非常权威的专家证人。

1966年12月,两个病理学家一同飞往加拿大研讨此案。辛普森方面的阵容除佩尼斯坦博士外,还有纽约的首席医学检查官米尔顿·赫尔佩恩以及来自俄亥俄州的塞缨尔·杰尔巴博士。在钦佩斯博士一方有来自巴尔德岸的查尔斯博士。双方就史蒂文·特拉斯科特的案子重新展开讨论。

她死于什么时间

令人困扰的是林思·哈用到底死于什么时间。佩尼斯坦认为死亡时间的基础是胃内容物。那么对于一餐中食物的消化速度和胃的排空时间有很大的差异。对于脂肪类的食物胃的排空慢,同时新陈代谢的变化也影响胃的排空,同一人在不同的时间有不同的消化速度,这取决于健康和情绪状态。恐惧、害怕、伤痛等影响消化。例如神经性严重头痛后,食物在胃内可以呆几天,而且看起来和刚吞进去一样。而且总体上说,一餐在胃内停留时间约两小时左右。

考虑到林思·哈琅胃内容的量和仅仅消化了一部分的食物,而且她没生过什么病,佩尼斯坦得出结论说,死亡时间不超过晚餐后两小时。

钦佩斯说通过解剖结果得出的这个结论毫无意义。他坚决认为林思·哈用的死发生在晚饭后1小时到10小时之间都可能。这个女孩有足够长的时间处在被带走,然后遭强奸,被杀死。辛普森对此冷嘲热讽,他首先指出洛桑灌木犯罪现场留有很少的犯罪痕迹,然后论述自己的观点来支持佩尼斯坦的结论。

考虑到两方面的意见,最高法院没有正当的理由下一个新的判决,只好让判决得到更有力的证实。1969年,史蒂文·特拉斯科特被释放,之后他搬迁到了加拿大的一个新的地区以新的名字重新生活。

结论

没有别的案子像此案一样,可以吸引如此多的有才能的法庭科学家来发表见解。来自六个国家的有名病理学家对此案进行的辩论和反辩论的有关证据被载入法医学编年史。

威廉·杰宁斯

时间:1962年

地点:英国,戈梅萨勒

意义:法庭考古学在美国已使用了10年了,可在英国直到研究此惨案时才开始初步了解和使用这门科学。

在1963年一个非常寒冷的冬天的早晨,一个3岁的名叫斯蒂温·杰宁斯的小孩从西约克郡的戈迈索尔处的家里出去后失踪。12月12日下午,小孩的父亲威廉·杰宁斯向当地的警察局报了案。警员和当地的村民在村庄里彻底地搜寻这个刚学会走路的孩子,但是鹅毛大雪给寻找孩子带来了非常大的困难。直到1963年3月冰雪融化,寻找孩子的工作才重新开始,但仍然一无所获。几个星期后寻找工作结束。

案件一开始,警察就怀疑孩子的父亲杰宁斯,他25岁,是一名有过前科的人。他认为孩子的失踪和他没有关系而否认自己的过失(两个妇女曾在孩子失踪的当天看见他扛了一个沉重的麻袋消失在夜幕里)。另外还有疑点,1962年7月,村民都知道小斯蒂温·杰宁斯因烫伤脚被送进了当地的医院,而烫伤发生时只有孩子和他的父亲两人在家里。人们控诉他虐待孩子,但没有成功。紧接着,在9月人们看见孩子半裸身体、没穿鞋子、遍体鳞伤的在街上流浪。但杰宁斯坚持说是吉普赛人绑架了孩子。因为缺少杰宁斯犯罪的证据,警察拿他也没有办法。

之后,杰宁斯受到村民的排斥,但他继续虐待他的另一个孩子。斯蒂温失踪1个月之后,杰宁斯的另一名孩子因颜面受伤、大腿被打裂而住进了医院。直到1956年杰宁斯和他的妻子才因遗弃孩子受到指控而入狱18个月。出狱后,他们分居,随后离婚。杰宁斯搬了家且又重新结婚开始了另一种生活。

25年后

时光飞逝,孩子斯蒂温·杰宁斯已被人们遗忘了。直到1988年7月,一个戈梅萨勒人带着他的狗在室外活动。他的狗对一片地面嗅来嗅去,好奇之心驱使这个人想去看个究竟。这是一堵倒塌的石墙,石头堆中有一个很小的头盖骨。此地距当年杰宁斯的家只有一里路。他突然想起25年前杰宁斯家发生的事,于是立即向警察局报案。

为此,一个来自布拉德福大学的考古团专门挖掘这个“墓穴”,来鉴定这具骨骼的年限。他们发现尸体原来躺在草地上,用石头掩埋着。后来,附近的石墙倒塌了,正好盖在这个墓穴上。因为所剩的尸骨完好无损,所以考古团专家认为这具尸体以前一定是用一块像麻袋一样的布包裹着。包裹布因风吹雨淋被腐蚀后,尸体就暴露了出来。有一些尸块可能被野生动物叼走,另一些因风吹日晒而风化。因腐蚀没留下包尸物及有关布料。但考古团发现了一双皮革凉鞋的残骸。他们提取了这双凉鞋,并努力调查万年前斯蒂温·杰宁斯失踪的那天脚上穿着情况。

警察局的病理学家索马·桑德雷姆教授对提取的尸骨及遗留物做了检验。在齿学家的帮助下,他估计这是一具年龄在3到4岁的小男孩的尸体。尸体的手腕关节骨折,这和孩子身前受父亲的虐待相符合。令人发指的是,孩子的第八根肋骨折断,锡瓦教授说这可能是因为有人从背部拳打脚踢造成的。威廉·杰宁斯这个罪恶的秘密一直保持了历年,当侦探们到达他在伍尔弗汉普顿的家抓他回约克郡受审时,他惊呆了,他怎么也没想到25年后此案还会有这样的结果。他的精神防线完全的崩溃了,承认自己杀死了儿子,但宣称那是个意外。经审问,专家一致认为此案要严惩。威廉·杰宁斯解释儿子的死是因意外从楼上掉了下来的说法和尸检结论不符。1989年5月23日,他以谋杀罪被判终身监禁。

结论

法庭考古学的基础,主要是依靠尸体掩埋后的周围土壤层的特殊结构来鉴定的。此案中,考古学家通过土壤的细微变化,精确的推测出了尸体掩埋的时间段,为案件侦破提供了有利的证据。

大卫·亨德里克斯

时间:1983年

地点:伊利诺伊州,布鲁明顿市

意义:这是一起因移情别恋而引起的惨案。死者生前所吃的食物可作为证据,揭露这起凶残的谋杀。

1983年,伊利诺伊州商人大卫·亨德里克斯领导的整形外科公司经过了一番奋斗,通过转换经营机制,以廉价的价格赢得了顾客的信任,财源滚滚而来。这使得大卫·亨德里克斯成了社会注意的焦点,他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妻子苏珊和他都信教(这种教对禁欲方面有严格的规定),他们结婚已十年,有三个非常可爱的孩子,像他们的父母一样,是虔诚的教徒。

大卫序德里克斯的成功来源于自身的努力。他勤勤恳恳,从不迟到早退。奇怪的是,1983年11月3日,他放下繁忙的工作,告诉秘书说将要做一个旅行。并计划离开这里去威斯康星州,需要驾驶一天的夜车。秘书非常惊异他老板的这种举动,因为他全身心的工作已使他丧失了对生活中细节的考虑,他不乘飞机而驾车,这一定是一个不寻常的旅行。去旅行的前一天,也就是11月4日星期五,大卫·亨德里克斯准备带着他的孩子们去比萨饼店吃东西,大约6:30到达那里,他们点了一份中等的蘑菇蔬菜比萨饼及绿色的胡椒、橄榄、土豆和洋葱。7:30吃完了晚饭后,孩子们在餐厅的娱乐室玩了一会儿。晚930他们回家睡觉。妻子苏珊参加了一个孩子的洗礼,晚上10:30才到家,聊了一会儿后夫妻俩吻别互道晚安。之后,他就驾车离开伊利诺伊州去威斯康星州旅行。到威斯康星州的第二天,他打电话回家,可家里没有人接电话,他把电话打到邻居的家询问妻子的下落。邻居劝他不要担心,并告诉说屋子里非常的安静或许她带孩子出去了。但亨德里克斯不相信并给警察局打电话,并说出他的担心:是不是出了车祸?或许全家人住进了医院?警察向他保证说,经调查没有姓亨德里克斯的人受到伤害,但向他许诺要检查他的房子。亨德里克斯说他下星期二回家。当他11月8日上午10:30到家时,警察和邻居已提前他半个小时进入他的家,呈现在人们面前的是一幅惨不忍睹的场景。

家庭残杀

苏珊和她的孩子们分别躺在不同的房间内。他们被砍成片状,天花板和墙壁上沾满了他们血迹。杀人的凶器是斧头和屠宰刀,它们已被擦拭干净扔到了一张床脚边。现场除了一个带锁的抽屉被打开外,没有其他任何翻动的迹象。这个事实令侦探们疑惑不解。现场有伪装的现象,这种残暴的手法往往是犯罪团伙的野蛮行为,而此案的结果不得而知。

亨德里克斯颤抖着走进了自己的家门,被邻居搀扶着休息了一会儿,随后被带入警察局。警察首先询问了他关于威斯康星州之旅。然后例行公事检查了他的衣服和汽车,但什么也没有发现。有一些人会误认为砍杀的凶手必定全身被血浸透,其实不然,因为血迹的分布情况和受伤部位有很大的关系。例如颈部血管受重挫,血流呈喷射状。而此现场受害者伤处均在头部,因没伤及到主动脉,所以血的喷溅少,而且多数已经被吸收。墙上和天花板上的血柱是随连续打击的凶器飞溅出来的。有些血迹已经被凶手处理掉。凶手有充足的作案时间,所以有血的衣物也有时间处理掉。

如果亨德里克斯不多说,例行公事的询问也许很快结束,也许是做贼心虚,第二天他报告说——他家进了夜盗贼,并偷过一些东西——亨德里克斯的举动引起了警方的怀疑。为了观察他的情况,警察故意在他的面前描述现场情况,可是亨德里克斯尽量掩饰自己不在现场,特别强调自己午夜离家时,全家人还安好。但是孩子们的胃内容物的消化情况证明他说的是谎话。

他们下午7:30吃完饭。通常两小时多数的食物就可从胃中排空进入肠。但孩子尸体的胃内的比萨饼还没开始消化。而且所有的孩子胃内消化情况一样,这说明他们的死亡时间是相同的,而且死亡时间在930前。发现自己交待的时间出了漏洞后,亨德里克斯赶快弥补说,当天他出发的时间大约是晚上11:20。但这种解释毫无意义。如果他的孩子们那时还活着,比萨饼早就消化掉了。当苏珊晚10:3O到家时,她的孩子已经死了。苏珊的胃内容物显示她的死亡时间是晚上的11:30前。

情变

亨德里克斯无可争辩地成为重大嫌疑人。那么为什么这个信仰上帝的男人会残忍地杀害自己的亲人呢?律师做了详细的调查后发现:成功,是成功使他堕落。在过去的两年里,亨德里克斯得到了人们很高的赞赏。再加上他英俊的外表,豪华的服饰,吸引了不少崇拜者。所谓温饱思淫欲,在他的眼里苏珊毫无生气且不合时尚,已远远配不上他。而别的女人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这位企业家用大量的金钱去迎合她们,但同时也受到自己良心的谴责。特里芒斯教有严格的法律规定,通奸是违法行为且会被教会开除,而离婚是绝对木可能的事。为了享乐,他只好想出这种方法来摆脱所谓的“困境”——惨案由此发生。

正如人们想象的那样,审判的关键在于孩子的死亡时间。辩护人争论的焦点是:利用消化来确定死亡时间是否精确,特别是孩子们吃饭后进行的娱乐活动,完全有可能影响消化的进程。专家通过实验证明激烈的运动往往会阻碍消化,使消化推迟二小时左右,但此案即使死亡时间推迟一个小时,时间也不超过10:30。而且孩子的胃内容物一致,说明受害时间相同,这种巧合决不是偶然的。

经过10个星期的审判,案件开庭的第四天,即1988年12月21日,伊利诺伊州法院最终判决亨德里克斯有罪。

结论

许多因素会影响消化的速度。例如,突然的精神创伤会使消化完全停止。一个事故的受害者几天没吃饭,仍然在他的胃内找到事故前他最后吃的一餐,这并不是很稀奇的。

毒物学

历史记载中显示,投毒者只要小心谨慎,就很可能成功,而不容易被发现。17世纪之后,一些职业的投毒者通常被一些有钱人雇佣,偶尔也受雇于欧洲皇室。这种重大案件,一般都难以侦破。

最简单最常用的毒物是砷。这种毒物在很早以前就开始使用了。就连工薪阶层也知道它的作用。在这种恐怖药物的作用下,无数的烦恼在眨眼之间就会结束。而没有人能够确定死因,但现在不同了。

1790年,一位名叫约翰·梅斯格的化学家发现,如果物质中含有砷,那么在这种物质加热后,把凉的金属板置于蒸汽的上方,在金属板上就会出现白色的砷氧化合物层。尽管这层砷镜能够证明这种物质被砷浸过,但却不能分辨身体内是否吸收了砷。

1806年以后,这一问题被瓦伦廷·罗兹博士解决了。当时他在森林化工厂工作,他提取了一具尸体的胃内容物,然后放在一个池内煮沸,通过过滤去除剩余的肌肉组织。然后他用硝酸处理这一滤液,这样更易于形成砷镜。

迄今为止,毒物学最大的发展在1836年。化学家詹姆斯·马昔发展了一种解决最小剂量砷的方法。这种方法类似于梅斯格的方法。但并不像以往一样让蒸汽挥发到金属板上,而是让大部分的蒸汽进人到空气里。整个过程都是在U形试管中进行的。在管里蒸汽的进出只能通过一个小的管口。可疑物质被滴在一个锌盘上,然后在锌盘上覆盖一层薄的硫酸,目的是为产生氢气。任何含砷气体通过试管加热,到达试管冷却部分时,就会凝结形成砷镜。砷镜反应一直到现在也使用。

当然,砷不仅仅是投毒者使用的淮一武器,除此之外还有传统的毒物,如番木鳖碱和氰化物。要想侦破每一类投毒案件,现代的分析家们必须不断地和新毒物做斗争。毒物的种类是巨大的。但人们惊奇地发现,投毒案件相对其他案件来说,还是比较少的。例如1989年,美国登记的18954例杀人者中仅仅有28例是由毒物致死的。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到,总有一些人作案来以身试法。

玛莉·布兰迪

时间:1751年

地点:英国,泰晤士上的亨莱

意义:以下是用毒物作为证据的首起案例。

玛莉·布兰迪已经26岁了,但是还没有出嫁。尽管她具有乔治王朝时代男人认为是理想妻子的一切优点。她无生丽质,甜美迷人,并且传闻说她结婚时会带1000英镑(约合4000美元)的嫁妆。但是一个个追求者面对她的父亲都打了退堂鼓。她的父亲是一名声名显赫的律师,并且为他以后的女婿定下了标准:他必须富有、有社会地位。

威廉·克兰斯顿上尉完全符合上述的标准。他是一名苏格兰贵族的儿子。但是他的钱包里却缺乏老律师弗朗西斯·布兰迪所期望的一切。另外,他在苏格兰已经有了妻子。但是没有人会因为这些琐事放弃在经济上发达的机会。1746年,在泰晤士河边一个风景如画的小镇亨莱,威廉·克兰斯顿居住在布兰迪家时,从来没有人提到这些障碍。家里的这一安排让痴心的玛莉和她热心的父亲都十分满意。

6个月平静的生活过去了。这时威廉·克兰斯顿决定和他的妻子分手,他给她写了一封信,说了他的婚姻状况使他在军队的前途大受影响,问她是否介意把她当作情人而不是妻子来消除这一不良影响。克兰斯顿太太十分气愤,并且把这位不忠实的丈夫送上了法庭。这种公开的曝光,激怒了弗朗西斯·布兰迪,他第一次认识到他未来的女婿身无分文。这位气愤的父亲想,克兰斯顿不仅要被放逐离开这个家,而且要失去玛莉的爱情。

但是克兰斯顿和玛莉仍然在暗中幽会,他们两人和玛莉的母亲保持联系,尤其是在克兰斯顿借给玛莉的母亲朋英镑后,偿还了她在伦敦的债务。1749年,布兰迪太太患病去世了。克兰斯顿在债主的催逼下,就逼迫玛莉还借款。因为玛莉没有任何的经济来源,于是不得不惜钱偿还他。

克兰斯顿认为这样生活一定十分辛苦,所以他准备获取弗朗西斯·布兰迪先生的好感。他对玛莉说,有一副“神气药剂”可以提高老人的心性。他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知道,一名苏格兰草药商恰好有这样一副神奇药方。1750年,克兰斯顿想方设法得到了布兰迪先生的欢欣,并且回到了他的家。他在布兰迪先生的茶水中加入了一些粉末,怪事发生了:先生变得善解人意风度翩翩,甚至充满爱心,然而不论克兰斯顿使用了什么药剂,他的功效也是暂时的。第二天布兰迪又会变得同往常一样粗暴。于是,克兰斯顿吩咐玛莉进行同样的“治疗”。第二年的四月份,他送给马莉一些粉末。并且教给她如何给她的父亲使用小剂量的粉末。

急病

布兰迪开始激烈的呕吐,而且胃疼。当一名佣人苏珊·古内尔对老人突然间的衰弱感到怀疑和迷惑时,就尝了一些玛莉给她父亲送来的粥。她立刻开始生病。在盘子底上,她发现了一些沙砾状的白色粉末。于是她就把这些残留的粉末刮了下来,让一位邻居看。后来,这两人把这些粉末送到了药剂师那里。因为当时还没有有效的方法检测砷,科学分析也更是不可能了。可是,苏珊·古内尔却把她的怀疑告诉了布兰迪先生。并且告诫他他的女儿正在向他下毒。于是布兰迪把自己的女儿叫到了身边,问她是否在食物中做了手脚。玛莉脸色苍白,惊慌失措地逃离了他的房间。

难以理解的是,布兰迪仍然让玛莉给他准备食物。他决定不阻止自己在身体方面的恶化。他的身体状况更糟了。当厨师看到玛莉把一些信件和一些白色粉末抛到了厨房上的火炉上时,厨师从火堆里捞出了一些粉末。但是一切已经为时太晚。1751年8月14日,身体极度衰弱的布兰迪开始昏迷,直至死亡。

那天夜里,玛莉给了马车夫sop英镑,让他帮助逃往法国,但是车夫拒绝了。因为这件事,第二天早晨玛莉就逃走了。愤怒的人们进行了追赶——到目前为止,弗朗西斯·布兰迪的死亡不同寻常——一定要抓住玛莉问个究竟。克兰斯顿知道弗朗西斯布兰迪死亡后,也逃亡了欧洲。

玛莉·布兰迪于1952年3月3日,在牛津巡回法庭受审,审判只经历了一天就结束了。控方的主要证人四个医生一致认为弗朗西斯·布兰迪先生内脏器官良好,无其他病变。这说明死者的死因可能和砷中毒有关。他们对白色粉末进行了检验,证明是砷。但是他们使用的实验方法是危险的、不健全的:其中一名医生说,使用热熨斗加热粉末,闻到了砷的气味。最致命的证据是,苏珊·古内尔和厨师的证明。他们两人都证实。看到玛莉把一种奇怪的粉末加入到了她父亲的食物中。

玛莉没有做任何的否定陈诉,而是坚持说,这些药剂是为了调解她父亲的性情。然而当起诉人问她,为什么当她意识到自已被怀疑时,就把粉末毁灭时,玛莉哑口无言了。陪审团也明白了真相了。经过5分钟的考虑,他们认为玛莉的谋杀罪名成立。

1952年4月6日,清晨9点多,玛莉身着黑衣,双手被用黑色的丝带捆绑着,登上了绞刑架。这时,她仍然坚持自己是清白的。她对行刑官所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为了庄重不要把我吊得太高”。然而,克兰斯顿被认为是侥幸逃过了玛莉的命运。但这只是暂时的缓刑。几个月后,他在法国受尽苦难,潦倒而终。

结论

按照现在的标准,这次审判中,医生关于气味的检验证据是不科学的。但是,应该指出的是,科学战胜无知的斗争总要有个开端。

查尔斯·霍尔

时间:1871年

地点:格陵兰

意义:近一个世纪里,北极的探险家查尔斯·霍尔神秘的死亡,使刑事犯罪专家和水手们都感到迷惑不解。

1968年,法庭科学家最后回答了这个旷日持久的难题——难道霍尔船长死于中毒?

1871年,尤利西兹·格兰特为了考察北极圈,专门成立了一个探险队。7月3日,国会提供了5万美元和387吨的蒸汽拖船北极星号,在查尔斯·弗朗西斯·霍尔指挥下,从康涅狄格州的新伦敦出发了。虽然霍尔具有多年北极航行的经历,但是探险队从一开始起航,航线就偏右。途中霍尔和最主要的科学家埃米尔·贝塞尔斯医生发生了多次冲突。这位医生是名24岁的高傲的年轻人,这次他作为团队的内科医生参加探险。

二月份,北极易号到达格陵兰岛的西海岸。霍尔决定抛锚,去他自己命名的上帝港的人海口找淡水。这个港口位于北极点以南sic英里处。贝塞尔斯和助手西德尼·布丁格顿却不同意,因为他们两人打算继续向南,去寻找更安全的水。

10月24日下午,霍尔结束找水回到了船上。要了一杯热咖啡,刚喝了半杯,他就痛苦地弯下了腰,并且呕吐不止。他抱怨说这杯咖啡有些甜,就把咖啡推到了一边。医生说他中了风。当天晚上,助理领航员乔治·泰桑在他的航海日志里写到:船长霍尔病了,症状奇异,他的身体看起来很好,这场病是在他喝下一杯咖啡后立即发作的。随后几天,霍尔看起来稍有恢复。后来,疾病再次发作,他遭受了更大的痛苦。乔治·泰桑记述道:“尽管埃米尔·贝塞尔斯医生不断地给他吃药,他病情不见一丝的好转。埃米尔·贝塞尔斯医生不在时,重病中的船长就会稍微恢复。11月3日,霍尔病情严重恶化。他的嘴周围生了许多的疮。他发疯地喊着自己中毒了,并痛骂埃米尔·贝塞尔斯医生。后来的调查显示,贝塞尔斯曾给霍尔注射过一种液体,说是治病的奎丁。

惹祸上身

在霍尔稍微清醒的时候,有人看到过他有一本私人日记(这个日记本是钦在一个木箱里的,这些箱子因为后来部遇险下沉,为了减轻船的重量,而被人扔出船外)。一个偶然的机会,霍尔遇到了布丁格顿,他问:“他是怎样害我的。”最后,霍尔拒绝吃埃米尔·贝塞尔斯给他开的任何药。他相信这些药里有毒。布丁格顿找到贝塞尔斯,要求先尝一下药,以此来消除船长的恐惧。但贝塞尔斯气愤地拒绝了。

1871年11月7日晚上,霍尔陷入了最后的昏迷。第二天早晨,他就死亡了。全体船员们对贝塞尔斯和他助手布丁格顿表示怀疑,他们陷入了困境。三天后,用美国国旗包裹的霍尔的尸体被放入了棺材,遗体就葬在了上帝港。这时,港上已经上冻。

他死后,船遇上风险。北极星号被冰围困。慢慢地船体被挤压成碎片。30名船员只好陆路前行。在这之后的18个月,他们忍受了极度的饥饿和困境。

这是探险史上最英雄的一次探险,1873年4月30日,他们获救了。那个夏天,他们把这个故事讲述给了华盛顿的调查人员,调查人员的报告说霍尔属于正常死亡,死因是中风。

近一个世纪,人们对霍尔死因一直很感兴趣。1968年8月,达特默斯大学的教授昌·鲁米斯和伦诺克斯地区的病理学家福兰克林伦多克一起飞往上帝港,决定解决这个秘密。埋葬霍尔的地方有一块橡木和黄铜制成的碑。几分钟的挖掘后,终于发现了棺材。揭开棺木盖,发现尸体和棺木已经冻在了一块起,福兰克林·帕多克开始验尸,尸体保存得非常好,从腰际以下覆盖着一层薄薄的冰,脸部除了塌陷的眼窝和皱缩的鼻尖外,其他部分保存完整,红褐色的胡子和头发已经失去了往日的颜色,尽管潮湿改变了他的躯干,手足已经变成尸蜡状,但内部器官完好。

这是帕多克检验过的最棘手的尸体之一。他仔细地去除了头颅的各个部分,保留了大脑、心脏、以及头发、指甲。另外,他还收集了坟墓旁边的泥土样本。这些物质首先被送到了公共安全实验室,然后又被送往了多伦多的法庭科学技术中心。在那里进行了中子活化分析(参见约翰·沃莱曼案件八毒物的发现)

多伦多实验室的主任帕金斯博士,在死者的指甲里发现了大量的正在变化的砷,指甲的尖端含有24.6ppm的砷,指甲的根部是76.7ppm的砷。帕金斯博士假设指甲正常的生长率是0.7mm/天,他推断在霍尔生命的最后两个星期里摄入了大量的冲。因为坟墓附近的泥土中含有22.0ppm高浓度的砷。因而必须排除砷从泥土侵入人体的机会,才能断定霍尔身体内的砷是投毒者所为造成的。然而帕金斯说:“如果砷是从泥土中侵入尸体,这种转移无法解释头发、指甲根部砷的含量不同程度的提高”。每一个检材在用中子照射之前都清洗过,所以砷从泥土中转移的可能性可以排除。然而,这个案件即使不在头发和指甲里发现砷,就单单考虑霍尔当时的病情,帕金斯认为砷中毒是容易诊断的。他说,结果是肯定,霍尔生命的最后两个星期里,摄入了大剂量的砷。

结论

这是一起谋杀还是一起自杀,可以参考的只有霍尔死亡时的情景。可以说,没有什么理由怀疑这一结论——砷中毒。接着就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凶手是谁。很显然埃米尔·贝塞尔斯的嫌疑最大,因为他厌恶霍尔,难道这就是谋杀的根源?因为时间久远,这个问题也就成了一个谜。

一个有趣的反常的地方是,霍尔抱怨咖啡是甜的。若干个世纪以来,投毒者都比较偏爱砷,是因为它无味,然而根据格利森、戈斯陵、霍奇等人撰写的《商业产品临床毒物学》书上的观点,砷并非一定是无色无味的。他们引用了一些案例,证明人们在吸收砷时,感觉到砷有一种甜的金属味。在一个特殊案例中,他们引用了砷中毒过程中的症状:呕吐、妄想、昏迷、皮肤出疹——和霍尔表现出的症状完全一样。

罗伯特·布坎南

时间:1892年

地点:纽约城

意义:美国报纸记者所扮演的角色,在犯罪学史上,尤其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纽约市,常常被忽略,这个案例是最具有代表性的。

罗伯特·布坎南是一个行色匆匆的人,他出生在新斯科舍省,后来移居苏格兰,在爱丁堡取得了医生资格,在新斯科舍省成家。1886年,他移居纽约开始行医。白天他是一名受人尊敬的医生,晚上他却在低等酒吧里豪饮,而且经常出入妓院。酒和女人在他的生活里同等重要,甚至缺一不可。他的这种放荡不羁的生活,迫使他的妻子海伦同他离了婚,返回了新斯科舍省。有一段日子里,他始终注意一个很有魅力的女子安娜·萨瑟兰,她是一名有着20多年妓院生涯的女子。1896年10月20日,她按照市坎南的意愿,改变了自己的生活方式,嫁给了这个和她最要好的顾客。

对布坎南来说,这是个不幸。安娜·萨瑟兰需要被当作一个合法的妻子,她要求布坎南每天晚上必须在家里陪着她。但这是这位花心医生难以接受的。他的目的是彻底占有安娜·萨瑟兰的钱。结婚后,他发现安娜修瑟兰非常粗俗,令他为难。尤其是最近他又收集有钱病人的名单。1892年,随着市坎南提出他要单独乘船到爱丁堡进行他的医学研究后,问题也就接踵而至。安娜·萨瑟兰直言不讳地说,要么她和他一起去,要么就分道扬镳。布坎南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两人沟通的道路被堵死了。从4月22日以后的几天里,安娜·萨瑟兰突然病倒了,不到24小时她就一命归西了。她的治疗医生,在她最后的详细病情记录中,所填的死亡原因一项写道:死于脑溢血。布坎南忙于计算他的继承遗产——5万美元,甚至连葬礼都没有去参加。

接下来的事情如果不发生,大概也就不会有“可怕的艾克·怀特”了,他是纽约世界报的一名记者。碰巧去参观验尸官的办公室,他想在那里迅速收集一些好的素材,结果他偶尔听到了一位老人要求对安娜·萨瑟兰的死因进行调查。这位记者想,布坎南一定是一个有计划谋财害命的恶魔。布坎南向怀特介绍自己说他是安娜·萨瑟兰的配偶。他承认自己并不是没有个人私心——布坎南愿意同他分享安娜·萨瑟兰的财产。但是怀特很坚决的认为,这一次行动是为了正义,而不是能用金钱可以收买的,于是他把这个怀疑报告了警方。但警方拒绝调查这件事。怀特和信自己的直觉,他提出许多实验性的建议,而且知道布坎南现在已经不在此地了。一个来自新斯科舍省的人就揭发说,他现在已经回到了哈里发克斯。怀特听到令他目瞪口呆的消息是,仅仅在安娜·萨瑟兰死后三个月,布坎市就和他的妻子复婚了。

寻找同案犯

怀特敏锐地感觉到,这起案件将产生轰动效应。于是他找到了原来一位妓院妓女的佣人,她们都肯定布坎南是个江湖骗子,其中一个人回忆到:在卡莱尔。哈里森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布坎南非常关注整个案件审理约详细记录,不断的指出被告的失误。布坎南曾经自吹知道怎样避免瞳孔证据的出现,但他没有详细的说明。

怀特把这些情况告诉了给安娜出具死亡证明的医生,医生完全否定安娜死于脑溢血以外的原因。谈到关于投放吗啡毒物时,他把哈里斯案件作为证据,指出中毒死者的瞳孔症状安娜是不具备的。

怀特表现出了不屈不挠的职业特点,他拒绝接受医生的结论。他突然想起了一个朋友,他的这位朋友多年来深受眼病之苦。这种眼病使医生也发生误诊。怀特回忆他的这位朋友每次治疗回来,瞳孔都不自然的扩张着,这是用阿托品药水治疗的结果。记者想,难道有这种可能吗?布坎南在他妻子临死之前,或许在她的眼里满过一些阿托品药水。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瞳孔的收缩吗人怀特迫不及待地冲到了最后几天照顾她的护士家里,这位护士清楚地回忆到:有好几次布坎南医生向他的妻子眼内滴一些药水。

这些已经足够了。怀特发起一场新闻运动,迫使纽约的验尸官发布了对安娜的开棺验尸令。5月22日,安娜的尸体被从墓地里掘出,迅速送往卡内基研究所进行尸检。结果非常明显,安娜死于吗啡过量注射。鲁道夫·威特华斯教授是一名著名的毒物学家,他发现尸体内有1/10格林的吗啡,他估计吗啡致死置是5-6格林。他同时把自己的想法写了下来,那就是阿托品可以伪装收缩瞳孔。这个结果使布坎南返回纽约。根据鲁道夫·威特华斯教授的报告,布坎南被指控谋杀而被捕。

奇异的实验

实验于1895年3月20日开始,诞生于一个可笑的小插曲中,起诉方为了加强说服力,在法庭上用吗啡杀死了一只猫,然后在这只可怜的猫眼中滴了少量的阿托品,猫眼瞳孔反应变慢了,但并不是很明显。于是辩方全力反对鲁道夫·威特华斯使用鉴别吗啡存在的颜色反应。鲁道夫·威特华斯极不信任的看着威克多·沃恩教授的实验结果,这一结果似乎削弱了佩拉格瑞实验的真实性——这是一个鉴别吗啡及死尸产生的生物碱最有效的方法。在双重实验里,沃思发现了一种特殊的红色反应。不仅吗啡存在,其他毒品存在时,这一反应都有效,这正是法庭所需要的。

假如辩护人决定放弃对这个案件辩护,那么布坎南有可能被无罪释放。但是纽约法律委员会的人都感到在卡莱尔·哈里斯一案的审理中,辩护人不去证实,结果对被告产生了很大的副作用,为了不再犯类似的错误,布坎南的律师把他们的当事人推上了证人席,这对布坎南真是一场灾难。布坎南有一个爱挑剔的毛病,在控方的交叉盘问下,他的这个弱点更加明显了。控方使用技巧,使他连连撒谎,矛盾重重,科学争论产生的所有怀疑都彻底消除了。布坎南衣冠不整,四肢无力地离开了证人席,陪审团经过刘小时的评议,认定布坎南的谋杀罪名成立。

布坎南已经奄奄一息,他的律师事务所认为,这些科学证据被玷污了,他提出上诉。但鲁道夫·威特华斯早已经做好了准备,他在法庭出了丑,他准备通过证明威克多·沃思方法已经完善起来了,以此来恢复自己的声誉。他最后终于找到了失败的根源,是使用了不纯的化学药品。

布坎南的上诉被驳回了。1895年7月2日,他坐上了电椅。在两年前,卡莱尔·哈里森刚刚坐过的电椅。

结论

现在的毒物分析方法比布坎南时期的方法灵敏的多。一些方法,奴使用阿托品点滴,在现代实验室不用花很长时间就会被发现,新的颜色反应方法已经比沃恩先生的更现代化了。薄层色谱法和气象色谱法已经能把大部分5/1000格林这么少量的毒物检验出来。

伊娃·拉柏林

时间:1929年

地点:加里福尼亚州,塔特尔镇

意义:精彩的推理和严密的法庭科学分析所产生的新闻效应,风靡整个美国。

不论从哪一方面去想象,卡罗尔·拉柏林都是一位体贴的丈夫,他因为战争双耳失聪,所以无法欣赏音乐,为了使他的妻子高兴,他愿意送他快乐活泼的妻子伊娃去参加当地广场舞会。对于一名残疾的老兵来说这就意味着,他只能默默地看着自己引人注目的妻子在其他舞伴陪伴下欢腾。

1929年4月29日,也是在这样一个场合,卡罗尔·拉柏林在他的汽车外等着伊娃。而伊娃正在小镇的学校校舍跳舞。后来,就像他们早些约好的那样,伊娃用托盘端着咖啡和三明治,从喧闹的地板上,小心翼翼地迂回而过。在大门附近,她偶然撞到了另一个妇女,这位妇女耸了耸肩,表示道歉。伊娃说没有关系。这一幕很快就过去了。在汽车旁,卡罗尔·拉柏林吃起了妻子送来的点心,他边吃边和妻子交谈了几句。然后伊娃就返回了舞会,几分钟后,兰草音乐小提琴曲被一声撕心裂肺的尖叫声盖过。疑惑的舞迷们跑出去发现,卡罗尔·拉柏林在小车里痛苦的翻滚扭动,痉挛的过程中,他喘息地说到,咖啡奇苦无比,还没有来得及送往医院,卡罗尔六柏林就一命归西了。

满脸泪水的伊娃没有给调查此案的侦探们提供什么线索。相反,也排除不了她的这位心情不稳定的丈夫可能是自杀。塔特尔镇的大部分居民,甚至检验医生都认为卡罗尔·拉柏林是自然死亡。但是有一个人却并不接受这个结果。

斯蒂夫·拉柏林认为这一切都是他的儿媳所为。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尽管有人认为,是这位老人愤恨伊娃毁了他的儿子,但这位老人凭直觉感到,是他的儿媳逼死了他的儿子。虽然没有什么证据,老人认为伊娃毒死卡罗尔·拉柏林是为了3000美元的保险金。于是,他不断的找警方,为了应付这位坏脾气的老头,谢里夫·戴姆帕克勉强同意再次对这个校舍进行勘验。

发现毒物

一个小时的毫无结果的搜查后,谢里夫·戴姆帕克发现阶梯下,有一片很黑的地面,用一厚木板挡着,但是木板已经破了,于是他就冒险把手伸了进去,几秒钟后,就摸到了一个小瓶,标签上用黑体字写着“香木鳖碱”,谢里夫·戴姆帕克发现,这个药瓶是6英里以外的图奥勒米镇上的比奇洛药店的。

谢里夫·戴姆帕克找到了比奇洛药店的职员沃伦·萨海,他是专门负责毒物买卖记录的。他说最近有人买过番木鳖碱,这瓶毒药是在卡罗尔·拉柏林死前三天,卖给了一名自称叫乔·威廉姆斯太太的人,她说她买毒药是为了毒杀地鼠。沃伦·萨海后来认定,伊娃就是乔·威廉姆斯太太。对于谢里夫·戴姆帕克来说,已经有充足的理由逮捕这位寡妇,控告她谋杀。伊娃大叫道,她是被她的公公陷害的,并且坚持说她是无辜的。

逮捕伊娃只是谢里夫·戴姆帕克走出的第一步,因为毕竟药物检查后发现,死者体内并没有毒物。权威人士认为,现在还不能单单地把买药作为案件的转移点。于是下令对尸体进行重新检验。上一次尸检的法医是一个毫无经验的新手。这一次,警方委托加里福尼亚州的首席法庭科学家爱德华·欧序瑞奇进行检验。

控方不愿意自己的结论轻易被推翻,于是让爱德华·欧序瑞奇进行秘密检验,不受外界的干扰。在他的从业生涯中,这次他被称为“伯克利的魔术师”,他的证言甚至获得了辩方律师的赞赏。同时,伊娃一方也在积极的工作着,他们寻找那些能够证明卡罗尔。拉柏林狂躁低沉,并且听到他经常说想自杀的人。另外,他们还找到了一位妇女证明,在比奇络药店买毒药时,伊娃不在现场。

除了青内容物,亨瑞奇还仔细的分析了药瓶、技柏林的衣服、其他物品以及死者的轿车。经过几天实验后,他从死者的胃内分离出了番木鳖碱,在死者的汽车搞会上也有毒物的残留物。在死者喝过的咖啡杯里同样也有毒物番木鳖碱。另外,他还利用自己的天赋——他的文检技能,对药店毒物买卖登记簿上的乔·威廉姆斯太太的签名和已经取得的伊娃笔迹进行比较,经过一周的辛勤工作,最后认定登记簿上的字迹是伊娃的假签名。在这之后亨瑞奇又进行了一系列巧妙的工作。

灵感

亨瑞奇听说,在舞会现场众人拥挤的地板上,伊娃曾经绕行而过,他立刻意识到,她可能和某些人相撞,这样就有可能把咖啡溅到其他人身上。谢里夫。戴姆帕克非常佩服亨瑞奇。他也立刻意识到,这是调查取证的有效途径。于是,每位舞会的参加者都被警方询问,让他们仔细回忆当时的情景。其中一位年轻的妇女艾丽斯·谢清楚的回忆到,伊娃曾经授到过她,还把咖啡溅到了她的身上。而且这套衣服她一直没有清洗,并问他们是否愿意看这件衣服,之后衣服立即被送到亨瑞奇那里进行检验。咖啡污点清晰地显示出了微量的番木鳖碱。一切都无可争辩,伊娃就是投毒者。

审判前消息传出,当地的人们对此案都极为关注,以致于法官决定在一栋露天舞场的临时建筑里进行审理。几百名观众都伸长了脖子听伊娃的无罪辩护。审判在1929年6月川日开始,整个过程就像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伊娃的律师表现出了极有说服力的辩护,他们找到了死者的第一位妻子,据她说,她曾经准备说服她的前夫打消自杀的念头,他还宣称要把自己扔到正在工作的粉碎机里。

审判之前,亨瑞奇要介入的消息也传了出来。而且传闻说,专家已经解决了这个案件。这些流言到处弥漫的结果,使伊娃的辩护团要求特殊法庭开庭。在法庭上他们宣布,他们的当事人希望做有罪陈述。通过这种方法,伊娃保住了性命,被判无期徒刑。

结论

爱德华·欧哼瑞奇辛勤工作切多年,毫不夸张地说,他解决了几百起案件。今天,尽管他的许多发言仍然很精彩,但是法庭上已经不再使用了。不过,这丝毫不影响他的成功。在才能方面,他和伯纳德·斯皮尔伯里相类似。伯纳德·斯皮尔伯里是英国和他同时代的人,他们两人都深受公众的尊敬,他们多次利用自己的才能改变了陪审团的意见。1958年爱德华·欧·亨瑞奇突然在工作中去世,享年72岁。

约翰·阿姆斯特朗

时间:1955年

地点:英国,戈斯伯特

意义:尽管药理学的发展带来了大量的社会效益,但也有不利的方面。

1955年7月22日凌晨,天蒙蒙亮,在朴次矛斯附近的戈斯伯特,有一位26岁的护士约翰·阿姆斯特朗打电话叫著名医生伯纳德·约翰逊,说她5个月的儿子泰伦斯病了,伯纳德·约翰逊大夫知道阿姆斯特朗和他的妻子珍妮特很恩爱。但是,这两口子似乎命运不佳。他们的大孩子斯蒂温死于1954年3月,仅仅两个月后,他们两岁的女儿帕梅拉又突然得病。幸运的是,保住了性命。

当伯纳德·约翰逊医生来到她家时,孩子已经死了。尽管他没有怀疑这是一场拙劣的游戏,但伯纳德·约翰逊却难以查清死因。所以他通知了法医,在尸体上、婴儿的奶瓶及枕头上,都有前一天晚上的呕吐物,这些都送到了当地的病理学家哈罗德·米勒博士那里。

在死者的喉头,哈罗德·米勒发现了一块皱缩的红壳,就好像是月桂树浆果的皮,这种浆果是一种剧毒的果实,另外在胃内也发现了一些浆果壳。米勒用甲醛把浆果泡在烧瓶里。剩下的红色胃内容物放入另一个瓶内,他请求法医检验孩子是否吃过月桂树浆果。一位拜访过约翰·阿姆斯特朗家的警官,被这一幕悲剧深深地震撼了。然而,在约翰·阿姆斯特朗家的花园里有一棵月桂树,而且正在结果。阿姆斯特朗肯定婴儿车曾在树下停留过。

所有这一切符合米勒的看法。但是当他打开自己的冰箱时,他发现溶液中的浆果壳不见了,它被溶在了红色甲醛溶液里。在另一个瓶中的壳也溶解了,并且加深了已经是红色的胃内容物。假如这些是月桂树皮的话,就像他最初思考的那样壳是不会溶解的。米勒被这种变化迷惑了,他把两个烧瓶、枕头以及奶瓶都送到了当地的法医毒物实验室。他们的检验报告,并没有所提到的毒物——微量的月桂树浆果皮。惟一特殊的是发现了少量的玉蜀乘淀粉和一种叫曙红的红染料。

毒物?

米勒一边读报告一边思考,这样的混合物最可能存在于红色的凝胶素中,这种凝胶素包括药效很强的巴比妥盐酸和速可眠,这就意味这着是有预谋的下毒。大家都传说约翰·阿姆斯特朗家的生活非常拮据,这是众所周知的。设想一下,难道是夫妻俩为了减轻生活负担故意杀死自己的孩子。用盐酸巴比妥杀人,以前还没有这样的先例。米勒知道很少量的速可眠就可以致死婴儿。为了使他的这一发现更令人信服,米勒把三粒速可眠溶入死者胃液中,像他推测的那样,这些药物都还原成玉蜀黍和曙红了。

在这富有戏剧性的时刻,米勒把枕头以及其他检材都送到了警察局做更进一步的分析。苏格兰法庭科学实验室的主任尼柯斯督察,负责此案件的侦破,尼柯斯经常研究毒物的最小致死量,尤其是催眠药,因为这些药物几乎每家都有。在他工作经历里发现,只有最灵敏的仪器才能检验出这些药物。尼柯斯在实验室就可以进行这项技巧性的实验。甚至为了检验出残留在枕头上的1/15格比的速可眠,就要花费5天时间。他还从胃内容物里分离出1/3格比的速可眠。当侦探们去阿姆斯特朗工作的海军医院调查是否丢失过速可眠时,一位护士回忆到,有一次当阿姆斯特朗进入药房木久,柜子里的五粒速可眠胶囊就神秘的失踪了。

同时,警方对前几年斯蒂温死亡的情况进行调查。尤其是发现当时的死亡证明,是一位82岁的医生签署的,而这位老医生以前从来没有给小孩看过病。尤其是泰伦斯死时所表现出来的症状,如假题、脸色淡灰、呼吸困难,最后死亡。而两岁的帕梅拉突然病倒时,也出现了相同的症状,如果不是因为用药治疗,也会出现同样的后果。

尼柯斯的报告结论:从婴儿器官内提取的速可眠数量可以推断,最初的药量是3到5粒胶囊,这样的剂量对于这么小的孩子足以致死。因为可能涉及到一系列的杀人者,因此警方挖出了斯蒂温的尸体,阿姆斯特朗在现场观看了整个过程,他没有说一句过分痛苦的话,他推一的一句评论是:“已经到现在了,可能剩下不多了”。的确是这样,尸体的分解已经把残骸里所有的化学物质都破坏了。单独作案还是共犯?

所有见过阿姆斯特朗夫妇的人都认为是两人共同计划进行了谋杀。为了澄清两人中是否有人不在现场的可能性,尼柯斯需要知道一粒速可眠进入孩子体内多长时间生效,他发现,水精纤维素胶囊被吸收到胃液后,将导致玉蜀委淀粉膨胀,这样依次导致胶囊迸裂,里边的药剂进入胃内,有时胶囊迸开极快,药物会在9分钟之内被吸收。

但是,这对调查阿姆斯特朗夫妇并没有多大的帮助,没有任何肯定的证据可以证明在谋杀发生的那一天,他们两人持有速可眠,因而无法指控他们。警方现在能做的只是等待。

一年过去了,1956年5月24日,珍妮特·阿姆斯特朗提出和丈夫分居,当申请赡养令时,他们产生了矛盾,珍妮特列举了许多她丈夫滥用药物的事实。当赡养令被拒签时,官员们对失望的原告表示同情。这次经历使她很难过,于是她转过来指控她的丈夫,是她丈夫从单位把速可眠带回家,在谋杀发生的那一天,他们两人都在家。两天后,孩子死了,他就命令她把所有的胶囊扔掉。她责问他:“你是不是给孩子吃了胶囊?”,他回答说:“我怎么知道你没有给孩子吃呢?她害怕丈夫报复,所以一直保持沉默。

珍妮特愤怒的揭发,并没有消除警方对她共同犯罪的嫌疑,4个月后,她和丈夫一同站到了法庭上,被指控为共同谋杀。结果在法庭上,他们互相指责对方。这时判决结果发生了改变,阿姆斯特朗被判死刑。当他的妻子走出了法庭时,已成为了自由人。一个月后,在法庭允许的范围内,她承认曾经给过孩子一粒速可眠,这使得她的丈夫被改判为无期徒刑。

结论

速可眠在当地的毒物调查过程中没有被发现,而且在其他的实验室中,也逃过了实验人员的眼睛。值得强调的是,做为一名毒物学家必须研究各个方面的情况。因为人们木知道,下一种毒物将会是什么。

乔治·马克伍

时间:1978年

地点:英国,伦敦

意义:所有细节都表明这是一起谋杀案,这些细节所反映出的丑闻,却让科学家探究到了国际间谍活动的阴暗内幕。

作家乔治·马克伍于1971年从保加利亚叛逃,当时49岁,他带着反政府的观点来到了伦敦,通过BBC向他的祖国宣传他自己的观点,他的讽刺和批判性的言语,激怒了保加利亚当局。特殊的政府部门对他不会永远保持沉默,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

1979年9月7日星期二,他们的希望应验了。乔治·马克伍正在滑铁卢桥上走着,突然他感到自己的右臀部被刺扎了一下,他迅速转身,看到在他身后一名男子正挥舞着一把收拢着的雨伞。这名陌生人用很浓的口音低声地说了声抱歉,就迅速上了一辆出租车离开了。乔治·马克伍当时也没有多想。晚上,他回到家把这件事告诉了他的妻子,然后卷起裤子,他的妻子在他的右臀部看到了一块发红的刺伤痕迹。

第二天早晨,乔治·马克伍就发烧呕吐,住进了医院。用X射线照射他的臀部,虽然刺伤处已经发炎,但没有发现任何东西。他体温血压急速下降,脉搏突然升到160次/分。最奇怪的是,医院发现乔治·马克伍的白血球数量急剧上升,超过正常人的三倍。经检验,已经出现了败血症。过了周末,病人变得暴怒,且思维混乱。医生大量使用抗生素也没有改变他身体状况的急剧恶化。星期一早晨,他就死了。

尸检工作随即展开,警方把包括刺伤皮肤的切面,送到了伦敦秘密化学防御常备组织。在那里,国家毒物和神经药剂方面的专家大卫·高尔博士负责这起案件的侦破。在检查死者的人体组织时,最初,他发现的是一枚针头,但后来针头却变成了一个小的金属球,直径五.5毫米。他通过技巧性的处理,在尸体组织上以正确的角度钻了两个孔,其中一个小孔干净,另一个却被凝血组织凝住。这下,大卫·高尔彻底迷惑不解了。于是,他把检材送到了伦敦市警察局雷·威廉姆斯医生那里做进一步的检验,而他继续做乔治·马克伍死因的鉴定工作。

毒药丸

在电子扫描显微镜下观察发现,这个药丸是由90%的铭和10%铱组成,它比钢的强度更大,而不容易被腐蚀。中波以上的电磁波无法透过,所以X射线看不到。专家认为,这颗圆球是被用来传输少量毒物的,剂量不超过两毫克,这颗致命的药丸,是被用气枪发火进人乔治·马克伍右臀部的。

然而,大卫·高尔小组却不能在尸体内部发现微量的毒物,留给他们的只有乔治·马克伍的症状。他们想,是什么物质能把一名身体健康、体格健壮的男性毒死?不久,他们否认了细菌或是病毒感染,也排除了其他毒物致死的可能,因为其他毒物要比所用的药丸剂量大得多。一个接一个的毒物都被排除了,最后只剩下一种物质,这种物质不仅可引起以上所有症状,而且很少剂量就可以致死。

蓖麻毒素是海星豆的衍生物,是一种比砷和氰化物还毒500倍的毒物。为了检验这一个理论,科学家们在波特顿镇给一头猪注射了蓖麻毒素,剂量相当于金属球携带的量,这头不幸的猪在24小时内就死亡了。它的器官和乔治·马克伍体内的器官一样,彻底遭到了破坏。

尽管有些牵强,证据还是比较充分的。因为在乔治·马克伍体内没有发现任何蓖麻毒素,然而这却反而加强了怀疑。由于尸体体内自然生成蛋白的细胞破坏了蓖麻毒素,所以这种损害身体的毒物不在体内留任何的痕迹。侦探们成功的发现了杀死乔治·马克伍的毒物。现在要做的工作是调查谁在雨伞后伸出了毒手。伦敦的保加利亚的大使馆的外交官们推委说,他们的秘密警察太荒唐了。但是,其他证据表明了这一切——一年前,在巴黎地铁站的一次偶然的事故中,另外一名保加利亚人弗拉基米尔·科兹塔伍也被神秘的刺了一下,接着他就生了病,但是后来,他的身体奇迹般地恢复了。经过反复做工作,弗拉基米尔·科兹塔伍同意和一位警官合作。这名警官从他的肌肉里,找到了一块很小的合金物体,这块合金被送到了伦敦的法庭科学实验室,得到的结果正是雷·威廉姆斯所期望的,这个合金小球被鉴定和杀死乔治·马克伍的完全一致。因凶手失误,合金小球被注射到科兹塔位身上远离大血管的背部,所以他幸免于难。

结论

直到1991年,保加利亚才勉强承认,是他们的前任下令暗杀了几个保加利亚的反对者,其中包括乔治·马克伍。尽管他们答应做详细调查,但是他们还是拒绝透露具体作案人。

微量物证

1910年,法国最伟大的刑事犯罪学家艾德蒙·洛卡德曾这样说过:“任何接触都可以留下痕迹”。朴实无华的几个字就为现代法庭科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另一方面考虑,任何刑事犯罪的发生都涉及到物质接触和交换,一般犯罪人或者在现场留下痕迹,或者把现场的痕迹带走。留下或带走的物质中常有头发、纤维、沙粒、火药、皮肤的剥脱物、扣子、泥土等大量的物证。但是微量物证本身的特点是量非常的少,所以容易被忽略。但这些物证对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的勘查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作为刑事技术人员一定要在每一处可能的角落认真的寻找物证,一旦发现要认真地标记,提取和记录,然后送实验室进行分析。

当然,收集的这些物证可能没有直接的效果。因为有一些物证用肉眼无法看到。这就要用到一些特殊的检验工具,例如手持放大镜,一提到放大镜就想到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形象。无论在犯罪现场还是在对物证的初检中,这个工具对侦查人员来说都非常的重要。还有显微镜的使用,使侦查工作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l609年,荷兰的镜头制作人发明了显微镜,尽管当时的显微镜简单,但还是可将微量物质放大100倍。后来人们发现需要更高倍数的显微镜才能解决问题。1924年,法国的物理学家路易斯·伯格勒斯首先提出了扫描电子显微镜的研制,此仪器的研制需要20年的时间。它的工作原理不是利用光,而是利用一束很细的电子束或微探针进行扫描,产生电子放射,来反馈样品的轮廓信息,然后通过光放大及增强设备放大。可使物证放大150000倍,而目前法庭所需的放大倍数只不过10000就可鉴定。

这项技术在物证比对检验中极为重要,例如:油漆片、纤维、木质等的检验,同时也可以检验1/l00000英寸的样品。另外,扫描电子显微镜能提供法庭证据的显微照片。

技术人员面临的另一问题是物质成分的鉴定。1859年,有一项重大的突破。两名德国科学家罗勃特·威尔海姆·波恩森和加斯太沃·克切夫发现了自然电位摄谱仪原理,他们发现元素都有自己的特征谱线。物质被光线照射后,可能产生某种光谱,通过分光镜揭示出的一系列暗线,叫做吸收光谱。配合这项工作的仪器是分光光度计,是一种测量不同波长的光的强度的仪器,能鉴别出不同物质的各种存在方式。

当然,现代法庭科学的分析专家们使用的仪器和技术多得不胜枚举,这里不能面面俱到地介绍了。总之,每隔十年,就有新技术的诞生和仪器精度的提高,这样就大大缩小了追捕者和犯罪者之间的距离。

威廉·度

时间:1912年

地点:马萨诸塞州,林思

意义:人们是从这一轰动性的案件才开始认识显微镜检验的重要性的。

已经退休的70岁的肥皂制造商——百万富翁乔治·马昔,身中四枪,被抛尸公寓边的路基下,据调查乔治·马昔没和世人结仇。案件的杀人动机不明确,死者的钱包及金表没被动过,而且死者生前乐善好施——把自己全部的财产都捐给了慈善机关,捐献之前,他的家属都同意他的做法,因为他们有自己的财产,所以他的死亡并不会给家庭带来好处。

人们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1912年4月11日的下午。法医检验结果:他死于当天晚上,现场除了有一颗连着编制布料碎片的珍珠灰色的外套纽扣外,没有其他的线索,此纽扣距尸体尺码。这个扣子可能是凶手的,也可能不是,总之,不找到相应的大衣,还不能断定它的作用。

有人提供线索,命案的当天,曾看到一辆小型的蓝色汽车停在乔治·马首家附近,一名寄宿的管理员回忆说曾租过一间房子给一个开过这类车的人,此人名叫威廉·度,他曾在窗户边架过一架双筒望远镜,并花大部分时间窥视乔治·马昔家后院。

另一名女房东提供的线索更有价值,她说她也租过房子给一名叫威廉·度的人,命案当天,此人离开房子时,扔下了一件所有纽扣都被换掉的外套。因为当地的法庭科学鉴定能力有限,于是把外套和纽扣送到马萨诸塞州北部的纺织大学进行检验。爱德华·巴克教授和路易斯教授利用比对显微镜进行了观察,发现纽扣连着的外套布料与外套的编织工艺、纹理一致,连从外套撕下来的面积。形状以及接口的断线都清晰可见。他们分析,乔治·马昔在搏斗中猛地把纽扣从凶手的外套上揪了下来。之后,凶手为了逃避打击,把所有的纽扣都揪掉了。

杀人的凶器

虽然现场提取的纽扣和大衣联系了起来,但这并不能确定凶手。在距乔治·马昔被害不到50英尺的地方有一个鱼塘,一位鱼夫在撒网捕鱼的时候,捞上来一支32口径的柯尔特手枪,这真令人谢天谢地!销售.32口径的柯尔特手枪的加利福尼亚的一家商店,对销售有详细的记载,于是引出了摩托车销售商威廉·度。

这引出了一段乱伦的家世。度的姨姨奥非·马昔也生活在斯托克顿,她是乔治·马昔已故哥哥吉姆的养女,因此,她是吉姆大量财产的继承人。度是一位贪婪的精神病患者,他因为血统关系无继承权,于是开始引诱庄重的姨姨,没想到成功了,30多岁的奥非·马昔没有结婚,也没有爱过,很快被花言巧语的外甥迷惑了。于是她写了遗嘱,度是她财产的淮一继承人。可吉姆的财产委托乔治·马昔照管,而且只许奥非·马昔每月花87.55美元作为衣物费用。这惹恼了度,他心想,只要这个百万富翁活着,他就拿不到财产。几个月来,度一直抱怨奥非·马昔不应该把财产交给乔治·马昔照管,并教她要敢于面对她吝啬的叔叔。

奥非·马昔是否是谋杀案件的当事人还没有充足的证据,但可以肯定她收到过度发来的信件。信的内容是告诉她事情已经解决,千万保守秘密。

但是,警方还是调查出了他和奥非·马昔私通的事情。并且窃听到了度正从附近饭店打给她的电话,当度被捕时,手中还握着电话筒。他承认杀害了乔治·马昔,但说这是自卫行为,原因是这位年近八十的富翁攻击他,他于是杀了他,并把尸体放到自己汽车的后座上,行驶了三十分钟左右,才投尸到最初发现尸体的位置。

奥非·马昔已经感觉到自己的处境不妙,为了减轻罪责,她用日记的形式来揭露度的罪行。在日记中她写到:他每天窥视乔治·马昔,并花1000美元雇佣了一名黑人为他做这件事。不真实的描述可以看出,为了逃避打击,日记早已经编好,企图制造度不是直接凶手的假象。

在审判中,度提出了减轻处罚的上诉,陪审团认为理由不充分,经过两个小时的慎重讨论后,一致认定他有罪。1914年3月24日,他在马萨诸塞州的查尔斯顿被处决了。

结论

许多读到过这起案件的美国人都感到惊奇,仅仅一枚外套纽扣就把废送上了电椅,曾经是虚构的侦查小说如今却成事实。

科林·罗斯

时间:1921年

地点:澳大利亚,墨尔本

意义:这是澳大利亚历史上第一起通过法庭科学做出判决的谋杀案。

冈恩小巷是墨尔本东部阿萨德地区的一个阴森的死胡同,但它是妓女和嫖客常喜欢会的地方。因为这个原因,当地的巡警队经常前去巡逻。1912年的最后一天,一名巡逻的警察,用手电向这个阴暗的小巷照去,本是想发现通常在这里的一对对男女,但今天却没有人,只有一个大包躺在地上。他侧身慢慢接近。

原来这是一名年轻的被抢劫并被暴打致死的女尸。她赤裸的身体上满是棒伤。但身上没有血污。她被一条毯子裹着,像垃圾一样被丢弃。尸体被野蛮地强奸过,这种狂妄的行为显示这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杀人犯。死者很快被辨认出是阿尔玛·蒂尔斯凯,她是一名13岁的学生,前几天失踪。死者生前受到残酷的虐待。当地的妓女中,有人在谋杀案的当天晚上曾去过小巷,她们提供的线索帮助警方制作出了一份时间表。尸体是在凌晨一点后被扔在现场的。

现场没有一滴血迹,按常识看,女孩一定是在其他地方被杀死,然后移尸到小巷。凶手可能居住在附近,除非他有汽车,但当时汽车在澳大利亚很少见。令人遗憾的是尸体被清洗过。

调查很快有了结果,有一名叫科林·罗斯的人成为重点嫌疑人。许多目击者证明,被警察划定的弃尸时段里,看见过附近酒吧老板科林·罗斯出现过,有人亲眼看见他抱着毯子捆的一卷东西。当传询科林·罗斯时,他惊慌失措,乃至最后精神防线完全崩溃,是他的语言慢慢把自己送上了绞刑架:首先地承认案发的当天死者在他的酒吧出现过,但没有注意到她穿什么衣服。随后,又说出了一些只有凶手才能描述出的死者的情况,他对此女孩的好色神情渐渐地显露了出来。最后得意地说出自己可以做到不留痕迹。

毁灭的证据

经过调查,警察得出了初步的结论:是罗斯把阿尔玛·蒂尔斯凯引到了自己的酒吧,在那里他实施了暴行,并勒死了她。为了逃避打击,他清洗了尸体,并用毯子包裹尸体,运送到小巷准备把尸体扔到下水道里,但正好遇到警察巡逻,惊慌失措的罗斯,只好将尸体就地扔掉,仓皇消失在夜幕里。

在罗斯的家中搜查到了两条毯子,这两条毯子被送到政府化工学家查尔斯·泰勒博士那里检验。在其中的一条毯子上发现了一根棕红色的头发,头发的颜色和死者的一致。对头发的鉴定,首先确定是人发还是动物发,相对来说这容易办到,因为只有一些猿猴的毛发和人发相近。从头发的成分及所含色素物质表明它主人的年龄范围是13岁到14岁。头发的长度超过12英寸,表明这些头发很可能来自女性。其中一些头发是连跟拔起的,一些是被揪断的,这些都是暴力的特征。

罗斯的律师在辩护中,提取了罗斯酒吧中一位女性的棕黄色头发,向查尔斯·泰勒博士提出了挑战,让地区别吧女的头发和死者的头发。查尔斯·泰勒博士成功地区别了两位女性的头发,并做出了科学的论证,消除了律师对鉴定的怀疑,进一步确定了罗斯家毯子上的头发的确是死者的。尽管罗斯抗议说鉴定是警方的阴谋,但最终他被判有罪,1922年4月四日被处死。

结论

尽管法庭科学在澳大利亚是一门新兴的学科,但此案罪犯罗斯作案后所采取的措施,说明凶犯已经开始意识到销毁犯罪的证据。但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再精明的犯罪分子,也会留下可以鉴定的蛛丝马迹。

奥特端门特兄弟

时间:1923年

地点;俄勒冈州,阿撒兰得

意义:在长期的职业生涯中,爱德华·欧·亨瑞齐解决了2000多起刑事案件中的疑难问题,而获得多种殊荣。这起案件是他办过的最精彩的一个。

1923年10月11日,美国历史上最后一起西部方式的野蛮的抢劫案发生了。当南太平洋号快车正准备通过南俄勒冈州的西斯基尤山脉的隧道时,两名持枪的亡命之徒爬进了列车的车头。他们命令火车司机悉尼·贝茨和司炉工马文·桑立即停车。火车被迫停了下来:此时火车头和邮政车分别停在了隧道的前后,而中部满载旅客的客车停留在了黑漆漆的隧道里。第三名亡命徒在隧道的外面,拿着炸药绑在邮政车上,然后引燃导火索。几秒钟后,巨大的爆炸吞没了整个邮政车厢,车中的一切,包括一名押车人员艾德温·道尔蒂也被炸飞。之后,暴徒又命令司机悉尼·贝茨把车开出隧道,他照做了,但火车原地不动,气急败坏的暴徒枪杀了他。火车已坏,不能开走,暴徒又把前来检查爆炸原因的司炉工马文·桑和刹车手查尔斯·约翰逊杀死,空手仓皇而逃。

这是一起未遂的火车抢劫案,据詹姆斯·冈恩回忆,当时很多侦查机关对此案进行调查,其中有:铁路警察、邮政侦探、治安官员的代表及阿什兰附近的官员。一个大的武装警卫队展开搜索这伙歹徒的行动。现场提取物有电起雷管的样片。一条粘着油污的斜纹棉布的工装裤和一些被水馏油浸过的鞋帮,其中的木馏油大大干扰了警犬的追踪。

时间一天天、一月月的过去了,案子却没有一点头绪,有人建议和爱德华·欧亨瑞齐联系,但这不是所有人的想法,多数人对于这位来自威斯康星州的想把刑事科学技术应用到侦破刑事案件中的温文尔雅的科学家抱有怀疑的态度。但最后还是把提取到的工装裤送到了爱德华·欧·亨瑞齐那里。同时有人提供线索:一名汽车修理厂的技工的工作服上有和工装裤上类似的油污点。

亨瑞齐在显微镜下对工装裤做了仔细的检查,包括油污样品和衣袋里的物质。他做出的第一个结论是释放可怜的汽车修理技工,因为工装裤上的油污不是汽油,而是批树上的分泌物。这位科学家做出的第二个结论,更让人大吃一惊,他把工装裤主人的基本情况描述了出来:此人应该是来自于太平洋西南部的伐木地区,长有棕色头发,身高约5英尺,体重约165磅,年龄约20出头,喜欢纸烟,对自己外表较注重,且惯用左手的伐木雇工。

难以置信的推理

听者感到惊叹,亨瑞齐是怎样通过一条工装裤推出了如此多的信息。他的根据是:因为工装裤左边的兜比右边的撕得更多,而且服装是从左边系扣子的,这可以推理裤子是一位左撇子的。道格拉斯的权树碎片和太平洋西北部的森林木材的一样,而这些碎片正好从右口袋发现。在两个口袋中都有烟叶,说明此人爱抽烟。

对这套工装裤简单地测量,亨瑞齐就得出了穿衣人的体态。口袋的接缝处有几片干净的指甲,这在某种意义上讲,和伐木工人不相符,只能说明此人很注重外表。纽扣处发现了几缕淡棕色的头发,从头发色素形成情况可确定此人年龄是20出头。

另外,亨瑞齐还发现了一条以前侦查员们完全忽略的线索:工装裤上的一个狭长的装铅笔的口袋里,有一个随裤子被洗涤过多次的纸片小卷。虽然上面的字迹被污染,难以辨认,但是经过亨瑞齐用碘酒处理,还是鉴别出了它是一个被登记过的邮件收据,号码是236-L。

邮局追查发现这张50美元的邮件收据,是寄给一个名叫罗伊,奥特端门特的俄勒冈州人的。据调查,此人和他的季生兄弟雷及另一兄弟作从列车劫案的10月11日起,就不见了踪影。调查发现,此人果真是一个左撇子,常做伐木工作,喜欢吸烟,非常注重外表。

亨瑞齐同时检验了爆炸雷管附近的柯尔特手枪。尽管论外表上的号码已被锉掉了,但亨瑞齐知道近年来生产的柯尔特手枪内部还有第二个枪号,卸开枪后,就会看见。警方调查发现这支手枪是由塞特尔商店卖给了一名名叫威廉·艾洛特的人。事瑞齐通过显微镜观察发现艾洛特的笔迹和奥特瑞门特完全一致。

罗伊·奥特端门特三兄弟马上成了通缉犯。尽管赏金是15000美元,同时世界各地的警察局都进行协查,然而三人仍遥无踪影。1927年的3月,一位军官看到通缉令后,发现罗伊·奥特瑞门特和他认识的一名在菲律宾群岛上服役的士兵长得非常像。他把怀疑报告了当地的政府,当月,此人被捕,并被引渡回美国。四月,又在斯图伯威尔地区的一个钢铁工厂的工人中间,发现了改了名字的其他两名暴徒。三人对罪行供认不讳,受到了终身监禁的处罚。

结论

亨瑞齐在这个案件中的出色表现引起了全国的注意,他不但得到“魔术大师”的美誉,更重要的是,他使美国清醒地认识到刑事技术的重要性。

布鲁诺·哈普特曼

时间:1932年

地点:新泽西州,霍普威尔

意义:创新的科学分析是侦破这起世纪大案的关键。

1932年3月1日晚上7:10至IO:40之间,在新泽西,有人利用梯子爬进了著名人物——横越大西洋的飞行员查理斯·兰德伯格上校的家,绑架了他只有1岁7个月的儿子。这是一起残忍的刑事案件,不仅震惊了美国,而且震惊了世界。案件的线索有:一封勒索信,信中索要50000美元赎孩子,并已。还在信中盖了一枚十分少见的编印;窗户下有模糊的足迹;凶手自己制作的梯子;离现场不远处有一把凿子。

最初,案件调查陷入了误区。因为兰德伯格上校相信私人侦探,而不愿意让警方插手。一名中间人约翰·卡顿博士,通过一张布郎克斯报纸和绑架者联系说愿意支付50000元的赎金。于是,在一个漆黑的夜晚,卡顿把赎身金支票及黄金证明书一起交给了一位德国口音的陌生人,此人递给卡顿一张字条,上写孩子在英格兰海岸边的一条小船上,但这消息是假的,孩子没有找到。几个星期以来,侦查人员一直不懈的努力,终于在5月12日,距上校家两英里的海岸线上发现了孩子的已经高度腐败的尸体。查尔斯·米切尔博士对尸体进行了检验,最后证明孩子死于颅脑暴力伤,死亡时间是绑架案发生的当天晚上。

案件发生后,美国森林产品实验室的科学家阿瑟·科勒先生积极参与了此案的物证检验工作,并为案件的侦破提供了很大的帮助。阿瑟·科勒先生1932年时已经是一位著名的木材专家,他关于木材疏松纤维结构方面研究的专着,被译为52种文字。其中有一本是《木材的使用和属性》,对此案有很大的指导意义。案件中的梯子的木材疏松纤维被送到科勒先生这里,需要鉴定使用木材的种类,他很快解决了这个问题。在鉴定报告中,他写到:检材上有金棕色、白色、黑色三种纤维,他推测这些纤维可能来自作案者的衣服。之后,警方各部门间的摩擦升级,大大影响了调查工作。将近一年的时间,没人理会科勒先生的鉴定书。随后,科勒先生亲自来查看案件中涉及到的梯子。他的第一印象是,梯子做工粗糙。梯子上的楔子,是用凿子很随意地撮合上的,显得笨重、粗糙。其他的制造工具还有:刨子、锯子,从痕迹上看梯子的制造者对这些工具使用得很不专业。科勒先生对现场上的凿于进行了检验,但没有确认它是否是制作这架梯子的工具。

艰苦的检验

科勒先生回到实验室后把提取回来的梯子拆了开来。并把每一部分都做了检验分析记录。梯子使用的木材有四种:北卡罗来纳松树、烨木、道格拉斯微本、美国黄松。12和13梯级是同林木材,且被同一台带速为230英尺刨床处理过。如梯级上有四个图针洞,这和梯子的制作无关,说明这种木材以前有其他的用途,四个小眼干净无尘土,说明此块木材没有暴露放置,可能被用在仓库、车间及阁楼上。

另外,北卡罗来纳松树生长在很广阔的地区,科勒先生认为既然这种木材出现在新泽西,那么它很可能是从美国东部被砍伐来的。他向1598家木材加工厂发了调查信,询问刨床的使用情况,石家回了信,说使用过信中提到的刨床。其中北卡罗来纳地区McComeck公司寄来的刨床处理过的木材样本,正好是科勒要找的那种。

因为从1929年开始,这家公司才开始使用每秒230英尺的刨床。显然,这种木材是从那时以后才开始处理的,公司记录显示那段时间里,有损车1——H号松木被用船运往波多马克河以北。

1933年间月19日,也就是科勒接手这一案件的第十八个月,侦探们从这种木料入手,查到了国家木材和木工制品在布朗克斯的工厂,但当公司说他们没有保存买方的记录时,侦探们大失所望。

警方除了在布朗克斯调查木材外,更早期间,还从赎身用过的钱上下过功夫。有记录说赎身时使用的货币在纽约出现过,于是警方通知银行关注这一系列美元的号码,直到1934年9月18日——绑架案过后已经两年了,此系列美元也没有出现过。

一位汽车修理厂的管理员从一优顾客那里收到了一张十美元的货币,他草草记下了此人的汽车牌照号4U-13-41-NY,当这张美元存入银行时,银行立即通知了警方。第二天,布鲁诺·哈普特曼,这位32岁的德国非法外侨立即被拘捕。他的职业是木匠。在布朗克斯地区的地的家中,警方发现了剩下的被登记过的用来赎身的14000美元,但布鲁诺·哈普特曼坚持说,这是他的一个叫爱塞得·费西的朋友的钱。此人已回到德国,并死于肺结核病。

搜查公寓

警方搜查了布鲁诺·哈普特曼的家,在他的车库里发现了一个刨子,刨子上的工具痕迹和梯子上的一致。另外,一名警官把他的小阁楼拆开带回了调查总局,检验发现阁楼地板上的小梁被锯掉了一条,科勒把第16条梯级放到这一部分,小梁上的针眼和梯级上的钉眼完全和为一体。科勒说,通过分析木质及其纹理,证明第16条梯级和阁楼的这一部分在以前是一个整体。

布鲁诺·哈普特曼的笔迹样本被送往亚瑟·效曼·奥斯邦先生那儿,此人在1910年写了一本厚书名叫《疑难文件》,这本书在文件检验里已经成为一种标准,奥斯邦和他的儿子艾伯特都精通笔迹检验,他们两人做出了一致结论,认定哈普特曼就是写赎身信的人。另外,因为兰德伯格上校的仆人中有一名英国人,所以苏格兰法庭受理了这起案件,在调查开始的时候,法庭研究了这枚编印,推断出它是有三个字母组成的汞合金印章,尽管他对此案的侦破没有多大的影响。

在十分紧张的气氛中,开始了对哈普特曼的审判,科勒先生的证据是最明晰最有力的一部分,因为它展示了这个刨子怎样在哈普特曼的车库中发现,并且怎样用它来制作梯子的梯级。在刑事证据方面,辩方彻底崩溃了,1935年2月23日,法庭做出了有罪判决。

结论

1936年4月3日,哈普特曼坐上电椅时,还抗议说自己是清白的。也有人相信他是阴谋的不幸牺牲者,尽管此案有几个十分麻烦的现象——案件开始时有一些特殊的冒牌警察工作——不客观地解释证据,这很可能使陪审团做出错误的决定。

约翰·弗尔瑞泽

时间:1936年

地点:纽约城

意义:在这起美国法庭科学的经典案件中,一根不长于一英寸的头发,帮助侦探们发现了杀人犯。

南希·迪特托年龄34岁,和她丈夫刘易斯住在贝克曼街22号。这是曼哈顿上流社会文学之风最流行的地方。每天,刘易斯都去上班,他是NBC的执行董事,而南希在家里工作,是一名文学评论家,并且还是一名前途无量的小说家。1936年耶稣遇难日,两名家具工人去南希·迪特托家送已经修好的长沙发椅,他们两人抬着沙发椅爬上了南希·迪特托家四楼公寓的楼梯。当看到前门虚掩着时,两人非常奇怪,西奥多·克鲁格大声喊了几声,没人回答,他和他的助手约翰·菲尔瑞泽很奇怪地进到房间里,他们朝卧室看了一眼。其中有张床非常乱,床上堆放着一条条的床单,衣服散乱地扔在地上,克鲁格被浴室的灯光所吸引,他慢慢地打开了浴室的门,南希正脸朝下卧在一个空浴缸内,她除穿一双丝袜外,全身赤裸。她被人用自己的睡衣勒死。克鲁格让他的助手到楼下门卫那里报信,在那里打电话报警。因为死者的身份特殊,所以必须进行细致周密的调查。65个精干的探员在首席检查官助手约翰·莱昂斯的领导下,展开了侦查工作,当尸体被从浴缸里抬出时,一段被切得很整齐的绳子露了出来,从南希腰部的瘀血来看,她被捆绑后强奸,然后凶手割断了绳子。很显然凶手带走了另一段绳子。因为匆忙,他没有注意到尸体身下压的这段绳子。莱昂斯命令手下去调查纽约地区的每种绳子和绳子制造商,但他们却没有认识到这种调查将涉及到三个州和许多公司。在窗罩上,还发现了一种新鲜的绿色油漆,推测是凶手留下的。于是对被雇佣的贝克曼街22号的一些油漆工人进行调查访问,尽管只有一个人在耶稣遇难日那天工作,但是他在谋杀发生时,却不在案发地,其他的雇工可以证明这一点。莱昂斯迷惑了,一切迹象表明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精心计划的谋杀案。杀人者带着绳索而来,作案后又把它带走。可是,楼内却没有人听到任何可疑的动静。南希·迪特托是一个胆小的女人,决不会容许陌生人进来。因此,要么是凶手破门而入,要么是南希·迪特托认识凶手,莱昂斯倾向于后者。

极不寻常的发现

纽约市毒物实验室亚历山大·欧·盖特勒博士检验了床罩。盖特勒是一名训练有素的化学家,诸熟刑事侦查学,他用放大镜研究床罩的每一针,过了一会儿,他发现了上面的一缕很硬的毛发,只有半英寸长。在显微镜下观察,他发现这是马鬃毛,是一种用来填充家具的鬃毛。莱昂斯更奇怪的是,在刚修好的沙发上又找到了马鬃毛的样本。盖特勒鉴定两者一致,既然在这所公寓中没有找到同样的毛发,莱昂斯推断鬃毛一定来自这个沙发,但是因为这种毛太重,它是不能被风吹到卧室里,那么它只能通过人的衣服带进来。尽管不能完全排除是侦探带入的。但莱昂斯认为它更可能是被两名家具工人中的一名带进来的,然而两人都声明说没有进过卧室,难道两人中有人更早时来过这里?

莱昂斯参观了西奥多·克鲁格的室内装饰商店,这是此地唯—一家室内装饰商店。当问起他在耶稣遇难日那天的活动情况时,他回答说,他一直在店里工作,那么约翰部尔瑞泽呢?克鲁格慢慢地摇了摇头,他的助手一直到上午11点50分才来上班,他因为一些事耽误了时间。

莱昂斯更进一步盘问,克鲁格才介绍24岁的约翰·菲尔瑞泽是一个有前科的人,但他正努力改过自新。克鲁格的回答使莱昂斯陷入了沉思。案发的前一天,约翰·菲尔瑞泽陪着克鲁格一同去南希·迪特托家搬沙发,已认识了南希。因此,如果约翰·菲尔瑞泽在那天去了南希家,南希会把他当做熟人。

回到局里,他调出了约翰·菲尔瑞泽的档案,里边记录他因盗窃四次被捕,并坐过两年牢。更值得注意的是,1974年,他被记载有精神病,主要症状是产生幻觉和狂想。这种人是他自己最大的敌人。

一场无情的精神战展开了。每天侦察员都在家具店和约翰·菲尔瑞泽聊天,讨论棒球和其他问题,只字不提凶杀案。这样做的目的是,消除他的障碍,慢慢鼓励他说出凶杀案的真相。约翰·菲尔瑞泽在恭维和奉承之下,终于放开了妄想和幻觉的野马。在侦察员的暗示及提示之下,他说出了案件的真相。莱昂斯意识到约翰·菲尔瑞泽就是凶手,于是他开始四处搜寻犯罪证据。

突破

在4月17日,终于找到了证据:南希身下发现的那段绳子是纽约市宾夕法尼亚州地区汉诺威·考德公司的产品,公司的销售卡显示这种用墨西哥热带植物纤维做原料的特殊绳子被广泛地销售到纽约市的各个地区。其中一位批发商引起了侦探的注意,此绳子曾经被售给西奥多·克鲁格室内装饰商店。

4月对日,莱昂斯命令传讯约翰·菲尔瑞泽。前几个小时内,他完全否认凶杀和自己有关。但当莱昂斯提到了绳索及其长度时,极度紧张的约翰·菲尔瑞泽彻底的崩溃了。他坦白地交待了一切:自从见到南希·迪特托,他就被她的美貌深深地迷住了,他相信南希·迪特托对他也有兴趣。案发当天,他以送沙发为由进了南希·迪特托的家。

进了房间后,他诱骗南希·迪特托说应该把沙发换个地方,于是把她骗进卧室,之后他企图诱奸。但是南希·迪特托拒绝他下流的要求,恼羞成怒的约翰·菲尔瑞泽压倒了南希·迪特托,并把一块手帕塞入了她的嘴里,还用绳子绑住了她的双手,勒她的脖子。最后他把她拖到浴室,割断绳索逃走,走时南希·迪特托还有一丝气息。

辩方的关于杀人只是约翰·菲尔瑞泽精神一时错乱的说法对有罪判决毫无意义。如果只是一时的错误,那么约翰·菲尔瑞泽自带绳索及刀子如何解释。所以他入室的目的就是强奸,被拒绝后就变成了一位杀人狂。法庭判决约翰·菲尔瑞泽有罪,1937年1月22日执行。

结论

盖特勒的鉴定对案件有很大的贡献,他的助手哈里·施瓦特兹博士接受了多家新闻机构的采访,他详细地阐述了在20世纪,科学技术是怎样奇迹般地被运用到了缉拿凶犯的工作中来的。

塞缪尔·摩根

时间:1940年

地点:英格兰,弗思

意义:这是一个利用纤维侦破的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案件中成功地利用了一块织物碎片包含的信息。

1940年11月2日晚6:30,一个13岁的名叫玛莉·黑根的小女孩从利物浦的北部沿铁卢地区的家里出来买报纸,她再也没回来。五个小时后,搜索人员在铁道边的一个水泥洞壁里发现了她的尸体。她被强奸后勒死。

在她身边放着晚间版的“利物浦之声”。詹姆斯·福斯博士是普雷斯顿西北地区法庭科学实验室的领导。他在当天晚上被请去勘查现场。他注意到尸体的身边有一块绷带的碎片,看起来像一块带血迹的包裹指头的绷带。

福斯博士检查了尸体,尸体颈部有一枚无鉴定条件的血指纹。既然尸体身上没有出血,他推断血指纹和绷带都应该是凶手所留的,而且很可能是一位手部受伤的人干的。

实验室分析表明,绷带有两种成分:外部的防水层和内部防感染的绷带层,内层的抗生素是叮咬黄,这是一个重要的线索。因为战争时期,这种药品的使用范围有限,只限于军事地区。福斯博士怀疑凶手可能是一个现役军人,并且拇指受重伤。调查方向迅速转向附近的皇家弗思军营。发现一名名叫级塞尔·摩根的士兵,在9月下旬开了小差不知去向。他还被怀疑袭击过当地的另一个名叫安妮·麦克维蒂的妇女。

至二月3日,缀塞尔·摩根在伦敦被拘审。他的右手拇指有严重的割伤。[奇`书`网`整.理提.供]他被送回滑铁卢时,首先被指控袭击安妮·麦克维蒂。一名监狱医生检验了他的拇指认为是可能被金属钩划伤的,已经受伤有五到2个月。

警方调查时,摩根的嫂子承认自从他开小差后,一直帮他隐瞒事实。她回忆,在10月对日,她替摩根包扎受伤的右手拇指,他说是被金属钩划破的,第二天她又给他换了一块新绷带,这次还加了些药膏,每次使用的绷带都是摩根部队发的卫生包内的。幸运的是,她还有一些绷带和药膏。她把两者都交给了警方。她说自从11月2日下午4点后,就再没有看见摩根。离开时他说想从他的一个名叫詹姆斯·肖的姐夫那里借些钱。

致命的邂逅

肖承认在11月2日晚7点至8点期间,在皇家旅馆见到过摩根。他的另一个兄弟弗朗西斯·摩根当时也在场。大约晚7:35,摩根气喘嘘嘘地跑了进来,他的拇指流着血。弗朗西斯·摩根用战场上使用的纱布替他进行了包扎。之后,他向他们借钱说要离开这里,两人把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了他。

警方给自己提出了一个问题:如果按推理,摩根在7:00左右杀死了玛莉·黑根,一个小时是否够到达皇家旅馆?一个简单的计算给了他们确切的答案。

有转机的是,摩根沮丧地承认,他本不打算杀死玛莉·黑根,只是想抢劫。但在阻止她尖叫时,意外地杀死了她。非常奇怪的是,摩根的供词中没有提到性侵犯。鉴于供述的特点——易供也易翻供。詹姆斯·福斯博士决定强化他的刑事技术推理。

他把现场发现的绷带和摩根嫂子提供的绷带进行了比对检验。两者完全一致,并且和从摩根身上发现的未开包的战场上使用的绷带也一致。以上三者和弗思兵营提供的简易绷带完全一致。但这也有缺陷:战时,这种绷带在利物浦有成千上百,很难证明案件。但有一个重要的新发现,摩根衣服上附着的泥土微粒中的微量元素含有锰、铜及铅,与现场洞堡地上的泥土成分元素一致。

詹姆斯·福斯博士突然发现了新的线索。他注意到,洞堡处的绷带和摩根那里得到的完全一样,两者都是双针编织的,而兵营里提供的绷带都是单针编织的。詹姆斯·福斯特地请教了纺织品工程师罗纳德·克布拉木特里先生,克布拉不特里指出摩根手上的绷带是手工缝制的,且缝制不算精致,而从兵营里找出的其他绷带是机制的,且做工精良。摩根使用了这种特殊的绷带,也就暴露了自己。1941年2月以日,开始了对摩根的审判。他果然翻供,说是警察迫使他认罪的,但对于法庭的物证他无法解释。经过一个星期的审判,摩根被判死刑,并于4月4日被处以绞刑。

结论

无疑,确定摩根有罪有一些侥幸的因素,但另一个重要因素是先进的实验室分析,封住了犯罪分子摩根逃跑的道路。

约翰·沃莱曼

时间:1958年

地点:加拿大,埃德蒙斯顿地区

意义:这是第一起使用中子活化分析侦破的案例。所谓的原子证据起了决定性作用。

1958年5月1日傍晚时分,16岁的小女孩加埃塔恩·布查德离家去埃德蒙斯顿地区的新布朗斯威克镇上买东西。直到8点钟还没有回家,他的父亲非常着急,就给朋友们打电话询问孩子可能去的地方。有几个朋友提到了约翰·沃莱曼的名字。这个男孩今年20岁,是一名兼职的萨克斯手,家住马达瓦斯卡边界。几个月前的一个舞会上,他和埃塔恩·布查德相识,两人开始交往。

那天晚上,布查德先生为寻找埃塔恩,曾找过约翰,沃莱曼,他当时在一家报纸印刷厂值夜班。这个年轻人看起来很坦诚,他承认曾和埃塔恩约会过,但最近他没有见过她,因为他和另一个女孩定了婚。

当布查德回到家时,仍然没有女儿的消息。晚上11点时,他给警方打了电话,然后又去寻找。他听了几个朋友的建议,去城外的一处早已经废弃的卵石砌成的采煤厂去寻找。这里通常是情侣们停车亲热的场所,但今天却没有一辆车。布查德停下了车,手拿电筒,在漆黑的地面上寻找,几个钟头后,手电筒落到了一双毛面皮鞋上。他马上认出这就是女儿埃塔恩的皮鞋,又过了一会儿,他终于找到了已经停止呼吸的女儿。尸体的前胸、后背被连刺几处,抛在了这个漆黑的采煤厂。距尸体不远处有一团血迹和一趟车轮印记。说明这是凶杀的第一现场,在轮胎印灌制石膏模型时,一名勘查现场的警官发现了两块绿色的油漆碎片,其中一块仅比大头针针头大一点,另一块稍大,像心形。这些显然是从车上掉下来的,可能是被加速的轮胎弹起的卵石击落的。

第二天,警方对布查德的活动情况进行了调查。在下午4点,她从商店买了一些巧克力,没多长时间,有人看见她和一名开淡绿色鹿蒂亚克车的司机在谈话,可能是1952型,一个小时后,死者的两个朋友看见她坐在一辆淡绿色鹿蒂亚克车上,在5点到6点之间。另一个目击者看到可能是同一辆淡绿色的车停在卵石采掘厂附近。法医检验死者是多处锐器伤致死的,无强奸迹象。从胃内巧克力的消化程度看,死亡时间不超过7点。

性骚扰

可能是布查德先生知道自己女儿生活方面不检点,他感到十分难为情。在警方调查埃塔患失踪情况时,他没有把约翰·沃莱曼提供给警方。可死者的朋友们谈到了这位小镇上的知名的舞男约翰·沃莱曼先生,他有一个怪癖——性要求遭到拒绝时有一种变态的处理方法。这些信息引起了警方的注意。更令人兴奋的是约翰·沃莱曼最近买了一辆1952型的淡绿色的庞蒂亚克车。

就像布查德先生一样,警方立刻抓紧了对约翰·沃莱曼的调查。在进行正面接触之前,警方先搜查了停车场,发现约翰·沃莱曼的庞蒂亚克车很新,但是在客人乘坐的一边的车门下,有一块油漆掉了,正好是心形。经过检验,现场的微量漆片和车上的漆片两者在成分上一致。

约翰·沃莱曼对待他的审讯者显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他始终坚持说他有几个月没有见过埃塔恩。他对于目击者曾看到过死者坐在他车里的证言表现出冷嘲热讽,说,“因为我有淡绿色的庞蒂亚克车就被怀疑,那么埃德蒙斯顿地区的警察局长也应该被审问,因为他也驾驶相同牌子的车”。甚至当警探们提到了心型的油漆碎片时,也无法打碎他的心理平衡。

成蒂亚克车却揭开了案件的秘密,车内的一只手套里有一块嚼了一半的已被唇膏污染的巧克力,而且这种巧克力和死者生前买的巧克力相同。如果这还不足以让约翰·沃莱曼供述,埃德蒙斯顿地区的停尸间里的一切给了他致命的一击。

第二次尸检时,警探们发现了重要的线索,在女孩的指甲上缠绕着一根头发,有25英寸长。很可能是在和凶犯搏斗过程中从凶犯头上揪下来的。为了验证是否是重点嫌疑人的头发,警探们把注意力转到了当时尚有争议的原子时代的副产品——中子活化分析上。

中子活化分析是一项复杂的技术,检验时先把样品制成胶囊,然后注入原子核反应堆里,用中子进行轰击,使它发生辐射,随后测量辐射原子的分裂几率。这样就可鉴别样品的微量成分。把约翰·沃莱曼头上取下的头发样本和死者的头发,以及现场发现的头发通过这一过程来测定硫、磷的比例,发现死者的头发是2.02,约翰·沃莱曼的头发和死者手上的这根头发则分别是1.07和1.02,显然死者手上的这根头发不是死者本人的,而非常接近约翰·沃莱曼的头发。

自信的辩护人

面对辩方的激烈反对,1958年11月4日,当约翰·沃莱曼站在埃德蒙斯顿地区的法庭上受审时,法庭仍然决定承认这一革命性的证据。约翰·沃莱曼辩解说自己无罪,他好像很自信,陪审团不会不关心新闻界对原子证据的看法。但是,当一些科学家作为专家证人解释这种新的技术以及整个检验过程时,法庭的态度明显倾向于约翰·沃莱曼有罪。最后,当约翰·沃莱曼发现法庭态度变化如此大时,他忽然收回自己的无罪辩解,承认自己杀了埃塔恩。但解释不是故意杀她的,他说是埃塔恩首先挑逗他,但后来她又改变了主意。他自己最后的记忆是一阵挣扎,之后一切朦胧不清了。约翰·沃莱曼最后的孤注一掷终告失败,他被判死刑,后改为缓期执行。

结论

中子活化分析非常灵敏,它可以检验出1英寸长的头发中的14种元素。科学家认为100万人中,只有两人9种元素可能相同。但是中子活化分析价格昂贵,而且需要进入原子反应堆。随着其他新技术的出现,这种技术越来越少用了。

切斯特·韦格

时间:1960年

地点:伊利诺伊州,斯塔维德罗克

意义:木科学地使用刑事技术及其仪器,几乎使一起大案中的凶手漏网,幸运的是更有能力的科学家避免了这起几乎失败的公正。

在斯塔维德罗克国家公园,发生了一起举国震动的凶杀案。三名富有的社会活动家被抢劫杀害,她们分别是莉莲·奥订太太、尼尔德瑞·琳达科维斯太太和弗朗西斯·摩菲太太,三人均是著名实业家的妻子。1960年3月伤口,在公园的一个门房中,发现她们三人被藏的尸体,尸体用绳子绑着,腰部以下赤裸。不远处坚实的雪地上,扔有一根长三英尺长的带血的树枝,分析应该是杀人的凶器。尸检证明死因是头骨粉碎,脑组织受损。但是,奇怪的是无强奸迹象。这说明死者杂乱的衣物是凶手为了转移侦查视线而伪装的。

因为死者的尸体在公园的门房中,所以侦探们把视线集中到了公园的工作人员和一些客人的身上。其中嫌疑最大的是对岁的韦格,他是门房的洗碗工,其他雇员回忆,案发的当天曾看见他的脸上有抓伤,韦格自己解释说是刮脸时不小心擦破的。

在韦格的物品中,警方发现了一件带血的皮甲克,并把它带回实验室检验。与此同时,韦格被调查,他同意接受心理压力测试仪的检验,检验者是来自斯普林菲尔德地区国家警察局的。测试时围绕的问题是他和这起凶杀案是否有关系,韦格否认,测试结果显现韦格的回答是正确的。不久,实验室的分析报告也出了结果,皮夹克上的污迹是动物血。警方极不情愿释放这名重要嫌疑人,之后,他们对他进行再次的心理测试,他又一次通过了检验。这次,彻底排除了对韦格的怀疑,而且公园所有的职工也被排除了嫌疑。警方认为三名死者可能死于临时起歹意的盗贼。特别是热莲澳汀太太的两枚戒指没有了,推测可能是被凶手偷走了。于是警方通知当地的当铺注意这一线索。但没有一家当铺收到这样的戒指。这并不惊奇,因为这个难以琢磨的戒指根本没有被偷走。最后被发现在死者的手套里,可能是死者在被害前把装有戒指的手套塞到了外套的口袋里,才没有被抢走。显然在陌生人接近之前,她已经感到了恐惧。

粗糙的调查

到目前为止,很显然侦查不彻底。被谴责的警官们对争论激烈的戒指事件束手无策,实验室的警察长被迫辞了职,他们认识到对物证的收集及鉴定出了错误。于是重新鉴定用来捆绑死者的麻绳,开始认为这是一种普通的绳子。可一名政府的官员发现这根麻绳有二十缕线编织,和门房的其他绳子有相同的线缕。制作厂方是肯塔基公司。厂方肯定在伊利诺伊州只有斯塔维德罗克国家公园一个地方有这种绳子。

警方又把侦察方向集中到了公园的门房。在工具房里,他们发现的绳子不仅长度和现场的吻合,连结绳的方式也和现场的一样。使用这种绳子的人很快被列了出来,其中使用最多的是韦格。他的甲克又一次被送去分析。这次进行鉴定的是华盛顿联邦调查局所属的刑事犯罪实验室,那里的科学家作出的结论是:血痕是人血痕,而且很可能是三名死者中一个人的血。

韦格成为重点嫌疑人。然而他已经两次通过心理测试。但还是决定对他进行再次测试,这次是让更高一级的专家约翰·里德先生进行鉴定,仪器清晰地显示韦格否认自己就是凶手的回答是一种欺骗。

另外的一个证据出现了,1959年秋,三人被杀之前,一名女孩被强奸,而且也被相同的绳子捆绑过。通过照片辨认,她认出韦格就是作案人,女孩告诉警方,在她被强暴的过程,韦格日含一颗子弹,并警告说不许她把发生的一切告知任何人。这一有利的证据,再加上已得到的血痕以及心理测试的结果使韦格认罪了。1961年3月3日,韦格承认谋杀了莉莲·奥订,被判终生监禁,对另两个被害人案件的起诉,警方认为没有这个必要,因为他已经认罪伏法。

但是,他是怎样骗过心理测试仪的呢?有人问约翰·里德先生为什么他成功了,而另两次却失败了?他是这样回答的:这很简单,仅仅是个技术问题。关键在于知道怎样有效的使用这种仪器。

韦格也被问了同样的问题。他作出了完全不同的回答:“在前两次实验之前,我正好吞下了大量的阿司匹林,并且服用了一瓶古柯碱,它可以使人平静。最后一次实验没有这么做的原因是我事先不知道要检测。

结论

据调查,一些类似于斯塔维德罗克国家公园凶杀案件侦破中出现的失误,均是因为犯罪实验室工作的失误。于是当地立法机关解散了当时不合格的实验室。目前,伊利诺伊州的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是美国一流的。

斯蒂温·布拉德利

时间:1960年

地点:澳大利亚,悉尼

意义:为了侦破这起令全国震惊的大案,澳大利亚的警方聘请了地质学家、医生、科学家和重要的公众代表,组成刑事技术小组,共同努力,并肩作战。

悉尼郊区有一对普通的夫妇名叫巴扎尔和弗里达·索恩。1960年6月1日,他们获得了10万澳大利亚镑的乐透奖金(ZI0000美元),这一新闻使得这对普通的夫妇成为了新闻人物。六个星期里,兴奋一直伴随着他们。然而不幸却悄悄地降临,7月7日,他们7岁的儿子格瑞姆在上学的路上被绑架了。

那天早晨,有一名操浓重外国口音男子给索恩夫妇打电话。声称如果想孩子安全回家,必须支付2.5万镑。下午少硼,他又打电话重复他的要求,然后迅速挂断了电话。目的是防止警方的电话追踪,这是凶犯和被害人家属的最后一次联系。

第二天,在离市区较远的一个垃圾场内发现了格瑞姆的空书包。但却不见孩子的踪影。一名目击者报告说,一辆1955年产的兰色的福特CustOInline汽车,在绑架案的当天早晨曾在索恩家门前停过,这为侦察提供了线索。但事实又令警方改变了乐观。在新南威尔斯州登记注册的这种车牌,不下5000辆。

每过一天,索恩生还的希望就减少一分,这一切都得到证实。五个星期后,8月16日,在离他家十英里的地方找到了孩子的尸体,尸体被一条毯子裹着。他被窒息并摔打致死。科学调查局负责寻找痕迹物证。索恩的衣服上附着一种品红色的像泥土一样的物质,这种物质的重要意义可能会在以后体现出来。包尸的毯子缺一条穗状花絮。上面有动物和人的毛发,死者的夹克和裤子也是这样的。在鞋和袜子周围,霉菌已经生成。在衣服上还发现了植物性的物质。

所有这些物证将被进行连续的检验。政府医学博士凯莫若恩·科瑞姆先生负责这项工作。通过检验发现:四种毛发中三种是人发,一种几乎可以肯定是狮子狗的毛。耐威尔·怀特博士说鞋子上的霉点有四种,可能是因为尸体周围环境的原因,它已经生成六个星期之久,说明索恩被绑架之后就遇害。

悉尼地质学和矿物博物馆的馆长对这种粉红色的物质进行了鉴定,这是一种在澳大利亚房屋建筑中使用频繁的一种胶泥。所有物质中只有植物性物质没有鉴别出。因为种类和数量的关系,国家干燥标本集的全部标本都被借助来检验。到9月中旬,所有的尸体上发现的树叶种子及少量树枝都已作出鉴定。其中一种是十分稀有的丝搞种子。因为这种植物在尸体周围是不生长的,所以对提供侦查方向大有帮助。

公众的控诉

侦探们重新分析了这种粉红色的胶泥。如果这种胶泥是正在施工的建筑中使用,同时它还和这种丝相在一起,那么就可以建立有价值的联系。于是警方通过广播传媒向公众摆放,鼓励人们如果知道这种情况就向警方报告。结果立刻见效,一名邮差说他在送邮件的路线上,曾见到过这种特殊的建筑。这栋粉红色的房子在摩尔街28号克朗塔夫,特别符合这些特征。在这栋建筑的车库门的另一边生长着丝柏和其他植物。这些植物的微量物证在孩子的尸体上都找到了。这里的居民都是最近搬过来的,不久他们都被排除了嫌疑,最后只剩下一名最近搬来的雇员。

斯蒂温·布拉德利(他的真名叫伊斯塔文·巴拉诺)是一位匈牙利移民。在绑架案发生的那几天他出去了,邻居们肯定他说话的口音很重,有一辆兰色的福特Customline轿车。此人对他的狮子狗十分用心。在他的家里,侦探们发现了一张旧的照片,显示他和家里人喜欢野餐,他们坐在一张毯子上,而这条毯子正好是包裹着索思的那条毯子。侦探们甚至发现了照片上的那条毯子也缺少一条穗状花絮,这条花絮被撕下来放在不引人注目的地板上。

有消息说,在9月20日斯蒂温·布拉德利便把他的福特车买给了一位旧车窗。侦探们听到了这一消息后,立刻去找了旧车商。在那里,有很多车,侦探们找了两个月前放在那里的福持轿车。科学家们对车进行了仔细的检查,发现在汽车的行李箱里有粉红色微量物质,经鉴定和索恩尸体上的物质成分相同。

通过旅游代理商,侦探们知道斯蒂温·布拉德利和他的家人已订了去英格兰的定期轮船海姆罗亚号,船于9月26号已起航,现在船已到科伦坡杰伊汉。在离开前,他把他的狗留在了兽医院。科瑞姆博士检查了这条狗身上的毛,他断定和死者衣服上的其中一种毛是一致的。侦探们飞往科伦坡,当布拉德利的船到达那里时,侦探们已经在码头等着他了。稍稍耽搁后,他被引渡回澳大利亚。在返回途中,他声称索总是在行李箱里意外窒息而死的,但是他的这种说法却无法解释孩子的头骨是怎样粉碎的。后来,布拉德利翻供了,但是已经无济于事。1961年7月对日,他被判终身监禁。

结论

因为澳大利亚过去从未发生过绑架——这是30年前发生的催—一例。格瑞姆·索恩的案子一开始令许多媒体十分热衷,在他被绑架的一个小时里,国家的每个新闻台都播发了这一消息,是否这样刺激布拉德利杀死了孩子,已经不得而知了。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种媒介的大肆渲染无助于找回孩子。

罗杰·佩思

时间:1968年

地点:英格兰,伯朗姆莱

意义:这起恐怖的谋杀案,揭示了现场纤维的收集活动在刑事科学技术中的意义是空前重要的。

1968年2月7日晚8点过几分,刚结婚不久的伯纳德·约瑟夫回到伯朗姆莱州的家中。进屋后,他在黑暗中打开了灯。顺手把雨衣和公事包放在长椅上,然后呼唤自己妻子克莱尔的名字,但没有任何回应。他感到很纳闷,于是他进人卧室,也没有马上看到妻子,突然,他发现床下伸出一条腿,这才看到克莱尔脸朝下趴在地板上,喉咙被割了一条很宽的口子,身上还穿着丈夫送给她的桃红色的羊毛衫——这件衣服可能在追捕凶手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

尸检是由詹姆斯·金马伦教授进行的。死者的喉咙被尖刀刺至脊骨,右手上的伤说明克莱尔为了生存进行过殊死的搏斗。尸检还发现,被害者是先被勒至昏迷,然后被有锯齿的尖刀刺死。詹姆斯·金马伦教授分析死亡时间是下午7:15左右。迹象表明死者没有受到性侵犯。房间里没有找到凶器,但第二天发现,死者家中有一把带锯齿的8英寸长的切面包刀不见了。

案件的调查由约翰·埃明斯警探负责。在死者生命的最后时刻,时间是下午的5:45分,她的婆婆还给她打过电话,两人谈了大约15分钟。通过厨房里有一大碗已经准备好的晚餐原料,警探推断,下午6.7点时分,克莱尔正在准备晚餐,被进来的凶手惊动,因为没有发现暴力侵入的迹象,推断凶手可能是一个熟人。他的这一个推理被厨房的丰杯咖啡证明了,另外还有一碟小甜饼。约翰·埃明斯警探注意到小甜饼是从桌边一个新打开的袋子中取出的。这么正式的待客方式意味着来访者不大可能是亲密的朋友。

暴力倾向的背景

埃明斯警探通过对死者的朋友和亲属的调查,很快查到一个叫罗杰·佩恩的26岁的银行职员,他曾因袭击妇女被判过刑,佩恩夫妇与死者很熟,1968年1月曾拜访过死者。佩恩夫妇来克莱尔家时,身穿一件绿色的汗衫,外面披着外套——后来这身衣服成为侦破证据。一个星期后,也就是1月15日,克莱尔开始了电话接线员的工作,从那时起,她开始穿死时穿的那件桃红色羊毛衫,在这之前,从1967年6月份左右开始这件羊毛衫一直放在手提箱内。

警方接触罗杰·佩恩时,发现他手上有多处抓伤。他解释说是前几天和他妻子争吵时造成的。警方让他提供2月7日的活动情况,他说:那天早上他身穿在洗衣工人那儿刚熨好的衣服,去伦敦参加一个工作的招聘。罗杰·佩恩问他头上的操伤,他解释说,当天回家的路上,他决定去探望母亲,他的车在路上抛了锚,修车的发动机时,发动机的盖子滑了下来划伤的。过了一段时间后,他修好车子继续上路,向他母亲家驶去。根据他第一次的陈述,推断佩恩是在6点以后的某一个时间到达他母亲家的,在那里仅仅停留了几分钟,而他说是下午六点三十分才到达的,一小时后离开的。返回时,车子又坏了,这次车子更难修理,所以下午915才回到家。第二天,他把衣服送到洗衣房那里。

埃明斯对他所说的话一句也不信,他咨询了首都警察局资格最老、最有威望的官员玛格丽特·佩雷拉先生,他分析,佩恩的衣服和帽子上都有血迹,血型是A型,和佩恩的血型相同(克莱尔的血型是较少见的AB型),现场发现的咖啡杯又一次引起注意,从林边取下的唾液样本,经检验含A到物质。这就意味佩恩可能用这只杯饮过咖啡。但这种几率在普通人群中是百分之四十二。

血清学检验得出的非逻辑性的结果,比已经收集的纯粹的纤维证据更具有说服力。克莱尔特殊的桃红色的衣服是由毛茸茸的羊毛织成,这种羊毛很容易脱落。这些纤维易产生荧光。在紫外光下很容易观察——这使佩恩作案后去洗衣房成为一个笑话,衣服的表面清洗了,但是衣服的线缝和缝边没有完全清洗到。所以从他的衣服上找到了不少于61根桃红色的纤维,没有一种纤维佩恩可以解释是1月份到死者家时留下的。值得注意的是,克莱尔在佩恩拜访她一周前一直没有穿过这件羊毛衫。更有力的证据

这次成功,在某种意义上刺激了佩雷拉先生去仔细的寻找死者身上是否有佩思衣服上的纤维。这件桃红色的衣服却很令人失望,因它的羊毛质地,使粘土的纤维很难检验,但是克莱尔挂在前门内的雨衣上,却有许多纤维,可能是来自佩恩外套的。雨衣上的其他纤维和他衣服上的纤维吻合,因为这些纤维都很普遍,所以没有特殊的价值。在佩恩的家里,侦探们发现了一条已磨断的红围巾,克莱尔的雨衣上有20种纤维和围巾上的相吻合,还有一根纤维在死者的拇指指甲里发现。

因为有如此多的纤维证据,现在是扩大搜查范围的时候了。埃明斯认为佩恩驾驶他的莫里斯l100车离开了公寓,他随身带着刀子。如果作案过程是这样,最可能藏刀的地方是驾驶员车门的袋中。推理很快得到了证明,检验车门的袋底果然发现了AB型血痕迹。警方对血痕又进一步作了PGM酶型检验,而与AB血型相联系的PGMZ-l——和克莱尔的一致,这种几率是1/80。显然,佩恩想在车门上擦去血迹。在车的其他部位,甚至是已洗过的地方,非常微弱的血迹也检验了出来。在车厢地板上的碎物中也发现了几种纤维,和死者家中的尼龙地毯上的纤维一致。另外,还有许多她衣服上的纤维。当佩恩被控犯有谋杀克莱尔的罪行时,还没有其他被告人像他一样面对如此多的法庭科学证据。这是一起完全没有回旋余地的案件,他的律师也发现完全不可能胜诉。1968年5月24日,佩恩被判终身监禁。

结论

这起谋杀案件的侦查已成为法庭科学的经典案例。这是督察埃明斯最主要的一个案子,他自己也认为这是一起最成功的案例。

杰弗里·麦克唐纳

时间:1970年

地点:北卡罗莱纳州,费耶特维尔

意义:在这起耸人听闻的致命的幻觉谋杀中,联邦调查局的分析家克服了现场物证缺少的困难,为起诉提供了充分的证据。

1970年2月17日上午4:30,军队的警察接到了一个紧急电话,命令他们速赶到军医杰弗里·麦克唐纳上尉家。此时上尉的家已成为一个惨烈的现场:麦克唐纳上尉和他的妻子柯莱特倒在大卧室的地板上;柯莱特已经死了,窗帘搭在她的胸前,她身披一件已经被撕得千疮百孔的蓝色睡衣;麦克唐纳奄奄一息,已不能活动;床头有三个血字迹PIG;走廊上,他们的女儿同样被砍得支离破碎。

军队警察草率而匆忙地冲进了现场,粗心地践踏了脚下的证据。但当事人麦克唐纳上尉可清楚地回忆起当时的经过,据说他正在起居室的长椅上睡觉,突然被妻子发疯一样的叫声吵醒,黑暗中他看见四个嬉皮士站在他的面前,三男一女,嘴里嚷着,“……杀死这个猪”。当时麦克唐纳大骂这些入侵者,他们就用冰锄殴打他,为了保护自己,麦克唐纳把蓝色的睡衣包在手上,但还是被多处打伤,昏了过去。

过了一段时间,当他苏醒时,忍着伤痛跌跌撞撞地走到另一个房间查寻自己的亲人,看到女儿后,他想用人工呼吸救活两个女儿,但已经无济于事。他找到妻子,一把小刀插在她的胸前,他拔下刀扔在地上,用自己蓝色睡衣盖在她的身上。然后打电话求救。

这是一起疯狂残忍的凶杀案。柯莱特胸部被刺了二十多刀,头部因六下重击而粉碎,两只胳膊也因阻挡致命的攻击而骨折;两个孩子中,两岁的克里斯顿身上有三十三处刀伤;五岁的金伯利身上也有多处刀伤和重创;比较之下麦克唐纳受的伤最轻。在进行医疗之前,他还详细的提供了袭击者的具体情况。之后,侦探威廉·艾沃瑞和弗朗兹·格雷伯纳仔细研究了生死搏斗的现场,却发现了许多可疑之处,这是一个离奇的案件。长椅旁边,也就是麦克唐纳所说的回击的地方,一盏灯居然直立在那里。咖啡桌上和旁边的地板上有一些打开的杂志。地板中间还有一个空的花瓶,无任何破损。经验丰富的侦探一看现场就有伪装的成分。为什么这帮袭击者允许麦克唐纳——推一的目击者——活着?

曼桑的模仿者

艾沃瑞陷入了沉思,难道真有这样一群暴徒,还是麦克唐纳自己捏造了事实?——有很多充足的理由可以得出这样的疑问。地板上的杂志中有最近出版的《绅士》,书中大量报道了加里福尼亚州的曼桑大屠杀,那起案件和这起案件有着相似之处——有杀人痛好的厌世者常依赖迷幻药刺激自己——这很显然是导致惨剧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麦克唐纳一直有凶杀活动的意图,那么这篇杂志上的文章对他将有启示作用。

另一个疑点是,麦克唐纳高度近视,他需要眼镜才能驾车和读书。如果他在很黑的起居室内睡觉,他怎能在如此嘈杂的几秒中内看到凶犯的详细情况?再者,当军队警察到达现场时,屋子里的灯是黑的,难道他打求救电话不需要灯吗?

还有更可疑的地方,床头上的字是用一种树脂手套蘸血写成的。这种手套是外科医生常使用的。手会被在床头写“PIG”三个字母的那个人匆忙脱下时撕破。麦克唐纳从他妻子胸前拔下的小刀被扔在地毯上,上面没有指纹。当柯莱特被从地毯上拾起时,更有力的证据出现了。

她的身体下面有几根蓝色的线,而据麦克唐纳所说,他找到妻子时是把蓝色的睡衣盖在她的身上的。同样在大卧室里也发现了八十一根蓝色纤维。更重要的是一根沾满血污的剥了皮的大木棍在后门被发现。在附近的灌木丛中,侦探还发现了一把小刀和一个冰锄,但两者都被清洗过。

这些蓝色的纤维在屋子里随处可见。在金伯利的卧室里有十几根以上,其中一根在死者的指甲里被发现,两根在克里斯顿的卧室被发现。经显微镜分析,所有的蓝线都和麦克唐纳睡衣纤维一致。最令人不解的是唯—一间没有发现这种蓝纤维的起居室,居然是那间麦克唐纳所说的和歹徒搏斗的屋子。

现场的三个卧室里均发现品红色的喷溅血迹。每个家庭成员的血型不同,所以可以分析出死者在家中的活动情况,尤其是麦克唐纳的活动,他的血仅在两个地方被发现,一个是厨房——在橱柜旁边还发现了一双军用的外科橡皮手套;另一个地方是浴池边污水槽。侦探们推测麦克唐纳杀了全家,又用刀挫伤自己。

侦探们没有发现有启发意义的血迹。根据麦克唐纳的陈述,他用了两部电话求救,但是,没有一部电话上有血迹和指纹。他所说的被刺倒的地方也没有血迹。在起居室里惟一沾有血迹的地方,是一副眼镜和《绅士》杂志,这对于一名受到冰锄袭击的人来说,失血量未免太小了。

5月1日,军方感到指控麦克唐纳谋杀的证据已经充足,但随后的调查显示这只是一些证据目录——许多重要的微量物证被忽视或被破坏——1970年10月,所有指控不得不中断。麦克唐纳离开了军队,他在一次电视讲话中露面,他十分得意的开着玩笑,大骂军方对他的态度,同时他对家中遇到的不幸只轻描淡写地谈了一些,这种铁石心肠的表现触动了警方,此案再次引起警方的重视。

联邦调查局的介入

他的睡衣被送到了华盛顿联邦调查局实验室。在那里,分析家保罗领坦伯先生有了新发现:冰锄戳的北个洞都是圆形的,较整齐。如果要形成这种洞,睡衣必须是静止的。然而,他推理:如果麦克唐纳用它包着手来保护自己,避开攻击,这种润可能形成吗?同样无法解释的还有,在两块撕开的睡衣上有大量的血迹,当把这两块拼在一起时,两块血迹的形状正好吻合,这说明睡衣是血迹形成后被撕开的。这一事实和麦克唐纳所说的他在发现妻子死后把睡衣盖在她身上又不符合。

另外,把睡衣以一种特殊方式折叠,斯坦伯被证明了锄扎了二十一下怎么能形成四十八个破洞。而柯莱特身上恰好有二十一个伤口,这为大陪审团于1974年以谋杀三个人起诉麦克唐纳奠定了基础。

之后各种争论、建议不断,直到1974年,即案发后9年半,麦克唐纳才被送上北卡罗莱纳的法庭。

无疑,最精彩的场面出现了。控方布赖恩·默代尔先生和詹姆斯·布莱克本先生现场重演麦克唐纳的所谓遇害过程:默代尔用睡衣上半部分包住手,努力去挡布莱克本的冰锄攻击,结果很麻烦,在默代尔的手臂上形成了很小的伤口,但是睡衣上有两点特征很明显;第一,睡衣上形成的所有洞不规则而且有锯齿,并不像麦克唐纳的睡衣上的洞那样整齐。第二,默代尔的刺伤并不严重,而当麦克唐纳到医院时,他的手臂上没有一处伤。麦克唐纳在给自己辩护时,除了急躁自大外,没有说出什么有力的证据。现在他正在服刑。

结论

对于麦克唐纳的无罪,并不乏支持者。另外一些观察家强调法庭证据的问题——证据收集可能不够熟练,而且可能有所失误,但是所有证据的总和还是令人信服的,能够证明判决是公正的。

莱昂内尔·威廉姆斯

时间:1976年

地点:加里福尼亚州,好莱坞

意义:这起引起广泛关注的凶杀案,是通过完好地保护证据,战胜了许多失误的目击证人。

塞尔·米尼奥十几岁时就是好莱坞出色的明星,但是同他之前的许多新星一样,很难适合表演成人角色。随着时光的流逝,他一度繁荣的演艺生涯开始走下坡路。于是他转向戏剧。1976年2月12日,米尼奥走下舞台下班回家,刚把蓝色的雪弗龙轿车停在好莱坞公寓区后面的住所,他的邻居们就听到他的呼救声“天啊!不!救命!快来人啊!”紧接着是搏斗和尖叫的声音,随后是一片寂静。

事后旁观者告诉警方:案件发生几分钟后,曾看见一名长着棕色长发的白人驾车飞速逃上公路。当他们到达现场时,米尼奥已经奄奄一息,他胸部的伤口流出了大量的血,所有的抢救都无济于事,没多久他就断了气。

起初,人们认为,惨案的发生是因为最近米尼奥致力于监狱改革的慈善工作,而被狱外的共犯谋杀。但当警方进入米尼奥的公寓时,这种假设就立刻被否定了。房间的墙上贴满了裸体男人的照片。卧室里放着大量的同性恋的文学书籍。侦查的方向完全发生了转变,现在看来此案由同性恋之间发生争执而导致的可能性很大。警方详细查看了这些照片,并搜查了那名在米尼奥呼救被邻居听到后,迅速逃离公寓区的棕发白人。结果一无所获。

尸检由洛杉矶安杰利斯郡法医检验员曼纽尔·布列塔尼博士主持。在确定死因后,他利用X射线检查了死者的胸底和腹部,想找到凶器的金属碎片,结果未发现。作为预防措施,他命令把刀刺中的胸部保存起来,以备日后在洛杉矶安杰利斯的法庭科学鉴定中使用。随着事态的发展,证明正是布列塔尼博士的这一谨慎的工作程序,帮助抓到了凶手。

两年里,侦探查遍了各种线索,可一切工作都付之东流。有消息关于一名在密执安监狱里的一个男子,因制造伪币而服刑。他年龄四岁,名叫莱昂内尔·威廉姆斯,他向狱警吹牛说米尼奥是他杀死的。早些时候,在洛杉矶安杰利斯,威廉姆斯的妻子告诉警方,凶杀案的当天晚上,她的丈夫回家时,身上沾满血迹,他说自己用一把猎刀戳了米尼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