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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大唐纨绔公子》》 · 小卓翔 · 202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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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番实验之后,这长孙牌柚香护肤沐浴露划空面世,伴随的还有牙刷牙膏等副产品。长孙凛制作的目的无非就是想提高家里的生活水平,谁知效果惊人,母亲姨娘都非常喜欢,就连那父亲虽然表面上觉得那是女人家的玩意,每次洗澡还不偷自己老婆的用。这玩意即能有效清洁身体污垢,成分里的甘油还有护肤的功效,是女人都应该喜欢。后来有些受宠的丫鬟也大胆向夫人讨一些来用,长孙凛干脆把每道工序详细教给几个机灵的下人,以免自己离家期间家里断货。

刚才那是题外话,话说长孙凛正准备更衣沐浴,长孙况却是兴冲冲地闯入。他刚从国子学府下学归来,唐代京师学校,皆隶于国子监,沿隋制也。其学校有六:一曰国子,二曰太学,三曰四门,四曰律学,五曰书学,六曰算学。其学生以阶级分之。也就是说这国子监是大唐的教育部门,国子学府说得不好听的就是中国的牛津剑桥。对所收的学生的家世有着严格的要求,根据《唐六典》记载:国子博士掌教文武官三品以上及国公子孙从二品以上曾孙之为生者。也就是说长孙况乃是中央贵族大学的学生。

“凛弟,夜间跟哥哥一道去参加湘月院的吟诗会如何?”长孙况是一脸的兴奋,他是好不容易才能拿到入场资格,可以携带一友人参加。

“湘月院?淫诗会?”,长孙凛不禁咋舌,早已听闻这大唐社会风起开wωw奇Qìsuu書com网放,没想到还能有如此开放的聚会,虽不及后世的群X俱乐部,但也能堪称豪放。

其实是长孙凛自己淫荡把这吟诗会想歪了。这湘月院乃是长安首富邹凤炽为其爱妾所建的一间奢华茶馆,其爱妾出生于湘江边上,芳名带有月字,因此叫湘月院。长孙凛却以为和怡红院,采春院的性质差不多。

唐朝国力的强大,为文化的发展创造了极为有利的环境。初唐百姓对人生,生活普遍持积极进取的态度。国力的日渐强大,为仕人展开了一条更为广阔的人生道路。唐人入仕,也较以前有了更多途径,也吸引了许多寒门人士走向仕途,进入文坛。也为今后唐诗的繁荣奠定了基础。唐太宗是个爱好文艺的君主,他后世所存的诗歌就有五十多首。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大唐的全民爱诗运动,怕是已经拉开了序幕。

在长孙况哭笑不得的解释下,长孙凛也明白了这吟诗会跟他自己所想的不是那么一回事。这是由上官仪所创办,上官仪乃贞观初年进士,召授弘文馆直学士,地位很高,名噪一时。其所作之诗以属对工切和写景清丽婉转著称,形成一种诗风“上官体”。在太宗的支持下,吟诗会办得极为成功,现已是长安上流社会的顶级盛事,大凡才子佳人都有所向往。

“吟诗作对?这等文绉绉的场合不适合我,不去。”长孙凛想也没想,这唐诗在这个朝代估计他是懂得最多的,更何况他向来不喜欢风花雪月的场面。

他说不去,长孙况可急了。这吟诗会因每年有许多著名文人,美丽佳人参加,在大唐人人是趋之若鹜,可不是那么容易参加的。长孙况在学府里对经史尤以历史卓越,但在文学诗歌方面偏弱。这次能够参加,主要是他借用了长孙凛的《忆江南》,学府的先生大为称赞,推荐他参加,否则他也得等到以后取得功名才得以参会。

“如此难得的机会,怎可不去呢?此次盛会乃是由上官大人主持,据说阎家兄弟,那七岁成文的婺州才子骆观光,前朝名画大家展子虔之高徒李卓年,京城蕙质兰心的三大才女,怡情院以琴音绝诗闻名的怜卿姑娘都会参加。”长孙况有些急了,他可是受人所托,要把三弟给捎上的。

长孙凛本不以为然,但他听到阎家兄弟就来了兴趣了。看来这吟诗会不知吟诗作对,还是名流交际的聚会。便点头同意了。

湘月院位于曲江边上,曲江是唐长安最著名的风景区。岸边是一派繁荣、升平景象,两岸宫殿连绵,楼阁起伏,菰蒲葱翠,垂柳如烟,景色绮丽如画。

此时湘月院内院深处一高耸楼阁里,高卷的帘幕,轻轻一开云母屏风,红霞洒在薄施脂粉的佳人身上,是那么的和谐美丽。

“姐姐,真不明白你要与此淫贼谈何事,他如是对你做出如此天下人不耻之事,即便救了你,也抵不过他罪孽之深!”

“妹妹,你道长孙况能否将他带到此?”

“我的好姐姐,你就放心吧。那淫贼虽平日不学无术,却是好凑热闹装斯文。若是能让他进入这等盛事之场合,怕他还暗暗偷笑呢。”

长孙凛跟随着二哥长孙况,悠然自得地骑着马行走于曲江边上。暮色中的天空中浮云朵朵,漂浮不定。斜阳脉脉映照着绿水,高高的柳树垂下绿荫,肥大的鱼儿腾波吹浪,晚霞映红了一片,真是风光如画。

长孙凛望着这花红柳绿,毫无污染的大自然,想来当年李商隐便是在此感叹出“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千古佳句。然而作者所处的时代乃是江河日下的晚唐时期,而长孙凛却认为岁岁四季更替,天天日出日落,送走了今日,又是明日。既知夕阳无限好,又何必惆怅近黄昏呢。由此他不禁大声感叹一句:“都说夕阳无限好,常日莫道黄昏迟。”

长孙况正欲回头催促兄弟快些前行,听他如此一言,便知如是风景让他无限感慨,大声笑道:“好诗,弟弟说得对极,‘常日莫道黄昏迟’!”

来到了湘月院,这朱门深院,张灯结彩,一片繁华热闹。院内数座大阁,都高数十丈,开广数十间。栏槛窗牗,都是沉香做就,还镶上金玉珠翠,外布珠帘。自太湖灵璧购取奇石,叠作蓬莱,山边引水为池,文石为岸,白石为桥。杂值奇花异卉。正是:直须阆苑还堪比,便是阿房也不如。让人不得不感慨这一富翁的富有与奢侈。

唐太宗在即位之期便大力发展经济,然其静以抚民、回复发展经济,主要体现在对农民和农业的生产关注之上。在士农工商中商依然排名最末,。《唐六典》明确划分了士、农、工、商的四类人的界限。工商业者被看作是唯利是图的小人,不登大雅之堂,更不能入仕为官。

这邹凤炽虽然从初唐安定的环境得益,几番辛劳得益家产万贯。但社会地位未见提高。他便想到了曲线救国,知当今圣上爱好诗句,由地位甚高的上官仪主持一吟诗会。邹凤炽便与上官仪修好,更是不惜血本的腾出这一湘月院作为主办地。要想此处比邻曲江,风景优美,湘月院的装饰也颇为华贵得体,自是得官方赏识。

自古道:“诗为酒友,酒为色媒。”这一吟诗会盛事,怎么少得了酒和美人。长孙凛刚被下人引入大堂,便见那山珍海错,金杯玉酬;酒神诗仙,高朋满座;你来我往,举杯豪饮;觥筹交错,满座尽欢;酒色齐聚,且饮且赏;只见数十女伶,头戴牡丹,衣着映照,娉婷妩媚,鸳声吟唱着古词名曲。说不尽的繁华景象、风liu姿态。这哪是一个文坛聚会,简直是一豪门盛宴。

其实此乃邹凤炽一番心思所为。此时唐朝大多数有名的诗人都尚未出世,寒门文士也尚未露头角。初唐的诗歌创作,主要是以太宗以及其群臣为中心展开的,风格趣味方面也颇为贵族化和宫廷化。此时的文坛大家,大多都在朝做官。因此,邹凤炽也把此吟诗会办得颇为尊贵,恐拂了一些达官贵族之颜面。

长孙兄弟的出现,吸引来不少目光注视,有羡慕、嫉妒、憎恨、鄙视,无所不有。两兄弟的相貌皆承自母亲居多,往这大厅上一站,一袭儒杉的两人更是风度翩翩,再加上兄弟俩出自长安第一世家,引来不少人侧目。长孙况尚还好,他在国子学府里以博览群书,学识甚广出名,颇有其父之风。而长孙凛就不行了,长安城人人皆知这国舅府三郎乃一草包霸王,可他却生得一副好模样,自幼与山东第一世家崔家之女定下亲事,之后还要娶方侯爷家才貌双全的独女为妾。如此多的好事,却落在一金玉在外败絮其中的纨绔子弟身上,怎能让众人心服?

然而不管怎么,此吟诗会虽为民间盛事,却带有官家背景。众人再有不服,也不敢做得太过分,这也是窦凤放心两兄弟单独赴会的原因。此时上官仪正应酬他人,见这二人来了,也不敢怠慢,连忙上前应会。他相貌白皙,一副书生模样。他在朝中迁秘书郎,唐太宗每属文,遣仪视稿,私宴未尝不预。若是大家对上官仪不熟悉,也必然对其孙女熟悉,她就是后来在武则天宫中得势的上官婉儿。

三人行了主宾之礼,长孙况与上官仪畅谈颇欢。长孙凛无聊,便四处散游,东观西看,甚是好奇。

初到大唐19.情敌

长孙凛看这歌舞升平的景象,倒也觉得十分有趣。尤其是那娇小柔弱的女伶在台上软语低唱,说不尽的古典韵味。这些到了现在也有,那些号称古代文明遗迹的风景点,那些哗众取宠的祭奠仪式,怎能放过这些吸引顾客的招数。只是做得粗枝大叶,穿着龙袍不像太子。他看得是津津有味,却没有留意到身边有几双仇恨的眼睛紧盯着自己。

自长孙兄弟进来以后,王仲越便是一脸愤恨地盯着长孙凛。他双手紧抓,手上青筋尽突,费尽全身力气才强压住上前把对方恨揍一顿的yu望。他乃是长安权贵世家的长房二子,虽不像大哥那样能世袭爵位,但自幼受到高人指点的他武艺高强,十七岁参军以来,如今已任正六品的怀化司阶,连大将军李靖也都称其此子文武双全,不可限量,前程是一片光明。

参军的第一年回家省亲,他的母亲笑嘻嘻地把他拉到一边,然后告诉他给他找了门亲事,对家是方侯爷的孙女,闺号善婷。在元宵节赏花灯时,他第一次见到了自己的未婚妻,她美丽的容颜是难以用言语来形容,她的贤淑雅静是那么的令人向往。王仲越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人生是如此的美妙,若不是母亲找大师算过这两年家中不宜兴办喜事,他早就与心爱的女子成为结发夫妻。(按照史料:唐朝人适婚年龄都特别小,小到诸如新阳公主十岁便嫁人,长孙皇后和长乐都是十三岁嫁人。难以接受,只能乱编。)

正当王仲越人生如意顺畅之时,老天却像是给他开了个玩笑般。那日他在军中休息,正思着此次回家便可商量婚事操办,心中美滋滋的。家中捎来一封书信,告知已与方家退婚,另寻一户人家结亲。这事对于他来说无疑是天打雷劈,思念许久的美丽佳人,他已经认定她就是陪伴自己一生的妻子。不加思索,他向长官请了假便急匆匆归家。归家后更是得知了让他怒发冲冠的事实,他欲复夺妻之仇而那造孽者却是比自家更为权贵之人。得知这厮已昏迷在床,他是既高兴又难过,谁也难以想象他那时的心情。只是母亲已经决定,他此生将与那位美丽的佳人无缘。他便悻悻回到军中,想到那个美丽的女子,黯然神伤。

这上天真是无眼。数月之后再次回到长安,事情却是大转弯,那淫贼不仅清醒了过来,长孙家还与方家订下亲事。想到自己心爱的美人竟然插到了牛粪上,他是痛哭无泪,心痛不已。

“二哥,别太冲动,留的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身边的王季越感觉到自己二哥的愤怒,便出言相劝。二哥的痛苦,身为亲弟弟的他是最清楚不过,可惜是天意弄人,让一个泼赖生生拆散这对天造之合。

“季越兄,这话也不能这么说,咱们虽然不能打那淫贼,却可在别的地方让那淫贼过不去。”跟王家兄弟一起长大的周士安在一旁开口说道。王家兄弟一脸期待地望着他,他便得意洋洋地说道:“这草包平日来不学无术,以往也不会往这高雅诗会凑热闹,今日前来,想必是为了怡情院的怜卿姑娘。他曾经在怡情院大肆破坏,只因怜卿姑娘给他吃了顿闭门羹。那怡情院身后乃有当今太子扶契,岂是他耍无赖之地。想必那日吃了大亏,他之后也不敢出现在怡情院。今日来此,怕是听闻怜卿姑娘会出现于此。”

“那与我们何干?”王家兄弟想不出个所以然。

“这吟诗会怎能无诗呢?我们只须用怜卿姑娘激他出来作诗,怕是这厮肚中草包,到时想不出丑都难。”周士安得意地说道。

“若是如此倒是好,可是此贼近几年虽然没有什么表现,但年少却是长安城闻名的神童,据说其五月能言,五岁成诗,乃是天纵之才,若是……”,王季越犹豫地说道。

“哼,如今怕是才思枯竭,俗不可耐。”

长孙凛看了约一炷香的功夫,开始觉得有些无聊了,他正欲换个地方走走,发现有三个倜傥男子向自己走来。

“没想到长孙府上三郎有此等雅兴,怕是为怜卿姑娘而来吧,”周士安笑着说道。

长孙凛对这三人是不认识的,只是旁边两人皆怒目瞪视自己,而开腔说话的男子虽然面带微笑,也是假笑,怕是来者不善。要是常人怕是假意迎逢或者借口离开,可长孙凛却是常居强势之人,他两眼深沉地盯着眼前三人,却是不声不语。

一个人之所以产生恐惧心理,其中一个原因无非是对方过于神秘无常,摸不清其底细。这三人本是挑事而来,却被长孙凛冷冷的眼神看得是心里发毛。当然,若是现代人会一阵鄙视,这X又在装Banana.

“你这人怎生这般没礼貌呢?”年轻气盛的王季越先是忍不住出言讽刺。

“说下去。”长孙凛看了王季越一眼,便眼睛盯着刚才向自己搭讪的周士安,没有回应的原因是他已经感觉到这三人不太喜欢自己,因此他也不想和对方做假意的客套,直来直去多好啊。

“啊哈,我周某人其实只是想说今日这吟诗会,怜卿姑娘除却来此表演她拿手的琵琶演奏,更想从诸位才子的诗中选取一首最佳的,配上曲目作为明年元宵选花魁的表演……”周士安有些尴尬,但还是继续谈话。

长孙凛眼睛乜斜地看着对方,样子按照现代的话来说,就是拽不拉讥。听到一半他就知道对方来意,笑话,活了三十多年怎么听不出来对方是在激自己出头。

“关我啥事。”他甩甩手准备离开。

“素闻长孙三郎对怜卿姑娘向往已久,难道会错过如此博得美人儿芳心的良机?”

“你好歹是学识闻名天下的长孙公之子,难道甘做退缩之人?”周士安连番追问。

“士安,别再劝了,长孙阁老有这一儿子,怕是要丢他的颜面了。”王季越开口嘲笑道,而在一旁的王仲越是无法说话,因为他正努力克制自己的脾气。

“谁说长孙家会退缩,之所以来这一吟诗会,自然是吟诗来。”走过来的长孙况朗声说道。

长孙凛有些无奈,这二哥真是经不起别人一激。长孙况的诗歌造诣他是了解的,若是谈古论今,这二哥现在也颇有父亲之风,略有大家的风度。但若论诗歌方面,长孙况恐怕也是半桶水而已。

正在这几人相持之际,外面则是一阵喧哗。主人家上官仪正陪同一美丽女子进入正堂,只见那女子微亸香鬟,脸滢红莲,眉云翠柳,明眸闪闪,风姿绰绰。那纤纤的脚,袅袅的腰,饱满的乳,含春的面,无不秀色可餐,媚态如春。

说实在话,长孙凛所见的美女也有许多,能与此女在相貌五官上媲美的怕只有长乐公主,而这一女子更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她的媚。明明是一身罗衫长裙,身上能遮的地方都已遮住,可长孙凛却是听到在场的大老爷们一阵吸气惊叹之声。也难怪上官仪这位刚烈正直,后来因为出言冒犯阿武称帝而遭到迫害的人也会亲自去迎接,男人嘛,大家都知道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不用说也知道这位姑娘便是长安城第一青楼的名妓怜卿。古代的名妓是很特别的,按照大多数人的说法,她们就是现在的天后明星。她们个个能文词,善谈吐,妙应酬。品评人物,答对有度。住处可见品位,其起居为宽静房宇,三四厅堂;其庭院有花卉假山,怪石盆池;其小室皆帷幕茵塌,左经右史。门前仆马繁多,豪少来游;屋内,进士不绝,崇侈布席……说实在的,拿她们跟现在的明星比较,还作践了她们,最起码人家是真真切切的卖艺不卖身。

那怜卿姑娘自进入正堂以来便微笑着和各位人士应声招呼,极为大方得体。正所谓才子佳人,这倾城佳人身边固然也陪伴着两位才子,似乎也是有名之士。后来长孙凛得知,这两人一个是名画大家展子虔之高徒李卓年,另一个是骆观光。骆观光是谁?你不知道?那咏鹅的骆宾王总该知道了吧。原来这骆宾王年少成名,年前来到长安欲入仕。没想遇上了怡情院的怜卿姑娘,对其是一见倾心。怜卿姑娘的姿色在长安已是闻名许久,自然有许多追求者,这李卓年便是其中的佼佼者。李卓年除了是展子虔的徒弟,还是高祖李渊的族人,按照辈分他应该称呼李渊为叔爷爷。两位才子虽为情敌,但也表面上却是风度翩翩,谈笑自如。只是常伴于怜卿姑娘左右,怕是暗中较量吧。

在场的男子注意力放到怜卿姑娘身上的居多,可长孙凛却感觉到有一双眼睛还是一直怒视着自己。原来是刚才凑过来搭讪的那三人其中最为英俊魁梧的男子,长孙凛倒是奇怪了,这人貌似有跟自己有天大的仇恨。他看了看二哥,这长孙况却不争气,看那美女口水都要流出来了,长孙凛摇了摇头,年轻人真是没见过世面。

这时一个下人打扮的小厮匆匆进入,走到上官仪身边,与他轻声低语几句便离开了。上官仪也不再等待,他走入正中,朗声说道:“今日我上官某人能够再次在此迎接八方宾客,真是三生荣幸。本来这丹青大家阎家兄弟将亲临此地为吟诗会献上其丹青佳作,然当今圣上爱其才,今日宣阎家兄弟入宫,鄙人遗憾之极。然今日此盛会也是人才济济,我上官某人望诸位能够争相献艺,一展我大唐之文风……”。

长孙凛听到这官腔便打起哈欠来,这明明是一个吟诗作对的地方那个,何必要赋予过多的责任。他看到从厅堂西面走过来两个漂亮的女子,不禁感叹,谁说古代人丑了,那些说的人都是不负责任的。其中身着鹅黄色丝质连裙的是一出落得纯净姣美,漂漂亮亮的五官,剪水双瞳,眉目如画,也许是身体的原因使她原本就白皙过人的肌肤益加透明,也因此更惹人怜惜;另一位则是另一种美丽,同样的明眸皓齿,肤质却是略为深色,身材健美,尤其一双长腿相当迷人。

“长孙哥哥,你也来了?”那两位女子行近长孙兄弟身边,鹅黄衫女子开口说道。

“恩,雪雁妹妹,这吟诗会怕是年年都少不了你们长安三位才女。”长孙况微笑着说道。

“今年怕是因为某些无耻之人,善婷姐姐怕是不会出现在此了。”那黑美人用一种很不爽的眼神斜了一眼长孙凛,语气又冲又难听。

长孙凛苦笑不得,听到善婷二字他便知道对方为何如此不爽,也无法出言反驳,总不能得了便宜又卖乖吧。

“长孙哥哥,你今日是否会把《忆江南》的其它诗句全都朗诵出来,‘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多美的江南,多美的诗……”,这雪雁妹妹是一脸痴然,看来跟长孙况差不多,是个书卷气美人。

长孙况在三弟眼睛的逼视之下,闪闪烁烁,最后不得不吞吞吐吐地说道:“其实这忆江南乃是三弟所作,我只是想到这吟诗会来看看,所以才诵与先生。”长孙凛满头黑线,他盯着长孙况是为了让他把诗歌的版权归还给乐天兄,现在还不如不说呢。

“他?!呸,我不信,况表哥,你可别是为了做个好哥哥,而把自己的惊世佳作给白白送人。”这黑美人怎么看长孙凛都极为不爽。常言道木有蠹,虫生之。人若心中一有爱憎,受者便十分倾轧。

长孙况见弟弟左看右看,一脸扮酷。他也知道三弟秉性,便凑过头低语道:“三弟,别怪二哥,二哥不过是想借用一下,到此开开眼界。”

“可这也不是我写的,我都说了是白乐天写的。”

“三弟,二哥虽总被娘说成是书呆子,可二哥不傻,这些日子和弟弟相谈甚欢,二哥甚是佩服三弟张口便出佳句,其实二哥心里明白,这白乐天便是三弟凭空造出的化名,弟弟总不能让哥哥再去承认是哥哥厚颜借用了乐天兄的诗句吧?“

长孙凛不禁翻白眼,这中国人向来说话喜欢引用名言佳句,他也是习惯了,张口就来,这不,惹出麻烦来了。

“你们嘀咕什么,别是没法掩饰了吧,况表哥,你就不要这般婆婆妈妈,赶紧把整首诗都念出来吧。你看雪雁姐姐都在等着呢。”黑美人是等得不耐烦了,看来她的性子比较急。

“长孙哥哥……?”

长孙况最看不得雪雁妹妹这般楚楚动人地看着自己,他便转嫁到自己弟弟身上,也是“楚楚动人”地望着自己弟弟,仿佛在道:凛弟弟……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

江南忆,其次忆吴宫。吴酒一杯春竹叶,吴娃双舞醉芙蓉。早晚复相逢?

江南忆,最忆是杭州。山寺月中寻桂子,郡亭枕上看潮头。何日更重游?

长孙凛实在是受不了了,撇下白居易的诗,然后尿偱。

初到大唐20.情意

原来这两个美丽的少女乃是长安的三才女之中的两位,所谓三才女,就是好事人把长安城内三位家世显贵,容貌秀丽,才华出众的三个待字闺中少女的统称。身穿淡鹅黄色的少女名叫李雪雁,是李世民的宗室女儿。虽然此时她还只是个普通的少女,可她却是在历史上鼎鼎大名的文成公主。如同历史所记载的那样,李雪雁自幼受家庭的熏陶,熟读经史,知书达理,尤其酷爱诗歌佳对。那位黑美人名叫窦旖,乃是窦抗的长房幼孙女。窦抗是隋文帝的外甥,入唐后,官将作大将兼纳言(宰相),高祖直接呼他为兄,宫中人也都称他为国舅。窦抗与窦轨是从兄弟,所以窦旖与长孙兄弟也算是表兄妹的关系。窦旖也许没有其它两位的才华,而出身于武将世家的她却是京城难得的文武双全的女子。最后的一位才女,便是方侯爷家的独女方善婷。

庭院里彩灯纷繁光焰映照,桂院的光华流溢于屋瓦。红漆栏杆曲折回环,翠绿的琉璃楼檐凌空飞耸。淡淡的云缕消散,天宇空明,看腻了珠光宝气的华丽歌舞,长孙凛走出这庭院来呼吸新鲜的空气,月光似银洗涤着高高的梧桐,幽茂的草丛之上露珠儿圆润。

来到这个朝代已有两月余,长孙凛从刚开始的晃晃空空,现在心中已经开始接受安定下来。可是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这种接受是挺无奈的。那类似于靡靡之音的古典音乐始终不如现代通俗悦耳的流行音乐,那些价值万贯的古董珍宝怎么也不如家用电器那么实用。长孙凛的人生中可是从未遇到这种情况,这让他毫不郁闷。

“这位可是长孙家的三少爷,我们家小姐想请您过去一趟。”正在长孙凛长吁短叹之际,一位丫鬟打扮的少女走过来。

“你家小姐?”长孙凛在这个朝代最大的麻烦就是他睁眼却是瞎。那些大名鼎鼎的历史人物,他闭上眼睛都能对对方的辉煌事迹倒背如流,甚至有可能连对方平常爱吃什么,家中有几房小妾,从后世繁杂的史料都能了解到。可要是此人赫赫出现在他面前,他却不认识,更何况平常这些与历史无关的生活人物。如若是你处于一个完全陌生人的环境,想必你也会感到一丝惶恐,这在后世的心理学上还有个专门的术语叫做“文化冲突”。

长孙凛便是跟随丫鬟后边,来到了一个姹紫嫣红,芳香扑鼻的小花园。据那位小丫鬟所说,她家小姐便是这湘月院的主人邹家小姐。小丫鬟似乎不太习惯身边俊逸男子地问话,她把长孙凛带到后花园,便是一声不响地匆匆离开了。长孙凛还在纳闷着到底邹家小姐找自己过来干什么,他倒挺害怕若她是长孙凛以前的旧情人,那就挺尴尬的。

花园里倒是站着一个亭亭玉立的美丽少女,长孙凛正欲张口询问却看清楚了对方那张倾城的容颜。他没有开口,有些不知所措。她柔和的眼睛脉脉地望着长孙凛,只觉得如玉树与琼枝依倚委婉,像暖日与明霞光辉灿烂,水灵灵的眼睛幽兰一样花芳的情感。

“真巧,你也是来参加吟诗会的吗?”长孙凛觉得气氛有些尴尬,打破沉静开口问道。对于眼前的女子,他一直不知道处于什么心态,若是以旁观者来看,他必然认为长孙凛作为一个男人必然对对方负责,可他却偏偏穿越成为了事发之后的当事人。虽然两人只是见过一次面,但从间接了解,或者是母亲告知的一些情况,或者那日少女面对暴力时的话语,都让他对于这个蕙质兰心、坚贞孝顺的女子有着非常好的印象。他不曾见过自己那位自幼订下的未婚妻,但是若是真的一直留在唐朝,那么这个女子确实是自己最佳的妻子之选。一是因为他的确也喜欢这样性格的女子,二是这个少女和自己在现代的妻子有许多相似之处。

“不是。”方善婷摇了摇头,她水滢的眼睛里有些迟疑,然后问道:“过了端午,你是不是要到军队去报道?”虽然此事目前尚未公开,但作为受害者的她自然能听到些风声。

“恩,是的,端午节后一日动身。”

“那日魏阁老到家问话时,爷爷的确跟他说定亲是自愿的,我们没有要责难你的意思……”少女有些慌乱,说话声音带着颤抖,语气里有些许内疚。

感觉到少女语气里的隐隐情意,他有些感动,甚至觉得长孙凛这家伙真不是东西,这般无耻地伤害这样的好女孩。“没事,参军是我提出的,我已是束发之年纪,总不能一直呆在家里做个无所事事的二世祖吧。”

“你也知道自己以前是二世祖啊?!”少女扑哧一声笑道,声音如莺声般婉转,可能是长孙凛有些孩子气的话语消除了她的紧张。对于眼前的这个男人,或者更应该说是男孩,她总是有着道不清的情绪。刚开始的恨意是没有了,自从与他定亲后,一种认命却促使了她与这个夺取自己身子的男子有了一层联系。直到后来他救了她,在那惊惶不定的美丽的夜晚,她心里对他那份畸形的认同转换成了情感上的认同,如此以来,本来总日郁郁的她心中的梗塞便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对未来生活的那种隐约的期待,毕竟每个豆蔻年华的少女都有着自己美丽的梦。

“我……”,长孙凛可苦了脸了,他本来不是说自己的,但是别人肯定是不知道此长孙凛非彼长孙凛。他只是讪讪笑道:“人总是会变的嘛,若是一直这般浪荡,以后怎么为人父母啊。”他的成熟也是在第一个孩子出世的时候,握着孩子的小手那一刻,他的心得到了一种责任的升华。

“什么为人父母……,你这个坏蛋。”少女却是误会他的意思了,跺着玉足害羞极了,粉脸扑红扑红的,在月光的照耀下甚是美丽。她咬着牙,像是鼓足很大的勇气似的,对那俊逸的男子说道:“你要小心点……我在家里等着你回来……”说完,便羞红着脸转身跑掉了。

初到大唐21.苍蝇

长孙凛眼睛愣愣地看着那窈窕的身影,他便知道这个世界上除了娘亲以外,又多了个牵挂自己的人,他也就多了一份责任。

“你怎么去个茅厕去了这么久时间?”回到大堂的时候,长孙况等不及地问道,他刚才被两个少女缠着问来问去。“三弟,我跟你说,你可不要再把那个什么乐天兄再拿出来当挡箭牌。我三弟本来就是长孙家百年难得的文曲星在世,对得起天地良心,何必遮遮掩掩的。”

长孙凛摇了摇头,这诗根本就不是他的智慧所做,虽然在这个世界上他是第一个使用的人。不过骑虎难下,他也没说什么就厚颜接受了。此时已有一书生正摇头晃脑地吟诵着他所作的诗歌。这倒吸引不了长孙凛,吸引他的是坐在一侧演奏琵琶的怜卿姑娘。她云鬟雾鬓,剪水双瞳配着白里透红的肌肤,那雪藕般的皓腕,纤纤玉手轻弹琵琶,秋波流盼,娇羞满面,真乃颠倒众生的人间尤物。铮铮然的琵琶弦音,虽是作为伴奏,却有喧宾夺主之势。

那柔和的声音甚是柔美,长孙凛便不自主地坐下静静聆听。琵琶音充满了情感。每一弦都在叹息,每一声都在沉思,好像在诉说不得意的身世,低着眉随着手继续地弹啊,弹,说尽那无限伤心的事件。轻轻地拢,慢慢地捻、又抹又挑。

长孙凛望着随着音乐陷入悲伤情绪的那张沉鱼落雁般美丽的怜卿,与他初次所见的落落大方,善于交际的形象有所不同,此时的她更是如同卿人芳名瘦影自临春水照,卿须怜我我怜卿。事实上,哪位沦入青楼的女子身后没有伤心事?

“风光翻露文,雪华上空碧。”长孙况正低声念着诗句,他转头兴奋地对长孙凛说道:“三弟,上官大人不愧乃是当代的诗坛大家,这首《早春桂林殿应诏》真乃绝世之佳作。”长孙凛看着二哥摇头晃脑的兴奋样,不禁为这一时期的文人感到遗憾。

在这些人的百年之后,唐诗,这一全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灿烂的明珠,将达到一个鼎盛的时期。到了那时的诗人,象满天的星斗一般,群星璀璨,照耀着整个唐代的文坛,直至千百年后的现代,都不曾熄灭。诸如李白,杜甫,白居易……等,这些足以称圣称仙的诗坛大家,为他们的后代子孙,留下了熠熠生辉、千古不朽的绝世佳作。

其实也并非是初唐的诗人水平都差,事实上像上官仪的佳作,包括之前李卓年所作的《柳苑行》也都是文学造诣极高的佳作。只是长孙凛阅尽了数千年中国诗歌之精华,自然欣赏的品味比较高,他觉得此类诗句相对柔靡纤弱。毕竟,在唐代以前,中国的诗歌都是深受乐府诗歌的影响,沿着南朝诗歌的惯性发展。若非后来出现了李白这些诗中奇才,也带动不起唐诗的盛世。也许,自己的剽窃行为,能给这个时代带来一些变化?也许能给这些才子文人一些灵感?再不然,也能让他们欣赏到那些绝美的诗句也是一大享受。想到这里,长孙凛也就没有那么耿耿于怀了。

骆宾王的一首《咏美人》引起了满堂喝彩,正在演奏琵琶的怜卿也因为对方借花献佛而微微点头致谢,在坐的李卓年似乎有些不高兴,却又很快恢复正常。长孙凛摇了摇头,这骆宾王此时还是热血青年,似乎沉溺于消磨心志的爱情漩涡中,也许要等到他遭遇挫折之时,才能写出《送郑少府入辽》那表达立功报国的乐观战斗精神的佳句。

“骆兄果然乃是诗中之大才,周某佩服佩服。只是似乎在座的长孙家三郎似乎对此有些异议,曾闻长孙兄对于怜卿姑娘也有一番情意,曾为其大闹怡情院。不知早年曾被国子里的先生赞为文曲星再世的长孙兄,是否也能像骆兄一样,为怜卿姑娘献上其绝学?有道是虎父无犬子,想必以长孙阁老的博学,必然能教出位惊世之才。”说这话的正是唯恐天下不乱的周士安。

正所谓“好狗不咬人,咬人非好狗。”周士安此时跳出来,一番言语,把长孙凛踹入本来关系就复杂的“怜卿三人行”中,更是抬出了长孙无忌的名字,用长孙凛幼年时所博得的赞名,把他捧到一个高度,然后……

在场的都是长安城里的名流文士、世家子弟,对于这位国舅府上的三少爷自是有所知道。此时看热闹的、幸灾乐祸的、紧张的、担心的、兴奋的、期待的目光,各种各样的眼神都齐齐望向了长孙凛。兴奋的自然是期许弟弟再作佳句的长孙况,担心的是唯恐上头责怪的上官仪,期待的是酷好诗歌的李雪雁,而骆宾王却是若有所思地也望了过来。

长孙凛正在为骆宾王感到可惜,他抬起头来,恰好碰到了还在演奏的怜卿姑娘自琵琶琴后传来的嘲讽、冷漠的目光,而周士安和王季越那难掩的幸灾乐祸的目光,让他本来平静的心喷出一阵怒火。没有人告诉过他这几个人和自己以前到底有什么过节,但一直老是有人如跳梁小丑般在你旁边闹来闹去,你自然也会感到心烦。

整个富丽堂皇的大厅此时是一片安静,唯独那优美哀伤的琵琶乐声还在流淌在空气中。大家都在等待着长孙凛的回应。长孙凛却是冷冷地望着那自以为是的周士安,他不会把这些苍蝇放在心上,但是也不会容忍对方在自己耳边乱叫。

长孙凛的眼睛如同寒风凛冽般,把整个大厅的气氛都冷却下来。他是久居高位的权威,气势自然是在场的喜好风月的文人无法比拟的,现在唯一能与他怒视的只有那心中愤懑的王仲越。长孙况伸手拍了拍三弟的肩膀,怜卿略微疑惑地望着他,上官仪觉得气氛不对站起来打圆场的时候,长孙凛厉声说道:“笔!纸!”

大唐元年,太原人白乐天左迁九江郡司马。明年秋,送客湓浦口,闻舟中夜弹琵琶者。听其音,铮铮然有京都声。问其人,本长安倡女,尝学琶琵于穆、曹二善才。年长色衰,委身为贾人妇。遂命酒,使快弹数曲。曲罢悯然,自叙少小时欢乐事,今漂沦憔悴,转徙于江湖间。其出官二年,恬然自安,感斯人言,是夕始觉有迁谪意。因为长句,歌以赠之,凡六百一十六言。命曰《琵琶行》。

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

主人下马客在船,举酒欲饮无管弦。

醉不成欢惨将别,别时茫茫江浸月。

忽闻水上琵琶声,主人忘归客不发.

寻声暗问弹者谁?琵琶声停欲语迟。

移船相近邀相见,添酒回灯重开宴。

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

转轴拨弦三两声,未成曲调先有情。

弦弦掩抑声声思,似诉平生不得意。

低眉信手续续弹,说尽心中无限事。

轻拢慢捻抹复挑,初为霓裳后六幺。

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

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

间关莺语花底滑,幽咽泉流冰下难。

冰泉冷涩弦凝绝,凝绝不通声暂歇。

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

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

曲终收拨当心画,四弦一声如裂帛。

东船西舫悄无言,唯见江心秋月白。

沉吟放拨插弦中,整顿衣裳起敛容。

自言本是京城女,家在虾蟆陵下住。

十三学得琵琶成,名属教坊第一部。

曲罢曾教善才服,妆成每被秋娘妒。

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

钿头银篦击节碎,血色罗裙翻酒污。

今年欢笑复明年,秋月春风等闲度。

弟走从军阿姨死,暮去朝来颜色故。

门前冷落鞍马稀,老大嫁作商人妇。

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浮梁买茶去。

去来江口守空船,绕船月明江水寒。

夜深忽梦少年事,梦啼妆泪红阑干。

我闻琵琶已叹息,又闻此语重唧唧。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我从去年辞帝京,谪居卧病浔阳城。

浔阳地僻无音乐,终岁不闻丝竹声。

住近湓江地低湿,黄芦苦竹绕宅生。

其间旦暮闻何物?杜鹃啼血猿哀鸣。

春江花朝秋月夜,往往取酒还独倾。

岂无山歌与村笛,呕哑嘲哳难为听。

今夜闻君琵琶语,如听仙乐耳暂明。

莫辞更坐弹一曲,为君翻作琵琶行。

感我此言良久立,却坐促弦弦转急。

凄凄不似向前声,满座重闻皆掩泣。

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

长孙凛将序中的“予”字改为“白乐天”,这首诗便从白居易的自述改为了一首以白居易为主角,在左迁至九江时遭遇一名长安歌妓的叙事诗。

他这一停笔,在一旁已低声默念完的上官仪抢先拿起了那纸帛,双手还微微颤抖,不停叹道:“千古绝句!千古绝句!”周围的人开始小声议论。

长孙凛却站了起来,箭步向前,他要拍苍蝇。啪!啪!两拳,周士安的鼻子顿时血流满面,他捂着红肿的脸嗷嗷痛叫。在旁的王仲越自是忍不下来,他猛然站了以来,摆开架势,向对方攻去。而长孙凛经过一个月的身体超强度训练,已经是自己的身体和内力有所契合,他巧移微步,轻轻一闪。躲过了对方的攻击,却使出了一招从巴西柔术里吸收的常见招数,一个背负技,嗵!的一声,曾以武艺闻名的王家二郎,被轻松地甩了出去。

“二哥,走!”长孙凛也不理睬正惊得鸦雀无声的众人,潇洒地跟老二做了个手势,兄弟俩便离开了。

初到大唐22.赛龙舟

清晨,当太阳刚刚从海平面上跳出来的时候,长安的巷陌里已经传来了拨鼓的敲打声。通化门外,驴、马、骡子驮着或多或少的货物,自长安城外络绎不绝地成队进入……

集市上,商贩们高亢嘹亮的叫卖声,叫活了真个长安城市的气氛。

初夏的天空,云气十分密集,耸立的雕梁画栋直插云天。长孙凛一身惬意地骑着马晃悠在长安城朱雀大街,身旁跟着长孙家的二管家长孙炎。今天长孙凛身着一身白衣劲装,胯下骑着黄膘骏马,俊逸分明的脸蛋,闲逸潇洒的动作,足以吸引街上所有雌性动物的目光。

自吟诗会以后,长孙凛在长安城更是名声大振。他所写的叙事诗琵琶行深得文学大家赞赏,他一招将六品武将王二郎给摔倒,当年那个文比曹子建,武追李元霸的长孙三郎又回来了!虽然也有声音说这长孙凛在吟诗盛会上暴力动武,有辱斯文,但在任何时代都是权势为尊,胜者为王。长孙无忌和窦凤亲自到王家周家对伤者进行慰问,维护和谐社会。王周二人实际上也只是肿了脸,扭到腰,犯不着与长孙家冲突,也就没有再追究,窦凤在家里却是抱着儿子偷偷乐。

今日是端午节,家里面都在为这赛龙舟、包粽子、备酒菜等琐事忙得团团转,长孙凛也没什么事,便想出去看看长安节日的热闹场景,窦凤却不放心,派了较为精明老道的长孙炎跟着,虽然她觉得凛儿在吟诗会上做得大快己心,但却不想再出什么事情,若是一直在生意场上的长孙炎跟着,估计冲突就会被缓和下来。若是孙大和孙二,怕是只有煽风点火的份。

一群穿着黄衫的少年人,骑着白马在街上飞驰,他们骄傲的眯缝着眼睛,在街上横冲直撞。

“他们是干嘛的?”长孙凛好奇地问道。

“三少爷,这些都是皇宫中玩马球的,每年的端午节,皇上都要举行一场马球赛。”见识多广的长孙炎回答道。

马球?还真有意思。长孙凛下意识地看了看身下的马匹,他的马术这段时间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这个以前从来没有碰过的运动,若是有机会倒是可以玩玩。

大街上两旁,各行各业的铺面林立。李庆糟姜铺、胡人饼店、邹家染店、丑婆婆药铺、朱家裱褙铺、张家金银交引铺、温州漆器铺、波斯火烧店,应有尽有。大唐的盛世繁华,在集市上就能体现出来。

鹰鹘店出售的鹰鹘已被挑选者惊醒,发出了鸣叫;健步如飞的菜农的担子上闪烁着露珠的晶莹,闪花了来买新鲜蔬菜市民的眼睛;开门的浴池散发着浓浓的香气,与不远处的香料铺席上的香味混合在一起,缓缓飘逸;青衣素裹、白发苍苍的婆婆步履从容,笑容可掬,沿街拍打着那高大的朱门,向显贵人家兜售珍珠……

“本朝的商品买卖,确实是丰富繁多。”长孙凛不禁感慨道。长孙炎也连连点头称是,并指出哪家是自家的产业,哪家与自家有密切关系。

进入平唐坊,东回三曲至平康里,一条街上全是高楼大院,皆是张灯结彩,贴红挂绿。铮铮然的古琴声,抑或是婉转的女子歌声,抑或是嬉笑调情声。长孙凛随意看了看,都带着红啊,春啊之类的名字,他便知道这里应该是唐代的红灯区。看到怡情院,长孙凛便想到前两天怜卿姑娘还遣人送来了邀函,只是他没用答应过去,这个女子,长期周转于达官贵族,来回于两个年轻才子之间,怕是没有那么简单。

“哎呀……这位不是长孙家的公子吗?您是许久没到咱家来了,怕是忘了你姐姐我了吧?”怡情院里一位浓妆艳抹,看不出模样的女子凑过来拉生意。

“你哪位啊?”长孙凛头皮不禁发麻,难道自己以前好这口的?

“哎呀,你这死相,连你白洁姐姐都忘了?”那女子诈怒娇嗔道。

白洁?这么雷的名字?那有没有阿宾哥啊?长孙凛看了看长孙炎,使了个眼色,他坏笑着趁那女子假装生气之际,用力一夹,溜走了,惹得身后的白洁大姐大声在那发骂。

怡情院高耸的阁楼上,一双眼睛从窗户紧盯着远去的两匹奔马。那日长孙凛的那首长长的叙事诗,挑动了她的心弦。“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这个男子在用他天纵绝伦的才华,报复她对他曾经的蔑视。那一段段优美的诗句,却是述说一个长安歌妓欢快愉悦的青春,飘零憔悴的晚景。他是在以诗讽人,她同样是使用琵琶,同样是长安歌妓,同样在青春年少时甚得众人追捧,……她的未来是个未知数。这个小气的男人,是在赤裸裸地报复。

“要不要我帮你把那小子给叫过来呢?!”一声尖酸的讽刺声问道。

“母亲,女儿不敢……”她赶紧转过身来,低声说道。

“哼!眼睛都看直了。一首诗歌就把你的心都钩没了?!不要忘了,你是谁的人,若是你感情用事,怕会坏了上头的大事!”

长孙凛逃过了红灯区的桃色诱惑,继续往城西走去,目的是城西的漕子河,端午节的赛龙舟便在那里举行。转入金光大街,一路上所见的依然是一片繁华的景象。

说实话,此时的唐朝和后世的美利坚有许多共同点。史书上记载:唐太宗贞观时期,“四夷大小君长争遣使入献见,道路不绝,每元正朝贺,常数百千人”。“长安的工商业群体中,有相当数量的外商,太宗在民族思想上观念的开放是导致长安万国朝拜的主要原因,当然国力强盛是必要的客观原因。

长孙凛观望着大街集市上从四面八方运来的琳琅满目的商品,心中自豪感油然而生,也不由感叹:若是此时的唐代拥有后世的科技,也不免会跟后来美国一样欲称霸全球。事实上,当人类科技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哪个超级大国不想称霸世界,十九世纪的英国,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德国,包括二十世纪以正义为借口的美国。只是原子弹的发明才使野心家们束缚住了手脚,毕竟谁也不想得不偿失,成为两败俱伤的牺牲品。

长孙凛一行两人在城中转转折折,路过顺城街时闻到一阵掩鼻难闻的臭味。再往前走,只见在市集中有一十多亩的低洼地,里边低浅洼水却发黑发臭,漂浮着各种生活垃圾,不少蚊蝇异虫徘徊在内,每个过路人都忍不住掩鼻而过。长孙凛却觉得奇怪了,这四周虽然没有离皇城附近的所谓的富人区那般奢华,但人来人往的也算是一个闹市,若是到了后世这一大片地方怎么可能就这么给浪费掉呢?

长孙炎在一边介绍,当年在魏晋南北朝的时候,长安城远没有今日之规模,此处乃是一荒凉之地,本为垃圾处理场地。后来经过隋唐两盛世的发展,长安城发展成如今如此规模,这一带也成为了刚到长安的外来户或者穷人居住的地方,可是这低洼地实在难以处理,主人家也不管,这里还是附近的人当做倒垃圾之地,附近的居民也只能忍受这难忍的熏气。

长孙凛看了看那入目难堪的污秽之地,想想这一带离著名的西市也不过数百米,再看看百米不远处热闹得拥挤不堪的集市,附近各种各样密集简陋的民坊。他默默地沉思了一会,便跟负责长孙府产业管理的长孙炎说道:“明日去找这块地的主人,把它给整块买下来。”

“少爷,这……”,精于商道的长孙炎顿时纳闷了,这块腌臜之地,别说买,就算是送他也会考虑要不要收下。

长孙凛一边继续往前走,一边低声跟长孙炎低声解释。长孙炎从刚开始的不解疑惑,到后来的明白释疑,在到最后景仰地惊叹地说道:“少爷,果然出妙,若是此事办好,恐是一本万利啊!”

唐代张建封的《竞渡歌》以生动的笔触描绘了当时的盛况五月五日天晴明,杨花绕江啼晓莺。使君未出郡斋外,江上早闻齐和声。两岸罗衣破晕香,银钗照日如霜刃。鼓声三下红旗开,两龙跃出浮水来。棹影斡波飞万剑,鼓声劈浪鸣千雷。鼓声渐急标将近,两龙望标目如瞬。坡上人呼霹雳惊,竿头彩挂虹蜺晕。前船抢水已得标,后船失势空挥桡。

在到达槽子河之前,长孙凛远远听到锣鼓喧天的热闹响声。走进河边,熙熙攘攘的人群挤满了两边的河岸,大河上并排着两艘龙舟并排地。这赛龙舟船头饰龙头,船尾饰龙尾。龙头的颜色有红、黑、灰等颜色,且姿态不一。龙头一般是木雕,再加以彩绘,也有少数用纸扎、纱扎的。龙尾多用整木雕,刻上鳞甲。除龙头龙尾外,龙舟上还有锣鼓、旗帜或船体绘画等装饰。舟上的壮士也都身着彩衣,这是对远古祖先纹身的模仿和演变。

女人们平时是很少不出门的,如今也争着来看龙舟,银钗耀日;鼓声、红旗指挥下的龙舟飞驰而来,棹如飞剑,鼓声如雷;终点插着锦绮彩竿,作为标志,龙舟向着标飞快地驰近。胜利者抢得彩竿纵情挥舞,失败方只能空挥着船桨向岸上的观众致意。好热闹的比赛。彩竿上一般悬挂着锦缎,名叫"标"。龙舟竞渡也就成了每年一度的"锦标"赛。

长孙凛和长孙炎费了好大力气才走到了自家的队伍中,这河上的两条龙舟分别代表着东西长安城,长孙家也资助了东长安城的龙舟。刚接过娘亲递来的粽子,我的右手便被两如藕段般粉嫩的玉臂挽住了。

“凛哥哥,你这个大坏蛋,那么多天都不到宫中看我。”高阳可爱的小脸从我身后探了出来。

长孙凛回头又看到了长乐美丽的脸,两个妙龄少女今日身着半臂劲装,虽然没有了宫中女装那般雅致,那英姿飒爽的美态却是另一种美丽。

“最近忙嘛。”长孙凛不露声色地把高阳紧紧搂住他的手臂的小手给甩开,她却像缠人精般又搂了上来。

“你不知道你凛哥哥最近为了上战场作准备,每日都在辛苦训练。你就原谅他啦。”窦凤微笑地看着我们两个一个避一个粘,为长孙凛开脱道。

“咚咚咚咚锵”,锣鼓声音预示龙舟赛的开始。

比赛时,只见锣鼓手坐在龙舟前端,一声声号子,一锤锤鼓点,有板有眼,时急时舒。桡手们听令而动,挥桡划桨;招子手稳立舟尾,眼观八方,把舵定航,一副胜券在握的智者风范。

桥上,河边,人山人海,擂鼓震天,一片欢腾。随着一声清脆的铜锣声,呐喊声,吆喝声同时响成一片。人在欢腾,水在叫喊,被挤在身后的人则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左看右看,看到得只是一个个后脑勺,不由得唉声叹气,深感遗憾。

决赛是划龙舟最为激烈的时刻,当紧密的锣鼓一敲响,两条龙舟劈江斩浪,直飞虹桥目标……两岸数万观众,心都悬起,呐喊声,欢呼声响成一片,震天动地。这样的龙舟盛况也曾打动过南宋诗人陆游,他曾为此赋诗:“斗舸红旗满急湍,船窗睡起亦闲看。屈平乡国逢重五,不比常年角黍盘。”

本章部分史料摘自百度。

初到大唐23.长乐的心

赛龙舟比赛结束,西长安的龙舟最后棋高一着,抢先冲到了终点。又是一阵锣鼓喧天,赢得一方和他们的支持者都在欢跳雀跃庆祝胜利,输的一方也只有捶胸顿足,恨不得再比一场。当然,就算是难过也只是一小段时间,毕竟这只是一个娱乐百姓的比赛,奖品也是一些食物和生活用品。

长孙凛望着远方恭敬举行参拜河神的百姓们,想想自已前半辈子过的端午节,真是一个天一个地。以前,若不是父母的提醒,他甚至不知道那天就是端午节。即使是按照传统吃的粽子,也不过是从唐人街餐馆买回来的。他还知道端午节是为了纪念伟大的屈原,而他的下一代却不知屈原为何物。

在现代科技没有发明之前,千百年来,中国的老百姓都是在以一种传统的方式,来纪念的是他们景仰的先人,其实是为了铭记他的爱国的“忠”和不同流合污的“清”。长孙凛这才觉得命运没有亏欠他,他这个曾经世界最有钱的,曾经买下无数古画古董标榜自己是龙的传人,却已经丢失了祖先们传承千百年的根。

“凛哥哥,别发呆,快跟我去玩。”高阳自从在河边看到长孙凛后,在回家的路上,在家里,就一直缠着他不放,不停地从他口中掏笑话,故事,还有奇奇怪怪的问题。

长乐在一旁也被长孙凛稀奇古怪的问题逗乐了,她一直都在留意一直被妹妹缠得死死的凛弟弟。其实不知从何时开始,很早很早很早的时候,她就开始搜索着他的一举一动。也许是因为他儿时那张粉妆玉琢的小脸触动她柔软的心;也许是因为他活灵活现地述说宫外的奇事吸引了她的兴趣;又或者是那个可怕的夜晚他那全身是血的悲伤。总之,长乐知道,从某一天开始,她的心里就一直挂念着他,这种挂念跟对妹妹的挂念,对父母的挂念不一样。这种挂念带着一种甜蜜,一种苦涩,一种酸楚。

唉,长乐心中哀叹着。他还是小男孩的时候,她知道他不懂,所以她等待他的长大。可是他长大以后,却不再愿意进宫,她也只能从他人的口中了解到他的一举一动。正当长乐对“佳期如梦”有所期盼,去年,父王很开心地告诉她要把她许配到无忌舅舅家,她可乐坏了,她认为凛弟弟是父王母后最喜爱的外甥,也会是他们想要的驸马。她含羞带娇的小女人模样惹得母后直羞。却没想到接下父亲却说是把她嫁给冲表哥,而且那日她才知道凛弟弟已与清州的崔家订了娃娃亲。她沉默了,她是父母心中德行垂范的女儿,她能怎样呢?

后来,她白日里战战兢兢,总是强迫自己不再去想念那个扰乱己心的少年,正好他也许久不曾入宫。她以为自己可以淡忘曾经天真的心思,可为何深夜她总是莫名地泪湿枕巾?为何当得知他和方家小姐的事情时,除了怒其不争外,她的心里还有一种酸酸的苦涩?

当得知他要去参军时,长乐的心里是即担心又紧张。不管怎样,不管以后发生什么事情,她唯一知道的是她不想做高阳所说的那种“一家人”,她不知道该怎么办,但她知道不可再和以往那般沉默。她不知道该怎么去做,该去做什么,她却意识到再和一年前那样沉默,她将会终身后悔。

“丽质表妹,我前些日子在书画铺买了不少新画,你要不要看看?”长孙冲平常也没有什么其它爱好,就是好书画。一直和同样好书画的公主表妹谈得挺来,这让他甚是高兴的自得。

“恩……”,长乐不自觉地偷偷看了一眼正在教高阳绳艺的长孙凛,刚好对方也抬起头来望着这边笑了笑,她正想着要拒绝。知道儿子心意的窦凤笑嘻嘻的说道:“对啦,丽质,反正你俩以前就喜欢讨论那些东西,反正离吃饭还有一段时间,去看看也可以解解闷。”

“还是把画都拿到此处看吧,若是我走了就没人和舅娘说话了。”长乐没法拒绝,就提了个不错的意见。听见高阳妹妹在不远处娇娇的笑声,她心里泛起淡淡的酸意。

“还是丽质妹妹想得周到,看为兄的太糊涂,怎能冷落娘亲呢。”长孙冲拍了拍脑袋,开心的走到后院去那画。

“哎,还是闺女贴娘的心,你凝姐姐不在家,我这三个小魔王可把我这娘闹得头都疼,真是羡慕你母后有你这么贴心的女儿。”窦凤假装抱怨地说道。

“若是舅娘不嫌弃,丽质可以常常过来陪您说话解闷儿。”长乐粉脸通红地说道,小心翼翼地隐藏自己的心事。

“舅娘开心都来不及,怎么会嫌弃。只是你一个公主千金,哪能天天往皇宫外跑,不过等你和冲儿完婚后,舅娘可就能名正言顺地天天有丽质陪着。”窦凤说到开心事,脸上笑得合不拢嘴。

长乐本来染得通红的粉脸却是刷地变得有些苍白,然而长孙况的话却转移了窦凤的注意力:“娘,你昨日可不是这样说的哦,昨日我和三弟给你弄那个艾丝开二面膜的时候,你还说今生有我们兄弟你就知足了。”长孙况是越来越话多,毫不客气地拆穿母亲的客套话。

“面膜?”长乐疑惑地问道。

“就是敷脸膏之类的东西,可是比敷脸膏好用,据凛儿说能祛斑增白,去除皱纹,光泽皮肤。你看我的脸最近是不是比以前好多了?”窦凤欢喜地说道,无论什么时候的女人都注重自己的容貌。

“呀,舅娘,你的脸真的好白好滑,我也想试试那个什么艾丝面膜……”长乐面红红地偷偷望了长孙凛一眼,羞涩地说道。

“是艾丝开二面膜,可是你不适合这个……”长孙况得意地显摆道,一旁的长孙凛意识到不好,可他已经来不及阻止了。“三弟说艾丝开二面膜是给老女人用的,你应该用比较……”

“长孙况!”窦凤横眉挑眼地大喝一声,手中变出了传统的家法用刑器具鸡毛掸。

长孙况似乎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可惜罪魁祸首长孙凛已经逃之夭夭。

倒映的明月沐浴在水面之上,凉风习习树叶沙沙地作响,街巷里的车马嘈杂声已经断绝,朱门大院里,黑暗被陆续点燃的烛灯给驱离。

“凛哥哥,你的这个东西真的能弹出和古筝一样的乐曲吗?”屋内响起公主高阳银铃般的声音。在得到了父王恩准后,姐妹俩今夜留在了长孙府家过夜。洗澡时饶有兴趣地使用了新奇的茉莉花香沐浴露,两姐妹是彻底喜欢上了这个东西。这不,沐浴后的高阳兴匆匆地跑到了长孙凛的房间,说要让凛哥哥也能闻到她身上的味道。浴后的小公主身着一身简单的丝质长裙,肤质白皙细腻,明眸亮齿,杏脸桃腮,身上还带着若隐若现的香味,再加上她娇糯的声音,活脱脱的美人胚子。高阳一进屋就看到长孙凛在摆弄他的吉他,便好奇地不耻下问。

长孙凛可不行了,他好不容易趁这小妞去洗个澡才能让手臂歇歇,谁知她才洗了澡又缠了过来,而且这次衣服更单薄。“阿弥陀佛,女人是老虎。”长孙凛在心中念叨了一遍,平静下心。

“当然,我这个乐器叫吉他,能演奏出比古琴更好听的乐曲。”长孙凛捧着吉他,非常得意地说道。这时长乐拿着一件外衣过来,她担心高阳着凉了,毕竟初夏的夜晚还有些冷。她的头发还有些湿,没有扎起来,碎碎地搭在肩上,很是美丽。

“那好,凛哥哥,你给我和姐姐弹几首乐曲。”高阳小手双握,坐在小凳子上等待着,长乐也顺着坐在了她旁边,两张美丽的面容期待地望着长孙凛。

长孙凛笑了笑,捧起了吉他,双手灵巧地拨动着琴弦。微风中传来吉他悠扬的慢摇滚乐曲好像在轻轻的呼唤,却又像柔柔地抚mo,缓缓的,悠悠的。长乐和高阳静静地听着,被动听的乐曲所吸引住。接下来伴随着却是响起了欢快的乐曲,长孙凛开始调声唱道:

有只雀仔跌落水

跌落水

跌落水

有只雀仔跌落水

游水归去

小姑娘被滑稽的音乐转变给逗乐地发出咯咯的笑声,不过笑玩之后她又不依了,因为刚开始前奏那优美的吉他曲实在太好听,她要求长孙凛认认真真地弹一边。长乐在一旁没说话,但她期待地眼神表明了她的想法和妹妹一样。

“好吧,不过这首歌本来是几个人表演的,现在我一个人可能效果差很多。”两姐妹都摇摇头说不要紧。

长孙凛深吸了口气,闭上眼睛沉思着回忆那个故事:穿过荒凉与落漠的沙漠,来到南加州上的小镇,旅馆里的酒吧有音乐、舞蹈、毒品、人群,还有不同于沙漠的寂寞……。这是他最喜爱的歌曲,也是因为这首歌曲他才开始学吉他的。他总喜欢静静地呆在静室里,听那振动每一根神经的鼓点,听那回绕在心灵里凄美的吉它声。每个男人成长过程当中都会有这样一段经历,人生就这样,有时无所谓而为,有时则欲罢而不能。

长孙凛沉着地拨动着琴弦,他的思想开始沉浸在音乐中的情绪,这首乐曲犹如他生命中的鸦片,太容易挑动他的灵魂,随着音乐他哼唱着,过了变声期的嗓音低沉带着磁性,仿佛室内只有他一个人。

长乐也被乐曲挑动了灵魂。那乐声让人情不能自抑,让人快乐极致,让人欲哭无泪......。她觉得这音乐过于荒靡;过于大胆;过于优美;过于神秘。

他唱的是什么她完全听不懂,可是她似乎能感觉到他想表达出一种感情,是迷失无助?是孤独寂寞?或者神秘诡异?总之她喜欢看着他认真地弹动着,仿佛全世界只有他的存在。她更喜欢他期间的手时不时拍打琴面的动作,给琴音外带来一些节奏,而他潇洒的动作却让她呼吸急促。她早就知道自己喜欢他,可是为何今日的心总是跳得如此厉害?

一首乐曲下来,长孙凛是完全回到了音乐中的过去,他的手指停了下来,心绪却还在回来的路上。他不知道他的动作宛若调情,尤其是对一个早已对他情根深种的少女。他演奏这首歌曲差不多上千上万次了,每次都如此沉入,忽略身边的一切。

当他抬起头时,看到一双脉情氤氲的眼睛。长孙凛一直认为长乐是他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子之一,而此时的她秋波流盼,娇羞满面,犹如月下梨花,雪中梅蕊,更美,更媚;屋子里弥散着女子浅淡的馨香,本已心志迷离的他被她的美吸引住了,两双眼睛静静的对望。

“真好听!”高阳愉快地拍打着小手打断了身边两个人的默默交流,她还是小姑娘,自然心思比较单纯。“凛哥哥,再给我们弹一首。”

夜空中弥漫这凉意,弯月曳着着余晖向远远的西天斜坠,树梢上挂着残棋九星。月色朦胧昏暗,庭院里虫儿声声叹鸣,暗空中传来燕的声音。

屋内,青铜的烛盘流尽蜡泪。母亲手上的衣裳沾着冰凉的露水,也许是泪水。顺风传来后院的音乐声,她闻声微微一笑,月光照亮了如云的鬓发上的玉钗,纤纤玉手正在衣服上不停的动作。师门的养身功法让她的青春常驻,可是她也已是个母亲。胡床上放满了大大小小的衣物,冬日的大裘,夏日的短衫,头上的冠巾,脚上的鞋子。这是她这个月来给儿子远征准备的新衣服。衣物上密密集集的针线,紧紧联系这母子间血浓于水的爱。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初到大唐24.

好不容易把高阳哄回客房去,长孙凛想起母亲晚饭时黯然神伤的神情,明日他便出发前往定襄行军营,想必母亲心里也不好受。他便走到父母房前,敲了敲门,里面应声后便走了进去。

屋里面长孙无忌和窦凤都在床上坐着,长孙凛看到胡床上凌乱地摆满着男子的衣物,应该是娘亲为他准备的。窦凤的眼睛红红的,似乎才刚哭过,刚才长孙无忌在安慰妻子。长孙凛非常的感动,无论是为了哪个时空的母亲,他很庄重地跪了下来,长孙无忌和窦凤都愣了一下,毕竟这儿子这几年对他们都是比较叛逆的。

“父亲,母亲,孔子曾云: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孩儿不孝,接下来一段日子孩儿无法在父母身边侍奉左右。望父亲母亲保重身体,待孩儿功成归家后再孝顺您二老。”长孙凛说完便磕了三个头。

窦凤泪眼涟涟地走过去抱着儿子的头,说道:“凛儿,自你出生以来从未离开为娘身边如此远,这一走还是要到那荒凉的大漠去打突厥。娘心里真的不好受……”

“娘,别担心。曾子曰:“父母全之,子弗敢阙。故舟而不游,道而不径,能全支体,以守宗庙,可谓孝矣”。孩儿必会保全性命,安然回到家中。”长孙凛安慰母亲道。

“唉,三儿,明早去看看你奶,我担心她老人家年纪大了,一直都没有告诉她你要去参军,明日也该去让她老人家看看你。”长孙无忌摇了摇头,和自己儿子一同生活了那么多年,他还是不了解自己的儿子啊。

楼阁在树荫遮蔽下露出一角,一轮明月照东厢,栏杆的影子静静地映在东厢房的墙上。静静的夜色里,天清似水,风轻露浓,园中盛开的杏花,在月光的映照下似白雪一般明洁。

屋内漏壶滴答,隔着迷蒙的夜雾,她依稀听见铜壶滴漏的龙嘴里流出的点点滴滴的水声;屋里一盏灯烛就要燃尽,已经结起了灯花,罗帐里显得愈加幽暗。望着结花的灯芯,她恍惚地躺着,久久不能进入了梦乡。离别的愁绪使她柔肠寸断,明日他便要远征,心中的不舍让她心疼不已。再次见他时,他比以前俊秀多,身子强壮了,也高了,开始像个男子汉了。他不再像从前那个奶声奶气地叫丽质姐姐的小男孩,也不再会贴着自己馋嘴兮兮地讨要小食。现在的他可以像侠客般谈笑风生地对你说稀奇古怪的世间,他可以像兄长般宽容宠溺地逗妹妹欢笑,他毫不费劲地挑起了她两年来强压下的少女春qing,而且较之从前更为迷恋。她只是想多看看他,可他却要离开京城,明日两人便被阻隔两地,归期遥遥无期。这离愁别恨的情绪,不是在她的眉头攒聚,就是在心头缭绕。她悄然起身,为身边的妹妹盖好绸被,盈盈走下卧榻,她想去临近的另一个小院,只是想去更靠近他一点。

月光下,花影悄悄地东移,月亮渐渐西沉,明净的月色已开始暗淡。时而见几颗流星伐过苍穹。

长孙凛在庭院里久久地伫立,遥望着夜空,手中拿着一壶烈酒。那首吉他曲缭乱了他的心绪,对往昔的回忆,对家人的思念,让他无限惆怅。凝视着那月亮,幻想着爱妻曾柔声在自己耳边低声轻笑。之前母亲对自己的不舍,更让他心闷,那浩大的母爱,让他不敢心情坦荡地想着回到现代,因为他知道若是自己离开,这位可怜的娘亲该是如何地伤心心痛。

长孙凛做事情都是专心致志的,若是心中立下一个目标,他便会全心全意投入。可是现在他却无法下定决心,不仅是因为他找不到通道,更是因为这个时代越来越多的牵挂。猛然地灌了口酒,他只能长叹一口气。

“凛弟弟,明日便要出远门,为何还不休息。”长乐一到庭院,便看到他颀长的身影,心跳不已。她咬着牙,鼓励自己向他走去。

“唉,长夜漫漫,难以入眠。”长孙凛喝了一晚上的闷酒,听闻身后一婉转莺啼,他转过身,眼神因为醉意有些迷蒙。

她迈着姗姗的轻盈脚步,带起了一缕细微的芳尘。她一边迎着他走来,一边深情地注视着他,那双明亮的眼睛宛如秋水,顾盼生情;他笑了笑,向她迎了过去。终于走到了一起,她整了整云鬟,秀眉间露出一丝哀伤。

“弟弟怎可一人喝闷酒,寒夜里伤身体。”她伸出玉藕纤手,欲夺过他手中的酒壶,凛弟弟俊逸的脸上邪邪的笑容,勾引她的心魂。长孙凛手一张躲过了她的玉手,动作似乎过快过突然,她惊呼了一声,纤弱的身子微微一倾,摇摇欲坠。长孙凛大手一张,扶住了那纤细的小腰,她那银铃似的声音,风吹弱柳的体态,真像是一团熊熊的火焰,直烧得他方寸大乱。

长孙凛感觉到自己已经开始龙抬头,强忍着心中邪恶的念头,将怀中美人放开。谁知长乐被他如此一揽,心中春qing如洪水破堤,她玉臂一环,搂住了他的虎腰,投入他的怀里,秀首贴上他温暖的胸膛,泣声低语道:“凛弟弟,姐姐舍不得你走……姐姐担心你。”

酒不醉人人自醉。长乐这一突然的动作,如同燎原之火,点燃了他本已蠢蠢欲动的欲火。他雄臂一挥抱起了她娇柔的身躯,长乐如身没有骨头似的,瘫倒在凛弟弟怀中,

在画有嫣红小园,翠池鸳鸯的屏风后面,华丽宽敞的胡床上,她蹙着双眉,脸上却露出浅浅的微笑,是那么地妩媚娇柔。望着在自己娇躯上肆意动作的男子,她没有挣扎,而是柔情地搂住他的身躯。长孙凛似乎清醒了片刻,试探的望着身下美丽的少女。她悄悄解下随身佩带的丝罗香袋当做定情信物,羞答答地塞在他的手中。他喉咙暗吼一声,敷上了她几无寸缕的柔躯。

朦胧月光下,两条淡淡的身影,永远相随相伴……

遥远的天际,则有着一颗巨大的最后的晨星正凝视着,空气里却已弥漫着破晓时的寒气。还不到日出的时候,天刚有点蒙蒙亮;那里一种美妙苍茫的时刻。在深邃微白的天空,还散布着几颗星星。

一夜风月无边,不知东方既白。

长孙凛躺在床上呆呆地望着屋顶。宣泄过后,凌晨的寒风吹醒了他因酒醉而混乱的头绪。怀中的肌肤柔腻,云鬓飘来的馨香,提醒着他恍如虚幻的云雨。自云雨消停后,初为人妇的少女如同鸵鸟般羞涩的窝在他的怀里,没有言语,只是浅浅颤抖的呼吸说明她的害羞。他宽大的手掌漫不经心地在她宛若柔滑肌肤上游走,惹得她的娇躯情不自禁地颤动。

“还疼吗?”很难想象长孙凛此时的心情,他似乎也不愿多想。只是轻轻地抚mo着少女柔顺的长发。长乐没有说话,只是轻轻的摇了摇头,却紧紧的搂住了她的男人。似乎两人又陷入各自的沉思。

天开始蒙蒙亮,报时的城鼓敲响了五更。长乐的娇躯震动了一下,她抬起头来,春意氤氲的眼睛里蕴含着浓浓的深情,还有一丝不确定的惶恐。他握住了她纤纤的玉手,感觉到小手的冰凉,他记得激情时她情难自禁的娇吟声中还时不时夹带少女痴情的表白。

“等我回来。”长孙凛给了一句承诺,长乐这才欢颜展唇,幸福的感觉让她浅笑开来。即成事实,他倒没有那么多犹豫,伏下头,闻上了她的樱樱香唇。长乐也学着浅移香舌,与他的舌头尽情纠缠,很快沉迷于这美妙的亲昵中。玉臂缓缓搂住心上人的脖子,长乐此时的心是甜蜜而不舍。感觉到他那温热的大手抚上她那柔软敏感的坚挺,她的身子被刺激得微微一颤,她却小心地挪了挪,好让他的手更舒服地活动……两人如胶似漆的缠mian着。

“凛弟弟,时间不早了。”

无奈春xiao苦短,长乐知道若是自己再不起来回到房中怕要出大事,她叹了一口气,撩起纱幔,缓缓离开爱人温暖的怀抱。

“哎,”长乐蹙了一下蛾眉,轻叫了一声。

长孙凛连忙问道:“怎么啦?”长乐满脸粉红,两手轻掩着下体,无限娇羞的睨着他嗔道:“还问呢?都是你,痛死了……”。长孙凛微微笑了笑,把初为人妇的小女人拦腰抱起,将其放在床上。

“你这个小坏蛋,还想……,再不起来被别人发现我非羞死不可。”长乐羞红着脸紧紧依偎在他怀里,轻捶了一下爱人虎躯。

长孙凛握住她的粉拳,他可不是如此荒淫,笑着打趣说:“待为夫为我的小娘子穿衣。”说完,拿起散落在床上的绣衣,一件件为长乐穿上。长乐痴痴地望着她的凛弟弟,嘴角噙着幸福的笑容。只是长孙凛为她穿亵衣裤时,玉手将粉脸捂上,害羞得不敢与爱人直视,内心却被爱人的体贴幸福得如飞上了天。

长乐穿上蛮鞋,在铜镜面前理好散乱的鬓发,回头望见那床上的红白污迹,更是羞涩不已。她贤惠地收拾好床上之物,而那沾有自己贞洁的床单被她整齐叠好,待会回房时一起带走。

一阵细碎的叮当声,碧色的翠帘轻轻而晃,消失了她婀娜娉婷的身影。长孙凛把长乐送回房后,若有所思地走着。这就是男人,他摇了摇头,上一秒还思念着原来的妻子,下一秒却和美丽的佳人共赴巫山,他一直以为自己的自控能力非常强,谁知还是逃不过酒色的迷惑。他从不会觉得他人能成为障碍,只是怕自己如果又再次穿越,怕是又伤害了多情人。罢了,等自己从边塞再说吧。

长安东郊灞水桥边。

一队队的士兵正齐队前行,长孙凛此次跟随十六卫外府兵的左右金吾卫前往军营。唐初,主要的禁卫力量来自于十六卫所统率的内、外府兵。十六卫既是宿卫皇帝的禁军,又是对外征战的主力作战部队,身兼二职。

长孙凛此时已换上了士兵卫服,头上戴亮银盔,上安十三曲簪缨,八支护背旗飘摆脑后,搂海带钉满银钉,身穿亮银甲。护心镜,亮如秋水。逐渐魁梧的身材让他更显伟岸,俊逸的脸上带着安慰家人的笑容,胯下一匹马,真真气度不凡!

太宗亲临送别此次的补军,在一番仪式后,士兵陆续启程。窦凤本来是强忍着泪水,看到儿子要启程,她眼眶的泪水又开始打转,唯恐儿子走得心有不安,却是强忍着眼泪没有留出来。李世民走过去想劝慰一番,窦凤却是冷哼一声没有理睬,李世民被拂了面子,尴尬的笑了笑。长孙无忌也瘪瘪嘴,没有说话。

分别在即,深深的情意有辱万缕游丝缠mian,离人飘泊如随风飞舞的柳絮。离别时凝定了泪眼空自相。整条河溪烟雾弥漫杨柳树万丝千缕,覆盖了沙洲草树迷离。昨夜的巫山欢雨还历历在目,今日却是要与他分别在即。

长乐痴痴地望着她的凛弟弟,身旁的高阳已是哭成泪人。她的离愁郁积,多得不可胜计。明日暂且不去思量,可是今夜有如何能熬过去?

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

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

道路阻且长,会面安可知!

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

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缓;

浮云蔽白日,游子不顾返。

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

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

初到大唐25.鲶鱼效应?

浊酒一杯家万里,燕然未勒归无计。

边塞的夏天已是来临,四周却还是一片荒凉萧瑟。毫无拘束的鹰鹫在空中自由自在,羌笛声悠悠吹起,四面八方的胡笳声、马嘶声也随之此起彼伏。远望重峦叠嶂,逶迤绵延,上面漂浮一抹长长云烟;西沉的落日下是一座孤寂紧闭的边塞城阙。

长孙凛默默地跟随行军在大路上走着。他身后跟着陪少爷参军的孙大和孙二两兄弟,还有二十多人的一个小队伍,这都是窦凤给安排的。本来窦凤是想安排窦府上的一些亲兵,毕竟她父亲乃是当朝大将,手下战场能人更多。而长孙凛却不想带那么多人。最后在母亲的坚持下,他便提出带上几个熟练的技匠,再选些机灵健壮的学徒,在儿子的一再请求下,窦凤也只好同意了。

古代的交通不便,所以古人对于离别的愁绪更为重些。一路上士兵们的情绪都不是很高,长孙凛也兴致不高,就连身下的花騣马也被感染上了,努力拉紧缰绳,它也只是缓缓行进。其实也不能怪人家马儿,这长孙凛的骑艺一天天地在进步,但是让他如小说中的侠客般驾马驰骋在泥土大道上,还是挺难为他的。这不,几匹羞辱他骑术的马匹已经靠了过来。

“哈哈哈哈,三郎,看你这姑娘般的速度,到达灵州还不知道要何年何月。”说话的是大嗓门的王大牛,他身边跟着的是薛仁贵等那几位长孙凛在孔庙认识的汉子。说来也巧,原来薛仁贵所在的小队也被编排在此次的补军当中,几人都是老相识,自然一路上有诸多话题。马富是最为开心的,因为他趁着行军期间学了不少自由搏击的招数。

“王大哥,你可别过早得意,待我们从边塞回长安,咱们可以再比比,到时看谁才是姑娘!”长孙凛爽朗地说道。

“好!我等着呢。”说完几人便是哈哈大笑。

经过数日风餐雨露的行军,整个补军已经到达了灵州定襄行军营的营帐,在通报后,新来的士兵都得到了安排。长孙凛看这军营内虽然都是大老爷们住的,但营房却扎得整整齐齐,四周也被整理得干干净净,看来这军营的将军是个治军之大才。

正当长孙凛准备休息之际,外面有士兵传唤他到虎帐去一趟。我国古代把处理军机事物的地方叫做“白虎堂”,把将帅的营帐称为虎帐,“柳林春试马,虎帐夜谈兵”成为古代军营生活的写照。

长孙凛倒是奇了,他这宣节校尉不过是个正八品的武散官,压根就不可能入将军帐,估计是自家或者是太宗给这里的将军给捎了话。

唐朝军队沿用“府兵制”。以班田制的农户为基础,于天下各道、州、县要冲设军府六百三十四所,总称折冲府,依编制规模大小分置上、中、下三等,府长官折冲都尉(正四品),副长官左、右果毅都尉,在府下设有团(又称营),官校尉,团下有队,设队正,队下为伙,设伙长。每营下辖五队,每队下领三伙,每伙领五位什长,各领十丁。以营为基本单位。按照长孙凛目前的军衔,大概也就相当于一个小队长吧。

通报一声后进入将军营帐,帐中正中坐着一身躯凛凛,相貌堂堂之中年男子,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眉浑如刷漆。胸脯横阔,有万夫难敌之威风。这一中年男子看到长孙凛进来,便豪声大笑:“贤侄,早闻你在宫中曾毛遂自荐要求参军,老夫在此等你久已!”说完便走了过去双手拍了拍长孙凛的肩膀:“恩,不错,比长孙胖子强壮多了,不愧是窦将军的外孙!”

长孙凛还在纳闷自己是否认识此人,听对方说得似乎跟自家都相当熟悉。便疑惑地问道:“不知将军是……?”

“唉!”这中年将军看了长孙凛一眼,叹了口气:“当年你尚幼年,老夫还曾抱过你这娃娃,只是玄武之变之后,我也就在也没见过你了。想当年你还最喜欢跟着要药师伯伯给你说打战的故事呢。”

药师伯伯?李药师?长孙凛灵光一闪,惊声问道:“你是李靖?!”后来他又觉得似乎不太礼貌,便挠了挠头弥补说:“我是许久不记前事了,望药师伯伯恕罪。”

“哈哈,在军营里不必如此拘束。不过你小子近几年做得实在过分,要不是你娘,我早就把你带到军队来好好调教调教。”李靖作为连年征战的将军,虽然没有程叔宝或者尉迟敬德那般大大咧咧,但也极为豪气大方。

定襄军军营的行军大将军正是历史上战功赫赫的大唐名将李靖。李靖少有文武才略,为母舅隋名将韩擒虎所赏识。他曾谋告发太原留守李渊有反隋意图。李渊入长安时擒之,将行诛杀,李世民力救得释,召为幕府。从此便跟随李世民南征北战,创下屡屡战功,为大唐开国功臣。因为同为李世民的左右臂膀,所以李靖与长孙无忌自然也就非常熟悉。两家人私底下也有来往,李靖对活泼聪明的小长孙凛倒也是喜欢,会经常给他讲故事。只是后来李靖忙于军营战事,加之长孙凛的变化,所以李靖也有数年未见长孙凛了。虽说长孙凛是为了将功补过来参军,但李靖倒挺欣赏他敢于承担的气概,本来他是在战争中什么事情没见过,所以对于长孙凛犯下的错误也不是太计较,只是稍微训斥他几句。

“好好好!”李靖乐呵呵地说道:“我这军营里倒也有不少年轻才俊,待我把他们唤来与你认识。”说完便吩咐士兵去传唤。

在亲兵的通报之后,从营帐外进来了五位身着军官服装的年轻将领,其中赫然有前些日子被长孙凛摔得个狗吃屎的王仲越。

正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王仲越走进来一见到这横刀夺爱的仇人,他是恨不得冲上前去伸手深入仇人腹部,拉出他的小肠,绕住这贼人的脖子将其狠狠勒死。只是李大帅咳嗽一声,王仲越只能干站在一边憋气。

李靖仿佛不了解双方过节似,若无其事地给长孙凛介绍各位军官。那相貌英武的便是他的副将苏烈,也就是后来赫赫有名的大将苏定方。他也是征战沙场多年的汉子,跟长孙无忌也算是熟悉,便热情地招呼了长孙凛。

另外一位军官是一位皮肤白皙,仪表堂堂的年青人,名叫孔亮恒。此人乃是朝中大臣孔颖达的子侄,自幼熟读兵书,其谋略智慧非凡,甚得李靖器重。只是此人为人自持过于高傲,只是和长孙凛表面上客套了一番。

第三位军官却是一位巾帼女英,而且长孙凛也是认识的,她便是早前在吟诗会见过一面的黑美人窦旖。原来窦旖虽身为女子,但她自幼出身在武将世家,从小便习文练武。窦旖生平最崇敬的,并非是她的父亲或者家族里的其他功名显赫的将领,而是平阳公主,也就是李渊的三女儿李秀宁。李秀宁曾经女扮男装,为父打天下,其率领的义军不但打败了每一次进攻,而且势如破竹。

平阳公主收编的这帮义军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强盗。如果没有几分真本事,就是男人也镇不住他们,何况其兵源还来自原本不相统属的系统。能够在短时间内将收编的乌合之众变为一支百战百胜的劲旅,取得如此大的战绩,足见平阳公主的组织能力和指挥能力实在是出类拔萃的。老百姓将平阳公主称为“李娘子”,将她的军队称为“娘子军”。在李渊称帝后不久,李秀宁便不幸去世。她也就成了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由军队为她举殡的女子。

李渊为了纪念自己的爱女,还在军队上保留住“娘子军”这一番队。窦旖一心想做和平阳公主一样在战场上所向披靡的巾帼英雄,她在十六岁的时候便女扮男装溜出家门,到李靖的部队参军。在被发现送回家后,她又数次三番地屡犯,窦抗没有办法,只得让其加入了娘子军。

长孙凛自然不知道这番典故,他只是看到窦旖长得身体苗条高矮适中,两道柳眉一双杏眼,鼻似悬丹唇若涂朱,面色白净,白里透红。头戴一顶七星花萼子盔,身穿柳叶连环黄金甲,足蹬一双小巧玲珑牛皮靴。一身军装在身,初见时的妩媚依然,更多了份生气勃勃的英姿。啧啧,制服诱惑可不是吹出来的。

窦旖看到对方望着自己的眼神轻佻暗讽,她这脾气暴躁的小姑娘哪里受得了,怒声斥道:“你这淫贼,到哪都狗改不了吃屎。”

长孙凛倒也不介意,低声说了一句:“终日里淫贼不绝口,好像真被我淫过似的。”声音不大,但恰好能让黑美人听得清清楚楚,偶尔逗逗小姑娘也不错。

“你说什么?!“窦旖哪里受过此种轻佻之言,她气得两眼圆睁,却有不能在将军营帐里动刀枪,气得站在一边直跺脚。

此时还有一身高九尺,有着宽大而滚圆的肩膀,熊似的背脊的彪形大汉已经忍不住,开启铜锣般的嗓音大声说道:“我叫穆天柱,你就是那一招将我王兄弟摔倒的家伙?我倒有兴趣与你一起比试比试!”穆天柱也是个勇猛好斗的武痴,说这话时两眼跃跃欲试。

“哼!军中第一条规定是什么?”李靖故作威严怒喝道。

“不得私下内斗。”李靖军威何等厉害,穆天柱恁大块个头的巨人,却被李靖吓得像个委屈的小媳妇般。

“大帅,目前正是军队屯兵操练之际,这几位都是少年出众的大将之才,自是心高气傲,不服彼此。若是强加抑制,一恐灭其心志,二怕其久抑爆发之下不可收拾。不如让几位各自带一团士兵进行操练,约定三月之后进行军事对练,如此以来,胜者当之无愧,其他人也应心服口服。”苏定方倒是踢了个很中肯的意见。他这意见一提出,在场各位皆是纷纷赞同。

长孙凛见如此情况,便明白自己成了李靖手中的“鲶鱼”,而且是一条被群鱼排挤的鲶鱼。的确,这李将军虽然不懂管理学上的鲶鱼效应,但善于治军的他自然也明白一些管理军队的自然规律。这王仲越本来是他看好的一个年轻将领,结果自从婚变以后,这小子终日恍恍惚惚,死气沉沉。让李靖不由遗憾明日之星因情自毁前程。而长孙凛的到来让他乐得直拍大腿,李靖自知自己在军中的威信,他也不怕发生军中内讧,他要的就是王仲越看到仇人的那种血性。

李靖自然不会让长孙凛有生命之危,但其它的小事他打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长孙家这小子到军队来自然是要被历练的,何况他还抢了别人如花似玉的未婚妻,受点苦也是应该的。

除了王仲越外,那位孔亮恒也是个刺头。这家伙的确是才华出众,谋略过人,只是性格和他那迂腐的伯父一样,清高自负,不懂得处理人际关系。这参军打战哪里同武林高手比试,除却指挥将领的才智外,还要依靠士兵的奋勇杀敌。李靖早就看出这小子和他所属部下似乎不甚团结,所幸离上场杀敌还有一段时间,不然以他们的状态必然酿成大祸。

初到大唐26.服众

在李靖的如此顺意安排之下,血气方刚的年青人就军事比赛意见均达成一致。长孙凛、王仲越、孔亮恒、穆天柱、窦旖领一千名士兵各自操练,待三个月后由各自方队进行军事演练。王仲越自是希望在自己的强项上将长孙凛打败,本来窦旖不必参加此次比赛,可好强的她怎会放过此次机会,李靖也只得答应这位贤侄女的请求。

大家可能会觉得李靖把此等军中要事变得如此儿戏有些不可思议。其实除了长孙凛以外,这几位年轻人在军队都曾待上一段时间,军阶也都在从七品上到正六品不等,完全可以率领一伙队伍。而长孙凛作为李靖刻意放入的鲶鱼,自然也就拥有与他人等同的条件。此次进攻突厥的军队按计划有十余万之多,分配给他们的也不过数千士兵,根本不影响军队正常的运作,更何况李靖此番苦心是为大唐培养下一代的将军。

冷兵器时代,由于社会生产力极为低下,军队主要使用弓矢、戈、矛、剑、戟等一类冷兵器,进行车战、骑战和步战,因此军队教育训练主要是教习将士使用冷兵器和演练阵法。被视为我国古代军事理论瑰宝的《孙子兵法》,就把“兵众孰强”,“士卒孰练”作为战争制胜的必要条件。《尉缭子》对军事训练也作过明确的论述:“百人而教战,教成合之千人;千人教成,合之万人;万人教成,会之于三军,三军之众,有分有合,为大战之法。”

虽然貌似是平等选择,但长孙凛这位初来乍到的新人能得到的士兵自然并非精兵强将。再加上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他之前在长安做的事情都被长安来的士兵给传开了,人言可畏,大多数士兵都不愿意为这位所谓的纨绔子弟效力。最后在苏定方的强制命令之下,长孙凛才真正凑成了相当于三个营的整整一千个士兵。这些士兵大部分都是新来的,而且大多数不是刺头就是军事技术不过关的。望着自己身边人高马大的战友都被其他将领给挑走了,长孙凛这一队的士兵自然觉得自己这边肯定是输定了,就连自告奋勇担任长孙凛副手的薛仁贵看着眼前这些体格相对羸弱的士兵,信心也不是很足。

长孙凛倒是无所谓,虽然在冷兵器时代的战场上越是强壮的身体越有优势,可是也不能完全否定了灵巧的身体也能带来一些特殊的效果,更何况体制方面还可以加强锻炼。他把自己这支队伍命名为降鹰部队,按照他的计划是将一千人划分为三个营,其中每个营约三百人,剩下的一百人作为特战先锋队,也就是所谓的特种部队。

在走马上任的第一天,长孙凛集齐了属下所有的士兵举行誓师大会。望着下面黑压压的一片士兵,他心中油然升起一种欲霸天下的雄心,这就是他所拥有的第一批势力。只是这些士兵似乎兴趣怏怏,垂头丧气,看向他这位长官的眼神有好奇、鄙视、疑惑、不屑,就是没有尊敬和畏惧。长孙凛无论从相貌,身材和名声来看,都不是一个能让这群士兵心服的长官。

长孙凛自然是知道到目前这些手下的心理,他自觉不是来这里做偶像和独裁者的,所以也不计较。现在唯有把下面这群正值青春的汉子的血性给挑起来。

长孙凛清了清嗓音,大声向场下的一千位士兵喊道:“我知道你们心里在想些什么……”。

他暗含内力的嗓音将全场的喧哗都镇压下来,大家也都安静地听听看这位所谓的纨绔长官将会做什么。

“你们一定是在想自己千里迢迢远离父母来到边塞为国效力,没想到却碰到的领军校尉是一个在长安城内为非作歹,无恶不作的世家子弟,而这位校尉之所以能够成为校尉是因为他是当今皇后的侄儿,对吧?!”长孙凛此话一出,场下哄然一片,有惊讶的;有逗乐的;也有嘲笑的。就连在一旁等候的薛仁贵诸人也觉得奇怪,比起现代人而言,古人更注重情面和要面子,绝不会自行揭短。而且长孙凛新官上任,更应该维护长官的威严才对。

“王大牛!马富!马贵!刘三长!高儒风!”长孙凛大声喝道,而所叫之人也都应声上台。自从离开长安以来,这五人一直都跟着长孙凛学习自由搏击,刚开始是一个一个学习招式,熟悉之后便开始与长孙凛对练,一段时间下来,双方都得到了相当大的好处。这五人的搏击技术加强,而长孙凛的身体也更为强壮。

长孙凛此番叫他们上来,自然是要与他们真刀真枪的表演一场搏击对打。场下的士兵正在疑惑这是唱哪一出戏,却很快被场上精彩绝伦的比武给吸引住了。这现代搏击是相当具有观赏性的,而且其招式对古人来说是相当新颖的,尤其是长孙凛和这几位兵油子的功力都不差,一番打斗下来,士兵们一直在情不自禁的发出感叹抑或叫好的喝彩声,而当长孙凛把与自己对打的数位大汉都一一放倒以后,士兵们竟然发出了惊天动地的喝彩声。

长孙凛把被自己摔倒的几位哥哥都一一扶起来,继而继续大声对士兵说道:“下面由你们来挑战场上这几位汉子,三炷香的时间内,谁若能赢了其中的一位,我给他奖一千两银子。”

场下是一片哗然,要知道虽然唐朝这几年国力富强,但一千两银子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也是个天文数字。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场下数位对自己有信心的士兵都纷纷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长孙凛为何对王大牛这五人如此有信心呢?毕竟下面有一千个士兵,若是一个个轮番上去挑战,他们五个人就算不被打死也被累死。第一是他对自由搏击的科学性很有信心,毕竟在现代科学和医学的指导下发展的自由搏击,掌握了人体的弱点以及行动规律,若是对付这些没有武术功底单靠蛮力的士兵,是可以毫不费力将其击败。第二是王大牛这些人都是参军数年,上过战场的老油子,身体力量各方面都相当强悍。第三是因为群体心理学,最先上场挑战的必然是身体最强壮的,最有信心的士兵,紧接着是稍微弱些,但也想试一试的士兵,最后应该是为钱而想碰一碰运气的士兵。即使是这一千人都明白只要他们一个一个上去必然能取得最后的胜利,但是看到之前上去的人的惨状,谁愿意做那为后人铺路的牺牲者?何况还有限制时间。

正在这场上比试是如火如荼之际,一边的角落里有两人正在偷偷观看。

“将军,这长孙三郎可真是天才,这一番折腾下来,他不仅让这些士兵心服口服,而且还能了解到这个队伍的详细情况。”

“哈哈,正是虎父无犬子,长孙胖子生了个好儿子啊。”

“将军,你说若是有人真的赢了,这三郎会不会真的拿出这一千两银子?”

“他会,而且会拿得非常爽快。若是你可以一千两银子发现一个人才,而且让部下都觉得你这长官不仅大方,而且一诺千金,你会不会拿出来呢?

二狗子这几日都是郁郁寡欢,即便是平日里让自己吃上三大碗的米饭,他也是食不知味。二狗子出生于长安城内的一家青楼,他的母亲是被人从乡下拐到长安然后卖到青楼里的妓女。二狗子没有父亲,应该说他不知道谁是自己的父亲,因此他也没有姓。他的母亲是个大字不识的乡下人,因此他的名字也就只能是二狗子。二狗子的童年过得不快乐,青楼里的其他人都会欺负他和他的母亲。后来在一位好心的熟客帮助下,年色渐衰的母亲得以脱籍离开青楼,带着他在长安城里安顿下来。平日的生计完全靠母亲替他人缝缝补补,生活依然十分困难,二狗子却觉得自己比以前快乐。

二狗子逐渐长大成人,而他的母亲也日渐衰老。二狗子觉得自己应该接替母亲为家里营生,只是家里没有田地,他也不曾学得一门手艺,平日里也只能为别人做苦力。有一日他听说军队在招兵,每月不仅包吃包住,还有俸银拿,他便兴冲冲跑去参了军。果然,在军营里不仅能吃上饱饭,而且他还能为家里存下些银子。家里的生计不用再发愁,他还幻想着将来退伍后把家里的房子整整,娶上个媳妇给娘生个大胖小子玩。

正当二狗子幻想着美好未来的时候,家中却传来母亲重病卧床的消息。大夫告诉他这是他母亲常年病根子烙下的原因,需要些名贵药材调养。他一看那药单可吓坏了,但是这高丽参就需要上百两银子。二狗子一年下来的俸银除去家里开销也不过是一二十两有余。

每次想到母亲在床上痛苦的呻吟,他的内心如猫抓般难受,恨不得代替母亲遭此罪,这银子是逼得他即痛苦又无奈。正当二狗子为银子苦恼之时,他却碰到了天大的喜事。新上任的长官竟然宣布若是打赢场上那五个大汉中的一人,便奖励一千两银子,他高兴极了。

尽管许多比他厉害的战友都被一一打趴下去,但是二狗子还是勇敢地走上了台。按理来说他应该找同样身材较为瘦小的刘三长,但二狗子却找了身高臂长的高儒风,因为他觉得此人嘴唇较薄,可能耐性没那么足。一次、两次、三次,二狗子都是被打趴下后又站了起来。下面的人看他已经鼻青脸肿,全身颤抖,都劝说他别要钱不要命了。二狗子想到还躺在病床上的母亲,他又站了起来。

第四次……第五次……直到第十次,当二狗子看到对方倒下去了,他才晃晃荡荡地晕了过去,却不知场下响满了热烈的轰鸣声。

长孙凛一直在一旁看着这两人的对打,他没有想到竟然有人会为了钱而如此拼命。说实话,这个叫二狗子的士兵身体力气都是较为普通,他是完全凭着蛮力和高儒风对打,而他的坚韧最终赢得了高儒风的技巧。

全身是伤的二狗子在经过一番治疗后,在两人的搀扶下走了出来,下面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无论是在哪一个朝代的人们,都会为这种坚韧不拔的精神所感动。

“你叫什么名字?”长孙凛笑眯眯的问道,他面前摆放着一张红纸,手里还拿着一支毛笔。

“大家都叫我二狗子。”二狗子的声音很弱,证明他伤得不轻。

“姓什么?”长孙凛想在红纸上写点东西,作为奖状。

“我没有姓。”二狗子紧张地望过去,他害怕长官因为自己没有姓而不给他发银子。以前就因为同样的原因街上的张掌柜不愿收他做学徒。

“你爹娘姓什么?”长孙凛不明白,一个人怎么会没有姓呢?

“我娘叫小翠……我没有爹……”,二狗子窘迫地低下了头,出身对于他来说是一件很自卑的事情。他和母亲两人都是不识一个字,也没有人告诉他应该姓什么。

长孙凛看见对方难过的样子,知道自己伤了他的心。便拿起毛笔蘸了蘸墨,说道:“你姓卫吧,汉朝将军卫青的卫,这卫大将军小时候也没有爹。”他说完在红纸上写上几个字。

“真的?我能和抗击匈奴的卫大将军一个姓?”二狗子又惊又喜,

“恩,同样也是保家卫国的‘卫’”,长孙凛将一千两银子和那张红纸交给了卫二狗。红纸上写着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致坚韧不拔之卫二狗。”

卫二狗是接过那一千两银子的时候双手都在颤抖,今天应该是他生命中最快乐的一天,不仅解决了他的困难,而且从今天起他就叫卫二狗了,而且还是和卫大将军一个姓。

长孙凛以他的实力镇住了下面的众多不服,接下来就是安排军队进行军事操练。长孙凛他在这方面确实不太了解,好在身边有个从小兵开始做起的薛仁贵,因此详细的操练计划都是由薛仁贵这几位老兵来操心。

长孙凛也没有闲着,他给每个士兵都编上了号,让跟随自己来参军的工匠把每个士兵的盔甲上都刻上他们的号码和军衔。使用的是阿拉伯数字,在长孙凛的教导下,跟随他的二十位工匠都学会了阿拉伯数字的应用,而此时世界上也许只有发明它们的古印度人才懂得这一数字的应用。

长孙凛虽然不懂得冷兵器战士的阵法和操练,但是他觉得后世的人民解放军管理确实很不错,因此他考虑在自己这一千人的队伍中实施这种现代军事管理方法。除却步兵和骑兵传统上的攻击防守阵法训练,他还计划加入队列训练,纪律训练以及政治教育。他要打造一支王者之师!

初到大唐27.娘子军

队列训练,是按队列条令规定的内容进行的各种制式动作训练。其目的在于培养良好的军人姿态,严整的军容,协调一致的动作,整齐划一、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的作风和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为技术、战术训练奠定良好的基础。

其实古代训练中也有类似的队列训练,只是没有现代军训这般注重命令和严格。冷兵器时代,作战方式除了城池的攻守之外,主要是在野战中双方排成纵队或方阵,对阵冲杀,白刃格斗,决战取胜。因此军队主要训练阵法的排列和变换,能熟练地变换各种战斗队形,迅速地展开和收拢,对敌人的翼侧和后方实施迅猛冲击等。

长孙凛要求每次集合都要先整齐报数、清点到训人数、检查着装。带兵器时需验兵器,在排列队形的时候不仅要求队列整齐,而且动作干净利落。有时候他也会在半夜三更紧急集合,并且要求士兵们在三分钟内穿戴整齐,到达训练场按队列牌号队伍。古代军营并非喊口号做命令,而是使用各种锣、鼓、喇叭,根据不同的声响代表不同的命令。长孙凛觉得这样比较符合此时战场的情况,也没有改成现代的口号。

下午则是进行单兵对抗训练和长孙凛加入的现代拓展训练。所谓拓展训练,又称外展训练,原意为一艘小船驶离平静的港湾,义无反顾地投向未知的旅程,去迎接一次次挑战。这种训练起源于二战期间的英国。当时大西洋商务船队屡遭德国人袭击,许多缺乏经验的年轻海员葬身海底,针对这种情况,汉思等人创办了"阿伯德威海上学校",训练年轻海员在海上的生存能力和船触礁后的生存技巧,使他们的身体和意志都得到锻炼。

长孙凛也根据军营附近的情况,自行设计了一套拓展训练方法。目的磨练士兵的意志,熔炼整个团队。此种训练由于花样繁多,包括游泳,登高,攀爬绳网以及各种游戏,难度不大且乐趣无穷,尤其受到士兵的欢迎。

而单兵对抗训练,自然是各个士兵自身的武艺训练。除了熟练的操作兵器,他们还得练习自由搏击,倒功散打,硬功等。

然而在正常训练的头一个星期,长孙凛每天都会抽掉一半的士兵参加他的特种士兵选拔。特种兵执行任务的难度比较高强,要求人人必须掌握骑马捕俘,攀登绝壁,擒拿格斗,无人区生存、泅渡、掌握各种兵器等技能训练。所以顽强的毅力、健壮的体力、持久的耐力,是对一名合格的特种兵是必备条件。

每天早上,长孙凛都会带着五百名士兵,全身武装上盔甲于一炷香时间(大概半个小时)跑完约十里路程;在设置各种障碍的山间道路上进行往返跑;各投掷约一斤重的小石头和长矛数百次,每次需超过50里。做俯卧撑五组,每组各一百下。同样的五百名士兵,连续三天做同样的项目,然后再换剩下的五百名士兵,同样也是连续三天做同样的内容。

一个星期下来,这一千名士兵都因为长孙凛这个选拔训练,累得是腰酸背疼,叫苦连天,可是看到自己的校尉每日都身先士卒,和士兵一样做同样的项目,每次都表现得相当完美,而且他们再累也只是操练了三日,而长孙校尉却是连续高强度地训练了六天。

同样的运动量,流同样多的汗,几天下来,大多数士兵都对这位和自己同吃同住同训练的纨绔长官相当佩服。再加上长孙凛每天晚上都会组织大家做一些有意思的活动,比如说猜谜、表演或者让每一个士兵都做自我介绍,或者演说自己以后的梦想。一个星期下来,长孙凛在这个团队的威信更高,士兵之间也开始互相有所了解和信任。这个团队也开始融合起来。

长孙凛则是从这一个星期的高强度训练和晚上各种娱乐活动中,选出了一百名在体力,耐力和智力上都相对出色的士兵,这些人将会成为历史上第一批正真意义上的特种兵。事实上,《旧唐书》和许多史书里都描写过一支军队,说其选拔之难胜于魏之武卒,而勇悍亦过之,上亲之,皆可与上赴死。这里的上,说的就是李世民。李世民亲率这一千多人的玄甲军打过不少仗,他最善长的是以大部人马牵制,然后亲率这一千人直扑敌主帅的阵位,击散其中心后分而歼之。这支队伍就是史书上记载最早的特种队伍。

长孙凛的目的是为了建立一只实力非常强大的小分队,这支队伍除却军事用途外,他还打算亲自培养成为忠于自己的亲卫队。长孙凛在前世时就拥有一家国际保全公司,也就是所谓的雇佣兵组织。这家公司培养的雇佣兵也是为特别任务而生的,与特种兵的性质差不多,长孙凛熟悉里面的所有操作,现在的训练计划也是按照其来修改的。

第二个星期,长孙凛就将所有一千名士兵分成三个营,其中的黑虎营和雪豹营为步兵营,第三支取名为铁蹄营,里面包括两百名骑兵和一百名弓箭手。剩余的一百名最优秀的士兵则成为了在今后的战场上所向披靡,让所有敌人都闻风丧胆的横刀营。如此以来,长孙凛便把剩下的九百名士兵交由薛仁贵全权负责,他自己则单独训练他的横刀营。

当然,除了士兵的训练以外,战场上的兵器武装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长孙凛一直都在考虑这些问题,他随队带来二十位工匠,目的也是为了制造一些实用的物品。

都说穿越到古代之人封侯拜将多么的爽快,实际上生活质量差一大节。别的不说,就算是现代的低保户都能用上电灯自来水。长孙凛确实碰到了许多的麻烦,别的不说,就连单单看时间的表都没有。

这古代计时的东西名叫沙漏或者滴漏,它根据流沙或流水从一个容器滴漏到另一个容器的数量来计量时间。民间更多使用燃香,蜡烛等计时方法。毕竟像漏壶这种东西在古代也算得上高科技的东西。

可长孙凛却觉得麻烦了,像他要训练一个特级兵种,总是需要看时间,这样可以更科学的计划。他前世学的是电子和化学,物理自然也懂一些。不过做钟表可没那么简单,此时的手工业在精致方面还达不到这种效果。长孙凛也是个外行人,他想了想,就跟工匠们说了一下机械表的原理。

其实东汉张衡制造漏水转浑天仪,用齿轮系统把浑象和计时漏壶联结来,漏壶滴水推动浑象均匀地旋转,一天刚好转一周,这是最早出现的机械钟。而机械表的工作原理是利用了一个周期恒定的,持续振动的振动系统;把振动时的振动周期乘以振动次数,就等于所经过的时间。

这日,长孙凛正带领横刀营的士兵负重长跑回来,看到一个名叫张水的工匠正在其营房前等候,他便走了过去。

张水非常恭敬的向长孙凛鞠了个躬,这群工匠对于这个少爷都相当尊敬,一是因为长孙凛待人和善,没有什么架子;二是他给工匠们的思维带来了很大的转变,比如说阿拉伯数字和数学公式的传授,让本来在工匠脑海里一些很虚的类似于经验的东西变成了很实在的概念。第三自然是长孙家给他们的工钱都相当可观。

“张水,都说了不要太多礼,有何事情?”长孙凛大手一挥,嘿嘿笑道,刚刚运动完心情确实挺舒服的。

“少爷,你看这个是否能是你想要的计时器?”张水拿出一个类似于玩具的东西便开始演示,这玩意是用漏水激轮,一日一夜转一周,29转多为一个月365转为一年。同时装有两个木人,每一刻一击鼓,一个时辰(相当于两个小时)一撞钟。

长孙凛一看就乐了,虽然在他看来这是一个很粗糙的小手工,但其所蕴含的原理却是他所教给他们的物理概念,这是一种科学上的进步啊。他称赞了一声,便又问道:“如果不是用水来控制,你们可以用类似于钢或者铁的东西,然后也能做出同样的效果吗?”

“这……那我还得回去和钱大他们试试看。”张水似乎挺为难的,这是他们经过了多次的尝试才达到了最好的效果。

“你们可以将钢铁做成细小的链条,然后用链条来控制齿轮,按照链条由收紧到放松的周期来控制时间?”长孙凛自己也是个外行人,只能说出一个大概的理论。

张水似乎被说糊涂了,他讷讷地问道:“敢问少爷,这链条是何物?”

“弹簧知道不?”长孙凛看见对方摇头,便明白这个时代太古老了,还不知道弹簧这个在以后的生活中运用广泛的好东西。他也顾不上先回去洗澡,便和张水一起到他们的营帐,给他们讲解一些弹簧的原理。

夕阳残照,天边飞着纷乱归巢的乌鸦。远山似隐似现;暮色中的天空浮云朵朵,漂游不定。悲鸣的胡笳已经渐渐不闻,而夏虫的演奏又开始登场。

长孙凛在给工匠们上了堂科学课程之后正准备到伙房去吃饭,却见刘三长正站在一木桩上趴着木墙,不知道在看什么,他便高呼了一声:“刘大哥,你在那看什么?”

那刘三长慌张地回过头,对他使了个眼色,做了个“嘘”的手势。长孙凛可好奇,他也走了过去,也跟着趴上去看。

只见墙另一边是一绝大一块的荒芜空地,一群巾帼女兵,这红一簇白一簇的,好似那红白雪花乱舞玉。青一团,黄一团,如同青黄莺燕翅蹁跹。那窦旖也独自一人站在前面,乌云高耸,绣袄短衣;头上凤钦一枝,珠悬罩额,臂穿窄袖。她执着小小的令旗,站在土山之上,令旗一招,下面的女兵便排成一个阵型,左盘一转,右旋一回,一字儿地排着,手上拿着明晃晃的单刀,甚是好看。

“这是娘子军啊?真的全是女子组成的哦。”长孙凛是第一次见此阵型,到也十分好奇。

“此是长蛇阵,乃是平阳公主女眷首创,后一直传给娘子军的紫凤营。”刘三长在军中多年,对此是有所了解。

只见窦旖又把令旗翻转,众女兵又四方逗转,变成了五个方阵,每个方阵四个女兵,持刀相背而立。

长孙凛见她们都一字儿站定,又低声问道:“这是在玩哪一出戏?”

“这是五花阵,你可别小看这些阵型,当年平阳公主就是靠她们打出名堂,收服了众多的山贼反逆,最后组成了娘子军。所以咱们可别小瞧了娘子军,她们除了此番阵容,还有更厉害的弓箭方队。”

长孙凛心中也暗暗佩服,难怪李唐能打下江山,单是这娘子军,就是一藏龙卧虎之营。

这灵州的军营乃是隋朝留下的一个比较旧的军营,当年因为一直都在内地打战,这里常年失修。直到今年李靖备兵做攻打突厥的准备,才又重新征用作练兵之地。常年失修的结果是有些木头会被白蚁啃噬,比如说这两位偷窥者目前所趴着的木墙。

只听见“巴拉”一声,这难兄难弟一并跟随木墙摔倒下去……

初到大唐28.冤家

话说早前因为木墙承受不住两人的压力倒下,那对难兄难弟也失去重心跟着倒了下去。

刘三长也知道他俩偷窥不对,害怕对方不管三七二十一便对付起他们来,便大声报上名道:“我们是长孙校尉营的人!”

他不说还不要紧,这一说可惹着了窦旖,她看到那摔倒在地上的两人中还有一个是她心里恨得直痒痒的,便大喝一声:“无花阵,围将过去,把这二人给我抓住。”

在场的女兵听到窦旖的命令,如飞的数口刀,光闪闪的砍将下来。长孙凛疾忙拿起身边一块木头把剑招架。那五团女兵,见长孙凛投东,那些女子即便挡住,裹到东来;投西,她们也就拥着,止住去路。论起长孙凛的本领,这一二十个女人,何难杀退?一来刀剑锋芒,恐伤损了她们不好意思;二来刘三长也被一群女兵围困住了,他是肯定脱不开身的。

长孙凛便掣开宝剑,直抢上那土山来。窦旖忙将令旗往后一招,后边跟出四五个皂衣女兵,持刀直滚出来,五花变为六花。长孙凛忙舞手中木头,遮护身体,且走且退,将到身边去。那五团女兵,如飞的又裹上来,四五条红锦套索,半空中盘起。

虽然这阵法的攻势十足,当长孙凛是何其厉害,他灵巧地移动身子,行走步伐相当诡异,这女子阵法不仅没有因为人多力强,反而被他耍的团团转。眼看那家伙就要靠近自己了,窦旖咬咬牙,回转着手中令旗,另一边正在围困着刘三长的女兵中又过来了六个助阵。

本来已经是穷途末路的刘三长这下可舒服了,对付面前三个不能形成阵法的女兵,他还是可以对付的。只见他使出了不久前所学的擒拿招数,十余招之下,将围住自己的三名女子制住。

长孙凛在支撑一段时间之后,已经看出了这娘子军阵法的套路,他也不着急,挥洒自如地和她们扯打。片刻闲暇之余看到老刘那边也快解决了,便大声喊道:“刘大哥,你要能溜先溜了。”

“兄弟,你等着,我回去找人来帮你。”刘三长自知过去也没法帮忙,他知道窦旖只不过是想为难为难他们,便脚底抹油,先回营去。

窦旖见那刘三长跑了,这边自己骄傲的女子阵法却也迟迟没有让长孙凛就范,可把她给气坏了。小脚一跺,腾空一跃,这劲装少女手舞者令旗的模样要多美丽有多美丽。

长孙凛看她这一架势,心想这个所谓的表姐小小年纪便是这紫凤营的头,难道她有什么厉害的招数?正想着,只见窦旖和诸位女兵们配合得十分默契,她一插一转,便穿越女兵的阵型,接近长孙凛。“啪啪”,传说中的点穴出现了!长孙凛便如同被施了魔咒般,倒下来,定住了。

长孙凛的确是猜对了,窦旖的母亲乃是四大山庄中墨独山庄庄主的女儿,她自幼得承母亲的亲传,修得一身好武艺,这也是窦家为何能放心她一个千金小姐留在军营的原因。

窦旖看到长孙凛被自己制服了,心里得意极了。她想到待会可能刘三长会带人过来,便说道:“先把这家伙带回营房再收拾。”长孙凛此时是难以动弹,只得任由他人摆布,被几位女子抬回了紫凤营的营房。

长孙凛此时是动弹不得,被抬进一营房后,被人一放,不由自主的连翻带滚的翻倒一绣床上。营房中之留下一贴身丫鬟,窦旖俏生生的站在长孙凛身前,面色忽冷忽喜,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窦旖轻噫了一声,坐在铜镜面前,那丫鬟在她身后帮她把头上的荆钗取下来,梳着她乌黑的长发,她吁了一声,疲惫的娇道:“吁,累死了,春兰,我的热水弄好了没有?”

“准备好了,就等待姑娘沐浴……”

那叫春兰的小丫鬟放下梳子,这时一名婢女端进了一碗热滚滚的莲子汤,春兰接过端给白嘉露,问道:“姑娘,这长孙都尉该怎样处理?他应该是姨娘娘府上的三少爷?”

“是又怎么样,像他这样的坏蛋,我可不轻易放了他。”窦旖早就对这个表弟憋着一股气。她自幼就对这个更得母亲和奶奶宠爱的表弟心里不爽,只是以前他武功厉害,她打不过他。

自从这家伙出事之后两人就甚少见面,即使是见面了,这坏蛋见到武艺高深的她也是能躲就躲。后来她听说是这个坏家伙坏了善婷姐姐的身子,心里对他更是恨之入骨。即便听到无双姐姐将其打昏迷,也是很不舒服。只是这老天不长眼,又让恶人给醒过来了。让他醒过来也就罢了,还让这坏蛋变了一个人似的。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此等美好的诗句,怎能是这一登徒子写出来的。而且这家伙也不像前两年那样害怕她了,见到她要么就冷冷漠漠,要么就出语调戏。

前几日两人碰面,他听见她又骂了一声淫贼,本想等他再回一句难听的话便对付他,没想他却回了一句”这两片嘴唇,切切倒有一大盘子”。她起初还是愣住了,听不懂个所以然,后来姐妹们告诉她被笑是大嘴巴,可把她给气坏了;后来她跑过去找他算账,他却坏笑地莫名其妙地说那一大盘子要是在大食就挺安全,她更是一头雾水,看到旁边的薛队卫在偷笑,她便逼问薛队卫,谁知回答却是说大食人不吃猪肉,她愣了一下气得直跺脚,那二人却是趁她愣神逃之夭夭。

这回说什么也要整整这个登徒子。窦旖心里开心地想到。

此时长孙凛正闭着眼睛安静地躺在床上,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浓密的眉毛叛逆地稍稍向上扬起,白皙的皮肤因为连日里的训练而染上一层古铜色,衬托着俊美突出的五官,一身军服遮掩了他的孩子气,多了份男儿味。

窦旖看得也禁不住微微发呆,回过神后暗啐自己发花痴。她就是不喜欢这个体格太过修长结实,卖相又太过俊美讨好的男子,男人这麽完美不是好事,这家伙就长着一副会令女人伤心的样子。没有给对方解穴,因为她要过把骂淫贼的瘾。

虽然耳边传来她清脆的“淫贼”之音,长孙凛却是充耳不闻。既然已经被点了穴,那么就应该乖乖地躺在这张带着少女体香的床上,舒舒服服地休息休息。

一是话说多了也累;二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窦旖很快就停住了嘴,因为她看到对方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呼吸平和,突然觉得自己的独角戏有点傻。恩,这个女孩虽然武艺不错,但也只是一个二八年华的小女生。

“看你还得意什么?现在你这淫贼落到本小姐手里了。”窦旖给长孙凛解了哑穴,她依然板着面孔,故作姿态。脸蛋烁若玫瑰,额角正微微沁着细汗珠。

长孙凛睁开眼睛看了对方一眼,又把眼睛闭上了。

“别以为你闭上眼睛就可以逃过去。”窦旖气嘟嘟地说道,实际上她也说不出他逃不过去什么。

“别以为你们人多欺负人少,我一个人就会屈服了。”长孙凛懒懒地躺在床上,眼睛都没有睁开。

“呸,现在就我一个人,什么人多欺负人少。”窦旖选择性忘记了之前对打,此时营房中却是只有她一个人。

“就你一个人?那你身后拿着剑的两个女人是什么?”长孙凛半睁半闭双眼。

“你睁大眼睛看清楚,这营房就本小姐一个人!”窦旖眼里闪过一丝惊慌,她甚至往后看了看。

“你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想对付我就直说嘛。”长孙凛这回睁开了眼睛,眸中酝酿着狡诈,他撇撇嘴,意思是对方身后还有两个人。

“啊!”窦旖再看看身后,空荡荡的,她被吓到了,急急跳上了床。在这军营里士兵都有传一个故事,是说这个军营当年隋炀帝时曾有两个营妓被……

“春兰!春兰!”窦旖也觉得有些不对劲,便叫来自己的贴身丫鬟。长孙凛黑色的眸子净是款款笑意,几绺发丝微乱的垂在额前,他着实英俊迷人。

“姑娘,你叫我吗?”春兰匆匆跑了过来,看见这一男一女都在床上,她脸上显得有些尴尬。

“你刚才去何处了?”窦旖看到春兰进来表情很正常,再看到长孙凛的笑脸,便知道自己上当了。她一边走下了床一边埋怨道。

“京城里来了些乐营的女子,彩虹姑娘她们要腾出一间营房给这些女子,我刚去帮她们的忙了。”春兰小小声声地说道。

乐营?长孙凛听到这个词很是惊讶,按照他看过的古书的解释这应该是军妓的意思。

“这些男人也真是的,出来练兵打仗还不忘那种肮脏事。”窦旖的抱怨印证了长孙凛的想法。

“我倒要去看看。”长孙凛跳起来急急下了床。

“淫贼!你们男人真是一个比一个色。”窦旖看到长孙凛那急色样,脑子都给气糊涂了,似乎忘记了什么事情。

“咦?你不是被我点了麻穴吗?”她看见对方潇洒自如的身影,突然想起来。

“啊!不好意思,我忘了。”长孙凛坏坏地笑着说道:“谢谢你的姐妹们大老远把我抬回营房。”说完便跑个没影。

一双绣鞋被扔到了门板上,窦旖气得直跺脚,开始圈圈叉叉的诅咒起这该死的淫贼。

事实上中国军队使用军妓的历史之悠久堪称源远流长。追究最早的军妓在哪儿出现毫无意义,古罗马帝国的军队携带过军妓,中国战国时期那个卧薪尝胆的家伙就使用过军妓鼓励士气,那是在夫差陷于对齐国作战的北方战线的时候,史书对这一段历史语焉不详,只说勾践征召妇女慰劳士兵。在这方面功勋卓著前无古人的是齐国的管仲,他开办了中国史书记载的第一个妓院,而且是国营的。

伴随着时间的推移,“军中无女”的古训渐渐不被提及,而军妓渐渐成为一种相对普遍的存在。唐代边塞诗人岑参便在《玉门关盖将军歌》中透露了盖将军领导的军队“军中无事但欢娱,暖屋绣帘红地炉”的享乐生活。

早前这军营里数万士兵驻扎于此,完全是过着狼多没肉的生活。长孙凛到达所谓的乐营的时候,已经有几条已经闻到肉味的士兵正在营门观看,只是这一切还没有安排妥当,所以也只能干望着。

管后勤的魏都尉正在与一个女子交纳文件,长孙凛走了进去,房中大多数女子的眼睛都齐刷刷地望向了他,毕竟军中像他这样的小白脸很少见的。有几个胆大的女子纷纷调笑开来,好像是说要是这样的小白脸她们便不收钱。

魏都尉自然知道长孙凛的背景,他客气地为长孙凛介绍专门掌管这些女子的单大姐。长孙凛和对方行了个见面礼节,隐隐约约觉得有些不妥。若不是脸上的一道疤痕,这位单大姐应该长得风华绝代,她举止谈吐落落大方,笑容也很优雅,一点都不像堕落风尘的女子。

“喏,长孙公子,没想到咱们还真有缘分,竟然离长安千里迢迢的地方又碰到您了。”只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

长孙凛被嗲得头皮发麻,他回头一看,竟是在怡情院门口碰到的白洁。

初到大唐29.军营纪事

唐贞观纪年,凛以宣节校尉于灵州营练兵事。至营,长短兵迭用,由是凛一军特精。因地形制阵法,审步伐便利。一切火器、护甲、兵械精求而置之。盖凛为将,才天纵,精於训练,临事则飚发电举,先后九战皆捷,俘馘数万有奇,焚溺死者无算,当世称为长孙军。

《唐书·长孙凛列传》

长孙凛在军事上可以算得上初生牛犊不怕虎,他根据自己现代化的科学和思维方式,打破一切带兵的陈旧惯例,在自己所管辖的降鹰部队中,渐渐琢磨出他自己的一套古今结合的训练方法,在心理、技术、战术、作风、体能、保障等各方面加以实施。

正所谓严兵先严将,正人先正己。在训练时,他身先士卒、模范带头。身正方能令行,风正方能治众。他为将号令严,赏罚分明,恩威并济,举旗扬鞭,善于激励,士兵不敢不用命。

针对所属新兵战斗力低下,纪律不严的状况,长孙凛首先强调从严治兵,他刚柔相济,善于运权,长孙凛平日里虽然和士兵有说有笑,但在训练时却是非常严厉,“赏不逾时,罚不迁例”,若是不按照军法,罚得可是相当狠。曾经发生过士兵训练懈怠,被他重重打了五十大板,这样既能显出长官的权威,又可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

军事操练是个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基础训练抓不好,就谈不上向训练的高层次发展。长孙凛最注重的自然是基础训练,在体能、阵法、兵器、武技方面严格训练,并且做好在夜晚、雪地、雨天等恶劣气候和复杂地形的条件下的机动训练,为以后的兵法战术合成打下了非常好的基础。要针对各兵种的特点,以野营拉练,战备演习,考核评比等方式着重演练快速准备、紧急出动、昼夜长途奔袭,快速展开、野外露营以及伪装、转换作战样式等内容,进行一系列的训练。

古人云,“用兵之道,教戒为先”。孙子也说过“善战者先胜而后求战”,要“先胜”,就必须及早的去学习,去研究,以求得未战之时,良谋在胸;战幕拉开,应变自如。大唐盛世安定,现在的士兵少有“战争硝烟”的熏陶,长孙凛特意开辟了一段时间作为战术演说,即每次都设一个假想敌,设置一战争状况,他会讲解一段兵法,然后让士兵们自行想象若是自己是一名将军,碰到此种情况会怎么去做,再随机找几位士兵当着大家演说他的方案,然后大家加以讨论。这种战术演说深受战士们的喜爱,其中所涉及的兵法战术,也逐渐潜移默化在所有士兵的脑海里。

所谓“器械不利,以卒予敌也;手无缚杀之方,徒驱之以刑,是鱼肉乎吾士也”,长孙凛是深知兵器在战场上的重要性。后世的海湾战争,美国佬就以其高科技武器,迅速取得胜利。可在冷兵器时代,没有飞机大炮,也只有在十八般兵器上加以选择改装。

只是中国古代兵器,种类繁多,让人难以选择配置。传统的武器如刀、矛、弓箭、弩和铠甲方面,按照目前的技术和生产力,这些依然会是战场上的主流兵器。长孙凛以他所知的知识加以改装,使这些兵器更轻便且更具威力。而他在武器装备上的重中之重,则放在了火yao上。火yao,也就是硝石、硫黄等点火后能速燃或爆炸的混合物。也就是这个咱们老祖宗发明的东西,在千年之后,被红毛鬼子敲开了清朝的大门,也揭开了中国两百年耻辱的序幕。也正是这个东西,成为了十九世界欧洲国家在世界上横行掠夺,积累了他们直到二十一世纪都国强民富的财富奠基。

火yao不是历史上个别人物的发明,它起源于中国古代的炼丹术。早在在秦汉之间成书的《神农本草经》中就有所提到,只是直到唐朝以来火yao一直都被用于人们的生活上,而没有意识到运用在军事上。

有句话是说一切的进步都起源于观念的进步。长孙凛带来的工匠中,就有一位炼丹家叫清虚子,他平日里炼丹常使用一种“伏火硫黄法”,是为了使硫黄改性,避免燃烧爆炸,以达到炼丹的目的;但同时使他们认识到,上述方法中含有硝石、硫黄和“烧令存性”(即炭化)的皂角子或马兜铃粉,三者混合具有燃烧爆炸的性能。当长孙凛提出这个构想时,清虚子便一下惊呆了,他这时也意识到了若是如此威力的物品用于攻打敌人,那是多么强悍的武器。

在几位工匠的配合下,清虚子在李靖、苏定方等诸位将领面前演示了一边爆炸的威力,再由长孙凛在一旁一一讲解一番。这李靖乃是一位黄沙百战的将军,他怎能不意会到其中的威力。他哈哈摇手大笑,当下写了份十万火急的奏疏,日夜兼程,快马加鞭送往京城。

在太宗的支持,将军的推广,全军的配合之下,按理应该晚四百年才出现的火yao坊,于灵州军营附近的野罔山建立了。鉴于火yao的威力,长孙凛制定了严格的作坊规程,并注意保密,四周严加士兵日夜防范。由于这一火yao坊集合了大唐众多优秀工匠学徒,尤其是炼丹家,除了火yao火器的研制,也按照长孙凛的各种突发异想,制作各类兵器,甚至是其他物品。

此时,无论是在火yao坊里辛勤工作的工匠,在四周日夜巡逻的士兵,或者是大唐的高层权威都不曾想到,就算是长孙凛也可能想不到,野罔火yao坊这一小小的蝴蝶,在人类历史上所做出的难以估量的贡献。

初到大唐30.私斗

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

低头向暗壁,千唤不一回。十五始展眉,愿同尘与灰。

常存抱柱信,岂上望夫台。十六君远行,瞿塘滟预堆。

五月不可触,猿声天上哀。门前迟行迹,一一生绿苔。

苔深不能扫,落叶秋风早。八月蝴蝶黄,双fei西园草。

感此伤妾心,坐愁红颜老。早晚下三巴,预将书报家。

相迎不道远,直至长风沙。

灵州湖上空,长云弥漫;湖的北面,横亘着绵延千里的隐隐的雪山;越过雪山,是矗立在荒漠中的一座孤城。天地悠悠,牢落无偶,灵州湖吹来的阵阵狂风任意腾。传来了阵阵呜呜咽咽的笛声,就象亲人在呼唤,又象是游子的叹息。

这缕缕笛声,恰似一根导火线,日暮长亭之下,边塞赤子积郁在心中的思亲感情,再也控制不住。狂风起时,飞沙走石,古道、荒城、寒雁、马嘶,正所谓塞北久无春,长期呆在这边荒凉之中,人总难免会产生些郁闷。

长孙凛抱着吉他,手里还拽着从长安寄来的家书,一封书笺上是:“吾儿远在西塞,不知食衣安否?娘念及而怜之,肝肠寸断……”,真是一封书寄思儿泪,千里能牵游子心。

另外还有一封写着高阳稚嫩言语的书信,当他打开书信时,里面夹杂着一条细绢缓缓滑出,细绢上秀气的笔迹写着:“忆君迢迢隔青天,昔日横波目,今作流泪泉。不信妾断肠,归来看取明镜前……”。长孙凛念及此,脑海里现出长乐因为相思而形销骨立。

长孙凛觉得他的人生如同两个梦,一个现代的梦,一个古代的梦,两个梦接替着出现在他的人生。只是在唐朝生活得越久,他那个现代的梦也就越来越朦胧,越来越遥远。也并非他不想念曾经的父母妻儿,只是手中的书笺带给他一种真真实实的爱,一种真真实实的存在感。

“喂,死淫贼,你怎么没弹吉他,傻傻地干坐在这干嘛?”窦旖俏丽健美的身影出现在他眼前。自从上次长孙凛和刘三长偷窥被人发现后,窦旖的娘子军们也不避嫌,经常跑去长孙凛的营区看他们训练。有一次长孙凛弹着吉他教士兵们唱《满江红》,窦旖听见后惊为人天,经常过营要求长孙凛弹琴献歌,两人的关系其实渐渐融洽下来,只是窦旖总是被气,女孩子面子还过不去,因此这对表姐弟还是处于一种比较奇怪的关系。

“累了,所以发一下呆,你怎么到这边来了?”长孙凛正把家书都往衣服里塞。

窦旖没有回答,她自然不会告诉他是专门来找他的,看见他手中拿着书信,便说道:“想家了?一个大男人真没出息。”

长孙凛正欲反驳,这时只见一横刀营的小兵慌慌张张地跑过来,紧张地说道:“校尉,校尉……不好了,他们打起来了!”

“什么?谁打起来了?”长孙凛一把抓住了来人,这军营私斗可是大事,军法惩罚很重的。

“是卫二狗他们和别的营打起来了。”

长孙凛二话没说,匆忙往军营里跑回去,其他二人也是紧跟其后。

话说这卫二狗得那一千两银子,家中老母病情得以好转,加之自己被选入横刀营,连日勤加操练,虽不说立马有质的变化,但大变化也是有的。再加之长孙凛在训练初期对士兵鼓励的多,他一市井小儿,自是自信心膨胀满满。当日与他一道入兵营的还有一位临街坊的陈大壮,入的是王仲越的兵营。

这陈大壮人如其名,自小长得个大结实,也瞧不起母亲曾做过妓女的卫二狗,两人以前就有过节。军营里虽说有数万士兵,但卫二狗得银千两hen也算得上大事,很快此事便传开了。这人呐总见不得他人好,尤其是你一直看不起的人。陈大壮偏巧碰上卫二狗,便如从前那般冷言暗讽。卫二狗本来就有几许得意,加之与陈大壮有旧隙,愤怒之下两人竟斗了起来。

卫二狗多日所受的是后世的特种部队训练,他已不再是吴下阿蒙,几番扭打之下竟把比自己重逾数十斤的陈大壮给弄倒。这小人行短终须短,陈大壮哪能服自己败在当年手下败将。他回去给自己的战友瞎说一气,本来长孙凛和王仲越这两个营的校尉就有过节,王营的士兵哪能忍得下来,一伙人怒气冲冲跑到横刀营,要找那卫二狗算账,嘴里还污言秽语不停。横刀营也不是好惹的主,这一番激火之下,双方的士兵便是开始打起群架来。

长孙凛赶回一看,霍,军营里喊杀连天,双方是打得一发不可收拾。四野愁云叆靆,满空冷雾飘扬。扑通通鼓炮驱雷,明晃晃枪刀簇浪。舞着的松纹刀、火尖枪、方天戟、流金镋,件件是凌霜利刃,赛雪新锋。飘飘絮舞,万点枪刀,滚滚杨花,一团刀影。虹飞电闪,剑戟横空;月转星奔,戈矛耀目。何殊海覆天翻,成个你赢我负。

其实早在长孙凛回到军营以前,李靖等将领早已到场怒喝,只是士兵们打杀声音没过了他的吆喝声。王仲越也在场去劝解士兵,却被打得昏天暗地的士兵给挥了一拳。正当李靖打算下命令调动其他营兵镇压时,长孙凛挑起两杆细长软枪,怒吼一声,犹若猛虎初离穴,咆哮百兽惊。一个猛冲进那厮打人堆,双手持枪,一横一扫一挑,这战乏之人,怎能受此猛力,便被弹开来。一番下来,所有厮打之人,皆被分开。

这时也可看出长孙凛的治军严明,横刀营的士兵见到长孙校尉,头脑也渐渐清醒,想到这私自斗殴乃是大过错,个个皆惊恐地呆立一旁,全没有了早前的凶悍。

长孙凛面色黑沉,眼里闪着欲喷的怒火,宛若咆哮的狮子。

“凡你们当兵之日,虽刮风下雨,袖手高坐,朝廷何时少了你们俸银半分?这银分毫都是官府征派你地方百姓办纳来的。你在家哪个不是耕种务工的百姓,你肯思量在家种田务工时办纳的苦楚艰难?即当思量今日食银容易,又不用你耕种担作,养你们一年,不过是望你一二阵杀胜,是对敌人杀胜!在场的哪个不是百姓家中出来的?!哪个是你们的贼人?!你尚未杀贼保家,却把矛头对准你们战友?!养你们何用?!”

长孙凛对着擅自斗殴的属下是一阵怒斥,在场士兵无论是长孙兵营还是王兵营皆面显愧色,更有人因为内疚低下头。

长孙凛一把抓住肇事魁首卫二狗,大声斥问道:“卫二狗,你的卫是哪个卫?”

卫二狗赧颜,低下头呐呐道:“卫青的‘卫’……,保家卫国的‘卫’……”。

“什么?!大声一点?!我听不见!”长孙凛不满意道。

“卫青的‘卫’!保家卫国的‘卫’!”,卫二狗大声吼道,眼里闪着泪花。

“他是不是你要保护的战友?他呢?是不是?”长孙凛指着倒在地上的伤员,愤怒地问道。

“校尉,我错了,请你惩罚我吧。”卫二狗没有了打败陈大壮时的得意,羞愧地双膝跪下,其他参与打斗的士兵也都纷纷跪下。

长孙凛却不加理睬,转而走到李靖面前,向其负荆请罪地单膝跪下道:“李将军,军法有言:‘不听约束,聚众械斗,此谓懈军,犯者杖之’。然此事涉及人众,若是一一杖之,恐碍军训,动军心。吾军即日当出征突厥,兵乃战之本也。兵之过源于将管不严,我长孙凛未管好属下,愿代属下受此杖刑。望将军对他们网开一面。”

李靖面无表情地站在当中,若有所思地望了长孙凛一眼。

横刀营的士兵一听到自己长官要代他们受刑,那还能沉住气,皆纷纷跟着跪了下来,纷纷要求惩罚自己。更有激进者更是自掌耳光,以示悔心。

正站一旁的王仲越面色浓重,他也走到李靖前学着长孙凛跪下来,表示以战局为重,愿意代下属受此杖刑。

窦旖也很是紧张地跳到李靖旁边,求情道:“李叔……将军,凛表弟是窦姨娘的命根子,你若是杖了他可是要了窦姨娘的命。”

被打斗声吸引过来的还有那乐营的单大姐,她却是亭亭玉立地站在一旁,面色有些古怪,眼睛也直盯盯地望着长孙凛。

李靖叹了口气,转而正颜严肃道:“罪而不罚,有乱军纪。长孙凛、王仲越治军不严,纵下械斗,重责百杖!”说完便不理睬他人的求情,拂袖离去。

将军营房里。

“我李靖已是廉颇老矣!”李靖撅着胡子,长吁短叹道。

“将军依然是老骥伏枥,壮心不已,风采依然不减当年。”苏定方看到自己师傅一脸郁闷,他便出言安慰道。

“定方,若是由你来操练长孙校尉营中士兵,两月可否能达到今日之成效?”李靖换了话题问道。

苏定方想起刚刚的横刀营士兵,虽然面对比自己人数众多的对手,却是虎虎生威,王营的士兵却是人多被人欺,以数倍于对手的人数,却只有挨打的份。他摇了摇头道:“定方虽治军多年,单这两个月,无法做到。”

“正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我李靖也做不到如此。长孙家这小儿当年被人赞为天纵之才,我倒也只觉得他不过能写几句诗而已。只是后来玄武之变,他为了奶娘之死怒而发狂,我便欣赏其骨子里的血性。赏千银、火yao坊、横刀营,单是这数月到此军营,他做的哪件不是变天之事?这孩子,怕是大唐天纵之福啊。”李靖赞叹道,转而又言:

“此次斗殴,涉及人数众多,场面几近失控。在场的四品五品武官,吼声命令却也无法控制,可那孩儿一到场,一言不发,先来个枪挑众人。更奇的是他那群无法无天的属下,见到自己校尉,却从老虎变猫一般老实,这小子,治军的确有一套!”

话说长孙凛被军法处重责了一百杖棍,他秉着公平原则,没有运用内力抵抗。可把自己给疼坏了,恐怕这是他前半生所遭受的最大的血肉之灾。他是被打得是皮开肉绽,鲜血直流,被自己的众属下抬回了营房。

多日的相处,紫凤营的姑娘们也跟长孙凛比较熟悉,她们以大男人手脚粗糙为由,把这些巴不得为自己校尉做点事情的士兵们都赶出了营房,由窦旖亲自照顾长孙凛。

“哎呀!大小姐,你能不能轻着点!”长孙凛只能是趴在床上,接受窦旖为他敷药,疼得他咬牙切齿。

“谁让你逞能,现在知道疼了吧。”窦旖一边敷药,眼泪却是情不自禁地掉了下来,滴到了长孙凛的伤口上,更是疼得他咧嘴咬牙。

“死淫贼,死坏蛋,呜呜呜呜……”,窦旖给他敷完药之后,更是心疼不已地捂着脸痛哭起来。长孙凛这可纳闷了,伤得又不是这位姑奶奶,她怎么比自己还哭得厉害呢?

长孙凛趴在床上,他也只能勉强扭过头来,无奈地看着正在嘤嘤啼哭的少女,此时的她再也没有往日刁蛮小姐的气势,像个受了委屈的小女孩。他正欲出言安慰,此时却走进来一个女子,乐营的单大姐。

“你来干什么?”窦旖对于风尘女子似乎不太喜欢,语气有些冒犯。

“我看长孙校尉义薄云天,代其属下受刑,心中甚是感动,便是那些金创药过来,望能助其伤口复原。”单大姐也不介意,落落大方地说道。

“谢谢……”长孙凛正欲表达谢意,窦旖却恼恼地道:“无事献殷勤,我们这里难道没有药吗?”

“这军营里皮肉之伤乃是常事,所用之药也乃平常,我这是当年求得药王所赠,想必能对长孙校尉的伤口更有效。”单大姐嫣然一笑,捋了捋她那如云的秀发,姿态万千,她将手中玉瓶放在床边小桌,便翩然而去。

长孙凛若有所思地望着她离去的身影。

初到大唐31.佳人有约

清晨五更,随着太极宫承天门上敲响第一声晨鼓,长安城各座城门相对的大街上街鼓齐声响应,这就是诗人笔下所描述的“六街尘起鼓鼕鼕”。

新的一天开始了。

这一天是一个很普通的日子,不是传统的纪念佳节,也不是皇历上的黄道吉日。

宫中的宫女们捧着熨烫整理完毕的衣裳送往皇帝的寝宫,这些衣裳都是用郁金香和龙脑香薰过的。宫女在太宗上朝之前为他更衣沐浴,今日依然百官上朝。

长安城升平坊一家饼铺的店主,点亮了灯,燃起炉子,准备开张迎客。卖饼的汉子一边做饼一边哼着老家的信天游。

家住在安业坊的刑部侍郎李道裕每逢清晨上朝时都会看到卖饼人当炉讴歌,他偶尔会让手下去买两个饼,但大多时候早朝完毕后,朝廷会给官员管一顿早饭。

安邑坊的江夏王李道宗的府宅中都会响起悠扬的乐曲声,李道宗曾经为大唐开国立下战功,是贞观数一数二的武将,他府中的乐工和歌女都出自皇家教坊,是唐高祖赏赐的。

边塞上的士兵们都收到了兵部新发下来的战袍,他们心情也极好,家里来信说今年风调雨顺,粮食收成可好。

这一天也是一个足以在世界史书留下精彩一笔的日子。

野罔山上,山路上弯弯曲曲的脚印已被风沙掩埋;翘首前方,与天相接的漫漫尘土,上午的太阳还像个火盆,狠毒地把火辣辣的光线射向地面。山上的土地仿佛火烧一般,沸腾的火焰熊熊燃烧着,要把一切都给吞噬似的。

一排排的士兵整整齐齐的站立在野罔火yao坊的平地前,常年的风吹日晒让他们的脸被烤得黝黑黝黑,与四周荒野的枯木老树相连映衬。

穿着一身将军盔甲的李靖威武地检阅了这支队伍,这估计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支火yao武装的队伍,他们都是李靖从全军各营中挑出的精英猛将,目的是为了掌握操作世界上最早的火yao武器。

在进行一段简单的祭祀仪式后,礼仪官看了看时辰,黄道吉日已到,他便向李靖点了点头,示意可以开始。

李靖一声令下,数位士兵训练有素地从火yao坊内推出一辆平板车,板车上是一个巨大的奇怪物体,形状古怪,质地粗糙,颜色黑漆。他们把这一平板车推到一个相当偏僻的荒野,四周除了巨大的山石,几乎什么都没有。

清虚子等几位工匠也跟了过去作指导,这些人有的是炼丹家,有的是作坊工,有的是铁匠,他们是属于唐朝里地位较低的手工业者,但他们却是最原始的化学家、物理学家……

清场之后,一位士兵将怪物体上的导火线点燃后便匆匆离去,火焰沿着导火索不断地燃烧,最终将那黑色物体给引爆,刹那间火光冲天,碎片四溅,最后一切都灰飞烟灭。

爆炸溅起的废石被四处击飞,空气中的尘土蔓延,在场的许多人都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当人们再次睁开眼睛,荒野上更是凌乱一片,原来刻意安放在那的几块巨大的山石已是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满地的碎石。

《唐书战史》上记载:……以火点之,砲起火发,其声如雷,,闻百里外,所蒸围半亩之上,石裂而石灰散为烟雾,眯其人之目,人物不相见。

万岁!雷鸣般的呼喊声。尽管大家都是灰头土脸的,但是全场的人们都陷入一片欢乐的气氛,将军,军官,工匠们脸上都是难以掩饰的笑容,年轻的学徒和士兵更是雀跃欢呼。

这些人都是值得高兴的,有什么比能看到自己每天辛辛苦苦的付出得到了回报更让人高兴呢?又有什么比得到一个能让自己以后打胜仗的秘密武器更让人高兴呢?

李靖心里一激动,芭叶大的糙手往长孙凛身上猛拍,“你小子可有一套!真是不错,回去要找长孙那家伙喝几杯,他可养了个好儿子啊!”

长孙凛被大掌拍下是疼得呲牙咧嘴的,他那日被军法了的伤势还没好转,今天是坐着架子被抬上去的,这老头怎么不知轻重。

窦旖也像个天真的小女孩一样挽着长孙凛的手臂,高兴地脆声说道:“死淫贼,你真厉害,这样的主意也能想得出来。”看来她还是改不了那个口啊。

清虚子也是像个小孩子一样,欢快地跑了过来,问道:“少爷,这样是不是算是比较成功的火yao了?”语气里暗含了几分得意,只是他们火yao坊的人日夜兼程,失败过无数次才做出的成果。“

“恩,以目前的技术水平来看,这应该是最好的了,接下来就得做下一步的工作了。”长孙凛点点头,这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情,以现在的人力和物力,至少提前了几百年做到。

“咦,难道还没有完成吗?怎么还有下一步呢?”窦旖好奇地问道。

“傻丫头,要是是在战场上,有谁会给你时间让你将火yao放到敌军的阵营,然后安全地点燃导火线回到安全之地呢?”李靖的语气非常轻松。

“将军,请你给这火yao起个名字吧!”一旁的苏定方提醒道。

“恩,此物乃是由火yao制成,状似球形,就称其为火毬。”李靖想了想说道。

长孙凛想到了一些事情,便勉强地忍着背上的伤痛站了起来,朗声说道:“这次的发明是火yao坊的工匠学徒们的辛苦结晶,也是在场士兵们辛勤呵护的成果。我们在高兴之余,也不可忘记,在作坊附近那两座墓坟,里面埋葬的是两个甚至还没有出师的小学徒,他们为了大唐,为了军营,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我们也不能忘记他们的功劳!“

在场的诸位皆默然,为这两位学徒进行哀悼。

辽阔的原野,昏黄的云天,在夕阳的余晖中越发显得萧瑟。乌鸦们正杂乱地停在枯树上栖息,这时一阵马蹄声打破了荒野的宁静。一群胯下骑着高头战马,手中持有明亮军刀的士兵们,正急速地往军营里冲,奔马后养起了滚滚飞尘。

今日是休训日,军营里没有平日训练的凝重气氛和严肃,士兵们脸上都带着轻松和惬意。有不识字的士兵找人帮忙写家书,也有三三两两凑在一起胡侃,最热闹的恐怕还是乐营的营房。士兵们都是年富力强的壮年人,怎能抵挡不住她们的一个媚眼,这不,一个月存下的月银又贡献出去了。

娘子军的营房前,紫凤营的姑娘们正在玩着一种最新潮的游戏,她们叫它做毽子球,这个游戏是把果核插上美丽的羽毛当球,两人用木板来回对打的运动。事实上是长孙凛根据后世的羽毛球发明的一种运动,只是这个时代还没有橡胶,他就找了比较轻便的果核来代替,很快就从他自己的降鹰营风靡到了整个军营。

长孙凛率领着他的横刀营的士兵,骑着战马威风凛凛地冲回了营区。曾经有士兵询问为什么他们是唯一不能休息的士兵,长孙凛的回答是:“横刀营的战士们以后立功的机会是最多的,死亡的威胁也是最大的,所有横刀营的士兵都默然,只是以后的训练都愈发地努力。

营区里许多士兵都侧目观看,自从那日打群架后,横刀营的牛气在灵州军营可是如雷贯耳,若没几把刷子,多数人都不敢惹。乐营里有几位姑娘偷偷望了出来,嬉骂调笑着,这群士兵可真是威风啊!

长孙凛从马上纵身一跃,很潇洒地跳了下来,他的骑术又进步了许多。单大姐正站在营区的一个角落注视着他,他微微点了点头,径直准备回营房。这个单大姐每次和他对望的时候,总是有一种让他觉得很怪异的熟悉感,尽管两人几乎很少说过话。

“死淫贼!”不用说,一定是窦旖的声音。最近窦旖似乎都在横刀营周围转悠,反正他一有空她就会出现,就像是他的影子似的。身后跟着的几个大胆的士兵都露出了暧mei的微笑,更有甚者竟然吹起了口哨,恩,是刘三长那小子。

“什么事?你怎么没去玩毽子球?”长孙凛一边整着自己因为骑马飞奔而有些凌乱的衣服,手上还拿着一条马鞭。

窦旖看着高瘦颀长的长孙凛龙行虎步地向自己走过来,这个比她小一岁的表弟经过数月的军营生活,似乎成熟了许多,身体更高了也更强壮了,皮肤变成了铜色,眉目间的稚气已经消散,紧闭的嘴唇给人一种成熟的安全感。身着一身校尉服的他,竟然给人将军不怒而威的气势。

窦旖觉得自己的心跳得很厉害,手心里渗出了紧张的汗水,她似乎忘记回答长孙凛的提问。

“找我何事?”长孙凛莫名其妙,他挥了挥手在她眼睛前晃了晃。

“恩,今天晚上你有空闲吗?”窦旖这才反应过来,满脸飞起了红霞,楚楚动人。

“哟!有空,当然有空,整夜都有空。”当事人还没有回答,正在一边偷听的马富马贵就怪叫地起哄,其他士兵也是哄然大笑。

窦旖被羞得是满脸通红,跺着脚朝横刀营的兄弟们“呸”了一声,引来口哨声四起。长孙凛皱着眉头回头看了一眼,可真神了,正在作怪的士兵们立马鸦雀无声安静下来,拿现代的话来说,长孙凛就如同按了个静音键。旁人看了都不禁咋舌,乖乖,这个校尉也太牛了。

“有空,不会是又找我做什么无聊的事情吧。”前几次窦旖都找各种理由让他过去,最后他也没发现什么要紧的事情。

“总之,你来就知道了。”窦旖说完便害羞地离开了,长孙凛觉得有些莫名,单大姐的眼光还在注视着他,长孙凛对她也望了一阵,然后回到自己的营房休息去了。

晚风飒飒。横刀营里却是热火朝天,今天晚上校尉允许他们放肆喝酒,这下可把大伙给乐坏了。几个酗酒的莽汉已经大碗大碗往胃里灌,长孙凛私底下是个很平易的人,士兵们都纷纷向他敬酒,他也不退却,豪放地喝了下去。

一轮圆月穿过林梢,渐西坠。夜间的寒露不一会儿就冻凝成了白霜,蟋蟀在营房四周开着交响音乐会,偶尔会有征马响应似的长声嘶鸣。

窦旖今晚脱下军装换上了丝绸裙,柔润健康的肌肤笼着轻纱,檀红的樱唇紧紧抿着,脖颈上围着绣花圈饰,还有脂香淡淡。石榴花心枉自叠印在红艳的舞裙,如松的鬓发让她看上去有一种慵懒的性感。

“旖妹妹,别那么紧张,他又不是第一次过来了。”一边的彩虹看到窦旖无主地走来走去,便知道她心里紧张着呢。

“这都什么时候了,他怎么还不过来呢。”窦旖坐在床上还没几分钟,便又站起来在门口婷婷伫立。

彩虹摇了摇头回到自己的营帐,她本来是被窦旖叫过来打发时间的,结果这小丫头后来却一时也定不下来,不知被什么扰乱了心神。

这边却是完全无关风月,正是酒酣氛浓之时,几杯白酒下肚,长孙凛和王大牛伐起了酒拳,偶尔还说几个黄段子,惹得众人哈哈大笑,有个士兵甚至捂着肚子弯腰垂首顿足,旁人不禁鄙视,你这家伙拍马屁也拍得太明显了吧。直到细心的薛仁贵在一旁提醒,长孙凛这才想起今晚佳人有约,便摇摇晃晃地走了出去,临走前还不忘让兄弟们给自己剩些酒。

初到大唐32.针锋旖旎

夜空中浮云收敛,银灿灿的圆盘把皎洁澄澈的光辉洒往千里大地。明净的月亮清澈如水,仿佛能看到嫦娥静静地伫立在月宫前的倩影。

夜色渐深,夏风送来些许清爽,让长孙凛舒服地长舒一口气,闻到了空气里黄沙的味道。皓月当空,引得乌鹊错以为天亮,向正南方明亮处飞去。长孙凛也踽踽地往紫凤营的方向走去,恍惚中,他似乎看到一个婀娜多姿的倩影一晃而消,再晃眼看,四周空空,士兵们怕都在吃肉喝酒吧。他笑了笑,自己今天难得喝那么多的酒。

“你怎么现在才来?”窦旖看到长孙凛摇摇晃晃地走进了营房,她内心先是雀跃,却又委屈地埋怨,可埋怨完以后又后悔了,不行,这话的意思不就是说明她等他等得心急。

“哦,刚才在和弟兄们吃饭呢。”长孙凛一把就坐在了少女的绣床上,竟然没有征求女孩子的同意。

“找我过来有何事?”长孙凛喝了一点小酒,所以脑袋神经有些大条,说话也更直接了。

“你喝酒呢?”窦旖没有回答他,因为她闻到了男人身上一股浓烈的酒味,抱怨地责问道。

“啊,今天是休训日,弟兄们最近操练都挺辛苦的,神经绷了那么久,应该放松一下。”长孙凛以为对方是责问他在军营里喝酒。

难怪人类会产生那么多的误会,如此简单的言语,窦旖却是表达另一个意思,一是怪他让她在这边干等着,而他自己却跑去喝酒,二是觉得他的伤口还未痊愈,不该喝那么多的酒。

“你的伤口还没有好呢,怎么就喝起酒了呢?”她嘟嘟囔囔地抱怨道,心疼地为他沏上杯上等的清茶。

“难得今天大家都高兴。”长孙凛也不怕烫,一口就吞了下去,这好茶,似乎被他牛嚼牡丹给浪费掉了。

“你慢着点喝。”窦旖不知为何粉脸红红的,也许感觉到两人的对话有点老夫老妻的幸福。

“今天找我来何事?不会是你梳妆盒又坏了?或者哪里又爬了虫子?”长孙凛这个不懂风情的家伙,心里惦记着那头的酒局。

“你急什么?”窦旖嘴里不情愿,可是还是从她的小柜里取出一小包东西,递给他。“这是善婷姐姐托我转交给你的。过两天就是你的生日了……善婷姐姐不好意思找姨娘转交,就传到我这里了。”

“谢了。”长孙凛心里一颤,接过了小小的包裹掂了掂。要不是前两天母亲又托人带了东西来,他还不知道自己的生日是哪一天呢。而古代议亲的第一步就是拿两人的生辰八字去占卦,所以方善婷应该知道自己未婚夫君的生辰。

“善婷姐姐很挂念着你,你……你想她吗?”窦旖吞吞吐吐地问道,她也不知道自己想得到什么答案。

“恩。”长孙凛回答得含糊其辞,他会思考很多事情,自然也有这个可怜的女孩,但是爱情不是那么简单就会出现的,对于方善婷,似乎责任更多一些。

“你都对善婷姐姐那样了,你可不能辜负她。”窦旖见他态度暧mei,正义之心又起来了。

长孙凛不好回答,便笑着说道:“你下午就直接拿给我好了,省得我晚上还要麻烦跑过来一趟。”这话说得,一点都没有谢意。

“你!你这个死淫贼!你快回去喝你的酒吧!”窦旖竟莫名地发起脾气来,一把夺过了他手中自己平时使用的茶杯,把这个坏家伙推了出去,将门狠狠地一甩,自己扑到床上呜呜地哭了起来。

谁知骄傲的少女哭了半天,门外也没甚动静。她迟疑了一会,站了起来,眼旁的泪痕还在,楚楚可怜地走到门口,手抬起来要打开门,却又放了下来。最后咬了咬牙,用力拉开了门。门外吹来一丝清风,只有树叶飒飒的响声。她生气地更是用力把门关上,生气地发泄道:“死淫贼,死没良心的,以后再也不理你了,明天你自己上药吧!”

话说长孙凛被窦旖莫名其妙扫出闺房后,拎着自己未来“小妾”给自己的小包裹。说实话,对于古代三妻四妾这个现象,长孙凛倒是很快就适应了,毕竟他在现代社会里也见得多类似的事情,更何况他自己在外面也曾逢场作戏。但是对于名分问题,尽管他从没有提出过异议,但是他也从来都不会接受这个观念。若不是母亲一而再地跟他强调名分问题,他都没有意识到两者间的不同之处。在长孙凛看来,他愿意娶的女人,无论是为了责任或者爱情,都是他愿意付出爱的妻子,没有什么大小名分之分;而不愿意娶的女人,他是不会同意娶对方入门的。之所以一直没有说出来,只不过他觉得自己的观点过于惊世骇俗,这个时代还没有容纳能力,若是要改变,最先应该改变的也是他人微言轻的地位。无论在哪个朝代,都是由权势之人来立规则的。

本来他打算回去再跟弟兄们畅饮,后来想到自己拿着少女的心意,便想回房先把东西放好。正当长孙凛走近自己营房时,却听见里面有响动,警惕性极高的他便把收敛自己所发出的一切声响,猛然推开了房门。

此时屋内赫然一黑衣人,对方听到房门响动的声音,也警觉地纵身一跃,从窗户处飞了出去,婀娜矫健的身姿宛如燕子纵云。

长孙凛哪里容得对方在自己眼皮底下逃脱,他也跟着追了上去,若是旁人见了定会吓呆了,这人怎么就跑得如此迅速?这泥地上竟然只留下了黑衣人的一排痕迹。

黑衣人似乎没想到身后之人速度竟然是如此惊人,他已是两三次运尽内力,却还是被对方给追上了。

长孙凛丝毫不费劲地跃到黑衣人前面,老套的客套话就不用多说了,他的手如闪电般迅速地扯开了对方的面纱,惊讶地叫了一声:“是你?!”

话说长孙凛紧追那黑衣人出了军营,到了一荒野上。黑衣人最终不敌长孙凛的轻功,长孙凛将其脸上遮巾给一把揭了下来,惊讶地道了一声:“是你!”原来这个深夜出现在长孙凛营房的竟然是那乐营的掌管人单大姐。

“长孙少爷果然隐忍过人,如此厉害的轻功却整整成了大家鄙夷的纨绔弟子。”单大姐丝毫也没有做贼被抓的尴尬,她慵雅地伸出玉葱纤纤的手指缕了缕松动的鬓发。古人的身材相对短小,然而单大姐却有着模特儿般高挑的身材,手脚纤细修长,细长的桃花眼蕴含着妩媚和挑逗,不施脂粉,唇线柔和,脸上那道疤痕显得相当妖异。尽管她的外表免为清丽,却带有一种撩动的风骚。

长孙凛眯着眼睛望着眼前天然自成的风骚女子,自乐营见到这个女子之后他便有种莫名的不对劲。而白洁的出现让他觉得,这人生何处不相逢有些过于蹊跷。

怡情院这么一个风liu场所,却跟当今太子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那倾国倾城的怜卿姑娘,无论放到哪个时代,都可以说是上苍赐予男人的极品,却不好好地在她闺房里好好待着,终日迂旋于权贵之间。据说除了李卓年和骆宾王两个杰出青年,还有多位被世人看好的后起之秀对她是如痴若狂。按理来说娱乐跟政治乃是两个绝缘体,可这怡情院和它的头牌姑娘却终日徘徊于这一敏感界限,让人不得不产生一种商女误国的阴谋论。

这乐营的军妓之所以从千里迢迢的各大城市的青楼中挑来,是因为军营乃是一涉及国家之社稷的地方,而大城市尤其是长安城的青楼,相对来说更好控制,挑选身家清白的妓女也就相对容易些,以免心怀不轨之人混入其中。

长孙凛事实上也着人去查探了一番,事实上白洁的到来倒也没什么可疑的。据查她和一个士兵日久生情,却难以脱籍出嫁,加之已是年色渐衰,便千里迢迢从繁华的长安来到这一荒凉之地,也只是想与心上人变相相守。这无非是一种封建社会身份论的又一悲剧爱情,长孙凛也甚是同情,尽其全力让这对苦命鸳鸯好过一些。只是这白洁的隐因太有理由,让他觉得似乎有人在利用此加以掩饰。按照常理来说,一般人若是在蹊跷释疑之后,便不会再深查下去。然而单大姐那无所不在的眼神,让长孙凛觉得自己有种被人监视的感觉。

长孙凛也没有回对方的话,却是安闲自在地一直望着对面那风情万种的女子,出人意料的反应却是一点一滴地吞噬着对方的镇定自若。

“咱们也不用恁多废话。很明显,你呢,怕是也难以打得过我,我想还是省省力气,毕竟打起来也伤双方的感情。给你两个选择,一是当下即把你到我房内到灵州军营背后的秘密全盘说出,我长孙凛受你赠药之情,自是会在此事上给你一个优待。”长孙凛看到对方被自己盯得眼神出现一丝慌乱,便是开口说话,语气里却是没得商量的霸道。

“看来似乎奴家还可以选择第二条。”单大姐听闻对方此言,以为长孙凛心里想那肮脏之事,脸上不过如此的表情一闪而过,取而代之的却是挑逗似的妩媚。这女人不知是怎么做得,一举一动是姿态万千,撩人心魂。暧mei引诱的笑声当中,那胸前无比的硕大一颤一颤,怕是柳下惠也招架不住此等攻势。

长孙凛却像是个木头人般,靠近她笑容可掬地说道:“二嘛,那就是我把你带回去,让我横刀营的弟兄好好盘问盘问。听闻单大姐在乐营只是管事的,从不外接客人。瞧瞧这身段,把自己守着怕是暴殄天物。”

“你!”单大姐秀眉一挑,正欲发作,却又镇静下来嫣然笑道:“我要是今儿个既不道出详实也不跟你回去,你会怎么样?道是狠下心来要做那辣手摧花之事?”

明月高挂天际,夏风融融,远处的青山默默无语。军营里传来羌笛吹奏的欢快的《阿滥》新曲,宛若百鸟在歌唱着安逸欢快的生活。此时的郊野,天清似水,风轻露浓,好不旖ni。夜色中的两人却好煞风景,在言语上针锋相对,虽然并非真正动手,这气场却像高人对决般剑拔弩张,女人的风情,让这场对决增加了可看性。

月光如洁白的素练,照在长孙凛那张俊逸无比的脸庞,竟有几分艳丽。长孙凛冷笑一声,正欲出手,却见那单大姐伸出纤细玉手,将其胸襟前扣解开。不要误会,她并非使出那传说中的美人计,而是掏出一块雕龙刻凤的金牌,雅声说道:“此乃太子殿下之手谕,奴家乃是奉太子之命到军中查办秘事,事关重大,不便言之。”

长孙凛接过那块金牌细细查看,上面写着“太子千尊”的字样,他到这世上虽然未曾见过此类物品,但前世他也收藏过类似珍品。以此金牌之重量,手工之精致,毫无疑问是皇宫之物件,毕竟这个世界上甚少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刻上龙凤,加上怡情院与东宫之渊源,长孙凛也暂且相信了。

“你这狠心之人,竟对奴家说出那等言语。”单大姐见对方相信,便接回令牌,口中却是撩拨般地埋怨,那滑嫩玉手,甚至还轻触长孙凛的手掌一撩拨,皮肤之细腻,让人遐思。她也没有询问,便扭着纤纤细腰,风情万千地转身离开,脸上似乎还带着胜利者的微笑。

长孙凛自是没有前去阻拦,只是因为此事尚无头绪。当然,谁若在他眼皮底下做小动作,既是东宫太子,他也不会轻易放过。

“下次到别人房内做贼,最好小心一些,单怜卿姑娘。”单大姐听闻此言,停下了脚步,娇躯猛然一颤。

长孙凛得到他想要的答案,却是放声朗笑,决然而去。

初到大唐33.擂台比武

烈日当空,正是夏日炎炎酷热难耐。太阳照在大地就象火烤的一样,在这样的鬼天气里,就是动物都喘不过气来,更何况是身矜肉贵的人类。

然而在灵州的军营里却是好不热闹,只见那无数的士兵络绎不绝地往东辕教军场走去,他们各执齐刀短棍,长矛利杆,摆将过去,中军鼓乐簇拥。在那教军场演武厅里,地上筑起擂台来,有九尺高,方圆阔二十四丈。

李靖高坐演武厅的将军席上,数万雄兵,画地为式,用兵之法,井井有条。席前大小将领,全装披挂,各持锋利器械,排班左右。原来是光阴荏苒,因循三月有余,这三月练兵演习之期已到。

这日李靖将营中数万精兵猛将集合,为的便是检验军中数位年轻将领三月之成果。演习比试分两轮,第一轮乃是擂台比武,首先由四支队伍抽签选择对手后,各选出三位营中豪杰,上台比试。两支获胜的队伍将参加下一轮的沙场演兵。

有人就纳闷了,这带兵打仗的,怎么还搞什么擂台比武,跟江湖中人行事一般。诸位有所不知,在冷兵器时代,战场上武将单挑是古来有之。比如三国时代,吕布单挑郭泗,孙策单挑太史慈,都是于史有据的。其他朝代,比较有名的如五代的铁枪大将王彦章,那是单挑成瘾的人物。主将被擒全军溃败也是有的,比如唐代虎牢关之战,窦建德轻骑出阵负伤被擒,十五万大军顿时崩溃,他在河北经营多年,轻徭薄赋,被认为是可以和李渊,王世充争天下者,结果一战就覆灭了。

李唐之所以能得天下,那尉迟恭、秦叔宝、还有在座的将军李靖可以说是功不可没。因此一支队伍若是有三两个英勇神武的猛将,有时候甚至可比上千精兵。

李靖一看时辰已到,便传令开操。只听得校场中炮声一响,数万精兵,阵按八方,旗分五色,龙虎奋翼,放旌迷天。此乃雄武中原之定襄军是也。操事已完,中军官请号令:“诸将三军操毕,禀将军宣擂台比试。”

长孙凛此时正带着自己的手下列队其中,他是一个八品校尉,且是今天比试的队长之一,自然不能位列将军席。其他的数位队长也都率领属下士兵静待比武。

第一个出场的乃是王仲越和孔亮恒旗下的一武官。这王仲越也是少年成名的英雄,当日被长孙凛一个肩摔,只因其怒气攻心,且实力确不如人。而此时的他在台上却是生龙活虎,威猛之极,名与实堪。数个回合,便将那武官轻易拿下。

到了长孙凛和穆天柱的队伍抗衡。先上场的乃是薛仁贵和一彪悍武官,这薛仁贵虽然此时虽如去水蛟龙未得飞,屈居人下,但他是是南北朝时期名将薛安都的后代,自幼习文练武,刻苦努力,天生臂力过人,况且历史已经证明此子并非池中之物。

那彪形汉子一上擂台,便做一个门户势子,等候来人,上中下三路,皆不能出其匡郭。薛仁贵到擂台上,见对方身躯高大,压伏不下,他轻身一纵,飞仙踹双脚挂面落将下来,壮汉用个万敌推魔势,将薛仁贵脚拿落在擂台上,左手撩阴,右手使个高头马势,来伏对手。薛仁贵做个织女穿梭,从右肋下攒在壮汉背后,揸住衣服鸾带,把手一撑,从擂台上窜将下来,下边看的一让,掼了个燕子衍泥,拍拓跌了一脸灰沙。把一个彪形汉子,弄得满面羞惭。四周官兵是一片雷鸣般的喝彩声。

接下来的两场需要携武器比试。穆天柱乃是使枪好手,他单臂拿起一重百二十斤,长一丈八尺的浑铁枪,舞得簇簇,赫赫声威。因为上盘长孙营已是胜出,若是此番再败,他们便无法参加下一场比试,因此穆天柱决定自己亲自上场。

薛仁贵看那穆天柱如此架势,怕是连自己也难以招架,便看了长孙凛一眼,见他没有要上去的yu望,便考虑派精于武术的马富上场。然而一旁的高儒风却是上前请战,这高儒风本性乃是一甘居平凡之人,也许是他见几位兄弟们都当上了小官,前几日也向薛仁贵讨那斥候队的队卫来做。薛仁贵正为此事犹豫,在他看来,这高儒风也是一豪杰,较之其他兄弟,他读的书是最多的,而且武功也确实不错,然就是性格过于懒散,偏软弱。像上次卫二狗之所以能打赢他,完全是靠着一份毅力,而武艺高出对方许多的高儒风,偏偏就输在此处。

“你可有把握?”薛仁贵也是想扶持自己的兄弟,若是高儒风能赢得此番胜利,让他做上队卫也可让士兵服气。

“十分把握”,高儒风眼神里充满了前所未有的对胜利的渴望。他得到薛仁贵点头后,便平地九尺高一窜,就跳上了擂台,手中拿的是一把长剑,与那穆天柱两人一枪一剑,开打起来。

都说牡丹虽好,全凭绿叶扶持。这穆天柱在灵州军营乃是一响当当的好汉,可以说是自入伍以来打遍军营无敌手,他也只对李靖和苏定方等个别将领服气。

高儒风这一跃而起,只听铖的一声,枪剑短兵相接,金属碰撞的脆声回旋于教军场,双方相持下来。阳光照耀下,剑刃银光闪闪,发出冷冽杀气,枪刃尖锐晃晃,发出逼人热气。双方你是一个黑枪劈胸郭,我是一个剐心侧剑胆,一个青狮张口来,一个是鲤鱼跌子跃。你来我往,激战数百回,这也不像人在打,倒像两只猛虎互刺怒爪。上面打的是愁云怨雾,遮天盖地,下面看得是如痴如醉,叫好声不断。

数百招之后,穆天柱的身体优势渐渐发挥起作用,然而高儒风却是铁定了要打赢这场比武,他咬紧牙关,两眼泛红,一个扭身驱使,剑嗖嗖往穆天柱的肩膀挑去。穆天柱也是比武好手,他重枪一挡,将对方也是招架了回去,进而发动攻势,上百斤重的铁枪,突突地向前冲去,只听穆天柱吼了两声,神枪一撞,竟把高儒风给撞了出去。一场比试下来,五营口哨,大小官将一齐唱彩。真是旁观者赞叹一齐起,当局者精神百倍增。

“校尉,队卫,我……”高儒风在众人叫好声中,愧不难当,低下了头。

长孙凛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做得很好,对剑来说,枪确实是很有优势的,甚至刀对付枪也很吃力。你和那大个子不仅身体上有弱势,武器上也是相克,能打成这样,确实应该值得骄傲。”

薛仁贵看了全场比试,也不禁为两人的武艺高声叫好,经过长孙凛这么一说,他也点头认同此观点,拍着高儒风道:“斥候队队卫,非你莫属。”

“此事当真?”高儒风兴奋地抬起了头,两眼紧盯着对方。薛仁贵郑重地点了点头,不过他觉得奇怪,这家伙最近怎么突然积极起来了。

接下来的长孙营,出的是与高儒风不相上下的马富,而穆天柱再也找不到与自己能力相符的武官。双方数十来回之后,便分出胜负。长孙营以三局两胜,赢得了决赛权。

另一个半场,王仲越营却是输掉了剩下的两场。原来孔亮恒使的是田忌赛马相同的策略,孔亮恒与王仲越是自幼同门师弟,王仲越武艺了得,而孔亮恒谋略杰出,孔亮恒深知王仲越的性子很直,他便取了如此策略,赢得了决赛权。

“哈哈,我早前听说了长孙的属下个个是响当当的好汉,今日我穆天柱算是输得心服口服。”穆天柱刚开始还为不能参加最后角逐难过,他也是拿得起放得下之人,心里很快便畅快了,走过来跟长孙凛道喜。

“穆兄的一根神枪可是玩得虎虎生威,让我好生佩服。”长孙凛的确是佩服,刚才看到了一场非常精彩的古代冷兵器对决。他在穿越前所习之武艺在于内力,至于武器嘛,也学过枪,只不过是现代化的机械枪。至于这些冷兵器,他是一概不懂怎使。

正所谓英雄惜英雄,长孙凛和穆天柱两人都是酷爱武艺之人,三言两语之后两人便肩并肩称兄道弟,畅谈武术。虽然这“江湖”的含义一般是指朝廷、庙堂以外的地方,但在军营里,江湖的氛围还是相当浓厚,只不过他们是捧着铁饭碗而已。穆天柱也就是这么一个典型的代表,豪爽、酷武、有侠义之心,最大的优点便是心胸宽广,你若胜了他,他便口服心服,也不做任何嫉妒之心。

长孙凛用他那超前的世界观价值观,和独特的人格魅力,彻底让人们淡忘了他原来的无赖形象,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已忘记。

现在的人,小小不得意就会怨天。却不知这天要是想成就一个人,偏偏会先困苦这个人。越是人扶持不起,莫说困苦,更是要羞辱他一番,让他心有不甘。“既生瑜,何生亮!”失意人王仲越现在可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周瑜的那声长叹的心情,他心爱的女人被这个家伙给娶了,他骄傲的武艺被这个家伙给一拳击碎,他想在自己得意的军营里好好赢对方一次,却输给了老对手孔亮恒。看着情敌队伍因为胜利而欢呼雀跃,而他却只能舔着失败的伤口,内心深处几近崩溃,一种缥缈的幻灭性的悲哀,在很远的一瞬间抓住了他的心灵。王仲越对他是无能为力,也只能忍着。

嗵嗵嗵,王仲越用力地将手往那坚硬的柱子上撞。“王校尉!”众属下纷纷相劝道,王仲越也是不理睬,妄自跑到那马房,骑着一匹战马便匆匆离去。

李靖正在高处观看得正过瘾,时不时地为自己这些年轻有为的手下高声叫好。苏定方看到王仲越如此不守军纪,便向李靖报告了此事。按照大唐军纪,战马是不可随便骑跑的,即使是骑兵,也只能是训练的时候才可以骑上马,平常多用所谓的木马来熟练骑术,更不可以随便在军营里随意骑马乱跑。

李靖皱了皱眉头,王家和李家实际上是姻亲关系,李靖的女儿便嫁给了王仲越的哥哥王昆越,加之这个少年也是将帅之才,因此李靖也对其是相当看好,刻意加以栽培。如今看到王仲越如此不堪挫折,让他心里很是不悦。

“定方,你去把王家小子给我找回来,你告诉他,如果还想留在军营里,这个月就给我呆在军营里好好悔过。”

今日擂台之争胜负已定,李靖宣布了明日沙场演兵之事,便动鼓乐行结束仪式。今日所有打擂将士,一概有赏。

初到大唐34.教场演兵

次日一早,长孙凛率领自己手下来到得教场偏门首,只见许多披甲顶盔的已是纷纷走来。这个得校场乃是军事练兵之地,比之前的演武厅更为宽敞,御教场十里正方,周围四十里,开方一百里,团团红墙围着。左首将台上竖着一枝冲霄拔地的黄漆旗竿,上有一面杏黄旗;又一枝红旗竿,比那黄的短得一半,上有一面红旗,大大书着一个“帅”字,都随风荡漾。

烈日当照,只觉得到处都耀眼,空中、屋顶、地上,都是白亮亮的一片,白里透着点红,由上到下整个像一面极大的火镜,每条都是火镜的焦点,仿佛一切东西就要燃烧起来。

只见部分军官兵丁,都全装着,却不归队伍,也有立的,也有走来走去的,也有坐在草地上说话的,纷纷乱乱,这些官兵们都是来观战的。那些战马都背着鞍鞒,散放着地下啃青。那些大纛旗帜,却都归队伍,按方位齐齐整整的插在地下。如意顶帐篷内,端坐着掌旗鼓的将军李靖,身旁军将待位,中间一条黄土甬道,从龙墀起,望过去杳杳茫茫的,直接到照墙边。照墙上好似彩画着五云捧日。

长孙凛望着身后一排训练有素的士兵们,他们中大部分都是新兵蛋子,今天算是他们的第一场参与战争,尽管只是演习,但是大家的脸上,紧张和兴奋兼有。他再和薛仁贵对望了一眼,这是两人指挥的第一场战争,昨夜两人商量了一夜,最终决定今日由薛仁贵做主角,长孙凛和他的横刀营将在一旁作为奇兵。一是两人对这些士兵很有信心,更重要的原因是,此番双军演战,除了两方的两千名士兵,将会有一队奇兵,那就是窦旖所率领的紫凤营,共三百余女兵。她们将会在一方显示弱势之时扮演奇兵救驾的角色。

有人会觉得这个安排实在是不公平,其实战争本身就没有什么公平不公平的。这次演习,不过是考验士兵的受训情况,和将领的临场指挥能力。这奇兵突救,即考验了胜势一方的应变能力,也考验了奇兵一方如何能将败局扭转,更考验败势一方如何配合新兵加入。

苏定方喝叫“开操”。只见长孙凛、孔亮恒二人,早已捧着那上用的令旗、令箭,齐到将台上来。传令官领了旨,就传令开操。将台下又一连三个号炮响,鼓角齐鸣,又等了许久,只见照墙边浓烟冲起,扑通通的九个号炮响亮,卤簿仪仗到来。

当薛仁贵高喝“起去”,九百士兵齐呼“万岁”,震天震地的一声,一齐立起。在军队中受到重视的是个人的武艺,能把武器挥舞如飞的士兵是大众心目中的英雄好汉。各地的拳师、打手、盐果以至和尚和苗人都被招聘入伍。而长孙凛却认为这不是武林高手对决,打仗最终还是决定于士兵的配合,一次战斗的成败并非完全决定于个人武艺。

那两旁十八座营门大开,马队当先,徐徐而出;到了界限,一声鸣金,齐齐的收住。双方阵营的骑兵、步兵、弓箭手皆准备就绪,旌旗飘动,鼓声雷鸣。

“奇怪了,这是什么阵型呢?”李靖正看着,突然端坐起来仔细观看,在旁的诸位将领也被场下奇怪的阵型给吸引住了。

只见长孙营的每十名战士有两名手操长枪作为攻击的主力。其前面又有四名士兵:右方的士兵持大型的长方五角形盾牌,左方的士兵持小型的圆形盾牌,都以铁金属制成。之后则有两名士兵手执长矛,长一丈三尺左右。长枪手之后,则有两名士兵,一名是弓箭手,另一名则拿着一火器桶,顶端的凹下处放置火箭,即系有爆仗的箭,点燃后可以直冲敌阵,最后还有两名手持锐把的士兵。

薛仁贵在训练这支队伍的时候,除了要求士兵拥熟技术以外,就充分注意到了小部队中各种武器的协同配合,每一个步兵班同时配置长兵器和短兵器。在接战的时候,全长十二尺有余的长枪是有效的攻击武器,它的局限性则是必须和敌人保持相当的距离。如果不能刺中敌人而让他进入枪杆的距离之内,则这一武器立即等于废物。所以,薛仁贵对一个步兵班作了如下的配置:队长一名、弓箭兵一名,战士八名。

这种的配置由于左右对称而被命名为“鸳鸯阵”。右边持方形盾牌的士兵,其主要的任务在于保持既得的位置,稳定本队的阵脚。左边持圆形盾牌的士兵,则要匍匐前进,并在牌后掷出标枪,引诱敌兵离开有利的防御的位置。引诱如果成功,后面的两个士兵则以长矛把敌人扫倒于地,然后让手持长枪的伙伴一跃而上把敌人刺死戳伤。最后两个手持税把的士兵则负责保护本队的后方,警戒侧翼,必要时还可以支援前面的伙伴,构成第二线的攻击力量。

可以明显地看出,这一个12人的步兵班乃是一个有机的集体,预定的战术取得成功,全靠各个士兵分工合作,很少有个人突出的机会。正由于如此,主将戚继光才不惮其烦地再三申明全队人员密切配合的重要性,并以一体赏罚来作纪律上的保证。这种战术规定当然也并非一成不变,在敌情和地形许可的时候,全队可以一分为二,成为两个横队和敌人拼杀;也可以把两个税把手照旧配置在后面,前面8个士兵排成横列,长枪手则分列于藤牌手与狼完手之间。

突然只见那奇怪阵型忽地分开,那些马军队泼刺刺分头撤去,绕着抄到大阵后面去了,露出一排排的弓箭手来;一声号令,红旗往下一压,阵后战鼓催动,阵前弓箭齐发。那一片声响,好一似地裂山崩。

一声呐喊,海覆江翻,几路兵马随着旌旗飞出,把敌方御营护住,翻翻滚滚结成一个大方阵。这演习才刚过一个时辰,孔亮恒的队伍已经明显处于弱势。

话说薛仁贵率士兵渐渐围上孔之御营。这孔亮恒也算是一精通兵书善谋略之人,然而他所读之兵书所通之谋略乃是先人遗留,尚未创新的纸上谈兵,哪能敌得过拥有超前知识的长孙凛和出入战场数年的薛仁贵。在对手奇阵、强兵、新谋的强势压力下,加之孔营士兵多数未得孔亮恒待见,多少有些不团结,孔亮恒也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士兵一个个“战死”沙场,数个高潮之余己方仅剩下士兵不到五百人。孔亮恒无奈之余,咬了咬牙,示意士兵向天发一冲天响炮,请求支援。

薛仁贵见前方御营旌旗不整,鼓角无声,心疑有计,不敢逼近,但远远围困攻打。将及午后,忽然鼓声振响,一骑马飞出营来,后随数百步军,马上那将乃是“敌营”主帅孔亮恒。

倒是孔亮恒打听得薛仁贵分兵谨守四方,便知自己必须亲出叫阵,即使是抵不过对方勇猛,也可以拖延时间等待援军到达。即传令将四营大开,带兵杀出。这孔亮恒的领兵风格与其他几位都不一样,他自知身体不若他人强健,却是在谋略上下苦功,因此多数时候都是在后阵指挥。

先说孔亮恒精兵如数尽出,薛仁贵也是不敢怠慢,下令众士兵马一字排开长蛇阵。孔亮恒也将大兵排成雁翅两行,他见薛仁贵骏马威武、耀武扬威,大怒喝骂:“你这等奸贼,虽说此时你我敌对,但也是同营兄弟,何以出此狠辣之阵,伤我士兵?!”

薛仁贵这可纳闷了,自己训练这些阵型,虽说新颖奇特,然这是一演习,兵器所至皆点到为止,就连弓箭手射出之剑,也是没有尖端之废箭,何以说此阵之毒辣,莫非是己方士兵出手过重?

卫二狗正与横刀营的兄弟静站一旁观看场上形势,他乃是一粗鄙之人,自是不懂双方何以来此口角之争,他疑惑地望了己方主帅长孙凛。长孙凛看出他的疑惑,便笑着说道:“对方扛不住,请求兵援,此刻孔校尉以怒斥掩饰缓兵之计,免得在援兵到来之前,其帅旗被我方军队夺得。”

“孔校尉,这演习虽以切磋军法为主,却也是战场行事,难免会有擦伤挂彩,如若是你营士兵有所伤痛,那也是学艺不精,怎可赖我兵阵?”薛仁贵虽然疑惑,却是阵前不饶人。

孔亮恒及其亲兵大骂喝声:“利口匹夫!”大斧当头一下,薛仁贵大枪急架相还,二将冲锋恰似二虎相争一般,一连冲杀四十合。双方队卫喝令众兵杀上,两军对垒一片杀喊声喧。大杀一阵,纷纷落倒尘埃。须有偏将上前迎敌,薛仁贵武勇强狠,将长枪发动,顷刻十员偏将打得东西四散,只有孔亮恒大刀捱住刘三长长枪,杀个平交。此时却有马富冲入,双枪打去。孔亮恒岂能抵得两位勇公子兵器?杀得气喘吁吁。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从两旁杀出一群巾帼女将。

就见番兵番将列立两旁,正中央绣旗高挑,旗上绣着斗大一个紫凤二字。旗角之下,有数百女兵,都悬刀佩剑。前面闪出一匹桃红马,马上端坐一员女将。此女将长得貌如天仙,却是眼角眉梢带有千层杀气,马前马后百步威风。原来她便是紫凤营的窦旖校尉。

长孙凛看此形势,便下令道:“横刀营各将士听命。”他这一命下,只听“唰!”地一声,所有待命士兵竟然整齐有素地排成一方队,动作之干脆,速度之快捷,前所未有。

而此时的薛仁贵却是心中有点玄了,这援兵之事按照演习规定也只允许几位参谋将领知道,虽说己方士兵经过三月特训,甚是勇猛,也都是个个血肉之躯。刚才鏖战之下,虽灭敌方半数兵力,己方也损三百有余。

这群娘子军若是从一开始便加入敌方,他薛仁贵也自信能拿得下。然此时己方士兵经过鏖战,已是疲倦,胜利在望却被对方援兵打击士气。而敌方却是士气大振,且紫凤营的女兵多数习武,排兵布阵上也有奇特阵法,不知己方的横刀营是否可抵挡住对方之奇妙攻势。想到此,薛仁贵不禁望了长孙凛一眼。

窦旖虽说平日里和长孙凛的属下算是熟悉,但此时她是作为孔营的援兵,自是知道做好自己的军责,手中拿刀便是出手神速,围魏救赵地解救孔亮恒的险境。薛仁贵急忙相迎。他双脚点地,往上一蹦,双手抢圆大枪,奔窦旖顶梁便打。窦小姐见此人使枪,料到力大,不敢直接用刀招架,赶紧一踹镫,桃红马往旁边一拨,这一枪就走空了。窦旖一翻腕子,用三尖两刃刀把大枪压住,紧跟着使了个顺水推舟,刀刃顺着枪上来了。她的武艺极其精湛,薛仁贵虽是天生神力,却也难免有些吃亏。数十招过后,把他也累得吁吁带喘,额角冒汗,

“长孙校尉?”卫二狗看到薛仁贵似乎出于劣势,而长孙凛却是只叫横刀营的士兵待命,却并没有做出进攻的命令,他便有些着急。长孙凛自是知道自己的手下在急什么,他看出己方场上士兵似乎被突来奇兵的攻击下士气下降,而紫凤营女兵摆阵也甚是玄妙,难以破解。现在唯独速战速决。他低声对自己的士兵们嘀咕了几句。

李靖正高坐帅位看得津津有味,苏定方看场上形势,甚是期待地说道:“这横刀营怕是今日要展现其实力。”

却见那长孙凛顺手拿起边上一长刀,跃上马匹,与横刀营众将分两路行事,他一人一骑,也不慌忙,看上去一文弱俊美的书生公子,一到战场,却是威风凛凛,一路横过去,才交手早把两个打落马下,杀得敌方是东躲西跑,南奔北穿,犹如落叶遭风卷。窦旖见凛弟弟威风,心乱不已,她此时正与敌对阵,哪敢分心,便是大喝央紫凤女兵前去围住长孙凛,而她依然对付着薛仁贵。

这紫凤营的所有阵型乃是当年平阳公主创立娘子军时所创,经历开国数战,业已纯熟。在近百位姑娘的巧妙阵型下,长孙凛定是难以占到便宜,然他重刀挥下,对方也无法近身,双方是如此僵持着,正是战酣尘雾欲飞天。

然而正是长孙凛和紫凤营姑娘们,窦旖与那薛仁贵正僵持着,只听见鼓声雷动,喝彩声爆发。原是横刀营的众将士们,在面对对方两营合作的攻势下,在己方的掩护下,杀出一条路来,且二十多位士兵搭成高耸人梯,竟是突出重围,夺得对方帅旗,而孔亮恒也被卫二狗给拿下,如此演习便是结束,长孙营虽未全胜,却是巧夺。

李靖率领数位将官击掌喝彩,为这群年轻人的精彩表演感到高兴和欣慰。

鸣金一声,一齐收住,寂然无声,马军都两边分散。将台上磨动那面五色总旗,一片锣,吹打得胜鼓乐,弓弩、刀牌、长枪都收住了,各归队伍,齐齐立起八个方营。大吹大擂,按着次序,缓缓归营,营门都闭了。

官兵齐呼万岁,立起身来。将军李靖传令发放,只听得地动山摇的一声呐喊,将台下三个号炮,金鼓齐鸣,鼓乐喧天,奏动《将军得胜令》,星移斗转的收了阵势,霎时散尽。

初到大唐35.庆宴

营帐门户微启,那着黑头巾的伙食兵,在门外来来往往,手中托着盘儿,虽说并非山珍海味,却也是汤肉皆有,一碗碗热气熏腾的美味,尽往营里送。营帐里一阵娇嫩的欢笑声,夹杂着汉子们豪迈的哈哈大笑,飞出营帐外。

原来今日是长孙凛的诞日,更是为了庆祝昨日之胜利,众多士兵和自己的军官一起,举行庆宴。紫凤营的一些与长孙凛熟悉的姑娘们也过来为其庆生,当然,肯定包括窦旖在内。

此时的营帐里,寿星公长孙凛是正中坐着,左肩下是薛仁贵,右肩下自然是窦旖姑娘。彩虹等紫凤姑娘们皆依着窦旖排位坐,而其他士兵们也是各坐其位,一字儿陪坐在四周,传杯递盏,说说笑笑。

今日窦旖上下穿着锦绣衫裙,打扮得珠围翠绕,粉光红艳,腰肢袅娜,身材苗条,面貌俊俏动人,把人耀得眼花。这刁蛮小姐,本身就长得花容月貌,再一番打扮之下,愈发长得如天仙般美丽。她那夜与长孙凛莫名发脾气,虽口口声声说不与他抹药。正当长孙凛愁着是否让大男人给自己搽药,第二日窦旖却是准时出现,只是语气冷冷咧咧,动作没有往日的温柔。长孙凛知这姑奶奶是脾气未消,便是夸张得呜哇怪叫,窦旖最后也闹不过他,便是破颜而笑,两人便和好如初。

在这肉香酒酣之中,在诸位兄弟的崇敬恭维,往昔刁蛮的窦旖一旁也是温柔如水,长孙凛被灌了多碗水酒,难免心中得意洋洋,没有领兵时的正经严肃。他跟身旁的弟兄们是你一擂我一逗,说说那带色艳事,惹得在座女子不禁暗啐。

正当大伙酒酣耳热之时,那营房木门却被推开,只见一眉眼美秀的女子走了进来,原来是乐营的白洁。早前曾说长孙凛探知白洁到军营是为了与其男人相守,便对这对苦命鸳鸯极尽照顾。加上他的现代思维观念,对女人总是平等对待,即使对方是沦落红尘的女子,虽然长孙凛从未光顾过乐营,但乐营的姑娘们都对这位俊俏强健、少年得志的校尉甚是喜爱,长孙凛对女人也是尊重,一来一往之下,大家虽未做那露水夫妻,倒也能算得上朋友。倒是窦旖对于长孙凛和乐营里那些女人的交往相当不爽,每回见到她们,都没有什么好脸色。

“白姐,来来,刚好来帮小弟喝了这碗水酒。”长孙凛正被王大牛和穆天柱两个彪形大汉灌酒,见着来人,便大声开玩笑道。

“哼,有人竟然还不懂礼数,不请自来。”窦旖可没有长孙凛的热情好客,冷言冷语道。

“长孙弟弟都称我一声姐姐,平日也对我和石郎照顾有加,今日弟弟生辰,我这做姐姐的怎能不来为其庆祝?”白洁手中拿着一琵琶,看来似乎是想为此庆宴献上数段小曲。其实白洁也曾是青楼红人,只不过年事已大,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现实。

虽说窦旖是很不喜欢白洁,然而在场大多数都是热血男儿,她那张嘴,谈吐有趣,见识多广,一张利嘴说得莺声呖呖,满屋子只听得她的说笑声,士兵们也是听得饶有趣味。

吃过几巡酒,上过几道菜,那白洁便抱过琵琶来,便开了珠喉唱道:

“晓窗寂寂惊相遇,欲把芳心深意低;低眉敛翠不胜春,娇转樱唇红半吐;匆匆已约欢娱处,可慢无情连夜雨!枕孤余冷不成眠,挑尽银灯天未曙。”

白洁是唱得抑扬顿挫,十分清脆。众将兵皆拍手较好,甚是兴奋。白洁唱完后,合座的人都饮了一碗酒,庆贺长孙凛的生辰。

“长孙弟弟,这小曲可唱得好?”白洁笑容可嘉地捧着一杯酒问道。

“恩,好听好听。”长孙凛被窦旖照顾着吃了一口鹿肉,嘴里嚼着东西地回答道。

“这琵琶小曲乃是姐姐给你的生辰礼物,而那小曲的填词却是另一个人给弟弟的礼物。”白洁暧mei地笑道。

长孙凛听她这么一说,先是愣了一下,却也反应过来这人到底是谁。这曲词似乎是在说一个女子思念心上人难以入眠,白洁说这曲子是单怜卿所赠,那就让他大惑不解了。自那日被他抓个正着,这单怜卿姑娘却是仗着一块太子令牌,对他不躲不藏,反而有意讨好似地接近他。长孙凛自是知道对方是有所目的,他也不做甚反应,跟她表面上温软迂回,暗地里针锋相对。如此这般,他可不会认为两人的感情是到那相思难眠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