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日月记》 作者:明日 声明:本书由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ks.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 正文 第01~10章 第一章迷失的世界 这是一个接近90度的陡坡,不知名的山花从初秋的草丛中密密麻麻地蹿出来,黄绿中点点猩红,煞是好看,不过他哪有心情欣赏? 他停在陡坡中间,不敢看身后的变得很小的景物,那突然转浓的一团团白雾不断地向自己袭来,他第一次感到了大自然的可怕,心中一个念头冒出来:难道我就此腾云驾雾而去? 雾越来越大,他已经看不到上面的玉女峰,只能看见方圆2米的景物。 他额头冒着冷汗,两腿打颤,像壁虎一样地贴在湿漉漉的坡上,上不得,下不得,动也不敢动。他有些后悔,为什么要圆这劳什子的心愿。 从小学起,他每隔两三年就会爬这故乡人引以为傲的、齐天孙大圣的老家花果山一回,不过每次都因为各种原因没有登顶。身为当地人,却未领略过家门口的江苏第一高峰——玉女峰的风采,不能不感到汗颜。 事业小成、已注册了工作室的他这次从南方归来探亲,难得给自己放了个大假,便呼三邀四地约了一帮老友来爬山。 过了三元宫后,这几个年近而立之年的家伙少年心性突发,专挑没有山径的地方爬。 当攀登这个接近4米的陡坡时,殿后的他全没想到自己会陷入这种尴尬而危险的境地。他们一个接一个爬到一半时,下面的一人便自然地托上一个的脚后跟一把,上一个便借力窜上去,丝毫没觉得费力,直到只剩下了他。 最后一个爬到陡坡中央的他,突然发现自己再也找不到借力的石块或石缝了,要命的是后面却无人托他一把,更要命的是爬上去的朋友们竟看不出他的危险处境,在他想到该寻求帮助之前,已经一个个地消失在越来越浓的大雾中了。 他想上,上不去,想后退,却发现更退无可退,因为他将很难停住自己的身子,稍微一个闪失,便会滑下10米开外无遮无掩的一个断崖,粉身碎骨。 现在,他只有靠掌心的汗勉强地吸在裸露的岩石上,动也不敢动,甚至无法大声呼救,因为一点点的震荡都可以令他滑落山崖。离上方的缓坡只有咫尺之距,可是在他眼里却有天涯之遥。 天哪,难道真是造物弄人,大风大浪都经过了,却让他在偿一个小小的心愿之际葬身于此。 有短短的数十秒,他28年的前半生在脑海里一一晃过……他蓦地醒悟,老子还有好多的梦想没有实现,老子要活下去,强烈的求生欲望紧紧攥住他的心。 他牙一咬,心一横,在这生平初遇的生死关头,脑海里第一次有如明镜般空白,毫无杂念地集中于这方寸之内的峭壁上,用掌心一寸寸地向上挪去…… 当他终于爬上陡坡,不由一屁股瘫坐在地,后怕地看了一眼身后那峥嵘的峭壁,竟有一种轮回之后的感触:原来生死就在这极短的时间与空间内,于自己一念间转换。 他抬起头来寻找前方的朋友们,却只看见眼前弥漫的云雾,心中骂道:“这几个家伙真够哥们!扔下老子一个人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赶上去有他们好看!” 他休息片刻后,便摸索着向上爬去,爬了不知多久,前方却毫无声息,只有雾蒙蒙一片。自幼恐惧孤独的他一阵心慌,忙掏出手机拨叫朋友们,手机却也无声无息。他凑近显示屏一看,哎呀,盲区! “乖乖,不妙。”他开始发憷了,竟生出有东西缀在身后的感觉,虽然他明知这是自己的心理错觉,却不敢回头,忙喊起朋友们的名字。回答他的是一连串的山谷回音,却又不像那正常的山谷回音,有些变了调,更像一个大山洞里的回响,鬼叫般怪异,而眼前的大雾也似乎扭曲起来…… 他相信这是自己的幻觉,却不争气地浑身发抖,忍不住怪叫一声,手脚并用地向上爬去…… 迷雾中,他忽然发现自己向上爬的速度太快了,快得自己都不敢相信,想停却停不下来了。咦,脚下的方向好像不对,怎么向下了,天哪!他确实在向下跑,可眼睛里的方向明明是朝上的……他头皮发炸,不知道如何形容自己遭遇的情形,惟从心底冒出极度莫名的恐惧:“妈呀!我一定是见鬼了……”眼前的景物逐渐由模糊转黑,他脑袋一沉,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他醒后的第一个感觉就是:我是谁?这真是一个怪异的问题。其实,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是谁,只不过,周围的环境强烈地给了他这个暗示。 其实,周围的环境也没有什么不对,只不过云开雾散,露出一片赏心悦目的蓝天、青山、翠木。感到不对的只是他的直觉,但他又不是女人,怎能相信自己的直觉,男人只能相信事实。 然而最重要的是:第一,他还活着;第二,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躺在这一片碧柔的草丛中。至少,在阳光下真好,比在那令人恐惧的大雾中强一万倍。他摇晃了一下脑袋,回忆起那一段诡异的雾中经历,犹觉心惊肉跳…… 他判断,自己现在处于一个小山谷中,花果山这么大,天知道有多少个山谷。 上方的山坡离这里好远,玉女峰都看不到了,他晃晃脑袋,真想不出自己是怎么滑下来的,当务之急是联络上朋友们。 他想起了手机,手一摸腰带,空的!他赶紧低头看身上,不由倒吸了一口冷气,身上的毛衣和牛仔裤都碎成一条条的,哪里有手机的影子?可以想象自己滚落下来的惨状。 他腾身跳起来,活动着四肢,万幸,除了肌肉有些酸痛,身上一点刮伤都没有,真是奇迹!他一直是个相信奇迹的家伙,虽然以往还没有碰到过真正的一件,但不知道眼前这一件算不算? 可是那刚换的西门子手机值好几千呢,身体无恙,他开始心疼自己的财产了。哎,今天是个错误的时间。 他看了看太阳的位置,应该是中午,不管那几个家伙了,玉女峰也滚蛋吧,老子现在什么心情也没了,还是赶快下山。 他悻悻地垂着头,狼狈不堪地顺着坡向下走。不知走了多久,感觉有些不对劲,忙抬头,应该是山腰了,却只见远近草木杂生,竟看不到一个熟悉的参照物和一个人影……游人如织的花果山竟变得荒无人烟,这是绝无可能的事情。 “难道又是幻觉?可现在青天白日的……”他皱了皱眉,真是莫名其妙:他还是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对自己的处境连续失控。 他对自己的大脑一向引以为豪,对突发事件应变极快,从未出现过眼前这种思维混乱的状态。可是现在,这个一向自以为聪明的家伙终于糊涂了。 周围是如此的寂静,只有特别青的草、特别翠的山、特别蓝的天,不见一个人影,仿佛自盘古开天辟地以来,天地间只他一人。 一向喜欢人群的他分明感到了一种萧然的心悸,跟四周灿烂的山色完全脱节,他开始讨厌自己的直觉了。 几只色彩斑斓的鸟雀从远处掠过,特别清新的风儿一丝丝地吹来,竟有一股海腥味。海腥味!不可能,花果山离大海有几十里地呢。他使劲抽了几下鼻子,是海风的味道,自幼长在盐区的他绝不会搞错。 “……”他的头大了,撒开双腿向山谷下方奔去,不顾迎面的斜杈乱枝刮疼双颊…… 终于奔上了一座小山头,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呻吟一声,呆呆地立在原地,身子瑟瑟欲坠:一片浩瀚碧蓝的大海充斥了他的视野,脚下的山坡远远地延伸至海边,形成一片漫长的乱石滩,像一个个黑点的海鸟成群地在那里飞翔。 他——处在一个大海岛上! “一定是晕倒的时候发生了一些自己不知道的事。”他的脑瓜里一团浆糊,胡思乱想着,“难道是朋友们跟自己开玩笑?不像,他们缺乏这种喜剧细胞,换了自己倒有这种可能。那么是谁将自己放在这个荒岛上来……” “谁干的?他妈的给我出来……”他的粗话脱口而出,以缓解心中的惧意。当然是无人理睬,但心里好受多了,他这才觉得有些凉,看看身上的破布条,自觉有些滑稽,现代鲁滨逊?! 肚子有些发胀,他随遇而安的本性显露出来,向四周再扫了一眼,找了一个挡风的岩石将裤子一褪,一屁股蹲下,大解起来。 “好爽。”他畅快淋漓地减轻着体内的负担。岛上的空气有种说不出的清爽,景物虽然单调,却毫无人工雕琢的痕迹,有一种浑然天成的美感。 他一面用力,一面思量着自己的处境。他想起了一部黑色幽默的好莱坞电影——将一个人放在一个场景中,进行24小时、全方位地现场直播,以娱乐大众……倒有这种可能。 在这个光怪陆离的21世纪,金钱戏弄着人类,天知道会有什么样的游戏呢?他警觉地在草丛中蹲低屁股,以防走光,眼珠飞快地转动:“要真是这样,自己倒要配合好,说不定现在是万众瞩目呢……” 迎面的海风中突然冒出嘈嘈的人声,吓得他的身子失去平衡,差点坐在了刚拉的大便上,“我——”他伸头看去,将一句脏话生生地咽回肚中。 “这是什么把戏?”不知何时,海面上冒出了几个黑点,在他的视野里,由小变大,飞快地向岸边冲来,是船! 他看清了,一艘冒烟的大帆船被三艘小帆船追着,轰地搁浅在岸上,小船飞快地围上来,黑麻麻的人影跳到了大船上。 船上不时有金属的反光射来,海风中传来马的嘶鸣、人的呐喊和金属的撞击声…… “拍电影?以为老子没见过……”他的嘴角终于露出了一丝窥破阴谋的窃笑,顺手扯下一片草叶擦了屁股,提裤站了起来。 不过说实话,执导过广告片的他还真没有见过这种海战的场面。一定是拍电影!哪个家伙将他放在拍电影的现场捉弄他?安排这一切要花不少钱的,几个暴发户朋友倒有这种实力,身为广告策划人的他是不少私营企业家的座上宾。 他转头四处张望,看看有没有隐藏的摄影机,却一无所获。管他呢!这样的机会很难得,倒可以学习一下,他本打算去北京进修导演专业的。 带着真相大白的轻松心情,他小心翼翼地掩着草丛向海滩猫去。 从上面看海滩很近,其实却有很长的距离,等他逼近了现场,“海战”已经结束,搁浅的大船劈啪地燃起了熊熊的烈焰,小船正扬帆远去。 由于担心闯进正在拍摄的镜头,他缩在草丛中,耐心地等待剧组人员的出现。然而,他的脚都蹲麻了,却连一个鬼影子都没出现。他站起身来,向那余烟袅袅的大船走去,做好被人呵斥的思想准备。 一股浓烈的血腥味随风飘来。 “嘿,跟真的一样,连味道都出来了……大陆的电影人何时学会了这一招?”他心中赞道,远远看见了几具古装的人尸被海浪冲上石滩,大船停在距岸边数十米的海水里,已烧得差不多了。 他笔直立在一块大礁石上,左顾右盼,等待被人发现。 “该死的,人都跑哪去了?”良久,衣不蔽体的他被海风吹得鼻涕直流,缩脖拢手,不由骂骂咧咧起来,心想:“这个玩笑开大了,无论是谁设计的,老子一定还给他!” “哗”一个大浪打来,将一具“尸体”带过来,留在了礁石下。这具脸朝下的“尸体”披着古代盔甲,被一支抢钉在身上,贯胸而过,创口犹冒着鲜红的血水。 “真逼真呀。”他的思维还停留在拍电影的判断上。他走下礁石,想看看这“尸体”是用什么材料做的。 看不出来,他便一脚踏在了“尸体”的手上,来回踩了又踩。踩着、踩着,一个奇怪的念头从心中升起:“这是什么材料?竟像真的肌肉一样,还有骨感?” 他好奇地蹲下来,用手摸了摸脚下那只手,还有点热度…… “不会吧。”他倒吸了一口凉气,克制住要叫出来的冲动,战战兢兢地拎起那只手,将“尸体”翻过来,一张死人的脸转过来,那大大的白眼珠正对着他。 “呀!”他的寒毛都竖起来了,“难道是一具真正的尸体?” 这个念头一起,他扭头便跑,慌不择路地跑了不知多久,直到四肢发软,便一头栽倒在一片草丛中,一动也不敢动了。 他哭丧着脸,双手哆嗦着握在一起:“这是什么地方?这是怎么回事……” 失魂落魄中,心中有个念头一动,他想想又摇摇头,不可能!但那个念头又从他心灵深处顽强地浮上来,他不敢再往下想,双手抱住头:“不可能,这绝不可能……” 海风依旧在吹,天色渐渐暗下来,他心力交瘁,疲意一阵阵涌上来,竟睡着了……他是被冻醒和饿醒的,但他迟迟不愿睁开眼睛,他多么希望自己一睁开眼就回到熟悉的世界。但他终于叹了口气,睁开眼,面对着这个陌生的世界。 天刚蒙蒙亮,几只鸟雀在叫。这一觉睡了一整夜,他翻个身,对着朦胧的天空,重新思量着自己的处境。 “老子一定是被人耍了,昨天看到的尸体肯定是假的,只不过我当时心神不定判断失误……”想是这么想,不过他却没有勇气回去确认一下。 赶快去找点吃的,身上一点热量都没有了,他没精打采地爬起来,避开昨天的方向,沿着海滩漫无目的地向前走着。 咦,远处的海滩上有好多黑点,“人!”他打心眼里笑起来,总算又见到人了,哈,噩梦结束了! 他一溜小跑地冲过去,越来越近了。不对,他脸色一变,怎么那些黑点都一动不动的。不会吧,又是尸体?他的心脏扑通地狂跳起来,好容易说服自己的推测,这么快就可以证实了?他的小腿肚哆嗦着,想要后退。不行,这可不是自己的风格,他常自诩敢于面对一切。 “去你的风格吧。”他自嘲地骂了一句,心中一万个不情愿,硬着头皮向前走去。 他看清楚了,真的是“尸体”,有十几具之多,横七竖八地倒在一片小沙滩上,狼籍不堪。应该是昨天“海战”的战果,被海浪冲到了这里。 这一切到底是真是假,马上就会明了,他什么也不去想了,鼓足勇气,慢腾腾地挪近了现常 他停在外围,一面做好逃跑的准备,一面强打精神看过去:只见那些“尸体”或搂或抱,缺胳膊断腿的……而流出的内脏和撕裂的血肉更被浅滩的海水泡得发白,形状极端恐怖。 “呀……”他恶心得鼻子眼睛都挤在了一起,浑身鸡皮疙瘩直冒,他确信,再高明的道具师,也造不出这等惨烈绝伦的逼真场面。 实在看不下去的他转过头,秀丽的山色和身边的惨像形成凄绝的对比,令人几疑在梦中。他使劲地拧了拧耳朵,绝望地得出结论,这一切是真的,绝不是梦境! 而那些尸体的古装发型与甲胄,只告诉了他一件事:这决不是他的年代。昨天那个想都不敢想的念头,一下子蹦出来,他不由满脸古怪地傻笑一声:“《寻秦记》?《秦俑》……哈!老子回到了古代……哈哈……不!我要回家……爸、妈、弟弟,我想你们……呜……” 他忽然歇斯底里地跪在了沙滩上,顾不得身为男人的脸面,号啕大哭起来。 昏天黑地哭了半晌,他忽然打住,想到了还有最后一种可能:“这些尸体虽然是真的,服装倒可以是假的,火葬场里有好多死人哩……车祸、火灾呀,什么样的死人没有,被哪个混蛋弄成古代的打扮吓唬人……时光隧道?呸!我会碰到这种好事……” 他抹干了鼻涕眼泪,怀着最后一丝侥幸,站起身子,只想赶快地离开这些令人做噩梦的尸体,向前方的一个岛弯跑去。 越过岛弯,他忽然驻足,旋即欢呼一声,又怕吓跑什么似的闭上嘴,只见一座藏青色的宝塔高高地矗立在远处的一片树林中。 “有塔就有人,见到了活人,这一切的谜底自然就会解开……”他一路奔去,一面往好处想,一面又提醒自己做好最坏的心理准备,被一连串匪夷所思的遭遇弄得神经兮兮的他经不起再次的打击了。 果不其然,他满心热望地奔到跟前,立刻就被一桶冷水浇个透心凉。塔倒不假,高大巍然,但上下长满了茅草,已荒芜很久了。他像没头苍蝇似地围着塔转了一圈,周围目所及处见不到半点人烟。 他气急败坏地一屁股坐倒在地上,心中的失望快要令他发狂了。这时,塔檐下的几个大字冲入眼帘“阿育王塔”。 他激灵一下爬起来,揉了揉自己的眼睛,“阿育王塔”四个字——没错。他心惊肉跳,仔细地上下打量着这座塔。 矗立在花果山脚下的阿育王塔,据说有千年的历史,里面还出土过佛教文物,这是他对它不多的认识,但已足够。他每次到花果山的第一站就是它。 他连滚带爬地来到塔门前,双手颤抖着推了一下,只听吱呀一声,尘封好久的黑漆木门应声而开,里面布满蜘蛛网但熟悉的造型结构彻底粉碎了他最后一线希望,他终于相信了自己的眼睛。 “哦。”他哀呼一声,浑身剧震,若这个阿育王塔是真的,那这个岛就是……妈呀! 身为当地人的他当然知道花果山的历史变迁:云台山——古为海中郁洲大岛,清朝时方与陆地相连,而花果山,就属于云台山区。也就是说,清朝以前,花果山是个海岛!也就是说,他所处的空间是对的,但时间错了。 他的脑袋轰地一声,绝望地靠在了门框上:“完了,难道这一切都是真的,只有老子才是假的……从21世纪跑到了不知是猴年马月的古代……时光隧道,天哪……” (妞妞牛牛校对整理) 第二章我是谁 他四仰八叉地躺在阿育王塔的第一层,在一个朝南的窗下晒太阳,思考着自己该何去何从。 他已想通了,问题肯定出在自己攀过陡坡后至昏迷的那一段时间内,要想回到原来的世界,只有先找到进来的地方,至少先找到那个差点要了自己命的陡坡。 “就这么定了,先把肚子搞定再说。”清楚了自己的处境,肚子饿得咕咕叫的他反倒镇定了。虽然他到现在还是不能相信自己回到了古代,但当前的首要任务是生存下去。 这一点他对自己充满了信心,3年前他以永不回头的决心孤身闯天下,漫无目的地闯到了珠海,身上仅剩百多元钱,一个认识的人也没有,山穷水尽,却顶住了生存危机的考验,还误打误撞地进入了广告业,到如今成为一名知名的策划人,其中的艰辛坎坷,只有他自己知道,对“活着”的了解,他已远远超越了他的年龄。落入这种意想不到的境地,人类的求生本能终于显露,他想到了那些尸体,没错,他们身上有衣服,应该还有干粮。 这可是一次前无古人的生存考验,若自己能活下来,一定可以写成一部畅销书,他自我鼓励着。 赶快行动,耽搁了半天,那些“给养”不要被海浪冲走了,他马上跳起来,向那片海滩返去。 他刚越过岛弯,立刻缩了回去,刹那间的眼角余光,他分明看到了,那儿有人——活人! 是什么人?若现在真的是古代,他在这种未知的情况下被别人发现,天知道会受到什么待遇,他可不敢拿自己的生命冒险,悄悄地探出半个脸张望。 一艘小帆船停在岸边,十几个人影正在那片沙滩上活动。有些近视的他看不清楚,哪敢贸然现身,又不想错过这弄清真相的绝好机会,只好伏下身子,匍匐着向前靠近。 从未军训过的他爬得十分狼狈,那为了包装自己的广告人形象刻意而留的一头长发变成了鸡窝,连那双变黑的白色耐克鞋滑掉了也不知道。 借着茅草的掩护,他逼近了小沙滩,躲在了一个礁石后,一阵叽里呱啦的话音飘过来,不像是汉语的方言,接触过南北各省人的他听了半天也听不懂。这就是古代的汉语?不像,倒像其他民族的语言。 他偷偷地从边上伸出头,乖乖,都是身穿黑甲、头戴皮帽的士兵,帽下垂着条小辫,俩人一个地将穿着同样服装的尸体往帆船上抬去,怪怪的,越看越不像汉人,外族的士兵!? 怎么回事,都被入侵到江苏境内了,是哪一个混蛋王朝?中国历史上胡汉大战的朝代太多了,除了清朝的辫子兵眼熟以外,其余各朝各族的军队他一点概念也没有。 他眼睛一扫,看见几个单个的士兵正手提大刀,一刀一个地割下穿着另一种战服的尸体的头颅。 他吓得一下子缩回头,只觉得脖子凉飕飕的,死亡的恐怖直袭心头。偏偏这时,脚下的一块石头被他踩得“喀嚓”一响,他才发现自己光着脚板,也顾不得了,紧紧地贴在岩石上,双手合拢,颤抖着祈祷:“不要发现我,不要发现我……” 然而事与愿违,他听到了越来越近的脚步声,他忙蹲下来缩在草丛中,牙齿打颤:“不要过来,不要过来……” 脚步声真的停了,他竖起耳朵,半天没动静,庆幸地舒了口气。忽然耳边有一丝凉意,一个长长的身影落在脚旁。他脖子僵硬地慢慢转过头,正看见一个血迹斑斑的大刀在面前明晃晃地闪动,他立刻晕了过去…… 他早就醒来了,知道自己还没死,一颗心放下大半,却不敢睁开眼睛。有时候,装迷糊比清醒管用,他深懂此道,开始用眼睛以外的感觉观察自己的处境。 应该是俘虏的他没有被五花大绑,身上反而有东西盖着,毛茸茸的很暖和,有股羊膻味,大概是羊皮吧,这是个好兆头,至少表明他暂时没有生命危险。感觉摇来晃去的,传来隐约的海涛声,空气有些闷,肯定在船舱里,不知周围有没有人。 这时,一股诱人的烤肉香钻进了他的鼻子,已经不知多久没吃东西的他肚子立刻大叫起来,很响,一定有人能听到。他犹豫着,拿不定主意是否睁眼。一阵银铃般的声音在耳边响起:“那蛮子醒了,还不起身?” 竟是熟悉的东北口音,还是个小姑娘,他心中一愣,谁是蛮子?马上反应过来,这好像是古代北方人对南方人的称呼,而且是种蔑称,对方不友善,可要小心应付。 难道是来自北方的外族?汉化程度还挺高的,会是哪一族呢?他飞快地搜索着自己有限的历史知识,发源于北方的少数民族,好像有匈奴、突厥、契丹、女真、蒙古…… 他的头又大了,管他呢,只要不用面对那些面目可憎的士兵,他的心就定下来,对付女孩子,他还是很有一套的。 他装作刚醒的样子,缓缓地睁开双眼,在这一瞬间,已飞快地将舱顶的情形收入眼底。好大的船舱,肯定不是初见的小帆船,光线从两旁的很多小窗透进来,宽阔的舱壁上绘满了彩色图案,十分雅致。 他装作睡眼朦胧地抬起头,向发声的方向望去,不由眼前一亮:十步开外,一张古色古香的红漆矮桌旁,摆着一个陶制的大火盆和一个堆满了肉类的白色大瓷盘,边上跪坐着一个身着绿衫的古装少女,半垂头,动作优雅地掌着一根金属叉在通红的木炭上烤肉。 真是如诗如画,可惜他却无心情欣赏,一对眼珠滴溜溜转动着,舱里再没有第三个人,难道不怕自己对这小姑娘不利,他脑海里掠过一个不光彩的念头:“她一个人占这么大的船舱,说不定是个重要人物,何不乘现在四下无人……” 那少女留着一串串的长长小辫,散遮在额前,身形娇小,显得十分柔弱,一双白皙的纤手灵活地转动着硕大的金属叉,那片肉已被烤得焦黄油亮,香气愈发浓郁。 饿坏了的他咽着口水,拿不定主意是先抢了肉吃还是先挟持这少女作为人质,已将生存视作第一需要的他顾不得这种小人的行为了,好在他一向不自认为是君子。 这时,一阵沉重的脚步声从舱外走过,对面的小窗上晃过一排黑影。他立刻清醒了,自己1米74的小身段如何是那些大块头士兵的对手,还是放老实点吧,幸好那少女在专心致志地烤肉,没有看到他目露凶光的坏样。 他复作出迷糊之态,用地道的东北话试探道:“请问……这是……” 他本想问这是什么朝代,话到嘴边方觉不妥,忙改口:“……这是哪?” 显然没把他当回事的少女头也不抬地应道:“少罗唣,到外头抬筐炭来。” 嘿!一醒来就被使唤,当他什么人了?他心理上一时接受不了,便没理她,只在原地坐起来,才看见自己身上盖的是一件沾满油污的破皮袄,心想:“哼,就这么优待俘虏。” 突然反应过来的少女惊讶地抬起头:“你会北话?” “老子当然会,头发长见识短。”他一面心中嘀咕,一面向少女仔细看去,顿时瞪大了眼珠子:但见她唇红齿白,五官清秀无比,大概有十七八岁,一个活脱脱的古代小美人。经常拍广告片,见惯了美女的他也一时看得傻了。 少女的脸上顿时现出鄙夷之色,星眸中射出一道寒光:“臭蛮子,再这般看我,就剜掉你的贼眼,做事去!” 好家伙,这么厉害,堂堂一个大男人被一个小姑娘呵斥,真丢人!他脸红地扭过头,倒也不恼。他就这毛病,都快30的人了,可还是见到美女就失态,是有点贱,难怪前任女友都骂他:八辈子没见过女人似的。 一下变得很听话了,他哧溜一下站起来,傻乎乎地问:“炭在哪?” 少女被他突如其来的转变弄得一愣,认他是个贪生怕死之辈,愈发鄙夷地指了指门口。他当即转身,浑身发轻地向舱门走去,被美女使唤,他打心眼里乐意,自从坠入这个陌生的世界以来,他第一次感到有点值。 他登上木阶一推开门,便被一左一右的两个重甲大汉吓了一跳,可怜的他还没回味完刚才的惊艳就回到了现实。 凛冽的海风吹入他的破衣服中,他连续打了几个喷嚏,忙拢起双手,才想起自己没问清楚,上哪找木炭? 两个家伙显然是卫兵,他想问一下,却见他们笔直地立在原地,冷冷地看着自己,便没敢开口。他只好探头探脑地东张西望,而俩卫兵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并没有阻拦他的意思。 他心想:“看来那丫头来头真不小,可要伺候好她,说不定自己的小命就捏在她手里。” 他走上了甲板,只见五步一哨、十步一岗,戒备森严,这艘船真不小,似乎有三四个大舱,高耸的桅杆上撑起巨大的帆篷,乘风而行,前方有五六艘小帆船开道,已看到了海岸线。 他不敢乱闯,又冻得受不了,只好空着手跑回舱里。见少女正斜倚矮桌手端小盘,用一把小刀切开油黄的烤肉送向嘴里,斯文地嚼着。他的肚子立刻不争气地打起鼓来,他尴尬地向少女报告:“没找到。” 少女冷冷地斜了他一眼,自顾吃肉,任他呆立在那儿。那么大一块肉,她只切了薄薄的几片,慢腾腾地吃着。而他又饥又冻地站在一旁,心中倒有一肚子的问题想问,却找不到搭话的机会。好容易等少女吃完了,他的脚也站麻了。 少女从袖里抽出一条白帕,擦了擦樱桃小口,用刀挑起剩下的烤肉,轻轻一甩,正好落在他的光脚下:“吃吧。” 本已站得不耐烦、憋了一肚子气的他不由愤怒了,这是喂狗哪!长这么大,还没受过这样的侮辱,老子不吃这嗟来之食。他一时冲动地抬起大脚丫子,以足球明星的姿势,将这块诱人的烤肉踢到了舱角,摆出了一副士可杀不可辱的悲壮姿态。 其实他脚一落地就后悔了,这不是跟自己的肚子过不去吗,更何况是在人家的地盘,要杀要剐随人家。但体内流着浓血质的他一贯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事已做了,他只好硬着头皮演下去。21世纪的女孩子都喜欢硬汉子,希望这古代的女孩也不例外。 少女诧异地扬起了眉头,出奇地没有发怒,而是伸出纤长的手指,示意他坐到跟前。表演成功,他吁了口气,要继续演下去,便不客气地坐在了火盆前,紧抿着薄薄的嘴唇,直视少女,心想看你玩什么花样? 少女不动声色地把玩着银色小刀,明知他在盯着自己,却食言地没有去剜他的贼眼。他早已做好最坏的打算,一旦少女翻脸,便夺过那把小刀挟持她作为人质,他确信这个高傲的少女一定是个重要人物,非富则贵。 沉默了一会,少女终于出声:“你不怕我吗?” 他心道老子还怕你一个弱质女子,不过是怕外面的卫兵而已。是该献殷勤的时候了,他强忍住心虚,尽量以不卑不亢的口吻答道:“小姐,我只怕丑女人,所以不怕你。” 少女当然没听过这种21世纪的甜言蜜语,大眼睛眨了一下才反应过来,顿时扑哧一笑:“你在拍马屁,害怕了。” 这少女真不简单,竟一下戳穿了他的假面具。然而,几乎就要投降的他却被她灿若朝霞的一笑鼓起了新的勇气,于是他说出了一番连自己都意想不到的话来。 他痴痴地看着少女梦幻般的笑脸,发出呓语般的声音:“什么是怕,只怕这天地间所有的怕加在一起,都抵挡不了小姐的一笑……” 少女异样地看着他,虽说心里瞧他不起,但哪个女儿家不爱听别人的赞美,更何况是如此新鲜的语句,她那吹弹得破的脸蛋悄悄泛出一丝红晕,微哂道:“难怪你们蛮子不是咱家的对手,原来把功夫都用在嘴上哩。” 少女分外动人的娇羞之态,令他愈发忘形,更嘴抹了油似地说:“见到小姐这样天仙般的人儿,还不连骨头都酥了,哪有力气打仗……” 听到这等轻薄的话儿,少女顿时粉脸一沉,一拍矮桌:“好奴才,竟敢对本小姐胡言乱语,看我不割了你的舌头!” 他吓得忙收声,心想这丫头不好伺候,不是剜眼就是割舌头…… “奴才?”他的耳朵捕捉到了一个敏感的词,“老子怎么成奴才了?”他搜索着肚里的历史知识,好像有这么回事,古代的外族人是将俘虏作为奴隶的。 他想问个明白:“小姐,我是你的——奴才?” 他的语气中夹着讨好,倒不是他喜欢做奴隶,而是:第一,做了奴隶应该不会有生命危险了;第二,做美女的奴隶应该要舒服些,至少眼睛舒服些。 少女柳眉轻皱,语带嘲讽道:“宋人都似你这般没骨气吗?” “宋人?”他的耳朵又捕捉到了一个敏感的词,反应过来的他不敢相信地反问一句:“你说我是——宋人?” 少女显然对他这种“背祖忘宗”的行径大感恼火:“狗奴才,你难道不是赵宋的子民。” 他面色一惨,顾不得被少女看轻,喃喃低语:“宋人?赵宋……” 他最想知道的答案终于得到了,他坠入了宋朝——中国历史上最懦弱的汉王朝!这是他最不喜欢的朝代之一,还有黑暗的晚清。上学的时候,每当他读到这两段充满民族屈辱的历史时,心脏就像被一块大石头压住似的难受。 赵宋王朝,包括北宋和南宋,从建国到灭亡就没有摆脱过外族的欺凌——契丹、女真、蒙古这些野性的马上民族,一个接一个地从蛮荒的北地呼啸而来…… 他沉浸在这一段历史的回顾中,几乎忘了少女的存在,直到她脆喝一声:“呔!” 他呆呆地看向少女,心中只剩下一个疑问:她是契丹人、女真人、还是蒙古人?少女不耐烦地说:“你尽管忘了祖宗,但不可忘了,我是你主子!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什么名字?我是谁……”他茫然地自问。正在这时,情况突变,急促的号角声在外面响起,少女脸色一变,一跃而起,奔入了舱内的一扇小门。 脑子里乱糟糟的他不知道发生了何事,只听到舱外传来纷杂的脚步声和士兵的呼喝声,他下意识地走到一面窗口下,踮起脚尖向外望去。 只见一队队的士兵在甲板上忙而不乱地运动着,兵甲在阳光下闪着刺目的寒光。他的大脑蓦地清醒了,有战事! 天生对战争感兴趣的他立刻瞪大双眼,将视线越过船舷掠向远处。从对面海岸线的一片芦苇荡中,蹿出几十艘小舢板,远远地冲过来,果然有敌来犯。 他收回视线,甲板上的士兵都集中在船头,已经剑拔弩张,严阵以待。他的神经末梢都兴奋起来,这可是货真价实的古代战争场面,他应该是第一个适逢其会的现代人。 他回头看了一眼,少女还没有出现,他心中暗笑,到底是女人胆小,说不定正躲在哪一个被窝里发抖呢。 他悄悄地走到门口,发现两个卫兵已经不见,他把舱门关上,挑了一个最适合观察的窗口,然后端了矮桌过来,踩上去,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远处传来阵阵的呐喊声,而这边的士兵却冷静得可怕,只闻冽冽的风帆声。 两边的船队越来越近,显然都在全速前进,大有在海上对撞的势头。他开始忧心忡忡地望着对面那些单薄的小舢板,这不是拿鸡蛋往石头上碰吗?他完全有理由为对方担忧,因为他们大有可能是他的“大宋”同胞。 愈来愈近了,他看到这边的士兵已经拉箭上弓。他紧张看向对面,那些小舢板呼地散开,避开这边船队的锋芒,分成两群,从两侧呈半圆型包抄过来,他暗赞一声:“好!” 帆船上士兵的队型乱了起来,从船头向两侧散开,以抵御夹击。他看清了,每艘小舢板上载着五、六个头扎红巾的赤膊大汉,一人摇橹,其余划桨,在海面上飞驰而来。 帆船上的士兵齐声呐喊,“嗖嗖”的放起箭来,不少小舢板已进入了射程。由于小舢板已经散开,弓箭的杀伤面积顿时大减,但依然有不少红巾大汉中箭落水,他看得眉头直皱。 就在这时,一根东西嗖地钉在窗户框上,紧接着,本船的士兵纷纷倒地。他定睛一看,窗户框上是一根犹在颤动的黑色羽箭。他再一看,只见更多的小舢板围了上来,那些红巾大汉扔下木桨,一排排手握长弓,对射过来。 战况急转直下,被夹在中间,远不如对方灵活的大小帆船变成了一个个大箭靶。一时间,箭如雨下,他尚未反应过来,一支箭擦着他的脸颊射入舱内,他头发直竖地蹲下来。那一瞬间,三四支箭从他头部刚才的位置射入。他的小脸刷白,好险,差点成了刺猬头。 惊魂未定之际,几十支箭穿破对面的纸窗,钉在了舱底的木板上,有几支飞到了他的脚下。看来大船已被彻底包围了,他亡命地滚向舱角。 这是什么箭,还会冒烟?爱读古代兵书的他脑子里灵光一闪,火攻?果然,他听到了上方传来噼啪的燃烧声,帆篷完了,他开始为自己担忧起来,在这险恶的战场上,说不定哪支没长眼的箭就要了自己小命,舱里已浓烟滚滚,呆在这里不是等死吗? 他看了一下离自己很近的舱门,第一时间想到了躲在舱内的少女,不禁犹豫起来。但大丈夫怎能见死不救?他一咬牙,伏下身子、屏住呼吸向那扇小门的方向摸去。 他被烟熏得眼泪直流,在快要憋不住气的时候,摸到了小门,便一头撞了进去。他一愣,竟到了另一个大舱,这里的烟雾相对地少些,舱里空无一人,舱门裂做了两半,外面人影憧憧,一片嘈杂。 他忍不住吸了一大口气,已被呛得眼泪鼻涕一起流出来,心里自嘲道:“还想来个英雄救美,人家早甩了你。” 他反应迅速地撕下身上的布条,捂在嘴上,向门口蹑去,想赶紧逃命。刚到门边,门板吱呀一声倒下,一个神情丑恶的外族甲兵向他扑来。他怪叫一声,躲闪不及地被甲兵扑在身上,跌回舱底。 熊一样壮实的的甲兵压在他身上,冰凉的铁甲贴住他裸露的胸膛,他的内心也一片冰凉,闭上眼睛受死:“这回真的完蛋了。” 却半天没有动静,他睁眼一看,不禁喜极而泣,原来这甲兵背后插着三支箭,已死去多时了。被一具尸体吓成这样,真够丢人的,他狼狈地想要推开这沉重的家伙。 一阵哗啦啦的脚步声涌进来,他忙一动不动地闭上眼装死,发现自己似乎有这方面的天赋。耳边传来少女的娇斥声,他不由将眼睛张开一条缝,却见他以为躲在被窝里发抖的少女,竟披着一身银甲,手握一把长长的银刀,正用他听不懂的语言发布命令,指挥退入舱里的士兵们列队防御。 看着她镇定自若的大将风度,他傻眼了,这个美丽刁蛮的少女竟是统帅?外面一片喊“杀”声,原来红巾大汉们已攻上船来了,凶狠的吼叫声里是亲切的汉话,真是自己的同胞。 他此刻的心情十分复杂,不知道该向着哪边好?若是同胞们获胜,少女一定凶多吉少;若是少女一方获胜,同胞们又会遭殃了。不过看情形,少女一方不妙。 一阵震耳的兵器交接声传来,退至舱里的外族士兵,在少女的领导下,开始作最后的抵抗。 惨叫声此起彼伏,战况十分惨烈,他的视线只能看到不断扑到在舱底的双方战士的尸体,血花、脑浆、断肢、五脏……在眼前飞舞,他如何见过如此残忍的冷兵器作战场面,心胆俱丧地闭上眼睛,浑身控制不住地发起抖来。 他可以听到杀入舱内的汉人越来越多,少女一方的士兵越来越少,纷乱的脚步踩过他身上的尸首,向舱后退去。他辛苦地强忍着身上的压力,心里一动,猜到少女会退到那一个舱,可是他刚才过来的时候里面已布满浓烟,现在说不定已起火了。 他先听到了踹开小门的声音,然后听到了满舱的惊呼声与咳嗽声。他睁眼一看,妈呀,对面船舱滚滚的浓烟夹着烈焰从贯通的小门中冒出,在海风的吹送下狂卷而来,靠前的几个士兵立刻变成了火人,发出凄厉的叫声倒下。 舱里浓烟翻滚,不断地有人被熏倒,双方的战士顾不得交战,皆抱头向舱外窜去。此刻不逃,更待何时?他一把推开身上的尸体,翻身爬起,正想逃命,心脏却怦地跳一下,迷糊的浓烟中,他分明看见了那银盔银甲的少女踉跄着倒在了舱角。 怎么办,去不去救她?搞不好连自己也搭进去了。他眼前晃过少女灿烂的笑脸,再次咬咬牙,连滚带爬地冲了过去。 “快起来!”他一把拉住少女的手,才发现自己是对牛弹琴,她已陷入了昏迷。他试着抱起她,好沉,女人哪有这么重的,真是猪!他反应过来,是她身上的盔甲作怪。 烟雾弥漫,他快无法喘气了,脚下是横流的鲜血。他急智生出,从裤子上扯下一大块布条,在鲜血上浸湿,包在了口鼻上,好难闻的腥味,但好受多了,他强忍住恶心,拖着少女向门口爬去。 短短的十几步路程,他爬得艰难无比,既要摆脱烟火的纠缠,又要避开满地尸体的障碍。当他拖着少女出现在舱门口时,发现周围已见不到一个活人"奇"书"网-Q'i's'u'u'.'C'o'm",整艘船都笼罩在血与火中。身后的火舌舔着他的脚跟,这艘船算完了,他鼓起余勇拖着少女向船舷爬去。 “扑通”一声,两个人栽入了海里。少女直往下坠去,他被冰冷的海水浸得一激灵,下意识地拉住少女,俩人开始一起下沉。 “不能死!”脑海里一个声音在提醒他。他迷迷糊糊地扯下少女身上的盔甲,俩人又浮了上来。撑着最后一口气,他夹着少女的脖子向直觉中的岸边游去。 “坚持住!”脑海里的那个声音不时地鼓励着他。但不知游了多久的他实在游不动了,他的体力、脑力都承受到了极限,眼前冒着金星,前半生的经历像电影一样回放着。他忽然生出前所未有的厌倦,有一种想彻底放松自己、抛开一切的欲望。 “什么时光隧道、少女、宋朝……这一切都见鬼去吧!老子累了,不玩了……反正我不属于这个世界……就当老子从没生下过,这不过是一场梦……”海水涌进了嘴里,他的双手在水中无力地耷拉下来,眼睛渐渐闭上。 (妞妞牛牛校对整理) 第三章明日帝国 他又醒来了。在他醒来的一瞬间,他几乎以为自己只是刚做一个荒唐而旖丽的梦,只要他一睁开双眼就可以结束这场梦,就可以回到自己熟悉的世界——21世纪。 然而,那仿佛跟了他几辈子的饥饿感迅速将他拉回了现实。旋即,一张关切的清秀脸庞出现在他刚睁开的眼前。这是对他稍稍的一点安慰,他看到了他在这个陌生世界的唯一熟人——自称是他主子的少女。 肚肠一阵难受地搅动,他哇地将一大口海水吐在了少女的脸上,便满怀歉意地看着她像受惊的小鹿似地从眼前蹦开。然后他看到了一堆篝火,一面破墙和星光熠熠的夜空。 他中断的思绪飞快地连接起来:海战、大火、他救了少女、跳海、下沉……现在他还活着,那就是少女又救了他。 他的眼珠子落在了篝火上正在烤着的一团肉上,他看不出那是个什么动物,但这绝对不影响他的饿了不知多久的胃。 他一个饿虎扑食,从架在树杈上的木条夺下那团烤肉,生怕被人抢走似地张口就咬。他悲哀地发现,自己竟然咽不下去,充满了海水味的嘴里又干又涩,他噗地一口,喷出了无法下咽的肉碎。 少女用手帕擦拭面部的手停下来,被他的精彩表演惊得目瞪口呆。半晌,她才提醒:“那边缸里有水。” 少女话音没落,他已一个箭步蹿了过去。一口破缸半埋在墙角,里面水光盈盈,他顾不得干不干净,一头埋了下去,“咕嘟、咕嘟”地牛饮起来。他这边喝一口,那边举起紧攥在手里的烤肉啃一口,边喝边吃,真他妈香! 风卷残云地吃完了他来到这新的世界后的第一顿大餐,抹了抹嘴,打了个饱嗝,对一直盯着他看的少女说:“对不起,都吃完了。” 少女露出看到怪物一样的眼神:“你八辈子没吃过东西?” 他愕然地看了少女一眼,心里话:“算你说对了,若这一切不是场梦,老子真有八辈子没吃过东西了……嘿!21世纪与宋朝相隔岂止八辈子?八辈子……” 少女似曾相识的口吻唤醒了他沉睡已久的一种情愫,她的面孔在他眼前逐渐模糊起来……他迷离的目光穿越了千年,回到了20世纪末的某一个夜晚,同样的星空下,曾经有一个同样清纯的少女给了他一句:“你八辈子没看过女人?” 于是,上天给了他一段真挚的感情和一道八辈子也抹不掉的伤痕…… “十人长,郡主驾到。”小校在帐外用半生不熟的汉话给他通风报信。他慌忙将墨汁未干的的那一页翻过去,再整个合上,原来这是一本线装书《孙子兵法》。 他又将自制的钢笔——几根鹅毛管扔在了案几下,他当然用不惯该时代唯一的书写工具——毛笔。 一只小蛮靴踢开了牛皮帐门,他笔下的少女俏生生地出现在眼前。这是他不幸的陌世之旅中最幸运的一件事,他救了一位外族郡主!这位大号楚月的郡主大模大样地站在帐口:“明日,贼兮兮地做甚?” 装模作样捧了兵书在读的他楞了一下,才想起自己就是“明日”,他还很不习惯自己的新名字。他现在的姓名是完颜明日,姓随他的主子——完颜楚月,名字是在她的刨根问底下现编出来的,倒也不全无道理,他来自明日的世界嘛,他可不想自己的真实姓名出现在后世的考古档案中。 他恨恨地想她远不如自己写得那样可爱,老是捉贼似地从哪里钻出来,令他一惊一吓的,好在他吩咐了小校给自己放风。他现在的职务是郡主亲兵营的一个小头目——十人长,叫起来真别扭,顾名思义,手底下有十个兵,这就是郡主对他救命之恩的报答——做奴才的头子,还是奴才。 还好,有自己的独立帐篷,在每天筋疲力尽的操练之后,可以偷偷地做一些想做的事,譬如,在兵书内页的空白眉脚处写些什么。自从他相信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之后,他就想尽可能地将这一切真实地记录下来。或许有一天,他能回去,或许,他回不去了,但至少可以给自己,或给有机会看到这本手记的后人一个明白的交代。 他用的是自己时代的简化汉字,而且是由左向右的横写,相信只有20世纪以后的中国人可以看懂。 来到这山脚下的兵营快半个月了,他给自己的任务就是迅速地熟悉周遭环境,并融入这个环境,这是生存的第一法则。他的第二法则是不得向任何人丝毫透露自己的真实来历,曾经前卫的他在自己的时代已经尝过被人视作异类的滋味,在这观念落后他千年的古代,他的身份要是暴露,大概除了被烧死就只有浸猪笼的份了。 他牢记着自己编造的身世——郁洲岛上的一个孤儿,在岛上的一座小寺庙里长大,所以识得字而不知身外之事,这是他深思熟虑后想出的最好解释。 他每天小心翼翼地跟随着大队人马操练,并努力跟属于他领导的一小队士兵们打成一片。但是,可怜的他连马都不会骑,更不要说舞刀弄枪了,在练兵场上出尽了洋相,结果整个亲兵营都知道来了个汉人草包十人长,弄得他队里的士兵们个个抬不起头来。还好有郡主罩着,倒也没人难为他。 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加上他旁敲侧击的拿手本事,他很快从身边的小校那儿得到了需要的情报,综合起来一分析,总算对自己的处境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 这支军队属于大金帝国南下兵团的挞懒部,金国就是女真族建立的金王朝,郡主便是大将军挞懒亲王之女。他的历史水平尚不足以知道挞懒的名字,连读音和写法还是问了好几个部下得来的,但这并不妨碍他判断出此时是南宋期间。 他当时的脑海里曾闪过一个令他激动向往的名字,也曾向小校试探过,但对方对这个应该闻之丧胆的名字毫无反应,他便判断这位他自小崇拜的大英雄应该早已遇害了。 他另外得知,他们的大部队自夏季南下以来,一直在攻打一个叫楚州的城市,久攻不克,而不久,他们这支亲兵营也将开赴前线。 完颜楚月熟练地上前拧住他的耳朵:“你说,我为何总觉得你还瞒了些勾当?” 他暗自心惊少女的非常直觉,又欣赏她的毫无心机,惟有苦笑着告饶:“郡主,你都问过一百次了,我什么都坦白了。” “哼,若不是你救过我,本小姐才不信你!”连完颜楚月自己都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太多疑了。 “出来,我教你几手,省得在外面丢我份儿。”真是豪爽的北国儿女,她不由分说将他拖出了帐外。枯黄的草地上,周围的小校们笑眯眯地围上来,等着看好戏。 “来,我站着不动。”完颜楚月发出挑衅。耳畔传来了一阵嬉笑声,他的脸挂不住了。他已了解这些女真人的脾性,即使输了,也要输得硬气,自己若不应战,只怕以后更加被他们瞧不起。 他活动了一下腰,作出应战的姿态,心里却盘算着如何输得不太难看些。他见过完颜楚月的身手,四五个女真大汉都不是她的对手,听说她有一个汉人师父,还是东北的武林高手。 他知道她不会伤了自己,自己更伤不了她,便大胆地一个冲刺,腾空跃起,双脚同时踢过去。这半个月的军事操练起了作用,在学生时代就是足球健将的他恢复了昔日的风采,这一踢虎虎生风,目标是她浅笑盈盈的小脸蛋,他对她故意出自己的洋相真有些恼了。 这一脚是有去无回,无论踢到或踢不到对方,自己都会结实地摔在地上,他只希望完颜楚月移动身子躲闪一下,自己便可挣回些面子。 然而,他的这点希望也落空了,只见完颜楚月头一侧,双手向上闪电般地一抄,就这么轻巧地将他横抱起来,在原地幽雅地转了一圈,顿时响起了一片叫好声与轰笑声。 堂堂一个大男人被一个小姑娘抱孩子般地抱在手上,场面自是分外滑稽。他狼狈地在完颜楚月的怀里挣扎着,隔着厚厚的胡服,他依然感到了少女高耸柔软的胸部,更嗅到了少女幽幽的体香。 在众目睽睽之下,这位大金国郡主毫也不避忌的作风令他这个21世纪的男人都脸红了。他被转得头晕脑胀,生怕完颜楚月的细胳膊撑不住他六十多公斤的体重,双臂下意识地圈住了她的脖子,再不放手。 场面如此精彩,围观的士兵们愈发轰笑起来,善意的笑声里夹着些许惊讶,因为没有哪个士兵敢如此大胆地搂住郡主的脖子。 完颜楚月总算意识到俩人姿势的不雅,士兵们是连她也笑上了。她的脸一下胀得通红,双手一发力,将他嘭地扔了出去。她嗔恼地跺了一下脚,对四周板起了面孔:“有何好笑?都给我滚一边去!” 见到郡主生气,士兵们避之不及地散去了,都想这个大草包要有苦头吃了。被摔得七荤八素的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心知不妙,自己的无心之失犯了古人尊卑有别的大忌,忙大拍马屁:“郡主的武功真是世间少有、天下无双,小人对您的景仰有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 他顺口背了一段周星驰的口水台词,指望博美人一笑,免去可能到来的惩罚,却不想少女心思本就难测,更何况是古代少女。 完颜楚月一声不哼地扭头便走,他只有乖乖地跟在屁后,暗自祈祷自己不要领教到这个刁蛮郡主威震兵营的“玉腕八罚”。但是被刚才的接触引发的旖念却令他的目光不安分地飘向郡主婀娜的后背倩影。 直到进了完颜楚月宽敞的牛皮大帐,他才回过魂,暗呼一声:“惭愧,人家丫头小你一大截呢。” 他见到郡主的伺女刺花——一个二十多岁的骚婆娘迎上来,忙转移目标,冲她甜甜地叫了一声:“刺花姐姐,你好。” 跟他关系不错的刺花见到郡主面色不善,没敢搭腔,对他挤了一下眼,分明是说:“我好,但你却不好。” 完颜楚月一转身坐在了虎皮大椅上,对刺花说了一通他听得一知半解的女真语,好像是拿什么兵刃,铁板。看着刺花走入了后帐,他想起受过郡主惩罚的士兵三天爬不起来的传言,刚回到身上的魂又飞了出去,差点就想跪下求饶。 随着一阵乒乒乓乓的金属声音,刺花拖了一箱东西出来。完颜楚月气鼓鼓地将双脚搁在了大案上:“你这不成器的奴才,累本小姐也出了洋相,真气死我了。” 正发毛地瞄着那个铁箱的他一听完颜楚月的语气似有周旋余地,忙自作聪明地以退为进:“郡主教训的极是,小的愿意接受任何惩罚,以消郡主之气。” “咦,我是好久没罚人了,难得你有这份心,手还真有些痒。”完颜楚月眼珠一转,露出一副很上瘾的样子,“刺花,去拿‘玉腕八罚’来。” 原来那铁箱里并不是什么“玉腕八罚”,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他恨不能扇自己一个大耳刮子,便“扑通”地跪在地毯上:“请郡主开恩,小的是说着玩的,饶命啊!” 他如此说变就变,令对面的主仆俩看得大眼瞪小眼,却不知“大丈夫能屈能伸”一向是他的座右铭。 “明日,你是不是条汉子,怎么说话当放屁?”听到郡主冒了一句粗语,刺花在旁扑哧一笑。完颜楚月瞪了她一眼,自己也不由笑起来,“起身吧,本小姐也说着玩的,就你那小身板,怎受得了我的大刑伺候。” 他才知道自己被完颜楚月耍了一道,丢人地站起来,心想:“臭丫头,总有一天要还给你。” “睚眦必报”也是他的做人准则,还好,他做的是十年报仇的君子。 完颜楚月收敛笑容,忽然叹口气道:“明日,我看你非当兵之人,咱家几日后便要出征,你救过我,我岂能让你送死。刺花,打开箱子。” 刺花应声打开了那个小铁箱,他的眼一花,看到了几排银晃晃亮堂堂的大元宝,他贪婪地眨了眨眼,好诱人呀。完颜楚月正视着他,徐徐说道:“明日,这些银两可保你下半生衣食无忧,你带上它,或回岛上逍遥,或去做个富人,胜过在军营里辛苦,你意下如何?” 他在肚子里飞快地打起了小算盘:“若带了这一箱元宝,回孤岛上老死,肯定不值;在这乱世之中做个富翁,不被人谋财害命才怪;还是留下来安全,当个小头目,还有郡主罩着,送死也轮不到自己呀。” 他主意已定,便胸脯一挺,说出一番慷慨激昂的话来:“郡主此言差矣,身为大丈夫,但求轰轰烈烈,建功立业,岂能苟活于世,碌碌一生。正所谓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 他信手拈来了两句千古名句,为自己脸上贴金。 “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完颜楚月口里念叨着,被引开了思路,“这样的好句,我竟没听过?” 她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想要看透似地瞪着他:“这也是寺庙里教的?佛家杜绝嗔念,视功名如粪土,焉能教你这般霸气之句,你说!总不成是你作的?” 这个玲珑聪慧的少女显然对他胡编的身世产生了怀疑。他一时张口结舌,但这个家伙总能在非常境况下将肚里不多的存货发挥出最大的效用。他在大脑里飞快地搜索出这首诗句的出处,并判断出作者至少已到过这个世界,便开始自圆其说:“郡主,这诗当然不是我作的,而是本朝的一位女词人——李清照写的,她的一些文稿流传到岛上的寺庙,故被我偷看到。” 他倒非胡扯,历史上的李清照是到过他的故乡海州一带。完颜楚月柳眉一竖,竟随口吟唱起来:“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歌声婉转柔媚,是他前所未闻的一种曲调,他不解地瞪着完颜楚月,还以为她发神经了。忽然灵光一闪,听出歌词是李清照的另一名作——“一剪梅”。难道这就是久已失传的古代诗词吟唱!但她在干嘛,向他卖弄? 完颜楚月唱毕,斜眼看他:“满口胡言的小子,柳永婉约派的传人李清照怎会写出这生死慨然的意境,你欺我不通汉学吗?” 听得一愣一愣的的他没想到这位北国金邦的郡主还如此精通汉文化,有板有眼反驳了他的说法。他想这可是自己上学时的教科书上白纸黑字注明的,却不知如何争辩,总不成说,一千年后的书籍是这样记载。他只好胡搅蛮缠道:“郡主原来文武双全,歌声简直似绕梁三日不绝的仙乐一般,小的真是大饱耳福。那句话的出处我实在不知,反正是寺里的存稿,可能我记错了,谁让小的是个蠢材呢,跟郡主岂能相提并论?” 他时刻不忘拍马屁,听得完颜楚月眉眼含笑,解开了心中的疑问。 “你才知自己是个蠢材吗,只会蜜口滑舌的,就没别的本事。”她才又想起了正题道,“你既没别的本事,又不愿离开,我只好送你两件防身的物件,省得你在两军阵前白白丢了性命。刺花,打开箱子。” 他庆幸自己又过了一关,便看到刺花像变戏法似地合上箱子,再一打开,露出了一件黝黑的器物来和一把铜鞘弯刀。他正想这铁箱的机关在哪,便听到完颜楚月一副谆谆教诲的口吻:“这是我艺成时恩师赠予的护身甲,据说刀枪不入、水火不侵,我却用不着,就送于你吧。另外那把镔铁弯刀,也送于你。依我看你的体格与资质,较适合用刀,这几天我会传你一套刀法,以后征战沙场,就看你自己的造化了。这一箱银两,也赐于你吧。”原来完颜楚月本没有让他离开的意思,刚才只不过故意试探他的态度,现在显然对他的回答十分满意,更将得自恩师的宝贝送给他,俨然视为心腹。毕竟,偌大的军营中找一个能给她新鲜与解闷的奴才,可是难上加难。其实,她哪里晓得,像他这样一个活宝,竟是千年难找的。 最后一句才是他最爱听的话。他原以为会讨一顿打,不想竟招财进宝,心里早乐开了花,面上却作出凛然之态,一副汉奸样地大表决心:“小的定不负所望,为郡主两肋插刀、鞍前马后、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祝郡主千岁千岁千千岁。” 他那边绞尽脑汁地想着合适的成语,这边完颜楚月主仆俩早已笑做了一团。 他吃力地背着铁箱往自己的帐篷走去。士兵们惊奇的围上来,对他毫发无伤地离开郡主大帐唧唧喳喳地发问。他的腰杆立刻挺了起来,半仰脸,用半通不通的女真话答着,宛如21世纪的明星对待追星族或狗仔队的倨傲态度。 士兵们看出这个大草包已成了郡主跟前的大红人,一个个露出巴结之色。他心中暗笑,阿谀权贵,似乎是千古不变的人类定理。 一进帐篷,他便拉下帐门,迫不及待地打开了铁箱,伸出双手,小心翼翼地摸向那白花花的银元宝,就像他第一次抚摸初恋女友的小手,这也是他第一次触到古代的硬通货,应该值上百万人民币吧。一向爱钱的他忍不住笑出声来,一时忘记了此刻何时。 然后,他合上箱子,开始琢磨开启夹层的机关。他回忆着刺花的动作,在把手上活动了几下,听到喀嚓一声,向上一掀,放着刀甲的夹层打开了。 原来把手内侧有个雕成虎纹状的按钮,必须使劲下压才能打开箱子,一般人难以察觉。夹层很窄,像箱底的皮革,几乎看不出它的存在。他拿起了弯刀,摆出一个自以为潇洒的姿势,唰地抽刀出鞘,一道白光闪过,凉气袭人,好锋利的弯刀。他用武打电影中的慢镜头挥舞起来,嘴里不时发出喝声,真是个自恋狂。 最后,他拿起了那件护身甲。出乎意料的轻巧,就像21世纪的马甲,不过布料却是一层层的黑色皮鳞,敲一下硬嘣嘣的,不知是什么皮。中间嵌着一个圆圆的护心镜,黝黑无光,不知是什么金属。 他顺手用弯刀砍了一下,检验它是否如完颜楚月说得那样神奇,只觉像砍在石头上一般,再看那护身甲,竟一丝刀痕也没留下。他大喜,这可是救命的宝贝,当下就当作内衣穿在了身上,很紧贴。 他很快发现了它的特点,这护身甲的正面只可向外凸,不可向里凹,这样,只要它不碎,他可以不惧任何正面的击打。他活动了一下身子,除了必须保持挺胸外,没什么不便,真像他那时代的“背背佳”。他决定,以后睡觉时也穿着它。 他藏好了铁箱,套上了甲衣,戴上了雉羽帽,手握镔铁弯刀,得意洋洋地出帐巡逻去了。 次日,例行的晨练刚结束,他还没来得及喘口气,便被完颜楚月拎上了军营外的小山头。完颜楚月一身短打扮,白衣蓝裤,英姿飒爽,在山风中分外动人。她问:“护身甲穿了吗?” 他点点头,未及回话,便被完颜楚月一脚踢在胸口,似断了线的风筝般飞了出去。他差点背过气去,不是被踢的,有护身甲护着不痛,但如同穿着防弹衣的人突然被一枪打在身上一样,虽没死却被吓得半死。他一面爬起来,一面在肚里破口大骂:“臭丫头,死八婆,八辈子找不到老公……” 完颜楚月哪晓得自己已被他骂得狗血淋头,表情肃然道:“这是入门第一诀——‘警’字。习武之人,要时刻保持警戒,退则敌无所乘,进则攻敌不意,沙场上更是如此,任何一个疏漏都足以致命。你看了那么多兵书,可不要学赵括只会纸上谈兵。” 他被训斥得哑口无言。虽说他没经历过沙场血战,但商场的险恶却经历过不少,曾经,他因一个小小的不防而几乎破产。“商场如战场”这句话,他理解得颇深,不由对自己刚才的肚骂大感歉意。 “拔出刀,全力攻我。”完颜楚月命令。他听话地拔出镔铁弯刀,依言全力攻去,他的全力,也只是毫无章法的迎头乱砍。 完颜楚月飘然不动,眼看着刀锋即将触其身,他下意识地偏了一下,在这一刹间,她再一脚将他踢飞了出去:“临阵犹豫,乃兵家大忌,须知沙场对敌,比的是狠辣,不论对方何人都不能心软,非你死,就我亡。这第二诀,便是个‘狠’字。” 他苦着脸爬起来,为自己做了一个总结:“对敌人的心软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他大吼着又舞刀冲上来,却被她又一脚踢飞出去,慢丝条理道:“这是你学艺不精,以卵击石,两军对垒,拼的是实力,否则再狠也无用。所以你要勤学苦练,这是第三诀——‘勤’字。” 他没脾气了,一声不吭地三度冲上去,“啪叽”他又飞了回去,这次摔得特别远,身后惊起了一只野兔,飞奔而去。他摆着一个周星驰的经典造型,四仰八叉地躺在了枯草上,反问:“郡主,这又何解?” 完颜楚月被他的怪姿势逗笑了:“这叫不自量力,切记,碰到力量悬殊的对手,万不可死缠烂打,只有一招,走为上计。这最后一诀,就叫‘逃’字。你将以上四诀学好了,在沙场上自保当不成问题。” 他揉着膝盖爬起来,那儿没有护甲,赶紧做了几个学生时代活动关节的动作,心想:“还有一诀你没教我,那就是‘忍’字。老子生平最讨厌被别人逼着做某事了,却偏偏碰到了你这个前世对头,堂堂大男子汉被你一个丫头骑在头上作威作福,打不过你,又离不开你,只好‘忍’了……” 这时,下面的营地号角声响起,完颜楚月脸色一紧,他也听出了号语——紧急集合! (妞妞牛牛校对整理) 第四章第一滴血 有足球场大的跑马场上,黑压压地站好了一队队灰衣戎装的士兵,瑟瑟的秋风卷着半黄的落叶滚过这些彪悍的北国大汉的脚下,一排排的腰刀整齐地指向地面,充满了肃杀的气氛。 “从吹响号角声到全体集结完毕,用了不到5分钟,对这支三千人的军队来说,是够神速的了。”他领着他的十人队夹在队列中,心里默算着,至少在外表上,他已融入了这个群体。 他看着身兼千人长的大金郡主完颜楚月在队列前走过,从一个风尘仆仆的铜甲武士手中接过一封黄皮信札,一面拆看,一面询问,然后大步流星地登上中间一个叫做号台的大土墩。 他再次领略到完颜楚月风采逼人的另一面,她被朝阳映红的俏脸上溢出与她的年龄不相称的威严,清澈的目光缓缓扫过一行行的队列。士兵们鸦雀无声地以昂扬的目光回视着,一个个的眼神里透出发自内心的崇敬。 完颜楚月蓦地一声大喝,所下的功夫没有白费,他听懂了这句女真话:“刀都磨快了吗?” 士兵们精神抖擞地齐呼:“是!” 她再喝一声:“磨快了干嘛?” 士兵们表情兴奋地再呼:“杀!” 他听明白了,这丫头在战前动员,倒挺懂领导的艺术。完颜楚月满意地颔首,中气十足地开始发布命令,他连估带猜地听出了大概:本部休整已足,即刻拔营起寨,开赴前线。 最后,完颜楚月振臂一呼,下面吼声雷动。他淹没在其中,装模作样地张着嘴,作了一回南郭先生。他知道这句很难发音的女真话的含义,那就是——“必胜!必胜!” 他小心地将那个宝贝铁箱放在辎重队的一个马车箱中,上面锁了一把他要来的铜锁。他扫视了一圈这个他生活了快一月的军营,现在只剩了一座座的土墩,心中不无留念,这是他来到这时代后第一个熟悉的环境。 出征的号角响起,其时,艳阳高照,碧空如洗,雪白的流云下,完颜楚月一身银盔银甲,跨着一匹大白马,扬起手中的马鞭,呼吆一声,率领为前哨的骑兵大队,绝尘而去。 肩负着辎重队任务的步兵后军共五百人,在一位骑马的百人长带领下,最后踏上了征途。大踏步走在后军队列中的他全副武装,身披厚厚的铁甲,肩背硬弓箭匣,手持生铁长枪,腰间挂着镔铁弯刀,另扎一个装满牛羊肉干的皮袋——这是他五天的干粮,平白增加了二十斤的体重,开始了平生第一次的行军。 拐过山脚,踏上一条宽阔的土路,眼前一马平川,一望无垠的田野延伸到不知何处的尽头,天地间充满了21世纪没有的清新空气。他陶醉地抽了一下自己的鹰钩大鼻子,对这个没有被工业化破坏的世界真有些喜欢了。 一路南行,他倍感新鲜地四处张望,黄绿的茅草地在柔和的西南风中摇曳成浪,铺于天地之间,充满了诗意。 蓦地,一个灰白的骷髅头扑入他的眼帘,和谐的画面立刻被破坏。他方看清了延伸出去的是大片荒芜的农田和无人收割的麦地,一下子回到了身处人命如草菅的乱世之中的现实。他的心情沉重起来,为这露于野的白骨,更为了自己未知的命运。 他的脚步也沉重起来,被裹在羊皮靴中的双脚开始发热,汗水在钢硬的铁甲下冒出,铁枪压得肩膀生疼。他哼哧地喘息起来,看着前后士兵的轻松步伐,感叹自己差劲的体力。 并排的小校忽里赤看出了上司的不便,识机地抢过他的铁枪。他没有推辞,感激地对忽里赤笑了一笑,真是个机灵小伙子。俩人一面走一面悄声攀谈起来,没想到这个连胡子还没长齐的十八岁小子竟是个老兵,听他口气,好像转战过不少地方。 他强忍着心中的欲望,没有问忽里赤一个很愚蠢的问题,现在是南宋的什么时间?他至今尚未找到一个参照物令可以对证自己身处的确切时间。这一点十分重要,因为他还大致记得发生在南宋期间的史事,一旦能知道自己处在哪一段历史中,他就可以未卜先知地把握自己的未来。但来自未来世界的他,真能把握自己的未来吗? 在未知的将来面前,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他,不能有丝毫的疏忽让别人对自己的来历产生丝毫的怀疑。因为,虽然他可能知道这个时代的未来,但绝不可能知道自己的未来。两种自相矛盾的想法在他的脑海里激烈地交锋着。 从日头上看,已是中午,走了几十里地的他远远地看见了一座村庄。他抛开心中的杂念,想到终于要见到这片前代土地上的父老乡亲了,不知他们是怎样一种情形。 正午的太阳下,一只苍鹰在高空盘旋,俯视着这一队绵延百米的大金国步兵逐渐接近了所遇的第一个村庄。在苍鹰的视野中,这座村庄三面环田,一面靠河,呈方型结构,两座小土楼遥相对立,一条大道横贯南北,上百间土砖房有规则地排列两旁,一个破旧的看不出何种颜色的大旗插在中间最高大的一座房子的顶上。 他用亲切的眼神看着先辈们的房屋越来越近。经过了几个水塘,队伍到了村口,停下来,百人长派了两个士兵先进了村子。忽里赤告诉他,两个探子是去查看前面军队留下的暗记。不一会,探子出现在村口,做了一个可以通行的手势。 队伍开始从北面进入村庄,他难过地看见几个衣衫褴褛的百姓如避虎狼般地躲入了房子,这些人就是自己的祖先们?他摸了摸自己胡子拉碴的下巴,一定跟身边的女真兵没什么两样了。 他心中不是滋味地走过一间间破房子,扫视着从窗户里闪过的惊恐眼神,忽然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却一时说不出来哪里有问题。不知不觉中,队伍行到了村子中间,他看到了一座高大的青瓦房,屋顶上飘着一面破旗,好像是个土庙。 他心中的警觉越来越盛,目光扫到了旁边小屋上的烟囱,他一下子醒悟过来,现在是中午,怎么整个村子不见一点炊烟?他这个念头刚动,便见土庙上的大旗倒了下来,同时听到一声锣响。 刹那间发生的一切令他目瞪口呆:从不知何处发出的羽箭瞬间将骑在马上的百人长射成了刺猬;两旁的窗户唰地大开,标枪成丛地掷出,正在前进、猝不及防的女真兵或被贯胸而过,或被穿肠破肚,一个个倒伏在地,垂死呼号。他看到一个士兵被羽箭射在眼上,不辨方向地跑到一间房前,窗口立刻一刀递出,将其头颅砍下,血浆从脖子处喷出,尸身犹未倒…… 眼前血花四溅,这场突如其来的伏击似将他吓呆了。忽然一人将他扑倒在地,一支标枪从他刚才的位置飞过,插在了另一个士兵的背上。他打个哆嗦,清醒过来,原来是忽里赤救了自己。 他抬起头来,队伍已十损三四,但这些训练有素的女真兵经过短暂的混乱以后,迅速组织起来。因为是一次行军,而非冲锋陷阵,女真兵都没有随身携带盾牌,他们就地十几个人围成一圈,刀拨枪挡,有效地抵挡着射来的羽箭和标枪,同时向另一圈靠拢,这样一圈一圈地合拢,人数越聚越多。 他被自己小队的小圈围在中间,带入了另一个大圈。最后,这支步兵队的残部组成了一个三百余人的大圈,集中在辎重马车的周围,马匹俱被射倒,伏地嘶鸣。失去头领的步兵们显然不知该向何方突围,只好原地不动,似乎在等待前方部队的回援,也似乎在等待敌人的正面进攻,这些凶悍的北国大汉们无惧近身厮杀。 然而,伏在暗处的敌人似乎深知此点,只呐喊着发箭掷枪,并不现身攻击。被包围在村子中段的女真兵,只觉四面八方全是敌人,不知有多少人,只有被动挨打的份。外圈的士兵倒下一个,内圈就补上一个,在对方紧密的攻击下,连喘息换手的机会都没有,人数越来越少,而对方的枪林箭雨没有丝毫减弱的迹象。 这样下去只能是等死,处在内圈的他想到,对方袭击这支殿后的辎重队一定做好了充分准备,只怕援兵还没到就都死光了。到了此刻,他也顾不得对方是自己的先辈还是同胞了,要想活着,只有站在女真兵这一边了。完颜楚月的话响在耳边:“沙场对敌,比得是狠辣,不论对方何人都不能心软,非你死,就我亡。” 乘着还没轮到自己去格枪箭的份儿,他飞快地观察着四周的情况,附近每个房子里好像都藏着敌人,只有土庙里没有动静。在嘈杂的声浪中,他扭头对着背靠背的忽里赤说:“想办法叫兄弟们冲进前面的土庙。” 正像无头苍蝇般的忽里赤像被打了针强心剂,一声狂喝:“十人长有令,攻占土庙。” 军纪严明的女真兵一听号令,立刻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尚余的二百多人像一个大铁球般地滚向土庙。对方发现了他们的意图,枪林箭雨愈发密集,使他们每前进一步都付出伤亡数人的代价。 他们步步浴血,冲入土庙中,抵住了大木门。万幸的是,庙里果然没有敌人,他们获得了一次宝贵的喘息机会。他气喘吁吁地打量着四面,高大的屋脊上嵌着几个小窗,光线昏暗,气氛肃穆,对门处立着一个长长的黑漆木台,摆放着一个个小牌位,地上几个团垫,两边的香炉里烟雾袅袅。 他明白了这里无人的原因,原来是一座祀堂,尊重祖先的古人不敢打扰先人的灵位,无论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忽里赤在旁提醒他:“十人长,现在怎么办?” 他才发现周围血汗淋漓的士兵们都将目光投向了自己,刚才的举动奠定了他的领导地位,在战场上挺身而出的人当然值得尊敬,此刻无人计较他曾是个汉人草包十人长。他没想到自己一不留神成了头领,有些心虚地对忽里赤说:“一半人守住入口,另一半人好好休息一下,敌人很快会进攻的。” 忽里赤叽里呱啦代他发令,俨然一个传令兵。不出他的估计,不到一顿饭的工夫,门外听到了哄哄的人声,他凑到一个小门缝儿向外瞟,立时吓了一跳。只见外面数不清的头扎红巾的大汉正列阵已待,应该跟海战的那批红巾军是一伙,半跪的第一排弯弓正对,站立的第二排持枪待掷。看情形,只要这门一开,屋里的女真兵们都要变成大刺猬。 他又看到了一幕骇然的场面,另一些红巾大汉正搜寻着伤而未死的女真兵,或一枪戳死,或一刀砍死。他见识到了这场民族战争的残忍性,对敌人斩尽杀绝。好像知道有人偷看,一个满脸落腮胡的大汉箭一般的目光向这边射来,他吓得忙转头,贴着墙坐下,心脏扑通直跳,对原先所抱的被俘后的一线生机彻底绝望,只怕自己来不及表白便掉了脑袋。 外面垂死的女真兵发出了惨呼,他克制着想要捂住耳朵的举动,却看到周围的女真兵一个个面露悲愤之色,皆把目光投向自己,似等他发布命令杀将出去。他苦笑着对他们摇摇头,现在出去等于送死,对方是瓮中捉鳖,这是一场不公平的对决,却完全符合战争之道。 他心里说:“上天把我派在了你们一方,无论为人为己,我只有尽我最大的能力,看能否带你们逃出生天。在这一场女真和汉族的百年战争中,只有我知道最后的结局。无论战争正义与否,我帮哪一方都不为过,因为众生平等,而且几百年后,都是一家人。” 他沉下心来,默默清点着可以作战的人数,已不足百人,而且十之八九带伤。虽说获得了暂时的喘息,但己方已失去了与对方硬拼的实力,唯一的生机就是固守待援。他想,若对方来一个火攻,大伙儿都将变成全聚德烤鸭,只希望对方顾忌这是祀堂,不采用火攻。 这时,一阵浓烟从门缝里钻进来,远远超过他所担心的事发生了,对方更绝,采用了一个两全其美的计策——烟攻。他彻底傻眼了,烤鸭变熏肉…… 靠门的士兵被熏得东摇西晃,屋里一片咳嗽之声。反应较快的忽里赤连发几箭射破了两旁的小窗,想通风引烟,可惜窗口太小,对这三面皆墙的封闭环境作用无几。他也泪流满面,有过一次火里逃生经验的他情急地一声大呼:“都给我趴下!” 女真兵们倒有十之八九听懂了这句汉话,他们虽不解其意,在令行禁止的习惯下齐齐趴倒,方明白了这样做的原因,贴近地面后呼吸好受多了。屋里的烟气越聚越多,屋外一片鼓噪之声,他听出像是山东的方言:“熏死鞑子!熏死金狗!” 他趴在地上焦急地转头四顾,士兵们皆皱眉捂嘴,这样下去撑不了多久,没办法,只剩最后一招了。他飞快地撕下一片袍角,放到胯下,拉开了裤裆,掏出那个东西将布片尿湿,捂在了口鼻上,然后向周围看得大眼瞪小眼的士兵们示意照做。 “真是个纪律部队。”他心中赞道,满意地看着女真兵们一个个皱着眉头在面上盖了一层尿布,尿不出来的就用别人的尿,一时间,屋里臊气熏天。这下暂时没有性命之虞了,他想,若能活着离开,这一回就叫“尿破烟熏计”。 外面的红巾大汉一定在门外摆好了阵势等他们呛不住烟出来受死,可想而知,对方听不到屋里的咳嗽声后,会以为屋里的人都被熏死了。果然,过了半晌,屋外不再有烟雾进来,他听到了胜利的欢呼和人群集合的口号,便悄声叫忽里赤爬到门前去查看动静。 忽里赤转回来在他耳边报告,对方已解除了战备,却不是正规的宋军,只是一支被宋人称之为“游寇”的地方武装——红巾军,一向在后方骚扰金军。他心想扭转战局的时机到了,告诉忽里赤突围的方向,士兵一个一个地耳语传过去。 人声逐渐靠近祀堂,对方显然来检验胜利的战果了,“咚咚”的木头撞门的声音传入。在犹未散尽的烟雾中,忽里赤做了一个准备战斗的手势,他看到了一个个女真兵收缩的眼眸和青筋突起的大手,他们蓄势待发地弓起身子,等待着门破的那一刻。 “轰”的两扇门应声而倒,外面人影憧憧,阳光久别地射入。门一开,对方闻到了一股尿臊,以为是鞑子兵临死前的大小便失禁,皆掩鼻嘲笑。烟雾袅袅中,躺了一屋子的鞑子“尸体”们突然全跳了起来,毫无防备的对方尽吓得魂飞魄散,靠前的几个大汉未及叫出一声,便血花暴起,被分成了几段。 偷袭的一幕反过来重演了,憋了一肚子“尿”气的女真兵如虎入羊群,枪挑刀劈地向屋外冲去。血战以不可逆转的方向开始,他被夹在几个士兵中间,像被卷在滔滔的洪流般地身不由己,涌出去。 正陶醉在胜利喜悦中的红巾军被杀了个措手不及,女真兵们一下子冲入了对方的人群之中,大开杀戒。而处在外围的红巾军弓手,因双方混杂在一起,无法发箭,眼看着那些鞑子兵们像一把巨大的双刃刀一样,切开一道口子冲到街心,向来时的方向杀回去。 这是他的决策,撤往自己熟悉的方向总强过面对陌路上的风险。这是他第二次身临冷兵相接的战场,不同的是,第一次是个旁观者,这次却是个当局者。眼前人类肢体器官缤纷飞扬的血戮场面,是他看过的战争电影所无法表达其万分之一。 女真兵的前锋迅速撕破了对方的防线,已有一大半突围而去。直到这时,对方才发起象样的反击,仗着人数众多,将剩下的女真兵分割成几部分。那些红巾大汉也甚是骁勇,并非想象般不堪一击。 毕竟是以寡敌众,又经过连番鏖战,滞后的女真兵失去了方才的锐气,陷入各自为战的被动境地。他处在一支滞后的小队中,在以忽里赤为首的十几个士兵的护卫下,组成一个小型三角战阵,向前冲去。 眼前红巾闪动,不知道对方有多少人,他装模作样地横着弯刀随战阵移动。心头忽警,他顺着感应看去,却是那个眼熟的落腮胡大汉,炯炯的目光落在了他的身上,他也不客气地盯着他。有十几个钢铁战士护卫自己,心想怕你这个大胡子怎的? 大胡子看到夹在中间的他一直没有动手,猜测他是个头目,便一声大喝,挺起手中的红缨枪杀来,正所谓擒贼先擒王。大胡子显然也是个小头目,众大汉唯其马首是瞻,俱加紧缠斗,掩护着大胡子杀入阵中。大胡子甚是凶猛,连冲过两三个阻拦的女真兵,直扑向他。 “竟是个狠角!”他的小脸被这瞬变的情况吓得刷白。忽然明白了被大胡子看中的原因,自己处于阵中枢纽的位置,一旦被大胡子占据,这战阵就会自内而外地崩溃。正所谓一子杀通杀,一子活通活。 他心中暗暗叫苦,自己可是阵中最薄弱的环节,若真被大胡子收拾了,再从里往外一搅和,那大伙儿一起完蛋。其余的女真兵亦看出了大胡子的意图,自家人知自家事,晓得这个草包十人长的分量,如何是人家对手?一个个心叫不妙,但俱被对方以三倍的人力缠住,分身不暇,眼睁睁地看着大胡子雷霆万钧之势冲向阵中心的他。 大胡子认为这个一直不出手的家伙说不定是个高手,故这一击是全力。他想后退,却被对方志在必得的枪势罩住,连呼吸都似乎被封住了,心中惨呼:“这下完蛋了,天王老子也救不了自己,想不到老子竟命丧于此。” 在这一瞬间,一个奇怪的感觉出现了,他胸口的某一点跟全身像是产生了感应,接着一圈冰凉泛起,又一圈火热漾出,一冷一热的感觉像水纹一样地涌遍全身……令人惊异的现象发生了,他的精神一下子集中在自己和眼前的大胡子身上,而周围的人仿佛被隔在了另一个世界,他看到他们,却跟他们毫无关系,这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是他心中的言语所无法表诉的东西,连属于21世纪的他也无法用自己的知识解释这种现象,只能认为这是人类面临生死关头被激起的本能潜力。仿佛菩提灌顶,他顿时想起身上还有救命的护身甲,在这性命攸关的千钧一发之际,他的脑海里生出一个以死搏活的险着。他看着那锋利滴血的枪尖慢镜头般地递过来,避也不避,其实也无从躲避,竟就将胸膛迎了上去。边上的女真兵皆露出绝望之色,大胡子也没料到他如此不济,手中枪的几个后势也无法施出,枪尖“当”地捅破他外面的铁甲,就这么将他挑飞了起来。无论在哪一方人的眼中,他都必死无疑了。 飞到半空中的他胸口一阵撞痛,从喉咙里逼出一声低呼,清楚地知道那贴身的护甲挡住了这必杀的一击。他的双手下意识地一挥,弯刀脱手而出,旋转着划了一串优美的弧度,在大胡子的张口结舌中和周围人不能置信的眼光中,扑地插入大胡子的胸膛。那鲜花般绽开的红血凝固在他的视网膜中,他的脑袋轰的一声,知道自己做了生平想都不敢想的事——杀人! 在双方人的眼中,他是临死前的孤注一掷击杀了大胡子,女真兵对他落下的“尸体”投过尊敬的一瞥,为他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全队的安全。这些刀口喋血的战士显然见惯了同伴们的倒下,便专心厮杀,再不理会。 轰地他摔倒在地,各种正常的感觉立刻恢复了。周围刀光剑影,喊声震天,失去对手的他呆呆地趴在地上。从小到大连鸡都没杀过一只的他,木然地看着面前大胡子不甘心瞪大眼珠的尸体,恍若隔世。 一滴晶莹剔透的血珠从他额前的发丝滴落尘土,这是他的双手沾染的生平“第一滴血”。 处在三角阵顶端的忽里赤看到对面的大汉向他身后露出惊惧的眼神。他奋力前攻,将对方杀退几步,不知所以地侧身一瞟,不由又惊又喜,只见他以为必死的明日十人长,正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 围攻的红巾大汉们显然因大胡子的无功而死失去了信心,一个个力怯手软。其余的女真兵也发现了对方的混乱情形,乘势一冲,这支小队也突围而去。 他被忽里赤和另一个士兵架着跑到了村外,先突围的女真兵们已列阵掩护,发箭将尾随追击的红巾军阻在村口,原来他们是最后一批了。 他带着梦游的表情,瘫倒在地,犹未从第一次杀人的心境中走出。不一会,对面的红巾军像他们突然出现一样失去了踪影。女真兵们不敢掉以轻心,依旧保持着高度的戒备,深恐对方玩什么花招。 对面灰尘扬起,马蹄声急,女真兵们皆脸色大变,来的是步兵的天敌——骑兵,他们一个个剑拔弩张,只剩下必死的决心。呐喊声中,一面绣金大旗冲出了灰尘,上绣一头傲啸的东北虎——大金的标志,一个天神般的银甲女将冲在了最前方。原来救星到了,血战后的步兵们不禁举手欢呼起来。 回援已迟的女真兵们心情沉重地掩埋了同伴们的尸体,一把火烧了已空无一人的村庄。在这场不到一个时辰的伏击战中,精锐的郡主亲兵营步兵后军,五百人只剩了八十七人,且损失了大量辎重,对全军的士气不能不说是个打击,出师不利。 参战的士兵们个个带伤,但有一个人除外,可以说是毫发无伤,还是这场败仗中唯一的亮点,他就是他。 完颜楚月眼含热泪,简单地祭奠了阵亡的将士,抚恤了受伤的兵士,麾师上路。只有忽里赤的汇报给了她一丝欣慰,他如实报告了明日十人长的表现。完颜楚月边听边详细地发问,当听到“尿破烟熏”那一节,心中是先羞再惊又笑,当真是匪夷所思,断无第二人能想出此计。而飞杀大胡子的一幕只有她知道怎么回事,是那个护身甲起了作用,她并不点破。 完颜楚月当即宣布,升完颜明日为步兵百人长。或许,一支锐气受挫的军队太需要一个英雄了,她越过了严格的军级制度,颁布了这条突兀的命令,她想,希望他不要令自己失望。士兵们立刻欢呼,为郡主的赏罚分明。 她从奔骑上扭头扫过躺在马车上的他,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情愫,真是一个奇怪的男人,有着很多奇怪的表现。他刚才吐得一地污秽的狼狈样一点都不像是个拯救了八十多人的英雄,而她得知后军遇袭后第一想到的就是他的安危。她故意把他安排在后军就是为了这个家伙的安全,却弄巧成拙,令他经受了一番磨难,还好他很争气,还赢得了士兵们的尊敬。 他不是个武人,却不仅救过自己,现在还救了这么多兵卒。用尿布遮鼻呼吸,她一想起刚才忽里赤活灵活现的比画就想笑。她对这个家伙的兴趣愈发浓厚了,他像一首难懂但有趣的诗,每一个字的含义都是新的。 他舒服地躺在了辎重马车上,呕吐后在清清的河水里漱过的嘴十分爽利,边上就是那个宝贝小铁箱,这个不起眼的东西没有被红巾军们带走,他们损失的主要是粮草武器。他听到了郡主的嘉奖令,眼前不断有经过的士兵向他致意。他心满意足,第一次感到自己在这个陌生的世界站稳了脚跟,就好像他在举目无亲的珠海得到了第一份工作一样,他得到的不只是个嘉奖,更是个信心。 他此刻什么也不想,仰视着蓝蓝的天空,就在颠簸的马车上入睡了。 (妞妞牛牛校对整理) 第五章杀戮战场 “灯光,准备;演员,到位……”眼前是多么熟悉的场面,一座车间般的大屋里,一位摄影师和2位助理在那架昂贵的西德机器前忙碌着,另外一大圈人在几盏大灯的外围紧张而有序地工作着,一台巨大的鼓风机开始扬风。摄影师回过头来对他说:“导演,可以了吗?” 他方反应过来,这是对自己说话,这是在珠江电影厂的小影棚,他随口应道:“开拍!” 他心中有数,在片场,摄影师是半个头,尤其在他这个半路出道的愣头青面前。他的工作只是写好被广告主认可的创意脚本,然后交给制片人组班,最后由摄影师打理现场的一切,自己只需说一声“开拍”就可以了。 他听到了他爱听的胶片转动声,目光投向了灯光汇处,眼睛一亮,演员竟是他一直心仪的广告名模罗小瑶。他永远忘不了自己第一次见到小瑶的情景,那是他入行后的第一次跟片,充当打杂的剧务,当时25岁的他对这些大牌名模充满了好奇与仰慕。 他利用身为工作人员的便利,悄悄地出现在正在化妆的她的身后,欣赏她窈窕动人的背影。小瑶仿佛知道有人在背后看她,就这么一转头,给了他灿烂的一笑:“嗨。” 那一瞬间,他才明白了“惊为天人”这个词的真正含义,顿时神魂颠倒,只变成了小瑶一个人的剧务了,更被她戏称为“小跟班”。他沾沾自喜,真以此自居,整日屁颠屁颠地跟随在小瑶后面捧衣拎包,那两日的美妙时光至今难忘。 从此,他便以影视广告为重点发展方向,一个不足为人道的秘密就是想再度跟小瑶合作,这是他想到可以跟她亲近的最好途径了。 他疑惑地看着灯光下千娇百媚、熠熠生辉的她,心想自己什么时候达成心愿了。眼睛一花,他刷地置身于聚光灯下,小瑶的俏脸近在咫尺,鼻息可闻,就像电影中由全景一下子推至特写,感觉像在——飘! 他倒不疑惑了,仿佛这是理所当然的事,就这么跟小瑶面面相对,心中只充满了惊喜,直到她使劲向他使眼色。他心中恍然一动:“小瑶是在叫自己对白,原来自己不仅是导演,还是个演员”。 他想通了这节,台词脱口而出,却是他以前为追女孩子而挖空心思编造的一段歪话:“你相信轮回吗?我信,想想看,在人类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在某一个年代,一定可以找到一个在品貌性情各方面都跟我酷似的男孩,也一定可以找到一个各方面都跟你酷似的女孩,那便是我俩的前世了。经过了多少度的轮回,今生我俩终于碰在了一起,这可是几千年的缘份,你说,我们是不是很幸运,是不是该珍惜?所以……” 他看到了自己的唾沫星喷在了小瑶脂玉般的脸颊上,而她不以为忤,眼中分明有感动的泪花闪动,他不禁也为自己感动起来。 这时,场外传来了叫停声,正说到兴头上的他大叫:“不准停,老子是导演,我不叫停,谁敢叫停?” 他大叫着睁开眼,看到床前的灯座上挂满了烛泪,暗红的烛芯映着帐侧的盔甲、刀枪,原来是南柯一梦。双颊旁有冰凉的液体滑下,他知道是自己的清泪。这相隔千年的梦境将他拉回了那个他生于斯长于斯的时代,他的心潮久久不能平静,再也无法入睡,披上羊皮袄,掀帐而出。 他信步走在繁星点点的秋夜下,站岗的小校向他抚胸致敬:“百人长。” 他微笑着挥挥手,步出自己的营地,登上一座插旗的土墩。他在清爽的夜风中深呼吸一口,舒解自己的情绪。眼前营寨如云,旗幡如林,绵延数十里,黑压压围了远处一座灯火通明的城池。这座被围的城池就是楚州,以他的判断,应处于后世的淮阴一带,因为这是从他的古家乡南下所至的第一座城市。 不知不觉中,他像一个克服了时间差的旅客一样,开始以所在地的时观进行思维了。来到这大营已6天,他还没有真正地走向上前线,每天的任务只是率领自己的百人队为攻城的部队运送军械。他由此认识了千奇百怪的古代攻城器具:云梯、攻城车、抛石机、弩机、檑木…… 他每天就站在脚下的小土墩上,远远地看着大金的攻城部队一次一次地发动潮水般的攻击,又一次一次潮水般地退下。然后,他就率领百人队上前,搬回血迹斑斑,千疮百孔的攻城器具,送至军械营修补。而对面城池上烈烈飘扬的旌旗与轰天震地的锣鼓,仿佛在嘲笑着这些以强悍著称的北族大军,竟数月攻不下这座区区小城。 他从手下的嘴里知道了这座固若金汤的城池是由一名叫“赵立”的南宋大将镇守的。他虽对这个名字感到陌生,心中却好生敬仰,若没有这等英雄人物的出现,哪来的宋金百年对峙? 他又感慨自己这一阵为掩护写笔记而读的兵书所云及是:“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难怪完颜楚月每次去帅帐听令回来,均板着小脸,想是她的父亲挞懒亲王因战事不利,怪罪下来,连作为女儿的她也不能幸免。听说这个老家伙脾气极坏,他希望自己不要碰上他,好在,他这个百人长还没有资格去帅帐听令。 蓦地,他的心中警醒突现,下意识地回头一瞟,营口站岗的小校不见了。他心知不妙,正想呼叫,一条布带从后面封住了他的嘴,旋即一只口袋当头罩下,他眼前一黑…… 他被一个大力的家伙重重地扛在了肩上,并听到另一个压低的粗声:“吓,抓着个头目,撤!” 是淮北口音。他明白自己遇着了宋军的夜袭队,他虽然穿着便服,但一定是小校向他敬礼暴露了他的身份。这就是战场的铁律,当官的永远是敌人重点“照顾”的对象,擒贼先擒王嘛。 他想起楚州城头挂着的一排排女真兵的头颅,而那些侥幸逃出的女真俘虏不是被缺了鼻子就是少了耳朵,一时间手脚发软,哪里还有挣扎的气力。这一刻,他不由深深怀念起后世的那个和平稳定的年代,自从他坠入这个兵荒马乱的时代以来,可以说是步步惊魂,无时不刻都活在危险之中。 一直向往“乱世”的他,此刻方知“出英雄”的代价是天下的动荡和人命的低贱,这种感觉,是那些生活在治世却惟恐天下不乱的人所无法理解的,虽然他也曾是其中的一分子。 在黑黑的布袋中,他感觉到这几个人替换扛着他高低起伏地蹿去,心中只剩下一个指望,就是女真的巡逻队发现情况,将他从淮北老乡的手里救出来。真是菩萨保佑,他听到身后的方向传来了嚷叫声,显是有人发现了异动,立时,相连的大营鼓噪起来。早已不胜骚扰的女真兵对这些神出鬼没的夜袭队恨之入骨,白天辛苦攻城,晚上睡觉还要提心吊胆,所以一旦发现了夜袭队的踪迹,皆举营追出截杀。 喧嚣的声浪向他们这个方向传过来,这几个宋兵顾不得行踪暴露,开始加快速度,皆知如若被俘,断无生理。奈何有个累赘,再快也快不了哪里去,一个像是头领的声音发话:“做掉这金狗!” 他听得明白,肚中直叫救命,吧唧一声,头朝下栽到地上,顿时眼冒金星,倒不是很痛,毕竟古代没有水泥地。他随即感到一根硬硬的家伙戳在背上,心中暗喜,完颜楚月给他的护身甲又发挥作用了,她才是自己的救命活菩萨。却听到对方“咦”了一声,想是感到匕首刺入不深,他生怕对方识破,忙装作挣扎几下,蹬腿不动。他逼真的表演瓦解了对方的疑心,再加上人声逼近,他们急于逃命,也没察觉匕首上无血迹,便向远方纵去。很快他听不到他们的动静了,只闻嘈嘈的女真语声越来越近,停在了他的周围。他口不能言,被布袋裹得紧紧的身子连忙挣扎几下,吸引注意力,表示这里有个活人。 没有缀上敌人,女真兵们不甘心地将对方遗留的大布袋抬回了营地,举着亮堂堂的火把,解开了口袋。他再次见到了满天的星星,还有女真兄弟们的亲切脸庞,他吱唔着,示意他们除掉自己嘴里的布条,却见他们瞪大眼睛看着他,一齐轰笑起来。 他不解地眨巴着双眼,醒悟自己的双手已经自由,便伸手扯掉了布条,不料四周依旧笑个不停。他忽觉下身有点寒意,向下一瞧,一张老脸立刻变成了一块大红布,原来不知何时,那古代的大肥裤带子掉了。穿惯了牛仔裤且有不穿内裤嗜好的他浑然不觉裤子落下腿来,整个下半身都赤条条的,狼狈地站在众目睽睽之下。 完颜楚月黑着个小脸,将这个在外营面前出乖露丑的百人长领回了自己营地。入得帐来,她气急败坏地一拍大案:“好奴才,你今天可算大出风头啊!教你的功夫都给狗吃了?你还……真丢尽了本小姐的脸!” 原来到大营后,完颜楚月每日都抽出空闲,传授了他一套简单实用的刀法和轻灵身法。而他仗着高中时学霹雳舞留下的基本功,领悟得挺快,自我感觉良好,对完颜楚月夸口对付一两个敌人不成问题。却没想到牛皮吹破,这次先被“袋俘”后又“露械”,不禁令他对自己在这个时代生存的信心也产生了怀疑。 其实若不是当时他正因梦心乱,也不至于如此不济。他本已满心惭愧、垂头丧气,却被完颜楚月雪上加霜的一番话激起了心底的血性。他想起上中学时,一直以硬汉形象出现的他,当着一位暗恋女生的面被几个小痞子欺负却一副懦态时,那女生失望的眼神,他才晓得这是身为男人的耻辱——令一个对他有信心的女子失望。 他终于想到,这种耻辱,在这样的乱世中,或可以用自己或别人的血来洗刷。他先仔细地勒紧裤带,以防再犯第二次错误,然后一个标准的单膝跪礼:“郡主,明日请求参加攻城!” 完颜楚月没想到几句斥责激起他这么大的反应,倒有些后悔自己言重了。本来宋军夜袭队就令人防不胜防,他能活着已经是万幸。再说让他担任没有危险的运输任务也是她的安排,她可不想这个连马都不会骑的家伙去送死。她口气软化下来:“咱家晓得错不在你,此事就算了,你回帐歇息吧。” 却不料他在瞬间已想得透彻,既然自己落入这个乱世之中,就要适应这乱世的规则,绝不能依靠一个女子苟存活命,危险只能面对,逃避不是办法。他想起自己篡改的一句格言:退一步山穷水尽,进一步海阔天空。他拿出开弓没有回头箭的气概,跪地不起:“请郡主恩准!” “我不准!”完颜楚月一伸手将拉起来,他却又坚决地跪下,俩人如此反复几次。完颜楚月见他不识自己的量苦用心,女孩家的心性也上来了:死奴才不识好歹,我这是何苦来着?她咬咬银牙道:“好,你明日就参战!” 他胸中升起一股豪气,刷地站起来:“得令!” 他昂首向自己的帐篷走去,听到完颜楚月在后面喊了他一声,便站住,却没有回头。 “你……”完颜楚月跺了跺脚道:“好生记住我教你的,去吧。” 他点点头,听到少女牵挂的声音,心中一动:“难道她对自己……” 但年近三十的他自负有一颗沧桑不惑的心,抛开此念,决然地向前走去,去迎接未知却注定险恶的明天。 “咚咚!”第一声战鼓敲响,他率领着百人队走在主攻队伍里。这支负责进攻东门的三千人队组成15个方阵,在数百米长的战线上一字排开,用粗犷的女真语呐喊着向前行进。 他看着本阵身披铁甲背弓持兵的部下,成十列行进,每列的前两人肩扛云梯,另分出十人,推着一架巨大而笨重的攻城车为前锋。这种车体宽大蒙着皮甲并头嵌铁锥的攻城车,既可摧墙破壁,又可掩护步兵,是攻城之必备器具。后面是担任助攻的投石队和弩机队。 他一步步踩过寸草不生的焦土,在淡淡的晨蔼中,看着这巍峨的古代城池矗立在正前方。城池越来越近,他清晰地看着破损不堪的藏青色城墙上,布满了斑黑的血迹,战争的疮痍触目惊心。他更看见了城垛后乌亮的金属闪光和千疮百孔失却本色的旗幡,对方一片寂静,但谁都知道这是大战前的短暂平静,离城池只数百米了。 他心中忽然对自己的行为产生了怀疑,自己到底是个英雄还是个汉奸?蓦地,一声巨响,他便听见半空一阵奇怪的啸音,他抬起头来,看到了一块块篮球大的石头冰雹般地打来,身边的一个战士躲闪不及,正中脑门,头盔飞起,白花花的脑浆迸出,尸身扑通倒地。 女真兵呼哨一声,向攻城车跑去,躲避对方石弹的攻击。奈何这锲子状的大车下面积毕竟有限,只能挤进三、四十人,剩下的士兵只能抱头伏在一个个战壕里。他被忽里赤和几个士兵簇拥着蹲伏在车下,从车底推轮前进。看着旷野上找不到掩体的女真兵狼奔豕突,自知倚仗的护身甲在这冰雹般的石弹下显然不堪一击。他心中隐隐有些后悔,为什么要逞强求战? 他如梦初醒,不得不撇开了所有杂念,明白在这残酷万变的沙场上,人世间的所有的道德规范都变得苍白与薄弱,只剩下两个字——生与死。 这时,女真的投石队开始还击了。他看到一块块大若磨盘的石块飞过头顶向城墙轰去,巨大的裂石声此起彼伏,对方的石雨渐渐变稀了,因为女真兵已进入射程的内死角。他看到己方的15辆攻城车已逼近了城墙,一条护城河横亘在面前,攻城车的作用便止于此,无法越过河去摧城。停在远处的女真投石机向前延伸发射,以防误伤自己人,倒有大部分的石弹越过城头而去。步兵开始向前运动,弩机队紧跟其后,准备掩护步兵攻城。 他看得两侧方阵的步兵从各自的攻城车下奔出,身边已升为十人长的忽里赤提醒道:“请百人长下令。” 他一挥手:“进攻!” 不待他话音落下,早已跃跃欲试的忽里赤与几个士兵抢出,将云梯架于护城河上,变成一座浮桥。这一方阵飞快地在7、8米宽的护城河上架起了十余座浮梯,只听对面的城头一声锣响,顿时乱箭横飞,将女真兵阻在了岸边。女真的弩机队立刻回击,压制住对方的火力。 他看着同阵的另一支百人队开始冒着箭雨强渡,被弩机压制住的宋军一时势弱,让很多女真兵冲上了浮梯。嗖嗖的十几支冷箭射出,进到河中间的女真兵皆中箭落水。他们因为要踩稳脚下的梯子,无法兼顾上方的袭击。这些不善游泳的北国兵要么被射死,要么被溺死,混黄的水面上翻起一圈圈的血纹。 显然,无法以集群跟女真弩机对抗的宋军弓队改变了策略,既然不能阻敌于岸,便以单兵的神射手杀敌于河上。这些神射手好比后世的狙击手,弩机也拿他没办法,唯一的策略是以己方的神射手对付。 他忙制止住想抢上的手下,不想让他们做无谓的牺牲,召集了以忽里赤为首的几个神射手,以攻城车为掩体,伺机出击。而继续强渡的另一队给他们制造了机会,每有一个女真兵中箭,便暴露一个对方射手的位置,这边立刻数箭齐发,干掉对方。 对方虽然察觉,也毫无办法,这就是战场上看不见的手,消灭敌人和被敌人消灭的机会均等。宋军神射手的人数在这以命换命的攻击中越来越少,已无法阻挡女真兵过河的脚步。 另一队女真兵冲过河的人数也越来越多,他们拽起了浮梯,架在了城墙上。女真弩机队停止了发射,短兵相接的时刻到了。他看到每两个士兵在城根下扶住梯脚,其余的士兵一手持刀挺枪,一手攀梯而上。在这10余米高的东城墙上,十几支小队像蜈蚣一样地向城头爬去。他没有见到意料中的滚石和檑木打下,感觉不对劲,再次制止住急欲过河的本队士兵。 横变突生,他看到了一幕可怕的情形。每一个接近城头的的女真兵都被城垛里伸出的一把巨大的镰刀钩掉了头颅,然后无数的巨石檑木打下,将云梯上的女真兵像草一样地砸落,不是被摔死,就是被砸死,只剩下少数几个伤者在地上辗转哀号,而那些云梯俱被宋军扯上了城头。 身后催战的鼓声响起,他才发觉情况不妙,护城河上只剩了两架云梯,然而军令如山,他无奈地一挥手,发出了等于送死的命令:“进攻!” 他手下的士兵开始过桥,最前的一个冲到浮梯一半时,忽然嗖地又一支冷箭射下,士兵顿时中箭,一头栽入水中,另一个跟上的士兵也中箭落水。原来对方还有幸存的神射手。 如此一连几个部下倒在了水中。他看得真切,那些士兵都是心口中箭,应该是同一个人,这个神射手十分机敏,位置飘忽不定,令女真的神射手几次攻击未果。 掠阵的忽里赤急红了眼,就要向前冲。他忙大喝停止进攻,他不想失去跟他情同兄弟的忽里赤。却有靠前的几个没听到,已冲上浮梯,“嗖嗖”数声,对方露了一手绝活,发出连珠箭俱射翻了他们。 忽里赤钻入车下,哼哧地发问:“为什么停止?” 他一时说不明白,只好简短道:“要活着去战斗!” 忽里赤倒不莽撞,明白了他的意思:“怎么办?” “你的箭法可以对付他。”他想了想道:“只要能摸清到他的位置。” 此刻,由于无人过河,那个神射手也不见了动静,只有零星的流箭射过。较别处轰轰烈烈的战况来说,这处显得安静多了。怎么办?停滞不前是要受军法制裁的,可是他又不忍看这些跟他朝夕相处的士兵们去送死。 忽里赤躺在车轮下,嘴里咬着一支箭,弓上搭着一支箭,紧张地搜索着城头,看不到对方的一丝影子,忽里赤的额头开始冒汗。他的脑袋里灵光一闪,一个大胆的念头冒出来。他爬至忽里赤身边道:“不要慌,我去引他发箭,你要抓住时机,只有一次机会。” 忽里赤的脑筋尚未转过来,便见百人长已冲了出去,奔向浮梯。他阻拦不及,看着百人长已踏上了浮梯。忽里赤是少数几个见过百人长“刀枪不入”绝技的女真兵之一,事后百人长曾叮嘱他不要对外宣扬。即使出了这次夜袭的难堪事件之后,他对百人长的信心也没有动遥。忽里赤当即心无旁羁地转向城头,寻找那暗藏的强劲对手。 他踏上浮梯,飞快地向前踩去。行至一半时,那种心如明镜的奇妙感应忽地涌上来。他仿佛未知先觉地将弯刀横在了心口处,电光石火地闪过一个念头:自己绝不能再倚靠护身甲,否则总有一天会死在这种依赖里。适者生存,强者无敌,老子这次就要凭自己的本事挡住这一箭。他尚未学会士兵们必须掌握的格箭术,惟有以刀为盾。 这是一次豪赌,赌的是他的判断力。首先,在这么远的距离,射手一般不会以敌人的头为目标;其次,这个射手喜欢射敌人的心口。然而说到底,身上的护身甲还是给了他信心,否则,他也不敢如此托大。他昂然抬头,立刻捕捉到一道锐利的目光和一支急速飞来的黑色羽箭。他立时晋入到那有过一次的感觉之中,胸口的某一点跟全身像是产生了某种感应,一圈冰凉泛起,又一圈火热漾出,一冷一热的感觉像水纹一样地涌遍全身……他知道自己在生存的台阶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自己的潜力在生死关头前再一次爆发,虽然他不知它如何而来,又是从何处来。他的精神一下子锁定在自己和射手的小世界中,他的目光顺着箭的来势唰的捉住了对手的目光。 目光的主人——一名精壮的宋军射手,迅速移到了另一座城垛的阴影下观察,嘴角挂着微笑,仿佛看到了这个冒进的鞑子捂着胸口倒下的情形。他忽然发觉对方竟早已用手中的刀封住了箭的去势,心道这鞑子不笨,竟发现了自己的习惯。 他嘴角浮起了一丝冷笑,稍一探头,连珠箭正待发射,却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呼啸而来,愕然一瞟,便见一支利箭直扑面门。这最后一名神射手惨叫着在城墙上翻下,留恋的目光扫过这片生他养他的土地,湛蓝的天空下,两条滔滔的大河在城外交汇而过,正是这便利的航运成就了楚州城的繁华。然而,这一切都被这些北来的侵略者破坏了。他的身体在空中翻滚着,遗憾地看见那个鞑子挡飞了自己的最后一箭,冲过了护城河…… (妞妞牛牛校对整理) 第六章第一次亲密接触 他是被忽里赤背下战场的。在冲过浮梯的当口,他学生时代踢足球落下的毛病—─习惯性崴脚又犯了,那种仿佛骨折般的剧痛袭上来,他撕心裂肺地怪叫一声,仆倒在地。 对岸的女真兵见百人长成功地过了桥,尚未及欢呼,便变生咫尺,皆以为他遭了另一暗算。顿时,同仇敌忾的团队精神爆发,一个个狂呼呐喊,亡命冲过了河,留下一梯,竖起一梯,开始了无异于以卵击石的攻城。 他挣扎着想站起来,想要制止这种愚蠢的行为,却发现自己就像大气中的一粒尘埃一样,淹没在战场的喧嚣中。他痛苦地看着这地狱般的场面,杀红了眼的女真兵越过身边倒下的战友,前仆后继地攻向城去。那铜墙铁壁般的城头变成了女真兵的绞肉机,熟悉的面孔转眼间变成了横飞的血肉。 那一刻,他深深地悲哀自己空有远远领先于这时代的知识,却无法拯救这些追随自己出生入死的部下。他忘了民族的界限,双目热泪盈眶,只在心底呐喊:“这一切是为什么,为什么人要杀人,为什么进行这该死的战争?” 中午时分,金军鸣金收兵,惨败而回。是役,明日百人队阵亡23人,伤30人,清点下来,竟是伤亡最少的小队。 忽里赤背着他往医营走去,步伐沉重得如同俩人的心头。一阵马蹄声响起,一彪铜甲披风的武士簇拥着一位赤马白袍的小将从面前急驰而过。忽里赤顿了一下,嘀咕道:“他竟来了?” 他看白袍小将消失的背影,心弦一动,隐隐觉得他跟自己有何瓜葛似的。在军营里他已养成了不关己事莫问的习惯,他身心俱疲地趴在忽里赤结实的背上,进入了遍地伤兵的医营。 军医在他的脚髁上捏了捏,告知他没有伤筋动骨,只在肿处搽了些白酒。他心底有些失望,竟似巴不得自己骨折,以避开这该死的战争。 回到大营,他发现完颜楚月也没有露面,心中更有些失落。倒是那些士兵见到他均向他致敬,想是他在战场上的表现已经传开了。 为了振作士气,当晚,中央大营特别为参战的部队举行犒赏大会。他本不想参加,却被忽里赤和几个相熟的部下硬拖,只好在脚脖子上打紧了绷带,一瘸一拐地来了。 这几个家伙十分兴奋,仿佛知道晚会上有什么好事似的。他很快明白了,因为他看到了一个个身着民族盛装、花枝招展的女真姑娘在会场内外忙碌着。 十来座熊熊的篝火在广场中央燃烧着,外圈围成一个大圆的长木桌上摆满了酒肉水果。他盘腿坐在嘈嘈的人群中,没滋没味地啃着一个苹果,没来由的落落寡欢。 他被周围几个家伙逮住,硬灌了几碗米酒,好辛辣浓郁的味道,跟后世的白酒大大不同,不善饮酒的他小脸都喝白了。酒足饭饱,咚咚地战鼓忽然响起。他吓了一跳,以为有敌来犯,却见半敞怀喝得醉醺醺的忽里赤他们笑眯眯地站起来,扭起了水桶腰。接着,他看见了一个个女真姑娘进入场内,随着鼓点翩翩起舞起来。 气氛立刻为之一变,外围的士兵们纷纷涌进,在姑娘们的周围跳起了热烈的民族舞蹈。他看着一个个被篝火映红了脸庞的欢快的姑娘小伙,几疑梦中,眼前的场面分明是盛世下的光景,哪像血战后的秋夜。 灿烂的星空下,小伙们的舞姿粗犷、刚劲有力,姑娘们的动作活泼、婀娜多姿,场内充满了欢声笑语。他的思绪在浩瀚的穹庐游弋,深深感受到了这个民族的乐观与进取的精神,心情也被这如火如荼的氛围带动起来。他浑然忘我地站起身来,跛着个脚融进了人海中。每个人都陶醉在欢乐的海洋中,他笨拙地模仿着他们的动作,惹来了一阵善意的笑声,他索性狠狠扭了几下屁股,过了一把“蹦的”的瘾。 他偶一抬头,看到了入口处神采飞扬的完颜楚月和立于一旁蠢蠢欲动的刺花。只见完颜楚月头戴貂皮小帽,身着乳色绣鹿紧身服,足穿鹿皮高统靴,披一件流光溢彩的云肩,衬着她白里透红地脸蛋,分外娇艳动人。他内心深处的某一点被触动了一下,她何时来了? 不料,一个英挺伟岸地身影挡住了他的视线,他不悦地一看,是那个白袍小将。他此刻看清了他的真面目:剑眉大眼,一张长脸,身高足有一米八以上,头戴翻毛皮帽,身穿窄袖胡服,领和袖处露出一寸长短的皮毛,腰间佩剑,下穿白色套裤革靴,与完颜楚月站在一起,甚是般配。 他一时冒出酸溜溜的感觉,他此刻方知自己的心并非沧桑不惑。完颜楚月也看见了他,朝他招招手,叫他过来。他心不甘情不愿地走过去,脚也不跛了,他可不想让人看轻,这个人当然是那白袍小将。 完颜楚月笑眯眯的为俩人相互介绍:“表哥,这就是救过我的小奴才——明日百人长。明日,这是我们女真的大英雄达凯。” 看到这个一向高傲的郡主一脸崇拜地娇立于她表哥身边,他的心里愈发不是滋味,原来人家只当他是个小奴才。他并没有露出如雷贯耳的景仰模样,因为他压根儿不知对方的大名,他只是感觉1米74的自己站在高大的对方面前,更有矮人半截的感觉。 “谢谢你救了表妹。”达凯微笑地从嘴里敷衍了一句,随即转头看向场内。他分明感到了对方丝毫没把他当作对手的倨傲,也冷冷地用女真语回了一句:“这是每一个男人都应该做的事。” “吓,明日,听说你今天打仗很英勇。”打扮得像个花蝴蝶似的刺花从旁边跳过来搭讪,一眨一眨地对他抛着媚眼,那意思很明显:“我俩多般配。” 他心不在焉地同她说话,精神却集中在另一边的俩人身上。看到人家表兄妹亲密地交谈,他不尴不尬地傻站在边上,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这种隔了千年又仿佛是昨天的感觉,一下子涌上来,酒醉心不醉的他心里明白,这是在吃醋。 他看到了达凯牵着完颜楚月的小手进入场地共舞起来,更加为自己不老的心而恼火。怎么把所有对自己不错的女孩都看作自己老婆似的,这个坏毛病到现在还改不了,28岁的他当然早已看透了自己。他在酒精的作用下,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一把拉过刺花的手:“我俩跳舞去。” 正有此意的刺花火辣辣地瞟了他一眼,身上的羊膻味飘过来,分明在说:“你这个小冤家。” 他心中大叫受不了,知道她产生了误会,却报复性地故意不点破,硬着头皮带她进场。从中学时代就是舞林高手的他对舞蹈很有些天赋,很快就学得象模象样,但比较这些自幼好舞的女真人来说,还是差远了。他争强斗胜的少年心性突起,结合女真舞的特点,穿插进了一些后世交谊舞的花式。 他拉着刺花的软手,一手推着她的水蛇腰,以令人眼花缭乱的动作旋转起来。刺花没想到他还会这些新奇的花样,又惊又喜,善舞的她很快掌握了其中的要领,俩人配合默契地共舞在篝火旁。周围的人群开始注意到他们这一对的精彩舞蹈,个个为之侧目,慢慢地将他俩围在了中间,不时地发出赞美声。 刺花从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成为众人的焦点,女性的虚荣心得到了巨大满足,她紧紧地盯着这个跟自己“门当户对”的百人长,一对眼睛快要滴出水了。他眼前的世界在旋转,他的灵魂也在旋转,这场面多么的似曾相识…… 一个温柔美丽的女孩从他最柔软的心扉处浮上来,深情地望着他,腮旁犹挂着珠泪。他的眼一花,湿了,恍恍然看到了自己向她发动攻击的一幕。 大学的礼堂内,刚入学的同班男女学生各分成两列,一个对一个地面对面站着,这是一节入学必修课——交谊舞。老师一声令下,男同学开始走向对面的女同学,他飞快地走在了最前面,正对着他的女孩扭捏不安地等待着。他忽然变向,转向了他早已瞄好地另一个女孩,班上最小也是最漂亮地一个。他迈出了个人的一小步,也迈出了人生的一大步。 他天生是个不安分的家伙,事事出人意表,时时爱出风头,并以此自鸣得意。跳舞的规则被打破,在所有同学诧异的目光下,在她娇羞无助的眼神中,他绅士般地牵起了她的小手,在礼堂的中央旋转起来……于是开始了一段只属于他俩的故事。 她的名字叫泪儿,不,她当然不叫泪儿,这只是后来他对她的昵称。因为据她自己说,在她认识他以前,几乎不知道哭是什么滋味,家里人宠着她,朋友们护着她。直到遇到他这个大坏蛋,只会欺负她,弄得她三天两头泪汪汪的,差不多一生的眼泪都为他流干了。他则一边偷笑一边叫屈:“太夸张了,你看我像贾宝玉吗?只因为你脸上长了一颗泪痣,我不过是它的替死鬼罢了。” 她的左脸上确实有一个迷人的小痣,相书上也确实叫它泪痣,这样的说法多少减少了他对她的负疚之心。说到底,哪个男人不希望有个女人只为自己一个人流泪,而女人的可爱倒有不少是她的眼泪带来的。 他开始时的动机其实很简单,只是为了跟一个后来成为他死党的男同学打赌。结果他赌赢了,付出的代价是他最美好的初恋——一段刻骨铭心、轰轰烈烈的初恋。 现在他回想起来,不知道自己该不该为那改变了他一生的一步后悔。不!他不后悔,虽然他很想后悔,虽然他有时候想,如果他知道以后的结局,而当天的事又可以再来一次的话,他会不会迈出那一步?但这世界的美好就是因为凡事只有一次,他惟有尽力地想从自己的字典里抠去这两个浸透了此生遗憾的字眼——后悔!他会为爱一个人而后悔吗? “哎!人家好累呀!”耳边忽然吐气如火,他从那一瞬间的恍惚中清醒过来,看到了自己正用桑巴舞的尾式揽住了仰面朝天的刺花,如漆似胶。一道冷冷的目光射过来,他看到了人群中绷着脸紧咬下唇的完颜楚月,不由慌乱地一松手。 “哎呀!”刺花的撒娇声变作了惊呼,重重地倒在了地上。刺花又羞又气地从地上爬起来,先狠狠地踢了他一脚,以泄心头之愤,然后才掩面而去,女真人爱憎分明的率性尽显。 被踢的刚好是那只伤脚,他疼得龇牙咧嘴,抱脚直跳。看到这般好戏,四下里皆轰笑起来,他看到忽里赤促狭地冲他眨眼,意思是“羡慕”他艳福不浅。还有一个人跟刺花一样感同身受,那一脚也帮她解了恨,她就是完颜楚月。 这个时时出人意表、不忘出洋相的家伙总是令她恼火,偏偏他总是歪打正着的英勇表现又让她找不到发作的借口。虽说他名义上仍是她的奴才,但她对他的感觉早已超越了主仆的界限。她一直有种直觉,在他的心中藏着某些无法想象的东西,而这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她无法用语言道出,更无法对旁人道出,只时时带给她心驰神往的好奇。 她分明感觉他一天天在进步,感觉他终有一天会摆脱她的控制,而她竟向往那一天的到来,似乎那一天的到来会带来不可预见的变化。多么奇怪的一个家伙,是她此前见过的汉人中从没有过的。自他出现以后,她的整个世界都受到了影响,虽然少女的矜持令她不想承认这一点,但刚才他与刺花的亲热举动却令她如芒刺在背,连对着她自小就崇拜的表兄都打不起精神,难道自己……不可能!她摇摇头,抛开了这个可笑的想法。 这厢的他讪讪地溜出人群,找个没人的角落小便去了。他用不惯营中的漆木马桶,总觉得那是女人的专利,总是让他联想起少年时每天早上看到的一道风景,那一连串的大姑娘小媳妇昂首挺胸、一本正经地端着马桶走向老式住宅区的公共厕所,宛若天桥上的模特。 他最喜欢找个苍茫的田野,在空旷的天幕下、在清新的空气中、在虫雀的啼鸣中,将来自大地的养料还给大地。 “哗哗”地他打开了下面的水龙头,一面放水,一面想着那个丫头的眼神,高傲的郡主分明在吃伺女刺花的醋。一股热流冲击着他冰封已久的心田,那蛰伏数年的家伙正逐渐地苏醒。他知道,自己多年的努力付之东流了。直到此时,他才知道自己是多么惧怕它的苏醒,更不敢面对它的苏醒。他深知,它就像传说中的魔鬼,被禁锢在魔咒封口的瓶子里太久了,一旦被释放出来,会产生巨大的能量,连自己都无法控制。 他想起当年将它封住时的可笑想法:“我已经耗尽了你,你再也没有力气折磨老子了,再见,不,恐怕是没机会再见了!” 他现在才知道,是否再见的权利不在自己的手上,也不在它的手上,而是在另一个人的手上。它就像一个充足了电的战神,破土而出,重新掌握了他的灵魂,驾驭着他,向着解除了它魔咒的那个人,义无返顾地前进。他别无选择,只觉浑身热血沸腾。 “哗”地一桶冷水浇在了他的头上,随即听到几个少女的喳喳声遁去,大致的意思是这小子不是个东西,伤了刺花姐姐的心。原来是刺花的姐妹们帮她出气来了。 他打了一个哆嗦,却不恼不火,倒有放下一个包袱的轻松,毕竟,他刚才利用了人家,就以这样的方式结束真好。经过了28个寒暑的他早已明白,他必须为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都付出代价,欠别人的,总是要还的。他也明白,更不要去想谁欠谁的问题,因为这个世界根本不存在谁欠谁的问题。或许他付出了代价,却没有得到什么,若是这样的话,只有两个原因:一是付出的太少,一是本不该付出的。 他不知道别人怎样,但那句千古流传的老话在他身上特别灵验: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曾经天不怕地不怕的他现在经常这样告诫自己,不要对那些老话嗤之以鼻,不管它们唯心还是唯物,单凭经过了千百年而流传下来的事实,就说明它们是被无数人的经历检验过的,存在就是真理。 “咚咚”鼓声一变,广场上传出了如雷的喝彩声,不知又换了什么节目了。他像被注入了新的活力,索性脱下了湿外套,只剩贴身的小衫。近一个月的军营生涯令他的小身板变魁梧了,孩童般地一蹦一跳向广场走去,脚伤已无大碍。 回到了自己的位置,忽里赤等几个正兴奋地盯着场内,连比带划着。广场中央,两个赤膊大汉正在抱作一团,原来是摔角比赛,这可是尚武的女真人的传统习俗,听忽里赤提过的他兴致勃勃地看去。 两个大汉快速地移动步伐,双手灵活地向对方抓抢。其中的黑脸大汉忽然抢得先机,一个大背,闪电般地将对方摔倒在地,欢声雷动,失败的大汉抱拳下场,又一个大汉跳进来。这个黑脸大汉甚是了得,双脚不停地勾、挑、撩,结合不同的手上把势,一连放倒了数人,赢得喝彩声不绝。 他从忽里赤的口中得知他的名字叫移剌古——中军大营里的一个百人长,他看着移剌古铁塔般地立于场内,威风凛凛,心想人家才是货真价实的百人长,自己一定要找机会结交结交。没有人再敢挑战,场面有些冷清,忽然一角传出一声郎笑:“好汉子,我来了。” 全场的目光刷地投向那个方向,只见坐在郡主身边的一位高大的白衣俊少长身而起,纵入场内,顿时响起一阵兴奋的呐喊:“达凯!达凯!” 他总算见识到了完颜楚月这位表兄在女真人心目中的地位,连场内的移刺古也躬身相迎。他皱起了眉头,凭直觉,这是他情场上潜在的强大对手,而现在看来,他的哪方面都比不上人家。他后世追女孩的惯用招数,在这个靠实力取胜的古代也似乎派不上用。 他注意到一个奇怪的现象,凡是郡主亲兵营的人都没有参与欢呼,心中一动,故意试探道:“这位达凯好英武,跟郡主真是天生一对。” 忽里赤撇了撇嘴道:“哼,只不过让他碰巧救了主上一次,被封为圣将军。这个花花太岁到处留情,如何配得上郡主?” 他听明白了,这个达凯大概是在追求完颜楚月,偏又品行不端,所以郡主营上下不喜他。说话间,达凯已和移刺古扭打起来。达凯并不像忽里赤口中那般不济,倒有几分真功夫,虽气力不如移刺古,却善用巧劲,战术多变,竟和移刺古斗个旗鼓相当,谁也奈何不了谁。 忽然,入口处的人群骚动起来,他看到了两列手举火把的铜甲武士排众走出,中间一位虎背熊腰、豹眼卷须的威武大将军大踏步进入场内,眉宇间充满了不怒而威的气概。 他立刻猜到了他是谁,本部大金国南下兵团的统帅——挞懒亲王。他终于见到了完颜楚月的父亲,只是有些奇怪他怎生出这么娇俏动人的女儿。 只见挞懒哈哈大笑着分开了兀自缠斗的两人,一手携一个走到长桌前,举起一大碗米酒,转向全场,锋利的目光扫了一圈。所有人齐刷刷起立,鸦雀无声地瞩目着自己的主帅。 挞懒声若洪钟:“若我大金国的武士个个如这两位英雄一样,何愁南人不灭?来,为我们的英雄干杯!” 众人齐声一喊,皆端起米酒一干而尽,犒赏大会变成了动员大会…… 他一挥手,身后的兵士踏过白茫茫的雪地,向银装素裹的楚州城冲去。 几个月下来,他已由一个恐惧战争的新丁成长为一名真正的古代战士,彻底地融入这北族的军队之中,忘了自己的来历,忘了自己的民族。唯一困扰他的,是这战场上的情况,跟他的情场一样,毫无进展,停滞不前。 自从完颜楚月的表哥来了以后,她便很少来找他了,只是偶尔在操练时指导他的刀法。他仿佛回到了渴望一切却无法得到的少年时光,血管里充斥着无处发泄的激情,这种久违的感觉刺激着他的神经,令他兴奋。他深信,他想要的东西就在他触手可及的地方,只有时间这个家伙阻挡着自己。 “轰!轰!”攻城车碾过结着厚冰的护城河,向城墙撞去。在连绵不断的冬季攻势中,坚固的楚州城已遍体鳞伤,或大或小的裂口处塞满了两军的尸体。 他浑身浴血,格开了一枝标枪,并躲开一块巨石,跳至攻城车后,向着不远处另一支百人队的首领打起了手势。手持一面铁盾牌的移刺古会意地回了个手势,指挥手下发起了冲锋。经过数次的并肩作战,他和移刺古已结成了肝胆相照、惺惺相惜的好友。 他取自后世的战争经验而特别设立的狙击队在战场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忽里赤的辅佐下,将所属百人队的伤亡降到了最低点。他的“活着去战斗”的口号深入军心,更大大提高了他手下兵士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这两支百人队集中在东门城墙的一处大裂口,配合默契地轮番发起冲锋。 今日之战分外惨烈,若不是仗着护身甲和那奇异的感应,他又死了一回了。在相互的掩护与支持下,这两支百人队终于撕开了宋军的防守,登上了该处城头。移刺古和他先后杀上来,胜利会合,俩人对击了一掌,指挥两队的士兵筑起壕垒,一面防御一面试图扩大城头阵地。当然,他也不认为这两支百人队会对整个战局产生多大的影响,宋军仅在东门一处就要防守20余个进攻点,兵力的调配竟游刃有余,守将的指挥端地令人佩服。毕竟孤木难支,在其余攻城队损失惨重的情况下,这两支百人队无力扩大战果,在守军的强烈反攻下退下了刚刚占领的城头。 但大金国的旗帜毕竟曾飘扬在楚州的上方,这是金军数月攻城的第一次,而且这两支百人队付出的伤亡代价远远少于其他攻城队。是役,移刺古、明日的声威响彻大营。 挞懒颁布嘉奖令,封俩人为银牌百人长,可到帅帐听令。 当晚的嘉奖宴会上,完颜楚月牵着他的手,得意洋洋向各位大将幕僚介绍这个得力的手下。他虽然不喜欢这种场合,但看到坐在一旁的达凯微妒的眼神,忍不住心花怒放,这可是他在看不见硝烟的情场暗斗中第一次占上风。 一个个介绍过来,轮到了一位文官打扮的中年男人,只见他身材瘦长,白面细须,举止温文尔雅,大异于粗犷的北人。他不由大有好感,便听到完颜楚月笑嘻嘻地用汉语介绍:“明日,你们多亲近亲近,这位执事可是你同族哩。” 女真的军营里竟有汉人的参谋,他顿生亲切之心。只见这位执事一拱手,道出了一口南京腔:“小可秦桧,幸会,幸会。” (妞妞牛牛校对整理) 第七章暗战 炭火融融的帐内虽不似帐外那般冰天雪地,他还是倒吸了口冷气,张口结舌道:“可是秦朝的秦,木字旁的桧?” 本不把这种武夫看在眼里的执事没想到对方知道自己的姓名,微微有些诧异,露出自负的口吻:“然也。” 他的脑袋嗡地一声,不敢置信地再追问一句:“请问秦夫人贵姓?” 执事脸上露出不悦的神情,毕竟甫一认识就问候别人的老婆是极不礼貌的行为,他却不想得罪这郡主跟前的红人。心想这家伙真是莫名其妙,打听人家老婆干嘛?勉强应道:“贱内姓王。” 身后的完颜楚月正同几个相熟的将领打招呼,没有听到两人的对答,否则不起疑心才怪,他怎么会知道秦桧这个人? 他低低呻吟了一声,抓紧时间最后确认地问了只有该历史阶段的人才明白的第三句话:“两位皇帝还好吗?” 执事的脸色这一瞬间变了几变,明显心虚地看着他,忽然变得口吃起来:“两位……圣……圣上……安好无恙。” 他浑身一颤,目光直勾勾地穿过仿佛透明的执事,落在了前方的空处。他一直小心翼翼百般求寻的谜底就这么揭开了,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历史坐标。时空位置是南宋小王朝建立的初期,而眼前的执事99%就是后来那个遗臭万年的大奸臣──秦桧! 他还有些不能将眼前的事跟自己的历史知识连接起来,秦桧怎么会在这里?金兀术呢?他对这一段历史的认识大半来自于童年时看的小人书,他一直以为秦桧是和金兀术暗通款曲后回到南宋的,现在看来小说的创作和真实的历史有些出入。难道挞懒就是金兀术的原型,那金兀术其人呢? 但是,他旋即就抛开了这些疑惑,因为他的脑海里闪出了一个令他无比激动向往的名字!他的整个身心都投入到一种伟大的情感里面了。 他做梦也想不到,他竟有机会跟一位他自小就崇拜的、名垂千古的大英雄处在同一个时代。难怪女真兵们还不认识,因为这位英雄波澜壮阔的绚丽篇章还未正式展开。在南宋黑暗而压抑的历史长卷中,只有这位令后人扼腕的英雄曾短暂地照亮过它。或许正因为有了何其暗晦的背景,才有了何其耀眼的星辰。 冥冥中他来到了这个注定是悲壮的时代,是否也会融入这悲壮的大潮,以悲剧收场?他心潮澎湃,遥思以往。是这个英雄的故事陪着他走过无邪的青少年岁月,曾几何时,英雄的名字离那个越来越物欲横流的后世越来越远,只有在某个猛醒的瞬间,才触动他堕世染尘的心灵。 幼年时,满脑子奇念的他曾童稚地幻想,假如他出生在那位英雄的时代,就一定会在那个大汉奸陷害英雄之前力挽狂澜。 长大后,博览古今的他时常想,如果拿破仑、希特勒不进攻或迟几年进攻俄国,那么人类的历程,是否会截然不同。虽然说历史是人民大众创造的,但某些单个的人,确实可以改写历史。像成吉思汗、毛泽东这样绝代天骄们,如果他们死亡的时间发生少少变化,世界的格局都将发生剧大的变化。 那么,一个普通人呢?一颗汪洋中的水滴在何种情形下都无法改变河流的方向,但身为万物之灵的人呢? 现在他知道,现在的他就能,那个大汉奸就活生生地站在他面前,只要自己拔出弯刀,就这么一挥,中国此后的历史就要改写。他热血沸腾,一个真正“千载”难逢的机会就摆在自己眼前。 当然,他不会傻到在此刻的大庭广众之下动手。转念之间,他已打定了主意,如果没有机会,就是创造机会也要干掉这个遗臭万年的大坏蛋,退到最坏的一步,大不了来个同归于尽。 不,他不能跟他同归于尽,至少,在他瞻仰到英雄的风采之前不能。否则,他这一趟算是白来了,不,简直是这一生是白活了。若后人看到他的笔记,得知他到了英雄的时代,却没见到英雄,入宝山而空手归,不笑死他也要骂死他。 在短短的一瞬间,他胸中涌起各般念头,既有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豪情,又有计较个人得失的小我思想,几厢缠斗,委实决决不下。但总的来说,自我感觉还是十分伟大,对前阵困扰着他的儿女私情嗤之以鼻。 他转眼换上了一副笑脸,经历过尘世间各种惨痛教训的他深知,想要对付一个人,最好的办法是先接近他,跟他交上朋友,让他失去戒心。 他想起了自己曾对后世最好的几个朋友推心置腹讲过的一番话:“我们要彼此珍惜,因为到了这种年龄,我们已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结交新的真正的朋友了。如果现在我失去了你们当中的一个,我的朋友就少了一个。” 就在他讲了这番话不久,其中的一个就在背后给了他一刀。那一年,他25岁,笑里藏刀的把戏,他用血的代价学到了。 但秦桧是何许人也,虽不知这个从哪冒出来的新同胞的底细,但从方才的对话和察言观色中,嗅出了这个同胞对自己决无善意,就好像老鼠对猫的感觉一样,天生不是同类,早已生了提防之心。笑里藏刀同样是他的拿手好戏,也堆出了满脸笑容。 两个各自心怀鬼胎的家伙同时打起了哈哈,分外亲热起来,倒把完颜楚月冷落在一边。 这时,已喝得醉醺醺的移刺古晃过来,一把拉开他,口齿不清道:“明日,不要理这个家伙,他是你们汉人中的败类,为了投靠我们大金,连老婆都搭上了。” 执事显是被说中了痛处,依旧笑眯眯的眼中闪过一丝杀机。 他却没有注意到秦桧的细微变化,否则,他将重新估计对方的实力与智力。一个汉人执事若无所恃,是不敢对一个女真军官用如此眼神的。因为移刺古的话也令他的脸一阵白一阵红的,自己的所作所为跟执事又有何区别。 不知何时,达凯也凑了过来,一副打抱不平的样子:“移刺古此言差矣,秦执事乃深明大义,做我大金的狗也胜过做南宋的人,明日百人长,对不对?” 这番话说得拐弯抹角,一下子带上了三个人。移刺古脸上大不以为然,却碍于身份,没再吱声。这厢的俩人听得满脸羞惭,第一次心意相通。这种变相的侮辱,即使是这个后来的大奸臣脸上也挂不住。 接下来的反应就显示俩人的差别了。转眼间,执事露出谄媚的笑容:“圣将军此言甚是,正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嘛,明日大人,是否?” 这老奸巨滑的家伙顺手将了他一军。他一看自己的两个对头站在了一个战壕里,一唱一和地挤兑他,非逼着他给自己扣上汉奸的帽子不可。是可忍,孰不可忍! 在大学里就精于诡辩的他立刻抓住了对方的语病,避开主题,冷笑道:“依两位的说法,这识时务的俊杰就是狗了,不知圣将军是否算俊杰呢?” 达凯脸色一变,还没有人敢如此公然讥讽他,正待发作,便听到边上的完颜楚月忍俊不禁地笑起来,紧张的气氛立刻缓和。 各自散开,他随完颜楚月去拜识新的军僚,瞥见秦桧拉住达凯在原处嘀咕着,显是打听自己的底细。 鼓声响起,一队女真姑娘翩然而入,在大帐中央跳起了舞,宴会正式开始了。这种小规格的嘉奖宴挞懒是不出席的,因此各位将官都显得无拘无束,大都在宴会开始前已喝上了。他和移刺古这两个本应是主角的人反而没人搭理,因为在座的将官都是谋克以上级别,就属他俩军衔最小,还好有完颜楚月陪着。 他到现在对女真的军衔还是稀里糊涂的,应该有十人长、五十人长、百人长、谋克(辖3个百人长)、千人长、猛安(辖10个谋克)、万人长……还有各种将军。中国人自古官多,少数民族也不能例外。 舞毕,照例是摔角表演,几个已喝得东歪西拽的武将看得技痒,扯住相熟的同僚进入场内比试起来。发黄的羊毛地毯上,这边一对那边一对地扭作一团,其余人一面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一面看得哈哈大笑。 女真人在宴席上没大没小的作风他看得多了,苦的是身边正襟危坐的楚月郡主,在这些大半是她父亲的下属面前,她摆出一副庄重之态,连累得他也缩手缩脚,好在没逼他饮酒。 移刺古也知道他酒量不行,苦无对手,只好自斟自饮。(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ks.com) 这时,他看见达凯端着一碗酒微笑着走来,心中暗暗叫苦,只求他不要找上自己,自知喝酒、摔角都不是人家对手。 早已憋得难受的完颜楚月活跃起来,拉住达凯又说又笑的,全没了刚才的风度。 达凯跟喜笑颜开的移刺古连干了几大碗酒,这才转向了他,满嘴喷着酒气:“明日怎么不饮酒,是不是好汉子?” 哪壶不开提哪壶,他心道来了,针锋相对道:“饮酒的未必都是好汉。” 达凯露出嘲弄的眼神,话中有话:“那么摔角呢?” 他被挤出了这句话:“那当然是!” 达凯像看着陷阱里的猎物:“好汉子,咱们摔一把!” 他没有退路了,硬着头皮道:“好吧!” 他看着脚步踉跄、已有7、8分醉意的达凯,投机地想或可一拼,而且自己已非从前。达凯一下场,他便傻眼了,但见人家酒意全消,笔挺而立,爽朗的声音传遍全场:“诸位大人,我和明日百人长来一场小赌,给大家助兴,谁摔角输了便学三声狗叫。” 看到达凯大有深意地瞥过来,他知道自己落入了圈套之中,达凯以佯醉和言语引自己入彀,又在大庭广众之下让他无法反口,显是要清一清方才的口水帐。当真是小人报仇,只在眼前。 他又感觉到另一道幸灾乐祸的目光,立刻猜到了它的主人是谁──秦桧。 女真人性喜争强斗胜,顿被挑起了兴头,一面吆喝清场,一面纷纷以俩人的输赢赌起酒来,有大半人赌达凯赢,剩下的一小半却是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站在他一边的。 完颜楚月大感有趣,也和移刺古赌了起来。她当然是赌自己的大英雄表哥赢,移刺古拍着胸膛鼓励他:“兄弟,没关系的。”[请看小说网·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 言下之意,也不看好他。听得满不是滋味的他磨磨蹭蹭脱甲解刀,盘算着如何对付这个女真高手。在这非拼生死的比试中,护身甲起不了作用,奇异的感应也不会出现,他现在可以说是一无倚仗。这时,移刺古凑到他耳边说了一句:“以静制动。” 跟达凯交过手的移刺古这句话可谓雪中送炭,他感激涕零地看了移刺古一眼,又狠狠地白了在一旁等着看热闹的完颜楚月:“女人都这么现实,哪个时代都一样。哼!老子作了狗,你这做主人的也不光彩。” 他打起精神走进场内,达凯故作高姿态地一抱拳:“明日先请。” 这女真的摔角以蒙古的跤法为主,但并不限制拳打脚踢,规则更接近后世的自由搏击,无论用何方法,只要打倒对方就算赢。 他打量着高出自己一头的达凯,其身未动,已有一种压迫感袭过来,心一横:“先动手就先动手,老子怕你怎的?” 气势已弱的他为了振作信心,惟有先发制人,右脚跟狠狠跺地,发力冲前,“呼”地一个直拳打过去,将移刺古“以静制动”的忠告忘在了脑后。 达凯轻笑一声,侧身一让,单腿巧妙地一绊,他便一个踉跄,摔了出去,只看着地面扑向自己。 他手舞足蹈地四肢着地,落在了地毯上,还惯性地向前爬了几步,方才停住,总算没趴下。这下好,没学狗叫,先学狗爬了。 众军僚一起笑将起来,两下的实力高低立判,赌酒押他的一方一个个看得摇头,皆做好了罚酒的准备。 他小脸胀红地爬起来。第一个照面就差点栽了,而且摔得如此难看,愈多人前心理素质就愈好的他并不为此感到丢人,他的脸红是忿不过完颜楚月对她表哥追星族般的喝彩。他不甘心地大吼一声,再次扑向达凯。 他右手拟个刀式,惟有如此方能使出他糅合了在完颜楚月的刀法和沙场实战练就的连环踢。他大腿带小腿,力贯于脚,拧腰、掉臀,换脚,一个前踢再接一个后踢,一气呵成地攻向达凯下盘。 这一脚呼呼生风,真有几分威势,换了对方是两军阵前的敌兵,早已被撂倒在地,只需补上一刀便了结了。偏偏与他对阵的不是个普通一兵,而是女真年轻一代的骄傲。 达凯这次不闪不避,已先一步站在了他的落脚点,仗着身高臂长的优势,以泰山压顶之势一拳反迎向他的面门,以刚对刚,比的是速度、劲力和反应。 这就是女真人大异中原武学的招数,不求繁琐漂亮,但求简单实用,来自代代在白山黑水之间狩熊猎虎的经验。完颜楚月对他授艺时曾提及,他也曾跟部下切磋过,并不以为然,今日才算正经领教,碰到了真正高手,方知山各有高,对猛兽都有效的招数,更遑论对敌了。进攻的节奏被打乱,他眼见得这一脚虽能堪堪踢到对方,但达凯的拳头也将落在自己脸上,不打掉几颗门牙才怪,这样的代价当然不值得。他头一偏,双手架去。 侧旁的移刺古看得皱眉不已。弱者先行出击极易暴露其弱点,个小势薄的他正面对撼高大灵活的达凯,已属不智,而顺着对手而变招,更陷己于被动,乃有输无赢了。 达凯得势不饶人,化拳为爪,抓住了他的衣领。他暗呼不妙,女真人都有一手好跤术,他怎会忘记达凯和移刺古跤来跤往的精彩一赛。 他恶狠狠地抬膝顶向达凯的小腹,以摆脱对方抓把。若非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他一定会用上女子防身术的阴招。 达凯脚拳眼相随,一膝挡住,另一脚迅速绊上来。他心想完了,眼前浮现出自己被摔得四仰八叉的情景,全身的肌肉立刻失去了张力。 达凯这一脚却没有绊下去,贴在他耳边说了一句:“想输,没这等便宜!” 俩人在瞬间打了个照面,旋即分开。在座的像完颜楚月、移刺古这般的行家皆看出明日已输了一招,只奇怪达凯为什么收脚。他当然明白达凯的心理,猫吃老鼠之前总要耍个够。 场内的两人面无表情地对视。双方谈不上什么交往,甚至稍微深入的话题都没进行过,除了方才的一番辩驳;却又十分熟悉对方,因为完颜楚月常在一方的跟前谈及另一方,彼此早已直觉地感到,在以完颜楚月为目标的情场上,他正越来越成为足以威胁达凯地位的对手。 而这一场比试,或许只是两人暗战的正式开始,此战不可避免。完颜楚月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看着场内的两人,表情颇为复杂,似乎感觉些什么了。 移刺古在身后大声地咳嗽着,提示他的金玉良言。他苦笑着,以静制动,他怎会忘记兄弟的忠告,可谈何容易?仅交手两三个回合,他就知自己远不是达凯的对手,不在同一个级别上的对决,似乎只有祭起臭丫头师父的“逃”字诀了。 明白了技不如人,他的心情倒平静下来,省起了自己刚扛上肩膀的伟大重任。他斜了一眼坐在另一面的秦执事,虽然后世的经验告诉他“看人不看脸”,但那家伙道貌岸然地盘坐在醉醺醺的女真军僚中间,全无一丝奸样,若不是自己来自明日的世界,大概怎么看不出眼前的白面文人竟会是后来那个弄权卖国的大汉奸。 为自己找到台阶的他更没什么压力,大不了学狗叫,反正丢脸事小,杀大汉奸事大,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老子要多多保重自己。 “咚咚”的鼓声不合时宜地敲起来,也敲在了他的心上。他额头冒出了汗珠,怎么打,摆明了是自取其辱。还是只要输得不太难看就行了,再不济也要从对方身上捞点本回来。他这般想着,心里到底是一万个不愿意,自从到了这个时代,这样的尴尬处境就一直跟随着他,哎,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只有如此宽解自己了。 抱着这般念头,他索性放开手脚,第三次扑向达凯,且来个只攻不守。这种打法在双方旗鼓相当的情况下,可出奇制胜,但双方差距太大时,却是徒劳无功。 达凯大鹰般围着他闪、挪、腾、移,位置飘忽不定,举手投足,步步制住他的先机。他就像一头困兽一般,咻咻然突不出达凯的圈子,只觉眼前到处是对手的身影,他手忙脚乱,再无章法可言。 对方明明每次均可得手,却又留有一线破绽,让他屡屡反出。饶是如此,他已是满头大汗,后面的小辫子也散开了,情形相当狼狈。众军僚一个个看得大眼瞪小眼,明明几招就可见分晓的比试,场上却打的甚是热闹。渐渐地,大伙儿都看明白了,圣将军是故意留有余地,戏耍这个百人长开心呢。比武变成了游戏,满帐文武看戏般地嬉笑起来。 本在大呼小叫的完颜楚月渐渐不吱声了,她的小蛮靴在地上顿着。真是奇怪,她明明赌他输,自己教出的徒弟当然知其实力,却又不想看到他如此不堪一击,两下真是矛盾。而现在达凯做的实在过分,她竟巴望他再显出人意表的本事,挫挫表哥的威风。 他衣衫不整,疲于奔命,也明白达凯将自己当猴耍。在上气不接下气中,心内的三味真火一点一点地燃烧汇聚,那幼时不服输的脾性从圆滑的成年意识里破茧而出:老子是顶天立地的好男儿,焉能忍受如此折辱? 他忽然一个怪异的肢体扭曲,以一个意想不到的角度从达凯的圈中翻出来,却是他跳霹雳舞时的一个高难动作,在此刻行云流水般使出,成为绝妙的一招。 这些前辈的古人如何见过这后世的舞蹈动作?满帐堪称行家的武将皆颔首不已,这是他目前唯一算是亮点的表现。 完颜楚月脱口而出地大声叫好起来,她清脆悦耳的声音立时打破了场上两人平衡的心境,更微妙地影响了这场比试的进程。这是当局的三人谁都没想到的,只有一个局外人嗅出了味道,他就是秦桧。 成功地挣脱了达凯的掌握,又得到了臭丫头的意外鼓励,他的信心大增,投机了女真人不在背后袭击的习惯,借慢慢转身的空儿拼命调息。当他立定原地,已是气闲神定,以静制动的意念在胸中默然涌出。 他嘴角闪过自信的一撇,用无畏的目光盯着对面的达凯,老子来自思维、知识均远超尔等的时代,怎的也配跟你斗上一斗。 绝非浪得虚名的达凯一改方才的轻视之态,以看到一个真正武者的目光,一脸凝重地上下打量着他:这个从海岛上蹦出的汉人小子真有表妹说的那般不可测? 在达凯的目光倒映中,他那粗糙的皮肤,大大的弯钩鼻子,胡子拉碴的方下巴,皆已跟北人无异,惟有本是英挺的眉眼间透着南人特有的狡猾,再就是个头矮了点,虽然他尽力挺得笔直。 这是达凯第一次正视他,他应感到自豪,因为他终于被这眼高于顶的女真少年英雄视为对手了。 他用耗力过度而变沙哑的嗓子,以靠近他俩的人都能听到的声音挑衅:“圣将军,我想听你的狗叫哩!” 达凯神色一变,眼中寒光射出。他不得不出此激将法,因为他经不起鏖战了,而达凯从东北的苦寒环境和无数的战斗中锻炼的强壮体魄,似乎再打个一天一夜也不成问题。女真人的体质都这么好,这大概是金军所向披靡的因素之一。 “果然有种!看脚!”不自量力的人总是惹人愤,尤其是血管里流着火爆因子的北国人,达凯被激起了怒火,更有恼表妹易帜的心理作祟,发起了第一次的主动进攻。他身形一闪而出,脚似鞭梢横扫过来,再没有任何保留。 他目光炯炯地盯着对方志在必得的一脚,空前强大的斗志汹涌而出。蓦地,那只有在生死关头才出现的奇异感应出现了,他心中一动,隐隐感觉到了一些什么,却无暇思索,极速之间,在那一圈冷一圈热的波流中捕捉到达凯脚法中的破绽。 有如水落石出般的,另一种更奇异的感应出现了,他的脑海里在同一时间里出现了无数空间的运动画面,简直无法用语言描绘的情形,然后飞快定格在其中的一幅上。他尚无察觉便融入了那幅画面,化作了那个人,就这么腾空而起。他仿佛灵魂出窍般地看到自己的身体与《黑客帝国》中的女主角合二为一,一个慢镜头的360度大回旋踢腿,后发先至,在达凯的脚到达自己之前,正中达凯的面颊。场面急转直下,达凯嘴里喷出一团血花,还没有明白发生什么事就翻滚倒地,晕了过去。而他的心口一阵呕吐般的难受,大脑的血液仿佛供应不上,他皱起眉头,摇摇晃晃地也倒下了。 全场人都惊呆了,只看到忽然变了个人似的百人长,以谁也看不清的动作将神勇的圣将军踢倒在地,脑筋一时都没转过弯来。 只有完颜楚月反应最快,她忽地站起身,冲进场内。这是已经懵懵懂懂的他看到的最后情景,他最后的潜意识里滑过这样的悬念,完颜楚月是冲向自己还是冲向达凯…… (妞妞牛牛校对整理) 第八章过年 冷,寒冷,彻入骨髓的寒冷!这是他恢复思维后的第一意识。 他本能地想缩成一团,却发现四肢仿佛不存在似的。然后他拼命地去睁开双眼,但不知道自己是否睁开了双眼,因为他的眼前是黑暗,无以复加的黑暗,无边无际的黑暗。 “这是什么地方?”他想不起之前发生的一切,脑海里只剩下这一个念头。接下来他知道了自己的眼睛是开的,因为他看到了黑暗的中央出现了一个红点,火红的红点,至红至纯的红点。 他仿佛重获光明的盲人,用无比崇敬的目光注视着那个红点。忽然,红点发出耀眼之极的光芒,划破了黑暗,然后,整个世界都亮了。他像初生婴儿般地看着这个红通通的世界,这是一个单纯的无边无垠的混沌世界,那个变亮的红点挂在世界的正中央。 从空间的视角上,那个红点仿佛离自己远得不能再远;在心灵的距离上,它又离自己近得不能再近,如此的语言只描绘出其万分之一。 倏地,那个红点迅速地膨胀,爆开,炫光四射,蘑菇云般地以不可思议的角度散开,那炫光吞没了所到之处的一切,以三维立体之外的感觉扑面而来。他本能地伸手挡住双眼,才发现自己有了手的感觉。然后,他感到了炽热,穿透身体每一个细胞的炽热,熔去一切万物的炽热。他看到了遮在眼前的手化为骨骼、化为虚无。他吓得惨叫一声,顿时醒来。 几张熟悉的面孔全都露出喜悦的笑容:“百人长醒了,百人长醒了!” 他记起了之前的事,秦桧、达凯、比武、晕倒。看着从帐外透入的几缕阳光、火盆里燃尽的石炭和满脸疲容的部下们,他问的第一句话是:“我怎么了?” 忽里赤如释重负地拍额庆道:“百人长,小的们担心死了。你那日与达凯一番剧斗,先后晕倒,一直睡到现在才醒来。” “哪里是剧斗,该是老子被人家耍弄才对。”他心中苦笑,旋即看到床前案上摆着一盘黄灿灿的点心,一个个小方块叠成大方块,竟是从未见过的。 自他来到这时代,吃的东西要么是大块鱼肉、要么是小米面和水,全是粗线条的北方食物,从没见过如此精致的东西。肚中的饥饿感袭上来,不客气地拿起来就吃,粘粘的很香,像极了后世的萨其玛,只是没放糖。他嘴里忙活着,含糊不轻地问了第二句话:“我躺了几天了?” 后面一个陌生的小兵上前答道:“大人躺了有九天了。十人长昼夜守在床前,几乎没合过眼哩。” 这小兵一口东北话说得十分溜,显然不是女真族人。他知道女真军队里有个汉营,大部分是来自东北的汉人,地域的属性使他们依附女真是理所当然的。但亲兵营一惯是女真的嫡系,绝少让汉兵加入的,他这个百人长已是特例。 “我晕了这么久了?”他停住嘴,瞪着陌生小兵,问忽里赤:“这小子是谁?” 忽里赤答道:“他叫李巨,是郡主专门从汉营抽来服伺百人长的。” 他的心里一阵温暖,问了第四句:“郡主呢?” 忽里赤答道:“应该在中央大营。” 他心情一黯:“达凯就在那里,她一定去陪他了。不晓得这小子伤情怎样?但一定没自己这么糗,躺了9天。” 忽里赤接下来的话又令他精神一振:“郡主每天都来探视百人长,连祭天大典时都没落下,这打糕穆丹条条就是她从大典上带来的。” 忽里赤的口气透着些许羡慕。他不知道什么祭天大典,但看来这劳什子“条条”是个稀罕玩意。他再拿了一块放进嘴里,挥挥手:“你们分了吃吧。” 几个部下欢天喜地地各拿了一块,俱躬身向北,小心翼翼地捧在手心里吃下去,只有那叫李巨的小兵没吃。他诧异地扬起眉毛,吃一块点心,犯得着如此郑重吗?他不知不觉模仿了完颜楚月的习惯动作,他有这个毛病,学喜欢的人的动作与语气。 李巨看出了他的疑问,凑上前来道:“大人,您不晓得吗?跟咱汉人一样,大金也在正月里过年,不过不叫过年,叫祭天,由大金国教萨满教主持施礼。这点心是祭天的供品,吃了有福的。大人,您晓得吗?您跟达凯大人的一战,可轰动哩,连达凯的师父──萨满教教尊大人都惊动呢。” “自己是出了风头,那有若神来的一脚,被那么多武将看到了,能不传出去?难怪达凯那么横,原来有这么强硬的后台。”他打量着相貌乖巧、口齿伶俐的李巨,“这小子倒是个人才,虽然感觉浮夸了点,但自己身边正缺少这样一个耳目。” “过年了?”他眯起了双眼,视线飘向了莫名的空处…… 噼里啪啦的鞭炮声里,他睁开了双眼。今天对龙的子孙来说,是一个一年一度的大日子,对他来说,还具有双重的意义,24年前的今天,一个男孩诞生了,循环了两个虎年,长成了现在的他。 他拿起准备好的鲜花,风度翩翩出了门。空气中洋溢着浓郁的火药味,呛人,但他喜欢,因为这曾是他童年的最大乐趣。 在港城的另一边,一个女孩也懒洋洋地起了床,精心地打扮起自己。半个钟之后,女孩一脸幸福地偎着他出现在大街上。“嘀嘀”,他的BP机响了,他看了一眼,没复机。街上人很少,来来去去,手里都提着年糕和糖葫芦。 女孩是他半年前认识的,刚毕业的大专生,模样清纯,是他喜欢的类型。这一天,他的BP机、手机响个不停,都是向他拜年或贺生日的,他渐渐不耐烦了,最后干脆关了手机。 在咖啡厅里共进了午餐后,一位服务生引着他俩步入了一间KTV包房,看得出,女孩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有些局促。他爱怜地牵她坐下,女孩瞥了服务生一眼,脸红了。他熟练地点了一大堆点心酒水,服务生上完盘,识趣地退出,关上门。 包房里的气氛一下变得温馨了,女孩拿出一尊小玉佛:“HAPPYBIRTHDAY!” “THANKS!”他微笑答道,却没有伸手去接,而是低下头。女孩看出了他的诡计,迟疑了一下,还是将玉佛戴上了他的脖子。他顺势抓住了她的小手,凉凉的,滑滑的。女孩抽了一下却没有抽出来,在粉色的灯光下,她的整个人都羞红了,他一时看痴了。 大年初一的那个下午,他过得很愉快,在俩人情意绵绵的卡拉OK对唱中,他的BP机响了几次,他丝毫不觉。 华灯初上,他坐在回家的的士里,看着眼前闪过的万家灯火,心情微醺得如同暖冬的风。他没有想到,在其中的一盏灯下,另一个女孩,正坐在电话机旁,痴痴地等他复机。她就是跟了他四年、分手了三个月的泪儿。 他也许忘了,她却记得,上一个大年夜,他将她拥在怀里,深情地说:“泪儿,明年的今天,我会当着全世界的面,正式向你求婚。” 她没有想到,她顶着父母巨大的压力跟他保持的恋情,却只因为她三个月前的一句话“我们会有结果吗”而结果。她真的没想到,以前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他,竟再也没有来找过她。现在,她为他精心准备、希望复合的生日礼物,竟无法送出。在这一个快乐的大年夜,她背着她的家人,在被窝里哭了好久,恍惚中她想到:“或许,就是天意吧。” 曾深深迷惑于他编织的爱情童话的她第一次意识到:“他所讲的那些话都是骗我的,那是不存在的。” 第二天早上,他躺在床上敲着BP机,号码一排排地后退。他忽然停住,一个非常熟悉的号码跳入眼帘。他的心一颤,那个曾被他用无数浪漫包围的女孩浮出了心扉。 虽然那些浪漫情节别人或许只在书本、影视上感受过,但他知道它们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因为他一直在有意或者无意实践着这样的童话。 他一直不知道这是他的幸或者不幸,直到那一夜,因他老实八交的父母无法给刚大学毕业的他谋到一个好的单位,她的父母对他俩的交往开始激烈的反对时,他以大无畏的精神,长跪在她家的门口,想要以一个血性少年的真诚感天动地泣鬼神,打动她的家人。 可是,换来的却是上半夜的冷嘲热讽和下半夜的蚊叮虫咬,而她──只是在高高的二楼上,泪流满面地地劝他回去,连出门的勇气都没有。那一刻,他清楚地感受到一颗炽热刚强的心渐渐冷却晶裂的全过程。他终于知道,这份以浪漫刻意出来的爱,在沉重的世俗面前是如此地不堪一击。他失望了,对自己、对她、对这个曾以满腔激情面对的社会。 而苟延残喘到“我们会有结果吗”的结果,只是一种迟早的必然。他看着这曾经是他最贴心的号码,此时的他已非当年那个只能依靠父母走向社会的少年,拿起床头的电话打了过去。他已经无须顾忌她的家人了,他俩的分手正是他们最期盼的。 刚好是她接的电话,听到那熟悉的温言柔语,他一时百感交集:“泪儿,新年好。” 两边一时无语,良久,那头传来低低的缀泣声,他的鼻子一酸:“中午老地方见。” 在那个只有他俩知道的老地方,他的微笑掩饰不了心中的惆怅,手像从前那样握住她的手:“还好吗?” 她似从前那样温柔地看着他,眼中一丝幽怨:“我还能好到哪里去,听说你有了新女朋友?” 他的手一下子缩回来:“哪里,一般的朋友而已。” 他旋即后悔了,他又上了她的当,她只不过是试探他,这是老花样了,但他不经意的小动作总是将真相暴露。他忙叉开话题:“你呢,一定好多男孩追你。” 她的眼圈一红,泪珠儿滚下来:“亏你问得出口,我还能找别的男人吗?” 他的脸讪讪的:“那种事,我不说,你不说,谁会知道?再说,现在的社会挺开通的。” 她忽然使劲拧住他的耳朵:“大坏蛋,还好意思说这话?” 他自然地连连告饶:“夫人饶命,夫人饶命!” 俩人相视而嘻,仿佛又回到了从前。她抹去了泪水,泪眼含笑:“难得你有空陪我,带我看电影去。” 这是俩人的老规矩了,下午场的电影院里,他俩坐在后排,只顾搂着说悄悄话了,不觉电影已散场,犹依依不舍。他在她耳边道:“我家里人都去姑姑家拜年了,很晚才回来。” 她当然知道他的意思,羞红了脸,啐一口:“坏东西!” 激情过后,她躺在他的臂弯里,仿佛不经意地拣起一根长发,问:“你新女朋友的。” 他下意识地点点头,才发现又上当了,明明是她独有的棕色发稍,反口却已来不及。她赤红的脸刷地惨白,一口狠狠地咬在他的胳膊上,哭道:“下流家伙,我再也不见你了!” 他被她从未有过的激烈反应惊呆了,眼睁睁地看着她穿衣离去,找不到一个留下她的理由。好久,他抚摩着胳膊上她留下的深深牙印,身上、心上同时隐隐作痛。他一辈子都忘不了,在那个他本命的大年里,他失去了一段永远无法挽回的情感…… “哈哈,我兄弟醒了!”一个大咧咧的声音从帐外传来,当然是移刺古。他欣喜地就要爬起来迎接,忽然感觉不对,被窝里的自己怎么光溜溜的。他脸色一变,那个救命宝贝护身甲?他一把抓住了立于床边的小兵:“我的衣服呢?” 李巨必恭必敬地答道:“大人昏迷时身上忽儿冷似冰,忽儿热似碳,衣服都被汗水浸透。小人便给大人除去衣衫,拭了身子。” 他急得口吃起来:“老……老子问的是衣服,你……你罗嗦了一大串干嘛?” 李巨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衣衫都洗了。” 他克制住想踹小兵一脚的冲动:“我最里面的那件呢?” 李巨恍然大悟道:“哦,大人说的可是那件皮褙子,小人没洗,搁在外面晾着呢。” 他狠狠地一拍床沿,大吼一声:“赶快拿来给我穿上!” 他这没由来的脾气令忽里赤几个面面相觑,不知小兵做错了什么。李巨忙不迭地往帐外跑去,和进来的移刺古撞个正怀,被铁塔般的移刺古撞翻在地,没敢停歇,连滚带爬地奔出去。 “哪来的莽小子?”移刺古呱呱大叫,目光转向床上的他:“兄弟,谁惹你生气了?” 移次古看到他一愕,转向边上的忽里赤:“这小子是谁?我兄弟呢?” 他也愕然道:“大哥,我在这啊!” 移刺古听到熟悉的声音,方凑上前,仔细打量着他,他也莫名其妙:“总不成我昏了几天,连模样也变了?” 移刺古瞪大了牛眼:“兄弟,你怎么变成白面小生了?” 他听得十分奇怪,什么白面小生?却见几个手下一齐笑将起来。又见那个小兵捧了他的救命宝贝进来,他顾不得别的,先套上了护身甲,立刻感到心安了。他拉着移刺古的手:“大哥,我怎么了?” 移刺古用手摸着自己的大胡子:“你的胡子呢?” 他下意识地摸摸下巴,光光的,自堕入这个时代从未剃过的胡子都不见了,不由诧异地反问:“咦,我的胡子呢?” 李巨立刻诚惶诚恐地跪下:“小的见大人昏迷中容颜憔悴,便斗胆给大人刮了脸,请大人恕罪。” 他见这小兵显然被自己刚才的脾气吓坏了,心里倒有些歉然:“没事的,我喜欢。你们也都累了,下去歇息吧。” 众部下躬身而退,移刺古一竖大拇指:“为兄看走了眼,真有你的,竟没输给圣将军。” 他被移刺古的话带回了那晚的情景,那个触动他的念头浮上来。移刺古跟他聊了一会,也告辞了,帐里只剩下他一个人,他前思后想,总算从一连串跌拓起伏的生死经历中理出了一丝头绪。 那奇异的感应,在他穿上护身甲前从未发生过,唯一的解释,这感应的源头,来自这救命的宝贝。他脱下了护身甲,仔细地查看起来。 毕竟他具有领先这时代的知识和思维能力,可以从非迷信的角度看事物。他相信,若是这时代的人接收到这种感应,一定会以为是鬼神附体,而他知道某些导体或事件可以激发人的原始潜力。 一旦想通了这一节后,发生在他身上不可思议的反应全都有了解释。人体是一个大宝藏,作为人类具有某些与生俱来的潜力,只不过随着人类的进化和社会的发展这些功能逐渐退化了,比如爆发力,人类在千钧一发的时刻或大喜大悲之际,可以爆发出科学上无法解释的巨大能量。所以,他在生死关头总能出现的神奇感应和英勇表现,一定源自这种本能潜力。 同时,人体还有一直尚未开发的某些领域,比如右脑。他看过这方面的理论,人的左脑被利用的最多,而右脑的开发几乎是空白。左脑主主观析断,右脑主客观记录。出于人类的右手习惯和主观意识,人类右脑的功用几乎被忽略了,即使左撇子也只用了九牛一毛。右脑记录着人类沉睡以久的天赋本能,甚至残存着人类进化源头处的记忆,一旦跟左脑的功能真正地结合在一起,人类的各种能力将实现一个质的飞跃,甚至能达到超人的境界。所以,他跟达凯的一战中有若神来的一脚,就是右脑的客观记忆加上左脑的主观分析的成果,但他的体力却跟不上思力的变化,于是出现了透支,他才晕倒。至于那个奇怪的梦境,很显然是一次原子爆炸,极可能是地球甚至是宇宙的起源情景、亦或是上一次人类文明的末日情景,应该来自他的生物进化链的遗传。 他翻来覆去地看着着其貌不扬的护身甲,看不出一丝端倪,上面的一番推测也仅止是推测而已,他无法找到确认的依据。同时还有个疑点,若护身甲真有这般好处,那穿过的人还不若获至宝,怎会轻易予人?只怕是传给亲生儿子都要考虑考虑,何况是一个外族女弟子。 当然,他有一个法子可以确认,就是在下一个生死关头不穿这甲,看会不会再有神奇的感应。可是,这个法子,打死他也不会用的,不冒无谓的险也是他的座右铭之一,再说,无论它有无感应,但确实是个救命宝贝。他头有些大了,不再想下去。 大概是睡了太久了吧,熄灯的号角声吹过了好久,他还睡不着。帐外一片银亮,他知道是雪的反光,他想起了后世夜猫子的生活方式,仿佛在遥远的梦里。 他穿上皮袄,走到帐外,月光撒遍大地,座座连营仿佛一个个雪丘,旌旗在雪后的夜里猎猎作响,远处传来巡逻兵的踏雪声。他喜欢这种掩盖了一切污浊的洁白,童心大发,避开巡逻兵,往雪地的无人迹处一步步踩过去,在齐膝的雪上留下一串串脚印。 他不知不觉地越行越远,等他想到返回时才发现自己迷路了,寒风吹平了他来时的脚印,被雪覆盖的营帐一模一样,他找不到任何熟悉的标志,开始怀念那温暖的被窝了。 忽然,上风处传来嘎吱的脚步声,他一惊,还有谁会有这般午夜踏雪的雅兴,难道是大宋的夜袭队?他忙伏在一个雪丘的阴影处,窥视来者。 脚步声越来越近,原来只有一个人,他看到对方身着女真军服,以为是落单的巡逻兵,放下心来,正好打听回营的路,便长身而起。 对方忽然见雪地上冒出了一个人影,不知是人是鬼,吓得一声尖叫,跌倒在地,竟是一个娇柔的女声。他大感好奇,忙上前扶起她,一张少妇妩媚的俏脸仰面在月光下,浓浓的脂粉香扑鼻,看样子是个军眷,目光中充满了惊吓。他忙好言相加:“夫人,不要怕,是自己人。” 少妇听到了女真语,也看到了他的着装,一颗心放下来,在他的搀扶下站起来:“哪营的小兵,这么无礼,吓死奴家了。” 他反问:“你又是什么人?” 少妇诧异地瞪着他:“你不认识我?” “呵,口气挺大!”他重新打量着她。长长的黑发披散在头盔下,跌散的衣襟中,隐隐露出雪白的乳沟,敢情里面没着亵衣,肯定不是个正经货,正经女人怎会穿着男人的服装深夜在外,说不定是去会了相好返回。 他这样想着,眼睛也不安分地瞟来瞟去,毕竟他是个男人,到这个时代快半年了,连女人的一点腥都没沾过。 少妇看到他毫无惧色的目光,感觉十分有趣,再看清他刚刮过的白面小生样,也有了兴趣。她轻笑一声,将衣襟更敞开了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兵,敢这么看老娘,当心挖掉你的眼珠子。” 这番威胁的话从少妇的红唇里吐将出来,竟充满了诱惑,深深的乳沟在眼前晃动,他到这时代后一直被生存压力抑制的欲火腾地被点燃了,色迷迷地回了一句:“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挖眼珠子又算什么?” 他的色鬼模样正对了少妇的胃口,她佯作脚下一滑,“哎呀”一声,风情万种地跌过来,他忙张开双臂,顿时抱个满怀,看着少妇的脸贴上来……在雪地里,干柴遇到了烈火。 当他被巡逻兵护送回营时,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分,他悄悄地进了自己大帐。在后世从未试过一夜情的他,没想到在古代实践了。他并不是君子,所以不惶惶然,相反,还精神十足,就势在帐里耍了一回刀,只有些后悔,忘了问少妇的名字。 天大亮了他才醒来,李巨早已候在一旁,端了一瓷盆的热水给他洗脸,有人伺候着真舒服。当李巨递了一盒牙粉上来,他开始有点烦了,他见过完颜楚月用过这东西,比后世的刷牙还琐碎,一看就是汉人祖先发明的玩意。比较之下,他更喜欢女真男人的生活方式,天天不刷牙,月月不洗澡。 不过,他又想起完颜楚月对大宋文化的情有独钟,自己倒真要注意这些细节,她送来这个小兵说不定就是这个用意。他苦着脸用这中药味的玩意揩了牙,哎,男为悦己者洁嘛。 远处的楚州城里传来阵阵的爆竹声,李巨告诉他今天是正月初五,小年。他容光焕发的走出去,去给完颜楚月请安,这是做奴才的礼节,却也是他醒后想做的第一件事。 一路上遇到女真兵皆口称:“忽都。” 这是他没听过的一个新词,他问了跟在身后的李巨,意思是“同福”,想是跟汉语的“新年好”差不多。到了郡主大帐前,他想到一见他就冒刺的刺花,忙叫李巨打头阵:“明日百人长给郡主请安。” 穿得一身红的刺花大摇大摆地走出来,看到两人先愣了一下,目光里透出疑问。他知道她一时没认出自己的小白脸模样,忙恬着脸上前,现学现卖了一句:“刺花姐姐,忽都。” 刺花古怪地盯着他,然后冷哼了一声,又扑哧一笑,回了一句:“忽都!进去吧。” 真是豪爽的女真姑娘,拿得起放得下,这一笑泯恩仇,显示那过去的事情不再追究了。他被刺花的转变弄得感慨万分:“女人真是难以琢磨的动物。” 他迈入大帐,想到就要见到完颜楚月,一颗心竟扑通跳了起来。大帐里没人,完颜楚月在内帐里还没出来,他老老实实地站在案前等候,听着帐外传来李巨和刺花有说有笑的声音,他心道:“这小子倒是个自来熟,第一次见面,就能哄那带刺的花开心。” 冷不防耳朵一阵剧痛,香风扑面,银铃般的声音传过来:“臭奴才,这么久才醒来,害得咱家担心,该打!” 他痛在耳上,暖在心上,少女这一番真情流露的话说明他的一番努力没有白费。他连连告饶:“郡主饶命,小的该打。” 完颜楚月那张娇嫩欲滴的玉脸出现在他的眼前,旋即瞪大了双眼,张圆了樱桃小嘴:“明日,是你吗?” 他胡须尽去的真实面目完颜楚月也是第一次见到,他对自己的容貌颇为自信,想当年在后世迷倒了多少青春少女。他故作茫然地反问:“小的有哪里不妥吗?” “臭奴才,怎变得油头粉面的?人家都认不出哩。”完颜楚月将他推开,嗔怪的表情里分明掠过了一丝红晕,其实,哪个姑娘不爱个俏郎君。 他方看清她一身民族盛装,一水的雪白绒裙,全身只有黑发、星眸、红唇的颜色闪耀在眼前,冰清玉洁,宛若天山上的雪莲花,虽然他压根没见过雪莲。似乎陶醉在过年的气氛里,少女的天性尽露,完颜楚月拉住他的手:“我们玩雪去。” (妞妞牛牛校对整理) 第九章兵临城下 “呼”地一个大雪团堵住了他的嘴,他满脸雪渍,看看身边的李巨,也是同样狼狈。倒不是他俩让着对方女流之辈,而是对方实在太厉害了,自幼在雪地里长大的女真人打雪仗真跟玩似的。 少女的笑声在雪地上回响,他吐出了嘴里的雪沫,跟着气喘吁吁地呼出白雾。他的小脸通红,汗珠直往下落,双手被雪团浸得发烫。他还没来得及掷出手中的雪团,又一个雪团击中了额头。 “臭丫头,专挑老子脸上砸!”他眼冒金星,大叫:“认输!认输!” 回答他的是一连串的雪团,完颜楚月显然意犹未尽,刺花更是乘机公报私仇,他和李巨只好抱头鼠窜,向营地的方向逃去。 这是后营外的一片小树林,枝上的冰条被你追我赶的四个人刮得纷纷落下。后营门已经在望,他和李具放缓了脚步,完颜楚月恢复了郡主的风度,站岗的两个小校看到这四人的情景,彼此会心地一笑。 这时,一队人马转过营门,迎面行来。为首马上一人远远地打个招呼:“忽都,郡主。” 好熟的声音,他抬起头,真是冤家路窄,那人锦衣皮袍,文官打扮,不是秦桧是谁。秦桧也看见了他,楞了一下,立刻满脸堆笑:“原来是明日大人,身体安好?” 他也一楞,只见过他一次的秦桧竟能一眼认出无须的他,而跟他很熟的移刺古、完颜楚月却都没有。此人洞察细微的能力不可低估,对付这样一个人当真要处处小心谨慎,万不可着了形迹,自己的唯一优势大概就是对方摸不清自己的来路和意图。他忙回应:“多谢执事关心。” 完颜楚月对这汉奸印象不错,微笑回道:“忽都,执事有何公干?” 秦桧勒住缰绳:“哪里,陪贱内赏雪。” “大人真有雅兴。”完颜楚月让过一旁,向后面的一骑打招呼:“秦夫人,忽都。” “郡主真是越长越标致,日后不知哪家王孙有福哩。”一个娇柔的声音打趣回道,大方的完颜楚月难得地扭捏起来。 好耳熟的声音。他一惊,目光移过去,两个亲兵牵着一匹枣红小马,马上端坐着一位头戴斗篷身着锦袍的贵妇,气质高雅。这位秦夫人可就是那个同样臭名昭著的王氏? 他习惯地眯起眼睛,这是他近视眼时期的习惯,其实他的眼睛已经不近视了,这是他在这时代最大的收获之一。他认为是远离号称“眼球时代”的后世的结果;同时,在这时代的视力锻炼也功不没。在依靠全方位身体机能配合的冷兵器战场上,视力的作用是第一位的,可以瞬间决定生死,珍惜生命的他当然不敢在这方面偷懒。 王氏的面部轮廓在淡淡的薄纱后隐约可见,是有点眼熟,可是他怎会认识她?他在这时代认识的女子用五根手指数都嫌多。 问候毕,秦桧一行继续前进,他眼不眨地盯着王氏。在她擦肩而过的一刹,一丝微风吹起了面纱,五官清晰可辨,不是昨夜一夜情的少妇是谁?他脸色大变,在心里呻吟了一声:“天哪!哪有这么巧的事,老子在这时代的第一次竟被这个比她老公还黑心的臭婆娘夺去了,可是,那么解风情的一个女子……跨越时空的世界也这么小,老天哪,你对我也太残忍了!” 王氏丝毫没留意郡主身边的两个小兵。他失魂落魄地看着她渐渐远去的背影,不知怎样形容自己的心情,大概和后世那个第一次寻欢就染上爱滋病的倒霉蛋差不多,只差没有捶胸顿足拉头发了。耳边传来一声冷笑:“吓,没见过美人哩?脖子累不累?” 是刺花,坏了,有人要会错意了。他回过头来,果不其然,完颜楚月刚刚嫣然如花的笑脸一下子冷了下来。还好,有人在边上,否则,他的耳朵又要遭殃了。这种事是越描越黑的,他不敢作声,远远地跟着快步前行的完颜楚月。 说到底,他确实作了对不起她的事,真有些不敢面对她。但是他又有些不服气,怎么“对不起”她了?他跟她除了主仆、上下级关系,又没有其他的关系,虽说他心里暗恋着她,但到目前为止仍只是他的一厢情愿而已,他甚至没有勇气表达。她在他的眼里,真的仿佛那高山上的雪莲花,可望而不可及。而自己在她的眼里,亦不过是一个心腹的奴才吧。 缕缕炊烟在偌大的金营各处升起,他回到了自己的营盘。他看到了熟悉的部下在忽里赤的率领下在一片清除了积雪的空地上操练,一个个小伙子俱精赤上身,精神十足,在严寒的空气中毫不觉冷,发达的肌肉上挂满了汗珠,不时发出震耳的吼声。 大伙儿都看见了他,虽然他身着百人长服装,但没有认出他来,刚好李巨也是个新面孔,都以为是别营的头领。还好忽里赤和几个小头目都认得,立刻停练集合,转向他敬礼:“请百人长训话。” 大伙儿才知道眼前的小白脸原来是自己的那个上司,想是他前后的形象反差太大,一个个眼里俱露出笑意。 他端正起态度,先咳嗽了一下。他打心眼里不习惯这种严肃正规的场合,他喜欢在轻松的场合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 想当年在高中时他率领他的霹雳舞队在众多的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成为那所著名中学的百年校庆晚会上最大的亮点时,他得意地在聚光灯的光环中、在上万人的目光中仿佛天皇巨星般地叉开双腿,举起双手。 事后好多女生评价那一刻站在舞台上的他宛若从天而降的白马王子。他清楚地记得,他在全场如雷般的掌声中很响地放了一个只有自己才听到的响屁,那一刻的感觉是空前的美妙。 想起当时的情景,他的嘴角浮现了一丝笑意,仿佛条件反射似的,“噗──”地放了一个又响又长的屁。所有的部下都听到了这抑扬顿挫的一声,半天才反应过原来是百人长放的屁,一个个都憋着嘴不吭气,生怕笑出声来。 他脸不红心不跳,大言不惭地说了一句家乡的老话:“响屁不臭,臭屁不响。大伙儿忽都!” 这番前后不搭的话说得真够别扭,部下们再也忍不住地笑将起来。仿佛受到连锁反应,笑声中响起了好几个“噗噗”声,一时有人掩鼻,有人在现学现卖:“响屁不臭,臭屁不响,忽都、忽都。” 部下们打心眼里喜欢这位毫无架子的百人长。他在战场上冲锋陷阵、身先士卒的表现有目共睹,他爱兵如兄弟的事迹和屡屡化险为夷的经历早已流传在低层的女真士兵当中,更有跟女真年轻一代的偶像达凯平分秋色的神奇一战,使他的名字已成为一个新的传奇,而他不拘小节的性格更赋予了一个英雄的真实色彩。 当然,他并不晓得自己竟有如此高的评价,而身为郡主的完颜楚月倒通过刺花了解到了一些。她不晓得的是,他的这些荣誉或许一半来自他的天赋与努力,还有至少另一半是来自她的给予,无论是机会还是物质。 午后,他召集忽里赤几个十人长询问军情,方知正月的这几天,金军也没断了攻城,只不过没有大张旗鼓,而是派遣死士队利用雪地的掩护,在城根下挖洞入城,却被宋军识破,来个守株待兔,一一缚住枭首,悬于各城门上。 那死士队就是后世的敢死队,他闻之色变,心想这等“好事”可千万别轮到自己的头上。 “呜──”中央大营传来长长的号角声,接着响起一轮鼓声。这升帐的号声他听得多了,以前不关他事,故一时没转过弯来,直到忽里赤提醒,他才想起自己已有了到帅帐听令的资格。接着,完颜楚月的一个侍卫匆匆赶来提醒,他一面想小丫头真是够意思,一面整装随侍卫前去,他不识到帅帐的路。 看到侍卫在前跑得很急,他有些不解地发问。侍卫告知点将的鼓声以三轮为限,逾时不至者军法处治。看来得到这听令的资格也不好受,权利和责任同在嘛,愈发明白完颜楚月的良苦用心,心头热乎乎的。 这时,第二轮鼓声响起,他忙一溜烟地跑将起来。到了跟前,就发现帅帐极为好认,无论高度和面积都远远超过寻常的营帐,一面巨大的绣金帅旗在帐顶迎风招展,两排威武的铜甲武士立于帐外,帐前一个侍卫长验过他的腰牌后,敬礼放行。 他随着一干高级将领步入帅帐,不知道自己该站在哪个位置。毕竟是第一次,心里正忐忑不安,身后一个人拉了他一把,他回头一看,是移刺古,一喜。移刺古领着他在左首的最外围站下,看见大帐里黑压压的一片头盔和雉尾,足足有上百人,挞懒军团的精英尽汇于此。 “咚咚。”第三轮鼓声响过,威严的挞懒出现在大案后,旗牌官报告点将完毕。挞懒板着脸冷冷扫过众将官,忽然一拍大案:“某家纵横天下,竟破不了区区楚州城吗?” 这番话不知是自问还是发问,但事实是数月无功,所以众将皆默然无语,大气不敢出。他是第一次见到古代升帐的架势,又想什么事也轮不到自己这等小将,所以毫无压力,一对眼珠子左顾右盼,早已看到了几个熟人。 完颜楚月站于右首靠前的行列中,情敌达凯紧挨着她,脸上少了以往的骄傲之气,不知是不是自己那一脚的功劳?而大汉奸秦桧则立于左首靠前的行列中,敢情地位不低。 各级将领一番军情汇报,焦点依然是攻城,却皆无良策。却见秦桧忽然上前一步,在挞懒耳边低语几句。挞懒眼中精光大盛,目光向这边扫来,他吓得忙低下头,直觉感到秦桧说的跟自己有关。果然,挞懒复缓缓看了两旁的将领一眼,沉声道:“那日攻上城的百人长可在?” 移刺古忙一扯他的袖子,两人一起闪出队列,单膝跪倒,齐声道:“移刺古/完颜明日叩见大将军。” 挞懒瞪住他俩:“你二人智勇可嘉,可有胆魄统领死士队,再建奇勋,扬我大金军威?” 移刺古乃一介武夫,被主帅的一番话激起了冲天豪气,大声道:“末将愿领,万死不辞!” 军中无戏言,移刺古此言一出,数人闻之色变。 边上的他暗暗叫苦:“兄弟,你这不是送死吗?而且,我俩是共进退的,你这个回答等于帮我也扯了进来。好你个秦桧啊,咱俩现在是有国恨家仇了。哎呀,是不是搞了人家老婆的报应到了?” 完颜楚月脸色苍白,父亲的这番话看似褒奖,实则令移刺古、明日别无选择,俩人等于走上了不归路。要知道,死士队的攻击是一往无前的,非战死或完成任务不能退。 达凯脸上现出犹豫之色,他的声威在与明日那一战后大不如前,现在确实需要一个挽回面子的机会,他犹豫是否也要求参加攻城。达凯一直未参与过直接攻城,作为卫护国教的圣将军,他具有这样的超然地位,可他遇到了一个对他各方面构成巨大威胁的对手。他可能是帐内的所有人当中唯一相信完颜明日能够建功的人,因为他亲身领教过完颜明日身上的可怕潜力,这种“可怕”的感觉,甚至无法跟人道起。秦桧的面上微露得色,心里偷笑。他是个睚眦必报的人,移刺古那日当众揭他的短,他一直找寻机会报复。今日明着举荐移刺古,暗着却是要置其于死地,用心何其毒也。更没想到还带上了那个阴阳怪气、来意不善的同胞小子,真可谓一箭双雕。 挞懒大喜:“好,有此勇士,乃我大金之幸。你二人起身,他日破城得胜,官升两级,尔等还有何要求?” 众将官一听,皆眉眼耸动,要知道他们哪个不是出生入死、身经百战,方升至今天的位置,而这两个小小百人长,一战成功后便可跟他们平起平坐,心中当真有些不服。转念一想,这楚州城又哪是这么容易破的?围了半年死伤无数也没撼动,主帅破楚州之心切,情有可原。 他一看事已至此,惟有硬着头皮赶鸭子上架了,不及考虑别的,先增加保命的系数再说,直起腰一抱圈:“末将有一请求?” 挞懒若有所期地直视向他,第一次呼他的名字:“明日,讲!” 他受到鼓励,朗声道:“末将请求攻击时机由我二人把握,同时予以大队人马配合。” 众将中除了达凯谁都没有注意到,主帅眼中分明有器重的光芒一闪而过,挞懒一击掌道:“好,某家就给你十支死士队,另拨五万人马配合你部。” 达凯终没有提出参加攻城,他不敢在这希望渺茫的赌博上押上自己。 和移刺古巡视了各营的精英组成的死士队,训话、分配任务后,已是掌灯时分。他的心头沉甸甸的,倒不是担心自己,而是想到这上千人的性命就掌握在自己手中,自己却一点底都没有。 草草进了晚膳,他与移刺古在帐内商讨对策。然而对于这墙坚粮足的攻城战,连孙子都说:“攻城之法,为不得已。”更不提这两个指挥经验浅薄的区区百人长了。 被这位兵家始祖触发了灵感,他复想起了孙子的那句名言:“兵者,诡道也。”这句话被古往今来至后的所有军事家奉为至理金言,尤其被二战初期的希特勒发挥得淋漓尽致,创出曾天下无敌的战法──闪电战。 而他也曾在青少年时期钟爱的军棋游戏中,演绎过异曲同工的闪电战。只要玩过军棋游戏的人都知道,常规玩法是兵力均匀分布,步步为营,分守两条战线,保住军旗不倒。他则打破常规,将所有主力,师级以上、炸弹、工兵放在一条战线,战斗一打响,便在单线倾全力攻击。虽然代价惨重,但对手往往在迅雷不及掩耳之间被他直捣黄龙,拱手投降。 他的思路展开,想象若将这一千具有十倍实力的死士队集中到一个攻击点上,应当收到奇效。可是,依旧没有必胜的把握。 一缕北风从帐缝中袭过,吹着油灯的火焰摇曳不停,他和移刺古的影子亦随之晃动。他顿时想起了另一位著名的大军事家──借东风的诸葛孔明,这位策划界的前辈一生用计无数,却很少跳出一个“火”字。 他的眼前豁然开朗,心中暗自有了计较,顿时轻松多了,拍拍移刺古的肩膀:“兄弟,车到山前必有路,早点歇息,明日只管上阵杀敌。” 移刺古早有此意,冲锋陷阵才是他的本色,运筹帷幄可不是他的专长了,一下子指挥上千人、调度数万人,想想头就大了,巴不得卸下担子。移刺古信赖地对他击了一掌:“兄弟,一切凭你安排。” 他独坐帐内,思索着面临的生死一战。李巨进得帐来,通报郡主来见。他一愣,刁蛮的丫头第一次这么有礼貌,忙迎出去。 只见完颜楚月一身戎装,身后跟着她的白马“小飞”和另外一匹红马,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上马,我带你去探军情。” 他一眼看出她在说谎,却乖乖地听令,尊重女性,是他身上少有的美德之一。他的马术还十分糟糕,在马背上摇摇晃晃地跟随完颜楚月出营而去。 一路默默无语,少女的背影在雪地的反光中楚楚动人,他几次欲言又止,想知道她的用意。不知不觉中,他发现他们的方向离楚州越来越远,哪里是刺探军情。他心里一动,这丫头总不成要跟他私奔? 过了一个丘陵,完颜楚月翻身下马。他也笨拙地跳下,见她从马背取下一个包裹,递过来,黯然垂首:“明日,你走吧。” 他终于明白了,这丫头担心他的安危,不惜冒着违抗军令之罪,将他带出大营,给他逃命的机会。如果换作以前的他,一定会逃之夭夭,但现在……这时代已给了他太多的感动,这里有他的责任、他的牵挂、还有他的梦想,人怎能为自己活着?他怎能就此掉头而去? 他毫不犹豫地推开包裹:“郡主,我不走。” 完颜楚月忽然抬起头来,姣美的脸蛋上挂着一颗泪珠:“你……非我族人,犯不着为了大金送命!” 看到这颗浸透了少女真情的纯洁珠泪,他从心灵最深处泛起了遗忘已久的温柔。上天又给了他一次机会,他不知道以后的结局会不会令他后悔,但他知道自己若错过了这次机会一定会后悔。 他鼓起了莫大的勇气,像俩人第一次见面时那样大胆地盯住她,用无限爱怜的语气表露心声:“我……若是为了你呢?” 完颜楚月愕然一愣,美丽的双眼中,慌乱与娇羞交织在一起,竟似呆了。他小心翼翼的再进一步,轻轻地握住了她柔若无骨的玉手,虽然他在她授艺时曾无数次触过这双小手,但绝非此刻的感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他相信她明白此深意。 完颜楚月浑身一震,芳唇无助地颤动,他克制住自己想吻的冲动,深情地捉住少女的眼神,一动不动……那一刻,天与地仿佛都不存在了。 “小的冒犯,请郡主严惩。”饱尝了郡主玉手的纤滑腻软之后,他单膝跪倒,装模作样地用女真话请罪。以退为进,是他惯用的一招,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良久,完颜楚月都抬不起头来,胸口一起一伏,脸似红布一般。少女的情怀在他闪电般的进攻下无所遁形,这家伙正琢磨的闪电战还没用上战场,先在郡主身上验证了效果。她终于开口,吐出一句珠玉般的汉语:“为了……我,你要活下来!” 他的魂儿飞起来了,每个毛孔都张开了,完颜楚月的这句话明确了俩人的关系,达凯表哥,去见鬼吧!他对未知的明天充满了前所未有的信心,爱情的滋味,还是这样的美好。他得意忘形地张开双臂,想抱住面前的可人儿。 完颜楚月一个凤舞九天,摆脱了他的熊抱,她咬住下唇,表情复杂地看着这个夺去自己芳心的荒岛小子,柔声道:“下一战险恶无比,在你回来之前,我不见你了……保重。” 交代完这句话,第一次体会到两情离别之苦的完颜楚月泪水夺目而出,旋即飞身上马,急驰而去,抛下他一个人留在原地,百般滋味涌上心头。在这样的一个雪夜,大金帝国完颜楚月郡主和一个来自后世的小子一握定情。 起床的号角吹响,他揉着睡眼掀开帐门,立时愣住,他的部下们全副武装地列队于门口,他张大嘴巴:“你们干嘛?” 回答他的是整齐的口号:“誓死追随百人长!” 他再一次被感动了,他的百人队并没有入选死士队,这是他特意的安排。但这些义气的兄弟们并没有领情,而是选择了跟他同生共死。他的精神一振,有了这些指挥惯了的部下加入,无形中又多了一分胜算。 “杀!”战场上吼声连天,五万人马兵临城下的气势当真逼人,这是金军在正月里的第一次大规模进攻。宋军在城墙上紧急加派人手,配合守卫。 然而雷声大,雨点小,金军大部只在外围呐喊骚扰,只以小股部队攻城,一经反击便回撤,倒浪费了守军不少檑木箭石。 他和移刺古率领着死士队跟随着大队人马一起运动,按照他的指令演练配合,并未发动进攻,到了中午更鸣金收兵,回营睡大觉了。 如此一连数日皆是如此,宋军的守卫渐渐松懈,女真的士兵也大都不耐烦起来,早有其他将领在挞懒跟前参了他,挞懒却微笑不理,竟似看出他的计谋。 到第六日上,天气晴朗,金军再度出动,从东门、北门围攻楚州。 是日,阳光普照,北风却分外的剧烈,向阳处的雪面开始融化,一化成水便被呼呼的北风吹干,面北的护城河依旧冰封。佯攻部队的不少女真兵被厚厚的皮甲捂得满头大汗,索性赤膊上阵。城墙上的宋军看得嘻嘻哈哈,指戳笑骂。 死士队在他的号令下推着十部攻城车,掩藏在北门佯攻部队的中间,攻城车上铺了一面伪装的白布,白布下堆满了淋了灯油和各种“作料”的松树枝,这就是他让军械营特意准备的秘密武器。 时近中午,太阳照在顶头,阳光刺眼,此刻不利攻城,北风丝毫没有停的迹象。按惯例,金军该鸣金收兵,果然,锣声响起,金军开始收缩队形,城上的宋军松了口气,该换班吃午饭了,金军的队伍里也升起了缕缕“炊烟”。不对,炊烟怎会在阵中升起,有些宋兵已经看出了蹊跷,彼此议论起来。 锣声忽然变成了鼓声,立刻,十数辆冒着黑烟的攻城车从金军阵中奔出,飞一般地冲来,在宋军的反应不及中,轰地集中撞上了一处城墙,石塌墙裂。同时,风助烟势,象一场大雾般的黑烟迅速弥漫上了城头,该处的宋军兵士尽流泪大咳,或扶墙或倒地。原来,这些本就烟多的松木更被加进了辣椒等物,这可是他的“创意”,但用在自己了同胞身上,却实非情愿,他只希望这一战不要出现在后世的史书上。上千湿巾蒙面的死士以他们做梦也想不到的轻松闪电登城,切瓜一般地杀向失去抵抗力的宋兵,城头上随即响起一片惨呼声。配合进攻的金军佯攻部队按计划忽地再次散开,呐喊着逼近北门各处,牵制其余守军。 烟已大半散去,这部铆足了劲的死士队开始向城门运动。此刻的宋军均看出该部是攻城主力,分出兵力反扑过来,对接战开始了。他和移刺古冲在了最前头,皆知此乃决定生死胜负的关键时刻,若在短时间内不能打开城门让援军进入,这一千死士被宋军一围,除了后撤便只有等死的份。 宋军亦知此理,蜂拥而至,以生命换取时间,奈何这些精挑细选的女真死士俱是以一当十之辈,已经龙卷风般冲下城道,袭至城门口。 好一场混战,直杀得天惨地红,肢飞体裂。踏着敌我双方的尸体,死士队在伤亡过半的情况下,“轰隆”的打开了沉重的楚州北门。 (妞妞牛牛校对整理) 第十章英雄 在外焦急等待的女真援军终于见到了城门洞开,立时锣鼓震天,齐声呐喊,蚂蚁般地越过护城河的冰面、越过失去作用的吊桥,杀进了这个令他们蒙受屈辱的城市。 他气喘吁吁地用布条缠好小臂上的一个刀创,和完成了任务的部下们倚在城门侧的内墙上,看着潮水般涌入的大金步、骑兵扑向城内,心想楚州完了,在他的手中,自己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他不敢想那两个字! 他垂头看着手上沾满鲜血的镔铁弯刀,自己杀了多少个同胞,五个、十个?他不知道将来能否原谅自己,但真的可以为了一个伟大的目标而毫无底线、牺牲无辜吗?或许,自己远没有自己想像般伟大,所做的一切无非是为自我保命找个台阶下吧。 “兄弟,我们成功了!哈哈……”浑身浴血的移刺古扑上来拥抱他。他扫视过一张张追随自己的熟悉面孔,忽里赤、李巨……个个挂彩、伤痕累累。难道他们就该死吗?谁不是父母生的,除了那些发动战争的人,谁不无辜?在无情的战场上,有人活着、总得有人死。 忽见忽里赤瞪大双眼,“嗖”地将手中标枪向他掷来,他什么也没想,便感觉标枪带着凉风刮过面颊,而正拥抱他的移刺古也几乎在同一时间将他抱转身来,随即听到一声惨叫,掉了个的他正看到原先自己的身后现在是移刺古的身后,一个刚从死尸堆里爬出的宋兵中枪倒下,手中犹握着一把大刀。部下们均发出有惊无险后的吁声。忽里赤又救了他一次,而移刺古更将死亡的机会留给了自己。 “好兄弟,这是第一次有人肯为我而死。”这种时刻,任何感激的言语都是多余的,他惟有以默默的拥抱表达自己的感情。移刺古跟妻子刚新婚三月便走上战场,家中尚有寡母,他的父亲死于对辽国的征战中,只在每月由信差捎寄军饷回家算是报平安,他若倒下,一个妻子将失去丈夫,一个母亲将失去儿子,一个家庭将支离破碎。 有人活着,总得有人死,非得如此吗?他无法不感慨万分,随即想起自己对完颜楚月的承诺,那一刻他当真是满腔的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然而到了这战场上,却尽是勇往直前的豪情;但面对那秦桧时,又是另一番誓杀奸贼的决心。 他知道自己不是个英雄,但他确实可以为这时代的两个人而死,现在又增加了一个,就好像后世的他可以为自己的亲人奉献自己的一切一样,这只是任何一个真正的“人”的行为。但他只有一条命,他升起一个奇怪的念头,若终有一日需要他在三者之间作出抉择,他该怎办?他惟有祈祷这一日永不到来。 真他妈的矛盾啊,感性与理性兼具的人──本来就是一个矛盾的综合体,这大概就是身为人类的无奈吧。在稍后的小憩中,他和部下们坐在一座真正古代城池的清石大街上,一旁是成堆的尸体兵器,一旁是挺进的兄弟部队,一面吃着迟到的午餐,一面试图解开这些可能永远也解不开的心结。 战事远非他想象的那样简单,攻入城的金军并没有就此征服了这座不屈的城市,这些在平原上驰骋无敌的北族士兵遇到了他们最头疼的战术──巷战。 大宋士兵将每一间房屋、每一条街道都变成了战场,从巷口、门窗、屋顶、阴沟等处全方位地攻击敌人,神出鬼没;又将砖瓦石块一切可以利用的东西都变成了杀敌利器,举目皆兵。金军每前进一步,都付出极其惨重的代价。 大金后续部队源源不断地进城,更高级别的将领接过了指挥权,但只能龟缩于北城一角,艰难地扩大占领区。尚能作战的五百余死士作为一个独立的编制,依旧归于他和移刺古的领导,他来不及打量他见到的第一座古代城池的完整面貌,便按照进军的号令率领部下沿着已占领的大街向前挺进。 “啾──”他听到天空中传来奇异的鸟叫声,复听到周围女真兵的欢呼声。他仰头望去,朗朗的下午晴空下,一只硕大的苍鹰在楚州城的上空盘旋,原来女真族的战魂──海冬青出动了。 这他在后世已久仰大名的海冬青不仅是女真的特产、族宝,更是大金的护教神鹰,平时有专人喂养,其个头大,速度快,眼力准,攻击凶,训练成功的海冬青不仅是狩猎的好帮手,更是野战侦察和制敌的铁战士。但在这混乱的攻坚战中,海冬青起不了多大的作用,谁将放了出来,他心里一动,莫不是达凯来了? 急急的马蹄声和响铃声从身后传来,行进中的步兵们纷纷闪至两旁,紧接着,一彪衣甲鲜明的骑兵从街中驰过,领头的是一位赤马银甲小将,在大营里,爱穿银甲的除了完颜楚月就是达凯了。他目光追去,果然是情敌达凯,他手持一面虎头图腾大旗,威风凛凛,杀气腾腾,凭良心说,是个人物。 达凯最担心的事变成了现实,那个荒岛小子建功了,他不甘心,不甘心对方的平地崛起,更不甘心的是表妹对这小子的日益青睐,青梅竹马的表兄妹本是水到渠成的一对,却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来。 达凯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压住这小子的风头。所以,他迫不及待地向挞懒请战,率领他的圣骑队来了,更放出了护教神鹰。 圣骑队的职责是萨满教护法,轻易不上战场,此刻却被达凯为一己之私拉出来。人数仅在百人的圣骑队,骑兵全是百里挑一的女真高手,坐骑皆为产自东北的高大骏马,装备极为精良,不出手则矣,一出手便是雷霆万钧之势。他们拐上一条东西走向的宽广长街,直扑向战斗激烈的最前线。 达凯的目标很明确,擒贼擒王,若能捉住宋军首脑赵立,那便是最大的功劳,要知道,这家伙可是令他的舅父挞懒亲王寝食难安、恨之入骨的人物。 当死士队踏上这条看来是楚州城主街道的时候,正是圣骑队大发神威之际,他见识到了古代装甲部队的威力。 原来圣骑兵个个身披重甲,马裹皮革,上下不惧弓矢,手持约三人身长的巨型标枪,以皮带挂肩,夹标枪于掖下,左右贴墙,五骑连成一排,在居中的达凯大旗指挥下,冲向宋军的街垒,有如后世的坦克车一般,其配合极熟,挡者死,碰者亡。而女真步兵则紧随其后,扫荡守军残部。 “这莫不是小说中金兀术使用的连环马的雏形?”他避开流矢,跳进一个靠前的战壕,看着周围到处是被那巨型标枪挑死的宋军将士,下意识地想着此战术的破法:“砍马脚,钩连枪。” 面对圣骑队的横冲直撞,宋军一面节节后退,一面不断设置距马枪,这种在人字结构木架上斜穿枪尖的反骑兵武器却被女真步兵们一一破坏。如若这条主街道被金军占领,楚州将犹如人的心脏上被插了一把刀,只有等死的份了,双方在这个主战场上投入的兵力越来越多,已达到上万人。 女真步兵开始扫荡街边的建筑物,以减少两翼的压力,中路则以骑、步兵混合,圣骑队为先锋,稳步推进。失去两翼优势的宋军不断发起反冲锋,却因为缺少骑兵,收效甚微,围城中的宋军战马得不到补充。 他看到街边的民屋中不时有受惊的百姓奔出,有的便被杀红了眼的女真兵随手杀死,心头好生不忍,却无力阻止,惟能节制自己的部下不参与其中。 死士队跟随着中路的攻击队伍缓缓地前进,脚下尸横遍地,满地的鲜血染红了残雪。他听着对面熟悉的淮北口音一次一次地由远及近,又一次一次的由近及远,尽量克制着自己纠缠杂乱的念头,心里却一阵阵涌出对先人们的敬意与感动,他们才是真正的英雄,而自己,不过是个投身异族的…… 他发现自己正逐渐地丧失斗志,心中一激灵,这可是要人命的心软,心肠要硬起来,否则,休想活着回去见郡主。天哪,他怎么在这种时候又想起了郡主,这颗心愈发硬不起来了,管他呢,反正老子身上穿着救命宝贝呢。对了,那奇异的感应在今天的大战中还没有出现过呢?即使在他掩护移刺古用斧头劈开城门铁栓时一对三的危险关头,是那感应抛弃了他还是他已进步到不需要感应的层次? 他正胡思乱想个不停,忽听得对面一声轰天巨响,便感觉前方的队型大乱,方反应过来宋军祭出了看家宝贝──令女真人闻风丧胆的“震天雷”。他虽然没见过这玩意,却也根据基本的历史常识推测出,这是祖国古代四大发明中的火药在战场上的初期应用,应该是后世火炮的雏形吧,杀伤力已相当厉害。但好像制造成本极高,宋军也仅拥有数座,防守在各战略要塞,而且不能连发,要鼓捣半天才能打一炮,否则,世界的历史就要改写了,哪轮到八国联军侵略中国,但更重要的是它的威慑作用。女真骑兵的马匹受惊,自相踩踏,与步兵乱作一团,更听得纷纷后退的士兵皆口呼:“赵爷爷来了!”宛若退潮中的礁石一般,经过他严格演练的死士队在溃退的队伍中巍然不动,一下子变成了第一梯队。被炮声震醒的他抛开杂念,向空旷的前方望去,但见对面手持各般兵器、军甲各异的宋兵簇拥着一名宋军大将挡在道中,一面赤红大旗迎风招展,上书一个泛白的“赵”字。那大将浓眉大眼,阔鼻短须,约莫三、四十岁,一身铜甲钢盔,从宋军的阵中昂首而出,横枪立马,一声大喝:“大宋徐州赵立在此!” 说话间,早有几个先恢复镇定的圣骑兵拍马上前,挺起三、四根巨型标枪一起冲向三十步外的赵立。 他看得皱眉,这赵立如何敌得过“坦克”,便听得身后传来达凯迫切的声音:“让我来!” 说时迟、那时快,但见赵立双手一分,一杆红缨枪变做两杆,竟是个双枪将,胯下一催战马,已单骑冲向圣骑兵们。两军的士兵俱呐喊助威,双方飞一般靠近,顾不得达凯的命令,圣骑兵们的标枪成矩形刺上去,要在赵立接近他们之前挑其于马下。 好个赵立,在迎面而来的枪丛中,双枪的枪尖一抖一摇,“当”地数响,那四根标枪俱被打开,两根枪头朝地,两根枪头朝天。眨眼间,赵立已冲入敌骑中,如此近的距离使对方的长标枪失去了作用,只见赵立错马之间,“扑扑”几枪,俱中敌兵咽喉,四具尸身扑通落地,血溅当场。 这结果来得太快,双方人马皆没反应过来,直到赵立返回已阵时,宋军才大声喝彩起来,吐了一口方才的恶气。这边的金军皆鸦雀无声,难以置信,堪称女真最精锐的圣骑队竟如此不堪对方一击,这赵爷爷真乃神人也! 他终于见到了只在小说中才出现的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的气魄,这是一种不同于团队力量的另一种力量。他心驰神往,如此天神般的英雄,自己如何跟他相比,真真萤火之光岂能与日月争辉,若见了那个大英雄又是如何一番情景。 达凯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部下们仅一个照面便被对方干掉,心中好生不忿,只认为是部下轻敌所致。他长啸一声,学着对方的口气用汉语道:“大金圣将军达凯来也,赵蛮子休走!” 赵立正中下怀,对付几个士卒不足以立威,他要的是金军的大将,在最大限度打击敌人士气的情形下发动反击,方可一战成功。 达凯越阵而出,他的目光扫过完颜明日的后脑勺,心中涌起志在必得的斗志,他要在这个荒岛小子的面前,在全军的面前,重振雄风,力擒敌军首脑。一名手持狼牙棒的千人长拍马至阵前掠阵。 两马交叉而过,达凯使一根镀银标枪,单枪对双枪,已与赵立打了一个照面,被对方用相同的一招打开枪头,他没有部下那么不济,那根银枪在手心中转了一圈便复被掌握,左右一格挡开了对方比杀的一招。 赵立暗暗喝了一声彩,这位年纪轻轻的小将竟能接下自己浸淫数十年的“破枪”绝招,也真是条好汉,难怪鞑子们能横扫中原。 达凯却是有苦说不出,他的双臂已被对方震得发麻,几乎握枪不住,方有些醒悟那最大的功劳不是那么好立的。然而初生牛犊不怕虎,他飞快调整了气息,返身杀过去。 但见两员战将马如风,枪如龙,在两军阵前战作一团,那三杆枪或扎、或磕、或格、或崩、或滑,将中国古老的枪法演绎得淋漓尽致,双方将士具鼓噪助威起来。 他也看得赞叹不已,想起完颜楚月讲的武术谚语──“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只会投机取巧的自己不知猴年马月方能使出如此精湛的枪法。这达凯能跟赵立这等英雄人物战了平手,也算是个英雄,如非因为完颜楚月的干系,倒是个可交的朋友。 战斗中的达凯却没有看起来这般风光了,他越战心中越慌,自知顶不了多久了,只仗着一口气没显出败象来。他额头冒出冷汗,拿不定主意是败回阵还是继续撑下去。忽见对方枪势一松,扭头便走,他一愣再喜:“难道对方跟自己一样硬撑着,竟先顶不住了。” 达凯催马追去,金军将士皆以为圣将军赢了,齐声呐喊起来,作好掩杀过去的准备。目不转睛观战的他心觉不妥,赵立的败退太突然了,怎么看怎么像个──“陷阱”,他再仔细看对方败而不乱的身形,脑子里顿时闪过一个念头,回马枪! 他不及细想,就对移刺古说:“快随我去救圣将军。” 这是一种纯下意识的举动,他不知道自己竟会如此关心达凯的安危,或许对方不止是自己的情敌,更是心上人的嫡亲表哥吧。若在后世,两人肯定不会起冲突的,因为那时禁止近亲结婚…… 不明就里的移刺古虽不明白他的话,但本能地相信这个好兄弟,立刻随他奔出阵。就在此时,战场上情况突变,但见败走的赵立忽然勒马回枪便刺,达凯慌忙架住,不提防对方另一杆枪枪尾一扫,便被打下马来。这是赵立想活捉他杀金军之威,是以掉转枪尖,留了他一条小命。早有宋兵抢上来欲绑达凯,而女真兵个个仍在大眼瞪小眼,看不明白。除了他和移刺古。 两人抢在宋兵靠近达凯之前堪堪赶到,架住达凯就往回跑。数米开外的赵立没有阻挡,他心中一丝疑惑闪过,竟有鞑子能看出我的佯败?他随即抛开杂念,哈哈大笑着一挥枪:“儿郎们,杀!” 当真是兵败如山倒,宋军乘胜掩杀过来,被赵爷爷吓破胆的女真兵们只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一路退至街尾,在长街上留下了大片尸体。 被他和移刺古救下的达凯满脸羞愤之色,内心毫无感激之意,只有一个念头:“南人都这般狡猾,第一次是这个荒岛小子,第二次是这姓赵的大南蛮,惯会隐藏实力欺人,害我出乖露丑,还差点送了小命。” 达凯被部下们抬至一间充作医帐的民房,他的腿摔伤了,从门口远远看着丢失的阵地和步步进逼的宋军,心急如焚,却无法再次披挂上阵。他要找个将功补过的法子,怎么办?他的目光扫过躲在内室战战兢兢的一个老头,眉头展开,计上心来。 正在组织防御的他愕然回首,看到一群老弱妇孺被一部女真步兵赶着走上前来,穿过战壕,足有上百人之多,原来楚州城内的大宋百姓。这是干什么,人肉盾牌?他看到了被圣骑兵围护着的达凯洋洋得意地挥动指挥旗,原来是这家伙的主意,他开始后悔自己救了他。 正在攻击的宋军停下了,寂静了,这里面有他们的亲人,有他们的父母姐妹子女,敌人的这一招真歹毒啊,他们开始后退。 他看到了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婆婆牵着一个满脸惊色的儿童,颤颤巍巍地走在队列前方,他心脏随之一缩,想起了在他高考那年病逝的辛苦了一辈子的奶奶,想起了童年时盘绕在奶奶的膝头许下的长大后要让她过上好日子的诺言,但在他有能力实现这诺言的时候奶奶已不在了,这成为他胸口永远的痛。 眼前的祖孙俩多么像自己的童年的情景啊,奶奶为了让他吃上一根黄瓜而领着他走到十里外的瓜地里去买,奶奶那瘦弱的小脚陪着他留下了一串串童年的脚印,留下一串串幸福的回忆,这是人世间又一种伟大的感情──亲情。但这位奶奶陪着孙儿走向的却是死亡…… 这种亲情被自己的部队践踏了,逼对手杀戮自己的亲人,这伤敌士气的一招确实有效,虽然下作,古往今来却不止一次地被使用过,尤其是后世的小日本鬼子。他无法看下去了,这些在战争中贡献出了自己的儿子、丈夫和父亲的无辜百姓,现在连自己都要贡献出来。 不,这不公平,战场上绝不应有这种打法,采取这种战术的人根本就是混蛋,简直禽兽不如。他的这般念头愈发旺盛,眼见这这群哀呼的百姓被赶到了两军阵前,离宋军越来越近,紧跟身后的金军一步步前进,宋军为首的赵立一步步打马后退着,终于退到了阵脚。 赵立一脸的悲愤终于转为坚毅,他慢慢举起了右手,那是准备放箭的命令。 他再也忍不住了,大吼一声:“不──” 那一声大喝有如轰雷般在决战的长街上滚过,他越过战壕,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上前,挡在了女真兵与百姓之间。他横穿而过,弯刀一阵乱舞,将抵在百姓身上的兵器乒乓格开。 女真兵们谁不识这位大名鼎鼎的明日百人长,哪敢伤他,俱撤回兵刃。那些百姓乘机一哄而散,跑进两边的民房与对面的宋军阵里。 这位大金百人长匪夷所思的举动令双方的将士全部呆住了,对面的宋军弓手箭弩直指毫无遮掩的敌人,主帅那只高举的手却迟迟没有落下。女真的前锋离宋军仅十步之遥,却无法冲锋,因为那满脸愤怒的百人长正站在两军中间。 死士队上下更目瞪口呆,这位率他们立下破城大功的百人长怎么一下子作出了这种举动,这可是临阵通敌的当斩大罪! 达凯的小脸都气得扭曲了,眼见得妙计得逞,却又被这个小子搅和了。他愣了半晌方反应过来,一声大喝:“给我捉住这叛贼!” 圣骑兵们应声吆喝,立刻策马上前。 移刺古也反应过来,他虽不知道这位好兄弟的想法,却相信他所做的一切,也一声大喝:“保护明日大人。” 死士队也齐声遵令,挺刃刷地挡住了圣骑队的去路。 在这临近傍晚的时分,在片刻前还在鏖战的楚州主街上,出现了一幕奇怪的战争场面,像电影中经常出现的定格,战场突然被分割成静止的三大块:西面是宋军,过来便是变成两大阵营对峙的金军,中间的步兵前锋与他,东面的圣骑队和死士队。 现在的形势可对宋军大大有利,如乘着敌人内讧之际发动攻击,必将扼住金军反扑的势头,甚至能一举扭转战局。 赵立静静凝视着前方那个金军头目的背影,知道自己大手一挥,对方势必变成刺猬,不知为什么,但他终于没有。他的心一时无法平静,身为主将,他当然知道不能有妇人之仁,所以,当金军以楚州百姓为人体盾牌时,他虽然内心十分矛盾痛楚,却别无选择,依然要作出攻击的决定。 但他知道,此命令一发出,他将永远无法原谅自己,更冒着动摇军心民心的危险。这位来自徐州的汉子自去年高举抗金大旗,成立义军,七战七捷,进入楚州,乃被朝廷任命为楚州知州,凭的是一个“义”字,赢得了楚州父老乡亲的支持,一旦人心瓦解,这楚州城亦将不战自溃。 是这个金军头目拯救了他,拯救了他的威望,也拯救了这座城市,他记住了这张年轻的脸。他知道对方是破城主力的头目,早有兵士汇报了。他佩服这次金军的计谋,连他都没有识破,看来金军的参谋中出了高手。 但赵立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计策就是出自十步外那个金军头目之手,他对他是一种惺惺相惜,如狼似虎的鞑子当中也有真汉子?他没有乘敌之危,算是回报了对方之情。 他木然地看着对面的一张张曾经亲切的面孔,他知道,自己铸下了大错,但他不后悔,因为他重新找回了自己的底线。他不知道自己下一刻是否还有命在,对面是掉转枪口的女真战友,身后是剑拔弩张的大宋军队。而今,他已不属于哪一方,他在等待死亡,来自战友的或来自对手的。 站在长街的中央,他第一次站在了一个看不出一丝生机的绝地。他“当”地扔下弯刀,正在下落的红日照在了他的身上,拖出一条又长又高又大的身影。老子有这么大吗?他自嘲地想着。 他心如止水,留恋地抬头望天,愈发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只有那只矫健的海冬青在游弋盘旋。还是鸟儿自在,天高任我飞。是的,我哪也不属于,我属于千年之后的那片蓝天,我只是一个历史过客,是一个无名小卒,我无法对这个时代产生任何的影响。对不起,郡主,对不起,岳飞…… 正文 第11~20章 第十一章与狼共舞 达凯岂能放过这样一个除去情敌的绝好机会,但这种僵持局面只会有利于敌人,对面虎视眈眈的宋军随时会杀过来,眼前的形势可丝毫拖不得。 “啾。”天空传来熟悉的叫声。达凯的反应也甚是迅速,心中立刻有了一个计较,随即将拇指食指撮于口中,打了一个怪异的呼哨。 在空中悠闲半天的海冬青终于听到了主人的召唤,它头一垂,如电的目光扫过长街上密密麻麻的小黑点,飞快捕捉到了那个夹在两丛黑点间孤零零的一个,那就是它的目标。它双翅翻飞,电射而下。 他看着蓝天,等待着不知道是来自前方还是后方的死亡。倏地,他看到了那只海冬青越变越大,下意识地眨了一下眼,还以为是面临死亡下的幻觉。就这么点工夫,海冬青已似一片乌云般地压到头顶,好家伙,足有一个人那么大,他甚至看清了它那钩状的尖喙、锋锐的利爪,凶恶地直扑向自己。 死亡竟来自上方!他没想到自己竟是这般死法,本能地一抱头,那恐怖的扑腾声充斥双耳,随即感觉腰部一紧,整个身体一轻,双脚便离地而起。 在两军士兵几乎要迸出的眼珠子里,那只海冬青的利爪凌空抓起他,巨翅一展,冲天而去,像它来时一样,流星般地回到了天上。 耳畔是呼呼的疾风,周身一片虚空,十分寒冷,从短暂的大脑空白中很快清醒的他看到了有生以来最奇妙的情景,青黑的楚州城象一幅平面图般铺在身下,四周银白的大地无边地展开到天的尽头,一轮火红火红的太阳挂在天与地的交汇处……跳伞的感觉亦较之不如吧,因为他的方向是朝上,有一种真实的飞翔感,他忘我地张开双臂:就让我死在这片蓝天里! 正在城内各处作战的两军士兵和户外的楚州百姓均看到了一幕终生难忘的景观:在傍晚前最明亮的时刻,一只大鹰携着一个四肢张开的人在空中翱翔,一鹰一人如同一体,迎着火红的太阳飞去……不少百姓以为是天神降临,纷纷伏地跪拜。 死士队上下个个仰首悲呼;而达凯则得意地再打了一个呼哨,发出撕碎猎物的命令,同时开心地眯起双眼,准备欣赏情敌被扯成两半的美景。 然而双方俱来不及表达各自的喜或悲了。这时,赵立的手果断地挥下,顿时箭矢纷飞,亲人获救的宋军士气如虹,开始了反击,失去矛盾激发点的金军立刻拧成了一股绳,战斗重又进入了白热化。达凯遗憾地将目光从天空移向敌人,开始指挥作战。 漂浮在空中的他忽觉腰间一紧,身上的铁甲发出刺耳的破裂声,瞬间变成了无数碎片坠下去,海冬青的利爪直嵌入剩下的内袍中。他感到了强大的裂力,心呼:完蛋了、完蛋了! 然而,他却没完,这足以撕碎鹿狍的一爪竟没能伤他分毫。这扁毛畜牲显然不大明白,他倒马上明白了,又是那保命的护身甲。 海冬青其实还有简单的一招就足以令他粉身碎骨,就是松开双爪,将他从上千米的高空抛下。然而畜牲就是畜牲,忠实地执行主人的命令,它一看爪不行,立刻垂首啄向他的头。“咣!”头盔剧震,他的脑袋嗡的一声,有如当头棒喝,从必死的阴影中走出。对呀,刚才是百分百的绝地,但现在却有了一线生机了,在这自由无阻的高空,除了这海冬青,还有谁可以威胁到自己? 想通了这节,他的求生欲望立刻复苏,这时头盔上又挨了第二啄,不好,头盔松动了。他一抬头,海冬青的第三啄又袭来,忙一低头保护面部,“咣”头盔似断了线的风筝般直落下去。海冬青发出得胜的鸣叫声,致命的一啄下来。 若给它啄中,不脑浆迸出才怪,此刻的他已充满了求生的欲望。他一抬眼,目光与海冬青的目光交汇,仿佛源自本能的召唤,那总能令他超越灵肉临界点的感应油然而生,生命是如此的奥妙!这一瞬间的魂游物外顿令他抓住了对手唯一的破绽:最强的地方隐藏着最弱的地方。 他的右手闪电般一抄,一下子塞进了海冬青张开的钩喙里。头颈短小的海冬青宛若被一块大骨卡住了咽喉,吐不出、下不去,它发出痛苦的哀鸣声,两爪向下用力,想将他的身子连同手臂一同扯下。他感觉到右臂快要断裂般的疼痛,强烈的求生本能使他再次做出了正确决断,在空中一个倒翻,双腿青蛙般地分开,夹在了海冬青的翅尾之间,死死不放,右臂的剧痛立刻减轻。可怜的海冬青似被贴上了一大块狗皮膏药,再无法自如飞翔,两扇巨翅扑腾着向城外的远处坠去,如同一架中弹的战斗机。这发生的一切只在电光石火间,当指挥作战的达凯百忙中抬头一望,夕阳映红的天空中已不见了海冬青的影子。他心里咯噔一下,神鹰呢?此刻的他就是打破了头也想不透其中关节,忙向部下询问。还是有个别眼尖的士兵看到了那一幕,但毕竟离得太高看不真切,只说神鹰好像与那叛贼在空中斗将起来,然后一同坠往西北方向,眼见得俱活不成了。 达凯不由咬牙切齿:“小子当真可恨,临死还以神鹰垫背,可知一只神鹰训成要费数年心血。但他当真死了?汉人有句老话,祸害遗千年,这小子可是个大祸害,不行,待战事一了,就遣人前去查探,哼!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他在越来越暗的黄昏中向下坠去,看着大地越来越近,想到那007也遇到过这般情景,自己虽没他那般在空中抢降落散追飞机的本事,好歹还抓了个“滑翔机”。 海冬青摇摇晃晃地越飞越低,一个光秃秃只剩枝杈的大树忽然出现在前方。他心中一喜,这样的高度已摔不死了。“喀嚓”几声裂响,无法控制飞行方向的海冬青带着他一头撞进了树杈间,“轰”地跌落地面,碎雪溅起,满地断枝。此刻天际只剩一片红光,太阳刚刚落下,楚州城业已不见。 大树底下,一人一鹰俱跌得七荤八素,遍体鳞伤,这对在空中斗了半晌的冤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各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他的衣袍碎成条条,满脸小血口,手犹塞在海冬青的喙中,不敢抽出,因为它的爪子攫住他不放。但是拥抱大地的感觉真好,他从未像这一刻觉得大地之母如此亲切。老子还活着,在一个毫无生机的情况下逃出生天,亏了达凯小子送来的“滑翔机”。他幻想着达凯一旦知道此事时的表情,不由哈哈大笑! 而海冬青翎羽凌乱,双翅冒血,无力地扑腾着,看样子暂时飞不起来了,但它凶狠的目光告诉他休要得意,想逃?没门! 和海冬青离得如此之近,他方有空仔细打量这个对手:它身长足有一米以上,头部小得跟身子不成比例,呈淡黄褐色,腰尾间覆羽暗褐,尾羽白褐相间,其余部分皆呈黑褐色,迥异常见的鹰类,确切地说,更像一只大雕,想来神鹰二字,是女真人通俗的叫法。 北风渐渐刮大了,这一人一鹰兀自抱作一团,僵持不下,谁也不肯放松。眼见得北风越刮越烈,渐渐地下起雪来。他又疲又困又冷,苦着脸跟海冬青打起了商量,也不管它听不听懂:“大哥,咱俩可不要同归于尽哩,干脆咱俩同时罢手得了,看你如此英俊有型,一定有不少母鹰暗恋你,生命是如此美好,可要好好享受才是……” 话是如此,他可不敢丝毫放手,这些插科打诨的话主要讲给自己听的,以免自己真睡着了给对手可乘之机,细雪下个不停,没有停的迹象。差不多到了午夜了,他一个哈欠接一个哈欠,看着嘴巴被他撑得怪模怪样、双目依旧炯炯有神的海冬青,气不打一处来,:“你这个大鸟蛋,看你这等丑样,哪个母鹰会喜欢你?等老子一脱身,就拔了你的毛、剁了你的爪,踩出你的肚肠子,烤成一个大乳鸽吃……” 一说到吃,他真得感到饿了,困意顿消,愈发恶毒地骂起来。正骂得起劲,忽听得远处传来一阵令人直起鸡皮疙瘩的嗥叫声,这种叫声是如此的熟悉,他只在电影电视里听到过,好恐怖哩。 他立刻收声,绝不想在现实中碰到这种动物。只希望它离这里越远越好,但随即发觉不妙,那叫声处在自己的下风头,自己和海冬青的气味断无法逃脱这动物极灵敏的嗅觉。他抬头看天,月黑风高雪密,不祥之兆让他注意到海冬青也不安地扭动了一下身子。他内心发毛,直叫俺的娘:“别乳鸽没吃成,自己倒变成了别人的点心了。” 果然不到半晌,在绵绵的小雪中,一对绿油油的小灯笼出现在不远处的黑暗中,又一对出现了,再一对……借着雪地的微光,他看清了,是狼!而且不止一只狼,天哪,是整个狼群在接近,一大群绿油油的小灯笼在空旷的雪原荒野闪动,说不出的凄冷怪异。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他想起在后世动物园的铁笼中看到的它,不安、冷酷、狂躁,此刻却活生生一大群地出现在眼前,当真是未离鹰口、又陷狼群。齐秦的这首歌再也无法给他一丝的浪漫、不羁与豪迈,只剩下发自心底的深深寒意。 倏的,一条黑影像从地下冒出般冲了过来,他心叫我命休矣,正与海冬青鹬蚌相争的他如何有反击之力。怪了,这个狼一样的家伙却蹭在它的身上,从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呜咽声,更奇的是,它仿佛从他身上获取了力量,一转身,冲着狼群“汪汪”的大吠起来。他心中释然了,原来是条狗。他吁口气再仔细一打量,这条灰色的大狗满口鲜血,浑身皮开肉绽,想是被狼群追杀,它能活到现在,已算是个奇迹。 它一定是嗅到了人类的气息,来寻求保护了。发源于狼的狗,经过了几千年的驯化,反而视人类为伙伴,这对大自然来说,不能不说是个讽刺。想到可能是这条狗引来的狼群,他恨得直咬牙:“大哥,你没看到,我也是自身难保?” 行进中的狼群慢慢散开,形成了一字战线。雪地上衬出了一片黑压压的影子,不下二十条吧。他聚起目力,看清了它们尖尖的耳朵、阴冷的斜眼和耷拉着的长尾巴,更看到了它们张开的大嘴里,伸出一条条贪婪的血舌和泛着寒光的白齿,一群饥饿的狼!他毛骨悚然。 面对着这群以残忍出名的野生食肉动物,仿佛心意相通似的,他和海冬青不约而同地对视一眼,小心翼翼地一个抽手、一个松爪。在强大而共同的敌人面前,惟有协作才可以匹敌,原先的对手就可以变成朋友,这条人类社会的生存法则同样适用于自然界。 暂时放下了恩怨,他和海冬青这对冤家摇摇晃晃地一起站了起来。狼群齐刷刷地后退几步,毕竟,猛禽是陆上动物的天敌,而人更是一切动物的克星。 但他随后的举动立刻就将这仅有的一点心理优势抹掉了,只见他一转身就往身后的树上爬,一面拼命爬一面给自己找借口:它们毕竟是畜牲,保护老子这个人类是天经地义的,老子可没有保护它们的义务。虽说走为上策,但他自知跑不过雪地上的狼,在目前的情况下,只有“爬”为上策了。 奈何树光雪滑,他费劲而徒劳地蹬着腿,却不能向上一步。终于确信自己没辙了,他只好讪着脸回到了两个被刚他抛弃的战友中间,小脸已因为主人的行为而通红,还好,周围没有人类,否则他当真无地自容。海冬青发出不满的咕嘟声,用翅膀扇了他一下,大灰狗则竖起了尾巴,作好了战斗准备,还好,是条狼狗,战斗力应该不差。 他忙将功补过地拣起一根粗树枝,自我激励道:“好,老子今天先与人斗,再与鸟斗,马上有要跟兽斗,就差跟鱼斗了,用毛主席的话说,其乐无穷。” 但他方才的举动已在狼群中激起了反应,它们看出了人的胆怯,更看出了那只猛禽好像受了伤飞不起来,一时蠢蠢欲动起来。 一人一鹰一狗背靠着可一人环抱的大树,跟狼群对峙着。一条健壮的棕色大狼用锐利的黑眼睛紧盯着他,他不甘示弱地跟它对视,还威胁地挥舞了一下树枝。只遗憾自己丢了那把弯刀,否则有得一拼,不像现在这般内心发虚,对能否闯过这一劫毫无信心。 那条棕狼忽然长嗥一声,整个狼群原地站定,肃然无声,原来是条头狼,他在肚里搜索出了关于狼的这一点点认识。灰狗显然是仗着人势还以一声长吠。他突发奇想,以另一个角度去看,这祖先是狼的灰狗算不算是叛徒呢,他有点同病相怜之感。 身侧忽然一阵风声掠起,走神的他心中一惊,却不及反应。却见右首的海冬青应声闪电般啄去,一声惨嗥,一条偷袭的狼倒毙在脚下,一只眼珠子不见了,血浆从变成黑洞的眼窝里涌出。海冬青的这一啄竟深入其脑,他庆幸自己在天上没有挨着,立刻全神贯注起来,在这丝毫不亚于两军对阵的战斗中,任何的疏忽都可能意味着死亡。 同伴的死并没有吓退狼群,刚才的偷袭只是试探性的攻击。头狼低嗥了一声,又一条狼从正面的群中走出,老练迅疾,无声无息地矮步前行,它避过海冬青的一方,目标很明显,是他。他握着那根树枝,手心冒汗,又是个陌生的魔鬼生死考验…… 距他有五、六米时,那条狼突然加速,接着凌空越起,直扑向他的面门。他的脑海里浮现出达凯跟自己比武时使出的那硬碰硬的一招,斗志大盛,不退反进,举起手中的树枝迎头挥去。只听“咔嚓”一声,他心中咒骂了一声,那树枝在狼头上断成两截,狼的来势却不减,更张开血盆大口咬向他的喉咙。他嗅到了刺鼻的狼骚味,也嗅到了死亡的气息。 左首一条灰影疾风般跃出,空中的那条狼没来得及嗥出一声,喉处便被啮断。尸体扑通落在他的脚下。浓郁的血腥气逸上来,他额头冷汗冒出,呆立于原地。好个忠心救主的狗儿,虽然这新认的主人并不怎么样。 试探出对手的实力,头狼再嗥了一声,整个狼群顿时运动起来,以大树为中心,渐渐形成了一个包围圈,并开始绕起圈子。眼前的狼变成了一道道黑影,圈子越收越小,他的一颗心也越来越凉。这狼群的攻击方法暗合用兵之道──“十则围之”,本来若是一个接一个地攻击,他们还可勉强应付,一旦运用这包围合击战术,他们恐怕在几个照面间就要被撕成碎片了。 都感受到死亡的威胁,海冬青头上的羽毛竖起,利爪刨地,灰狗则龇牙咧嘴,发出低低的咆哮声。他再拣起了一根树枝,只恨自己没有称手的武器,死,也不能便宜了这群野兽,拼一个够本,拼两个赚一个。 这是一个在出色的头狼领导下训练有素的狼群,它们一面通过眼花缭乱的运动营造强大的心理压力,一面寻找最佳的攻击时刻。他明知这一点,却有一种坐以待毙的气馁,突围也没有用,除非杀光这些狼,但真的只有被动防守这等死的一招吗? 他忽然捕捉到那稍瞬即逝的火花,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这是后世的足球教练们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虽然那支伤透了无数球迷心的国家队老是把防守当作最好的进攻。 对,要主动出击,他升起了星点的希望,永不放弃!他自我激励着,眯起双眼,用真正的心灵之窗去观察这群凶狠而狡猾的饿狼,寻找它们的薄弱环节。那条头狼在外围游离不定,一直没离开过正面的方向,以便操控全局。 掩盖真知的外壳一层层剥落,他在跟海冬青的空中搏击中领悟到的战理豁然清晰,敌人的最强处往往就是它的致命处,对了!头狼就是狼群的致命处,一旦收拾了它,狼群的凝聚力就会瓦解,强大的合击力亦随之消失,与“擒贼先擒王”的道理殊途同归。 那么,该如何对付头狼呢,当然最好是海冬青的利喙了,可惜它不懂人话,看来这个重任只有自己承担了。他慢慢地伸直手臂,将树枝尖端指向头狼,它奔到哪个位置就指向哪个位置,这是曾对达凯用过的一招──激怒敌人,诱其出击。 头狼果然被他的举动激怒了,当着它臣下的面,它的权威受到这个“人”的挑战,它如果不应战,它高高在上的地位将受到来自内部的威胁而岌岌可危,在任何一个社会中都是强者为王。 头狼终于停下了脚步,它低嗥一声,整个狼群都停了下来,同时面向他的方向露出一个缺口,头狼要跟这个“人”单挑独斗。计划的第一步成功,他眼看头狼就要迈步进入圈内,立刻作出了一个脑筋急转弯的举动──在头狼起步之前向那缺口走去,头狼停下来,目光冷酷地等待“人”的到来。 一鹰一狗目送着他穿过那狼群的缺口,他感觉就像穿过一个刀阵,随时一个狼吻下来,就将小命不保。总算安然通过,第二步成功。他暗自喘口气,全身的肌肉绷紧,在雪地上一步一个脚印走向那君王般翘首的头狼。那家伙看他的眼神就像看一具走动的尸首。他不惊不愠,走到距头狼约五步远时,忽然一个变向,蓄谋已久地向空旷的远处如飞跑去。 他的这一举动大大出“狼”意表,他总是有着“人”都捉摸不透的想法,何况狼乎?头狼一楞,感觉受了愚弄,这种侮辱令它愈发恼怒,怪嗥一声,一跃而起,直扑向已跑了十几步的他。 他脚下拼命加速,惟有如此方能令头狼确信他在逃命,耳朵却全神贯注地倾听着身后它的步伐,计算着它接近的距离。 头狼眼中闪过蔑视的光芒,这个胆怯的“人”背影越来越近,它一个优美的腾空而起,直扑向近在咫尺的他,它看到了他转过来的苍白的脸,但它感兴趣的只是他的喉咙,它亢奋地张开大嘴…… 但它突然感到自己的喉咙一阵剧痛,头狼最后的嗥叫憋在了喉咙里,眼前便一黑,失去了所有知觉……它至死也没明白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 急刹转身的他右手的树枝直刺入头狼的喉咙,刺得如此之深,甚至连手腕都塞了进去,可见头狼这一扑的速度之劲。头狼几乎是在瞬间断气的,它死得并不冤,因为它死在威震人类沙场的“回马枪”下。 他不由不佩服自己的学习能力,这“回马枪”他只见赵立使了一次,就能依样画葫芦使出,而且是以枝为枪。刚才可真险,只要他的速度慢了半拍或角度偏了少许,那么倒在地上的将是他。其实他现在也快要倒下了,因为刚才的一击耗尽了他的心智与体力,但他不能倒下,否则玩命换来的大好局面将前功尽弃。 在整个狼群哀悼的嗥叫声里,他大踏步走向了它们,他的手犹探在头狼的喉咙里,因为他无力抽出,他硬挺着就这样拎着头狼的尸首一步步走向狼群,所有的狼都转向了他,忘掉了身后的大敌──鹰与狗。 他正想着它们会不会扑上来为头狼报仇时,便看到了每条狼都夹起了尾巴,眼中分明闪出了恐惧与乞怜。他信心顿起,步伐愈发坚定。 眼看这瞬间杀死头领的“人”越走越近,狼群一步步地后退。终于,一条狼再也无法遏制地往后便逃,于是,所有的狼都转身狂奔起来。 在这无星无月的夜,他像一座雕塑般地立定于漫天纷飞的小雪花中,看着拼命逃亡的狼群消失在黑暗的远方……这一刻他被雪光照亮的身影,不知道会不会凝固在狼族千万年后的传说里? 他从跟完颜楚月雪夜定情时所在的丘陵下,挖出了那天她为他逃亡准备的包裹,里面有一套宋人的衣服和几个大元宝。他本来纯是一种不把所有的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的守财奴举动,没想到现在真派上了逃亡的用场,看来冥冥中自有天意。 睹物思人,那晚的柔情蜜意犹在眼前,可人儿也就在前方不远的大营里,但却有一种咫尺天涯的离别之苦,因为他再也不属于那个地方了,他将追寻英雄的足迹往南行。自今而起,哥在南,妹在北,在这样的乱世之中,只怕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了。 不知道她得知了自己的噩耗将会怎样,他相信所有的人都会以为他死了,她会为自己披麻戴孝吗?可千万不要嫁给那个恩将仇报的达凯……他愈想愈伤心,忍不住掉下了几颗情泪,忙又擦去。警觉地回头张望,除了一鹰一狗,再没有旁人,又甚觉没趣,哭还怕人看到。 他看看天,快到中午了,从昨晚到现在,就喝了点狼血,还是禽兽好,爱吃生肉,他身上从不带那个叫火石的玩意,谁叫他是个官呢。本来不该回头的,离女真大营越近就越危险。但是,一则,他身无分文,逃亡是需要钱的;二则,他不能丢下海冬青不理,折翼的猛禽再厉害也躲不过陆地的诸多威胁,丢弃它等于杀了它,他只好护送它回营。 他爬上丘陵观察,金营已在望,在这样的距离里海冬青应该可以安全返回了。他瞩目更远处的楚州城,不知道战况怎么样?被金军占领了吗,还是没有?可惜他只能看到隐约的影子,他仍然不知道自己希望哪一方赢,毕竟跟女真兄弟们大半年的相处,还是有感情的。 海冬青依依不舍地跟两个战友告别,从喉咙里发出眷恋的低鸣声,那个“人”昨夜的表现征服了它,更征服了“大灰”。大灰是他给灰狗刚取的名字,很顺口,又有威势,比“阿黄”什么的好听多了。 大灰摇着尾巴跟随着新主人踏上南下的征途,一路上兴奋地又蹦又跳,浑然忘记了遍体的伤口。 以智者自居的他不知道自己犯下了一个致命的疏忽,海冬青活着回到大营,就意味着他可能也活着,有人肯让他活着吗? (妞妞牛牛校对整理) 第十二章天长地久 他换上了一袭灰色袍衫,将袍角掖在腰间,头裹灰色幞头,活脱脱一个宋人打扮,辨着太阳的方向,远远地绕过金营包围的楚州城,一路踩着厚厚的积雪,和大灰朝着南方行去。 好一番急行,约莫走了一个时辰,在午后的太阳下,他停下歇息,用袖子擦了擦额上的细汗,将沉重的包裹换个肩头,里面是银两和一只狼腿,如果今晚走不到有人的地方,看来只好生啃这根狼腿了,而大灰则是他过夜的良伴,它温暖的皮毛胜过最好的羽绒被。 他的心情却是数月来从未有过的轻松,或许终于摆脱了那种夹在宋金之间时时折磨他的矛盾与自责吧。 他登上一个小丘,雄赳赳、气昂昂地前顾后盼,识别方向,四面八方的大地将他簇拥在中间,宛如一个擎天之神。 乘着四周没人,他畅快淋漓的大叫了数声,将心中的所有不爽吐个干净,他就是这个性格:尊敬过去,崇尚未来,但永远把握现在。 他的影子映在了身后的雪地上,一串长长的脚印延伸向远方。一丝无法捕捉的阴影掠过心头,他忙闭目思量,但在脱笼之鸟的心境下找不出阴影的由来,便赶快走下小丘,快步前行。 行不多时,身后一阵隐约的铃声顺风传来,在金营呆了这么久的他当然知道是马铃在响,心叫一声:“苦也。” 他顿时明白阴影何来,自己犯下一个失着,不该放海冬青回营。跟他一起失踪后徒步而回的海冬青只说明了一件事,他也有活着的机会。军纪严明的金军怎会放过他,看来追缉自己的女真兵来了,雪地上的脚印刚好暴露了他的方向。 他对大灰吆喝一声,亡命奔将起来。他一面跑一面解下包裹,从里面抓了一个元宝揣进怀里,其余的全部抛掉。他还分得清性命和财富哪个更为重要,虽然有“人为财死”的老话。 跑得气喘吁吁的他不时回头张望,铃声越来越急,已看到了一串黑点。他的心头狂跳,目光四处搜寻,天可怜见,他看到了右前方的丘陵后露出了一片绿色的影子──松树林! 接近筋疲力尽的他鼓起最后的气力,从丘陵上滚落下来,这时身后的蹄声大作。 好大的一片松树林,从丘陵上都看不到它的尽头,他暗呼侥幸,有救了。他避开刺人的松针,领着大灰,往纵深潜去,躲进了一片矮松丛里。 追兵果是追寻着他的脚印而来,他听到马蹄的声音在林外停了下来,马被松树阻住了,人声却传了过来,对方显然下马步行了。虽然隔得很远,但那熟悉的腔调告诉他确是女真人。 人声渐渐往这个方向过来。他看到了自己遗留的杂乱脚印,又着了痕迹,他真后悔自己没有武打电影中那踏雪无痕的轻身功夫。他想再往深处逃,却已没气力了,他苦笑着拍拍身侧大灰的头:“伙计,逃命去吧。” 仿佛听懂了他这句话,大灰伸出舌头舔了舔他的脸,便矮步疾去。他没想到大灰离得这般干脆,意外中带些失落:“哎,大难临头各自飞,夫妻尚且如此,也莫怪狗了。” 不对,它怎么迎着人声的方向去了,很快,前方一阵嘈杂的声音传来,夹杂着人的惨叫和狗的咆哮,然后人声向另一个方向追去。他明白了,大灰引开了追兵,好狗儿!他心中惭愧,为自己刚才对它的误解,默默祈祷它能够平安脱身。 但人声很快又转回了方向,他的心咯噔一下,难道大灰……他不敢想下去,这时,人声已清晰可闻,他听到了整齐的呼喊:“明日大人,楚州已克,大将军赦你无罪……” 他忙用手指挖了下耳洞,没错,是这几句话,女真兵们重复地呼喊,他心乱如麻:那楚州城就这么克了?自己功不可没啊,挞懒因此而饶了自己叛逃之罪,也算合情合理。是真的还是假的,不会是骗自己出来吧?唉,反正也藏不住了,现身吧…… 他这般想着,就欲应声而起,斜刺里一只软绵绵的手掌伸了过来,按在他的口上。他大惊失色,一个反肘击过去,却被对方一下子挡住,他嗅到了一股熟悉的体香,随即一个朝思暮想的声音轻响在耳畔:“禁声,他们在骗你!” 他不敢置信地扭过头来,不是魂牵梦绕的可人儿是谁──楚月郡主!他猛翻身一把抱住她,生怕她消失似的,双臂连吃奶的劲都用上了,是真实的,他感受到了她柔韧的身子,更看到了她脂玉般的俏脸泛起了迷人的羞晕。完颜楚月轻皱娥眉,轻轻吐出一句珠语:“明日,你弄疼人家哩。” 他才相信这一切不是梦,才知道自己又冒犯了她,忙松手,如此的情形下乍见到这世上他最亲的人儿,他当真百感交集,满腹的话却说不出一句来,只是呆呆地看着她,浑然忘却了那逼近的危险。俩人虽然不过数日没见,他却分明感到仿佛经历了几个轮回。 完颜楚月一身白裘紧身衣,与雪地融为一色,惟独面上微现寒风吹出的红,眼角略肿,似是哭过。人声越来越近,她不及跟他细述,说一声“走”,便一手携住他的胳膊,将他架起,飞速地掠向深处,同时另一手握一条蓬松的松枝,像扫帚一般扫去俩人留在雪地上的脚印。 他的眼中只剩下面前的可人儿,再不理任何事。不知过了多久,他才发现自己来到了松林的边缘,完颜楚月的爱骑小飞正在那等着。 完颜楚月毫不停歇,拉着他飞身上马,一声娇喝:“驾!” 他坐在完颜楚月身后,双手紧紧揽住她的纤腰,耳边呼呼疾风,这一刻的软玉在抱,较之一日前的连经生死,无异于从地狱来到天堂。 完颜楚月手握缰绳,背靠身后恍若隔世的他,亦是心中激动。昨日她闻得他破城成功,当真喜不自胜,只等迎接一个凯旋而归的英雄,谁知等回的是一个天大的噩耗,从前线传来消息说他临阵叛敌,与捉拿他的神鹰在空中同归于尽。她无论如何也不信这番说辞,却鞭长莫及,因当事人俱在前线,她立刻便要进城盘查,又被父亲喝止,无奈留在帐中,哭了一宿。哪知峰回路转,柳暗花明,那失踪的神鹰竟于今日徒步归来,全营轰动,皆传明日没死,父亲即派出侍卫队追缉他,她更探得消息,他若反抗便格杀勿论。她不及找父亲理论,便单骑追来,务求在侍卫队之前找到他,天幸她来得及时。 在雪野上奔了数个时辰,又见到了红日西下。谙熟女真追踪术的完颜楚月,一路穿林过丘,迂回反复,设了无数反追踪的疑阵,终于确信后面的追兵再无寻来的可能,方松了口气,找了一处小河边,下马歇息,让负载俩人半天的小飞自由溜去,恢复体力。 夕阳下的河畔,积雪融去的枯草地上,他与她并肩席地而坐,直到此时,俩人方有了说话的机会,千言万语,正不知从何说起,他的肚子却不合适宜地叫将起来。 他不由尴尬地摸头傻笑,便看到完颜楚月起身行开,上了坡去,不一会儿调转回来,手中抱一丛松枝枯木。他正欲上前帮手的工夫,完颜楚月已飞快地燃起了一堆篝火。复见她走向河边,找一块尖石在冰上砸了一个小洞,轻巧的,从冰洞里跳出几条大鱼来。 饿了一天一夜的他毫无吃相地大嚼郡主亲手烤出的肥鱼,虽然没有作料,却分外香甜。完颜楚月静静地坐在身边看着他吃,像极了一个贤惠的小妻。 他抹去嘴边的油,打了个饱嗝,才发现鱼都被自己吃完了,不好意思道:“对不起,都吃完了。” 完颜楚月顽皮地眨着眼睛:“你八辈子没吃过东西?” 他心弦一动,这不是他吃下同样是她做的这时代第一餐时俩人的对话吗,她还记得?看着她在篝火旁把玩着那把剔鱼的银色小刀,他心中泛起似曾相识的亲切感。他忽然坐直身来,紧抿着薄薄的嘴唇,目光凶恶地瞪向可人儿──不知他的这般神态她还否记得? 完颜楚月的嘴角浮出一丝笑意:“你不怕我吗?” 他心头一阵温馨:“小姐,我只怕丑女人,所以不怕你。” 完颜楚月浅笑盈盈:“你在拍马屁,害怕了。” 他再一次痴痴地看着心上人梦幻般的笑脸,发出呓语般的声音:“什么是怕,只怕这天地间所有的怕加在一起,都抵挡不了小姐的一笑……” 漫天的晚霞映红了俩人的面孔,他与她相视而嘻,皆想起了在船上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他伸过手去,握住了她的小手,目光看着天边的晚霞,将胸中无法遏止的爱意表白出来:“郡主,我多么希望能像每日看这夕阳落下一般,看着你老去……” 情窦初开的古代少女如何承受住他这句饱经后世沧桑而千锤百炼出的情话,完颜楚月的手微微颤抖起来,垂下美目,身子似是支持不住一般靠过来。 “你怎么逃出的?”俩人坐到了一处,完颜楚月轻声发问,自是明白其中的凶险。他的手自然地搭在郡主的肩上,浑不知前面的可人儿是第一次跟一个男子如此亲密,连耳垂都羞红了,而他就在她发热的耳鬓旁大声地汇报起来。 素喜自吹自擂的他意外地没有夸张,但其中的惊险曲折已足以令少女紧张地抓紧衣角。 听完他几番死里逃生的过程,完颜楚月已彻底放松了,她依偎在情郎的臂弯里,任他享受着这一刻的缠绵,柔声抚慰支持:“明日,你做得对,表哥做得不该,只怕爹爹难以原谅,他素来最憎叛敌之人……唉。” 她向往的那一天终于到来了,比想象中要来得快,来得突然。他终于要离开她的控制了,却是她绝不愿见到的一种情形──反出大金,这种变化确实是不可预见的。她无法想象自己会有跟他为敌的一天,她爱自己的民族、爱自己的国家,她也不憎恨汉人,甚至喜欢他们的文化、他们的习俗与传统,但为了族人国家,她不得不与之为敌。 她愁肠百结,不知他俩的将来会如何,不知道自己下一步该怎么办?但只有一个想法,能跟他多呆一刻是一刻。她第一次意识到:要是真有孔子所讲的“大同”世界该多好。 心有灵犀一点通,他也想到了他俩的将来,其余的一切都不重要了,只要现在能跟她在一起。但他又不能不考虑他俩的将来,一个堂堂大金的郡主真要跟他这个连自我生存都无法保证的小子浪迹天涯?不行,一个男人如果不能给爱人安全的保证,就没有资格拥有她,爱──不是占有,而是给予!他暗下了决定,过了今晚,就让完颜楚月回去。 这一刻他想到了远在后世的泪儿,心中一酸一痛:“你离开我是对的,你还好吗,有人给了你安全的保证了吗?” 俩人一时默默无语,为了打破这沉重的气氛,他仿佛想起了什么似地问:“楚州真克了?” 完颜楚月幽幽叹口气:“哪有这般容易,战事胶着,一时半会看不出结果。” “你怎寻到我的?”他心中的一块石头落地,想起了先前的疑问,因为她不可能跟追兵一路。 完颜楚月用手指天:“是它!” 他诧异地张大嘴巴:“是上天指引你?” 他的说法逗乐了郡主:“呆子,是海冬青啊!” “那神鹰明明飞不起来了,难道还有另外一只?”他极目望向渐暗的天空,方看清了头顶上空有一黑点儿一直盘旋,愈发诧异:“哪有这么小的海冬青,是神鹰的孙儿吧?” 他的傻样令可人儿愈发忍俊不禁:“无知的小子,神鹰才是它的孙儿呢。” 完颜楚月打个呼哨,那黑点儿忽地落下,停在了她的腕上,他看清了,它差不多有鸽子大小,翅膀奇长,除了羽色呈藏青色,整个一缩小的神鹰。 被他这么一逗,完颜楚月轻松多了,便将海冬青的来历娓娓道出:原来这青鸟儿才是纯种的海冬青,生活在她老家所在的极北地带,数量稀少,且极难驯养,为了狩猎和征战的需要,族人发明了一法,以同样珍稀却易于驯养的一种猎雕──黑水海雕与海冬青交配,由此产生了新一代海冬青──神鹰。而纯种海冬青只有王族大将才有资格拥有,她的父亲就有一对。与以猎杀见长的神鹰不同,青鸟儿追踪的本领天下无双,是以她比追兵迟了,却后发先至地找到他。 “等等,郡主,你说这海冬青有一对,还有一只呢?”他脸色一变,捕捉到完颜楚月话中的关键一句。 “我只偷了雌鸟儿出来,那雄鸟儿仍在父王帐中。”完颜楚月不知所以地解释,旋即明白了他问这句话的原因,同样脸色大变,从他怀里一欠身跃起,踢灭篝火,先已打了个尖哨,白马小飞应声而至,俩人并骑上去,就欲离开这危险之地。此刻,天色已黑,只剩地上暗红的篝火余烬。 “呜──”的号角突然响起,从身后的坡上、小河的对岸涌出了无数手持火把的女真骑兵,迎面霍然飘着一面绣金帅旗。 夜空里传来一声清脆的鸟叫,完颜楚月腕上的雌海冬青欢啼一声,振翅飞起,和追来的雄海冬青会合。 完颜楚月粉面刷白,他也内心凄叹:“这青鸟儿夫妻团聚之际,就是我和郡主生离死别之时。” 骑兵们渐渐靠近,闪闪发光的枪尖将他俩围了起来,中间簇拥着一名豹眼卷须的大将军,身披白色披风,一身黄金盔甲,胯下一匹大黑马,虎威逼人。为了追缉一名小小的百人长,十万金军的主帅挞懒亲王竟然亲自出动了,其身后却无其他高级将领跟随,只有一骑矮马的文官──秦桧!原来高级将领们大都上了楚州前线,剩下的要留守大营。 挞懒得知女儿偷了海冬青逃出,知女莫若父,显然救她的奴才去了。本来也犯不着如此大动干戈,挞懒甚至想如果侍卫队追不到他们就罢手,放过那百人长算了,女儿任性几日自会回来。但秦桧的一番话让他改了主意,而别的将领无法制住这个刁蛮的丫头,挞懒只有大驾出动。 “此等人物,不为大金所用,必杀之!”想起秦桧的那番话,挞懒有些可惜地看向改着宋服的他。这小子是块领军的料,十万大军围了半年都动摇不了的楚州,竟给他一朝破入。若假以时日,必成为瑜亮级的人物,一旦归宋,乃大金心腹之患。他顿即转成寒冷的目光:“明日,你好!” 这一下端无生机了,好运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关照他,何况,老天爷已让他见了心上人一面,更享受了片刻的温存,死也值了。但他仍尴尬不已,当着金军上下的面,他一个叛逃的百人长和高贵的郡主亲密共骑,对郡主的父亲来说,当然好不到哪里去。 慑于挞懒往日的积威,又是心上人的父亲身份,他的双手越过怀里的完颜楚月,撇开金军的礼仪,怪模怪样地学着江湖方式抱拳敬礼:“明日给大将军请安。” 这将郡主环抱在内的姿势甚不雅观,而且决绝地表明了他再不以女真身份自居,再无斡旋余地。完颜楚月心知要糟,阻止不及。便见父亲眼眸收缩,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她知道这是父亲杀人前的一贯作风,本想持宠求父亲放情郎一条生路的希望彻底破灭。 “大胆明日,居功自傲,临阵叛敌,以下犯上,罪当死……”秦桧识机上前,一条条数出他的罪状,要让士兵们听得信服,毕竟这同胞小子在金营的影响不小,还有一条没说出来:“冒犯过老子。” 他看着这中国历史上名声最臭的汉奸在面前喷着唾沫星子,恨不得上前揪下他的狗头,只可惜自己就要告别这尘世了,可千万不能放过这当面痛骂大汉奸的最后机会。他一口唾沫吐过去:“呸!秦桧,你这遗臭万年的大汉奸,给老子听着:你卖国求荣,是为不忠;认贼作父,是为不孝;纵妻不贞,是为不节;陷害忠良,是为不义!你这不忠不孝不节不义之徒,五毒俱全、十恶不赦的大奸臣,死后将被铸成跪地铁像,任后人千唾万骂,千秋万世,永不超生……” 他最后索性连他所能想到的各种方言的国骂乃至英语的三字经都脱口而出,幸亏完颜楚月听不懂这些,否则不洗耳三日才怪。她心中诧异之极,情郎怎么跟执事有天大仇恨似的,给执事扣了这么多骇人听闻的罪名,后面更冒出许多稀奇古怪的字眼,料想也不是什么好话。在场听懂汉话的女真兵们皆有同感,秦桧夫妇在金营中一向名声恶劣,只靠挞懒撑腰。而完颜明日却被视为英雄的象征,他触犯军规的原因早已传来,绝非临阵叛敌那般简单,所以倒有大半兵士心中叫好。 他这一顿骂骂得痛快淋漓,过瘾之极,直骂得秦桧浑身发抖,手脚冰凉,几欲跌下马来。 要知古人最讲“忠孝节义”四字,即使是奸人也要往自己脸上贴金,上不可辱没祖宗,下不可贻羞子孙。他的话大揭秦桧之短,句句切中要害,针针见血。虽说那“陷害忠良”的罪行尚未发生,但前三条罪名确凿无疑,令秦桧找不到反击之辞。尤其后面的咒骂更为新鲜歹毒,通常骂人皆咒对方死后打入十八层地狱,下油锅、上刀床之类,而他竟骂什么铸铁像、任唾骂……栩栩如生,有如亲见,对饱读孔孟之书、以贤士自居的秦桧来说,其侮辱犹胜前者,气得几乎吐血,说不出半句话来,更万万想不到他所骂的一切以后将变为事实! “休得满口胡言,还不下马受死!”挞懒听不下去了,狗被羞辱,主人的面上也不好看,忙打断兀自滔滔不绝的他,接着脸色一沉:“月儿,这狗奴才不值得你如此维护,到爹身边来。” 完颜楚月知道只要自己一离开明日,便是他丧命之时,如何肯下马,她紧紧握住情郎的手:“爹爹,女儿不回,除非答应放过明日。” 她的这一举动不啻宣告了俩人的情意。女真兵们俱惊讶地看着这一对胆大妄为的男女,要知俩人是一主一仆、一汉一女真,哪一条都为世所不容。 挞懒内心的震惊与恼怒无法用语言道出,原以为女儿不过念着主仆之情才救这叛贼,现今看情形竟似对他生了情愫,当真大逆不道,令他颜面蒙羞。这小子确实该死,千刀万剐也不为过。他一挥手:“给我拉郡主过来,拿下叛贼。” 侍卫们应声得令,拍马上前。他放松身体,等着来人拿他,目光遗憾地看着灰头灰脸缩回挞懒身后的秦桧,真后悔那时没有同归于尽的决心,一刀劈了他。 忽听得完颜楚月一声娇斥:“谁敢上前,我便死在这里!” 他目光一垂,便见完颜楚月不知何时抽出了那把银色小刀,抵在胸前。他大惊失色,伸手就要去抢,完颜楚月却一抽身,跳下马来,挡在白马前。 侍卫们俱停马不前,谁都知道这位郡主在大将军心中的地位。挞懒威严的目光中闪过一丝无奈:妻为他生了两子一女就过世了,完颜楚月跟随自己身边,她的两个兄长远在西北战场,他将所有的父爱都集中在这个女儿身上,却也养成了她率性而为的坏习惯。但挞懒此刻更是个一军之主,若任她妄为,以后还怎统军上阵,他判断一贯顽皮的女儿只是故作姿态恐吓自己而已,再发出严令:“拿下叛贼!” “爹爹!”完颜楚月一声悲呼,那小刀竟刺破裘衣,刀身破胸而入近半,鲜血四溢,染红了她身上的白裘,绝非故作姿态。挞懒爱女心切,忙不迭地大喝:“住手!” “住手!”同时另一个人几乎在同时也喊出了这句话,他魂飞魄散地翻下马,跌跌撞撞地上前想阻止心上人做出傻事。 完颜楚月用另一只手挡住了他,嫣然给他一个笑脸,原本红润的脸色却已变得苍白,可见这一刀刺入之深。那淡然生死的一笑在白裘红血的衬托下分外凄艳动人,深深地烙在了他的脑海里…… 他呆呆地看着她,那不断扩大的血花在他的眼前模糊了:后世中他为了一份真爱长跪一夜而破碎的心在这一刻完全复原了,甚至没留下一丝的伤痕。他跨越一千年找到了一份真正属于他的真爱,一个仿佛上天赐予的可人儿甘愿用自己的生命维护他的生命……他最柔软的心扉里只剩下眼前的她,再没有后世的那个女孩的位置,他终于领悟到了“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的至情境界。 男儿有泪不轻弹……他热泪盈眶,那颗重获完整的心灵充斥了这世间最动人的三个字:“我──爱──你……” 挞懒仰天长叹,挥了挥手:“明日,你走吧!” 身后的女真骑兵刷地让出一条道来,形成一条无数火把组成的通道。完颜楚月用虚弱的声音在他的耳边道:“为了……我,你要活下来!” 这是她跟他定情时讲的那句话,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忽然单膝跪在她的脚下,以所有人都能听到的哽咽声音嘶哑而高昂地立下一个誓言:“我──完颜明日,今生绝不杀女真一人,若违此誓,万箭穿心而死、天打雷劈而亡!” 他无以回报郡主海深山高般的真情,只有以不戮她的族人来还她此情之万一。他心底还有一个未说出的誓言:“楚月,有一天,我会在一个万众瞩目的场合出现在你的面前,迎娶你成为我的妻……” 完颜楚月欣慰地点点头,表示明白他的用心良苦,同时用焦急的眼神催他上马离去,她已因失血过多而无法言语。 他赶紧依从上马,好让心上人得到最快的治疗。完颜楚月用最后的力气在她最心爱的坐骑──小飞屁股上戳了一刀,白马痛极嘶鸣,扬蹄穿过那条火把通道,风驰而去。 大颗大颗的眼泪夺目而出,连珠儿般遗落在马蹄扬起的雪尘中,他在如飞的白马上恋恋回头,身后只剩下一条长长的火龙横在暗淡的夜里,但完颜楚月那苍白的笑脸深深地印在他的心中,直到天长地久…… (妞妞牛牛校对整理) 第十三章真实的谎言 “啪”一声脆响,满座皆静:“只凭三寸舌褒贬是非,略万余言讲论古今……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刚说了一回‘三分’,列位,还想听什么?” 茶雾袅袅,一张方桌,一条板凳,方桌上放着一紫砂壶,边上一紫砂碗,茶碗旁压一块既滑又亮的褐色惊木。方桌后的板凳上,坐着位中年的说话人,这瘦削的书生身着补丁青布长袍,一口纯正的东京开封府官话。 这是一家残破的茶肆,上百或老或少或农或商的听客各围桌而坐。跟其时大宋的其他地界不同,没有兵卒夹在其中,而听客们面上也少了一丝常见的兵乱之惶。 一燕京口音的老年商贾道:“先生,三国归晋,不知我大宋何时南北归一?” 一淮北口音的年青农夫道:“说一回‘铁骑儿’吧。” 说话人听商贾之言后神色一黯,再闻农夫之言精神一振:“好,就说一回‘铁骑儿’。却说鞑子占我半壁河山,河朔百姓焉肯伏首,义帜遍地,烽火连天。于建炎二年间出了一条好汉石赪,这石赪文水人氏,天生神力,能挽弓二百斤,他占山据险,和金贼粘罕相持八月,射杀金兵八千人,终为所俘。石赪被利刃钉于车上,粘罕亲自劝降,以五马分尸之刑相胁。好个石赪,厉声叱骂:”爷是汉人,宁死不降!‘遂遭毒手。其尸化为五虎,啸聚山林,专噬金人。正是:贯精忠于天地、塞英气于乾坤。“ 说了一回引头,说话人停一下,抿口茶,已听得众听客群情激忿,握拳撸袖。这时,门外走进两少年公子,俱生得一表人材,一身材魁梧、五官英挺;一风度翩翩,眉清目秀。 说话人冲二人微微颔首,看他们找个角落坐下,已有茶童上前招呼,便清清嗓子,继续说道:“却说我大宋当世第一条好汉非宗泽宗留守莫属。当年圣上为康王时,曾以宗爷由相州进军大名,前驱猛进,力破金人三十余寨,再自大名赴开德,履冰渡河,连战一十三捷,不料数路援军按兵不动。宗爷以孤军奋战,被金兵围住,即下令死战,军士都以一当百,斩敌首数千级,自此,宗爷爷之名令金人闻风丧胆。不料圣上即位后,却误信大奸臣黄潛善、汪伯彦、张邦昌之流,偏安一隅,不思北进……” 原来大宋开国皇帝宋太祖有“誓不杀士大夫”之遗训,所以文人言政无所顾忌,甚至成为一种社会风尚,连一区区说书先生,都敢针贬时事,这在其他朝代,却是想都不敢想之事。 “宗爷转任东京留守,有河东巨寇王善,聚集七十万人马,欲袭击开封。宗爷单骑驰入敌营,涕泣道:”朝廷当危急时候,倘有一、二人如公,亦不至有敌患。现在嗣皇受命,力图中兴,大丈夫建立功业,正在今日,为何甘心自弃?‘王善素闻宗爷大名,自是感动伏地:“敢不效力。’宗爷便在开封府周围,修二十四座堡垒,叫做‘连珠寨’,再加上河东、河北各地义军呼应,抗金大业,转机初现。宗爷连上三十道奏章,请圣上回都,收复河山,奈何奏章都被黄、汪二奸搁置。奸臣当道,老将徒劳,可怜宗爷忧愤成疾,致生背疽。诸将前往问候,宗爷病已垂危,瞪目诸将:”我因二帝蒙尘,积愤至此,汝等若能歼敌,我死亦无恨了。‘诸将相跪流涕,齐声道:“敢不尽力!’宗爷随即三呼‘过河’而逝,逝前竟无一语谈及家事。时建炎二年七月初一,开封军民哭震天地。正是──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众听客听到这里,无不咬牙切齿骂奸贼,唏嘘扼腕叹英雄,却大部分为江南口音。徒闻身后一声“喀嚓”剧响,众人惊回头,见后面的一张方桌裂为两半,却是那后进来的魁梧公子一掌击碎,看他面相不过十二、三岁,竟有如此惊人力气!他咬牙切齿,不顾众人看他,一口河朔口音的官话:“恨不能手刃二贼!” 边上年纪略大的公子忙踢了他一脚,向众人赔笑道:“我侄子年少无礼,惊扰各位。” 同时掏出一块碎银,递与茶童,算是赔偿。听他口音清脆,不过十六、七岁,却是叔叔。那魁梧公子方觉不好意思,起身要走,那叔叔竟听出瘾来,执意留下,茶童早为他们换了一张桌,重新摆具沏茶。 说话人微微一笑,不以为意,饮茶继续:“山河代有人才出,长江后浪推前浪。宗爷虽壮志未酬,却做了一个天大的好事,为我大宋得了第二条好汉,就是驻扎在我县的岳公。岂不闻我县百姓之言:”父母生我也易、岳公保我也难。‘“ 此言一出,满座点头称是:“岳公驻扎我县,乃宜兴之福。” 那老年商贾手抚长须:“不错,小可投奔贵县就是冲岳公之名。” 满座的称赞中,谁都没有留意那两公子的一番低语,侄子道:“原来爹爹如此受百姓爱戴。” 叔叔道:“五哥以严制军,对百姓秋毫无犯,合当如此。” 早有乡民忍不住道:“我等素闻岳公大名,但不知岳公与宗爷有何关联?” 两公子彼此对笑,他们如何不晓得。 其时岳飞尚职微功薄,若论大宋第二条好汉,实乃过誉之词。但在天下大乱之际,前有金兵搜剔杀掠,屠城、搜山、检海,金军过处,悉为灰烬。而大宋败兵,溃不成军,军纪涣散,再加上粮饷缺乏,烧杀掳掠,亦不输于金兵。更有大量被朝廷称为游寇的北方民间抗金武装,南下后亦不得不以抢掠为生。可说是兵祸刚去、匪祸又至,一波连着一波,犹甚于洪水猛兽,乱世之中,最遭殃的乃是百姓。 连宋廷都不得不承认:“比年大兵所过,有甚于贼。”“自江西至湖南,无问郡县与村落,所至残破,十室九空,盖因金人未到,溃散之兵先之,金人既去,而逐袭之师继至,官兵盗贼,劫掠一同,城市乡村,搜索殆遍,如篦梳头,百姓嗷嗷之声,比比皆是。” 而军纪严明的岳飞部,宁可自己忍受饥困也不骚扰百姓,反保境护民,在当时确如救世主一般,宜兴人更集资为他建造生祠。在以祠庙供奉先贤祖宗神佛的时代,为活人营建生祠实为罕见,岳飞受百姓爱戴由此可见一斑。 茶童持木盘先收了一圈铜钱,足有上百文。说话人便继续:“岳公姓岳名飞,表字鹏举,乃相州汤阴县人。相传岳公生时,曾有大鸟飞鸣屋上,因此为名。其家世代业农,父名岳和,母姚氏。出生那年,黄河决口,洪水暴至,岳公被母抱坐大缸中,随水漂流,方得以逃生。成人后,竟生就一身神力,能挽强弓三百斤,弩八石,先拜乡人周同为师学射,后跟名手陈广习枪,悉得所传,汤阴全县并无敌手。靖康元年宗爷由相州进军大名时,岳公已在其麾下建功,建炎元年再从宗爷,以勇敢善战出名,极受宗爷器重,曾以古阵图相与:”尔智勇双全,虽古代名将亦也不为过,然好野战,不徇古法,为偏将尚可,他日为大将,非万全之策。‘岳公相对:“兵家之要,在于出奇,不拘泥于古法,随机应变,存乎一心。’宗爷闻之赞叹不已:”乃天下奇才也!‘……“ 侄子悄悄发问:“奶奶抱爹爹坐缸得生,俺竟不知。” 叔叔微微含笑:“大约是先生杜撰,但其余大都属实。” 说话人语峰一转:“却说建炎三年夏初,金人四路南侵,兀术克建康追我圣上于明州飘洋过海,娄室攻陕西克陕州,拔离速、马五以偏师横行千里追孟太后于江西,惟挞懒攻淮南受阻于楚州,皆因我大宋出了第三条好汉徐州赵立,其以非坚非固之楚州城,力拒十万金兵,苦战至今,义感天庭,在建炎四年元月更得神兵天降大败金人破城奇兵……” 说话人稍停品茶,卖了个关子。其时宋军兵败如山倒,皇帝流亡海上,太后奔命山间,以精锐岳飞部亦新败于建康府马家渡(此乃以后有长胜师美誉之岳家军生平仅有两次败绩之一),宋军士气低落乃前所未有,楚州之胜,实乃罕见。是以听客们群情亢奋,议论纷纷:“建炎四年元月,不就是两月之前么,赵立是谁?又如何得天兵所助……” 有人问那淮北农夫可曾知晓,农夫迟疑道:“赵将军我是晓得,但天兵之事只有耳闻,不知真假。” 后边两公子亦被勾起了兴趣,竖耳等着。 说话人吊足了听客胃口,方才徐徐道来:“赵立,徐州武卫都虞候,性刚毅,素不知书,忠义出自天性,建炎三年组织义军收复徐州,后因其孤城难守,率军民三万南下,七战七捷,进入楚州。今年正月上旬,挞懒围楚州已半年不得克,却不知何人出了一奇计,集结全军精锐死士,乘北风以烟火攻破北门。那死士凶猛异常,直扑楚州主街,更以百姓为盾,以赵立双枪之能,虽连杀敌数十骑亦无法阻止我军败退。眼看就要兵败如山,在此危急关头,一威武天神乘鹰而下,救下众百姓。赵立据此反击,三日后将金兵赶出楚州。那天神乘鹰离去时,楚州十数万军民亲眼目睹,真乃天佑我大宋也。” 满座一片欣慰之声:“大宋之福,大宋之福啊!” 侄子奇问:“真有天兵天将么?” 叔叔皱皱眉头,不敢确定:“或许有吧。” 却有听客问:“先生,那我大宋可有第四条好汉、第五条好汉?” 说话人连声道:“不好说、不好说,以上乃小可一家之言,其实我大宋好汉又何止千万,文有那李纲李相爷、武有刘、韩、张等大将。不过最近倒又出一奇人异事,说来也是条好汉,但不知是真是假,不说也罢,不说也罢。” 那些听客俱听出瘾来,如何肯罢,纷纷掏出铜钱置于木盘。说话人见拗不过众人,只好开口:“列位,此事我也是道听途说,那人仿佛横空出世,行事匪夷所思,总之一句,神鬼莫测,不明之处请大家不要见怪。” 他这一通话只闻雷声,不见下雨,众人尽竖耳恭听,只等下文。 “却说一月前,驻守建康的萧、张二金贼派一队金兵前往邻近的乡镇招降。那鞑子入我中原以来,我大宋官家降将如毛,溃兵如潮,惟百姓不甘屈服者甚多,自组乡兵,保卫家园,是以建康周围乡镇大半未落敌手。但乡兵毕竟多为寻常百姓,如何是惯经沙场之金兵对手。这数百金兵手持黄旗,一路耀武扬威,名为招降,实为抢劫,如此穿乡过镇,遇有反抗者便强攻而入,杀人掳掠,再放把火了事。如此过了数个小乡镇,眼看到了大镇靖安。那靖安百姓早已闻之,成年男子避于山野,妇孺老弱避于内室,避其锋头。不想鞑子这一路没抢到什么好处,猛然见到一大镇,真如见到宝山一般,不管对方毫无抵抗,竟挨家破门而入,大肆抢劫起来。遇有美貌女子,亦裹挟而出,有烈性的便一刀杀掉,顿时满镇哀鸿,户户遭殃。金兵抢足了,就欲满载而回,那时正是下午时分,百姓哀号之声与北风呼啸之声相呼应,端的惨烈。金兵行到镇首,正欲过桥之际,忽然桥头冒出一人,身着灰袍,面蒙白巾,阻住金兵去路。金兵一头目勃然大怒,弯弓搭箭射去。那人竟避也不避,箭触身即落,那人毫发无损。金兵大骇之下,复有几人拍马上前,挺枪就刺,那人却转身便跑。金兵俱哈哈狂笑,追他下桥,却听‘扑通’数声,个个连人带马掼倒地,原来着了绊马绳。那人转身夺过一枪,扑扑扎去,俱中鞑子大腿,再将其赶作一堆。其余金兵惊得目瞪口呆,正不知如何是好,那人却开口说出一番鞑子话来。而后,一匹白马忽地出现,那人翻身骑上,就此消失不见。而金兵个个如斗败的公鸡一般垂头丧气,竟放了财物妇人,灰溜溜回去了。隔几日,每有金人下乡招降时,那人就会出现,神龙见首不见尾,除了刀枪不入之技,并不见有其他高明之处,却总能因地制宜,设下各种圈套,制住金兵。奇怪的是对他们只伤不杀,更不知说了什么话,金人每每拜服。如此几次,再无金兵下乡来。见过这一幕的百姓不少,但从无人看清那人从何而来,往何而去?”说话人就此打住。这一段说得曲折莫名,没头没绪。停下良久,方有听客忍不住道:“先生,真有其事么?” 又有人接口:“我也略有听闻,想是天怜我大宋百姓,菩萨显灵了。” 一时议论纷纷,那说话人不答一话,竟自散常众听客意犹未尽,留在原地饮茶闲聊,那年少两公子步出茶肆,向西南方行去。 叔叔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哎,云儿要到宪哥大营从军,嫂嫂又有了身孕,雷儿那么小,家里再没人陪俺哩……” 侄子却对即将到来的一切充满了向往与兴奋,手舞足蹈:“嘿,爹爹总算同意,俺终可以上阵杀敌……” 叔侄俩自说自话,谁也没有注意到对方的情绪,两个背影消失在宜兴热闹的大街上。 数日后的一个凌晨,一人单骑悄悄溜出了位于宜兴西南岳飞部驻扎的张渚镇。站岗的小校正欲拦截盘查,那人一扬头,正是那叔叔。小校们俱认得这个主帅都头疼的家伙,尊一声“三相公”,连忙放行。 这三相公束发裹巾,一袭乳白圆领长袍,腰间系一革带,带间有环,佩挂一银鞘长剑和一锦囊,一副翩翩佳公子模样。他作贼般地回头张望一下,双腿一夹胯下的枣红马,轻骑熟路地急弛而去,马鞍后垂着一大皮囊,看来是惯出远门的样子。 傍晚时分,三相公出现在西北方向的溧水镇一座客栈中。这可能是几经战火洗劫的溧水唯一象样的客栈了,他将马交付马夫,要了一间二楼的上房,放下行李,回到大堂用晚膳。 大堂里已聚了不少客人,南北口音都有,三相公喊了小二过来,点了几样北方小菜,一碗粥和一个肉馒头。这溧水镇虽是个江南小镇,但随着中原百姓的大量南下,江南各地的饭店、客栈都已兼营南北风味。 等待上菜的工夫,三相公扫视了一圈店内的客人,除了窗边一落落寡欢的灰袍书生,大都是贩夫行商走卒江湖人等,粗鄙不堪。 那年青书生鼻如钩、眉如剑、刀削般的侧面轮廓,看不出实际年龄,面向西开的窗户,目光发呆地看着如血的残阳,那幅凄切的样子令三相公心弦一动:这书生有些奇怪,春寒料峭的季节,穿得甚是单薄,却偏偏坐在风口的窗边,面前放了一盘白切狗肉,一盘咸水花生,一碗黄酒,竟一丝没动。 尚未涉足情场的三相公当然不识这等相思之态,但对方那深邃而忧郁的眼神显然吸引了他。 “来了──”小二一声吆喝,上菜来了。好家伙,小二右臂自手至肩叠放一叠碗菜,稳稳地快步行来,停在桌边,将菜碗一盘盘地散到桌上,告诉客官所点饭菜上齐。 三相公斯文地嚼着从肉馒头里挑出的馅,眼神却没离开过那书生。忽听得周围客人的声音大起来,语气中充满兴奋,便有一个江湖大汉站起来端碗叫道:“诸位,为韩将军,干!” 三相公的注意力立刻转移,在一片乱哄哄的欢呼声中听出了大概:原来昨日韩世忠韩将军与金人南下主力金兀术部在镇江江面大战,韩夫人梁红玉亲登船楼,竖旗击鼓助战,以八千宋军大败十万金军…… 三相公听得张口结舌,随即喜笑颜开,这可是宋金开战以来前所未有的大胜仗!他也一拍桌子,豪放地叫道:“小二,给爷拿壶酒来,为梁夫人干!” 他的这番话倒也与众不同,哪有为将军夫人干杯的道理,对面桌上的一商人笑道:“小哥虽然生得俊俏,但想跟梁夫人干酒,却是迟了几年。” 众人哄笑起来,原来贵为将军夫人的梁红玉出身青楼,经常走外的宋人大半知晓,现下虽无人瞧不起她,但以此说笑在所难免。三相公显然不知这些,犹想这干酒跟迟了几年有何干系? 这时便听到掌柜的声音:“众客官,小店今日酒钱全免,大家任可尽兴。” 这一下欢声雷动,犹胜刚才,却不知是为韩将军还是为店掌柜。 在这欢闹的气氛中,惟独有一人跟这环境不协调,旁人都没注意到,但怎逃得过三相公的眼睛。窗边的书生不但没显一丝高兴之色,反而长叹口气,嘴里嘀咕了一句什么,耳力极佳的三相公隐隐辨出了几个字:“黄天荡……老鹳河……” 三相公虽不明这几个字的意思,但刚才对书生的好感顿为他现下的表现而荡然无存。“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看这书生生得人模人样,没想到毫无一丝爱国血性,身为大宋子民,对国家战事如此麻木不仁、无动于衷,竟比不上那些粗人,不是个好东西!三相公大失所望。 不知怎的,三相公也没了心情,再也不正眼看那书生一眼,喝了几口闷酒,自顾上楼了。 第二日,北去官道上的人骑分外多起来,不乏身携兵刃的江湖中人和扛持锄斧的乡民村夫,可想而知是去助韩军杀敌、打落水狗的。 三相公飞快地催着马儿,只觉耳旁呼呼风响,房屋树木不住倒退,他满腔的兴奋,心想自己这一趟是出来对了,万不可错过这一场大战。他手抚宝剑:你终于可以出鞘了! “得得得。”一骑飞一般地超过去,竟有人快过自己?三相公不甘心地注目一看,不是昨晚惹自己生气的书生是谁,他心里一动:“他往北边干嘛,怎不抱头躲开?去又怎样,一介文弱书生,能帮什么忙……太看高他了,看他昨晚的怪样,哼!” 三相公不甘示弱地挥动马鞭,追上前去。谁知书生并不文弱,骑马的姿势矫健熟练,胯下的白马更十分神骏,很快遥遥领先,消失在官道上。三相公忿忿地狠抽了枣红马几鞭子:“没用的家伙!” 时近中午,三相公远远地看到道边飘着一酒幡,却是一个茶酒店,往来马疲人饥的行客路人大都在此歇脚。他本不想停留,却一眼看到栓在店门口马桩上的一匹白马,忒眼熟。鬼使神差般,三相公翻身下马,将枣红马栓在白马旁边,进得店来,正看到那书生坐在窗边悠然自得地啃着一张油饼。 不知怎的,三相公见到书生这无所在乎的样子就来气,蹬蹬蹬,不客气地坐到了书生对面,搭言道:“哎──” 书生斜过来一眼,陌生地看了三相公一眼,又转向了窗外,竟不回应,一副若无旁人的清高模样。其实也不能怪书生,三相公这一声“哎”,不知说的是阿猫阿狗,不礼貌之极,谁会答他。 三相公大约从未受过如此冷遇,大感难堪,却找不到发作的借口,小二正好上前:“客官,来点什么?” 三相公瞪了小二一眼,一句话不说,起身便走,将刚才所受的气转移到小二身上。 官道上,三相公气势汹汹地横在路中,等着那个不识大体又不懂礼貌的家伙。不多时,那书生骑马过来,正被挡住。 那书生看了看三相公,犹豫了一下,便打马往右,三相公便挡在右边,书生往左,他也往左,偏不让对方过去。 那书生没辙了,终于开口,却是地道的北方口音:“兄台,咱俩好像素不相识?” 三相公黑漆漆的眼珠子转动:“然也!” “咱俩有仇?” “没有。” 书生露出又好气又好笑的眼神:“那你挡住我干嘛?” 三相公一时语塞,强词夺理道:“我走我的路,谁挡你了。” 书生忽然促狭地笑起来:“那倒也是,好狗不挡道,请兄台借光。” 这话怎么听起来这么别扭,三相公方反应过来,自己无论是让路还是不让路,这个“狗”都是当定了,长这么大还没被人如此戏弄过,好个伶牙俐齿的小贼!三相公咬着嘴唇,小脸红了又白,白了又红,一时找不到反击的话来。 乘三相公分神的空儿,书生忽然双腿一夹,白马倏地蹿过去,留下了一串朗笑。这爽朗的笑声跟书生前番的忧郁木然判若两人,如同冰山融化了一角,在三相公的心里激起了一圈圈的涟漪。他看着书生远去的背影,一时不知心中是恨是恼。 因为前进的方向一致,三相公一路上有意无意地缀着书生的行踪,虽然坐骑不力,但习过追踪术的他始终没有落下。来自前方战况的传闻不绝,综合起来:大致金军从镇江渡江不成,舰队沿长江南岸西上,韩世忠部沿长江北岸与金军并行,始终不让金军过江。总的来说,形势对宋军极为有利。 那书生显然追随着战场的方向前行,三相公越跟越奇怪,书生怎么看都不像个忧国忧民之士,那他这样迫近战场的动机何在?三相公忽然闪过一个可怕的念头:“莫不是金人的探子。” 有了这种想法,三相公愈发不能放弃对方,但很快发生的另一件事又令这一想法产生了动摇。 这日他终于看到了书生的背影。由于已上了跟滚滚长江并行的官道,距交战的两军不会太远,书生的速度明显放慢下来。 官道上大部分是骑马向前的宋人,都是些自发抗金的义士。当然,那书生不是,三相公这般想着,就远远地看见他勒马停下,却是一个头插草标的瘦弱少女跪在路边,身旁横着一具尸体,大约是卖身葬父之类,三相公一路上见多了,多没顾上理会。 只见书生下马上前低语几句,掏出一锭银子放下,便上马离去,剩下少女跪在原地向他的背影不住磕头。 这小贼到底是个何等样人?三相公心中的疑问越来越大,再也捺不住,趁对方没有加速之际,拍马赶上去拦在头里:“呔,给俺站住?” (妞妞牛牛校对整理) 第十四章卧虎藏龙 那书生皱着眉头看过来:“兄台,咱俩无冤无仇,无瓜无葛,在下又身无长物,你苦苦纠缠甚么?” 三相公虽自觉一身正气,却为对方的两句话堵得气结,只好照旧来个蛮不讲理:“俺看你形迹可疑,所以盘查盘查。” 书生一副息事宁人之态,拱拱手:“兄台若是官差,尽可亮牌盘查。若不是,就请让路,在下尚有要事去办。” 三相公如何拿得出官家的差牌,眼珠一转,学出骄横跋扈之态:“爷的牌丢了,但有几句话问你?” 书生露出微哂的眼神:“在下若非看你是个姑娘家,断不会容你一再无理取闹……小姐,该不会是看上在下了吧?” 三相公没想到对方早就看穿了自己的真面目,更在明明晓得她是姑娘家的前提下,猪八戒倒打一耙,说她对他什么什么之类的的不堪之话,是可忍,孰不可忍!想到数日内连受的几番折辱,她清秀的瓜子脸胀得通红,再也沉不住气:“呸!不要脸的臭书生,本姑娘能看上你?看你不顺眼才是真的,今天就替孔孟俩老夫子教训你这不肖子弟!” 总算找到了出师的借口,三相公说着一马鞭抽过去。书生冷不防这女扮男装的假公子说打就打,躲闪不及,忙伸胳膊一挡,便被马鞭卷住,带下马来。她好敏捷的身手! 眼看书生头朝下栽去,三相公本无伤他之心,正想扯正他身子,让他横摔在地,受少少教训,却见书生一个侧空翻,已摆脱马鞭,稳稳地立在地上,竟是个会家子! 书生看看官道上已有不少江湖人侧目过来,不欲生事,再次抱拳,皮笑肉不笑道:“小姐,刚才在下言语多有冒犯,这一鞭子算是惩戒,不知可否放在下一马?” 一介书生,却身怀武功,在当时确实罕见。要知在崇文贬武的大宋朝代,以文求取功名才是飞黄腾达的捷径,文人皆耻言武,更遑论习武了,而武人即粗人的代名词,即使著名如韩世忠将军,亦是不识几字的粗人一个,地位远在那些十年寒窗出身的士大夫之下。 三相公心头的疑问一个接一个堆上来,愈发觉得这书生不简单。她本想逼他翻脸,这样便有机会试出他来路,对方偏有韩信之能,受一鞭之辱而反而自行赔罪,正所谓“拳头不打笑脸人”,她若再纠缠下去,倒是真着了对方话柄,对他什么什么之类的了。 身为姑娘家,名声是最重要的。三相公咬着下唇,明知对方笑容背后的可恨含义,却无可奈何,她不甘地瞪了书生一眼:“你走吧!” 书生道一声“多谢”,一只脚已踏在马镫上,却听“啪”一声,从身上掉出一物件来,他赶忙弯腰抄在手里。 马上的三相公早已看得清楚,乃是一块银制腰牌,上面刻着一些不认识的字符,分明在哪里见过!她脑袋灵光一闪,这不是哥哥营中俘虏的金军头目身上才有的腰牌吗?眼看书生已奔出了数丈外,她一声脆喝:“兀那金狗,给我停住!” 这一声不出还好,此声一出,那书生便双腿一夹,加快了骑速。这书生也是,不加速还好,这一加速,三相公便对自己的判断确信无疑了,她一打马追上去,口里连声吆呼:“抓奸细,有鞑子的奸细!” 官道上的其他人等听得真切,竟有鞑子的奸细在此?便看到一前一后追逐的两骑,前面逃的当然就是奸细,谁不恨金人入骨,纷纷亮出兵刃,加入追逐的行列。 一时间,官道上蹄尘飞扬,响铃大作,吆呼不绝,更有前方闻之的人回头拦截。饶是书生的坐骑神骏,亦逃不脱这前后的围追堵截,眼看就要被堵于道中,他忽然一提缰绳,白马一声长嘶,竟掉头下了官道,避开北面的大江,向南面的丘陵奔去。 他的这一变向,倒有大部分的追者停下来。毕竟大伙儿的目标是去助韩将军,而不是捉这小小的奸细。只有几骑跟下来,三相公冲在了最前面。 三月的大地万物回春,去冬的枯皮尽被碧绿缤纷的草木野花所覆盖,江南丘陵上那遍布的低矮丛林却成为行马的最大羁绊,追来的几骑相继气馁退出,最后只剩下了三相公。她憋着一口气,这奸细着实可恨,几次三番地欺耍自己,若传扬出去,她的颜面往哪搁,哥哥营中的那些将领又有了嘲笑她的藉口了。 眼看着书生越去越远,三相公忽然一声清啸,站到马背上凌空跃起,飘然向前五六丈,落在一片矮丛上,再脚尖一点,两脚一错,就滑到又一片矮丛,如此交替趟走,行云流水般地追上来,竟比那马儿快多了。 在白马上不时后探不时偷笑的书生正看到这一幕,顿时傻住,眼看着对方一路点过密草丛顶,高蹿低纵,像一个大蝴蝶般飞过来,越迫越近。 他不敢相信地揉揉自己的眼睛,天哪!现实当中真有“草上飞”似的轻功。他从不相信后世书籍电影中那些大侠飞来飞去的情景,现在亲眼目睹了。虽然对方没有向上飞,但看那架势,肯定能破后世的跳高世界纪录,更不要说什么百米跑、三级跳了。而且对方还是这么年轻的一个姑娘,完颜楚月的功夫跟她一比,已显得差远了。幸亏自己刚才没跟她动手,老话说得没错:吃亏是福。菩萨保佑,千万不要落在她的手中! “驾!”他再不敢回头,一面拼命地抖动缰绳加速,一面埋怨自己:“把这劳什子的百人长银牌留下干嘛,有何纪念意义……身携金军腰牌的奸细?真是万口莫辨碍……唉!可不要因它丢了小命……” 这书生当然就是明日。那日他洒泪别了郡主,一路往南逃去,机缘巧合,还干了几件颇值得人称道的“壮举”──救了几镇百姓。说起来,这显示银牌百人长身份的劳什子,也是立了大功的。他以此向金兵们表露身份,再加上一口流利的女真话,只说自己在执行一项机密任务,不得骚扰,唬得对方一愣一愣的,敢不从命。 看来,天下万物,都各有其利与弊共存的矛盾对立面,总逃不脱“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命运轮回,古往今来,莫非如此。 自怨自唉之际,豁然到了丘陵尽头,眼前出现了一片碧绿的草原。他心中一喜,有救了!只要小飞到了平地,就是天王老子也追不上。 就在白马踏上草原的一瞬间,他陡闻身后一团香风袭来,紧接着一个轻灵的身子落在了马背上,再一道冰凉的剑锋搁在脖子上。他顿时七魂去了六魄,浑身无力,便听得一个娇喘吁吁的声音命令道:“给俺停下!” “大侠且慢动手……小可真不是奸细啊!”他牙齿打颤地为自己辩解,生怕她不问青红皂白,一剑就把自己杀了,忙乖乖地勒住小飞。 “那你为何逃跑?”三相公恼他让自己追得辛苦,不客气地一挥掌,切在他的颈上。只听他咿呀怪叫一声,从马上直挺挺地跌下去,竟一动不动了。 三相公没想到他如此不禁打,忙跳下马试他的鼻息,竟没气了。她当然想不到这是他惯用的绝技,一时手足无措:“哎,你可不要死啊,俺不是成心杀你……俺可从没杀过人哩……” 嘿,哭音都带出来了,躺在地上装死的他竖耳听到了这话:还以为她是个替天行道、杀人不眨眼的大女侠呢,原来是个动不了真格的雌儿,真是浪费了这么好的功夫,若换到自己身上可就大有用途哩,至少逃命不用这么辛苦。忆起自己第一次杀人后的心情,谅她也不敢再对自己怎样。他一万个放下心来,睁开双眼,哧溜坐起来:“小姐,早说嘛,害得我摔个半死。” 但他随即就后悔自己没有继续装下去,只见她瞪大了双眼,尖声叫道:“小贼,你又骗我?” 她说着闪电般一指戳在他颈下的一个部位,他立刻上下一麻,再也动弹不得,俺的娘,点穴的功夫也真有的!自己更有幸亲身尝到这后世已无法考证的武林绝学,呸,不幸才对!他只觉全身各处的关节似被什么东西凝固了一般,如同别人的身体,再使不上半分力气,从未有过的难受滋味,那涌到嘴边的反驳话也被封在了口中:“老子比你大,你凭什么称我小贼?老子之前也没骗过你,何来又骗之说。” 然而对方紧接着的几个大耳刮子将他的这几句话也打到了九霄云外,他小脸上叠着几个通红的手印,肿得老高,委屈的泪水包含在眼眶中,显然不能从两月前被十万金兵敬仰的风光到沦落为眼前这般田地之巨大的落差中走出。 其实刚才三相公的一番急奔,功力已快耗尽,没个一时半刻恢复不过来,他若抓住机会反击,逃命当不成问题,偏偏他已被对方所露的一手吓破了胆,连一丝反抗的念头都不敢动。 三相公看他这般可怜兮兮的模样,火气消了些,又一指戳下解了穴,他那憋了一肚子的粗话顿时脱口而出:“老子干你……” 他骂了一半才发现自己可以讲话了,忙硬生生地将后面的半句“祖宗十八代”吞回去,却已迟了,而前面说出的半截话对一个姑娘家更是不敬,只听“劈里啪啦”几声脆响,小脸上又挨了几个大耳刮子。他苦着已变了形的脸,再不敢开口。 三相公在他身上搜了一遍,除了那块银牌,一包银两,一支匕首,并无其他发现。再搜白马鞍后的皮囊,亦无所获,她难掩失望的表情,一屁股坐在绿油油的草地上,开始了对他面对面的盘问:“小贼,你是不是金人的探子?” “不是!”他回答得斩钉截铁。 “这腰牌怎讲?” “拣的!” “何方人氏?” “海州!” “书生学功夫干嘛?” “防身!” “干嘛北上?” “过江,回家!” …… 他回答得言简意赅、毫不犹豫,心想:“你要找老子的破绽,还嫩了点,老子说起谎来面不改色心不跳,只怕那后世的测谎仪也拿我没辙!” 其实他接近长江战场的目的,自己也不甚清楚。这两月来他一路打听,总算探得大英雄的消息,原来其率所部驻扎在宜兴地界,便怀着朝圣般的心情往宜兴赶去。 路过那个溧水镇,却意外地听到韩世忠大战金兀术的消息,他当时就犹豫起来,该往何处去?要知道,那也是后人津津乐道的光辉一战! 他两厢权衡,终选择了北上。反正大英雄迟早会见到的,因其会随着往后震烁天下的战功愈来愈出名,而韩世忠夫妇这以少胜多的经典一战一旦错过,将再无机会看到,不可不说是个遗憾。 而更诱惑他的是,他可能是这时代唯一知道金兀术如何脱身的人,他当时的另一想法就是,如果他将这天大的秘密预先透露出来,那金兀术所部岂不全军覆灭?改写历史的机遇再次出现在他的面前,天!他却只有仰天长叹,因为他随即体会到了预知结果却不能改变结果的痛苦,大约先知们都经历过这种痛苦吧,如果真有先知的话。 先知们要遵守不泄露天机的天条,他却要遵守对心上人发下的誓言“不杀女真一人”。而他如果泄露了这一秘密,便是子不杀伯仁,伯仁因子而死,那十万金军无异于死在他的手里。 本来他还为自己在那几个乡镇的“壮举”沾沾自喜,既救了宋人,又没杀金人,两全其美。谁知天底下本罕有两全其美的好事,在真正的大是大非面前,他如何两全其美,鱼和熊掌,从来不可兼得!壮士断臂,却是不得已而为之,但他可以斩断对完颜楚月的那份情吗? 不!他不后悔自己发下的誓言,也不怕那违誓后万箭穿心、天打雷劈的死法。他只怕失去自己,失去自己爱人与被爱的信念,更不想经历过后世的那场情殇之后,在另一个获得涅槃重生的时代再次走进心坟。 爱江山更爱美人,这是身为人类的悲哀,亦是身为人类的幸福,一定要遵守对爱人的誓言。那日他在客栈里望着如血的残阳,制止了自己对爱情的动摇:楚月,你是否也在望着同一轮落日。 所以,他可以说是漫无目的地接近这个战场,应该是一个旁观者的心情吧。但人在江湖,真的可以做一个旁观者嘛,他不久就发现自己想法的可笑了。 三相公对他滴水不漏的回答将信将疑,不知道该如何处置,一时大感踌躇。再想到自己的枣红马也跑丢了,更觉心烦,她还要去大江上杀金贼呢。她忘了自己是不敢杀人的,却又如何杀金贼。 “得得得。”这匹白马又回到了官道上,已是下午,前后见不到几个人影,想是都赶至前方了。其实从溧水镇至镇江府不过快马一天的行程,但这以邮驿为主要功能的官道遭南下的金兵破坏,变得坑凸不平,障碍遍布,再加上长江战场的不断西移,是以他们这一路追随,已是离开溧水镇的第四日。 路上不断有残破的长亭和驿站过去,与复苏的大地相较,愈显凄凉。 “大慈大悲的女菩萨,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让小可坐起来好吗?身子都麻了。”他甜甜地大拍马屁,三相公只哼了一声,并不理睬。他的手脚给带子绑住,像个大麻袋似地趴在她前面的鞍上,一颠一颠的,很是滑稽。 原来三相公思来想去,他还是大有奸细的嫌疑,不能放走,她却没空继续审他,又要用他的马,只好这样带着他赶路。 他这般姿势当然不好受,不住哀求:“小姐,放了我吧!换个姿势也行……” 三相公充耳不闻,只是不停地加快速度,他在肚里早将对方的祖宗一万代都骂了个遍,终于想了个法子:“我要大解!” 三相公只认定他又耍诡计,还不理睬,他豁出去了,连打了几个响屁:“你再不放开我,就拉在裤子里了。” 姑娘家素爱清洁,三相公不禁捏住鼻子,皱起眉头娇斥道:“亏你还受过孔孟之教呢,真是有辱斯文,不知廉耻。” “小姐岂不闻,人有三急乎?”他摇头晃脑地调起文腔,心道:“老子本就不是孔老二的徒子徒孙。” 三相公拿他没办法,只好放他下马,解开绳子,将他推在路边的一个大坑里,她则在上面看不到的边上监视。 他借屎遁的想法破灭,在坑里骂骂咧咧地活动着酸痛的手脚,装模作样地解下裤子,蹲下来,撒了一泡尿。 哗哗的水声听在三相公耳里,她的脸不禁羞得通红,啐了一口,牵马远远地行开。 他磨磨蹭蹭地爬出坑来,看到她满脸通红的俏模样,在男装下别有一番风情,心里一动。复想到完颜楚月,忙将杂念撇开。 天色渐黑,三相公不停地催马快行,她可不想跟这个不文不武、不三不四的臭书生在野外过夜。 远处的官道旁出现了一座灯火通明的建筑物,三相公心中一喜,急驰过去,竟是一座未遭破坏的驿馆,两盏昏黄的灯笼挂在门檐上,门口立着两个持枪站岗的士卒,豁然是大宋兵服。 惯进出兵营的三相公心中涌起了一阵亲切感,勒马踩镫下地,向门口走去。黑暗中看不清来者的面目,两宋兵警惕地挺枪发问:“站住,什么人。” 三相公一抱拳道:“军爷,俺从宜兴来,路上抓了一金人的奸细,交你们审问,顺便借宿一晚。” 他不由暗叫“苦也”,有道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姑娘家还好对付,宋兵们只怕没这么好相与了,自己性命堪忧埃 闻得此话,又从声音听出来者的年纪甚轻,两宋兵对视一眼,松口气。其中一额带刀疤的宋兵道:“原来是个义士,好,请解奸细随我进来。” 两宋兵一个在前给三相公引路,一个在后押着他步入驿馆。拐过照壁,穿过一间昏暗的房厅,一座被十几根火把照得亮堂堂的内院出现在眼前。一阵奇异的肉香飘来,他的鼻子不由贪婪地连嗅几下,咽了下口水:“什么东西?这么香!” 他注目过去,便看到了毕生难忘的一幕情景:在院中间的一堆篝火上烧得沸腾的大铁锅旁,一个光着膀子的强壮宋兵手持利刃,在一个被捆在板凳上、口塞破布的精赤汉子身上切着。看那汉子头上的发型,分明也是个宋人。那宋兵一刀下去,那汉子的身体便一阵抽搐,竟是个活人。随即一片血淋淋的红肉扔进了大铁锅里,锅边另有几个士卒正咬着挑在手中刀尖上的肉…… 他找不到可以形容眼前情景的词句,整个人都僵住了。天哪!在百姓口中流传的溃兵食人之事竟是真的,而且是如此残忍的活杀,即使在宋人眼里凶恶无比的女真人亦不会如此吧。人吃人!这作为人类最悲惨的事就发生在面前,他胃里一阵翻涌,弯腰吐起来。 靠前而看得更清楚的三相公身子剧抖,用完全变了调子的声音尖呼:“住手!你们……在干什么?” 便听她一声闷哼,他忙抬头看去:被这怵目惊心的一幕惊得方寸大乱的臭丫头被身后的宋兵轻易地击头晕去,再以一条绳子将她捆成了一个大粽子。 “哼,武功高又怎样,临敌经验太差,若换了自己……”他暗自嘀咕,只怕也好不了哪去,毕竟这情景太…… 一个头目模样的家伙走过来询问,俩宋兵嘻嘻笑道:“送上门来的肥羊,又够大伙儿吃几天的。” 他听在耳里,两条腿再也支撑不住,瘫在地上,只恨自己为什么不昏过去,这种精神折磨较肉体之痛更甚。便看到那头目蹲下来捏捏昏迷中的她的脸蛋:“看你细皮嫩肉的,一定好吃。” 小头目忽然眼神一变,射出一道淫光来,显是看出了她是女扮男装的姑娘家。他心呼不妙,只怕臭丫头死前还逃不过一番凌辱。咦,他这么关心她干嘛,这一切还不是她害的。 不料小头目干咳一声,竟没点破道:“先把这两小子扔到柴房里。” 俩宋兵一人一个,将他俩拖到了一旁的柴房里。他有些明白了:大概小头目想独占这个大美人吧。 他像死猪一样地被人拖来拖去,因为他两脚发软,站不起来了。他看着横在地上不醒的她,不由恨上心头:“活该你被人先奸后吃,谁叫你把老子当作奸细,痛快!” 复想到自己也摆不脱被人吃掉的命运,哪里还痛快起来。他哭丧着脸坐在柴房里的一块空地上,琢磨着解开别在身后双手上的绑绳,唉,臭丫头绑得真结实,他一点机会都没有。 难道就坐等着被人活杀涮吃吗?他恨恨地一脚踹在她的屁股上:“臭丫头,醒来看看你干的好事……这下一起玩完,你开心了……” 那不敢想象的一幕又出现在眼前,他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会有这般死法,还不如现在就撞墙或咬舌自尽,可惜他连这点勇气也丧失了。好死不如赖活,多挨一刻是一刻,到时再自尽也来得及,他这样宽慰自己。 他呆呆地看着窗口的月光,尽量想着跟完颜楚月在一起的日子,缓解心中对那种死亡的恐惧。 不知过了多久,忽然院中传来一阵洪钟般的声音:“尔等这些败类,打不过金兵也罢,却如此残害百姓,干下如此天人共愤之事,我和尚超度尔等来了。” 他愣了一下,有没有听错,有救星到了?接着便听到院子里一阵嘈杂的人声和兵器的声音:“老秃驴多管闲事,把你也涮来吃了……” 几声惨呼响起,他忙不迭地祈祷救星的功夫要高明,一面爬到门边,从门缝里窥探:只见铺满院内每一个角落的月光中,一个身着浅色僧袍的大和尚,空着双手,脚底像安了弹簧似地在院子里飞来飞去,数十个宋兵持刀持枪围着他追杀,却被对方每一落地就掌毙一人。 这满脸乌须、头皮锃亮的大和尚在他的眼里不啻一个从天而降的天使,他有一种想扑上去吻他脚趾的冲动,还是我佛慈悲啊!他擦去眼角的热泪,有些奇怪自己怎么变得多愁善感起来。 从门缝里他看得真切:有两个吓破了胆而临阵脱逃的宋兵正分头跃向屋内,那大和尚白蝙蝠般地掠过去,一眨眼间,两人的去势由向前变成向下,在大和尚转到另一处又一拳将另一个宋兵击飞起来的时候,那两具尸身才刚刚落地,尘土溅起。 哇!这救星的功夫岂止是高明,臭丫头的本领已够他惊叹的了,而眼前的大和尚,似乎惟有“叹为观止”四个字才可以形容,中华大地真是卧虎藏龙啊! 他这一刻方省起自己誓言的可笑之处。“不杀女真一人。”试问,自己凭什么可以不杀人?就凭这点三角猫的功夫,别人不杀他已算不错了。只有像大和尚这样的人才有资格说杀不杀人,这些武林高手杀人易如反掌,若救人,应同样易如反掌。对了!还有一种人比武林高手们更有资格说杀不杀人,那就是掌握实权的大人物。他们的决策可活一城,亦可覆一国,杀与不杀,只在其一念之间。在人类的世界上,强者的意志决定一切!这一刻,他终于参透了人世间永恒不变的真理:要想照顾别人的生死,自己的实力一定要远远地超过常人──自强,方可强人! 耳旁嘤咛一声,打断了他的思路。他转头一看,臭丫头正悠悠醒来。他在一瞬间转出无数个念头,终于做出一个自认为最正确的决定。眼看她就要开口说话,他立刻用了他现在唯一可以阻止她出声的方法,扑下去,张开大嘴盖在了她的小嘴上…… (妞妞牛牛校对整理) 第十五章孤男寡女 三相公从昏迷中醒转来的第一声娇呼被堵回了口中,身上的重压和唇上的异样立刻令她迷糊的双眼睁开。在银亮的月光下和火把的光线中,她见到了有生以来最羞愤交加的情景:一个男人压在她身上,面孔近在咫尺,那张臭嘴正盖住她的唇,天哪,这个果然不是好东西的小贼在轻薄自己! 他看着她这般表情,心中竟涌起一种说不出的痛快。接着看她像受惊的小鹿般发出支吾声并扭头欲躲开他的嘴,他不客气地追随不舍,不让她摆脱他的狼吻。 与柴房外热火朝天的打斗不同,这里是一场无声而同样激烈的较量。三相公怎是一个在后世吻惯女孩子的家伙的对手,姑娘家在这生平初遇的难堪境况中心慌意乱,手足无措,空有一身武功却使不出半分来,否则大可挣断身上的绳索反制住对方。她的眼神由惊羞转而哀求,再由哀求转而无助,终于一双美目渐渐盈满了泪水,成一条细线滚下了绒软的长稍鬓角。 他毫无怜香惜玉之心,毕竟这是他的生死关头,一旦大和尚发现了他俩,而这丫头还死咬他是个奸细,说不定那疾恶如仇的大和尚不问青红皂白就毙了他。情非得以,保命要紧,绝非乘人之危、趁火打劫……他很会原谅自己。 随着她的失去抵抗,那原本僵硬的香唇亦变得分外软嫩,而这种死亡压力下的旖旎接触开始产生一种异样的刺激,他原本纯为求生而进行的封口动作不可避免地发展成大快朵颐的吃豆腐行为…… 三相公悲切无奈地闭上了双目,泪水大颗大颗地滚落,长长的睫毛颤动着,述说着内心无限的委屈。在男女授受不亲的时代,他的这一番行为当然是对女性不可饶恕的侵犯,仅次于夺去少女的清白,她那一刻在心里发誓:“我要杀了小淫贼!一定要杀了他……” 在人家姑娘唇上留下了满嘴的口水,再看她雨打梨花的凄楚模样,他方心下歉然起来,停止了动作。当然还是堵在她的嘴上,一面搜肠刮肚地为自己开脱:小姐,这是你咎由自取,若不是你误会我,断不会出现这种情形,也只是占了少少便宜而已,冤枉好人当然要受点教训;再则,这也是老子在这时代的初吻哩,本想献给心上人的,却先给了你,你也不亏,大家两不相欠。 想到了远方的楚月,他又忙着找对她的借口。终于受到外面大和尚的启发找到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佛家尚有“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之辞,焉不准自己“豆腐穿肠过,爱人心中留”乎?楚月,反正我心中只有你一个,料想你也不会责怪我这小小的过错。 如此想着,私底下又给了自己一个交代:不管怎么说,自己还没像后世的那位影坛大哥那样犯下“天底下男人都会犯的过错”。不过话说回来,这时代的男子娶个三妻四妾乃是常事,自己是否要入乡随俗…… 他一面胡思乱想着,那条舌头忍不住又蠢蠢欲动起来,想往人家姑娘的唇间钻。忽然整个身子一轻,被提到半空中,满房里顿时响彻分明憋了很久的少女哭叫声:“杀了这淫贼!杀了他!” 他错愕地转过头来,便看到了身后大开的房门和满脸杀气的大和尚──柴房中的细微动静怎逃得过一个武林高手的敏锐耳力。 他才发觉外面的打斗声早已停止,四下里寂静一片,想是那些大宋败类都被大和尚铲除了。感受到对方喷薄欲出的杀机,他打了个寒颤,坏了,救星变煞星!忙欲开口解释,大和尚已然眼眸一缩:“淫贼?哼,也饶你不得!” 他只看到大和尚的巨掌一挥,来不及说话,立觉胸口一痛,嗓子一咸,一大口鲜血喷出,而躺在地上的少女倏地离他远去,原来他的身子飘在空中向后飞去。此刻脑海里只剩下了一个念头:老子这一回可真的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了…… “轰”地一声,他撞在了柴房的一面墙上,脑壳一震,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不知过了多久,他渐渐恢复了知觉,他的第一意识便是:哈,老子又回来了!当然又是那宝贝救的驾。饶是如此,他的胸部依然隐隐作痛,厉害!这一掌的暗劲竟穿透了神奇护身甲,真是他至今所见的第一高人。但他一点也不怪大和尚:哼,都是臭丫头惹的祸! 经验丰富的他当然没有睁开双眼,而是用眼睛以外的感觉观察自己的处境:身上没有异物,后面抵着墙根,看来他还留在柴房里;眼皮暗沉沉的,气温较先前更低,估计到了深夜,他昏迷的时间不算长;除了近处一个轻微的呼吸声,再无别的异声,他的大脑飞快地开动起来,柴房里还剩一个人,不知是臭丫头还是大和尚,但无论是哪一个发现他没死都不妙,不上来补上一剑或一掌才怪。 他不敢露出一丝破绽,紧闭双眼,决定继续装死下去,心中哀叹:自己好像除了装死就没有别的本事了,哎,真丢人…… 其实,就这本事他也不是很精通的,要想把整个身子保持一个姿势长时间的一动不动,确实不是一件容易之事。不到半小时,他已感觉这儿发痒、那儿发酸,哪儿都不自在,总想动一下,或用手挠一下,恨不得再次撞墙晕去,胜过这种煎熬。这一刻他不由不敬佩抗美援朝英雄邱少云的伟大,在烈火焚身之中安如泰山、纹丝不动,需要多大的意志与信念! 他终于捺不住,决定无论如何也要动一动身子,他冒着巨大的风险,偷偷将眼睛开了一条细缝,先观察一下动静。 屋外映入的摇曳火光中,一双黑色的小马靴出现在离他约六七步远的地方,原来是那个臭丫头。大和尚走了?她留下来做甚么?想是她深夜不敢赶路,而素讲礼仪的古人最忌孤男寡女独处,大和尚当然要避嫌行开,免得累了人家姑娘名声,而依这丫头的脾性,大概亦不会要求大和尚留下来保护她。 他不知怎的竟舒口气,大约一向认为对付女子好过对付男子,再则这丫头又不敢杀生,当然他现在已不能确定她是否还保留这个优点,因为他变成她心目中的淫贼了。想到刚才她咬牙切齿的叫声和大和尚的雷霆一击,他不由得浑身哆嗦了一下。不好!他吓得忙定住身子,那条眼缝也固定不动,生怕自己穿帮。 奇怪,从眼帘中他分明看到了那双马靴也随之哆嗦了一下,有没有看错?他看清了,那小巧的双脚渐渐不安地缩成了一团,这好像是……恐惧的表现! 他心念一闪,隐隐猜知了,她莫不是以为自己……一个如何脱身的大胆想法冒出来,虽然不算光明磊落,却也不失一条妙计。 他在后世掌握的霹雳舞技再次在关键时刻大显身手,借着屋外的一阵冷风吹晃的火把光影,他的身子忽然怪异地扭曲一下,她的双脚又是随之一颤。这一试探证实了他的猜测,在这科学远不发达的迷信时代,就是一个圣人大贤也敬神敬鬼,更何况生性就爱疑神疑鬼的女子──他在表演诈尸! 他心里偷笑,以霹雳舞当中一个高难度的机器人起身动作,由侧卧慢慢地、一节一节的变直、升高。他的视线也一点点的升高,从她的脚部一点点移上,一一看到了地上散落的绑绳、她坐在柴上的身子和发抖的握剑双手,臭丫头已无束无缚。他屏住呼吸,像雕像一般完全立起来,可惜双手被绑在身后,否则他就可平举双手,来个僵尸跳。 他已看到了她刷白的脸蛋,瞪圆的双目恐惧万分地盯着他的一举一动。他信心大增,一个迈克尔·杰克逊的月球漫步,身子向她飘去…… 远处传来令人毛骨悚然的禽兽叫声,紧闭的柴房门外不时涌进一阵阵的血腥气,骇惧莫名的三相公当然知道门外是满院的宋兵尸首,那救下她的高僧简述了情况,在得知她会武足以自保之后,便飘然而去。 她本想随后离开,却又怕深夜行路,只好留在这里。虽然她在哥哥大营里见惯了尸首,但毕竟是个女孩子,乍一人面对这么多死状各异的尸首,终不免胆战心惊,所以不敢妄动,只将自己关在这只有小淫贼尸身的柴房里。她决计没有勇气移开他的,但面对一个死人总胜过面对几十个死人。 她虽然痛恨他的轻薄,但没想到他这么轻易地死在高僧的掌下。人死为大,他对她所做的一切都一笔勾销了,心中反而有一种奇怪的失落感。毕竟,他是天底下第一个亲了她的男子,她还未确定他到底是否奸细,却已随着他的死变成了一个永远的迷。她隐隐觉得自己判断的未必就对,忽然闪过一个念头,若是冤枉了他呢?那岂不是自己害了一个好人。但随即想到他的轻薄行经,哼,他又怎会是好人,仅这一条就该死…… 她没有一丝困意,面对着他倒在墙角的尸身,满脑子都是这该死而且已死的小淫贼。他给她的感觉很年轻,好像仅二十出头,他家中还有何人……蓦地,他的尸身竟动了一下,三相公心头突跳一下,自己眼花了?她一直将信将疑的那些鬼怪精灵的故事一下子浮现在脑海里,眼睛直勾勾定在他身上,想看又不敢看却不得不看。娘啊!他又动了一下,竟慢慢站了起来。不,这不是站,一个人决计无法以这样的动作站起来,确切的说,是“直”起来。三相公头皮发炸,在这样一个血腥之夜,一个间接死在她手里的人在面前复活,不!不是复活,好像是民间传闻的诈尸,难道他向她索命来了?三相公无法形容自己的恐怖感觉,心头的撞击犹甚先前面对食人场面之时,眼看着他鬼魅般向自己飘来…… “呀!”三相公控制不住地尖叫着站起来,“仓啷”抽出了宝剑,牙齿打颤道:“你……你别过来……不要找我……” 他看着瑟瑟欲坠的她,一面发出桀桀的鬼叫声,一面成竹在胸地向剑尖迎去。 三相公看着锋利的宝剑戳在他的胸口,一寸也进不去,愈发认定他是来索命的鬼魂,浑身发软,宝剑当地跌在地上,美目一闭,再次晕倒在地。 他不敢大意,又作了几个恐怖的动作,总算确信她是真的晕去,没做他的徒弟,便恢复了常态,恨恨道:“你还真幸福哩,说晕便晕,也不怕被人非礼。” 却不知他这一番前因后果皆有的表演,即使放在一个这时代最胆大的男子身上,也要承受不起,更何况一个没见过多大阵仗的小女子。他深恐她很快醒转,忙坐下来用不灵活的双手抓起地上的宝剑割腕上的绳子。 当三相公再次醒来时,一张恐怖之极的怪脸又扑在面前,再次发出一声惊啼,忙紧闭双眼。还好,这下没晕过去,她低着头乱嚷:“鬼呀……不要害俺……每年今日一定给你上香烧钱……” “呸,老子才给你上香烧钱呢……”他拿开放在胸前打光扮鬼脸的火把,没有兴趣再玩下去了,可不想作践自己,被当作死人供起来。 听到他正常的声音,三相公迟疑而又诧异地抬头,偷偷地睁开眼,看到了他正常的面孔,吃吃问:“你……不是鬼?” 他不怀好意地靠上前:“老子当然是鬼,是个大色鬼。” 三相公惊疑不定的双眼扑闪扑闪,上下打量着嬉皮笑脸得意洋洋的他,惶恐的眼神渐渐褪下,取而代之的是愤怒受骗的眼神。冰雪聪明的她虽想不透其中环节,但已经明白这小贼其实没死,不仅骗过了那位高僧,更瞒过了自己,最可恨的是还扮鬼吓自己! “小淫贼,俺杀了你!”被他轻薄的一幕浮现在眼前,新仇旧恨一起涌上心头。三相公咬牙切齿地就欲拔剑,才发觉手脚不听使唤,低头一看,身子又被捆住,宝剑不知去向。不用问,除了他还有谁。 “既然小姐封我做个淫贼,小生只好勉为其难了。”他油腔滑调地噘起嘴,慢慢地向她的脸上凑去。他虽非君子,倒也不是个轻薄无行的登徒子,其实并无再亲芳泽之意,只想故意吓唬她,还报自己所受的惊吓和凶险。 忽听嘣的一声,少女身上的绑绳断成数节落下,随即一指戳出。他只觉喉下一麻一痛,顿时保持着这难看姿势,噘着两片薄唇,动也不动了。形势逆转之快,他尚未反应过来,便着了对方道儿,紧接着响起“劈里啪啦”的连声脆响,他那张尚未消肿的脸上又堆上了几十个鲜红的手印,总算少女没用上内力,否则他满口的牙齿早已一个不剩。即使这样,他的小脸业已变作了猪头。 他此刻方想起来人家姑娘可是身怀绝技的,只怪那些宋兵轻易地将她击晕捆住,而他见了那大和尚之后眼中又只剩下这一个高人,竟忘了她被捆住是在失去知觉的情况下。她的功夫虽逊于大和尚,岂是区区几根绳子就能制住? 也不对,那她被他封口时不是醒了,又怎不挣脱绳子反抗,反任事态发展至被他强吻,总不成是真的看上他了?不过又怎会那般迫切地叫大和尚杀自己,不合理,不合理……他的小脸已经疼得麻木了,却仍在想着这些就是打破头想上三天三夜也想不明白的问题,“女人心,海底针”哪。 三相公总算解足了恨地停下手来,看看已认不出本来面目的他,忽然将头埋在双手的臂弯中,伤心之极地放声痛哭起来,一面哭一面骂:“小淫贼,你……不得好死……欺负人家……俺不活了……” 他像个木偶似地定在那儿眨吧着眼,嘴角滴血,满肚子为自己叫屈:“什么叫‘冤’?老子这就叫‘冤’哪!我好好走我的路,也没招惹谁,是你这臭丫头主动找上我的,引来这一连串的祸事。还好,老子命大,但平白受了这么多罪,到底谁欺负谁……窦娥呀,我比你还冤哪!” 不过,这女人一旦哭将起来,没理也是三分对;再则,女人的哭也是一种心软的信号。他不由松口气,暂时不用担心性命安危了,至少她不会转眼就凶巴巴地拿剑斩他的头。看着她不断耸动的肩头,渐渐还真觉得自己对不起她似的,他的绅士风度适时体现出来,下意识地脱口而出:“小姐,对不起。” 咦?自己能说话了,他还以为穴道自解,挣了一下身子,却依然故我,不禁暗赞中华武术的博大精深,这点穴还分无声和有声哩。想想也是,在很多需要无声无息制住敌人的场合,倏来倏去的高手之间过招,当然是一招制敌才好,总不成先点对方不动再点他哑穴,又或者先点对方哑穴再点他不动,这短短的时间差总可以弄出一点声音惊动他人。当然那专门的哑穴也应该有的,否则若要一个人自由活动又要他不说话怎办? 他看她还没有停哭的意思,只好好人做到底,先解脱自己淫贼的嫌疑:“小姐,诚然是小可不对,你也不犯不着如此伤心,当时情况是这般这般……所以替小姐考虑,小可丢了无辜小命事小,而小姐担上恶名或良心受责事大,才出此下策,以致于冒犯小姐,真是情非得以,罪该万死。” 他将当时的真实心态娓娓道出,只在最关键的两处稍作变化,一处是他是出于自己贪生怕死而非替她考虑才冒犯人家姑娘,另一处更压根没提,就是他后来的强吻纯粹是见色心动。 经常以善意的谎言大师自居的他经过这千年的飞跃,可以说是深得古今后世说谎之真谛,在百分之九十九的真实里加入百分之一的谎言就成了真实的谎言,任谁也识不破。这一点可从历史中看得透彻,连以严谨著称的史学家们都分不出各朝各代史书的真真假假,更何况这一段只发生在他俩之间的经历,至多加上一个来去无踪的大和尚。 三相公的抽泣声低下来,心中对他的这一番解释颇觉认同,而他后面的装神弄鬼也解释通了,却不肯就此打住,毕竟被他占了便宜是真的。 他拿出送佛送到西天的精神,显出后世哄女孩子的本事:“小姐,试问,若有一天,你的手被狗咬了一口,是否也要斩下自己的手来?” 三相公听到这莫名其妙的设问,由不得好奇地竖耳倾听,抽泣变成了幽咽。他见收到效果,趁热打铁:“当然不会,因为错不在手而在狗,所以应斩的是狗而非手。若小姐真的受人轻薄,错也不在小姐,所以大可不必如此伤心,说出什么不活之类的不吉之言。即使真该有人不活,也轮不到小姐这只手,该是小可这条狗才对。” 他又是狗又是手、又是大可又是小可的,说得像个顺口溜,这种以后世男女平等之进步观念为核心精神的论调,生活在这时代的人如何听过? 三相公想了半晌方明白过来,顿觉得他这番闻所未闻的说辞竟说到了天下女子的心尖上,锋芒直指千古而来根深蒂固的的传统礼教,其中却大有深意、大有道理。她暗自心惊,能道出这样深入浅出、前无古人的妙喻之人,绝非常人,连她自小敬若天神的五哥都无这般见地。若小贼真是个奸细,只怕是个大大的奸细,大宋将有难了。 而且,他怎会逃过高僧必杀的一掌,更无惧她的利剑,还有他装神弄鬼时的诡异身法,难道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也不对,他被她轻易制住的表现,又不像假的……若为假象,其心思缜密,当真可怕! 三相公愈发坚定了不查清他来路绝不放手的决心,相较而言,她先前所受的委屈真不算什么了,尽忠报国的家教和武林儿女的豪爽,令她抛却了个人得失。 当然,女儿家更深一层的心思羞于道出:他若洗去了嫌疑,倒是个芳心可许的奇男子,况且他是第一个亲了她的男人,古代女子从一而终的观念毕竟摆脱不了。放下思想包袱的三相公再想到他自比为狗的说法,不由扑哧一笑。 他眼见得自己稍费口水就将她说得破涕为笑,不禁自鸣得意,更增加了一条自以为画龙点睛的高论:“其实,狗就该死吗?不然,狗也是一条生命,只要它不是成心咬你,大可放它一条生路。若草菅狗命,总有一天人会受到同样的惩罚,譬如人吃人。” 这番话其实是他自我辩护之暗笔,三相公如何晓得,却被钩起了对那一幕惨绝人伦场面的记忆,她随即脸色大变,一张口将翻胃而出的苦水吐出,乃是迟到的反应。 穴道被点的他无从躲避,被她吐得一头一身都是,狼狈不堪,暗骂自己画蛇添足,哪壶不开提哪壶,这一回可真作了呕像了。他突发联想,后世中的那些偶像和自己这个呕像有何区别。对来自外在的宣泄一样不分好坏照单全收,无法拒绝,仅有的不同之处,大约一个是精神呕吐对像,一个是物质呕吐对像而已。说起来,这偶像和呕像的感觉还真差不多,都不容易。 经过这连哭带吐的一阵宣泄,三相公显然平静多了。整整衣衫,寻回宝剑,再找到柴房里的水缸舀水漱口洗面,便往柴堆上一倚歇息,把他视若无物地晾在一边。姑娘家受了委屈,对男人的小小惩戒总免不了的。 还有更深一层不好讲出的原因,却是孤男寡女深夜共处一室,多有不便,而禁他人身自由,对少女而言多少是个放心。 他可不情愿了,大家都已说明白,干嘛还如此待他?他开始喋喋不休地向她大讲道理,如同那《大话西游》里的唐三藏。于是也受到了唐三藏的待遇,少女上前一戳,他便禁声,原来被点了哑穴。 跟前守个活人,三相公当然有了安全感,塌实地倚在柴上很快进入了梦乡。而身体僵立、眼皮闭不上的他如何入睡?看着睡得甜甜的臭丫头,肚中的叫骂不绝,又怪自己扮机器人吓人,这下报应来了,变成一个短路的机器人,替她站岗了……真是长夜漫漫,星星作伴。 一夜无话,清晨醒来,三相公解了他穴道,却又不讲理由地绑了他双手。他冷冷地任她摆布,这一夜受的可是洋罪!也不言语,以免再受点哑穴之苦,心想看她要拿他怎样? 三相公在驿馆了搜了一圈,只找到了那匹白马,再无其他马匹,想想也是,都吃人了,还有马吗?她最后放了一把火,要将这地狱般的一切从人世间烧光殆尽。 她无奈地和他共骑,这次没将他横在鞍上,而是让他坐在了身后,算是优待一些。她有一肚子的问题想要答案,却又不想先向这个欺负了自己的小贼开口,只希望他像昨晚那样主动解释。 他这是第二次跟女子共骑,同样的马儿却非同样的人,感受亦是天壤之别,心绪早已飞到远方的可人儿身上,哪有心情搭理这个蛮不讲理的臭丫头? 俩人一骑沿江往西,一路伴随着怪怪的沉默。他其实大吃苦头,在飞奔的马上身体的接触不可避免,她却既因女儿家的清高,又恼他不说话,稍有触碰即用肘击开他。他虽有护身甲保护免受皮肉之苦,但滋味总不好受。 看看到了中午,俩人远远地瞧见大江之上,南北各一条连绵数里的黑色长龙蜿蜒西进,击柝之声,隐约不绝,不用猜,正是胶着接战的宋金两军! (妞妞牛牛校对整理) 第十六章忠诚 马上的二人俱精神一振,经过数天的辛苦曲折,总算追上了目标。 他看着烟波浩淼的长江水和两条巨龙似的宋金大军,心中泛起“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万千感叹,又复生出“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凌云壮志:老子穿越千年,来到这样一个英雄叠起的年代,怎的也要有一番作为…… 他绑在身后抓牢马鞍的双手忘情地松开,恍惚中一窈窕透香的身子贴上来,真有“江山如画,美人在抱”的完美意境,他陶醉地眯上双眼。 忽然一肘击在胸口,少女的清斥声响起:“小贼,离开些!” 他从雄心美梦中清醒,悻悻然地再抓紧马鞍稳定坐姿,一阵气馁:自己连一个小丫头都斗不过,还谈什么作为? 三相公兴奋地一抖缰绳,白马四蹄如飞,迅速奔向前方。 官道上出现了行进中的江湖义士,人数愈来愈多,不一会二人便融入了民间抗金的汹涌大潮中。 他看着前后左右手持兵器、满脸兴奋的群豪,足有千人之多,一个个呼吆催骑,斗志昂扬,虽不合行军兵法,但这般积极向上的场面乃他进入大宋控制区内首见。 他心头一热,这些以温良谦容着称的祖先们一旦从压迫中觉醒,其内蓄的爆发力足以抗衡一切,这也是大中华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五千年长青独秀的原因。 他俩共乘一骑的情景倒也少见,经过的人不免多看上一眼,三相公免不了瞪回去,她这般少女情态,落在那些老江湖的眼里,焉识不破她女扮男装的真面目,倒也不跟她计较。 忽听得前方远远传来一声悠长的吟啸:“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这一声浩气荡荡,将李太白诗韵之精髓发挥得淋漓尽致,身侧便响起一沙哑却雄厚的老声遥遥应道:“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这一声无限沧桑,令人感慨油生。他转头望去,乃是一匹老马上坐着的老头儿,握一根旱烟管,闲散地背着把破剑,目光却炯然有威,鞍后挂着一溜人头,其中有他熟悉的秃发垂环之形——女真人。 身后蓦地传来一声炸雷般的大吼:“君不见夸父逐日窥虞渊,跳踉北海超昆仑。” 两个俱骑黄马的黄脸大汉同时出现,与老头打声招呼,生得极像的俩大汉中的另一个哈哈一笑,发出刺耳的尖啸:“君不见山高海深人不测,古往今来转青碧。” 这两声豪气冲天,直吞山河。 “君不见少壮从军去,白首流离不得还。”紧接着,两匹火红骏马赶上,一个英俊的年青武士朗声清啸,偕一美貌的少妇跟三人会合,那少妇脆声唱和:“君不见相如绿绮琴,一抚一拍凤凰音。” 这两声先抑后扬,于悲欢离合中见两情相悦、儿女情长。 又一匹老马出现,马上坐着位满头白发、满脸皱纹的慈祥老太,手握一柄沾满血迹的长剑,以中气充沛的沙声道:“君不见少年头上如云发,少壮如云老如雪。” 这一声看破红尘,有如当头棒喝。 一骑电般地驰回,黑马上端坐一气宇轩昂的中年文士,冉冉一唱,听声音便是第一个起调之人:“君不见人生百年如流电,心中坎壈君不见——” 这一声却百结缠绕,恋恋人生,最后的“见”字拖得犹长,滔滔不绝地传来,声到人亦到。官道上群豪分出一条道来,让这七位击节呼应的奇人汇合。 他听到这八句道尽世间千情、人生百态的歌赋,一时竟有些痴了,呆呆地看着这意气风发的七人在群豪的簇拥下拍马向前,真乃大侠也。 两旁的义士纷纷抱拳敬礼,一面对着七人各自鞍后的人头指手画脚,显然在比较谁杀的金人多。 江湖经验一样浅薄的三相公迫不及待地向边上的人打听,几个义士七嘴八舌,坐在后面的他早已听得明白:这七人原来大大有名,乃是近年江南武林风头颇健的“君不见七侠”,那年轻的小两口是排行第六、第七的“君不见龙凤”,黄脸兄弟是排行第四、第五的“君不见伯仲”,老年夫妇是排行第二、第三的“君不见翁婆”,中年文士却是七侠之首“君不见君”,七侠专跟金人作对,事迹广为传诵。 对这里的战况他也了解到一些:金兀术军沿南岸分水陆两路西上,且战且走,伺机渡江;韩世忠军沿北岸以水师齐头并进,偏不让金人过江,倒便宜了缀着金军尾巴的群豪,一路跟来,杀了不少滞后的金兵。 三相公听得眉飞色舞,恨不得插翅飞上前去,也斩下几个金人的头颅挂在鞍后。 那“君不见七侠”俨然大伙儿的领袖,群豪皆以其马首是瞻,浩浩随行。 三相公亦紧紧跟着,不一会赶到了前列,便见官道远处尘土飞扬,旌旗飘飘,正是他熟悉的大金陆军,正以跟水军船队同样的速度前进。 沿途不时有疲力掉队的金军步兵,看到靠近的义军队伍,吓得鼠奔鸟窜,群豪分组出击,从丘岗上、河岸边追杀过去。 他看着这一幕情景:几曾不可一世的大金士兵,竟全无抵抗能力,像落入包围圈的猎物般被围住斩杀。他惊异地听到大多数跪地求饶的金兵嘴中吐出字正腔圆的汉语,竟是正宗的汉人,群豪却不饶,大骂“汉奸走狗”,便一一斩落其首。 他下意识地缩起了手,不让人看到绑绳,否则有人问将起来,臭丫头口无遮拦,仍说他是奸细,只怕也人头不保。 他震惊中夹带不解,怎么金兀术的部下尽是汉兵?他脱离的挞懒大营中可都是女真兵,汉兵极少。 他所不知的是,挞懒所部与金兀术所部虽同为大金南侵主力,但挞懒一向用兵谨慎,以“有谋而怯战”着称,其部队伤亡极小,所以女真人比例是大金各部中最高的;而金兀术骁勇善战,以“乏谋而粗勇”出名,自灭北宋起,兀术部便是金军的前锋,所遇皆为硬仗,兵员耗损极大,而女真族人毕竟有限,所以不得不大量补充他族士兵,像原来大辽境内的汉人,因被契丹族统治已久,对推翻大辽国的大金并不如中原以南的汉人那般有敌意,便成为金兀术部的最大兵源地。 他看着一个个血淋林的首级,大都睁着双眼,显然对死于同胞的手中难以瞑目,心中好生不忍,省思起自己的灵魂深处:生命是宝贵的,更是平等的,每个人都有生存的权利。自己忠诚于“不杀女真一人”的誓言,难道就可以杀汉人、其他族人吗?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中人,自古以来,一将功成万骨枯,如画的江山,竟是用可倾长江的鲜血画出来的。号称万物之灵的人,难道就无法改变这人类好战习性创造的非自然规律么?孙子说的好,用兵之法,全卒为上;百战百胜,非善之善也;善之善者,不战而屈人之兵。我难道不能以不战的信念在乱世中成就一番不杀的伟业…… 这一刻,他的思想发生了自己都意识不到的变化,跨入了他做梦都想不到的一种境界,他忽然一阵战栗,仿佛后世中的自己看到一些感人的事迹或场面时,所受到一瞬间的心灵涤荡而产生的自惭形秽的感悟。 倏的,他胸口的某一点跟全身乃至更广阔的大地产生了奇异的感应,他的灵知导过他胯下的白马,以马蹄为中心,在大地上水纹般地荡漾出去,一寸一寸地向外蔓延,扫过周围的每一个人、每一块土石,每一根小草…… 他“看”到了这片大地方圆数百米的一切,他难以置信,这种只在生死关头才会出现的感应怎会这时出现,而且感应的范围竟扩大了若干倍,莫不是自己的幻觉。他忽然“看”到了森冷的兵刃和浓浓的杀机,顿时吓了一跳,打个冷战,感应消失了。 他转头四望,周围奔流的江水、摇曳的芦苇、巍然的丘岗、安详的草木,毫无异状。 觉察到他的异样,三相公奇怪地侧脸睨来,他知道此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低声恳求:“小姐,好像有埋伏哩,可否先给小可松绑?” 三相公露出嘲讽的目光:“危言耸听,又耍什么花样?想逃,没门!” 她的话音刚落,便听到一声号角,冷不防扑蹋扑蹋几声闷响,前路的一大半人骑跌入官道上隐蔽的陷马坑,连七侠中也有数人坠进去。 便见左侧丘岗的葱密草木中,突然冒出许多金兵的头盔,飕飕声起,漫天落下箭雨,立时惨呼不绝,群豪中不少人已中箭落马。 不及勒停的白马小飞也踏上一个陷马坑,地面猛然塌下,好个小飞,一声嘶鸣,后蹄发力,前蹄高扬,硬生生直立起来,在半空中转个身,刚好落在大坑边。 三相公反应甚快,“苍啷”拔剑舞出一个箭花,格去射来的几支箭,脑海里闪过一个天大的疑问:“他怎知有埋伏的……” 却已不及细想,只见从正面的官道上冲来大队上下皆披重甲的金军骑兵,个个手持巨型标枪,几骑连成一排,狂扑而来,一半搠向落入陷马坑内的义士,一半横扫过来。 他大惊失色,这不是与达凯的圣骑队同样装备的骑兵么?大势去矣。 这些抗金义士虽然勇敢,其中不乏身怀绝技之人,但一方面心理准备不足,这几日杀金兵如杀鸡一般,乍中埋伏,遇上凶悍百倍的对手,已先自乱了阵脚;另一方面又吃了兵刃的亏,江湖人惯用的短兵器本适合单打独斗,在这长兵器为主和集团作战的两军阵前却发挥不了一成威力;再加上不识结阵抗敌之法,多以一己之力各自为战,任你有通天武功,也只是匹夫之勇,面对成百上千涌上的敌兵,惟有力竭战死一途了。 还好“君不见七侠”及时地组成剑阵,阻挡了一部分金兵,否则伤亡更重。 原来金军连日与韩军水战,损兵折将,吃了无数败仗,却过不了江去,早憋了一肚火儿。屋漏偏逢夜雨,又遭到从各地赶来的大宋民间武装不停骚扰,军心愈发动摇,终于忍不住,干脆出动最精锐的部队,设下埋伏,要将这股咬住不放的义军一举歼灭,既振作士气,又解除后患。 他随她打马后撤,却发现已被金军三面包围,除了跳江,别无他路了。 由于金军重甲骑兵不畏兵刃,虽两下混作一团,金军弓队也毫无顾忌地发箭不停,在这陆空的两面夹击之下,群豪伤亡惨重,眼看全军覆没,只是时间问题了。 身边的义士一丛丛地倒下,他缩在她的身后冷眼观察着,这身怀绝技的臭丫头到现在连金兵的一根寒毛都没碰到,跟她杀不杀生无关,在这枪林箭雨的沙场上,面对这时代最先进的装甲骑兵,武林人士那些轻身点穴的功夫已失去了用武之地,即使以英雄赵立之勇,若无强大的后援也无法突围而去。 他晓得自己若再不挺身而出,等到群豪被屠杀殆尽之后,就真要随着臭丫头葬身于此了。他忽然俯在她耳上,在嘈乱的战场声浪中大声叫道:“我有办法突围,放开我!” 三相公一楞,若不是有他刚才预知埋伏的奇异证明,她决计不会相信他的,她咬咬牙,宝剑向后一挥,他的双手立刻获得了自由。 动作灵活,他纵身跳下马拣起一杆长枪,再跳上马,已坐在了她的前面,不由分说命令道:“小姐,保护我身后和坐骑。” 这不三不四的书生一本正经起来,竟有一种大将的风度,在一片混乱中失去主见的三相公不由乖乖地听话,作了他的后盾。 他一举手中长枪,石破天惊地一声大喝,道出了破装甲骑兵的唯一方法:“各位兄弟,有暗器的,射马腿!” 尚余的半千豪杰见突然冒出个楞书生发号施令,虽是惊讶,但情急之中不及细想,已有人依言而行,便见金军重甲骑兵纷纷仆地,压力顿减。 其余人等如梦初醒,顿觉这射马腿乃是唯一求生之道,有暗器的个个掏出暗器打去,没暗器的则仗着轻身、地趟功夫腾挪滚翻靠前,虽无法伤敌,伤条马腿却是容易。战场形势迅速逆转,所向无敌的大金重甲骑兵第一次落于下风,大骇之下,纷纷撤退。 这时群豪的心理俱是此刻不突围,更待何时,已有大半掉头向后冲。 深谙金军用兵之道的他心知不妙,女真人来自白山黑水的围猎经验——在猎物返回的原路布下陷阱的做法经常用于战场之上,所以他们的身后极可能还有重兵埋伏。他在极短的时间内作出了判断,再一声大喝:“万不可后撤!想活命的随我来!” 他竟挥舞长枪,向溃兵的方向冲去,这一着大出群豪意外。三相公没想到他行出如此险着,想要阻止,奈何心有余而力不足,马首不在她的控制之下,而应付两侧与身后的攻击已够她忙乎的了。 虽然有他方才的正确指挥,但大半的义士还是犹豫了,前方就是金军的大部队,在任何人的眼里,这无异于以卵击石,却见君不见君一挥剑,直指前方:“跟上少侠!” 七侠的号召起了作用,紧随其后,剩下的约五、六百骑义士一起冲向前去。这一着同样大出金军意外,他们确实在义军的后路布下了重兵,这是对手败退的必经道路,却没想到对手竟能击溃无敌的重甲骑兵冲向前路。 看着前方毫无防备的金军被退下的溃兵和涌来的群豪冲个措手不及,乱作一团,他心中一喜,知道自己判断正确了。 他挥舞着手中枪迫开一个个挡道的金兵,尽量做到只伤不杀,背后的她可帮了大忙,解除了他后顾之忧。 听到身后传来不少金兵丧命于群豪手下的惨叫,他心惊肉跳,嘴唇发紫:女真人肯定有被杀的,虽不是直接死在自己手里,可一样违背了对心上人的誓言,完了,以后如何面对楚月……他浑然不觉自己已处在入魔的边缘。 但在那瞬间进入天人境界的所悟终阻止了他信念的崩溃:只要自己心存不杀之念,纵有误杀亦可赦谅,关键是本心不可动摇,若太过拘泥于表象,亦违了爱护楚月之初衷……他丝毫不知自己已逃过了心魔交战的一劫。 在设伏的战场上和前进的金军大部队中间出现了一段几里地的空白点,群豪从这窄窄的缝隙中越岗而过,宛若从老虎嘴里逃出生天。 逃出数十里,来到一座青山脚下,大伙儿方确信金军追不上了,停下喘息,早有人破口大骂鞑子阴险狡猾,又有人赞鞑子重甲骑兵的厉害,更有人不服:“任他厉害,还不是给咱打得落花流水么?” 此言一出,全场沉默,皆知这一趟生还,实属侥幸,若不是那书生射马腿的妙计和往前冲的勇气,只怕剩不了几个能站在这里说话,便有几人哭兄喊弟起来,参加了这一役的群豪死伤过半,谁不伤心。 肩上挂彩的君不见君偕一干豪杰下马过来,对白马上惊魂未定的他和她抱拳道:“多谢少侠活命之恩,请教两位大名,师尊何处?” 大伙儿皆想这两位少年英雄若不是名山大派子弟,就是世家将门之后,否则怎有这般见识与胆魄。 看到这些名震一方的江湖大豪对自己必恭必敬,三相公不禁受宠若惊,暗想自己可是沾了他的光了,而他的一番壮举自是洗清了奸细的嫌疑,前几日真误会了他哩……大战后疲软的身子紧挨着散发着男性汗息的他,她芳心怦跳。 他心道何必言谢,救人即救己,若非如此,不知自己是否会站出来。却抱拳还礼,免不了谦逊一番:“小可明日,无门无派,适才不过误打误撞而已,愧对各位大侠如此厚爱。至于这位兄台的名字,小可倒也想知道呢。” 群豪听得微微颔首,不挟恩图报,不锋芒毕露,孺子可教也,其隐藏出身大约来自师门的戒训,不少神秘门派都有这样的风习。而对他不认识共乘一骑、显然是女扮男装的同伴倒有些愕然,原以为他俩是一对情侣。 三相公见问到自己头上来,眼珠一转,吐出一句话来:“本公子大号楚月,人称三相公!” 他一口气噎在喉咙里,差点跌下马来,还以为自己的耳朵听错了,她怎么窃用了他心上人的名字,是故意戏弄他,她又怎会知道?难道是自己睡梦中吐露的?他仔细回忆起跟她相处的每一处细节,得出结论,自己绝无泄露的可能,唯一的解释就是,她确实也叫楚月,跟心上人重名,天底下竟有这等巧事! 他强忍住回头重新打量她的欲望,心想是真是假,以后就会知道。 经过了并肩作战的群豪,感情更进一步,不相识的就互通姓名,彼此称兄道弟起来,其中不乏大有来头之辈:有沿海地区的东海盟当家的、长江出海口的葫芦岛岛主、丐帮分舵正副舵主……总之,以往争地盘斗武力的各门各派,今天为了同一个目标抛弃前嫌,走到了一起。在外部的压力下,一个民族的忠诚空前地凝聚成城,这在和平年代是不可想象的,战争的积极一面凸显出来。 经过此役,他和她正式成为这个抗金团体的一员。江湖人讲的是有恩报恩,有仇报仇,更何况是国恨家仇夹在一起,当晚大伙儿便在一座荒庙里歃血为盟,誓杀金贼。盟誓时他好生为难,总不能自打嘴巴,自相矛盾,还好是大伙儿同声起誓,他便又做了一回南郭先生。 接受了血的教训,群豪小心多了,再接近金军时,分了探子、巡逻等职责,俨然一支小军队。 这时,却有好消息传来,原来走投无路的金军竟误入了建康府东北面的黄天荡,那黄天荡看似宽阔,却是一条死路,三面危壁悬岸,有进无出,宋军在荡口一封,水陆两面合围,将金军变成了瓮中之鳖。 他听到此消息,心知宋金长江大战进入了尾声,自己终究没看到梁红玉击鼓战兀术的经典场面。 大伙儿群情振奋,总算出了一口鸟气,一面派人联络韩军,一面准备水战器具,欲配合官兵进行最后的决战。这下轮到义军中的水上豪杰大显身手了,由于船大都已被金军或掠或毁,于是采木造船与打造水战兵器同时进行。 消息不断传来:陷入绝境的金军情急无奈,拼死突围,却尽被韩军击退,那金兀术又派人向韩将军哀告借路,却被骂回,只能龟缩于荡中,坐以待毙。 他则一天天掐着手指计算日子,最后的结果他早已知道,金军挖通老鹳河故道逃之夭夭。韩军的水寨就在数里外的江面上,他只须透点风声让韩军警觉,守住老鹳河,金兀术就真的插翅难逃了,但这个念头被他牢牢地压在心底。 这一夜,刨了一整日船板的他疲惫地躺在一条小河边,数着头上的星星,看着远处韩军的战船排成了一条长蛇阵,灯火通明,照漾江波,忽然对自己单纯的想法产生怀疑:你知道结果又怎样?你以为你真能改写历史吗?历史好比一个前进的车轮,你告诉它将会遇到一块大石,它就真能绕过那块大石么?再进一步说,你改写了历史,为什么要改写历史,为了那个大英雄,倘若金兀术死了,秦桧也死了,那大英雄还是大英雄吗?他额头冒出了冷汗,倘若自己真的实现原先想法,只怕岳飞也不成为岳飞了。他暗自庆幸,幸亏没有冲动而作出傻事,看来一切要从长计议,他原先设想的一切被全盘推翻。 “明日哥哥,君先生叫你议事。”依旧男装打扮的三相公出现在小河的另一边,经过了那一战之后,臭丫头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他由“小贼”升格为“哥哥”了。 他还不习惯她如此亲热的称呼,私下里仍对脸上所挨的巴掌耿耿于怀,这可是身为男人的大糗事;同时,他很警惕地与她保持一定距离,情场老兵的他焉看不出少女转变背后的含义,但他不能负了完颜楚月,“忠诚”这两个字时刻提醒着他。 “小月,我稍后便到。”他可不想用自己心上人的名字称她,便将她的名字略去一字,变成了小月,大伙儿倒也喊开了。 自加入这里之后,他便受到七侠的器重,每次重要会议都叫他参加,而预知结果的他却心不在焉,只提些无关痛痒的意见。人生如戏,提前知道结局的人确实失去了很多乐趣,因为人总是向往未知的未来,若未来不再未知,人生将多么枯燥。 算算过了二十多天,战船都造好了,韩军却毫无进攻的意图,显然是打算困死、饿死敌人,而荡内依旧有金军顽抗的消息,他很有些奇怪:怎么金兀术还没逃出去,难道历史记载有误? 群豪们皆忍不住了,经过一番商议,决定入荡大杀一通。当夜,大伙儿一个个磨刀弄箭,把饭吃饱,进棚睡觉,为即将到来的复仇之战养足精神。 第二日凌晨,天刚蒙蒙亮,丝丝凉风吹拂着草叶上的薄露和清澈的湖水,偶尔一两只小鸟儿在叫,空气中流动着河滨特有的泥土香。除了七、八十个不会水的旱鸭子,共有五百一十三人登上二十五条战船。在海边长大的他水性甚佳,作假不得,当然找不到当逃兵的理由。 “君不见七侠”跟他同在一船,还有那个令他头疼的三相公,他其实求之不得,跟高手们在一起活命的机会总要大些。 这新造的小型战船有个好听的名字,叫“一叶飘”,船头窄而尖,船舷低而平,船身十分坚实,篙特别长大,桨粗肥而短,行时八桨齐飞,真如飘浮水面的一片叶子。船上的义士皆背负长弓,腰插钢钻腰刀,那钢钻的用途是潜入水下凿穿敌船。 趁着淡淡的清雾,这二十五艘“一叶飘”撑开岸边,向前驶去,在水径纷杂的翠绿芦苇丛中左一转,右一转,穿行了足足大半个时辰,眼前视野豁然开阔,整个黄天荡湖面尽在眼前,正前方隐隐约约出现了一排排船的轮廓…… 第十七章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他一头栽入凉丝丝的湖水里,憋足一口气,拼命向下潜去。 从深绿的水底向上望去,阳光绚晃的水面上层,无数的四肢划动的人挤在一起,不时有线状的水柱掠过,随即便有血雾在人群中漾开,那是射入水里的羽箭;间或有拖着巨大水花的异物坠下,便有断裂的人体往下沉来。 他在水底灵活地避开那一具具下沉的或金兵或宋人的尸体,却不知该潜往何处。他看着这些瞪大眼珠的尸体如生地在自己周围浮动,背脊骨直冒凉气,他的眼珠也是一样瞪得老大,犹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战事一开始时是出奇的顺利,义军精水性者,齐齐下水,悄悄接近敌船,用钢钻将船底穿透,只这一下,便弄沉了金军外围小船七、八十艘,多为北人的落水金兵哭爹喊娘着,大半被溺死。 待其余的金军反应过来,分布成扇型的的“一叶飘”已驶到近前,摩拳擦掌的群豪齐声呐喊,跳上敌船掩杀过去。 “爷爷饶命!”清雾中,睡眼朦胧的金军还以为是韩军冲入荡来,皆吓得魂飞魄散,抱头鼠窜。群豪这一番杀得痛快,只杀得金兵人仰船翻,湖水染红,直到太阳出来了。 那时他和三相公正站“一叶飘”上为群豪呐喊助威,跟七侠一船的他俩没有硬性的作战任务,而他俩也没有请缨的意思,虽说两个各有苦衷,但一个是姑娘,一个是爷们,他缩在浴血奋战的大伙儿后面总有些心虚,好在已先找了借口,一上船就说自己肚子痛──大约是夜里受了凉。 阳光照耀在湖面上的那一刻,清雾散尽,他看着万道霞光的湖面上,宛若一座巨大水寨的金军船队忽然浮现出来,一眼看不到头。 而大伙儿本以为杀得大乱的金军不过是冰山一角,他看到了水寨像一条受了惊吓般的巨蛇蠕动起来,十数艘双桅大船乘着东南风以两头包抄之势直驶过来。 他正和三相公面面相觑时,蓦地,半空一阵似曾相识的啸音传来,船身一震,他便失去平衡,眼前一暗,再睁开眼已是身在水中,头虽在水面上,眼前却漆黑一片,他旋即明白过来,船翻了,自己被卡在了船壳下,赶快逃命要紧,他立刻深呼吸一口,潜了下去…… 他一口气再也憋不住,连吐了几个大水泡,直升上去,水面是那么的遥远,他几乎以为自己到不了那里。突然,耳边一阵嘈杂之声,他看到一浮一沉的碎木和人体,他回到了空气中,他贪婪地呼吸着,捞住一块船板,四处张望,寻找同伴。 他看到了他们,那些灵活的“一叶飘”现在却像一个旋涡边缘的树叶般在团团打转,周围不时溅起巨大的水花,有的正在下沉,有的已翻过来。 他看清了,那是从双桅大船上射出的石弹──金军的投石机在作怪,他所在的“一叶飘”原来是被这么击沉的。 坏了,形势不对,陷于绝地的金军并非想象般不堪一击,仍具有相当的实力,他们这数百人的攻击倒像是蚂蚁啃骨头。 “散水、散水……”他听到了同伴发出撤退的暗语,第一意识是寻找三相公,臭丫头的水性不知怎样?他遍寻不到她的踪迹,只看到群豪大部分都跳上了敌人的小船,欲夺船而逃。 他的注意力便转移过去,在敌我双方混杂在一起的情况下,双桅大船上的投石机毫不留情,连自己人也照打不误,凡有义军落脚的金军小船纷纷中弹。他第一次领略到这般冷酷的战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他倒吸了一口冷气,照这般打下去,大伙儿真要一个不剩了。冷不防被水呛了一大口,他一面咳嗽一面飞快地思索,若是由他指挥应采取何种对策?他看着敌人威力无比的双桅大船,顿然醒悟:夺取大船! 可惜一浪接一浪打过来,他根本无法张嘴,更不要说将这个想法传递出去。忽见七、八条人影从不同的小船上同时向最近的一条大船窜去,不消说,是同伴们,他心中一宽慰:原来不单自己一人有指挥头脑。 双桅大船上的金军显然发觉了义军的意图,一面转舵驶开,一面发箭阻击。他紧张地注视着同伴的身影,暗暗为他们祈祷。 但见这七、八人以相挨的小船为借力点,一跃便是五六丈,同时手上刀剑舞动,格开来箭,迅速地向大船接近。几个起落,已有一人到了大船下,乃是君不见君。 双桅大船的船身有三、四人高,却难不倒君不见君,只见他双脚在船帮上连番点动,竹蜻蜓般地升上去,眼看就要落在船舷上。不料,几个身着灿烂袍服的光头大汉出现在船边,站成一排,赤手空拳地合推一掌,竟生生地将君不见君逼离船舷,直坠下来。 远处水中的他想了起来,这不是女真萨满教众的打扮么。 眼看君不见君功亏一篑,忽有一个人影踏浪而来,双手在其脚下一托,君不见君得到新的借力点,再度升起,飞向船舷的上方。好个君不见君,凌空一个俯冲,那柄长剑平平划过,血花暴起,几个萨满教徒的光头刷地飞离身体,君不见君已稳稳地落在船舷之上。 这一幕看得他心头一上一下,总算松口气,再转向船下,却是一个长发飘飘的少女倩影,尤踏在水面上一起一浮,有如凌波仙子下凡来。世上真有“水上飘”的功夫?他定目望她的脚下,原来踩着一块木板,心中释然。但这功夫已足以惊世骇俗,她是谁?群豪中没见有这个人。 他忽觉脚下一紧,本能地张口欲呼,一大口水灌进来,已没顶下沉,他在水中一面挣扎一面看下去,却是一个半死不死的金兵牢牢地抱住自己的双脚。他知道溺水之人的心理,就是一根稻草也要拼命地抓住,何况两条大粗腿,他再无法泅水,眼看着清绿的水面离自己越来越远,他毫无思想准备地意识到了死亡的真正降临,绝望地伸出双手……《泰坦尼克号》男女主角冰海永别的一幕出现在眼前! 水不停地灌进喉咙,他已无法呼吸,肺里的空气慢慢地被抽尽,脑海中的一切念头正从身体里逐渐溜走,一切的人和事都跟他无关了,他竟感觉不到濒死的痛苦……眼前直冒金星,他眸孔放大,落在深不可测的湖水深处,时间终止了,没有什么过去、现在、未来,只剩下了永恒的混沌…… 忽然一个外在的力量扼住了他的喉咙,强大的力量使他张开了大嘴,随即一个柔软而温暖的唇堵上来,空气回到了他的肺中。他呆滞的眼神恢复了生气,然后感到身体在飞快地上升,巨大的水压下,被紧抱住的双脚一松,那金兵连同靴子一起脱离了他的身子。他一下子浮出水面,第一个念头出现──老子回来了! 神志尚未清醒的他模糊地看到一张天使般的面孔从自己嘴上移开,便被老鹰抓小鸡般地拎起来,飘向大船,长长的滴着晶莹水珠的青丝在他眼前飞舞,不是那凌波仙子是谁! 那艘双桅大船上的金军旗号已不见,在他沉入水中的当儿,义军已占领了它。 他湿漉漉地坐在船板上,吐着肚中的湖水,眼睛不离救命恩人的左右,便见凌波仙子转过头,掩饰不住的一脸关切:“明日哥哥,没事了。” 天,竟是他既不敢接近又不愿远离的三相公,看着她原形毕露的少女模样,虽知道男装下的她是个美人,但没想到美丽得如此让人心跳!他对她刻意树立的隔阂被这份美丽和恩情彻底摧毁了,自己为什么要逃避一个并不讨厌的女孩呢? 完了,自己又要陷入两个女孩的旋涡之中了──他在内心深处呻吟起来。在他不愿触及的初恋末期,在他和那个已被完颜楚月取代位置的女孩之间,确实发生了一个令他至今不安的插曲,或许,这个插曲才是导致他初恋结束的真正导火索。 清官难断家务事,其实,发生在男女之间的事,不要说旁人,有时就是当事人自己也不甚明了。一句“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绝无法涵盖自上天造人起就纠缠不清的痴男怨女们。 他是个把持不住的男人,其实天底下又有哪一个男人能真正把持得住,柳下惠是不存在的,除非是圣人或是傻子,再或是生理、心理上有毛病。 还好,自视甚高的他只经不起心仪异性的诱惑,而真正能让他心仪的异性又实在太少,因而,在特区的花花世界里,他留下了出污泥而不染的好名声。 所以,经过了后世那场长跪一夜的他由男孩蜕变成为男人之后,当他初恋女友的死党──那个长得像周慧敏的女孩插足他俩之间时,他轻易地就被俘虏了,直至发生了一切应该发生的事。 甚至不该发生的事也发生了,他和那个女孩在他家欢好之际,初恋女友不期而至,只在电影里才出现的一幕降临到他的身上,一阵手忙脚乱、等待猜疑、花言巧语……之后,他的表演才能充分发挥,好歹蒙混过关,太戏剧了!至今他仍佩服自己当时的完美表现。 接下来,他却陷入两个女孩的旋涡中疲于奔命,相同情节的电影中男主角游刃有余、左右逢源的齐人之福他没享受到一丁点儿,只有愧疚与困惑包围着他。唉,往事不堪回首…… 在君不见七侠的指挥下,尚余三百多人的群豪迅速分布到大船各处,试图驾船突围,但大伙儿随即发现这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金军的十几条大船将他们团团围住,有如铁桶一般。 每一个方向都有漫天的飞石和箭雨迎接,义军占领的这条大船很快千疮百孔,桅杆更被击断了一条,帆篷折落,航速骤然下降,赖以反击的投石机也耗尽石弹,箭矢所剩无几,只剩下挨打的份了。 眼看金军船队似箍桶一般慢慢地收缩队型,行将发动最后一击,大伙儿俱生出杀身成仁之念。 跟随七侠与三相公守护船舵的他也憋不出什么良策来,眼珠滴溜溜地转动,寻找船破后逃生的方向。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金军突然停止了攻击,群豪正疑惑之际,忽闻鼓角齐鸣,一艘大楼船径直驶过来。 遥遥地望见敌船上竖着的那面绣金大纛,应该是高级将领的坐船,他没来由地打个寒噤,竟有一种遇到生平前所未见之敌的感觉。 这种感觉,即使是他面对达凯、秦桧、挞懒以至赵立、大和尚、君不见七侠等大恶、大奸、大枭、大豪、大侠之人所受到的震撼也万万不及,金军中竟有如此绝顶人物,莫不是那个堪与大英雄匹敌的女真一代天骄? 楼船在前方十数丈外抛锚停下,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显然防备义军抢夺大船的故计重施。便见对方船头站定一人,却是宋人文士打扮,在几个持盾武士的护卫之下。 那文士伸出脖子,声嘶力竭地喊起来:“尔等听好,主公敬重英雄,只要降我大金,将以荣华富贵相待……” 群豪听得大怒,纷纷破口大骂汉奸贼子,奈何离得太远,不能对其奈何。 那文士兀自口水滔滔不绝,全是蛊惑劝降之辞。群豪中唰唰跃出两人,携一条短索冲至船头,将短索在船头的木桩上一绕,又返身回跑,被两人各持一头的短索越拉越长、越拉越细,竟似一根皮筋儿。 蓦地,两人箭一般同时弹射出去,却一个在上一个在下,呈斜角之势,这借助外力的一跃突破了人体的极限,堪堪腾至两船中间,去势已尽,眼看皆要落下水,下方之人将手上弹索一拉,上方之人便似链锤一般直冲过去,掠过剩下的距离,落在敌船之上,手掌一挥,将船头的几个武士俱击飞出去,同时一扯,另一人也跃上了船头。两人身形一错,挥索将吓得瑟瑟发抖、逃避不及的汉奸文士生生绞成两截。这一幕只发生在呼吸之间,群豪俱喝起彩来,叫起两人的名号──却是神索双鹰,真真名副其实。 却有另一声喝彩来自楼船的主舱:“好功夫,某家今日可开了眼!” 那一声喝彩破空传来,回荡在宽广的湖面上,悠悠远去。这厢的群豪俱听得心惊,此人是何方神圣?竟有如此深不可测的内力,便遥见一身穿红袍的魁梧金将从舱内步出,满船的金兵立刻行单膝下跪礼,一定是个大人物! 神索双鹰看着那金将一步一步地踏过来,整个大船仿佛都在抖动,来者不善!两人互使了个眼色,分头纵起,持索横扑金将而去。那员金将哈哈一笑,直迎上来,神索双鹰身形一错,弹索已绞上金将腰部。 群豪再起欢呼,期望方才的一幕重演。他却注意到君不见七侠和三相公的面色凝重,便知道不妙,忙又望过去:只见那金将蹲个马步,一声爆喝,那条缠在腰上的弹索便断成了数截,双臂更缠住断索的两头,闪电般一合,撒手不及的神索双鹰便似断线的风筝般撞在了一起,脑浆迸裂,尸身落于甲板上。 群豪的声音嘎然而止,而金兵俱举兵器欢呼,他听出是女真话的“杀”。 那金将缓缓走到船头,虽远远地看不清其面目,却可感受到他锐利的目光,一口流利的东北汉话传送过来:“尔等撼我大军,无异以卵击石,某家只问最后一句,降是不降?” 这金将铁枪般地立于对面,衣袂在湖风中猎猎飘扬,双手背在身后,隐隐一股君临天下之态,全无绝地之师的惶惶之色,虽是势不两立的鞑子,倒也是值得敬重的敌人。群豪收起轻鄙之心,君不见君走上船首,一抱拳,朗声答道:“要战便战,宁死不降。” 金将叫一声“好汉子”,再不说话,转身便走。 那一瞬间,他的脑海里转出诸般矛盾的念头,明白大伙儿唯一的生机只在眼前。他来不及思索,忽然冲上前与君不见君并肩而立,大喊了一声:“兀那金狗,只会以众欺寡,可敢与我单打独斗?” 他这一嗓子来得突兀,双方的人听得清清楚楚。这番话落在群豪耳中,个个以为自己听岔了,看过那员金将的出手,谁人自忖是其对手?连君不见君尚且敬服,这愣书生竟指名叫阵,简直不知天高地厚了。 在古代沙场上,这种一对一的挑战司空见惯,可大多在陆上,水上却不知如何对决,除非一方犯险登上对方战船。 他的由口也说得牵强,虽然整体力量的对比是一众一寡,但对方一个照面间毙杀神索双鹰的手段已展示了其个人实力,那金将大可不必理会他的挑衅,麾师围歼得了。然熟悉女真人个性的他断定对方必会应战,果然那金将定住身子猛回头,诧异地望过来。 他赶紧火上添油:“金狗,有种载老子过去,让尔等见识老子杀狗的本领。” 对面的金军俱鼓噪起来,显是为他的自不量力所激怒。那金将一举手,身后安静下来,并没有想象中的强烈反应,更没有被激出什么“若战胜某家,放尔等一条生路”之类的话,只有一个毫无情绪波动的声音传过来:“放船,请这位好汉过来。” 在他近乎辱骂的叫阵下,对方犹冷静地以礼相待,这第一场的心理战,他已输了。心知即将面临的险途,若有一步走错,便是有去无回,忙飞快地调整状态,为自己拾回信心。对面已放下一条小船,几个金兵划过来。 君不见君如何忍心让这个自己十分赏识的小子前去送死,转头便欲阻止,却看到了他眼中并无少年的盲目冲动,而是充满了成熟的理智,更有一些异样的波光纠缠在一起。 感受到他瞬间的思想游移,君不见君竟跟这小子产生了短暂而莫名的心意相通,态度陡变,原本拦阻的大手落在了他的肩上,在他摇摆不停的心理天平上加上一个决定性的砝码,朗声唱道:“君不见胸中日月两相连,本照君心不照天。” “胸中日月两相连,本照我心不照天。”他若有所思地喃喃自语,君不见君的这句话直入心扉,有如菩萨点化,击碎了他最后的犹豫,随即放声大笑,纵身跃入迎接的金军小船,抛下一句:“多谢前辈指点,晚辈记住了!” 听到两人这番奇怪的对答,群豪个个如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转念一想,反正突不破鞑子的包围圈,左右是死,这愣书生大约想死得轰轰烈烈吧,看着昂然站在小船上破浪前进的他,已有人喝彩起来,却不免透着“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 忽听一声脆喝:“明日哥哥,等等我。” 三相公也落到了小船上,他可不想她跟来:首先,那是个危险之地,其次,她说不定会坏了自己大计。但事以至此,只好当带个保镖了,他看着她紧张的俏脸,咧了一下嘴,故作轻松的心情:“哈,怕我送命么,还是怕我投降?” 这个玩笑可一点也不好笑,她的美目瞪过来。他忙闭嘴,其实他的心里也是忐忑不安,对能否实现自己的计划毫无把握──他可以完成这个看起来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吗? 上得甲板,立于两旁的大金武士刀枪雪亮,威风凛凛,凶狠地盯着他俩。船头上眺望远方的金将转过身,炯炯逼人的目光注视过来,顿时一股杀气汹涌袭至,好犀利! 这股强烈的杀气却引发出他俩截然不同的变化,落在他的身上有如泥牛入海,落在她的身上立刻有了反应,三相公出于武人的本能就欲拔剑。 他一把按住三相公的小手,一面暗示她不要轻举妄动,一面毫无惧色地对视过去。但见这金将虎目鹰鼻,大脸寸胡,正值壮年,大块头,足有一米八以上,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令人不敢仰视的王者之威!他的心脏突跳几下:那个生平前所未见之敌难道就是此人? 对面的金将暗暗称奇,从两人的身形步伐上看,那少女显然身怀绝技,而那少年就看不出有何过人之处,却不知吃了什么熊心豹子胆向自己挑战,但他竟对自己的杀气无动于衷。这种反应只在两种情况下出现:一是对手完全不会武功,一是对手达到了返朴归真的境界。而那少年显然两种情况都不是,第一次碰到了第三种情况,金将不由分外小心。 其实,这一点任谁也想不明白的,包括当事人自己:身怀不杀之心的他无意中窥破了武学的无上玄关──千百年来的武人从未离开过一个“杀”字,却不知“不杀”才是武人的终极境界,正是无杀胜有杀,他怎会惧那杀气?现在的他如同一块浑金璞玉,总有一天会光芒万丈。 金将一击掌,打了一个哈哈:“两个娃儿孤身犯险,好胆量,某家佩服、佩服。” 他双手抱拳,针锋相对:“将军身处死地而谈笑风生,在下也佩服、佩服。” 金将脸色一变,显是被触着了痛处,眼中射出一道寒光:“好个利嘴娃儿,不知手上功夫是否也这般厉害。讲,咱俩如何打法?” 闻得对方邀战,三相公便要往边上掠阵,只待她的明日哥哥一露败相,便上前搭救,她委实对他不抱任何的期望。他却拉住她的手不放,她还以为他心生怯意,便传音过去说自己会在一旁保护,一颗芳心不免对他虎头蛇尾的表现大打折扣,敢说不敢为,有失好汉行经。 其实他压根儿就没想动手,更不想学后世的武打小说那样跟对方“文斗”来“武斗”去,先挨三掌再还三掌,不死也要去半条命。虽说他穿着宝贝护身甲,但大和尚的那一掌已击去了他对它大半的信心。 他忽然单手背在身后,气定神闲道:“尔等数万大军性命,老子一句话可活,一句话可死,叫金兀术出来见我!” 此言一出,当真石破天惊,满船的金兵尽眉目耸动、队形骚乱,将看场好戏的心情抛到九霄云外,都竖起耳朵等待他的那句话,由此可见虎狼之师也挂不住被围绝地之苦。 三相公的一颗心悬到了嗓子眼,暗暗叫苦:“明日哥哥,你的牛皮未免吹得太大,且不说咱们自身难保,你竟说出掌握这鞑子全军生死之话来,岂不可笑。” 金将亦被此话震住,也不计较他的避实就虚、真假莫辨,仰天长笑:“娃儿,某家行不改姓、坐不更名,便是你们南人嘴里的金兀术是也!决定我大军生死的一句话你可以说了。” 这边的两人一听,俱浑身一震,他虽然已有心理准备,但乍闻这扬威后世的大宋头号灾星──女真第一勇将金兀术就立于自己面前,还是倒吸了一口凉气,如在梦中! “原来您就是兀术将军,真是久仰大名、如雷贯耳,失敬、失敬!”他这番话确实发自肺腑,为自己可以跟这时代的最强者对话而沾沾自喜,边上的三相公却听得很不舒服,狠狠捏了一下他的手。 “哎哟!”疼痛令他走出历史与现实的错幻,省起自己的任务,“不过,在下尚有一个条件──” 金兀术冷哼一声:“请讲!” 他平抚着自己起伏的心潮,不紧不慢地开出了筹码:“第一个条件,先放过我们的人。” 三相公心想:“你当鞑子是傻子么?一句大话就可以救了大家?” 金兀术眼眸收缩,一拍双手:“来人,拿住这两个信口雌黄的娃儿。” 第十八章夺宝奇兵 三相公“苍啷”拔出宝剑,掩在他的身前,并步直立,右手握剑,左手成掌,双臂撑圆,剑尖垂直向下,行了一个垂剑礼,瞪目对面:“金兀术,真要以众欺寡么,让俺跟你单打独斗!” 她这是要越俎代庖,替他出战了。金兀术皱起眉头,不想授人话柄,挥手制止上前的部下:“女娃儿,你不是某家对手……也罢,你们一齐上,若胜了某家一招半式,就放过你两个。” 如此情形下,金兀术说出这句话,真是额外施恩了,偏偏三相公毫不买帐,语气中透着少女的嗔忿:“俺不要跟他一起,你打是不打?” 他没想到自己从主角沦为了配角,就去按她的手中剑:“小月,我自有主张,你别瞎掺和。” 三相公扭头瞪了他一眼,毫不掩饰对他的失望,一言不答地催生暗劲,一股反弹力震开他的手,他“咿呀”打个趔趄,光脚丫子在甲板上蹬蹬退了几步,一屁股坐在甲板上。 这对少年男女在两军阵前儿戏般的表演令一个个金兵看得大眼瞪小眼,金兀术也大感头痛地站在原地,真是请神容易送神难,打也不是,不打也不是,以他的盖世之威竟拿两个少年人没有办法,终于不耐烦了:“来人,送两位回去。” 他心道这丫头真是自己的前世冤家,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眼看就要功亏一篑,他一下站起来,掷下腰间的腰刀,张口冒出一句怪话来。金兀术一愣,不由以同样的怪话答了一句。 三相公又回到了配角的位置,绝没想到她的明日哥哥竟识得女真话,而且说得如此利落。她傻傻地听着这理应对立的两人叽里呱啦地对话,似乎越谈越投机,这一阵分明打不起来了。 冰雪聪明的她虽然江湖经验欠缺,却也看出眼前的局面似乎是她的明日哥哥一步步设计出来的,他好像压根就没想跟金兀术对决,发出的挑衅只为登上敌船。而且,他前脚还以肚痛为由避战,后脚就向鞑子挑战,表现前后矛盾,更令人起疑的是,他怎会如此精通鞑子话,讲的又是什么内容,金兀术听得那么认真,态度大为转变?除非……除非他真是一个深不可测的大奸细,讲的真是令鞑子逃生的重要军事情报,难道自己前番的判断是对的? 先前压下的疑问一个接一个地翻上三相公的心头,她的身子在颤抖、宝剑也在颤抖,作出了一个她绝不愿接受的最坏结论:若真是如此的话,自己纵然未杀过人,也要为国锄奸,杀了这个可恨的大骗子……然而想是这么想,但是否真能下得了手,她也委实毫无把握,惟有咬咬银牙:杀了他之后,反正自己也不想活了。 便见金兀术的脸色渐渐凝重,忽然一挥手,改用汉语:“传令下去,放那条大船走。” 这最后一句话像是故意让三相公听懂,却是他为了防止这丫头又做出傻事而要求的,先稳住她的情绪再说。 旗牌官手持一面令旗,走上船头摇晃起来,便听见四周响起了呼应的号角和起锚扬帆的声音。 没抱一丝希望的群豪突然看到金军的大船往两边撤去,来不及细想,扯帆转向,突围而去。 午后的骄阳照得湖面金光耀眼,他在几十名铁甲武士的精心“呵护”下立于船头,目送着义军大船的离去,心想自己终于完成了这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群豪遥视着敌船上被大金士兵层层重围的他,他们看不清这一切发生的细节,虽不明白他和金兀术的对决为什么没有进行,更不明白他使了什么法儿救了大伙儿,或许他第一次的挺身而出只是机缘巧合,但这一次他置自己的安危不顾而深入敌穴,就真正证明了他是一条值得尊敬的好汉子。 当义军大船驶过与金兀术大船最近的那个直角点时,忽然满船响起了兵器互击声,那各种不同的兵器发出铿锵激昂的金属节奏,伴随着群豪粗犷的“呼——哈”声,合成一首荡气回肠的英雄曲。 他热血上头,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会享受到当时武林道上的最高敬礼——金戈铁马。他更想不到的是,他的名声将随着这一船离去的豪杰而远播四方,明日的名字第一次出现在英雄迭起的江湖大潮中。 他的目光扫过孤单单俏立于船舷、一脸狐疑的三相公,嘴角随即掠过一丝苦笑:若群豪知道自己用了什么法子救了他们,还会如此对待他吗? 三相公一把将他推倒在舱内的一张椅子上,一剑架住他的脖子,一连串的疑问脱口而出:“你到底是什么身份,跟金兀术讲了什么,他为什么放了大伙……若不讲个明白,俺决不饶你!” 他舒服地躺在椅子上,心中笃定这个已对自己动了情思的少女不会伤他一根寒毛,刚才与金兀术的一番口舌可不亚于一场真刀真枪的对决,他心神俱疲,只想好好休息一下,可是先要过了这丫头一关。 他眼珠滴溜溜转动打量着四周,这是一间裱潢华丽的小舱,两洞气窗下,只有一床、一桌、一椅和茶具点心,角落还有一个红漆马桶,看样子是个高级单人牢房,当时先升起了一个旖念:莫不是两人要睡同一张床? “呸,剑在脖子上还想着好事!”他自骂了一句,忙收敛思路,盘算着怎么跟三相公解释。是呀,任谁也会起疑,他凭什么可以说服一个从未谋面的外族大将? 凭什么?他心里嘀咕:老子凭的是手里握着的一张王牌——金军逃生的秘密。既然历史记载兵困黄天荡的金军如此突围,那么金兀术早晚会知道这个秘密,也就是说,即使他不说出来也会有别人说出来,既然如此,何不由他说出来,而他这样做的最大好处是可以救一船义军的性命,利己不损人的事,何乐而不为呢。 饶是如此,他还是没有说出这个天大的秘密来,一方面,这干系着义军脱身后他与三相公的性命,万一金兀术过河拆桥怎办?另一方面,他真不想背那黑锅,将那献计的汉奸换成自己,想当年他看到小说中的这一节时曾对那个汉奸切齿痛骂不已。 君不见君的那句话总算稍稍宽解了这个心结:“胸中日月两相连,本照我心不照天。”没错,人生岂能尽如人意,行事但求无愧我心,就算最终天底下的人乃至后世的史书都把这笔帐算在了自己头上,只要自己问心无愧就行了。 这是他唯一的选择,也是一场豪赌,虽然开始时因金兀术不相信他的底牌差点将他飞出局,好在,他及时地用女真话已显示他的博识,更故弄玄虚地说时辰未到,所以天机不可泄露,令金兀术在半信半疑中,终于接受他的条件——他与三相公留下来作为人质,直到说出那个秘密。 其实,这也是陷于绝地的金兀术的唯一选择,毕竟,四处打探的结果都是令人失望的,只有这个小子的话带来了一线希望,事已至此,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了。作为大金最杰出的军事领袖之一,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用几百个义军的性命换取数万金军的性命,这个赌都是值得的。 “小月,你听我说——在海州失陷后小生曾被鞑子充作文书,所以识得一些女真话。”他看看窗口上晃动的金兵身影,故作神秘地压低声音:“小心有人窃听,你哥哥我对金兀术讲的都是大话,哪有这么大的神通,一句话就可以活数万金军,不过利用他急于突围的心理赌了一把,你看,这不先救了大伙吗,接下来,我俩就想办法脱身吧。” 其实这才是大话,即便以三相公的身手,在这四面是水的环境中逃脱都成问题,更不要说再带上他这个累赘了。而且,在万分绝望中得此一线生机的金军,对他俩的看守自是不会有一丝疏忽,外面的看守足有一支百人队呢。还好,他的这一番半真半假的话哄过了三相公,脖子上的剑一移开,他便一头扑在床上睡觉了,他可不想再被三相公的问题缠住,言多必失,而且,他也确实要养精蓄锐,随时应变。 再一次跟他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三相公看着他趴在床上的背影,心潮起伏不定,又信了他一回。 “咚咚”有人敲门,一位武士恭敬相请:“大将军请二位共进晚膳。” 他却之不恭,携着重束发扮回公子的三相公大摇大摆出了门,原来天色已晚,湖面上灯光点点,夜风吹在脸上十分爽利,他面上与三相公指点说笑,心中却忐忑不安,应该什么时候亮出底牌呢? 进得宽敞的主舱,灯火通明,照着两边一排台几,已有人在座,正中一张大案,金兀术端坐那儿,巍自不动,只说了一句“给二位少侠看座”,早有伺女引他俩左边行去。 在座的人数不多,只四、五位武将和两、三位文官,俱是一人一几。他留意到,右首的那些武将皆身着猛安、万人长的服装,虎视眈眈地看过来,不免心惊,这晚膳的级别可不低,别是个鸿门宴哩。再看那左首首座的文官是执事打扮,年纪跟他相若,手持羽扇,面容清瘦白皙,甚是英俊,那执事见他过来,微笑起身相迎,并无对面武将脸上的敌意。 他与三相公紧挨着那执事坐下,却见对面首座的椅子空着,不知是为何人所留。那执事放下羽扇,欠身与他见礼,竟操一口标准的开封府官话:“两位少侠,大金四太子麾下哈迷蚩有礼。” 他又一次受到心理反差的冲击,小说中那个被割成一个瘢鼻子的的丑军师竟是如此一个翩翩佳公子,唉,所谓的历史,大概都是一家之言吧,对正统的反面无一例外地进行丑化。不过这家伙可是金兀术手下的头号谋士呢,自己要小心应付,他忙拉三相公还礼。 地位显然不低的哈迷蚩以金兀术代言人的身份一个个介绍过去,名叫大挞不野、阿厘、蒲卢浑等的武将文官一一同他俩见礼,真真是上宾待遇,对方可谓用心良苦,毕竟数万大军的性命系于他一身。 便有一溜女真姑娘进来奉茶,在后世只爱饮可乐的他在挞懒大营里学会了饮茶,对于一个以肉食为主的马上民族,具有“攻肉食之膻腻,涤通宵之昏寐”的茶,是一日不可缺少的。 端起面前的青瓷小杯,茶色淡黄,他抿了一口,甘甜清香,较之挞懒大营里的那些粗茶,这茶就精致多了,想来是这次南下的掠夺之物。 寒暄不几句,身着民族服装的女真姑娘穿丛蝴蝶般地开始上菜,热气腾腾的菜肴分装在一只只白瓷小盘儿,雅称“盏”,每个台几放上一盏,较之挞懒大营中数人同吃一大盆菜文雅多了,那哈迷蚩俨然是个宴官儿,上一道菜就介绍一道。 依次上来的菜名是:肉咸豉、爆肉双下饺子、莲花肉油骨、白肉胡饼、烤太平乳猪、圆鱼、蟹粉炒花儿、沙鱼、水饭咸鱼瓜,共计九道菜。 很快,各台几上九只小盏放好,并一壶一杯酒,哈迷蚩兀自滔滔不绝地讲解菜式:“……这莲花肉油骨,用的是清晨沾露的荷叶包上精肉、小排配蒜蓉、胡粉蒸制,一口下去,油而不腻,余香不绝……” 这厮口才极好,结合现成的菜肴解说,端的是色、香、味俱全,一天尚未进餐的他,早已食指大动、口水直流,但主人还没有动箸的意思,他这个客人怎好造次,惟有在肚中大骂哈迷蚩罗唣;又注意到对面空着的首座亦摆好酒菜,大约是在等这个人入席,他怎么想也想不出金营中还有一个连金兀术都要等待的大人物,便连带一起骂了:什么玩意,不就吃个饭呗,要来快来,摆什么臭架子? 这当儿,便听舱口传来一阵金玉碰撞的轻音妙响,满座的目光顿时投过去,他也不例外,眼睛不由一亮:一位粉琢玉砌的小使女引一位宫装丽人仪态万千地入得舱来,那宫装丽人着一水儿白色的短襦长裙,外罩一件鹅黄披帛,腰间的绅带上几个玉石挂件随她款款而来的婀娜身形发出悦耳的声音,有如一副似梦似幻的仕女图儿,可惜她头上却戴一顶白纱帷帽,罩至颈下,看不清真实面目。原来等的是这么一位可人儿,他不禁为自己刚才的谩骂在心中致歉。 自他进舱后一直未动身子的金兀术竟起身相迎,在座的文武官员亦紧随其后,金兀术以极其尊敬地口吻称呼:“公主,请上座。” 敢情,人家才是真正的上宾,和三相公皆坐着没动的他诧异地直眨眼睛,这宫装丽人是何许人也,连金兀术都要敬她三分,公主——这可是对汉人皇室的称呼,难道金军掳了位大宋公主? 香风袭来,直觉地认为这公主是个美女,一向对美女感兴趣的他顾不得三相公的白眼,使劲地看过去,试图看透那层白纱,可惜徒劳无功,小使女已扶着那公主坐下。 总算可以开吃了,因为看不到“秀色”,他“可餐”的目标当然要务实了,顾不得斯文,第一个夹菜进口,好香!莲花肉油骨的油水顺着他的嘴角流下来,他顾不得擦拭,又连吞进两个爆猪腿肉馅的饺子。 直到三相公踢了他一脚,他才省过来哈迷蚩正跟他敬酒。有所恃的他也不怕慢待对方,举杯意思一下,又投入到美食当中,真是到这时代后吃的最满意一餐,他一面吃一面寻思:做人要“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对方既然用这么好吃的东西招待自己,若自己将来有一天在大宋当权,一定用同样的美食回报大金使者。 自那公主坐下后,一直未开口过,筷子也没动过一下,而金人似乎习以为常,并不去叨扰。然而,这些一贯胃口甚好的女真人看起来也毫无食欲,也难怪,绳子都套在脖子上了,哪有心情吃喝。还好,有个能说会道的哈迷蚩在这里,从南谈到北,从天讲到地,够见识博广,使晚宴不至于冷场。 这哈迷蚩也真沉得住气,压根不提金军现下最关心的那件事,而对面的武将显然已不耐烦了,一个个急得吹胡子瞪眼,恨不能拿把刀子架在他脖子上,逼他讲出来。 由狼吞转为细品的他一面应付着哈迷蚩看似寻常、其实暗藏机锋的话语,一双眼睛却不住瞟向对面的公主。不知怎的,这正襟危坐的遮面公主他越看越顺眼、越看越亲切,这感觉来得一点也不突兀,仿佛乍见到一个失散了多年的青梅竹马的小恋人,从她那长大后的轮廓慢慢追寻儿时的记忆,那沉淀在心底的情馨一点点散发出来,越来越浓郁,这种心情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妙不可言! 他想撩开那层面纱的欲望越来越强烈,忽然克制不住地站起来,所有人的目光刷地聚在了他身上,除了那公主,她的面纱纹丝未动,倒是她身边的小使女一双大眼睛对他眨巴着,显是对金军中突然冒出的这两个大宋少年甚感好奇。 他这才明白自己不知要说什么,只好掩饰地端起酒杯:“在下敬各位还有……公主一杯。” 那“公主”二字他说得甚是犹疑,不晓得她给不给自己面子,一不留神将酒洒了一半,公主身边的小使女已忍不住笑将起来。 寡言少语的金兀术此刻方为他们介绍:“襄晋公主,这二位可是你大宋的少年英雄——明日、小月,他俩今日孤胆救群雄,某家也十分佩服,来,大家饮杯!” 这位号“襄晋”的大宋公主不知是给他还是给金兀术面子,总之抬起一只嫩葱根似的纤纤玉手挽个兰花指,略掀面纱,露出一个线条完美的雪白下巴和动人心魂的樱桃小口,另一手举杯抿了一口便放下。 他的心脏空前剧烈地狂跳起来,这绝非简单的惊艳,而是那似曾相识的轮廓带来的震撼,那是怎样的一种震撼啊,是在另一个时空里见到了同时空人的震撼,原已淡漠的二十一世纪记忆一下子被钩出了水面,他的脑海里一片空白:她是谁,怎么自己好像在后世见过她,天,这不可能,老子一定是疯了! 他忘形地一口干掉杯中酒,竟忘了坐下,直到那小使女又一声轻笑才惊醒了他,他满脸发烧地落座,自然免不了三相公台几下的一顿“无影脚”,他努力平复自己的心情,不停地告诫自己:这是你的想象,是想象! 却见那个叫蒲卢浑的金将忽地站了起来,用生硬的汉话请示:“四殿下,末将想邀明日下场比武,为大家助兴!” 到底是心直口快的女真人,这么干脆地直奔主题。自己要有苦头吃了,有些发毛地看着这个巨灵神般的大块头,他正想着应付之策,金兀术却脸一沉,喝斥道:“坐下,你要让天下人耻笑某家摆鸿门宴么?某家治军不严,让明日少侠见笑了,该罚一樽酒。” 看着蒲卢浑像个犯错的孩童般乖乖落座,看着金兀术豪爽地一饮而尽,他有些明白了对方能够跟心目中的大英雄在这时代并驾齐驱的原因:因为他也是一个真正的大英雄——女真人的大英雄! 老子也要做一个言而有信的大英雄!他差点就要脱口道出那天大的秘密,便听得金兀术一拍掌道:“熄灯,某家要请公主和二位少侠看一件千古异宝。” 他擦着额头的冷汗,暗暗庆幸自己没做出傻事来,现在绝非吐露秘密的合适时机,否则三相公第一个饶不了他,还有在襄晋公主前的形象也毁了。 四周的油灯一盏盏地灭了,舱内渐渐一片漆黑,他屏住呼吸,瞪大了双眼,到底是什么宝贝,要在黑暗中观赏,莫不是夜明珠?自己倒要开开眼界,不过,区区夜明珠也算不上什么千古异宝呀,到底是什么劳什子? 不一会,一点蓝光在黑暗的中央位置泛起,晶莹眩目,那点蓝光渐渐膨胀,形成一簇跳动的蓝色火焰,充满了神秘色彩,这般奇异的情景当真是他生平仅见,相信周围人等除了金兀术外皆是如此,因为他听到了惊叹的急息声此起彼伏。 火焰渐渐收缩成拳头大小,然后变幻成一团淡淡的白光,那祥和的白光仿佛照在每个人的心灵里,他听到了周围原本一片急促的呼吸声立刻平缓了。仿佛水落石出般的,光晕中露出一个宝塔状正方形的玉石来,上面伏着一个流光溢彩的灵兽雕像,蓦地一声黄莺般清脆的娇呼响起:“和氏璧?!” 被这如雷贯耳的三个字震得浑身一抖的他听得真切,这一声来自对面,他应声望去,更大的震惊又袭上来,借着那劳什子的微光,他分明看见了襄晋公主掀开了面纱,露出整个面孔,那讶然的绝色面孔是如此的熟悉,后世的记忆汹涌而至,他创造的那句名言回荡在耳畔:“你相信轮回吗?我信,想想看,在人类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在某一个年代,一定可以找到一个在品貌性情各方面都跟我酷似的男孩,也一定可以找到一个各方面都跟你酷似的女孩,那便是我俩的前世了,经过了多少度的轮回,今生我俩终于碰在了一起,这可是几千年的缘份……”娘啊,这襄晋公主竟跟他后世暗恋的名模小瑶生得一模一样!他本能地手捂胸口,生怕自己的心脏承受不住如此巨大的跳动而迸出来。 黑暗中响起金兀术傲然的声音:“还是公主有见地,不错,这便是'完璧归赵'后落入秦始皇手中、成为各朝传国玉玺的和氏璧,流传了千年、自石敬瑭勾结契丹人灭后唐便下落不明的千古异宝,没想到于某家手中重见天日,这不是天意我大金将一统天下么!” 在场的人无不心摇神驰地膜视着这块只要是生在这片土地上就会听闻过的中国最神圣、最神奇、最神秘的千古名玺,关于它的种种传说一一涌上来,各人的心里俱转出一个念头:“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得了它便得了天下么? 只有一个人除外,来自非皇权时代的他对这块千年古玺并无特别的崇拜,他的双眼眨也不眨落在了另一处——大宋襄晋公主天人般的面孔上,仿佛见到了一个久违的亲人,那一刹间他几乎以为自己回到了后世,眼前的一切不过是后世电影棚中的一场戏,他的眼圈湿润了,心中只一个念头:小瑶,这是你的前世吗?老天——我真的相信世上有您老人家了,你将小瑶送到坠入另一个时代的我的面前,莫不是可怜我在后世的一片痴情?抑或是可怜我独在“异乡”为异客的孤独? 包围着和氏璧的那团白光倏地消失,黑暗中忽然响起了一个陌生的声音:“一统天下?金狗做梦!” “呼呼”的几个甲衣声扑向白光消失的地方,同时喀嚓一声震响,传来连声女真话的吆喝:“有贼,来人,点灯!” 第十九章月光宝盒 灯火以意想不到的速度重放光明,他的目光落向震响处,一张大网正罩在案几间的舱中空处,那网银光闪闪,迥异普通的渔网,几个武士各持网的一角,一位身着黑色水靠、紧裹头罩、仅露出双目的夺宝者被网在里面,左手抱着个古旧铜盒,那和氏璧应在其中,一只匕首反握在其右手中。 “吓,不出本军师所料,我说这几日船上有异动,一定有贼窥伺,今日果然引蛇出洞也!侍卫们,拿下!”舱内回荡起哈迷蚩的得意笑声,他听得明白,原来展示玉玺竟是个圈套,可是杀鸡儆猴给自己看的? 不知何故,灯光亮后,金兀术便不知去向,哈迷蚩一下变成了主事人,对面的几员武将倒信服地坐视他发号施令。 那几个显然早已埋伏好的武士配合熟练地开始收网,网中的夺宝者双目精光闪闪,眼看那网收到他的脚下,夺宝者忽然匕首一翻,身子陀螺般地旋转起来,那即将捆住夺宝者的金属网竟被划开一个大洞,几个武士见事起紧急,舍网赤手空拳扑上去,几员武将唰地俱站起来,准备加入战团。 好个夺宝者,双脚齐飞,一脚踢翻身前的一个武士,另一脚踹在身后武士的胸口,借力一个鹞子翻身,掠过其余武士的头顶,刚好落在襄晋公主的边上。 那小使女先叫将起来,襄晋公主却兀自不动,隔座一脸战痕的大挞不野大吼一声扑过来,却已迟了。那夺宝者匕首一横,齐唰唰划破襄晋公主面纱的下摆,抵在了她宛若冰雕似的玉颈上。 舱内立刻安静下来,所有人都变作了木像,面面相觑,武士们不知所措的目光落在夺宝者和襄晋公主的身上,对这种突然出现的情况不知如何应付。 本来纯是个旁观者的他一下子因襄晋公主的被挟持而陷入了局中,他开始时甚至想如何助夺宝者一臂之力呢,毕竟他也不甘心这凝结了深厚汉文化底蕴的千古异宝落在文明程度远不如宋的金国手中。这夺宝者一定也是个大宋义士,为了保护国宝跟踪至此,能在四面环水、戒备森严的金军水寨中如此进出自如,又是一个异人也。 不过现在要紧的是襄晋公主的性命了,在他的心目中可比那玉玺重要,但不知金人是否也这般想的,千万不要硬来啊。 他暗自祈祷公主也会武功,甚至是个跟三相公一样的高手,但很快知道自己是妄想,因为他看到了她裙下的三寸金莲,也是,以玩词弄画出名的大宋皇室怎会出个武林高手。 他暗自苦笑,又焦急万分,求助地看向哈迷蚩,毕竟这是人家的地盘。这家伙也在沉吟,显然为这意料之外的情况大感头痛,大约在盘算着公主与玉玺孰重孰轻。 “休伤了公主!”那小使女忽然尖叫着推那夺宝者,夺宝者拿铜盒在她头上一敲,小使女便晕倒在地,好个忠心救主的小丫头。 “怡儿!”在匕首面前毫无所动的襄晋公主此刻失声叫了一声,俯身去扶,夺宝者锋利的匕首轻轻地在她的玉颈上陷出一道微痕:“别动,爷可不管你是甚么公主,否则要你小命!” “壮士且住,万事好商量!”哈迷蚩终于发话。 襄晋公主却凛然不惧地缓缓弯下身子,终将小使女扶起来,放在了自己的座上。在座诸人,当然包括夺宝者都被她这种天生的不可侵犯的高贵震住了,匕首只跟着公主移动,并未伤害她。 这一幕看得他冷汗泠泠,他早已作好了不顾一切冲上去的准备,心里只一个念头:“别伤了小瑶,别伤她!” 松了口气后,掂出自己的分量,他将希望的目光投向武功高超的三相公,不知怎的,一向跟他对不上路的三相公竟心有灵犀地点点头,身形微移,作好一击必得的准备。 那夺宝者似十分留意在金人中特别显眼的他俩的举动,发出警告:“谁敢偷袭?可试试看!” 他忙对三相公使眼色不要妄动,这厢的哈迷蚩咳嗽一声,似胁似劝道:“壮士,你刀下的人可是你朝的公主呢,你若伤她一根寒毛,只怕天下的汉人都不容你!不若这样,你放下玉玺,松了公主,本军师保你性命,如何?” 夺宝者哈哈狂笑:“天下的汉人?那赵官家可曾想过天下的汉人!徽钦父子,枉尸帝位,只信奸人,断送我汉人半壁河山;赵构小儿,偷安江南,不思抗敌,亡命于海上。这几朝天子,直把那炎黄以来的汉族脸面,都丢尽了!这般的皇室,早该一死以谢社稷,留他的子嗣做甚?而这玉玺本我汉人之物,我宁可将它毁掉,也不落入你异族鞑子之手。” 这番话像雷一般地击在舱内数人的心上。肃立的公主娇躯微颤,显是受不了她的父兄被如此评价,但却事实如此,她那在死亡面前也静若止水的心境被打破。对面的三相公身子也在颤抖,她自幼被家庭熏陶的忠君思想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尽忠报国”该如何做? 而他对夺宝壮士的话大感认同,除了不赞成那毁宝之言,其余的话何尝不是对这段历史深恶痛绝的他的心声,如此领先时代的见地,真令人佩服。他对夺宝者的好感更增,也愈发矛盾:看眼前的形势,玉玺、公主、夺宝者很难共存。一种结果是救了公主、夺回玉玺,那夺宝者就完了;而他最不愿见到的结果是,夺宝者在脱身无望之下,来个破釜沉舟,与公主、玉玺玉石俱焚。 怎么办,自己去代替公主做人质,只怕不仅夺宝者不答应,哈迷蚩更不答应,因为夺宝者不知道的是,他这不起眼的楞书生现在是一人系金兀术全军的性命。 哈迷蚩忽然也报以大笑:“壮士,你以为本军师那么傻,拿一个真玉玺做饵?你手中的不过是赝品,识相点就松了公主,我会留你一条命!” 夺宝者闻言一愣,单手托起铜盒,触动开关,打开盒盖,那玉玺暴露在灯下,一块玉雕尔,再无方才的光采,不由半信半疑地合上盖子,一把将公主揽在怀里,吼道:“管它是真是假,给爷闪开一条道来,否则公主性命不保。” 武士们齐齐望向了哈迷蚩,等他下命令。 事态严重,玉人儿又受到如此对待,他睚眦欲裂,一个念头突起,当三个矛盾体只剩下两个时,解决的方法就容易多了,怎样叫夺宝者不挟持公主又相信安全有了保障呢……他在内心深处仰天长叹: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他忽然俯在哈迷蚩耳边,以三相公听不懂的女真话道:“执事大人,我俩打个商量,我现在就将出黄天荡的路径告于你,但条件是你代替公主为质。” 哈迷蚩眼中精光闪动,极短的犹疑之后,便低声问:“你如何告于我?” 这厮当真敏慧,知道他断不会先说出来,他狡黠地一笑:“我用笔写在手上,你换下公主后,我就张开掌给你看。” 哈迷蚩与他对视着,收缩的双眸中闪过一丝惺惺相惜之色,转头放下羽扇,大声道:“快拿笔墨给明日少侠!壮士,公主是救不出你的,本军师替她为质,送你出舱!” 在其余人等迷惑的目光中,他和哈迷蚩开始了各自的行动,在哈迷蚩与公主完成了角色转换之后,他刚刚在掌心上写好了那三个字。 夺宝者的匕首架住大金第一谋士的脖子,方将公主向前一推,他急急地迎上欲接玉驾,耳边风声一响,早有一人抢先抱住了公主,他牙根恨痒地睨去,不是那总是跟自己作对的三相公是谁? 前方传来哈迷蚩急切的声音:“明日少侠——” 他心神不定地张开手掌,一滴未干的墨汁滴在了舱板上,他怪异地看到了哈迷蚩和夺宝者的双目中俱露出了欣喜之色,心头咯噔一下,有蹊跷! 一阵豪猛的笑声由侧面响起,金兀术出现在大案后,拍手道:“明日少侠,军师为你演了一出戏,见笑了,歌舞上来,为公主压惊!” “汉军猛安韩常叩见四太子。”那夺宝者扯下头套,露出一张线条粗犷的年轻国字脸来,先向金兀术单膝下跪,复转向犹被三相公扶着的襄晋公主:“殿下,多有得罪!” “即去寻几个渔夫问一下老鹳河在哪?”清晰地听到哈迷蚩对一旁武士的吩咐,他眼冒金星、神情恍惚地看着满座金人喜笑颜开的表情,晓得被人家大大地耍弄了一回,好个大金头号谋士,将他玩弄于股掌之间犹自不觉。原来公主才是真正的饵,难道“小瑶”也参与了这出欺骗自己的戏?他心痛而怀疑地转头望去。 拂袖而去的襄晋公主表明了她的清白,虽然她不明白金军上下针对那个叫“明日”的少年演了这一出大戏的原因,连对她极为尊重的金兀术也不惜将她牵扯进来?那明日到底在手上写了什么,在她的身后,金人竟一反往日愁苦之态,鼓乐齐鸣,歌童、舞女翩翩而入…… 缩在那个小舱里,他听着外面此起彼伏的铁哨声,这铁哨乃是金军暗中调动时的专用令号,远距离便听不到,本该夜宿之际,金军如此大规模的军事集结,只有一个原因——掘那逃出黄天荡的河道,他晓得自己终作了那告密的汉奸。 犹蒙在鼓里的三相公尚不知发生了何事,一面侧耳倾听动静一面大眼睛扑闪扑闪地看着死猪状躺在床上的他,不知是在考虑这一夜怎么过,还是想着逃脱的法子? 他没了一丝跟个俏姑娘同宿一室的兴奋,所有的兴致都被该死的哈迷蚩破坏掉了,他仍在责怪自己落入这厮的圈套中,失去了讨价还价的本钱,自坠入这时代以来,他还是第一次遭受如此重大的心理挫败:亏还自诩为策划家呢,现在可好,被人家策划了,再无利用价值,成了金人刀板上的鱼肉;还有,自己像个言而无信的家伙吗,金人这种不相信人的作法真是侮辱老子的人格,凭良心说,自己还真不是那种“愚忠”于诺言的书呆子,自幼的叛逆性格培养了他的做人原则——就是“不讲原则”。 话说回来,金人不过提前得到了他们应该得到的东西。而且,在那种形势下,高贵的公主在面前遭难,换作任何一个忠心的赵宋子民,都会挺身相救的,更不要说怀着千年情思的他了,也不算冤枉,他不停地为自己的失误找借口。 只是,公主会记住他吗?真要跟“小瑶”续上了前缘,楚月郡主怎么办,对了,还有身边这丫头呢…… 他把头埋在被子里,却埋不住烦杂的思绪:唉,既然自己变成了那个告密者,那历史上的原有人物呢?自己这一次可真地介入到历史中了,虽说是顺势而为,但自己至少改变了一个人——原来的告密者的命运。或者,其实历史上的那个告密者原本就是自己,自己只不过回到这个时代重复一下自己而已,那么,历史从这儿延续下去,岂不是每到后世的自己出现后就要重复一回,那不成了一个循环的历史了,哈!老子不成了《大话西游》里的那个月光宝盒了,像那至尊宝对紫霞说的:其实是我给你,你的徒儿再在500年后交给我,那么才会有我再回到这里来然后又交还给你——天哪,什么跟什么呀!在通宵达旦的胡思乱想里,他迷迷糊糊地睡着了,他是被尿憋醒的,他拍着落枕的头颈,揉着眼屎,睁开双眼,才发觉天已大亮,和衣蜷在椅子上的三相公睡得正香,他有些歉意地看了她一眼,便轻手轻脚地走到舱角,揭开马桶盖,撒了一泡尿。 他将身子抖了抖,感觉脚下摇晃得厉害,便扒气窗一看,眼珠立刻瞪圆:波浪滔滔而来,翠绿的岸上景色纷纷后退,船队竟回到了大江之中,一夜掘通老鹤河,小说之言不虚啊,金军行动真乃神速也! 他的眼角扫到三相公的脸蛋忽变得一块红布似的,顿时明白这丫头已然醒了,只不过眼前的情景太过尴尬,不敢睁开眼睛罢了。 想到自己竟跟人家姑娘又过了一夜,虽无事发生,但在男女大防的古代,这个责任看来怎么都逃避不了。他心里复一动,金军依旧沿南岸而行,竟未上岸或渡江,如此近的距离,很容易游到岸边,逃生有望了。 他有所不知,金军未上岸或渡江的原因乃是兵马太众、辎重与战利品太多,必要寻合适的旱路登陆。 他精神一振,往窗外左右窥探,且喜无人看守,看来金军得了生路,对他俩自是不再着紧。他再悄悄地打开门闩,从门缝儿看去,便吃了一吓:甲板上横七竖八躺着七、八个金兵,微鼾阵阵,睡得死猪一般,身上俱是泥浆,脸也如此,边上散落着锄锹畚箕。他明白过来,看来昨夜金军真是全体出动挖老鹳河,连守卫们都上阵了,看这几位的模样便可知一夜的辛苦,乏成这样,难怪疏于职守了。 人总是完成一项艰巨的任务之后出现不可避免的松懈,即便是军纪严厉的大金士兵也摆不脱这一规律,真是天赐良机!他赶紧关门,正要叫醒三相公,却发现她不知何时已站在了身后,一双大眼睛冷冷地盯着他:“明日,鞑子怎逃出了?你昨晚写在手上的到底是甚么?” 乖乖,“哥哥”两字都去掉了,可不要去掉他身上的什么东西,莫怪她怀疑,这发生的一切太前后吻合了,他昨晚写在掌上的字他一晃后便抹掉了,后来给她的解释是…… 坏了,他一点也想不起来了,当时的脑袋是一团混乱,一定犯了说谎的大忌。后世的经验告诉他,在亲近的女子面前,千万不要以不经过大脑的话随口应付,因为女人总心细过男人,她会记得你说过的每一个细枝末节,当有一天她旧事重提时,粗心的男人可能已记不得原先的解释了,她却绝对记得清楚,很多被女人识破谎言的男人就是在这一点上栽了跟斗。 此时的最好对策就是左右顾而言其他,他竖起一根手指放在唇上,压低声音:“嘘,小月妹妹,这刻儿紧迫,得空再说别的,现下可是脱身的最佳时机……” 当他和三相公换上守卫的装束,抹花脸,再将被点晕的两个原装货塞到了床底,不由想:带个高手在身边就是方便。 “走不得,俺还要救公主。”三相公忽然想起了什么,他暗叫一声惭愧,亏你还跟人家是千年的缘分呢?竟不如这丫头。重又从床低拖出一个守卫,威吓出公主的所在,他和三相公便大模大样地往后舱走去,偶遇巡逻兵也无人盘查。 公主的座舱可比他俩的豪华多了,同样无人看守。依旧是蒙面的帷帽,正坐于窗前刺绣的公主见到贸然闯入的两个金兵,视若无睹。侍立于一旁、额头犹一点淤青的小使女怡儿傲然瞪来:“尔等何事?胆敢擅入公主居处!” 三相公单膝跪倒:“民女岳楚拜见公主,请殿下随俺离去。” 她熟悉的口音被怡儿听了出来,惊喜地叫道:“你俩可是昨晚的明日和小月?” 晓得了来者的身份,襄晋公主一反漠然之态,轻灵地从椅上站起来,伸出玉手扶起了自称“岳楚”的三相公,语气中透着对同胞的亲切和对自由的期盼:“原来是二位少侠,你们怎么如此装扮?真能离去么?外面的金兵怎办?” 顶着尊贵头衔的公主终露了一回单纯少女的真性情,一连问了几个问题。听到这不亚于仙音的娇声软语,他的脑筋慢了半拍才转过弯来,原来三相公的真名叫“岳楚”,难怪了,掉转过来可不是“楚月”,在不可欺上的君臣之礼下,她总算吐了实话。 “呆子,还不过来拜见公主。”三相公踢了他一脚,他顺势扑通跪倒在公主脚下:“草民明日拜见公主。” “少侠请起身!”公主这下没有伸手扶他,香风扫过,他不无遗憾地站起来,真个成了呆子,主心骨全被眼前的玉人儿抽走了,根本不知道下一步该干什么? 三相公义不容辞地拿起了主意,到门外兜了一圈,又拖进两个被点晕的金兵来。 他立在舱门外为里面换衣服的人把风,女人真是麻烦,足足一袋烟功夫,门才“吱呀”一声打开,他看着抹成大花脸的三位姑娘,竟分不出谁是谁了,好在是不带铠甲的戎服,娇弱的公主穿在身上不会沉重,只不知是她的三寸金莲如何塞满那双大靴子的。真是有一失必有一得,若非有掘老鹳河这一节,三个如花似玉的少女再怎样改扮也不像金兵的。 居中的那个开口,是公主动听的声音:“二位少侠,昨晚那和氏璧乃是真的,若被金邦据有,我大宋势必国运难继,舱底有个金人专藏掠夺品的库房,我们可去寻下。” 哎呀,麻烦一个接一个地来了,真是不知百姓事的帝王家,找一块玉玺就那么容易么,如此耗下去,不被金兵发现才怪,他虽不信那劳什子会影响一国国运,可是玉人的心愿,赴汤蹈火也要完成! 自己的本事,带两个弱女子离船是有困难,不过盗宝吗,应该不成问题,他一副义无返顾的英雄气概,对着三人直拍胸脯:“公主,寻和氏璧的重任就交于明日吧,你和怡儿赶快随小月离船,我们岸上见。” 公主那被泥粉包围的美目寄以厚望地注视了他一会:“明日,小心了。” 被头顶的暖日和江面的反光耀花了双眼,他仿佛透过那层泥粉看到了那个后世熟悉的面容,一时思潮翻滚,说不出话来。 看着她们仨人消失在船尾,他顿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真正的重任全扔给三相公了,他对她很有信心,不管用什么法子,这丫头一定可以救出公主主仆俩,而他现在的任务就是——盗宝。 真是当官的动动嘴,当差的跑断腿——舱底的库房,可是那么容易进的,若非他这个在金营干过的银牌百人长,大概换了任何一个宋人都混不进这座躺满了金兵的底舱,他熟练地跟站岗的小校行个军礼,用女真话打了个哈哈,下了舱来。 空气中充满了男性的脚臭、汗臭,他皱眉抽了抽鼻子,自己也曾是其中的一员啊,他有些怀念起在挞懒大营的日子了。 他小心翼翼地越过鼾声此起彼伏的金兵,即便偶有惊醒也以为他是换岗回来的同伴,再经过下级军官睡铺中间的狭长走廊,总算寻到了尽头的库房。大意的金人大概做梦也想不到竟有人敢深入到遍布兵士的底舱来,他轻轻地推开这道贴着封条的木门。 眼前金光闪闪,他下意识地眯起双眼——昏暗的光线中,库房里堆着各色箱子,都敞着盖子,因为里面被塞满了,他大口地吞咽着口水,长这么大,从未见过如此令人窒息的美妙场面:到处是金砖银锭、翡翠珠链、美玉宝石、犀角象牙……还有各种法物礼器、珍玩宝物、古董字画,以及许多不知名、但肯定很值钱的玩意——我的娘,芝麻开门啦。 他关紧身后的库门,一个饿虎扑食,贪婪地扑在一堆珠宝之上,发财喽!他拼命压制着自己不要狂叫起来。哎哟,被根金簪戳痛了手掌,一翻身,他又滚到了一摞金银元宝上面,拎起一串串珠宝在面上晃动着,然后堆在了胸口…… 良久,他的心情方平静下来,省起了进来的任务,先抓了一把小金锭塞在怀里,便开始搜寻那和氏璧,却又看见一个嵌着珍珠的金锁,不客气地又塞进了怀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自己不过拿回被大金掠夺的大宋财富而已,哎呀,那里还有一条缀满宝石的玉带呢…… 宛若学生时代的课本里那头见一个水果便丢了另一个水果的猴子,他忙得不亦乐乎,很快,和氏璧没找到,他的怀里已先塞满了金银财宝,像个怀孕的大肚婆。他步履艰难地在这间不大不小的库房里转悠着,终于确信,那个劳什子不在这里。 他一屁股坐在一排金砖上,擦拭着额头的汗水,想想也是,金兀术、哈迷蚩可不是吃干饭的,如此重要的关系天下名分的玉玺怎会放在这些俗物当中,肯定有个极其隐秘的所在。从天降横财的短暂喜悦中清醒过来,他将怀里的东西一股脑儿全搬出来,无比心痛地扔去了不好携带的大部分,只留了实用的金锭和几件精致的小首饰,想送给……到底给谁呢?这只晶莹剔透的白玉扳指肯定属于楚月的,正好作为他迎娶她时的结婚戒指,这串宝石项链呢,也一并给她吧。那对镶珠垂玉的尊贵耳环嘛,就送给襄晋公主,不过,生在皇宫大内的她,什么稀罕玩意没见过,还是给小月吧…… 面面俱到地打点了一圈,他再恋恋不舍地环视了一遍这座价值连城的宝藏库房,还是又往怀里塞了两颗大珠子,方打算开溜了。 忽然船身猛地颤抖一下,外面的睡舱立刻喧哗起来,他听到了连续的吆呼声和兵甲碰撞的声音,心一沉,莫不是三相公、公主她们的行踪暴露了? 第二十章昨天 “上!上!”他混在一大群金兵中间涌上了甲板,一位手持狼牙棒督战的女真百人长仍给他一把大刀,恶狠狠道:“小子,怎不拿兵刃?” 他身不由己地夹在潮水般奔向金兀术帅船各要处的女真兵当中,耳朵里尽是嘈嘈的女真话,一时产生了意识的错位,仿佛回到了在挞懒大营与移刺古、忽里赤等兄弟们一起的日子。 远近起伏的啸声中,倏的一块巨石砸在了船楼上端,反弹过来,他眼疾手快,一肩膀将背对舱大声嚷嚷而没发觉险情的百人长顶开,“轰隆聋”,石弹滚过甲板,碾倒了前面的几个士兵。 那百人长满不在乎地爬起来,拣起狼牙棒,拍着他的肩膀道:“好小子,够机灵,叫什么名字?” 他咕噜了一句蒙混过关,挤进了登往楼船第二层的金兵队列中。站在牛皮钉裹的防护板后,他眯眼望去,大江的对面,正有长蛇似的舰队溯流而上,在东南风的吹拂下飞一般追来。 数艘为先锋的巨舰已越过江心攻到近处,这巨舰与金军的双桅楼船大有不同,更高更大,船头呈尖角状,前后高耸的樯桅密麻林立,风帆似鼓,航速极快,同时飞石连绵不绝地发射过来,看那高插飘扬的皂素大旗,赫然是韩军水师。 他还是第一次看清这令金人闻风丧胆的大宋艨艟战舰,暗想:“以如此精良的装备竟处在被动挨打的地位,看来战争的决定因素还是在于‘人’哩。” 身旁的两个女真兵交头接耳地议论:“凭怪,南蛮们驾船似驾马一般,半天就赶上来。” “莫怕,莫怕,咱有‘水星’阿厘将军。” 说话间,速度不减的金军船队已分出十余艘大船驶向江心,应该便是被称作“水星”的阿厘猛安率部迎战,既然是“水星”,一定精于水战了,他留心观察。 但见江心上往来相接的战船周围,泛起朵朵绽开的大水花,在蓝蓝的晴空下煞是好看,他却知道在这美丽的景象背后,是双方士兵的肢体断碎和痛苦哀号,不由垂下视线,正见一层甲板上蒲卢浑在几个侍卫的簇拥下匆匆而过,气吼吼道:“怎的都不见了?速去搜索!” 说的定是他们几个,他忙抬起头,心中偷笑:“嘻嘻,这时才发觉老子们不见,岂不太迟了。” 他的一颗心彻底放宽了,经过了这么久的时间,三相公自是早已带公主主仆逃离船了,现在的他就等个合适的机会跳进江里水遁。却听满船的女真兵们俱发出欢呼声,他定楮一看,原来金军竟击退了韩军,那些大宋巨舰齐齐往回撤去,不免有些诧异:“韩军怎会如此不济?” 金军乘胜追击,过了江心之际,更将宋军舰队打散,往两边逃去,这厢的金兵们看得痛快,锣鼓震天敲将起来。 受到激励,金军两艘先锋船加速往前冲去,欲攻向韩军的主舰队,不料驶了一程,皆停滞不前,便有两个巨大的漩涡绕船而起,眨眼功夫,两艘先锋船便在江面上消失了。 他与身边的女真兵们皆看得呆若木鸡,太奇怪了,这是什么秘密武器?在金军赶紧儿收兵的鸣金声中,身边的女真兵吐舌直呼:“妖术!定是妖术!” 他当然知道这世界上根本就没什么妖法、魔法或是仙法,只有“人”法,琢磨了半晌,他大致想通了,这大约就是“铁索横江”吧,那分开两边的宋舰中间应该有铁索连着,如同陆地上的绊马绳,金船突然被绊停,向前的速度收不住,便一头转往下栽去,所以沉没了。 两军又形成了相持局面,在大江上齐头并进,韩军不时邀击,他看得明白,装备占优的韩军尚不足以吃掉兵力大其数倍的金军,因此采用“蚕食”战术,逐步消耗金军的有生力量。 身旁的女真兵们个个恨得咬牙切齿:“南蛮欺人太甚!一朝上岸,当杀你个血流成河!” 他听得耳中,惊在心里:“这般的仇恨岂不越结越深,总得想个法子化解才是。然而化解的最好法子,可不正是那卖国贼秦桧倡导的‘议和’二字么,自己纵有领先这时代千年的见识,又有何更好的方法可以跳出这个圈儿?总不成来个小平爷爷的‘一国两制’……” 另一端传来一阵嚷嚷,只见十几个侍卫冒着飞石逐个盘查本层的士兵,他的心一沉,坏了,一定是他们改扮金兵之事败露了。眼看几个侍卫往这边走来,他第一反应便是想跳下江去,但如此一来,不啻于自暴身份,不被射成个“水中花”才怪;他想闪到舱里,偏那几个侍卫并不疏忽,眼楮不时地瞟过来,苦无机会。 “嘿,你叫什么名字,哪个队的?”一个侍卫走到了他跟前,他条件反射地张开嘴,脑海里尚不知说什么好,便听一声尖啸直扑而来,来的正是时候,已是沙场老兵的他听出这飞石射往这个方向,一面扔刀跳开一面用女真话提醒:“兄弟,闪开!” “砰”的一块近百斤的巨石落在廊板上,砸出一个大洞来,堪堪躲过上方飞石的他却躲不过下方的塌陷,失足滚入了下面的隔舱里。那个同样命运一起滚落的侍卫真够尽职尽守的,灰头灰脸地爬到他身旁继续盘问:“兄弟,你到底是哪个队的?” 他看看舱内再无别人,火儿不打一处来,一拳将这不知恩图报又不识趣的家伙打晕:“我——是你个头!” 洞穿的上方亮处出现了晃动的人影,他连滚带爬地翻往角落,然后腾的站起来,没头苍蝇般地向一个舱口奔去,连过几道帷幕,总算到了一个隐秘的所在,他坐倒在地,大口喘着气,外面的嘈杂声只隐约可闻,他确信自己安全了,眼楮也逐渐适应了这昏暗的环境,滴溜溜地打量周围:一排排的书籍摆满两侧的书架,中间一桌一椅,桌上整齐地放着文房四宝,是间书房,看来金人当中也有不乏爱读书之人。 他随手抽起一本书翻看,都是看不懂的文字,从图案上推断大约是梵文写的佛经。歇息了一会,便起身寻找出路,他的耳际忽冒出一个“咚”的声音,他的心脏亦随之一紧,顿时吓了一跳,人怎会听到自己的心跳声,一定是太紧张了,他摇了摇脑袋,果然,声音消失了。 “咚!”那个声音又冒了出来,而他的心脏再次突跳一下,这回听得真切,这似心跳的声音来自体外,却引发他的心脏产生共鸣,怪事,又是何劳什子,不理为妙,逃命要紧,但那如影随形的心跳声很快改变了他的想法。 “咚——咚——”那个外来的心跳声由依稀可闻变得愈发清晰,仿佛指引着他前往一个方向,他的心脏随着节奏跳动着,竟有种前所未有的舒适,心境更是罕有的一片祥和,他的脚步不由自主地往前移动着。 然后他看到一个极为宽敞的卧舱,看里面的摆设却是一人所住,然而极其简陋,舱壁挂满了牛羊皮,倒像把一个帐篷搬到了此处,只一卧榻、一兵器架和甲胄架,看样子是个金将的居室,不过眼下这金将一定在外面领兵御敌了。 那个奇妙的心跳声再次响起,而这次仿佛来自他的心灵深处,他打量四周,确信音源就在此处,外面的声音遥远得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而他与世隔绝在这一个单独的空间里。 莫不是有个前辈高人被金军关在这舱的某个秘处,以神奇的武功心法发出声音引他来见,他有些兴奋起来,武侠小说中那些男主角被高人相中后灌输了一身功力的情节浮上脑海。 “前辈,你在哪?”他蹲下又站起,到处敲舱板,希望发现那个秘密所在,没有发现,倒另有收获,在床底找到了一个跟完颜楚月送他宝甲弯刀的铁箱相似的大铁箱,难道高人被关在了这里?有一把大铜锁锁着,却难不倒他,从兵器架上挑了一把刀,在锁上别了几下,便开了,他一看,大失所望,里面只几件旧盔甲和几把破矛头,并无他物。 对了,这种箱子有夹层的,不过绝容不下一个人,他不抱希望地在把手内侧的虎纹按钮一压,夹层开了,露出一个铜盒来,他眨巴着双眼注视着夹层里,一时有些寻不过味来。 正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他转即心花怒放,掀开铜盒之盖,那无数帝王、英雄草莽梦寐以求的千古异宝——和氏璧出现在了眼前!而他对它的企图却可能是千古以来最小的——仅为了博襄晋公主一笑尔。 如此重要的宝贝怎会藏在这里?这时他看到了床角一袭眼熟的红袍,这不是金兀术的外套么,难道这地方是他的卧舱,堂堂大金四太子的个人生活怎如此简朴?嗨,轮不到自己操心,此地不宜久留,赶快开溜是真,否则被人捉贼拿赃,堵个正着,他“啪”地合上盖子,脱身的欲望无比强烈起来,终于可以以大功臣的姿态出现在襄晋公主的面前了,他沉浸在不负佳人所托的兴奋当中,“前辈”已被他抛在了脑后,因那心跳声再也没有响起。 他抱着铜盒,贼头贼脑地出现在另一面的舱口,这对着南岸的一面安全多了,所以并无士兵防护,只有隔了相当距离的船尾甲板上架设一台巨大的投石机,百多个赤膊壮汉正在忙碌着装石发射,一位投石队炮长举旗指挥,无人留意他这个小兵的出现,他不由窃喜自己运气好。 然而生活中有很多你不得不承认的小疏忽致大命之事:比如你同一个女孩第一次约会时,浪费了无数表情拍摄的照片冲出来后是个空白——你装错了胶卷;比如你为了拍未来小姨子的马屁,在她生日那天送了一串水晶项链,却被未来的丈母娘发现这串项链是个假的——你误信了一个做水晶生意的朋友,他免费给了你这串项链…… 再比如现在,他看着咫尺之外的船舷,只待几个箭步跳过它,便可入水而遁,忽听得身后传来纷乱的脚步声伴随着一声狂呼:“就是他!” 他猛回头,只看到那个本被他击晕的家伙领着大队侍卫出现在不远的舱口处,杀气腾腾的蒲卢浑冲在最前面。后世的影视作品中被打晕的敌人总是很容易醒来,他每每看到这种情节时总是嘲笑导演和编剧创作水平的低劣,为什么不对敌人多打几下或将敌人捆起来,却没想到现实中的自己也会犯下同样低级的错误。 来不及审时度势了,他大步冲向船舷,在越过船舷的那一刻,他感到了手中铜盒的沉重——会影响逃生的速度的,此时的每一秒都是至关生死的,他瞬间作了一个算是果断英明的决策,他的身子在空中舒展成一个标准的跳水动作的同时完成了一个高难度的手上动作:打开盖子——拿出玉玺——丢掉铜盒。 他的双手握住乍见阳光而变幻出七色彩芒的和氏璧,头下脚上地扑向白浪滔滔的江面,等待水的拥抱,从几人高度的船舷落下的时间怎会这么长?在和氏璧近乎眩目的光晕中,他不解地转头看去,有如电影中的慢镜头,他恍惚看到了追来的金兵们扭曲的面孔和变形的步伐,然后看到了…… 他看到了什么?他看到了无数个广袤的空间,每一个空间都是那么的真实,那么的身临其境,他仿佛变成了一只昆虫的大复眼,而从每一个小眼里看到的却是独立的世界。 他看到了:星罗棋布的石头城堡、开满鲜花的溪畔小村、庄严肃穆的修道院、转动的磨坊风车……一个巨大的只露出眼隙的铮亮头盔突然出现,一个锁子甲密封全身的中世纪欧洲骑士手握一根巨矛在马上直冲而来,“”地击穿了一面刻满花纹的铁制巨盾,巨矛跟之破碎,铁盾后一个差不多装备的骑士倒飞坠马,毙了一敌的骑士随即抽出一柄又粗又长的铁剑挥舞起来,一把战斧旋转着飞来,骑士敏捷地低头,战斧堪堪削过头顶,却再有一条铁链拖长的钉锤迎面打来,正中那骑士胸口…… 他看到了:一座极尽奢华的宫殿,黄金铺砌的地板、黄金浇铸的梁柱、黄金贴片的圆顶,吼叫的人造狮子、歌唱的机械夜莺、动听的音乐喷泉,还有充满异国情调的肚皮舞女郎、杂耍的侏儒、喷火的魔术师……花团锦簇的御花园里,一个水库大的人工湖上,漂浮着一艘饰满金银的游艇,一位披着丝绸长袍的卷褐短发国王正和金发碧眼的半裸妃子在倾倒的红酒中调情…… 他看到了:大地上到处是飘扬的旗帜,茅草的村庄里一片烟燻火燎,一个顶着灰色斗笠、腰配双刀的矮小黄肤武士在田野里奔跑,身后出现了几架并排疾行的造型奇特的独轮战车,车头是块竖满长钉的长方形挡板,宛若后世的刮胡刀,每一架由八个武士推着,迎向冲锋过来的骑兵队伍,一被碾倒落马的骑兵斗笠飞起,秃瓢的光头上丑陋地竖着根翘辫子,眼看就要被俘,那骑兵龇牙咧嘴地拔出短刀切进了腹部…… 他看到了:巍峨入云的城墙,繁荣喧哗的街市,熙熙攘攘的人群,城市的中央广场上,矗立着一座规模巨大的金字塔神庙,四周林立着雕满花纹和象形文字的大石柱,环绕着四条绵延百级的台阶,一支长长的队伍拾阶而上,步向南北一线两眼巨大古井中的一眼,在一位古铜肤色赤膊长者的手舞足蹈中,一件件的玉石、金饰、彩瓶、翡翠碗儿连同一个个裹着雪白薄纱的美丽棕肤少女被投入了古井中…… 他看到了无数人的死亡,也看到了无数人的出生,接着所有的景象越来越远、越来越小,化作了陆地、海洋、岛屿、云层,最终融合为一个蓝色的椭圆型球体,这球体是如此的眼熟,他想了起来,分明是一个后世的地球仪啊!刚刚那印象深刻的四处所见不正是地球仪上欧洲、中东、日本和美洲的位置么,而那些人物身上的奇装异服表明……我的娘,他看到了与大宋同时代地球的每一个角落!天哪,自己什么时候变成了俯瞰万物生灵的上帝? 如雷轰顶的他已失去了常规思维的能力,只记得这种在同一时间看到多个空间的情形在自己身上是第二次出现,所不同的是:第一次见到的是自家大脑里的客观记忆,但这一次见到的是他从未接触过的外界存在。 仿佛变成了一台无线接收仪,他不断地接收着前所未见的外来信号,视野陡变:他看到了满天的霞光,一轮红日冉冉升起,无垠的大地似染上了一层淡淡的胭红。好奇怪,升起的朝阳怎会有如此持续的不刺眼的红,只有夕阳才会如此,但夕阳怎会升起? 他感觉自己回到了大地,静静地躺在那儿,确切地说,躺在那儿的不是他,而是“它”,但它到底是什么,他也不知道,只知道自己是从它的视野里往外看。 他看到了瑰丽无比的大自然,有如电影中的快镜头:流云如梭,日出日落,月望月朔,四季更迭,变幻如飞,他看到了江水倒流、落叶倒飞、万兽倒行……他恍然大悟,自己刚才看到的是空间,现在看到的却是时间,他明白了,自己正步入倒流的时空中,穿越历史的长廊。所以接下来看到的倒叙情景,他可以用正常的语言描绘了: 火光熊熊的高台,匾书“玄武楼”三个大字,一位戴冕冠、穿冕服的汉人皇帝正和薪自焚…… 凄风阵阵的斜坡,杂树丛生,一条白绫上吊着位体态丰腴的绝色美人,一位风尘仆仆的帝王遥视垂泪…… 曲径百折的花园,另一位掩口惊呼的绝色美人,明眸流盼的娇狡眼神中,一位英俊威武的少年将军持戢戳向一位大胡子丞相…… 春光旖旎的后宫,两位生得一模一样的云髻雾鬟、细腰雪肤的美人儿围绕着一位色迷迷的帝王轻身燕舞…… 金碧辉煌的大殿,一位天神般的盖世英雄仰天狂笑,远处看不到尽头的绵绵宫阙陷在漫天的火光中…… 雄伟峻拔的山麓,一个断了双腿的人伏地抱着一块顽石痛哭…… 他翻然而悟,“它”就是和氏璧,他看到了和氏璧的昨天,也看到了中国历史的昨天。自出世后由赵而秦成为传国玺的和氏璧,一直伴随在每个时代权利顶尖者的左右,由此成为宋前历史的最连续、最客观、最权威的见证者,忠实地记录了改朝换代、权利更迭的最高级史实。不知什么原因具备了人类无法解释灵性的“它”,使他以一个绝对旁观者的角度看到了不带一丝主观臆断的华夏数千年历史。 忽然眼前一黑,“它”陷入了无边的黑暗当中,莫不是回到了山肚子里。 倏的一片光明,一位身披黄袍的圣者站在高坛上面向太阳举起那块顽石,身后跪伏着一位头戴牛角铜盔、身披兽皮铜甲的勇士。牛角勇士抬起头,铜面具后的双目露出崇敬的眼神…… 高山之巅,牛角勇士屹立在一辆战车之上,那块顽石赫然镶嵌在战车的前端,勇士振臂一呼,漫山遍野应吼的九色战士挥舞着兵杖马戟,一波波地冲向山下以熊为图腾的黄袍战士,暴雨倾盆中,九色战士大败黄袍战士。接着,天下大旱,穿戴厚甲的九色战士在烈日炎炎下汗流如雨,行动不便,被轻装的黄袍战士逐一消灭…… 他心中一动,想起了那个每个炎黄子孙都晓得的传说:轩辕黄帝大战蚩尤——诞生了中华民族的祖先。 和氏璧竟和中华民族的起源息息相关,来自明天的他,机缘巧合,无意中撞悉了这个足以翻古覆今、惊天动地的大秘密,仿佛初生的婴儿见到了第一次喂奶的母亲,他热泪盈眶,一种“朝闻道、夕死矣”的感悟涌向全身。他觉得手中捧的不是一块顽石,也不是一块玉玺,而是与一个民族共同成长的活物,简直就是一个民族的心脏——啊!他的心脏不由猛地一跳,原来那心跳声来自它! 所有的景象突然消失,他看到蒲卢浑在船舷边哇哇大叫,而江面尚在下面,心中万分诧异:“老子在几千年里打了个转,怎的还留在空中?” “扑”的一声,他一头栽进了白浪之中,在彻冷的江水里打了个寒战,清醒过来,蒲卢浑的喊声传入耳中:“不可放箭,给我夺回玉玺!” 只有一人“扑通”入水,这些生在北方的女真兵当中,当然鲜有人会水。他赶紧往岸边游去,可是在船上看这岸很近,到水中才晓得不止百十米呢。追兵忽地游近,正是那领路的侍卫,似甩不掉的鼻涕一样跟过来,竟是不错的狗刨式,他真后悔自己的心慈手软,为什么不多给这家伙几拳? 两个人在水中扭打起来,他连喝了几大口水,对方大概也喝饱了,他一下从水中冒出头来,情急地大喊:“且住,玉玺呢?” 那侍卫一楞,松开了扭住他的双手,两个人四目相对,俱露出惊骇的表情,然后不约而同地一猛子扎下去,在清澈急流的江水中,他俩皆看到了一缕光晕晃悠晃悠地往下沉去。 他与那侍卫没命地潜下去,却连和氏璧的边都没捞住,他不断地吐着气泡,胸口憋闷,心知再不上浮就要随着和氏璧沉到这不知多深的江底了。 他心不甘情不愿地踩水上去,目光恋恋不舍地盯着和氏璧下沉的方向,仍不愿相信这蕴藏着无数秘密和天机的千古灵物在大宋昙花一现之后,失落在自己的手中。 那侍卫也小脸憋得通红地冒出江面,他看着这小鼻子小眼的家伙,恨不能揍扁这张圆脸:你知道你弄丢的是什么?是千古异宝,不,是国宝、地球宝啊,这下可好,大家谁也得不到了,你不是很尽职么,干吗不追到水晶宫去?天哪,老子可能失去了一个变成超人的机会,人类可能失去了一个千古英雄的诞生,该普天同哭啊…… 他恶从胆边生,在水中一脚踹过去,那侍卫犹不知自己闯下多大的“祸”,毫不示弱地还以老拳,两个人你来我往,打得不亦乐乎。(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ks.com) 水的阻力减轻了双方的杀伤力,也大大地消耗了双方的体力,在江里不知折腾了多久,两个方停下手来,看着鼻青眼肿的对方,皆发觉大事不妙,金军船队的队尾刚刚扫过,距岸边也不是很远,但他俩却连举一下胳膊的力气都没有了,两个人此刻的心思都是:这家伙说不定还游得动! 两个人不约而同地抱住了对方,然后便看到了对方的嘴里直冒水泡,他俩到了水面下…… 正文 第21~30章 第二十一章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 “叮铃铃——”一张挂铃巨网将这两个搂作一团、奄奄一息的家伙拖离了水面,上方传来嬉笑的汉语:“吓,又捉到两条‘大鱼’!” 这艘轻便小帆船显然是蹑尾监敌的韩军巡舟,他很配合地作死鱼状躺在船板上,一面透过半眯的眼隙往外观察,一面自我警醒:今后可要离水远点,算起来到这时代后,自己已是第三次差点被水淹死,俗话说“事不过三”,第四次一定没这么好命了;不过眼下落在韩军手中也不算什么好命,自己为什么身着金军装束,又和一金兵作了一伙?这个原因与过程解释起来颇费口舌,听者信与不信姑且不提,其想象力还要相当丰富才行,若自己提及看到了只存在于神话传说中的千古之迷那一节,即便是后世的听者也要将他送到疯人院去;唉,自己怎么老是干出“上‘对’花轿嫁‘错’郎”的勾当。 纷杂的衣甲声、脚步声到了近前,他数了一下靴子,约有五、六个兵士,便听一人抖刀而响:“金狗休要装死,起来答话。” “请军爷发话。”他老老实实地爬起来,垂手作出一副可怜样,在肚中盘算着如何蒙混过关,一个胖乎乎的宋军小头目步出行列,只看了他一眼便踱到那侍卫跟前。 那吐得一塌糊涂的侍卫挣扎着站起来,以一口不差的汉话回敬:“南蛮莫猖狂,要杀要剐,悉听尔便。” “嘿,够硬气!”胖头目上下打量着那侍卫的光头和后脑的两条小辫儿,盔帽自是在方才的搏斗中失去了,一伸手扯下那侍卫的单耳银环,再一脚将其踢得跪下,恨恨道:“这个是女真鞑子,兄弟们,赏他拳脚!” 几个宋兵立刻围上来拳打脚踢,那侍卫当真硬气,被打得满脸鲜血倒在甲板上也不告饶。看那侍卫被殴的惨样,他下意识地挠头庆幸不是自己,既暗骂这小子找死,又佩服其不屈,奇怪的是自己并没有解恨的感觉。 摸着满头的浓发,他有些明白自己逃过这一劫的原因了,他留着宋人发式,自然受到同胞的优待,到底是军营,比起不问青红皂白就乱砍头的江湖义士们讲道理多了。 亦不由感慨那梦魂萦绕的可人儿当初对他的照顾竟恩泽至今——只令他辨发而不剃头,而他从忽里赤口中才知道这照顾有多大:大金的政策是“削发不如法者死”,这个“法”便是大金统治区的任何人等皆须剃成女真族的发型,否则便是死罪。不过一样的发型也令宋军辨认金军中的女真人产生了困难,好在女真人还有一个标记——就是喜欢耳垂金银环,方才胖头目便是从这一点看出那侍卫是女真人。 看那侍卫已动都不能动了,宋兵们再不停手的话便会将其活活打死,他没由来地动了恻隐之心,虽然那失宝之恨丝毫没减,但人命是最宝贵的。 自顾尚且不暇的他,怎么解救这小子呢?他斜睨着笑眯眯掂量着手中银环的胖头目,心有所动地悄悄将手往怀里探去。惨!他在肚中哀呼,那些金锭珠宝都跑哪去了,一定都捐给龙王爷了,咦,好像还剩了一点,他的手赶紧一抓,用五指分辨出是那白玉扳指和一锞小金锭。 他不动声色地抽出手,露出一个小角,慢慢地挪到胖头目身边,一脸巴结的谄笑,压低了声音:“大人,请笑纳——” 胖头目不屑一顾地侧脸往下一瞥,眼睛旋即一亮,迅捷而巧妙地从他手里接过金锞子,紧紧攥入手心,眼睛再往四下里扫视了一圈,见无人注意,便往怀里一揣,然后咳嗽一声,装模作样地大声盘问:“小子,看你情形,可是被金人强征充军的?” 贿赂——这自人类诞生起就几乎百试不爽的法宝立竿见影地生效了,他心中偷笑,自己还没想到这一节,对方已替他想好了,胖头目的脑筋转得真够快,声音这么大,却是要说给旁人听的。 他会意地顺杆往上爬,也大声答道:“大人真是明见,其实小人乃一介功不成、名不就之书生,被金人逼迫入伍,不过当个马夫尔,然身在曹营心在汉,从未做过对不起大宋之事。这小鞑子是我同伴,只懂养马,并无大罪大恶,请大人发发慈悲,留他一条小命吧。” 当真是有钱能使鬼推磨,胖头目一挥手,殴打便停止了。 他牛喘着抱一大捆干草走向马槽,已记不清这是第几个来回了,唉,老子说什么不好,偏要说自己是个马夫呢,这下可好,真做了马夫了,宋军的称谓是“教骏儿”,名字虽比那孙猴子的“弼马温”好听,却远不如他老人家在天宫逍遥自在,这位于舱底的水上马厩空气不畅,味儿难闻,而自己救下的那小子伤势又未全愈,什么脏活、重活全他一个人揽下了,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脚啊。 这一溜的战马也是可怜,偌大的马厩,仅四人分两组轮值,更碰到自己这个西贝马夫,不直掉膘才怪呢。他又想起了小飞,不知道它怎样了,可代表着楚月郡主对自己的一片情意,若有个闪失自己以后怎么见她,不过它在义军那里,应该没有自己手下的这些马凄惨。 他一头栽在自己的卧榻——一堆蓬松的干草上,这就是“教骏儿”的待遇。一丝儿食欲也没有,午饭连带晚饭全让那小子吃了,哼,什么活也不干,怪能吃的。那小子叫艾里孙,女真话的意思是其貌不扬也,倒也名副其实,年纪不满二十,却自幼长在军营,其父母都死于女真族的对外征战中。 其实,两个人已结成了患难之交,正所谓“不打不相识”,艾里孙知道是他救了自己,女真人一向知恩图报的,虽不善于用言语表达自己的情感,但他从其眼神看得出来,自己又得了一个真朋友,有一失必有一得,然一想到那得而复失的千古灵物,他还是觉得这笔买卖自己吃亏了。 倒是那胖头目得空便往这里凑,嘴上说是来探视他们,心上大约还惦记着有什么油水可捞,艾里孙当然不会对这个差点要了自己命的家伙有好脸色,但心宽体胖这句话还真不假,胖头目丝毫不以为忤,还带了好些吃食来。 在陌生的环境中当然是多个朋友多条路,他可不敢慢待胖头目,更为了钓住这贪财的家伙,胡吹自己乃海州大户之子,家中本有田多少、铺多少,虽都被金人侵占,但依旧藏了无数家财,再偶尔将那白玉扳指露上一露,唬得胖头目一愣一愣的,眼中充满了向往之色。 这胖头目虽在金钱方面的表现十分不堪,其余谈吐却甚是文雅,大异寻常兵士,他很有些好奇,却只晓得其叫作陈规,而对于出身来历只字不提。 这日休班后陈规跟马营的小头目打了招呼,领他下了马厩所在的中型帆船,坐上其巡舟兜风,看来这家伙人缘不错,一路跟各船的兵士不停地打招呼,这也使得他可以近距离地认识堪称当时世界最先进的战舰与兵器。 指着那三、四十艘首尾相接、破浪而行的韩军主力巨舰,陈规自豪地称其为海霸舰,他不禁脱口发问:“怎么如飞似的快?” 陈规不无卖弄地讲解道:“这海霸舰以五纲箬篷御风驱驶,不畏风暴,本专为航海设制,此刻放在大江上,却是杀鸡用了牛刀,再无快过它的。” 他隐隐生出一个疑问,若无风时这巨舰怎么行驶?但看到风卷浪翻的江面,又觉得自己多虑了。 打开了话匣子,陈规露出好为人师的一面,一一指点过去:船上的那些棚台周围建着可遮蔽数百兵士的女墙,跟陆上的女墙一样,船上的女墙上皆有弩窗矛孔,战时便可以此御敌;而船舷上那数根高耸罗列的巨棍叫拍竿,为攻击逼近的敌船使用;至于那前后置满的牙旗战鼓,却纯为壮势震敌了…… 他知道所谓的女墙就是中间有射口的城垛,便听陈规作了总结:“实乃天下无敌之舰队!” 天下无敌——后世那些号称天下无敌的军队哪一个逃脱了败亡的命运?天底下就没有无敌的东西,所谓骄兵必败,若韩军上下俱是这般想法,实非幸事。他真有点担忧了,却随即被甲板上的一些大型兵器所吸引,除了个别的投石机眼熟外,其余的竟从未见过。 看到他好奇的神态,陈规谈兴愈浓:原来这些都是大宋武库中最精良的兵器,那年韩将军平定叛将苗、刘之乱后,宋高宗特别赏赐的,这也是韩军以区区八千人的军力大败金人十万大军的原因之一;那些模样各异的炮车——即投石机分为双梢炮、五梢砲、七梢砲等,它们的区别在于杆臂的长短和拽索的数量导致石弹重量和射距的不同,却都是利用杠杆之理;那三张巨弓前二后一安装在一个床似的木架上的器具叫三弓床子弩,又名八牛弩,张弓時需用士兵数十人架床才可发射,杀伤力可用恐怖二字相形,所用之箭还可配裝火药包,威力更增…… 听到了火药二字,他最感兴趣的当然是那金人极惧的“震天雷”了,便将话题往那上面引。 大概难得碰到这样一个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陈规一副你小子子问对人的神色,跟巨舰上的军士打个招呼,将巡舟靠上前,和他站到了巡舟舱顶上,以便看得更仔细些,指向投石机下石弹群中一箱西瓜大小的灰丸子道:“这便是金人口中的‘震天雷’,以火药为芯,以厚纸包裹,里外五层,再以麻绳捆绑,另将松脂烧融浇裹固定即成,以烧红烙锥引燃后由炮车发射,我大宋称之为‘霹雳砲’。另一箱布满倒刺的唤作‘蒺藜火球’,以三枝六面尖刀包在火药团之中,再用麻绳穿过药团,同样包裹厚纸,再将八支有倒刺铁蒺藜插装在外面,亦可用炮车或床子弩发射……此些火药器威力大小来自火药配方及特殊制法,为我大宋最高级机密,不过么……” 讲到这里便停下,陈规得意地卖了个关子,暗示自己掌握了这“大宋最高级”的机密。 他都听得入神了,这个不起眼的家伙竟懂得这么多的道道,非一般人也,他对陈规的身份来历愈发有了兴趣,别有用心向这个毫无警惕性的家伙大拍马屁:“大人真乃博闻广识,想那三国时的诸葛亮亦不过如此,若大人生在彼时,只怕孔明先生要长叹‘既生亮、何生规’了。” 这个马屁拍到陈规的痒处了,其甚为受用地大笑数声,却又嘎然而止,再仰天长叹一声,怀才不遇之态形之于色。 他有些明白陈规的心态了,起了另一番心思,自己若想向着那个伟大的目标前进,身边不正需要这样不可多得的人才么? 处了几天下来,他发觉陈规除了爱财的缺点之外,倒是个不错的家伙,自跟马营的头儿打过招呼后,他和艾里孙再没有受到俘虏般的刁难。 他加入韩军已十天了,对面的金军仍处在韩军的尾追堵截之下,虽不似黄天荡那般濒临绝境,但要想渡江或上岸,却是难上加难之事。 兵书云:穷寇莫追。这一战还要进行多久,自己这“教骏儿”就这么当下去了?当也要到大英雄的部队里去当啊。他第一次觉得自己在历史方面的重主轻次了,后世的他只留意了跟大英雄有关的内容,而对同时代的另一位大将韩世忠的印象只截止于黄天荡和他的巾帼英雄老婆了,这一战事的发展已超越了他的记忆范围,他反倒有些兴奋起来,正是: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那一夜,风平浪静,星月无光,收拾完马厩,他和伤势已好的艾里孙躺在干草上聊着关于女真族的一些话题,他已将自己逃出挞懒大营的经过告诉了艾里孙。一则,他相信自己不会看错这憨直的小子——其是个跟移刺古、忽里赤一样可以信任的人;再则,现在在宋军营中,也不怕艾里孙会对他不利。当然,关于他与楚月郡主的事没有说出来。 艾里孙乍听完他讲述的故事,吃惊不已,当时便拜倒喊他大人,这一举动,充分表明了对他行为的肯定,看来,公理在哪一个民族的心里都是一样的。 他特意问了艾里孙关于女真婚姻的习俗,以前的他是不会关心这类话题的,在他跟后世的那个女孩分手后,他甚至憎恶这类话题,但现在,他要为了远方的可人儿,完成那个在心底献给她的誓言:“楚月,有一天,我会在一个万众瞩目的场合出现在你的面前,迎娶你成为我的妻……” 他得到了一个重要的信息:女真人,自古有抢婚的习俗。 然后他做了一个大红色的梦:到处是喜庆的红色——披红的小飞、八人抬的红花轿、大红的灯笼、红色的帐篷、红色的芙蓉帐、红色的鸳鸯床……大红的烛光下,坐着位身着红艳艳新娘装、顶着大红盖头的可人儿,一个古代新郎官打扮的红人——他走到了床前,手持一根红棍儿,正欲将那红盖头一掀,忽然身后跳出了同样是新郎官打扮的达凯,将床上的新娘子抱起来就跑,他大叫着扑了上去,却慢了一步,只将那大红蜡烛扑倒了,烛火烧着了芙蓉帐、烧着了鸳鸯床、烧着了红帐篷……他在火中找不到出去的方向,哭着喊着新娘子的名字“楚月、楚月”,但眼前只剩下火、火、火…… 他突然睁开了双眼,便看到了: 火、火、火,火舌四窜! 烟、烟、烟,烟雾弥漫! 战马在嘶鸣踢蹄,气窗外本应是漆黑的夜空一片通红,空气中充满了灼喉的烟热。 “不好,失火了!”他忙推醒艾里孙。当两个人跌撞躲闪爬上了甲板时,发现四周已陷入一片火海之中,哔哔剥剥的燃烧声和远近的喊杀声震耳不绝,原来不是失火,是火攻! 他掠过脑海的那丝隐忧变成了现实——因江上无风,各舰不能行动,韩军巨舰的那些高桅宽帆成了金军火攻的最佳着眼点,大火曼延开来,一艘接着一艘,当真防不胜防,救不胜救,只见得烟焰蔽江,天地变色。 这艘位于后军的中型帆船也着了火,正有很多宋兵抢上大船携行的小桨船逃生,但船少人多,大半的宋兵不得以跳入江中往岸边游。 两个人的第一反应亦是跳下江去,却看到了一幕骇然的情形,那自东的江面暗处浮出了黑压压的金军小船,无数线状的火光在空中划过,无数支火箭射向逃生的宋兵,在火光照亮的明处,手无寸铁、连衣衫都未穿整齐的宋兵变成了箭靶相似,根本驶不了多远、游不到几步,便惨呼连连,纷纷倒毙于大火映红的江中,想必这江水亦被真的染成了红色,这已不是交战,而是屠杀了。 金军在韩军的外围守株待兔,无法集结和组织反击的宋兵根本就丧失了突围的能力,大概只有极少数的漏网之鱼侥幸得生。 他看到一艘眼熟的巡船在西侧飘了过来,因其船身低又贴近大船而处在金军视线的盲角,一个大胖子头目正站在船头声嘶力竭地对着周围已死去的宋兵喊叫着,是陈规,他和艾里孙会意地点点头,纵身跳了下去。 “他们都死了!”他厉声斥道,一连抽了陈规十几个大耳光,方令其安静下来,陈规软软地跪倒在他的脚下,痛哭流涕:“不可能的,我们乃无敌的……” 不知道韩世忠将军此刻是哪一翻滋味在心头,他深信韩将军不会死在这里,关于这一点的历史逻辑他还是推得出来,因为在大英雄的传奇里韩将军是一个重要的见证者;况且主帅的命运一向好过部下,毕竟身边有很多忠心的卫士会拼死保护,而普通的小卒,只能靠一己的力量求生,但有多少可以躲过战场上“行生不生,行死不死”的铁律? 即便以艾里孙的金兵身份,在这般根本无法识别的情形下,自会落得跟宋兵一样的下场。 他和陈规、艾里孙三个颓然地坐倒在船头,相对无语,他们现在的处境也只是相对安全些,这巡舟失去风力驱动,即便以三人之力划桨,速度亦缓慢之极,而一旦试图逃逸,便会暴露在金军的视角中而遭乱箭射杀,但留在原处亦是死路一条,因为大火很快会曼延过来。 他看着身边来自敌我阵营的二人,此刻不知他们是何想法?他欣慰地看到二人的眼中已没有了敌意,在即将到来的死亡面前,人类之间的仇恨显得多么的可笑。 “轰”的一艘失去控制的巨舰撞在了巡舟上,两艘同样无人驾驶的船贴在了一起。大火正在巨舰后半截燃烧,已不见一个人影,难道都死光了吗? 他抬头看着船首甲板上的投石机,心想这不知耗费了多少人力物力的重型武器也要葬身江底了,然后再重新制造出来,重新杀人,人类就是这样发展、进步的吗? 不,人类一定走错了方向,能发明如此复杂玩意、以后更发明更复杂玩意的人类,既然能以发明杀人、就能以发明救人,再绝望的环境中都会有一线生机的,关键是你能否找到那开启命运之门的钥匙。 他在炽热的火海中开始告诉自己冷静,不要坐以待毙,一面想着楚月郡主的音容激发对生命的渴望。 对,杀人的玩意也可以用来救人!他忍住内心的激动,指着巨舰上的投石机问陈规:“那七梢炮的负重和射距为多少?” 不知他葫芦里卖什么药的陈规有气无力地回答:“可射发百斤石弹达三百五十步。” 陈规嘴里的“斤”和“步”均是宋朝的度量单位,当时的市坊瓦肆里常见的,他曾估量过那一斤相当于后世的大半公斤,一步相当于后世的一米半,立刻心算了一下,七梢炮可将六、七十公斤重的东西弹到五百多米远,而自己的体重亦不过才六十三公斤,艾里孙和自己差不多,陈规要重些,但也过不了一百公斤。 他精神一振,狂喜道:“我们有救了!” 另两个人俱以为他失常了,以悲哀和同情的目光看向他,他兴奋地一拳击在陈规的胸口:“你看我们离岸有多远?” “不过二、三百步耳。”陈规随口答道,忽然隐隐猜到了他这么问的原因,眼中闪过一丝亮色,但随即黯然了,“哪有二百个炮车拽手?” 他当然知道投石机是靠人力发射的,不过早已想通了此节,指着尚未烧到的几根桅杆道:“拽手就是它们,但指挥它们的任务就靠哥哥你了。” 陈规眼睛再一亮,但依旧不大明白,却因生的希望重新燃起,急得声音都变了调:“兄弟,要我如何做?快讲明了!” 他依旧不直接挑明自己的用意,而是问了第三个问题:“哥哥可以用霹雳炮按设好的方向炸倒桅杆么?” 陈规的智慧果然远胜其外表给人的印象,早已不用他再解释了,一击掌跳了起来:“兄弟真乃奇人也,当世断无第二人能想出此计!” 这话倒一点儿不假,这时代的人怎会想到后世的定向爆破法。 在一旁听得一头雾水的艾里孙看着这两个满脸喜气的家伙,还以为两个俱得了失心疯了,却被两个人连拖带拉地爬上了巨舰,指派着干起活来。 时间紧迫,大火正曼延过来,也令金军压根上就没注意到火焰中还有三个大活人在忙碌着。 三个人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方将船首的两台七梢炮掉转成朝西的方向,然后各自分工,他和艾里孙将浇湿的投石机拽索分别绑在两根桅杆计算好的位置上,绷得又紧有直;陈规则抱着几个霹雳炮在桅杆下端摆布着,再浇上火油,一路浇到抛石机下…… 一切准备就绪,三个人分成两组,他和艾里孙站在一台投石机的抛杆下,手持挂弹索的两端;陈规则一个人占一台投石机,照顾胖人嘛。艾里孙兀自不相信这劳什子可以带自己逃生,紧张地看着陈规打着了火石,引燃了火油。 远处的桅杆宛若熊熊跳跃的大火炬,烧黑的断桅、灰飞的帆布跌在燃烧的甲板上。 陈规脚下长长的火蛇扑向了目标桅杆,而另一面的大火也快烧过来了,可千万不要抢先烧着那收垂的帆布啊,此刻出现任何的差错都会导致桅杆的倒向改变,他额头冒汗,亦是万分紧张,毕竟这是他们逃出生天的唯一机会。 他看到两面的火儿在目标桅杆处会师,一颗心都快迸出来了,便听“轰”地一声巨响,两根桅杆几乎同时倒下,他尚未反应过来,身子便腾地离开了甲板,在近十米长的抛杆达到与甲板垂直的角度时,挂弹索的巨大甩力令他脱手而出,“呼”地飞向了高空。 耳边传来两声长长的怪叫,他侧头看去,艾里孙与陈规正吓得紧闭双眼,在同样的高度上手足乱舞着向前飞去。 成功了!已有过一次飞行经验的他兴奋地睁大双眼看往脚下,他们身后的那艘巨舰正发出剧烈的爆炸声,燃起一个大火球,一个个的大火球江面上不断升起,何等的壮观! 后世那个著名痞子文人的早期名句——“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的情景他终于看到了,虽然海水换成了江水,但一样是无与伦比的绚烂,然而他决不希望自己第二次看到这样的画面。 为什么世界上最美丽的情景背后大都伴随着死亡? 第二十二章大篷车 “嘚嘚……我天生怕死,自幼小恙不断,别人忌医讳药,我却勤医频药,但一辈子所受到的死亡惊吓都没有这大半年里之多、一辈子所看到的死亡都没有眼面前之多……哥哥,我被你们网上来的那刻,生怕脑袋不保,就想你们一刀砍来,我拼死挨上一刀,再跳回江里,说不定尚可拣回条命……嘚嘚……”那“嘚嘚”可不是马蹄声,而是他的牙齿打战声,他一面躺在草丛中瑟瑟发抖,一面看着头顶上被江火映红的本应是黎明前最黑暗的那片天,一面听着身侧不知是潮起还是潮落的江水声和哔剥的燃烧声,一面跟对两个并头躺着的同伴不停地讲话以抗寒,虽说在劫后余生的心境下他难得地讲了很多真心话,但仍含有不少水分,比如他挨上一刀不用“拼死”——有宝贝护身甲呢。 仨人幸运地落到了岸边的浅水里,否则落在岸上,轻则擦皮扭崴,重则内伤骨折。但这湿透的戎服就不知如何处理,陈规身上的火石遗失了,晚春的下半夜凉气袭人,身上的湿衣贴得三个家伙直打哆嗦,只好先寻块凹地,脱了湿衣在矮树上晾着,只穿着中衣缩在草丛中以体温捂干。这真是天底下大滑稽之事,那厢江上烈焰冲天,热浪炽人,这厢仨人却鼻涕横流,冻得半死。 “哥哥我辛苦抓了俘虏,怎会轻易杀掉,怎的都要审上一审再发落……”既然被喊作哥哥,陈规不客气地作了老大,说来也是,看三个人的面貌,其应该是最大。 “兄弟,你两个可是水里来、火里去了,哈哈。”陈规为自己用了形象的妙喻而得意洋洋,胖人还是有点好处的,至少御寒的能力强些,说话不打结,此刻还有心情开玩笑,然后又发出感慨,“要说怕死,谁不怕死?正是‘无可奈何花落去,夕阳西下几时回’。” “嘚嘚……看哥哥满腹文采,才高八斗,怎会屈身做个巡头儿?莫非有不得已之苦衷?”他时刻不忘刺探陈规的隐私,这窥私癖,乃是后世人身上共有的“美德”,更有为了名利不惜将自己的隐私经历或生理过程出书让大众满足此癖之人——用私情写书者只对不起曾经的爱人,用身体写书者可是对不起父母祖宗了。 共过生死的交情终令陈规露了口风,长叹一声:“实不相瞒,不知当初家父如何想法,竟将我与家兄共取一名,而家兄现已58岁,长我32年,早中贡举,因此世人只知有兄陈规而不知有弟陈规,我便立下誓言,一日不出人头地,一日不提过往,二位兄弟原谅则个。” 他屈指一算,才知这个哥哥喊得有点冤,原来陈规还小他两岁,不过自己的面相与这时代人相比确实见小,想来是后世的生活质素远远高于古代得葆青春之故。但谁不喜欢自己显年轻些,况且自己的历史年龄小人家近千年,他也就甘心地自认少年,自此再不提自己年龄。 莫怪那个香港歌坛老天王年年号称自己都是二十五岁,也莫怪后世台湾那些老阿姨整天价将“咱们女生”挂在嘴边,而其时这样的年龄,子女都该三四个了,更有做了祖父祖母的。 不善言辞的艾里孙忍不住插话:“两位哥哥,小弟可不怕死,我大金萨满教曰:“万物有灵,人兽鸟鱼、花木草石乃至风雨雷电都皆有魂魄,人死魂在,可入上界。’” 他从陈规的眼神中看出了其是当时少见的无神论者,不知怎的,他有种陈规的思想可以超越这时代的感觉,确实,每个时代总有一些这样的人,能超越当时的认知范围,真理确实只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 陈规的眼神中分明写着不知是对人还是对己的怜悯,这是无神论者的真实心态。掌握真知的人,其实比无知者更可怜,有宗教信仰的人们,反而是幸福的,因为无知者无畏,先知却令人痛苦,所谓“举世皆醉我独醒”,这种“醒”,是要付出“孤”与“痛”的代价。 后世的他每每站在故乡家中六楼的阳台上俯瞰着下面广场上的芸芸众生,总有一种不能融入其中的痛苦。到了特区后,时常坐在那家闻名珠澳的迪厅里,他一面欣赏着处处可见的澳门靓妹疯狂地摇头,一面带着酒意对特区的朋友讲:如果我不出来,就是老家街上随处可见的那些守着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同龄人;而在内心的另一个声音又在讲:不要以为我出来了就可以跟你们一样沉醉于灯红酒绿。他轻蔑地看着那些在弹簧舞池里蠕动的少男少女们,嘲讽地听着震耳欲聋的摇滚乐声里DJ在声嘶力竭地狂喊:一二三四五,拼命往里杵……一方面觉得自己成熟得可以做这些少男少女们的叔叔了,一方面又觉得自己的青春活力远远胜过这些“飞”的一族、“飘”的一代:老子既抓到了青春的真谛,又还可以蹦出各种高难度的肢体语言,而你们呢,大多沉醉于虚拟的青春当中,连蹦的都要靠弹簧板,再发展下去,岂不是连床上的勾当都要借助外力了吗?可怜的一代,不知道什么是苦,哪晓得什么是甜。 经过这时代的一次次生死磨练之后,他逐渐地触摸到了那正在迷失的真知边缘——当人类开发出许多延伸自身能力的外在工具之后,便丧失了向内开发自身潜力的能力,并且逐渐退化,甚至连原先具有的能力都失去了;当人类每发明一样称之为“先进”的事物后,便在人体的进化上倒退一步,以至于曾经在华夏历史上大放异彩、挑战人体极限的国粹瑰宝、东方之魂——武术,沦为后世只能在舞台上表演的花拳秀腿,除了一个流星而过的李小龙。人体内有多少神秘的领域、蕴藏的潜力正在荒废、断以开发,只有他这个来自后世以倍数变化的大信息社会的人才可以感悟到,人脑皆有七窍,是否还有看不见的第八窍? “艾里孙兄弟,你军淮南援兵就在岸上不远,何不抓了我俩去领功?”听到陈规半真半假的话儿,他顿时吓了一跳,身为巡头的陈规当非妄言惑听,不禁留意艾里孙的动静,同时心中一动:淮南援兵——难道是挞懒的部队。 “陈大哥此言差矣,按我女真族俗,活命之恩者如再生父母,明日哥哥救了小弟两回,此生小的便应做奴回报,决计不敢背叛于他?”艾里孙一脸受屈的反驳令他放宽了心,倒为自己的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而汗颜。 “不妥、不妥,明日今日于你有活命之恩,陈规明日于你有活命之恩,那你岂不要到处做奴才,有道是‘忠仆不侍二主’,你可不是个忠仆,哈哈……”不知是何居心的陈规抓住语病,怪笑起来,把个忠厚拙言的艾里孙激得结巴起来,义愤填膺地反唇相讥:“我……我女真人只……只服好汉子,寻常人等……哼!” “没大没小的小子,是说哥哥不是好汉子?再说一遍……”陈规被奚落得胖脸涨红,侧过肥嘟嘟的肚子,挨向艾里孙。 “且住、且住,大家都是兄弟,再不提甚么‘主仆’话儿……”他看这二人说着便要动起手来,忙出头打圆场。 当第一缕暖暖的阳光照在他们身上的那一刻,他从未觉得自己像眼前一样需要照样升起的明天太阳,三个人站起齐声欢呼起来,便听得远处的岸堤上传来话音:“那边有人!” 是女真话!忽啦啦,一大群金兵迅速包围上来,他只来得及掩住最重要的部位遮羞——他是不穿内裤的,便听一个惊喜的声音响起:“好像是明日大人,哇呀!真的是明日大人……” 周围黑压压的一片女真战士俱扑通、扑通地单膝跪倒,他看到了忽里赤、李巨等一干熟悉的面孔,亦是又惊又喜,全是自己的旧属,有如见到久违的亲人,他张着嘴搓着手,激动得说不出话来,老天爷真的很眷顾自己啊。 “小子原来是个金贼,老子跟你拼了!”蓦地身旁一声大喝,早有几个兵士上前将一身白花花肥肉的陈规按倒。 混在已是由忽里赤统领的百人队里,三个待遇不同的兄弟秘密进了驻扎在长江西岸的淮南金营,以东西流向为主的长江在建康附近打了个转,变为南北流向,所以江北成了西岸。 他得到更大的惊喜,原来这一部金军的统帅竟是移刺古,早得了消息等在大帐里的移刺古已摒退左右,一见面便呱呱大嚷着将他抱了起来:“好小子,你还活着!” “大哥,恭喜你升官发财。这是我新认的兄弟——你族人艾里孙,兀术将军的部下,来,见过移刺古大哥。”他当胸给了老朋友一拳,又不忘介绍新朋友。 帐内只剩下五个人——他、移刺古、忽里赤、李巨和艾里孙。陈规则被关在一个秘密所在,他知道这误会一时解释不清,只好先委屈胖哥了,不过已让忽里赤好酒好肉招待。 艾里孙意外地回到了金军,又确认哥哥所言不虚,再交了几个新兄弟,兴奋得满脸通红。李巨则不停地忙内忙外,准备酒席为二人压惊。 酒菜弄好,虽说大清早喝酒乃是少见,但丝毫不影响这几个好兄弟久别重逢的兴致,大家开怀畅饮,尽叙别情。 原来挞懒果没有食言,虽然并未攻克楚州,但移刺古仍以破城之功官升两级,授为猛安。这次受挞懒之命率本部人马接应江南战场的完颜兀术,已历时一月有余,但陆师不擅水战,只能沿岸追随,并无援兵之效,但以三千偏师深入义军四起的淮南区域逗留日久,危险亦日增,而军令却要移刺古不联络上兀术部不得回师。他估计又是秦桧执事的功劳,在心中大骂汉奸狗贼。 他略略提了一下自己离开挞懒大营后的经历,相比较兄弟们的升官晋爵来说,他干的那几件事却是干系甚大的机密,连身在兀术军中的艾里孙都不清楚,只知道他来自义军、单挑主帅、救美盗宝的表面影象。当艾里孙谈起与他相交的经过,提及玉玺时,他直觉此事不宜宣扬,在案几下踢了艾里孙一脚暗示其叉开话题,艾里孙虽不明他心意,但哥哥有令,怎敢不听,到目前为止,丢失玉玺之事还是他们俩人之间的秘密。 听闻他在义军里呆过,移刺古等便不好再问,只聊他在韩军养马的趣事和火海逃生的经过,仅这已够他们惊叹了。 他难得地放开酒量,主动找各位兄弟干杯,几碗下来,已是浑身发热,驱了夜里的寒气。为了避免重爱轻友之嫌,他忍了好久才提起自己最关心的人——楚月郡主。 谁知这话题一提起,移刺古等三个人要么左右顾而言其他,要么只是劝酒不答,他连问了几次俱是如此,心中不祥的预感越积越甚,终于憋不住了,借着酒意一拍案几:“是兄弟就说实话!郡主到底怎么了?” 那三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用眼神推移刺古说话,坐在身边的移刺古未开口先叹口气,大掌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吞吞吐吐道:“兄弟,想开点……郡主已被大将军软禁……大将军将她许给了圣将军,定于年底完婚……” 晴天霹雳!难怪忽里赤等郡主营亲兵成了移刺古的部下,经过了火里、水里、夜里三种煎熬的他再也顶不住,眼前一黑,往后便倒…… “哥哥,过天长军了。”艾里孙的头探进了大篷车里,他病歪歪地合上兵书,放下羽笔,又一阵咳嗽,正是为伊消得人憔悴。忽里赤一直将老上司心爱的小铁箱带在身边,他留给后世的笔记藏在了夹层里,此刻物归原主,便补记了后来的遭遇。 陈规早已被放走,放走之前他拖着病体见了其一面,想解释一下,但已不信他的陈规说什么也听不进他的任一句话了。那日陈规一路冷笑着离开,毫不领情道:“小子,你不杀我,定将后悔!” 退到建康的完颜兀术和移刺古军取得了联系,使其部得以回师。本欲把他送到一户可靠人家养病的移刺古经不住他苦苦哀求,答应了他的请求——带他北上回挞懒大营。因为他发现自己还有一线机会,就是在完婚前带走楚月。 他尚未成型的伟大计划全被打乱,所有的心思只系在远方的心上人身上。见大英雄的打算只有推后了,如果他还活着的话,无所凭借的他知道此行将危险之极,送了自己小命事小,弄不好还将连累一干兄弟们,但为了那个让他知道什么是世间真爱的可人儿,他什么也顾不得了。 此刻他才真正知道可人儿在自己心中的地位,那是任何女子都比不上的,除了远在后世的妈妈,他想起了那道专为天底下男人而设的著名难题:爱人与妈妈同时落水,你只能救一个,你救哪个?他真的很感谢破解了这道难题的人——先救起妈妈,然后跳水与爱人共死。他不停地在心里说:楚月,我来了,等着我…… 这大篷车是移刺古为他特制的,外面跟辎重车一般,里面却是宽敞,既可以养病,又防止走露风声,他吃喝拉撒全在车上,只有扮成辎重兵的艾里孙不时地向他通报行程。移刺古他们为了隐蔽起见,几乎不接近这夹于辎重队中的大车。 走了五、六天了,他明显地感觉行军的速度越来越慢,扎营的时间越来越长,夜晚的警戒也在增多,好几次他都听到了打斗声,一定有什么情况发生,他找艾里孙询问,其只支吾道:“好像是宋的义军骚扰,哥哥只管安心养病,自有人应付。” 终有一日,正在白日行军的部队忽然停了下来,顺风儿传来隐约的呼声:“交出明日贼子、交出明日……” 他打个激灵,还以为自己听岔了,竖耳细听,没错,那“明日”二字甚是清晰,不知多少人齐声喊出,出了什么状况,事临到自己头上了?行踪既已暴露,如何再避,他挥了几下胳膊,虽然仍觉虚弱,但较前好多了,早有军医暗地里看过他的病情,只说无大碍,但需要静养。 他突然出现在大篷车外,才发现这里是一片小平原地区,他所在的移刺古军停在一座低岗上,正在结成圆形的防御阵势,周围是漫地遍野的点点红巾——天,足有数万人! 怎么被义军包围了?他已知道这红巾乃是大宋民间抗金武装的常用标识。这一切到底跟自己有什么关系?他带着被蒙在鼓里的责怪迎着来自正前方的喊声走去,去寻移刺古,艾里孙怎么拦也拦不住,只好跟在后面。 周围风尘仆仆的兵士诧异地看着仿佛平空冒出的他,已有人认出他来,交头接耳道:“真的是明日哩……是明日大人……难怪这么多宋人天天来寻他……他怎会在这……” 他看到一路上的女真兵掩饰不住眼中崇敬的光芒,方晓得自己的影响力出乎自己的意料之外,听着他们的议论,他有些明白了,难怪夜里有打斗声,原来有人在搜寻自己,而自己在金营之事十分隐秘,那些人即便抓了个把金兵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 可是谁会寻找自己,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样重要,难道是君不见七侠他们,不对,又怎会喊自己贼子,难道是献计老鹳河之事暴露了,也不可能啊,那金兀术总不会将那不光彩的败逃到处宣扬。到底是谁?谁会知道自己在移刺古军里,内奸不大可能,外人呢,除非是陈规,但他一个宋军小头目哪有这么大的神通,调动如此之众的人马,再说也犯不着啊,抓个小金贼怎会如此兴师动众? 他想破了头也想不通其中的关节,便看到了正指挥布防的移刺古。见他到来,知道瞒不住的移刺古跳下马迎上前,苦笑道:“兄弟,你可大大有名哩,一路上不知多少宋人指明要你,连夜里都不停歇,本不想惊动你养病,现在既然出来了,就告诉大哥,他们为什么找你?” 原来都是一头雾水,他气馁地坐在了一块大石上,还给移刺古一个苦笑:“我正想问你哩……” 虽说数量对比悬殊,但显然已见识过移刺古军战斗力的义军并未轻举妄动,只是围而不战,不时派人在阵前呐喊——只要明日贼子一人。 义军的敌对行为无形中帮了他和移刺古一个大忙,毕竟他曾是大金的叛逃者,在移刺古军中出现对其决非益事,而此刻却有了一个堂而皇之的借口——明日一定做了大大不利于宋之事才引此干戈,何况他还有“不杀女真一人”的誓言,决不会出卖朋友的女真人当然不会交出他来。 已公开露面的他索性披挂上阵,跟移刺古一起指挥防御,毕竟眼前的麻烦全因他一个人而起,虽然他不知从何而起,想想月前还跟随义军袭击金军,现在却又帮着金军抵御义军,自己的角色转换之快已非“世事难料”四字可以形容。 两兄弟再次并肩作战,心态已不同以往,他只想少生杀戮,不战为上,而移刺古也没有强行突围之意,毕竟这三千人马占着地利防守有余,突围则显不足,且代价一定惨重。他看到了昔日只知冲锋陷阵的兄弟已隐隐有大将之风,暗暗为其高兴。 晚间便有不少夜行人前来探营,其中不乏武林高手,好在移刺古军早有准备,全军分成两班,一班睡觉时,总有一班警戒,对方讨不了好去,但兵员损耗在所难免。 老虎也需要打盹的空儿,看看到了被围的第五日,移刺古军上下皆现出疲态,而义军丝毫没有散去的迹象,反而看到不断有新的人马加入,并在白天开始了小规模的试探性进攻。 虽说移刺古军给养充足,这低岗上也有足够的天然水源,但箭矢却得不到补充,这是最令人担心之事,一旦箭矢耗尽,失去最大威胁的义军展开白刃战,低岗将指日可克。 军情正往最坏的方面转变,被围初期尚有突围的一线希望,眼下却是想都不敢想之事,变成孤师的移刺古军只有固守待援一条路了,然而派出的送信死士总是将人头留在了义军阵前的大旗下。 看来对方决非普通的义军那般简单,一定有精于猎人的江湖顶级杀手在内;而从旗帜和营列上看这些义军又非属于同一支部队,亦大违其各占山头、各自为战的一贯作风。而他们的聚集好像仅仅是一个理由:为了一个叫“明日”的无名小卒。 这些天他大多苦恼地站在低岗上的最高处,设想无数个理由来证明自己值得对方这样做,却又被自己无数次推翻,难道做一件事,真的不需要理由吗?当然需要!只是当事人自己不知道而已。 上天再次将他推向了女真人一方,他看着对方密布的营寨,苦苦思索着解围的良策,东面、西面义军的营寨间空挡足够大,一支轻骑兵应可以冲出去求援,但防守兵力已显不足的移刺古军一旦分兵,剩下的士兵等不及回援便将覆灭,女真人是不会舍弃自己的兄弟的,他说服不了移刺古这样做,该怎么办?即便是诸葛再世也无法全军而出。 真不知道对方还在等什么,若换了自己来指挥,只怕不用一时三刻便踏平这座低岗。想到此处,他翻然醒悟,难道真等着对方来踏平这里么?难道真的要移刺古全军因自己一人覆没于此么? 他立刻喊了一直紧随他的艾里孙过来,正视着这个认识还不满一月的小伙子:“兄弟,你不怕死,是不是?” 艾里孙没有一丝犹疑地迎住他的目光:“是!” 他的声音微微发颤:“我却怕死,但有些事确实需要人付出生命的代价,你能跟我一起么?” 艾里孙目光坚毅地回道:“哥哥看得起我,尽管直说!” “好兄弟!”他感动地抱住艾里孙,如此这般地耳语一通,最后叮嘱一句:“万不可让他们知道,只委屈你了。” “我佩服哥哥!”艾里孙掷下一句,便匆匆离去。 次日正午,艳阳当顶,移刺古正在大帐用膳的当儿,忽里赤面色惨白地跑进来,手里拿着一张纸条:“将军,明日哥哥不见了,这是他留下的。” 移刺古抢过纸条,是明日的汉字笔迹,忙叫过一个文书翻译,那文书念到:“往西突围。” 忽然帐外响起了“咣……咣……”的锣声和一阵喧哗,移刺古与忽里赤忙跳将出去,便听见东面的守军在喊:“明日大人……” 在两方军队的无数双目光中,一人驾着八匹马拉的大篷车从低岗上疾驰而下,拖起一条滚尘长龙直冲向东面的义军营寨,车篷顶上立着一面雪白大旗,大旗上红笔写着两个一里开外都可看清的隶书笆斗大字——“明日”,一个灰袍少年夹着旗杆坐在篷顶上,敲一声手里的锣儿,吼一声:“老子就是明日!明日在此……” 第二十三章喜剧之王 “咣——咣——老子马踏连营来了!明日在此……” 大篷车像根大楔子插入东面的营寨,冲营而入。好长的大营,但见帐挨着帐、旗连着旗,延伸到看不到头的远处,炊烟袅袅无边,若非他在低岗上看到这方位有空挡儿,此刻早已失去了向前冲的信心。 有如一块石子落入静止的池塘湖面,一圈圈的涟漪以大篷车为中心扩散出去:呼吆声声,前后左右先跳出无数的义军步卒,看到仿佛后世刹不住的脱轨火车头一般冲来的大篷车,再纷纷逃也似地跳开躲避;号角连连,两侧快速倒退的营寨里接着奔出一拨拨的骑兵,大部分来自近处,显然远方的义军尚未反应过来。 八匹马的脚力确实非同小可,在艾里孙的驾驭下如星驰电掣一般,将先追出的骑兵抛下老远,新出现的骑兵又迭上来,一波一波地涌来,虽然越聚越多,踏得绿草皮上都黄尘滚滚,却尽在大篷车身后。篷顶上的他像一个后世的钢管秀女郎抱旗杆儿站起来,向追兵们骚首弄姿地敲锣狂喊,以便让他们看清自己的面目,心道:“你们口口声声找老子,总不会不认得老子吧?赶快追来,都来啊……” 他并不奢望自己能逃出这海啸山洪般的追逐,只希望义军遵守只要他一人的言信,离低岗越远越好。而且,既然对方这么紧张自己,大概不会发一通乱箭取了他小命,要捉活的才对,自己得好好进行这场老鼠戏猫的游戏。果然,虽已在迫近的追骑射程之内,对方却并不发箭攻击,有如吃了一粒定心丸,他的锣敲得愈发起劲。低岗上的移刺古军上下看着大篷车在东面的义军营寨里拖尘远去,周围的营寨则旗帜攒动,兵嚷马嘶,像一大群发现蜜糖的蚂蚁,以大篷车的方向为中心,黑压压地集结过去,同时有断断续续的声浪传过来:“果是明日贼子……追啊……” 只见声浪过处,南、北、西各路义军纷纷拔营起寨,加入追逐的行列,不消半刻钟,方才围得铁桶似的义军阵地,只剩下一座座的空营和稀稀落落的滞后步卒,这一点不仅大出移刺古等意外,显然亦大出明日意外,已根本无须突围,因为围困自解,被这一情景惊得目瞪口呆的金兵们,望着明日消失的方向,兀自不敢相信。 身后的忽里赤忽然单膝向移刺古跪倒:“将军,小人有个请求……” 移刺古目光炯炯地看向东面,没有回头,竟似知道忽里赤要讲什么:“只管去做,我什么也不知道……记住,一定要救出他来!” 忽里赤露出感激的眼神,向移刺古行个大礼,便径直奔回,去集合自己的百人队。扫视着列队候令的部下们,忽里赤大声道:“你们都看到了,知道该做些什么吗?”“救明日大人!”这支自明日手里带出的百人队没有辜负忽里赤的期望,其眼中闪着泪光,再吼一声:“家中独子者站出来!” 看着李巨等八人步出了行列,忽里赤背起明日遗下的小铁箱,下达了最后命令:“其余人上马,随我救明日大人!” 身后的追兵锲而不舍,两侧的小平原上升起了无数条尘烟,往这里蔓延,显然正从近路包抄,一旦两头合拢,便是自己束手就擒之时……逃啊逃,他在慌不择路的大篷车上颠得晕头转向,嗓子已喊哑,只能敲锣给艾里孙打气,反正能拖一刻是一刻,吸引追兵当然是越多越好,总教移刺古军安全突围才是。 眼前的场面有点似曾相识,好像应了一句著名的古话——“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的情形,他心中一动,隐隐捕捉到了什么,却不暇思索,便听一声梆子响,从左侧的凹地冒出一骑义军,为首一人黑盔黑甲,一副黄面皮,一扇圈胡须,胯下黑马,身后黑色大旗上写个白色的“李”字,手中两柄大刀舞得如花一般,斜刺里冲来。再听一声鼓响,又一骑义军从右侧小岗上借地势狂扑而下,领头的一名骑黄马披青铜甲大汉,面如红枣,头盔上一颗大红缨分外夺目,手中兵器却是根鱼叉,身后红色大旗上写个黄色的“张”字,后发先至。 这两支完成合围的生力军以排山倒海之势冲来,与大篷车形成一个瘪状等边三角,两个等边距越缩越短,即将把大篷车淹没。看来要动用秘密武器了!他心中哀叹,正欲动作。 谁知,情况突变:眼看“张”号义军即将超过自己,“李”号义军的头领忽然一挥刀,竟麾军向“张”号义军冲去,两军混战起来,顿时滞后,大篷车渐又远去,倒把篷顶上的他惊出一身冷汗,却也好笑:这不是典型的“宁我毋人”的小人心态么。忽见一条黑影从混战中脱身而出,竟舍马不骑,以鬼魅般的速度追来,隐约见其一身灰绿短打扮,竟看不清其面孔,仿佛后世电影《木乃伊归来》中的那些幽灵鬼兵。那鬼魅儿已愈发接近,轻功较三相公有过之而无不及,但三相公的身法在寒风恶水中也令人赏心悦目,而这家伙的身法在晴空骄阳下只令他打心底直冒寒气,有一种看到生平最憎恶生物之感,难道这就是江湖上最见不得人的职业杀手?他本能地将手探在了怀里。 一道毫无人类感情的目光直射过来,一把漆黑短剑扬起,若非在太阳下,根本看不到这把剑。他打个寒噤,便看到鬼魅儿凌空跃起,直扑向自己,吓得想也不想,手赶忙一扬,一蓬红粉儿往后散去,他已先打个喷嚏。那鬼魅儿迎面见这东西,惟恐是什么毒物,身形一滞,竟生生地在空中停住,落下来,一口真气用老,再也追不上了。原来这是一包至辣的朝天椒粉,他跟移刺古军中的火头要的,此刻总算派上了用场。他未及喘口气的功夫,一阵熟悉的马嘶声在侧面响起,他循声一看,一匹眼熟而亲切的白马狂奔而来,妈呀,是小飞!俺的娘,有故人来了。 马上的骑士果然是君不见君,其余六侠骑着各自特色的坐骑相继出现,他对这七个对自己呵护有加的前辈有种莫名的敬畏,尤其是貌美温柔的君不见凤,总让他想起后世疼爱他的一个表姐,然而与女真人交织莫辩的背景令他不知该如何面对他们,惟有敲锣催艾里孙加速。 奈何八匹马已狂奔了一个多时辰,虽然是上等的骏马,却比不上小飞这类神驹,眼看君不见君越追越近,威严的声音在嘈乱的追兵中清晰传来:“明日,还不悬崖勒马,给我停下!” 听到君不见君一语双关之话,他转过头,不敢接触君不见君的目光,故意装作没听见,说到底,还是心虚,谁教他作了献计老鹳河的汉奸?心里话:悬崖勒马——回头向善?只怕老子回头便没了头哩。 他咬咬牙,一拉篷顶上的一根绳儿,大篷车后盖忽地打开,浓烟滚滚冒出,顿时将君不见七侠罩在其中,呛咳不止,落在后了。这就是他特地吩咐艾里孙装备的秘密武器,其实制作很简单:在车内的一个防火大罐里放入大量燃烟物,出发前点燃,再将车厢密封就成了。却没想到竟用在君不见七侠身上,实非情愿,他心下歉然:“得罪了,君先生;对不起,凤姐姐……” 在三面的追兵下,大篷车只有向前一条路,驶入一片河谷平原,前方已无烟尘,包抄的追兵不见了,他心中升起些许的希望来。不想平行的河面上忽冒出一条小舢板儿,一个大光头在阳光下锃锃闪亮,一高大僧人以一禅杖为桨,顺流而下,如飞般追来,声若洪钟地暴喝:“贼子休走,我和尚来也!” 声音是如此的耳熟,他脑筋飞转,省过来:不是那个诛食人宋兵、又差点要了自己命的大和尚么。哇,自己真是撞到“头彩”了,见过的、没见过的高手一个个都来了,而法宝已用尽,若给大和尚这类绝顶高手靠近十步之内,就可以将他轻易擒住,一念至此,他如同老鼠见了恶猫,没命地敲起锣来,却听“咚咔”一声,锣竟被他敲破了,呜呼,不祥之兆啊。 好个艾里孙,此刻显出高超的驾技来,挥动长鞭,一连串的吆喝,大篷车突然来个九十度的大拐弯。没奈何扔了破锣的他不经意抬头一看,不由打心眼里笑起来,原来前面出现一片丘陵,将河流与平原的走向就此叉开,分道扬镳了。大和尚本领再大,总不成在如此远的距离徒步赶上来。 眼看那大和尚与自己越叉越远,出现在与自己平行的丘陵后面,忽然划舟拐个直角往岸上冲来,干嘛,陆地行舟?他才不相信,目不转睛地看着大和尚到底要干什么。只见那舢板儿如脱弦之箭,简直要离水而飞了,可想大和尚臂力端的惊人,近得岸边,大和尚突然将禅杖往下一撑,大喝一声“起”,禅杖竟大半没入河滩上,舢板儿借着惯性和撑力斜飞向上,越过丘陵,似变成了后世的冲浪板儿,嗖地破空射来,大和尚有如天神般地立在其上,他已看得呆了。 舢板儿飞势将尽之时,大和尚脚下一点,再纵身而起,已掠在了大篷车的上空,他不由魂飞魄散,等待命运的裁决。大和尚却并未落在篷顶,而是在旗杆头上一踏,再往前飞去,看不出其身形粗壮,这一飞煞是飘逸,掠至艾里孙头顶一个千斤坠落下,生生抢过其手中缰绳一勒,八马长嘶,前蹄高扬,尘埃落地,狂奔的大篷车终于停了下来。 一瞬间的惯性使然,被他紧抱的旗杆咔嚓断裂,他和着红字白旗向前翻落,犹不明白发生何事的艾里孙也从驾座跌下,两兄弟一起滚落在地。艾里孙方才明白是抢了他驾座的大和尚干的好事,弹身而起,拔出腰刀,扑向大和尚,同时喊了一声:“哥哥快逃!” “不——”声带已失去功能,晓得大和尚厉害的他阻拦不及,万分情急之际,他的精神突然融入了二人的战团中间,慢镜头的情景再次出现,他看到大和尚一脚踢飞了艾里孙的腰刀,扬起了手,气流卷起,往艾里孙脑门印下,如何忍心看着艾里孙为自己而死,他沙哑的嗓子突然发出嘶吼:“不要——” 大约被他这一声发自肺腑的哀叫所感动,大和尚的动作顿了一下,化掌为指,点倒了艾里孙,留其小命。他随即委顿在地,有如自己刚跟大和尚对了一阵,才想起这是自己第一次感应到跟自身无关的生死场面,好生奇怪,这种超越灵肉临界点的能力似乎正在进化,真是人类的本能么。 马蹄声如暴雨般而至,他不用回头,便知道大队追兵到了,索性闭上了双眼喘息,这一翻奔命可把他累坏了,耳听得周围“捉住了明日”的欢呼声不绝,心道:“给老子个理由先。”却感觉身子一轻,他已在半空中。显然想不到他就是曾“毙命”于自己掌下的那个淫贼,大和尚第二次将他拎了起来,跳上大篷车顶,面向密麻麻围成一个大圈的各路义军、江湖豪杰道:“大伙儿看清楚,可是这小子?” 但见骑群黑压压地扩散出去,不下上万骑吧,数“张”、“李”二军人马最众。他眯着双眼,偷看每一方的神色,除了君不见七侠面不改色之外,其余各色人等都兴奋得满脸通红,两眼放光,恨不得将他一口独吞下去,好像色鬼见到了裸女、酒鬼见到了老窖、赌鬼见到了天胡……但这些都不足以形容面前的这些人,他们却显然又忌惮大和尚,皆引而不发,这里分明成了一个火药桶,而他就是导火线。 他愈发头大,现在就是到了大西洋底也还不明白自己惹了什么大祸,总不会是后世的武侠小说描写的那样:一个武林地位至高无上的绝色美女看上了自己,发布江湖通缉令,以前所未有的赏金缉拿自己归洞房。 君不见君翻身下马,越众而出,向大和尚拱了了拱手:“想不到五台山真宝和尚竟未义死,大师在代州抗金壮举,我等敬仰不已。” 那被称作真宝的大和尚哈哈大笑:“阿弥陀佛,西天我佛尚不肯收留我和尚,留下这副皮囊在尘世中降魔伏妖。当日我突围而出,义死者乃我师弟真玉,君先生安好?哈,李成、张荣两个也来了,尔等不去杀鞑子,来这掺和甚么?” 刚刚鹬蚌相争、便宜了真宝这个渔夫的两个义军头领李成、张荣各自冷哼一声,倒也在马上行了礼,尊一声:“大师。” 又有不少人向真宝行礼,显见其江湖威望甚高,看情形,大和尚对君不见君还算客气,而君不见君亦是有资格发言之人。 君不见君接着道:“这小子与我七兄弟有活命之恩,请大师放下他,我有几句话要问。” 真宝通情达理地依言放下他,在旁监控,君不见君走到大篷车三丈开外停下,目光电射而上:“明日,你可是汉人?” 他像被审判的罪犯一样侧过脸:“然也!” “你投靠了金人?” “没有!”他答得理直气壮,心里回道:曾经而已,但老子早已反出大金。“那你怎会在金营里出现?” 他一时语塞,这其中的瓜葛如何明言?下意识地为自己狡辩:“我乃被俘。”“放屁,大放狗屁,小贼,可认识我?”从张荣身后的骑士中转出一人,看那胖胖的脸蛋,不是陈规是谁,“在下亲眼目睹,这小贼是金狗的官儿。” 好个恩将仇报的死胖子,原来泄露自己行踪的是这家伙,罢罢,自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索性胡搅蛮缠:“我不认识他!你们既不信我,缘何信他?” 陈规被他的睁眼说白话气得口无遮拦起来:“咄!小贼怎会不认识我,我可知道你屁股上有块桃花斑,可敢脱裤验证!” 满场顿时轰笑起来,靠前的君不见凤等几个女侠早已羞啐一口,将脸别过,生怕他脱裤给大伙儿瞧瞧。他有种被人当众剥光了衣服之感,心中早将陈规的祖宗十八代“问候”了一遍,又很奇怪:这家伙怎知道自己的胎记的,是了,那日火海逃生后自己是露了一回屁股。 “脱裤!脱裤……”已有人在起哄,君不见君微皱眉头,显然不打算揪住他的桃花斑不放,向陈规发问:“这位兄台又是何人,如何与明日相识?” “在下陈规,乃韩世忠将军属下,我与明日贼子是如此如此……”陈规将他被韩军俘获的经过讲了一遍,细节详尽,已无人怀疑陈规所言。立在篷顶上的他小脸一阵红一阵白的,被人当面戳穿谎言这还是头一遭。 真宝忽然插言道:“未知陈施主与那德安知府陈规大人有何关系?” 陈规脸色微有些不自然:“正是家兄。” 在场众人俱露出怀疑神色,须知同名同姓者自古有之,但兄弟二人共用一名实乃罕见,君不见君不由据此怀疑起眼前的陈规来:“陈规大人哪个不晓,他以文官之职守德安数年,九攻九拓,应敌无穷,乃中原各城唯一未遭兵祸、匪祸者,大宋百姓莫不敬仰,为我朝文官建战功者第一人也!却从未听闻他有个同名弟弟……”陈规勃然变色:“我即是我,他即是他,谁要跟他有干系!” 真宝竟代陈规答道:“我和尚与陈大人为抗金大业相识数年,遮莫算个知交,他确提过有个同名的幼弟,适才见陈施主模样,一如陈大人所述,故发此问,其实他兄弟二人共个名字,倒有个来历,我知之不详,不提也罢。” 真宝的出面作证,打消了众人的疑虑,君不见君向陈规施个礼:“陈兄,多有冒犯。” 陈规拂袖不理,打马返回张荣军中。 “明日,还有何话讲?”君不见君转向他,见他哑口无言,露出失望的眼神,“莫怪你当日可以救下我等,我只问最后一句,望你诚实作答。” 全场突然安静下来,竟似都知道君不见君这最后一问才是最重要的,他甚感奇怪,已经证明了老子是汉奸了,还有什么好问的,莫不是这最后的问题就是在自己心头盘桓已久的所有问题的答案? “那复出于世的传国玉玺和氏璧,可在你手上?” 他瞠然木立,有如在无穷的黑暗里跋涉已久突然见到了光明,他一时适应不过来,原来这个百思不得其解的理由如此简单,原来所有的一切都起源于它——“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原来他成了那条鹿了,确切地说,各路豪杰以为那条鹿在他身上。自秦始皇传下的“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的传国玺,千百年来一直是帝位的象征,那伴随它的神秘传说可以左右民心所向,在乱世的时势中可以造就一番英雄霸业,难怪这些人为之而疯狂了,原来个个都想当皇帝!哈,赵宋官家要头疼了!但他们怎么知道和氏璧的下落跟他有关系? 他的思路飞快地将各条线索联系起来:君不见七侠知道他落在兀术军中——三相公和公主知道了和氏璧的存在——然后派他去盗宝——兀术失宝——蒲卢浑等目击——陈规网上了他……一切环节都扣上了,只要兀术失宝的事一传开,而且看来已经传开了,那他这个来自后世的小子——明日就是那盗宝的头号嫌犯!原来“匹夫何罪——怀璧其罪也”,他在心底既想大哭一场又想大笑一场:他们是为那已沉入江底的和氏璧而来的,他们就因为一块石头而破坏了他与心上人见面的计划……现在天底下只有他和艾里孙知道和氏璧在哪,确切地说,天底下只有他们俩不知道和氏璧在哪,而其余的人以为在他身上。 君不见君见他满脸古怪之色,不禁催问:“在你手上否?” 此刻的情景可以用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来形容,无数期待的目光落在了他的身上,他奇妙地听到了无数的心跳声,他知道不是自己的幻觉,他的大脑从未像这刻高速运转过,因为他知道,只要他一开口,中国的历史、至少这一段的历史就将改写;这是有史以来最大的一道选择题,造化弄人,上天选择了他来答这道题,他应该选择“是”还是“否”;其实他也知道,此刻这里所有人心中的答案都是“是”,但这个“是”要经他的口说出才能发挥最大的效果,犹如一壶水已被烧到了九十九度,没有他这最后一度就不能沸腾——他的回答,至关重要,因为他面对的绝不止这上万人,而是天下人! 双唇似被缝住一般,他的目光在天、地、人三者之间游离,忽然想到了他尚未成型的伟大计划,其实他所谓的“伟大计划”不过就是想方设法见到大英雄,并取得大英雄的信任,然后在合适的时机泄露天机,让大英雄避过那“莫须有”的陷害。此刻他却有了另一番想法,原先计划的成功与否其实全取决于大英雄一念之间,即便大英雄完全相信他的话,但以“精忠报国”名垂青史的大英雄会不会违君抗死还另当别论,毕竟古代的忠臣都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但现在完全不同了,自己大可利用这已是“莫须有”的和氏璧建立一股宋金之外的中原势力,以外力来帮助大英雄,就由不得大英雄接不接受了——他心头狂颤,一片雪亮。 又一个令他万分激动的想法也伴随着浮出了水面,那就是他或可以真的在一个万众瞩目的场合迎娶楚月了。当初这个誓言未尝不是少年突发的狂言,这般豪气冲天的誓言古往今来不知多少血性少年曾在自己的爱人跟前发过,但往往被残酷的现实碰得头破血流之后便烟消云散。他虽不至于此,但也时常为这个誓言的遥不可及而辗转难眠,他一次次为自己打气——“人若没有了梦想,那跟咸鱼有什么两样”,却只能在梦想与现实的迷茫荒野上踽踽独行,不知道咸鱼何时翻身,尤其在听到楚月被许给达凯的震耗之后,当真是心灰意冷,人生无趣,他确实抱着赴死的决心去挞懒大营的。什么叫“此一时、彼一时”也,现在就是,老子有了一个可以改变天下命运的筹码,当然也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强压住心头的兴奋,抽丝剥茧地清晰自己的思路:这跟自己掌握的那些可改写历史的后世知识大不同,那些知识在后世是实的,在当代却是虚的,自己稍想利用便瞻前顾后、怕狼怕虎的;而这个筹码则恰好相反,它已经是虚的——遗失在滔滔江水下长长河床里的某个角落,但当代的人却以为它是实的——在他手中,而且它本身就属于这个时代,自己无论怎么利用它都不算违背历史规律吧。 既然时势可以造英雄,那么英雄也可以造时势,路是人走出来的,历史何尝不是人写出来的,老子再不要受限于先入为主的后世历史观了,要跳出已知开创未知,因为自己现在所做的一切,就是将来的历史! 他向南方睥睨了一眼:赵构小儿,老子就利用这失落在自己手上的千古灵物来跟你耍一耍,这是一个著名的悲剧时代,但老子决不愿成为悲剧的一分子,老子要做一个悲剧时代的喜剧人物,做一个笑着的王者,老子要让有机会看到明日笔记的后世之人看得哈哈大笑,即便真的需要眼泪了,也是含着泪大笑。 “哈哈……”他真的大笑起来,倒把所有人吓了一跳,他决定回答了,若他知道这个回答将从此改变了这时代无数人的命运,甚至改变了大英雄的命运,他还会这样回答么?他强忍着向车下躺着的艾里孙递眼色的欲望——千万守住这个只有他俩知道的天大秘密,干咳一声,“不错,和氏璧在我手上。” 仿佛前面所有的一切都只是铺垫和序幕,真正的大戏只等他这一句话开锣,正是“明日一笑惊天下”,便听得各种声音突起…… 第二十四章开天辟地 一切都是刹那间的事—— 他仿佛引爆了一座人类的“火山”,爆发的情形却跟自然界恰恰相反:各路人马如倒溢的熔岩般一面沸腾、一面向大篷车这个“火山口”缓缓逼近。 远近男女老少的粗声软语和兵器声、马嘶声杂淆在一起,齐齐钻入他的耳中,他只辨出两个出现频率最高的词——“和氏璧”、“明日”,自己已跟那千古灵物等同起来,他突然一阵心虚,想到若是真相泄露的话,他不转眼变成漫天飞舞的碎片才怪。真宝的连声威吼淹没在这片俗世洪流之中,一丝涟漪不起,在万物之灵的狂热漩涡中,个体再强大的自然力也显得渺小,惟有微妙难测的精神力才能力挽狂澜——但此刻此地,无人有资格担当具此精神力的领袖,或者因为,想当这个领袖的人太多了。没有回头路的他竟有心情欣赏不远处悠闲飞过的几只粉蝶,蓦地,那几只粉蝶变得粉碎,他随之听到了一阵尖锐刺耳的异声。 异声乍起时,真宝的僧袍无风而动,身形瞬变数下,终躲不过这骤然而至的袭击,无奈跃离篷顶,丢他而去之际,堪堪一脚将他踢往车下的君不见君,大喝自上空传来:“君先生,与我和尚联手,万不可让玉玺落入怀有异图者手中。” 半空中的他视野一阔,不由呆了,原来异声来自由四面八方射来的暗器飞矢,他从未见过如此之众的飞器大观:各种飞刀、飞镖、铁丸、铜钱、铁圈、竹箭……如暴雨梨花般打来,准头奇佳,全往真宝身上招呼,竟无一打中近在咫尺的他。 难怪以真宝的绝顶武功也被逼得手忙脚乱,更要找人联手,这隐藏在千军万马中不计其数的“暗箭”教其如何防备。 “大师说的可是在下么?”枭笑声自侧传来,却是李成,握一长弓嗖嗖发出两箭,一箭射向真宝,一箭封住君不见君的去向,故意扬声出去,“相士陶子思早算我有‘割据之相’,看来和氏璧非我莫属!” 君不见君一声清啸回应了真宝,两个起纵,避开李成之箭,扑向直落下来的他。几乎同时,一条黑影自大篷车厢破顶而出,阴毒地直取真宝下盘,正是那鬼魅儿。 挥袖挡格暗器的真宝被攻个措手不及,眼看那黑影手中的黑色短剑就要刺入真宝下部,好个大和尚,粗壮的身子在空中一蜷,硬生生地缩了一圈,那黑影与黑剑险线掠过真宝的肚皮,呈一条直线冲天而起。 糟了,大和尚受伤了!往下跌的他瞥见一缕黑血渗透了真宝的僧袍,十分自然地偏向代表正义的真宝一边,担心其伤势来。 真宝一声狂斥:“鬼影好狗才,竟在兵器上喂毒!” “大师快寻个静处逼毒吧。”名副其实的鬼影杀手桀桀阴笑,再向同伙发出尖啸:“车中无物,快捉明日。” 原来这鬼魅儿不知何时潜入了大篷车里搜寻和氏璧,翻个底朝天,当然一无所获,便偷袭夺宝的最大障碍——真宝,一击成功。 飞器雨转向了君不见君,无能为力的真宝喊一声“保重”,几个起落,夺下一匹马,疾驰而去。 压力全部转移过来,君不见君已无法接住他,只来得及一掌将他击向其余六侠,再一个后空翻,其原先所站那块地已插满了飞器,好险! 围成一圈的六侠齐刷刷舞出六朵大剑花,滴水不漏地将延伸过来的飞器格在剑阵之外,准备接他这个烫手山芋。 他的身子继续横飞,即将落入君不见七侠的掌握,他的心没由来地一宽。 咫尺生变,剑阵因核心人物——君不见君被鬼影缠住,威力大减,与鬼影呼应的李成抢过身侧旗头的大旗一摇,指挥其军直冲过来,以部下的血肉之躯破了剑阵,六侠被冲散,李成伸旗一兜,刚好接住了落下来的他,喝令部下簇拥在周围,作其挡箭牌。黑旗卷裹在身上,他眼前一黑,视野受阻,再看不到周围的状况,正为自己的命运担心时,便听得远处一个熟悉的声音发号施令:“前军切入,中军、后军左右包抄!”他听出是陈矩的声音,想不到其得张荣信任至此,授以全军指挥权,他相信死胖子有这个能力,心想李成要倒霉了。果然,周围的李成军开始乱作一团,显然张荣军掩杀过来。一直按兵不动的张荣军倒是不动则已,一动万钧。 “鬼影兄,接着!”李成见势不妙地求援,他便感到自己又飞了起来,这家伙竟是连旗儿甩出,黑旗裹得他像根木桩似的,从头至脚。 有人接住了自己,他嗅到一股阴冷的气息,这就是鬼影?他头皮发麻,却闻陈矩的号令随之一变,杀声奔过来,便感觉自己又被扔在了空中,大舒一口气,可不想落在鬼魅儿的手上,过一下都不行。 只听陈矩的吆喝不绝,离他愈来愈近,显然张荣军占得了先机,忽听其发出一声惨呼,他的心不由紧缩一下,难道死胖子遭了暗算?所谓擒贼先擒王,陈矩虽不是王,却是张荣军的枢纽,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如何不成为众矢之的? 虽然是这家伙泄露了他的行踪,但他对其却恨不起来,毕竟陈矩所为换了任何一个爱国的宋人都会如此。远处传来李成的大声悬赏:“谁与我捉住明日,赏金万两!”欢声雷动,杀声愈发惨烈,大麻袋般的他在人头上飞来滚去,再没有停下,真没想到,有志“逐鹿”的他先要尝尝被人当“鹿”逐的滋味。 形势已变得大乱,他只觉自己像汪洋中的一条小船一样,一个巨浪将他掀起来,又一个巨浪将他打翻,周围惨叫连连,不知多少人因他而丧命。即便以真宝、君不见君这般武功,在这汹涌险恶尤胜自然界百倍、千倍的狂潮中也无法把握住方向。真是江湖熙熙,天下攘攘,不为名来,便为利往。 局面愈发失控,他的腿上、屁股上已钉上了好几支暗器,不知是哪个不长眼的或是学艺不精的家伙所赐。身上也挨了几下,幸亏有护身甲,否则不死也去了半条命了,不过他也只剩下半条命了,在这仿佛永不停歇的翻滚推打中,他早已晕头转向、五脏翻腾,最难受的是呕出的酸物又糊在了脸上……简直是生不如死啊,他惟有拿出鸵鸟精神,头脚相接,缩成一团,以求将外界的伤害降到最低点,心里哀号:“妈妈救我……菩萨保佑……” 忽然人群大哗:“怎有这么多个?”“到底是哪个?”“管他娘的,抢一个再说!”…… 他正有些奇怪,便觉压力顿减,一下子从浪尖上滑落,已被一人接住,杀声涌来,他心道:又是一个找死的家伙。谁知这个接住自己的家伙竟然没死,而且将他往下一送,到了另一人手上,那杀声竟然远去。 他大感惊异,谁这么大本事捉到自己?又感到庆幸,管他是谁呢,只要先摆脱了那动荡无着之苦就是好事,他已快支持不住了。可是,分明又听到别处仍然喧嚣依旧,难道不知道自己已被捉住了? 他复感到自己被绑在了一个软绵绵鼓鼓的东西下面,嗅到马臊味儿,他才明白这是在马肚子下面,心中不禁叫绝:“这捉了自己的人当真聪明,这下再无人发现我了……可是接住我时怎会无人发现?再有四周还在喊老子名字干嘛?” 他猜想自己一定碰到高手了,要是他能摆脱视线的隔碍就一定能知道对方用了什么高明手段,可是现在,他只有听天由命了,而且,还要配合好对方,因为他确信,如果再经历一次“逐鹿”的话,他必死无疑,马蹄“得得”撂开,身子在移动,他开始猜测捉了自己的人是何方神圣:最希望是君不见七侠他们,念着故人之情,应不会太为难自己,他蒙混过关的机会很大;若是张荣那些草莽英雄,虽不免吃些苦头,倒可因势利导,保命应无问题,说不定还能相互利用一把;最不希望落在鬼影之流的手中,他想起这家伙就起鸡皮疙瘩,天知道其会用什么匪夷所思的歹毒手段拷问和氏璧下落,若一刀杀了他还好,最怕弄得他死不死、活不活的,只怕连小时偷看邻居女孩洗澡的勾当都会吐出来…… 后世的他每每看到电影、电视上那些英雄在敌人的百般折磨、严刑拷打下宁死不屈、视死如归的情景,总是扪心自问,若自己在同样的境况下会怎么做?他知道自己决计没有那般伟大,“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材烧”,当然先得保住性命,吐露一些无关紧要的机密也无妨,但最终他一定会在合适的时机在反戈一击的,总之要挽回那造成的损失将功赎罪,不过前提么仍是“青山在”…… 这般胡思乱想着,他感觉这几骑已离群远遁了,屁股上的伤分外疼痛起来,忍不住呻吟出声…… “好一招‘偷天换日’,亏你们想出来,不枉我以前的栽培!”他神气活现地翘着屁股趴在一张羊皮上赞道。 这是一个昏暗的岩洞,周围站满了女真兵——忽里赤百人队,他转向身边躺着的艾里孙:“兄弟,穴道解了没有?” “捉”到他的竟是他的旧部!原来忽里赤带出其队,蹑住大篷车的方向随义军之后而至,远远地发现他已被大和尚制住,包围在上万的义军骑兵中间,与部下一议,皆以为欲以这九十二骑之力冲入救人无异以卵击石,便没有盲动,而是挑了二十个最精干的手下潜行接近,伺机相救,其余兵士埋伏在远处接应。 在义军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他与君不见君的对答之时,忽里赤等乘机做掉了外围的一些义军骑兵,换上对方的服装,混入前列。 接着便看见各方动起手来,及至他被李成裹入黑旗抛出,像个大鞠球一样在人头上翻来滚去,忽里赤等也抢上去,甚至有两个女真兵已抓到了他,却转眼淹没在疯狂的人潮中。 忽里赤不禁束手无策,因为即便抢到了他,也无法逃过这成千上万人的挤追截杀,却不知哪个手下冒了一句:“可否掉包?” 深受老上司熏陶的忽里赤也学会了用脑作战,豁然开朗,计上心来,一个个附耳过去,传下命令,便分头行动,忽里赤带两个善骑的手下紧紧跟随滚动的他。 按照行动的步骤,女真兵两三个一组,专挑执黑旗的旗头下手,打晕后再将其裹起来,抛将出去。如此一来,人潮上方突然冒出了十几个同样的黑球,场面顿时大乱,本凝聚于一个方向的力量便分散开来。 早已瞄好的忽里赤等仨人迅速接近,抢先接住他,又立刻抛出一个准备好的黑球,转移注意力,再将他藏于马肚子下……如此巧打正着,终于从无数好汉的环伺中抢到了他,更将无人留意的艾里孙也救了出来,倒也算他俩福大造化大。 但救了两个人,也折了两个人,这样的代价到底值不值? 他们退回了低岗,那儿有围困期间偶然发现的一处隐秘暗洞,里面有泉水,刚好够这支离群的百人队藏身,移刺古军早已离去。 这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漫山遍野都是搜寻明日的义军队伍,这一着倒也合兵家之道——最容易想到的地方就是最容易忽略的地方,果然,几日里虽有几批搜寻者出现在低岗上,皆是走马观花,压根没发现有处暗洞。 他们足足藏了五日到粮草将尽时才敢派人出洞打探,探子带回了好消息:周围已无义军的踪迹。再熬了一夜,确定情况无误,他们终于破洞而出,重见天日,瘦了一圈的战马们贪婪地啃吃遍地的青草,战士们苍白的脸上被朝阳涂上了一抹红晕。 艾里孙跟在身后,他看着面前这些轻生重义的旧部,心想分别的时刻到了。他在洞中已将义军追逐他的原因讲了出来,出于多疑的本性,他没有吐露真相,直承玉玺在自己手中,藏在某个秘密所在,他已跟艾里孙对好了口径。 奇怪的是,这些北国的汉子并无特别的反应,或许马背上的民族只认拳头第一,不会想到一块石头会有这么大的魔力,虽然他们的上层如金兀术、哈迷蚩等能够理解和氏璧对汉人的意义。 他抱拳道:“多谢各位兄弟相救之恩,明日就此拜别。” 忽里赤目光炯炯地望着老上司:“哥哥,当日我们决定离军时,就已无法回头,只要哥哥不负郡主,我等愿终生追随。” 毫无思想准备的他吃惊地眯起双眼,迎着暖人的朝阳扫视着整齐站列的众兵士,其实他何尝未起过将这班旧部收为己所用的念头,却是一掠而过,诚然他正打算建立自己的势力,这一班旧部的加入正好成为创业的基石,然而有句老话说:“非我族类,其心……”,怎可共谋大事? 现在他看到这一双双单纯而坚定的眼睛,不禁为自己的小人之心而惭愧万分——你已经不是他们的百人长了,他们仍如此对你,真真完全出自内心,人家为了你可以去族别国,你还计较什么民族?你的心才“可诛”! 他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成为别人追随的对象,至少,在撞到和氏璧之前没有,但他知道眼前决不是和氏璧的功劳,他完全是凭着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这帮肝胆相照的兄弟们。 “我明日何德何能,值得你们如此做?”他默念着,复想道:从自己到这时代后就跟女真人扯上了千丝万缕的关系,莫不是这起家的班底也离不开女真人,难道真是天意?不过,有些话还是要说在前头才好。 他扬起眉头,第一次露出严肃的神态,缓缓用女真话道:“多谢大伙对明日之心,然有些话我不得不说:我明日是有举大事之心,更不会置郡主于不顾!但是……我曾发誓不杀女真一人,但亦不会就可杀宋人、夏人……我亦不知将来会不会破誓,受那万箭穿心之苦、天打雷劈之报,但若你们真要跟我一起,就要牢记两个字——不杀!”此言一出,众皆哗然,自古军人的功能便是个“杀”字,他竟提出“不杀”的观念,如何教这些以征战为天职的兵士接受,他看着满脸惊讶的众兵士,可以猜到他们心里在想什么,索性代他们说出心底的疑问:“你们一定要问:举大事怎可不杀人?其实我也回答不出,但却想反一问:举大事为何要杀人?” 众兵士闻言皆笑将起来,将他脸上好不容易堆出的严肃吹得一干二净,他才发觉自己从来不是一个严肃的人,而且这个问题也是好笑:哪朝哪代,成大事者不是杀人无数,枯骨无涯,人类的历史,不就是一部杀人的历史吗?这个问题好比是后世的“一加一为什么等于二”那般简单而深奥,连来自21世纪的他都搞不清,何况这些成日刀头舔血的北族汉子,他忙换了一个浅显的问法:“你们为什么要杀人?” 气氛轻松多了,这个问题也简单多了,众兵士七嘴八舌抢答:“升官”、“得财”“娶媳妇”“买牛羊”…… 他皱起了眉头,想起了他们现在的身份是入侵者,忙引导到根本上:“你们当初为什么杀辽人?” 女真兵皆沉默了,想起了从前被辽人欺压的日子,想起了在那些反辽战争中死去的亲人,忽里赤咬着嘴唇道:“为了不被杀!” “好小子,说到点子上了。”他心中赞道,开始了循循善导:“对,杀人的根本是不被杀,以杀止杀诚然不错,以不杀止杀也未见不可。或许大伙儿想,若有人来杀我,我还可以不杀他么?没错,打得过,我就俘虏他,打不过,我就逃,反正是可以‘不杀’的!还有何问?” 不少兵士开始点头称是,斜刺里有人冒出一句:“真正打斗起来,只有‘杀’与‘被杀’,非你死,就我亡,又如何做到‘不杀’?” 一语惊醒梦中人,这些身经百战的士兵想起战场上真正搏杀起来,面对一心致你于死地的敌人,根本无法手软,又如何“不杀”,皆瞪大眼睛疑问地看向他,这才是真正的关键所在——理论上的“不杀”如何变成实践中的“不杀”,他本以为自己可以避过这问题的,却终于面对了。 他提出“不杀”的全新观念如何在实践中操作可行?这是他心头苦思已久的一道难题:亲历过多少次冷血搏杀的他当然知道,在动辄生死的冷酷沙场上,仁慈的对面就是残忍,除了武林高手能做到随心制敌,普通一兵的“不杀”就意味着“被杀”,他如何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如果这个问题回答不好,他将根本无法领导眼前乃至以后的明日军队。 他长吸了一口气,望向遥不可及的空处,似乎想穿透时空,回到他来自的二十一世纪寻求答案,其实这个答案在他无数次矛盾斗争后已想到了,但他却不能对这些兄弟们讲出来,甚至不能对这世上的任何人讲出来。 他真的不想面对这个问题,却不得不面对这个问题!他的大脑高速运转起来,为自己寻找另外一个答案。 他沉吟良久,终于露出微笑:“当日随我‘尿破烟熏’一战的举手。” 众兵士茫然不解这跟那个问题有何关联,倒有一半人举起手来,原来他以该役荣升百人长,幸存的八十七人全数编入他的百人队,一直未变,再由步兵队升骑兵队,后归忽里赤领导,转战至今,当日的老兵仍余近五十人,如此高的生存率在金营里实属罕见,也是这支百人队凝聚力大、战斗力强的主要原因,更潜移默化地教导了部下们生存的意义。 他欣慰地点点头:“那一战你们原以为能得生吗?” 众皆摇头,确实,当时都以为必死无疑。他用散发着夺人光芒的目光一一碰撞着这些旧部的视线,以无比自信的声音道:“既然当日我能从必死之地带你们得生,那我保证日后必能以‘不杀’止你们‘被杀’!你们若是信我,我们就一起,否则,我明日还是一个人罢。” 众兵士面面相觑,一时不知如何是好,既感觉他说得有道理,又好像没道理,似信非信之间,却尽被这一番不无震撼与诱惑的空前伟论唬住了,是啊,除了变态亡命之徒,谁喜欢“杀人”! “我跟随大人!”忽里赤毫不犹豫地单膝跪下。好在军人还有个天职便是“服从”,何况当初他们决定去军时已有为这个浑身散发着奇异魅力的家伙不惜一切之心,此刻见百人长已然表态,众兵士便一齐单膝跪下:“惟大人之令是从!” 他看到他们明明似懂非懂,却尽应承下来,一时大为感动,行了一个标准的女真礼,左脚稍退半步,跪左膝,蹲右膝,拱手摇肘,连着用袖自肩拂膝,最后用双手按右膝:“各位兄弟,我明日……” 他的声音有些发哽,为了他们的选择,也为自己的选择,因为他再次体会到了孤注一掷的感觉,命运的安排将他推向了一条不归之路,他再也不是原来的他了,他的人生轨迹注定在这里再次转折。 后世的他从毕业后再到那个令他人生陡变的夜晚总共不到三个月,就成为同届同学中第一个下海吃螃蟹的人。那一天,眼见被那段感情折磨得不成人形的他而无比心痛的母亲,悲怆却无能为力,只有义无返顾地站在了家族中曾人人寄以厚望的他这个长子长孙一边,支持了他这个在当时是反叛骇俗的决定——辞去公职。无论事后的发展证明了当初这个决定是多么的英明与先瞻,他也无论如何忘不了从母亲颤巍巍的手中接过那厚重的三万元钱作为原始资本的一幕,这可是拿死工资的父母毕生的积蓄!那一刻,他在内心发誓,这是他最后一次接受家人的帮助,他再不能让额满皱纹鬓生白发的父母为自己操心了,从此以后,他将独自承担将要面对的各种风雨! 现在,有了这帮兄弟自愿跟他共同承担这悲壮时代的腥风血雨,他只想到了一句老话:“自今日起,我与大家有难同当,有福同享!” 是晨,旭日高升,九十二匹战马一起嘶鸣,九十二个骑士同吼一声“不杀”,便踏上了一段未知于历史的的真正征途。 这迅速消失在淮南大地上的微不足道的一声,注定要掀起一场连他们自己都不曾想到的惊天动地的风暴。 历史,不知道是否记住了这一声,但这座历尽了沧海桑田的低岗却记住了,在人类短暂的里程中,一个叫明日的小子喊出了开天辟地的第一声“不杀”! 古往今来,以“不杀”为建军宗旨者,他确乃第一人也!他仿佛看到: 不杀、不杀、不杀、不杀、不杀、不杀、不杀、不杀、不杀、不杀、不杀……化做冥冥时空中的一道闪电…… 第二十五章国家的敌人 数日后,傍晚,浮海归来的南宋小朝廷“行在”(即行都)——越州(今绍兴),当地一豪族的坞堡内外,布满了身着绯红色战袍、明盔亮甲的千牛卫——大宋禁卫军,个个神情肃紧,如临大敌。 坞堡内一座豪华的后堂里,却是另一番景象:边厢七八个女乐或站或立,丝竹、管乐缭缭不绝;正中的厅上,两个青春妙娘梳着男髻,上身遮个红肚兜儿,腰间仅束个短胯,葱臂雪白,光腿赤脚,裸出大半的粉嫩玉体,春光四溢,正抱作一团扭打着——正是其时流行的相扑运动,唯一不同的是,相扑手变成了女子。 上首的软榻上,懒洋洋地倚着一位肤色苍白、披着件对襟黄袍的少年,微敞着怀,看着厅上,身后立着两位穿着粉褙子、梳云鬓的小使女,轻摇宫扇。 少年约莫二十余岁,生得细眉细眼,长鼻头,一看是养尊处优惯的,那显然因纵欲过度而呈现病态的脸上泛出少见的红光,对着右首叉手端立的一位黑脸武人道:“张爱卿,朕今儿特别高兴,日里召见的这岳飞,以品秩之低卑,奔疲之偏师,竟克复健康,去我大宋悬额利剑;又献俘八名鞑子,使朕得知二圣消息;还寻回朕流落民间的一个妹子,加上另一妹子自金逃归的消息,这喜讯连连,朕不胜感慨……其一人建三大奇功,朕觉得给他的赏赐太少了,如此人才,怎无人早日上荐?” 原来这少年便是大宋当今天子赵构了,“天子面前不可随意”,难怪这大夏天里,那张姓黑脸武人也穿得端端正正的,金甲之上更披一件蓝色绸袍,看其模样,应该是员地位不低的大将,其卑躬一礼:“陛下圣明,臣张俊有失察之罪,岳飞确忠勇可用,宜优擢之;二圣无恙,大宋之幸也;荷福、柔福帝姬归来,可喜可贺。臣闻荷福帝姬在兀术船上亲见和氏璧再现,不知是否有其事?” 这“荷福帝姬”应是襄晋公主的封号了,却缘由那著名昏君宋徽宗在位时的一道旨意,将公主改称为帝姬,然远不如那渊远流长的“公主”称谓深入民心,只在官家场合出现。 赵构面色一沉,拿起手边一黄色奏折扔给那叫做张俊的大将:“这是来自淮南东路的密札子,你看看吧。” 张俊飞快看了一遍,抬起头,却不敢擦拭两颊热出的汗水,任其滴落下来,诚惶诚恐地发问:“陛下,这明日是何许人也,和氏璧怎到了他手上?” 赵构看也不看张俊,目光只顾盯着厅上的相扑女子,似回答又似自言自语道:“密札子言他曾被被韩世忠军擒获,又被挞懒部所救,可是襄晋明明见他与金兀术是对头,而和氏璧本在金兀术处,乃襄晋命他盗出,密札子却报他是鞑子奸细,自家人偷自家人的东西,这岂不是自相矛盾么?” 张俊在旁低头沉吟,紧张地思索该如何对答,终不敢肯定地开口:“陛下,这或可解释,据臣所探,金人内部并不和谐。粘罕以军功自大,与金廷嫌隙日深,金主便扶植三太子讹里朵与之抗衡;而近年四太子金兀术、金主之弟挞懒权势渐起,这几贼各成派系,互有矛盾,或许这明日属于挞懒一派,亦未可知。” 赵构微微颔首:“倒也有此种可能,朕只怕金人利用这和氏璧掀风作浪,乱我大宋民心哪,来人……传旨下去,着令全国通缉明日,淮南各路镇抚使全力检索,定要夺回和氏璧。” 又数日,上午,万里之遥的北地,一汪碧波荡漾、无边无际的巨湖边,太阳下炽燎的中华大地上,这里竟是难得的一片清凉,这就是大金权臣们的避暑胜地——白水泊(今内蒙黄旗海)。 摇曳起伏的芦苇浪中,鼓号齐鸣,一头壮鹿由远而近奔来,忽然倒地不起,脖上鲜血汩汩而出,原来一只火红羽箭穿颈而过,一队黑衣骑兵急弛上前,下马抬起猎物,发出女真语的高呼:“左帅神箭!” 一位鬓角斑白的女真红袍老者打马出现,饱满的额头连着刮得精光的前脑壳,两条系红丝的粗长辫子飘在后脑,精神矍铄无比,其后紧随几位持弓搭箭的锦衣女真人,各人肩头俱立着一只体小凶健的海冬青,这青鸟儿只有大金王族大将才有资格拥有,看来这几人皆为女真宗室的高级将领。那老者抚须回首哈哈大笑:“年纪大了,眼神还行。” 几位女真宗室亦连声赞喏:“左帅神威不减,乃我大金之福。” 当时金人之中,被尊为左帅的只有一人,那便是军功最大、才能最高、为金主所猜忌的大金左副元帅——完颜粘罕,其时年已五十二岁,身手依旧敏捷不凡。 粘罕并没有在同僚的赞誉声中飘飘然,而是冷哼一声:“我神威不减,可我大金军威呢?兀术败走江南,挞懒阻于楚州,娄室陷于川陕,这还是那‘过万则无敌天下’的女真勇士么?唉,两河既取,中原地还由中原人自治为好,高庆裔,推立刘豫之事办得如何?” 一落于最后的文官喘吁吁骑马赶上来,看其不是女真人,却夹于这班宗室贵胄之间,大约是粘罕的心腹,高庆裔扬声道:“一切顺利,只是这刘豫出身低微,虽以‘万姓推戴’之策相助,亦有些难服民心,若那复出于世的和氏璧在手便好了。” “和氏璧?”粘罕被勾起了心事,懊恼道:“号称我大金头号勇士的兀术竟看不住一块石头,实乃丢人!据闻窃璧的还是被我大金一旧奴叛卒,更加可气!谷神,你可晓得此人?” 一披着紫色披风、留着两撇翘胡的男子应声而出,其相貌俊雅,看不出实际年龄,一双眼眸闪烁不定,说不出的诡异,在一众女真人中特别扎眼,应道:“回左帅,那人名叫明日,本是汉人,于一海岛上被挞懒之女楚月所获,收为奴属,倒也立了几件功劳,升至百人长,后来却临阵叛敌,窜到江南加入宋红巾儿,黄天荡里被兀术被俘,以出荡之秘活命,兀术军赖此突围,和氏璧便是那时落在其手,又逃入韩世忠军,兀术火烧韩世忠军后,他为挞懒部移刺古所擒,却又被宋红巾儿所救,此后再无消息。 不过闻宋庭已发令通缉,由此看来,他并未归宋,此子来历不明,行事怪异,绝不可小觑,若另有他谋的话,假以时日,或成大患。” 这一番话大约是当时关于明日最详细的描述了,竟将他坠入这时代后的踪迹说个八九不离十,更作出接近真相的精辟分析,这谷神是何许人也? 粘罕颇为嘉许道:“谷神不愧我国教神使,灵通万里,依你看,此事该如何处置?” 那大金国教萨满教把世界分作三界:上界为诸神所居,中界为人类所居,下界为鬼魔和祖先神所居。这谷神便是教中神使,所谓“神使”,即沟通神界与人界的使者,也难怪其对明日的踪迹了如指掌了,达凯不就是萨满教的护法圣将军么? 谷神旋即答道:“和氏璧固重,不及军情之重,闻张浚在川陕集结大军,欲与我军决战,目前当以军务为先,谷神以为,待兀术与挞懒合军破楚州后,速调兀术军北上,与娄室会师攻陕,留突合速协助挞懒主持淮南战场。至于那明日小子么,可着令兀术、挞懒就地搜索,我再请出教尊大神南下拿他,只要和氏璧没落入宋廷之手,谅它飞不出我大金掌心。” 原来这完颜谷神以通变如神著称,是女真文字的发明者,更在军中司右监军之职,地位仅在粘罕之下,很多军机大事皆是其在背后谋划。 粘罕一拍手:“好,劳烦谷神拟令上报郎主,下传各部,待入秋后全力攻陕……” 这是一个炎热的夏季,来自北国、不耐酷暑的大金军团暂时处于全线退缩的状态,暗地里却磨刀霍霍,等待入秋后弓劲马肥那最佳攻击时节的到来。 在两军呈拉锯战的淮南大地上,大宋管辖区和大金占领区内,包括各义军势力范围,出现了一个空前罕见的统一行动:各交通要道,城门隘口,关卡林立,戒备森严,每一个过往行人皆被严加盘查,一一对照关墙通缉榜上一张醒目的少年画像后才可放行。而有机会出入各方领区的行商走贩不免留意到,各地通缉榜上的画像何曾的相似,再仔细留意,便可发现那通缉人犯的名字竟然也相同——叫作“明日”。 这真是天大怪异之事——敌对的宋金两国连同鱼龙混杂的民间武装张榜通缉同一个人,“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这个人类战争天条第一次被一个人打破了,这个破坏常规的家伙到底是谁? 明日——这个仿佛横空出世的名字在大江南北、淮河两岸迅速流传起来,有心人更注意到,正有越来越多的各色人等涌向这正处于兵荒马乱中的淮南东路,各路豪杰、各国武士包括西夏人、高丽人都出现了,他们交替在这片土地上逡巡搜索着,彼此秘而不宣,心知肚明,只是为了一个小子和一块石头。 然而,明日如同他的凭空出现一样,无声无息地消失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仿佛他从未来过这个世界一样。 但是关于他的传言却越来越多:有人说他是金人的大贼,化身千万,专门刺探大宋的军情;有人说他绝对不是汉奸,而是宋军卧底金营的大探,拯救了无数百姓;又有人说他也不是密探,而是一位救贫扶弱的大侠,专为天下的穷人谋福;更有人说他其实是一代枭雄,正在密图大事,开创霸业;最奇的是有人说他其实什么也不是,只是个采花贼,专门诱骗大家闺秀、小家碧玉、良家少妇…… 各种流言飞语在民间愈传愈盛,简直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尘嚣之中,有几个与之呼应的谚语也冒了出来:“和氏现,日月变”、“日出东方,月昭大地”…… 明眼人一听便知:那“日月”二字,不正合明日之名么;而“和氏现”便是指和氏璧重现之事了,“日月变”么,有道是国无二君,天无二日,若日月变了,岂不隐喻要改朝换代了?至于那“日出东方,月昭大地”八字,更是昭然若揭…… 偏偏宋金等各方的统一行动仿佛推波助澜一般,加快了这个谚语的传播。但传言归传言,一个人若成为该片土地上拥有绝对地位的国家(而且不是一个国家)的敌人,他还有立足之地么? 秋风渐起,熬过盛夏的金军缓过气来,这片土地上民众的注意力又被唤回到国家安危上了。 建炎四年七月底,大金南下兵团的两大军头——一向面合心不合的挞懒与金兀术难得地走到一起,密会于六合,共谋大计。 八月上旬,憋屈已久的兀术部爆发出强大的攻击力,连克扬州、承州(今高邮),绝了楚州后援,截了其粮道,与挞懒部共同完成了对楚州的合围,以赵立之铁血,亦顶不住兵力、战力均占绝对优势的金军两大主力,连向朝廷发递告急札子。 八月中旬,午后,大江南岸的一处渡口,挤满了待风歇过江的行旅。 那越刮越疾的秋风毫无转弱的迹象,眼见堤上面的天空全成了灰色,此乃风暴将临的迹象,不少行旅摇头叹气,欲转回头寻住宿落脚的地方了。 谁知风暴转眼即至,顿时堤旁林木起伏如潮,江中碧水翻滚如沸,堤上尖啸声与江里轰隆声呼应不绝,令人耳鸣心悸。 吹起的沙土打得脸生疼,扬起的江水阻住了视线,众人已寸步难行,纷纷躲到渡口歇脚的矮亭里。 忽然大堤沿江官道上传来“得得”的马蹄声,这当儿谁还往渡口赶?众人诧异地循声望去,但见疾风卷起的尘沙枯叶中,一人一骑破空而出,豁然是一大宋兵士。 众人尚未看真其面目,一股狂风已如惊龙栗虎,漫过渡口上的歇亭,迎面扑向那兵士,兵士胯下之马一声长嘶,前踢高扬,几欲被卷下堤去,而此刻江水如怒,张牙舞爪,任凭那健泳儿也要见水龙王去,众人不由齐声惊呼。 马上兵士蓦地一声大喝,竟生生将马坐得跪下,逃过一劫。众人方看清楚,此人身如铁塔,面若金刚,真好汉也! 这兵士毫不为刚才的历险忐忑庆幸,蹬蹬蹬牵马来到渡口,口中直嚷:“船家,船家!” 歇亭里的众人忙为其让出个空来,摆渡的中年船家夹在人群里应道:“军爷,有何指教?” 兵士并不入亭,站在外面施了一礼:“俺要过江。” 不待船家答话,众人已纷纷道:“军爷,如此风暴,禁渡矣,且等一日。” 兵士又施一礼:“俺乃岳相公麾下前探,有要务过江,等不得也,劳烦船家了。” 船家不由气道:“你看这江,如何得过,你不想活,勿扯上我。” 兵士不禁着急起来:“俺总要过江去,你不渡我,把船与俺自渡。” 船家气得反笑起来:“我吃饭的家伙给你,我怎办?” 亭中有人反应过来:“岳相公,莫非是岳飞?” 兵士微有不耐地答到:“正是!” 亭中顿时热闹起来,声浪竟将风暴声盖了过去,皆议论岳飞军的严明军纪和忠勇战绩的,此际的岳飞正以克复建康之役及献俘越州之勋而名声渐起。那船家亦敬佩地看向兵士:“原来军爷乃岳公麾下,不是我不想渡军爷,实是此刻过江九死一生也。” 众人亦纷纷附和,劝兵士先进亭歇息,缓缓再说。 兵士正色道:“岂不闻军情如火,俺宁为水溺死、不违岳相公令!” 兵士的这番话令众人深深地震撼了,要知自北宋以来,大宋军队积弱乃天下共睹,那些官兵们,只会在百姓面前耀武扬威,与敌人相接却一触即溃,一军上下,尽是贪生怕死之辈、欺软怕硬之徒,除了贪财就是好色,再没别的本事了。 而眼前的兵士与众人熟悉的官兵截然不同,不仅凛然正气,更有为了完成任务不惜一死之心。原本众人虽久闻岳飞治军之名,仍是将信将疑,今日见其一卒,终得窥得全貌,方知传言非虚,更有百闻不如一见之感叹。 看着兵士投向自己的恳求目光,船家脸上之色由犹豫而坚毅:“军爷,不是我没胆驾船,而是我家中上有老娘下有幼子,不能犯险,这船——就交于军爷吧。” 在众人激感的目送里,兵士牵马踏上了渡船。 是时,天昏地暗,浊浪滔天,但见一叶轻舟之上,一人一马,出没狂风巨浪之中,义无返顾,昂首驶向看不见的彼岸。 风暴正炽,歇亭里的众人忽然皆跑到了渡口边,齐唰唰跪成一片,口呼:“菩萨保佑,龙王爷慈悲……” 一白发老者仰天高呼:“苍天呵,尔终显灵也!我大宋有救了——” 半月后,晨,楚州城下,南门守军刚完成换岗,忽见金军南寨阵脚大乱,人声嘈杂,估计期盼已久的援军到达,忙飞报主帅,正喝草根汤充饥的赵立即刻披挂上马,率六骑亲兵悄悄出城查探。 只闻金军南寨里杀声震耳,锣鼓翻天,正是剧战之刻,赵立判断为己方援军,天降个里应外合的战机在眼前,不及回调兵马,当机立断,扬起手中双抢,大呼:“赵立踏营来也,鞑子骁将,前来接战!” 亲兵们亦同声吆呼起来,一将六卒,竟直接杀入金营阵脚乱处。好家伙,这七人如下山猛虎,锐不可当,冲向那个正在鏖战的战圈。 正酣战的金兵万没想到身后又有敌人出现,哪想到对方只有七骑,被杀个措手不及,纷纷抱头鼠窜,原先的战圈露出了破绽,里面的被围者发觉敌溃,往前一冲,已与赵立七骑合兵一处,果是一队大宋骑兵,约莫百人,个个伤痕累累,人马浴血,旗头手中的残破大旗已看不出颜色与军号,可以想见这一路杀来的血战之惨烈。 赵立不及相问,大喝道:“我乃镇抚赵立,尔等快入楚州,我来殿后。” 一为首大汉挥袖抹去脸上血迹,露出金刚般的五官,豁然是先前那风暴中单骑渡江的兵士,想来他完成了那旧任务,正执行一项新任务,其简捷地嘶声报告:“岳飞踏白军第十二队长周宏见过赵将军。” 赵立眼睛一亮,虽被围日久,但岳飞之名早已传入其耳中,两人素未谋面,赵立却有种惺惺相惜之感,恨不得早日相见,把酒畅谈,心想:“朝廷总算派对人了。” 这队已接近强弩之末的宋军鼓起余勇,快速冲出金营,往楚州奔去。越过寨门口时,忽然有二骑金将从侧面偷袭上来,殿后的赵立仿佛不知道一般,眼看二金将手中枪即将刺入其背,赵立身形陡转,瞋目怒吼一声,双手一绞。 二金将犹不知发生何事,已落于马下,那手中枪已倒转过来,钉其二人于寨门外。此乃赵立存心立威,好教追兵胆寒,果然,身后再无金兵追出,只发一阵箭雨为宋骑送行。 九月中旬,正午,赵立如往常一样直奔危险的最前线——炮石隆隆的东城门,身后紧随着加入楚州防御战的周宏。 这几日金军全力攻城,昼夜不息,楚州的困境并没有因岳飞军的出援有所改善,赵立已自周宏口中明白了岳飞军的艰难处境:所部长期转战不得休整,粮草窘乏,衣甲短缺,并要分出兵力留守辖区泰州,只以几千孤军攻至承州郊外,奈何其他各路镇抚使除赵立义兄弟李彦先外皆敛兵自保,岳飞军同楚州一样面临的是势孤援绝,只能派出小部人马拼死报信。 赵立依旧能谈笑自如,这个徐州汉子不喜声色财货,与士卒同甘共苦,每战皆甲胄先登,视金人如仇,自誓必死报国,围城以来先食野豆、后食芦根、再食榆皮,丝毫没有削弱其斗志与战力。 赵立与周宏踏上城道,督兵防守,但见城墙下的护城河已被金军填平,十数台巨型投石机在最接近的有效距离内不停地抛射石弹,一队队的金兵如搬食的蚂蚁般地一波波地架云梯攻城,又像被淋了开水的蚂蚁一般纷纷落下城墙,催战的鼓声丝毫不歇,看来久攻不克的挞懒动了真火,顾不得族兵的伤亡了。 赵立精神抖擞,正指挥当中,忽然半空中传来啸声,听惯炮声的赵立与守城兵们早闪到避弹的角落,却见周宏呆呆不动,原来其本擅于野战,如何辨出炮石的方位,竟不知躲避。 眼见七八块巨石同时打来,而周宏已躲避不及,赵立发一声喊,纵身跳上前,一脚将周宏踢开,自己却逃不过飞石了,只听“咔”一声,一块巨石不偏不倚,正中赵立头盔。 待周宏和几个亲兵魂飞魄散地扑过去,赵立站于原地,头盔裂开,已是血流满面。众人忙欲抬其去治疗,赵立勉强摆了摆手,示意不要碰其,口中慨然地吐出这十余字: “我已伤重,终不能为国破敌了——” 言罢,赵立目光正对北方,良久不动,众人才知主帅已逝,同时拜倒在地,放声痛哭,周宏“咚、咚、咚”连磕个数十个响头,磕一下,吼一声“杀”,直至额头血流如注,可见头骨,那浸满了国仇壮志的“杀”声犹不绝于耳:“杀!杀!杀!杀! 杀!杀!杀!杀……” 是时,赵立尸身仍直立如故,兀自不倒,栩栩如生,真不愧其“立”之名。一颗正在升起的将星陨落大地,其年三十七岁,噩耗传开,楚州军民齐哀,举城同哭。 下旬,金军破城。在侍卫们的簇拥下,挞懒终于志得意满地踏进了这座曾带给其无数恶梦的不屈之城。就在踏上主街道的那一刹,高头大马上的挞懒看到了毕生难忘的一幕——一个宋人女子忽然冲出来扑住一个金兵共投向桥下的河中……挞懒才知道,自己的恶梦远远没有结束,连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原来都不是这么好欺负的。 那一刻,挞懒忽然有了一个强烈的预感:这个曾经懦弱得连兵士都骑不上马的民族,一旦觉醒,没有人可以征服,除了他们自己! 楚州保卫战,历时一年有余,最终以悲壮的结局落幕,有后人悼之:虽云壮志莫成,固已荣名不朽!” 城破之日,远远的一处山头,立着几个灰黄色的人骑,为首一人注视着楚州的方向,瘦削的背影动也不动,默默无语,良久,身后一人劝道:“明日哥哥,该回了。” 几骑迅速离开了山头,消失在枯黄的大地上。 同月,伪齐立国,后世史书上的跳梁小丑刘豫,穿戴起不金不宋的衣冠,拜过天、祭过地,南面称尊,即伪皇帝位,定都北京大名府(今河北大名)。 刘豫称帝后的第一个举措当然是自古新帝都要做的事——大赦天下,其所谓的天下,不过是京东、京西等地(今中原部分地区)。 刘豫的第二个举措却大杀自己登基的风景:全国通缉明日,明日,又成了一个国家的敌人。 第二十六章偷天陷阱 “报……报哥哥,挞懒将军的……各营寨门口均……均挂起了红箭!”一自外返回的探哨急匆匆闯进来,气喘吁吁地复命。 他正趴在一间破草堂里的破桌旁,借着屋顶一个破洞漏入的朝阳之光,用那独此一家的羽笔在一张白麻纸上勾画着,那专心的程度仿佛回到了上小学时的美术课上。 他一直认为小学时代是他最值得留念的日子之一,在那所到处是他母亲乡里乡亲的城郊小学里,他迎来了人生的第一个辉煌时期,担任了一个小学生所梦想当上的各种班级职务、连级职务和校级职务:从小组长、课代表到班长,从小队长、中队长到大队长,还有歌手、领操手、号手、鼓手什么的焦点人物…… 他自幼不按常理出牌的个性在“同学的骄子、老师的宠儿”身份保护下,得到了充分的释放空间,亦因此犯下个一个小学生所能犯下的各种错误: 一年级时的语文、数学成绩虽然屡屡得双百,却成为迟迟加入不了少先队的典型,原因是:太调皮。 二年级时他在课堂上勾引两个女班长开小差结果仨人一起被罚站,创下一个班上两个最高级干部被同时罚站的记录,他至今仍记得男同学们羡慕而嫉妒的眼神,那两个漂亮的小女生一左一右地站在他身边,羞得小脸通红,自此始有他与她俩的绯闻流传出来,成为其他同学最早的性启蒙教育活教材,他长大后才明白那叫“齐人之福。” 三年级时的一次放学路上,担任放学队伍领队的他,因为一个处得很好的男同学当着那个跟他有绯闻的小女生的面,再次开他俩的玩笑,他虽然内心很高兴,但表面上总要装作很恼火的样子推了其一把,结果一下子将其推到了一个正行驶的拖拉机上,脑袋被碰开了花,那个同学的家长到学校里兴师问罪,他的父亲没有露面,而是很“酷”地捎了张纸条给他的班主任。他至今仍记得上面写的话:开除不开除,请便!他为这张纸条一直记恨父亲到二十四岁。 四年纪时已担任三四种干部职务的他精力依旧过剩,兴趣更加广泛,主动靠拢并加入班上一个神秘鬼祟的小团伙,在那个物质生活尚不丰富的年代,每个家庭都极少或不给孩子零花钱,这一小撮少年率先摸到了自给自足的门道,利用放学后、节假日的时间翻墙头潜入各种工厂偷铜偷铁换钱花。正是那时他有了人生中一次短暂的烟民经历,学会了溜冰,学到了紫铜比黄铜值钱的知识,至于翻墙爬树却是他自幼的专长,就是没学会打架。后来他们越偷胆越大,甚至偷到了消防队,将那消防专用的大水龙头(全铜镀锌)也连皮带管子偷了出来,终于东窗事发,于是他有了生平第一次应该也是最后一次进局子的经历,这七八个人的小团伙,集中了班上学习成绩最好的和最差的,一个个低着头,被警察叔叔噼里啪啦一顿拍照“留念”,交了二十元罚款,才放出来,事情还没完,又一个个在全校大会上亮相检讨,他当时的感觉这就是文革时的批斗大会。其后他更创下了一个记录,在记大过的处分还没去掉的情形下,他当选当年的三好学生,当然是他一阵狠狠的表现赢来的,他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的倔强性格第一次显露。同时,他也学到了人生的重要经验:你可以违规,但绝不可以违法,因为违法的代价将远远超过你的想象。他长大后甚至突发奇想:若是每个人都曾在少年时进过局子,那么社会上的犯罪率将显著降低,因为人在成长阶段的教训最为深刻。 五年级时,因为全国实施教育年制改革,那所母亲也上过的小学变为六年制,为了提前上中学,他转入了一个五年制小学,眼泪汪汪地离开了他最难忘最温馨的唯一母校,当然,离开那个漂亮的小女生亦是难过的原因之一。 绘画只是他小学时代的众多爱好之一,童年起他就表现出许多与众不同的天赋,但是他的这些爱好最终只成为爱好,没有一样得成正果,或许真是“机会太多就是没有机会”吧,多项的发展机会反而阻挠了单项的突破,这种涉猎广泛却样样不精的知识面加上他高度跳跃的思维与行为方式,注定了在后世只有一种职业最适合他——策划。身边无人候着,这是他的习惯——在极度自闭的空间才能专心做事,他吩咐过除非有紧急事务,否则不要来打扰他。 他微皱起眉头,红箭?好像听艾里孙讲过,应不是什么令人惊慌的东西啊:“慌什么?一枝红箭而已,慢慢道来。” 那探哨低下头,竟似不敢回答。却见忽里赤与艾里孙一齐踏入草堂,显然是闻讯赶来,二人交换了一下眼神,艾里孙代探哨答道:“哥哥,此乃我女真族俗,门悬红箭是嫁女的昭示。” 心头猛一跳,他记起了在韩军养马时与艾里孙聊过的话题,他的手跟着颤抖一下,那张已接近完成的图立现一道败笔,他用突然变得嘶哑的声音勉强挣扎道:“这……这又与我何干?” 忽里赤硬着头皮接上艾里孙的话:“能在军中嫁女且有如此声势者,除了大将军外不会有第二人,应该是郡主的大婚。” 他已然想到了,羽笔失手落下,一块漾开的墨团彻底破坏了那张图,他抬起头,透过那个破洞向上望去,木木地问了一句:“婚期定在哪日?” 避过了最难应对的问题,探哨赶紧开口:“定于十月二日。” “四日……还有四日……”他在心中默算着,迷离的目光捕捉到一只不知名的鸥雀。那只鸥雀在蓝天上悠闲地滑翔着,丝毫不觉得寒冬的迫近,它俯瞰着身下的这个海岛,只是像一把翡翠散落在这片碧海上的数十个大小海岛中的普通一员,陆地离得并不远,但自战乱波延到此后,往日帆影点点、渔舟唱晚的情景早已消失,只剩下人口仅数万的海州城荒凉地与这片孤岛对望。 这就是他精挑细选的隐身地——后世故乡的一个小岛。他的选择自有其道理:首先,海州连山阻海,自古为边隅冲要之地,进可窥江淮,退可守海上,当时岛陆分离的险恶地形尤胜后世,有建立根据地的天然良质;其次,这里为宋金交替争夺却又皆无法有效统治的地区,因其所处偏远,粮草难继,无法以大兵驻守,义军也看不上,正是各方夹缝地带;第三,其实才是最重要的,就是故乡的大地能够给他一种油然而生的亲切感和安全感,仿佛婴儿回到了母亲的怀抱中一般。 当然,他刻意避开了他“出身”的郁洲大岛——花果山,他不知道自己回到那个改变了他生命历程的地方将会怎样,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将失去平和的心情和冷静的大脑去规划他的雄图大业。 但此刻他还是失去了平和的心情和冷静的大脑:“老天,既然你已经给了我四个月时间,为什么不能再多给我四个月?只有四天了,老子还能干什么……” 他的内心充满了无能为力的沮丧和无比沉重的挫折感,责问自己:这四个月都做了些什么?什么都没做,除了像个缩头乌龟般躲在这个只有鸟生蛋的破岛上,只在楚州城破之日露了一小脸,他本指望赵立能坚守到底,将挞懒拖住,使之无暇旁顾,至少没有心情操办女儿的婚事,但这个侥幸之念随着楚州城一块破灭了。 但他又能做什么?说永远比做容易!他为自己辩解:天时、地利、人和一个不占,财力、物力、兵力要啥没啥,除了一个“莫须有”的石头。 然而,能够“白手起家”——这可是他为“策划人”定义的标志性本领,且看那位策划界老前辈的成功案例:自“草船借箭”、“借荆州”乃至“空城计”等,楞是将一个卖草鞋的大泪包捧成三分天下的君王,那些“借”字、“空”字莫不是“白手起家”的经典演绎。 可是,他如何能与那位老前辈相比,上不知天文下不晓地理,中不识人间大势,并且最要命的是天底下的人都在找他,他又没有那些奇侠异客们易容变形的本领,根本无法抛头露面,就算心有余力亦不足也。 不,天文地理他还是晓得的,至少他知道地球是圆的,至少他认识世界地图、中国地图……这些后世的普通常识就足以令他超过这时代最聪明学者的见识,至于天下大势么,这时代也应该没有人比他更清楚了,不就是历史么。 要说成王的潜质么,他也是具有的,那本在后世畅传一时的天下奇书《厚黑学》不就诠释了称王称帝的两大决定因素:厚脸皮与黑心。二大因素得一者可割据称王,皆得者得天下。 黑心——他自问是做不到的,即便是他被那个曾经最好的朋友害过,他也只在心里咒骂几句,并没有反过来害对方一把,他本有这个机会的,因为那家伙还以为他毫不知情,事后仍假惺惺地在他跟前义愤填膺,他也故意没有点破,而是慢慢地冷遇对方,终结了这段令他寒心的友情,心里话:或许你有不得已的苦衷,但失去我这个朋友可能是你这辈子所犯的最大错误。 厚脸皮——他倒深得其精髓,从二年纪他与那两个小女生被一同罚站开始,他才知道对自己这种人来说脸皮不厚真没法活了,当然对付违反各种规则的惩罚也是必要的,他所受的惩罚一向比同龄人多,这在很大程度上锻炼了他的脸皮,他却将这“伟大”的本领大部分用来对付女孩子了,长大后更美其名曰:心理素质好。 所以,他还是做了一些事的,并且他还拥有一支奇兵,就是除了移刺古谁也不知道的这百人队,他命令他们蓄起汉人的长发,融入汉人之中,四处打探消息与释放传言。如同在后世策划商业个案,他深知一个成功的策划案离不开前期的铺垫造势,正如同大戏开幕前的敲锣打鼓一样,他要为自己的粉墨登场制造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和先声夺人的悬念。这一点,他做得还算成功,“和氏现,日月变”、“日出东方,月昭大地”——现编的这两个挺上口的谚语很让他自得了一阵,旁人只以为这谚语中包含了“明日”二字,他却知道这里面嵌入了两个人的名字,明“日”与楚“月”,他的意思是:他的一切,都将属于他和她共同所有,真是用心良苦啊。 要说这招数,其实也是老祖宗传下来的,再上推个千年,中华民族的第一次民间大起义不正是从“大楚兴,陈胜王”这一句口号“揭竿而起”的么,当时的起事者亦不过区区数百人也,可摧毁的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大帝国——秦王朝。 话又说回来,此一时、彼一时也,当时的秦二世暴政下的大秦帝国可是个大火药桶,任一个火星都会引起爆炸的,而现在,新兴的大金作为一个刚刚站起的巨人其强大自不必说了,懦弱的大宋南迁后正如一个大病将死之人经神医妙手医治后获得第二次生机一样,因岳飞这样的绝世英雄的出现而呈现出中兴的态势。 虽然在南宋的后方洞庭湖畔出现了农民起义——号称“天大圣”的钟相于二月建立“楚”政权,他却知道这部义军成不了气候的,依稀记得后世史书所载,正是大英雄的部队镇压了这次起义;而刚刚成立的金国傀儡政权——刘豫伪齐,好像也是个短命王朝。他真正的对手仍是大宋与大金。 他相信,而且反馈回来的信息也表明,现在民间对他的出场已是万众期待,可惜的是,他尚没有置齐“行头”,只怕甫一亮相,便倒彩四起。所谓行头,最主要的当然是一支足以称霸一方的军队了。 是不杀的军队!他撤回目光看向桌上的坏图,没有人知道他在画什么,只有他心里知道,这不起眼的一张图,或许将改变一个时代!但他一个人却完成不了它,他已经尝试过,在这间草堂的内室,堆满了部下从外采购来的各种器物,他四个月的大部分时间都在摆弄着这些东西,却终于气馁了,只怪自己在后世的“一瓶不满、半瓶晃悠”,没有掌握更多的知识。他迫切需要实现这张图的帮手,他想到了陈矩,这死胖子可是上上的人选,他已命人打探过,这家伙当日受创不轻,正在张荣的据点——一个叫鼍潭湖的地方养伤,他尚琢磨着如何跟张荣的义军拉上关系呢。 得到了陈矩又如何,真能达到自己的要求么?达到了要求又如何,自己真能改变一个时代么?他的心头一直有个不敢去想却又必须面对的可怕问题:自己虽雄心万丈,到头来终可能落个镜花水月的悲惨结局,若历史的轨迹真不容改变的话,他注定是失败的,而且是默默无闻地失败,连钟相、刘豫都不如,因为他绝不记得后世的史书上有明日这号人物。 哈,爱人结婚了,新郎不是他?这个黑色幽默就要在他身上应验了。他烦躁地摆摆手:“你们都出去,让我一个人静静。” 第二日,天刚亮,他就将部下召集起来,众人看着满眼红丝的他,显然一夜未睡。 他发布了一道令所有人都大吃一惊的命令:“即刻四处散发消息,说我明日将在郡主大婚那天亲自送上一份天下第一大礼!” 众人面面相觑:头领是不是因情发疯了,到处都在缉拿他,他还如此宣扬露面,不是自投罗网么!天下第一大礼,难道是那个劳什子? 其实众人的心里远不像他那般颓废,他们已经了解了头领所拥有的和氏璧的真正价值,虽然他们从未见过他拿出来,也不知道它藏在哪里,但他们跟天下人一样认定和氏璧在他手里。真所谓“谎言说了一千遍,就成了真理了”。举事的前期进展已经十分顺利,民间尤其是淮南淮北地区,关于明日的有利传言越来越多,他们相信,只要义旗一举,必然万众响应。 跟着明日哥哥一定会出头的,他们对他有一种莫名的信任感,但他现在的样子显然不是他们愿意看到的。忽里赤和艾里孙刚欲开口,他一挥手:“都不要问了,我自有分寸,赶快行动!” 他将忽里赤、艾里孙两个单独留下,看着两个兄弟一脸的狐疑,他故作轻松地拍拍俩人的肩膀:“放心,哥哥我没疯。” 他脸色再一正,忽然单膝跪倒:“哥哥此去,虽生死难卜,但你们若是我兄弟的话,就千万不可擅自行动,能答应我么?” 忽里赤与艾里孙忙回跪下去,在他这般郑礼重语下如何能不答应。他方从怀里掏出三个作了记号的布囊道:“听好,十日内若得知我死讯,你们就销毁这三个布囊,然后隐姓埋名,躲得越远越好,千万不要暴露我的任何关系;若无我死讯,十日内我回来便罢,若不回来,你们就打开第一个布囊,按其所写去做,等上一年;若一年后我还没有回来,你们就打开第二个布囊……第三个何时打开,第二个会告诉你们……三个布囊一定要分开藏好,万不可落入他人之手,切记!” 听完他这一番仿佛是交代后事的话,忽里赤与艾里孙不禁眼泪汪汪地握住他的手: “哥哥……” 一个惊人的消息突然传遍了江湖、民间、官府:那数月神龙不见首尾的传奇人物——明日终于要现身了,据说,三日后,他要送一份天下第一大礼给金国挞懒将军之女做结婚贺礼。 什么礼物号称天下第一,除了那代表江山社稷的劳什子还有什么有此资格?看来,和氏璧——这个令天下各国为之不安、各方豪杰为之疯狂的东西终于呼之欲出了。 于是,各种版本的传言尘埃落定,只剩下一个:这小贼果是个大汉奸,拿和氏璧向主子献媚去了。 于是,无论是怀有异图的野心家们,还是为国为民的大侠义士们,抑或是受命不同政权的大内高手们,纷纷展开了行动。 大宋建炎四年(大金天会八年)十月二日晨,无雾,天气晴冷,楚州城外的孙村——挞懒帅寨,营门口的两侧,豁然挂起两串高高的大红灯笼,一队队的女真步骑兵穿梭不停,拖赶着一群群的鸡猪牛羊和一车车的菜蔬水果进入营寨,更有成群的女真姑娘在各大帐内外忙碌着,个个脸上俱带着喜气。 虽然唯一杀风景的是营门外的一排木桩上吊着十几个死尸——那些都是不屈的宋军战俘,但其余的迹象都表明,今天是个好日子,至少,对楚州城里的某个人来说,是个好日子。 战火浩劫后的楚州城内,原知州府邸,里外亦张灯结彩,一片忙碌。 城破没几日的市面原本十分冷清,却因金军突然解除了戒严令而热闹起来,街道上、瓦肆里冒出了很多陌生面孔的菜农柴夫、行商走贩、杂耍艺人、僧道卜乞乃至各色人等,沿街串巷,有意无意地,以那座原知州府邸周围集结最多。 楚州幸存的百姓在历经围城之苦和管制之严后,乍得自由,哪个不欢天喜地,而且寒冬已至,过冬的物品也需要采购,一时间,街上熙熙攘攘,真如过节一般。而一些南方有亲友的百姓,更是借机混出城去,一去不回头了。 看守城门的金兵们只是冷眼旁观,并不盘查拦阻,原来挞懒大将军有令,这几日城门不禁,任百姓自由出入,不仅楚州如此,整个淮南金军占领区皆是如此。 忽闻鼓乐齐鸣,鞭炮彻耳,一长列身着民族盛装的女真男女吹吹打打、抬着各色箱柜从原知州府邸正门鱼贯而出,接着是一彪衣甲鲜明的骑兵,人手一面红旗,足有百骑之多,声势夺人,最后出现一位披红挂绿的少年将军,在十余个衣袍灿烂的光头大汉簇拥下步出府门。 街上的百姓立刻人潮涌动,沿街围观起来,私下不免交头接耳,议论纷纷:原来是鞑子娶亲,难怪让我等凑热闹了,给他们添喜气哩……瞧这迎亲阵仗,跟我们差不多,想来是学我们的……那新郎官长得真不错,可惜是个鞑子…… 早有人牵过一匹戴红赤马来,那新人打扮的少年将军跨上马,一面前进一面对着大街上围观的汉人百姓左顾右盼,一脸的春风得意,不是达凯是谁? “哼,这里面又有多少真正的百姓?”达凯的嘴角闪过一丝冷笑,在缓慢跟随着迎亲队伍的人潮中,不乏眼冒精光、太阳穴高隆之辈,那些手中的扁担、柴刀、竹竿等随时可变成杀人的利器。眼前瞧着热闹,其实暗流涌动,杀机四伏。哼,这一切还不是拜那个总有狗屎运的情敌所赐,什么天下第一大礼?是“黄鼠狼给鸡送礼来了”,摆明了是来搅局的,不过,这一切很快就要结束了,小子,你快出现吧! 也难怪达凯有恃无恐,其前有精锐的圣骑兵,后有萨满教的大护法。只看那些大护法们大踏步前进却无声无息、不带起一丝尘埃,便知个个是身怀绝技之辈。更何况楚州内外的十万大军早已部署好,只待一声号令,任你英雄好汉也死无葬身之地。 “明日啊,只要你出现,这一回真是插翅也难逃了。”达凯下意识地抬头望天,那有过一次失职的护教神鹰正在高空翱巡着,达凯心里念叨:神鹰啊,有你将功赎罪的机会了。 城外的某个地方,正有另一双眼睛也在观察着那只大鹰。从大鹰的飞行方位来,它的主人正往这里进发,来了,该来的终于来了。 他早来了,用一种所有人都想不到的方式来了,他一路来一路思索着自己的这步棋走得是对还是错,到了这里后愈发感觉不对,虽然他看不出什么蛛丝马迹,但突然念及了反向思维的他不由冷汗直冒。 如果郡主的大婚真是一个陷阱的话,就是一个天大的陷阱,一个不仅仅针对他的陷阱,他很可能只是一个饵,一个吸引各方豪杰和各路义军的饵。 要知道“安内”一向是统治者的头等大事,大金飞快侵吞了大宋的半壁江山,一时间如何消化,民间此起彼伏的抗金斗争早已令其焦头烂额,立伪齐就是转移矛盾之举。而挞懒若利用这个机会,将动摇金人统治两淮的眼中钉、肉中刺来个一网打尽,不啻于奇功一件,好一个一石数鸟之计! 是谁设下的陷阱?若真是陷阱的话,这个陷阱确实抓住了他的弱点,即便如现在,他看出了一丝端倪,也要往里钻。这个人不仅有很高的智商,还要有很高的情商,能够把握他的心理,甚至估到了他的反应,因为他这个诱饵才是这个陷阱的最关键所在,一旦他的念头稍有变化,这个陷阱就是白费了。因为除了挞懒所部,没有旁人知道他和楚月的关系,除非他自己跳出来宣扬,否则一个大金郡主结婚干外人何事? 他苦思冥想一昼夜后的决策尽在人家的算计之中,这个人到底是谁?挞懒应该不是,达凯更休提了,秦桧有点接近,只怕尚达不到这般层次,还会有谁? 他倒吸了一口冷气,仿佛有一双看不见的眼睛在暗处盯着自己,直透到自己的心底…… 他晓得自己遇到了一个智慧空前超绝的对手,他却不服输,也不能服输,因为他输不起:来吧!即便是个天大陷阱,老子也要偷天! 第二十七章乔老爷上轿 日头尚未当顶,达凯在马上半眯右眼,拉弓如满月,弦上箭直指百步外的帅寨大门,周围锣停鼓歇,皆在等待新郎官的表演。 那支红色的羽箭却迟迟没有射出,达凯保持着弯弓姿势,在这个可以轻易命中的距离内,作出反复瞄准的姿态,脸上逐渐闪出一丝焦灼不耐之色:从城里出发到现在,至少两个时辰了,那小子怎么还不出现,难道是乱吹法螺,又耍了自己一道?哼,不敢出现更好,自己便可稳稳当当地将表妹娶到手了。 他静静地看着眼前的一切:迎亲的队伍停在了挞懒大营外,尾随围观着至少数百人的村民百姓,喜娘不时抛出的铜钱都会引起一阵骚动,那身着刺眼新郎装的达凯就在离他几十步的地方,装模作样地搭箭欲射,目光却四处游离——如艾里孙所言,按女真的族俗,新郎官要射落右边一串灯笼带回去,大有瓜熟蒂落、花落我家的意思。 他有些好笑地看到君不见君一身算卦装束夹在人群之中,更有一些打扮各异的江湖中人明目张胆地来回游曳,东张西望,哪里是看热闹的模样,分明在搜索。搜索什么? 除了他还有谁,依他所放的风声,“亲自送礼”的他应该到了,当然,画像满世界飞的他不会以本来面目露面,定易了容的,所以,那些长胡子的,长相可疑的都受到了各色目光的审查与探测。 看来,今天的主角注定不是新郎官达凯,但抢了主角之位的他到底在哪里? 他当然在这里,只不过藏在一个旁人决计想不到的地方,他眼角的余光已觉察到:以这里为中心散开,枯草摇曳的野地里,冰水微澜的泥塘边、枝杈肃杀的小林中,高低起伏的丘壑处……到处风吹草动,人影憧憧,大有十面埋伏之韵。 他知道达凯在等什么,那些藏身暗处者在等什么?事情的发展几如他当初的预见,除了一点——就是本想利用人的他反过来被人所利用,但对于一个毫无退路的计划来说,出现任何一个小小的忽略点,都足以致命。 他心中苦笑,达凯的幼稚表现终于粉碎了他最后一丝幻想,这绝对是一个陷阱——一个专为他与各路豪杰而掘的陷阱,但他仅仅窥到冰山一角,很有些地方想不明白: 比如这孙村附近的地形他是熟悉的,基本上都是平原,在兵法上属于不绝之“交地”——彼可以来,我可以往也,金军要打围歼战,除非集结到“十则围之”的兵力,否则休想。这一条首先可以否定,据他了解,活跃在两淮区域的义军,仅张荣、李成两军相加已有约十万人,即便今天只出动一半的话,亦有五六万人,再加上其他人马、各门各派及各国武士,凑个八、九万人是不成问题的;而挞懒所部,纵使加上金兀术北上后的余部,亦不过十二、三万,却要分头驻守其占领区内的广大城镇,能抽出五万兵力就不错了,五万对九万,即便群豪缺乏统一指挥,亦很难吃掉。 既然金军无法形成兵力上的绝对优势,那还有一着,便是将各路豪杰们引入一个能以寡击众的“围地”,比如孙村,或可一网打尽,但这些乱世中崛起的豪杰们又有几个不晓得这粗浅的军事常识,即便以他做饵,在性命攸关面前,怎会甘心入套。 可是无论如何,达凯这一箭射出,都将揭开郡主正式出嫁的序幕,至少在名义上是,他如何能眼睁睁地看着这无比刺心的事情发生?若想搅局的话,他那份“惊天大礼”,此刻不送,更待何时?而外围不知有多少义军正等着这里的信号,只要他一现身,喜事便立刻变成战事,达凯迎娶郡主的美梦就泡汤了,他该不该现身? 本来,为了可人儿,他大有“虽万死吾往矣”之心,可眼前明明是个陷阱,而他就是发动这个陷阱的枢纽,只要他一动,便非一人之万死,而成万人之死,他该怎么办? 烙着他一贯风格的此计本有兵家出奇之妙,在己方还不具备强大实力的前提下,引来第三方力量,形成混局,打乱对手的既定部署,甚至可以浑水摸鱼,反败为胜。 现在看来他是多么的天真,原来人的智慧是不以时空转移的,后世人未必就比古人聪明,空有领先千年经验的他还远远没有成长到军事策划家的层次,甚至他首创的“不杀”之师有多大的可行性亦需要质疑。 在严重的后果面前,他偷天的勇气突然丧失了,更对自己现身后掌握主动性的信心动摇了……他临阵退缩了,优柔寡断了,不能为一己之私连累各路豪杰,他担不起这么大的责任,他的小肩膀还没有这么大的承受力。 四下的人群鼓噪起来,不知是对达凯的故意拖延还是对预期之人没有出现的失望。达凯的脸上冒出了汗水,终于一箭射出,挂灯笼的红绳儿,应声而断。 营寨里顿时热闹起来,鼓乐齐鸣,鞭炮如雷,一大群女真姑娘载歌载舞地迎出来,那异族的风情看得围观的人群眼花缭乱,随后姗姗出现了一个八抬大轿,由八个披红的光头大汉——萨满教大护法轻飘飘地抬着,达凯的迎亲队伍顿时一阵欢腾,齐呼: “郡主娘娘。” 他听清了这句女真话,头脑嗡的一声,在郡主的称谓后面添上了“娘娘”二字,意味着可人儿将由姑娘变成人妇,他的心尖儿一痛。 顾不得留意反常的情况了:挞懒及手下的将领竟一个不见,甚至站岗的金兵也寥寥无几,他的目光落在那个大红花轿上,心神大乱,激动难抑:楚月,是你么,一别之后,快一年了,你还在等我么,你知道我来了么…… 他的思维陷于停顿,一颗心儿全都系在近在眼前的可人儿身上了。 达凯大概亦是同样的感受,更多了一种胜利者的喜悦:表妹,那小子不敢来了,你可以死了心了,我俩才是天生的一对,今天是我俩的好日子。 抛开心头阴影的达凯开始了女真人迎接新娘的传统仪式,“嗖、嗖、嗖”向花轿连射三箭,三支红箭插在轿前的空地上,其意为新娘除“红煞”,射毕,达凯下马,捧着准备好的红马鞍向花轿走去,要将马鞍送进花轿,这也是女真人婚礼的一个重要仪式,取夫妻平安之意,还有一个用意,就是一旦出现抢婚者时新娘子可以跨鞍逃跑。 他看着达凯一步步地走向花轿,那每一步都仿佛踏在他的心上,他肝肠寸断,在理智与情感之间苦苦挣扎着,只觉自己快疯了……那沉在心底的誓言浮了上来:“楚月,有一天,我会在一个万众瞩目的场合出现在你的面前,迎娶你成为我的妻……” 可是现在,他分明听见了另一个自己的嘲笑声:小子,没能耐就不要吹这么大的牛皮,回荒岛种地吧! 跨越千年才找到的爱人就要成为别人的妻子,不,他接受不了这个现实,他可以阻止这场婚事的,他一定要阻止! 虽然他不能确认郡主是否真的在里面,但他已经无法回避即便是万分之一的可能性,丧失的勇气因花轿的出现而恢复,一己之私终于战胜了大道之义,他忽然动了起来,大吼一声:“呔!且慢!” 这并非高手真气催发的一声立刻被人听见了,或许,所有人都在期待这一声吧,所有的脑袋齐齐转向一个意想不到的方向,他们看到了一幕怪异之极的情景,这幕情景若是晚上看到,胆小的人不被吓个半死才怪: 只见金营外木桩上吊着的那排宋兵死尸中,其中一个的身上不停地掉下黑色的片状物,然后整个身子活动起来,吊着其脖子的绳子“啪”地断开,那具“尸体”一下子落在地上,以后世大片中的未来战士回到过去的姿势蹲下,然后站起,用手在宛若腐烂发黑的脸上一抹,露出一张活生生的面孔来,那面孔是如此的熟悉,正合了宋金各地的通缉榜上榜率最高的那张画像,相信后世的追星族对自己偶像的熟悉程度亦不过如此。 难怪无人找得到他,原来他扮做了一具这乱世中随处可见的尸体,就在众人眼前一个最容易忽略却位置绝佳的地方,他让这些当中不乏领教过他行事作风的人再次领教了什么叫做“出人意表”,不懂易容术的他巧妙地避开了自己的劣势,以另一种更为“漂亮”的方式达到了同样的目的,想来,“装死”已成了他的一大本领。 “明日?!”在沉寂了几个月后,伴随着无数惊呼的响起——他出现了。 自离岛登陆后,他先扮做了这时代同样常见的也是最容易扮的人物——乞丐,不需要演技,只要蓬头垢面、在自己身上堆满了又脏又臭的污秽物便可,素有卫生癖的他倒不怕生病,一来这时代的病毒和毒素远没有后世多,什么爱滋病、毒大米、瘦肉精之类的尚未出现,二来他在后世打过了各种防疫针,古代最致命的什么伤寒痨病大概也侵害不了他。他后来才发现自己扮乞丐有点多此一举,因为大金占领区的关卡忽然全部开禁,任百姓自由出入。作为占领区的最高首领,挞懒庆贺女儿的大婚颁发此令本在情理之中,令人看不出什么破绽。 他选择挞懒大营附近的藏身处倒颇费了一番工夫和脑筋,纯粹是随机应变的本事,但为了让自己扮足尸体的模样,不惜前后捆上夹板,在寒风呼号的午夜时分,金兵岗哨最松懈的当儿,与一具宋军尸体掉个包。这过程中的恐怖、恶心、艰苦自不必说了。 他撇开固定身体的夹板,抹去脸上的污秽,复回本来面目,一夜未动而僵硬麻木的四肢已先自活动几下,再舒服地伸个懒腰,挤出一丝微笑:“明日来也!” 他的笑容尚未散去便凝固了,虽然他对自己现身后局面的失控做了充分的思想准备,但情形的突变还是大大吓了他一跳:但见人群上方瞬间冒出各色各样的升空物如火药箭、烟弹、飞鸽等,将苍碧的云天装点得五彩缤纷,同时伴随着长短不一的号角、胡哨、清啸等,竟将娶亲的鼓乐声盖下了,接着,远处亦出现一呼一应的对等信号,如此愈传愈远,气势惊人!这时代所特有的各般传讯手段,几乎都出现了,看来这场由他发起的群英会,已远远超出他的想象,不知大金的那个神秘人物是否也想到了? 仿佛变魔术一般,先前围观的那些“百姓”个个手上擎出了兵器,在阳光下闪着寒光,齐声发喊,那数百个分属各方的豪杰,如山洪海啸般地向他冲来,那种气势,似要将他一口吞下。 饶是他早已设想了一系列应变的法子,比如拿刀架住自己脖子震住这些人,却先被如此疯狂而不可理喻的人潮震住了,七魂跑了六魄,所有的应变法子都抛到爪哇国了,只剩下本能的反应,那就是——赶快逃啊! 此刻他的位置距迎亲的队伍最近,但他当然不能向情敌自投罗网,下意识地向花轿奔去,心里话,怎的也要和心上人一起。 他跑到一半忽然明白过来,这不是带着她一块找死吗?于是只剩下挞懒大营一个方向,他跑了几步又觉得不对,挞懒大营可能正张好了口袋等群豪往里钻哪,自己也不能将这些义士豪杰们往死路上引啊。罢罢,还是停下吧,对啊,真是吓糊涂了,老子怕什么,只要和氏璧一日不出,老子就一日无恙。 他一个急刹脚,刚好停在营门和花轿中间的位置,转过头来,摆出中流砥柱的姿态,等待着人潮的到来。人潮并未冲至,原来被达凯的迎亲队伍拦住了,以甲刚矛利的圣骑兵为主力的迎亲队伍显然有备在先,又得到萨满教大护法的相助,步骑相济,短长相接,将武艺与战艺的优势互补,组成一道真正的钢铁之堤,竟将来势汹汹的各路豪杰阻住了。 但远处传来的阵阵马嘶、马蹄声显示,不知有多少人马正往这里冲来,只待被信号召来的各路义军和其他武装一到,达凯的圣骑兵还不被碾得粉碎!但大金的伏兵呢? 他有些奇怪地往身后看去,那些送亲的女真姑娘已跑得一个不见,而挞懒大营竟无一骑出现,这老家伙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他已在金军的围合之内,却无人来拿自己,当真奇怪,那达凯早已抽身上马,连同抬花轿的八大护法加入到阻击的行列中,在惨烈撕杀的阻击战线和挞懒大营之间,只剩下他和花轿孤零零地停在那儿,至少暂时,他是安全的,更为诱惑的是,现在没有人可以阻拦他走过去见可人儿。 十步开外,那笼罩着喜庆气氛的大红花轿在那儿静静地侯着,仿佛一个等待新郎官揭盖头的害羞新娘子,而这个“新郎官”就是他。他反倒迟疑起来,行事不合常理的他,当然对不合常理的事很敏感,天底下哪有这般轻松之事?他来此的目的就是为了轿中的人,想不到可以如此轻易地得偿所愿,不合常理!难道里面是空的,这婚事本来就是个大陷阱,花轿是空的也未尝不可,再说郡主如果在里面,应该有所惊动啊。 他眯起双眼,直射向那捂得严严实实的轿帘,真希望自己的目光可以透视进去……复想到,不排除另外一个可能,或是郡主不答应婚事,被制住后放进轿里,所以动弹不得,也不是没有道理的。若真是如此的话,一旦错失眼前的机会,他将后悔终生的。 楚月啊,你到底在没在里面?上天啊,给我感应吧!他这般胡思乱想着,犹豫不决,其实心知有个最简单的法子可以马上解脱困惑——就是走过去掀开轿帘。 他终于挪动了脚步,慢慢地向花轿靠拢,就在那一瞬间,他又晋入到那久违的精神境界当中,跟身外撕杀的世界完全隔开了,胸口一圈冰凉泛起,又一圈火热漾出,一冷一热的感觉像水纹一样地涌遍全身,再向外扩散,他的灵知向前蔓延,先他肉体一步进入了花轿,里面果然有个披着盖头的新娘子,一动不动,大概被点了穴道什么的。 天开眼了!他心头狂喜,感应顿时消失,他毫不为意地赶紧四下张望,希望找到一匹马,带可人儿逃走。 他没找到马匹,便向花轿跑去,想先背走她再说,只巴望达凯他们能坚持得越久越好。 就在他的手伸向轿帘的一刹,他没由来打了个寒噤,隐隐一个念头溜过脑底:新娘子在盖头下藏着脸,并不一定就是郡主,这花轿该不会也是个陷阱吧。 但佳人当前,仅一布之隔,就算有万般转念也阻挡不了他掀开这个轿帘。 空前诡异的事忽然发生了,他的手刚触及轿帘,便如同触到了一个死水虚云般的无底深渊,又仿佛是一个巨大的旋涡,无法形容的惊怖……他的脑海一片空白,一头载了进去,确切地说,是被吸了进去。 而在一直留意他动静的群豪们却皆以为他钻进了轿中,一边撕杀一面嚷道:“明日进轿了,他进轿了……” 不约而同想到他那传得沸沸扬扬的宣言:送个天下第一大礼给郡主做结婚贺礼,顿时群情亢奋,却一时又冲不过拦路的达凯队伍,分外恼火,这些江湖汉子不禁口无遮拦起来: “喂,新郎官,还拦着爷们干吗,那小子钻进花轿抱你媳妇了……嘻嘻,只怕新郎官的帽子要变绿了……”一阵阵不堪之言把达凯恼得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的。 “你不是楚月!”他想大叫,却发现自己已开不了口,四肢委顿,一种仿佛来自虚空的螺旋力已将他的身体来个一百八十度大回旋,他产生了一瞬间的幻觉,仿佛有一双手将自己的身子摸个遍,怎么可能?除非是后世科幻电影中所塑造的“闪电侠”,人类绝无法达到这样的速度,在背过身的一瞬,他只隐约看到一个红影。 天,这花轿果然是陷阱中的陷阱!确定了轿中人不是楚月后,他竟塌塌实实地松了一口气,是因为新娘子既是假的婚礼也就真不了,他就仍有实现誓言的机会,还是因为对楚月没陷在这危险境地的庆幸,如此复杂的情感,他这个当事人也无法说清楚。 只觉身后的“新娘”打扮的人似是一个无边的大海,又像一个无穷的黑暗,让他抓不到一点头绪,他在轿外尚能感应到其存在,而在轿中竟感觉不到其任何气息,连空气仿佛都凝固了,整座花轿结成了一体,而他成了琥珀中的一块化石——乖乖,是人是鬼? 惨!犹记得小时看过的一部黑白喜剧片《乔老爷上轿》,只不过人家乔老爷上轿赚得美人归,而老子这徐老爷上轿却赔上了自己。 他已然想到,这个天大陷阱一定出自这“新娘”之手,虽然他还想不通其费这么大劲将自己诱进花轿的关节所在,但确定,这“轿中人”不但具有至高的心智,更身怀绝顶的武功,其如此做一定有如此做的道理,只怕更厉害的手段还在后面。大金怎会还有如此人物?一个金兀术已够大宋受的了。 就在这工夫,喊杀声已掩过来,达凯的队伍大概顶不住了,或者已经完成任务撤退了。 四周呼哨起伏,花轿陷入各路人马的汪洋之中,显然还有更多的队伍围上来。他在心中狂叫:“赶快回撤啊,这是一个陷阱!” 但外面的人显然听不见他的话,即便听到了,谁又相信他的话? 耳听得人声鼎沸,已有人蠢蠢欲动,却遭来一片呵斥,几下闷哼过后,场面渐渐安静下来,在轿中的他虽看不到外面,心中早已判明形势,群豪一方面投鼠忌器,一方面相互制约,只怕在争夺花轿之前,先要拼个你死我活了。他心中隐隐一动,有些抓到了这个陷阱的关键所在。 火拼尚未开始,已有人先斗起嘴来,一个干巴的声音大声道:“我说老二,这小子怎么就不出来了,送礼要送这么久?” 一个油腻的声音回道:“老大,原来这天下第一大礼竟然是个娃娃?” 此言倒是破费思量,那被称做“老大”之人不解发问:“为什么是娃娃?” 老二的声音解释道:“十月之后,不就出来个娃娃吗?” 群豪中早有人反应过来,闻得这不知何方神圣的老大老二将这不雅之意挑明,不免一阵轰笑,倒把个兵戈杀气化解不少。 他听了这句话倒十分受用,不管身后之人是男是女,他无形中已讨回些便宜,经这些来自五湖四海的豪杰们一宣扬,郡主跟自己有一腿的传言当够达凯小子难受的了。又想身后之人要真是楚月多好,自己便可捷足先登,将生米做成熟饭,到时挞懒这个岳父想不做都不成了。 不禁想起后世的情殇了,自己不正是在这般动机下才将那个初恋情人骗到手,谁知人家父母不买他的帐。唉,世风日下啊,想想一直持续了几千年,直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期中国女子仍保留的守身如玉、从一而终的美德,短短十来年间就土崩瓦解了,甚至发展到城市女孩“十四岁以上无处女”之说,无论这个说法是否夸大事实,但确实该敲响后世国人的警钟了。那些所谓的“开明人士”不断鼓吹妇女解放,反对封建道德观,又或说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代价,难道中国古代的伦理道德真的一无是处么?看看曾经是中国的一个化外番属,现在经济实力远胜中国的大韩民国,中国的传统文化在那里得到了原汁原味的继承和发扬,这不能不说是中华民族的悲哀。 难道后世的中国人真的不怀念这一段“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的日子,难道只能在历史的长河里追溯中国传统女性的影子? 他忽然感觉到身后之人的存在了,甚至能感觉到其掩饰不住的怒意,仿佛一下子心浮气躁起来,原来这高深莫测的“轿中人”也有破绽的,他暗暗上心。 便感觉背上微微一沉,“轿中人”竟伏在了他的背上,两条长袖搭在了他胸前,他吓了一跳,这是干嘛,借老子的后背靠靠,坐累了?随即感觉两股淡淡的气流穿过双肩向下游走,瞬间到达了四肢,充盈膨胀,又痒又麻的,他第一次有如此感受,心惊肉跳,生怕对方在自己身上做下什么手脚,留下什么小儿麻痹之类的后遗症? 咦,自己的手脚能活动了,哈,它们开始动了,怪了,为什么说“它们”二字?他反应过来,自己的手脚自作主张地运动了,那双臂往后一抄,竟将“轿中人”背了起来,右脚一跳轿帘,一头蹿出了花轿。 第二十八章终结者 只听周围响起人的惊呼和马的惊嘶,原本围得甚紧的包围圈齐刷刷空出了一个大圈,他抬起头,眯起眼,露出与对面的群豪同样诧异的表情。 触目可见,是与当顶的煦日形成截然反差的兵器寒光,闪若银河;视野所及,是无数头扎红巾的步骑在各种旗号下的严阵以待,人幡如海;而花轿周围,率先攻至的群豪早已围得铁桶一般,完全视不远处的挞懒大营若无物。 他低下头,诧异地看着自己的右手,兀自不敢相信它有如此惊人的威力,他的左手仍托着“新娘”的屁股,就在这背负一人的情形下,他一个举步抬手之间,最靠前一排的围者如同被飓风狂卷一般,连人带马横飞出去,再刮倒身后的几排人。 再看那尘土飞扬中,倒地的人一个接一个或扶或扒着站起来,竟没有身亡或重伤不起的,除了其中二人,但这二人也无大碍,只是比较惨而已,而怎一个“惨”字了得:身上衣衫尽碎,聊以遮羞,头发披散,满脸青红,已看不清本来面目,只从体形上看出一个高瘦、一个矮胖。 但这二人倒不自觉很惨,彼此看着对方狼狈的模样,忽然一齐大笑起来,那矮胖之人笑道:“老大,原来这天下第一大礼也不是个娃娃。” 那高瘦之人干笑应道:“我说老二,为什么不是个娃娃?” 他听了出来,原来这二人正是方才出言不逊的老大、老二。 矮胖之人摇头晃脑道:“这天下第一大礼实乃天下第一武功,以我兄弟二人的肤浅道行,连人家单手都不及,况前狼后虎,咱们还趟这浑水干嘛,留条老命回高老庄吧。” 这矮胖子虽名为老二,倒是拿主意之人,兄弟二人再哈哈一笑,携手并肩,竟往人马密集的群豪中一钻,左突右蹿,几个起落,一溜烟不见了。 群豪相顾骇然,要知经过刚才与金人的一番硬拼,能接近花轿者皆非泛泛之辈,像那老大老二,已有人听出其来历:二人来自的高老庄乃是秦岭中的一个神秘山庄,历代皆有高人惊鸿世间,从二人离去身法看,武功自是不弱,而且二人看似卤莽,其实言语暗藏机锋,明日小子便是被其激出轿来,那临去之言更含诫醒群豪之意,如此人物竟经不起那小子一击之力。 群豪最惊骇的乃是明日小子判若天壤的身手,参加过“大篷车”一役的人都记得他被真宝和尚拎着脖子的脓包样,而君不见君等对他的斤两更是清楚,没想到仅数月不见,他便似变了人一般。 那一击,在场之人除了君不见君这一层次以上的有数高手,几乎无人看得清楚,而他们自持身份,又离有相当之距,只看到他右手飘然画了一个圆,背上新娘头上的红盖头都未动一下,便威力无比,只为教训那老大老二,并非伤人性命,如此收发随心,这份功力,天下第一虽然未必,却足可跻身当世绝顶高手之列,即便是真宝大师亲至,只怕也自叹莫及。 人人眼里俱露出不信之色,却又不得不信,难道他当日故意藏拙,欺骗了天下豪杰? 可是怎骗得了真宝这等高手;当然武林中还有速成之术,然而练武之人都晓得,速成大法虽能在短时间内造就一个招式上的高手出来,却有其先天不足——便是内力达不到同样的高度,讲究根基稳扎、循序渐进的内功心法,决非一朝一夕可以练成的,而明日小子那一击所蕴涵的内力,已达至榛境界,除非——除非另有奇遇!人人心中不约而同地泛起同一个念头:“难道那和氏璧不仅是传国之宝,更是武学异宝,这小子因缘际会,练成了上乘武学?” 这其中的环节,外人便是想破头亦想不出来。在场诸人本为和氏璧而来,而明日二字早已与和氏璧紧紧相连,他身上无法解释的奇异之谜,众人自然而然地往和氏璧上联想,正所谓“有所思便有所想”,钻牛角尖乃人之天性之一。 那和氏璧乃千古异宝,一直锁在深宫大内,笼罩着神秘色彩,要说它有武学上的奇能异效,亦未可知,将二者联想起来,也在情理之中,却是大出当事人意料之外,若他知道当日扯下的弥天大谎为自己带来如此这般无穷尽的烦恼,当真要掂量一番了。 此念一生,连君不见君这些忠义侠士,亦不免有些心动,其他人等更休提了。再看那小子,立于原地动也不动,一副有恃无恐之态。 这番姿态,反令群豪举棋不定,因为任尔武功盖世,也无法抵御蜂拥而至的沙场铁骑,这小子凭什么托大,难道有更厉害的后着? 此刻,谙熟两淮军情之人早已看清形势:明日陷于四面重围之中,前、左、右三面集结了本次行动的大部人马,断无出路,只有后面横亘于花轿与金军营寨间的包围圈有些单薄,仅千人左右,即便如此,除非跨登良驹的绝顶战将,否则,以步者之再高功力,亦很难冲破该股豪侠混杂的义军步骑,何况还背个人乎?他只有一个机会——便是那百余步外的金营出兵接应,但奇怪的是,到现在为止金营里也毫无动静,群豪原本以为要经历一番苦战,在别人家门口夺宝,鞑子岂是好相与的?不过那座金营也无多大威胁,里面纵使伏兵十万,在这平原上又奈我何?完成围合的义军、群豪人马已近十万,足以抗衡淮南金军主力。眼前形势分明是——明日能全身退回金营已是万幸。 然而,他的名字,自“黄天荡”一役始为武林中人所熟悉,在“大篷车”一役中天下共闻,他的每一次出现总是让见者惊、闻者异,包括今日,他的行事方式,确实给人以匪夷所思、神鬼莫测之感,所以,在这占尽优势的局面下,群豪亦小心翼翼,要知道,当日他便是在上万人的眼皮底下生生地消失的。 他也在想,背上的这家伙到底想干嘛?他最担心的群豪自相残杀的情形没有出现,看来大敌当前的道理粗人也晓得的,“轿中人”还有什么奇招妙计,扭转这败劣之局? 看起来只有一招了,便是将他这个炙手可热的大活宝扔出去,转移视线,来个“走为上计”。 他深刻体会了当傀儡的滋味,身不由己、言不由已哪,好在他还可以想:人类史上的那些傀儡们真可怜,他们可能连想都不能想……好家伙,天底下还有这样的武功,可以附借他人身体施展,自己可过了一把高手的瘾。他已晓得一切都是“轿中人”作怪,却猜不到对方下一步要干什么? 群豪方面的势力比十分微妙,可以说没超出他的预测:以一左一右两支红旗、黑旗麾下的义军人数最众,占总人马的一半以上,正是两淮地区实力最强的张荣军、李成军,皆一色的骑兵,看来是精锐尽出,然强强相抵,恰好形成均势,谁也无法坐大;其余小部义军步骑相加亦占四分之一,却只不过是个参与者而已;真正的变数倒是应在那剩余的散落各处的江湖豪杰、各国武士身上,其中不乏高人异士,不可小觊。 但金军方面的情况大出他的意料:好比后世的拳击赛,甲拳击手一拳打过来,乙拳击手却一下子不见了,找不到对手的比赛当然十分尴尬,而金军,就是那个消失的乙,金军当然不会消失,他估计,金军一定藏在某个地方,在等待着某个时机的到来。他设想的乱局没有出现,即便出现对他也无所谓了,因为他已经是一条落在网中的鱼,再往外,还有更大的一张网。 失去预期对手的错愕已经过去,群豪各方皆在虎视眈眈,落在最终的目标上。一切终归要靠实力说话,已有势单力薄的小部人马看出形势不对,抱着坐观其变之心退往外围,却仅仅停在外围而已,断不肯再撤一步,不像先前离去的老大老二那般说走便走,干脆痛快。 以强悍著称的李成军终于率先发难,大旗一摇,一列持矛骑兵逾众而出,旋风扑来,人数不多,显然是试探虚实。一惯后发制人的张荣军按兵不动,冷眼旁观,其余义军、豪杰皆一副观望之态,是该有人做出头鸟了,不是自己最妙。 背负“新娘”的他眼睁睁地看着这十几骑红巾骑兵冲过来,瞬间已到跟前,那一张张怒目贲张的面孔清晰可见,自己却一丝儿也动不得,吓得心中狂叫:“你他妈的赶快出招啊!赶快……” 他看到了最前的一个骑兵已扬起手中的矛,那矛尖的寒光刺入他的眼底,他本能地想要闭上眼前,却发现眼皮根本动不了,倏地,他进入了一个无法想象的世界:他听到了自己的心在跳、血在流、肠在蠕,听到了身上的骨节发出生锈般的响声…… 他听到了自己体内的各种声音,接着他看到了三四根利矛“慢腾腾”地向自己戳来,“慢镜头”?是了,自己的神奇感应又救驾来了!然后他看到了自己的手在动,他才知道这不是自己的感应,两者大大的不同:在感应里,他仅仅能做到精确无比的一个动作,而现在,他竟有充裕的时间完成几个动作。 他看着自己的右手像抓稻草似地将那几根矛夺下,接着,他的脚开始动了,在匹马四蹄的起落之间,他已游走一圈,从容地夺下了那十几个骑兵的长矛,掷在地上,便再次停下。 立如松柏,若老僧入定,又似水底磐石,他只觉得四肢充斥着无穷的力量,一股细若雨丝、浩若江河的气流在全身穴脉内充盈涌动,几欲冲体而出,仿佛脱胎换骨一般。 从未有过如此一刻世界尽在掌握的感觉,他真的很喜欢这种感觉,甚至希望这种感觉永远附着他,凌驾万物之上——无论古今,哪个有志男儿没这样想过?但身躯深处的一个潜意识却不断地反弹,挣扎,提醒他掌握世界的不是他,而是他背上的人。 强弱立判,失去长武器的那十余骑兵在马上不知所措,战也不是,不战也不是,便见李成军中大旗再摇,几十骑赤膊大刀手呼啸冲来,气势远胜前者,乃是李成亲自调教的亲兵,俱是杀人不眨眼的亡命之徒。便听惨呼连连,先前的骑兵转眼死于自己人的刀下,完不成任务,便是死,好严酷的治军手段。 他再次动了,他本来都有点喜欢背上的人了,纵横天地,谈笑退敌,真乃宗师风范,但那十余骑兵的死给他浇了一盆冷水,有人因为“他”送命了,这个“他”包含了他与轿中人,心中下意识地辩护:不算,是他们自己人杀的…… 随即,他感到了右手一阵温热,目光起处,一串长长的红珠儿划过眼帘,一股熟悉的味道冲鼻而来——血腥味!他的脑袋“轰”了一声,思维停顿了,感觉麻木了,在他悲哀的视线里:他以手为刃,一圈又一圈地划出,周围肢体横飞、头颅破裂,大刀手们的垂死嘶号在耳边拉长,宛若地底幽魂……他终于又“杀”了,而且是大开杀戒! 天哪,他破誓了,曾信誓旦旦地喊出“不杀”口号的他,正在天下豪杰面前公开杀戮自己的同胞,真是天大的讽刺啊!那每一声哀号,都似一记响亮的耳光击在他的脸上,都似一根浸水的鞭子抽在他的心上。 以“不杀”创史人身份骄傲的他,竟第一个违背了自己的信念,支撑他的世界轰然倒塌了,他感觉自己陷入了万劫不复之地。“创史人”?我呸!被捆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才对! 眼前变成一个地狱修罗场,而他——变成了一个魔鬼终结者,终结他人的性命,也终结了自己的信念。 “不!不是我!”他在心中狂呼着:“我没有杀人,是你杀的,你这个杀人魔鬼,你可以不杀的,为什么要杀!” 忽然,一个仿佛来自心灵深处又好像来自九天之外的声音毫无感情地响起:“小子都看到了,我不杀他们,他们同样要死,死于我手,死于他手,有何分别?再则我便滥杀有如何,成大事者,岂可拘泥于小节。” 他在体内咆哮反驳:“成大事者照样可以不杀,纵使天下人都做不到,但我却能做到。” 这般牛皮顶天的大话倒令那声音发出情绪波动的哂笑:“不杀?我倒第一次耳闻…… 笑话!非常时行非常事,不杀之道怎可行于乱世,你不正在杀人么?“ 仿佛为了证明似的,他的右手在一个大刀手身上穿膛而过,那兵士的临死目光瞪视着他,令他无所遁形。他发出无助的哀号:“魔鬼!是——你——陷——害——我!” 腥风血雨过后,“他”的身边已无一个活人,他看着自己血淋淋的右手,恨不得一刀砍下它,完了,他现在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在外人眼里,他已不仅是一个大汉奸,更是一个嗜血的大魔头,只怕天下人都容不得他了,莫须有的“和氏璧”成了他唯一的护身符了,一旦真相暴露,便是他死无葬身之日! 李成军丝毫不为部属的战死所动,第三次摇动大旗,出动已达百骑,其意昭然若揭:以兵士的血肉之躯消耗明日小子的内力,待他真元耗尽后一举拿下。这一战术虽不高明,却是行之有效,毕竟在和氏璧有着落之前,谁也不想真要了他小命。但这小子的表现端的令人恐怖:以单手之力,连杀数十人,若是他空出双手,那还了得,他如此维护那鞑子郡主,莫非两人真有什么苟且之事? 见识了战友惨死的第三批骑兵皆抱定破釜沉舟之心,来势更为凶猛,而且约好似的,兵器皆往他背上的新娘子招呼,攻敌必救,好策略!这倒确实是他的“弱点”所在,他暗自高兴,恨不得“轿中人”早被收拾了才好。 然而,又是一场众不敌寡的大屠杀,只不过他终于动了双手,而时间也延长了些,那“轿中人”如漆似胶地抱住他的脖子、夹住他的腰,一副生死相随的亲热之态,他心道:老子的名声想不大都难了,说不定后世的史书上已经新增一笔:大宋某年某月某日,金贼明日于楚州城外屠民无数……苍天啊,你太抬举我了……魔鬼,看你能撑到几时?“ 那声音再没有应他,但他体内的气流源源不竭,毫无减弱的迹象,便见李成军的大旗又开始摇动,他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忽然一声清啸传遍全场:“且慢,我来会会竖子!” 只见一相貌清奇的中年算士越众而出,正是君不见君,这位义骨仁心的大侠不欲见无辜惨死,终于出面了,“君不见七侠”七侠的名头甚响,李成军的大旗顺水推舟地停止摇动,私底下只怕巴不得有人接这个烫手山芋哩。 看着这个曾照顾他、器重他的大侠一步步向自己走来,看他的眼神充满了痛惜,他才知道,下一个对手竟是自己一向敬畏的君不见君,他该怎么办?他只想解释,话到嘴边,他才发现自己口不能言,只有用真诚的目光看着对方,希望君不见君能看出他的身不由己。 但君不见君已不愿跟他说话,甚至不愿看他的眼睛,只道一声:“看剑!” “苍啷”一声,一柄长剑似一道彩虹破空袭来,他眼一花之后,才发现身子平平退了几步,全场一片喝彩,这是“他”的第一次后退。 君不见君晓得明日小子现今的功力已在自己之上,对明日的复杂感情又无法做出七侠围攻一子的决定,故单身上阵,但一出手便是七侠合创的绝学“君不见诀”的惑敌之招——“高堂明镜悲白发”。 这招以大自然的光为原理,耀花敌人的视线,抢得先机,眼看小子退后,当下不再犹豫,毫无保留地使出杀招——“黄河之水天上来”。 这一招有如水银泻地、又似大江奔腾,气势磅礴,几乎无懈可击,“他”只有再退。 见君不见君占了上风,又是一片喝彩。 当事人却没这般感受,君不见君暗暗心惊这两大奇招连对手的衣脚都没沾到,实乃平生罕见,而对手已在蓄势待发,一旦出招,必是雷霆之击,君不见君绝不能让“他” 抢回先机,终于祭出成名绝招——“人生百年如流电,心中坎壈君不见”。 这一招其实是两招剑法,君不见君平日使出一招便可制敌,今日一并使出,可知“他”的实力之强。 他发现君不见君突然不见了,只有那剑在动,接着那剑也不见了,只有一股风在动,后世武侠小说中的“有剑无剑”论冒了起来,原来真可以达到这个境界:“身剑合一,心手无剑”。全场一片惊叹声,看来均是首次见到君不见君的成名绝技。 他发现这次已退无可退,因为对手不知在哪里,这下轿中人无处可逃了,他脱口而出:“好!” 哈!他可以说话了,看来轿中人的主要精力集中在君不见君身上,放松了对他的控制,但他能说话又如何,他才发现自己不知说什么才好,眼前之事,他便是浑身长满嘴也说不清楚啊! 就在转念之间,他发现自己动了,“他”不退了,而是原地打了个圈,他看到了一圈圈的尘土在四周漂浮起来,向外扩散,很熟悉的情景,像什么?他想起来了,像水中的漩涡,只不过方向刚好相反,这又是什么武功?他看到那柄剑出现了,吓了一跳,几乎就点在自己的鼻尖上,他旋即想通了,死就死吧,这可能是唯一还自己清白的机会,自己一完蛋,“轿中人”就装不得新娘子了,只有现身,真相大白! 他心如死灰:来呀,递上来呀,杀了自己!那柄剑却迟迟递不上来,接着君不见君出现了,身形立如铁枪,长剑直指明日,发须与长袍在漩涡中飘逸如飞,群豪皆以为明日已被君不见君剑气罩住,纷纷嚷起来:“挑琵琶骨!废了他……” 他不愿残废,他宁愿死!可是好死不如赖活呀,一瞬间的必死念头过后,他开始寻思生的好处了:自己还年轻,还有好多事、好多人在等着自己啊……他看着眼前的剑尖,它分明在颤抖,是了,君先生不忍心下手啊,不对!君先生的脸上怎么冒出汗水来了?他正起视线,才发现君不见君的身子同样在漩涡中微微颤抖,那情形,分明像一个溺水之人的挣扎! 他立刻明白了,处境危险的不是自己而是君先生!那一剑已经进到了它的极限,再难递上微毫。 这股以他为中心的漩涡,已将君不见君牢牢地罩住,令其进退不得,在强大的压力下,一言难发,只有苦苦支撑着一口真气,一旦真气不继,便是轿中人的反击之时! 他感觉到自己的杀气,那是遇到真正对手的杀气,没有谁比他更清楚这场瞬间发生的高手对决到了最后关头:“他”拥有杀死君不见君的实力,而且“他”已动了杀机…… 他能眼睁睁看着这位高风亮节的大侠死在自己手上,他不能!他可以帮君先生的,可以喊人来助!他张起了口,却发现自己的声音消失在旋涡里,连自己都听不见,好怪异的武功。 可是君不见君却露出疑惑的眼神,诧异地看着他的脸,再往他背上看去,忽然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难道自己的声音被君先生听见了,或许,消失在漩涡里的声音可以被漩涡中的人听到,以君先生之明眼慧心,当然可以推测出事实真相。为了证实自己的判断,他忙再发出几声:“我是冤枉的,我受人控制……” 君不见君用目光示意其听到了,他心中狂喜,事情忽然有了转机,有了君先生这等大侠的证明,他还有什么冤枉洗不掉的。可是,他这几句话反而加速了死神接近君不见君的步伐。 他感觉到“他”已等不及君不见君真气不继,即将发动雷霆之击,来不及了,没有人可以阻止“轿中人”的行动,他即将背负杀害自己尊敬之人的恶名!即将亲手除去唯一可以证明自己清白之人的性命! 他的双手在动,已经终结了百余义军战士的“他”,决定要终结这位身手不凡的大宋义侠,尤其是其已对“他”深谋远虑的大计构成了威胁……他的心在泣血,不要! 他忽然飞了起来,接着他看到了他和背上的“他”,还有君不见君,天!神奇的感应在他最绝望的关头终于出现,他又跳出了自我,他反应过来,这或是他拯救自己、拯救君不见君的最后机会了。 他集中精神,以前所未有的专注去破解这死亡漩涡……可是他看不到它的一丝破绽,这个漩涡仿佛一直存在于那儿,而且还要存在下去,直到永远。它有形似无形,无形似有形,真跟水一样,他不由想起一句古话:水善利万物而无形。 他忽然明白了,这漩涡的原理确实跟水一样,水有破绽吗?没有,无论何时何地,它总可以以各种形状存在的。 它真的没有破绽吗?他看到他的手即将围成一个圈,他没有时间考虑了,只有赌一把了,他不知道这一注能否压对,输的话,将赔上君不见君的性命和他的沉冤海底,可是无论如何,不压的话连任何机会都没有了。 他大吼一声—— 第二十九章双龙会 “抽刀断水——”他听不见自己的吼声,但发声的肌肉张力将他的意识拉回了身体,正看到自己的双手围成一圈,在胸口逆时针一转,从尘土浮游的大漩涡里倏地生出一个逆向的小涡流向君不见君旋去。 他看着那个透明的扭曲了周围景象的小涡流像个环儿,套上了君不见君的长剑,向其持剑的右手臂运动。在他惊骇莫名的目光中,只见涡流过处,长剑一节节地变成碎片,那些碎片仍保持着剑的形状,并未散去,可想而知那小涡流的去势之快,天!若是接触到了人的身体又会如何,会粉身碎骨的。 眼看那小涡流离君不见君愈来愈近,已经接近剑柄,他的心脏快跳出来了:“君先生,出刀啊!” 君不见君终于动了,其空着的左手化掌为刀,一掌劈向大漩涡的中间,在此生死关头,这一掌自是凝聚了君不见君毕身功力,有如大地春雷,轰地将大漩涡劈出一道裂缝,他感到了爆炸般的冲击力,身子不由晃了几下,喉咙一甜,一大口鲜血喷出,已接近君先生手臂的小涡流刷地不见了,仿佛河水渗进了突然干裂的河床。成功了!他忘了自己受伤,大喜过望……忽然,似时光倒流一般,那断裂的大漩涡彼此吸引,开始凝回一个整体,几乎同时,那快速愈合的裂纹里冒出了更多的小涡流,当一个完好如初的大漩涡又出现时,无数的小涡流想君不见君扑去。 “不要——”他一声惊呼尚为出口,君不见君的身子已飞了出去,以一种扭曲的姿势落在远处,一动不动了。 这被他全程入眼的回合其实只是一瞬,群豪全无思想准备,便见君不见君已然败了,而且是一败涂地。 “大哥!君弟!”伴随着几声情急的呼喊,五、六条人影扑入场内,一对老年夫妇持剑封住他的去势,以防他进一步加害,其余四人蹲跪在君不见君的身旁或喂药或运功救人,这六人当然是君不见七侠的其余六位。 他目光呆滞,仍无法接受这逆转的事实,明明君先生已破了漩涡,还伤了自己,又怎会突然败了? “老大!”一个黄脸大汉忽然放声大哭,那是“君不见伯仲”的一个,接着“君不见凤”也缀泣起来,面前的两位老人——“君不见翁婆”眼里泛出悲恸的泪光,陌生而仇恨地瞪向他。 他心脏一缩:难道君先生竟……不,他不相信,他不相信那个不时吟诗颂叹人生、为他指点迷津的长者不在了!他不相信那个唯一能证明他清白的人不在了……完了,大篷车一役时他的冤枉尚有机会洗脱,毕竟那时他没犯下什么滔天罪行,但这一次他欠下的是血淋淋的命债啊,即便他日真相大白,但在场诸人怎能忘记他沾满同胞鲜血的双手? 杀人偿命,血债血还,自古之理!却听那个如蚁附骨的声音又响起来:“小子,岂不闻‘抽刀断水水更流’么,我本留此人一口气,却因尔之功,如今便是大罗金仙也无能为力了!” 天哪,竟是自己的馊点子令君先生送命的!他的心沉到了大西洋底,第一次生出一了百了的自尽之念。 “小贼,拿命来!”——“君不见伯仲”二人眼睛通红地拔剑扑上来,却被“君不见翁婆”阻住了,君不见君不在了,排行第二的君不见翁自是成了主事人,其抱了一拳,沙哑的声音充满了决然:“青山不改、绿水长流,盼阁下长命百岁,君不见七侠……” 君不见翁哽了一下,显然发现七侠已少了一个,名实不副:“只要我等兄弟此生有一口气在,定要向阁下讨个公道。” 他打了个寒噤,情知君不见翁以这江湖惯见的场面话发下了武林中人最严厉的誓言:必报此仇,不择手段,不死不休! 由于事实证明君不见六侠远非他的对手,拼命也是无益,再则目下群豪皆以和氏璧为第一位,亦不会全力出击,取他小命。君不见翁晓得其中道理,故做出了这个堪称明智的决策,六侠抬起君不见君尸首,飞快退去。 众皆哗然,先见君不见君这等高手都不堪一击,再见其余六侠说走便走,群豪当中不少晓得明日跟君不见七侠的关系非浅,没想到他竟下此毒手,可想而知小贼已是丧心病狂、六亲不认了。而小贼的武功当世罕见之怪,一时人人心中生出惧意,竟出现了短暂的冷场。 “唵、嘛、呢、叭、哞、吽——”一声怪异的佛号宣起,一位头戴红色莲花状僧冠,披红色袈裟,露出半个赤膊,迥异中土僧侣打扮的番僧步入场内,其步伐甚缓、来势却快,眨眼已到近前,但见其正值壮年,身形高大,气宇轩昂,裸露的皮肤极为润滑,双目光采夺目,好个人物!群豪看其身后,一簇黑衣骑士,并无异样,皆以为其是哪家门派从西域请来助拳的佛门高手,这乃常理——非中土的高僧大都来自西方,倒要看看这番僧有何过人之处,敢强出头。 番僧合掌稽首,施了一礼,用生硬的汉语道:“看不出施主小小年纪,竟修成萨满教密传之学——大水法,小僧一向久仰贵教功法,斗胆向施主讨教讨教!”这番僧的声音不大,却一字不差地传了出去,竟一语道破了“他”的武功来历,听得真切的群豪不禁交头接耳,女真萨满教尚有些晓得,那“大水法”却无人耳闻了,不过小贼既身怀鞑子武功,想来认贼作父久矣,那和氏璧在其中的功用,大概只有小贼一人清楚了。群豪心中不由生出希望来,番僧既看穿明日武功底细,说不定有得一拼,最好来个两败俱伤,大伙儿渔翁得利也。 “萨满教?”他总算得到轿中人的一点信息了,跟达凯小子一伙的,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教派也有如此人物,倒也是藏龙卧虎哩。 他未及细想,番僧已发动了攻势,但见眼前一道红影漫天飞舞,煞是好看,其中飞出无数巨掌之形,泰山压顶般击来,他身前身后巨响连连,竟如后世的炸弹一般,只听得边上惊呼乍起:“大印如来?吐蕃噶举密宗!” 他感觉呼吸难继,忽然一口气喷出,身子顿如陀螺旋转起来,原来“他”以不变应万变,再次形成大漩涡,番僧的身形顿时滞下来,异样的情景出现了:漩涡里的番僧竟将身子浮在尘土中,看不出其身材高大,却如羽毛一般随波逐流,无攻无守,似忘了对手的存在一般,而大漩涡的威力也好像失效了,伤不了其一根毫毛。 他目瞪口呆,这劳什子的“大水法”前后表现天壤之别,难道番僧的武功远超君不见君?心底的另一个声音告诉他绝非如此,一定有别的原因,他脑袋灵光一闪,一片雪亮:“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其真正的关键在于“不争”,正所谓无欲则刚,不争者何来破绽,不争胜有争,愈争则反弹愈激烈,正合了抽刀断水水更流之意,难怪君不见君死于非命,竟是自己杀了自己。 他只后悔自己仅看到了表象,没看清这劳什子的本质,否则君不见君就不用死了,只须跟这番僧一样,以不争对不争就行了。 他哪里想到,在当时的情形下,“大水法”正不停地刺激君不见君反击,即便他叫君不见君停止,正常人的心理又怎会坐以待毙,除非番僧这等深知其中奥妙之人,换了其他人决无法做到不争。 群豪中的不少高手已看出环节所在,皆暗暗称奇,心道换了自己只怕性命难保,又以为明日技止于此,蠢蠢欲动起来。 且慢!只见小贼双手又划了个大圈,原本状甚悠闲的番僧忽然像被什么吸住似地向里移动起来,手足无措,狼狈不堪。 他看着自己周围的大漩涡忽然变向,由往外变成向里,番僧的僧冠脱落了,却未落地,被吸近他的胸口处,刹时成为粉末,乖乖,黑洞! 但见这大漩涡仿佛一下由平静的湖面变成狂乱的海暴,那种毁灭一切的大自然之力,竟被一个自然界里渺小的人体制造出来,这种恐怖的感觉,是语言无法描述的,人怎么能胜天呢?在某种程度上,此刻的他,就代表着天,一个接近天的人,还有谁能战胜?番僧要倒霉了。 场内一片寂静,所有的人屏住呼吸看着这不可想象的一幕。 倏的,一个幽咽的曲调从某个地方冒出来了,那特殊的音色、丰富扩张的表现力,立刻令他联想起一件古怪的乐器:两端尖翘、下面像个小鞋的蓝白瓷罐,中华民族最古老的吹奏乐器之一——埙,后世几乎绝迹,这时代也很少见,他只见过一个盲人吹过一次,但它的调子和形状足以让任何一个见过它的人记住它的名字。 埙的声音由强转弱,越来越弱,却并未消失,像一个暗藏的杀手,时不时钩起在人心底的隐痛,不少义军战士与江湖豪杰开始皱眉沉思。 又一个奇异的声音传来,像潺潺的流水、又像海底人鱼的欢笑,隐隐约约、悠悠不绝。这声音逐渐清晰,突然放大,便听天空传来一阵令人心清气爽的鸣叫,那声音如此动听,直钩起了每个人生命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这只在梦中才会出现的妙音,有如仙乐飘飘,自天外飞来,一只妙异美丽的鸟儿出现了。 靠近花轿的几层包围圈中,大部分定力较差的义军战士和江湖豪杰手舞足蹈起来,剩下的高手或握拳、或合掌,显然在运功抵御这声音。 他的表情呆滞起来,想起了那片晚霞,他与可人儿偎依着看着夕阳西下……多么希望时空就停在这里,一张红色大网当头罩下,有人大喝一声:“迦陵频伽!”他回到了现实,发现不知怎么脱离了危险的番僧正持着一张大网,而自己和轿中人已在网中央。 入迷的场内诸人皆清醒过来,又惊又怒,再看明日小子被一张大网所罩,乃另有他人所为,一时尚未转过念头,只顾纷纷呵斥:“何方妖人,胆敢施迷魂术……”有人看到那在空中盘旋、停止鸣叫的美丽鸟儿,恍然道:“这不是西夏的妙音鸟么?是西夏狗,给爷们站出来,将尔大卸八块!” 这妙音鸟的来历甚是神秘,乃传说中的佛教“极乐世界”之鸟,梵语便是“迦陵频伽”,以能发妙音得名,据《旧唐书》所载产自遥远的喜马拉雅山,已近绝种,崇尚佛教的西夏国不知从何地捉得几只,封为国鸟,在寺庙内广塑其像,故到过西夏的豪杰皆认得它模样,却不知其竟有音惑之效。 一阵郎笑,那簇黑衣骑士现身而出,一个领头的年轻武士毫无畏惧,以流利的汉语道:“我乃大夏御前宿卫嵬名龙是也,奉吾王令出使大宋,今日不过适逢其会而已,并无他图。出手之人乃我国上师——来自吐蕃的格波巴,我等一番好意相助,若不施展幻音大法,岂能拿住你们想要之人,何罪之有?” 这一番冠冕堂皇的话倒把群豪堵个正着,明知这厮话中有漏洞,出使怎跑到楚州来了?却无底气反驳,毕竟在场的人多半存着私心,无不想将那宝贝占为己有,现在明日被西夏人拿住已是不争的事实,众人不外是一个念头:干掉西夏狗,抢下明日。虽有此念,却迟迟无人动手,还是存着彼此顾忌之心,不免有人鼓噪起来,大意不外是我中朝之事,那轮到你外邦插手。 那叫格波巴的番僧忽然打个稽首,声震全场:“嵬名将军,既是如此,我等不应多事,就将这人交于他们吧。” 此言一出,大伙儿全没想到对方会吐出嘴里的肥肉,场面顿时热闹起来,刀兵争鸣:“交给我们……这里……谁敢与我争……” 那包围圈虽然变得散乱,却未收缩一点,看来群豪对明日的忌惮之心并未因他的落网而减弱一分。格波巴看在眼里,微笑道:“这网乃我噶举派传世之宝——火龙网,刀枪不入、水火不侵,这人再无反抗之力。看你们争执不下,不若坐下讨论一番,决定这人归属如何?” 听得明日已无反抗之力,群豪还理什么“坐下讨论一番”,包围圈轰然瓦解,秩序大乱,有人嚷道:“大伙儿冲啊,谁有本事谁得明日……” 这一声道出了各人的心声,有如火上加油,那厢便有几十条好汉抢先向他奔来,未及一半距离,李成军大旗一动,一彪骑兵拦截过来。 那几十条好汉皆非等闲之辈,发一声喊,杀向拦截的骑兵。这些骑兵虽武功不高,却配合默契,采取群狼战术,将这些本非一系的好汉分割开来,以一人拼死搏命,缠住对方,其余人伺机下手,在一命搏一命的战术下,很快将那些好汉逐一消灭。这般打法,看得其余群豪个个心惊,若论单挑独斗,谁也不惧,但在战场上,却非江湖中可比了。 这边的张荣军也和另两支义军战作了一团,其余人马同样地一面目标挺进,一面与移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障碍撕杀。 而他好像站在了暴风眼里,虽然周围凶险无比,他却安全无比,那红色大网将一步之内分成两个世界。任何一个试图接近他的人,便立刻被正斗得如火如荼的对手视为共同的对手,好一场大战……当真是进者亡、挡者死,个个杀红了眼,分不清敌友,直杀得一步十尸,一尸百截,若跟刚才相比,刚才已是天堂了! 困在网中,他感觉不到轿中人一丝的惶恐,只有气神笃定,他几乎不觉“他”的存在,“他”却又无处不在,控制着自己的一举一动,这种功力,早已超出了“武”的概念,他心中忽然泛起一个字——“能”,对,天人合一的“能”,只有这个字才能形容它。 它不仅控制了他的躯壳,甚至欲侵蚀他的精神。他分明感觉到,轿中人正利用这难得的空暇,试图进入他的思想。 仿佛有把无形的刀,正在解剖他的思维,已剥开了表层,他产生了即将失去自己的恐惧,那不是肉体的丧失,而是灵魂的丧失,这种恐惧一时甚于一时,他的精神正节节败退,即将崩溃。 “和氏璧在哪?”那个声音钻入了他的脑子里,寻找答案,他知道一旦这最后的秘密被识破,他再无被利用的价值,再无活命的机会了,他苦苦挣扎着,勉强集中仅有的精神力,却发现自己无法欺骗“他”,因为他中有“他”,人不可能欺骗自己,他连犹豫的机会都没有,便做出了一个八辈子也想不到的回答:“莫须有!”“莫须有?”那声音不解地发问。 “对,莫须有!”他忽然发现这可能是天底下最妙的回答了,非真非假,似真似假,即便进入他思想的“他”也无法识破,他赶紧坚定这个想法,使“他”再无怀疑。秦桧,总算做了一点好事,“莫须有”三字,被他先挪用了一回。 那精神力突然停止了进攻,躯壳内的他喘了一口气,发现一股外力正向自己袭来。只见十几条人影已攻到近前,漫天身影,满地寒光,这些杀出重围的喋血高手,展开全方位的攻击。 扑扑数声,那簇不知何时守在边上的西夏武士,与格波巴前后夹击,一阵砍杀,将这些已是强弩之末、无意中帮了他一个大忙的豪杰一扫而光。 他才发现眼前已堆成了一座尸山,再放眼望去,犹在混战的各路人马,已十去三四,剩下的大多负伤挂彩,战力大减。 “啾——”,他听到一个熟悉的鸟叫声,视线一抬,那护教神鹰正与那妙音鸟在空中比翼齐飞,神态亲热。哪里有些不对,他尚未想明白,便听得周围号角四起,鼓声震天…… 金军终于出现了,在最合适的时机出现了,从孙村、从四面八方,以不可能达到的兵力完成了合围。在金军黑底白日黑飘带的三角旗丛中,他看到了另一种的青色军旗飘扬在合围的军中,上书大大的“齐”字,不禁呻吟了一声,自己千算万算,就是漏算了那不屑一顾的伪齐军队,刚建国的伪齐第一要务当然也是稳固统治,其大金主子一声令下,还不倾全国军力而来?两地接壤广近,军队调动轻而易举。兵力上占尽优势,对手又经过了一番自相残杀,这一仗的结果还用说么? 妙啊,妙!一刹间,他一切都明白了,这个陷阱是一环紧扣一环的,他、达凯、轿中人、甚至番僧和西夏人都是这个陷阱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目标是干掉两淮土地上最精锐的义军主力,大金、伪齐便高枕无忧了,当然,他与和氏璧也算在战利品之内吧。他沮丧地看着完全是生力军的大金、伪齐部队,对义军展开了摧枯拉朽的围歼战,心道完了。 他脱网而出,冲那番僧与西夏骑士们拱了拱手,对方便穿过金军的封锁线,不见了。为了对付共同的敌人——大宋,在他的眼皮底下,大金与大夏做了一次卑鄙的交易。奇怪的是,轿中人仍没有放开他的意思,依旧控制着他,以虎入羊群之势,冲入义军与群豪之中,专拣首领模样的杀。此刻方有些醒悟的大宋各路人马合兵一处,开始了突围。 他的双手再次沾满了同胞的鲜血,那情景足够他做一千零一夜的噩梦……他忽然想起后世武侠小说中的一个著名大侠了,他当然不及其老人家之万一,“虽万千人吾往矣”——后世的他每每看到这个标题都会胸怀激荡,眼前的场面何曾相似,只不过主人公相差十万八千里而已,人家是个豪气冲天的大侠,他只是个冤气冲鼻的傀儡。 他依稀记得大侠曾发过的一个誓言,同他发过的那个誓言很相象,只不过大侠的出发点比他更高尚多了,而且大侠深知成大事者不可拘泥于小节的道理,很快便将这个誓言抛之脑后了,杀个痛快淋漓。而他只为着儿女私情——讨一个异族女子的欢心,便发下一个纯粹自私的誓言,还很当回事地试图遵守它,更想将它发扬光大,真是可笑可傻。 也是奇怪,那个痴守誓言、为等心上人“抱桥柱而死”的古信士本是他最讨厌、最嘲笑的一类人。但那一次的感觉,仿佛《大话西游》里的那个猴子,明明知道戴上那个金刚圈将带给自己永世的痛苦,那猴子也坚决地戴上了,于是绝情断欲,立地成佛;他也知道这个誓言非同一般,需要他用生命来捍卫的,他却脱口而出。那个猴子为了爱一个女人,他也为了爱一个女人,哪一个更傻!他亲手给自己戴上了一个可能永远也取不下来的金刚圈,而那个少女苍白的脸和鲜红的血就是紧箍咒!可是,他没有人家猴子驾祥云和七十二变的本事,拿什么来遵守自己的誓言?像现在这样变成一个别人手中的杀人机器? 东南面响起一阵呐喊,接近崩溃的义军与群豪获得了一线希望,鼓起余勇往那个方向退却,他们的判断是对的,那里的金军与伪齐军战线被一支外来的军队撕开了一个大裂口,成为突围的唯一方向。他纵身向那里掠去。 “杀!杀!杀……”一阵轰雷般的吼声中,一个大宋小校跨骏马持铁枪,又挑又刺,锐不可挡地冲在最前面。 小校看到一个怪异的人影掠过来,待看清是个背个新娘的年轻人,还以为是逃出的大宋义士,忙上前接应,横变突生。 他一掌击落对方的铁枪,身形一飘,掠上半空,拍向对方的头盔,这一掌若落下,小校便将脑浆迸裂而亡。 蓦地,一股锐利的力量破空而来,直奔他的面门,他从容地拈指一夹,夹住了一支羽箭,只待夹实,仍有余力杀了小校。谁知那箭竟穿过手指,继续向前,他身形一滞,一个陡落,避过那箭,那小校已脱离他的掌控范围。 他又惊又喜,什么人,竟能发出如此穿透力的一箭,逼退自己,从容救人?“周宏退下,岳飞来也!” 落日的余辉下,一身披霞光的铁甲战将驭红马如飞,天神下凡般而来,那根长长的铁枪罩住他的位置,一股充斥了天地间的正气如潮而至,他的双脚深深地陷在大地上,惟有如此才不致于倒退,他克制住内心的剧烈波动,眯起眼睛,以生怕遗漏一寸的专注打量着对方:银亮的铁盔下,一张刚毅的国字脸,眉粗宇阔,一双鹰利的大眼射出夺人的光芒……那不屈的头颅、伟大的脊梁,梦幻般地顶天立地于不朽的传说之中…… “天,真的是你!”他看着眼前跟自己年纪相若的青年将军,心知不会有第二个人可以带给自己如此震撼的印象,这个印象,将烙在他的记忆里,随着他的基因永远地流传下去,直到人类灭亡。 他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会在这般情形下跟心目中的大英雄见面。他见到了——一个民族的不灭偶像! 第三十章绝唱 天地顿为之小,四周血战的画面与声音突然淡化了,成为一个遥远的背景,只有中间那仿佛立于宇宙之巅的一人一马进入他的视界。 那一杆披云挂月、渴饮敌血、留给后人无数想象的丈八铁枪遥指他的咽喉,那一双意志若金、斗志若火的利目上下打量着他,那一口河朔口音的官话送将过来:“尔便是明日么,放下尔背上女子,我岳飞枪下不伤无辜!” 大英雄竟识得自己!他受宠若惊,一时感到无比的激动和自豪,再一寻思,还不是那通缉榜的效应,又有些羞愧难当。没等他寻过味来,他已经拔地而起,画了一个圆攻向自己的偶像。 不应便打,当真毫无道理!看来轿中人深恐阴谋败露,故意作出轻视对手的姿态,阻止大英雄可能产生的怀疑。 满足、兴奋、担忧、焦虑等各般心情复杂地交织在一起:他为一睹大英雄风采的千年夙愿得偿而满足,又为即将领略大英雄的冠勇身手而兴奋,再生起对大英雄安全的担忧——毕竟后世的武侠小说往往将沙场战将写得不堪江湖高手一击——而轿中人又的确给人以不可战胜的感觉,但他最焦虑的是自己满腔要对大英雄倾诉的话儿无法出口——像秦桧、十二道金牌、莫须有、风波亭之类可以改变大英雄悲剧结局的话儿— —可是这般情形下他即便能说话大英雄又怎能相信? 天——老子……他恼极地肚骂了一句脏话儿:你千不该、万不该,不该让老子在此时此地此形势下与大英雄见面……不,老子一定要吐出这些憋了太久的话儿,即便大英雄现在不信,但只要记得一句半句,这总会应验的预言说不定令大英雄有所醒悟、有所防备,而做出改变历史的决定。 他开始寻找机会,寻找轿中人全力出击的机会,只有那一刻他才能开口讲话。 那铁枪凌空一抖,呼呼生风,像一条蜿蜒前进的龙蛇,闪电般穿过那威力强大的圆,“嗤啦”一声,他胸口的衣衫破裂,他的身体忙在空中一旋,心脏部位的压力一闪即逝。 他看得清楚,乃那枪尖所发的一股气流所致,枪气——大英雄已达到了枪人合一的境界?透过长达五、六米的铁枪发出暗劲,这需要怎样的内力!可是这枪气的来源又分明不同于武人的内家真气,两者的区别他还是能感觉的,毕竟,他现在就“身怀”雄厚的内力。 好厉害的枪气,若非“他”即时一旋,即便有护身甲挡住,只怕胸部已然受创,好! 他在心中大声喝起彩来,浑然忘了自己正是受攻击的对象。 第一回合,“他”落于下风。 他对大英雄的信心陡然坚定起来,退一步想,即使大英雄不敌轿中人,也不应有性命之虞,因为若历史不容改变的话,大英雄决不会倒在这里,倒在自己的手里。 他一直渴望知道的答案——在同样挑战人体极限却又各自有别的两大领域——沙场之技与江湖之技的一较高下,终于由两大领域的顶尖人物揭开了帷幕,这是一场战技与武技的较量,这是一场绝顶战将与武学高手的较量,这一战,无论谁胜谁负,都是惊天地、泣鬼神的一战。 只见他的身子开始螺旋般地在空中飞舞,那一圈又一圈的漩涡向外扩散,与对面的枪气发出激烈的碰撞,扭曲的影象在眼前破裂,却没有气流的声音,他立刻明白轿中人的“大水法”再度施展,他又失聪了。 这正是“大水法”的第一个变化:水之柔性的一面——“不争”——或许惟其不争,天下莫能与之争。 可是“他”不像前两次那样即转即停,而是越旋越快,他竟丝毫不觉头晕,心底却冒出阵阵寒气,晓得轿中人这次已毫无保留地将功力提升到最高点。 这正是他想要的开口机会,因为漩涡中的大英雄可以听到他的声音了,他却转念不吭一声,甚至连那“不争”的应对之法都不提醒大英雄。 因为他想到了对君不见君所帮的那个致命的倒忙,全因他的提醒而起,中华高深的武学岂是他这样一个三脚猫能领悟的?尤其想到那漩涡随心所欲的转向——将水的变化无常之性表现得淋漓尽致:刚刚风平浪静,波澜不惊;转眼巨浪滔天,无坚不摧。他更噤若寒蝉,在这种生死关头,他不敢因自己的因素影响大英雄的正确判断。 大英雄出招了,他的心也提到了嗓子眼。 源自轿中人的超常感应,令他看清了大英雄的每一个变势:驭骑不动,那一杆枪的枪尖有如长蛇点头,抖出一个快、圆、小的圆圈,正是百枪之法的最精妙所在——“圈为枪法之母”,那搬、扣、刺三动一气呵成,却没有刺向对手,而是向天刺去! 那一枪刺在空处,大英雄的周身皆为空门,竟是不攻不守……太棒了!他几欲鼓起掌来,以“空”对“不争”,你有“不争若水”,我有“虚怀若谷”,异曲同工,较番僧格波巴的“随波逐流”犹胜一筹!那受杀气激引的小涡流看来无论如何也生不出了。 他相信常年征战的大英雄绝不会听过这劳什子的“大水法”,能还出如此精妙的一招只证明了一件事——大英雄在个人修为上已突破单一的战技领域,与超出“武”之概念的轿中人殊途同归,皆晋入了万物共通的原质境界——无数习武、修道、练佛之人梦寐以求的“天人合一”。 这一战,足可称之为天人之战。 他认为自己的一切担心纯属多余,此刻不开口更待何时?他冒出的第一个词便是“大英雄”,方觉不妥,这洋溢着他自幼崇拜之情的赞誉之词说出来真有点肉麻,倒像拍马屁一般,他认为这也是对偶像的不敬,所以他立刻改口:“岳飞将军,留意我背上之人……” 咦,怎么听见自己的话了?他才发现自己反向旋转起来,那大漩涡的外旋力变成了内旋力,正往里收缩,他的心也是一缩,“大水法”的第二个变化出现了:水之刚性的一面——包容万物的“不争”亦可变成终结万物的“至争”——或曰无极生太极,太极归无极。 如同宇宙间的黑洞——他记得后世的科学书籍是这样阐述黑洞的:它不断地吞噬周围的星体,连光都逃脱不了,科学家们曾预言黑洞就是宇宙的归宿。“大水法”虽不可同日而语,却运用了同样的原理,所以他的声音也被吸回来,外人自是听不见了。 那格波巴是借助“妙音迷魂之术”才反败为胜的,当然,那是金夏合演的一出戏,可是真正的克招在哪?岳飞该如何面对? 岳飞那凌空指天的长枪亦忽然变向,令人意外地转头向下,竟一枪刺入马首前方的地上——那红马儿一声长嘶,四蹄亦陷入土中。 一股强烈的枪气自枪尖落地之点激荡而来,形成与大漩涡内旋力相抗衡的反作用力。 他再次感受到了那枪气,终于体会到它更接近一种金戈铁马的浩荡之气,与岳飞周身环绕的正气一呼一应,他明白了,这是一个胸怀赤心、身具铁骨之士在千军万马中千锤百炼出的斗气,惟有如此之人,才有如此之气! 与后世所有经不起推敲、见面不如不见的偶像们不同,他见到了心中的偶像,一刻比一刻生出那些流传后世的虚名远远表达不了岳飞真人具有的震撼形象,他感动得想哭、想笑、想疯、想狂……他此刻方理解了他一向看不起的后世追星之辈的怪诞行经,只不过,眼前之人,不是那些萤火之星可以相比的。 “嘭!”两股气流在地面对撞,巨大的轰响震得他耳朵都快聋了,扬起的灰尘竟形成了一个小蘑菇云,真是谓为奇观。 可是,岳飞还是落入了下风,他看到那四蹄陷于土中的马儿正缓缓地向自己移动,后面拖出长长的四条痕。 而他在空中旋转的身子仿佛与天空融为了一体,毫无力竭之象,原来那自然流动的空气化为他的动力,取之不竭,用之不尽……他终于捕捉到了大水法的真义所在:第一个变化是守势,第二个变化是攻势,一柔一刚,一静一动,于柔刚之间守攻,于静动之间采气,从大自然中汲取无穷能量,“愈战愈勇”在他身上变成了事实。 天哪!这是“天”的力量! 他一向认为,在某个范围内,人是可以胜天的,比如开山而行,引水为灌,再比如后世可以方寸之内改变四季的的空调,甚至人工降雨,但一旦出了一个临界点,人是不可能胜天的,无穷无际的天,谁能战胜?大概只有天自己吧。 委实看不出任何局面扭转的希望,他心目中的大英雄要落败了,而且是败在他的手里,他急、他恨、他不忍、他无能为力…… 岳飞蓦地变势,大喝一声,松开一手,以单手持枪,抡拳锤敲般地往枪把上捶去,“夺”地一声,那正由斜角往直角方向运动的铁枪头部整个钉入了土中。 新的变化随即生出,在枪头与他下方两点一线的距离内,一条突然隆起的地弧快速袭来,一股仿佛来自地底的力量破土而出,夹带着无数的尘土喷泉般地射向半空中的他——“暴”。 他的身子顿时一晃,旋转的速度放慢下来,大漩涡的吸力也有所减弱。 岳飞再从腰间抽出一件兵器来,半米多长,方形有四棱,却是一把铁锏,代替铁拳击向枪把,铁锏之力比拳头又厉害多了,那每一锏击下,铁枪便向地里深入一截,便“泉眼”处喷出更为强烈的尘流,将那大漩涡冲得四分五裂。 岳飞似变成了神话中的雷震子,只不过雷震子凿天,而岳飞凿地。 他又惊又喜:原来能战胜天的还有一物,便是地!在那乾坤未判的混沌之世,天与地本是一体,而后才有开天辟地,所以,天地的原质是一样的,岳飞能看破这一点,并能地人相合,以地克天,真非常人也! 孙子说过: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那么,他现在面对的,就是一个神,一个战神——大英雄岳飞是也! 随着铁锏的一次次击下,地面上方的铁枪越来越短,越来越接近直角,岳飞一人一骑离他越来越近,与开始的被动情形不同,现在岳飞是主动接近。 那铁锏恰倒好处的节奏,似一个大铁锤一下一下地击向他的心脉。 他似一个失去平衡的走钢丝者在空中摇晃着,那大漩涡还在,却已经被岳飞的斗气所制,失去了护体之效,他体内气血翻涌,胸闷异常,终于一张嘴,一大口鲜血吐出,接着又一口鲜血吐出,他眼前一片通红,知道“他”已败了。 他感觉到背上轿中人的颤抖,并有粘湿的液体流到自己脖子上,原来“他”也吐血了,显然亦受到了内创,他露出一丝解恨的微笑,一面苦苦挣扎,最大限度地跟战神祭起的死神对抗。但他知道这是徒劳的,他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力正随着漩涡的破碎一丝丝地流走,他绷紧的生命之弦开始放松了,一个欣慰的念头安抚着他逐渐模糊的双目:我见到大英雄了,这个近千年多少代人梦寐难求的梦想在我身上实现了,这是何其的幸运!并且我还要死在大英雄的手里,太值了,夫复何求?啊——要回家了…… 回到那闭上眼睛就栩栩如生的家园了……” 不久前君不见君的死,令他比任何一次都深深地体会到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在眼前消亡的痛苦,生的娇艳转眼变成死的枯萎!生者生矣,死者死矣…… 死,或重如泰山、或轻如鸿毛,但对于死者有何意义?君先生倒下了,立起了一座忠义的丰碑,但那是给生者看的!现在即将倒下的是他,留下的只怕是耻辱的骂名,但那也是给生者看的。而真相是,他是冤枉的,对他有区别么?没有! 生命,因存在才有意义! 如此推断,那些死去的人,又有多少死得其所?谁可以在生与死之间刻下轻重的分界线?这世界上,谁可以决定他人的生死?或许有一天,步入真正的大同社会,当人类不在彼此仇恨,不在彼此残杀,人才真正得以为人。 这个念头有如一道黎明破晓的闪电,划破他混沌暗淡的脑海,原来,不杀的真谛藏在这里——人不杀人,人才得以为人。这就是人类的归宿吧,可是不知要经过多少个千年的进化,人类才得以进入这个梦幻纪元。 原来,自己太超前了,超前得寻不到任何的历史支撑,他大彻大悟:自己“不杀”的信念是正确的,正如同人类进入“大同社会”前要经过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等不同阶段的发展一样,“不杀”的信念同样要经过不同阶段的发展,在初期的贯彻执行上要符合客观的历史条件……他顿悟了,可是就要步君不见君的后尘,唉,也算朝闻夕死吧。 那个总是冷不防出现在他梦中的那个最恐惧的梦境再次出现了:大雾弥漫的山中,他亡命地跑啊、跑啊,身后有一群怪物在追赶他;终于,他被逼到了一个悬崖上,看着那些发绿的眼睛越来越近,他惊恐地一失足,落下了悬崖,好在悬崖上有一棵小树挂住了他;他惊魂稍定,才发现这棵小树已承受不住他的重量,正一点一点地脱离附着的岩壁;他忙向上看去,上方的绿眼睛依旧在那,他往下看去,下方的雾中传来一阵狼嚎,真是上有怪下有狼啊!毕竟暂时还是安全的,这时一阵唏唆细声传来,他正眼一看,顿时魂飞魄散,一条色彩斑斓的毒蛇吐着信子缘着小树丫向他游来;万分绝望之际,他看见脸旁的树叶上挂着一大滴晶莹剔透的露水,剧烈奔跑后的他忽然感到十分的口干……这个梦他每次做到这里都会惊醒过来,然后就是找一大杯水灌下去,平抚惊悸的心情。 他一直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这个梦继续下去会发生什么?但他现在想知道了,因为他现在的处境几乎是同样的,后有陷害他的轿中人,前有要他命的大英雄,周围是对他不怀好意的各路人马。 他不知道自己会在哪一刻倒下,他只想回到那个梦境当中,用他干裂的唇去接那滴甘甜的露水,然后闭上双目,尽力去品尝甘露的滋味。 心窍大开的他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竟悟到了生命的真谛,生命的真谛在于——只要生一刻,就用生命去活一刻! 他忽然唱起歌来,那是一首他永铭在心的老歌,他闭着眼睛可以背出它的歌词,那优美的曲调无数次令他黯然神伤。他喜欢这首歌的原因既简单又复杂,他曾用这首歌征服了一个女孩子的心,又由这首歌相伴走过自己的如歌岁月,最重要的是,这首歌唱出了他心头的岁月沧桑、人生坎坷。 现在,他将这首歌送给自己即将踏上的归途,也将这首歌献给他即将远离的可人儿、兄弟们,他已不用顾及这后世的歌曲将带给这时代人的震撼了,因为,这是他的绝唱,再说,漩涡中的他只能自己听到,所以,他用尽最后的气力,尽可能不跑调地唱了起来,歌词伴随着鲜血被他一口口地吐出: 乌溜溜的黑眼珠和你的笑脸—— 怎么也难忘记你容颜的转变—— 轻飘飘的旧时光就这么溜走—— 转头回去看看时已匆匆数年—— 苍茫茫的天涯路是你的飘泊—— 寻寻觅觅长相守是我的脚步—— 黑漆漆的孤枕边是你的温柔—— 醒来时的清晨里是我的哀愁—— 或许明日太阳西下倦鸟已归时—— 你将已经踏上旧时的归途—— 人生难得再次寻觅相知的伴侣—— 生命终究难舍蓝蓝的白云天—— 轰隆隆的雷雨声在我的窗前—— 怎么也难忘记你离去的转变—— 孤单单的身影后寂寥的心情—— 永远无怨的是我的双眼—— 在冷血而沸腾的沙场上,一首奇异的“诗赋”忽然传遍了大地,征战的兵士们放缓了撕杀的节奏,他们竖耳倾听,那饱含着对生命的眷恋和对爱的渴望的曲调深深地打动了这些麻木的心灵,这是多么动人的曲调啊,这是多么感人的歌赋啊,是谁的声音,那么响亮、那么广泛、那么宏大,四处回荡。这曲赋不像人间的曲赋,这声音也不像凡人的声音,好像来自上苍的圣音,不少兵士竟放下武器,对天叩拜起来。 他没有想到的是,在两大顶尖高手的力拼之中,被破坏了平衡的大漩涡已无法保持原有的吸引力,使他的声音得以传出。而轿中人的借体亦借给了他武林高手的发音能力,并且岳飞每一锏击下产生的强大冲击力,更将他的歌声催送到更远更广的地方,在前后两种不同真气的激扬下,一个只在武林传说中才有的千里传音之功,竟然在他身上出现了。那歌声越传越远,越传越广,达到了他做梦也想不到的一个效果…… 在挞懒大营的一个帐篷里,四周戒备森严,一个美丽的少女将耳朵贴紧帐壁,一面闭目倾听,一面泪流满面,默念着:“明日,你来了,你终于来了……” 他听见了可人儿的声音了,是的,他真的听见了,他绝不以为这是自己的幻觉,他宁愿相信,这是老天爷对自己最后的恩赐! 这时,背后传来一声长叹,他听到了一个怪异而耳熟的呼哨。 “扑啦啦”的声音自头顶而落,他的身子一轻,便看到岳飞的身影离自己越来越远,越来越小,耳边传来巨翅的扑扇声。 他明白了,是神鹰,同属萨满教的轿中人当然也具备召唤神鹰的本领,不过先前从未闻过令神鹰带人飞翔的,大概受了自己那次空中脱险的启发吧。 负伤的轿中人在前有大敌,后有乱军的形势下,召来神鹰空遁倒真是最佳方案。他逃过了一劫,却不认为自己还能活多久,吐了那么多血!而且,这神鹰怎能负担两个人的重量,他看到夜幕降临的大地复又接近,只有零星的撕杀声,看来大战已接近尾声。 尚未到达目的地已不堪重负的神鹰往下落去,在他们的落点处,昏暗的夜色中,一道分外犀利的杀气忽然袭来,一个不知从哪里冒出的黑影凌空跃起,攻向神鹰,正合“射人先射马”之意。 看其身手,乃一流高手的层次,轿中人未受伤前大约不会放在眼里,可是现在不知能否再战? 他听得身后又一声长叹,便感觉一股气流从周身各处往上冲出,似被抽干了一般,“啪叽”一声,坚硬的大地接住了自己,痛得浑身的骨头都要散架了。原来轿中人用了丢卒保车之策,将他丢下,以减轻神鹰的负重,如此看来,其受伤不轻啊。那神鹰振翅一腾,往金营的方向飞去。 这一幕,在黑暗逐渐笼罩的大地上几乎无人看见,而刚才岳飞与他的一战,自是万众瞩目,惊天动地,他与轿中人借神鹰脱险之际,那时已经大半突出重围的义军及群豪人人痛呼可惜,大骂小贼千刀万剐,不得好死。 岳飞及其所部的及时出现,打破了金人的如意算盘,不仅义军留存了相当实力,连他这个本在掌握的活宝贝也遗失在战场上。可谓功亏一篑,人算不如天算。 他摇摇晃晃、勉强站了起来,因失血过多而虚弱无比,此刻任何一人一根手指便可取了他的小命。他刚抬起头,便感觉一根冰冷的锐器抵在了喉咙上,他晓得那是一柄剑,来自对方的强烈杀气破灭了他仅存的侥幸:留他活命逼问和氏璧下落。 他眯起眼睛欲看清黑影的面目,想知道是不是自己认识的人,可是夜色中他只看到对方纤细的身材,管对方是谁呢?反正现在他已是所有人的公敌。一定有很多人欲置他于死地而后快的,他杀了这么多人,这些人的兄弟或战友不见得都将和氏璧看得很重的,像君不见七侠余下的六侠,在真正重情重义之人的眼中,一块石头的重要性无论如何比不上朋友的性命! 完了,他闭上眼睛,发出最后的悲鸣:“楚月,永别了” 戏剧性的场面出现了,黑影忽然发出簌然泪下的娇柔哭音:“难得你此际还想着我,为什么你是个汉奸?” 大脑立刻高速运转的他已猜到了黑影是谁,他暗呼侥幸,为自己的歪打正着,脑海里顿时冒出了一段后世的年轻人都能背诵的台词:“当时那把剑离我的喉咙只有0.01公分,但是1/4炷香以后,那把剑的女主人将会彻底地爱上我,因为我决定说一个谎话。 虽然本人生平说了无数的谎话,但是这一个我认为是最完美的……” 他决定说谎了,因为他从不放弃哪怕是一线的生机,“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的道理他比谁都懂。 但他是照葫芦画瓢将那个“最完美”的谎言拿为己用呢,还是另行创造一个“更完美”的谎言…… 正文 第31~40章 第三十一章站直啰!别趴下 “曾经有一份真挚的感情放在我面前,我却没有珍惜,等到失去的时候我才追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非要在这份爱上加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这个“最完美”的谎言在他脑际盘旋半天,终于没有出口,因为他无法说出那三个字——人世间最美丽最动人却被后世人最滥用的三个字——“我爱你”。 在那个物欲横流的后世,除了亲情,其他的一切感情都被加入了太多的功利色彩,以致于那三个最应该纯洁的字眼都被蒙上了污垢——这一切,他看得太多了,无论从自己还是他人的身上,由失望、绝望乃至麻木。 直到他回到这个朝不保夕的乱世,他才发现人世间各种美好的感情在这里得到了留存,他得到了真正的友情,也得到了真正的爱情——一份终于还那三个字以清白的爱情,虽然他不知道自己能否配得上这些友情,这份爱情,但他再无法将那三个重放光彩的字送给第二个人——只有失去过的人才更懂得珍惜。 呜呼,美好的东西竟保存在消失的年代里! 在对方的剑下,他知道自己的小命系于其一念之间,刻不容缓。不知怎的,他一直有种可以吃定对方的感觉,而他对楚月郡主也不曾有此把握,比如现在,他能清楚地读出其心思:眼巴巴千里赶来,原以为可以托付终生的小子变成了一个祸国殃民的大汉奸,为国为民除害的思想原本占了上风,却被他将死前的真情流露所打动,勾起了压藏心底的爱意,两种念头激烈斗争着,左右不定…… 他没有解释,因为无从解释,惟有赶紧发挥他能将肚中最少存货发挥最大效用的专长,寻找对付眼前之人最有效的武器。他搜肠刮肚,总算找到了一点感觉,忆起极欣赏的后世那个以另类成为主流的女歌手一首古词为歌词的歌,颇为符合他的要求。他曾沾沾自喜、引以为傲的是,当时香港几大天王天后如张学友、谭咏麟、王菲等在珠海个人演唱会的推广策划几乎都有他的手笔,这令他得以从平视与纯欣赏的角度看待这些后世明星们,凭良心说,这三人都各有过人的魅力:张学友愈老弥新,谭咏麟永葆朝气,以王菲最具个性——对他的胃口——当然他不是那个假另类的香港古惑仔。 他打起仅有的精神:“你杀了我吧,我也应该死。” 说完这句话,他赶紧在对方有所反应之前又唱了起来,心道,今天老子是开个人演唱会怎的?那一脸凄楚外加淡然生死的神态,正是最令女孩倾心的模样,跟这首后世谱曲的宋词意境分外吻合: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 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 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这被王菲演绎的优美曲调大异这时代的唱腔,在他倾注真挚感情的、充满男性磁性的低唱下别有一番味道,最妙的是词里嵌着明月二字,正好将他的名字与眼前之人的名字联系起来——这人,不是那化名“楚月”真名“岳楚”的三相公是谁?他心知肚明:自己其实是为心底的“楚月”唱的,此“月”非彼“月”也。 他只有些奇怪,三相公竟不知他冒死来见的郡主也叫楚月,因为她若知道的话,决不会有刚才的会错意反应。想来自视正统的宋人一向对琐异难记的外族人名不着意,对郡主的大号当然也不放在心上,一声鞑子郡主就行了。其实他又何尝不是,比如他明知金兀术的叫法是错误的,正确的称呼应是完颜兀术,偏偏幼时小人书所造成的根深蒂固之影响令他总改不了口。 他悠悠唱着,开始尚担心三相公打断,接着便沉浸其中了,端的好歌好词啊! 这首北宋大家苏东坡创作的咏月名篇三相公如何没听过,其时距苏东坡辞世不过30年,苏氏笔下的许多名句早已在大宋广为流传,像这篇《水调歌头》更令无数流落江南的中原人士闻而伤情,每逢中秋,必击节吟唱,以之怀念故土乡亲。 可这小贼唱出了另一种截然不同的曲调,抑扬顿挫,与词意宛若天作之合,远胜那些文人酸士的平音双调,情似淡还浓,意似漠实炽,这单纯的古代少女如何消受得起,芳心剧震,再无法下得了手。 至尾声处,那千古传诵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唱出之际,表情丰富的他恰倒好处地从眼角处流出两颗晶莹硕大的“珠泪”,不无暧昧地露出长相厮守之意,余音未绝,三相公立刻发出一声长长的鼻音娇叹,那柄剑无力地垂下:“你走吧。” 他差点笑了起来,三相公的反应跟《大话西游》里那个听了最完美谎言之后的仙子何曾的相似,他知道自己逃过了这劫,暗暗得意,寻根溯源,还是可人儿救了自己——用她的名字保护了他。这一点,若是说给任何人听,只怕也无人相信。 他用尽心机的身体再也支撑不住了,他真的很想离开这个被他蒙骗一时的丫头,生怕她何时又转回了杀念,却又知道不能,现在她可是他唯一的救命稻草,他失血过多的身体极度虚弱,不要说跑了,连走都走不了几步,只要被人发现——无论是金人还是宋人,他的下场自己都不敢想象,尤其知道真实情况后的金军与伪齐军,只怕很快就要出动。 他心里话:“姐姐,我要是能走就好了,你可不能不管不问啊,留下我独自一人在这虎狼环顾的地方,那跟杀了我没什么两样。” 这话他当然不能说出口,会破坏他刚塑造的形象的,他“毅然”地转身便走,恰在这时,从金营那边冒出无数的火把,火龙般地蔓延过来。 他明白一定是回营后的轿中人派人捉他来了,他摇摇欲坠起来,这倒有一半不是装出来了,果然,三相公在他倒地之前扶住了他,他嗅着少女的体香,一阵莫名的自责:人家一片真心待你,你还如此骗人家,良心上过得去吗?唉,只好再受一次这显然已爱上自己的丫头的救命大恩了。 逃往东南方向,他趴在她的背上,心道老天有眼,背人半天,总算轮到被人背了。还好是黑夜,否则那混血或纯种的海冬青一上天,包叫他俩无所遁形。 不过也不妙,身后那些火把越来越近,显然都是骑兵,其中有些火把来势甚急,应是萨满教的高手们,背着大男人又无坐骑的三相公的轻功大打折扣,很难摆脱了,怎么办?他忽然俯耳道:“潜往金营。” 三相公一楞,不由琢磨他的用意,他忙不迭地加了一句很后世的格言:“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是我们逃命的最佳方向,若你发觉有异,可以立即杀了我。”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三相公一再被这小贼嘴里蹦出的稀奇古怪的劳什子所打动,脚步慢下来,想起他那次破金人伏兵的策略,同样是反其道而行之,再一思量,这不合常规的一着定大出金人意外,只要小贼不是引她自投罗网,倒真是条好计,反正发现不对,第一个便取他小命,量他不敢妄动,三相公当机立断,掉身回行。 虽然因为出敌意料,比开始时的亡命狂奔相对安全些,可也不轻松,他俩或伏或纵,逃过好几次险情,终于通过最后一道搜索圈,一头闯入了金营所在的孙村。 但见村落中旗幡林立,遍布帐篷,隔十多步就插着一根火把,人影憧憧,已相对稀少多了。 熟悉金军扎营规律的他提示着三相公在金营里绕来绕去,借守夜火把的阴影掩护,避开巡逻队,直欲穿营而过,往相反的方向逃往。 三相公背着他,剑在手中,一是为了防止撞上金兵,一是为了威慑他的。他如何不晓得,只祈祷不要节外生枝,赶快通过大营。 一路还真是顺利,不多的巡逻兵远远便可避开。其实也是运气,至少有一半的金军被派出去搜寻明日,留守的金兵当然想不到一场大胜之后还有人敢潜入大营,难免有些松懈,给他俩钻了空子。 俩人行的是直线,因为这个距离最短,就在潜至大营中央之际,忽闻对面一阵人声传来,俩人顿时吃了一吓,难道着了痕迹? 他侧头一看,身边的营帐中豁然有一座最高大的帐篷,他认出这是挞懒的帅帐,按他的思维,可不是越危险就越安全,当即提示三相公往那里掠去,谅无人敢搜查主帅的大帐。 帐门外仅有两名铜甲侍卫,他心中大喜,天助我也!这大战刚停之际,挞懒一定没在帐中,否则不会仅有两个守卫,正待让三相公从帐后钻进去,忽然看到帐顶那面巨大的绣金帅旗,心中又一动,低声问三相公能否上到帅帐顶上去,那面绣金帅旗将成为最好的遮蔽物,更可看清四周形势,寻找出路。 三相公背着他如何能跃上这高高的大帐,竟难不倒她,三相公一路只听不答,当下也是点点头,接近帅帐,寻个阴影处,插剑还鞘,双手往弧形的牛皮帐上一贴,壁虎似地爬了上去。他又惊又喜,这丫头的绝技真层出不穷,一个不光彩的念头浮上来,若真收服了她,岂不身边有了一个高手保镖,可是收服的方法呢,除了……他暗骂了一句自己不是东西,便不敢胡思乱想了。 那人声直往这里而来,呼啦围住了整个帅帐,更有一批人入帐搜寻了一遍,幸亏没藏在帐中,他的一念之差竟救了他俩,帐顶帅旗下的他庆幸不已,同时又心惊肉跳,是否真被人发现了痕迹?他感觉到身边的丫头剑已出鞘,显然只要他稍有异动,便对他不客气。他暗暗叫苦,一声不吭,生怕惊动下面的金兵。 人声渐渐安静下来,一个威严的声音响起:“好生守在外面,不准任何人靠近,某家与执事有要事商议。” “遵大将军令!”下面的金兵轰然接令。 竟是挞懒,原来其确实未在帅帐内,故入帐前先派人搜一遍,大约防备刺客吧。这些女真话他听得甚是明白,却不敢翻译给三相公听,因距离太近,一出声便会暴露目标。 那一排排的脚步声往外散开,在四周警戒,三相公也看出了形势不是针对他俩,身体放松了,他吃了定心丸,轻轻地用手将三相公的剑推回了鞘中,她没有抗拒。 执事?莫非是秦桧,挞懒和秦桧有何重要之事,竟不让外人靠近,他的心又扑通跳了起来,直觉这里面大有名堂,若是计划什么阴谋的话,真天赐个良机给他揭破。 他忙附耳在帐皮上,想听他俩商量什么,可是牛皮帐那么厚,又怎么能听到,他正着急间,三相公见了他的举动,掏出一把匕首来,在帐顶轻轻一旋,现出一个小口,里面的人声清晰传出。 是挞懒的声音,却用汉语说话:“……想不到以教尊大神的身手竟受了伤,这岳飞真是厉害,南朝出此人物,只怕我大金再无以往风光了。最可恨那瓮中之鳖的明日也逃脱了,教尊说他受了伤,逃不得多远,可到现在也无消息,这小子机灵似鬼,只怕逃脱了……” 他立刻明白了,那陷害他的轿中人竟是大金国师——萨满教教尊,难怪如此厉害。另一个汉人声音响起,果是秦桧:“大将军放心,这小子现在四面受敌,能逃到哪里去,教尊大神好妙计,放出一个风声,便引这小子入套,引来了红巾儿的几大主力,更陷明日于绝境,现在天下人都以为这小子投靠我大金,他只有死无葬身之地的份儿……” 这番话传入两人耳中,三相公无比诧异地抬头看他一眼,虽然很多环节尚不清楚,但这两个金人高层之间的对话间接证明了他并非她以为之人,两人中的一个应是汉人,金人中有高位的汉官也不罕见,以汉制汉正是大金的国策之一。 接着小口的微光,他看清了三相公的表情,直到现在,这才算两人的真正照面,她一身宋兵打扮,娇俏飒爽,正露出一脸的惊喜和歉意,不好,这丫头发觉他不是汉奸,再也没有防碍她喜欢他的理由了。 他的头大了,又想:老子的冤枉给你知道又如何,你人微言轻,不比君不见君的证明有分量。哼,还差点让老子做了冤死鬼,不过,现在是将功补过了。 挞懒接着道:“只是这明日一失,某家的大计不得不要做改动……” 他心中一动,什么大计,竟跟自己有关系? 下面两人的声音忽然低了下来,他一点也听不见了,一定是商议那大计了,他急得不行,却见三相公听得聚精会神,柳眉大皱,他想起习武之人的听力远胜常人,三相公一定听到了,恨不得叫她听一句,说一句给自己听,可又不现实,他只好暂且将这念头压下,反正她已不当他是敌人了,脱身后再问她不迟。 下面的声音又大了起来,他晓得错过了最重要的部分,有些心不在焉,盘算着离开之策,忽然一个熟悉的词传上来: “……莫须有?这乃我家乡的方言哩,意思是也许有,小子是什么意思,和氏璧明明被他盗去,怎么又成了莫须有了,难道——被别人偷去了?这小子古怪精灵,怎会被人偷去,是了,他一定藏在极隐秘的所在,连他自己都记不清位置,所以才说莫须有……此事一定要保密……”大汉奸秦桧似自言自语又似对挞懒解释。 原来他骗过轿中人——萨满教教尊的这句话作为军事机密传到了这里,哈,谅你秦桧奸似鬼,也喝了老子的洗脚水,怎么也猜不出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挞懒一拍双手,“好,咱们这个大计就叫‘莫须有’吧,哈哈,执事,此计一成,天下尽在掌握矣,事不宜迟,尔明早便动身南下,某家已安排好一切,尔回帐收拾行装吧……唉,休忘了今日之约……” 只听扑通一声,“咚咚咚”几大响,显然是跪地磕头的声音,秦桧的声音响起,竟是痛哭流涕,嘿,大汉奸也会伤心:“大将军大恩大德,小人衔草难报,若忘了今日‘莫须有’之约,秦桧生背疽而忘……” 听到这,他不禁冷汗淋漓,这大计——应该叫大阴谋是什么?为什么叫“莫须有”,难道陷害岳飞的“莫须有”竟从这里而起,不对,他们又怎么知道岳飞以后将成为大金的心头大患,不可能,挞懒和秦桧绝不可能知道未来的事。 那么,这个大阴谋又是什么,又怎会跟自己有关,天下尽在掌握矣?难道跟和氏璧有关,他恨不得立刻叫三相公说出她听到而他没听到的那一部分,几乎可以肯定的是,这一定是个惊天大阴谋! 他无意中听到了这个天大的秘密,这就是后世史学家们争论不休的秦桧南归之迷?难道所有的一切因自己而起?天哪,这就是还原的历史真实面貌?他看着秦桧的身影渐渐远去,竟有一种看历史剧的感觉。 只听挞懒在下面踱来踱去,少有地失去了以往的沉稳,仿佛十分兴奋,不一会儿,挞懒招旗牌官入帐,给其一道令苻,发布了几道不寻常的命令,都是女真话,三相公没听懂。 然后,挞懒又唤进了一个女真少妇,他以为这老家伙要找女人陪宿了,谁知挞懒只是异常和蔼地问了一些话,他听得甚是明白,心头一震,便看着那少妇往不远处的一个帐篷去了,他看着那处,神情异样,目中有泪光闪动。而一心留意下面动静的三相公没有注意到他的变化。 却听下面传来衣甲披挂之声,不一会,挞懒出现在帐外,大声发令:“都随某家去搜寻明日去……” 挞懒做梦也想不到其要找的人就在头顶之上,率领部下迅速消失在火把如星的黑暗里,看来金军要彻夜不休了,此刻不走,更待何时? 三相公背着他滑了下来,他忘了自己要问她听到的那部分最关键的谈话内容,只是呆呆地看着一个方向。 他发现那方向离自己越来越远,才发现三相公正背着自己迅速离开。这时,前方有一队巡逻兵经过。三相公躲进了暗处,浑不觉背上的他眼神闪烁。 他终于下定了决心,突然控制不住地大声咳嗽起来。那队巡逻兵立刻被惊动了,纷纷吆喝起来,往这里奔来。 三相公大惊失色,若非刚才金人的谈话证明了他的清白,只怕以为他是故意暴露形迹,但现在,她只以为他被牵动伤势而失控,虽然事实是:他是故意的。 他在金兵到达之前飞快地在三相公耳边道:“小月,你立刻出去引开敌兵,否则,我俩便命丧于此。” 他这话没有丝毫夸张,一旦金兵同时发现他俩,认出他来,必将倾全力袭来,即便三相公再高的武功,也逃不脱力战而死的命运。若她先行露面,便可引开对方,而金兵至多当她是宋人探子,能捉则捉,不能捉赶走也行。 三相公当然也明白这个道理,她无奈地将他放下,留下一句“等我回来救你”,便出现在一个帐篷的顶上:“鞑子有种追来,本姑娘杀你个片甲不留。” 他听着三相公引着巡逻兵往另一个方向越去越远,并没听依言留在原地等她回来救自己,而是直起虚弱的身子,一面往一个方向挪去,一面不停地鼓励自己:“站直啰!别趴下……” 挞懒帅帐往北约百米距离的帐篷中,其中一个气氛与众不同,四周守卫密布,足有二十名,并有光头的萨满教大护法夹在其中,显示帐篷中人是个重要人物。 不一会,那个曾被挞懒问过话的少妇从里面施施然而出,抱着一些衣衫杂物,身后跟随俩抬着一个犹冒热气的浴桶的壮妇。 仨人转过一个拐角之际,从相反的方向冒出一个少年将军,满脸通红、脚步打晃地往这边走来,行到这帐篷处,众多的守卫齐刷刷敬礼:“参见圣将军!” 却不是达凯是谁?其嘴里喷着酒气,大约刚从庆功宴上下来,一挥手,唤过守卫的头领,在对方耳边低语几句,那头领露出为难之态,达凯便双目一瞪,又连威带吓一番,那头领看了不远处的帅帐一眼,只好喏了一声,指挥部下撤开。 达凯便一头钻进了帐篷,内中一声娇斥响起,那已经撤到相当距离的头领听到了,忙指挥部下再退,直退到听不见声音的地方,这时,那帐篷仅在众守卫模糊的视线当中。 浴后的楚月郡主身着亵衣,仅在外面罩了件长袍,雪白的胸口肌肤、两条粉雕玉琢的小腿儿尽露在外面,正坐在烛光下,由刺花帮她梳理着湿漉漉的乌黑长发,不期然她最不想见的人突然出现,主仆俩同声娇斥,俱惊得站起来。 刺花挡在郡主的身前:“圣将军,郡主要歇息了,请出去!” 达凯满脸醉态地哼一声,咕咙道:“圣将军?你……你应改口叫我姑爷了,莫忘了今天是我和郡主的大喜日子,新娘子当然要陪新郎官睡觉了……嘿嘿,是不是,表妹?” 自被父王软禁之后,达凯隔三岔五地便来纠缠,楚月郡主对表哥自幼形成的好感已被其逐渐暴露的真面目消磨殆尽,发展到后来,竟连话儿也不愿跟达凯说了,今天见其借酒撒疯,语出轻薄,愈发厌恶,当下,她看也不看达凯,向刺花道:“唤侍卫撵他出去!” 不管如何,挞懒还是疼爱这个女儿的,故配给她的守卫一方面是防止她胆大妄为,私自出逃,另一方面却是保护她不受人欺负,主要针对外甥达凯。虽说挞懒已为俩人定婚,却也答应女儿不强迫她,直到她同意为止,故挞懒不停地找来族中能言善辩的巧妇劝说女儿回心转意,刚刚出去的少妇便是其中之一。 达凯已渐渐习惯了表妹的冷遇,而一颗得到她的心却越来越炽烈,一方面不甘心被那个荒岛小子情场得胜,另一方面却是越来越难以抵挡表妹日益动人的女性魅力。 达凯看着表妹披散的湿发下,那刚被水汽蒸过的俏脸艳若桃李,柳眉含情,星眸含水,抹胸微露,构成了一副销魂夺魄的美人出浴图,形成强烈反差的是是她拒人千里的冰冷之态,反而愈发增加了达凯男人的征服欲与占有欲,正是酒不醉人人自醉,色不迷人人自迷,教酒意已浓的达凯如何忍得住? 模样英俊、身份超然的达凯,早已习惯了美女们的投怀送抱,偏偏在自认为最不会出岔子的表妹身上遭到了生平最惨痛的失败,其每每念及此便夜不能寐,心有不甘。达凯一声怪笑:“侍卫们都被我支开了,今天是我与郡主的好日子,谁……谁敢打扰!” 刺花叫唤后,楚月见半天没动静,方信了达凯之言,不过仍不信表哥敢对自己放肆,再吩咐刺花:“奴才们竟敢失职,刺花,稍后禀报父王。” 楚月故意提起父亲,乃提醒达凯不要忘了大将军的命令——任何人不得动她一根毫毛。 达凯身子摇晃着,嘴角歪出一丝恶毒:“舅……舅父去搜捕你念念不忘的那小子,看样子……今晚是回不来了。” 乍闻心上人的消息,楚月顿时身子一震,软禁之中的她虽然信息不通,但已通过蛛丝马迹看出心上人要来的迹象,尤其是今日白天的这场假婚礼及之后的一场大战,由于没有刻意隐瞒的必要,离帅帐又近,她早从守卫们的议论纷纷中猜出了大概,她的心也随着那不断传来的消息一上一下,及至听到破空传来的那首奇异之歌,她终于确认那个朝思暮想的人儿来了,他没有忘记她,更没有放弃她…… 蓦地,刺花的身子飞了起来,撞倒了一个木柜,昏了过去。 不在摇晃的达凯一步步逼上来,其身后闪烁的烛光拉出一个巨大的黑影,将楚月娇弱的身子罩在其中,其志在必得的声音响起来,再无一丝酒意:“再没有人可以阻拦我,待那小子被捉回来时,我俩好事已成,舅父可是双喜临门啊,还会怪我么?哈哈……” 第三十二章甜蜜蜜 原来达凯早有预谋,瞅准挞懒离营的空当,先支走侍卫,再击晕刺花,此前皆以醉态示人,作为大将军怪罪下来的最好借口——酒后失态,最后夺取楚月的贞操……这一招不可不谓毒矣,却是受到明日小子在那般一边倒的局面下仍可逃脱的刺激,连敬若天神的师父教尊都擒而复失,达凯比任何人都恐惧那小子对自己的威胁,相信若那小子再次出现于自己面前之际,便是自己失去表妹之时,达凯终于失去了耐性,宁可冒犯大将军虎威,也要强行得到楚月的身子,如此才可教她死了心。 楚月当然明白自己不是表哥的对手,反应急敏地回身去抢侧案上那把心爱的银色小刀——这是父王允许她帐中留下的唯一兵器,当然是防止她大小姐脾气上来,弄枪使刀地杀出去。 她的意图很明确——故技重施而已,小刀在手,往脖子上一横,便可夺回主动,自那次她为救明日而重伤自己后,再无人敢怀疑郡主不怕死之心。 达凯早防她这一招,一个虎跃跳过去,在楚月的手触到刀鞘之前已将她扑倒在地,两人的身体在地毯上一滚,侧案被碰倒,那把小刀滚到角落里,不见了。 翻滚中,楚月两条修长的玉腿从长袍中抖落出来,在烛光下凝脂赛雪,柔滑若水,北族女子的健美与汉族女子的柔媚在她的肌体上达到了极致的平衡,连阅女无数的达凯眼都看花了,第一次发现表妹的另一种绝世之美,不觉咽了一大口唾沫,双手毫不留情地扯下去。 “嗤啦”一声,楚月身后的长袍裂开,露出冰清玉洁的纤背,那系抹胸的红绳儿在盈盈一握的粉腰间横过,充满了致命的诱惑,达凯通红的双目射出兽性的光芒,几乎就要灼伤少女娇嫩的肌肤。 “呵——”楚月终显出惊慌之色,本来以她的武艺不致于如此不济,但这生平头一遭的不堪局面令她羞心如焚而方寸大乱,直至春光乍泄之际,方才下意识地一肘回打,正中色迷心窍而放松戒备的达凯眼部,其一声惨叫,从楚月身上跳将起来。楚月摆脱了达凯的魔掌,翻身跃起,这本是她一举反击甚至逃出帐外的好机会,偏偏这已无法蔽体的着装扮令她产生了片刻犹豫——无论是动手还是逃出都免不了泄露少女的金玉私密。 这本是个在后世决不会成为问题的问题,后世的那些女孩们,穿着该露的不该露的全露出的服装,公然满世界转悠,生怕别人看不到似的——浑忘了真正的美藏于含蓄之中的恒古真理;但在这时代,正是一个姑娘家看得比性命还重的问题,楚月虽出身异族,却自幼喜爱汉文化,在保留了北国姑娘的豪爽之外,于这关系到女子名誉的大处自是十分在意。 所以,当达凯再次挡在她面前的时候,错失良机的楚月惟有一手上攥袍襟,一手下护袍角,满脸羞愤地一步步倒退着,一面娇斥一面呼救:“你——走开……来人哪……” “……我已吩咐侍卫,无论郡主帐里发出何声,都不要靠近……嘿嘿,郡马爷的话,谁敢不听!”楚月这般楚楚无助、贞贞不屈之态,只能激起达凯更强烈的欲念,尤其在看穿她不敢动手的弱点之后,达凯信心倍增,一面用言语瓦解她的意志,一面寻找一举攻破防线的机会。 “若再靠近,我……就死给你看!”楚月退到了帐角,退无可退,花容失色,绝望地欠身大叫。 达凯当然不敢冒逼死表妹的风险,她虽然没有了刀子,但自尽的能力还是有的,若是逼她太甚,她自击天灵盖或咬舌什么的,自己就竹篮打水一场空了。想到这,达凯又分外恼火,那个荒岛小子凭什么能耐,值得她这样做? 不过,经此一闹,表妹将再不会回心转意,待舅父回来一告状,那军中抗令乃是大忌,更侵犯了郡主,大将军盛怒之下,惩治难免,只怕连婚约也要解除了,要知大金有资格娶楚月的绝不止自己一人……达凯不禁冷汗泠泠,自知开弓没有回头箭,欲火、恼火、冷火交炽在一起,烧得达凯终于失去了耐心,破釜沉舟地钩出一脚,迅雷不及掩耳地将楚月绊到,再次扑上去。 “明日,别了!”楚月知道这回不会再有机会了,她凤目一闭,凄然一声,伸出粉舌,就欲咬下。 千钧一发之际,达凯一掌击在楚月脖子上,堪堪在她咬到舌头之前将她击晕,已然又惊出了一身冷汗,当真是冷汗叠冒,将欲火浇灭了大半。 达凯看着昏过去的表妹,气喘吁吁,不堪刺激,突然歇斯底里地狂笑起来,现在的楚月,终于任其摆布了。 达凯将楚月抱进内帐的榻上,一时尚不敢肆意侵犯,勉强定下心来,先为她除去脚上的粉红弓鞋,那一双柔若无骨的玉嫩天足落在了达凯的手中,握遍了汉女三寸金莲与各族女子天足的达凯也不禁心摇神曳,双手立刻大快朵颐。 风月老手的达凯当然深懂调情之道,楚月的玉足在其手上移动着,敏感的穴位被不停地刺激,昏迷中的少女终于发出了一声呻吟。 这一声落在达凯耳中不啻是仙音,本待加大手法力道,却一抬眼看到楚月的身子已不知何时舒展开来,变成若隐若现的玉体横呈之态,处女的体香扑鼻而来,占有她的念头顿时膨胀到了顶点,达凯再也捺不住,迫不及待地褪去了衣衫,赤条条地立于榻前。 也幸亏楚月晕过去,守身如玉、心高自傲的姑娘家,若看到男人的这般丑形丑态,只怕也不想活了。 “表妹,待试过我的本事后,你就不会寻死了……嘿嘿!”达凯趾高气扬,一副阴谋得逞的模样,一番自言自语的淫笑后,就欲爬上塌去。 就在那一刹间,一只大手仿佛凭空变出般地从榻底伸出,电光石火地扣住达凯昂然勃勃的命根子,如同握两个鸡蛋一般,死命一捏。 好事在即的达凯正处于全身最放松无备的状态,做梦也想不到会横刺里杀出一个程咬金来,尚未反应过来,便发出凄厉的一声惨叫,疼死过去。 达凯作茧自缚,远处的守卫们听到这一声,想到其所吩咐,只当作没听见,彼此哑然对笑,皆以为烈性的郡主怎会被她不喜欢的郡马爷轻易得手,圣将军自然要先受一番苦头才能尝到甜头。楚月郡主另有心上人之事,在挞懒大营是尽人皆知。他咬牙切齿、血脉喷张地从榻底爬出,手中握着那把滚落角落的银色小刀。他当真沉得住气,他早来了,循着女真少妇的路线找到了郡主大帐,却苦于守卫森严,无法接近,幸亏达凯来了,支走守卫,无形中也帮了他一个大忙,使得他在达凯进帐之后也潜入了内帐。 接下来发生的一切他都从内帐中窥到了,客观上对达凯的一丝谢意灰飞烟灭,取而代之的是滔天的怒火。本来,达凯虽是他的情敌,他总以为其还算个汉子,没想到做出如此卑鄙无耻之事,现在,他只想将其千刀万剐! 他握着那把刚好滚在脚下的小刀,用了最大的克制力才说服自己不要轻举妄动:他根本不是达凯的对手,尤其在受伤的情形下,他只有一击必中的机会,否则,达凯将会制住他,更可怕的后果是,达凯一定会当他的面凌辱楚月,这个无耻之徒还有什么行经做不出来?这正是报复他的最好手段,那时,他与楚月只有生不如死,欲死无门。正是想到了这些后果,他才忍到现在,坐视着达凯欺负他的可人儿,他心如刀绞,到得楚月欲咬舌自尽的那一刻,他几乎疯狂了,就要冲出来……天可怜见,终于在达凯玷污楚月之前,给他抓到了仅有的一次机会。 刷地银刀出鞘,自起了那誓言之后,他从未有过现在一刻的强烈杀念,这种心境,惟有经历了九死一生、又目睹了心上人在受辱与死亡之间走了一回的人才可以体会,什么他妈的“不杀女真一人”的誓言,什么“不杀”的伟业,都给我见鬼去吧,老子为什么要这么辛苦,差点连自己的爱人都保护不了……他比任何时候都想要结果一个人的性命,手起刀落…… 在刀落下去的一刹,他忽然转出一个无比毒辣的念头,这个念头源自后世一位文学大家的武侠名作。嘿嘿,他学着达凯的坏笑笑了,既不破坏自己的誓言,又教达凯受到比死更痛苦的惩罚,对付恶毒之人惟有恶毒相待,以毒攻毒嘛! 达凯又一声惨叫,疼得醒过来,正看到了一张最不想见到的面孔,达凯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那个令其恐惧万分的念头浮上来——再见到这小子之际便是失去表妹之时,但随即被更大的恐惧所代替,因为达凯看到了自己下体的鲜血,便再次晕了过去,倒有一半是吓的。 哈哈,“欲练神功,引刀自宫”——老子给你一个成为东方不败的机会,还不谢谢我? 他极其冷静地为这个再不能成为情敌的家伙包伤止血,依旧得益于达凯的命令,使他无所顾忌、有充足的时间为这一切善后,不知达凯明白是其自己给他创造了各种机会后,将作何感想? 他发自内心的痛快,同时发现自己竟有很残忍的一面,他故意保留了达凯的子孙袋,严格地说来,只是阉了一半,男人的欲念还在,却没有欲念的出口了,对这种色鬼来说,可是真正尝到了生不如死的滋味。 当楚月郡主悠悠醒转,睁开双目的时候,以为迎接自己的将是痛不欲生的场面,却看到了朝思暮想的一张脸,她几疑梦中,如痴如傻,这一切是真的? 什么叫从地狱到天堂,现在就是!他用无限爱怜的目光安抚着她劫后重生的心情,轻轻地点点头,大半年未见,可人儿清减多了,他感觉像过了几个世纪,又像只是分开了一天。 楚月赶紧看自己的身上,不知何时已穿戴齐整,她的眼中泛出惊疑不定的光芒,欲言又止。他微笑着回答:“达凯没有得逞!” 楚月那打转已久的泪水终于夺眶而出,扑在差点生死两隔的情郎怀里放声大哭起来,所有的委屈、漫长的苦候与煎熬终于得到了应有的回报。 皇天不负矣! 一番尽情的宣泄之后,雨过天晴的楚月恢复生气,从榻上跳下来,拉住他的手:“明日,这里非久留之地,你怎么来的,我们就怎么逃出去!” 被软禁已久的楚月见情郎在白天大战之后,还能夜探金营,并在最关键的时刻救了自己,还以为他在外闯荡半载而本事大长,尤其傍晚时他那奇异的歌声没有深厚的内力是绝发不出的。却不知她从守卫那听到的亦只是真实情况的一鳞半爪,而教尊设局挟明日大战群豪更是军事绝密,除了挞懒军中的有限高层知道外,不曾透一丝风声出去,她跟所有金军下层的官兵一样,只以为明日为了救那个假新娘不惜与宋人为敌,而大将军这边并未因此而放过他,其中好像还牵扯了汉人的一个宝贝。 这错综复杂的环节可说来话长了,楚月不明所以,故发此言,他心中苦笑:哥哥是歪打正着寻到你的,忽然打了个趔趄,坐回了榻上,楚月才发现他脸色苍白得可怕,顿时醒悟:“你受伤了?” 刚才对付达凯已耗尽了他最后的力气,他虚弱地说:“郡主,这里暂时是安全的,先取点水与食物给我充饥,我饿了一日了。” 可不是,自他夜扮宋兵死尸开始,就滴水未沾,在短短的一昼夜内,他经历了常人可能一辈子都未尝过的酸甜苦辣、种种打击与奇遇,更没有想到第二个晚上就能坐在可人儿身边,其中的辛苦与滋味,他连回忆一下都不愿意,虽然还在危险之地,即便离开了这里,外面又安全么?但是,值了! 现在的处境就跟那个梦境一模一样,可是他终于寻到了那滴甘露了,楚月——就是他生命里的甘露,他再不管这人世的苦海无涯,再不考虑人生的白驹过隙,他只想将这滴甘露吸入唇中,注入血中,化入肉中,融入自己的生命中,然后,无论是坠入无底的深渊腐烂为泥,还是在初升的朝阳中挥发成汽,他都值了,因为,他拥有了一份跨越生死的恋情——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 心情大开,胃口也大开,他大口大口地吃着楚月端来的点心肉干,咕隆咕隆地牛饮着温热的奶茶,好不过瘾,回想起来,好像每次与楚月相逢前,自己都是饿着肚子,然后她便将自己喂得饱饱的,这就是所谓的宿命么! 补充了营养,他的脸色好多了,伺候完他的楚月方留意到榻前地上的一滩血迹,他不想让楚月看到达凯的丑样,用毛毯裹着这家伙扔在一个木柜后。 楚月以为达凯被他杀了,虽觉其该死,却露出不忍之色,毕竟是她的表哥,女人一向心软,达凯刚刚对她的侵犯就是死十次也不为过。 他轻叹一声,告诉她达凯没死,楚月眉头一展,略问了一下达凯的伤情,他期期艾艾了半天,终于让楚月明白达凯所受的惩罚,一团红云儿飞上楚月的脸颊,虽觉不妥,至少留了表哥的性命,未婚的少女怎晓得这比杀了达凯还厉害。 再救醒了刺花,刺花见到这个当初暗恋过的小子在这刻儿冒出来,当真喜出望外,不啻于见到了救星,她和郡主一样,认为他变成了大高手。 主仆俩听他简单述说了大战及闯营的经过,当然跟三相公的瓜葛他不敢说出,因为解释起来颇费口舌,而更远的经历只能留到以后再说了。 与预期相反的真相对楚月并无多大影响,在一边听一边不断惊叹之余,她只是一往情深地看着情郎,眼中的爱意反而愈深愈浓,当一个男人为救心爱的女人明知不可为而为,这份爱才尤显真挚、珍贵。 说来说去都是别人,自己不过是个傀儡,越说越无趣的他偶一抬头,正看到可人儿对自己英雄般瞩目的眼神,不由精神一振,再也舍不得离开这种任何男人都会为之自豪的眼神,这是一个少女面对心中王子的眼神、妻子面对伟大丈夫的眼神,这是人世间最温柔、最美丽的眼神。 他与她的目光在空中碰撞、交融,他看到了一份跨越千古、天地动容的爱,这份爱不含任何的杂质,纯得如那高山的流水、碧空的轻云,深得如同那无边的广宇、无穷的大宙……天地在旋转、日月在穿梭,一道时空之虹架构的鹊桥,将这相隔近千年的一男一女牵到了一起。 他已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他原已犹豫的决心终于归位,本来收拾了达凯之后,他还认为楚月留在金营里比跟着自己漂泊安全多了,而现在,他彻悟了,真正的爱人是一个可以跟你同呼吸、共命运的人,而非那个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人,你既然得到了这份千年修来的爱人,就不要退缩,要用自己的双手,开创一片属于你和她的天空。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简直是屁话,爱一个人,就是要一生相伴,长相厮守,看着她与岁月一同老去,这才是勇者的爱、积极的爱。 这个念头一起,他便知道,这一生,再没有人可以将他俩分开,即便是生死。仿佛与他心意相通似的,泪光涟涟的楚月上前一步,当着刺花的面,握住他的手,轻轻唱到:“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这么感人的场面却被一旁不知趣的刺花打扰了,一面对他难掩失望地唠叨,一面对达凯的下场直呼痛快,一面又双手搭胸,感谢大神庇佑郡主。 他与她相视而嘻,“大神!”他想起了那心思缜密的教尊大神,挞懒虽不在,但这家伙可是个威胁,虽然时间充裕,还是早点进入那个“逃生舱”为妙,以免夜长梦多,当下不及解释,便要楚月赶快收拾一下,即刻就走。 刺花却没有帮着收拾的意思,在边上嘀咕着,显然要郡主考虑清楚,跟这没保障的小子在一起只有危险没有幸福哩。 楚月没理她,飞快找了一些细软衣服打成一个包裹,收拾停当,楚月看了他一眼,欲言又止。 楚月当然知道,现在是逃亡的最好机会,一旦父王回来,就千难万难了。照挞懒不达目的不罢休的脾气,今晚应回不来,因为其要找的人在这里。不过最迟明早挞懒就会被惊动,若守卫们见达凯还不出现,又不敢进帐探察,只有向上禀报,而达凯一被救出,便暴露明日的行迹,那时,挞懒无论是为追回爱女还是为捉拿明日,都会动用其所能动用的全部力量,所以这个机会可以说是最后的机会,除非…… 明日的身体还很虚弱,根本应付不了艰苦的逃亡,楚月焉能看不出来,终于咬咬牙道:“明日,我们逃不远的,天一亮,海冬青一出动,我们将无所遁形。不若这样,干脆杀了达凯,父王责问起来,只说他对我无礼而被我误杀,就不会泄露你踪迹,刺花可将你藏于大营密处,等养好伤、风头过了,我们再逃不迟!” 他大为感动,原本对达凯心软的楚月终于彻底站到了他这一边,做出了最难下的决定,这简短的一段话,已表明她可以为了他不惜跟她的民族、国家决裂之心。楚月所言不无道理,他当然清楚这个问题,现在已是冬季,大地枯秃,委实难以躲过天上飞禽的眼睛。况且,他已成为几个国家的公敌,无论在哪里现身,也难逃群起而攻的命运。 不过他早有定策,这个可以说是万全的脱身之策,却不是他自己想出来的,而是别人送上门来的,即便是那教尊大神的神机妙算,也料不到他会用这个方法脱身。“好,达凯就由刺花动手,如此她才能与我们贴心,不过——”他看着脸色变得惨白的刺花,突然调皮地挤挤眼睛,大笑起来:“还是饶达凯一死吧,山人另有妙计。”主仆俩被他的大喘气弄得上下忐忑,哭笑不得,却受到他的渲染,原先紧张的心情一下子缓解,这个行事莫测的小子虽没什么大长进,但绝不会在此刻乱开玩笑的。不知怎的,他忽然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一扫这大半年来心头的沉重与阴影,又恢复了以往的风趣,或许终于和可人儿团聚,在他眼里,所有的一切问题都不成为问题了吧。 在望风的刺花的一脸狐疑中,他拉楚月躲入内帐,如此这般说了一遍,楚月喜孜孜道:“真的?” 为了以防万一,楚月还是对达凯又做了一番手脚,确认其至少要到下一个晚上才能醒来,以多争取一个白天的时间。然后,他俩与刺花依依惜别,不会武的刺花跟着上路,只会成为累赘,远不如留在金营安全,挞懒一定会善待这个陪女儿长大的贴身伺女的。 “爹爹,恕女儿不孝!”楚月朝帅帐的方向磕了三个头,哽咽道,他也陪着单膝跪下,因为身边的女孩已将她的后半生托付给了他,无论如何,他也要感谢给了爱人前半生的人,同时一份爱的责任也扛在了他的肩上,他的眼睛也湿润了,向远隔千年的父母祷告:爸!妈!你们好吗?你们有了大儿媳了,祝福我们吧…… 不知挞懒得知女儿终跟明日逃了去会有何感触?他俩避开远处的守卫,往一个方向潜去。 ……黑暗中,一晃一晃的,楚月躺在他的怀里,从未试过这一刻的甜蜜。温玉满怀,他附在她的耳边,嗅着她发际的芬香,强忍着吻她耳垂的冲动,用只有她才能听见的声音,一五一十、详详细细地讲述着分手后的一连串遭遇,让可人儿分享这一段人生历程的无数惊险、曲折与感叹,他告诉了她所有的一切,包括和氏璧的真实下落和他组建不杀军的决心,除了和三相公、襄晋公主的一些说不清的情愫,男人的通病他当然免不了,总认为反正又没发生什么,不算隐瞒不报。 楚月握住情郎的手,这已是她表达爱意的最大极限,小嘴伸至他耳边,为他的离奇际遇和宏伟目标惊叹、鼓励,她吐气如兰:“明日,你将这和氏璧的天大秘密告诉了我,人家才知在你心中的分量。可是你若要成就大业,怎可不杀呢?人家这一点想不明白,不要为了愚守那一句誓言而束缚了手脚,莫忘了我教你的:沙场对敌——非你死,就我亡的‘狠’字诀。若你因此而送命,人家也不活了……” 可人儿的软唇在耳际若即若离,左一个人家、右一个人家,嗲得他心猿意马,一来少女情窦已开,在情郎面前露出女儿家情态在所难免,二来被软禁太久,一朝逃出牢笼,不欢呼雀跃已是难得,对着情郎撒撒娇又算什么。 可人儿的关心令他汗颜,关于如何不杀的那些要点他没有吐出,这有违他到这时代后给自己定下的生存法则,但提问的是对他托付终生的爱人啊,他还能左右顾而言他么,他还能瞒着她么? 他想了一想,终于决定向她和盘托出自己的来历,如果连自己的爱人都信不过,他还能相信谁呢。他飞快地在大脑里过滤了一遍,以找出能令她接受而不认为他是疯子的用词。他咽了一口唾沫,正待作出解释。 外面传来一声长吟:“苏武天山上,田横海岛边,万重关塞断,何日是归年……我秦桧——终于回来了!” 第三十三章投奔怒海 秦桧的声音随着脚步声方正有律地踱近,最后停在了头顶上,他俩忙屏住呼吸,不再说话。 这家伙竟然自比前代节义之士苏武、田横,真真厚颜无耻。田横孤岛五百壮士之死义,苏武牧羊十九载一心归汉之高节,岂是这奴颜叛国的大汉奸可比! 大发了一番“感慨”、倾吐了一番“壮志”后,秦桧向一人发问:“孙梢工,到哪里了?” 一个沙沙的声音从后方远远应道:“秦大人,快到涟水军了。前面乃大金设于淮水的最后一道关卡,过后便是宋军丁家水寨,守将丁祀,手下数千彪勇乡兵,一旦撞上,可要小心应付。” 秦桧闻言,往后移动,脚步声消失了。 被秦桧这一打岔,他原本要说的话被堵了回去,再闻即将脱离金军的控制区,俩人一时兴奋起来,未完的话题就此抛开。 须臾,一丝微光从侧面的气孔中透入,太阳出来了。光线落在他的胸口,刚够他俩看见彼此挨得很近的面孔,楚月的脸唰得红了,再无黑暗中的大胆,轻轻挣开他的拥抱,躲在光线照不到的角落。 他忙止住心猿意马,扒着气孔往外观察,但见眼皮下一条源源流长的大河,河水幽青,一浪接一浪打着密而小的水花,去势甚急,正是顺流而下的方向。 他当然是在河上,在那送上门来的“逃生舱”里——只怕天底下的任何人都想不到,他竟然躲在了秦桧秘密南归的座船里。 身负绝诡使命的秦桧回宋之事,金人中知情者仅挞懒及其心腹数人而已,宋人等各方势力当然不会知道,若非当时他就在帅帐顶上,决计听不到这个天大秘密,而秦桧归行的路线、时间更是到最后关头才确定,当时在场的三相公却因不懂女真话而漏了这一点。所以,唯一可能猜出他行踪的挞懒,除非发现帐顶的小洞,否则,即便知道他到过金营并带走郡主,亦不会联想到他竟是从自己安排的路线,与秦桧一路逃出。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他是这般轻易地逃出各种势力天罗地网的搜捕,还实现了那成功率只有千分之零点零零一的救美大计。哈哈,真是福大命大造化大,老天爷真的很关照自己哩。 他和楚月是半夜上的船,这艘小帆船藏在淮河南岸的一处小码头,那旗牌官奉挞懒命令安排的,由于秦桧此行极其机密,小船周围并无金兵把守,便宜了他俩轻易上船,当时只有一个船家在睡觉,应是秦桧嘴里的孙梢工了。 他俩钻进了船头下的密封小舱,大约是凌晨时分,才听到秦桧等人出现,好家伙,足有五、六人之多,虽然都压低了说话声,但个个难掩兴奋之情,想来思乡归国之喜,是人皆有,只不知除了王氏那奸婆娘之外,其余都是何人?他很有些好奇。 船家立刻起航,原本对秦桧会不会检查小船的担心去掉了,也是,这是其主子亲自安排的船,有什么可怀疑的,还好楚月不晕船。 “呔!”前方传来一阵吆喝,先女真话后汉话,倒似翻译一般:“来者何人?可有过关令牌?” “我乃大将军麾下侍卫,奉命护送秦执事催淮阳军、海州钱粮,令牌在此。”忽一个声音出现在上方的船头,却是汉话,口音类同后世的京片子,应燕地之人,并不在出发时秦桧等的江南口音之列。 “请亮腰牌。”要知挞懒手下侍卫鲜有汉人的,金军守关者不免有些怀疑,看过令牌后,还要检查腰牌,方才放心,“前方是宋军水寨,大人小心了,开关放行,一路顺水。” 俩人虽看不清对方的表情,却皆知道对方的震撼,此人来得毫无征兆,一丝儿脚步声也不带,听其声漫不在意,却传出甚远,显然是个内家高手,挞懒手下侍卫怎有这等人物,连楚月也不识,看来是特别为秦桧安插的。 想想也是,大汉奸怎会没考虑这点,一介文人,携眷带仆,跨河越海,千里而归,身边不带个高手保镖怎成? 船上忽然冒出了这等高手,俩人再不敢说话,生怕惊动此人。偏偏这时,他的尿意渐浓,也是,到了“逃生舱”都半天了。 他忍了好久,直到再也憋不住,再不放出来便要尿裤子了。他牙一咬、心一横,双手往四下里摸索着,很快找到一个大瓷瓶。 身边的楚月鄢不知他的动作,却不解他的用意,待听到他在自己耳边飞快吐了一句“小解”,方才明白,黑舱中,空间狭小,避又避不开,楚月已羞得耳根都红了,虽然他看不见。 他不理人家姑娘的感受,从未有过如此小心地往瓶中撒了一泡尿,竟没有发出一丝声音,也算尿技高超,方才想起似地故作关心,凑到楚月跟前,用最简短的话窃问:“郡主,你呢?” 楚月正窘迫难当之际,闻得此言,大嗔,狠狠地拧了他的大腿一下,他痛地就要叫起来,早算准他有此反应的楚月已提前用另一手封住了他的口。 减轻负担的他心情靓起来,趁此机会,顺势含住楚月的尾指。楚月没想到他还了这一招,羞得想收回手,又怕他弄出声音,没奈何忍下了。 他得以尽情吮吸着那根粉嫩葱细的小手指,舌头乱动。一阵阵酥痒从指端传来,一种生平未有的体验,霎时传遍了楚月的全身,单纯的少女满脸发烧,勉强凝神,用力抽回了被他肆意轻薄的玉手。 初尝甜头的他如何轻易放弃,乘胜追击,贴紧可人儿,大嘴哈着热气逼近人家姑娘的薄嫩脸皮,欲一品那渴望已久的樱唇香舌。 “君子不欺暗室”,情郎如此得锅上炕,哪里像个“君子”?楚月羞得不行,既有些喜欢他的“小人”嘴脸,却又不肯轻易就范,身子避不开,只好扭着头,躲逃他的狼吻。偏偏俩人皆不敢弄出一丝声音来,此情此景,竟充满了一种偷情的趣氛。 ……楚月一颗芳心扑扑乱跳,浑身上下散发着诱人的体香,渐渐顶不住了,少女的初吻即将诞生。 这个乘火打劫、混水摸鱼的大坏蛋!楚月嘤咛的一声消失在情郎的口腔里,玉体顿时娇软,败下阵来……正是“金风玉露一相逢,得胜却人间无数”,小舱中,真个“不知今夕是何年”了。 “咄!什么来路?停船受检!”一声粗鲁的吆喝打断了他俩的第一次销魂长吻,楚月缩回被他吸得生疼的粉舌,受惊羔羊般将头埋在他的怀里,再也抬不起来,小女子的心态第一次毕露,天塌下来也跟她无关了,因为有这个刚欺负了自己的大坏蛋顶着呢。 他的冲动消失,想起现在还处于危险之中,万不可掉以轻心,再不能如此忘情。他竖耳凝听,嘈杂声中,熟悉的乡音传入耳中,他明白了,大汉奸一船人包括自己时运不济,遇到了宋军水上巡船。 唉,自己什么时候跟秦桧成了一条线上的蚂蚱?此刻他的心情极其复杂,既盼宋兵将秦桧拿下,最好一刀杀了,以免其日后陷害忠良;又希望无风无险过了这关,免得自己与可人儿也跟着遭殃。 小船显然被逼着靠了岸,便听到“咚咚咚”,几个脚步跳上来,宋兵上船检查来了。他心里一动,有那个燕地高手在旁,秦桧怎会有事? 便听秦桧的声音在座舱中响起:“我乃御史中丞秦桧也,尔等……住手!” 却传来一阵女子的惊呼声,想是那些出身乡民的宋兵不识秦桧是老几,对堂堂御史中丞的夫人王氏动手动脚起来。 他暗呼痛快:“你秦桧现在算老几,除了我这个来自后世的小子,谁会认识你这个日后的大汉奸,活该倒霉!” 他受到提醒,忙用手在舱底上刮了几层灰,往楚月脸上抹去,楚月知他心意,任其施为,他顺手又往自己脸上涂抹了一遍——却是防止万一宋兵搜到小舱,见到他俩,对楚月见色起意,或认出画像满天飞的他来。 只不知秦桧乍见舱底冒出个一男一女来,会怎样的诧异?他想得明白,即便秦桧再诧异,也不敢随意指证,只怕还要帮忙掩饰,因为既然在一条船上,他俩自是听到过金军关卡时的对答,若反咬一口,秦桧也脱不了干系。然后在秦桧认出他俩之前,于宋兵离开的空挡,他俩便跳水逃遁,那个燕地高手在不明底细下,应不至于冒险追击。现在已在大金势力范围之外,宋人亦想不到他会出现在这个方位,只要他不露出痕迹,带着楚月溜回根据地——无名小岛的机会很大,这本是他计划之内的行动,只不过被迫提前了。 在宋兵的嘻嘻哈哈中,那燕地高手出奇地保持沉默,秦桧大叫起来:“这儿有士人吗?士人该知我姓名!” 一老成的宋兵声音道:“大家先停手,还是请王先生过来看看。” 呼哨响起,又有数人上船来,他才明白了燕地高手未出手的原因,原来宋兵人数众多,除非有把握将所有人一网打尽,若贸然出手,惊动了宋军大寨,便再休想南下。新的脚步声进得座舱,一阵嚷嚷之后,闻其中一人恭敬道:“中丞辛苦了,在下王安道,中丞不是被金人羁滞北地么,因何至此?” 还真有人知道秦桧,其高兴道:“我追随二圣,被拘役已久,今杀金人之监己者,夺舟来归,王先生,请代我求见丁将军,共议国事。” “中丞稍候。”那王安道与后上的几人出舱站到了船头,悄声讨论起来,另一人道:“我看舱中囊橐甚丰,两军相拒,岂有全家厚载逃归者,必鞑子使来阴坏朝廷,宜速诛之,以绝后患!” 他在下面听得清楚,原来宋军中不乏英明之士,几乎就要应声赞同:“没错,秦桧就是个执行金人阴谋的汉奸,赶快杀了他。” 当下一个念头生起,现在确是干掉秦桧的最好机会了,一旦其回到宋廷,羽翼日丰,杀其的机会就会越来越少。 他重又拾回杀死大汉奸的决心,皆因思想上的转变:他原本以为若秦桧先死,岳飞将不成为后世人顶礼膜拜的永恒偶像。但自见了岳飞那一面之后之后,他才明白,岳飞之所以成为岳飞,跟任何人无关,那万世不坠的英雄风采绝非任何人可以动摇。所以,即便杀了秦桧,岳飞照样是岳飞,说不定就此改变历史,直捣黄龙,灭了大金,开创大唐之后的另一盛世王朝也未必。 这个念头令他激动万分,改写历史的机会再次出现在面前。却听王安道反对道:“刘靖副将,万一秦中丞不是奸人又如何,岂不害了忠良、误了朝廷,万万不可。” “这——”那叫刘靖的副将似被说服了,口气松动下来,又不甘心,“他不是求见丁将军么,不若我们请他过去说话,让丁将军看看!” “我看秦中丞归心似箭,还是放行吧。”王安道看出刘靖另有心思,一心维护秦桧。这酸生简直不知自己在干什么?他在下面急得不行,几欲掀舱而出,揭露大汉奸的真面目,却感到可人儿把小手柔柔地贴在他的手上,五指交叉在一起,顿时想起了对她的责任,不由颓然长叹。 少倾,听到拔篙起航的声音,他心知大汉奸逃过此劫。 一阵阵的沮丧与失落中,他从出气孔的光线角度判断到了中午,心想再熬个下午,就可借助夜幕的掩护逃脱了。蓦地,头顶上方响起了敲击声:“下面的朋友,可以出来了。” 大惊之下,他脑海里映出自己的手在舱底抹灰的动作,在当时乱糟糟的情形下,竟没有逃过这燕人的耳朵。 他与楚月心有灵犀地握紧了一下手,再分开,分别擎出了兵刃,他手中是银色小刀,楚月手上是那把弯刀——楚月先赠于他,再遗失于反出楚州之战,被达凯收为战利品作随身佩物,最后物归原主。 他俩凛然不惧,皆因船上有威胁的仅此一人,只要收拾了这燕人,秦桧等自是不足为虑。俩人默契地做了分工,楚月主攻,他助攻,因他本是楚月的徒弟,而身体仍很虚弱。当最危险的关头来临之际,“不杀”已被他踩在了脚下。 舱盖忽地大开,俩人俱眼一花,已习惯黑暗的眼睛受到强光的刺激,几乎睁不开来,不妙,这正是敌人的可乘之机,他不顾一切地挡在了楚月身前。 并没有预期的敌人攻入,恢复正常视力的他先回头看了可人儿一眼,只见一张再厚的灰尘也掩盖不住的俏脸上,正露出感动的光芒,他信心大增,面对的纵是刀山火海也义无返顾了。 再看清周围俱是镶金嵌银的箱柜,而他充作尿壶的瓶子,乃是个价值不菲的古瓷,真是身在“富”中不知“富”啊。 他抢在楚月之前翻了出去,尚未看清敌人,便听呼啦一声,一张大网迎头罩下……“原来是郡主,赶快放了……”楚月虽然满脸灰尘,秦桧还是一眼认出她来,忙不迭地从座位上下来相迎。 “这位是——”秦桧站到跟前,一脸狐疑地打量着网里同样灰头灰脸的他,忽然眼中掠过一丝狂喜,仰天大笑起来:“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明日,是你!哈哈……高益恭,把这小子捆好。” 想起了什么,秦桧的笑声嘎然而止,露出紧张的神色:“郡主,你们怎会到这船 上?” “哈哈!老秦,好久不见!”他倒大笑起来,乘势向正被那燕人解开网缚的楚月使个眼色,生怕她泄露底细。因着挞懒的缘故,楚月对秦桧没有什么恶感,他苦于无法说出秦桧以后的恶行,其实这些恶行跟楚月有何干系?若从大金的角度看,秦桧倒是一片忠心哩。 楚月会意地眨了一下美目,其中的厉害关系,她怎会想不到,若秦桧以为所负使命被他俩窥破,只怕翻脸灭口亦未必,她故意板起脸,嘲讽道:“咱家是叫你秦执事还是秦中丞哩,枉我父王如此待你!若非你买通的旗牌官被我制住,咱家还不知有这一条逃出的密径哩。” 他暗暗叫绝,可人儿这一番连消带打、半真半假的话儿,足可打消秦桧的疑心,以谎言大师自居的他自问也不能脱口编出这般合乎逻辑的假话,真是越美丽的女人,越能骗死人! 秦桧心中释然,恢复了笑容:“秦桧只求落叶归根,大将军当能谅解。郡主与这小子携逃而出,又不怕大将军怪罪么?” 关于明日、楚月、达凯之间的三角关系,秦桧可算是金营中看得最透彻之人,那个偷天陷阱虽不是其想出来了,也有其一半功劳,当日教尊定计时,秦桧曾详细分析了明日对楚月的情结,指出他非来不可!没想到眼前真出现了明日救出楚月的结果,可是大出秦桧意料之外,但一则喜归故乡,二则明日小子落入手中,那和氏璧在望,两大喜事的冲击下,对一些细节上的疑惑也抛开了。 秦桧像看一个活宝贝似地看向他:“明日,可知现在人人欲得你而甘心,我该如何处置你?” “你待怎样便怎样?”他在网中抹去脸上的灰,昂然回应,只看大汉奸奇货可居的神态,便知自己无性命之虞了,他有心情打量起四周来。 小小的座舱里人还不少,中间是正座上的王氏,这婆娘一袭粉装,高贵端坐,浑不见之前被宋兵调戏的狼狈,正用一双发亮的媚眼仔细打量着自己;后面立着一个少男一少女,看其装束,应是一童一婢;侧面坐着一个留着山羊胡的中年文士,非仆非主;肃立身边的黑面大汉,便是叫高益恭的燕地高手,那张大网是其撒出。众人皆换了宋服,留宋发,一看蓄谋久矣。 那王氏的身子微微一震,看他的眼神一荡,难道认出他这个跟她有过一夜情的小子。刚被放出的楚月拦在他身前:“执事,不可为难明日,否则我与你拼命。” “郡主——”秦桧一时大感踌躇,不知如何是好,不由瞅了身后的王氏一眼。 一直察言观色的他心神大定,知道楚月给自己又增加了一个筹码,秦桧与挞懒的关系很不简单,非仅是挞懒于秦桧有恩,两人更有一种神秘的联盟关系,虽然他不清楚这联盟下进行的阴谋,但对于恩人或盟友的爱女,秦桧决计不会为难。 当然前提是楚月对秦桧没有致命的威胁,否则,这个自私的大汉奸一定会六亲不认,最奇怪的秦桧看王氏的眼神,分明甚是忌惮。 他的思路展开,因为善于利用敌人的内部矛盾才会捕捉到最有利的战机——脱身的机会。 他分析:王氏与金人私通,自是得到秦桧首肯或者默许,王氏也因此跟金人有了千丝万缕的关系;他一直不知道跟王氏私通的金人是谁,当时忙于作战的他哪有心情理会这些破事,而单纯的楚月更不会想到这种事;最佳人选,应是权高位重者,如此对秦桧才有帮助,后世小人书上的金兀术就符合这个条件,却远水解不了近渴;最有可能的,搞不好就是与金兀术同级别的挞懒,而挞懒之所以敢放秦桧南归,凭的是安下的王氏这枚棋子;以挞懒的威武雄壮岂是阴柔文弱的秦桧可比,王氏真爱上了挞懒也未必。 “有种将老子送回金营领赏吧!”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测,他兵行险着,心知回去必死路一条,达凯第一个不饶了自己。楚月吓了一跳,为情郎的提议,却阻止不及了。秦桧浑身一震,万般不情愿地连连摆手:“不可、不可!” 那王氏兀自不动,眼中闪着复杂的波光,这里谁都知道挞懒得到明日的迫切之心,那高益恭却看了王氏一眼,显然等她发话,形势立判,他的猜测被证实了八九不离十,这里的主事者真是王氏,所以各人才有此反应,那高益恭应是挞懒派给王氏差遣的。他为自己的提议后悔得肠子打结,若王氏恋奸情热,舍不得离开挞懒,眼下正是回去的最好时机。现在他的小命、郡主的未来就系于王氏的一句话了,而他唯一的所恃,便是跟这婆娘有过的一夜情,希望她念在“一夜夫妻百日恩”情分上,放自己一马。沉思良久,王氏向楚月招招手:“郡主,坐到我身边来,这小子将我们的郡主迷得欲死欲生,一定有一套了。” 他确认王氏已认出了他,所以才说出这只有他才明白的一语双关之话,心中暗骂婆娘不要脸,又觉丧气,可不是,他的“那一套”,王氏比楚月清楚。 王氏吊尽了众人的胃口,终于发话:“高益恭,这小子交你看好,郡主就随我们到江南花绿世界转上一圈,等心情平复再送回大金不迟。” 王氏这番话出口,在场至少三个人松了口气,其中两个当然是他和楚月了,另一个却是秦桧,想来在金营戴绿帽子的日子不好过,压根就不想回去了。 过了第一关,楚月又受到王氏保护,他毫不客气地要来食物吃喝一通,倒头便睡,就在这颠簸的小船上睡了一个分外香甜与塌实的大觉,一副明日事来明日当的架势,他确实太辛苦了。 半夜突然醒来,他发现自己滚下了木榻,躺在隔舱内的地板上,只听舱外声如雷霆,船身摇晃得厉害,那高益恭竟没在身边看守自己。 巨响中夹着人的大呼小叫,发生何事?他想到了楚月,弹身跳起,试探着去推舱盖,一推即开,刚探出头,一泼海水正打在脸上,腥冷的海风几乎要将他拔出来,他犹昏沉的头脑顿时清醒,但见微亮的夜空下,巨影如山,际天而来,震撼激射,吞天沃地,天!他身在汪洋大海之上。 “小子,还不过来帮手!”那正在船尾拼命掌舵、浑身湿透的孙梢工向他嘶声喊道。他才发现船上的男人都出动了,秦桧、高益恭、文士、小童四人正在巨浪中手忙脚乱地收拉帆收篷,四人中除高益恭外都不是出力气之人,对船性皆不熟悉,又不会配合,个个披头散发,却怎也收不好帆篷,无法脱身的孙梢工只有干瞪眼的份,用嘴指挥这个、又指挥那个,哪里有效? 生在燕地的高益恭脸色苍白,吐得一塌糊涂,人的力量在大自然的力量面前,是如此的渺小。 再这样下去,必是舟毁人亡的结局!可是未必,因为秦桧在这条船上,其会活到权焰熏天的那日,历史是不会改变的!除非…… 这夜,这夜也黑了,是因为这船上载着一个即将只手遮天的黑心大奸么? 这海,这海也怒了,是因为这船上载着一个激起天怒人怨的万恶之徒么? 他慢腾腾地爬出来,以狼的姿势,四肢着地,一步步爬向帆篷,爬向毫无防备的秦桧,他满怀杀机,他要抓住这上天赐于的机会,去改变历史。 他做好最坏的打算,即便是:要与这大汉奸一起,投奔怒海! 第三十四章这个杀手不太冷 杀手——自古有之,后世特指受金钱雇佣的杀人者。当很久以前,杀手们为了金钱以外的目的或理念去杀人的时候,可称之为:刺客;曾经有过一种为后世激赏的东西:侠义…… 朗朗晴空下,翻涌的蓝色海水激起一抹白色的浪花,那海市蜃楼般的海岸线业已在望,他抽出那把银色小刀,一连串鲜红欲滴的血珠儿随之洒向空中。 “竖子……”秦桧难以置信地看着他,一手捂住心脏部位,一手指着他的鼻子,艰难地吐出最后两个字,便慢镜头般地倒下,身后的江南美景对秦桧来说——真变作了海市蜃楼。 这一切来得如此突然,齐聚船头为即将踏上故土而欢庆的其余人等皆惊呆了,王氏最先扑倒在秦桧身上,慌手慌手地在其身上折腾着,其他人方拢上来。 他正犹豫着是不是该补上几刀,一股透力自身后倏而袭至,从腰部一直点到颈处,他浑身一麻,那把沾血的小刀“夺”地插在船板上,兀自“嗡嗡”抖颤。 自舱内奔出的失职保镖高益恭徒劳地连点他身上几大穴道,这情急之下似乎过分的举动恰恰做对了,只有颈处的穴道才受制,其余穴道都被他的贴身宝甲护住。然而好像为时已晚,王氏呼天抢地的哀号响了起来:“郎君……” 他歉意地扫过唯一没动的楚月吃惊而迷惑的脸,这一次连她也瞒了,脑海里一片空白,只剩一个兴奋的声音在激荡:“我成功了,老子终于成功了……” 天!他实现了儿时的伟大梦想:若生在大英雄的时代,在那大汉奸成气候前将其干掉;同时他也破了到这时代后立下的一个惊天誓言——不杀! 他的目光落在秦桧尸身前面的海面上,似要钻入那不可测的深渊,以领会这一次刺杀行动的撼世后果——杀一人而动天下——此后的天下,他的思维回到了那个怒海狂滔的夜晚…… 他狼一样地逼近正在收帆的秦桧等人,昏暗的夜色、激空的浪花,令众人看不清他脸上的狰狞之色。 在大自然的巨大威胁前,惟有同心协力才能渡过难关,即便是不共戴天的仇人都会抛开恩怨暂时团结起来,何况秦桧跟他没有多大的过结,只在他叛逃大金时正面冲突了一次,还是他骂得秦桧狗血淋头,他又现为人家的俘虏,所以谁都想不到他居然别有用心。 他已伏在了秦桧身后,积聚起全身的力量,欲一头将其撞下海去,他和楚月的武器自是被高益恭收缴了去。 就在那一刹,一声娇呼传来:“明日有伤,我来帮忙!” 一个倩影倏地跃入他和秦桧之间,他大惊卸力,已收不及,正撞在楚月的腰上,刚好一个大浪打来,船身剧烈抖了一下,在众人眼里,他恰似失去重心而撞上她。 “啊!”楚月的身子顿如断线的风筝一般飞下船舷,迎接她的是黑漆漆张开无底大嘴的怒海。 “楚月——”悔之莫及的他不顾一切地扑上去,双手刚好抱住楚月的双脚,却发现自己也跟着栽下去,看着眼前似要吞噬一切的狂滔,猛记起自到这时代后,他已有三次差点被水淹死,俗话说“事不过三”,完了,这是第四次! 忽然身后一紧,一人抱住了他的腿,他则死死抱住可人儿的腿不松手,在呛口刺目的海水中扭头回望这千钧一发的恩人,天!是秦桧,是他要杀的秦桧抱住了自己! 秦桧冒着自己也栽下去的危险,拼命拉住已处在生死边缘的他俩,在其余人赶紧儿的帮助下,将他俩从海神的手里拽了回来。 风暴终于平息下来,落帆的小船遍体鳞伤地自由漂浮着,蓦地,在遥远的海平面上,一丝金光迸出,一轮红艳艳的圆日探出头来……海上日出的瑰丽与跟大海搏斗半夜的惊心动魄形成鲜明的对比。 而船上的人连欢呼的力气都没了。浑身湿透的他紧紧抱住娇躯瑟瑟发抖的楚月,兀自后怕,他转向他俩的救命恩人,极不情愿却又发自内心道:“秦大人,大恩不言谢,明日还是要说:谢了!” 秦桧斯文破碎地坐在船板上,一副不挟恩图报的样子摆摆手,其满脸疲惫,那曾漂亮的三绺胡子湿漉漉地贴在下巴上,变得稀稀拉拉,倒显年轻了不少。 他忽发现秦桧的面部轮廓跟自己很接近,同样的刀削脸,只是鼻子没自己大,眼睛比自己小,肤色较自己白细而已,还较他多了一丝儒气。 一股复杂难言的滋味涌上心头,无论这日后的大汉奸做尽了多少坏事,无论其救自己与楚月的动机何在,但救了他俩一回是不争的事实,还是在他辣手已出的情形下,自己该怎么办,若有机会是否还下得了手? 这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暴拉近了他与船上诸人的关系,又因在海上,欲逃无路,高益恭对他的“照顾”也放松不少,他晓得了那中年文士名叫翁顺,乃秦桧带自大宋的下属——御史街司,那小僮的名子很雅致,叫砚童,而生得眉清目秀的小婢唤作兴儿。看来大金对秦桧一家都很关照啊,却不知是怎样的代价才换得这样的待遇。 翁顺第一个主动跟他接近,那时他正看着海水中的一个巨大水母出神,却是为自己陷入的刺杀僵局而苦恼,翁顺忽然出现在身边:“兄台眉宇不展,莫非有何心事?”“原来是翁街司,小弟不过在想何时方到达彼岸?”他一楞转头,挤出一丝笑容,对大汉奸一伙之人怎能有好感。 “唉,苦海无涯,何处是彼岸,回头方是岸啊!”翁顺捻须眺远,将他的随口之言当作一语双关的感叹了,故应此言。 这厮见地不凡,倒非草包一个,他有了谈话的兴致,接口道:“这天下又有多少人敢于回头,道理人人晓得,却依旧向那虚无飘渺的彼岸游去。” 他心有所悟:自己何尝不是,杀大汉奸、建不杀军、救大英雄……或许都是自己虚无飘渺的彼岸吧…… 翁顺对道:“天下熙熙,皆为名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天下苍生,看不破这名利二字,自是永无到达彼岸之可能,然千万人中或千万年中总有几人可以达到,纵观历史,惟秦皇、汉祖、唐宗三人尔,坚己志、得众信、破万难,创不世之业!反观我朝,有愧先人啊。” 他肃然起敬,翁顺这一番话,不啻对大宋立国的批判与否定,他想起后世的一个令他记忆深刻的说法:在深受汉文化影响的东亚各国,皆以为唐朝及以前的中国才是正统的中国,所以唐人、汉人的叫法延续至今;而唐以后的中国,自是宋、元、明、清了,却非正统的中国了,更被一个龌龊小国污以“支那”的称呼,人便是“支那人”了,这其中的原因,除了落后之外,最主要的当然便是——分裂!犹以宋朝为甚,北宋疆域仅北到中原,“燕云十六州”成为毕国之憾,而刻下的南宋,更偏安于江南一隅,端的愧煞先人也! 如此深识之士,怎会跟叛国汉奸为伍,他忍不住问了一句:“你家秦大人也如此想么?” 翁顺眼中射出狂热的光芒:“我家中丞是‘尺蠖之曲,以求伸也’,兄台不知,中丞有凌云之志,再造大宋之心……” “啊!”他没听懂那个典句,却听懂了“再造大宋”,吓了一跳,是篡位还是要造反,难道这就是秦桧所负的使命,想想其以后的行经,虽没有篡位亦不远矣。 翁顺自知失言,匆匆告辞,他心叫可惜,这人一定是被秦桧蒙蔽了,什么“再造大宋”,弄权卖国才是。 第二个登场的是兴儿,这小婢借着给他端茶上膳的机会对他眉来眼去,也不顾忌楚月在场——他已由阶下囚变成了座上宾,秦桧态度的转变也太快了,他坦然受之。看兴儿年龄不过十四、五岁,正是含苞欲放的季节,满面春意,只怕早不是处女了,真真“有其主必有其仆”。 他心道你也不撒泡尿照照,给老子的可人儿提鞋都不配,还想勾引老子?以他性格本要占占表面便宜的,但当着可人儿怎敢放肆,只好来个不理不睬。 楚月整天陪着王氏呆在座舱的里舱,除了用膳时几乎没有和他见面的机会,他总不能闯进去,毕竟还未脱离俘虏的身份。 翌日用了早膳,无聊之际,他跟梢工孙静要了鱼杆儿,往船舷一坐,在暖洋洋的日头下,钓起鱼来。 “明日好雅兴!”正主儿终于亮相,秦桧掖起长袍,也拿了根鱼杆坐到边上。 他心道你不怕老子将你推下海去,却注意到高益恭倚在后面的舱板上晒太阳,一叹道:“秦大人也好雅兴!” 正好有一条银鱼儿咬了钩,他一甩杆拎上来,这技术是他自幼在故乡的河边练就的,好肥的鱼呀。 “桧一来,明日就钓着鱼了,我俩有缘哩。”秦桧话中有话,不无深意道。 他大感头疼,如此暗藏机锋的对话方式,他还真不适应,远不如跟女真兄弟们直来直去的痛快,只好回了一句:“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俩人对视一眼,各怀鬼胎地大笑起来。 已经打下良好的基础,秦桧自不肯放弃这难得的机会,一力跟他套近乎,其目的不外是那和氏璧的下落了,偏偏又一点不往那上面提,只跟他纵谈风花雪月、中间偶及国事,却一触即止。 他自然也不肯放弃这虚与委蛇以瓦解大汉奸戒心的大好机会,虽然他脑海里杀与不杀之念兀自激烈地斗争。 如此两日,一个有心,一个有意,两个聊得十分“投机”。秦桧真个好才气,谈吐文雅,引古论今,名句信手拈来,令他自愧莫如,只有应声附和的份儿,若非他有先入为主的印象,只怕真要被这厮迷惑了,难怪那翁顺对其膜拜。 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既跟大汉奸同乘了一条船,又同舟共济了一回,还进行了表面甚欢的长谈,命运真是捉弄人。 天,他发现自己有点被这个大汉奸吸引了,因为他在不知不觉模仿秦桧的习惯动作,他有这个毛病,学喜欢的人的动作与语气。 他天生是个很容易受别人吸引的人,所以,他从小就有很多朋友,穿开裆裤时期的,系红领巾时期的、戴团徽时期的、大学时期的、直到工作时期的……他喜欢交各种类型的朋友,青梅竹马的、相逢偶遇的、聪明英俊的、傻巴里几的、哥们意气的、志趣相投的……甚至萌芽中的黑道的。 虽然他跟这些朋友好的时候真如兄弟一样,但那时的他真的不懂得珍惜这些友情。于是,这些不同时期的朋友,随着时光的流逝,旧面孔渐渐隐没,新面孔不断出现。很多由于失去联络太久,在人生的长河中,即使再次偶遇,也仅是漠然地点点头,擦肩而过。不知几曾少年时的激情,是否在他们涸锢的心海里激起一丝的涟漪。 就在他的不懂珍惜中,他仍然在中学时代收获了三个一生难忘的挚友,即便在后世的功利社会中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甚至其中的一个早已跟他失去了联系,但他每想到这三个名子,就会从心底泛出浓浓的暖意,这三个名子依次是昆、东、元。 他发现“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一名句,用在一起走过成长之路的朋友身上才是合适的,无邪的花季、无悔的青春、铸下最动人的友情。 他的中学时代是他心目中的黑暗时代,虽然那所中学是当地人心目中的神圣殿堂——高考升学率高达80%以上的百年名校。在这个他不认为是自己母校的学校里——他认为母校如同母亲一样只能有一个,他在真正母校——小学得以释放的各方面个性受到了全面打压,不屈的性格使他完成了由尊重权威下的顽皮转变到彻底颠覆权威的叛逆之路。 昆是他小学时代的同班同学——一个年龄小小、个子小小的无锡少年,在各凭关系转入五年制小学的短暂分开后,他和他幸运地在同一所中学的同一个班级重逢了。 小学时的了解到中学陌生环境的失落,使他俩自然而然地贴得很近。不可否认,突然的落差是他产生叛逆心理的重要因素,毕竟经历了小学时代的辉煌之后,乍到了一个聚集了全市小学尖子生的集体里,他一点也不显得突出,尤其没捞到一官半职,对当官已经当了一些瘾出来的他确实是一件难受的事,他不可避免地选择在另一些场合大出风头,比如捉弄刚毕业的女教师。 直到有一天他无意中听到隔座的女孩评论班上最好看的男生是他时,他才明白了自己的独有魅力,立刻想到小学三年纪时一大帮同班女孩到他家的那件事,他刚好在外面疯去了,回来后听父母说了还不太相信——十几个女孩子把开门的父亲吓了一跳。那层窗户纸被一下子捅破,他依稀记得小时侯故乡的亲戚长辈们老是夸他“这小臼子刮俊”——家乡土话“这小子很漂亮”,他只以为大人们是在逗他,现在知道是真的了,自己竟是女生眼里的最好看男生!哈!他后来才知道女生一向比男生早熟的。但这种突如其来的美誉带给他的洋洋自得没持续多久,大概在这一语道破天机的女生悄悄话的刺激下,他体内的男性荷尔蒙在某一天剧烈爆发,他那被女生艳羡的俊俏脸蛋上,蹦出了一颗接一颗的青春美丽痘,几周功夫就爬满他的五官,甚至别人看不到的背上、屁股上也有,使他成为班上第一个生出此难堪之物的人,也使他以后的青春期大半在跟这些厌物的搏斗中度过,这种搏斗一直持续到高中时期,最终以他的失败而告终——在他的脸上留下了清晰可见的“月球表面”。 在那所一心为培养上大学人才而施以层层高压、将学生个性彻底禁锢的学校,他顽强地坚守着自我,不可避免地与校规、与班主任碰撞,结果当然是他碰得头破血流。那时慰藉他的只有昆这个好朋友,在失去诱惑女生的资本后,他大部分的课余时间都跟昆在一起,两人当时的最大爱好是下棋——象棋、军棋、跳棋、五子棋……那时所能找到的各种棋类,除了中华的国粹——围棋,他天生不喜欢这个劳什子。俩人经常下得昏天黑地,吵得不可开交,直到昆的父母出来干涉。 昆的离开是当时最令他黯然神伤的事——随父母的工作调动返回无锡,他这辈子都不能原谅自己的是:那一天,昆来他家找他,当时他正处于阶段性的自闭状态中——如同女子每月一次的情绪失控一样,他对昆的到来十分冷淡,连门都没让进就将昆打发走了,直到一个礼拜后,昆忽然从班里、从他的生活里消失,他才明白,那一天,昆是来跟他告别的,他才明白,他伤了一个最好的朋友的心,昆走的时候,连联系方式都没留给他。 那句大话名言同样适用于这份突然中断的友情:曾经有一份真挚的感情放在他面前,他却没有珍惜,等到失去的时候才追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他剩下的业余时间便是一个人东游西荡,他是在一个无聊的星期天上午发现它的,他从老妈那儿骗了点钱——以买辅导书为理由,便去那个经常光顾的小人书摊报到,他忽然发现了一本大书,是真正的大书哩! 他自童年时就熟悉的小人书一排排地摆满倚墙的四方木摊的大部分,一根根的白线横护着,他搜寻着新上架的小人书,这给了他最初知识与真理的小人书现在的租金已涨到5分钱/本/次,他五岁时可是一分钱看一本哩,小人书可能是七十年代儿童的最高级娱乐,哪像八十年代后出生的娇子们要啥有啥,惟独缺了最宝贵的东西——童趣。他看着那本大书,隐隐觉得它跟自己有着莫大的关系似的,终于咬着牙掏出仅有的两毛钱付了租金,便充满好奇、小心翼翼地翻开了第一页,也翻开了人生的新篇章。他做梦也想不到这本书对他日后的影响,正如它足足影响了几乎几代人一样,他荣幸地成为被它影响的第一代大陆少年,然后那同名的电视连续剧也出现了,女主人公的扮演者成为他的第二个梦中情人,直到他高三时仍疯狂地收集她的相片贴纸——小小的一片可贴在铅笔盒上、玻璃窗上、柜子上……煞是好看,他第一个梦中情人是老电影《三笑》中的秋香姐姐——那时他五岁。 他其实有些迷糊了,已记不清是先看到这本书还是先看到同名电视剧,总之他立刻被这完全新鲜的事物迷住了。这个新鲜事物就是——当时早已风靡整个华人世界、突然间席卷大陆的武侠小说。 这本书的名字叫作《射雕英雄传》,那个女主人公叫做“黄蓉”。 他从此陶醉于这不仅仅是成人的童话里,如痴如醉,他的世界观的形成多少受了它的影响、尤其是颠峰之作《鹿鼎记》的影响。既然武侠的最高境界为非武侠,那人生呢?他找到了对自己性格的最好支撑:做人的最高原则便是无原则。 还有一个影响是:短短半年,一直是1·5视力的他戴上了眼镜——他不得不躲在被窝里用手电筒看武侠小说以逃避父亲的灯火管制。 他如父母之愿考上了那重点中学的高中,当然,他也是有些高兴的,因为又有两个新朋友走进了他的人生:东和元。其实他们最初的接近只是因为他们彼此顺路,正好作伴。 东是个胖子,他自幼对胖子就有特殊的感情,难怪他对陈矩念念不忘,可能是在其身上看到东的影子吧。 他觉得胖子是天生的喜剧人物,他讨厌悲剧,自童年时看了那部印度老电影《忠诚》,陪大人们流了一大把的鼻涕眼泪之后,他再也不愿看悲剧故事了,这也是小说《红楼梦》与《红与黑》他看了几遍都没法看到结尾的原因。 其实《忠诚》不是悲剧片,至少结尾是喜剧的,那个误会妻子很久的丈夫最终认识错误而破镜重圆,但真实的人生中有多少可以破镜重圆,酸甜苦辣的人生只有1/4是甜的,人又何苦自寻烦恼,还制造那么多悲剧故事赚大众的眼泪,哭得还嫌不够么?他喜欢笑,即便在内心最悲苦的时候也含着泪笑,笑面人生是他坚守的处世之道。 所以,他充分利用自己的笑细胞与东的喜剧效果,经常在班上的文娱活动中表演小品,也算是开辟新的出风头场合吧。他俩后来还参加了全校文娱晚会的节目竞选而最终落选,他一直认为他写的那个针砭学生作弊的剧本是他少年时最有代表性的文字成就,可惜后来遗失了。表演的时候很轰动,他觉得落选的原因是题材的敏感,但他发誓自己一定会登上学校的那个大舞台。 他的誓言很少落空,不知是上帝的关照还是他的运气,霹雳舞旋风般地出现了,以另类前卫的特点征服了大陆千万青少年的心,天生是弄潮儿的他立刻赶上这个潮流,用从老妈处骗来的钱交了学费,利用晚自习之际逃课去学霹雳舞。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老话真的不假,他没日没夜地苦练,完成了几乎不可能的体质转变,两个月间,毫无武术根基的他竟然学会了只有武术、体操运动员才能掌握的各种高难度技巧。课余时间,他不无炫耀地在同学们跟前卖弄那电闪雷鸣般的舞姿,不时串以180度大劈叉、下腰、空翻等惊险动作……面对女孩子们的尖叫,他嘴角泛出不羁的微笑,很快声名大噪。 在百年校庆之际,他如愿以偿地登上那座大舞台的中央,让所有的掌声响起来……叛逆征服了正统。 元却是个正统的学生,在他眼里,元是个遵守规则的好孩子,跟他简直是两个世界的人,他们的关系仅止于顺路而已,直到那一日,班上那个仗着父母是学校老师的小霸王又在欺负一个弱同学时,元挺身而出。看着戴高度近视镜、身材瘦高的元将那小霸王打得落花流水,鬼哭狼嚎,他目瞪口呆,看到了元真性情的一面,自此,他把元当作了真正的朋友,一种似淡如水、实浓于酒的朋友。 眼前的秦桧,他不无遗憾地想,若不叫秦桧多好,他蓦地警醒,这样下去跟大汉奸成了朋友也未必哩,他突兀地冒了一句锋芒之语:“未知上岸后秦大人打算如何处置明日?” 正一副推心置腹之态的秦桧顿时语为之结,这如何回答,总不能说出“交出和氏璧就放人”的心里话,秦桧打个哈哈:“到时……自然……” 却怎么也“自然”不出个所以然来,秦桧大概想不到一心笼络的人正转着刺杀其的念头呢,左右顾而言他:“明日,看那晚霞,正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秦桧,现在就是你的‘夕阳、黄昏’了!”他在心里念道,终于下定了杀秦桧之心。 自此,他心定如石,开始捕捉刺杀秦桧的机会,机会是有,可都不是一击必中的机会,直到他无意中得回小刀:他将所钓的鱼送到后舱给兼任厨娘的兴儿烹饪时,免不了受到一番调戏,他本欲放下便走,却眼前一亮,那把去鞘的银色小刀正混在菜刀等厨房用具一起,想来明珠暗投,也作了厨具,他心念顿转,装作脚底不稳地往兴儿身上倒去,在少女借机大发嗔嗲的混乱之中,小刀儿已到了他袖中。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他耐心地等来了一个最合适的时机——到达彼岸的那一刹,这正是所有人最放松的时刻。 众人都站到了船头上,看着故乡的土地越来越近,一脸新奇与兴奋的楚月与盛装的王氏站在中间,翁顺与砚童、兴儿站在右首,而秦桧自是不会冷落了他这个活宝贝,与他并肩而立于左首,大谈江南的风土人情。 最妙的是,身为北人的高益恭没有归乡的心情,独自留在了座舱内。他知道从座舱的角度可以看到他的一举一动的,分外小心。 他微侧一下身体,高益恭已看不到他藏着小刀的右手,心脏跳得厉害,他看着秦桧一张一合的嘴,心想自己是切其喉咙还是刺其心脏? 他的手心开始冒汗,最终选择了心脏为攻击点,因为切喉咙的动作过大,会惊动高益恭的,刺心脏么,虽然秦桧已穿上了厚袍,他还是有把握一刺而入,毕竟有沙场实战锻炼出的自信。 “秦大人,对不起!”他道出此刻的真心话——为自己的恩将仇报,秦桧表情一愕,他话音甫落,小刀无声而出,捅入秦桧的心窝! 第三十五章变脸 漫天的绯红,脸好痒,烫烫的,辣辣的,他忍不住想要抓它、撕它,可是双手却不听使唤,整个身子也不听使唤……他意识到自己一定是在梦里,他经常这样,在梦中似醒非醒,不断提醒着自己醒来,但就是醒不来,什么样的梦最令人心悸——就是这种明知是梦却无法醒来的梦。 他感觉到一条紫影向他走来,恐怖的梦魇袭遍周身,他拼命挣扎着想醒来,终于成功地睁开双眼,那直迫心灵的紫影仍在,他已不知是梦还是现实,只想坐起惊走它,但办不到,这种感觉真是可怕!那紫影已到跟前,忒眼熟,俯下身来,一张惨白的熟悉面孔浮出了绯红,天,是秦桧!秦桧几乎面贴面地看着他,细长的白眼闪着红光,毫无表情。 他吓得想叫,却叫不出声,秦桧不是死了么,死在自己的手中——不对,他记起来,在船上,在所有人都以为秦桧死了的时候,王氏冷不丁叫道:“老爷还有口气,高益恭,将老爷抱进舱里!” 不可能,那么近的距离怎会刺偏?他当时的第一念头便是除非秦桧的心脏生在右边,接着又对自己产生怀疑,难道因“不杀”之念而本领大退……但无论如何,秦桧也不该这么快就复原,没事人似地出现在自己跟前。 自己怎会躺在这里?他脑海里的最后一幕是:一阵忙乱之后,那高益恭从舱里出来,向守护在他身边的楚月施了一礼,突然出手,将她点倒,接着他便眼前一黑。 他想闭上眼睛,不看秦桧那死鱼般的脸,却连视线转移都不行,他心一横,恶狠狠瞪回去,看你拿老子怎的!反正老子还有根救命稻草——和氏璧呢。 大概因贴得太近的缘故,秦桧的五官有点变形,像一面逐渐膨胀的镜子反射的影象……他的心脏突颤一下,为自己贴切无比的形容,俺的娘!哪里是像,简直就是,那秦桧的脸正在变形,眼角、鼻轮、唇线一起往后拉,越拉越长,已不像个人类,他的每根寒毛都立了起来。 “鬼——啊——”他总算叫出声,却被自己的声音吓着了——跟鬼叫相似。他猛地坐了起来,秦桧连同绯红的背景俱消失了,代之的昏暗中,什么也没有,原来是个梦中之梦,他抹了一把额头的冷汗,兀自心悸不已。 他感到身上盖着厚厚的被子,身下是松软的褥子,又香又暖,他疑惑地打量四周,却什么也看不清,这是什么地方? 蓦地,一个火热光滑之物贴上来,他触电般“喔唷”一声,又吃了一吓,肌肤相亲,竟是个赤裸裸的女体,他提起的心回落,旋即发现自己也什么没穿。 哈,美人计?自以为看穿阴谋的他猜想:这女子是王氏还是兴儿,总不成将楚月送还他以示好——当然不是她,这么放浪! 想拉老子下水,没门,这点定力他还有,色字头上一把刀哩,达凯就是最好的例子,他的第一反应是跳下床,却发现自己的力气仅够坐着,想要开口呵斥,却只能发出“伊——啊”的短音调,怎么回事,自己何时成了哑巴? 不及思索,那不知何时钻入被窝的女子蛇一样地缠绕上来,一股肉香沁入鼻腔,他触到那鼓酥酥的乳、丰腻腻的臀……完了,他不认为自己在任人摆布的情形下还能把持得住。 这天底下一等一的诱惑过来,阿弥陀佛,千万不要对不起可人儿!他推不开,避不开,只好在心底念起佛来,可是千不该,万不该,最不该那根东西竖起来,那女子媚浪一笑,两个狗男女再无一丝缝隙……双手下意识地攥紧被角,他失身了! 迷乱中,那香喷喷的樱桃口凑上来,他死守最后一线空明,咬紧牙关,任对方在脸上留下处处的津丝,就是没有口舌相交,总算为可人儿保住一点净土。他有这个习惯,与不正经的女子逢场作戏时从不跟对方接吻——跟后世的某些全陪小姐很相象,什么都陪,就是不陪吻,真个既要当汉奸,又要立忠义牌坊! 这乃是他到这时代后的第二次哩,真难为他憋得这么辛苦,索性破罐子破摔,他力气陡然大增,翻身做主,一番狂风暴雨…… 门吱呀一声开了,亮光照进来,恢复理智的他先看到并头甜睡、一脸满足的兴儿,再看到霍然站在门口的王氏与楚月,他顿如木雕泥塑般僵在床上,原来阴谋在此——捉奸在床,又弄哑他不给解释的机会,以达到离间他与楚月感情的目的! 该如何面对可人儿?看着楚月刷红的面孔,他又羞又惭,偏生无法开口说话,连做手势的力气都没有——自己太过放纵了,他真恨不得一头撞死在床头。 然而,原以为会大发雷霆或伤心失望的楚月的反应大出他意料之外,与他四目相接之下,一声“呀”地羞叫,迅速垂下眼皮,跳到一边。 他惊疑不定地看着王氏朝他暧昧一笑,便带上房门,王氏的声音从门外传来:“郡主,这最后一间卧室你也看了,大院再无藏人之所,明日确实逃了。” 他莫名其妙,什么话!老子不是在这里么,又怎会逃走?隐隐感觉事情跟自己想象大有出入。 楚月的声音充满了不安与焦虑:“怎会?明日不会抛下我就逃的!是不是你们…… 啊!” 楚月显然被自己的推测吓坏了,几乎尖叫起来。他愈发糊涂,楚月明明看到了自己,怎会认不出来,还以为他身有不测? “郡主,我们怎会害他,你都见了,老爷已无大碍,犯不着为难明日,谁都晓得,明日活才有用!遮莫他觉得对不起老爷,不好相见,所以逃了……郡主么在这,他也不用担心。”王氏巧舌以辩。 “明日,你真走了……”楚月似被王氏说服,带着哭音道。 “我没有走!”他在肚中苦叫,直觉楚月会有不当之举,却无法提醒,猜知自己一定被易了容,所以楚月才认不出。 “郡主仔细思量,明日会否去某个地方,以为你也知道。”王氏话中有话,似鼓动楚月寻他。 他大感蹊跷,秦桧既没死,必会对他继续软性攻势,谁都知道郡主是将他栓住的最好套索,若郡主走了,也势必留不住他,王氏这么做用意何在? “难道明日去那……”楚月沉吟起来,分明被说到心坎上。他暗叫不妙,楚月会以为他回那无名小岛了,这本是他俩的目的地,他在船上告诉她的。她一定会去找他的,义无返顾,正如他去找她一样。 只是,若楚月找到那里,只会找到一个空岛,因为忽里赤等在没听到他死讯、他又十日不归的情形下,将打开第一个布囊,他留在布囊里的指示是:所有人都离岛,化成百姓,到他指定的各行业学习一年再回岛集合。 楚月贵为郡主,自是缺乏适应苦境的能力,孤身一个女孩子家,在一个荒岛上如何生存?再说,她虽有些武艺,并一直随军征战,却不知江湖险恶远胜沙场百倍,在这处处豺狼的乱世之中,万一碰到厉害的坏人,或在大宋地界暴露了女真身份,后果都会不堪想象? “楚月!不要走!我在这里——”听着门外的脚步声渐渐远去,他内心嘶吼,为自己将她带出她父亲掌握的金营感到无比后悔,这种有口不能言的痛苦他在这时代可算是尝个尽,但哪一次都没有这一次之甚。老天对他太残忍了,刚和可人儿团聚没几天,就又将他俩活活拆散了。 他咬牙切齿:“姓王的臭婆娘,楚月没事便罢,若有事……老子做鬼也不放过你……” 困意上来,恹恹而睡,不知过了多久。他悠悠醒来,想到的第一件事便是跳下床去寻楚月,身体状况依旧,他颓然长叹,发现兴儿已不在身边。 他像个植物人似的躺在床上,真是度日如年啊。 板门终于又“吱呀”一声打开了,一身素雅长裙的王氏,由端着一个青瓷小碗的兴儿伴同,进得屋来,洒进一缕阳光,好像是早上。 兴儿小脸红扑扑地将小碗端到他的嘴边,眼神儿跟他一触即逃,想是被他春风几度的威猛征服了。他嗅到一股药味,紧抿双唇,担心王氏进一步下药相害。 立于边上的王氏声音异样地温柔:“吃了这茶便可说话。” 这话儿比说什么都灵,他立刻张口,咕咚地咽下这苦涩的“茶”,几滴褐液溅到他赤裸的胸膛上,看得兴儿的双眼也似要滴出水来,这小贱人动情哩。 王氏声音一沉:“兴儿可退下了。” 兴儿不敢造次,诺一声“夫人”,便告退,带上了房门,光线暗下来。那王氏挨床边坐下,飞个媚眼,腻声道:“郎君——” “呸,我怎是你的郎君。”一种无比怪异的感觉笼罩他的全身,他脱口而出,嘿,终于又说话了,他圆目怒睁,顾不得这个疑问,赶紧问了他最迫切想知道的一个问题,“郡主在哪?” 王氏妩然一笑:“她三日前业已离开。” “你这个……”他发现自己对着王氏的迷人笑脸竟然骂不出来,恨恨地给了自己一个耳光,咦,身体也能动了,他下意识地双手一撑,跳了起来,要去追可人儿。 “啊欠!”他响亮地打了喷嚏,王氏的脸一红,眼晴却一亮,原来冬天的空气包围着一丝不挂的他,一方面是冷,一方面是出于男性的自尊,他缩回了被子,“给我衣服!” 王氏递给他的不是衣服,而是一面铜镜:“郎君,先看看自己在说。” 这婆娘,想男人想疯了,管谁都叫郎君。看什么,不就是把老子易了容么,老子早猜出来了,先合作合作,然后找机会脱身。 他拿起了那面铜镜,然后他瞪大了双眼,张大了嘴巴,那镜中人也是瞪大了双眼,张大了嘴巴——他看到了一张一辈子不愿见到、八辈子也想不到的面孔——秦桧的面孔。 他无法相信地呻吟一声,仔细看去,这面孔是如此的逼真,简直就是秦桧本人,不可能!他从不信世上有这样的易容术——以假乱真的易容术。他认为通过化妆可以将一个人变成一个陌生人、一个谁也不认识的陌生人,却不可能将一个人变成一个大家都认识的人。除非是孪生关系的人,再除非有后世的整容手术? “咣当!”他见鬼似地扔掉铜镜,双手在脸上一搓,也没见搓下什么易容物来,不由声音发颤:“你……你对我做了什么手脚?” 王氏闻言垂睑落泪:“明日,你杀了奴家的夫君,当然要赔还一个给奴家。” 他在被中一震,万分诧异道:“秦桧不是没死么,你亲口说的,搞什么鬼?” 王氏勃然变色:“老娘搞什么鬼,你这小贼又搞什么鬼?当日占尽老娘便宜,今又杀了老娘的老汉,到底我秦家与你有何深仇大恨,你竟下此毒手?现给你两条路行,一条是乖乖听老娘吩咐,一条是送官查办,小贼,你斟酌吧!” 这婆娘说哭便哭,说怒便怒,一会儿奴家一会儿老娘,软硬兼施,表情端的丰富,连后世的电影明星也拍马难及,再闻其唤秦桧叫老汉,又令人忍俊不禁。这一副雨打梨花、哀哀切切、死了老公的模样,倒也不像装的。 他又惊又喜:秦桧大概是伤重不治而死吧,自己终改变了历史。他如释重负地长叹一口气:因为他破茧而出了,这个茧就是——“不杀”。 秦桧死了,秦桧之死的意义在于:不仅圆了一个后世小子的伟大梦想,更成为人类史上一次未有过的蝶变的里程碑。踏着秦桧的尸体,他艰难地走过了一个“杀”—— “不杀”——“杀”的轮回,如同佛家的“出世”再“入世”。就像一个人走了一个圈,又回到相同的起点,但这个起点又绝对跟第一个起点不同,是一个更高的起点。 他成了那只刚摆脱了佛祖五指山的猴子,随即戴上金刚圈,再踏上更加艰苦更加漫长的西天取经之路——真正的“不杀”之路。[请看小说网·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 这个曲折突起的大件事犹胜过楚月的芳踪,他放软声调,最后证实地反问一句:“你说秦桧活便活,死便死,鬼才信你!” 王氏愈发悲啼起来,凄凄惨惨道:“老爷的面皮都到了你脸上,还能活么?” “人皮面具!”他想起那个梦,猛打个激灵,下意识地往脸上扯去,想将这后世武打小说中常提及的劳什子扯下,却连皮带肉地拉起,生疼。他赶紧前后摸了一圈,很光滑,没有缝隙,再拧一把,照旧,他由喜转恐:“怎么拉不下来?” 王氏侧过头,似乎不忍道:“那日老爷早已气绝,奴家本应以死相殉,可是我父及大伯皆因失守待罪,需老爷归宋疏通救应,是以老爷死不得也。奴家记起高益恭有植脸异术,可为活人易脸。当下想到船上只有明日可以替代,因你是外人,不见了无人怀疑,身材面形又跟老爷最接近,可以李代桃僵。便佯称老爷未死,着高益恭将你制下,趁着老爷血气未冷揭下面皮,植到你脸上。由于干系重大,只奴家、高益恭和兴儿三人知晓,而郡主与你感情深厚,一旦知情,必露出马脚,是以奴家用计诓走郡主。明日不必担心,高益恭尾缀而去,暗中保护郡主,他日救出我父及大伯,自会放你与郡主团聚。只是这植脸异术佐以药物,一旦植好便在受者脸上生根,血肉相连,至死不休,而且须定时服用药物,否则面部溃烂而死。虽属奴家不义,也是明日不仁在先。” 他越听心越凉,乃相信秦桧真的死了,这婆娘的演技当真高超,一船人都被其瞒过,及至听到秦桧的面皮在自己脸上生根至死不休、还须定时服用药物时,他的心彻底凉了,情知被这婆娘捏在手掌心,想逃也没门,什么放自己与郡主团聚,都是骗小孩子 的鬼话,到时哪由得他。最惨的是若王氏所言非虚,自己这辈子都将以秦桧的面目示人,怎么见楚月事小,变成自己最痛恨不齿的千古汉奸事大!方才的喜悦化为泡影,他绝没想到杀死秦桧的直接后果会是这样,越想越惨,悲从中来,不禁嚎啕大哭。 王氏的嘴角泛起一丝笑意,已知妙计得逞,眼下的明日只有乖乖合作的份儿。 这十几日,“秦桧”一家人缩在这所租下的农家大院内,自是安候秦大人“养伤”,伤好后才能赴行在朝见官家。他中门不出,其他人一概不见,只有王氏与兴儿服侍他这个老爷。 高益恭回来了,带回的消息是郡主过了江,进入大金控制区。他略有些放心,楚月去那无名小岛找不到人自是回挞懒大营,途中纵有危险也可以找金兵帮忙。 江南的冬天很少下雪,这日竟飘起了小雪,他走到院中,在雪里踱着秦桧的方步,背诵着秦桧的家谱:江宁人氏,曾祖父秦知古、祖父秦仲淹——皆落第秀才,一事无成;父秦敏学总算中了进士,任过湖州安吉县丞、信州玉山县令、静江府县令,已过世;大哥秦植,二哥秦梓,皆是秦敏学发妻强氏所生,与续弦所生的老三秦桧并不和睦。 桧——常绿乔木,坚实、芳香、耐腐,寓意不俗,如人之高节者,然自宋后,再无以桧为名者。秦桧,字会之,生于元佑五年;政和五年,进士及第,补密州教授,考核州学;宣和五年,中词学兼茂科试,任京都太学居正,掌太学学规;靖康元年,连升四级,先任兵部方员外郎,管全国疆图;再授殿中侍御史,正百官礼仪;又升门下省左司谏;最后坐上御史中丞的交椅,为监察百官机构之长,御史自古称为诤臣,司规谏朝廷之责。 他蹲下来,拣起一根树枝在雪地上写秦桧的拿手好字——据王氏说乃秦桧首创,他当时看到这汉奸遗墨大为惊奇,明明是他自幼所习的宋体,难道宋体竟是秦桧所创?不管如何,反正便宜了他,他写这时代的隶书、楷书、草书、行书、篆书都很吃力,惟独对这宋体驾轻就熟,一蹴而就,写得几可乱真,有过之而无不及,看得王氏与兴儿在一旁直吐舌,皆说老爷附体,天意叫他冒充老爷。他曾冒出一个怪异的想法:总不成这宋体由秦桧发明,他在后世学会,又回到宋代将它发扬广大……哈,又是一个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问题。 “若得水田三百亩,这番不做猢狲王……”他用秦桧家乡——后世南京口音的官话背着这首诗——秦桧的口头禅之一,猢狲乃自古学生的代名词,猢狲王便是教书先生了,出处是:秦桧在乡里做过私塾先生,中进士后任密州教授,回京后任太学居正,都是教书的差事。学秦桧讲话也不难,因为南京是他后世故乡的省会。 最难记的是秦桧的族亲旧朋们,有一些他不可不识,否则一见面就会露出马脚,还好舌瓣生花的王氏描绘极其生动,他勉强记住了一些最重要人物的特征,比如秦桧的死党王次翁,同窗范同,以往同僚现当权的范宗伊、李回等。 最重要的当然是身陷北国的两位昏君——被金人封为昏德公、重昏侯的近况了,以及帝室、还有跟秦桧一同被拘北上的大臣何、张叔夜、孙傅、司马朴等人的生死情况等,这些都是朝廷关心的大事。 最头疼的却是繁琐的官场、上朝礼仪…… 王氏与兴儿两个贱人难得地没有骚扰他,自是晓得他所做的一切关系到她俩的将来,真真造化弄人,他的命运决定着秦家人的命运。 是起程的时候了,他与王氏、兴儿坐于一辆雇来的骡车上,身前一骑是探路的高益恭,身后的骡车坐着翁顺与砚童,负责押守箱笼。 这是一个晴冷的初冬上午,官道上积雪犹存,人迹稀少,一派荒凉萧条的乱世之景,透过篷帘的空隙,他看到前方一个残破的驿厅外,竖着一阴阳卦幡,这荒郊野外竟有算命先生摆摊? 他心中一动,也不跟王氏商量,便叫车夫停在那里。在王氏游疑的目光里,他施施然跳下马车,第一次以秦桧的身份出现在翁顺等人的面前,这是一次小小的预演,他要确定自己的信心。 他学足秦桧的形态,在众人的注视下走向那个懒坐破凳的灰衣相士——一个委琐老头。他揖了一礼:“老丈,算卦。” 相士并没有因顾客上门而现出些许热情,白眼一翻,乃是个瞎子,沙声道:“十两银子一卦,先付后算!” 喝!当真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了,难怪这瞎老头在这种前不巴村后不巴店的地方摆摊,一个月接一次买卖就够吃了。好在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爽快地掏出秦桧的银子——他当然不心疼,递于对方手中。相士捏一捏成色,坦然收于袖中,问:“问何卦?” 他一楞,油然心生:“问聚合。” “说个字!” 他毫不迟疑道:“月,月亮之月。” 相士手指拈动,口中念念有词了半晌,道出八个字:“好事多磨,见明则合。” 原本是游戏态度的他闻言大震,相士这看似简单难懂的话竟一语道破天机:见明则合,他与楚月团聚不就凑出个“明”字么!好事多磨,就是喜剧结尾了。这相士是真有一套,还是瞎蒙的?他一向对中华的神秘文化持半信半疑的态度。 托个好口福,他希望相士是真本事,好奇的兴趣也上来了,他又掏出一锭银子,也没掂量就递上:“烦老丈再算一卦,问前程。” “请说字。”遇到大方的顾客,相士也客气了。 他脑海里转了半天,也没想出合适的字,都塞满秦桧的破事,他只好随意说了一个: “猢,猢狲的猢。” “拿左手来!”这次多了一个程序,还要摸手。 相士捏住他的左手,照旧神鬼一番,蓦地表情数变,似控制不住地开口念道,却不是八个字,而是一大串三字箴言:“波澜叠、数奇变、风波息、临万难、越死线、奏大功、力不足、逐波流、不世出……胡地王、齐天圣!” 念到此,相士受惊般地甩开他的手,连呼“怪!怪!怪……”,竟不理他,赶忙儿收摊便走,看其健步如飞,也不用竹竿,哪像个瞎子。 他也一肚子“怪、怪、怪”地回到了车上,脑海里盘旋着那最后两句话:“胡地王、齐天圣!难道老子在现在的情形下还能称王称圣?” 他才注意到一直挑帘观察的王氏与兴儿松了口气,而翁顺、砚童好像也没看出什么,要知道这两人可是一直朝夕跟随在秦桧身边的亲信,看来他的功夫没有白费,当然,更大的考验还在后面。但他的整个心情顿然轻松起来,不知是否受到相士之言的影响。 他惬意地躺在摇晃的车厢里,闭上眼,开始了变成秦桧之后的第一次自我长思。他忽然有了一个新发现,那就是:他可以跳出历史看历史了,因为他就是历史,就是这一段历史的主角之一——大反派秦桧,历史已在他的随心所欲之中,成了他手里的一团面,爱怎么揉便怎么揉? 其一:他化身秦桧,再不用担心随时小命不保,谁也想不到天下群起而逐的各国公敌明日摇脸一变,成了反金归宋的御史中丞大人,历史上的秦桧寿命长着呢,难怪那施全行刺未果,全因来自后世的他未卜先知。呸!施全又怎会行刺他这个秦桧。 其二:他这个秦桧可不会陷害大英雄,而且,他还要做个帮助大英雄的大忠臣,他仿佛看到了“秦桧”与岳飞同心协力,将相合作,直捣黄龙。 其三:他一旦登上相位,不是可以倾南宋全国之力进行他的不杀大业么,届时,身具大金、大宋、不杀军三大背景的他,岂不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统一大唐之后的天下也未必哩。 或许,他不能改变一个时代,却可以开始一个时代……那时,楚月便是正宫皇后,襄晋公主做东宫娘娘,三相公做西宫娘娘,王氏么,赏个贵人当当就足矣,兴儿丫头么,也封做贵人吧,不过这两个贱人要是再勾三搭四的,便打入冷宫,永世见不得男人……想到这,他“哈哈哈”地傻笑起来…… 第三十六章天与地 “梆!梆!梆!咣——”远处传来打更的声音。 “喔—喔——喔——”随之而起的是雄鸡的高啼。 “郎君,四更了,起嘞!”立于红罗帐外的王氏幽怨轻唤,他不情愿地睁开惺忪的双眼,真想不到这个三十八岁的婆娘保养得这么青春,飘零北国四载的风霜没在其粉脸上留下丝毫的痕迹。 他省起来,今天是他朝见皇帝的大日子,真不愿离开热乎乎的被窝。自到这大宋行在越州以来,他先往原职衙御史台报个到——自是早有新台长,便等候朝廷召见。他当然也闲不了,便是真秦桧对着这物不是人也非的新朝廷也要重新上下疏通,何况他这个西贝货。 每天他只能在凌晨时分睡个安稳觉,日里与王氏四处活动,拜访旧友旧僚,时刻担心露了马脚,脑袋里一根弦绷得紧紧的,到夜里还要应付“贱内”的纠缠:身为“秦桧”的他自然要跟王氏同床共枕,可一上床便要面对热情如火、饥渴如虎、玉体横呈的王氏——这婆娘有裸睡的习惯,美色当前,任君摘折,试问天下男子能自制的有几人?何况他本来就跟王氏有过一腿,现在还不顺理成章、水到渠成?更休提这婆娘床下贵妇、床上荡妇的骚媚手段,任铁石心肠的汉子也把持不住,除非不是个男人。 他当然是个男人,一个再正常不过的男人,他内心何尝不跃跃欲试,但他无法过良心这一关:杀了人家的夫、霸了人家的窝、再占人家的身——他做不出这样的事——要遭天谴的,仅凭这点也难抵王氏的诱惑的,好在他还有对楚月的爱——八辈子得来不易的爱。 不得已他跟王氏定个约定:睡一张床可以,但要分被子睡,其他事么,要自愿才行。听得王氏掩嘴偷笑:哪个男人看到自己不是想一口吞下的丑态,上了老娘的床,还有不偷腥的猫?没想到这只猫儿楞是不偷腥,害得王氏几次投怀送抱,倒把这猫儿吓到书房里去了。王氏总算识大体,担心再迫下去会惹起下人猜疑,又将他哄回来。自此,王氏原以为会再续前缘、夜夜春宵的心凉了半截。 这座宅子是王氏娘家在越州城内的别业,里三进外三进,算是大宅,新招了几个下人。王氏出身名门望族,祖父王珪官至神宗朝宰相,乃大富大贵之家。 “老爷,你干啥总穿着这件皮褙子?”兴儿一面好奇地摸那贴身的宝甲,一面服侍着他穿内衫,他正为要见这时代的最高统治者而兴奋、紧张哩,哪有空理这丫头。算起来,这时代最知名于后世的人物他都见着了:大英雄岳飞、大枭雄金兀术、大奸雄秦桧——他现在就是,单单缺个大狗熊赵构,虽然这为他鄙视的小儿仅统治着半壁江山,但孬好也是个皇帝,他只在后世的电影、电视上见过哩。 他手持铜镜,悲哀地端详着“自己”四十不惑的白皙老脸,新生的胡子竟穿透这张厚脸皮,真正的厚脸皮——两个人的,他到如今尚难以接受这个现实。 用皂角洗了脸,再用不输于后世的牙刷蘸牙粉刷了牙,他要开始上朝的正式打扮了:神色比他还紧张的王氏捧一套紫色官服回到卧室,上面压着顶乌纱帽——圆顶软脚的幞头。吓!这可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他端坐床沿,像个木偶似地被王氏与兴儿摆布着,见官服上绣个从未见过的独角兽,他不禁傻傻地发问。 王氏发愁地看他一眼,这没见过世面的荒岛小子能过这一关么,他要学的东西太多了,忙临时抱佛脚地给他又补一课:这是他这个“御史中丞”的旧朝服,朝廷之制是官员五品以上服紫,七品以上服绯,九品以上服绿;再细分下去,便是靠官服胸前的补子图案了,文官为:一、二品仙鹤与锦鸡,三、四品孔雀与云鹤,五、六品白鹂与鹭鸶……武将为:公侯驸马伯麒麟,一、二品狮子,三、四品虎豹,五、六品熊彪…… 他囫囵吞枣地记下,有些领会:此乃“红得发紫”的谚语的由来吧,这文官的标志是鸟,武官的标志是兽,再加上身穿龙袍的皇帝,倒也形象,只是御史中丞明明是个文官,标志却是独角兽,何解? 王氏中途打住,信心不足地插问:“郎君可记得自己是几品?” 这婆娘考他呢,他早已背下大宋官制,御史中丞乃从三品,就是副级的三品官,在后世读文科的他对背诵自有一套心得,不以为然地说出答案。 王氏明显松了口气,继续讲解:独角兽叫獬豸,乃传说中的刚正公义之兽,以角抵不法之人……他心道:这倒吻合御史中丞的职责——诤言直谏,只秦桧污了獬豸的名声。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总算穿戴整齐,手掐绅带,他感觉自己像极了后世舞台上的那个著名小丑——七品芝麻官,不禁摇头晃脑地喊一嗓子,把个眉宇不展的王氏与兴儿逗乐起来,一人捉住他一只脚,套上了皂靴。 一双沾血带泥的牛皮战靴踏在一块巨石上,一兜盔暗淡、铁甲班驳的战将凭石远眺东北方向,一条火把巨龙往两旁弧状延伸,石下赫然是一道横亘的低矮城头,城头的女墙后是一排排血甲尘面的大宋兵士,显然鏖战已久,然立战者肃如林,伤卧者安如山,足有上万的大军竟无一丝嘈杂喧出,那一杆杆高举的褴褛大旗不仅看不出本色,连旗号辨不清了。 凛凛的彻骨江风从城后的江面刮来,送来了与此处的安静截然相反的喧闹声,但见渔火点点的江面反光中,岸边黑压压的一大片影子在蠕动。一只夜鹰儿从江边一掠而过,消失在四更的夜色里。 一小校端上一碗冒着热气的喷香肉汤:“统制,火头只做得这羹!” 战将接过碗,头也不回,声音嘶哑:“尚有多少人未渡?” 小校答道:“百姓已不多,其余皆为军属。” 战将一挥手:“再传令,渡完百姓前军属不得渡,违令者斩!” 小校执旗远去,战将兀自看着城外的黑暗,自语道:“三日了,终不负泰州二十万百姓。” 战将转回头,露出兜盔下灰掩难辨的五官,只那一双精目熠熠有神,扫过一个个端着肉汤无法下咽的部下,响彻天宇地大喝道:“我等都饿了两日,再不充饥,难道等那鞑子来宰割么,这肉虽取自敌尸,然我辈军人,以尽忠报国为己任,饥餐胡虏肉、渴饮匈奴血又何莫?儿郎们,都随我岳飞——吃下去!” 他的嘴动着,一张一合地咀嚼,顾不得油汁流出嘴角,这葱肉馅的太学馒头太香了,再吸了一大口甜丝丝的七宝素粥,不紧不慢的品着,离五更的早朝还还早着呢,慌甚么? 他瞥着表面顺眉垂眼、实则急得冒火的王氏,打心眼里痛快,这些日子被这婆娘管得跟什么似的,总算盼到出头之日,老子要上朝了,你还待怎的?以后就凭老子自由发挥了,你老老实实做好“贱内”吧。他之所以如此笃定,自是因为历史上的秦桧从此飞黄腾达,直入相位,区区一个早朝算甚么? 他不时掀开轿帘,看着早市灯火倒映的一条条河与河上的一座座桥,他尚不知这行在越州是后世的哪个城市,肯定不是未来的南宋国都,其时名为临安府的杭州在西北面呢,这一点他早探明。这越州河道纵横,石桥连街接巷,五步一登,十步一跨,直比那著名水城威尼斯,它不仅有水,还有山,仅城内便有鼎足而立的三山——龙山、塔山和蕺山。龙山在城西北,因山势状如卧龙,故称龙山,大宋小朝廷的临时行宫便设在龙山东麓州治。 赶到行宫门外,发现一些低阶的官员早到了,他不想惹人注意,立于一个角落,饶是如此,仍有人对他指指点点,窃窃私语。五更前,所有上朝的官员陆续到齐,在当值内侍的点卯声中,大小官员们在宫门外排班整队,如同后世的小学生做早操一般,他这个前御史中丞按点卯的顺序排在队伍之末。这时,入朝的钟声敲响:“当——当——当……” “咚!咚!咚——”战鼓如雷般响起,鱼肚白的晨色薄雾中,无数的大金骑兵从地平线上冒出,呼啸而来。近了,近了,已进入宋军弓矢的最远射程之内。 为了将有限的军械发挥最大的威力,城上宋军一惯等金军冲到过半射程时才放箭。就在这一距离将至未至之际,大金骑兵们显示出高超的骑术,整齐划一地突然转向,与城墙平行而驰,一时尘烟滚滚如龙。 城垛后的大宋兵士犹未反映过来,便见漫天箭雨落下,原来金兵们在快速运动的过程中弯弓齐射,不求命中率,务求在最短时间内射出最多的羽箭,织成一面火力密集的死亡之网,这便是女真铁骑凭强弓劲矢威震天下的野战之术,唯一不同的是:往常金军在放箭的同时便展开攻击,而这支金军却在外围迂回。 城外千米远处的一座大土墩,一魁梧的黑脸金将端坐马上,一根狼牙棒横在手中,聚精会神地纵观战场,身后持旗的小校情不自禁道:“大人战术出奇,教那岳蛮子知道我大金还有个移刺古猛安哩!” 原来今日担纲金军指挥的竟是移刺古。大概因两淮义军元气大伤而后方无忧的缘故,抑或受到女儿私逃、外甥受创的刺激,乃或其他的什么原因,总之,“有谋而怯战”的挞懒性情大变,一反以往保守持稳的战略思想,集结号称“二十万”的大军,发动了其主持淮南战场以来规模最大的战役,一路横扫,先破张荣义军的据点——鼍潭湖中的茭城,再破通、泰二州,将大宋淮南统治区的最后支柱——岳飞部逼至江边的柴墟镇,大有赶尽杀绝之势。 然而,就在不起眼的柴墟镇,金军遭遇到最顽强的抵抗。兵力相差悬殊的岳飞部在指望不到任何支援、接到朝廷可守可退的指示后,便主动弃守无险可恃、无粮可持的泰州城,集中所有的力量于有一道简陋城墙的柴墟镇,掩护随军撤往江南的二十万泰州百姓与几万军属过江。 而挞懒部精锐倾巢而出,以兵贵神速,将大型的攻城器具俱留在楚州,不得不以野战之法攻城,焉能不吃亏!但挞懒怎能容忍数十万大宋军民从自己眼皮底下溜走,在连续撤换掉几个攻击不利的将领之后,方想起一人来——因明日的关系而受到冷落的移刺古。 “我仅是减少无谓的伤亡而已,将士们应‘活着去战斗’……”移刺古钢冷的眼中闪过一点柔光,想起这句话的出处——那个荒岛小子了,这家伙竟能于不可能之境带走郡主,好样的!移刺古默默地为兄弟祝福。 “咚咚咚!”二鼓响起,移刺古的思路回到战场,第二波的攻击队——步兵集团进攻了。 前三日,金军皆以骑兵发动轮番冲锋,妄图一举踏破矮城墙。这道防线一破,宋军将陷入前敌后江的绝境,主将岳飞亲自坐镇,并下了城在人在,城亡人亡的死令,兵士们敢不用命?以血肉之躯浇铸了一道钢铁长城,教金军在城下遗下大片尸首。没想到今日金军改变战术,以骑兵为辅、步兵为主展开攻击,宋军针对骑兵的排阵失去效用,一时措手不及。 大金骑兵的火力网向前延伸,压得宋军抬不起头来,在空中掩护下,大金步兵们前横防箭大盾,随着战鼓的催动有节奏地大步前进。 一双双皂靴踏着正衙的青玉板鱼贯而入,穿班穿仗,进入阁门,排在末尾的他有模有样地按朝仪昂首挺胸,双手成拱形,端持玉笏,一面眼珠子乱转,新奇地打量四周,比他想象中简陋多了,不过气氛还行:但见四名金甲武士——左右千牛卫立于殿阶之角,文武百官按东文西武分列两旁,却文多武少——值乱世诸将散守各路,殿内庄严肃穆,吏进序班立毕,当殿内侍在上方厉声喝问:“班齐未?” 当值内侍随班奏曰:“班齐!” 便见一个头戴长脚幞头、身穿黄袍的年轻帝王从殿后缓缓步出,登上面南背北的金銮宝座,履行坐殿视朝听政的天子之责。万乘临轩,千官就列,宰相、枢密、三司,历阶而进,率领群臣一齐拜倒,山呼“万岁!” “冲啊——”城墙就在眼前,搭个人梯便可登上,大金步兵们仿佛胜利在望,整齐的方阵队型呼地散开,呈扇状冲上来,而大金骑兵的箭矢刚刚放尽,时间掐得真准,从这点看,曾经卤犷的移刺古已具备独领一军的大将条件。 “统制,放箭么?” “不!弃盾!”岳飞看着冲到城脚的大金步兵,下了相反的命令,他不能将所剩不多的箭矢浪费在敌人的盾牌上。岳飞扔掉手中小盾,从背后抽出一把大刀,迎向金军最突前的一个旗头——军中执旗、麾众当先者。 没有滚石檑木,也没有云梯城车……短兵相接的攻坚战拉开了序幕,东方露出血色的朝阳。 一片温暖的阳光照进大殿,每日例行的常朝正在进行,先宰相奏事,次枢密,次三司,依次群臣。 第一次身临古代的最高级场合,要说不紧张,那是假的,他屏气卑躬,不敢仰视,全身只剩下眼睛在动,看着御前奏事的诸位大臣,好像后世科幻片中的智能机器人,他脑海里闪过一组数字:范宗尹,字觉民,尚书右仆射——大宋宰相的称谓,兼知枢密院事——大宋中央军事长官,仅而立之年,面如冠玉,喜揽镜自照,人称“三照相公”。范宗尹为秦桧的旧同僚,交情非浅,他早已拜见过,对他“秦桧”的身份毫不起疑,昨日他先受到政事堂(宰相办公室,又称东府)的召见,才有今日上朝之事,范宗尹早对他面授机宜:圣上想见他。 依次排下来,他认得的有:李回——同知枢密院事,谢克家——参知政事,富直柔——现任御史中丞…… “宣朝请郎、试御史中丞致仕秦桧入见——”致仕即后世的退休,他浑身肌肉一紧,口舌发干,终于轮到自己了,他自我缓解地双手扶帽,正正衣冠。 一颗不知是金兵还是宋兵的头颅飞上天空,金军的三鼓响起,一直游弋在外围的大金骑兵终于加入攻击部队。 浴血奋战的宋军已将这一波的大金步兵攻势抑制住,而一旦作为生力军的大金骑兵冲到城下,必打破宋军的微弱优势,城将危矣。 “好!”回到巨石上指挥全局的岳飞暗赞了对手一声,便向身后紧随的令校发令,“背嵬军动!” 背嵬军乃岳飞亲军,皆优选勇士,号“马战无俦”,为精锐中的精锐。“背嵬”之名,乃岳飞效韩世忠而取,北人呼酒瓶为嵬,大将之酒瓶,必令亲信人负之,故取为亲随军之名。令校举起一面大鹏旗向城后摇动,顿时硝烟四起。 越逼越近的大金骑兵们挥舞着手中兵器,寒光闪烁,只待冲过那被金军尸首填平的护城壕,便可冲到城下,立于马背便可跃上城墙。 移刺古挥舞狼牙棒怒吼着,那马蹄如飞,越奔越近。忽闻“扑通”一片,最前列的大金骑兵们纷纷连人带马栽倒在地。 “扑通!”他屈膝跪地,左手按右手,支撑在地上,然后,缓缓叩首到地,稽留多时,手在膝前,头在手后,对那不顾父兄死活的小王八蛋行三叩九拜大礼。 “秦卿平身。”听到赵构尚算和蔼的开封官话,他方敢起身抬头,与其打个照面,赵官家就是这模样——怎么看怎么像个纨绔子弟,他一时发呆,竟忘了不得仰视圣颜的朝仪。 听到范宗尹轻咳一声,他省起秦桧当初可是正百官礼仪的殿中侍御史,这个差错可不小,他有些慌了,以至忘了原先编排好的朝见步骤,却见赵构眼中含泪,他心中一动:这小王八蛋难道触人伤情,想起身陷北国的亲族了? 他当机立断,伏地大哭起来,倒要一半是吓的,一面拼命回忆背熟的台词:“臣桧终见陛下矣,飘零四载,落叶归根,全赖皇恩感召,苍天垂怜……” 大宋当今天子赵构见“秦桧”如此真情流露、善解圣意,如何不留下极佳的第一印象!日后更因此盛赞他“朴忠过人”。 一番唱做俱佳的表演之后,他进入状态,先汇报“二帝”及宗室在北国的情况,再纵析大金目前的政治与军事形势,听得赵构颔首不已、群臣聚精会神。这些流畅成文的朝词,尽为王氏所拟,其少女时可是个知书达礼的大家闺秀哩。 言罢归班,赵构龙颜大悦:“众卿家,秦卿南归,乃天赐我朝良臣,当予以何任?” 范宗尹奏道:“礼部尚书有缺。” 现任御史中丞富直柔上前一步:“陛下,臣以为不可!秦中丞南归事宜尚待察议。其与何、孙傅等同被拘执,而其独还;又自燕至楚二千八百里,逾河越淮,岂无讥诃之者,安得杀监而南行!就令挞懒纵之,必质妻属,安得与王氏俱归!俟察明之后委任不迟。” 好个诤言直谏的富直柔,句句切中要害,也是,他遵王氏而编的南归陈述漏洞太多,连他这个当事人都不信,何况旁人乎?他不由心惊胆战,两腿发软,不知该恨还是该敬富直柔。 与范宗尹同一阵线的同知枢密院事李回也出列启奏:“陛下,秦中丞存忠帝室,天下共闻,身在胡地,如苏武守节,今冒死南归,反遭如此猜忌,岂不教世人寒心……” 又有大臣走出,加入辩论的行列,或曰其疑、或辩其忠,朝会成了辩论会,大概这是政治场所的独有特色吧,无论哪朝哪代。看着群臣嘈嘈不绝、赵构皱眉难决的各态,他知道自己再不出场就欲盖弥彰了,可是天生不是政治材料的他该说些什么,王氏也没有教他如何应付这类突发事件。 他留意到赵构的眼神已瞟了他几次,他的额头冒出细汗,不能再犹豫了,“秦桧”可不是官场上的逃兵,从另一个角度说,大汉奸秦桧与大英雄岳飞都是常胜将军,只不过一个在官场,一个在战场。 蓦地,思维跳出了历史,他恢复初时的镇定,预支日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威风,消除了怯场,他一步迈出班列,这一步,绝对是撼动历史的一步,一个脱胎换骨的秦桧诞生了…… “生了!”一个医婆欢喜地宣布,“岳夫人生个男娃!” 江中的一条大船上,响起初生婴儿的第一声嘹啼,满船的妇孺老幼皆露出笑脸。大船的前后浮满各式各样的大小船只,满载的南去,空载的北回,穿梭不停,蔽江遮日。 江北岸,无数的大宋兵士整齐有序地上船,远处的喊杀声不绝于耳,此情此景,若给二十一世纪的人看到,定会联想起另一场著名的战役——二次大战时的敦刻尔克大撤退。 “退朝!”当殿内侍宣布。时至中午,赵构退至后殿用膳,下午不朝,只在后殿阅批公事,称“后殿再坐”。而百官笔直身立,俟本班之班首先行,随之依次迤俪而退,称“卷班”,下午各回本衙办公。 百官廊食——朝廷午餐时,范宗尹唤他过来,他喏喏至前,范宗尹低声语他:“会之,圣上对你方才答辩十分满意,拜礼部尚书既定矣,你所草国书我已上呈,助你南归之人各有封赏,这是草目。” 虽然他早有预知,但看到那升官的名目还是满心窃喜,这一哭一辩就得个从二品的礼部尚书,那救了秦桧一家的酸生王安道跟着沾光,赐同进士出身,补迪功郎,寻并改京秩,连梢工孙静亦补承信郎,真个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官也忒容易当了。 他所不知的是,正在千里之外拼死冲杀的大英雄,从军八载,百战九死,不过刚升到从五品的武功大夫、昌州防御使、并通、泰州镇抚使。 “大宋通、泰州镇抚使岳飞在此!”自柴墟镇退到南霸塘的岳飞,命令大军随军属渡江,自率二百背嵬兵断后。岳飞教精骑埋伏于桥后的松林,自个横枪立马于南霸桥上,面对蜂拥而至的大金追兵,学那三国故事里的张飞大吼一声。 “是岳爷爷!岳爷爷……”岳飞的名字如同惊雷直劈下来,顿时万马齐嘶,大金骑兵们得令般齐刷刷勒住战马,看着天神般单枪匹马立于桥上的岳飞,面面相觑,再不敢前进一步。 金兵中间分出一条道来,血染身骑的移刺古在部下们的敬畏目光里越列而出,已树立绝对威信的移刺古可惜地看着岳飞,认定对方即将丧生于大金的铁骑之下,能让悍勇天下的女真战士驻足不前的除了那已死的赵立,就是眼前的岳飞了。移刺古绝想不到的是,自己竟成为大金历史上唯一战胜过独立成军后的岳飞之人。 移刺古举起狼牙棒,指向岳飞:“杀!” 在主将的激励下,潮水般的金军铁骑向南霸桥涌去……昏天黑日。 是役,岳飞以二百背嵬兵阻击万余大金骑兵,激战一个时辰,身中两枪,杀敌无数,南霸桥下河流为丹,飞属仅存十数骑而退。 江心的最后一条大船,岳飞抱住一个胸骨尽碎的背嵬兵,虎目含泪:“你叫什么名字。” “卫——林,要——打——回……”卫林一句话未说完,已然断气。 令校站到岳飞的身后,轻声道:“夫人生了三公子,请统制起名。” “就叫霖儿吧。”岳飞看着江北的失地,反思着生平第二次败绩。几个月前收复健康之际,他气吞万里、猛志倾天,以为光复故土乃举手之劳。经此役后,岳飞终于摆脱了不切实际的轻敌思想,踏上了百战百胜的万丈光芒之路。 “我即回来!”岳飞看着天边的晚霞。 他看着同一片晚霞,这一日总算过去了!若说此前的他只是以虚拟的身份介入历史的话,那么,自今日起,他将以一个完全真实的身份出现在历史的舞台上。为了全身心投入这真实的角色中,他将永远封闭后世的个人身份记忆,再也不掘起后世的“他”了! 这一日,将载入史册。 后世史载:大宋建炎四年·大金天会八年,十一月,丙午(初六),秦桧入见。是日,通、泰镇抚使岳飞自柴墟镇渡江。 第三十七章沉默的羔羊 “这边走,那边走,只是寻花柳。这边走,那边走,莫厌金杯酒……”他身着白凉衫,襆头上簪一条嫩柳枝儿,哼着五代十国前蜀亡国君主王衍的《醉妆词》,身后跟着随从打扮的高益恭,一头闯将进来,打个哈哈,“桧来迟、来迟!” “会之、秦兄、秦相公、参政大人……”酒舫上一舱的白凉衫士人纷纷起座,依各自关系的远近热络地向他招呼。 三月小阳春,越州城外,一轮西垂的红日映在波光粼粼的湖面上,水势浩淼,远处青山墨染,近处画舫彩溢,耳畔笙竹悠悠,好一个“人在镜中游,舟于画里行”的百里鉴湖。 “择善、去尘、子先、仲晖、原仲……”他挤着标准的政客笑容,同“他”的老同窗、旧同榜们一一见礼。 寒暄一阵后,他“勉为其难”地被众人推到了上座。陪于主座的一儒雅长脸文士露出不协调的媚态:“择善与众兄贺会之迁参政之喜,酒席未上,先尝个富贵果罢。” 怪道被呼参政大人,原来他刚升了官哩。绍兴元年二月辛巳,礼部尚书兼侍读“秦桧”除参知政事,“除”即升迁,其时距他入见不过三月。 去年即建炎四年末,改元绍兴,朝廷诏曰:“绍奕世之宏休,兴百年之丕绪。爰因正岁,肇易嘉名。发涣号于治朝,霈鸿恩于寰宇。其建炎五年,可改为绍兴元年。” 真个一日富贵朋满堂,这些秦桧的旧相识中除了范同他先见过的,其余一个个找上门来,倒去了他一桩心事,在王氏指点下,一一记住对方,不怕日后见面不认得,道他贵人多忘而露出马脚。 这主座之人便是“他”的三同之谊(同乡、同窗兼同榜)范同,表字择善。偏旁座一似睡不醒的大眼泡士人鼓掌道:“择善当日不是谓会之‘这长脚汉也会做两府’?那头陀可说对哩。” 此人名叫段拂,字去尘,乃书画大家米芾之快婿,亦是“他”同乡兼同窗,以口无遮拦出名。众人相顾讶然,大多不知“长脚汉”乃秦相公读书时的诨号——宋人呼高官为“相公”,惟前加上排行则为戏语;而谓贱丈夫曰“汉”,这长脚汉可是蔑称。 范同的脸一红一白的,恨不能将手中的绿芽茶泼向这哪壶不开提哪壶的瞌睡虫。原来自有缘故:那秦桧读书时乐于为侯门同窗义务跑腿,致落下长脚汉的名声;后有一头陀为他们相面道:“异事!异事!八座贵人都着一屋关了,两府直如许多!”当时颇为心高气傲的范同根本看不起秦桧,乃指谓曰:“这长脚汉也会做两府?”而今,这长脚汉真做了两府了。 两府便是指大宋最高权利机构——东府、西府。宰相和参知政事等办公的政事堂称“东府”,总理全国政务;正副枢密等办公的枢密院称“西府”,总理全国军务。大宋前期政制实行二府分立,以政、军分权制衡为特征,利于帝权集中,然建炎南渡后政制大变,宰相往往兼枢密,集军政大权于一身,却是为抗金不得不采取之策。 只因大宋太祖以大将之身兵变建国,因己及人,而忌武人掌权,乃有“杯酒释兵权”之故事,并以此展开扬文抑武的长期国策,连国家最高军事长官正副枢密大都由不懂军事的文官担当,更甚的是枢密虽掌兵籍、握虎符,可以调度军队,却手中无兵,另由现已名存实亡的三衙统兵,管理全国的禁军、厢军、乡兵,虽再无兵变夺权之忧,却造成“兵不习将,将不知兵”的恶果。 以财力空前积富、开举国募兵制——雇佣兵之历史先河的大宋,一反秦、汉、唐之尚武之风,虽养百万之军,然强干弱枝,尽为“冗兵”,以至军力积弱,谱下两个皇帝被俘的耻辱史录!不知那一棍扫天下的宋太祖赵匡胤泉下有知,会不会为当初定立的国策后悔,后世的中华民族,亦因赵氏老儿的一念之差,蒙受了多少屈辱与苦难?他往嘴里送进一枚美其名曰“富贵果”的干荔枝,又酸又甜又苦的,心里也是这般滋味:由后世的混沌少年坠入这时代以来,他一点一点消除了历史的错位感,就像一把切入萝卜的小刀,由表及里,由金而宋,自外族、自底层、自民间崛起,直到突变为秦桧的身份,一步踏上大宋社会阶层的金字塔尖!似有一种莫名而神奇的力量,引导着他,一寸寸深入这时代的核心,一个相隔千年的世界,在他眼前由模糊而清晰,认识虽依旧肤浅,但这般身心感受,绝对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 以秦桧的身份,他有机会得以翻阅大宋开国以来最高级的各项资料,虽然很多文字似懂非懂,但他隐隐感觉,这朝代并不像后世一贯以为的那般黑暗、那般压抑、那般不堪,好像还有一些耀眼夺目、激动人心的、甚至是伟大的地方!分明是上天将一份历史的考卷放在了他的面前,等着他去解答。 “相公喜饮何茶?今日寒食节赏花评榜,诸兄何不换饮花茶!”一个长着娃娃脸的年青士子识机圆场,打破难堪局面,众人齐齐叫好,各点了一份,乃茉莉、玫瑰、桔花、栀子花茶四样。 他看着这士子,暗自点头称许,其名杨愿,字原仲,楚州人,任越州观察推官。因着赵立的缘故,他对楚州人也大有好感,复记起杨愿所作的《反迁都书》:“谋以活国者,国常存而身随之安;谋以活身者,国常亡而身随之危。今一举而迁金陵,求活身也,非活国也。虏既灭吾国矣,陛下将活其国以自存乎?将活其身而国终於亡乎?”端的赤血丹心,如此爱国之士,他这个“秦桧”不但不会排挤,还要举荐重用呢。早有小婢提着“暖水釜”沏花茶,这宋时的暖水釜以琉璃为胆,水银为裹,宽口、长颈、长腹、有盖,带把手,已很接近后世的保温瓶。 茶后点食,只有青团(糯米豆沙馅,芦叶圈蒸)、醴酪(甜麦粥)、红藕醋片、香椿芽拌面筋、嫩柳叶拌豆腐、麦糕和环饼(后世的的馓子)等,素冷食居多,添几盘冻狗肉、酱牛肉等荤冷食,没有一样热菜,这便是后世已绝迹的寒食节风俗,源于春秋时“士甘焚死不公侯”的介子推,后人纪念之,于寒食节禁火寒食。寒食节后接清明,扫墓、踏青、蹴鞠、扑蝶、荡秋千等活动正逢其时。 介子推的故事他是晓得的:春秋晋公子重耳在流亡的最困难阶段久不知肉味,亲随介子推便“割股啖君”,谁知重耳成晋文公后广封博赏时竟漏了介子推,受了天大委屈的介子推便奉母归隐山林,晋文公反应过来后忙传召这位大功臣,其拒不应召,晋文公知其孝顺,命人放火烧林,逼其出山,谁知介子推宁死不出,抱母烧死于树前。 大宋朝例每月旬假及春秋二社、端午、重阳等节,并休务一日,惟元旦、冬至、寒食三大节皆休务三日。他难得有了数日的放松,暂时摆脱“念念有如临敌日,心心常似过桥时”的官场常朝。 今日这班同谊们相邀,他正求之不得,数月来,他前有金殿之虎,后有闺房之狼,过得当真辛苦。他越来越怕面对王氏了,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这朝夕相对,便是木人也生出情来,何况是个活生生的美少妇。最吃不消的是王氏那双勾魂眼,每次看他的眼神就像看一个陷阱中的猎物。他情知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就会再为牛郎,偏偏无法阻止这一趋势,除非他能摆脱秦桧的身份,离开秦府。 做梦!他气馁地叹口气,耳畔塞满士人行令斗酒的喧哗,对他而言却是异样的祥净,吃一块狗肉冻,抿一口这时代的葡萄酒,远比后世的好喝,熏熏然也,同谊们斗的酒却是较烈的越州名酿“蓬莱春”。 “请会之兄点唱小曲!”以不善酒为由避过斗酒的他被众人鼓噪起来,他醉眼乜斜,不知何时舱中央立了一个抱琵琶的俏姐儿——宋人称青楼女子为姐儿,想来是后世的“小姐”称呼溯源所在,真是历史悠久。说来惭愧,他到越州后才见识了这时代的青楼文化。 “万福,小师请相公点唱!”那艺名小师的姐儿低头曲身拱手,用越腔的官话脆声一福,四周明亮的大蜡一照,那露出的脖处肌肤与脸上一样雪白,竟非打粉,不愧唐代诗人李白的“镜湖水如月,耶溪女如雪”之赞。他精神为之一振,方看清小师年不过二八,姿容清丽,浑不似寻常姐儿那般俗媚,色心在酒精的作用下窜出来。 “小师——好名字,唱个十八摸吧!”他遐想着小师玉体的肤色,嘴角翘出狎昵的微笑,当官后自有人邀他逛了几次青楼,他只记住了这首后世闻名的淫词小调。满场静愕,谁也想不到堂堂参政之尊的秦相公会冒出这等浮浪之语。 小师俏脸陡变,美目含霜:“妙艺坊之人不唱下作词儿!” 他的老脸顿时红了,自成秦桧后,还没有人敢如此对他:老子看昏君的脸色、看贱内的脸色还不够,今日来寻开心还要看一个妓女的脸色,什么世道?他的酒意刷地上头,冷笑道:“那我来唱,小师伴奏如何?” 今日在场之人哪个不仰“秦相公”鼻息,一看他真的生气了,纷纷出声或劝或斥小师。须知大宋妓优地位较前朝提升许多,不仅以身侍人全凭己心,高级的连献艺曲目都可自主。而以怜香惜玉出名的大宋文人如此阵势欺负一个小女子,也甚是罕见。 越州第一等勾栏“色艺双绝妙艺坊”出来的姐儿,什么场面没见过?偏生眼前之人来头不小,只看那一个个“风骚自诩”的士人们的巴结样,便知是个惹不起的人物,称相公者,非三品以上不能也。“民不与官斗”的道理小师还是懂的,犹豫再三,终强忍委屈,默然垂首,弹起前奏…… “献丑!献丑!”一吐累积之怨气,他“献丑”完毕,不理四起的赞美声,也不看小师连珠儿落腮的清泪,施施然起座,往里舱恭房小解去了。 转回来,路过厨舱,里面竟传出熟悉的海州话,是家乡人哩,他一阵激动,抑住认老乡之痴念,在外驻足旁听,原来是酒舫上厨子夫妇俩。这独具越州水乡特色的酒舫周身雕绘彩画,平时泊于水边风景佳处,内设食舱、厨舱、卧舱等,大舫可纳客十数桌,小舫亦可纳五、六桌,食客还可召妓优上船取乐,好一处所在。 夫道:“……过年时皇帝颁令一切从简,不得奢费,俺懑以为,应着越州古有越王‘卧薪尝胆’的缘分,遇到有作为的主子,打回老家有望,谁知三月不到就露了馅儿,如此大过寒食节,哪有一点图复雪耻的影子?日妹么的!” 他听到了久违的家乡土骂,大为亲切,旋即听到妇道:“小婢说那座中的秦大人,是个朝廷大官,老头子说话小心些!” “要高官,受招安;欲得富,须胡做!”夫反而高唱了一句,“这样的皇帝下面,还有什么好卵,俺看这甚么鸟大人只会拿官架子逼姐儿唱淫调儿,不是庸臣也是奸臣!还有那些读书的,都是一路货,朝廷靠这些人治天下,还有甚么鬼盼头?日妹么的!俺懑回不到老家了……” 说到这,厨舱里变成长时的沉默,隐隐有压抑的哽咽声。 有如一桶冰水自头淋下,他酒意顿消,呆呆立着:这就是家乡的父老,这就是大宋的百姓!他们背井离乡、默默追随着朝廷,支撑着大宋的残破江山,他们图什么?只不愿做亡国奴、盼有一天回归故土而已,这是何等当然的要求!而朝廷里又在做什么呢,歌舞升平,争权夺利! 在家乡人的眼中,他竟是个庸臣、奸臣!他心如石压,他是谁呀,朝廷新近的大红人秦桧呀,虽然还未登上相位,却也只差一步之遥了,参知政事可是手握实权的副相哩,宋人将参知政事连同正副枢密,并称执政,加上左右宰相,统称宰执,国家所有大政方针的订立,就出自这几人的手中。他应该可以做点什么了,可他又做了什么?他晋入执政的第一件事,就是翻开绝密级的淮南军报,他先看到岳飞的“待罪”奏,大英雄竟败给了好兄弟移刺古,他不知该忧该喜。然后他看到了最想看的东西——明日的记录。 七、八份密札记载十分矛盾,显示密札来源的渠道各有不同。关于他出身的猜测自是没有说中的,但“金贼明日”的叫法却不约而同,另附一本奏折——他自我告白的《桧在挞懒军中记》,同在一军的秦桧不可能不认识明日,却又不可能认识太深,会影响“节臣”的形象,所以在美化汉奸的同时,他颇费一番笔墨将明日由荒岛出现至反出楚州那一段做了浮光掠影的客观描述,再后便是不详,文字不多,却算权威的定论——仍未摆脱“金贼”二字,他无法为自己翻案。 而他与岳飞在楚州城外一战后的下落,更是众说纷云:一说他本欲投金,却中途生变,不知所踪,依据是那金人倾巢出动,将楚州四周地界翻遍(最接近事实);二说他已在金营,金人那番举动,不过是障眼法,掩饰另一个不为人知的大阴谋(大阴谋倒有);三说他被岳飞所创,伤重不治,一命呜呼了(放屁)…… 接下来的记载便是他也看糊涂了:年后有如大地初醒,淮南地区一下子冒出几十处的明日踪迹,犹为奇怪的是,在同一日里明日竟会现身不同的地方,而且,每个明日的立身行事也不相同,或聚众、或独行、或杀金人,或杀宋人、或劫富济贫、或骚扰百姓…… 他内心好笑,想不到老子的名声这么臭了,还有人敢冒充哩,其中竟有行侠仗义的“明日”?他当即想到了三相公,没错,只有她知道自己是被陷害的,这个痴心丫头冒名为他正名,是极有可能的,他心头泛起一丝暖意,再想到了可人儿,没找到关于楚月的一丝记录,应该回挞懒大营了。 那些干坏事的“明日”么,不问可知,大多数是混水摸鱼的乱世毛贼,看来都以为当奸贼比当英雄容易些,打着老子的招牌混口饭吃,也真难为了。不过,当奸贼真比当英雄容易么,你来当这个秦桧试试!如果上天可以给他选择的机会,他宁愿选择做猪! 他现在一想起班朝时的那些繁文缛节就头疼:待漏行序,罚!语笑喧哗,罚!执笏不端。罚!行立迟慢,罚!立班不正,罚!廊食失仪,罚……天,连放屁都要罚! 其实这不算什么,他真正要学的是如何做官!自踏入朝廷的那一日起,他就想按自己的想法做这个秦桧,可是很快发现自己的天真了,有道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而人在官场,竟是心不由己。他才明白,要做回自己,必要登上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之位才行。 为着理想大业,最讨厌政治的他不得不从头学起,一入朝廷他就卷入复杂的派系斗争中了。那赵构小儿倒非他眼里的昏君一个,至少很懂驭臣之术,当日升他礼部尚书的同时,亦将御史中丞富直柔签书枢密院事,保持朝臣间一种微妙的势力均衡。 朝廷大员中,一、二号重臣宰相范宗尹与同知枢密院事李回算是一派,可称为范系,虽势力较大,却受到参知政事谢克家、富直柔、翰林学士汪藻等副职的牵制,这一派,以被免职不久的前签书枢密院事赵鼎为代表,可称为赵系,另有自由分散的中间派,共同组成大宋的中央政府。这些派系,尚无主战派与主和派之分,严格来说,在当时不战则亡的形势下,都是主战派,莫不如说范系是现实派——以战求存,赵系是理想派——以战求复,两相比较,当然是存易复难了。 两系间更有个大结,靖康之难时,金人必欲得三镇,以“祖宗之地不可以与人”的赵鼎与泣请“弃三镇以纾祸”的范宗尹形成鲜明对比,自此势不两立。 “秦桧”——他的加入,立刻令范系势力大涨,很快,谢克家罢参知政事,由他取而代之。短短几月,他学到了很多,这朝廷当官之道,不外是“善事上官、迎合上意”八个字。这上官就是顶头上司,这上意却是皇上的心意,把这二位伺候好了,万事大吉矣。 那日挤下谢克家、荣升参政的廷辩显示了他的成长之快: 众大臣正为“以战求存”还是“以战求复”的军国大事辩得不可开交,一直唯唯诺诺跟在范、李二位宰执之后附议的他对着赵官家察言观色了半天,发现无论哪一派发言,这小王八蛋都是皱着眉头,一副闷闷不乐之态,显然对双方都不满意。 他心里一动,赵官家一定是另有想法,只不过没人揣摩到而已,哈,这可是个机会,一个令总上司另眼相看的绝好机会,他一定要在别人之前猜出小王八蛋的心意来。虽说那相位早晚是他的,但总不会天上掉下来,他老是做个跟屁虫,没有自己的表现,怎么能实现目标呢? 他的“元神”倏地又钻入后世的历史中,浑身一震,已明白赵官家要的是什么,天!自己该怎么办,说还是不说?自己不说总会有人说的,不是么?他的思想在激烈斗争着,为了早日做回真正的自己,总要付出代价的,哪怕是违背良心的代价! “臣桧有奏!”他迈步出班。赵构懒乏地摆摆手:“秦卿讲吧。” 他端持玉笏、斩钉截铁道:“臣以为,非战不可!” 赵构眼中闪过一丝愠色:“有何新鲜!朕难道不知么?” 他不急不徐道:“陛下,臣所言之战,乃‘以战求和’之战!” 此言有如一个乍雷,击在大宋行在的金銮殿内,群臣一片哗然,赵构细目一亮,自御座上欠身直起:“爱卿此话怎讲?” 他一躬身,侃侃而谈:“臣自北方归来,深知金人一贯有‘以和议佐攻战’之策,臣苦思对策,发觉惟有反其道而行,‘以攻战佐和议’应之……” 是朝,赵构龙颜大悦,谓群臣曰:“朕得桧甚是欣慰,得一佳士也!” 一番违心之论加上范系的支持,换来了正二品的乌纱,而最直接的后果是:“和议”二字自此摆上了朝廷的议程。他至今回想起来,仍不知自己揭开的是否是潘多拉的魔盒?而厨子夫妇的对话却将他惊出一身冷汗,一道幽灵般的阴影闪过心底——总不成历史上的秦桧就是由后世的他“投胎”所变?哈,不可能,自己怎会控制不住自己,他抛开了这个可笑的想法。 回到大舱,那受了委屈的小师已然不见,再回头看士人们正感叹介子推的高节,他心头火起,什么“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这帮鸟人连个厨子都不如。 他有种想骂人的冲动,不禁冷笑着插一声:“此人怎配后世纪念,欺世盗名之徒耳!” 众士人皆不以为然起来,范同摆出长篇大论的辩态,抢先道:“会之此言差矣……”“何为忠,何为孝?此人不忠不孝,怎值得后人学习,日妹么的!”他张口打断,反问回去,最后接了一句这班人听不懂的家乡土骂。 众士人大眼瞪小眼,忽然发觉他的话不无道理:介子推应召不出,是为不忠,累母同死,是为不孝,这两点已足够推翻所有的赞誉!却又好像不是这么回事,偏偏找不到论据来反驳。 同谊们心中不约而同泛起一种恐怖之感,这秦长脚数年不见,变化真大,眼前的他喜怒无常,言谈深不可测,令人有不寒而栗之感。莫怪他步步高升,这就是所谓的官威了! 他浑不知众人如此想法,只看到范同眼中闪过一丝熟悉的光芒,心头一警,记起当初的达凯有过同样的眼神,他不知自己哪儿不对了,本来他跟范同最先认见,印象也不坏,但这一眼后便告诫自己以后要防着这小子。 高益恭在边上出现,以仆人见主人的礼节叉手立正(左手三指握右手大拇指,左手大拇指向上伸直,小拇指向着右手腕,右手四指伸直,交叉的双手稍近胸前)道:“夫人来了。” 他大皱眉头,这婆娘真个阴魂不散哩,都跟踪到这里来,只好出舱相迎,顿一副从未见过的夜景扑入眼帘:天已大黑,一溜的舟舫上挂出了各式各色的灯笼,大灯、小灯、单灯、并蒂灯、一串灯,把个湖畔妆成一条涌动的光流,岸上人声沸沸,来来往往,似乎全越州的男女都集中到这里。 接下来,他更看傻了,一个盛装美人儿在兴儿的扶持下婀娜登船,这美人上着织金短衫儿,下穿黄罗银泥长裙,系一条彩花裹肚儿,头盘云髻,颊撑金凤,金银珠翠插满头,还簪着一朵清香的栀子花,向他妩媚一笑:“郎君,奴家关朴输了好多银子。”他方反应过来这俏奴家是王氏,更没想到关扑的影响力如此之大,连二品夫人也去捧场。关扑乃这时代特有的一种赌博方式,所谓关扑,甲方多为商贾,以商品百货坐庄,乙方为客,双方定好价格,用铜钱在瓦罐内或地下掷,根据铜钱正反面的数值判定输赢,乙方赢便可取走所扑物品,输则付钱。关扑以钱赌物,赌物不仅限于日常用品,以至车马、地宅、歌姬、舞女,皆可以价扑之。亦商亦赌,简洁明了,全凭运气,又难做假,故在民间非常盛行。 大宋朝廷一向禁赌,但逢元旦、冬至、寒食三节顺应民意,开放关扑,今寒食节亦不例外,更有娱民以愚民之意。今日鉴湖里的舟舫,大半为关扑船,向晚,贵家妇女纵赏关赌,入场观看,入市店饮宴,惯习成风,不相笑讶。故王氏抛头露面毫不为过,倒是他这个后世小子少见多怪了。 王氏并不进舱,指着湖中一艘升起四条高挂红灯笼的巨型画舫,脸上浮出罕有的兴奋:“奴家还要陪郎君赏花魁哩!” 他又迟钝了一回,原来今夜吸引越州男女倾城而出的原因一是关扑,再就是这几年难逢一度的“评花榜”大赛了。 第三十八章今夜星光灿烂 “秦爷、范爷一行15人!”龟僮高声唱帖。 范同前头引路,高益恭身后护驾,他与王氏、兴儿居首,携一班同谊们鱼贯走在通往巨型画舫的浮桥上。 这画舫便是今度“评花榜”大赛的花场,身长数十米,船高二层,泊于浅水中,距岸相当远,既可让岸上百姓远观到“评花榜”的风采,又形成一道天然的阶层分界线,寻常百姓是入不得的。画舫上下扎满无数五色彩球与各色鲜花,在船上岸下的灯火儿照射下,竟有一种后世夜生活场所的陆离光怪,纸醉金迷之感。 王氏一副怕掉下浮桥的娇弱模样靠在他身上,为了在公众前保持良好的婚姻形象,他状甚亲密地搀扶着“贱内”。秦相公夫妻恩爱是出名的,至少在外人眼里如是:其时达官贵富纳妾养妓成风,秦桧竟是少有的清汤寡人。 他不知死鬼秦桧的想法,以他看来:大丈夫三妻四妾无可厚非,左搂右抱的齐人之福当然是人生一大快事,惟在取情还是取色的差别之间,这一差可有天壤之别,比如自己,倘若这世上有十个楚月,他一定要把十个都娶到手才甘心。 后世的一夫一妻制早成了一种浮于面上的制度,成熟男人可以包二奶、找情人、召妓,富婆可以养二公,恋爱季节的小伙子天天换马,十七、八岁的另类少女人人可妻,世间的真爱已被这些人践踏得尸骨无存,曾经神圣的性在孔孟坚守的礼仪之邦连遮羞布也不见!他自认为不是那种只用下面思考的男人,见色心动的本能当然有,惟独做不到将女人当作生理的出口,女人更应该是心灵的出口,没进入心灵的女人自己是不会沾边的,他不期然有愧,那王氏与兴儿可是沾过哩。 “哧——哧——”夜空中绽开了一簇一簇的烟花,绚烂无比,丝毫不输于后世的国庆之夜,他不由回望:此时岸上愈见热闹,以画舫花场周遭的视力范围为中心,酒舫、关扑船一字排开,临时搭建的瓦子、莲花棚、牡丹棚、夜叉棚……罗列左右,货药、买卦、喝故衣、探搏、饮食、剃剪、纸画、令曲之流并无数百姓摩肩接踵,笙歌鼎沸,鼓吹喧天,看情景必要闹个通宵,虽他后世老家的四月八白虎山庙会亦不及此场面之万一。 岸边的柳树上更爬满了后生,名为观赏“评花榜”,莫不如说赏人群里的花儿才对。 古时大节的热闹场面,每每诱得那些一向深居简出的大家闺秀、名门妇女也纷纷抛头露面。 他“恩爱”地与王氏交头接耳,其实是问“评花榜”的事,他当然不晓得这古代的选美大赛,浮桥行到头,踏上画舫的甲板时,他已有大致的了解:所谓“评花榜”,就是品评妓女等次,每个地区都有,第一名叫做“花魁娘子”——他记起《卖油郎独占花魁》的故事来;花榜的主持者和品题者多为经常出入妓院征歌选胜的名士才子,品花列榜之前,主持者首先选好花场,立好章程,然后召集当地名妓赴会,品定高下,题写评语,并当场唱名,公之于众,妓女一经品题,声价十倍,其不得列于榜首者,辄引以为憾。 “妙艺坊?”他读着画舫正舱头上的三个瘦金体漆字,原来妙艺坊是个坐落于画舫上的活动勾栏,作为今度评花榜的花场再恰当不过了。 “哟,范大官人来了!”一个徐娘半老的老鸨迎上来,范同倒是这里的常客,一面呼老鸨“杜三娘”,一面忙不迭地为他引见。娼家惯会带眼识人,杜三娘只看这一行阵势,已知他大有来头,待通了姓名,才知是朝中最近蹿起的秦相公,自是一番阿谀,又随即告个罪,迎向别的宾客,今晚能上得妙艺坊的,当然非富则贵,谁也得罪不起。 在小婢的引导下,一行人进得舱来,入了预定的桌席,便见正中一个小舞台,周围足摆了数十张桌案,已坐满了宾客,攒动着男子的冠、巾、帻、幞头和女子竞出新奇的各种发髻及簪、钗、步摇、梳等头饰,粗粗一算,女眷约占一半,满舱栀子花的香气——这后世村姑所卖的季花乃这时代贵妇人钟爱之物,这些女眷或为内妾,或为外养,一个个花枝招展、如花似玉,正所谓家花、野花争奇斗艳,由此看越州城内的权要巨贾、名士风流差不多都集中到这里了。 他早看到范宗尹和几位头戴四角幞头的武将坐了一桌,认识的有神武中军统制辛永宗、辛道宗兄弟,内侍卫长杨公弼等,惟一位中年武将甚是眼生:身形魁梧,满脸硬朗刚猛之气,颊上的几处伤疤不损反耀,煞是威风!身侧的女眷生得恰恰相反:窈身玉肤,容貌娇美,水样柔情,与众不同的素妆淡抹,骨子里透出一股浓浓的女人味,却又夹着另一股咄咄逼人的英气,令人欲思还却,好一对天造佳合,看其夫妇座次仅在宰相范宗尹之下,何许人也?他从未见过。 不及打探,范宗尹已招呼他过去说话,他恭敬地走上前去。大宋以寒门士大夫治国的最大益处就是政治权威转淡,民众不慑权位之威,是以他与范宗尹的到场并没引起太大的注意,倒也算一种社会民主。 “会之,可认识我大宋神武左臂——韩世忠都统,自平江府来……”范宗尹拉住他作介绍,他愣了一下,不由向那美夫人看了一眼,面上顿露喜色,连连作揖,又见到了两位后世闻名的人物。这二位,不消说,便是那大名鼎鼎的韩世忠、梁红玉夫妇了,没想到当日在韩军做马夫不得见,今日做了秦桧见着这二人,在这一段历史中,韩、梁夫妇亦是他心目中的英雄哩! 哪知韩世忠却冷冷地看过来,象征性地还了一礼,并不言语,而梁红玉更是看都没看他,将他欲搭腔的话儿生生堵了回去,他可没得罪二位啊,怎么一见面就这态度?心里一激灵,他不禁寻思,难道自己真的奸像已露,连韩英雄也看出来了。 倒把范宗尹弄得下不了台,还好辛道宗兄弟很给他这个执政面子,而内侍长杨公弼却是他须巴结的对象了,跟其余人客套了一番,带着一脸的悻悻,他回到了自己一席。 刚坐下,王氏就提醒:“小心旁儿!” 他再一楞,便看到被他挤下台的谢克家正坐在边上的席上,而富直柔、汪藻等一干政敌相陪,只见兵部侍郎綦崇礼正慷慨道:“忠于国者,不计一己之毁誉,惟天下之治乱是忧;洁其身者,不顾天下之治乱,惟一己之毁誉是恤……” 不断有士人上前向谢克家这席致敬,民心所向无遗,他忽然感到一种难言的孤单:范系以范宗尹、李回和他为首,余者大多为趋炎附势之徒,不堪一用,而范宗尹以“近世宰相年少,未有如其者”易刚愎冲动,虽占据相位,却也树敌太多,连李回都跟其生出裂痕,他的加入,只是表面地壮大了范系的声势,尤其在他提出那“以战求和” 之策后,激起群臣极大的反感,连很多中间派都投入赵系阵营了。 自己的第一步棋可能走错了,本可以与这些正义的大臣们站在主战的立场上的,可是,他比谁都清楚,赵构小儿要的就是个“和”字,没有谁能改变其心意,除非—— 除非能出现一个与其相抗衡的人物! 入朝几月来,他已看出了大宋政制的致命弱点,就是“帝权”太强,“臣权”太弱,固然有利于统治内部,却不利于对抗外敌,即便现在政、军二权集中于宰执手中,又因宰执多人而分散,以正副宰相为例,便设五个编制,即“两相三参”。亦因这权利分散,朝中虽不乏卓识之臣,却总无法让正确的政策实施!说到底,他坐到了相位还不够,还要将所有的权利集中到自己的手中,才能真正地跟赵构小儿对抗,实现自己的远大目标。 他晓得:在某些阶段,独裁者亦可以推动历史的,他就要变成某种意义的“独裁者”,可是在他变成独裁者之前,他必须迎合赵构的意思,充当那不光彩的角色,甚至在必要的时候释放心中的魔鬼……那自己是否算“不计一己之毁誉,惟天下之治乱是忧”的“忠于国者”呢?哈!他才不忠于这大宋呢,他只忠于自己的理想与信念。 大概察觉了他的感受,王氏握住他的手,柔声道:“綦崇礼与谢克家乃儿女亲家,当然帮他说话。郎君有奴家支持哩!” 这婆娘倒善解人意,他第一次没有摆脱王氏的手,任其握着,却听富直柔故意大声道:“家祖曾言:小人与君子之争,君子必输,小人窃高位,盖因君子争义,小人争权,故皆得其所,君子去,小人留……” 同谊们一个个怒目相对,以示支持,却无人敢于驳斥,只因这话是富直柔之祖——一代名相富弼的著名格言。他处之泰然,反正老子一向自认为是个真小人。 不料此言却惹恼了另一席上一人,一正跟同桌赌意钱(宋时一种赌术:取钱币若干,放入器皿中摇动,开时数钱币,以四为盈数,其余数为零、一、二、三,押得者获胜)的家伙站起来道:“富直柔,你是君子,为何不去?” 他吃了一惊,看此人三十出头,一脸油滑,穿着轻浮,不像帝室、国戚、权贵之人,竟如此嚣张,视朝廷重臣若无物,不知何方神圣? 王氏小声告知:此人叫王继先,世号王医师,今年三十三岁,开封人氏,专为圣上配药,很受宠幸,乃越州称内不可得罪之人。 他有些另眼相看了,这婆娘,看来真没闲着,将越州上上下下的情况了如指掌,端是是天生的间谍好材料,不禁发问:“圣上好像没什么病啊?” 王氏的脸没由来一红,双目恨恨瞟了他一下,荡意流转,低声道:“春药!” 看到王氏的媚态,他心神一漾,不敢在问下去,只是奇怪:这赵构比自己还年轻,怎如此虚了。他却不知,当日赵构南逃,仍不忘纵欲,在扬州白昼淫乐时,因金军突袭受了惊吓,自此丧失生育能力,时有不举,王继先能为他合壮阳药,因此受到特别的恩宠,遂成一个典型的城狐社鼠式的人物,虽然官位不高,却形成一股恶势力。 秀才遇到无赖便是这种感觉了,富直柔不屑一顾地转过脸,不再吭声,算来两人还有段公案:王继先以医得幸后,至和安大夫、开州团练使致仕退休,赵构恩之,欲改授武功大夫退休,时任给事中的富直柔上奏反对:“继先以杂流易前班,则自此转行无碍,深恐将帅解体。” 王继先得意地回身坐下,刚好看到王氏,顿时色眼一亮,竟直勾勾盯过来。他本对这个自呈小人的家伙有些好感,见此情景,不由脸色一寒,太不把老子这个“丈夫”当回事了。 觉察到他的怒意,王氏反而巧嫣如花,回了个秋波过去,他的脸色越发难看起来:不守妇道的贱人,当着“夫君”的面公然跟别人眉来眼去!他竟有一种吃醋的感觉,手在桌下狠狠掐了“贱内”一下,王氏发出银铃般的轻笑,就势握住他的手,那边厢王继先看得口水都快出来了,他再一次没有推开王氏的手。 “哎哟!”王继先怪叫一声,把大家的注意力吸引过去,只见其额头上鼓起一个大包,甚是滑稽,众人皆轰笑起来,他大觉痛快。 “谁,哪个鸟男女干的?自承出来!”王继先一面跳起来骂道,一面飞快地从怀里掏出一个瓷瓶儿,往大包上一搽,竟消了大半,他暗暗称奇,这王医师倒非浪得虚名之辈。 却见韩世忠腾地站起来:“某干的!尔待怎的?” 言毕王继先又哎哟了一声,额上再鼓起一个大包来,这回大家看的清楚,乃韩世忠手中弹出的一个铜钱所致。当真邪不压正,见到平苗刘之变、胜过金兀术、被赵构倚仗为武臣左右臂膀的大将韩世忠,王继先气焰顿消,再嚣张不起来,连药也不敢用,灰溜溜与几个狐党离舱而去。 “奸人去也!”韩世忠大笑着坐下,不知怎的,他分明觉得韩世忠犀利的目光在他身上停了一下,不觉涑然肉跳。 “众位,肃静……”一位五十余岁、身材伟岸、精神饱满的文士自一席站起来,范同介绍此人便是今度评花榜的主持,他认得,乃同朝的尚书工部侍郎韩肖胄。 这韩肖胄来历非浅,出自大宋最具代表性的名门望族——相州韩氏。魏晋南北朝兴起的门阀士族历唐末之乱后几乎荡然无存,随之出现新的大族,相州韩氏及时兴起,其奠基人乃宋仁宗、宋英宗和宋神宗三朝的宰相韩琦,韩琦子韩忠彦,孙韩治,而韩治长子就是韩肖胄。 “韩侍郎也是咱们的亲戚。”王氏在他耳边嘀咕,原来韩治的一个女婿名郑亿年,是徽宗朝宰相郑居中之子,而郑居中乃王氏姑父。他忽然明白秦桧当初娶王氏的原因了,王氏家族有这么复杂的上层关系,自然对秦桧的仕途大有帮助。 韩肖胄说了一番应节的话后,一干小婢捧出彩选、打马等女性雅戏的赌具,小舞台亦有伶人开始表演(与后世说相声相似),一层便成了女眷们的天下。 男子们则扶梯而上,登上画舫第二层,正式的花场设于二层,赏花席上搭着敞棚,姐儿们亮相的花台却是露天的,以便百姓远观。几个大礼花飞上了天,四下里俱欢呼起来,万众期待的评花榜终于拉开了序幕。 且慢,来宾们还要以“投壶”分座次呢。投壶,就是把没有箭头的箭杆投到酒壶中去,秦汉以后废除了射礼,投壶便成为一种宴宾的娱乐,属于高雅的游戏,士人们都很拿手,用意明显:令士人靠前,富贾排后,以免花儿暗投。 入口处分列十壶,一如后世的保龄球道,来宾自觉地分成十行,每人投三次,按投中次数决定前后座位,花奴在旁监督引导。各宾客的亲随与谦人(大宋官员使唤之仆役)自不得帮忙,只能在后排站着。 轮到他了,三投无一中,估计自己丢了死鬼秦桧的脸,他赶紧往后排溜去,却被一小婢拉住,塞给他一张红帖,留意到有几人持红帖不用投壶便入了前座,这也有是特邀么?难道哪个姐儿看上了秦桧这张老脸,他转头看去,小婢已不见。 那一班谀奉的同谊们尽被打散,身边再无帮手,他按帖号坐于第一排位上,与两旁彼此作揖谦让,大都认得,尽是当时的文坛名流,虽然他在后世一个也不曾听过。不免有点心虚,他端起案上的香茶抿了一口,又填进几个果子。其实以死鬼秦桧“江南第一”之称的文采,确有资格列位其中。 韩肖胄出现在花台上,虽年岁已大,却中气十足,不减风流,先吟了几句艳词,引来一片击节,便在赏花者的行令竞饮、觥筹交错中宣读评花章程。 十来个乐工接着上台,合奏一曲大乐,算是开场,在韩肖胄的唱名声中,一位袅袅婷婷花一样的姐儿出现了,只听台下岸上轰然叫好,评花榜正戏开演了。 只见环肥燕瘦的各般尤物依次登台,一个个依足时辰表演一次,端的词歌乐舞,无所不精,各有千秋,远比后世越评越丑的选美大赛强胜百倍,看得他眼花缭乱。美中不足的是姐儿们的衣色不离黑、白,只因大宋舆服规定:“娼家妓优,只许服皂、白衣,铁、角带,不得服紫。” 他打开人手一册、名副其实的花名册,参赛的姐儿皆为各勾栏瓦舍的头牌姑娘,怪道素质如此之高,每个名后有容貌、才情、音律、体态、舞艺等空格让评者打勾叉,再后还有一行空栏,却是要作诗题评的。 眼看左右人等一面摇头晃脑地品赏,一面在花名册上勾叉题评,写的密密麻麻,他有些坐不住了,他面前的花名册可是一片空白哩,虽在后世惯会编些乱七八糟的情诗骗女孩子,可如何做得古诗?而王氏知他肚里无货,特意高价请人捉刀让他死记硬背的那些充门面诗赋,在这应景命题下一个也派不上用场。他妈的!老子是来赏花的,不是来受苦差的,他索性将花名册一合,只顾看表演了。 “妙艺坊玉生——”韩肖胄高声唱名,“生”乃宋人对妓优的尊称。 “来——了——”只听一声娇滴滴婉婉转转、软却却万种风流的妙音传来,人未到声先到,悠悠在湖面上漾开,台下岸上的人群皆轰天价喝彩起来。原来这花台的设计运用了声学原理,成为一个天然的扩音器,大宋科技之发达,由此可见一斑。 近水楼台的名流雅士们更是人人骚动,个个翘首;到得正主儿甫一亮相,一片欢腾,乃前所之未见,敢情这才是今晚评花榜的高潮所在。 但见这未露面已引起轰动的女子着一袭白色绸裙,飘飘如月中桂仙,姿容绝代,宛若天人,真个道不出万种风流,说不尽千般窈窕,不要说风尘气,连一丝脂粉气也无! 他眼睛发亮,暗赞一声,这花魁非其莫属!不由再翻开花名册,上写:玉僧儿,妙艺坊头牌,年十八,蓟州玉田人氏。 玉僧儿福了一福,喧闹的场面转即无声,清啼如沐:“奴家想请一位佳士上台当场题评,僧儿即时舞乐!” 美人的提议谁能不依,台下人人叫好应和,个个伸长脖子,指望这一亲芳泽的机会落到自己头上。 玉僧儿那双妙目扫了一圈,落在他的身上,他感觉不妙,身子往下一缩,却已迟了: “秦三官人,请上台来” 这一声可把他的骨头都叫酥了,宋时称富者或低官为官人,加上排行却为女子对男子 的亲热称呼,这玉僧儿真是有心人,连秦桧的排行都弄清了,佳人垂青,无数羡慕的眼神落在他身上。似受到魔力的吸引一般,他站起来。 “请为奴家题词一首!”他浑浑然眨眼,才发现自己站在花台上,啊呀,这玉僧儿会勾魂术哩,他哪有题评的本事,坏了,大事不好! 看他呆呆的傻样,玉僧儿似有些意外,不禁讥道:“壶儿投不中,题花词也不作,秦相公只会唱十八摸么!” 都被人家留意半天了,他前后一思,已有些明白:敢情这玉僧儿是为被他羞辱的妙艺坊姐妹小师报仇来的,送他红帖的小婢么,不用问,是玉僧儿安排的。真是报应啊,他后悔不迭地苦笑着,什么人都好惹,不要惹女人! 台下有些人看出玉僧儿好像跟秦相公过不去,不过都感到奇怪:题花词并不难做啊。 他上了花台,却已下不了台,见他半晌没吭声,不由鼓噪渐起,他心道明日越州大街小巷都会传遍堂堂秦参政被名妓玉僧儿难倒的笑话,更有一种即将被揭穿面目的恐惧,须知秦桧可是词学兼茂科试的头名出身,怎会连一首艳词都做不出?他可以学秦桧的神态、口音、字体……惟独学不到秦桧的文采,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这秦桧做得一帆风顺,今夜竟要栽在一个小女子手中。王婆娘,快来救老子! 玉僧儿不依不饶:“秦相公今日不题词,僧儿也不评花了。” 这一句话可是推波助澜,台下群士嗡嗡,岸上的百姓已发出叫骂声。 他彷徨无助地抬头望天,今夜星光灿烂,这星光可是相隔若干亿光年哩,心有所悟,他转向玉僧儿,那皓月般的面孔在夜色中熠熠生辉,有种梦幻般的感觉:小姐,我和你也相隔千年哩,没想到今日同台演出,何苦咄咄逼人哉! 他再看着台下的数百赏花者和岸上的数万百姓,仿佛站在后世的大舞台上,观众越多心理素质越好的他开始生起一种异样的兴奋感:老子不就是在演戏么,演的是古往今来天下第一大奸臣,怕什么呢?秦桧是不败的,连大英雄也斗不过他,连赵构也奈何不了他,哈!我是秦桧我怕谁? 我是秦桧我怕谁!他心神交会,眼中泛出一丝笑意,突然伸手往玉僧儿吹弹得破的脸蛋上捏去。已占了上风的玉僧儿浑没想到对方还了这一招,躲闪不及,被结结实实地捏了一把,方得跳开,不由又羞又惊又恼,说不出话来。敢于如此对待江南第一名妓的,他可是第一人也!直把台下众人看得眼都直了,不约而同想:怎么自己的手没这般福气? 他哈哈大笑:“众位,桧失态了,都是玉生惹的祸,谁叫她这么一个天仙下凡来,教我等凡夫俗子怎把持得住?” 这番话不啻是所有男人的心声,一齐会意地笑将起来,均想若换了自己只怕失态更甚。他转而正色道:“桧在北方时,一心思国,曾立下誓言:他日得归,天下一日不太平,桧一日不赋风月!今日难得万民同乐,桧今日非为玉生,而是为万民破誓赋歌一首,只此一回,待天下太平之前,桧再不破例!” 这番话说得铿锵正气,听得众人齐喝一声彩,而立于边上的玉僧儿俏脸儿一阵红一阵白的,不知在想些甚么。他继续道:“此歌体乃桧在荒北偶而创出,盖前人未有,或污众耳,先告个罪!” 台下窃语声声,皆为他这番自吹自擂吊起了胃口。 他转身走到乐工面前,轻哼了一遍,乐工们皆露出惊异之色,迟疑点头,示意可奏,他复看向玉僧儿,心头有气:“当真桧唱什么,玉生便能以舞乐和什么?” 不愧名妓,已恢复常态的玉僧儿自信点头,要知古代词曲不过那几种,万变不离其中,对于自幼受到严格训练的妓优而言,可以说是举手成乐、投足为舞。 看玉僧儿拿了一把琵琶在手,他清了清嗓子:“歌词有临摹先家之嫌,会之就献丑了,起乐!” 叮叮咚咚……一首后世改编自古人名词、流传广久的经典情歌从大宋乐工的手中奏出来,玉僧儿当即一愣,他已唱了起来,台下岸上的所有听众鸦雀无声。 玉僧儿端的冰雪聪明,虽闻所未闻这首歌,竟只滞了一下,已举起琵琶边舞边奏地和起来。接近古文的歌词描写的女性之美、感情之深皆是这时代的人不曾想象的,他的嗓子在酒后开了,所以发音圆润,唱得一丝不输于后世那原创歌手,尤其在古代乐器的伴奏之下,达到了前所未有的一个高度。而玉僧儿的乐舞也逐渐适应了他的唱腔,配合得行云流水一般。 这歌、这舞、这乐,直把在场的几万人熏得如痴如醉,他余音已绝,所有人犹陶醉其中,玉僧儿舞停,一双清澈的大眼迷离地望着他,手中的琵琶依旧续续弹来,竟忘了曲终收拔的当心一画。 玉僧儿原本的计划是将他引上台,通过独家乐舞将他迷住,让他在台上出乖露丑,警以欺负小师之罪,谁知现在好像被他迷住了…… 他悄然而退,回到一层大舱,但闻四周莺声燕语,正沉于各种娱戏当中,煞是热闹,浑不知他刚刚的大出风头,更听不到外面正因他的不顾离场而议论纷纷……不过这风头他绝不想再出第二次了,他已意兴阑珊,只想打道回府。 远远见谢克家、富直柔那席的女眷甚是热闹,不知何时出现一个老妇,被众贵妇众星捧月般围着,那王氏亦夹在其中,跟老妇不知在说些什么,似很相熟,看到他出现,忙招手唤他过去。 高益恭引着他走近前,才发现老妇并不老:一袭冷蓝长裙下的身形骨立,素裹满头银丝,在金银满头的女眷中显得格格不入,五官很是平常,皱纹密布的眼角间透出不屈于命运打击的傲态,更有一种高洁端秀之态,霍然凸现于脂粉阵中。 王氏拉住他,不无炫耀道:“表姐,我夫君做到参政哩!” 老妇正眼也不瞧他一眼,只回了一声:“李清照恭喜表妹夫!” 第三十九章走向深渊 打马——古代一种赌棋游戏,因棋子称“马”而得名。有一将十马,叫关西马;或没有将,有二十马,叫依经马。打马有若两军对阵,铺陈双方攻守、进退、胜负的激战过程,决定胜负重要的在于运筹指挥,要求决策者不务虚荣,但求实效,把握机遇,临难不回,避免轻进,方可稳操胜券。 与打马同类的赌戏还有双陆、彩选、响屟等,虽玩法各异,且复杂多变,但有个共同的特点,即均需要用骰子,另有枰——棋盘、马——棋子、图谱——根据所掷彩数的贵贱,决定进退的各种规则、筹——参加者每人出相同数量的钱作为赌注。由于该类赌戏极为富丽,赌注较大,玩法相当复杂,除掷彩需凭运气外,还需在行棋过程中斗智,为当时流行的高难度贵族游戏,尤受闺中雅妇的喜爱。 “……老矣谁能志千里,但愿相将过淮水……”他品味着老妇在那复杂的打马中运筹于方寸之中、决胜于几微之外的铮傲言辞、卓世风采,一把拉过王氏低声问:“你表姐可是写出‘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李清照?” 这话问得甚是突兀,万一这千古名句尚未到出世的时间呢,好在他有荒岛无知小子的身份掩护,又好在这首《夏日绝句》早在建炎二年已被写出,王氏的颔首终于让他确认了老妇就是那位“俯视巾帼,压倒须眉”的旷代才女李清照,绝非同名同姓之人,心中立时泛起无数的疑问:李清照还活着?怎么是王氏的表姐?那不是跟秦桧成了亲戚?又怎会这么巧出现在这里…… 其时虽是喧腾寒食节的阳春之夜,他却仿佛有立于萧瑟肃杀的秋风中之感,皆因这位中华文坛独一无二奇女子的出现:偌大的一层大舱,不时回荡着李清照抑扬顿挫的打马命辞,这一句句寓意深远的古辞他竟然全听懂了、理解了,他第一次感觉到高中文科的底子没有浪费,这些看似随心而发的语句,无不对仗工整,显示了高深的文学功底,更兼一语双关:或议宋金攻守之机宜,或含将才出世之呼唤,或射朝廷无能之谴责,或寓收复故土之鞭策……这哪里是游戏命辞,分明是醒世箴言!这个忧国忧民的老妇在用自己独有的方式劝喻世人。 他随即感到了无比的悲哀,因为他看到了那些朝廷命妇与豪富女眷们的麻木嬉闹,更听到了上面继续着的评花榜的歌舞升平,此地此时,唯一能理解易安居士李清照心境的,竟是他这个秦桧,真是莫大的讽刺啊! 他不敢接近、也无颜接近这个伟大的女性,生怕自己秦桧的身份污了她的高洁,只站得远远的,欣赏着李清照灵动超群的文思,感受着她忠贞温婉的人格……“郎君难道看上表姐了?品位未免……”王氏不识趣地上来叨扰,下面的难听话被他瞪目噎了回去,他知道,自己的脸色一定很吓人。 “郎君,该吃药了。”卧室内,火红的烛光下,不知怎么得罪他的王氏小心翼翼地服侍着他,帮他除去白凉衫、襆头,换上便服,又端上一碗汤药来。而兴儿弄了一小桌酒席上来后,便被王氏支去睡了。 臭婆娘敢拿李清照开玩笑,凭你也配?他余火未消,皱着眉头,将那抑制植脸不良反应的苦药喝了下去,王氏赶紧送上香茶给他过嘴,贤妻也似地献殷勤。他有些心软了,一方面又再也忍不住心中好奇,便主动打破半天的冷场:“李清照怎么是你表姐了?” 他仍不愿相信这名垂千古的爱国女词人跟遗臭万年的秦桧一家有什么瓜葛?见他肯搭讪了,王氏绽开娇颜:“她跟奴家可是中表之亲,家父——你的岳丈可是李清照的亲二舅哩,当日她嫁给了上朝宰相赵氏三公子,何等的风光无限……” “哦!怎么今日如此潦倒?”王氏见他如此感兴趣,引他坐到酒席旁,为他斟一杯小酒,自己也回身坐下,就在边吃边喝中将李清照的身世原原本本地讲给他听。在王氏有些幸灾乐祸的详细讲诉中,他随着李清照一同经历了亡朝、破家、丧夫的种种劫难,不胜唏嘘,为李清照的悲惨遭遇,复想到了她在文坛上的超凡成就,不免想到:大凡成大器者,难道必受人所不能的磨难? 而李清照与他的政敌谢克家、綦崇礼竟也是亲戚:谢克家之母与李清照亡夫赵明诚之母是亲姐妹,也是中表之亲,而綦崇礼之母赵氏却是赵明诚的姑妈,綦崇礼与谢克家又是儿女亲家。他越听头越大,才明白李清照为什么出现在谢克家那一席了,这世界真他妈的小,这一朝的大臣算来算去岂不都成了亲戚,还斗来斗去做什么?王氏显然对朝廷的人际关系做了深入的调查,连人家的祖宗三代都挖了出来,这婆娘的政治敏感度确实是他望尘莫及,因为人类政治的最大特色就是裙带政治。他一仰脖又喝下一杯甜酒,王氏赶紧斟上。 已经三更天了,王氏见他毫无困意,识机道:“郎君,不若我们玩彩选吧。”这彩选又称升官图,博者在一张列有各种官职的棋盘上掷骰,博前各出相同的银两作为赌资,每人根据自己所掷出彩数的贵贱,来决定升黜赏罚,最先达标者为赢家。真个“升黜在一掷之间,胜负在弹指一刻,社会万象包罗其中”,可以暂时满足人的升官发财欲望,人性使然,难怪国人好赌古今不变。想起那些入迷关扑的百姓,他也一时发了赌兴:“那我们赌什么?” 王氏轻笑:“但凭郎君做主,奴家奉陪到底。”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他醉眼迷糊地看着烛光下被酒意熏得脸红红的王氏,想到这样一个美少妇是任自己怎样便怎样的,恍惚间回到了后世跟一班狐朋狗友在舞厅里逗小姐的情景,脱口提议:“那我们就赌脱衫啦。” “啊?”王氏一双媚眼扑闪扑闪的,一时没听明白,待听他讲解规则后,一张粉脸不由越来越红,终于娇羞垂头默应了。 约莫过了半个时辰,只听他说:“这底裤也要脱么?” 衣裙完好无缺的王氏眼波似水流转地看着他,他身上仅剩下亵裤,连护身甲也输得离身了,半裸的身体映得室内春意融融,大概是喝酒的缘故,他一点不觉冷[奇`书`网`整.理'提.供],一向自诩魔鬼身材的他在王氏的大胆注视下不由脸露羞色,乞怜保留男人的最后尊严。这可是他自找的,原想调戏别人反而被别人调戏了——初学彩选的他怎是王氏的对手。泛出迷人的嘴纹,王氏娇艳的红唇吐出话来:“可以不脱,只要你个小冤家抱奴家上床。” 两害相权取其轻,他苦着脸接受这个“苦”差,躺在他怀里的王氏风情万种地拉下粉帐,又一把将他也拉了进去……封闭的帐床里,传出他的惊叫:“说好的,不脱底裤……哎呀,你怎么也脱光了……” ……颤动不已的帐床里传出王氏娇喘吁吁的声音:“明日,奴家好么?”“唔——”他似被什么埋住脸发的哼声听起来很陶醉。 不绝的呻吟声中,隐隐又传出王氏断断续续的话:“你……真是……奴家的……宝贝儿,明日……的宝贝儿又是……甚么……” 他的声音有些失真:“当然……是你……这个……小乖乖!” “哦——”王氏的声音出现短暂的波动,随即又回复开始的骚昵,“那……和氏璧呢……” “和氏璧……”他的声音出现一丝迟疑,王氏这时发出消魂的浪叫声,他也变成投入的哼哧声。 “奴家要死了……”王氏用鼻音哼着,撒着娇,“奴家……要看……和氏璧!”“和——氏——璧——在……他的声音已经迷失了,即将吐出那埋藏在心底的天大秘密。倏的,他发出控制不住的吼声,而王氏也顾不得一切地同时放声高叫,床板的颤动嘎然而止,卧室里恢复了平静…… “这小王八蛋,连休务日也不让老子睡个懒觉,大清早召见老子干嘛?”他一面在心里咒骂着,一面跟随着内侍省押班冯益匆匆进入龙山行宫。 他今天的心情十分恶劣,当然是为自己坚守数月却一夕溃败的“失身”而气苦,哎,具体的细节他已想不起来了,只记得自己跟王氏一边喝酒一边赌脱衫,最后就赌到床上了……尤其令他自责的是竟有一般解脱之感:再不用每天对着一个枕边尤物而挣扎烦恼了,日妹么的!难道真是越堕落越快乐么?经过千牛卫的重重把关,避开正殿,经过朵殿、东西廊,却没有进后殿,冯益引他直入内苑御园:但见这御园,借江南湖山之美,着意林石幽韵,加以花卉妍丽,松竹自然,亭榭窈窕,曲径通幽,不失为一处优游忘世之所在。 一小亭内,一身便装的赵构正坐在石几旁,捧着一本大书在读,倒真像个恭己勤政的天子模样呢,冯益没有跟进,远远地侯着。 这可是他第一次独身面君,他上前拜倒,以臣僚单独入见的礼节,口呼:“恭祝陛下圣躬万福”。 “爱卿不必多礼。”赵构放下书,示意他站到跟前,他方看清楚,赵构读的乃是一本《资治通鉴》。 据朝间流传,这小王八蛋酷爱读史,通常早上批阅奏章,午后读《春秋》、《史记》,晚上读《尚书》,率以二更罢,看来不假,只可惜史书上许多抵御外敌、捍卫主权,兼听纳谏、任用忠良的明君事迹对其好像不起作用,大概只顾钻研权谋统治之术了。 “呵,闻爱卿昨夜大出风头,将今度花魁娘子——江南第一名妓玉僧儿也迷住哩。”到底是年轻人,身为天子的赵构也免不了女人的话题,这样的开场白无形间拉近了君臣间的距离,他有些受宠若惊,那玉僧儿被评为花魁娘子?真真实至名归,这小子的耳目倒是灵敏,老子尚不知道呢。 “哪里,哪里,微臣不过即兴游戏而已。”他故作谦虚,其实暗自得意,无论是谁,被玉僧儿这样的妙人儿记住都是一桩美事。 赵构拍着手:“好一个‘天下一日不太平,一日不赋风月’,朕有你这样的忠臣,何患国事不济?” 他赶紧做出感恩涕零的样子,不由心惊不已:赵构做出如此推心置腹的姿态,显示其对把握大臣的为君之道越来越谙熟了,自己一手遮天的图谋愈见艰难;而自己的一言一行看来都没逃过赵构的耳目,若是昨夜出丑,只怕这秦桧的身份也被戳穿,以后更要小心。 他同时暗呼侥幸,自己的托词找的好,至少以后再不担心别人调文为难自己了,忙大表了一通忠心:“微臣一定不负陛下所望……” 赵构自是一番鼓励,又闲聊一会史书,这又是他的弱项,正绞尽脑汁地应对,忽听赵构冒出一句:“朝中就属爱卿最了解金国形势,依尔看,金人会放二圣归来么?”他吁了一口气,这个问题好敏感,不过你小子算问对人了,难道小赵一大早召老子来的目的就是为了问这个?其时“迎还二圣”的口号漫天飞,殊不知这正是赵构的心病所在,若二圣回来了,赵构这个皇帝坐哪个位子? 最崇拜大英雄的他自是在后世看过岳飞死因的分析诸论,其中就有一条是犯了赵构此忌,他才不会这么傻,当下胸有成竹地回答:“臣以为金人将永不放归太上和渊圣!” 太上和渊圣乃宋人对二圣的尊称,他之所以敢如此肯定,只因为历史本来如此:这两个混蛋皇帝都死在北方了。 他看着咫尺之外陷入沉思的赵构,突兀冒出了一个惊人的想法:这小子现在毫无防备,周围又无侍卫,若老子杀了这不顾国仇家恨的小王八蛋又会怎样?如果因自己扮演秦桧的缘故使历史尚按原轨道前进的话,那他杀了赵构将彻底地改变历史的轨迹,哈,那岂不是真的天下大乱……那后果未免太不可测,他忙抛开这个诱惑,感觉自己有点像杀人狂了。 面无表情的赵构浑然不觉自己的“爱卿”正转着疯狂的念头,沉吟半晌,又冒出一句:“朕要刻中兴之宝,若是那和氏璧寻到便好了。” 和氏璧!他心一颤,这可是他敏感的问题了,又依稀忆起昨晚好像也有人提及的,是谁?他警觉顿生,那时陪他的只有王氏…… 赵构再冒出一句惊言:“那个明日已在朕手中!” 他吓得几乎坐倒在地,还以为自己暴露身份,眼前是赵构诱捕自己的圈套,随即骂自己糊涂,堂堂天子要抓自己也不用如此费心,派兵一围秦府就行了。 赵构却又叹了一声:“这个刘光世真会办事,竟捉了几百个明日关在镇江府,朕总不能令他将几百人全押往行在来……” 他绷紧的肌肉松弛下来,原来是这么回事,这刘光世他是晓得,乃御前巡卫军都统制,拥兵五万屯守镇江府,地位尤在神武左军都统制韩世忠、神武右军都统制张俊之上,虽是将门之后,却是个无能之辈,以“持重避战”著称。 想来刘光世不敢打金军,便胡乱捉了一些冒充明日的小毛贼领功请赏。偏偏时刻担心帝位不稳的赵官家正对和氏璧耿耿于怀,便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他转念之间,已差不多猜到小赵急召自己所为何事,果然,赵构徐徐道:“爱卿,尔是在金营见过明日的,朕给你一道密旨,去镇江府指认明日,并理寻和氏璧事宜,速去速回,若有功而返,朕当重重封赏……” “臣遵旨!”他几乎偷笑出来,天下哪有这个道理,派明日去捉明日?他喏喏而退。“还有一人想见你!”冯益并没送他出宫,也不待他同意,不由分说引他行往右边,他不敢得罪这皇帝的亲信宦官,老老实实地跟着,心里嘀咕:“又是哪一位要见老子,是太后?自己跟她没什么瓜葛啊……” 来到一座竹林簇拥的精致雅居外,只闻里面传出悦耳的琴声,冯益毕恭毕敬地通报一声:“秦参政到——” 琴声顿止,一个似曾相识的小宫女“吱”地打开竹门,向冯益谢了一声,又回头报告:“公主,他来了!” 他浑浑噩噩进了雅居,正与那个停琴抬头的美人儿打个照面,他希望永远封闭的个人身份记忆在这个宫装丽人面前成了一句空话,她——正是他最想见又最不敢见的襄晋公主。 入越州城后,襄晋公主是他最先打听的人,他要确认她被三相公安全地护送回朝,得知她与另一个自北方逃回的公主极受皇帝哥哥宠爱的情况,他方安心,到后来他入朝,也没有遇见她的机会,没想到今日得见。 他的眼里只剩下这个唤起他后世回忆的美人儿,再没有其他景物了,直到那黄莺般的声音响起:“怡儿,给秦大人看座!” 他方知道自己的失态,这正是他怕见襄晋公主的原因,因为很容易露出不符合秦桧身份的破绽来,他忙施个大礼:“臣桧叩见公主殿下!” “免了,坐吧。”襄晋公主淡淡道,他痴痴坐下,将襄晋公主为何见他的原委抛到九霄云外了。 “听闻秦大人新创了一种歌体,昨夜轰动全城,咱家想请教请教。”那莺声直往耳边飘来,他的骨头都轻了:“哪里,哪里,殿下尽管问,小的知无不答。”他这话一出口就后悔了,关于辞赋音律,自己知道个屁啊,不就会拾后人的牙慧卖弄几下么,糟糕,一见襄晋公主就想起后世的小瑶,早已昏头了。这当儿襄晋公主已问了几个专业的问题过来。他张口结舌,什么知无不答,是不知无答了。 忽然一阵香风飘入,又一个宫装丽人闯进来,娇笑道:“姐姐,听说你捉了昨夜大出风头的秦大人回来,我也要看看哩。” 他定目望去,这女子跟襄晋公主生得五分相似,亦是个美人儿,只少了几分秀气,多了几分顽皮,却生了一双天足,他已猜出了来人的身份,心道你出现得太及时了,忙起身行礼:“臣桧叩见公主殿下!” 这位也是个公主,其归宋的故事在民间广为流传:其号柔福帝姬,靖康之难时与帝室同被掳往北方,去年自虏中逃归,为知蕲州甄采所遇,护送其赴行在,当时赵构犹在温、台,便先派遣冯益、宗妇吴心儿往越州验视,模样儿不差,及问其宫中旧事,对答来皆合,只是一双足却大得不象样,只因公主都缠小足的,今却有此不同处,以此相问,柔福帝姬啼道:当日鞑子聚逐便如牛马一般,今乘间脱逃,赤脚奔走,到此将有万里,岂能尚保得一双纤足如旧时耶?赵构得闻,甚是惨然,颁诏特加号福国长公主。 柔福这一打岔,便让他蒙混过一关,他心知再呆下去一定不妙,就想找借口开溜。刚来的柔福如何放过他,大咧咧地命他将昨晚的歌再唱一遍。他赶快遵令,毕竟对他来说,唱比解说可容易多了,喝了口怡儿递上的清茶,润了润喉咙,他手抚胡须,轻轻唱起来…… 哈,效果真不错,雅居内的三个姑娘俱听得呆了。他停声,恋恋不舍地偷看着犹在回味的襄晋公主,为告不告辞而矛盾着。 “世间还有这么动听的曲、这么情切的词……秦大人,咱家已将曲记住了,你能否将词写下来?”襄晋喃喃低语着,这边厢柔福鼓起掌来:“好歌,秦大人,还有别的么?我还想听。” 他老脸一羞,又沾了后人的光了,别的么,当然有,老子肚子里的好歌大把,不过大都是用后世的语言唱的,唱出来怕吓着你们三个小丫头,他摇着头:“这首歌不过是臣拙手偶得,再也作不出了……” 怡儿早已笔墨纸砚伺候上来了,他打起十二分的精神,要将自己煞费了一番功夫苦练的繁宋体露一小脸儿,这是他付出精力最多的一门“功课”,他这个参政每日大量的文字工作可是要亲手做的,这时代还没有秘书这个行当。 他拿起毛笔,用练熟的姿势,在长长的宣纸上一气呵成,最后落款、画了个押字。额头上已冒出了细汗,可真用了心力了,乖巧的怡儿用汗巾为他拭了拭,他回头再看自己的“墨宝”,也不由看呆了,真不敢相信是自己写的,美人在侧,他总能超水平发挥的。两位公主交头接耳地评论着,显然没有失望。 后来他的这副真迹流传到后世,已大半残破,只剩几个字。有好事者考评:笔笔圆浑,气势开展,转折处时时有晋人法度,给人的感觉是深沉、稳重,书写速度徐缓,每个字的收笔都比较小心、拘谨。 更有“半仙”以此推断他的性格:书写者性格属于内倾型,平素不苟言笑,不喜欢交际;兴趣爱好虽然狭窄,但在自己感兴趣的方面精深;行事谨慎小心,即使外界环境处在混乱中,也能静观事变;思考周密,一个问题可能会反复思考,行事稳重,力求万无一失;有很强的野心,但善于隐忍,不事张扬,因此别人很难觉察到这点;善于察言观色,揣摩别人的心理,也善于利用别人的缺点;内心情绪波澜起伏,但善于克制自己的情绪,喜欢少说多听,别人很难知道他内心真正的想法。 襄晋不知说了什么,柔福先自走了,当真来得快去得快。襄晋的一双妙目瞟过来,看得他心灵直颤,明知跟她越多呆一会儿就越会失态,可是他就是舍不得离开,而她也没有端茶送客的意思,他咳嗽一声,想找个话题,却发现自己的如簧之舌似被锁住了。 襄晋公主张了张口,却欲语还羞,一丝微红爬上雪嫩的脸颊:“秦大人,咱家想跟你打听一个人……” 原来襄晋公主找他来的正题在这里,看模样这天之娇女对某个人动了春心哩,而这个人刚好是他认识的,他隐隐有些失望,又有些好奇,到底是哪个家伙吸引了公主的注意,他迅速地在脑海里将认识的少年俊秀们过滤了一遍,很是茫然:“殿下,请讲。” “……”襄晋公主的声音想蚊子在叫,他没听清,倒是边上的怡儿着急起来:“秦大人,这个人的名字你可要守密,对谁也不能提……” 他心里打翻了五味瓶,老子的梦中情人跟自己打听别人,还要自己为她保密,呜呼!“怡儿,不许乱说,甚么守密?”被怡儿一激,襄晋反倒鼓起了勇气,“秦大人,这个人,只有你才认识的,其他人都不识,他叫——” 公主这无限娇羞的声音听得他的心脏扑通扑通地急跳几下,他听到了那个名字…… 第四十章霹雳娇娃 他坐在四抬大轿里,敞开边窗,欣赏着官道两旁的三月田园风光。赵官家的这道密旨来得太是时候,既给了他一段冷却期来处理与王氏的现阶段关系,又令他暂时摆脱那些繁琐缛碎的官礼朝务,他几乎快憋疯了——习性不羁的他最受不了规则的限制,现在可变成一只逃出樊笼的小鸟。 可是“小鸟”的心情也跟轿子一样地起伏:他怎么也想不到襄晋公主要打听的人是他——明日!自己不过跟玉人儿在金兀术船上见过一面而已,对话不超过三句,而她竟留有印象,且念念不忘,看情形,玉人儿好像不太相信他是个坏人哩,真不负老子的一片痴心啊。 他当时一面按奏折如实回答,一面怦然心动:他一直将襄晋公主视作后世的梦中情人,可是从未起过得到她之念,在他眼中,玉人儿似那远离俗世红尘的圣洁仙子,只可远观而不可近亵,而自己能在跟前与她说说话,已是最大的满足;但仙子动了凡心又是另一番情形,他看出襄晋公主对自己仅止于好奇与好感而已,却绝不排除更进一步的可能性…… 天,他该怎么办?他不得不让芳踪飘渺的楚月从心底浮上来,他已越来越不敢想她了:首先以秦桧的身份,他不知跟楚月如何相见,若以秦桧的嘴脸跟可人儿亲热,简直是对她的侮辱;其次与王氏的再结体缘令他对楚月平添了无数愧疚,更生出怕见她的心理。而一想到出行时王氏依依难舍的泪脸——他就知道自己迟早要被这婆娘征服的。 在肉体背叛楚月的同时,襄晋公主的示好令他的精神也出现背叛的倾向。变成秦桧的他进退失据,不仅在做人原则上,连最坚守的爱情都出现滑入深渊的趋势,最可恨的是他明知这种变化,不仅无力阻止,却有越滑越深之势,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救命啊! 一股深不见底的惧意袭透身心,他本能地冒出一个想法:不若乘这个外差的机会逃走,这个秦桧不做也罢!随即想到如不定时服药,便面部溃烂而死,他又气馁而叹。 “大人,入临安府地界了。”已随他升至带刀护卫的高益恭在轿外报告。他猛省起这植脸异术出自高益恭,不知是否其独家所有,若有高明的医师能解,自己逃走也不怕了。 还有一个更简单的法子,就是将其制住,拷问出解药配方,便再不受王氏所挟,那时去留皆在我了,他面露喜色,复想到有王氏撑腰的高益恭乃高手一个,对他这个假老爷一向敬而远之,虽相处数月,未显丝毫底细,他按王氏意思上奏高益恭乃在海州收服的汉儿——当时将原辽朝统治区的汉人称“汉儿”,自然是假的来历,看来想下手也不易…… 一块石碑跳入眼帘,上刻“贱避贵,少避长,轻避重,去避来”等字,这便是大宋官道的路标——石堠子,所谓堠子,筑土为堠,上插木牌、石刻之类,分里堠、界堠等,里堠一般为五里、十里立一堠,界堠则立于州府分界处。 马蹄声声,呼地一股尘沙卷过这杨柳相夹、麻石铺砌的官道,他的眼被迷了一下,忙放下窗布。这宋时的轿子又名肩舆、檐子、兜子等,凸盖无梁,以篾席为障,左右设窗牖,前施帘,以两根长竿舁抬,四个精壮的桥夫健步如飞,却如何比过那些骑者。 一阵放肆的笑声飘来,不用问,是内侍长杨公弼手下的千牛十八铜卫,他们这一行二十余人,除高益恭外,其余皆大内侍卫扮做的仆役谦人,身为执政高官,他的安全自然十分重要,而衙门里护卫少有高手,不过赵官家钦派大内侍卫只怕还有监视他的一层用意——小王八蛋的疑心病跟他一样重。 由于奉行密旨,不事张扬,所以他并未享受到古代大官鸣锣开道、清水净街的排场,而会暴露他身份的尊称亦改为大宋各级官员的统称——“大人”,这一行宛若一个赴某地上任的中下级官员的阵仗,且无女眷随行。 虽说此行机密,这十八铜卫并未收敛在天子身边养成的盛气之性,更兼于行在憋久的缘故,难得外差,便失去约束,也不管行人侧目,一个个策马急奔,较起骑术来。倒是他们的头目——一个满脸络腮胡的姓沙的都卫,以管事的身份与高益恭安分地跟在大轿前后。 进入广三百里、袤三百里,有“天堂”美誉之杭州所升的临安府地界,为免受注意,他们并未入府城,行至晚间,按当时士人行旅暮宿朝行的惯例,往驿馆投宿(大宋官道二十里置马铺,有歇马亭,六十里有驿,驿有饩给),沙都卫则去安排次日的行程。 用罢晚膳,精力旺盛的铜卫们又聚在院内较起武技,他也无困意,饶有兴趣地踱到室外赏观,思起楚月教自己学武的甜蜜往事与流亡搏命的峥嵘岁月,不由对刻下的安逸生出矛盾的满足,再想起与那班生死追随的女真兄弟们一年之期的约定,忙振奋精神自我激励…… 这帮小子身手不错,他动了笼络之心,回头叫高益恭取出十八个每锭二十五两的雪花银,端在盘中送上,与他们做个彩头,铜卫们欢声向出手大方的秦相公致谢,练得愈发抖擞。 高益恭回到边上冷眼旁观,有了白天的念头,他心中一动,故意大声道:“高护卫,你武艺高超,可为这班兄弟指点一二。” 他这话明捧高益恭,实则挑动铜卫们向高益恭挑战,他从未真正看过高益恭的身手,正好借他人之手试探。果不其然,铜卫们闻声,俱不服气地转向高益恭,已有人高声叫阵。 “大人说笑了,小的三脚猫技艺怎是各位铜卫爷的对手!”高益恭很谦卑地抱拳环顾,先自认输。十八铜卫皆露出瞧不起的神态,他大没面子,一是高益恭当众忤意,二是铜卫们对高益恭的不屑也连带上他这个主人了,没趣地转身回房,正碰上不知何时回来的沙都卫立于门口,目露精光地盯着高益恭的侧影。 自临安府改行水路,在那著名的京杭大运河上航行不几日,便至运河与长江交汇的镇江地面,早派铜卫前去通报。 大宋浙西安抚大使、御前巡卫军都统制刘光世率部将并当地名流隆重出迎,到了目的地,他的身份自然在小范围内勿须隐瞒了。 中午的接风宴席设于镇江名山北固山的多景楼,北固山坐落于镇江府东北大江边,山壁陡峭,形势险固,与金山、焦山成犄角之势,好个冲要所在。 “秦相公请——” “刘相公请——” 宣过密旨,正当壮年、相貌英挺、一身儒将打扮的刘光世与他彼此客套一番,哈哈大笑,“一见如故”地携手自北固山中峰南麓登山。他暗自嘀咕这家伙倒不像朝中所传的那般骄横,可惜了这一副好相貌,竟是个碌碌无能之辈。 一路不见游人,想是刘光世为迎接他而禁山,有点大人物的感觉了,他也喜得清净。 沿山脊北行至一铁塔,作陪的几位名士讲解此塔系唐卫公李德裕于宝历元年所建,故名卫公塔,原为石塔,后毁,大宋元丰元年,改建成九级铁塔。 自卫公塔往北,突起一块条石,上镌“天下第一江山”六个雄浑大字,相传为梁武帝所书。条石对面通往雄峰之巅的一座古刹,拱门霍然镌着“甘露寺”题额,在后世并未到过镇江的他不由好奇发问:“可是三国刘备招亲的甘露寺?” 果不其然,名士们又是一番口水横飞,私下皆想这秦相公也忒孤陋寡闻了点。 兴致勃勃地在寺后刘备、孙权同坐过的“狠石”坐会儿,他便登上北固山风景的最佳处——多景楼。刘光世亲自介绍,此楼名取自李德裕诗句“多景悬窗牖”,为长江三大名楼之一,与黄鹤楼、岳阳楼齐名。 他抬眼所至,一块“天下江山第一楼”的大匾,高悬在楼额之上,看其落款,乃是他“同乡兼同窗”段拂的岳丈大人——米芾所书。登上二层,凭栏远眺,山光水色,奇景异姿,尽收眼底,他雄心顿起,不愧“天下第一江山”也! 莺声燕语自身后响起,好家伙,十几个缤丽妖娆的女子拥上来,将他扯入席。沙都卫已坐下,刘光世与其部将王德、郦琼并名士相陪于主桌,高益恭与十八铜卫被安排在另外两桌。这些镇江名妓虽逊色于玉僧儿,也不差到哪里。 丰盛的酒菜以银器碧瓷盘盏上来,边上有乐工吹奏助兴,席间有姐儿伴餐,靡靡之风,比越州有过之而无不及,真真山高皇帝远,无拘无束,他大羡刘光世这官做得舒服。 开场一番祝酒辞,名士们自是对他一番恭维,对刘光世又是一番吹捧,什么“知兵者非好战”,刘相公知淮南金军久戍思归,乃铸金、银、铜三色为钱,曰“招纳信宝”,皆有使押字,以为信号。获戎人之解事者,贷而不杀,俾密示侪辈,有欲归附者,扣江执钱为信而纳之。自令金军人心瓦解,归者不绝,去腊至今,招到女真及签军共六百六十余人,创立奇兵、赤心两军,可谓“不战而屈其兵”。 此事他在朝中已闻,不过没有这般详细,此刻一思量,倒跟自己“不杀”的宗旨不谋而合,不由对刘光世的看法有所改变。 几杯酒下肚,刘光世愤愤然道:“那汪藻对圣上胡说我等武人骄横,秦相公可要主持公道!” 原来翰林学士汪藻近日上奏驭将三说:“一曰示之以法,二曰运之以权,三曰别之以分。”不外是削诸将之权、制诸将之横,皆因大宋在这生死存亡关头,肩负救国使命的武人地位渐起,一干文臣们感觉风光不在,发此不甘之言。正所谓:“天下安,注意相;天下危,注意将。”历史规律使然,赵构小儿也无法扭转。 名士们附和道:“今日误国者皆文臣。自蔡京坏乱纪纲之后,为王臣而弃地、弃民、误国、败事者,皆文臣也;间有竭节死难,当横溃之冲者,皆武臣也。又其甚者,张邦昌为伪楚,刘豫为伪齐,非文臣谁敢当之!” “说得好!”他这个“秦桧”浑然忘了自己文臣的身份,击节大赞。刘光世至此才露出真心的笑容,双方的距离一下子拉近。 觥筹交错,一力避酒的他还算清醒,那几位名士早醉倒在姐儿怀里。少了这些酸丁,席间清净多了,那刘光世虽是将门之后,亦不能书,粗人一个,他不用掉文,大感舒适。刘光世与沙都卫等就更放肆了,各搂着一个姿色上佳的姐儿,一面调笑,一面大揩其油。 惟独陪他的姐儿失望之情形于色,他不能再对不起楚月了。人到中年的秦相公尚无子嗣又不纳妾,一直有“他”不好女色的传闻,倒也无人奇怪。既然不敢餐秀色,他只有专注于美食当中。 打个饱嗝,摸摸护身甲下胀起的肚皮,好像有点赘肉哩,当了秦桧后就过上养尊处优的生活,没空也没机会练武,不发福才怪。 他的眼忽然花了,原来最后一道菜是一大盘金银珠宝,刘光世怎肯放过这结交朝廷新贵的机会…… 穿过一条暗黑湿冷的长长通道,一股难闻的秽味夹着浓重的血腥气扑鼻而来,哀号、冤屈声在狱卒的强压下依然不绝,这就是这时代的大牢。一一审视过去的他面色渐渐难看起来,这些被当作明日入狱的大都连小毛贼也不是,分明乃无辜百姓,刘光世也太不象话了! 负责陪同他鉴认明日的王德察言观色,忙请他出去说话。眼睛一阵刺痛,下午温暖的阳光洒在他的身上,他有种重回人间的感觉,冷冷道:“将这些人全放了,皆非明日!” 王德面露难色:“我家都统费了不少心机方捉了这些疑犯,若秦相公一句话便放了,只怕与都统面上不好看。” 他与沙都卫对了一下眼神,其一副听从吩咐之态,若要以密旨强压施令也无不可,只是在人家的地盘上,刘光世又伺候周到,没必要为几个小老百姓跟一镇大将翻脸,他皱眉道:“总不成押这些人去见圣上,只怕是欺君之罪。” 王德转了一下眼珠:“末将倒有一计,或可寻出真正的明日来。” “老子就站在你面前哩,看你怎么引老子出来!”他心道,不免斜了身后一眼,这里只有高益恭晓得他的真实身份,又泛起那个一直挥不去的疑问:如今最有机会逼问和氏璧下落的可是王氏、高益恭这方面,但王氏仅于色陷那夜露出一丝口风,他仔细回想过,那大秘密应不曾泄露,而王婆娘到底有何图谋?什么他日救出父伯,自会放自己与郡主团聚,鬼才相信,这个秦桧一旦当上,岂是说走就能走的,到时自有种种理由阻止他,反正他的小命捏在人家手里,这个女人不简单! 在负有监督之则的沙都卫跟前,他不得不对王德的提议表现出极大的热心:“哦,王统制请讲。” “此计末将思谋良久,自抓了这几百个疑犯来,每夜不知有多少江湖人来探,好在都统派重兵把守,并无人得逞,看来外界皆不知其中真假。近日要处决一批死囚,咱就在疑犯中挑一批出来,宣告将最具明日嫌疑者一并押去市曹斩首。一则到时自会有大批江湖人出现,不定带出真明日消息,咱在旅舍、茶酒楼等处伏下暗探,仔细监听;再则这小贼如今大都打着侠义旗号,若不忍心殃及无辜,或会露面相救,到时再于法场四周设伏……” 听得沙都卫点头赞许,他大骂王德这厮卑鄙,想出这条毒计,他总不能说明日才不会出现,好在主事权在他,当下拍板:“那些假明日可不是真处决,只做个样子过场罢。” 只好委屈这些无辜百姓受一场惊吓了,当日“孙村一战”后,明日的武功与狡猾早已被传得神乎其神,谁会相信他这般不济落入刘光世手中?夜探牢房的江湖人或许只为证实一下吧。 这日,镇江府最繁华的十字街口,人山人海,压肩叠背。在旧中国往前的时代,每逢执行死刑的日子,都像过节一样热闹,可谓中国特色之一大奇观。 四、五个死囚各抠扎一团,胶水刷了头发,绾个鹅梨角儿,插上一朵红绫子纸花,面北背南跪作一行;另有斩牌上朱笔写着明日的七、八个疑犯俱披头散发,看不清面目,面南背北跪作一行,共两行候斩人犯一字排开,只等午时三刻监斩官报时开刀。 这十字街口两旁的茶酒楼都被看客们包了,一边吃喝一边看死刑,让老板们大发死囚财,小二们则忙得不亦乐乎。 距法场最近的一座茶坊二楼,士人装束的他与沙都卫、王德三个占据了视角最佳的桌位,家丁模样的高益恭立于侧后,其余的座中客俱十八铜卫与王德的亲兵所扮,这茶坊被他们全包了,而善于“避战”的刘光世一听法场可能生事,自然不会露面。 街上处处可见江湖人的面孔,王德早安排妥当,不怕有人生事,就怕没人接招。法场中间,监斩官已经落座,两下刀棒手已经给人犯开枷,十余个刽子正磨法刀。 信奉“乱世须用重典”的大宋官府对内镇压一向不手软,利用各种公开执行的极刑对百姓杀一儆百,这斩首还是轻的,其他如五马分尸的“磔刑”、3357刀方才毙命的“凌迟”……不胜枚举,端的矫枉宁可过正。 军事上亦是如此,连从江北撤回驻守宋金江防前线——江阴军的岳飞部也被调往江南西路、淮西路的内战战场,那里,自“孙村之战”铩羽而归的李成军重振旗鼓,连兵十数万,先后攻下江淮十个州军,形成“席卷东南”的割据势力,张俊受命为江、淮招讨使,率神武右军及拨归其指挥的神武前军、神武后军、岳飞等部前往讨伐。 离行刑的午时三刻还有段时间,王德紧张地四处张望,作为现场总指挥,计又出自其手,若有差错可难以交代。只负责认人的他悠闲地品茶,暗哂王德如何收场,后世的影视作品中总是在即将问斩的最后关头才出现救星,现实中会不会这么富有戏剧性? 当然不会! 忽闻远远传来一声清啸,一个黑点自西南的天际出现,在屋檐楼顶之间越来越大,恍如一只大蝴蝶般飘忽而来,几个起纵,已落于临法场的一高楼顶上——正是他所在茶坊的对面,一个面蒙白巾的灰袍书生翩然立定于逆光之中,清越的声音传下来:“明日在此,放了无辜,有胆拿我!” “这个就是明日?原来法场上的是假的!”人群大哗,此子惊世骇俗的轻功与传说中的明日十分吻合,任谁皆几分相信,早有不少江湖人潜过去。 他端详着那熟悉的灰袍打扮,虽看不清这人面孔,却一下子听出她的声音,再次被这个极具正义感的姑娘感动了,心中直叫:臭丫头,这是圈套,快走……这个冒充他的人可不正是三相公!不知自己指认她是否明日的后果将如何,他无奈地示意王德无法辨认,听天由命了。 反正有人出头就好,王德面露喜色,正要发令伏兵出击,却又闻远处一片惊声:但见东城门口扬起一股尘烟,激烈的蹄声、马嘶自远攸近,东西长街上冒出数十匹不戴鞍辔的无人马群,仿佛哪个马场炸群的惊马,有如后世脱轨的火车头一般,来势疾凶! 行人与摊贩吓得亡命走避,地面的看客们也炸群了,小命要紧,顿时奔散,一时有人跌倒,有人叫骂,场面一片混乱,倒是楼上的看客们看得嘻嘻哈哈。 就在接近法场的当儿,领头的红马上倏地钻出一个骑士,却是马背民族的绝活——身藏马肚,竟又是一个白巾蒙面灰袍书生,手中擎起一面雪白大旗,上面红笔写着两个笆斗大字——“明日”,霍然与他在“大篷车”一役的行径同出一辙。 楼上的看客们都傻眼了,怎地又冒出一个明日?他也傻眼了,这一位又是谁?王德更傻眼了,看看楼顶的“明日”,又看看骑马的“明日”,不知该下令捉哪一个? 惨叫立起,人犯边上的刀棒手、刽子纷纷倒地,这骑马的“明日”乃是神箭手,以擎旗的手同时握弓,连珠箭儿一无虚发。这时大半人皆想:这两个“明日”八成是一伙的,来劫法场。 法场上已乱成一锅粥,由于伏兵没动,那监斩官一头钻进大案下,刀棒手与刽子死的死、伤得伤,地面上只剩下几个被人群践踏不起的伤者躺倒呻吟。 骑马的“明日”再一声呼哨,这些马儿比后世的马戏团的马儿还要厉害,围住法场打起转来,形成一道屏障以挡住外围救援的衙差,而接下来的举动更让人惊奇了,骑马的“明日”发出因急切而变调的喊声:“明日你在哪?” 人犯们不约而同地抬头吱唔,原来个个嘴中塞着一枚铁核桃——大宋牢狱用以阻止犯人说出不该说之话的刑具。 他彻底糊涂了,这人到底是谁,竟以为他真的夹在这些人犯当中,这么浅显的圈套很容易识破的,所以三相公才敢于冒充他在高处现身,拯救无辜。 楼顶的三相公也疑惑地看着下面的假明日跳下马,飞快地查看各人犯的面目,显然在辨认。这人一定认识明日,而且关系非同一般,否则以并不高明的武艺怎敢来救人? 一流高手的她看出这人战技不错,武技却一般。 他仔细分辨着这人变调的声音,心脏猛地一颤,再猛地一缩:若有人相信自己很可能被捉住的,必须是知道他武功其实很滥(这一点天下只有挞懒、王氏等有限几人和他的女真兄弟们知道)、却又不知他行踪的人(挞懒、王氏等可以排除——王氏当有办法通知挞懒),并能这么不顾生死地来救他,除了忽里赤、艾里孙这些弟兄外(他们不会只出现一人,而且应该正在执行第一个布囊安排的任务),那么,只有一个人了! “楚月,是你!”他终于辨出她的声音了,他的眼前迷糊了,他的世界落雨了,“你怎么来了!你怎么这么傻,以你的聪明怎会看不出这是个圈套,难道这就是关己则乱么?还是你连百分之一的可能性都不肯放弃……” 他看着可人儿清瘦的身影,含着泪读着她的一颗真心——一颗真爱的心:她打出明日的旗号是担心一旦冲不进法场,就以此证明明日并没有被捉住而令那些人犯得以保命,虽然她也不能确定他是否在人犯当中,然而,就如当初他不能确定她是否真的在花轿中一样,他俩都选择了义无返顾……他想象着这半年来可人儿找寻自己的辛苦,几乎克制不住自己,就要跳下去与她相认。 “抓活的!一个都不准放走!”王德终于发令,其想明白了,这二人即便都不是明日,也一定跟明日大有干系,生擒住便可追寻明日的线索。 锣鼓四起,呐喊震天,在令旗指挥下,埋伏于百姓家、铺坊、巷陌等处的数千官兵一齐杀出,兵分两路,一路包围楚月,一路包围三相公。那些江湖人见有大量官兵出现,顿作鸟兽散,茶酒楼并商家、民户则关紧门窗,方才热闹的十字大街变成了演武场。 箭雨横飞,四周的马儿被一一射倒,没找出明日的楚月在面巾下笑了,全不在意自己处在危险的漩涡中,舞起刀花护住坐骑,欲冲出去,身后的惨呼不绝,那是被殃及池鱼的人犯们。而高处的三相公就轻松多了,一柄剑舞得水泄不通,至少在官兵们架起上房的梯子前可以从容离去,然而看着下面渐渐不支的楚月,三相公终于放弃了离去的机会,纵身下去。 “啊!”一个照面之间,美目相对的三相公与楚月皆发觉对方亦是女扮男装,同时娇呼一声,不约而同想:她是谁?怎地识得明日?但已顾不得疑问,三相公的加入,使楚月的压力顿减,而王德却得以集中全部兵力对付二人。 她俩一个马上,一个马下,彼此掩护着往外突围。三相公只伤不杀,楚月就没这么好相与,夺过一杆长枪,每刺一枪必杀一人,这沙场对敌的原则取决于武艺的高下,三相公晓得此理,仍大为不忍,只好尽力冲在前头,奈何官兵们越聚越多,若非想捉活的,她俩早已死了几回了。 沙都卫率领十八铜卫似敏捷的野猫一般在官兵中散开,无声地向她俩接近,他半个身子都倾在护栏上,暗叫:“完了,完了,这帮大内高手们可比官兵们厉害!” 这两个女孩中任何一个受到伤害他都无法原谅自己!他惶急地回头张望,自己与王德周围只剩下高益恭与几个亲兵,那高益恭一反常态地与他对视,眼光闪烁不定 正文 第41~50章 第四十一章我的野蛮女友 他以旁人很难觉察的动作冲高益恭做了一个小手势:在自己的胸口一点,再往楼下不远处的包围圈一指。暗暗祈祷高益恭不仅能领会他的意图,还要有能力实现这意图——将他送进包围圈里。大前提须是高益恭亦认出了楚月郡主,他直觉其作为挞懒特别委任的神秘卧底,不会不顾主子爱女的性命? 这就是他为打破眼前危局——保护这两个牵心连肉的女孩——在最短时间内想出的上策:让她俩挟住一个重要人质,毫发无损地离去,而他——就是最好的人选!关键是他如何变成她俩的人质,这么远的距离,他自问没本事飞过去,此时此地能帮他的,只有高益恭了。 高益恭面无表情地与他足足对视了半晌,就在他几乎失望而另想办法之际,高益恭蓦地惊呼:“相公小心——有刺客!” 伴随着这一嗓子,周围的墙板发出“咔嚓”一声巨响,没看清高益恭如何出手,他只觉一股凌厉的气流狂袭过来,身体像被一只巨手猛拍一下,撞破护栏,飞上半空。 沙都卫等十八铜卫与部分官兵闻声愕然回首,正见充作指挥所的茶坊二楼栏裂窗破,碎木横飞,秦相公、王统制连同高益恭等护卫亲兵俱跌出楼外,后院起火!难道还有高手偷袭? “保护秦相公……”他飞得最高、最远,沙都卫回救不及,魂飞魄散地下令,若他遭遇不测,可是大内侍卫们天大的失职! 这一幕同样被包围圈内的三相公与楚月看得清楚,眼见得几个家伙自天而降,而一干官兵们阵脚大乱,甚为紧张地抢上接应,已猜知是首脑人物,不知被哪路拔刀相助的英雄袭了后路。“嘭!”其中一个刚好死猪般地落在她俩身边,激起一泼尘土,正苦苦支撑的两个女孩立刻晓得该如何做了。 “王德救我!”一柄剑架住脖子,一杆枪抵住后心,摔得七荤八素的他赶紧一副怕死鬼模样地呼救,以防官兵们的刀枪不长眼伤了自己。 不明他真实身份的官兵们见他直呼主将大号,面面相觑,不敢贸然攻击,狼狈地自地上爬起的王统制大喝:“统统住手!” 他“面无人色”地半躺半坐在地上,“吓”得一动不动,内心的惊骇与欢喜同在:高益恭的机智与武功一样莫测,没露一丝破绽地帮了他,有这样一个对手可非幸事;三相公凤步于身边,没照上面的楚月立马于身后,那冰冷的剑锋与枪尖传来的竟是浓浓的暖意,他知道自己成功了! 官兵们后退了,枪林刀阵消却了,三相公与楚月对视一眼,目露喜色…… 夕阳映红的大江上,芦苇中惊起一群野鸭,一叶扁舟载着三相公、楚月、两匹战马和他这个“人质”驶向对岸,岸边是无数“送行”的大宋官兵。这是她俩跟官兵谈判的结果:对方先派小船送她俩到大宋控制区外的江北,再放“人质”回来。 “秦相公小心!”王德与沙都卫无奈地目送着他,与高益恭交换了一个会心的眼神,他第一次觉得这个外表冷漠的黑面大汉蛮可爱。 “多有得罪,大人放心,靠岸便放你。”三相公令人意外地相当客气,轻点他穴道,将他扶进两匹马占满大半的露舱,便立于船头,艄公在船尾掌舵,小船靠江水的流力航行。 “秦相公?看来你步步高升哩……”楚月已认出“故人秦桧”,亦看见高益恭,隐隐猜到什么,碍于三相公在场,便利用安顿马匹的当儿悄问,“你是故意被咱抓住?” 秦桧犯得着为郡主冒欺君通敌的风险么?这问题纠缠下去可说不清,他只有拨浪鼓般地摇头,做了一回活雷锋,再“尴尬”地避开可人儿的疑惑目光,生怕自己一开口就忍不住相认。 此刻的心情就如这江水一般波涛汹涌:他真的很想拥楚月入怀,尽诉离别的情思;也很想逗逗三相公,感谢她一再大恩,可是不行!他与这两个性命交融的女孩单独相对都游刃有余,却不敢陷入同时面对她俩的漩涡中——后世的那一次令他胆落至今,再加上他的“秦桧”身份,若现在相认可要天下大乱! “姐姐好美,请教芳名?”两个女孩除下面巾,直到这时方有空见礼,楚月向三相公万福致谢,若非她相助,十个楚月也被捉住了。 “姐姐才美哩,俺叫岳楚,你呢?”三相公被赞得玉面染红,难得地吐了真名,回了一福。并肩作战之情并惺惺相惜之心,使两个女孩虽初次见面,已毫无戒心地真诚相待。 “两位美人儿不必谦虚了,都很美,我明日不知几世修来的福,受你俩如此厚爱……”他心里美滋滋地欣赏两个男装丽人一见如故,肚中打起小九九,“大家多亲近亲近,以后同在一个屋檐下姐妹相称……嘻嘻!” 楚月惊喜道:“这么巧,姐姐名字倒过来就是咱的名——楚月,姐姐多大?” “楚月!”三相公娇躯一震,忙掩饰一笑,“真巧!” 俩人互通年龄,原来又是同年,三相公稍长一些。楚月露出欲深交之态,却又犹犹豫豫,大约想起宋金汉夷之分;而三相公有些魂不守舍地看向江面,喃喃道:“楚月,原来楚月竟是……” 江风送语,他心虚垂头,三相公总算知道真相了:当日他在生死关头想到的是此楚月,而非彼楚月。他不忍看三相公的伤心之态,又有种解脱的轻松,她早点知道真相也好,总好过日后的迟早穿帮,长痛不如短痛,刚刚一龙二凤的彩泡破灭了。 “姐姐怎地认识明日的,知道他在哪么?”楚月终于说出隐忍好久的疑问,三相公转过头,仔细端详楚月的面孔,看得楚月两颊绯红,“姐姐怎如此看人家哉……” 三相公平舒一口气,淡淡改了称呼:“妹妹如此楚楚可人,莫怪那小子对你念念不忘,梦中也是楚月、楚月地叫,俺今日总算见着真人了……俺不过跟他一起在义军呆过,后来便失去联络,现有要事寻他,又寻不着,故扮成他的模样引起注意,使他主动找俺,妹妹不怪吧?” 他听得心中一阵难受,三相公在说谎——他从不说梦话的,她扮他的理由亦决非她说得轻巧!他深深感受到三相公淡然背后的痛苦:一心托付终生的情郎原来早已有了心上人,她还一直以为他钟情自己! 他忽然觉得这样对三相公是不是太残忍了点,太不公平了点,扪心自问,他对她真的没感觉么,如果先遇上的不是楚月而是三相公……他不敢想下去。 “他真如此么?”楚月娇羞颔首,复怅然若失,“原来一直是姐姐在扮他,那他是快半年没消息了……” “楚月,我没事,就在你身边呢。”他心神大乱,不知该如何处理这剪不断、理还乱的三角关系,只知道在这般形势下,愈发不能相认,否则,他便是三头六臂的孙猴子也摆平不了这两个女孩。 “他一定没事的,这个小滑头……对了,你俩怎地相识的?”三相公眼中泪花闪现,强忍巨大的委屈,尽量用平静的语气询问“负心人”的真实来历,什么海州书生,定是骗人的。 楚月踌躇一顿,毅然答道:“实不相瞒姐姐,咱实乃大金郡主,明日曾救过我……” 那边厢他听得吓一跳,这宋金交战、汉夷相仇之际,能随便对敌国之人交底么?没心机的小丫头!他竖耳凝神,万一三相公欲对楚月不利,就顾不得许多了,立马自曝原身喝止,反正两个女孩伤了谁他也不愿意。 “五哥说过,金人中也有好人,汉人中也有坏人……”三相公并没有因楚月的真实身份而产生敌意,幽幽叹一声:“这么说,明日就是金国郡马了……” “不,他没有留在大金……”楚月也幽幽一叹,难得有一个可以吐露心事的同龄闺友,楚月对三相公生出奇妙的信赖感,全没细想一个女儿家苦苦寻觅一个男子到底所为何事?便娓娓道出与明日相识、相知、相爱的全过程,沉醉于对往事的甜蜜回忆中…… 原来可人儿压根没回金营,半年来将他可能去的地方翻个遍,最后亦只有扮作他来被动等待。他第一次站在局外人的角度体会楚月的这份真爱,好多辛酸的细节楚月绝不会当面告诉他的,而对着同为女子的三相公不禁忘情倾诉……他听得心疼又心疼,老泪直往心底流,越发对自己的背叛行为而悔疚。 “原来那日出嫁的是妹妹,难怪他要阻止了……”三相公被他俩的故事深深打动,眼圈都红了,听一处,叹一声,“妹妹当真为了他不做郡主么……” 楚月讲完,心情舒畅多了,纤手一指他:“这秦桧可是见证哩,咱和明日就是搭他的船逃出我父大营的……” “秦桧?”三相公自儿女私情中清醒,似被唤起某段记忆地追问,“自金归宋的秦桧?” “是呀,以前在大营中我们很熟的。”楚月点点头。 “你是秦桧?”三相公回过头,上下打量着他,看得他心里发毛,下意识点头。三相公慢慢向他走来,蓦地拔出宝剑,“奸贼!我要杀了你!” 原本和颜悦色的三相公转眼变作冰霜杀手,他猛想起当日秦桧与挞懒密谋时三相公跟自己皆藏于帐篷顶上,那个跟他有关的惊天大阴谋只有三相公偷听到,他一直很想知却又不得而知,为此还试探过王氏,也没探出所以然,反正不外乎卖国求荣之类,莫怪三相公要为国锄奸,他竟忘了这一茬!无法躲避的他第一时间向可人儿求助:“郡主救我!” 楚月没想到“秦桧”二字惹出这么大的风波,怎么说也是故人情面,她一个箭步上前拉住三相公:“姐姐有话好说!” “妹妹不要拦我,这是俺们国事?”三相公不耽搁地一剑刺去,楚月伸出刀鞘架住:“姐姐,秦桧不算坏人哩。” “他对金国自不算坏人,对大宋可是个大坏人,俺今日决饶不了他!”三相公又刷刷几剑,楚月无奈地挡了几招。 倒把个艄公吃一吓,见两个女侠本聊得好好的,忽然打斗起来,以为是内讧呢,怕伤及自己,看已接近北岸,艄公一翻身,跳水逃命去也,无人驾驶的小船顿在湍急的江水中打起转来。 “执事,咱家救不了你了……”楚月的武艺远不是三相公的对手,只是三相公手下留情而已,楚月心中有数,垂刀认输。 “臭汉奸,死了还能害老子!”他怪不得三相公,自己当日不也欲杀秦桧而甘心么? 只有肚中对秦桧破口大骂,眼看三相公的剑即将递上来,要是这么不明不白地死了可亏大哩,他脱口叫道:“我知道明日下落!” 三相公的那柄剑立刻定在了他的脖子的几厘米外,而楚月也眼睛一亮,又拉住三相公的手,两个女孩异口同声道:“你说什么?” 他的眼珠子滴溜溜打个转,额头滴出冷汗,想不到天下通缉的“明日”二字这回成了救命符,一字一顿道:“我——知——道——明——日——下——落!” 落日的余晖中,南岸闪出点点红星,那是官兵们燃起的火把,楚月的刀刷地出鞘,那一刀一剑俱指向他:“明日在哪?” 哥哥在哪?不就在你俩眼前!他一时不知如何圆这个谎,看着不停打转的小船,忙采取拖延战术:“两位姑娘,船要翻了,先靠岸再说。” 两个女孩一阵手忙脚乱,总算将船靠上了岸。有了不杀他的理由,却没有了放回他的理由,情郎的下落当然胜过对官兵的承诺。他也压根不想回去,这回打死他也不和楚月分开了,只是又多个三相公,真令人头疼!一想到要同时应付这两个无法割舍的女孩,他就不寒而栗。 “嘭!”他被踢翻个大跟斗,一头杵在岸边的湿泥中,烂草糊满老脸,水腥气扑鼻,三相公一脚踏在他的屁股上:“快说!” 他在脑海里激烈斗争着,该怎么说呢?他真的很想带她俩远走高飞,甚至抛开劳什子的大事伟业,率领女真兄弟们找个小岛,开辟一个世外桃源隐居算了。然而要命的是那植脸之药须定时服的,算算还有二十天吧,他必须在这时间内跟高益恭会合或赶回秦府,解药只高益恭与王氏有,否则便一命呜呼。 他可以将她俩骗回秦府,却非长久之计,他变成秦桧的事迟早要对她俩暴光,这会有很多后遗症的:比如他和兴儿、王氏的肉体关系怎么对楚月解释,再加上三相公见他又骗她一次,若气不过,将他吃过她豆腐的勾当一股脑倒出来,二罪同发,对楚月的打击可不小,万一不肯原谅他而离去,他就犯下八辈子也不能挽回的大错了,这么大的风险他决不敢冒的。 那么只有高益恭这条路可行了,延续他已有的想法:制住高益恭,拷问出解药秘方,就再无顾忌了。可是万一捉不到高益恭呢,在三相公的拳脚高压下,他好容易找到一个保险的计较:先拿出十天时间对付高益恭,一旦不能得逞,就赶快骗她俩打道回府,找王氏救命。反正他“秦桧”的身份暂时不能戳穿,唉,走一步,看一步,车到山前必有路。 又被一脚踢个跟斗,不算太疼,他故意呼天抢地地告饶:“不要打了!我说,我说!” 一直没有动手却明显手痒的楚月不客气地看着他:“执事,可是你自找的,谁叫你嘴紧?” 他装模作样地喘气半天,“极不情愿”地吐出这无数人想知道的秘密:“明日被我关在一个天下至密所在。” 这倒不是吹牛,他被关在“秦桧”里面了,谁能想得到?楚月即刻信了,因为明日确实在行刺秦桧之后不见的:“姐姐,应该是真的。具体位置在哪?” “说了你们也不知道,须我亲自带路。还有,那地方设了机关,我和高护卫各掌握一半方法,两人同时在场才能打开,高护卫就是高益恭,郡主知道的。”如此推向高益恭,有高手三相公在,他的计划胜算大增。 “那该怎办?”楚月与三相公一时没反应过来,他只好挑明:“我可是朝廷重臣,若有事,底下人会吃不了兜着走。你俩既不放我回去,他们一定会追来,高益恭自然也在里面,只要设下圈套,就可以捉住高益恭。” 果然,天色半黑的远处江面上,有几个大红点出现,一定是王德、沙都卫他们担心两个女孩不守信,驾船来追。 三相公一把揪住他的胡子:“奸贼,你要是耍花样骗俺,有你苦头吃!” 他心道:“我早吃过了,第一次见面时小脸就被你打成猪头……不妙,臭丫头虽不杀生,但好像有虐待狂的倾向。” 楚月一向对情郎自保的本领有信心,又得知他具体下落,心情大靓,也笑眯眯地活动手腕:“秦执事,你在大营一定听过咱家的玉腕八罚了,要不要尝尝?” “天,是不是天下的女孩都有虐待男人的嗜好,救命啊!” 第九日,正午骄阳下,淮南东路一个山谷要隘的出口,一片位于外围平原上的小树林,最高的一棵大树,他双手高举,被高高地吊在树顶的干枝上,远近十里的人都能看到。虽然,他目之所及,除了丛木绿草禽兽,看不到任何人烟。 他衣衫蓝缕,脸上新伤压着旧伤,胡子长短不齐,大概除了押着他的两个女孩,谁也认不出他就是日前威风八面的秦相公。 事情远不像他想象的那般轻松:根据三相公的探察,大宋官兵没敢过江进入大金控制区,只沙都卫率十八铜卫与高益恭追踪而来。双方越追越北,楚月的军事才能显露,大施疑踪术,既要让对方缀在一个适当的距离,又要令他们的人马逐渐分散,更要保持高益恭的正确方位,只有将对方的力量减至最小,才能一击必中。 一路上两个女孩的感情也越来越好,身为“秦桧”倍受折磨的他在心中苦笑:“看来大小老婆的关系不需要自己去疏通了。” 这是他的精神胜利法,面对虐待他似乎上瘾的三相公,惟有用这个念头自我安慰。而“可恨”的楚月亦在旁看热闹,那意思只要不杀他就行。三相公在船上的表现倒像要毅然忘记他,如今的情形,分明大有和楚月共事一夫之意,只是楚月没看出而已,却怎逃过他这“局外人”的眼睛…… 这一路的痛苦与甜蜜自不必说了,他更为十天之限越逼越近而心急如焚,暗下决定再无动手的迹象,无论如何也将她俩骗往江南了。 好在她俩终于觉得时机成熟了,三相公探回的结果是身后只剩沙都卫与高益恭两个。 她俩便在这片小树林里忙了一夜,一大早将他吊起来。 吊了一上午的他浑身都麻木了,但这回毫无怨气,因为他是诱饵。不过,这是个陷阱,谁都可以看出来,沙都卫与高益恭不是傻子,所以才迟迟没有露面么?他祈祷两个女孩不要令自己失望,下面一定布满机关,虽然他一点没看出来。 他的身子麻了,大脑可没闲着,紧张推理着沙都卫与高益恭的想法: 沙都卫自然想不明白,两个女孩干嘛不丢开秦相公这个累赘逃遁,或者一刀杀了他,反而辛苦地设了一个陷阱?不过职责所在,沙都卫怎样也要救他的。 但清楚他底细的高益恭会怎么想呢?如果他自曝明日身份,那一切疑问都不存在了,这个陷阱就是他与两个女孩一起设的,为了拿住高益恭以获得解药配方,恢复自由身。 不过高益恭亦会想到,他在无法摆脱王氏控制的前提下跟两个女孩相认会引发很多不可测的危险,所以,他没自曝身份的可能性同样存在,在此情形下两个女孩的所为同样合理: 首先,楚月没有杀秦桧的理由,而三相公晓得秦桧负诡秘使命的事只有他清楚,所以,在高恭益的想法中,三相公也没有杀明日的理由;其次,不放秦桧的理由很充足,因为明日自行刺秦桧之后就没有消息,楚月会以为从秦桧身上可以寻出明日的下落;至于为什么设这个陷阱,理由就更充足了,要彻底摆脱追踪,消灭身后的敌人当然是最好的方法。 那么在这两个截然相反的可能性下,高益恭会如何做呢?由于他的干系重大,牵扯到挞懒与王氏编织的复杂阴谋,既不能置他不理又不能让他丧命,所以,无论哪种情形,高恭益都非救或捉他不可。 他得意窃笑:高益恭当然想不到第三种可能性的存在,秦桧也可能“被迫”诱导两个女孩设下这个陷阱的。 身处制高点的他可以纵观全局,密布的矮丛中,楚月伏在大树近处,三相公伏在远处,皆半天一动不动,端的令他自愧不如。太阳晒得头晕,他又渴又饿,恨得肚中大叫:“老沙!老高!快出来!” 似乎收到他的召唤了,但见南面的树叶隐隐在动,两条灰线快速地往这里移动,来了,正点子来了!他想出声提醒,方记起被三相公点了穴道,怕他跟沙都卫、高益恭通风报信呢。 空无一人的大树下,两匹战马在树影的边缘处悠闲地吃草,不时探入一个几米宽的水洼饮水,浑不知危险正在逼近。 他紧张地凝神看去:高益恭从东南面潜近,沙都卫从西南面潜近,二人的警惕性很高,形成夹击之势,逼近大树,在不远的树丛间停下,彼此打个手势。 沙都卫长身而出,四顾抱拳:“两位女侠,我知你们在附近,放了秦相公,大家无事。否则,休怪我等辣手!” 说时迟,这时快,高益恭悄无声息地自手中弹出一物,准确地钉在大树上,竟脚不着地地飘上来。他一叹:这一下,地面即便有陷阱也失去作用。 忽闻风声声大作,但见大树间弹起几十根韧枝,或横或竖,铁鞭般往高益恭身上抽来,封住其来去之势。他精神一振:这是女真人的捕猎手段,好!这些被楚月处理过的枝条每一抽击在空中,发出啪啪巨响,乃对付鹰雕猛禽的机关,可想其力量惊人,若击中人,那还了得。 好个高益恭,见势不妙,舍弃手中的弹绳,身子在空中连着几弓,堪堪避开大半,仍被几枝扫到,顿失余势,往下坠去。那边厢楚月现身娇笑,拍起手来,原来树下是一个捉老虎的陷阱,高益恭要陷进去,只有束手就擒的份。 沙都卫看出不妙,大喝一声,一掌击向身边的小树,那棵小树应声而断,横飞出去,刚好落在高益恭脚下,得此借力,高益恭脚尖一点,一个燕子穿云,蹿上去,已扒住树干,竟如狸猫一样,往树顶爬去。 楚月冷哼一声,亮弓便射,赶得高益恭爬得飞快。这边厢沙都卫找到接近大树的方法,一掌一掌地击裂身边小树,扔过来堆成垫子,于是不虞陷阱,冲到大树下接应,一面欲对付楚月。楚月手拉脚踏,四周捕兽的机关一起发动,吓得沙都卫忙停在原地。 这时三相公亦破空而来,往树上掠去,去捉高益恭。沙都卫显然不擅长高来高去的功夫,却也难不倒,竟连根拔起一棵小树,往空中击去,掩护高益恭。 三相公被沙都卫缠住,楚月精心布置的机关作用不大,眼看高益恭离自己越来越近,他动不得、叫不得,只恨自己武功太滥,不能帮手,否则利用高益恭毫无防备的机会,一脚将其踢晕,大家多省心。 “相公受惊了!”高益恭已抓住他的双脚,他垂头丧气,开始寻思下一步怎么办?且慢! “呔!”只听楚月娇斥一声,发动了最后一道机关。他应声看去,可人儿双箭齐射,正中两匹战马的屁股,受痛的战马一声长嘶,撒开四蹄狂奔起来。 “喀嚓”一声,爬着高益恭、吊着他的干枝前端瞬间断开,他和高益恭一齐坠下,正落在那个小水洼里,“哗”地水花四溅,水里有东西一紧,一张藤网弹出水面,他与高益恭已困在网中央,他内心大笑:“小宝贝,好样的!” 湿水的藤网比金属网还结实,并且愈绷愈紧,高益恭一脸暗晦,显然没想到自己竟被两个黄毛丫头收拾了。 欢喜未消之际,藤网忽然颤动起来,他诧异抬头,原来是挂网的大树在颤动,也不是,四周的草木都在颤动……三相公与沙都卫停止打斗,三相公攀上树顶查看,而楚月侧耳倾听,面色凝重。 大地在颤抖!虽没有原先的高度,他与高益恭依然可以看到小树林之外,他心惊肉跳地放眼望去:山谷的出口扬起遮天蔽日的灰尘,无数的金属光反射过来…… 第四十二章鼠胆龙威 一幅幅黑底白日黑飘带的三角旗自嚣天的灰尘中出现,是大金的军队!他震惊不已:那连排的金属反光与不疾不徐的沉重马蹄声显示,乃重铠装甲骑兵,大金如此装备的只有圣骑兵,但圣骑兵乃小编制,这般千人、万人以上的集团军是他不曾见的?一个念头冒出,莫不是那后世小说中的连环马部队第一次成军?怎地出现在这里,难道是高益恭暗通消息来“解救”他这个秦桧的?不过与他相挨面对的高益恭诧异之态亦不像假装。 不及细瞰,视线陡落,被楚月操纵的藤网坠入一片矮丛。比谁都关心他的沙都卫吼一声,抽出前锐后斜的朴刀冲至,三相公飘然而降,阻在跟前,二人再欲动手,楚月紧张的声音传来:“且住!此乃大金秘训已久的‘铁浮屠’骑军,每个‘铁塔兵’皆被两重铁兜鍪,马缀铁长檐,遇山平山,遇林拔林,‘铁浮屠’过处,人畜不留!大家若不止斗隐蔽,一被发现,可没命哩!” 古人曰塔为浮屠,铁浮屠便是铁塔了,他首度听闻这个称谓,看来是他离开大金后的新军种,楚月自应知道底细,圣骑兵的威力他早见识了,铁浮屠看来更胜一筹,不由暗暗心惊:谁摊上这样的对手可要遭殃。 大地的颤动达到最高点,铁浮屠开始经过小树林外,虽是野外行军,却纪律整肃,不闻丝毫喧杂,这般声势端的罕见!沙都卫不免将信将疑,晓得楚月背景的三相公虽信多些,但也有些不以为然:这荆棘丛生的小树林,骑兵很难进入,怎会有危险? “啾——”正犹豫对峙之间,天空中传来罕闻的鸟叫,午后蓝空,一只硕鹰盘旋而过,他的老朋友——杂交海冬青——护教神鹰出现了,他心一紧:达凯也在附近了? “糟糕,我们的战马被发现了!”楚月仰读着神鹰的飞行方式,沙都卫正奇怪,这女娃怎懂金人的鹰语?楚月声音陡尖,“不好!快找地方躲避!” 顺风儿传来一嗓子女真话:“移刺古万人长有令,每人往林中发十箭!” 这支铁浮屠大军竟是好兄弟移刺古所率!哈,何时升到万人长了?他未及为移刺古高兴,脑海里已冒出一组数字:一万人,每人十箭,天,十万支箭,可以将这片小树林覆盖几次!他魂飞魄散地心叫:大哥,我和郡主在这里,千万别放箭啊! 当然是徒劳,移刺古听不到的,他领教到成长为一军统帅的移刺古之铁血霸气:发现任何敌踪暗探,毫不留情地消灭。 漫天的箭雨从四面八方落下……一只受惊的野兔从草中跳出,未奔几步,便被两支箭钉在地上,四肢兀自抽动;一只野鹊冲天而飞,未振几翅,一支箭穿颈而过,石头般坠下;而两匹战马早已被射得大刺猬相似……这种勿须瞄准全凭密集杀伤力的战术端的惊人,遇山平山,遇林拔林,铁浮屠过处,人畜不留,楚月一点也没夸张! 这片被千军万马的铁浮屠夹行而过的小树林,有如洪水泥流中的小三角洲,在狂波疾浪的一遍遍冲刷下体无完肤…… 林中的几人已来不及寻找避箭所,楚月显示出天生的领导才能,反应甚快地用弯刀劈开藤网,放出高益恭:“大家背靠背围住秦桧,格箭!” 这确实是最好的防御策术,既保护了双方都很在乎的他,又化敌为友、集中所有人进行全方位的防卫,远胜个体的能力。 组成防御圈的四人,各挡一面,刀格剑拨,舞得水泄不通,有效地抗住一波波的箭雨。饶是如此,在这般毫不停歇的长时攻击下,以三相公、高益恭这样的高手也支持不住,武艺最弱的楚月最先被打开缺口,飕地一支利箭正中她大腿,鲜血线喷而出,当真坚强的楚月一声也不吭,手中刀舞不停。 感同身受的他心尖猛搐,只恨三相公不解他穴道,否则穿着护身甲的他大可做楚月的人体挡箭牌。万分担忧之际,三相公抽身为楚月点穴止血,他刚松口气的当儿,然就在三相公这一疏忽之间,一支利箭流星般穿透她左肩,一声娇啼出口,他的心尖又是一搐,自责的眼泪包含在眼中,生命中的两个女孩先后受创,他只能躺在这儿,不能保护她们,真不是个男人! 防御圈出现了缺口,沙都卫与高益恭亦不能幸免,两声痛呼,他俩亦中了箭,所幸都不在要害部位,四人勉力苦苦支撑,连止血之空都没有,只要有一人先倒下,那毫不留情的箭雨将覆盖所有人的身体。 他感到了绝望,这是他好兄弟下的命令,但他无法责怪移刺古,军人的天职就是杀敌!他只后悔自己为什么想出这馊主意,为什么不早跟她俩相认?现在没机会了,因为他连累大家都快没命了。看着两个女孩衣袍上的血迹愈染愈大,他一口气急不上来,眼前一黑,昏了过去,或许,这是他目下的最好去处…… 自己还活着?他悠悠醒转,明月当空,已是夜里,四周静悄悄的,铁浮屠大军终于过去,他又是奇迹般的毫发无伤,只是穴道未解。用眼睛扫着身畔一动不动的四个人影,每个身上皆插着一两支羽箭,他几乎要哭出来:“楚月!岳楚,你们要是死了,我也不活了……” 须臾,他看到了希望,其中一个人影动了一动,一个虚弱的男声响起:“各位怎样了?” 四个人影皆有了反应,听到两个女孩的轻哼,他大喜过望,原来都还活着!沙都卫的声音接着道:“谁还能对敌?” 各人气馁而叹,经过一场不亚于沙场撕杀的御箭战之后又伤又疲,连挣扎坐起都不能,谈何对敌。对敌?哪里还有敌人,他的视线延伸出去,一颗心迅速下沉,一大堆绿油油的小灯笼在林间靠近,一个十分熟悉又心悸的场景浮现于脑海,他想起了与狼共舞的那一战! 小树林中,一大群嗅到血腥味循来的恶狼从北面逼过来,受伤者失去了战斗力,没受伤的他也无法动弹,只有听天由命了:能跟爱人们死在一起也是一种幸福……可是当他想象到被恶狼撕扯入口的惨状,难道能让两个粉雕玉琢的女孩也这般死法?不能!他生起强烈的求生欲望,为自己,更为两个女孩,只要他冲开穴道,或可抵挡一阵,秦桧不会死在这里的!对,历史上的秦桧不会死得这么早!他决没想到,“秦桧”二字有一天会成为支撑他活下去的动力。 连内功皮毛都不懂的他当然不知如何冲穴,只凭着感觉集中所有的精神力,去调动、激发自己全身的神经,穴道好像有松动的迹象,他的中指弹了一下,有门!因喜而涣,身体又麻木如前,他大骂自己沉不住气,赶紧再集中精神。 狼群已经逼到近处,高益恭忽然一声怒喝,站了起来,狼群齐齐止步,众人不由生出希望,但高益恭亦仅站起一瞬,便又颓然倒地。这不啻刺激了狼群,在月光下一个个伸出血红的舌头,呈扇状围上来,露出要大餐一顿的恶态。 两个女孩无惧千军万马,但面对这阴残出名的野兽,不约而同地娇躯颤抖,楚月颤抖的声音道:“姐姐,你可有力气,一剑刺死我吧!” 三相公犹豫片刻,咬着银牙,慢慢举起剑:“妹妹,你先走一步,姐姐随后就来!” 那柄剑一寸一寸地向前递进,千钧一发之际,他发出憋藏已久的一声大吼,一个鲤鱼打挺弹起来,这一瞬间,他的精神流了出去,那几乎已经忘却的超越灵肉临界点的感应终于出现了,一股强大的气流涌向全身,他一脚踢飞那已经触到楚月咽喉的宝剑,“嗖”一声,剑若流星地划过夜空。 在众人包括高益恭的惊喜与难以置信的目光中,他似蛰伏已久的巨龙破冰而出,慢慢地直起腰板,楚月的弯刀已在他的手中,皎洁的月光洒在完全变了一个人似的他身上,楚月与三相公皆露出似曾相识的迷离眼神。 那澎湃而出的奇异感应向小树林外传导,他的身体成为大地的某一点,以此为中心,他的灵知水纹般地荡漾出去,一寸一寸地向外蔓延,没有人踪,只有草木、虫蚁、蛇鼠、狼群……他贪婪地享受着这久违的感觉,第一次感受到月亮的精华,灵知被月亮所吸引,他不知不觉地仰面朝月,就这样一直仰视着…… 当他低下头来,已圈定了头狼的位置,不考虑会否暴露楚月教他的刀法,只求一举击杀头狼,吓退群狼。 不知何故,群狼齐齐发出惊嗥,往后退去,只剩下头狼如退潮中的礁石一般与他对视。蓦地,头狼亦发出长长的嗥叫,远处隐隐传来呼应,他泛出怪异的直觉:头狼在向同类传递信息,难道要吸引更多的狼群过来?他不敢错失良机,正欲冲上前,头狼忽然冲他匍匐下来,所有的狼也匍匐下来,然后一起掉头狂奔而去。 狼群越去越远,再无回头的迹象,他憋住的那口气无处发泄,喷薄欲出,想硬生生撤回已是不能,终于没有压住,他喷出一口鲜血,刀落在地,一跤跌倒,喘个不停,又恢复胆小如鼠的文弱之态。 这一幕看得众人大眼瞪小眼,不知他施了什么法宝?他虽也莫名其妙,但暗呼侥幸,至少躲过了被楚月看穿的结果。 众人皆长吁一口气,沙都卫更喜道:“太好了,相公真有一套,生生吓退狼群,可传为佳话!” “哈哈,有道是人怕狼三分,狼怕人七分么。”他一副后怕模样地嘶声笑道,为自己刚才的反常表现圆说,三相公心下也释然,奸贼被点的穴刚巧自解,误打误撞救了大伙一命。 他笨拙地爬起来,搜罗满地的箭矢燃起一堆篝火,以驱兽防寒。三月阳春,干木枯草难寻,冷兵器时代的箭矢,箭头多为铁制,箭杆以木或竹制成,倒成他现成烧火的木材。 他首先将三相公与楚月抱到篝火旁,女孩本受不得寒气,受伤后更不禁夜冷,三相公知他好意,又不甘被他抱着,瞪道:“奸贼,不要以为你救了俺,俺就会放过你!” 楚月反倒一声不吭,任他小心翼翼地抱过去,美目一直盯在他脸上,冰雪聪明的她看到他方才出人意表的表现,这刻着明日印记的行事风格不令她产生怀疑才怪?他心虚垂头,不敢接触可人儿的目光,反正自己没暴露什么,打定主意来个抵死不认。 沙都卫与高益恭是大男人,于女儿家多有不便之处,他便在他俩跟前也燃起一堆篝火,沙都卫压低声音道:“相公,现在是好机会,拿下这两个女娃!” 他不由斜了高益恭一眼,三相公的恶劣态度证明他没有自曝身份,应打消高益恭或有的疑心,心再一动:“两个女孩现在无力反抗,你俩何尝不是,这岂不是制住高益恭的机会么。” 高益恭似猜知他的想法,毫不退缩地与他对望。没错,高益恭知道他不会对付两个女孩的,真正危险的其实是他俩,眼前确是他获取植脸解药配方、恢复自由身的绝好机会。 当形势按他所设想的轨迹发展之后,他才发现自己的想法过于简单,自己制住高益恭后怎办?严刑逼供么,姑且不论高益恭是不是硬汉子,他能否对一个救过自己的人下手才是真正难题,无论其救自己的动机何在。他总是心太软,黑心不是他的强项! 世事竟是如此无奈,当你所渴望的客观条件都实现后,你才发现结果并不是你主观想要的那个,难道自己一心渴望改变的历史亦将面临同样的情况么?乱,太乱,他不知该如何处理这乱局,乱无头绪地踱向两个女孩这边。 他们嘀咕的情形自是落入她俩的眼中,三相公警惕地看向他,手按楚月的弯刀,宝剑不知被他踢飞哪里去了? 他停在两堆篝火中间,傻傻地瞥瞥这两位,又瞄瞄那两位,苦笑几声,摇头晃脑,冒出一句不合时宜却发自心底的话:“有道是‘冤冤相报何时了’?大家理应同舟共济,共度难关才是!” 这是实话,此刻再有什么豺狼虎豹、或金兵游寇出现,他们毫无反抗之力,当务之急是疗伤恢复,以应付随时可能出现的外在危险。 双方各有一人松了口气,一个是高益恭,一个是三相公。沙都卫却一脸的愤愤不平,为秦相公的胳膊肘外拐;而楚月一脸平静,似乎压根不认为他会对付她俩。 暂时压住场面,他没空计较细节,望着钉在楚月大腿上的箭,搓手不知如何是好。三相公勉强坐起来,一运气,“扑”地肩上的箭倒飞而出,自我包扎一下,然后挪近楚月验视伤处,三相公再瞪他一眼,命令道:“奸贼,去找东西烧水。” 臭丫头还当他是人质哩,明白她要为楚月治伤,他屁颠屁颠地遵命。被三相公奸贼奸贼地骂,他一些儿也不恼,或许谁都没他清楚秦桧确是个大奸贼。 这荒郊野外的,有什么东西盛水?借着月光寻了好久,好不容易找到几座孤坟,天生有点怕鬼的他为着心上人,斗着胆儿将人家拜祭的香盆儿掘出,一阵阴风吹来,他赶紧磕几个头告罪,便头也不敢回地转身就跑。 烧了热水端上,只见楚月半倚半坐,火光映红的俏脸上虚汗迭冒,柳眉轻皱,长裤被撕开,露出的雪白大腿血迹斑斑,三相公正为她取箭头,箭杆已去掉。 他顾不得许多地扯碎袍子一角,用热水淘了,为可人儿擦脸,楚月感激地看他一眼,双手就势紧抓住他的手,下唇已咬出血来。 大手几乎被小手握断,他只有咬唇忍着,眼睛一斜,正见楚月大腿上的深口,吓得不敢再看,扭过脸去,用另一只手抚摩着楚月的手背,希望为可人儿减轻点痛苦,恨不能以身相代,浑忘了自己秦桧的身份。 “好了!”三相公也是汗流两颊,终于取出那锋利的箭头,楚月已疼得昏过去。知道心上人没事了,他殷勤地为三相公打下手包扎伤口,一切忙乎完,三相公方留意在他一直在跟前,大声呵斥:“奸贼,滚远点!女儿家的身体是你乱看的么?” 他才省起自己是秦桧,讪讪地回到男人的阵营,沙都卫与高益恭也相互治伤完毕,皆无大碍,金创药乃武者必携之物。沙都卫“会心”地冲他眨眨眼,意思是看出秦相公对人家女娃有意思了,又一脸中肯地进言:“相公,这两女娃不好惹,而且又与金贼明日有关系,于你前程不利。” 他顿被提醒,如果这一环节不打理好,他很难将两个女孩一直带在身边的,高益恭自不会泄底,关键是如何令沙都卫信服,总不成来个杀人灭口。 他的急智生出,先对高益恭使个眼色,再暧昧地对沙都卫笑道:“桧看上两个女娃是假,奉圣上之命查明日是真,而明日就着落在她俩身上,故桧打算用怀柔之策,圣上有授意我酌情处理,所以沙都卫要严加保密,不可泄露出去!” 此话半真半假,也不怕日后在赵构跟前穿帮,沙都卫知道他负皇上秘密使命,于是深信不疑。 骗过沙都卫,他又一鼓作气地来到两个女孩处,不待三相公发脾气,自我表白已跟手下打过招呼,不追究她俩之罪,至于明日么,需要两个女孩前去劝他交出和氏璧,就可以放人。他不愁她俩不跟随,故意开出这个“莫须有”的条件,以防她俩因太容易见到明日而生疑。 果然,三相公代昏迷中的楚月答道:“好,俺们就跟去,奸贼少玩花样,那大阴谋俺是知道的,只恨连五哥也不信俺,暂且寄下你这颗狗头,他日再揭穿你,若不放了明日,俺转身就取你性命!” 臭丫头,嘴还这么硬!他有点犯迷糊了,都弄不清自己到底是以明日还是秦桧的口气说话了,思维不断错位。他很想知道那个大阴谋到底是什么,好像说出来别人都不信,一定要找机会套出;还有三相公的五哥又是谁,她很服他似的,难得! 满口答应下来,他乘机探视楚月伤情,可人儿蹙眉闭目,唇色发白,他一阵担忧,三相公以为他动了色心,警告道:“奸贼,你休想打俺妹妹的主意。” 后半夜,沙都卫与高益恭轮流警戒,三相公在吐纳坐息,他则作为流动哨,还要担负添柴续火的重任,附近的箭矢都被他拣光了,他只好越拣渐远。 抱了一大怀箭矢,他哼哧地往回赶,一个人走黑路有点恐怖,人少有不怕鬼的,因为人心中有鬼。好像有东西缀在身后哩,明知世上没有真的鬼,他还是寒毛直竖,加快脚步。 毫无一丝警兆地,一条大灰影悄无声息地从正面扑上来,他看到一张狼的血盆大口,吓得手一松,箭矢落了一地,发出一声惊叫:“啊——” 被扑倒之前他还来得及扫了周围一眼,没发现它的同伴,看来是一头独行狼,他些须放心,毅然闭上双眼,等着那致命一口的落下,死——有时并不可怕,当他可以为爱人而死的时候!狼温暖的舌头舔着他的脸,他心道:“还先要品尝老子的滋味哩,拜托,吃饱了就离开,不要骚扰她们!” 咦,舔了半天没动静,狼从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呜咽,不像穷凶极恶的声音,他燃起生的希望,慢慢睁开眼,正看到它温情的大眼,竟有泪水渗出,他由恐转惊、由惊转喜,从地狱回到了人间,他一把抱住那可爱的大狗头:“大灰,是你!你竟没死?狗东西,吓死老子了!哈哈……” 大灰——与狼共舞一战的大功臣,为救他而引开追兵的义犬,他与它虽仅相处一天,心底早已将它当作最值得怀念的朋友,而人世间的一些所谓“朋友”,可能连狗都不如! 一人一狗在草地上滚做一团,大灰的欢吠与他的朗笑在林中回荡,浓浓的月光透过树隙,惬意地转动他的身体:爱人找到了,敌对的双方讲和了,吃人的狼吓跑了,以为死去的大灰回来了,世界真是美好! 可惜大灰不会说话,他真想知道它这一年多怎么过来的,怎么找到这里的?他心有所动,莫不是方才头狼的嗥叫引来的大灰,狼与狗本来就存在着某种程度的共通,当日大灰与他失散之地离这里不算很远,同在淮南大地上,今夜找到他也是天意巧合——世上能在他变脸后而毫不费力认出他便是明日的,除了大灰端的再无第二者,狗凭着天生敏锐的嗅觉自可嗅出他无法改变的体味!反正他最意想不到的一个老朋友回来了,这是他与楚月重逢后的第二大乐事! 被他的惊叫警醒而紧张戒备的沙都卫、高益恭与三相公,看到他完好无恙地归来,刚松口气,便看到他身后出现一条“大灰狼”,俱看得呆了!他用手拍拍大灰的头,不好意思地一笑:“打扰大家了,我收服了一条狗。” 大家面面相觑,这一夜秦相公的表现实在令人惊异,有高深莫测之感,连最清楚他底细的高益恭都看不懂了。楚月依旧不醒,他心道惭愧,大灰的事只有她知道,若可人儿此刻醒转,一定能看穿他的身份,自己可要在她醒来之前,为大灰的出现编一个好理由。然而,楚月竟许久没有醒来。 天亮了,休整一夜的沙都卫、高益恭与三相公身体复原大半,惟独楚月,竟发起高烧来,昏迷中的她不时叫着“明日”……他心如针扎、不知所措地守在跟前,看着三相公把试脉搏,三相公面色一紧,求助地转向他:“她需要医师诊治!” 原来别人受的都是外伤,而楚月伤了经脉,又失血过多,出现恶化态势,仅凭金创药是不行的。他立刻转向沙都卫与高益恭,沙都卫为难道:“我等在金占区,恐怕不方便。” 那意思,犯不着为一个女娃犯险,他急火攻心,跳起脚来:“救人要紧,还犹豫什么,老子可不怕金人!” 秦相公这真切之情不像假的,沙都卫尚在嘀咕,高益恭已背上了楚月郡主,叫一声:“快走!” 找到最近的一个叫溱潼的村镇,众人的心沉下来,村里十室九空,一片狼籍,处处残刀断刃,屋墙血迹溅痕,显然刚经过一场大战,脑海里皆浮出一句话:铁浮屠过处,人畜不留! 以此推断,这附近的村镇亦难逃此劫,他们原本找药铺或郎中医师的希望就此破灭了。勉强跟上而跑得筋疲力尽的他扑通跪地,无助地抱住大灰,痛心万分:“大哥,这是你做的?!你灭的不仅是村庄,更是我和楚月的希望!” “相公,不必灰心,还有一条路的!”沙都卫赶紧扶起他,迟疑了一下,掏出一面金牌来:这是刘都统刘相公与淮南义军联络的信记,临行前王德特意所送,以备不时之需,金牌号令所至,虽不敢说莫有不从,但帮个忙、救个人这种小事还是能兑现的,淮南大地义军遍布,哪个义军营寨没有军医? 他眼睛发亮,狠狠地捶了沙都卫一拳:老沙,总算贡献了一回! 三相公已纵出去找村里的劫后余生者打听,很快得了消息回来:距这里最近的义军是据守缩头湖的张荣军,原来自鼍潭湖中的茭城被破后,张荣便率残部撤到这兴化境内的缩头湖,而昨日傍晚在此地阻击金军的正是张荣的一支军队。 哈哈,又见故人来,他想起了死胖子陈矩。 第四十三章东方不败 河边的几个船民一听他们是官府派来联络义军的,连报酬也不要,争先恐后地载他们,陆路是无法抵达张荣水寨的。 一行人乘于这溱潼特有的篙子舟上,他与沙都卫在船头探路,高益恭协助船家航行,大灰随三相公留在舱里陪楚月,楚月已陷入了深度昏迷之中,他恨不得这船生出翅膀飞起来。 但见一塘蒲过一塘菱,三月稻花香满田,好一派水乡风情:陂湖相连,水泊密布,多为浅水,或滩、岛、洲,正是淮东典型的地理特征。 淮东乃指淮南东路,大宋实行朝廷、府州、县三级政制,在朝廷与府、州间设“路”,类似后世的“省”,作为行政监察区及军区,只可惜在大宋版图上,已由北宋时崇宁年间的二十四路,减至这绍兴元年的十六路,当真是赵匡胤的不肖子孙! 淮南东路与淮南西路合称淮南,又称两淮,包括位于淮河以南、长江以北的广大地区,具有地势低下,河湖交错的自然地形,灌溉便利,作为南北交通之冲要、长江流域之前哨,战略地位十分重要。 他却无心欣赏这湖光春色,无味地嚼着船家送上的吃食,不时转望舱内,那副忧心忡忡之态,落在沙都卫眼里,毫无做作,其不免奇怪:秦相公以“不好女色”出名,怎的对这个女娃如此上心?其中的环节,当真是沙都卫打破头也想不到,然作为钦点侍卫,为上官分忧是应该的。 一路绕村避镇,远观所过之地,皆硝烟四起,显示受创不久,而人迹不现,看来金兵所至,家户无存,乡民们是被屠还是逃避郊野,就不得而知,真是宁当太平犬,莫做乱世人!古往今来的乱世,虽成就了无数英雄,然而最遭殃的却是百姓! 他一想到这一切是移刺古率领的铁浮屠所为,就愈发心痛:“大哥,你变了,你何时变得如此冷血,连普通老百姓都不放过,难道成长为大将就非得如此么?” 他更生出不祥的感觉,种种迹象表明,铁浮屠的去向与他们一致,看来此遭金军大举出动的目标正是张荣军!万一铁浮屠破了张荣军如何?岂不要害死楚月了,想转头另行寻医,又怕更耽搁时间,复想铁浮屠可是陆军,怎破得张荣水寨?他如此患得患失,脸色阴晴不定。 沙都卫一面警觉地观察两岸,一面叫秦相公放宽心:水寨可是易守难攻的。那金兵长于骑射,平原最适合发挥战力,却不习山战、水战。而大宋失地中,淮南多水,淮北多山,故形成各具特色的抗金据点——山水寨,据山依水成寨,令金兵一向头疼。水寨作为淮南主要的抗金形式,依湖阻水,拒险自固,寨兵多为当地人,土生土长,熟悉地形,水陆两栖,又有乡民百姓掩护,粮草不乏,游击作战,以逸待劳,常能以少胜多,这也是金军扫荡村镇的原因。 看不出沙都卫这个大内头目,对军事形势也不陌生,他听得很有些兴趣,毕竟心里还装着个“大计”呢,这些军事地理的常识在朝廷奏折中是看不到的。原来如此,秦桧南归时碰上的丁家水寨就是其中之一。 谈话间,轻舟已去得飞快,远远看到一座小沙洲,船家喊道:过了那片沙洲,就进入缩头湖了! 他的心情一松,铁浮屠再厉害也撵不上了,勉强压下到舱里看楚月的念头。 沙洲一过,一片浩淼的大湖出现在眼前:是时,西南空骄阳如环,罩住这方水土,波光粼粼耀眼,一排排的芦苇浪翻往远处,淡成一抹翠微,无边无际。 他忍住欢呼的欲望,跟沙都卫对一眼,几乎就要以后世的礼节与其击掌相贺!就在这当儿,警兆突生,他猛回头,只见篙子舟的舱篷上方,一根大桅杆的顶端凭空冒出,接着一面迎风飘扬的绣金帅旗显现! 他不愿相信地探出船舷往后望去,目瞪口呆地呻吟一声:从沙洲另一侧的河道,昂然驶出一艘大楼船,其后跟着几艘双桅大船,甲板上密布黑衣铁甲的大金兵士,那令人恐惧的巨型投石机豁然入目……是挞懒,是大金淮南最高首领亲自挂帅的舰队!原来金军水陆并进,挞懒亲率的水军亦于此时进入缩头湖,刚好出现在他们身后,撞个正着。 他不及思考,篙子舟四周已溅起巨大的水花,金军的投石机自不肯放过眼前的试箭目标。船家大叫帮手,他与沙都卫跑到船尾,各操起一把桨,拼命地划起来,三相公亦出舱相助。 篙子舟的船速虽然加快,却如何是战舰的对手,眼看越追越近,有几次石弹几乎击中了他们。他的心悬到嗓子眼,倒不惧被俘,有郡主作为护身符,就怕石弹不长眼,令他们无被俘的机会便舟覆人亡。 他已做好最坏的打算,一旦船翻就钻进舱,死活都要跟可人儿在一起!唉,老子怎么命里犯水,每次都遇到惊险,不知这一回会不会好命?自己可是秦桧哩,一定能逢凶化吉的,不对,自己是秦桧又怎样,真秦桧已被老子杀了,历史应该变了轨迹,老子的小命算个屁! 清风乍起,湖面上悠悠飘来一首船歌,乃几个男声合唱,歌词倒也清晰:“打鱼一世蓼儿洼,不种青苗不种麻,金狗鞑子都杀尽,忠心报答赵官家……” 那歌声回荡甚远,虽不见人影,但众人俱生出希望,鼓劲儿划船,便听锣鼓大作,他抬头望去,顿绽开笑颜,老子真是好命啊:但见湖心的芦苇荡里,掠出无数小舢板,载满身披绿蓑衣的红巾儿,棹船呐喊而来,为首三条赤膊大汉,各独驾一舟,彼此呼哨,正是方才的歌者,张荣军迎战了! 真正的对手出现,大金水军立刻放弃他们这个小目标,一字散开,摆开接战的阵势。 湖面上到处开花,义军仗着小舢板的灵活性,避开投石机的攻击,往金军大船靠去,那些冒烟的火箭已擎在弓弦上,义军又要采用百试百灵的火攻战术。 脱离危险的篙子舟往义军出现的方向驶去,他喘着气坐在船尾,与沙都卫、三相公一起紧张地关注战局的发展,仨人蓦地发出惊呼:那大金帅船上令旗一变,双桅大船的身后亦冒出了无数小船,数目不在义军之下,反包围过来,挞懒竟早有对策,正是此一时彼一时也,擅长骑战的金军应时而变,对水战亦开始熟悉。 形势立转,金军既有小船之灵便,又有大船之威猛,两下取长补短,占尽优势,义军陷入被动之中,无法相抗,往另一个方向溃去,金军第一次在水面发威,自不肯放过,一路穷追猛打下去。 他们正为义军担忧的当儿,两旁的芦苇中忽抛出两根挂索,钩住篙子舟,拖往深处…… 港汊交错,茫茫苇海,弯了一道又一道,一大片密密匝匝的水柳后,现出个隐藏甚密的湖心洲来,四下里巡舟穿梭,寨门口戒备森严,真个鸟蝇难入,到了张荣的水军大寨了! 他们被一干红巾儿带进大寨,沙都卫早亮出金牌,说明来意,王德所言不虚,寨兵没有丝毫慢待,早已呈报上去,军医在医堂候着。 可人儿有救,他心情大畅,拍拍大灰的头:你可比老子镇静多了,在船上一点声音也没发出。 但见寨兵们忙碌进出,搬送刀枪弓矢,一派大战临头之势,他心头泛起阴影,想起刚刚所见,义军明显吃紧,若挞懒来攻水寨,可不妙也! 楚月被两个寨兵抬在担架上,送往医堂,三相公陪同照顾,大灰亦尾随而去,看来对这个未来的女主人十分眷恋与紧张,动物的直觉真是奇妙。 他本也想跟去,一个寨兵恭敬上前:“我家张爷敌万有请三位大人!” 他眨眨眼,方明白张敌万乃张荣的绰号,宋人常以“千人敌”、“万人敌”称呼抗金的好汉。不可太儿女情长了,自己可是做大事的人,他正正衣巾,与沙都卫、高益恭一起,随寨兵前往水寨总堂。 数十个彪悍的红巾战士严列左右,一面如红枣的青铜甲大汉迎下台阶,用浓重的山东口音大笑道:“哈哈!官家终于来人,张某太高兴了。” 他赶忙还礼,几乎是第一眼就喜欢上这个豪爽的山东大汉,虽然他与张荣不是第一次打交道了,但今日才算是真正的接触。 沙都卫与高益恭一看便是武人,自然以他这个文人为首,身份仍须保密,他报了各自的真姓,不提名字,只说自己乃刘光世军中特使,负侦察敌情与联络义军之任,途中一个同伴遇敌受伤,故前来打扰。 须知那金牌乃刘光世特制,不过数面,只有执行重任之人才能动用,张荣以此猜想他们非寻常使者,所以亲自出来相见。却有个缘故,张荣自组义军以来,声势不小,却一直未尝承王命,总带个“寇”字,不能理直气壮地抗金,早有心正式归附朝廷,报效国家。 他几句话就试出这个大老粗的心意,对他这个秦参政来说,可是小事一桩,当即拍胸脯表示,包在他身上,只差没露出一句话——前提儿是一定要把老子的心上人治好! 同时心中一叹:在古人的眼里,国家、朝廷乃或皇帝都是一体的,不管皇帝是不是个昏君,克己尽忠、死而后已是做臣民的本分,以大英雄之岳飞,都不能冲破此关,何况张荣一个渔夫乎? 客套几句,连坐也不坐,张荣便直道:“张某是个粗人,不会说话,大人今日来得正是时候,且随俺去看众儿郎杀鞑子的本事,烦请上报朝廷,以显我大宋国威!” 他大奇,听话音张荣似乎对此战很有信心,可是战场形势并不太好啊,莫非有何妙计?对了,死胖子哪去了?他的眼睛四处搜寻陈矩的身影,若有妙计的话,一定出自其手,鏖战正甘,一定上前线了。 义军唯一的大船驶出湖荡,甲板上蹬蹬脆响,三条赤膊光脚大汉闯入主舱,浑身俱湿淋淋的,显然刚从水里出来,正是方才率军迎战的为首者,向端坐舱中的他们嚷嚷道:“俺们向哥哥复令来了,真个鸟气,哪有做缩头王八的这般打法……” 张荣忙作引见:“少胡说,快参拜刘相公特使!这三个莽汉是张某的义兄弟贾虎、孟威、郑握,人称‘浪里三雄’,教大人们见笑了……” 三雄甚服张荣,胡乱施个礼,便找椅子坐下,外人在场,一下子老实好多。张荣先问战局进展如何,三雄又七嘴八舌地大嚷起来,直把个舱顶欲掀翻,莽人就是莽人,他面浮笑意,已听出大概:金军一路追杀,义军一力退逃,已进入浅水地带,原来义军奉令避锋不战,莫怪这三条大汉不服气。 张荣一面安抚众兄弟,一面问:“陈军师呢?” “哥哥,我在这!”一脸兴奋的陈矩走进来,他看着胖哥,心热热的,这家伙看来过得不错,受到重用,才能得展,又胖了些。 张荣又一番介绍,陈矩当然没认出他来,更不像张荣等对他们三个官家特使恭敬殷勤,只淡淡见礼,便再不看他们,对张荣耳语一番,张荣喜道:“好!诸位大人,众兄弟,一起去看我军大胜!” “未知张将军如何制胜?”沙都卫怎么也想不明白,问出了在座诸人心中的疑问。 张荣得意大笑:“这可是陈军师的妙计了,金人止有数舰在前,余皆小舟,故我军不能硬拼,将其引入浅水,方水退,隔泥淖,不能登岸,我舍舟而陆,如杀棺材中人耳!” 难怪张荣成竹在胸,早有布置,他察到身旁的高益恭身子一震,心道:“你小子可要老实点,这是义军的大本营,高手众多,你不要轻举妄动,连累我们!” 众人涌向甲板,一场撼动宋金最高层的大战真正拉开了序幕: 但见一岸之侧的浅水湾里,挤满了义军的小舢板,金军舰队正包抄上去,义军战士纷纷跳舟涉水上岸,而已追近的金军小船兵士,亦纷纷下水追击。奇怪的事发生了,那些下水的金兵,一个个举步艰难,似被什么粘住了一般,原来浅水处积满淤泥,身着盔甲、脚蹬革靴的大金兵士,远不如披绿蓑衣、光脚板的寨兵们来得方便,一时都陷在烂泥里慌做一堆。 等来了决定性的一刻,张荣的座船上战鼓如雷,义军的反击开始了:如蝗的箭矢自空中落下,泥淖中进退不得的金兵成了活箭靶,个个发出垂死的哀号。 大金水军这才发现情况不妙,撤退的锣声响起,却太迟了,无论大船小船已是寸步难行。远道而来的金军如何晓得这缩头湖有涨退之律,义军佯败引其入临岸浅处之际,正是湖水方退之时,大小船只易进难出,尽陷泥淖,此刻遭到回击,不啻兵临绝境! 船也动不得,人也上不了岸,只剩下被动挨打的份儿,金兵们一片混乱,最惨的是几百只金军小船,舷矮舱窄,无法躲避箭雨,上面的兵士只有往泥水中跳,而迎接他们的是更惨的遭遇:水边自幼长大的寨兵们在弓手的掩护下,手握渔叉刀枪纵跳而来,对着烂泥中无法抵抗的金兵们,不理他们的求饶,排头儿搠去…… 不多时,水滩上,已分不清是泥浆还是血浆,十里之内的湖水都被染成了红色,金军遭遇了南侵后最惨烈的一场败仗。 身边响彻亢奋的喊杀声,他看着这一切,勉强作出笑容,心却阵阵颤抖:“对着举手投降的敌人,为什么不可以不杀?族国之间的仇恨,难道真的只有血才能化解么?” 远处的另一方岸上,移刺古的铁浮屠终于出现了,却爱莫能助,遥视着如血残阳下的如血湖面,默默哀悼着同伴…… 小船上的金兵被杀得七七八八,义军由水陆两侧围住硕果仅存的几艘金军大船,诚如张荣所言,那大船真如几个大棺材,凄惨安静地躺在遍湖死尸的浅滩里,那“棺材中人”呢? “挞懒听好,只要尔归降,张某留你性命……”大宋百姓终于扬眉吐气了一把,兵力一再折损、孤军不过万人、据弹丸之地的张荣在向大金淮南占区的最高首领、十万金军的统帅挞懒大将军招降! 回答张荣的是一阵箭雨,紧接着,自挞懒的帅船中浮起一条人影,借着黄昏的掩护向就近喊话的张荣座船飘来,诡异之极。 早有眼尖的寨兵鼓噪起来,这般形势下竟有鞑子敢自不量力?其意图明显,欲制义军首脑以扭转战局,实乃孤注一掷之举,张荣豪气大发,按江湖规矩喝令下去:“不可放箭,让其过来,俺要活捉这厮!” 与张荣同立船头的他生出莫名的心惊,目不转睛地盯着来人:其一身锦袍,衣不披甲,轻功姿势非同一般,水样流畅,似不须换气,每一个落点是水上浮尸,转瞬之间,已避开枪林刀丛的船头,掠上侧舷,返身扑向张荣,乃赤手空拳,好胆! 贾虎、孟威、郑握仨人大喝一声,各挥动一杆渔叉,迎上去,三雄本一体,无论敌人多少都一齐上的,倒不算过分。 一个照面间,一张原本英俊却因消瘦苍白而脱形的熟悉面孔扑入眼帘,他蓦地打了个激灵,竟是他最不想见到的人——达凯!心虚地躲至张荣身后,肚中嘀咕:不晓得达凯知不知自己变成了秦桧,反正自己不宜露脸,这小子好像武艺大长,怎么回事?不过自己当日下手得也太黑了点…… 便听寨兵们呐喊助威:“活捉不刺!活捉不刺……” 他不免奇怪,达凯何时改了名字?觉察到他惊态的张荣忙宽慰他:“大人莫怕,有张某在,伤不到你的。这厮乃挞懒的女婿,听说在洞房之夜被人割了话儿,就有了诨号不刺,真名倒不晓得。” “不刺?”他露出古怪的脸色,几乎要笑出声来,这诨号当真形象,又随之一愤,达凯终究名义上做了挞懒的女婿,幸亏楚月不在场,若听了定接受不了。 达凯与三雄斗做一团,竟有愈战愈勇之势,他愈发奇怪:这小子岂止是武艺大长,简直变了个人似的,难道…… 不过他不以为达凯会成功,除非,他下意识地看了几步外的高益恭一眼,若这家伙来个里应外合,也不是没有成功的把握。好在沙都卫一直跟高益恭在一起,似乎对其并不放心,高益恭是谦卑得有点过分,跟其过人的身手太不相称。 当着众儿郎的面,三雄久战不力,不免焦灼,齐发一声喊,圈状游走起来,形成一个大螺旋,往内收缩,正是三雄的成名绝技——三叉降龙旋,那螺旋合拢之际,敌人便束手就擒。 寨兵们俱叫起好来,就在此时,达凯亦在原地打了个圈,飘飘欲起。他再次生出莫名的心惊,有似曾相识的感觉,仔细端详着达凯的举动,他竭力回忆着。 毫无前兆的,三声惨呼响起,浪里三雄一齐跌出来,口喷鲜血,已受重伤,首领被创,寨兵们顾不得江湖规矩,一窝蜂杀上去,只听达凯发出刺耳的尖笑声,在甲板上飘来飘去,每落一下,必杀数人。 看到这熟悉的一幕,他的脸色刷地白了——大水法,那个萨满教教尊教了达凯这个恐怖的劳什子?哪有这么容易学的高深武功,岂不是人人都能成为高手?达凯的笑声又怎么如此尖细,跟女人相似?后世的生理知识告诉他那一刀不会去掉达凯的雄性征源的,除非……达凯又补了自己一刀!“欲练神功,引刀自宫”——难道竟是大水法的速成法门,他造就了一个东方不败……他忽然感到一丝悔恨,干嘛当初不结果了这家伙? 踏着一层层寨兵的尸体,达凯一寸寸向船头接近——只因受到甲板空间的限制,人数众多的寨兵反而相互制约,不若飘来飘去的达凯那般灵活,若换作开阔处,达凯当没有如此从容。 “好个不刺,张某今日不活捉尔,就双手送上首级!”看出要害的张荣握渔叉在手,以单挑独斗的姿态,威风凛凛地立定,大声喝令,“儿郎们,都闪开,让这厮过来!” 他大惶,这可不是逞匹夫之勇的时候,眼前是完胜的局面,岂可斗一时之气?完全可以回避的么,达凯本领再大,也杀不光这一船人啊,待其力竭再捉不迟,或者干脆乱箭射死拉倒。死胖子哪去了,身为军师也不规劝主帅不可犯险,他看到在舱顶指挥令手的陈矩无奈地摇头,想来早已领教过张荣的牛脾气,从这一点看,张荣只是个草莽英雄耳,注定不是个统军帅才。 闻主帅号令,寨兵们立刻停止缠斗,往两旁退去。达凯又发出尖笑,这不男不女的声音听在众人的耳中,说不出的诡异!那双沾满了鲜血的手在空中圆状地挥洒,缓缓地逼向张荣。 一圈圈令人窒息的气流激荡过来,异事出现了:张荣身边的亲兵似经不起这浓烈欲至的杀机,顾不得主帅有令,出于自卫的本能,一个个忍不住挥动刀枪扑上去,随之而起是一声声的惨嚎…… 张荣亦感受到同样的压力,双手青筋鼓起,只凭着超强的定力没有轻举妄动,毕竟有三雄的前车之鉴,但其努力搜索对方破绽的冷静被部下的不断惨死打乱,张荣愈来愈躁,擎起渔叉,就欲杀上去。 达凯已罩住义军首脑张荣的所有来势,只待对方一发动攻击便将其制住,成功在即,达凯杀红的眼中闪过一丝残忍的得意,终于从前番痛不欲生的阴影中走出:荒岛小子,表妹,拜你俩所赐,我誓要成为天下第一高手,到时一定会好好地“感谢”你俩…… 他第二次被这刻着恐怖记忆的气流笼罩着,只不过由发者变成了受者,这正是“大水法”第一层变化——水之“不争”,他知道破法的——只要你不攻,就伤不了你。他能感应到达凯的功力较“轿中人”差远了,但对付张荣应没问题。这其中的环节,他苦于无法对张荣道出,即便道出张荣又能信否?而张荣一旦被制就意味着战局可能逆转,移刺古的铁浮屠正在那岸虎视眈眈,接着可能掀起更大的屠杀,他能眼睁睁地看着这种情形的出现?更何况,他骨子里还是希望有一场象样的胜利来鼓舞大宋的民心的。 怎么办?他感到那一直挥之不去的历史焦点又瞄准了他!他的思维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高速地流转扩散,忽生出一个奇着,这行险的一着拼的不是武力,而是他的判断力与达凯的心理。他妈的,既然万事因己而起,老子只好挺身而出了! 他一把拉住正欲步部下后尘的张荣,附在其脑后道:“这厮使的是邪术,我有法破之,张将军看我手势行事……” 那一刹,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的,忽然自张荣身后转出一个人来,白面细须,举止温文尔雅,一个绝对令达凯愕然的人出现在面前,周围顿响起几声惊呼:“秦相公?秦大人……” 在他软硬兼施、动用官威的“胁迫”下,张荣总算作出让步,让他一试,兀自不信他的话,手中渔叉握得紧紧的,准备随时打救这个视战斗若儿戏的秦大人,满船的寨兵看得目瞪口呆,不明就里! “圣将军,好久不见!”他面带微笑、全无一丝防备地走向“故人”,达凯的一脸狐疑证实了他的判断,达凯不知他就是明日!他给自己上了双保险:一是针对大水法第一层变化而采取的“非攻”,一是达凯即便学会了大水法第二层变化,也不会对身份神秘的真正秦桧下手。 “不可!”他已进入达凯的致命距离,再也承受不了如此心理负担的张荣狂吼一声,一叉刺去,达凯愕疑的脸上泛出微笑,无论如何,擒住张荣才是眼前最要紧的事! 身后是犀利的风声,张荣终捺不住性子出手了,功败垂成,他已没有退路,视网膜上倒映着:达凯逆时针转动的双手、无数逆向的小涡流、不断倒下的寨兵们嘶喊的嘴脸、通红的晚霞……他听不到外界的声音了,蓦地一片空明,四肢大开地向达凯扑去……他敞开灵知,无我无心,无攻无守,任那致命的小涡流击向胸膛。 发向张荣的一击被他半空拦截,达凯收手不及,对自己找死的“秦桧”无奈一叹,正欲发出第二击,随即瞪大双眼,不敢相信地看到那足以重伤张荣的小涡流在他身上烟消云散…… 他知道自己成功了,却浑然不觉自己的个人潜能正迈入一个新的高度,在与大水法“不争”的对决上,他的“非攻”状态已超越番僧格波巴的“随波逐流”,同大英雄的“虚怀若谷”并驾齐驱,这“非攻”正是“不杀”的升华! 他乡遇故知般地拥抱上去,感受到达凯凝聚的大水法被他成功地瓦解,他右手竖起两根手指,张荣率领部下一拥而上,将不及反应的达凯捆成了大粽子,连点其几十处穴道,这厮确实太令人恐怖!到这刻儿,达凯仍不明白“秦桧”怎会出现在这里、怎会站在义军一边、又怎会制住自己? 心悸地躲开达凯野兽般的眼神,他抹去额头的冷汗,洋洋得意地接受着众人的道贺,没曾想他这个文人也做了一回战场上的英雄。 这边厢打得热闹,那边厢的金军大船依旧死气沉沉,可能压根就没对圣将军抱有希望,却不知达凯差一点就成功了! 几乎功亏一篑,又折损了这么多兄弟,张荣大怒,失去招降的耐心,指挥全军准备火箭,欲尽歼大金水军。 高益恭这时现出烦躁之态,不顾沙都卫的警觉,频频看他,他知其意思:楚月郡主的爹爹在等死哩,你就忍心袖手旁观? 倒是个忠奴!他何尝不想阻止这场杀戮,其实张荣已经给了挞懒一次机会,谁知老家伙死硬不服软,他也不知怎么办,只好垂头不理高益恭。 天色渐暗,船上点起火把,却听一声呼哨,一叶小舟如飞般驶来,三相公急急跃上大船,他吃了一吓:难道楚月有什么事?忙迎上去。 三相公将他带至船尾,赶走边上的寨兵,一双美目泛出怀疑的光芒,极不情愿道:“妹妹本已好转,谁知听得战报后又昏过去,这原因么,你知俺也知。她刚又醒来,便要俺十万火急地捎句话给你……” 第四十四章战争与和平 战争与和平他的心脏陡落陡起:安心的是楚月无碍,提心的是楚月知道她爹爹战败的消息了,那捎来的话一定跟此有关!会是什么话?难道认出他来了,要他拯救岳父大人?可人儿看到大灰,三相公再告诉她大灰突然出现的古怪,只要想起他与一条狗的故事,就不难猜测他是谁了——不过他也曾说大灰已死,她又没见过它,应无法确定的……这一大堆想法在他脑海里只一刹而过,面上却做足惊奇的表情:“哦,甚么话?请讲。” 三相公冷眼看了他半晌,似乎捉摸着楚月与他到底有何默契,要她急捎这么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来:“奸贼,听好,妹妹言:有个人,说过‘不杀’;又一个人,受过‘不杀’,无论你是哪个,都不应忘了——明白?” 他身体一震,可人儿的话他当然明白,只有他明白的:说过“不杀”的是明日,受过“不杀”定是秦桧。这话分明提醒他无论是明日或秦桧,都不可坐视不理她的族人。 受挞懒之恩的秦桧,自不能忘本;明日么,未免有点牵强,他虽发誓不杀女真一人,却没说过要救他们,但可人儿的要求,他能拒绝么? 如此看,楚月还不能确认他是否明日,才说了这隐晦的话儿——他至少不用马上以明日的面目面对楚月,然而,无论站在明日或秦桧的角度,听楚月此言后,都无法袖手旁观了。 三相公也觉话中有话,可是又想不透,只好警告:“话俺是带到了,奸贼若敢耍诡计,俺宝剑可不认人!” 他深为三相公骨子里所带的正气所动,完全有别于那些只以男性为中心的封建女性。 可惜小丫头来迟一步,若看到他对付达凯的一幕,当真要坠入云里雾里了,他这个“奸贼”竟擒了一个女真高手。 其时,一轮橙黄的圆月刚升至三相公的背后,正面的火把红红地映照着她的男装俏脸,散发出一种纯正的女性娇娆,他不由往前一步,深嗅一口清郁的处子体香,眼中闪出夺人的光芒,冷不丁问:“岳姑娘,你口口声声说桧是奸贼,凭甚么?” 趁近处无人,他要把握这难得的单对三相公之机会,套出那至今不得而知的“莫须有”大阴谋,然后在知己知彼的情况下,为自己做出最正确的决断! 一时被他咄咄逼人之态与蛊惑的眼神罩住,三相公本能地后退一步,心神一摇——怎么老是产生对那小子才有的幻觉,她勉强压住阵脚,脱口而出:“奸贼,那日俺就在帐篷顶上,亲耳听到你跟楚月爹爹的密谋……” 小丫头果然一股脑倒将出来,道出那耸人听闻的天大秘密,他身子剧震,犹不敢相信地反问:“怎会?当真?老天……” 这个大阴谋无论谁听了都不会相信的,除了他,难怪叫“莫须有”!他的脑袋瓜子拼命消化这个极度震撼的信息,以决定下一步该如何做:历史上竟有此事,一定没有成功,否则他怎么连影子都没听过? 三相公气恼道:“奸贼,少装傻,你心知肚明的,真讨厌,五哥还警告俺不得乱说,你去告诉五哥这是真的!” 他被这天真的丫头逗乐了,谁会承认自己有阴谋?心头的压力一松:“岳姑娘,你以为桧真傻么?你的五哥是对的,这事休要乱说!” 一个惊人的想法已浮现在他的脑海里:这大阴谋他不仅不须阻止,还要推波助澜,将之拿为己用,去实现自己的大计。只因他本是其中的重要一环,而秦桧亦是重要一环,现在两环合一,他的重要性愈发凸显,更有了讨价还价的本钱,只不知挞懒那老顽固会不会买帐? 自杀了秦桧之后,他就以为,历史——并非不可改变,除非——他本身就是历史的一部分,即便如此,他也要扼住命运的喉咙,去改变它。 在他身上一一发生的事实,似乎都指向某一个方向,似乎命中注定的,他要成为这时代的焦点,或许,他不能改变一个时代,却真的可以开始一个时代。 为了可人儿,为了他苦心经营的大计,他要进行一场最富有挑战性的智力较量,他对自己将要采取的行动毫无准备——也没有时间准备,他破天荒地要打一场无把握的仗。 眼看义军的火箭阵势已经摆好,只等主帅一声令下,便将金人的“大棺材”变成“火棺材”。他撇开三相公,几个箭步冲至船头,在等着他一同观看最后胜利的张荣耳边又嘀咕几句。 张荣闻言一震,似要重新认识他般的上下打量他,这特使秦大人一再有惊人的提议,若非有之前擒达凯之事的说服力,张荣定会以为他痴人说梦,犹豫着下令:“暂缓半个时辰放箭!” 那边厢的高益恭掩饰不住眼中的喜色,而紧随而来的三相公见他果然阻止义军的行动,正欲开口揭露他的奸贼真相,他抢先冒了一句别有深意之话:“银牌错认——驿馆大火!岳姑娘莫忘了曾经冤枉过一个人,结果怎样?待我与张将军议出结果,你看看再说不迟!” 听得旁人莫名其妙的这句话立刻令三相公呆住了:这奸贼怎知只有她与明日才拥有的秘密往事,还以此暗示对他的看法也可能错了!她当初也曾误会明日是金贼,还差点害死了他!总不成她也误会了这奸贼?不可能,她怎能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奸贼端的令人莫测…… 一个个疑问泛上心头,陷入苦思之中的三相公暂时止住指认奸贼的冲动,要看他到底耍什么花样,到时再揭露不迟。耳畔有几个嘴长的寨兵在谈方才秦大人智擒不刺的精彩一段,三相公明眸流闪,真有点糊涂了:这奸贼怎么反过来表现,莫非有更大的图谋? 张荣将他让进主舱,又召来军师陈矩,一共三位,就他的提议展开讨论。张荣一则质疑此提议的可行性,二则不肯让他冒这般风险——刚才对不刺的一幕已教张荣冷汗直冒了,官家特使在其地盘出事,要担责任的,故表示反对。而陈矩沉思半晌,并未表态。他有些急了,若陈矩也反对,他的计划就夭折了,从座上立起:“张将军,我想与陈军师单独谈谈。” 张荣倒不觉得他唐突,乐得让军师处理这个辣手问题,先自出舱了,显示出对陈矩的极大信任,只喜打打杀杀的张荣当然不惯耍嘴皮子。 两个“故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四道睿智的光芒在空中碰撞,陈矩终于开口: “秦大人,为何有此提议?” 他知道这是关键时刻,一面整理思路一面慢条斯理道:“纵使今日杀了挞懒如何,十万金兵犹存大半,金国又会派一员大将过来,淮南百姓依旧处于水深火热当中。金人于燕京设‘东朝廷’,以挞懒、兀术为首,于云中设‘西朝廷’,以粘罕为首。现兀术西调入陕,东朝廷只挞懒做主,挞懒为人,素有谋而怯战,经此大败,若留他性命,再说服他退出淮南,短期内必不敢妄动,于我大宋乃难得之喘息良机!” 原来他的提议是“不杀挞懒,说其退兵”,这个说客么,就由他亲自担当,前往金人大船谈判。难怪张荣反对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又冒着他有去无回的风险。 他对金人内部与挞懒性格的剖析十分到位,增加了说服力,陈矩不由晃动胖脸,微微颔首:“矩此前失敬了,原来秦大人不仅有勇,更有谋,但凭甚么说服挞懒退兵?” 自见面以来,胖哥第一次对他这个秦大人正眼相看,他信心大增,吐露了“真正”身份:“就凭着,我乃当朝参政——秦桧!” 他已做好陈矩向他拜见的准备,并想着如何解释堂堂参政出现在前线的理由,孰料陈矩胖脸一寒,态度陡转:“原来秦大人就是自挞懒军中逃归的秦桧,难怪不刺见你而愕,难怪你敢去见挞懒!据我了解,大人已不是当日一力主战的秦中丞了,‘以战求和’可是你提出的么?” 他一脚踏空,日妹么的,看来秦桧的名声已经不好了!能否说服陈矩就看自己如何回答这个问题了,这不是他期望已久的一场谈话么?他一直想将陈矩纳入不杀大业的,但眼前不是长谈的时候,必须快刀斩乱麻!他的目光穿透时空,异样闪烁,若有所思地反问道:“所谓‘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陈军师怎么看当今天下大势?” 陈矩受他双眸吸引,亦陷入所思,缓缓答道:“自周武王克商,告于上天曰:‘余其宅兹中国,自之辟民’,天下之‘中国’始立。经春秋战国之争,秦灭六国,合四海,创中国前所未有之大一统,后有两汉,虽间有三国魏晋南北朝之三百年大分,然大隋起,终成就煌煌大唐。期间分时多于合时,但每一次大分必有大合,疆域愈拓愈广,‘中国’二字四海景仰,万国来拜。惜安史之乱起,五代十国分,到我大宋建国,西南有大理,西北有夏,北有辽,金又代之,我大宋竟从未一统天下,实乃合中有分,分中有合。然中国合则强、分则弱,已成定律,我观天下大势,中国即将有空前之大一统,疆域亦更阔,合将为永世之调,分者为天下不容!” 他大为耸容,没想到引出陈矩这一番精辟的历史宏论,反顾后世历史的发展轨迹,他几乎要击起掌来:好个胖子,竟能看透未来!宋之后的元、明、清,可不尽是统一局面,而且皆是完整地以一个朝代更换另一个朝代,抛开元朝的诸多汗国不计,真正被中国统治的领土可以说是一次比一次扩大,每个时期的分裂势力皆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他反过来被陈矩开拓了思想:一个优秀的民族、一个自强的国家,必尊重自己的历史、正视自己的历史,无论是荣誉还是屈辱!在漫长而严酷的历史考验中,一个无法撼动的真理揭示了这个民族之所以优秀的本质——那就是“统一”,她的先天禀赋中蕴涵着哪一个民族都比不上的群体精神,其反对分裂维护统一的悠久与坚定,在整个人类世界都是独一无二的,或许,这就是她能够以大民族大国家形式数千年岿然屹立的根本原因吧!短暂受过的屈辱,反而成为她再度崛起的强大动力,这就是中华民族,这就是中国! 他豪情顿起:“陈军师以为我大宋可打败大金,统一天下么?” 陈矩的眼神一滞,痛苦而无奈地回答:“不能!” 他一楞,他一直认为大宋有机会的,只要日后给大英雄机会的话,直捣黄龙不是梦— —这何尝不是他的梦:“为什么不能?我大宋国力潜厚,南渡后虽丧失五分之二北方国土,但仍据富饶甲天下之江南半壁,人口众多。今国库匮乏不假,只要我等大臣正确施策,不出三年五载,便可恢复元气;反观金国,北方人口流失,城市破败,土地荒芜,此消彼长之下,待我朝崛起绝世大将,收复旧河山又有何难?” 他倒非信口开河,毕竟这个参政不是白当的,对大宋经济形势着实做了分析:朝廷数据显示,大宋天禧年间的耕地525万顷,较大唐天宝年间600万顷耕地少,去掉五分之二的北方失地,仍有300余万顷,但都是江南沃土,看粮食亩产,唐丰收时亩产仅2石,而宋平时亩产即达2—3石,江南地区更达6—7石,正是“苏湖熟,天下足”。再比较人口,由于不堪金人统治的北方人民大量南迁,江南人口已达1000万户,而大唐天宝年间全国仅900万户,如此充足的人口,保证了劳动力与兵源。 陈矩亦避开正题,反问一句:“未知秦参政有何治国、振兴之策?” 这可难不倒他,上朝时对着赵构小儿不知回答几遍呢,他简短扼要道:“延续我朝“民不加赋而国用足”国策,减百姓赋税,提商贾地位,内陆发展城市工商,沿海增设港口,边陲重开榷场,以工商税钱为国用主源,自然民富国强!” 这也非他的独到见解,大宋以往的财政收入在正常年份有6000——7000万贯,高峰时更达10000多万贯,而大唐的年财政收入从未超过3000万贯,这是个什么概念?按大宋官家利率,1贯铜钱可兑换1两白银,那就是近1亿两白银,他依稀记得后世的明、清从未超过这个数,而且,这么大的财政收入并不意味着农民的负担增加,只因这是大宋工商业极度发展的结果,带来工商税钱的直线上升,约占赋税总额的60—70%。大宋的经济实力在中国封建王朝中可以说是空前绝后的,他这个来自后世的策划人有信心令其更上一层楼。 陈矩却给了他当头一棍:“就算我大宋国用富足又怎样,太祖为收复燕云十六州,始设府库,后来钱币堆积如山,不一样奈何不了辽国么?统一天下不在于物足!” 来自后世的他,一向有战争拼的是综合国力的观念,打得就是经济,谁有经济后盾谁就胜出,孰料在这时代竟不循这个规律,他一时张口结合:“那在于甚么?陈军师有何高见?” “尚武!”陈矩铿锵有力地吐出两个字,“兵者,国之大事也,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安史之乱前,书生投笔从戎;安史之乱后,人人皆鄙从军。我大宋开朝以来,惩晚唐五代藩镇之祸,校枉过正,抑武崇文,方招致今日之祸,惟有恢复汉唐尚武之风!以战止战,方能真正自强,做到此点,便可一统天下!但我大宋积弱已久,决非短时可以恢复,除非明君、圣相、名将齐出,方有一线希望!” 尚武?这个问题老子也想过哩,好象没这么透彻哩!圣相、名将?我和大英雄可以担当了,明君么,赵构小儿怎么看也不象啊,看来症结在小王八蛋身上。他又有些不服气:“虽说‘天下虽安,忘战必危’,可是也有‘国虽大,好战必亡’。这以战止战,莫不付出血的代价,生灵涂炭,可不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统一天下的代价未免太大了。” 陈矩反驳道:“尚武不等于好战!前人尚武之风尤烈,以仁为本在心。观我中国战史,即便对非我族类者,亦不赶尽杀绝,如春秋对夷狄,秦汉对匈奴,隋唐对胡人,每次大胜,却不夺其地,不变其俗,不杀其民。所谓王者之师,概莫如此!” 畅快!他省起后世的中华民族在生死存亡的最危险关头,亦没有丧失高贵的民族尊严,终于大无畏地猛醒而起,却没有睚眦必报,与某些兽性无赖的丑恶民族一起堕入灵魂的地狱,端的大国气度也,不过心里话,他还是保留不同意见的。胖哥的思维真能超越时空么?他以小学生请教老师的诚恳态度再问:“陈军师,如何看外族的入侵,眼前的女真人,不定有天会统治中国哩。” 这是大实话,女真人的后裔——满族人开创了大清,而元朝,更是由蒙古人所建。 “秦参政眼光老到,不愧跟北人相处久矣!”陈矩目光如炬,不知是赞他还是损他,露出郑重的神色,“此事可能发生的,但矩以为,无论是哪族,只要是在扎根生养于我中国大地,一定会融于我中国文化之中,汉夷之分,渐渐已无必要,天下之合,亦将带来民族之合,我中国文化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旷远持久,将来的中国,应为族合一统之中国!” 这番话一定为这时代人不理解的,他自例外,几乎要跳起来鼓掌,陈矩所说的简直就是未来,时代的先知总是存在的,陈矩已跳出民族之分,大宋年间竟有这样的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小看了对方,方想起时间紧迫,半个时辰已过了大半,他赶紧扯回正题:“陈军师所言极是,既然赵官家不能统一天下,那么,以战求和不是最好的局面?” 陈矩张口结舌,没想到绕了半天,被这家伙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不由长叹一声: “观眼前形势,倒不失一条喘息之策,但金人岂是你要和便和的,二圣不就因此被掳的么?” 他知陈矩已被说动,进一步试探道:“陈军师天纵奇才,令兄陈规又是重镇守臣,不若为朝廷效力,桧将大力举荐!” “不,我跟家兄志异道非,他守他的德安,我自爱来去漂流。可惜韩世忠不失于勇,迷于忠;张荣不迷于忠,失于莽,皆非成大事者!唉……”陈矩自觉失言,豁然警道,“秦参政怎知家兄是陈规?我与他毫无干系!” 他试出陈矩真心,当真大喜,这家伙果非蛰伏之人,不理其他,抓紧时间逼问:“陈军师言下之意,似乎指斥圣上不是明君?” 陈矩不禁冷笑:“这小儿有何出息?大宋在其手中,不亡已是侥幸,我陈矩空有大志,便不陪葬他又怎的?” 他单刀直入:“以陈军师之见,成大事者需何条件?” 既已露了心迹,陈矩索性放言直说:“第一,名正言顺,可得天时;第二,占据要地,可得地利;第三,有胸怀天下之心,可得人和。此三者得一可分天下,得二可统天下,得三可治天下,而尚武乃三者之魂!” 老子拥有和氏璧,天时有了;怀不杀之心,人和有了;看来就缺个地利啊,他的嘴角泛出微笑:“要地在何方?” 陈矩对这秦参政生出莫名的感觉,那种感觉只对一个家伙产生过,想起那家伙高深的心计,他迎接挑战般地回答:“天下要地,以长安为上,襄阳次之,建康又次之。宣抚使张浚提出‘中兴当自陕始,虑金人或先入陕取蜀,则东南不可保’,目光不错,可惜才大志疏,富平之败后,我军退至秦州,关陕从此不能恢复,秦州若再失守,大宋危在旦夕,刻下西线战局最重,而东线挞懒成夹击之势,雪上加霜,我此番协助张将军陷挞懒,总算为大宋争得些许时间,秦参政所言不假,即便杀了挞懒亦于事无补,若金兵不退,两线齐出,再加上李成等寇内乱,大宋可能撑不过今年!” 陈矩一针见血的见地将他惊出一身冷汗,是否危言耸听?他仔细思量,愈发心惊,确实有此可能,原来情势危急至此,可笑朝廷依旧歌舞升平,真是死到临头还不自知。 他蓦地感觉,莫非这力挽狂澜的重任是上天压给自己的,因为无论他怎样想改变历史,也不愿见到大宋灭亡的。女真人创建的大金暂时还不具备管理天下的能力,从他们对北方的严重破坏已经看出,女真人还需要一个学习的过程——为几百年后的卷土重来打下基础。他无论为了可人儿,还是为了天下苍生,都要姑且一试。或许,历史——竟因他而得以延续? 原来死胖子早赞同他的提议,只是对可行性有所置疑,故浪费他这么多口水,事不宜迟,他扯起陈矩衣袖:“既是如此,陈军师快去说服张将军,我不敢保证一定成功,但凭我与挞懒过往情面,当不至为难我,总之性命无忧,烦请张将军放心!” 月上中天,皎白的月光与湖中荡漾的无数火把相辉映,一艘小舢板在湖面划过,他一个人登上挞懒帅船,满船金兵的眼睛在黑暗中发出希望的光芒,曾几何时,秦桧是他们鄙视的对象,而现成了他们唯一的救星。 金兵们开始都有点奇怪,态度强硬的大将军一听义军要派出个秦大人谈判,立刻就同意了,原来原因在这:这秦大人竟是以前的秦执事! 帅舱内,屏退左右,亦一个人的挞懒端坐在虎皮大椅上,一身金甲,并无他想象中的困兽之态,威严不减的豹眼凌厉地射向他:“明日,你竟敢来见某家!” ……没人知道他与挞懒一夜长谈的内容是什么,只知道挞懒在次日清晨即派出一个旗牌官,在义军的允许下跟移刺古军取得联系,铁浮屠当即后退十里,接下来的两日内,义军的探子马不停蹄地往返报告:“金军退出通州!金军退出泰州!金军退出扬州!金军退出承州……” 每一次探报所至,湖里的义军与岸上问讯而来的无数百姓皆发出长久的欢呼。当战争突然消失,和平以不可思议的速度降临时,莫大的惊喜,简直令天地动容。 所有的人包括张荣、陈矩、三相公乃至沙都卫均不敢相信,他所说的真的实现了!这家伙到底对挞懒施了什么法宝?而这所有人都感激与好奇的家伙一直没有露面,他留在挞懒帅船上,于金人为质,直到金军退出楚州、渡过淮河以后。 在义军的监督下,挞懒率仅余的两千兵士上岸,与移刺古的铁浮屠汇合,迅速往北退去!然后,万众期待的他终于出现在船头,那一刻响起的欢呼声超过前番欢呼的总和,他的身份依旧神秘,寨兵与百姓们只知道他是官家特使——秦大人! 他仰望祥和的蓝天,俯视亲切的大地,多么永恒的象征,没有一丝血腥的气息,也没有半缕硝烟的弥漫,他立于战争与和平、过去和未来、苦难与希望之间,浩瀚天地,无尽纷扰尽化尘土与沙,亘古长存的只有天地日月。 胸中涌起前所未有的豪情与信心,他向着自己的目标又迈进了一大步,历史——是否已被他踏在脚下?他不得而知,但他至少知道,他令这淮南大地上的千万百姓摆脱了战争之苦! 第四十五章乱世佳人 “大灰,过来!”两位嫣然如画的美人儿掀帘出舱,身后随着一个秀气的小使女——刘光世的锦上添花,俱恢复女儿身的楚月与三相公在阳光下明媚照人,就近的船工与十八铜卫俱看得眼一花,几疑天仙下凡。 大灰见了女主人,便忘了男主人,摇着尾巴迎上去。他正掬一杯清茶,与沙都卫坐在官船二层的敞棚中下象棋。这时代的象棋又称大小象戏,已非常接近后世,赵构小儿尤爱,皇帝喜欢的东西,臣民们当然热中,他亦上手,有中学时的基础,棋艺不算太差,连赢沙都卫七八盘。 两人的赌注可不小,一盘二十两银子,沙都卫的脸都输得绿了,两个女孩出现得正是时候,他就势推盘而罢,将所赢连同自己的本钱足足十几个大元宝都送于沙都卫,他乃有心收买对方作为宫中的眼线。沙都卫倒是直人,胀红着脸也没作势,便揽在怀中,谢一声识趣离开。 “楚姑娘已大好,可喜可贺!”一上来就试探自己哩,为这迟早要来的碰头,他早有思想准备,起身迎向面色白里透红、已恢复大半的可人儿,一副欣欣然之态,脑筋转得也够快,指着大灰装痴卖傻:“大灰?哦——既然楚姑娘乐意,以后就叫它大灰吧。” 可惜大灰不会说话,否则定会戳穿他的谎言。 谁也没想到秦相公这一趟的被挟持,竟会有一个皆大欢喜的结果。他们一行乘于新任泰州知州张荣缴获的大船,载满战利品与刘光世的赠品,返回行在述职。虽没完成赵官家交代的要务,却另有大斩获,他与挞懒达成的秘密协议初步印证了“以战求和”的效果。 他自要费一番口舌向张荣、刘光世等解释原因:与挞懒旧识,晓以利害,并附加诱人的物质条件……尚能自圆其说,金人好货是出名的,每次南侵均以敛财掠物为第一位。张荣方知他乃当朝参政——南归的秦桧,不由大为钦佩。 只因他身为朝官,密旨出行,民间无闻,捷报上亦不便体现。后世史学家考证:缩头湖一役,剿杀金军近万人,挞懒部在并未大伤元气的情况下,尽弃淮南之占领地,宋金东线战场整整息兵三年,为大宋赢得宝贵的喘息时机,得以专心于西线战事、弥平内寇及巩固后方,其原因众说纷纭,遂成历史之迷。此役乃南宋立国之空前大捷,尤胜岳飞建康之战,张荣以功归编刘光世部,任忠勇军统制、兼泰州知州,其部属立功将士四千零二十九人也进官受赏,缩头湖后因此改名得胜湖。 一路来,他刻意避开在舱内养伤的楚月,倒是三相公不时出来走动,对他的态度仍介乎警惕与怀疑之间,亦有所改善,毕竟说服挞懒退兵乃一件不可抹杀之功。十八铜卫皆对凭空冒出的两个小美人惊奇,他与沙都卫、高益恭统一口径,只说是义军孝敬的,自有陈矩帮忙掩饰。缩头湖一役后,大功臣胖哥的地位日趋上升,又一官半职也不要,众皆叹服,令张荣愈发器重,无论大小事皆放手于其,隐然军中的第二把手。他与陈矩无机会再作长谈,然而在这大宋东南门户的枢纽上算是伏下一枚重要棋子。 楚月的双眸落在他脸上,似乎要看透他:“姐姐,我想跟秦大人单独聊聊。”三相公会意点头,瞪他一眼,便逗着大灰往另一边去。他与可人儿心有灵犀地行到下风口,伤势初愈的楚月显出我见犹怜的娇弱,他涌起阵阵疼惜,为自己的狠心拒认而自责。 楚月轻轻倚住船舷,纤手掠起鬓角的青丝,垂视清澈的河水,柔声道:“执事,你要咱家怎样谢你?” 他心尖儿一颤,几乎要投降了,楚月晶目一闪:“明日你骗得我好苦!” 分明又在试探自己,他强忍着身子没震,把心一横:“郡主说笑了,怎把我当作那小子?大将军待桧恩重如山,岂是那小子可比!难道桧就救不得大将军么?那小子就是想救也没这本事?哈,难道郡主怀疑我的脸是假的,可来摸摸看,像易容么?”女真姑娘的豪爽立显,楚月当真伸出玉手,抚上他的脸。好一幕动人的情景:一个美丽少女痴对着一个老男人,双手还捧起那张老脸端详,透出温情的无比滑稽!楚月的大胆举动令那些铜卫们又羡慕又窃笑:都说秦相公不好女色,原来是做样子的,见着这么个小美女,就老牛吃嫩草哩。 楚月一双深情的眼睛牢牢地捉住他的视线,这秦桧于她有种天然的亲近,这种感觉只有明日才能给她的,可是这脸皮真不像假的呢…… 那香软的玉手摸在脸上,十分的舒服,他愈发吃不消,这等温柔攻势下迟早要败下阵来,忙干咳一声:“郡主摸够了没有,桧也是个男人哩,不怕那小子吃醋?”“楚月失态了,爹爹情形怎样,知道我在这么?”楚月掩饰不住面上的失望,失落地放下手。暗吁口气,他忙谈挞懒,除了那秘密协议,舍不得再有其他隐瞒:大将军情形还好,也知道她在这。 其实他开始并不打算告诉挞懒的,生怕其逼他交还女儿,直到老头子要他找到楚月,并不可相负,等于默认了他女婿的身份,他方将告之,那一刻内心狂喜莫名,只觉这才是谈判的最大收获。 楚月边听边抹泪,显然在想念父兄族人,他也几乎心碎:可人儿为了自己而放弃荣华富贵,伶仃孑然,不知受了多少苦与委屈,亏欠她实在太多太多,但自己真能给她幸福么,他也丝毫没底,不由冒出一句矛盾的肺腑之言:“郡主跟着那小子会有幸福么?不如回大将军身边吧!” 楚月似被勾起了回忆,珠泪犹挂粉腮,如痴如醉道:“只要他能守在我身边,看着我年华老去,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事哩……” 他也一时醉了,这是他对她说过的情话,可人儿竟牢记在心,他几乎要将她搂在怀里,蓦地一声娇斥过来:“奸贼,竟敢欺负俺妹妹!” 自那日后楚月再没找过他,然而,爱人在自己可保护的咫尺之内,他有种难言的幸福,真希望一直持续下去。每日里吩咐厨房做好东西给两个女孩送去,特别是楚月,为解她的思乡之苦,他绞尽脑汁地想象着“打糕穆丹条条”的做法,并亲自指挥厨娘去做,结合后世的食历,又特别加了糖与鸡蛋,在失败了十几次后,终于端出第一盘黄灿灿、方方长的点心,其时香飘舱内外,铜卫们俱被吸引过来,一个个口水直流问:是什么点心? “萨其玛!”他随口回答,众人皆露出闻所未闻的神情,他方反应过来,这好吃的劳什子大概还没诞生哩,白胖的厨娘先尝了第一口,即惊喜叫道:“好一个‘萨其玛’!” 看着小使女端回的空盘子,他知道自己的辛力总算没有白费,又生出时空错位的异感:总不成这萨其玛也是自己发明出来的? 离行在越来越近,无形中感到王氏存在和朝廷争斗的沉重压力,他原本轻松的心逐渐沉甸起来,思道:不知高益恭安排好没有?为了防止王氏不明内情而生出事端,他令高益恭提前回府通报。 他与挞懒的秘密协议中有一个他最不情愿的条件——放回达凯,义军方面很有异议,还是张荣、陈矩识大体,一个战俘自比不上一方水土的平安,便由高益恭出面,“偷偷”放了达凯。 他的一个重要条件挞懒没有答应——植脸解药,挞懒只给他一块玉牌,道王氏、高益恭见后会全力配合他的,他不知道这配合的尺度有多宽,是不是王婆娘与高益恭以后可以听自己吩咐了,复笑自己太异想天开:挞懒自然不会下此命令,须知王氏与高益恭正是钳制他的一大手段。 大半月不见,行在又繁华了许多,为不引注意,他们乘夜入城。依两个女孩之意,一到越州便要见明日的,他忙解释自己朝务积繁,总要先处理一番,而那密处十分曲折,亦需要时间安排妥当,才能成行。 蒙混过后,他本欲将她俩带回秦府,谁知三相公不买帐,直说自己有去处,携楚月同往。他心道你一个江湖女子,有何好去处,这里又是天子脚下,要闯出什么祸来,自己也不一定保护得了,不免低声争持一番,但她俩可不是俘虏,用强不得,踌躇再三,他方对迎接的高益恭使个眼色,其会意点头,方无奈上轿。那大灰恋恋不舍地咬着楚月的衣角,他内心何尝不如此。外围的十八铜卫只以为秦相公惧内,将新收的两个小美人安排在别处,皆面含笑意。 “爹爹——”一个眉目俊雅的锦衣少年脆声扑上来抱住他的腿,他目瞪口呆,自己打哪冒出这么大的儿子?而眼前府宅彰显富贵的鸟头门、四铺飞檐、五采文饰……皆是全新翻修,若非那王氏浅笑盈盈地立于大门口,他真以为自己找错了家门。沙都卫指挥着手下将那丰厚的囊橐搬进秦府,他识做地分了大半出去,众铜卫也不客套,个个想家,连杯茶也不喝,各拎走一个大包裹,这一趟外差可肥得冒油,秦相公毫不吝啬,十八铜卫欢天喜地地告辞。 他满腔疑惑地进厅,这婆娘真本事,多会不见就弄个儿子出来,还养得这么大,莫不是跟哪个奸夫的私生子,一时有点酸溜溜的。王氏仿佛知道他所想,面颊上飞起一团红云,不顾下人们的目光,拉住他的手,低声嗔道:“小冤家想什么……”原来这少年是王氏哥哥王唤(口换日字)庶子,王氏嫂乃郑居中之女,怙贵而妒,逐走一妾,留下此子,备受虐待,王唤(口换日字)不忍,想起他这个妹夫正当权势,惜一直无出,干脆过继给他承宗传代,以示巴结,毕竟“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他隐隐感觉这名目上是为他“秦家”考虑,暗地里只怕是王氏的主意,楚月的回归一定令这婆娘感到威胁,故意弄个继子来绊住他,真是煞费苦心了。不过这少年依稀有自己幼时的影子,乖巧地在一边逗大灰玩,真有点讨人喜欢哩。王氏察言观色,乘机道:“请相公为乖儿起名。” 他挠挠头,后世男人以“升官发财死老婆”为人生大喜,自己占了两样,只可惜王氏没死,但添个儿子,算是凑齐:“就叫秦三喜吧。” 哪想到他这般心思,王氏拍手叫好,又提醒:按公公在世所定规矩,应是单名,并按五行序辈,叫秦熺才好。他对此一窍不通,只有依言,这婆娘不愧是个“贤内助”。东窗下,王氏单独为“夫君”洗尘,吃喝半晌,不期然道:“奴家收到大将军密函了。” 他差点被一口菜噎住,放松已久的脑筋重新绷紧,高益恭是赶在他前面回来的,断无可能与挞懒接触,看来挞懒与王氏还另有秘密联络渠道,他失去胃口,故意脸一板:“那我跟大将军的协议,你也晓得,以后知道怎么做了?” “晓得!”王氏难得地低声下气,眼神飘出柔媚:“奴家还顺从得不够么?”其大有“小别胜新婚”的语气勾得他魂儿一荡,这骚婆娘!又暗自庆幸楚月、三相公没跟进府,否则可人儿在侧,他与王氏虚与委蛇,不如坐针毡才怪。 王氏又狠狠拧了一下他的大腿,似嗔还笑道:“我那两个妹子呢?” 真真“上了人家就理软”,他无法硬气,老脸一讪,如实说了。王氏面色一正道:“相公做差了,带郡主回来,不怕惹出麻烦么,万一误了正事怎办?” 最讨厌别人对自己所为指指点点,他心中大恼:“滚你妈个正事,纵使大功告成,若输了可人儿,赢了世界又如何?” 忽想起方才打赏下人时,翁顺、兴儿都不见,他随口问那两个老亲信跑哪去了?王氏脸色微变,不自然道:“他两个去我娘家办事了。” 他避开与王氏同房的危险,以连夜赶写奏折为由留在书房里,将自己此趟之行向赵官家详细汇报。 高益恭直到半夜方回,一副诧异之态,原来三相公带着楚月进了一座守卫森严的坞堡,据高益恭探察,此坞堡原为一豪族所有,后来被官府收购,不知属于何人所用。他也奇怪,难道三相公还有什么神秘背景不成?不过一定是正面的背景,他对三相公有种特别的放心,对楚月也不怎么牵挂了。 次日早朝,众同僚见面,自一番寒暄,秦参政受上命外差大家都晓得,倒不便相问。朝间议事,不免又谈到两件大事:一是缩头湖大捷而带来的意想不到战果——挞懒退出淮南;一是张俊率各军大破李成,江南肃清匪军,张俊上折对岳飞部赞不绝口,特请朝廷嘉奖。自南渡以来,大宋君臣上下从未有过这刻的阴霾消散,笼罩在一片喜气洋洋之中。 早朝散,当殿内侍宣秦参政“留身独对”,各大臣皆露出羡慕的眼神,富直柔等对头们不屑而顾,右相范宗尹不免妒疑。原来宋代早朝之后,宰执有时一人或数人单独留下,与皇帝个别讨论朝政,曰“留身独对”,或皇帝指定,或大臣自己要求。皇帝也藉此更详尽听取某一类意见,能被皇帝指定“留身”者,大都是较得信赖,亦是一种恩宠,莫怪范宗尹不悦。 这独身面上,他倒不觉得是什么美差,与小王八蛋走得太近,伴君如伴虎是一回事,更怕自己控制不住动杀机而失态。 后殿中,赵构显出少见的开心:“爱卿,刘光世密奏你说挞懒退兵事,朕看你折子中毫不居功,朝中要多几个爱卿这样的大臣,朕就高枕无忧了。至于你与挞懒协议中的条件么,全部照办,由你操持,不过不要太过张扬……” 他暗喜不已,诚然挞懒故意提了一些赵构会接受的物质要求,他更乘机挟私,增添了不少额外条件,却是为他的不杀大业准备的,赵构既开金口,他便可堂而皇之地操办了。 赵构复咳嗽一声,屏退内侍宫女,只剩君臣二人——更显对他的宠信,其自御椅起身,上前拉住他的手:“爱卿理寻和氏璧一事已有眉目,朕不胜欣慰,快细细道来!” 原来这厮竟将那劳什子看得比军国大事还重,他又涌起一阵杀机,终压住这一时的血涌气盛,诚惶诚恐地躬身回禀,他知沙都卫必有上报——其应不是金钱可以收买的汉子,故不敢有所隐瞒——除了楚月的真实身份。赵构忽色迷迷一笑:“爱卿原来要守株待兔,听闻二女貌美如花,可不要监守自盗呵!” 赵构毫不掩饰的垂涎之意令他一警,这小王八蛋丧失生育能力了,色心依旧不改,要是来个横刀夺爱,他身为臣子只有干瞪眼的份,怎么办?他一面肚中大骂,一面想法断其邪念:三相公不用他担心,她武功高超,大不了一走了之,而楚月就有危险了,她是女真人,武艺又一般,很难逃出大宋地盘的……对了,可人儿是女真郡主哩,小王八蛋不怕激怒大金么? 他眼珠一转,索性一不做、二不休,道出楚月的真实身份:“微臣犯了欺君之罪,那楚姑娘乃是挞懒爱女楚月郡主,只因恋上明日而出走,挞懒无计可施,嘱咐微臣要照顾好她,否则……臣只怕她身份一旦泄露,我大宋臣民会与她不利,所以刚刚连陛下也瞒过……” 扛出挞懒这块牌子,赵构果然软下来,色胆吓破,反而为他开脱:“爱卿做得对,此事一定保密,若楚姑娘有何差错,朕唯你是问……” 离开后殿,他再也忍不住,咧开嘴无声地狂笑起来,总算抓到小王八蛋的命门了——他第一次感觉到这大宋天子对女真人骨子里的惧意,真是奇怪,一般人在国恨家仇的打击下只会变得坚强,赵构为什么会有这种反应呢? “秦大人何事如此开心?”一个清秀的小宫女出现在面前,是怡儿,“我家长公主有请!” 襄晋公主由皇帝之女变成皇妹,尊号自然也长一辈,变成长公主了,不用问,又是问明日消息的,一泡尿正憋得紧,不过玉人儿要见他,只好先忍忍了,看来太吃香也不是好事。 “秦大人,听说明日给你囚起来了?”襄晋公主这回没好脸色了,劈头就问,显然对他上回的“说谎”兴师问罪。咦,这不是他用来蒙骗楚月和三相公的话么?此谎言的知情方只他、沙都卫、高益恭、赵构再加王氏,而受骗方仅两个心爱的女孩,怎么阵营里又增加个公主? “奸贼,你敢不承认?”自屏风后转出了三相公,得意地看着他,他顿时转过弯来,当日是三相公救回公主,她俩的关系自然非同一般,那坞堡定是宫中在外的产业,被襄晋公主所用,招待三相公与楚月了。 襄晋不给他搪塞的时间,飞快说明:“岳姑娘乃为我大宋追缉明日,秦大人休要误会,咱家自会跟皇兄解释,但你为何虚言欺上?” 大帽子扣上来,他暗暗叫苦,怎的冒出这档子事,三个小冤家聚到一起,岂不是火星撞地球,他的头都大了,好在反应够快,作出苦笑状:“长公主恕罪,臣不过秉承上命而已。” 将责任一股脑推给赵构,好容易挡住两个女孩的七嘴八舌,一头大汗地“逃”出雅竹居,他尿意全消,大概都自身上出了,赶紧又去后殿面上,以跟赵构对好口径,应付襄晋公主的追盘,说谎的滋味真不好受! 忙完这一切,回到政事堂,已是下午,僚属们俱一番逢迎,独不见上司范宗尹,自觉可以分庭抗礼的他也不去拜谒这个当初保举提拔自己的恩人,便回自己的公事房。大案上积压一堆公文,他随意翻阅,忽冒出两张私函,他倒不奇怪,当上参政以后,他的私函也多起来,多是攀亲附势,他懒得理,都带回给王氏看。 但这两张不同以往,一张粉色函十分醒目,芳香扑鼻,他好奇拿起,豁然一行娟秀小字:秦三官人亲启,落款玉僧儿。他顿想起那个令黑夜生辉的妙人儿,原来是邀他妙艺坊再叙,谈音论律,上次安然脱身实属侥幸,他当然不敢再去犯险,不过妙人儿青睐总不是坏事。他些微自得地拿起另一张皱皱的红函,一定来自很远的地方,上面墨迹雄浑有力:致参政秦桧书,李纲拜上。 李纲?他从花丛幻想中醒来,不就是那后世小人书中一力保荐大英雄的老忠臣么,难道是来骂自己这个奸臣的?忐忑不安地启开一看,出乎意料的,却是满纸的盛赞:秦公精忠许国……立大节于宗社倾危之秋……直谅公忠,久孚中外…… 信中尤其赞扬他的“以战求和”之策,李纲认为:和、战、守三策乃是大宋南渡后之国是,目前以“和”为国是,待大定后便可以“战”为国是。其中关于国家治理与天下大势的灼见更在陈矩之上,一个冷静远思的政治家形象跃然纸上,他内心惊叹不已,按李纲的施政策略,大宋短时间内便可迎来中兴。他忙唤下属来问,方知李纲在建炎初年曾入相七十五日,因奸人谗言而罢。他心道,这么一个大忠臣老子可要起用,一定要向赵构重荐。 次日早朝,他便上奏此事,不料碰了一鼻子灰,赵构驳回道:“士大夫间有言李纲可用者,朕以其人心虽忠义,但志大才疏,用之必亡人之国,故不复用。” 赵构淡淡数语,却是对他入朝后最重的语气了,惊得他一身冷汗,体会到小王八蛋的喜怒无常。 王氏得知此事后对他好一顿埋怨,怪他事前不跟其商议,原来李纲在相时,以直言无隐令赵构极度反感,用一句话表达——“李纲孩视朕!”,皇帝的眼里怎容下这样的臣子,而李纲罢相时更发生一件震惊天下之事,太学生陈东聚军民数万伏阙乞留之,而被赵构枭首通衢,以竦天下,违背宋太祖“不杀士大夫”之训,落下恶名至今,这笔帐亦算到李纲头上,他的推荐不是触动赵构隐痛么? 他才发现自己在政治上还很幼稚,以为捏住赵构的软处就可放手大干,谁知小王八蛋对外脓包,对内毫不手软,他不得不收敛刚刚滋生的自大,老老实实地凡事与王氏商议。 不过此事也为他赢得忠荐不畏上的美誉,他再揣摩赵构的脾气,推荐成功了一些名士如大儒胡安国等,也包括他眼里的志士杨愿等,当然更没忘记自己的亲党王唤(口换日字)等,毕竟他在朝中根基不深,要想有所作为,必须培植亲信。在王氏的幕后操纵下,他一时间名声鹊起,羽翼渐丰,权倾一时的范系开始逐渐分化。 都说政治是老人的爱好,其实应该是男人的爱好才是,他沉醉在政治游戏之中,无暇顾及两个女孩,好在有高益恭充当眼线,每日报她俩平安,令他心安理得。直到这日中旬休务,他才暂时得到放松,信步步出政事堂,看着晚霞漫天,方想起有十多天没见她俩了,既想去,又怕去,答应她俩的事还没来得及安排呢,犹豫再三,终抵不住那压抑不住的思念,他决定去看她俩,反正不想回府面对王氏,这婆娘倒也识趣,这些日子没来缠他。 正要吩咐谦人备轿,却见一顶粉色花轿停在政事堂府门外,轿帘一掀,现出一张脱俗出尘的俏面,妙目流转,清啼一声:“秦三官人的架子真大哩……” 第四十六章美丽有罪 湖水微漾,波光粼粼,一轮胭脂般的落日,正沉下天际处的龙山。他自窗前转身,好奇打量玉僧儿的香闺——位于妙艺坊顶层的牡丹舱:方方一丈内,淡饰粉装,桌椅雅洁,一排六扇蕉叶窗,可外视而不可内窥;一面有小门,门外是条廊,通着下层;里舱拉起一座鹅黄的薄纱屏风,隐隐可见妆台与红罗闺床,令人遐思。 “三官人久等了。”倩影一闪,香风暗浮,妙人儿自屏风后转出,已然换一袭雪白垂地长裙,乌髻歪斜,莲步轻移,浅笑慵懒迩来。 “无妨、无妨。”想象她更衣时的春光,他的喉结不由蠕动一下。 真是天生难过美人关的贱骨头,花魁玉僧儿亲自来请,他一时得意忘形,早忘了前番差点被戳穿的危险,毕竟内心仍憷见楚月与三相公,得了这一个打发时间的好方法,便顺水推舟,叫高益恭回府知会,自己备官轿换便服赴妙艺坊。 小婢摆好一桌精致的酒席,回避出去,护卫们自有人招呼,花舱里只剩二人相对。红烛照到玉僧儿脸上,鼻葱眉黛口脂,娇滴滴,嫩滟滟,直看得他双眼发直。这时代也有烛光晚餐?没想到秦桧这张老脸,还有这样一个美女看上,想来是自己的内在魅力所然。 寒暄落座,美色当前,他毫无饿意,摆出自以为最潇洒的姿势,肆无忌惮地欣赏着人家。 虽见多了男人这般德性,玉僧儿仍被这个男人看得心里发慌,掩饰着递上一把香喷喷的热毛巾:“请三官人擦脸。” 接毛巾的一瞬,有意无意地,他的手指在妙人儿手背一揩,玉僧儿触电般地缩出去,眼神大有嗔意,舱内气氛变得暧昧起来。 他嘴角浮出古怪的笑意,想象假如玉僧儿投怀送抱时被他拒绝的尴尬小模样,他当然不敢再惹什么风流债了,对不起爱人可一不可再,但逗逗这个美女还是蛮开心的,也是为芸芸被其迷倒的众男人出气罢了。 觉察到自己的被动,玉僧儿开始出击:“三官人终肯赏面,僧儿好荣幸!” 他一副难得消受美人恩的色态:“受到玉生的青睐,桧更幸哉!” 玉僧儿拿这自做多情的家伙没办法,只好引开话题:“三官人真的不赋风月了,岂不可惜?那晚的好歌,若发展下去,当真前无古人哩,烦请指导一、二!” 他依旧沉浸在玉僧儿对自己有意的幻想中,举起一杯酒:“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玉生聊些的开心好么?” 玉僧儿妙目轻眨,显然不明白谈歌论赋怎变成不开心的东西了,却不知对他这个后世小子来说,诗词歌赋确实是一件苦恼不堪的劳什子,便举杯道:“也好,僧儿就陪三官人行会儿酒令吧,请起令!” 没想到框框儿越套越多了,这种大宋上流社会的花酒游戏亦是他避犹不及的,他肚里的古墨太少,王氏再怎么调教他也没用,那杯酒举在空中,喝不下去了,暗叹做人难,做大汉奸更难! “三官人让僧儿起令么?”玉僧儿误会他谦虚,“那第一句用曲文起句,第二句用曲牌名,第三句用《诗经》,依首句押韵,韵不合者罚酒。僧儿先说一个:蟾宫贵客傍雯霄,集贤宾,河上乎逍遥。” 坏了,他张口结舌,如何对得下去,没奈何,赶紧一杯酒下肚:“认罚,认罚!” 玉僧儿一愣,不曾想他这般干脆,倒以为他故意让自己一下,也陪了一杯酒,又说一个:“又怕为雨为云飞去了,念奴娇,与子偕老。” 真是好令,似乎别有用意,可惜他无言以对,又是一仰脖子。如此一连罚了数杯,玉僧儿蛾眉微蹙,感觉不对,哪有如此让法?却压根想不到词学兼茂科试出身的秦相公不是眼前这家伙,玉僧儿一时较上劲,酒令不断,看他撑到几时? 这丫头才识渊博,色艺双绝,不愧江南第一名妓。不善饮酒的他吃不消也,只好现出色鬼本色,粗俗地打个酒嗝:“好酒!玉生可否唱个十八摸给我助助酒兴?” “秦相公只爱十八摸么?”玉僧儿真有点生气了,没曾想自己话中有语病。 “嘻嘻,那也要有人愿意才行!”酒为色媒,他一时口无遮拦,便见玉僧儿脸色陡变,心知说错话。 玉僧儿又羞又恼,以花魁娘子的身份,哪个男人不一力奉承?偏偏这个秦相公,让自己降尊去请不算,还将自己当作陪酒的花姐了,若非对他自创的歌体感兴趣,才不受这个委屈呢! 话不投机半句多,场面冷下来,玉僧儿的态度也冷淡下来,他老脸挂不住,没想到尴尬的情形降到自己身上。他有点后悔来了,原本在玉僧儿心中的印象还不错,现在被自己恶劣的表现所破坏,还以为人家会自荐枕席呢,他解嘲地笑一下,酒越喝越没意思了,谁叫自己胸无点墨,无法跟这时代的美女才子交流,还是早点告辞为妙,省得被人家下逐客令,传出去丢人! “哈哈哈!”他起身,“多谢玉生款待,桧告辞!” “秦相公慢走!”玉僧儿坐着不动,毫无挽留的意思。 他看到玉僧儿挂起职业性的笑容,忽然恨不打一处来,是你请老子来的,可不是老子愿来的,不就是个高级妓女么,摆什么谱?人真是奇怪的动物,他原本对她无企图心,现在竟生出征服她的欲望:老子堂堂一个参政,便嫖你一晚又如何? 他想起自己的身份,反而一叹,看来自己是没机会了。原来大宋律法有职官不得狎妓之例,违者重罚,只因宋代理学渐炽,吏议渐严,所谓“存天理,灭人欲”,比如阃帅、郡守等官,虽得以官妓歌舞佐酒,却不得私侍枕席。然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赵构小儿的父亲宋徽宗与名妓李师师的一段“风流帐”广传天下乃至后世,上行下效,许多臣僚对花间柳巷流连忘返亦在所难免。身为执政的他,在两相情愿之下,与玉僧儿一宿未尝不可,但要以官势压人家屈服,却是万万不可的。比起后世的那些当官者,白嫖个小姐算什么,整个包起来都不过分,连“包二奶”一词都上了词典,端的不负老祖宗所言:食色性也! 他推开小门,被一个锦袍簪花、油滑轻浮的家伙堵个正着,那家伙斜他一眼,瞄过去,骂道:“杜三娘果然该打,甚么玉生不在,原来在陪秦大人,看不起王某么!” 什么人如此大胆,认得他,却视他若无物,窝了一肚子火的他大怒,哼一声,瞪过去,原来是被韩世忠教训过的城狐社鼠王医师,莫怪如此大胆。 “秦大人既出来了,该轮到王某了。”王继先怪笑一声,草草行个礼,一头闯进去,里面传出玉僧儿不悦的声音:“奴家累了,王医师明儿来吧。” “王某来了,便不打算走!”王继先口气强硬,以其致仕退休的身份,自不在职官禁嫖之内,故如此放肆,“嘿嘿,小僧儿怎可厚此薄彼呢,也唱个十八摸吧……” 原来这厮一直在门外偷听,他眉头一皱,生出护花之心,又省起王氏教训,不与王继先正面冲突,再想起玉僧儿刚刚对自己的态度,心道叫你个丫头受点教训也好,王继先应不至于胡来吧。像妙艺坊这种知名勾栏院,都有复杂背景,一般人开罪不起,寻常的争风吃醋难免,若敢闹事,只怕吃不了兜着走。 几个护卫不知到哪寻开心了,都不如高益恭负责,花奴小婢呢?也一个不见,服务态度真差。他悻悻地下到一层,正看到老鸨杜三娘和几个龟头被几条大汉逼在角落,不由一惊,有江湖人?还好自己穿着便服,正欲装作没看见开溜,那杜三娘见着他仿佛见到救星一样喊道:“秦相公,快叫护卫大哥制住这些泼皮。” 原来都是些小地痞,他腰杆顿直,大喝一声:“来人哪!” 正在侧舱里喝花酒的四个护卫听到大人声音,忙不迭地赶出来,乱嚷嚷将他护在中间。 几条大汉见有官差,丝毫不惧,报出万儿:“咱是黑虎社的,大哥可是王医师,大家井水不犯河水。” 护卫们一听,先自矮了三分,原来是王继先的手下,其祖父以卖黑虎丹闻名,故创立黑虎社,王继先因医为赵构宠幸后,隧成为具官家背景的恶势力。 这时,上面响起玉僧儿的娇斥声、衣帛破碎声与王继先的淫笑声,这厮当真色胆包天,竟欲霸王硬上弓?想想也是,王继先连他这个执政都不放在眼里,何况小小的妙艺坊! 他如何忍受妙人儿在自己跟前受到这般污辱,他妈的,这趟浑水老子趟定了!忍了半天的他终于发作:“给老子通通拿下!” 护卫们第一次见到秦相公发怒的样子,煞是可怕,赶紧遵令,倒非脓包,干脆利落将几条大汉制住,脱身的杜三娘“扑通”跪在他脚下:“秦相公快救我女儿!” 那还用说?他返身蹿向牡丹舱,一脚踢开门,正看见玉僧儿冰清玉洁的身子裸伏在桌子上,王继先已扑在她身上,青丝披散的玉僧儿抬起一张泪脸:“三官人救我!” “都守在外面!”他反应甚快地挡住身后护卫的视线,一把带上门,以保护女儿家的自尊,他不得已亲自上阵“英雄救美”。 里面传来一阵乒乒乓乓之声,围在门口的护卫与杜三娘提心吊胆地听着,须知这二位主哪一个出事都无人担待得起,诚然王继先受皇上所宠,秦相公何尝不是皇上身边的红人。 声音忽止,王继先鼻青眼肿地出现在门口,破口大骂:“秦桧直娘贼,尔有种,咱们走着瞧!” 看来都是皮外伤,这可是最好的结果了,杜三娘暗吁口气,忙陪起笑脸告罪,王继先自知理亏,恼着脸甩袖而去。 护卫们不敢拦阻,眼皮直眨,不敢相信文质彬彬的秦相公能将横行霸道的王医师收拾了! “三官人,还痛么?”玉僧儿温柔地为他敷着脸上的淤青,他躺在红罗闺床里,鼻孔里塞着止血的棉花,声音发嗡道:“还可以。” 这种泼皮打架的阵仗下他也讨不了好,真奇怪,面对死亡或高手时的灵敏反应全找不着了,似乎遇强则强、遇弱则弱哩。 他眼一睁又赶紧闭上,玉僧儿身上仅裹一层薄薄的白纱,三点若隐若现,比起方才的一览无余,更有种惊心动魄的诱惑,妙人儿显然对他救自己免受辱而心存感激,似有当他入幕之宾的意思。 也是,他这番为了玉僧儿而跟王继先大打出手,谁都会以为乃出于争风吃醋之心。杜三娘已乖巧地重置一桌酒席在外舱,而护卫们都守在下层的入口把风,以防再有人打扰秦相公的好事。 他想到这一层,自己本是拔刀相助的大丈夫行为,倒有了挟恩图报的小色鬼嫌疑,不敢再赖在人家的香床上,忙爬起来再度告辞。 送上门的美味都不吃,玉僧儿眸光一亮,露出大为诧异而有所动的神情,复记起方才对他的冷淡,欲挽留又不好意思开口,眼看他已到了门口,忽然哀怨自叹:“那厮如果再来,又将怎样?僧儿不堪其辱,只有以死相搏了……” 闻得此言,他的那一步迈不出去了,对啊,救人救到底,王继先岂是善罢甘休的家伙,万一杀个回马枪怎办,玉僧儿一个弱女子,只有任其宰割的份,自己怎地也要呆久一点,让杜三娘安排妥当再离开不迟。 看出他的迟疑,玉僧儿终忍不住上前拉住他的袖子,眼圈一红道:“三官人还不肯原谅僧儿么?” “你有何错?”他转头看向幽怨吐露心声的妙人儿,一时涌出抑制不住的怜惜:这时代的女子相对于男人的附属地位是无可改变的,能够取悦于她倾心的男人已是最大的幸运,所以玉僧儿终于放下骄傲的花魁架子,所以三相公对着情敌楚月委曲求全,所以楚月不惜抛开郡主的高贵身份……“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这时代的女性远比后世的女子更懂得真情的可贵,只是自己这个臭男人配得上她们么? 然而,无论时代怎么发展,男女平等是几乎不可能实现的,女人是天生的弱者,天生需要男人去呵护的,看看男人们都怎么对待她们的,生儿育女、作牛作马不算,陈世美之流的负心汉、薄情郎古今不绝,尤其是美丽的女性,总摆不脱悲惨的命运,眼前的玉僧儿若非遇到了自己,今夜将不知受到怎样的凌辱!再想起后世那个被拍了受虐裸照的女星,虽然选择了坚强,但心底的创伤一定生死相随,他更为那些可耻的男人悲哀,不由若有所思道:“难道美丽有罪么?” “美丽有罪?”玉僧儿眼睫毛颤动着,为这道尽天下女性悲情的词语迷离了,一滴晶莹闪烁的大泪珠滚下面颊,那层薄纱缓缓地自身上落下……恍惚中有无数的粉红玫瑰在那饱满的玉乳间绽放,他也迷离了…… 阳光晃得眼皮红亮,他睁开眼,正看见枕畔的玉僧儿娇羞地合眼装睡,裸肩儿露在被外,他一叹:自己总没过得了这座美人关。 妙人儿青丝蓬乱,花容媚人,香软的肌肤紧贴在怀,想起她昨夜的万般风情,他感觉又控制不住自己了,俯身上去,玉僧儿轻吁一声,藕臂揽住他的脖子…… 舱门外忽起吵闹声,是王继先率人报复来了?他腾地跳起来,一面不忘压好被子,一面用内衫围住下体,再顺手抓起一根烛台做武器,以保护玉僧儿。 “我们要见秦大人!”清脆的女声传入,那门儿第二次被脚踢开,一身男装的三相公与楚月闯进来,紧随着一脸无奈的高益恭。 “是你们?!”烛台失手落地,他狼狈不堪地掩住赤裸的上身,拉过屏风挡住自己,做梦也想不到这般情形下与两个女孩相见。 羔羊般缩在被中的玉僧儿听得真切,好奇有女子找到这里,小心翼翼地自被中探出头来,没有屏风的阻碍,三个女孩六目相对,俱惊讶于对方的美貌。 虽是少女,两个女孩也知道他在干什么勾当,同时羞啐一口,纵出舱外,高益恭冲他做个手势,带上门。 三相公气嚷道:“原来秦大人在这风流快活,答应我俩的事呢?” “姐姐,咱们还是下船等秦大人吧。”楚月意外地心平气和。 不知是否做贼心虚的缘故,他感觉楚月的声音有点发颤,一面在肚中大骂高益恭怎可将她俩引来,一面手忙脚乱地找衣服,忽然心头一跳,那护身甲扔在床角,自己昨夜真够荒唐过火,连宝甲都脱了,不过也歪打正着,若穿着给楚月看到,还不立马穿帮,但刚刚楚月也看到床上了,不知瞧见没有,应该没有,否则还不来个“棒打薄情郎”! 玉僧儿钻出被子,服侍着他穿衣,眼中亦有狐疑,却善解人意地默默无语,他知道这事解释不清,也不开口,心中不免后悔自己的把持不住,不过对着这样一个美人,谁能把持? 杜三娘将他送下船,掩饰不住面上的揶揄:怎么被两个小美人找到勾栏来了,看不出秦相公还这么风流,原来不好女色的传言是假的。 两个女孩正在岸边等着,一副鄙夷他的模样。一种无法形容的光芒在楚月眼中一闪而过,他吓一跳,却又见她若无其事,以为自己看花眼了。 这几乎被捉奸在床的滋味可不好受,他疑神疑鬼地将高益恭拉到一边,第一次用呵斥的口气训其,高益恭无辜地解释:郡主与三相公知他休务,昨晚就来找他,等了一夜,发起脾气来,王氏也没办法,才叫自己带她俩来找他,好在王氏早已安排好一切,他只须如此如此…… 他转怒为喜,臭婆娘的办法与他惊人的一致,简直是他肚中的蛔虫哩,又蓦地警觉,这婆娘太厉害了,可要好好地防备。 他开始履行自己的诺言——带她俩去见明日。那日被襄晋公主盘问后,赵构帮他圆了谎,只说明日之事全权委办于他,实则将皮球又踢回,这君臣二人倒是天生一对。 面上的工夫自须做足,两个女孩被女使搜身完毕,兵器、火石等物都不得携带,然后被蒙上头套,送进密封的车厢。 为了保密,护卫们都支回衙门,高益恭亲自带路,并几个秦府护院——皆王氏重金聘请的武林名门弟子——向来注重个人安全的他对此比较满意,驾两个牛车,往一个方向行去。另一车厢里的他不时探窗四顾,正是往蕺山去的小路。 蕺山,位于越州东北隅,谓:“山多产蕺,蔓生,茎紫,叶青,其味苦。”相传越王勾践为报仇雪耻,常到这里采食蕺草以自励,故名蕺山。山上苍松挺秀,登高远眺,河流纵横的城内外景色历历在目。 七绕八绕,到了后山山麓一处很隐秘的所在,放出两个女孩,几个护院在旁监视,他们身手虽不如高益恭,但足可令两个女孩不敢轻举妄动。 他与高益恭装模作样地各持一把钥匙,开启一个大石门,露出一个窄窄的山洞来,黑漆漆的,一丝光亮也没有。高益恭言里面只有一条弯道,走到尽头便见着明日。他假惺惺为她俩“着想”道:能一次说服明日交出和氏璧最好,说服不了也无妨,可以多来几次。哈!那意思是可以把这山洞当作约会的场所了。 楚月毫不领情地又给出一个令他发毛的眼神,再与三相公对视一眼,彼此手牵手,弯腰钻进去。石门再度合上,呆会儿要出来时在里面一敲,便会开门。 好长的弯道,阴森森的,伸手不见五指,人多胆大,两个女孩一步步摸索着前进,转了十几个弯,走了足足一柱香工夫,总算进入一个开阔处,旋即一股刺鼻的怪味传来,伴随着镣铐的声音,一个怪叫回荡在洞中:“送饭的,告诉他妈的王婆娘,再怎么折磨老子,也不会说的。” 那久违的怪叫是这么的熟悉与亲切,楚月循声摸过去,用女真语哽咽道:“明日!是你么?” 那声音猛地顿一下,快速地用女真语回答:“老子当然是明日,天,是郡主的声音,不会的?王婆娘在耍什么花样?” 楚月早已泣不成声:“明日,真的是我,我是楚月啊!” 那声音忽然号啕大哭起来:“日妹么的,老子一定在做梦,老子疯了?” “明日你没有疯,我就在这里!”楚月终于摸到了他,不顾他满身的酸臭,樱唇在他脸上寻着,堵住了他的唇,他的眼泪开闸般地流下来,亦抱住了可人儿,憋了太久的情感全部释放出来,鼻涕糊在嘴边,说一个字哭一声:“楚……月……我……好…… 想……你……” 三相公眼睛湿润了,抑住心头的激动,默默退回弯道,让久别重逢的他俩享受团聚的甜蜜一刻。 在看不见的阴森黑暗中,他终于可以作回自己了,终于可以使用自己的声音了,为自己跟楚月真正意义的相逢而尽情宣泄! 王氏的想法跟他不谋而合,找一个黑暗隐密之处,由他扮回自己跟楚月相见,如此不虞露馅,他就有了双重身份,既解相思之苦,又不误大计。两个女孩进洞后,他立刻伪装好自己,从一个暗道直达目的地,酝酿好开场白后,她俩才摸到这里,时间十分从容,他愈发佩服王氏是个玩阴谋的高手。 良久,楚月双手捧住他的脸,拭去他的鼻涕:“明日,你受苦了!” 他的胡子被摸到了,这是正常,毕竟被关了“好久”么,没胡子才怪。然而真正奇怪的是,楚月并没有问他怎么被“秦桧”关到这里的,甚至不给他说话的机会,只是不停地吻他,温存他,似要填补这一段日子的空白。 渐渐地,他的情绪被调动起来,忘情地回应着可人儿……他感觉到楚月的手慢慢地探进他的衣服,一直往里伸去,他又惊又喜,难道可人儿情浓意动之下,要以身相许? 只是在这里和她洞房花烛,未免太委屈她了?他当然求之不得,自己太亏欠楚月了,这也是补偿她的一个最好方法——将爱人变成自己的真正女人,不过,那场盛大的婚礼是一定要补办的,他忘不了自己的誓言。 他的唇缠住了她的舌,他的手也伸进了她的袍,可人儿的身子一时僵住了,这可是她的第一次呢,他无比爱怜地抚向她的敏感地带,那僵硬的玉肌在他的手中软化下来,处子的体香浓郁地盖住了那煞风景的怪味,只是脚上那伪装的镣铐着实不太方便。 他轻轻地将可人儿放在了软软的稻草上,楚月发出迷离的娇声:“明日……” 他的唇沿着她的玉颈往下滑去,少女动人的呻吟逐渐响起……一阵凌乱的脚步声消失在远处,他停顿一下,都忘了三相公的存在,竖耳倾听,再无动静,三相公一定受不了自己和楚月的亲热,躲到听不见声音的地方。他心生愧疚,又后悔对昨夜玉僧儿支出太多。 “明日,你一直穿着它么?”楚月轻轻娇喘着,解开了他的护身甲,抚摩他的胸膛,娥尔轻啼。 他忙凝回神,全身心地投入到自己与可人儿的第一次当中,老实答道:“是的,我天天穿着它,就像你在陪我。” 他的回答令楚月的身子一缩,又随即舒展开来,呢喃道:“明日,抱紧我,我有点冷……” ……天塌了,地陷了,时间停止了,日月合一了,他满腔的爱在黑暗中爆发…… 他看不到的是:在他幸福喘息的同时,一滴晶莹剔透的珠泪在他身下少女的眼角闪烁;他想不到的是:在一个弯道处,另一个少女楚楚可怜地蜷坐着,一滴滴晶莹温润的泪水打湿了那冷冰的岩石。 他无限温柔地吻着楚月的唇、鼻、眼……好希望这一刻成为永恒,尝到一滴苦咸的泪儿,是处子成人的印记了,他疼惜地吻干可人儿两颊的泪痕,忽然嘴唇剧痛,他惨叫一声,滚下来。 耳畔响起楚月的哭音,“咱家是叫你明日呢,还是叫你秦大人?” 他浑身冰凉,不知道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早已不觉嘴上的痛。 楚月愈发痛苦地问:“咱家……比你睡过的江南第一名妓如何?” 他的心从珠穆朗玛峰之巅沉到了大西洋底,不理他闻此言的感受,楚月继续控诉:“天天穿着它,就像你在陪我,昨夜就被你扔到床角了!” 他终于明白哪个环节出错,可人儿一早看到了护身甲,再加上以前的怀疑,却故意不点破,一直隐忍到他自我露底后才揭穿他,天哪,女孩子的心思都这么缜密,露不得一点马脚!他“扑通”跪在她身边,嗫嚅着犹想狡辩:“我没有……” 楚月穷追猛打:“呆会儿你是否还要以秦桧的面目见我么,只是嘴上的伤如何掩饰?” 他无所遁形了,一把抱住她:“楚月,你听我解释……” “混蛋!你骗得我好苦——别碰我——”虽然一直逼着他承认,但他真承认了,楚月反而更接受不了,天大的委屈与凄苦涌上心头,痛哭失声,粉拳儿雨点般落在他的脸上、身上,还好刚成人后的她虚弱,否则不去他半条命才怪。 他无法接受这突如其来的大逆转,却无言以辩,他确实在肉体上背叛了楚月不止一次,这所有的代价要他在这一刻付出,他麻木了,一动不动地跪着,只希望楚月使劲打他,平息她的怒火,弥补他的过错。 他头脑晕晕的,只觉得楚月不知何时穿好了衣服,又和着泪水吻他的脸,哄孩子般道:“明日,我伤了你么,我们出去吧,出去再说……” “哦——”他心中升起希望来,可人儿已经将身子交给自己了,气头过后,只要自己好好哄她应该没事的,他忍痛强笑,开动暗道的机关,一个透光的洞口露出来,“走这里最近……” 不等他说完,楚月猛吻住他的唇,随着光线越来越亮,楚月看他的眼神也越来越陌生,蓦地又一口咬在他刚刚的伤口上,一口血水吐在他的脸上,哭叫道:“你不是明日!明日已经死了……” 说完这话,楚月转身就跑,消失在暗道出口的光环里。 血水糊糊,他那张秦桧的脸显得无比的狰狞与恐怖,他连追楚月的勇气都丧失了,可人儿对他近乎绝望的哭叫回荡在头顶上:“你不是明日!明日已经死了……” 她不会原谅他了,因为他已不是他了,明日死了么,那他又是谁?他痴痴地问自己……眼前的光由白变红、由红变黑……他的最爱走了,将他一个人抛在这里,他从未感到这一刻的无助,全天下的人都抛弃了他! 第四十七章无间道 他失魂落魄地站在宅院中央,呆呆地看着天上的星月,星起月落,就这样一动不动地站了一夜,满府的人谁也不敢走近,王氏也没有露面相劝,除了大灰。 大灰先不住地咬他的衣角往屋里拉,后来见拉他不动,便匍匐在他的脚下相陪。他低下头,看着这通人性的狗儿,终于两滴悔泪落下来:你的女主人不要男主人了…… 四更的梆声响起,他省起休务已完,这早朝还是要参加的。他长叹一声,自己眼下只不过是赵构手中的傀儡之一,什么执政,政治小丑罢了,何时才能达到挞懒定下的目标?他因为楚月的离去而心灰意懒,再无以往的昂扬斗志。 他强打起精神,吩咐准备朝服,不要下人服侍,独自在书房梳洗穿戴,心思仍系在可人儿身上:由于现场有证,三相公对他胡扯楚月与明日发现一条暗道而逃出的鬼话信以为真,又欢喜又失落地走了;方寸大乱的他方想到令高益恭去追楚月,但已迟了多时,纵使追上又如何,若她不原谅他,八匹马也拉不回来的。 对着都省铜坊名匠特制官用的菱花镜,他发现自己的鬓角生出几根白发,而手中的篦子也缠满了掉发,原来精神上的打击会在生理上体现出来,伍子胥过关一夜白头的传说有科学依据哩,这灵与肉的关系真是神妙…… 他憎恨地看着秦桧的脸,猛地将铜镜摔在地上,从暗匣里拿出可人儿的那把小银刀,在脸上比划着,却没有勇气划下去。 王氏的身影出现在门口:“割啊,懦汉!这点磨难便受不起,尔可知,当日奴家在金营曾受多少屈辱,才熬至今日。你们这些汉子遇挫逢祸,要么牺牲妇人,要么自毁自弃,去学莽夫项羽,枉受后人颂扬,奴家却以为他却连妇人半分也不如!” 他被骂得抬不起头来,一屁股坐入椅中:“把植脸解药给我,我要去找楚月,这秦相公老子不做了……” “原来奴家在你心中竟无一丝位置……”王氏的面露哀怨,泪光闪现,“莫忘了,奴家父伯仍被羁押,大将军大计远未实现,你以为奴家会放你么……” 他还要哀求,王氏却态度一转:“小冤家,我可以给你解药,但却要一样东西来换,你答应么?” 生出一线希望,天塌下来都比不上挽救与可人儿的爱情重要,他再无顾忌地吐出那天大的秘密:“是和氏璧么,当日它失落在江底,谁也找不到了……” 王氏的嘴角绽出讽笑,他发现自己的悲哀了,就是——当他说真话的时候,反而不会有人相信了,包括精明绝顶的王氏——谎言说了一百遍,就成了真理,他嗫嚅道:“是真的,相信我……” 和氏璧乃挞懒“莫须有”大计的最重要一环,亦是真秦桧南归的主导原因,当日与挞懒密议时,他故意不隐瞒自己的野心,只说一定会执行真秦桧原定的任务,但接下来的发展——包括和氏璧的归属就各凭手段,果然取信于挞懒,其哈哈大笑,大有深意道:“小子,果然没让某家没看错,将月儿交付你!只是到那时,这天下还分甚么你我……” 面对他的前后矛盾之言,王氏亦是与挞懒同样含义的娇笑:“小冤家,奴家可不敢窥觑那劳什子!只要你完成大将军大计,那时郡主还不是你的?女孩家么,气头一过,自然会回心转意……” 他知道自己说什么这婆娘也不会相信他了,真是“假作真时真亦假”,但王氏的话也提醒了他,要加快实施挞懒的定计,能否实现自己的梦想事小,能够在这过程中摆脱王氏的控制而去挽救爱情才是首要的,即便楚月不原谅自己,他也要一辈子跟随她、保护她。他这个自私的家伙一直认为:一己之私都处理不好的人,哪有什么资格去处理身外之事。 但自己凭什么保护爱人?在这样的乱世之中,在他已成为天下角逐焦点的情形下,拥有一定的势力背景已在其次,首先具有的应是个人能力,自保才能保人。 他再一次迫切地想掌握身上的那股神秘力量,这是否上天赋予的潜能总是无法随心所欲地运用,变成秦桧后的他几乎将它淡忘了,他具有与生俱来的惰性,只有在压力下才能奋发……他的右脑似被什么唤醒了,左脑更进入高速运转的状态:一旦脱身,他这秦桧自然做不成了,首先回荒岛集合旧部,举起不杀大旗,跟兄弟们的一年之约尚有几个月,不知他们将第一个布囊里的任务完成怎么样了。他变成秦桧的一个意外收获就是为自己的大业筹到一笔可观的原始资本——以跟挞懒议和的名义,他愁的是找何人运、又如何运的问题?他周围的要么是王氏的人,要么是朝廷的人,要么是趋炎附势的小人,没有一个是他心目中的人选。 尘露满身的高益恭赶在他上朝前回府,不出所料的一脸失望,他心中一动,高益恭应是运送这笔物资的可靠人选,只要说明这是为了配合挞懒的大计,其对挞懒忠心不二,王氏也无法左右。 在突如其来的感情巨变中,他又实现了一次思维飞跃——跳出秦桧的角色。 散朝后,他主动申请“留身独对”,他自然要将变故给赵构一个交代,诚惶诚恐地磕头请罪,只说自己将事办砸了,郡主发现自己在骗她,一怒而去。 他不敢抬头,却清晰地听到赵构的呼吸先是一阵粗促,显是有些怒意,半晌又平缓下来,口气出奇地平淡,道一声可惜,又吩咐千万不要让鞑子郡主在大宋境内受到伤害。 他冷汗隐干,晓得小王八蛋还倚重他与挞懒和议,故没有降罪,赵构的发话也正是他想要的,当下告罪而退,回到政事堂,以朝廷的名义给各州军下榜文,严令不得伤害一个榜上画像模样的姑娘,并报告她的行踪。于是该时期大宋出外的少女皆按榜上打扮,安全畅行,还有官差保护,一时成为民风特景。 他稍稍放心,将精力暂时集中到官场之上,他现在最觊觎的,当然是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的相位了,曾几何时,对他有保荐大恩的范宗尹,成了他前进道路上的绊脚石,他决定采取“凡事不强出头、背后放冷枪”的小人策略——政治总是能发掘人性的阴暗面。 不过,邀宠享誉之事,他还是走在第一线的,形象塑造——可是他这个后世策划人的拿手好戏了,他很快做了一件令新贵旧臣们拍手称道的事:大宋绍兴元年四月己巳,参知政事秦桧言:“臣昨与何、陈过庭、孙傅、张叔夜同扈二圣出疆,今臣偶获生还,骤蒙圣奖,擢居政府,而、过庭、叔夜皆死异域,体骸不全,游魂无归,可为伤恻。欲望睿慈特依近者聂昌体例,追赠等官职,仍给其家恩泽,以为死事之劝。”诏赠、过庭、傅、叔夜并开府仪同三司,官子孙各十人。 范系之间的分裂也日趋表面化,在他的暗地挑动下,李回几次在政议上与范宗尹发生争执。同月庚辰,隆祐皇太后崩于行宫之西殿,以此为契机,范宗尹将同知枢密院事李回被明升暗降,任为“攒宫”总护使,排挤出议政决策的核心圈子。 大宋皇陵,依其分布,可别为三区:保定诸陵,皆开国后追建者;巩县为太祖,太宗以下诸帝后之陵,及乾德间徙建之宣祖安陵,在宋陵中规模最为宏巨;最后为南渡诸帝之陵,权厝于会稽宝山,称为“攒宫”,示异日恢复中原,归葬巩洛也。 他则一面不与范宗尹发生正面冲突,一面迎合争宠赵构,比如为弥补他理寻和氏璧的不力,提议先刻出“大宋中兴之宝”玉玺,以减弱和氏璧的影响力。 尤其体现在揣摩赵构的心思上:先是范宗尹有立储之请,原来赵构丧失生育能力之后,仅有的一子也在建炎三年间夭亡,不知是否天意要其断子绝孙。朝臣便有上书立宋太祖后裔为嗣,赵构初时甚怒,隆祐皇太后尝感异梦,亦秘说之,赵构方有所动,曰:“此事亦不难行,只是道理所在。朕止令于伯字行中选择,庶昭穆顺序。” 他忙附议曰:“须择宗室闺门有礼法者。” 赵构对他的宠遇愈增:五月,参知政事秦桧,乞以昨任御史中丞致仕日本家奏补兄彬、男熺恩泽文字毁抹,更用建炎二年大礼恩例补兄彬文资,从之。六月,百官奉上昭慈献烈皇后谥册于太庙,宝用银涂金,册以象简,其文,参知政事秦桧所撰也。 他取巧讨好的本事日见长进,在范宗尹建讨论宣和年间滥赏之议时,开始他见此议有一定道理,力赞之,不料却惹起众怒,士大夫侥幸者争排之。诸大将杨惟忠、刘光世、辛企宗兄弟皆尝从童贯行军,论者疑其亦当贬削。 他见势不妙,反以此挤范宗尹,曰:“此法一行,浊流者稍加削夺,便比无过之人,诚为侥幸;清流者少挂吏议,即为辱甚大,不敢立朝,恐君子受弊。” 赵构亦以为滥,下批:“朕不欲归过君父,敛怨士夫,可日下寝罢。” 此事遂成为范宗尹将要罢相的导火线,而随风转舵的他威名大涨,暗自得意:老子离相位不远了,嘿嘿…… 一日,被他举荐自越州观察推官升枢密院编修官的杨愿请酒谢恩,他有心栽培其作为心腹,欣然赴宴。 杨愿神神秘秘地将他引到一个偏僻的所在,乃是刚买的别院,拜侯上司赏光。阁楼上,杨愿屏退下人,说有极紧要事禀报,便打开一个窗帘,正对临近一个府宅,请他留意。他疑惑上前,不看则已,一看目瞪口呆…… 良久,他转向杨愿,森然道:“你是请我来看这丑戏的?” 杨愿没想到马屁拍到马脚上了,一软跪倒,磕头如捣蒜:“此事被下官偶尔撞见,不曾有第二人晓得,为相公不忿,又不敢胡言,只有请相公眼见为实。” 他拼命压住内心的震惊,憎恶地看着对方,这曾获他好感的“志士”亦不过是个小丑而已,以上司的隐私邀宠,真真卑鄙无耻,难道一入官场,就逃不过“利欲熏心”四字? “唔……老爷……”厢房的烛光一阵晃动,院子里几个下人在交头接耳。 他将兴儿按在床上,手在其裙中乱动着,与兴儿的春情涌动截然相反,他淫笑的脸上挂着一丝几乎看不见的冷酷。 兴儿已受不了,发出控制不住的呻吟,浑没想到一个男人的手也可以带来如此的快活。 他看是火候了,浇油而问:“兴儿,感觉如何?” 兴儿自己扯开酥胸,露出新剥的鸡头肉回应,那几曾诱惑过他的躯体在他现在的眼里只不过是一堆肉而已,他忽然抽手,兴儿狂热道:“老爷我要……” 他狎笑一声:“想要可以,但先回答我一个问题……” 兴儿的粉舌在红唇上一舔:“老爷……请说!” 他哈着热气的口贴近兴儿耳际,熏得兴儿浑身都颤抖起来,冒出这一句来:“夫人与王继先私通多久了……” 兴儿身子一僵,媚眼中欲火渐消,他赶紧又动起手来,兴儿恢复了反应,终于溃退下来,发出蚊子般的声音:“在老爷去镇江之时……” 这么久了?他的眼神收缩、腮帮绷紧、手上不期然大力起来,再想起什么地问:“翁顺、砚童到底哪去了” 兴儿身子再一抖——绝非来自情欲的颤抖,他另一只手掐住其粉乳,恶狠狠追问下去:“他俩——哪去了?” “啊……不要再折磨奴婢了……”兴儿发出交织着情欲与恐惧的呜咽,“都被夫人毒杀了……唔……” 不需要再问了,他想要证实的都证实了,达到目的的他抽回手,丝毫不理被他撩拨得快发疯的兴儿,冷冷掷下这一句话:“刚刚说的要被夫人知道了,下一个该死的人就是……” 身后传来兴儿的缀泣声,他推开门,看到闻讯候在走廊的高益恭,劈头就问:“夫人还未回来么……” “还未。”高益恭不敢看他的眼睛,似乎猜到他为什么这么大的脾气。 “贱人……”大灰跟在后面摇着尾巴,他关在书房里走来走去,满口的脏话在舌间窜来窜去,继楚月弃他而去之后,再一次受到重创。 自跟王氏发生了关系,要说对其没有感觉,那是骗人的,他一度以为王氏对自己动了真情,再加上跟挞懒又达成协议,于公于私他与王氏都应该是个好拍挡,甚至接受那偶尔的一夜情。 可是,他看到了王氏与王继先偷情的一幕,心仿佛被针刺了一下,“背叛”——他脑海第一时间蹦出的是这个词,继而感到莫大的羞辱,虽然是一顶冒牌的绿帽子,最不能忍受的是王氏投怀送抱的是他的对头——全越州的人都知道秦参政与王医师为江南第一名妓玉僧儿结怨! 以王氏的心细如发,若非杨愿的别院刚好在这对狗男女偷欢窝旁,他还不知被蒙在鼓里多久,天意乎? 他慢慢冷静下来,事态的发展已出计划之外,他虽讲了利害关系,也不以为兴儿能瞒王氏多久,他要尽快重新考虑自己的处境,因为——这个女人不简单! 仿佛被浇了一头冷水,他的脑细胞空前活跃起来:这两男女怎会搞到一起?可以解释,王氏乃久旷怨妇,在他的一再冷落之下,被王继先这个色中饿鬼勾搭上也属正常,而且执掌黑虎社又受赵构宠信的王医师有很大的利用价值,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与他这个执政互补,相信王氏事破时一定会如此解释的。 只是当日在妙艺坊上,王继先与他的冲突就有点不正常了,王氏理应预防这种事发生的,而王继先那故意挑衅的姿态,除非……除非是王氏鼓励的? 他猛省到:这里最不想楚月留下的是谁?除他之外了解楚月性格的人是谁?能把握他的行踪而设局的人是谁?所有的矛头都指向一个人——王婆娘! 得出这个结论的他切身感到王氏的可怕了,但还有一个结没解开,就是这个局的关键是他贴身的护身甲,王氏怎会知道它是楚月所送的?在楚月本已怀疑的基础上,即便王氏做出暗示,也需要一个最有力的证明,而护身甲就是! 同时这一切还需要玉僧儿的配合,难道那晚的一切都是设计好的?一夜留情之后,玉僧儿又几番约他,他无法再对不起楚月而避,但那些题着情句的粉签都被他玩味许久,不敢相信那样一个妙人儿会参与到这一场阴谋中。 不由冷汗沥沥,他对许久不见的翁顺、砚童二人早有不祥的预感,兴儿的话证明王氏有不惜将可能构成威胁的知情人灭口的毒心,那自己算不算一个呢? 老子既有秦桧的身份,又有挞懒协议的保护,还怕什么?非也,为这所谓的天下,唐有“玄武门之变”,宋有“烛影斧声”,连父子兄弟的伦情都不要了,况他这个假夫君、准郡马乎?幸亏王氏没有相信他的真话,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他陡觉自己的处境远不是想象般高枕无忧,必须在不可测的变数来临之前想好对策。 哈,后院起火!他反倒想开了,除了一件:楚月的离去。老子诚然有错,但也是上了圈套,日妹么的,臭婆娘,你要付出代价的。他蹲下来抱住大灰:“还是你可靠,走,去我俩的练功房去!” 不甘心退出政治舞台的范宗尹进行最后的挣扎,主动向他示好。话说建炎三年,时金分兵攻抚州,守臣王仲山以城降,及攻袁州,守臣显谟阁侍制王仲嶷亦降。仲山、仲嶷,乃王氏父伯。敌骑初退,欲定江西二守臣之罪,经王家上下运动,拖一年未决,待他这个女婿南归后一步登天,谁都以为脱罪乃早晚之事,范宗尹做个顺水人情,请他过公事房内厅说话,欲宽二人。 “觉民……”他看着对方白皙的胖脸,内心挣扎着:恩将仇报不是他的做人原则,可是官场如战场,而单纯的战场又岂是复杂的官场可比,他的“不杀”宗旨在这里更没有培土;再则,这不是臭婆娘一直梦想的么?天送个机会给他报复!他脑袋一热,一拂袖,坐也不坐,正色道,“不可,既而投拜,委质于贼,甚么话不曾说!岂可贷耶?” 他不忍看范宗尹灰败的脸色,抽身便走,这一句话,标志着范系的彻底决裂。范宗尹在身后唤道:“会之!” 他停下来转身,打起官腔:“范相公有话请讲!” 范宗尹惨笑一声:“某入相逾一年,却不谙为臣为官之道,不知秦相公有何诀窍?” 他眼珠一转,亦还给苦笑:“情场失意,官场得意耳!” “啊——”这源自后世的谚语弄得范宗尹呆愕在原地。 是夜,秦府鸡飞狗跳,王氏一哭二闹可惜没上吊,将秦老汉的祖宗十八辈骂个焦,他则抱着本兵书摇头晃脑地躲在书房里偷笑,总算出了口鸟气——他迈出了尝试摆脱王氏的关键一步。 经此事后,他大公无私的形象一举树立起来,连政敌们都无话可说。他的权势膨胀之快,出乎意料之外,大小朝臣、各方名士纷纷投到他的门下。 每日里早出晚归,他的应酬活动如此之多,以至于无暇留意王氏的动态,好在他还有个晴雨表——高益恭与兴儿,这两人一外一里,充当他与王氏的传话筒,他便以此观察王氏的反应。这婆娘似乎自觉心虚,闹了一次之后,竟躲在闺室里不见他,他落个清净,却也知道王氏没这么好相与,不定又在琢磨什么毒计呢。 比如最近每次回府,他都感觉有一双眼睛在黑暗中注视着他,他四处查看又无发现,大灰也无异状,难道自己在疑神疑鬼么? 他已有计划:你不是不给老子解药么,老子自己配!当然不是他来配,但他可以动用这时代水平最高的医生——御医啊,现在的他谁不巴结?他将每次喝剩的药渣搜集起来,分别交给两个老御医秘密分析,以便对照,只要得出配方,哪里的药材都没有这大内齐全。 七月,江、淮悉平,江淮招讨使张俊胜利班师,李成军复经此创,已不能成军,走降伪齐刘豫。张俊表奏岳飞功第一,诏进岳飞为神武右副军统制,令屯洪州,弹压余贼,岳家军之名自始叫响。 癸亥,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知枢密院事范宗尹罢,充观文殿学士、提举临安府沿霄宫——乃循大宋执政下台之旧例。 范宗尹既免,相位久虚,他距之仅一步之遥,然论资排辈,他还差了一点,赵构小儿虽欣赏他的以战求和之议,但对他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排挤范宗尹的做法有所察觉,一时犹豫不决,遂召江东安抚大使兼知池州吕颐浩赴行在,欲起用为相。 他有点急眼了,老子算计了半天,倒让别人拣个现成的,哪有这个道理?时势造英雄,英雄造时势,老子这个小丑也能造时势,在官场这个大染缸里,他沽名盗誉的本领渐已炉火纯青,不得已,祭出了杀手锏。 有如后世的选举候选人,他开始在不同的公开场合大肆宣扬:“我有二策,可以耸动天下。” 自有附和者问:“何以不言?” 他故弄玄虚:“今无相,不可行也。” 达闻上听,一时举朝猜测他可以耸动天下的二策,赵构也好奇这家伙在提出甚合己意的“以战求和”之策后,还有什么更好的建议。在朝野上下的呼声中,赵构顺应众意,于八月丁亥,除参知政事秦桧守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知枢密院事。 作为他位极人臣后的最好贺礼,两个御医即将大功告成,他彻底摆脱王氏控制的日子不远了。 夫荣妻贵,王氏识大体也罢、低头认输也罢,陪起笑脸出房向他祝贺,更广邀亲友,在装饰一新的相府中为他摆了一席庆功宴。 他满面春风、志得意满、来者不拒,一次次举杯,直至大醉。 “拿茶来!”好渴!他头昏脑胀地睁开眼,一片漆黑,周围满是酒气,胸中湿了一滩,是呕吐物,太不象话了,也没人服侍新丞相?他不由大发脾气,“来人啦!” 一个红灯笼出现了,是王氏,这婆娘喝了酒后脸红红的,好妖媚!他正欲拉其过来调戏一番,却听到叮叮铛铛的铁链声,怎么回事,老子怎么动不了,他的思维还是混沌沌的,便见王氏身后冒出一张脸来,很熟悉的脸,是谁? 这酒真不能喝,老子怎么眼花了,他使劲眨眨眼,再盯过去,不由浑身的寒毛都立起来,直沉入无间地狱之中,他看到了他最想不到的一张脸…… 第四十八章天罗地网 那张脸和他对视着,他几乎以为自己在照镜子——这是他每日梳洗自照而逐渐顺眼的五官,所以他本能地做了一个鬼脸,然后知道这不是镜子。 他的双手在大脑迟钝的反应之前伸过去,想抚摸它,它诡异地一笑,缩回王氏身后。 这不是“我”么,那“我”在哪里?他的思维一片混乱,双手下意识地摸回自己,将铁链绷紧到最大限度,勉强触到下颊,那久违而熟悉的糙面回来了——那不可测的变数以一个措手不及的可怕方式出现了。 他想狂笑、又想号哭:明日回来了——老子回来了——在他塑造秦桧接近成功而最不愿回来的时刻!又一次失去命运之舵的掌握,他的人生不只一次地遇到这种情况,在到达彼岸的前一刹被击倒,老子何时才能摆脱这种宿命,还是一辈子也摆脱不不了? 原来这狗屁的植脸秘术可以解除的,王氏骗了自己!越漂亮的女人,就越会骗人——绝对是个真理:女人骗人可以有千百种动机,出于爱,出于恨,出于任何一个理由,王氏的动机是什么? 借着灯笼的柔光,他看清自己被两条粗铁链绑在一根石柱上,周围黑乎乎一片,不知是什么所在,用落水狗般的眼神看向王氏,一种说不清是何种滋味的极端感觉充斥在胸,这一下输得彻底了,他咬牙大嚷:“王婆娘,好——你好——你真好!” 长长的回声传来,显示这是一处隔层深厚的囚监,身为被囚者而本能惊动外界的一丝侥幸也破灭了。那张脸又冒出来,阻住他与王氏相对的视线:“大胆明日,敢在本官面前对夫人放肆!” 他脑海里不由掠起一个难以置信之念:难道当日秦桧诈死,与王氏设了这么一个圈套给自己钻?随之反驳自己:不可能,一个人被揭了面皮怎么活,相信这时代还没有这样的医术!再说,也犯不着绕这一个大弯拿秦桧的仕途冒险啊,而于自己的针对性并不大。 他一面困惑,一面仔细打量这厮:其穿着他常穿的白凉衫,戴着他惯戴的襆头,踱着他故作斯文的方步,露出他独家的洋洋得意之笑……足可以假乱真,甚至比他还他! 他蓦然省来:这厮也是个假货,因为其模仿的是他所塑造的秦桧,而非原先的真秦桧。南归后,他不可避免地将自己的风格融入秦桧的角色之中,至少,在这大半年时间内,展现在宋人眼前的是一个他全新演绎的秦桧,而这假货模仿的就是他。 他释然冷笑:“本官?哈哈,我呸!王婆娘,你又从哪找一个西贝货出来,将秦桧的面皮又贴在这家伙脸上。老子执行大将军计划好好的,你竟敢破坏,不怕大将军问罪么?” 王氏眼角含笑,不置可否,示意这假货退后,这厮很有深意地瞥他一眼,便款款隐入黑暗中。 他面上不屑,心头却直发毛,这厮一姿一态,一举一动,皆模仿得他十足,尤其那眼神,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他的直觉没错,在秦府暗处注视着他的那双眼睛就是这厮,难道是他的一个熟人?这厮到底是谁?王氏又从哪里找到一个替身? 他的大脑飞快搜索着,不过到这行在以来,结识的人实在太多,不定王氏从亲友同窗中收买哪个相似的来替他,谁不想当秦相公,权色兼收,他辛苦打下的江山一夜易主,日妹么的。 他突然倒吸一口凉气,念及到一件可怕之事:那就是,他处心积虑要改变的历史根本没有改变,那遗臭万年的大汉奸不是原先的秦桧,也不是他,而是这个家伙。 这就是历史的真相么,当时光之手慢慢将历史掩埋于重重尘埃之中,却又因某些机缘将其蓦然掀开。或许,这不只是他的宿命,也是历史的宿命!他对自己改写历史的信心第一次出现了动摇。难道历史是一张天衣无缝的天罗地网,他怎么也跳不出去? 不!老子有机会的,只要活下去,他就有机会改变这一切!不过首先要过眼前这关再说,不知等待自己的将是什么? 王氏放下灯笼,伸出手,捏住他的下巴:“小冤家,总算又见面哩,奴家可真想这张小脸?” 男人的自尊受到羞辱,他挣头大骂:“臭婆娘,放开手,老子可不想见你。” 王氏笑眯眯扬手,轻轻一个耳光:“小子,尔以为行事机密么,找御医配药之事焉能瞒过我?可知御医房与黑虎社交往甚密,奴家跟王继先的关系,尔不是早知么?” 兴儿这臭丫头,果然对王氏忠心不二!他大恨,还自以为得计,谁知撞人家枪口上了,两个御医早卖了自己,看来王氏有心对付自己不是一天两天了,可是王氏可以戳破自己脱身的幻想,依旧控制自己,没必要换人啊。 读出他的想法,王氏冷哼道:“尔在执行大将军定计么,那书房里密写的二策又是什么?高益恭搜出了,尔违背约定,大将军自不会怪我。” 他真想给自己一个耳光,原来按挞懒意图提出的二策是:“一则与南北士大夫通致家信;一则纠率山东、河北散群之人,愿归乡土者,差官管押前去。”他前思后想,觉得不妥,须知大宋军队主要由北方健儿组成,若“纠率山东、河北散群之人,差官管押前去”,不啻于釜底抽薪的亡宋之策,他相信赵构小儿再混蛋,也不至于自掘坟墓。再说他也不答应啊,他要塑造的是一个全新的秦桧,尤其这二策要献上的话,必惹起众怒,他在相位上必坐不久,所以他费尽心机想了一个新的二策,同样可以实现挞懒的大计。只是这些想法在他跟王氏闹僵后,懒得跟其沟通,谁知种下祸根,如今怎么解释也迟矣。 有他不服控制在先,违背协议在后,王氏自然能跟挞懒有所交代,而放手对付他了,他不令王氏父伯脱罪亦是诱因。 王氏垂首低语:“明日,皆是你逼我,为何这般冷落人,我并非欲独享,可你……” 他如何相信这鬼话,嘲讽道:“那怎么在老子去镇江时跟王继先搞上?” 王氏凄然一笑:“没错,那时被那厮乘虚而入,可是只要你回来后对我好些,我自然跟其断绝关系,谁知你带了郡主回来,我……” 他接口道:“所以,你设个局让我去钻,气走郡主?” 王氏见他毫无所动,面色一变:“你这天杀的也不是好货,被玉僧儿那狐狸精一勾就上,活该!” 他被勾起隐痛,封口不语,却有一股凉风袭来,打个冷战,已是入秋天气,有凉意了,咦,身上好像少了什么似的,他的手一探,哎呀,可人儿送的护身甲不见了,他像被剥了壳的龙虾般蜷起身子,大嚷起来:“老子的护身甲呢?” 那显然在暗处一直偷听的假货发出奸笑,满含醋意,不知是否对王氏刚才的表现不满:“穿在老子身上哩,听说是个刀枪不入的宝贝。” 他顿时泛起那个埋藏好久的疑问,脱口问向王氏:“你怎么知道这护身甲的来历的?” 王氏眨眨眼,风情万种地瞟了身后一眼,充满爱意,几乎要说出来,又忍住:“尔自以为聪明,可知逃不出奴家掌心。” 他肯定那假货在床第之间也满足了这贱人,心头掠过一丝阴影:“难道是刺花出卖了郡主和我?” 王氏神秘不答:“不要想别人哩,先想自己吧,到这田地,尔还不将大将军想要的东西献出来?” 他愤然大笑:“那东西可是保命的,说出来就没命了,你以为老子这么傻么?再怎么对付老子,也不会说的。” 他嘴里硬气,心里可直嘀咕:老子可不是什么英雄好汉,抗不住严刑拷打,千万不要来真格的。 王氏幽怨道:“夫妻一场,尔以为我会怎么对付你,奴家好伤心!” 这婆娘倒不像在演戏,想起那曾有过的情分,他心一颤:“卿本佳人,缘何作贼?” 王氏眼中射出泪光:“尔可知我在北的遭遇么?可知那些后妃帝女贵妇在北的遭遇么,我说不出,也不忍说!那些蠢妇甘屈于命,而我不,绝不……” 他立时想到在金营时听到的传言——被掳北上的大宋女子们的悲惨遭遇,难道因为这无法启齿的经历,王氏才从一个大家闺秀蜕变为一个淫毒之妇,这是谁的错?心软之际,竟说出历史的预言:“可你也不用如此极端,留下千古骂名啊。” 王氏一楞,随即放浪大笑:“千古骂名!又待怎的?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已百年身。只要不枉此生,管那身后浮名做甚?小冤家放宽心,且不说大将军有令不得伤你,我又如何舍得,不过总有法令你屈服的。” 听到此言,他吃了定心丸,反倒硬气起来:“大丈夫威武不能屈。” 王氏恢复常态,讥笑道:“是否美色不能淫?” 他为之语结:“哼——” 只听王氏温柔唤道:“相公——” 他一时错位,以为在喊自己,却见那假货冒出来,会意道:“遵命,夫人!” 这厮手脚麻利地在他身上做了手脚,便扶着王氏离去,留下他陷入黑暗之中。 还真没怎么折磨他,只是用手镣将他的双手锁在石柱下方的一个铁环上,仅能保持半蹲半站的姿势,站不直,又躺不下,虽然可以靠着石柱,再无其他借力,罚站?他暗自好笑:老子还怕这个,哈哈。 四周静得可怕,他首先试了试有无挣脱束缚的可能,那厮绑得太结实了,他只好放弃这个念头,琢磨着下一步怎么应付王氏。 事实很快告诉他,“站”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慢慢地,他开始感觉脚板有点麻…… 接着,小腿肚像灌了铅一样沉……再接着,他的脚筋疼起来……他只好不停地换姿势,一会儿金鸡独立,一会儿美女支腿,可惜那筋越来越疼,他只想坐下或躺下,更想睡上一觉,可惜都做不到,此刻,王氏叫他干什么都答应,而王氏并没有告知他一旦屈服如何通知其,他大叫“来人”不果后,便开始不停地抖动铁链发出声音,同样无人理睬,他痛苦得哼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就在他都想一头撞死在石柱上的时候,一只灯笼出现了,他和着鼻涕眼泪、有气无力地骂道:“臭婆娘,你不如杀了我吧!” 那灯笼伸到他面前照着,一张颤惊惊的粉脸出现后面,是兴儿这个臭丫头,他呻吟道:“小姑奶奶,放了我吧……” 兴儿似乎有点心虚,不敢正视他的眼睛,侧头问:“夫人叫我带话:‘大丈夫,那东西藏在哪?’” 虽然早有屈服之心,但事到临头,他还是在脑海里转了一道道弯,为自己找了一个个借口,想来那些受刑不过而投敌的叛徒们都经过同样的心理斗争。 罢罢,那劳什子给自己带来的麻烦还少么?自己像丧家犬一样的四处奔命,甚至连真面目都不敢露,还不都是因为它!只要摆脱眼前的肉体之苦,做“大豆腐”又何妨,他终于放下了这个可以改变天下命运而且已经改变他的命运的大筹码:“那和氏璧早掉在江里,失踪了。” 这天下一等一的大秘密并未吓着兴儿,其平静再问:“夫人叫你仔细道来,便可不吃苦头。” 王婆娘似乎将他看透了,难道老子有“叛徒”相?唉,既已当了“叛徒”,只有听天由命、认输到底,他一五一十将和氏璧的得失经过讲了一遍……那一刹,忽有一种随影附骨的压抑感从每个毛孔里散发出去,他如释重负,好——爽! 兴儿果然替他除去手镣,双手解放了,他的身子轻飘飘往地上一掼,也不觉疼痛,再也不愿动一下了。 “夫人说了,无论你所言是真是假,都不再难为你。”他将信将疑,不定还有什么毒招没使出呢,反正自己没利用价值了,还不为“秦老汉”报仇?睨着兴儿拎过一个大包裹展开,变成一个地铺,将他掀上去,又从提蓝里取出一个暖水釜,倒出一碗热乎乎的甜粥——七宝素粥,再拿出几个香喷喷的肉包子——太学馒头,都是他所爱,竟往他嘴里喂来,那神态,宛若姐姐服侍玩累的弟弟。 好比被人打了耳光后再被对方温柔地安抚痛处,这一招虽俗,却很管用,他眼里噙着泪花,顺势展开美男计:“兴儿姐姐,你对我真好!” 不闻此言还好,兴儿一下子由小猫眯变作母大虫了,将那吃了一半的太学馒头猛塞进他嘴里,劈里啪啦来了一顿货真价实的耳光!他被打蒙了,委屈的泪水几欲夺目而出:这些女人,说变就变,端的不可理喻,不可理喻! 兴儿咬着唇盯着他:“对你好的是夫人,我恨死你还来不及!” 看着兴儿消失在黑暗中的背影,他方记起前番对人家的欺负,真是报应来的快!蓦地,他失心疯般地大笑起来:“痛快!痛快!哈哈哈……” 经过肉体的承受极限,再卸下心灵的巨石,他意外地晋入人生从未有过的超脱之中:改写历史的宏愿、拯救大英雄的梦想、不杀伟业、惊天阴谋乃至爱情大任……他统统放下了,该放就放,该笑就笑,该了就了。 他软绵绵躺在松厚的地铺上,什么都不去想,只想彻底地放松、放松,好好地睡上一觉。 然而良久,他仍无法进入梦乡,双眼睁得大大的,虽看不见什么,只无意识地盯着漆黑虚空的某一点,大脑一片空白,渐渐地,他隐约看到了什么,似有一些轮廓显现,他眼皮眨巴一下,不以为意,当人的视线长时集中于一点,会出现幻象的。 模糊的轮廓越现越多,显示他的视角在扩大,奇怪,人的视角哪有这么广,这个“视角”已超过了180度,并且还在向外曼延,他惊奇地“注视”着,已不在意注视的对象,而在意“注视”本身。 只觉视源亦往后退去,从眼球退到大脑深处,他不知怎么回事,但喜欢这种感觉,好像体内还有另一个他,视角已达到360度!老子一定睡着了,在做梦!这般想着,视角转成视野,继续延伸,然后豁然开朗:青天化日,林木葱郁,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洞口! 立时反应过来,这不是当日用来哄骗楚月与三相公的蕺山山洞么,难道自己被囚在这里了,造化弄人乎?他怪叫一声,回响激荡,景象消失了,却换来一阵惊喜:老子没有做梦,那神奇的感应回来了。 电光石火间,他终于悟出感应的源起——“放下”二字!人生概莫如是,无所谓进退,无所谓积极消极,“放不下”则山穷水尽,“放下”便海阔天空:当日他放下家乡的一切,出走南方,便打出一片新天地;在花果山的悬崖上放下恐惧,便闯到这时代;在沙场上放下生死,便过关斩将;在官场上放下荣辱,便春风得意;在肉体极限负荷后放下精神重负,便醍醐灌顶。 莫怪他与大灰一直练不出所以然出来,在“练功房”——秦府后院柴房,大灰充当假想敌攻击他以激发这感应,可除了扯碎一件件厚夹袄外,他再无所获,皆因那时有太多放不下的牵挂。 他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原来“不杀”真义亦源于这不断进步的感应,何为不杀,便是放下,是人皆有杀念、杀心、杀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阿弥陀佛! 尘封于脑海的生命印记被揭开,他饥渴地解读这或许是人类独有的密码:人的感知分为两种,分别是左脑的意识与右脑的潜意识,或曰五感与第六感吧,比如他眼睛所看到的形象便属于意识(五感之一),而他所感应到的形象,便是潜意识了(第六感)。 人平常的智力及各种学识的获得,得力于左脑的意识,但它只能达到普通的境界和层次。而潜意识所在的人类几乎没开发的右脑处于混沌状态之中,形象地说即是天地欲分未分,盘古尚未开天地时的自然状态,这才是人类的精髓所在。 当某一个契机令右脑居于支配地位时,人的思维变得一片空明、至为静笃,静而生慧,人得以进入无欲无念的状态,一片混然,而恰在此时,人的潜意识就会与外部环境感应道交,产生一种内观反照,这便是古人常说的“天人感应”,而人的智力也在此时发挥到极至,激发出人体的无穷威力。 这种情况放到武学中,便是功夫练到“无拳,无剑、无招”的境界,即“意识”受到“潜意识”支配时,达到“阶及神明”的绝顶高手阶段;放到修行中,便是佛门追求的“无牵无挂,无欲无念,视万物为空幻”的上乘境界,也是道家渴求的“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再由三而二、由二而一、守一而归无,最后归于万物之初”的元神大成。 为什么古人能进入后人无法想象的内宇宙呢,大约在日益浮躁、物欲横流的繁华后世中,人放不下的东西实在太多吧?“放下”二字,说得容易,做到何易?世间各人造化不同,所以成就不同了。 原来所有的奥秘都在于“放下”二字,人类早已拥各种潜能,只不过没找到打开这个宝库的钥匙,他找到了,哈,芝麻开门了!他再没有无头苍蝇的彷徨,因为“第八窍”通了,他以后要做的,就是将这所悟融入自己的身体、智能、精神各方面,实现自我的飞跃。 一觉醒来,依旧昏天黑地,他拖着脚镣在一个小方圆内活动,通过手的触摸,方知那些不规则的轮廓都是半天然半人工的石壁,复想起那个暗道机关,已寻不见,王氏自不会犯这这种低级错误。 吃了冷粥和包子,他挨到角落拉撒一通,也无异味,应有通风口,他试了试除去脚镣的努力,发现自己是徒劳,便往地铺上一躺,琢磨起外界的情况:有王氏与王继先的背后支持,相信那假货一定不会露出破绽,坏了!唯一能识破秦桧换人的就是大灰了,当大灰嗅到体味不对时,一定会凶性大发的,不好,大灰处境危险,以王氏的心狠手辣,断不会放过它的,杀狗灭口! 阿唷,王氏会不会杀他灭口呢?他转而担心自己的处境来:吐露和氏璧的秘密后,他等于失去了可利用价值,现在,他的存在对那假货可是个威胁呢,更要命的是——他还是那个大阴谋的少数知情者之一,虽然挞懒有令不得伤他,但此一时彼一时也。 再有跟女真兄弟们的一年之约快到了,他既无法赴约,连传信的机会也无,他们会不会以为他完蛋了,还有他辛苦弄到的创业资本也一定落在王氏与那假货手中,真是无比痛心。 还有楚月到现在也杳无音讯,一离开忙得什么都忘却的官场,他方愧疚地涌起对可人儿刻骨的思念。 他胡思乱想着,虽然明白尽快掌握感应提升潜能或许是保命的唯一出路,可无论如何也放不下这些乱头麻绪。 放下?老子放不下啊!他狂躁地在石牢里又蹦又骂,一面盼着王氏、兴儿或任何人的出现,只要给他一个明确的说法,是死还是活? 盼星星,盼月亮,总算盼到了一个灯笼的出现,他一家伙将来人扑倒在地,顺手用铁链缠在其脖子上,打算先发制人。 少女的娇呼响起,被打翻的灯笼还亮着,是兴儿,其露出惊恐的眼神,挣扎道:“明日,我……我给你送饭来了……” 看来情况没想象的坏,他转一下双眼,却不放开兴儿,而是暧昧地将嘴唇贴在其耳垂旁,哈着热气,欲故计重施:“兴儿,想我么?” 兴儿虚惊一场,小眼珠也是一转,皱着眉道:“你口好臭哩!” 他尴尬地放开这臭丫头,忙露出笑脸,殷勤地扶起人家,化解自己的失着。 兴儿整整衣裙,故意不看他:“夫人说了:敬你是条硬汉,不枉跟了你一回。” 他的眼瞪圆了,一时没听明白,老子都当“叛徒”了,怎地变成硬汉? 兴儿胸口起伏:“小混蛋,我也想不到你在那般苦头下还能编假话?” 他眨眨眼,总算听懂了,敢情,他又一次歪打正着,那大秘密他共吐了两次,王氏第一次没信,第二次更没信,反倒以为他硬气,真不再难为他,叫兴儿来传话送饭。 哈,老子又有了保命资本了! 兴儿显然对他余情未了,他压住兴奋,一面讨好一面打探外界消息,兴儿自然矜持一番,王氏应没下什么禁令,但他想探听的兴儿都不清楚,毕竟女子不关心官场上的事,只知一切如常,不出他所料,却有一个确切的消息令他刚变轻松的心情又沉重起来,大灰失踪了…… 他对自己的处境做了重新的评断:看来短期内他没什么危险,王氏一定在寻找别的突破口,下一回合一定没这么运气,再不能再当“大豆腐”了! 他总算可以抛开杂念,为自己在这无休止的寂寞黑暗中找到支持下去的动力,制定一整套自我训练计划,由于无法计时,只好根据自己的生理状态来调节:每次一觉睡醒,先做仰卧起坐,直到腹肌不能承受才停;接着用餐,餐后休息到消化完毕;再做俯卧撑,直到手臂支撑不住为止;然后蹲马步,直到双腿支撑不住方罢。 体能训练结束后,开始精神训练:第一步冥想当头山崩地裂,以达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之境;第二步冥想迎面万军血杀,以达生死临于身而心不动之境;第三步冥想身历风雨寒热之炼,自己化水、化风、化火,至柔至刚;第四步冥想天地日月,至阴至阳,静则万物无争,动则摧枯拉朽;第五步冥想原始混沌与宇宙终结合而为一,一切皆空,“放下”惟恒! 如此周而复始,他苦行僧般的自我厉炼着,唯一放松的时间是在兴儿送饭的当儿,自不能让其发现他的秘密。 慢慢儿,他的体能越来越好,不知是否在黑洞中呆久的缘故,视力与听力也远胜从前,最有成就感的是那神奇的感应能力有了进展,他可以主动运用了,虽然需要前期的缓慢酝酿,而且效果还不理想,但好的开头是成功的一半。 这日兴儿说了一件热闹事,越州升为绍兴府,街坊大肆庆祝呢。绍兴——越州竟是后世文坛的伟大斗士——鲁迅先生的故乡? 兴儿走后,他崇敬地回想着这位铮铮铁骨的中华骄傲,没有如常继续苦练。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随口吟出鲁迅的自描铁句,喜做小人的他对这位真正的君子却有着不可遏止的敬仰! “好句!好句!”黑暗中一个身影移出来,击掌娇叹,“小冤家,奴家有时真看不透你!你还有什么货没露?” 他一惊,是王氏!怎么一点也没发觉,老子的功夫是百练了?随即省来,这婆娘一定是跟着兴儿进来的,所以他疏忽了,却冒出一头冷汗:王氏故意藏在暗中观察自己,幸亏他没什么异状,侥幸! 他冷冷道:“怎么那厮没跟来?” 王氏盲人般地摸到近前,香风馨人,幽幽一声:“那厮比你差远了,奴家好辛苦!” 他能看清王氏的轮廓,身后再无旁人,伸手扣住其肩,故意吓道:“你将老子囚在这里,还敢独自留下,不怕我对你不利么?” 王氏就势扑在他怀里:“明日,奴家怎会怕你,喜欢还不及呢?” 这婆娘真了解他,他无奈地想推开王氏,却被其一句话镇住了:“明日,对我好点,我就告知郡主的消息!” 他不敢妄动,身子僵在原地,王氏轻轻地贴住他,悠悠道:“你心里只装着她么?抱抱我……你比以前结实了……” 他生怕王氏改了主意,揽住其腰,想说话,又不知说什么。 温存半晌,王氏终于道:“郡主怀孕了!” “啊——”他惊呼一声,旋即醒悟过来。 王氏却没有下文了,忽在他嘴上一吻,掉头便去。他拽动着铁链大叫:“她在哪儿,告诉我!告诉我……” 回答他的是跌跌撞撞的金莲小跑声,消失在远方,好久,他才静下心来,蓦然狂喜大叫:“我要做爸爸了,老子要做爸爸了……” 他俩在这个山洞的初夜孕出爱的结晶了!老天爷还是向着他的,可人儿看在孩子面上也会原谅他的,她应该回大金待产了,所以王氏得了这个消息,而挞懒又怎会令王氏再对付他么,那个未出世的小外孙可不答应,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哪!哈哈哈…… ※※※ 下章预告:http://168.263xp.com/cgi-bin/lb5000/forums.cgi?forum=38 第四十九章勇敢者的游戏 他从没像这般期待着王氏的再次出现,但其好久没来了!无际黑暗的日子似乎没有尽头,也没有变化,当然,变化一定有的,在他看不到的时空暗流下面。 他惟有对兴儿施出美男计,而兴儿显然受过训诫,不敢跟他亲昵,更不露一丝口风。 无论如何,突如其来之喜给了他新的动力,也增加了一份放不下的责任,他更加刻苦地练功。当一个人明知背负着一些放不下的责任而又做到“放下”时,就进入一个新天地,他为这神奇感应演化的“放下”心诀起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字——“混沌大法”,他可不敢自居首创,一定有很多前辈高人达到或超越这种悟境,所谓殊途同归! 暇余多了一个节目,就是遐想可人儿变成大肚婆的俏摸样,不知道怀的是儿子还是女儿,最好是龙凤胎,他时常想着想着便傻笑起来。 丈夫守在怀孕的妻子身旁,倾听爱抚那动人的大肚子,这人世间最幸福的体验与他擦肩而过,而可人儿亦失去了这天下女人最理所当然的待遇,他亏欠她实在太多!她还在恨他么?他对无法尽丈夫的责任而自责不已。 “楚月,我一定会加倍补偿你的,一定!”他默默而坐,目光欲穿透厚重的黑暗,咀嚼着这份苦涩的甜蜜。 洞中与世隔绝,无夜无昼,他见兴儿所送饭菜日渐丰盛,方知元旦将近,官府民间都在忙年,宋代的春节自腊月廿四日祭灶神至正月十五日元宵节,时间远较后世为长。 外界数九寒冬,这里温暖不知,大自然也是奇妙。他屈指一算,可人儿已有6、7个月的身孕,快临盆了,须知旧时女子生产便是过鬼门关,万一出现难产——呸呸!可人儿一定吉人天相的。他多么想握住她的小手、亲眼看着自己的骨肉出生…… 再一算,已是坠入这时代的第三个春节,老子三十而立了,更将为人父!他回忆起这两年多的光景,酸甜苦辣各般滋味一齐涌上来:他和这时代已产生血脉相连的关系,逐渐淡漠的后世记忆被他封存在内心的角落,不知有没有机会可以打开,如果上天真的给他一次重回后世的机会,他会回去么? 从兴儿口中还是挤出一些东西:吕颐浩复左相,与右相秦桧并相,其力主抗金图复,朝廷主战之风大涨,看来那假货端的不济,只不知那耸动天下的二策抛出没有,不被骂死才怪;又得了一重要信息,朝廷以绍兴府地处钱江之南,漕运不便,难以久居,决定将行在迁往临安府,时间就在正月里。 他为之一振:如此老子要挪窝了,宰相府也要随迁,王氏总不会放心将自己独留绍兴。这过程中,他随机应变的本事可派上用场,争取逃之夭夭。 果然,王氏露面了,却是高益恭跟着,提一小几并两大食屉。王婆娘盛装浓艳,把个囚洞衬得活色生香,幽幽目来,冒一句意想不到的问候:“明日大人,忽都!” 本一副不理姿态的他一愕,被这独特的问候语勾起久违的回忆,不由用女真语应道:“夫人,忽都!” 一几精致酒菜摆好,不知是否高益恭在旁的缘故,王氏少了些轻佻,多了些端庄,优雅跪下,如妾婢服侍夫主,为他斟上一杯酒:“明日,奴家陪你过年!” 他站着不动,正有好多问题等这婆娘解答呢,哪有心情喝酒。红灯笼照着,王氏抬起与其年龄不符的嫩脸,似求似怨:“明日,今日不说别的,好好过个年,好么?” “好吧!”素来对女人心软的他叹一声坐倒,绅士风度上来,举起酒杯,为调节喜庆气氛,来一句很后世的祝福,“祝夫人貌比花娇,今年二十,明年十八!” 立竿见影,王氏“扑哧”笑将起来:“小冤家总能编出妙绝之句,奴家有时真不信你在荒岛上长大哩!” 他忙含糊过去,王氏心情好些,一面笑语欢声,一面频频夹菜劝酒,不知怎的,王氏眉宇间分明流露出依依惜别之情。他遵守诺言,什么也不问,张口就吃,仰脖就干,不觉大醉。 醉眼中,他依稀看到高益恭走到近前,手里拿着明晃晃的一个物件,便觉头皮一凉,心中嘀咕——臭婆娘又耍什么花样?便不省人事…… 迷迷糊糊醒来,眼前一片亮堂堂,视线由朦转清,身上也轻了好多,他看到了木格竹篷,伴随着车轮骨碌声,哈!老子在车上,离开黑洞哩,王氏把他转移出了,到临安府了么? 想伸手推车窗观察,他便发现自己不能动亦不能出声,不知是被点了穴道还是下了药?反正离开那鬼地方就好,他眼珠转动着,竖耳倾听,前后好多驴骡的声音,皆负载不轻,是了,一定在秦府搬迁的途中。 车忽然停下,一阵嘈杂,半晌,高益恭的声音响起:“军爷,里面是贱内,身子不太方便……” 奇怪,堂堂宰相府的车队,怎么没有官兵护送?高益恭一个带刀护卫,竟有人敢盘查?其什么时候有老婆了,在他被囚期间娶的?一连串的疑问滑过脑海,车窗猛然被掀开,好久没见阳光的他眯起双眼,听到一个嬉皮笑脸的声音:“啧啧,好生标致的小娘子!” 车内没有第二者啊?他的眼睛适应过来,一宋兵色迷迷盯着自己,他半晌转过弯来,原来王氏灌醉他做了这番手脚:上一次将他变回明日,这一回竟将他变成一个少妇,更成了高益恭的“贱内”,哈哈哈!亏这婆娘想得出,也是,他这张脸天下闻名,可不能被人认出来!老子男扮女装是怎样的?看来姿色不差哩,可惜没有镜子。他反应甚快地抛给宋兵一个“媚眼”,指望这厮见色起意,来个强抢民女,就能制造他喜欢的混乱了。 却听高益恭焦灼的声音响起:“军爷,贱内中了偏瘫,可不能动!” 放屁!你才中了偏瘫,他在肚中大骂高益恭。宋兵一下缩回头,叹道:“可惜、可惜!” 天色见黑,他听到车队集中的声音,应该到一个驿馆了。他也喘口气,老子要放松一下了,人有三急么。高益恭钻进车厢,“亲热”地将他抱出去,一身的鸡皮疙瘩。 却是一家普通客栈,他更看到了一群故人——沙都卫和十八铜卫,俱行脚商人打扮,小伙们个个对他一副可惜之态,大约皆叹这么一个美貌女子怎中了偏瘫,天妒红颜乎?沙都卫则对他这个“嫂嫂”非礼勿视,其实“视”也已认不出他是谁。 他愈发闹糊涂了,秦府搬迁怎么劳动大内侍卫,还装神弄鬼地伪装商贩,莫怪有宋兵盘问,王婆娘不知出于什么考虑,让高益恭如此行动? 不提他疑云丛生,一行人打尖歇下,高益恭与他这“两口子”当然一间房,连晚饭也端到房里吃,“伉俪之情”实令外人羡慕。 入夜熄灯,高益恭将他褪下外裙,同床而卧——不好!他内心发毛,生怕这厮会非礼自己。这时代的同性恋者可不比后世少,男风尤甚,甚于女色,士大夫莫不尚之,天下咸相仿效,或是至夫妇离绝,怨旷妒忌者。江南民间最不喜说“鸭”字,因“鸭” 字暗指同性恋和同性性行为的,后世的男妓称“鸭”亦源于此。 见高益恭挨过身来,他肚中直叫:老子可是郡马,算是你的主子,你可不能非礼主子啊! “大人,多有得罪!”高益恭说了句悄悄话,补点几处穴道,没有其他动作,他放下心来,又想高益恭多说些话,这厮却哑巴了。 如此昼行夜宿,一路通关过卡,从应付卡哨的盘查中,他知道高益恭一行自称贩干货的,十八铜卫扮做的商贩十分到位,没露什么破绽,大概得自镇江之行的经验。他着实想不通他们为何如此费事,只须亮出身份,谁敢查阻?难道这货物中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远非转移自己这么简单!他蓦然联想起一个著名的小说段子——智取生辰纲…… 怎么没有强人剪径,最好将他这个标致“小娘子”也抢下,一路恁地顺利,唯一难堪的是大小便要高益恭伺候,被一个大男人料理这些事,可把他恶心坏了! 行了几日,越走越冷,那临安府虽在绍兴府西北,但气候相差怎的如此之大,再有,路途也没这么远啊!高益恭是少数知道他只具三脚猫功夫的人之一,故对他看守很松。哼,老子今非昔比哩,他“放下”猜疑,运起“混沌大法”,试着能否解除身上的禁制,可惜每次稍有起色,便被高益恭按时点穴而前功尽弃。 这日中午,车队再次集合,人声杂乱,磨蹭良久,高益恭将他抱出车厢,顿时一阵凉风拂面,一条白浪滔滔的大江横亘于眼前,十几辆平头车上的货物全部卸下,正搬往岸边停泊的一条大帆船上……在江南地域,浩伟若斯的大江只有一条——长江!他兀地明白过来,迷团终于破解: 原来不是奔赴临安府,而是过江北上,此行目的昭然若揭,定是履行他与挞懒所达成的《缩头湖和约》,凡他当秦桧时所办的利于大金之事,那假货一定会执行不误,所运的自是他那时筹办的和议物资,而高益恭是最佳押送人选,他为“不杀大业”私备的本钱当在其中,个中奥秘外人可不晓得。 为何如此机密?想那赵构小儿担心在中兴曙光已现的当儿,若再像建炎年间公然向金人摇尾乞和,会引发占主流的主战派不满而带来政局不稳,故出此策,力求神不知鬼不觉,不外是那置身幕后的王氏想的鬼点子。而这批物资既价值连城,又干系甚大,赵构自不敢掉以轻心,派出大内侍卫化装护送,真真煞费苦心。 至于他在其中,却是王氏藏私,乃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之举,在王氏与挞懒眼中,他这个活宝贝可比财货值钱,所以他才是这一行的重点所在。莫怪他没受多少苦头,这等重大事体挞懒自不愿假手于人,亲自过问才放心;也莫怪王氏一副难舍难分的离别姿态,他这一入大金,只怕相见再难。赵构小儿若知道苦寻不着的明日被其亲手送出,不知作何感想? 他瞬间想明一切,跟着冒出一个头疼之事:挞懒会如何“款待”他这个乘龙快婿?要是拿楚月与外孙儿做筹码套取和氏璧,他该怎么办?除了将那“和氏璧失踪”大秘密道出别无他法,但老小子若不信又如何?总不成逼自己变一个出来吧……变一个? 哈!他隐然有了头绪,已被高益恭抱上船。 这艘由大帆船改装的渡船有点破旧,船体甚为巨大,舱板都被拆除,成为露舱,载客过百,男女老幼、士农兵商,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熙熙攘攘,各自占座,货物则置于底舱。 他披一件紫霞绣袍,垂鬓惺忪,胸口被两团棉花塞得鼓鼓,宛若一个娇滴滴弱质质“商人妇”,早引得不少登徒君子侧目。美女的最好归宿就是商贾,古时如此,后世亦然,君不见许多堪称梦中情人的女星,在跟甚为般配的圈中爱人缠绵过后,大都一头钻进铜臭汉的怀抱,让众多男士叹恨之余,一咬牙纵身下海,指望某天亦能赚得美人归。 他被高益恭置于一背风角落,十八铜卫散在周围,逡视一圈,没发现什么可疑。 他的角度可看到露舱大半,渡客们安顿好,逐渐安静下来,在春阳寒照的江面上,大多缩脖拢手。此刻长江一线经历靖康之变后难得的长时平静,百姓们乱世流离之情渐已远离,渡客多是一些正月走亲戚往返者,或赶春市的行商走贩,衣着光鲜,除了几个执行军务的兵士较扎眼外,如同太平之日。 他亦感欣慰,要知淮南的和平可是跟他有关,一面“眼波流转”,思量此乃何处码头,一路来皆是旱路,没经运河一线,应不在镇江地面,建康一带的可能性大些,怎的不走水路,岂不省事? 船家收齐客人渡钱,见岸夹上再无来客,便收撤板桥,正待拔锚扬帆起航,蓦地一阵江风旋过,送来一声雷吼:“船家且慢!” 便见一个灰点自岸夹外出现,眨眼间变成一位满脸乌须的大和尚,手中禅杖在锚墩上一点,轻飘飘跃上相隔甚远的渡船。 多么熟悉的身影,他眼睫毛一哆嗦——是那不问青红皂白的真宝和尚!十八铜卫蓦然警觉,这和尚轻功奇高,自非常人。在满船人的惊色中,真宝若无其事宣声佛号,找座坐下:“阿弥陀佛,我和尚也要过江!” 是巧合,还是……紧张所至,他瞟见真宝有意无意跟一对老年夫妇对个眼,那是一对极普通的老俩口,他原本绝不在意,此刻有心之下,方觉着老翁手里的旱烟管眼熟,再一打量,其身后还背着把破剑,还有那老婆婆的如银白发,他立时想起两个人来——“君不见翁婆”! 他慌乱的目光睨扫出去,果然发现其余故人:两个戴斗笠的庄稼汉应乃“君不见伯仲”,那对恩爱的士人夫妇定是“君不见龙凤”,只剩六位的“君不见七侠”都来了,俱精心易容,若非他与六侠曾相处较深,决难认出。 六侠混在不同的人群当中,保持一定的距离,呈扇形封住露舱的要害,分明有为而来。想起当日君不见翁的狠话,他心头扑通直跳:难道是冲老子来的,为君先生报仇?哎呀,王婆娘,你要害死老子了,怎么泄露风声了?俺的娘,赶快提醒高益恭…… 他开始不停地眨眼睛,可惜高益恭一直就没回头看他一眼,倒是一个模样木木的书生不时注视着他,哼,“奴家”现在没心情勾搭你? 十八铜卫见真宝没有异动,也放松下来,这帮家伙一路安稳,警惕性都降低了,殊不知行走江湖,往往事起突然,这大江之上一旦发难,即便人多也不占优势,何况晓得他重要性的,只高益恭一人,现不能指望别人,老子要自救! 正是人生如棋,自他坠入这时代,就好比坠入一个天大的棋局中,除了将这盘棋下到底,没有第二条路可以走,而且每一步都不能走错,因为走错一步的的代价很可能就是生命,如那后世魔幻片《勇敢者的游戏》一般。 若说前半局他支撑下来大多靠着气运的话——因他一直处于被动——受制于气运的被动,那在后半局他就要以真正的主动下好这盘时空之棋,毕竟,他找到了激发生命之潜能的第八窍,或许,气运对他的帮助已到顶,它打开了一座宝库,而能带回多少宝就看入宝库者自己了。 不觉之间,渡船行到江心,真宝却一惊一乍跳起来:“阿唷,船家,我和尚忘了物件在岸上,快转头回去!” 见识了和尚的骇人功夫,船老大敢不从命,指挥船工欲返航。渡客们不由嗡嗡一片,十八铜卫亦忿忿然望向沙都卫,显是欲教训这不讲理的和尚,沙都卫摇摇头,示意不可生事。 偏有人不服,一庄稼汉挺身而出,正是君不见伯仲的老二:“咄!你这和尚好不晓事,岂有船行一半又掉头的道理,又不是你家开的!要想回,也须到了对岸,放我等下去,再回不迟!” 众人皆觉这和尚不通情理,见有人出头,纷纷附和。真宝大怒:“我和尚要回,船家也无意见,尔等生何事端?” 庄稼汉也是火爆脾气,亮出手中锄头:“出家人与人方便,与世无争,我看你这秃驴不是正经来路,偏不让你!” 出家人最恨被人骂做秃驴,真宝哇哇直叫,抖起禅杖:“大粪秧子,我和尚要教训你!” 他正在精神激活肢体的要紧关头,混沌中滑过一个意识:他俩分明在演戏,倒与智取生辰纲的手段相近,要说动手的时机,现在可是时候。 一言不合,二位已交上手来,周围的渡客惟恐殃及池鱼,纷纷避往高益恭一行所在的方向,其余五侠亦夹在人群中接近。正点子来了!他心神一分,再无法晋入混沌状态,瞧见十八铜卫一副看热闹的模样,肚中那个急啊,苦于不能发声警戒。 庄稼汉自不是和尚对手,倒拖着锄头便跑,跑到桅下大嚷:“老子偏不让秃驴得意!” 庄稼汉说了便做,亦无道理地一锄头刨断扯帆缆绳,哗啦啦,缆绳断开,帆布应声而落,渡客们皆抱头惊呼,这下渡船在江心打转,哪边也靠不了,船家吓得躲到一旁。 高益恭眉头一皱,此时方觉不对,忙与沙都卫耳语几句,沙都卫亦神色一紧,正待说话,却已迟了一步,呼哨顿响,眼前人影闪动,五侠自人群中暴起,齐齐发难! 正是有心算无心,一个照面间,十八铜卫被撂倒一半,事起突然,可大内侍卫也不是吃干饭的,沙都卫一声吆喝:“有贼子!动!” 尚余的铜卫抽出随身兵器,斗将起来,和尚与庄稼汉也不作戏了,转身加入了战团。 渡客们方明白和尚与庄稼汉是一伙的,再看高益恭一行是行商打扮,皆以为是打劫,暗叫一声苦,怎地江面上碰到了强人?自保不及。几个兵士看双方都不好惹,亦不敢妄动。 对方来势凶猛,沙都卫发出指令:“都不要散开,保护高兄!” 高益恭更是情急:“保护贱内更要紧!” 敢情,真宝与六侠的压力都集中在高益恭身上,对他这个“病妇”看都不看一眼。他生出侥幸——最好不是冲自己来的,心上这般想,一双眼睛却甚为关切地注视着“夫君”高益恭,大半出于关切自身哩。 渡船摇晃不停,君不见七侠出自江南武林,水上功夫当然不弱;而高益恭与十八铜卫皆是北人,武艺大打折扣,被对方不慌不忙地收缩包围圈,自然认准此点,水遁也不怕。 渡客们战战兢兢,或伏或蹲,只求刀剑长眼,不要落在自己身上。几个回合下来,铜卫们又倒下几个,数量上也处于劣势。 沙都卫一根生铁棍抡得呼呼响,高益恭朴刀舞得水泄不通,虽是高手,但对上真宝与君不见七侠,只赖对方不下杀手,才勉强支撑,落败只是时间问题。 沙都卫一棍逼开众人:“且慢,我有话说!” 真宝与六侠交换眼色,停下来。 沙都卫喘口气,无奈亮出御制金牌:“实不相瞒,我等乃大内官差,乔装执行朝廷密务,若误了国事,只怕你们当罪不起!赶快罢手,便不追究。” 真宝一吹胡须:“找的便是尔等,执行甚么密务,只恐是卖国密务吧,交出向鞑子的求和书,留下媾和物货,便放过尔等!” 高益恭与沙都卫大惊失色,须知这任务乃赵构亲派,朝廷上下知情者不出一、二人,连左相吕颐浩都瞒过,怎地流传到江湖中,如此看被人盯上已久,只是对方一直在找时机下手。可不是,如果在岸上,他们自可寻官兵相救,惟有在江舟之上,才插翅难飞! 君不见翁一抖破剑,转向满船百姓,徐徐接道:“枉那朝廷,亏我义士男儿铁血抗金,如今形势稍好,便不思进取。这和议书乃奸相秦桧所拟,赵官家瞎了眼,信任这奸贼为相,初时尚沽名钓誉,蒙蔽一时,入相后竟提出甚么‘南人归南、北人归北’的亡我大宋之策,真真狼子野心,天下人恨不能欲食其肉而寝其皮!这和议书欲尽弃河朔之地,赵官家应承,我大宋百姓应承么?” 君不见翁竟连和议书的内容都晓得,这个密可泄大了,一定是赵构身边的正义官宦所为!他乃确信真宝与六侠的目标不是自己。渡客们也听出大概,原来这些人乃抗金义士,不甘朝廷向金人割地求和,才冒死阻拦,一时义愤填膺:“这些狗官差,竟要出卖祖宗土地,将他们扔下江喂鱼!” 十八铜卫个个有如大梦初醒,满面羞愧。沙都卫则为之一颤,望向高益恭,其只知要运送一批物资与挞懒,履行淮南撤军之协议,素来大宋以财物换和平,对辽、夏、金莫不如此,虽是上命不可违背,倒能接受。却没想到还有和议书一事,联想起一路来的神秘鬼祟,和赵官家的特别指示,虽奇怪对方怎晓得这绝顶机密大事,料也不应有假,毕竟其跟了赵构这么久,对这位皇帝的禀性还是了解的。 在这等大是大非面前,沙都卫面色灰败,犹豫半晌,终于放下棍,长叹一声:“高兄,沙某已经尽职了!” “施主迷途知返,阿弥陀佛!”真宝合掌道贺,双目精芒大盛,瞪住高益恭,“你便是随奸相南归的燕人高益恭么,你也是汉人,为何为鞑子卖命?乖乖交出和议书,饶你不死!” 高益恭毅然举刀:“某所在燕地,从不受大宋衣食,甚么祖宗之地,守不住也是枉然,我奉令行事,书在人在,书亡人亡!某只有一个请求,各位不要为难贱内,能否将她送回燕地?” 他大为感动,心知高益恭宁愿战死也不辱命,还要保全他的性命。因为他一旦身份暴露,一定不会活着离开这条船,残杀君不见君与义军的罪名足够他死一百次了。 “好汉子,我和尚成全你!”真宝亦赞一声,宽大的僧袍飘飘欲起,下了一击必杀的决心。 “哼——”蓦地一声冷笑,渡客中缓缓步出一个书生。 ※※※ 下章预告:http://168.263xp.com/cgi-bin/lb5000/forums.cgi?forum=38 第五十章泰坦尼克 甚么人如此大胆?真宝一愕侧首,杀气顿受牵引而弱,六侠亦好奇转向来者。 此人头戴方巾,身着蓝袍,体形单薄,表情木漠,约莫二十来岁——正是那不时注视他的书呆子。 他心道:“兄台,你想英雄救美么?也不掂量自己,辨辨形势,唉,无知者无畏呵。” 蓝袍书生翩翩而来,距离这边本有十多步远,不知使了甚么身法,已挡在高益恭身前,好轻功!看不出是个会家子,他大跌眼镜,真宝亦现出诧异之色,沉声问:“阁下是何来路,要为金奴出头么?” 蓝袍书生负手而立,并不应答,背在身后的双手做个奇异手势,这角度只有高益恭可以看到,当然,还有他。 本一副视死如归的高益恭一见这手势,当真又惊又喜,不理大敌当前,恭恭敬敬地单膝跪倒,行个大礼,便撤刀退到他跟前,好像跟眼前之事无关了。君不见伯仲见状嚷道:“这两个鸟男女是一伙的,大师莫手软!” 蓝袍书生竟是高益恭的接应者,怪道对他留意,然那奇异手势令他满头雾水,要说是金人的联络暗记,他在金营那么久,怎会没见过,这书生是何身份,当得高益恭如此大礼? “阁下既藏头掩尾,我和尚就不客气了!”真宝直来直去,左手持杖,右手一指戳去,暗留几分余力,不欲取对方性命,毕竟其身份不明。 蓝袍书生只微一晃身,明明人在原处,真宝这一指竟戳个空!一时六侠皆色变,个个自度虽能应付这指,但如此不着痕迹万万做不到。 渡客们却看不出来,纷纷催促:“大和尚莫要慈悲,拿了这酸丁!” 蓝袍书生依旧负手,眼睛并不看他人,掠向江面,隐隐一代宗师。 正是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真宝面色凝重:“六位兄弟请退后。” 君不见翁会意真宝要倾全力,这种高手之争帮手反而碍事,一则深信真宝身手,二则若有意外,六侠再接应不迟,对付金贼,自不须讲甚么江湖道义。有了这心思,君不见翁挥手,六侠齐退。 他也想不到这书呆子身怀绝技,难怪高益恭对其放心。 渡客们方有些猜到来者不善,忙不迭往外移动,空出一块阔地。 只闻真宝大喝一声,双臂一挥禅杖,照蓝袍书生当头击下,再不留余力,隐隐伴随雷霆破空之声,正是佛家降魔的“当头一棒”! 蓝袍书生微微颔首,下身依旧不动,双手伸将出来,轻飘飘画了一个圈,长袖一带,真宝的禅杖偏过去,似被磁场的斥力牵引一般,往船板落下,眼看穿个大洞。 “嘿!”真宝吼一声,于一个不可能的角度掉杖尾回敲,似拙实巧,扫向书生下盘,这个变式由强击转成软打,极高难的一个转换,真宝收发自如的内力可见一斑,六侠不由喝彩,皆以为蓝袍书生必狼狈而退,真宝这一敲可顺势攻向高益恭,不愧“横扫千军”! 那蓝袍书生脆哼一声,双臂一张,立起脚尖,有如后世天鹅舞般地旋转个360度,衣袂如水,煞是好看,六侠眼一花,见其仍在原地,而禅杖已经扫个空,喝彩变成不信:不可能! 自两人交手后一直目不转睛的他也觉得匪夷所思:禅杖横扫而过,蓝袍书生不退不起,怎能好好地还在那里,除非是变魔术? 心知这种顶尖高手过招的机会难得一见,于自己大有裨益,他眼神一空,沉入脑海里发掘刚刚消逝的一幕,慢镜头般地,那情景逐渐回映出来,由模糊而明朗:禅杖即将扫到蓝袍书生的双腿时,其利用身体的旋转,跳皮筋般地双脚交替点起,刹那叉过禅杖,因此看起来好像原地未动,如此而已。 然而,这一切看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若有一点差池,代价将是腿折骨断,只能证明蓝袍书生艺高胆大。以真宝的功夫,两招无法逼退对手,这个对手未免太可怕了,这厮是?一个恐怖的影子滑过心头……不知不觉中,他再次晋入了混沌状态。 真宝当然明了在心,晓得遇上平生劲敌,已呈瞬间决死之局,此刻最忌心浮气燥,亦沉稳下来,以静待静。除了吃鬼魅儿那次暗算之外,真宝还没有遇上过一个真正的对手,这时代并非像后世武侠小说描写的那样,武林高手们可以有经常的论剑比武大会切磋武艺,大多只是闻名而已。这书生的功力怪异莫名,着实令人吃惊,真宝在肚里搜刮半天,也想不出江湖中有这么一号人物。 渡客们可不耐烦了,皆觉这些义士太过迂腐,干嘛不一拥而上?他思视着蓝袍书生的背影,真的是那个人么? 蓦地,蓝袍书生的衣摆逆风而动,双手忽画出两个圆,扑向真宝,直欺进真宝近身距离内。 真宝的禅杖失去所长,但等的就是这个机会,猛将禅杖往下一撑,身子笔直升起,已在蓝袍书生头顶,右手化掌,直往蓝袍书生天灵盖印下,威猛之极,直欲其脑浆飞溅。 蓝袍书生过于托大地主动进攻,终现出狼狈,身子一猫,一个滚避开,砰的一声,袍后摆被掌碎,躲过了致命一击,好险! 满船响起叫好声,惟独君不见翁若有所思。 蓝袍书生再次发出羞恼的冷哼,身子螺旋而起,原地打起圈来,他看到了一个很熟悉的情景……君不见翁忽然脸色大变,发声警告:“大师,快退!” 却已迟了,乘胜追击的真宝已被一个水样扩散的空气大旋涡罩在其中! “大水法!”若非穴道受制,他也惊呼出声,那个暗影浮出水面,以他所知会此功法的只有二人,那个被他变成“不刺”的家伙应该还达不到可以匹敌真宝的层面,这书生一定金人敬之若神、陷害他不浅的轿中人——萨满教教尊大人,这是其真容么,如此年轻?怪道高益恭恭敬,女真第一高手亲临,接待他的级别可够高的。 但闻六侠咬牙切齿的声音刺入耳膜,此起彼伏:“是明日小贼!” “这厮怕人认出,戴了人皮面具了!” “大哥,是你显灵么,叫我等在此撞上小贼! “天意,真是天意!小子纳命来!” 这厮竟是明日小魔头,渡客们一时大哗,他的名气当真历久不衰。 叫骂声中,六侠已不顾一切地攻上来,他知道并非自己被认出来,当日正是教尊控制他以“大水法”杀了君不见君,六侠据此认定教尊就是他,造化弄人乎? 这厮大概也想不到会在这里遇上其亲手制造的仇敌吧,更被六侠点醒其戴了人皮面具,故表情木漠。 然而,他一样的心惊胆战,因为六侠那丝毫未减的入骨仇恨,同时又心揪不安,因为六侠的飞蛾扑火。 “定!”在“善利万物而不争”的大水法第一层变化中,陷入困境的真宝记起那轰动天下的孙村一战,暴喝一声,盘膝坐下。他立刻被这精彩的还招吸引了:以佛家修行打坐的“超凡入定、与世无争”与之相抗,比起番僧格波巴的“随波逐流”、岳飞的“虚怀若谷”,各有千秋。 而另一面的表现简直令他惊讶,没有他担心的情景出现,六侠并非盲目轻动,而是结成一点,集合六人的剑气亦舞出一个大涡流,缓缓推向教尊,与之对碰,发出尖锐的气流声,正是“以其之道,还治其身”!这显然针对大水法而创的阵势上,六侠契熟如一,不知下了多少苦功,誓要为君不见君报仇。 他记住了战局的每一个变化,不觉大开眼界,任何一个事物,都有许多相克的方法,只不过原理相通,正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他统统吸收进脑海里,端的受益匪浅! 大水法第一层在两重的压力下逐渐离散,教尊不堪负荷,身形陡变,外旋力变成了内旋力,被逼出大水法的第二层——“黑洞”! 他的脸色亦陡变:这第二层变化,教尊只对岳飞一人使过,而且败了,但他设想过,除非有岳飞般的“战气”,再有急智能结合地力,方能克之,而现在是水上,怎借地力?真宝与六侠没亲历过岳飞与教尊交手的场面,如何应对? 果然,六侠的剑气先散,一个个勉强支撑,在惊涛骇浪般的涡流中摇摇晃晃,眼看君不见君的惨剧就要重演,却闻真宝大喝一声,“出”!有如一个推重物者前方卸空,收势不住,打坐的身子飞起来……好个真宝,看出形势危急,竟舍己而出,以肉身为武器,向教尊撞去! 一声闷响,真宝喷出一大口鲜血,身子麻袋般地弹起,挂在了一根桅杆上,一动不动,已然凶多吉少,大水法的第二层变化则因此倏攸而滞! 一片惊呼,渡客们皆不忍而掩眼,有些女客更吓得哭将起来。 抓住真宝用生命换来的短暂机会,六侠的剑气复原,在这间隙的破绽中旋切进去,轰然一声巨响,船体大晃,六侠与教尊俱飞散出去,空中血雨横溅,碎剑乱飞,渡客中传出数声痛呼,已有殃及池鱼。 六侠呈扇面倒在人群间,挣扎不起,而教尊的身子嵌在变形的船舷挡板上,才没坠入江中,嘴角带血,一柄断剑正插在大腿上,是两败俱伤之局,六侠值了。 且慢——但见教尊踉踉跄跄扶住舷木,脱身而出,先自站起,不是想象那般严重,可惜! “你去将他们全杀了!”教尊转向高益恭,用女真话淡淡道,想不到这般情形下,这厮的声音仍优雅平静,他乃第一次听到教尊的真声,当日与其仅有过心灵的对话。 这厮竟要高益恭代劳杀人,莫非还是受了重伤,只是硬撑着?他一阵激动,若能利用这机会制住教尊,为自己正名,可是意想不到的收获! 神一般的教尊也会受伤?倒把个高益恭看呆了,闻令半晌,方提起朴刀,迫向已无反击之力的六侠。 渡客们虽听不懂这魔头的话,但从高益恭的举动看出其要对义士们不利,纷纷挡在六侠面前,以阻止对方下毒手。 看着眼前的人墙和一双双怒目而视的眼睛,高益恭犹豫了,脚步慢下来,不知是否想起自己也是汉人。 他知道急也没有用,只望百姓能拖一时是一时,而自己愈早回复自由,六侠或有活命的机会。 他眼神一瞟,露出笑意来:只见一根生铁棍横在高益恭面前,是沙都卫,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站到大义一边。 高益恭没来由舒口气,停下脚步,明知故问:“沙都卫忘了任务么?” 沙都卫撇着胡须,巧妙答道:“沙某只不想你随便杀人,此事应交地方处理!” 高益恭无辞以对,两人对峙着,谁都不想先动手,蓦然一条灰影自渡客中闪电而出,直扑高益恭身后的教尊。 冷不丁杀出个程咬金,高益恭大惊,回救不及,只闻一声“铛”地剑器交击,灰影已倒飞回沙都卫身边,一个俏丽的面庞出现在眼前,他心头激荡:是你! 高益恭回目到教尊拔出腿上的断剑,挡住这必杀一击,放下心来,正视眼前的偷袭者——又是一个书生,束发裹巾,白袍革靴,玉面红唇,乃故人也,高益恭恍然大悟:“原来是岳姑娘,一定是你泄了我等行踪!” 他也恍然,是三相公策划了此事,除了她再没有别人有此能耐,既上达朝廷,利用与襄晋公主的关系获得天大机密,又下交江湖,联络六侠与真宝阻拦和议,华夏民族的生生不息正因为这些儿女英雄的存在而延续千秋。 三相公一脸懊恼,显然对自己潜伏半天而没有得手不值,她缓缓向沙都卫郑重道:“本姑娘所作所为与五哥无关,望沙都卫做个见证。” 他听出三相公言下之意本不欲现身,似为不连累她的五哥,其实若非教尊出现,真宝与六侠足以定大局矣。以这丫头的好事逞强,竟为她五哥如此收性,实在难得,这位五哥何许人也?他真后悔自己当汉奸当得入迷,竟忘了打听三相公的出身来历,先前对他来说可小菜一碟。 沙都卫似清楚原因,一抱拳:“沙某晓得!” “两位,得罪了!”对方已跟教尊动上手,高益恭拖延不得,明知二对一,自己落入下风,仍硬起头皮,正待挥刀,却被一只玉白纤手按下,教尊无声无息移到跟前,冷冷一瞥:“退下!” 高益恭情知被看穿心思,乖乖后撤。 三相公与沙都卫对视一眼,均骇然变色,不知这魔头刚刚是否受伤不轻,若在这短瞬之间,调息疗伤即毕,这种能力,端的跟其武功一样天下罕见。 却听君不见翁在人墙后勉力发声道:“小月,你不是小贼对手,闪水!” 君不见翁知道这丫头的轻功堪称一绝,若逃走应不成问题。三相公呆呆盯着教尊木面半晌,咬唇大声应道:“君老前辈,这人绝不是明日!” 他心急如焚:“傻丫头,你既知不是我,还不逃啊!” 不知是为了证明此点,还是不能置六侠不理,三相公放弃了全身而退的机会,不自量力地一剑挑去,直取教尊面部,竟欲挑其面具,却不想她连偷袭都不成功,这番如何得手? 教尊轻巧一侧,险险避开,左手抓向三相公的胸口。这混蛋,对女儿家使这下作招数!他的心脏抽缩,一股自己被侵犯的感觉生出。 “无耻!”三相公脸一红,一个凌空翻,闪过这禄山之爪。教尊更不给沙都卫可乘之机,右手直取其咽喉,早已戒备的沙都卫一棍戳挡,开始与三相公一下一上地夹击教尊。 身形舞动,教尊轻灵如前,仿佛未受过伤一般。他的心牵在战团中,生怕这厮再施出大水法,那便是十个三相公与沙都卫也不够打的。 然而就是这样两人也不是对手,没过几个回合,教尊先一爪逼开三相公,再双手一合,生生夺去沙都卫的生铁棍,掉头击其下阴,出手真够阴毒的。沙都卫勉强弹开,仍被扫中大腿,惨哼一声,似断线的风筝一般抛出船外,扑通落入江中,生死未卜。 三相公娇喝一声,打救不及,教尊已弃她不顾,扑向保护六侠的人墙!有如虎入羊群,魔头身子落处,人群便倒下一片,呼号四起,肢体横飞…… 孙村一战无比惨烈的屠杀场面再现了,只不过对象变成了无辜的渡客和受伤的六侠:君不见伯仲二人首先丧命,接着是君不见婆婆、君不见龙……乃至那些船工们都跳船不及,更连受制的十八铜卫亦相继毙命,竟似要将这一船人赶尽杀绝,高益恭眼中分明露出不忍之色,却不敢阻止。 三相公拼命地尾随阻击,却总慢了一拍,只换来一具具尸首,她发出声嘶力竭的悲呼,因为可以说是她害了他们! 这厮变成杀人狂了,想到这笔帐又要算到自己头上,他睚眦欲裂,更不忍看三相公的绝望神情,拼命压抑着情绪波动,因为他体内的气流已到了冲关最要,万一走火入魔就完事大吉! 眼看魔头即将杀到自己身边,君不见翁运起残存功力,双掌将身边的君不见凤送出渡船,同时冲三相公吆吼:“快走,不用管我等!记住,血债血偿,传邀天下,此子不除,祸害无穷!小贼,我老头子在阴间等你,哈哈……” 君不见翁在最后的豪笑中自击天灵而逝,三相公扑通跪倒,哭道:“君老前辈——都怨我……” 落入江里的君不见凤凄楚喊一声“翁老、龙哥、众兄弟,小凤一定为你们报仇!” 至此,君不见七侠为了民族国家伤亡殆尽,只余一人!他悲痛不已,只是以教尊的实力,大可不让君不见凤走脱,他有些明白其险恶用心了,故意留下君不见凤做个人证,要将这残杀无辜的罪名栽赃到他——明日的头上,彻底地陷他于万劫不复之地,好手段!老子与你何冤何仇,如此陷害于我?他心潮翻涌,几欲吐血! 三相公长发披散地抬起头,向君不见凤嘶喊:“凤姐,我要你看清楚,这人绝不是明日!” 她拍地而起,亡命地直迫教尊,一招天女散花,罩向其全身,竟有攻无守! 如此不要命的打法,当真将教尊逼个手忙脚乱,身形急退。 两个人在空中花蝴蝶般地飞舞,教尊一直想退到一个缓冲区可以反击的距离,然三相公那柄剑如影随至,不离不弃其左右。 这种打法,最耗内力,一旦油灯枯干,敌人不杀她,她自己也要脱力而亡。 这丫头如此不顾生死,只为了证明他的清白么? 感觉到有冰凉的东西滑过双颊,他第一次为三相公落泪了:我对你如此不好,干嘛如此维护我,赶快走啊,反正老子早已洗不干净了,混蛋,快走!我要你活着…… 我要帮小月,我不要小月死,日妹么的,赶快动起来啊!谁知越是如此越冲不开穴道,他浑身胀热,小脸憋得通红,已在走火入魔的边缘。 三相公的速度终于慢下来,得到喘息的教尊脚尖一点,飘上她的头顶,正欲拍落——完了!他的双目迸出血泪,体内气流乱窜,神智变得模糊。 却闻半空里喀嚓一声,红色的视网膜上,上方的桅杆应声而裂,一个硕大的身体以万钧之势压向教尊——重伤未死的真宝集聚毕生功力的雷霆一击,在一个最适当的时机发动了! 他的眼中现出了希望,此刻的鼻子开始出血,浑身有如置身火炉中。 “小心!”高益恭惊呼着挥刀扑上去,如何来得及。升势已尽的教尊再无法避开真宝蓄势已久的杀气,拍向下方的一掌在这生死关头无奈上迎,而三相公的的剑也在此刻挺上来——接下来的动作几乎是同时发生的,只有他这个局外人看得最清楚:教尊与真宝四掌剧接,急速下落,堪堪赶到的高益恭一刀劈入真宝肩部,真宝一腿扫在高益恭肋下,将其踢至船尾,三相公的剑则刺入教尊的后背,穿胸而过,两大高手硬拼掌力的重压转移到三相公身上,她就势抱紧教尊,而教尊终于震开了真宝,那柄剑已到柄,教尊与三相公轰然砸到在船板上,俱人事不醒,真宝喷血的身子滑过他的头顶,不见了,满船只剩下挣扎站起的高益恭一个活物。 他已经不意识自己还活着了,因为他感觉到自己的体内变成了一个火窟,五脏、骨骼都在燃烧,血液在沸腾,涌出了七窍,老子要爆炸了,好热好热……他走火入魔了! 就在他头顶的那点空明即将丧失之际,忽然周身遍体清爽,一股强大的凉气冲入七窍百骼,他一下子站了起来,便发现自己站在了水中,落水了?他抬头四顾,原来不是落水,是船在下沉! 他看到齐腰的水中,君不见凤与高益恭正在那头斗做一团,他立刻想到了:凤姐姐临危不乱,想到了沉船这一招,因为再厉害的高手,到了水中功力都要大打折扣,所以凤姐姐做了一件漂亮的事,刚好真宝与三相公的夹击奏效,杀掉教尊的机会出现,若非高益恭阻手阻脚,只怕大仇已报!但凤姐姐至少做对了一样——救了他,他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只知道冰凉的江水刚好灭了体内的火气,将他自走火入魔中解救出来! “小月,你在哪?”他想起了那个为了他的名誉可以不顾性命的女孩,在四处漂浮的满船尸首中放声大叫。船下沉的厉害,君不见凤与高益恭已不见了。 他拼命唤回刚才的记忆,一个猛子栽下去,摸向那交战的方位,江水被血染红了,他什么也看不见,只摸到一具具冰冷的尸体,他的心也越来越冷,又不肯放弃地一次次潜下去,嘴里喃喃着:“小月、小月……” 在她永远离开自己的时刻,他才发现,自己的心里早已埋上了她的影子,,船已彻底沉没了,他绝望地自江中探出头来,吐出一大口血水,无主地张望着,泪水汹涌而出。 “哗——”一个大浪将两具重叠的尸体冲到他的身边,悲痛的他刚要推开,看到了一锋雪亮的剑身,他忙拉住,不敢相信地将下面的那个人翻到上面,长长的头发漂浮在水中,一张惨白但凄楚动人的脸,他赶紧试试鼻息,还有气!他破涕为笑,一把抱住她,大喊起来:“天不负我,我不负你,小月!” 是三相公,是小月!他试着扳开三相公抱住教尊的手,却纹丝不动,可想那用力之强。 两个人的身子很重,他决无本事能将两个人拖上岸,他在江面上寻觅着,指望有其他的活人可以帮助自己,但到处是半浮半沉的尸首和船上的小件散物,正被大浪一波一波地打散开来,君不见凤与高益恭不知哪去了,有一个在也好啊。 又连喝了几大口水,他下意识一把扯去头顶上沉甸甸的女性饰物,以减轻负担,只觉脸上也有些东西随之剥落,不及思考,呼吸了一大口,努力地将开始下沉的两人顶起,如此几上几下,他快没力气了,想起自己一向犯水的宿命,又想着前几次的逢凶化吉,隐隐生出希望来,却不知这次的希望到底在哪。 现在的他压根没有丢下三相公独自逃生的想法,而是将她紧抱在怀里,只可恨教尊也赖在一起,难道真的完了?他亲着她紧闭的双眼:“小月,醒醒,你醒醒,我不离开你,死也不离开你……” 正文 第51~60章 第五十一章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他瞥见三相公的嘴唇已经紫得发白,省过来这是在接近零度的水中,人的存活时间不超过半个时辰,即使不淹死也要冻死,他的时间不多了。 危急之中,他浑不觉自己毫无寒意,只想着如何救人。可惜他手边没有利器,否则便可将教尊“分离”出去——“分尸而离”,救三相公一个人是没问题的。 他直觉教尊还活着,那一剑自其右胸上方贯出,不足致命,但在江里淹这半天就难说了。 他扑腾半天,体力抽离将尽,只勉强将鼻孔保持在水面上,死死揽住三相公,脑际滑过一个念头:老子真要彻底“放下”了? 蓦的,一声仿佛憋了许久的犬吠透水而出,一个湿漉漉的大狗头自身边冒出,一口叼住他的胳膊,身体顿轻,他惊喜地张口大呼,差点被浪呛死:我的大灰,还没死呐,你他娘的出现的真是时候!哈哈哈…… 原来逢凶化吉的希望在这——冥冥中真有所谓的上帝之手?他顾不上琢磨大灰突然出现的理由,指挥它帮助将昏死的二人拖往对岸。 脚底总算触到了陆地,他一头瘫在烂泥中,上岸的感觉——真好!前方几个古旧的锚墩和一块破石碑,依稀看出上刻“兰家渡”三字,看来是个荒废的小码头。 天色怎么暗得厉害,太阳不会落得这么快吧,他抬头望天,啊哟,看来要下雪了! 三相公的身子本快冻僵了,他忙将连在一起的二人拉至一片干枯的草丛中,然后在他俩身上搜了一圈,万幸,找到了救命的物件——火石。大灰抖干水,亲热地蹭着他的大腿。他拍着它的脑袋道:好狗儿,现在不是叙旧的时候,救人要紧。 从小喜欢玩火的他迅速寻到岸边的一个凹处,拾了一大堆枯枝干柴,生起一堆篝火来,再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将三相公的手从教尊身上扳开,将她抱到篝火旁,天空开始飘起小雪。 四顾无人,他为三相公宽衣解带起来,当然不是乘机占便宜,湿衣服贴在身上会着凉的,直将她脱得只剩红肚兜…… 他站在跟前为三相公挡雪,她的面孔有了丝血色,他不敢看人家姑娘雪一样的嫩体,转过头去,看到那边直挺挺侧躺着的教尊。 哎呀,差点犯了后世电影里常犯的错误,主人公只顾着救女友,却没想到假死的敌人醒来背后发难。他忙扑过去,握住那柄剑,也不试探其是否还有气,正欲在其体内搅动几圈,以彻底了结这高深得可怕的嗜血魔头。蓦然,一道无形的紧箍咒勒紧他的大脑! “日妹么的……”他呻吟了一声,手停住了,明知干掉教尊再没有比眼前更好的机会,可是自己的誓言呢——不杀女真一人! 尽管在那几度涅槃的“不杀”信仰中,他已认识到:世上没有绝对的不杀,只有相对的不杀,杀了这厮,不知要救多少条生命,不违“不杀”的真义。然而,他却如木雕一般不动,只是手背暴起的青筋反应出内心的争斗。 拂面而过的雪花越来越大,教尊的背上已积了薄薄一层,像个死人一般。对呀,他反应过来,自己没必要破誓么,说不定这厮已死了,或者还有一口气在,但这冰天雪地的怎么挨过去。自己不杀之,也没义务救之啊,哈,由之自生自灭吧! 总算为自己找到了台阶,他赶紧回身照顾三相公,却换了个方位,可以兼顾监视教尊的动静,以防万一。 已经入夜,雪没有停的迹象,雪光很亮,两岸如同白野,夹着中间的一条宽阔黑带——大江,看不到任何人烟。不知何时,大灰叼来了两只野兔,他还真饿了。 与大灰分享了一只烤兔,又留了一只给三相公,他方抱住大灰问长问短,它当然听不懂,他上下检视一遍,消瘦的身体和众多的新旧小创显示大灰经过一番艰苦的长途跋涉,他猜出大概:大灰侥幸逃过王氏的魔掌,却没有舍弃主人,嗅着他的体味一路追踪而来,好在行的都是陆路,它必早潜至近处伺机,聪明的大灰才不会以卵击石,直到过江,看到船沉情形,才会在千钧一发时出现,老子又欠了狗儿一个大情! 三相公的衣服烤干了,他赶快为她穿回去,否则她醒来又要说不清哩。他此刻方想起自己没换下湿衣服呢,低头一看,都快干了,被体温焐干了?奇怪,自己也不觉得冷。 他下意识挠挠脑袋,顿吃了一吓,怎么头皮光光的,双手不停地头顶上转了半天,没摸着一根毛发,他面上浮出古怪的笑意,若非在空寂的野外,只怕要哈哈大笑起来,他变成了和尚了! 王氏着实费一番心机哩,为了将他神不知、鬼不觉地偷运出大宋,给他化了两层装,外面是个小媳妇儿,里面又是个小和尚儿,一旦第一层露陷,还有第二层后备。这婆娘堪称女中诸葛,只可惜用错了地方。 不停地清雪添柴,熬了不知多久,教尊的身体在雪地上慢慢消失,眼看这厮死透了,他再打熬不住,一次加足柴火,拍醒大灰接岗,自己迷迷糊糊沉入了梦乡。 在梦乡里他当然要做梦:他来到一个桃花盛开的地方,很多人欢迎他,好像他是个凯旋而归的大英雄。原来是忽里赤与艾里孙这班部下,而楚月站在欢迎的最前列,怀里抱着两个娃娃,哈,为他生了双胞胎! 他大喜过望,立刻跟可人儿补办一场盛大的婚礼,贺喜的宾客可真多:老兄弟移次古来了,刺花来了,金兀术也来了,大金国的头面人物好像来了不少,可惜他大都不认识;咦,秦桧也来了,原来是陪小王八蛋赵构来的,哈哈,他的面子可真够大的,接着是范宗尹、韩世忠等一班大宋的文臣武将们;还有死胖子陈矩、张荣、李成等义军将领们,真宝、君不见七侠等江湖朋友们……贺礼堆得跟小山一样,大灰兴奋地跑前嗅后,贺客们个个喜气洋洋,毫无敌意,如同老朋友见面,什么时候天下一家了? 最大的惊喜是最后出现的大英雄岳飞一行,跟在他身后的几员大将莫不是岳云、杨再兴、牛皋么?怎么都看不清模样,他想要靠近点,却被喜娘拉住了,喜娘竟是王氏,原来吉时已到。 鞭炮声中,他和新娘子拜堂了,“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哈,他的父母怎么也从后世来了,真是数喜临门啊,他的嘴都乐得合不拢。 “夫妻对拜”——“且慢!”一个娇痴的声音自头顶响起,一个青衣少女从大红喜字上跳下来,手里握着一束淡黄色头发。是楚月!他糊涂了,那跟自己拜堂的新娘子是谁? 楚月笑吟吟道:“你答应为我做三件事,不得有违,是也不是?” 他眨眨眼,好熟悉的台词:“有这事么,不过可人儿说的,一万件也答应!” 但见楚月走上几步,到了他身前,提高脚跟,在他耳边轻声道:“这第二件事,是要你今天不得与她拜堂成亲。” “甚么?”他一呆问,心里想着第一件事是什么? 新娘子猛地掀起盖头来,竟是三相公,红影闪动,红袖中伸出纤纤素手,五根手指向楚月头顶插了下去,好像是——九阴白骨爪! “不可!”他大吼一声,一招“亢龙有悔”挡住三相公,“小月,你听我说——” 三相公却不听他说,陌生地瞪着他,尖叫道:“你——不是明日,绝不是明日!” 他一下子惊醒过来,眼前白茫茫一片,篝火已熄,大雪已停,天色已明,乃是个阴天。他揉揉眼睛,老子在做梦啊,耳边依旧听到三相公的叫声,他翻身而起,大灰正护在三相公身边,她闭眼叫着——说梦话哩。 他扑过去,摇唤着:“小月,我在这呢!” 三相公轻吟一声,缓缓睁开双眼,呼出一团白雾:“你——是谁?” 他喜叫:“我是明日啊!” 三相公陌生地注视他:“你——不是明日!” 虽然光头,五官可不会变,总不成王氏又为自己植了另一张脸,想想并没喝过那劳什子的苦药,应是化装术作怪,他等不及解释,唱起一首歌来:“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三相公的眼神渐渐亮起来,泪水流下来:“是你,真的是你……” 他亦鼻子酸酸的,轻轻将她揽住:“是我,真的是我……” 四周银装素裹,三相公在他怀里羞红了脸,说不出话来,风儿带起地上的雪花儿围绕着凹处不停地飘呀飘,将他俩团团围住,好浪漫! 第一次跟他真正的亲近,良久,三相公才喃喃道:“明日哥哥,俺有点晕!” 他自然地用唇触她的额头来试体温,三相公羞得一缩,没躲开,他一惊,她的额头好烫! 一个冷冷的女真语自身后飘来:“厮磨够没有,女娃受了内伤,又经江水雪气激冻,风寒入腑,再心情浮荡,若死不了亦落下残身!” 他一震一悔一慌,震的是这魔头在这般残酷环境下仍未死!悔的是自己要为迂守誓言付出代价了么?慌的是这厮所言不知是真是假,三相公有如此危险? 生怕对方不利,他头也不敢回,暗运混沌大法,斟字酌词,不敢说错一句话,看情形这厮不懂汉语,他用女真话回道:“前辈,这女娃的命就是明日的命,至于前辈的命,可是在下救的!” 他这番话可谓言简意深,既以自己作为筹码威胁教尊不可对付三相公,又挑明对其有救命之恩,那不得已为之的顺水人情自是归到自己头上,谅这厮想不透其中环节。 “小子为何不借机取我性命?”教尊语气充满了挫折感,想来此番步入中原,本欲大显神威,却连吃败仗,更差点连小命都丢了,实在与其超然若神的地位反差太大,忽尖锐叫道,“说——你是不是看过我的脸?” 日妹么的,不杀还需要理由么?他大为头疼,快寻个合理的解释,这厮似乎有翻脸之意。 “老子行事光明磊落,怎会杀个不醒之人,更遑论窥人私隐了?大丈夫决不乘人之危!”他脑筋飞快转动,一面为自己的行为披上高大的外衣,一面语带双关地激将对方不要乘人之危。他口里说得漂亮,其实内心好生后悔,这厮如此怕人看到真脸,一定有其理由,可惜自己没利用昨个大好机会,会有什么秘密呢? 教尊哼道:“小子不用提醒,我自会报还!” 对方口气有缓和余地,他松口气,那好不容易提至初层的混沌状态随之消散。 在山洞里的精神训练中,第一步的“色不变”,他可以正常达到;第二步的“心不动”,他可以勉强达到;二者合为“混沌大法”的初层状态,即“放下” 身外之事——可称之为“忘物”,最接近他先前的神秘感应,跳出自我看外界,可以捕捉到对手哪怕细微之处的破绽,他目前所晋入的混沌状态大都止于此。 第三步的“化水、化风、化火”,他仅能偶窥其一,生成体内气劲,或如水之渗、或如风之轻、或如火之舞,体现于几次生死对决中的神来之笔,亦可用以解除禁制、激活肢体;第四步的“天地日月,至阴至阳”,只存在于他的空想中,天地人合一,日月心合一,不知将来能否达到;此二者积至“混沌大法”的中层状态,即“放下”人之本位——可称之为“忘我”,实现武、佛、道的大乘境界,好像儒家也有此悟,可惜他对孔老二一向不喜。 而第五步的“原始混沌与宇宙终结合而为一”,却是他的理论推测了,他以为在“物我两忘”之上一定还有更高的空间,他设想与宇宙的轮回有关,为“混沌大法”的高层状态——“放下”之永恒,可能穷他一生也达不到这个高度,古往今来不知又有几人达到过? 怀里的三相公懵懂发问:“明日哥哥,你在跟谁说话?” 他正要回答,一只纤手伸过来,搭上三相公头顶,她闭上眼睛,他大惊,以为教尊对她下毒手,正欲跟其玩命,教尊道:“小子,想女娃无事,不要妄动!” 他迟疑一下,见三相公神色安详,教尊在给她疗伤,这般好心?教尊自负道:“萨满教以医人济世为任,能让我亲手医者乃天大福分!” 他心下释然,有句话没敢反驳:那你怎么杀人不眨眼? “小子,将女娃放下,这般亲密做甚,小子恁多情,真替楚月丫头不值!” 哎呀,这魔头与挞懒、达凯关系密切,怎会不识楚月,看来亦明了他俩关系,自己与三相公的小儿女情态落入这厮眼中,会不会用来挑拨离间? “老子的家务事,干你屁事?”他惴惴然放开三相公,背上这新的情债,该怎么向楚月交代?万一可人儿不接受情敌,闹将起来……孕妇可受不得刺激啊,他一时不知所措,唉,到时再说吧。 教尊躬着身子,双手在三相公身上拂点如飞,他此刻方敢看这厮,那柄剑已被取出,别在其腰间,除了蓝袍上的血渍,行动如常,当然,这厮戴着面具,看不出其脸色是否有异。 教尊头顶腾起阵阵白雾,看来真费心了,正是善有善报,若自己一念之差杀了这厮,现就对着三相公束手无策了。 忙乎半天,三相公发出轻轻的呻吟声,教尊转头:“小子,走远点!” 他愣愣地没反应过来,教尊呵斥道:“女娃内急,你也要看么?” 他诺诺点头,正要避开,却又觉不对:老子看不得,难道你看得? 似他肚中的蛔虫,教尊的手将方巾一扯,声音蓦然变个声调,瞪向他:“你还不走?” 他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傻乎乎看着教尊垂下的满头青丝,听着其界乎成年女性与少女之间的清悦原声,天,她竟是个女的! 记忆的长河倒流出与教尊第一次接触的情景:在其冒充新娘子将他诱入花轿后,受不过高老庄二老的不雅言语相激而出轿,他当时奇怪一个绝顶高手怎会如此心浮气躁,现在明白了,这是身为女子的正常反应! 她面具下的秘密难道是……一个源自后世武侠小说的关联幻想不由生出来:一个蒙面的绝色女侠,若被人看到她的脸,就要以身相许,嘻嘻,老子岂不赚大了!他摸着自己的光头:阿弥陀佛,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老子的情债不能再增加了,哈哈哈! “咱们走,两位姐姐要解急哩!”他有胆调侃了,料想教尊“姐姐”也要方便的,忙一拍大灰,在其羞恼之前远远开溜,不知怎的,他对自己的处境大为乐观起来。 他在岸堤上巡视一圈,远近白茫茫一片,不知是何地界,顺便也方便一番,总算不需要高益恭帮手,再想起名存实亡的君不见七侠、不知死活的凤姐姐、真宝与沙都卫,伤感一通,估计时间差不多,方返回凹处。 着回书生装束的教尊正重燃那堆篝火,并不担心他乘机逃跑。三相公沉沉昏睡中,他上前一摸她额头,退烧了,教尊“姐姐”没有吹牛。 教尊似什么没发生过般掸去袍上雪渍,复回中性假声:“我点了女娃睡穴,醒后便无大恙,养息十天半月便可全复,人情偿完,小子随我上路吧!” 哈,这么轻巧就不欠他的了,看来教尊“姐姐”也是个赖皮。他毫无逃跑之意,当然想去楚月身边尽一个丈夫与未来父亲的责任,即便到大金后未知凶险,可是,他不想现在就走,至少,三相公还没彻底安全。 “你不跟我走,我就杀了女娃!”教尊看出他的犹豫,威胁道。这女魔头当真好没道理,救了人家又要杀人家,什么逻辑? “你敢!”他真切地感到教尊的杀机,挺身挡在三相公跟前,保护心爱女孩的意志无比坚决! 气氛蓦然紧张,双方剑拔弩张,大灰龇牙咧嘴地低吼,等待他一声令下。护花心切他也没细想:以教尊武功,大可不必以三相公相胁,直接制住他拎走就行。 午后,天依旧阴沉沉的,看来还要下雪,积雪的官道上出现了几个黑点,大雪封路,鸟兽绝迹,人也不出门,旅者大都躲在客栈,这几个黑点倒是罕见。 走到近前,却是一行奇特的队伍:一个蓝袍书生昂首走在前,一个穿裙小和尚背着个长袍少女跟随,一条大灰狗伴在左右,身后留下一组深深的足迹。 他与教尊达成妥协,先将三相公送到最近的村镇,待她有了安全保证后,便随教尊北上。他从官道的石堠读出最近的一个城叫和州,依稀记得和州临近建康,他的猜测没错。 这齐膝的雪道真是难走,背上的三相公甜甜地睡着,只苦了他哼哧喘着粗气,幸亏经过山洞里的体能训练,否则早累趴下了。 未己,灰灰的天际隐隐传来一个妙异清爽的声音,他为之一振,仔细聆听,又若有若无,是天籁么? 教尊脚步陡止,脸色大变,向他命令:“到那边树旁伏下,叫狗儿听我话。” 他不知所以,缘何如临大敌,不可一世的教尊也有惊骇的时候?却依言对大灰示意,然后躲到一棵挂满冰凌雪条的夹道树下伏起,身子随即一麻,已被点了穴道,她要干嘛? 雪沫飞舞,淋个满头,原来教尊用袍袖拂雪,往他与三相公身上盖来,眼前一黑,周身已埋在雪中,他忙呼气,嘴边的雪沫散开,盖住眼皮的雪花落下少许,露出朦胧的视线,自己变成雪丘了。 便见教尊领着大灰掉头往回狂奔而去,渐渐不见,不管他们了?那美妙的声音越来越清晰,恁耳熟,天际冒出一个黑点,他一下子忆起来,是妙音鸟,有西夏人出现?西夏与大金可是藩盟,教尊犯得着落荒而逃么? 当秦桧时他可是深入研究过这时代的“国际”形势:当初,西夏经过开国皇帝李元昊时代的短暂强大后,沦为辽的藩属,"奇"书"网-Q'i's'u'u'.'C'o'm"曾助辽抗金。辽灭后,在金国政治怀柔与军事压力下,被迫向金称臣,与金朝建立了宗藩关系。然这刚刚建立的宗藩关系十分脆弱,西夏欲乘金、宋对抗之机扩展境土,而南宋极力争取西夏,欲西结西夏,东连高丽,以牵制金军。夏则对金、宋两许之,既不出兵助金,又遣军蹑宋军之后,窥视陕西北部。总的来说,西夏国势的衰弱和与南宋的隔绝,使其不得不更多地依赖于新兴的大金。 他不得要领地思索着,又担心三相公被雪冻着,才发觉自己一点也不冷,真有点怪了,他一直怕冷的。 咔嚓的踏雪声由远及近,教尊带着大灰又跑回来了,停在刚才的位置,却看都没看这边一眼,他直觉有事发生,便听一阵马蹄声自官道的另一头疾驰而来。 一队黑衣骑士簇拥着一个披紫色僧袍的高大番僧,进入在他的视野,又是一位故人——西夏国上师格波巴。妙音鸟在空中盘旋而下,落在一英俊武士肩上,好一个禽中尤物,他记得那武士叫嵬名龙。距教尊十来步远时,亦停下来。 教尊怕的是他们?他迷惑不解,孙村之役时,双方可是沆瀣一气的,即便敌对,以教尊的身手也不惧啊。 格波巴在马上合掌稽首,施了一礼,看不出竟会女真话:“想不到在此见到大神,风闻大神接明日入金,怎么没见那小子?” 他一叹,又是为和氏璧而来,难怪教尊要将他藏起来,在这个名系天下的劳什子面前,什么样的利益同盟都会瓦解。看来大金的保密工作也不到家,连西夏人都得了消息。 教尊平静自若:“上师果然灵通,竟知本尊伪装,只是那小子已葬身江底,本尊还是得了这狗儿相助才生还。” 他为教尊的谎言担心,官道上的足迹可表明不止一人一狗呢,心头忽亮,有些明白教尊带大灰来回奔跑的原因了——抹去原来的足迹。 格波巴的目光在官道上逡巡一番,果然没疑,眯起双眼:“看来江湖的最新传言不虚,道明日昨日现身江上,戮尽一船人,只真宝和尚与君不见七侠中的凤娘子逃了性命,看来是大神杰作了?” 没想到消息传得这么快,他一喜一恨:喜的是真宝与凤姐姐没死,恨的是自己的黑锅越背越大! 教尊傲然不应,等于自认了,格波巴接着道:“不过据说明日也受了重伤,是否大神需要疗伤,我这里有上好的金创药!” 教尊受了重伤?他有些不敢相信,不过番僧明显不怀好意,莫非欲乘火打劫,能制住身为大金国教之尊的教尊,一定对西夏有很多好处,这帮西夏武士没寻到和氏璧,退而求其次。 “是啊,本尊受了重伤,连我身后的足迹都深浅不一!”教尊冷冷回道,竟慢慢地向对方走去。 他的角度看不到那足迹,却看到格波巴的眼神惊疑不定:“大神踏雪无痕的轻功真叫人大开眼界,足迹竟可由深至浅、由浅至无,天下无双啊……” 教尊并不停步:“本尊失了明日,心情不佳,正想寻人出气,上师可真有心啊……” 说话间,一幕奇异的景象出现了,教尊周围的雪沫似被什么吸引般地漂浮起来,形成一个雪的涡流,一圈圈向内收缩——“大水法”的第二层变化! 那些马儿不安地刨着蹄,西夏武士们个个面如土色,只有嵬名龙还保持镇定,手中握着古怪的乐器——埙,目光炯炯地盯着越迫越近的教尊。 格波巴的脸上终于闪过一丝惧意,大喝一声“走”!便掉转坐骑,不顾便走,连锁效应产生,西夏武士们如梦初醒般地打马回头,逃命一般地飞驰而去,在官道上留下一条滚滚雪龙,经久不散。 他正瞧得过瘾,却见教尊站立不动,足足两柱香的工夫,忽然口喷一泼鲜红的血珠,颓然倒地! 第五十二章今夜有暴风雪 “姐姐,你倒是醒醒啊……”他看着一动不动的教尊,在肚中焦急唤道,从格波巴的话中,他方晓得了事态的严重,凤姐姐与真宝的生还,必将引来大批的江湖人与各方势力——无论是为了除去明日这个小魔头还是为了争夺和氏璧,西夏武士只是仗着妙音鸟的空中优势,才第一个发现了他们,却吃了教尊空城计,若不甘心返回查看,就会晓得上当,而那些未知的敌人鹫趋而至亦是早晚的事。 故而当务之急是速离此地,偏他又被点了穴道,而教尊显露神功吓退西夏武士后不支而倒,看来当真受伤非浅,莫怪先时她以三相公要挟自己。 压制内伤强运功力,可是武者大忌,教尊不知多久能醒,只有大灰不明就里地来回徘徊,端的急煞人! 目下唯一能帮他的就是他自己了,他放下诸般杂念,往精神世界投入……渐渐地,胸口开始泛出冷热交替的一圈圈波流,这个原理他已悟通,吸进的清气化为冷流,呼出的浊气化为热流,宛若气功中的呼吸吐纳术。 完成“色不变”至“心不动”的转变之后,他晋入初层的混沌状态:以己为圆心,灵知往外扩散,他“看”到了超越视野的外界,“看”到了三相公安详沉睡于他背上,再“看”到了教尊悠长而缓慢的鼻息——好顽强的生命力,再远便“看”不到了,他的功力还有限。 真是是十分妙异的感觉——在他理解为潜意识的“看”中,或是古人理解的“天人感应”中,像金石草木等,他“看”得比较容易,能感应到它们的具体存在;而像鸟兽、人类等,他“看”得却比较困难,所感应的亦非表象,至多是一种精神存在,有点像后世的红外线扫描,又有本质的区别。 他不知其原理何在?是否古代内家高手们都经历过这一层次。其实此乃天下美女的大幸,否则以他的小色鬼本色,不天天用这法子透视人家的身体才怪? 他的内心紧张起来,第三步的“化水、化风、化火”十分重要,能否解穴就看它了,他捕捉体内的气流,想象它化成“水、风、火”的任何一种。 那一圈圈的冷热波流,漫无目的地往外发散,他尽力把握它们的方向,欲化为己用,毫无内功基础的他,凭着少年时武侠热中所看的几本气功书,再结合山洞中的修炼,已给他摸索出一些窍门来。 今番感觉与往日大有不同哩,仿佛到了一个临界面,他抑住心头的浮躁,闭目凝神,将意识力集中于那临界面的某一点,像钻探一样地钻上去。 不知过了多久,就在他几乎要放弃之际,那个虚空的界面蓦然而破,刹时,蓄积于临界面的波流尽化作喷薄而出的热浪,竟不往外发散,而是涌向全身,所到之处,化实为虚,血脉尽通,他身子一颤,动了起来——哈哈哈,老子成功了! 感觉鼻孔有液体流下,他用手背一揩,是鼻血,不以为意,一定是火气太盛了,男人么。 背着三相公破雪而出,大灰不满地迎上来,不明白主人缘何半天不理它。将教尊拍摇半天,兀自不醒,他眉头大皱,犹豫不决,一个人怎能带走两个不能行动的人,可是若丢下教尊,等于见死不救。 “大灰,咱们走!”他咬咬呀,当断不断,必受其乱,姐姐你听天由命吧!他背紧三相公,喝一声,不顾教尊,往回便走,他可不想在前途碰上格波巴一伙。 教尊孤零零躺在原处,此刻便是一个村夫亦可取她性命。 未己,咔嚓的踏雪声复由远及近,一个人影冒出来,他又回来了,一把背起教尊就走,不知是过不了做人底线,还是他骨子里天生的怜香惜玉作怪? 他想出一个笨方法,背一个人走上一段,放在一处,由大灰守护,再回头背另一个,如此反复前行,真是又慢又麻烦,只苦了他两条腿,虽然两人都不重。 好奇怪,体内的那团新生气流循环不息,周身游走,他毫不觉得累,也不觉得冷,更热出满头大汗来,他心中一动,难道自己不知不觉中练成了“火”劲!窃喜之下,忙细细回味刚刚运功的法门,对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东西,他一向有个笨方法——死记硬背。 天幸,又下雪了!雪花掩去他身后的足迹,暂时不虞被人发现行踪,但不是长久之计,他看看路标,辨辨方向,现起意地走下官道,往他认为的北面遁去。 眼前是同样的松林雪野,雪越下越大,又没有官道参照,他害怕失散,反复的路程大大缩短,在机械地来回运动中,他已不记得背上的到底是哪个了,反正一个也不能少。 不知行了多久,一个声音蓦然在背上响起:“笨小子,这般走法,要走到猴年马月?” 是教尊的声音,总算醒了,他大大松口气,现在可以专心背三相公一个了,正欲将教尊放下,迎头一盆冷水:“小子先别美,我内伤太重,至少要三日才能行动!”本满心欢喜的他闻言,大为泄气,几欲一屁股坐在雪地上,再也不想走了。教尊的声音意外地柔和起来:“看不出小子心地不坏,竟没有丢下我老人家不管!也罢,就教你个聪明的法子吧!” 没多久,一个简陋的雪橇出现在雪地上。在教尊指导下,他以三相公的剑伐树,再撕掉花裙,制成了一可容三人的小雪橇,大灰可不是现成的脚力。 他喜得真想拥抱教尊一下,生于白山黑水的女真人对雪上交通工具自然别有心得。他意气风发地发出“驾!驾”的吆喝声,健硕的大灰拉着三个人丝毫不见辛苦,欢跑起来。 天色渐渐暗下来,这冰天雪地的,他不怕冷,两个受伤的女子可不一定抗过,必须在天黑之前找一个过夜所在,还不能胡乱生火,天知道有多少人在追踪他们?但眼前除了雪就是树,哪有藏身的地方,方向也迷失了,不能再赶路,怎的也要等到次日天明再说! 他看着跑得飞快的大灰,灵光一现,想起那在极圈内生存的爱斯基摩人。 教尊莫名其妙地看他在雪地上忙活半天,挖出一个雪窟窿来,待被他抱进去,方明白原因:雪窖里,三个人加上一条狗缩在里面,彼此取暖,又可保温,虽无法生火,却不受外面寒流的侵袭,更成为一个隐身的掩体。 教尊眼中光芒闪动,轻轻一叹:“难怪楚月丫头迷上你,臭小子深浅莫测,你连雪橇都不会造,怎识得这般避寒的奇妙法门?以雪制雪,我们北国人都想不到哩。”他洋洋得意地接受了夸奖,终忍住跟陷害自己又屠杀义士的敌人搭话的念头。雪不知不觉停了,月亮出来了,照在雪林间,大约是午夜,四周除了枝头积雪不时坠落的声音,再无他响,他正恹恹欲睡,面上青丝微拂,三相公悠悠一叹,他精神一振,了无困意:“小月,你醒了?” 在气口的雪亮光线中,三相公睁开扑闪的双睛,只看到将她夹在中间的他与大灰,朦声问:“明日哥哥,这是哪?” 他挡住三相公的视线,不让她看到他身后的教尊,以免徒添烦劳,解释不清,柔声细语,简要述说了目前处境。 三相公吁口气,偎进他怀里,或许只要跟他在一起,就满足了,他大为尴尬,教尊不知睡了没有?好奇怪,他能感觉她分明有很重的心事,却刻意在回避。 “明日哥哥,俺好渴!”三相公棉声道。 他渴的时候都吃雪呢,抓起一堆雪,正要凑到她嘴边,却想她伤体未愈,怎能吃冻雪。他转手一抬,吞进自己口里,三相公星眸垂下,已知他用意,脸必红了,少女的体香袭来。 雪在他口中化开,他听着教尊没发出声息,心道:你最好睡熟了,否则我的老脸可抹不开。 他的唇轻轻送下去,三相公嘤咛一声,被他找着了,两人的嘴对上,他将嘴里变温的雪水渡进三相公小口中。 她的脸怎么这么烫,难道又发烧了?他担心地握住她的手,又很正常,原来是女儿家臊得脸发烫哩。 那雪水渡完了,两人的唇还没有分开,不约而同想到他第一次“欺负”她的情景,他心神一漾,想起那次的要命之吻,不由在少女的香唇上探索起来,三相公羞得一动也不敢动。 他的舌头在她唇间一舔,少女吓得攥紧他的手,已被他钻了进去……那一次的代价总算获得了补偿,正如漆似胶的当儿,身后响起重重的一声咳嗽。 两个人做贼似地一下分开,三相公惊警问:“是谁?” 他又羞又恼,教尊也太过分了,在他销魂的当儿出声,早知就不该救你,却闻教尊道:“禁声,有人来了!” 原来如此,大灰也发出警觉的呜噜声,他自温柔乡中醒来,一面止住大灰,一面附耳三相公转述:“小月不要出声,有人来了!” 只把个三相公压下满腔的疑问,安静下来,她起伏的胸口显示仍未脱离方才的旖旎。果不一会儿,有几个人声飘过来,南北口音都有: “这老天也不长眼,雪天雪地的,怎生发现小贼踪迹?” “放心,凤娘子请武当张真人出山,真宝和尚亦邀出少林宗字辈高僧,更广撒英雄帖,天下豪杰齐集,誓不让小贼过得淮水。” 俺的娘,如此庞大的阵仗?三相公亦脸色一变,听出情势不妙,更越过他往后望去,亦发现与那魔头共一处,目光骇异而疑惧,竟张口欲呼,他眼疾手快地掩住她小口,在她耳边窃语:“她对我们无威胁,外面的人才危险!” 三相公面色不定,轻轻眨眨眼,表示晓得。他松开手,直觉她满腔心事愈见沉重,可眼下不是询问的时机,只能屏息聆听外面。 “小贼刚与西夏狗照过面,应该没去多远,这方圆百多里内,我等各门各派加上各路义军,不下数万,拉网搜寻,不信他插翅飞去?况且小贼受了重伤,只看谁有本事捷足先登,得了那宝贝……” 此言一出,短暂的一阵沉默,说到敏感处了,想来这些人谁不藏有私心,欲将那宝贝——和氏璧据为己有。终有一人忍不住问:“大伙凭甚么确定那宝贝还在小贼手中,他怎不交给主子邀功请赏?” “落在鞑子手中还不大肆炫耀,金人占据我半壁河山,就是无法名正言顺。小贼自孙村一战后便失踪好久,焉知他是否别有他图?” 一个声音提议:“我们几个不若约定,任谁得了那宝贝,各个有份!” 几个家伙先后响应,一人更道:“至于小贼,可一定先灭了口,大伙儿装作无所发现,紧先溜走!” 苦也,这些人不怀好意,要找到他们,可大大不妙。即便躲过这拨,后面不知还有几拨,这地毯式搜寻,如何是好?他侧首与教尊交流眼神,均知对方也无良策。“大伙记着,一发现小贼踪迹,便作鸦叫,可不要用联络其他人的火箭!”这些人各怀私念,左猜右测,浑不知他近在眼前——一个小雪丘内,只要有一人踏上来,便将塌陷,暴露无遗。 三相公不由握紧他的手,想不到这些所谓的义士如此歹心。他能感觉她自然而然的依赖感,忽然明白,在三相公的眼里,他这个在孙村一战成名的“大高手”收拾这几个江湖败类当不成问题。 这时,教尊自背后贴住他,他听到了她的心灵传音:“我们出去。” “你要送死,我可不想!”他没好气回应,随即感觉两股淡淡的气流通过双肩注入体内,瞬间到达四肢,充盈膨胀,他顿记起这曾有过的感受,一时变得底气十足,背起教尊,一下子自雪窟蹿出。 原来教尊重施孙村故技——控制他的身体对敌! 周围人影憧憧,响起一片鸦叫,这正是他与教尊预期的情形,不惊动另外的搜寻者。“小贼,总算找到你了!” “咦,怎么被个小和尚背着?” “大伙儿上!” 对方俱把教尊当作了他,真是指鹿为马,不识光头是明郎! 月华当顶,教尊的真气源源不断地输入,开始喧宾夺主,他与教尊合成了另一个“他”,“他”目光如电,瞬间判明扑向自己的有八人,前二后三左二右一,均弃兵刃不用,拳腿交加,欲活捉“他”。 “他”看着四面八方越来越近的拳脚,呼呼带风,即将击中他的各个部位,“他”不紧不慢地一抬脚,宛若游龙地插入那仅存在于时间差的空隙中,双手一翻,切向最近一人的咽喉。 他心里一动,如出全力,对方必死无疑,此念一起,他体内的“火”劲顿时反弹,竟收了五分力,一声闷哼,那人已倒飞出去。 教尊惊奇传音:“小子,你竟能自制?不可能!” “他”的身形因此一滞,其余七人的拳脚已到,那时间差形成的空隙顿时不见,周身俱被封死,“他”生生受了背部一拳一脚,借势拔地而起,堪堪避过合围,嘴角已流出血丝。 对方已有人看出门道:“大伙儿先收拾小和尚,小贼跑不了!” 来者均身手不弱,得手之下,攻势更猛,四人取他上盘,三人取他下盘,招式狠老!“他”划出两个圈,再次踩入那瞬间转换的空隙中,迎向一人,直欲穿膛而过,他心念又起,不期已击空,本以此人为突破口的“他”立时失着,又中了几拳脚,对方若用的是兵刃,他与教尊只怕都完了,欢呼声起:“小和尚太嫩,快顶不住了!”教尊大怒:“小子,你再自作主张,我俩都活不过今夜!” 他何尝不知,只是很奇怪,一到致敌死命之际,反弹的意识也不受他控制似的,去改变肢体的动作,仿佛有股神奇的力量不让他去杀人,这是怎么回事? 隐隐一道来自心灵深处的声音反问:“干嘛非要杀人?” 一语惊醒梦中人,他与教尊不约而同地想到此点,干嘛非要杀人,制敌的方法有好多种呢! 教尊立刻改变反击策略,“他”的感觉随之一变,他的脑海顿时映出一幕神奇的图象——一个不停运动的人体,那人体的各个器官、各个关节、各处穴脉由巨入微地反射到视网膜上,这种反射,不是正常的外部反射,而是一种内部反射,他豁然明朗,他“看”到的是自己的身体,他晋入了“内观”状态,那他感应外部事物的“外看”则应理解为“反照”状态。 至此,古人梦寐以求“天人感应”的大境界——“内观反照”他都达到了。心灵相通,他已明白教尊的动机,他将自己身体与对手们的身体一一对照,似干燥的海绵一般,他饥渴地吸收着关于人体穴道的奥妙知识,哪些是死穴,哪些是制穴,哪些是活穴…… 这一切只发生在瞬间,“他”已化圈为指,冲进了对手之间,这一下再无所滞,鹰击兔落几个回合,对手已被放倒大半,剩下的两个见势不妙,分头狂呼而退:“点子太硬,放火箭!” 直到此时才想起招人接应,却已迟了,“他”在林中跃起,手上连点,几个松球分向而射,最后两个人扑通倒在雪地中。 收获最大的是他,有现成的老师指导和现成的活靶练习,他学会点穴了,如果按常规的训练法门,他一定学不来的,光是那些密密麻麻的穴位名称就够他背的了,而现在,他根本不用背了,在教尊攻击的同时,那些关于穴位的知识与点穴的技法被他神不知、鬼不觉地“窃取”了,他不知自己怎么突然具有这等能力,只能理解为混沌大法的神奇了! 教尊没发觉什么,因为再没有出现运功阻滞的现象,将被制住的八人用雪埋在一隐秘处,又搜出他们身上的火箭,教尊吩咐一声:“叫女娃原地候着!” 他心领神会地抬头观天,月亮躲入一片乌云中,看来又有暴风雪将至,正是大捣其乱的好天气啊! 他回到雪窖前跟三相公交代几句,叫她藏好等他回来。有宝剑在手,再留大灰伴护,伤愈大半的三相公自保当不成问题,即便被人发现,在不知她与他的关系前提下,群豪当不致为难一个女孩,故他比较放心。 三相公对他的大显神威丝毫不感意外,但眼神中写满疑问,不明他干嘛非要背上大魔头一起行动,这些可一时说不清楚,他只来得及道一声“小心”。 几个纵落,掠向远方,风儿在耳畔呼呼响,“他”仿佛与雪花融为一体,漫天飞扬。他又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原来轻功提纵的诀窍在这里——以气驭体,当然绝非这四个字说得那般简单,他贪婪地吸收着教尊在他体内运行真气的复杂机理,忽然感叹:莫怪四大发明出现在中国而先祖们却没有将它们发扬光大,只因古中国人根本志不在此,钻研身外之物哪有探究人体本身的奥秘吸引人,在这一层次上来说,全世界的人类只有中国人最接近人之本源,只是不知什么原因,国人对自身的挖掘随着工业时代的到来而出现了断层,动物性的一面在物质飞升的后世竟出现了反弹,是上天的惩罚,还是造物主的考验? 一个现成领路人的身教,胜过任何老师的言传,教尊姐姐无形中做了他的师傅,她若知道,不知作何感想? 是夜,年后罕见的一场暴风雪中,搜寻明日小贼的各路人马彼此迷失,更被此起彼伏的火箭弄得草木皆兵、疲于奔命,原本有序的拉网搜寻被彻底打乱,被稀释在越来越广的搜索面上。 他兴奋地踏雪如飞往回赶,追兵们都被骗往不同的方向,在这一两个时辰的老鼠戏猫中,“他”避实就虚,制造出一个很大的空隙,不管方向如何,先带上三相公跳出这搜索圈再说。 他对这以气驭体的轻功已默习详熟,一时兴起,想自己试上一试。念由心生,被教尊真气压制的那股“火”劲亦蠢蠢欲动起来,竟一发不可收拾地蔓延全身,教尊注入的真气倏然而退。 教尊发觉不对,已无法心灵传音,出声惊斥:“小子,不可!” 却已迟了,他脑袋轰的一声,感觉体内像瞬间着火一般燃烧起来,鼻孔一痒,水样的液体泉涌而下,他的肢体顿时失去了控制,扑通倒下,他最后看到的是面前被鲜血点点洞穿的白雪,犹在想着:这是谁的血?便失去了知觉。 好痛苦啊,朦胧的意识中,他的身子一会儿似被火烧,一会儿似被冰浇,他好想解脱,好想永远地睡去……他的意识慢慢地脱离身体,火不那么烫了,冰也不那么冻了,他在变小、变小,退回到童年的一幕情景中,大雪天,盐河边的一个泥棚里,他躺在邻居大姐姐的怀里,看着门外的飘雪,面前是一盆温暖的碳火,好舒服啊。那年,十八岁的大辫子大眼睛大姐姐一面摇着他,一面讲着一个很老的故事:很久以前啊,有一个人,得了重病,去看医生,看了多少医生都看不好,最后亲朋好友抬着他,在山里找到一个隐居的神医。神医说:“你没救了,你这病啊,只有三样东西都找到才能治好,哪三样呢,第一样是凤凰尿,第二样是公鸡蛋,第三样么,不提也罢!” 大家都傻眼了,前两样东西,都是世上不存在的,一个是传说中的,一个是不可能的,上哪去找?那人看来只有等死了。亲朋好友只好又抬着他下山,路过一片坟地的时候,那人忽然叫起口渴来。大家便去找水,可是荒郊野外的,去哪找水,找了半天,只在一个坟头上找到一洼黄黄的脏水,算了,反正是将死之人了,喝了就喝吧,便喂他喝下。 喝完水,他们走啊走,到了一片田野,那人忽然又叫起饿来,大家又去找吃的,好不容易找到一户人家,那户人家只有一个人,是个美丽的姑娘,姑娘很穷,也没什么吃的了,大家一起哀求,听说是个重病将死之人,姑娘可怜他,便到处翻啊找啊,总算在空鸡圈里找到一个鸡蛋,忙煮熟了给他吃。 吃了蛋,到了家,都准备给那人办后事了,他竟慢慢好了起来,后来,还娶了那个姑娘,生了好多的小孩。原来他喝的脏水便是凤凰尿,吃的蛋便是公鸡蛋,世上的事啊,就是这样的神奇。 当时只有三岁的他只想知道,那救命的第三样东西是什么,因为只有都找到了那人才能活命。他每次问大姐姐都脸一红,推说不知道。长大后他有点明白了,大姐姐是故意不讲的,那第三样东西,一定是真实存在于世间的,那个人,也找到了。那救命的第三样东西——就是姑娘的芳心——就是爱情! 大姐姐消失了,他看到了楚月、看到了三相公,她俩如梦如幻,天仙一般地站在云端,一起向他招手笑着,好美好美……他的意识回来了,感到了抽筋剥骨般的痛苦,他自以为炼成的“火”劲似脱缰的野马在他体内肆虐着,化实为虚,欲念高炽、幻象横飞。 蓦地,一股清凉之气自背部灌入,融入脏腑、四肢、五官、筋骨、皮毛、血脉等所有体器,化虚为实,变燥为定,那野马般的“火”劲似被驯服般地老实起来,回归于密布于他体内体表的错综经络中,若百川到海,一片空明。 不知不觉中,那不堪忍受的痛苦消失了,那“火”劲与清凉之气逐渐下沉,汇集在他的小腹深处,彼此缠绕,愈积愈多,他的后腰发热,会阴处的肌肉跳动着,好惬意的感觉。 瓜熟蒂落般,那“火”劲与清凉之气再度泾渭分明,“火”劲沿脊柱上行,腰部、背部、颈部,进入脑内,与此同时,清凉之气沿腹中线上行,过腹部、胸部,经面部到眼眶处,两股气流在他眉眼鼻交汇处贯通合一,头部蓦地一阵箍紧,似戴上了金刚圈一般。他“啊呀”一声,睁开眼来,眼前一片银白,他看到一幕奇异的景象,他躺在雪地上,那鹅毛般的雪花在他身体周围轻舞飞扬,却仿佛受到一个无形的阻碍,形成一圈,近不了他身子。 他只觉前所未有的轻盈通畅,四肢百骸似有内流窜动,皮肤痒似虫爬,正惊异之际。教尊的声音自背后响起:“小子算你命大,若非碰到我老人家,便是大罗金仙也救不了你!” 他才发觉教尊以一个怪异的姿势贴在他背上,想到刚刚的痛苦,应所言不虚,忙坐起来,恭恭敬敬扶起教尊姐姐:“明日先多谢前辈,不知到底发生何事!” “莫怪你竟能阻滞嫁衣神功!”教尊木面后的眼睛闪出疲倦之色,微微喘道,“小子我问你,究竟修习了什么古怪功法,当日我搜过你奇经八脉,毫无内功根基,怎能练出如此刚猛的阳气?以至走火入魔!” 自己又走火入魔了?是了,出鼻血已是预兆,怎么一再涉入险境,难道自创的混沌大法有致命缺陷?他生出隐忧,却没事般地挠头装傻:“我也不知哩。” 这焉能逃过教尊的法眼,用慎重的口吻道:“小子听好,若非我以大水法阴气牵引通融,十个你也去见阎王了。那古怪阳气只是暂时隐退,一旦再次发作,痛苦更甚,命系一线,除非我传你练气口诀,再不吐实话,到时莫后悔!” 他顿吃一吓,后果这么严重!不知怎的,此刻的教尊俨然有股长辈的慈严,不像危言耸听。 防范心理一弱,他来回掂量一番,还是觉得小命重要,一咬牙,将悟创“混沌大法”的前前后后讲了一遍,当然只讲到“化水、化风、化火”这个深度,还是有所保留的,不免十分气馁,还以为自己是个无师自通的天才。 教尊听完,半晌不语,他心道真是班门弄斧,还不被她大大嘲笑一通。教尊双手轻叠:“好一个‘放下’!真是你自己所悟?” 他老老实实点头,面上有点惭愧。教尊口气一转:“小子,你可知已死了一回,在船上走火入魔时,若非刚好船沉,引江水之气浇灌,那时便没命了!” 他回忆当时情形,倒也是,一阵后怕。教尊再发出长长一叹:“小子因祸得福,天下间将走火入魔之阳气化为己用者闻所未闻。古往今来,多少武人取巧内功速成之道,竟没发现这么一条捷径,只是走火入魔之下,轻则瘫废,重则丧命,即便都知道了,又几个敢于一试?” 他不禁面露喜色,自己撞大运哩,原来钢铁是这样炼成的。可随即受到打击。“只是小子不知运用,胡乱导气。你以为内功修习那么简单么,多少前人摸索下来,方有今日各家门派。你们汉人敝帚自珍,当年先祖师游遍中原,历尽艰辛,方创出大水法,你倒闭门造车,就自创个混沌大法,真是佩服、佩服!” 教尊姐姐轻描淡写几句话,一会将他捧上天,一会将他踩下地,当真是个蛊惑高手。冷嘲热讽之下,他信心全无,几要找个地洞钻进去。 却听她声音一肃:“本尊可以传你练气口诀,亦可令你成为当世一等一的高手,你与楚月丫头的事只要我一力促成,大金无人敢反对,只要你答应一件事:从此站到我大金一边!” 竟有这样的好事!他随口就要答应下来,猛激灵一下,听到那最后一句——从此站到我大金一边——这不是要老子当汉奸么? 虽然他加入过金营,为金人作战过,也跟女真人结下深厚的感情,但他从不认为自己是个汉奸,因为那时的他只是一根小草,一根在风雨中摇曳求生的小草! 而眼下不同了,他已不是一根小草,而是一面旗帜,一面可以左右历史的旗帜,一连串的际遇造就了这面旗帜,他身上担负的责任与刚坠入这时代时相比,直若泰山与鸿毛。 如果按他以往的性格,一定先蒙混过关再说,但为可人儿发下“不杀”誓言后的经历已经告诉他:身为一个成年男人,有些话不是随便应承的,有些原则也不是随便“放下”的。他犹豫良久,终于正视教尊,一字一顿道:“恕明日做不到!” 教尊眼也不眨地瞪着他,似要看透他内心的真实想法,然后点点头:“哼!小子快背上我上路吧,那女娃只怕要担心死了!” 他浑身紧张的肌肉一松,好像刚通过一道极其危险的关口考验,忙得令起行,三相公只怕真等急了,雪花渐稀的夜空暗下来,大约是黎明前的黑暗吧。 教尊没再施展嫁衣神功,不时在耳畔教训他如何掌握轻功提纵的要领,她是故意给他机会么?他忙用心领悟,只觉身体与先时有天壤之别,学起来举一反三。 循着教尊一路留在树上的记号,他摸回出发时的那片松林,找到三相公藏身的小雪丘,正欲纵过去,身体一颤,教尊已对他施出嫁衣神功,警惕传音过来:“小心,有强敌靠近!” 松枝上的积雪无风自落,一个清扬的中年男声自身后传来:“明日!武当张三峰等你多时了!” 第五十三章这里的黎明静悄悄 “武当张三丰?”他的脑海里顿时蹦出与这个名字有关的记忆:无论是在后世的武侠小说里、或是影视作品里,张三丰都是一个鼎鼎大名的人物——武当派的开山鼻祖和太极拳的创始人,在他最喜欢的武侠名著之一——《倚天屠龙记》里,张三丰可是元末明初的人,怎么会跑到宋朝来了?一向考据严谨的金老师该不会有错吧,想来是同名了,可是怎会也跟武当有渊源,而以他在这时代的江湖阅历,好像还没听过武当派哩。 不理他的胡思乱想,“他”已经慢慢地转回身子,清凉的气流密布全身,鼓胀欲出,那躁动的阳气乖乖地蛰伏在他的小腹深处。 一个清瘦的人影自黎明前的黑暗中步出,雪光照处:先是一双草履,再是葛衣长袍,上现一顶黄冠,最后才露出此人的真容:面皮红润,古貌淡然,长须垂拂,气质特异,是个中年道士! 道士出现之地正是掩藏那受制八人之处,定被道士救了,然后守株待兔。他再一次后悔自己心慈手软,何不灭口,以致泄露自己行踪。不由担心三相公与大灰,道士守侯许久,还不发现那雪窖? 他只有指望教尊一举拿下道士,再去看三相公怎样。教尊猜知他的想法,传音警告: 小子,此人气势非常,不是庸手,这嫁衣神功最耗真元,我未受伤时尚能持久,现下只有速战速决,你千万不要妄动阳气! 他忙点头,道士空手而揖:“明日竟能借体施功,了得了得,可惜撑不了多久,何苦拖累小和尚!” 道士虽然受到误导,以为教尊是他,却看出嫁衣神功的道道,端的一语惊人,他心中凛然,便见其手一扬,一物打来,隔得好远,带起地上的雪花,有如彗星般冲来,只扑他面部。 “他”不知什么东西,哪敢硬接,长袖一舞,裹住那物,一股凌厉的气劲袭至,震得“他”身子一旋,转抛出去,“夺”地钉在一棵松树上,入木三分,只是一个小小松球,厉害! 他心头一骇,只道道士占得先机,还不随后杀到,然其袖手立定,静若处子。明知对手必有所恃,但出于速战速决的考虑,“他”一个虎跃,平挪十几步,不得已主动出击。 已进入致命距离,道士兀自不动,他心觉不对,手已照头抓去,道士目光陡闪,身如棉绳般一软,于极微的角度避开,双手翻云般缠绕上来,拿“他”手腕,若被拿实,手腕立断。 “他”后势展开,一弓一弹,虽两人一体,却灵若细虾,拔地而起,脚尖如锥,凿向道士心窝。好个道士,长臂一舒,大鹏展翅,升至同样高度,避开夺命一脚,身如螺旋缠丝式地裹住“他”的身形。 如此连过数招,“他”的出手不可谓不快,或点穴,或掌劈,或勾爪,无不一招致命,然道士武功怪异,动作飘忽,后发制人,身法呈弧形,连贯圆活,不离他左右,无部位不可攻击,无部位不可防守,最绝的是仿佛形成一个磁力场,令“他”无法跳出圈外,空有一身绝艺,在这咫尺之内,施展不开,他暗暗叫苦,没想到着了对方的道,如此缠身软打的功夫端的罕见。 雪花四溅,“他”与道士就在贴身距离内不停过招,竟连相互衣角都没碰上,堪堪扯个平手,其中的分寸之险,只有他这个当局者才能体会,真真大开眼界,受益非浅— —天下竟有这般打法? 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降临,视觉受限,双方全凭武者的全方位感官拼斗,“他”的真元剧耗,嫁衣神功已至极限,两人一体的身形终究滞缓下来,眼见得越来越受到制约,疲于应对,渐落下风。 “他”万般无奈,终于不理对手一个险招,双手直推道士胸膛,施出两败俱伤之法,他第一次见到教尊如普通江湖人般出手,却也知道惟有如此,才能摆脱出去,只是拼受的是自己的身体,他心中大叫救命。 道士一声清啸,紧急变招,依葫芦画瓢,以同样的姿势推出,竟在一瞬的时间差中后发齐至,“嘭”一声,自交手以来,两人第一次接实! 顿感觉仿佛有一面墙压来,他几乎喘不过气来,脑海里浮现出后世影视中常见的一副画面——两位武林高手内力比拼! 一股纯阳的气流与一股纯阴的气流,以他的身体为战场,展开激烈交锋:阴阳相战,冷热、柔刚、静动、曲直、疾缓相交,他只觉自己变成了一座大鼎炉,正在烧炼着一个不断挣扎的怪物,一种痛苦至极、酥痒难耐的膨胀感冲入他的每个毛孔,直至灵魂深处,其感受,是走火入魔也万分莫及! 自己的每根筋都要裂开了,眼珠子也仿佛要爆出来,他嘶吼一声,脑门电光一闪,所有的肉体痛苦消失了,眼前一幻,在如墨的黑暗中,他看到了自己的光头,看到了一上一前的教尊与道士,更“看”到了两股截然相反的真气在自己体内争斗消长:那阳气光明轩豁,有若“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绵绵不绝,那阴气清爽澄澈,有若“由三而二、由二而一、守一而归无”的返朴归真。 他蓦然悟到万物之初、天地初开时荒茫混沌的自然之力,然后以为自己死了,灵魂出窍了,所以得闻大道! 眼前确是同归于尽之局,教尊与道士谁都无法罢手,最终油枯灯灭。 他越飘越高,黑暗的地平线上出现了一线曙光,又一个光头扑入他的眼帘,一股祥刚的外力侵入,恰到好处地中和阴阳之气,生机陡现,“他”与道士心生感应,忙不迭同时撤手。 他脱体而出的灵知刷地回来了,连退几步,总算双足插雪立定,三个人在鬼门关打了一转回来了。他这一次出奇地没有历死重生的惊喜,心境分外平和! “阿弥陀佛,三峰道兄,老衲差点来迟了,看来元帝梦授的拳法,不过如此耳,尚需我少林功夫救命,哈哈……”伴随着朗笑声,一位身着紫黑百衲衣的壮年和尚扶住道士。 第五十四章保镖 他端详着教尊的真容,面上的表情跟此刻的心情一样复杂:这是一张酷似楚月的脸,只多了一分成熟与出尘,虽然斯人已逝,却栩栩如生,如果说楚月是误入凡尘的仙子,那教尊就像遥不可及的女神,怎么也想不到这样的人儿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女人——真的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么? 他的很多疑问一下想通了,教尊跟楚月一定有血缘关系,小姨?莫非是楚月的小姨,也就是他的小姨了?难怪时时给他长辈的感觉,只是为何陷他于不仁不义之境——成为千夫所指、万人切齿的小贼。 小子,我生平最憎男人欺负女人,那日达凯对楚月无礼,才教我对他彻底死心,站到你这边来……心头忽然浮起熟悉的声音,他吓一跳,教尊没死,向自己心灵传音?忙仔细看,仿佛随时就要醒转的样子,心底冒出莫名的期翼来:教尊姐姐你回来吧…… 然而半天没有反应,他再试试她的鼻息与脉搏,失望地叹口气。复想自己刚刚与教尊并无接触,何来传音,是自己的幻听了,竟在心中为教尊辩解起来:站在大金的立场上,她对他、对大宋所做的一切无可厚非,一个人为自己的民族、自己的国家做任何事,都是可以理解的,只是,真的任何事都可以做么? 思路被一个突然出现的外物打断,他生出一种新奇的感应:周围的空气形成以他为中心的气场,似一个大气球,外物的突入,产生挤压之感,使气场自然反弹,他由此判明外物的形状、速度、方位与距离,是个很小的东西,他动也没动,因为气场的感应十分平和,外物对他毫无敌意。 他还是忍不住眼一斜,看到一只可爱的小松鼠自身侧掠过。哈哈,这应该是变成高手的好处了,对外界的敏感度突飞猛进,可以时刻保持警戒,更妙的是还可以感觉来者的善意敌意,而采取不同的应对。 蓦地,又一个外物突入,是一个人,自他身后十来步远迅速接近,然而奇怪的是,气场的反应十分复杂,忽而平和、忽而悚栗,不知来人是敌是友,他进入了临阵状态! 想到教尊姐姐不想被别人看到脸,他来不及为她覆上面具,用发丝遮住,来人杀意忽盛,一件利物刺过来。 他身子一软,无师自通地使出张三峰的贴身之术,避开那一剑,双手翻云般一缠,已拿住对方手腕,正要折断,他看到了对手的面孔——三相公。 “小月!”他一愕,手一松,顿时被那柄剑抵住喉咙,兀自想不明白,爱人怎么变成了敌人? 三相公盯着他,面上的表情同样的复杂:“明日,现下俺问的每一句话你须回答清楚,不可犹豫,否则俺的剑就刺下去。” 臭丫头这一回是玩真的了,他感觉那柄剑已经戳破了喉头肌肤,一股寒意袭来,即便他瞬间暴退,也不一定躲过这必杀一剑,他额头冒出冷汗,不敢迟疑,赶紧说:“你问吧。” 三相公犀利的目光在他与教尊身上逡梭:“你怎会突然出现?这金贼跟你是不是串通好,对付我等义士!” 乖乖,原本对他无比信任的三相公也动摇了,也难怪,他现身后与教尊的表现,真像一丘之貉。教尊姐姐,你害得我好苦。自己怎会突然出现?这可一言难尽,他本欲将自己当秦桧一事和盘托出,忽想到当日自己和玉僧儿被捉奸在床时,三相公也在场,这些少女们的眼里可揉不得沙子,千万不要刺激她。他惟有直视三相公的眼睛,力求让她相信自己的真诚:“小月,我跟教尊……跟这金贼绝无串通,至于我为什么突然出现,因为我被人所制,过程极为复杂,我不想骗你,所以我宁可不说!” 还好,这丫头不枉他爱了一回,对他还是相信的,那柄剑缩了一点,且慢,三相公俏眉一皱:“张真人与宗印长老拿金贼时,你为何帮他?” 刚才的大战尽落在三相公眼中,他开始费口舌解释自己的行为,他的思路有些混乱,前言不搭后语:“我是冤枉的,只有你知道。那道士与和尚把这金贼当作了明日,同样的,天下人都把明日当作了金贼,皆欲得我而后快,我能怎么办,我帮她就是帮自己,至少,她还能保护我,只是,她……她已经死了……” 他忍不住带出了哭音来,自从看到了教尊姐姐的脸之后,他对她再也恨不起来了,反而有深深的眷念。 三相公讶然了,虽然他的辩解她并不认同,但大魔头的死还是冲击了她,她本以为其只是重伤不起,那个欠下无数血债的大魔头真的死了?臭小子为何如此伤心,他跟金人仿佛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三相公露出爱恨交加的眼神,缓缓道出心头最大的一个疑问:“你到底是宋人还是金人?” 哎呀!这可难以回答哩,虽然当秦桧时他曾将自己当作了宋人,凡事都站在大宋的立场考虑,但受到刚刚的脱胎换骨一战与教尊之死所触动,他再度回到超越狭隘民族观念的立场,浑忘了三相公能不能听懂:“小月,我是汉人,但不是宋人,也不是金人,我无论站在哪一边都不为过!” “胡扯!”三相公的剑进了一点,“即是说,你也会帮助金人对付大宋了?” 他哀叹一声,老子对女真人有过承诺,今天又要对宋人许下什么承诺么,可不要给自己的枷锁越套越多,他用充满柔情的眼神罩住三相公,毅然回答:“小月,世事无绝对,无意争杀身在争杀,无意温柔身在温柔,我再不敢承诺什么。我曾帮过金人,也帮过宋人,不知今后会帮哪个,这是国与国的争斗,宋金对峙的局面已经形成,任何人的一己之力都无法扭转,我别无奢求,只求能改变一位大英雄的命运,此心可问天,你的剑——要刺就刺下吧。” 他的思路在逼迫喉头的剑下逐渐清晰起来,关于这段历史的记忆一一映射在脑海中,他看到了那震烁古今却功败垂成的一战,大英雄以此战名垂青史,却也留给后人莫大的遗憾——十年之功,毁于一旦,他要做的就是改变这一战的结果,由此改变大英雄的悲剧,即便因此改变历史,也再所不惜。 他虽然认为这时代任何人的一己之力都无法扭转历史的命运,但这任何人里面不包含他,他依然相信自己有改变历史的能力,他在这时代的经历,似乎一直预示着什么。 看到三相公颤抖的手与矛盾的眼神,他知道那柄剑已刺不下来,只听她喃喃道:“无意争杀身在争杀,无意温柔身在温柔,明日哥哥,你心里有俺么?” 他的心弦一漾,傻丫头,哥哥心里怎会没有你,正欲拨开剑将她搂进怀里,忽想到了可人儿和她肚中的孩子,老子将为人父了,还招惹人家少女好么?还是先交代清楚吧:“小月,楚月已经怀孕,即将临产,我要去大金寻她,我喜欢你,却无法承诺你什么。” “扑”,那柄剑堕入雪中,三相公的身子似冷得瑟瑟发抖,难道伤势复发,他忙不迭扑上去将她抱住:“小月,你怎么了?” 三相公轻轻道:“明日哥哥,俺不懂你说的好多话,但懂了你的难处,楚月妹子一定不喜欢你帮大宋,俺也不喜欢你帮金国,所以你左右为难,是么?” 傻丫头总算长大,善解人意了,他无奈点头,确实如此。三相公幽幽继续:“所以你只能在俺们中选择一个,那你会选谁?” 他心乱如麻,不知如何回答,三相公道:“明日哥哥,俺好冷!” 他抱紧了她,不期然嘴唇碰到三相公冰冰的面颊,上面有更冰冷的泪珠,他心一软,吻了上去,少女的身子在他的怀里娇柔若水,蓦地,他痛得叫一声“哎哟”,那被楚月咬过的下唇又被三相公狠狠地咬了一口:“小淫贼,那你干嘛欺负俺?” 三相公顿足转身,掩面而去,历史重演,他茫然若失地看着她逐渐消失在雪地里的背影,没有勇气去追,他——又伤了一个女孩的心…… 他找到雪窖,将被三相公卡嘴捆住的大灰解救,大灰耸耸毛,不满地冲他龇牙咧嘴,抗议他给自己找了这么一个女主人。 心情不佳的他懒得理它,以三相公留下的宝剑为工具,在雪窖里就地挖去,忙乎半天,掘地三尺,挖出一个深坑,将教尊的遗体轻轻放入。他恭恭敬敬磕几个响头,最后瞻仰一眼她熟睡般的遗容,双掌连推,将坑填实,爬出雪窖,推平雪丘,再看不出任何痕迹,至此不虞教尊身后遭受不敬,又在边上的松树做个记号,以备他日拜祭。 他从教尊姐姐的长眠之处挪开目光,大地银妆,天光湛蓝,日中和煦无风,看不出昨夜暴风雪肆虐的任何痕迹,在四方上下的“宇”和往古来今的“宙”之间,作为空间的人或作为时间的人生都只不过是大自然的一粒流沙而已,他发出一声清啸,自死别生离的悲情中走出,或许,上天终于要他独立地面对未来了。 对南渡后的大宋百姓来说,好久没有度过如此祥和的一个正月。这是江北往入海口的一座必经小镇——宋时典型的小镇:南北长,东西宽,护镇墙有五六个成人高,墙基四步开阔,内外壁用块石斜垒,中夯杂土;外环绕护镇河,内凿一渠,引江水入镇,贯穿南北,河渠上架设小石桥三座,连接东西长街,南北两端各设一水门,置水闸防卫;镇内民居栉比,商铺井然,俨然一个可攻可守的小城堡。 人心回稳的百姓在忙着各自的生活——他们企望已久的正常生活。唯一的茶楼里也出现了一些茶客,茶客们再不是惶惶议论着鞑子为害的祸事,而皆是鼓舞人心的好事:如陕西和尚原大捷,那几曾不可一世的金兀术身中两箭;如行在北进,官家似有图复之心;再如广受民间爱戴的岳家军升为神武副军,原先号称东南大将的“刘(刘光世)、韩(韩世忠)、张(张俊)、辛(辛企宗)”变成了“刘、韩、张、岳(岳飞)”,实至名归矣。 当然近日江湖上的纷争也是茶客们津津乐道之事,这其中一件大事,就是沸沸扬扬的明日重现:那小贼竟不可思议地击败南北武林两大高手,风头一时无两,似乎惟有少林掌门这一层面的武林宗师才能收拾他了,偏偏他又像前几次一样,平空消失,只神龙见首不见尾地在沿江地区出现过两次,而跟他一伙的小和尚则不见,想是利用完就杀掉了。 一位老年茶客捻着胡须玩笑道:“各位,从小贼出没路线看,搞不好就在吾等身边哩,嘿嘿……” 这个玩笑可开不得,几个茶客脸色都变了,警惕地四处张望,看看有没有那传言中杀人成性的木面书生——明日化身在左近。还好,这第二层的茶楼四座都是镇中的熟客,除了坐在窗前的一位姑娘是生面孔,那姑娘正就着茶水吃肉馒头,一身行路的素蓝短打扮,一双天足革靴上沾满雪泥,看来走了不少路,长得还算清秀,只是黑了点,腰间的一柄长剑甚为扎眼,应是江湖中人,老百姓对这些人一向敬而远之。 “途路无不通,行贫足如缚,轻裘谁家子,百金负六博。蜀道不为难,太行不为恶,平地乏一钱,寸步邻沟壑。”外面传来吟诗声,茶客们的的注意力被吸引过去。 “那不是张官人么。” “要赴任江南了。” 街口处,一役夫推着辆独轮车,车前一头瘦驴牵引,车上满载物品,被一条宽幅遮着,挂有一把大伞。车后一群人,一位中年士人牵着一头蹇驴,身后跟着一个壮仆,挑着行装,挑担一头也挂着把伞。有三人送行,两个成人恭立,摊手送别;另一少年单膝跪地,仰面祝福,跟前侧倒一只黄狗。中年士人频频回首顾盼,依依惜别。街上人人来人往,不时有熟人跟他们打招呼,一派太平景象。 忽然前方行人纷纷闪避,一阵马蹄的狂飙声由远及近,一行黑袍骑士自长街东端出现,横冲直撞而来,那跪地少年躲闪不及,被一匹马踢翻在地,中年士人大惊弃驴,扑到少年身上喊叫着,众骑士毫不在意地呼啸而过。 楼上茶客看清这一幕,俱目瞪口呆:“光天化日之下,还有没有王法!” “这些狗子什么来路?报官去!” 还是那位老年茶客有识见,劝住众人,低声道:“各位小心,这些人黑衣绣白虎,乃黑虎社印记,其社主王继先有官家撑腰,在行在无人敢惹,何况吾这小地方。” “这些鸟男女来江北做甚么?” 一个消息灵通的茶客应道:“听闻绍兴府花魁玉僧儿被王继先所逼,逃出来,这些狗子莫不是追她的?”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在众茶客议论纷纷、义愤填膺的当儿,那坐在窗前的姑娘已然不见,只留下几个铜板在桌上。 沿岸西去的官道上,夕阳映江,残雪依稀,一辆两匹马拉的篷车在疾驰,一位青衣老者一面快马挥鞭一面不时回头张望,神色甚是紧张,但那两匹马显然已疲惫不堪,怎地也快不起来。 身后传来越迫越近的马蹄声,转瞬已到近前,经过小镇的那群黑袍骑士将马车团团夹住:“老儿,还不停车,否则爷可不客气了!” 青衣老者无奈勒住马,一为首的刺面骑士翻身下马,倒没怠慢,冲车内行个礼:“我家社主请玉生回头一见,以解相思之苦。” 车厢门紧闭,窗布低垂,并无人答话,刺面骑士又重复一遍,见还没有动静,沉不住气了:“在下奉命行事,得罪了!” 说罢刺面骑士将头自车窗探进去,半晌方缩回来,围绕篷车走了两圈,又向车下探探,表情甚为疑惑,转向青衣老者,恶狠狠问:“老儿,里面是谁,你家主子呢?” 青衣老者毫不畏惧:“里面是我老伴,玉主子早下车了!” 刺面骑士大为着恼:“娘的,这一路的线报都是蹭饭的,竟没发觉,玉僧儿去哪了?” 青衣老者转头不理,刺面骑士冷不丁一脚踢在其肚子上,青衣老者顿时倒地,滚得老远,并不吭声,刺面骑士咬牙道:“老骨头还很硬,我看你硬倒几时?” 这家伙够狠,走过去便连踢数脚,青衣老者如何禁受住,嘴角冒血,眼看不支,竟没呻吟一声,似生怕车里人听到似的,刺面骑士眼一斜,明白了:“不是还有老太婆么!” 刺面骑士凶霸霸往马车走去,蓦然,一个物件嗖地打来,擦头顶而过,吓得其头一缩,左右张望,骂道:“哪个混蛋?敢暗算老子?” 这下招来三个物件,其中一个击中其额头,刹时起个大包,原来是颗松球,刺面骑士抱头趴下,鬼哭狼嚎起来,其余骑士纷纷抽出兵刃,四下张望着,看是何方神圣? 便见漫天松球横飞,一片“哎哟”声中,这些平日狐假虎威的黑虎社众纷纷跌下马来,其实那些松球准星极差,十中一二,大部分的骑士都是被吓得跌下马,毕竟他们没见过真正的高手,还以为有什么奇人异士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等松球停歇,刺面骑士壮着胆喊话:“敢问哪位高人,我等是黑虎社的,大家井水不犯河水……咿呀!” 说话间又几个松球打来,一个刚好堵住刺面骑士的嘴,其忙又伏倒,哭丧着脸,张口吐出两颗带血门牙,这样下去还不小命玩完,其连滚带爬地扑向坐骑,驾马掉头便逃。 头儿如此,其余骑士见势不妙,“扯呼”一声,丧家犬般跟风而去,当真来得快去得快。 一个“香汗淋漓”的姑娘“娇喘吁吁”地自道旁松树丛中冒出来,身后跟着一条大灰狗,豁然是先前茶楼里的姑娘,看不出其轻功不错,竟徒步赶上黑虎社骑士。 他苦着脸,满头大汗倒有一半是被沉重的假发捂出来的,自嘲习艺不精,原想学那张三峰先声夺人,谁知第一个松球就击空,无奈之下,只好来个天女散花,以数量压倒质量,幸亏这帮家伙都是不入流的小泼皮,否则够他应付的。 这姑娘当然是他假扮的,他不知自己什么时候彻底恢复了明日的真面目,生怕被人认出,又不敢再扮小和尚,只好借教尊姐姐的面具一用,以木面书生的身份出现了两次,他自有深意。 木面书生对宋人来说,就是明日,对金人来说,则是教尊,他活着就是教尊活着。除了三相公,谁也不知道教尊死了,但三相公也不知教尊的真正身份,这混乱难辨的内情,最清楚的只有他,嘴长在他身上,怎么说都行。 但木面书生也不能常扮,他可不想引来大批的追杀者,想来想去,还是受王氏的启发,来个反弹琵琶,再次男扮女装。大宋女子盛行戴假发的风气,被称作义髻、赝髻、特髻的各式假发在民间脂粉店皆有售,他很容易地搞到自己合适的装束,再将剑眉修成柳叶眉,点上檀唇,备好刮须的刀片,任谁也想不到明日小贼竟变成了一个大姑娘,人长得英俊么,可不是随便男人都可以扮女人的。 古人有女扮男的,罕男扮女的,不像后世有些男人哭着喊着要变成女人,又重礼法,什么非礼勿视、男女授受不亲,给他钻了空子,一路畅行无阻。相继探听到的消息更打消了他的顾虑,张三峰与宗印一个归隐一个痴癫,压根没提自己与和氏璧的秘密。 他虽思楚月心切,但离开女真兄弟实在太久,怕他们有什么变故,决定先上荒岛见他们,欲走海路,没想到半途得了玉僧儿的消息。左思右量之下,他还是不忍心那样一个妙人儿落入王继先的魔爪中,看情形,玉僧儿成了他与王氏、王继先斗争的牺牲品,当日应没有参与那一场阴谋中,此刻佳人有难,英雄理当出头。 他推开车厢门一看,不由一楞,里面竟坐着一个黑瘦的老婆婆,不是那千娇百媚的玉僧儿,难怪老头儿吃苦,那帮狗子无法交差了。 他失望地正欲转身,却听老婆婆沙声连问:“小妮子,那帮人走了?老秦呢?是你救了我们?” 他点点头,用手指了指外面,他扮女人还行,可学不了女人讲话,只好少说话。 老婆婆看到躺在地上的青衣老者,以与年龄不相称的速度跳下车,扑在老者身上摇着,而后嘤嘤哭起来,他心一紧,难道老头儿……忙走过去,发现青衣老者已经断气了,他不由自责自己来迟一步,该怎么劝慰老婆婆呢? 咦?她的哭声怎么如此清脆,跟方才的沙声截然不同,他心一动,看到老婆婆垂下的脖颈处露出一片雪嫩肌肤。 “玉僧儿?”他脱口而出。 玉僧儿抬起头,泪眼婆娑地看着他,脸上的黑斑正被泪水冲去:“你怎么知道是我?” 该怎么解释,他挠着头,已经开口,只好捏着嗓子伪装,真他妈别扭:“俺是听了那帮恶人的话,知道他们找的人不见了,而你化了装,就猜是你。” 他既救了她,又同为“女人”,玉僧儿一点都没起疑,扑在地上磕头:“小女子多谢姐姐搭救之恩。” 他忙扶她起来,看玉僧儿凄惨的样子,显然与老秦感情很深,可眼下不是哀悼的时候,黑虎社那帮家伙断不会善罢甘休,他陈述厉害,当即埋了老秦,然后拉着啼泣不舍的玉僧儿赶紧离开,天色已黑下来。 马车目标太大,他解开马套,欲和玉僧儿分骑一匹,偏偏玉僧儿不会骑马,只有一个选择了——两人共骑。 他领着大灰随意地往一个方向奔去。玉僧儿当他是个女子,紧紧地偎依在他怀里,以花魁娘子的身份,断被人呵护惯的。 虽然她还是老婆婆模样,他却知道怀里的是个妙人儿,而且是有过一夜之情的妙人儿,这旖旎厮摩的“痛苦”可不是一般人受得了的。 天完全黑了,他估计已离去好远,便停下来,找个背风所在,生起一堆篝火,借着火光,玉僧儿取出一面小铜镜,用水袋的水洗去伪装,正式与他相见:“玉僧儿见过姐姐!”怎么称呼姐姐?” 他看到这熟悉的绝美面孔,一时勾起做秦桧的回忆,呆住了。 “姐姐,你怎么了?”玉僧儿轻声呼唤。 他知道自己出了神,忙掩饰道:“妹妹真美!就叫俺二相公吧。” 他的心头浮出另一个女孩的影子:三相公,你去哪了? 当下一聊,方知玉僧儿欲往德安投奔一个亲戚,他踌躇起来,她孤身一个弱女子,怎么行路?而自己不想耽搁太久,楚月快生了,女真兄弟还没见到。 冰雪聪明的玉僧儿看出他有心事,忙宽解道:“不劳姐姐烦心,我自己能走的。” 他妈的,救人救到底,岂可半途而废,这不是老子的风格,他拍拍胸脯:“俺没什么要事,先送你去德安!” 玉僧儿嘴角露出笑意,他反应过来自己的动作太男性化了,更担心一不留神将胸口的棉花拍掉,忙“风情万种”地挽了一下头发:“江湖女子无礼惯了,不比妹妹文雅!” “哪里,姐姐别有一番‘风情’哩。”玉僧儿忍不住扑哧笑出来,暂时忘却失去亲人的痛苦,自包里拿出一张干馍,与他分吃。 他其实不饿,自混沌大法初成,他的食欲锐减,大小便的次数也递减,变成高手的好处可真不少,发展下去可以“辟谷”了。 哎呀,玉僧儿当着他的面更衣起来,女儿家的情态尽落入他眼中,一时不好意思,忙借故找柴火走开了。 当他拣了柴火回来,玉僧儿竟不见了,只一个粗犷的汉子坐在篝火旁烤火,大灰安静地伏在边上,他大惊上前,一把扯住汉子,正待喝问,却发现汉子的眼中泛出盈盈的笑意来。 第五十五章无间道Ⅱ 汉子咳嗽一声,用亦很粗犷的声音道:“娘子,缘何对为夫这般粗鲁?” 他面上浮出会意的笑容:“原来是郎君,奴家得罪了。” 他的手放下来,汉子的手抬起来,捏住他的下巴:“娘子,且看为夫教你为妇之道,其一:身为妻妾,须在夫君面前螓首低垂,凡事诺诺。” 他心头泛起异样的感觉:小丫头在调戏我哩,不知你见到老子真身将会怎样?想不到这丫头竟有易容的绝活,扮什么像什么,若非认出她的眼神,真要被骗过了。他索性玩下去,垂眉顺目,低声下气:“是,奴家听郎君教诲!” 玉僧儿闪出促狭的眼神:“其二,身为女子,须举止端正,笑不露齿,行不露足,坐不动膝,立不摇裙。” 他心中谨然,这些细节自己似乎都没注意,难道玉僧儿发现自己哪里不对,下意识地抬手摸摸衣领,看看是否露出喉结,很严实啊,这不欲盖弥彰了,他反应甚快地往上捉住她的手,试探她的反应:“妹妹别闹了,俺听得好糊涂。” 玉僧儿眼神微微一羞,欲抽出手没有抽动,恢复女声解释:“姐姐,我们两个女儿家相伴随行,太招人眼,难免多生事端。我自幼熟习化装易容,因此就跟姐姐扮做夫妻,路上方便。姐姐是江湖人,自在惯了,须学一些凡俗夫妻的礼仪,以免露馅么。” 他仍不确信,但自己的男人身份一旦露馅,可不更是尴尬,故意追问:“俺年岁大些,自该俺扮丈夫合适些。” 玉僧儿低头弄着衣角,男儿容女儿态,模样甚是滑稽,声如蚊蚋:“只因人家生得……生得……” 他心中释然,生出报复之心,反过来捏住她的下巴:“只因妹妹生得标致,会惹男人起坏心,是么?” 玉僧儿愈发扭捏起来,轻轻挣开他的手,转身将那大包打开,现出了一摞珠光四射的金银首饰,正色道:“也不尽是如此,实不相瞒,僧儿乃角妓出身,得罪了当势者,迫不得以逃出来,那些恶人认得我,所以我化装好些。姐姐可曾想清楚,我俩素昧平生,犯不着如此帮我,这是我多年积存,分姐姐一半为谢,我还是独个上路吧。” 玉僧儿此刻和盘托出自家来历,再露出贵重财货,显示对他十分信任,更处处为他考虑,倒教他自觉胡思乱想似的。他这才想起自己表现不合常理,竟没有问玉僧儿事起缘由,好像他早已清楚,特地赶来相救,而非偶然路过。 不暇试探玉僧儿的用意,他为自己开脱,顺便胡编了自己的门派背景,这女声他越学越溜了:“俺与妹妹初次相见,本不敢胡乱打探,枉得妹妹如此信任,俺们日月派上下,一贯锄强扶弱,轻财重义,自不容恶人横行,且不说俺与妹妹一见如故,就是寻常人都要帮到底的。这分财别途之事休要再提,再提就不当俺是姐妹。” 玉僧儿盈盈拜倒:“既蒙姐姐抬爱,若不嫌弃僧儿出身卑贱,我俩在此结为金兰姐妹如何?” 这丫头一环扣一环上来,教他如何拒绝,虽觉天下哪有男人跟女人结为姐妹的道理,也只有硬着头皮应承了。 当下撮土为香,两人对着星空跪下,玉僧儿口中念道:“二人同心,其力断金;同心之言,其嗅如兰。天在上,地在下,我玉僧儿与二相公……” 玉僧儿迟疑一下,显然知道那是个诨号,他老脸一羞,忙顺着日月派的思路现诌一个有含意的名字:“俺姓明,单名一个月字。” 玉僧儿继续:“我玉僧儿与明月姐姐今日义结姐妹,自此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生死与共……” 他照念一遍,再互通八字,大小判然,起身行礼,正式姐妹相称。看到玉僧儿满心欢喜的模样,他隐隐有上了她的套的感觉,不甘心道:“妹妹,你就不怕俺也是个坏人。” 玉僧儿主动拉住他的手:“那僧儿就认了,随姐姐怎样都行。” 顿有一圈漪情涌荡,他心道:老子要真是个坏人,还不生吃了你! 傍着篝火露宿一夜后,次日上路,他放下心头事,与玉僧儿悠然上路,多半骑马,有时步行,宛若一对走亲戚的府镇小夫妻,自学不来庄稼人的。 玉僧儿约有1米70高度,在后世勉强做个模特,个头跟他近,而那一双小巧玲珑的脚儿竟是天足,只因歌舞妓优职业所限不能裹脚,否则一定学不来男人走路的。倒是他这个“浑家”有点高了,必须含胸垂首,方勉强般配。 到晚上便住上客栈,夫妻俩自然同宿一室了,以布衣装扮,他俩只能要一个次房。店小二领进门,大灰欢欢地一头钻进床底不出来,跟马儿跑了一天,当然累了。 他看着尚算清洁的一张帏帐木床,心想今晚该怎么睡,两人要同床而卧么,自己能不能把持住? 正胡思乱想的当儿,听玉僧儿对小二道:“我浑家要沐浴,上桶热汤。” 他吓一跳,待小二离开,忙掩上门,低声道:“妹妹,俺不习惯在外沐浴的。” 玉僧眨眨眼:“我是为自己要的。” 他闭口无言,乖乖,这罪可是自找的。 两个小二抬了沐桶和热汤过来,玉僧儿关上门,一双妙目盯了他一会,只盯得他心里发毛,玉僧儿方道:“娘子,要不要一块洗。” 他的老脸刷的红了,忙摇头,又不知自己该干什么?出去不是,不出去也不是,因为要沐浴的是他这个“浑家”。 玉僧儿轻轻一笑:“那为人家看好门,僧儿很害羞的,姐姐不要偷看哦。” 他只有连连点头的份,这丫头一会儿男声一会儿女声的,真是个表演大家,搞得他头昏脑胀。 端个凳子坐到门前,他不敢回头,胸口却如小鹿乱撞,只听身后传来悉悉嗦嗦的宽衣声和入水声,虽然看不到但无法阻止自己的想象力,他不由回想起那动人的玉体…… “娘子,好了!”玉僧儿总算洗完,他如蒙大赦,不知不觉竟出了一身汗,想起自己有很久没洗澡了,一时身上发痒,真想到热水里泡泡。 玉僧儿换了一套素净男衫,她的大包里装的东西真不少,走到他跟前,那张男人脸上的妙目飘出说不出的妩媚,似看穿他的心思:“娘子,如不嫌弃,就用为夫的洗澡水洗一下吧,我去外堂叫好酒菜等你。” 他的脸一定如大姑娘般红透了,“羞”得说不出话来。 酒足饭饱回房,玉僧儿除去外套,将束胸的罗带解开,长长地舒口气,他“惊心动魄”地看着她高耸的胸部,又做贼似地看看门窗有没有关紧。 这家客栈在这段官道上规模最大,房费不菲,但很正规,所以客人很多,也很杂,好在没发现什么可疑人物。 玉僧儿若无其事地躺到床上,不经意地瞟瞟他:“娘子,该熄灯睡觉了。” 他心知最难熬的时刻到了,可是找不到不上床的理由,只有吹灭灯,“乖乖”躺到了玉僧儿旁边。 按理说,姐妹同床,应有好多体己话聊的,偏偏他是个臭男人,怎知道该说什么?玉僧儿亲热地附耳过来,恢复女声:“姐姐,脱衣到被窝里来么。” 沐浴后的女子体香隐隐传来,仿佛觉得玉僧儿恢复了女儿身,一个不折不扣的美人儿躺在自己身边,他在黑暗中苦着脸,为自己找个理由:“江湖险恶,俺一向和衣睡的,以备不患。” “那就这样睡吧。”玉僧儿轻轻吁口气,将温暖的被子盖到他身上,他听到一阵急促的心跳声,好像不止他一个人的,是自己听错了? 心有灵犀的,两人在被中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玉僧儿的呼吸渐渐平稳下来,他感觉她的身体由紧张转向松弛,直至进入梦乡,他如释重负,可怜的小妮子,一定被黑虎社那帮家伙吓坏了,没好好休息过。 蓦地,玉僧儿一个翻转,柔软的身子偎向他,右臂圈住他的腰。 天,她在勾引自己么?他一下子紧张与兴奋起来,感觉她将脸舒服地靠在他胸膛上,发出甜美的梦呓,才知这是她熟睡中的不自觉反应。 他不忍心推开她,更怕惊醒她,只能保持一个姿势不动,加上软玉在怀,哪里睡得着,惟有那“放下物我”的混沌大法可以拯救自己,他慢慢晋入空明的精神世界中,抵御美色当前的诱惑。 人生何欢?人生何苦?欲与苦,在某种意义上是等同的,欲海就是苦海! 如此不虞其他,一心保玉僧儿去德安。次日将马儿换了两头毛驴,沿官道西行,朝行暮宿,打尘住店,他俩真个如夫妻一般,无人起疑,甚至与循踪搜寻的黑虎社徒众几度照面,这帮狗子亦压根没想到要找的人儿就在眼前。这一大半是玉僧儿的功劳,若非她时时提醒,他这个西贝“小娘子”不知穿帮几多回。 乱世不太平,路上小毛贼不少,他俩皆选择行人多时上路,行装又很普通,倒没再生波折。 他不免寻机向玉僧儿打探朝廷动向——民间消息多为添油加醋、以讹传讹,刚逃出行在玉僧儿自不同,她身份特殊,能接触上层人士,故有第一手资料,他当然最“关心”王氏与“新”秦桧的近况。 一提及秦桧之名,玉僧儿眼色一黯:“那个人么,原先是个铮铮君子,南归后步步腾达,只是位极人臣后性情大变,植朋结恶,更提出那‘南人归南、北人归北’之策,招致朝野一片骂声,他——还是原先的他么?” 早换人了,老子才是原先的他呢!他暗暗佩服玉僧儿的敏锐直觉,却见她失落垂目,声音低下来,喃喃自语:“我曾向那个人求助过,他竟全然不理,连信也不回,难道忘了那一夜恩爱么……” 潜能大升的他听到这不应该听到的话,心惊肉跳:小妮子莫不是爱上秦桧了——老子扮演的那个秦桧,这可如何是好?隧吓得不敢乱问。 爱与罪——往往在一线之间,爱有罪么,抑或是人心有罪? 终于,从官道上的界堠看,已进入德安府地界,他大大松口气,要完成任务了,本朝前有赵匡胤千里送京娘,后有明日乔装送僧儿,真是前后辉映啊! 过午,远远看到一座巍峨城堡矗立在春晓的大地上,如同一个黑巨人,在蓝天白云的背景中越来越近,官道两旁一片荒芜,已进入城防坚壁清野的范围,几个光秃秃的小丘远近排开。 玉僧儿喜悦之情形于表,再不用担惊受怕了:德安乃出名的铁城,为中原诸城唯一未遭兵祸、匪祸者,是江北流亡百姓们的避难所,德安知府陈规忠义之名传播四海。 他记起陈规便是胖子陈矩的亲哥哥,该怎么利用这层关系呢,送玉僧儿一个离别之礼…… 没头没绪中生出依依不舍之情,他与玉僧儿这十余天的相处,似夫妻似姐妹,一路上的相扶将让他见识到这位花魁娘子善良率真的一面,虽然再没动过心,却有将她当妹妹的感觉,而混沌大法也纯熟许多,全拜玉人儿“枕席相伴”所赐。 大灰忽然惊吠起来,身后一阵喧杂,他回头一望,但见阳光下黑压压一片人头攒动,定睛细看,原来是大批百姓蜂拥而来,俱携家带口,行囊众多,显然亦是投奔德安而来。 正奇怪他们为何如此惊惶,但见拖尾的灰尘中兵甲寒光闪射,冒出数杆红巾飘带,是红巾军的标志。而百姓们的惊惶证明,这些不过是打着义军旗号的游匪而已,大宋游匪多由北方溃退的各种武装纠合而成,以抢掠为生,其破坏力比金兵有过之而无不及,难怪百姓畏之如虎。 号角响起,最近的小丘上竖起一帜,远处的小丘上号角呼应,亦竖起一帜,如此依次传递,直往德安而去,原来小丘是德安守军的外围哨卡,负责侦察通报敌情。 便听德安城头隐隐传来擂鼓声,远远望见城门大开,尘嚣四起,是官兵出来接应百姓了,德安守军的反应也端的迅速。 两条烟龙自两头迅速接近,他与玉僧儿夹在百姓中间,往官兵迎去,他在驴上张望,游匪声势不小,人数远较官兵为多,作为一城守军,自不能分出大股军力,削弱城防力量。 一宋军偏将率百余官兵在一片开阔地一字排开,组成一个防御圈,让进奔过来的众百姓。 参加过楚州战役的他对城防略有心得,看出这片开阔地是德安城防弓射兵器的射程边缘,官兵们依托于此,游匪深知厉害,不敢进攻防御圈,只在外围杀人掠货。 很多百姓亦看出这是个生死线,亡命奔来,官兵持盾接应,有些跑不动的便被匪兵当场射杀。 他和玉僧儿已到生死线的安全一侧,官兵们催促他们赶快进城,然看着百姓们的惨状,他无法挪动自己:一个丈夫跑过来,其妻却落在后面,丈夫赶回相救,被一骑匪一刀砍下头颅,妇人抱住头颅痛哭,旋即被掳掠上马…… 玉僧儿眼中露出无比的愤怒,转向他:“还不去救人?” 他何尝不如是,眼眸收紧,吹口哨叫大灰保护好玉僧儿,拍驴冲过去,只想大开杀戒,以杀止杀。 一骑匪挥朴刀迎上来,他将三相公的剑横在手中,正欲拔出,才想起自己不会使剑。 匪兵见他是个“小娘子”,想捉活的而掉以轻心,不料照面错骑之间,“小娘子”右手翻云般一缠,已抢了朴刀在手,更反肘一击,匪兵“咿呀”滚下马。 他瞪着刀上淋淋的鲜血,不知杀了多少无辜百姓,又有三个骑匪淫笑着扑来:“好标致的小娘子,与我兄弟做夫妻吧……” 那一刻,他的杀念无比炽烈,楚月教他的刀法清晰入脑:他将刀柄斜横在张开的手掌上,拇指和食指紧挨刀柄护手,中指包住刀柄中部握住刀柄,如此握刀可向所有方向攻击。 三个匪兵已到跟前,使枪弄刀,呼呼作势,在他眼里却如纸老虎一般,脑海里涌现一举击杀三匪的数个方法:对持刀匪:持刀正面砍去,双刀相击之后便转手,或刀尖一挑,直刺其咽喉处,可切断其静脉,并使其迅速毙命;或用刀砍其脖颈两侧的颈动脉,使其大量出血,必将因失血过多转瞬死亡。 对使枪匪:避过长枪,或用刀顺枪杆砍其手腕,割断桡动脉,使其失去抵抗力,短时间内就会毙命;或用刀砍其臂上部的肘关节内侧,切断臂动脉,即会失去抵抗力,同样在短时间毙命。 对使狼牙棒匪:错骑而过,从背后攻击,或用刀刺入其肾,既引起内出血而死亡,或由后横割其喉部,切断气管和颈静脉…… 三匪横尸当场的画面在他眼前晃动,心中忽生出另一个声音反问:你杀了他们,和他们又何区别?维护生命的尊严难道就是“杀”么?杀人者必受惩罚,可是该如何惩罚、由谁来惩罚…… 仿佛一盆冷水自头浇灌,那扎根于心的“不杀”信念顿如雨后笋生,他刷地冷静下来,又有所悟:杀与不杀,只不过是存在于人心的魔鬼与天使,或许有一天,人类会遵从内心的尊严,将魔鬼变成天使;但他这个先行者,将会不会遭受无间地狱般的罪与苦?因为人类历史上的所有先行者,好像下场都挺惨的,他不寒而栗。 他不知道的是,在他失踪后的后世,有一个大陆导演借秦始皇的口说了一个教:武学的最高境界——就是不杀!又一个香港导演借一个被割头的小女子之口说了一个梦:如果有一天,人不杀人,该有多好! 他所知道的是,这两军阵前,不同于江湖人过招,点穴等手段因盔甲的阻碍而无用武之地,而刀剑不长眼睛,武功高者或可自控,以他刚有小成的混沌大法,决计无法收发自如,那源自三大高手的零碎招数他始终运用不畅,总有一丝停滞,似乎有个症结没有解开,他空有一腔充盈的混沌之气,却不知如何发挥它的真正威力。 他一面打驴后退,一面高速思索着以不杀止杀的办法,一阵狂笑传来,一个彪悍匪将在一队骑匪的簇拥下耀武扬威而来,审视着“战利品”。 他眼睛一亮:擒贼先擒王,若制住匪首,就可制止杀戮,这悍将不知是不是匪首?他忙环顾一圈,确认其乃在场匪众的最高首领。 意起身动,他弃刀、下驴、起步、腾挪,一气呵成,混沌之气在体内流转,教尊姐姐亲传的轻功显出威力——这是他运用最好的功夫,他闪电般绕过三匪,冲向匪首。 来者不善!匪首的护骑们看出他的意图,纷纷上前拦阻,匪首眯起贼眼,发出号令:“好个胆小娘子,对某胃口,捉活的!” 得令的十余个护骑气势凶猛,远胜其余匪兵,组成一个圆状队形,刹间将他围在中间,马蹄扬起的尘埃将他的身形淹没大半,处境不容乐观。 那厢官兵与百姓俱瞪向玉僧儿,怪责这个“大男人”竟让自己“浑家”去送死。 玉僧儿不动声色,只密切关注这厢情况。 他陷于马嘶人沸中,怎么移动身形都摆脱不了骑匪的包围圈,他茫然四顾,眼前是走马灯般幻变的骑匪,耳边是百姓们的惨呼与匪兵们的吆喝,他有种头晕目眩的感觉,心中翻起各种各样的杀意,但这些杀意在那不杀意念的阻止下反弹回来,杀向他自己,体内的混沌之气开始四分五裂,交互激荡,他胸闷欲塞、脑涨欲裂,痛苦地扯向自己的头发——他一把扯下头上的假发,一个跟头翻起来…… “嗡”的一阵人声波散出去,关注他的官兵与百姓齐齐惊呼,而包围他的骑匪则面面相觑——“小娘子”似中邪一般,在场内不停地翻起跟头来,脚下尘埃若云,如仙如魔,极其骇人! 其余匪兵亦不由将注意力转移过来,便宜多半百姓得以逃入安全地带。 他只觉得每翻一个跟头就舒适一分,那混沌之气就回复一点,那头脑就清醒一丝……他一个漂亮的720度后空翻,飘然立定。 所有人皆不可思议地瞪大眼睛:小娘子变成了……他那脱掉假发的头上已生出密密短发,像后世男人的小平头发型,在这时代人的眼里,当然十分怪异——不僧不俗,不男不女,活脱脱一个怪物…… 只有一个人除外,玉僧儿轻轻吁口气,并没有对他现在的模样表露诧异。 他哈哈一笑,趁匪兵们走神的空儿,又一个后空翻,劈手抢下一旗头的红巾旗,然后转身向另一面助跑,在即将撞上骑匪组成的人墙时,他双臂一抡,将旗杆往地上一撑,以后世撑杆跳的标准姿势腾起,升至一个常人不可能达到的高度,自骑匪们的头顶上突围而出,更在空中完成了一个高难度动作——将旗杆也带起。 这精彩的一幕令官兵与百姓们俱喝起彩来,刚刚的惨切局面被他一扫而光,连玉僧儿也惊奇地扬起了柳眉,这匪夷所思的一招实在出人意表,那个时时给人惊奇的明日回来了! 精心算计过的他稳稳地落到匪首跟前,顺手一旗杆扫去,同样看呆的毫无思想准备的匪首应声落马。他大喜,这东西不致命的,总算找到称手的兵器了——棍! 匪首也不是吃干饭的,一个懒驴打滚,滚到了自己人一边,对他这个变成了身的“小娘子”再无半分企图,以变了调的声音喊道:“放箭,放箭!射死这妖怪!” 哈,他变成妖怪了!慑于他神奇表现的骑匪个个如梦初醒,手忙脚乱地弯弓搭箭,毫无准星地乱射过来。 面对如蝗而来的箭矢,正自得的他一时无措,他的格箭术一向很糟的,怎么办? 嗖地一声,一支毒蛇般迅疾的羽箭最先钻到他面前,手中的旗杆失去作用,他能感觉到那箭头的寒芒已舔上自己的鼻尖,心道完了。 “恩公小心!”官兵与百姓们的喝彩声嘎然而止,玉僧儿忍不住发出娇呼,在这紧张关头,她突变回的女声没有引起任何人注意。 就在这一瞬间,精神力先于他的意识发散出去,那近在眼前的利箭倏悠慢下来,他本能一侧头,箭矢擦颊而过,好险! 他再去看漫天交错的箭雨,速度皆慢下来,几乎信手可抓,一个十分大胆的念头冒出来:可否再显神通,吓得骑匪不战自退! 《黑客帝国》中尼奥避子弹的一幕印上脑海,他穿着花裙的身体在箭矢组成的三维空间中扭曲起来,像一个欢快跳动的乐符,而箭矢划出的轨道就是乐谱…… 那一刻,无论是官兵、百姓还是骑匪们俱看呆了,天底下竟有这般避箭法?在他们的眼中,他以几乎不可能的速度和角度在骤密的箭雨中手舞足蹈,没有一支箭改变方向,而他变成了箭的一员! “妖术!大伙儿扯呼!”箭雨几乎同时停了,不知哪个骑匪一声怪叫,顿作鸟兽散! 百姓们欢呼着涌向他,他双眼直勾勾地看着天空,犹有乱箭横飞的幻觉。 “恩公,恩公!”玉僧儿的声音瓦解了他绷紧的神经,往前便倒,还是有一支箭射中了他…… 第五十六章有话好好说 人、人、人!除了人还是人! 杀、杀、杀!除了杀还是杀! 血、血、血!除了血还是血! 一条冰冷的身影在漫地遍野的“人”中如入无“人”之境,“杀”来“杀”去,“血”流成河,“血”染大地。 那条身影是如此的眼熟,以致于他的目光只顾随着其移动而不注意周围的环境,饶是如此,他也能感觉到身处一个很大的战场,一个前所未有的大战场,那些哭天喊地的人是宋兵、金兵,抑或是其他的什么兵,他能感觉到这战场的残酷,因为他的心是如此的冰冷,他只想看清楚这逢人便杀的家伙到底是谁,他真的很想看清楚! 不知“杀”了多久,那条身影终于如他所愿地回过头来,从血淋淋的脸上绽开雪白的牙齿,那笑容是如此的恐怖,他的手脚渐渐冰冷,虽然对方被鲜血糊住的五官有些失真,他还是认出来了,他看到了“自己”…… “不!”他恐惧地大喊一声,醒过来。 “恩公,你总算醒了!”眼前一张清丽的脸露出欢欣的笑容,是玉僧儿,一袭乳色缀缨长裙,恢复佳人本色。 “我怎么了?哎哟!”他猛地坐起来,牵扯到背上的伤口,疼得又躺回去,记起受伤的经过,自己被救进德安城了?再看到红罗帐,怎么在女子的香闺里? 他还停留在男扮女装的思维中,用女声唤道:“妹妹,这是哪?” 玉僧儿忍俊不禁地拿过一面铜镜照着他:“好好看一下自己吧,我的好‘姐姐’!” 镜中现出寸短的平头和毛茬茬的下巴,他的老脸腾地通红,恢复男声:“僧儿姑娘,我可不是故意的,只因、只因……” 他期期艾艾半天,没道出所以然来,冷不丁的露馅现眼令他的说谎功力大降。 玉僧儿一双妙目盯住他,忽然代他道出来,一语惊人:“只因你是那天下人寻而不得的明日么?” 他脸色剧变,本能地一把扣住玉僧儿手腕,将她扯进怀里,另一手迅速掩住她小口,同时向四周察看,还好,这是一间封闭的素净闺房,没有第三者在场,他心神稍定,低声盘问:“你怎知我是明日?” 玉僧儿娇慵地“倒”在他身上,没有丝毫的失态与不安,答非所问:“人家一早看出你是男儿身了!” 他作出恶狠狠的嘴脸,以让这丫头害怕:“说,你几时看出来的?” 玉僧儿压根没被吓倒,莞尔一笑:“虽说你扮得不错,可骗过寻常人,但怎瞒过僧儿法眼,家师所传的易容术乃天下一绝,你是班门弄斧哩,何况你破绽甚多,人家被你救下的当晚就识穿了。” “那你干嘛不当时点破?”他很有些不服气。 “人家一来以为你必有苦衷,二来不知你底细,万一才出虎口又入狼窝怎办,只有先稳住你,还好你是个正人君子,一路朝夕相处、同宿同起也没有对人家起歹心,不枉作了僧儿一回恩公。”说到“同宿同起”四字,玉僧儿嫩脸微红,其时她与他隔着一层柔软的棉被,身贴身、面对面,鼻息相闻,芬芳的女性体香沁人心脾。 他直觉这是个温柔陷阱,强忍心动,将头离开玉僧儿远点。仔细回顾与玉僧儿之相处,确实有迹可寻,真是丢人丢到家了,想到被这丫头看了一路的风景与笑话,他手指加力:“哼,你又如何看出我是明日?” 玉僧儿轻蹙眉头,那小模样看得任何男人都会心软,他手指一松,玉僧儿清吐香兰:“人家虽知恩公是个男子,却不知你就是那鼎鼎大名的明日。直到恩公为救百姓负伤后,人家为你疗伤,洗净铅华,才发现你忒眼熟,看来看去,思来思去,再回想恩公自报家门叫日月派明月,才认出你就是官府挂榜通缉至今的明日!” 玉僧儿在他身上挪了挪,以一种舒服的姿势对着他:“本来僧儿当即就要报官的,虽说恩公救了人家,但小女子之命怎抵得上国命,你据和氏璧一事天下共闻,此关系大宋国运,僧儿断不能容你走脱,即便担上恩将仇报的恶名,也要将你送官,可是……” 这丫头一点不像被人挟持,倒像跟情郎说悄悄话,端的沉得住气,但真正让他佩服的是:一个青楼女子,竟有一颗爱国之心,难得难得!他一面在脑海里转着逃跑之念,一面不动声色问:“可是怎的?” 玉僧儿垂下妙目:“可是僧儿仔细细思量恩公一路所为:先救小女子于虎吻之下,再没有被人家美色所动,三救百姓于苦难之中,不堕侠义之行,僧儿只不明白你这样一个人儿,怎反倒不顾大义,做出损害国家之事?如此犹豫再三,报不报官因此耽搁,想等你醒来再说。” 他心道你现在在我手里,终究怕了,说出软话来,他看着她俏媚情姿,终忍不住摸上她的脸,故意露出轻薄之态,试探这丫头:“僧儿现在决定如何,是否打算以身相报?我明日可是个小淫贼哩。” “按理说,恩公救了僧儿,僧儿就是以身相许也未尝不可!然……”玉僧儿娇羞满面,从玉齿里蹦出几个字,“僧儿还是要报官,因为你已自承是明日!其实僧儿倘在犹豫你是否真是明日,须知通缉榜像流传已久,而恩公一向神龙现头不现尾,那些衙门画匠你摹我画,已离恩公真人越差越远,若非僧儿有特别原因,亦很难认出恩公即是明日。万一冤枉了恩公,岂不害了恩公性命,官家牢狱一旦进入,哪管你真假,必出不来了。” 这丫头一口一个恩公,却一步一步收紧套在他脖子上的绳索,他后悔得肠子打结,怎没想到这一层,只要自己来个摇头否认就万事大吉了,那天下相像的人多着呢。现在可如何是好,自己身上有伤,即便制住了玉僧儿,也逃不远的,再想到大宋狱吏的狠,一旦入狱好人也成了死人,他心底寒气直冒,强自笑道:“哈哈哈,僧儿一定安排妥当,早有人准备好,等着将我送官了?” 玉僧儿妙目如电,反问道:“明日,你不后悔救了僧儿么,不后悔救了百姓么?你本来可以从容离开的?” 他脑海里一片混乱:后悔么,不后悔么……他点点头,老老实实道:“是的,我后悔,但如果再来一次,我还是会救你们,当然,我不会再承认自己是明日了。” 玉僧儿眼神亦乱,咬着唇道:“明日,我甚么也没安排,只因僧儿没有此事告诉任何人!” “真的?”他追问,这不正是他希望的? “僧儿怎会将不确定之事告诉他人,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玉僧儿没有骗他的意思,或许为了回报他的诚实。 他眼眸收缩,发出威胁:“那即是说只有你一人知道我是明日了,不怕我杀人灭口?” “反正僧儿的命是你救的,你再取了又如何?”玉僧儿闭上双眼,那楚楚之态教谁能狠心下手? 在生死关头如此淡然,他不知她是真是假,却知道自己绝无杀她的念头,轻轻一叹,松开手:“杀了你,我也逃不了,你去报官吧。” 玉僧儿颤颤睁眼,目光迷离流转,再出惊人之语:“明日,杀了我,或是你逃身的唯一机会,这床板下有密道通往城外,在此只有我知道!”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他第一时间生出好奇心:“还有密道,这里到底是何所在?” 玉僧儿一副豁出去的模样:“此乃妙艺坊设于德安的秘密分坊,叫玉红院,乃杜妈妈苦心经营,凡沾惹是非的姐妹,都会送来此处躲避。” 哈,狡兔三穴,乱世之中,连妙艺坊这类的娼家都留有后路,挺会挑地方的——铁城德安,他脱口道出心中想法:“我干嘛要杀你,可以胁迫你一起入地道逃跑么。” 玉僧儿没有起身,亦回答:“你做不到,因为僧儿一定会反抗,一定会叫喊,你虽有武艺,但能将我变成木头人么,除非是死人。” 他想老子没受伤或可做到,眼下就甭提了,玉僧儿一弱女子在这般情形下犹不卑不亢,着实可钦可敬。 这是一种浸入心髓的品质——她不分职业出身、不分高低贵贱,她深深存在于这个民族每个阶层的基因之中,谱写了这个民族生息不绝的光辉乐章,但这个品质在后世迷失了:一个不能称之为人的兽族,在这个曾经肆虐过的民族身上,在一个可耻的日子再撒了一把盐,而这些被撒了盐的脓疮,就是玉僧儿在后世的小辈们,这些小辈们忘了,身为中华民族的一分子,即便你的身体堕入了深渊,但你的灵魂绝不能,因为你的身上遗传着一种基因,她的名字叫“节气”! 他空有一肚子的坏心眼,可是在剥出高洁玉质的玉僧儿面前,不想也不忍使出,隧认命道:“你快点将我送官吧。” 玉僧儿亦悠悠一叹:“明日,你当僧儿是没心肝的人么,人家不知你从前如何,但跟你相处下来,加上方才见证,这‘好汉’二字,你担当得起。僧儿猜你必有常人不知原由,担上那天大罪名,这等国事不是我等小女子过问的。人家只会等你养好伤后再报官,以报你的情义。只要你留在玉红院一日,你便是僧儿的恩公,而且……” 他不再步步紧逼,默默不应,玉僧儿继续道:“僧儿会给你个公平的机会,待你康复之后,让你自行离去,然后再通知官府,至于你能否脱身,就看天意了。” 原来妙人儿还留给他这么大的余地,他乐得真想抱住她亲一大口,知己啊,红颜知己啊,老子若非妻儿责任压心头,怎地也要跟你温存一番,一偿那百日之恩。 他信心大增,看着玉僧儿绝色姿容,一时欲念横生:“僧儿,以身相报之说,还有效么。” 玉僧儿不期他冒出这话,羞得坐起来,玉面绯红,绞着双手,垂头不敢看他,嘤嘤私语:“你真想要人家么?” 那欲拒还迎之态诱人之极,他冲动地再次将她拉倒在怀里,玉僧儿并没有挣扎,他的脸贴住她温香的鬓角:“你后悔么,现在还来得及!” 却不等玉僧儿回答,他的手已伸进她裙内,他的脸上露出坏笑,就是要这丫头意乱情迷,才有利他的脱身大计。 屋内响起妙若仙音的娇喘声,正要紧关头,外头有人敲门:“红娘子,知府陈大人拜见。” 知府陈大人?定是德安知府陈规了,故人之兄也。他真不知该谢还是该恼这位陈大人,他已怕了再惹情债,本打算只逗逗这丫头,谁知对着如此一个妙人儿如何收得住手,就在即将一发不可收拾之际,刚好被不速而来的陈大人打断了“好事”,幸哉?命哉? 玉僧儿面红耳赤地坐起,嗔他一眼,整裙平髻,从容向门外应道:“烦请陈大人稍候。” 玉僧儿翩然而去,他犹恋恋不舍,连一城知府都赏面亲来,足见玉僧儿魅力之大,是金子到哪都会发光么。他自醋意中生出一丝狐疑:她会不会说话不算数,就此向官府出卖自己?又自责多心,小僧儿应该不是这种人。 不想玉僧儿很快转回,一面带门一面道:“知府大人原来是要见你。” 见我?素昧平生的!他脸色微变,莫不是走露风声,官府前来查探? “放心,是好事。”玉僧儿笑吟吟儿扶他坐起,轻言快语地交代,“明日,你已昏迷三日,红娘子是僧儿现在的称谓,而你,则是我哥哥红大。那陈大人日前派人送帖子来请你过衙门,要为获救百姓赏你呢,人家以你伤势未好挡回,今儿躲不过了,堂堂知府亲自登门,你怎地都要见见。” 他释然,又想起什么道:“我就这样见陈大人?” “我早有准备,在你面上做些手脚,包无人认出你是明日。”玉僧儿说罢拿过一个小锦盒,取出几个希奇古怪的物件,在他脸上如飞似动作数下。这丫头心细如发,什么都考虑周全。 “这便好了?”他忙拿起落在床上的铜镜照了照,嘿,不敢相信,在玉僧儿的巧手下,他的鼻子塌了,嘴巴大了,双颊多出几颗大麻子,变成一个粗丑大汉。 玉僧儿再出去,陪一位士大夫模样的清瘦老者进来,其没穿官服,头戴纱帽,身着皂衫,扎革带,乌须垂胸,腰杆挺直,矍铄而端毅——一个忧国忧民的老人形象。这便是胖子陈矩的哥哥陈规么,多么截然不同的两兄弟,除了眼神相似——具有穿透力,陈规更显深邃。 他坐在床上欠身道:“红大见过陈大人,小人有伤在身,不能趋庭,望恕罪。” “红义士勿须多礼,本官先代百姓向尔致谢。”陈规关切地看过来,目光在他的平头上多停留了会。 玉僧儿乖巧替他解释:“我哥哥刚自寺庙还俗,头发古怪,大人莫怪。” 这丫头轻描淡写,为他遮掩过去,殷勤地请陈规落座并敬茶。陈规毫无官威地坐下,和易近人:“哦,吾方外之交不少,不知红义士原先于哪座宝庙出家,缘何还俗?” 身为一方父母官,对外来显眼者当然留意,这是打探自己来历了,他不敢再靠玉僧儿,赶紧顺着她的话编下去:“小人本在东海郁洲大岛上一座小庙出家,只因战火波及,庙破僧亡,只余小人一个,不得已还俗。” 玉僧儿妙目惑眨,想不到他编得这般顺溜,似真的一般。他暗自得意,这自然又是大部分的真话里掺上小部分的假话,古代云台山庙宇众多,而今又属金占区,谅陈规查不出虚实。 陈规颔首道:“那日匪犯,吾亦在城头观看,尔端的好胆识好身手,不知师从何人?可否想过为朝廷效力,德安正需要尔这等人物。” “小人的三角猫功夫是跟师兄们学的,为朝廷效力么,当然愿意,只是……”他心道老子伤好之日就是身份曝光之时,德安需要我?需要我的地方多着呢,一时不知如何答下去,迟疑地瞟一眼玉僧儿,真是心有灵犀,妙人儿得体代答:“我哥哥尚有俗事未了,容奴家与他商议再说。” 他配合默契地咳嗽起来,一副伤势不轻的样子,陈规见状,起身道:“红义士且安心静养,吾会召城内最好的医师为尔疗伤,多多保重,本官先告辞。” 陈规不像那些官场上的迂夫子,当真干脆,说走便走,他赶紧谢送。次日便有官府委派的医师上门,又是送药又是送补品,浑不计较这是妓馆,可见陈规招揽他的决心不小,弄得他和玉僧儿不知如何面对陈大人这份热心。 大灰亦有专人照料。他伤势日好,仍不能起床活动,那一箭深及肺腑,玉僧儿悉心照料,浑不提以后之事,这十几日两个人以本来面目相见,自比以往更多了一分亲近,接触间时有荡漾之感。有了上一次的教训,他没敢再撩拨人家,却奇怪她这个“红娘子”怎地天天有空陪她,终忍不住发问,玉僧儿脸一红:“人家封牌了。” 他心中忐忑:不会为了我吧。如此朝夕相处,为免把持不住,他只有没事找事做,以引开自己的注意力,便向玉僧儿请教易容之术。不知是出于报恩还是其他动机,玉僧儿将那师门绝学全心演示,毫无保留,看不出那巴掌大的小锦盒,竟藏有大乾坤,他被深深吸引住,不由专心求教。 原来这门绝学有个好听的名字,叫“三十六幻”,却是不知哪一代的青楼前辈出于职业需要,为取悦各种不同口味的嫖客,在女性化妆术的基础上衍创出来的,中国古代的很多绝学,都产生于下九流的行业。此艺只在妓坊间流转,又传女不传男,用处狭隘,险被埋没,玉僧儿做青倌人时节的一位艺师,正是“三十六幻”的末代传人,眼看此艺渐将失传,故没给玉僧儿立下禁授规矩。 这两个一个想学,一个想教,虽无师徒之名,却有师徒之实,无心之中,他掌握了易容变化的本领。到得他能下地走动时,“三十六幻”已学会了七七八八,实属意外收获。 陈规消息灵通,大清早派人请他往校场一见,他不便推辞,未惊动玉僧儿,自行改妆,上了来接的一顶鼠尾小轿。 两个健硕兵士抬得小轿飞快,他不时掀轿帘观探,这一天到晚窝在温柔乡里,尚未见识铁城的真面目呢。正是早市时间,街上行人接踵往来,铺坊间客人进出,繁华不下绍兴府。 行不多时,前方传来阵阵擂鼓声,估计快到了,他放下轿帘,琢磨起陈规将要如何。 “请壮士上武台。”兵士落轿相请。 他出轿,便见身处一个巨大的校场——练兵场,周围栅栏围得铁桶也似,朝阳照着面前一座条石夯土的武台——演武校阅的高台,连排大旗猎猎,陈规一身戎装,立于武台正央,几员偏将陪同,督指官兵训练。 此刻的陈规,一洗士大夫文气,变为一军威严统帅,须知其身兼复州、汉阳军镇抚使军职,守德安历多少恶战,自磨练出一股儒将之风。 他油然感到一种压迫感,不敢怠慢,几步挨到台上,赶紧拜礼:“小人红大见过大人。” “红义士请起。”陈规招手唤他到近前他诺诺过去,陈规并不寒暄,向场内一挥手:“看我好儿郎!” 在旁的偏将皆目不斜视,各司其职,他心头凛然,立正望去:但见足有上千兵士,在春寒料峭的天气下,个个精赤上身,在锣鼓的助威下,虎虎演练,声势逼人,他留意到有缝的栅栏外不少百姓围观,不时发出喝彩。 陈规指向左近的一队兵士:“请红义士指点一二。” 只见这群兵士戎裤簇新,整齐列队,或练射、或练拳、或练器、或对练,架势皆不入他眼,便老实回答:“太显生硬。” 陈规点头:“红义士,吾这新募军士正缺个教头,尔意下如何?” 原来是新兵,他心道要是拿出女真练兵的那一套,必事半功倍,只是老子哪有空教他们,怎么回答呢,还是先岔开话题吧,他转向右远一队演练阵形的兵士道:“大人,那是破骑军的阵么?” 陈规微露诧色:“红大竟识阵法?” 他脑筋转得飞快,有意卖弄:“略识些,实不相瞒,家师乃一看破俗世的旧武将,以乱世难料,曾指点小人一番。” 陈规本以为他是个只会使枪弄棍的粗莽汉子,意外中兴趣上来,考究道:“你看这阵如何?” 他仔细观察,长枪加拒马,破一般骑兵当没问题,只是……他若有所思道:“尚可,只不知大人听说过铁浮屠没有?” 陈规诧色更露,正目看他:“金军铁浮屠?兵重铠,马重革,却从未于阵前出现,想来是金军新创。我推断,若如此用兵,必以集群出现,长兵加弓箭为攻器,如在平原野战,当无敌。此军情甚秘,探子自北方回,偶有提及,红义士怎知?” 陈规耳闻眼未见,便能道出铁浮屠用兵特点,他好生佩服,解释道:“小人泛海归来,路经金占海州,恰巧撞见一军铁浮屠,因而得知。” 陈规眼睛一亮:“请速说来。” 他忆起小树林之战,余悸犹存,缓缓道:“遇山平山,遇林拔林,‘铁浮屠’过处,人畜不留!” “真有如此厉害?”陈规脸色数变,沉默少许,黯然长叹,“看来我大宋中原难复矣。” 想不到惹出陈规如此感慨,他可记得日后铁浮屠被大英雄收拾得很惨,不服气问:“大人此话怎讲?” 陈规看向那破骑兵之阵,语气饱含沧桑:“尔既识兵法,可知:斯战,不外战、御、攻、守四类。战与御即野战攻守;而攻与守,则指城池攻守。所谓攻城掠地,皆离不开此四字。尔可知,战御攻守中决定之力是甚么?” 战争中的决定性力量是什么?好像是民心哩,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么。他知道这不是陈规的答案,其讲的是纯军事范畴,但他对理论知识一向讨厌,只有虚心讨教:“请大人明示。” 陈规循循善诱:“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正奇之间,总脱不了一个‘疾’字,‘疾’之本在哪?” 讲得好,两军作战,贵在机动,这机动部队么,在这时代只有骑兵了。哈,他发现陈规与陈矩两兄弟相同之处了,便是好为人师,不过这些知识都是他感兴趣的,他可不是个笨学生,一点就透:“是骑军。” 陈规抚须颔首:“不错,这骑射本是北族所长,春秋时匈奴之乱,我汉族方有赵武灵王‘胡服骑射’,自此战御胜负便取决于骑军,历朝历代,无不专着于骑军。自此天下之争取决于骑军,故有“马上夺天下”之说。” 他有些明白了:“大人是指我大宋骑军积弱,故难复中原。” 陈规语气沉重:“不错,金国崛起于北地,灭辽,夺我中原,不过数年之间,所依便是骑军,那金人拥有塞外骏马,人人惯骑能射,出则为兵,入则为民,来去如风。反观我大宋,自太祖以来,重文轻武,强干弱枝,将从中御,守内虚外。 虽悍族外扰不断,却奉行御守之策。故所设步军、马军,只以步军为主,马军战马不足,训练荒弛。各军又携眷带属,往往行动迟缓,战法呆板,鲜有远程奔袭,出奇制胜战例。吾迫于无奈,演习这步军破骑军之阵,只是这铁浮屠一出,能守住半壁江山尚属不易,更谈何北复中原?” “倒也是。”他点点头,一时不忍心挫伤这爱国老人信心,鼓励道,“大人,这铁浮屠虽厉害,不过也不是没有破法。” “当真?”陈规拿眼瞪住他,浮现激动之态,“请红义士指教!” 啊,他才发现自己犯了誓忌了,只要这一说,日后女真的精锐一代不知要死上多少,等于间接死于他手,他说——还是不说? 第五十七章致命武器 “……不必拘泥于一个‘不杀’,生杀一念,有所杀有所不杀,是福是祸,自有天定!若太过刻意,成也它,败也它……”他脑海里有一个声音在盘旋。 “发明武器的人是无罪的,罪在使用武器的人……”又记起好像是后世AK47发明者的一番话,他咬咬牙,先开场:“我那师兄曾在一本古兵书上看过对此类重甲骑军之破法,此法讲究出其不意,不能过早暴露,否则对手有所防备,倒难对付了。” 他一则想尽可能减轻自己的罪感,一则却是想成全大英雄,毕竟他记忆中是岳飞军首破铁浮屠。 陈规如何不晓得,点头称是:“当如是,吾定秘密操练,不泄半点风声。” 两个都彼此清楚,若能大破铁浮屠,必将在战史上留下光辉一笔。他清理一下思路:“其实很简单,放铁浮屠到近前:以钩镰枪、巨斧两队,枪手在前,破敌骑,斧手继进,劈敌兵。” 陈规沉思半晌,击掌道:“好对策!寺庙里竟出这等人物尔,有令师兄如此英雄在,怎会庙破僧亡?” 他作出哀状:“当日有几船金兵追杀红巾儿到岛上,我那师兄率僧众掩护,奈何寡不敌众,而杀身成仁矣。” 陈规忽然纳头便拜,吓得他慌忙扶起,几员偏将俱看得呆了,台下一些眼尖的兵士亦一阵嗡嗡,不明白以陈规之尊缘何对一个布衣粗汉行如此大礼。有灵通者道:“那汉子便是当日城外显神通救百姓者也。” 陈规肃然道:“红义士,本官这一拜不是何的,只因你这一策,不知救我大宋多少兵士与百姓,吾是为他们所拜的。红义士务必留下佐吾,当以统领相拜。” 坏了,又给自己上套了,他没奈何,被逼出一句话来:“小人哪堪担此重任,只是小人要打理些私事,将离开德安一段日子,不若等他日归来再说?” 陈规携起他手:“好,吾虚位以待。” 真是很矛盾的心理,他一方面盼自己这伤好得快些,可早日踏上北去之途;一方面又盼这伤好的慢些,可多盘亘些日子,不希望与玉僧儿两讫之日的到来。 然而,该来的还是要来,他的伤口已经结疤了,五日后的晚上,玉僧儿备了一桌丰盛的酒席请他,还是那间温馨的香闺,还是他们两个人,只是——席将散、人将别,而情——将断否? 心知这宴是饯行宴,烛光香雾中,他难得地放开酒量,玉僧儿倾情奉陪,两人的话都很少,菜也吃的很少,惟独那醇甜的荔枝酒,水似地灌下。 半醉间,他由衷赞道:“僧儿,好酒量,不让须眉啊。” 酣畅间,玉僧儿脸儿红、眼儿媚,于粉红盛装中绽开酒中娇颜,私嗔似怨:“明日,你尚未见识过僧儿的歌舞一绝哩,平日里,那些贵胄公子想都不及哩。” “哦,是么?”他大着舌头道,“那……明日洗眼恭视……洗耳恭听。” 玉僧儿飘飘然离席,取过墙上的一面琵琶,翩翩一福:“明日小官人,奴家献丑了。” 他大爷般的靠在椅上,肆情鼓掌捧场。 玉僧儿清媚一笑,就在酒席旁的空处,粉鞋轻勾,裙似蝶翅,身如彩燕,玉手画处,弦乐如丝流淌,清啼如春雨沐人:“别酒未斟心已醉,忽听阳关辞故里…… 天意命吾先送喜,不审君侯知得未……君抱负,却如是,酒满金杯来劝你……” “好,好!”他举杯一饮而尽,醉眼乜斜,“不知小僧儿还有明日未见识过的其他绝艺没?” 玉僧儿的脸似涂了胭脂一般越发红了,轻轻坐到他身边:“自然是有的……” 那一刻,酒不醉人人自醉,色不迷人人自迷…… 迷迷糊糊中,他听到玉僧儿梦呓般的娇声:“明日,你到底是谁……怎么手段跟那个人如此相似……天!连舌头都这么坏的……唔……” 太阳照到眼皮上,他坐起来,发现自己已穿戴整齐,玉僧儿正坐在床头一动不动地看着他,那眼神里有种他琢磨不透的东西。 昨晚发生什么了?他晃一下宿醉后的脑袋,不记得了。 玉僧儿递上一物,似下了很大决心道:“明日,奴家会在日落前通知官府,现不留你了,这是你的腰囊,望好自为之。” 下逐客令了!他立刻清醒,今天是自己开始逃亡的日子,忙一摸腰囊,里面的两个重要物件还在,心定不少,按筹谋良久的逃亡大计,他开口道:“僧儿,我尚有个小小请求。” 玉僧儿面无表情:“请讲。” 连口气都生分了,他一时有点失落,也变了语气:“在下想把大灰寄养在姑娘处,不知方便否?” 他前后思量过,虽不忍与大灰分开,但玉僧儿报官后,大灰将成为发现他行踪的重要标志,不得已下了这个决定。 “可以,奴家一定会照顾好它。”玉僧儿表情依旧。 “叨扰多日,在下就此告辞!”他真不受用了,昨晚上还依依难舍,今天就跟变了个人似的,戴上幞头,蹬脚穿靴,他别上腰囊,起身就走。 “等等!”到得门口,不期玉僧儿一声娇呼,他定住,弹软的香躯扑住他的后背,那柔情似水的玉僧儿回来了,“明日哥哥,不要回头,让人家就这样抱抱你、抱抱你……” 他的心随着玉僧儿的哽咽软语化了,几欲转身抱住他,便听到玉僧儿喃喃道:“明日,你知道么,自背后看,你像极了一个人,一个教僧儿此生难忘的人……” 他的心又凉了下来,原来将老子当作旧情人了,却听玉僧儿如痴如迷:“三官人,是你么……昨晚明明是你,可今晨又不是你了……僧儿昨晚一定醉了,这便是——情到深处便成痴么……” 天,她怎会将他与秦桧联想到一块,他的身体一下子僵住了,难道昨晚我与玉僧儿……一定是了,酒为色媒么,男人再怎么变,在那一方面是变不了的,与他有过肌肤之亲的玉僧儿当然忘不了他的招牌动作,幸亏酒意之下,玉僧儿无法确定,否则,可就纠缠不清了。此处已非久留之所,他硬起心肠:“僧儿姑娘酒醒了么。” 玉僧儿离开他的背,含羞娇歉:“明日,僧儿失态了,不知多少女子被你迷惑哩。你真本事,连我大宋猛将岳飞之妹与鞑子郡主,都为你要死要活的……” “什么?”他如电击一般转过来,捉住玉僧儿肩膀,“岳飞之妹,谁是岳飞之妹?” “三相公啊”玉僧儿倒惊奇了,“枉那小妮子喜欢你这么深,你竟不知人家来历,真替她不值哩!” 他摇着玉僧儿肩膀:“三相公是岳飞之妹,你如何晓得?又如何晓得我跟她两个的关系,说啊!” 玉僧儿被他的举动吓住了,讲出来:“岳楚乃岳飞将军叔父之女,岳飞与其弟岳翻、并她兄妹三人,同在军营,故得三相公之号。至于你跟她俩的关系么,却是某日她俩齐上妙艺坊找你,撞上人家,人家才留意上她俩与你。若说在绍兴打探消息么,僧儿可是最有办法的人,所以晓得。可否放开人家,你好大力哩。” 原来如此,都是自己惹的祸!他放开玉僧儿,这突如其来的消息太冲击了:三相公竟是岳飞之妹,造化弄人啊,自己一门心思要跟大英雄搭上线,却不知机会就在眼前,若他早知道真相,他还会那么处理跟三相公的关系么? 这简直跟后世那些破影视剧的垃圾情节一样,天下之大,怎么会这么巧?难道自己注定要跟这个时代结上千丝万缕的瓜葛,天意乎? 他叹一声,跟玉僧儿相处许久没深入交流过,惹来临别时的意外发现,真是人急事不急,正欲问个清楚,却听外头有人敲门:“知府陈大人请红壮士过衙门一叙。” 他一愕,当即怀疑地看向玉僧儿,她亦愕然,反应甚快道:“晓得,容奴家与哥哥单独说会话。” 玉僧儿将他拉进帐中,正视低语:“明日放心去见陈大人,僧儿绝无走露消息,报官之事延一日,决不食言。” 在那双碧水微澜的妙目里洋溢着真诚,他如何不信,只是即便玉僧儿延容一日,他也不打算回玉红院了,不知今日一别,何日再能相见?两人离得如此之近,以致于鼻尖几乎碰在了一起,他终忍不住吻下去,妙人儿的泪水夺目而出,任他的唇印满月貌花容:“明日,你为什么是明日……” 府衙后公房,陈规一身知府官装,刚审案下堂,见到他喜道:“来得好,快随吾去军器坊看打好的钩镰枪、巨斧母件。” 母件——样板也,即将逃亡的他心不在焉,哪有这份闲心,却不得不做出欢态:“甚好!” “吾着令最好的教头与最好的工匠按实战需要作图打锻,几番改进,总算差强人意,红义士有何指教?”陈规若名士赏画一般将两件新造兵器仔仔细细看了一遭,征求他的意见。 他如何懂得鉴赏兵器,只觉这两母件虽尚未开锋,却渗出阵阵杀气,仿佛看到无数兵马前仆后继,喋血其吻,心寒之下,强笑道:“真乃天兵也,当尽屠鞑虏,复我中原!” “天涯征战垦大荒,兵器销为日月光!这才是吾辈心愿啊。”陈规注目军器坊上空蓝天,发出长叹。 这是一座好大的军器作坊,像个小兵营,外部守卫深严,内部大小炉室足有数十间,诸多器匠正有条不紊地忙活。但见炉火熊熊,热气蒸蒸,外面百姓犹着冬装,此间匠人仅穿短裤。军器坊主事前面引导,陈规一袭轻服,带他一路参观,显示对他信任有加。 看到到处刚出炉的各般轻重兵器、大小军械,远较金军器械丰富,有如孩童见到了喜欢的玩具,男儿心性上来,他放下心头事,也顾不得满头大汗,不迭好奇请教。 陈规乃有心招揽他,见他感兴趣军务,正中下怀,便不厌其烦地一一介绍:军器坊分为单兵坊和巨械坊,其中又独立出甲具坊与火药坊。 单兵坊分坊最多,以枪坊和弓坊为首,只因宋军作战以枪和弓为主,枪有双钩枪、单钩枪、捣马突枪、环子枪、素木枪、大宁笔枪、槌枪、梭枪、锥枪,拐枪、抓枪、蒺藜枪等,其中二丈五尺的拐突枪、二丈四尺的抓枪、二丈五尺的拐刃枪主要用于守城;而那出名的神臂弓,乃踏张弩,可射三百四十余步,非一般兵士所能运用;其次刀坊,有手刀、偃月刀、屈刀、笔刀、掉刀、戟刀、凤嘴刀、朴刀等;至于其他十八般兵器皆有打造,数量不等。 巨械坊面积最大,自然是制造两个以上兵士使用的巨大军械之故。首先令他称奇的便是可重复使用的城防兵器:车脚檑、夜叉檑、狼牙拍、飞钩和铁撞木等,可有效利用有限资源;还有就是在韩世忠军见识过的砲车和巨弩等大型远射兵器,只是品种更为丰富,如旋风砲、虎蹲砲、拄腹砲、臥车砲、车行砲、合砲、火砲等,专为守城而造,看到“砲坊”的牌匾,他才知道这时代的“炮”应写做“砲”——投石机;而巨弩中的两床和三床弩还可在弦上绑一装数十支普通箭的铁兜子,专射攻城人马,不亚于后世的喀秋莎火箭炮。他回想起自己在楚州战役时并没有碰上这些劳什子,暗呼侥幸。 甲具坊种类最杂,凡兵马防护的盔甲、盾牌乃至战场上的其他辅助设备,如守城兵专用的防御盾牌——木立牌、竹立牌,用来代替被敌军破坏城门的塞门刀车和代替被破坏女墙的木女头,用于探测敌军挖地道的瓮听、地听,用于散播毒烟的风扇车,防备火攻的麻搭杆和水袋等等,应有尽有,教他大开眼界。 火药坊最神秘,亦是他最感兴趣的,胖子陈矩介绍的霹雳砲、蒺藜火球等配合砲车的火药弹自是有的,倒是陈规特地着匠人抬两个新玩意至空处,请他赏见。 其一是个硕大柜状物,以熟铜铸造,下安四足,上置四卷横筒。两匠人在柜顶揭开一铜盖,露出一口,将一罐火油注入柜中,然后另有四匠人各往一横筒后內[奇`书`网`整.理'提.供]装一木杖,那木杖杖首缠散麻,前后各穿两节铜管,杖尾有横拐,拐前贯一铜圆环封闭筒口。在铜柜前方十步外放置两草人,在横筒前端插入四支点燃的火药楼,四匠人自后抽杖,並以力压之,便见自火楼中喷出一股烈焰,“哗”!那两草人转眼灰飞烟灭。他吓得蹬蹬蹬连退几步,只差一屁股坐倒,只以为自己回到了后世,看到了那恐怖的火焰喷射器。 “此器名曰猛火油柜,乃吾受前人启发制成,用于守城,如鬼神之威,敌见之无不丧胆!”陈规很满意他的反应,指着匠人手中的另一物件,“此物却是吾独自研出,尚未实用,请为红义士演试。” 他傻傻地转头,看向陈规“独自研出”的东西,一貌不惊人的长竹筒而已,他不敢小觑,只见又竖起一草人,距离远了一倍有余,此物操作简单多了,三匠人一持筒,一填丸——应是火药弹,一点放,一气呵成,“啪”一声,一点火星自筒口射出,正中草人,“哔剥”烧将起来! 相比较而言,此物威力不如猛火油柜,却胜在机动,更有意犹未尽之感,陈规些须自得道:“此物堪称前无古人,吾称之为‘火枪’,可主动出击,烧敌攻城器具!” “火枪!”他激灵一下,再仔细看这“火枪”,忽明了意犹未尽于何处,它跟“震天雷”之流的辅助性弹药本质不同,具有自行发射能力和准确度,成为一个独立而完整的武器——真正的火器,它已非传统意义的冷兵器之枪,已具有后世热兵器之枪的雏形,难道这就是世界上的第一支步枪?依稀记得热兵器的始祖便是诞生在中国,后西传至欧洲而改写了欧洲乃至世界发展的历史。 他不由目露崇敬,眼前这位忧国忧民的老人,出身文官,却以军功扬名,更可能还是一位划时代的伟大发明家,真正创造与改变历史的人是这些人才对,决不是他这种来自后世的自以为优越的家伙! 恭敬地向陈规一拜,他由衷道:“前无古人,大人当之无愧矣!小人亦受到启发,有个小小建议。” “红义士请讲。”陈规一副谦学之范,远远想不到这支糙陋的“火枪”对后世产生的革命性影响。 一种影响未来的激动令他心潮难抑,不能克制地向陈规描绘未来热兵器时代的美好蓝图:“一是将火枪缩小为单人兵器,并可随身大量携带弹丸,如弓箭般成为单兵必备;二是将火枪扩大为巨型兵器,增加弹丸威力,提升射距,提高中的,如砲车般集群施放;二者皆可以本军至少损失带给敌军至大伤亡,如此无论于战御攻守中,其作用皆远非克制攻城器具可比。” 这也是他组建“不杀军”的战略指导思想。生于后世的他一直有“武器决定论”的迷信,以为只要他在这时代发明出威力巨大的新武器,将会向后世的核威慑一样令对手不战自败,实现“不杀止杀”的目标。 所以,他在荒岛上埋头空想,指望自己能造出一件那样的武器来,然而,一次次的失败让他几乎灰心,才明白,什么人种什么地,什么地种什么瓜,以他可怜的中学水平的物理化学知识,身处这时代,决造不出飞机大炮来。因此,他只能就地取材,将追随自己的旧部化整为零,散布到民间去学习他需要的知识,利用这时代的人和物,制造一些不脱离这时代的新式武器,来组建一支新式军队,去震慑对手。而今,陈规让他看到了希望,这时代是可以造出新式武器的,而且,已经造出来了。 “啊也!”陈规一把握住他的手,目光灼灼,“红义士真乃兵法奇才,想人所未想,若能如此实施,将开辟天下新局,尔绝非池中之物,只恐我小小德安容不下矣。” 惭愧,不过占了时空差的便宜,之前被玉僧儿消磨的壮志豪情被陈规激起,他心有所动,自己欲成大事,攻守之道不可或缺,眼前就有个兵法大家,怎能错过,乘机道:“过奖太多,大人守德安经年不失,乃我大宋守城第一人,必有神鬼之才,小人如何能比,可否赐教一番。” 大有相见恨晚矣之意,陈规携起他手:“好,随吾上城。” “德安、襄阳横据上流,跨连巴蜀,控扼南北,自古兵家必争之地。德安,不能不守,不能失守。吾初为安陆令,以勤王兵赴汴,至蔡州,道梗而还,会祝进攻德安府,守弃城遁,父老请吾摄守事,勉为其难,建炎元年,除知德安府至今,督兵勤政,不敢有懈……”陈规与他立于西门最高的城楼上,俯望德安内外,颇生感触。 他度察着这著名的铁城,只见其构造远较楚州、绍兴等城池复杂,自是陈规用心经营之故,而城墙上创痕斑驳,新旧累加,不知经历多少恶战,亦不胜唏嘘:“大人辛苦了。” 陈规语气一转:“守城易,攻城难,惟战御相当,我大宋马军疲弱,赖以抗衡北族铁骑的,只有城池攻守。孙子曰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故吾守德安,自占了先天之利。然城有五守五不守,尔知否?” 他知陈规在点拨自己,忙应道:“悉听大人教诲。” “我大宋官修兵书《武经总要》云:五不守,一是壮大寡而小弱众,二是城大而人少,三是粮寡而人众,四是蓄貨积于外,五是豪強不用命;五守,一是修城隍,二是器械具,三是人少而粟多,四是上下相亲,五是严刑赏重。”陈规远眺北方,思路阔去,“德安界内众山屏立,临大江之上,高而不旱,属不可攻之城。吾以为,五守只言及表浅,我大宋旧都汴京,不可不谓重城,却蒙靖康之耻,直教人恨杀!” 他没经历过汴京沦陷,自不明其对大宋士大夫打击之深,陈规沉浸于伤怀中,胡须颤动:“吾痛心疾首之余,力破古今守城陈法,誓将德安变为铮铮铁城,扼住中原门户。” “我大宋筑城皆循古法,是城皆有城墙、城门、瓮城、马面、钟楼、鼓楼、望楼、弩台、敌楼……然尔看我德安,与他城大有不同。”陈规大手一挥,颇有指点江山之气概,他神为之夺,“那第一道护城壕之后,是羊马墙,设‘品’字射孔,羊马墙后有又一道壕沟,之后再一道墙,然后才是城墙,形成两壕三墙之障碍,城墙顶缩窄,以避敌砲石弹,以平头墙取代齿垛女墙,墙上交错开设两排孔口,马面之上亦筑平头墙,皆抗石弹也。城角由易被石弹轰塌之直角改为半圆形,并不设角楼,御敌较弱之单层城楼改为双层城楼,下层近战,上层弓射。而瓮城则改建为城门内外各一高墙,可于内墙与城门间夹道攻敌,同时从城头攻击其侧……” 他深知此乃德安军民用鲜血换来的宝贵经验,在陈规指点下一一对照,牢记要领:其一是增加城和壕的数目,其二是收缩城角,其三是拆除瓮城……陈规的守城战术思想,就是一反前人消极防御之观念,提倡主动防卫和加大防御纵深。他不觉地融入其中,将自己不明之处提出:“大人似乎过于侧重于砲石之防,其并无多大杀伤力啊?” 这是实话,这时代的投石机虽然发展迅速,但有个致命缺点,就是命中率极低,对大型目标尚可,对单兵的杀伤力几乎等于无。 “不错!”陈规对他的提问毫不奇怪,反问,“单个砲车并不厉害,如尔设想砲车集群施放的战术,尔以为其威力有多大?” 他设想的是后世万炮齐发的集团军会战场面,而在这时代,以他参加楚州攻城战的经验,那时挞懒军的砲车加在一起也不过几百台,只能作为士兵的辅助力量,他不以为然:“至多轰塌城墙一角。” 陈规与他走下城楼,城墙上排序站哨的一个个兵士不时行礼,陈规一面招呼一面道:“红义士请看,战时,这城墙上一步一兵,一步半一民,每三步置弩、叉竿、斧、椎,每十五步置堵缺之柴土,每三十步设锅灶、水瓮及沙土,可从容拒10倍之敌。当日汴京之役,备不可谓不足,兵不可谓不密,丁不可谓不众,然金军一夜之间架设砲车五千余座,以汴京长达五十里外墙,每里还要分得百座,金军为集足石弹,将汴京附近石器洗劫一空。攻城之际,先平护城河,而后漫天飞石,流星雨一般,守兵扑叠倒地、辗转呼号,号坚不可摧之汴京城,抖若风中枯叶……” 陈规栩栩道来,有如亲见,他为之动容,原来巨型武器的集群战术已经出现,当足够多的投石机一齐发射时,量变产生质变,其威力绝不下后世的炮群攻击,他一时觉得若德安遭如此攻击,亦不堪一击,而将来自己的城池遇到同样的攻击,该如何应对,他陷入苦思中:“这……这如何是好?” 陈规明他心情,微笑道:“不妨不妨,吾早有对策,德安城防,不仅着眼于城池改造,更着重城防战术!” 他不得要领,情急道:“请大人明示!” 陈规不疾不徐:“这砲车本是我宋人擅长,却为北族‘师我之长技以制我’,吾这对策,便是‘以砲制砲’!” “以砲制砲!”他茅塞顿开,这陈规陈矩两兄弟,都是这时代的天纵之才,即便以他的跳跃型思维,也想不到还有这招,实在令人叫绝。 陈规如数家珍地展开道:“吾将砲车设于城墙内侧,由城上旗头指引攻击,彼明我暗,以射百步之远砲,攻敌砲车群,以射五十步之近砲,攻敌攻城器群……” 他进入实战的想象中,五体投地。 第五十八章缘,妙不可言! 其时日头近中,照得人暖洋洋的,陈规的攻守奇略令他眼前一片光明,原来真正的军事家应该是这样的,自己以前所谓的谋略只不过是一些小聪明。 他眯眼远眺,城外大片沃土上到处是春耕的大宋军民,这种景象在当时实在罕见,叹道:“如此军民相亲,大人德治啊!” 陈规微笑:“吾乃仿古屯田之制,合兵士百姓,分城外荒地耕垦。所屯之田,皆相险隘立堡寨,敌至则堡聚捍御,无事则乘时田作,以兵养兵,以民养民,聊补军营粮饷之给,府库仓廪之储罢了。” 这屯田之制,可实现军队及属地的自给自足,他倒要好好学习了,忙夸上两句:“高明高明,井井有条,不知大人如何管理?” 陈规不以为甚,随口简述:“兵士皆分半以耕屯田,民户所营之田,水田亩赋粳米一斗,陆田赋麦豆各五升。满三年无逋输,给为永业。流民自归者以田还之。凡屯田事,营田司兼行,营田事,府县官兼行,皆不更置官吏。” 没想到区区一座城池的治理,就涉及诸般学问,若是一大片根据地的管理,跟治国差不多了,军事只是保障,经济、政治等等都不可或缺,还好,当秦桧的那段经历给他恶补了政治课,军事一向是他感兴趣的,自以为有天赋,惟独这时代的经济,他可是两眼一摸黑,看来必须求贤才行。 他渐步前行,与陈规及侍卫拉开距离,踏上一方马面,第一次站在战略的高度反思脱身之计。马面乃突出城墙外侧的墙台,与城墙合为一体,可缩小城下死角的范围,守城之必备。 脚下的城墙足有15米高,下方是硬土,他看着有点头晕,不以为自己有跳下去逃走的本领,不摔成肉饼已算幸事,人的轻身潜能必有个临界点——地心引力,即便第一流的轻功好手也做不到安然跳下吧,更何况前方还有两壕三墙的阻拦。 当然他可以在明天期限前从容离去,只要他一离城,便是天高任鸟飞了。纵然官府圈定他的方位,以最快的速度围堵,但南渡小朝廷中央集权已大大削弱,地方上呈现唐末藩镇割据之局,彼此协同能力很差,再加上鱼龙混杂的义军游寇,要缉拿今非昔比的他,只怕是做梦。 但他从未想那样离去,他不想连累那个误堕风尘的妙人儿,不想她再受到另外的伤害。一旦玉僧儿报官,盘查之下,明日为何变成她哥哥红大,为何在玉红院逗留许久,直到他离开后才报官,怎地都脱不了干系。 他要以另一种方式离去,一种不牵连玉僧儿的方式,管你红颜天妒,看我庇佑红颜! 正是有施方有得,德安之行大收意外之获:玉僧儿之妙术和陈规之金言,令他的自信平添几分。 陈规今日相请实不在他计划之内,该怎样利用一下呢,毕竟这是他身为红大的最后一日了,他忽然转身向陈规跪下。 陈规忙扶起他:“红义士缘何行大礼?” “大人待红某甚厚,只是小人明日便要离开了。”直到这时,他才吐露此事,却是他的小人之心作怪,生怕另生枝节,此刻道出,自是另有用意。 “哦,走得这般急,”陈规微现失望,随即唤过一个侍卫,“叫厨子加多两碟荤菜,再备一百两银子,吾为红义士饯行。” 为客人饯行不过加多两碟荤菜,看来陈规本打算请他吃顿便餐,他方留意到其素旧袍服上竟打着补丁,真是一个克勤克俭的好官哪!却又送给他一百两银子的厚重盘缠,他看到一颗爱才招才的拳拳之心,却不得不显露“险恶”用心:“大人不必破费,只是小人此去不知时日,有些放心不下我那妹子。” 陈规果然中计:“红义士放心,吾会照顾好红娘子!” 他大喜,又扣一环:“不知大人是否看小人薄面才如此关照?” 陈规不然:“红义士此言差矣,凡托庇德安之百姓,吾皆等同视之。” 他心头的一块大石落地,真诚地再一拜:“如此多谢大人!不为我妹子,而是为满城百姓!” “此吾职责也!”陈规报以厚望,“只盼红义士早日归来,助吾为国出力!” “小人定不负所望!”他满嘴答应,不禁为骗了这个忠义为国的老人愧疚,自己是一去不回头了。 是夜,德安城最红火的食坊——“八宝滑肉坊”,一木面书生突然现身,行径怪诞,出手阔绰,先包下现场所有食客的饭钱,而后跟小二索要笔砚,于白粉壁题上八个大字——“海州明日到此一游!” 众食客先争先大嚼,再窃窃私语,突然炸了锅作鸟兽散,狂呼:“是明日小贼,明日来了!” 整个德安全城而动,官兵紧急戒严,封闭街巷,挨家挨户搜索大宋头号通缉犯——明日。 那边厢,一个妙人儿守在空房,看着小厮捎来的字条——“烦妹妹转告陈大人,哥哥下午已离开——红大”,怅然若失:“明日,僧儿明白你的用心了,又是何苦……” 世事难料,玉僧儿怎地也想不到他以这种方式跟他告别,报官之事,自然了了。 “话说明日小贼大闹德安,那一夜,直整得鸡飞狗跳,男女不宁。按说德安号称铁城,陈规大老爷甚是精明,其时城门早已关闭,那上万官兵挨家盘查,将德安翻个底朝天,恁是没抓到小贼一根毫毛,给他逃了出去。” “先生说笑了,那小贼再有本事,怎能安然逃出德安?” “这倒有个缘故,只因官兵大部派去搜户,守城的反而少了,偏偏给那小贼钻了空子,摸上城去,不过还是巡兵被发现了。” “哦,那些巡兵是吃闲饭的,还是给他逃了。” “倒也不能怪他们,当时巡兵已将小贼围住,小贼哈哈一笑,一个跟斗翻出去,冲上一马面,叫一声‘明日告辞’,就此跃下城墙,投入黑暗之中。” “小贼竟似铁打的,摔不死?” “哪里,小贼似神机妙算一般,知道那处马面下装了下城绞车,他借助下城绞车的绳索一滑到底,官兵们只能干瞪眼了。” “原来如此,后来怎地?” “那德安府自然上报朝廷,重发新榜通缉,将小贼画了两个头像,一个是以前老的,一个便是木面书生,官家在德安周围五百里范围,道道布关,层层设卡。而大批江湖好汉、义军义士也争相帮助缉拿,一时江北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只怕那些江湖好汉、义军义士帮助是假,缉拿是真吧。” “你又知道了?” “嗨,‘和氏现,日月变’,谁不知小贼手里攥个宝贝,否则赵官家怎会如此紧张,对身陷北荒的父兄也没如此上心过。” “嘘,此话少讲,有指斥乘舆之嫌。却说小贼这番一反常态,与以往稍纵即逝大大不同,他频频现身,各处均有发现他的行踪,偏偏谁也拿不住他。” “先生又说笑了,小贼若潜身下去,自难以拿住,若说他现身露脸,还无人拿住,也忒笑我大宋无人了!” “这是实话,小贼端的有神通,你明明看他在茶楼喝茶,转眼过去,便找不到了。江湖上有不少传言,最离奇的是说这小子学了茅山道术,能忽而变男,忽而化女,忽而长老,忽而归少,早遁走了。” “茅山道术遮莫听说过,只闻有五行搬运、穿墙破壁、腾云驾雾……却没闻有变化之术,这倒新鲜,莫非……” “这位客官,是你讲,还是我讲?” “先生你讲,当然是你讲。” “明日小贼的踪迹一路循北,过淮而去,我大宋官兵、各路好汉眼睁睁地看着小贼遁入伪齐境内,不知所踪。” “先生……” “这位客官,你不说话没人当你哑巴。” “先生,我气不过,这小贼就此没影子了?” “非也,小贼又做下令人瞠目之事。话说伪齐刘豫逆贼将移都汴京,即开封,欲恩威并施齐民,故首开武举,伪齐各地武生经乡考、会考后齐聚大名府,正是三月十五日,大名府校场,端的人山人海,有道是‘贫文富武’,那些武举皆富家儿郎,个个高头骏马,明鞍亮甲,摩拳擦掌,练枪试弓,只为争夺那天下第一的‘武状元’。” “先生又错了,这些齐民武生,又怎配‘天下第一’四个字?” “这位客官好没道理,只不过是个虚名,说话人是你还是我?” “哟,我听得入迷了,告罪告罪,先生继续。” “那齐民一贯好勇斗狠,武举中不乏好武艺者,竞骑较射比武下来,正是十八般武艺各有所长,对着演武厅上两个主考争相卖弄。那主考是谁?一个是刘豫孽子刘麟,另一个却是身着五彩袍服的光头鞑子,列位瞧清了,刘豫这儿皇帝做得也是窝囊,金人信不过他,武考还派人押阵。” “刘豫这狗贼定不得好死!” “骂得好!客官总算有一句顺耳的话。刘麟小逆贼看得手舞足蹈,大呼:‘我大齐人才人济济,灭江南指日可待。’却惹恼了一条好汉,但闻围观百姓中炸雷似一声:‘这些花拳秀腿,欲灭大宋朝,真乃痴心妄想!’刘麟在台上听得真切,喝道:‘咄,什么人如此大胆,给我叉上来!’不待侍卫上前,已走出一人,却是个高大中年行者。这位行者好相貌,堂堂方正脸,两道正气眉,一双如电目,头顶铁界箍,皂服直裰,身材魁梧,空手往那一站,自有英气逼人来。刘麟气势先弱了三分,有心表现礼贤下士,和颜道:‘小王有礼,这位长老请问法号?’行者不领情:‘出家人四大皆空,要法号做甚?’刘麟脸色微变:‘出家之人,缘何起嗔,出言不逊?’行者大刺刺道:‘某这出家人爱管闲事,看不惯猖狂鸟嘴脸!’刘麟嘴脸顿时又白又红,有心拿了行者,又怕百姓不服,生出坏心:‘师父口气好大,必有绝技在身了,看不起我大齐好汉么,众武举,推一人上来与这师父较量一番,赢者小王有赏。’行者冷笑道:‘某只知有大宋武举,却不知有甚么齐的鸟武举!’此言一出,全场哗然,这行者口口提及大宋,浑不将伪齐当回事,实犯当朝者大忌,更直指众武举做了亡国奴还为贼卖力,不知羞耻,一时惹了众怒,早有武举跃跃欲试。刘麟小逆贼恨不能将行者拉下去砍了,只恼有言在先,便煽风点火:‘刀枪无眼,生死由命,各位使出真本事来,师父用什么兵刃?’那意思是要比器械,分生死,分明要众武举不可手下留情,结果行者性命。这便是刘麟的歹毒了,正是有其父必有其子,那刘豫逆贼曾知我大宋济南府,杀勇将关胜而降,而受金人册封为伪齐皇帝,世修子礼,便是效仿那后晋石敬瑭对辽称子皇帝之故事。行者丝毫不惧,就从兵器架上随手拿了一根棍,单手持着,步入场中。众人这才看清楚,那行者左袖虚飘,竟是个独臂,却不知如何使棍?” “先生,怎么扯远了,这行者跟明日小贼有甚么关系?” “怎地?不爱听,往别处去。” “爱听,爱听!” “擂鼓作响,众武举见是个残废,胜之不武,踟躇不前,偏有个爱拍马屁的,想这现成讨好伪皇子的机会,欲拣便宜,大喝一声:‘贼头陀,敢小觑我大齐好汉,我来斗你。’握杆大刀扑将上来。众百姓眼眨也不眨,皆为那行者捏一把汗。但见行者躲也不躲,虚袖一卷棍尾,右手挥棍,舞出一片花来,众人眼亦一花,便见那武举已趴倒在地,王八般狼狈,百姓们俱喝彩起来。众武举这才晓得行者身怀绝技,再不敢小瞧,推出一个使枪好手上来,不到两回合,又趴下了,如此一连数人,皆败下来,再无人敢出阵,行者慈悲为怀,没伤一人性命。刘麟看行者好武艺,暗暗心惊,忙吩咐侍卫加强戒备,又转了念头,欲招为己用:‘长老,果然好本事,不如还俗从戎,小王当以将军相拜。’行者哈哈大笑:‘某最讨厌的便是官,尔叫某当官,岂不屈杀我哉!’刘麟恼羞成怒:‘不知抬举的东西,众武举,谁杀了这头陀,便是今科武状元了。’这一招更毒,正是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一时间武举们个个蠢蠢欲动,却不敢先出头,俱想等别人先与这头陀拼个你死我活,自己再占便宜。行者看出众人心思,郎笑一声,声贯全场:‘某当年纵横于梁山水泊、百万军中厮杀出来,想不到今日又可杀个痛快,你们一齐上吧。’” “哎呀,这位行者莫不是当年山东三十六条好汉之一的……” “这位客官倒有点见识,说起那三十六条好汉哪,可说来话长……哎哟,扯远了,扯远了。却说这行者是何人,他自己没说,说话人也不好胡乱揣测,只说众武举受激不过,当即跳出数十人来围斗行者,或步或骑,要取行者性命。行者真没吹牛,那一根棍舞得风车也似,指哪打哪,这说话的工夫,已倒下一片,但见那些武举断膊折腿,躺地呻吟。刘麟小逆贼眼看自己的武举大会,硬生生被这行者搅了,心头那个火啊,大叫:‘众武举退后,贼头陀定是江南探子,军士们给我拿下这厮,生死不限!’武举们看要出事,与百姓俱往后闪,但见演武厅上令手举旗,,一声呐喊,校场周围涌出大队射手,千百箭矢寒光闪闪,指住行者,那些伪齐兵得了主子命令,若他反抗,便将他射成个刺猬!” “啊呀,这可如何是好?” “客官莫急,听我细细道来:在此危急关头,却见百姓中腾地窜出一条灰影,高呼:‘且慢动手!’,直奔演武厅上的刘麟,势若流星,侍卫们吆喝起来,纷纷抢上前拦阻。” “好,行者带了帮手,擒贼先擒王,好聪明,哟,我又多口了,这嘴该打!” “不妨不妨。那灰影并不与侍卫交手,七绕八绕,窜上了演武厅,刘麟小逆贼与那鞑子倒非等闲之辈,各操了一把朴刀便欲厮杀,那灰影并不动手,定住身形道,喝道:‘你们看我是谁?’二贼不由一楞,住手看向那人,一时呆了。那人又低声说了几句,再扬起手中一个物件,那鞑子竟恭敬地行礼,向刘麟说了几句,刘麟虽面露犹疑之色,却不敢得罪鞑子,竟一挥手,将兵士俱撤了,行者瞪向那人,也不搭理,也不道谢,就此扬长而去。” “这人是谁——啪啪!” “呵呵,客官何必当真打自己嘴,佩服,佩服!列位,你们猜这人是谁?” “总不成是那明日小贼!我知道各位都这么想,却不敢说出来,只好说了,先生莫怪。” “不怪不怪,不错不错,当日百姓看得清楚,乃一木面书生也,正是那明日小贼,却是奇了,鞑子与刘麟听他话还说得过去,那伪齐与金国境内早撤了明日通缉榜,足可证明他做了金贼,却不知他为何救了行者……” “先生怎地不讲了?” “小贼明日记就说到这里了,列位,还要听甚么?” “后面呢?我可不打自己嘴了,这没头没尾的。” “在座百余人,就这位客官多话,那明日小贼在武举大会上露了一脸后就再无消息了,不过,按他北去的方向,算算脚程,应该有大名府到燕山府的距离了。” 燕山府——金人谓之燕京——著名的六大古都之一——后世新中国的首都——北京,他立于南城门下,打量着这座著名的古城外墙,在夕阳下熠熠生辉,虽不如过伪齐境路过的大宋旧都开封府宏大雄伟,却较楚州多了分刚毅,较绍兴多了分大气,较德安多了分古朴,他长长舒一口气:总算到地头了。 金朝建国以来,除在本族源地和原辽国北面地区坚持女真统治制度——勃极烈制下猛安谋克制外,在占辽南面地区、攻宋的过程中设元帅府,为减少汉人反抗,保留汉制——在元帅府下设枢密院,汉地事务,皆取决枢密院。先置广宁府枢密院,后迁平州,再迁燕京,又分设燕京和云中两枢密院,其时燕京号称东朝廷,由右副元帅完颜斡离不执掌;云中号称西朝廷,由左副元帅完颜粘罕执掌。完颜斡离不、燕京枢密使相继病死后,完颜讹里朵接任右副元帅,燕京枢密院遂并入云中枢密院,元帅府亦逐渐由纯军事机构向军政合一的地方统治机构演变,具有任免官吏、司法、征税等权力,控制燕云诸州及原北宋中原和陕西地区,那刘豫先奉挞懒,后事粘罕,得以当上伪齐儿皇帝,划辖原北宋京东、京西两路、淮南路的部分地区和陕西诸路,因此整个华北地区实际上由粘罕大权独揽。 而原先属于东朝廷的挞懒、金兀术与粘罕不是一路,则留在燕京建监军府。那金兀术入陕后与娄室共同辅助三太子右副元帅完颜讹里朵攻宋,先有富平大捷,后虽有和尚原大败,但仍据陕西大部,在娄室病故及讹里朵返上京会宁府后,成为陕西金军最高统帅。而挞懒军驻守山东,督慑伪齐,经略南边。此二人一半时间在军中主事,一半时间回燕京议政。大金实行军政一体,地方军事长官兼管政事,具有相对独立的权利,成为金中央遏制粘罕的主要力量。 他以做秦桧时的参政经验和一路上的探听分析,将中原态势分析个八九不离十,更判断挞懒府邸在燕京,楚月自不会到别处去。 当日他潜出德安,大展妙人儿的“三十六幻”,跟天下英雄大玩捉迷藏,寻思此番折腾,荒岛上的女真兄弟们必得到消息,倒不忙去看他们了,算算日子可人儿差不多该生了,不敢耽搁,一路披星戴月,过淮过黄,除了在大名府盘亘些日子外,辗转到达燕京,足足走了一个月,真他妈的不容易! 他看着城门口进出的百姓,男子俱薙发左衽的女真打扮,妇人仍汉服,然戴冠者绝少,多绾髻,间或有着华丽汉服男女经过,那些守门金兵却甚是恭敬。这便是进入金直辖区——黄河以北的奇异景象了,那些女真打扮的,大都是汉人,而着汉服者,尽是女真人。女真统治者虽明令汉人易胡服,从女真俗,却挡不住本族人对华夏文化的向往,女真人着汉服、说汉话早已蔚然成风。 满耳是后世的京片子,与大宋境内的通行官话——洛阳口音大不相同,自是被辽国统治已久的燕京人,他油生亲切之心,仿佛回到了后世的老北京。 “兀那头陀,进不进城,东张西望做甚?”一金兵对他大声呵斥。 “游方僧人正要进城。”他忙做出诚惶诚恐的样子,行礼合掌,拿出一本度牒交金兵检毕,缩着头进了城,原来他扮作了一个行者。 那日经过大名府,正逢伪齐武举大会,他便瞧个热闹,正撞见独臂行者大闹校场,痛快之余,只觉独臂行者似后世家喻户晓的另一个大英雄,他一直以为这位打虎杀嫂的英雄只存在于小说家的虚构中,没想到真有其人,大为惊喜,待行者陷入危险中,以他性格,本不愿冒险,却一来存了结识英雄之心,二来看到其中一个主考乃萨满教护法,有所凭恃,当即两件法宝——书生面具和玉牌齐出,以教尊面目现身,加上他的娴熟女真话,那萨满教护法如何不信,喝令刘麟放人,他随后跟上行者,两个在大名府城外照上面,偏行者亦认出他是明日“小贼”,恩将仇报,暴打他一顿,再传了他一套棍法作为补偿,如此两不相欠,只说下次见面必取他小命。 他在大名府盘亘的日子便是跟行者学习那套神奇的棍法,只恨行者对他这个“金贼”动辄喊杀,吓得他不敢多说话,连他心底最大的疑问也没敢出口——到底那潘金莲、西门庆有无其人——《金瓶梅》的故事是不是真的,现在回想起来真是万分后悔,这可能是历史上最接近解开这段千古之迷的机会,大概也是唯一的机会,偏偏给他错过了。进入金地后,男子尽髡顶辨发,他可不想做秃瓢,灵机一动,出家人是不受约束的,却是受独臂行者启发,亦做了个带发行者。 他步入这座起自商周——盛于燕蓟——著名于后世的未来国际大都会,第一次生出走进历史长卷的感觉:人物繁富,大康广陌,街巷纵横,星井万家,府宅壮丽……处处深蕴着厚重的华夏千年沧桑。 一时想到那独臂行者偶尔露出的沧桑眼神,似有满腹不能道人的心事,这个独来独往的苦行僧,不知有没有机会再碰上,只是行者说下次见面就取他性命,其武功又另辟蹊径,却不好对付,他到底希不希望再碰上呢?真成了他心头的一大苦恼。 他忽然又傻笑起来,却是想起了童年的那个重病求医的故事,可不就是自己的写照:那病者机缘巧合间,得了三样世间可遇不可求的灵丹妙药;而自己机缘巧合间,先悟“放下”之窍,继获教尊生平所学,再于雪地混战中被当世三大高手真气激引而成混沌大法,重获自由,仅此已够了,偏偏他又英雄救美带来德安之行,再得易容术和守城诀窍,更想不到的是受独臂行者传他一套神奇棍法,这一连串的奇遇,岂是一个“缘”字道得? 那重病者以得到那救命的第三样药——就是姑娘的芳心而痊愈,自己呢?眼前闪过一张张的俏脸……这药可不能吃多了,再好的药吃多了也会要人命的。唉,该怎么面对可人儿呢,可是那臭丫头、玉人儿、妙人儿又怎么办?他头大起来。 后世史载:大宋绍兴二年·大金天会十年,六月,宋襄阳府郢州镇抚使李横借故率军围攻德安府,于德安城西北造天桥,填外壕,然后鼓众攻城。宋德安府、复州、汉阳军镇抚使陈规率军民据城抗击,激战中规临危不惧,端坐城楼,炮伤其足,容色不变。李横军围城七十余日,城内粮饷不继,规出家资劳军,士气大振。横久攻不下,遂派人进城告规愿得城内一妓而撤军,诸将曰:“围城七十日矣,以一妇活一城,不亦可乎。”规竟不予。八月十八日,李横军因填壕不实,天桥塌陷,规乘机派六十人持竹制火枪出西门,焚其天桥,李横军拔寨退走,德安围解。 后世考证:此乃火器在世界上的第一次出现;而那可以活一城之妓,乃名曰红娘子,以陈规之大义,为一妓甘冒城破之危险,大违其本性,实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第五十九章胭脂扣 次日晨,燕京城清晋门外——燕京循旧辽城制不变,城开八门,东南西北四面每一面分二门,清晋门是西面偏北,一汉服书生风尘仆仆,踏露而来,对两列尚揉睡眼的守卒,用女真语大咧咧问:“尔等是挞懒军还是兀术军的?” 一看来人一口道地的女真话,口气又不小,守卒中的十人长忙出列,恭敬回话:“我等乃左监军属下。” 左监军便是挞懒,地位比右监军兀术略高,挞懒与兀术分守燕京城,挞懒军驻守西南面,兀术军驻守东北面,书生早已知晓,乃明知故问:“如此甚好,唤你上面头领来见我。” “这位……”十人长不知对方是何来头,不敢胡乱称呼,含糊过去,为难道:“敢问有何要事?小的不便随意上传。” “哦?”书生作势想起来,掏出一块玉牌,“只管带上这面玉牌,若你上面头领不识,再往上递,自有识得的,不消多说,当速来见我,不可耽搁!” 那十人长接过玉牌,玉牌刚掌心大小,圆中带方,手感冰滑,玉质如莹,周边雕镂一圈怪异的图腾,却认得乃国教萨满教标识,顿时小心起敬,中间刻满文字,虽不识文字内容,但看出是女真字。 那女真字乃萨满教神使完颜谷神于大金建国初依仿汉人楷字及契丹字制度所创,与契丹文字和汉字均为大金通用的官方文字,然其笔画繁复,又先在宗室贵族子弟中推广,大金下层官兵多有不识。 十人长不敢怠慢,暗地吩咐手下看好这书生,以防万一受骗也好交代,忙不迭进城去了。不一会儿,一位显然刚穿戴整齐的百人长带几个侍卫随十人长匆匆赶来,上前扑通跪倒:“末将参见教尊大神。” 众守卒一听,竟是大金国教之尊——女真人神一般景仰的萨满教主亲临,吓得齐刷刷扑地膜拜:“参见大神!” 好在早晨过关百姓不多,没有分外引人注目。书生面无表情,收回玉牌:“都起来吧,本尊有要事在身,不及进城,给尔等个任务,速派人往城外灵泉寺,问寺里和尚要个行者寄存的木箱,即刻送往挞懒亲王府,只说交给挞懒将军,此行一定保密,更不可随意打开木箱,本尊去也!” 半刻钟后,一彪骑兵出清晋门而去,返回时其中一骑的马背上多了个笨重的大木箱,一直送到城中最显赫的挞懒亲王府。 “咔”,头顶一片光亮,几条人影闪动,他忙闭上眼睛,作出昏睡之态,只觉一双手在身上摸索一番,心中暗笑:“想在老子身上搜出东西来,做梦!” 眼皮花了一花,又一片黑暗,箱子又盖上了,他若非装着穴道被点,只怕要骂出来:“日妹么的,有这样招呼郡马爷的么?” 刚刚被马颠了一回,几欲呕吐,蜷着的身子亦大不好受,以为到了目的地就可以解脱,哪晓得打错了如意算盘,他惟有自嘲:任谁也想不到老子用这个方法浑进挞懒府吧。 他昨日将燕京城踩了一遭,熟悉一下地理位置,探到挞懒府第位于内城——旧辽皇城。燕京属原辽国陪都之一,内置宫阙,便是皇城,可谓城中之城,守卫森严犹胜外城,寻常百姓难以靠近,却不知如何才能见到可人儿? 他有心学那江湖神偷高来高去密探宫城吧,却对自己的轻功不自信,搞不好被守卫们错杀无辜。 干脆直接上门通报吧,又觉得不妥,在金人眼里,他应在教尊掌握之中,怎会轻易逃出,教尊又哪去了?他苦心制造教尊还活着的假象就会出现漏洞,若让人猜到他假扮教尊的话就更加不妙,他可不想自己如今的实力被人看破,这可是秘密武器! 虽说挞懒跟他有过秘密协议,但此一时彼一时,一则今在挞懒地盘,已非当日缩头湖,二则当日协议的重要一环——秦桧的身份他已失去,手中的筹码只剩下和氏璧,当然楚月有了他的骨肉有利于他,挞懒总不能对事实女婿下毒手,可这也是把双刃剑,要是挞懒反过来拿楚月母子要挟自己怎办,政治是冷血的,父子兄弟都可以相残,何况自己这个“未过门”的女婿,那时自己还能守住和氏璧的秘密么? 到了这当儿,他反倒冷静下来,自己要活着,为了爱人子女好好活着,从这一刻起,老子再也不作命运的奴隶!进入挞懒府前一定要把所有的漏洞堵好,绞尽脑汁,总算想出一条妙计来。 他先买下一只大木箱,再以行者身份寻一家寺庙挂搭——游方僧尼暂借某寺参习佛法,打听下来,相中了城外香火极旺的灵泉寺,顺利挂搭住上一夜,然后佯作第二日有事暂离,给知客僧些实惠,寄下木箱,只说自有人取。 今晨,他换好木面书生行头,装作远道而来,至燕京城下,如此一番,骗过金兵,再赶回灵泉寺,去除所有伪装,在金兵到达之前钻进木箱,果然顺利进了挞懒府,这样一来,谁都以为他是被教尊送来的,至于教尊姐姐去哪了,他当然不晓得,而和氏璧呢,干脆也说被她夺去,哈哈,真是瞒天过海的妙计,所有的难题都推给教尊姐姐了,反正死无对证! 得意间,只觉得箱子在动,外面传来人声,他竖起耳朵,最希望是楚月的声音,可惜都是男声,他退而求其次,能听到可人儿的消息也好,她在没在这里,生了没有,是儿子还是女儿…… “这小子睡得死猪一般,看样子被点了睡穴。” 都是女真话,却没有挞懒的声音,老小子没亲自出来迎接女婿? “是那骗了我妹妹的混蛋么?” 乖乖,是楚月的哥哥——自己的大舅子,口气不善啊!挞懒不在场,还有谁认得老子? “回大公子,正是明日小子。” 是高益恭的声音,难怪了,其竟没死,那凤姐姐怎样了?当日长江上他俩是一同落水的。 “大哥,父王不在,怎么处理这鸟蛋?” 又一个声音,粗声大气的。他听出外面只有三人,这个人口称“大哥”与“父王”,难道是自己的二舅子?记得楚月跟自己说过,她有两个哥哥,大哥叫斡带,二哥叫乌达补,都很疼她,看来到齐了。 “高益恭,你有何提议?” 大舅子的声音比较文雅,应该是个有头脑的家伙。 “二位公子,这小子很是狡猾,不如先关着,等王爷回来再定夺。” 挞懒老小子不在,没人给自己做主了。高益恭这家伙,尽出馊主意,将老子关着,也不让我一家团圆——见见郡主和孩子,哼,等老子出来再跟你算帐!岳父大人,你快点回来么。 “照我的意思,先将这鸟蛋拖出来教训一顿,为妹妹出气!” 哎哟,二舅子,你也太过分了,好歹是一家人么,你骂我是鸟蛋,你不就是鸟舅子?打我一顿有什么好,你妹妹会心疼的,虽说我有点对不起你妹妹,可是天底下的男人都会犯同样的错误么,你敢说你没有,大家都是男人,还不互相体谅体谅…… “我刚仔细问过那百人长,乃教尊亲自递信,命他们将这小子送来,这时间上倒与我们探报相合,只是教尊既然制住这关系重大的小子,为何不亲手押送?高益恭,你可带几个人去灵泉寺查问清楚。” 咦,大舅子心很细哩,自己日后可要当心,不要被其发现什么破绽。哼,去灵泉寺查问也不怕,任你想破了头也想不到你妹夫与教尊变成了一个人! “大哥多虑了,这鸟蛋头发未剃,在我大金境内当寸步难行,只怕一直被教尊装在这箱子里。听父王讲,教尊与我家关系至深,他去接应高益恭押送明日亦无外人晓得,他如此做必有道理。何况教尊一向行止神秘,寻常人难得一见,连父王要联络他还要通过海冬青呢。” 还是二舅子好对付,更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教尊姐姐行事作风神秘不定,她的身份仍可以大加利用,还有海冬青是联系教尊的重要工具,须留意此点,看来他冒充教尊姐姐的这一着真是押对了宝。只听大舅子道:“先将这小子关好,不可泄露半点消息,凡事等父王回来后再说!” 人声远去,传来锁门的声音,他没听到半点楚月的消息,失望之极,恨不得一脚踢开木箱跳出来。 现今的他要踢破这铁丝箍固的木箱并非难事,难就难在他不想暴露自己的实力,只有隐忍不发。 不知过了多久,还无人理会自己,总不成将他一直关在箱子里,吃喝拉撒都不管了?无奈之下,权作修炼吧,这木箱的黑静状态倒和蕺山山洞相似,对他修习混沌大法应大有裨益,在一个月的奔波流亡中,他难得有空练功,也不知退步了没有。 渐渐地,他晋入混沌大法的初层状态,“看”到自己处在一间大房中,里外数间,桌椅俱备,不似牢房,灵知扩散出去,外面感光极弱,应天黑了,却有个庭院,花草繁盛,他的灵知于庭院游曳,这是他能“看”到的最大范围,没有人影,看守应在院外吧。 就在这时,一阵隐隐的婴儿亮啼随夜风飘进木箱,他心神一分,混沌大法顿散,自黑暗中睁大双眼:亲王府中有婴儿哭声,难道是……他兴奋不已,几欲脱箱而出。 却听外面吱呀两声,有脚步声进入庭院,接着房门“喀哒”一下,来人进屋了,来得正是时候,该放老子出来了吧,果然,“咔”一响,箱子解扣,揭开箱盖,他又“睡”了,只觉有根手指在身上一触,正是解穴,竟是个会家子,他一个哈欠“醒”来,只见一个斑须老仆举着根蜡烛在眼前,他“茫然”道:“这是哪?” 老仆绽开满脸皱纹,笑一笑,以东北话回答:“公子已在左监军府中,请用晚餐。” “啊,总算到‘家’了!”他一副如释重负的模样爬起来,立处乃一间厅堂,故意问,“大将军呢?” 老仆转身整理桌子,身材瘦缩,动作迟缓,似垂垂老矣,其一面摆开一笼食屉,一面道:“王爷尚在军中,公子一路劳顿,请养息几日,有事就唤老奴,我叫车福。” 见车福要离去的样子,他赶紧问出最关心的话:“郡主呢?她在哪?” “郡主好着呢,老奴告退。”车福不待他多问,转身离去,几步间已到院外,端的敏捷,他心头骇然,其如此身手,挞懒府藏龙卧虎啊! 桌上几样小菜热气腾腾,他真有点饿了,毫不客气地大嚼起来,谅俩舅子不敢在饮食中做文章。 吃饱喝足,他掌烛在房中转了一圈,厅堂、寝室、厢房等皆有,起居诸般物齐全,与宋人房屋无二,惟寝室不同,没有床,墙三面环炕,下面有烧火洞,却是女真人特有的火炕,再挨出房,是一座不小的庭院,花园、廊子、耳房主次有序,哈,这便是“郡马府”了,可女主人呢? 他欲寻听方才的婴儿哭声,却只闻蟋叫虫鸣,是时天上星光闪耀,地上花香浓郁,已是初夏光景。 院外耸着其他建筑物的檐影,楚月必在其中一幢,他心痒痒的,大步上前,一把推开院门,竟没锁。 “乒”——两杆长枪十字交叉横在自己面前,两个高大侍卫冷冷挡住:“请公子留步!” 果然有看守,他不甘心地探头张望,院门左右,夜色中人影憧憧,寒光点点,不知有多少侍卫在“保护”他,借口道:“我找车福。” 侍卫不为所动:“让我等去传话便可。” “算了,算了。”他悻悻然回头,以他性格,哪会轻易气馁,在院中左瞅瞅,右嗅嗅,扒着墙头窥探几趟,确认这院子被围得严严实实,方死了心,更发现这是个独立小院,周围全是空地,若想神不知、鬼不觉地溜出去,除非能飞,好生恼人! 一连数日,除了车福定时送饭,再见不到其他人,车福又半天憋不出个屁,直把他闷出个鸟来,几次欲硬闯出去,看俩舅子还沉得住气否? 这日午后,车福不当点儿来了,捧一叠新衣,并带两个小厮抬一桶热汤进屋:“请公子沐浴更衣,王爷召见。” 岳父大人,可把您老盼来了,他大喜过望,飞快过了一遍水,穿戴整齐,却是一身百人长戎服,心中一动,挞懒必别有用意,管他呢,只要能和楚月团聚,什么都好说! 跟随车福穿廊过院,好大的亲王府,房室叠崇,碧瓦连空,廊径曲幽,园林精致,秀水清灵,端的富丽堂皇,比那绍兴府的赵构行宫过无不及,心道挞懒的野心昭然若揭。 不时有碰上的丫鬟小厮对他指指点点,他昂首挺胸,可不能堕了郡马爷的威风。 七绕八拐,过了三四重门,他注意到每道大门边皆悬挂一弓三箭,红布缠着,不知是什么风俗,还是给自己下马威? 到得一座高堂前,檐前额上书三个狂草——“啸虎堂”,煞是遒劲!车福停住脚步:“公子请进,王爷就在里面。” “俊女婿总要见泰山”么,他忐忑不安地推开鸟头门,只要不变成误入白虎堂的林冲就行,绕过照壁,进入中堂——正厅,厅中仅有三人在谈笑风生,一见到他,坐于正中的戎服大将军起身相迎,以汉语道:“哈哈,贤婿,你可来了。” 跟想象的阵仗大不一样,更没想到挞懒如此热情,上来就一济宽心丸,他反应甚快,立刻满脸堆笑,扑通跪倒:“小婿叩见岳父大人!” “免了,免了!”挞懒大笑着扶起他,“来,见过你内兄斡带、乌达补。” 原来是曾闻其声的俩舅子,他一面见礼一面打量:两人端坐左侧椅上,均二十余岁,斡带一身汉人士子打扮,英俊儒雅,与楚月相象,微笑回礼;而乌达补则女真劲装,豹眼卷须,与挞懒极似,瞪眼不理。 他恭敬落坐于右侧椅上,早有丫鬟上茶,厅堂内和气融融,挞懒的高兴倒不像假的:“贤婿,恭喜恭喜啊!” 他一时没反应过来:“不知有何喜事?” 挞懒拍拍手,一个粗壮伺女自挞懒背后的山水屏风转出来,怀里抱着个红布襁褓:“乳姑,抱给郡马看。贤婿,月儿生个男孩!” 啊?当真!他又惊又喜,扑将上前,只见一张粉嫩浅笑的小脸蛋陷在襁褓中,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我有儿子了,老子有儿子了,哈哈哈…… 儿子面皮如玉,五官秀美,乍一看与他后世的婴儿照一模一样,仔细看除了鼻高孔大、小嘴薄薄神似自己外,其他部分更像楚月,眉如弯月,眼若汪泉,长大了必是一个玉树临风的万人迷。 他喜不自禁地搓着手,想抱过来又不知怎样抱,却见儿子眉头皱作一团——这一点更是他的遗传,接着小嘴一瘪,哇哇大哭起来,嘹亮之极,原来那晚听到的婴儿啼正是儿子的,他方想起来问:“有几个月了?” 乳姑有点好笑:“郡马爷,小公子生下来有七斤七两,看起来大些,其实刚足月,尚认生哩。” “乳姑,快带小公子回去喂奶吧。”挞懒看起来很疼这外孙,眼里满是慈爱,“还是月儿挣脸,某这亲王府好久没挂‘公子箭’了,尔哥俩何时让老夫抱上孙子啊?” 原来大门边悬挂弓箭是女真人生男孩的风俗,敢情俩舅子没生过儿子,重男轻女,各族皆难免俗吧。他的眼随着乳姑移往后堂,脚步也欲跟上,却听挞懒一声咳嗽:“贤婿,这喜事来了,坏事也来了!” 有何坏事?他一惊,怎没见到楚月,难道会是难产?忙转身:“岳父,郡主她……” “非也,月儿很好,只是……”挞懒表情严肃起来。 可人儿没事就好,他一颗心落地,插问:“那她怎不出来见我?” “月儿不愿见你啊。”挞懒洞悉地看着他,“贤婿好像做了什么错事?” 二舅子在旁冷哼一声,他老脸一红,王氏自然早通报过了,自觉理亏,讪讪道:“岳父请讲。” “女儿家,气头一过,哄哄便行。”挞懒口气一转,“你可知,月儿是未婚生子,虽说我女真人有男女自媒之俗,这大婚之仪总要补上的,然我大金禁本族人与汉人通婚,你已姓完颜,遮莫算本族人,此条可免,朝廷却又有律令禁本族同性为婚,尤其我完颜皇族只可与徒单、蒲察等大族联姻,你要与月儿大婚,这一关非过不可,只有立上军功,获圣上特赐!” 他听明白了,挞懒这一环扣一环上来,乃要自己重归金军,立功受赏,才能真正当上郡马爷,这便是让自己穿百人长戎服的原因了,也亏大金有这么多的臭规矩。当日教尊姐姐迫他站到大金一边,被他一口回绝,眼下却真犹豫了。 “臭小子得了便宜还卖乖,爹爹,让我治治他,替妹妹出气!”乌达补忍不住嚷起来。 “不得无礼!”挞懒呵斥道,口气一缓,“贤婿,这些尚不打紧,却有个最紧要的前提,若不解决,将为我挞懒一族带来灭门惨祸!” 他正在天人交战中,却不知还有什么后果比自己归金更严重的,猛吃一吓:“甚么?” 气氛已紧张起来,挞懒一脸慎重,命斡带屏去厅堂内的奴婢,方道:“只因你是明日,据有和氏璧的明日!一旦月儿与你之事传出,圣上还不怀疑我家图有异心?” 挞懒总算提到正题了,这才是其循循善诱的最终目的,只是老小子本来就怀有异心,才有死鬼秦桧的南归和当日缩头湖的秘密协议,眼下作样子给谁看,总不成尚瞒着其两儿子? 不过挞懒说得没错,和氏璧的问题不解决好,只怕真要给其一族带来不幸,在这时代,谋反乃最大的罪名!无论如何,他也不忍可人儿的父兄死于非命,好在他早有准备:“岳父大人,那和氏璧已不在我手里,被教尊夺去了!” “啊?”挞懒父子三人同时惊呼一声,挞懒与斡带迅速交流了一下眼神,大舅子转而平静:“妹夫,不是我不信,你可将与教尊一路的情形讲与我听好么?” 他看出身为长子的斡带深得挞懒信任,当下不敢犹豫,自江上沉船讲起:那教尊如何得一只狗儿相助,带伤救起他,如何智退西夏武士,如何运用嫁衣神功击败武当张三峰和少林宗印,在大战当中,那嫁衣神功侵入他思想而探出和氏璧的秘密——原来那和氏璧被他夹带上韩世忠军战舰后,于兀术火攻中逃上岸,趁乱埋于一处岸堤上,具体位置都记不清了,嫁衣神功倒是神奇,竟还原出当日情景,埋藏地离沉船所在不远,于是教尊又与他返回取和氏璧,为避大宋各路好汉,迂回德安,一路大玩捉迷藏,只是带着他不甚方便,过伪齐时碰上武举大会,教尊便救下一个行者,挟恩让行者送他入金,那时起他便不和教尊在一起了,行者对他十分过分,竟将他装入一木箱中,再后便到了亲王府。 这一番话中,真实性占了绝大部分,只略去了三相公和玉僧儿两个人物,增加了取宝的关键情节,正是他擅长的“真实的谎言”,旁枝末节交代得分外详细,谅与挞懒父子的探报相合,让他们连多余的提问都没有。 他滔滔不绝中,见挞懒开始尚将信将疑,到听得教尊以嫁衣神功探出和氏璧秘密一节,面露释然之色,心知狡计得逞。他早胸有成竹:教尊姐姐是楚月小姨,也就是挞懒的妻妹,定知道这神功的厉害,不由其不信。 果然,沉默半晌,挞懒懊恼地一击掌:“难怪她过燕京不入,竟坏了我大事,真不该让她去接应高益恭。” 他不再言语,虽不用在和氏璧上再纠缠下去,但事物都有两面性,自己最大的利用价值也失去,不知挞懒会否翻脸,当下暗运混沌大法,一旦有变,便制住挞懒以求脱困。 斡带不无忧虑道:“爹爹,教尊会否不利我们。” 挞懒哼一声:“这倒不会,她与我家夙有渊源,断不会害我们,和氏璧落在她手中,也未尝不好。” 乌达补接道:“教尊还不交与圣上?” 俩舅子似不知教尊姐姐与他们的亲戚关系,挞懒沉吟道:“交与圣上,未必!京师线报教尊一直未现,我以海冬青联络她亦无回音,看来她尚在犹豫,如此甚好!只要她没交上去,我就能令她交不上去。她几番劝我安于现状,却不知大金本就是我家的,凭什么给阿骨打拿去?” 这父子三人恢复女真话,你一言,我一语,毫不掩饰异心,浑不顾他在身边,这般情形,要么将他视作自己人,要么就当他是个死人,他全身戒备起来。 “”挞懒忽然转向他,露出决绝之态,“明日,咱一家人不说二话,当日缩头湖之约,依然有效,只要我们一心,这天下就在掌中,老夫要你归金是假,助老夫夺天下是真,你答应否?” 斡带、乌达补哥俩目露精光,双手振于椅上,蓄势待发,只待一言不合,便痛下杀手,他自知被逼到了悬崖上,虽有把握全身而退,只怕再无机会接近妻儿半步,顾不得与挞懒共图天下的成功率有几分,顾不得历史的脚步会否改变,当机立断,跪左膝,蹲右膝,拱手摇肘拂袖按膝,行女真礼:“小婿愿追随岳父大人!” “哈哈哈,这才是我的好女婿!”挞懒一把将他抱起,“斡带,即刻按原计划发布消息,就说吾婿明日近日亲往京师献和氏璧!” 第六十章天地雄心 闻此言,他大为惊奇:“我拿甚么去献?” 却见挞懒挪开坐椅,将那山水大屏风一转,坐椅下方地砖上现出一个小洞,挞懒探手下去,捧出一个红漆木匣来,转身过来,轻轻打开,露出一个物件来:“贤婿,你看这是甚么?” “和氏璧?”他眼眨了眨,以为自己眼花了,那物件莹如月华,冷若秋色,隐隐一圈白晕笼罩,仔细看去,正方塔形,上雕螭虎纽,不是和氏璧还是什么?斡带、乌达补亦睁大眼睛,也似第一次看到。 挞懒将匣子小心放于案几上,他忍不住上前一摸,立刻晓得这是个赝品。 “假的!”那一种说不清的感觉,但他想要说清楚,“其模样制式,确与和氏璧一般无二,不过……这光晕不对,真的和氏璧应放蓝光。” 挞懒神色不变:“贤婿孤陋寡闻了,古书云:和氏璧夜视之色碧,昼视之色白。 当日你可是夜间所见?” 老小子连这细节都知道,不对,自己第一次见之在晚上,而盗之乃是白天,不过那时情况紧急,倒没留意光晕,然这赝品确实精致之极,他沉吟道:“它足以乱真,不知岳父怎生造的?但还是个假的,我说不出原因,却知道绝瞒不过曾经接触过真品的人,比如兀术之流……” 一时想到真和氏璧产生的奇异“心跳”感应,不知金兀术或否有同感,不由担心道:“一旦兀术近前检验,只怕不妙。” “管它是真是假,只要是你献上的,假的也是真的,至于兀术么,想接近它却也不易,贤婿不必多虑……”挞懒哈哈一笑,卖了关子。 乌达补惊惶道:“爹爹,如果教尊将真和氏璧献出,我家岂不招祸?” 挞懒得意抚须,一副成竹在胸的模样,并不回答。 他眼珠数转,遮莫想通此节:这赝品定是早做好的,挞懒的原计划是得到真和氏璧后,将之藏匿,献出赝品,偷龙转凤欺骗金主,可惜此计被他一通谎言搅乱,现和氏璧没到手,挞懒仍要献上赝品,却是要迫教尊献不出她手中的“真品”,因为一旦此事败露,将为挞懒家族带来大祸,作为小姨子的教尊自然不会害姐夫一家,如此挞懒仍有得到“真品”的希望;至于这赝品怎生不被识破,他倒想不出,挞懒一定有了安排;而对他这个失去大半利用价值的“贤婿”依旧以重码拉拢,一方面献和氏璧离不开他,一方面自因裙带关系,以楚月母子牵制,谅自己翻不出其掌心。 短瞬间,挞懒权衡利弊,作出最正确的决断,他自问也做不到这一点,其应变之妙、心思之密,不愧“有谋”之名,夺取天下之心并非妄想,他对岳父老儿印象顿然改观,只是其再“有谋”,也还是被“贤婿”算计在先…… “岳父,好妙计啊!”他心头一片雪亮,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明日已是一家人,你们好好相处!”挞懒与大子斡带亦会心而笑,惟二子乌达补兀自不解挠头。 “对了,月儿还未给我那外孙儿起名呢,你这当爹的起吧。”挞懒语气慈爱,将机锋会转回翁婿会。 唔!这初为人父的感觉好新奇哩,他挠头傻想,再一次闪出后世的记忆:“就叫春林吧。” 接下来的日子,是为他赴大金京师——会宁府献和氏璧做前期准备,俩舅子分别给他补课。 斡带给他补的是政治课——大金政治形势,于是他晓得了挞懒将大金江山视为己有的原因:从前女真族在辽代被契丹贵族为分而治之,划为熟女真、生女真,生女真不入辽籍,受辽“羁縻”统治,生女真为抵御辽人强凌压迫,一些近亲部落结成军事联盟,以定居于安出虎水畔的完颜部为首的联盟逐渐强大。 挞懒之父盈歌任联盟首领时,出现完颜部内乱与其他部落兴兵作难,盈歌以一己之力,抚宁诸部后,取消诸部首领都部长称号及颁发信牌的权利,一切皆用完颜部法令,自是号令乃一,基本统一女真各部,大金之盛于此,然后才有盈歌之侄阿骨打建国。阿骨打死后,其弟吴乞买以女真传统“兄终弟及”袭位,成为大金当今皇帝——郎主。 吴乞买幼年时为叔父盈歌养子,挞懒即为其弟。而女真传承之制另有“父子相继”,故挞懒无论以盈歌之子还是金主之弟身份均有龙望之野心,偏偏远远轮不到。 原来大金最高权力机构为“勃极烈”制度,由五位最高首领以合议制决定国事,女真语“勃极烈”即首领:以“谙班勃极烈”居首,乃帝位嗣承者——皇储;“国论忽鲁勃极烈”居次,是诸勃极烈之长——国相;“国论阿买(阿舍)勃极烈”居第三位,为皇储副手;“国论昃勃极烈”居第四位,为最高军事统帅之一;“国论乙室(移赉)勃极烈”居第五位,主理迎迓外交事务。那吴乞买即位初,即立其弟斜也为“谙班勃极烈”,不想斜也于前年病死,储位空缺。 以吴乞买之意,本欲立其长子蒲鲁虎为储。然依女真俗,其帝位得自阿骨打,理当还其子孙,而阿骨打之子“国论勃极烈”斡本、三太子讹里朵、四太子兀术等均大权在握,斡本以阿骨打庶长子身分,自认当为储嗣。另外左副元帅粘罕乃前国相撒改之子,功高年长,军权在握,也不无觊觎。至于他的岳父挞懒一方,却是一股谁也不觉的暗流。正是在此错综复杂的形势下,吴乞买踌躇难决,以致“谙班勃极烈”之位虚旷数年之久。 年初,吴乞买患病在身,留守京师的斡本大肆活动,粘罕与萨满教神使谷神急返会宁,讹里朵亦离燕京北归,标志立储之争渐趋白热化。实力最弱的挞懒无望染指储位,却让他此际献和氏璧,正是大搅浑水,火上浇油,端的厉害! 乌达补给他补的是武技课,真正的恶补,因为距他献璧的日子——4月25日——女真春猎大会只有二十天,再除去路上十天,他必须在短时间内变成一个骑射、角抵、击鞠的高手。 女真乃马上民族,最喜围猎,那春猎大会便是每年一度之盛事,由金主亲率大臣、宗室游猎打围于山水之间,是时,女真儿郎奋勇叠进,进行各项比试,佼佼者将受皇帝鞍前召见,优擢于军前,是大金保持尚武传统、选才遴秀的重要途径。故他要为金人接受并获金主赐婚,献璧之外,还须在春猎大会上有所表现! 乌达补对他这个妹夫一直看不顺眼,可逮着机会了,在亲王府内的小校场上没少折磨他,偏偏他这个名动天下的“剧贼”在挞懒一方的眼里是个假高手,他又不想过早暴露实力,被欺负得甚惨! 连日来亲王府处于高度戒备中,八名合扎侍卫不分日夜贴身保护他,他献璧的消息已传扬天下,各方势力剑指燕京。 挞懒遂命移刺古率铁浮屠部驻守皇城外围四小城,四小城乃粘罕所筑,粘罕曾有志都燕,因旧辽皇城四隅筑四小城,每城各三里,前后各一门,楼橹池堑,一如边城,每城之内,立仓廒甲仗库,各穿复道,与皇城通,可攻可守。 “老夫不虑外,惟虑内。”挞懒放言,只担心大金内部派系使冷,只因燕京往会宁一路尽在大金本土,外人极难下手,而自己人就难说,路上恐虞有变,这“和氏璧”若在挞懒手中失去,可是吃不了兜着走。 然挞懒如此大张旗鼓,必有所恃,只看那八名合扎侍卫,皆非寻常女真兵,各族人都有,且每日更换一队,统领亦不相同,他仔细留意,足有八种服色,也就是说,挞懒有八个侍卫营,他在楚州军前只见过其一。至于车福、高益恭等从仆,身手了得,兼忠心耿耿,这等人物不知还有多少。 可见挞懒苦心经营已久,其一动于秦桧南归,二动于缩头湖退军,露出的只是表面,直到他进入挞懒势力的核心范围,其真正实力方显山露水。 从跟乌达补的接触中,他探得挞懒一族数千人,尽迁来燕京,分布于官商军民之间,各有势力,偌大的燕京城,除金兀术留守部分治一隅外,可以说是挞懒的家天下。 他更探得挞懒的继室一车婆在亲王府地位超然,形成挞懒之下的另一股力量,而楚月兄妹与继母关系似乎并不融洽,性子莽直的乌达补提及时,忿忿中带着忌惮,大约吃过其苦头,令他对这未曾谋面的岳母颇有点好奇。 这日练了一天,他鼻青眼肿地自小校场下来,正欲歇息,车福传话大将军唤他去啸虎堂,八名合扎侍卫亦步亦趋,护送他前往,入得堂,见几员武将肃立左右,中间挞懒陪着一位身材魁梧的汉服大汉端坐说话,听到脚步声,大汉回过脸来,他的心脏突地一跳:是金兀术! 兀术目光犀利地盯着他,他为其气势所夺,呆呆发愣。 挞懒出声提醒:“明日,还不见过兀术将军?” 他忙跪下行礼,兀术冷哼一声:“小子,好手段啊。” 他不知兀术所指,不知如何作答,又是挞懒解围:“小婿前番误入歧途,今醒悟回头,献出和氏璧,算戴罪立功了。” 他站到挞懒身后,目光一扫,不由又惊又喜,几欲叫出声来,那挨着他的黑脸武将豁然是久违的好兄弟移剌古,他早知其随挞懒来到燕京,自己却一直窝在亲王府而无法相见,此刻得会,如见至亲,泪波流转,移剌古亦神色激动,朝他挤挤眼,俩人会心一笑,尽在不言中。 兀术不再理他:“挞懒郎君,可否请出和氏璧让小侄一观。” 原来算起辈分,挞懒是兀术的族叔,挞懒微微一笑:“兀术,你已见着小婿明日,至于和氏璧却非比寻常,老夫藏于一个秘密所在,不便请出,不如等到春猎大会上再看吧。” 兀术不平道:“和氏璧乃某家令它重出于世,怎地连现在看一眼都不行么?” 兀术此来,目的当然是和氏璧,这偷龙转凤之计挞懒既能想出,那兀术的头号军师哈迷蚩焉能想不出?他心一紧,直觉自己要有麻烦。 挞懒神色一变:“右监军,和氏璧怎可随意炫耀,它虽出尔手,然尔失我得,前车之鉴,某岂不小心,安可重蹈覆辙?” 挞懒暗指兀术护宝不力,噎得不善言辞的大金第一勇将说不出话来,早有一人按捺不住,高声道:“左监军,失璧有过,这盗璧贼又该当何罪?” 果然要拿自己问罪哩!他抬眼一看,却是一年轻武将,右眼戴黑罩,英气中平添煞气,细看却是那曾假扮夺宝者的韩常,不知何时瞎了一眼。 韩常瞪住他:“明日小贼,站出来回话!” 被人唤“小贼”惯了,惟独今次最名副其实,他“贼兮兮”往别处张望,装作没听见,移刺古已踏前一步,大喝一声:“韩猛安,这里还轮不到你说话!” “嘿嘿,移刺古,又轮到你说话么?”韩常独眼精光爆射,毫不示弱。 挞懒、兀术分别带最彪悍的部将会面,自然早有授意,皆不出言约束手下,一时剑拔弩张,大有翻脸之意。 就在此关头,外面骤响铁哨声——有敌闯入的警报,挞懒勃然变色,自椅上站起来:“兀术,尔敢派人袭我亲王府!” 兀术亦是一脸诧异,须知其职位在挞懒之下,面上争执乃小事,真个动手却是大事,忙起身分辨:“绝无此事,请左监军明察。” 挞懒兀自不信:“哼,外人怎过得了铁浮屠一关?” 却见高益恭匆匆而入,对挞懒附耳禀报,挞懒面色阴沉,拂袖端茶:“送客!” 兀术亦对何人能闯过铁浮屠大营袭入亲王府大感兴趣,却无理由留下,只好率韩常等部将告辞而去。 “明日、移刺古,随我来!”挞懒领着他俩踏出啸虎堂,天色已暗,前后数十名合扎侍卫提灯笼随护,肃整疾行。 只闻前方传来阵阵呵斥声,远远一座别院前,黑压压一片人影,火把点点,乍合乍散,显然斗得激烈。 那处隐隐传来婴儿啼哭,他心头一紧,抢步过去,到得近前,却见剧斗已停,一干侍卫横七竖八地倒地呻吟,只一条白影立于当场,似定似动,别院门口,车福与另两个仆人打扮的老者正以一种奇怪的阵式与白影对峙。 来敌只有一个,他略松口气,挞懒业已站到身边,喝道:“统统住手!” 白影倒也听话,拔地而起,翩翩落在他们跟前,他没来由哆嗦一下,那是他面对一个不愿面对者的反应——被他害得不男不女的达凯! 其一袭白袍,相貌依旧英俊,惟多了些阴柔之气,达凯开口,声音说不出的诡异:“舅父,我闻表妹生子,不远千里赶来道贺,这些奴才就这样接待前姑爷么?” 说话间,达凯的目光缓缓扫过他,如果那目光是刀,相信他已被割成了一片片,夜风袭骨,四周了无声息,他与达凯的恩怨尽人皆知。 “你又是何苦……”挞懒看看达凯,又看看他,眼神复杂,叹了一口气,满含愧疚,竟说不出话来。 “舅父,你已将表妹许于我,缘何又许于这小子……”达凯忽然语气激愤,一步步逼近他与挞懒,一股凌厉的气流扑面而来,他毛发一紧,这厮的大水法精进许多,混沌之气顿被激发,全神戒备。 “不得对大将军无礼!”车福与两老仆保持那奇怪的阵式挡住达凯,大水法的涡流杀气随之一滞,他油生感应,顿时明白那奇怪阵式的奥妙——与当日张三峰与宗印对付教尊的互搏互补同出一辙,正是一山还有一山高,天下从来就没有无敌的武功!同时暗暗心惊车福这三人的身手竟直追张三峰与宗印。 “达凯,教尊既传你‘大水法’,又怎会没想到今天?”挞懒怜惜中带着无奈,“我只你一个外甥,不想伤你,还是回去吧。” 原来车福等人亦受过教尊的指点,他稍稍坦然,面对紧闭的院门,生出闯进去的冲动,他的妻儿——楚月和春林一定在这所别院中。 “舅父,我今日动不了他,春猎之日还动不了他?表妹,到时我一定续你,还有你的儿子,呵呵呵……”达凯起纵退去,刺耳的尖笑越去越远,相信整个亲王府都听得见。 他看着达凯消失在夜色里,心情陡然恶劣,自觉没把握保护自己的妻儿,更没把握胜过这个人妖,再一次后悔当日没杀之。转头间,他瞥见挞懒眼神异动,似有感而发,没来由心头一寒。 当晚,他彻夜难眠,脑海里不停转换着达凯刺耳的尖笑和挞懒异动的眼神,一股暗藏的危机冒出头来,他思索着自己参加春猎大会的两大关系:一是献璧,二是被金人接受。 而这两大关系又基于两个前提:所献赝品不可败露于前,他扬威于后。先不考虑第一前提,现在的他在挞懒等人眼里,决计无法满足第二前提,因为达凯这一关他就过不了。而挞懒与达凯有舅甥之情,将其拉回阵营并不难,以今晚的表现,挞懒自然会转向达凯。 既然他的利用价值仅止于此,挞懒就有个很简单的办法一举解决两个前提,派人伪装夺宝刺客,在春猎大会上将他与和氏璧一道灭了,其时大金内部各派错杂,任谁也想不到会是挞懒下手,更可嫁祸于人。 他惊得一下子坐起来,如果这个推断没错的话,自己处境端的险恶之极,前狼后虎,毫无任何依靠。 他心知要感谢达凯这一闹,让他看清周遭情势,若换作以前的他,首先想到的必是溜之大吉——他从不认为自己是个英雄,他可以拯救英雄,可以改变历史,但那只是个遥远的目标、理想乃至梦想,需要经过长期而充分的精神准备才能迎接,在他的下意识里,甚至希望那一天永远不要到来。 在这乱世的潮洗潮炼中,他的本质一寸寸剥露出来,他越来越厌恶厮杀,越来越拒绝争斗,“不杀”与“放下”与其说是他的感悟,不如说是他的天性,他所做的只不过是发现“自己”,他越来越渴望做个温柔、恬淡、谦冲、平和、儒雅、与事无争的人,尤其在看到可爱的娇儿之后,他前所未有地渴望拥有一个平凡完整的家庭,平平淡淡地生活下去,他所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爱人一起慢慢变老,他所想到最幸福的事——就是和爱人一起看着娇儿慢慢长大。 然而,这些在治世中很容易实现的事,在这时代却成了时刻会被惊醒的美梦,他无法逃避,他退无可退,因为,他已身为人夫,亦身为人父!生为男人,立于世间,当:上——对得起父母,中——对得起爱妻,下——对得起子女,然后才能放眼天下,他雄心豪起:来吧,该来的必然要来!老子已非昨日之明日,为了自己,更为了妻儿,老子再不后退! 即将离燕北上的前一日,挞懒设宴为他饯行,身为伪齐、燕地的军事统帅,其不便擅离职守,派出二子率半部铁浮屠大军护送他赴京师献璧。 酒宴上只挞懒父子和几个王府亲信,没见着他朝思暮想的妻儿,连移刺古也没出席,老小子对他的态度已经昭然若揭,他心中冷笑:到时我一定会让你大吃一惊的! 勉强作欢,回到下处,想到与可人儿咫尺之近,呆了这么久竟没相见,他悲从中来:是你还不原谅我么?还是你父王从中作梗? 再想到未知而险恶的前路,需要他打醒十二万分精神去应付,今晚可能是自己最后一个安稳觉了,可是他哪有一丝困意,惆怅、浮躁之下,他大喝一声:“拿酒来!” 伺候他的丫鬟大为不解:郡马爷在酒宴上滴酒不沾,下来后反而来劲了? 酒到,他纵情狂饮,不觉大醉,然后吐得一塌糊涂,不仅没有入梦,反倒被酒劲上头,满地打滚,几个丫鬟也按他不住,如此折腾好久,总算沉沉睡去。 迷迷糊糊中,他感觉有一双温柔的小手替他宽衣,一方湿热的毛巾擦拭着他的脸,然后是身子,好舒服。 那种感觉,是一个妻子在伺候着酒醉的丈夫,那么细腻、那么体贴,谁会这样对自己?在这里,只有一个人会……他想喊她的名字,又不敢喊,生怕她像一头小鹿,被吓跑了再不回来;他想睁开眼睛,又不敢睁开,生怕这是一个梦,一旦被惊醒了再难续上…… 他只有握住那双小手,贴住自己的胸膛,那么真实,那么颤激,他想醒来、想说话,却发现无法左右自己的意志,睡意潮水般地袭来,他恨自己为什么喝这么多的酒,为什么想不到可人儿会来看自己,看她行将远行的丈夫、看她襁褓娇儿的爹爹…… 在他彻底地进入梦乡之前,有几滴豆大的液体击在他的胸口、渗入他的心田,他听到那久违的珠玉馨语:“明日,为了孩子,为了……我,你要活下来……” 正文 第61~70章 第六十一章勇敢的心 “这一天终于来了!晦暗南渡重焕生机的大宋与旭日东升金光四射的大金之间,一场空前的决战终于拉开了序幕,而那名垂千古的一战,正在未来的某一天,用浴血的眼睛虎视眈眈着这片苦难大地……”他独自一人面向迷茫无边的空处,任冽风刺面,劲发鞭额,目光似要穿透那深邃混沌的天际。 “自己所有的努力、所有的压抑、所有的痛苦、所有的牺牲及所有的坚持……不都是为了这一天么?这是改变历史的一刻,还是被历史碾过的一刻……”他壮心难抑,思潮起伏。 大宋绍兴十年·大金天眷三年,五月,金主诏元帅府复取河南、陕西地:“兴师问罪,尽复疆土!” 新任都元帅兀术一反女真秋冬用兵常规,于盛夏大驱“南牧之马”,举“大阅”之兵,分四路南下侵宋:一路出山东,一路犯河南,一路趋陕西,兀术亲帅主力直逼汴京。 大金背盟,铁骑压境,大宋举国震动,赵构仓皇下诏:“昨者金国许归河南诸路,不谓设为诡计,仰各路大帅各竭忠力,以图国家大计。” 诸路大军遂动,东线韩世忠军,西线吴璘等部,中线岳飞军、张俊军、刘锜等部,相继开赴前线…… 各处暗探叠报,他自蛰伏中苏醒,所有讯息显示,这将是宋金战史上一场战线空前、兵力空前的空前规模之战,南渡后和战十载互有胜负以来,终于独掌大权的兀术以其对赵宋的一贯蔑视,将大金与大宋拖入这场第一次倾国相争的大会战中。 他以横向的、纵向的历史性触觉判断,大英雄那十年之力功败垂成的辉煌一战将是这场大会战的最高潮,这也是他期待“千载”的唯一机会,他苦心经营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一战——为了改变这一战的一战…… 蓦地一道金光破空而起,但见冉冉朝阳中,四下雾海一色,他石像般挺立于峭耸绝伦的东海梦幻之峰——郁洲大岛之巅——玉女峰上……一轮灿日越升越高,一人一峰在瀚雾与浩海之间,越变越小……惟独那空明的目光之箭射破时空返回那八年前决定命运的一天…… 绿柳垂岸,芦苇摇曳,春水波漾,好广的一个湖泊。 旌旗连云,马翻车辘,尘土蔽天,好大的一个场面。 金鼓如雷,狐兔飙窜,雀惊鹅舞,好壮的一个声势。 湖畔平原上,无数女真骑士呐喊不绝,随旗进趋,每五、七步一骑,连绵不断,一眼望不到尽头。 “太祖皇帝阿骨打说:‘我国中最乐无如打围!’其实更要紧在于,借此操习骑射,明日你看,这边一队射猎、打围便为战阵,那边一队骑射、打毬则习轻锐。今日是春猎大会之日,我等紧赶慢赶,总算没误了时辰。”大舅子斡带与他并骑如飞,少见的滔滔不绝。 他们这一行沿岸东行,前后随护的两百名重甲铁浮屠战士,在周围着饰捕鹅、花卉之轻便猎服的女真男女中分外醒目,铁浮屠大部则驻扎于十里外,因他们已进入大金“内地”——女真起源的会宁府地域,在自己老窝里自然十分安全。 “我大金之春猎乃沿袭亡辽捺钵旧俗,所谓‘捺钵’为契丹语,犹‘行在’也,实指帝王的四季渔猎活动——‘春水秋山,冬夏捺钵’,春水便是春猎于水,京师春晚,春猎起迄时间一般为二至四月,春猎大会乃最后一日,各勇士比猎物、较技艺,郎主亲自主持,最为隆重热闹,可惜我们今日才到,不然……”斡带说着抬手一箭,射下一只野鸭,而二舅子乌达补则一锤洞穿一只野猪,两兄弟哈哈大笑,女真人的豪气毕现,仿佛回到了以往狩猎山水的不羁岁月。 他受到感染,看准一只自芦苇中受惊飞起的雪白天鹅,一箭射去,眼看中的,蓦地一支红色羽箭后发先至,将他的箭矢拦腰射落,那只逃过大劫的天鹅扑腾飞高。 “兀那小子,天鹅是这般猎的么?难道第一次打围?”一个银铃般的声音在耳畔响起,他扭头过去,眼前一亮,一娇俏动人的青裘劲装女真少女骑一匹小红马赶上来,身后几个侍卫紧紧跟随,少女瞪着他问。 “原来是霜铃妹妹,好久不见哩!”乌达补眼睛眯成一条线,嘴巴都合不拢,十分惊喜,看来是老相识。 “斡带哥哥,这小子是谁,恁不懂规矩!”叫霜铃的女孩并不理乌达补,而是向斡带问。 “这是你楚月姐姐的郡马明日。”斡带淡然回答,转头低声告诉他,“这丫头是大族蒲察部长之女,以娇蛮出名,不好惹。还有切记,春猎以捕天鹅为主,天鹅须活捉,不可射杀。” “原来你就是明日……”霜铃的大眼睛在他身上挖了几挖,显然对他很好奇,他忙报以微笑。 “臭小子,可不准打霜铃的主意!”乌达补见霜铃半天没看自己一眼,气得哇哇大叫。 嘿!管得还真宽,老子连看别的女孩都不行,他落了个大红脸,仿佛自己是个逢花就采的淫贼似的。 “哼!凭他么?”霜铃白了他与乌达补各一眼,打了个呼哨,“啾——”的一声嘹啼,一个小青影自其肩上电射而起,直追空中的天鹅。 那只天鹅觉察到危机,拼命振翅。却见小青影旋风羊角而上,直入云际,竟落在天鹅的翅膀上,玉爪一击,片片羽毛如雪花散在晴空中,天鹅一声哀鸣,乖乖坠于霜铃的马前,几个侍卫上前捉住,放入一个网笼中。小青影落回霜铃肩上,乃一只青鸟儿。 “妹妹,你的海青儿好厉害!”乌达补不失时机的赞美道,看不出这家伙粗人一个,也知道讨女孩子欢心了。 “斡带哥哥,呆会儿射青见!”霜铃却瞟了斡带一眼,拍马远去,留下乌达补若有所失地愣神。 他看出二舅子对霜铃有意思,不过这丫头好像喜欢大舅子,二舅子只怕是落花有意了。 远远看见湖畔一座黄栅栏围成的大营帐,斡带告诉他这就是大金皇帝——郎主的御寨了。前方一群女真人中,分出一队绿衣骑士迎将上来,为首者执一面海东青图案的大旗,大喝道:“郎主皇旗在此,尔等可是挞懒部曲?” 斡带慌忙率众下马,齐刷刷行跪礼:“我等奉挞懒将军令,护明日前来献璧!” 这队绿衣骑士却是大金御前侍卫,侍卫长回个礼:“郎主宣明日带璧觐见!” “得令!”斡带表情一下子紧张起来,一挥手,众铁浮屠兵散开,斡带走到一匹备用马前,手往水囊里一探,竟摸出一个油包来。 斡带小心翼翼捧着油包,走到他跟前,眼神闪烁不定,轻声嘱咐:“明日,这是和氏璧,爹爹已安排好一切,你只管放心……送去!” 他心脏扑通一跳,虽然大舅子平日对自己不冷不热的,此刻终究不忍心,说到“放心”二字时迟疑了一下。 “大哥,我陪明日一道么?”乌达补傻傻要求,看来毫不知情,其实二舅子跟他是不打不相识,这一阵对他很不错。 “我等尚不够资格!”大舅子冷冷打消了弟弟的念头,他们的使命就此完成,剩下的责任移交至御前侍卫手中。 他双手接住油包,晓得自己的好日子到头了,只要这双手一摸上这假和氏璧,他的生命就失去了保障。 他一面按大舅子吩咐将油包慢慢打开,一面清晰自己的思路: 他不清楚挞懒怎样动手毁掉赝品,并顺便连他也一道灭了,谁也想不到挞懒这一出连环计——献璧——毁璧——杀婿,简直毫无破绽! 他很快就能见到金主,这段路程并不长,而且还有数十名御前侍卫贴身保护,但挞懒只有这短短的机会,因为只要他一献出和氏璧,他就安全了,他却绝不想这样,因为一旦假和氏璧到了金主手中,挞懒一族就不安全了! 他不知道挞懒怎样下手,只希望其早点下手,他相信那必是雷霆一击。 当油包打开时,上午的娇阳照射在假和氏璧上,虽然是赝品,也发出异样的光芒。 “恭贺郎主喜获和氏璧!”斡带率铁浮屠兵一起呐喊,连喊三遍,二百号人如出一声,传荡出去,端的声势惊人。 周围一下安静下来,正在狩猎、游戏的女真男女尽皆侧目,自动地闪出一条道来。 他深吸了一口气,重新上马,和氏璧捧在胸前,绿衣侍卫们将他夹在中间,缓缓向御寨前行。 他在马上平缓调息,放下诸般杂念,晋入初层的混沌状态:灵知以马蹄为中心,在大地上水纹般地荡漾出去,一寸一寸地向外蔓延,扫过周围的每一个人、每一块土石,每一根小草……蓦的,混沌状态骤升,因为他感应到一股浓烈的杀机! 奇怪,这股杀机稍纵即逝,若非他早有预见,几乎以为这是一个错觉?当然不是错觉,能将杀气收敛若无,只有返朴归真的顶尖高手才能做到,挞懒手下竟有这等人物,岳父大人对他真够“关照”的,车福、高益恭不够格,也不会是他们,万一失手会暴露身份的,又会是谁呢?他不寒而栗! 明知不可为而为——这样的人生惨烈他总算面对了,他只希望自己不要第二次面对,也不知自己有没有命第二次面对…… 视网膜倒映的御寨大门越来越近,他的肉体越来越放松,精神却越来越收紧,在那一瞬间的感应中,他捕捉到杀机的来源,就在御寨大门——黄栅栏的分界处。 这御寨临湖而建,寨门亦一面临湖,如此安排甚秒,因为湖面宽广,一目了然,警卫线只须着重岸上一侧。一排绿衣卫持枪立于门前,表情轻松,守卫并不森严,毕竟在女真的心脏地带。 是时,寨外春猎的女真男女自由活动,欢嬉笑闹,寨内一队队侍卫矫健晨练,气氛腾腾,寨门刚好是一外一内、一松一紧的临界点,端的是个伏击的好所在! 方才斡带率铁浮屠兵的呐喊定是向暗伏的杀手发出讯号了,他将和氏璧往外捧出一些,混沌之气充盈全身,扫视着寨门前的那排守卫,会是一个还是几个呢? 他虽然判断,在挞懒的意识里,只须一个顶尖高手便能收拾自己,但如此干系甚大的图谋,挞懒既有神通把杀手混入御前侍卫中,多派一两个也无妨,以保万无一失。 而他面临的却是:既要配合杀手毁璧的行动,又要不让杀手杀掉自己,所恃的仅仅是自己隐藏的实力和对形势的明晰,他无声苦笑,祈祷杀手只有一个,若是几个的话,只怕明日再也见不到明天之日了。 到了寨门口,他还是没看出哪个像杀手,正有些焦灼,蓦地一片惊呼,但见前后左右的绿衣卫一个个惊惶地捂住脸,他眼前一花,无数凉丝丝的光点漫天飞来,他亦本能地以手护面,铁弹般的液体击得手背生疼,竟是水滴,随即一股暴风骤雨般的杀气在四溅的水花中迎头罩来,啊也!他判断有误,杀手没藏身于侍卫当中,而是潜伏于湖水中! 周围看到这一幕的女真男女俱呆住了:一条白花花的“水龙”自寨门旁的湖水中暴腾而出,在数十名绿衣卫的环护下,将那献璧的小子连人带马卷住,“水龙”走幻之间,突然喷出一块晶莹之物,直直飞向高空,有人夺和氏璧!御寨内外的女真男女这时才醒悟过来,齐声呐喊地抢过来,却是远水救不了近火! “嘭”的一声,“水龙”突然变形膨胀,旋即变红,吐出一个血人,是那小子,“水龙”因此一滞,和氏璧开始落下,这短短的瞬间,为被水花迷眼的绿衣卫们争取了时间,顿时数十条标枪自不同的角度掷向空中,或射水龙,或封去路,形成一道立体封锁网,那“水龙”竟不管不顾,往上迎去。 “扑扑”——“水龙”跟和氏璧汇合时,几根标枪已刺入其中,水龙顿散,劲势已竭,现出一条黑色人影,双手接住和氏璧,然标枪杂插其身,眼见活不成了,那人如断线风筝在空中落下的过程中,发出豪笑,双手连搓,天下人梦寐以求的“和氏璧”就在其指缝中纷纷落下,化为齑粉。 湖光潋滟,一道血色彩虹经久不散,一圈圈围上来的女真男女审视着变成大刺猬的“水龙”,乃一身着黑色水靠的中年男子,脸上尽是疤痕,十分恐怖,看其发型应为宋人。 众口嘈嘈之际,忽然嗡一声,齐齐后退,原来倒在尸体旁那浑身浴血的献璧小子,摇摇晃晃地站起来…… “咔、咔”两声,护璧和守寨门的两个侍卫长被刑兵用大木梃一个一个敲碎了脑袋,红白涂地,就地正法,这便是女真族内的极刑——洼勃辣骇,他在挞懒大营曾经耳闻,今日眼见,端的残酷。女真族规:罪轻者以柳条笞背,罪重者决以沙袋,惟不加于臀部,恐碍骑马,而杀人和劫掠者,击其头部处死。 历尽艰辛得回的和氏璧在女真老窝里玉碎成灰,确实是几个脑袋都不够敲的,五花大绑的他闭上双眼,听天由命了,只要保全挞懒一族而令妻儿平安,他甘愿受死,自打看到娇儿那一刻起,一贯怕死的他就知道,这条命再不属于自己。 大木梃却没落在自己头上,他被推搡着进入寨内的一座黄蠢大帐,偌大的帐内,十分简略,无桌无椅,环砌一圈铺满兽皮的土炕,炕上杂坐着六七人,目瞪瞪盯着他,似乎议事中被他打断。 反正已将生死置之度外,只要不连累妻儿,他站在帐门口,也回瞪过去,这几人或老或壮,一色女真服装,看不出地位高低,他们虽像审犯人般地打量他,却并无问话的意思。 “在家门口被人毁了璧去,定要查个清楚!郎主,这厮留着无用,为何不一并洼勃辣骇?”一面色红润的矍铄老者毫不掩饰对他的敌意,向中间一位面带病容的老者提议。 郎主?他顿然晓得自己身在何处,那病容老者乃大金第二任皇帝吴乞买,此处便是御帐了,这大宋、大金的御室他都见识过了,简直是天壤之别!一国之主就住在这样淳朴的地方,更无一丝皇帝的架子,随和地与臣子们坐在一起,这样的国家怎会不强大?可惜其身体好像不健康,微咳一声,没有正面回答,望向一人:“讹里朵,你看如何?” 那人便是早闻其名的三太子讹里朵了,好个魁伟尊严的壮汉,令人望而生畏,他心一紧,讹里朵开口了,与其外表相反的,语气宽诚:“粘罕未免太过苛刻,明日真心投我大金,璧毁非关他事,秀才以为呢?” 那矍铄老者竟是更具威名的左帅粘罕,看来在座的皆是大金最高领导层了,晓得金主扶植讹里朵、兀术、挞懒对抗粘罕,自然不会向着粘罕,他松口气,这种形势于他有利,却不知那秀才是谁,女真人竟有这外号的,一个儒雅的声音道:“三太子所言极是,我女真以万人起兵,到今日得大半天下,囊括各族:汉儿、渤海人、契丹人、奚人、南人……为图长久,当宽容以治,像左帅在河东定法:民于市中拾一钱或于他人菜园中拔一葱者死,太过严酷矣。” “哼!汉人狡慧,非峻法难治,秀才一向刚正寡言,莫非看这厮是你侄女婿,才如此相帮。”粘罕不满道。 哈!秀才是楚月的叔叔,难怪看自己的眼神十分亲切,站在自己这边的人可不少,他心神大定。那秀才乃挞懒之弟,名叫乌野,好学问,故呼为秀才,论地位,其本无资格在此议事,却因一件大事体出其提议,得逢其会。 “郎主,此事端的蹊跷,和氏璧一路无事,偏偏至内地被毁,正逢立储关头,似别有隐情,我建议将此子收监,彻查到底!”一留着两撇翘胡的俊雅者眼眸闪烁地盯着他,欲看出什么端倪来。 他心头一阵发毛,直觉此人是一个难以对付的可怕对手,抿着嘴,保持凛然不惧的刚立姿势,自忖你怎地也想不出被毁的和氏璧是个假的吧。 “谷神,你枉称缜密多智。爹爹,我看是南蛮不忿我大金得和氏璧,派人毁璧,路上有铁浮屠保护,不好下手,到得御寨,方钻了空子。”当中最年少的一个威猛汉子声如巨钟道,此人既喊金主为爹爹,他立刻判断出是吴乞买欲立为储的长子蒲鲁虎,无形中帮挞懒说了好话。 而那两撇翘胡的俊雅者则是女真国教二号人物——萨满教神使——完颜谷神,与地位超然的教尊不同,谷神涉猎军、政、教各领域,为大金开国功臣之一,更与兀术麾下哈迷蚩号称“海青双翅”,“女真”一词译成汉语是“从东方大海飞来的海青”——“东方之鹰”,可见其在女真人心目之重。谷神跟粘罕情同手足,以教尊姐姐之能,谷神仅在她一人之下,遇此敌手,他油生万斤压力! 现在,炕上只剩一人没有说话,此人面目祥和,沉稳安静,终于发言:“众位所言皆有道理,和氏璧一得而失,再得复失,恐非祥兆,传扬出去,天下不稳,当务之急,赶快立储以定民心。乌野前奏:‘初郎主约称兄弟轮足,却令太祖子孙为君,盟言犹在,太祖正室亲生子绳果早卒,有嫡孙合刺可以为储。’粘罕亦称:‘储嗣虚位颇久,合刺先帝嫡孙,当立,不早定之,恐授非其人,某日夜未尝忘此。’臣等与郎主合议已久,请决断!” “斡本,你倒会说话,合刺是你养子,年幼无知,还不任你摆布,只怕想坐天下的不是别人吧……”蒲鲁虎见形势不妙,急得口无遮拦。 他知道斡本乃阿骨打庶长子,争皇储的几位全到齐了,除了岳父挞懒,想来议事的主题便是立储,没想到自己成了火上的油,既然秀才叔叔、斡本、粘罕都赞成同一个人为皇储,不知这形势是否挞懒想要的。 “住口!”金主病亢沙哑的声音在御帐内响起,长叹一声,“天意啊,天意!和氏璧失得得失,看来天意金宋各分半壁江山……如讹里朵所言,明日诚心归金,璧毁错不在他,若处置之,岂不教天下归我大金的好汉寒心。立储之事,尔等皆大臣,请之再三,义不可夺,今日春猎大会孤家自会宣布!” 至此水落石出,蒲鲁虎一脸灰败,粘罕与谷神对视一眼,面露得色,讹里朵身为太祖子,亦感到高兴,惟独最大的赢家斡本与不相干的乌野俱一脸平静。 他后来知道,此乃女真上层议事传统,国有大事,最高领导层平等环坐,画灰而议,讨论先自位卑者开始,讨论完毕,把灰漫灭,较之汉人的封建独裁民主多了。 他不经意参与了一场影响大金历史的会议,又轻易地过了一关,正心中窃喜,金主发话:“给明日百人长松绑,你过来!” 他松松筋骨,拂拂血迹斑斑的百人长军服,上前行个标准的女真礼:“明日叩见郎主!” 金主露出与病容不相称的凌厉眼神:“明日,你原为挞懒家奴,娶楚月郡主本不合礼数,挞懒以献璧之功上奏求告,而今虽然璧毁,依旧许你参加春猎大会,孤家应承,只要你进入三甲,便特赐你与楚月成婚!” 他晓得真正考验自己的关头来了,抬起头,与金主、斡本、蒲鲁虎、粘罕、谷神、讹里朵、乌野叔叔近距离的一一对视,他们或蔑视、或冷漠、或鼓励表现不一,他浮出自信的笑容:“得令!” 正午,风和日暖,金鼓齐鸣,御寨东方堆起一座高台,无数的女真男女汇集过来,华弓亮闪,旌旗蔽地,两列身着绚烂法衣的萨满教徒连贯上台,立于四周,一位飘逸若仙的白衣素巾者出现在正中,人声渐渐沸腾:“萨满大神!佑我大金……” 他与俩舅子相遇并骑于人海中,他俩已从最初的惊异中恢复过来,不及问他详情,便加入的痴狂的呐喊中。他眯起双眼,盯着露台上可能是他在大金最危险的敌手——完颜谷神,其一手摇铃、一手持箭,口中念念有词,奇异地舞动起来,本就奇高的身材在香雾缭绕的高台上愈显高大,似神似怪,春猎大会的拜天仪式正式开始。 俄而,谷神双臂一张,举起一个巨大舟状红色木盘,画云鹤纹身,放在一个高五六尺的木架上,下面逐渐安静下来,谷神发出悠扬的声音:“荐头鹅——” “东方海青!展翅翱翔……”顿时十数只海青自露台四周飞起,万众一声的女真号子有规律地响起来。但见精神大好的金主率一干宗族元老及大臣,捧着一只烤好的天鹅和其他酒食依次登台,聚成队列,金主居首,称觞拜天。 他跟随着俩舅子一起在马上膜拜,也喊起了号子,自觉十分滑稽,人为什么总要膜拜一些东西呢? 拜天完毕,他看到了一幕更滑稽的情形,萨满教徒奉上一个盛满雪白羽毛的大木盘,应是天鹅毛,金主为露台上的每一人发一羽,他们个个欢喜将鹅毛插在头上,然后金主抓起一把鹅毛,往下撒去,有如雪花。 “春猎大会举行!”谷神同时宣布,人海一片鼎沸,直入云霄。 第六十二章角斗士 露台前高高竖起一面黄纛大旗,左右两翼竖以红白二旗,以此为为标帜,女真男女们口里喊着奇特的号子,兵器相击,震动湖野,同时迅捷有序、繁而不乱地往三面大旗下集结。 他被俩舅子拉入黄纛旗下,斡带向他解说:此乃女真传统大猎队形,按五、十基数排列,凡五、十、百、千皆有长,五人长击柝,十人长执旗,百人长挟鼓,千人长则旗帜、金鼓悉备,驱兽入围猎之。大金之“猛安谋克”兵制盖起于此,只减五人长而增设万人长。而今这种场面只见于女真族重要的活动仪式中。 斡带执起一面小三角旗整列,充了十人长,霜铃不知从哪冒出来,挤入这十人队,俩舅子一满面苦笑一个眉开眼笑,霜铃却惊奇地瞅着他,大概想不到他竟安然无恙,他对这小妮子有种亲切感,偷偷挤一下眼,不欲乌达补误会。 如龙在野,大猎队浩浩荡荡地开拔。春猎大会重点栽培女真少年子弟,霜铃这类贵族之女游戏参与,倒为大会增添些乐趣,而其余无缘参加的女真男女则欢随观看。 直到此时,乌达补方有空开腔:“臭小子,你不是伤得很惨么?还有郎主竟没怪罪于你?都是怎么回事?” 斡带虽没发问,却分明留意,而霜铃亦大感兴趣地竖耳倾听,他故意按住胸口,痛苦地咳嗽一声,他沾血的衣服已经换成春令的绿色猎服,外表看真像没受过伤一样,除了脸色因失血而苍白。 好在金主招待他一顿“大餐”:一大盘浓粥,渍以葱韭生血,佐以生鱼生肉,以长柄小木勺和而食之——如此野地杂烩似的女真饮食大概只在金源内地才能尝到,委实难以下咽,这春猎大会倒像是忆苦思甜大会,若非受伤须补和不敢拂金主颜面……他硬着头皮压下肚,却不得不佩服这种承持先辈精神的优秀传统。 若想毁灭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最好的手段莫过于摧毁他们骨血相传的精神;若想振兴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最好的手段也莫过于唤醒他们曾经拥有的精神!后世拥有地球上最古老长久精神的大中华,已经崛起了么? “是这么回事……”他回忆起那惊心动魄的一幕:虽然杀手出现在出其不意的方位,他还是在先知先觉下,将和氏璧高高抛出,因为杀手的第一要务肯定是和氏璧,以此化解那必杀一着,饶是如此,他还是中了一掌,吐出不少血。只可惜这样一个高手就这样死了,为完成任务不顾性命,一方面可见挞懒驭人之能,一方面又管窥挞懒实力之非常。 “……我误打误撞、如此这般……”他添油加醋、避重就轻发挥一通,乌达补连声惊叹,斡带一脸狐疑——一不知杀手怎会失手若此,二不知妹婿看穿其父图谋没有,惟独霜铃大眼睛扑闪扑闪的,不知有何想法。 其实他所受内伤不轻,在御帐里的表现全赖必死之心撑着,至于何以恢复如此之快,他亦不明了,除非……教尊姐姐的复原能力融入他体内。 “郎主说,只要我春猎大会进入三甲,便准我与楚月完婚……”听他这话,乌达补的表情一下子僵硬,斡带的表情亦阴晴不定,俩舅子明显对他不抱信心。 霜铃咯咯娇笑:“明日哥哥,要不要自家帮忙?” “小丫头,你能帮甚么忙?”他心里话,不敢搭腔,更没心情说笑。 比赛分射青、击鞠、角觝三项,他不知具体规则,心中毫无把握,他在金主面前的自信过于盲目,只以为命运的天平会向自己倾斜。 说话间,队伍开进一处开阔地,密密麻麻围成一个四方,黄纛居东,红白二旗一南一北,西面空着,形成类似后世足球场的大场地,不过宽广多了,他晓得这便是击鞠的毬场了。 所谓“鞠”原指用皮做成、中间塞以毛发的圆球——毬,以脚踢毬曰“蹴鞠” ,宋人尤喜——《水浒传》中的高俅便凭此发迹。 而骑马打毬曰“击鞠”,俗称马球,此“鞠”乃木制,外包皮革,自大唐风靡起——后为北方的马上民族最爱。 “射青开始!”黄纛下一侍卫长挥舞皇旗,声贯全场,金主携蒲鲁虎、粘罕、讹里朵等人,于马上掠观。 斡带自然不忘讲解:“射青”源于辽人的“射柳”,在毬场中央插柳枝两行,参射者以尊卑为序,各以手帕系一柳枝上,于离地数寸处削去青皮为“鹄的”——靶心;先以一骑为前导,射者驰马以无羽横镞箭射之;射断青柳“鹄的”并以手接之飞驰而去者为优胜,射断青柳“鹄的”而不能接之者次之,射断“鹄的”以外地方或射中而不断以及不能射中者为负,优胜者方能参加第二项击鞠比赛——原来是淘汰制。 早有猎童插好柳枝,四下擂鼓大作,第一批女真健儿出列,神采飞扬,一个个在后脑的大辫子上系上各色丝带,与所射青柳系上的手帕颜色一致,猎童引导不致有误。 霜铃亦在其中,地位竟比斡带、乌达补还高,盘髻的辫发垂下两条火红飘丝,对应她所射青柳的一块火红香帕,同色的小红马,煞是耀目眩人, 皇旗一挥,竞骑奔腾,霜铃似一团红云风驰电掣,左弓右箭,拉满便射,但见红帕所系的柳枝断开,高高弹起,她策马已到,轻灵如燕地自马上一跃,正好将柳枝接住,再稳稳地落在马背上,较之其他射青者斜身抄接,姿势优美之极,猎童拔起地上柳枝,正是去青皮处,人群中一片喝彩。 其时,春风拂野、生机盎然的自然美景衬托着霜铃青裘劲装下的玲珑身材与俏面风情,将一干少年子弟俱看得如醉如痴,乌达补更是傻了! 他只顾看结果,第一批射青者十过三四,端的紧张而精彩,射青考较骑术与射技,两者弱一便无法过关,他心中直打鼓,骑射可不是自己所长,混沌大法也好像无用武之地。 俩舅子相继出马,一一过关,擂鼓不绝,大半个时辰后,终于轮到他了,已是最后一批,他默算一下,淘汰率达九成,仅有近百人优胜,可见难度之高,命运会向自己倾斜么? 他领到一支无羽横镞箭,勒骑侯令,不知怎地,好像所有的人都在等着看他的笑话一般,连马儿也似乎骑得别扭,头戴皮帽掩饰宋人发式的他与那些豪放的女真少年显得格格不入,本就底气不足,心里更虚。 皇旗挥舞发令,他催马已慢了一拍,眼见得青柳近了,两旁的射青者飕飕发箭,他稳住身子,瞄准青柳“鹄的”,正待发射,忽然胸口一痛,一箭偏出。 猎童举起他的青柳,毫发无损,他一脸沮丧,人群中一阵轰笑,射而不中者也是少见,女真子弟再不济也能射中柳枝啊。 “就是这小子想进三甲?还想当郡马……简直痴心妄想……”各般议论传入耳中,金主那一处安静无声,不知怎样看他?他恨不能找个地洞钻进去,杀手那一掌给了他迟来却关键的一击,伤势似乎被运动引发。 然而,命运在他绝望的时刻出现转机,乌达补将资格让给了他:“臭小子,二哥只能帮你到这,下面就靠你自个!” 他当然不会放弃哪怕一线的希望,接过乌达补的长柄弯月顶鞠杖,老着脸皮,在人群的嘘声中进入毬场内。过关者分成十支击鞠队,捉对比赛。每队十人,各队自由组合,大家彼此熟悉,故形成强者恒强、弱者恒弱之势,女真人向来崇尚强者,并无异议。 他这个顶替者与几个无人要的侥幸过关者组成一队,斡带在一组最优秀的队中,面无表情地望着他,他的表现实在让大舅子失望。 “哼,你们欺人太甚……”奇兵出现,霜铃自告奋勇地加入他所在一队,“明日哥哥,我帮你!” 场内唯一的小美女加入,他们这一队精神大振,而队友也因霜铃的关系对他热络起来,至少表面上如此。 各队抽签定好对手,命运使然,他们这支最弱队碰上了斡带所在的最强队,他已不抱侥幸,命运最终要靠实力说话的,心头不塌实的感觉越演越烈,不由四处张望,已进入第二项比赛,本应该出现的那厮却一直没有出现,难道放过自己了? 皇旗举起,各队下场,留下比赛的两队,但见毬场南北两端各立两根柱子,柱间置板,板下开一孔为毬门,毬门以网为囊,若后世的足球场,女真人击鞠以毬先入囊中者为胜,类似后世足球的突然死亡法,真是直爽性子,一下定生死,不像汉人击鞠与蹴鞠缠斗几个回合,以入毬多者胜。 两队队员各套黑白二色褙子以作区分,各持杖立马于毬场两偏,马皆结尾,毬官儿放一状如拳的毬于场中,擂鼓再响,比赛开始,黑白两队自南北策马急趋,如两军对阵一般,迅速接近,一轰而上,斗将起来。 场上毬手驰骑穿插,往来如飞,鞠杖挥舞,彼此邀击,毬儿翻滚弹飞,忽南忽北,激烈万分……场下人群呐喊助威,如潮如暴……如此大场面,他在挞懒府练习击鞠的气氛如何能及,不觉融入其中,神摇意动。 “击鞠之戏,乃用兵之技!明日哥哥,你怎么看?”一个清脆的娇音将他的注意力自毬场拉回来,他顿被提醒,自己不是个观众,而是个选手。 “我?”他瞟一眼霜铃清纯秀美的侧面,想不到一个姑娘家有如此卓见,他自然明白这击鞠看似游戏,却与战场厮杀无二,既讲究团队协作,又讲究个人力量,可将骑术和马战的特点极尽发挥,难怪女真骑兵天下无敌,因为尚武的精神无处不在! “可惜他们职责不清,虽有些配合,却显单一,没发挥出群体的真正威力,终靠个人技艺而胜,却非用兵之道了……”他不想被这个真心帮自己的女孩看轻,将早有的想法说出来,来自后世喜欢踢足球的他怎会看不出“足球”先祖的弊病,这时代的击鞠者除设守门者与队头各一外,其余人几乎没有分工,大家追毬跑击,或是一窝蜂进攻,或是一窝蜂防守,还没有后世足球的攻防概念,个人的作用凌驾于团队之上。 果然,场上的结果验证了他的分析,混战当中,毬手间配合毫无章法可言,一骑侥幸得空,单刀突袭,飞击入门,嚣起一片喝彩。 “是呵,可是击鞠自古如此,明日哥哥有超越之道么?”霜铃不以为然,用鞠杖敲了一下他的鞠杖,提醒他看着自己说话。此时第二组开始了比赛,他们这一队与斡带那一队是第三组。 “或许有吧……”二舅子在那厢盯着呢,他哪敢看她,直觉这个外表单纯的小妮子并不简单,忽然发问,“你为什么要帮我?” “自家与楚月姐姐自幼交好,一则想成全你两个,再则也相信楚月姐姐的眼力,虽然你不像传言中那么高,但也不会像传言中那么差吧?混小子,你倒是快说啊……”霜铃似嗔似怨,那口气真教人吃不消,他摇头苦笑,自己在金人口中确实有多个版本的传言,他的武功高低、军事才能、对宋金态度乃至与楚月、达凯的三角关系都扑朔迷离,大概只有大金最高层与挞懒核心层才明了,但又明了多少,现在连他自己也糊涂了,老子到底是怎样一个人? “超越之道么……”他赶紧绕回思路,沉吟着要不要说出来,如果按常规打法,自己这一队输多赢少,要是将后世足球的一些战术运用进来,就难说了,但自己跟队友们还很生分,说话毫无权威性,除非……他不禁看向霜铃,难道是上天将她送到自己面前? 乌达补恨恨地看到妹婿与自己喜欢已久的霜铃亲热地交头接耳,霜铃那又惊又喜的小模样更令其气炸了肺,臭小子这时候还勾三搭四,太对不起妹妹了,当然,最对不起的,是自己这个二舅子…… 轮到第三组,这一组因为小美女霜铃与献璧小子在场而格外引人注目,上场前霜铃以队头的姿态将队友们聚到一起嘀咕半天,这个非常举动令对手与观众都迷惑不解,小妮子玩什么把戏?不过大家更想看的是献璧小子还要怎么出丑…… 擂鼓仿佛敲在他的心上,他按骑不动,守在毬门前,看着队友们冲上前去,不好,对方得到了毬!不过休要得意,只见霜铃仅带两人坐镇中场缠斗,其他队友则分散到后场,分成几道防守线拦截,而他这个门将就是最后的堡垒。这时代的观众几曾见过后世足球的阵势,诧议纷纾 同样的,对手突然面对如此陌生的阵仗,一时难以适应,几下丢了毬,轮到己队进攻了,队友们分成左中右三路前突,马走如龙,杖旋如凤,小毬儿大范围转移,只把对手晃得眼花缭乱,不知如何阻挡。人群一片异样的安静,全都看呆了,还有这样的击鞠之法?金主那边亦惊动了,往场上指指点点。 只有那鼓声还在响,却悦耳多了,留在后场的他犹如一个运筹帷幄的主帅露出微笑,美女果然有号召力,霜铃成为场上核心,小伙子们执行他制定的战术很卖力,已逼近对方毬门,他期翼那破门一刻的到来……哎呀,没进!临门一击太差。四下人群也同声叹息,如此完美的一次进攻,没摘下胜利的果实,真真可惜。 对手缓过劲来,开始绝地反击,他皱起眉头,眼见队友们渐渐慌乱,连连失误,毕竟新的配合尚显生疏,又回归一窝蜂的打法,霜铃也控制不住场面了……看来战术虽好,毕竟技不如人! 鞠杖横飞,马蹄直踢,对抗变得火暴,明里击鞠,暗里打人,双方各有数人落马,旋即上马厮杀,观赛的女真男女恢复了兴奋的嘶吼声,或许,这才是他们真正想看的比赛。 蓦地,一骑杀出重围,得毬者豁然是大舅子!好个斡带,将毬挑起掷于空中,毬不离杖,连过数个拦截者,风驰电掣直奔毬门而来,这般技术,万中无一,人群中响起轰天价叫好声。 中场的霜铃回救不及,气恼地扔下手中的鞠杖,认输了。且慢!还有他这最后一关,观赛的人群再一次安静下来,全场焦点集中于一白一黑、一动一静的两者身上,这是大舅子与妹婿的单挑,谁都知道他俩的关系,这一击关系到妹妹一家的未来命运,斡带会不会手下留情?所有的人都掠过同一想法,除了他! 他横握鞠杖,夹紧不安的坐骑,迎面感受到大舅子强大无比的气势,告诉他毫无保留!心头骇异,清秀儒雅的斡带竟比刚猛强悍的乌达补更具杀伤力,真看走了眼! 两骑逼近,斡带似收骑不住,将毬一挑,鞠杖在运动中凌空一抽,连毬带杖往挡在毬门前的他招呼过去。人群齐齐惊呼,乌达补的情急喊声最响,借助奔马加速的这一击力若千钧,他若不避开,必裂骨碎首! 大舅子眼里闪动的寒芒那么陌生,这一击竟是必杀一击!他的全身都被对方的杀气罩住,动弹不得,旁观者只会以为他犯傻,不知闪避,而被大舅子错手误杀。击鞠之戏本就危险,伤人伤己乃常事,谁也想不到斡带会成心杀掉自己的妹婿吧? 他的脑海里刹那间如明镜一般:现在最想杀他的可不正是挞懒一方,一则杀手所为出挞懒授意不难猜测,难保他一怒之下,将所有事和盘托出;二则他若不进三甲娶不了楚月,何去何从增添变数;所以最保险的方法是将他变成一个死人……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他完了的时候,惊变已现:那献璧小子手中鞠杖一动,盘曲旋转,如流星过目,以不可能的力度与角度封住斡带——连人带马、连毬带杖,轻轻一磕,将毬夺回,反杀回去,那根鞠杖舞得跟如意棍似的,或打或敲,自后场一路奔袭至前场,在对手的瞠目结舌之中,轻松击毬入门,推崇团队协作的他,最终还是靠个人力量上演了一出惊天大逆转的好戏! 随着霜铃一声喜极尖叫,人群空前地沸腾起来,如此酣畅淋漓的击鞠比赛实乃当世未见。 他在队友们的簇拥下英雄般地下场,斡带兀自木立于毬门前,不明白这一切怎么发生的?他与斡带错马之间,大声喊了一句:“我一定能娶楚月,相信我1 那一刻,已没有人敢不相信他了。 这一嗓子他是故意喊的,既提醒斡带不要再干傻事,免得给外人看出破绽;又是立威于众,一举树立为女真人敬佩的强者形象;更重要的是给自己必胜的信心,他知道,从现在开始,他的实力再无法隐藏,将要面对的对手再不会给他任何可趁之机。 不过还有一个后果是他没想到的,霜铃那写满惊奇与探索的双眼地不离他左右,心头一阵发毛,他已不敢消受被另一个女孩探索的后果了。蓦然一条人影自人群中冲出,一下子将他扑下马,扭做一团,是乌达补!他吓一跳,以为二舅子找他决斗来了。 “看不出你还留了一手,以前是故意示弱于我么?臭小子骗得我好苦!”乌达补嘴里的热气呼在他脸上,生气的表情却掩饰不住满脸的欢喜,妹婿如此争脸,当然既往不咎了。 “二哥,兵不厌诈、战以奇胜么!”胸口被乌达补抱得一疼,他眉头轻皱,讪着老脸解释,假面不戳自破,二舅子真是个直肠子的好人。 “明日,好个战以奇胜,然奇兵已出,下面如何争胜?”转过念来的斡带第一时间下马,以大哥的姿态将两人拉起来,话中有话地向他表示祝贺。 “大哥,善出奇者,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海。”他目露锋芒,语打机锋,将女真语难以表达的兵法名言用汉语道出,乌达补不解地左看右看,大哥与妹婿在说什么谜语。 “好,爹爹和我都等着你的好消息!”聪明人一点就透,斡带当机立断,一笑释前嫌,郎舅仨的手真诚地握在一起,斡带的态度代表挞懒一方的转变,他再无后顾之忧。 太阳西斜时,击鞠比赛方结束,五支胜队约五十人进入第三项比赛——角觝,除去受伤退出者和如霜铃之游戏者,真正入围者刚好四十人。他至此方知春猎大会的全部规则,经过前两项的胜出者继续按淘汰制进行单对单的角觝比赛,直到最后胜出的三名便成为三甲,三甲之间则不再比赛,高低次序综合前两项射青、击鞠的表现而定。 他尚有点不明:按二十对——十对——五对的淘汰计,最后会剩五人,这五人中如何决出三甲,难道有一人要轮空?又想到最后的三甲将经过四场苦斗,可不是常人能受的。 他发现春猎大会的优越性了,三项比赛安排十分科学,刚好是一环扣一环,整个过程如同一场战事:射青考较个人骑射——如同冲锋前奏阶段,击鞠比试团体马战——如同两军相接阶段,角觝又回归徒步武力——如同近身肉搏阶段。能在三项比赛中脱颖而出者,不亚于百万军中走个来回,真是选将遴才的好手段。 四周燃起数十堆篝火,在欢快的鼓声中,四十名角觝者走上毬场中央,在主赛官的唱名下抽签捉对。 “明日哥哥,一定赢呵!”那脆生生的少女声音娇柔入耳,他礼貌地回头向霜铃微笑致意,她跟一群人盘坐在一个上佳的观赛位置。 “霜铃姨,你喜欢上这小子啦,是也不是?”一个男孩的声音响起,却是汉语,分外嘹亮,他心中一动,竟有汉人小孩在场?这才注意到霜铃身边的那群人比较独特,两个醒目的华丽汉服男孩居中,旁边是两位一中年一老年身着介乎女真服与汉服之间的文士。 “迪古乃,少胡说!”这个娇蛮的小妮子见两旁的人都看过来,难得地羞红了脸。既是女真名字,那男孩应是女真人,见几个绿衣卫在周围逡梭保护,他隐隐觉得这两个汉服男孩非比寻常。 “霜铃姨,叫我的汉名——完颜亮!你喜欢这小子也没有用,因为我长大后要娶你!”自称完颜亮的男孩不理会别人的眼光,大声宣告,其相貌英秀,看起来只有十一、二岁,却如成人状。 完颜亮?这名字他感觉有点印象,后世的记忆疏远了,需要搜索一番。那女真人进入中原后,始觉得本名不雅,像兀术是“头”的意思,粘罕乃“心”的意思,纷纷起汉名,如兀术汉名宗弼,粘罕汉名宗翰,挞懒汉名昌,谷神汉名希尹等,不过女真人的汉名只见于书函,平时的称呼仍是女真名,像完颜亮一个小儿,公然以汉名自许,端的罕见,所谓幼异者有大志向,此子倒不简单。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也!”两个文士以童言无忌,相顾莞尔,却是真正的汉人。 “张夫子,韩学士,你们为老不尊,又不管教弟子,教不严——师之惰也!”很少被人打趣的霜铃顿着脚道,急得也憋出个汉语三字经。 “迪古乃,完颜亮之名,尔用之尚早,他日自有亮时。”中年文士怜爱地握着迪古乃的手,意味深长道。 “尊张先生教诲!”完颜亮对姓张的文士甚为恭敬。 “君子所性,仁义礼智,迪古乃岂可掠他人之美?”另一男孩亦用汉话插言,其比完颜亮年长些,儒服雅态,直若一汉人书生。 完颜亮一本正经道:“合刺哥哥,我完颜亮说到做到。” 他心头一震,大一点的男孩竟是斡本养子——即将立为皇储的合刺——未来的大金皇帝,顿时想到完颜亮是何许人——也是一个大金皇帝,他对其最初的印象来自《三言两拍》中的《金海陵纵欲亡身》,想来后世不少喜欢古典艳情小说的文学青年都知道这个家伙的乱伦“伟绩”,堪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他因此而留意完颜亮的其他记载,方晓得此人亦是古往今来第一大志向者,其有著名三志:国家大事,皆我所出,一也;帅师伐国,执其君长问罪于前,二也;得天下绝色而妻之,三也。用白话讲是:当皇帝,统一天下,玩遍天下美女。这三大梦想简直道尽天下男人的心声,而完颜亮也几乎实现了三大梦想,只距统一天下仅差一步而兵败身死!他很欣赏这家伙,比起后世那些只能陶醉于“YY”文与“H”文里的网络文学青年来说,这家伙是真正的行动巨人。 战斗的鼓声响起来,他不暇思量,全心投入到事关命运的最后一赛当中。 春猎大会最精彩的环节开始了,完颜亮立刻被吸引,将话题转过来:“霜铃姨,你不是学过汉人武艺么,跟我们女真角觝相比,孰高孰低?” “其实高低之分么,关键看武者自身修为,汉人武学讲究一招一式,我们角觝却不拘形表,各有所长……”霜铃的评价自有其片面性,中华武学博大精深,真正领略绝顶风光的又有多少。 “嘿,你喜欢的小子赢了第一场!”完颜亮眼尖,摩拳擦掌地喝彩,“霜铃姨,他用了什么招数?” “好像是分筋错骨手……”霜铃不敢肯定道,“哎呀,他的下一个对手不是自家蒲察部的第一勇士么,明日哥哥要麻烦了……” “好功夫,竟能以小胜大,四两拔千斤?你看出他是哪一派的?”完颜亮兴奋不已,周围的人群也在为各自阵营的选手助威,他们这里只有完颜亮与霜铃在大呼小叫,却只关注一个人——他的比赛,至于合刺与两个文士,显然对比武不敢兴趣。 “这一拳好像少林,这一腿好像出自……不对,不对,我看不出,真的看不出,平日听说的中原武林各门派,他好像都不是,难道是自家太孤陋寡闻么……”霜铃越来越看不懂他的出招,更遑论门派了,她似回答似自语,只是看他的眼神越来越亮。 其实不止一个人关注着献璧小子的表现,斡带与乌达补代表的挞懒阵营自然更为紧张,乌达补一面看还一面比划,仿佛身在场内一般,而他的表现不时激起他们一阵阵的欢呼! 渐渐的,越来越多的人关注他的比赛了,这些女真人不乏好中原武学者,有的甚至还带了汉人师父一起观摩,可是左看右看,恁是没有一个能说清楚他的武功路数,只觉得他的出手竟融合了各门各派的手法,有一些甚至是女真人的绝技,更有一些简直闻所未闻,比如那奇怪的跳跃,嘴里还伴随着尖锐的啸叫,简直无羁无迹。 “哈!这小子好厉害,连挞挞都打不过他,挞挞可是谷神最劲勇的儿子啊,霜铃姨,你看谷神的脸色都变了,像个白狐狸似的,嘻嘻……”完颜亮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对堂堂国教神使都不懂得尊敬,到底是初生牛犊。 “这小子已经赢了第三场了,只剩一场就可以进三甲,霜铃姨,你不是喜欢他么,那你希望他赢还是输?”霜铃发现自己真被完颜亮问倒了,他赢,便要娶楚月姐姐,若输呢…… 第六十三章战争让女人走开 他气喘吁吁地站着,满身灰尘,满脸青肿,发觉场上的角觝者只剩数对,尤甚激烈,兀自不觉自己已苦斗三场,胸口反倒不怎么疼了,女真武者出手狠、快、准,颇有一招制敌之效,他更无章法,在捕捉对方破绽的过程中,以油然而生的各般手段攻击,如武当张三峰的缠身软打、少林宗印的阳刚拳脚、女真教尊的奇功异手……连印象深刻的后世李小龙的招牌动作都带了出来,他初步领略到教尊姐姐描述的无招无式之化境。 然而他赢得并不轻松,对手并不高明,但他亦高明不了哪里去,虽然三个对手有强有弱,他却每次均险险胜出。真是一个奇怪的现象,作为一个武者与不同层次对手较量的实力差在他身上竟无体现。 所以他赢得并不开心,皱着眉头苦思:这是混沌大法小成以来,第一次用于单打独斗,与自己所理解的武功常规大相径庭,一个可能的解释就是——自己是一个被动型武者,武功强弱全靠对手的强弱激发,遇弱则弱,遇强则强。哎呀!总不成自己面对三流小混混和一流高手都要一样的竭尽全力,那自己这个高手做得也忒辛苦了!他苦上了脸,唯一指望的是面对心目中那几个可怕对手时也能胜出一点点就好了…… 第三轮角觝的五个胜者全部决出,争夺最后三甲的名额,主赛官如前唱名抽出两对,竟没有他的名字,哈,他轮空了,难道直接进入三甲?管他呢,赶紧喘口气,他坐入淘汰的角觝者当中,静下心来自我调息。 很快,三甲中的两名产生了,他看着主赛官步入场中,心想比赛就此结束,上天对他大发慈悲?正想着好事,旋即看见一条人影步入场内,他一颗心猛地沉下去,主赛官高声宣布:“应去年三甲头名达凯之要求,最后一场,明日对达凯!” 顿时,全场雀起一片欢呼,淹没了乌达补的一声“不公平”,斡带制止住弟弟,面色阴沉地看向金主那个方向,没有人觉得不公平,这个世界只有强者,没有公平! 本该出现却一直未现的那厮像个英雄似地出现了,这才是今晚的真正高潮:一个是经历凄折自强崛起的女真一代新星,一个是古怪莫测惊鸿直窜的汉人传奇小子,两人之间有着纠缠不清的恩怨情仇,这最后一场角觝激起了所有观赛者的热情。 怪不得达凯一直没有现身,原来早有这一着等他,哪晓得春猎大会还有这么个破规矩——去年三甲头名可以挑战今年优胜者,自己已是疲兵,达凯却以逸待劳。他与达凯自两端走向毬场中央,他一步步走着,有种后世的马拉松选手眼望终点却举步维艰的咬牙切齿感。 达凯阴柔的声音好听多了:“明日,真是三日不见啊!本以为你无资格令我上场,本以为你不配我动手杀你……可是我错了,你也错了……你不该站到这里的,你还等什么,动手吧!” 迷蓝的夜空诞下一轮弯月被薄云羞遮,黑沉的大地缀上点点篝火如星光倒影,微风中隐隐有青草的芳香,几颗萤火虫似牛胃反出的草星溅在他的脸上,他面无表情地注视着步步逼近的对手,身体突然飘了起来…… “霜铃姨,他们是为了一个女人才水火不容的吗?”完颜亮的问题总是那么直入人心。 “哼,红颜祸水……”霜铃咬着嘴唇,为什么那个女人是楚月姐姐,她已经毁了一个优秀的男人,还要怎样? “那你不是红颜么……”完颜亮哪壶不开提哪壶。 “臭小儿,闭上你的臭嘴!姑奶奶要看比赛了!”霜铃红颜大怒,眼睛不离场内的两人左右,却如见鬼魅地一声娇呼,“他俩……” 几乎所有的人都骇然一声,一个奇异无比的情景出现了:原本在毬场草地上自由游曳的萤火虫,像被什么吸引似地齐往中央飞去,本来面对面站着的达凯与献璧小子,立刻被四面飞蛾扑火似的无数荧光包围了,形成一个漩涡般的光圈,那光圈越来越大、越来越亮,已看不清他俩的身形…… 早有一些识见的女真武者惊叫出来:“可不是我大金国教的密传神功——大水法?” “据说大水法须国教传位弟子才授,如此看达凯已得教尊大神身传……” “大水法一出,神鬼难逃,我等只在传说过听过,今日得见,端的妙绝,凡言难表……献璧小子哪有命在……” 但见光圈旋转之中,两条漂浮的身形若隐若现,忽然光圈亮极,如烟花般爆开四散,所有人眼一花,待适应过来,看到原地反差出的暗影中,场中央的两人如开始般对峙,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除了他俩所站位置有异,若非他俩的高矮区别,谁也看不出两人互换了位置。 个高的一人转身便走,经过最近的主赛官处停留一下,主赛官明显楞了一下,旋即诧声宣布:“明日获胜!” 全场一片哗然,这一切发生的太快了,以至于观赛者感觉还没开始就结束了,而皆以为必死的献璧小子竟然赢了,在号称神鬼难逃的大水法下毫发无伤!谁也没看懂怎么回事,谁也不知道光圈里发生了什么?这不是一场他们想看的对决,却绝对是令人大开眼界的对决! 斡带与乌达补哥俩彼此对视,表情中的兴奋与震撼交替。完颜亮眼露崇敬地看向场中央的最后胜利者,向一脸迷茫的霜铃赞叹:“大丈夫当如是也!” 后来过去了很多年,这一场春猎大会仍为人津津乐道,都说恁多年的春猎大会,都没有这一年的精彩奇折、惊心动魄、意想不到……而女真传统的春猎亦自此渐趋衰落,一分为二,由“金主春水”与每年五月五日“重午拜天”取代。 他额头一圈冷汗,几乎一个趔趄坐倒,胸中兀自激荡着与达凯同时施展大水法时的心灵对决: “你也会大水法?”达凯不敢相信地看着他,大水法独有的精神侵入力透过来。 “你已练到了第二层?”这种精神力对这两个人是相互的,他同样的心惊,这厮进步之快,超出想象之外。 “至情至性,至争至胜!”达凯全力展开大水法的第二式——无坚不摧的“至争”。 “至争而不争,天下莫能与之争。”他以混沌之气将大水法的第一式——至柔之“不争”催发至极至,以子之盾,攻子之矛。 那喷薄旋来的杀气蓦然而散,外在的巨大压力消之无形,他心灵中却升起更大的压力。 在刹那间两人产生某种心意相通,站到了另一个战场上,他相信这厮一定有跟自己不相上下的际遇,全力守护自己的灵知:“武之何在?” “智胜于力!”达凯同样不敢掉以轻心,此刻一言不慎满盘皆输,其不给他喘息之机,反扣一环,“胜人者力,自胜者智,武者何在?” “武者何在……”他的精神几乎溃退,侥幸捉住一丝灵光,终于明白自己摧毁了达凯的男性特征,而达凯却以祸求福摧毁了人体的局限,得悟武者大道,这个“自胜者”不啻于其自身的写照,他蓦然顿悟,自己何尝不是个“自胜者”,遍体游走的混沌之气各归其位,周身若空,“杀人者易,杀己者难,杀‘杀’者何莫?武者包容万物,而不为万物所包容……” “好一个杀‘杀’者……我杀念太盛,反而杀不了你,既然杀不了你,还斗甚么,明日,你赢了!”达凯凌厉的真气找不到对手,倏地撤手罢斗,最后传过一声“娇”笑,“我今日杀不了你,他日还杀不了你么……” 他“赢”了,没有一丝欢喜,这一战凶险万分,自己的精神稍一松懈,便是杀身之祸,他不知道如果达凯坚持下去会有什么结果,他现在只是没输而已。诚如达凯所言,其今日无获胜把握,他日呢?这一场暗战,对他们两个人来说,都是一种境界的提升。 主赛官去向金主汇报赛果,以定三甲,那处人头攒动,似在争论什么,迟迟无人搭理,他孤零零地站在场中央,留也不是,走也不是。 忽然兽声大作,号角长鸣,他吃了一吓,怎么有这么多野兽出现?便听得鼓乐欢腾,四下的人群喧闹着涌进毬场,他还没反应过来,已经淹没在女真男女炽烈回旋的狩猎舞汇成的汪洋中。 没头没绪、无着无落的他只关心最后的三甲结果,忙四处寻觅着熟悉的面孔以求明白,却只看到一张张陌生的笑颜,俩舅子不知在何方欢乐。 不知何时到处都设了摆满饮食水果的几案,这些食物已非他中午吃的半生冷粥,丰盛多了,既有女真特色的大块鱼肉,也有汉族特色的精细食品,或冷荤,或烧烤,或炖煮,酒肉无算。而女真男女们边吃边喝边舞,甚是开心。 他心中一动,女真人进入中原后,始知汉人饮食之美,其他方面也是一样,当接触到汉人的各项先进事物后,女真人的汉化趋势是不可避免的,但这样对他们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多少英雄熬过了艰苦岁月,却在成功的甜酒中倒下,自古往复不绝!不知足的人性比起知足的兽性,是不是造物主对人类的一种戏弄? 有人在后面拉拉他的衣角,他猛回头,是霜铃灿烂的俏脸:“明日哥哥,我俩跳舞去吧!” 他不知所措地被这个大胆的小妮子牵到一堆篝火旁,加入一群围火起舞的姑娘小伙当中。仿佛受到篝火的映照,霜铃的脸上泛起一层动人的红晕,她松了盘髻,散开一头漂亮的小辫子,双手握着粉拳,右臂上举,左臂后甩,动感十足地扭起曲线玲珑的腰肢。 四周洋溢着火热的青春活力,他被感染了,放下心头事,融在人群中随霜铃翩翩起舞。小妮子明媚的双眼不离他左右,女真少女的豪放与汉人少女的娇羞集于一身,他仿佛看到了可人儿的身影,一时忘形,拉住她的小手旋转起来。 鼓乐的打击如同有节奏的心跳,少女银铃般的笑声似空谷回荡,霜铃看他的眼神似汪出水来,红唇轻启,放歌出声。 他这才留意到周围不少的女真姑娘都在且歌且舞,而霜铃的歌声分外清灵,仔细听那女真歌词,竟是自唱自家:从家世说到成长,从女工说到容貌……好像早已编好了词,又好像随口唱出,总之说不出的曲调委婉、柔腻动听,他不解其意,只傻傻地听着,拉着她的小手不放。 “自家的帐篷在湖畔东面,红顶银边的就是,今夜子时,自家等你。”霜铃唱罢,翘起脚尖,在他耳边吐气如兰,眼底忽然闪过一丝羞涩,挣脱了他的大掌,消失在人群中。 他尚没回过味来,一个粗犷的声音传过来:“臭小子在这里,把二哥我好找,郎主传你!” 斡带、乌达补领着他进入御寨,金主正与一干宗族元老及大臣在一个大篝火盘欢宴,一绿衣卫接住他们:“郎主宣明日单独进帐,其余外侯!” 这道旨意来得有点突然,席上众大臣面面相觑,粘罕站起来:“郎主,臣以为不可,这厮深藏不露,尚未验明,万一有歹意……” “孤家自有定夺!”金主沉稳地起身离席,“明日,随孤家入帐。” 御帐内,金主吴乞买坐于土炕上,他恭立于前,再无第三人在场,两人间只距五步,这五步,是无数大宋义士求而不得的机会,也是后世看来可以改变历史的机会,而他的心中,竟无一丝波澜。 与他当日在赵构小儿左右不时泛起的浓烈杀机相比,他对这个病歪歪的女真老人有着一种尊重,这种尊重——绝非因为他的幸福与命运操纵其手而起。 “明日,孤家看你与达凯比试的身手,足可与那杀手一搏,但你却受了伤?”金主病容不减威严,双目炯炯,丝毫不提三甲之诺,反有问罪之意。 “郎主,那杀手来得突然,小的失之不防!”他没有害怕的感觉,郎声作答。 “孤家看你刻意隐瞒身手,有何图谋?”金主毫不放松。 “小的处境艰险,不得已暗藏实力。”他不慌不忙。 “孤家再问你,那被毁掉的和氏璧是真是假!”金主的话终于触及他最担心的地方,他晓得不能答错一点,因为他身后是挞懒一族的性命。 “郎主,和氏璧已经不存在了!相信我……”他没有正面回答,相信自己脸上的诚实一定会打动对方,因为他说的是大实话。 “哈哈哈,小子,你晓得孤家为甚么相信你?”金主发出一声豪笑,没有追究下去。 “小的不晓得!”他的心落了地。 “因为教尊,你们过江后她曾用海青儿给孤家传了一讯……”金主顿了一顿,口气说不出的郑重与担心,“可这是孤家收到她的最后一讯,她到底怎么了?竟将大水法都传于你,你老老实实告诉孤家……” 他心里一哆嗦,直觉这才是金主最关心的问题,从过江到教尊姐姐离世只两天时间,他们一直呆在一起,想不出她何时候递出消息的,又会是什么消息,而自己无奈施出大水法也是自找麻烦,给了粘罕等人怀疑他心怀叵测的理由,他该怎么回答? 不过从金主的口气猜测,教尊姐姐应该没说他的坏话,他能感觉到这个老人对教尊姐姐的真情与眷念,不忍心欺骗之,又因牵扯到自身归金的诸多环节而不敢说出这足以震动大金政坛的真相,只好含糊其辞:“教尊与那西夏国上师格波巴力拼,受了重伤,自觉不久人世,生出淡薄红尘之念,便传了小的大水法,将小的送到燕京便不知所踪……” 他拿格波巴抵罪自有偏宋之私心,欲将祸水引往西夏。 “哦……”金主仿佛一下子苍老许多,竟似早有不祥的预感,不再问什么,挥挥手,“你退下吧。” 他退下之际,听到金主轻轻哼起一首不知名的歌谣,记起这跟教尊姐姐临死前哼的歌谣一样,难道一国之君和国教之尊竟有什么瓜葛? 他甫出御帐,尚未跟俩舅子会合,便被一群女真少女团团围起,唧唧喳喳地在他身上大动手脚,他低头自看,身上已披上一件大红披风,手一摸头,有根大羽毛插在发梢。斡带、乌达补在边上只顾看热闹,面露喜色。 浑浑噩噩的,他被御寨里的人流夹拥到外面露台下,不知何时,载歌载舞的人群已全部汇到此处,那主赛官立于台上,四角火把熊熊,高声一宣:“兵民肃静,听郎主诏!” 台下舞歇歌罢,主赛官颁读金主诏旨,共有三件大事: 其一:春猎大会三甲公布,明日居中,三甲分授海青卫将军、龙卫将军、虎卫将军,听元帅府调遣。 其二:特赐明日异姓完颜,以避同姓禁婚之律,准于与楚月郡主完婚。 其三:立太祖嫡孙合刺为谙班勃极烈,皇子宗磐为国论忽鲁勃极烈,国论勃极烈宗幹为国论左勃极烈,移赉勃极烈、左副元帅宗翰为国论右勃极烈兼都元帅,右副元帅宗辅为左副元帅,元帅左监军昌为右副元帅。 前两件全部关于他的好消息,虽然早有预计,他还是满心欢喜,自进燕京后一直不塌实的感觉挥之而去,坠入这乱世后,他第一次有了真正的归宿感——“家”的感觉,虽然他并未认同这个“家”所属的“国”,只可称之为“家在金,心在汉”,这个“汉”乃是汉人之“汉”。从此摆脱不宋不金的尴尬,却也增添新的苦恼——万千宋人指戳唾骂的“金贼明日”今日方名正言顺。 第三件事是真正的大事,涉及名单较多,且以汉名称谓,他在脑海里对号入座,判明态势:“皇子宗磐”——蒲鲁虎虽未成为皇储,却因合刺年幼,隐然升为大金国第二号人物。“宗翰”——粘罕与“宗辅”——讹里朵亦地位上升,而“昌”却是他的岳父挞懒,虽未到场,却也升为右副元帅。惟独“宗幹”——斡本地位下降,金主借立储之机对大金国上层权利进行一次再调整,各方势力均有安抚,各有得失,获得暂时均衡。 诏旨宣罢,便闻爆竹炮仗交鸣,头顶烟火莲花四散,空气中弥漫起火药的香味,仿佛回到后世过年的情景,他的心情也跟过年无差了,陷在周围陌生的女真男女的羡呼与道贺声中,这是他在大金的第一次粉墨亮相,惊艳收场。 却听台上主赛官又匆匆宣布:新任都元帅粘罕请三甲将军去元帅帐夜宴。粘罕倒是新官上任三把火,他对这厮毫无好感,赶紧拉斡带、乌达补一起赴宴,补胆壮势。 一路看到不少被绑在木桩上的醉汉,他有些奇怪,难道喝醉酒犯法么?斡带笑着解释:这也是女真传统,因为女真人爱豪饮无节制,有些醉汉便会闹事,甚至会闹出人命,干脆一绑了事,等酒醒再松绑。 他入得宽敞不下御帐的元帅帐,喝!真是热闹,足有五、六十人,参加春猎的大金上层人物,除了金主,该来的都来了。 要知空置多年的都元帅乃军中第一首脑,可以说实权最大,俨然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谁敢不巴结?即便其他国论勃极烈级别首脑,也不得不卖粘罕个面子。金主授予粘罕这个职位乃不得已,只因大金军中上下,除去粘罕无人当起此职,好在还有讹里朵、挞懒钳制左右。 金主御帐简略粗陋,在大炕上人人平等,元帅帐却奢华无比,一切如汉人摆设,案几凳椅具备,左首蒲鲁虎、斡本、讹里朵等女真权贵按地位高低排座,独不见谷神身影;右首却是两个男孩居首,正是合刺与完颜亮,然后是一干文士,他认得的韩学士、张夫子排座靠前,地位俱是不低。如此一来,大会的三甲将军连同斡带、乌达补等小辈只能陪于左首末席。 粘罕志得意满地坐于主位,寒暄客套一番,便一击掌,帐外竟传来丝竹之乐,随即转出两行衣着绚丽的女真伺女,迤俪上前,一对一为客人侍酒,如此声色酒乐,令他恍惚梦回江南。 案几上食物、果品丰盛,其实大家都吃的差不多了,现下主要是喝酒聊天,斡带为他介绍周围的女真年轻一辈,相见甚欢。 宴席上的孩子总是最活跃的,完颜亮隔得老远地叫过来:“龙卫将军,你使的是什么拳,连赢我女真好汉,连达凯都败了?我看这三甲头名是你才对,第二名可屈了你……” 龙卫将军?是叫自己哩,他半天才明白完颜亮在跟自己说话,冷不防之下,一时张口结舌。这孩子真会问哪,不管有心还是无意,反正一下子置他于喧宾夺主的难堪境地:虽然他是春猎大会的主角,却也当不起这晚宴的主角。而众宾客纷纷侧目,倒也大感兴趣,毕竟童言无忌,完颜亮的话何尝不是众人的心里话,而坐于他侧的另外两甲将军则露出不服气之态。 他忽而想到,关于自己武功高低的各种传言因他今晚的表现而烟消云散了,而自己的麻烦也来了,高手总是成为别人超越的对象,以后迎接他的将会是无休止的争斗!他硬着头皮回道:“明日无师无教,无门无派,只是受了一些武学高手的启发,歪打正着而已,哪象海青卫将军、虎卫将军那般真材实料,第二名已是侥幸!” “迪古乃不要生分了,明日已入女真族,都是一家人,还分甚么你我?”粘罕显出主人风范,似为他解围,又似别有深意,“就算天下武艺起于汉人,某女真人却以武夺天下,有何夸耀?”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皆因武而起,我大金初入中原时,我族各大将只知毁弃,不知珍惜,若无知夷狄,而今太平之世,当尚文治!以儒治国,方为正道啊!”同样童言无忌的合刺脱口一句汉话名句,刚为皇储,已露王者风范,浑不知得罪了在座各位女真权贵,这些开国大臣们哪个没参与过占辽攻宋?却被比作无知夷狄,一个个老脸难挂,又不敢发作,毕竟说话者乃新立皇储! “无知小儿,宛然一汉户少年子也,焉知我等打天下时之艰辛!”蒲鲁虎却不将合刺放在眼里,怒声教训,亦没想到今日一句话埋下日后的杀身之祸。 “合刺殿下说得好,仁义乃治国之道,孔子无位,万世景仰,大凡为善,不可不勉!”韩学士击节赞叹,不畏蒲鲁虎之威,不失儒者气节。 “我看文治武功,文是手段,武乃根本,自当以武定国,天下一家,然后可以为正统,我女真上下尚须努力!”完颜亮另有一番见解,虽嫌幼稚,却志气高远,以统一天下为大业。 “亮儿所云极是,文武并用,恩威并施,方能一统天下,四海归一啊。”张夫子为自己的得意门生叫好。 对面的斡本看着宛若人君的养子合刺与亲子完颜亮,十分欣慰,职位下降的不快一洗而空。 完颜亮的矛头转移,他得空向斡带询问两夫子来历,方知韩学士真乃当朝翰林学士,名叫韩昉,是前辽状元,斡本十分崇尚汉文化,便延请汉人大儒张用直与韩昉教子,张夫子便是张用直。两位老师自然不忘教导为君之道,只是二人见解不同,亦各有所爱,浑不知竟培养了前后更迭的两代金主。 两个小儿在右首文士们的助阵下,你一句我一句地辩论起来,那些文士皆讲汉话,亦应多为汉人,左首的女真权贵们哪有闲心此刻畅谈国是,你一杯我一口的斗起酒来,乌达补如鱼得水,开怀畅饮,两边阵营气氛各异,场面一度混乱。 主人粘罕终出面圆场,又一击掌,乐声一变,那些伺女们皆舍了客人,步入场中,列成两队,轻盈起舞,已非女真舞蹈,而是正宗的汉人乐舞,捷行柳摆,眉目流盼,而身着女真服装跳汉舞未免不伦不类,望之若妖。晚宴气氛因之一变,男人们皆停口住酒,瞩目场内,终究难过美人关! 他心中惊奇,此刻方定睛细看,这些伺女个个极为漂亮,年纪都在二、三十岁之间,虽非少女,更显女人风情,女真打扮,又比女真姑娘多一分弱质雅气,举止间更有大家闺秀之质,即便他在江南见识的一等一歌舞妓优,也无此等气质,却不知粘罕从哪网罗了一批过来,这厮端的会享受。 乐声一转,靡靡之音缭绕,伺女们竟随乐脱下女真衣裙,露出一袭汉人纱裙,身段尽现,那纱裙又薄又透,灯烛照射之下,里面竟不着寸缕,舞姿起伏间,三点若隐若现,在座的男人俱瞪大双眼,屏住呼吸,原来晚宴的正节目在此。他却生出视若无睹的跳出感,不知是心中想着妻儿,还是因为伺女们的汉服扎眼。 “各位请自便!”粘罕大笑鼓掌,乐停舞止,伺女们又回各自客人处侍酒,正是酒不醉人人自醉,男人们刚经过艳舞的诱惑,眼前衣着单薄的伺女又活色生香,一个个放肆起来。 而伺女们神情麻木,似见惯这阵仗,表现如同江南的侍酒姐儿,唯一跟姐儿不同的是,她们全都默默逢迎,并不出声,这种场合,也不需要出声的。 为他侍酒的伺女皮肤娇白,五官秀美,见他惟独老实,以为少年面薄,主动揽他喂酒,软肉感手,兰麝熏来,他看着她献媚的假笑,竟无一丝感觉,心里不舒服更甚,毕竟初来乍到,要跟金人打成一片,不敢众人皆醉我独醒,他只好虚与委蛇。 半晌,不胜酒力的他勉强坐直,抬眼四顾:几位国论勃极烈自重身份,已率先退场;对面的文士不堪酒色夹击,十倒七、八,剩下的其他女真权贵和少年子弟,正搂美入怀,如醉如痴,俩舅子亦不例外。 “官人,不要……”总有一些男人分外粗鲁,有些女子忍不住开口哀求,他听到那正宗的大宋官话,心头一搐,明白自己不舒服的原因——这些伺女乃是真正的汉人女子! “你叫什么名字!”他冷不丁以作秦桧时学会的大宋官话向他的伺女问。 “官人,你是南人……”伺女惊闻乡音,神情浮动,手中的酒壶跌落下来,狼狈不堪,大凡误入歧途的女子遇见乡人时俱如此反应,她自知失态,忙掩饰道,“奴奴叫媚娘。” 他扶好酒壶,不欲惊动他人,俯耳低问,“你们都是甚么人,怎会沦落至此?” “我们是甚么人?官人竟不知么,奴奴也……好久都不记得了……”媚娘似被勾起了很远的记忆,喃喃自问,一改媚颜,渐露屈辱之色,嘴唇被咬出血都不知。 他没想到她这么大的反应,好生不忍:“不记得就不说罢!” “可是奴奴又怎会不记得……”媚娘终于发现他的与众不同,至少,他是这里唯一没有动手侮辱她们的男人,“官人又怎么在这里?” “我……”他不提防此问,脱口说出真心话,“为了一个女人!” “哦,那个女人有你这样的男人,一定很幸福了,可是还有一些女人呢,她们的男人又怎么对她们的……”媚娘面露痛苦之态,似被揭开了一个很深很长的伤疤,她慢慢低下头去,再度抬头,已是泪流满面,“我和她们都是宋人,或是宋室宗姬,或是亲王女孙,或是相国侄妇,或是进士夫人,却已不敢提及夫家以及自己真名,以免辱没先人,当日开封府,我们几曾何等高贵、圣洁,而今十人九娼,名节既丧,身命亦亡……” 媚娘如泣如诉,他胸塞气闷,所有的好心情都飞到九霄云外,他已经知道她们是什么人了,靖康之难,千秋之耻!赵氏父子葬送的不仅是北宋江山,更是无数女子的自尊与幸福!所有的战争,成败的好像只是男人,又有谁知道女子在战争中的苦难与痛苦? 他看着眼前正被女真权贵玩弄的大宋女子,想起后世南京大屠杀中的中国女人的悲惨命运,生出一种眼看自己同胞姐妹被凌辱的心情,他却无能为力,他恨!他痛!他哀!他忽然连灌好几杯酒,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步入场内,且歌且舞起来: 天何在?地何在?怒问盘古为何开? 日何在?月何在?昭昭世间该不该? 神何在?鬼何在?举头三尺我不睬! 王何在?寇何在?桑田转眼成沧海! 宋何在?金何在?都被茫茫大雪盖! 你何在?我何在?老子向天笑开怀,笑开怀! 这一天,对很多人都是重要的一天,对他,尤其刻骨铭心! 第六十四章天使在人间 “天何在?地何在?横亘千古情和爱! 日何在?月何在?直照人心黑与白! 神何在?鬼何在?红粉骷髅尘或埃! 王何在?寇何在?桑田转眼成沧海! 宋何在?金何在?都被茫茫大雪盖! 你何在?我何在?老子向天笑开怀……” 八年了,不知媚娘她们现在怎样?他徜徉在玉女峰上青翠的松海竹林间,隐没于浴日楼中淡白的翻云滚雾中,哼着当日有感而发的那首歌,随心境更改歌词,英雄也罢,奸贼也罢,都是骷髅到头来!可自己要趁着这身骷髅尚有血肉之时,去照这世间的黑与白! 凭栏懒望,他对空一声长啸,悠悠荡远……俄而,两个小青影破云而出,围绕浴日楼旋舞两圈,发出清亮的嘹啼落在他肩上。 “小翠,小雪!”他怜爱地摸摸两个可爱的小脑袋,这对海青儿一只通体青羽,是雌鸟小翠,一只青羽中带着雪花绒,是雄鸟小雪,乃他的贴身二信使。 他坐上石凳,摸出自制的碳笔,趴在石桌上分别写好两张字条:忽里赤——三日内集结全军;刺花——五日后我与郡主完婚大礼! 他一直深信,他想要的东西就在他触手可及的地方,只有时间这个家伙阻挡着自己,而今,时间这个家伙终于被踩在他的脚底——小翠、小雪分别带着他用生命承诺的两张字条,在他的目送下比翼钻天而去…… “啾——”,一只青鸟儿扑腾双翅落在大舅子的手上,斡带勒马停住队伍,从系在它脖子上的小铜管里抽出一张字条,一眼看完,挠头作愁。 炎炎夏日下,数千铁浮屠骑兵肃整如山,沉重的盔甲闪着寒光,铁兜鍪下仅露双目,竟似不觉得热!前锋打头的乌达补回马过来问:“大哥,爹爹有何吩咐?” 他直觉是跟自己有关,看向大舅子,斡带露出苦笑:“妹夫,你回不去燕京了。” 扬威于春猎大会、正满心期望与妻儿团聚的他被一盆冷水浇头:“为甚么?” “父王倒没问题,只是妹妹提出要按我族婚仪行礼,否则妹夫休想进门!”斡带见他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便为他讲述女真婚仪程式:[请看小说网·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 先是订婚纳币之礼,又称拜门——男方亲族一同前往女家,携带酒食少者十余车,多则百车,以宴请女家亲族,还有作为聘礼的马匹,少者十匹,多者百匹,女家则指定善相马者选择良马酌留十分之二三,若留马少者男方则面上无光;然后是新婚入门礼——男子与妻同房后,需住在女家,侍奉岳父母,从事各种劳作,与仆隶无别,行酒进食皆躬亲之,如此服三年役力;最后才是完婚出门大礼——三年役日已满,男子亲迎其妻,携妻及生子女,归己家,女家则以奴隶、马牛相赠,并分其财物,夫妻同车而载,歌舞共归。其中以完婚大礼最为隆重,举行之后才算真正的夫妻。 他为之咋舌,原来女真女婿这么难做的,先做三年的倒插门,然后才成正果,身为女婿补偿女家养育女儿的辛苦也是应该,这一点倒被后世的中国女婿们发扬光大,然只顾讨好丈母娘家,浑忘了亲生的爹娘矣! “妹夫,你老家可有亲族?看来你要回老家一趟哩!”听斡带如此问,他心道楚月忘了自己编造的身世——郁洲岛上的孤儿么?正迟疑间,又听乌达补笑道,“嗨,妹妹也真是的,这千里迢迢的,不是刁难妹夫么?小子,看来她还没原谅你呢?” 怎会?可人儿断不会如此没道理,只怕另有深意,他脑袋灵光一闪,想到荒岛上的女真兄弟们,离开他们快有两年,再不回去见他们怕都要变成野人了,知夫莫若妻也,他暗喜之下,亦报以苦笑:“大哥、二哥,你们回去后,在楚月面前可要帮我多多美言,不知岳父大人如何吩咐?” “父王任你为南巡天使,顺便回乡省亲,筹备订婚纳币之礼,三月后上门定亲!妹夫,你已今飞昔比,你们汉人不是常言‘衣锦还乡’么,再则……”斡带挤挤眼,“这可是个肥差,刘豫父子忘恩负义,妹夫可不要放过他们!” 衣锦还乡?老子的故乡在一千年后呢——他望南长叹,前方一马平川,队伍刚过古北口居庸关,距燕京不过三百里,四、五日便到,他却要过其门而不入,心头真是百般不愿:三个月啊!儿子那时都能走路说话了! 天使——天子之使也,如同宋之钦差,乃金循辽旧制。既为天使,就要有天使的派头,俩舅子分一支铁浮屠兵千人队与他作卫队,身上失去和氏璧光环的他自然失去各方势力对他的兴趣,一千铁浮屠兵保护他绰绰有余,何况以他现今身手,也不怕什么江湖刺客。 既然见不了妻儿,老子就姑且“放下”,来个“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吧,他从未有过这一刻的安逸与轻松,想到可以沿途狠狠勒索那些伪齐的大小官员,当一回“韦小宝韦大人”,不由打心眼里笑起来。 不几日到了黄河渡口,金地的边界守军迎上来:“龙卫将军!” 虽在岳父挞懒辖区,而卫队与一路经过的金兵卡哨不喊他“郡马爷”,均称他为“龙卫将军”,证明他不靠裙带关系,是靠自身的实力赢得他们的尊重! 但他终于听到了“郡马爷”,且是汉话,两个中年汉服士人越众而出,双手呈上一封官函。他打开一看,却是挞懒特地派了这两个文职通事辅佐他南巡齐地,二通事一唤牛文,一唤马绉,均是齐人。正好卫队需补充给养,故在渡口岸旁扎寨,盘桓一夜。 次日晨,他踏上浮桥,迎面万千朝霞欲滴,回首燕北苍茫大地,与两月前初过黄河时的心境天壤之别。 一入齐境,就仿佛回了大宋,虽时见小部留驻金兵,但齐民官话、衣服、发式与宋人无异,他也不用像上次过境时那样孑然一身、东躲西藏,而是劳师动众、堂而皇之。 以他心意本欲直奔老家海州,牛文、马绉却劝他要见见刘豫父子,此乃南巡天使的职责所在,大队人马便绕个大弯开赴伪齐都汴京。 开封,中国最古老的城市之一,北宋建都于此后,称之为开封府,历百余年经营,在被大金攻克前,乃当时世界最大最繁华的城市,流传至后世的《清明上河图》刻下了她最风光的一刻。金扶持伪齐立国后,以开封为汴京,于一月前刚迁都至此,亦开始了开封官称汴京的历史。 他骑在马上,脑海里闪回着的后世开封的只字片纸,交错着这时代的汴京印象,他上次途经时是擦城而过,此刻若非牛文、马绉二通事的介绍,他真不敢相信已身在汴京外城通往内城的御路上,眼前景象哪像什么一国之都,如同荒郊野外,夹道数家,廊庑皆败,断栋颓壁,望之萧然,端的令人触目惊心! “汴京尚可入眼,郡马爷可知中原诸路,荆榛千里,无复鸡犬,井皆积尸,莫之可饮……”牛文见他面露哀戚,不由脱口而出,却被马绉打住,“有人迎接来了!” 远远看到一支队伍敲锣打鼓地从内城门下迎出…… “天使驾临寒舍,蓬筚增辉!一路巡视,鞍马劳顿,下官奉父皇旨意,为天使接风洗尘,我先敬一樽酒!”坐于主座的刘麟小儿,率伪齐一班文武官员在伪皇子府设夜宴款待以他这个大金南巡天使。 “我不会喝酒!”哼,一窝的大小汉奸,还有心情作乐!他丝毫不给伪皇子面子,摆足了上朝天使的架子,连酒杯都没拿起来,漫不经心地往嘴里塞着松仁、莲子肉,一面与故人刘麟互相打量,其一身锦鳞绣金袍,倒也相貌堂堂,只是被满脸的卑笑破坏了形象。这厮当然知道他这新晋郡马爷便是曾闹得天下不宁的明日,却想不到与他在大名府有过一面之缘吧。 “无妨无妨,哎呀,倒忘了给天使介绍在座的大齐栋梁!若非为贺迁都之喜,可聚不了这么齐哩……”刘麟没有一丝不快,笑容不减。 他自晓得这厮于公于私也不敢生气,原来当日刘豫为求册立,先事挞懒,大受栽培,后改弦易辙,再奉粘罕,终当上大金儿皇帝,教他的岳父如何不恼,只是碍着粘罕不好发作!从此刘豫父子见到挞懒一方的人,不免心虚,偏偏又是挞懒负责齐地事务,躲也躲不开,自没少吃苦头! “宴官,快为天使作介!”听刘麟吩咐,一个幕僚模样的宴官站起身,拱拱手,按官职高低、先文后武的次序介绍,“右丞相张孝纯、工部侍郎郑亿年、礼部侍郎李鄴、户部郎中冯长宁、京兆留守刘益、大总管府参谋刘猊……” 坐于对面的这些文官一一起身作揖,他站起一一还礼,立于身后的牛文、马绉派上用场,悄声向他介绍各人背景来历,二通事互相补充,言之甚详,并不隐瞒自己的观点:众官多为北宋旧臣,那张孝纯曾是抗金功臣,被俘失节,着实可叹!而郑亿年是已故宋相郑居中次子,他似曾耳闻,想起乃秦桧的亲戚,牛文、马绉倒不晓得这一点;其余皆刘豫亲族,刘益是其弟,刘猊是其侄,端的任人唯亲…… 待介绍到同侧的武将,他大咧咧坐下,耍起威风来,因为他又看到一位故人,其一副黄面皮,一扇圈胡须,不是曾在大篷车之役中差点要了自己小命的李成是谁?这厮放着好好的义军不做,当起伪齐的鹰爪,果然不是好鸟!心头忽掠过一丝阴影,却是想起那个鬼魅儿,跟李成可是一伙的。 “……都统制李成、董先,钤辖牛皋、李世辅……”他故意不正眼去看,见李成行礼,只是点头示意,不想冷不丁听到其中两个名字,不由脸色大变,欠身望过去: 叫董先者,面目青白,刚中有柔,对他恭敬有加;唤牛皋者,面如黑碳,桀骜不驯,直瞪瞪盯着他,无礼之至。他不以为忤,只不明白这两个名字何以会出现在这里,更不希望就是他在后世就知道的那二人,忙低声问向牛文。 此二人亦来历不凡:董先乃原大宋统制,与金军作战,勇功甚多,后与义军李兴部冲突,而转投刘齐;牛皋更为有名,初为弓手,建炎年间与金军大小十余战皆捷,尤其以生擒金军悍将耶律马五名震天下,后不知何故亦投刘齐。 他忽然希望这二人就是那二人了,以如此经历,绝非卖国求荣之人,莫非跟自己一样,都有不得已的苦衷,他令人瞠目地站起身,举起杯,敬向董先、牛皋二将:“我欢喜好汉,跟董先、牛皋二位喝一杯!” 众皆愕然,不明自称不喝酒的天使怎地找这二人喝酒,董先一脸疑惑、牛皋豪爽大乐,二将一起举杯,三人齐干,李成面露愠色,这个天使小子一抑一捧,显然还记恨着当日夺和氏璧之事呢。 刘麟反而鼓起掌来:“天使说得好,小王也敬二位好汉一樽酒,李成、李世辅,我大齐得尔二人,如汉得关羽,唐得尉迟敬德,干!” 那李世辅只是个眉清目秀的后生小子,却获刘麟如此评价,他也奇了,马绉低言:李世辅乃陕西世袭将门之后,随父永奇从戎,曾一人斩杀十七名金兵,后金军克延安府,得其族人,乃降。 原来如此,也是有苦衷者,他扫视在座的文武,忽发奇想:他们中有多少是甘心当汉奸的呢? “奏乐、起舞!”宴官拍拍手,一阵澈肺爽骨的琵琶声顿如珍珠撞玉片一般传来,众人为之一振,但见四周烛光倏地变暗,一排人影自屏风后逶迤转出,顺入厅堂中央,丁冬一响,光线大亮,照在场中的一群青衣长袖舞伎身上,体态婀娜,青纱覆面,手中银光闪闪,竟是一把把短剑。 牛文识货,言此舞乃北宋宫廷著名的“剑器队舞”,曲乃唐代著名大曲《剑器》,已是十分罕见,今日可大开眼界!他大感有趣,想看看这些娇弱佳人是怎样挥剑成舞的。 但闻乐声由疾而缓、又由缓而疾,连续转换,愈来愈快,舞伎们亦忽如织女舞袖下凡尘,忽如木兰束身奔沙场,那一把把短剑或似水银泻地,或似春风扬柳,直看得在座各位心摇神荡、鸦雀无声。 正精彩处,一伎舞姿一变,成为群伎的“花心”——引舞与独舞者,并唱起歌来: 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 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 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绛唇珠袖两寂寞,晚有弟子传芬芳。 临颍美人在白帝,妙舞此曲神扬扬…… “好一个《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牛文、马绉俱摇头晃脑。 那伎边唱边舞到上座的最佳观赏区域——他与刘麟的中间,歌声亮丽清脆,舞姿曼妙绝伦,那柄短剑舞得出神入化,真个有青山低头、风云变色、矫如龙翔、光耀九日的逼人气势,便是武林高手也不过如此。 他心中一动,自陶醉中清醒,她莫不是个真的高手,来此干什么,是要行刺?他立刻想到此点,浑身一警,感觉到隐隐的杀气,难道刘麟摆的是鸿门宴?又觉得不可能,因为刘豫父子没有杀他的理由,而且只要他在伪齐一日,他们就要保护他的安全一日。 那还有一个可能:她是来杀刘麟小儿的,大宋义士当然不会放过这汉奸父子。只是她杀了刘麟后走得了么?他双目四转,看有无其他人觉察,心中倒为她担心起来,他对美女刺客一向有好感的,虽然他看不清她面纱下的真容。 坐观其变,必要时帮她一下,他作出决定,却听那伎歌词亦变: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这歌词有点……他当然知道这是李白的《将进酒》,在这场合也合适唱,却依然生出不妥的感觉,待听到那伎凭空冒出一句“君不见相如绿绮琴,一抚一拍凤凰音”,终于明白原委,却已迟了,她如天外飞仙般飘起,回身一剑! 他的混沌之气立被催发,那势若流星般的一剑在他的感应中慢镜头般地寸寸递近,剑尖周围的空气似被撕裂扭曲,竟是绝杀一剑——绝杀者,自绝而敌绝,生门皆绝。 他的脑海里同时涌出七、八种应对之招,却无一招可用,她距他仅五步,正在高手制敌的最佳范围之内,在座的大多数人仍以为这是舞伎的精彩表演毫无觉察,而身后的牛文、马绉刚好成为屏障,退路被封,生路被绝,似乎只有死路了。 剑的主人面纱拂起,露出霜杀而不减姣丽的五官,果然是君不见七侠的仅存者——君不见凤,她也以为这欠下滔天血债的小贼只有死路一条了,嘴角泛起大报将仇的快意。 他双眼突放异彩,一步晋入混沌大法的第四步——“天地日月,至阴至阳”境界,正待动作,背后忽然一道意想不到的寒气袭来,毫无征兆,竟还有一个暗藏的神秘高手帮助凤姐姐?如此前后夹击,便是教尊在世也无生机,他心脏一缩,心道完了。 却见一把漆黑短剑贴额而过,正顶住君不见凤的剑尖,哈,原来是救驾的!只是那独特的杀气和黑剑勾起他曾识的憎恶感,怎地也想不到是此人救驾。 眼见小贼即将受死,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来,君不见凤一声娇斥,真气不歇,右手弃剑,左手一掌拍向他的天灵盖。救驾者见她不顾生死,赶紧痛下杀手,黑剑直刺她咽喉,两人在空中均无保留,已呈以命搏命之势! 千钧一发,他如何还能不动,原先对付凤姐姐的随意一招全力发出,身子绳状一扭,模仿后世全球巨星迈克尔·杰克逊的神奇之舞,自不可想象的角度张口咬住黑剑剑身,同时头颅一转,堪堪避开凤姐姐的玉掌,冲天而起…… 当他抱住君不见凤旋转着落在厅堂中央的时候,她呆住了,救驾者呆住了,刘麟呆住了,牛文、马绉呆住了,所有人都呆住了…… “好个剑器舞,更要谢鬼影兄的妙配!”他忽然击掌喝彩,然后将咬在嘴里的黑剑掷还救驾者——曾让他胆寒的鬼魅儿,众人不知他唱的哪一出戏,忙附和着喝彩,武将们大都看出端倪,文官们糊涂者居多。 “天使好身手才对!江湖盛传天使如龙在天,高深莫测,今日可叫我等开了眼界!”刘麟面容数变,不自然笑道,“鬼影蒯挺乃我皇子府所募义士,负责本府护卫,竟是天使旧识?只是他疏忽职守,让刺客混入惊扰天使,这刺客……” “刺客?哪有甚么刺客……”他打断刘麟的话,露出暧昧的笑容,“皇子,这女子我要了,本官最喜欢驯野马了,哈哈哈……” 君不见凤又羞又惊又恨地盯着他,凤目中几欲喷出火来,却一动不动、一言不发,早被他点了穴道! “郡马爷,这女子要不得,其居心叵测,收于帷间,如养虎在侧……”牛文、马绉一左一右坐在他两旁,忠心耿耿地苦谏,真以为他看上了君不见凤。 他爱理不理,马车缓慢行在夜路上,车轱辘被压得嘎吱作响,一队伪皇子府亲兵前面开道,二十名铁浮屠兵压后,他满载而归,两大箱金银珠宝,还额外添个美少妇,他扫一眼躺在后面的凤姐姐,也不知该怎么处置她,至少,没落在刘麟手里就好。 出了内城门,眼看快到卫队大营,大营扎在外城,毕竟一支千人骑军不是随便能安置下的。二通事有点急了,什么“君子不欺暗室”、“君子当远小人、疏女色”之类的话都冒了出来,他倒奇了,这二人生怕他将凤姐姐带回大营似的,老子怕什么,这里谁敢说我?二通事喋喋不休真招人烦,他翻翻眼,一句“我不是君子”堵住他俩的口。 大营在望,他拿定主意,叫停队伍,命那队伪皇子府亲兵先回去,然后将君不见凤解开穴道:“凤姐姐,现在安全了,你走吧!” “小贼,少假心假意,姑奶奶不会放过你的,你不要后悔!”君不见凤不敢相信地睁大双眼,跺跺脚,窜出马车,消失在夜色里。 二通事同时吁口气,十分欢喜,以为他俩的苦谏起了作用,却不知他左思右量,自觉无法跟君不见凤解释清楚,不如放了她干脆。 不过牛文、马绉今晚的表现令他渐生信任,二人良心未泯,时时倾向宋人,日后可以为他所用,只是岳父挞懒为何派他俩而不是派铁杆汉奸来监视自己,倒值得思量。 他始觉这汴京没甚意思,所见大都是自己讨厌之人,也不想去会会刘豫老贼了,反正已过了场面,又敲到一笔横财,还是回海州要紧,不要误了自己重拾旧部与订婚拜门的大事。 他如此一说,二通事也无异议,回到大营当即传令,明日拔营上路,只留了封辞谢函给刘豫父子,管他们怎么想! 一出汴京,心情好起来,他挑了一匹好马,在队伍中来回溜着,一路东去,行不下四十里,午后时分,前锋队伍突然停下来,一兵士回报:一女子挡住去路,口口声声要找龙卫将军,千人长请示该怎么办。 这支千人队名义上是他卫队,实质的指挥权却在千人长手中,那千人长是个沙场老将,不喜跟人套近乎,只跟他保持礼节性的接触。 他猜到是凤姐姐,想到她一心报仇的决死态度,真有些头大,当日君不见七侠对他多好,可是反倒一一死在“他”手中,换了谁也不能放过他。怎么办?他不敢下令铁浮屠赶开她,万一伤着她,可对不起死去的七侠,凤姐姐现在孤雁伶仃,谁见了也不好受,可他只有硬着头皮去见她。 果然是君不见凤,她一身孝服,骑一匹白马,分外冷俏,独挡千人铁骑,仗剑无惧:“小贼,今日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她所骑白马一见他,发出嘹亮而熟悉的嘶鸣,他大为惊喜,竟是小飞——楚月送于他的爱骑,他早以为它进了乱世饥民的肚中,想不到活得好好的:“凤姐姐,多谢你一直照顾小飞!” “呸,天杀的小贼,不准你这样喊我,你可连这个畜生都不如,拿起你的兵器!”君不见凤咬牙切齿道。 他对七侠深感内疚,实在做不出无辜的表情,命令兵士全部退后百步,不得妄动,估计他们听不到对话了,方道:“凤姐姐,明日犯错太多,也不想解释,但连张三峰和宗印都杀不了我,你又可以么?” 君不见凤不答,放马过来,舞出一朵剑花削向他的头颅。他驭骑不动,待她近前,右手不知何时已握住一根木棍,竟毫无花哨地单手一戳,将君不见凤戳下马来。 按说君不见凤不至于如此不济,一则行者所授的棍法太过神奇,他在春猎大会的击鞠比赛中就凭此得胜;二则君不见凤因昨晚那么好的机会都没行刺成功,心神已乱,而小贼一向神出鬼没,她担心再失了他踪迹,今日仓促上阵,正犯了武者大忌。 君不见凤大失仪态地自地上跃起,樱唇紧咬,不甘心地游走围击。他一根棍左右手轮换,在坐骑四面舞得水泄不通。远处的铁浮屠兵士见龙卫将军大显神威,齐齐起哄喝彩! 君不见凤连小贼的衣角都没沾上,衣乱发乱心乱剑乱,终于乱击乱刺起来,已无章法。他好意劝道:“凤姐姐,你杀不了我的,还是走吧!” 小贼武功如此精进,眼见报仇无望,倒被一再折辱,君不见凤面容凄惨,绝望呼道:“小贼,我杀不了你,难道杀不了自己么,义兄、夫君,凤儿来见你们了……” 君不见凤说罢,回手一剑,抹向自己脖子,他大惊失色,一棍击下,磕飞那剑,她又一掌击向自己头顶,他赶紧抢先一棍,敲晕了她。 他将君不见凤抱上二通事乘坐的马车,牛文、马绉面面相觑,不明白这女子怎地又回来了…… 第六十五章三笑 君不见凤悠悠醒转,发现在昨晚的同一辆马车里同样的三个男人重复着同样的事——两文士正苦口婆心地劝小贼放了自己,她一声娇斥,双手支身,一腿踢去。 正被二通事缠得头晕脑胀的他猝不及防,在车厢内一侧身,勉强躲过第一腿,凤姐姐的第二腿又到了,他没奈何,双手硬架一招,胳膊被震得发麻,正是胳膊扭不过大腿,眼看她的第三腿又来了,他心中暗暗叫苦,这本不宽敞的车厢挤入四人,如何施展身手,万没想到凤姐姐有如此好腿法。 他不知此乃君不见龙凤夫妇的成名绝技之一——鸳鸯连环腿,若夫妻合壁,罕有敌手,君不见凤此刻胜在全无顾忌,反正踢到谁都是敌人,更想起惨死的夫君,那腿法生出十二分的威力,第三腿直勾小贼心窝。 他眼见若被踢实,只怕灵肉两散,一咬牙,抱住凤姐姐双腿,缠上身去,这般泼皮打架的打法,难免碰到不该碰的地方。 君不见凤见他使出下作手段,又羞又愤,双腿连踢,欲挣脱出去,小贼当然死死不放,与她在车厢内翻滚扭打起来,鸳鸯连环腿威力顿失。 牛文、马绉缩在车厢两角瑟瑟发抖,惟恐殃及池鱼,而行进中的马车颠簸不止,外面的兵士也看不出里面正在混战。 只听“哧啦”几声,扭打当中,君不见凤的白绸笼裤被他无意中撕开,露出白生生的大腿雪肌,她如何不惊,顾不得对付小贼,双手忙掩玉腿春光,教他得了空儿,点住穴道。 牛文、马绉此刻回过神来,不迭道:“郡马爷,非礼勿视,非礼勿动……” “没错,你们给我下车!”他喘吁吁回头看着二通事,恼怒下令。 牛文、马绉被不由分说撵下车,看向紧闭车门,愁脸对叹。周围的铁浮屠兵见龙卫将军抱个美人儿上车,又将两位通事赶下来,皆露出古怪的笑容…… 大队人马晚上到了一个大镇,就在镇外安营扎寨,他终于钻出马车,跟二通事吩咐一声,便独自一人驾着载着君不见凤的马车进镇了。 空车回来后,他隐隐感觉大营中不太对劲,尤其是二通事,见了他也没再絮叨,一脸心平气和的模样。他懒得去想,费了一下午的口舌,总算搞定凤姐姐了,虽然只是暂时搞定,但至少她短时间内不会找他报仇或寻死了。 吩咐马伕照顾好留下的小飞,他只想好好睡上一觉,回到帐篷,令守卫不准他人打扰自己,主要针对二通事,免得他俩找自己挑灯夜话。 吃了夜茶便上床睡下,梦中仿佛听到小飞欢快地嘶鸣一声,他翻个身,睡得更香……不知睡了多久,他是被颠醒的,一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马车里,刺眼的阳光从窗缝中透入,外面的马蹄声告诉他正在行军当中。 自己怎么睡得这么死,被搬上马车还不晓得,且无人叫醒自己,奇怪!他欲起来,却动弹不得,才发现自己被绑在车榻上,车厢里再无他人,不由大惊:“来人!快来人哪!” 他相信自己的声音至少传出百步开外,而马车前后的马蹄声毫无停下的意思,坏了!不仅自己着了道了,整个卫队都被一锅端了,什么人如此大胆,什么人有这么大本事? 他赶紧试着挣断绳子,却是上好的牛皮筋,越挣越紧,看来对方早有准备。他在脑海里转着是谁下的手,这么一琢磨,谁都有可能,无论宋人、金人、齐人当中,自己好像都有敌人。 他再回头一想,昨晚的茶一定有问题,二通事也有问题,整个大营都有问题,难道自己送凤姐姐进镇的时候,营中发生了变故?日妹么的,真是“春风得意马蹄疾,失蹄便栽大跟头”。 正待破口大骂,引出对手,看看是何方神圣,车门开了,一个人影转入,逆光中他看不清模样,张口便骂:“偷鸡摸狗的混蛋,你们是谁?” 好像骂错了,他自己成了鸡狗哩。那人影靠近前,竟是铁浮屠装扮,铁兜鍪下的双目闪闪发亮,原来对方混进卫队当中,难怪自己没有觉察,他作出推断,是金人中的敌人下手,不知是粘罕一方还是兀术一方? 那人影站在他头上方俯视着,他心中发毛,不敢再骂,改用女真话道:“兄弟,大家都是为郎主做事,有话好说么。” 那人影还不出声,一扬手,在他脸上狠狠一个大耳光,好重手!他面上火辣辣的,一定肿了起来,却从那纤纤玉手感觉对方是个女的,他第一反应是君不见凤杀回来了,又改用汉话:“是凤姐姐么,我俩不是说好了么!” 那人影又是几个耳光,打得更狠,他才觉得自己被打蒙了,变故既是在自己送君不见凤的时候发生的么,她哪有分身术?一时混乱之极,终于又大骂起来:“贼婆娘,臭丫头,不要装神弄鬼地欺负爷,等你落在爷手里,老子可有你好看……” 他叽里呱啦的,又是汉话又是女真话,对方终于忍不住,扑哧一笑,取下了铁兜鍪:“臭小子,等我落在你手中,你要我怎样好看?” 那久违的娇声如平地一响雷,又似春雨洚枯河,他做梦般地睁大双眼,看到逆光照出的光环中,魂萦梦绕的可人儿如救苦救难的观音降临在头顶,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俺的娘,是老子的天使来了! 他的脸也不疼了,狂喜大叫:“楚月,是你么?是你么!真的是你!” 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楚月俏生生站在他面前,眼里亦掠过一丝欢喜之色,旋即又板起脸来,一把拧住他的耳朵:“狗奴才,你可风流快活够了!” “够了、够了!”他哪里想到其他,傻呵呵回答,却见可人儿脸色一寒,方反应过来自己又说错话,想给自己一个耳光却没法动手,“没够、没够!不是,是没有,我压根就没有风流快活过……” “再早的帐就不算了,眼前就有霜铃和甚么凤姐姐,狗奴才还要抵赖?”楚月显然是有备而来,拧住他的耳朵恨恨转了几圈。 “霜铃和凤姐姐?我跟她们甚么瓜葛也没有!”可人儿吃醋就好,证明她在乎自己,他一面心里欢喜,一面疼得龇牙咧嘴,又想起什么道,“我们的儿子呢,你没带来!” 他看不够地打量着可人儿,她虽生子,却一点变化没有,仍像个妙龄少女,自己可真有福气,讨到这么可心的老婆。 “当然没带来,有乳姑呢!”楚月想到可爱的儿子,发现自己快要心软,忙正容呵斥,“是我的儿子,臭小子,你的风流帐到底招不招,要不要尝尝我的玉腕八罚?” 楚月既然现身,就要兴师问罪,已被这小子占尽了便宜,他又实现了娶她的条件,正是得意之际,若不一见面就收服他,以后自己娘俩的日子就不好过哩。 “愿意,只要你开心!”他是真心话,只要跟可人儿相聚,什么样的苦也是甘之如饴。 “好,刺花,拿刑具来!”楚月不像是开玩笑,他想起第一次以为要身受“玉腕八罚”时差点吓丢了魂的狼狈样,仿佛就在昨天。 随着一阵乒乒乓乓的金属声音,也是铁浮屠打扮的刺花拖了一箱东西进来,敢情,这主仆俩不知何时一起乔装混入了卫队。 难怪大营不对劲、难怪二通事有异、难怪自己轻易被制、难怪自己无人理睬、难怪……他一颗心只扑在与楚月的重逢上,到此刻方才想到,原来“敌人”就是自己的小娇妻。 刺花强忍住笑意下了马车,不打扰人家小俩口久别重逢,小别胜新婚,那久别呢……不一会儿,便听到马车里传出龙卫将军——郡马爷鬼哭狼嚎的叫声,周围的铁浮屠兵再次露出古怪的笑容…… 良久,楚月恢复女子本色,辫发盘髻、一身淡青轻衣劲装,光彩照人地下了马车,自不用再穿沉重的铁浮屠盔甲掩饰,业已改回女装的刺花早将小飞牵过来,一面抿嘴偷笑,自是想象车里的香艳情形。 楚月见四周兵士亦是同样的表情,自觉冤枉又羞于澄清,嗔恼地跺脚上马,显出郡主之威,颜若冰霜:“刺花,快进去照顾臭小……龙卫将军吧,告诉他,老老实实呆在车里,卫队由本郡主代他管束。兵士们,都听清没有?” 楚月最后一言拔声高呼,凛然有力,远近兵士肃然齐应,军容一正。郡主治军有一套的,这些铁浮屠兵皆是挞懒部的精锐,怎会不知,内心不免怀念龙卫将军不管不问的好日子。 他在车厢内听得清楚,晓得自己与那千人长被抢班夺权了,可人儿这个下马威可够厉害,他现在想不老老实实呆着都不行,浑身上下有的地方痒、有的地方痛、有的地方酸、有的地方麻,虽然不伤筋动骨,但想正常行动只有“于心不忍”可以形容。 那“玉腕八罚”可真是对付男人的好东西,尤其适合用来驯夫,对男人的折磨不仅是肉体方面的,更是心理方面的,亏可人儿想得出来,莫怪当日的郡主亲兵营上下被她管理得服服帖帖…… 好在他坚决顶住了“严刑”拷问,没吐露一点不该吐露的风流帐,而那少许不可推脱的,自然都是落入圈套、身不由己。男人么、尤其是优秀男人,在这方面哪有不犯错的,何况他早已改过自新了。算起来脱离王氏掌控之后,除了跟玉僧儿在德安出轨了一回,他在肉体上再没背叛过楚月,正是不历沧海,哪来桑田?没坏过的男人怎会是好男人! 他从变作秦桧讲起,直到昨晚送走君不见凤,将自己跌宕起伏、神悟奇遇的曲折经历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可人儿,将那少许的风流帐穿插其中,而与三相公、玉僧儿的情感波荡也在楚月承受的范围内稍稍讲出,总算勉强过关,可人儿虽没有明确原谅他,但至少留了下来,下面就看他的表现了。 “姑爷,恭喜恭喜!”刺花一上车,看到他非躺非卧的奇怪姿势和遍布五官的扭曲痕迹,已知怎么回事,揶揄道。 “刺花姐姐,喜从何来?”他不敢得罪可人儿的贴身伺女,陪着笑脸问。 “姑爷是第一个享受了全套玉腕八罚的人哩。”刺花忍不住笑起来。 我呸!他敢怒不敢言,回想起“享受”的一幕,真是不堪回首、有伤自尊啊,但这臭小娘还有用得着的地方,要融化可人儿这座冰山,争取到刺花的内应就好了,先恭维一下:“刺花姐姐,好久不见,你真是越来越漂亮……” “呵呵,臭小子还是油腔滑调,不减当年啊。”刺花果然中计,他乘机询问妻儿生活情况及她主仆混入卫队前后。女子本爱家长里短,刺花一直伴在郡主身边,都是最亲密见闻,当下知无不言,将楚月母子的趣事讲得生动活现,只把他听得抓耳挠腮、喜不胜收,浑忘了身上的难受。 刺花又言主仆二人早在黄河渡口就混入卫队,郡主并不打算这么快现身的,哪晓得他勾搭上了甚么“凤姐姐”,郡主一怒之下就……原来如此,他心里话可要感谢凤姐姐呢,否则哪能这么快见到可人儿,复想她一直暗中观察自己,幸亏被激出来,否则一路巡视下去,万一伪齐官员弄出什么温柔陷阱来讨好自己,一个把持不住,可就坏了,不由一身冷汗。 而牛文、马绉二通事也是楚月为他挑选的,难怪他俩不像挞懒的人,又劝他不宜带女子回营,是为他好,可惜自己没看出来。他差不多猜到可人儿的良苦用心了,她是在为他建立自己的班底打基础哩,真情流露道:“刺花,明日娶到郡主这样的贤妻,不知是多少世修来的福分!我一定……” “呵呵,这些肉麻话,你留着自己跟郡主说吧。”刺花爱主之情立现。 “嘻嘻,那还仰仗刺花姐姐多多帮衬了!”他露出狡猾的微笑。 “郡主,姑爷在车上翻来覆去,唉声叹气,写了一封悔过书叫我给你。”刺花被他利用,当了一回信使。 楚月皱起好看的眉头,停马道边,心中早已打定注意无论臭小子怎么卖乖,也不能这么快就给他好脸色,打开一看,哪里是什么悔过书,乃是一首歪诗,真是肉麻,幸亏刺花不识字:贤妻大人,贱夫奴才,取咎受责,辗侧难安,于车上观妻倩影,美胜仙子,自惭形秽,诗兴大发,特为贤妻赋诗一首,小小献丑,敬请笑纳—— 淡淡的大海淡淡的云,淡淡的田野淡淡的山,你也朦朦,我也朦朦。 淡淡的一颦淡淡的笑,淡淡的情丝淡淡的吻,你也痴痴,我也痴痴。 淡淡的相知淡淡的逢,淡淡的离愁淡淡的分,你也思思,我也思思。 淡淡的夕阳淡淡的红,淡淡的白头淡淡的翁,你也浓浓,我也浓浓。 “姑爷,这是郡主给你的回复,真是的,车里车外这么近,还写这个劳什子做甚?”他喜滋滋地接过信,白了刺花一眼,你懂什么?这叫情调,他迫不及待地打开:哼!淡淡的小混蛋,不按音律,不通平仄,既知献丑,污我清目,罚尔跪三个时辰,着刺花监督! 啊?他傻眼了,绞尽脑汁写出的后世风格的情诗,没博到可人儿一笑,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真是丢人。 傍晚时分至归德府——宋之应天府,守尹早率大小官员城外相迎,二通事过来请示,他正罚跪当中,眼见在下属面前一点面子也没有,恼羞成怒:“我这样子能去见人么?你俩便宜行事。” 牛文、马绉一副谁叫你不听忠言的小样,施施然去了,当下扎营城外。掌灯时分,二通事洋洋得意地回来,带回一大箱东西,用四个兵士抬到他的大帐来。 原来二通事谎称天使因水土不服染恙,而对此地印象颇差,甚么接待也不参加了,吓得归德府尹忙厚备财资为天使压惊治病。 二通事还真是好帮手,既帮他遮丑,又额外敲了一笔,他乐得哈哈大笑,既不能与可人儿亲热,便与财货亲热也是补偿,当着二通事面打开箱,满眼金灿灿的黄白之物,他瞥着二通事目露羡色,意想不到道:“你两个各取一成,其余都分给卫队上下,算是我与郡主给大伙儿的见面礼吧!” 哪个不爱财?牛文、马绉佯作推脱几下,便喜气洋洋地出去宣布这个消息,全营顿时一片欢天喜地。 他乃有心笼络二通事和卫队将士,可人儿的到来令他思路大开,这支铁浮屠未尝不能变成自己的力量,诚然楚月治军有方,可也不能让她把夫君瞧扁了。 他撑着饱受折磨的身体在营中游荡,所到之处,兵士无不笑脸恭迎。他才发觉自己这一招甚妙,既挽回了被楚月所罚的颜面,又收买了人心。 他游荡的目的乃是郡主的大帐,既知爱人就在身边,他如何再能忍受相思之苦?片刻也不行!各兵士自然为他通风报信,很快摸到郡主的大帐——安在一片长满菏叶的池塘边。 里面有烛光,楚月应该尚未入睡,他想先找刺花探探风声,这臭小娘一直没出帐,他又不敢硬闯进去,可人儿余怒未消,可不能再自讨苦吃。 怎么办?他低头看塘,蛙声一片,抬头望天,月色如水,灵机一动,又作起诗来: “楚天阔,月上柳梢,极目是春秋。 明镜开,日下荷花,满嘴皆春夏。” 却是将可人儿比作天上的月,将自己比作地上的蛙,楚月能领会他这番苦心么?又觉此诗妙手偶得,不由摇头晃脑地重吟一遍,正得意间,迎头一盆冷水,将他全身浇个透湿,刺花出现在帐门口,端着盆儿道:“郡主说了,这癞蛤蟆吵人美梦,再不住口,就将他剥了皮晾上一夜!” “告诉郡主,癞蛤蟆回去换衣服了。”他晓得又没戏了,垂头丧气地便要离去,随即听到帐中一声轻笑,腻中带软,说不尽的婉转动听,不是可人儿的笑声是谁,不由魂为之销。 一身落汤鸡的模样尽落兵士们眼底,他回到大帐,痛定思痛,决定要重振夫纲,哼,可人儿莫要得意忘形,定要你见识为夫的好手段! 一路下来,他真就躺在马车里,只推身体有恙,甚么人也不见,外事全权交于二通事处理,内事自有楚月打理,他只管品着伪齐官员上供的冰镇莲子汤、酸梅汤,悠哉消夏。虽才五月天气,但今年闰四月,已是盛夏时节。 每日除了听牛文、马绉汇报巡情,就是应付刺花,臭小娘不时故作关心地前来看他,其实是为楚月刺探军情:臭小子他为何偃旗息鼓,还能自得其乐? 进入民风彪悍的山东,时伪齐赋敛甚重,刑法太峻,民不聊生,山东百姓多筑栅寨自守,沿途虽常有义民探扰,但见这支铁浮屠如此威势,倒也相安无事,不几日过了徐州,离海州渐近,大宋的消息也多起来,他最关心的当然是二人——大汉奸与大英雄,二通事探得详细: 秦桧自提出那耸动天下的二策之后,虽遭天下人诟骂,却深得赵构宠信,先将位居其上的左相吕颐浩排挤出朝,再设修政局,独揽朝政,权势一时无两。 岳家军自升神武副军后亦建新功,受命讨伐盘踞湖广的曹成匪部,以仅万余兵力,往返追击数千里,大破七万之众的匪部,然大英雄胞弟岳翻为匪部第一猛将杨再兴所杀,杨再兴被俘后归顺岳家军。 他不由想起襄襄公主和三相公,似乎再见之日遥遥无期,惟有在心头祝福她俩安康幸福。 刺花又来了,端了一白瓷盅上车:“姑爷,我给你送绿豆沙消暑来了,车内酷热,不如外面凉快!” 他一袭轻绸,赤脚懒坐,微笑道:“刺花姐姐,多谢关心,我这两壁通风,又有遮阴,不比外面烈日当头,有何热哉?” 刺花终忍不住:“哼,臭小子既知外头辛苦,怎地不请郡主进来?你们男人都不是好货,口是心非,开始尚故作姿态,现在就不闻不问哩!” 他哈哈大笑:“我这里又非禁地,郡主要来谁敢拦她,再说她也可以坐别的马车么,前后十多俩哩。” “哼,总有你的好看!”刺花被气得说不出话,悻悻下车,跟主子汇报去了。 这一日,他正在车中酣睡,蓦然精神一振,遍体清凉,沐于一片熟悉的海腥气中,探头一看,日妹么的,海鸥点点,茫茫一片,看到大海了!急忙喊过亲随小校:“唤通事来!” 牛文、马绉忙不迭地上车,果然到海州地界了。只因女真兵不耐热,又保持战备状态不得去甲,大队人马为图清凉,便绕道海边往海州城去。 美不美,故乡水;亲不亲,故乡人。他瞥见海滩上一排披着黄糁叶蓑衣织网补舟的的男女渔民停下手中活计,好奇地往官道张望,知道皆是他最正最亲的老乡了,心情激荡,拉住二通事问个不休,方知这时代的海州下辖县四、镇二,四县为东海、赣榆、朐山、沭阳,二镇为临洪、荻水。 远远望到前方有一个大镇,牛文道那便是临洪镇了,他不想队伍惊扰自己的乡人,又唤小校,令其传令:队伍绕镇而过。 小校有点担心问:“是不是先请示郡主?” 他眼睛一瞪,大发雄威:“就说是龙卫将军的命令!谁敢不从,军法伺候!” 小校吓得一溜烟传令去了,郡主果然没驳夫君这个面子,大队人马绕过临洪镇,天色暗下来,便在一个叫临洪滩的海边高地上扎寨,次日便可进海州城了。 时机已到,他躲在大帐内,令小校不让任何人进入,秘密准备今晚的伏妻行动。 郡主大帐内,刚冲完凉的楚月披一件薄纱,坐在烛光下,由刺花帮她梳理长发,主仆俩说着悄悄话: “姑爷今个够威风的,甚么‘谁敢不从,军法伺候’?我看他还未尝够玉腕八罚的滋味,还好郡主心软,放了他一回!” “……唉……刺花,你不知他爱乡情切,再说,他怎地也是一军之主,你说当日我是否做得过火……” “怎会,郡主还没跟姑爷订婚,就为他生了孩子,还待怎地?再怎样对他也不过火!” “……可是,他许久都不来缠我,倒叫自家的心里空落落的,我是不是太伤他的面子了……” “姑爷脸皮厚着呢,我看他不定有什么阴谋诡计?” “……自家不管他甚么阴谋诡计,反正都是他的人了,咦?外面好像有甚么动静,你去看一下……” …… “……哦,甚么也没有,唉……自家倒希望是他来痴缠哩,刺花,你还记得上次他作的两首歪诗么?谅你也不记得了……淡淡的一颦淡淡的笑,淡淡的情丝淡淡的吻,你也痴痴,我也痴痴……写得真有意思,自家长这么大,从没见过这么清新自然的语句,你不知道,当日我就是被他这匪夷所思的灵性打动的,虽然写得叫人脸红,可是让人一下子想起他做过的那些坏事……” “……还有甚么——楚天阔,月上柳梢,极目是清秋。明镜开,日落荷尖,满嘴皆炎夏……你就不懂了,他呀,是说我冷得像秋月一样高高在上,不去理他,而他呢,就热得像夏蛙一样呱呱直叫,想着自家呢,最妙的是里面嵌着我和他的名字……唉,他怎会不知道自家也想着他呢,本想冷他几日,叫他以后老实点,谁知他当真了……马上到海州了,他就要忙起来,更没空理自家呢,可怎么办……咦?刺花,你怎么半天不说话……” “嘻嘻,为夫这不来了……” “呀?你……臭小子!你……你怎么变成了刺花的模样,她人呢?” “哈哈哈!她躺在帐外昏睡了,你忘了为夫跟玉僧儿学到的三十六幻了,刚刚的动静就是我啊……” “咿呀?那自家的话不是被你……唔……你要干甚么?别过来……” 羞得满脸通红、无地自容的楚月被他一步步逼到了床边,终于咬着樱唇嫣然一笑:“狗奴才,你可要轻点……” 他欲擒故纵再加上偷天换日的伏妻连环计大获成功! 第六十六章王者归来 太阳爬上了一排排铁兜鍪梢,海光刺眼,海风吹得人脸发红,端的爽意!天使营上下早已一排排重甲牵马列队、整装待发,集合的号角声吹响了三遍,惟独不见俩头领露面,这俩头领一男一女,男为正牌却是虚的——大金南巡天使龙卫将军郡马爷——明日,女在幕后却是实的——楚月郡主。 太阳爬上了一棵孤零零的面枣树梢,二通事终忍不住,先派小校进将军大帐探个究竟,里面却没人,连床被都是完好的,龙卫将军压根就没在这里睡。二通事交流了一下暧昧的眼神,一齐望向另一端的郡主大帐,却不敢去那里探个究竟,因为刺花正笑眯眯地站在帐外作禁声状。 太阳爬上了一朵白云梢,林立如钟、静若白沙的铁浮屠兵士身上盔甲都被晒得发烫了,方见他们的龙卫将军从郡主大帐中姗姗露出头来,自郡主现身后,这小俩口一直分居在不同的帐篷内,此刻他突然出现在郡主大帐中,不仅众兵士有点不适应,他也有点不适应。 他伸懒腰的动作僵住了,很不好意思地看到一双双等待好久的眼光,还有临洪滩上只剩的两个遥遥相对的大帐,那张一向很厚的老脸皮竟有些红了。 平日起得甚早的郡主一直没有露面,铁浮屠兵士们再次露出古怪的笑容,更多了一分解脱的轻松,龙卫将军总算将可爱又可畏的郡主娘娘收服了,否则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甚至有一些兵士已经开始看轻这个被传得神乎其神的汉人小子,谁愿意跟随一个惧内的头领啊,好在他即时扭转了局面。 他一身便装,毫无动身上路的意思,忽然下了个奇怪的命令:全营重新驻扎,就地起墩立栅造寨。 起墩立栅造寨自不同于普通的安营扎寨,至少表示要在此地逗留一段时间了,这一下,连二通事也不大明白了,辛辛苦苦行军半个月,目的地就在眼前,却停在这鸟不生蛋的荒滩上做甚? 女真兵士们纪律严明,令行禁止,虽然满脑子疑问,却立即开始执行他的命令,临洪滩上人繁脊亮、热火朝天,成了一个忙碌的大工地。他将牛文、马绉招到将军大帐,又作了奇怪的指示:海州官员来见,只推他有恙在身,概不接见,而军队给养、造寨所须只问地方支取。至于他与郡主不在大营的日子,主事由他二人暂代。 牛文憋不住问:“不知郡马爷与郡主要去哪里?” 他神秘一笑:“微服私访!” “小花鸡,跳磨台,哪天熬到小媳妇来,吃碗及时饭,穿双可脚鞋……”一个脸红红的大嫂子蹲在自家门口,手里摇着个拨浪鼓,正教一个穿开裆裤的三、四岁男童唱童谣。 而小男童只顾盯着在斜对门“摇小仓龙”乞讨的“穷好佬”,那木制小仓龙身披红布,脖子系五个小铜铃,叮当作响,乞讨汉边摇边唱:“小仓龙,摇摇头,先盖瓦房后盖楼……” 一棵大槐树下,两个梳着齐眉刘海的大女童正在玩抓弹子的游戏,口中和着:“马和,抓着,马和抓,输给小秃丫……” 树荫的另一边,一个老汉坐着小板凳纳凉,一面“呱哒、呱哒”轻摇一把圆蒲扇,一面看着日头下几个大男童“牛郎打梭”:一男童挥起手中小梭板,往梭尖一点,梭儿蹦起,空中再补一板,嗖地飞出老远……老汉忽然扯起喉咙训道:“小臼子,带点眼,没看到那边有个老嫚子么?” “小二,再来一盘大豌豆粉!”他与楚月坐在一家客栈的大堂内,四面八方扑来淳厚质朴的乡情乡音,直把他的眼也看不过来,耳也听不过来了,整个人、整颗心都浸没其中,如痴如醉。 “客官,听你口音,好像也是俺么这儿人?”小二眼皮带水,见惯南北客人,操着不太纯正的官话殷勤问。 “唔……”他一身书生装束,头上巾帻新鲜,脚下鞋袜乾净,笑而不答,冲对面正吃得津津有味的楚月顽皮眨眨眼。可人儿一身书僮打扮,虽被他故意化得黑了些,仍是一个俊俏小子。 他俩昨夜整宿缠绵,互诉衷肠,这一趟南巡返乡,果是楚月主意:当春猎大会的好消息一传回来,她就放宽心了,也开始为一家三口和全族的将来筹划,父王挞懒的大计她早已获悉,而他也被拉进来却非她所愿,她并不看好父王的大计,甚至也不看好他的不杀大业,尤其在生了孩子之后,她更多考虑的是大计破灭、大业失败的退路。 父王大计破灭的后果是灭族之祸,在大金之境将无立足之地,而他大业失败的后果则是在大宋之境也将无容身之处,故一家全族的退路只能在宋金之外,而其他国如夏、高丽、大理等皆与宋金有关系,所以相比之下,海域荒岛不能不说是个退隐避世的好所在。在所有的家族成员都被挞懒的野心旋涡吸入的时候,清醒的楚月已经想到该为家与族留一条最后的生路。 楚月认为他归来的第一要务是开始创建一处超然于各方势力之外的海上根基,这根基要坚不可摧、自给自足、无迹可寻,它的存在亦极其保密,甚至连她父王挞懒都不能知晓,如此才能可进可退,而创建这根基的根本力量,就是他的荒岛旧部。 楚月的想法和他在很多方面不谋而合,这是一种性命交融、情至心髓的心有灵犀,这是上天对他的神奇眷顾!他为自己有这样的老婆而深感自豪,看她为他制造了多么好的机会:以筹备订婚纳币之礼的名义,他可以毫无掩饰地敛财、置器、买马,而这些都是创建根基的必要物质条件! 几乎是灵机一动,他临时决定先不见海州官员,而先去见旧部,顺便考察创建根基、展开大业的其他条件,这些条件,是他以大金南巡天使的身份无法看到的! 于是两人乔装改扮,出了大营,在一小村镇雇辆牛车,一路沿滩过堰,经新桥,到了海州城北砂巷下车,步行通过北门——临洪门,进入这座他向往已久的故乡之城——依山靠海、兼得山之秀与海之沧的海州城。 海州——博大中国之东,浩瀚东海之滨,古之东夷,秦之东门,吴楚齐鲁之交,南北东西之通,堪称中国之脐眼,各般文化在此沉淀与发散,造就了独一无二的海州山水海州人。 他满腔兴奋地踏上千年之隔的故乡土,但见南面山峦起伏,高峰突兀,应是后世的南大山——锦屏山了,而腥凉的海风自东南而来,那边应是大海了?找人一问,果然。 原来海州城有四门,东为镇海门、西为通淮门、南为朐阳门,北为临洪门,其中东南二门临海,城外朐山口沟通外海内河,北门连刘齐山东,西门往大宋两淮。 当初率旧部流落荒岛时,正值他被宋金通缉的风头,所以与海州城缘悭一面。今日心愿得偿,心境又非昔日可比,他如同一个第一次带媳妇回乡的后生,领着可人儿走街窜巷、指东道西,尝这吃那,徜徉在点滴尽致的故乡风情长卷中,开心得跟什么似的。 楚月第一次见他尽露顽童之态,只是抿嘴浅笑,如影相随,叫走边走,叫吃便吃,毫不觉得委屈了郡主的身份,一副嫁猪随猪的娇憨模样。落在外人眼里,只以为这对书生主仆是来游玩的外地人,被海州的风光民情所打动。 但见大街小巷百业繁兴,百姓往来碌碌,渔民、农民、山民、盐民混杂,民风和厚,其乐融融,少见其他地方百姓战乱之苦、赋敛之怨,两淮地域的和平不过一年,这片土地便重焕生机,实令人惊叹!血脉相袭的他自对这些先辈的父老乡亲们有着骨子里的了解: 他们身上秉承了中华民族黄土之根的精髓品质——温良与顽强,只要不被逼入绝境,便可任劳任怨地生存发展;但也不要因此以为他们可欺,因为他们身上还兼具山之虎、海之龙的暴烈与血性,江淮大地上,谁不知那代代叠出的海州少年,以悍义著称。 他以颇为动情的语调夸奖了一通老乡,听出弦外之音的楚月忍俊不禁道:“先生,夸自己就直说,是否还告戒我,不要把你欺负太甚?” 他能看出可人儿黑脸下的妩媚,心尖一颤,忍不住伸过去握住她的玉手:“好僮儿,你怎么欺负我都行,就是不能在外人面前扫我颜面,否则……” 他的暗示未免有点露骨,楚月大羞,黑黑的俏脸都仿佛透出了红晕,在桌子下狠狠踩他一脚,用只有他能听到的声音哼道:“狗奴才,你再像昨晚那样欺负自家,可有你好看……” 他甜蜜地皱起眉头:“好僮儿,今晚我会以礼相待的。小二,开一间上房!” 太阳落山了,在海风与山风混合的夜风中,隐隐传来不知是海浪还是林涛的沙沙声,忙碌了一天的海州城也躲入沉谧当中。 夜深了,人不静,这家客栈的一间上房里,书生主仆俩还在窃窃私语: “……臭小子……你不是说好以礼相待的么?” “是啊……以周公之礼相待么……” “哎……狗奴才……嗯……” 次日会帐,又跟小二打听清楚,书生主仆离了客栈,出朐阳南门,直往孔望山下的朐山口而去。 孔望山以孔子登山望海而名,其与南侧的青龙山合称朐山,与郁洲大岛隔海相望,山下波翻浪卷,惊涛裂岸,却有一处可供停泊航海的天然海口——朐山口。 他与楚月正是要去荒岛见旧部,见时间充裕,便带可人儿见识一下这故乡的名山。拾阶上山,他惊讶地见到后世的龙洞庵竟在龙洞旁的原处,外观亦无大别,只匾额名之“龙兴寺”,人来人往,香火鼎盛,进去一看,原来是个龙王庙,便是龙洞庵的前身了。 他凭着后世印象牵楚月的手往那人迹罕至处攀行,石雕巨象、摩崖石刻、石蟾蜍等后世孔望山的名胜古迹一一在原地等着他,抚摩着石雕巨象的身子,他曾发狠要永远封闭的后世身世记忆涌上来,仿佛看到自己幼时领着两个弟弟偷偷游山的情景,明明时差千年,却又恍若隔日,他的眼泪不争气地流出来。 身畔的楚月见他情绪起落,以为他感怀身世,温柔地倚在他怀里为他拭泪宽解,还好四下无人,否则必以为这对书生主仆有龙阳之私。 伤感一番,想到上天补偿了他一份真爱与娇儿,心情方好多了,还是离开这触景生情之地吧,两人下山,找船出海。 但见海州湾上浪卷千堆雪,朐山口内潮涌小塘春,小舟大船云集,南北人等尽有,好一个天然良港。他心有所动,若是将朐山口变成一个海陆贸易的集散地与大商埠,可就财源滚滚哩。 他把这个想法跟楚月一讲,可人儿一双写满惊奇与嘉许的美目将他瞟上瞟下,那副有夫若此夫复何求的动人娇态真让他受不了,不由附耳过去:“好僮儿,再这般看我,本秀才又要以礼相待哩……” 楚月双目顿如惊鹿地跳开,黑脸一正,再不理这个不正经的狗奴才了,这两人哪像孩他爹和孩他妈,分明是一对新婚燕儿的新人。 他赶紧压下旖念,去雇送客出海的小船,因目的地隐秘,必须包船前往,谁知那些憨厚的船家一听他描述的荒岛方位,话也不说,均一脸惶恐地摇头拒绝,一连碰壁,他也一头雾水,又担心荒岛上出什么事,不敢再明目张胆地询问,拉着楚月,看准一船破无客的老艄公,上前搭讪:“老丈,你这船可出海?” 老艄公正悠然望海,见有客至,打起精神头:“啊么哩,不知秀才是到海上悠悠还是上郁洲岛朝山进香?” “到海上悠悠吧,这船钱可够?”他掏出一两银子,见老艄公笑眯眯收下,与楚月上了船,方问起荒岛之事。 “秀才问那个做甚?”老艄公脸色一变,左右看看,又看看手中银子,方压低声音,“出海再说……” 当下小船起锚扬帆,摇橹出海,楚月乖乖地坐在他身旁,默不作声地扮好书僮角色,心底亦是好大疑问。离了朐山口,海鸥翔伴,浪花扑舷,只听老艄公缓缓道起来: 那荒岛原先也无异处,只是海州湾上大小海岛中不起眼的一个,异事大约发生在半年前,一只晚归的渔船路过那岛,远远见岛上火光闪闪,雷声阵阵,被吓一跳,忙绕道而行,回来说有火龙出世。其他渔民多有不信,后来看到异事的船越来越多,传言也多起来,都说那岛不仅有火龙出世,而且被火龙盘踞了,一时谈之色变,避之不及。 原来在海州地区,百姓对龙敬有三分,畏倒有七分,尤其在渔民当中,多视龙为凶物,认为海龙王兴风布浪,而把大风大浪称为“龙阵”,大风卷起的水柱称为“挂龙”,遇之则“船沉人溺”,故海州的镇龙即镇海之物也最多,如海州城东门称为“镇海门”,像西门通淮门外的大石龟、比比皆是的“镇海龙王庙”、孔望山麓的石蟾涂、阿育王塔旁的二石剑皆有镇龙之意。 原来如此,他想到自己龙卫将军的称号,在故乡怕是叫不开了。岛上怎会有这等现象?首先想到的是火山活动,他知道海州正处在太平洋的地震带上,后来又想起了什么,表情数变,竟浮出一丝微笑。 楚月看在眼里,苦于不好相问,只听他道:“老丈,在下倒有兴趣看看火龙,可否去那岛附近悠悠?” “倒头鬼了,那里可去不得!”老艄公看出他的意图,吓得就欲掉头,连他再掏出一大锭银子都不管用。 正无计可施之际,楚月一下子跳将起来,自靴上掏出一把银刀,俏狠狠地在老艄公脖子间比划,总算得以开口:“老丈,管你什么鬼,要是不去,包你变成个无头鬼……” 他自然晓得故乡话中的“倒头鬼”是“丧气、倒霉”之意,楚月可理解不了,强忍住笑意,看可人儿的母夜叉表演,他也晓得她不会真的下手,只是吓唬老艄公而已,有时候,软来真不如硬去! “两个死小臼子,叫火龙吃了可怨不得俺老头子……”老艄公将他俩送上岛,忙不迭地摇橹掉头远去,顺风中骂过来。 “你们这里人,干嘛总爱管人家叫小舅子?”楚月不解地扑闪着大眼睛,他哈哈大笑,也不解释,突然在可人儿的黑脸上响亮地亲一大口。 “臭小子,青天白日的……”楚月娇羞顿足,不依地举起手中小刀“追杀”他。 “这荒岛孤滩的,哪有人看到……”他偷袭得手,得意“逃命”,两人就在夕阳下的海滩上一前一后地追逐起来,小岛的清静被扰乱,碧海金沙,浓情蜜韵,化为一道美丽的风景。 蓦然,一张漆黑的巨网自沙面下弹射出来,他俩躲避不及,已被大网罩住,他处变不惊,拉住楚月往前纵去,已他之能,这一纵足有十步,便是再大的网也应摆脱,但巨网竟似铺天盖地,两人犹困其中。楚月一声娇叱,挥刀划去,大网闪着金光,丝毫不损,顺势一卷,将他俩变成一个大砣砣,滚在海滩上,便见好多人影自岩石后站了起来…… 他在网中将楚月紧紧护住,不让她被沙砾划伤,亦显吃惊地看着领头过来的二人,二人皆赤手空拳,其中一个发长须乱,只在腰间围着似藤似叶的短裙,上身赤裸,暴出黝黑健壮的肌肉,目光如电,野人相似;另一个油头粉面,一身锦袍,双手白皙,眼珠滑溜,商贾一般。 二人站在一起,说不出的滑稽别扭,又有一种无形的默契,在网前一起蹲下来,奇奇怪怪地打量着“猎物”。 他眼中吃惊渐淡,代之而起浓浓的温情,嘴角的笑意亦浓,用女真话道:“忽里赤、艾里孙,你们好啊……” 野人似的忽里赤与奸商般的艾里孙大眼瞪小眼,如在梦中,忽然互相扇了一耳光,方信是真,抱在一起,喜极大叫:“明日哥哥?是明日哥哥!兄弟们,明日哥哥回来啦……” 便见几十个野人似的女真旧部欢呼着围将上来,巨网中响起一娇脆的女声:“小的们,还不将本姑娘放出来?” “郡主?郡主!哈哈哈,明日哥哥将郡主嫂嫂也带回来哩……”忽里赤与艾里孙乐得又互扇了一耳光,彼此挤挤眼,并不听令,几十号人一齐托起巨网里的他俩,像迎接一个凯旋而归的王者,欢天喜地地往山上跑去。 “臭小子,你看看,你对我做了甚么?你对他们做了甚么?他们又对我们做了甚么……”大网中,又喜又羞的楚月无奈地缩在他怀里,又嗔又怨。 他做了什么?在那么多人面前跟她亲热,将那么多兄弟丢在荒岛变成了野人,被他们捉弄一下也是应该,只有楚月最屈,郡主变成了嫂嫂,威风不再…… “过来,给本姑娘讲清楚!还有多少勾当瞒着我……”装缮一新的破草堂中,楚月总算记着不在外人面前扫他颜面的夫训,趁着露天广场上庆祝头领归来的篝火宴会正酣之际,将他拉进内室,拧着耳朵审问。 早料到楚月有此一着,他赶紧将从忽里赤处取回的三个布囊双手奉上:“娘子请放手,看过便知。” 楚月狐疑地将三个布囊接过,其中两个的束口已经打开,他揉着耳朵解释:“我当日离开时留下这三个囊中计,告诉他们一旦我回不来就打开看,每个打开时间相隔一年。” “你以为自己是诸葛孔明呀,小的们又识得汉字么?”楚月眨着眼皮笑他,却不知艾里孙学过汉文,她先打开第一个布囊,一张纸上写着:所有人离岛,变成汉人百姓,一半人由忽里赤统领,散布到海上各个无人小岛,不带任何工具,独自生存一年;另一半由艾里孙统领,融入他指定的汉人各行业学师一年,届满时由忽里赤、艾里孙召集通知。后面是他指定的行业,都是些冷僻刁钻的行业…… 楚月侧着脑袋猜想他将部下流放荒岛和打入偏行的用意,却一时半会怎能想破他当日费尽心机的决策,难忍好奇发问:“为甚么这样安排?” “山人自有妙计,再打开第二个布囊看么……”他作出神机妙算之态,逗着可人儿。 楚月急于揭开谜底,抽出了第二张纸:散布无人小岛上的兄弟由忽里赤一一接回荒岛;在各行业学师的兄弟继续留在原处,由变为商人的艾里孙一一接触,按他藏在草堂中的图纸开始制作一些器件,由艾里孙运回荒岛,由忽里赤率众按另一些图纸拼接,自行操练。而第三个布囊亦一年后打开。 冰雪聪明的楚月有些明白了:“臭小子,难怪小的们都变成了野人。那张巨网可是按你图纸制出来的?那些火龙,莫不是也是你的杰作……” 他赞叹一声:“好月儿,不愧我的娘子!第三个布囊不看也罢,我原以为自己第三年还回不来,也许就永远回不来了,便要兄弟们就此隐姓埋名,各安天命。还好,老天保佑,你我终回到了这里,不曾辜负了这群好兄弟……” 终于可以跟楚月探讨自己的建军思路了:要创建开天辟地的第一支不杀的军队,首先要具备不被杀的本领,他自认没本事将兄弟们个个变成武林高手,只有另辟蹊径,以他想法,不外从内外两方面着手,内者——内之潜力也,外者——外之器具也。所以,他将旧部一分为二,一半出世,一半入世。 出世者饱受那原始天地之苦,而激发人体潜力,成为一个极度本能的生存斗士,这样的斗士,或许不敌江湖上的高手,但其感应危险与逃生的本领一定超越常人,组成正规的军队。入世者彻底融入俗世,成为外表普通却暗地为不杀军供应军备的匠人,同时从事情报、鼓动、策反等秘密工作,成为另一条战线上的斗士,一条看不见战线上的秘密斗士。 二者互补相生,一明一暗,生存斗士可以借助秘密斗士入世,为看不见的战线补充新血,秘密斗士也可以短期出世接受生存斗士一般的训练,也可在当地物色吸收扩军对象。可以想象,这样的斗士组成的军队,再装备独特的军器,虽不敢说天下无敌,但绝对是天下无双。 “生存斗士、秘密斗士、看不见的战线、补充新血……”楚月完全被他描述的前景和大胆的用词迷住了,痴痴地看着他,“明日,你真是不可思议、难以想象,每次总有一些新的东西打动自家哩……有时候,我真不信你是一个在寺庙里长大的小子……” 他亦情不自禁地将可人儿环在怀里,两人一起透过窗望向天空的明月:“月儿,我要说自己是月亮里的人,你相信么……我弄丢了月亮,所以下来寻她……找啊找,找了一千年了,终于找到了她……知道么,你就是我曾经丢失的月亮,我再也不会弄丢你了……” 第六十七章奇迹 望着挂在半空的明月,他心思起伏,停下笔,合上记到第三本的笔记,信步走出阿育王塔的顶层塔阁,扶栏俯眺,宽阔如湖的烧香河星光闪烁,逶迤渐远,汇入乌沉无际的大海。 而对面花果山——宋人称为苍梧山的夜色剪影仿佛就在触手可摸处,不愧江淮第一高塔,才能欣赏到这“山不压塔,塔不压山”的美妙意境。 脚下灯火通明,乃是他匿名出资重建的海清寺,原寺为苍梧山主庙三官殿——后世三元宫的下院,早毁于战火,作为施财独建的大施主,重命名的福恩归于他,只是谁也想不到他所起“海清”之名的出处乃女真之“海青”吧,而立于山门前的阿育王塔因此又被叫作“海清寺塔”。 远道而来的香客们每每感谢这位匿名施主做了一件大善事,辛苦跋涉朝山进香,先在山下海清寺歇歇脚,吃顿斋饭,洗手更衣,添置香烛,然后一步一步虔诚上行三官殿。却不知不杀军也利用海清寺做为大前哨兼总联络,各地信使扮作香客在此聚散,上传情报,接收指令,还好“不杀”宗旨与释家教义相合,不算亵渎佛门净地。 今日是他下达总动员令的第二日,今夜留宿海清寺里的香客几乎皆是不杀军的信使,他们一方面汇报各分部集结情况,一方面上呈财贸储余,各地汇总之数大大超出了他原先的估计,一笔空前的财富回报了他多年的苦心经营,足够他举大事的所有开支。 如果他就此收手,不杀军的万余将士及数万眷属可以衣食无忧地过上几辈子,这些财富也是他们用双手创造的,还有那三处互为犄角的海上根基,他称之为“人间桃源”…… “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华鲜美,落英缤纷……林尽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小口,髣髴若有光,便舍船从口入……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 他依稀记得这篇中学所学的东晋大诗人陶渊明的名作,也一直以为“桃花源”出其臆想,大自然中哪有这等与世隔绝的美境?封建社会中哪有人人平等自由的乐土?然而他目瞪口呆了,将手中的千里镜递给并肩立于山头的楚月。 千里镜是他为不杀军装备的独有军器之一,却是个原始的单筒望远镜。宋人已经发明了纠正眼疾的眼镜——叆叇,叆叇乃水晶石透镜片,海州州治朐山县盛产水晶,后世更有“水晶之都”的美名,本地水晶匠人透镜磨制技艺高超,入此行的不杀军秘士——秘密斗士按他图纸,制作了大大小小的圆状水晶凸片,“卖”于艾里孙带回荒岛后,谁也不知其用途,他回岛上,卷个纸筒,前后一嵌大小镜,给兄弟们一试,可吓坏了他们,也乐坏了他们,竟还有这等神物,两军阵前对手的一举一动尽收眼底,而他在兄弟们的眼里,早已是神一般的人物。 楚月也见怪不怪了,她有时想,这个夫君,或许真是月亮里的人,否则,怎会有这么多化平庸为神奇的点子。 像那令海州渔民惊恐远避的火龙,其原形只不过是民间俗称“流星”的“起火”——在火药筒上捆一根细竹,宋人在节日时作烟花燃放,在战时则将细竹换成羽箭,就成了“火箭”。他在此基础上改良,令加入鞭炮行的秘士制作了一批特大“起火”和特大炮仗,回荒岛后按他图纸组装:在一个大薄竹筒内放入一支捆满大炮仗的大火箭,其引线从竹筒口下的孔中导出,竹筒身前后各装两枝大起火,引线相连,前二起火的药筒底部与火箭引线相连,使用时点燃起火,将竹筒射向天空,空中引燃火箭,自竹筒口向下射出,命中目标并爆炸,变成了原始的地对地导弹。 当日忽里赤等不杀军生士——生存斗士一试之下,兴奋不已,以军人的直觉知道这是一件划时代的军器,昼夜演射改进,使其射程愈远、命中愈精、威力愈大。他与楚月检阅之后,亦不由咋舌,所有新制军器中,惟这劳什子杀伤力最大,真如火龙再世,忙告戒部下,此物只可用于威慑,不到万不得已,决不加之于敌。想到此物尚无名字,他恭请娘子命名,楚月莞尔一笑:“便叫‘火龙出水’吧。” 他幸运地身处中国封建王朝中最先进的一个时代,华夏民族的科学技术在这时代达到一个辉煌的颠峰,他自问没本领将拥有当时世界最强大力量而不自知的祖先们导向一个崭新的时代,但将这些力量稍加点拨化为己用并非难事。 超前的思维碰上合适的环境而迸出的奇迹火花,虽不足照亮整个时代,但可以带来一线光明,即便这线光明的一瞬之后仍是无穷的黑暗,至少,留在人心上的光明不会那么快消失——“不杀”的信念,亦是如斯! 楚月手举千里镜舍不得放不,叹道:“‘借问游方士,焉测尘嚣外?愿言蹑轻风,高举寻吾契。’世间真有如此仙境,陶公笔下的世外桃源不过如此耳。明日,我们若能在此终老,便是神仙也不换……” 原来郁洲大岛及周边岛屿,均为海州属下东海县辖地,岛广人稀,虽地茂民丰,又处处蛮荒。这个令他俩惊叹的“桃花源”位于郁洲大岛东北端的宿城山西麓,乃忽里赤于出世游历中偶然发现,沿深幽的五羊湖东岸,顺水向南,直至海边山尽,有一狭窄小径,便可进入这三面环山、一面向海的天然“坞堡”。自千里镜观察,除了那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小径,陆上再无可入之路,里面豁然开朗,一片坦荡川原,山畔竺篁摇曳,安置数万人不成问题,东面临海处,有一半身浮浸于海的峻峭山峦,状如大船,成为海上屏障。 而天然“坞堡”的东面海上,便是不杀军的源地——荒岛,中间隔一半岛湾浦——高公岛,高公岛上已有人居,有山有海有滩,岛民有山民、渔民、盐民,资源丰富,大有可为,三者间距相近,遥为呼应,端的是个建立根基的好所在! 上天既予如斯美境,那人间乐土就由我来创建吧!他心中已有计较:“月儿,我们叫它‘人间桃源’如何?” “好个‘人间桃源’,美哉妙哉!”楚月满头青丝风中飘扬,侧首绽开如雪娇颜,唇红齿白,明艳逼人,直把他看得痴了,此情此景,真个只羡鸳鸯不羡仙。 忽里赤与艾里孙在身后咳嗽一声,他回过神来,作出主帅姿态:“艾里孙调建筑行的秘士兄弟来此规划,忽里赤率生士兄弟们动手建设。哈哈,你们都憋久了吧,招兵买马、大干一番的时候到了!” 在临洪滩上逗留了大半个月的天使营终于拔营起寨,浩浩荡荡而来,安扎于海州城北砂巷外,他与楚月领二通事及一支百人队,在海州大小官员的迎接下正式进入海州城。 在他微服私访的日子,已闻海州上下传遍:郁洲岛上出个数典忘祖的小子,娶了大金国郡主为妻,回乡耀武扬威来了!所以并不指望自己将受到怎样热烈的欢迎。 前方鸣锣开道,清水净街,他骑在马上,毫无衣锦还乡的得意感,道路两旁驻足观看的老乡们,皆射来充满鄙夷与憎恨的目光,他虽然早有思想准备,背脊还是一阵阵发凉。自混沌大法小成以来,他从未感受过这般浓烈的敌意,就是在伪齐的其他地界,也没有如此感觉。 或许正因为是老乡的缘故,才更遭海州人痛恨吧,可是他还要在故乡的土地上大展拳脚呢?他暗自发誓,终有一天,自己要在万众沸腾的夹道欢迎中进入海州城! 敌意将他的混沌之气完全催发,他也因此探察到一个奇怪的现象,几乎所有的敌意都只针对他与铁浮屠兵,而对一袭汉服的楚月少有反感,他能听到不少的妇女在低声议论她: “这个鞑子郡主生得好标致,倒像我们汉人家的女儿……” “可惜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这小贼哪点像俺么海州爷们……” “听说她曾经为救小贼寻死要活的,真够烈性……” “这点倒像俺么海州媳妇儿,越看越顺眼了……” “莫要火烧心,她总是个鞑子……” 他不由瞥了并骑同行的楚月一眼,虽然面对海州百姓们的敌视,她依然保持自然的笑容,真是顾全大局、为夫分忧的好娘子,后世的那些第一夫人们也不过如此……他的大脑灵光一闪,忽然唤过牛文低声吩咐几句,牛文又上前对伪齐海州知州——一位北宋老士人耳语一番,那知州显然为之一诧,忙唤过一个幕僚窃窃下令。楚月一一看在眼里,但不好公开相询,心中带着疑问保持端庄仪态。 不一会,整支队伍在一个繁华街口处停下来,敲锣的衙役站到街口中央,先是大敲一通,待百姓越聚越多,大声宣告:郡主娘娘有话,说自己这个海州媳妇儿第一次回乡,与海州的乡亲们送一份薄礼,凡州、县城平民,各镇、村渔、农、盐、山民,每户送钱三贯,米一石,绢一匹,明日起往州府、县衙、镇保、村管处领取…… 衙役宣罢,四面百姓呈现出一片异样的安静。这一消息实在突然,楚月身子一震,随即恢复平静,已明夫君用心,心有灵犀地向百姓微笑致意。而牛文、马绉对他的敬服之情溢现于表。他内心则紧张万分,不晓得自己这一宝压得如何,又是一个见机应变之策。 他在私访中得知,海州四县二镇总人口不过三、四万户,近二十万人,便按三万户计,那钱、米、绢加起来不过费银三两,总数不过十万两白银,尚不及一路伪齐官员孝敬的一半。以他念头,只要能让老乡们接纳,即便将所有财物全送出去也不心疼,反正取之于官,用之于民,不够再去敲诈。 “郡主娘娘慈祥!娘娘慈祥……”半晌,有几个妇女先嚷起来,然后带动了其他妇女,再带动其他的百姓……那欢呼声越来越响,消息越传越广,和入者也越来越众,楚月的笑容越发灿烂,不停地向四面挥手点头。这时不知哪个鞭炮店凑热闹,“噼里啪啦”地放起了鞭炮…… 海州的大小官员目瞪口呆,他们从未见过这种场面,在他们记忆里,只有一种似曾相识的场面,它通常带来的是灾难——那就是民暴,但此刻展现眼前的是举民同欢!他们却不知道,无论哪一种场面,都将是压迫者的灾难。 终于,“娘娘慈祥”的欢呼声响彻整个海州城,并向四面八方扩散出去,楚月渐渐泪流满面,毫无做作,她被这些善良宽谅的海州百姓深深感动了,自这一刻起,她已把自己看作真正的海州媳妇。 他已感应不到任何的敌意,心里也终于得意,可人儿成了他一举扭转局面的奇兵,他创造了一个奇迹,荒岛上的军器奇迹与这一奇迹不可同日而语。世间最难把握的就是人心的向背,他在一柱香的时间内做到了,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大众的力量是惊人而伟大的,有时候也是盲从的,他很好地利用了这一点,他在大篷车之役就见识了这种力量,而今,他第一次成为引导这种力量的人,而不是被它淹没的人。 “咔——”电光闪过,半空一声炸雷,刚刚晴朗的天空顷刻乌云密布,大雨倾盆而至,海州夏季特有的雷暴雨降临了,欢呼的人群顿作鸟兽散。 驿馆主室内,被淋成落汤鸡的他与楚月相视而嘻,他俩又共患难了一回。 “月儿,你刚刚表现太棒了,来,亲个嘴儿庆祝一下!” “呵呵,一边去,休想占自家便宜!” “哎呀,浑身都湿透了,可不要着凉!月儿,快将衣裙脱了,我将你身上擦干。” “哼!自家有不是没手。你也到那边换衣服去,可不准偷看……臭小子,你怎地在此脱衣服?” “嘻嘻,好娘子,你帮我擦擦身子好么?” “才不……哎呀!你又要做甚?外面那么多人在等你……” “娘子放心,外事我都放手于二通事,还是专心我俩内事吧……” 牛文、马绉在门房陪着巴巴等待的知州程大人,闲聊了一会,见他还不出现,便自作主张:“大人,看来天使有点累了,这接风宴么,不若改日罢……” 程知州察言观色道:“二位大人,如此可好?下官岂不失了礼数,万一天使怪罪下来……” 二通事对个眼色,马绉道:“天使既为海州人,自不会为难大人,此次回乡省亲,有劳大人之处多了。而郡主所送海州百姓钱粮,就折成现银劳大人采办,万不可有私扣舞弊之事……” 程知州吃了定心丸:“凡有效劳之处,下官定尽心尽力,约束下属,绝不徇私!这里尚有三份薄礼,送于天使及二位大人,恳请笑纳……” 窗外的雷暴雨转为连绵的阴雨,弄得人心里也湿躁躁的,他故意将刺花留在城外大营,这下美了,整日躲在驿馆里与楚月厮磨,沉醉于温柔乡中,把个雄图壮志抛之脑后。 这日,他与二通事匆匆碰头后,又溜回主室痴缠楚月,可人儿娇喘吁吁之际,不期然一把拧住他的耳朵:“臭小子,你到底作何打算?整日窝于驿馆,就这般过一世么?” 他指着窗外狡辩:“月儿,你看外面淫雨霏霏,我哪也去不了。听驿馆里老人讲,这种天气海州常有,要持续月余呢。再说我不是令艾里孙去采购马匹了么,到时就回燕京拜门订婚……” 楚月毫不放手:“那拜门之后呢,就留在燕京做奴三年?” 啊,可人儿口气不善,好像责备他不长进哩,他赶紧答道:“当然不是,把儿子带上,我们一家仨口回海州图大业啊……” 楚月松开手,恨恨地戳了他的脑袋一下:“臭小子,枉你貌似聪明,竟看不透这一点,爹爹会让我们带走儿子么……哼,那时才图大业,不嫌迟么?这几日不准你再碰人家!管甚么淫雨霏霏,你快把刺花接来,自家明儿就带她出门,去巡视百姓领钱粮事体!” 他不由拍了拍脑袋,反应是有点迟钝了,岳父挞懒之所以敢放他夫妻离燕南下,自因攥着外孙在手,不怕牵制不了他俩。谋大事者,怎会连这点伎俩都看不出,亏可人儿提醒。 楚月端的谋略非凡,大处为他设计了回归海州、创建根基的长远之策,小处考虑到他收买人心之举的延续性——对黎民百姓来说,物质上的救助诚然可需,却只能感恩一时,精神上的慰问更显宝贵,才能铭刻于心。可惜她是个女儿身,若是男子,定成为称霸一方的盖世英雄。 自己与可人儿相比,不过占了见识超前之利,其他方面,并无优势,这一比较,同样适用于这时代的其他人,偏偏自己还自视甚高! 他受到刺激,作出深刻的反思:自己确实习惯于随机性的小聪明,缺乏真正的高瞻远瞩,空有一个惊世创史的崇高目标,围绕它展开的皆是想到便做的凌乱计划,或许得逞于一时,却难成就于一世。 这种思维方式,诚然跟他堕入这时代后一直被人追杀的亡命经历有关,却更多的来源于他的复杂性格——一个生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成长于八十年代、成熟于九十年代之人之性格。 他的眼神由浅薄而幽邃,再度射出儿时的不羁与顽皮:“月儿,我是有点松懈了,自今日起,且看为夫龙腾虎跃吧……不过,在床上我一样龙腾虎跃的,哈哈哈!” 他什么都没说,但楚月什么都明白了,她柔媚一笑,主动投怀送抱:“臭小子,这才是我的好夫君!且让你龙腾虎跃一回吧……” 他精神抖擞地出现在天使大营,站在天雨泥泞的跑马场上,发布一道出人意表的命令:即日起,全营拉到郁洲岛上化整为零,不带给养,不携装备,不近人居,不得扰民,野外生存一个月,如有违者,军法严惩! 同时,宿城桃源中因雨天无法建筑的不杀军生士被他全部调入海州,在他的亲自率领下暗中保护巡视民间的楚月主仆——她坚持不带任何护卫,只要地方派几名役保领路。在他离开荒岛的日子,原本九十一名的女真兄弟们损员五名,出世者失踪三人,入世者不见两人,余八十六人,生士、秘士各占四十三人,生士除去留守荒岛桃源与宿城桃源各五人外,实入海州者三十三人,他们的外表已与汉人无异,又被他粗教了些海州话,暗中保护二女自无问题。 二通事则以天使代表身份与官府往来,而艾里孙摇身一变成为他的表亲,用赠济百姓剩余的银两为资本,开了海州城内最大的一家贸易商号——日月庄,在半官方的背景下,回易茶马,课酒榷盐,劝粜豪右,无所不包,更以州府名义上报伪齐朝廷,筹备朐山口商埠的开建事宜。 事实再一次验证了楚月的英明决策,她主仆二人与生士队一明一暗,发现了大量问题:一是负责发放钱粮的小吏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营私舞弊行为,二是各镇村的富豪恶霸们——渔班、地主、盐枭、山霸乘机代领、冒领钱粮,而穷苦百姓们敢怒不敢言。 幸亏走这一趟,否则受益的不是百姓,好事变成坏事了。像官吏舞弊行为,楚月主仆可直接呈报官府惩处。而对恶霸们却无法可依,便轮到生士队大显神威:日里探明恶霸家址,夜里蒙面登门,一番教训之后,恶霸们乖乖地吃多少吐多少。那一阵,被占了钱粮的百姓每每清晨一起身,就发现门口堆满了失去的东西,却无一人,惊喜地对空拜谢。 几次下来,聪明的楚月亦猜到他暗中做的手脚,晓得他终究跟来了,又不违自己初衷,便默许了,只是让刺花传话不准他与她见面。 他确有心与可人儿偷偷见面,哪知她明察于前,他只得专注于地下工作,又觉楚月主仆行动太慢,范围太窄,干脆将生士队分成五支小队,分赴各地暗访惩霸。 顿时海州大地处处震动,传言四起,都说郡主娘娘慈祥感天,连神灵也帮她救助穷苦人了,而楚月信任亲近的作风也赢得了百姓们的好感,尤其赢得了妇女们的爱戴,她们不仅将她看作了海州媳妇儿和女儿姐妹、更将她看作了救苦救难的女菩萨。 他惊喜地发现自己制造的奇迹并没有被那场雷暴雨击散,反而滚雪球似的越滚越大——楚月主仆每至一地,无论风雨,皆受到当地百姓的热烈欢迎,而妇女更自发地组织起来,追随左右,主动揭发贪吏恶霸行经,甚至一些其他的冤情也向楚月申述。 楚月亦显出因势利导的非凡意识与领导才能,发动妇女们成立“碧霞会”,自任总会长,下设分会长,成为各地的民间监督力量,凡为非作歹者,自有官府治罪,而官府管不了或无法管的,又有生士队暗惩。 一时间,郡主娘娘的名望在海州如日中天,为恶者闻之色变,良善者为之欢欣,后来百姓们觉得郡主娘娘毕竟是鞑子称呼,叫起别扭,皆称楚月为“圣娘娘”,而她背后那支惩恶扬善的神秘力量,则被称为“圣军”——不杀军的新军号就此叫起。 他取自后世将夫人推向前台博取民心的政治手段获得了意想不到的成功,作为奇迹的始作俑者,他隐在娘子的神圣光环下,变成了成功女人背后的男人,心里虽然酸溜溜的,也更甜滋滋的,得妻若此,夫复何求? 一个月后,雨停日现,海州大地呈现焕然一新的勃勃生机,这种生机,不仅体现于大自然中,更体现于黎民百姓的精神中。 经过出世训练的天使卫队重新集结在城外,铁浮屠上下的面貌也为之一新,这群以往只知杀戮的将士在从未有过的野外生存中第一次感悟了生的意义,为他日后的改造打下了基础。 他与楚月也终于见面了,一个月来他就在暗中注视着她被海州民众一步步地推上神坛,甚至也产生了神圣不可侵犯的感觉,直到这刻将她真实地拥在怀里,才长出一口气,那个清慧可人、娇蛮柔情的娘子回来了…… 艾里孙不仅为他备好了回燕京拜门的各般聘礼,更利用日月庄的强大实力,将散布两淮、渗入各行各业的秘士们独立门户,成为日月庄的分支。当然,这一切离不开牛文、马绉的背后出力。 踌躇满志的他偷得浮生半日闲,携二通事登上孤枕西南、紧邻州城的白虎山,这座后世以四月八庙会著名的小山因遍山磊磊白石、东望如卧虎吼啸而得名。山石上勒刻留名者甚多,牛文、马绉在其中一碑前稍停嗟叹,他不禁留意碑文:微酞阁待制知州事张叔夜……宣和庚子重阳日同登…… 他记得张叔夜乃北宋忠臣,却不知其做过海州知州,不敢乱评,因问:“此人十分耳熟,不知有何事迹?” 牛文语气凄重:“张相公乃大宋节臣,靖康之难时随二圣被金人所虏北上,途中不食粟,唯时饮汤,闻过界河白沟,矍然起,仰天大呼,遂不复语而卒,实令吾辈愧对矣……” 马绉沉默不语,双目微湿,二通事一个外向,一个内敛,却皆怀一颗赤子之心,他心有所感道:“逝者如川去,来者尚可追,吾辈切莫等闲啊……” 闻此言,马绉忽然面浮激动,大步向上攀登,势若疾风,他忙手拉牛文,紧随其后,须臾到了山顶,但见渔歌唱晚,落日熔金,鸟瞰海州全城,沐于碧光紫霞之间,有如一座王者之城,好一个“虎峰夕照”之景。 马绉目露奇光,长须拂颤,一扫寡言之态:“三才天地人,三光日月星,郡马爷,你看这海州城像甚么?” 他疑疑惑惑,极目俯眺,半晌迟疑道:“有点像个大龟……” 马绉微笑:“然也,牛文,你也来看,这海州状如大龟,头向西,而城内那河,逶迤如蛇,形成龟蛇相交而嬉之势,正是华省占星运,孤城望日遥!” 他心头隐隐捕捉一丝影象,忙问:“先生有何高见?” 马绉双手一背,超然屹立:“郡马爷可知,这海州城隐含一千古之迷,古今各代玄师术士皆以破解此迷为大任,如唐代刘长卿之流,惜无不半途而止。吾自幼喜观天象,偶窥一二……” 他急道:“先生快讲!” “古传伏羲画卦之地即在海州,故海州城有“天下第一星象城”之说。所谓星象,不外日、月、金木水火土五星及北斗七星,再外为二十八宿等等,各代玄师术士积累前人,亦只勘出二十八宿玄武星象……” 他气和:“先生请讲!” “青山与绿水,虎啸对龙吟。郡马爷请看,城东南方位有青龙山,西南方位有吾等脚下的白虎山,正合二十八宿青龙象、白虎象。凤凰不落无宝地,城正南方位又有凤凰山,合二十八宿朱雀象。此三山高度相近,大小相似,与海州城形成东青龙,西白虎,南朱雀,北玄武四象布局……” 他心静:“小子在听!” “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自古取象于天的城池不是没有,却无海州天然之象:龙祥云瑞,凤披彩霞,白虎啸海,玄武踏涛!而一旦勘出日月星三光之象,天象应于人身,所谓天人感应,千古之迷自解……” 他沉思:“小子受教!” “昨夜天晴,吾观天象,直至晨鸡报晓,整夜无异,惟独在破晓之时,只见日月相贯,群星争耀,光照大地,一瞬而过,如此异象,闻所未闻,吾忽有悟,那日月星三象将现海州,天命降世,千古一刻……” 他一惊:“小子不明?” “明日,日出东方,月昭大地!你曾擎和氏璧,贵返海州城,明以郡主服心,暗伏圣军惑民,左令日月庄聚敛,右将铁浮屠威收,外有挞懒呼应,内据海岛为基……天象正应在你身上,还要瞒我二人到何时?” 他大惊…… 第六十八章Kate&Leopold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 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 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半天没出声的牛文忽然吟起东坡先生的千古名词《念奴娇·赤壁怀古》。 他于转念间作出决断,恭身一鞠:“二位先生原谅则个,小子虽无三分天下之心,亦有独树一帜之意。江山如画,朱颜几改,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宋也罢,金也罢,在小子眼里不过烟云霓雾……” 二通事齐齐动容:“下官恭听!” 他蓦然回首,锐利的目光似乎欲将那不断西沉的红日钉于天宇,将负载不堪的过往倾吐:“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小子自幼向往从军,欲把这一身骨肉报效于国,杀敌千百万,血流万里山。渐大识书,又欲做个豪侠男儿,仗剑走天涯,快意追仇杀。少年长成,见尽世间真情沦丧、人心沉迷,只觉男儿当暴戾,睚眦便杀人。后机缘巧合,真个征战沙场,朝饮血河水,暮提人头归,杀一尚为罪,杀万倒成雄。万古千秋业,尽在杀人中……” 二通事额头冷汗涔涔:“下官受教!” 他目光不动,仿佛那已沉入海平线的夕阳犹在原处,深藏于心、百折千锤的信念喷薄而出:“多情少年子,不见春闺老……太阳落了,黑暗便降,杀得多了,人心便死。太阳在明日将会升起,人世之明日在哪里?我不晓得,我只晓得,人世之出路,决非杀出来的!纵观前尘后世今生,杀念浸泡人心,杀心贯穿人性,杀性堵塞人间……我听多了,看多了,也杀多了……所谓物极必反,杀极必不杀,可是只怕杀极之日,便是人世灭绝之日!路总有人先行,我所举大业之信念,便源于两字——‘不杀’……我起始动机并不高尚,全因一句誓言而起;我不信甚么天象天命,却信那古语老话——‘人命关天’;我所举大业亦不是甚么千秋不朽业,只望以我微光,拨亮趋暗世间;以我微热,回暖趋冷人心;以我微诚,唤醒趋沦真情;以我微力,遮护趋死黎民……不管二位先生听懂几许,我尽吐肺腑之言,何去何从,悉听尊便……” “以我微光,拨亮趋暗世间;以我微热,回暖趋冷人心;以我微诚,唤醒趋沦真情;以我微力,遮护趋死黎民……如此独树一帜,千古未闻……千古之迷莫非在此?”马绉皱眉凝思,陡然舒眉大叫,拉着牛文纳头便拜:“此天命非一国之天命,乃人世之天命,我二人愿誓死追随天命之主!” “你成了天命之主?”楚月满脸古怪,忍俊不禁地上下打量他。 “嘻嘻,只有天命之主方配上你这个圣娘娘么。”他涎着脸皮粘上去。 楚月捉住他的手,以防非礼:“臭小子,正经点哩。二通事与秦桧皆爹爹自靖康宋俘中得获,秦桧一力奉承,被爹爹引为心腹。二通事各有奇才,在宋廷亦不得志,偏拒不合作,当日爹爹曾一怒欲杀之,被我劝阻,留于府中挂个闲职,此次随你南巡,我本告之去留随便,却被你收服,也是天意……” 他就势将她的纤手贴在脸上温存:“上天让我遇到了你,才是真正的天意……” 楚月娇羞一嗔:“自家在与你说正事哩,爹爹派人送信,命你即刻率铁浮屠去徐州接一位贵客,秘密护其入宋,然后才回燕京。” 他惊奇:“甚么贵客如此重要,又如此之神秘?” “听说是位被羁留的宋使,名叫王伦,其他情况一些不知。”楚月仅知人名,又嘱咐道,“回燕京拜门聘礼交我筹备,你只管去,返回时来海州接我便可。” “月儿,我可不想跟你分开……”他又想起一事,“拜门还需男方亲族一同前往,不如让忽里赤带十几个兄弟冒充罢了。” “明日,我觉得你有时候很傻哩,你以为爹爹的侍卫认不出这些族人?”楚月俏皮地戳一下他的脑壳,“不用想了,自家早为你安排好了……” 次日上路,他仅带走一半卫队,如此才能放心留在海州的楚月。二通事中牛文随行,而马绉性格内敛,敏锐沉稳,留下辅助楚月甚好,其实他心里更喜欢外向的牛文多些。 “郡马爷,这位便是王大人!”徐州城外,金兵屯守大营,高益恭领一宋服文官与他相见,此人面带轻浮、眼神伶俐,市井气十足,与身上官服极不相称。 王伦,字正道,故宋宰相王旦弟王勉玄孙,家贫无行,侠邪无赖,年四十余尚与市井恶少群游汴中,往来京洛间,数犯法而幸免。建炎元年,假刑部侍郎,充大金通问使使金议和,遂留不遣。 若非牛文事先介绍,他真不敢相信这王伦已年逾五十,看起来只是个三十开外的精壮汉子,羁留北国的岁月没有在其面上留下一丝痕迹。他判断,要么此人是个汉奸,要么就是像自己一样油滑适境之辈,拱拱手:“王大人,有礼了。” 王伦也睥睨双眼打量着他,第一句话很不客气:“不知称郡马为完颜大人,还是明大人?” 王伦那副天不怕、地不怕的神态令他有种遇到对手的兴奋:“完颜——女真话的意思是王者,译成汉姓,便叫王,我看王大人倒是完颜大人了,哈哈哈……” 高益恭见双方言语激烈,颇有冲突之意,忙从怀里掏出一信,递于他,却是挞懒密函,他拆封一看,愣了一愣,竟呆住了,却是大件事: 原来大宋左相吕颐浩被秦桧排挤出朝后,觉察到秦桧之野心,开始反击,自镇江府还朝后,外荐前宰相朱胜非入朝,内联殿中侍御史黄龟年,兵部侍郎綦崈礼等,以“分朋植党”之名弹劾之,赵构正因秦桧“二策”无方,“和议”无音而恼,便将胡安国、杨愿、王唤(口换日字)等被归为秦桧一党官员一并贬逐,使秦桧在朝中完全孤立,相位岌岌可危。王氏以万分火急才动用的海青儿向主子挞懒急报:现下唯一能保住秦桧相位的就是“和议”有信。刚升为右副元帅的挞懒势力渐大,赶紧说服粘罕“以和佐攻”,纵王伦归宋,首开和议。因时间紧急,着高益恭率轻骑护送,以徐州往南靠近宋齐边境,地方动荡,义军势强,便急调就近的他与铁浮屠接手。 想不到不败的秦桧也有今日,而眼前这个王伦就是其救命稻草,挞懒叮嘱他要善待之,越快送其入宋越好。他的大脑一片混乱,无法立刻决断,下令扎营一夜。 将军大帐,烛光摇影,他呆思不动,该怎办?秦桧作为挞懒大计的重要一环不可或缺,他没理由自拆墙角,可是谁也不知道来自后世的他对秦桧的复杂感情,挞懒正因为不知道这一点才将此重任派给他,才轻松没多久的他又一次被推上命运的抉择关口:秦桧的政治命运就在他的手中,挞懒大计的命运也牵扯其中,还有妻族几千人的命运,他到底该怎么办? 良久,他方出帐,吩咐一支十人队随自己入徐州城逛晚市,至二更方回,还真有心情。一番好睡,磨磨蹭蹭接近午时他才起床,帐外王伦正在拉着高益恭、牛文高声理论,抗议还不动身,原来他下令小校任何人不见,而王伦归心似箭,恨不得一步踏入宋境,故此闹将起来。 他不疾不徐地摇着圆蒲扇,一身轻绸,敞着胸,髻发而不裹巾,一副浮浪子弟模样,仍无出发之意,向王伦打个哈哈:“王大人,这刚刚入秋,酷热难当,行军不比往常,我手下儿郎皆重甲革马,若顶着毒日头上路,轻则疲热,重则中暑,战力低下。我所以下令,每日起五更亮,趁早凉行,日中热时歇,晚凉时再行,入黑便止,方能令儿郎保持战力,保护尔等安全,反正离大宋已不远,王大人毋须急于一时。” 王伦被他堵得无话可说,翻翻白眼,掉头便走。牛文与高益恭面面相觑,皆不知他葫芦里卖什么药。 到晚凉时分,队伍总算出发,他又下令,为安全计,王伦连同伪齐伴押的一名官员皆被严密保护于一辆马车上,不得随意出入,以防走露风声,惹来义军。这话不是危言耸听,大宋民间对朝廷与金和议一向深恶痛绝,秦桧亦因此被天下人识破其奸。 从徐州往南,一马平川,过了淮水便是大宋,若按正常骑兵行军,本只两日路程,他们却足足走了五日。中途间有小股红巾军出没,但与铁浮屠稍一接触,便知难而退。 对于被他无礼相待又等同软禁的王伦,他心中歉然,时常假惺惺前去问候,自不会受什么好脸色,总遭王伦嘲讽,他也不是吃素的,忍不住反唇相讥,每次总以高益恭、牛文与那伪齐官员的劝架而收场,竟成每日的例行公事。 这种锋芒相对的接触,反令他确认王伦绝非汉奸之辈,其虽不拘小节,行为乖张,却以一种另类的方式保持大节。再想到大宋历年遣使如宇文虚中、硃弁、魏行可、崔纵、洪皓、张邵、孙悟之辈,皆被金人所拘,王伦作为第一个返宋之使,自有其独特手段,实乃世上罕见的不学有术之徒,令他油生惺惺相惜之感。 车马渐稀,人迹渐罕,他判断,快接近宋齐边界了,按走的路线看,前方便是宋军涟水军水寨,只要将王伦送交大宋官兵手中,他的任务便算完成了。而见王伦时,其难得笑脸相迎,想来思念故土,乃人知常情,毕竟身陷北方已有五年。 前路出现一个黄泥岗,平静安详,他于马上抬头看天,无半点云彩,日下西山,仍亮堂堂的,正是晚凉行军的好时节,却无他所期待的迹象,心头一阵焦躁,正欲下令队伍停歇,蓦然一声鼓响,呐喊四起,无数步骑自黄泥岗上及两侧冒出,皆头扎红巾,呈扇状扑来,来势汹汹,决非先前小股义军可比,转眼间将这支五百余人的大金骑军团团围住,铁浮屠将士仅来得及布好防守阵势。 他心中大喜,期待的事情发生了!双目鹰射,逡寻那应该出现之人,却见义军兵器寒光若河,红巾耀眼如云,足有数千人的步骑蓄势待发,并无那人踪影,莫非自己弄错了,来的是另一支义军? 五百铁浮屠将王伦所在的马车及高益恭等轻骑围在中间,合成一个大圆,外层甲撞矛鸣,长长刺出,内层箭矢交叠,连珠对空,有如一个钢铁战车,虽仅五百骑,但遇山平山,遇林拔林的气势一些不减,只待他一声令下,便可雷霆突围! 他心脏狂跳,这种遭遇战是他树立“不杀”信念后最担心的一种情形:毫无准备的己军与战力相当的对手狭路相逢,又只携常规兵器而无独特军器,非血流成河、尸横遍野不足以决胜!他鼻尖渗出冷汗,只要义军稍一出击,战争机器便将按惯性规律发动,他决计无法以“不杀”约束现在的这群部下! 上天一次一次地挑战他的信念与灵魂,他的精神之弦已经绷紧到极点,随时会断裂,他仿佛听到自己的脑神经发出绷裂般的“啪啪”声,心中长叹:世间要真有天命之主就好了,可自己能做的只是尽人事、听天命,到这份上,便由他去吧…… 就在双方一触即发之际,忽然轰天价一声炮响,黄泥岗上竖起一面宋军独有的二圣环大旗——取被掳二帝北还之意,一队着绯红色战袍的大宋官兵出现了,数十名精骑簇拥着一个威风凛凛的胖头领飞驰而下,一路吆喝:“大宋淮东宣抚使刘相公金牌在此,义军将士不得妄动……” 他又惊又喜,正是那朝也盼、暮也盼的死胖子陈矩。 原来那夜徐州城外他矛思盾想、天人交战好久,终又拾回海上第一次杀秦之决心,皆因无论挞懒的大计、自己的大业,还是妻族几千人的命运,都远远比不上再造华夏又一盛世对他的诱惑。 试看再造盛世的人选,身为女真人的挞懒,即便一统江山,也有其北族人的局限性。 来自后世的自己,因机缘偶得“不杀”信念而晋入“放下”天境之后,愈来愈接近一个“为民”的精神领袖,昭示人类终极方向的“不杀”理想在这时代绝无可能统一天下,能偏踞海州一隅已是不错。 和氏璧虽失,他建立一股宋金之外的中原势力之初衷已不是梦想——相比之下,这时代两极分化的人性反而更有“不杀”生存的土壤,如忽里赤、艾里孙、海州百姓等之单纯盲从,如教尊、张三峰、宗印、陈矩、二通事等之天慧自悟;若在尚物快欲的后世擎起不杀大旗,定是听取蛙声一片了。 而最合适的人选,莫过于他心目中的永恒偶像大英雄,若没有了秦桧这个绊脚石,岳飞直捣黄龙、从头收拾旧山河的抱负一旦实现,再造华夏并非没有可能! 决心已下,考虑到萌芽中的不杀军尚难以配合他的要求——不动声色地延阻王伦归宋而令秦桧相位不保,他立刻想到一人,便修书一封,借夜逛徐州城的机会,找到日月庄的分支,交于秘士连夜送往海州总部给艾里孙,在函上如此吩咐一番,让其火速往泰州去见追随张荣的胖哥陈矩。以他对陈矩的了解,定有办法让王伦救不了秦桧的相位,又不会因此拖累归编刘光世部的张荣义军上下。 若说他第一次杀死的是秦桧的原身,这一次杀死的就是秦桧的政治生命,效果是一样的,第一次若非自己延续秦桧身份,也没有其今天的荣耀,便叫这奸贼“成也明日,败也明日”吧。 陈矩与他面面相对,彼此的眼神皆极其复杂,自大篷车一役后,两兄弟是第一次见面,而他已经由一个怀璧小贼变成了金国郡马。 陈矩却不知道,他曾以秦桧面目与其有过一次深入的接触,就在那一次,两兄弟联手,为大宋赢得了喘息之机,也为淮南大地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和平,今日再一次联手,又会开创怎样的局面呢? “兀那鞑子,前方便是我大宋地界,领兵前来,有何图谋?”陈矩眼中的敌意并不见减,却跟他达成默契,装作不认识他。 “胖南蛮,我乃送一宋使来此,不是与尔等打仗,可否借一步说话。”他亦装腔作势,先解去双方敌意。两人一齐除去兵刃,打马来到两阵中央无人地带交谈起来。 敌对的阵营皆虎视眈眈,两兄弟不便多说,彼此拣要紧处简问简答。原来无论义军还是官兵,皆出陈矩安排,他有些不懂胖哥干嘛以两种阵仗迎接王伦。陈矩并不回答,盘问起他来。 为防万一书函遗露变成受制他人的把柄,他只通过艾里孙口头转告陈矩自己的动机:他虽归金,但对宋人怀有故国之情,愿意做一些有利大宋之事,言下之意,可以利用他的新身份为大宋效劳,作个谍人。而他真实的动机,决非三言两语可以说清,只待以后再找机会向胖哥交心请罪。 陈矩自半信半疑,不过至少将奸相赶下台的这件事,确实有利大宋,而秦桧当日缩头湖之功被时人看作为登高位作出的假象,秦桧的假象自然不少,惟独这一件却是真的,但后来因他的原因而不愿居功,反被历史掩盖,此是后话。 中国人素有“浪子回头金不换”之说,陈矩便将他训诫一通,交接了王伦,命义军将铁浮屠放行,却又故意泄露王伦返宋议和的风声,民间义军恨议和者犹甚金人,立刻转而包围住这支宋军不放,却是陈矩的双簧妙计。 直到一个月后,才由刘光世派出大将王德率部赶来“解围”,当王伦还自金国的消息上报到朝廷时,秦桧罢相已成定局。 大宋绍兴二年·大金天会十年,八月,拜相一年的秦桧以“自诡得权而举事,当耸动于四方;逮兹居位以陈谋,首建明于二策……顾窃弄于威柄,虑或长于奸朋”而罢,赵构亲自诏告天下——“终不复用”,令秦桧几无翻身可能,一时人心大快! 当此消息传来,他与楚月正踏上燕京郊外的入城官道,身前是铁浮屠开道,身后是庞大的海州订亲团——五百骑意气风发的海州少年子弟连同一百车海州土特产,“碧霞会”的妇女们一听迎娶圣娘娘回海州的订亲团人数不够,皆发动家里未婚少年参加,报名人数超额火爆,最终经过一番筛选才定下五百人,皆是灵气可塑的精壮后生——隐然为不杀军的壮大奠下基石。 楚月一对明眸落在他脸上,尽是怀疑,看得他心里发毛,那件事可没敢告诉可人儿,毕竟后果波及挞懒一族人,除了共同介入的艾里孙与陈矩,再无他人知道。但面对灵犀相照的小娇妻,他难免心虚地把头转到一边。 知夫莫若妻,楚月一夹小飞,绕到他面前:“臭小子,莫非你护送王伦时做了甚么手脚,以致累了秦桧?” “哪有此事,你可以问高益恭么?”他相信即便当时在场的牛文与高益恭也看不出破绽,急忙狡辩。二通事都留在海州,协助艾里孙打理日月庄和朐山口开埠事宜,忽里赤则率十八名生士携带装备混杂在订亲团中,已与海州子弟打成一片,却是因黄泥岗的教训,他必须保证自己身边随时有减免杀戮的力量存在。 他再左右顾而作惋惜状:“这秦执事也忒没用了,枉费我一番心血,为其垫脚……” 楚月不由冷笑一声:“甚么心血与垫脚,只怕尝尽了风流而不舍罢……” “嘻嘻,娘子莫要吃醋,为夫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他本欲嬉皮笑脸地打消可人儿的疑心,却被她的花容骤变吓住了,顿时后悔不迭:坏了,刚躲开一个麻烦,又挑起另一个麻烦! 他当秦桧的这段经历一直是他俩回避不及的敏感话题,他对楚月的肉体背叛几乎全发生在这一段,任他巧言令色也难以自辩,楚月虽然原谅了他,但并不表示就忘了他被捉奸当场的老帐,而女人的的醋意一向是男人最难琢磨的情感之一,一旦翻起波来转眼便成飓风海啸。 “呵呵……只怕某某是人在床上、心不由己罢……”楚月不知是何“居心”,娇笑着学他胡乱改词造句,他却笑不出,因为可人儿分明“笑里藏刀”,眼神透着陌生瞪住他,好像是看到了另一张面皮儿…… 那眼神很熟悉,看得他心惊肉跳,一下子记起与楚月山洞重逢的一幕,后世的情感经历告诉他,同样的一件事儿,男人与女人的感受是截然不同的,比如那次重逢,他记住的是与楚月的幸福初夜,而可人儿铭刻在心的一定不是这个! 果然,楚月当着他手下儿郎与海州子弟的面,隔着马儿就一个耳光打过来,他哪敢躲避,乖乖地将脸贴上去,只听“啪”地一声脆响,她也不管什么不在外人面前扫他颜面的夫训了,连声娇叱:“臭小子、狗奴才、大淫贼……” 前后众骑皆吓一跳,怎么无端端的郡主发起火来,听着听着,有些明白了,好像郡马爷有什么风流勾当败露了,一时皆有情同戚戚之感,男人不易矣。 他噤若寒蝉,哀叹自己算丢人到家了,惟有阿Q地安慰自己,在人前也有好处,至少嘴唇不会遭受那次的苦难——被连咬两次。 楚月打也打了,骂也骂了,临了,倒像她被欺负了一般,珠泪涟涟,飞一般地弛骑而去。在那次有了经验的高益恭不待他吩咐,令一队铁浮屠跟去保护郡主,一面来到他身前劝慰:“姑爷,下次可要小心些……” 日妹么的,你倒说起风凉话来,老子有甚么小心的,若非你的劳什子植脸异术,也不会有今日风波,他无明火顿起:“惟小人与女子难养也,一边凉快去!” 高益恭没来由碰了一鼻子灰,心中不免有想法:你们夫妇俩吵架,我倒成了出气筒? 临近燕京城,早有一队人马迎出来,却是俩舅子,一见面,乌达补就哇哇大叫:“小子,又怎么得罪我妹妹了,害得哭成她泪人似的,我可要替妹妹出头!” 看来楚月已同哥哥们照过面,他放下心,陪起笑脸:“大哥、二哥好,我可不是故意的,还不是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 “妹妹娇纵惯了,妹夫可要体谅……”斡带理解地一笑,告诉他金主将临燕京,父王挞懒已往祁州设元帅府戍守,镇护圣驾,而他与楚月的订婚大礼照旧在燕京举行,毕竟金主赐婚,不可拖延。至于他的南巡天使任务就此交差,那支铁浮屠千人队正式归他领导,成为郡马营。 乌达补见他订亲团声势,又啧啧称赞:“好小子,这才不堕了妹妹的面子。” 他心中苦笑,老子的面子刚刚可堕光了,而不用见岳父挞懒,他又暗自高兴,毕竟破坏了其大计的重要一环,有些难以面对。 三日后,上午,燕京城挞懒亲王府,张灯结彩,宾客如云,门前鞭炮震耳,观者塞途,都知是郡主订婚的拜门纳币之礼。 那个据说是汉人小子的郡马爷披红挂绿,骑一匹红马,身后数百子弟手执红旗,携百车酒食,赶百匹骏马,浩浩荡荡来到亲王府前。 一路全仗高益恭张罗,他按女真风俗一箭射落府门右边一串大红灯笼,顺利进门,然后车福接手,领新姑爷并亲族子弟步行往小校场而来。 但见昔日的小校场,变成了一个大宴会场,一排排的长桌摆开,亲王府的仆役正将新姑爷带来的酒食特产摆上桌。中间搭起一座四面通畅的大帐篷,里面置一大炕,上面挤满了大大小小的女真男女——皆挞懒族人,以姑娘与孩童居多,嘈嘈笑笑,交头接耳地议论着鱼贯而入的订亲团。 楚月头戴金丝红环,一身水红长裙,粉颊明眸,樱唇皓齿,千娇百媚地坐在最前面,似嗔还喜地看着他的到来。 扑面而来的喜气熏得他似醉了一般,任车福摆布,率子弟们一起罗拜于炕前空地下,乃女真“男下女”的风俗。 “明日哥哥,恭喜恭喜!”一个相熟的少女脆声令他抬起头来,却见一个姿容俏丽、眼神火辣的小妮子正亲热地坐在楚月身边,旁边一个汉服孩童不甘落后地向他嚷道,“龙卫将军,抱得美人归,不见故人来啊……” 哈!霜铃与完颜亮也来了,他刚刚竟没留意,原来两人皆随金主一同南下,闻此喜事,赶来参加。却见完颜亮向他挤挤眼,而霜铃亦一面看着他笑一面跟楚月咬起了耳朵,他心头一跳,可不要说自己什么坏话啊,当日的情形浮上来: “好个明日,竟敢咒我大金?”他唱完那首《天地歌》,刚步出粘罕宴帐,完颜亮忽然从后面拉住他,在他没来得及有所反应之前,又顽皮一笑,“龙卫将军,唱得好,词更好,比那些老夫子教的都好,这天下、族分、权色皆不过沧海桑田,失之无过,得之无罪,有志者无妨夺之!” 他当即一激灵,总不成这孩子的远大志向竟在自己一首歌的影响下而产生,历史竟是瞬间造就?他抚着完颜亮的头,不知是忠告还是点拨:“孩子,你要记住,有志者事竞成,但凡事不能太过,心不能太大!因为成就越高,跌倒再爬起的机会就越小,到你真正实现大志之时,你连一次也输不起的。” 完颜亮不知听懂没有,伶俐一笑,岔开话题:“霜铃姨今晚约你私会,你去不去?放心,我不会告诉楚月姨的。但你不去的话,我可要去哩……” 他当然不会去,首先,不能再对不起楚月;其次,霜铃又是二舅子喜欢的女子!可是他又不想完颜亮这么小就学坏,只好道:“飞来艳福,岂有拒绝之理,我这就去……” 炕上的楚月一面听霜铃嘀咕,一面咬着嘴唇打量他,终于面上漾起浓浓的娇羞与欢喜,看来霜铃说的都是女孩子间的体己话,他一直打鼓的心儿方和缓下来。 鼓乐声起,岳父挞懒不在,便由大舅子斡带主礼,将楚月抱下来,让他接住,他忙张臂,紧紧横抱在怀,生怕她又跑了一般。 缤纷的花瓣散落头顶,祝福的童声响彻四周,可人儿怯怯地闭上双眼,柔软的身子在他手上,仿佛要化了,一对新人便在双方亲族的簇拥下,送入一座悬挂红箭的红帐篷。 第六十九章Thedayaftertomorrow “月儿,有一天,我会在一个万众瞩目的场合出现在你的面前,迎娶你成为我的妻……”红帐篷里,趁着姑娘小伙们被刺花挡开的空儿,他终于有机会说出这埋藏心底已久的誓言。 “哦,今个场合也算万众瞩目么……”刚刚被姐妹们捉弄得面红耳赤的楚月方有空甩开他一直不放的手,白了他一眼,三天前的气尚未消退,臭小子又说甜言蜜语哄自己哩。 “当然不是,我要按海州的风俗正式迎娶你,在一个真正万众瞩目的场合,在一个只属于我们俩的日子……”他信誓旦旦地保证,自觉亏欠可人儿太多,在尚无名分的情况下,就已为他生了孩子。也幸亏女真有男女自媒、奉子而归的习俗,若是按汉人传统,未婚生子的女儿家不知要怎么遭罪呢。 “好呀,到时是不是连岳楚姐姐也一并娶了,一效娥皇、女英?”楚月轻轻咬唇,似笑非笑地睨着他,臭小子与岳楚的关系决非他说的那般简单,她并非没有觉察,只是不愿沦与寻常女子一般见识,她有自己的手段。 也是奇怪,她的族人无论贵贱,皆有数妻,宗室子弟更是妻妾成群,像粘罕、金兀术等连娶带抢的女子都不下上百,她虽以为对女子不公,却也认为世道如此。但臭小子跟他们不同,没有这天下男子皆以妇人为附属的劣性,他对女子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尊重,偏又一副世间女子入我眼者几何的清高模样,这一点最能打动女儿心,她便因此着了道。但臭小子一旦入眼,便会动情,正是知夫莫若妻,以这一点来看,他远比那些只当女子为私有物的男子更具危险,亦凭这一点,楚月就容不得其他女子介入她与他之间。 “娘子说笑,明日此生得你足矣,哪敢再有奢求?”被捏着软处了,可人儿那习惯性的可爱神态令他战战兢兢,分明是反话,怎会听不出,楚月隐然已将三相公列为情场之敌,他不由心惊她的直觉,本以为雨过天晴,现只有打起十二分精神,女人怎么都有一种“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 楚月轻轻将小手交回他:“看在蒲察部第一美女——霜铃都没诱到你的份上,姑且信你一回……” 啊?难道霜铃小妮子是设圈套给自己钻,好在自己没上钩!他一面庆幸,一面欢喜地握住可人儿纤手,这下真是雨过天晴了,忙大拍马屁:“我的娘子可是完颜部第一美女、女真第一美女、天下第一美女,其他甚么美女,自然不放在心上。” “完颜部第一美女,自家都说不上,还论甚么天下第一美女……”楚月口里反驳,心里可美滋滋的。 “我却不信,完颜部还有比娘子更美的?”这是真话,楚月姿容更胜作少女时节:青丝蝉鬓,星眸若水,柳眉翘鼻,朱唇皓齿,嵌入皎月娥梨的动人脸蛋,真如画中仙子一般;而笋指玉臂、纤腰窈窕、雪肌含香的迷人体态,即便年方二八的江南糯腻处子也相形见绌。 比起至性纯情的三相公——岳楚、高贵冰洁的玉人儿——襄襄公主、万千风情的妙人儿——玉僧儿、娇蛮热辣的小妮子——霜铃,可人儿爱憎分明、伶俐果敢的大气性格更适合他,说白了,就是更能驯服他这个不按常理出牌、喜走极端的后世小子。 “明日,听咱讲个故事……”楚月被他勾起了什么记忆,面色一正,淡锁云思,讲起关于完颜部第一美女的故事:从前,完颜部刚刚开始扩充部落联盟的时候,正是她祖父——挞懒之父盈歌任联盟首领,盈歌出征各部时,得一高丽美女,而生二女,便是挞懒同父异母的姐妹,亦楚月的大小姨,皆绝色,小姨尤甚,故得完颜部第一美女之称。 听到这,他心中一动,想到了仙去的教尊姐姐不是自称小姨么,莫非是她?楚月继续道来:那高丽祖婆后来回故乡一趟,领回一个侄女,便成了楚月与斡带、乌达补的母亲,后生楚月时难产而死,楚月因此对母亲没有任何印象。挞懒极爱妻子,很久没有再娶,后来为图大计才续渤海大族的一车婆。他第一次听楚月谈起母亲,平静中隐含苦疚,想来她一出生便累母早世,即便挞懒加倍疼爱,又怎弥补未泽母爱之憾,他不由默默揽住可人儿纤腰,自己一定补偿她童年的缺憾。 虽无言之中,楚月亦感受到他的心意,温柔地倚靠在他身上,讲下去:挞懒少年时,当今金主吴乞买被盈歌收为养子,住入族帐,与小姨朝夕相处,生出感情,已近谈婚论嫁。偏偏此时,辽天祚帝当道,时常派出银牌天使来生女真部落掠夺女真族魂——海东青和人参、貂皮、骏马、北珠、蜜蜡、麻布等特产。那银牌天使率领大批随从,沿路欺压、敲榨生女真各部,以致怨声载道。他不由赧颜,原来自己这个南巡天使出处在此,只是大金既曾身受此苦,缘何施于他族?无论辽金,抑或唐宋,弱肉强食的动物本性在统治者身上是一样的,自己能改变它么? 楚月渐露激愤:最不能忍的是银牌天使一到,便迫使女真人献出部中美女伴宿,既不问其出嫁与否,也不问家门高低。这般辱族行径,使得诸部无不忿恨怨叛,奈何当时女真尚不足与辽国抗衡,惟有忍气吞声。却有一银牌天使听闻完颜部第一美女之名,指名要小姨伴宿,而盈歌正忙于抚宁诸部,不愿树敌于外,无奈答应。小姨烈性,誓死不从,求救于吴乞买,而吴乞买亦出于族之大义,违心地规劝小姨从权,小姨正绝望之际,已经出嫁的大姨挺身而出,代妹临辱,那辽使竟未看出破绽。他听到此节,牙根处肌腱暴起,只觉这些男人太不应该! 楚月眼泛泪光:本来此事应算过去,偏偏大姨那一夜之后竟有了身孕,而为夫家不容,逐出帐门,回到娘家产下一子后投河自尽,小姨因此无法原谅自己,亦对父亲盈歌与爱人吴乞买痛绝,自此离家,不知所踪。此事十分隐秘,只挞懒一族与吴乞买等相关人等知晓…… “明日,按你所说,小姨应不知有何际遇而成了萨满教教尊,只是已不在人世了,她的命好苦……知道她为甚么不让你伤害达凯么,因为大姨受辱所产之子,便是达凯……大姨命苦,小姨命苦,难道生为女子,便要命苦么……”楚月终于泣倒在他肩上。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他不敢相信这么凄绝人寰的故事就发生在自己身边,他终于明白了教尊姐姐——小姨的心,终于弄懂了金主与她的关系,胸口闷塞欲炸,忽然大声宣告:“月儿,我明日为了你,即便背负天下人也在所不惜!” 至此,海州之行圆满得超乎想象:与楚月三笑团圆——最大的惊喜,重拾旧部初创大业根基——最大的安慰,楚月得海州民心——最大的神来之笔,新收二通事而受天命——最大的责任——管他是真是假,暗交陈矩而将秦桧拉下马——最大的意外收获,再纳五百子弟兵与铁浮屠归属郡马营——却是他来到这时代拥有的最大的一支人马,最终正式纳币拜门——最大的开心了!而唯一遗憾的是——娇儿春林被挞懒岳父也带去祁州,个中原因不言自明。 本来若非金主巡幸燕京,订婚之后他便可携楚月同返海州,因为挞懒给女儿女婿订婚的最大礼物是——海州戍守由郡马营负责。通过女儿与汉族小子的联姻而获得汉人好感,并在汉地发展壮大、扩辐影响,这本是挞懒大计的新增一环,尤其失去秦桧在汉地的支持之后,他这一环的作用无形中放大——亦是无心插柳的又一好处。所以挞懒利用自己经略南边的大权给予女儿女婿最大的支持——逐渐将海州变为一个名属伪齐实归明日的独立王国。 既然金主要来,他这个被其赐婚的龙卫将军一定要面谢圣恩,于是他将海州子弟与郡马营驻扎在燕京城外,将一片临河的郊野辟为校场,利用此暇开始整军练兵。 以他本意,欲将海州子弟直接编入铁浮屠,便于统一领导。谁知小老乡们皆不愿与金兵为伍,竟闹将起来,还是楚月出面方平息事态,这民族间的仇恨与裂痕决非短时可以愈合,亦非一个楚月可以解决,这可是不杀大业面临的首要问题之一,他才发现自己忽略了,这时代的人如何通晓民族融合之大义?后世的民族问题皆需要相当的时间和大量的工作来处理,他却不具备这些条件,只有在黑暗中摸索。 好在他又想出奇招,干脆就分为两营,海州子弟兵组成圣娘娘营,以保护海州为职责,解除他们对归属上的反感,名义上是楚月领导,实际由已融入其中的忽里赤指挥。郡马营则由他直接领导,为培养成日后的不杀军,他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梳洗,将原千人长与百人长全部遣返原铁浮屠军,各职虚待将自基层崛起的兵士,而兵士中仇汉嗜杀者,亦逐一退回,空额则由挞懒族忠诚子弟补上。 整肃与练兵两不误,既然两营有族分之隙,他索性利用这一点,令两营展开练兵比赛。他的练兵方法亦与众不同,以女真春猎大会的三个项目为基础,结合后世体育竞技的长短跑、跳高、跳远、游泳等合成九项,号称“铁士九项”,以之为基本功训练,并作为奖惩拔擢的标准之一。 圣娘娘营争一口不输于女真人之气,郡马营则受到平等晋职的激励,更由于少年人本就好奇争胜,独特的练兵比赛和“铁士”的荣耀极大地激发了两营兵士练兵的热情。一时间,校场上虽泾渭分明,但两营之间、个人之间的较劲潮涌奔勃,每一个兵士均忘我投入。如此场面,时来督军的楚月固然赞叹,偶来探视的俩舅子更是惊奇,斡带尚旁观称许,乌达补早忍不住加入进去,要争那“铁士”名头。 九项中除了击鞠是团体比赛外皆是个人项目,春猎三项自然是女真人强项,其余项目大家却是统一起点,初时女真兵士赢得多,不过海州子弟无一不是精挑细选而来,进步神速,不几日便差距锐缩。 见海州子弟的基本功稍有扎实,他便迫不及待地展开作战训练,每日上午依旧是“铁士九项”,下午则转为两营对阵。郡马营大多为出生入死的铁血战士,对付初出茅庐的海州子弟兵,真是杀鸡用牛刀,他亦下令不可留情,因为真正的军人是打出来的。 双方以相当兵力,步骑相倚,以泥簇之箭、无头裹灰之矛展开对攻,由于兵士仅着铁兜鍪护头,精赤上身,箭矛虽无杀伤力,击在身上亦不好受,每每一场“惨烈”厮杀下来,圣娘娘营最多只有忽里赤等十八生士好看些,其余皆灰头泥身,可谓全军“尽没”。 他深知万事开头难,眼前的一千五百余人将是日后不杀军的精魂,故暂舍温柔乡,以普通一兵的身份轮流住在两营,与他们吃在一起、睡在一起、训练在一起。同时毫不吝啬地拿出挞懒及其族人所赠彩礼,对表现优异者重奖并授职。如此摸打滚爬地朝起夜归,他与部下的关系日渐亲近,两营之间的敌意亦日渐消退。 不觉过了半月,大舅子派人传递消息,金主已至居庸关,不日便到燕京,要他做好觐见准备。因此又训练一天之后,他便下令两营休整三日,可分批入燕京玩耍购物,只待他觐见后便南归海州。此令一下,举营欢腾,海州子弟们尤喜。他只带个小校,也不换身上的脏衣,一个人懒懒躺在河边,看那夕阳照水的美景。 “这般痴痴地看着夕阳落下,是否又想着看谁老去……”一个俏皮馨心的娇声响在身后,他大喜转头,一位红光艳射的小美人浴立在晚霞里,是楚月来了!他一跃而起,将可人儿扑在秋黄的茸草上,一口吻住她的小嘴,半晌,她方得空羞喘,“臭小子不知羞,有人看到哩……” 他忙放手,四顾无人,小校早已识趣地溜开,又欲跟楚月亲热,她一把推开,嫩面红红的,不知是夕阳映照还是羞赧所致:“明日,你弄脏人家的衣服哩……” 他才发现自己身上的泥灰将楚月的一色裙子变成了五花脸,忙将上衣脱下为她擦拭,孰料越擦越脏,挠头道:“月儿,对不起,我好想你……” 楚月扑哧一笑,半眯着眼欣赏着他赤裸的上身,直到把他看得扭捏不安起来,方刮脸道:“小淫贼也会害羞,难得难得……” 他这时亦发觉自己的身体比后世强壮多了,本就标准的身材愈发健美,难怪可人儿爱不释目,不由连摆了几个后世的健美姿势,又恢复了厚脸皮:“娘子,为夫的身体是否让你心动了?” 他俩相视而嘻,楚月幸福拉他的手坐在河边,一起看着漫天的红霞,不约而同地想起他第一次反出大金的情景。 远处的营地忽然热闹起来,传来女子歌声,原来楚月得知金主将至,兵士们辛苦训练许久,也该放松放松,便带族里的姑娘们来大营联欢慰问,刚好他也下令休整,夫妇俩倒想到一块了。 身为主帅,自当与卒同乐,他与楚月携手归营,又激起一片欢呼声,但见两营中间的空地上篝火熊熊,饮食丰盛,楚月自然考虑周到。除去巡逻警戒的小队,其余将士都来了,营中乐手打起鼓点,几百名女真姑娘花蝴蝶般地在兵士们中间飞舞扬歌,到处欢声笑语。她们默契地一分为二,分别融入两营。 不要看这些海州子弟对女真男人没甚么好感,与女真姑娘们倒相见甚欢,相比之下,圣娘娘营的竟比郡马营的更受青睐。原来海州子弟与她们中不少在订婚宴会上就相识,她们作为挞懒族人,自然对姑爷的亲族格外热情,女真姑娘本就奔放,海州小伙们哪里吃得消,看情形发展下去真有可能冒出不少对。他心中一动,晓得楚月又为自己解决了一道难题,婚姻——确实是民族融合的上佳手段。 “好娘子,你真是上天送给我的宝贝!”他大喜之下,拉住莫名其妙的可人儿入场舞动起来……鼓声热烈,身边共舞的男女越聚越多,一大半是舞姿笨拙的海州子弟,不时惹起旁观的兵士起哄的笑声。他与楚月旋转着,头顶的闪闪银星开心地眨着眼睛,仿佛看到了华夏各族和睦相处的喜人前景。 忽然,场外一阵骚动,率队巡逻的忽里赤出现了,表情慌乱地穿过人群寻来,他与楚月停舞,诧异地对视一眼,发生何事,令渐具大将之风的忽里赤如此沉不住气? 忽里赤递给他一卷小纸,又对他耳语几句,他亦脸色大变,将纸条展开,借篝火去看,全是他看不懂的契丹文,他却识得大金上层才有的印记,双手不由颤抖起来:忽里赤报来的竟是一个惊天消息! 却是巡逻队遇一夜骑者,觉得可疑而俘获,搜得此信,大金境内通用汉、女真、契丹三种文字,故军中有看懂者:守大同府的大金元帅右都监耶律余睹约云中、河东、河北、燕京等地契丹掌军者,趁金主南巡之机,于三日后同时举兵,尽屠女真人,反金复辽! 他忙将信纸递给楚月,心中未免有些疑问,大金元帅右都监位列金军元帅府都元帅、左右副元帅、左右监军、左右都监七大核心之一,可谓位尊权重,耶律余睹此人他亦有耳闻,原是辽宗室大将,后降金,累立军功,深受金主器重,好好地怎么叛了? 但楚月面上的震惊告诉了他此事多半不假,更读出一条重要细节:耶律余睹与燕京统军萧高六约好,各派精兵一万,势必截杀金主及各重臣于居庸关前,时间就定在举事前夜,造成群龙无首之局! 他心中大动,这一事件,无论是对宋人来说,还是对图大计的挞懒来说,都是一件可以化为己用的好事,他该怎么办? 天!上天又将一道难题甩到面前,他肚中呻吟一声:老子又该怎么办?夹在汉人、女真人之间已经让他够难受的了,又冒出了契丹人。反金复辽?说得好听,历史上喊这种口号的就没有成功过的,他是坐观其变、是举报揭破,还是推波助澜…… 楚月皱着眉头,显然亦在思索同样的问题,时间紧迫,通知父王已经来不及,眼下唯一能对此事做出应变的,就是她的夫君——明日,她决定不发一言,无论他作出什么决定,她都支持。 却闻场内的姑娘小伙一阵骚动,齐齐抬头惊呼,又发生了何事?他仰脖望去,只见一颗白耀巨硕彗星拖着长长的彗尾,划破夜空,往东方扑去! “天垂象,见吉凶!彗星——主兵丧,除旧布新之象,余灾不尽……”他依稀记起马绉与他讲过的天象占辞,这么巧!第一次有点信了,亦因此作出了一个连楚月也吃惊的决定,大喝一声:“众将士听令,即刻停止休整,连夜开赴居庸关!” “好个‘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所在!”他手举千里镜,南顾北望,但见两山夹峙,绝谷累石,层峦叠嶂,悬崖峭壁下,危临纵沟,林深邃险,一水旁流,艰折万状,那绵延数十里的古道——俗称关沟,便是南俯燕地、北拒塞外——“天下九塞,居庸其一”的居庸关了。他第一次觉得古人造语毫无夸张,数月前虽来去过关,却在山谷,今登其峰,方见天下绝险气势,而脚下的山头,亦仿佛那起伏山涛中的孤岛,令人顿生摇摇欲坠之感。 “‘绝反水连下,群峰云共高’。大唐高适笔下的美景,自家也是第一次见哩。”楚月却另有一番感悟,浓秋的山岗上野草葱黄,漫野枫叶,红波翠浪,可人儿玉嫩纤手拉住一粗糙的酸枣棵子,折一枝鲜灿山花,人花相映,分外妖娆。 他不由脱口大赞:“正是‘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 楚月乍闻后世伟人的名词,惊艳闪眸:“明日,你又来惑人哩,此句前无古人,却意犹未尽,给本郡主完整作来!” “笨手偶得一句,再也作不出了……”他哪记得全词,摇头一笑,谈起正事,“月儿,若是你来截杀郎主,会施以何策?” 楚月受引转神,凝视近处的居庸关南口,关外一马平川,沉思半晌道:“那信既落入我手,耶律余睹与萧高六联军不成,但一万之兵足以谋划伏击。郎主南巡,自有一军合扎猛安护驾,兵力三千,加上居庸关城守军两千,此刻这居庸关里不过五千兵马。叛军远道而来,为避海青儿,当与我部一样昼伏夜行,必是轻骑兵。若等圣驾出关、关卒不暇出救之时,以一万精骑围歼三千合扎猛安于平原之上,可是上策。然郎主出关必是白日,叛军形迹无法回避海青儿,所以若是咱来谋划,必在关内伏兵!” 他叹服现脸,愁眉微锁:“月儿灼见,我亦这般想,只是居庸关这么大,叛军会伏于何处?” 楚月面上却漾开笑意:“明日,咱给你讲个故事:我大金灭辽入关时,辽天祚帝曾以劲兵驻守居庸关,见大金官兵临关,辽兵设伏于一山崖之下,以为可诱敌深入,转败为胜。谁知天意不容,突然崖石自崩,戍卒压死,不战而溃,皆以为天助大金……” “多谢娘子指点!”他豁然开朗,“我若是叛军,亦会再挑此处设伏,时机以郎主出关之时为最佳,正所谓‘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 “呵呵,臭小子用词为何总是这般绝妙?”楚月被他的贴切形容逗得莞尔一笑,随即轻蹙娥眉,“你仅握兵一千五百余,除去三成火头军与辎重兵,能战者仅千余,而铁浮屠在山地威力锐减,你又不与郎主大营通连呼应,自家怎地也想不明白,你凭甚么对付那一万叛军?” “铁浮屠力减,叛军轻骑兵何尝不是,月儿莫要忘了,铁浮屠儿郎曾上郁洲岛训练一月,而海州子弟更习于山地。我早已考虑,平原战中铁浮屠可以一当十,山地战中未尝不能以一当五,而叛军轻骑兵在山地中能以二当一已是不错,如此一算,无论哪种遭遇,敌我均旗鼓相当……”他娓娓道出心中想法,又忍不住问,“月儿,我只奇怪,自那夜你让族中姑娘捎信给大哥:严密监控萧高六部,不可打草惊蛇。至此,你还是第一次发问,我的想法你当真不想知道?” 楚月却将粉鼻凑近山花长嗅,闭目不答,俏皮一眨。此刻四下空野,山色奇绝,秋风袭人,仿佛天地间只存在他俩,一种抑制不住的爱意涌上心头,他早已吻上去,可人儿嘤咛一声,软在他胸前,花香、唇香在齿畔流连,衣袂飘拂,身体轻荡,真个欲成仙矣。 良久,楚月方躲开他的刁舌,和羞告饶:“小坏蛋,你肚里几条小虫怎逃过自家法眼:耶律余睹之叛,虽时机尚可,然联络过广,战线过长,反而事易泄露,实犯兵家大忌,一旦举事,必然观望者众,呼应者少,必败无疑。本来爹爹大计若逢其会,当风云际转,得利趋胜。只是爹爹尚准备不足,无法化为己用。但对于翅膀未硬、急欲自立的郎君你,却自然不肯放过这建奇功、邀圣宠、丰羽翼的大好机会,为妻我讲得可对?” “娘子真是我肚里的小虫!”他狡猾地在可人儿芳唇偷啄一口,“可只猜中其一,为夫动机其二则是练兵。有道是‘上阵一回,抵练十年’,那五百海州子弟乃日后不杀军精英,只靠铁士九项训练,不经沙场实战如何成材?天送个机会在眼前,我本意不管野战山战,此次平叛由二个铁浮屠儿郎带一个海州子弟,如此可以关照,又可融生沙场上的生死之交。至于我为何不连通圣驾大营,一来出奇兵不可露痕迹,二来欲独贪大功,三来便是检验不杀军器于实战中的运用……” “哦,郎君果然英明,自家还未想到怎么多哩……”聪明的女子总会装傻,见他洋洋自得,楚月学他狡猾神情,作出恍然之态,却又现忧色,“明日,难道你真要愚守不杀誓言,恶战就在眼前,即便有神奇军器助阵,自家也想不出如何不杀哩……” 这句话可问到他最敏感之处,通贯天人之悟的他郑重地捉住可人儿香肩,彼此双目对碰,递出心灵的火花,将那千锤百炼的不杀信念尽吐胸怀:“月儿,这想法在我心中酝酿已久,终于可以与最亲密的人分享:不杀的真义在于结果,而非过程。不杀昭示了生命存在之终极意义,亦是人世发展之终极归宿——人不杀人,才得以为人。如同人之成长,不杀军亦要经过成长历程,其初期决计无法做到实质不杀,只能少杀、不妄杀,我也不知道将来会不会有那一天,不杀军真的可以做到兵不血刃、不战而屈敌之兵。月儿,我只是要世人知道,这世间,曾有过一支以‘不杀’为宗旨的军队,而且,将来也会有,一定有!因为,今日已经来了,明日还会远么……” “人不杀人,才得以为人……今日已经来了,明日还会远么……”楚月陷在他空明若宇的清澈目光里,痴痴喃喃,“明日,这些话儿好深奥,咱有点听不懂,可是心中很是欢喜,仿佛迷雾拨开、朗空乍现……人家有时觉得你很浅,可以一目了然,有时又觉得你很深,怎么也看不到底。到底哪一个是你,又到底是真是幻……” 他无比怜惜地将可人儿揽在怀里:“月儿,你只要看清,我这一颗心!你只要相信,我这无尽的爱……” “呜——”远处关沟正中的居庸关关城传来悠扬的号角声,他与楚月相视一眼,齐齐想道:叛军既然算准郎主出关之时就在明晨,可知在圣驾左右必伏耳目,幸亏事先没与郎主通报护驾之举。 他嘴角忽然浮出得意的微笑:“娘子,多亏你提醒,为夫此次平叛真有可能兵不血刃、不战屈敌哩。” 第七十章佐罗 想到平生第一次兵不血刃地解除一场兵灾,他的嘴角不由浮出得意的微笑:原来那次叛乱,契丹叛军果设伏于楚月所言山崖之下,金主亦于晨时出关,就在叛军行将发动之际,那曾昭示天意的山崖再次轰然自崩,叛军上下皆以为天意再显,阵脚大乱,此时两边山头擎起无数旌旗,漫山冒出挽弓待射的护驾金兵,山喊如雷——“郎主圣威,缴械不杀”!此次偷袭早在人家算计之中,叛军心神俱丧,斗志全无,齐齐弃兵刃跪降…… 那山崩却是出自他的妙手——亲率十八生士攀岩缘上,埋下火药,于最要紧关头爆破,在崇神尚天的时代,立收夺心之效,再以事先制好的大量旌旗造成草木皆兵之势慑敌,在独特军器未动之下,已建大功。而“缴械不杀”自此成为明日所部最著名的军号,后在民间与岳家军的“冻杀不拆屋,饿杀不打虏”南北呼应、并肩齐名。 金主吴乞买圣驾被惊,好在明日所部神兵天降而化险为夷,龙颜大震,当即四纵海青儿昭告天下——挫败一起惊天逆谋。耶律余睹见兵变事泄,父子以游猎为名出奔,乃被鞑靼人杀死,其党燕京统军萧高六伏诛,蔚州节度使萧特谋自杀,一场可能动摇大金关内根基的叛乱被平息于开始之前,明日居功至伟。以护驾平叛之奇功,金主升明日为龙卫圣将军并加授实职猛安,又以驻地海州而封“海州王”之号。 大金前期封王甚慎,即便立下赫赫战功之兀术封沈王与挞懒封鲁王,亦在吴乞买后继合刺之朝。以汉人出身、年纪资历如他而封王者,虽封地仅弹丸之海州,在大金史上,却是第一人也,不仅史官惊异,他也大觉意外,惟经楚月揣测,可能吴乞买因着小姨——教尊爱屋及乌之故。呜呼!情之一物,在世间留下多少迷雾? 而他始料不及的另一后果是:虽未及举事,耶律余睹部属及燕云等地契丹官员尽皆被杀,元帅府同时下令,诸路分捕余睹余党,尽杀契丹人,诸路大乱,月余方止。更有甚者,连都元帅粘罕所纳辽室萧氏也被杀死,而那逢源于辽、宋、金之间的著名墙头草——旧辽余孽郭药师本非契丹人,亦受株连,被逮下狱,后虽获释,却以“财可聚众”之罪剥夺全部家产。经此浩劫,辽时迁入长城以南契丹人,几成灰烬。他感彗星灾兆欲拯救生灵的初衷落个完全相反的结局,相对于政治的冷血与残酷,他的救世之心显得多么的幼稚! 自己海州王的称号竟是用无数契丹人的血换来的,每念及此,他便心疚难安:通往人类“不杀”明日的荆途,难道竟是由一具具“被杀”的尸骨铺砌的?尸骨中会有你、会有我、还会有“他”么? 他反被激起永不回头的决心:相对于人之“大我”,一己之“小我”又算什么,无论这过程多么痛苦,无论将付出多大代价,抑或蛆蝇蠕嚼,抑或虫豸翻咬,老子必坚持“不杀”信念,世人必有一日明白“不杀”真义! 但他心头一直有个不愿触及的预感:“小我”之不杀与“大我”之不杀,终有一日将交激剧撞,他不敢想象这一日到来时的情形,惟有祈望这一日永不到来! 每逢大事便失眠的他今次亦不会例外,躺在阿育王塔尖顶瓦脊上数了一夜星星,直到天又破晓,半边红日一跳一跳地爬上万里彤云……他油然凝睛,超出常人极限地与初生朝阳对视良久,忽见光轮耀红中跳出一黑点,渐渐变大……他神色一振,自高耸的塔顶站起,将拇指食指撮于口中,打了一个曲锐的呼哨,黑点遥遥回应一声“啾”啸,飞云般已到近前,却是女真人所培之海青儿与黑水海雕杂交品种——神鹰,模样极似与狼共舞一战的那只。 “大灰!”他凌风高呼,展臂作出飞翔之姿,那被叫做大灰的神鹰在他头顶盘旋一圈后,扑腾而下,利爪越空抓起他的腰部,巨翅一展,已带他冲上天宇,一人一鹰配合之默契,就如练过无数遍。 耳畔呼呼疾风,周身一片虚空,连绵的郁洲岛像一幅平面图般铺在身下,外绕的蔚蓝大海无边地展到天的尽头,他忘我地张开四肢,人鹰一体,迎着火红的朝阳飞去…… “呼噜……”大灰盯住杂身人群中的佝偻老者,刨着爪子发出低吼声,隐身街角的他确认了要找的对象,拍拍大灰的狗头示意它退下,旋即掏出一个小海螺,吹出一道曲婉的洪音,一闻此音,街上的百姓呼啦四散,那佝偻老者水落石出地凸于海州西门大道。 老者佝偻的身子逐渐挺直,手在面上一抹,胡须皱纹尽去,现出一张朗俊的国字脸,大喝一声:“某在此处,谁敢拿我?” 他的手亦在面上一抹,眉鼻间多个仿若西方传说之侠——佐罗的眼罩,却是红色,衬得双目如火,掩去本来面目,自暗处踱出来,心中亦不由佩服这淫贼大胆,昨夜将海州出名势利大户刘氏三朵花中的大千金迷奸后,还有胆在海州逗留,公然挑战隐为海州守护者的圣军发出的江湖禁令。 淫贼无所畏惧地看着他的出现——在海州民间视之若神又身份莫测的圣军,冷笑道:“藏头露尾的东西,便是尔等禁绝江湖好汉在海州行止么?” 他仰天一个哈哈,声扬如钟,却是要此间看热闹的其他江湖人都听到:“阁下误会了,江湖朋友们到海州来,只要不生事、行于正、止于法,自然无妨。所谓江湖禁令,乃禁江湖之事,非禁江湖之人。自有人问,这天下不太平,好汉们挺身而出、行侠仗义,又甚么不对?不错,不太平的地方,好汉们尽管去。但此海州地面,官清吏廉,民富畜安,若有人借那侠义的幌子想捞甚么油水,或像阁下这般做出伤天害理之事,即便在下不愿开罪江湖朋友,可是在下手中这一杆棍却不答应!” 他说着右手自腰间一按,抽出一根黄绿相间的纤韧竹棍,此竹大有来历,却是花果山——苍梧山上独一无二生长的金镶玉竹,竟成了他称手的兵器。 江湖禁令并非他一时心血来潮所发,从后世喜爱的武侠小说到这时代的亲身经历,令他渐渐明白:所谓侠者,在强霸横行之际,确实可为世人带来一时之快,却非长久之计——因为侠者,本质上是离轨不羁的个人主义者,来也匆匆,去也匆匆,那一时之快,对世人仅是解疥癣之疾,而不可能治蒂固之患。即便如后世金大师笔下的郭靖大侠,为国为民守襄阳,亦只能依托百姓之支持与官兵之团结,而非个体的“侠”。 他既为“不杀”大业苦心经营海州,就要树立海州守护者——圣军的绝对权威,决不愿出现所谓的侠者摊消抵触,“侠”只能存于心,而不能存于形,在海州——这片人类不杀光辉启蒙的第一块土地,他要做的便是——灭侠! 他单手握棍,一步步踏过去,淫贼亦一刀在手,远近鸦雀无声,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街道上的二人,有百姓,更有江湖人,江湖禁令——他凭什么这么大的口气? 淫贼进入他感应的范围,江湖中的淫贼武功少有高的,这厮也不例外,他有点失望,算起来,有好久没酣畅地晋入混沌大法的中层状态了,身处险境或对上真正高手才能激发潜能的处境一直挥之不去,他这个被动型高手大概是古今罕见了,不由生出世间英雄太少的感叹。 淫贼“呔”一声,先发制人,一刀劈来,刀锋所指竟非致命之处,倒是奇怪。他微微一笑,那竹棍如活物般击出,正中其腕部,刀即落地,四面百姓一片叫好助威,夹杂着江湖人的骇彩,淫贼不济并不意外,意外者乃他之棍法,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令本来不少有心挑战禁令的江湖人踌躇胆战。 诸般反应回馈过来,他尽收心底,暗暗感激行者,若非其所传棍法,作为被动型高手的他难免又要跟对手缠斗一番,倒教这些江湖人看轻了,江湖禁令只怕执行难矣。 幸运的是,他只要一棍在手,即可摆脱被动处境,行者棍的神奇在于化短为长,棍本双臂所使,行者理应独臂难支,却以袖为手——可以挥往任意角度的一手,行者棍因此刁钻古怪,毫无常理,正合了他的天性,而他在后世练霹雳舞的后果便是手臂软异常人,刚好亦合其理,倒似为他度身定造一般,即便行者也没料到这套独臂棍法会在他手中发扬光大吧。 淫贼自知不敌,身如轻猿,蹿向路边水果摊的布幔顶棚,借力一弹,高高纵起,只待攀上街边角楼,便可跃入人群逃之夭夭。这份轻身功夫,倒比其刀法强多了,他也不追赶,但见淫贼尚在半空,“呼”一声,一张巨网迎头罩下,将其裹住,却是当日连他与楚月也未躲过的巨网——擒龙网。 对面街角跟出四个持网的圣军战士,皆短打扮,戴同样的眼罩,惟颜色为黑——圣军每次行动,以红眼罩者为首,黑眼罩者为从。他正欲发出撤退命令,一女子自人群中哭喊奔出:“不要抓走他!” 这雨打梨花般的女子面庞圆润,白里透红,丰满高挑,一袭绿裙,正是海州本地的美女,他皱皱眉头,停下脚步,难道淫贼还有什么相好? 却闻百姓中议论纷纷,指指戳戳,旋即追出一个锦衣斑白老头顿足骂道:“不要脸的大丫头,被他污了还嫌丢人不够?快跟老子回家去!” 他听明白了,原来这女子便是被淫贼迷奸的刘大千金,老头便是刘大户了,受害人为淫贼求情,怎么回事?街上人群凑近围聚,嘻嘻哈哈看起热闹来。他挠着头,碰上难题了——主持公道,受害人竟不买帐,难道刘大千金受辱失身,反爱上淫贼,这种事亦不罕见。 却见刘大千金跪爬到他跟前:“圣爷爷,此事另有内情,请容民女分辨!” 圣爷爷?哈,他被起个新绰号,心一软:“姑娘请起来说话。” 刘大千金跪地不起,也不顾脸面,当众大声哭诉起来:原来淫贼并非真的淫贼,却是刘大千金青梅竹马的恋人,闯荡江湖数载空囊而归,刘大户因此嫌贫爱富而棒打鸳鸯,两人不得已,出此下策,男的冒充淫贼,坏了女的名声,好教无人敢娶,待事情平息后,再登门表示不弃,量那时刘大户不会拦阻…… 好一对苦命鸳鸯,想出这样自污的点子,用心良苦,不少姑娘、大嫂边听边抹眼泪。他亦感叹不已,瞪着缩在一旁不敢说话的刘大户,气自心头起、恶从胆边生,一脚将其踢了个大跟头,再上前为淫贼解网开释,朗声宣告:“刘大户若再敢阻挠你两人婚事,圣军定不相饶!大家听好,从此海州男女自由婚配,父母他人不得干涉,我谨代圣军祝天下有情人皆成眷属!” 吓!保境安民的圣军竟管起家务事来了,一石激起千层浪,顿时众口嘈嘈,异议不绝,却赢得广大年青男女的莫大欢迎,春风煦日下,“圣爷爷”的欢呼如波浪般传播出去。诸多海州父母虽觉自由婚配大反传统,但一则感伏圣军德威,二则想起自家年轻时的苦楚,便张一眼闭一眼,后演变成海州“三月三放船求偶”之俗——每年此日,姑娘们携自制小船上山,沿山涧放船而下入海,小伙子们则在海边守船,守到者凭船上信物到女家提亲,以示姻缘天定,实则多为男女恋人私下约好。 想不到自己为海州做了这么多事,到今日才得一个民心所向的尊号,还不是以明日的身份得的,他心中苦笑:自己这个幕后老板做得也太成功了! 此时已是他救驾封王的两年后——大宋绍兴四年·大金天会十二年,两年的时间内,海州被他经营得大有起色: 政治上,“仁法相依”——仁治为本,法治为纲,以马绉为父母官,明镜高悬,体恤民情,秉公执法,平等贵贱。成效显著:民风日上,牢监日空,更无一例死刑勾决犯——凡在海州境内杀人者或犯死罪者,无论出身,无论强悍,受圣军追缉绳之于法后,却不受死,皆以流放荒岛、孤零余生为惩罚。而刑案上报伪齐朝廷只是走走形式,绝无改判,自因挞懒上头作用。民间觉察到死刑空置的这一独特现象,叹之欣之慑之,海州逐渐变成一个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清平世界。他潜移默化地以不杀的精神感召民间。 经济上,施行“藏富于民”的政策,一方面减免赋税,一方面大力发展地方产业。这两年天也作美,风调雨顺,渔、农、盐三业丰获。日月庄则成了海州商业的龙头,在艾里孙与牛文的打理下,日益壮大。尤在朐山口开埠之后,参行后世免税之策,吸引南北商人经此出海贩易,高丽、大食等海外蕃商趋利而至,一时风樯鳞集,海舶骤增,渐成海贸大港,虽与大宋泉州、广州诸港不能相比,却造福一方百姓,富甲两淮。尽管无海税收入,作为半官商的日月庄在海贸中获利丰厚,令州府财政盈余剧增,做到了“民不加赋而府库足”,而吏治清明亦得以高薪养廉而持续。对原有的地主富豪一律不打击,保障其既得利益的同时限制其政治特权,使海州的阶级矛盾减至最低,反过来又促进了经济发展。如此藏富于民,民心向稳,百姓安康,未雨绸缪,使战时将获得可靠的后勤保障,为不杀大业奠定了物质基础。 军事上,他一手亲抓,提出“尚武强民”的口号。猛安之职令他堂皇地将麾下军队扩编至三千人马,作为戍守海州的的正规军,戍军下辖两营——圣娘娘营与郡马营,兵力相当,他将“不妄杀、不先杀、不多杀”三条作为铁的纪律颁行上下,触犯者清洗出军,循海州之法严惩。 圣娘娘营由当日订亲团的五百子弟发展而来,其中不少已与挞懒族女子联姻,沾着圣娘娘的光,海州父老皆以与楚月娘家结亲为荣,少有反对,成为第一批民族融合的受益者。而郡马营的女真将士就没这么幸运了,虽无他地女真人被汉人敌视之苦,却很难融入当地,自有一些与海州姑娘相好上的,无奈遭女家反对,百姓也不容,这便是民族融合的一个独特现象——强势民族的女子嫁弱势民族的男子可以,反之则不可以接受。好在他在此次淫贼事件中提出自由婚配的号召,亦可借此机会推动女真男子与汉人女子的婚姻融合,却是意外之获。而忽里赤等最先汉化的女真旧部,在与“碧霞会”的接触中找到心上人,顺利地成为海州女婿。最奇的是刺花与马绉早在燕京就好上了,如今当上知州夫人,还生下一对龙凤胎,真真羡煞人也。 戍军作为对外威慑的力量存在,在太平时日无须出动,更在他的严格纪律下不扰民、不入市,寻常难见其踪,只在农忙盐收时出现,去甲与百姓共同劳作,增进军民感情,并在农闲盐暇时派出少量教头,指导百姓操练军事,并吸收新兵。 保卫地方的真正力量是他全心建设的圣军。圣军战士出动时皆戴眼罩,隐去真容,来无影,去无踪,海螺之音成为圣军行动的标识,为海州百姓所熟悉,他成功地塑造出一支神秘之军——身为后世的策划人,自然晓得神秘的好处,因为人之心理,越是神秘,越是敬畏。还有个好处,即便有人想对付圣军,也无处下手。 戍军成了圣军的最大兵源地,脱颖而出者经过品质考核,再经过荒岛生存训练成为合格的生士后,方可加入圣军。当日欲培养为不杀军精魂的两营一千五百余战士,如今大都成为圣军的中坚。他将圣军编为三十六人一组,十组成队,百组成军,便是日后不杀军的编制。 圣军既源出海州戍军,除一部长期留守海上桃源基地外,其余皆留于原部操练屯田,轮流以小组为单位外出巡查,组长大都为第一代生士——最早追随他的女真旧部,惟独遇上棘手人物或影响恶劣事件时他才亲自出马,比如此次淫贼事件。 如此海州地界形成一明一暗两股军力,明处的戍军作了摆设,暗处的圣军成为真正的守护者,他们神出鬼没,又无处不在,对内监督官吏豪富,对外执法缉防贼寇。海州原有的上层势力固然恼之不敢胡作非为,却也爱之不用担心兵匪之乱,至于广大黎民百姓,却是打心底感激圣军带来的安定局面。 外头欲介入这块变得富庶之地的大队游寇,慑服于由铁浮屠演化的海州戍军,那些觊觑的小股江湖流匪,则为圣军所阻,太平海州之名遂传天下。 至于隐于各地各行业的秘士亦在当地开枝散叶,或明或暗的日月庄分支已达七十二家,遍及两淮,远至大江之南、黄河以北。 圣军的成功亦有秘士们的一半,秘士网络以海州为中心往西、南、北展开,以日月庄的雄厚资金为后盾,利用他复杂的身份背景,编织出一张涉及宋金及伪齐、涵盖黑白两道的庞大情报网,各地一有风吹草动便及时反馈过来,为圣军几次出奇制胜犯境游寇、千里追缉犯案剧贼立下不可磨灭的功劳。 所以,他虽挂着海州王之衔,但出头露面全由楚月代替,而他,好比幕后的总设计师,每逢大事,皆召集“六人会”联议定夺,六人会——明日、楚月、马绉、牛文、忽里赤、艾里孙也。六人互有分工,他基本放手政治、经济事务,只抓军事,一方面因为用人得当,一方面却因有了一明一暗一伏的三股力量掌控全局,毕竟所有的大业,都离不开枪杆子的支撑! “大灰!”点灯时分,白虎山下的海州王府第,楚月迎出来,躬下身子,抱住可爱的大狗头,自他派人将大灰从玉僧儿处接回以后,它成为圣军破案追凶的强大助力。大灰一面摇着尾巴,一面伸出舌头舔楚月的嫩脸,舔得她咯咯直笑,“明日,听说你做了一回大媒?” 他故意不去除眼罩,刁顽地将可人儿拦腰抱起:“是啊,乡亲们也帮你做了一个大媒,要本圣爷爷与圣娘娘做一对哩,不知圣娘娘将置郡马爷于何地啊?” 听他酸溜溜地大有醋意,楚月嫣笑如花,逗道:“呵呵,那本圣娘娘只好一妻二夫哩,圣爷爷,何时入洞房啊?” “好啊,现在就入洞房!”他妒恨大叫,抱她直奔内室,楚月不由羞得蹬足娇呼,“臭小子,放手啊,人家还有正事告诉你——元帅府调你入陕攻宋!” 啊——他一下僵住了,虽然早有思想准备,他还是有点措手不及,身为大金将领,服从军令是天职所在,对大宋——大金之敌国作战亦是他逃避不了的责任,该来的终来了。 军令如山,元帅府命令大金海州戍军全部入陕,地方防务可由伪齐军暂代,即便挞懒也无法抗更。由于圣军大部匿于戍军中,此次一去,等于海州防卫被抽空,且不说入陕前景如何,后顾之忧就够他受的,他才发现犯了一个大错:只图方便,除了不能分身的秘士,几无后备力量。 见他方寸大乱、失去使坏的心情,楚月漪丽的嘴角绽开神秘的微笑:“圣爷爷,怎么不入洞房了?” 他除去眼罩,一屁股坐在门槛上,苦着脸叹道:“枉我聪明一世,竟没留下后手,大军这一走,万一海州出乱子怎么办?那帮刘齐走狗来接守,我更不放心哩……” 楚月学他刁顽之态,将他拉到院中,拍拍手,只听海螺音起处,一群持竹棍戴眼罩的圣军战士自四处涌入,整齐列行他独创的圣军军礼——横臂于胸,翻掌向上,圈指为日,余指为月——取“日月在心”之意,然后一起舞棒,风车也似,竟小有模样,这套棍法他只传于圣军组长以上者,眼前这群圣军战士他虽然认不出模样,但能感觉从未见过他们。 见他诧异万状,楚月又拍拍手,眼前的圣军战士一起取下眼罩,竟是清一色的娘子军,楚月头一侧,手一歪,得意道:“这便是本圣娘娘秘训的圣军女兵,都是‘碧霞会’的姐妹,怎么样?” 好老婆竟帮自己留了一手,他心中一喜,想想又不以为然:“只有花架子,唬唬人还行,真倒真枪能行么?” 楚月再一拍手,女兵们动若脱兔,舞棍齐攻上来,竟是他的行者棍,猝不及防之下,他被攻个手忙脚乱,一个后滚翻,方狼狈逃围,见可人儿正在一旁乐得看热闹,为挽回面子,亦有心考教女兵们的武艺,他抽棍杀回。 女兵们尽管占了以众敌寡的便宜,棍法竟不输于他调教两年的女真旧部,倒是奇怪,他争胜心境上来,使出真功夫,纵横花丛,棍扫群蕊。女兵们毫不示弱,娇喝阵阵,竟跟他斗个旗鼓相当。 他心神大定,虽无杀气刺激,他的棍力打个折扣,但女兵们如此武艺,对付二、三流的江湖武者当没问题,只是若有更厉害者来犯怎办? 正思虑间,忽然一股凌厉的杀气自身后冲来,他一惊一振,挥棍回扫,双棍交激,他与偷袭者蹬蹬蹬各退三步,定睛一看,竟是楚月——玉腻如月的面庞亦戴上红眼罩,单手优雅持棍,神秘动人,楚楚生姿——这一棍竟逼出他的混沌之气,绝不下江湖一流高手。 他看呆了,也乐呆了,平时夫妻嬉戏比武时,他教她棍法,可人儿总是一副慵懒的模样,想不到藏了这副心机,给他来个惊喜,恍若仙魅的楚月巧笑倩兮:“小子,这套棍法机巧细腻,以柔克刚,最合女子习练,你只教那些粗莽汉子岂不糟蹋了?” 这下后顾无忧了,他正欲给可人儿一个偷吻以示奖励,蓦然一张巨网迎头罩下,数声巨响,几条火柱飞向高空,在空中爆炸,幻起漫天烟火——却是被改装过的火龙出水——女兵们连这些独特军器都会用了! 他在巨网中搂住可人儿,哈哈大笑,夫妻俩的脸都被映得通红,虽然前途险恶,但这一刻的浪漫与甜蜜,教他此生难忘…… 正文 第71~80章 第七十一章十面埋伏 “甚么?入陕打仗……” “要俺们打大宋,怎么可以……” “日妹么的,俺们海州人怎能不忠不义……” 薄晨,春风杨柳,海州戍军校场,出征动员大会:武台上通事牛文将连夜赶就的《出征赋》念上半天,肃整列队的将士们方听明白,刹时,汉营——圣娘娘营就炸锅了,而海州准女婿不在少数的女真营——郡马营也跟着起哄,把尚未念完得意之作的牛通事急得吹胡子瞪眼,当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同台压阵的千人长忽里赤亦不知如何是好地挠着头,求援地望向混于兵士当中的他。 自认口拙、不喜在正经场合一本正经讲话的他无奈地被推上前台,他慢慢踏出队列,一面琢磨该怎么发言一面回头扫视周边兵士,目光所至哪处,哪处嘈嘈的兵士便嘎然而止——海州的今日是他一手缔造的,即便海州百姓不知,此些朝夕相随的戍军将士怎会不知——每逢圣军有最危险的任务,他总是打头阵,彼中神出鬼没的圣军战士哪个不晓——除了他,还有谁能镇住这部日益强大的铁军?已习惯于隐身台下的他还不太习惯万众仰止,但终于万众仰止矣! 他迈上武台最前沿,牛文与忽里赤如蒙大赦般地退后,全场已静,他心儿镇静下来,蓦然拔起台前一面艳红大旗,厉声巨吼:“儿郎们,我海州大军,头条军律为何?” 不枉他两年的心血,戍军上下定立如山,千声如一:“军令所至,无法无天!” “好一个无法无天,哪怕令前刀山火海、万劫不复,也不可后退!”他一手掐腰,一手立旗,眯眼审阅三千铁血儿郎,发现自己喜欢这感觉,也适合站在这个位置,清了清喉咙,一反牛文的文言官话,再吼一声:“你们中,有汉人、有女真人,你们为何站在这里?” 将士们静得连屁都憋着放,所有的目光聚在他身上,不曾想这个毫无架子难得严肃一回的主帅竟有睥睨动天之威,个个神为之夺,等候他的下文。 “此前,女真人为的是疆土、官爵、财物,汉人为的是生存、反抗、归复。而今,我要告诉你们,你们站在这里,不为大金,不为大宋,更不是为了我,而是为了我们脚下的这片土地!因为,这片土地的今日,不是大金给的,也不是大宋给的,而是她的主人——包括你们用双手创出的,汉人也好,女真人也好,只要为她出力的,便是主人!所以,你们不是为别人站在这里,是为自己站在这里!你们就是海州的铁壁,只要铁壁不倒,海州便不倒。所以我们必须去打这一仗,因为你们要回来,要继续当海州的铁壁!” 他的话简单明了,趋散了将士们脑中的迷雾,拨亮了他们心中的明灯,三千双眼睛射出的信服令他舌头大顺:“有些事,非我情愿,亦非你们情愿,为甚么?因为你们还不够资格行自己情愿之事,所以我也不够资格下我情愿之令,我希望,有朝一日,我们不仅是海州铁壁,而是天下铁壁。此次出征,不为别的,是为海州而战,为自己而战……” 他的话若滚雷一般在校场上空回荡,激起炽烈的反响:这边厢,听出他野心流露之意的牛通事一方面为他的精彩动员几欲拍手叫绝,一方面又吓得几欲跌倒,生怕提前事泄;那边厢,三千单纯的将士热血沸腾,海啸般呐喊:“为海州而战!为自己而战……” 当他这番豪言传入民间的时候,虽不是人人相信,但海州父老冷观他的心开始回暖,出师的阻力亦减轻不少,他更借此机会以州府名义发布优军优属令:凡为军属,皆由州府供养,所有赋税一律全免;战死疆场者,封英魂,养其老、育其子;立功而返者,授田地、彰其名、惠其族。 那日三更,大军出发,海州城门刚开,便有无数百姓打着灯笼扶老携幼涌出来。本欲趁夜悄悄开赴川陕前线的戍军将士陷入百姓们暄腾欢送的汪洋中,如此情形在这时代崇文贬武的汉地极为罕见,他一直寻找契机,要将军人变成百姓敬仰之职的目标初步实现了。 父母的期盼、妻儿的相望、情人的眼泪——出征的情景总是令人欢欣又伤感,将士们因此而柔情寸断与豪气万丈并生。情应而起,他看到夹于人群中一身村姑打扮的楚月,楚楚可人,四目相对,牵心欲滴——说好不用送别,她还是偷偷来了。千股绕指柔化为百炼钢,他毅然一打白马小飞,往前不顾,龙啸炸晓:“儿郎们,出发!” 大灰一声欢吠,跑上了山岭。晨霭在苍翠的大地蔓延,犹如大战前的杀气,他夹紧小飞,颠簸控缰,沿斜坡崎岖而至,身后是悬崖万仞的铁山,眼前便是由陕入川的第二道门户——仙人关,而被誉为川陕首要门户、曾给大金最精锐的兀术军团留下噩梦的和尚原已在旋风杀回的女真铁蹄之下,仙人关若再失,则大金铁骑便可直趋富庶的天府之国——川蜀,再沿大江东下,形成一个万里迂回的包围圈,置大宋于死地——大金自建炎四年的全线攻宋失败后,转而采取东守西攻的新战略,意义便在此。故此次金军元帅府自兀术以下尽室而来,兀术军团、陕西经略使撤离喝部及伪齐四川招抚使刘夔部合军十万,步骑并进,攻铁山,凿崖开道,趋仙人关,据高岭为壁,循东岭东下,“决意入蜀”。 牛文的精辟分析令他愁结百折,又是一个关系宋人存亡、教人进退维谷的难关啊,好比仙人关前的小路一样——“噫吁戏,危乎高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青泥何盘盘,百步九折萦岩峦……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侧身西望长咨嗟。”——他总算身临心领李太白《蜀道难》的意境! “明日将军骑术高超,上山犹如平地,果然后生可畏!”金兀术一袭红袍,金甲耀眼,不戴头鍪,辫发如飞,驾一匹黑马随后跟至。他忙自谦全赖大灰引路与小飞脚力,其实更在于海州日常的山地训练。 紧接着,独眼韩常与雄伟的完颜撤离喝并驾齐至,倒是一身戎装显英姿的哈迷蚩第五个上到山岭令他吃惊,然后才是一大帮汗雨甲乱的各级将校,兀术提议的上山骑赛已见分晓,其一扬手中马鞭,喝道:“尔等不用登岭,留于原处!” 那原处可不好留,一大片斜坡,将校们一个个尽力控缰,不敢在主帅面前出丑。兀术再不理会,望向前方居高临下的仙人关,鞭指关右侧的两道隘垒:“哈迷蚩,吴南蛮管此处唤甚么?” “宋人称为‘杀金坪’,乃吴玠所创。”哈迷蚩在马上躬身,清癯的俊脸现出一丝阴影,“双隘之策则出吴玠弟吴璘——‘杀金坪之地,去原尚远,前陈散漫,宜益治第二隘,示必死战,则可取胜。’吴氏兄弟有谋有勇,四殿下务必小心,不可忘了和尚原之败。” “‘杀金坪’?哈哈哈!”金兀术仰天大笑,哈迷蚩提到那次“生平其败衄未尝如此”的惨败,反而激起其钢铁般的空前信心:“哈军师言之有理,和尚原之败因我军不善山地战,然今非昔比,某要让吴南蛮看看,取仙人关时——不出六日,取仙人关者——只吾这先登岭之人,乃天意也!” 他心头顿吃一惊,岭上有五人,但身为军师的哈迷蚩自不用出战,那就是金兀术、韩常、撤离喝及自己四人了,自己不过一个猛安,又来自与其面和心不和的挞懒军团,更曾有夺其和氏璧之痛,金兀术缘何对自己委以重任? 此次前来,金兀术大有不计前嫌、军国为重的高姿态,他亦敬而远之,只想贯彻岳父挞懒“自保、不贪功”的秘密授意,与大部队共进退,却不想今日骑赛出了风头,被金兀术抓住由头,不禁好生后悔第一个登岭。 哈迷蚩亦面色不定,正要出声,金兀术挥鞭止之,催马至山岭悬崖边,沉声道:“明日,当日挞懒围楚州久久不下,你首破之,某观你部,军威兵振,足以堪当大任,不想为大金效力么?撤离喝,当日吴玠败你部于彭原店,你因惧而泣,不想洗刷‘啼哭郎君’的耻辱么?韩常,当日富平虽胜,你却失一目,不想报失眼之仇么?三将听令!” 曾以“粗勇而乏谋”著称的金兀术第一次显露了其由将才往帅才转化的驭略一面,以连续三个反问直中三员部将软肋,却触心励气,哈迷蚩面露畏服,他与撤离喝、韩常腾身下马,诚恐跪伏于地:“末将听令!” 是时,霞光破霭,大金头号猛将扬头甩辫,霸气四射:“明朝此时出战,某阵于东,韩常为前锋,撤离喝阵于西,明日为前锋,先破‘杀金坪’,再攻仙人关!” 翌日——大宋绍兴四年·大金天会十二年二月二十七日,晨,仙人关前,岭上金军四十余座垒若珠链的石堡——连珠寨,寨门大开,精锐尽出,分东西结万人阵,骑军在前,步军居后,甲亮兵寒,随麾鼓而动,缓缓逼近宋军第一道防线。 仙人关前第一隘内,黑压压一片影憧,大宋守兵只露盔目,居高临下,万箭待发,静候有如饥噬野兽的金军。 湛蓝的天,苍翠的山,惟独仙人关前是刺眼的灰白——一片寸草不生的平缓斜坡,这便是吴玠号称的“杀金坪”了,会如其名么?当日和尚原之战,以山谷叠连,路狭多石,马不能行,金军只好弃骑步战,而遭大败。今日杀金坪地势尚利骑战,吴玠只怕讨不了好去,他深信自己一定能破此坪,只是后果不堪想象:自己所走的每一步到底有没有踏在历史的脚印中?他既希望踏出又害怕踏出,真他娘的矛盾啊! 全副武装的他率部行在西阵之首,久违的战场气氛,令通身革甲的小飞兴奋地打着响鼻,他虽心里乱糟糟的,但全身的神经末梢亦开始活跃,不由扫了一眼列骑并进的部下,他们又有什么样的感觉?女真营将士自是惯经沙场,而初历实战的汉营儿郎会不会心颤手抖?他满意地看到一双双紧张而沉着的眼睛,悍义的海州子弟果然是当兵的好料。 金军进攻的鼓声响了,东西两阵的前锋立刻脱离大阵,往前冲去。同是重甲骑军,东阵的韩常部速度明显较他所部快——由圣骑兵演进的铁浮屠已发展成为金军最精锐的军种,作为大金东西两大主力的挞懒军团与兀术军团,都日趋倚重铁浮屠,并结合本军所长而各有特点,此次攻关,可以说是两军铁浮屠的一次角力。 催战的鼓声愈急,他举起手中棍,示意部下不要理会,昨日午后他曾与牛文秘密登山,以千里镜对宋军阵地作了一番深入观察,与牛文讨析后已有定计,他要以自己的方式完成晋入“不杀”境界后的第一次团队作战!初升的朝阳下,他所部铠甲远较韩常部鲜亮,却因前进速度缓慢给人以华而不实之感。 韩常一马当先,率部如潮水般卷上杀金坪。集女真勇士四大所长“精骑、坚忍、重铠、弓矢”于一身的大金铁浮屠兵,虽身披两重枪箭难透的数十斤铁甲,马亦革甲,如此负荷,常人当举步惟艰,而铁浮屠却能连续冲锋百多回合,更能于马上连发百箭而不手软,且箭箭不妄发,端的勇冠天下! 宋军弓手的射程向来弱于金军,铁浮屠乃欲施惯技,以一轮箭雨覆盖宋军阵壕,再踏平而过,却不想尚未进入百步射程之内,蓦然对面一旗擎起,宋军阵壕上冒出一排黑影,那面黄旗一挥,嗡地一片弓弦声,接着箭雨如蝗,迎面而及,竟远射至此!原来宋军弓手既弱,而以弩器发射,韩常部虽受先制,却仗重甲坚厚,一往无前。 只见那海啸般的箭雨袭至,将一群惊掠而过的斑斓林鸟撕得粉碎,韩常部铁骑便似被冰雹打的小草一般纷纷扑倒,原来宋军弩器不仅有射程达三百四十余步的单兵踏张弩——神臂弓,更有射程达千步的弩器之王——床弩,他在德安陈规处见识过这些两弓、三弓床子弩的厉害,不仅速度愈疾,可以连发,更有长若铁枪之箭,这哪里是箭雨,乃是箭雹了,只能抵御寻常枪箭的铁浮屠重甲如何承受,及身便贯穿而入。 东阵前锋——韩常部前仆后继之时,他率领的西阵前锋亦进入了同样的距离,迎接他们的是同样的骇人箭雹。 就在那无数支锋寒的箭矢张着舔血的利口尖啸而来的一瞬,他的胸口一冷一热,以己为圆心,灵知呼地往外扩散,再聚为一点,冲往一个虚空的界面,界面波然而破,然后身体轻盈欲飞,四肢力贯千斤,他在铺天盖地的杀气中晋入了混沌大法的中层状态。 是时,冲入胸襟的是远近八方的瘆人嘶吼,扑入脑海的是翻滚破碎的肢体血肉,老子又回来了,残酷的沙场!他发出一声清啸,左手自背后一抽! 就在箭雹即将倾泻在大金西阵前锋之前的呼吸之间,这部铠甲鲜亮的铁浮屠上下将士整齐划一地用手自背后一抽,将背部的护甲抽出,变成了一具具盾牌,大金铁浮屠以背甲为盾——自此为始。 那大小呼啸的箭雹“咣咣嚓嚓”地撞上了这部铁浮屠,持续了足足一柱香的工夫,当宋军守兵以为该部金军十不存二而发出欢呼之际,他们惊奇地发现,该部几乎完好无损地穿过了箭雹,出现在第一隘前。 这处阵壕的宋军弩队连同护卫队眼见敌人有如神助,带着一片“缴械不杀”之声冲过来,骇然之下,惊惶后退,撤往第二隘。他早已暗中下令,敌逃莫追,遇有反抗者能伤则不杀,于是放跑了大半宋军,连降带捉了十多个腿慢者,毕竟要做样子给掠阵的撤离喝看。 原来他昨日用千里镜观察到宋军的战术布置之后,与牛文慎重讨析,想出破解之法:令抽调随军为匠的圣军秘士连夜改造将士背甲,使已经两重甲的铁浮屠在必要时变成三重甲增加防护力,再在人马护甲涂上一层豆油,箭矢及身便滑落而过,如此应对,他所部今日方不没前锋之责。 宋军第一道防线被打开了一道缺口,于是全线崩溃,退守第二隘,第二隘与第一隘之间的山坡愈陡,马不能行,金军步兵涌上,开始攻击。 金军中的步军编制,以汉人为主,作战全不靠步军,步军任务主要是运薪水、掘濠堑、张虚势、搬粮草而已。作战的步军,皆骑军弃马兵士,所以作战步兵一样具备骑兵的装备与战斗力,只是杀金坪第二隘更为艰险,宋军亦知其要,死战不退,那弩队迭射,矢下如雹,洞重甲于百步之外,金军死者层积,践踏而登,眼见半日下来,伤亡惨重,便鸣金收兵,整军待动。 他率部夺驻宋军阵壕便按兵不动,战场分工不同,适合步军作战时骑军自应靠后,除非主帅有令或他想贪功,其实他还真舍不得拿自己的嫡系去冒险,毕竟骑军的优势还是在马上。 夺第一隘之战,仅历时一个时辰不到,以两部铁浮屠不同的表现而竟,也可以说是今日的唯一战果,他所部由此信心大增。金兀术不知为何,只派小校前来传令嘉奖,却不亲自为他庆功,前后冷热不同,想是他将其爱将韩常比了下去,堕了兀术军团的威风。几天接触下来,他能感觉到这个大金第一猛将对军誉异乎寻常的珍惜与热爱,亦能感觉到其对撒离喝、挞懒等统军者的瞧不起,或许自己的表现教金兀术又爱又恨了吧。 倒是撒离喝赶来道贺,其作为西阵主帅因前锋立功而面上增光,于所夺宋军阵壕上驻马四视,得意道:“吾得之矣。” 二十八日一日平静,金军一反常态,没有发动进攻,而宋军亦不主动反击,驻守阵壕的他偷偷用千里镜观察对面宋军调度,却看不出什么名堂,心中隐隐生出不妙的感觉,只是这不妙的感觉对金还是对宋,一时不明。 他回头看看金军大营,金兀术要是派己部为步军进攻怎么办?不是没这个可能,昨天己部已经展示了强大的攻坚力,一旦战事不理想,金兀术虽然面子上不好看,却也会派出他这把尖刀。不知为什么,他从未想过金兀术会借刀杀人——借吴玠的手消灭自己这个异己,因为,金兀术是一个真正的军人! “汪!汪——”陪牛文留在大营的大灰不知从哪钻出来,一头扑在浑身被铁甲裹得严严实实的他身上,他大乐,一见到大灰就忘却了烦心的事,它真是无言的知己。却见它嘴里咬了个东西,他忙掏出来,是个小油包——牛文捎来的信,打开一看,寥寥一行字——“完颜谷神携达凯已到大营督军”,心猛地一沉,原来不妙的感觉不对金也不对宋,是对自己! 与他灰暗的心情呼应,“啾”的一声,天空中传来奇异的鸟叫声,阵壕上的金军欢呼雀跃,他仰头望去,一只眼熟的大鸟在晴空盘旋,大灰如见故人地弹跳高吠,不是那与狼共舞一战中的神鹰是谁,定是随达凯前来助战的。 “达凯那鸟人来此做甚?”担任阵前副指挥的忽里赤闻讯赶来,一面恨恨地看着天上的女真战魂,忽里赤自在郡主亲兵营起就对达凯没有好感,现在更是恨屋及乌。他苦笑着将兀术令信递给忽里赤看,牛文陷于大营,只有和已能独挡一面的兄弟忽里赤商量了。 “甚么,明天不攻下第二隘就不能回撤?把我们儿郎当死士哩,定是达凯鸟人的主意。哥哥,找兀术理论去?”忽里赤阵脚大乱,嚷起来,周围兵士不由侧目,他忙将其掩口,扯入阵前指挥所——阵壕上的一处石垒小堡,以免扰了军心,这小子当真沉不住气,还商量什么,赶快直申己意。 屏去左右,他拉着忽里赤靠近观察口:“军令如山,便是达凯主意也改变不了,攻下第二隘并不难,关键是能不能守住它!你看第二隘上临仙人关,全在关城攻击力范围之内,即便攻克,除非再一口气攻下关城,否则,第二隘便是大金兵士的坟墓。我方明白吴氏兄弟的厉害之处:于仙人关下设杀金坪两隘,恰针对大金兵士坚忍耐战,层层设防,纵深守御,挫我锐气,竭我战力。当然,只要连续强攻,仙人关亦非铜墙铁壁。只是我们儿郎既打头阵,纵使以神奇军器辅攻,只怕未至关下,已损失过半,若谷神与达凯阻挠兀术增援,全军覆没也未必!” 忽里赤额出冷汗:“哥哥,这可如何是好?” 他强忍心中的担忧,作出镇定模样:“兄弟,哥哥既然带你们出来,就一定能带你们回去,我以千里镜来回观察过,第二隘上有一处破绽,便是前方偏北的石筑大箭楼,只要我部攻占此楼,则宋军关城守兵难奈我何,又可接应我部身后部队,任务便算完成,兀术自无话说,谷神与达凯亦找不到借口。你呆会儿先令一队儿郎护战马回大营留守,再自圣军中挑百名勇士,趁夜潜至那大箭楼下的山石中,如此如此……” 被他给了信心的忽里赤精神大振,出垒安排去了,他一屁股坐在充作凳子的大石上,不理在膝头绕来绕去的大灰,抱头苦思,不知道自己的计划可不可行,亦不知道自己是带着部下活着回去还是带着他们的尸体回去,到了残酷冷血、瞬息万变的战场上,他才忧虑对部下“不杀”的约束会不会成为勒向自己喉咙的套索! 二十九日——开战第三日,天刚蒙蒙亮,一身红袍分外耀眼的兀术单人匹马来到他的阵壕,正做进攻前准备的将士们纷纷起立行礼,眼里尽是惊奇,不晓得这位威震南北的四太子缘何屈驾降临,他赶紧迎上前,抚胸致敬:“末将参见四殿下!” “明日,除下铠甲兜鍪!”兀术眼里掠过一丝复杂之色,他才见其红袍里亦不带甲,心中诧异不亚部下,却赶紧听令,兀术旋即哈哈大笑,“随某上仙人关,只我两个!怕也不怕?” 金兀术道出用意,他虽不明了,却豪气顿生,亦哈哈大笑:“走!” 温柔的阳光一寸寸地抚摸着这片宁静的山地,宋军阵地上全神戒备的兵士难以置信地看到一红一灰两条人影沿山坡爬上来,立即弓弩齐举,对准眼前不速之客。 两条人影进入弓弩最有效的杀伤范围方停下来,威傲的兀术难得殊荣地拉住他的手,蓦然一声长喝:“大金元帅左都监完颜宗弼携海州王明日请吴玠将军出来相见!” 兀术这一声如雷击空谷,激起漫山回响,震着对面的宋军兵士几欲握不住弓弩,完颜宗弼——可不是金兀术?被陕川百姓用来吓唬不听话小孩的大鞑子活生生立于面前,第二隘上的近万宋军全体大哗,早有一些兵士破口大骂:“金兀术,饿打死你个碎子儿!” 弓弦乱响,忍不住的苦大仇深者不等命令便出手放箭,原来大宋军中以陕西人最勇,如韩世忠、刘光世、张俊等大将都出自陕西,而吴玠军更是清一色的陕西兵,如今故乡家眷俱陷于兀术铁骑之下,如何不恨,若能射死金兀术,可是家仇国恨一并报了! 眼见一片箭雹飞来,赤手空拳的金兀术与他对视一眼,互有相较之意。好个兀术,屹立不动,魁梧的身躯稳扎如山,探手一抓,竟举起一块千斤巨石,挥舞空中,箭雹纷纷击在山石上,火花四溅,或折多弹,在其脚下堆成一堆。 同时晋入混沌状态的他,有心显耀,亦驻足不动,再度上演德安退匪的神奇避箭一幕:他的身体扭曲起来,像一个欢快跳动的乐符,以几乎不可能的速度和角度在骤密的箭雹中手舞足蹈,变成了箭的一员…… 金军阵壕传出嚣谷的叫好,宋军守兵亦慑于二人表现,直觉再放箭等于长对方志气灭自己威风,箭雹渐稀,蓦然两声尖啸破空,两支银箭分别直取二人。 但见兀术手中巨石轰然破碎,一支银箭正中石心,仅余其块;他则一个狼狈滚翻,另一支银箭钉在他脚下的坡石,尽没剩羽。宋军士气大振,震天喝彩。金兀术与他面面相觑,什么人有如此惊人的箭力? “儿郎们停射,大宋川陕宣抚司都统制吴玠、统制吴璘在此,兀术将军前来为何?”一面上书“吴”字的紫色大旗猎猎招展,两位铁面相若的乌甲宋将一齐出现在仙人关城头,手持长弓,遥声朗喝,正是吴氏兄弟。两边阵地一片安静,两军最高统帅以少有的方式在战场上相见了! 兀术眼露爱才之意,传声出去:“将军,赵氏已衰,不可扶持;若归我大金,当择善地百里而王之,循明日封海州王故事。” 他老脸一红,原来金兀术携他来此的用意在此,以他为榜样招降吴玠,未免心中老大不舒服,又想也不怪人家,自作自受而已。 模样年轻的宋将——吴璘发出轻蔑的笑声,比之沉毅的吴玠眼泡浮肿,眉眼如刃,不动声色地致谢:“吴某已事赵氏,不敢有贰。” 兀术爱才之色愈浓,不再多言,干脆利落道:“将军,既是如此,只有兵戎相见,告退!” 城头上,吴玠看着二人远去的背影,对弟弟吴璘告戒:“这个明日,你绝对不可小觑,破第一隘者便是此子!儿郎们,备战!” 第七十二章天地英雄 一鼓响起,他立于阵壕前沿,身披两重铠甲,铁兜鍪下双眉皱起,形成两道深邃的三眼皮,朗目朦朦,蓦然回首:披上金甲的兀术,手握狼牙棒,在无数重甲步军的簇拥下重新出现了,这个时代注定的主角甫一登场,便引发数万金兵的激志山呼——“杀!” 山谷为之动摇,天地间的萧萧杀气呼之欲出,他眼神旋亮而利,落在金兀术身边的银甲小将身上,果然是达凯,其英俊依旧,惟面部阴气愈盛,不知大水法是否更上一层楼?两人的目光在空中碰撞,交流着只有彼此才理解的复杂情感。 达凯,你今日也杀不了我的!他毅决举起手中金镶玉竹棍,咬着牙振臂高喝:“儿郎们,列阵出击!” 两千余海州戍军将士重装出壕,以他为首,枪棍如猬,结成一个若方若圆的怪阵,迈着整齐划一的步伐向前推进。 他们缓慢沉实的脚步声和甲片交击的铠甲声在杀金坪上空回荡,对面第二隘的宋军一片安静,似乎并没有被金军的气势压倒。 他知道今日之战险恶莫测,因为不仅要面对前方的宋军,还要防备背后的冷箭,却还是对牛文、马绉与自己三人呕心研创的大阵有信心,此阵集前人所长,牛文曾为此秘密入川,临摹鱼腹江边诸葛亮八阵法,取其精髓,并结合女真防御圆阵,将自我保护、破敌战力与减少杀戮三者矛盾统一于一身,虚实机动,正奇曲折,如日月轮回、阴阳相生,故名之“日月阴阳阵”。 日月阴阳阵乃是他继造出不杀军器后的又一秘密武器,此次入陕,考虑到山地作战,又特别作了一些变化,但只作为有备无患,能不用则不用,没料到这么快被逼出来。 近了,越来越近了,宋军大概对他所部前日的表现记忆犹新,迟迟没有倾泻箭雹,因为此刻两军阵前,只他所部在动,兀术大部只在原处呐喊助威,他们这把尖刀变成劈向坚岩的第一斧,会否折断当场? 他瞄向西北的石筑大箭楼,那才是己部的目标,现在只是佯攻正面。对面的宋军一定奇怪,他所部怎么没有施金军惯技,先以一轮乱箭助攻,身后的兀术与达凯也一定同样不解,要知这山地攻坚,一旦白刃近战,吃亏的是居下的金军。 他心里有些焦急,宋军的沉稳有点出乎意料,他用棍在空中抖了一下,在阵中央任阵纽的忽里赤接到指示,吹起铁哨,短促两声,日月阴阳阵随之一变,第一排的盾甲兵士立即停步蹲下,第二排兵士露出来,一排排长标枪闪着寒光直指宋军阵壕,那是即将冲锋的标志。 此刻,上午的阳光刚好斜照在这片山坡上,宋军阵壕里亦是寒光闪闪,一个铁面乌甲的宋将蓦然跃出战壕,威风凛凛,正是吴璘,拔刀画地,暴吼一声:“死则死此,退者斩!” 刀浪枪林如风扬起,猛虎出山一般的数千大宋兵士跃出战壕,呼啸着扑下来,宋军果然要白刃近战! 扑面的杀气激得他心身一紧,老子等的就是这一刻,昂首清啸,传入阵中每一个兵士的耳中,那才是真正行动的信号。第二排的标枪手错身一转,第三排露出来,豁然是一个个弯弓搭箭的弓手,那一支支利箭贪婪地盯着甲轻无遮的大宋兵士,他鼻尖冒汗,平时的训练到了检验成果的关头,他用几乎变调的声音喊道:“放箭!” 飕飕飕……猛虎落入了猎人的陷阱,趁高而下的宋军兵士像一脚踏空似地纷纷跌倒,阵脚大乱。原来靠前的宋兵皆腿部中箭,呻吟翻滚成一团,后面的宋兵亦因之受阻,年轻气盛的吴璘连声怒喝,却无计可施。 压后的金军大部队为这部前锋的精妙战术折服,发出阵阵的欢呼,只是奇怪主帅为何不下令趁势发动总攻。 日月阴阳阵的弓手皆是百步穿杨的神箭手,不能达标的其他兵士配弓矢而不得射,这便是他所部不发乱箭助攻的原因,原因中的原因自是乱箭无法控制杀戮。第一步成功,他精神大振,再啸一声,发出向目标——宋军大箭楼的攻击信号。 日月阴阳阵又一变,变成一个斜三角阵,斜插入宋军阵壕。他握着竹棍冲在三角阵的最前,身后是脱下一层甲而行动迅捷的棍手,这些棍手皆是圣军组长,个个力大敏捷,使得行者棍,棍乃特制,铁头包革,击头即晕,却不致命。 威猛灵活的棍手更适合进攻接战,而防御接战则另有战术:盾甲兵以刀取敌上肢,标枪手以枪取敌下肢。无论进攻或防御,这些不杀战术靠的全是团队协作,一旦落单,只有以命博命,所以海州戍军战纪严明,军令所至,无法无天。 借着宋军兵士被打懵的短暂机会,他率部下一阵猛打猛冲,以弓手助攻,以盾甲兵、标枪手殿后与防护侧翼,迅速攻至大箭楼下,箭楼上的宋军弩队方反应过来,正欲以神臂弓、床弩抵抗,而昨夜潜伏的圣军奇兵已趁乱摸上大箭楼,制伏了他们。 他在兀术、达凯与吴氏兄弟同样的震惊中攻占了目标,围绕着箭楼结成防御圆阵,就好像平时的演习一样,除了几十个伤者,无一阵亡,而对宋军兵士只伤不杀,简直是出奇的顺利。 仙人关城头紫旗舞动,吴玠接管了一线指挥权,缓过劲的宋军开始组织起象样的反击,一面退守阵壕防止金军第二波的进攻,一面集结重兵层层包围着占领箭楼的这部金军前锋。 吴玠才觉察自己的失误,箭楼失守,就好比第二隘防线被嵌入一根钉子,随时可以撕裂,又是那个明日!懊恼的吴璘则亲率敢战士发起一波又一波的冲锋,试图夺回大箭楼。 石筑大箭楼共有地上三层和地下一层,地下为可容纳千余人的囤兵室,一层设出击口,二层设单兵箭孔,顶层设马面、望楼、弩台、女墙等,若一小城堡,两千余兵士躲入其中绰绰有余,端的是个易守难攻之所。箭楼的结构出乎他意料的好,他登上顶层,冷静地指挥作战,将部队全部退入箭楼,以盾甲兵、标枪手护住底层,弓手分布上两层,形成立体防御网。 宋军的连番冲锋除了造成自己大量的伤员,无法攻入箭楼半步,但他所部受伤者亦增多,军医忙个不停,伤兵的呼号令他心颤,自知侥幸得箭楼庇护,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一旦他坚持的东西被现实击破,崩溃的将是整个军心。 这厢战事如火如荼,那厢金军大部除了呐喊之外毫无动作,在宋军箭雹中藏身女墙后的他焦灼地拿出千里镜看金兀术的动静:只见谷神与哈迷蚩联袂出现,号称“海青双翅”的女真两大军师置身同一个战场,此战的重要性可想而知,又见达凯面色铁青,与金兀术、撒离喝在争论什么,谷神与哈迷蚩也加入进来,最后,金兀术大手一挥,金军大部如潮涌动,发动总攻,却已错过了最佳的时机——他所部攻入箭楼之际,不过也令他所部压力顿减,而达凯则恨恨地瞪了箭楼一眼,加入到进攻的人潮中。 宋军箭雹如注,“咣咣嚓嚓”中,金军总攻部队却无阻滞,原来吸取了前日教训,仿效他所部,皆以背甲为盾,形成三重护甲,再涂豆油,有效地抵御箭雹,几无损失地冲至第二隘前,一声炮响,挺枪挥刀的宋军敢战士——相当于金军死士队跃出阵壕,残酷的白刃战开始了。 野兽般的嘶吼、血红的双眼、横飞的肢体、流淌的肠脑……金色的阳光照在在这片狭长的斜坡上,蚂蚁般的兵士延续着人类恒古不变的相残。 他最关注其中的两人,既希望其死,又希望其生:金兀术不戴头鍪,秃顶辫发,在箭雹中亲冒锋镝,进不避难,狼牙棒横扫四面,杀人如麻;达凯赤手空拳,形如鬼魅,展开大水法,双手圈血八方,勾魂无数。然而,在吴璘“退者斩”的军令下,宋军敢战士以必死之心激发的空前士气与斗志,顽强打退了金军第一波攻击。 金军挫而不乱,退回第一隘,重整队形,再度冲锋,这便是体现女真悍勇耐战的“更进迭退”战术,只是,此次迎接他们的已不是箭雹,而是可怕的石雹,宋军的砲队出动了。 独有的山地地形,密集的进攻对手,令居高俯瞰的投石机发挥出最大的威力,遍地开花,金军兵士的三重甲在磨盘大的石弹下有如纸糊,身亦如纸,一弹投落,必碎数人,死伤倍计。金军也不示弱,在东岭下立起数十座投石机还击,掩护进攻部队。由于重甲步军损失太甚,金军进攻阵势亦变:每一重铠兵在前,两名轻甲兵拥其后,前者死,后者披其铠继进,再死,再代之以进。而宋军弩器又显威力,金军轻甲兵成为目标。金军随之应变,再于东岭下布神臂弓对射。一幕冷兵器时代的尖锋对决,在杀金坪上演,鏖战一日,双方不分胜负。 获得喘息的他所部一直被一部宋军敢战士围困在箭楼中,以防他们接应大部队,正中他下怀,与部下做了一回旁观者。那一日,即便是女真营惯经沙场的老兵,亦不免庆幸在他的带领下,避开了地狱般的一战。 战事如他希望的轨道运行,他长出一口气,将指挥权暂交于忽里赤,自己溜到底层慰问伤兵,由于早有准备,他们带的干粮、水以及药物足够支持十多天,他相信自己在这几天一定能想出破解困境的方法。 夜里,两封来自金军大营的信几乎同时到了,一封自天而降,达凯的神鹰被兀术借为信使——海青儿在夜里不及神鹰灵敏,先是表彰一通,然后令他所部能配合大部队进攻最好,若有困难则死守箭楼牵制宋军也可,他自然选择死守;另一封自地而冒,大灰带来牛文的密报,次日兀术将会倾力进攻。曾经并肩战斗过的一人一鹰一狗在另一个战场上重逢,彼此间别有一番亲热。 二月三十日,金军攻势之猛烈乃开战以来之未见,充分表现了女真人的坚忍斗志与惯战本色:精锐尽出,以一万重铠兵不顾伤亡地全线压上,先破了宋军东面防线;经此突破口添一万生力军,拥推攻城车、云梯直逼仙人关关城;再派出二万轻甲兵夹攻两肋,仙人关一时岌岌可危。 而兵力仅三万余的宋军亦表现出不同以往的士气与战斗力,吴玠的勇与谋发挥得淋漓尽致:以投石机破攻城车,以撞竿毁云梯;以神臂弓组成的“驻队矢”迭射轻甲兵,灭敌有生力量;以敢战士利用地形深入隔断重铠兵,运用车轮战反复挠击,沮其坚忍之势。 真是好一番恶战,直杀得山林变色,日月无光,灰白的杀金坪被血染成了红色,宋金双方的残尸断体堆积如山,两军血战一百阵,金军终饮恨退却。箭楼上观战的他所部上下一片沉默,与下面相比,他们仿佛身在天堂,但能俯视地狱的天堂,何尝不是另一个地狱! 夜里,遭受重挫的金兀术又来信:明日,谷神与哈迷蚩定计,翌日以箭楼为口,全军并力强攻,尔部须全力配合,打通通道,破杀金坪、克仙人关在此一举,胜败系尔一身,勿负某望! 牛文的来信更让他大吃一惊:谷神与哈迷蚩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欲别遣军马绕过仙人关,于白水、七方关等路冲突入川,围歼吴玠部,大宋安危系于将军一身,请深酌! 日妹么的,他一直逃避的东西,却总是一次次地撞上!他只想将部下安然地带回海州,却怎么也想不到将他们带到这次会战的风口上、带到宋金命运的风口上,这是他的命运,还是历史的命运? 他将两封信放在油灯盅里,看着它们慢慢变成灰烬,离天亮还有几个时辰,时间不多了,他要赶快决定自己的命运、大宋的命运、抑或历史的命运…… 部下都知道他的思考习惯,没人打扰他,他的眉头拧成两个大疙瘩,心头的疙瘩更大:自坠入这时代以来,他一直在被动的旋涡中苦苦挣扎,连经过灵肉煎熬才练成的武功都是被动型的,好不容易一步步走出“个人生存被动”之处境,却又陷入“人生目标被动”的泥潭,呜呼,难道老子注定是个被动型人物?去他娘的被动!历史既然一次一次地选择了我,老子就再不缩手缩脚、瞻前顾后,自今而起,老子要按自己的思维来处理每一个遭遇的历史交点,在这个交点上,历史即我,我即历史! 对,历史即我,我即历史——他心镜蓦亮,晓得自己又上了一个层次,旋即思路大开,真是当局者迷,原来自己一直寻求的破解困境之法亦在此! 他自战袍上撕下一块白布,取出碳笔写下两行字,快步登上箭楼顶层,找了一张宋军的神臂弓,避开放哨的兵士,在角落立定。 此时夜色如墨,约莫三更时分,他毫不迟疑,将白布裹于箭身上弦,脚踏张弓,四指拉弦,腰部发力——使神臂弓至少需要挽力三百斤以上,他不比正规弩手,颇费了一番力气才拉满弦。 他目透弩之“望山”——瞄准星,落在对面仙人关城头的护旗小校身上,自知这一箭射出,他在即将开始的战斗中将再无保留,因为,洞悉了先机的宋军,一定会占尽优势。“嗖”地一声,护旗小校傻傻瞪着穿裆而过、钉入城墙的长矢,差点尿了裤子…… 三月一日,宋金西线战场——川陕大角逐的转折点,也是仙人关会战最关键的一日,金军全军出动,并力强攻西北大箭楼一个方向,欲会合占领箭楼的前锋部队,以此突破,撕开宋军杀金坪第二隘防线。本来金军战术由面转点,足以出敌不意,谁知…… 战鼓如雷,乌浪滚滚的大金重铠步军又采用了新的阵势,每十人队呈列进攻,铁钩相连,鱼贯而上,示以有进无退,直指大箭楼。 宋军则以砲队、驻队矢迎击,石下如雹,矢下如雨,金军前者死则后者断钩继进,一路冲到大箭楼前。箭楼里,一直捕捉战机的他果断下令,弓手掩护,盾甲兵与标枪手结连珠小圆阵出击,务求与大部队会合,打通连接通道。 就在他所部即将与大部队会合之际,一声炮响,第二隘两侧冲出无数宋军敢战士,以长刀大斧左右击,像分隔牛郎织女的银河将面对面的两部分金军死死分割,真正的恶战开始了。 虽然是他所部开战以来的第一次白刃战,平日的艰苦训练得到了回报,连珠小圆阵在棍队的接应下迅速回缩,撤入箭楼。战鼓愈急,那是兀术催促他出击的讯号。他在顶层看到双方在箭楼前投入的兵力越来越多,晓得来不得半点疏忽,与大部队会合也是他所部唯一的出路,否则,宋军必定死力拔掉这个眼中钉,因为大箭楼已成为此役的阵眼。 神鹰在高处盘旋,冷漠地注视着地上呼号相残的人类,到处是仆旗流矢、残盾断刃、碎肉溅血,蔚蓝的晴空下是人间的地狱,死者层积,活者践战。金军两部拼死接会,几次差点成功,但均被宋军顽强阻断。 临阵指挥的兀术怎么也想不明白,吴玠怎会看破自己的战略意图,倾重兵于箭楼前,只有不停地下令进攻、进攻、进攻! 战斗已经白热化,他亦亲自披挂上阵,可惜宋军的敢战士似乎无穷无尽,杀不光——被金军大部,也伤不尽——被他所部。他所部则开始出现阵亡:一队兵士被石弹砸个正着,八死两伤;另一队圆阵被破,全队覆没。而伤者愈多。 身后又一圆阵被破,他回救不及,眼睁睁见十个儿郎尽丧,这才留意到部下们在死亡关头也没有对宋军下杀手,而不杀禁令在此情形下完全可以抛开。 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淋漓的鲜血,正视惨烈的死亡,是什么原因令他们做到了这一点?他一个人坚持的东西终于变成很多人坚持的东西,两行热泪夺眶而出,他嘶声大喊:“兄弟们,撤!撤回箭楼!” 按他破解困境的原先想法,一旦无法打通通道,便率部下放弃箭楼,冲回大营,而现在,他看到了自己将要付出的代价,却不忍再看到亲手带出的兄弟如此赴死,惟有选择相对安全的死守——他不仅要对选择他的历史负责,更要对选择他的兄弟们负责,脑海里一个声音告诉他:你还有别的办法,一定还有的…… 血战一日,以金军惨败告终,入夜稍歇,他第一时间查验部下伤亡情况:阵亡七十二人,重伤及不能行者四十三人,轻伤仅能行者二十八人,轻伤尚能战者三十九人……这个结果他毫无心理准备,虽然部下们毫无怨言、信戴依旧,他却无法面对自己——这一切是他造成的、是他向宋军告密造成的,一时大悲大疚,冲动地冲忽里赤嚷道:“拿‘火龙出水’出来,老子就是轰、也要轰出一条血路!” 忽里赤诧异地看他一眼,又看了看边上至少一半不知“火龙出水”为何物的兵士们,欲言又止,默默点头。 就在此时,外面响起惊天价锣鼓声,杀声直遏九霄,他一惊:难道宋军趁夜反攻?不待他下令,兵士们已各就各位。他与忽里赤冲上顶层,但见刚刚黑下的天空一片通红,四面山上点起无数火把,空中火箭横飞,石弹乱下,尽往金军大营招呼,几条火龙亦自四面快速移插,目标正是金军主力。 千里镜中金军大营人影胡奔、战马惊嘶,已呈惊溃之像,在对手激战一日困惫不堪的情形下夜袭劫寨,端的好策略!他不由佩服吴玠之谋,大脑被此突然事件刺激反而冷静下来:大势去矣,金军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如何突围而非取胜,入蜀已成梦魇,他所部跟大部队会合也无望了,只有自寻出路。 他举镜四顾,只觉到处都是宋军的火把,根本无路可走,怎么办?金军大部队一被收拾,自己这部前锋更无倚靠,难逃覆灭,要走便在今夜,利用宋军无法兼顾的空挡,但他根本分不清宋军的空挡在哪? 宋军的火龙已冲入金军大营,杀声荡魄,号声丧魂,相信暗渡陈仓的金军命运也不会好到哪里,完了!此次大金锐志而来的川陕会战彻底失败,这一切全拜他所赐——历史即我,我即历史,他刚冷静的大脑又趋混乱。 忽然,箭楼顶层的木制建筑亦着起火来,吴玠自然不会忘了他这个眼中钉。部下赶紧救火,却没有水,还好找到几个大酒缶,装上泥土击覆,控制住火情。火烧眉毛了,他一面急令忽里赤集合队伍,带好伤兵,随时准备出发,一面苦思出路,心头火与外头火一起烤着他。 一声狗吠,他听到大灰的声音,顿想到大营中的牛文他们,然后拼命地告诫自己要冷静、再冷静!冒死穿过火海的忠勇大灰扑入他的怀里,他看到了牛文的捎信,心神稍安:牛文与留守部下借牧马机会呆在外山安全地带,等他们前来会合。 金兀术会不会来信令他逃命?,他下意识抬头,找寻神鹰,心头倏地灵光一闪,捕捉到一个奇思妙想——有了! 他连声呼哨,用这两日才学会的唤鹰之法召唤神鹰,良久,在他几乎失望时,神鹰熟悉的身影在空中出现了,希望也出现了,他哈哈大笑着抱起大灰:“好狗儿,我们又要和大鸟一起作战了!” 火红的夜幕下,宋军呐喊追击着四散逃命的金军,谁也没有注意到上方一个不可思议的景象:一头大鹰抓着一个人空中展翅翱翔,忽高忽低、忽南忽北,忽隐忽现,足足游曳了大半夜,快到天明,才消失不见。 天色蒙蒙,外山一座高坡,又一部烟灰满身、衣甲残碎的金军钻出丛林,与在此收敛败军的大部队会合。神鹰带着他自空中慢慢降落,激起漫山金军的热烈欢呼,英雄回来了——拯救数万金军的英雄回来了,包括兀术、撒离喝、谷神与哈迷蚩等高级将领无不翘首相迎,惟独达凯冷立一旁。 他有些得意地扭扭脖子,松松肩膀,飞了半天,还真不想着陆哩,谁也想不到他竟想出这样的突围妙计:神鹰与他在空中寻找宋军空挡,指引地上的大灰,牵领金军安然穿过狭小的山隙,逃出生天!如此来回数十趟,将被打散的金军各部一一带出来。 这或许是他此次率部出征的最好结局吧——兀术吃了败仗,大宋得保川蜀,他成了英雄。要说英雄,真正的英雄的天上的神鹰和地上的大灰,没有这一鹰一犬,大金最精锐的兀术军团只怕覆灭于此。 他亲热地搂着神鹰的脖子,看得出,它已累得不想再飞了,我们的地上英雄呢?他顾不得理会欢迎的人群,到处寻找大灰,它也一定累坏了,在高低起伏的山地跑来跑去,比在天上飞又艰辛多了。 哈,狗儿在这偷懒呢,他寻到软软趴在一棵树下的大灰,一下扑过去,要好好逗它以示奖励,咦,这家伙怎么尾巴都不摇了?他挠了一下它的下巴,这可是它最喜欢的举动,怎么还没反应,感觉手有点潮,无意抬起一看,他顿时呆住了,满手的鲜血! “大灰——”他发出撕心裂肺的一声哭吼,正欢庆劫后余生的金军将士被他叉了音的哭吼震得陡静,齐刷刷望过来,只见他摇摇晃晃地抱着狗站起来,泪流满面,泣不成声,“大灰,它死了……” 他与大灰之间的感情,远非常人能理解,他显出少有的软弱一面。却见兀术走到近前,无言地拥抱了一下他,然后仔细端详着仿佛睡熟的大灰,蓦然单膝跪倒,行了一个标准的女真礼,于是漫山金兵齐齐跪倒。自此,女真人不打狗,不杀狗,不吃狗肉,不穿狗皮,此俗永传后世! 大灰,我的好兄弟、好战友,永别了!他仰天悲啸,啸声中有血有泪。杀金坪经此役实至名归,而他的名字,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几乎淹没于史海当中,但宋金之后的元人脱脱修订的《宋史》列传第一百二十五《吴玠传》,关于仙人关之战还是留下了这样一段隐晦的文字: 翌日,命攻西北楼……金人用火攻楼,以酒缶扑灭之。玠急遣统领田晟以长刀大斧左右击,明炬四山,震鼓动地。明日,大出兵。统领王喜、王武率锐士,分紫、白旗入金营,金阵乱……是役也,金自元帅以下,皆携孥来……本谓蜀可图,既不得逞,度玠终不可犯,则还据凤翔,授甲士田,为久留计,自是不妄动。 有好事者考证,古人无标点符号,后人断之,“明日,大出兵”一句应为“明日大出兵”,惟明日此人不见史册,只属揣测而已。 第七十三章他俩和她俩 夹着海腥的风透入心腑,他俯视岛珠沧海,惊叹于大自然的壮丽多姿,亦生出一种俯视众生的超脱感,想起当日被活活累死的大灰,兀自一阵酸楚。 他做着手势,指挥着神鹰大灰带他往更高处飞,高空的劲风吹得他的面部肌肉波浪般起伏,他再次做了一个手势,大灰一松爪,抛开了他。 他变成了一只自由翱翔的鸟,又像一条欢快跳跃的鱼,在空中翻腾着,如同后世高空跳伞的滑翔动作。 天、海、岛在他的四周转动,他已分不清上下方位,只觉得降落的速度越来越快,蓦然抽出金镶玉竹棍,身棍合一,风车般地旋转起来,降落的速度旋即放缓,他足足旋转了七、八圈,已趋极限,身形一滞,如断棍般地栽落下去。 下方的郁州岛越来越近,他已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被地心引力直吸下去,眼看就要粉身碎骨,身体突然一轻,一直在上空伴飞的大灰疾弛而下,抓住他的腰,带他重回碧空。 他额头冒出冷汗,虽然明知有大灰护驾,但每次进行这种高空练功总让他惊魂一瞬,十分刺激,可惜,他的“天地九旋棍”仍未练成,虽然八旋的威力已经惊人。这一招棍法乃他独创,只是怎也想不到当初乃是被岳家军第一虎将杨再兴逼出来的…… “报——前方溃下我大金官兵与齐兵无数!” “探!” “报——溃退金兵言主帅已单骑逃奔,齐兵则为高仲部,追来宋军为岳飞麾下牛皋、董先部!” 唉,大金将领今不如昔矣!他皱起眉头,再听到两个名字,心中又一乐,哈哈,又见故人哩!他自知晓,曾误陷伪齐的牛皋、董先已于去年率部举义归宋,并入岳家军。 此时距仙人关之战不过四个月,正是麦熟时节,伪齐刘豫在主子新败于川陕后,欲表现独挡一面之力,借去年攻克襄阳六郡余威,拜李成为将,暗结洞庭湖畔号称“大圣天王”的杨么义军,约定南北夹攻,一举灭了赵宋。 他的圣军秘士消息灵通,大宋的情报网络也不是吃干饭的,才有了本次岳家军的第一次北伐,先发制人,以粉碎南北“二寇”互为呼应的计划。这支曾受挫淮东、蓄锐三年的铁军一朝重返民族战场,如浅渊巨龙回归大海,不到两月,连克襄阳等数郡,习惯了被鲸吞蚕食的南宋头一次收复了大片失地。 大宋上下一片欢欣,伪齐刘豫则惶向主子求援,正在北方避暑的大金上层不能坐视不理,派出一支女真万人队刘合部增援,谁知依然无力阻挡岳家军前进的步伐,再调兵则路途遥远来不及,捉襟见肘之际,想起了距襄汉最近的明日猛安部,元帅府一纸令下,刚调整完毕的海洲戍军又开赴新辟的中线战区,自此,宋金之间正式形成东线、中线、西线三大战区。而一向视齐地为私属的岳父挞懒亦密令他此次出征要尽力而为。 “前方可有岳飞亲率主力?”见探子摇头,他好生失望,又觉好笑,自己想见大英雄是想疯了,难道以他区区数千人马,竟能硬磕岳家军主力,不是太小瞧大英雄了? “儿朗们,展开阵形,全力迎敌!”他深吸一口气,抛开杂念,发出铁令——自杀金坪之役起,他已下了“我即历史,历史即我”之决心,即便面对平生最景仰的岳家军也不犹豫了。 “啾”的一声,鞍后的神鹰应声而起。作为对他失去大灰的补偿,金兀术硬跟达凯要了这只神鹰送给了他,至今想起当日达凯敢怒不敢言、又不甘他做了败军英雄的嘴脸,他都觉痛快,神鹰遂被他改名为大灰——为了纪念死去的大灰。 铁甲森森的部下们发出兴奋的呐喊,日月阴阳阵的野战阵法忽地展开:清一色的骑兵瞬间聚散成九,重甲兵与弓手组成的四支混合编队为正兵,居前后左右四面,哪面都可迎敌御敌,五队轻骑兵为奇兵,一队居中为纽,余队穿插无常,灵活机动。整个大阵若圆若方,阵间容阵,队间容队,又克服了古代阵法受速度限制的弊端,是否就此诞生了史上第一支快速反应部队? “是明日将军,是海州大军,我们有救了……”群龙无首的金齐溃兵看到了海州戍军的龙卫大旗,有如见到了救星,纷纷托庇求命,躲到了日月阵后。 但见败兵的身后,出现了一部黑压压掩杀过来的大宋骑兵部队,他定目一看,暗赞一声,只见这些大宋骑兵不同以往宋军,亦甲兵革马,虽然铠甲不若大金铁浮屠厚重,但足已不惧金兵擅长的劲弓远射,而以近距离的白刃马战决定胜负了。敢以骑兵对阵马战无双的北族铁骑,岳飞确乃大宋第一人也。 为首一将吹胡子瞪眼地吼杀过来,面如锅底,钢髯似针,头戴皂缨镔铁盔,身披乌油镔铁铠,坐下乌锥乱鬃马,手提一对四楞镔铁锏,活脱脱一个黑碳头,不是牛皋是谁? 他尖啸一声,亦兴奋地晋入混沌大法的中层状态,擎出金镶玉竹棍冲到最前。与此同时,海州戍军也和岳家军开始了正面碰撞:重甲兵挺长标枪在前,直挑岳家军骑兵坐骑,被掩护的弓手则箭不虚发,只射对方无盔甲防护的四肢,而轻骑兵则以铁头棍横扫被重甲兵与弓手挫去大半战斗力的对手。 第一次对上这种战法的岳家军将士甚至连近身接战的机会都没有,一时间人仰马翻,在地上伤者一片,若非日月阵的独特阵形和海州戍军的过硬马技,只怕被战马践踏而死者也将不少。 “奶奶的鞑子!”牛皋眼见形势立转,气得哇哇大叫,冲进阵中。这黑碳头果然勇猛,一个人在日月阵里左突右突,铁锏过处,枪折盔碎,围上去的重甲兵被伤了十几个。 他一看这样不行,赶紧一夹白马小飞杀回,伸棍架住其双锏,令部下退下,微笑道:“牛将军,可记得在下么?” 牛皋见冒出个将领,本欲捉住厮杀,听到他的话不由一愣,一双大牛眼狐疑地打量他一番,蓦然冒出惊人之语:“原来是你,俺一锏打死你个负心汉、小金贼!” 眼见牛皋一锏迎头打来,他忙招架住,心中疑问:我怎么成了负心汉了,在牛皋眼里好像比当金贼还严重? 不理他犯迷糊,牛皋竟似家中女子被他骗了一般地满脸怒火,一锏又一锏,劈里啪啦一顿乱打,如疾风骤雨,力若千钧,他失去先机,竹棍左支右挡,竟只有招架之力。 在四面围成一圈的亲卫军眼见主帅不支,皆焦急地看向副帅忽里赤,目询是否可以帮忙。忽里赤只顾指挥大阵迎击蜂拥而来的岳家军,并不理会,其相信哥哥不会如此不济。 牛皋一口一个负心汉,一锏比一锏沉重,毫不留情,他心头的三昧真火渐渐被打了出来:老子是奸骗了你的小姨子怎地?眼见那锏扫来,他在马上一个平仰,看着铁锏微毫之差地擦过额头,他一个跟头翻起来,竟立于马上,以泰山压顶之势一棍抽下! “哎呀!”牛皋不知是程咬金三斧头还是刚刚用脱了力,双锏一架,竟险些没架住。夺回先机的他以牙还牙,就这样一棍一棍地往下抽,亲卫们松口气,开始取笑起牛皋来: “黑大个,快点缴械投降吧!” “屁都被打出来了,还死撑哩……” “嘿,他哭了哩……” 其实,牛皋是满脸留汗,却被取笑得阵脚大乱,锏法已乱了,忽然扯开喉咙喊起来:“杨兄弟,你最恨的那个负心汉在此,哥哥帮你拿住他了,快点过来帮忙……快来啊,再不来他就要跑了……” 他不由笑起来,这家伙真跟后世小说里一样逗,明明撑不住了还嘴硬,杨兄弟又是谁,他还没反应过来,管他呢,一并拿下,再给岳飞送过去,好教大英雄记住他这个人,还有记住海州戍军的威力,这样大英雄也可以吸取教训日后对付同样威力的铁浮屠。 他使了一个虚招,然后用棍捅向牛皋的腰眼,眼见黑碳头要落马就擒,蓦然后脑一丝锐利的杀气袭来,耳畔响起令他失魂落魄的一声娇叱:“明日,看剑!” 他戴着铁兜鍪的头部以脖子可能被扭断的速度与角度回过来,时间顿时凝固,天地刹那失色,千军万马中他只看到了一个人儿——那个让他心疼、让他内疚、让他难舍的臭丫头,冲日兵光中他只看到了一张脸儿——那张印过他的吻、洒过他的血、刻过他的心的冰嫩脸儿,他甚至没看到那寒刃逼近的剑尖。 亲卫军们齐齐发出魂飞魄散的惊呼,若天外飞仙的三相公飘然立于小飞头上,手中长剑定在他的鼻尖寸毫之外,一身男式银甲武将打扮的岳楚呆呆看着斗志全消、空门尽开的他,目光懵闪,凄然一笑:“明日,安好?” 根本忘却了周遭环境与环绕诧异的双方将士,他只顾盯着岳楚那双似含千言万语的星眸,如久违的初恋情人在人海尘埃中偶逢般痴痴道:“我很好,一切都好……你呢?” 岳楚却只顾问:“明日哥哥,楚月妹妹可好,对了,应该叫她嫂子了,你们的孩子可好?” 岳楚平淡若水的语气让他几欲心碎,当日分别时,他还是孑然一身,而今已为人夫、人父,还做了岳楚最憎恨的金贼,他已明白牛皋为什么叫他负心汉,因为岳楚是岳飞的妹妹——一个受岳家军上下娇宠的女孩儿——他的圣军秘士还有一个不为楚月知晓的秘密任务:定期汇报他生命中难忘的几个女子的情况——岳楚爱上他这个金贼已是岳家军公开的秘密。 上天弄人,让他与她在这样一个场合再次相逢,他哑口无言,只是傻傻地看着她,耳畔想起牛皋炸雷般的吼叫:“三姑娘,跟这负心汉罗嗦甚么,杀了他!” 他压根不以为岳楚会将剑递进,甚至还希望死在她手里,自己负她实在太多,一个女孩子将刻骨铭心的初恋给了他,而他给了她什么,甚至连光明正大的片刻依偎都没给过她,只是一次又一次让她伤心、一次又一次让她失望、一次又一次…… 背后呼呼风声,牛皋见岳楚迟迟下不了手,似旧情难忘,忍不住趁他毫无戒备之下偷袭过来。 眼前的长剑动了,他放松地闭上双眼,心头泛起“明月几时有”的熟悉旋律,来吧,小月,我明日对不起你! “啷嚓”一声,剑锏相击,只听牛皋哇哇大叫:“三姑娘,你还护着他?” 岳楚雪蝶般翻过他的头顶,落在牛皋的马背上,两人一骑,冲出了日月阵。泪水自他紧闭的双目溢出:臭丫头,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希望给你一段真正快乐的时光;如果历史可以再回到从前,我希望从没遇见你;如果世上真有忘情之水,我希望你能喝下它…… 他蓦然圆睁双目,一甩头,甩去那一世也甩不掉的情泪,厮声下令:“鸣金收兵,全军撤退!” 军势正顺的海州戍军不期听到收兵的锣声,虽然大部分皆莫名其妙,却令下如山,嘎然而止,收缩阵形开始稳步回撤。岳家军牛皋部则忙着抢救伤兵,也不追击,刚刚激烈对阵的两军渐渐拉开了距离。 他骑着小飞落在全军的最后,颓废地将竹棍扛在肩上,如斗败的公鸡,冲天豪情化为满腔酸楚。 就在这时,他发梢陡立,浑身每一块肌肉都跳跃起来,一股只有沙场绝顶战将才具有的浩荡战气笼罩过来,他几乎以为是大英雄出现了,随即听到一个龙吟虎啸的年轻嗓音:“明日休走,扬再兴来也!” “杨再兴?”他的心脏随着肌肉一道狂跳起来,混沌之气冲体欲出,充塞天地,杨再兴甫一出现,便将他激入目前所能达到的混沌大法极限——“天地日月,至阴至阳”的忘我境界,只此一观,杨再兴的战气已不在岳飞之下,他周身的气场毫无保留地发散出去,而脑海里关于杨再兴的记忆亦同时发散…… 杨再兴——他在这时代渴望见到的仅次于岳飞的另一个大英雄,在他心目中岳飞乃中华民族的不灭偶像,杨再兴则是这个偶像的不灭光辉。岳飞与杨再兴,书写了武人之死的两种极致——冤死帝手与战死敌手,可以说,杨再兴亦成就了岳飞,若无这般勇于直面鲜血、正视死亡的赤心部下,岳飞亦不能成为岳飞,杨再兴正是岳家军无数将士的最代表者,正是:英雄之下,尽是英雄! 只是英雄的结局大都悲惨,在中国的历史上,上到西楚霸王,中如袁崇涣,下至彭大将军,英雄几乎就是悲剧的代名词,而他一直梦寐以求的,不就是改变这些英雄的结局么? 杨再兴,我绝不会看到小商河上万箭穿心的你!他默下此念,按骑不动,杨再兴的强大战气令他不敢回头,只能闻息辨气,随机应招。 气场感应到对方转到正面来,杨再兴似不愿占这个便宜,饱含朝气的声音再度响起:“明日看枪!” 他甚至来不及打量杨再兴的模样,便看到一杆寻常的铁枪直刺过来,他感应到黄绿相间的漫长原野,地上地下虫豸的爬行咀嚼,以及双方将士重列战斗阵形相对,却感应不到眼前那枪的任何形踪,但明明看它刺来,习惯于以气应招的他大惊失色,眼见无法防守,仓皇攻出行者棍最具威力的一招——万佛朝宗。 但这绚丽多姿、慑人心魂的一招在对方朴实无华的一枪下烟消云散,枪棍相击,两马交错,他看到几乎没改变方向的枪尖后露出一双深邃而明澈的俊目,同时听到远处传来岳楚的一声惊呼:“不要!” 他浑身一震,却非为岳楚的忘情之声,而是为对面的这双眼睛,红缨头盔下的这双眼睛射着洞世入微而又眷悯红尘的光芒,俊挺夺人,多么熟悉的眼神,他几乎以为自己在照镜子,然后他看到了对方的五官,心中顿时涌出自己编造的那段荒谬绝论:你相信轮回吗?我信,想想看,在人类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在某一个年代,一定可以找到一个在品貌性情各方面都跟我酷似的男孩,也一定可以找到一个各方面都跟你酷似的女孩,那便是我俩的前世了…… 他已在这时代见过一个酷似后世梦中情人的女子——襄襄公主,绝没想到会见到一个酷似后世自己少年模样的人,眼前的杨再兴虽被头盔遮住脸的轮廓,面皮亦较他粉嫩,但那鹰勾的勺鼻、倔薄的嘴唇、炽慧的眉宇,无一不似热血少年时代的自己。 在这一闪念浓缩的毫息之间,他的铁兜鍪被一枪刺中,翻滚而飞,头部毫无保护地暴露在空气中,生出初生婴儿般的不安全感。他晓得自己败了,杨再兴那一枪只要向下一寸,他的脸就变成了血窟窿,不知道是不是岳楚的那一声改变了结果。 他挥手止住身后涌来的亲卫军,心如死灰,得了三大武林顶尖高手助力而功成的他,竟不敌杨再兴的一招,而当日教尊姐姐与岳飞战个势均力敌,是杨再兴太强,还是自己太弱?他呕心沥血创出的混沌大法加上刁钻怪异的行者棍如此不堪一击,上再多的兄弟也是送死。 他却不知杨再兴心头的震骇绝不亚于他,停枪打量着他,放眼天下,接下这一枪而毫发无伤的除了岳飞就是这小子了,这看似平常的一枪乃杨再兴身经百战的精粹,非见血不归,当日在游寇曹成部时正是以这一枪杀了岳飞之弟岳翻,正所谓“没有杀人意,不作沙场行”,这一枪既出,不要说岳楚、即便是杨再兴自己也无法改变枪的去势,他能挺过来凭的还是他的实力。 但所有人包括他自己皆以为他根本不是杨再兴的对手,尘起蹄疾,一骑横出,岳楚插入两人之间,转身挡住杨再兴的枪,粉面苍白:“姓杨的,放过他……” 杨再兴却似当岳楚透明的一般,以枪指天,发出雷鸣般的挑战:“明日,我看你良心未泯,你部对我军将士手下留情,焉能逃过我目,你又挡住我这必杀之枪,凭这两点,足以当得起三姑娘倾心!明日,我俩阵前决胜……” 他怎能再依靠一个女子苟活,在身后默默注视的部下面前,他可以输人,决不能输心,亦不看岳楚,以棍指天,接受挑战。 已列阵停当的双方将士俱擂鼓呐喊助威,达成了以大将决胜负的冷兵器战场规则之默契,这种中国人特别钟爱的战场潜规则反映了这个以中庸、谦虚出名的民族的另一面——骨子里对个人力量的崇拜。 与这阵前气氛极不相称的岳楚痴痴看着这两个视自己若无物的男人:一个是她倾心之人,一个是倾心于她之人,他俩有很多的相似之处,也是她心中不可接受的痛:一个做了金贼,一个则是杀兄仇人,上天为什么安排这两个男人出现在她的生命中?岳楚凄楚欲碎之情形于颜表。 年轻的杨再兴首先出现了情绪波动,心疼地瞥了岳楚一眼,忽然下了什么决心一般,以只有他们三人才能听到的声音道:“明日,我同时跟你赌一把,你若胜,我凭你处置,你若败,我保你全军而退,只要答应我一件事……” 他亦不由心疼地瞅了一下岳楚,直觉此事跟她有关,心道自己必败无疑,莫非杨再兴以此逼他绝了岳楚之情,他能感觉到杨再兴对岳楚的爱,牛皋嘴里最恨他这个负心汉的杨兄弟一定就是杨再兴,其实他一见面,就觉得杨再兴比他更般配岳楚,而且杨再兴的条件又如此诱人,他心里酸酸道:何须再赌,我答应就是…… 不期杨再兴大出意料道:“明日,你若败了,就答应我,带三姑娘一起走,无论宋金伪齐、无论海角天涯,都不可相负!” 两军的如雷战鼓仿佛远自天外,他面容大震,自己看错了杨再兴,比自己更配岳楚的确实是杨再兴,爱是无私的,给爱人想要的幸福才是最深最真的爱,只是如杨再兴所要求,岳楚跟着身份尴尬、背景复杂的他会有幸福么? 自见面后一直试图表现坚强的岳楚的心堤渐决,娇音略嘶:“杨再兴,你是俺甚么人,俺的事与你何干?” 杨再兴亦正视岳楚,钢铁般的眼神闪出无限柔情:“三姑娘,你忘不了他的,两年来你在大营郁郁寡欢,怎么掩饰也无用,族国之争是男子的事,女子大可不必计较,无论明日身在何处,只要他对你好就足矣。我杨再兴从不把赵构小儿放在眼里,只是服岳大哥才归顺大宋。我今观明日,感觉此等人物绝非久羁于金之人,或许你看错了他,或许天下人都看错了他……” 知音啊,知音!若非在两军阵前,他几乎要下马拥抱杨再兴,想不到第一次见面,杨再兴就能将他看的如此之透,唯一的解释就是他俩是同一类的人,所以才心意相通。 心堤崩溃的岳楚已是泪水涟涟,她的内心竟是由另一个男子读懂,这个夺去她芳心的小子一别之后就像忘了她,安心做他的金国郡马去了…… 他看着梨花带雨的岳楚,生出无比的愧疚与自责:老子为什么要赌输了才带你走,为什么不能主动带你走?随即气馁:老子不能,因为你是岳飞的妹妹,我不能让大英雄的名声蒙上任何的污点;还有因为我已有了楚月、有了儿子…… 他发现自己不能的原因实在太多,心中忽然冒出另一个声音:爱一个人,需要理由么?他随即冷笑道:“杨再兴,我的事与你何干?要不我俩这样赌:我输了,听你处置;你若输了,就带她走!” 他话一出口就后悔了,不敢想象这赌气的话对岳楚的伤害会有多大,岳楚终于哭出声来:“你们两个混蛋,把俺当甚么了?” 岳楚说着一剑抹向脖子!“小月!”、“三姑娘!”——他与杨再兴齐齐惊呼,一枪一棍同时挥出,“铛”的一声,杨再兴的枪磕飞了岳楚的剑,他的棍同时落到她头上,“扑通”,被敲晕的岳楚落下马。 杨再兴的龙目几乎喷出火来,挺枪就刺:“混蛋,看枪!” 他不敢看对方的眼睛,硬着头皮举棍应战。岳家军早有兵士上前抢回岳楚,两军决胜的大将之战拉开序幕。 双方山喊动地,他这个混蛋在战与爱的较量上连输两阵,气势大弱,在心理上已输了,只剩下招架的份。 不到两个回合,杨再兴一个错马,回身一枪,挑飞了他的棍,他的视线绝望地追随着高高划过的棍的弧线,正好看到空中的一个黑影,蓦然灵光一闪,嘴里发出呼哨。 杨再兴与岳家军上下皆难以置信地看着这一幕:一头巨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自天上掠下,带起明日,在半空中接住了飞出的棍。 杨再兴愤怒地抬起头:“混蛋,下来再战!” 他在空中喘息着,本能地想耍赖皮,就此指挥大军撤退,也不算输。往下一扫,却看到地面上海州戍军数千将士一双双满含期翼的眼睛,他这个总是出奇的主帅在部下们的心中已近一个神,每每败中求胜、败中求生,他不能打击他们的信心,只是他对自己已经没有信心了。 “混沌大法已晋第四步,缘何失去信心?”心中又冒出那个声音,他以为是另一个自己和自己对话,反问,“为何我的不杀之气,在对方面前有无所遁形之感?” “不杀之气称得上前无古人,只是尚欠火候,对付寻常武者当无问题,对付一个身经百战的沙场战将,却要看临阵发挥。岂不闻上一次沙场,抵一甲子功,江湖武者之气,实为一时之气,乘势而生,你之混沌之气,虽至‘天地日月,至阴至阳’的忘我境界,但却是小天地、小日月,与百战之将的战气相比,诚若一夜洪水与江河长流,百战战气成于大天地、大日月,浩然长存,你的一时之气,何以相制?” “那我岂不毫无机会,又何来信心?” “所谓不可说,不可说,一说便是错!‘不杀’真义便在此,单凭两字怎服人?何为‘不杀’,何为‘忘物’、何为‘忘我’?何须忘,‘无杀’、‘无物’、‘无我’才是。于千军万马中,我身如尘,我心如宇,无我者无敌!” “我身如尘,我心如宇,无我者无敌!”他默念着这句话,灵知大开,通贯天地,俯视下方的无数旌甲人马,皆若尘埃,蓦然一声清啸,脱离鹰爪而下,身棍合一,风车般地砸向杨再兴。 “哐!”一声,杨再兴的头盔变成碎片,露出了刀削般的国字脸,两人扯平了。岳家军将士惊呼闷滚入地,海州戍军上下喝彩翻天,他翻回马上,目露晶芒,向杨再兴微笑道:“杨将军,承让!” 杨再兴桀骜地一甩散开的长发,由衷赞道:“好棍法!” 他找到了制胜法宝,连续借鹰力腾空飞击,杨再兴仰天迎战,一杆大枪左支右挡,毫无惧色,只是战位吃亏太甚,渐落下风。 他再次腾空,将混沌之气蓄到极致,欲发动必胜一击,忽然神鹰大灰一声惨鸣,松爪而落,他随之落下,尚未准备充分的身形慌忙打开,扑向杨再兴,却是乱了棍法,被杨再兴横枪接住,“咔嚓”一声,那根跟随他日久的金镶玉竹棍断成数截,他身法亦乱,翻不回坐骑,直落下地,“轰”,尘土飞扬,他狠狠地栽在草地上,大灰也同时落在他身边,一支羽箭穿过它的翅膀。 他不甘地抬起头,锋利的枪尖已指在他的头上,他的目光越过杨再兴座下的马腿望向岳家军阵营,不知何时醒来的岳楚握着一把长弓,咬着嘴唇呆呆地看向这里,他等死地闭上双眼,杨再兴的声音铿铿掷下:“明日,你赢了!” 第七十四章超人 大灰开始下降,进入一团巨大的低空云层,云意似淡实浓,如同当日射出那一箭之后的岳楚的凄切眼神,他不由穿心一痛,或许这是他与她的最好结局了——一箭终情。 穿过云层,下方就是圣军三大海上根基之一——“人间桃源”的坞堡,顿时一片盈盈波光扑入眼帘,乍一看会以为是大海反光,他却知乃在此集结的圣军之盔甲反光。 “儿郎们,我来也!”沸腾的人声冲耳而来,他振起精神一声长啸,将手中竹棍舞出万道金光——与杨再兴断棍一战后将竹棍首尾加箍了两道金钢圈——成为名副其实的“金镶玉”竹棍,披大灰乘风而下。 五千海上圣军仰望天神般降临的主帅,发出海啸般欢呼:“大圣!明日大圣!” 夹在其中的一个清脆的少年嗓音破众而出:“爹爹!” “儿子?”他意外大喜,举手齐眉望下去,便见川原正中的一座高台上,忽里赤、牛文携一个海黑海黑的俊娃娃翘首相迎,正是八岁的儿子完颜笑。 大灰如一团乌云般落下,贴近大地时,他翻出一串跟头,正落在高台上,儿子早扑将上来,父子相逢,主帅归位,坞堡顿成欢乐之堡,看不出一丝兵戈之气。 夜色降临,喧腾一天的坞堡依旧灯火通明,十艘大海船不停地运送登陆会合陆上圣军的大军与辎重,已运送大半。 一直忙个不停的他终于得了空,与儿子爬上一个可以看到海湾的高坡上,就地躺下,重复着儿子小时最喜欢的游戏——数星星,一面用海州话问:“笑儿,你娘怎舍得放你出来的?” 儿子躺在他的臂弯中,夹着女真话附耳笑道:“爹爹不是要和俺娘大婚么?她整天价忙着和岛上的七大姑、八大姨讨教海州人怎么带亲呢,说还要我压床,人家都这么大人了,可不丢死人,得空就溜出来了。” 他疼爱地拧了一把儿子的脸:“臭小臼子,原来是偷跑出来的,你娘又要生气了。对了,爹爹教你的那些简字练得怎样了?” 儿子亲热拍他的头:“当然在练,不过那些字真的好怪,跟牛夫子、马夫子教的大不一样,爹爹还让守密,连俺娘都不让晓得,到底为甚么,而且这些字也好像派不上用场?” 他望着繁星点点的夜空,微笑道:“笑儿,这可是咱爷俩之间的秘密,记住,爹爹教你的每样东西都有用场,你看天上的这些星星,它们像甚么,又是甚么?” 儿子好奇地眨着眼:“它们啊,像萤火虫呗,是一个个神仙的化身。” “儿子,还记得爹爹上次告诉你:先贤们把我们脚下的地称为方的,头上的天称为圆的,却是错的,我们脚下的地其实是圆的,可以叫它‘地球’。” “记得,我上次跟水牛他们争论还被他们笑哩!哎呀,说漏嘴了……” “臭小臼子,又忘了爹爹的叮嘱,这就是让你守密的原因了,你现在还小,可以童言无忌,要是长大了还这样说,别人会以为你是痴子的,因为爹爹教你的,都是别人无法理解的东西,包括你娘。” “那爹爹又怎么知道这些东西?” “笑儿,再记住这一句话:‘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里。’有些事,到你明白的时候自然就明白。其实这些星星啊,都是和地球差不多的东西,它们中大的比地球大很多,小的比地球小很小,神仙么,倒不一定有,但爹爹相信,这些星星中,一定有一些存在像人一样的生物。” “像人一样的生物?不就是神仙么。” “不是像人一样的神仙,其实爹爹的用词不妥当,它们应该是跟人完全不同的存在,或许都不算甚么生物,严格地讲,只能叫它们‘非人’。” “孩儿不懂。” “打个比方,笑儿,如果你一直生活在大海上,从未见过陆地,那你会以为大海之外是什么?” “嗯……” “你虽然不知道,但它一定存在的,只能叫它‘非大海’。” “哈哈,我懂了,就像爹爹经常提起的‘不杀’,我一直都不懂,现在也懂了,既然人之外是‘非人’,大海之外是‘非大海’,那么杀之外一定是‘非杀’了……” “不杀?非杀?”他浑身一震,呆了半晌,猛地把儿子搂在怀里,狠狠地在儿子的嫩脸上亲了一大口:“臭小臼子,老子一直想捉住都没捉住的东西竟然被你一下捉住了,这么浅显的道理老子为甚么总说不清楚,甚么‘不可说不可说’?大人们总是把一些简单的真理弄复杂,好儿子,你可教了我一回哩……” 父子俩在如水的月色中、繁碌的号子中嬉戏起来,良久……他抚着儿子的头,不知道自己教以后世的知识,是对是错?对儿子来说,是福是祸?但他决不后悔当初下的这个决定。 “儿子,这叫旌节!”三岁的的完颜笑瞪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密集的人群上方拔尖而起的一列五彩大旌旗,好奇地竖耳倾听那喧天的锣鼓,显然在大金统治的燕齐之地从未见过这等场面,他忙不迭地教儿子,其实何止儿子,他也是第一次见识到这代表大宋武人极致荣耀的“建节”仪式。 儿子长得甚是可爱,集中了他与楚月的所有容貌优点,乍一看像个清秀的小女娃,一笑起来却变成小男娃的无赖之态,活脱脱跟他小时侯的照片一模一样,端的人见人爱,可惜都三岁了,还是不会说话,虽然满地乱走,更多的时候喜欢皱着他一般的眉头,独自沉思着什么,倒有点异相。 这套威风凛凛的旌节共五类八件:龙、虎红缯门旗各一面,白虎红缯旌一面,红丝旄节杆一枝,麾枪两枝,赤黄豹尾两枝,皆以黑漆木杠,装饰华美。 由百名金甲卫士组成的“建节使”,丝毫不理蜂拥而来的百姓,步伐整齐划一地笔直前进,数百名官差衙役一面维持秩序,一面扫除建节使前进道路上的所有障碍——真正的所有障碍:遇沟填沟、遇墙破墙——正是大宋建节仪式的最隆重特别之处:旌节自朝廷发出后,沿途所至,宁可撤关坏屋,无倒节礼,以示不屈。 他留意到一路遭受损失的百姓商贾皆无怨言,反而追随赏膜,口里欢呼着:“岳公建节了!岳公建节了……” “儿子,记住,大丈夫立世,当如此!”受百姓如此爱戴的岳公自然是大英雄岳飞了,虽然他打心眼里瞧不上赵宋小王朝,可是被这一套仪式所折服,激励民心也好、收买臣心也罢,眼前的情景确实令他心潮澎湃,也不管儿子能不能听懂,脱口教诲起来。 完颜笑的反应却是张开小手,去撕他猥琐的鼠面,他现在的身份是一个小本经营的淮北药材户,浑家在家看店,他顺便带着儿子下江南采购。 正是八月金秋桂子飘香,一个月前,他率领海州戍军驰援伪齐,正对上牛皋、杨再兴,岳楚那绝情一箭不仅断了他的棍,亦伤了他的心,虽然杨再兴因此认输,他却无心再战,顺势装作摔伤,撤军回师。而岳家军再无任何阻力,彻底收复襄汉六郡。 如日初升的大金,半年间在西部和中部战场连遭两次大败,上下震动,遂议大举,都元帅粘罕主张采纳伪齐刘豫的献计——自海道攻宋,却遭到左副元帅讹里朵、右副元帅挞懒、元帅左都监兀术的联合抵制,金主自然偏袒他们几个,最终决定仍取陆路。海道和陆路之争,成为改变大金上层各派力量对比的一场政治斗争,标志着粘罕徒有都元帅最高军职的虚名,正式失去了兵柄。 大金军队的实际控制权落到了占上风的讹里朵、挞懒和兀术手中,三人合议,决定避敌锋芒,避开西部战场的吴玠军、中部战场的岳家军,转移到拥有韩世忠、刘光世和张俊三支大军的东部战场,此战场宋军总兵力虽达十五万人,却互不协调,又距临安府最近,一旦击破其一,便可直取赵构小儿。 距大计的梦想又近了一步,权位日重的挞懒踌躇满志,调兵谴将,又亲赴海州见女儿女婿,对海州之治大加赞许之余,郑重交给他一项绝密任务:携重金及挞懒亲笔的和议信,秘下江南扶持秦桧夫妇东山再起,以图呼应。 老小子果然无事不登三宝殿,他心里千不愿、万不愿,却不敢在面上露出一丝声色,毕竟他曾是“秦桧”,对江南人情及大宋官场了如指掌,实乃最佳人选,只是挞懒怎地也想不到女婿对秦桧的那种特殊情感,否则打死也不会派他去。 岳父此来将外孙完颜笑也带上了,夫妇俩可欢喜坏了,自离燕京后只在过年回门时才见了儿子两回,眼见儿子在挞懒身边快变成一个小女真人了,且尚不会说话,他早有想法,趁此机会提出带完颜笑一起下江南,增长见识。 挞懒略一犹豫,想到他表现不错,又按女真风俗,将满三年,便可携妻及子大婚出门,索性做个大方姿态,表示就此将外孙留于海州,随他夫妇自行做主。 岳父那边没问题了,楚月却不放心他带儿子单独行动,因为她必须留镇海州。为了娇儿,自和好后一向郎情妾意的小夫妇第一次闹红了脸,他连哄带劝地宽解:儿子正值学事识物的最佳年龄,下江南可接受正宗汉文化的熏陶,而且以他现在的身手,还保护不了自己的儿子?再则还有各地秘士的接应…… 总算勉强说服了可人儿,他便借“三十六幻”变作一个猥琐药贩,离开海州南下。挞懒自不完全放心,又命同样熟悉江南的高益恭随行相助,目的不言而喻,却不知俩个几番风雨同舟,早结下复杂的情义,虽职责有异,实乃一对最佳拍挡。 一行人入宋境,过大江,直奔秦桧罢相后闲居的温州。他不敢托大,特命忽里赤带一组圣军暗随左右,一定要确保娇儿安全,不由怀恋起当初楚月送自己的护身甲,若是给儿子穿上就好了,咦?不就是遗失在王氏手中么,正好讨要回来!想到要见那个与自己瓜葛难理的婆娘和那仕途跌落的假货,而自己已从一个阶下囚转变成解救者的角色,真真世事难料。 他转思从高益恭嘴里试探这贴着秦桧面皮的假货到底是何许人也,据他了解,这个秘密天下只三人知道:挞懒、王氏、高益恭,却是徒劳,高益恭的忠心令他心服不已。 路上教子之暇,他又向高益恭讨教植脸术,玉僧儿的“三十六幻”虽然奇妙,却只能伪装一个未知的外表,而无法假冒一个已知的对象,除非五官脸形十分相似,比如他与杨再兴。 高益恭面露难色,道此术乃师门不传之秘,得自前朝药王,只因太过凶险,不精者施术极易造成毁容死亡,故还是不学为妙。他碰个软钉子,心道中国的很多绝学就是这样失传的,不就是面皮转移么,后世的武侠小说中有人皮面具一说,他在这时代虽有耳闻却未见过,想来与植脸术有相通之处,只不过一是死脸一是活脸,活脸虽然乱真,可是因为人体的排异反应要长期服药,那种难受的滋味他可尝过。 接近临安府时,正遇上岳飞以北伐之功超升清远军节度使的大事,四海共闻,离开海州一身轻的他忽起念带儿子看看他最崇拜的大英雄,便以到临安疏通为由,让高益恭先去温州,两下分道扬镳后,他便携儿子加入追膜的队伍,什么秦桧再起?抛之脑后也。 不几日,建节使进入岳家军大本营——荆湖北路的首府、雄峙大江的重镇——鄂州城。是日,鄂州城内人山人海,宛若过节,四面八方自发涌来的百姓集中到—座临江的高楼前,观看岳飞受节大礼。 其时已建节大将仅刘光世、韩世忠、张俊、吴玠四人,岳飞自校卒拔起,于三十二岁之年建节,自古少有,名动天下。 当日,天蓝江碧,山河灿媚,岳家军一反以往屯兵数万而市镇不见一卒的低调作风,队伍严整、衣甲鲜明、旌旗精律地亮相于百姓面前,步、骑沿街而列,连绵十余里,建节使每经过一个街口,岳家军将士即发出气壮山河的一声喊:“叻!” 锣鼓大振,前方忽然骚动起来,四面八方的人都拼命地向前挤去,抱着儿子的他再无以往的滑不溜秋,又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施展轻功,只有用眼神暗示忽里赤等几个就近的乔装兄弟,环护着他父子随着人群自然流动。 终于挤到了那座临江高楼前,隆重的受节仪式已经结束,没见着大英雄,他一身臭汗,心中好生失望,完颜笑却灵犀的双目转个不停,不时发出娇顽的笑声,显得十分喜欢眼前的场面:各个阶层、各行各业、各地口音的男女老少密杂在一起,汇成一道浮世众生的人间风景。 “列位,岳公就要率一干虎将出来相见了。”穿梭左右的小商贩不时提醒,失望的自不止他一个,闻言皆为之一振。此时天公不识趣地下起小雨,他赶紧将外袍脱下,挡在儿子和自己头上,却见人群也无散去的意思,任那秋雨湿衫,反而越聚越多,无数远道而来的各方人士就为一睹岳家军众将士的风采。 其时岳飞正式成为独镇一个战区的大帅,军功已远超四大将中的刘、韩、张三人,尚次于坐守川陕的吴玠,与之相伴的是岳家军由一部偏裨之师成长为勇冠大宋的主力军团,但其最为百姓崇仰的却是“秋毫不犯”的军纪,由“损民一茅者、取人一钱者,斩!”、“有践民稼、伤农功、强买卖之类,死不贷!”等爱民军法演化而出的口号——“冻杀不拆屋、饿死不打虏”传诵天下,正是在此铁一般的纪律下,饱受百姓爱戴的岳家军寻常难得一见,惟阅兵振旅之际,方有幸观之。 “岳公出来了!岳公出来了……”人群再度骚动起来,他尽量抱高娇儿,一起仰望那高楼,伴随着无数声的轻叹,无数只手加于额头,那镶嵌在五千年乃至以后无数年的华夏史上最耀眼的一颗帅星、永远激励后世子孙爱国精神的大英雄再次出现了…… “儿子!看!岳飞!”他强忍住内心的激动,用手指向高楼二层檐廊被一群武将拥在最前的一个威武大帅——金盔戴顶,红袍裹躯,鹰目挺鼻,宽额疏眉,国字大脸,两颊丰满,颔下无须,表情沉毅——这是他见到岳飞的第二面,离第一次见面有三、四年了吧,坠入这时代以来,他无时不刻渴望追随大英雄的左右,然而造化弄人,现在的他连看上一眼大英雄都如此之难,更不要说亲近了。 他不能自己地贴近儿子的耳朵,将埋藏心底已久的个人最大秘密吐露给这时代唯一没有任何顾忌的倾诉对象:“儿子,爹爹从二十一世纪掉到这个时代,最想做的事就是改变这个大英雄的命运!” 一向对他的话几无反应的娇儿忽然停止左顾右盼,两双大眼睛专注地瞪住他,仿佛听懂了这句话,他心中一动,难道儿子还不会说话跟这个有关,又试探着对儿子耳语道:“儿子,你相信么,爹爹不仅知道这大英雄的命运,也知道这时代的未来……” 但完颜笑的注意力却被周围的喧闹所吸引: “岳公左边的金袍憨粗大将可不是王贵爷?” “右边的白袍俊朗大将一定是张宪爷了,都道岳公身边左王右张么。” “再旁的红袍剑眉大将便是徐庆爷。” “呵呵,那个四处卤莽张望的黑碳头可是牛皋牛大爷。” “牛大爷边上的青面英武之将乃是董先,有谓‘黑牛青董’么。” “岳公身后如铁塔一般的亲卫可是有‘金刚’之称的周宏?” ……秋雨不知何时已歇,听到周围的百姓如数家珍地将这些声贯民间的名字一一道来,他目不暇接,其中有他见过的,还有他耳详能熟却未谋面的,更多的是他不晓得的,他一面根据百姓们的描述一一向儿子指道,一面疑惑怎么没有更为熟悉的名字:比如岳飞最早的兄弟张显、汤怀、吉青等人,又如枪挑铁滑车的高宠,还有那少年时最爱的八大锤,是尚未加入岳家军,还是出自后世小说家的虚构? 随即有三人的出现扰乱了他的思路,也激起了人群的格外反应:“岳雲岳小哥出来了,提起岳公的这位虎子,可真了不得也,在此次襄汉之战,手持一对铁锥枪,几番第一个破城,真乃我大宋的‘嬴官人’!” 三人中间身材魁梧、模样七八分似岳飞的英挺小将便是他少年时的最向往偶像——银锤岳云了,但真正令他失魂落魄的是岳云一手牵一个的左右武将:左边是黑袍尤显俊的杨再兴,右边乃白袍分外俏的岳楚,两人显然是硬被岳云牵到一起,满脸不情愿,目光稍碰即逃,众将见他三个出来,似有默契地将杨再兴与岳楚往一堆挤,岳楚的脸有点红了,杨再兴却皱起眉头,冷面寡语。 人群转被这两个黑白夺目之将吸引:“那黑袍将军应是铁枪无敌的杨再兴了,据说只有岳公能胜他……那个白袍将军倒不曾听说,其模样如此清秀,定也是个深藏不露的好汉。” 他不说话了,痴痴地仰望着岳楚高高在上的俏脸,第一次感觉两人之间不可逾越的距离,更心痛地觉察到岳楚心中已经有了杨再兴的位置,否则以她性格,即便大侄子岳云如何撮合,也不会与杨再兴站到一块,倒是杨再兴的态度令他气愤,怎么反倒拿起架子来了,难道忘了当日的赌约:谁若输了,就与岳楚在一起。 儿子心有灵犀地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忽然绽开无邪狡猾的笑颜——刻着他印记的招牌笑颜。 岳楚忽然俏脸失色,星眸一闪,就在万千人海中,一眼看向他父子二人,痴痴如醉,他的心头扑通狂跳,眼睛随众望向被迎出来的赵构授节圣旨和丰厚赏赐,但身外的世界跟他已无关系,天地之间只剩下这射入他心灵的爱箭,那一刻,他知道岳楚没有忘记他,绝没有忘记他!他却粗俗地咧开满口黄牙的斜嘴,如市侩般贪婪地盯着那闪闪发光的金锭银珠,虽在万众嘈声中,他亦清晰地听到岳楚失望地一叹,星眸随即转开,他的心狠狠一颤:臭丫头,你就把我明日忘了吧…… 此刻涌上檐廊的是一干翩翩文士——岳家军的幕僚和各地士绅,耳听得百姓们惊喜的呼声,竟有不少一时名人和文坛奇才,在这个重文轻武的时代,岳飞受到如此多的文人追随和拥戴,可谓罕见,他却再无心情向儿子一一指教,意气消沉中冒出这样的念头:或许这也是岳飞日后受到赵构猜忌的原因吧。 那一干文士触景生情,诗兴大发,竞相赋作唱贺起来,不少分明是有备而来,借这个机会露脸,而百姓们不管听不听懂,也不管好与不好,争相喝彩,他未免有些好笑。 却见几个为首的文士自众武将手中抢了岳飞过来,皆道岳公文武双全,受此圣荣,当赋诗扪志。而岳飞礼贤至恭,动合礼法,恂恂儒将风采令人叹观,百姓们亦第一次见识到岳飞的儒雅一面,敬服之余,纷纷鼓噪起来。 岳飞凭栏俯瞰无数双崇仰的眼睛,现出无言的感动,再远眺江流远天之间的雨后山河,分外明丽,略一沉思,收复故土的满腔肺腑,终于吭喉而出:“列位父老,飞起自行伍,稍立寸功,何堪殊爱?他日当克复神州、迎还二圣,一死无足道哉!今赋《满江红》,以励我大宋好儿郎!” 他闻言,不由抱紧儿子,屏住呼吸,同霎时,汇聚数万之众的高楼内外,鸦雀无声,岳飞高昂壮烈的吟唱旋即拔地而起,直上云霄、响彻全城: “怒发冲冠,凭阑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词罢良久,先是文士们爆发出空前的喝彩,然后是百姓们冲天的叫好,最后是三军震动大地的威吼:“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他抱着儿子的手在颤抖,胸潮澎湃,亦跟着吼起来,蓦然儿子稚嫩的声音在耳边如雷贯耳:“壮……志……饥……餐……胡……虏……肉……” 他又惊又喜,娇儿说话了,他终于会说话了,哈哈哈!他做梦也想不到儿子的第一句不是“爹”也不是“娘”,而是大英雄的《满江红》——这首千百年来一直激励着无数华夏子孙为国捐躯的绝句。 无比的喜悦之余又一阵警醒,他可不希望儿子从小就有战争的意识,今日我辈的牺牲不就是为了明日子孙的和平么?但在宋金对立的这样一个时代,他又如何教育儿子消除战争的意识呢,就在这一刻,他下定决心,要将后世的历史与知识教给儿子,让儿子能站在一个超越这时代的高度去思索人生、树立目标,至于最终的效果,却非他这个以无原则为原则的父亲所能控制了。 老子的原则到底是什么——不杀可以么?放下能够么?他不由抬头寻找岳楚,却见岳云不知何时已跑到武将当中打闹了,只有杨再兴和她无语并立于无人注意的高楼一角,游走在庆祝岳飞建节人群的边缘,在这洋溢着欢欣鼓舞的气氛当中,两人面上的喜悦与距离共存,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他忽招手忽里赤靠近,将儿子交于其抱走,完颜笑最喜欢这个叔叔,很乐意地离开父亲的怀抱。 他从地上拣起一颗小石子,定定仰望着这一对,做出了他这一生中最难以抉择的抉择,他深呼吸了一口,蓦然催发混沌大法,手指一弹,那颗小石子无声无息地击中岳楚的臂弯,她的小臂条件反射地一跳,纤手刚好触到杨再兴的大手,杨再兴一楞,随即面上的冷淡如烟而去,欣慰地拉起岳楚的手,岳楚一愕,随即满面娇羞地低下头,没有拒绝,两只手握在了一起…… 他眼眨也不眨地看清了这一幕,然后掉头便走,耳畔忽然响起这样的对白: 女声:“那人的样子好怪!” 男声:“我也看到了……就像狗一样。” 他缩着脖子,拢着手,像狗一样地消失在人群中。 第七十五章石破天惊 海腥的风迎面熏烈,海白的浪溅足翻滚,海蓝的天拔魂神游,他牵着完颜笑立于最后一航次居中大海船的船头。天刚破晓,晨霭掩日,他只睡了一个时辰就被儿子闹起来,要看大鲸鱼,但不时滑过脚下的只有那一朵朵纯净透明的海蛰花,连一条小鱼也看不到。 十艘大海船浩浩荡荡,呈直线队形驶往海州朐山口,不时碰到早起捕鱼的小渔船,渔民们看到船桅扬起的“金日银月一片红”大旗,虽然除了船工,见不着在舱内休息的圣军战士,却纷纷停下手中的活计,欢呼道:“圣军回来了!圣娘娘回来了!圣爷爷回来了……” “我明日又回来了!”他意气飞扬扶住船尖,身前的完颜笑骄傲地挺起胸膛,洒下一路赛浪的笑语。 “将军、笑儿,起的早!”牛文不知何时也出来了,立于他父子身旁。 “师傅早!”完颜笑亲热地拉住牛夫子的长袖。 船队沿着郁洲大岛边缘的浅海湾前行,岸上的海蚀苍石与山林叠翠形成独特的山光海色,独具神姿的花果山——苍梧山遥遥在望,离海州不远了,牛文吟起诗来:“郁郁苍梧海上山,蓬莱方丈有无间。” “先生,好句好句!”他赞道。 “此乃东坡大学士茶观苍梧之作耳。”牛文不敢承美。 “爹爹、师傅,我也会!”完颜笑学牛文样,摇头晃脑道,“明日不归沉碧海,白云愁色满苍梧。” “绝句绝句!笑儿,这又是哪位大学士作的?”他击掌相问,顺口咀念,心头突然咯噔一下,脸上的笑容僵住了。 完颜笑仍不觉得,双手一甩那没有的长袖,故作老成:“此乃李太白李谪仙醉游苍梧之作耳。” “将军,童言无忌!再说几百年前的青莲居士又怎能预知今日之事?”牛文也吓一跳,李白的这句诗对旁人没什么,偏偏嵌入了他的名字,而且意头甚为不好,忙宽解道。 儿子什么诗什么时不好念,偏偏在他出师之际冒出这样的诗,现在留守海上根基保护老弱妇孺的是以圣军女眷为主的娘子军,在他与楚月多年经营下,自保决无问题,但如果他率领的圣军儿郎“明日不归沉碧海”的话,可真是“白云愁色满苍梧”了。童言无忌?可不要一语成谶!他的心境陡然转坏。 “……波澜叠、数奇变、风波息、临万难、越死线、奏大功、力不足、逐波流、不世出、胡地王、齐天圣……”他被唤出一串几乎忘却的忆符——当年那瞎子相士为初变秦桧的他所批卦言,再对照自己的经历,可谓印证大半:数叠波澜奇变,几番死里求生,万难之境建功,胡地逐流称王,功败垂成隐世……难道冥冥之中,真有一支看不见的命运之手?今番为了大英雄破世而出,只欲以配角的身份暗中扭转岳飞的命运之轮,却不料儿子随口出谶,是否是上天的不祥预示? 他的心情,直到五千海上圣军和化整为零活跃在齐淮大地的五千陆上圣军雀跃会师也未变好,直到海州军民在知州马绉的带领下欢天喜地地举城相迎也未变好,直到艾里孙率一干久别重逢的老兄弟将他哄抬起送上出师台也未变好……直到牛文站到台上,对正面身着草绿战袍、披挂青蓝盔甲的三军儿郎和其余三面黑压压的百姓朗宣起显然又是呕心沥血之作——《海州出师表》,他看到台下被忽里赤抱着的完颜笑不停地打着哈欠,他也想打哈欠,却只能作出专心聆听的模样,总算听到了尾声:“……天赋之命:日月开齐天,乾坤降大圣。故不杀圣军,红尘是悯!曰齐天大圣,苍生惟念!” 就在他心念隐隐一动之动,“齐天大圣”的呼声已在四周如暴风骤雨般嚣起,他浑身如遭雷击,傻傻的,呆呆的,看着那一张张张开的大嘴小嘴须嘴粉嘴,耳朵里、脑海里、每一个细胞里都充斥这四个字。 这时代的人,谁也不知道这简单的四个字对他的影响有多大、对后世的影响有多大,他决没有想到这四个字会跟自己联系在一起,决没有想到自己从历史的交点上跳到了这个交点上,这四个字不停地撞击着他的心脏、不停地绷缩着他的思维,儿子谶语带来的沉重阴影已无翼而飞,他如梦初醒地擎起手中的金镶玉竹棍,想起自己坠落这时代后臭当韩军马夫、香得玉僧儿三十六幻、缘学行者棍等经历,眼中闪现的却是“弼马温”、“七十二变”、“如意金箍棒”这些具象鲜活的文字符号,穿透云霭的阳光射在竹棍的两道金刚圈上,映得他面庞如幻,心中只剩下一个念头:甚么历史即我,我即历史,一心以为创造历史的老子,创造的原来是一个传说! “……君今得意,安记旧好?恍惚间年,梦萦犹怅,妾何人乎?一荡妇耳。遇人不淑,垢面如斯,愧以对君,望尽薄力,使妾有能见君之日,当犬马以报!伏惟珍重,言犹未尽。”他读完此信,一时茫然,仔细思来,王氏这婆娘对自己委实不错,而自己缘何对其有不能释怀之憎?是否只因为预知了将来。罢罢,不见也罢! 他在鄂州观岳飞建节大礼后折往温州,在一大金联络点遇上已自温州返回相候的高益恭,先前谎言被戳破,他老脸讪然。高益恭也不点破,承上王氏亲笔书信,言辞凄婉,言境状惨淡,无颜见面,央他姑念旧情,去临安按信上所列人名一一打点,上下疏通,方能令秦桧东山再起。 王婆娘聪明之极,不想见他,却压根不提秦桧再起事关挞懒大计,只述以往情谊与现今惨况,自责自怨,令他心软,虽满心不愿为这对奸人出力,却也不至于敷衍了事。想来真正了解他个性的,除了楚月,就属王氏了。 当下改道临安,不几日,他第一次进入这座在后世以“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著称的偷安小朝廷。 尚在外城,已经感觉到它的奢靡繁庶,吃喝玩乐嫖赌一应俱全的瓦子勾栏座座相望,一伙伙子郎流连,不分士庶军卒,一个个女娘花俏,管他良人娼优。而各行各业的堂馆厅院层楼比肩,张灯结彩迎客,就如过节一般。 当经过那游者千百的西子湖畔,虽是深秋,那一道道涟漪清波直如无数闪烁的女子媚眼,晃得人都晕晕乎乎哉,真有“暖风熏得游人醉”之感,不愧“上界有天堂,下界有苏杭。” 流苏大轿里刚学会说话的儿子就没消停过,扒着轿窗指着外面的世界咿呀求语,他不胜其烦,又不亦乐乎,扮作轿夫的忽里赤等兄弟更一副庄稼汉进城的模样,海州与临安相比,不啻渔夫与贵妇。 他此刻的身份是王氏的姨兄弟——单相公,为自己取个谐音“三相公”的名字,是否为了纪念那段被他亲手埋葬的感情? 以王家巨富的背景,他包下临安城内最豪华的客栈,开始大肆活动。当过秦桧的经历令他对朝野上下的关系驾轻就熟,而挞懒备下的金银珠宝足以令他毋须担心贿金用度。 很快,临安的上层社会皆知道来了个挥金如土的单相公,饱经后世拜金浪潮冲袭的他体会着用钱砸人的快感,很快网络了一批意志薄弱的士大夫。 其时的行在临安府跟以往的越州已大不相同,在越州时正值刚刚惊魂南渡,朝廷内外普遍存在自强图复、克己俭约之风,到了这临安之后,江南半壁已趋稳定,达官贵族的靡乐之心渐起,相比而寒酸的士大夫阶层对金钱的需要日增,正给了他可趁之机,通过这些统治阶层的基层营造“居危求安需秦桧”的呼声。 然而当朝主政的已换作主战反和的赵鼎一系,他的金钱攻势在这些忠贞的北宋旧臣面前毫无用处,他敬服之余,不得不另想办法,因为挞懒大计实施迫在眉睫,确实需要秦桧的配合。 他再三斟酌,作出一个个性使然的大胆决策,然后急令忽里赤带完颜笑连同圣军小组全体出城,正所谓兵行险着——他要亲自见赵构小儿,面呈挞懒亲笔信。 “官家,大金国挞懒元帅密使明日、高益恭候见!”内侍冯益在御书房外压低声音道,又在“明日”二字加重语气。 “高益恭退下,明日觐见!”一个有点耳熟的声音在里面响起,却非赵构小儿。他略微一愣,昂首直入,一屋子的书香扑鼻而来,黑漆龙纹的大书案旁,没见着赵构,却见着一个故人——满脸络腮胡的沙都卫,按刀肃立。 哈哈,当日大江之战受教尊一击的老沙竟然没死,看情形还升了官,更得赵构亲信,须知他与高益恭此番进宫极其隐秘,没几个人知道。他面露喜色,却见沙都卫圆目瞪来:“明日缘何不跪?” 他才省到沙都卫如何认识自己这个故人,当下大刺刺一站:“上国之使与江南小君见面,何须跪礼?” 沙都卫大怒,抽刀直指向他:“小贼,竟敢对圣上无礼!” “沙卿家,罢了!”赵构的声音终于响起,却在一垂帘之后,里面是个隔间,这厮大概怕死,不敢冒险见他,毕竟他是个天下传闻的莫测高手,赵构只怕做梦也想不到他曾是其宠信的秦爱卿吧。 再一次离赵构如此之近,那久已不见的杀意自他的心底冒出来,不知怎地,他对这小儿有种无法克制的蔑恨。沙都卫明显感觉到了,紧张地上前一步,挡在垂帘之前。 “明日,你恨我大宋?”赵构的声音异样的温和,显然在垂帘后将这个曾牵肠挂肚的大宋头号通缉犯打量个够,似乎想看透他的内心。 “怎会,明日是个汉人!”他想到此来的任务,舒缓了一下呼吸,故意不说自己是“宋人”。 “朕却恨自己!明日,知道么,朕赏慕你,因为你可以为自己所欲之事,而朕……”赵构长叹一声,在他这个非臣非民的外国人面前,真情流露,竟似十分了解他的经历。 他生出被触动的感觉,赵构小儿难道是个天生的独夫?谁又是个天生的坏蛋?不由口气一缓,以对王而非对帝的口吻,很给面子地叫了一声:“殿下,明日此来……” 这次秘密会面意外地顺利,赵构虽没有明确表示起复秦桧,却对挞懒的和议深表欢欣,更备了数份礼物请他转交挞懒、粘罕、金兀术等大金权贵,自然少不了他一份。 最后道别,赵构特意叮嘱一句:“明日,出去万不可让人认出!” “殿下费心!”他心道,还用你说,老子的真实身份只对你有效,若在大宋他地露馅,只怕早已被撕成碎片。看来他的担心是多余的,知道他是明日后,赵构只怕会动用一切力量保障他和儿子的安全,至少在大宋境内。 很快,他便探得朝中的赵系开始分化,唱和的调子高起来,起复秦桧的呼声日渐高涨,自是奉承上意。不料突冒出另一股反调——“秦相公是细作”的说法在街坊间一时流传,平添了秦桧再起的阻力,他好生恼怒,让高益恭一查,始作俑者竟出自城中一道观——幻真观,不知何许来头,敢跟赵构作对? 偏偏此时挞懒遥相呼应,大军压境,并通过求和宋使传话——“大金朝事体,秦桧一一知得。”正好印证流言,反而帮了倒忙,成为主战派的攻击口舌,赵构纵然有心,也不能公然起复一个汉奸。 金齐联军直逼淮南,叫嚣要打过大江,生擒赵构。一时举朝震恐,吓得赵构欲解散百司,避敌他幸,好在宰相赵鼎力主皇帝亲征,令韩世忠、刘光世和张俊三军隔江相峙,再急调岳家军东援,于庐州克敌,令金齐联军无力渡江。 正值岁末大雪凝寒,金齐联军粮饷不通,野无所掠,会宁府忽传金主病危消息,大金内部各种势力的争斗蓦然激化,挞懒大计不得不中断,赶紧撤军,返回京师应对这横生之变。 “天意乎?”收到消息的他看着头顶的鹅毛大雪,不知是喜是悲,大宋又躲过了一劫,但那个可怜的女真老人就要去了,愿其和教尊姐姐在天上团圆吧。 忙乎数月,销金无数,可惜无功将返,他自问尽力了,无论对挞懒还是对王氏都有所交代,心头轻松了不少。他看向院中缠着忽里赤玩雪的完颜笑,儿子会说话了,又学到江南的很多东西,大概是这一趟唯一的收获,奇怪,第一次隔了这么久没思念楚月,看来心思都被儿子占据。 高益恭与圣军小组已收拾好行装,只等他下令出发,他有点留恋地扫视了一圈客栈,毕竟在这里生活了不少日子,正欲发话,不期一顶清雅小轿踏雪而至,停于客栈门口,款款步入一头戴莲花巾、身披银狐氅的清秀女冠,煞是眼熟,但他记不得自己认识什么女道士。 小脸冻得俏红的女冠跺跺脚,抖抖雪,打个稽首,哈出一团白雾:“敢问哪位施主是单相公?我家观主有请!” 他已然猜到这个观主就是一直跟自己作对的幻真观观主,既是观主,年纪一定不小,老道姑请老子干嘛?若在一月前,他一定去会会她,但如今,败军之将何言勇,何况以他本性,风险不可预测的地方是能不去就不去的。 “恕在下难以……”他抬眼看了气度不凡的女冠一眼,开口拒绝,脑海里忽然灵光一闪,记起了这张面孔——襄襄公主身前的小丫鬟怡儿,现在长成大姑娘了,所以没有认出,不过怎么变成了女道士,除非……他的心尖儿一颤,难道观主竟是……旋即改口,“在下对观主仰慕以久,恭敬不如从命。” “尔等在此守侯,延迟一日出发!”向满脸疑惑的高益恭和忽里赤使个他也解释不清的眼色,一颗心早不知飞到哪里了。 缓缓跟随着小轿,他在马背上一颠一颠的,思绪如飞,如果幻真观观主真是他猜测的那个人,一切疑问都迎刃而解:谁敢跟皇帝作对,若是皇帝的妹妹就另当别论,赵构自不能拿自己的妹妹怎样;他从未忘了那个印刻他后世记忆的玉人儿——襄襄公主,一直有秘士为他打探她的情况,但自从两年前赵构赐婚不从,就失去她的消息,令他耿耿在心,却没想到出家倒是一个合理的解释。 自唐以来,公主修道不嫁者不在少数,襄襄公主缘何会走上这条路?已为人父的他虽不复当年的痴念,却依旧情愁百转。 “单施主请坐!”虽然有了心理准备,但当亭中玉炉煮茶的那个女道士转过身来的时候,他还是痴了,果然是她,清丽不可方物的襄襄公主,绝世容光令周围的白雪都失去光泽,飘逸的道袍穿在她身上,更添一份超尘脱俗之气。 压根不去想襄襄公主缘何在他临走之际相请,亦想不到坐下,他的眼珠转也不转,只想多看她一眼,却听得身后的怡儿一声轻笑而退。 他回过魂来,上前施个大礼:“在下叩见公主殿下!” 襄襄公主古井无澜,端上一盅热茶,清音如玉:“此地没有甚么公主,只有幻真。” 顿被提醒,他现在可是王氏的姨兄弟单相公,而襄襄公主是一直跟他作对的幻真,自知失态,他坐下四顾,佯作打量襄襄公主的清修之所:“师父,好观哪,清雅清雅!” “施主好一表人才,却为奸贼做事,可惜可惜。”幻真语露机锋。 “各为其主,各为其主!”他只能暗言苦衷。 “施主来时风头甚健,如今缘何打退堂鼓!”幻真低头弄茶,纤指调炉。 “师父乃出家之人,为何介入俗世纠葛?”他无奈以对立的口吻回答,跟心中亲近的人演戏,深深体会到变身之苦,他抿了一口茶,啊,真的好苦! “出家人不问俗事,可是出家人能摆脱俗世么?”幻真语气出现了波动,依稀回复了襄襄公主。 “那师父缘何出家?”他不由怜惜,轻轻一叹。 “出家即自由!”幻真又回来了。 “师父自由么?”他寸步不让。 “我自由么?”幻真玉面现出迷惘,忽然妙目一转,“幻真出家,极为隐秘,单施主又如何晓得,幻真以前好像从未见过你!” “只因……只因……”他被反将一军,嗫嚅起来,即便对楚月说谎也面不改色的他发现自己说不出谎了。 幻真微微一笑,淡淡道:“只因你是明日么。” 石破天惊,原来她早知道他是明日!他先张口结舌,然后如释重负,从亭栏上抓起一把雪,往脸上一搓,现出真容,再行大礼:“明日叩见公主!” 幻真仔细看着他的脸,眼中竟有泪光闪动:“几年了,难得你还记得我。” 他想起当秦桧时的那次见面,襄襄公主等于袒露了心迹,顾不得唐突佳人,突发肺腑之言:“公主,明日就是八辈子也忘不了你!” 他诚挚的语气让人无法怀疑,幻真就在那一刻完全变回了襄襄公主,堕回了俗世,玉面绯红,娇羞无限:“明日,难怪楚月和岳楚都被你骗了!” 他一时不知从何说起,晕乎乎地又抿了一口茶,好甜!火炉的热气像温馨的情感一样在他俩之间流淌,襄襄公主柔柔的眼神就像看着一个儿时的青梅竹马之伴,娓娓轻问他分别后所经历的一切。 他知无不言,更惊喜地发现襄襄公主对他的经历十分了解,除了当秦桧那一段,女儿家这样的心思已是不言而喻。 原来襄襄公主与他虽仅有一面之缘,但就是那一次,已经立志长伴清灯古佛的她就在心田种下他的影子。 当日靖康之难,父兄姐妹尽陷北族,襄襄公主与怡儿幸得一道姑帮助逃出开封,其时襄襄尚未及笄,却遭家国不幸,逃亡途中更看尽人间悲苦,遂生看破红尘之心,在江南一道观隐居下来,不存再回帝王家之念。 那次兀术过江南侵,一队金兵闯入道观,正欲施暴,为救观人,襄襄挺身而出,道明身份,而为兀术所掳,欲作为战利品献给金主,偏巧遇上他与岳楚得救,算来是他保了她的清白,自此铭记于心,后重归皇家,唯一的好处就是能时时知道他的消息。 对他的所作所为,襄襄迷惑过、怀疑过、愤怒过、甚至憎恨过,但最终化为难以割舍的情愫,他此次下江南为秦桧而见赵构,她当即得了消息,在关注他的同时襄襄觉察到秦桧与金人暧昧的关系。出于对国家社稷的责任,她不能让他得逞,又或出于对他的牵挂,她希望引起他的注意,于是令他无功将返,想到此次再错过,不知何日再能相见,襄襄终忍不住请他来会。 这其中的环节,自不是他能想透彻,正如他的所为,襄襄也不能尽理解,但在这一刻两人的心里,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彼此知道了对方的情感,这种红尘中得一知己的感动,只有他俩自己知道。 不觉天色已暗,怡儿乖巧地没来打扰,虽在单面通风的小亭中,那皇家特制的火炉足以令人不觉雪夜的寒冷,襄襄公主端上一盘精细的点心,让他充饥,他又哪觉得饿?只有种想握住她小手的冲动。 “明日,缘何不杀?”襄襄公主看出他的企图,蓦然发问,露出了幻真的影子。 他旖念顿消,面容一肃:“不杀即放下。” 襄襄公主定定看着他:“世人愚昧,何能放下,何来不杀?” 他心头一黯,人类的有些理想似乎是无法实现的,至少在多少世后的未来都看不到希望,他怅然一叹:“我心不杀,你心不杀,就已足矣!” 襄襄公主一时动容,幻真的影子如烟消散:“明日,你又是何苦,世间为先者,无不大苦大难,你想过么?” 他决然道:“苦即是甜,难即是福!生之价值,不在于长,而在于宽!” “苦即是甜,难即是福!生之价值,不在于长,而在于宽!”襄襄公主缓缓念着他的感悟之言,竟有些痴了:“所以你可以放下你喜欢的,放下你可以拥有的么?” 他放下岳楚的痛苦记忆被唤醒了,咬着牙一个字一个字地吐出:“不,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绝不会放下!” “放下真的很苦!放下真的很痛!”他的泪水夺眶而出。 襄襄公主轻轻捧住他的脸:“明日,哭吧!襄襄知道你一定有很多苦的,” 他抱紧了她,鼻涕沾在襄襄公主的袖子上:“这一次,我不想放下了,不想了!” 襄襄公主亦无比怜爱地抱紧了他:“明日,这一次,就这一次,襄襄也不想放下了!” …… 第七十六章大圣娶亲 “大圣”一词自古有之,多谓神佛,惟两宋之际,民间的造反领袖始喜称“圣”,如北宋方腊之起为“圣公”,又如最终为岳飞剿灭的南宋钟相、杨么之起分别为“天大圣”、“大圣天王”,盖称“圣”者,皆为民呼号也,如方腊之“是法平等无有高下”,如钟相之“等贵贱均贫富”,无论这些起义军有无贯彻始终,但对习惯逆来顺受的大宋百姓而言,不啻幻世仙音。 牛文、马绉等追随他的士子造出“齐天大圣”这个词,自然希望他这个天命之主能成就一番事业,同时出于宋人感情,示以被大金、刘齐统治经年的大宋弃土——齐鲁大地为发展目标,可谓用心良苦。 歪打正着,牛文他们怎地也想不到,“齐天大圣”注定成为后世敢于对抗命运的最强音,这是历史的必然性,抑或是传说的必然性?都不重要了,反正上天已将这个浪漫无比、又沉甸无比的封号降到他的头上。 “孩儿们!操练起来!”突然明白自己穿越时空回到这时代的真正使命,他如大梦初醒,宣泄般喊出狠狠的一嗓子,仍在欢呼的部下们一时没反应过来,他一把操起出师台上的大红棰擂动战鼓。 “咚!咚!咚……”以组、队、军为编制的圣军大小旗头应鼓而动,台前的万余将士唰啦啦分步骑而散,如临大敌地展开几经磨练而炉火纯青的日月大阵,围观的百姓一片雀叫:“演兵了!圣军演兵了……” 他双臂不知疲倦地抡棰擂鼓,在脉动心跳的鼓点里整理乱飞的思绪:号称东胜神洲傲来国花果山水帘洞人氏的齐天大圣孙猴子的原形,一直是后世学究们喋喋不休的争论大题,什么“本土猴精说”,什么“印度猴神说”,什么“西域胡僧说”,原来都是狗屁,真正的原形却是自己这个跨越千年的后世小子,花果山上那猴头出自同宗同脉的海州人,才是源起实归,然后给了明代吴承恩超越时代的想象力,创作出浪漫主义神话巨著——《西游记》。 既然《西游记》中齐天大圣的很多描写都与自己不谋而合,那岂不是他今后的所为,亦将印证《西游记》的情节,至少是关键情节,那是他给了吴承恩启示还是吴承恩给了他启示?哈哈……如此一来,预知这时代未来而无法预知自己未来的他,不是可以借《西游记》把握自己的未来了?只是,他怎么印证出《西游记》的两大主线——“大闹天宫”和“西天取经”?或许要取的经就是那昭示人类未来的“不杀”真经,可是“大闹天宫”从何印证?唐僧已有原形,那猪八戒和沙和尚又在哪…… 本来甘当配角、随时准备全身而退的他蓦然发现自己刚逃离历史的狼窝,又掉入传说的虎口,变身齐天大圣的激动转眼间化为命运不可抗拒的恐惧,他看向那些部下、看向那些百姓,生出不知将他们引向何方的心虚,油然冒出一个自私的想法:还是趁自己尚能把握命运的时候,赶紧完成个人未竞的心愿吧。 鼓声停歇,圣军将士龙虎腾腾的操练嘎然而止,他向出师台左右后三面各抱拳行礼:“乡亲们,记得后日来喝明日和楚月的喜酒!” 这喜讯宣布得有点突然,大部分百姓丈二金刚摸不着脑袋:圣娘娘不早就是海州媳妇么?而且孩子都那么大了,还要喝甚么喜酒,这算哪门子事? 那些跟圣军或挞懒族有姻亲关系的海州人则卖起了关子:你们就孤陋寡闻了吧,当年大圣与圣娘娘是按女真婚俗行礼的,先是订婚拜门,再新婚入门三年,最后完婚出门,只有办了完婚大礼才算真正的夫妻。本来大圣与圣娘娘三年期满应该大婚的,偏偏那年金主驾崩,在国丧一年内不得办喜事,所以耽搁下来…… 听的人纷纷恍然:原来如此,原来如此!怪道圣娘娘还没开脸,可不太亏了人家闺女,没带亲先给他生了娃娃…… 那些姑娘小媳妇儿则一个个脸红红的,皆想:还是圣娘娘大胆,若换了自己,敢跟情郎未婚生子么…… 那些少年子弟则对他又羡又妒:大圣这小子够厉害,竟然奸骗了人家堂堂一个郡主,怎么自己没这福气…… 按海州风俗,喜期为三天,第一天“催妆”,第二天“正日子”,第三天“分三”。那三日,海州军民同庆,即便逢年过节也没这般热闹:海州四县的乡绅名士齐相来贺,变得本分的渔班、地主、盐枭、山霸各献喜礼,最受圣军恩惠的渔农盐山四民即便顶着炎炎夏日也要来喝一杯圣爷爷和圣娘娘的喜酒,以日月庄为首的各行各业皆优惠落价纳客…… 白虎山下,原海州王府第粉饰一新,匾书“齐天大圣府”,便是他与可人儿的新房了。连着三日,自海州城往大圣府一路排开敞扎席篷,大摆酒肉宴客,无论贫富贵贱、男女老少,皆一桌大吃大喝。 因为刚好在麦收之前,有精明的商贩便借地摆售农具,又因为楚月挂名总会长的“碧霞会”在白虎山上建有“碧霞宫”,并且她生了儿子,下了婚宴的妇人们便结伴到庙上求子求福,兼所带的小孩们好玩好闹,三教九流七十二啷的噹也前来凑趣。 他的大婚变成海州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商业盛会,乃他始料不及,更想不到的是,由此演化出淮北地区最副盛名的海州白虎山四月八庙会,每年一度,一直延续到后世。 正日子那天,按海州民间“带亲小登科”的风俗,他什么事也不用做,连穿衣服都要由喜娘侍侯。 “一脚踏龙门,步步上青云!”喜娘口中念着喜话,他被穿上新郎靴,那一刻想起了妙人儿,说起来,他拥有过的女人,最合脚的乃是一代名妓玉僧儿,难怪古人有妻不如妾、妾不如妓的感叹。他与玉僧儿一直保持着联络,乃实物联络,比如他派人送给她一件首饰,她则回赠一条汗巾,一切尽在不言中,不愧风尘中的知己。 “一身麒麟装,稳当坐殿堂!”他被穿上新郎服,那一刻想起了三相公,自鄂州一面后再也没有打探过岳楚的消息,他深爱也深爱他的女人被他如衣服一样地送给别人,这个放下成为他胸口永远的痛。 “一头状元巾,搂金又搂银!”他被戴上了新郎帽,那一刻想起了玉人儿——一个曾高高在上望不可及的金枝玉叶,是叫她襄襄公主还是叫她幻真呢?那次几疑梦中的欢好是他与楚月重聚后的唯一一次出轨,也是襄襄公主的初夜,仿佛了却在红尘的最后一个心愿,事后襄襄公主就彻底变回了幻真,他与她每年互致一封信问候,楚月也知道他有个方外之交,却怎也想不到是襄襄公主吧。 “穿戴穿好戴,百代传千代!”他被穿戴整齐,这时的一颗心全转移到即将正式成为他妻子的可人儿身上,在他坠入这时代后的最大梦想和刚刚背负的艰巨使命面前,他才感觉楚月付出的实在太多,回报她的实在太少,在一个女子的心目中,人生中最风光最动人的一刻莫过于成为心上人的新娘,到今日才可以为她补上一个大婚仪式,真是愧疚! 雷鸣不绝的鞭炮声远远地传过来,新娘子来了,用船和花轿从荒岛桃源上接来了。他兴奋地站起来,喜娘拉住他:“新郎子,不着急,要捺捺新贵人的性子,才好立规矩。” 你这是捺老子的性子啊!他肚中嘀咕着,看着守在门口准备拦房的一班兄弟朝他挤眉弄眼,哭笑不得,只能任喜娘摆布。 喜娘一声“拜堂”,鞭炮再响,喜堂内点烛、焚香、烧天地纸。总算挨到了拜堂时刻,四周闹哄哄挤满了亲族好友,当伴娘的刺花本领可真大,楞是从忽里赤、艾里孙为首的女真兄弟、海州子弟中“杀出一条血路”,安全将“上不见天、下不沾地”的新娘子送进新房。 “一拜天地!”他满脸是汗,斜一眼并排跪于香案前的新娘子,在此盛夏时节,可人儿也要按海州风俗穿着厚厚的红棉凤袍,顶着严实的大红盖头,姿势端正地磕头,那滋味可想而知,他看不到楚月的神情,但自己有一种实现诺言的满足:月儿,我娶到你了,我终于在一个万众瞩目的场合娶到你了! “二拜高堂!”喜娘话音刚落,人群中一阵骚动,不少女真族人惊讶地叫出声来:“是大将军,大将军醒来了……” 新娘服中的楚月浑身一抖,情绪现出波动,双手直欲掀开盖头,他忙低声稳住她:“月儿,岳父是醒了,但还不能动,也不能说话!我已尽力!” 楚月的声音喜极而泣:“明日,我的好郎君……” 他转向被抬在正位大椅上的垂垂老者,其露出欣慰的目光,似有千言万语地看着他,却只能瘫坐在方寸之中,谁能想到曾叱咤风云的威武大将军——挞懒亲王落个今日下场,他携楚月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思绪不由回到那一次几乎改写宋金历史的惊天事变当中…… ※※※ “……老夫所信任者,惟尔在座五人,此计关乎我等身家性命,尔等以为如何?”挞懒以平静的语气阐述完毕,目光灼灼地扫向环坐火炕之人,对面一个大火炉烤得屋中温暖如春,屋外隐隐传来鞭炮之声,这天是大宋绍兴七年·大金天会十五年大年初九——他在后世的生日。 “阿爹,这个‘莫须有’大计未免太大了……”第一次听得详情的乌达补满脸震惊,望向大哥斡带,一向沉稳的斡带则掩饰不住面上的兴奋,只顾连连点头,显然早有心理准备。 模样端秀、气质不凡的年轻岳母——一车婆坐于挞懒右侧,安详地端茶一抿,不愧出于渤海望族的大家闺秀,临大事愈定:“奴家惟夫君是从!” 他却留意到一车婆没端茶的纤手在微微颤抖,然后与楚月迅速交流一下眼神,内心掀起巨澜:终于揭开锅盖矣,当日从岳楚口中套出“莫须有”大计时,只觉此计设想过巨,铺砌过庞,任何一个环节都出错不得,近乎痴心妄想,但时至今日,锅里的“莫须有”已变化为“真的有”。 自老郎主吴乞买于两年前正月病逝后,年少的完颜合刺同月在其灵柩前继位,仍沿用“天会”年号,而大金上层各派系的倾轧随之激烈。 少年郎主合刺依托继父斡本,首先将矛头指向威胁最大的粘罕一系,改革旧制,废勃极烈制,采用汉制,以相位易兵权:免去粘罕的国论右勃极烈兼都元帅职,升为皇帝之下的三师之“太保”,领三省事;免去谷神元帅右监军职,改任左丞相;免去高庆裔西京留守职,改任尚书左丞;免去萧庆平阳尹职,改任尚书右丞。至此,不断失势的粘罕一系彻底丧失军权,又离开了经营已久的云中地区,完全被架空。但少年郎主付出的代价也不小,朝政大权尽被粘罕一系把持,加上右丞相为粘罕提拔起来的旧辽汉臣韩企先为,在中央可以说权势无两。 然斡本早有预见,将三师之首“太师”授于另一大威胁——吴乞买长子蒲鲁虎,当年若非粘罕横插一脚,看中合刺幼小易制,迫使老郎主立为皇储,今日坐在帝位上的,只怕就是蒲鲁虎了,故两人结怨颇深,正好互相遏制。作为势力平衡,斡本当仁不让地拜为三师之二“太傅”。 以往连老郎主都要敬让三分的粘罕沦为后辈小子蒲鲁虎之下,如何受过这般窝囊气,因为政事,两人争吵不休,以至不可调和。正所谓以毒攻毒,合刺与斡本为首的帝系乐得坐山观虎斗。 右副元帅挞懒虽然被排斥在这场高层权利争斗之外,却因左副元帅讹里朵同年被抗金义士暗杀,一跃成为大金军队的最高将领,与同掌兵权的兀术受到各方势力的极力拉拢,只是谁也没有觉察到挞懒的自立野心。 挞懒利用这难得的机会,游刃于各派系之间,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全心经营燕齐,不到两年,中原几成挞懒的家天下。 那边厢,赵构小儿闻之而欣,却只知挞懒倡和议,不知其窥宋祸心,顺理成章的,潜卧大宋的秦桧复出之门悄然打开,王氏传来密报,秦桧再入朝廷指日可待,尚须挞懒添把火。万事具备的挞懒于是展开大计前奏,正式上奏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张:以河南、陕西地归宋,换宋称臣。 此议一出,不亚于当日秦桧入相后提出的“南人归南、北人归北”的二策,金廷大哗,本是对头的粘罕一系与帝系难得地站到一起,批驳此奏,在中部战场上被岳家军收拾得跟孙子似的伪齐刘豫吓得连连上奏表忠,而一向主战的兀术更是激烈反对——大金两大军首自此破脸,惟独蒲鲁虎一系尚未表态。 长于治军和经营地方势力的挞懒,在颠峰的政治较量上尚是新手,一时有力不从心之感,便借过年之机,招集妻儿子婿,坦呈“莫须有”大计,以求对策。 岳父满怀期待的目光落在他身上,他直觉那目光有千钧之重,挞懒所提之议,若放到女真族的立场,就是个女真奸了,但确是“莫须有”大计最重要的一环,此环一成,大事成矣!但此环要成,何其艰难,想那粘罕的亲信高庆裔之流,合刺、斡本背后的韩昉等人,皆是旧辽汉人中的佼佼者,就连金兀术也在军中网罗了北宋故臣蔡松年,只因汉人天生就是政治斗争的好手。反观挞懒这边,死鬼秦桧纵宋时丧于他手,牛文、马绉不能收为所用,大子斡带虽精明,却毕竟是女真人,搞阴谋诡计有先天不足,算来算去,只有他这个做过秦桧搅过宋廷的女婿最有资格做挞懒的政治臂膀。 他也有信心跟大金各派系斗上一斗,但一个心结难解——若历史无法改变的话,这大计注定要失败,则挞懒一族难逃覆灭厄运,天!他该怎么办?他再一次体会到先知的悲哀! 他的“历史即我、我即历史”原则,放到某一个历史交点没问题,可是放到一条历史的线上能否行得通?已经习惯了在海州小天地自由自在,真不想趟进这不知深浅的浑水里,他可以不趟么? 楚月星眸脉脉,在矮脚炕桌下将手伸过来,那双柔软的小手坚定地与他握住,可人儿默默地传递一个信念:无论他做出什么决定,她都站在他这一边。在父亲和丈夫之间,她再次选择了他,不知道这是他的幸还是不幸,拥有了这样一个女人,他只有加倍地珍惜她、呵护她、不让她受到任何的伤害,因为爱越大,责任越大! “爱越大,责任越大!”他咀嚼着这个甜蜜而沉重的句子,咬牙做出了决定,既然他早已做出了选择,他的命运便与挞懒一族捆绑在一起,为了妻儿,他惟有尽最大努力去帮助挞懒,无论结果如何!他毅然道:“岳父,小婿心中尚有很多疑问!” “贤婿,老夫就等你这句话!”挞懒闻言,大大松口气,哈哈大笑,转向一车婆:“大娘,你先带儿女们出去走走,老夫要跟贤婿抵膝长谈。” 也许知道事关重大,乌达补难得地没有出声抗议阿爹偏心,楚月乖巧地挽住一车婆的胳膊,像做女孩儿时那样,顽皮地顶着大哥,踢着二哥,一起出门,一向不太和谐的继母子女之间第一次出现其乐融融的一家人气氛。 良久,挞懒将妻儿召回密室,神采奕奕地宣布与他商议的结果并分配任务:“从今日起,老夫坐镇军中,遥扶秦桧;二儿协助你阿娘暗访内外,交通顺我助我者;月儿协助大儿稳固燕齐,培植汉人亲信;贤婿独上京师,结盟蒲鲁虎,倒粘罕,罢刘豫,还齐地,废合刺,夺江南,那时天下尽在我手!哈哈哈……” 同月,大宋朝廷诏令已起复为临安行宫留守的秦桧为仅在宰相之下的枢密使,一应恩数,并依见任宰相条例施行。赵构自食亲诏天下“终不复用”之言,让闲废数年的秦桧再次进入最高决策层的罕见之举,一直是后世史学家玩味难解的一大疑题。其实真正的历史,其过程只有当时者或当事者才清楚,后人何苦纠缠详末,只须从结果中吸取教训罢了。 一个月后,一个头戴云罩的神秘人物进入位于大金京师会宁府的太师庄,蒲鲁虎一身女真便服,亲自迎入府中,穿堂过院,一队队侍卫层层巡视警戒,可见蒲鲁虎对来人之重视。 “明日参见太师!”进入密室,他取下云罩,先以女真话请安,再欲行女真大礼。 “阿弟毋须多礼,快坐下吃酒!”蒲鲁虎赶紧阻止他,拉他上炕,炕桌上早摆好温酒热菜,一面问,“挞懒阿叔可好?” 两家关系非浅,老郎主吴乞买当年为挞懒之父盈歌收养,蒲鲁虎自应喊挞懒一声叔,与他算是平辈兄弟,放眼当今大金上层,蒲鲁虎与挞懒皆举足轻重,兼一内一外,一旦联手,将无人能抗衡,这种厉害关系蒲鲁虎自然看得清楚!所以挞懒与他密议出的第一步骤便是结盟蒲鲁虎,并将其推向前台与各派势力交锋,成为“莫须有”大计的马前卒!只是蒲鲁虎乃出名的女真至上者,极端维护本族既得利益,对汉人的东西一贯排斥,所以他首先要说服其支持挞懒“以河南、陕西地归宋”的主张。 蒲鲁虎比春猎大会时成熟好多,颚下多了一圈胡须,惟直言如旧,寒暄完毕,开门见山:“为兄晓得阿弟来意,只是阿叔奏议实在不妥……” 他胸有成竹,待蒲鲁虎发完意见,方出声,别有用心地换了称呼:“殿下,其实大将军乃出于拥戴殿下之心,在上奏中无法明言,所以特派明日跟殿下说清楚!” 蒲鲁虎一楞:“此话怎讲?” 他微笑问:“殿下,我大金铁骑几番南下,缘何灭不了赵宋,反而损兵折将?” 蒲鲁虎乃久经沙场的大将,如何不知:“我军几番大败,或于江河天堑,或于山峦险要,皆以失地利而败,非他也!” 他击手赞道:“殿下英明,如果我军与南军在中原之地展开决战,殿下以为胜算如何?” 蒲鲁虎轻蔑道:“中原之地一马平川,正是我大金铁骑纵横的好所在,若在此决战,南蛮等于羊入虎口。” 他不慌不忙地揭开谜底:“若将中原之地还于南朝,他能不派重兵守御?” 蒲鲁虎眼睛一亮:“那时便可将南蛮主力聚歼于此,何愁江南不灭,阿叔好计啊!” 他哈哈大笑,举起酒碗:“合刺不过斡本一傀儡,斡本何人,武不行、文不就,窃国若此。那时大将军以盖世战功,想要拥戴新主,谁敢不从!殿下以为大将军会拥戴谁呢?” 蒲鲁虎精神大振,端碗一干而尽:“阿叔原来如此远虑,蒲鲁虎愚昧,竟看不出阿叔好意,阿弟,那时再划地封王,可非一个小小海州矣!” “多谢殿下,目前尚有三虑!”他心中暗笑,这小子还没当郎主,就封官许愿了。 “阿弟快讲!”蒲鲁虎有些急不可待了。 “殿下,粘罕虽入朝廷,但其带军最长,服者甚众,若登高一呼,大将军也难节制手下,此乃一虑;大将军在军中威望尚显不足,此乃二虑;儿齐刘豫仰粘罕鼻息经营山东,自有微末根基,此乃三虑。”他循序渐进地摊出配合大计的各个环节。 “阿弟,粘罕老儿在朝中嚣张之极,我早就看他不惯,只是他党羽众多,拔之不易,除非暗中除掉他,我手下死士众多,只要除掉老儿,那二虑便不足虑了。”蒲鲁虎露出北族嗜血的一面。 他吓一跳,可不想取了粘罕的性命,政治是不流血的么,干嘛要打打杀杀,看来女真人要学会尔虞我诈的汉人政治只能留到后世的大清子孙了,忙道:“[奇`书`网`整.理'提.供]殿下,毋须动干戈,只需如此……” 他露出阴险狡诈的笑容,靠近蒲鲁虎,面授机宜……心想,原来女真人是这样变质的。 第七十七章功夫 这一年,宋金两国的政坛连番地震,最终改变了两国上层的政治格局和外交政策,而成为宋金百年关系史上的一个重大转折点。这场政治地震的罕见之处不仅在于时间上的巧合,更在于空间相隔万里的每一次事件都似乎存在着某种联系,在敌对的两国,发生如此暧昧的现象,可谓古今少有。 元月:秦桧出任枢密使同日,遣金宋使返朝,带回太上皇与郑后早已死于北国的凶耗,一时举国愤耻,赵构亦作出哀不自胜之态。 二月:岳飞奉诏以亲兵赴行在平江府朝见,加太尉虚衔并升宣抚使,作为五大将中年龄最少、资历最浅、升迁最速者,岳飞官位已超跃吴玠,与韩世忠、张俊、刘光世并列,成为朝廷最可委重之大帅。 同月,蒲鲁虎一系表态支持挞懒“归河南地”之奏议,标志大金上层派系重新整合,分为三大派系,挞懒与蒲鲁虎结盟,兀术拥护帝系,粘罕党羽徒布朝廷,却无兵权而实力最弱。 三月:赵构激父母之仇,以岳飞素志殄虏,恢复大任非其莫属,开未有先例授命岳飞节制韩、张以外诸军——大宋七分之五之兵,再罢刘光世淮西之军,欲并入岳家军,以图北伐,岳飞之生平大志将偿,喜之欲狂。志大才疏的宰相张浚欲夺不世之功,在秦桧挑拨下,与“以合兵为疑”提醒赵构太祖黄袍加身故事,防岳飞尾大不掉,功高震主,赵构反悔,收回成命。 同月,粘罕心腹、大金尚书左丞高庆裔,以贪赃罪下大理寺,其实无官不贪,此案摆明针对粘罕一系。从政治主张上看,挞懒和蒲鲁虎乃主和的保守派,帝系与粘罕一系同是主战的强硬派;但从利害关系上看,功高震主的粘罕早已成为帝系心头首要之患,蒲鲁虎与粘罕自是结怨在前,挞懒为谋大计,亦须消除粘罕在军中影响,所以保守派与帝系在对付粘罕的立场上是一致的。那粘罕一系本没把蒲鲁虎一个浑汉放在眼里,冷不防中了一着“折翼”暗算,方寸大乱。 四月,岳飞愤慨赵构反复,作出惊世骇俗的抗上之举,擅自离职,径上庐山东林寺为亡母守孝,朝廷震动,秦桧唆张浚欲罢岳飞兵柄,劾以专兵要君之罪,赵构始有猜忌岳飞之心。 同月,宋使王伦等至金京师会宁府,议还河南地,正值高庆裔一案峰头,在帝系默许下,蒲鲁虎兴起大狱,株连粘罕一系甚广。高庆裔精于权谋,与谷神为粘罕左右手,每有决策必出二人,蒲鲁虎深恨之,竟定其为死罪。 五月,岳飞离职消息传到岳家军,将士皆云“我公不复还矣”,军心大乱,那大宋江山如何离得开岳家军?赵构连续下诏严令岳飞出山复职。岳飞副手王贵、参议官李若虚上庐山,责以最重语气“公欲反耶”,逼岳飞出山。 同月,粘罕多方营救高庆裔未果,始知失去兵柄意味着什么,悔之晚矣,无奈,冒闯少年郎主寝殿,当即受到合刺严厉斥责。众多御前侍卫刀剑出鞘的阵仗,丝毫不放在戎马一生的粘罕眼中,但为了亲信,连老郎主都不拜的粘罕,扑通一声跪下,哭求自贬为庶人,赦免高庆裔死罪,合刺竟拂袖而去。 六月,岳飞复出,受诏再赴行在请罪,赵构似宽实儆曰:“太祖有谓‘犯吾法者,惟有剑耳’,朕却无怒卿之意也。”秦桧在侧,不悦之色形于表。 同月,高庆裔问斩之日,会宁府,三部合扎猛安分驻内外,全城戒备,十字街口,两旁甲卫森严,如临大敌,宗族百姓皆得令闭户不出。 晚夏的热风卷过空荡荡的长街,竟带出冷秋的杀气。接近午时,监斩官蒲鲁虎一声令下,行刑手押出披头散发的高庆裔。 “庆裔!”粘罕在谷神的挽扶下,形影相吊而来,再无以往前呼后拥的威势,粘罕一系,至此土崩瓦解,只有身为萨满教神使的谷神还敢站在粘罕身边。 “庆裔!老夫送你来了……”那个舍我其谁的霸气军首不见了,一下子苍老许多的粘罕捧一壶酒,未语泪先流,一步喊一声。 满街戒备的甲卫多半面浮恻然,大金能有今天,眼前的老人居功至伟,却没落若此,人心皆觉不公。蒲鲁虎身边的一个戴兜鍪侍卫亦眼露不忍之态,把头别过一边。蒲鲁虎倒有些惊慌,生怕节外生枝,顾不得午时三刻未到,掷下令牌:“斩!” 死到临头,被按在斩板上的高庆裔哭号道:“我公,若早听庆裔之言,何至今日?珍重……” 话音没落,人头落地,腔血如注。粘罕呆呆看着那颗滚落脚下、死不瞑目的人头,身子一晃,手中酒壶落地,抢上前相扶的谷神蓦然抬头,目现异芒,瞪住蒲鲁虎身侧那个侍卫,咬牙切齿道:“明日,是你,原来是你!” 粘罕一颤,随之望去,头戴兜鍪仅露双目的他没想到会被认出,心中埋怨蒲鲁虎怕死,密布手下之余,还要让他这个当年春猎大会的二甲护驾,这下好,再也躲不到幕后了,只好尴尬一笑:“太保、神使,明日带甲,无法见礼!” “明日,好个明日!老夫一直不明白蒲鲁虎小儿怎么变聪明了,现在明白了!”粘罕颤巍巍指向他和蒲鲁虎,无比怨毒道:“记着,庆裔今日下场,便是尔等日后下场!” 粘罕言罢,随即仰天喷出一大口鲜血,昏倒于地。看着对手失败的惨态,幕后策划的他毫无一丝开心,什么不流血的政治,他太天真了,当秦桧的那段日子,他习惯了把对手赶下台就得了,却没想到这根本不适用于血性的女真人,对女真人而言,把对手肉体消灭才是真正的胜利,他根本无法劝阻蒲鲁虎不杀高庆裔。或许这便是宋人积弱的原因——虚仁假义,所以该死的秦桧才得以东山再起。 他郁闷的另一件事是为了“莫须有”大计,不得不违心地附和挞懒让秦桧阻挠岳飞并统诸军的决定。一心改变大英雄命运的他,却一次次地走向大英雄的对立面;一心不杀的他,却一次次沾上别人的鲜血,历史就这样无情嘲讽着他。 未及一月,大金开国第一功臣——心高气傲的粘罕,坐视心腹亲信被杀,却无能为力,愤懑而死,终年五十八岁。 那一天,闻讯的蒲鲁虎欢天喜地地找他喝酒,他哪有这份心情,只想早返中原,见见妻儿,不期太保府送来哀告,指名邀请太师蒲鲁虎、海州王明日出席粘罕亡礼——“烧饭”。 蒲鲁虎看着哀告,顿失兴头,面色犹疑不定,原来“烧饭”乃女真祭奠死者的重要仪式,不去则是大不敬,为族人不齿,蒲鲁虎有心不去,却怕自损名声,不利日后夺位,有心去,又怕是鸿门宴,中了对手埋伏,须知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他听了原由,亦有同感,只怪蒲鲁虎做事太绝,人家若要借机复仇,也是情理之中。两人商量良久,最终决定还是去,不过去之前要做好万全保障。会宁府非比齐地,他为秘密行事,乃孤身前来,保障之事,全由蒲鲁虎手下去做,不知有没有他的圣军战士管用。 按女真习俗,烧饭仪式只能在死者家中的大院举行,几日来的侦探结果表明太保府并无异动,只有亲族往来吊唁。 烧饭之夜,蒲鲁虎并不放心,令太师府死士全部出动,或明或暗,密布沿途及太保府左右,誓保二人安全。 一路碰上不少前往的朝臣将领与宗族,蒲鲁虎安心不少,人一多,杀手自然不便下手,他在会宁府的出现已经不是秘密,也无人惊异。 到了太保府,粘罕族人自对蒲鲁虎与他怒目相向,院中已筑起一座一丈多高的烧饭台,台上大火盆熊熊燃烧。人死为大,除了驻军在外的挞懒、兀术等大将,大金上层的重要人物几乎都来了,粘罕权倾朝野时的威风在其死后回光返照了一把。 仪式尚未开始,帝系的斡本忽然宣读郎主旨意:褒太保完颜宗翰(粘罕)为国殊功,特将烧饭礼移往国教萨满总堂,由神使完颜希尹(谷神)主持,以总堂圣洁祥静,人杂有污,故参与者限宗族耆老,并丞相、元帅以上者或其子婿! 他与蒲鲁虎闻之色变,合刺此旨一下打乱了他俩的如意算盘,先改变地方令蒲鲁虎布置落空,而且那地方是谷神统管的萨满教总堂——谷神是粘罕一系的仅存硕果,蒲鲁虎一直动之不得,只怕是帝系早有预谋;再限制参加人数令对手毋须顾忌,那“元帅或其子婿”之语明显针对他!此次奇袭粘罕一系的政治手腕令他锋芒毕现,再加上归金后的军事表现,在挞懒政治野心昭然后,他已成为其系必须铲除的首要人物,帝系自然看出了这一点。 好个合刺小儿,先以狼驱虎,再以临死之虎反噬狼,好个一箭双雕之计!他与蒲鲁虎同时想到了,面面相觑,额冒冷汗,去还是不去,去——有可能一去不回,不去,就是抗旨之罪,同样难逃一死。 他想起什么似地在身上一摸索,神色稍定,向蒲鲁虎使个不要轻举妄动的眼色,暗道一声:“去!” 几月相处下来,蒲鲁虎对这个汉人小子产生了莫名的信任,稍稍心定,女真人的豪气上来,拿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威风,冷哼一声:“众位,听清楚没,要去的去,要留的留,不要耽搁太保亡灵上路!” 但愿粘罕不要找他俩一同上路……鬼叫般的秋风在车窗外呼啸,他想起了高庆裔临死前的呼号和粘罕怨毒的诅咒,头皮一阵发麻,心中嘀咕。在数百名御前侍卫火把开道下,他、蒲鲁虎与十多个王公大臣族老分乘数驾马车,弛往会宁府城外东面的萨满教总堂。 有御前侍卫随护,至少保证路上的安全,他抓紧一切时间思考对策,左手紧紧攥住怀里的两样物件——教尊姐姐遗留给他的玉牌与面具,此次入京,由于孤身一人,他准备详尽,这两样东西也带在身边,没想到真派上用场,不由想起教尊姐姐临去之言:“他日在大金如有麻烦,可持牌去萨满教总堂,自有人帮你。” 嘿嘿嘿,谅你谷神与斡本再狡猾,也想不到改地于萨满教总堂反而帮了我吧,阿弥陀佛,教尊姐姐在天有灵,可一定要保佑你的外甥女婿啊!他的手心都攥出汗来,这几个月窝在太师府,真把自己当作了羽扇纶巾的军师,连武功都荒废了,靠这小玉牌真能保命么,都过去好多年了,教尊姐姐的话会不会失效?他的心又开始发慌。 车中央堆着烧饭用的酒肉香气冲鼻,他自无食欲,却想到一个激发自己斗志的方法,转向故作镇定与三位王公族老聊天的蒲鲁虎:“太师,王爷们,闲聊无趣,不若赌酒助兴,明日在江南学了一个新赌法……” 好酒斗胜的女真人顿被挑起了兴头,蒲鲁虎也被转移了对未知的恐惧,这辆马车里突兀冒出后世年轻人爱玩的酒令:“人在江湖飘呀,谁能不挨刀啊!一刀砍死你啊,两刀砍死你!三刀砍死你啊,四刀砍死你……” 他挨了一刀又一刀,喝了一碗又一碗,酒气在浑身的血管里发散,他的信心渐渐回来:“老子怕他怎地,有行者棍和混沌大法在身,老子还怕逃不了命?” 一轮凄清的圆月挂在半空中,荒芜的山野间,一座高耸的塔形建筑呈现出规则的明暗轮廓,看不出有多高、多大,几百根火把的亮光,也只照出就近的面貌——一方方堆砌的未经雕琢的岩石,显得粗陋而原始,中间开出一个比城门还高还宽的门洞,没有门,里面火影憧憧。堂堂大金国教——萨满教总堂原来是这么一个模样,跟他想象中的富丽堂皇大相径庭, 御前侍卫们停在外面,八、九名粘罕亲族抬酒肉先行,下车的权贵元老们一反平日居傲,在谷神的引导下一个个静穆卑恭地走进去,一踏入那宛若巨型虎口的门洞,他胸口忽冒出一种奇异的感觉——就像是……回家! 蒲鲁虎同样虔诚小心,只有他敢东张西望,总堂内部是一个巨大的空间,足可容纳数千人,与外面一般粗陋,正对门洞的一面叠起无数盏油灯,也仅照亮粗岩铺就的地面和临近的墙壁,墙壁上画满奇形怪状的图案,上方则一片黑暗,如无星无月的苍穹。偌大石堂看不到一根柱子,不知道女真人怎么建造的,古人的建筑智慧一向令后人难以想象。 堂中央立着一座两丈高的石台,台上一个四足铜鼎燃烧着白色的火焰,台下四周罗列数百光头彩服面冠的萨满教众,如木雕般一动不动。 他眼眸一收,赫然望见巨鼎前躺着一付黑漆棺材,正好隐在火光的暗影中,若不留意根本看不出来,他心头一跳,定是粘罕的灵柩了,既然事先放置于此,可见今日安排处心积虑已久,帝系与谷神早有勾结,蒲鲁虎的手下全是吃干饭的,没探出一丝痕迹,蒲鲁虎也发觉了,脸色十分难看。 烧饭仪式开始了,白衣素巾的谷神先登上台,发出勾魂般的叫声,台下的萨满教众闻声振铃击鼓,如魔乱舞。粘罕亲族随即登台,将酒肉倾于巨鼎烈焰之中,烧饭,顾名思义,就是将饮食烧掉祭奠死者。他与蒲鲁虎则夹在老家伙当中围着石台绕起圈子。此时现场气氛说不出的诡异,又有一种质朴的神圣,不知粘罕遗党会用什么方法对付蒲鲁虎与他,难道敢在国人膜拜的萨满教总堂里动手? 若按他以前习性,早将那可以保命的玉牌拿出来,管它有没有效?但现在的他已沉稳许多,固然是人生百练磨出了自信,更是想见识对方的手段。 在绕圈子的过程中,他已晋入混沌状态,灵知往外扩散,但退步不少的混沌大法探查范围大大缩小,他一无所获!却看到一幕触目惊心的现象,只见粘罕亲族一面哀号痛哭,一面各自抽出小刀,以刃割面,血泪横流,极为恐怖。 手按腰刀、全神戒备的蒲鲁虎低声告诉他:这是女真人哀悼亲属的“剺面哭丧”之俗,毋须乱神。 台上的粘罕亲族哭丧完毕,将一柄沾血最多的小刀系于一根木杖上,郑重交于谷神。谷神握住木杖,修长的身子在巨鼎的火光中袅袅晃动,口唇翻飞,一首怪异莫名的女真歌在石堂中回荡起来:“取尔一角指天、一角指地之牛,无名之马,向之则华面,背之则白尾,横视之则有左右翼者……” 歌声哀切凄婉,不似人间之音,他听得入神,蒲鲁虎却脸色大变,悄道:“这也是我族风俗,被杀者亲属可请萨满唱此歌诅咒杀人者,杀人者其家一经诅咒,家道辄败。据讲还……还有另一个效用……” 他心道粘罕又不是你杀的,紧张什么,又有点好奇:“甚么效用?” “会……会令横死之人复活,找仇家复仇!明日,莫怕……莫怕……”蒲鲁虎叫他不害怕,自己的牙齿却打颤起来,他有些好笑,难道粘罕遗党想请出死鬼粘罕来复仇?来自后世的他自不信神鬼仙怪。 他这个念头刚生,便听高台上“嘎吱”一声,一干权贵元老亦动容停步,想来都知道这个传说,蒲鲁虎眼露恐惧,盯着那付棺材,声音正是出自那里! 谷神的歌声愈疾,台下教众群舞愈乱,便听又一声“嘎吱”,棺材盖开了一条缝,伸出一只惨白的手来……蒲鲁虎不由“啊”出一声,浑身瑟瑟发抖!粘罕亲族口呼“太保”,齐齐跪倒,连连磕头,而身边的几个老家伙也吓得跪下来,不敢抬头去看。 他同样吓一跳,虽不信鬼魂存在,但对中国古代的异术还是相信的,比如赶尸,崇尚万物有灵的萨满教莫非也有这种本事?他皱着眉头,大脑高速运转,对付人他不怕,可是僵尸呢? “嘿嘿,老夫回来了……”巨鼎中火苗四蹿,一个不像人类的阴森之声响起来,棺材盖轰然裂开,一条黑影从中飘出,前来祭奠的权贵元老们全都跪了下来,口中皆喃喃祷告,除了他和蒲鲁虎。 蒲鲁虎“唰”地抽出腰刀,直指那条漂浮在空中的黑影,用变了调的声音喊道:“粘……粘罕!别……别过来……” “小子,你怎知老夫要找你?心虚么?”那条黑影发出尖锐的声音,缓缓飘过来。 他一动不动,全部心思都用在琢磨这黑影到底是人是鬼,以至都忘了一发生变故就掏出玉牌的初衷:如果是人,只有绝世高手才能以真气灌地将自己反冲于空,他尝过那种滋味——当日孙村大战教尊姐姐以嫁衣神功控制他时就施展过,大金应该没有第二个教尊姐姐这样的高手,除非……一个他最不愿面对的人跳入脑海,他打个寒噤,几乎确定这个装神弄鬼的家伙是谁——恨他入骨的达凯表兄,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右手自腰间一按,抽出了金镶玉竹棍。 就在此时,另一个尖锐的声音自背后传来:“太保显灵,有怨报怨,有仇报仇,明日、蒲鲁虎,缘何动刀动棒,莫非太保是你们所害?” 那个声音像磁石一样地吸引他回头看去,浑身如浸冰水,久违的达凯亦着白衣素巾、挂着阴阳不定的诡笑出现在门洞处,那眼前的黑影是谁,真是粘罕显灵? “请达凯大护法护法,其余不相干者退出教殿!”谷神总算说人话了,那些权贵元老们避犹不及地逃出石堂,御前侍卫们自不会进来干涉。 那相干者当然是蒲鲁虎与他,蒲鲁虎有些绝望地看一眼堵住退路的萨满教众和粘罕亲族,破釜沉舟正视黑影道:“好、好!管你是人是鬼,粘罕老贼,来吧!” 好、好个借鬼杀人之计!他恍然了,此计的妙处在于充分利用女真的风俗习惯,一环扣一环,最终将绳索套上蒲鲁虎和他的脖子,本来以蒲鲁虎太师之尊和他挞懒女婿的背景,想要除掉他俩又不落口实,绝非易事,但经过如此铺垫,又得十多位王公大臣族老的见证,在这迷神信鬼的时代,挞懒与蒲鲁虎一系自然无话可说。 其实他早该想到的,在会宁府的行踪一暴露,死敌达凯就应该来找他的麻烦,却悄无声息,原来早有个致命圈套等他。他顿想起保命的玉牌,正欲掏出,却已迟了,那黑影与达凯一前一后,几乎同时发动必杀之击,目标都是他。 在一冷一诡的两股犀利杀气中,他瞬间晋入混沌大法的中层状态……高手过招,电光石火,他的身体一个变形扭曲,险险避过黑影刺来的一柄黑色短剑,行者棍同时戳向达凯逆时针转动的双手,停滞了一下对方即将展开的大水法第二式——无坚不摧的“至争”。 一个照面间,他就明白两件事:其一,那黑影不是别人,乃伪齐刘豫圈养的头号杀手鬼影蒯挺,粘罕一系的垮台,最伤心的只怕是其一力扶持的刘豫父子,为主子报仇自然尽力;其二,自己耽搁杂务,武功不进反退,已非怀仇练功的达凯对手,再加上鬼魅杀手助阵,还有神秘莫测、尚未出手的谷神,他这个被动型高手几无胜算,逃跑的机会也微乎其微,鬼影蒯挺的超绝轻功他在大篷车之役就见识了。 他感应到蒲鲁虎身陷萨满教众和粘罕亲族当中,正困兽犹斗,心知两人唯一的生存希望可能就是玉牌了,不顾一切地探手入怀。 就在这个细微间歇,“波”的空气激荡声钻入耳膜,他的手尚未触及玉牌,便陷入一个压力无间的可怕漩涡中,达凯的大水法第二式完全发动,其威力已不在当日的教尊之下……金镶玉竹棍变成了大大小小的竹条,他每一寸的肌肉都停住运动,连血液也似凝固,就在那漩涡即将将他撕碎之际,混沌之气冲体而出,他身体一旋,油然自生地展开大水法第二式。 一阴一阳、截然相反的两股真气运用同一个功法对抗,实乃武学奇观,高台上掠阵的谷神看得双目异芒流闪,一击不中的蒯挺看此情形,知道插不了手,退到旁边蓄势待发,等候机会。 他的手指距离玉牌只有寸许,但这寸许已是生死线,可以活命的玉牌反而成为他最致命之处,正因为他把希望寄之于它,以至他的混沌之气无法发挥尽致,在大水法的相抗中渐落下风,所谓置之于死地而后生,见一线生机死愈快,正是人性的悲哀写照! 眼瞅达凯渐渐控制局面,他焦燥万分,一会儿想不顾一切去掏玉牌,一会儿又想拼命忘记玉牌的存在,此时达凯的精神力侵入他的浅层思维,肆无忌惮地攻击他的心志。 “明日,怎么大不如前,真让我失望!” “小子,你也有害怕的时候,想儿子了,想表妹了,快点想,再过一会儿就甚么也想不到了!” “向我求饶吧,我或许会看表妹的面子饶你一命。” ……他的大水法已经被压缩到身体的内外临界点,一旦临界点被突破,他的真气便会反攻自身,心脉尽碎而亡。 死并不可拍,可怕的是他心底的秘密一件一件剥露在达凯面前,他行将崩溃,几欲疯狂……“放下”心诀早已四分五裂。 随时可以给他致命一击的达凯发出猫戏老鼠的嘲笑:“放下?不杀?哈哈哈,天下武功,无一不杀,惟你不杀,可笑,太可笑了!” 可笑,太可笑了!他的精神已被达凯控制,也觉得自己可笑起来,残存的灵台蓦然冒出一个柔和的声音:“孩子,天下武功,无一不杀,惟你不杀!实则是天下武功,都杀不死你!” 印象中这个声音每每在他极度困惑的关头出现,他一直以为是另一个自己,直到此刻被达凯侵入灵台,他才醒悟心灵之中,一直存在着另一个人的声音,却无暇思虑,灵知一清:“天下武功,无一不杀,惟我不杀!便是天下武功,都杀不死我!哈哈哈,达凯,知道么,你杀不死我的……” 伴随着他的心灵狂笑,他蜕皮一般地挣脱达凯的精神力,混沌之气急剧提升,“嘭”的一声破空巨响,达凯的身子被震飞出去老远。鬼影蒯挺和谷神不约而同出手相救,兀自想不明白这小子明明被达凯制住了,怎么转眼就跟脱胎换骨似的反败为胜。 “明日,好!”早被拿下捆成人粽子的蒲鲁虎发出看到希望的喝彩声,只听“嘭!嘭”两声,蒯挺和谷神没逃脱跟达凯相同的命运。此时不待命令,所有的萨满教众和粘罕亲族一起扑上来…… 他“放下”了,第一次连武功的“招式”都放下了,他的手脚、身体完全不经过大脑,自主移动,他的眼睛看到自己的手在舞、脚在飞、身在扭,攻上来的教众一个个近身即飞、沾身即倒……被打蒙的谷神、达凯和蒯挺相顾骇然:举手投足皆是招,这是什么武功…… 今日不杀了这小子,往后还怎么杀他?谷神与达凯交流了一个决绝的眼神,发出一声奇怪的尖啸,旋即以掌击额,达凯也以掌击额,所有能动的萨满教众皆以掌击额,直至血流满面。 他一愕,这情景似曾相识,却听蒲鲁虎大叫:“明日小心,这是萨满们的‘送血招神大法’,将提升功力数倍!” 他记起来了,当日教尊姐姐与张三峰、宗印相搏时就用过此术,但自损不轻,想不到再度相逢……无法多想,便见四面八方满脸是血的萨满教众如魔附体地扑上来……不知斗了多久,他的手、脚、身没停下过,身上沾满了不知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雪,他只感到自己好累、好累……真不想再斗了,可是在谷神、达凯率领下前仆后继的萨满教众毫无疲惫之象,天,这是什么武功?这已不是武功了…… 他在石堂里蹿来蹿去,就是无法冲出这些血人的包围圈,身体已出现油枯灯灭的前兆,灵知也开始麻痹,难道自己就命丧此地……就在他几乎要放弃之际,一道蓝光从石堂门洞外闪过,大地一阵剧烈震动,粗岩地面竟如波浪般起伏,油灯一排排跳起来,翻灭在地,总堂内一下子变暗。跟他缠斗的萨满教众不约而同地停止攻击,惊恐万状,齐刷刷跪倒在地,口诵教词,上方开始落下细小的石块,竟无一人想要逃命。 “大家快逃啊!地震了!”他立刻反应过来这是地震,张口大喊,不期一条黑影如鬼魅般袭来,是蒯挺,这厮端的是个天生的杀手,天地异象反倒成为偷袭敌人绝好机会。 他的身体自然一动,只听“叮咚”一声,黑剑刺中他的胸口,清脆一响,那块他拼命想掏又拼命想摆脱的玉牌,在被他彻底遗忘的时候飞了出来,他顺势往上一跳,将玉牌握在手中,便看见一个更大的黑影扑上蒯挺,这厮未及吭一声,便被一块巨石砸成了肉饼。 紧跟着,石堂的顶部轰然塌陷,现出头顶一轮圆圆的明月,只见各种形状的巨石如雨点般扑向跪满一地的萨满教众——这些刚刚还想要他命的人,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我要救他们,我要救他们!” 就在那一瞬间,他看到自己升起来,看到那些巨石停滞在空中,然后他看到了空阔的山野、看到了越来越近的月球表面……他浑然不觉地晋入了“混沌大法”的最高状态——“原始混沌与宇宙终结合而为一”,这个以为穷他一生也达不到的高度,他无意之中达到了。 他如天仙一般在到处砸落的巨石中间飞舞,将每一块将要砸中萨满教众的岩石击飞,手中的玉牌上在月光下发出晶莹的光芒,这光芒越变越大,最终笼罩住他的全身。 那个柔和的声音再次出现在他脑海里:“孩子,这是小姨最后跟你说话了,我的精神力快耗尽了。用你后世的语言解释,萨满教是通灵之教,所以有这可称为特异功能的现象,小姨死前将一部分意识注入你的大脑中,可以发生感应并将保留一段时间。这块玉牌是教尊的信物,拥有玉牌和大水法功法的人便是教尊,萨满教尊多为女子,因为女子修习大水法更具优势,却没想到会传于你这个汉人小子,这就是缘吧。这块玉牌据说是用和氏璧的脚料制成,所以具有神奇之效,小姨下江南找和氏璧的目的正在此,并非为大金皇帝。玉牌和萨满教前辈们修建的石堂会有一定的感应,令新教尊产生质的飞跃,所以你到总堂后才能成为真正的教尊。可惜这场地震毁了石堂,也是天意,下任教尊不知如何产生了,或许萨满教终于你手也未必。也幸亏这场地震救了你,你的造化决非上天给你的,你的成就已超过了玉牌给你的。小姨最后要告诉你,坚持你坚持的,当你全心呵护生命的时候,你就达到了武学的至高境界,‘不杀’——是人类最后的希望,你将要受的苦,或许远不止这些,孩子,保重,好好对楚月丫头,也要善待那几个女娃,小姨走了……” 侥幸活命的萨满教众都抬起来头,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不信与惊愕逐渐转为热泪盈眶的崇仰,蓦然发起一片欢呼:“大神转世了,教尊大神转世了……” 接着,在外面安全地带同样看到这一幕的权贵元老和御前侍卫们也跪下来,最后连谷神也跪了下来,只有达凯孤独地立着,不甘心、一直不甘心地盯着他。 “哈哈哈,明日教尊,明日大神,我爱你!”躺在那儿的蒲鲁虎发出不合时宜的大笑,不料“哎哟”一声,乐极生悲,余震中一块巨石翻了个身,压住其大腿。 第七十八章无间道Ⅲ终极无间 似乎是天意,以一场突如其来的自然地震昭验宋金两国的政治地震,而挞懒,则成为最大的受益者——《金史》有载:天会十五年,七月辛巳,太保、领三省事、晋国王宗翰薨。丙戌夜,京师地震。 金廷方面:爱婿明日与蒲鲁虎不仅逃过“烧饭”之劫,明日更在地震中蝶变为国教新尊,令挞懒、蒲鲁虎一系如虎添翼,帝系为洗脱与粘罕遗党勾结的嫌疑,合刺不得不亲下诏书,补粘罕身后之罪:持吾重权,阴怀异意,国人皆曰可杀…… 宋廷方面:秦桧破坏岳飞并统诸军的计划后,在罢刘光世淮西军之事上大做文章,利用刘光世原左右手王德、郦琼的矛盾,激得郦琼兵变,以全军四万余人叛宋降齐,使大宋东部战场三大战区之一的淮西陷于无兵无防的空白状态。 伪齐方面:刘豫父子得郦琼投靠大喜,乞令金廷并力南侵,但随着老郎主的去世、粘罕一系的倒台,刘豫父子在金国已无任何靠山,挞懒尤其嫌恶其当初背叛,今握大权,鄢不算帐? 九月,金廷以郦琼兵多难制,防其诈降,立散其众。 十月,少年郎主下诏:升挞懒为左副元帅,封鲁王;升兀术为右副元帅,封沈王;拜明日为萨满教教尊,海州王封号即免…… 十一月,挞懒与兀术领军南下,佯称伐宋,废除伪齐,黜刘豫为蜀王。 十二月,挞懒亲送宋使王伦等归,曰:好报江南,既道涂无壅,和议自此平达——《宋史》有载:海州,建炎间,入于金,绍兴七年复。 海州之复,在帝系以教尊不得居政位而免去他海州王之后,他顺水推舟,说服挞懒将海州还宋作为和议的第一步,对他而言:明取信赵构,暗取义民众。海州名归实寄,原州治和防务仍是他的手下,却解了乡亲们的心结,更向陈矩、君不见凤等恩仇故人稍稍证明了自己。 是年,大金既未趁宋淮西兵变之机南攻,大宋也未趁金废伪齐之机北复,交战两国各自错失如此良机,岂是一个“巧”字可以解释? 次年,大金改元天眷,大赦天下;三月,秦桧再度为相,专主与金和议,民间有谓:奸人相矣!七月,大金尚书左丞谷神被罢相,粘罕一系彻底退出大金政坛。 后年正月,在大宋朝野军民的一片抗议声中,奸相秦桧代表独夫赵构以卑贱的跪拜礼,与金使张通古签订屈辱的和议:宋帝向金帝称臣,金把陕西、河南地“赐”宋;金原任官吏,不许辄行废置;宋每年向金提供岁币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 那张通古回到使馆,径向此次和议的秘密主事——明日教尊汇报……他聆听着大街上此起彼伏的叫骂声,默然良久,为激怒大宋民众,他令张通古对宋廷百般凌辱,用尽刁难,想不到赵构小儿仍忍受下来,不顾举国反对,签下和议书。人必自辱、人方辱之!他对宋人问心无愧,而“莫须有”大计的最后关头即将到来! 岳父挞懒现在可谓权势熏天,遥控宋金两国朝政,将宋金二帝弄于股掌之间,谁还能阻止其日益膨胀的野心?自他成为其政治臂膀以来,“莫须有”大计的进展意想不到的顺利,天都帮他! 正因为太顺利了,他反而感到不安,有道是水满则盈,月满则亏,帝系的退让已经让挞懒、蒲鲁虎一系不可一世,而宋廷的卑缩更会增加他们的狂妄自大,至于大理段氏、大夏嵬名氏、蒙古诸部、高丽王族等亦暗中遣人交结,一时内外只知挞懒元帅不知郎主,对谋大事者而言,正犯了兵家大忌! “大人,相府邀请夜宴!”高益恭悄悄进来,对他耳语。 他皱起眉头,真不愿见自己亲手扶起来的那对鸟男女,到临安后,秦桧夫妇几番相请,都被他拒绝,今大功告成,若再不去,未免……罢罢,为了岳父大计,委屈一下自己吧。 “小的叩见教尊大神!”相府密室,堂堂大宋宰相秦桧身着便装,一脸谄媚,忙不迭地为他宽衣拿帽。 “奴家见过郡马爷!”显然精心装扮的王婆娘上前一福,眉宇间透出淡淡的哀怨,并没把他这个教尊看在眼里。 除去伪装的他大刺刺坐上主位,真正面对这对几年不见的男女,倒有些恨不起来,只好冲满桌丰盛之极的山珍海味皱起眉头,先来个下马威:“秦桧,日后招待金使,万不可如此奢侈,只需用……” 秦桧尚不敢坐下:“请大神明示!“ “以后用肉咸豉、爆肉双下饺子、莲花肉油骨、白肉胡饼、烤太平乳猪、圆鱼、蟹粉炒花儿、沙鱼、水饭咸鱼瓜便可。”他竟然一口道出了九道菜名,眼圈一红一漾,却是想起当日一道吃这些菜的臭丫头和玉人儿。 “郡马爷成熟多了,细致入微么!”王婆娘话中有话,又向秦桧跺跺脚,俩男女在他右侧坐下,王氏正好坐在中间。 “大神,夫人,咱们为大将军大计将成,干酒!”秦桧生怕冷落他,又想炫耀自己的功劳,赶紧劝酒。 “夫人,你知我不能吃酒的!”他毫不给其面子,连手也不抬,斜一眼王氏。 “郡马爷,那让奴家喂你吃口菜!”王氏殷勤地夹了一筷子肉伸过来,当着夫君秦桧的面——当然,此夫君非彼夫君,此秦桧亦非彼秦桧。 看着王氏浓妆下掩饰不住的眼角鱼纹,他心一软,张口咬住,却没注意秦桧眼中闪过一丝妒色。 “郎君,奴家再喂你一口!”王婆娘似乎脑后长眼地转向秦桧。 “我的好夫人!”秦桧仿佛被赏了一块骨头的狗一样,伸出舌头来。他瞅着那张曾无比熟悉的面皮,恍惚回到从前当秦桧的日子…… 王婆娘媚眼带水,未饮脸先红,现出撩人的风情,左顾右盼,左右逢源,很快调起两个男人喝酒的情绪。 他忘了自己是主子,秦桧也忘了自己是奴才,很有点在女人面前争风的劲头斗起酒来。他的武功已入化境,惟独酒量还是那么差,越喝头越晕,忽然记起当初正是被灌醉后才关入那个山洞的,一时气从心头起:“老子……老子的那件宝甲呢?” 秦桧也喝多了:“大……大人,小人一直穿着呢!” 他没留意秦桧改了称呼,骂道:“混蛋……你怎么知道那是宝甲?” 秦桧得意地笑起来:“大人……小人还……知道你的弯刀呢。” “甚么?你怎么知道?”他酒醒了几分,望向在旁倒酒的王氏,心想老子最初在金营时的装备一定是这婆娘说出的,但王氏只是眼神复杂地看着他与秦桧两人。 秦桧又饮干一杯酒:“大人……你可真没记性……连小人服侍你那么久……都给忘了……” 他打个激灵,酒意全消,瞪向秦桧,已猜到这张面皮背后的家伙到底是谁,那一直不得而知的心中迷团赫然解开,竟是这厮顶替了自己! “明日……你凭甚么……得到那么美的楚月郡主……我……也是汉人……就没你走运……我不信……”秦桧醉趴在酒席上咕噜着,他则呆呆握着酒杯,冷眼旁观的王氏嘴角泛起一丝不易觉察的诡笑。 从秦府归来,秦桧现出原形带给他的震惊兀未消退,大局并非全在掌握,至少秦桧面皮下的这厮他就无法掌握,甚至连王婆娘的态度都变得难以琢磨。在挞懒眼里,秦桧夫妇不过是其手中的一粒棋子,他却知道这粒棋子的杀伤力,一旦失去控制,可能反过来吃掉下棋者。潜伏在心灵某处的危机感蓦然袭来,他对“莫须有”大计的信心有些动摇了,不敢想,又不得不想。 他的想法很快得到验证,在北返途中,从已升为上京的会宁府传来消息:挞懒、蒲鲁虎一系的第三号人物皇叔讹鲁观升任太保,谷神同时复任尚书左丞。这消息乍一看挞懒、蒲鲁虎一系权势日盛,在位极人臣的三师中占了两个,他却嗅出不妙的味道,号称“海青双翅”之一的谷神复出,只怕是帝系开始反击的讯号。 他想到谷神谋划“烧饭”阴谋的高超手段,若非突然爆发不可预测的地震,他与蒲鲁虎只怕早就去陪死鬼粘罕了,心头寒气直冒,现在最好趁帝系尚未准备充分之际,来个先发制人! 心急如箭,他率大金使团加快脚程,过了大江,刚到扬州,便得到线报,韩世忠派部下假扮红巾军,伏兵洪泽镇,欲劫杀金使,破坏和议。他当机立断,令使团绕道淮西,逃过此劫,使团上下皆道上天保佑,他却以为天降警示。 总算回到挞懒大本营——祁州,他第一件事便去找岳父,将自己的想法和盘托出,事起突然,挞懒当即召集家庭会议。 原计划的“莫须有”大计最后阶段是:挞懒先借饵河南地灭宋军主力之名,收夺兵权,而后利用蒲鲁虎篡位,再以讨逆之名问鼎大金,最终以秦桧为内应灭赵宋,统一天下。他则提议不待兵柄尽收,就发动政变。 一向很少发言的小岳母一车婆首先表示反对,道谋定而后动,仓促起事则风险愈大。大舅子斡带站到了他一边,二舅子乌达补习惯当听众,楚月自然最支持自己的夫君。他之前的所为给了挞懒信心,其沉思半晌,一拍桌子:“就依贤婿之见。” 接下来发生的事证明了他担心的,他们都有理由担心:谷神复相后,以萨满教神使的身份,联合汉臣韩昉,采取各种手段打压萨满教的国教地位,甚至不惜抬高汉人的佛教、道教,目的只有一个,削弱他的教尊尊崇和影响力。谷神没想到的是最终也害了自己,当独揽大权的兀术铲除异己时,其因为失去萨满教的神圣保护而被处死,此是后话。 就在挞懒、蒲鲁虎一系积极筹划政变时,一场突发事件打乱了他的部署:六月,属于挞懒、蒲鲁虎一系的郎君吴什被人告发谋反下狱,上京全面戒严。谷神与太傅斡本借口吴什供词涉及蒲鲁虎与讹鲁观,设计伏兵宫内,由少郎主召二人入朝,蒲鲁虎、讹鲁观一入朝殿,兀术与谷神最劲勇的儿子挞挞率众而出,执蒲鲁虎之手杀之,讹鲁观亦被捕杀,悉夷其族及依附者。帝系出敌不意,以他对付粘罕一系的同样手段,发动雷霆一击,在朝中大获全胜,斡本升任太师,兀术升任都元帅。 消息传来,挞懒阵脚大乱,他内心悲笑,再次生出逃不出历史宿命的感觉,万般不是因他起,这时代的历史好像是由不属于这时代的他来延续,或许他不回到这时代才是改变历史,哈哈哈,这简直是有史以来最大的笑话! 金廷下诏:挞懒与蒲鲁虎结党,念其有功,释免不问,出为燕京行台尚书左丞。这是动手的前兆,挞懒兵权在握,又有秦桧南边呼应,并不害怕,便欲破釜沉舟,起兵举事。他对“莫须有”大计的信心彻底动摇,苦劝暂缓不得,反遭来挞懒父子的异样眼光,皆因为他前后立场大变,乌达补更骂他:“没胆鬼,回海州抱儿子吧。” 他真个带上楚月径回海州了,楚月之所以舍父兄不顾,皆因他一句话:“回去,率圣军儿郎来!” 这是他的选择,将自己的命运与挞懒一族捆绑在一起,无论结果如何,他也认了!在他软硬兼施的恳求下,楚月总算留在了海州,当明日大军浩荡开来的时候,早得了消息的斡带、乌达补带一干亲随迎出燕京,二舅子脸上闪着兴奋的光芒,哇哇大叫:“好妹夫,等阿爹得了天下,你就是金牌驸马了!” 誓师举事之日,燕京城外,原郡马营和圣娘娘营练兵的临河校场整修一新,挞懒军团十万步骑排成两大方阵。他的海州大军编入移刺古的铁浮屠军,自他成为教尊后,他和移刺古的关系不知不觉疏远了——身居高处的代价!这几日一直想找这位曾生死与共的大哥好好叙叙,移刺古总以军务繁忙避而不见,于是他主动要求编入铁浮屠,接受大哥的领导,实际上是要借机跟移刺古亲近,哥俩又要并肩战斗了。 八月秋熟遍地黄,万具甲铮一点星,一对小海青与神鹰大灰在蓝天上盘旋,下方挞懒军团标识的那面绣金帅旗猎猎招展,号角长鸣,三声鼓响,挞懒魁梧的身躯地出现在誓师台上,孤独而尊、枭气夺人地扫过下面黑压压的头盔和雉尾,大手一举,号停鼓歇,上至万人长、下至每一个兵士都屏住呼吸,等待着主帅的重要宣言。 他早知那誓师辞的内容,乃牛文、马绉所拟,再由一个通事翻译成女真话,大意是“承祖宗遗志,复取中原,走马江南,一统天下”,却绝口不提郎主及金廷,反意昭然,宣读方毕,以俩舅子斡带、乌达补为首的高级将领便率各部振臂高呼:“走马江南,一统天下……” 由于早有筹措,大部分将士易帜在先,小部分蒙在鼓中的在此情形下则身不由己。挞懒踌躇满志地俯视群情激荡的大军,他亦暗地里松一口气,好的开头是成功的一半,或许岳父大计并非自己想象那么悲观。 他忽觉有些不对:一片亢奋的呼喊声中,惟独他所在的铁浮屠阵列出现异样的冷静,海州大军唯他马首是瞻,自然对挞懒大计隔了一层投入,但作为挞懒军团最精锐的铁浮屠军怎么反应如此淡漠,难道大哥移刺古治军已到“只知有将不知有君”的境界? “拔里速及本部誓死追随大将军……”此刻挞懒军团各部以猛安为单位依次宣布效忠,一排排的声浪延伸过来,他若有所思地注视着铁浮屠军前的移刺古,那身影巍然不动地跨于马上,冷冰冰的铁兜鍪背面朝着他,看不到其面部表情,他隐隐感觉不妥,对身旁的忽里赤低语几声,忽里赤便策骑直奔誓师台下的斡带,在效忠的声浪尚未波及本阵时,已带话回来。 “大公子怎讲?”他焦急问。 忽里赤赶紧道:“大公子说按他意思,本欲撤换移刺古大哥的,可是大将军却说铁浮屠无他人能带,而且既有哥哥你在,移刺古一定会站过来,还亲自去试探,移刺古大哥回答:‘我乃大将军一手提拔,又与明日是兄弟,恩情自要报答!’所以大将军很放心……” “恩情自要报答?”他本以为挞懒早已将移刺古感服,这一问,岳父竟然将很大的砝码压在他与移刺古的关系上,以兄弟之情易族国之忠,对他的作用也忒看大了,还有依大哥移刺古的秉性,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何必说的如此曲婉? 正猜疑间,效忠之序轮到铁浮屠,那一直不曾回头的移刺古终于回过头看他一眼,铁兜鍪下的双目露出复杂的情谊,便决然大喝:“移刺古只知尽忠大金,大将军欲复取中原,请出示郎主圣旨,否则,某不敢从命,请大将军三思后行!” 此言一出,全军大哗,二舅子乌达补第一个跳起来:“好你个移刺古,敢公然抗命,扰乱军心,来人,给我拿下!” 左右立刻奔出十余骑合扎侍卫,挥舞标枪直取移刺古,不待有令,一万铁浮屠军刷地发动,前军挡于移刺古前,中军与后军他的三千海州大军困住,枪锋如林,暴喝四起:“谁敢动移刺古大人,则灭明日军!” 海州大军亦不待他下令,盾甲齐举,利箭上弦,摆开应敌阵式,他从未想过有一天会与大哥移刺古为敌,早已方寸大乱,不知如何是好。 挞懒举事方起,军中便起内乱,而且是最精锐的铁浮屠军,始料不及,顿失主意,愣愣地看大子斡带冲上誓师台,挥起令旗,指挥其余九万步骑将铁浮屠军团团围住,而铁浮屠军则困住海州军,形成大环套小环之势,事态一触即发,呈玉石俱焚之局。 “尔等退下,我自缚受死!”移刺古一把掀去铁兜鍪,脱下铠甲,扔掉兵器,出人意料地喝道。 “大人,不可!不可……”周围的铁浮屠将士同声惊呼。 “女真人不打女真人,尔等敢不听我号令?”移刺古目光如刀,楞是在铁浮屠阵中瞪出了一条道,缓缓而出。 “大人……”移刺古所过之处,铁浮屠将士便纷纷落骑伏倒一片,泣声不绝。 移刺古亦虎目含泪,扫过这些忠心耿耿的部下,再正视包围过来的各部兵士,“众家兄弟,移刺古本可一走了之,却不忍见我女真骨肉相残,故等到今日,以死相谏!大将军举事,胜负难料,只是我族自此分崩离析,大金势必危矣,你们还想回到从前那任人欺凌的岁月么?江南是好,但汉人们的地方,我们能抢来,未必能守来,大家在中原提心吊胆的日子还没过够么……” 移刺古的声音低沉有力,如波浪一般地往四周扩散,听到各部兵士耳中,皆现出被打动之色,斡带发觉了这个不妙的状况,高声向最近的那队合扎侍卫下令:“移刺古妖言惑众,即刻斩首示众!” “不可!”他毫不犹豫地一声狂叫,金镶玉竹棍抽出,自马背上一点弹向空中,冲出枪丛,金刚圈箍的竹棍如流星四射,不断点向地面黑压压的头盔,翻出一连串令人眼花缭乱的跟头,倏地落到移刺古马前,双目通红牛瞪,“谁敢动我大哥一下?” 那队合扎侍卫面面相觑,停下来,犹疑地望向誓师台上的斡带;众铁浮屠将士期翼抬头,身具萨满教教尊和挞懒大将军爱婿双重身份的明日出手相救,主帅移刺古应当无事吧;忽里赤等海州大军上下纪律如常,关注着他的一举一动。 他侧头仰望一下移刺古,伸手上去:“大哥!我护你走!” “好兄弟!”移刺古两行英雄泪冲出眼眶,伸手下来,俩兄弟的手隔了很久再度握到一起,才发觉时间根本没有冲淡兄弟间的生死情谊。 斡带呆立半晌,转身将令旗交于森然上前的父亲挞懒手中,挞懒面容铁青,厉声大喝:“犯某军令者,斩!阻我军令者,更斩!” 他心中长叹,岳父对他的猜忌自他成为教尊就有了,这种感觉,他从没有告诉楚月:因为那面玉牌的来历他无法说清楚,挞懒有理由相信和氏璧仍在他的手中,却一直隐忍不发,皆因他的重要性无可替代,或许正因为岳父相信他有异心,才以为他一定会说服移刺古支持“莫须有”大计,怎知看错了他,也看错了移刺古! 合扎侍卫重新逼近,他无惧地举起竹棍,海州大军悄然而动,铁浮屠则反敌为友,巧妙地打起掩护,眼看挞懒军团内乱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且慢!”移刺古翻身下马,按住他的竹棍,单膝跪向挞懒,“大将军,万不要因移刺古损害了你们翁婿之情!请杀我一人!” “大哥!有我明日在,谁也动不了你一根毫毛!”他坚决地抱起移刺古,向挞懒遥声道,“岳父,容明日以后再向你请罪!” 他说着发出一声清啸,金光闪闪的竹棍指向一个方向,海州大军的日月阴阳阵随即展开,锋头直指挞懒军团包围圈最薄弱处——临河的誓师台,在此练过兵的他自然晓得那看似宽广的河面有一处吃水极浅,可纵马而过。 “兄弟!”移刺古亦狠狠地抱住他,这种男人间的情感除了拥抱,简直没有其他的表达。 就在他以为移刺古改变了请死的念头时,只听“啷苍”一声,移刺古借跟他拥抱之际抽出他的腰刀,一反手砍在自己的脖子上,“噗!”一抹艳红的鲜血洒向空中。 “大人……”在周遭的一片惊呼声中,他的鼻子嗅着那热乎乎的血腥气,扑通跪倒在地,扶住移刺古摇而未倒的身体,嘶号一声,“大哥……” 移刺古最后看他一眼,含笑而逝,这一幕令挞懒军团上下俱看得呆了,正是此时,只听一声炮响,河的前左右三面出现无数大金铁骑,居中旗号,霍然是大金的另一主力——兀术军团,天上的海青儿和神鹰没有报警,或许以为是自己人吧。 同样的绣金大纛下,红袍金甲的兀术一马当前,马鞭直指陷于包围圈中的挞懒:“挞懒,都元帅到此,还不跪下相迎!” 经过刚才变乱,昔日下级兀术的猖狂之态并未令誓师台上的挞懒失去冷静,反而哈哈一笑:“老夫乃开国元臣也,焉拜你得志竖子?” 兀术也哈哈一笑:“挞懒老儿,你果有异心。蔡松年,宣郎主旨意!” 一个三十出头儒雅文士步出行列,展开黄绸圣旨,先汉语后女真语宣读:查左副元帅、鲁国王挞懒素怀诡志,交通他国,贿还河南、陕西地,与逆贼蒲鲁虎勾结谋篡,朕宽待之,反异心愈起,乱我金南,今下诏诛之,凡沉昧不改者灭其族,盲随醒悟者不究罪…… 挞懒军团上下刚经移刺古之死,又见奉旨而来的兀术军团和各路大军不仅在兵力上占优,更占据了有利地形,早已军心不稳,圣旨一宣完,铁浮屠军首先响应:“移刺古大人忠义殉国,我等可不做叛臣贼子!” 几个铁浮屠将士从他怀中抢下移刺古的尸身,全军投向兀术方面,在铁浮屠的号召下,刚刚信誓旦旦的挞懒军团各部争先上演起阵前倒戈的闹剧,先是单个兵士、而后是成队人马向兀术投诚过去,誓师台上上的挞懒终于失去镇定,嘶声大骂道:“叛我者,杀!给我杀……” 现在听挞懒话的,只有其嫡系的侍卫营和两个亲生儿子,乌达补一声怒吼,率一队侍卫扑向哗变的兵士,所过之处,血流尸倒,哗变的速度稍有阻滞。 冷眼旁观的兀术眉头一皱,挥一挥手,一队铁甲骑兵掩上去,在纷乱投诚的兵群中与乌达补的那队人马冲撞起来,几声惨号过后,一个人头高高举起:“挞懒逆子乌达补已伏诛!” “我的儿!”挞懒张口喷出一团鲜血,仰天倒下,部下分崩离析的速度,已无法阻止。 “二弟!”压住阵脚的斡带一声哭喊,也失去了冷静,率一队侍卫冲出去,忽然一部人马挡在前方,斡带双目血红地盯着为首的他,挺枪就刺。 “大哥!”他一棍架住,抹去面上的泪水,二舅子乌达补虽然为人粗莽,跟他的感情却是最好,事态的发展实在太快,他根本无法相救,两个情同兄弟的人先后死在面前,他的内心充满了自责,却还记得提醒斡带,“你要是再去拼命,岳父怎么办,快去保护他,其余的事交给我!” 一语惊醒梦中人,斡带转头看看倒在誓师台上的父亲,掉骑就走,他又一声清啸,日月大阵的守御之阵展开在誓师台前,任那挞懒军团各部自去自留。 兀术率领已占绝对优势的大军逼过来,眯眼端详半晌,点点头又摇摇头:“好阵、好阵!可惜、可惜!明日,不必困兽犹斗罢!” 他返身看了看留下来的兵士,尚有万余,加上海州大军,不过近两万兵力,无力再成什么大计、统什么天下,这个结局,不正是他预料之中的么?心中竟泛起异样的轻松,逃命,可是老子的专长了,一抬手指向兀术:“金兀术,看好了!” 如山洪过谷,挞懒军团残部在他的指挥下漫过身后的大河,到了空无一人的对岸,兀术大笑道:“明日,这河你过得,我便过不得么?” 他也大笑:“金兀术,你再看!” 他一挥手,三团焰火自日月大阵中射出,正中河对面的誓师台,三声巨响,那三丈高、十步宽的夯土高台被夷为平地! “噢——”秘密武器“火龙出水”的第一次亮相,令挞懒残部士气大振,兀术所部则惊得一楞一楞的,这是甚么兵器?他传声过去:“谁敢过河?下场如斯!” “干得好!贤婿,老夫得了天下,便分你一半!”被斡带救醒的挞懒忘记前嫌,翻身上马,重振雄威,“整队,撤往燕京!” 燕京城下,城门紧闭,一声炮响,独眼韩常与大学士韩昉出现在城头:“挞懒,尔党羽翼王鹘懒已被正法,还不受死?” “撤往祁州!”挞懒面色惨白,再度下令。 到了祁州城下,已是天黑,又一声炮响,无数火把中,谷神与一车婆同时出现在城头:“挞懒,还不受死?” 一车婆靠在谷神身上,咯咯娇笑:“斡带我儿,我俩不是说好,杀了你父,便明媒正娶为娘!” “你……血口喷人!”斡带看到父亲绝望与狐疑的模样,心神大乱,拍马冲到城下,“贱人,下来,我要杀了你!” 不期城头射下一支冷箭,正中斡带胸口,其闷哼一声,倒于马下,一条黑影从城角蹿出,抱住倒地的斡带,跑到挞懒马前,却是高益恭,大哭道:“主公,夫人与谷神勾搭,毁了我们祁州基业,大公子是冤枉的。” “爹爹,恕孩儿不孝,先走一步了……”斡带吐出最后一口气,撒手去了。 “我的儿!”挞懒一日丧尽两子,多年心血尽毁,又是一大口鲜血,栽于马下。残留的所有将士都把目光投向他,他已是他们最后的希望,他强忍悲痛,站了出来:“过黄河,撤往海州!” 于是连夜赶路,于清晨赶到黄河口,正搜寻船只,又是一声炮响,久违的哈迷蚩出现了,身后是大金最善战的兀术军团:“明日,本军师在此守侯多时矣。” 他赶紧下令列阵扎营,不敢表露一丝的气馁,帝系此番反击,可谓将每一步都算到,“海青双翅”的联手,端的可怕。 他清点一下兵员,只余不到万人,而对手的增援部队正陆续奔来,一侧是浩荡的黄河,他如何带领挞懒最后的心血逃出生天?挞懒悠悠醒转,招他过去,要他安排与哈迷蚩单独见面,这个安排并不难,几个侍卫抬着挞懒与几个侍卫环护的哈迷蚩在两军阵前相见了,两边的侍卫同时后退,他也在那一刻晋入了混沌大法,挞懒与哈迷蚩的声音传入耳中: “老夫虽然事败,尚有撒手锏未出,今日放某一马,他日当厚报!” “撒手锏,可是王氏与秦桧么?你看这是甚么?” 他远远望去,却看不清哈迷蚩掏出什么东西,只听挞懒又是一口鲜血,狂吼一声:“安敢负我若此!” 他赶紧抢上前去,抱住岳父,其目光呆滞,嘴角流出口水来,一代枭雄沦落至此,罪魁祸首的哈迷蚩早退下了,他悲啸一声,双臂一挣,铠甲尽去,露出里面的白衣素巾,飘然而起,扑向哈迷蚩。 “大神现身了!大神现身了……”国教教尊之威犹在,兀术军团的兵士们纷纷伏身跪拜,不期阵中亦有相同装束者飘然而出,达凯的声音传过来:“明日,你答应过教尊小姨的,你敢杀我么?” 很快,兀术与谷神相继赶到,若非忌惮他的“火龙出水”,早就发动总攻,围困几日,眼看他们粮草将绝,开出条件来:交出挞懒和教尊玉牌,就放他们南归。 教尊之位不可惜,怎能交出岳父?他当然不答应,是夜,高益恭来见,默默掏出一本册子,他一看,上书《药王遗世植脸秘术》,心神一震,已知高益恭来意…… 次日,他答应兀术的条件,得到渡船,率部南归,途中得到消息,冒充挞懒的高益恭被谷神发现,于祁州活活烹死! 又失去一位忠肝义胆的好兄弟,他擦干眼泪,踏上故乡海州的土地,从踏上海州土地的那一刻起,他知道自己打破了坠入这时代后的最大枷锁——与大金千丝万缕的关系! 第七十九章爱国者(ThePatriot) “夫妻交拜!”喜娘一声高唱,将他如光飞逝的思绪从那一场横跨三年的惊天事变中拉回现实,岳父那张粉嫩而褶皱的脸扑入眼帘——《药王遗世植脸秘术》不仅可以换脸,还可以剥下活人的面皮后在残余的肌肤上重长面皮,高益恭正是以此术冒充挞懒救了大伙,而挞懒亦可以恢复真容,虽然培养新皮的过程痛苦无比,但挞懒近九个月的昏迷刚好免除了这一痛苦,倒应了无知者无畏这句话。 新娘子与新郎官交拜完毕,正要被送入洞房之际,远处蓦然传来一声孩童的尖叫,那尖叫甚是怪异,先如涓涓细流,再如溪水奔腾,最后如山洪海啸,哗啦啦冲到近前……观礼的亲族宾朋皆闻之色变,在场的圣军将领旋即发出戒备及查探口令,内外又是一阵骚动。 按婚俗本应什么事也不用管的一对新人在洞房门口停下来,新郎官不安的目光在人群中四处搜寻,那个性喜凑热闹的小家伙怎么没在这个场合出现?几乎同时,新娘子一把掀开红盖头,粉红的胭脂遮不住脸色的惨白,楚月抓住他的手情急娇呼:“是笑儿、是笑儿的声音!” 真是儿子的叫声,他猛地跳了起来,混沌大法应之而发,也不理其余人,拉着楚月便冲出新房,刚拜完堂的小俩口像两朵红云掠地而起,风驰电掣,呈一条直线扑向发声处。 大海边,独自一个的完颜笑呆呆望向远空,一语不发,似乎受了极大惊吓。他一把将儿子抱在怀里,扫视全身,没发现外伤,又将右手抵住儿子后背,输入混沌之气,查看有无内伤,心中不迭恼火自己这劳什子的保命绝学竟连儿子都无法传授。 深得他好动遗传的完颜笑自小就对使拳耍棒感兴趣,但他自创的混沌大法却堪称空前绝后,只因那源于“不杀”的“放下”心诀乃不可言传的人生感悟,而如同太上老君炼丹炉烧烤的练功经历更可遇而不可求,为儿子找个武学高手拜师学艺未尝不可,他又舍不得儿子离开自己身边,于是完颜笑只在军中学到不须扎内功根基的行者棍和一些三脚猫的功夫,一旦遇上强敌可就危险了…… 混沌之气在儿子体内游走半天,也无任何不妥,他绷紧的表情松弛下来,在一旁紧张看着他爷俩的楚月才放下心来,腿一软,坐倒在沙滩上。 这一对本该在新房中的新人就围在儿子身边,你一言我一语地询问发生了什么事,唧喳半天,才发觉儿子压根没理他俩,依旧呆呆发愣,看来真受了什么惊吓,他朝楚月使个眼色,忽然叉开话题:“笑儿,爹讲个你小时侯的故事,你还不会说话的时候就特别闹人,有一次你晚上怎么也不睡觉,你娘只好使出杀手锏,一边喂奶一边哄你,谁知哄了半天,你吃饱喝足了,反倒咯咯笑起来,更精神了,气得你娘把你往床上一扔:‘臭小子,跟你爹一个德行,只会骗自家奶吃!’……” “呵呵呵……”他的笑话没唤起儿子的注意力,倒惹得小娇妻笑颤花枝,一葱指戳在他的脑门上,“老小子,瞎编什么,怕不教坏儿子,那时可是乳姑喂奶!” 他赶紧挤眉弄眼,冰雪聪明的楚月立刻反应过来,接口道:“儿啊,娘也讲个你小时侯的故事,那时你刚学会走路,光着屁股到处乱跑,你爹在后面赶着你,半天没回来,娘不放心,就喊道:‘老小子,笑儿在干什么?’你爹回道:‘笑儿在爬呢。’娘心想:坏了,笑儿怎么又长回去了?……” “哈哈哈,才没有,我是爬树呢!”完颜笑终于发出银铃般的笑声,夫妻俩齐齐同时松口气,他才又小心翼翼地询问儿子为什么尖叫。 刚刚还在笑的儿子变成气呼呼的可爱模样:“水牛他们笑话孩儿,说爹爹和俺娘都生下我这么大了,还要做新郎子和新娘子,丑也丑死了……” 他老脸一红,满怀歉意地看向楚月,她还了他一个娇羞的白眼,即便是成熟的新娘妆也掩饰不住俏佳无双的可人儿本色,他心猿意马地偷偷捉住她的小手,绵软柔腻,后世哪个混蛋说摸着老婆的手,就像左手摸右手,那是没找到真爱。 “孩儿就一个人到海边摸蟹,谁知碰到一个癫和尚,要跟我玩捉迷藏,孩儿想,这空荡荡的海滩,怎么捉迷藏,谁知那癫和尚说着就不见了,我明明听到他的声音在身后,一转身就是看不到他……” 他与楚月相顾骇然,皆知儿子碰到能人异士了,楚月更满脸后怕,显然想到这癫和尚若要加害儿子,当绝无幸免,完颜笑却浑然不觉,忿忿继续:“孩儿想起爹娘说过那些来无影去无踪的大侠,大概遇上了,本来很高兴,可是那癫和尚太过分,以大欺小,一面躲藏一面在孩儿身上拍拍打打,我不由急得大叫,那癫和尚却在背后幸灾乐祸:‘声音太小,大些,再大些!’孩儿生气了,就不叫了,谁知那那癫和尚竟将我一下子抛向空中,很高很高,孩儿吓坏了,又大叫起来,然后就摔到在地上,竟然无事,那癫和尚也不见了,只有声音还听见,说甚么‘告诉你老子,不用操心这小子,危险时能吼狮子,不再怕天王老子’,还说什么‘万万不要忘了救大英雄’,孩儿刚刚正想着这是甚么意思呢……” 他面色数变,嘴角慢慢绽出微笑,已然想到那癫和尚是谁了,见楚月眼露疑惑,略微转念,想出一个圆满的解释,附耳悄悄道:“这是为夫的另一方外之交,给咱俩送了一个最好的新婚贺礼——教了笑儿‘佛门狮子吼’,臭小子有防身绝技了!” 楚月有些不信地瞅瞅儿子,又瞅瞅远处的白虎山,此处距离新房——“齐天大圣府”足有数里远,武学高手的传音不过勉强波及,儿子的尖叫却能如潮而至,也只有那江湖流传的“佛门狮子吼”有此威力了,不由又惊又喜。 “笑儿,记住,以后不到危险时不要乱叫!”他郑重嘱咐一番,然后变成了嬉皮笑脸,不顾娇妻与儿子的反抗,将两人一手抱一个,“咱一家仨口回新房喽!” 就在此时,午后蔚蓝的海州上空爆开三团红烟,随即传来三声炸响,他与楚月俱身子一震,那是圣军独有的信号烟火:有敌来犯! “好啊,要打仗喽!要打仗喽……”与父母的反应截然相反,完颜笑欢喜地拍起手来。 他与楚月一齐苦笑,对儿子从小的教育就刻意避免一切跟战争有关的东西,现在看来努力是白费了,身处乱世的大环境中,有多少人能像他一样完成从“杀”向“不杀”的人性超越?他自己小时侯也一样喜欢打仗的,那时最向往的不就是穿上一身黄军装么?可是孩童们又怎么知道战争中永远不知道下一步将发生什么的心悸和随时降临的死亡恐怖,即便完颜笑明知两个喜欢的舅舅都因为战争而永别,也并不因此讨厌打仗。 尾随追来的忽里赤、艾里孙等部下此时方到,这帮老兵们都看到了烟火信号,也是满脸兴奋的样子,日妹么的,怎么好像除了自己这个主帅,所有的人都喜欢打仗,这样的心态怎么能带领儿郎踏上承载梦想与使命的战场?老子也要喜欢,不,是要享受这战争——这一场浓墨青史的宋金决战。 他停下脚步,放下妻儿,用目光满怀歉意地向楚月传递心语:看来我俩的洞房花烛要在军中度过了。楚月还了他一个支持鼓励的浅笑,完颜笑早已扑向了忽里赤和艾里孙两位叔叔。 他当即下令,就地升帐议事,这片海滩遂变成圣军的最高指挥部。探报接踵而来,敌情已初步探明,乃金军四路侵宋部队的聂黎部前锋。海州连山阻海,北上可图山东,南下可窥两淮,一向为兵家必争之地,宋金此番决战,东部战场上必然展开对海州一线的争夺,只是没想到金军来势甚快。圣军以海州为中心,或明或暗的侦察线甚广,故警报虽发,但来敌尚在百里开外,他有充裕的时间调兵遣将。 须臾,“六人会”的最后两位喘吁吁地赶来了,却见仍着婚服的主帅一面与妻儿在海滩上堆沙玩,一面不时询问探报,已正式拜为军师的牛文、马绉二人相视而叹:“运筹帷幄沙砾间,真有古名将之风也!” “两位先生,小子可不是甚么名将!”他闻言忍俊不禁,直起身相迎,招手一亲卫带完颜笑去玩,然后指着沙堆,“忽里赤,艾里孙,你们也过来,看看这是甚么?” 几人一起围上前来,对着高低起伏,毫无规则的沙堆端详半天,忽里赤、艾里孙两人大眼瞪小眼:“哥哥摆的是甚么阵?” 他与楚月微笑摇头,二军师愈发看得仔细,诧然醒悟,异口同声道:“莫不是海州的地形图?” “两位先生好眼力,果然是海州沙盘!”他哈哈大笑,不觉为这个得意之作带出后世的名字:“大灰几番带我上天,海州山形地势,俱在小子目中矣。” “沙盘?好个名字!”马绉击节叫绝,“本朝沈括首创以面糊、木屑、熔蜡制地形图,将军聚沙成盘作地形图,便利灵动,比沈存中有过之而无不及。将军莫非欲以沙盘指画形势,演阵应敌?” “哈哈哈,知我者先生也!”就在与马绉的相互吹捧中,他不晓得自己成了古今军事史上的重要道具——沙盘的命名人。 当下就在一块大岩石上召开了决定军事行动的“六人会”,马绉和艾里孙先分析了敌人的兵力、编制等情况,他沉吟良久,问:“如果守海州要多少兵力?” “至少五千!” 要动用圣军的一半兵力,岂不大大牵制他的手脚,又问:“最近的宋军增援要多久?” “按宋军的行军速度,最快也要半个月!” 半个月?他的心早飞到中原战场上了,再问:“宋金进退大势如何?” “宋军仓促,金军势盛……” 宋军受朝廷遥控指挥,行动迟缓,形势恶劣早在他意料之中。金军有备而来,势如破竹亦是情理之中,中部战场上,兀术亲率主力攻下汴京开封,李成犯克西京洛阳,不设防的河南诸州望风迎降;西部战场上,撒离喝自河中直趋永兴军,陕西州县皆降。他赶紧问:“那岳家军呢?” “朝廷虽命岳飞军救援困守顺昌的刘锜部,却又令他兵不可轻动!” 不消说,这是那居危思安的赵构小儿和出卖挞懒的秦桧夫妇想到一块的主意,大英雄,我先为你挡挡金兀术的锋头吧,他语惊众人:“那就不守海州了!” “那怎么行?”除了楚月,其余人都大吃一惊,忽里赤和艾里孙早已把海州当家了,一起反对,他俩自然知道金军对付占领地的手段。 他不疾不徐:“不要叫,我只是要把海州让金军来守一守!” “他们守?” 他缓缓道来:“不错,给他们一座空城守,还不能让他们胡作非为,毁坏民居!” “哥哥的意思是让百姓先撤出城……但金军无所抢掠,又怎么不毁城泄愤?”忽里赤与艾里孙你一言我一语,两人虽然因为分工而很少在一起,但配合不减默契。 他胸有成竹:“我让他们不敢破坏!” “将军快讲!”连二军师也觉得不可能,敌人凭什么听你的话,你大圣爷已非以前的教尊大神。 他忽然叉开议题:“各位,我明日自领兵起,好像几乎未打过一场胜仗?” 是么?大家回想起来,还真是的!从他任金军十人长开始,好像就没打过胜仗,要么死里求生、要么败中求存、要么功败垂成,堪称常败将军,众人不约而同想到他的“不杀”宗旨,隐隐觉得这便是最大原因。 他当然知道他们的想法,他要证明他的坚持是对的,因为,他已摆脱了处在宋金夹缝中的复杂背景,更因为,他变成了传说中的齐天大圣,历史的枷锁囚不住他三头六臂的身子,他可以随心转念大展拳脚:“各位,我今个就要打一场胜仗,一场不杀制敌的胜仗!我保证,历史上从没有过这样的胜仗!随我来,看这沙盘……” 第八十章无主之地(NoMan‘sLand) “鞑子要来了……” “圣军要离开俺们了……” “大圣爷和圣娘娘不睬海州了……” 他的弃守迁民令刚下达没多久,海州城内就乱成一团,谣言四起。对军人而言,不计较一时一地的得失乃是常识,但对百姓而言,离开自己繁衍生息的家园却难以理解。 自他接管海州这八年来,名义上归属金也好宋也罢,俨然一独立藩镇,即便挞懒事败,圣军全面转入地下,各方势力亦无法渗透进来,海州百姓已习惯在圣军庇护下安居乐业的生活,突然被拉回乱世的梦魇,教他们如何适应? 很快,三五成群的百姓自发聚往齐天大圣府,要求圣军留下,保卫海州,而各行各业响应的民众越聚越多,不到日落,已近万人,公推几位最有名望的乡老士绅出面,向新婚的大圣爷夫妇请命。 正在军中紧张布置的他与楚月闻讯匆匆赶来,面对群情激涌的父老乡亲,他鼻尖冒汗,才发现自己千算万算,偏偏忘了体恤民意,而自己的理由更难说出口:弃海州不顾只是为了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一个大英雄的命运! “老乡们!咱给你们赔罪了……”身旁的楚月蓦然盈盈跪下,他一愕,娘子,可不关你事,心疼地正欲拉她起来,却见面前的百姓亦黑压压跪倒一片。 “圣娘娘,使不得,使不得……” “折杀我等、折杀我等……” “老乡们,圣军只是暂时离开,一定会回来的……我们是海州的子女,是你们的子女……”楚月将他的难题揽在自己身上,星眸含泪,毫无做作地表露真情,乡亲们被感动了,自四面八方全部跪下来。 “圣娘娘,你可是俺们的菩萨、海州的菩萨……” “俺们让你和大圣爷受累喽…… 他的眼睛湿润了,为自己的好妻子,也为自己的好乡亲们,赶紧挨着楚月跪下,身后的亲卫亦随同跪倒,他声音哽咽:“苍天在上,我明日誓要保海州一方平安,若违此誓,有如此棍……” 他随手抽出金镶玉竹棍,双手一绞,就欲表决心一折两断,不料竹棍几乎弯成两截,却仍未有一丝裂痕,原来他这称手的兵器几经实战考验,形成一套特殊的制作流程,先在花果山的金镶玉竹林中万中挑一,再由圣军秘士的锻造高手运用几道工艺精制而成,兼具柔韧性和刚性,终于演化为传说中的如意金箍棒,要想折断,倒非易事。 他抬头见百姓们和楚月均瞪大眼睛看向自己,不由大为尴尬,眼珠乱转,落到府门前的高耸旗杆,算他反应快,一个跟斗跃起,一棍横扫,将那半抱粗的柳木旗杆“喀嚓”扫成两截,挂旗的上截一头栽在地上,他就在夕阳的余晖中威风凛凛地站定:“有如此杆,一棍两段!” “有大圣爷这句话,俺们可放心喽……” “圣娘娘,你们可一定要回来啊……” 人群逐渐散去,楚月领导的碧霞会适时发挥出巨大作用,会女们协助圣军的迁民队挨家挨户登门,做说服搬迁工作,饶是如此,城中还是有不少人不愿离去,他只有履行自己的诺言,让金军暂占海州也不敢胡作非为。 盛夏的黎明时分最为清爽,蚊虫无扰,他露水沾身,牵马领头,率一队亲卫军蜿蜒登上海州母亲山——南大山的山顶。 他勒住缰绳,俯瞰海州城,灯火通明,那是整宿未歇的圣军在紧急疏散城内百姓,正前方,蓝黑的海天穹际正诞出一抹红晕,山上观日出别有一番感受,马绉预测未来两日天气晴好,令他对打一场自吹史上未有胜仗的信心倍增, “爹爹,我不想回桃源!”骑在马上的完颜笑用稚嫩的声音恳求,毫无惧色地往下看去,不失一半女真血统的冒险精神。按他安排,军眷们必须要在今日撤回桃源根基,以免成为大军行动的负担。 儿子清澈的目光在故乡土地上流连不舍,露出与年龄不相称的痴态,正是他这个父亲重情因子的遗传,清秀的侧面一如其母般楚楚可怜,他心软欲碎,附耳劝慰:“笑儿,即便你不在这里,只要把她装在心里,就是对她最大的报答,因为你记住了自己是海州人!” 一阵喧哗,忽里赤与艾里孙率另一队人马赶来会合,忽里赤若有所思:“哥哥,桃源兵力抽空,只剩女眷,万一那些被流放荒岛的囚徒窜出作乱怎么办?” 那些囚徒,无一不是罪大恶极之辈,无论按大宋还是大金律例,皆是该杀,却在开不杀先河的海州得到生的权利,但被剥夺自由囚于荒岛,犹如关在笼里的野兽,一旦逃离将带来不可想象的危害,幸亏忽里赤提醒。 他沉吟起来,身为军政一体的首脑,掌握最高的决策权,在太平时期尽可放手放手部下,民主分治,但进入非常时期,他掌舵的这艘大船要驶往一个不可预测的方向,牵一发而动全身,他不可避免地走向独裁,但涉及方方面面的千头万绪,委实令他有不堪胜任之感。 他自知自己天生就不是当领导人的料,却机缘巧合,被推上一个历史与传说交错的乱世舞台,由一个小人物背负起人类的终极理想,肩负起一个民族的不能承受之重,他不止一次地生出逃避之心,但最终还是选择了面对! “哥哥,还不简单,将囚徒们集中起来,放逐到一个远得回不来的荒岛上,由他们自生自灭。”艾里孙眨着一双小眼睛提议,那笑眯眯的表情,令心情烦躁的他顿时感觉轻松不少,有些人是能让人忘忧的,艾里孙无疑就是。 这两个最早追随他的女真兄弟,已经与牛文马绉共同成为他的左膀右臂,忽里赤一直在军中,越来越成为一个不怒而威的大将,艾里孙则一直以商人的面目活动,所以越来越像一个油头粉面的爆发户,但两人没有改变的是那生死与共的兄弟之情。 “一个远得回不来的荒岛?”他被艾里孙的提议吸引了,脑中冒出一个天方夜谭似的想法,击掌叫好,“好主意,我想起一个荒岛,好像叫……对!叫扶桑,是个弹丸岛国,艾里孙,快联系知道那里的远海商船,早点把那些囚徒放到扶桑去,对了,那些囚徒当中千万不能有一个叫武大郎的人,哈哈哈……” 他想起后世那个关于武大郎与扶桑的笑话,不由哈哈大笑,忽里赤和艾里孙等人不知他为什么发笑,也傻傻地跟着笑起来,其中完颜笑的笑声最为响亮,他又冒起一个念头,下令:“顺便派一队海上兄弟,去寻找一个叫琉求的大岛,万一我们不能留在海州,就将百姓与家眷都迁移到琉求去。” “爹爹,那我们不也是流放荒岛了么?”完颜笑天真地问。 “荒岛?那可是宝岛,我们华夏大国的宝岛!好,无论成败,我们都去琉求!”似乎是天意,给他指明了未来的退路,他心情大好,学艾里孙眨着眼睛,向儿子顽皮一笑,“笑儿,一旦我们撤往琉求,就给你个任务,领着水牛他们在琉求各地埋下石碑,石碑给我刻上‘独无门,统有路’!” 两日后正午,烈日炎炎,南大山马耳峰南麓,神鹰大灰与海青儿小翠、小雪一大两小,如风画影,映在碧空中,下方山头黑褐,名曰“大柜顶”,四五块罕见的巨石间,数十名身着草绿戎服的圣军战士在忙碌,便是军前指挥帐。沿大柜顶逶迤东行,有一长长幽涧,石壁陡峭,绿荫如盖,流水潺潺,正是海州后世有名的“桃花涧”,可惜已过桃花烂漫时,饶是如此,亦令人流连忘返。 在大柜顶上的他却浑不觉如此美景,正背着双手,入神地盯着一组古朴奇妙的岩画,这组岩画看起来年代极其久远,自山坡一直延伸到山顶,由人面、天象和各种神秘的符号组成,他能辨出三个射出光线的圆圆太阳和一条繁星点点的宽广银河,那人面似乎被奇异的线条指引,欲穿越银河……仿佛受到莫名的启示,他不由将这组岩画同自己穿越时空的迷联想到一起,他都几乎遗忘了这个问题。 “将军好雅兴,大敌当前,尚有闲情赏画!”马绉不知打哪冒出来,满脸都是汗珠,一脸的不放心。 “先生何事?”他仍是一副不放在心上的模样,其实是故意分散注意力来化解担心。 不用马绉提醒,他已知来敌状况,该部金军乃故去的三太子讹里朵旧部,两万精锐,皆能征惯战的重甲骑兵,而且携带了大量的重型军器,攻打小小的海州城,如此郑重其事,不知兀术是高估了他,还是被火龙出水在燕京城外的第一次亮相吓破了胆。 兵家曰:海州城西南枕孤山,敌至登山瞰城中,虚实立见。故陆上进攻海州,必夺南大山,他不杀制敌的计划,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并且这一计划,可一不可再,堪称空前绝后,但既然创前人未有,在结果出来之前,他的信心,不可能不打个折扣,却又不敢表露出来,毕竟,部下的信心,来自主将的信心。 “海州父老推人求见,等战毕再见吧?”马绉不想他分散精力。 “那怎么行,赶紧迎接!”金军尚有半个时辰方到,该准备的都准备了,他巴不能找点事做,摆脱这等待结果的痛苦。 “我等海州民众集资打造了一副黄金披挂,让大圣爷穿上打胜仗,还为大圣爷新制一更为高大的旗杆,教鞑子望而怯胆……”几位乡老士绅捧出一顶雉翎紫金冠、一副锁子黄金甲,四个壮汉将横抬上山的红漆旗杆高高竖起,一面绣金旌旗迎风飘荡,上书“齐天大圣”四个金光闪闪的大字,他想象中的一幕此刻变成了现实。但见山草杂林中黑压压地探出一片头盔,那是埋伏的圣军战士,若非敌人将至,早就欢呼起来。 “这……这太好了……”原来他就是这么一步一步被推上齐天大圣的宝座的,摸着似曾相识的大圣甲胄,他顾不得说客套话,喜不自胜,就差抓耳挠腮了。 “将军,这般张扬,怕会被敌探发现,不若先放倒旗杆……”牛文也匆匆冒出来,汗流浃背,这大热天打仗,可是先流汗再流血。 “不!这旗帜一立竖起来,就不能倒!”老子打的是一场流汗不流血的仗,齐天大圣的盔甲带给他坚定的信心。 他恭恭敬敬地将乡老士绅请上山头,令亲卫为他们每人递上一个千里镜,“请看小子打这一仗!” “圣军竟有这等神物,天上的千里眼亦不过如此。”几位老人啧啧称奇。 那边厢他穿戴整齐,浑身流金溢彩,左顾右盼,搔手弄姿,可惜小娇妻楚月留守海州城,看不到他美猴王的风采,否则必来一段闺房经典对白: “且看为夫帅不帅!” “帅,像个丑八怪!” 金军越来越近,大地在震动,铁蹄扬起的尘埃如同一朵朵灰云,自山上望去仿佛腾云驾雾的天兵天将,威势端的惊人,不多时到了马耳峰山脚下,这座小山峰自非金军的目标,大队人马本欲在绕过山脚,蓦然惊天价一声巨响,山顶一块巨石轰然裂开,一条人影从中蹦出,硝烟散尽,一面大旌旗下,立定金光闪闪一人,手中一根棍舞出万道金光,高声唱道:“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哈哈哈,齐天大圣明日在此!” 他一摇头咬住雉翎,齐天大圣的形象就是这么一点一滴堆砌起来的?这一亮相本非他事先想好,而是临时起意,做给海州父老看,借助火龙出水,搬足《西游记》石猴降生的一幕,倒收到意想不倒的慑敌效果。 金军停止前进,不少金兵翻身下马,仆倒在地:“是明日大神,明日成神了……” “齐天大圣?呸!兀那明日奸贼,叛我国教,背我大金,还敢在此装神弄鬼?下来受死!”金军队中奔出一将,喝,好大块头,手轮一宣花巨斧,哇哇大叫。 “我来也!”他不带一兵一卒,就一个人翻着跟斗,一溜烟冲下山崖,拦住金将马前,“来将通名,明日不打无名之辈!” “呀呀呸,你连三太子座下第一虎将巨灵爷都不识,气杀我也!”果然智商跟身高成反比,整个一傻大个。 “甚么?你叫巨灵?”他慢了一拍才对这个名字有反应,心中泛起身在传说中的错位感,原来你小子就是第一次入侵花果山的巨灵神啊,他笃定这一仗十足按自己的意愿来打,欢快地翻了个跟斗,融入猴子的角色中,“俺老孙……我明日来斗你了!” 笨重的巨灵如何是身手敏捷的他对手,几斧砍在空处,连吃了他几棍,傻大个一看不妙,掉头便走,一面大叫:“铁车阵伺候!” 金军阵形随之一变,推出一排带利矛的大铁车来,有如铜墙铁壁,向他逼来,看那架势,即便火龙出水也不一定轰烂,莫非是《说岳》中的铁滑车原形?他心中暗呼侥幸,幸亏没有率部正面交锋,否则真吃不了兜着走。 杀金坪的教训告诉他,一旦正面接战,无论什么阵,都难以避免伤亡,所以他打定主意,不到万不得已,再不与对手正面交锋。他反思后的主张是:化整为零,将正兵全都变成奇兵——游击小队,在给敌人制造最大麻烦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自己伤亡,唯一的不足是无法进行大规模地盘扩张,好在他据有海州已心满意足,眼下要做的是运用手中奇兵帮助大英雄成就不世功业,这也刚好符合猴子的斗争习性,灵活机动,游击作战。 他一竖棍,翠绿的山野中冒出第一梯队的奇兵,霍然推着一排排大鼓,那巨灵嘎嘎大笑:“明日,你要用这些破鼓抵挡咱的铁车阵么?” 他报以一笑,纵身跳入鼓阵,站到最大的一面鼓前,操起鼓棰:“儿郎们,起鼓!” “咚咚咚……”鼓声以一种这时代的人闻所未闻的节奏敲起来,而身后的山凹宛若一个巨型扬声器,使这百面大鼓的声音响到极致,后世的打击乐第一次响彻在千年之前的空气中。 那与人心跳相契的后世打击乐,简单易学,军中鼓手稍加练习便能掌握,在高潮中加入怦然一击的铜锣声,其令人痴狂的麻醉效果只有身临其境的人才能领会,他无法用语言跟这时代的人描述,所以两位军师一直心存疑虑。 此刻这鼓声一阵紧似一阵,金兵们闻之热血沸腾,女真人本就能歌善舞,遇上这动感奇妙的音乐还不着魔,渐渐将满腔斗志化为乌有,骑马者摇头摆胯,化骑为步者如履云端,一一融入后世打击乐的韵律中,个个手舞足蹈起来,先是兵器丢得满地都是,再是盔甲离身,炎夏本热,这闻鼓起舞全身如火,有些金兵干脆连衣服也脱了,再看那巨灵,赤条条的一身黑肉,正又蹦又跳,两万金兵完全陷于精神的癫狂之中,这一情景,正是后世摇滚演唱会的再现。音乐——或许是另一种征服人类的武器吧。 战争的轮盘完全按他的意愿转动,他愈发擂得起劲,一面也浑身扭动,这声之战的创意乃是受了儿子狮子吼的启发。 在山顶陪同乡老士绅观战的牛文、马绉面面相觑,虽然早有预期,但两人见此情景还是冒出天下竟有这般战法的念头,那些一贯庄重的乡老士绅也大失仪态地摇头晃脑,身旁警卫的兵士们早已忍不住随之跺脚顿足,而这方向还是鼓声最弱的一面。 不知过了多久,连他都感觉浑身发软了,才发出一声清啸,鼓声嘎然而止,只见马耳峰山脚下方圆几里内,两万金兵在横七竖八地躺了一地,能站立的只有战马。 圣军的第二梯队奇兵手持一面面巨网出现了,他们要做的只是打扫战场,连“缴械不杀”都不用喊了。金兵大部分几近虚脱,心里明白,却无力反抗。小部分尚有气力者则被这一幕吓破了胆,以为曾是教尊大神的他施展神术,乖乖束手就擒。他自吹史上未有的胜仗,不杀制敌,圆满结束。 是役,亲眼观战的海州乡老士绅都无法置信,只能说“大圣爷真神人也”,而传开的说法就更无人相信了。后来海州父老请人在大柜顶山崖刻了一副画,将他擂鼓胜敌的形象留在岩石上,大柜顶因之改名“将军崖”,后人看到那将军像个手足乱舞的猴子,却想不到其原因何在,不知后来的吴承恩是否因此以为齐天大圣就是猴子,再后来,有人以这猴子怎配称将军,将这岩画毁了,只有那猴子的传说还在流传。 他这个神人一回大帐,冷不防一只玉手拧住他的耳朵:“老小子,你到底是何方神圣,竟想出这么稀奇古怪的战法?” 坏了,小娇妻又怀疑上他了,这么多年来,他一直隐瞒的很好,但总有些蛛丝马迹落在枕边人的眼里。看着跟自己走过无数风雨的楚月,他欲言又止,不想瞒她,可是又怕她接受不了。 他唯一敢告诉的人是儿子,因为他从小就用后世的知识影响儿子,等儿子再大一点,就可以说出这秘密了,他教儿子简体字,也是为了让儿子能看懂自己的笔记,或许有一天让儿子为其母读这本笔记比自己亲口说要好。 喜气洋洋的忽里赤与艾里孙闯进来:“哥哥,怎么处置俘虏?” 解围的来了,他乘机摆脱娇妻的纠缠:“当然是放了他们,让他们帮我们守海州,快将两位军师请进来!” 六人会再度召开,作出三大决定:马绉与忽里赤率小部圣军留下监视金军,一旦宋军来援,就将金军驱逐出境。牛文和艾里孙率一半圣军渗入金占区,配合当地义军,游击扰敌,延缓金军南下速度。他与楚月亲率其余圣军,火速增援顺昌,参与决定中部战场命运的背水一战。 其时顺昌知府乃是陈规,他眼前浮现那个爱国老人的可敬面孔:“老爷子,坚持住,我来帮你了!” 正文 第81~90章 第八十一章英雄儿女 “干粮带足了么?” “箭筒挂好!” “妻儿都安置好了?” …… 他翻身下马,撇开陪伴左右的忽里赤、艾里孙,大踏步迎向接受检阅的全军将士,跟熟识或不熟识的战士打招呼。 山风送来盛夏清晨的难得凉爽,就在昨日大战的战场上,圣军作开赴各自战场前的最后集结,他不知道下一次集结是什么时候,也不知道下一次集结的时候,这里面还会有多少张熟悉的面孔,但他知道,一段光辉的历史和美丽的传说就要由这些面孔缔造,他们一排排肃立,用激扬青春的战斗激情向他欢呼:“齐天大圣!圣军必胜……” 他看到一张似曾相识的面孔,不由停住脚步,这不是那冒充淫贼与心上人终成眷属的刘大户女婿么?他特别关注这对亲手玉成的苦情鸳鸯,听说小俩口也生了三位千金,还挺幸福,将士们都安静下来,看向这边。 他轻轻发问:“你为甚么不留下来陪妻儿老小?” “淫贼”目光坚定地与他对视,大声道:“谁无妻儿?谁无老小?大圣哥哥,若没有圣军,我就没有妻儿老小,若这乱世不平,此处又有多少人还有妻儿老小?大圣哥哥,有人说你假仁假义,有人说你成不了大事,我不知道兄弟们为甚么追随你,我追随你,是因为我觉得大圣哥哥是真正的为国为民者!为国者齐天!为民者大圣!” 当真一呼万应,“为国者齐天!为民者大圣!”的声浪平地而起,直冲云霄。他的眼睛又一次湿润了,他从没想到把自己抬得这么高,也不认为自己有这么高,但他还是被推到了一个万众仰止的高度,小子何德何能,得到你们这些好兄弟的追随,他感到自己想要说些什么,也必须说些什么,他擦了擦眼睛,登上一块大岩石,将士们再次安静下来。 “海州,是我们的家园,我们为她奋斗了八年,现在,我们又要为她而战!记得我曾说过,我们是海州的铁壁,我也曾说过,希望有朝一日,我们不仅是海州铁壁,而是天下铁壁……” 他双手挥向南北:“这是一片伟大的土地,她才是齐天!这里有伟大的人民,他才是大圣!如果没有了杀戮,这片土地上的人民将是何等幸福,但杀戮一旦到来,人间便成地狱,所以,我们将和地狱作战,‘不杀’——是我们最终的使命!” 他喘息了一下:“宋金之间是一场没有输赢的战争,我对你们在战场上的要求是:先救自己,再救大宋!我看得出你们的表情,这是命运的挑战,我们可能要用生命为之而战……今天,我可以告诉你们,为天下而战,为人民而战……” 在万众高呼声中,他忍住最后一句话“为大英雄而战”没说出口,扫视着无数铁头盔下一双双被感动的闪闪精目,胸口中亦有感动自己的东西在涌动,一声清啸:“儿郎们,出发!” 顺昌——北濒颍水,南有淮河,东临濠寿二州,西接蔡陈二州,是屏障淮河的要口,贯通汴梁的交通要道,一旦被金军攻克,将长驱直入,侵扰两淮,震动江南。顺昌之役,实乃背水一战,死中求生。 轻骑急驰,他与楚月率两千部下赶到顺昌城外之际,正是金军大举攻城之时,远远便闻锣鼓喊杀声,将士们皆神情一振。既为奇兵,圣军上下皆易服红巾儿,偃旗息鼓,以组为单位,散布于战场外缘的一块矮丛林中,等候他的命令。 他携手楚月,弃骑为步,悄悄接近战场中心,毋须使用千里镜,只见数万金军自四面包围顺昌城,一波波逼向城墙,进行强攻:投石队和弩机队掩护,悍勇的死士队挥斧越过被填平的城壕,抢夺吊桥。而城上的宋军一面以砲石反击、矢如雨下,一面以敢战士下城迎战,这种“以砲制砲”、守中有攻的守城战术,与当日陈规所言一般无二。 午后的烈日也没有这血影兵光惨烈,洵洵的热浪也没有伐声杀气袭人,他一时恍惚,仿佛回到了楚州之战的日子,不由看了一下身边人,一身劲装的小娇妻心有灵犀,伸出小手让他握住,回眸一笑,几支流矢刚好掠过头顶,楚月那清丽妩媚的一笑在这铁血杀戮的战场上愈发娇艳,他一时痴了。 鏖战了整整一下午,金军死伤无数,仍未登城一步,被迫鸣金收兵,此时宋军乘势以步军出城攻击,撤退中的金军顿时溃乱,纷纷渡水逃命,溺死甚众。他大为叹服,据探报消息,守城的刘锜部虽有兵力两万,但能出战者只有五千,在寡众悬殊的战局下尚能以劣胜强,果然不堕其前身——太行山“八字军”的威名,看来自己又可以当一个旁观者了。 回到圣军隐秘驻地,探哨报来的消息却不容乐观,增援的金军正源源不断地赶来,顺昌城已处于金军的铁壁合围之中,他刚松开的眉头又紧锁起来:此次宋军在三大战场上抗击金军,东线海州已成暗堡,又有韩世忠军为后盾,自无问题;西线吴璘等部对付“啼哭郎君”撤离喝军,亦无问题;而中线面对金兀术亲率主力,成为此次宋金决战的主战场,那张俊虽拥兵八万,却一向畏敌怯战,岳家军才是举足轻重的抗金主力,但那秦桧在朝,对岳家军北伐处处牵制,主力部队到现在尚未出师,若刘锜部不能扼住金军前缨,那岳家军将要面对的压力可想而知。 “大圣哥哥,该我们了!”自刘大户女婿叫他“大圣哥哥”后,再也没部下喊他“将军”了。 看着一个个雀跃请战的兄弟,他自忖这两千儿郎投入到正面战场上,对大局于事无补,关键是如何发挥出奇兵的真正效用,又不违背他“不杀”的信念,不管别人记不记得,但他自己“不杀女真一人”的誓言诤诤在耳。 他很清醒,此次出动,部下的伤亡是不可避免的,他能做的是将伤亡减至最少。他也很清醒,要做到绝对的“不杀”是不可能的,他所能做到的只是“我心不杀”。但他怎么做到这两大原则,事先并没有也不可能有充分的计划,战场是瞬息万变的,只能临阵应变,他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好好想一想。 “让你们哥哥好好考虑一下吧……”与夫君心意相通的楚月牵住他的手,避开请战的部下,步出矮丛,一齐看向天边的夕阳。 “我多么希望能像每日看这夕阳落下一般,看着你老去……”楚月特别喜欢看夕阳,因为每次一看到夕阳,就会想到他那一次爱的宣言,俩人相视一嘻,并肩坐在柔软的草地上。 只见那夕阳红若胭脂,别样绚烂,周围天空也似被胭脂染红了一般的澄净,他轻轻揽住楚月的纤腰,她温柔地倚在他手臂中:“明日,叫儿郎们搭起防雨篷,今夜会有雷雨。” “月儿,你怎么知道?”他有些惊奇地扳过小娇妻的脸,捏住她小巧玉嫩的下巴。 “枉你跟马夫子呆那么久,不知道‘日没胭脂红,无雨也有风’么?”楚月被他的“粗鲁”动作弄得娇羞不安。 “日没胭脂红,无雨也有风!”他的大脑像个饿了许久的野兽一样捕捉到这个信息,迅速消化完毕,“哈哈,好娘子,跟你在一起,为夫可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啊!” 看着小娇妻胭脂般诱人的俏脸,他的大嘴也像个饿了许久的野兽一样凑上去,在她还来不及反对之前盖住她的柔软小嘴…… 当夜,雷雨交加,电光四闪,金军大营,站岗的小校都缩在帐下躲雨,忽然有数百条黑影潜入,那黑影一个个手持长棍,就着电光一闪,见有辫发金兵,便当头一棍,立即击晕,如此见电起击,电止四匿,不多时,站岗的小校全趴下了。 接着铁哨声四起,睡得懵懵懂懂的金兵闻警而起,奔向兵器架,兵器却都不翼而飞,一时大乱,冲出帐篷,但见倾盆大雨中都是乱奔乱跑的人影,闪电忽明忽灭,不时有大棒乱打,以为是宋军袭到,就赤手上前扭打起来,那电光一明,方看清是自家人,那电光一灭,又有大棒打来。 金军上下疑神疑鬼,奋起乱击,哪知全是自家人打自家人,并没有宋军在内,头领赶紧下令点燃火炬,偏是大风乱吹,随点随熄,俄顷大棒又至,害得金兵扰乱终宵,神情恍惚,纷纷逃出大营,如此闹到天明,金军已无力攻城,连退数十里。 城上的宋军听到金营大乱,奈何风雨黑天,不知真假,没有妄动,到天明雨歇,方看清金营一片狼藉,只剩一些重伤不能行的伤兵在地上呻吟,却不知他们大部分都伤在自己人之手,正诧异间,城门口来了一男一女,男的是个塌鼻子大嘴巴麻脸大汉,甚是粗丑,女的却生得十分娇媚,可惜皮肤黝黑,那汉子大声嚷道:“快报陈规大人,故人红大报效来了!” “是红义士!快!快放下绞车!”闻讯赶来的陈规在城头一眼认出他,惊喜下令。 上得城,见陈规较德安时苍老许多,面容愈发清瘦,不用问,为国操心所致,他由衷拜倒在地,楚月亦跟着盈盈一福:“大人辛苦了!” “好一对佳人!”陈规忙拉起二人,向左右介绍,“这便是吾常提起的兵法奇才红义士。” 他心中嘀咕,我化成这模样,还算佳人,小娇妻尚是佳人,不过成了黑珍珠,他方想起介绍:“大人,这是贱内!” 当下边下城边聊,陈规一问,果然金营大乱拔退是他杰作,陈规大喜:“天助大宋,还不快召你那班兄弟进城?” 他自有一番托词:“小人的义兄弟大都原是寺庙中人,虽还俗报国,却不愿就此破戒杀生,在城外尚能做一些辅助,入城却无用武之地了。” 陈规捻须颔首:“无妨,无妨,有此奇兵为佐,吾更有信心矣。贤伉俪先随吾回府洗尘,再去见刘太尉。” 入得府衙,自有内眷招呼楚月另行休息,陈规一面在正堂安排酒食,一面唤过家仆:“快着二爷来见。” 这几日行军赶路,当真没吃过一顿好饭,他正狼吞虎咽的当儿,一只胖手上来撕起一条鸡腿,大嚼起来,他抬头一看,差点被鸡头噎住,原来二爷就是久违的胖子陈矩,这家伙不是随张荣驻守泰州么,怎么跑到这里了? “这是舍弟陈矩,没规没矩,还不见过红义士?”一直不动筷子的陈规罕有的吹胡子瞪眼。 “老哥,我大老远跑来助你,却尽吃些粗茶淡饭,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你招待外人却这般丰盛,当真厚外薄里啊。”陈矩毫不客气抓过酒壶往嘴里灌,一面单手向他作揖,他记得胖哥曾说与兄长陈规不睦才出走,现在看来为了大宋的安危冰释前嫌,两兄弟一擅攻一擅守,刘锜得此二位真正的兵法奇才相助,可谓幸运。 “今晚我要大宴将士,到时有得你吃!”陈规显然拿这个弟弟没办法,又面露愧色,“二弟,昨夜果是良机,红义士趁雨扰敌,若刘太尉与吾听你言出城夹击,战果当不止令金人暂退……” “哦,原来是你之力。”胖哥这才正眼看他,却怎么也想不到他就是那个结拜兄弟——明日小贼吧,给他倒满一杯酒,“红老弟,我敬你!” 故人当前,他满心都是暖意,仰脖干掉,抓起另一条鸡腿,逼陈规吃,老人执拗不过,只好吃了,又被弟弟劝了一杯酒。 当夜,因金军退却,顺昌宋军暂时获得喘息之机,陈规为励士气,大飨将士。他与刘锜、陈氏兄弟并几员副将共坐一桌,刘锜满面粗犷,几道触目惊心的战创衬托这个中年汉子分外英悍,不擅言辞,惟独谈兵论武在行,与陈矩甚是投机。 场面上的话都由陈规包办了,他倒插不了话去,刘锜并没有对他这个退敌功臣特别重视,将门出身的将领一向视正兵为主,对游散奇兵多不放在眼里。 第一次身处宋军大部队当中,他看到与金军截然不同的风采,自上而下,每一个将士面上都写着知耻而后勇的悲壮,那种甘愿牺牲的精神诚然壮烈,却终宋一代刻上被动防守的烙印,与女真人的咄咄逼人截然相反,或许,宋家王朝的悲剧亦因此注定。 酒至半酣,正热闹间,一偏将匆匆赶来,对刘锜耳语几句,刘锜眉头一皱,扫视在座者,缓缓道:“兀术拥精兵十万将至,策将安出?” 诸将皆面色大变,那金兀术屡犯宋境,宋军大多吃过其苦头,当真闻之而色变,或谓今已累捷,宜乘势全师而归,其余附和,只有胖哥连连摇头,却冷眼旁观。 陈规沉吟半晌,亦扫视众人:“兀术所依仗者为何?” 一将当即回道:“兀术惯用‘拐子马’,以重铠马军,堵墙而进,又以左右两翼轻骑配合,攻城略地,凶悍无比。又闻新创‘铁浮屠’,遇山平山,遇林拔林,所过之处,人畜不留!我军如何挡其锋锐?” 陈规与他交换了一个会心的眼色,正色道:“朝廷养兵十五年,正欲为缓急用,况屡挫其锋,军声稍振。规已分一死,进亦死,退亦死,不如进为忠也。” 刘锜亦坚定信心,叱诸将道:“府公文人犹誓死守,况汝曹耶!兼金营近三十里,兀术来援,我军一动,金人追及,老幼先乱,必至狼狈,不独废前功,致两淮侵扰,江、浙震惊。平生报君,反成误国,不如背城一战,死中求生可也。” “太尉此言,吾放心矣!”陈规站起身来,举起一碗酒,面向全体将士,“诸位且静一静,容老夫说句话。” 一时全军皆静,无数道目光尊敬地投向这个为国鞠躬尽瘁的老人,陈规一改文言,以老年人特有的嘶哑高声道:“你们吃的肉是如何来的?是这满城百姓杀了家里的禽牲送来的!你们吃的炒面是如何来的?是这满城百姓自口中省下的!你们知道他们叫这炒面甚么?叫‘得胜面’!他们巴望我们得胜,巴望我们大宋得胜,好教他们再不受鞑子欺侮,再不用妻离子散!今日是六月六日,这炒面以后就叫‘六月六得胜面’,那鞑子又要来了,你们怎么做?” “得胜!得胜……”在漫天的欢呼声中,他亦神情振奋,忘情地高喊起来,却见胖哥若有所思地看着他…… 第八十二章南征北战 他自觉失态,忙恢复泰然,陈矩凑过来:“红义士刚刚音态大变,英姿勃发,似极我一故人?” “哦?”他心头一跳,来自二十一世纪的自己,确实有跟这时代人截然不同的气质,无论他如何易容,这种气质,在亲密相处过的人面前不免偶露破绽,如胖哥,如三相公,或如王婆娘。 本来红大的身份,即便被胖哥识破也无大碍,但涉及他下一步的计划,又是决计不能戳穿的,只有装痴卖傻:“不知二爷那故人是谁?” “我那故人叫明日!”陈矩不依不饶,观察他的反应。 “明日?”他仰天一个哈哈,“可是那自称大圣,不知是宋人还是金人的明日小贼,听说此人玉树临风,还骗了个鞑子郡主,在下像他?荣幸荣幸!” “对了,尚未请教红义士名讳。”陈矩还是不死心。 “在下的俗名自出家后就忘了,因排行老大,还俗后故称红大,现在二爷问起,干脆就为自己取个字号罢,叫‘三变’如何?”他脑筋转得飞快,自摸准胖哥的脾气,故意使绕。 “此话怎讲?”陈矩被他这番大有深意的回答弄得且疑且信。 “在下一变僧,二变俗,三变明日,可不是三变。”他语打机锋,和胖哥斗智。 “红义士,快随我与刘太尉入帐议事!二弟,你也同来。”陈规没留意二人这番斗嘴,起身召唤,为他解围。本来他这个新来者怎也没资格参与军前议事,却因为一个特殊原因适逢其会。 “红义士,听府公说,破那铁浮屠之法出自你手?”刘锜兀自不肯相信地打量着他,胖哥闻言更目光闪烁。 “不敢当不敢当,拾前人牙慧也。”他对刘锜的态度不满,故意摆谱,并不多言。 “请赐教!”哪知刘锜一扫轻视之色,当头拜倒,他慌忙扶起,对其印象顿时大为改观,他本是个很吃软的人,此来目的又明确,当下也就掏出肺腑,四人就在刘锜帅帐挑灯夜划。 楚月一直留在陈规府衙,她刻意避开了宋军犒励的场合,虽然部族与大金决裂,父兄或伤或亡,但出于女真人的情感,决不容她为宋人出策。却不知在这乱世洪流中,又有多少人能按自己的意愿行事。 当夜,顺昌城内一片忙碌,军民齐心备战,并将东门、北门外停泊的船只全部凿沉,以示与顺昌共存亡的决心。天方亮,便望见颍水北岸,冒出连营数十余里,兀术主力已到,大战将即,历史的天空睁开了舔血的红眸,楚月终于忍不住,上城寻他。 他正与胖哥跟随着刘锜、陈规观察着迫近城郊的金军游骑硬探,兀术主力果然不同,这些侦察小队已经显示出强大的攻击力,顶着城上宋军的弓矢远射,将宋军外围的哨卡一一拔除。 刘锜与陈规面面相觑,他亦感觉此战并无把握,昨晚的定计虽然不错,但那兀术和哈迷蚩会不会被牵着鼻子走?刚好看到了小娇妻,他的心情顿时一轻,迎上去,一面怜怪她不该上这危险之地,一面向刘锜、胖哥引见。 楚月一身黑色劲装,与黝黑的肤色相得益彰,活脱脱一个黑美人,胖哥不由瞅了他一眼,大有鲜花插在牛粪上的意思。 他们沉甸甸的表情自然落在楚月眼里,她也走到女墙后观察一番,略微犹疑了一下,向他莞尔一笑:“郎君,你看这些金兵可有不同?” 他一时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小娇妻问得有些奇怪,不由支吾道:“我……没看出来……” 楚月不看陈规他们,大声道:“奴家看这些金兵已非昔日之金兵……” 他心中一动,有些猜到她的用意了,也大声回道:“这些金兵为甚么已非昔日之金兵?” 陈规他们本没在意楚月的“妇人之言”,此刻却不约而同竖起耳朵,倾听他夫妇俩的对话。 楚月一字一顿道:“郎君,昔日之金兵为何厉害?只因女真人向来止知杀敌,不知畏死,战胜则财物、子女、玉帛尽均分之,其所以每战辄胜也。今则久居南地,识上下之分,知有妻孥、亲戚之爱,视去就死生甚重。奴家看这些金兵,已无复有昔日轻锐果敢之气……” 楚月的“妇人之见”令在场的几个大男人茅塞顿开,他克制着内心的激动,没有谁比楚月清楚女真人的心态,也没有谁比他清楚楚月说出这番话的艰难,她在给汉人信心来对付自己的族人。如果没有旁人在场,他一定会将小娇妻抱起来,向她表示感谢。蓦然,一排羽箭飕地扑来,顺昌保卫战的高潮大戏就此拉开序幕。 ……他将手中的红缨枪抖出一朵棍花,为胖哥挡去几支流矢,那边厢,楚月正带领一帮妇女抢救伤兵,夫妇俩俱满面灰尘、衣杉皱损,已两昼夜没有下城,辅佐胖哥镇守南门,陈规没有强人所难叫他独挡一面。 两日来,金军的攻城队一波接一波,虽然未踏上顺昌城头一步,却给宋军制造了无数险情,而其精锐——铁浮屠和拐子马尚未出动,同时兀术的狂言已传遍城中:“顺昌城壁如此,可以靴尖踢倒,城破之后,妇人玉帛悉听诸将掳掠,男子一律杀死!” 兀术的嚣张气焰反而激发了顺昌军民的斗志,男子备战守,妇人砌刀剑,各踊跃奋呼道:“平时人欺八字军,此番看我杀鞑子!” 潜伏在城外的圣军亦十分活跃,以组为单位四处扰敌,其中一组更乔装潜入金军的军械营,烧毁大半攻城器械。这些行动,既遵循不杀原则,又最大限度地减轻了顺昌守军的压力。 诚如他所言,那班兄弟在城外尚能做一些辅助,入城却无用武之地,他与楚月虽在城上,倒不能对金兵出手,只能做些救护后勤工作。 入夜,金军一反常态,没有进行疲劳夜战,他与楚月草草咽了几口炒面,又去协助修补城墙。忽听一阵喧哗,四周的军民骚动起来,原来刘锜与陈规巡城慰问来了,二人亦是连日甲不离身,勉激完毕,便唤他与胖哥入望楼,不经意间,他进入了顺昌守军的最高决策层,刘锜已认识到他那支城外奇兵的作用,尤其是焚敌军械营之后。 所有迹象表明,金军将在明日发起总攻,四人商议良久,定下对策。他首先钻出望楼,繁星点点,已是午夜,除了放哨的小校,军民大都在城上就地歇息。楚月迎上来,兀自未睡,他心疼地搂住她,打出一个长长的呼哨,须臾,一个展翅黑影自夜幕中降落下来,正是神鹰大灰,他将一个小铜管系于它脖子上,楚月拍拍它的头,大灰在他俩身上亲蹭片刻,扑腾而起,消失在夜空中。 刘锜、陈规与胖哥三人也出了望楼,见此情景,陈规抚须赞道:“好一对神鹰侠侣!” 夫妇俩闻言,温柔对望,不约而同地想,若真能如鹰击长空、自在一生该有多好。 晨空中传来几声清脆的鸟叫,几只青影直上云霄,大地在颤动,城墙在抖瑟,他与楚月睁开疲倦的眼睛,发现摩拳擦掌的军民早已列在城垛后,严阵以待。那几只盘旋的青影可不是他的小翠、小雪,而是陌生的海青儿,从这一点看,金军有王族大将出场。 他与楚月扑向瞭望孔,极其恐怖的一幕映入眼帘:朝阳下的地平线上,黑压压的铁兜鍪冒出来,连绵不绝,旗帜如林,无数金兵沿城列阵,屹若山壁,缓缓逼上来,他总未见过在投入如此之众的兵力进攻一城,看情形,金军从东门、南门、北门、西门连成一片,完成空前合围,兀术显然志在必得。在这个盛夏的早晨,他身上冒出彻骨的寒气。 一声炮响,金军万众欢呼,阵列中涌出一彪铁骑,为首者身披白袍,在阵前往来飞驰几趟,一勒缰绳,那甲马前蹄高扬,发出长嘶,停下来,那白袍者抽出一只羽箭,一折两断,向身后金军暴喝:“来日府衙会食!杀!” 在金军嚣天的呐喊声中,无数普通一卒汇成的庞大杀气扑面而来,他就在这瞬间晋入了混沌状态,空灵的目光如箭,射向白袍者,心道:金兀术,我俩又相见了,不过这一次不是并肩作战,而是成为你的对手! 身处战场,无论凶途险境,惟有一往无前,在金军乱箭抛石编织的第一波攻击中,到处是横飞的巨石和不长眼睛的箭矢,可是战争要求这些血肉之躯迎上前,任由同伴的鲜血飞溅到自己身上,他没有时间犹豫,拉着楚月来回穿梭,尽可能地救护面临危险的大宋军民。 他又一次晋入混沌大法的最高状态——“原始混沌与宇宙终结合而为一”,牵手楚月,像两只蝴蝶一样在冷血无情的箭雨石雹中飞舞,每一次出手,便将一个生灵自鬼门关拉回,即便只是这世间无数需要拯救的生灵之万一,他那张红大的粗脸隐隐现出一层晶莹的光芒。 似乎受到感应,楚月如影随形,黝黑的俏面上一对星眸眨也不眨地盯着自己的夫君,泪花闪烁,她一直不能理解的“不杀”在这一刻禅悟了,那是对生命的尊重,对生命的膜拜,无大小之分,尊卑之别,这种近乎懦弱的慈悲,与他天赋的力量形成极端矛盾的一体,多么奇怪的家伙,即便做夫妻这么久,他还时时给她新的惊奇、新的感觉,她庆幸上天将这么一个家伙赐给了自己…… 金军在编织死亡之网的同时展开了地面攻击,宋军按昨夜定计,早晨清凉时只守不攻,必坚持到中午才能反攻。南门金兵的攻势最为猛烈,一部死士队已突上城墙,残酷的白刃战开始了,宋兵气势受阻,且战且退,南门危急。 “给我射!”陈矩见状,一挥手,几条大汉推出一庞然大物,正是那威力不下后世火焰喷射器的猛火油柜,不顾双方士兵尚在缠斗,一股股烈焰喷了上去,那处的宋兵金兵都变成了火人,局面暂稳。他与楚月不忍转头,明知是战争中不得已为之,他却无法熟视无睹。 又一部金军死士队突上来,陈矩又要发射猛火油柜,忽然那庞然大物飞了起来,宋兵都惊呆了,只见红大双手举起那几条大汉方能搬动的猛火油柜,一步一步迎向金军,那队金军亦惊呆了,一步步后退,他天神般地嘶声大吼:“你们退是不退,老子这一柜火油伺候你们!” 他说着将那猛火油柜抛向了空中,轰然变成一个大火球向金兵冲去,顿时一片乱叫,这队死士连滚带爬地溜下城墙,南门遂定,“火孩儿”红大的名头自此叫响! 时近中午,金军暴晒烈日中,力疲气索,人马饥渴,纷纷到颍水边饮水吃草。此时顺昌城头大旗挥动,先有数百精骑出西门接战,而后有数千步军出南门应战,出城宋军皆戒令勿饮颍水,原来昨晚圣军得到指示,在颍水和草丛中下了巴豆,就等金军兵马饮食。 双方战成一团,那金军骑军正发狠间,忽然人马俱泻,战力大损,纷纷败下阵来。兀术尚未知中计,亲督铁浮屠上阵,宋军早已预备钩镰枪、巨斧两大队,枪手在前,乱挑金兵所戴铁鍪,斧手继进,用大斧猛劈,不是截臂,就是碎首。兀术复纵拐子马,分左右翼,前来抵挡,宋军依旧长枪大斧,驱杀过去,拐子马虽然强健,也有些抵挡不住,逐步倒退。 刘锜见兀术身披白袍,骑马督阵,便奋呼道:“擒贼先擒王,擒住兀术!” 将士闻命,都拚命上前,向兀术立马处杀入,兀术手下亲兵,不及拦阻,只好拥着兀术,倒退下去,这一退,阵势随动,金军顿时大乱,四散奔窜,撤往汴京,顺昌之围遂解。 顺昌之役,为宋军首次在平原之地大败金军,亦为岳家军的北伐赢得了宝贵时间,兀术哀叹:“纵横中原十五载,一败于吴玠,以失地利而败;今败于刘锜,真以战而败!” 刘锜以逸待劳,以少胜众,一战成名,声价百倍,颇为踌躇满志,却无意进取再立新功。胖哥争之不得,愤然率部离去。 他也与陈规道别,陈规难舍之情溢于言表:“红义士为国出力,不图名利,实乃难得人才,留在吾处确是埋没,不知有何远志?” 他很想以真面目与这个爱国老人相见,却不得不压下这个欲望:“大人,金人未退,我还想出些力,可是现下能担当恢复重任的,只有一位大帅!还望大人引见。” 陈规精神一振:“可是岳飞岳少保?吾正有此意!” 第八十三章天下无贼 “报大圣哥哥,各组出击共三百余次,计有三十三个兄弟阵亡!”他与楚月在顺昌城外会合部下,得到这个意料之中的战报,打仗,怎能不死人?即便他采用了伤亡最小的游击战,即便他是传说中的齐天大圣,若真能闯到阎王殿去撕毁儿郎们的生死薄该有多好。 他与楚月默默无语走过那一排同袍的浴血尸首,那一张张年轻的脸即埋于黄土之下,他甚至连其中大部分的名字都叫不出,他在心中感伤:“我明日总有一天教天下人晓得你们死的值得……” “大圣哥哥,兄弟们的尸首怎么办!”这盛夏时节,尸体已经开始发臭,根本运不回海州了。 “把他们……朝头向海州的方向埋葬吧……兄弟们,我对不住你们……”他单膝跪下,眼泪跟着下来,身前身后的部下们全数跪下,哀声一片。 楚月紧紧挽着他,这样的大战中,数十人的阵亡根本不算什么,但夫君为普通一兵的真情哀悼着实触动了她,这是他性格上的最大弱点,又何尝不是最吸引她的地方,问世间有情者几何? “自今而起,自我而下,凡战死疆场者就地掩埋,取腰牌为证!”他扯下一具尸体上的腰牌,艰难站起,旋即驻足不动,瞪着腰牌上似曾相识的名字,再看看那双目圆睁、几乎认不出本来面目的尸体,沙声问,“他是怎么死的?” “他所在小组偷金人战马时被发现,为掩护兄弟们被杀……他当时可以冲出来的,只是……一犹豫,没下死手,为敌所趁!” “好兄弟!”他明白了,用手合上刘大户女婿的双眼,陷入深深的自责中,虽然圣军“不妄杀、不先杀、不多杀”三大纪律并非完全不杀,但部下们习惯了在他领导下“缴械不杀”的非常规作战,在常规战中反而不适应,“不杀”的惯性思维往往成为致命之处,他绝不愿看到自己的“不杀”是用部下们的尸体堆砌出来的,嘶吼一声:“即刻飞传圣军各部,三大纪律再加上一大注意:为不被杀,可杀!” 怀揣着陈规信件,仿佛揣着打开梦想之门的钥匙,他心潮起伏,挥师南下,终于有了一个合适的身份见大英雄了,虽然不能以真身相见,但足够他发挥。 此时中原大地敌我交错,兀术军团败于顺昌之后,主力退回开封,大将韩常、阿鲁补等部为前卫,分守颖昌、淮宁、应天三府。岳家军则派出张宪、牛皋等先锋分头出击,穿插纵横,扫荡开封府外围,为大军北伐奠定基础。 他一路搜寻着大英雄的消息,终于在德安府找到了岳飞亲率的北上大军。故地重游,他自然想到那个善解风情的妙人儿,现在的身份正是她的哥哥,见还是不见?不见,说不过情理;见,就怕瞒不过心细如发的小娇妻,他大为头痛。 而且,还有一个人,他一直封闭在心灵深处的一个人,也大有可能在大军中,他拐弯抹角,煞费苦心,以红大的身份见大英雄,很大的一个原因是因为这个人,臭丫头,你还好吗? 喝!好大的营寨,远远望去,就如一座小镇在德安郊野平地拔起,雄壮的操练声连绵涌来,正是岳家军驻地。这一路过来,几番遇上岳家军大小各部,却不见一个游兵散勇,端的秋毫无犯。南宋诸路大军中,兵力以岳家军为最,达十万之众,其次张俊军八万,陕西军七万,刘光世罢军前为五万,韩世忠军三万,杨沂中三万,其中做到行驻而不扰民的也就岳家军与韩家军。 他满面欢欣,令连日急行军的部下就地休息,又有些作难的望向小娇妻。 早已恢复真容的楚月在马上星眸流转,似笑非笑:“大圣爷,可是不方便带为妻去见岳将军!” “月儿,儿郎们需要你约束!”他的借口并不充分,委实不想带小娇妻前往岳家军,个中原由他也说不清楚。 “只怕是不方便见岳姑娘罢?”楚月的语气隐隐透出醋意。 “你又不是不知道,她她……我我……”他急得口吃起来。 “什么她她我我的……”楚月白了他一眼,“也罢,自家就给你个机会吧,不跟着你了,送送你可以么……” 夫妻俩并肩策马,在绿草地上缓缓前行,他做贼心虚,不敢看她,也不敢多讲话,楚月先娇声柔气地叮嘱他一番,陡然声音提高:“臭小子,你昨晚梦中叫了好几遍‘小月’,小月是谁?” “啊……”他哪里记得自己说过的梦话,当真日有所思,夜有所想么。 “总不成是叫我吧?”楚月冷笑一声,他还真想这么解释。 “月儿……我我……”他又期期哎哎起来。 “臭小子,自家知道你放不下岳楚姐姐,可惜人家喜欢别人了。不过呢……”楚月叹口气,“笑儿都那么大了,如果她还喜欢你,我也不在乎多个姐妹……” “你你……”他偷偷睨着小娇妻,拿不准她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女人的心,真是捉摸不透。 “呵呵,自家是诈你的!不过最好趁我没改主意之前擒到岳楚姐姐,否则……呵呵呵……”蓝天碧草中,一身白色戎服与白马衬得楚月俏脸如花,抛下一串银铃般的笑声,扭头远去,只留下痴痴傻傻的他,心中打翻了五味瓶:娘子,你这道赦令来得忒迟了些,只怕三相公和杨再兴的孩子都生出来了,难道叫为夫去做个第三者? “草民红大求见岳帅,请呈顺昌陈规老大人信执!”陈规大名遐尔,守门的小校接信飞奔而去,不多时,一个队将匆匆赶来,下令开寨门。在外面已经感受到朝气蓬勃的气氛,他牵马而入,呈现在眼前的是一个热火朝天的大场面…… 除了外在动向,他刻意地没有探听岳家军的内部情形,只想有一日,亲身接触感受这支古代的人民军,这一天终于到来:四周到处是雄赳赳、气昂昂的大宋健儿,或步或骑,或赤膊角力,或甲兵击射,口喊号呐,一队队、一列列,交错纵横,行止出歇,乍一看忙乱纷杂,其实秩序整齐…… 他跟随着小校走在大营中,眼睛几乎忙不过来,这是一座空前的大军营,战士信心百倍的进取精神亦是其他宋军所没有,即便鼎盛时期的金军士气,亦不过如此,他浑身每一个细胞随之兴奋起来,蓦然极具冲击性的一幕扑入眼帘:一处人工堆积的陡坡上,成百上千的重铠骑兵头顶烈日,呐喊着冲下来,连续跃过几道濠堑…… 冲坡跳濠乃是冷兵器时代骑兵的重要基本功,不仅考验胆气和力量,也锻炼人对马的沟通和驾驭能力。大金于马上起家,其最精锐的铁浮屠尤擅重铠冲杀,而向来在战争中采取守势的宋军几乎放弃了骑兵的建设,要实现北复中原的梦想,必须建立一支能在平原野战中以骑制骑的大军,眼前的一切迹象表明,大英雄此次北伐筹备已久,志在必得,好一个岳家军!好一个岳飞! “红义士,大帅另有要事,着吾接待,鄙人青州朱芾。”一个精瘦的文士将他引入一偏帐,请坐看茶,一童在旁伺候。 他心中的失望写在了脸上,朱芾看在眼里,手摇纸扇微微一笑:“陈大人信中道,破金人铁浮屠之策源出红义士,大帅十分重视,不知可否赐教!” 想来仅有推荐书不够,要见大英雄还要有真材实料才行,也是,北伐大事当头,大英雄哪有空什么人都见。他打起精神,将破铁浮屠之策又阐述一遍,刚经顺昌实战演练,他讲得丝丝入扣,朱芾不时提些问题,尽中要害,他肃然起敬,英雄手下无庸才。 俩人就在言语间推演阵势,进而扯及宋金形势,那朱芾也看不出他一个粗鄙汉子,竟对大局看得如此透彻,亦觉敬佩,俩人愈谈愈投机,大有一见如故之意。这也是他刻意而为的效果,虽尚不知朱芾在岳家军的地位如何,但要亲近大英雄,显然要通过此人。 暑热出汗,不觉茶冲了几壶,巾拧了几水,俩人分别到帐后小解数次,可谓茶逢知己千杯少。天色渐晚,一小校进帐,对朱芾耳语几句,朱芾长身而起:“红义士,德安府谴供慰军,一道前往。” 他欣然起身,心知离大英雄又近一步。俩人挽袖同行,白日紧绷的军营充满了轻松的笑语,一路不时有将士同朱芾打招呼:“参谋大人!” 他则四处张望,希望能看到那些敬仰已久的各位英雄,他此刻的心态,压根不像个有妻有子的成年人,倒像一个闯入梦想殿堂的孩童,或者,更像第一次踏入天宫的猴子。 篝火熊熊的广场上,一排排条桌上摆满了酒肉水果,将士们尚未入席,一群浓妆女娘正自排演,朱芾眼睛发亮盯着为首女娘,高声道:“红娘子,你也来了!” 他闻言转头,与那粉雕一般的妙人儿双眼对个正着,玉僧儿又惊又喜地盯着他,蝴蝶一般地飞扑上来:“哥哥!” 软玉在抱,盛夏的薄衫几乎兜不住玉僧儿凸凹有致的娇体,他尽量掩饰本能,无比尴尬地演出哥哥的角色:“妹子,想煞我也!” 朱芾大眼瞪小眼,恍然大悟:“原来你两个是兄妹,莫怪都姓红!” 玉僧儿春情荡漾地瞟着朱芾:“朱官人,奴家和哥哥数年未见,借他一步说话,可否?” “请便!请便……”朱芾骨头一酥,哪晓得玉僧儿的春情其实因她“哥哥”而起。 玉僧儿牵着他的手拐往姐妹更衣的帐篷,一进门,就张开粉臂揽住他的脖子,香吻连连印上他的嘴唇,他初时尚能冷静四顾,以防被人看出破绽,渐渐亦把持不住,热烈地回吻她。 半晌,由主动变为被动的玉僧儿推开他,娇喘吁吁道:“冤家,你怎的到此?” 八年了,妙人儿还是这么清丽脱尘,一丝未变!他压下情波,不及倾诉别来衷肠,将来意告知这个红颜知己,玉僧儿也走出初见时的激动,沉吟片刻,轻蹙秀眉:“明日,只怕事有曲折。” 他一愕:“此话怎讲?” “僧儿从姐妹口中得知一机密,岳帅正为一事烦恼!”玉僧儿徐徐道,“顺昌大捷,官家吃了剂定心丸,派司农少卿李若虚传来密旨:‘兵不可轻动,宜且班师。’北复之任,惟系岳帅一人,天下皆明,独官家愚昧乎?唉,不知岳帅如何自处。” 连青楼女子都晓得的大义,赵构小儿怎会不知,有秦桧这卖国贼在侧,这一对宵小君臣自是只想守着半壁江山,哪顾得什么祖宗的领土!纵观华夏历史,分裂国家者,哪一个不遗臭万年?统一恢复者,哪一个不流芳千古?大英雄原来为此事烦劳,坏了,一向有“忠君”之名的岳飞将如何自处? “红义士,会食开始了!”一小校在外唤道,打断了“兄妹”俩的谈话。 “哥哥,记得来玉红院找我……”玉僧儿依依不舍的拉住他的手。 “妹子,我……”他不知自己能否去,硬起心肠扭头出帐,外面喧腾正起。 就在他钻出帐门的一刹那,满腔的柔情就被抛到脑后,因为他无数次梦想的一刻正在变成现实,注定成为这古老民族永世传承之精神代言人的大英雄,在这时代无数铁血精英的众星捧月之下向他走来…… 他失魂落魄地看着岳飞,仍不敢相信自己终于可以加入这个曾远不可及的伟大行列,万般滋味涌上心头:自己曾背负的骂名,圣军儿郎的牺牲,乃至不杀信念的动摇……不都是为了这个人么?这个不改农民出身本色的绝世战神,就带着自谦而自负的微笑,混合着文雅和威武的英姿,真真切切地向他走来…… 岳飞伸出大手,远远地向他挥动,真诚的声音仿佛自天外传来:“红义士,飞怠慢了……” 即便在这时代经历了无数大阵仗,他还是呆了、傻了、楞了、痴了,就是这么普通的一句话,他知道,自己即便为这个人万劫不复,也认了。 “红义士?”一个人在旁拉了拉他的衣袖,他才看清是朱芾,才看清岳飞左右的一大群武将和一位白发老夫子,那些不乏他牢记在心的各位英雄都瞪着他,他才反应过来,自己正热切地攥住岳飞的手,死死不放,连这时代最基本的礼数都忘却了。 “大帅,小人失礼了!”他赶紧就欲补礼。 岳飞却一把扶住他,哈哈大笑:“红义士不愧性情中人,快入席!” 犒军大宴开始在即,岳家军的将士已坐满了广场,朱芾作了一回引见人:“红义士,这位是李若虚大人……” 哦,替赵构小儿传密旨的就是你哇,定也不是好东西!他没好气地与之见礼,再扫一下四周,将士们的神情充满了出征前的兴奋,显然尚未知道这个消息,朱芾亦一副成竹在胸的模样,难道也蒙在鼓里?只是岳飞的表情分外坚毅,他想起即将展开的决战,赵构君臣的这一阴谋应该没有得逞,心头稍定。 朱芾又开始介绍一干将领,他自装作初识,跟这些在后世同样大名鼎鼎的人物亲热相见。到了牛皋处,这外形与他相近的黑碳头一把推开朱芾,越厨代庖起来:“小子,俺跟你一见透熟,莫非以前见过,来,见过俺岳家军最小最能打的嬴官人!” 难道牛皋也能嗅出明日的气味,可千万不能跟三相公见面啊,那时自己还能控制自如么?他一面转着脑筋一面拉住岳雲的手,发自内心道:“小将军大名早已如雷灌耳,抽空让我好好见识你的大锤!” 岳雲面上现出与其雄武外表不相称的羞涩:“红大哥夸奖了!” “老牛再带你见识我岳家军第一虎将和第一美人……”牛皋不由分说将他拉到一张桌前,“杨兄弟、三姑娘,看看老牛刚交的新友!” 他避犹不及,木木看着那一对璧人中的娇俏仙子,一首后世的天籁情歌自心中和泪淌出: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 梦想就偶尔能有一天再相见, 从此我开始孤单思念…… 想你时你在天边, 想你时你在眼前, 想你时你在脑海, 想你时你在心田…… 宁愿相信我们前世有缘, 今生的爱情故事不会再改变, 宁愿用这一生等你发现, 我一直在你身旁从未走远…… 第八十四章天摇地动 三相公穿着秀雅的淡青短襦长裙,挨着杨再兴坐在一桌年轻的将领中,比记忆中的男装飒爽多了一分柔弱可怜,与眼前热烈气氛不同的,她淡锁娥眉,并不理会什么老牛的新友。 牛皋在他脑后偷笑提醒:“老红,少看一眼,三姑娘人美,可是脾气也大,谁也惹不起,连岳大哥都让她三分……” 一身白色战袍分外俊朗的杨再兴欢喜立起,抱拳道:“在下杨再兴,请教兄台大名!” 他被牛皋大手一拍才回过神来,连忙回礼:“久仰杨将军威名!在下红三变。” 或许他这个姓古怪,名字更古怪,岳楚闻言抬头,看到他的粗俗模样,立刻转过脸去,他心里泛出苦水,只想离得远远的。牛皋却与杨再兴甚是亲热,拉他坐了一桌,他硬着头皮,坐到另一边。 号角响起,数万之众鸦雀无声,除了篝火的燃烧声和远处战马的偶尔嘶鸣,偌大的广场陡然而静。隐敛于一群战袍鲜亮的将领中的岳飞长身而起,那灰布缝织的战袍说不上尊贵,那不高不矮的身躯说不上魁梧,那方大无须的面孔说不上英挺,但岳飞就是这么随意一站,一股身经百战、气盖万夫的气质油然发散,那双沉毅有神的双目所至,将士们无不以百倍的精神回视,这种军者至尊的霸气,也只有大金头号勇士的金兀术可以媲美。 岳飞眉头紧皱,低沉有力的声音传向四周:“大军每动,东南民力无不全力支援!国家恃民以立,而我等徒耗之,于心何忍?大军每出,西北百姓莫不翘首以盼!国家以土为根,然大功未成,乡土仍受践踏,我等面对美食美酒,何以下咽……” 岳飞言及此处,涕流气塞,真情尽出,广场上一片唏嘘,岳飞蓦然虎目怒瞪,厉声道:“我辈荷国厚恩,当以忠义报国,枕戈励志,誓清中原,死且不朽,方乃班师!” “惟大帅是令!”将士们无不欣然鼓舞,欢呼起来。 就在三军雷动之际,岳飞伸手扶起李若虚:“朝廷特派李大人勉军,请李大人话!” 他心中一动,若非玉僧儿事先相告,怎地也猜不出岳飞的真实用意——以对国家和人民之忠义和全军将士的激情感染李若虚,反抗赵构的密旨。由此看出大英雄并非愚忠之人,只是后来为何屈服在十二道金牌之下,以至十年之功,毁于一旦。 只隔了几张桌,他清楚地看见李若虚的表情,其显然也下了极大决心,嘶声道:“十四年前,靖康之难,吾弟若水为保二圣,被金人以刃裂颈断舌而死,故乡自此沦落,亲人离亡,若虚每思及此,肝肠寸断。朝廷今派吾前来,要尔等驱鞑子,复故土,精忠无我,为国许命。若虚借岳帅的一句词勉送三军:待从头,收拾旧山河!” 想不到李若虚还有如此的国恨家仇,现在,其等于为岳飞担起矫诏之罪。所谓“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其实,作为十万大军的统帅,只要岳飞一日不放下军权,赵构与秦桧够胆拿之怎样? 岳飞与李若虚并肩而立,以永不回头的决心大喝:“尔等今日尽情吃喝,他日上阵忘我搏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 在“待从头,收拾旧山河!”的万众同声中,犒军会食开始了。岳飞“训士以德”的驭军艺术令他叹为观之,一支思想觉悟正确的部队才有战斗力,这就是岳家军英勇无敌的源泉。相比较他的“不杀”,岳飞的“忠义报国”更贴近现实,所以圣军一旦离开赖以生存的狭小根据地,思想的危机就开始到来,昭示未来的“不杀”必然和充斥现实的“杀”相冲突,他与圣军在这血雨腥风的时代大势中将何去何从?“为不被杀——可杀”是他妥协的开始么? 他陷入思海的深渊,几乎忘了眼前还有一个牵挂的人。他亏欠甚多的岳楚坐在欢闹的人群中,分明落落寡欢,而杨再兴眉宇间也有隐隐的忧郁,难道你们俩在一起不幸福么? 牛皋不停地找人喝酒,他与杨再兴都被黑碳头灌了好几碗。老牛喝多了,揽住杨再兴的脖子,大着舌头道:“杨兄弟,开心点,三姑娘不是答应你,此番出征回来,就与你成婚!” 岳楚闻言,面色一黯:“到时请牛大哥主婚!” 此言落在他耳里,不啻一个惊雷,怪道觉得怪怪的,岳楚依旧留着未婚女子的双髻,原来尚未嫁于杨再兴,他岂不是尚有机会。算起来,岳楚已过当嫁年龄,为什么还不与杨再兴成婚,难道还想着自己?再想到杨再兴阵亡于小商桥的未来结局——这也是他想要改变的结局,他该怎么办? 他越想越乱,端起酒碗,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走到杨再兴与岳楚面前:“杨……将军,三……姑娘,在下祝你们早……结同心,早……生贵子……” 他几乎是咬着牙说完了这句祝福,一干而尽,掉头便走,浑没注意岳楚看他的眼神一闪。 “大……大英雄,在下仰慕你已久,干酒!”当真是酒不醉人人自醉,他借着酒劲,跑到岳飞的桌旁,找大英雄喝酒,却见周围的将领都用奇怪的眼神看自己,才见岳飞正用手扶住他,面前并无酒碗。 朱芾圆场道:“红义士初来乍到,不知大帅滴酒不沾。” 是吗?他的醉眼分明看到岳飞盯着他碗里的酒,喉咙在蠕动,这馋酒的模样他怎么看不出,他胆子一大,将酒碗塞到岳飞手中:“大……大帅,喝!” 岳飞小心翼翼地捧着他的酒,像捧着一副毒药,又像捧着一个宝贝,难禁诱惑地送到嘴边,又蓦然停下,做贼似地看看周围,一桌将领们都大眼瞪小眼看着他与岳飞。他忽然觉得自己和岳飞的距离拉近了,原来威慑三军的大英雄也有可爱的一面。 他却不知,酒色财气中,岳飞别无所好,惟独嗜饮,但因年轻时两次酗酒有失而戒掉。身为一军统帅,自要做出榜样,只见岳飞端起酒碗,面向四周将士,朗声道:“此酒暂且寄下,等他日直捣黄龙,与诸君痛饮耳!” 他口干舌燥,难受地睁开眼,天方蒙蒙亮,想找水喝,一翻身却碰到一条毛茸茸的大腿,怎么小娇妻的玉腿变成了这模样,他呆了一呆才想起自己身在岳家军,身边的赤条大汉是牛皋。 他昨晚喝得大醉,畅快淋漓的大醉,到了岳家军就好像回到了家,回到了亲人的身旁,即便在故乡海州也没有这般塌实过,他比谁都清楚这支大军正处在即将创造历史的颠峰状态中,他将有幸见证这个历史的诞生,至少,在这个历史被创造之前,大英雄是安全的。 “呜——”,帐外传来长长的号角声,睡得死猪一样的牛皋一骨碌坐起来,似对他说又似自言自语:“岳大哥这么早召集大家做甚?” “老红,你再睡睡!”牛皋胡乱套上战袍,一溜烟跑出去。 他已无睡意,但初来乍到,也不敢出去走动,就打量着牛皋帐内摆设,倒也没什么特别,只是后帐藏了不少酒肉,他心中嘀咕,牛皋这么好吃?此时,有兵士在外唤道:“红义士,大帅唤你一道晨饭。” 大英雄蛮看重自己么,他沾沾自喜,赶紧穿戴整齐出帐,随那小校去了,一路见各营兵士正排队打饭,虽是盛夏,亦戎服整齐。 到了中军大帐,众将云集,不分级别高下,环坐四周,中间热气腾腾,摆放一大锅米粥并一大盆胡饼,与士兵伙食一模一样,虽是粗淡之极,但众将吃得津津有味,至少表面上吃的津津有味,岳飞亦杂坐其中,吃得尤为香甜,毫无一军统帅的架子,只有牛皋皱着眉头艰难下咽,怪不得私藏酒肉。 相比较张俊、韩世忠等军上层“所衣者锦衣,所食者玉食,奢豪无所不至”,岳家军官兵同甘共苦的情形可谓异类,或许这也是岳飞不容于赵构小儿的一大原因。因谦廉而被猜忌,因忠义而招杀身之祸,大英雄的悲剧因而成为中华民族的悲剧,这就是历史的惩罚吧! 与李若虚坐一起的朱芾早看见他,招呼他坐过去,他也毫不客气,端粥就喝,正好解酒,又让伙头连添两碗,想到牛皋并未叫上自己,众将被召在一起应该并非只是吃个早饭这般简单。 果然,吃的差不多了,一直默默无语的岳飞放下碗筷,手里仍拿着一张饼,边嚼边道:“淮东、陕西战事胶着,然中原先有顺昌大捷,张宪、牛皋再肃清开封外沿,金人震惧丧魂,珍宝悉取而北,意欲弃燕以南。两河忠义百万,闻大军不日渡河,纷纷而起。父老百姓争挽车牵牛,载粮食,顶盆焚香守侯。尔等怎么看?” 岳飞寥寥数语,便将大势说得清清楚楚,早已憋了一肚子话的众将群情振奋,七嘴八舌地请战,以牛皋声音最大:“岳大哥,还等甚么,打过黄河,直捣黄龙府!” 时年五十四岁的牛皋,喊三十八岁的岳飞为大哥,发自肺腑,后世的《说岳》并非完全杜撰,而岳家军中敢喊岳飞大哥者也只牛皋一人耳。 众将轮番发言,或谈战术,或论战略,气氛热烈,一个个充满了必胜的信心,此情此景直追女真人画灰而议的民主传统。大将有勇不足恃,有谋方为先,岳飞“为将谋先”的驭将艺术亦给他上了一课。 岳飞最倚重的爱将张宪尚在前线,便特意向另一臂膀王贵询视,还是一脸憨厚、年纪最大的王贵老成:“相公,鞑子不日授首,所忧者他将不相为援!” 岳飞闻之颔首,不经意回头,将目光投向他:“红义士有何高见!” 他毫无思想准备,没想到还有自己发言的份,随即醒悟这是取信大英雄的大好机会,大脑立刻高速运转,以少有缓慢的语速开口:“中原战线,张俊不可倚靠,刘锜不思进取,宋金此战全看岳家军!然岳家军并非孤军奋战,以在下所知,大帅早有‘连结河朔’之策,太行义士、京东李军等多支义军悉为奇兵,更有其他义军自发呼应,比如海州圣军,只要大帅好好利用,麾下所统远非十万之数。以在下所观,寻求与兀术主力决战,以金人最擅的骑战击败之,对金人心志给以最致命之击,使金人再无胆撼岳家军,当为决胜之道!” 岳飞身躯一震,目光灼灼:“不知红义士携兄弟此来,愿不愿受飞约束?” 他再无犹豫,翻身拜倒:“红某及兄弟愿受大帅号令!” “好,飞又得一虎将,大军又添健儿!”岳飞得意大笑,上前扶起他,“传令,以空名告身补红三变为游奕军正将,升帐!” 他换上新领的正将服,立于众将之中,不曾想这么快就站到大英雄身边,只要再好好表现,彻底赢得大英雄信任,就可以将那天大的秘密向岳飞吐露,一改历史结局,大志将偿矣! 大宋军队自上而下分为军、将、部、队等编制单位,军一级首领称为统制、统领,皆有副职,将一级首领称为正将、副将、准备将等,总称“将官”,将官之下,有部将、队将等,有资格入帐听令的,皆为将官。 他默默数了一下,帐中众将足有百人,端的兵多将广。蓦地注意到,杨再兴与岳雲竟与刚入岳家军的他并列,以两人之勇,入军之久,仍屈居二级将官中,在以赏罚分明著称的岳家军中,实为罕见,究其原因,不外杨再兴乃岳飞未来妹夫、岳雲乃岳飞之子也,大英雄的高风亮节,令用人惟亲的他不得不感到汗颜。 “快马飞传前军统制张宪,并领董先、姚政、牛皋、徐庆等军,夺颍昌、淮宁二府,扫清开封府南沿。”岳飞端坐帐中,威武点将,数将轰然领令,一旗牌官得令而去。 “中军统制王贵听令,领李山、寇成等军,配合张宪进军,荡肃开封府西沿。”老将王贵携数将上前领令。 “两路必各有一大将为先锋,逢山开路,遇水叠桥,谁敢当之?”岳飞眼神如剑地瞪过来。 身侧应声走出杨再兴与岳雲:“某愿往!” 岳飞早在计中,神色严毅道:“如此,杨再兴为张宪先锋,岳雲为王贵先锋,如不用命,定斩不殆!” 眼看岳飞将最危险的任务交给两个最亲的人,他心中感动如泉,想到杨再兴的壮烈之死,更想到岳楚的幽忧之容,他一咬牙,上前一步:“南路险恶,某熟悉地理人情,愿为杨将军副先锋!” 他求令突然,岳飞迟疑了一下,终不夺新军勇气:“红三变听令,三日内教练好破铁浮屠之法,再追杨再兴,并为先锋!” “众将官,收地两河,唾手燕云,复仇报国,在此一举耳!”岳飞这必将铭刻青史的的豪言,如滚滚惊雷,冲出帅帐,冲出大营,炸响在盛夏的朗朗天空,轰彻在辽阔的中原大地,久久不息…… 第八十五章秋天的童话 人、人、人!除了人还是人! 杀、杀、杀!除了杀还是杀! 血、血、血!除了血还是血! 一条冰冷的身影在漫地遍野的“人”中如入无“人”之境,“杀”来“杀”去,“血”流成河,“血”染大地。 那条身影是如此的眼熟,以致于他的目光只顾随着其移动而不注意周围的环境,饶是如此,他也能感觉到身处一个很大的战场,一个前所未有的大战场,那些哭天喊地的人是宋兵、金兵,抑或是其他的什么兵,他能感觉到这战场的残酷,因为他的心是如此的冰冷,他只想看清楚这逢人便杀的家伙到底是谁,他真的很想看清楚! 不知“杀”了多久,那条身影终于如他所愿地回过头来,从血淋淋的脸上绽开雪白的牙齿,那笑容是如此的恐怖,他的手脚渐渐冰冷,虽然对方被鲜血糊住的五官有些失真,他还是认出来了,他看到了“自己”…… “不!”他恐惧地大喊一声,醒过来。 晨亮的大帐中,一个容貌清秀的小校坐在他床头,用温暖的小手摩挲着他的胸口:“明日,又做噩梦了?” 他拉住乔装成小校的楚月的手:“月儿,我好怕!” 这几年,每当他极度疲惫而放松大睡时,就会出现这样的噩梦,他不知这意味着什么,只感觉不好——非常的不好,不知这是否预示着自己未来的结局…… 数日内连经两番大战,按岳飞既定部署,南路岳家军以张宪为首,以杨再兴和他为先锋,首先与镇守颍昌府的韩常部接战: 这位兀术手下最悍勇的独眼大将在顺昌大败后曾受军法鞭挞九十,已成惊弓之鸟,勉强麾军在颍昌城外四十里处与岳家军对阵。此时牛文和艾里孙所率的圣军已先渗入颍昌府,为他提供了宝贵的军事情报,作为先锋的他与杨再兴一举冲破金军阵线最薄弱的环节,韩常部当即败溃,拱手让出颍昌。 接着东进淮宁府,与金军翟将军部对垒:颍昌失守,坐镇开封的兀术震怒,一面发兵增援淮宁府,一面令韩常率六千精骑夺回颍昌。两军在两处同时展开激战,宋军粉碎金军顽抗,顺利攻占淮宁并守住颍昌。 自此,金军拱护开封的三大据点,倾刻间被拔掉两个,开封门户大开,剩下一个应天府,则属于张俊的战区,岳家军继续着扫除开封外围的计划,同时期待张俊军与刘锜部北上会师,与兀术主力展开中原决战。 此两役,虽然面对的并非金兀术的最精锐所部,但也让他充分见识到岳家军将士“无一不当十”与“舍命而战”的军风,由是,岳家军“不扰民、勤训练、敢战斗”的立体形象完全呈现在他眼前。 “不扰民、勤训练、敢战斗”,就这简单的九个字,历史上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军队却并不多。乱世出英雄,乱世铸铁军,然很多统帅为保证军队战力,对士兵劫掠采取默认的态度,而北族的军队更是习惯如此。他使出浑身解数,不过勘勘建立起一支万人的“不杀”军队,却因理想与现实的距离所限只能造福海州一地,而大英雄则建立起一支十万人的无敌的人民军队,纵横于天下,恩泽于世人,流芳于青史。 他对岳飞的崇拜,并未因距离的缩小而削弱,他愈接近这个人,愈觉得这个人不愧成为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愈坚定无论如何也要救这个人的决心,即便付出任何代价,即便自己将堕入无穷无尽的历史深渊,万劫不复,亦在所不辞! “红大哥,好报,好报!”杨再兴手执一红色战札,一头闯进来,正看见他拉着楚月的手,不由一愣。 “快去洗我的盔甲兵器!”他反应甚快,推楚月出帐,还好杨再兴处在捷报频传的兴奋当中,没瞧出破绽! “红大哥总不跟我练练,呆会儿另外找个对手可以吧!”杨再兴神秘地眨眨眼,上前拉他起来。两人在战场上已经结下并肩战斗的兄弟之情,做为先锋,他虽年纪大,却甘为副手,每次冲锋,他皆与杨再兴亲冒矢石,一往无前。这也是岳家军的优秀传统,在危险性最大的军阵冲锋时,将领们往往自为旗头,身先士卒,摧精击锐,不破不止,这样的军队,如何不打胜仗! “杨兄弟可是头号虎将,哥哥甘拜下风!”他哪敢跟曾经交过手的杨再兴对练,被试出原形那还了得,赶紧又推辞,佯作拿过战札观看,其实通过圣军的秘密情报网,他对各地战事早已明了在心。 闰六月里,宋军气势如鸿,战果辉煌:中部战场,岳家军继南路连捷,西路在王贵率领下,以岳雲为先锋,连克郑州、河南府,一支小部队甚至突入到开封近郊中牟。不到半月,岳家军凯歌猛进,席卷京西,兵临大河,圆满完成预期的战略目标,全军开始集结、休整,为最后的决战做准备。张俊在岳飞连发催函下,亦发兵北上,轻易占领防守薄弱的宿州、亳州,算是尽了策应之责。东部战场,海州在留守圣军的里应外合之下,被韩世忠军兵近乎不血刃收复,海州父老以金帛犒军。西部战场,陕西军与金军战于泾州,虽先胜后败,但金军伤亡惨重,退归凤翔,不复战。 外面传来兵士的操练声,杨再兴听得心痒手痒,一副恨不得马上披挂上阵的模样,他喜欢杨再兴现在的模样,因为没有了跟岳楚在一起时的寸忧尺虑,这小子越看越像年轻时的自己,那种天不怕、地不怕的豪情他只能羡慕,已无法拥有! 还是被杨再兴拖到了校场上,朝阳如火,在连胜的激悦下,先锋营士气冲天,操练的战士一个个龙腾虎跃、分外精神!他几乎看不出哪些是原先的圣军部下,他们已完全融入了岳家军中,或许终于摆脱了“不杀”的束缚,穿上大宋军服的圣军战士在战场上骁勇异常,为先锋营的连立战功打下基石!这部圣军已经不是他的了,他也没打算再将他们带回去,算是给大英雄的见面礼吧。 他也仿佛摆脱了心结,在战场上独自守护着“不杀女真一人”的誓言,这已是他不断下划的最后底线,至少自己手上还没有直接沾上女真人的血,至少自己还保持着“不杀之心”。 “红大哥,我跟他俩说你善使各种兵器,他俩不信,非要试试你!”杨再兴朝台下一指,他看到了岳家军最怕见的一人和最喜爱的一人,猎猎旌旗下,一身灰袍男妆的岳楚和一身白色戎服的岳雲“叔侄”背手而立,笑吟吟望着他。 “阿哟,原来是三相公与小将军大驾光临,老红有失远迎!”岳家军中有惯例,岳楚着女装时被称三姑娘,改男装时则呼三相公,他咧开大嘴跑下武台,却一不留神失足跌下台阶,滚到岳楚与岳雲脚下,他又羞又恼地爬起身,掸着灰尘,张口吐出一口浓痰,啐骂道,“甚么鸟人建的鸟台,把老子的屁股都摔成两瓣了!” 又出洋相又吐脏水又说粗话,他这一番唱作俱佳的表演令岳楚皱起好看的眉头,操练的兵士一个个强忍笑意,颇有父亲沉稳之风的岳雲亦现出少年的率真,捧腹大笑:“老红,你的屁股本是两瓣么!” 大步走下武台的杨再兴也难得地开起玩笑:“红大哥这一交跌的高明,深得一句古语叫什么……‘沉鱼落雁’之韵。” 他在刻意掩盖自己的独特气质,着力塑造一个不拘小节的丑汉形象,挖着鼻孔傻笑:“见笑,见笑!” 不期岳楚冒出一丝怀疑:“听说红大哥在阵前能驱骑一连冲倒十几个金兵,兀自不晃,怎地现在连台阶都下不好?” 坏了,表演过头了,他赶紧发挥插科打诨的本领:“杨兄弟莫要吃醋,老红是为三相公倾倒哩!心道打哪冒出这么个俊官人?” 杨再兴自豪一笑:“我第一次见她时,也是如此哩!” “杨哥哥,你也跟着别人取笑俺!”岳楚脸一羞,白了杨再兴一眼,那曾经熟悉的娇态看得他心一痛。在胜利的感染下,她一扫前番愁郁,清秀的脸蛋被一圈开朗的光晕笼罩,斯人依旧,却非拥有,虽然楚月恩准他可再夺岳楚芳心,但他跟杨再兴走得愈近就愈绝此心,朋友妻,不可欺! “哦,听红大哥口音似燕云一带,怎地嫂嫂不在身边?”岳楚眼波流转,不知是看他还是看杨再兴,两个大男人俱是心神一荡。 杨再兴与岳飞是同乡,故仨人俱是一口河南官话,独他难改燕北口音,不由生出警惕,臭丫头问这干嘛,打起精神回应:“老红自幼出家,才还俗不久,又模样粗丑,尚无女子看上我!” “是么,可是俺倒觉得你似历经沧桑的……”岳楚黑漆漆的眼珠子转动,依稀可见当初的俏皮天真,那意思很明白,觉得你对女子很有一套的。他的心突突直跳,难道臭丫头看出什么来了? 岳雲被他类似莽汉牛皋的伪装迷惑,打抱不平道:“姑姑,问这些做甚,要帮老红做媒么?你还没嫁出去哩……” “岳会卿!”岳雲大侄子打岔的好,岳楚不好再纠缠下去,不满地唤着岳雲的号。 “嘻嘻,我们不是来跟老红讨教武艺么?”岳雲看起来也很喜欢他,直接挑明用意,他苦起老脸,当真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自己的功夫同样会泄露身份的。 “老红的粗浅功夫,哪配讨教二字。”看来逃不掉了,他一面装作推辞,一面转主意。 “少废话,向你讨教是看得起你!”岳楚现出侠女的泼辣作风。 “那……”他喏喏不敢言,硬着头皮挑对未交过手岳雲做对手:“老红一直想见识小将军的一对大锤!” “好,快拿俺的铁锥来!”岳雲一听,兴高采烈唤道,远处早有小校应声跑来。 哼,果然是有备而来,他开始琢磨自己用什么兵器,因为一直跟杨再兴在一起,最拿手的棍自不能使,他每次上战场就随手挑一件兵器,而面对普通的金兵,用何种兵器并无区别,只要运用混沌大法捕捉到对手的破绽,一击便可制敌,不想竟落个“善使各种兵器”的美名, “老红,俺好了,你挑甚么兵器。”岳雲跃跃欲试地回转过来,双手提着一对铁枪。 他一愣:“小将军,你不是使锤么?” “是啊,这不是锥么?”岳雲举起手中的铁枪,他看清了,那铁枪刃为四棱,十分壮硕,占了整个枪体的三分之一,连杆形如麦穗,却是一种少见的铁锥枪,又称麦穗枪。 他方明白,岳雲使的是锥而锤,后世小说写岳雲使银锤却是错的,他该使什么兵器呢?岳雲可非金兵那般容易对付,军中传闻岳雲战技绝不在岳飞、杨再兴之下,如此,他若行者棍在手尚能与之一斗,偏偏他不能使棍。 再看这铁锥枪足有几十斤重,远超普通枪,而岳雲能使双枪,使一对重兵器者不仅要膂力惊人,而且要天资过人,方能左右兼顾,得心应手。所谓“锤槊之勇不可敌”,锤乃双兵器之重,槊乃长兵器之重,岳雲兼得二者之长,自是勇不可敌。虽说只是演武比试,但一旦动起手来,除非故意认输,他将无法保留,如何能让旁观的岳楚、杨再兴看不出破绽呢? 他一面琢磨一面走到兵器架前挑兵器,短兵器首先不考虑了,一寸短一寸险,但重兵器刚好是短兵器的克星,一碰即短。长兵器尚可,一寸长一寸强,他拿起一杆捣马突枪,又觉不妥,棍端装尖即为枪,枪若去尖即为棍,枪法棍法有许多交融之处,他不经意就会使出行者棍来。偃月刀呢,他使弯刀尚可,这类长刀可不行…… 这边厢他一面挑挑这件兵器,一面换换那件兵器,那边厢杨再兴已令兵士们停止操练围圈候观,正跟新加入的圣军战士讲说:“我岳家军自大帅而下,大都使枪,为甚么用枪为主,只因两军对阵最可用就是枪,两马交锋,最有效就是长枪冲刺。那鞑子善使长矛、标枪,枪杆或用坚铁或用硬木,枪体沉重,全靠膂力。我们宋人体质天生不比北人,同样用枪,怎么打,于是大帅教习‘河朔大枪’。大帅师傅周同、陈广皆是枪法名家,河朔大枪用枪讲究,枪杆必有韧性,或用白蜡杆,或用铁筋,这枪就活了。为甚么活了,鞑子枪杆太硬,一硬就死,只能直刺,河朔大枪随心运巧,使的好便枪似游龙,戳、挑、撩、滑、抽、打、劈、砸皆可,跟鞑子马战便不吃亏。大帅自成一家,以枪为拳,名曰心意,授教将士,以心行意,力发于枪。这‘河朔大枪’,军中便叫‘岳家枪’,这‘心意拳’,军中便叫‘岳家拳’……” 他听得走神了,却听一声轻咳,岳楚正饶有兴趣地端详着他,同时心生感应,另一双温柔的眼睛也在士兵群中盯着他,是扮作小校的楚月,他不敢回视,已有了计较,大步走向武台旁一列执长锤的小校,要了一柄。 这长锤,又称“檛”或“骨朵”,锤头并不大,锤杆长若枪杆,乃是大宋校场行军礼的一种仪仗,当统帅视事时,众将执檛行谒拜之礼,很少有使的,却被他作为出奇制胜的兵器。见此,杨再兴、岳雲、岳楚皆露出赞许之色,对付铁锥枪,这长骨朵确实有克制之效。 “咚咚咚……”校场中间已空出来,他与岳雲披挂上马,杨再兴亲自擂鼓助威,众兵士们齐齐呐喊起来。 “老红,俺来也!”银盔银甲分外俊朗的岳雲一夹胯下白马,横起一对铁枪,冲了过来。 旌旗如刀,烈日如冰,他在远远的这头已经感受到冲激而来的强大杀气,混沌大法一发便升至最高点,好小子,果然是一个绝顶战将。他抛开杂念,力贯双臂,举着长锤迎上去,他打定主意,不使任何招数,直接和岳雲硬碰硬! 黑甲黑骑的他与白甲白骑的岳雲各自以排山倒海之势冲来,在校场中央完成了惊天动地的撞击,只听“轰”一声……两马相交,都使重兵器硬碰硬,就看谁把兵器运出速度来,手得空握着,以防反震,借马力,靠臂力加腰力,还要运足真气,雷霆万钧之势一触即发,一震手就会出现空门,战技高下之分,以此见出分晓。 他和岳雲心意相通,俱想震开对方兵器,再拨对方下马,哪知一震之下,各自空门未现,他的锤头飞了出去,“轰”一声砸到一圈兵士的脚下,砸出一个大坑,毕竟不是正规兵器,不经用。那处兵士吓得齐齐后退,一个个直吐舌头,乖乖,这么大力,砸着人不完了!四面早已喝彩起来,杨再兴将鼓擂得更急。 三相公亦有些发呆,愣是没看出他的招数,只觉此人与那负心人不仅神态有相似之处,连身手也一样不可琢磨,若非自己已是杨再兴的未婚妻,她尽可堂而皇之地前来试探,毋须这样拐弯抹角,心中又恨自己,为甚么还忘不了他! 两人第一个回合,不分上下,欲要再战,他已没了兵器,正想趁此推脱,岳雲欢喜大叫:“痛快痛快!找到敌手了,老红,换兵器再战!” 场内外的气氛都没有他罢手的机会,他无可奈何,又取了一柄长锤,心中打定主意,以不变应万变,就这样硬碰硬打下去。 “轰”、“轰”、“轰”……八次对撞,一列小校手中的长锤都被他用完了,还是谁也没占上风,岳雲犹不过瘾,又催促:“老红,你不是善使各种兵器么,再换!” 三相公气定神闲,一副看他如何表演的模样,心中已经在琢磨这家伙要是那个负心人该如何修理他的问题了。士兵群中还有另一个人也一脸看好戏的表情,三相公的用心除了他知道就是她知道了,楚月也在想夫君在自己的大赦之下如何清偿这一段感情债。 “小将军,老红手臂都麻了,哪里还能举起其他兵器,老红输了!”他老老实实地回答,岳雲端的天赋神力,他如果一直硬碰硬打下去支撑不了多久,这也是他所要的效果,借此认输,以避免缠战下去。 “不行!那就歇歇再打!”岳雲打出瘾头了! “哈哈,小岳雲两锥敌八锤,红三变一变应万变!依老牛看,就算打平吧,改日再比如何!”牛皋不知打哪冒出来,扯着喉咙打圆场。 黑碳头来得真是时候,他大喜过望,又被其两句文绉绉的话触动,难道后世八大锤的传说起自这一场比武? “想的美,既然不能使兵器,就来短打吧,试试俺的岳氏散手!”岳楚终忍不住,纵身跳下武台,亲自上阵了。 第八十六章大丈夫日记 根本不给他逃避的机会,岳楚一落下武台,顺势双足在草坪上连点,身子优美弹起,如开弓之箭射向十几步外的他。 面对满心愧疚的昔日爱人,他压根无法生出武者的应有反应,愣在当场,被岳楚一个空中挂肩摔下马来。 “好!”众兵士轰然喝彩,这一招乃是岳氏散手中的“披肩式”,岳家军将士都会使,专门用于阵前徒手肉搏,但必须扎根于地,空中“披肩式”却是极高难度。 岳氏散手也是岳飞所授,只是谁也不知岳楚其实比岳飞使的好,这其中有个缘故:军中皆知岳飞信佛,广结善缘,在辖区内大葺祠宇,更与庐山东林寺住持慧海是至交。那慧海源出少林,早年云游四方,一次探视老友周同时结识岳飞,两人交情自此开始,那时岳飞师从周同,学习骑射枪法、六韬演阵、排兵造局等上阵功夫,慧海便收岳楚为女弟子,教授江湖拳脚剑术。岳楚天资聪明,在少林武功的基础上自创九手散手,又假慧海之名传于岳飞,这才有了传于后世的岳氏散手。 岳氏散手交手时不讲情面,有“一毒,二狠,三快”的特点,岳楚轻易不使,此刻为了逼出他的老底,全力施为,不留余地。又是一个“双冲式”,两臂下压,将他高高抛起,再凌空一脚,直踹他的心窝。他惨叫一声,如断线风筝似的栽倒在地,嘴角已渗出鲜血,幸亏还穿着盔甲,否则这一脚不伤了内腑才怪! 校场内外一片哑然,皆想不到三相公出手如此之狠,更想不到刚刚和“嬴官人”岳雲打个平手的红先锋一下子变得不堪一击。 士兵群中的楚月完全理解岳楚的情感,却打在夫身上,痛在妻心上。 台上的杨再兴看得皱起眉头,自己这个未婚妻当真蛮横无理,也不是阵前搏命,何须下此重手? 岳雲和牛皋早已抢上前,一个扶住他,一个挡住还要动手的岳楚:“够了,够了,老红顶不住了!” 眼看试出他真面目的大好机会就要被断送,岳楚目露哀切,盯着正揉胸口的他:“红大哥,你当真不和俺打了!” 岳楚凄婉的眼神彻底唤醒他心底刻骨铭心的柔情,臭丫头,哥哥怎能再让你伤心,即便被你打死,我也心甘情愿!他推开岳雲和牛皋,一面脱盔甲一面哈哈大笑:“老红皮厚着呢,怎会如此不经打,只要三相公开心,老红奉陪到底!” 楚月远远看着场内的夫君和岳楚,完全读懂两人内心的苦楚,幽幽一叹,上天已经待自己不薄,臭小子,看你福分了,莫要再辜负了岳楚姐姐…… 台上的杨再兴痴痴看着台下的岳楚,蓦然冒出斯人渐去渐远的失落感,心有所动,轻轻擂起鼓来。只有岳雲和牛皋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心道这两个都是难以理喻之人,摇摇头,牵马下场了。满场兵士都屏住呼吸,等待第二场好戏的开场。 头顶上停着一大片厚云彩,他懒洋洋地站着云荫中,周身皆空,摆出后发制人的架势。此刻岳楚真不知他是真是假了,要是那小子,应该早就脚底抹油溜了,还敢跟自己打。她一咬牙,手起脚落冲上去,贴身进步,见缝插针,或手打,或肘顶肩撞,一环扣一环,招如流水而出。 他则跳跃腾挪,在方寸的范围内尽力躲闪,装模作样地还手,就好像后世拳击台上的陪练,这样岳氏散手的精粹毕露无遗,兵士们大开眼界,不迭叫好: “这一招霸王握蹄使的妙!” “那招妇人提篮使得才好,使出三相公的本色!” “农夫挑担竟能和黄莺别翅一起使,真绝!” …… “红先锋这一招懒驴打滚也不错,虽然难看了点!” “咦,接着又来一个母鸡下蛋,红先锋怎么倒像个公鸡拉屎啊!” …… 场外的兵士们看得不亦乐乎,场内的他是有苦自家知,岳楚岂是普通武者,岳氏散手已入化境,哪里轻易躲开,刁卡挤靠、劈打捆肘,招招到肉,外人看了会以为他俩正激烈缠斗,其实他只是尽量少挨打而已。 “红大哥,得罪了!”岳楚见他如此,渐渐三昧真火冒出,放开手脚,出手愈发狠辣迅疾。 他接连挨了几个重着,一时眼冒金星,忽觉面上有凉凉的液体滴落,又流血了吗?他正嘀咕间,“哗——”,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倾盆而落,把他与岳楚笼罩在浓密的雨帘当中。 好一场磅沱大雨,雨点如箭刷草,雨声如石击地,以至于两人只能看清彼此,而看不到场外的人,也听不到雨声以外的任何声音。岳楚怎能放过这上天赐于的机会,立刻使出岳氏散手的必杀之技“五马分尸”。 所有的雨点突然在眼前慢了下来,他看到岳楚慢慢递进的双手,看到她被雨水洗刷冰白的清秀五官,看到那和着雨水变成实体的爱与恨,强大的杀气终于逼出他的混沌之气,他拼命地、无比坚毅地压制着身体的反击本能,一个声音从灵魂深处冒出来,直冲咽喉,他张口狂叫:“天不负我,我不负你!” 就在这一瞬间,灵知跳出体外,他看到自己的身体被岳楚拿起来,那双玉手在他身上仿佛温柔的抚摩,灵知旋即被撕心裂肺的剧痛拉回了身体,他才感觉岳楚的手像手术刀,一寸寸地分割着自己的肉体,他却感到无比的痛快,一种从每个毛孔里散发出的痛快:小月,我终于可以偿还欠你了! 岳楚却在此时停手,痴痴看着他,他也痴痴看着她,冰凉的雨水湿透了两人的衣服,湿透了两人的头发,却湿不透心底的情……在红大的粗犷外表下,他真情流露的熟悉眼神怎能逃过咫尺之距的岳楚? 岳楚脸上不知是雨水还是泪水,他也不知自己脸上是雨水还是泪水……就在大雨中,两人仿佛与世隔绝,就在大雨中;两人仿佛是世界最后的幸存者……两人越靠越近,岳楚双拳举起,雨点般地落向他的胸膛,却越落越慢,越落越软,终于两人的嘴唇靠在了一起,那在记忆中隽永留存的一吻粉碎了她最后的怀疑,岳楚百感交集,软在他的怀里:明日,是你么,真的是你么…… “小妮子下手也忒狠了点,还好老牛冲进场中把你们分开,这岳氏散手比自家的玉腕八罚还厉害么……”夜,先锋帐,闪烁的油灯下,楚月心疼地用热毛巾拭着他胸前身后的淤伤。 玉腕八罚?休提,休提!老子命苦,每次与爱人相认之前先要受一顿皮肉之苦,不过么,自要有唇舌之亲作为补偿的,不过牛皋来得也太快了点,他只好装作倒地不起,谁知一倒地还真不起了,看来要养他几日,还好赶上没仗打。 “老实坦白,在雨中对岳楚姐姐做了甚么……”他听着帐外兀自下个不停的雨声,回味起雨中的消魂一吻,身体竟有了反应,看着小校打扮的小娇妻,别样风情分外怜,正是深夜无人扰,何不……他手一动,将楚月拉倒在自己身上。 楚月羞叫一声,没有拒绝,将嫩脸贴在他赤裸的胸膛上摩挲着,他不由喘息起来,不想男人的小乳头酸麻一痛,却是被楚月咬了一口,她小鹿一般地跳开,娇嗔回眸,:“小淫贼,想拿自家当岳楚姐姐的替代物啊,没门!” 见他躺在床上干瞪眼的凶恶表情,楚月莞尔吐舌,轻拍胸口:“先锋大人,可是要拿军法治罪小人么?” 老夫老妻久了,已很少见到楚月宛若少女的动人情态,他忍不住大笑,不料牵动伤处,痛苦地一皱眉头,楚月见状,忙挨过来查看,他乘机一把拿住,张口吐出口中的药饼,吻住她的软唇,此刻方得出声:“小娘子,看你往哪跑?” 楚月在他怀里又羞又笑:“无耻小淫贼,对岳楚姐姐也一定用了这招吧……” 耳鬓厮摩一番,他方将跟岳楚雨中相认的情形一五一十道出,第一次这么干脆,自是因为奉“旨”行事。 凭心而论,若非这一场大雨,他决计不会这么快与岳楚相认,最合适的时机,莫过于助杨再兴躲过小商桥之劫后,那时他的良心会好过些,但现在,兄弟未下沙场,你却谋人未婚妻,将如何面对兄弟?他心中泛起对杨再兴的沉重内疚,要么是儿女之情,要么是兄弟之情,要么是族国之情,命运总是一次一次地把他推向人生的夹缝。 他语气中的无奈,虽未挑明,却怎瞒过枕边人,楚月眨着大眼睛,宽解道:“明日,其实你大可不必对杨将军愧疚,我也是女子,如果当日不曾嫁于你而嫁于别人,我这一生将了无生趣,那个娶我的人也未必感到幸福,推己及人,岳楚姐姐必是如此,你这么做,其实等于救她,也救了杨将军……” 楚月这一番话,间接阐述了对他的爱意,令他感动而欣慰,却并不完全赞同,女真女子敢爱敢恨的性格使然,但汉人女子又不一样,比如岳楚和杨再兴,如果他不出现,未必就不幸福,只是造化弄人,他不得不出现,或许救了岳楚,但未必是救了杨再兴,可是他还要救杨再兴,此救非彼救,这其中的复杂关系,又如何跟小娇妻讲? 见他仍未宽心,楚月定定注视着他,突然问:“明日,知道我为甚么终于接受了岳楚姐姐么?” 他仍沉浸在与岳楚、杨再兴的三角纠葛中,下意识地摇摇头,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 楚月拿起他的手贴在自己脸上,柔情百转:“明日,自荒岛相见,算起来,咱们在一起有十年了,笑儿也八岁了,这么多年,咱们风里雨里都过来了,我很满足,很开心,也很塌实。可是这次离开海州,心中总有不好的感觉,感觉好像回不去似的……” 楚月的幽幽之态令他蓦然醒悟,可不要为了一个爱人,又伤了另一个爱人,赶紧环住她的纤腰:“我发誓,一定会带你回去!” “明日,不要发誓!”楚月用手掩住他的嘴,“我最怕你发誓了,当日你发的誓还不够严重么?” 他有些明白小娇妻为何不安了,只听楚月低低背道:“‘我——完颜明日,今生绝不杀女真一人,若违此誓,万箭穿心而死、天打雷劈而亡!’明日,我知道一直你牢记这个誓言,也一直在遵循这个誓言,可是,你能一直遵循下去么?” “我……不知道!”他有些艰难地回答。 “当日,你发此誓是为了我,自家知道,这些年来,你一直没有破誓,也不单为了我,因为这誓言被你延伸成一种信念,自家也相信这种信念,可是这次出了海州,自家害怕了,生怕这信念失去,更怕你破了誓言,因为在咱女真人相信,有些誓言会应验的,尤其是毒誓。”楚月说着,眼圈已经红了。 “月儿!”他倒释然了,“原来为这个啊,你是怕为夫有朝一日破誓,受那万箭穿心……” “不准你说!”楚月情急地又掩住他的口,“让我说完……自爹爹事败,哥哥身亡,自家早已心灰意冷,只想与你在荒岛上终老一生,其实,只要我们留在荒岛,就可以守住信念、守住誓言,但你却决定出兵助宋,自家反对过没有?” “好月儿,你没有,你从没有反对过我的决定,甚至问都不问一声。明日得你为妻,何其幸也!”他为楚月这种自始而终的信任感动。 “明日,你知道自家不是那种无主见的女子,为甚么你说甚么,自家不仅就顺着甚么,还全力帮你?”楚月脸上浮出一个妻子的圣洁光芒! “好月儿,你为我付出太多了!若有来世,我一定还娶你,永远都娶你!”他鼻子一酸,蓦然觉得与岳楚旧情复燃,最对不起的人是小娇妻。 “明日,自家有这一世,已经心满意足了,你为我、为我亲族,付出的何尝不多?”楚月也被他的话所感动。 “为夫是心甘情愿的,为了你这么可人的娘子,为夫就是上闹天宫、下闯地府、把那如来佛掀翻,也值得!”气氛过于伤感,他赶紧破坏,逗得小娇妻扑哧一笑。 “臭小子,天底下也只有你说得出这话,从第一次相见开始,自家就觉得,你像一首难懂但有趣的诗,每一个字新的……”楚月回忆起情蔻初开的日子,姣俏的脸蛋现出幸福的笑意,语锋一转,“但是,自家还觉得,你一直背负着很重的物件,虽然我说不清那是甚么,但能感觉那物件甚至比你的信念还重……” 好个冰雪聪明的娘子,你一直都感觉我有不对劲的地方啊,明日瞒得你好苦,可是现在还不到吐露的时候,他愈发愧疚,无言以对。 “自家有时看你背负得那么辛苦,真想帮你分担一下,但你从不提起,我也从不问你,因为我知道,你一定有你的理由,你总有一天会告诉我,是不是?”楚月撒娇般的神态将他心头的沉重化解于无形,他此地无银三百两地连连点头,下了决心,待大英雄之事一了,就将自己后世今生所有的秘密都告诉小娇妻。 “可是自家又想,那劳什子既然如此重要,等你告诉我时,我怕一人之力承受不了,只好叫岳楚姐姐帮我一起承受了。”楚月拐了这么一个大弯,总算绕了回来。他心中最柔最软的地方被楚月击中了,她在以最贴心的方式为他分忧解惑,甚至不惜分出丈夫的爱,得妻若此,夫复何求? “所以,如果有一天你发觉那物件和信念只能取其一的话,暂时放下信念也无妨。咱女真人更信,为了攀登下一个的高山,你可以将上一个高山踩在脚下……”那沉淀已久的心病被楚月一口道出良方,他浑身一震,如醍醐灌顶,随即五体投地,心道你要是个男子,这世上哪有我等容身之地。 “为了攀登下一个的高山,你可以将上一个高山踩在脚下……”他默念着这句话,如释重负地偎在楚月怀里,沉沉睡去,这一觉,睡得特别香甜! 第八十七章拯救大兵瑞恩 “一场秋雨一场凉,萧杀过处我意怅!朱参谋,读官家手诏……”岳飞雄壮的背影定在堰城城头最高处,面北背南,纹丝不动,看不见任何表情,亦听不出任何情绪,短短两句话,道尽“杀”与“仁”的战争大局观,相比较“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一呼励天下,这才是这位绝世统帅的真实心境吧?而一个“读”字,又代表了岳飞对赵构小儿的看法,这位“君”的圣旨,确实不值得“宣”。 跟言简意赅的岳飞呆久了,朱芾也废话少说,择其重点道:“全军为上,止兵回师,轻骑来见!” 肃立城头、习惯长驱猛进的众将一片默然,对官家手诏并无诚惶诚恐的礼数,只是将期待的目光投向岳飞的背影,军中能对圣旨做出应对的,也只有最高统帅。 他的目光越过岳飞的背影,投向一片金黄平坦的大地,堰城就像矗立于这一片平川上的孤城,或许,他比左右的将领更能理解此刻的岳飞:秋天,是收获的季节,也是金军弓劲马肥的时节,而岳家军现在所处的中原平原,正符合大金上层密谋已久的将宋军主力“诱至旷野聚歼”的有利地形,可谓得天时、地利。而素怀滔天猛志的岳飞,正是要以其之道,还其之身,达到彻底摧毁金军士气的目的,一举收复故土,进而一统南北。第二道班师诏却来了,不过这次,没有人帮岳飞矫诏,忠君还是忠国忠民,真正的决定权,就在岳飞之手。 作为大金奸细的秦桧夫妇,其宰相的省札,对位高权重的方面大帅并无效力,唯一的手段就是请动居危思安的赵官家,远策金军。秦桧已经配合的甚好,刘锜部留驻顺昌,既不违诏北进,也不奉旨南撤,对岳家军的支持只是心理上的,而张俊军在占领宿州、亳州之后,在百姓的列香花迎军中抢掠一番,就退兵班师。中部战场上的岳家军,逐步变成众皆预见的孤军深入,打的胜仗越多,收复失地越广,兵力就越分散,形成被各个击破的不利局面,这也是岳家军停止全面推进,向开封附近的颍昌集结的原因。秦桧请出的班师诏正是要扼住岳家军的攻势风头,打击岳家军士气,令大军在回师中被金军歼灭。作为赵构,则以为班师一不至于大败覆国,二不至于全胜迎回旧皇帝,又免除大将功高震主的威胁,一举三得,遂与秦桧一拍即合。殊不知一旦岳家军被歼,大宋离覆国就不远了,赵构亦知此点,故有全军为上的话,然大兵在外,岂能尽如圣意。 三日前,他与杨再兴、岳雲奉令率领全骑兵编制的先锋营,急驰岳飞亲驻的堰城,保卫只有少量亲军随护的大本营。几乎同时,金兀术也得到岳家军大本营兵少的情报,率领十余万主力部队星夜赶来,企图一举摧毁岳家军统帅部。尚未完成集结的岳家军各部闻讯,除了岳飞严令不可妄动的颍昌王贵部,其他如淮宁张宪部、牛皋部纷纷驰援堰城,却在时间上已慢了一拍。堰城之战的意义,已不亚于后世二战的斯大林格勒保卫战。 此刻堰城岳家军,连火头军都算上也不过近万人,谁都知道,这将是一场以寡敌众、前所未有的硬仗,就连对大英雄最有信心的他都心中嘀咕,急调附近的圣军往堰城集结,却也是杯水车薪。 就在恶战前夕,却收到了赵构的班师诏,而且全军上下传遍了,军心士气已经受到影响,这道圣旨的杀伤力,甚至比金军的大兵压境还厉害,万里之外的秦桧,无意中和主子兀术做了一次绝妙的配合。 岳飞如果现在撤兵,至少可以避免本来就对比悬殊的一战,保存实力,但是,岳飞渴望已久的与金军主力骑兵主动对决的机会,就要变成回师中的被动挨打,这其中的厉害环节,岳飞又怎会想不到。 阳光也开始刺眼,金黄色的天际隐隐出现一根长长的黑线,这些久经沙场的战将怎么会看不出那是骑兵迫近的痕迹,在这时间、这地点出现的骑兵,除了大金铁骑,还会有谁? 岳飞亦在此时做出了决定,双臂一争,背后的战袍哧啦裂成两片,众将为之一震,定目仰望……他心神猛紧,胸口陡麻,几乎要大叫出声了,两道激情澎湃的目光死死盯着大英雄肌腱突起、伤痕交错的古铜色后背,四个深入肤理的红字在灿烂的阳光下耀眼无比——“尽忠报国”! 原来后世一直流传的岳母所刺的“精忠报国”其实是“尽忠报国”,这一字之差的四字从此就深深地烙在他的心灵中,刻在他的脑海中,就在他有所反应之前,海啸一般的呐喊就已经冲出他的嘴、冲出众将的嘴、冲出城头上所有兵士的嘴,汇成气吞河山的求战誓词,回荡在堰城的上方,直嚣云霄,岳飞没说一句话,就用一种独特而坚决的方式,将班师诏的消极影响化为大战前的总动员! “摆地形图!”岳飞走入众将之中,早有亲卫周宏带几个小校搬来大小石头,就在城头兵道上摆开了堰城周围的地形图,城外的大地上,正有数十道骑尘自各个方向往堰城这个中心接近,那是岳家军分布各要点的侦骑。 “报!金军大队步骑已过小商桥!” “报!金军铁浮屠现身十里坡!” “报!金军一部轻骑逼近五里店!” “报!金军前锋马军万余距堰城仅二十里!” …… 按由远及近的顺序,代表金军的黑旗插遍了堰城北、东、西,形成一个散面的半包围圈,岳飞神情保持一贯的沉毅,众将则眉头紧锁,谁都看得出来,形势十分严峻,兀术的战略意图十分明显,将十万大军在一日内渐次投入战场,呈梯形攻势,欲利用兵力上的绝对优势打一场消耗战,将堰城岳家军在金军最擅长的“更进迭退”战术中消耗殆尽!而增援的岳家军最快的也要在两日后才赶到,众将的心中如弓弦绷到了极点,在女真骑兵最有利的时节和最有利的地形,宋金两国第一次真正意义的骑兵会战即将拉开序幕。 “金前锋至,汝,领背嵬军出战!”岳飞的第一道目光射向了自己儿子岳雲,背嵬之名,始于西番,意为“背酒瓶”,为大将亲军之号,皆军中最精锐者,亦承担最艰巨的任务。 岳雲抱拳上前,接领令箭,岳飞看着长子,出现了须臾的情绪波动,同样有子的他从大英雄眼里看到了舔犊深情,也看到一个父亲对儿子的期待,更看到一个父亲对儿子的愧疚,因为岳飞说出了下面一句话:“必胜而后返,如不用命,吾先斩汝!” “得令!”二十二岁的岳雲明亮的眼睛看着父亲,眉宇间挥不去一抹对父亲的爱,还有身为其子的无怨无悔,以百死不回的毅然转身就走,好小子,如果不死,必是第二个岳飞! 后世的他已经不相信世上还有这样的父与子,后世的父亲可以为为儿子做一切事,但决不会将自己的儿子送到危险的地方,他今天看到了,他看到了一个伟大的人格,两颗勇敢的心! “兀术大队至,汝,领游奕军出战!”岳飞的第二道目光投向了未来的妹夫,二十八岁的杨再兴上前一步,浑身散发着逼人的锐气,岳飞无比惺惜地瞪住杨再兴,“万中取敌首,教兀术丧胆,乱其军心,非汝莫属!” 好兄弟,如果不死,必是又一个绝世统帅!他从背后凝望着杨再兴接令而去的背影,心神不定,跟岳楚雨中相认不过八日,最大的后果是他无法再面对杨再兴,而岳楚亦没露面,他知道她在岳雲营中。仿佛有默契似的,杨再兴也没有跟他单独相见,可是救杨再兴的决心早已无比坚定,他看着地形图上的小商桥,距堰城不过一日路程,心中判断小商桥之战就在眼前,甚至有可能就在这一场大战中,因为他记得杨再兴是撞上金兀术大军误入小商河的,而杨再兴现在的任务就是牵制兀术亲军。 他正琢磨着是事先提醒杨再兴留意小商河呢,还是跟着杨再兴并肩作战以便随时相救,不期岳飞的第三道目光投向自己:“铁浮屠至,汝,领先锋营出战!” 他精神一振,怎么老是游走在历史与现实的边缘,现在老子已是岳家军的一员,而且是深受大英雄器重的一员,他昂首挺胸地站出来,只要好好表现,就可以彻底取得岳飞的信任,那时就可以寻找合适的机会,力谏岳飞不理那催命的十二道金牌,继续北伐大业。他心中已有信心,因为通过这两次对待班师诏的态度来看,岳飞绝非愚忠之人,而是把国家和民族放在第一位的人,最大的心结消除,他现在最担心的人就变成了杨再兴。 “铁浮屠乃敌之灵魂,一溃则全溃,此战胜败,系汝一身,红三变!”岳飞语重心长地看着他,解下自己的腰刀,以他加入岳家军之短,受大英雄看重之快,真有点不可思议的事,而这种事,就发生在他身上,不过说实话,对付铁浮屠,他确实是最佳人选,因为他是带领过铁浮屠的明日,虽然岳飞还不知道他的真面目,或许,这就是历史的必然吧! 一个真正的统帅要善于用人,各用其长,在堰城之战的战术部署上,岳飞将这一点发挥到了极至,只点了岳雲、杨再兴和他这三个屈于二级将官的先锋,就成为这场宋金第一次骑兵会战的主宰者! 他蹬蹬蹬下城,左手握紧岳飞赠于的腰刀,他从小就喜欢刀枪,当然,是那些木头做的刀枪,在他的童心里,这些刀枪是男儿的一种梦想,一种保护自己乃至保护天下的的力量,现在,他明白,这其实是一种“守护心灵”的力量。士为知己者死,他胸中升起万丈豪情,岳飞,你无愧我的崇拜、无愧后人的崇拜! 清爽的秋风,像情人的手,扫过金黄的玉米穗,扫过战士们的脸,那一张张被晒的通红的脸几乎没有任何表情,在午后的阳光下半眯着眼睛。 柔顺的战马,像听话的孩子,依偎着静默站立的主人,对身旁诱人的玉米叶不屑一顾,至多咬一咬铁嚼口,抬一抬蹄子,竖着耳朵等候着冲锋的号角。 袅袅的白云,像故乡的使者,飘在苍穹的蓝天上,他深邃的双眼入神地仰望着,沉浸在大自然的美好中,寻觅生命的奥秘。 蓦然,无数的黑点,像地狱的阴魂,撕碎了这美丽的图案,带着恐怖的尖啸,映入他的视网膜,越变越大,越来越近…… 就在那一瞬间,他的灵知自胸口波然冲出肉体的界面,如同一个光速旋转的的大涡流向四周扩散,君临战场,俯视大地,他晋入了混沌大法的最高状态…… 灵知与那无数尖啸的羽箭融为一体,顺着发射的轨迹俯冲下去,金黄色的地面越来越近,“他”看到玉米丛像波浪一样地翻滚起来,一匹匹嘶鸣的战马如蛟龙出海一般地跃出,马上是一个个手持大枪的岳家军健儿,一马当先者手执一对四棱铁枪,正是小将军岳雲! “他”看着地面上的岳家军将士越来越近,竟无盾牌防护,心头一缩之间,便见他们手中的大枪一抖,舞成风车一样,“他”和如雨落下的羽箭纷纷撞了上去,伴随着“噼劈啪啪”的金木撞击声,一个个跌落在马蹄之下,亦有漏网之蛇咬中了目标,不少中箭的岳家军战士自马背上慢镜头般地摔下。 “唰唰唰”,灵知又伴随着无数的羽箭飞了起来,不过这次是冲向相反的方向,岳家军的骑射战术竟是如此精妙,冲锋时一人在前舞枪挡箭,一人在后执弓对射,在惊叹中,“他”伴随着岳家军第一波的反击箭雨划过蓝天,又扑回了地面,他看到密密麻麻的大金骑兵,甲刃的寒光和铁兜鍪下一双双惊讶的眼睛,一个独眼的大将狂呼:“举——盾!” 就在韩常变调拉长的声音中,第一支出现在堰城城外的大金轻骑兵部队猝不及防,在岳家军的远射中如雨打枯草,纷纷仆倒马下,这支以女真人为主的前锋部队本以为,宋军必是凭城而战,这座城矮墙败的堰城县还不马到踏平,可一雪顺昌之耻,却没想到宋军竟在离城很远的旷野以骑兵迎战,更没想到印象里不堪一击的宋军骑兵竟能以女真人最擅长的骑射反击,从来只有女真人远射别人而没有被别人远射的,这种心理上的冲击远甚肉体上的打击! 就在一片哭爹喊娘声中,岳雲率领着三千背嵬军冲入了五倍于己的金军前锋中。灵知忽地跃上一位背嵬战士的枪尖上,“他”一点头,有如灵蛇,顺着对面一名金兵的长矛就钻进去了,扑地钻入那金兵的咽喉,一团血花暴起,其尸身一头载倒马下。一员女真百人长手举狼牙棒跟着杀到,“他”就往狼牙棒上一磕,白蜡枪杆一弯,顺势弹出去,借对方之力,狠狠扎入其肚中,挑出一大截肠子来,那百人长顿时晕了过去。 见“他”如此厉害,三杆长矛从周围同时刺来,“他”一下摆个三百六十度,同时荡开三杆长矛,连续抖动,指哪扎哪,枪枪不落空,三个金兵又落在马下,在乱踏的马蹄下惨叫翻滚……岳家枪的威力在近身马战中尽显。 “他”不忍心看下去,又慢慢地升起,默默注视着金黄色的大地逐渐变红……此时,大金的后续部队源源不绝地涌来,但他们都停在了战场外围,因为他们见到无比可怕、不能相信的一幕,那数量不多的宋军骑兵在兵员庞大的金军前锋阵中,就如鹿群中的老虎一般,大肆杀戮,如入无人之境,曾经不可一世的女真铁骑,终于碰上了克星! 一声炮响,无数铜甲鲜亮的女真骑兵簇拥着一面绣金大纛出现了,中间霍然是一员红袍金甲的魁梧大将,其手握长斧,破众而出,蓦然将金色的兜鍪扔向空中,露出虎目鹰鼻的一张大脸,金兀术扬头甩辫,天神一般地举斧高呼:“杀!” 大金三军为之一振,就在四野震动的呐喊声中,黑压压的步骑在十几里的阵线全面展开,如同张开血盆大口的巨兽一般奔突而来,要把不够塞牙缝的三千宋军吞噬。 奇兵突起,背嵬军背后的玉米地中旋风般地冲出大队宋军人马,为首者横枪跃马,朗声大笑:“兀术,杨再兴等你多时了!” 第八十八章追鱼 灵知就在这时回到了体内,他向身边的将领一躬身:“先锋大人,小人去也!” “红先锋”眼中掠过水样的柔情和深切的关心:“务必小心!” “得令!”他翻身上马,一枪一骑,直驱杨再兴率领的游奕军,将兀自按兵不动的先锋营抛在了脑后。他现在的模样是个普通的宋军小校,而那个肩负阻击铁浮屠重任的红三变又是谁呢,自是他的老婆大人——楚月。 他没有时间没有机会也没有合适的语言,去提醒杨再兴留意小商桥,只有选择跟杨再兴并肩战斗,怀着夺其所爱的愧疚,在瞬息万变的沙场上守护着这个模样与他酷似的英雄,仿佛守护着自己。 成千上万的金兵如潮水般席卷过来,仿佛要荡平前进路上所有的障碍,岳雲率领的背嵬军就如一座不可动摇的礁岛,顽强地将冲刷上来的巨浪粉碎成血红的沫子,而杨再兴率领的游奕军,则如崩裂而下的山石流直冲过来,将金军的一字冲锋阵撕开一个巨大的缺口,直奔那面绣金大纛,要擒贼先擒王,万中取敌首。金军各部也发现了宋军生力军的意图,如同发现肉食的蚂蚁一般围聚上来……被鲜血泼染的金黄色大地上,数量占绝对优势的黑袍金军和斗志被绝对激发的绯袍岳家军战作一团。 阵眼已变成了两个,一边是岳雲的背嵬军吸引了大部金军骑兵,陷于艰苦的鏖战,一边是杨再兴的游奕军扯动兀术的侍卫营和金军步兵,各自以雷霆万钧之势开始了相冲对撼。 一只海青儿在半空翱翔,在它的视野里,广阔的战场上,一处形成一个死亡的大漩涡,正不停地把越来越多的大金将士卷了进去;另一处则如同两股方向相反的逆流,呈一条直线快速接近,即将发生不可想象的碰撞;它却没有注意到,还有一条细细的潜流,从另一个方向冲向两股逆流即将碰撞的交点。 兀术一斧轻轻劈下,一个岳家军游奕战士手中的大枪像脆弱的柴杆断成两截,人从头向下被劈成两半,如泉的鲜血洒在坐骑上,那匹战马一声痛苦的嘶鸣,跪倒在地。 两名游奕战士见兄弟惨死,瞪着血红的双眼扑上来,兀术大斧闪电般横向一划,驱骑从两名游奕战士中间穿过,在兀术的背影中,两名游奕战士的上身从身体上飘下来,竟被兀术拦腰斩断…… 杨再兴枪走如龙,骑驱如灵,不停突破层层围堵上来的兀术侍卫,奈何金兵谁都看出杨再兴是主将,亡命拦截。不少压力稍轻的游奕战士,已经抢先跟兀术交上了手,却沦为兀术大斧的祭品。这也是战场上的残酷定律,普通一兵用自己的生命消耗对方主将的战力,让自己的主将留存更多的力量。 看到前方手下的惨死,杨再兴大吼一声,铁枪一抖,将扑上来的三个铜甲骑士荡开,往前一点,挑飞了第四个铜甲骑士…… “轰!”两边的主将终于对上,杨再兴的枪尖与金兀术的斧锋在空中各自划出美丽的弧线,清脆地相交,强大的杀气同时撞在了一起,发出雷鸣般的响声,周围的宋兵金兵不约而同地散开,随即又投入到面对面的撕杀中。 他身心一颤,嗅到了与集群杀气截然不同的个体杀气,这种百战不回的饱满战气只有绝顶的战将才有,他晓得杨再兴和金兀术已经对上了,他精神大振,化枪为棍,连抽带打,硬着心肠不理身边的生生死死,冲过血花不停绽放的凄艳大地,出现在杨再兴和金兀术交战的地点。 他又惊又喜,不可思议地看着眼前的情景:杨再兴人骑飘忽游走,一枪又一枪地刺向定在中间的兀术,金兀术红袍破裂,辫子散乱,一斧一斧地相架,血淋淋的一只耳朵挂在腮旁,狼狈万状,已明显处于下风。而众多上前相救的侍卫不是被岳家军战士所阻,就是冲不进被战气笼罩的战圈。 他看着这位熟悉的故人——昔日的大金头号勇士,鬓角已经白了,比战场更加险恶的政治斗争侵蚀了其强大的战力,在血气方刚的岳家军第一虎将面前,金兀术只有招架的份。 如果将金兀术活捉,那此后的宋金走向就截然不同了,他也不用殚精竭虑琢磨着如何救岳飞、如何对付秦桧夫妇这对奸人了,一个叫人怦然心动的念头生了出来,他拍马上前,大叫一声:“杨将军,我来助你!” 杨再兴忽见一个岳家军战士冲过来,担心他为自己的杀气所伤,本能地一收,已经成为困兽的金兀术就抓住了稍瞬即逝的良机,蓄势已久地一斧劈在空处,大拳一击马臀,战马狂嘶而起,金兀术就借助战马之力,庞大的身体弹射出去,正落在金军阵中。 “兀术休走!”杨再兴顾不得怪他,挺枪追杀过去,兀术手下侍卫忠心尽现,一个个拿胸口往杨再兴的枪口上撞,为主帅争取逃命的时间,兀术已经破胆,跳上一匹马,在其余侍卫的围护下飞也似地往后逃去,金军的阵营随之大乱,强劲的攻势土崩瓦解。 岳家军将士士气大振,震天呐喊着乘胜追击,正势如破竹之际,却见退潮般奔逃的金军人马中,水落石出般地迎出一支截然不同的骑军,连人带马全部披甲,厚厚的铠甲漆黑发亮,铁兜鍪下唯一露出的双目射出冷酷的光芒,一如手中那巨型的标枪……大金的重甲部队——铁浮屠赶到了战场! 身后的堰城响起了撤退的锣声,杨再兴盯着在兀术帅旗下重新整阵的金军,心不甘情不愿地打马后退,自知犯了错误的他紧紧跟在杨再兴的身后:“杨将军,小人上的不是时候!” 浑身沾满敌人血迹的杨再兴释怀大笑:“兀术终逃不出我的手心,兄弟,你很面生,是那个军的?” “小人是红先锋手下!他令我暂跟杨将军,以尽犬马之劳!他还叫我带了一句话。”天底下也只有他能这么兜兜绕绕,变来变去。 “哦?什么话?”听到“红先锋”三个字,杨再兴的面上浮出极为复杂的表情,有敬佩,有痛苦,还有爱与恨!也幸亏他现在的身份是个小校,才能看见杨再兴的真实表情。 他心中忐忑,莫非杨再兴也看出了红三变的破绽,赶紧道出想好的话:“红先锋说,待到沙场征战后,再与兄弟诉衷肠!” “待到沙场征战后,再与兄弟诉衷肠……”杨再兴此时脸上现出茫然之态,一反刚刚对阵兀术的英雄豪情,似乎在对他说,又似乎喃喃自语:“为甚么,在一起那么久,加在一起的笑容都没有这几日多……” 他心头一跳,几乎确定杨再兴嘴里的这个人就是岳楚,他自信红三变的扮相,杨再兴一时半会识不破,而如果被识破,破绽就是出在岳楚身上,生性率真的岳楚哪有他这么深藏不露,心情都写在了脸上,身为未来夫婿的杨再兴怎能看不出来,小妮子,你可害苦了我!杨再兴怎么能接受横倒夺爱的情敌派来的人。 “兄弟,你还是回去,不劳红先锋费心了?”果然,杨再兴如此说。 “杨将军,小人不回红先锋那边,就是死也要跟随着你!”他急眼了,恨不得把自己的心掏出来给杨再兴看,只是,这颗心,还是红的吗? “罢罢,你就先留在我身边吧!”杨再兴被他情切之言感动,面上浮出一丝决然之色,“也好,到时我也有话托你带给他……” 他心中大喜,忽又觉得不对劲——“到时我也有话托你带给他”,杨再兴怎么不理他那个“待到沙场征战后,再与兄弟诉衷肠”的约定,难道他想……就在他由喜转惊之际,这时代最令人恐怖的重甲骑军——大金铁浮屠投入了战斗! 金黄色的大地又开始颤抖,对面出现了一个巨大的三角阵,像一个巨型的石碌碡碾上来,所过之处,草稼倒伏,尘土飞扬,气势端的惊人!三角阵的前角,正是遇山平山、遇林拔林的铁浮屠,左右两角,则是灵活机动的轻骑兵,而三角阵之后,则是黑压压亦步亦趋的步军,金军三位一体,缓慢而有序地前进,坚忍耐战的作风尽显,完全把刚刚的败溃抛之脑后。 金军这个阵布得好,在发现单兵作战能力远非岳家军对手之后,迅速变阵,转以密集的骑兵编队冲击岳家军的散骑战法,而岳家军战士一旦被冲散,就将被紧随其后的大金步军以蚁群战术吃掉。这个阵同时吸取了顺昌惨败的教训,在铁浮屠两翼佐以轻骑兵,防备专克铁浮屠的大宋步军钩枪、巨斧队。 好一个临机应变的奇计,他心中赞叹,犀利的目光落在三角阵后高高竖起的一座指挥楼车上,像鸟巢一般的空中望楼里,站一文官装束者,远远的看不清其面目,在兀术军团能代行最高指挥权的,除了“海青双翅”之一的军师哈迷蚩,还会有谁?也只有这厮,才能布出如此之阵。 撤到城根下的岳家军战士迅速在背嵬大旗和游奕大旗下重新集结,大部分岳家军战士是第一次见到铁浮屠的威势,却凛然不惧,面上浮出棋逢对手的兴奋。 杨再兴倒有些担忧地望一眼前方先锋营埋伏的阵地,能不能扼住铁浮屠的攻击,关系到这一战的胜负和堰城存亡,杨再兴在心底道:“老红,无论你是不是那小子,只要你能帮助大帅赢得此战,我杨再兴无论受多大的委屈,也认了!” 杨再兴如果知道先锋营的主将不在其位,正跟在自己身侧,只怕要一枪戳他个透明窟窿。他竟没有丝毫的担心,一方面固然是因为历史的预见使他相信大英雄不会败,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小娇妻打仗用兵的本领远在他之上,如果连楚月都对付不了铁浮屠,他再担心也没有用。 他这时满脑子的念头是如何与杨再兴在战场上配合,一举捉住金兀术,那时就能扭转岳飞乃至历史的命运了,这才是“我即历史、历史即我”哩,脑中蓦然转出一个绝妙的想法,突兀道:“杨将军,呆会再打起来,只怕兀术未必有胆再跟你交手……” 杨再兴脸上又一次浮现出他怕见的决然之色:“我便在这千军万马中往来冲杀,除非战死,否则怎么也要捉到他!” 这可不行,他赶紧说出想法:“将军大可不必如此,小人倒有一计,包将军能接近金兀术!” [请看小说网·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 杨再兴闻言一振:“兄弟快讲!” 他就在杨再兴耳边这般这般一番,杨再兴听了大喜,竟不理敌阵接近,与他一头钻入一片茂密的高粱地中。半晌,他与杨再兴一前一后又钻了出来,两人相互打量一番,同时偷笑,却冷不防被对面轰天价的呐喊打断! 只见那哈迷蚩扬起一面虎旗,战场上的金军蓦然齐声呐喊起来,十余万人的呐喊充天斥地,一时成为战场上的唯一声音,巨锅般地扣向人少声弱的岳家军,三角大阵的前角则像蟒蛇的舌头一样伸出来,做试探性攻击。 只听一声炮响,打破了巨锅的锅底,他的先锋营出动了,两千精锐化骑为步冲出高粱地,前钩枪,后巨斧,直扑上去,就要重演顺昌大破铁浮屠的一幕。 说时迟,那时快,高处的哈迷蚩打出一面龙旗,铁浮屠噶然停住,左右两翼的轻骑兵包抄上来,却是一个请君入瓮的战术,漫天箭雨顿时覆盖过来。 成为众矢之的的先锋营步军不慌不忙,就地结成防御圆阵,以盾挡箭,几乎同时,先锋营的后备马军杀将出来,与金军轻骑兵对上,好个楚月,早算到哈迷蚩这一着,若反应稍慢一拍只怕已吃了大亏。不过先锋营的大半兵力都用来对付铁浮屠,骑兵有限,却听得堰城城头鼓声大作,早已跃跃欲试的背嵬军和游奕军将士再度出击,冲向金军三角大阵。 兀术最倚重的铁浮屠陷入了先锋营钩镰枪与巨斧构成的泥潭中,动弹不得,其余的岳家军战士或角其前,或犄其侧,与金军开始了全军接战。 那金军有了第一回合的教训,更兼有哈迷蚩在高处指挥,那些轻骑兵如风似的来,如风似的退,采用急剧消耗体能的车轮大战,就是不跟岳家军将士硬碰硬,这便是铁打的老虎,也经受不住群狼的连番鏖战。 眼看战场陷入了胶着状态,逐渐往不利岳家军的方向转移,他与杨再兴一前一后在敌阵中冲杀,却到处寻不到金兀术的帅旗,心中分外焦急。 就在最难分难解的当儿,堰城城头一直连绵不绝的鼓点忽然甩个高腔,似要把鼓皮擂破般擂起来,城门大开,一面上书“精忠岳飞”的红字黄旗扬风而起,一员手持铁枪的大将率领几十骑踏尘而出,直扑战斗最激烈的前沿,正是岳飞! 一员掠阵的副将慌忙上前挽住岳飞战马:“大帅为国重臣,安危所系,奈何轻敌?” “非汝所知!”岳飞用马鞭抽落其手,跃马弛突到阵最前,拉弦搭箭,左右开弓,只听楼车上的哈迷蚩一声惨叫,在空中翻滚着栽下来。 正在浴血奋战的岳家军将士见主帅亲自出马,更一上阵就干掉了敌人的指挥,士气倍增,虎扑猛杀起来,嘴里怒吼:“精忠岳飞!无敌大帅……” “岳爷爷来了,岳爷爷来了……”金军上下闻声胆落,连连后退。 为稳住军心,金兀术的帅旗终于出现了,竟然就在不远处,他与杨再兴相顾大喜,领着几十骑,冲了过去,金兵们眼见那刚刚大败主帅的宋将扑过来,争先恐后地上前阻击。 “杨再兴来也!”他哈哈大笑,一枪横扫,正欲将挡住去路的几个女真侍卫荡开,却不料那几个侍卫竟不躲不避,挺着胸膛扑上他的枪尖,就在他的目瞪口呆中,他们已经一个个带着胸口的血窟窿,倒在他的马下,他的脑袋嗡的一声:“天哪,我破誓了,我杀了女真人了……” “兀术,这回你跑不掉了!”前方传来一声暴喝,大脑一片空白的他,毫无感觉地看到一名宋军小校出其不意地攻到那面绣金大纛下,撕破众侍卫的保护,将一名红袍金甲的大将夹到自己的马背上,周围的金军顿时大乱。 原来他的妙计是与杨再兴换装,使金兵把他当作杨再兴而全神戒备,而对扮成小校的杨再兴不设防,他的计策成功了,却不知道金兵们因为见识到杨再兴的厉害,自知压根不是对手,干脆毫不抵抗地用生命阻挡他前进……在一个完全意想不到的情形下,他终于破了“不杀女真一人”的誓言! 第八十九章精变 已经西斜的阳光如此刺眼,他下意识用手挡住,却还是产生头晕目眩之感,那血淋淋的枪尖,竟给了他一种解脱的快感,就在解脱感生出的同时,他感觉到一种东西开始离开自己的身体,他接着看到周围一张张的嘴或咬牙切齿,或痛苦咧开,一个个的面上表情变化得缓慢而丰富,传到耳中是是变调拉长的怪声,灵知再次升起,俯视着即将决出胜负的战场: 金军的帅旗已经倒下,“精忠岳飞”的大旗与夹着金兀术的杨再兴遥相呼应,纵横驰骋,二者所过之处,金军像连锁反应般地溃乱起来,铁浮屠在先锋营的钩枪、巨斧下人仰马翻,轻骑兵在背嵬战士和游奕战士的追杀下鬼哭狼嚎,失去骑兵掩护的大金步军抱头鼠窜,宋金两国第一次大规模的骑兵会战,以金军完败告终…… “他”看到大地越来越远,身边飘来是洁白如絮的云彩,本能地想沉下去,然而,灵知却没有回到体内,而是越飞越高,冲出蓝色的大气层,扑入了浩瀚无边的黑暗,“他”看到了瑰丽无比的外层空间,繁星在眼前闪烁,光云在脚下划过,“他”的速度越来越快,仿佛前方有一个巨大的黑洞在吸引着“他”,伴随着一种被投入无底深渊的孤独感、恐惧感,感应越来越弱,就在恐惧张到极限时,“他”炸了开来,变成无数个碎片往各个方向飞去,眼前同时出现了奇异的光、各异的星球和更多的黑暗…… “他”蓦然大悟,这灵知不仅是混沌大法的魂泉,更是与宇宙沟通的力量,已不等同于武学上的“真气”概念,如果真要用一个合适的词来称呼它,可以叫作“原力”——人的“原力”、宇宙的“原力”……老子找到“原力”了,就在他内心狂喜的时候,感应消失了,他一下子“回到”了战场上,愣愣地看着四周欢呼胜利的岳家军战士,心中空落落的,那灵知——“原力”,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消失了,在他的体内没留下一丝痕迹,好像从未拥有过! 他如梦方醒,“原力”基于人的信念而生,基于信念的坚持而壮大,基于信念的升华而进化,在他浑然不觉拥有这种力量之后,因为破了“不杀”之誓,信念跟着动摇,“原力”随之离去,就好比一幢大楼,虽然建设的过程漫长而艰辛,但一旦根基破裂,崩塌只是眨眼间的事。一件宝贵的东西,在他刚刚意识到自己拥有的时候,就失去了它,上天就是这么嘲弄他么?他眼前一黑,从马上栽落,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好渴!好饿!那几乎忘却的生理感觉把他唤醒,他一睁眼看到了自己——红三变殷殷关切的麻脸,在先锋帐里,一愕之后,才记起麻脸下的人是小娇妻,不由拍拍自己的头,怎么反应也迟钝了,他又记起昏迷前发生的一切,看看自己的手,难道混沌大法的功力也失去了,他忽然道:“月儿,打我!” 楚月满眼的莫名其妙,自己的夫君被马摔傻了?不期他又道:“我跟玉僧儿一直有联系!” “老小子,竟敢如此!”楚月闻言大怒,一耳光打过来,“啪”的清脆一声,那记耳光结结实实地印在他的脸上,他压根来不及反应,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除非他故意被她打,脸上火辣辣的竟不觉得疼,因为他知道,自己被打回了原形,现在唯一能安慰他的,是捉住了金兀术,从而扭转了此后的历史,自己所作的巨大牺牲,也算值得了。 “嘻嘻,为夫是说,玉僧儿一直帮我收集情报!”他装出逗楚月玩的狡猾模样,根本不敢告诉她自己失去了功力,“对了,大帅把兀术怎样了?” “臭小子,又骗人家!”楚月星眸一嗔,有些忿忿不平,“真兀术早已换装逃了,杨再兴则被岳帅责了二十军棍,自家真不明白,杨再兴虽然捉个假兀术,但兀术大军亦因此溃败,乃立下大功,怎地反倒受惩?” 啊,原来不仅自己会掉包,兀术也会掉包啊,真他娘的得不偿失,老子也真他娘的天真,历史岂是那般容易改变的?他懊恼之余,更为连累了杨再兴而不安,想到后世的评书好像也有这一段,不过擒假兀术者换成了岳雲,嘿嘿嘿,又是自己给后人留下了创作素材,他不由苦笑起来。 楚月又幽幽汇报:“自家刚刚冒充你,到帅帐听令,还受了嘉奖,岳帅对你很看重哩。张宪的援军快到了,兀术大军退往临颍,意图分割堰城和颍昌两地宋军,岳帅命岳雲回援颍昌,又令你与杨再兴再为张宪先锋,挺进临颍,寻求与兀术大军再度决战。还有集结待命的圣军儿郎,请示下步行动……” 唉,大战伊始,自己就失去了功力!再为先锋?老子已非那在百万军中来去自由的被动型高手了,还要救杨再兴,自保都成问题,这可怎么办?他的脑袋一片混乱,不想楚月扑入他怀里,泪流满面:“自家杀了好多族人哩,我对不起祖宗……” “好月儿,是为夫害苦了你……”他这时才省到只想着自己,浑忘了小娇妻作出的牺牲,大手温柔地擦拭着她的“麻脸”,怜爱道,“快结束了,一切都快结束了,我们很快就可以回荒岛陪儿子了!” “真的?”楚月抬起泪脸,他无声点头,这一切快结束了吗,他心里一点底也没有,何况自己还失去了功力,打死他也不敢将破誓的事告诉楚月,女人都是迷信的,他一直不相信誓言会应验,他的坚持是因为把誓言当作一份爱的承诺,更上升为一种崇高的信念,虽然这种信念最终为现实粉碎,但他依旧相信,这种信念不过是暂时放下,因为他晓得,这世间的芸芸众生,只有极少数的幸运者得到了世间最宝贵的爱,还有绝大多数的不幸者在各种渺茫的希望中苦苦挣扎,这“不杀”,就是造物主赋于人类最基本的希望。 自己想救大英雄和杨再兴是不是也是一种渺茫的希望,杨再兴终究逃不过小商河里“万箭穿心”的悲惨结局?他心底蓦然浮起一个奇怪的想法,这不是自己的誓言么,怎么会应验在杨再兴的身上,难道是因为自己破誓时扮作杨再兴的模样……天哪,他的额头冒出冷汗,再也坐不住了,一骨碌爬起来:“月儿,你这个先锋还要当下去,我的事还没完,就叫圣军儿郎秘密尾随我们行动……” 就这么把先锋营的担子仍旧搁在楚月肩上,他还是做那个小校,匆匆赶往杨再兴的大帐,天已大黑,各营的岳家军将士仍举火把忙碌——收押俘虏,清点战利品。 明亮的油灯下,挨了二十军棍、趴在床上的杨再兴一见到他大喜:“兄弟,我正要派人去红先锋那里找你呢?对了,我还不知兄弟的名字呢。” “杨将军,在下……孙悟空!”他还真不含糊,完全把自己当作那猴子了。 “哦,孙兄弟,我俩可是配合绝妙啊,只可惜兀术那厮……哎哟!”杨再兴牵动了伤处,痛得叫一声。 “杨将军,都怪小人出的馊主意,连累你受罚了……”他满脸惭愧。 “不妨事,些许皮外伤,卧两日便好了!”杨再兴毫不在意,兴致勃勃地和他谈起各军各将在战场上的表现和收获,尤其推崇红先锋的大破铁浮屠,那神情,压根不像谈论自己的情敌,杨再兴到底有没有看出破绽啊,他还以为自己多心了。 就在这时,两位身披战袍的将领掀帐进来,他一看,赶紧恭行军礼:“小人见过大帅、三相公!” 原来岳飞身边的副将竟是岳楚,两人雨中相认后的第一次见面,竟在杨再兴帐中,他心潮浮动,见岳飞伸手制止杨再兴下床行礼,他忙按军纪退到帐门口守卫,帐内情景一目了然。 “五哥,干嘛把杨哥哥打成这样?”岳楚不满地瞪了岳飞一眼,捧着一个药匣走到杨再兴的床前,那心疼的表情,一如楚月对他,他心中没由来一酸。 “妹子,军法所定……”原来岳飞排行老五,故被亲族称为五哥,不善言辞的岳飞被岳楚一抢白,嗫嚅作难,一反三军面前的威严,对这个妹妹的疼爱溢于言表。 “岳姑娘,不要怪大帅!”杨再兴为岳飞解围。 “拿药来!”岳飞不再多说,俯到床前,解下杨再兴的裤子,红肿的屁股露出来。 楚月毫不扭捏地立在旁边,为岳飞端药,倒是杨再兴的俊脸红得像红布一样,又尴尬又感动:“大帅,末将都唤了军医了,不劳你亲手抹药!” 岳飞像没有听见一样,弯着腰,仔细地为杨再兴敷好药膏,才抬头擦擦额头的汗水:“好好养伤,来日为国杀敌!” 杨再兴看岳飞的眼神一如他的眼神,坚毅地点点头:“不负大帅教诲!” 岳飞转身便走,岳楚则迟疑地停下脚步:“五哥,你先走,俺还有话跟杨哥哥说!” 岳飞微微一笑,将帐门放下,乘夜色悄悄而去。门外看不到帐内情形的他,一颗心毛躁得像被猴子乱抓,可是混沌大法的功力已失,他的耳目跟普通人没有区别,根本听不到里面的声音,而他直觉岳楚要讲的话,事关自己、杨再兴和她三人的未来,如何能忍住不听。 他灵机一动,悄悄转到帐后,拔出腰刀,在杨再兴的床后割出一条小缝来,将耳朵贴了上去,里面的声音清晰传了出来。 “杨哥哥,还疼么?”是楚月的声音。 “岳姑娘,多谢关心!”杨再兴的口气有点生分,不像对未来妻子说话。岳楚似乎也感觉到了,一阵难言的沉默。 “杨哥哥,还记得那晚俺们一起看星星么?”岳楚在唤醒曾经的美好回忆。 “我怎会不记得?”杨再兴的情绪出现了波动。帐外偷听的他忽然觉得自己很下作,人家两个是有婚约的,自己算什么? “记得俺跟你说过,这世间的男女,就似天上的星星,有缘分的两颗星星之间,都有一条看不见的线牵着。”岳楚像跟情郎说悄悄话。 “三姑娘……”杨再兴被岳楚带入了回忆,柔情地叫了一声。 “杨哥哥,俺一直相信,两颗星星一旦牵在一起,就一辈子也不分开了。”岳楚的话同样唤醒了他与她相识的经过。 “你说过……”杨再兴的声音有点沙了。 “可是,有一天,其中一颗星星消失了,在原地又出现了一颗新星星。”他隐隐猜到岳楚的用意了。 “……”杨再兴似乎也猜到了岳楚的用意,不再接话。 “于是,这两颗星星就牵在了一起,没变的这颗星星呢,以为可以将新星星当作消失的星星,可是直到有一天,她才发现自己错了……”岳楚自顾自地说下去,语气中带着甜蜜。 “莫不是那颗消失的星星又出现了!”杨再兴忽然接口,声音充满了苦涩。 “杨哥哥,你怎么知道?”岳楚话音一震,他也身子一震,杨再兴果然还是猜到了。 “岳姑娘,你不要再说了,听我说一句好么?”对岳楚的称呼又变回去,杨再兴的声音夹杂着一丝痛楚。 “杨哥哥,你说、你说……”岳楚的声音低了下去,有一种不知如何是好的楚楚可怜。 “岳姑娘,我喜欢你,但我更喜欢你开心的模样!”杨再兴的声音洒脱起来,仿佛终于吐出憋在心底已久的一句话。 “杨哥哥,俺知道你的好……”岳楚现出感动的哭音。 “岳姑娘,待到沙场征战后,再与妹妹诉衷肠!”杨再兴把他的话几乎原封不动地转给了岳楚,他又一次听出了决然。 “也好,等仗打完了,再与你说,杨哥哥,你歇息吧!”岳楚不忍再说下去,只有赶快离开。 “孙兄弟,代我送送岳姑娘!”杨再兴还记得他在外面呢。 “哦!”他转到帐门处,心中亦在这时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岳楚出来了,他打着一个火把上前引路。 小妮子真是有点魂不守舍的,连他故意带错路都没发现,到了一个无人的拐角,他转过身来:“三相公,且停一下。” 岳楚奇怪地看着这杨再兴帐内的小校:“甚么事!” “小月,是我——明日!”他现出真声。 岳楚一愣之后,旋即扑入他怀里:“明日哥哥!你怎地又变个模样?” 这里可不是亲热的地方,他赶紧踏灭火把,拉岳楚到暗处:“说来话长,先说要紧的事,杨将军应该已经知道我俩见面了!” “是啊……”岳楚自然也看出来,“本来人家想跟他说……” “说甚么?”他虽然猜到岳楚想说什么,但还是要她亲口证实。 “说……”岳楚垂下头,扭捏地玩弄着袍角,用蚊子般的声音道,“人家想跟杨哥哥解除婚约……” “小月!”他感动莫名地拥住岳楚,他还没给她任何的承诺,她就已经表明了心迹,他终于吐出了迟来的告白,“等这场战争一结束,我就带你走,到一个只属于我们的荒岛上去……” “明日哥哥……”岳楚的眼角留下了两行清泪,终于等来了这简单的一句话,之前所受的一切委屈,都化为滋润心田的甘露! “不过我俩先要做一件事,一件很重要的事!”他双手捧起岳楚的肩膀,郑重地说出自己的担心,“我感觉杨将军有求死之心!” “这可如何是好?”岳楚亦是个聪明女子,想到杨再兴刚刚的表现,确是有迹可寻,不由花容失色。 “小月,唯一之计就是阻止他上战场,然后再劝慰开导他!”他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可是五哥令他为先锋,军令如山,无正当理由,更改不易!”岳楚皱起了眉头。 “小月,你见识到我易容术的高明了?”他的嘴角浮出微笑,易容术是脸越粗越好做,所以楚月冒充红三变容易,不过要想冒充英俊的杨再兴,也只有与杨再兴酷似的他才不显破绽。 “明日哥哥,你是想……”岳楚心有灵犀,猜到了他的意图。 “不错,等大军出发前,你再来见杨将军一次,到时我俩如此如此……”他心里不由对自己的妙计都佩服几分。 两日后,张宪、牛皋等部先后赶到,按岳飞军令,由张宪领军,以杨再兴、红三变为先锋,向兀术退守的临颍进军。 出征前夜,岳楚按他计策,一身女装,俏生生地来到正先锋大帐,整装待发的杨再兴见她前来送别,喜形于色,急令暂充亲兵的他看座。 岳楚的眼神跟他稍碰即转,显然不太适应做这等阴谋勾当,他倒是轻车熟路,一面倒水一面跟她使眼色。失去混沌功力的他,自知不是岳家军第一虎将的对手,也只有岳楚有机会也有能力制住杨再兴,从而让他冒充上阵。 “孙兄弟,你也一起坐坐吧!”杨再兴的表情怎么也有一点狡猾,他以为自己在油灯下看花了眼,怎敢跟人家道别的未婚夫妇掺和,识趣地走到帐外,心道,小月,就看你的了。 未几,帐内传出杨再兴的一声哎哟,他心中大喜,岳楚得手了,掀开帐门就进来,不料脖子一麻,浑身就僵住了,只见杨再兴转到面前:“明日大哥,多有得罪!” 啊,杨再兴怎么识破他的伪装,还安然无恙?就在又急又惑中,他被杨再兴抱上了床,只见一脸羞恼的岳楚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等他,两人的眼神交流着,都有一肚子的疑问,却无法开口。 杨再兴拍着双手,顽皮地看着他俩:“岳姑娘教我的两手点穴功夫还真管用,还有那天所敷的药膏更管用,我当时就能下地了,跟在你们后面,而你们一丝不觉!” 原来如此,杨再兴以其之道,还其之身,也作了一回小贼,正好窃听到他和岳楚的密谋,岳楚则脸一红,咬住了下唇,显然想到与他亲热的情形被尚未解除婚约的未来夫婿全看到了。 “明日大哥,岳姑娘,我晓得你们是好意,可是杨再兴自跟上大帅以后,就决意以身许国,这几年,每一次从战场归来,就跪谢上苍又多给了我一次报国的机会,上苍待我不薄,更给了我一段永生难忘的柔情,杨再兴就是死也瞑目!岳姑娘,明日大哥,我跪谢了!”杨再兴说着跪在床前。床上的岳楚和他早已泪流满面,问世间,情为何物?上天,你为甚么要如此捉弄我们三个? “明日大哥,好好对岳姑娘!”杨再兴铮铮抛下最后一句话,长身而起,吐出一口英雄气,抓起盔甲兵器,转身大踏步出了先锋帐! 不要走,你会战死小商河的!他几欲崩裂的泪眼拼命钩着杨再兴的背景,那一刻,他看到了一种只有盖世英雄才有的气概,或许,只有勇斩情丝的好男儿,才能成为顶天立地的真英雄吧。 第九十章生死豪情 杨再兴走了,就这样抛下跟自己尚有婚约的女子和她忘不了的男子,还亲手把他俩送到同一张床上,他知道那种彻入骨髓的痛苦,就如当日他用一颗小石子成全了他俩一样。 岳楚躺在他的身边,惶乱的眼神好似一个做错事的孩子,本来普通的点穴她可以轻易解开,偏偏杨再兴用了她的独门手法,连她自己也束手无策,只能等待穴道自解,看来要等到天亮了。不过这先锋帐士卒不敢随便闯入,否则被人发现她与一个陌生男子同床共枕,羞也羞死了! 杨再兴的一番话解脱了他们三个人,也让她感动和感激,凭心而论,杨再兴各个方面都胜过躺在身边的他,但她一直无法忘记这个只顾自己风流快活的小贼,他在海州的所为乃至叛金、隐匿、再起,她都时刻关注,若他一直死心塌地做个金贼,她只怕早已嫁给了杨再兴,可他总在她伤心绝望的关头又给了她一线希望,希望在将来的某一天,他能清清白白地出现在她的面前,那样,她就可以不顾一切地跟他走,甚至不计较名分…… 算起来,这是他与岳楚孤男寡女共度的第三个夜晚,第一夜是在那吃人的驿馆,第二夜是在黄天荡上的兀术大船,不过那两夜都是对他的煎熬,这一夜也不例外,他挨着她,她挨着他,并头而卧,鼻息相闻,却又彼此动弹不得,开口不得。 处子的体香一阵阵袭来,他半点旖念也无,因为外头不时传来军队调度的各种号令,杨再兴显然要率先锋营连夜出发,扮成副先锋红三变的楚月自要同行,如果杨再兴遭遇不测,只怕小娇妻也难幸免,那自己可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日妹么的,若非失去了“原力”,老子又怎会木头似地躺在这里,天意乎?再怎么急也没用了,只有等待解穴那一刻的到来,希望时间还来得及。 外头逐渐安静下来,先锋营已是兵去帐空,岳楚由开始的难堪、惶恐逐渐转为娇羞、情切,水汪汪的星眸斜睨过来,似有千言万语要倾诉。 面对岳楚的似水眼神,他心头的烦躁开始消散,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事来明日当,老子就放下一切,享受这一刻的人生甘露吧,他的眼珠动了一动,与岳楚的目光碰到了一起,两人就这样痴痴相睨,时间仿佛就在这一刻停止…… 不知过了多久,他的手指动了一动,岳楚的手指也动了一动,两人的手指先勾在了一起,然后是手掌,然后是……最后两人的唇碰在了一起,穴道自解了。 “明日哥哥,我们快去救扬哥哥!”岳楚娇喘着躲开他的唇,他能感觉到她的炽情和不舍,不由想到失去原力的自己一旦走上战场,已没有任何把握能活着回来,这是每一个战士必须面对的命运,包括杨再兴,也包括自己,这场战争不是他的,可是他最后的梦想在这里。 万一真的回不来了,可不想给历尽波折破镜重圆的自己和岳楚留下最后的遗憾!他于是又做出生命中一个重要的决定,在岳楚耳边道:“小月,我们还有一点空暇,我有方法能最快赶到前沿,你先等我一会儿!” 他跑出大帐,天已微亮,外头空无一人,只有稀稀落落的几顶帐篷留在原地,他自怀里掏出一个铁哨,放在嘴边,鼓足一口气吹起来,失去了原力,他连召唤神鹰大灰的啸声都发不出,只有借助铁哨。离开海州后,大灰一直在空中遥随着主人,这下派上了用场。 每次他发出召唤,大灰都会在大约一注香后出现,这时间够了,他又掏出一把粉末,在脸上一抹,恢复了本来面目,他要以一个真实的自己来补偿岳楚的真爱!他返身回到帐内,看着新娘般垂头坐在床前的岳楚,粗鲁地将她抱起来,横放到床上,岳楚已明白他要做什么,无限娇羞地闭上眼睛,轻轻唤了一声:“明日哥哥……” 巫山云雨,落瑛缤纷……他与大灰在云中穿梭,兀自回味着与岳楚短暂而甜蜜的第一次,蓦然大灰双翅一振,俯冲下去,他唯一没受影响的锐利眼神已看到了地面上的恐怖情景:金黄色的原野上,无数披甲步骑如蝼蚁密布,滔滔叠涌,根本分不清是宋兵还是金兵,一条蜿蜒的河流布条似的伸向远方,莫非就是小商河? 大灰在一个被重重包围的高岗上空盘旋起来,他看清了下方的旗帜,心中一喜,是自己的先锋营,哈!追上杨再兴了,他示意大灰降落下去,下方已经传来了欢呼声,更竖起了一面“金日银月一片红”大旗,啊?圣军也在这里,他越降越低,看到了地面上相迎的“红三变”等先锋营将士、艾里孙等圣军战士,也看明了形势:四面包围的是大金的步骑,不过有楚月的指挥,又占据了有利地形,再加上增援的艾里孙的三千圣军儿郎,先锋营足以跟金军对峙到张宪大军的到来。 他降落到高岗上,却没看到杨再兴的身影,心中生出不妙的感觉,赶紧问楚月:“杨将军呢?” 楚月有些气鼓鼓地回答:“杨将军非要率领三百骑军为前哨,我怎么劝也不听,现已失去联络!” 啊也!三百人面对十万金军,杨再兴这不是拿鸡蛋碰石头么?他顾不得与圣军儿郎招呼,就让楚月取自己的战甲来。 在箱底压了好久“齐天大圣”绣金旌旗又高高拉起了,他戴上雉翎紫金冠、披上锁子黄金甲,擎起了如意金箍棒,就在如雷般的欢呼声中,恢复了齐天大圣的真身,也恢复了不少自信,“我亦传说,传说亦我”——老子应该是死不了的,他与大灰再次飞起,冲向金骑遍布的北方。 不好,风起云厚,要下雨了,大灰的翅膀一旦受潮,就飞不高,而且他身上又增添了金甲的重量,正担心间,大灰在空中一个斜转,往低空掠去,一场大雨不期而至。 这场大雨虽然降低了大灰的飞行高度,却也避免了他被地面的金军发现,他用手搭在额前挡雨,四下搜寻着杨再兴的踪迹,而地面的金军也越来越多,还夹杂着不少铜甲侍卫,果然是兀术亲率的主力。 大灰此时已经飞得很低,被雨淋湿的翅膀也扇得很费力,却没有主人的命令不敢降落,他在纷杂的雨声中隐隐听到前方传来激烈的厮杀声,一条河流豁然出现,更出现了仿佛置身梦中的熟悉一幕: 人、人、人!除了人还是人! 杀、杀、杀!除了杀还是杀! 血、血、血!除了血还是血! 一条冰冷的身影在漫地遍野的“人”中如入无“人”之境,“杀”来“杀”去,“血”流成河,“血”染大地。 那条身影是如此的眼熟,以致于他的目光只顾随着其移动而不注意周围的环境,饶是如此,他也能感觉到身处一个很大的战场,一个前所未有的大战场,那些哭天喊地的人是宋兵、金兵,抑或是其他的什么兵,他能感觉到这战场的残酷,因为他的心是如此的冰冷,他只想看清楚这逢人便杀的家伙到底是谁,他真的很想看清楚! 不知“杀”了多久,那条身影终于如他所愿地回过头来,从血淋淋的脸上绽开雪白的牙齿,那笑容是如此的恐怖,他的手脚渐渐冰冷,虽然对方被鲜血糊住的五官有些失真,他还是认出来了,他看到了“自己”……不!他看到的不是自己,而是杨再兴! 但见杨再兴周围尸如山积,血若川流,不知杀了多少金兵,而跟随的三百宋骑也不见一个,想是都战死了,还好,杨再兴还活着,上天给了他一线机会。可惜大灰只能带起一个人飞行,他只有选择地面突围这条路。 他一个跟头落在杨再兴的马前,人为血人、马为血马的杨再兴已经杀红了眼,挺枪就刺,好在他原力虽失,行者棍法犹在,一个“破枪式”挡住,急报家门:“杨将军,我是明日!” “明日?”杨再兴一面在脑海里把明日这个词清晰,一面回马一枪,干掉了一个抢上前的金军百人长,声音陡然一定,“是明日大哥,你怎么来了?” “杨将军,我们先冲出去再说!”他顾不得解释,如意金箍棒一扫,砸飞了两个欺他步战的金骑,夺下一匹马,翻身骑上。 四顾茫茫,到处是金军骑兵,不知该冲向何方?雨天泥泞,金骑不便驰骋,却一个个上前送死!他与杨再兴毫无惧色,冲撞厮杀,又不知杀了多少金兵……四处流淌的雨水都变成了血水,马蹄践踏的泥浆都变成了血浆,以至于两人驱马过处,被杀破了胆的金兵不约而同地向后退去,只是远远地围住呐喊,再无一人胆敢上前接战。 浑身都已挂彩的他与杨再兴获得了宝贵的喘息机会,也停马稍歇,一面探讨往哪个方向突围,他自牢记避开小商河的方向,突然发现金兵的包围圈不仅没有收紧,反而越扩越大,不由想到那个万箭穿心的毒誓,他惊觉大叫:“杨将军,我们快贴上去厮杀!” 却已迟了,一声梆子响,箭矢漫天而至,分不清是箭还是雨,他一个“破箭式”护住自己,座下的马已经中箭倒下,他顺势站到杨再兴马前,保护两人的最后一匹马,杨再兴一杆大枪一圈圈乱抖,凛然不惧。 “冲!”两人不约而同地大喊一声,顶着箭雨冲向最近的金兵,那处金兵早有准备,齐刷刷后退,如此连冲几次,徒劳无功。 难道老子今日就要死在这里?他舞棍挡箭的手已经麻木了,相信杨再兴也好不到哪里去,在绝望的关头他想到自己还有天上的救命稻草,他尽力发出召唤大灰的清啸,这么近的距离它可以听到的。 “杨将军,你先跟它走!”他百忙之中向杨再兴大叫,看到一只大鹰在头顶盘旋,杨再兴知道了他的用意,两人都明白这是最后的机会,但只能有一个人能逃生,因为失去同伴的协助,剩下的一个人决计支撑不了多久。 “明日大哥,你先走!”杨再兴坚决地护住自己,不让大鹰伸出的爪子抓住。大灰发出焦急的鸣叫,在箭雨中几番起落,却无法抓起杨再兴。 他目眦欲裂,也根本无法做到一个人逃命,这一对模样酷似的情敌,在沙场上结下了同生共死的天地豪情。却听一声哀鸣,大灰坠落在马前,几支利箭穿身而过。 “不!”形同兄弟的大灰死了,他发出悲愤的大叫,最后的希望也随之破裂,他的手一滞,右肩一凉,被一支利箭贯通,火辣辣的,竟不觉得痛,他又一声闷哼,大腿上被两支利箭对穿,啊,好爽的感觉!他跪倒在地,自己要为最后的梦想献身了,手中的竹棍落下,三支箭钉在了他的背上,钻心一痛,这就是破誓的代价么?他的思维渐渐模糊,什么不杀大业、什么齐天大圣、什么历史即我、什么传说亦我……都不过是一场春秋大梦,现在梦已醒、人将死! “明日大哥!”杨再兴扔下手中枪,不顾一切地扑到他的跟前,挡住他的前胸,张开双手,迎向漫天箭雨,在他残存的意识里,那些利箭像跳动的音符一样融入杨再兴的身体,而冒出的鲜血随即被雨水冲刷下来。杨再兴回过头,给他一个灿烂的微笑,用大手将插在身上的利箭一根根掰断…… “兄弟!”他的脑海里就永恒记住了杨再兴的最后动作——一面微笑、一面不停地掰断插入身体的利箭,插在杨再兴身上的箭越来越多,那两只大手就保持着掰箭的姿势,逐渐不动了…… 他的背上也陆续插满了洁白的羽箭,他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站在面前变成羽人的杨再兴,两滴热泪从眼角滚落…… 大雨停了下来,金军也停止了放箭,看着两具一跪一站的尸体,就像两朵美丽的雪莲花绽放鲜红的原野上,没有人想上前取下两人的头颅,也没有人发出胜利的欢呼,刚刚喧嚣的战场呈现一片难得的详静,这样厉害的宋将,他们从未见过,这样视死如归的宋将,他们更没有见过……一个金兵下马,跪在血浆中,又一个金兵下马,跪了下来,越来越多的金兵跪在两具尸体周围…… 雨后的天空澄净而湛蓝,骄阳温柔地抚摸着刚被血戮蹂躏的大地,一片黑压压撤退的金军大潮中,自发形成一处神圣不可侵犯的净土,每个路过此处的金兵,都向净土上的两朵白花行投以崇敬的目光,“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口号自此在金军当中流传,并且流传到后世。 金军方过,大队宋军追击而至,他们看到了这悲壮绝伦的一幕,顿时停了下来,阵群中抢出数十人。 “明日!”一个麻脸将领首先抱住了跪着的尸体,发出凄绝的女声,昏厥过去。 “大圣哥哥!”一群义军打扮的战士纷纷哭倒在旁。 “杨兄弟!”一个黑脸将领呆呆看着站立的尸体,大叫一声,眼睛一闭,栽倒在地。 “杨先锋!明义士!”一位俊朗的白袍大将在两人尸体旁跪了下来,所有的宋军也跪倒在地。 “大圣哥哥好像还有一口气!军医、军医在哪……”那群义军忽然有了发现,纷纷大叫。 第二日中午,就在杨再兴战死的地方,岳飞率领三军祭奠这位创下不世战功的虎将,并亲手点燃了火化杨再兴战尸的薪柴,当军士从杨再兴的骨灰中捧出近两升箭镞时,三军恸哭,岳飞沧然泪下,拿起杨再兴的铁枪,在一块大石头上刻下“杨再兴之墓”五个大字。 傍晚时分,在杨再兴的新墓旁,一位披麻带孝的清丽女子悄悄而至,未语泪先流:“杨哥哥,俺来看你了……” 后人有诗吊曰:小商桥畔将星坠,夜半凄凉泣孤魂,未受半点君恩露,先化飞萤向泉台! 正文2 第九十一章 黑客帝国Ⅲ矩阵革命 如血的大地,一个少年在奔跑,越跑越快,挥动的双臂忽然化作一对巨大的翅膀,羽毛洁白如雪,少年随之展开翅膀,扑向血蓝血蓝的天空,少年越飞越近,面庞英俊,恍惚年少的自己,那一对翅膀霍然入目,竟是由无数的羽箭组成,少年嘴角浮出灿烂的微笑,掠过头顶,向远方飞去…… “杨再兴……”他一声呻吟,睁开双眼,便看到了楚月舒展开来的娥眉,自己还活着?他挣扎着想坐起来,却发现身上绑满了绷带,每寸肌肤都钻心的痛。 “明日,你总算醒了,不要动,伤口太多!”楚月俯身按着他,又欣慰又心疼。 “我怎么没死?”他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中了那么多箭还能活下来。 “多亏杨将军挡在你前面,护住你胸口要害,才留下你一条命!”楚月后怕地拍着自己的胸口! “那杨将军呢?”他心中生出一线希望。 “他……他死了!”楚月捂住自己的嘴,眼圈红了,“死得好惨!” “他真的……死了?”杨再兴之死对他的冲击是多重的,一方面生出无法打破历史宿命的绝望感,一方面又觉得杨再兴死得其所,真正的英雄正是敢于藐视刀光箭影的慨然赴死者,这何尝不是杨再兴自己希望的结局……如果将来岳飞也是自愿赴死又将如何?他一心渴望改变大英雄结局的梦想岂非一相情愿? “岳姐姐那天来看你,见你未醒,留了话给你……”楚月的声音低了下来。 “甚么话?”他的心乱糟糟的,杨再兴的死,必定让岳楚与他都心存愧疚,甚至无法彼此面对。 “岳姐姐说,待未亡人三年孝满,可去杨再兴墓前寻她!”楚月深感岳楚的凄惨命运,落下泪来,“明日,三年后你一定要把岳姐姐寻回来,好好对她……” 他默默无语,内心对岳楚的亏欠深似幽海,却又觉自己连三日后都无法把握,何谈三年后,暂且抛开过去未来,把握好现在吧,他的大脑开始重新运转:“我睡了几日了?” “你昏迷了七日哩。”楚月用手背擦去眼泪。 “这是哪?”他的听觉才对帐篷外热火朝天的操练声有反应,下意识问。 “此处是朱仙镇,距汴京只数十里了!这几日,岳家军又接连大胜,兀术军已彻底崩溃……”楚月的声音说不出是开心还是失落。 啊?难道自己一直期待的这场宋金决战中的决战——朱仙镇大战已经结束了,他忍住伤痛,急急道:“月儿,快与我把战况细细道来!” 原来,就在杨再兴战死的次日,张宪统军轻易克复临颍县。同日,王贵坐镇颍昌府与转攻而来的兀术大军展开会战,与堰城之战一样,都是以少击众的悬殊之战,在最险恶艰难的关头,小将军岳雲以一己之勇唤起全军勇气,阵杀兀术女婿,一举击溃金军,使兀术军团又一次在天时地利中完败,彻底失去了与岳家军对阵的信心。以至于三日后,当岳家军前哨五百骑抵达十万金军驻扎的朱仙镇时,稍一接战,金军便全军奔溃,昔日纵横天下、不可一世的女真铁骑,在无以撼动的岳家军面前,终于沦为不堪一击的惊弓之鸟!军心涣散之下,连兀术手下的猛将韩常都产生了动摇,秘密请降。 而两河民众纷纷揭竿而起,皆打出岳家军的旗号,使金国燕山以南,号令不复行,在这样一个时代,谱写了一场人民战争的壮歌,这一奇迹,也只有堪称这时代人民军队的岳家军才能创造!此时的岳家军,熬过了孤军深入、无援无靠的艰苦形势,正式踏上了胜利的坦途,当日岳飞“直捣黄龙,与诸君痛饮”的豪言,已是可望而可及! 他听得心摇神驰,那成就大英雄辉煌颠峰的一战——朱仙镇大战就这么轻易结束了,错过了不能不说是个遗憾,不过他的一战就要开始了,为了改变这一战的一战,因为赵构小儿的十二道金牌就要到了,他躺不住了,向楚月恳求:“快找人抬我去见大帅!” 两个小校用担架抬着他赶往帅帐,大营里到处洋溢着胜利在望的热烈气氛,战士们的脸上皆充满了必胜的信心,一路碰上的将士纷纷向他这个九死一生的英雄敬礼,“明日”、“齐天大圣”的呼声不绝于耳,这么多年来,他第一次以明日的原身受到宋人的爱戴,其中的酸苦辛甜,只有他自己晓得。 一入帅帐,他就感觉气氛跟外面截然不同,岳飞正背着身站在大案前,一动不动,满帐肃立的将领都低头不语,十分沉闷,见他进来,也无人理会,只有朱芾上前,低低问候一声,再指挥小校将他抬来一块空处。他心中一紧,难道那十二道金牌已经到了? 半晌,憋了半天的牛皋首先开口,大嚷:“杨兄弟就白死了?还有这个老红……明日也伤成这样子,他以前还是个金贼哩……” 他内心苦笑,牛皋对他的感情想必很复杂,不知大英雄对他又有何感受,却听牛皋继续嚷道:“……大军所向披靡,鞑子等若案上肉,官家却下甚么鸟诏班师,呸……” “牛皋!”岳飞终于回头,布满血丝的双眼充满愤激与无奈,憔悴的面容仿佛苍老了十岁,那似乎大山也压不垮的伟岸身躯竟有点弯曲…… 他的心揪了起来,赵构小儿的班师诏果然到了,相比较岳飞前两次处理班师诏的果断与决绝,在此北伐胜果即将到手的关头,本应更是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却变成这模样,莫非有特别的原因,他不顾一切了:“大帅,万不可班师,明日有话要说!” 岳飞顺声看住他,那眼里的情感竟也十分复杂,他这才想起自己要说的话只能对大英雄一个人说,赶紧补充一句:“大帅,我要单独和你说话!” “把明义士抬到后帐!”岳飞毫不迟疑地进入后帐,身后所有的将领们都将期待的目光投向他,将说服主帅的最后希望寄托在他身上! “大功将成,时不我待,自古将在外不受君命,大帅尽忠报国之心天下皆知,又理他甚么班师诏?等到收复故土、一统南北之后,累世英明既成,再向官家请罪不迟……”费尽心机,历尽生死,终于获得了和大英雄单独相处的机会,他躺在岳飞的行军床上,小心翼翼、斟词酌句地开始了苦劝。 “累世英明?只怕要累世骂名矣!”岳飞正襟危坐于床前,听他此言,脸上冒出苦笑。 “大帅何出此言?”他被岳飞突兀一语弄得有些糊涂。 “明义士,你我相识日短,飞已知你是条好汉,奈何这天下之人,又有多少看清你、相信你?”岳飞自袖中拿出一条黄绸帝诏,“这道官家密旨,飞没给任何人看,你看看吧!” 怎么又扯上自己了,他不解地展开密旨,仰卧看去,立时看到关于他的几行字:……明日小贼,反复宋金,逆呼齐天,妄称大圣,在卿之侧,居心叵测……朕命难行,抗旨冒进,莫非小贼进谗,欲占北地,以图自立乎……卿若清白,当即回师,拘押小贼,一同来见! 他张口结舌,天!我的天!原来一切都因自己而起,若非自己,杨再兴也未必会死!若非自己,岳飞也未必会班师!就因为自己的出现,历史才按照原有的轨迹延续下去,可真是“我即历史、历史即我”啊,他懊恼得恨不得一头撞死! 那日现出原身与杨再兴同生共死的一战一早轰动南北,偏偏他是天下第一反复无常的小贼,还曾据有和氏璧,这就给了赵构和秦桧这一对昏君奸臣指责的口实,这道密旨语气激烈,直指岳飞跟他在一起,又抗旨不归,莫不是心存反意,这对一心尽忠报国的岳飞来说,堪称致命一击! 日妹么的,就反了赵构小儿又如何?他心中冒出这样的念头,看着大英雄,试探道:“大帅,既是如此,就解明日进京吧!” 岳飞眼露惺惜,轻轻摇头,“明义士,其实非关你事,你之出现,不过刚好给了官家一个最利藉口,江南君臣处心积虑与金人和谈,其中道理,飞怎会不晓得……” 赵构小儿一怕大胜,大胜则岳飞功高震主,威胁皇权,若再迎回那个旧帝,又将怎生处置?二怕大败,大败则赵构求为江南一布衣而不可得!作为金人奸细的秦桧,亦担心金国覆灭而牵扯出自己,这对君臣的龌龊想法,天下的有识之士都能看出,大英雄又怎会不明白,只是看岳飞愿不愿顶着压力,再次抗旨了!他再次鼓动:“大帅自然也晓得,这天下非官家一人之天下,而是天下人之天下!” 岳飞面现犹豫:“此言铮铮,飞一己之身倒无所谓,只是怕这班将士将来落罪遭屈,飞于心何忍?” “那索性反了又如何?”他终于吐出了这句话。 岳飞闻言一震,瞪住他:“飞自幼决意报国,死无足道,但使后世史册知有与关、张齐名,明义士此话休要再提!” 他不由激动起来:“总不成大帅回去是死,也要班师?” 岳飞闻言更震,摇头不信道:“官家待飞甚厚,拔自列校,又怎会置飞于死地,何况太祖有盟誓不杀大臣和士子……” 原来大英雄还对赵构抱有幻想,他毅然决然,打破了遵守到现在的这时代生存法则,祭出了最后的杀手锏:“大帅,你信不信有人可以预知未来?” 岳飞面带虔诚:“世间有神,人心有佛,信则有,不信则无……” 他一步步挑战大英雄的接受能力:“那大帅信不信有人来自未来呢?” 岳飞有些不敢相信地看着他:“明义士的意思是……” 不知谈了多久,当他与岳飞重新出现的时候,众将早已等得不耐烦了,大部分人都探询地盯着他,他却面无表情,因为该说的都说了,不该说的也说了,他相信大英雄会做出合适的抉择,至于是什么抉择,却非他能左右了。 岳飞站在大案前,意味深长地扫视了众将一圈,掷地有声地抛下两个字:“班师!” 满帐大哗,众将纷纷跪倒下来,一个个悲愤痛陈: “十年之力,废于一旦!” “毕世之功,一篑亏成!” “情愿赴死,永不回首!” …… 惟独躺在担架上的他与岳飞对视着,不再发一言,没有谁比他更读懂岳飞此刻的内心了,因为或许正是他的话才令岳飞下了最后的决心。 方才他顾不得岳飞会否以为自己患失心疯了,第一次将自己来自后世的惊天秘密告诉了这时代的第一个人——大英雄岳飞。只恨那原力消失,否则他可以跟岳飞大战一场,在大水法的施展过程中让岳飞进入自己的内心,就像教尊与张三峰、宗印那场大战,还有自己与达凯的大战,这样的交流方式只能在顶尖高手之间进行,风险固然有,却是最有效的沟通,而凭借三寸不烂之舌的说服力自然大打折扣,也不知大英雄到底信不信。 不过不管信还是不信,岳飞都对他所讲的一切产生了兴趣,由初时的呆呆发愣到后来的不住发问,岳飞显然更关心宋以后的历史,反倒对自己将死在风波亭的预言不以为意,尤其当岳飞听到后人对自己的评价完全超过关羽、张飞,成为爱国主义的楷模时,脸上不由露出一丝骄傲来。 到他嗓子都说哑了、实在说不动的时节,岳飞才给了他模棱两可的一句话:“明日兄弟,你讲了,飞也听了,但出了这道帐,你就要把刚刚的话忘掉、全部忘掉!” 他如释重负地直点头,儿时的梦想已经实现大半,他亲口对大英雄泄露了命运的天机,纵使大英雄还将信将疑,也不会对未来结局毫无思想准备了。 他一直想看到一个人如果预知自己的结局将会怎样反应,现在他看到了,他看到了又一个慷慨赴死的伟大英雄,只不过,迎接这位英雄的死亡之地,不是战场,而是刑场,死在自己人手里,远比死在敌人手里来得悲壮,岳飞或许正是要用自己的死,给后人筑起一道精神长城…… 如同看着杨再兴在自己面前微笑赴死,他也看到了大英雄微笑着走向属于自己、更属于后人的死亡,两行热泪自眼角流了下来,他在心里狂喊了一声——“不”! 跟以往面对命运无法改变绝望发出的“不”不同,他这一次发出的是对抗命运的最强音,对大英雄说“不”、对自己说“不”、对历史说“不”…… 正文2 第九十二章 独立日 “我一直相信,世间有一种思想,叫做信念。我也一直相信,世间有一种精神,叫做坚持。试问天下苍生,怀有信念者几何、坚持信念者几何?我——依旧怀有信念,却已不再坚持!你们——亦曾拥有信念,却已动摇迷失!还好,有一个人,他始终坚持着自己的信念,即便前途叵测,亦坦然无惧、痴心不改。这个人,就站在我的身边,就站在你们的面前,他的名字,叫做岳飞!” 身上缠满绷带的他说到这里,扶住拐棍,将无比崇敬的目光投向身边,岳飞一直站在那里,面若止水,身如磐石,巍然不动,台下的岳家军将士齐齐动容,风纪一振。自班师令下达后,这支面对强敌毫无惧色的铁军在撤军途中行伍不整、旗靡辙乱,看得他痛心不已,而岳飞又一再催促他率部离去,以免成为赵构小儿的阶下囚,他遂要求为三军临别赠言。 “你们何其有幸,有幸追随这个人,有幸追随这个必将为后人仰视的人,我亦何其有幸,有幸成为你们当中的一员,虽然只是短短的日子,却是我一生中最骄傲的日子,因为,我们,共同谱写了一段光荣的历史,共同见证了一个辉煌的时刻,你们要记住,也要自己的子孙后代记住,我们,曾拥有一个骄傲而光荣的名字,这个名字,叫做岳家军!” 他擦去眼角不住溢出的泪水,这几天,他拼命努力,努力改变岳飞的决定,可是他的努力都白费了: 就在岳飞决定班师的次日,以为败局已定的兀术放弃开封,准备率军退过黄河之际,一汉人文士翩翩而至,叩马谏曰——“自古未有权臣在内,而大将能立功于外者。岳少保祸且不免,况欲成功乎?”本来只崇尚武力的兀术一经提醒,想到了几乎被遗忘的奸细秦桧,顿然开窍,下令暂不过河,扎营观望。这文士正是他派出的牛文,他的设想是,只要金军探得岳家军撤军,必然趁机大举反攻,那时赵构小儿只有令岳家军回师抗击。他的如意算盘却打错了,岳飞在撤军的同时故意放出风声,要科买布帛,制造战牌,以继续北伐。而屡战屡败的兀术重占开封后,再无决战中原的勇气,只派轻军遥遥尾随岳家军,并不敢倾军南下。 而京西百姓闻岳家军退师,大失所望,成千上万地拥到路上拦阻岳家军,哭声盈野,在岳飞马前挽留——“我等顶香盆,运粮草,以迎岳家军,鞑子悉知。今日少保此去,我等不遗噍类矣!”三军亦哭,岳飞含泪决定留军五日,掩护百姓南迁襄汉,他抓住这最后的机会,联络诸将苦劝岳飞回师。岳飞不是没有动摇,当夜,露宿荒村野寺,岳飞与众将默对而坐良久,忽然发问——“天下事竟如何?”张宪诤然答曰——“全在大帅处置耳!”岳飞目光一亮,看到他满怀期翼的眼神,终究一叹——“今日复一地,明朝弃一地,养敌残民,无补国事!”他至此晓得,一心为国为民的大英雄绝不会学宋太祖黄袍加身,他欲为配角暗中扭转岳飞命运之轮的努力宣告彻底失败,只有亲自披挂站到舞台中央这最后一条路了。 “我晓得,坚持信念要忍受常人无法忍受的痛苦,可是我不晓得,为什么坚持信念者,大都没有好的归宿?谁不想自己有个好归宿,谁不想守着妻儿,平安过完一生!我很想,很想这样过一生……”他的目光扫过一张张被深深触动的脸庞,脑海里想到为信念献身的杨再兴和无数血沃大地的好男儿,目光最终落在圣军中的楚月身上,小娇妻已猜到他下面要说什么,泪光涟涟,他的声音蓦然拔高,“可是我更想,更想让世人知道,让我们的后代知道,有一种信念,必须坚持!坚持信念者,必有好归宿……” 三军肃静,痴痴地仰望着这个身份复杂的奇怪家伙,都在琢磨着他的话,思索着他的话,连岳飞也不例外……他终于要为自己的梦想挺身而战了,为了改变这一战的一战,他不惜与天下一战,不惜与大英雄一战,即便自己万劫不复、永堕深渊! “明日,不要做傻事!”岳飞握紧他的手,在他耳边叮嘱。他不发一语,狠狠地抱了大英雄一下,然后,挨个与张宪、牛皋、岳雲等将领拥抱告别。那边,圣军战士也在与岳家军将士依依惜别。 他带走了已加入岳家军的旧部,因为,他需要力量,需要很多很多的力量,因为,这一次,他要对抗的,不只是自己的命运、大英雄的命运,而是天下人的命运、历史的命运…… 很快,月初刚发生过的一次日食化为两道谶语,在宋金决战后出现统治真空的齐淮大地上悄悄流传起来——“齐天换日”、“大圣乱淮”,一时穷人欢欣,富绅惶惶,皆知道东海边有个专为穷苦百姓出头的齐天大圣,不过那家伙一向不出海州一亩三分地的,怎地突然生出野心来了? 八月初一,海州,饱经中原战火洗礼的圣军重新集结在一起,集结到北门临洪门前。海州百姓倾城而出,奉以酒羊、金帛,迎接子弟兵的归来。 城楼上,竖起一根冲天耸立的高大旗杆,金光四射的“齐天大圣”旌旗猎猎招扬,旗下的牛文、马绉和忽里赤、艾里孙俱兴奋地满脸通红,那一直不思进取的主帅醒悟了,要大干一番了,总算应了天命之主的天象,不枉他们追随一场。 城楼里,楚月仔细地为他披挂,几番欲言又止,几番割舍不下,她知道,只要他一出这个城楼,就离她回归荒岛的期盼越来越远,就离她远离乱世的心愿越来越远,他就再不是她一个人的明日,而是千千万万个人的明日了,可是,正如她从没有反对过他的任何决定一样,这一次,她还是没有反对,因为,她是他的妻子,他是她今生无悔的选择! 在小娇妻深情的目光里,他头戴紫金冠、身披黄金甲,嘴咬住花雉翎,肩扛金箍棒,吊儿郎当地走上城头,走上生命中波澜壮阔的一页。 在万众欢呼声中,他潇洒地挥挥手,平抑如潮翻滚的声浪,他抬起头,秋高气爽,日丽风和,嘴里冒出诗一般的语句:“仰望蓝天,我看到了光明和生命;俯视大地,我看到了黑暗和死亡。我依旧怀着不杀的信念,只是已不再坚持。因为,上天赐于人世的希望,已被地上的灰尘蒙蔽,我看见,只有艳丽的鲜血,才能涤荡死亡的黑暗!我看见,只有凄利的兵锋,才能唤醒生命的光明……儿郎们,我曾经告诉你们,为海州而战,为天下而战,可是今天,我要告诉你们,为心灵而战,为信念而战,为了不杀,杀!” 他这一番着实自我感动的宣言宣毕,得意地张开双手,准备迎接预期的欢呼,却发觉城下军民依旧静静仰望,似乎还在期待什么,他初时以为自己声音太小以至泥牛入海,而后明白自己的宣言虽是白话,但其中复杂的寓意并非这时代的人可以理解,想要再说些什么,又不知该说什么,正尴尬间,马绉上前一步,双手展开一卷黄帛,他心头一跳,这不是皇帝老儿的专用品? 马绉深吸一口气,以充沛而高昂的声音读起来:“昏君无道,奸佞当朝,忠良遭逐,百姓苟生,妻子难全……海州古城,取象于天,和氏之璧,复出有数。明日大圣,天命所归,喻世不杀,仁心千古……举事今起,瞩意南北,昭告天下:杀世间该杀之人,还万民不杀之世!” 牛文亦在此时上前,小心翼翼地捧着一黄绸包裹的物件,双手一抖,高高举起,那物件露出了真面目,正方塔形,莹如月华,在阳光下发出异样的光芒,不是那和氏璧还是什么?他张口结舌,这和氏璧虽也是赝品,但只要出自他的名下,谁敢不信?那在会宁府被毁的假货反倒可以算成他为国护宝的功劳,牛文、马绉显然瞒着他筹划已久,一心要把他推上天命之主的宝座,此事若放在几个月前,已淡泊尘世争斗的他断不会答应,而今却殊途同归,时也?命也? “齐天大圣!天命所归……”顿时鞭炮大鸣,香花四散,兵刃如林,海州军民一片欢腾。 他心中苦笑,看来所有人都期待着这一刻的到来,除了自己。儿子完颜笑最喜欢这样的场面了,两个多月没见儿子,他和楚月都想得慌,一早派人去荒岛接,算起来,也该回了。 城外大山上一直有一队宋军在观察,他知道那是原本守卫海州的韩世忠军王权部的探马,虽然感谢王权部为圣军解除了后顾之忧,不过若是他们前来干涉,也只有武力解决了,还好,他们不知摄于圣军之威,还是出于什么别的原因,自和氏璧出现后,就消失不见,应该向南宋小朝廷报告去了。 这正是他想要的,既然金军已经被岳家军打破了胆,就由他代之成为悬在南宋君臣头顶的一柄利剑吧,这样赵构小儿才不会对岳飞下毒手,毕竟岳家军才是大宋的真正长城。 再看下面欢腾的人群,他又有一种飘在半空中的不塌实感,一方面是对自己失去原力的不自信,一方面更是因为对历史与未来的不可把握性,他知道自己从这一刻已经破开了历史,可是破开后的历史将何去何从,绝非自己说了算的! “杀世间该杀之人,还万民不杀之世!好大的口气!”一个尖利的声音就在此时划破欢腾的声潮,那声音如此的怪异,令闻者毛骨悚然,浑身宛若置身数九寒冬的冰水中,像倒转的水面波纹,欢腾的声潮一圈圈停止下来,围绕着败兴的声源形成一片空地。 什么人如此大胆,在圣军的大本营撒野?而且是在这样一个重要的时刻!忽里赤和艾里孙都如临大敌地站到了他的身边,往下看去。露出的空地上,一个渔民装扮的汉子掀去头上的斗篷,露出一张英俊而苍白的脸,达凯——这个他在这时代命中注定的冤家对头又在一个“合适”的时间和地点出现了! 忽里赤一挥手,城下的一组圣军齐刷刷围住了达凯,达凯哈哈怪笑,一把掀开身上宽大的黄糁叶蓑衣,圣军战士以为其要动手,立刻刀棒齐举,却发现达凯腋下霍然夹着一个光脚少年,达凯不慌不忙扯去少年口中的布团:“明日,你看这是谁?” 少年张口大叫:“爹爹,救我!” 他大惊失色:“笑儿!莫怕……” 见主帅的儿子落入敌手,圣军战士不敢轻举妄动了。楚月早已紧张地冲过来:“表哥,不要!” 达凯眯着眼睛,嘲讽道:“表妹,你的郡马,不是号称齐天大圣,无所不能么,怎么连儿子都保护不了?” 楚月情急怒喝:“达凯,你好卑鄙!” 这番对答全是女真话,他赶紧用女真话相激:“达凯,我可一向敬你是条汉子,怎么拿小孩子作威胁?” “我达凯早已不是汉子了!”他不提此事还好,达凯一听变了脸色,照完颜笑的屁股狠狠拧了一把,“外甥儿,不要怪舅舅心狠,第一次见面就这样对你,要怪就怪你爹爹做的好事!” 完颜笑痛得大骂:“呸,我没你这种不男不女的舅舅,大坏蛋……” 达凯愈恼,几个耳光抽上去,完颜笑的双颊顿时肿起来,改用海州话骂道:“二依子,二郎八蛋……” “表哥,住手!”楚月心疼地泪水盈眶。远近的海州军民也看得心疼不已,却也有些好笑,因为完颜笑的乡骂用在达凯身上端的贴切, 达凯既然听不懂,也就懒得理了,盯住城头:“明日,站住不动!” 想下城接近达凯的图谋被喝破,他只好停住,无奈叫道:“达凯,你想怎样?” “你不是很想下来么?”达凯一脸邪气,眼露寒光,“那就给我跳下来!” 爱子心切的他,果然恨不得纵下城头,可惜这么高的城墙,即便他混沌功力仍在,也跳不下去,量那第一流的轻功好手也无法做到吧,如果神鹰大灰还活着就好了,现在达凯提出这个要他形同自杀的要求,他该怎么办? “大圣,不可!”牛文、马绉首先阻止他,“自古成大事者,莫不舍亲弃小,岂不闻汉高祖有烹父分羹之举……” 我呸,怎能把老子跟那无耻流氓刘邦相提并论,他已站到了城墙边缘,还是忽里赤和艾里孙的劝阻更实际些:“哥哥且住,你跳下去无论是死是活,都未必能救得笑儿!” “明日,可有把握?”楚月则一脸期翼地望向他,在小娇妻眼里,他确实是无所不能的,毕竟现在谁也不知道他功力尽失,包括达凯,否则大可杀将上来,而毋须采用这个不光彩的手段。 但他面上的踌躇还是让楚月看出来了,她比谁都清楚自己的夫君可以为了儿子不顾性命,他此刻的神色表明他面临极大的风险,而且并不能对儿子的处境有所帮助,她立时做出了决定,也站到了城墙边缘:“表哥,让我替明日跳下来!” “月儿,你这不是把自己也搭进来了么?”他闻言大惊,却已来不及阻止! 达凯眼露妒恨:“贤伉俪果然情深,那就一起跳下来吧!” 完颜笑则大哭起来:“爹爹,娘,不要跳!” 举事方起,横变突生,城上、城下顿时大乱。牛文、马绉、忽里赤、艾里孙四人一起跪倒,苦劝他夫妇以海州为重、以天下为重;百姓们也纷杂大叫,或要大圣爷、圣娘娘不可卤莽,或骂达凯卑鄙;而习惯临敌应变的圣军早已展开阵势,密密麻麻地将达凯围在中央! 最先包围达凯的那组圣军蓦然发动,为首的组长暴喊一声,上前一刀,竟然劈向达凯腋下的完颜笑,达凯身子亦动,一掌拍转刀锋,顺势击在那名组长的胸口上,其口喷鲜血,凌空飞了出去,达凯化掌为爪,形同鬼魅,在攻上来的圣军战士中穿插起来,不消片刻,其周围已经躺满了圣军战士的尸体,眼见其余的圣军还要上前,他大喝一声:“停手,全部停手!” 主帅军令既出,攻击即止,四周的圣军战士一个个心不甘、情不愿地盯着达凯。达凯将沾满鲜血的五指对准完颜笑头顶,狞笑道:“明日,你跳是不跳?” 正文2 第九十三章 星际传奇2 每逢危急万分的关头,他总能变得异常冷静,纵然原力不在,这次也不例外。就在儿子的哭叫声中,他的大脑灵光一闪,生出一个唯一可行也是孤注一掷的办法,转向楚月,用夫妻间玩笑的语调暗示她:“娘子,不要拖后腿,让为夫一个人跳吧……” 那个狡猾的臭小子明日回来了,楚月虽不知他有何妙计,还是乖乖地点点头,他目测城根与达凯之间的距离,计算着落点,心头已定,发出放手一博的豪声:“达凯,我要跳了!笑儿,忘了爹爹的教诲么?不到危险时不要乱叫,像个男子汉,不要乱叫……” 这话听在任何人的耳中,都像临终遗言,却哪里想到是他父子间的独特暗号,伶俐的完颜笑立刻会意,止哭回应道:“爹爹放心跳吧,孩儿记住你的教诲了!” 楚月心有灵犀,已然猜到了夫君的意图,两个月前的大婚之日,一个癫和尚不是传了儿子“佛门狮子吼”的防身绝技么,正好派上用场。 “达凯,我来也!”他说着蹲下来,在达凯视线的死角里迅速抠出城砖中的泥苔塞入耳中,然后双足一蹬,就在城上城下的一片惊呼声中,纵身跃入空中,失控般地翻起跟头。 完颜笑就在这时尖叫起来,那尖叫一发不可收拾,海啸般冲出完颜笑幼嫩的喉咙,卷向所有人的耳朵,直刺耳膜,谁也想不到一个少年能有这么大的声量,闻之无不色变神惊,靠近的圣军战士不约而同扔下兵器,痛苦地抱住头,或跪或倒下来。 处在音波中心、好整以暇欲欣赏他摔死惨景的达凯同样猝不及防,饶是功力深厚,亦忍不住用手捂向自己的耳朵。 在空中的他就抓住这唯一的机会,身棍合一,变成了一个旋转的大风车,降落的速度旋即放缓,天、地、人在他的四周转动,胸中充溢着前所未有的杀机,他的视线牢牢盯住越来越近的达凯,身子已经连旋了八圈,失去灵知的大脑蓦然一清,一种全新的感觉自他的眼睛涌向全身,目光锁定之处,达凯的额头部位清晰放大,越放越大,他先看见了皮肤的粗糙肌理,再看见了密如蜂巢的细胞组织…… 天!他已经超出了人眼的极限,若说原先的灵知让他看到了宇宙之大,现在的肉眼则让他看到了尘埃之微,这就是所谓的有一失必有一得么?但他来不及惊叹这突如其来的上苍礼物,身体已做出了第九道旋转,如意金箍棒带金钢圈的头部正中达凯的额头。 “你……”达凯难以置信地瞪住安然落在眼前的他,左手一松,完颜笑落在地上,惊恐地扑进他的怀里,尖叫随之停止。 达凯双手举起,那是大水法的起式,他却身子一晃,全身尚未完全愈合的箭伤都裂开了,已无力使出第二棍,他缓缓抠出耳中的泥苔,听天由命吧。只见达凯也身子一晃,双目、口鼻都渗出了鲜血,甚是恐怖,直勾勾、想不通地瞪着他:“明日,你杀人了,你真的杀人了?” 达凯大概是这世上唯一知道他的武功是不杀武功的人,即便听说他与杨再兴联手的一战杀了无数金兵,也认为都是杨再兴杀的,因为达到化境的武学高手,想不杀人确实可以不杀人的,这反倒成为达凯的致命点,也是天意了。他警惕达凯的临死反击,抱着儿子连退三步,方道:“不错,我早已杀人了!” “你……我……”达凯明白自己犯了一个无法挽回的错误,又悔又恨中,一注鲜血如箭出口,身子不甘心地又晃了几晃,仰面便倒。 天可怜见,在失去了原力之后,他的“天地九旋棍”终于练成,而且一出手就干掉了生平最大的死敌。无穷的杀机依旧在体内涌动,他表情复杂地注视着达凯的死亡,毫无一丝喜悦。 “明日,笑儿!”最先下城的楚月跑过来,恍如隔世地抱住自己的夫与子,随后赶到的牛文、马绉、忽里赤、艾里孙满面狂喜,举起一面黄袍披上他的身体,一起跪到:“齐天大圣,明日大帝,万岁,万万岁!” 惊魂动魄的海州军民从这扭转乾坤的神奇一幕中清醒,无比崇敬地看着天神一般屹立的他,纷纷匍匐在地,山呼如雷:“齐天大圣,明日大帝,万岁,万万岁!” “请大圣赐国号!”马绉顺理成章地请示。 他压根没想当什么皇帝,本意只是想造反大宋,以扭转大英雄的命运,却被历史与命运的驱使最终踏上了这条不归路,他再次仰望蓝天,双目射出冷酷的光芒,发出梦幻般的宣告:“就叫东胜神洲吧!” “齐天大圣!东胜神洲!万岁、万万岁!”在海州军民的又一波欢庆高潮中,他撇开妻儿,大步走向那欲刀劈完颜笑而被达凯所伤的组长,几个战士赶紧扶起那受伤不浅的组长。 他面无表情地打量着那组长:“你那一刀是真劈还是假劈?” 那组长抬起年轻而棱角分明的脸,用尊敬而不是崇仰的目光迎向他:“是真劈!” 组长没有多余的解释,边上的战士都觉此话不妥,忐忑不安地低下头,他这一刻感觉到了自己已非他们的大圣哥哥了,而是高高在上的明日大帝,但这个代价,是他必须要付的,他开始学习掩饰自己的内心,淡淡又问:“你叫甚么名字!” 不知是祸是福的组长回答:“小人魏胜!” 他的嘴角忍不住露出了微笑:“好个魏胜,非常时行非常事,必成大器,我圣军有此人才,怎能埋没,先做个队长吧!” 边上的战士又惊又喜,魏胜宠辱不惊:“多谢大圣哥哥!” 不错,即便当了明日大帝,他还是他们的大圣哥哥,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天生就没有做领袖的风范,新生的冷酷还是留给自己的敌人与对手吧,他抛开才维持片刻的矜持,带着儿子,嬉皮笑脸地走到百姓与圣军当中:“乡亲们,儿郎们,今日就是东胜神洲的国庆日,明日请大家好好吃喝一通!” 国庆日一过,整个海州就发动起来,变成了一部巨型的战争机器,他所下的第一道圣诏就是扩军。要在宋金的夹缝中杀出一片天地,仅有的一万圣军远远不够,他的目标是建立一支十万兵力的大军,方能威胁乃至动摇大宋的统治,遏止并反击大金的触角。 在他辖治下人口增至三十万的海州作为东胜神洲的大本营,又要担起战时经济中心的重任,自然抽不出多余的成年男丁,也无法独力养活一支十万人的军队,他在扩军的同时不可避免地走上扩张领土的常规争霸之路。 他的建军宗旨亦由初期的“不杀”辗转至后期的“为不被杀可杀”,最终演变成脱胎换骨的“为不杀而杀”!这句振耳聩聋的口号就在扩军扩疆的过程中流传开来,相比较十几年前钟相、杨么起义提出的几乎不可能实现的“均贫富、等贵贱”,这简单之极的五个字反映了代表人类最基本需求的草根哲理——“活着”,一下子冲入身处乱世的黎民百姓心中,成为顺应时势的最迫切呐喊。 一时间,山东两淮的义士好汉接踵投靠,临近海州的齐淮州县纷纷来附,不出三月,圣军总兵力已扩至十万以上,东胜神洲的疆土沿着东部沿海的狭长地带急剧扩张,南抵大江,北近大河。 宋金两国一个在长江以南手忙脚乱地调兵遣将,严防圣军过江;一个在黄河以北加紧肃清汉人义军,以防与圣军呼应。而疆界远隔的大理、西夏、高丽等国则相继派来使者,与这中原国度新近崛起的第三势力交好,齐天大圣的威名一时无两。 “杀世间该杀之人,还万民不杀之世!”——这一反草菅人命的封建霸业观、把生命的权利提升到国家高度的政治思想令宋金统治者闻之色变,谈之切骨,在广大的士大夫阶层也引发了思想地震,惶惶终日者有之,击节赞叹者有之,激烈辩论者亦有之。 总而言之,东胜神洲的建立,带来的冲击是全方位的,在这样一个时代,第一次提出近似“为全人类而战”的斗争信念,也注定她成为封建统治阶级必欲除之而后快的异类!这一点,连她的创建者——他都没有预料到。 宋金方面的探报源源不断地传来,如他所愿,赵构小儿对班师来见的岳飞不仅没有斥责私纵明日之罪,反而褒奖有加,更驳回了岳飞壮心已阑的辞呈,勉令返回鄂州驻地。他备感欣慰,至少大英雄没有像后世评书中描写那样,一入京就被下狱,历史应该在自己手中破开了吧? 不过另一则尚不明朗的消息令他化喜为忧,兀术在除掉粘罕一系的仅存硕果——谷神之后,又于开封点检粮草,调集兵马,显然在酝酿一次大的行动,而南宋方面亦有不容忽视的线报,赵构的忠实走狗张俊和御前亲信杨沂中两军都在秣兵励马,这敌对两国近乎默契的异动绝非巧合,如果想再次开战的话,赵构怎能忘了最能抗金的岳家军,唯一的解释是对付第三方,而这个第三方,除了宋金共同的敌人——他还会有谁? 这个局面是他预见到的,宋金既有秦桧与兀术暗中勾结,岂容他这个叛臣贼子坐大,必然会联手将羽翅未丰的东胜神洲扼杀在摇篮里。 他早有针对的计划,只是尚未准备充分,也来不及准备充分,他当机立断,下令召开建国后的第一次最高军事会议,参加会议者,已不止原先的“六人会”成员,还增加了新晋的圣军新星魏胜等几员年轻将领。 是时年关将至,北风怒号,一直坚持不建帝殿、不行朝礼的他,就在白虎山下的齐天大圣府,点起火炉,举行不分上下的圆桌会议。 升为左右丞相的牛文、马绉二人分别介绍了内部的大好形势和外部的险恶局面,然后转向军事讨论。 升任左右元帅的忽里赤、艾里孙作为军中元老派与以魏胜为首的少壮派展开了激烈交锋,双方各执一词:元老派主张先打过长江,灭了较弱的南宋,再北上伐金;少壮派则主张先过黄河,将较强的金国赶回北地,一统燕齐,回头再收拾赵宋。牛文、马绉当了和事老,提议干脆两线同时出击,看谁先取胜,当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他与楚月凝神倾听,一言不发,南下或北上的策略都有道理,亦带有明显的感情色彩,出自金国的元老派自不想先对自己的族国下手,同样,出自赵宋的少壮派也不想先拿自己的祖国开刀。至于两位丞相提议的两线作战,则是绝不可取的,他当然记得一战、二战中的德国是怎么失败的。还有一点,各方都觉得胜利好像唾手可得,这是个大错误! 也许是发展太快,也许是从未受过重大挫折,他感觉到军中弥漫着盲目乐观的情绪,且不说南宋的岳家军就足够圣军吃一壶的,就是金国的兀术军团也实力犹存,哪一个都不好相与。 虽说圣军的架构已趋向一支多兵种的全面军队:不仅有骑军、步军、水军,还组建了炮军,但是扩军太快,难免鱼龙混杂,战士融合时间太短,各军配合亦显生疏,一旦上了战场,能产生多大的战力尚是疑问。尽管他组建了这时代第一支真正意义的炮军,全部装备火龙出水,但经过这些年各种战场的磨练,他对这原始火器的作用也有了清醒的认识,用于攻城、守城当能发挥不可小看的作用,但在野战当中,除非对手摆的是密集阵形,若面对岳家军那样的散骑战术,炮军的作用几可忽略,就像后世的第一代火枪手根本无法抵御骑兵、散兵的冲击一样。 最重要的是,刚刚建国、根基未稳的东胜神洲根本经不起常规的消耗战,他取胜的唯一法宝还是出奇制胜,经过这些年的战争熏陶,他已然成长为这时代独步天下的奇兵大师。 不过他此次奇兵的灵感却来源于后世一个最狂妄的战争魔头,即便那个魔头在战略上犯了致命失误,不过其首创的战术确实前无古人,那就是——闪电战! 与在座众人的出发点都不同,他的出发点是无法道于人知的,因为他轰轰烈烈的这一场大干,竟然只是为了自幼的一个梦想,只是为了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大英雄岳飞!从这一点来说,他是个自私的人! 他站起来,在小娇妻的默默支持下,开口发言了…… 正文2 第九十四章 世界大战 大宋绍兴十一年·大金皇统元年,春,正月十六,一个清冷的凌晨,橘红色的朝霞映红了白霜覆盖的大地,一阵密集的马蹄声和响铃声惊醒了沉睡中的楚州城——当年的赵立战死之地——如今的南宋淮东战区大本营,接到探报的主帅韩世忠夫妇匆匆披挂上城,守城的宋军已全面进入临战状态。 韩世忠用百战仅余的双手四指按在城垛上,只见无数全副青蓝盔甲的铁骑如浪潮般地绕过楚州城,往西南而去,看旗号,正是造反的东胜神洲圣军,粗略估计,足有两万余骑。韩世忠与梁红玉相顾骇然,不约而同想,幸亏官家一再诏令重兵持守,不可轻动,若依己性,将仅三万兵力的淮东军再分兵讨逆,只怕要弑羽而归。不过明日逆贼主力既出,缘何不先攻下楚州,难道不怕海州老巢空虚遭袭么? 时光拉回到年前的那次最高军事会议,他双手挥舞:“何谓闪击战,其一:集中优势军力,不宣而战,闪电速行,避免消耗,跳过敌坚守之城池,直插敌要害软肋……” 正月十八,圣军南下的骑兵主力在韩世忠快马急报朝廷之前,突然出现在淮南西路,南宋在淮西战区布有张俊军八万、杨沂中军三万、刘锜部二万,总兵力为各大战区之首,由张俊节制,却因其无能反而成为最薄弱的一线。 同日,刚建国数月的东胜神洲发出讨宋檄文,历数赵构小儿之罪:“……为人,奴屈北族,忘父兄之仇不报。为君,偏安江南,弃中原国土不顾……乃家之罪人,国之罪人,史之罪人……东胜神洲,重归华夏一体,造万民之福,复汉唐盛世,教八方来朝……” 牛文、马绉精心打造的这道檄文,既令圣军师出有名,又妙在以爱国立场反君,以华夏意识醒民,更直揭赵构伤疤,戳其痛处。此文一出,两淮、燕齐百姓无不叫好,就连江南大宋臣民也暗暗称道。 翌日,韩世忠主动出击,分军两万直逼海州,他早防了这围魏救赵的一招,更为避免陷于两头作战的险境,定下北守南攻之策,留下足够的步军和炮军,由楚月与艾里孙指挥,不惧宋金来攻,韩世忠军顿兵海州城下,连攻不克,无奈退兵。 南下圣军充分利用宋军行动缓慢的特点,战法一反常规,飘忽异常,忽急忽缓,忽进忽退,在淮西大地上将三支宋军牵着鼻子走,疲于奔命,不相协同。 闪电战确实是最适合圣军的战术,跟这时代的其他军人相比,圣军战士除了纪律严明、战斗力高,还经过了不杀战术和游击战术的洗礼,具备了应变各种复杂或突发局面的单兵能力和团队默契。而闪电战作为一种速战速决的先进战术,并不以消灭敌人肉体为目的,又兼具了游击战的优点,同时避免了游击战会产生的副作用——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特别是平民伤亡。 圣军摆出打过长江的姿态,令赵构小儿张皇失措,每逢这等关头,其首先想到的自然还是岳飞,于是一道道金牌手诏直发鄂州,对岳飞满口美言盛赞,要求岳家军紧急驰援淮西,岳飞受命,亲率八千背嵬骑军前驱。赵构小儿还不放心,又令韩世忠军西进策应。他创造了这时代的一个战术奇迹,仅以两万骑军,就牵制了宋军两大战场三大战区的三大主力。 时光闪回,他唾星乱飞:“闪击战其二:运动作战,保持局部绝对优势,切割敌作战整体,打乱敌指挥部署,使敌陷于混乱之局……” 一向防内甚于防外的赵构小儿在东胜神洲创立之日起就视之为眼中钉、肉中刺,然而当时忙于收尾北伐抽不出身,待到与金达成默契,准备联手收拾他时,却被他先下手为强,打了一个时间差。 两淮大地烽烟四起,兀术见形势有变,亦出兵九万,直扑淮西,固然有与宋军夹击圣军之意,亦有浑水摸鱼之心。张俊与杨沂中被圣军一直避实就虚的行动迷惑,欲独揽大功,以“粮乏”为由婉拒岳家军入淮,主力尽出,寻歼背腹受敌的圣军。 二月十八日,南下圣军在巢县西北的柘皋镇现身,科买粮草,似给养不济,需作逗留。宋金两军得到探报,迅速自两面向柘皋镇运动,当地百姓纷闻逃离。素来怯战的张俊未临战场,委派原刘光世手下的大将王德为前沿指挥。兀术亦未上阵,由韩常暂领金军。眼看中原三大势力即将发生破天荒的激烈碰撞,上演一出三角大战的好戏,圣军却突然消失了,像空气一样消失了,只留下失去预期对手的宋金两军遥遥对峙。 本来宋金两军分别得到上面授意,避免与对方发生接触,就在迟疑之际,一部不明旗号的宋军忽然向金军发动攻击,几乎同时,一部行迹诡异的金军向宋军偷袭。两军俱以为对方挑衅,哪里忍得住,立时杀作一团。好一场激战,杨沂中军冒进先败,王德率部上前,射杀敌右翼大将,压住阵脚,金军铁浮屠遂出,刘锜部钩枪、巨斧齐出,金军大败而退。 这场大捷传到临安,赵构、秦桧君臣面面相觑,毫无喜色,皆想那叛贼跑哪去了,带着那么多人马平空消失,难道钻地里去了? 时光闪回,他面带邪笑:“闪击战其三:出现如电,消失如电,天为我所用,地为我所用,敌亦为我所用……” 三月初一,一支海贸船队抵达明州昌国县,一靠岸,船上冒出无数圣军,迅速占领码头,并夺取了积聚在此的大批船粮,乃是赵构小儿得了建炎年间的经验所备,以便一有风吹草动,再次逃亡海上,却便宜了圣军。 原来那支圣军没有钻到地里,而是钻到了海里,圣军船队马不停蹄,再驱明州,直抵钱塘江口,圣军铁骑四出,将守备空虚的南宋小朝廷心脏——临安府团团围住,当年大金上层的海陆侵宋之争,在他的手里画上了句号,圣军的闪电战至此露出了真正面目。 圣军神兵天降,把个醉生梦死的京师臣民吓得大乱,举朝震恐,赵构小儿魂飞魄散,瘫在龙椅上瑟瑟发抖,秦桧还算镇静,提议趁圣军立足未稳,解散百司,开城纵民,君臣乔装,夹于百姓中逃遁。 时光闪回,他目露凶芒:“闪击战其四:如尖刀出鞘,直插对方心脏,一击致命!” 就南宋君臣乱作一团的时候,圣军已按他的作战计划连夜完成了部署,水军封住外城五座水门,并沿钱塘江逼近皇城南侧,船舰一字排开,防止赵构走水路逃跑。两万骑军以组、队为单位,自东南面的江边为始,横过西湖长堤,贯至北关,重点封住临安外城的十三座城门,以巡逻小组不间断监巡城门之间的距段,主力则集中于北关余杭门前,他下了严令,连一只狗也不能放出城。 他很清楚,自己精心策划的闪电战其实是一场豪赌,要么速胜、要么速败,因为无论在兵力上或资源上,初生的东胜神洲都无法和南宋持久对抗,何况还有个金国在后虎视眈眈,他只有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掉赵构小狗,摧毁匹夫意志代表国家意志的封建统治中枢,才能令南宋陷于全面瘫痪,那时大英雄自然要挺身而出,自立也罢拥立新主也罢,总之他就能将圣军的胜利果实拱手相让,成全岳飞的不世英明,自己便可以安心退出历史的舞台——他打的好算盘,历史真是他手中的算盘珠么?至少现在是! 天一亮,圣军的随军炮队便将所有的火龙出水集中于北关余杭门前,只待他一声令下,就要轰开南宋都城的门户。 却听得对面一声炮响,城上冒出了黑压压的人头,手持刀枪棍棒,大部分是百姓装束,只有少数是宋军兵士,为首者乃一白发苍苍、面带病容的文官,其一声沙喝:“大圣,可认得老夫么?” 他定睛一看,翻身下马,恭身一拜:“老大人,你缘何在此?” 文官咳嗽数下,喘息片刻,方又开口,语气不知是恨是斥:“好个红义士,好个明日,你骗得规好苦!” 原来那文官竟是陈规,顺昌之役后调任庐州知州,这个爱国老人毕生为国为民,积劳成疾,直至不能理事之际,方不得已转入临安治疗,却闻圣军突袭,陈规抱病上殿,将个只想弃城逃命的秦桧驳斥一通,进谏赵构,只要能守住临安五日,各路勤王大军一到,叛军自会崩溃。 赵构亦觉陈规所言有理,而秦桧提议风险太大,当下问满朝文武谁来守城?那秦桧位极人臣之后,还未受过当面被斥的折辱,居心叵测地提出只有陈规堪当此任。赵构本就对陈规守城有信心,只因其有病在身不便加负,此时顺水推舟,当即廷拜陈规为亲征元帅,负责临安防御。 陈规不顾病体,临危受命,但这个亲征元帅却是虚衔,临安城中仅有万余大内禁卫军,还要镇守皇城,赵构只拨给两千兵力,其余皆靠陈规在百姓中招募。 陈规连夜动员临安百姓,慷慨陈词,以靖康奇耻中的开封之祸激励民众,竟召集了五、六万的义勇健儿,分发兵器,由官兵带领,上城部署防御。晨报圣军主力列于北门,陈规就亲自上城,要说服明日退兵。 “明日,吾以为汝是好汉,为何做此亲痛仇快之事?”陈规晓以大义,“一旦国家无首,天下大乱,四周强邻必趁虚而入,我大宋岂不生灵涂炭……” “赵构无德,人人得而诛之!”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他只用一句话就挡住了陈规。 “明日,你要怎样方肯退兵?若吾提请圣上,封王封地于你,如何?”陈规以对付农民起义军的惯性思维欲招安他。 他铁了心要除掉赵构,不想理论,被激出了这一句话:“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只教赵构召告天下,自废为民,将这天下让与我,就退兵!” “老夫错看汝、老夫错看汝!”陈规剧烈地咳嗽起来,威容不减,“竖子,这满城百姓,都在等着你!” 他看着城上黑压压的百姓,有些犹豫了,本来若非陈规出现,临安军民早已是一盘散沙,不堪一击,这样他就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双方伤亡,可是陈规的出现,将满城的士气军心凝聚起来,搞不好又是第二个顺昌。而他此次闪电战,根本就没做攻坚战的准备,攻城器械全部没带,唯一倚靠的,就是这数量有限的火龙出水。 照此情形,即便攻破这外城,也要付出相当大的代价、相当长的时间,而这两样,都是他赔不起的。 “成大善者,不拘小恶……杀一人而少杀万人……这样的抉择,我必须要做出了……”他在心里艰难地做出了抉择,眼睛逐渐变得冷酷,锁住站在城楼指挥的陈规,“老人家,对不起了!” “将火龙出水瞄准老大人……我要他,毫无痛苦地离去……”他唤过炮队队长,低声嘱咐,说到这里,眼泪已经不争气地落下。 两声巨响,北门的城楼不见了一角,陈规——这位教会他很多东西的爱国老人灰飞烟灭了。他那超出常人的肉眼,清晰地记录下陈规的身体由完整变成无数碎片的一瞬,那种痛苦,亦是常人难以想象的,他不知道,自己的双眼已经有了异样的血红。城上军民一片痛哭,而圣军的炮声再次响起…… 虽然陈规的死激发了临安军民的士气,但是缺少了这时代守城第一人的指挥,彼此不相协调,北门很快被攻破了。 “传,圣军擅入民宅者,杀!百姓擅出家门者,亦杀!”不理四周零星的巷战,他率领最精锐的亲卫军踏上临安的天街,同时又下了一道严酷的命令,这道命令随着行进中的圣军呐喊出来,传遍外城的每一个角落,表明了圣军不滥杀的立场,既保护了圣军少受百姓的攻击,又保护了百姓少受战火的泱及。 圣军的马蹄在整齐的青石板上嘚嘚作响,天街是一条纵贯南北的大街,北起斜桥,南到皇城凤山门,街心是专供皇帝用的御道,两旁是用砖石砌成的河道,河里植青荷,岸边植桃李,如绣如画的美景与尚在进行的血战形成鲜明而残酷的对比。 又一道美景霍然出现,一个清丽出尘的女道士飘逸地站在大街中间,视他的戒严令若无物,挡在了圣军的铁骑前,开路的前锋已经举起了弓箭,他一声断喝:“住手!” “幻真是该叫你单施主呢?还是明日施主……”女道士面若秋水,眸似点星,从容如风地向他走来。 “公主殿下……”他失魂落魄地下马迎了上去,这女道士不是他八辈子也忘不了的襄晋公主还会是谁? 正文2 第九十五章 大闹天宫 就在众人的诧异眼光中,女道士纵身扑进他的怀里,亲卫军上下不约而同浮现古怪的笑容:齐天大圣应该叫情天大圣才对,连出家人中都有相好。 他也浮出怪怪的感觉,无论是高贵的襄晋公主还是超凡的幻真观主都不应该这般情感外露,却见她在他怀里仰起如幻似真的玉脸:“明日,退兵吧!” 他顾不得部下们的异样眼光,无比怜爱地看着这张梦中不改的容颜,依旧那么冰俏赛雪,无比坚定地摇摇头:“我不能……” 他正想做出一番解释,陡然胸口一疼,一柄锋利的匕首正插在胸甲上,若非被密实的甲片夹住,只怕要透心而入。 “公主?”他的肉体上的痛远远赶不上心灵的痛,眉头颤抖,难以置信地盯着襄晋公主,像看一个陌生人,这时才发觉她对他来说确实是一个陌生人,除了每年一封平淡如水的问候书信,俩人唯一的那次亲密接触还发生在五、六年前,五六年间,他都发生了彻头彻尾的变化,她还是那个唤起他后世记忆的玉人儿么?你还真以为天底下被你拥有过的女子就会死心塌地地对你? 他伤心欲绝的表情尽落襄晋公主眼底,她凄然一笑,蓦然自袖中掏出另一柄匕首,反手刺入自己的胸口,血红的花在他眼前绽放,他不及拦阻,虎目欲裂,抓住她的手,不让那匕首深入下去,已看清那两柄匕首是一对,龙匕插在他胸口,凤匕插在襄晋公主的胸口,他哀号一声:“为甚么!为甚么?” 襄晋公主呼吸困难地张开惊人之美的樱桃小嘴,那颤动的旖景,令他想起了她给他的第一次,不同的是,那一次是伴随着疼痛的喜悦,而这一次是伴随着死亡的凄艳:“人家……不想看到……自己的爱郎与……自己的亲兄相残……更不想看到……此生唯一喜欢过的人成为千古罪人……明日……对不起……” 他的心被她艰苦吐出的一个个深入骨髓的字眼击得粉碎,他可以接受成为历史的千古罪人,却无法接受成为一个女子的千古罪人:“公主,不要死,不要……” 他绝望而无助地看着鲜艳的血花在她的胸口越绽越大,却不敢将凤匕拔出,因为一旦拔出,她将死得更快。 “明日……抱紧我……让我死在你的怀里……”襄晋公主的双手已经无力地垂下,她胸口的血花在他眼里越放越大,视野被一片鲜红的世界笼罩,一个个调皮的白血球和红血球欢快地游过……他痛恨自己,为什么看得这么清楚? “公主,是我害了你!”他抱紧她的尸身,仰天悲鸣,眼中没有泪,周围的一切都变成了红色,因为他的眼睛已经完全血红。 一个尊敬的老人、一个痴爱的女人,一先一后,分别死在他的手里、死在他的怀里,他不知道上苍为什么要这样对他,他看着血红的蓝天,内心的杀机喷薄欲出:天,不可逆转的天,你为什么这样对待好人、为什么这样惩罚好人、为什么这样诅咒好人?地,养育万物的地,难道只有好人的血才能滋补你、只有好人的肉才能肥沃你、只有好人的尸才能亲近你?不,我不信,我不信你们降给人类的预言:好人不长命,祸害一千年!我要这天下的好人,都白头到老!我要这天下的恶人,都不得善终! 他的心已经冰冷一块,把这笔帐全部算到了赵构和秦桧的身上,吩咐好亲兵安置襄晋公主的尸身,他再次上马,发出泣血的军令:“儿郎们,最迟明天,我要看到赵构的首级,挂在临安的城头!” 赵构的头在城头上晃动着,看得他咬牙切齿,这小儿很聪明,得了陈规被奇怪火器轰杀的消息,远远躲在皇城最高的城楼上与他谈判,还让一干文武和大内侍卫围在周围。 “明日,当日小聚,卿之风采,朕甚爱慕,一别至今,念念不忘。去岁助岳飞伐金,立功为巨,后召尔回京,乃欲加官晋爵,卿高风亮节,不受而别,朕心戚戚。缘何今日反了?”内侍冯益走到女墙后,代赵构传话,语气与给岳飞的密诏截然相反,使出怀柔之术。战战兢兢跟随在赵构左右的文武百官皆感诧异,竟不知官家和逆贼早已见过面。 “赵构,你倒行逆施,天下人都想反,老子反你尚嫌迟了!明日此举,只为除昏君,正乾坤。各位文武,各位将士,犯不着为独夫卖命!明日早有军令,降者不杀!”他高声大叫,也使出攻心战,皇城远比外城高大坚固,而且守者为装备精良的禁卫军,强攻的代价可不小。 “小贼,休要口出狂言,别人惧你,沙某可不惧你,我手下八千儿郎誓与皇城共存亡!”一员满脸络腮胡的大将出现在冯益身旁,正是故人沙都卫,看情形,已做了禁卫军的首领。 不待他命令,一支火龙出水射了出去,老沙毕竟是武人,拉着冯益,狼狈地翻滚而避,原先站立之处的垛口已经被炸平了,满朝文武自赵构而下无不面如土色,禁卫军们亦手脚发软,耳闻不如目见,如此神器,威力不下宋军最大的火炮,但瞄准的精确度却是火炮望尘莫及,匪夷所思,直追神箭手。 他回头一看,只见魏胜率领一部圣军赶到,也只有这小子,敢于自作主张发动攻击,差一点又干掉了他一个故人,对于沙都卫逃过此劫,他心中不知是该可惜还是庆幸。 “大圣,且莫动手,朕要与你和谈!”蓬头垢面的冯益又出现在一个垛口后,硬着头皮替赵构喊话! 他目光一利,只见那“早已牵挂”的秦桧做贼似地缩在群臣之后,深怕被他看到似的,冷笑一声,心道老子先让你们窝里反再说:“和谈可以,不过要么赵构亲自下来,要么派秦桧下来,面谈条件,以示诚意!” 他的要求合情合理,毕竟仅次于皇帝的话事者,就是秦桧,赵构怎敢亲身犯险,转向秦桧:“爱卿,代朕走一趟了!” 这个秦桧怎看不出他的用心,这一下去哪有命在,扑通跪倒在赵构脚下:“陛下,使不得呀,微臣不是不愿去,诚是小贼包含祸心,要取微臣性命哪!陛下,千万不要将臣送入虎口啊……” 这奸贼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诉,当真唱作俱佳,一面不时向两旁大臣示意,这一班狐党平日帮腔惯了,在此生死关头却一个个噤若寒蝉,把个秦桧气得咬牙切齿,真的伤心起来,向赵构的脚前爬去,号啕大哭:“陛下,你可要救微臣哪……” 赵构躲避瘟疫一般地往后退去,秦桧则狗一样的追逐着,透过城楼的栏杆,他清晰可见两个小丑的拙劣表演,心中生出像捏死蚂蚁一样捏死他们的冲动。 赵构终于被秦桧抱住了脚,厌恶地皱起眉头,其又怎会看不出明日的居心,但赵构的想法是能拖一时是一时,只要能保住自己,牺牲个亲信走狗的性命还是值得的,当下硬起心肠:“来人哪,用绞车送丞相下城!” “明日,我恨你!”秦桧什么也顾不得了,转头向他大叫,突然自靴中抽出一把匕首,跳起来抵住赵构的脖子,那动作敏捷,压根不象个文人,因为这假货本来就不是个文人,他当然记得其面皮后的脸,那个贴身小兵李巨。 “爱……爱卿,你也要反朕……”赵构浑身哆嗦,声音颤抖,当真是前狼后虎,满朝文武惊得如木雕呆立,禁卫军们乱作一团,刀剑出鞘,指向秦桧。 他哈哈大笑,心头一扫陈规与襄晋之死带来的阴霾,痛快地吐出一口恶气,在这被他点起的大火上又浇了一把油:“秦丞相,若杀了赵构,这天下我与你平分!” 秦桧无比怨毒地瞥了他一眼,一言不发,挟持着赵构消失在城楼里,只有赵构的张皇惊叫遗留在空气中:“救驾!救驾……” 大敌当前,竟窝里反,沙都卫跺了跺脚,带领着大队侍卫追了过去。此时不攻,更待何时?圣军的火龙出水齐发,不消一柱香的工夫,金钉朱户、画栋雕甍的凤山门被轰开了,群龙无首、军心已乱的禁卫军顿时作鸟兽散。 他带着得意的冷笑,率部下涌入巍峨壮丽的南宋皇城,他的终极计划“斩首行动”随之展开——攻进皇城后,即化军为组,化骑为步,拉网搜击,对照早已下发的赵构、秦桧画像,发现相似者,格杀勿论! 这皇城位于凤凰山下,地形缓急起伏,建筑工巧靡丽,殿阁叠进,亭榭通幽,正适合圣军擅长的游击作战,禁卫军则集中退守于一道道门禁,根本无法阻挡圣军战士水银泻地般的攻击,不多时,宫苑内到处响起“缴械不杀”的威喊。 他与魏胜各带一组战士交掩前进,不时抓住慌不择路撞上来的宫女和宦官,询问赵构在哪,大都指往一个方向——小朝廷的正殿。须臾,那方向冒出一股红烟,是圣军召唤援兵的讯号,应该发现赵构了,他向魏胜作个手势,两组不再边搜索边前进,加快速度赶过去。 眼前一座富丽堂皇的大殿——进入皇城后所见的最高大的建筑物,即老百姓口中的金銮殿——正殿了,果然庄严宏伟,光用汉白玉砌成的殿基即高达二丈多,一组圣军战士正试图发动冲锋,“嗖嗖嗖……”一阵乱箭自不同的方向飞来,冲在最前的十几名圣军战士仆倒滚落,鲜血染红了汉白玉的台阶。 刚刚赶到的他金箍棒一挥,迎向一队反冲锋的禁卫军,他目光如炬,棍扫一大片,将几名禁卫军扫倒,红了眼的部下上前一顿乱棍结果了他们,剩下的禁卫军赶紧后撤,他心如铁石! 魏胜那组冲至雕栏下,组织神射手反击,越来越多的圣军小组赶到,完成了对正殿的包抄,他开始组织更大规模的冲锋,却遭遇到进入临安后最顽强的抵抗。宋军依托坚硬的殿体和严密的结构,以弓手、禁卫军、大内侍卫织成数道立体阻击网,圣军一波波地冲上去,又一波波地退下来,在台阶上留下了一具具尸首…… 这样强攻不是办法,他皱着眉头,下令停止冲锋,唤来魏胜,两人紧急商议一番,亦无其他良策,于是集中所剩无几的火龙出水,再挑上五百名勇战士,由他和魏胜亲自带领,发动雷霆一击。 以正中的殿门作为攻击点,数十枚火龙出水连续发射,虽不能对躲在殿体后的宋军造成重大伤亡,但足以轰得他们抬不起来。 就在隆隆的炮声和弥漫的硝烟里,五百勇战士突破宋军弓手的第一道封锁线,冲到了金碧辉煌的殿门前,最后几枚火龙出水轰开了它,守在里面的禁卫军像开闸的洪流涌出来,双方就在殿门中间展开了白刃战。 炼狱吼号,肢体破碎、血脏横流,他的金箍棒头部也不知沾上了多少禁卫军的脑浆,终于攻入了正殿,光线一暗,灰影闪晃,攻击力更强的大内侍卫们扑上来,此时身后的五百勇战士已不足百名,无一不是喋血嗜战的精英,毫无惧色地迎了上去。 战斗演变为沙场战士和江湖高手的对决,惨烈更甚,若非勇战士大都使得一手好行者棍,必将呈现一边倒的战局,饶是如此,勇战士汹汹的势头还是被压制住,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血的代价。 残破的殿门嘎吱嘎吱又关上,形势异常不妙,若是后继的圣军不能跟进,他这不足百人的前锋将变成瓮中之鳖,消耗待尽。 魏胜一声大喝,一刀劈中一个侍卫长,肩部却被其临死反击的一剑所伤。他一个跟头翻向了空中,避开前后刺来的两杆枪,视线完成了三百六十度的扫描:高约十丈的殿内,正中立一座六、七尺高的平台,两旁为蟠龙金柱,正上方的殿顶刻着金龙藻井,倒垂着圆球轩辕镜,下面便是皇帝的金漆雕龙宝座,赵构小儿正蜷缩在里面,面如土色,毫无一丝天子的圣威,秦桧和沙都卫则站在左右保护,似乎已经消除了刚刚的芥蒂。沙都卫挥刀呼喊着,指挥着大内侍卫们拼死截杀。 他只恨已经用完了火龙出水,否则一炮将赵构轰得粉碎,顾不得理会部下的生死,单手在空中抓住了一根黄幔,荡了起来……他在大内侍卫们和赵构君臣的迷惑注视中,猴子似的越荡越高,荡至最高的一点时,他松开了手,如离弦之箭弹向了金漆雕龙宝座。 他身棍合一,变成了一个旋转的大风车,“天地九旋棍”已全力施出,怀着恨之入骨的杀机,他的视线牢牢锁住宝座上的赵构,他看到了赵构惊恐张开的嘴,看到了丑陋蠕动的喉肉,看到了蛛网四散的腔壁……他发出志在必得的厉吼:“受死吧,小儿!” 一声巨响,象征皇帝权威的御座变成了碎片,他没看到预期的赵构尸体,那厮在千钧一发的关头被沙都卫抓了过去,魂不附体地伏在沙都卫背上,嘴唇哆嗦着,连句嘉奖的话都说不出。 后继的圣军亦在此时突入了殿内,与前锋会合,见大势已去,大内侍卫们无心再战,四纵逃命,不断涌入的圣军战士发出胜利的欢呼声,围在了御座不复存在的高台周围。 当最后的胜利来临,他心如止水,正视着紧握长刀的沙都卫:“老沙,犯不着为昏君卖命了,我不想杀你!” “住口,小贼!兄弟们,我等为国尽忠的时刻到了!”沙都卫带领几名忠心的侍卫,结成一个小圆阵,欲作垂死的抵抗,其背上的赵构忽然女人似地哭泣起来,沙都卫回头喝止,“陛下,请自重!” 在赵构的嘤嘤缀泣中,被殃及池鱼的秦桧朝服尽裂,头发披散,面带绝望地挥舞着手中的匕首:“别过来……别过来……” “秦大人,我俩的旧帐该一笔勾销了!”他鄙视地看着这个小爬虫,决定先将这小丑的名字在历史上划去、彻底地划去! “官人,还是先算算我俩的旧帐吧!”一个妖媚横生的声音就在此时出现在他的背后。 正文2 第96~98章(大结局) 第九十六章上甘岭 若说这时代还有一个既让他恨又让他不能忘却的声音,就是这个声音了!若说这时代还有一个既对他了如指掌又让他不愿面对的敌人,也就是这个人了!他心里生出不妙的感觉,回过头来: 只见原先御座的所在位置变成一个大洞,蚂蚁炸窝般涌出近百名黑衣人,胸前俱绣白虎,动作迅疾地围住他,全部箭在弦上。耳畔传来部下们的惊斥声,他在蓝芒闪烁的箭簇中看到一张熟悉的冶艳面孔,风情不减当年的王婆娘笑吟吟地打量着他:“齐天大圣?小冤家果然脱胎换骨,活脱脱爱煞了奴家!” 台下的圣军亦拉箭上弦,形成一个更大的包围圈,却不敢轻举妄动,因为主帅处于险境。对方的箭头上分明淬了毒药,他自忖无把握向近在咫尺的秦桧与赵构出手而毫发无伤,恨恨地回应王氏:“夫人却青春依旧,貌美如昔,端的招人妒哩!” “陛下,微臣救驾来迟!”不理这二位的“打情骂俏”,王氏身侧一鼠目油滑的市井汉子向赵构拜倒,这个“微臣”不是别人,正是那曾欺侮玉僧儿的王继先,这些黑衣人则是其领导的黑虎社众。 赵构陡见生机,在沙都卫背上转哭为笑,情绪激动,竟头一歪,昏了过去,秦桧亦喜至涕零,一副恨不得抱住王氏与王继先的大腿叫娘唤爹的感恩模样。 原来当年王氏哥哥王唤(口换日字)被举荐入朝后,并不参与秦桧党事,却究心艺事,尤重建筑,算是秦桧一党中的异类,因其特长,皇城扩建的任务就由其主持,王氏则利用这个机会逼哥哥在御座下修建了一条暗道,直通外城,本是包藏异心,反倒成了今日的救命稻草,也是天意! 就在双方剑拔弩张的对峙中,赵构与秦桧在他的眼皮底下钻进了地洞,而对方的毒箭则令他不敢贸然派部下跟踪追击。眼前晃动着王氏最后抛来的媚眼,满口的牙齿几乎被咬碎,精心策划的闪电战功败垂成,他颓然坐在一片狼藉的金銮殿上,有种身心俱疲的挫折感:是他破开了历史还是历史破开了他? 部下们则在皇城上空竖起“金日银月一片红”和“齐天大圣”的大旗,欢呼起攻陷南宋京师的胜利,只有魏胜忧心忡忡地伴他左右,两人都很清楚,没有拿住狗皇帝,压根算不上胜利,因为赵构随时会卷土重来,他搏心太重,甚至没想过出现这种情况的应对之策。 “魏胜,怎么办?”他抬起头来,有些失去主意地问。 “大圣哥哥,你的眼睛……”魏胜惊异地打量着他的眼睛,至此才发现他的异状。 “我的眼睛?”他这时才记起自襄晋公主死后,他看所有的东西都是红色的,难道?他仰视头顶的圆球轩辕镜,映出一双红里透红、闪闪发亮的精眸,心头雪亮一闪,莫非火眼金睛的传说应在此处? 想起那个永不服输的猴子,他重拾信心,打起精神,一面命令圣军不得骚扰临安百姓,一面派出一队亲卫进入暗道查看出口,同时又四遣侦骑搜寻赵构一行的踪迹。 他走出金銮殿,迈上皇城,迎接部下们的欢呼,正式宣告小朝廷倒台,解除戒严令,打开临安府库,向百姓分发钱粮。当这一消息传至临安的大街小巷,零星的战斗早已结束,百姓们半信半疑地走出家门,发现有胆大的街坊已经提着一贯贯铜钱、背着大袋粮食往家里送了……街上的人流愈聚愈多,欢呼的声浪愈掀愈大,圣军在百姓中的美好形象一下子树立起来,齐天大圣的名字也随之传诵: “大圣爷双手掌心雷,指哪轰哪,无坚不摧……” “大圣爷一根如意金箍棒能伸能缩,大闹金銮殿……” “大圣爷能在空中连翻十八个跟头,腾云驾雾一般……” “大圣爷一对火眼金睛,远观千里,近透人心……” “大圣爷专为老百姓出头,上管昏君,下打奸臣……” 百姓们的热烈反应稍稍安慰了他,泊在皇城江边的水军正在忽里赤的指挥下不停地搬运库银和宫中财宝,魏胜则代他处理骑军的大小事宜,这小子具有独当一面的能力,他没看错人! 不多时,探哨来报,发现赵构踪迹,其在黑虎社的保护下往镇江方向逃窜,以期与诸路赶来救驾的大军会合。 时间还来得及,他紧急下令,在临安留下小部骑军和水军善后,其余骑军即时上马出发,务求在救驾宋军到达前截住赵构,水军则沿运河北上接应。 没有得到片刻休息的南下圣军马不停蹄,星夜兼程,到次日上午,终于在一座小山脚下追上了黑虎社的马队,那支近千人的马队见势不妙,索性放弃坐骑,逃往山顶,欲据险死守。 万余圣军团团围住了这座小山,他瞪起火眼金睛望去,好一座青秀奇山,如人拳高举,藤缠葛绕,山峰陡峭,石壁危峦,只有南面的坡稍缓,也只能人爬,马是肯定上不去的,真是个易守难攻的所在。 他与魏胜用千里镜遥遥观察着山顶的情形:赵构在秦桧、王氏、王继先的簇拥下找石荫休息,沙都卫则在指挥黑虎社众部署防御…… 两人开始琢磨攻山的办法,本来“山陵之战,不仰其高”,上策是围困,截敌水源、断敌粮草,令敌不攻自溃。若要强攻,最好也等到晚上,利用夜色掩护进攻,才能避免大量伤亡。但现在时间是他的最大敌人,他没有时间围困,也等不及到晚上,因为探报各路救驾的宋军正火速赶来,尤以岳家军来势最快。 他与魏胜探讨好一阵子,也只有正面佯攻、以一批善于攀山的战士背后奇袭这个计策,魏胜自告奋勇领奇兵出击。 “务必小心!”他叮嘱再三,开始调动人马,做出正面强攻的姿态。而魏胜则带领百名攀山好手,隐匿在最陡峭的北坡下,待机而动。 他亲自擂鼓助威,虽是佯攻,也要当真,十五组圣军齐声呐喊,挥舞着甲盾大刀冲上了南坡,几乎同时,魏胜的奇兵也开始行动…… 他永远记得这一天,因为记忆中的这一天是血红的——血染的红!就在那座小山脚下,圣军的梦魇开始了,正面佯攻的十五小组五百四十个兄弟,竟然只剩下了零头,而背后奇袭的兄弟更是只有魏胜一个人活着回来,黑虎社的弓手太厉害了、那些毒箭也太厉害了,擦皮即死。 圣军自成军以来,从未经历过这般惨痛的打击,百分之九十的阵亡率!将士们一个个红了眼,枪棍震击,呐喊请战,要为死去的兄弟们报仇。似乎看到了赵构与秦桧夫妇的得意笑容,他腮腱颤动,握紧拳头,理智地制止了部下的冲动,与浴血而归的魏胜急商对策。 亲身见识了毒箭威力的魏胜沉痛地告诉他,除非能毫发无伤地冲到近前,否则很难攻上山顶,又叹息火龙出水早早用完了,以至于被动若此。 他低头不语,他发明的火龙出水有一大弊端,就是竹筒外壳的制作周期太长,而密封度却差,导致保存期太短,所以火龙出水的生产量、库存量一直上不去,也曾试过铁皮筒为壳,但又影响射程。此次闪电战,他担心海州大本营的安全,将大部分火龙出水留给了楚月,只带了自以为够用的数量,却是一大失策。 除非能毫发无伤地冲到近前?他咀嚼着魏胜的话,目光若有所思地落在军中的辎重马车上,一拍大腿:“有了!” 受到后世装甲车的启发,他指挥示范着军械兵改装那几十辆马车,解去马匹,在车前安装厚木牌,木牌上插着几十支大枪,旁侧钉上毡幕遮挡,平地每车可用两人推进,上山则用四人,一车可蔽战士一组,数十辆战车齐发,便变成一个移动的钢铁城墙,进退俱利,任敌毒箭漫天,也伤不了我一根毫毛。不经意间,史上第一支真正意义的装甲部队在他手里诞生了,比之金军铁浮屠的人体坦克又前进了一大步。 魏胜张口结舌地看着不出半个时辰就造好的一排新战车,大叹道:“哥哥真乃神人也,不知此车可有名号?” “就叫如意车吧!”他一挥手中的如意金箍棒,指向山顶,作决战动员,“儿郎们,为死去的兄弟报仇,将这山头踏为平地!” 战鼓再起,三军齐喊,几十组千余名战士在他的亲自带领下,以如意车为前驱,发起了总攻。 泛着蓝芒的毒箭或钉在车前的木牌上,或划过头顶,丝毫阻挡不了圣军上山的步伐……上到山腰,车后的圣军开始发箭反击,顺风传来山上的惨呼哭号,掠过头顶的毒箭越来越少……接近山顶,战士们一个个握棒持刀,目现杀机,做好近身肉搏的准备,他俯仰血青的山草和血蓝的天空,心中亦泛起嗜血的冲动,厉吼一声:“杀!” 履上山顶平地的如意车顶着锋利的大枪,绞肉机般地冲向负隅顽抗的黑虎社众,暴起的鲜血在空中四溅,血腥的杀戮开始了…… “还想往那逃?”他一棍将最后两名大内侍卫扫下山崖,垂头斜目,凶视着背抵山岩侧临深渊的那一群男女——瑟瑟发抖的赵构、披头散发的秦桧、并无惧色的王氏、困兽犹斗的王继先以及忠心耿耿的沙都卫! “大圣爷,不要杀朕,朕把这江山让于你……”赵构扑通跪了下来,像无骨的蛆虫匍匐在地,连连磕头哀求。边上的沙都卫目现鄙夷,不愿看这丑陋的一幕,大喝一声,举起长刀冲劈过来。 “太迟了!”他才不跟这小儿废话,只想立马取了其狗命,实现最终的战略意图,避过沙都卫,几个跳纵,跃上一块突兀高耸的大石,一个跟斗跃上半空。 其时山风凛冽,阳光刺眼,他的身体顺着光线变幻如轮,“天地九旋棍”再次展开,火目牢牢锁住赵构的额心,脑中晃过陈规、襄晋的面孔,心头迸发无比的杀机,他杀气冲天,自信这必杀的一棍天下无敌,再没有人可以拯救这厮! 蓦然,一道枪尖的反光映入眼帘,一个威武的身影挡在了赵构面前,一股充溢天地的战气反激住他的杀气,一声轰响,他自认无敌的“天地九旋棍”生生被对方架住,两人四目相对,身如雕像,他艰难地叫出一声:“大帅……” 他为什么记住这一天?因为这一天不仅是血红的,还是冰冷的,他的心变得冰冷,因为他看到了岳家军的大旗、看到了冲在最前的岳雲,他与岳飞又一次相见了,只不过,这一次是兵戎相见……他个人的梦魇也终于开始了,为了拯救大英雄,他不得不跟大英雄为敌,这真是天他娘的天大笑话! “岳爱卿来的正是时候,快与朕拿下这逆贼!”见到了最可倚重的救星,赵构的腰板也直了,没事人般地站起来,退到安全的距离,掸掸膝上的山土,恢复了皇帝的尊严。 “雲儿,快护送圣上和丞相下山!”一身征尘的岳飞一面与他对峙,一面吩咐岳雲。 “不!朕要看这逆贼的下场!”赵构眼中射出报复的毒光,自登基以来,还没遭过如此的奇耻大辱,心中对他可谓恨之入骨。 秦桧夫妇和王继先在岳雲的保护下赶紧溜下山,沙都卫则留了下来。已经占领山头的圣军和自北坡奇袭上来的背嵬军也在对峙,双方都与各自主帅同样的心理,不愿与曾经并肩抗金的兄弟动手。 “明日,快退兵吧!若张俊和韩世忠两军到了,你和圣军就走不了了!”岳飞压低声音劝告他。 “不!”他满眼狂热,距离梦想只有咫尺之距,怎能放手?一旦退兵将再无任何机会,他不愿、不忍、不甘…… 他不理劝告,一个跟斗翻过岳飞头顶,再扑赵构,但岳飞动得更快,一个错步,枪尖逼住他的咽喉,情急道:“明日,飞晓得你的苦心,退兵吧!” “大帅,既知我苦心,就不要拦我!”他目露泪芒,空门大开,自知不是大英雄对手,也压根没认为岳飞会杀自己。 “明日,可想过后果,一旦无君,诸雄纷起,无力抵御外族,我炎黄百姓岂不遭殃……”岳飞的思想和陈规相若,亦不无道理,可是又怎能说服认准一条路走到黑的他,他又窜了出去,要杀赵构。 可惜他再快,快不过岳飞的大枪,又被枪尖逼住了咽喉,赵构有些看出岳飞手下留情了,不满叫道:“岳爱卿,还不杀了这逆贼!” 岳飞冷冷回了赵构一眼:“臣自有分寸!” 他连冲几次,每次的结果都是一样,面对着岳飞不离不弃的枪尖,他失控大叫:“大帅,要么杀了我,要么让我杀了他!” 赵构也失去理智了:“岳飞,杀了他!杀了他!你要抗旨么?” 他哈哈狂笑,反激岳飞:“大帅,你抗旨也不是第一次了,何不你我联手杀了昏君,再北击金国,一统天下,那我炎黄百姓不就有好日子过了?” 闻他此言,赵构不由眼露恐惧,死死盯着岳飞的反应,一面靠向沙都卫,生怕岳飞被他说动,岳飞一声叹息,摇摇头:“明日,何苦?莫要逼我!” 他注意到赵构偷偷松了口气,眼中分明闪过一丝杀机,心中不由一颤,难道赵构对岳飞的杀心竟是因自己而起?不!不可能的,这不等于我害了大英雄…… 他随即浑身一震,却是看到山风掀起的草丛中露出一块破旧的石碑,虽然上面所刻的三个字有些模糊,他还是一眼认了出来——“无指山”! 他的脑袋轰的一下,表情凝固了:无指山?五指山!天哪,这不是那猴子的宿命么,难道也是我的宿命,我跳不出命运的五指山? 他目露癫狂,一个跟头翻起,这次岳飞没有拦阻,因为他的目标不是赵构。他一声怪叫,一棍将那石碑击得粉碎,挥棍向天乱舞,如痴如魔:“天!这一切是你安排的么?老子不是传说、老子不做传说、老子要把传说打得粉碎!如来,你敢下来么,老子要灭了你!观音,你在笑么,老子要奸了你!玉帝,你在看么,老子要掀翻你……” 他疯了?山顶上所有的人包括圣军都看傻了,只有岳飞怜惜地看着他……他停下来,火红的双目定住大英雄:“岳飞,我要与天一战,我要与命一战,我要与你一战……” 第九十七章七剑 说完这句话,他第一次从心理上平视岳飞的眼睛,因为他必须忘了眼前之人是自己平生最崇敬的大英雄,要杀赵构,要先过岳飞这一关,而要过这一关,他必须激发出可以匹敌的战力,必须把岳飞看作一个敌人——一个比金兀术还要可怕的敌人! “与天一战?与命一战……命皆天定,既已知天知命,缘何为战?”岳飞闻言一颤,鹰利的大眼射出复杂的情感,似反问又似自问。 “命不由天,我自做主!儿郎们,待我与岳飞动起手来,尔等拼死上前,势必杀了赵构!”他瞪着血红的双眼,不顾圣军儿郎的感情能否接受,下达了这个万般艰难的命令。岳雲既已下山,只要自己缠住了岳飞,部下们还是有杀赵构的希望的。 “尔等听从沙将军指挥,死力不殆,势必保圣上安全!”岳飞又一声叹息,亦面露郑重,下达了针锋相对的命令,岳家军儿郎同样现出难以接受的表情。那无情兵刃上的寒光第一次令两方无畏沙场的战士们颤抖。 “岳爱卿,杀了明日,三军尽归卿节制,中兴之事,一并委卿!”赵构缩到沙都卫背后,扯着嗓子叫道,再次以国家兴亡大任饵诱岳飞,又不忘鼓惑岳家军为其卖命,“众将士,杀叛军一名,升官三级,赏金十两!” “岳帅,大圣,你俩个俱是好汉,请受沙某一拜!”沙都卫忽然扑通跪倒,以武人最重之礼向他与岳飞连叩三个响头,站起后也不望赵构一眼,只把这小儿吓得一愣一愣的,满眼后悔没跟岳雲下山,只觉身侧无一可信之人矣。 正午艳阳下,流云飞逝,清风润肺,站于山顶最高点的他与岳飞甲胄金银,流光溢彩,战袍飘飘,天神般相对,此情此景,如梦如幻!在这梦幻背后的,却是他最不愿看到的情景,两支曾并肩抗金、情同兄弟的部队,终于要为各自的信念血拼了! 他记忆永存的这一天不仅是血红的、冰冷的,还是漫长的,漫长得仿佛他的一生,都浓缩在这一天,他坠入这时代后一直孜孜以求、锲而不舍的梦想,终将要有了了结! “无论你们为何而战,为谁而战!你们要相信,这天地间必有正义!正义必将守护你们的心灵……”他几近干涸的泪腺落下两滴晶莹的血泪,大声嘶喊,既是对圣军,也是对岳家军,对面的岳飞眼中亦有泪花闪动。 “动手!”他蓦然发动,一棍抽向半空,如霹雳炸响,杀机陡冲,大脑顿清,原本透明的空气在他的眼里变成有形的气流,顺着激荡的微尘,他捕捉到岳飞的的一丝破绽,雷霆万钧之势一触及发,身子一动,一棍回捣。 岳飞端着那丈八铁枪原地立定,神气似美人臃懒,手不见动,枪头就抖起来,空气亦炸响一声,那破绽便不见了。 那边厢,圣军也同时发动,推出血淋淋的如意车扑向了岳家军,不期沙都卫已看出如意车的弱点,命令一队背嵬战士绕到背后夹攻,如意车随即失去了作用,双方开始了惨烈的近身白刃战…… 这边厢,已被杀气驭驶的他棍似疯魔,如旋风般围绕着岳飞劈打抽拦,速度越来越快,身体幻成了一圈金光,不经意间,他已跳出了行者棍,创出自成一家的“如意棍”。 “好棍法!”岳飞一声大赞,身子也动起来,铁枪抖颤,犹如一条蜿蜒前进的龙蛇,上下左右磕、格、崩、滑,抵挡着他这一轮疾风骤雨般的攻击。但失去原力的他无法保持长久的强攻,就在稍作喘息间,岳飞开始反击,只出一招,枪尖抖出一个圆圈,搬、扣、刺三动一气呵成,扎向他的心窝。 “好枪法!”他避无可避,挡无可挡,心随目动,棍头一抖,竟化棍为枪,也使出岳家枪法,回扎过去,圆圆的棍头和锋锐的枪尖正顶在一起,他便感到一股强大的战气顺着棍击过来,那战气之汹涌,有若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嚣嚣海啸冲天不息,大有阻者杀、挡者死之意,若换作以前的他,必脱棍放手,以求保命,可是他晓得今次一旦放手,放弃的就是自己的梦想,带着一种本能的反应,他腰力一紧,双臂一振,棍身直震,一股与原力截然不同的内劲自体内发出,顺着棍迎了上去。 只听“噼啪”一声脆响,他那根毁于杨再兴之手后重新锻造的如意金箍棒再次变成了竹蓖条,而岳飞那一杆披云挂月、渴饮敌血的丈八铁枪也弯成了弧形。 脚下的崎岖山岩有如平地,他全身放松,气聚神凝,与岳飞四目相对,从彼此的震撼中透出浓浓的惺惜,他的杀气终于晋为足以傲视沙场、匹敌岳飞的浩荡战气,他也完成了一个曾经的武林高手向沙场绝顶战将的转变! 四周的嘶吼喊杀仿佛是另一个世界,两人的眼中只有对方,岳飞抚摩着手中变弯的铁枪,微笑发问:“明日,棍在何处?” “棍在此处!”他抽出身上的腰刀,被唤起了在岳家军中的记忆,苦笑道,“大帅,这是你赠于我的刀,却没想到要用来对付你?” “造物弄人,缘何你我今日要以死相拼、我们的儿郎要以命相搏?”岳飞悠悠长叹,目光所及:一个圣军战士被背嵬战士一枪刺中胸口,本想临死一击,终于放下刀;而一个背嵬战士被击倒在地后,不忍杀之的圣军要其缴械不杀,那名背嵬战士竟转身跳下悬崖…… 他不忍再看这兄弟情深又不得不自相残杀的一幕,声音哽咽:“做人,虽然无法选择生命的开始,但可以选择生命的结束!” “明日,说得好!缘何却要阻挠飞的选择!”岳飞一语道中他的命门。 “大帅,我宁愿你死在沙场上,死在敌人的手里,也不愿看到你死在昏君的手里!”他嘴里强辩,眼神迷离,语气变得激烈,“岳飞,枪在何处?” “枪在此处!”岳飞缓缓自腰间抽出一把铁锏,不再废话,“明日看枪!” 有谁见过使锏为枪?他见到了,岳飞双手握锏,依旧是那一招,锏头抖出一个圆圈,搬、扣、刺三动一气呵成,又扎向他的心窝。 如果说枪为百兵之王,那岳家枪就是王中之王,岳飞这看似简单的一招有个好听的名称——“万朵梅花式”,只因这一枪扎出去,若万朵梅花,朵朵致命,先把敌人的护心镜打碎,再往里钻,万不能挡,唯一的办法就是他刚刚用过的,还以同样的一招,他却无法再使出,因为他本擅长使棍,棍首加刃即为枪,棍法中本就融入枪法,他使棍为枪尚能贯通,却如何能使刀为枪? 有谁见过使刀为棍?岳飞见到了,他双手举刀,身子竟不须借助高点起落,就在原地像个大风车般旋转起来,迎向了岳飞的锏。 如果说棍为百兵之贼,那如意棍就是贼中之贼,做惯了小贼、淫贼、金贼的他深得贼之真谛,而瓜熟蒂落的战气带来了脱胎换骨的“天地九旋棍”,这一棍的威力已经超越了他身怀原力时所能达到的境界,只可惜刀毕竟不是如意金箍棒,否则这场梦幻之战的结果便可能改写。 而沙场上绝顶战将之间的对阵已经和招式无关,只不过借招式的形拼内在的劲,也就是彼此的战气,而这战气又跟战斗时的状态、精神息息相关。 只听又一声轰响,他的刀和岳飞的锏一断一裂,两人如磊相撞,手中的断刀和残锏纠缠在一起,发出刺耳的金属摩擦声,两双脚在地上拉锯般进退,山石随之碎屑四溅…… 此时山顶上所剩能战的圣军战士与背嵬战士数量相当,皆是使行者棍和岳家枪的好手,捉对厮杀,与主帅之间的战斗一样激烈。 山下突然传来无数的喊杀声,原来岳雲带着秦桧夫妇和王继先冲过圣军的防线后,压阵的魏胜眼瞅着岳家军的增援部队越来越多,正对圣军进行反包围,形势极端不妙,魏胜当即做出最正确的决策,一面放飞海青儿小翠向忽里赤率领的水军求援,一面下令骑军全部弃马上山,欲以绝对优势的兵力聚歼山顶的岳飞和背嵬军,一举拿住赵构,便可扭转局面。那久经沙场的岳雲如何看不出魏胜的意图,举起一对铁锥枪,麾部掩杀上来,援救父帅。 两军就从山脚上开始厮杀,逐渐往山腰上蔓延,初时身着草绿战袍的圣军尚占上风,穿着绯红战袍的岳家军只是万绿丛中数点红,待到张宪、牛皋也率部赶到,那点点的红开始成片扩张……蓦然一声炮响,一部帅旗与岳家军不一样的宋军骑兵出现了,为首者却是一男一女两员大将。 那紧张万分的赵构小儿喜得大叫:“韩爱卿到了、韩爱卿到了!众将士拼力杀贼啊!” 韩世忠夫妇见两军的战斗集中于这座小山,已明白了怎么回事,即刻投入了战斗。战斗已至白热化,双方都杀红了眼,圣军的兵力已处于劣势,若非长于山地战,又占了先上山的先机,只怕早已抵挡不住。牛皋缠住了魏胜,不住大叫:“痛快、痛快!好久没经过这番大战了!” 此时漫山遍野都是激烈厮杀的圣军与宋军,各种长兵、短兵交错击打,各种口音的叫声此起彼伏,却有同一种东西在空中飞舞——血、鲜红的血、人类的鲜红的血…… 两人的战气再次将越打越短的刀和锏锁在一起,他渐渐被岳飞逼到了悬崖边,此时再不弃刀就等于丢了命,一个后空翻,落到了一个突兀旁出的大石上,岳飞亦跟着跳上去。 “明日,还有棍么?”岳飞挡住他的去路,给他最后的机会,“叫你一众儿郎停手,飞亦令手下儿郎停手,拼着抗旨,也要放尔等安然离去!” 他背部悬空,后退一步就是万丈深渊,岳飞则如一堵铁墙横在前面,已陷死地,岳飞的话令他感动,他却不愿回头,也无法回头,宁愿这样选择生命的结束——死在大英雄的手里,心头浮出那则人生甘露的故事,他像爱抚情人一般地自怀里掏出两柄匕首——襄晋杀他与自杀的龙凤匕:“棍在此处,大帅的枪呢?” “枪在此处!”岳飞扔掉残锏,身如铁枪,背手屹立,不再看他,蓄势待发。 “啊……”山顶上满地不能战的伤兵们一直关注着主帅的对决,就在一片惊呼中,岳飞横飞起来,双臂直伸,手掌合拢,整个身体像一杆大枪般扎向舞动匕首的他。 他的身体蓦然变形,倒飞在半空,一个扭曲,落下了悬崖,那闪着金光的身体仿佛是另一个太阳,激起了圣军战士的齐声哀号:“大圣哥哥……” 虽然都知他有跳城墙的本事,但这是超过十个城墙高的悬崖,又没有山树拦阻,这样的高度摔下除了大罗金仙谁能不死?悬崖下坡的圣军将士几乎全部在战斗中分神了,因为作为军中灵魂的他一旦死亡,胜利也将变得毫无意义,同样角度的岳家军和韩家军的将士也分神了,都想亲见这个在民间传得神乎其神的齐天大圣最后的结局。 “哈哈,小贼受死矣!”赵构喜不自禁地爬到悬崖旁,探头张望,随即瞪大了眼睛,“不可能、不可能……” 只见那小贼的身体划出优美的弧线,像一条欢快的鱼在空中跳动,直坠下去,快到地面时,身体风车般地翻起跟斗来,降落的速度陡缓,最后一个跟斗翻落在战斗的士兵群中,小贼一膝单跪,双手撑地,激起一团小小的蘑菇云……这一下,悬崖下坡的两军将士都停止了战斗,静静地看着硝烟散去后匐在地上一动不动的他。 岳飞孤零零站在大石上,俯视着下面,嘴角浮出一丝不易觉察的微笑。谁也不知道,在这场梦幻之战中,岳飞其实在一步一步引导着他、锻造着他,将他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绝顶战将,更看出他的“天地九旋棍”具有高空降落的力量,在逼他落崖前言传身教,枪即是人,棍亦即是人,只要在坠落中化人为棍,就可以安然落地。 赵构变调的喊声自悬崖边传来:“快去看这逆贼死没死……” “老子没死!”就在漫山的圣军欢呼声中,他神采奕奕地从尸堆中站起来,大喝一声:“我叫明日,来自明日的世界,怎会轻易死去!” 第九十八章红日(大结局) 他一面拍拍尘土、整整甲冠,一面不甘心地向山顶仰望,岳飞就像一尊不可战胜的威武战神,屹立于山石之巅!而赵构就像一只探头探脑的委琐鼠獐,伏在悬崖之边!他脑海里不由滑过这样一个念头,后世跪在岳飞墓前的,应该还有这小儿才对! 这时代站得比老子高的,也只有岳飞了,他傲然四顾,火目冷眼里,圣军的血绿淹没在宋军的血绯之中,都只是他一样俯视的芸芸众生,没有任何的区别。他的世界已是一片血红,无论是圣军的血还是宋军的血,都激不起他曾有的慈心柔肠,现在的他和那些乐于一战功成万骨枯的古今名将没有了任何区别:为了一己目标,宁愿付出部下最大的牺牲。 他晓得岳飞用了只有彼此有数的的方式救了自己,也给了圣军一个突围的绝好机会,此时他若带领部下们反冲下山,宋军当措手不及!他却不要这个机会、不领这个情,即便被打下了无指山,离触手可及的目标倒退了一大步,他也不愿放弃,心中只充斥一个念头——杀了赵构! 他抢过一面日月大旗,一个跟斗翻入战团当中,一声轰响,周围的十数名宋军暴飞出去,他长啸着发出残酷的死令:“誓杀赵构,战至最后一人!” 他的长啸在山风中回荡,在圣军战士的口中一一传递出去,像死神的阴影罩向战场,因他坠落而短暂停顿的血战再度泛起……这场梦魇不仅是圣军的,也是宋军的,那被他几乎忘却的可怕梦境再次出现了: 人、人、人!除了人还是人! 杀、杀、杀!除了杀还是杀! 血、血、血!除了血还是血! 一条冰冷的身影在漫地遍野的“人”中如入无“人”之境,“杀”来“杀”去,“血”流成河,“血”染大地。 那条身影是如此的眼熟,以致于他的目光只顾随着其移动而不注意周围的环境,饶是如此,他也能感觉到身处一个很大的战场,一个前所未有的大战场,那些哭天喊地的人是宋兵、金兵,抑或是其他的什么兵,他能感觉到这战场的残酷,因为他的心是如此的冰冷,他只想看清楚这逢人便杀的家伙到底是谁,他真的很想看清楚! 不知“杀”了多久,那条身影终于如他所愿地回过头来,从血淋淋的脸上绽开雪白的牙齿,那笑容是如此的恐怖,他的手脚渐渐冰冷,虽然对方被鲜血糊住的五官有些失真,他还是认出来了,他看到了“自己”…… 天!这个可怕的梦境不只是属于杨再兴的,也是属于他的……不知杀了多久的他蓦然回首,但见战尸倒毙,纵横枕藉,旗甲破碎,稻麻铺地,而那座山头依旧遥不可及,他的目标亦同样遥不可及…… 他的心脏飞快地收缩着、大脑高速地运转着,在他的死令下,一手带大的圣军精锐正急剧地消耗,同样消耗的还有宋军精锐,此情此景不正验证了陈规所言的“亲痛仇快”么,他还要再坚持下去么?他犹豫半晌,黯然做出了决断,又一口气连下三令:“儿郎们听令,纵烟!下山!结阵!” 他的命令传送至战斗不息的圣军当中,圣军的另一种秘密武器——烟弹派上了用场,每个小组都装备了它。战场上突然浓烟滚滚,在山腰上下蔓延,宋军突见怪雾,不敢妄动,圣军则借此掩护,出林猛虎般冲下山,夺取山脚下敌我不分的坐骑,战士各自归队,善射者为正,善骑者为奇,摆出一个若圆若方的大阵,他心神稍定,主动权又回到自己手中,只要赵构一下山,就让这小儿见识一下老子的日月大阵。 不想身后一声炮响,又杀出一支宋军骑兵,原来张俊军也赶到了,形成了对圣军的合围,不过一贯怯战的张俊军眼见战场上硝烟未尽,圣军阵队严整,不知虚实,只是远远布阵,尚不敢主动出击。 他紧急清点人数,原先的两万大军只剩万余,而宋军集结在无指山周围的兵力已数倍于己,三大主力精锐尽至,在淮西战场上只留下杨沂中、刘锜两部偏师与金军周旋,算起来,自己是帮了金兀术一个忙! 其时正是下午最热之时,满脸血汗的魏胜焦急地策马南顾,圣军陷入了此次出师后最险恶的局面,一旦忽里赤的援兵不能及时赶到,就极可能全军覆没。 那赵构缩在无指山上,让比较听话的韩世忠保护自己,令岳飞下山协同张俊围剿叛军,赵构兀自不放心,又令沙都卫为监军,已是明显地不信任这个曾最倚重的大帅! 对赵构同样不抱幻想的岳飞领军下山,摆开阵势,却着张宪、牛皋、岳雲压住阵脚,自己亲上阵来,沙都卫不知出于什么想法,也跟在了身后。岳飞横枪跃马,纵横俾阖,大喝一声:“明日,既不退兵,你我再打一场!” 他正待上前,却听身后一阵呐喊,心头一跳,是张俊军乘机夹攻?回头望去,只见斜刺里杀出两彪人马,一方是头扎红巾的红巾军,一方是服色各异的江湖豪杰,其中不乏和尚道士,两方为首者竟是故人——胖子陈矩和久违的君不见凤,这两人跟他一个有杀兄之仇、一个有害夫之恨,莫非清算总帐来了?不期如雷传来的喊声却是: “圣军兄弟,江淮红巾儿来援!” “大圣兄弟,南北武林道来助!” …… 老子没听错吧?他又惊又喜地看着胖哥率领的万余红巾健儿和凤姐姐带领的数千江湖好汉冲到近前,与圣军形成互为犄角的三个阵势,局面顿时逆转。[奇`书`网`整.理'提.供]圣军一片喜得援兵的欢呼,而宋军则一阵骚动,代表民心的红巾军和代表正义的江湖豪杰一向在抗金战场上辅佐宋军,竟同时转向了圣军一方,是否预示了黎民百姓已经对赵家王朝失望透顶! 不提两军反应,胖哥和凤姐姐分别策马来到跟前,他心中仍在嘀咕,陈规昨日才死,胖哥应该还不知道,若知其兄死在自己手里将会怎样?而君不见凤又怎会有如此大的号召力? 陈矩一身红色战袍,胖脸圆润,未语先笑:“还万民不杀之世,真是道尽天下人的心声!这昏君早该反了,小子干得不错,缘何不拉上哥哥,这些红巾儿闻圣军起兵,都要前来投靠,可是你们神出鬼没,害得我们今日才追上……” 他释然了,老百姓一直渴望一个不杀的世界,提出这一口号并身体力行的圣军等若老百姓的军队,同样出身穷苦百姓的红巾儿怎会不当自己人? 君不见凤一身白色道袍,风姿依旧,只是眼角多了些岁月的沧桑,睨着他:“杀世间该杀之人,昏君虽然该杀,那我是不是也该杀了臭小子你?当日你说过一定会反金的,可没说过要反宋!唉,我也不知师傅和济癫老前辈是否一起发癫了,不仅遣动我武当子弟和少林师兄弟,更联手发出最高武林贴,号召武林各门各派全力帮助你!” 他恍然了,这时代还有两个进入过他内心、理解他所作所为的人,而凤姐姐则投到了张三峰门下。 他尚不及与胖哥、凤姐姐叙话,岳飞威严的声音传过来:“尔等三人上前,飞有话说!” 对岳飞,他压根无法掩饰心中的感情,陈矩、君不见凤亦闻声肃然,三人不约而同地听命催骑上前,其实何止他仨个,这天下人莫不仰望这个功败垂成的大英雄,那些红巾儿和江湖义士,何尝不是激于赵构不公于岳飞而反宋,而岳飞作为赵氏小朝的守卫者反而发挥了破坏者的作用,这是不是命运的捉弄! 两军阵中央,一前一后的岳飞、沙都卫与并马齐肩的他、陈矩、君不见凤碰头了。 “小人见过大帅!”胖哥与凤姐姐恭敬行礼,作为敌对的双方,彼此间竟无一丝敌意,也是罕见。 八双崇敬的眼睛一起落在中间一脸祥和的岳飞身上,两边的阵营亦一片安静,似乎都预感到岳飞要说的话非比寻常。岳飞却声音低沉,下面的话只有他们伍个能听到: “汝,陈矩,隐匿红巾,与兄志同道异,缩头湖、德安之战,功不可没!” “汝,白玉凤,出没江湖,昔日七侠结义,纵横江南,民间至今犹传!” “汝,沙朝威,身处庙堂,竭心尽力,难得忠义之人,飞在军中亦闻!” “汝,明日,上天入地,万般变化,率性而为,然一颗痴心,执着不改!” 四人眉头齐跳,他是惊奇岳飞对其他三人的了解,沙都卫则感荣幸,陈矩和君不见凤俱心中震撼,岳飞果非常人,一眼就道破两人来历!却不知岳飞为抗金大业,谋划甚巨,派专人甄查敌我人才,立库存档,以备不时之需。 岳飞语气一转:“明日,缘何举事?实话实说,此处没有外人!” 他脑海中转出了无数慷慨激昂的大道理,但面对岳飞洞细入微的犀利眼神,生出无法遁形之感,自知无法对岳飞说谎,叹一口气,瞅了瞅胖哥和凤姐姐,吞吞吐吐,低声下气道:“在下……在下只是想救大帅……免遭昏君毒手……” “甚么?”那三人眉头剧跳,他的话比岳飞的话还具震撼!陈矩与君不见凤都是满脸的失望,这小子没有比以前高强多少,君不见凤更想师傅和济癫肯定看错人了,济世救民的大任岂是这种人能完成的。 岳飞就用轻轻一句话,瓦解了他刚得到了两大援力,面对陈矩和君不见凤的诘问眼神,他心中气馁,心中不服,声音大了起来:“我没有错,我只想让世人知道,好人一定要有好报的!如果这世上只有奸人横行、小人得志,而好人、英雄却连性命都难苟全,那这人世间还有甚么希望……” “如果这世上只有奸人横行、小人得志,而好人、英雄却连性命都难苟全,那这人世间还有甚么希望……”陈矩、君不见凤、沙都卫都被他这番带血含泪的话击中了心灵,就是这么简单的道理,连孩童都懂的道理,却让这些成人们陷入了思索。 “明日,我也想要世人知道,这世上还有值得用生命去换取的信念,还有值得用生命去捍卫的精神……如果肉身活下来,而灵魂失去了,那这人世间也还有甚么希望……”岳飞那柔和而亲切的声音钻入他的脑海里,用他的语气教诲他,“有时,为了正确的抉择,我们必须放弃我们最不想放弃的东西——那孜孜以求的梦想、乃至自己的生命……” “不——”坚持到今的梦想终于岳飞的话击得粉碎,他双手抱头,发出无比痛苦的嗥叫,而陈矩、君不见凤、沙都卫三人早已眼泪飞洒! 岳飞亦眼蕴泪水,充满中气的声音响彻整个战场:“飞从军十八载,只知尽忠报国,却有两痛在心,耿耿至今……一痛不能保妻,发妻刘氏,于战乱中离弃改嫁,飞曾云切骨恨之,其实何尝不刻骨爱之,大丈夫连妻都不能保,飞又算甚么英雄……二痛不能孝母,慈母姚氏,饱经忧患,成年卧病,飞却不能长伴左右,侍奉汤药,每念及此,悲恸难安,大丈夫连母都不能孝,飞又算甚么好汉……” 两军将士俱凝神倾听,小将军岳雲早已泣不成声。他眼里的岳飞开始变得绚烂了,因为他看到了一个有情有欲、有爱有恨的真实的人,他知道自己再也无法平视这个人,这是一个伟大的足以代表一个民族的人,永远地屹立于民族与历史的殿堂,屹立于草民百姓的心中。 岳飞转向无指山,语气沉痛:“陛下可知,这天下万民期待的是甚么,不过是保妻子、孝父母而已,然今日鞑子来杀,明日官兵来杀,后日匪兵来杀,陛下也不要怨他们追随明日,因他们企求的亦只是一个‘不杀’而已……” 岳飞再转回头面向圣军,声如雷霆:“飞每出兵,只歼魁首,而释余党,不妄戮一人,然仍染血腥无数,终不能铸成大业,飞已厌倦杀伐,但未到息戈之期,飞便一日不放下手中铁枪。今日此战,尔等若肯退兵,飞必恳请圣上永不追究!尔等若想获胜,只能从飞的尸首上踏过……” 岳飞重若万钧的话语在战场上回荡,敲击着每一个将士的心灵。算赵构小儿识机,眼见民心向背难测,此战胜负难料,还是先脱身求平安再说,赶紧通过韩世忠喊话,也顺应民意做一通“不杀”之论以下台阶:“自古为天下者,必先得人心,未有专事杀伐残忍而可为者……圣军、义军若肯退兵,朕永不追究……” 岳飞微笑地向他伸出了大手,他迟疑了一下,终将手握了上去,陈矩的手加了进来,君不见凤的手加了进来,沙都卫的手也加了进来…… 师出如电、锐不可当、纵横江淮大地数月的圣军战锋就在无指山下嘎然而止。当息战的时刻真正降临,双方的将士没有预期的欢呼,只是各自默默地在战场上收殓战尸、救治伤兵。 他痴痴地俯视那一摞摞的腰牌集中到一起,那代表着曾经鲜活的一张张面孔……战友们的牺牲为了什么?所有的圣军战士都面带迷茫,连魏胜也神情麻木,这支在最艰难的时候也充满斗志的军队第一次出现了军心涣散,他一次次给了他们信心与方向,从为海州、为天下而战,到为心灵、为信念而战,他们几乎创造了一个奇迹,几乎以不可能的兵力推翻一个王朝,虽然最终还是不可能!那现在,他还能给他们什么? 他想到了楚月、想到了笑儿、想到了岳楚、想到了翘首以盼圣军凯旋的家乡父老,破灭的梦想中生出了新的希望,他抬起头,面带祥光:“兄弟们,我要带你们回家,我们要回家了……” “要回家了……”将士们的目光都投向了海州的方向,脸上都冒出了希望的光芒,“回家”,多么令人向往、多么温暖的词啊! 一轮璀璨的红日挂在西边,那下面有光明、黑暗、纯洁、污秽、崇高、卑鄙、坚强、软弱……但最重要的,还有希望……眼里的世界重新变得五彩缤纷,他携手胖哥与凤姐姐,率领圣军、红巾军和江湖义士们通过宋军的阵线,走向了圣军水军的方向,耳畔兀自响着岳飞的教诲——“有时,为了正确的抉择,我们必须放弃我们最不想放弃的东西——那孜孜以求的梦想、乃至自己的生命……” 书评: 正文 他山之玉 论三相公的遭遇 本人认为,这本书是我看到的最好的小说之一,作者为此一定付出了相当的努力,所以我们读者才有幸看到这样精彩的作品。 至于优点就不用我来说了,相信大家都有目共睹,我想说的是作者对于主角感情的处理上的一点看法,重点是对与岳楚即三相公的感情结局的看法。 我认为三相公是本书内受到最多不公平遭遇的女孩,她对明日的付出与理解,绝对不逊于楚月,尤胜于所谓前世的襄晋公主,但是作者却并没有给于她公正的结局,只是给了一个类似于大话西游的结局,也许是为了显示男主角的无奈吧,但我个人认为,男主角完全可以不遭成这种局面的出现,在江上,他曾一度高呼:“天不负我,我不负你!”但他并没有做到这一点,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其实阻隔在他们当中的,并没有什么太大的阻力,只要主角能勇敢一点,留住三相公是肯定的(既然楚月能为明日逃出大金,那么三相公也一定肯为他做到)。凭心而论,三相公为主角付出的,其实比任何一个女子都多,但是……虽然后来作者给了她一个酷似主角的英雄——杨再兴,但是我觉得这只能是一个替代品,而且是一个永远不能取代真品的替代品,因为三相公心中最爱的,还是那个小贼明日,这个结局并不能给三相公任何的补偿。也许作者是为了用这个结局来衬托主角的一种悲情英雄的形象,但是,我倒想反问一句,他可以与从未深交的襄晋公主了结一夜情缘,与玉僧儿也发生情愫,为何就不能给他爱的和深爱着他的伟大女子一个承诺,一份幸福,牺牲一个如此令人尊敬的女子的幸福来成就主角的悲情形象,我认为作者对三相公实在是太残酷了。我所能做的只能是一声叹息:“命运是多么的作弄人,在关键时刻,主角为什么不能给一个如此挚爱一份完美的真情!”天不负我,我不负你。这句话再次看来只能给我一种苦笑的感觉。 当然,有此结局,更令我对三相公的印象深刻,也加深了作品的艺术感,但是,作为一个容易动感情的读者,我还是比较喜欢皆大欢喜的结局,希望三相公能和她最爱的明日在一起。一时冲动之下,我便写了这么多废话来打扰作者,实在不好意思,这也全因为作者创造的三相公已经完全成了一个有血有肉的感人的艺术形象(笑),我本是一家之见而已,纯粹是为了抒发一下对三相公的扼腕之情,还请作者不要介意,哈哈。 鄙人言尽于此,再次感谢作者能写出如此佳作,创作出如此感人的艺术形象,希望作者能再接再厉,创作出更多好作品,当然,这本一定要写完啊,我还等着买书收藏呢,再会! 反架空、反武侠的反书 这本书真看了太久了,当初看的人要么毕了业,要么成了家,要么生了小孩,要么离了婚,可大宋还在更新之中。有时候真不想看了,只是断断续续看了三年多,想弄明白明日到底要干什么,还是不明白!!!!他汉奸也当了,高手也当了,淫贼也当了,只有英雄没当过,还要口口声声去救什么大英雄,有时候看得真想笑,不过笑之余,还真被感动了一下。自己好象也有过这样的理想,只是青春正在老去,理想也在老去。 大宋已经写了70多集了,总觉得明日的野心不小,好象要把南宋的著名人物都见上一遍,连武松也见到了,为什么不跟潘金莲来上一腿(笑)。渐渐有点看出明日的野心了,正常架空小说的模式,已经被他反得体无寸肤,正常武侠小说的概念,也被他颠覆,冒出什么不杀的杀气,他还要反什么,还真的不知道,不要最后将他自己也反了(大笑)。说到笑,想起《三笑》,60、70年代的人都记得这经典电影,他大概还要反经典了。 看了这么长时间,总算可以为大宋写得什么了,以前想写,还真不知道怎么写(哈哈大笑) 大宋日月记读后感 看了72章我很不理解,你一开始说用棍和神箭手合作那段我估摸着还是有点操作的可能性的,勉强接受了。可是后面那段士兵居然被砍死了也坚持不杀我就接受不了了。如果毛泽东周恩来是明日这只部队的政委(我觉得就算是罗马的教皇在思想工作这个课题上也没这2位前辈的1%强),如果这只部队士兵的武艺都有张三丰那样的级数(个人认为,在以命博命的白刃战时,特别是宋军输赢背后还关系到国家存亡,伤敌应该比杀敌更加难做到把?),如果这只部队都有邱少云那样的意志(并肩作战的兄弟被砍死了,没有钢铁一样的意志,怎么做到还是把刀砍向敌人的腿,而不是脖子) 最后一个如果你真要不杀,为什么不全面装备棍子还装备什么刀枪弓弩?拿着杀人的东西还只准伤不准杀难度是不是高了点???还有那棍子铁头包革-___-无语中 明日自己为保命就可以在粘罕的灵堂上杀人,他训出来的兵却要坚持他的不杀理念,还真做到了灵堂上的明日的处境,和战场上的士兵的处境,我想是相同的把,当人家一心要你命的时候,普通士兵都能做到只伤不杀,而有能力做到只伤不是杀的明日怎么就非得杀人了呢??? 我实在是觉得这个不杀实在是太YY了一点,作者不是说要改变岳飞的命运吗,用特种部队把秦绘之流杀干净。不准备传播民主意识的话么,就拉了部队造海船去灭日本,再来个大航海。不然我怎么觉得除非明日来统一全国,来个大洗脑。不然金国也好宋朝也罢这个不杀怎么可能推行的出去。 关于大宋日月记及其他 而年纪大了一点,生活忙了一些.就越来越不喜欢看深刻的东东,因为不爱思考的原因.开始一点点的喜欢起架空小说来了.从<<中华再起>和<二战特种兵>>看起,到<<雪原奇兵>>和<<大地传说>>,一直看到最近走红的<<新宋>>和<<明>>.却又觉得累了.可能是本性使然吧,我一直喜欢写人的小说,喜欢人物性格的变化和人物内心的改变过程.可是,现在的架空,主角一回到过去,就发誓改变世界,就要建立国家.然后就没有性格了.这样写,简直不是在写小说,只能说是故事.最近,我看了<<大宋日月记>>,才明白,这才是真正的架空小说,以前的那些,只能是故事.因为,<<大>>是主要描写主人公的思想变化和内心感受的小说.从主角一回到过去起,主题一直是他个人对世界和爱情的感受,而不是一系列的怎样改变世界的故事——当然,既然是架空,主角一定会改变世界,<<大>>中,却不是一切都被主角主宰,而是在主角的命运的变化中在变化,是有血有肉的真实的感受,而不是枯燥的描写和说教.可以这样说,这是一部真正的架空小说.而不是架空故事.明日,是一个事实在在的普通的人,书中给我们的感觉,就象我们的经历一样.而且,关于历史中的人物和事件,也做到了基本真实合理. 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请看小说网www.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