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凭这空虚沸腾》 作者:王小立 申明:本书由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ks.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该相信什么?该抓住什么?沸腾的生命浇灌出这片空虚的苍茫。古老命题下的答案永远不止一个。总有一天,你会触摸到属于自己答案的端倪。 任凭这空虚 沸腾 BR IM OVE R WI T H TO MF OO L E RYOCR BY 猫小白很白 MAY THE LORD HAVE MERCY ON MY SOUL有我知道。有我记得。便已经足够。 楔子 “最近还忙着练球吗?”我将手机光标移进通讯簿的名单,选中其中某个名字,将这条短信发送过去。一个小时之后,我收到对方的回信:“你是”。他回。扼要的两个字,连后缀的问号都懒得打上。我撇着嘴对着手机屏注视了两秒,听见自己的手机在删除短信时,发出的细微而干脆的提示音。“嗒”。又是无聊的一天。 第一章 CHAPTER 01 做什么都只是为了消磨时间。有时候我会觉得,人生就像一个空荡荡的巨大的坑,我们把时间丢进去,丢完了,就完了。这个发现让我很有些空虚,但当我环顾四周,发现大多数人都跟我一个摸样,便又心安理得起来。 01 从有记忆的那一天起,我就觉得我娘给我取错了名字。我的名字叫向晴。向往的“向”。晴朗的“晴”。但我的内心其实并没有什么向往,也基本称不上晴朗,大多时候那里只是一团混沌,没棱没角地发着虚——根据不文学的说法,就是几乎什么都没有。但这不算什么。除了让我来一句“无聊死了”的感叹,也没有更大的影响。而这一句“无聊死了”,经由我口数度频繁地出现后,便被定义成了口头禅——连“感叹”也算不上。自然更不会有人将它归类进“抱怨”。的确没什么可抱怨的。像我这类家庭健全、身体健康、了不起在校园或是感情生活里有点小磕小绊的人,无论抱怨什么,都只会被一些人划进“无病呻吟”的范畴。这一点我很清楚。话说这世界总有那么一些人,年少时热爱唧唧歪歪,成年后又因了这唧唧歪歪而自觉需要忏悔,逮着机会便爱搬出些诸如“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的道理,朝那些和过去的自己大同小异的人义正词严——但说穿了,不过也还是些唧唧歪歪。我不想做这样的人,更不想被这样的人扣大帽子。“无病呻吟”本身从来不是坏事,坏的是它的确不太讨人喜欢——确切地说,是不讨男生的喜欢。所以,在朋友们忙着为自己的 blog 或是 Qzone 换置黑色模板的时候,我一般只打网游。从“泡泡堂”到“劲舞团”。从“大话西游”到“魔兽世界”。我玩过的网游,大概两只手都数不完。而这样求量不求质的后果,就是让我手头攒出一堆 level 等级不过十的游戏角色,和一扎花花绿绿的游戏充值卡。打网游这种活动,对我而言,与其说是出于对游戏的热爱,不如说是为了消磨时间和结识帅哥——当然,想结识帅哥,说白了也是为了消磨时间。 做什么都只是为了消磨时间。有时候我会觉得,人生就像一个空荡荡的巨大的坑,我们把时间丢进去,丢完了,就完了。这个发现让我很有些空虚,但当我环顾四周,发现大多数人都跟我一个模样,便又心安理得起来——“思考人生”这档子事应该能避就避,它除了让人想把 blog 搞成黑底红字外,几乎没有别的用处。总而言之,就像习惯了夜,便再不会怕黑般。我几乎已经作好要心安理得,消磨掉我之后的十年、二十年,乃至一辈子的准备了。——直到我见到了郑启脉。“直到……了……”,这样的句式看起来有点儿矫情,但我并不排斥。它毕竟代表了转折。而转折于我,哪怕不能算好事,至少,也不是坏事。 02 那是一个初春的星期四的下午。和北方草长莺飞、万物复苏的景象相比,南方城市的春天就显得狼狈得多。从二月开始,天色就像被打入冷宫的妃子的脸,从里到外一股子软绵绵的靡劲。雨不大,却下得叫人没个盼头。地板被潮气浸润得反了光,若是家里搁置了老旧的电视机,打开就会闻到里面电路板渗开的金属腥气。尽管客观的描述并不讨好,但这不能阻碍我主观里对于春天的喜欢。这也是我辜负了自己名字的又一有力证据——我对于晴朗的夏天完全没有好感。同样的,我也讨厌冬天。一味的热或是完全的冷,都让我觉得乏味透顶。我更喜欢会下雨的春天和有落叶的秋天。或许也因了这个季节带给我好心情,所以那个时候,见到郑启脉的时候,我主动朝他打了招呼。之所以用“见到郑启脉”,而没有用“遇见郑启脉”,是因为我觉得“遇见”带了点邂逅的意味,会让人误会这是我们之间第一次的相见。但其实,不是的。遗憾的是,当事人之一的郑启脉并不这样认为。当时我们正坐在同一条长凳上。那是一条医院里的长凳。它位于外科门诊部的旁边,连着下去有好几条,像偏离了铁轨的火车,在狭窄的走廊排成歪歪扭扭的一列。更歪扭的是上面坐着的人,因了伤势或是病情,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只能或斜或躺或龇牙咧嘴。白惨惨的日光灯晾在头顶,积了水气的地面被各式的鞋踩出一片泥浆。乍眼望去,还以为错跑进了什么恐怖片的外景。而我之所以会跑来这个鬼地方,完全是因为我的男朋友——如果不是被他拉着刷了一通宵“魔兽世界”的副本,我今天也不会睡过头;不睡过头,就不会错过 9 点半的早课;不错过 9 点半的早课,我也不会想到要看病。本来就没什么可看的病。我天生不是林黛玉的体质,数来数去,也只勉强数到了“伤风”。症状开始于两天前,除了打两个喷嚏外加鼻塞外,没有更多的不妥。以过往的经验,痊愈不过是两颗“感冒通”加一顿好睡的事。这次之所以抛弃经验选择医生,说到底只是为了开一张病历单,好把今天的“旷课”改成“病假”而已。毕竟大学生活再怎么自由散漫,“出勤率考察”也还是传统的保留项目。而像我这样,踏入大学不过半个学期,就已莫名旷掉了快十节课的人,如果再不知死活地往下突破,估计就只有回家种地瓜的份了。我当然不想回家种地瓜。所以即便天气阴郁,也依旧坚持看病。但我很快就后悔了——和眼下“在医院排队等号”这种事比起来,“回家种地瓜”简直可以成为趣味的天堂。百无聊赖下,我唯有左右张望,企图找点什么好打发时间。这样,我便看到了那本姓名处写着“郑启脉”的病历本。 印象中,我似乎从未见过这样的名字,但此时它们映于我眼前,又莫名带着一股子熟悉的气息。看见它的下一秒,我便条件反射般地,将目光从病历本直接游至它主人的脸。那是一张半侧着的脸。棕褐的短发,两边的鬓角将脸廓带出些许硬朗的意味,五官却又呈着柔软的线条。他穿了一件石蓝色的长袖 POLO,大概是在外面淋到些雨水,肩膀部分的颜色过渡得深浅不一。即使看不清楚整张脸,我也能确定,我曾经见过他。而从我手机里至今还保存着他的号码这件事来看,我不但见过他,还可以说认识他。“和以前相比,更帅了啊。”我偷偷地想。而如果我能继续多想点的话,或许也不会做出“直接叫唤他名字”这样的蠢事。“……郑启脉?”显而易见,我并没有多想。“你是?”显而易见,他也并不记得我。他就这样抬起脖子,朝我睁大眼睛。他的眸子像是垫了一层天然的绒布,透着软绵绵的温和,就和半年前一样。不同的只有他的表情,那是一脸茫然的表情。这样我就又觉得没劲起来。而一旦没劲了,我就会疲软得连话也不想多说——何况我也不知道能说什么。“你不记得我啦?”或是“你该不会把我给忘了吧?”,诸如此类的句式刚在脑海里露出点端倪,我就被其间所流露的巨大乡土气的撒娇意味,给冻得打了好几个激灵。“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见我沉默,郑启脉继续问道。我只好提手指一指他的病历表,“喏”了一声。我故意将声线压得很低,力图营造一种冷淡的效果,好为自己先前的失态扳回一局。但这显然是徒劳的挣扎,郑启脉丝毫没有留意我的苦心积虑。“只因为看了病历表就叫出对方的名字”,对谁来说都不是有说服力的理由。而坐在医院长凳上的时光又是这样难熬。导致他意志坚定,一心要把沙锅打破。“你认识我?”他问。“啊?不认识。”我回答。应对神速。直到后来,我也没有想通自己当时为什么要这样说。或许是懒得解释,或许是条件反射,又或许更深层次一点的,是基于潜意识里被他忘记了的老羞成怒。这些原因纷乱而细小,神秘如交错于体内的静脉血管。我一边仰赖着它们,一边却又连它们的形状也摸不清楚。而我能够确定无误的只有一点,那就是我不该撒谎。但当时的我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你跟我朋友的名字很像。”我继续瞎掰,“我吓了一跳就叫出来了。”我说完这句话的同时就后悔了。倒不是后悔自己撒了谎,而是后悔这谎撒得实在有够蹩脚。若此时听的人换了是我,估计早把对方归进“脑筋不好的搭讪者”的队伍了吧。但郑启脉毕竟不是一般人。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我就发现,他极少会去揣摩别人话里的真实用意——并不是因为单纯或是脑子不好使,而是他根本懒得在意——这是我之后才知道的。所以,比起我的撒谎更叫人遗憾的,是他竟然完全相信了我的撒谎。“难怪啊——”他笑起来,眼睛就眯成了可爱的缝。“啊?”“难怪你叫我的时候是叫郑启'mo',一般第一次见我名字的,都会叫我郑启'mai'。”他一边说,一边将病历表稍微放正了些,指着名字末尾的那个多音字。“……呵呵。”不知道还能说什么,我只好从喉咙中挤出几丝笑声含混过去。 其实我并不晓得那个字原来是这样写的。在这之前,第一次听见他名字的时候,我直觉拼凑出来的三个字,除了“郑起默”,就只有“郑启莫”。至于那个被我输进手机里面用以标识他的名号,则更是和这三个字,八竿子都打不到一起。他在我的手机里,是长达四个字的存在。“球场帅哥”。 03 现在想起来,我们是通过“搭讪”的方式才认识了郑启脉——对,我们。除了我,还有另外三个女生。当时我们几个关系颇为密切,倒不是说彼此有多投契,只是因为我们在同一个班,座位也离得近。在一起聊天的机会多了,自然而然就成了别人眼里的小圈子。这就像是某种催眠,高三的下学期,我们之间的同伴意识也因为外界的这一认知而被提升到了顶点,只恨不得天天牵手放学,好让全世界都为我们的热烈友谊而心生嫉妒。而为了能确实地做到这一点,我们甚至作出一个决定——第一志愿要报考同一所大学。这究竟是谁想出来的点子,我早已不记得,只知道在它被提出的下一秒,大家就接受了,迅猛得仿佛所有人都早已将这句话酝酿了几百个年头。而经过一系列繁复的挑选、评比和综合考虑后,我们最终选定了“Y 大”作为日后相聚的地点。Y 大是我们省的重点大学,设施齐全、师资优良。以及——“我有朋友说哦,Y 大的篮球队超猛的……里面几乎全是一米八以上的帅哥哎!”——简直没有拒绝的理由。 后来我们在某个周末里,一起去了 Y 大进行实地考查。寥寥将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掠过眼底,便直奔重点。或者用“目的地”这个说法会更准确——Y 大的篮球场。尽管那天是周末,但 Y 大的篮球队依旧没有松懈,他们分成了几队,在被太阳晒得花白的篮球场上跳跃、传球、扣篮。他们的汗水蒸发进空气里,和着鞋底在胶地上的摩擦声,生机蓬勃得仿佛整个世界只有这里才是活着的一般。“没想到真的周末也会练习!”有人装模作样地吃惊。语气里却是满满的“希望没有落空”的兴奋。事实上我们都很兴奋。不光是因为“没想到真的周末也在练习~”,更重要的是,“没想到真的”“几乎全部都是一米八以上的帅哥”。可见花痴不是什么坏事,对我来说,它简直是人类欢乐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哎哎,你们觉得啊——”趁着热势,有人展开了民意调查,“——你们觉得他们里面谁最帅??”这种没营养的话题,搁在平时,大概还会有人碍于面子作不屑状。但放在眼下,就成了扔进篝火的烟花,将原本还只是静静燃烧的火苗,在瞬间炸出大片缤纷的欢腾。每个人都在此时化身成了演说家和猎人,一边慷慨激昂地陈述着自己的审美风格,一边目光炯炯地在球场中锁定着相应目标,只差要学英国足球流氓冲进场内。我就是在这个时候,注意到郑启脉的。那时他的头发比现在还要长些,也没有染。额前的刘海因为沾了汗,被成片拢到了脑后。眉目清爽。他运球时的姿态利落干净,身上的 T 恤被扯出风的线条。偶尔他也会将脸朝向我们所站的位置,我一度以为他是在看我们。后来才发现,他根本什么也没看进去。他的表情茫然,所有的专注只给了那颗橙色的球——如果不是后来我去问他要了电话,他大概永远不会发现我们的存在。是的。我去问他要了电话。其实这事也不是我自愿的——我虽喜好看帅哥,但大多时候也只是停留在“看”的程度,并不想去做什么。这不单单源于“有贼心没贼胆”的主观因素,更多的,是出自“太主动不值钱”的客观需求——我自然不想成为不值钱的女人,但决定这件事的是上帝。他决定得那么迅速,以至于那个不知道谁提议的“猜拳!谁输了就问自己觉得最帅的那个男生要电话!”的国王游戏里,我在第一盘,就以“一个剪刀对三个石头”的定局,输了。“说好的哦,你快去!不准不去的啊!”松下一口气后,胜利者们便开始怂恿我去履行诺言。她们兴致高昂、七嘴八舌,手肘手心在我背后推推搡搡。比起“来调查志愿大学”的考生,倒更像是从少女漫画里跑出来的花痴应援团。置身于这般热烈的气场里,我当然也不好意思泼冷水。这个时候郑启脉已经下了场,正和同队的几个人坐在场边休息。于是我走过去,一路上不忘抓紧时间,用手蓬松自己额前的刘海造型。这是我第一次主动问陌生的男生要电话。没什么经验,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场。“那个……”我站在他身后说。他宽广的背不设防地朝向我,我于是又紧张又兴奋,说起话来比自己咽唾沫的声音还小。看他没有反应,我只好又咽一口唾沫,上前拍拍他的肩。“说。”他很干脆地转过头,表情开朗、眼神炯炯,以为是队友要找他商量什么比赛的战术。这让我们在对上脸时,都被对方吓了一跳。“那个,请问一下——”我迅速作出反应,“周小垂是不是你们队里的呀?”这句话说完后我就有点懊恼,早知道应该事先编个更美型的名字,像是“冷鹤风”之类的才好。但郑启脉不以为意。相反,他还皱着眉,反复将这个弥漫着冷笑话气息的名字在口中默念了数次,甚至转过头朝身边队友加以询问确定。在周围的人都摇过一遍头后,他才终于抬起眼,将那个快在我肠子里闷烂掉的答案,告诉我:“——我们队没有这个人哦。” 他这样认真地对待一个我随口胡诌出来的名字,让我的内心很有些罪恶感。但撒谎这种事就像堆雪球,会越滚越大。“啊,不会吧?”为了圆谎,我只好继续乱编下去,“他是我朋友的朋友,之前说是你们队的队员,还说介绍你们队的人给我们认识呢!”我一边说,一边端出一脸的痛心疾首。“这样?”“是啊,因为我有一群朋友很喜欢打篮球……”我硬着头皮继续掰,“Y 大篮球队很厉害,他们一直想和你们切磋一下,本来周小垂说可以介绍的,结果原来他根本不是这个队的……”“哦……”“呃,不过没关系啦。”我摆摆手,努力整理出重点,“下次你们想找人打比赛的话,能不能跟我说一声,我好带上我朋友过来?”“可以啊。”顿一顿,“有机会的话。”“太好了。那个,怎么联系你?”话题被拉回轨道。我松了一口气。“你说手机?”“……嗯。”“138××××4341。”“138××××4341……”我一边重复,一边飞快按动着手机键盘。等把号码保存成“球场帅哥”后,才想起也该问问对方的真名。“哦。”男生朝我笑一笑,“我叫郑启脉。”他说。“好。”我低下头,装出输入名字的样子。光标在“球场帅哥”上停留了几秒,觉得修改实在麻烦,就直接按了“拨出通话”的选项。“——我刚刚用手机打给你了。”我抬头朝他汇报。屏幕上显示着“拨出中”的动画,重复了几个循环后,才终于有微弱的铃声流进空气。是那种最直白的“铃铃”声。声源却像是飘浮在很远的地方。“我手机不在身上……”大概察觉到我的疑惑,郑启脉抬手指了指篮球架下,几个书包、塑料袋横七竖八地躺在那儿,“喏。那儿。”话已至此,我也就不好意思让他现在跑过去拿。为了避免对方像我一样,把号码存成诸如“搭讪少女”或是“要电话女孩”的之类,离开前,我特地对他补完了自己的名字。“我叫向晴……向往的向,晴朗的晴。”我说。描述得巨细靡遗。 “向往的向,晴朗的晴。”他重复了一遍。队友此时变成了小学生,在他身边稀稀拉拉地起着哄,他也不在意。可能是早已习惯了这种事,也可能是根本没往心里去——无论怎样,都挺让人没劲的。他就只是朝我笑笑,“嗯”了一声。他的笑简单而真诚。一如他给我的那句回答。他不是说“下次联系”。不是说“我记住了”。他就只是说,“嗯”。简简单单的一个字。也很真诚。他真的没有联系我。也真的没有记住我。在我高考结束的暑假里的某一天,按捺不住给他发了短信,他所回复的那句“你是”,连后缀的问号也懒得加上。而在这之前,我和我那个圈子里的朋友们,我们所有人,收到的录取通知书里,没有一张是来自 Y 大的。因为我和其中一人的分数不够。而另外两人,她们压根没有将它列进志愿——尽管她们也曾和我们一样,为了“日后相聚”的提议而流露出一脸的欢欣鼓舞。但这也没什么。这很正常。 04 我有一搭没一搭地摆弄着手机。换换屏保,打打游戏,最后给齐要发了条短信。“好无聊啊……”齐要就是我的男朋友。K 大的住校生,大我两岁。K 大的地理位置颇偏僻,去市区至少要两个小时的车程。所以除却最开始的热恋期,之后的大多数时间里,我们几乎都只在网游里相见。以至于有时候我想到他,第一时间浮现在眼前的不是他的样子,而是游戏里他那绿发紫皮的“巨魔战士”的造型。 五分钟也没有等来回复,可能在睡觉,也可能是去上课。不清楚。在一起将近五个月,比起他现实里的课表安排,游戏里的装备倒是要更了解些。叹一口气,我合上手机的翻盖。越发觉得无聊起来。其实我也没指望能收到怎样的回复。之所以会发短信给他,本质上就和我换屏保打游戏一样,纯粹是给自己找点事做。像这种远在天边的抱怨,换作是我,除了一个“哦”,大概也给不出什么更多的反应。但他不回我。他不回我,等于我也不能再回他,等于我想用短信打发时间的计划破产了。我意识到这是个恶性循环,心中难免有些憋屈。所幸这个时候郑启脉发话了。“那个,现在几点了?”他朝我探过头,一边晃晃手中黑屏了的手机,“我手机没电了,又没戴表……”此时我们依旧并排坐在先前的长凳上,唯一的区别,只是向旁边移了两个位子。初春空气里的潮气,混进医院消毒水的味道,待久了几乎能把人熏出抑郁症来。而我之所以能努力压制住回家的欲望,继续在这儿和抑郁症搏斗,除却“都已经等了这么久了”、“不能浪费挂号费”的原因外,剩余的一点儿,虽然只有一点儿,但我自己清楚:我希望,郑启脉能把我重新认出来。尽管我朝他撒了谎,但我依旧希望他能把我认出来。我希望他能突然发出“啊”的声音,然后朝我露出恍然的脸。我想到这样的场景,自觉有些尴尬,却又盼着它能真的到来。就算因此被他认为我是个不诚实的人也没关系。比起诚实却毫不起眼,我宁愿做不诚实但至少不会被忽略的人。这多少关乎到女性的尊严。而出于女性的尊严,我也不愿意主动说明身份,只是对郑启脉说:“哦,2 点 56 分了。” “啊。都快 3 点了?”他似乎有些惊讶,“你前面还有几个人?”“……好像还有三个吧?”“还有三个啊——”“怎么了?”我看出他眉间的焦急,想想决定八卦一下,“……约了人?”“唔——”他点点头。片刻后,又像是想纠正似的摆了摆手,“是比赛……等会儿,4 点的时候。”“啊,比赛?”我的脑海里飞快浮现出他们当天的练习景象,却还是明知故问,“什么比赛啊?”“篮球。”“下雨天也比赛?”这倒是真的疑惑。“嗯,室内场。之前订好了。”“迟到的话蛮麻烦吧?”“是挺不好的。不过,嗯,无所谓——”郑启脉朝我笑笑,“反正我也不用上场。”“哎?”我有些吃惊,费了番力气才把那句跳至唇边的“可你打得很好吧!?”的反问,置换成单纯的一句“为什么?”。“腿。”“……腿?”我下意识看过去。他穿了一条军绿色的长裤,线条松松垮垮地收到裤脚,盖住大半边鞋帮。基本上,除了“腿很长”和“裤脚更长”外,也看不出什么所以然。我将视线转回郑启脉的脸。“受伤了?”“嗯,之前有次练习撞到了。没太管,结果现在老是痛。”他在自己左腿靠近膝盖的地方拍了拍,“尤其是最近这段时间,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得风湿病了。哈哈。”对哦,最近天天下雨。“我附和着笑。笑完又觉得不太好,于是努力补上安慰,”没事啦,反正看完医生,该吃药就吃药,该按摩就按摩。应该很快就好了。“——说了跟没说一样。郑启脉或许也觉得没有回复的必要,”是啊“地客套了一句后,他将视线移回前方,重新展开的谈话,便又一次沉寂进了空气。我偷偷地看他。他有一张好看的侧脸,肩颈间延下的线条干净利落,让人想到”清洌“的形容。我想到第一次见面的夏天,那个只能从身后看着他的背脊的自己,眼下却坐到了他身边。觉得这是个进步。”按这样的进度,下次见面的话,就该是面对面了吧。“完全没有意义的想法。它会这样无厘头地冒出来,十有八九是因为医院走廊的空气污染。有什么意义呢。即使面对面,也只是他眼中的路人甲罢了。他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我。他在短暂的闲聊后就迅速撇回了头,连”那你来医院看什么病?“的疑惑也吝于给予——我甚至都作好了回答的准备。他的手机里没有我,记忆里也没有我。即使我在他身边坐一百年,他也不会如我想象中的场景那般,突然发出”啊“的叫声,然后朝我露出恍然的脸。”向晴——“半小时后我终于从护士口中听到自己的名字。”哦“地应回去。我站起来,一边朝门诊室走去,一边将滑到胳膊的挎包往肩膀上方提了提——挎包是大学开学第一天领到的赠品,美名其曰为”学校周边“。除了固定的 logo 和校名外,据说每个系都有各自的设计。质地用了防水的帆布料,没什么装饰性,但在这种天气里,倒是颇具备实用性的。然后我听到身后男生的声音,掺了点犹豫和疑惑的语调,”啊——“”嗯?“我转过头。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他终于因听到这名字而记起了我。我转过头。看到郑启脉正看着我,确切地说,是看着我的挎袋。两秒后他抬起眼,朝我露出恍然的脸。”你是 S 大……艺术系的学生?"他朝着我的肩膀指了指,问。这是他在这一天里,朝我问的,倒数第二个问题。 第二章 CHAPTER 02 “反正也是打算分手了。”我对自己说。却无法阻止心里某个地方的迅速抽空。这感觉不是悲伤也并非愤怒,情绪像是被一块巨大的海绵囫囵吞噬了,而它沉甸甸的身躯下渗出的,只有一摊湿漉漉的茫然。 01 我所就读的 S 大,是一所综合类的大学。所谓综合类大学,就是没有特定的领域,从中文系到金融系、从计算机系到艺术系,风牛马不相及的科目都能被冶于一炉的学校。和专门学校相比,专业的选择范围有余,细分却相对不足。而 S 大无疑是这类大学的典型,近年来的疯狂合并,它的范围早已扩至市外的分校点。而这样求大不求精的恶果,就是直接导致了整间偌大的学校,几乎没有一个真正拿得出手的专业。所以,尽管报考艺术系的学生,形式上要多个所谓的“绘画基础附加考”,但从像我这种人也能顺利通过的测试结果看,S 大的“附加考”这把筛子的孔,尺寸大概不比中年妇女的腰围来得更小。而像我这种既不会画画,也并没有多么喜欢画画的人,之所以会在第二志愿里选择 S 大艺术系,除了“画画总比背书好”的恶劣原因外,大概就只有更恶劣的“校区位于市中心”了——因为合并和扩大办学的关系,S 大的校区可谓相当之多。远在市外的暂且不提,单单是本市内的就至少有五六个。但真正在市中心的,就只有包含了艺术系的第三校区而已。交通方便的好处,除了能免去和一堆不认识的人过三年同寝同食、隐私全无的生活外,还更多地体现在放学后的打发时间上。从热闹的步行街,到人气的特卖场,只要想逛,随时都可以去那里走上一圈。漂亮的衣饰或是养眼的店员,哪怕什么都不买,心情也总是很好的。但不包括今天。金属制的勺子敲上玻璃杯,发出叮当的响。声音颇悦耳,但出现在安静的泡沫饮茶店里,效果却并不讨好。"喂!别敲了好不好。 别人都在看你啦!“对面的同班好友一脸气急败坏,”想让我们被赶出去啊?“”我郁闷嘛——“我说。勺子在空中停滞片刻,改了去敲纸巾盒。”你够了!“好友干脆一把夺过勺子,”我放着大好的衣服不买陪你来喝茶解闷,你还想怎样,啊?跟男人吵架了不起啊!“”不是吵架……“好友的气势让我有些嗫诺,但想到昨晚和齐要间的不快,喉间便又生出一阵燥热,”是分手!“”……得了吧你。这话你都说多少次了?“”这次是认真的!“我斩钉截铁,”不回短信、不陪逛街也就算了,居然还为了'没有及时给他加 HP'这种 P 事来跟我发火!不就是个打个游戏嘛!脑子有毛病啊?!“”……你跟我吼什么?你去骂他啊!“”在游戏里能骂出什么啊,你以为人人都是他啊!打他手机又关机!反正他有游戏就好了!手机没电了也懒得充……啊越说越气!“”好啦好啦,分手咯。“好友挥挥手,像是要把什么从空气里赶走般,”我都不明白为什么你们这样也能在一起半年……“”是五个月!“”……好,五个月,跟半年没什么区别好吧?反正我是觉得莫名其妙——“”我更莫名其妙!“我条件反射地飞快接过话。说完后细想了下,答案却依旧照旧。的确就是莫名其妙。和齐要认识时,正逢我高考结束后的暑假,没有作业和考试的压力,时间充沛得几乎能榨出油来。那段时间也是我游戏玩得最凶的时间。就这样在游戏里认识了齐要——某个公会的老大,对待新手大方耐心。不错的第一印象,外加身处同城的地域便利,会发展出”现实见面“的戏码,简直就像”一加一等于二“的顺理成章。而之后既然能走到一起,齐要自然也不是见光死的类型。长相说英俊有些夸张,却总归是顺眼干净的。平均水平线以上的身高,偏瘦。架一副黑框。话不算多,语速却颇快。但最令我印象深刻的还是他那天穿的 T 恤,上面印了张奥运福娃的喜庆大脸,让人有些搞不懂他在想什么。事实上,从他在游戏里叫我”老婆“的那一天起,直到现在,我都一直搞不大清楚他在想什么。这不奇怪,我连自己都搞不清楚。又哪里来的精力琢磨别人?……什么都搞不大清楚,却就快半年了。”好啦好啦!“见我不说话,好友伸手拍拍我的肩,算是打气,”找个新目标就好啦!“”……也得有啊。“我撑着下巴。视线越过好友,距离她身后不远的卡座里,有女生独自一人坐在那儿摆弄着手机。脸上没有过多的表情流露,姿态却多少透了些落寞。我于是想到打不通齐要电话时的自己,内心顿时翻涌出一股夹杂着同情,更多是同病相怜的什么情绪,忍不住就”唉“出了声。”'唉'鬼个啊'唉'——“好友显然误会了我的感叹,”找目标还不容易?挖掘一下就有了嘛!“”挖不到啊……“”嘁!挖都没挖就说这种话……你身边就没有觉得还可以的?“”有——“某个瞬间里,眼前似乎闪过了郑启脉的脸,却只像是玻璃球上滚过的光晕,飞快就滑溜没了影子,”——就好啦。“我拖着长音——就算有又怎样,又没有可能。我想起上个星期的医院之行,和郑启脉一起待了将近半个下午,除了那句”你是不是 S 大艺术系的?“的问题,他对我丝毫没有表现出更多的兴趣。而即便是这个问题,说穿了,也不过是之后那个问题的引子而已。”哦,对了——“想到当日最后的那个问题,我拍拍好友的手,” 你认不认识一个叫秦力的人?“”秦力?“”嗯,之前我一个外校朋友问过我认不认识他……“我大言不惭,直接将自己和郑启脉的关系归结进”朋友“,”说跟我们一个系的,好像画画得不错。“”不认识……“好友表情迷惘,摇起头来倒是坚定一如当天的我,”男的还是女的?“”……不知道。不过听名字感觉是男的吧?“挠挠头,除了”画画不错“之外,我也确实没从郑启脉那得到更多的讯息。虽然有些好奇被他问的会是怎样的人,但一来被叫到了号,二来觉得日后不会再见,即使往下八卦也没有多大意义,于是简单一个摇头加转身,便算是为这段偶遇拉下了帷幕。”嘁!性别都不知道,有什么好说的。“好友一脸不满,认为我浪费了她的宝贵时间。”我也就随便问问……“我表情无辜。面前的鲜榨苹果汁被喝了三分之一,在玻璃杯面转动出好看的青绿。我就着吸管抿了一口,凉凉的酸。重抬头时,目光扫向好友身后的女生。此时她依旧独自坐在原位,手机放在耳边,没过多久又一言不发地置回桌面。整个过程里她一直紧咬着下唇,即使隔了些距离,也能感受到自她嘴角绷出的压抑。”哎。“我凑近好友,压下声音,”你说她是不是也失恋了啊?“”谁?“”喏。“我指尖朝那个方向点一点。好友顺着转过头,片刻又飞快地转回来,”大概吧……嘁,得了吧你,自己都顾不完了还管人家。“不留情面地回应。”……不行啊?“想转移话题却又被转了回来,我有些不满,”……我只是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她而已。喏,你不觉得有点眼熟吗?“一边说一边再看过去。那个女生穿着黑色的 T 恤,袖管很大,皮肤带了些病态的苍白,可因为高高梳起的马尾,又显得很元气似的——的确……是在哪里见过吧?我想。却想不起具体的时间或地点。脑中像被极细的羽毛撩过,满是挠不到点的痒。”……真的越看越觉得在哪里见过啊……啊啊真让人难受!“”大惊小怪。“好友倒是完全不以为意,”这个店你又不是不知道。天天都有一堆我们学校的人来坐着,她八成也是我们学校的啦,眼熟有什么好……“语未毕,话尾便被覆进身后一串”叮铃铃“的响声里。声源来自那溜挂于店门的风铃。不用回头看,也知道是有新客人进了店。但我还是回头看了——在我面对好友脸上的诧异之后。店门口,熟悉的身影。”程敛——“好友的声音传进耳中。语调因惊奇而有些拔高,音量却比之前压低了不少。”……他居然也会来这种地方?" 02 程敛是——被 07 多媒体制作三班全体女生私下公认推选出的“冷面王子”。“冷面”是形容词而并非某种食物,这一点想来不需要解释。句子长得有些拗口,但对于 07 多媒体制作三班的女生们而言,其实只需要末尾的“王子”二字,就足以将全句的主谓宾三要素全数囊括。程敛有一张王子般精致的脸。引用同班某位文艺少女的形容,就是“他的脸,就像钻石的一个切割面”。这个句子之精妙,一方面恰当说明了程敛的好看程度,一方面也体现出他既冷且硬的面部特点。同班了大半年,程敛同学唯一展露于人前的表情,就只有“面无”表情。这本是能排入榜单的班级冷笑话,但对于“职业就是创造美”的艺术系女生来说,却更近于让人爱恨交织的悲剧——“太浪费他的五官了吧!”、“他如果能笑,我模仿八两金也甘愿!”,类似这般的悲号,在女生们的私下讨论里可谓屡见不鲜——当然,也只限于私下讨论。没有人能真的在程敛面前模仿八两金。倒不是因为害羞——众所周知,艺术系的女生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厚脸皮——而是找不着机会。诚如文艺少女的另一句描述:“他的身影,就像信号不好的电视频道”——出现一下,消失两下的。虽说翘课迟到是大学生的家常便饭,但家常到程敛同学这样的程度,就只能让人怀疑“学校是你家开的?”或是“其实你的志愿就是回家种地瓜吧?”了。而这种行径出现得多了,倒也被关注他的人多少抓住了点规律——“程敛好像很少翘专业课哎。”据说是有这么一回事。所谓的专业课,就是撇去邓论、英语这些基础课外的课。虽然我们班的专业是“多媒体与动画制作”,但毕竟还只是一年级的初级阶段,所以学校所设置的专业课,大多也集中在加强绘画的基本功上。譬如眼下的素描课。呆呆地望着面前的石膏像——两个惨白的圆锥体,外加拖在它们身后的两条惨淡的影子——这就是我们要画的东西。随便在纸上勾了个框架,我便蔫在座位上不想再动。我向来是不喜欢素描的,实在不明白为什么要花力气去描摹这些三角和圆锥——除了能把手黑出卖炭翁的效果,我几乎想不到更多的用处。橡皮擦抛进空中,又迅速落回手心。单调的抛接游戏,让我越发想拉个人聊天解闷。可话题对上身边的人,便又恶狠狠地被自己压回肚里。在我身边,程敛正冷着他那张“钻石切割面”样的脸,一笔一画地,在素描纸上刷着阴影。 “只有热爱自取其辱的受虐狂,才会去跟他这种人说话!”我想。连带着想起前天泡沫茶店里他对我们视而不见的态度,心头便又涌起一阵不爽。“装什么大牌啊?!”我还记得当时我一边这样说,一边狠灌下大口的苹果汁消火。冰凉的酸刺激上味蕾,连带着表情也有些扭曲起来。不过也好,至少可以掩盖掉先前的笑容——之前因为和程敛视线相接,出于礼貌想报以微笑,结果未等嘴角扯到相应的弧度,就被对方迅速抽离开的冷淡眼神僵进空气。“这么大反应干吗?”遭遇相同待遇的好友,倒很是心平气和——或者用“乐在其中”要更贴切一些,“不这样就不是他啦~”“……”我噎了一噎,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类似的情形之前也不是没发生过,我当然知道这是程敛的一贯风格。但唯独这一次,心间被轻易挑出了怒火,莫名其妙地,即使将原因归结为“……你以为人人跟你一样花痴啊?”,也因为自身的薄弱立场,迅速被好友的一句“你不花痴,你全家都不花痴!”轻松击溃。不理会对方的挑衅,我“哼”一声:“他那种性格,如果不是长得好看,根本就只会被人说成自闭乖僻不合群!还不是靠那张脸才成了什么'冷面王子'……恶!”“你吃错药啊?”眨眨眼睛,好友几乎要伸手探我的额头,“在这儿装什么纯情少女呢?'男人有脸就是王道!'……这话可是你自己说的大姐!”“……我……”摇着手中的吸管,我支支吾吾。好友其实没有说错,连我也觉得这样怒气冲冲的自己有够无厘头——程敛的性格就算再差,又关我什么事呢?他既不是我的男朋友,也不是我搭讪过的对象。说到底,不过就是个同班同学而已,连话都没说过三句的——到底是在气什么?“反正养眼就好了嘛,你管他什么性格哦~”大概察觉到我的困惑,好友放柔了声线。“……我就是觉得不养眼啊,看不惯那种长相!”算是终于找到了理由,我拍一下桌子,“我还是喜欢清秀干净型的……他轮廓太深了,不合我审美!”这倒是实话。和小女生装模作样的别扭也扯不上关系。在我审美的天平上,指针向来只偏向“典型亚裔系”的清淡长相。相反,对于程敛这种一眼还以为是混了哪国血的“正统英俊”型,很不感冒。“谁管你啊——”好友追随着程敛的身影,对我的回应抱以一脸漫不经心,直到对方在某个座位坐下后,才终于炸出别的表情。“不会吧——”她朝身后扭着脖子,一手抓过我的袖管乱扯,“难道他是来约会的吗?!”“……你冷静点。”我甩着手。距离好友身后不远的卡座里,穿着黑色 T 恤、马尾扎得很高的那个女生,此时正一边嬉笑,一边用力拍着坐于她对面的程敛的肩膀。她的笑容澄净而灿烂,一扫先前的颓靡,让人想到阳光下洗净放好的水果。“居……居然还拍肩膀!”好友的声音此刻充满嫉妒,转头朝我低吼,“你还说她失恋!失个屁——恋啊!?”未等我应答,又飞快转成少女漫画的嗲腔,“我家的程敛啊~~你说他现在是不是在笑呀~~~可恶,为什么要背对着我嘛~~~让姐姐看看你的笑容呀~~~”我愣愣看着眼前花枝乱颤的好友,一时不知该如何回应。其实我很清楚,她那张“人家不依呀~”的苦脸底下,真正会往心里去的成分大概不足百分之一。若是换了心情正佳时的我,大概也会不管三七二十一,和她一起高呼上几句“Ohno!”——管对方长得合不合自己的美学,总之喊了再说。但是。但是——为什么呢?瞬间浮现进脑海的,却是和齐要约会时的情形。他坐在我对面,而我朝他嘻嘻哈哈地笑。和现在一模一样的场景,它以喧嚣而温暖的姿态突兀于我眼前,然后又被飞快隔绝进一片荒芜。有多久没有像这样一起出来喝茶了呢?一个星期?两个星期?……快三个星期了吧。“反正也是打算分手了。”我对自己说。却无法阻止心里某个地方的迅速抽空。这感觉不是悲伤也并非愤怒,情绪像是被一块巨大的海绵囫囵吞噬了,而它沉甸甸的身躯下渗出的,只有一摊湿漉漉的茫然。 03 上课的关系,手机被设成静音震动。搁在牛仔裤的口袋里,来短信时大腿会被震出麻麻的痒。此时我正沉浸在“继续无聊发呆”和“提起精神画圆锥”的苦闷二选一中,感受到自裤袋传来的震动,瞬间的喜悦程度,简直可耻地达到了溺水者捞到救生圈的高度。飞快打开翻盖,下一秒便被屏幕上的四个大字打回了常态:“好无聊啊……”似曾相识的一句话。短信的全部内容。看一眼发件人的名字,我转过头,教室的另一个角落,好友正晃着她拿着碳笔的手,朝我一脸傻笑。“人以群分”这话确实是真理,无聊如我和好友,就连发的短信也是差不多的内容。老实说,若不是她先作主动,估计五分钟后发的人就是我了。一边回短信,一边瞥向好友的方向。坐在她旁边的同学,虽然不算非常熟络,但印象中也是个颇好说话的人。对比起左边是墙、右边是程敛的我……“知足吧!你起码还能找人聊天!看看我,被两面墙夹击啊!”我一脸悲愤,按下“发送”选项。不久听到好友处传来的笑声。“哈哈哈。你也可以跟程敛聊天啊……问问他昨天那女的到底是他女朋友不?”回复得很快。想来是早就酝酿好了八卦的心。“问个头啦,我没你那么鸡婆。”我按着键盘,打完再看又自觉立场实在薄弱。说没起过好奇心这种事,大概三岁小孩也不会相信。毕竟以程敛这一类“钻石切面”的风格,能谈恋爱,简直就像李小龙要画耽美漫画一样想象不能。而昨天的那个马尾女,虽然看上去和程敛感情颇好,但除了拍肩外,印象中也没有更暧昧的举动——至少在我们离开那家店前,他们都只在面对面地喝茶聊天而已。大概是不好意思大庭广众地亲昵吧。又或者,只是普通朋友?答案只有当事人才知道。但当事人……眼角的余光扫向身边。程敛正垂眼画着画,一脸的心无旁骛。……当事人会理我才有鬼。手机握于手中,先前打好的短信还未发送出去——本来也没什么发送的价值,一字一字地将它删成空白后,我转头朝好友皱了个鬼脸,把手机揣回裤兜。初春的天总是阴郁,尽管时间临近正午,画室上方还是开出大片的日光灯,冷光覆上程敛的脸,五官的轮廓像遭雪水洗刷过般,透着一股凛冽的意味。“……拿他的脸当石膏画,说不定更能体现出'光影'的效果呢。”抛着手里的橡皮,我有些恶毒地胡思乱想。冷不防手机在裤袋里又一次“嗡嗡”地振动,自空中落下的橡皮漏过手心,就这么滚到程敛的脚边。 “啊——”下意识地叫了出声。音量不算小,即使是相隔了几个位子,也有同学朝我这边转过眼来。但是程敛没有,他依旧只盯着他面前的画,视线仿似被密不透风的茧包裹了,连一个眼角余光的空隙也没有给予。我在一旁盯着程敛看了会儿,见他完全没有反应,也就懒得开口拜托。膝盖上因为放了笔盒和纸,离开座位不方便,只能弯下腰直着手臂去捡,力量绷上指尖,传递出微微的颤。低头使劲的关系,我感觉到鲜血涌上了脸。这本是正常的身体现象,但自皮肤烧出的阵阵燥热,却让此时此刻的我生出一股屈辱的感觉——先是曾经搭讪过的男生,不但没有存自己的电话,还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脸——再是满脑子游戏、连短信也懒得回的男朋友。一肚子气想要发泄时甚至打不通他的手机——然后,现在,是程敛。所以那个时候,在茶店里被他惯性忽视的时候,才会莫名其妙地生起气来吗?就像眼下,这股不知打哪跑出来的屈辱感一样?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啊。我用力摇一摇头,将精神集中在眼前的橡皮擦上。终于指尖擦到了橡皮的边,我绷直着手臂再接再厉,动作间感觉到脸颊上的炙感延进眼睛,涨出微微的热。或许是同个姿势维持了太久,终于也引起“钻石切面人”的注意。沉下半边肩膀地随手一撩,那块我累死累活也没拾到的橡皮,就这么轻轻松松地,被程敛扫进我的手中。“啊……谢谢。”直起酸痛的腰,我受宠若惊地朝向程敛。先前存于心间的种种不满,此时也都像脱开牢笼的燕,“呼啦”一声便消失进了天际——所以说长得帅就是方便,随随便便一个举手之劳,搭上那张脸,仿佛就能升华成大功德了。没有预料中“不用谢”或是“不客气”的回应。淡淡扫了我一眼,程敛抛下一句“关公”,就转过脸继续刷他的圆锥阴影。“……关公?”没明白对方在说什么,我疑惑地挠挠脸。先前涌上的血液此时还未完全散去,微热的温度染上指尖。三秒钟后我反应过来,一句“呸啊!”忍了半天,才重新从嘴边咽回去。果然还是很讨人厌!我恨恨地朝程敛剜了一眼,但对于一个正专注素描的人而言,这显然起不到半点的杀伤作用。眼神攻击没有效果,也过了动嘴反驳的时效,我于是将不满撒到给我发短信的人的头上。即使还未看到短信,也能猜到是谁发的。一边掏手机,我一边瞪向好友。视线落下之处,对方却正兴高采烈地和身旁的人讨论着什么,一副“与我无关”的模样——也的确与她无关。手机屏幕映入眼帘,“发件人”的冒号后面跟着的,是一个简简单单的“要”字。“要”,是齐要的简称。 第三章 CHAPTER 03 不爽的情绪在心中郁积成团,我捏了捏拳头,却一个字也吐不出来。不知道能说什么。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什么都不知道的到了最后,就变成了什么也不想说。 01 地价便宜的关系,位于偏远郊区的 K 大,校园面积就算排不上全市第一,至少也不会跌出前三甲。尤其是对于习惯了在黄金地段的窄小校区里上学放学的我而言,仅仅一个正门口的广场,也足够流出两行海带泪地感叹一句“K 大真他妈的大”了。一段时间没来,广场依旧是老样子。水泥地上铺了指引用的彩砖,自广场前方一路延伸到门口。两边零落地竖着些意味不明的雕塑作品。中间则是花坛,叫不出名字的花花草草在里面茁壮成长。若是离远细看,会发现它们按着不同颜色,被排列修剪成了 K 大的校徽。花坛沿着边缘放置了一圈射灯,白天它们隐藏在草丛里,一到夜晚便会亮出眩目的光,据说会将花坛里的那个校徽,照得“像《魔兽世界》的片头动画那么华丽~”。这个充满宅味的蹩脚比喻,自然出自齐要的嘴。齐要的话不算特别多,却总能扯出些古怪的比喻,像是“那人瘦得跟亡灵一样”,又或者“累到好像一口气做了十个任务”之类,说完还爱摆出一脸得意,自觉在游戏和文学领域都颇有建树了——基本上,我是觉得他的脑子被游戏泡坏了。不过脑子被泡坏的也不只是他。在花坛前左右张望了半晌,没有看见齐要的身影。我于是掏出手机打算发短信。手指按上键盘,犹豫着又想起常于他手机上演的“忘了充电导致关机”的可能性,便干脆改成了打电话。“嘟嘟”的通话声响了两下,传来齐要熟悉的一声“嗯?”,隐约杂了些游戏里特有的“轰”、“嗵”的音效。“喂?我到了。”我说。“这么快?现在在哪啊?”“你们学校正门口的花坛啊。不是约好在那等吗?”我有些不满,“你怎么还在玩游戏?!” (奇)“没没,刚退出了,乖啊~我现在就过来找你。”我“哦”过去。顿了顿,想补充一句“那你快点啊”。无奈“那”字刚吐出半个音节,对方就已挂了电话。想说的话被“嘟——嘟——嘟——”声噎在喉咙,我不得不深吸一口气,才闷闷放下手机——真的是脑子被泡了,才会又同他和好。朝 K 大宿舍区方向直了将近五分钟的脖子,齐要的身影依旧没有出现。“早知道就算没事干也要多磨半个小时才过来!”这样想着,我愤愤扯下一把花坛边的杂草算是发泄。无论是“医院排号”还是“描摹圆锥体”,都比不上我对于“等人”这档子事的厌恶——日常里算不上是纤细的人,却又偏偏极敏感于“一个人”的状态。尤其是像现在这样,在大学校门口等人。身边不断有三三两两的情侣或小团体走过,欢声笑语掠过耳边,感觉不到热闹,倒是越发衬托出自己孤身一人的冷清,时间久了,甚至就有些底气不足起来。我垂着头按手机,努力在人群里装出一副忙碌的姿态。屏幕上的光标在“联系人”里下拉了一个循环,不知道可以找谁说什么,就转而按进了“收件箱”的选项。两天前齐要发的那条短信,静静躺在里面:“后天下午我们学校有月队表演,来不?”“乐”字打成了“月”,显而易见的错别字,一看就是懒得修改而直接按了发送。“……你更懒吧?好歹先吵一吵啊!”好友对于我直接就回了一个“好”的做法,一度表示出极度的不可理解,“你之前不是还气得说要分手吗?”“气都过了……懒得吵了啊。”我摊摊手,实话实说。“我看你根本就没真的想过分手吧……每次都是,你到底是怎样啊!一会儿说分手,一会儿人家来个短信又二话不说地答应!”“我好奇是怎样的乐队表演嘛……”或许齐要的主动邀约让我心情颇好,面对好友一针见血的刻薄,也就没往心里去,“……而且真的分手很麻烦的嘛。”索性撒起娇来。“……有什么麻烦啊?”“分手的话……我和他一起玩的那些游戏的人物也不能用了,要不多尴尬啊。以后要玩还得开新号重新练,很累人的。我难得有个人物可以练超过十五级的哎!”说完后连自己也觉得这借口实在是无赖又无聊——但,当时又的确似乎是这样想的。“……反正以后你别再来跟我诉苦。”好友朝我比画了个“随便你!”的手势,“……我管你们白头偕老还是永结同心!”——回忆起好友当天最后的话,我不禁觉得好笑,却又不想真的笑出来,连带着嘴角抽搐了几下。那么,就算“和好”了吗?或许连“和好”都算不上吧。“晴——”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我抬起眼,十来米外,齐要踏着人字拖懒懒地站在那儿,双手插在裤袋,态度随意一如以往的每次见面——什么和好不和好的,说到底,不过都是我单方面的想法而已。“等得我无聊死了……你头发怎么这么乱啊,没梳头吗?”我一边说一边朝齐要走去。听见自己的声音,随着彼此距离的拉近而一点点地开朗起来。从一个人,变成了两个人。 (书)02 演唱会的场地位于 K 大校园的某片空地,距离校门口至少有二十分钟步程,走过去的时候,演出已经开始了。临时搭建的舞台围着大圈的人,隔着人群,可以看到台中央扬起的巨大条幅,红底白字地标着“OX 乐队全国校园巡回 K 大站”的字样。“什么 OX 乐队啊?听都没听过。”我皱着眉头。一边努力踮着脚尖,试图看清台上表演者的长相,但视线被人群层层叠叠地挡在外面,只能勉强瞅到几蓬被发胶撑起的头发。正要抱怨,冷不防被齐要一把牵过手挤进人群。“让一让。麻烦让一让。”齐要拉着我,一点点朝舞台的方向逼近。人群自他的身后分出一道小径,无疑方便了跟在他身后的我。我抬眼朝向齐要逆着光的脊背,午后的阳光沿他的轮廓绣出一圈堇色的边,几撮黑发软软贴在颈后。我愣愣地看着,感觉到自己的心,正因这景象而一点点温润起来。我想齐要果然还是很好的。我想我果然还是喜欢齐要的。这些想法一如寒冬里新热好的牛奶,带着融融的暖意蒸上我的脸。“就这里吧。”在某个空位站定后,齐要看过来,“……傻笑什么?”“……没呀。哪有!”“还说没有?”齐要抽出手揉我的脸。他的手大而干燥,手心在面颊上覆下一片温和的暖,像是晌午阳光下晒干的草垛。“说?”我不回话,只是“呵呵”地摇着头笑——“庆幸自己没有和你分手”,像这样的原因,当然是说不出口的。见我不说,齐要也懒得再问。除了游戏他似乎对什么都不执着。此时台上的表演已进入高潮,但鉴于水平实在一般,所以现场也没有多少的掌声和欢呼,相反倒是部分观众离场的脚步声更为醒耳。而就在前方某个人转身打算离开的时候,我听到齐要朝她喊了一声:“喂——王倾悦!” (网)“哎?”被唤作“王倾悦”的女生抬脸看过来。她有一张明丽的脸,眉毛浓而漆黑,修出利落的形状,唇角带一点天然上翘的弧。头发很长,随意披在肩膀上。穿的则是黑色毛衣加牛仔裤的简单搭配,看起来成熟又飒爽的样子——“哦呦?你也会来看这种文艺表演哪。”她挑着一边眉,似乎颇惊讶会在这种场合看到齐要。片刻视线移向我,语间的讶异便又浓了几分,“她是……”“她啊,小晴啦。知道的吧?”“小晴”是我在游戏里的名字,既然眼下用了这个名字作介绍,那么想来对方也是——“这个王大姐就是那个'铁人 23 号'。经常跟我们组队的,就那个微操弱得要死的萨满。”齐要揽过我的肩,勾着嘴角笑,“有印象不?”“哦哦~”我点头。“铁人 23 号啊,我知道的……”——我只是不知道,她是女的。“靠,谁是大姐啊,我是大姐你就是中年大叔好吧!?”对方故作生气,一掌擂上齐要的肩,撞击声自我的耳侧飞快落进心间,坠出一声沉闷的“咚”——我只是不知道,她和齐要之间,会这么熟络。“好意思说我操作烂呢,上次明明就是你害老娘死的……”甩甩手,不理会齐要“你这家伙——”的号叫,“铁人 23 号”朝我爽朗地笑:“哈哈,原来你就是小晴~齐要游戏里的老婆对吧?我记得你的!”“游戏里的老婆”这句话像是一条鱼刺,我哽了哽喉咙,想回一句“现实里也是好不好!?”,又觉得为一句话而紧张的自己太丢面子——何况,这句话客观来说也没什么错。努力咽下喉间的冲动,我牵着嘴角,矜持地“呵呵”了两声算是回答。“我经常听齐要提起你哦。”对方依旧笑得大方。“……是么?”——这样说来,是经常聊天咯?“是啊,这小子要么不说,要说起废话来可是多得很哪。”一边笑一边躲过齐要挥过来的手,王倾悦指着我,“对了,齐要说你是 S 大艺术系的——”我点点头,“那你……认识秦力吗?”她兴致勃勃地抛下了问题。“……什么?”我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秦力啊,我记得他是你们系的啊,认识吗?”“……啊。”像是自天空罩下的巨手,先前的种种不爽,都在这一刻,因这再次听到的陌生名字而被拢进角落。我撑大眼睛看过去——“那个,你是问……那个据说画画很好的……秦力?” 03 先是热爱篮球的男生。再是喜欢游戏的女生。怎么看也是毫无交集的两个人,却在相隔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朝我询问了同一个名字。“对对,就是那个秦力。”王倾悦说。星期一的早课上的是“色彩构成”。时间刚过一半,讲师的授课声嗡嗡地响在耳边,普通话不标准的缘故,一些字句听起来模糊得像是浸了水。我也懒得琢磨,撑着下巴在草稿纸上写下“秦力”二字,盯着看了片刻,又提笔划掉,改成了“qinli”的拼音。不知道真正的写法。虽然在听到这个名字时,脑海中的第一印象是“秦”和“力”的组合,但按照之前王倾悦作的介绍,想来,自己是拼错了吧。 “是个蛮厉害的女生呢。”尽管对方没有刻意强调,但话末的“女生”二字,还是成为全句的关键词之一。而至于关键词之二……“厉害?”我一脸好奇。“……怎么厉害法?”“哦可能你不是 ACG 圈子里的人吧。”王倾悦摆出一副了然的姿态,让我有些不爽。几年高中混下来,又杂七杂八玩过这么多游戏,我当然知道“ACG”是什么意思——“直接说'动漫游戏圈'会死啊?用英文缩写装什么逼啊!?”——想是这么想,当然是不好意思说出来的。我只是沉默地看着王倾悦,等待她的继续。“她在圈子里算有点名堂的哦,我以前买的杂志都有登过她的漫画的。前几个月还有她的访谈呢,上面她说自己现在是 S 大艺术系的。所以刚好想到就问问你咯。”“哦,我不清楚……我很少买这方面杂志的,日本漫画书倒是还看些。”耸一耸肩,上杂志这种事虽然厉害,但了解不深的关系,我也没觉得有多佩服。按着一贯的思维方式,比起成就,倒是更关心对方的长相。尤其在知道她是个女生——还是个被帅气男生问过的女生之后。“呐,你看过照片吗?”我问。一心只想知道这个被郑启脉询问过的女生,到底能有多好看。“照片看过啊,印象里好像蛮普通的……我就只记得她在你们大学读书……哎那个访谈其实很闷的,其他内容都快忘光了。”王倾悦摊一摊手,表情里也没流露出什么惋惜,反倒是像发现了什么般的,突然笑起来,“喂喂喂——怎么都跟着我走出来啦,你们也不要看表演啦??”她伸手指着我,眼睛却弯弯地看向齐要。我略微茫然地朝四周环顾一圈,下意识“啊”出了声。先前光顾着和王倾悦说话,竟然从演唱会里走出来都不知道。“那——”“那现在怎样?你们要重新回去看吗?”王倾悦接过我的话,问过来。 “嗯?”齐要也附和着朝向我,一脸“随便你喜欢”的漫不经心,只在语气里透着一点征询的意味。“唔……”我有些犹豫不定。老实说我对那种不知所谓的表演毫无兴趣。但是,如果不回去看的话,又还能干什么呢?两个小时的来往路途,总不可能就这样回家吧。“不回去看的话,要不我们搭车去市区逛逛?”齐要“啊?”了一声,“搭车到市区?”“嗯啊。”“……要很久啊。”“那你说啊!”对上齐要一脸“好懒啊”的表情,我顿时没了好气。“我说的话……”“——要不要去网吧?”冷不防第三个声音插进来,王倾悦指着某个方向,“那里,学校外面新开了家网吧,听说不错的。”“啊……”还没等我质疑这个提议,就被齐要眼中放出的光,摄走了拒绝的力气。“去网吧?好啊好啊。”像是重被放生的鱼,他露出一脸的如释重负,垂下肩摸摸我的头,“一起去吧,啊?”“……哦。”我点点头。除了点头,我不知道还能做什么。耍脾气的一走了之,只会给剩余的两人制造单独相处的机会吧——不过话说回来,即使少了这一次,以他们位于同一间学校的便利,相处的机会本来就是要多少有多少。不爽的情绪在心中积郁成团,我捏一捏拳头,却一个字也吐不出来。不知道能说什么。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什么都不知道地到最后,就变成了什么也不想说。先前还在心中暖暖蒸着的甜蜜,在三人的并行中,一点点地放了凉、变了质,最终怄成一摊泛着酸的冰冷——没错了。“怄”。就是这样的感觉。 就是这样,既觉得空落,又觉得怄——但明明是不应该同时出现的词才对吧。“那么。这一周的作业是——”讲师的声音适时地在耳边响起。听到是布置作业,我定一定神,将注意力重新集中过去。“色彩构成”这门课,虽然堂上颇为轻松,但回家的作业,却都是些挑战人类耐性和细心的麻烦琐碎。加上负责老师本身严格细致的教学风格,作业里提到的一些要求若是完成得不好、不到位,就很有可能被打回来要求重做——这不但意味着要体验两倍的“手腕酸”或“肩膀痛”,对一些爱好整洁的人来说,还等同于“又要大扫除一次房间”。所谓精神肉体的双重折磨。一时间,黑板上那几行作业要求,就像是沉重的壳,压得大部分同学抬不起头,只能拼命埋首于桌前抄写。“不明白要求的同学可以看看我现在发下去的范本,这是上个星期我教的另外班级的同学的作业。我选了几张比较好的,大家可以作为参考。”讲师从画夹里取出一叠纸稿,递给坐在第一排的同学,示意向后传阅。“麻烦死了……”分出一点余光留意前排的动静,我小声抱怨着。粉笔字在黑板上龙飞凤舞,比起写更像是画出来的,我一边眯着眼睛努力辨认,一边将它们以更草的形态,记录在本子上。本子是先前上课涂鸦的草稿本,纸页的边角,还留着我刚刚所写的“qinli”的拼音。旁边是被画了一团黑线的“秦力”,和几个零散的词组——在知道对方的性别之后,我就下意识重拼了几个对应的词组出来,像是“秦丽”又或者“琴莉”之类,比较符合女生的名字。“或者也有可能是'秦俐'?”我胡思乱想。一心二用向来是我的拿手好戏,即使是抄着笔记的当儿,大脑依旧不受控制地涌出一堆同音不同形的字来。芩立? 秦砾?又或者是——“……覃荔?”捏着刚刚自前排传来的某张作业样板,我听见自己的声音。那是一张上色非常细致的色彩构成。红黄蓝三种颜色,依照着从深至浅的顺序,在水粉纸上开出一朵以三原色为主色的色阶之花。而比这朵花更显眼的,是位于纸张右下角的,那一串端正又颇具设计感的黑色圆体字——“07 级工艺美术(2)班覃荔”嗯。的确……是读作“qinli”吧? 04 时间是晚上。吃完饭后我便回房开了电脑。每晚和齐要在游戏里的组队,对我来说,已经定时定点到足以和一日三餐媲美。瞄一眼书桌上的闹钟,7 点 13 分。约好的时间是 8 点,时间尚早。我点开浏览器,在地址栏的下拉菜单里选中“baidu”的网址。除了色彩构成课外,今天还上了电脑实操课。布置的作业,是要每个人带十张关于风景和人类的图片,用作下堂课上练习软件 Photoshop 的材料。或许因为“设计”这个领域更着重于天分和基本功,所以为了在“努力却没天分没基础”和“不努力但有天分有基础”的学生里取得一个平衡点,大多老师在对作业的评分上,除了作品本身的质量,还会将“资料搜集”之类的前期准备算作一个很重的比例——对于既没天分也没基础的我来说,这可算是颇有利的方针。但我始终不以为然。原因很简单,除了天分和基础的双失外,我,也并不努力。如果随便做做也能过关的话,为什么还要浪费精力?虽然我也没搞明白精力要浪费在哪里才算妥当,但至少,不应该是作业上。在“百度图片”的搜索栏里,键入“风景”二字后,便直接将显示出的图片一数点击保存,没有质量上的讲究,十张的数量也只是小 case 而已——不过可以预料的是,下个星期应该会和很多同学“撞图”。想到这,我有些忍不住笑。正要如法炮制,继续把另十张“人物”的图片也搜集完时,冷不防书桌上传来一阵细密的振动。伴随着两声短促的短信提示音,手机屏幕在余光里扑出小抹的亮。我很少会在回家后用到手机,所以大多时间里,都只是将它遗忘在白天的书包里。这次之所以会特地拿出来放上书桌,主要还是因为——“靠。又广告!”我咬着唇,将眼前那条“××百货换季 T 恤新款六折起大优惠”的短信按进删除。指尖下意识用了劲,算是之前希望落空的发泄。——之前,拿起手机的那一刻里,我一度以为是郑启脉回复了我的短信。短信是我中午放学时发给他的。说穿了不过是因为看到“覃荔”的作业,而想确认她是不是就是“qinli”而已。手机里没有王倾悦的号码,“球场帅哥”倒还是稳稳地在列表里。考虑到对方的大脑和手机里应该都没有我的存在,为了避免解释的尴尬,“你上次问的 qinli 是不是覃荔?”的疑惑,也别别扭扭地,被我修订成含蓄的“你认识 S 大的覃荔吗?”。不是没有过“我这算不算是故意在找话题?”的疑虑。但这份心虚,很快就被另一个我以“只有内心有鬼的人才会想这么多有的没的”给压了下去。尽管我已经想了这么多有的没的,但我依旧自认内心没鬼。将一切原因归进“只是想满足好奇心”的人类天性后,便理直气壮地按下了“发送”。事实证明,再怎样直着理壮着气也只是毫无意义。直到现在,我依旧没有收到任何源自郑启脉的回复。即使我很清楚对方的手机里压根没存我的号码。但收到陌生人的短信——还是这种内容有所交集的短信,多少也应该起些好奇吧?我回忆起之前第一次发信息给他,至少当时,他还是回了“你是”的疑问过来,不是么?“难道是经常收到像我这样的短信?已经懒得鸟了?”我思忖。片刻,又为想法中“我这样”的词境郁闷起来——朝一个不认识自己的人,去打听一个自己不认识的人,像这样的行为,不论理由如何充分,说穿了,本质也不过是——“吃饱了撑的吧!”暗骂自己一句,我将手机扔到一边,注意力转回先前未完的资料搜集上。键盘声噼里啪啦,显示屏的光刺得眼睛有些发涩,我皱一皱眉,在搜索框里键入想要搜索的内容后,按下回车——嗯。是个脸有些圆,比着 V 字手的女生。比起平淡的五官,更显眼的是她扎得高高的马尾。苍白得有些病态的皮肤,以及漫在眼下、色泽浓郁的黑眼圈。我呆呆地看着电脑屏幕。在标着“覃荔”字样的搜索框下,连着列了这么三张一样的照片——居然真的能搜索到照片?——就是她吗?——为什么好像很眼熟的样子?——在哪里见过?大脑像一块模糊的毛玻璃,此时被谁用力击了一拳,种种疑惑攀上表面,交错密布成蛛网般的裂痕,却始终无法看清对面的风景。能做的就只有……“啊,吃饱了撑的!”我狠狠地,朝自己的脑袋再敲一记。 第四章 CHAPTER 04 大脑里像是构筑了一个回音壁。类似的词句被放进去,就变成反复循环的音符。懊恼被放大得铺天盖地,终于延伸出来,就把自己对比成渺小的点。 01 两个星期前,发给郑启脉的那条短信,直到今天,依旧没有收到回复。“失落”多少是有一点的。但也没至于到要被打击的地步。尤其是和齐要交往后,诸如“短信收不到回复”之类,于我不过是不小心咽下肚的西瓜子儿,不谙世事的年纪里,我一度以为它会在我肚子里撑出个西瓜,但事实证明,这不过是一两天就能被排出体外的事情。如果不是因为今天又要跑医院的关系,我压根不会重新把它想起来。雨点挟着夜色落上伞面,覆下催眠般的碎响。我仰头看向前面的大楼,白炽灯的光透过成排的窗口,在夜幕里开出冷而密集的花。第四人民医院住院部的大楼。第四人民医院对我而言并不陌生。上个月和郑启脉在这里的重遇,算是距离最近的一次。再要往上追溯的话,也有过三四回的经验。但要说到去住院部探病,这还是第一遭。住院部的大楼位于主楼的后面。两个建筑之间,隔了一个颇大的人工花园,一条小径直通过去。雨夜的关系,两边的景致像被湿了淡墨的宣纸捂过,放眼全是模糊的暗。我也无暇分辨,边走边拨通我妈的手机,对方刚接,便急吼吼的一句“我到了,老爸还好吧?”抛过去。“没事了没事了,就是个小手术么。”对面的语气透着如释重负的轻松。“……是吗?”我吁一口气,“吓死啦我给你们。突然打个电话说老爸出事情!还以为怎么了!”“哎呀,急性盲肠炎嘛,都是这么突然的啦。我还不是给那老头子吓一跳啊——”似乎有男声的抱怨夹进来,电话那边传出爽朗的笑声,“好了好了,你快点过来吧,402 号房啊,别走错了。”“好——”我按下挂机键,屏幕退回桌面,显示的时间是 19 点 34 分。收到急电是两个小时前,当时我正搭着几个朋友逛街,就这样被电话里老妈的一句“你爸出事啦,快点来第四医院!”吓出半边背的冷汗。眼前条件反射地掠过数幅血腥的画面,像是机场草坪上跳动的光标,将尽头指向我从未想过的未来。只能和母亲相依为命的未来。穷困潦倒要辍学打工的未来。被继父冷漠对待的未来。告别了和大多数人一样的生活的,未来。或许是狗血偶像剧看得太多,这些自动生成于脑中的画面,全都生动丰满、保质保量地差点把我的膝盖压软。直到在之后的确认里,搞清楚所谓的“出事”原来是“突发的急性盲肠炎”,才不至于要在人来人往的大马路边下跪。“急性盲肠炎”这病我是知道的,身边就有同学因这个而不得不退过考试。据说每个人一生里有百分之七的发病率,比不上伤风发烧的频繁,但也算是颇常见的病症。病情没有恶化的情况下,是只需要两小时不到的小手术,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心间的重物落了地,脚步也连带着轻快起来,很快到了目的地。比之诊病的主楼,住院部的环境高了不止一个档次。门是自动的玻璃门,室内地板则铺了大理石。左半边的墙上镶了极大面的长镜,壁灯在上面打出一片明晃晃的光。我沿着头顶的指示牌向里走,拐角尽头便是电梯间。两扇铁门前站了四五个等待的人,穿便服的和穿病号服的都有。其中一个男生戴着棒球帽,目测一米八三的身高让他在人群里颇为显眼,基于天性里的花痴本质,站过去后,我下意识扫向对方的脸。 第一眼的感觉是眼熟。于是我忍不住又多看了几眼。棒球帽的阴影将他的侧脸覆了大半,尽管脸颊因消瘦而显出略微凌厉的线条,但整体却是依旧干净而温和的。某个名字自我心间浮出了头,不确定的关系,也不敢脱口而出。直到对方察觉到我的目光,疑惑看过来时,那三个字才终于被浪冲上了岸。“郑启脉?”惊愕之下也忘了控制音量,声音在安静的空间里摔出些回响,我有些不好意思地抿抿嘴。对方将棒球帽向后按了按,脸上的影子顺着淡了点,我于是看见他眼神里清晰出现的大片讶然——没有认错人。“你是……”郑启脉朝向我,一脸迷茫。第三次的相遇,他依旧没有把我认出来。“是我啊……那个,我啊,上个月看病的时候和你一起等的那个人啊。”我顶着尴尬努力解释,见对方露出思索的表情,又补充一句“……就是 S 大艺术系那个。你不是还问我知不知道覃荔是谁……”,话语中连带着想起那条未有回音的短信,我听见自己的声音,随句子一点点稀薄进了空气。像个白痴一样。郑启脉显然也有些反应不过来。“哦……是你。”他朝我露出恍然的脸,语调却依旧透着不解。但我顾不了这么多。比起他于我的迷惑,此时更让我在意的,却是映于自己眼中的,这样的他。这样的……穿着病号服的他。 02 医院过了晚上 9 点,走廊上便几乎不见走动的人。电梯门在眼前打开时,可以清晰听见“叮咚——”的响声。“妈,爸要住院多久啊?”我转过头问。梯厢里只有我和母亲两人,窄小的空间像是载进了一个宇宙的静谧。诡秘得让人忍不住想要制造些声响出来。“唔——”母亲拖着长音,伸手摁亮标志为“4”的按扭。“不清楚,大概就五六天吧?”“五六天?”我重复着。方才去探病,未到病房便已在走廊上听到父亲的说话声,中气十足得一如日常。手术无疑是很顺利的。但——“就五六天……会不会太少了啊?”我忍不住质疑,“刚刚别人跟我说,这个病一般是……”“……一般是住两个星期左右吧。”郑启脉说,“我朋友之前也得过这病,手术顺利就没事了。”他朝我比着手势,语间流露出一点安抚的意味。“……那你呢?”我问。适逢电梯门打开,声音被人流涌入时的喧哗遮了大半,郑启脉朝我“啊?”了一声。“我是问……”我抿抿嘴,突然有些莫名地紧张,“你……为什么住院啊?”“……腿。”“腿?”我重复着。这对话如此熟悉,我于是想起一个月前的那次偶遇。有所不同的是——“这里……出问题了。”郑启脉拍着自己的左腿膝盖,朝我笑了笑。棒球帽投下的阴影里,嘴角勾出晦暗不明的弧。“原来不是关节受伤。”然后他说。“……那是?”“骨肉瘤。听说过么?”“没……” “嗯。就是骨癌。”电梯到达父亲病房所在的四楼时,响起了“叮当”的报响声。离心力和惯性的互冲下,有那么一瞬间,我不太明白他在说什么。“……癌?”记忆里第一次听到这个字,是在小学的某个晚上。它随着“你知道吗,我们公司里会计部的那个某某某”一起,自母亲的口跳上饭桌。而紧跟着的下一句是,“哎这个汤是不是盐加多了?”第二次则是初中放学的路上,好友指着前方不远处的某个女生,用一句“听说她爸爸得了……”的开头和“哦对了她哥哥超帅的。”的结尾将它包裹在中间——而那句话的结尾,是我们下一个话题的开头。而之后的三四五六七八九次。我开始频繁地在日剧韩剧言情小说里熟悉着这个字。那些虚构雷同的狗血白烂没能将它打磨出锐利的光,反而因为习惯的关系,而越发在我眼中薄成为软绵绵的片。我从未想过,它会在某一天里正面撞击过来。几乎可以听见响彻耳边的碎裂声。那些“汤有些咸”的后缀、“但是哥哥超帅”的结尾、“又来这套狗血?”的厌倦和不耐烦,便在瞬间破成叮铃哐啷的片。于是一片狼藉里,我掂到了那个一直以来都被自己所忽略,却始终存在着的沉重——“……会,会有生命危险……吗?”我撑着即将关闭的电梯门,问。手心暗里使了劲,钢铁的质感漫进来,是足以淹没整个世界的冰凉。 03 骨肉瘤:由肿瘤性成骨细胞、骨样组织所组成,为起源于成骨组织的恶性肿瘤。发生在股骨下端及胫骨上端的约占所有骨肉瘤的四分之三,其他处如肱骨、股骨上端、腓骨、脊椎、髂骨等亦可发生。多数为溶骨性,也有少数为成骨性,发病多为青少年,男性较多。“发病多为青少年,男性较多……”挪动着鼠标,我下意识念出显示屏上被自己选中的句子。“靠……这个病简直就是少男杀手嘛。”“什么什么?什么少男杀手?你说杨丞琳,还是孙燕姿?”被关键词刺激到的好友,“刷”地凑过来半张脸。“……还王小立呢。”我推开好友的肩膀,“去去,乖乖做你的'图片合成'去!”所谓的“图片合成”,就是将存于不同照片的人或背景,用 Photoshop 合成进同一张图里。作为“电脑实操课”的学习重点,连着两个星期四节课,我们都在做着类似的练习。这听起来有些乏味,但并不妨碍它继续蝉联我心中“大学课程热爱榜”的首位——基本上,在我发现电脑室设有网络后,“电脑实操课”这五个字,就已成为“在线看小说”、“在线打游戏”、“在线听音乐”的代名词。……或者,还可以加上“在线搜索骨肉瘤的资料”?托着半边下巴,我一点点下拉着眼前的页面,在掠过大段的“疾病名称”、“疾病概述”、“临床表现”后,最终将视线定格进了其间的某个段落。近年来化学疗法的迅速发展,骨肉瘤的治愈率不断上升,治愈率亦由单纯手术的不足 20%到现在的 50%~80%。目前治疗的措施是术前使用化疗,然后做截肢术或根治切除后置入假体的肢体保留手术,术后继续化疗。具体的文字我并未细读,被刻映进脑海的,只是其中的那两个数字——50%~80%。“哈。不是绝症啦。”我想起昨晚郑启脉的回答。“我的病发现得早,只要做一段时间化疗,然后把肿瘤切除就 OK 了。”他朝我浅笑,语气轻松如若谈天。当时的我一心只以为他是不想我担心才故作淡定,但按着眼下这个治愈率来看,或许,这的确就是他胸有成竹的乐观?本来也是,谁会在身患绝症后还浪费心神地伪装淡定,只为了不想让一个陌生人担心?松下一口气后,我才意识到先前一厢情愿的自己是多么的……白痴。在郑启脉的面前,我似乎总会觉得自己像个白痴。上次是。上上次是。上上上次,也是。不需要他特别对我说什么,也不需要他特别对我做什么。事实上他就是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可是为什么呢,却总让我想挖个洞把自己脑子扔进去。他就是,有这样的能力。后来我才明白,他之所以总能让我自我厌恶,或许正是因为他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但那已是事隔很久之后的领悟了。当时的我,更关注的问题,其实并不是“为什么我老觉得自己在郑启脉面前像个白痴”。而是,“为什么我会这么在意郑启脉”。搜他问过的女生的照片。搜他身患的病的资料。为什么,我会这么在意郑启脉?“帅啊帅啊~~~”思绪尚未理清,冷不防被好友扯过衣角,声音里漫出的粉红气息瞬时将我的脑子又搅浑了几分。“什么啊……”我顺着好友指引的方向望去,前两排的右手边,黑发黑衣的背影。不需要看脸,单单是从那硬而冷的肩部线条也能猜到是谁。“哎呀,刚刚叫你看你不看。”好友一脸可惜,“你没看到他刚刚转过头那个眼神!”“……什么眼神?”“什么眼神?程敛哎,还能有什么眼神!不就是'OhmyGod!电死我啦!!'嘛!”好友对我们之间消失的默契颇有些不满。!“哦。被电到啦?恭喜你啦,回家好烧香还神了。”我兴致缺缺。一方面脑子里有事情想,一方面对于放电的对象,也确实提不起多大兴趣。“啊啊~~早知道他今天不会旷课的话,我就坐他旁边去啦……难得有个课可以随便乱坐的~”“……下次咯。”“算了吧。你又不是不知道,他向来也就在素描写生这些课上才遵守遵守出勤率……”好友苦大愁深地咬着指甲,“电脑实操……谁知道下次他会不会来哦。”“……也是。”“啊啊,他刚刚那个眼神真的是~~啊啊啊!”好友又发起癫来,“而且你不觉得他今天穿得特别帅吗?”“……不觉得。”——不就是件黑衬衫么?我有些受不了好友的大惊小怪,“你花痴归花痴,有个谱好吧?”视线转回屏幕。我一边把先前搜索的资料存进 U 盘,一边打开里面一早准备好的几张图片,准备开始应付堂上的“图片合成”练习。“哎呀我这不就是无聊嘛~~陪我聊聊天嘛~”打击没能令好友就此闭嘴,反而让她有了进一步八卦的动力。可见喜欢程敛的人果然都是些受虐狂。“……到底要聊什么啊?”“聊……程敛?”“……再见。”“呐。你说他今天是不是来约会的?”“……关!我!屁!事!”四字真言自心间弹出。自觉有些刻薄,我于是忍在口里。“约会?他有女朋友吗?”“谁知道哦?可能是上次茶店的那个女的?”我茫然地“啊?”了一声。“上次啊。我们在那个泡沫红茶店里不是看到程敛跟一个女的一起嘛。”好友朝我晃晃食指。“你不记得啦?你那天还说要跟齐要分手呢!”“哦……那次。”当日的场景被时间浸久了,浮现进眼前只剩下一泡模糊。马尾辫、玩手机、皮肤白——不是被自己在意的人,即便下了力气去抠细节,也只能刨到点零丁的琐碎。我拍拍脑袋,油然生出对好友的钦意。“你厉害啊这都记得……你真的爱~~上那谁了啊?”“爱你个头哦。我就是对这种型的没辙你又不是不知道……八卦一下会死啊?”大概是有些不爽我阴阳怪气的语调,好友瞪我一眼,“……就像你见到你的 type,就算不是真的喜欢,也肯定会想八卦的嘛!随便八八嘛,反正无聊也是无聊~”——反正无聊也是无聊。“怪不得……”“啊?”“怪不得你和我会做朋友。”我深深看向好友,伸出两手食指在空中做出互撞的姿势,“喏。两个人都那么无聊,契合度一百分!”“你这算是在说好话还是说坏话哦~”好友一边笑一边按下我的手。几声“哈哈”后便将话题拉回原轨。“说到那个女生啊~”“那个女生怎么了?”“她原来真的是我们学校的学生哦。”“……你还专门去调查她啊?”“不算专门调查啦。碰巧上学路上见到,觉得好像是她就跟着呗……反正也是同路嘛。我还跟着去了她们班呢。她好像是在……呃……工艺美术 2 班?”“……契合度一百分……”“好了啦!”好友皱着眉头笑,“不过我在那个班没有朋友,可惜啊~”“什么也没八到?”“没啦。本来也就是随便跟跟嘛……”顿一顿,“不过第一次距离远没看太清楚脸,那次我就看清楚啦,长得……嗯……”“怎样?”“就瘦瘦白白的,脸嘛,有点圆……”好友撑着额头,“嗯……我想想像哪个明星啊,你先别吵。”“……慢想吧您。我去做图了。”眼看着距离下课收练习的时间越发逼近,我将注意力贯注在眼前的几张图片上。冷不防面前掠过一阵风,伴随着“啊!很像这个人!”的惊呼,好友的手指落在了显示屏的某个点上。“什么?”我愣了愣。“真的很像!”她一边说一边将脸凑上来,语气于是越发惊诧起来,“怎么这么像?不会就是她吧??你怎么会搞到这个照片的啊?”“……我用百度随便搜的。”我有些呆滞地回答过去,“那个……不是说要带十张人像照片么。所以就顺便……”“啊?也太巧了吧?怎么会搜到她啊?用什么关键词啊?!”“关键词……”关键词是——一脸惘然地朝向显示器。视线里的那个女生,脸有些圆,比起平淡的五官,更显眼的是扎得高高的马尾。苍白得有些病态的皮肤,以及漫在眼下、色泽浓郁的黑眼圈。她朝我比出“V”的姿势,肩膀被好友的手指遮住了大半。两个星期前,那块搁在脑中的毛玻璃,在瞬间被碾成粉末,庞大的光潮水般打下来,就这样照亮了记忆里灰败的边角——覃荔。 04 手指按下鼠标右键时,可以听见“咔嗒”的声响。郑启脉。咔嗒。王倾悦。咔嗒。程敛。咔嗒。咔嗒到第四声时,Photoshop 里的覃荔的照片,已被我用工具放大得只剩下眼睛。线条因拉大过度而显得模糊,但依旧可以辨认出大致的轮廓。我默默地看着这双巨大的眼睛,觉得它仿佛也正在默默回望着我。某种奇异的感觉侵袭进来,一如打翻在地的香水,在片刻空白的过渡后,才终于有馥郁蜂涌入鼻腔。眼前的这个女生,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在我生活的角落里。满是巧合却又那么自然。仿佛……就像是上帝于冥冥中所特意作出的什么安排。我突然觉得,自己有必要认真地去了解一下她。遗憾的是,程敛似乎并不了解我的这份苦衷。“为什么我要告诉你?”他问。语气冷淡足以在空气里结下冰渣。“……”看着程敛那张比他声音更冷漠的脸,我开始后悔自己的冲动。先前一心想要了解覃荔的事情,却忽略了此人一贯的恶劣性格。碰巧又时值放学,走廊上满是准备回家的学生。余光里瞥见身边侧目的路人,我只好摆出一脸的吊儿郎当,来掩饰自己的丢脸。“我就是随便问问嘛……”“为什么要问我?”“为,为什么……”所以我不喜欢正统英俊型就是这个道理!那张脸被大众捧得多了,搞得女生来跟他说个话全都别有目的似的。男生果然还是像郑启脉那种干净温和的才叫王道。想到郑启脉,我深吸一口气,努力缓下内心的烦躁,“……因为上次在泡沫茶店里,有看到你们聊天咯。”“嗯。”“所以想说你跟她应该蛮熟的……”“嗯。我们是蛮熟的。”所以咯——“”所以。为什么我要告诉你?“话题于是循环回了原点。我看向程敛。中午刺目的阳光斑驳上他的脸,他高挺的鼻子、深邃的眼睛、锋利的脸廓线条,便被这光与影切割得更加高挺、深邃和锋利。我于是有了瞬间的恍神,将他当成自少女漫画走下的男主角。而我则是那个在某一话里,用以衬托女主角魅力的跑龙套。覃荔是不是他眼中的女主角,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只是跑龙套。这个念头出现得莫名其妙,却又实实在在钉进了我的心里。几乎可以听见”啪“的一声,力气便在瞬间流得精光。在我一语不发扭头离去之前,虚弱的大脑里的唯一念头,就只有两个字:”后悔“。既然都知道了班级和姓名,就该自己去挖掘才对。像是”课程表“这种东西,就算现实里搞不到,至少还有”网络搜索"这把万能钥匙。麻烦是麻烦了点,但至少不会像刚才那样把心情弄得糟糕。真糟糕。真讨厌。真郁闷。大脑里像是构筑了一个回音壁。类似的词句被放进去,就变成反复循环的音符。懊恼被放大得铺天盖地,终于延伸出来,把自己对比成渺小到不愿去面对的点。 第五章 CHAPTER 05 他的心里固然是有我的,我知道,但我也知道,即使我在某一天离开了,那儿也不过只是破开一个小孔——并能极快地,被一些新出的游戏填补好。 01 我去找了郑启脉。在被程敛的冷漠(又一次)打击了自尊心的那个中午之后,我去找了郑启脉。虽然位于同一个句子中,但两者之间其实并不存在因果关系。我会去找郑启脉,不过是因为他和我父亲住在同一栋住院楼——自从父亲住了院后,只要下午没课我都会去医院送汤算是尽孝,那么在等父亲喝完汤的这段时间里,出去溜达一下,找点事情消磨一下时间,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会去找郑启脉,只是为了找点事情消磨一下时间。比起头顶亮满日光灯的夜晚,午后的住院部无疑要开朗得多。虽然走廊本身是封闭的,但两边的病房却都有着窗或阳台,加之白天多有人来探病,路过病房,余光里大多也是一副熙攘的景象。但无论表面怎样的热闹和乐,有消毒水+白色床单这一组合在前,终归还是做不到完全的放松——尤其是从四楼的“普通住院部”,转到眼下位于九楼的“肿瘤科住院部”后,我的心情就越发紧张起来。或许是心理作用,或许是病情需要,肿瘤科的住院部似乎要比楼下静谧得多。几乎可以听见鞋底踏上地砖发出的啪嗒声,我努力绷出一脸漫不经心,沿着走廊探过去,每路过一间病房,便飞快将钉在门边名牌上的字,对照进大脑。在一系列的报错声后,终于,我在标着“9013 房”的牌子上,听见脑中齿轮契合时的声响。红色宋体的三个字。郑启脉。“终于找到了!”的兴奋混合进“居然真的找到了?”的愕然,让我突然有些手足无措,下意识看向病房,某个熟悉而陌生的身影挤进眼帘,就将我的大脑刷出一片空白。这空白犹如一只无形的手,等我回过神来,自己已被它推到了距离郑启脉病房五十米外的……走廊尽头。“……嗯。突然闯进去也很奇怪吧。”在为自己先前的落荒而逃找到原因后,我将手机按进通讯录。光条移动至“球场帅哥”,正要拨通,突然想起先前那条没有收到回复的短信。手指在“通话键”上僵了片刻,终于,没有按下去——现在的电话诈骗这么多,陌生的号码应该不会被接听吧。——而且,就算接了又能怎样呢?——换了是我,被一个只见过两三次面的人问候关心,只会觉得莫名其妙和不耐烦吧——万一他很冷淡的话……诸如此类的想法旋进脑海,配合着数小时前程敛那张漠然的脸。我于是当机立断,决定放弃。心中的纠结清了空,人也就没了先前偷偷摸摸的虚劲,重又路过郑启脉的病房时,我坦然看过去。视线没有转弯,就这么直直撞上了对方碰巧抬起的眼。它们因惊讶而睁圆了一圈,但很快又眯成温和的弧。“啊。是你。”郑启脉靠在床边,眯着眼朝我笑了笑。“呃——”大脑从“他看到我了?”、“他认出我了?”、“他在跟我说话?”的三部曲里反应过来,我才意识到要装模作样:“好,好巧啊!”我提着嗓门,顺带凑出一脸惊愕。“你怎么会来这……”郑启脉问,顿一顿,换成恍然的语气,“……哦对……看你爸爸?”第四次的见面。郑启脉不但记住了我,还记住了我父亲——和前三次相比,这简直是一个质的飞跃。“是啊。我妈煲了汤,要我带给他喝……”我僵着脸答,努力抑制着表情里那因“飞跃”而眉开眼笑的冲动。“你爸爸还好吧?”“很好啊,我觉得现在都可以直接出院啦!盲肠炎嘛,又不是什么大……”语间突然意识到对方的病,我喉咙哽了一下,“咳……不过真的好巧哦,我就是无聊到处走走,结果居然又撞到你——”省略掉的描述包括“跑去查肿瘤科的楼层”、“一间间病房找过来”、“差点要打电话给你”。但总的来说,这句话也不算是撒谎。不是撒谎,自然郑启脉也不会怀疑。“嗯,真的好巧。”他附和。语气随意仿佛只是拾起一个气球。“嗯嗯,呵呵……”我傻笑了两声,慰问过去,“你的脚会痛吗?”“痛啊。不过现在还好,晚上痛得比较厉害。”“这样……”我点点头,不知道能说什么。“呵呵……其实比起腿痛,化疗还比较辛苦。”郑启脉笑笑,抚过头上的毛线帽,“……看,变成偶像剧的经典造型了。”“头发……真的掉得这么厉害啊?”“其实是自己剃的。反正迟早也要掉光……那种一摸掉一手头发的恐怖片我受不了,呵,先下手为强。”“嗯嗯,头发嘛,以后也会长出来的。”我没办法做到像他一样地笑,只好拼命说话,“反正这个又不是绝症。肿瘤割了就没事了嘛……”“是啊。”郑启脉朝我笑了笑。然后他低下头,翻阅着手中的杂志,不再接话。沉默像是滴进清水的墨,自点及面,迅速在病房的空气扩散出一圈微妙的尴尬。我开始懊恼自己为什么要说出“绝症”、“肿瘤”的字眼,即便是出自安慰的心,但站在对方的立场,只会搞出“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效果吧——有些无措地站在郑启脉的病床前。我想作点补偿,又不知道该如何补偿;想就此告别,又不知道该怎样告别。下意识吸了吸鼻子,消毒水的味道呛进鼻腔,我于是第 N 次地,在郑启脉面前变作一个白痴——还是一个拼命咳嗽的白痴。 “你没事吧?”被我一连串的咳嗽声吓到,郑启脉将视线从杂志里拔出,没有看向我,而是朝向隔壁的病床。“咳咳!没,没事……咳……”我一边咳,一边顺着郑启脉的视线看去,先前没有太注意,现在才发现那旁边的病床上也躺着人,应该是睡着了,脸被被子遮了大半,只能依稀分辨得出似乎是个中年男人。“咳嗯……你,你的室友?”怕吵醒对方,我捂着嘴,努力将咳嗽憋进嗓子。“嗯。我来的时候他就在了。”“这样……他是什么病啊?”“具体不清楚……他很少和我说话……”顿了顿,“不过真的是蛮严重的病吧。”若是换了两分钟前的我,此时大概会马上接着嘴问“蛮严重是有多严重?”,继而让气氛再次陷入“我是个白痴”的僵局。但经过刚刚一番咳嗽的洗礼,我的大脑似乎突然变得清醒起来——而所谓的“清醒”,就是我终于意识到,自己在郑启脉面前除了做白痴,事实上还有另一个选择。“对了。那个……你上次不是问过我认不认识覃荔么?”我将话题转了方向,“……嗯,就是上次医院里,你问完我学校是不是 S 大之后就问我认不认识她。还记得吗?”“哦,好像是有这么回事情。”郑启脉点了点头。“就……我那次说不认识,后来回去想想,发现我其实认识她的。她画画很厉害的嘛,还在漫画杂志发表过东西,对吧?”我直接套用着当天王倾悦的说辞,顺便也不忘添几笔原创,“我有朋友跟她还蛮熟的……主要是你那次问我问得太突然,我一下没反应过来……”——是的,除了做个白痴,我还可以做一个,骗子。其实我一点儿也不想对郑启脉说谎。但眼下的这个谎,不但能开辟一个新话题缓解尴尬,说不定还可以从对方口中套到些关于覃荔的资料——至少比起那个像是从冰箱上格跨出来的程敛,郑启脉无疑要好说话得多——我对自己说。一点点将内心因撒谎所产生的愧疚,掩埋在这列举出的种种理由里。“这样啊……”郑启脉朝向我,目光清澈一如面对我之前的每次撒谎,“那她最近还好吗?”“……老,老样子。上次还和我朋友一起喝过茶呢。”我能吹则吹。为了不辜负郑启脉的信任,甚至不惜和程敛成为“朋友”。“你朋友……”“我朋友你不认识的啦!”我急于从程敛的友情里脱身,挥挥手便打断了郑启脉的话,“那个,你和覃荔认识的吗?”“嗯。我认识她。”“啊?那她?”“……她不认识我。”“哦我知道了……你是看杂志知道她的。”原来又是一个“王倾悦”,我有些失望。“也不只是杂志吧……”郑启脉看我一眼,“不过她不认识我而已——”重复了一次。“呃……”脑海里瞬间浮现出诸如“躲在树后偷窥学长”的画面,主角却被安上了郑启脉的脸,我有些难受地皱一皱眉。“……怎么感觉像是讲暗恋的少女漫画啊。”郑启脉“哈哈”地笑起来,“差不多啦。”“……啊?”“虽然我没看过什么讲暗恋的少女漫画,不过,差不多啦。”他朝我比了个手势,眼角依旧盈着笑意。“……就当这是讲暗恋的少女漫画吧。”然后他说。 02 齐要发来短信的时候,我正忙着感叹互联网的神奇。虽然早已对网络搜索的强大有所体会,但当那张从学校官网上搜到的、标着“S 大艺术系·工艺美术 2 班班级成员表”的文档,携着“覃荔”二字显示在眼前时,我多少还是感到心跳快了一拍。而之后顺藤摸瓜地摘到了“S 大艺术系·工艺美术 2 班第一学期课程表”后,胸腔更是被大片的自豪灌得满满当当。“所谓'成就感'就是这么回事吧?”我抚着心肝自言自语,一手打开“课程表”文档,刚开始研究没多久,一串细密而熟悉的旋律传进耳中。“喂?”从挎包里翻出震动着的手机,我接起来。“你在哪啊?”听筒对面,齐要问我。电话里他的声音很好听,有一种清亮的透澈感,像洒满阳光的河。单凭这声线的话,估计所有人都会以为他是在草地奔跑的爽朗少年,而不是一个……会穿着拖鞋去上课的宅男。“家啊。”我说。“刚刚怎么不回我短信?”“哈?”从齐要口中听到这个一贯只有自己问的问题,我有些反应不能,差点就条件反射地一句“你还不是老不回我短信?”反驳过去——当然只是差点,“……我没留意手机啊。”我挠挠头说。“……也没有上 Q。”“啊……我忘了!”我移动鼠标,双击桌面上的企鹅图标。齐要语间不依不饶的意味,让我有些开心,但更多的却是奇怪——很多时候,我都觉得齐要是仅凭着一副躯壳存活在这个人间。倒不是说他这个人有多冷漠,而是,他对于事物的执着之心,似乎都被游戏吞噬进了别的空间。在一起将近半年,我们几乎没有为游戏和电脑以外的事情吵过架——并不是我不想吵,而是压根吵不起来。而与之相反的,却又能在诸如“HP 没来得及帮加”或是“不小心引了一群怪过来”之类的鸡毛蒜皮上,闹个翻天。他的心里固然是有我的,我知道。但我也知道,即使我在某一天离开了,那儿也不过只是破开一个小孔——并能极快地,被一些新出的游戏填补好——这个发现,曾让我沮丧得几度想要分手,但习惯成自然后,终究还是光想不做地摊了下来。人类毕竟是适应能力极强的物种,何况还有那句“迷恋游戏的男人有安全感,总比迷恋女人要好”做护身符,自然就更是懒得迁徙。不常约会。不常电话。不常吃醋——很多时候,这可以作为分手的借口。但另一些时候,却也足以将交往不过半年的二人,升华成为一对……老夫老妻。所以身为“老妻”这一方的我,仅仅只是不解了两秒,便恍然了先前“齐要一直询问”的原因。任务栏显示的时间,20:43。比预定的游戏上线时间,晚了半个多小时。“你昨天也没上——”齐要说。分辨不出是陈述还是疑问的口吻。我才想起没告诉他父亲住院的事情。“我爸昨天晚上住……”话未说完,就被一句“Shit!”打断,伴着飞快的一句“你等下”,是对方手机被“啪”在桌上的闷响,一长串风声刀声咆哮声的游戏音效自耳边模糊掠过,片刻,齐要的声音才又重新响起。“刚刚一心和你打电话,妈的差点被人暗算……”他长呼一口气,朝我解释。“一心和你打电话”的说辞,丝毫没能让我心情愉快。闷闷回上一句“……我就知道。”便不想多说。听筒对面传来两声“哈哈”,齐要接回之前的话题,“哦对,刚刚你说你爸怎么了?”“……我爸住院了。”“啊?住院?怎么了?”“……”分不清是想让齐要担心,还是要让他内疚,我突然有些想将事实夸大渲染,但这终究只是瞬间的冲动,意识到其中的幼稚与不切实际后,我紧一紧捏手机的手,老实回答过去,“……没什么事,就是急性盲肠炎发作……”“那现在没事了吧?”“嗯……手术做好就没事了。”“哦,没事就好。” 我“嗯”一声,此时 QQ 登录上线,齐要的头像在任务栏一跳一跳,我点开。“那……”手机的另一边,齐要拖着长音。秒间的停顿,足够我猜到后半句的内容。“游戏吗?”他问。一字不差。无论是我脑中的猜测,还是聊天框里弹出的消息,全部,一字不差。有差的只有他先前发来的短信,并非内容的区别,而是……字数。手机屏幕亮着淡蓝的光,我对着短信框里的“游戏?”二字皱了半秒的眉头,便果断按下了“退出”。齐要总是能将我置进某种矛盾的状态,而我却找不到准确的词组去描述它——譬如眼下这种烦乱又同时一片空白的心情。又或是五分钟前,明明满心的无聊,却还是脱口给出的“不了”的回答。“游戏吗?”“不了……”我回。“这样啊……那你早点睡吧。”齐要也不多问,他有更重要的任务需要操心。“……嗯,你也别太晚。”我说。挂下电话的同时便开始后悔。事实上我并非不想玩——虽然不至于癫狂到齐要的程度,但按一般人的分类,我也绝对能被纳入“游戏爱好者”的一群。之所以会拒绝,说白了不过是一时别扭想听听齐要对我的挽留,这一行为又可称作“撒娇”,遗憾只是我不但没做到位,还搞错了对象。某个古老的问题砸进脑中,飞散开大片尘雾:——所谓的“交往”,意义到底在哪里?多一个人陪自己逛街。多一个人陪自己聊天。多一个人陪自己游戏。多一个人陪自己吃饭。诸如此类的造句,若是继续还能列出很多。只是,意义在哪里?有一个被自己喜欢、同时也喜欢着自己的人,陪自己做各类的事情,固然是值得高兴。但这些事情,朋友、家人不也可以做到吗?即便“交往”有着“能理直气壮独占某人”的优势,但若是和因这优势所产生的“伤心”、“不爽”、“嫉妒”等负面情绪中和的话,或许,还不如单纯的友谊。究竟,意义在哪里?想找人陪的话,朋友便已足够。而若是要感受什么激情,那么单单暗恋也能满足——说不定还能更充实。我想到下午郑启脉的笑容。在看到他说出那句石破天惊的“就当这是暗恋的少女漫画吧”所流露的笑容时,我才终于明白,在这之前他朝向我的所有的笑,都只不过是五官单纯的牵动。犹如一个空壳子,直在那一刻,才真正被充实进了内容。只需那一瞬间的表情,我也能确定,郑启脉是喜欢覃荔的——至少不乏好感。“你喜欢覃荔?”我瞪大眼睛看向郑启脉,他笑一笑算是默认。“……为什么啊?”“她画画很不错。”“啊?就这样?”这叫崇拜,不叫喜欢好不好?“不行?”“呃。没说不行啦……”意识到自己八卦得太出格,我踩下刹车。本来也是,管它到底是崇拜还是喜欢,本质还不都只是给心灵找个寄托?探病探出这样一盘猛菜,虽然让人意外,但泡着偶像剧长大,类似的可能性,我之前也不是没有模糊地怀疑过。所以吃惊过后,还是能以极快的速度消化完毕——若不是有郑启脉的那句“她不认识我”在前,以我的八点档思维,甚至不会放过“他们是不是男女朋友?”的可能性。 真正让我大脑瘫痪的一击,其实是在那之后。半边身子撑着书桌,我将手机按进“通讯簿”的人名列表。“球场帅哥”下三格的位置,“郑新”二字在光标里一闪一闪。“郑新”,就是“郑启脉的新号码”的缩写。 03 即使是现在,在大脑冷静了将近七八个小时的现在。想起下午收获郑启脉电话的过程,我依旧没办法理清头绪——尽管这过程是这么的简单流畅,说穿了不过两个回合的对话:“那要不要我帮你去表白呀~”我开玩笑。“……不要。”“那……我帮你做覃荔的狗仔队,八点她的消息来给你解闷吧!”我开了第二个玩笑。“好啊。”就是这么的简单,这么的流畅。它简单流畅得过了头,以至我一度将那句“好啊”当做第三个玩笑,直到郑启脉拿出他的手机,征询似的朝我问出“那……短信?”时,我才明白,他不但没说笑话,甚至没发现我在说笑话。郑启脉是认真的——至少,比我以为的要认真。开这种不知所谓的玩笑,会被误会也是咎由自取。我开不了口解释,只好咬牙扛起责任,“短信?好啊。”我点点头算是应承。尽管手机里有对方的号码,还是不忘装模作样,“那你的手机号是……”“哦。你等等。”郑启脉低头按手机,“我不太记得了,不过号码有存在里面。” 脑海里浮现出半年前篮球场搭讪的情形,我有些错愕。“……你不记得自己的手机?”之前明明……不是随口就报出来了么?“嗯,因为我刚换了新的号。”“……刚换?”我突然想起两个星期前,那条没有收到回音的短信。“嗯。换了不到半个月吧,平时用得少所以也不怎么记得住。”郑启脉抬起脸,手机递给我,“找到了。就这个。”“这样啊……”我伸手接过,一边掏出自己的手机对照着按,号码被一个个输进屏幕,先前存于我内心的困惑,也一点点明朗出了答案。“……我说呢,怪不得那个短信没有回我。”“嗯?什么?”“没,没什么……那我现在用手机打给你啊。”难解释的事情就干脆跳过,我拨通郑启脉的手机,熟悉而直白的铃声响了两声,我挂断,将手机递还给郑启脉,“其实干吗要换啊?老号码不好吗?”“嗯……老号码的话,等病好以后再用吧……”郑启脉说,语调沉出一丝黯然,嘴角却依旧浮着微笑,“得了这个病,不太想和旧朋友联络。”“……那,那不会觉得寂寞吗?”我内心被虐出一个激漾,经典台词脱口而出。“还好啦。寂寞什么的,要习惯也不难啊。何况我还有它们——”郑启脉侧过半个身子,指着枕边的 PSP 和一堆杂志朝我笑道。“反而如果朋友来探病的话,才更难受……”“哦……会觉得尴尬是不是?”我综合自己,多少有些了解。探病这种事,尴尬向来和病人的病情成正比。一方面要顾虑言辞,一方面又要故作开朗。而这种生硬还具备传染性,一些不愿让人担心的患者,即使内心并不快乐,也会强打精神地配合。最后就会很容易演变成看似热闹,却又彼此间都“不知道在干什么”的状态。我这样想,内心油然生出一股罪恶感,自觉或许给郑启脉带来了麻烦——他从我进入病房的这一刻,就一直挂着笑容。但我知道他并不想笑。 得了这种病,没有人会真的想笑。“嗯,对。的确很尴尬,不过这个其实还好……”或许察觉到我的不自然,郑启脉替我解了围,“我刚住院的时候,篮球队的那群朋友来过一次,开始还蛮尴尬的,|Qī|shū|ωǎng|不过话题说开了之后,也挺开心的。但热闹完了,所有人都走了,只剩你一个人还得孤零零地待在病床上的那个时候。那个感觉很……”“很空虚”。“很无聊”。“很孤独”。“很寂寞”。上面的短语,无论哪一个都能将句子填补得对仗工整,却都不是郑启脉心中的答案。“怎么说……很绝望。”他说。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无论空虚无聊还是孤独寂寞,我都能矫情地回上一大段感受。但面对“绝望”,我只有沉默。尽管我模糊地知道它所指代的含义,却并不了解那究竟是怎样的感觉。而等我了解,那已经是很久之后的事了。“……所以我后来就跟他们说还是别过来了。”郑启脉的声音插进来,“也不想告诉其他朋友这个病。所以……喏,现在这个新号码里面只存了我家里人。”他朝我晃晃手机,补充一句,“和你的。”“哇,给你这么一说……”我捶一捶肩,自觉担负起巨大压力。半个小时之前,我对于覃荔,还只是处于“随便想了解一下”的单纯。现在却莫名其妙升华成“必须了解”的高度。这发展太过荒诞,仿佛拉面店里突然摆出的满汉全席,让我有些难以下咽。“嗯?哦。你不用太在意啊。”郑启脉似乎看出了我的为难,“八卦什么的,没有也没关系。其实无所谓的。”“……”为什么。为什么一个人可以做到既运动阳光,又这么敏感温柔?!不但如此,他还能同时兼顾“帅气”和“悲剧”这种集狗血于大成的设定,就连时下的偶像剧也未必敢搬上台面吧?我不可思议地看着郑启脉,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结识了这样的人。而这样一个人的手机里,寥寥几个的名字,居然有我的存在——“嗯,那个……安心等我的短信吧!”使命感油然而生,我朝郑启脉比出一个 V 字,旋即便在脑海中计划起诸如搜索覃荔、结识覃荔、和覃荔成为好朋友的种种方案,我的大脑在那一刻像是踩了油门的引擎,隆隆的轰鸣声中,某个细节就这么被我忽略了——郑启脉在保存我手机号码的时候,并没有问我的名字。 第六章 CHAPTER 06 不须任何理由,也无分特定场合,它出现在我眼前,灵魂便被“嚓”地切割成了两半。一半轻轻飘上半空,在俯视里就仿佛看清了整个人间,包括另一半的自己。 01 “我在做什么?”在我的内心里,时常会冒出这样的一句话。我已不记得它第一次出现时的契机。或许是某次考试,或许是某天逛街。总之,在我意识到它的存在时,这句话便已成为驻进体内的毒素,随时都能在我的身上爆发出一片疹子。忙的时候。闲的时候。热闹的时候。冷清的时候。开心的时候。难过的时候。不须任何理由,也无分特定场合,它出现在我眼前,灵魂便被“嚓”地切割成了两半。一半轻飘上半空,在俯视里仿佛就看清了整个人间,包括另一半的自己。“你究竟在做什么?”然后它问。另一个我于是无言以对。掏出手机看时间,下午 2 点 24 分,距离覃荔下课,还有——“靠,还有六分钟!”我骂一句。尚未有班级下课的关系,整条视听室的走廊,除了几个路人便只剩下我。安静像块绸子,从过道的这头到那一头,被拉出长长的褶。我有些受不了这静谧,撑着手臂将半个身子晾出阳台,午后花白的阳光牛油般在身上厚厚涂上一层,人便越发憋出一股烦闷——究竟在做什么?答应郑启脉帮他转播覃荔的八卦也就算了,干吗还非得行动得那么迅猛?按昨晚对课程表的研究,明明再等一天就可以和对方上同一个时间段的课,干吗非得赶着今天?弄得上完自己的课,还要在学校多待上大半个小时?我为自己的自讨苦吃感到生气,但更多的却是无可奈何。即使眼下不做这件事,我也找不到有什么更值得做的事情——“找不到什么好做的”和“究竟在做什么”的两者之间,到底哪种状态要更倒霉点儿,我不知道。所以它们旗鼓相当。 从晃目的光缩回进阴影,我背靠走廊另一边的墙,开始翻阅手里的杂志。杂志是早上刚买的漫画杂志,我对漫画兴趣其实并不浓厚,之所以特地买来相关杂志,无非是用作待会儿与覃荔“偶遇”的道具——虽然里面没有那篇传说中的访谈,但按着之前的资料所得,覃荔无疑是个漫画爱好者,那么装作同道中人,成为朋友的几率自然也会高些。杂志在之前就被我看了大半。尽管内容不太对胃口,但总算也起了打发时间的作用。老实说,像我这样的人,能独自撑掉之前那几十分钟,还多亏了这本杂志……和郑启脉的短信。手机震动起来,亮起的屏幕上显示出“一条新短信”的字样。发信人是“郑新”。内容是“……有的话也没办法吧。”。简单的一句回答,对应的问题是我五分钟前所发的那条“如果覃荔有男朋友怎么办?”——这并不是我们第一次的互动。无论是昨晚“试发一下哈。”的无聊,还是三十分钟前“我朋友等会去找覃荔,我也准备一起去哈哈。”的虚构,也都在之后得到了郑启脉“那我也试回一下”和“哈哈,好啊”的回应。但这全部都不是第一次。真正的第一次,那条“你最近还在练球吗?”,以及之后“你是”的回复。它们曾涩得让我自觉不小心咬到了现实的核,但在眼下,却变得遥远仿佛一个怅然的梦。下课铃声骤然响起,我眨一眨眼睛,从梦里回过神来。尖锐的“叮铃铃——”像是把空气戳破了口,说话声、脚步声、喧哗声自里面漏出来,原本的空白就被一点点染上了热闹的色彩。顾不得琢磨回复的内容,我将手机塞回书包。一边伸着脖子,在一波波陌生的面孔里,搜索着一张相对不那么陌生的脸。视线就像皮筋,随着教室人群的涌出而逐渐绷紧起来。 嗯,圆脸。嗯,白皮肤。嗯,光洁的额头。嗯,明显的黑眼圈。尽管作好了心理准备,但当它们真的一同出现在我眼前的瞬间,心脏还是不受控制地跳了一拍。定了定神,我从书包里捞出一个笔盒。那是个古董的铁制铅笔盒。里面装了五六支铅笔和一块橡皮,盒盖故意没太盖紧,轻搭着盒面。我将它和先前的漫画杂志握在手中,然后拨开人群,朝那个被自己锁定的、穿着骆色开衫、正一边走一边按着手机的女生走过去。确切一点说——是撞过去。“哐——”伴随着铅笔盒落地时的声响,是对方的一声“啊呀!”,声音清亮却也不乏女生的柔软,即使眼下拔高了音调也不觉得刺耳。比想象中好听,覃荔的声音。“啊啊!不好意思!”我摆出一脸慌乱,蹲下身子开始捡从铅笔盒滚出来的笔。半秒后,感觉眼前一晃,覃荔的脸映进视线,带着些歉意,“是我没看路啦,喏,给你——”,一边说一边将一支铅笔递过来。“谢谢啊。”我接过,抬头看向她。“啊!你是——”故意拖出惊诧的长音。“哎?”“你,你是覃荔吧?”“……是啊。呃,你……”覃荔点点头,表情里流露出些不解。“我之前看过你的访谈哦——”我晃了晃手中的漫画杂志证明立场,一边念出心中酝酿好的台词,“你有照片登在上面嘛,因为说是我们系的……所以我还特地多看了几次呢,哈哈~”“啊?不是吧~~~”覃荔似乎有些不知所措,“那个访谈很傻的啦,忘了吧忘了吧!”一边说一边朝我拼命摆手。“哇哈哈哈~~人生何处不相逢啊,我之前还在想有没有机会撞到你呢!”“啊……是吗……”她不摆手了,表情却依旧有些尴尬。“是啊。我也很喜欢画漫画的,所以还蛮想认识你的耶~”“嗯……”脑海中的剧本进行到尾声,我再接再厉,准备投下最后一击。“嗯,那个,我是多媒体动画那边的,我叫向晴,什么时候有空的话……”正当我要将那句酝酿多时的“一起吃个饭?”说出口,冷不防被对方握住了肩膀。错愕地抬起头,目光对上的,是覃荔同样错愕的眼神。“向晴?”她扳过我的肩。表情古怪,却又流露出一丝微妙的专注。“怎,怎么?”大话连篇的我被她盯得心虚,下意识转开视线。直到两秒后听见对方所说的话,才又重新看回去。“向晴!”覃荔重复着我的名字。“哦啊——怪不得我一开始就觉得你有点眼熟!是你啊!还记得我吗?”我重新看回去。就看见浮现在覃荔脸上的惊喜。 02 覃荔是:喜欢漫画的人。画画很厉害的人。被王倾悦提到的人。和程敛认识的人。被郑启脉暗恋的人。然后,还有。——曾和我在同一个考场考过试的人。 “刚刚和覃荔聊天,才发现原来我们的第一志愿都是你的学校哎。”我编辑着给郑启脉的短信,编完发现不妥——对郑启脉而言,我应该根本不知道他的学校是哪间才对。匆匆将“你的学校”改成了“Y 大”,确认没有其他漏洞后,才大胆发送过去。“是吗?我读的就是 Y 大啊。”很快收到了回信。“真的啊?可惜我们都不够分呢。不然就可以做你的学妹了!”我发自内心感到遗憾。“是啊……不过就算上了,我现在也不在学校。所以不用可惜了。”他回。不知道是在安慰我,还是安慰他自己。我犹豫地按着手机键盘,打了几个字又删回空白,正拿捏着该回什么好时,冷不防被挥进视线的手打断了思路。“嗳?一直在跟谁发短信呢?男朋友啊?”覃荔朝我摇着手指,一脸坏笑。“没有啦,普通朋友而已。”我有些尴尬。当下决定终止和郑启脉的话题,好好面对话题的女主角。自刚刚捡完笔后,我和覃荔就一同在放学的人潮中并行着。她比我矮半个头,外表看起来弱不禁风,性格却意外的爽朗蓬勃——简单来说,就是那种只要自己想,便能迅速和对方打成一片的典型。而从她这一路走来的滔滔不绝看,很显然,覃荔是想和我打成一片的。总之,那次真是多亏你啦——“她拍拍我的肩膀,”那天考试如果不是有你,我真是不知道要怎么办。“”没什么,反正橡皮够大嘛……“我不自在地笑。不过是把自己的橡皮掰了一半给对方,像这种在发生三分钟后就被抛至脑后的小事,却在相隔大半年的眼下,被对方拿出来再三感激,只能让我觉得不适应。”半块橡皮而已啦,又不是饥荒年代的半个馒头。" “哈哈哈!你很有趣哎。”覃荔咧着嘴笑,“不过说真的,还好有听到你的名字,不然我真的认不出你了!”“嗯,我也是……”我说。想起一个多月前的茶馆偶遇,当时虽然觉得有点儿眼熟,但也只把原因归咎在“对方长了个大众脸”的单纯。毕竟人脑不是计算机,记忆不是单靠按个“确定”就能永保完好的存在——何况又不是什么让自己眼前一亮的帅哥,自然更没了保存的必要。“嗯对啊对啊,还好我还记得你的名字,哈哈~”覃荔笑着,“刚刚听到你一说自己叫向晴,我心里就马上有'啊!难道是她!?'的声音哎~”“……对哦。我记得你那个时候借完橡皮,特地问过我的名字……”“是啊,当然要问的。你不知道我当时问了多少人,个个都冷漠得要死,不是说什么'只带了一块',就是干脆不理我!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偏偏文具店又远得要死,唉呦!如果不是后来你二话不说掰一半给我,我真的都不知道要怎么办了!”“……用手指蘸口水好像也能勉强擦掉几个。”我说。覃荔这种人来熟的个性,让我颇感放松,说起来话也就没了像是和程敛或郑启脉那样的拘谨。“哈哈哈~~那我的卷子不用要啦!”覃荔一脸乐不可支,“哎,反正当时真的超级感激你啊,不然我也不会特地问你名字啦!就是想以后报恩嘛!”动情之处,不忘朝我比出大拇指,“你的名字我真的记得超牢的,当时听就觉得很特别啊~~向晴向晴,感觉好好听好文艺的~”“呃……”我压根没觉得这名字有什么特别,“你太夸张了……”“我说真的嘛~当时还想过一定要记住这个名字,以后同校找来做朋友的呢,结果……哎,居然没考上!”覃荔一脸遗憾,但眨眼间,又重新组合成了惊喜。“不过真没想到啊~居然能在这里撞到你!”“是啊……真没想到。”我感叹。同样在第一志愿落榜的二人,会在第二志愿的学校里重新相遇。如果硬要为这相遇找一个原因的话,那么或许就只有——“真是太有缘啦!”覃荔一边总结,一边掏出手机,“呐,我们交换号码吧?”“……好啊。”我点点头,内心沉淀出一丝微妙的茫然。眼前的发展顺利一如我所预期,却又在同时陷出巨大的裂缝。剧本仿佛冥冥中被一只无形的手翻转了。于是那些热络的语气、兴奋的表情、“我们交换号码吧?”的台词——那些为自己所精心备好的胭脂粉底,就在此刻,在我眼前,被抹上了另一个人的脸。如果说两个人的“相遇”是因为“缘分”。那么,两个人间的“缘分”又究竟是……为了什么? 03 尽管和覃荔交换了号码,但之后连着三天,我们之间也没有联系。不是没有想过主动。但一来找不到合适的话题;二来骨子里起了逆反心理,认为既然当天覃荔演完了自己的戏份,就很应该接着继续演下去。所以,即使之前明明作好了“死皮赖脸讨交情”的全套准备,但在发现对方似乎比自己更想能成为朋友后,反而有些忍不住想要摆出架子——所谓人性本贱,想来指的就是这么一回事。但我终究还是着急起来。覃荔没消息给我没关系,但我不该没消息给郑启脉。自上次病房之行,发现自己成为对方手机里仅有的几个人后,我就莫名生出“郑启脉要靠我拯救”的想法。这种想法不但神经病而且精神病,却成为我心房里新备的膏药,气味虽然熏人,但“啪”地一声贴上去,内心某处的空洞,就仿佛被暂时地封住了。终于,在我准备主动朝覃荔伸出橄榄枝的前一刻,对方打来了电话。时间是交换号码后的第三天。地点是第四医院的住院部。在这之前我正提着塑料袋,跟在父母的身后走出病房。袋子里装的都是些筷子汤匙不锈刚饭盒之类的日用品,仿佛是要庆祝父亲出院般地,甩出一路的叮铃哐啷。我努力收敛动作想抑止这声响,却因了那突如其来的来电音乐,而将这嘈杂又扩大了几分。“覃荔”二字自手机屏幕跳动进眼帘,我有一瞬间的愕然。会愕然并不是因为覃荔终于联系了我,而是没想到她会用“打电话”这样直接的方式——自从加入了“短信包月计划”,除非真有要事,一般我很少会用手机直电别人。大多时间里,我都只依靠短信。一来容易消磨时间;二来也是方便沟通,尤其是面向还不太熟的人,即使没有适合的话题,互发几个火星笑话似乎也能增进彼此的感情——老实说,我本来就是打算以此作为起点,来发展和覃荔的交情。但现在她却直接打来了电话。满腹狐疑地按下接听。一声“喂?”还未从我嗓子里扯出来,就被对面的招呼声砸了回去。“喂,向晴吗?是我啊,覃荔啊!”比现实里更元气的声音。“嗯嗯。我知道~”我尽量自然地应回去。“呐?你后天有空不?”覃荔开门见山,我呆一呆。“后天?”“对啊,后天星期六嘛,你有空吗?有空的话和我们一起玩吧。”“哈?有空是有空。不过……玩……玩什么啊?”我一头雾水。升上高中后,朋友间的邀约便几乎没再用过“玩”这个说法,更多时候,我们都是直接做着“逛街”、“唱 K”或是“吃个饭”的具象选择。眼下重又听到这个字眼,多少让人觉得有些滑稽。当然,更多的是困惑。“……而且为什么是我'们'?”“因为不只我一个啊~”听筒对面传来爽朗的笑声。“至于玩什么嘛,嘿嘿,你来就知道啦。”“……这么神秘。”有些不爽覃荔的卖关子,但我确实因此提起了兴致,“那在哪里见面啊?”“桃街。你去过没?”“……没。”何止没去过。听都没听过。“嗯~那你知道我们学校的第四校区吗?”似乎早有准备,覃荔回得很快。“……是不是主打金融系和外语系的那个校区?”“对的对的。就是那个!”“那个我知道。”“哦这就行了!桃街就在那边的。那我们星期六……就是后天的中午 1 点半左右在那边的正门见吧。”覃荔说。说完又重新把之前的话整理了一遍。“后天。中午 1 点半。第四校区正门。你到那之后打我电话,然后我带你过去。”“后天。中午 1 点半。第四校区正门。”我点点头。“好。”“那……到时见啦。别迟到太久哦!”“嗯知道了。”“好。那拜——”顿了顿,突然又问了一句,“对了,你说你喜欢画漫画的对吧?”“啊……”我想起三天前的那些信口开河,硬着头皮地回了个“嗯”。“哈——那就好!”覃荔笑起来,“那我们星期六见哈!拜啊~”听筒对面传来“嘟——”的挂机声,像是一个利落的句号,却并没有切断我的动作。我依旧一脸怔仲地将手机贴在耳边,连绵的“嘟——嘟——”声里,那些在通话时未被我意识到的问题,就像手中捏紧的海绵,直到这一刻,才终于“嘭”地撑进了脑子:——那个“我们”的“们”里,该不会……有程敛吧?既然关系都到了能“一起喝茶”的程度,那么,“一起玩”这种事情,说不定也不会少掉这个人?程敛冷漠的脸随着疑虑沉沉压进我的脑海,手中的那袋匙碗瓢盆瞬时重若千斤。“哎。你走快点啊!”父母的催促声传进来,我才发现自己已不知不觉落后了几十米。“哦——”一声应过去。我挂下手机,脚步却依旧拖沓。此时我们已步上住院部楼外的花园小径,下午四五点的阳光,猛烈却不刺眼。小径两边的花草亭池沐浴在这光里,原本的色泽像是被擦洗了一遍,红黄青绿得更见纯粹。但我无心欣赏,有程敛那闪着寒光的钻石切面脸在前,什么花花草草也都只是陪衬。尽管搭讪、撒谎、见网友的种种于我都不算陌生,但并不代表我的交际能力就有多强——和称不上熟识,甚至难于应付的人一起“玩”这种事,光是用想的就让人尴尬——何况,连“玩”的内容也不清楚。万一要和程敛那种人玩什么“二人三足”或是“用脸夹面包”的话……我被自己的浮想联翩吓出一身疙瘩。低头看向手机,摇摆着是找覃荔再问清楚还是干脆拒绝,冷不防手心一震,荧屏上随音乐跳动出的名字,又把我吓了第二跳。“……郑,郑启脉?”接过电话。我听见自己声音里的惊异,比之先前和覃荔时毫不逊色——或许还要超过一点。“嗯。是我——”郑启脉说,“你爸爸今天出院?”“是啊。”我愣愣地答,片刻反应过来,“咦?你怎么知道?”“我看到你了啊。提着袋子的对吧?”“哎?”我猛地转过身,却只看见几个陌生的路人。“没……可我没看到你啊?”我一边说,一边转着脖子四处搜索。“哈哈,别找啦。你是看不到我的。”困惑地“啊?”一声。两秒后我突然意识到什么,抬头朝住院部大楼看去。大楼很高,边缘被阳光泡得模糊,看起来像是融进了天空。楼面上横凸着窗檐和阳台,数以百计的,在白花花的光上切割出一片乱中有序的黑影。除此之外,也看不清更多的什么。“你在……病房里?”我眯着眼睛,试探着问。“……聪明。”郑启脉笑起来。笑声自听筒淌进空气,是恰到好处的温和,仿佛一匹可以拂去烦恼的软和的绒布。烦恼。 脑海里浮现起先前覃荔的邀约。“呃——那个——”我嘟嘟囔囔,想告知郑启脉却又不晓得要怎么表述,干脆一不做二不休,“那个,等等我……我现在上来。有话跟你说!”我匆匆忙忙,未等对方回答就率先挂了机。将手中叮铃咣啷的袋子塞给父母,丢下一句“我等会儿自己回家”,便转头跑向住院部的大楼。两边的景致随我的奔跑而飞速变换开来,在余光里牵出一条鲜艳模糊的线。那是我第五次与郑启脉见面。 第七章 CHAPTER 07 “未知的第一次”这个短语,就像一撮气味辛辣的粉末。有人觉得害怕,有人却热爱拿它作为寡味日常的调味品——我自然是后者。 01 星期六的正午。我站在太阳底下,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类似于之前把“覃荔”误解做“秦力”。这条被我听成“桃街”,而一厢情愿在脑海里勾勒出大片桃树的街,真实的写法,其实是“淘街”。顾名思义,就是“有很多东西可以淘的街”。它位于第四校区的后门门口。一半在学校内,一半则延伸出了校外。起点到终点的距离,目测约有 100 来米。称不上长,路面却颇宽阔。两旁延着种了一溜的树和灌木,叫得出叫不出名字的都有。有的开着黄色的小花,有的则结了赭色的浆果,落下时汁液会把地面染上小滩的深紫。按着传统的定义,其实这应该被称为“林荫道”才是。之所以用上“街”这个名不副实的后缀,主要还是因了沿路两旁那些一字摆开的摊档。那些摊档,有的是用桌子拼,有的用架子搭,有的则干脆一块帆布铺在地上——却不同于一般街市小贩的灰败破旧,而多是大红条杠或鹅黄圆点的醒目。同样醒目的还有置于上面的物品。从小饰品到旧夹克,从漫画书到打口碟,包罗万象应有尽有。档主们的年龄普遍不大,女生们肆无忌惮地穿着热裤短裙,男生则多数戴了棒球帽,T 恤上印着夸张的字母和图案。它们自点及面,将整条街装点得缭乱而蓬勃。仿佛搅进了一个世界的彩虹,色彩浓郁得几乎要从眼睛里流出来。“好,好厉害!”我发自内心地赞叹,一边也不禁有些懊恼。“我居然到现在才知道这个地方……”“不知道不奇怪啦。”在前带路的覃荔,朝我挥挥手。“这里一个星期也就开个两三天~其实就是个小型的跳蚤市场而已。”“小是小,但是真的很热闹诶。”“哈哈,你觉得好就最好啦~~啊!快到了。”覃荔转过头朝我笑。手指向不远处。我看过去,视线落下处是几张被拼在一起的教室书桌,它距离学校的后门不到两米,可以说是位于整条街的中心地带。 摊位应该是还在准备中,几个人正围着桌边张罗。“那里是……?”我眯着眼睛,看其中某个人扬着鲜蓝色的布铺在桌子上。“那里——”覃荔翘起嘴角,朝自己比了个手势。“就是我们的摊位啦。”——我们的?——摊位?我睁大眼睛。“你之前说的'玩'就是……”“就是摆档啦!”覃荔接过我的话,“嘿嘿”地笑,“很好玩的呦~”下意识“啊——”了出来。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比起困惑,更多的却是兴奋。买东西这种事我早已驾轻就熟,但说到“卖”东西,却还是未知的第一次。“未知的第一次”这个短语,就像一撮气味辛辣的粉末。有人觉得害怕,有人却热爱拿它做为寡淡日常的调味——我自然是后者。而我猜郑启脉也是——不然两天前的那个下午,他也不会对我说出“不知道玩什么的话,不是才更有趣吗?”的话来。只是简单的一句,却足够我豁然开朗。“……也对。”我喃喃着,提眼看向郑启脉。从我进来病房后,他就几乎没变换过姿势。半边身子支着窗台,手里的望远镜贴在脸上,一刻钟前,他用它看到了楼下的我。而现在——“现在你在看哪儿啊?”我问。“唔?你要看吗?”郑启脉没有正面回答,只是将望远镜递给我。“哇。还满重的!”“嗯,我专门买的高倍数,可以看到很远——啊,不对,朝这边看。”郑启脉扶过我的手腕纠正方向,他的力气很轻,却足够让我的心脏跳出重重的一拍。“呵呵——”手腕处感觉到对方指尖的冰凉,我扯着笑想掩饰慌乱。这慌乱既源于郑启脉,更源于会因此慌乱的我自己。望远镜贴在脸上,眼前的景色随郑启脉“向右边一点。”“再过去一点。”“嗯,大概差不多了”而飞快变换着角度。房屋、道路、行人,它们自镜片导进了我的眼,又迅速抽离开去,空留下一个浮躁的过程。直到郑启脉朝我问出“现在见到了吗?”,我才大梦初醒般地定睛看去。是一片郁郁葱葱的灌木丛。侧边可以看见小片的水泥地,几条造型粗糙的石凳列在那儿。我下意识将望远镜向下移了移,原本位于画面边缘的水泥地,就扩大进了整个视野,地面模糊地交叉出直线和弧线。靠近灌木丛的两侧,立着高大的铁架。“……篮球场?”视线从望远镜里拔出,我诧异看向郑启脉。他“嗯”一声,伸手指向窗外的某个点,“其实不太远,就在那个公园里的。”“哦,我知道我知道~民乐公园嘛,我以前也有和朋友去过,好像是不用买门票的对吧。”奇Qisuu.сom书“嗯,那个公园是免费的。”郑启脉将头探出窗口,在阳光下眯着眼,“现在这个钟数,没什么人打篮球,大概再晚一点就会有了。”“……你拿望远镜主要就是看这个?”“就当是看 NBA 那样看吧。呵呵。”郑启脉嘴角勾出浅浅的弧,一边旋着望远镜的前端,“这里可以调焦距,调到最大可以连表情都看清楚。比在现场看还方便。”“NBA……科比会哭的。”郑启脉笑起来,“还好啦,那个篮球场其实很多高手的。10 个里至少 4 个都比我厉害。”“啊,你也去过那里打吗?”“以前经常去啊。”——“以前”。我被这个词噎住了喉咙,一时间什么也说不上来。讪讪将视线转到身后的病床,左边那张依旧熟睡着看不清脸的大叔。右边的床则堆了一摞的杂志,最上面的那本,封面是一个穿着紫色球衣的黑人的大脸。“……你真的很喜欢篮球啊。”。不自觉感叹了出来。“嗯。很喜欢。”郑启脉依旧看着窗外,眼神专注,表情却流露出一丝微妙的茫然——就和半年前那个奔跑在篮球场上的他如出一辙。不同只在于当时他是因为专注才会看起来茫然。而现在,现在的他却是因为茫然,才显得专注——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能感受到如此细微的差别。或许是源自郑启脉的面容姿态,或许是出于郑启脉的口吻语气,或许……也不用什么或许。总之,我就是感受到了。“感受”扩写一下,就是“感同身受”。“嗯!等你病好了就能再打了嘛!”我提着嗓子,努力让语调听起来像是积极的鼓励,而不只是一句消极的安慰。“而且,那个啊,我也会继续发覃荔的八卦给你啦,所以你不用担心没篮球打无聊啊!”“……”郑启脉转过头,深深看了我一眼,“那个,你的名字是叫……?”“名,名字?”我被这个最平常的问题吓了一跳。尽管说不出具体的原因,但此时的我,已经不想让郑启脉知道我的真名了。“是啊,名字,之前一直忘了问你。”“我……你就叫我小夏吧。”我想到初遇郑启脉的那个夏天,脱口而出。“小夏。”郑启脉重复了一遍,“谢谢你。”然后他说。口吻端正得像是在空气里朝我敬了个礼。我压根没想到郑启脉会这样正经地朝我道谢,惊慌失措下,大实话脱口而出。“没,没什么啦,反正我也是无聊”。“唔?”“呃,没……我的意思是,我之前就蛮想和覃荔混得更熟一点,因为我也喜欢漫画嘛~~跟她有共同语言,肯定会有很多趣事发生的~~跟你分享一下也无所谓啊。何况你又——她”,我抿抿嘴,条件反射跳过中间的两个字,“……嗯,反正我短信入了包月,不发白不发啦。发十条是那么多钱,发一百条也是那么多钱,发一千条还是那么多钱——”我唧唧歪歪,舌头像是突然被拧了发条,如果不是郑启脉的及时打断,估计我还要十万百万地继续数下去。“嗯,总之……你不嫌麻烦就好。”郑启脉点了点头,替我总结出这段冗长发言的主题,并给予了适当的肯定,“既然你喜欢漫画,那跟覃荔一起一定很开心,”“嗯嗯……”我朝郑启脉舒展着嘴角,内心却被他的这份笃定压出了褶。这有些莫名其妙,却也不难解释——因为他所肯定的并不是我,而是覃荔。“她又不认识你,说得好像你跟她玩过一样……”我说——当然只敢在心里说。等这句话经过气管喉咙口腔的发酵后,落进空气就已经变质成“给你这么一说,搞得我好期待星期六哦……”的面目全非。“嗯。”郑启脉朝我笑了笑,撑着窗台转过身。在他身后,天空像一块被火舔过的巨大的面包。原本的清澄被夕阳烤出大片的暗哑,边缘却溢满着夕阳嚣张的艳丽。“星期六会很开心的。”他说。声音被流进窗口的光包裹了,听上去就像一个预言。而这个预言,没有成真。“呐呐呐,给你介绍一下哈。”站在自己的摊档面前,覃荔笑嘻嘻,将某个穿着黑色 T 恤的男生拉到我面前。“这个帅哥跟我们一样,也是艺术系一年级的哦。”几片落叶自我眼前飘过,背景是一张精致的冷淡的没有表情的脸。——预言没有成真——成真的,是我先前“不会有那家伙吧?”的担忧。 02 坏消息是。真的要和程敛一起玩。好消息是。至少玩的不是“二人三足”和“用脸夹面包”。至于不坏也不好的消息——“你们……认识?!”似乎察觉到我表情里的不自然,覃荔瞪大了眼睛。“呃……”我本来想由程敛来说,但等了两秒也不见对方有什么反应,只好干笑着回答过去,“呵呵……我们是同班。”“诶?同班?”覃荔嚷起来,脸上的表情先是惊诧,但很快就转成了兴奋。“真的假的?这个世界也太小了吧!我之前也跟这人同班过哦!”她指指程敛,“不过是高中的时候!”“……高中同学?”“整整三年哦。”“这样啊……”我下意识看向程敛。“你来做什么。”视线撞上的同时他问。下一秒便被一记天外飞手“啪”上了脑壳。“喂——你态度好一点!!人家是我的恩人!”覃荔朝程敛横眉倒竖,一边朝我端出抱歉的脸,“哎,这人从以前就这个样子!你别生气啊~!”“嗯,没生气……”相比起生气,眼下更多的,是我对于“那个程敛居然被女人打了脑袋?”的震撼——那个程敛!?被女人打!?脑袋!?——无论哪个部分都是这么惊心动魄,我颤巍巍望向眼前这位虎胆英雌,对方却只流露出一脸稀松。仿佛她刚刚拍的只是桌子,而并非程敛的脑壳——而从程敛本人波澜不惊的表情看,似乎他也只是把自己的头当成了桌子。好友的那句“她会不会是程敛的女朋友?”滚进脑海。我疑惑地咽一咽嗓子,“你们……感情很好的样子……”小心翼翼试探过去。“咦!怎么办!被你看出来了!”覃荔装模作样地捂着脸,表情却透出满满的玩笑意味,“其实我和程敛是相交多年的好姐——”,话语在程敛的眼神里转了弯,“好拉好啦——好兄弟!满意了吧!”她甩着手,一边“哈哈哈”地笑。笑声明亮而富有感染力,我不自觉地也跟着傻笑起来。“哈哈哈……我还在想你们是不是……”“哈哈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啦。”比出“打住”的手势,“想太多了!不是啦~”——不是男女朋友!“所谓”不坏也不好的消息“。如果接收人换了好友和郑启脉,这或许能称得上是”好消息"。但于我而言,不过只是手头多了一条关于覃荔的八卦。而这内容既不有趣,也难于描述。在我放弃告知给郑启脉后,它便连仅有的意义也丧失得一干二净。 手揣进口袋握住手机,却并不急于掏出来。我就这样一边攥着,一边继续听覃荔介绍其他的成员。“这个是阿绫!然后他是水井。”撇去程敛,还有另外的一男一女,覃荔一个个指过去,被点到名的人便朝我“Hi”地挥一挥手,我也迅速回以外交用的标准微笑,力求字正腔圆地附上一句“我叫向晴~”。“呐——向晴是我大学新交到的朋友~”覃荔接过话,一手拍向我的肩。“她也很喜欢画漫画的哦~”“呵呵……还好啦~”我有些心虚,深怕某位同班同学会吐出诸如“我怎么不觉得她有多喜欢画画”的槽,余光扫过去,程敛正低着头整理什么东西,一脸没空关注的漠然。暗自松下口气,我迅速转移了话题。“……怎么你们的档口感觉特别大啊。比别人的都要大!”我拍着眼前被拼起来的四张桌子,“好像别人就两张桌子的面积啊?”“嗯对啊,一般是只给两张的面积咯!”“那为什么……”“因为我们有内~部~关~系~啊。”覃荔一脸死相,朝我摇着食指。“诶?”“呐,这条街虽然有一半是在校区外,其实所有权还是归 S 大的啦。你看,摆摊的很多也是 S 大的住校生来着。所以摊位的租金啊划分啊什么的,也全部都是 S 大内部的专人来负责的。”“……你们认识负责人啊?”“不是啦,负责人只是些小喽喽啦~我们认识的是大 BOSS!”覃荔比出大拇指,朝身边扬了扬。“噔噔——S 大校董的孙~~子~~~!”“他,他是校董的孙,孙子?!”我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难怪啊——!”“难怪什么?”程敛挑起一边眉,朝我看过来。“……难,难怪你平时除了专业课几乎什么课都旷掉……这么百无禁忌!”恍然大悟下,甚至胡乱用上了成语。有没有用错语境我不知道。但显然,用错了对象。程敛冷冷的目光扫过来。“……原来你这么留意我么。”尾音淡淡划进空气,不是疑问,倒更像是一句讽刺。“我才没有……”我极力否认。这其实是句大实话,但由我的口说出,就莫名变得像是一句苍白的掩饰。正绝望着,覃荔插进来打了圆场。“对啊对啊,我都羡慕死他啦!明明是上学嘛,还能有这么多时间做兼职~~~”我“哈”了一声,目光从程敛的鼻梁划向覃荔的脸。“兼职?”“是啊。这家伙平时逃课都是去做兼职啦,”覃荔点点头,“……比我还忙的大忙人哦!”不忘加上一句总结。 03 综合大学 S 大。办校历史四十余年。作为大学本身虽然没有特别的出挑,但若将视角切换到商业领域,就不难发现它所获得的巨大成功。合并吞并越市开办校区的大动作暂且不提,光是看眼下这条被开发得入木三分的林荫道,就足以证明 S 大的捞钱手法是多么的……滴水不漏。那么,身为 S 大校董的孙子,即使称不上“贵公子”,至少也能算是个“有钱人家少爷”吧?有落魄到……需要旷课打工的地步吗?我瞥一眼程敛,嘴唇动了动,终于还是没有问出口。不问不是因为不敢,而是知道问了也只能搞出“身后冷冷飘过两片枯叶”的效果——事实上,在覃荔的那句“我先去那边整理一下,你和程敛一起布置一下这边吧。”大大咧咧抛下来后,那两片枯叶就已在我身后荡漾了将近两分半钟。沉默。除了沉默就是尴尬。当然觉得尴尬的只有我自己。程敛压根没留意眼下的氛围。他正忙着将一个黑色的提包拎上桌面。包看上去鼓鼓囊囊,想来里面装的就是今天要贩卖的货物。“嗞”一声,拉链拉开,我瞪大眼睛看过去,却只瞧见里面黑呼呼的一堆。直到程敛将它们一件一件晾出来,才终于看了明白。 是电脑。全黑的手提电脑。全黑的电源线。全黑的鼠标和鼠标垫。唯一称不上全黑的,就只有一块镶了灰边的手写板。看是看明白了。但是没想明白——“不会是要在这种跳蚤市场卖手提电脑吧……”“类似的想法浮上脑海,下一秒便被对方一系列装电池、连鼠标、接手写板的动作压了回去。”……你……“我不可思议地看着程敛,看他双手撑着桌沿,移动着鼠标点开了屏幕上的某个绘图软件,”……你不会是要在这里画画吧?“终于忍不住问了出来。”不然呢?“程敛反问。也不看我,弯腰打开另一个背囊,从里面捧出一台小型的打印机和接线板。”……打印机?这个——“我目瞪口呆地看着程敛将打印机和手提电脑的电源插在电路板上,又扯着板上的电线连进 2 米外的校门口传达室里。”你们到底是要做什么啊?“”看不就知道了?“——看不就知道了?这里明明是主打二手低档的跳蚤市场吧?摆出这种高科技的阵仗,居然还敢用一副”你没常识“的口吻说话?长得帅了不起啊?校董的侄子了不起啊?模样像水仙还就真不把自己当大蒜了?”只靠看就知道的话,人类还要嘴来干嘛啊!!“新仇加上旧恨,我终于小小的爆发了。”……“程敛停下手中的活,朝我看过来。冰凉的眼神仿佛出鞘的刃,我打了个激灵,忙不迭摆出备战姿态。”怎,怎样?“”要嘴用来吃饭。“”哈?“”人类要嘴干嘛?“程敛将我先前的话重复一遍,然后面无表情点一点自己的唇。”吃饭。“”……“我打了第二个激灵,备战姿态瞬间松懈。”……那还能接吻呢。“”能刷牙。“”能漱口。“”吐口水。“”喘大气。“”咬核桃。“”吹笛子。“原本剑拔弩张的氛围,就这样莫名其妙变成了弱智接龙。我被这毫无逻辑的过程搅出一头雾水,但不管怎么说,能接龙总比先前傻站着要强,正打算奉陪到底,冷不防听见对方一声暧昧的”口——“,我迅速比出”Stop“的手势。”Stop!禁止开黄腔!“”嗯?“程敛眯起眼睛,”开什么黄腔?“”还装傻?……我知道你要接什么词!“”什么词?“”……看不就知道啦!?“我懒得纠缠,直接拿程敛先前的台词顶回去。在这种无聊的话题上这么不屈不挠,这人的内心难不成还是个初中生?似笑非笑的两声”呵呵“,程敛脸上的表情柔和了些。”唔。你比我想象中要好一些。“他说,一边埋头将数据线连上电脑。”什么?“我楞了楞,没太听懂,”什么想象中?“”本来以为你是那种女的。“——那种?”那种是哪……“正打算问,冷不防覃荔的声音截了进来,”哦哦!电脑和打印机都装好啦?“她朝我们走过来,厚厚一叠白纸和一个浅灰色的帆布袋随之砸上桌面。颇响的一声”碰——“,把我吓了一跳。”这个是?“疑惑地看向桌上鼓鼓囊囊的帆布袋。袋子很大,应该用了有一段时间,边角处被磨出些毛边。正中央画着一个造型别致的瓶子,瓶口倾斜,里面有水细细淌出来,在右下角流成三个极具设计感的大字。深紫色的字身,边缘勾了金色的边,看上去神秘而明艳,像是狂莽盛放在角落的花。”……瓶,世,代?“我一字一字念出来。下意识伸手摸了摸,”……丙烯?“微凸起的粗糙感传递上指尖,我吃惊看向覃荔,”这些不会都是你手绘的吧?!“”嗯?是啊。“”好……好厉害!“我由衷佩服起来。”难怪能上杂志!“”啊?还好啦~~就是随便画画。“覃荔吐一吐舌头,似乎有些害羞。”这个其实是我们社团的 logo。“”……社团?“我眨一眨眼睛,片刻后反应过来。”漫画社团?“”嗯嗯。水井和阿绫他们都算是社员哦~还有几个今天没来~“覃荔指指身边。”啊……那他也是?“我朝程敛的方向努一努嘴。”哦他啊?我当他是啊,不过你问他的话他肯定不承认的~无所谓啦,不过这家伙画画很厉害是真的!“”呃……“我想起素描课上程敛的画,忍不住撇了撇嘴。”很厉害吗?“”哈哈。“像是猜到了我的想法,覃荔笑起来。”你是没见过他用电脑画,素描手绘那些好像是蛮一般的,不过他 CG 乱厉害的!说白了这家伙就是基本功不够扎实啦,所以你看他几乎不翘专业课就是这个道理~他就是想练好基本功嘛~“”这样……“”是啊,你等会看就知道啦——哦对了,你比较擅长什么?“覃荔一边忙着解开帆布袋的细绳,一边扭过头问我。”……什么?“我楞一楞。”哦,也不是说要擅长啦,就是你用什么比较顺手啊?水粉?水彩?马克笔?木铅笔?蜡笔?“仿佛一出完美的魔术表演,相应的画具随覃荔的声音,被一件件陈列进眼帘。”想着你来,我还特地多带了好几种画具呢,呐,你喜欢用哪个随便选啦!"她一边说,一边抽出最后那块巨大的调色盘在我眼前比画了一下。眼前的是——手提电脑。手写板。打印机。一大堆的画具。 往打印机里装纸的程敛。戴上袖套的小绫。拿罐子去打水的水井。以及——在电话里曾朝我确认“你喜欢画漫画的对吧?”的覃荔。似乎是直到这一刻,我才终于意识到自己所遗漏的,最关键的问题。“那个,你们的'买东西'……”撑一撑额头,我问过去,“我忘了问……到底是在卖什么的啊?” B R I M O V E R W I T H TO M F O O L E R Y 任凭这空虚沸腾·第八章 CHAPTER 08 说实在的,我确实没觉得自己“不开心”。如果没觉得不开心,是不是就可以算是开心了呢?但是我也没觉得自己有多“开心”啊。如果感觉不到开心的话,那么,是不是也可以算是不开心呢? 01 时间过到下午,来淘街“淘一淘”的人也越发多了起来。无所事事的住校生、手挽着手的高中生情侣、挂着耳机打扮前卫的小青年、附近住宅区里烫着卷的师奶。阳光被头顶的树叶细细密密隔成了一场雨,它们热气腾腾地落下来,伴随着嗡嗡于耳边的吵闹声。世界就仿佛被浇灌成一个明晃晃的梦。“感觉跟做梦一样……”站在覃荔他们的摊子前,我低头编辑着给郑启脉的短信,听见耳边一声“请问——”,才发现面前不知何时站了名留着齐刘海的女生。“是?”我一边回应,一边匆匆忙忙按下发送,将手机塞回口袋“什么事?”“请问……这个一套有多少张?”齐刘海从摊子上拾起一袋封好的明信片,朝我扬一扬。“我着看,哦这个啊,这个一套是三张……”“这一套里面全都是《银魂》Q 版同人图?”有些怀疑的样子,“可以拆开来看看吗?”“啊?这个已经包好了,不可以的。不过这里有拆封了的,你可以看。”我翻了翻手边的卡片,拣出其中几张递过去,“这些跟那个包好的里面是一样的,喏,你看全都是《银魂》相关。画得也都很好的。”“嗯嗯。”对方似乎颇满意。手指搓着明信片的边,“手感也‘蛮好的。一套多少钱?”“一套十二块。这个用的 250 克铜版纸。没有偷工减料的。”“嗯,那给我一套吧”齐刘海一边掏钱,一边继续翻来覆去看着手中的卡片。“这个,也都是你们自己画的?”“是……啊不是……”我头点了一半,又改成了摇头,“不是我们,我只是负责卖而已画的是他们。”我朝旁边指一指。“他们”就坐在我的旁边,相隔不到半米的跄离。按着从近至远的顺序。依次是——正拿木铅笔上色的覃荔。正用马克笔勾线的阿绒。以及,正对着电脑在手写板上作画的程敛。他们无一例外,全都在埋着头苦画。午后的阳光像是一张金色的大的网,却始终网不住眼下三人的表情。也只有在某个抬眼的瞬间,才能捕捉到他们脸上流露的专注。这专注仿似一道无形的墙,世间的喧嚣冲不进去。就只能停驻在他们面前——在他们面前正围了一圈的人。一脸惊奇的有、小声议论的有、伸长脖子研究的有。当然少不了的,还有那些正维持着某个特定的表情姿态一动不动的人。“是街头画像啊。”两个半小时前。而对我的疑惑,覃荔给出这样答复。“我们每个星期都来这里摆摊画像的,很有趣哦,又能赚到钱,我觉得你应该会有兴趣的。”她朝我打了个响指,语气随意仿佛只是在讨论“吃饭”、“逛街”的日常话题但这显然不能算是日常——至少我被吓了一跳。“这,这个也太高难度了吧……我以前过天桥也有见过画像的啊,那些素描叫个强,我不可能画到那个水平的啦……”我一脸惊恐,拼命朝覃荔摆手。“哈哈哈,不会画素描没关系啦~”依旧是极轻松的口吻,“来这里逛的人年纪普遍都不算大啦,画得太专业反而没市场!我们这种非正统的风格,才会比较受欢迎~”“……非正统?”“其实就是漫画风格啦。喏,给你看我们以前画的。”覃荔朝我摆出几张画稿,一张张点过去,“这些是我的,呵呵,我的比较偏 Q 版一点一然后这个是阿绫的。程敛的。哦,还有这些,是之前其他社员和朋友来的时候画的~~其实画得真的都蛮一般的啦,不过踉你说哦,我们的生意一直都很好,真的。”我一边看,一边“哦哦”地应着。并不是出于敷衍,而是,我实在不知道能说什么——眼前的这些画,虽比不上天桥素描派的水准专业,但如果综合上风格、色彩、趣味性的种种。也丝毫不会较之逊色。覃荔的功底因为早有领教,除了佩服也没有更多的想法。但程敛却是真正地让我吃了一惊,那些于打印机里所诞生的流畅线条、细致神态和醒目配色,利落又有型得简直让我无法将它们和对方的课堂练习并列进同一双手。除此之外,叫做阿绫的女生和所谓“其他朋友”的画,也都具备相当的水准,即便有几张看上去略为粗糙,但起码都能在神韵或是上色等方方面面找到各自的亮点。完全不在同一条水平线上。我。“我画得比你们烂得多了……”我实话实说,却被覃荔误会成是紧张,“哎呀,要相信自己嘛~”她拍拍我的肩以示鼓励,“我们在这里摆摊摆蛮久了,来这里买东西的人都很友善的,大不了画坏了就不收钱呗~没关系的。关键玩得开心就好啦~你不是说过很喜欢画漫画吗?”“说是说过……可……”“不用可是啦。”覃荔打断我的话,“喜欢就可以了!别想太多,就当锻炼一下也好啊,你如果怕没人光顾的话,可以出价出得低一点。我们这边画画的价格都是自己订的。所以无所谓的啦,”“……订太低不会赔本吗?”“不会啦。帮人画像本来就没有什么成本可言啊,无非是大家分摊租金和画纸的钱而己~”覃荔朝我耸耸肩。表示这不过是个小儿科,“这里一个月也就开个十来次,又不是什么闹市区,一个月的租金很便宜的啦。而且这种漫画风格的画像,只要抓住窍门就能画得很快,基本上成本我们大家画一天就可以补回来了~其他日子里如果再画,赚的钱都是各自归各自的啦。不错吧哈哈。”“听起来是很不错啊……”我发自内心。既佩服覃荔能想到这样的主意,又羡慕她有实现这一想法的能力——但之所以会这样觉得,说白了,也是因为自己没办法做到吧。“不错吧不错吧~”覃荔显然没有意识到我的纠结,一脸被认同后的兴致勃勃,“这个月的租金我们前两次就已经赚回来了,所以你不用担心的,画得不好也没关系啦,反正怎样也不会赔本,最多就是浪费两只颜料而已,不过我觉得只要是肯画,怎样也能赚到些外快的啦!”她一边说一边笑起来,“哈哈,就当是那次你借我半块橡皮的报答啦~”我跟着扯出些笑容,“哈哈……你还记着那半块橡皮啊……” “那当然,别看我这个样子。我可是很长情的……”莫名用了不不太搭凋的词汇,覃荔手在空气里甩过,“呐。也差不多了,你选一个你喜欢用的工具吧,我们要准备开画了。”“可是……”“还可是什么啊?别这么没自信嘛!”“不是没自信……”我嘟哝着。不是没自信,而是有自知。如同种植于不同盆皿的两株花,伸展进阳光的都分再如何相似,根茎处所连接着的,也只是属于各自的种子。“很有趣”、“很好玩”、“能赚到钱”,诸如此类的诱惑,或许能催化出人类埋于心底的勇气。却无法凭空让他们生出能力——而我自知缺乏的,正是能力。我不会画画,也并没有多么热爱画画,考艺术系不过是为了逃避背书和方便逛街,专业课则从来都是在昏昏欲睡里混过的。这当然算不上是什么好事,但也没坏到会给别人带来麻烦,所以在这之前,我从来不认为自己需要为此而感到难过——在面对覃荔朝向我的笑脸,和她中那些画稿之前,我从来没有感到过难过。难过,是因为确确切切实实在在地知道自己“做不到”。而我唯一能做得到的,就只有撒谎。“其实我也和程敛一样,手绘超级烂,不用电脑画就不行……”我说。语气诚恳表情无奈,并在对上覃荔“可电脑只有程敛的那一台怎么办?”的无措眼神时,迅速给出“虽然很遗憾但是我没关系啦”的宽容回应,顺带回抱以一脸的强颜欢笑。如果假的笑是强颜欢笑。那么,假的强颜欢笑又算是什么笑?似乎在不知不觉间,我就变成了一个说谎的惯犯。 02 说谎的人没有好下场。这不是什么寓言故事的说教,而是源于我自身的总结。“一套明信片要十二块那么贵?便宜一点好不好嘛!”“就是啊!你看你看我们四个人帮你买哎,便宜点啦!”“呐,四套算我们四十啦!”说话的是几个初中模样的小女生,比起先前爽快付钱的齐刘海,她们显然要麻烦得多。那些你一嘴我一语的讨价还价,就像炎夏里交叠开的蝉鸣,吵得找太阳穴一阵阵地发涨。“这个是成本价,不能便宜的了——”我说,只想快点把她们打发走。“什么嘛,这么贵!走了走了!”“等等嘛~但我很喜欢这两张啊!能不能散卖这两张啊?”“啊,这个书签也很可爱耶,书签多少钱一张?哦,还有这个信封!信封怎么卖?”面对这样的密集攻势,我毫无招架之力。脑中充斥着大片疲惫的沙沙声。仿佛午夜里掐掉信号的电台。“书签……嗯,书签是两块钱吧……信封……信封两块。”我嘟嘟囔囔。比起说话倒更像是在梦呓。“信封是两块半。不是两块!”冷不防被横空插人的男声纠正了错误。“书签两块。信封两块半。散卖可以,不过我们散的货也没多少了,你们挑一挑里面有没有你们想要的?”清晰回复完所有问题后,绰号“水井”的男生转头朝向我,眼神掠过一丝轻微的恨意,“价格不是才告诉你了吗?”“啊对不起……我有点搞混了。”我一脸歉意。眼前的水井个头高大,剃着平头却又在耳朵两边精心蓄了鬓脚。这种集“艺术家”与“黑社会”于一身的形象,很是具备威慑。所以即使感觉到手机于口袋中的震动一时我也不敢掏出来看。简直……就像是初出社会的上班族。“搞棍了没关系,你可以问我,但是不要不清楚乱报价。”水井显然也把自己当成了老板,一脸严肃地给我上着思想教育课。"我们不像他们那边画画的,价格可以随便定,这些周边都是有成本的。 我们卖出去多少都有记账,价格乱了很麻……“”好了啦水井,你不要给人家向晴那么大压力啦!“覃荔的声音插进来。应该是刚刚从一轮忙碌中脱身的关系,她的表情看上去有些疲惫,语气却依旧蓬勃,”哎。不好意思哦,叫你过来结果让你卖东西……“她朝我比了个抱歉的手势,手指处隐约可以看见沾了些油彩。”啊。没事没事。“我急忙摇头。”和你没关系啊。是我自己的问题啦。“——是我自己的问题。——如果之前没有说谎的话。”但我也有责任啦,没有事先问清楚你是擅长手绘还是 CG……“覃荔显然没听明白我话间的含义,”要不这样吧“她朝身后指一指,努力想作些弥补。”我看看叫程敛把他的电脑让给你画一下吧?“”哎?“我被这个提议吓了狠狠的一跳。视线顺着过去,两米开外的程敛早已被人包围得看不着身影,只能听见耳边时而传来的啧啧赞叹——或许是赞叹他的那些画,或许是赞叹他的那张脸,又或许,是在赞叹长着那张脸还能画出那些画。我懒得分辨。反正无论是哪个方面,我都取代不了。”你看他现在生意那么好,换我的话不太好啦。“我朝覃荔摇摇头,含蓄拒绝过去。”没事没事,你知道的啦,那家伙天生一副好皮相。小女生都喜欢黏着他。他每次来画都是这么热闹的。上几次也是,几乎就没停过。“覃荔说,”所以没关系啦,你去顶替他,说不定他现在都想休息一下呢~“”啊?几乎没停过啊?“我做出一个吃惊的表情,不留痕迹转移了话题。”那岂不是很累?这样画法,手都要断了吧?!“”哈哈是呢。很累的,不过他也算是乐在其中吧。毕竟这也算是自己喜欢的事情嘛。“我”嗯嗯“地附和过去。”是啊,反正是喜欢就好了。我也蛮弃欢卖东西的。“我指指桌面上的自制周边。口不对心”不画画也没关系的。" “但……”覃荔似乎还是有些自责。“这些都是上次我们漫画展的时候卖剩的东西了,所以不会太好卖。而且扣除成本之后,多余的钱是要用来做社团活动费用的……卖这个没有什么钱拿的,不像画画,赚的钱可以基本归自己。”没关系的啦,别老是钱钱钱嘛,我主要就是过来玩的啊,本来也没想要赚钱啊。开心就好了。“”你觉得开心吗?“”嗯。“我扯出一丝笑,。”开心啊。“哈。那就好……”覃荔信以为真,碰巧身边有人找她画画,她转头应了一声,朝我挥挥手:“那你继续吧,收档之后一起吃饭!”“好。”我点头。看她的背影一点点淹没进人群。然后我掏出手机,按下郑启脉新回复的短信。“玩得开心吗?”我愣愣地看着手机上这个和覃荔一样的问题。——究竟怎样才算是开心?说实在的,我确实没觉得自己“不开心”。如果没觉得不开心,是不是就可以算是开心了呢?但是我也没觉得自己有多“开心”啊。‘如果感觉不到开心的活。那么,是不是也可以算是不开心呢?我被自己脑海里的无聊辩证搅得晕晕乎乎。一团乱麻里,真正能识别的,无非只有那种感觉。那种,“我到底在做什么”的感觉。回复框的光标在眼前跳动着。我盯着自己所回复的“开心。”看了片刻,按下发送。一次又一次地,我到底在做什么? 03 不清楚具体的收档时间。但时间过了 5 点,淘街的热闹也一点点沉寂下来。摊主们停止了卖力吆喝,行人们路过时也不再会驻足停留。不远处小区的饭菜香味隐隐约约漫进黄昏。夕阳将街道两边的灌木、建筑、垃圾拖出长而淡的影子。而与这柔软萧瑟的氛围相对比的,是两百米外的食街,它在数小时前还只是静默的存在,却在此时变得仿佛一条点燃了的引线,大大小小的烧烤摊相继出动。大排档打亮了店口的霓虹灯,廉价却鲜艳的胶凳沿着摆了一路。烤鱿鱼、炸豆腐、鸡蛋饼,油烟的声响混合着食物的香味,将夜幕撑出嚣张肆意的脸。同样热闹的还有眼下的饭桌。一天的劳累下来,总要吃点好的稿劳一下,加上临时又来了几个“懒得去卖东西但是愿意聚餐”的朋友,点的菜摆了一桌子,甚至还有人叫了啤酒。餐馆厨房的炒菜声,桌上人们的高谈阔沦,身旁伙计的传话声,空气被催化得越发亮堂和燥热起来。但这氛围并不能影响我。手机在饭桌底下惨惨地亮着,我垂着头,一心一意地,在四下的嘈杂里按着短信。“我和朋友在外面吃饭,今天晚上可能要晚点上线。”短信发送给齐要。三分钟后收到对方的一个“哦”。虽只是一个字的回复,但相比之前那些隔半个小时才回或是干脆不回而言,这次也算超过了我的预期——我压根没指望齐要能回些什么。会发短信给他,原因就和之前医院排队等位时如出一辙,无非是不想自己在人群中一脸呆相地傻坐着而已。从和覃荔一班人坐上同张饭桌的第一分钟起,我就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答应下“一起吃饭”的提议。那些自他们嘴中蹦出,并被佐以极大热情的“漫画展”、“同人本”、’周边制作“或是”动画新番“的话题。‘于我而言,都只像是隔河打量的迷茫。我不排斥动漫,却也未曾为之狂热。常识性的东西,或许还能和人说上两三个回合,但面对眼下的高段位,就只有闭嘴聆听的份儿。置身于这样一片热络却又与我格格不入的氛围里,除了用手机逃避,我也找不到别的办法。发给齐要的短信只是小儿科,为了消磨时间,我甚至不惜用手机为郑启脉写了一篇《今日淘街叙事》,从描述天气到介绍人物,从摆档内容到对话记录,结构完整得只需在结尾加一个”今天真是难忘的一天!“便可直接选送《小学生作文大全》。后遗症便是导致发送时被系统提示字数过多,不得不重退回编辑页面做删字处理,麻烦是麻烦了点,但总比对着没兴趣的话题陪笑点头的好——毕竟我不是程敛,自然也就不具备他那将一张冷脸摆到让周遭大众都习惯成自然的勇气。眼角的余光扫向程敛。他坐在我的斜对面,在周遭的一片高谈阔论里,默默地喝着手中的茶。灯泡在头顶亮着简陋的光,这光落在他一贯面无表情的脸上,五官里的冷意也似乎被这暖黄色柔化得温和起来。又或许并不只是灯光的效果?时值覃荔开辟了新话题,似乎是关于”筹备参加漫画展“的一些事宜,我听得懵懵懂懂,却看得清清楚楚——清清楚楚的程敛的眼神,那是与我不同的,真正感兴致和欣赏的眼神。我突然想起下午的时候,程敛对我所说的那句”还以为你是那种女的“。虽然直到现在也没机会问清楚究竟”那种女的“指的是什么,但按着当时他语气所流露出的不屑,显然,覃荔是没有被归类进去的吧。像这样冷漠而高傲的人,会和一个女生熟到可以被随便拍打脑袋的地步,真的,只是出于”高中三年是同班同学“这么简单的原因?我一边发送着给郑启脉短信,一边胡思乱想。冷不防手机被人一个猛力抽到空中——”什……什么?“错愕地抬起头,我看向眼前覃荔的脸。”你在干吗啊?从刚才就一直低着头对着手机,也不吃饭——" 覃荔晃动着手机,似乎有点儿不满地朝我看过来,“这么忙啊?”“没,没有啊。”我条件反射地否认过去,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心虚什么。“那是菜不对胃口?”“没有不对,挺好吃的。”“那你多吃点嘛,我请客啦,你不要客气啊~”覃荔一边说,夹了一大筷子的肉丝放进我碗里,“喏。这个京酱肉丝我们每次来都点的,招牌菜。你试一下一很好吃的!”“嗯嗯。谢谢……”我有些尴尬地捧着碗接过。这尴尬既出于我本身的不自然,也源于覃荔的自然。类似同性间互相夹菜的亲密举动,我向来不太习惯。但覃荔却做得不叫人排斥,在她身上,似乎带着一种纯度极高的自然感,那些被一般人做出来会感觉刻意的举动,换成是她,就会让人觉得是“自然而然”。她拥有这样直爽的魅力。或许也正是如此,才能和程敛那种人相处得如此和谐吧……我嚼着肉丝想,尽管并不觉得美味,却还是朝覃荔比出“好吃”的大拇指——像我这样虚伪的人,我想,大概永远也没办法和程敛自然相处了。“好吃吧好吃吧?”覃荔似乎很开心我所给予的肯定。适逢手机传来短信的震动,她于是一边笑一边将手机递还给我。“真是有够忙的,你一定是有男朋友的吧~”接过手机,我“嗯”一声算是承认。“哈哈,果然,看你一直对着手机看得不停我就猜你肯定有~”覃荔眯着眼睛,上翘的尾音流露出一丝羡慕。“真好啊~”——对着手机看得不停是因为我觉得无聊。而我真正花大时间聊的对象,并不是我的男朋友却是一个暗恋着你的人——诸如此类的话,当然是说不出口的,“呵呵”地傻笑了几声,“那你呢,有男朋友?”我反问过去。吃饭吃到现在,我终于第一次提起了聊天的劲头——准确一点说,是八卦的劲头。“没有啊一孤家寡人一个~”覃荔夸张地叹一口气。“哈。那快点找一个就好了嘛。”“找不到。” “呵呵……”我眼角扫过程敛,一半玩笑,一半认真,“你想找的话,说不定也不难啦”“想找也找不到。”覃荔回答得很快,压根没留意我话里的暗示。“这么肯定……你找过了吗——”话未说完,便被对方一句“找过了,找不到”截断。覃荔一脸疲倦地朝我挥挥手,显然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呐。”她看向我,“下个星期我们还会过来摆档的。你要不要再来?”“再来?嗯……这个……”我踌躇着,不知道是该拒绝还是答应。下意识低下头看手机。先前郑启脉间复的短信跳进屏幕——“今天化疗化得很辛苦,不过还好有你写了那么多有意思的事情给我。很有趣,谢谢。”是这样的句子。我抿着嘴朝那个简陋的笑容注视了两秒钟,抬起头朝覃荔点点头。“嗯……来吧。”“好啊~那下次再叫你咯。”覃荔看起来颇惊喜。“我还以为你会觉得无聊不肯来了呢~”“怎么会呢。”我说。“蛮有意义啊~”蛮有意义。至少我收到了,对我而言蛮有意义的短信。因为这条短信,那些困惑于大脑的“自己究竟在做什么”,才似乎……终于有了一点存在的意义。 第九章 CHAPTER 09 我佩服她。羡慕她。甚至有些崇拜她。但沉淀在这些看似明亮而正面的情感源头的,我自己清楚——那是足以凌驾一切的挫败和无力。 01 要真正去了解一个人,需要时间。在连续参加了几次淘街活动后,我与覃荔的相处,已经将近一个月了。一个月的时间,能将两个人变成合拍的死党,却不足以让我真正地了解覃荔。不同班是原因之一;对方总是很忙是原因之二;而最关键的原因之一,是她似乎并不希望被别人了解。女生之间的友谊,真正建立其实源于彼此想法的分享。但认识的这一个月来,我与覃荔之间,从未试过真正意义上的谈心。她愿意带我走进她的圈子,也愿意朝我展现她的笑容,却从未与我真正分享过她的内心——这个世界确实是有这样一些人,他们能轻易地和你成为朋友,也能随随便便就和你聊上两三个小时,然而对谈的内容却永远只如啤洒里浮现的泡沫,它厚得足够溢出杯口,抿进嘴却不过一口空虚的气。在和覃荔交往的这一个月里,我吞咽了一肚子的空气,却始终没能尝到泡沫下酒精的滋味。她的过去。她的经历。她很多时候的想法。我全部一无所知,或许是因为覃荔并未真正地将我视作贴心。又或许,是我自己也无法发自内心地,和她成为朋友。——强势。清醒。热情。坚定。——明确的目标。和实现这些日标的才华。她是携带着这般闪亮关键词出场的人。这样的人,当然能被郑启脉喜欢。这样的人,当然能和程敛打成一片。这样的人。一定也没空觉得无聊空虚,没空在内心里纠结着“自己究竟在做什么”的命题。我佩服她。羡慕她。甚至有些崇拜她。但沉淀在这些看似明亮而正面的情感源头的,我自己清楚——那是足以凌驾一切的挫败和无力。比起和她做朋友,我更希望的是。能够成为像她这样的人。 可是又要怎么做?“希望自己能够如何如何”,诸如此类的话。本质上就和那些虚无的大道理一样。人人都能气壮山河地列举个六七八条,但真正放进现实生活,便大多只能剩下一脸的茫然无措。要如何努力?要用什么方法去努力?又要朝怎样的目标去努力?“如果是像打网游一样,就简单多了。”我移动着鼠标自言自语。屏幕上的持棍小人,正随我的操作不断施放出闪电球的魔法。随着身边怪物一只只减少,小人的身体也冒出万丈金光,级到二十六级“LEVEL UP”的字样跃上屏幕。以二十五级的身份练了数天,终于在今天升级到二十六级。虽然距离最终强者的七十级还早得很,但并不妨碍我在此刻体会上一把成功的充实和快乐。或许这就是网络游戏最大的魅力,在这个人工制造的世界里,无论是日标,还是实现目标的途径,都像是已被剔壳去皮的花生,被实实在在摆在了面前。只要肯伸手去拿,就总能品尝到果仁的甘美。当然甘美来得容易,也去得容易。在我的人物被同一只怪连续咬死了三次之后,原本因为升级而带来的快感,也在此刻沉淀成了不爽。因为选的是高攻击低防御的“魔法师”职业,所以一旦遇到高攻击高速度的怪,就很容易陷人危机——如果对方还拥有杭魔法属性的话,那基本上就只有被秒杀的份了。终于在屏幕第五次弹出“你已经死亡”的提示框后,我气急败坏按亮手机,打算电话齐要让他快点上线——齐要练的是防御型的战士,皮糙肉厚,最适合在战斗里为魔法师做肉盾挡刀。手机按进电话簿,想起对方三天前的说辞,我悻悻然地放下电话。“要考试了,我要戒一段时间‘魔兽’,复习复习免得挂科。”三天前,齐要对我这么说。“好。”我说。虽然也想追问一下“那要戒到什么时候?”,却又不愿对方认为我是“等不及”,最终还是将问题埋进了心里。和齐要交往这半年来,想说的话其实不少,但它们大多都在开头的前一刻就被我闷了回去。我不清楚自己究竟是在什么时候,出于什么契机才养出这该死的习惯,但既然已成习惯,也就没有追究的必要。大部分时间里,我与齐要之间的话题都只是围绕着游戏——会演变成这样的状况,除了齐要本身的原因,或许也要归结于我自身罹患的失语症。我什么都没有问齐要。我什么都没有问齐要,即使在看到那些桃红色的字后。“你怎么上来了?”按着聊天模式的不同,游戏里出现的字也被标以不同的颜色作区分。譬如暗绿色是公共聊天,明黄色是团体内部聊天,纯白色是宜传公告。而桃红色,则是“好友间的悄悄话”。在我登录了齐要的号,打算用他的战士为自己报一箭之仇时,这条桃红色的信息便从聊天栏滚动进我的眼睛。“不是要考试复习吗?”紧跟着的第二条信息。发送者是“铁人 23 号”。似曾相识的名字。我眨一眨眼,片刻后反应过来。——是王倾悦。虽然有过一面之缘,但我对此人的印象并不好,如果不是她接下来的第三条发言,我压根不会去理会这个女人。“对了,那个事你考虑得怎么样了?”第三条的发言。感觉到大脑里某条神经的微颤。移着鼠标的右手停顿了一下,两秒后我将它和左手一起移上键盘。“考虑什么?”在交谈模式里选择了“悄悄话”,我回复过去。“就上次我问你的事情啊。”“……什么事?”键盘的敲击声传进耳中——在这之后,每每当我回想起当时,除了那种介乎于好奇、兴奋、害怕之间的微妙心情外,记忆里就只剩下这一串噼里啪啦啦的声响。短促,简洁,响亮。仿佛闪电过后,地平线炸开的一记被预知的雷。“你他妈装傻啊??!跟我交往的事啊,前两天问你不是说考虑考虑吗。”从桃红色炸开的关键词是:交往、前两天、考虑考虑。 02 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发这么大的火。时间过了 5 月,空气里憋屈了数月的春潮终于褪了痕迹。春末夏初的季节,世界仿佛一块崭新的调色碟。颜料落在上面,调开大片不染杂质的原色。天空是纯正的蓝、云朵是干净的白、叶子是滴水的绿。所以说天气能决定人的心情确实是真理,有这样清爽的大环境做背景,连街道上行色匆匆的路人,也似乎全被衬托出了开朗的脸。所以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发这么大的火。“有张能看的脸就了不起了??”我听见自己的叫嚷。夹杂进站起时耳边扯出的风响。置于大腿的画板随动作滑落下地,我也懒得理会,只一心一惫地盯着眼前的程敛,“我惹你什么了到底?凭什么老是动不动就瞧不起别人?!!”“干吗啊——”身旁的好友对于我突发的怒火很是不解,一个劲地扯着我的衣角相劝,“一点小事不用发那么大脾气吧……”一点小事。嗯。确实就是一点小事。即使是眼下这个完全无法冷却的我,也不得不承认这点。 事件回放到两个小时前。因为专业课上要练习景物速写,所以授课的地点也就改至了校外,内容是在附近的公园或街道挑一处景色,并于课后交出三张相关的画稿。我和好友选择了去公园里画湖,一来觉得湖好画,二来环境也相对舒服。不巧的是程敛同学似乎抱持了和我们一样的想法,就这么坐在一起画了将近半个小时,在自身无聊和眼前美景的刺激下,一时就又犯了浑,冒出“试试和程敛聊天”的念头。完全可以用“自作自受”、“活该倒霉”定义的起因。但当时的我并没有想太多。尽管先前也曾因类似的事情吃过一次瘪,但有了数次的淘街合作经验,再加上覃荔这样一个共同的朋友。按着一般定义而言,我和程敛之问即便称不上朋友,也可以算是同伴吧。那么,以同伴的身份聊聊彼此间的共同朋友,以便套出些八卦满足某个躺在病床上的寂寞少年的这种事,也是……很有意义的吧?人的心态就是这么奇怪。很多自己做起来会心虚的事情,一旦将目的设置成“为了别人”,就会莫名变得充满底气起来——所以,哪怕是问出了“你在画什么?”这类摆明就是在没话找话的白痴问题,我也能撑出一副理直气壮的表情。“湖。”程敛头也不抬。态度虽然恶劣,但至少算是给了答案。八卦之心受到鼓舞,我于是再接再厉,赞叹了一句“画得好好~”。这话显然得用上一定程度的演技才说得出口。程敛虽然是电脑绘图的高手,但说到现实里纸笔的运用,其实也就是个七十来分的水准。但对于活在及格线上的我来说,这马屁拍得也不算夸张。“哎……你是不是以前学过画画的?”我问,一心想将话题推至“过去”的范畴。然后我就对上了程敛的视线。确切地说,是他朝我看了过来。他的眼晴像是浸在冰水里的棋子,黑得发亮的同时却毫无生气。“你是不是很无聊?”“啊?” “我问你是不是觉得很无聊?”程敛重复了一次,目光从我的脸转回画纸,“虽然我不明白你到底为什么要去淘街,不过如果还想继续去的话,不如多花点时间练习画画吧。”“……我练不练关你什么事?”“只是有点奇怪罢了。”程敛眯起眼睛,伸出手中的铅笔测量眼前景色的比例,“……你真的觉得好玩?”“……我觉得不觉得好玩关你什么事?”“嗯。是不关我的事。我只是不喜欢看别人勉强自己。”“……勉强自己?我勉强自己又关你什么事?”“‘关你什么事’的造句比赛么?”程敛扯起一边嘴角,“继续?”埋于地底的引线,在对话间被一点点拉扯出了地面。然后,点燃。“有张能看的脸就了不起?!”!“我惹你什么了到底?凭什么老是动不动就瞧不起别人?!!”“你管我到底好不好玩!你管我到底有没有勉强自己!你是我的谁啊!?凭什么来多这个嘴??”我捏紧双手,却始终没有办法冷静下来。身体像是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所控制,它控制了我的嘴、我的腿、我的表情,连带着我的音,乃至之后。我只能辨认出耳边越发高亢的声音,却已不知道这声音究竟在表达着什么。或许对当时的我而言,话语的形成已不再是为了表达什么,传递什么。而仅仅只是为了发泄。只是为了发泄。内心里那个被自己埋放了将近两天的秘密,就像是一堆酝酿已久的燃料,在引线燃烧到尽头的时候,终于得以爆炸开一片滔滔火海。一片火海里,我所看见的,并不是程敛的脸。而是……两天前那句桃红色的“你到底考虑得怎么样了?”。以及。之后持着相同颜色出现的“再让我考虑一下。”。—我所给出的回复。 03 为了什么而难过?为了什么而生气?为了什么而不甘?眼前是一整片黑压压的森林。云把月亮遮得只剩模糊的暗,地面的沼泽咕嘟咕嘟地冒着泡,灰败的树干枝桠层层叠叠,在丝丝缕缕的瘴气里伸展出腐朽的姿态。整个场景阴森一如它在游戏里被给予的名字,“黯夜之森”。不过景色阴森是一回事,隐藏在其中的怪物却丝毫不见恐怖。大多都只是等级一或二的低级喽啰,存在意义只是为了让新手快速升级。我机械地按着鼠标,看着屏幕上的小人一刀刀斩杀着某只怪物。人物是刚刚新建好的战士,自两天前的“桃红字事件”之后,我就再没有使用过自己原本的魔法师。那个魔法师,满身穿的几乎全是齐要所送的高级装备,所以即使只有二十六级,也足够发挥媲美三十级的能力。这跨越了四级的能力曾让我很是欢喜,认为它就像是一件信物,见证了我与齐要的交往—也正是因为如此,现在的我,连一眼都不愿再看到它。屏幕的小人依旧在奋勇地搏斗,小刀“嚓嚓”的刺击声,让习惯魔法制敌的我有些陌生,却多少带出些发泄的意味。从头开始孑然一身的状况固然凄惨,但在这种新手练级的地方,至少不用担心会撞上齐要——无论是齐要本人还是他所操纵的人物,在我想清楚之前,我都不愿意碰见。我不想看见他。不想联络他。不想听见他的声音。在我想清楚之前。但我不清楚,自己所要想清楚的……究竟是什么? 网络游戏的一大特点,便是等级越低的人物,升级相对越快。在森林里杀了个把怪我的小人便已飞升至三级,足以大胆前往另一个地图——“南方平原”。那里的感觉与“黯夜之森”可谓全然相反,放眼望去,满目皆是一片天高草绿的开阔景象。我就是在这景象里,认识了齐要。当时我刚进人游戏没多久,操作不熟练的关系,一连引了好几只怪来围攻自己,眼看着 HP 的血槽就要清空,被附近同样正在单练的齐要出手相救。不但帮我打跑了怪物,还送了好几个血瓶(用于 HP 增长)替我疗伤,面对这样一个古道热肠的大侠,我白然要加入他所建立的公会以示感激,并在之后的几次合作里,挖掘出彼此间“你也住在 xx 市?”的缘分和“不如出来见个面?”的默契。作好了见光死的心理准备。却并没有迎来相应的冲击。之后的发展就像所有白烂的言情剧一样毫无新意——他开始给我发短信,他开始给我打电话。他开始送我高级装备。他开始在游戏里叫我“老婆”。而同样毫无新意的是,我全都没有拒绝。就这么开始了。我将这个过程在脑海里播放了一次又一次,恨不得拿着放大镜去细细研究,一心只想弄明白,到底是由哪个步骤生出“就这么开始了”的结果——是因为他救了当时被怪围攻的我?是因为他送了我补 HP 的血瓶?是因为他和我见了面并且没有见光死?还是因为他送了我一堆的高级装备?我掰着手指一条条地去数,每一根竖立起来的手指,都让我觉得滑稽。但更滑稽的,还是眼下努力为当初在一起罗列理由的,这样的一个自己吧?简直滑稽得让人想哭。为什么我们会在一起?又为什么,我们会说出“考虑考虑”? 我搞不懂。我什么都搞不懂。对于齐要,我想自己的确是喜欢着的。在看到那一行桃红色的字的瞬间,我也确实感受到了极深的愤怒。所以……为什么呢。为什么不直接表露身份?为什么不把那女人骂一顿?为什么要以齐要的身份说出“再考虑看看”?又为什么……直到两天后的现在,都没有找齐要问清楚这件事情?将手机拿在手里掂了掂,我按进通话记录,和齐要最后一次的通话,是一个星期前。他对我说要准备复习考试,游戏暂时不玩。我说“好”。然后我们挂了机,彼此再没有打给对方。越来越少的说话。越来越少的沟通。越来越少的质问。越来越少的辩解。那杯存在于心间的热牛奶,是怎样在相处里放凉了,是怎样在吵架里变酸了,又是怎样在时间里,最终蒸发了呢?我不知道。对着手机我犹豫了很久,终于决定拨进齐要的号码问清楚。但传进耳中的,却只有一声声“你所拨打的用户暂时未能接通”的冰凉。这不是我第一次自齐要的手机里听到这句话,但我想,这应该是最后一次就像骆驼身上最后的一根稻草,就像杯子里面最后的一滴牛奶,就像,我与齐要之间最后的一条短信。“我们分手吧。”我将短信按下发送。将号码设成“屏蔽”。将游戏拖进回收站。最后将 QQ 拉进黑名单。我有条不紊地完成着这些步骤,用空白得毫无涟漪的大脑,照着最直接最古老的方式,将一个人切割出了自己的生命。我不知道齐要什么时候会看到这条短信,也不知道他在看到后会是怎样的心情——如释重负?不知所措?感觉遗憾?还是心如止水?我不知道。我甚至连自己的心情也不知道。我就像是个被输人了程序的机器人,完成了程序里将近所有的指令,终于在最后一条上卡住了动作。指令的最后一条是。“哭”。为了什么而难过?为了什么而生气?为了什么而不甘?会觉得难过觉得生气觉得不甘,并不全部源于面对表白说出“考虑考虑”的齐要。更多的,是这个和他给出相同回答的自己。是这个明明想哭,却一滴眼泪也没有办法流出来的自己。 第十章 CHAPTFR 10 那些存在于我与齐要之间,曾被我以粗糙的心态揉皱的美好而明亮的记忆。此刻就像是从地底被挖掘出的温泉,它徐徐流过被放大了的丑恶和坚硬,最终,在我的脸颊延下一丝温热的触感。 01 我做了一个梦。梦里的我浸泡在一片海里。身下并没有可供依撑的物体,但冥冥中似乎有一种力量,仿佛一个透明的泳圈,将我稳稳当当托上海面,海风拂过脸颊,带着特有的清澈的咸腥。我惬意地眯眼望过去,太阳的光暖暖地落上海面,整片海看起来仿佛一块巨大的蓝色玻璃,而在这片宁静的蓝上,有些什么正在漂浮,它们随阳光照射而反出一团团的白光,像是镶嵌于水面的钻石。是什么呢?我伸长脖子想去探寻清楚。世界在动作间颠倒了视野。原本平视的海面就在此刻变成为俯瞰。我俯瞰下去,终于看清楚那些一闪一闪于海面发着自光的所在。……是漂流瓶:那些漂流瓶,大大小小造型迥异,半沉半浮地在海面上漂流着。透明的瓶身里,有的被塞进了信卷。有的被放进了礼物。有的一团漆黑看不清究竟。还有的,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瓶子里,什么都没有。某种异常深刻的悲伤涌进来。大海像淌完的泪,在瞬间干枯成为巨大的坑。沉浮于上的那些瓶子七零八落地掉下来。碰撞的过程里带出丁零的声响。这声响越来越大,越来越清晰,终于从梦境刺透进了现实。“喂?”我惺松着睡眼,接过床头柜上正响个不停的手机。“你还在睡觉呀?快 9 点啦!”电话那头已被熟悉的女声,开朗得就像是窗帘的缝隙透出的晨光。星期六的清晨。单方面向齐要提出分手的第四天。我收到了覃荔的来电。“今天我们去淘街,你真的不来么?”“嗯。不去了……”我直截了当拒绝过去。这话两天前我就已对她说过一次。搞不懂何必还要再来自讨没趣。 “嗯……过完下个星期就要准备放假了,学校放假的时候淘街那边就不少开了,下次要再去可能就要等两个月后了哦。”覃荔在电话那边朝我解释。“……我昨天有个朋友说她多一块手写板和电脑可以带过去,你如果要来的话就可以用啦,你之前每次来都是帮我们卖东西,有点过意不去呢。”“……算了啦。我真的不去了。”“这样啊·……”“嗯。等放完假再说吧。”“嗯嗯,那好吧……”顿了顿,像是突然想起什么,“哦对了,我的社团放假会去参加漫画展,你要不要一起?”“漫画展?”“是啊,基本上每年暑假我们都有参加哦。很有趣哦,比淘街还有趣呢。”“嗯……大概去不了了,”我抿了抿嘴。“啊。为什么啊?”“为什么啊……”我喃喃着。从和齐要分手的那一天开始,这个词就阴魂不散地存在于我的脑了里。像是一块巨大的溃疡,轻微刺激也能激起神经剧烈的反弹。为于么?因为我不想再看到程敛的那张臭脸。因为我压根就不喜欢卖那些无聊的周边。因为我就算有了手写板和笔记本也没有办法画出好看的画。因为我会接近你不过是因为我答应了郑启脉给他八卦你的消息。而郑启脉—郑启脉。我已经有将近一个多星期没有和他联系了。若要深人追究,或许这又能成为一个连环出一系列“为什么”的命题。但我对此丝毫提不起兴趣。事实上我对什么都丧失了兴趣——包括覃荔口中的那个所谓的漫画展的邀约。“不为什么……就是人有点懒。”我回答。对面传来一声困惑的“哈?”。“嗯,总之到时候再说吧……”我随口敷衍着。挂下电话,将半边脸埋进枕头里想重新睡去。翻来覆去几个回合,最后还是无奈地爬下了床。睡不着。和齐要分手后,我的睡眠质量变得越来越差。不是难于人睡就是容易惊醒,又或是像今天那样,做一些莫名其妙的梦。睡眠不足的直接后果,就是让我和我而前的整个世界,都仿佛变成为一捆泡了水的稻草。满心满眼只剩下大片湿淋淋的烦乱的厌倦。事件里唯一的安慰,或许就只有好友的那句“你看起来瘦了不少”。而她在说完这句话后,更是一脸喜庆地朝我举出了和齐要分手的第二个好处,“以后总算不用听你那些无聊的抱怨啦!”说完不忘叉起一大块红烧肉以示庆祝。“嗯。想听也听不到了。”我笑笑。“得了得了,少摆这种女主角式的惨白微笑。就算摆也麻烦你别在学校饭堂这种地方摆好吧!”好友伸出手指在我脸上戳一记。“我反正已经作好准备看你两天后又和他白头到老的了!”我“呵呵”了两声,不想多说。好友的态度如此随便其实也是正常——除了和齐要分手这一事实之外,我并没有告诉她更多的细节。人的心态有时候就是这样奇怪。他们大多不会介意朝众人展示自家玉器的瑕疵,却未必会吐露这玉器之后摔碎的经过。这其实也不难理解,毕竟瑕疵再如何不堪,也只是验证了“自己倒霉”;一旦摔碎,这不堪就变成了自己的责任,变成了……自己的不堪。所以我没有告诉她王倾悦的存在,没有告诉她桃红字的事件,没有告诉她我早已把齐要的号码拉黑屏蔽。我唯一的倾诉,就只有“我发了一条短信给齐要说分手”而已。无论怎么看也不过是个笑话——还不如“减肥成功”更值得叫人关注。“你真的瘦不少啊”好友重复了一遍之前的说辞,语气颇有些羡慕。“嗯,可能是最近睡得不太好。”“啊?为什么啊?因为和齐要分乎?” “……不知道。”我摇摇头。我是真的不知道。对于齐要的背叛,我固然难受过也愤怒过,但之后下定决心斩断关系,却也并没有多么的不舍——至少我自己是这样觉得的。所以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没办法熟睡。为什么会在半夜突然惊醒地去查看手机。为什么会在打亮手机的时候,希望可以看到一条由陌生号码发过来的“老婆你干吗呢?”的短信。又是这该死的“为什么”。但更该死的,是我没办法彻底地抛下这个念头。我干净利落地屏蔽了齐要的手机号码,却又在同时,拖泥带水地想好了在接到某个陌生来电时所需要的口吻。我将灵魂的一小部分塞进内心的某个角落,让她勤奋如待命女主角般地练习着“你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或是“祝你们幸福啊。”的尖酸台词,只为了迎接某通持着熟悉声音的陌生来电。但是没有。陌生号码的来电,陌生号码的短信,或是校门口的等候。全部没有。这也是正常,齐要是那么忙的一个人。忙着游戏、忙着上学、忙着“考虑考虑”。一条“我们分手吧”的短信或是无法打通的电话,又算得了什么呢?他的心已经那么满了,溢出去的那些自然不需在意——或许反而更要觉得轻松。他不需要我,比起我不需要他,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个世界上,没有谁离开了谁,是活不下去的。”我们总是习惯着用这样的话来自我释怀。但有的时候,真正难以令我们释怀的,却也正是因为……这样的一句话吧。 02 收到郑启脉发来的短信是两天后,当时的我正愁眉苦脸地画着素描。会用上愁眉苦脸这样的定语,不外乎是因为:一,我讨厌素描;二,我讨厌程敛。自从上次的“湖边怒吼事件”后,那张叫女生趋之若鹜的脸孔,也就彻底在我眼里沦为洪水猛兽,不要说上学路上的偶尔撞到,哪怕平时一个不小心的目光对视也叫我避之不及。只恨不得在自己身边的十米范围贴上“程敛禁入”的封印。但世事有时就是这么有趣,同样是不想见到的人,亲密如前男友可以做到彻底地蒸发,反而像是同班同学这类浅薄的关系,倒是剪不断理还乱。不得不在每周一度的素描课上,被迫并排地坐在一起。我别别扭扭定着脖子,努力将视线包括余光收拢上眼前要描绘的物体。那是一个造型古怪的花樽——从先前的描绘圆锥体到眼下的花樽,我不清楚这是不是代表着某种进步,但至少我没觉得自己有什么进步。稿纸上的草图,与其说是花樽,倒更接近于我先前梦里,那典隐现在海面上的漂流瓶。那些漂流瓶。至那个梦之后,它们就开始频频在我的脑海中央浮现。我的记性并不算好,很多梦境——哪怕是极吓人的噩梦,两二天后也都能忘得七七八八唯独这个梦,像是书里被书签定格的页数,偶尔的随手一翻,便是满眼当时的景象。那片蓝如宝石的大海、那些装着信件、礼物、祝福的漂流瓶还有……那个什么都没有的漂流瓶。可以漂到哪里去呢?什么都没有的漂流瓶。手机在裤袋里震动起来,我掏出来看。郑启脉的短信只有一句话:“在上课吗?”我盯着这条短信。和短信上方发件人的姓名,颇有些意外。从要到郑启脉手机的那一天起,对方主动发给我的短信。想来不会超过三条。和齐要分手后,随着心态的疲软,我和郑启脉也几乎失了联络——帮他八卦覃荔这种事情于我,本来就是用于填补心中空洞的膏药,但随着眼下洞口的越裂越大,这块膏药也就跟着落人虚无。我甚至都作好准备,要任由他如齐要般,销声匿迹于我的生命了。——又为什么会突然发来短信?“是啊。在上素描课。”我满腹狐疑回复过去。“哦。那就算了。”五秒钟后收到对方的回应。故作洒脱的口吻,反而越发激起我的好奇。“什么算了?到底什么事啊?怎么了?”一连打下三个问号。我按下发送,对方却像是突然消失般地。手机上一片静默。内心的好奇仿佛发酵的面团,被迟迟不回复的短信催化得越发膨胀起来。但碍于眼下的上课时间,我也不好直接电话过去,唯有重新将注意力集中回画板。纸上的花樽任我怎么改都只呈现出一派歪扭,自暴自弃下,我干脆在空白处画起了小人头。临摹的是之前覃荔的风格,在淘街的活动里看了那么多回,虽然表面上我一直装作不在意的样子,但内心里,对于覃荔那种随手就是一个造型的绘画功底。还是很有些羡慕的。但羡慕对提高画技显然没有丝毫帮助——看着眼前那几张出自自己手的、面部严重不对称的脸,我为我可悲的绘画细胞哀叹了一声,直接操起橡皮打算擦个干净。“哦——”程敛的声音在身旁传来,或许是擦画时的动作太大,他分出一点目光看过来,视线在稿纸上那几个尚未完全擦拭干净的公仔上停留了半秒,朝我抛下一句,“原来你有在练么?”习惯了两人间沉默的氛围,我被对方突如其来的发言吓了一跳,“……你看什么?”反应过来后便没好气地回答过去。“嗯?原来是不可以看的吗?”程敛一脸轻松,似乎完全不在意我的语气——有时候我真不晓得这人的怒点到底在哪里。他弯腰从地上拾起一本书,朝我晃一晃:“你的?”我“啊”了一声,才发现原木置于膝盖的那本《素描基础》的教科书,不知道何时掉到了地上。“……谢了。”接过书本,拿捏不准该摆出什么样的脸,我继续僵着一脸的面无表情,“下次我自己捡就好。”“哦你说的。敛点点头。”程“那以后我没帮你捡东西,你可别乱朝我叫。”“……谁会乱朝你叫啊。”“是啊,谁呢?”程敛抛下一句,向来冷漠的脸上浮出一层淡淡的似笑非笑。“……”我噎一噎,“什,什么啊。我就算朝你叫也是你先惹我的。”我惹你什么了?“”你……你说话难听!“”我实话实说而已。敛朝我看一眼“那天我有说错什么么?”“程,”……你又想吵架是不是?“我瞪过去,想用眼神给他一个警告,却被对方侧回去的半边脸挡了回来。”假期有个漫画展,我们会参加。大概就是 6 月底吧。“”我知道啊。覃荔跟我说过了。“”现在她们已经开始准备了。“”哦。“”覃荔好像蛮想你去的。“”哦……我去感觉也做不了什么吧。我又不像你和覃荔那样,画画画得这么好。你们去漫展也是租一个展位对吧?我去的话,最多也就是帮你们卖卖周边……跟在淘街一样啊,“我说。暗暗吃惊自己为什么会朝程敛说出这么多的话来,”……我去不去还不是一样,卖卖周边而已,你们找谁做都一样啦。“——像这样的话,我其实并没有打算说出来。程敛依旧全神贯注于自己的画稿,我说话时他压根没有投来半眼。可是为什么呢。尽管我无法看到他的表情,却可以清晰感觉到,那些在先前几分钟一度减弱的冰冷气息,此刻,又再一次地复苏了。”哦。也是。“他说,没有看我我朝着程敛的方向,不明白自己说错了什么。尴尬地动一动嘴。却不知道能说什么。对方那句简短的回应,像是为这段对话按上了一个冰冷的不可撬动的句号。但更冰冷的,却是之后的短信。”我的同房,死了。"短短的六个字。却足够我的手心渗出一层细密的冷汗那是在我先前的疑惑发送出去相隔了大半节课之后,郑启脉终于给出的回复。 03 现在想起来,和郑启脉的见面,除了最初父亲住院的那个晚上,似乎总是集中在白天。自然也包括了这一次。上午的课,一结束。我便从学校赶到了医院。夏日 12 点的阳光,瀑布般淋下来,将我的头顶和背部烧出热辣辣的不适,但它们渗人肌肤,却又恰到好处地中和了我内心里那股不可名状的惧意。正午不适合出门,却适合探病。夜晚看上去诡秘阴郁的第四医院的大楼,浸在刺眼的日光里,倒也显得明朗了一些——如果没有楼前那些印着黄黑条纹的围栏,和被它们围于中间,那一小抹未被清洗干净的褐色的渍的活。据说是自杀。“是今天清晨找到尸体的。具体几点不知道。昨天晚上我睡着之前他都还好好地躺着,可能是晚上溜出去的吧……”郑启脉说。“你过来的路上应该有看到现场吧。嗯,当场死亡。医生说他是跑到天台上跳的。天台啊,十五层。会死是肯定的,啊对,那上面是有围铁丝,不过好像被他给爬过去了……呵呵,我也没想到他还会有这样的力气。”这还是我第一次听郑启脉说这么多的话。或许是口气说得太多太快,他不得不深呼吸了一下,才终于放慢了语速。“人真的想死了,大概也没什么能拦得住吧……”他叹出一口气,朝我笑了笑“不好意思啊,特地害你过来。我本来就只是想和你在电话里聊两句的……这个事太突然了,感觉叫人很压抑,所以想找人说说话……一时间手机里也找不到别人……”“没什么没什么。”我急着岔过郑启脉的话,用力摇了摇头,“我明白的,有时候心情很郁闷的时候,是需要找个人聊聊,发泄一下的。”“嗯。呵呵。”疲惫的笑声。我将视线移到那张空荡荡的床上。曾在这上面躺过的那个大叔,我不知道他的长相,不知道他的年龄。不知道他究竟得了什么病。我对他一无所知,甚至需要郑启脉的提醒才意识到他的存在。但就是这样一个毫无存在感的人,却在消失之后,变得完全没有办法叫人忽略。“……那他的家人呢?知道这个事情了吗?”抬起头,我问。“不知道知不知道……”郑启脉说,顿一顿,“就算知道了,大概也觉得无所渭吧。”“……啊?”“嗯。我住院那么久,也就只看过他的家人来看过他两次。是一个女人。还有一个小孩。他们第一次来的时候,他跟我介绍过,说那是他的妻子和儿子。第二次来的时候,大概也就是前几天……他再跟我聊起来的时候,称呼就已经变成了前妻和儿子了。”“前妻……”郑启脉点点头。"所以……应该是离婚了吧。我也是那天聊了之后才对他的情况稍微有些了解的,一把年纪的,父母也早就死了。剩下的亲人就只有妻子和儿子偏偏得了那个什么病……嗯叫什么来着,那天听他说了一次不太记得,名字蛮复杂的。虽然不是绝症,但是治疗上要拖很久。搞得眼下工作没了,还平自增添了一大笔的花销。一个男人变成这个样子,对于一个家来说大概也没有价值了。 所以,呵——“郑启脉低笑了一声,”……离婚……其实也正常。“”……是因为离婚才自杀么?“”不知道。“郑启脉垂着眼睑。”但应该……肯定是有这个原因吧。比起疾病的折磨来说,变成别人眼里‘不被需要的人’,才使让人受不了吧。“——成为”不被需要的人“。我被这个句子震得打了一个激灵。那行桃红色的字,那条未有回复的分手短信,那些数天来我一直努力想要忘却的事件话语和想法,都在此刻,如同水底的河床,在河流干枯的瞬间露出它原本的粗糙与丑陋。下意识用力捏着自己的手,感觉到拇指指甲陷进食指时所带出的粗钝的痛感。”总觉得……好像能理解他。“我说。迎着郑启脉吃惊的眼神,说。仿佛可以听到内心传来的一声轻巧的”咔“,某个箱子就这样打开了缝隙。在我意识到自己究竟在说什么的时候,郑启脉已经从我的口中,听完了我和齐要分手的全部过程——这段经历是这样的荒诞不堪,我甚至连密友也羞于启齿,却在此刻,在一个尚未能称得上熟识的男生面前,以滴水不漏的手法、巨细无遗的口吻,将它描述了一遍。这样做究竟有什么意义?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自己这样做的目的。我希望,能够得到安慰。需要安慰。即使不是郑启脉也无所谓。在我的内心里,其实一直想能得到一个安慰。一个,能够让我重新喜欢上自己的安慰。我渴望安慰,却又在同时清醒地明了自己不配得到。所以我将这需求封锁进某个箱子,遗忘进意识的角落。直到眼下它再次被打开,我就在郑启脉而前变成了一个乞讨同情的可怜虫。但郑启脉并没有安慰我。在我矫揉造作地说完”有时候我觉得我对于齐要……还有很多人而言,其实根本就是可有可无“后,他并没有如我所冀盼的那般,回复以”你是很重要的“或是”对自己有点信心“之类狗血却多少能解一时之渴的台词来。他就只是看着我,然后问:”以前呢?“”……什么以前?“我眨眨眼睛回望过去。长期化疗的关系,郑启脉比上次见的时候更显消瘦,头顶的毛绒帽松垮垮盖下来,几乎遮住了大半个脸。”就是你们分手以前啊“他将帽子向上捋一把,原本被挡了大半的眉眼露出来,是一贯的温和清澈,是怎样的呢?”“”没怎样啊,不就是天天打游戏咯,话也没两句的……反正根本就不像是情侣……“”没有什么趣事吗。“郑启脉插进了话。我呆一呆:”趣事?“”趣事啊。快乐的事啊。让你感动的事啊。之类的。“郑启脉掰着手指,”……像这样的回忆吧。“”……多少也会有吧。“”那就可以了啊。启脉说。“郑”老想着之后那些不开心的事情,只会越来越不开心。有以前的美好回忆就可以了。“以前的美好回忆。我愣愣地看着郑启脉的脸,感觉什么自脑海的角落流动出来,它们影影绰绰,仿佛午夜行进的军队,终于随天色的明朗而一点点清晰出了身影。有一次齐要约我一起看电影。那时我们因为关系刚刚确定,所以在街上走的时候,也只是一前一后的生疏。偏偏那条街是出了名的传单街,走了不到三百米,两个人的手上就被塞满了传单。拿出来一对比,发现两人拿的几乎都一样,齐要说着”这样不环保“就牵了我的手,”这样,我们两个人就算被派传单,也只需要拿一人的份了。“然后他转过头来对我笑。笑容羞涩而温暖,像是融化了一整片初冬的太阳。有一次我们一起去外面吃饭,点果汁的时候我点了一杯”鲜榨柳橙汁“,因为一时疏忽,忘了叫服务员不要加冰,结果端上来的橙汁里几乎有三分之一的冰块。偏偏那天我来例假,不能喝太冷的东西。齐要于是把他自己的热奶茶换给了我,自己把那杯冰凉的柳橙汁喝完了——后来我才知道,他其实最讨厌喝酸味的东西。有一次我们在游戏里因为无聊的问题而大吵一架,冷战了三天后,我在放学的门口看见了他。那时已接近冬天,齐要却穿着短袖短裤。看到我的时候就一边叫着”好冷“一边抖抖索索地一个熊抱过来。我问为什么穿得那么少。得到的答案是一个牙齿颤的”冷战期间,不找点借口不敢抱你“。许多个”有一次"。公车行驶在回家的路上,我将头贴上车窗,出神地看着玻璃对面的街景。小店、行人、食肆、写字楼,它们随车厢的移动被模糊成一片五颜六色,但若是用力地睁大眼睛去看,却还是可以一一认出来——约会、牵手、接吻、吵架、和好。那些存在于我与齐要之间,曾被我以粗糙的心态揉皱的美好而明亮的记忆。此刻就像是从地底被挖掘出的温泉,它徐徐流过被放大了的丑恶和坚硬,最终,在我的脸颊延下一丝温热的触感。分手后的第一次流泪。不是因为和齐要之间冰冷的分手而是因为,彼此之间温暖的回忆。 第十一章 CHAPTER 11 她有我没有的干劲,她有我没有的目标,更重要的是,她拥有我没有的、实现这些目标的能力。所以那些于我只是“开什么玩笑?”的建议,放在她面前,就统统变得像是理所当然。 01 我又一次梦到了漂流瓶。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频频地梦到它。漂流瓶。那个什么都没有的漂流瓶。它和之前一样,空空如也地浮在海平面上,半透明的瓶身在海水与阳光的折射下,被镀上一层浅蓝色的光。梦里的我犹若一条被光所吸引的鱼,明知道瓶子里面一无所有,却依旧固执地游过去,想要探清光下的内容。瓶身上模糊倒映着的身影,随光线的变化一点点地清晰进我的眼。温和的表情,清澈的眼神,干净的五官,仿佛距离遥远却又似曾相识的笑容。——郑启脉的笑容。我被这张突如其来刺人视野的脸吓了一跳,心脏在瞬间砸出钝重的声响。睁眼瞥一眼床头的闹钟,显示的时间是下午 3 点半。“啊!该死!”我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随手扯过一件外出用 T 恤就往身上套。放假到现在不过一个礼拜,却足够我把自己的生物钟折腾得乱七八糟。我想这大概属于“假期综合征”的一种。所以即使不去刻意地改变,但只要放假,原本朝九晚十一的规律就是会以每天一个小时的速度自动向后拖延,延到眼下,就变成了“即使约在下午 3 点半,也能因为睡过头而迟到”的状况。下午 3 点半,是和覃荔约定好的“集合日”。集合地点位于覃荔社团里某个成员的家中。漫画展将近的关系,每个星期里总有两到三天,大家会专门约出来为漫展的事宜作筹备。譬如完善同人本的后期、制作要售卖的周边、准备展位要用的装饰、讨论一下当天的人员安排,又或是像我一样,纯粹过去充充人气和打打下手。是的,我终于还是决定了要参加漫展。倒不是因为对漫画突然有了兴致。而是—— 抬眼看向墙上的挂历,6 月 3 日是今天的日期。而在下面,相隔两行距离,是被我分别用马克笔圈出的数字:16 号和 27 号。6 月 27 号,漫展的第一天。而 6 月 16 号,是郑启脉做手术的日子。我是在那天医院之行的最后一秒,得知这个消息的。当时我已一脚踏出了病房的门口,听见身后的一声“哦对了”,还以为是有什么临时的交代,转过头却只看见郑启脉略显犹豫的脸。“我的手术时间定了,是 16 号。”他说,语气有些生硬,像是在做一件不太习惯的事情。我意识到这一点,有些暗暗地高兴——郑启脉是那种即使得病,也能朝外界挂上一张笑脸的人。这样的人,通常会怕麻烦别人而将所有都一力承担。我原本并没有指望能从郑启脉的口中获知手术的具体日期,但是,眼下他却主动告诉了我。是说明……我已成为他心中能够信任的人了吗?——可以这样认为吗?“16 号?好日子哎。”为了不辜负郑启脉的信任,我努力用上开朗的语气,“看这个日期就觉得会顺利呢!”‘呵呵。“”手术就是肿瘤切除对不对?“我看向郑启脉。他点点头。”啊!那做完是不是就可以出院了?“”嗯,要留院观察吧。应该还是要继续化疗一段时间。“郑启脉说。”这样啊……不过术后化疗,感觉会比术前化疗轻松些吧。至少心态什么的也好一点呀!“”呵呵。嗯。“”……嗯!我觉得到时可以出去玩了吧?说不定还可以很快打网篮球了!“开朗的按钮按得久了。我似乎真把这手术想成是盲肠切割术一般地简单乐观了,直到发现郑启脉黯淡下的眼神,才意识到自己好像说错了话。”呃……对了!说起来,那天覃荔跟我说她要去参加暑假的漫画展呢!“我反应迅速,及时拿出”覃荔“的话题来作亡羊补牢。”哦?什么时候?“郑启脉果然提起了一些兴趣。”嗯嗯。我想想……“我挠一挠头,”好像是说 27 号开始吧,一共三天咯,到 30 号。对了。你 16 号手术顺利的话,休养个几天说不定还可以赶上过来呢……哈哈!“”呵呵……如果可以去的话,我的确是还蛮想去的。“”嗯嗯!对呀,快点去漫展表白吧!暗恋没前途哎~~嘿嘿嘿~~“我没多想地开郑启脉玩笑,却在”嘿嘿嘿“的三段笑里莫名僵了僵嘴角,最后一个”嘿“字从空气里直直落下,短促尖锐得仿佛一声嘲笑。嘲笑的……是自己吗?大概是见我模样有些呆滞,郑启脉朝我挥一挥手,”你也一起去吗?“他跳过先前的那个无聊笑话,问。”啊?我?“我眨一眨眼,‘我……我去啊。当然去。’”几乎是条件反射般地,又一次撒了谎。既然撒了谎,那能做的也就只有让它成为事实。想起来,我与覃荔之间,从最初的相识到之后的淘街,乃至眼下的漫展,似乎都只是为了“圆谎”——为了圆一个谎,而不得不撒第二个谎。所以我说“我喜欢画漫画”,我说“卖东西很开心”,我说“暑假有点无聊,想想还是希望漫展能一起玩”,我说得理直气壮,因为我不得不说。就是这么简单。人手增多总是好事,帮不了忙至少也能添些热闹。所以对于我的加人,除了程敛惯常的冷脸外,其他人都表现得颇为欢迎。当然最开心的还是覃荔,或许她对于“约人去淘街画画,结果变成让对方去卖周边”的前科一直有些自责。得知我愿意参加漫展后,便立即一脸兴高采烈给出了“到时候你还可以自己设计一套周边来卖哦!”的建议。 “啥?”我有听没有懂“就是自己设计呀!譬如说你可以自己想 4 套 Q 版,然后画出来,然后上色,然后制作成周边呀。或者不上色也可以。关键是画得有趣有个性!你如果有想法的话,我们可以一起帮你做的,像是过塑成书签或者打印到信封上——喏。就像这样的!”覃荔在身边摸出一个信封的样本晃了晃,然后像是突然想起们什么似的,将它“啪”地拍进手心,“——哦对了!你也叮以去印 T 恤!不过这个成本有点贵,但是我认识人可以帮你拿到全城最低价!!哈哈!总之你做了什么出来,到时候都可以放在我们的展位上卖呀,你自己的周边卖出的钱就归你自己咯!哦不过要扣除成本哈哈!”覃荔说,表情兴奋义真诚。甚至还特意压低了声线,仿佛偷偷卖给了我一个天大的人情——只遗憾这人情我既没心情买,也没资本买“嗯嗯呵呵”地傻笑了一会儿,终于还是拒绝了过去。“你们这么忙就没必要添我一份了。我过来帮忙打打下手好了啦……”我说,浑身散发出“为人民服务”的圣洁光辉。“这样啊……”热血建议遭到这样的一桶冷水,覃荔显得有些困惑。这也是正常。她有我没有的干劲,她有我没有的目标,更重要的是,她拥有我没有的、实现这些目标的能力。所以那些于我只是“开什么玩笑?”的建议,放在她面前,就统统变得像是理所当然。参加淘街和漫展的活动,于我不过是为了“圆谎”。而于草荔,却是“圆梦”。我想,或许这就是我们之间,最大的区别。 02 一番盥洗梳妆后,走出家门时已是 3 点 20 分,距离约定的时间只差十分钟,所幸聚集地点并不算远,两站路的距离,步行则约莫二十分钟就可到达。途中需要横穿一个公园——或者说是街心花园比较适合。里面是鹅卵石铺成的蜿蜒小径,两边种满了高高低低的灌木丛与鲜花,中央还修建了喷水池,阳光盛大的天气里,偶尔就能在一片水雾飞扬里瞥见袖珍的彩虹。我很喜欢这个公园的感觉,所以明知会迟到,也还是宁愿选择步行——反正说到底不过就是个朋友间的聚会罢了,像我这样的跑龙套,估计迟到一个小时也不会有人放在心上。抱持着这样的想法,原本还有些急促的脚步,也就越发悠闲起来。仰头向上看,6 月的天空是真正的万里无云,蓝得仿佛倒扣上天的海面;我眯了眯眼,莫名就想起了梦中的那片海。和那个……映着郑启脉的脸的漂流瓶。为什么会梦到他呢?我问自己。手机从裤袋掏出来,两手握着噼里啪啦按了一通——“我现在准备去阿 Y 家啦”,我将短信发送给郑启脉。阿 Y 就是提供住处让大家集会的社员。男。刚工作没多久就惨遭失业的无业游民。属于爱热闹又怕麻烦的典型,嫌淘街的摆摊太累人所以之前从未露过脸,但眼下把自家单身小套房的客厅拿出来公用倒是大方得很。我想起之前把这件事告诉郑启脉后,他所给出的“宅男”二字的精辟回复,忍不住想笑。或许是因为漫展的关系,或许是因为上次医院之行的心声流露,总之,不知不觉间,我与郑启脉一度疏远的关系又重新热络了起来。用“重新”这个词其实不太准确,以如今的眼光看,以前那种发一条八卦,换一个简单的“嗯”,或是“谢谢”的方式甚至不能算是联系。至少也应该像现在这样,可以交流感想,可以分享趣事,可以将话题由单纯的“覃荔身边”扩展到“我身边”——至少是“覃荔和我身边”,才对。能和郑启脉热络到这样的程度,对我而言,已经足够欣慰。尽管聊天的内容压根称不上暖昧,但至少,眼下的我已能够从齐要的阴影里慢慢走出来了——借着一个人就可以淡忘掉另一个人,这种事虽然叫人感觉悲凉,但就某个方面而言,或许……也不失为一种幸事。郑启脉的回复震动进手机。“我等着你给我说水井今天的段子”。是这样的内容,我于是笑出声来——水井就是我第一次去淘街时,和我起摆档卖周边的高个子。那张天生的凶狠表情和充满痞气的鬓角,让我一度对他相当忌讳。熟了之后才发现这个人其实是个大健忘,跟人吵完架后两分钟就能一脸无事地找对方比赛“掰手腕”,又或是刚喝完冰箱里的果汁,没一会儿就开始号叫“谁偷喝了我的果汁谁就是龟孙子”。诸如此类的事迹数不胜数,经过我后期添油加醋的加工。按郑启脉的说法就是,完全可以和“两元包月短信笑话”媲美。当然有趣的也并不只有水井一人,经过这段时间的厮混,我对于覃荔社团的其他社员也渐渐熟悉起来。像是外表古板,却老喜欢画星星眼美少女的大白;平时话不多,但一旦话题对上胃口就能连着滔滔不绝上一小时的囍仔;长得很可爱性格很大叔的美少女阿绫以及她那个长得很大叔性格很可爱的男朋友老业,等等。了解之后,就会发现他们除了爱好和自己有所偏差之外。其实都是些非常有意思和好相处的人——当然,不包括程敛。按时间的长短计算,一堆人里,程敛也算是我最早认识的一个,但基于先前的种种阴影,我始终无法对他报以熟络。认识那么久,基本上,除了知道此人擅长电脑绘画、是学校校董的孙了、将翘课的时间用于打工,以及曾做过覃荔的高中同班同学外,我对他的认识可谓一片空白。其实也不只是我,其他大多数人面对程敛也都只有一脸尴尬。他就像是块搁置于角落,静静释放着寒气的冰。看似无害,却总能让人丧失去触摸的底气——能不抱顾忌地去碰触的,除了大大咧咧的水并,大概就剩下覃荔了——若是再要细分的话,能让他收敛起寒意,甚至流露出一点儿温度的,只有覃荔。扶着门把手我看向程敛,看向他收敛起了寒意,甚至流露出了一点儿温度的脸。我问:“怎么了?”“自己不会看?”程敛眼角扫我一眼,下巴朝正趴在桌子上的覃荔勾了勾。“……所以。”我将门“砰”地关上,“所以我才问你‘怎么了’啊!” 03 阿 Y 的房子地处的位置不算太好,客厅里常年得不到充沛的阳光,所以即便是白天,屋内还是拉了日光灯。我借着灯光环绕了一圈屋内,该来的人全都来了,却大多端着一脸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的尴尬。水井甚至还抽起了烟,烟雾缭绕在白惨惨的灯管下,更是将氛围渲染得雪上加霜。若是以前,覃荔一定会拍案而起,直接把他嘴里的烟扯掉,但现在,现在她却只是趴在桌子上,一动不动仿佛素描时摆放在面前的静物。怎么看,也只有“哭了”这个可能性吧?我皱着眉头,有些懊恼自己先前的悠哉游哉——早知道就应该坐车过来。参与不到事件中,也至少能摸清个前因后果。小步移至和我感情较好的阿绫身边,“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扯扯她的衣角。“哎,没有啦……还不就是水井他咯。”阿绫压低声音,嘴巴朝水井的方向努一努。“好像是水井上哪搞了些动漫海报什么的。想在漫展上一起卖掉,结果覃荔说她只打算卖社团原创的东西,硬是不肯,然后就拗起来了呗……你知道水井那人的,火一遮眼就乱说话,也不管别人受不受得了。”被踩着尾巴了?“是吧……”“啊?”我越发好奇起来。“都说了什么啊?”“嗯。他说……” “说错了吗我?啊!?”水井粗犷的声音砸下来,把我们吓了一跳。估计是手里的烟抽完又来了脾气。他撑着膝盖从沙发上站起来,烟头顺手丢在地板上,不忘加脚乱碾两下。身边的阿 Y 欲言又止,只能摆出一脸怨妇样地看着水井,但对方正在气头上,哪里分得出神理会他小媳妇式的憋屈,“漫展老子也不是没出钱!现在借一点地方卖卖东西都不行!?是,没跟你打个招呼是我笨!但东西买都买回来了,不趁着漫展卖掉难道……难道还要腌起来以后送饭啊!?”尽管满面怒容,说出的话倒还颇有些笑果。只是这种气氛下,也没人敢真的笑出来。“好啦,覃荔本意也是为了把漫展做得更好才拒绝啊。”囍仔站出来劝。“这个我当然知道!”水井不耐烦地挥挥手。“但是漫展是我们大家一起出钱参加的,赚的钱到时也是大家一起分的。她最多算是个组织者,什么事情都要充老大算什么玩意儿!之前看这次租的展位我就想骂街了!硬是给忍回去了。妈的事先也不跟我们商量一下就自己决定。我们这种随便玩玩的小团体,有必要选 C 展区的位置吗?”水井越说越气,手挥得都快飞起来了,“——那里有多贵她自己也她妈不是不知道吧!?”“很贵吗?”我在一旁听得云里雾里,只好偷偷朝阿绫咨询。“嗯。”阿绫点点头,展区算是半商业展区。反正就是按字“C 母顺序排咯。像 A 和 B 就是全商业展区,专门是租给那些大厂家或者公司企业的。C 区一般是那些真的很有实力,很有名气的大社团才会去租,像我们这种业余玩玩的。租个 D 已经很不错了。一般其实都是租 E 或者 F 区而已。”“哦……怪不得那次你们的表悄那么复杂……”我恍然大悟。想起之前覃荔朝我介绍白己摊位的位置有多好多大时,其他人的一脸默默。但当时我并未多想,覃荔眉飞色舞的表情映进眼中,周围一切被黯淡成了背景。“这次一定能搞得超级成功,超级引人注目!”她一边说一边朝我比出“V”的手势,眼神熠熠发着光——“熠熠发着光”这个说法不是修辞,而是一句确实的描写。她就是有这样一种,强势到让人无法嗤之以鼻的气场。 “……反正她做什么都是一心为社团啦!”水井有些阴阳怪气地拖着长音,“租大展位是为了社团形象,不让我卖海报是为了社团形象!老说什么引人注目,什么引人注目的……我就搞不明白了,是真的为了社团?还是——”“水井。”似乎猜到对方想要说什么,先前一直沉默的程敛终于站了出来,声音里沉淀出明显的阻止意味。但对于面前火爆脾气的一根筋而言,显然没什么威慑力。“……还是想方便被那个人找到啊!?”水井扯着一边嘴角,说。那个人?正打算找阿绫八卦,冷不防覃荔的声音传过来。“……够了。”她说。两手撑着桌子站起来。脸颊被先前袖口的褶皱压出些痕迹。眼圈有明显的红肿,但始终看不出泪水的痕迹。“反正我不希望漫展上会有和我们社团无关的东西出现。你真那么不想做就退出好了,别老拿别的说事。钱什么的差你多少到时补回你多少。大家清清楚楚,没啥好闹的。”“……反正就是不知道你在坚持个什么,明明租了那么大的展位。”水井嘟哝着。表情依旧不屑,声音和气势倒是比原先小了不少,或许是内心并不想退出,又或许……是自知说一了不好听的话。水井的偃旗息鼓,并没有令室内的尴尬气氛有所远离。远离的,是我的心思。“那个人”是谁?问号将脑海煮出咕嘟嘟的泡,却找不到熄火的钮。我才发现自己对于覃荔的了解,其实也并不比对程敛高出多少。对了,程敛。下意识朝他瞟了一眼。照着日常覃荔对他的态度,“那个人”的身份牌显然扣不到此人的头上,但从他刚刚喝止水井的那一声来看,想来会是个知道内情的人。——可他是程敛。“自取其辱”这种事情,干一次是不小心,干两次是没记性,干三次的话那就只能证明这个人没脑子。我当然不是没脑子的女人——至少现在这一刻不是。“嗯……或者……可以搞成抽奖的形式?”我小心翼翼地提议。在一片寂静里,用自己蚁子般的声音,朝在场的人证明了这一点。 第十二章 CHAPTER 12 或许每个人的内心都居住着一个表演狂。在我用自知去包容那个乏味的白己的同时,也就轻易地将这另一个自己,掩埋到了今天。 01 读高中的时候,学校曾经搞过一次学生心理健康的测试,方法是发给学生一份试卷题,让他们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卷子五页一份,具体的题日我旱已淡忘得七七八八,唯独印象深刻的,是试卷末尾的两个填空。第一个填空是:你觉得真实的你自己是个怎样的人。我写的答案是:自知。第二个填空是:你觉得你在别人眼里是个怎样的人。我写的答案是:乏味。因为有自知,所以能接受白己的乏味;也囚为接受了自己的乏味,所以从未想过要去吸引大众的视线。仿佛一个在身上搭建堡垒的人,石灰水泥被一层层抹上自己的脊梁,然后心甘情愿在一片灰尘仆仆里被世人遗忘。所以。像这样的我,会在当时突如其来地给出建议,不要说别人,就连我自己也被吓了一跳。“抽奖?”面对我的发言,覃荔疑惑地重复了一次。“对啊。”我点点头。认识这帮人以来,这还是我第一次在他们面前正经地发言,视线像一张拉紧的网,把不习惯成为众人焦点的我绷出一阵心慌意乱,“就是说……可以用抽奖的形式来卖海报啊。这样不是很好吗?抽奖的道具如果自己做的话,就是社团原创了呀。”“你的意思是海报是免费的吗?!”水井问。“可以是可以……不过时间不多了啊,抽奖的道具自己做会很麻烦吧?”覃荔也跟着朝我看过来。两人的同时发问,尽管在语气和侧重点上有所区别,但得出的结论倒是一致的“不实际”。“哦,那就算了。”——我以为我会这样说。 但我没有。“可以把抽奖的钱算在海报费用上啊,譬如抽一次算两块钱,那可能有人要抽二次才能中一张,那不是也有赚么?至于抽奖的道具,我觉得没必要特别做啊,可以直接买现成的加工啊。”我挠挠头,有什么自脑海里飞快地浮现。“你们的社团名不是叫‘瓶世代’吗。那就可以买一些小瓶子,然后在里面装上抽奖用的纸条,纸条上可以手写或者画点小画什么的,这样不也很符合原创的感觉嘛。”我说,滔滔不绝得像被什么附了身。语毕才意识到房间里一片安静。虽然之前这儿也曾因覃荔和水井的争执而有所沉寂。但这次不同。这一次,我知道,是源于我的发言。“你们……觉得呢?”我垂下眼睑拨着额前的刘海,有些不敢与人对视。“听起来不错啊。”第一个传进耳朵的,是覃荔的声音。“我觉得抽奖除了送海报,还可以送别的,像我们卖得不太好的周边或者现场帮他们画像什么的,也都可以啊。这样会更吸引吧!!”然后是阿 Y。“纸条我们可以做得有趣一点啊,譬如抽到上面写着‘你己经死了’的就是一等奖,抽到‘最爱下垂眼’的就是二等奖……”应该是阿绫的男朋友。“‘最爱下垂眼’是个什么典故?”阿绫。“哈哈哈哈,抽到一等奖的就送程敛的露点照!”水井大笑着。“露几点?超过二十一点就输了。”程敛接一句冷笑话。“你当是玩梭哈啊……二十一点!”囍仔反应得很快。我愣愣地看着眼前这由自己制造出的热闹景象,大脑仿佛被人捣进了一把吗啡。这感觉既惶恐又兴奋,既错愕又振奋,既混沌又清晰,既想逃离又恋恋不舍。我想起高中时的那份问卷,突然意识到,或许……我填错了。或许每个人的内心都居住着一个表演狂。在我用自知去包容那个乏味的自己的同时,也就轻易地将这另一个自己,掩埋到了今天。肩膀上传递出熟悉的力度,我抬起头,覃荔的脸放大进眼帘。 “Good idea~”她一边拍我的肩膀一边溜着英文。笑容一片灿烂。单凭这个表情,我想没有人会相信数分钟前,她还在桌子上趴着抽过肩膀。“没想到小晴你不但说话有趣,还那么有想法~~我果然没看错人!”“还好啦……”我羞涩地缩了缩脖子,覃荔的赞美总有一种世故的夸张感,叫人不知该怎么应对,“那是不是真的打算用这个方法啊?”“用啊,怎么不用。给你说得大家都觉得很有趣啊~”覃荔说,然后顿了顿,“你应该知道哪里有适合的瓶子卖吧?”我瞪大眼睛“呃”了一声。虽然提出了大概的想法,但像是“买瓶子”之类的操作我却压根没想到过。正尴尬着要怎么办,冷不防身旁响起了一声貌似刻意的咳嗽。“我知道。”距离我三步开外的程敛,右手成拳挡于嘴角咳了几下,说。 02 东星路的友连商贸城,据说是全市最大的青少年批发商场——齐要以前跟我提过一次,用的说法是“那里的手办模型超全,xxx 连型号的都能淘到!”,x x x 型号究竟是个什么型号,我早已模糊。但这种“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的介绍。很成功地让我对此地产生了免疫。加上地处很是偏僻,所以尽管挂了“全市最大”和“青少年”的招牌,在我之前十九年的人生里,也从未有过要来这里见识的冲动。“长见识了……”站在友连商贸城的商场入口,我忍不住感叹。商场一共两层,一层地上,一层地下。与其说商场,倒不如说是个有天棚的商店街更要贴切;街道不算宽,两边全是店铺,大多因为是批发的性质,里面的商品被堆放得密密麻麻,虽然感觉充实却毫无美感。时值放假的缘故,随处可见背着双肩包的学生,或是趿着夹指凉拖的宅男。 “长什么见识?”身边的程敛的声音。“随便感叹一下而已。我第一次来啊。”“哦……原来是第一次。”在最后的共个字,用了微妙的重齐。“思想不健康,”我没好气地看程敛一眼。“我说什么了?”“你说什么你白己清楚……”“你能理解我说什么,你思想也不怎么样啊。”“……我是反应快!”程敛笑笑。“嗯。是蛮快的。”不想和他继续在这种无聊的对话上纠缠,我自言自语,转移了话题。“……没想到这里真的这么大。”“没想到的多着呢。”“是啊,没想到你居然真的会叫我。”我暗自里想,忍着没说出来——尽管上个星期,覃荔让程敛带我一起去买瓶子的时候,他答应得干脆利落但按着我对此人的了解,也早已作好了“被撇下”的心理准备。尤其是在毫无动作地过完一个星期后,我更是将这件事抛到了脑后。却没想到会在今天的集会里。被他突然十个“喂。走吧。”,就这样把正忙着“修剪书签造型”的我带来了这里,面对这样一个行为飘忽的男人,最受伤害的大概就是我的脚——早知道要逛这种地方,打死我也不会穿这双七厘米的高跟鞋出来。偏偏程敛又是个完全没有怜香惜玉概念的人,一路上脚程飞快,自顾自地走出了五米外,才晓得回头来一句“怎么走得这么慢”。“是你走得太快了!没看我穿什么鞋啊!?”脚下的不适让我又气又怒。“那个卖瓶子的店在哪里啊到底!”“208 号铺。”程敛眼睛都不眨,“前面左拐再走五分钟。”“哈?店铺号都记得这么清楚?”“嗯,前天我专门过来确认过一次。”“你前天来过?”“因为不太确定那个店是不是还在。”“那怎么不……”——不那天自己买了算了?我想这么问。隐约觉得似乎不好,便又将话吞了回去。 程敛扫了我一眼,“因为瓶子有很多款,”他说,显然猜到我想问的是什么。“那?”“是你的 idea 吧。所以……”他顿了顿,似乎在考虑怎么说,“要尊重你的意见。”我听见自己由喉咙直涌向外的一声“噗~~哈?”“……怎么?”“没想到会从你嘴里听到‘尊重’两个字。”我直话直说。“说得我好像很不尊重人似的。”程敛挑了挑眉,“那个 idea 是你自己想的吗?”“你这样就是不尊重人!!当然是我自己想的!”“所以要尊重你的意见。”程敛说。然后他停下脚步,朝前方五米处指了指。“到了。”似乎是一间专门批发容器的店铺。店面很不起眼,进去之后却别有一番洞天。二面墙全是巨大的透明橱窗,塑料罐玻璃樽、马克杯……各种容器整整齐齐地被陈列在里面,不同质地不同造型应有尽有。老板是个四十来岁的精瘦中年人,戴着一副细框眼镜见到程敛进店后也不说“欢迎光临”之类的套话,彼此间点了两下头,就“喏”地递上来一本册子。“你上次叫我准备的样板册子,慢慢看。”对方说。我站在两人身边,目瞪口呆于一幕行云流水犹如地下党碰头的场景。“你们……很熟?”“还好吧,以前漫展做周边也来找过他。”程敛说,低头翻着手里的册子。“……这么说你们搞过很多次漫展?”“有个三四次吧。”“三四次……很多啦……每次漫展都是你和覃荔吗?”我试探着问,想借机八卦出传说中的“那个人”。程敛却只像是没有听到般,“你自己选?”他问,不等我回答便将册子腾进我手里。“这——”五花八门的内容随页数的翻动映进眼里。当真是不翻不知道,一翻吓一跳。没想到光光瓶子就有这么多品种,那些大的小的圆的方的高的扁的,即使只是印刷于纸上的单纯,也足够让我拖出惊叹的长音,“这——么多!”“不然你以为呢?”——我以为?——我当然以为只有几种,然后随便挑一款就可以走人了啊!将咆哮憋在口里,我鼓着嘴开始研究册子上的内容。虽然只是一个瓶子。但认真挑选起来,价格、大小、形状、外形、瓶口的设计等因素就都要列人考虑,好不容易符合条件的,也很有可能被老板一句“这个没货。”而打回冷宫。“……想不到选个瓶子也这么麻烦。”在连续遭遇了两次“这个没货”后,我抹一把额头的汗。“不然你以为呢?”“难怪要带我来选……说什么‘尊重’,其实就是你自己选不来吧!”“……”程敛侧头朝我看一眼,勾起嘴角:应快哦。“反”“……你……”与其说是称赞,这句话在我听来,更像是讽刺。“这个如何?”程敛点着册子内页的某处。我顺着看过去,手指停留的地方,是一个蓝色半透明的瓶子。瓶身偏圆矮,有玻璃和塑料的两种,大小约男生的小半个拳头。最关键的是瓶口还附带着木塞。就外形来说,简直——“简直一模一样。”下意识嘟囔出来。“什么一模一样?”程敛看我一眼。“就……跟我以前梦里的瓶子很像。”我说。补充了一句,“漂流瓶。”“哦?”“我还梦到过两次呢,就一个什么都没有被装进去的漂流瓶……怪怪的。”“……我看错你了。”“啥?”因为我梦到漂流瓶?“我以为你是那种只会梦帅哥的花痴。”我狠狠“呸”一声:“……谁说花痴只会梦帅哥?你歧视啊!” “你承认自己是花痴?”程敛眯着眼睛。“承认就承认……花痴犯法啊?”——反正又不是花痴你。“哦。那我也承认我歧视咯——老板,这个有货么?”程敛转过头问,故意不给我反驳的机会似的,在确认有货之后,便开始专心于讨价还价和索要样品。算是在店里的小插曲。因为是小插曲,所以不爽也只是瞬间的事情。在发现瓶子的样品比想象中更让人满意时,我的心情便已晴朗了大半。而在走完一系列对比询问还价开单订货的流程后,那点因斗嘴而引起的小小郁闷,更是被我直接抛上至共万尺的高空。但它们很快又重重地砸下来。——在我看见了齐要之后。 03 分手后的第一次碰面。或许是真的忘了,也可能是刻意逃避,我已数不清自己究竟有多少天没有见过齐要。记忆被这大段的空白截得散碎,却在这一刻,在看到对方的瞬间被重新聚合起来——和过去一样的黑框眼镜,和过去一样的凌乱发根,和过去一样瘦削却挺拔的身材。以及,和过去不一样的,身边的人。取代了我的另一个人。虽说是碰面,但其实只是我单方面的注视罢了。齐要正聚精会神看着某个橱窗里的模型手办,压根没留意到五米开外的我的视线。倒是他身旁的女生稍微抬了一下眼,视线拂过我的脸,也仅仅是拂过而已。她早已忘记了我的长相。尽管我还记得她的长黑发,浓眉毛,以及那一行桃红色的“考虑得怎么样了?”。我默默地看着王倾悦。看她笑嘻嘻地对齐要说着什么,看她皱着眉头扯齐要的衣角,看她撑着膝盖和齐要一起指点橱窗,再看着他们肩井肩地走出我的视野。……那么,是不是算是“考虑好”了?察觉到我的呆滞,程敛顺着我的目光看过去。“认识的?”我“嗯”一声:“前男友。”“……哦。”程敛说。没有说更多。心情仿佛煲好的汤,热气缭绕了几个同合,便摊凉成一盅凝结着油花的褐,丑陋得叫人心生烦躁——不愤怒不悲伤不稀嘘不落寞,仅仅只是烦躁。在和齐要分手的那段时间里,我曾被这种感觉缠得透不过气。而现在,在我以为自己已经接近痊愈的这一刻,它却又一次窸窸窣窣地觅味而来,像是一条摆脱不了的蛇。我捉不住它,杀不死它,我大概永远也不能摆脱它了。我意识到这一点,越发心烦意乱起来,有一股什么力量源源涌进来,涌进来,最终在体内积聚成一股巨大的冲动。想一口气飞跑上五千米!想用脚把水泥地用力蹭出一个洞!想拿刀片在自己的手臂上划几个口子!想大喊大叫,再把声音变成石块狠狠砸向周围!想——“想吃雪糕。”我捏紧拳头,咬着下唇说。“吃雪糕?”程敛朝我瞥了一眼,“你的样子比较像是要去赴刑场。”“……多事。”我把拳头捏得更紧,“这附近哪里有雪糕卖?”——想狠狠把一大把冰渣塞进白己的喉咙。诸如此类的冲动。卖冰饮的士多店到处都是,出了商场正门没走几步就找到了一家。店外放了两张塑料桌,几把小凳子横七竖八地围在四周。程敛买了玻璃瓶装的汽水,瓶子需要归还的缘故,本想拿着雪糕边走边吃的我,只好拖张凳子陪他坐在店门口,一边咬着雪糕一边等对方把汽水喝完。口里大块的冰凉尚未完全融化,便被我用力吞了下去。冷意裹上牙齿,经过舌头、滑下喉咙、最终落进胃里,由内而外在我身上爆发出一阵颤栗。从最初的不习惯到习惯后的淋漓舒畅,心中那团扯不断理还乱的什么,也仿佛在过程里被一点点地稀释。一支雪糕下肚,意犹未尽。我扭头看看程敛手中还剩下大半瓶的汽水,又接着买了第二支,三四口战斗完毕,继续起身去买了第三支“……厕所离这很远。”终于在我吃到第四支的时候,程敛说话了。“啊?”“你半路拉肚子的话……我是不会掩护你的。”“谁半路拉肚子啊。我出了名的铁胃你放心。”我示威性地咬下一大口雪糕“哦。那你继续吃。”程敛比出一个“OK”,别过脸慢悠悠喝他的汽水。“明知我心情不好,你就不能说点好听的?”“你要听什么?”“反正不要听什么掩护不掩护的……安慰人你不会啊……哦算了你好像的确不会。”意识到对象是程敛,我一脸放弃地挥挥手。“安慰不会,慰安比较拿手。”“……你去死吧!”我好气又好笑地看着程敛。即使满嘴的无聊话,他也依旧维持着先前的一脸冷漠。“哎。我说你这个人真的是有点怪怪的。”“怪?”“看你说话明明就是个满脑子黄色笑话的无聊初中生嘛……干吗平时老要在那里装酷瞧不起人。”我朝他撇撇嘴。不知道是先前一起买瓶子增进了感情,还是雪糕把大脑的某条神经冰麻了,不知不觉间,我似乎变得能和程敛自然对话了,“……无聊初中生还敢耍大牌。嘁!” “我耍大牌了吗?”“……你没有吗?”即使是现在,回想起过往程敛的那种态度语气,也能让我生出一股“想把雪糕棍咬断丢他脸上”的冲动。“你还不大牌,……你以前就差没拿四条 2 直接扔我面前了。”“呵……这个说法不错。”程敛脸上隐约浮现出些笑意,然后他仔细打量了我一下。“嗯,以前对你的态度偶尔是不大好。抱歉。”我“哈?”一声,对丁这个朝我“抱歉”的程敛很是吃了一惊,恍了恍神,才意识到要纠正回去:“……不是‘偶尔’好不好。是每次!每次!”“……”程敛沉默了片刻,“……覃荔高中的时候,被人欺负过。”他突然说。“欺,欺负?”话题跳跃得太快,我有些反应不能。脑海里直接浮现出以前在网络上看过的那些“校园欺负视频”,像是几个女生轮流打一个女生的耳光,或是某个男生被一帮人围着乱踹的画面,“……受伤了吗?”我胆战心惊问过去。程敛摇摇头。“不是摆明的那种欺负。”“……暗地里搞鬼?”“嗯。譬如偷藏她的作业,在小圈子里排斥她,把她的课本最重要的几页撕掉,一起值日的时候故意全部走光留她一个……”“真的假的!?”我倒吸一口冷气。“真的。应该还有更多的,不过我也不太清楚,覃荔那个人你看她很开朗,其实她心里很多东西都只自己憋着不跟别人说。”程敛说,我“嗯嗯”地附和着表示赞同,“后来是别人把传她的那些谣言告诉我,我才知道的,那时候她已经被欺负有好几个月了吧大概。”“什么谣言啊?”我疑惑。“而且……为什么覃荔会被欺负啊?”——连覃荔这种又强势热情又圆融开朗的人,都要被欺负得这么惨的话,“……那我在你们学校,岂不是要被人拿去装麻袋扔大海了?!”“放心吧……你不会。你给我的感觉……就跟那些欺负覃荔的女生差不多。”他停下来想了想。“是你以前给我的感觉”稍微把措辞修改了一下。 “……一什么感觉……”“确定要听?”“听听咯。”“傻。无聊。跟风。花痴。八卦。没主见。没目标。”程敛伸出右手,边数边将手指一根根收拢进拳头。“智商不高。情商更低。搞小团体。”看我一眼,“动不动就低头聊短信。嗯,还有……”“好了好了。”我挥手打断程敛,“就是我!我认罪!我就是这样的人!抓我去派出所吧!”“呵。”笑意又一次浮上程敛的脸,似乎……比之前要明显了一点?“懂认罪就证明你不是。嗯。至少不完全是。”“……谢谢你哦。”我撇撇嘴。“应该的。”“……不过你管得真宽啊。就算是这样的人又怎样啊,人家自己活得开心就行了。又没惹着你。”“那是。乱传覃荔‘到处勾引男人,明明和程敛交往,还朝别的男人放电。’这种话的时候,估计她们也活得蛮开心的。”‘啊?“”到后面造谣造得‘在外而一堆干爹’也有人信。“”等等。“干爹”什么的暂且放在一边。我扶一扶额头。‘明“”明和程敛交往?’“”……你是听不懂‘乱传’这个词的意思吗。“”哦……“”朋友而已。她那个时候想成立社团,所以有时会找我帮忙。我跟女的比较少说话,覃荔有时态度又有点没轻没重的,所以才被人误会吧,加上她平时也是跟班里的男生玩得挺好。好像就是这样,那些女的才会看不惯。她自己性格又倔。慢慢就变成欺负了吧。“程敛冷笑了一声,”有一次她说想把 CG 练好,问我有没有相关的教程素材,我把东西全部拷到 U 盘里给她,结果那天她被别人假装不小心地泼了一身饮料,那个 U 盘放在裤袋里的,浸了水之后就不能用了。“”……那个 U 盘是你的啊?“”嗯。“”那我明白为什么你会这么讨厌那些女生了……连程敛的 U 盘都敢弄坏,真是不要命啦!“我半开着玩笑。说完觉得似乎把气氛变冷了,便识趣地将话题兜了回来。”嗯。是蛮过分的。叫她们赔回来啊!“”你觉得她们会赔吗?“”我拿着 U 盘过去问了两句,其中一个就开始哭,其他的就开始安慰她,还怪我凶。简直莫名其妙,“程敛”嗤“一声、”所以我觉得女人麻烦,十个里面有九个根木就是沟通不能。“”嗯嗯。说实话你这个脸是还蛮让人觉得凶的。“我假想了一下当时的情况,点了点头。”凶吗?“”……不凶吗?认识你那么久几乎没见你笑过……“”不觉得好笑干吗要笑?“”干嘛非得要觉得好笑才肯笑?“我莫名地想到郑启脉,和他的笑容,”那些倒霉的人如果都照你这样想,岂不是天天都得以泪洗面?“程敛只是给出一脸的”懒得理你“。”……你这个样子,出社会肯定完蛋。“我”哼“一声。”出社会自然会跟着规则走。所以,平常才尽量不想勉强自己。“程敛一本正经,”明明被欺负还能笑得出来,老实说,覃荔就是这一点让我觉得很不好。“”呃……“我发现自己似乎反驳不了程敛的论调,干笑两声带过话题。”不过我觉得覃荔也很厉害,被欺负成这个样子,一般人应该都会产生阴影变得老实一点吧……看她现在的样子,我怎么觉得是越挫越勇了啊。“”她的内心有很坚定的……信念吧。所以不会太在乎外界的眼光。“程敛换了个坐姿,似乎不太习惯会说这种台词的自己,”而且怎么说呢。嗯,伤痛这种东西,只要你不去管它,就总能有愈合的一天。“他视线扫过我的脸,”咳“了一声。”就这样。“我呆呆咬着嘴里的雪糕棍,片刻才反应过来:”……搞了半天。你是在安慰我码?“”不是。“干脆利落的两个字。”啊哈哈……“我真心地笑出声来。第一次觉得程敛这种冷冰冰的口吻有些可爱,连带着也催化出不少八卦的勇气,”老实说,其实你喜欢覃荔吧。“——没太多想就问了过去。话出了口才惊觉自己似乎有点”勇气过头“。”喜欢啊。“程敛回答。”哎?“作好了被对方用汽水瓶敲脑壳的心理准备。听到这样一个坦诚的答案,反而让我回不过神。”你以为我真的有闲到会陪一个完全没好感的女生搞什么漫画展?光是现在陪你吃雪糕,我都觉得是浪费时间了。“”……是我陪你,OK?“我指指程敛手中的汽水瓶。不想和他在这个问题上纠缠,”那你表白没?“”倒还没喜欢到需要表白的地步,真要说的话,其实是偏欣赏多一点吧……况且她其实也有喜欢的人了。“”说了一堆有的没的……最后那句才是重点吧。谁啊?社团里的吗?“我问,突然想起什么,”啊!是不是那天水井说的‘那个谁’‘??“”走吧。“程敛压根不理会我的问题,仰头喝完最后一口汽水就起身往前走。两三步后,像是突然意识到什么,皱眉回头看向我,”……你好像对覃荔一直很感兴趣?你该不会是喜欢她了吧……“我毫不留情铁面无私地”呸!"了回去,却在同时,感觉内心涌出一股莫名其妙的惆怅。——对覃荔感兴趣的人不是我。喜欢上覃荔的人也不是我。——我感兴趣的人不是覃荔。我喜欢的人也不是覃荔。莫名其妙,却又似乎有迹可循的惆怅。 第十三章 CHAPTER 13 我就像是活在一团湿泥里的怪物,满身的黏黏腻腻不清不楚。却终于在郑启脉的来电里,得以从里到外彻彻底底地洗了个干净。 01 时间不会为任何人停下脚步。日历被红叉覆盖的数字就是最好的证明。不知不觉间,那些被自己标志的红色大叉就已经覆盖上了“16”——6 月 16。郑启脉进手术室的日子。自己搭讪过的男生得了癌症的这种事情,即使现在想起,也会让我生出瞬间的恍惚,觉得整个过程不过只是造梦。加上手头漫展的逼近,对于这次手术可能造成的后果。是好是坏我都并没有深入地想过。直到我在 15 号傍晚收到郑启脉发来的短信。——“不管我有没有醒过来。这段时间都谢谢你。”那是到目前为止,他发给我的最后一条短信。而目前为止,历上最后一个红叉,标志的数字是:19。距离手术日已过了三天。但直到现在,郑启脉的手机依旧没有办法打通。听筒里那句不变的“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仿佛雨时车街外生锈的雨刮,刺耳声中,原本懵懂的视界就被还原进清晰。庞大的真实感涌进来,似乎直到这一刻,我才终丁真正意识到手术所存在的风险。——失败了?——出问题了?——发生意外了?诸如此类的问题盘旋进大脑,最终发酵成挥之不去的惊惧和疑虑。我也曾一度想去医院询问,但一考虑到有可能面对的结果,便彻底丧失了前往的勇气——除了每天定时收听“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和发送一些收不到同复的短信段子,眼下我唯一能做的,或许也就只有默默为郑启脉祈福了。“健康活到九十九!” 玻璃瓶抽奖用的纸条摆在眼前。我用红色马克笔端端正正在上而写下这样的句子。末了不忘加上一个“^o^”的笑脸。纸条选的是浅黄色的条纹纸,红色的字印在上面显得分外醒目。坐对面的水井探过头来看,摆出一脸的不可思议:健康活到九十九?!“他嚷嚷,”“我靠,你用红色笔就为了写这种话啊?”之所以要强调“红色笔”,是因为大家都觉得,用纸条上写的内容来决定“中了什么奖”的方式过于束缚,而瓶身透明的关系,也不能使用纸条本身的颜色作区分。所以经过商量,就决定改用“字色”作为奖品等级的根据。这种方法的最大好处,就是可以让大家在制作时放开手脚。歇后语、冷笑话、方言粗口,想到什么就写什么,想不到也还可以用涂鸦代替。每张纸条里都有属于自己独有的内容。不但抽奖的觉得有趣,制作者也玩得起劲。聚在一起写纸条时个个马力全开,宁愿做不成“社团画画最厉害的人”,也要攀上社团里纸条写得最有趣的 Top One。而为了避免混乱,奖品也被分为黑蓝紫绿红的五个等级。举例来说——如果抽中用黑色笔写的纸条,就是没有中奖,等于花钱单买了个瓶子(但集满三张黑色可以当一张绿色用)。抽中的是蓝色笔,则中四等奖(奖品:动漫海报任选两张)。以此类推,紫色是三等奖(奖品:原创书签+信纸随机一套),绿色是二等奖(奖品:待定)。而一等奖(奖品:待定)的颜色,就是红色。因为一等奖只限定了三个名额,所以书写纸条的时候,极少会有人选用红色笔作为道具。眼下被水井这么一叫,原本正伏案苦思的几位也都惊讶地朝我看过来。视线沉甸甸地压下来,我只好扯出满脸尴尬的笑,一边解释“这不是写来抽奖的,是我自己写着玩的”,一边将面前的纸条塞进裤袋。“哦自己写着玩就无所谓——”水井咧着嘴,摆出不计前嫌的宽厚姿态。“我就说,什么健康什么九十九的……怎么会写这么无聊的东西~” “你就得了吧水井……说得你好像很有趣似的。”阿绒插进嘴,替我出了一口恶气。“我从来没说过我有趣!”水井一脸严肃,“我向来是走深沉路线的——”他拾起面前的某张纸条,一边号着“来来来,大家好好看看,好好学习学习!”,一边捏着两角展开。“‘BELIEVE 里面,也藏着‘一个 LIE’?”阿 Y 眯着眼读出纸条上的句子,读完便直接闭上眼做垂死状。“妈的干吗?睿智是睿智,也不用崇拜到断气啊。”水井哈哈笑着拍阿 Y 的肩膀。“你坐时光机回去给十岁的我看吧,那我估计会崇拜你。”阿 Y 悠悠睁开双眼,“这句话我到现在看了不下二十次了……你抄也抄句偏门点的拜托……”“操。”水井很不满意,“我就见过一次!怎么就不偏门了!”“……‘地球人很危险的,你还是找水井玩吧’!好!下张纸条就这么写。”一旁的覃荔被激发出了灵感。“那我就写‘很 WELL 很强大’吧。”(*well 的中文解释:①好②水井)程敛飞快接过话,不得不承认在这方面他确实是天赋禀异。水井的“靠!”和其他人的笑声交叠进来,场面顿时活络起来。我也跟着凑热闹,随口提议说“那我们干脆以水井做主角,接龙写个故事,然后拆散在各个纸条上算了,感觉也很有趣哇哈哈~”,笑时余光感应到某处的视线,我对上去,发现程敛正若有所思地盯着我看。“干,干吗?”我被他看得全身发毛。“没事。”他别过视线。“等会儿再说。”“啊?”我一头雾水,瞪大眼睛朝他的侧脸盯了半天,也没把他的视线重新盯回来。等会儿再说?等什么?说什么?虽然上次的商场之行,似乎让我们的关系缓和了一些,但也只是缓和而已。回来之后,他依旧没少朝我摆扑克臭脸,我也照旧对他敬而远之。真要说什么实质的改善,顶多也就是心态上从“讨厌的人”变成“不那么词厌的人”而已。 所以,能有什么好说的?“真的画得很烂。”散会收拾桌子的时候,程敛走过来,顺手从桌面拾起某张我无聊涂鸦的草稿纸,看了半秒便叹一口气移开视线,一脸的不忍细睹。“你管我!”我老羞成怒从他手中扯过自己的画,和其他废纸一起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不是来帮忙收拾的话就快走啦!”“好歹是自己的作品啊,这么不爱惜。”程敛皱着眉朝我摇头。“你管我。”我低头继续整理桌面。“你真的喜欢画画吗?”“你管我。”“我觉得你不喜欢画画。”“你管我。”“你为什么会读美术?”“……你管我哦!”我终于有些按捺不住,“不喜欢画画不可以读美术啊?”“没说不可以。我们校区的地段也很好。”程敛看向我,一针见血,“嗯。市中心。”“……听,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我心虚地移开视线。“我是说,我觉得你不适合这个专业。”“适合不适合也不用你管。没好气,”我“……你过来就是要跟我说这个?”“那倒也不是。”程敛沉吟了一下。然后他打开手边自带的笔记本电脑,一边移动鼠标,一边示意我过来,“给你看个东西。”鼠标的点击声中,有图片在屏幕上跳了出来。我探头去看。正面和侧面、黑白和彩色、特写和全身——连着几张图,无一例外画的全是同一样东西—个长着人脸和豆芽菜四肢,并且头顶塞了一个木头塞子的……“……瓶子?”我看看这东西,又再看看程敛,越发的一头雾水。“以前随便画的设定。敛解释。”程“我自己还蛮喜欢的,本来是想拿来给‘瓶世代’做吉样物的。不过覃荔没要。” “……没要是正常的。”我抽搐着嘴角——这个人到底在想什么?瓶身上的那张人脸。八字眉、眯缝眼、一字嘴且不说“吉样”了,压根就是一脸的苦闷相。“你给我看这个到底是?”“嗯。这个原本的灵感就是漂流瓶。”程敛指指屏幕。“我本来都已经忘了。那天和你去商场。听你说起你那个什么梦,才想起来自己画过这么个东西。”“哦。那?”“嗯。怎么说呢——”程敛垂下眼睑,似乎在酝酿要如何表达。我趁着这档儿继续收拾桌子,把画笔收拢到一堆,把废纸全部扔掉,把装了纸条的瓶子和没装纸条的瓶子分开两份。动作间想到自己先前用来祈福的那张纸条。我偷偷将它掏出来,塞进某个空瓶子里然后握紧,感觉着自己手心里的温度,一点点热暖了里面的冰凉。一定不会出问题的。一定不会有意外的。一定不会手术失败的。一定……很快就能收到“我回来了”的短信的。但我错了。“怎么说呢。”程敛的声音传过来,像是终于下定了决心,他抬起头看间我。“我想问你有没有兴趣和我合作。”“合……合作?”我被这个提议吓得不轻,配合裤袋里突兀传来的音乐震动,一时间很是有些手忙脚乱。手机掏出来顾不得看便直接贴上耳朵。“等会儿再说——”我朝程敛比了个抱歉的手势,匆匆忙忙“喂?”了过去。“是我、”“……哎?”我眨了眨眼睛。“嗯。我回来了。”听筒对面,熟悉而陌生的声音。——我错了。——收到的不是短信,而是。郑启脉直接打来的电话。 02 从前有一片很蓝很蓝,很大很大的海。在海的中央,有着很多很多的岛屿,岛上的人们闲着无聊就喜欢制作漂流瓶。他们会在瓶子里塞进写了甜蜜密语的纸条、有趣轻便的玩意、自己制作的曲奇,然后放到大海里,祈祷能送到某个人的手里。有的漂流瓶,被海上的风浪阻隔,漂着漂着就迷了方向。有的漂流瓶,装的东西太重,漂着漂着就沉进了海底。有的漂流瓶,明明装着写满字的信,却只被目不识丁的人捞到。有的漂流瓶,虽然努力漂到了岸上,却被掩埋进沙里没有人注意。不是每个漂流瓶都能有漂到目的地的幸运。但无论有没有成功,这些漂流瓶的瓶子里至少都被装了东西,所以它们都知道自己想去什么地方,想遇到什么人。而现在要讲的。是关子一个什么都没有装,就被人随便丢到海里的倒霉瓶子的故事。……“……到底在写什么乱七八糟的……”我自言自语,皱眉盯着电脑屏幕上的文字。这是我第一次在非作文的状态下写这么多字,花的时间有将近一个小时,重读一遍之后,却已自觉装腔作势得很想删除——当然更别提继续往下写了。“居然说觉得我有这方面的天分……有个鬼啊。”将文档点进关闭,我想起当天程敛对我提起的那个所谓“合作”。“我打算用这东西做主角,做一个动画。”程敛指指电脑上的图,又指指我。“我想你帮我一下。”“动画?”我完全搞不清状况,芦娃》《圣斗士》又或是《篮《葫、球飞人》等经典动画片的片段涌进脑海,“真的假的,你还会做动画?”“当然不是电视上的那种动画片。敛解释。”程“是 flash 而已。”“flash?” “……读多媒体设计的不知道 flash?你到底为什么要选这个专业?”“少借题发挥……我有说我不知道么?我只是不知道你还会 flash!”我气恼地反驳,“第二年才学的软件你那么快学会干吗?!”“都像你这么按部就班,想做的事情这辈子都完成不了。”我懒洋洋地“嘁”了回去。“说回合作吧。”程敛挥挥手,将话题拉回来,“其实是这样的我现在兼职的那个电视台——”“电视台?!”我插嘴,一脸惊咤。虽然知道程敛在打工,但在这之前,我都一直以为那应该是在肯德基或麦当劳赚点零花的性质而已。可是电视台——“那种地方也可以兼职”“真的想去,总能找到办法的。”程敛看我一眼,“兼职不是只为了赚钱这一个用途的。人要懂得提早为自己铺路——”“……知道啦知道啦。”我懒懒地挥手打断程敛的话——不是说无聊笑话就是讲大道理,这个人看来是真的不懂怎么跟女生交际——“反正你有你的铺路,我有我的按部就班咯。”我故意引用他先前的说辞,本想以此强调内心的不屑,却在脱口而出后,发现反而更加显出了自己的在意。事实上我的确很在意。并不单单是因为眼下的程敛。更早前的,打篮球时的郑启脉、画漫画时的覃荔,哪怕是玩游戏时的齐要。我全部都很在意——比注意激烈,比介意温和,超越于羡慕,未满于嫉妒的……这样一种夹缝中的什么感觉。感觉到心情瞬间里的低落,不愿意继续自审下去,“嗯,你兼职的电视台……然后呢?”我主动将话题拉回原位。“然后——”程敛拖着长音,目光探寻似的在我脸上停留了几秒,才继续开说,“嗯。那个电视台要新开一个网络方面的节目。现在为了造势,好像是要在网上搞一个大型 flash 动画的比赛。获奖的话,作品应该能在那个电视栏目里播出。听我同事说,奖金好像也蛮多的。”程敛看我一眼,“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你问我……我又不懂做 flash。”“没指望你做这个。”程敛说。“我是问你肯不肯帮我写脚本。”“……脚本?”我有些茫然。视线扫上程敛的电脑,八字眉眯缝眼的瓶子正一脸忧伤地注视着我。“你是说你要我……帮你给这东西编个故事?”程敛点点头。“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可……”“哦。我当然会打上你的名字。敛抢过话。”程“奖金的话,全部给你也无所谓。”“我不是这个意思啦……”虽然对方给出的条件很是吸引,但我不得不指出重点,“重点是……我根木没写过什么脚本!我连日记都几乎没写过呢!”“所以咯,现在就给你机会写啊。”程敛倒是答得轻松。我面无表情地回了两声“哈哈”。“试试也不会死,反正什么都有第一次。”“哈哈。”“你应该能写得很有趣。”“哈哈……”“嗯,我觉得你有这方面的天分。”“哈哈?”我困惑地看着程敛,想从他深邃的眼睛、高挺的鼻梁、冷峻的下巴线条里挖掘出一丝玩笑或是嘲讽的意味但目光搜索了几个来回,找到的只有“英俊”、和“认真”。是认真地说着这种话吗?觉得我有天分?天分。天分!天分?当初会答应程敛,说到底就是被这个看起来很美好的词所迷惑了吧。事实证明根本就是自讨苦吃,但既然应承了对方,不负责到底似乎也说不过去。唯一能做的,就只有将“好烦啊啊啊啊啊~”的字眼编辑满一整个手机屏幕,发送给郑启脉以作为发泄。 还好有郑启脉。还好郑启脉的手术成功了。我很清楚白己其实并不需要朝郑启脉“啊啊啊”来求得发泄,事实上只要我想到郑启脉,和他两天前打给我的那个电话,就足以心情回复明亮——我不晓得要怎样去形容两天前,当郑启脉的声音自听筒传出来时自己的心情。这个世界总有一些真正发自内心的情感,能将世间的一切辞藻与修辞切薄成苍白的片。真正发自内心的情感。像我这样总是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的人。能真正去确定一种情感其实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而在所有的情感里,愤怒容易些,悲伤其次,最难的就是高兴——似乎是挺高兴,但其实一点感觉也没有。感觉自己应该是高兴的,却又不明白究竟有什么值得高兴。明明自己也认为要去高兴,却没有办法真正地高兴起来。我就像是活在一团湿泥里的怪物,满身的黏黏腻腻不清不楚,却终于在郑启脉的来电里,得以从里到外彻彻底底地洗了干净。是真正发自内心地觉得高兴。所以我压根没必要浪费时间去编辑什么“啊啊啊”,会这么做的原因与其说是发泄,更不如说是为了求得一个证明——证明我和郑启脉之间的关系,不但不需要靠覃荔他们的八卦来维系。甚至已经到了可以无所顾忌“啊啊啊啊”的地步。“烦什么?”短信发送过去不过三分钟,郑启脉给出了证明。“答应别人写个东西。结果发现好难写,所以发泄一下呵呵~”我回,想了想,又加上一句,“你的腿现在感觉怎么样?”“是写什么东西?腿还好。再过一段时间可能会开始做复健了。”“好哎,复健完了就可以打回篮球了吧!写……类似童话之类的吧”——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些不好意思说是动画脚本。“我也希望可以。嗯你加油吧。我觉得你写东西不错的。短信的段子很多都很有趣,我现在无聊就拿出来看。童话写完不介意的话可以给我看吗?我蛮期待的。”到目前为止,从郑启脉手中收到的最长的回复,我盯着手机屏幕愣愣地看了好一会儿。回过神的时候,自己已经重新点开了电脑上的文档。“我觉得你写东西不错的”“很多都很有趣。”“无聊就拿出来看。”无论哪个句子,都比程敛对我说的话,更让我有冲动去完善脑海里的那个世界。嗯,想试着去创作一些让人发笑的东西。想试着描绘一些感动人心的存在。不单单是因为“我觉得你有天分”。更重要的。是“我蛮期待的”。 03 伴随着日历上的红色交叉又一点点地逼近“27”,漫画展的准备工作也基本宣告完成。用来抽奖的纸条被统统塞好进了瓶子。要售卖的周边,从书签信纸到钥匙扣手机链,都被分门别类扎好进了袋子里。除此之外,像是东西卖出时所附送的塑料袋和用来找钱的散钞硬币,因为有淘街的经验在前,也已一早准备完善。不能少的自然还有水井的那些海报,他在某一天里特地将它们全数搬进了阿 Y 的屋子,说辞是“到时方便一起拿过去”。虽然大家都没搞明自究竟“方便”在哪里,但不管怎么说,看着所有的东西被整整齐齐地堆放在一起,感觉还是相当美好的。同样感觉美好的,还包括社员之问的相处。尽管口头不说,但经过制作过程里的一系列磨合争吵,关系里的融洽度和默契感多多少少会有些升华。这种感觉对于新加入的我尤为强烈。从最开始的完全插不进嘴,到之后能随性地参与进讨论。像这种以“圆谎”为目的的行为,能真正地交到朋友学到东西,对我而言确实是一件幸事——事实上,在经历过上次“抽奖建议被采纳”后,漫展于我。意义便已不再只局限于圆谎的单纯。想被更多的人认可。想被更多的人接受。成就感仿似令人上瘾的尼古丁。那个在内心里被自己雪藏多年的表演狂,一出场便再不愿意离开。她潜伏在后台偷偷期盼。期盼自己能够做得更好。或许每个参与者都有着类似的骚动,区别只在于表现得明不明显。像程敛这一类的钻石切面,当然随时都能给出一张淡定的冷脸。相比之下,覃荔的动静就显得有些过激。随着时间的逼近,她给人的感觉与其说是骚动,倒不如直接说是焦躁。譬如没什么事情也会在同一天里跑上两二次展馆检查。将同一样东西反复地翻看上好几次。一个简单的问题可以问了再问。而展馆的地图更是天天带在身上,珍贵如若心上人写给的情书,有事没事都要拿着对上半天——但只从她的眼神看,又似乎什么都没有看进去。“展前综合征啦~”面对我的疑惑,阿绫给出一脸见怪不怪。“覃荔上次漫展也差不多是这样~~没办法啦,她太追求完美了,又老觉得自己是组织者,什么都想扛着,自己给自己一堆压力。”“只是这样?”我忍不住质疑。“她最近真的很心不在焉啊……”“应该是吧……嗯,不过这次比上次严重了不少是真的啦。”阿绫翻着衣架上的衣服,“我猜可能是……啊!这件!”她突然尖叫一声,抽出一件全是蚕丝的外套朝我比过来。“这件好不好看?!”“……呃。会不会太……华丽了?”第一次和阿绫一起逛街,真是不逛不知道,逛了才晓得她的审美是如此的……非主流。除了眼下的这件,之前她所试穿的那几套,也几乎全是这种集蕾丝花边荷叶袖于一身,将哥特主义与波希米亚风格共冶一炉的设计。“……看你平时也没这么穿啊。”我抹一把前额的汗。“谁平时这么穿啊……不就是想着漫画展才穿来玩玩嘛。”阿绫似乎对衣服颇满意,对着镜子比来比去。 “……明天就漫展了哎,你今天才来买要穿的衣服会不会太迟了啊?”“这有什么。上一次漫展,覃荔还试过当天买当天穿呢~”大约是回忆起了什么有趣的片段,阿绫眼睛弯起来。,“说起来都好笑,卖着卖着东西,突然就跑出去搞了两套 Cosplay 的衣服跑回来,自己穿不止,还硬是要她男朋友跟着一起穿!后来问怎么问事,说是因为不爽隔壁摊子的人太抢风头……哎 Cos 的是啥来着?好像是《网球王子》了?哎你不知道她男朋友当时那个表情有多无奈,哈哈哈不过真的笑死我了!”我敷衍地跟着“呵呵”了两声。完全没觉得有什么好笑。这一大段的话里,我唯一听明白的就只有那三个字。“……男朋友?”“哦,我觉得是啊。但覃荔自己不承认咯,只说是什么好朋友……好朋友,嘁~谁信啊~”阿绫将先前的衣服放回去,又抽出另一件更劲爆的朝身上比试,“她说她跟程敛是好朋友我就信……跟那个男的,连水井那种脑神经粗得跟电缆一样的人都能看得出来有暧昧啦一真不知道有什么好不承认的……”“哦,是不是就是水井那次吵架的时候说的‘那个人’啊?”我恍然大悟,有些懊恼自己光想着要怎么套程敛的话,居然忘了还有阿绫这么一条好用方便又快捷的线。“嗯。就是他咯。”阿绫好用方便又快捷地点了点头,顺带着摆出一脸遗憾。“哎~~说起来那男的真的乱不错的,个子又高长得又帅性格又温和对覃荔又包容……可惜不是我们的社员,平时都没机会见个几次~~”“有没有这么完美啊!?”我忍不住“靠!”了一声——有程敛和郑启脉这两大男主角在前。眼下又多了一个貌似更出挑的新角色!?还真当是在演《流星花园》啊?“骗你干吗……不信你问程敛水井他们!他们也都见过的!”“难怪英俊如程敛都拿不下覃荔,原来是有个更高级的,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那他这次会来吗?”“不清楚啊。我又没对方的联络方式……”“你问问覃荔啊?”“早问了……结果她说她也不知道可能就是不知道他会不会来,所以这几天才那么焦躁的吧……嗯。我先去试一试衣服。这个帮我拿一下~”阿绫把身上的挎包递给我,补充一句,“不过我记得他上次漫展好像有说‘下次会再来’的啊,所以……应该会出现吧。”我接过对方的包,拖着长音“哦——”过去,“那要见一见了。”要见一见。不光只是我要见一见,还有——内容:“明天到大后天的漫展,你能来吗?”收件人:郑新日期:6 月 26 日靠在店里的某个角落,我抿着嘴看着白己输入的这条短信,犹豫着要不要发送出去。虽然之前我也曾随口朝对方问过类似的问题,但是这一次不同,这一次。我是真的抱持了“希望”。我希望郑启脉能来漫展。我希望郑启脉能在漫展上看到覃荔的那个完美的他。我希望郑启脉能在漫展上因为看到覃荔的那个完美的他,而选择放弃。确定是否要发送一条短信可以用很长的时间。但是按下确定,只需要一个瞬间。我用很长的时间,和一个瞬间。确定了。我确定地希望郑启脉能够放弃覃荔。因为……我确定地希望郑启脉可以喜欢上我。我希望郑启脉可以喜欢上我。 第十四章 CHAPTER 14 我所有的自知之明,最终成就的,原来只是我的自以为是。 01 虽然动漫展在我们市一年也会搞个四五次,但真正称得上是大型并且专业的,或许也就只有每年暑假的这个夏季漫展。尽管覃荔经常抱怨“越做越商业化”,但她自己也清楚,所谓“商业化”,在某个层面也正意味着成功。所以随着水涨船高的门票和摊位租金,是同样越来越高质量的摊位 Cos,以及越发汹涌的人流。背着双肩包的爱好者。一脸青春痘的宅男。奇装异服的小群体。穿着校服的在校生。夏季漫展的招牌就似一块吸引青少年的磁铁。仅仅是第一天,人口处就已经排出了条五十来米,洋溢着青春气息的长龙。我对动漫画虽不热衷,但也曾为了看帅气 Cos 而跟风地参与过一两次,对于大热天里排队的辛苦很有一些阴影。所幸眼下有覃荔给我的摊位工作证,只要走到门口亮出来,就可以直接人场。这算不上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却无端端让我生出一种“我比他们高出一个 level”的感觉,所以即便明知这是自欺欺人,但在抛下身后那五十米队伍率先迈进场内的瞬间,心情多少还是有些畅快起来。不过畅快归畅快,在收到郑启脉的回复前,我始终无法做到真正的开心——是的,昨天发给郑启脉的那条短信,直到现在。我都没有收到回复。无论是“去”或“不去”,至少都该回个话吧?坐在覃荔的摊位上,我拿着手机翻来翻去,光标落上“郑新”的名前,鼓起勇气按下通话,收获进耳中的,却只有一声声的“该用户暂时未能接听”——就和昨天晚上一样。为什么不接呢?是手机没电?是出了什么事?还是——还是因为察觉到了我的心意,所以才故意疏远? 种种的可能性,像是嗡嗡于耳边的蚊蝇,赶不走却也打不中,尽管明知单凭一条“来不来漫展”的邀约,就算爱因斯坦也不会推断出“对方喜欢自己”。但我还是忍不住地要去琢磨,去担心,去神经过敏地胡思乱想。因为我心虚。因为我的确就是因为喜欢上郑启脉,才会发那条短信。“我喜欢上了郑启脉。”这句话就像是一句催眠。每当我在内心对自己说一次,我就感觉自己又多喜欢上了郑启脉一分。这样一分,两分,三分……心里的水位线一点点超过警戒点,那些被自己努力压抑住的幻想就彻底崩了堤。和郑启脉一起逛街。和郑启脉一起吃饭。和郑启脉一起去游乐场。我像个白痴一样在心里想了那么多。像个白痴一样为它们附上最温柔的色彩和最浪漫的配乐。像个白痴一样,愉悦激动得几乎就要将它们当真了。“短信没有回复”或是“电话打不通”这种事,不但不能将它们抑制,只会让我更加地为之在意。那些充实于内心的甜蜜面团,它们在幻想里得以发酵。又因这在意的烘烤而越发巨大起来,膨胀到最后,就将心房撑出了隐约的痛感。就是这样,既甜蜜,又痛苦的。可为什么它们总是要并列出现呢?“哇,这个是抽奖的吗?”声音将我拉回现实,抬眼看过去,面前的两个女生,正一脸好奇地研究着那些漂流瓶。摆摊到现在没多久,她们算是第一个光顾者,我有些惶恐地站起来,堆出一脸笑容“是呀是呀”地应回去。“好像很有趣的样子……”穿黄色格子衬衫的女生拾起其中一个瓶子,“那到底是怎么抽啊?抽一次多少钱?”“三块一次。这个瓶子里面有纸条、纸条上写什么无所谓,总之只要上面的字色不是黑色,那就是中奖了。”我一边解释,一边将身旁写了字色与奖品设置的长纸摆近一些,方便对方的理解。另一个扎辫子的女生眯着眼睛朝卡纸上看了两眼,“哦……那没中的话,瓶子和纸条归自己吗?” “归的归的!”我连着点头。对方“哦~~”了一声,“那没中也不算太亏嘛,我买一个。哎,你买不买呀?”她用肩膀挤挤身边的黄格子衬衫,对方犹豫了一下,便从钱包里递出一张十块,|Qī|shū|ωǎng|“那给我也来一个吧。算上她的。”虽然卖东西这种事在淘街也做得不少,但卖“自己的东西”却还是第一次,我几乎是有点感动地双手接过那张钞票,忙着找钱的档儿,面前的两个女生已打开了瓶子。扎辫子的一脸晦气地哀叹着“黑色的~~”,黄格子则乐不可支地读着纸条上的句子,“很 WELL 很强大?这什么暗语啊!?”“嗯嗯。只可意会,不能言传……”我摆出双手合十的 pose。看看纸条上的字是绿色的,便拿出包装好的书签递了过去。“喏。奖品。”“哇。还蛮容易就中了呀。”黄格子似乎尝到了甜头,一手拿着书签一手对比着黑板上的奖品设置,“哦,我抽中绿色就是一等奖……那如果抽中红色就是一等奖?”她指着黑板上一等奖的奖品设置朝我问,“奖品是‘专人画像’,那是什么?”“就是画像咯。”我伸着手,朝身旁正在忙的其他社员一个个指过去,“如果中了奖,就可以让他们帮你们画像。他们画画都很厉害的。后面那些都是他们画的。”我手掌朝身后一挥,那里挂满的全是装裱好的画稿,“你们喜欢什么风格,就可以找那个风格的人来画。”扎辫子女生抬头朝我身后的墙看了看,“哇,那个风格好眼熟,是覃荔的画吧?”她指着其中一幅。“嗯……是啊”我点头——难怪郑启脉和王倾悦当初都会跑来问我这个人,看来覃荔在这个圈子确实还真的蛮有一点人气。“你如果中奖也可以找她画哦~”“真的假的?她以前在《xx 志》登的漫画我很喜欢看的呀。画什么都可以吗?”“可以啊,想要的姿势或者造型,说清楚就可以了。”“哎哎,选谁都可以吗?”黄格子插进话来,眼睛一直盯着程敛。显然又是一个被那张脸征服的人,一等我点头,便又抽出一张十块,“再抽三次!”她说“你疯啦!”身旁的辫子女生一边叫,一边不忘凑过来,“如果她抽中,可以让他画我们两个人吗?”“当然可以。”我笑颜如花,下意识捏紧了裤袋。裤袋里,是装了用红笔写着“健康活到九十九”的纸条的瓶子。之所以会特地带过来,无非就是想等郑启脉过来的时候抽奖,我可以让他抽中这个,一方面既有祝福的意味,另一方面,也可以耍赖让覃荔帮我和郑启脉画像。让郑启脉暗恋的女生帮我们画像——这种做法或许有点儿阴毒,但,我的确就是如此打算的,我甚至还打算拿去彩色复印。然后与郑启脉一人各分得一张。这些想法一如施于双手中的力,心情被自己甩得那么高,却终究被没有回音的手机闷闷压了下来。抛得越高自然也就摔得越痛。转头看向覃荔,摊位的铺陈早已完成,到目前为止都进行得颇为顺利,但她表情里的焦躁却始终不见减少。果然。还是因为那个到现在还没现身的传说中的帅哥的关系吧——我想。突然有那么一点儿,明白了覃荔的感觉。这种急切盼望的人,一直没有出现的感觉。直到第一天漫展结束,我都没有办法联系上郑启脉。毫无任何来电与短信提示的屏幕,仿佛浓浓的咖啡因,它们灌进我的脑子里,就延出一整晚的烦乱焦躁。并在之后,在郑启脉的短信里,被放大成一天一地的挫败与愕然。我是在漫展第二天的下午,收到郑启脉的回复的。“出了点事,漫展应该去不了。现在才回抱歉”,是这样的内容。当时我正焦头烂额于为中奖者们兑换奖品。收到这一条短信顿时精神大振,“漫展来不了”这种事悄固然叫人失望,但能收到对方态度诚恳的抱歉,于我已经足够安慰。所以即便手头再忙,也是要抽空回复过去的——“出什么事了吗?”我问。 一个多小时后收到了回复。“我可能要截肢。”六个字的内容。我不知道郑启脉究竟用了多大的力气去输入。我也不知道自己用了多少力气才终于明了它的意思。我唯一知道的是,冥冥中有什么正一点一点地揭开了帷幕。伴随着绳轴被拉动时,齿轮所发出的咔啦咔啦的巨响。咔啦咔啦。咔啦咔啦。究竟……是什么呢? 02 刷牙的时候用一只脚。洗脸的时候用一只脚。穿衣服的时候用一只脚。单凭一只脚的生活究竟是怎样的感觉?“一大清早的单脚跳来跳去来什么病?”母亲对于我的尝试很是不满“脑子发昏了啊?”我的确是脑子发昏了。从昨天和郑启脉打完电话就一直昏到现在。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会在手术明明成功的情况下,又发生出“发现仅剩的癌细胞转移的倾向,如果不尽快截肢,可能会转移到肺部”的事情?又为什么遭遇这种事情的不是别人。而偏偏是郑启脉?—是那个会在病床上堆满篮球杂志,会用望远镜看别人打篮球。会……将所有的专注置于那颗橙红色的球上的郑启脉?“转移到肺部的话会怎么样?会死?”我在电话里问出了白痴的问题。“嗯。” “那只有截肢这个办法了吗?”“嗯’。”整条腿?“”膝盖以下吧。’,“那截了以后呢?”“不知道。”“那我来医院找你好吗?”“不用了。”听筒的对面。郑启脉的声音像是沉淀在很深很深的地方。这是他第一次以这样的语气说话。我突然有些困惑,分辨不清眼下的这个人,究竟是被刺激出了新的人格,还是仅仅只是被敲破了面具——那些因为不想让人担心所展现出的明亮温和,或许只是用以保护行人的井盖,直到某一天它被灾难砸出了巨大的洞,一直平坦来去的我掉进去,终于就触摸到隐藏于井底的那份冰冷与厌倦。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觉得他和覃荔,其实是同一类的人。但我又可以做什么呢?我什么也做不了。而覃荔现在更是“什么也做不了”了。尽管按着阿绫的说法那叫做“展前综合征”,但就我对覃荔的观察来看,不要说展前了,她根本整个展期都很“综合征”,而随着距离漫展结束的逼近,这症状也明显有了愈演愈烈的趋势——明明是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兼售卖者。却三不五时地神秘失踪,失踪时间短则十五分钟,长则一个小时。问原因则全都是“想去洗手间,迷路了”或是“想去看看别的摊子,迷路了”,让人搞不懂她天天对着那张展馆地图到底是在看什么。又或是立于忙得不可开交的摊位中央,眼神遥远一动不动,流露出一脸的老年痴呆——由焦躁转成了老年痴呆。真不知道这算是病情减轻还是恶化。“到现在都还是这个鬼样子。看来真的只是因为他了。” “九成是。你没看上次他们两个卖东西卖得多默契……要说双方没意思我自切!”趁着中午人流较少,阿绫和囍仔开始偷偷地讨论。“对啊,那个帅哥到底怎么回事啊,都最后一天了还没出现!”尽管心情很是低落,但面对八卦,我还是忍不住插进一把嘴。“被阿绫你说得那么完美,我很好奇啊……”“我估计是不会来了吧?所以覃荔现在才那个鬼样子啊。”囍仔努一努嘴,“其实那次吵架水井说她租大摊位是为了他……我都觉得有道理的……”“好了啦,这种事情就别再提了!”阿绫打断囍仔的话,一边托着两颊做忧伤状,“哎……好遗憾,难得穿得那么漂亮,本来还想着能再见一次帅哥呢~”感觉到身后的男朋友逼近的杀气,急忙补充道,“然后介绍我男朋友给他认识!”“哈哈哈!兜得好快。”笑点很奇怪的囍仔大笑起来。我虽觉得有点无聊,但出于条件反射也跟着笑了两声。笑声里听见身后传来的声音。“晴?”清亮里带着一点儿懒散的声线。因困惑而上翘的尾音,熟悉却已有很久没听到的称谓。我只觉得肩膀像是被从天而降的手硬生生地掰了一把,有些僵硬地转过头。“齐要?”“你怎么会来这?”几乎是同一时间的脱口而出。既不是校友,又不是邻居。分手不过一个月就巧合地碰上了两次,我也不知道该将这定义为缘分,还是上天对我们分手分得太随便的惩罚。所幸今天的桃红女主角没有携伴出现,也不至于太过尴尬。——其实还是尴尬。 “出去办事情办完了,正好路过这里,就买张票进来看看。”齐要说。有点不适应地扯了扯胸前的领带他穿了一件灰衬衫,衣摆像模像样地扎进黑色的西裤里,和以前那个邋邋遢遢的样子相比,简直判若两人——“你上班了?”我很是惊诧,明明……前不久见还是一副宅男造型吧?“差不多,前个星期刚上。”“兼职?齐要摇摇头,”正式的。“”哎?那你不上学啦?“我一时口快问过去。下一秒反应过来对方读的学年时,齐要已经率先替我给了答案,”我大四。今年毕业了啊。“”嗯嗯……我一下子忘了。“”呵呵。“齐要看我一眼,笑了笑,到了。”猜“”猜到了“的说法有种隐约的刺耳,但我反驳不了,跟着”呵呵“了两声便不知道该说什么。气氛里沉淀出一种微妙的沉默。之所以说微妙,是因为我们都知道对方应该有话想说。但我们却都只是选择了闭口不言——”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你。我刚刚还以为认错人了。“齐要朝我身后看了一圈,打破沉默。”嗯,我陪朋友来摆摊子的,打打下手而已。说,“我”我也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啊。“”呵呵我每年都来的。“”哎?“本来今年想带你来的。”齐要依旧是笑着的,“结果,嗯,莫名其妙被你甩了。”他用了“莫名其妙”这个说法,却并没有接着追问“为什么”。他不问,所以我也不想解释。“呵呵……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啦。”我有所暗指地答过去。说完又觉得说出这种话的自己实在有些恶心,就飞快转开了话题,“呃,要不要买什么?”都是你们自己做的么?“齐要拾起一个看,表情老到,”质量很不错啊,比其他很多摊位的都要好。“嗯是啊,喏,这个是我帮手剪的。”“呵呵。参加社团好玩吗?” “好玩啊。要不要一起来啊?”我没多想地开了句玩笑。“哦考虑一下咯……”齐要摆弄着手中的周边,随口抛下来这么一句。听我惊异地“哎”了一声,才仿佛惊觉过来似的摆了摆手,“口头禅,口头禅而已……哎我没兴趣啦,不来。”我愣愣地看着齐要。——口头禅?“……我不知道你还有这种口头禅。”“呵呵。我知道你不知道。”又是这种叫人觉得刺耳的话,我皱起屑头,“这种口头禅很容易让人误会,”“嗯。在改了。”“那个时候……”“嗯?”“……”我咬了咬嘴唇,却终究没办法吐出王倾悦二个字,“那个时候。也只是因为口头禅吗?”齐要抬眼看向我,没有回答,只是反问了一句,“……那你呢?”“……”我意识到他的所指,不知道该说什么。“所以咯。我说被你甩了。”齐要一边说,一边将手中的周边放回桌子,动作轻得就像他的声音,却足够在我的心中掀起巨大的气流,火乘风势,以迅雷不及掩耳的姿态铺进脑海。这,算,是,在——开,什,么,玩,笑?装模作样地说一句“口头禅”就把所有的错推给我吗?在这里搏什么同情?谁知道你是不是真的当口头禅来说?谁知道你和王倾悦之间是不是真的清白了就——算真的是我误会了,那个时候为什么不用其他人的电话发短信给我?为什么不用其他人的电话打电话给我?为什么不来我的学校找我?为什么不对我把所有事情都解释清楚?为什么?凭什么?凭什么要在我面前装成一副受害者的样子??因为知道我也回了“考虑考虑”的关系?因为知道就算解释我也不会真的相信?因为知道我们之间真的己经无法挽回了?我用力捏着拳头,盯着齐要的脸看,一心想要看清他此时的表情,却在同时发现这张脸竟是如此的陌生,陌生的眼线,陌生的鼻梁,陌生的嘴角线条。我才突然发现,自己似乎,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仔细看过他的脸了。——又或者,其实一直以来都没有仔细看过。脑海里瞬间蔓延开的火焰,被这毫无防备的陌生感扑灭成沉寂的灰。一直以来。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自己才是这段感情里最倒霉的存在。从这段感情开始没多久,我就沉浸在不被了解、不被珍惜的伤感里。并因这种沉浸而生出了微妙的傲慢。我傲慢地觉得齐要除了游戏什么都没有想。也傲慢地觉得,长久以来忍耐的只有我自己。是的。我终丁明白了——我所有的别扭都几乎源于傲慢。别扭于盘问,是因为我认为自己读懂了齐要的简单;别扭于解释,是因为我认为齐要水远读不懂我的复杂所以——所以我从来没有假设过,或许齐要也有着与我相似的心态。我以为我和齐要能交往半年之久,完全是归功于自己单方面的忍耐、但原来并不是。原来最关键的原因,不是因为我,也不是因为他。而是因为我们这份,由彼此的傲慢所形成的,仿佛麦田怪圈一般的默契。他不问的话。我永远不会解释。我不问的话。他永远不会解释。这就是我们之间的默契。所以我最终没有向他询问关于王倾悦的种种。他也没有朝我质疑那被屏蔽的手机号码。困惑与辩解的话其实淤积了那么多,但除了“拜拜”两个字外,我们并没有给出彼此更多。所以我们相安无事地交往。于脆利落地分开。然后无法挽回。无法挽回了。我默默地看着齐要的背影,看他一点点地被人群淹没,感觉身体像是被什么狠狠掏了一把。那样的郑启脉,那样的齐要,还有那样的我自己,粗糙的繁杂的烦躁感仿似数以万计的蚂蚁,它们自我脚边盘旋而上,黑压压的一片,数万只触角摩擦着,嘶嚓嘶嚓嘶嘶嚓嚓,声音磨痛了我的心,我却不知道要如何躲避,又能躲去哪里。下意识地咬上自己的手背。用了狠力的咬,一心只想借着疼痛去驱赶脑海中那片令人窒息的嘈杂。直到程敛的声音传来,我才稍微回过了神。“怎么?”他绕到我身边,“又想吃雪糕?”我没有理他,默默把手在衣服上擦了擦。程敛对我的冷淡毫不介意,抬头看了看齐要的背影。“刚刚那个是上次那个人吧?”“……你记得?”我有些诧异。“不记得。看你刚刚那个想吃雪糕的表情乱猜的。”“分手了还能做朋友?”“随便聊两句而已。”程敛“哦”一声。“脚本写得怎么样了。”“哎?”我没想到突然话题被兜到了这里。“你催了什么啊……很急吗?”“最好这两个星期吧。”“这两个星期之内……”“不行?”“也不是说不行……但是怎么给你啊?还在放假吧那个时候?”我顿了顿,“而且,漫展完后也不会再去阿 Y 家集会了吧?”“也对……”程敛点头,顺手扯出一张纸在上面写上一串数字。“我的 QQ,网上传我吧。”笔在纸上停一停,又在下面跟了一串更长的数字,“还有手机。”他将纸折两折,递过来。我“哦”一声地接过,搞不懂为什么要多此一举给我手机,……“我不会发骚扰短信给你的哦,死心吧。”“欢迎打电话跟我咨询转系的事情。”没头没脑的一句回复,我瞪大眼晴“哎?”了一声。“我一直觉得第六校区的广告传媒或是影视编导系比较适合你,嗯。”程敛一本正经,无论声音或是表情都不像是在开玩笑。但越是正经,只会让我越发地搞不清状况。“什么跟什么啊?”——干吗突然说这个?“只是跟你推荐下适合你的专业而已。”“……谢谢哦。”我半讽刺地回过去。适合不适合是其次,“第六校区好像不是本市的吧?”谁有那个闲情逸致啊?“嗯,是在 O 城。不过不算远啊,坐大巴三个小时就到了。”“……随便。”我一脸懒洋洋,“干吗啊你,不想跟我同班就直说啊,用得着这么大费周章么?”“被我说中心事了?”“……其实是昨大跟我家亲戚吃饭,正好听他们说起第六校区的事——”“哦哦,对哦,差点忘了你是——”我想起程敛“校董的孙子”的身份,插了句嘴。程敛却像是完全没听到般,只是继续着自己的话题,“今年那边的编剧系,好像因为经费的原因打算扩大招生。所以,如果你想转系的话,应该不会太麻烦。”“哦,搞了半天是帮你家的人拉经费……”“……你要真这样觉得也无所渭。”程敛面无表情,毫不辩解的姿态反而让我尴尬起来。疑虑着自己是不是真曲解了对方的一番好意。正想着要怎么把话兜回来时,冷不防身旁传来一声“砰”的巨响,把毫无准备的我吓得差点跳起来。是水井。把摊位的凳子踢翻在地的水井。“什么叫‘你们看着办’?!”他嚷着,一脚踩在凳了上“你租了这么大个摊位,摆明了就是想让那家伙好找过来。这事我不管你承认也好不承认也好,反正大家都心知肚明!不过我们也都忍了,毕竟谁不想做得好看?但是你看看你,你现在是什么样子?你这个样子不如回家睡觉去算了!”“我现在倒是真的想回家睡觉。”覃荔坐在座位上,一脸的疲惫虚弱,却依旧是笑着。“……那你回去算了。你以后也都别搞漫展了。社团解散算了!”水井显然被这种没斗志的话深深激怒了,“为了一个男人搞成自己这样?真他妈的没意思!!”“是啊,真没意思。”覃荔附和着,神情恍惚。“怎么了啊又?”我一脸疑惑,跟在快步走上前的程敛身后,步伐的拉近也看清了覃荔的脸。她的脸色苍白得叫人害怕。“是没意思。没意思透了……但我有什么办法,我联络不到他,打他手机又不接……我有什么办法。”她喃喃着。虽然没头没尾,但也能听明白个大概意思。“覃……”我叫,却被对方陡然增高的音量压了回来。“我有什么办法!”像是突然被按下喉咙里的开关键,覃荔突然叫起来。“我有什么办法啊!!?他发了这么一个‘不要找我’的短信就这么消失了!!就这么莫名其妙地就这么消失了哎??!”“什么‘不要找他’啊,他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发短信又不回,打电话又不通!我天天都打他的电话,打到现在还是关机的状态!!”“喂——”程敛想抓住她的手,却被她疯狂地甩开。疯狂的不只她的行为,还有她的表情,她的语气,她的声音,她的整个人。她站在座位上,一副摇摇欲坠的样子。嘴唇被咬得泛了青。血色一点点蔓延上她的眼角,先前苍白疲惫的笑容在此刻破出巨大的口,那些一直以来都被竭力压抑着、克制着、收敛着的存在,就凝结成亮晶晶的什么从里面流泻了下来。我第一次,看到覃荔哭了——在我第一次面对上郑启脉的冰冷,相隔不过半天的时间。我说过的,他们是同一类人。“我又不认识他的家人,又没有他朋友的联络方式。他现在是死是活我都不知道啊!我有什么办法?我只能靠漫展了啊!!!他答应过我说他会来的啊!!我只有这个希望了啊!你懂不懂啊?你懂不懂啊??你知不知道我等到现在,他还没有出现的心情吗??你能不能稍微体谅一下我啊??”覃荔依旧没有办法冷静下来,眼泪稀里哗啦地流得满脸也不去擦。她就这样一脸泪水地瞪着水井,对方被瞪得慑懦地说不出话来。心虚之下只好一个劲朝我使眼色,示意我将纸巾递给覃荔。“我真的没有办法了啊??”覃荔终于重新瘫坐回凳子上。“如果那个时候考上 Y 大就好了……如果考上 Y 大的话……”Y 大?某种熟悉的感觉涌上来。我感觉自己递出纸巾的手,在空中停顿了一下。嗯?是什么样感觉呢?哦对了……对了,我想起来了。是和当时我在游戏里朝王倾悦询问“考虑什么?”时候一样的感觉。是那种预感到即将要有什么事情要发生时,异常害怕却又夹杂着一丝好奇与兴奋的束手无措的感觉。嗯,就是那样的感觉。“考上 Y 大的活,我一定不会就这么简单地让郑启脉那个浑蛋在我面前消失啊——”覃荔的话语,携着那三个熟悉的字眼落人我的耳中果然。我想,果然是这样。 03 我不确定自己当时是不是笑了。但我想,我是应该笑的。笑我自己。第一次见面就朝我询问覃荔的郑启脉。和我一样将 Y 大视作第一志愿的覃荔。会将我“帮你八卦覃荔”的玩笑视作认真的郑启脉。羡慕着我可以和男朋友发短信的覃荔。说着暗恋覃荔的郑启脉。以前就有了喜欢的人的覃荔。郑启脉。覃荔。覃荔。郑启脉。蛛丝马迹交错密布一如悬于头顶的电线。而我却只像个一味平视的自痴,轻易就将它们忽略进了自己的影子。其实早该发现了不是吗?——如果不是相信了郑启脉所说的那句“我们不认识”的话,旱该发现了不是吗。一直以来,我都将自己视作一个隐于角落、不动声色的旁观者。我清楚地知道自己所处的地方是多么渺小阴暗,所以我以为自己能够看清那些光明里的人的一举一动。我以为和郑启脉之间,说谎的只有我一个人。就像我一直以为我和齐要之间,忍耐的只有我自己一样,我以为这就是不起眼的我的唯一优势。但是我错了。我弄错了。我所有的自知之明,最终成就的,原来只是我的自以为是。 04 漫展在第二天的 18:00 正式宣告完结。所有的参观者离场后,偌大的展馆里便只剩下工作人员、社团成员和狼藉一地的废纸、箱子、塑胶板。大家收拾的收拾,整理的整理。用以吵嚷的力气在先前都已经用光了,眼下大多人都只是埋着头不发一言地干活。空气里的热闹喧嚣一点点在这空旷的安静里挥发成无。它在日后的回忆里或许能永葆热暖,但眼下,却只能放凉成为一碗淡而无味的白水。滚热的只有我的心。“那个 Y 大的郑启脉。是不是篮球队的?”尽管明知不会有错。但我还是忍不住要找程敛确认。“你怎么知道。”程敛绑书的手停了停,朝我看过来:“你认识他?”“没没。我朋友认识咯。我以前也见过几次。要说认识倒不算,……”我掩饰着,“刚刚听覃荔说起他,嗯……他就是覃荔喜欢的那个人?”程敛不出声,点点头算是默认。“……他失踪了?”“算是吧。总之就是联络不上了……这些抽奖的瓶子你要不要拿回家?还剩两个。”程敛将剩下的两个漂流瓶递给来,我接过。“联络不上,那怎么办啊……”“能怎么办?”程敛说,想起什么似的。“哦。那你朋友知道他在哪里吗?”“……怎么可能知道啊。”我垂下头胡乱拧着瓶子的寒子,不敢直视程敛的眼神。又一次地说了谎即使到现在,我还是在说谎。而我说了那么多的谎,骗了那么多的人,却只需要一个人,一句谎,就可以让我全盘溃败。瓶子的盖子松脱开来,里面的纸条随动作飘落上手心,我呆呆地看过去。“BELIEVE 里面也藏着一个 LIE。”彼此欺骗着彼此。却又彼此相信着彼此。 就是这样吧。“认识覃荔”的我,和“不认识覃荔”的郑启脉。 第十五章 CHAPTER 15 心中的某个地方越来越热越来越热,滚烫得像是要将心壁烧出洞来。六月的阳光倾泻下来,世界的一切都在炙热里变成扭曲的仿佛不真实的所在。 01 一件我一直没有说出来的事。在知道了郑启脉要截肢的那一天,尽管电话里对方并不想我去医院,但我还是去了。我在黄昏 6 点 25 分的时候,一个人去了郑启脉所在的肿痛科病房。然后在黄昏 6 点 27 分的时候,选择了离开。两分钟的时间。足够我记下郑启脉的背影,他拿着望远镜,趴在窗台上默默地看着外面。我知道他看的是哪里——那个据说会有很多人打篮球的篮球场。我想喊郑启脉的名字,然后对他说些什么,但嘴巴动了动却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事实上我又能说什么呢?这种境况底下,能真正安慰到自己的,除了那些比自己处境更悲惨的人,就只有同病相怜的相互取暖。像我这样四肢健全的人,无论把话说得再贴心,也只会让刘方觉得是“同情”。我只能默默地看着他。看黄昏暖而黯淡的光将他的轮廓吞噬进大半。看他逆着光的背影越缩越瘦越变越小。他是那么的瘦小孱弱和无助。浅色条纹的病号服晾在他的身上,空空荡荡得像是被掏空了灵魂。似乎是直到这一刻,找才终于意识到,他已不再是之前那个帅气的,温和的,在阳光下驰骋于篮球场上的郑启脉了。——喜欢的东酉,却无法碰触是怎样的感觉?——执着的东西,却必须舍弃是怎样的感觉?我不知道。所以我只能离开。而当我两天后再去,郑启脉已经不在了。“他失踪了。”漫展结束后的第一天,我接到医院护士打来的电话。我想,我永远也不会忘记这个电话。 02 收到电话的时候,我正在前往医院的路上。是的,即使没有这个电话,我也打算去医院。在打了一晚上郑启脉的手机,却只收获“该用户已关机”的提示后我终于决定要面对面地。问清楚郑启脉关于覃荔的种种。我要问清楚。直到昨天为止,我都一直以为郑启脉对于覃荔的暗恋,只是建立于他自身想象的空中楼阁,只要我能给予足够的耐性去关怀他、抚慰他,总有一灭,它会被时间的风吹进看不到的角落。但是现在我知道我错了,他们彼此认识、相互喜欢。她为了能接近他,甘愿将没有艺术系的大学列为第一志愿。而他为了不让她担心,宁愿自己一个人默默沉浸进病痛的孤苦。他们的感情有着那么深厚的地基。而我,我像个白痴一般立于他们之间,满头大汗地搭着用以修建的架子,却还沾沾自喜地以为那是为了拆迁。这个发现真叫人想吐。为什么要骗我?为什么要骗我说不认识覃荔?困惑仿佛粘于掌心的胶,甩也甩不掉地,在我的手里拽出了满满的汗——我知道,我知道以我这种满门谎言的立场。压根就没有资格去质问这种问题。我也知道以郑启脉现在的状况,根本不适合来解答我的疑问。但这由不得我,从漫展的前一天到结束,我就觉得自己像是一个滑稽十足的溜溜球,被名为“命运”的大手抛向高空、弹向地面、又或是被扯着连转上数十个晕头转向的圈,并在最终,以一个注释着“你被耍了”的造型谢幕收场——没错,我被耍了。我被我喜欢着的人耍了。我被我一直相信着的人耍了。更重要的是,即使我明知自己被耍了,即使我因为这样而觉得想哭,但是,我还是,依旧没办法停止地去喜欢他。 我还是喜欢着郑启脉。这或许是比意识到“自己被耍了”,更让我始料未及的发展。我‘直觉得自己是一个足够称得上“冷静”……甚至可以说是“冷血”的人。尽管冲动时有,但执着却是极浅。很多东西,哪怕是曾经喜欢的,一旦觉得麻烦或是不妥,我都能狠心地将它们弃置并从此再不提起——就像游戏。就像齐要。就像很多很多于我的生命昙花一现的事物。却没有包括郑启脉。他欺骗了我,他利用了我,他辜负了我。他理当被我面无表情地扔进感情的回收站——事实上我也的确打算这么做了。但是我没有,我做不到。从我面对着覃荔崩溃的脸,却始终没有朝她说出郑启脉的下落。从我对着程敛回答“怎么可能知道”,竭力将自己扮演做一个圈外人;从我从条件反射到之后刻意地去掩饰、掩藏、掩埋着郑启脉的踪迹……的时候开始,我就知道了,在我内心里,其实依旧抱着“想要得到郑启脉”的幻想。没有办法被自己狠心舍弃掉的幻想。我该怎么办?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我只能去找郑启脉。找郑启脉告诉我。不仅仅是要告诉我“为什么要对你说谎”。更多的,我还想知道他到底有多喜欢覃荔我还想知道他到底有没有,哪怕一丁点儿地喜欢过我。我还想知道的是,如果在覃荔和我之间选一个的话,他究竟会选谁?这些仿佛从琼瑶剧里直接照搬的第三者台词,就像是被揉进头发的香口胶,它越缠越乱越乱越缠,我无法将它完好干净地扯下来。却也不想就这样将它们一刀剪去。我不想放弃郑启脉。 我不想放弃郑启脉!我不想放弃郑启脉!!我不想放弃郑启脉!!!迷恋的愤怒的狂热的焦躁的烦闷的。喜爱的痴迷的郁结的厌烦的恶心的。钟情的暗喜的欢乐的难过的伤心的。那些乱七八槽无法归类的情感涌至一起,凌乱堆积着仿佛是锅炉下积攒已久的柴禾。终于在越演越烈的碰撞中擦出庞大的火势。咕嘟咕嘟的声音里,那一潭仿佛泛着惨绿的死水就这样胃出了沸腾的泡——想努力试着去抓住什么。想不放弃地去获得什么。想用尽全力地去确认什么。没有原因,也不需要什么原因,只是单纯地很想。非常想。非常非常想!风从耳边划出凌厉的声音,胸腔里传出绵延的钝重、心中的某个地方越来越热越来越热,滚烫得像是要将心壁烧出洞来。六月的阳光倾泻下来,世界的一切都在炙热里变成扭曲的仿佛不真实的所在。——直到我接到那个医院用郑启脉手机打给我的电话。我说过,我永远也不会忘记这个电话。并不只是单单的那一句“郑启脉失踪了”更重要的,是最开始的那一句:“请问,是覃荔吗?” 03 你见过烧得滚烫的铁锅被淋上冷水时那一刻的情景么?就是那种在仿若尖啸的瞬间——即便是这样的瞬间,“刷”一声里,原本的热暖就蒸发成为大片白蒙蒙的水蒸气的或许也不足以形容我在看到郑启脉手机时的心情。 郑启脉手机的电话簿里,寥容地只列了四个名字。第一个是“父”。第二个是“母”。第三个是“家”。以及第四个,“覃荔”——那里面保存的,是我的号码。我是,“覃荔”。我默默地凝视手机屏幕。脑海里浮现出当日交换手机的场景,那个时候,在郑启脉保存我的手机的那个时候,他的确并没有询问我的名字——那个时候,就已经决定要起这样的名字了吗?在这之前,我从未猜测过郑启脉会在手机里给我起怎样的名字,因为对我来说怎样都无所谓,无论是那个我胡乱编出的’小‘夏“,还是他在心里为我起的代号,哪怕只是一个随手输入的数字或字母,我都可以毫不介意地接受。……但为什么偏偏是”覃荔“。是因为他没办法真正地放下草荔?是因为我的存在对他来说就是覃荔的消息转播站?是因为当短信传来时看到”发件人“写的是覃荔能给他片刻的慰藉?还是囚为他仅仅只是将我当成一个可以取代和思念覃荔的替身?那个时候之所以会骗我说”不认识“,只是因为不希望我会一时口疏泄露出他的行踪,而造成覃荔的困扰吗?对于覃荔已经喜欢到了这样的程度吗?——喜欢到了……这样的程度?真奇怪。明明一个月前,我还为了自己能够”填补郑启脉内心寂寞“而愉快地履行着狗仔队的义务。但是现在,现在我面对自己这个狗仔的”填补"身份只感到无尽的恶心。我觉得自己被辜负了、被背叛了、被利用了。但——之所以会觉得被辜负被背叛被利用,说穿了,也是因为自己投出的这满腔的喜欢,并没有收到回报的关系吧。 他并没有对我做什么。他也并没有对我说什么。但正是因为他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说,才会让我觉得自己在他面前是个彻头彻尾的白痴。他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将我打败。我早说过了,他就是,有这样的能力。我站在病房里,用力咬着牙,一心想借此抑制住这由巨大的失华和恶心所传递出的颤抖。某种熟悉的酸涩一点点延上鼻腔,我努力屏住呼吸。我知道自己就快要哭了。我快哭了。只要有人跟我说活,无论是谁,无论是说什么话,我也会马上哭山来。我知道。所幸病房外早也被闻讯而来的郑启脉的父母闹翻了天,叫骂声夹杂着医院护士的阻拦声,几乎响彻了整条走廊。压根没人有空理会眼下这个,静静站在病房里捣鼓着郑启脉手机的我。——手机的电活通讯簿里,“覃荔”的电话号码,删除。“你们这个医院是怎么回事啊?这么大个人也能走丢?!”——手机的短信收件箱里,所有“覃荔”发来的短信,删除。“你们说现在怎么办?人就这么没了?我儿子有个什么三长两短。你们准来负责!!”——手机的短信发信箱里,所有发给“覃荔”的短信,删除。“我们也不可能真的二十四小时看着他啊?你们明明知道他是一个那么热爱篮球的人,你们明明知道遇到这种事打击有多大?你们怎么不看紧一点!”“覃荔”是我。但我不是覃荔。所以,删除。无论是手机里的那个覃荔。还是这个被当成覃荔的我。统统删除。 阳光从窗台下投下小片晃动的光,像是放映机映出的一格被洗白的胶片。我突然想起两天前,我所看到的郑启脉的背影,当时我不知道这样的自己能对他说些什么,那么现在呢?现在的我突然觉得,自己似乎终于能说出些什么了。——喜欢的东西,却无法碰触的感觉。——执着的东西,却必须舍弃的感觉。……明白了。将完全没有“覃荔”存在的手机轻轻放回桌上,我拾起手边的望远镜走到窗前。将镜片贴上双眼。站定。看过去。六月里流光的街景,在瞬间被细致成为灌木、花草、球架、长犯和男生瘦弱的背脊。嗯,我早就知道了。尽管我不清楚以他的腿脚究竟是如何过去的。但,从在电话里听到郑启脉失踪的那个瞬间,我就知道了。我知道他会在那里。所以,我要报复。打给程敛的电话里,我只记得自己说了两句话——第一句是:“我刚刚路过民乐公园的篮球场,好像看到了那个郑启脉坐在那里,你现在马上带覃荔过去,应该还能碰到他。”以及第二句:“你上次说的什么转系,具体要怎么操作?”或许也有说别的,但是我忘了。我挪走了当时大部分的记忆,只为了能清晰保存下之后的那些景象。那些景象,它们自望远镜渗入我的眼,仿佛积雪上落下的滚烫烙铁,不过秒间的接触,便已足够沉淀进大脑深处。那片被阳光洗得花白的水泥地。那郁郁葱葱的灌木丛。那被树阴遮蔽的长凳。我记得。那个佝偻着背坐在长凳上的男生。那个跨过整个球场飞快跑来的女生。那个默默跟在女生身后的男生。我记得。那瘦弱而剧烈颤抖开的男生的肩。那看似愤怒却在瞬间将泪水流满的女生的脸。我记得。我全部记得。蓝色的天灰色的地绿色的草金色的太阳。美好的什么温暖的什么和煦的什么明亮的什么。它们交错编织进我的瞳孔,最终在泪光里模糊成一片赤橙黄绿青蓝紫的绚烂。那是我在那一天里。最后记忆下的世界我报复了郑启脉。因为我实现了他并不想实现的,愿望。 第十六章 CHAPTER 16 就这样一直撒下去吧,我想。就这样一直撒下去。就像用泥泞遮蔽尘埃,用沙砾掩盖泥泞。直到那颗名为“真相”的珍珠最终为整个荒漠吞噬,从此被遗忘进世间的角落。 01 收到了郑启脉的短信,是在 8 月即将结束的某一天。“郑新”的号码自那天走出医院之后,就被我按进了删除。之所以还能辨认出是他,因为发信人并不是用的“郑新”,而是那个已被我所遗忘的“球场帅哥”。“你是”扼要的两个字,连后缀的问号都懒得打上。似曾相识的短信。我花了两秒钟意识到“球场帅哥”指代的对象。又用十秒钟去思索为为什么会收到这样的信息。回忆的抽屉被翻找了一遍,直到那条半年前,因一时好奇所发送的“你认识 S 大覃荔吗?”在脑海里浮现出线头,才终于恍然大悟。那条没有收到回复的短信。发送那条短信的时候,我从未想过郑启脉已经换了新的手机号码。从未想过他身患了那样的病痛。更从未想过,会与他再次相遇,继而熟络,甚至喜欢。种种的这些,曾经于我的脑海找不到哪怕一点痕迹,却在时间的挥毫里,被描绘成最生动的画面。直到眼下收到了这条时隔半年的回复。那些发生过的,经历过的,就被统统囊括进“已过去”的范畴。从不存在。到已过去。算不算是……回到原点? 02 那些想努力试着去抓住的。想不放弃地去获得的。想用尽全力地去确认的什么存在。我曾经找到过一次。却在最终选择了放弃。我彻底放弃了郑启脉。除了 8 月末的那一封回复,我和郑启脉再未有过联络。确切地说,我几乎与事件里的所有人,都失去了联络。除了程敛。我在程敛的帮助下转了系。影视编导系。位于 O 城的第六校区。两个半小时即可抵达的距离,称不上远,但我依旧选择了住宿。理由说穿了,就和我选择转系一样。不过是为了逃避。逃避郑启脉。逃避覃荔。逃避那个,可能与他们再次遇见的地方。逃避不是好的方法,我知道。我也曾不只一次地假设过,那个时候,如果我没有将郑启脉的行踪告诉覃荔,而是自己直接跑去找他的话,我、郑启脉、我们又会变成如何?我想了无数种结局,但无论是好的还是不好的,是幸福的还是悲惨的,它们终究也只是存在于我的想象而已。现实里的我,依旧是那个不好不坏,不幸福也不悲惨的胆小鬼。但是。但是——怎么说呢。如果时光倒流,让我重新再选一次的话。我想我还是会打电话给程敛,还是会将郑启脉的行踪泄露,还是会默默地持着望远镜,在这个原本属于自己的故事,退居成一个配角。有些沮丧。有些难过。但我没有觉得后悔。没有后悔的话,就行了那些想努力试着去抓住的。那些想不放弃地去获得的。那此想用尽全力地去确认的存在,即使有一样被自己放弃了,也一定没什么大不了。我的人生还有那么长。余下的时间里,我会一点一点,把其他更多的都找出来。嗯,一定会有更多。更多更多。因为,我的人生还有那么长。“对或错是没有绝对的,关键是你自己觉得对就够了”——这是程敛对我说的。所以我选择了转系,并觉得自己没有做错。尽管到目前为止,我依旧不能确认自己对于影视编剧,到底称不称得上是热爱。但创作剧本和拍摄 DV,对我来说的确要比画那些枯燥的素描有趣得多。我以为我只是为了逃避而来,但谁说逃避不可以变成追逐呢?它们看起来明明就是那么的相像。说回程敛。这个我一度最不想接近的人,却莫名其妙地,成为我眼下唯一还保持着联络的人。先前为了给脚本加了他的 Q,网上聊过后,才发现此人属于典型的“面对面交流障碍”、那些在现实里仿佛结了块的冰冷、一旦搁置上网络、就全数融化成为生动的水——刚刚住宿的那几天,如果不是有他的无聊笑话和安慰,或许我也末必能那么快就习惯眼下的新环境。能够和程敛聊得如此投机,对我而言确实是始料未及。我们聊过很多话题,几乎每个话题都可以扯出好几十个回合。却都默契地跳过了“郑启脉”这回事——本来也是。对于郑启脉,那条用“球场帅哥”号码发来的回复,就己经足以证实他的平安。那么更多的,于我也就没有知道的必要——我想程敛应该也抱持着与我相同的想法,所以到现在为止,他只问过我一个,关于“郑启脉”的问题。“听说郑启脉住院的时候,有个叫小夏的一直跟他讲社团漫展的事悄……那个叫小夏的,其实是你吧?”他问。“不是。”我说。我依旧在撒谎。 我曾经以为撒谎的本质是为了掩盖真实。但其实更多时候,我们撒谎不过是为了掩盖谎言。程敛的信或是不信对我已不重要,从这个故事的一开始,我就在撒谎,所以到现在的最后,我也并不打算停止。就这样一直撒下去吧,我想。就这样一直撒下去,就像用泥泞遮蔽尘埃,用沙砾掩盖泥泞。直到那颗名为“真相”的珍珠最终为整个荒漠吞噬。从此被遗忘进世间的角落。但是没关系。那些最真实的真实,我会用自己的记忆去承托。迷恋的愤怒的狂热的焦躁的烦闷的。喜爱的痴迷的郁结的厌烦的恶心的。钟情的暗喜的欢乐的难过的伤心的。曾于内心沸腾过的这些情感,即使在某一天里蒸发进空白。也一定会凝聚成雨,以最温柔的姿态,自回忆的天空落下。所以,没关系。有我知道。有我记得。便已经足够。[全文完] 附录 APPENDIX 漂流瓶 编绘:王小立 01 从前有一片很蓝很蓝,很大很大的海。在海的中央,有着很多很多的岛屿.岛上的人们闲着无聊就喜欢制作漂流瓶.他们会在瓶子里塞进写了甜蜜话语的纸条、有趣轻便的玩意、自己制作的曲奇,然后放到大海里,祈祷能送到某个人的手里。有的漂流瓶,被海上的风浪阻隔,漂着漂着就迷了方向。有的漂流瓶,装的东西太重,漂着漂着就沉进了海底。有的漂流瓶,明明装着写满字的信,却只被目不识丁的人捞到。有的漂流瓶,虽然努力漂到了岸上,却被掩埋进沙里没有人注意。不是每个漂流瓶都能有漂到目的地的幸运。但无论有没有成功,这些漂流瓶里至少都被装了东西,所以它们都知道自己想去什么地方,想遇到什么人。 02 但是有一个瓶子却很倒霉,它还没被装进什么,就被喝醉酒的汉子扔下了河。什么也没有的瓶子就这样漂啊漂,它的内心里什么也没有,所以它不知道自己应该漂到哪里,也不知道这个世界究竟有谁需要这样,什么都没有的自己。它就这样漫无目的地漂着,偶尔被人打捞上来,却又很快被扔回了大海。长久的漂流生涯里,海水一点点从它的木塞渗进瓶身里,越渗越多,越渗越多,终于它整个身躯都被装满了海水,就这样一点一点沉进了大海的深处。“我的一生就这样结束了吗?”“我被制造出来,就是为了这样吗?”“我已经……没办法去做什么了吗?”瓶子躺在阳光照射不进的海底,绝望地想。 03 它一直想一直想,不知不觉就睡着了。或许只有睡着才会让它忘记眼前的悲惨。它就这样睡啊睡,睡了不知道有多久。直到有一天,突然海底爆发了一阵巨响,是海啸。海浪在巨响,像疯狂的千军万马,它们席卷而来,生出恐怖的力将瓶子卷上很高很高的高空,等它再落下来的时候,已经不是大海了,而是距离大海有好一段距离的沙漠。沙漠里聚集了好些人。他们都是来自远方的旅者,为了寻找大海才踏上沙漠,却在路途上遇到了水源危机,因为淡水的缺乏,其中有一个孩子几乎就要渴死了。大家愁眉苦脸地围着孩子,却不知道可以怎么办。而瓶子,就是正好掉到了这群人的身边。 04 “啊,是一瓶水!”他们欢呼起来,但很快就发现了不妥——瓶子里装的是海水。而海水,是不能饮用的。人们皱起眉,不知道应该怎么办。这个时候,从人群里走出一位智者,有办法。“我”他说,一边拿出火柴,一边让身边的人从背囊里翻找表面光滑不吸水的纸。然后他在大家面前擦燃了火柴,将瓶子的底部置于火苗上,并在瓶口处置放了那张光滑的纸。火苗燃烧着瓶子,将瓶身烧得滚烫滚烫,而里面的那些海水,也随之冒出咕嘟咕嘟的泡。瓶子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它觉得很害怕,但同时,却也因为体内那些咕噜咕噜的声音而感到一种异样的兴奋——那是它第一次,意识到自己身体里,是有内容存在的。 05 而那些内容,随着这咕嘟咕嘟的声音,变成水蒸汽一点点挥发出了瓶子,凝结在瓶口的那张纸面上,就变成了清澈的淡水,水滴落进即将渴死的孩子的最里。一滴,两滴,三滴……终于,在最后一丝水蒸气也消失之后,孩子苏醒了过来。而这个时候,那个装满海水的瓶子,瓶身里只剩下一小汪苦涩的盐了。 06 只剩下盐粒的瓶子被旅人们遗忘在沙漠里。但尽管被人抛弃,尽管体内很苦涩。当瓶子想到那个发出咕嘟咕嘟声响的自己,和那个因自己而重新睁开眼睛的孩子,它依旧觉得非常开心。 07 ——只要怀抱着曾经沸腾过的回忆,就算身处荒凉之地,也不会觉得害怕和孤独了。沙漠里的漂流瓶,最后满足地这样对自己说。 dixitque Deus fiat lux et facta est lux 你,我,他,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是神的哦。相信自己会有美好的未来,我们就会成为我们自己的,独一无二的,神。 更多精彩好书,更多原创手机电子书,请登陆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