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仙游记》 作者:不存在的人 www.qiyebooks.com整理制作,并提供下载 异界之旅(新) 第一章 (更新时间:2005-1-18 11:27:00 本章字数:5765) 先自我介绍一下,本仙女姓秦名琳,是一个每天出门都会麻烦不断的人,不是我去惹麻烦,而是麻烦找我,因为周围总有些人做出些奇怪的动作想引起我的注意,其中有认识的也有不认识的,不少人每天都会和我“巧遇”好几次,还有不少人偷偷递过来一张折成桃心的小纸条,或是一些信件,内容不是火辣辣的,就是让人肉麻得起鸡皮疙瘩。这些递纸条、送情书、巧遇的人之间还经常暴发武装冲突,几个人还没打完,另外几个人又打上了。以至于我走到哪,哪就有人打架,从我家到学校这段路上,一路上都是好多人三五成群的打成一团。当然也有不止几个人打架的,自从发生了几次我校男生和外校学生共数百人的大规模群架后,从我家到学校这条路上,到处都有警察叔叔蹲点,但打架事件还是时有发生,只是规模变小了。 我家的家庭情况嘛:父母忙于事业,几年没见个影子,连电话都没打几个,不提他们也罢!我有个弟弟,姓秦名天华,小我一岁,身高高出我一个脑袋(我一米六六),和我一样,也是个剑仙。 别听到“剑仙”两个字就以为我们是那种七老八十老得快要死的修仙者,我还年轻得很呢,十九岁的仙女,听说过吗?不要露出那种惊讶的表情,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两三年就修成仙了,连天华和另一个叫欧阳耿的儿时玩伴也是两年、三年不到就成了仙。不要露出那此羡慕的眼神,五年前,我只是到长白山旅游,不小心和旅游团走散了,东跑西跑,跑到一个奇怪的石头宫殿里,里边有堆成山的武林秘籍、仙器仙丹还有满满一屋子的修仙秘籍。 入宝山岂有空手而归之理,我当然毫不客气的拿起仙丹吃了个饱,可是仙丹太多,吃得差点撑死也没吃完,剩下一大半吃不完的仙丹打包带走。然后拿出手提电脑和鼠标大小手握式的扫描仪将那些武林秘籍、修真宝典全部扫描后输入电脑,带回去慢慢研究。 最后头疼的就是那些仙器了,无数的仙剑和奇形怪状的仙器在石宫中随处可见,要带走,起码也要拉来十几个集装箱才行,我当时只带了个大大的旅行包,包里还全都是仙丹灵药。 吃了仙丹后我再也感觉不到饿,在森林里转了好几天,这才回到了人类社会。苦修半个月后已经到了御气飞天的地步,这时候我又兴冲冲的跑回长白石宫,挑了几把最好的仙剑打算带回家修炼,没想到回家的路上被军队的雷达站盯上,被当成UFO,全中国的空军都动员起来,追了我好久,害我从东北飞到四川又转到重庆再转到海南才甩掉那些可恶的飞机,不得不偷偷摸摸的用土遁跑回家。当天晚上我在家还看到中央台的播音员兴冲冲的说“英勇的人民空军奋不顾身追踪飞碟的英雄事迹”,然后就是那几百个轮流追着我,害得我差点没累死的飞行员上竟接受采访……最后还发表说“中国的领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无论来犯者是谁,我们都将给予坚决打击。”差点把我气得吐血。 修炼两年后,我撑过天劫成功飞升剑仙,然后就手把手的指导天华和欧阳耿修炼(本来没打算让阿耿修炼的,但是天华这个大嘴巴……),两年半后,世界上又多了两个剑仙,我们不禁感叹,原来成仙是那么容易当的啊! 成了剑仙以后,这两人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野了,一会儿偷盗A国国库,一会儿又强抢B国最新科技成果,再过了一会儿,C国的太空战舰连官带兵带战舰全被绑架……不要问为什么会有太空战舰,现在可不是二十世纪或二十一世纪,现在是2199年,仅差一年就是二十三世纪了。 说了那么久,我差点把正事给忘了,天华这家伙,最后和欧阳耿不知在搞什么,已经三天没回家了,三天前听他说是要搞什么试验……但也不能几天几夜的不回家啊!做为他姐姐,我不能不管他! 天冥剑载着我疾速从海面上划过,一下被雷达站发现,几架飞机又想把我当UFO追,但还没等它们起飞,我早就没影了,他们还当我是先前那个只会御气飞天,不会御剑行空的秦琳吗?哼!仙是会进步的! 转眼到了公海,看着一望无际的大海,我真想骂人,欧阳耿这家伙,要搞什么“海底实验室”,把实验室建在海底,说是什么“顺应世界潮流”,哼,要赶潮流你当什么仙,修仙早在几百年前就过时了,那个唯物主义一出现,更是把神啊仙啊的全都丢到垃圾堆里去了,就剩下几个大宗教在敬延残喘,赶潮流还修什么仙,电脑前坐着吧你! 运足护身罡气,按下天冥,“扑嗵”一声直冲海底,在海里游泳是我最喜欢的事,但我最讨厌的就是潜水,特别是深海里那些奇形怪状凶神恶煞,长着长长牙齿的怪鱼我看了心里就直发毛,特别是那些鱼还长得特别大,而且……受到我散发出仙灵之气吸引,那些可怕恶心的怪鱼还想过来和我亲热……还是先溜吧! 左躲右闪,逃开那些绝对没有恶意,但却长得恐怖的怪鱼包围,终于成功的到了海底,这里黑乎乎的,没有一点阳光,鱼类长得也更加可怕,轻轻的敲敲了敲阻挡着海水的护身罡气,一切正常,我并不是怕护身罡气被水压破,我是怕护身罡气没了,那些鱼会直接在我怀里蹭来蹭去……要是小猫小狗甚至是老虎这样蹭着,当然很舒服,但要是一只暴牙、突眼、恶心的东西这样蹭人……恶梦、绝对是恶梦! 漆黑一片的海底,一个透明的人工建筑射出柔和的光芒,照亮了一大片海底,那儿就是我的目标,欧阳耿鼓吹的“最先进最科学最美观最安全的海底实验室”在黑乎乎的海底简直就是一个最很的路标,还好深海的鱼视力大多不行,要不然那里可要被鱼类团团包围了。 我懒得找门了,直接施展遁法钻进了这个海底实验室。 “呀,姐姐你来了?” 一进去,就看到天华的那张笑脸,看他那模样,好像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多久没回家了。 “你已经三天没回家,我当然要来了,来找你啊!” “三天?有三天吗?我记得才三个小时啊!” 他理直气状的指着挂钟说道 “我是下午一点来的,现在才四点啊!” 天华!你是不是存心气我!!!你来的时候是三天前的下午一点,现在可是三天后的下午四点,什么跟什么啊! “是啊,现在才四点,你能不能看看今天几号?” 天华看了看电子日历,顿时大呼小叫起来: “呀!真三天了啊,我还以为才三个小时,姐姐,你别生气啊,你要知道的,在海底一直都是黑乎乎的,我们成仙了又不用吃东西,所以根本感觉不到……哎哟!” 他会叫疼是因为被我狠狠的踢了一脚。气死我了,我现在终于知道为什么欧阳耿会把实验室建在海底,不会困不会饿的仙灵,在一个终日看不到日起日落的地方,就算过了几千年都不会觉得时间过了多久,他们一定早就打算用这种方法来对付我的管束! “姐姐!你别生气,反正我们都成仙了,没必要像以前一样管得那么严嘛!” 天华揉了揉被踢疼的地方: “几天前,姐夫造了两个好玩的东西……” “你再说!” 我狠狠的“赏”了天华一个暴粟: “说多少次了,别把小时候玩家家酒的称呼拿到现在来用!” 困为小时候玩惯了,天华总是叫欧阳耿“姐夫”,小时候什么都不知道,就由着他乱叫,等长大一些时,就因为他经常不分场合的叫阿耿“姐夫”,搞得我好不尴尬,连同学们都在背后笑话我,所以,无论什么场合,我都绝不让“姐夫”二字从天华口中说出! “好好好,不说了,不说了!姐夫……欧阳耿他造出了两样很好玩的东西,你来看看吧!” 东西?什么东西?欧阳耿在成仙前可以说是个学习天才,智商智力都不是普通人能比的,初中时就已经把大学课本给啃烂了,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赖着不上大学,一直和我同班。成仙后这家伙的大脑开发程度更是翻了几倍,脑子里的东西,可能比全世界所有科学家脑子里的知识加起来还要多,必竟仙的脑子和人的脑子是不一样的。 “就是这个了!” 天华指了指放在墙角的一台机器,那是一个半人高的箱子和一个改造过的摩托头盔,头盔和箱子之间有几十根电线连接着,一看就知道是刚造好没多久的东西。 “这是什么?” “脑波学习机!只要带上头盔,想学什么转眼前就能学会,把知识录入计算机一样的输入人脑,以脑波的形式。” “会不会有副作用?” “有副作用,就是输入的知识基本忘不掉。” 晕哦,那叫什么副作用! “姐姐,要试试吗?我去叫姐夫来!” “好啊,呃,你又……” 天华头一扭,躲过当头落下的暴粟,做了个鬼脸,跑了出去,这家伙,给他说什么都是左耳进右耳出,全当没听见! “琳琳!欢迎光临我的实验室。” 没等多久,欧阳耿就拿着一大叠光盘从另一间屋子走了过来,脸上带着自豪的笑容,看到他那样子,我总觉得,我面对的是一个科学狂人……而我就是即将成为实验品的可怜少女,就像电影上演的一样。 “我会把你变成一个天才少女的!” 我好像也在电影中也听到过类似台词,心里开始打起了退堂鼓。 “我选了些有用的东西,除了历史政治法律语言之类对我们没什么大用处的东西,其他的我都准备好了。” “啪”的一声,欧阳耿把手中近一米高的光盘放在我面前。 “就是这些,人类文明六千年文明的结晶,全在这了。” “这么多!”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不知有多少片的光盘。 “不多不多,相对于人类六千年的文明,这些光盘还算少了,我只是把科技知识整理出来,就这一点点。” 晕,这样也叫“一点点”,我吞了吞口水,心寒的摸了摸太阳穴: “还是……算了吧,我怕我的大脑会爆炸。” “不会的,这些知识全部输入,也只占普通人脸的三分之一,咱们是仙,占的比重会更少,少得可以忽略不计,可能是几万亿分之一。别说了,来吧!” “等等,你的这些光盘,有没有带电脑病毒?” 我突然想到了几个问题,电脑病毒进入人脑谁知道会出什么事,事关吾命,不得不问。 “没有!” “有没有数据炸弹或是木马之类的?” “没有!” “真的没有?” “绝对没有!如果有危险,我怎么会用你去冒险呢!” 你怎么不会用我去冒险?我就不信你会自己去冒险,对任何人来说自己脑袋永远比别人更重要。 “好了,坐好了!别动。” 欧阳耿把我按到沙发上,把那个头盔戴到我头上。然后就把一张光盘放入那个铁箱子,箱子上红红绿绿的光一阵闪动,我就感觉到脑子里多了些东西。试着动了动手指,抬了抬头,眨了眨前,好像一切正常,就由他去弄了。 时间真的过得很快,一大叠的光盘,转眼间就全部进入了我的大脑。 “好了,有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 欧阳耿春风满面,那模样,就像一个在自己心上人面前炫耀自己得意作品的小男孩一般。 “有!” 我一张口,欧阳耿的脸色马上凝重起来,扶着我,好像生怕我摔倒一样: “哪里不舒服?对不起,以前我试的时候,都没出过什么事……” “腰酸,脖子疼,腿发麻!” “啊!呵呵,你想吓死我啊!这是长时间坐着不动的自然反应嘛!” 欧阳耿松了口气,看向我的目光中带着责怪,但也带着兴奋。 “我还有一个好玩的,要不要去试试?” “什么东西?” 欧阳耿露出一个神秘的笑: “不告诉你,去了就知道,跟我来吧!” 这间是海底实验室的中央室,比刚才那间分室大了不少,中央室的正中心放着一台四米高,直径一米的圆柱体,别以为那是根柱子,那是大型智能电脑,有着接近人类的智商,可以处理一些简单的事物。 在智脑不远处,摆放着一台从没见过的机器,那是一个高度大约三米半,底部长四米、外形像金字塔的三角形东西,上面除了一道门外还有不断闪烁着的彩灯,显示着各种颜色的进度条,各种各样的开关,还有不少电线伸出。 我围着那个金字塔看了看: “这是什么东西?” “我的最新成果:异次元通行门!” 欧阳耿昂道挺胸,做出一副伟人的模样,以中气十足的声音像我介绍着: “这台机器是一台可以连续工作十分钟,并能打开一道足以让人通过大门的次元门。” “才十分钟。” 真是的,只能运行十分钟的机器也好意思拿出来! “你别小看这十分钟啊!” 欧阳耿做出一副饱学之士的样子: “目前世界上除了我这台机器以外,其他的次元机器最大只能打开几微米大小的通道,而且只能工作零点几秒。怎么样?我的不错吧。” “不错,是很不错,不过,我记得你以前造的东西刚造出来时都有这样那样的缺点,那台‘脑波学习机’好像是你几个月前的产物,所以我才比较放心,这台次元什么机的好像你是这几天才造好的吧,应该有很多……” “哈哈……知我者,琳琳也!” 欧阳耿露出一副遇见知音的神情,奇怪,他今天的表情怎么那么丰富? “我的这个作品是有些小问题,比如嘛:没法子确定空间坐标,每次传送的次元空间都不一样,还有就是机件磨损很大,能源消耗也很大,要反物质能源才能维持!当然,优点也不少,别人的空间机不但每次是在不同的次元,入口的出现地点也无法砍定,经常在空无一物的宇宙空间出现,结果什么都没捞到,我的就不同了,虽然这次的作品无法每次选择的空间都不一样,但是却可以选择出现地,可以是异界的海底,也可以在地面,多方便,你说是吧!” “嗯!嗯!” 被阿耿这么一说,我都很想见识一下异界是什么样子的了! “快让我去异界看看吧!” “好好好,别急,记得,别离得太远,十分钟内必须回来!不然可能永远也回不来了!” “知道了知道了!” 真是喽嗦!欧阳耿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喽嗦了。 空间之间在欧阳耿的操作下打开了,门的对面是一望无际的草原,清新的风通过空间之间吹入实验室,那可是未经污染的空气啊! “我去也!” 就在我踏上异界土地的时候,天华不知从哪跑出来,看到我进了异世界,急得大叫: “姐姐,快回来,现在仪器用的是旧能源,是上次试验没用完的,随时可能耗光!” 什么?旧能源?这台机器还这么讲究?算了,先回去再说吧,以后有的是机会!正当我返身时,那道空间之间居然“扑”的一声,没了!不是吧!旧能源……真的是随时可能耗光……。 异界之旅(新) 第二章 (更新时间:2005-1-18 19:14:00 本章字数:4658) 已经两天了,我一直坐在原地等着,希望那道空间之门会再次打开,可是……呜呜呜,除了太阳升起月亮落下,还有一些小鸟小兽,其他的我什么都没看到啊!两天来,我什么都没等到,倒是身边聚集了不少被仙灵之气吸引而来的小动物,和这些小动物逗着玩,倒也不觉得无聊。 马蹄声由远而近,有人在接近!我连忙驱散了那些围着我撒观的小动物,远远望去,草原的尽头烟尘大起,凭着本仙女超人的目力,轻而易举的看清了来者,大约有两百人左右,那些人中大多数穿着皮甲,持着短枪或长剑、盾之类的冷兵器,看上去像是仆从,也有可能是小兵之类的,但也有五十几人身上穿着类似古代欧洲那种罐头一样骑士盔甲,但他们的兵器却是由边上那些穿皮甲的骑士拿着,真正拿着他们手中的,只有一张长弓和背上的一壶箭,这五十几个身穿闪亮盔甲的人边上还有几个穿着华贵长袍、手里拿着奇怪形状手杖的人,在这些穿盔甲和穿长袍的人当中,有年轻人一个人特别的显眼,他排在队伍的最前列,看外表年龄不会超过二十岁,胸前的盔甲上画了一个大大的狮子,虽然其他人的盔甲上也有画,但都没他那么明显,再加上所有人都以他为中心,他跑哪队伍就跟哪,明显是个带队的头领! 一只大鹰落在为首骑士的肩上,咦,那只鹰不是这几天和我玩得正欢的老鹰吗?原来是他饲养的啊,搞不好还是这只鹰把他们引来的,不过也好,正好有人,了解一下现在的情况,当初欧阳耿也说过,那台机器每次连接的空间都不一样,可能……我以后没机会回地球了,倒不如好好的在这里玩玩。 那些人很快就发现了我,一下子就冲了过来,把我团团围住,我怎么觉得他们像在抓逃犯似的,周围的人都上下打量着我,搞得我怪不好意思的,他们嘴里说的什么话我都听不懂,但是他们眼中露出的怪异眼神却让我明白了,我的打扮让他们觉得奇怪。的确,地球的衣饰他们没见过是肯定的,而且……我目前的衣着也和草原景色格格不入:黑色的无袖皮衣、黑色皮短裤,再加上一件黑色长筒高跟皮靴,这打扮和现代都市传说中的“梦魇”、“暗夜魔女”很像,我猜想他们的民风可能还很保守,像我这样的穿着,全部的手臂和大半只腿都暴露在空气中,对这些没见过世面的家伙来说,这样的打扮,足够让他们心跳加速,狂喷鼻血,这不,已经有好几个人在捂着鼻子了。 这时,那个像是头领的人跳下把,掀下背上的披包,把我包了起来……我真的这么暴露吗?只不是手和腿露出来而以! 那个头领模样的人对了说了几句话,可我就是听不懂,歪着头听了老半天,一句也听不懂,最后,他只得无奈得叹了口气,把我抱上了马——哼,要不是看你还算规矩的份上,早一拳把你打到天边,这次便宜你了! 这队人呼呵着策马回返,这时我才看到,那些身穿皮甲的骑士大多挂着一些被射死的动物,从兔子到狼都有,甚至还有一只花豹。我还以为这些人怎么没事在草原上闲逛呢,原来是狩猎队伍。 一路狂奔,那个与我共骑的头领一路上对我说了不少话,可是我什么也听不懂,但他还是一直在说,一点也不知道节省一下口水,其实我也想说话,但我只想说一句话“骑马太难受了,有没有马车,如果没有我自己跑步好了。”可是他根本听不懂我的话,而且不知是想吃豆腐还是怕我掉下马,他的左手几乎一直都搭在我肩上,我要是坐歪了,马上就把我扶正。 不知跑了多久,队伍走上了一条石子铺成的路,行人不多。顺着路,一座城市很快就出现在地平线上,城墙看上去差不多就三层楼的高度,城墙没有塔楼,没有护城河仅有几个木制的箭塔,没有护城河,城门也不大,但足够物资进出的,只是现在城门紧闭,城墙上站满了兵士,倒象是战争前线一样。 队伍毫无阻碍的就进了城,这时我才看见城内的样子,算不是繁华,居民有不少,但到处都是四处乱跑的士兵,各种物资在城中四处堆放,仅在城门边上,我就看到了成堆露天堆放着的粮食、武器盔甲和一些不知道做什么用的东西,当然,这些东西边上都有不少看守,想偷东西是没机会的。 城中央有座十余米高的石制城堡,样式有点像清真寺,房顶看上去像一个大蒜,城堡周围围绕着一条近十米宽的护城河……哦,不能说是护城河,根本就是一条人工挖出来的水沟,沟壁都是石彻的,而且像墙壁一样笔直,不像天然河流一样有个“下坡”,我定睛看去,水底还有不少阴影在移动,可能是食肉的水生动物吧。 这队人径直冲入到城堡门前停下,对着城堡喊了几声,城堡门前的吊桥缓缓放下,衣着鲜亮的骑士们骑着马,踏过吊桥进入城堡,而那些像是仆从小兵的骑士却没有进堡,而是放下猎物离去,堡内的人随后便出来打理这些猎物。 那个家伙把我丢在一个装饰得很华丽的房间里就跑出去不知做什么,只有一个女仆打扮的少女站在边上。嗯,刚好可以从这女孩身上知道些东西。 我闭上双眼睛,然后就听到那少女的尖叫声。她当然会叫了,任何一个人看到眼前有人闭上眼睛的同时,额头中间又突然有只眼睛睁开都会大叫的。 我不是存心吓人,只是我不会搜魂术、读心术之类的法术,又要快速学习语言,只好用睁开“天眼”来“学习”了,“天眼”不仅可以用来观看一切伪装的妖魔鬼怪,看清万物的本质,天眼还有一些特殊的小能力,比如它会帮助拥有者学习一些未知的语言。在天眼看到少女的那一瞬间,我学会了这儿的语言。 “魔鬼……魔鬼……救命啊!” 那少女惊叫着,倒在地上发抖动弹不了。真是没见识,连天目(眼)都没见过,乡巴佬,没见识! “你才是魔鬼呢!我是仙!不是魔鬼!” 我一边反驳,一边收起天眼,并睁开双眼,必须马上纠正这个少女仙魔不分、没常识的错识。 “怪物……怪物啊……” 我觉得一阵头晕:都说过我是仙了,怎么又把我归于怪物类了。 “你……我说过了,我是仙,不是什么鬼啊怪的。” 我一把抓住那少女的手,没想到她吓得大叫起来: “不要吃我!不要吃我,我不好吃,我肉少……” “你发什么神经啊!算了,不理你了!” 怎么说都说不通,懒得理她了,哼,仙人吃人肉,亏她想得出来!我返身观看房间,做为房间,这里稍微……大了一点,除了一些寝室必须品外,其它还有一些疑似古董的瓶瓶罐罐,甚至还有兵器架,上面摆着刀剑枪盾,另外还有几副和欧洲骑士铠外表相似的盔甲,除了具体部位有些不同外,都是清一色的“罐头”铠甲,难看死了!墙上的壁画和漫画海报比起来……难看! 作为剑仙,我对剑当然很感兴趣,手一伸,兵器架上的一柄剑飞入我手中,金属摩擦声响起,明晃晃的剑锋映入我的眼帘。 这剑……好差劲!只是简单的把铁水凝结为铁条,然后再把铁条磨尖磨利,安上剑柄……严格的说起来,这只是把锋利的铁条而以,我又看了看其他几把剑,都是这样的剑,唯一不同的是用来铸剑的铁质量有好有坏。 这几把剑有个共通点,就是剑身特别长,特别宽,不同于中原武林所用的那种又细又精致的剑,这个世界的剑质地不好,铸造水平落后,剑又特别的笨重,简直一无是处,这种剑和中世纪欧洲的骑士剑差不多,但是要更加笨重。 我又跑到盔甲架前,无语……这算是盔甲吗?只不过是用铁皮简单围成可以包住身体的“铁衣服”有些要害部份多加一层铁皮……跟冷兵器时代的欧洲一样的白痴,这样的盔甲又笨又重,当年来自东方的蒙古轻骑兵对上欧洲重装骑士,几乎是一面倒的战斗——这样的盔甲连小小的马弓都挡不住,欧洲的骑士剑却没办法砍开看似没什么防御力的东方盔甲,没想到这个世界的也和中世纪的欧洲一样,在兵器上无所建树,要是我早几百年成仙就好了,以仙灵的身份出面,叫上一支中国军队,肯定能轻而易举称霸这个世界……停停停,我是仙女啊,怎么能有这种世俗的想法! “骑士大人,那个……那个魔女正在看盔甲……要小心……” 正在胡思乱想着,耳边就传来刚才那少女的声音,原来她趁着我看兵器盔甲时,跑出去叫人了。 两名全副武装的战士正站在我身后,那个少女正在他们背后偷偷的伸出头看着我,见我看了她一眼,又吓得把脑袋缩了回去。 “尊敬的小姐,请问你……” “问我是不是怪物吗?我可以告诉你,不是。刚才那只是误会,是我用了一个可以学习语言的小法术而以。” 这事情还得好好解释,我从书上和电视上得出一个结论,冷兵器时代几乎没有无神论者,不像地球上,就算真正妖魔鬼怪在街上大步行走,也没人相信,只会以为是在拍电影,但这里可不同了,要是不解释清楚,恐怕我会被人误以为是魔鬼拖出去处决——尽管我可以轻易逃脱,但这有损我秦琳仙子的淑女形象。 “学习语言法术?” 个子高点的人仔细打量了我,看他脸都红红的样子,想作罢,可是他身后的少女却不依的一个劲捅着他,还小声说什么不要被迷惑之类的话。另一个士兵干脆就流起了鼻血,真是的,这是什么年代,我不就露出了些手臂和一小段大腿吗,居然会这样……,这两位兵哥哥也太没见过世面了吧。 就在这时门口突然响起一阵暴呵声: “你们两个进来做什么,想对我的贵客做什么!” “城守大人!” 两名士兵跪在地上,而那名少女却退到了一边,那个送我回来的人正站在门口,一脸怒色的看着两个擅离职守的士兵: “刚才……休丽跑出来说您带回的客人是个怪物,所以我们就……” “胡闹!你们认为一个如此美丽可爱的姑娘会是怪物吗?” 两名士兵跪在地上,低着头不敢抬起,倒是边上那名少女开口了: “维亚大人,刚才,我真的看见她的额头上有只眼睛。” “哦?” 那个叫维亚的人走到我跟前,疑惑的看了看我的额头,还伸手摸了摸,晕,他还真当天眼能摸得到! “胡说!哪有什么眼睛,连条缝都没有!” “怎么可能……刚才明明看到……” 那少女壮的胆子走到我面前,也是看了又看摸了又摸,可是别说眼睛,连条缝都没发现,这下连她自己都觉得自己眼花了。 “可能是奴婢看错了……” “你没有看错啊!” 这个女孩,怎么这么不相信自己呢?虽然解释起来有些麻烦,但是我想他们应该没有像基督徒那么邪恶,有红烧人的嗜好。 “你……会说话?” 那位被称为“维亚”的人惊讶的看着我: “我还以为你是哑巴,刚才你怎么不说话?” “刚才我根本不会说你们的语言,我是用了一个小法术才学会的,但是却被她误以为是魔鬼、怪物。” “哦!” 听着我半生不熟的话语,维亚总算相信了我说的。 “她说的那个眼睛……” “那是天眼,我就是通过它学会你们的语言的。” 维亚再次把目光盯在我的额头上,可是怎么也没看到痕迹: “可是你的头上……没长眼睛啊!” “天眼不是真正的眼睛,是意识之眼!” 我将天眼展示给他们看,额头上的那只眼睛再次睁开,看着众人吃惊的表情,我问道: “我这样子看上去像是魔鬼怪物吗?” “不像!” 维亚仔细看了看,说道: “三只眼睛的样子……给我的感觉有点像神,不过感觉不到那种威严和压力,相反,看到那只眼睛,还让人有种……那种感觉我说不上来……反正不是魔鬼给人恐怖感。你是人类吗?” “当然是了!” 我绝对没说假话!虽然我三年前就已经飞升成仙,但是我的本体是人啊! “怎么头上会多只眼睛?” “那是法术!” 费了好大劲,总算平息了这场小风波。 异界之旅(新) 第三章 (更新时间:2005-1-19 13:24:00 本章字数:6822) “这些是给我的?” 看着侍女们送上的一套套服装,我不禁头疼,这些衣物全都……太阳那么大,穿得这么严严实实,会很热的! “当然是给你的,你总不能穿睡衣上街吧!” 维亚随手把门给关上,临走时还说道: “换好衣物再出来!” 什么,我的那套紧身皮衣居然被他认为是睡衣,晕啊!不过路乡随俗吧,反正真气和仙力都会调节温度,我不会感觉热的,连汗都不会出。 在成堆的衣物中,我选了一套白色衣裙,像这种长长的把身体从脖子到脚都遮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两个脚丫子的长裙,我可从来没穿过,地球上虽然也有包得严严实实的那种衣服,但至少能把我的引以为傲的身材显露出来。再穿上一双白色布鞋,一切就绪,出门逛街! 一出门,就看见那位维亚城守在门外站着等,我的新形像让他足足发了好一阵呆。两道目光在我身上上下打转,却只说了三个字: “很好看。” 可恶啊,面对我这样绝世漂亮美丽清纯可爱的美少女就只说了三个字,没品味的家伙! “走吧,我向你介绍一下本城。” 维亚做了个“请”的手势,带着我向城堡出口走去。 “百森城建成已经有七百年历史了,也算得上是座古城,但是由于本城离边境很近,多次惨遭刀兵之灾,又不是商业之地,周围没什么矿藏,所以居民不多,规模一直保持在中小城市之间。现在是战时,这里就成了堆放物资的后勤基地。” “现在这么多物资,在打仗吗?” “是啊!这年头到处都在打仗。” 我白了他一眼,兵荒马乱的,这儿又接近前线,他那天还乱跑…… “这里不是前线吗?你还有心思打猎,不怕被敌方当成猎物吗?” “呵呵” 维亚自豪的笑了笑: “我们的军队现在可是节节胜利,攻下了不少土地,战火离这虽然不是很远,但也不近,快马也要四天路程,不会有大批敌军出现的,顶多就是些被打散的小部队,只要我出城时多带些人就不会有事了。” “哦,是这样啊!” 原来是打了胜仗,攻下了不少地方才这么悠闲,甚至有心思狩猎。 “那……这里是哪个国家?” 我突然想起我连自己所在的位置都不知道,连忙问: “这里?这里是青玄帝国的国土,我国的守护神是依娜女神,信奉她的回生教是我国国教,而依娜女神则是属于飞兰神教的生命女神。” “飞兰神教?” 守护神是听懂了,是守着某种事物的神灵嘛,回生教也听懂了,不就是一个教派嘛,可是后面又来个飞兰神教……这是什么意思?而且,连那个叫依娜的神也属于这个教……到底什么意思啊,听不懂。 在维亚费心口舌的解释下,我总算明白了,那个飞兰神教是个大教,里面有好几位神灵,那个依娜就是其中一位,每个神又都有专属于自己的教派和信徒,这些神灵专属的教派是做为飞兰神教这样的大教派的分支教派而存在的,像回生教就是其中一个。另外,每个神灵都会用自己的力量尽可能的守护几个国度,而做为回报,这些被守护的国度会把该神视为守护神,并将其专属教派定为国教。一个国家的国教不仅享受国家财物支持,国教可以在该国内向所有国民征收“信仰税”,也就是说,那些平民百姓不但要向国家交税,还要向教派交税,而且还可以组建属于自己教派的武装势力……怎么越听越像地球上中世纪的基督教?。 不过,一个国家的国教无论是哪个大教的支教,那个大教派以下所有的支教都能在那个国家内建立神殿,只是国教只能有一个,就是守护该国的神灵所专属的教派,对于其他非本国国教的支教,国内教是采取不排斥也不扶持的政策,必竟是神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国家来守护,而不是国家挑选守护神,讨好其他教派,一个不小心惹火了守护大神,全国人民可都要吃不了兜着走了。另外,在一个大教派的信仰国内,除了该大教的支教,不得有其他大教派的势力存在。但有些教派却有“苦行历炼”的习惯,对于申请入境的异教人员,各国的态度却相差极大。 就比如说现在的青玄国吧,除了敌对教派“光辉殿”的人员外,其他异教人员除了不可以在本国境内建立异教神殿,不能在青玄境内传教,不得进入飞兰教内任何支教神殿,也不能进入青玄国的政府机关,除此以外,异教徒、异教神官可以在青玄国内自由行动,其他信奉飞兰神教的国度制度都和青玄国差不多。 但有些教派,却禁止所有异教徒入内,一旦在国内发现有异教徒,都是采用杀了再说的政策,当然,外交和宗教交流这些特殊情况除外。 维亚的解释可以说是非常详细了,直听得我两眼发亮:什么时候我也建立个教派来玩玩,嘿嘿,守护神……什么时候我也找个国家,去当守护剑仙——秦琳秦大仙,哈哈。 和他聊着聊着,不知不觉就上了马车,出了城堡,等到了反应过来时马车已经在城中心的大街上慢慢行进着,维亚指着路边的几位穿白袍的人说: “那些就是我国国教——回生教的神父。” 那几个穿白袍的人看上去倒没什么奇特,和普通人比起来就是精神力强了点,他们穿的白袍上还画了个奇怪的、看上去像甲骨文中的符号,又像是简体字中的“川”字,那个可能是他们教派的标志图案吧。这时,几个穿着金色长袍、绣着同样图案的人从天上飞过……好嚣张,本仙子都不敢在众目睽睽之下御剑飞天,你们几个小小的神职胆子居然这么大,不怕扰民……唉,我忘了,这儿不是地球。 “那些穿金袍的是圣光神亚克兰——飞兰神教主神所属的圣光教上阶主教。” “哦,那你们的对手是……” 这个世界上的人即然这么信神,那么战争肯定也和信仰有关,说不定地球上仅有的几次十字军东征在这里天天都上演。 “飞兰神教的敌人也就是我们的敌人……” 果然,我没猜错,这里的信仰冲突等同于战争。只听维亚一脸“正义”的说道: “在飞兰神教光辉保佑下的二十八国一直以来都是攻守同盟,抵抗着异端邪教的入侵,必要时我们还会做出反击,在我们附近一共有三个异教存在,但其中两个互相撕杀,无力再树强敌,和飞兰神教一直维持着良好的关系,但是北边的邪教‘光辉殿’下属的‘蓝冰帝国’却屡犯我边境,杀我教民毁我教堂,还四处传播邪恶的声音,实在是可恶至极!” 这位被宗教洗脑的城守大人正做出一副视恶如仇的表情……。 “哦,原来是这样啊!总算明白了一些。” 看来宗教战争是这个世界的主流啊,那样的话战争动机可是非常单纯且幼稚了。只要说××是邪教○○是异端,马上就可以发兵去攻打了,根本不用苦苦的去想什么战争理由,也不用担心国内民众会怎么想,一切都是“真神指引”。 “那这次回生教在和哪个邪教做战?” 见我又开问,维亚倒还有耐心,脸上不但没露出一点厌烦之色,反而非常兴奋,我就纳闷呢:这人然到是天生的解说狂不成?去当教师一定不错。只见他清了清嗓子说道: “这次不仅是我回生教带领青玄帝国出战,飞兰神教的其他支教和信仰国都有派神殿骑士、护殿剑士以及各国常备军支援,敌方也差不多,但主要是‘光辉殿’的‘冥殿’所属的不死军团在与我们做战。” “不死军团?” 我不解的问道,这个名字也太怪了吧。 “是啊,不死军团,就是由死灵战士、亡灵骑士组成的军团。” 倒,原来他们对面的国家守护神是死神一类的神灵,教派也是类似死人教的教派,怪不得这个国家的人对他们的邻居那么仇视呢,不但是异教,还是个让人不舒服的神灵,不打起来才怪。 “大人!维亚大人!” 还没逛完半个城,一名骑士骑着马慌慌张张的跑来,拦下马车,单膝跪在地上: “维亚大人,不好了,城外出现大批不死军团,而且还有不少蓝冰国士兵。” “你说什么?” 正谈到它们,它们就来,说他他就到,跟曹操有得一比,我真服了这个世界的人。 维亚脸色大变,从马车上跳下,两手抓住那名骑士盔甲上的铁护领,大声喝问道: “前线什么时候溃败了?我怎么连一点消息都没得到!” “不……不知道,前线刚刚还传消息回来说一切正常,还让我们发一批粮食过去。” 那名骑士不知所措的回答着,脸上露出不安的表情,维亚松开手,骑士马上就坐倒地上,定了定心神: “敌人有多少人?” “一个神使,五百黄金骷髅兵,三百银骷髅骑士,两百幽魂、一百死亡骑士、亡灵神官六十人,还有两千蓝冰重装步兵,看装备像是精锐。” “离城还有多远?” “不到十里地,现在可能已经到了城外!” 维亚顿时露出一脸绝望的表情,仰天长叹道: “完了完了,连撤退都来不及了。” 看到维亚这样子,我觉得好奇怪,虽然我不知道城里有多少军队,但从进城时看到的那些跑进跑出的士兵,我知道城里的兵绝对比城外的入侵军队多。 “出什么事了?敌方还不到四千人,城里的军队应该不少于这个数吧。” “我们的士兵当然比敌人的多。” 维亚苦笑道: “城里有守军三万,但都是普通的常备军啊,可是来袭者的实力很强啊,光是一个神使就够我方的受的,更何况那些敌兵……幽魂可以穿越城墙入城,然后大开城门……至于那些金骷髅兵、银骷髅骑士、死亡骑士就不是我手下这些普通士兵能对付的,城里的神官不足十人,神殿骑士和圣殿剑士加起来不到二十人,更何况前……。” “神使是什么?” 那些骷髅兵死亡骑士什么的我都听得懂,可是这个神使是什么玩意儿啊? “神使就是神在人间的代言人啊!拥有强大的力量,你不会连个这都不懂吧。” “懂了,刚刚才懂,呵呵,看你急成这样,不如我帮你打发掉那个什么神使吧。” 刚来这个世界,得立立威才行,我想仙灵的力量应该不弱于神吧,(很久以后我才知道,仙不是不弱于神,而是远远超过神)打跑那个什么神使的家伙应该不会很难吧,再说我从来都没和那些强有力的人物打过,现在眼前就有一个,手真痒啊! “你?……不是开玩笑吧!” 维亚上下打量着我,看样子他是不相信我的能力了。算了算了,我仙女不和凡人计较,懒得跟你吵了。 “那个神使在哪?” “我不会让你去送死的。” 维亚伸出手紧紧的抓着我,一脸严肃,生怕我跑去找那个神使打架。 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一声巨响,接着就听到有人在大叫: “城破啦!敌人进城了!” 接着就是一连串的喊杀声和惨叫声,刚才敌方即将兵临城之时,那个维亚却一直和我“谈天说地”、“拉拉扯扯”,都忘了布置防务,这下可好,被人杀了个措手不及。 至于那个神使,战斗一开始就看见他飞在空中指挥战斗,穿着黑色长袍,一手持矛一手持盾,一张又黑又瘦的脸看了就不舒服,他只是随手一击就把几个前来迎击的回生教神父打成漫天飞舞的肉块,看到回生教神官的下场,圣光教的那几个主教学乖了,不敢从空中直接飞去迎击,而是混在士兵中偷偷混过去,到了合适的距离突然冲出,几道圣光把神使打得手忙脚乱。 不过那位冥殿神使必竟是神在人间的代言人,马上就反应过来,反手把那几个主教打得四处乱跑。 “琳小姐,乘现在,快上马车逃吧!” 维亚说着就想把我推上马车,哼,我会如他所愿吗?从那个冥殿神使出手力道来看,他的实力根本不怎样,就算来上百万亿亿亿亿……(N个亿)个我都不怕,干嘛要逃。 手指弹了指维亚的麻穴,他只觉得手一麻,我就跑出了老远。 “琳小姐,要去哪,快回来!” 懒得理那个急得乱跳的城守,我直接飞到空中,甚至比那个神使更高,这样才有居高临下、高人一等的感觉嘛!那个笨蛋神使居然一直在追杀几个主教,没发现我,真是失败!你抬头一下会死啊!我看了看被完全摧毁的城门,幸好从城门被破坏到现在时间不长,又有守军拼死阻挡,冲进来的就只有几百亡灵骑士而以,不过,让我感到很意外的就是那些亡灵,现在可是太阳高高挂的时候,那些亡灵怎么大白天的跑出来活动……等等,亡灵好像本来就可以在白天活动,只有民间传言才会无知的说亡灵白天不能动。现在就先拿你们这些小兵兵开刀吧,不然等我收拾完那个什么神使,你们却攻下了这座城,那我岂不白白帮忙了。 “五行道法,急急御如令,木之力,起!” 一般仙灵或修真使用道术是不用念咒语的,就算道士也很少念咒,但剑仙却是例外,不念咒使出术法威力有限。剑仙虽不擅长法术,却并不表示剑仙就不能使用法术。道术是仙术的基础,所有仙灵都会熟练的使用,不管成仙前会不会用,只要成仙,道术自然而然的就会了,至于仙术嘛……除了剑仙特有的仙剑术外,我就只会一些最最低级的仙术,难登大雅之堂,不过对于眼前的情况,不用仙术,道术足够了! 这个世界自诞生以来从未出现的五行之力第一次展示在众人面前,无数幼苗钻出地面,以极快的速快生长着,几乎是在一吸一呼之间,残破的城门周围被十几棵参天大树堵得严严实实,甚至城墙边上堆放的物资都被大树顶了起来,连离城墙较近的房屋也被突然钻出的巨树顶破,当这些大树停止生长时,每棵树都有十人合抱这么粗,树枝之间还有不少被顶起的物资和大块碎石,好像还有人在树叶间挣扎着,哭叫着,呵呵,这些人运气实在太差,什么地方不好站,干嘛一定要站在长树的地方,被树顶起来,不能怪我啊。 用参天大树挡住了入侵之敌后,我在空中得意洋洋的等着听人们送给我感激之词: “看,大精灵!!” 什么,大精灵?我的心凉了半截,心中出现了一种不好的预感,果然,我听到那些人在下面七嘴八舌的说着: “哪来的什么大精灵?” “你笨啊,只有大精灵才能召出这么大这么多的树,一般精灵根本没这本事” “说的也是,奇怪,大精灵跑到这种地方来做什么?” “管他呢,反正是来帮我们的。” 晕哦,什么大精灵,我是仙女啊!有没搞错!而且这些人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谢都没谢我一下,我白忙了一阵! 不过我这么一搞,倒是让那位神使注意到我的存在,他停止了和那几位主教你追我赶的打斗,回头盯着我: “大精灵阁下,您不在森林里呆着,跑这来凑什么热闹。” “我可不是什么大精灵,你认错了,我是仙。” “仙?” 神使一时没反应过来,仙是什么?什么是仙?没听说过,从没听说过,会不会是一个种族?正当他苦思“仙”是什么的时候,我已经等得不耐烦了,这个没见识的家伙,居然不知道仙是什么,看打! “天地洪荒,五行化阳,炎之力,疾!” 大地裂天,无数的火柱直冲神使而去,这还不算,天空中还落下了无数火流星,向着那位不知所措的神使砸去,正当他准备躲开,没想到空气中突然跑出火焰,把他团团围住,一下就把他烧成了灰。呀,我没打算杀人啊,是他自己太差劲连一下都顶不住,不能怪我。 临死前还听到他喊着什么: “不可能,怎么会有双属性的大精灵。” 呸,都说过了我是仙了,还“双属性大精灵”呢,亏他想得出来,没见识就是没见识。 低头看看地面上好几千的死灵军队,虽然暂时阻止了它们入城,但城内守军对付他们还是有很大难底的,特别是那几个幽魂,刀剑根本砍不伤它们,砍到它们身上就像砍空气一样,还有那几个会放法术的骷髅,把战死者变成骷髅兵,使得守军压力越来越大,不行,我还得帮忙。 对付这些冥界的东西,仙灵是拿手的了,甚至不用出手,吹几口仙灵之气就行了。对仙灵来说,这些仙灵之气是要多少有多少的,根本不费力,不仅呼吸时呼出的是它,连毛孔中也会不停的散发仙灵之气。仙灵之气会这样廉价(对仙灵来说)是因为:它根本就是仙灵之力在体内运转所产生的副产品——就像普通人呼吸时呼出的二氧化碳,几乎是不用本钱的。 但这些对于仙灵来说不用本钱的气息对冥族来说却是致命的,一点点的仙灵之气,即使最强大的冥族也受不了一点点的仙灵之气,冥族从来不敢站在仙人身边,别说仙人,就算是仙兽散发出的仙灵之气都受不了。 我尽量用优雅的动作吹出几口气,将这些仙灵之气混入空气,我再使了个小法术,乱了阵小风,把这些混合了仙灵之气和普通空气的“仙风”吹到死人中,转眼间,骷髅兵和骷髅骑士倒在地上化做一根根普通的死人骨头,幽魂碰上仙风转眼间像黑烟一样消散在空气中,死亡骑士和那些亡灵神官见势不妙,掉头就想跑,可惜迟了,它们也步上骷髅兵和幽魂的后尘。剩下那些和亡灵军队一起来的重装战士并没有受到“仙风”的影响,好像只是些普通的人类士兵,那些应该就是蓝冰国的军队了吧,大势以去的他们居然不投降,死战到最后一个人,守军好像也没打算受降……唉,教派之间的冲突就是这样,不死不休,绝不投降也绝不受降,残酷! 这场异世界第一次仙灵与亡灵的战争,毫无悬念的以我——剑仙女秦琳的绝对胜利而告终。 异界之旅(新) 第四章 (更新时间:2005-1-19 18:53:00 本章字数:4758) “你们要我说几遍,我不是什么大精灵。” 真是气死我了,自从不小心把那个没用的神使打发掉以后,那些搭讪的骑士,还有那位叫维亚的城守,一直都“大精灵阁下”“精灵小姐”的叫我,任我说了几遍都改不过来。 “大精灵阁下说笑了,您不是精灵天下就没有精灵了。本来嘛,看到像你这样美丽的女子在人类中是不可能会有的,也只有‘美的代言人’才会这般美丽,我早就应该想到您是来自精灵族的贵客,更何况还有‘木系魔法’证明了您的身份,当时您不是使出了那些精灵族特有的魔法吗?” 眼前这位没见识的骑士括不知耻的举出了“证据”。晕哦,这个人怎么这样,那句“像你这样美丽的女子在人类中是不可能会有的”本来就是错误,我不就是人吗?不对,我是仙,长得当然比没成仙的人好看多了,不过我在成仙前就已经是万人迷了,成仙后更是美得可怕,就算他勉强过关吧。至于那个“木系魔法”,晕啊,那是木系道术,真是没见识的家伙!算了,懒得解释了,不理他! 正当我准备回到维亚给我准备的地方休息以躲开这些没见识、指仙灵为精灵的家伙时,另一位骑士突然疑惑的看着我: “奇怪,我听说精灵族的耳朵都是又长又尖的,怎么你的耳朵和我们人类的一模一样?” “我本来就不是精灵嘛!” 总算碰到一个脑子不笨的,但是接下来的话却让我后悔这个判断。 “是人类与精灵的混血吧!” 正在我抓住“耳朵长度”的有力证据反击时,这些搭讪的骑士再次提出了一个让我差点摔倒的说法。混血……晕死啦,我身上的血统……别说是异族,就连异国血统都没有,本仙子身上流的可是最最纯正的炎黄之血啊!这些未开化的人……全都是没见识的家伙,亏我还以为会出现一两个聪明的,没想到这里的人个个都是笨蛋。 “去你的混血!” 这些狗嘴吐不出象牙的东西,真是气死我了,懒得理他们,帮他们退敌,连个谢都没说,还围着我说七说八,讲了一大堆可以说是污辱我的话,谁是混血,你才是杂种呢! 甩开这些破烂骑士,又打发了路上那些手持鲜花,对我大说浪漫话语,两眼默默含情的骑士们,总算回到了城堡,拿了张地图,写了张仅有“我走了”三个字的纸条留言后就跑路了。这里的人个个都是老土,连示爱的方式都那么落后,他们应该多学学地球上的公子哥,各种爱情攻势狂轰乱炸,连我都差点受不了,要不是我怕岁月催人老,下定决心远离红尘一心修仙,恐怕早已经和某位温柔浪漫体帖有钱的帅哥在甜甜蜜蜜的谈恋爱了,哪会来这种落后的地方。 要出城,对我来说太简单了,转眼间我就出现在离城数十里的地方,打开地图看看……哪里是南哪里是北啊,虽然有地图,但是我不知道方向啊,算了,随便走。 我把地图一丢,任由它被风吹走,随便选了个方向御剑飞去。以御剑的速度,很快就来到一座城市上空,从高空俯视,以我的眼力能清楚的看见城里的一举一动,还能看到那些穿袍子的神职飞来飞去,不用担心他们会发现我,因为我飞得很高,两万米的高度,就算他们飞得上来,也得带上氧气瓶,但这里有没有那东西还是个问题。 要不动声色的入城,五行遁法是首选。五行遁法其实有六种遁术,除了金遁、木遁、水遁、火遁、土遁外,还有一遁就是气遁,或称风遁(其他小说中的尿遁之类不在五行遁法之列),可以把人的整个身体和空气融为一体。是不是听起来很像日本忍术?其实忍术就是五行遁术的……入门篇。一千多年前,日本有很多武士来中原盗艺,除了盗走一些武林门派的入门武功外,还盗走了一些道术的入门教程,五行遁术的入门篇也就是被盗的其中之一。一千多年过去了,日本视这些“启蒙读物”为宝,禁止修改,千年来一尘不变的苦心修炼,虽然顶级的日本高手在真正的武林人士面前不堪一击(不要看电视上那些笨蛋导演拍的什么东洋武士挑战某某中原高手就相信了,就算三流武林人物都能把日本最厉害的武士一招打死),但是对付街头混混、普通士兵足够了,所以有人觉得五行遁法像忍术是不对的,这不是谁像谁的问题,忍术根本就是遁术的--入门篇。 当然,我的五行遁法可不是只有“入门篇”,我可是全会五行遁法的全部变化和精华。借着风遁,我轻飘飘的落在一个小巷子里,转了两个弯就到了大街上。 这里和百森城不同,人来人往非常热闹,不像百森城,到处都是士兵,这里除了偶尔经过的一两支巡逻队外,基本看不到军人,不过穿着长袍的神职人员倒是经常见到,这里没有前线那种战争来临前的无形压力,有的只是欣欣向荣的繁华景象。 我看了看那些神职人员长袍上像“川”字的图案,这里应该还是飞兰神教的势力范围,看来我也没跑出多远嘛。想想看,我现在要做什么呢?在凡世间,一切都离不开“钱”,虽然我可以不吃不喝不睡觉,但要是我看到我喜欢的东西,却没钱买,岂不是很扫兴?就这样吧,先去赚钱。 目标定好了,可是怎么行动呢?总不能让我一个仙女去打工吧,要是让人知道堂堂一个仙女,跑去在普通人手下打工干活当苦力,多没面子!不行不行,打工免谈,绝对不行,得另想他法。 正当我漫无目的在街上走着,脑子里想着“赚钱妙法”,耳朵突然传来一声大喝: “抓住那个女的,她是异端邪教!” 我身边的人呼啦一下全离我远远的,就好像我染了什么非典型肺炎似的,两个身穿重甲的士兵走过来,他们铠甲的胸前部份印着一个飞兰神教的图案,这应该就是以前维亚城守口中所说的“圣殿剑士”吧!我正上下打量着这两名圣殿剑士呢,他们却不客气,呼啦的一下把我的双手给捆上了,搞什么啊,看看人也犯法?本仙子看你是给你面子,平常的男生求我多看他一眼我都懒得看,再说,让人看看又不会犯法,捆我做什么啊,有没有王法啊。等等,刚才好像有人说什么“异端”,不会是在说我吧?算了算了,就由你们捆吧,反正我要走没人真正能留得住我。只是觉得好奇怪,为什么他们知道我是仙不是神,一眼就看穿我是不信神的“异端”?根据马克思唯物主义,他们不可能在一群人中间一下看出我有问题吧,就算是神仙,也要每时每刻使用读心术、搜魂术之类的法术才能知道周围的每一个人的底细(精通算命的神棍除外)。 我被两个武士押上了一辆马车,车里的人全都是和我一样被捆着双手“异端”,只是……为什么“异端”全都是美丽的少女呢?整整一车人无一不是哭红了眼的绝美少女,没一个难看的女生,也没一个男性,难道……这些家伙,居然打着“抓捕异端”的名号为非为歹,今天撞在本仙子手上,我就代你们那们无能无知不懂管教手下的神管教管教你们!(连信徒打着自己名号为非做歹都不知道的神不是无能无知是什么。)我相信你们的神会非常感激我帮忙清理门户的。 马车一路摇摇晃晃,时走时停,每次停下时都会有一名美丽女子被捆住双手哭哭啼啼的强行押进车内。 不知过了多久,车停下了,这次没有人被押进来,车外传来一阵凶狠的暴呵: “全都下来!” 终于重见天日了,你们这些家伙,居然忍心把我这么美丽的仙女关在一个又挤又热又闷又潮湿(泪水)又有噪音(哭声)的马车内。 “我不是异端啊,冤枉啊!” 一些女孩一下来就大哭大叫: “我们全家世世代代都是圣光神的忠实信徒,怎么会背叛守护神呢!” 其他少女也纷纷大叫冤枉,马上就有几名穿金色长袍的神官黑着脸手持法仗使劲敲打着那些女生: “你们就是异端,你们就是邪教,不得在神殿面前喧哗!” 这些人真是,怎么这么没风度,居然殴打女生,等会儿我一定要为同胞们讨回公道!被打的女孩发出痛苦的哭叫,面对凶神恶煞的神官,她们识趣的闭上嘴,低声抽泣着。 在神殿高高的台阶上,有一个看上去很“威严”的神官见场面已经静下来了,用“神圣”的目光扫过眼前二十几位少女,当他看到我时,目光足足停留了一分钟有余,在旁人的提醒下,这才回过视来,清了清噪子,用“威严”的声音大声说道: “你们生活在圣神亚克兰的光辉守护之下,藐视神威,对抗教延,实在罪无可恕!” “我们没有!” 一旁的圣殿马上抓出那名少女,一阵拳打脚踢,直打得吐血倒在地上爬不起来才把她丢回“异端”中。台阶上的神官继续发言道: “但是神是仁慈的,我们信奉亚克兰圣神的神官会帮助你们洗去心灵的罪恶,皈依我神!” 顿了顿后,那神官又说道: “虽然你们心中的罪恶太过强烈,但我们会亲自为你们洗涤黑暗的心灵。神的使徒们,去吧,去指引这些可怜的迷途少女吧。” 那些神官们早已经等待不及,在“演讲时”就露出一脸色狼样在寻找着自己的猎物,现在当然迫不及待的走向自己中意的少女……等等,怎么好像都冲着我来了?见此情形,那位刚才站在台阶上发表“演说”的神官重生的咳嗽一声,其他的神官都会意了:那是被主教“选中”的人,自己得“让让”了,只好悻悻的把目标转向其他少女。 我看了看周围的女孩们,她们已经感到大难临头,个个脸色苍白,还有几个女孩在低声咒骂着什么,看来她们已经猜到了这群所谓的“神官”想做什么,也知道自己犯了什么“罪”,可是到现在才明白,是不是太迟了点,像那个被打的女孩,都倒在地上吐血,眼看就是出气多进气少的样子,唉,和这些败类讲道理不是找死吗。 正当那些不良神官淫笑着走来,周围的女孩不安起来,尖叫着不住的后退,渐渐的开始乱了,就在周围的圣殿剑士准备再次“摧花”以维持“纪律”的时候,一阵马蹄声突然响起,整整两个小队的骑兵冲来,在神殿前下马,持剑挡在神官、圣殿剑士面前,隐隐的保护着这群“柔弱少女”,当然,其中有一个少女绝对算不上“柔弱”,就是我了。再看看马上的骑士,他们胸前的铠甲上,也印着和圣殿剑士、神官一样的图案,原来是“神殿骑士”,他们来做什么?分“赃”?还是英雄救美?? 为首那名骑士用剑指着刚才那位一直在“演说”的神官,大声呵道。 “菲恩主教大人,这次您被我抓住了吧,冒用圣神的名义污辱少女,今天我就以圣神之名清除你们这些败类!” 面对突然出现的骑士,那位菲恩主教愣了一下,但马上就回过神来,笑呵呵的说道: “哎呀,这不是神殿骑士团驻本城的支队团长月荐吗?怎么帮着异端对付教延了?哦,我明白了,这些异端,你们可以挑走一些教导教导,呵呵呵!原来月团长也对调教异端感趣啊。” “菲恩主教,您身为主教,自您上任至今己有两月有余,您每月都会抓些所谓的异端,但经我查实这些异端都是我神教的忠实教民,而且都是些美丽女子,我已经找到了那些被你们污辱后杀死的女子尸身,你的罪行实在让人发指!你名为主教,实为荒淫之徒,是专给神教脸上抹黑的叛逆,现在全城都已经知道了你的真面目,还是束手就擒,接受裁判所的惩罚!” “哈哈哈哈!” 菲恩突然仰天高笑,这声音实在是难听,等会儿我一定要给这个“恶人的领导者”加加料,笑毕,菲恩的那张笑脸突然变得狰狞: “做梦,给我砍了他。” 那些与骑士对峙的剑士们并没有扑上去与之缠斗,而是……开始祈祷,有没搞错,而且双方都开始祈祷。这地方居然有这种战斗前祈祷的风俗。 “伟大的黑夜之神啼月,请用您的力量祝福您忠实的信徒吧!” 那些完成祈祷的圣殿剑士身边就缠绕上了一圈黑色的雾气。但在这些圣殿剑士完成祈祷的时候,神殿骑士也已经完成了祈祷,不过他们的祈祷词却与这些圣殿剑士不同: “无比仁慈的圣神亚克兰啊,请用您的光辉笼罩您的子民,请赐予我无穷的力量。” 完成祈祷的神殿骑士与圣殿剑士不同,神殿骑士身上散发出的,是淡淡的金色光芒。从祈祷词中,我猜这些神殿骑士应该是信奉亚克兰,而那些圣殿剑士则是信奉另一个叫“啼月”的神,看来飞兰神教内部也是有冲突的啊。 异界之旅(新) 第五章 (更新时间:2005-1-20 14:40:00 本章字数:5296) “你们的神是啼月?原来是月塔的异教邪魔,你们这些异端,竟敢到混入我圣光教,在我巴雨塔帝国境内撒野!还残害我教民,好大的胆子,异端邪魔,受死吧!” 月荐团长咬牙切齿的大吼一声,挥剑砍向面前的剑士,他那样子简直就是气愤至极,其他骑士剑士也纷纷出手互相对砍,那些包围在骑士、剑士身上的金光和黑雾好像有护身作用,刀剑砍在上面无法伤害肉体,只能削弱金光和黑雾,看来没有把那些金光或黑雾“砍完”之前,那些骑士剑士是不会受伤挂掉的。 但是那几个站在圣殿剑士身后的神官则不停的放出一些黑色的奇怪法术,这些法术轻轻松松的就破开神殿骑士身外那层砍不破的的护体金光,击穿铠甲透胸而过,将那些骑士轻易击杀。 虽然表面上看上去神殿骑士人多,但他们一时半会儿也无法突破那些圣殿剑士去杀神官,只要圣殿剑士多坚持上一会儿,这些神殿骑士全都会被神官解决掉。 看着地上一下躺倒了七八个神殿骑士,我纳闷呢,刚才那个月团长说这些神官和圣殿剑士是“异教徒”,是怎么一回事?然到他们不都是飞兰神教的吗?想不通,还是找个人问问吧,没想到我回头一看,那些女孩全都跑光了,只剩下那个被打得半死,站不起来的少女还在地上苦苦挣扎,就找她问问吧,我对她施了个“回天术”,这个治疗用的道法对凡人来说效果很不错,就算她只剩一口气,都能把她变成没事的人。 “回天术”一下去,她的伤就完全好了,可是她却爬起来,转身就要跑,我当然不会让她跑掉,一把抓住她,问道: “干嘛跑啊?我还有事要问呢。” “不跑的话那些骑士阵亡了我们会被灭口啊!有什么事边逃边说吧。” “不,就在这说。” 我抓着她不放,她不说话我绝不放开她,有本事她将我拖走啊,看看是我这个剑仙女力气大还是一个凡人少女力气大。那少女看了看圣殿骑士,虽然又倒了几个人,但还是可以撑一会儿,于是便说道: “好吧,有什么事快点说啊!” “那些圣殿骑士和神官是哪个教的?我怎么听圣光教的神殿骑士说他们是异端?而且,同时飞兰神教的支教,怎么就这样打起来了?” “什么?同是飞兰神教的支教?谁告诉你说月塔是飞兰神教的支教的?” 那少女瞪大了眼,就像看到了一个没常识的白痴似的。哼,再用这种眼神看我,信不信我挖掉你两只眼睛再撕掉你那张脸蛋! “月塔是邪恶的光辉殿的支教,那些神官和圣殿剑士是他们混进来的奸细!其他没什么事吧?没事我要走了,我要去通知附近的神殿派人来收拾这些邪魔” 我松开手,任由少女越跑越远,我缓缓回过头,看着不停打斗成一团的的那些人,头疼,都混战在一起了,要怎么收拾其中一半人并帮助另一半人呢?要是他们不混在一起就好了,随便丢个三昧真火、五行神雷之类的就解决了,现在离得这么近,我又是个成仙以来都没打过架的“和平”主义仙人,对力量控制不是很熟练,像这种场合恐怕会伤及无辜吧。对呀,用木系法术不就可以避免这种事情发了!就在我寻思着要用什么法术时,神官的第三波法术攻击又杀过来,马上又有几位骑士横尸当场。救人如救火,还是快动手吧! “清生浊,浊化清,五行道法,木之束缚,起!” 那些圣殿剑士的脚上突然长出无数藤条,顺着那些剑士的脚爬上他们的身躯,紧紧缠绕着那些包裹着黑雾的身体。这下交战双方都呆了一下,回过神来的剑士们立即挥剑斩向缠着自己脚上、身上的青藤,但是……根本砍不断。别以为这是普通的藤条啊,别说他们手中那种和磨利的铁条没什么两样的剑,就是武林侠士所用的上等宝剑也体想砍开,那可是我用道术催化成长、特别加强过藤啊,嘿嘿。 神殿骑士见对手被缠住,马上分出几个人脱离与圣殿骑士的战斗,冲向神官,他们被神官打怕了,地上都倒的二十几具尸体全是骑士团成员,全都是被神官放出的魔法杀死,一有机会,当然要先解决这些最大的威胁。 看到那几名神殿骑士绕过圣殿剑士的防护圈,直向自己杀来,神官们马上乱了阵脚,一下子放出几道黑乎乎的魔法护罩保护自己,嘴里还一边骂着: “该死的精灵!” 倒,这又关精灵什么事了?然到我又被误认为是精灵?唉,反正又不是第一次误会了,算了算了,仙灵精灵,一字之差嘛,就当那些人文盲,把“仙”字念错,念成“精”字。 战局基本上处于僵持状态,圣殿剑士被青藤缠住,又被一群圣殿骑士狂砍,在战斗之余还要分心去砍那些青藤,身上的黑雾在神殿骑士们的围攻下越来越淡。神官们则苦苦撑着魔法护罩把那几个冲上来的骑士挡在一个安全距离。既然战局僵持不下,我当然要好好观察一下这些人用的奇怪力量了,从一开始我就发现,他们身上的这些力量并不是自己的,他们的精神好像和什么东西联系在了一起,祈祷的时候就把那种力量给引来了。可能是他们向神祈祷,然后神就“借”了力量给他们吧,嗯,只有这种可能了。 再看看战场,这些圣殿剑士真的好笨,明知道藤砍不断还要去砍,每次都挨自己砍几下还要被神殿骑士砍几下,还有啊,他们的武技好落后,就是劈砍刺几个单调的动作,跟街头那些混混一样,没什么招式,不过他们要比那些混混高明上一点点,这些剑士骑士明显是身经百战的,有些动作完全融入了本能,比如,对方一剑刺来,他们就知道要怎样闪躲,就算闪躲不开也能让伤害减到最小,但是这仅限于对手是和他一样只懂乱砍乱刺的骑士剑士,要是对上一个武林人士,哪怕只学过几个月武功的武林新人,他们可就连招架之力都没有,当然,如果他们使用祈祷后出现的那种护身力量的话,在护身力量被耗光之前还是有还手的余地的。 圣殿剑士的护身黑雾渐渐暗淡下来,这时,场上突生异变,从神殿中突然射出几记黑色魔法,直接打在那些与神官僵持不下的神殿骑士身上,几声惨叫过后,神殿台阶上倒了几具血肉模糊的尸体。正在对着圣殿剑士狂砍的神殿骑士们见状连忙后退,用惊疑不定的目光盯着神殿大门,原本虚掩着的大门在一阵“咣咣”声中打开,大批穿着黑色盔甲的骑士、剑士和穿着黑色长袍的神官蜂涌而出,一下子就把神殿骑士和我团团包围,我仔细数了一下,好家伙,竟有上千人之多,反观剩下的几十名圣光教的神殿骑士……别指望他们了。不过,怎么一个看似不大的神殿中竟然藏了这么多人? “哈哈哈哈!” 那位叫菲恩的主教见局势以定,大笑起来: “月团长,在下重亲自我介绍一下,本人菲恩,这可是真名,我一直都没改名字,但我的身份却是光辉殿月塔高阶神官,二十年前到了这里,混入圣光教,本来只想当个内应,啼月神保佑,我居然被你们那个无能的教皇重用,呵呵,现在呢……” 菲恩主教,不,应该说是菲恩神官的笑容非常的狰狞,一把撕下了身上那件绣着飞兰神教图案的金色长袍,露出穿在下边的黑色的长袍,长袍上也绣着图案,但已经不是那个“川”字图案,而是一个正三角形和圆圈重叠的图案: “我已经在这神殿内设好了一座传送法阵,然后再用,那些少女来引你上勾,万能的啼月神!你这条鱼还真是乖乖的上了钩。等你和你的神殿骑士团被我消灭了,再把这座望江城付之一炬……呵呵,据我所知,这里可是巴雨塔国的经济重地,巴雨塔每年有三成收入都是来自望江城,而且这里是巴雨塔四大军备物资中心之一,而且还是最大的一个,毁了这里,巴雨塔国将近五分之二的战略物资就没了,哦!赞美万能的啼月!” “哼,就凭你们这点人也想毁城,只要城卫军一来,你们这些邪魔最终将接受圣神的惩罚!” 月荐毫无畏惧的盯着菲恩,那神情就好像我在电视上看过的那些即将被处死的革命者,视死如归的眼神,以前总以为那是特地拍出来的,没想到今天在这些宗教狂身上看到了。 “哈哈哈!月团长,我没听错吧,你居然想让那二十万城卫军来对付我们?那只不过是一些普通军队罢了,要是城内有八百神职,我也就不会选这下手了,可是城内除了你们圣光骑士外,圣光剑士全在我手中,而且他们全是我们混进来的人,哈哈,至于飞兰教的其他几个神殿人员,加起来都不到三百,你们拿什么和我们对抗?” 说到这里菲恩作出恍然大悟状: “神啊!你不会是想搬起亚克兰的神像活活砸死我们吧?哈哈哈” 月荐气得咬牙切齿,面红耳赤,青筋直冒,如果不是属下拉着,恐怕他已经冲上去和菲恩拼命了。 奇怪,他们怎么不把二十万城卫军放在眼里?他们不是才一千多人吗?碰到想不透的问题,要勤学好问,老办法,问人!由于是被那些自称“月塔”的人包围着,这些圣光教的神殿骑士都围在我身边,虽然没人和我说一句话,但却把我保护在中间,大概是以为我是法师,不适近战吧。我轻轻拍了拍站在我身边的一位骑士: “喂,请问一下,他们不是才一千人吗?怎么好像不怕那二十万的城守军?” “你刚从森林里出来吧?这都不知道!” 那个骑士一开口就差点让我吐血,什么“刚出森林”你当我的乡巴佬啊!算了,本仙子今天心情好,不和你计较。 “所有的神职,都有神圣力量护身,但普通士兵是没有的,一个神殿骑士或圣殿剑士可以轻易对付近百名普通士兵,如果是军队冲突,神职还可以换下圣力快耗尽的人员到后方休息,等力量恢复再换下其他力尽的战友,所以普通军队是无法和我们这些神的信徒对抗的,因为我们有神的佑护。” “哦,是这样啊!对面那些人也一样吗?” “是啊,不过他们信奉的邪神,邪恶的力量!” 突然,包围着我们的月塔骑士、剑士(月塔的神殿骑士,为了不混在一起,所以前面用教名区分)遭到突然攻击,站在包围圈外围的月塔骑士和剑士被一道道各色的魔法打得血肉横飞,惨叫连连,几乎在同时,神殿东面西面各杀出一队人马,东面的那些人我见过,他们身穿白袍白盔白甲,是回生教的,但西边那些人就不知道了,他们穿着红黑相间的长袍和盔甲,等等,怎么那些人是骷髅?可不是吗?那些穿着红黑相间长袍的人,和我以前对付过的“冥殿”的亡灵军队很像……不是很像,是根本就是!而那些穿着红黑盔甲剑士,不是骷髅剑士,就是一个严重腐烂的丧尸剑士,但是动作却非常的灵活,再看那些骑士,虽然全身被盔甲包着,脸也被面罩挡着,看不清虚实,但从他们身上发出的浓浓的死气就知道,那绝不是活人!不过它们好像也是来帮忙的,这次我就不乱放仙气了。为了防止仙灵之气对这些死灵造成伤害,我用护身罡气挡住那些呼吸之间散发出的淡淡的仙灵之气。 “杀!” 月荐见援兵以到,觉得突围时机以到,一声令下,几十名光辉骑士再次祈祷,身上的金光暴涨,杀向周围的月塔剑士、骑士,刹时间金光与黑雾交织在一起,而在包围圈外围,散发着白光的回生教神职、亡灵士兵也与月塔神职对上了手。但在我身边却有两个骑 士站着没动,好像在保护我的安全一样。我施了个木系道法,困住了十几个月塔剑士,回头像其中一个骑士问道: “那些骷髅是哪来的?” “是深红殿的亡灵,他们是深红死神——安妮的信徒。唉,我们飞兰教的大多数支教神殿离这儿都比较远,只有回生教和深红殿离得比较近,其他神殿的人马要过会儿才能到,一定要坚持住!” 深红殿?不是冥殿吗?。 “我记得好像有个冥殿……” “冥殿的邪神苛阿妥砂是光辉邪教的死神,深红殿的安妮则是我们飞兰神教的死神。你可别混一起了,让深红殿的人听了会有麻烦的。” 原来死神也有分派别。 管他什么派什么教的,先把教训教训惹敢我的那帮人!刚才我是为了避免惊世骇俗,才仅仅用木之术困住少数敌人,如果我放手施法的话,别说眼前这千把人,就算把这座城变成森林对我来说也是轻而易举的事。剑仙不擅长法术,但这也只是针对其他仙人而言,对凡人来说,剑仙的法术依然惊天动地。 今天可以说是月塔教的倒霉日,先是突然被异教徒从背后偷袭,幸好己方人多,很快就稳住阵脚占了上风,但是异变再生,铺在地面的石板突然被从下面拱起,接着翠绿色的幼芽从石板缝中长出,看到这情影,月殿那群人马立该热闹起来: “该死的精灵,跑来凑什么热闹!” 所有的月殿人员都破口大骂精灵族。哈哈,你们慢慢骂吧,反正本仙子又不是精灵,你们爱怎么骂就怎么骂,我绝不生气。神殿前的广场先是做了战场,现在又变成了植物园。大批大批的月塔神职脚下突然长出各种各样的植物,大到树木小到野草一应俱全,这些大大小小的植物一钻出地面就以惊人的速度成长着。在众人做出反应之前,可怜的月殿神职们不是被野藤捆得结结实实,就是被树藤捆成粽子倒挂在树上,更要命的是,那些平时非常脆弱的植物,如今却变得比钢铁还硬,不仅不怕刀劈剑砍,连圣力都要接连劈上好几下才能击断一根小指头般细的藤条。 嘿嘿,这些人应该充份了解到了大自然的力量,月塔一千多的骑士、剑士、神官全都陷在这片小小的人工森林里,被树藤草藤捆了个结结实实,生死全由不得自己,任人宰割。面对这样的情形我可是非常满意,不要问我为什么不杀了他们,杀人有损本仙子的光辉形象,我只要困住他们,让别人去杀就行,本仙子是个两手不沾血的杀人犯,干干净净清清白白,谁叫他们竟敢惹到我头上。 异界之旅(新) 第六章 (更新时间:2005-1-21 11:27:00 本章字数:4734) “哈哈哈” 那位被树藤捆得结结实实,倒挂在三米多高的树枝上的菲恩大神官突然笑起来,这时候还笑,他的脑子被吓坏了吗? “月团长,我在佩服你了,居然找了从不踏出森林的精灵当帮手,而且还是大精灵,哈哈哈,不过你别以为一个大精灵就能够对付我们,伟大的啼月神智慧无穷,局势出现一点小小的变数,自然也算计在内,哈哈哈!” 似乎在回应菲恩,突然的一声巨响,把我吓了一大跳,害得我心都快跳出来了,扭头一看,原来是神殿突然炸开,无数碎石碎砖带着爆炸产生的劲风,袭卷众人,一时间,飞兰教的神职们被砸得晕头转向,虽然他们有圣力护身,挡下了致命的碎石,但爆炸的冲击波和巨响却震晕了不少人,反倒是月塔教的那些家伙,树藤和各种植物替他们挡住了不少伤害,除了离神殿较近的一些人外,大部份月塔神职都没什么大碍! 爆炸的原因……我抬头看了看五个飞在天上的家伙,五人中的其中四个竟是传说中的黑暗天使,而且是四翼的黑暗天使,这四名黑暗天使全都穿着厚厚的盔甲,全身包得严严实实,本来我还想看看天使长得帅不帅,可惜他们头盔上的面罩把脸给挡得严严实实,根本看不见。另一个外表看上去像人类,穿着宽松的大袍,身上散发出的气息非常强,甚至比那四个天使还强,神殿的爆炸百分百和他们有关,为什么我这么肯定呢?因为爆炸前我根本没见着那五个人,他们是爆炸后才出现的。再说了,他们衣服和铠甲上的三角加圆圈的图案,不正是光辉殿的标致吗?不是他们干的会是谁干的? 现在的情况可以说是急转直下,飞兰神教这群人大多都在爆炸时被震晕,昏迷不醒,月殿的那些人虽然都完好无损,可都被藤捆得动弹不得。现在能够真正行动自如的,除了天上的五个人外,就只有那些被先前被包围的圣光骑士。 “那些黑天使身边的是什么人?” 竖起耳朵等了好久也没听到回音,怎么回事?然不成这两位骑士大哥哥也被震晕了?站着晕过去?好本领。 咦,不对,我怎么看到这两位骑士大人头上还一直冒汗呢?而且身上还在发抖,没听说过站着晕过去的人身上还会冒汗还会发抖,那么……他们就不是晕倒了。可恶,居然把本仙子的话当耳边风! “喂喂!你,干嘛不说话!” “还有你,发什么呆啊,脸色还那么难看。” 我几乎是对着两位骑士大吼,要不是他们的盔甲把耳朵包得严严实实,我一定要帖着他们的耳朵,喊破他们的耳膜,以示对本仙子“不理不睬”之惩罚。 “神使……是洱楠神使,月塔的邪魔……我们……我们完了。” 过了好半天,其中一位骑士终于吐出一句莫名其妙的话,什么完了不完了,不就是一个神使嘛,几个小时前我还一不小心杀了一个呢,那么脆弱的人物有什么好怕的。我抬头看了看空中那五人,那个没翅膀,外表和人差不多的家伙应该就是叫什么洱楠的神使吧。洱楠神使长得倒还算可以,有点“书生”味,可是他从一出现就盯着我看,眼神中似乎带着某种狂热……天哪,初中时有个男生,刚见面时看我也是这种眼神,结果那人缠了我好久好久,从初二见面开始,一直到我离开地球前一天,天天死缠着我,搞得我出门都要用法术躲人……这种人我最怕碰上了……。 “哦!天哪,我可从没见过如此美丽的精灵女士,这位尊贵的大精灵小姐,能否请您收回您的魔法,解放这些可怜的人呢?” 终于,洱楠收回了他那种让我受不了的目光,看了看片“森林”,被藤捆得结结实实的“植物人们”在神使出现的那一刹那就已经是士气高涨,现在被神使“看”了一眼,更是气势如虹,个个神采飞扬,一点也没意识到自己随时可能变成植物的食物(只要我高兴,这些藤啊花啊树啊的马上就会变成食人植物)。 “不行!” 我一口回绝了他的要求,别以为称赞了我几句我就会放过那些人,惹了我,事情可就没那么简单了。 “美丽的精灵小姐,尊贵的大精灵阁下,我承认精灵族实力强大,贵族的精灵王拥有与神相差无几的力量,也许您的力量足以匹敌神使、六翼天使,但是……” 洱楠指了指他身边的四位黑暗天使,语气突然变得很轻柔: “美丽的小姐,您认为以您的实力,能够对付一名神使,外加四名四翼天使的联手合击吗?”[手机电子书网 Http://www.qiyebooks.com] 正在我想说“当然能”时,洱楠突然又做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 “哦!我突然明白了,您为什么会和这些恶魔站在一起,美丽的大精灵小姐,请问这些飞兰邪教的异端恶魔许给了您什么好处?千万不要相信这些恶魔,他们的许诺是不会兑现的,还是投奔正义吧,只您和我们一起对抗邪恶,您需要什么,我都会尽力满足您的。” 晕,这家伙怎么把我当成雇佣兵了!我可不是见钱眼开的人,虽然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而我也是正在想着钱的时候被抓来的,但有谁听说“有钱能买仙卖命”我绝对不是为了钱或其他什么好处才帮他们的,当然得否认。 “事实不是像你想的那样,你认为什么好处能吸引我为他们卖命?” “不是利益?哦,我几乎忘了,精灵族人从来不会被世俗的金钱利益所吸引……即然不是金钱,然到是……然到是这些恶魔用什么东西来威胁您,逼您为他们卖命吗?可恶的异端邪魔,我一定要把你们撕碎!” 晕啊,看着露出“疾恶如仇”表情的洱楠,总觉这个神使还真有点……,怎么尽说些不可能的事。 “喂喂喂,你别在那瞎猜乱说了,我会在这里完全是因为我是被你们的那个‘菲恩主教’以异端罪给绑来的,还说要好好的教导教导我,我要是不找你们麻烦,岂不是有负于异端之名。” “呃……菲恩神官……” 在那一瞬间,所有在场者都看向了那位菲恩,不仅月塔教的神职,连已经醒过来的飞兰教众人也对着这位被倒吊在树上的神官。这些目光里所包含的感情可是多种多样,飞兰教的众人几乎对他产生了感激之情,而月塔教众……如果不是他职位高,如果不是现在月塔教众都被藤捆着,可能这位大神官会有些麻烦。 月团长早已经醒了过来,见到这情形,幸灾乐祸的笑道: “哦,神啊,我太感激你了,菲大神官,你实在太可爱了,随随便便就能抓来一个大精灵,神啊,无能无知无耻的啼月神啊,你真是太爱佑我们了。让我们多了个强大的朋友,我还以为精灵小姐是受到亚克兰神的感召而来帮我们的呢。” 刚开始听月荐说“神啊”的时候我就觉得奇怪,这个月团长的口气什么时候变得和那个菲恩差不多了,听到后来那句“无能的啼月神”,我才反应过来,原来他是在向那个啼月祈祷,反正在他眼里,啼月是异教的神,是邪神,怎么说都无所谓。但是最后那句却让我感到头晕,原来是以为我“受到神的感召而来帮忙”才来的,怪不得我帮了这些家伙大忙,连声谢都不说。 “小小异端,你竟敢污辱至高无尚的啼月神!” 一位黑暗天使拍动着背后的四只翅膀,向着月荐俯冲下来,月荐则毫无畏惧的举剑迎击,这些家伙只一句话就打起来了,竟把我晾在一边,可恶!让我教教你们,谁才是主角! 我对着那位天使扫出一道掌风,掌风后发先至,在那两个家伙交手前抢先一步把天使给扫飞。 “我说你们啊,还有心思对付别人,先想想怎么应对我的攻击吧。” “大精灵阁下!然到您想以一对五?难道您不知道这是一场没有胜算的战斗吗?” 洱楠面色变得凝重起来,我能感觉到,他的身上多出了一种力量,这力量和那些月塔神职身上的力量一模一样,只是他身上的这股力量明显强大许多,但要是没了这些力量他还算是一个普通人,因为他的力量是“借”来的。 “那位叫洱楠的神使,有件事要纠正一下,我不是什么精灵,千万不要把我和什么精灵混为一谈。还有,你们根本不是我的对手,虽是以五敌一,但胜利却未必是你们的。” “你不是精灵?算了,是不是都不重要了,即然美丽的小姐对自己的实力如此自信,我们还能说什么呢?” 洱楠手一抖,手中多了一把剑,那把剑上似乎附带了一点力量,那种力量好像和洱楠身上的力量很相似。 “抓活的。” 说话的是洱楠,但先动手的却是我。没等洱楠与四名天使动手,我先动了,虽然自认为自己的实力比他们五个加起来还强,但我必竟是在和平年代中修炼飞升的仙女,在地球上,我没有与任何人动过手,因为我找不到妖魔,又怎么斩妖除魔呢,鬼怪倒有不少,可是恶鬼却不多,而且那些恶鬼见了我就恶不起来,害怕我身上的仙灵气息,除了掉头跑以外什么都不做,说什么都不敢与本仙子动手,就算到了这个世界,也仅仅动手了一回而以,我的临敌经验少少,但却知道抢占先手的重要性。 “万法归心,五行为道,水之力,疾!” 神殿的废墟中突然传出轰轰巨响,那是地下水强行顶破地层的声音,一股巨大的水柱冲天而起,在半空中化做一条长龙,飞到高空,然后又着对着五人的头顶疾冲而下。由于情况太过突然,水龙出现时的声势得又太过惊人,当水龙袭来时只有洱楠迅速反应,险之又险的闪到一边,但那四位天使可就惨了,被水龙从天上撞下来,重重的摔在地上,砸出四个大坑,哼哼哈哈了半天就是爬不起来,黑暗天使,原来是这般的不经打。 洱楠虽然闪过了水龙的第一击,与水龙擦身而过,但那条龙却来了个“龙扭腰”,“轻轻的”撞了他一下,这位神使大人马上在半空中口吐鲜血,飞了出去,手中的那把剑也被撞掉,在空中划了道漂亮的弧线,对着菲恩落下。 看到己方神使和天使一击就被“大精灵”打倒,沮丧至极的菲恩一转眼却惊恐的发现,神使掉落的那把神剑,竟正对着自己的脑袋直直飞来,顿时吓得“啊!神使救命!救救我”的大叫,他想闪开,但是却被树藤捆得结结实实,哪动得了。 洱楠神使稳住身形后却没管他,毫不理会呼救之声,看了看倒在地上爬不起来的天使,再了看了神气活现的我,马上回头“嗖”的一声化成一道黑光逃向天边,连自己的剑都不要了。 那把被打飞的剑在空中不断旋转着,还发出“呼呼”的破空之声,在菲恩的惨叫声中结结实实的插进菲恩……身边的藤条,接转斩断了好几根树藤,把这位神官大人吓得半死,咦,他的裤档怎么湿了? “是神器,快抢啊!” 回生教的神职们大声呼呵,一拥而上,趁着其他两个飞兰支教人员还没回过神来,就把那把“神剑”抢到手里了。 “可恶,居然被他们抢先了!” 一位站在我身边的光辉骑士愤愤的说道: “打仗不会,抢东西手脚倒挺快。” 那把剑是神器?怎么看都好像很弱的样子呢。 “那把剑是神器吗?” 我不解的问道。 “当然是了,每位神使身上的家伙可都是神器,我们这些低级神职,平时可是见都见不到,能摸上一下就算是走了八辈子运了,拥有神器,作梦都不敢想。那把剑虽然是异教的神器,但只要送到神殿让我们的神使进行一次祝福,这把剑就会成为我教的神器了。” “原来如此。” 奇怪,原本神器给我的感觉应该是很强大的武器才对,但是那把剑给我的感觉却……有空找件神器来研究研究,说不定神器都是外弱内强的东西。 对了,上次被我不小心烧成灰的那位神使好像没有什么东西掉下啊。我苦苦回想了一会儿,上次与我对阵的那位神使,身上穿的和手上拿的那些东西好像也和眼前这把剑一样散发出“弱小”的能量波动,可能也是神器吧,那些东西长什么样我可记不太清了,当时根本没看清那位神使的模样战斗就结束了,有关他的一切都没什么印像。可是我记得当时没有任何东西在“火之力”中幸存下来,都化成灰了。即然是神器,应该能够挡住一个小小的火系道术才对,怎么会……,算了,不想了,想了就头疼。 我微笑着走到那几位“绑架”我的神官面前,笑呵呵的把他们扁成了猪头,然后丢给飞兰神教的人,由他们去处理剩下的事,而我嘛,趁他们不注意,溜了。 异界之旅(新) 第七章 (更新时间:2005-1-21 19:17:00 本章字数:5270) 夜深了,我坐在钟楼顶上,俯视着城市,来到异界已经半月有余,可是我依然没有找到什么赚钱的好途径,只是借着能够覆盖方圆千里的灵觉仔细搜寻着人们遗落在地的钱包,仔细算算这半个月捡到的财产,共有一个金币,五十个银币和三个铜币。 当然,这半个月我也不是白过的,我搞清楚了这个世界的很多常识,比如金币,银币和铜板之间的比值是一比一百比一万,互相之间差了百倍之多。 还有就是魔法师与神官的区别,这个世界发展的是魔法文明,当然是有魔法师了,射出一个威力相同火球术,魔法师耗费的精神力要比火系神官高好几十倍,搞得魔法师个个都是精神力超高的疯子,相比之下神官的精神力仅比普通人高出一点点,但却能轻易使出许多高阶魔法,不过魔法师能够学习不同系的魔法,而神官仅能使出自己信奉神灵所拥有的魔法。而且神官不是想当就当的,想要当神官,还要通过层层考验,几千报名者中才有一个幸运儿产生,然后通过某种契约与神灵建立精神联系,通过祈祷获得力量。但魔法师就不是了,只要知道修炼精神力的方法,并刻苦练习,一般两三年的时间就可以成为一个见习魔法师,不过也有些人由于体质问题,永远不可能成为魔法师的一员。 轻轻的拍了拍钱袋,这些钱我一个子都没花,我是仙女,可以省下伙食费、住宿费,虽说我百尘不染,但每天穿着同样的衣物我可不太喜欢,换上从地球上穿来的那套衣服又太显眼,有次想去买衣服,结果却发现这里的衣物做工都太粗,穿起来不舒服,只有那种丝绸制成的衣物马马虎虎过得去,可是丝绸衣物太贵……一套要上万的金币,而且还买不到现货,要定做,我只好在外面套着那件维亚城守给我的衣服,里面则穿着那套“暴露”皮装。 鼓鼓的钱袋从一个武士打扮的路人的口袋中掉出,路人却没有发觉,扛着剑继续向前走着,但我的灵觉却在第一时间发觉了,等那路人一走,我立即用“隔空取物”的手法将那个离我有两千多米的钱袋吸了过来,牢牢的抓在手中。这个钱袋真沉啊,里头感觉至少有好五十枚钱币吧,虽然还不知道这些钱币是金的银的还是铜的,但钱袋的那份重量却让我觉得应该是笔不小的收入,只是不知道那些仙人前辈要是知道本仙子正在靠着灵觉捡钱过日子,不知道天界会有多少人气得吐血,要是他们还知道我捡钱捡得乐在其中,会不会派出天兵天将把我抓去天庭问罪,呵呵。 我慢慢的解开系着钱袋的绳子,心里嘭嘭跳着,不管金币银币都行,千万不要是铜的啊,袋中的钱币在月光下银光闪闪,呼,是银币,呵呵,这一袋银币比我半个月捡的钱还多。等等好像还有些什么东西,手指轻轻一弹,一个小小的火苗出现在右手指尖,我把钱袋中的东西全倒了出来,除了一堆银币外,还有十几枚金币,哈哈,发了发了!财神啊,我爱你,但是我不会嫁给你的。 咦,这是什么?在小小的一堆银币中我翻出了一张白色的卡片,根据我这几天打听到的信息判断,这应该是冒险者公会的会员卡,在这个世界目前我知道有两大公会,一个是佣兵公会,还有一个是冒险者公会。两个公会各自处理自己的事务,冒险者是指一些拥有战斗技能或特殊技能的人,通过出卖自己的鲜血和力量赚取金钱,真正的冒险者是不会缺钱的,他们通过冒险者公会接下一些国家或个人难以处理或不宵于处于但又不得不处理的事件来赚取可观的收入,至于这个行业的风险嘛……听名字就知道了,冒险者,专门冒险的人,风险当然很大,不过据我这几天的了解,风险是有的,但死亡率并不是特别高,和二十世纪地球上的矿工差不多。如果死亡率太高的话冒险者就不叫冒险者,叫“送死者”算了,也不会有那么多人去送死的。 佣兵和冒险者一样,都是人们赚钱的行当,只不过冒险者中有穷人也有贵族,有战斗力的穷人为了钱而拼搏,而贵族主要是为了名声而战斗。和冒险者不同,佣兵却全都是穷人,佣兵团长例外,佣兵们大多是失去土地的农民、失业的工人、以及各种各样走投无路、而又没有学过武技和魔法的人,这些人聚集在一起,建立佣兵团。佣兵中没有独行者,但却有不少孤身的冒险者。 总之,冒险者就是有实力,能够独挡一面,不在乎是否组成团队的人,而佣兵却是拿起刀剑穿起盔甲的普通老百姓,组成一个个团体以增加生存率,但佣兵的死亡率却是冒险者的好几倍,是高风险中的高风险。 现在,我手里拿的就是一张冒险者的会员卡,我回忆了一下打听来的消息:黑色卡片带表冒险者公会的初级会员,白色是正式会员,红色是高级会员,金色是资深会员,蓝色是核心会员,听说还有持有绿色卡片的特殊会员,这张会员卡是白色的,应该是普通会员了吧。 这张卡提醒了我,不如去当个冒险者,来钱快,嘿嘿。不要问我先前怎么不去,原因很简单,办个会员卡都要两个金币,在此之前我身上的银币还不到一百枚,连一枚金币都不够,想当会员都不成啊。 不过,现在有钱了,哈哈,现在我有钱了,要去办会员卡了。手一扬,那张白色的卡片就被我丢出,飞向两千米外钱袋掉落的地方,因为我的灵觉查觉到,那个失主已经查觉到丢了东西,顺着路往回找失物呢,这张卡就还给他算了,反正对我没用,挂失还要花上一枚金币,这一枚金币就够普通平民过一年的日子了。 我数了数那袋钱,一共有九十六枚银币,十三枚金币,呵呵,不错嘛。加上先前我捡来 那些银币,加起来……懒得算了,不过这些金属货币真的好重!仅凭我的体力是拿不动这么重的钱袋的,只好用真气帮忙了,武林中人都是这么做的,把真气当体力用,一下就能举起十几吨重的大石,我只是用真气拿拿钱袋,当然轻轻松松。 到了冒险者公会门口,我才发现,门早已经关了,现在是夜间,公会在夜间可没开。不得以,只好找了家旅馆坐等天亮,无聊啊!算了,还是睡觉吧,虽然仙灵可以永远不睡觉,但如果想睡的话还是睡得着的,只是有点困难而以,还很容易被吵醒。 天刚蒙蒙亮,我就早早的醒来,付完房钱就早早的赶到冒险者公会门口,平时人来人往的公会,大清早的还是挺冷清的嘛,只有不多的几个人进出而以。 “我是来入会的!” “两个金币。” 办公桌前的那位少女冷冷的丢了张表格给我: “写上自己的姓名种族年龄和职业。” 语气冷冰冰,工作态度有问题,她然到不知道“顾客就是上帝”吗?哦,对了,好像这个世界的服务业没有一条来着,算了算了,不就是态度不好吗,本仙子不与计较。 姓名年龄之类的当然好填,可是职业……我总不能填“学生”吧?填“仙人”?更不可能,仙人可不是职业,“道士”?我从来都没信过哪路神仙,所以我绝不是道士。修真?我都成仙了还修什么真呢。剑侠?嗯,这个倒不错,就写这个吧。 我随手填好了这张用两枚金币买来的表格,交回那少女的: “写好了!” 她看了看表格,又用一种嘲笑的眼神看了我一眼: “写表格居然也会写错字,你有剑士的资格证书吗?” “没有!” 奇怪,我好像没写错字吧,而且剑侠要剑士的资格证书做什么? “学过战斗技能吗?” “学过!” 剑仙不会武功算什么剑仙,早点尸解投胎重新回去做修炼算了。 “那只能算是见习剑士。你要在你的会员卡内储钱吗?本公会几天前和大陆通用银行挂勾,在会员卡上增加了银行卡的功能。” “要” 当然要了,这些金属货币可是很重的。我把那袋好重的钱袋拿到柜台上,看着死沉死沉的钱袋,少女皱了皱眉头,但还是收下了: “那么多?” 晕啊,居然有人嫌钱多,倒死。 姓名:秦琳; 性别:女; 年龄:十九; 职业:见习剑士; 完成任务:0; 失败任务:0; 资产: 金币:11; 银币:122; 铜币:0; 银行贷款:0; 信誉:0; 我拿着新得到的黑色会员卡走出公会大门,心里那个郁闷啊……明明是剑侠嘛,怎么职业栏成了剑士了?而且还是见习剑士。要是让天华和欧阳耿听到我堂堂的剑仙女居然只有见习剑士的称号,会不会活活笑死呢?丢脸,真是丢脸。 算了,到时候我在别人面前就死不承认我是剑仙好了,不过现在还有事要办,我这身上穿的还是维亚给我的那套衣服,看上去就像是个某个小贵族的女儿,得买套合适的衣装才行,即然当上了剑士,就要有剑士的样,做人嘛要完全投入自己的角色,像我当年修真时,一心一意全力修真,两年就成仙了,真不明白那些老道士老修真怎么会修炼上几千年都还没成正果,一定是偷懒。 一路走来拾搭讪的人倒也不少,其中还有几个痞子一样死缠着不放的家伙,反正我早就习惯了,要是碰上普通人,笑一笑,让他们痴迷得处于失神状态,等他们回过神来我早都走得没影子了,要是痞子,二话不说,用点穴大法让他们在原地静立二十四小时,体验一下当雕像的感觉。 贩卖武器的地方离公会倒不是很远,大约一两百米的距离,可是当我走过这段路后,路上留下了几百个发呆的人,十几个活雕像,唉,这个世界的人啊,都没见过美女吗? “您须要点什么,左边是盔甲防具,右边是武器。” 一进店门,胖老板的热情就让我受不了,脸上的肥肉都挤成了一团,几乎是形影不离的跟在我身边,介绍着各种武器和装备。 “这是维族的铁铠甲,做工精良,很多剑士们用的就是这种盔甲。” 老板向我介绍着一套铁制全身甲时,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做工精良?盔甲的关节处都能放进我的好几根手指了,盔甲表面虽然很平整,但仔细看还是会看出许多制造时留下的痕迹,有的地方甚至还有突起。 “您看不上眼吗?再看看这款铜甲,虽然是半身甲,但是却绝对优秀,再看看这款,哥德式的钢制全身鳞甲,又轻又坚固……” 郁闷,整个店里的防具只有那套“哥德式鳞甲”勉强算上得防具,当然,最贵的也是它,买不起,就算买得起,我也不买,让我全身挂上铁片,打死我都不干。 我把目光放向了皮甲,这下好挑了,我一下就看上了架子上的一套皮甲,那明显是件女式皮甲。 “老板,就这件吧。” “小姐,原来您是给自己买盔甲啊,我还以为你是给心上人……也对,那些重甲您怎么可能穿得起来呢,本店还有和这套皮甲款式相同,但注入过魔力有特殊防御效果的皮甲,您要吗?” “注入魔力?不要了!” 当然不要了,注入魔力,嘿嘿,我怎么忘了呢,这个世界的魔法师和神职,都是非常赚钱的职业,他们将自己的魔力注入普通武器、盔甲中,使得盔甲内含有一些元素之力,以达到额外的防御效果,这种方法在中国也有出现过,只不过不是异界那种老土的叫法,在中国,这种将力量注力物品而获得特殊力量加持的方法叫做“开光”,说不定电脑前的某某书友脖子上、手腕上就有被某某道长,某某高僧“开光”过的项链手镯。(关于这种装备,去看网络游戏,加属性的装备里面有很多。都是“开光”过的。)所以有兴趣的话请电脑前的朋友看看自己被“开光”过的东西是什么属性的。 在付出三个银币后,一件没有任何力量加持的全套淡黄色皮甲,包括皮盔、皮铠、皮护腕、皮手套、皮护腿、皮靴就成了我的东西。带着头盔好像不好看,皮盔就不要了,丢了吧。这套崭新的皮铠还散发出防护油的味道,我那套地球上带来的皮衣新买来时也有这种气味,不过和我那套皮衣比起来,无论做工还是皮质这件皮铠都算差劲,但却没皮铠这么结实,在皮铠的缝合处甚至能看见粗大的针线和针眼,相比之下,地球产的皮衣算是“无缝天衣”了。 不过这套皮铠很厚很硬,挡刀剑是肯定可以的了,重要的是,它穿起来还算舒服,比那些粗糙的布衣穿着舒服多了,尽管还不能和地球上的衣物相比,将就吧。还有就是,这套皮铠能够很好的衬托出我玲珑的身段,而且不像那些网络游戏中防护面积极少的女式盔甲,这可是真正战斗皮铠,要不要给它“开光”呢?算了吧,反正又没人伤得到我,再怎么“开光”也是白开。 至于武器,当然是选剑了,虽然我有“天冥”,但那是仙器,在两次对付神使的战斗中,我连剑都没拔,两场战斗仅用两个道术就结束了战斗,要是我拿着“天冥”这样的仙器……无法想像一个“见习剑士”拿着仙剑到处跑的情景,还是先用普通的武器客串一下吧。同样的,我又买了把轻巧的单手剑,虽然和中国的剑相比,这把剑根本就是废铁,但我还是买了它,就算是废铁,我也要它变金子,武功高强的剑侠甚至能以树枝为剑,飞花摘叶都可杀人,我堂堂一个剑仙,早就达到这种地步了,树枝都能当剑,拿把废铁也无伤大雅,更何况这把剑在这个世界上已经算是属于中品的宝剑了。 老板看我买了皮铠和剑,终于发现我是个刚出山的菜鸟冒险者,于是又卖给我一个空间袋。这东西,一个就要十金币,有点像传说中修真和仙人们用的储物镯、乾坤袋、乾坤镯之类的,不过与那些内部空间几乎无限的东西相比,空间袋的内部算是很小了,差不多只有二十个立方米,装些杂物是足够了。 一阵采购下来,会员卡上的金属归零,银币仅只剩两个,唉,钱没赚到,本钱倒要花了个精光。 异界之旅(新) 第八章 (更新时间:2005-1-22 0:47:00 本章字数:5549) 踩着树枝,我飞快的在森林中前进着,树林中的魔兽面对全身散发出淡淡仙灵之气的我,根本就是心存好感,无心伤害,就算想伤我,也得先看看自己本事够不够。 成为冒险者的第一天,我就接了个报酬上千万金币的任务,如果把这个任务做完了,除去公会规定的十分之一的抽成,还可以收入一千六百多万枚金币。而这次任务的内容,仅仅只是去回生教偷盗一把叫“啼月之牙”的神剑,据说是啼月神使进犯巴雨塔帝国某个重要城市时遭到大精灵击败而遗失的神器。 一听就知道,那把所谓的神剑,正是被我打败的那位洱楠神使掉下来的剑。冒险者公会居然敢叫人去做这种任务,真是不怕死。有传说冒险者公会的后台很硬,硬到连各个神殿,甚至是神都不敢轻易去惹的地步,看来这传说是真的。至于抢到神剑后冒险者公会把剑交给谁,我就猜不到了,反正不是飞兰神教的其他支教,就是光辉殿的那些教派,也有可能是其他未曾耳闻的宗教,又或者是些胆子特大不怕惹怒神灵的人。 原本偷盗过程是一帆风顺的,我用遁术轻轻松松的潜入了回生神殿,只差一点就把那剑给拿到手了,谁曾想边上突然跑出几十名天使和好几个神使,解决他们虽然没费多大劲,几个点穴就让他们呆立不动。但有一个脚程特快的女神使见势不妙抱起神剑就跑,为了不暴露身份,我没用御剑追赶,仅以轻功身法紧跟其后,她在天上死命的飞,我在地上跑,“缩地成寸”果然不比飞行慢多少,距离被渐渐的拉近了。 也许是见自己逃不了,那名女神使突然停下不跑了,转过身,面对着四周森林中的虫呜鸟叫,激动的大叫着: “你是谁,为什么要染指我教神物,然到不怕神灵降罪吗?” 开玩笑,我是仙啊,神降仙的罪,没听说过。再说,要不是我帮忙,你们能拿到这把剑吗? 由于我施展着风遁,身形隐没在风中,所以她才看不到我,甚至都感觉不到我,但不知她为什么却能知道我一直在追踪着她。不过她笨到停下来,我也就好办事了,手指轻轻弹了弹,两道指风打在她身上,封住了她的穴道,然后就大摇大摆的走上前去拿了她手中的剑,在她眼里,只能看见那把神剑飘浮在空中,却看不见拿着剑的我: “抱歉,我是特殊的无神论者——无视神灵者。” “好!好,你居然会隐身,你叫什么名字。你有胆量留下名字吗!” 这次偷盗(是强抢吧!)从头到尾,没有一个人见到过我,这些神使天使到现在都不知道我是谁,本来我可以不留名的,但是突然又想到武侠小说中那些来去如飞,墙上留名的大盗神偷,多威风啊,我也想当一个,不过,当然不能拿本仙女的真名来开玩笑,不然以后会很麻烦的,找个假名吧,用什么名字呢?我真名叫秦琳、秦琳,换个姓,名不变吧,就叫叶琳。 “我嘛,我叫叶琳,记住了。” “夜灵(不是作者打错字)是吗?好,我死也记得。” 女神使几乎是咬牙切齿的说着,嘿嘿,记得我正好,我想我一定会成为一个江洋大盗的,回去就建个叶琳的会员卡玩玩……等等,好像我身上的钱不够办新的会员卡了,我把目光转向了神使,她一定有钱吧。 “你……你要做什么!” 女神使突然觉得有一双手在她腰部和怀里乱摸,马上大叫起来。真是的,都是女人,有什么好叫的。 “没什么,借点钱花花。” 唉!这个神使真穷,全身上下就三枚金币七个铜子,上次那个冒险者一个钱袋里都有十几枚金币,还是生命女神的神使呢,我看叫穷神神使算了,虽然钱少了点,但足够办张新的会员卡了。 临走的时候,我解开了她身上的穴道,这里可是魔兽出没的深山野林,要是把她放在这不管,要不了多久就会变成某某怪兽口中的美餐,我和她可没有什么大仇,不想闹出人命。 一回到城里,不管三七二十一,我换上了那套从地球上穿来的黑色皮装,无袖皮衣,短皮裙,长筒皮靴三件套,再加上一块蒙面巾,嘿嘿,还真有点女盗贼的味道。 在公会中男性冒险者色眯眯的目光下,我得到了一张黑色会员卡: 姓名:叶琳; 性别:女; 年龄:十九; 职业:见习盗贼; 完成任务:0; 失败任务:0; 资产: 金币:1; 银币:0; 铜币:0; 银行贷款:0; 信誉:0; 唉,这的民风太保守了点,害得我一穿上这套皮衣就成了异类,算了算了,本仙子不与你们这些没见识的凡人计较。 当我接下那“盗神剑”的任务时,工作人员却哼了一声: “听说神剑已经被人盗走……被抢走了,可是这任务只有一个叫秦琳的女剑士接了,剑应该在她手里吧,一个见习剑士居然能打败神使和天使,真是厉害,我劝你还是别接了。” “不,我要接,一定要接。因为剑在我手上!” 开什么玩笑,我可不想本仙子的真实身份被神殿找上麻烦,就让叶琳,这个根本不存在的人成为众人苦寻的复仇对像吧! “好!好好,这个任务就算你接下完成了,一千六百万金币已经划入你的会员卡上,你看看对不对。” 当会员卡交回我手中时,原本黑色的卡却变成了红色,竟然直接跳过普通会员,成了高级会员,晕,我才做了一个任务啊! 会员卡上的金币也变成了一千六百万零一枚金币,完成任务的数量和信誉也都有了些变化,反观本人真正身份的会员卡,信誉变成了负数,失败任务数也增加了一! 天哪,还是接些少得罪人的任务吧!下次接任务前我一定要好好的考虑一下那些任务是不是有后遗症。 翌日,我穿上皮甲,成为了一个平凡但无比美丽的见习女剑士,再次来到公会,准备挑选一下不会惹上麻烦的任务。就选接下人数量多,但没有完成的任务吧,咦,让我看看,接下人最多的任务……搜捕见习盗贼夜灵,此女盗强抢回生教神剑一把,只要能抓到此女,死活不论一率赏金币两万枚。 夜灵?这名字好像很熟的样子,想不起来,算了,不去想了,即然是抓人,可能也会惹上什么通辑的麻烦,不去理会,再看难度最大,接这个任务的人不多啊,内容好像是护送什么纳加克国的什么第七王子返回国内,再看看地图,那个国家离这好远,途中横跨两个国度,佣金多少按实力高低而定,但像我这样的见习剑士,也有两百个金币,要是我说我是剑仙,不知道能得到多少报酬。我想这任务只是护送大人物回国,应该不会得罪什么人吧。 “我就接这个任务。” “好了,已经记录在案了,护卫队到了你就可以和他们一起出发,按他们的行程,两天后差不多就到了。不过你要小心,公会中另外还有一项任务,就是买那位斯达克王子的人头,按公会的规定,你不能借着护送的名义刺杀他,否则公会会下令追杀你,不过我想那些护卫也不会允许冒险者和佣兵接近他的。” “知道了。” 怎么会公会有两个相反的任务啊,刺杀和保护同一个人,这是什么公会啊! 即然还有两天时间,我再接接看有没有其他什么任务可以玩玩的。咦,公会有收购魔晶石?可是魔晶石又是什么? “这个魔晶石是什么?” “就是魔物的力量之源,也叫魔石,每只魔物体内都有魔晶石,魔物越强,魔晶石的纯度就越高,魔石就越大。我们按魔晶石的质量和大小给出不同的收购价。” 看来,猎杀魔物也是一个不错的金钱来源,由于我不敢明目张胆的把“叶灵”会员卡上的上千万金币转到真实身份的卡上,必竟这次我惹的是一个势力极大的教派,虽然我不认为他们能够做出危及我生命的事,但天天有人找上门要抓你杀你,烦都会烦死。所以我还是觉得去取些魔晶石来换钱花会比较保险。在一道道惊艳的目光,我离开了公会,甩掉了一些“尾巴”,在僻静的小巷子里,我坐上天冥,化做一道紫光射向天边。 驾驭着天冥,我再次来到上次“强抢”神剑的那个森林,记得当时我在这里发现了很多魔兽,就从这里开始吧,先找个强点的魔兽吧。 我闭上眼,放出灵觉细细搜索着这片森林中每一片土地,感应着一丝丝能量波动,说实话,这里的魔兽对普通人而言算是强了,但对我而言,就算是冒险者公会记载中最强的“双头地狱龙人”,那个杀死了两个神使和几百个四翼天使才被摆平的怪物我也不放在眼里,因为神使和四翼天使我都见过,也交过手,只觉得他们都是“弱小生物”,就算一次来上万个我都不怕,那个什么“双头地狱龙人”才对付了几百个天使就挂了,应该也强不到哪去。 这片森林里的魔兽太弱了,也许它们中有些魔兽一只就可以对付几百只其他魔兽,但在我看来,它们的实力都差不多,我看它们就像普通人看蚂蚁一样,平时谁也不会在意白蚁和红蚁谁更厉害一些,因为它们都太过弱小,反而不好分辨强弱。 找了半天,我终于把目标定在一只白狼的身上,就选它吧,它好像是一个狼群的头,实力应该不错的。 我降落在白狼身边,正想下杀手杀掉那只狼取出魔晶石,可是那只狼竟然……竟然把尾巴摇得欢快,一点无视我的杀意,兴冲冲跑过来,在我腿上蹭来蹭去的撒欢儿搞得我都不忍心下杀了。 我叹了口气,无奈至及,要是它张着嘴冲过来我咬我,我肯定会下手杀了它,可是现在……唉,大概是受到我身上仙灵之气的影响吧,一般人是感觉不到仙灵之气的,但这些生活在大自然中的生灵对散发着仙灵之气、天人合一的仙人可是有着超乎意料的好感,算了算了。 我俯下身摸了摸毛绒绒的狼头,白狼居然舒服的眯起眼睛,一副很享受的样子,一点都不知道自己的脑袋在鬼门关前打了一个转。 其他的狼也围过来,有只狼还叼着血淋淋的肉块放在我面前,一副非常好客的样子,晕哦,我可不敢吃生肉。等等,狼不是靠吃其他动物维生的吗?说不定也有猎杀魔兽作食物的(狼群中就有几只魔狼),倒不如问问它们有没有魔晶石。 我轻轻拍了拍那只狼的脑袋: “我不吃生肉的,你有没有魔晶石?就是供给魔兽的魔力的元素石。” 那只狼根本听不懂我在说什么,歪着脑袋用不解的目光看着我,倒是边上那只狼王,就是那只白狼听懂了,对着周围的狼叫了几声,其中几只体形较大的狼马上飞奔而出,很快就跑了回来,每只狼嘴里都叼着一颗血淋淋的,只有小指头大小的晶体,那些就是魔晶石了吧,晶石上的血还很新鲜……它们不会是临时去杀魔兽取魔石吧!灵觉伸展开来,果然发现在远一些的地方,有几只长相怪异的魔兽倒在血泊中,其中还有一两只没死透,在苦苦挣扎。这些狼真是太好客太有灵性了。 感激之余,我拿起一块蓝色的魔晶石细细打量着,有点像水晶,半透明的,不过当我把灵觉透进去时却发现这其实只是一些能量结晶而以,以我的智慧马上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魔物平时吸收散布在空气中的魔法元素,在体内堆积,天长日久,这些魔法元素最终会在魔物的“天灵穴”——也就是魔法师们所说的“意识之海”集结成这些晶体,不过魔物的晶体大多是单一属性的,偶尔也有双属性魔物很少有两种以上属性。 回想起修真秘籍上的记载,这种情况有点像异类修真者(精怪),不过不同的是,魔物所吸收的能量是魔法元素,而异类修真者吸收的则是比魔法元素强太多的两仪之力和天地元气,另外,魔物吸收完能量后只是简单的在体内堆积成晶体,而异类修真者则不同,它们和人类修真者一样,让能量沿着体内的经脉不断循环,不仅起到强化身体的做用,而且还能让能量更易调用,身体强化、能量更易控制后,能够吸取的外界力量就更多,吸取的外界力量更多,身体强化力度就更大,如此便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最终步入仙(妖)道,这些都是魔物所不能比的,即使还未修成元婴的精怪体内的内丹也比魔物的魔晶石强大数亿倍,就算是神使,实力差不多相当于一个修真五十年的精怪,所以我才说,神使的实力不怎么样。 即然了解了魔晶石的构成,我就可以“人工合成”这种玩意儿了,反正这东西的原理很简单,只是聚集足够多的魔法元素,然后往一个点使劲压缩,有点像钻石形成的过程,不过钻石要高温高压才能形成,而魔晶石形成的条件却是要元素足够多,压力足够大就行,对本仙子而言,实在是小意思。 先凝结水属性的晶石吧,心念一动,灵觉伸展开来,驱赶着方圆十里内所有的水元素聚集在我身边,森林对魔法元素极其敏感的魔兽马上如同杀猪般的大叫起来,就连我身边这几只长有魔晶石的魔狼也不例外,“嗷呜”声马上在我身边响起。它们一叫,整群狼都叫个不停,狼啸不断,咬死了。 我的右手散发出强烈的水蓝色光芒,很快,一颗拳头大小,重两公斤的魔晶石,这东西,跟铁差不多重。 白狼见到那颗魔晶石,马上瞪大了眼睛看着我,露出企求的目光,晕,它不会是想要魔晶石吧? “你要这东西?” 白狼马上疯狂的点头,我看了怕怕的,生怕它的头点得太厉害一不小心掉下来,一个魔晶石而以,反正我要多少有多少,就给你吧。 我把那颗拳头大的晶石丢给白狼,它竟一口吞下了,晕,我还以为它想收藏呢,那东西能吃的吗?我把灵觉伸入它体内,却发现它把晶体中的水元素慢慢分解,并转化成光元素,与自己体内的魔晶石合为一体,接下来,我又发现,它体内的细胞竟开始异变,特别是它背上,细胞异变的程度简直只能用疯狂来形容,连骨骼都有巨大变化,接着,我就发现,这只白狼的背上竟长出了一双翅膀,紧接着又长出一双,四翼白狼?天,我总算知道那些天使是怎么回事了,一定是一些普通人吃多了魔晶石,然后就长出翅膀,一定是! 既然我知道了魔晶石的制做方法,而且方法还那么简单,我就不从那些可怜的魔兽身上取得小小的,只有花生大小的魔晶石了,自己做出来的,还更大更好更纯净。狼们找给我的几个小小的魔石我都懒得拿了,丢地上它们自己处理去。 告别了白狼,我御剑直飞回波利城,途中又用光元素做了一颗足球大小的魔晶石,我丝毫没有想到,这么大的魔晶石会带来多大的风波。 异界之旅(新) 第九章 (更新时间:2005-1-22 14:54:00 本章字数:7172) “神啊!这样的体积,百分之百的纯度、还是光属性的……天啊!这是无价之宝,我从没见过这么大、这么纯的魔晶石,……对不起,我们分工会没有财力收购,要上报总工会……请过两天再来。” 当我拿着那块足球大的魔晶石交给工会的收购员时,他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口水直流,不仅是他,连周围的冒险者全都两眼发光,甚至有人低声在说 “查一下那个女孩的资料。” 虽然声音很小,但本仙子还是听得清清楚楚,哼,居然有人起了贪心。等会让你们横着走路。 不过呢,这个收购员算是比较老实了,直接告诉我这是无价之宝,而不是花一两个小钱就吞掉,无商不奸这句话看来得改改了。 不过即然这块魔晶石卖不掉,我就得不到钱了,但是我还有办法。我把手伸进皮甲内部的口袋里,口袋里当然是空无一物,但我不是要拿东西,而是要借着皮甲挡住众人的视现,在手上偷偷聚集起一点点的火元素,马上就凝成了一个花生米大小的红色魔晶石,在魔晶石形成时,我故意加进了一丁点的灰尘,让晶石的纯底达不到百分之百。 我从皮甲中拿出那粒临时制做的火晶石,同时把那颗足球大小,一直吸引着众人贪婪目光的超级魔晶石收了起来。 “这颗小的魔晶石值多少钱?” 这时,贪婪的目光再次射向我手中魔晶石,这些人怎么这样……看到大的起贪心理所当然,但是这么小小的一颗也起贪心,就实在说不过去了。 收购员吞了吞口水,小心翼翼的接过那颗只有花生米大小的魔晶石,闭上眼睛,用精神力伸入魔晶石内监定了一下: “火属性,纯度百分之九十九,是极品魔石,价植六百万金币。” 身后传来一阵鼻子使劲吸入空气的声音,原来小小这么一颗也这么值钱,怪不得那些人的目光会这么贪婪。 “你要卖吗?” “当然要卖。” 收购员马上飞快的操作起来,他的心里当然也乐开了花,像这种纯度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魔晶石,经常都是有价无市,有钱也难买到,而纯度高达百分之九十九的魔晶更是闻所未闻,当然,还有没先前那颗纯度百分之百、足球大小的那颗魔晶更具震撼。 我收回会员卡,乐悠悠的看着卡上金币后面的长达七位的数字,心里那个美呀!以后吃喝不愁了……不对,本仙子根本不用吃不用喝,吃喝不愁根本没吸引力,应该说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嘿嘿! 我一转身打算离开公会,没想到这一转身又引来了众多惊艳的目光,整个公会的男性几乎都停止了呼吸,我满意的看了看四周,本仙子的魅力还是众生难挡的啊。直到我走出公会,才有人陆续回过神来。 “哇,那个女剑士好美……又有钱……” “是啊是啊,要是谁能得到她,等于财色双收了。” “大哥,我们去找她吧,那个女剑士就是前几天我对你说的新出现的美女。” “那几个有名的花花公子追她去了,可别让他们先得手了。” “快快,别让人抢先了。” 虽然我已经离开冒险者公会很远了,但里面的声音我还是听得清清楚楚,仙人嘛,个个都有千里眼,顺风耳,不过他们说话的内容让我感到有些……原本我只是个穷仙女,虽然上一路上搭讪者不少,但像现在这样让冒险者公会“全体动员”还是第一次,就算在地球上这种大规模的“男生暴动”也仅有在情人节的时候会出现,可是现在不是情人节啊。看来还是金钱的魅力大。不过,多了这群“追仙族”,明知道可能会回到地球上那种三步一鲜花,五步一情书的日子,但我心里倒是挺高兴的,必竟这样生活才不会“单调”嘛。 自步出公会大门开始,就有好几批人一直盯着我,我走哪,他们也跟哪,不过他们的跟踪水平实在太臭了,比起间碟片警匪片里的跟踪情形,他们实在是菜鸟中的菜鸟,想不发现都难。 至少有二十人分成好几批跟着我,他们之间好像又互相监视,生怕谁先得手似的。人啊,为什么总是喜欢强占不属于自己的财产呢。 我在城里转了三个小时,甩掉了不少尾巴,但是又是却又有不少人加入跟踪行列,以至于我身后那些探头探脑的人根本就有增无减。 “美丽的小姐,您孤身一人在外行走,不太安全吧,须要保镖吗?” 我正头疼要不要跑到小巷子里,找个没人的地方把那些贪财之徒全部打晕,却高大魁梧的人挡在了我面前。 好高大的人啊,我打量着他,那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大叔,身高至少有两米二吧,粗粗的眉毛,像关公一样的丹凤眼,直挺的鼻梁,一脸的胡子渣,头上戴着一顶皮帽,身上则披着一件伤痕累累的皮甲,背上背着一柄和他人差不多高的大剑,最让我在意的是,他身上的气味连离得好几米远的我都能闻得到,不知他几百年没洗澡了,气味都重成这样了,就算想有“男人味”也不能这样脏啊。 “我想我有自保的能力,不需要保镖。” “你最好考虑清楚,我想提醒你,你身后可是跟了很多人呢。” 哼,说什么提醒呢,你的演技也太差劲了,明明是跟后面人一伙的,却要装成是“拔刀相助”的样子,当我是三岁儿童啊。 “人多又怎么样?大街上的人当然多了。再多一倍也不奇怪。” 我干脆假装根本不知道,绕过那位剑士,可是他却伸出手将我拦下: “你已经把这座城走了两遍了,然到还要再走下去?” “你还好意思说,还不是你们害的!” 剑士大叔苦笑了一下: “原来你把我当成他们一伙的了,呵呵。” 他尴尬的笑了笑,没在阻拦,任由我离去。 哼,奸计被识破了还假装无辜,演技也太差了吧。 过了剑士大叔这一关,没向前走多远,背后突然响起急促的马蹄声,通过灵觉,发现身后有十几名骑手正策马快速冲来。咦,城里不是不许骑马的吗? 我正奇怪着呢,那些骑士就已经冲到我身边,为首的一名骑士竟然直冲我而来,想撞死我吗?不对,按他这个角度,应该是和我擦身而过, 那名骑手已经快到我跟前了,只见他身体微微下探,伸出手臂,这动作不会是想把我抓上马吧?以前我看古装片里骑兵抓人都是这个动作的。 看他那样子,当真是想抓我,本仙子哪有那么容易抓的?只是往边上移了一步,那位骑手的抓人行动就落空了,紧跟在他身后的骑手也重复着他的动作,但我哪有那么容易抓,左走几步右走几步,骑手们纷纷与我擦肩而过。咳咳,那些马扬起的灰尘好大,要不是本仙子百尘不染,现在已经是灰头土脸了。 十几名骑手见同伴都没抓到人,纷纷勒住缰绳,让坐骑停在街道中央,骑手一共十七名,全部穿着轻型钢铠,腰上挂的不是刀就是剑,每匹马上还放有一张弓和一壶箭。 十七名骑手中的十六人下马,拔出刀剑,当然不是对付我的,他们把明晃晃的刀剑对准了在不远处跟踪我的冒险者。 坐在马上的那名骑手悠哉悠哉的晃到我面前,不过,他的长相实在是……一看就知道应该是“鼠辈”。他用目光上上下下仔细打量着我: “不错不错,没想到大陆上竟有这样的可人儿,还身负万金异宝,不错不错,带回去,我刚好缺个夫人。” 马上就有两名骑手想过来抓我,哼,他们这些家伙,肯定是以为我只是个见习剑士就好欺负。正当我准备出手教训他们的时候,几支利箭破空而来,袭向准备来抓我的两人,那两骑手明显是身经百战的好手,马上做出反应,由于没有盾牌,他们只得就地一派,躲开来袭的利箭,但还是有一人闪得慢了点,肩头中箭。 “谁,谁那么大胆子,敢和岚团做对!” 见有人坏事,骑手的头目,就是骑在马上的那位马上把目光投向房顶——那些利箭袭来的地方。 但当他看到街道两边的屋顶上密密麻麻全是弓箭手时,马上吓得面若死灰。 “呵呵,什么岚团,听都没听过,杀了吧。” 房顶上传出一个混厚的男声,我面前的这街道立即箭如雨下,那十七名骑手手忙脚乱的躲闪着,但箭太多了,转眼间地上就只剩下被射成刺猬的十七具尸体,而那些马也被射倒在地,挣扎着爬不起来。 见对手己除,远处的冒险者连气都不敢喘,屋顶上的人“哼”了一声,轻轻一跃,以一个潇洒的姿势轻飘飘的落在我面前,那是一个年轻英俊的青年,看上去二十多岁左右,有着一头金色的长发,但他身上却没有武人所有的威猛气势,如果不是那身盔甲的话,看上去倒像是个年轻英俊的艺术家,不过穿着盔甲,从近三米高的房顶跃下,我又肯定他没有学过轻功,他还真有点厉害。 “美丽的小姐!” 这家伙居然单膝跪在我面前,一脸自信,低下头看着地板,他想做什么? “让这些粗鲁马贼唐突佳人,是我的过错,从今以后,我不会再让宵小之辈进入您的视线范围之内,请让我——江月佣兵团的苍澜成为您的骑士吧。” “你是想成为它的骑士吧。” 他的脸色马上变得很糟糕,他抬起头来,却看见我手中拿着一个足球大小的白色魔晶石,忍不住叫出声来: “天哪,这就是那个纯度百分之百,体积超乎寻常还是罕见的光属性无价魔晶?” “是啊,它是不是比我更漂亮?你是想当它的骑士,保护它终身吧,或者,你想拿它去买一座大城市,或是一个国家。” 我若无其事的把那颗价值连城的魔晶在左右手之间丢来丢去,晶石散出发淡淡的白色光芒,吸引着无数贪婪的眼球,我甚至能感觉到,那一瞬间,无数的贪婪,几乎把我和晶石重重包围,随时都可能把我撕碎,抢走魔晶。 “魔晶虽是无价之宝,但它和您一比,就成了一块毫不起眼的石头,我想我被您迷住了,我美丽的公主。” 好浪漫的表白,在地球上的时候也有几个西方人对我说过类似的话,不过和他不同,那些西方人都是拿着钻石开着名车之类,接着说那些东西和我一比都没了价值。可是现在拿着“宝石”的人是我,这家伙两手空空也学别人表白?这世上哪有那么好的事。更何况,他的目光一直都在我和魔晶石之间移来移去的,明白着,这石头对他的吸引力还是挺大的,说不定下一秒他就会杀人夺石。 “我不是公主,公主的命运常常都是很凄惨的,因为政治被逼着嫁给不喜欢的人,我的运气可没那么差劲。” 说话间,我把魔晶石重新收回空间袋,环视了四周房顶上密密麻麻的弓箭手,然后低下头,对着还单日膝跪在地上,自称苍澜的人露出了一个甜美的笑容。这个笑容的杀伤力足够让人迷失一阵子的。果然,苍澜彻底被我的笑容迷住,嘴巴半张着,露出痴迷般的神情。 “你去死吧!” 一个侧踢直踢那位痴人的下巴,把那位还没回过神来的男人踢出两米多远,然后转身就跑。我的目标是——路边的小巷子,只要进了巷子,就算在里面杀得天昏地暗,也没人知道我的真实底细,一定会以为是别人下的手。当我刚转身跑出没几米远,就听房顶有人叫了一声: “放箭” 然后就听到身后就传来苍澜的歇斯底里的大叫: “不要,不要放!” 但是迟了,弓弦响起,近百支箭矢划破空气向我袭来,开什么玩笑,只不过踢了那家伙一脚,就要我的命,把我射成刺猬,过分,必须严厉惩罚! 以我被仙灵之气和真气强化的肉体,就算不用护身罡气,刀剑及体也伤不了我一根头发,但我还是怒了,要是我是普通人,那不是要死了吗。我连忙停下脚步,转身的同时伸出手,把那些从四面八方射来的利箭全部抓在手里并反射回去,哪来的就回哪去。在场众人本以为我必死无疑,只看到我一动,眼睛一花,那些箭就重新反射回去,不差分毫的射断一张张强弓,再刺入弓箭手的肩头,一声声惨叫响起,四周屋顶上的弓箭手们全都倒在房顶挣扎着,每个人的肩头都中了一支箭——那支原本是他们的箭,虽然满屋顶都是伤员,血流成河,但却没人因此丧命,连我都不得不佩服自己了。 “抓住秦琳!” 远处那些本以为没机会、却又不舍得离去的冒险者见危机以除,全都一窝蜂的冲来。不会吧,看那架势,他们想在光天化日下强抢民女啊!还是先走吧。 按原计划,我“慢吞吞的”步入街边小巷,那些冒险者全都哇哇乱叫着冲了进去。 好了,现在进行计划第二步,我找了个四下无人的地方,拿了张黄纸,折成人形,将法力注入纸人内部,再将纸人丢出。当纸人落在地面时,一个与我一模一模的“秦琳”出现了,同样的发型,同样的长相,同样穿着崭新的皮甲,只是面无表情,眼瞳内没有一丝灵性,看上去就像是活死人,有经验的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傀儡。 这是用道术中的符人分影术造出来的傀儡,很容易就会被人看出是个假人,而实傀儡的实力也不强,不像仙术制造出的傀儡,活灵活现,甚至还会和人谈天说地,和真人没什么两样,仙术傀儡的力量也直逼仙人。可是,我只会下级仙术,那种属于中级的仙术根本不会啊,只好用道术代替。 我满意的看了看“秦琳”,确认完美无缺之后,我就摇身一变,穿上皮衣,变成了“叶琳”,演一出自己绑架自己的好戏,把所有人的目光都转移到“叶琳”身上,嘿嘿。 冒险者们正在小巷子里乱串,每个人都互相警惕着,生怕有人背后拥刀子,就在这时,巷子深处突然传来一声少女的惊呼。众冒险者马上如同飞蛾见了火一般冲向出声的地点。 这些冒险者也真是,我在这等了半天,可就是没人来,不得以,我只好“出声指点”,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人赶到。 巷子里,几千名冒险者堵住了巷子两端,狭小的路口只容两三个人并排,其他人都爬到屋顶上,站得密密麻麻的,也不怕房子被踩塌了。被他们包围的却只是两名“柔弱”的少女,其中一个身穿崭新的皮甲,一看就知道是刚出道不久的冒险者菜鸟,无比俏丽的面容和窈窕的身体线条让那些男性冒险者大吞口水,只是两眼无神,如同傀儡一般。另一个则是身穿黑色无袖皮衣,短皮裙,长筒皮靴的蒙面女子,雪白手臂和大腿还有那似乎比前者更加动人的曲线让在场的男性冒险者两眼严重充血,虽然她用蒙面巾包住口鼻在内的下半张脸,但没有蒙住的上半张脸却让人知道,那绝对是个不逊色于秦琳的绝美少女(本来就是同一人)。 “你是谁?放开她!” 冒险者中有人叫道,哼,放开?哪有这样的好处。 “我吗?叶琳,叫我放开她对我有什么好处?” “原来是夜灵啊,强抢神器的夜灵,呵呵,没想到你对魔晶也有兴趣。” 他笑了笑说道: “你可以拿着魔晶石走,但是得让她完好无损。” 那位冒险者的话刚说完,他身后就有不少人大叫: “不行!那可是举世罕见的超级魔晶,无价之宝,怎么可以这么放她走。” 听声音,叫“不行”的好像大多是女声,其中也夹带了些中气不足的男声。 “你怎么这么在意她呢?你是她什么人?” 这个冒险者,说起话来奇奇怪怪的,他们不是为了魔晶石而来抢宝的吗?现在怎么听起来像是在抢人……我有这么值钱吗?对哦,我可能真的很值钱,只是……我可不想做那种职业。那么说来,眼前这人可能想把我卖到那种地方去,哼,找死。 “现在还不是什么人,我只是想告诉你,从她第一次出现在波利城开始,她就成了本城最抢眼的人物,爱慕她的人绝不在少数,如果你伤害了她,你将成为全城的追杀对像。” “最抢眼的人物?爱慕者不在少数?有到这种程度吗?全城追杀?男女老幼全民动员?” 那冒险者见我似乎有些怕了(我是有点不相信自己),便加紧威逼说道: “还不止这种程度,不仅我们冒险者,就算是城守队也要加入追杀,本城城守的父子可是她的狂热爱慕者。” 晕哦,城守父子?我想想,对了,上次在街上走着,好像有个打扮很体面的父子穿金戴银的跟了我好久,最后还邀请我参加什么舞会被我拒绝来着,好像就是城守吧。呵呵,有意思,看来剧情得变一变了。 我拿出一把小刀,轻轻的帖在“秦琳”的脸上,问道: “原来你们对她这么着迷啊,要是我毁了这张脸,不知道你们还会不会为她疯狂?” “不要!” “有话好好说,先把刀放下,好吧?” “你要是敢这样做,你会后悔一辈子的!” 边上的冒险者们顿时紧张起来,一时间慌乱起来,硬的软的好听的难听的什么话都有,以上的言论出自男性冒险者之口,至于那几个为数不多的女性冒险者说的话则更有意思。 “要划你就划吧,看她还怎么勾引我老公。” 晕啊,我从来没勾引过人,更别有妇之夫。 “你这人怎么这么恶毒,自己长得不好看要蒙面,还要毁别人的容貌,简直不是人!” 我长得不好看要蒙面?那位小妹妹,你别乱说好不好,谁说蒙面人长得就不好看了,要是我摘下蒙面巾,绝对吓你们一跳。 当然,还有最简短的话,少到只有一个字。有个“冷面帅哥”仅仅只是“哼”了一声,就没再说话。 说实在的,如果那张脸真的是我的,无论如何我是不会划花它的,可是现在那不是我,而是一个傀儡而以,修行讲究的是清心静欲,要是三天两头被人缠着示爱求婚,哪能清静修行,虽然我已经成仙,但要是心境不止,修为是很难有进步的,甚至可能倒退。只要毁了傀儡的脸,下次我出现时再带上面具,别人就会以我的脸被划花了而不来追求我,这样我就能清静不少,对修行也有好处,虽然少了许多求爱者,少了那种被人追求的乐趣,但这都值得。 在众人的惊呼声中,“秦琳”的脸被我划得乱七八糟,血淋淋的一片。用道术做出的傀儡有血有肉,好真实啊。 “你……你居然真敢……杀了她!” 一大群冒险者如同疯虎般的冲来,不是吧,我还以为“毁容”了,就没人会为“我”着迷了,怎么现在……算了算了,先走人再说。 我夹起被严重“毁容”的“自己”一飞冲天,施展轻功转眼间跑得无影无踪,只留下那些气得对天狂吼的冒险者们,整座城里到处鸡风狗跳的,看来是全民动员……哦,是全男动员,连七八十岁的老头子都驻着拐杖拿着木棒在到处找。 呵呵,没想到啊,我的魅力竟这么大,无意间征服了全城的男性,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异界之旅(新) 第十章 (更新时间:2005-1-22 23:54:00 本章字数:4764) 在离波利城不远的地方,我找到了条小河,嗯,就到这里吧,他们应该暂时追不来的。我把脸部被划得稀烂的傀儡丢到一边,收了法术,“秦琳”马上变成一个小小的纸人,纸人的面部被划得烂烂的。谢谢你啦,小纸人,以后等我成为天界数一数二的仙人时,我会接引你升天的……可是现在天界在哪里啊! 不管了不管了,在凡间混得逍遥快活,跑去天界做什么,无聊,先洗个澡吧。虽然成仙后百尘不染,毛孔中散出的不是汗液而是淡淡的仙灵之气,能永久性的保持身体和衣物的清洁,不过洗澡,特别是洗热水澡的感觉我可是非常喜欢。 我在小河里封闭了一个半径两的小水域,用火元素将水加热,我现在已经能够很熟练的聚集使用那些魔法元素了,用道术还要用咒语,用魔法,我根本连咒都不用念。虽然魔法的威力比不上道术,但加热水温这种小活,魔法完全能够轻松胜任。 我把身体完全泡在温热水里,会法术就是方便啊,想要多高的温度就有多高的温度,比热水器方便多了,好舒服啊,全身上下舒服至极,要是有个东西靠一下就好了,我看了看周围,刚好有只鹿跑来喝水,被我身上的仙灵之气吸引,淌着水向我靠近,不错,有个东西可以靠着,不用站着泡澡。 那个幸福的鹿可能是唯一一只享受和仙女一起泡热水澡的鹿,呵呵,算它幸运。我把头靠在鹿背上,躺在水里,就像泡在浴缸里一样,仙灵之气把水里的小鱼都吸引过来了,它们轻轻的啄着我的皮肤,有点痒痒的,那只鹿也不规矩,把头埋在我的头发间,身在舔着我的脖子,痒痒的,好舒服,那个鹿甚至还把手伸到我胸部,抓着我的……等等,鹿的蹄子怎么能“抓”,低头一看,一只手正抓着我的……再回头看看,我背后哪是一头鹿啊,根本就是一个人,我的头正依靠在他的肩上,可恶的变身色魔,居然变成鹿来接近我!正当我要挥出拳好好教训这个色魔时,我看到了他那张流着鼻血的脸,一脸色狼相的家伙,挥出的拳头硬生生停住了。不会吧,居然是我的亲生弟弟——秦天华!可不是吗?长得一模一样的脸,一模一样的眉毛、眼睛、鼻子、嘴巴,不是他是谁,怎么他也来异界了?可是,为什么他会一脸色狼相,虽然我现在光着身子,但我记得仙人的修心水平应该都很高的啊,不至于出现这种表情吧? “咦,天华,你怎么也到这来了?啊!你干嘛,我是你姐姐啊!” 话刚说到一半,我就知道错了,这家伙虽然长得像天华,但头发却是蓝色的,他突然扑上来紧紧抱着我,伸出嘴就想亲亲,我明白了,这只是一个长得像天华的家伙,天华怎么说也是个仙,怎么可能如此失态,更何况我是他姐姐,他怎么的也不会做出这种事。 没等这个色魔臭嘴接近我,一个肘击由下而上打中他的下巴,把他整个人击飞,在空中划了道弧线,掉落在岸边。哼,等本仙子穿好衣服再来收拾你。 没等我上岸,树林中突然传来人声,可恶,为什么每部小说中女主角洗澡总是遇到这样那样的“意外”!周围明明用灵觉搜索过没人的。可恶!我诅咒所有的作者! 不得以,我只好施展水遁,无声无形的潜回岸边,拿了衣服后再顺流而下,找了个真正没人的地方穿好那套皮甲,这才松了口气。 色魔,你最好别让我知道你是谁,要不然,哼哼——棺材骨灰盒任你挑! 趁着夜深,我潜回城里,在回生教神殿中“买”了副银面具,看清楚,是买不是偷,因为当时周围虽然没人,但我还是有留下几枚金币,所以算不上偷,算是买。 这副面具不是街上卖的那种青面獠牙的怪兽恶魔面具,而是一张女神面具,而且还是纯银的,嘿嘿,不错不错。 第二天一早,我就带着面具在大街上走着,四周的人对我指指点点,但我一看过去,却又假装各自在忙别的事。 “唉,那位姐姐好可怜,以前长得挺漂亮的,被一个凶狠的女人毁了容貌,以前是长得挺漂亮的一个人。” “是啊是啊,当时我也看见的,被划了整整二十刀,整张脸血淋淋的……唉!” 这时,我又听到有人说: “毁了好,省得到处勾引人。” “你说什么呢你,前几天你还不是说温柔善良美丽动人非她不娶吗?怎么现在又变了?” “我什么时候说过?” “前几天你不是天天都在说吗?大家都听到的,现在她被毁了容,你马上就变心了……” 然后就是一阵吵吵嚷嚷,听得我直摇头,唉,人啊,就是这么的……要是我摘下面具,这场面马上就不同了吧。 “秦小姐” 就在我沉思时,一大捆鲜花出现在我面前,那是一个非常帅气非常年轻的小伙子递给我的,我认出了他,他就是昨晚的那个苍澜,只见他脸上露出非常不自然的笑容: “昨天晚上没有保护好你,对不起……” 接下来就是一阵沉默。 呀,没想到啊,现在居然有人送花给我,而且还是这么一大捆,少说也几百朵吧,真让我感动,要是我没有修仙的话,一定嫁给她。 “但是我依然爱着你,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我对你的爱永远不变。” 沉默了一阵,他突然像昨天一样单膝跪在我面前: “嫁给我吧!” “这个……我……” 晕,我是怎么了,平常拒绝这种求爱求婚的家伙我不是非常干脆的拒绝吗?今天怎么了?然到我……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正在我手足无措的时候,跪在地上的苍澜突然大笑起来,回头对着远处几个看热闹的人叫道: “哈哈哈,笑死我了,看到没有,她居然当真了,哈哈哈,你们打赌输了,我敢向她求婚,怎么样,准备付钱吧。秦大美女,你居然……哈哈哈,你居然真的以为你现在的那种丑样有人要吗?哈哈哈……” “你耍我!” 可恶的人,居然这样……我一定要你好看! “耍你又怎么样,就你那破相,也……啊!你是精灵……” 地面上突然钻出无数植物,把这个人渣捆了个结结实实,最后还把他那张臭嘴给堵上了。我走上前,狠狠了踢了几脚: “笑啊,很好笑不是吗?怎么不再笑了?笑啊,有本事再笑给我看啊。” 回过头,看着围过来的几个人,我气不打一处来: “看什么看,没看过打人啊!” “你最好把我们的团长放开,不然……” 没有不然了,他们几个已经鼻青眼肿的倒在地上了,每个人的脑袋都肿得像个猪头。最后,我狠狠的在他们每人身上补了一脚后扬长而去。 气死了,一进城就碰到这种事,就算我真的被毁了容,我也带着面具,没出来吓人,为什么要来刺激我,要是我真的被谁毁了容,再被那些家伙这么一刺激,恐怕会想不开吧。幸好毁容这种可怕的事没出现在我身上,以后一定要保护好脸蛋,千万不能有任何划伤,万一破了相可就……唉,以前他们都围着我转,认识的不认识的,叫得出名字的叫不出名字的都露着笑脸,三步一鲜花五步一情书,现在呢,个个都是一副近而远之的样子,背后还在谈论着我,把我的“不幸”当成了闲聊话题,这些人实在可恶至极……算了,本仙子不与这些凡夫俗子一般见识,为他们生气不值得。 深呼吸,吸气再呼气,这下心情好多了。今天好像还有什么事来着,让我想想,对了,前几天我记得接了个护送谁的任务,今天好像是护卫队到达,要送那个纳加克的什么王子回国来着。正好趁这个机会离开这个让人恶心的地方。 一脸嫌恶表情的公会办事员带着我带到护卫团驻地,一路上半句话都不说,哼,还不是赚我破相了,哼,小心我脱下面具吓死你……我差点忘了,我并没有破相,要是脱下面具就穿邦了。 再看看眼前,天哪,这是哪是什么护卫团驻地,简直就是伤兵营,连守门的两个士兵身上都挂了彩,盔甲也破破烂烂的,而营地里则到处都是伤员,有身穿制式铁甲的正规士兵,也有穿着五花八门各式各样盔甲的冒险者,也有全都穿着皮甲的佣兵,但他们大多都是带伤的。在他们身边还有一个军官在嚷嚷着: “受伤不能战斗的人每人来这拿一个金币走啦,不要拖累队伍前进……” 很快,营地里的大部份人都拿了金币离开,走不动的也让周围的人给抬走了,剩下的人除了正规军外只有几个没受伤的冒险者,佣兵则走得一个不剩。 这时,一整队士兵踏着整齐的脚步进入营地,换下伤痕累累的同袍,原来,正规军也要换啊。 “喂,破相女,别挡道啊!” 身后突然传来一声不耐烦的声音,接着就有人把我推到一边,大踏步的从正门走进营地,带头的那个人,就是推开我的那个人,不就是那个苍澜吗?可恶,还敢骂我,咱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这时已经走到营门的苍澜回头过来,给了我一个“给我小心点”的眼神,哼,谁怕谁啊!一个小小的凡人,居然还敢在本仙子面前叫阵,我一定让你……让你觉得十八层地狱的苦刑都是享受! 在办理了简单的手续后,我就成为这支护卫队的一员,但是有些地方我是不能去的,佣兵和冒险者只能在队伍外围活动,队伍的核心,就只有正规军才能活动,要是其他人进去了,格杀无论。 我看了看四周,都些新加入的佣兵、冒险者和城防军,全是新人,原先那些伤号估计都走了吧,几乎所有人都带着担忧。不担心才怪,根据冒险者公会的情报,这支队伍走了四座城,换了三批人马,佣兵冒险者和士兵几乎是一路死着来的,能命大活下来的也都带了伤,可见这个任务的难度之大。以至于有些比较小的佣兵团和胆子小一些的冒险者接了任务一看“前辈”的惨相就不敢来了。 不过,现在队伍里人还是算不少的,士兵两百多人,佣兵五百左右,其中有三百多人是那个江月佣兵团——苍澜的手下,冒险者却不足十人。没想到这个坏蛋的佣兵团人数还真不少啊。 人们都是三三两两的聚在火堆边说笑吃着烤肉着,以减轻对未来的担忧,只有我一个人独占一个火堆,没有吃任何东西,要吃东西就要脱下面具,那样的话我身边马上就会聚上一堆人了。而且,我也不用吃东西,因为我是仙嘛。 正当我无视可做,无聊得摆弄穿在身上的皮甲时,突然身边传来“咚”的一声,扭头一看,有个人穿着盔甲的人重重的坐在我身边,他的长相平平无奇,只有那身华丽的盔甲和点缀了宝石的长剑挺抢眼的。他的盔甲上还有个奇怪的符号,是三把交叉的长剑,看上去不太像宗教的骑士剑士,可是又不对,因为我感到他的身上却有种奇怪的力量,和以前见过的那些宗教人士的力量有点相似但却又不同,他的力量是属于他自己的,而不是向神祈祷“借”来的。 那又是种什么力量?神使?天使?不对,他的力量还离强到那种地步呢。 “我叫莫伦” 那人将酒壶递到我面前: “来一口吗?” “不了,我不会喝酒。” “哦,太可惜了。” 莫伦失望的喝了口酒: “小姐啊,你怎么一个人呆着呢,不闷吗?” “闷,当然闷,不过闷死总比气死好吧。” “气死?什么气死?” 莫伦刚刚拿起的酒壶停在半空中,疑惑的看着我。 “你还好意思问,自从我破相以后你们不是一直取笑我吗?如果你还想来取笑我,那就趁早滚。” “什么,取笑?我不是……” “管你是不是,离我远点!” 没等莫伦再说什么,我已经起身离去,哼,这些人总是想方设法落井下石,一个比一个恶毒! “小姐,请等等!我只是想问问,您认不认识这个女孩。” 没想到莫伦从背后追上来,递给我一张画像,我一看,画像上的人倒有几份像我,只是没我那么漂亮。 “我不认识,你去问其他人,他们应该认识。” “哦!” 莫伦收起纸条,走向附近几个围着火堆的佣兵,我竖直了耳朵听清了他们所说的每一个字: “这个女的啊,就是刚才和你说话的那个面具女,昨天她就长这个样。” “昨天长这个样?什么意思?然到她每天会变脸吗?” “变脸是不会的,但是从今天早上开始她的样貌嘛……你在这画像上多画几十条刀疤就是她的长相了。哈哈哈” 异界之旅(新) 第十一章 (更新时间:2005-1-23 14:02:00 本章字数:4542) 第一天,平安无事,只是那些可恶的佣兵一直在我身边刺激着我的神经,要不是我仙子不记凡人过,这些家伙哪有可能平平安安的在一旁说我的笑话,也有些人偷偷的靠近我,逼问那颗无价的魔晶石所在,我当然一句:在叶琳手里,她的下落我不知道。把他们顶了回去,事到如今,怎么还有些笨蛋还认为东西在“秦琳”身上,我真不知道他们是天才还是笨蛋,居然猜中了。可惜他们怀疑自己的聪明才智,准备把目标转向那位不存在的“叶琳”。 天黑的时候,四周终于有了些动静,我依然独自坐在营地的一个角落,无聊之下便开始打坐,自成仙以来,我已经没有这种修炼的习惯了,都成仙了还修的什么炼,要不是今天无聊至极,我还不会乖乖的盘腿打坐呢。 咦,怎么多了那么多人出来?灵觉扫过,营地周围方圆百里之内一览无疑,通过灵觉,我“看”见,营地周围的草丛、树林、灌木丛里,甚至是地下都钻出一个个不速之客,那些都不是人类,倒有点像传说中的恶魔。黑暗的气息渐渐靠近营地,一些修为比较“高深”的人士终于发觉情况不对,最先做出反应的是那些正规军,马上拔剑而立,围成一圈,然后是冒险者,在冒险者的提醒下佣兵们紧张起来。 要不要帮他们呢?算了吧,除非那些东西找上我,不然我才懒得理它们。惨叫声响起,一只丑陋的地魔突然从佣兵的脚下钻出,由下至上,顺手把那名佣兵切成对等的两片,然后把血淋淋的锐爪伸下一人。 “是魔族!” “我们队伍里没有神职啊!” 两团火焰扑向营地外如潮水一样涌来的魔兵,这些长相矮小丑陋的家伙身上居然也像模像样的穿着全逼盔甲,刀枪剑盾装备精良,根本就是一只正规军。 这些魔族们一阵冲杀,直杀得佣兵们丢盔弃甲哭爹喊娘,但当它们冲破佣兵们的防卫圈,即将和那些士兵交战时,却突然齐刷刷的静立不动,魔族之间你看我我看你,一步也不敢前进,让人作呕的眼睛里闪动着畏惧的光芒,好像碰上了什么可怕的东西。 整个营地鸦雀无声,士兵们紧张的严阵以待,魔族们却被某物事物吓得不敢出声,除了伤者的呻呤和森林中的虫鸣鸟叫,其余声音什么都没有。这些魔物怎么这么胆小,连人都怕?不对,看刚才的情形它们应该不怕人才对,然到这里有什么神圣之物吗?神圣之物?不会是我吧?试试就知道! 我把仙灵之气稍微外放了一点,没想到这下子魔族们马上喧闹起来,搞得士兵和佣兵都吓了一跳,连忙握紧了兵器,准备对付魔族的攻击。但这些魔族却没有冲上来,反而丢盔弃甲的落荒而逃,留下了无数丢弃的刀剑头盔。 “这是怎么回事?魔兵怎么退了?” 中央大帐,也就是士兵们保护的目标中走出一个人,咦,那个不是会变身成鹿的色魔吗!呵呵,以后有的是整你的办法。 “属下不知。” 那个叫莫伦的剑士在一旁回应到,看他那样子,好像是变身色魔的属下。我想想要怎么才能好好的“整整”这个色魔一下。 正当我在苦思“除狼妙招”的时候,又听人大叫: “魔族又回来了!” 借着月光,只见那些魔兵去而复返,回到先前徘徊不敢前行的地方。与先前乱糟糟的魔兵不同,这次重新返回,魔兵个排成整整齐齐的方阵,昂首挺胸,丝毫没有刚才那样那种畏畏缩缩的样子。 方阵中间的魔兵突然一分为二,让出一条通道,六名身披黑色盔甲、骑着黑色战马的骑士顺着让出的通道走到人类士兵面前,行了个骑士礼,正当众人不知所措时,为首的一名黑色骑士说话了: “纳加克·斯达克王子,我们这次来只是受吾王之令,但这次我们却发现了你们队伍中居然有这么可怕的东西。一个比神灵更加圣洁的生物,非常的有趣,我很有兴趣看看这倒底是什么。” 人们面面相觑:比神灵更加圣洁的生物?有这种存在吗? “无论你们想做什么,我们都要阻止!” 那个“色魔”现在居然一逼义正言词的样子,他好像忘了,他自己也当过一次“魔”——色魔。 “那就把你们全部杀死,我们一定要将这个存在扼杀在摇篮中!” 长剑一挥,身后的魔兵一涌而上,居然有几个魔兵冲到我这来了。无形剑气一扫,这几个魔兵全都断手断脚倒在地上挣扎。上天有好生之德,何必动刀动枪,没了手脚,看你怎么拿刀拿枪,哈哈! “在那里!” 没想到我一放剑气,那些黑甲骑士全冲着我来了,魔兵们也放下士兵和佣兵,全都向我杀来。 “有没搞错,那个破相的居然是‘比神更圣洁的存在’,哦,神啊,魔族都是这样无知吗?” 士兵和佣兵都哄然大笑,一群可恶的家伙,怎么说我可是你们的同队啊,不来帮忙就算了,还在一旁嘲笑!我生气,便把气出在魔族身上。 “五行道法,木之力!” 无数植物钻地而出,把那些黑甲骑士和魔兵全部捆了倒挂在空中。 “大精灵?精灵族什么时候混进队伍里来的?” “就是啊,精灵族什么时候变成了‘比神更加圣洁的存在了’?” “怪不得她以前长得这么漂亮,原来是精灵族的啊,不过现在还是丑八怪一个,队长,下次我们也去精灵族吧,那里漂亮……哇,我是自己人,怎么捆我!” 不是我捆错了,是这些家伙嘴巴太臭,干脆和魔族一起捆了吧! “吼!” 木宵纷飞,那些黑甲骑士居然挣断树藤,摆脱了木之力的束缚。为首那名黑甲骑士捡起一劫断掉树藤查看了一下: “阁下恐下并非精灵族的吧!精灵族的木系魔法虽然强大,但绝不会强大到这种地步,而且,阁下所用的,也并非魔法吧。” “呀!厉害厉害,以前我对那些人说‘我不是精灵’可就是没人相信,还是你们魔族聪明一点点。” 这些魔族,看来脑子挺好用嘛,比那些人聪明多了,应该表扬,还要带个小红花。 树藤重新缠上了那些黑甲骑士,还在他们胸前开了朵小红花,呵呵。 “阁下认为这很有意思吗?” 黑甲骑士轻轻一拉,这些树藤就纷纷断开,本来嘛,这次缠上的只是些普通的树藤,我根本就没打算用道法加强过的藤,要不然就凭他们的力量要挣开也要费上不少时间。 “不是特别好玩,但是能陪我玩的人很少,如果你们想陪我玩的话希望你们比神使更强大一些!不然会受伤的。” “那我们还是走的好!” 那几名黑甲骑士扭头就走,丢下那些在树藤间挣扎的魔兵不管。不会吧,就么走了? “技不如人,何必送死。” 黑甲骑士的话从黑暗中传来。算你识相! “大人,我们的三百士兵还被她困着呢,怎么可以丢下它们不管?” “要管他们,至少得集齐十万神魔才能对付那个蒙面女人。我们几个小小的暗黑骑士能顶什么用处!” “不会吧,怎么可能……” “怎么会不可能,你看过‘魔史’没有,还记不记得大约六千年前,世界上突然出现了一个无头凶魔,就是眼睛长在乳头上,嘴巴长在肚脐上的那个。” “记得记得,怎么了?” “当时那个家伙一出现就引来了十万神魔的联手围攻,那家伙把十万神魔杀得只剩二十人,最后还是他自己倒地才被剩余神魔封印住,封印的时候才发现,那个没脑袋的家伙,早在和神魔交手前就已经受了很重的伤,身体处于垂死状态,灵魂也剩下不到一半,可是就是这样的伤势十万神魔依然拿他没办法,要不是他伤势发作,十万神魔恐怕全死光他也活得好好的。” “刚才那个女的,身上的气息让我想起了‘魔史’中对那个无头凶魔的记载,身上散发出比神灵更加圣洁的气息,其实当时他并没有做什么,只是这种气息引来了神灵的嫉妒和我们魔族的恐慌,所以才会联手对付他。结果就是当时神界的皇帝被斩杀,神族分崩离析,变成现在各自立教,相互攻伐的情况,而我们魔族也好不到哪去,魔帝死后,七色魔神也是互相为敌,争战不止……” 他们所说的这一切,都被我用灵觉“听”得清清楚楚,无头凶魔?眼睛长在乳头上?嘴巴长在肚脐上?听起来怎么这么耳熟啊?身上还有和我差不多的气息?什么怪东东啊? 今天晚上这样一搞,明目张胆说我坏话的人少了,都成“地下党”了,暗中散播对我的不良言论,也有些人接近我想和我搞好关系,还在言语中暗示给他们什么“精灵森林通行证”之类的东西。我哪有那东西啊,就算有,也不给! 夜深了,我躺在草地上,望着天上闪闪的星星,想分辨一下星座,但这里的星座和地球上的完全不同,我只好自己编了,哇,那二十六颗星星排列得好整齐啊,和电脑键盘差不多,就叫“键盘座”吧!北边的那些星星,好像金币,就叫“金钱座”吧!“蜘蛛人座”、“蝙蝠侠座”唉呀!还有那十几个星星,隐隐约约的组成“秦琳”几个汉字,就叫“秦琳座”吧。 “秦琳小姐,您在这做什么呢?” 在我看星座的时候,早就感觉到有个人在渐渐的靠近,但我没有注意,反正这些凡人不可能对我造成任何伤害,就算没有护身罡气和仙力护体也一样,普通刀剑是伤不了我的。 “看星星……色魔!” 这个接近我的家伙,居然就是那个色魔! “色魔?我不是,我是纳加克的七王子斯达克,不是色魔。” “还敢说不是,你昨天早上,居然变成鹿……” “误会,误会啊,那天我被人追杀,只好请随队的魔法师用幻术把我变成一只鹿,我一直跑,到了天亮的时候终于到了城边,本想停下喝口水,没想到……” 被他这么一说我也想到了,那天看到的护卫中,无论佣兵还是正规士兵,全都个个带伤,还有不少死人,可能他说的是真的吧。但我又突然想到这家伙当时是有些动作不正常! “即然你看到我在洗澡,干嘛不离开,还要靠过来欲行不轨。” “这个……我承认是我的错,但是你太美了,那种美丽,即使是圣徒也无法把持住自己,面对这样的美丽我又怎么能不诱惑呢?” 真是废话,本仙子的魅力凡人哪里能挡得住呢?不过,我还是要让你难过,正当我思考着是要把他扒皮还是抽筋时,只听斯达克继续说: “今天看到您对付那些魔族时所用的手段,我想恳求您收我为徒吧!” 说完,斯达克就一下跪倒在地。哼,原来是冲着我的法术来的。 “你的体质不适合修行法术啊!” “我知道!但是我听说精灵族的箭术不是一般的好,我想请您教我箭术?” “剑术?精灵族的剑术?” 精灵族看来也是个精通剑法的种族,有空去讨教一番,这家伙要我教他剑(箭)术,我就教他好了,反正我是剑仙,剑术正是我所长,虽然斯达克的习武资质不是特别好,但也不是特别差,普普通通而以,不过……我要捞点好处。 “当了你师傅,对我有什么好处?” “有有有!” 斯达克连忙说: “您要多少钱我都有。” “我要钱做什么,我要一些珍惜的矿物和药材!” 见他这么不开窍,我特地点醒他,钱只要够花就行,而那些矿物和药材以后修炼时要用,必竟我身上的仙器只有一把可怜的天冥剑,和那些传说中一出手满天法宝的仙人可差得远了,早在看到那些神使手中的神器时我就有这种念头了,只苦于没有原料,现在有个人提供原料,我一定要炼出属于自己的仙器! “成交!不过你要的东西只有我回国后才能兑现。” 真是狡猾!这家伙不如摆明了说要我教武功,然后又要我额外提供护送! 异界之旅(新) 第十二章 (更新时间:2005-1-24 12:49:00 本章字数:5275) “穴位都记熟了吗?” 斯达克收起我临时画的经脉图,闭上眼睛静想了一会儿: “都记熟了!可是学箭法要学这个做什么?” “要是没有真气做辅,我们那的剑法,都要有一定的真气修为才能发挥全部力量。” 斯达克想了想,没做声了,虽然从没听说过“真气”是什么东西,但即然是精灵族的东西,一定不会差,没看到她们的箭法都好得吓人吗?不过他没想到的是,他所学的,根本就不是什么“箭法”而是“剑法”,而且是来自武学发展到他们无法想象的世界所用的剑法(尽管没落了,但剑仙用的剑法怎么也不是“水货”)。 “我把真气输入你的体内,你要记住这股真气行走过经脉穴道,一丝一毫都不能错!” 我把整个手掌张开,覆盖在盘膝而坐斯达克的头顶,以佛宗武学的“开顶大法”为他洗髓扩经,这一下足以顶上普通人十年苦练。 我的真气是阴性的,但并不寒冷,一股清凉的沿着体内的经脉游走全身,几分钟内就走了一个大周天。 “好舒服啊!” 斯达克一脸享受的样子,第一次运行真气很多人都会觉得无比舒服,而且那种舒爽感比之毒品更强烈千百倍,当然,运行真气不仅对身体无害,还有不少好处。但如果出现幻听幻视那就要小心了,那是走火入魔的先兆。修练真气也会上瘾的,很多人一入门就不分白天黑夜的练功打坐,看见小说中那些动不动就闭关的高人吗?全都是“瘾君子”! “好舒服啊,再来再来!” 我一听嘴都差点气歪了!我帮你开顶灌气,洗髓扩经,你倒好,享受起来了,以为这是什么?按摩吗? “刚才运行的经脉都记下来了吗?” “没有!” “……” 没记下?这么说我做了白工了?二话我说,我马上起身走人。 “喂!琳!琳姐姐,琳师傅,干嘛走啊!” 斯达克连忙起身追来,这一追倒吓了他自己一跳,他只觉得自己的身体变得很轻很轻,一步迈出去就“飘”出了老远。 “哇!怎么回事?我要撞树啦!” 撞树?又撞不死,关我什么事。紧接着就听到砰的一声巨响……不会真的撞树了吧!回头看看,一棵碗口粗的大树就这么断了,再往下看,断木压着一个人,不是斯达克是谁?他已经被本仙子真气改造过身体了,可以说是本仙子的“作品”,只是撞树怎么死得了? “琳姐姐,琳师傅,我知道错了,我一定好好学。呜,我天生的体质就不能学武,又不适合学习魔法……” 接着一把鼻涕一把泪了诉说了他的悲惨:虽然是皇家子弟,但文不行武不就,唯一能行的就是勾搭些狐朋狗友,成了全国上下公认的废物王子,王权争夺压根就没他的份。前几年被那个皇帝父亲打发去别国“友好访问”,没想到还真的和别国权贵的不良子弟称兄道弟上了,前些日子突然接到圣旨,皇帝病危要他回国,没想到一路上埋伏不断,要不是以前那些狐朋狗友帮忙调来正规军队护驾,他早就死在路上了。 “姐姐,你就原谅我一次吧!” 看着那张长得和天华极其相似的面容。算了,看在你像我弟弟的份上,我就再给你一次机会!要是再把我当成“按摩工”,大不了炼丹炼器的材料我自己找! “这次就算了,起来!” 轻轻一脚就把那颗压在斯达克身上的树踢飞,把斯达克骇得嘴巴都能塞个苹果。 “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等你的真气深厚了,一脚就可以踢飞一座山。” “真的那么厉害?” “你还不信么,坐好!” 斯达克不敢再多说什么,生怕我突然调头离开,乖乖的盘膝坐好。 “这次要记好真气运行的线路,知道吗?” “知道了!” 这次,我放慢了真气运行的速度,用多了一倍的时间运行完大周天。 “自己调气运行!” “调气?怎么调?” “气在丹田里,只要把注意力集中在丹田就能感觉到,还记得丹田在哪吗?” “记得!” 嗯,看来他的记性还不错,让他记的东西一次就能记得。 运行一次大周天,在我这样的高手看来是轻而易举的事,我在自己体内运行大周天的话,一秒可以运转成千上万次,将真气输入斯达克体内运行,运行一次也是几分钟。但要是斯达克自己运行……初学者玩真气哪个不耗上几小时的。 以斯达克这种平庸的资质,终于在太阳冒头的时候运行完了一次大周天。 “行了,回营帐去吧,记住运行时千万不要被人打扰,虽然我教你的这种真气一般不会走火入魔,但岔了气可不好受。回去好好练,三天后我换个身份来教你剑法?” 一听要学箭(剑)法,斯达克兴奋异常,可是接着又问道: “换个身份?姐姐,什么身份啊?”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我会去找你的!” 我考虑事情一向非常周全的,要是让人发现我以“秦琳”的身份教出了一个非常出色的徒弟,缠着我收徒的人恐怕会……所以呢,还是把这个重任交给“叶琳”的好! 一夜未眠,由于仙人本来就可以不眠不休,不饮不食,倒也不觉得累。而斯达克打坐了一晚上,非但不觉得累,反觉得神清气爽……就像刚打过兴奋剂的人一样生龙活虎(这个比喻不知道好不好)。而营地里的那些人个个紧张得半死,人人都是一副黑眼圈。当我看到那个叫莫伦的剑士也顶着一副黑眼圈时就觉得奇怪了,这家伙不是斯达克的帖身护卫吗?他都没睡好,那斯达克跑出来兜风怎么没一个人知道?算了,想不通,不想了。 队伍再次出发了,佣兵打头(还不是当炮灰),正规军居后,我和其他几个冒险者派去侦察四周情况。 我无声无息的从一棵树上跳到另一棵树上,灵觉瞬间扫描了方圆十几里地里的一草一木,除了几个行人外,几乎没有什么特别的人。别问我为什么不把灵觉扩展到几千的范围,那样很累的。等等那个背剑的大叔和他身边的四个人怎么一脸杀气的朝着队伍走去?那个大叔好眼熟啊,哦,想起来了,就是我“毁容”之前问我要不要保镖的那位大叔,除了他外,还有另外四人,两个拿剑的,一个拿弓的,还有一个像是魔法师打扮。他们想做什么?怎么怒气冲冲的朝着队伍杀去?他们和斯达克有仇吗?还是和队伍里的其他人有仇?等等,我好像想起来了,冒险者公会中好像除了保护斯达克的任务外还有刺杀斯达克的任务,他们然到是……,敢这样明目张胆的截杀,肯定是有几把刷子的人,虽然我感觉那几个人只是比佣兵“大一点的蚂蚁”,但他们的确比普通冒险者强一点(秦琳的“强一点”对凡人来说可就不是“一点”了)。 嗯,已经动上手了?我用灵觉远远观看着这场战斗。那些佣兵怎么那么不顶用啊,三下五除二几十个佣兵就被砍倒在地上,死的死,没死的倒在地上哼哼,这几个冒险者一下就突破了佣兵的防线,杀入早已经严阵以待的正规军中,又是一阵人仰马翻,正规军也没比佣兵高强多少嘛。 这时,斯达克身边冲出两个人影,一个是莫伦,另一个是没见过的留着小胡子的中年武士,莫伦顶住了中年大叔,而中年武士拦下了另外两个拿剑的冒险者。 场上只有他们在交手,佣兵和士兵都只有在一旁观战的份,因为正在交手的五个剑士,身上全都散发出淡淡的金光,这金光可不是那些教派的神殿骑士或圣殿剑士的护身圣力,而是斗气!比护身圣力更厉害数倍的斗气。他们全都是剑圣! 五个散发着淡淡金光的人分成两组进行的撕杀,所有人都在注意着打斗。谁都没注意与来袭者中的那个弓箭手,偷偷的拉开了弓,搭上了一支箭头发黑的毒箭,瞄准了正在聚精会神观战的斯达克,直到弓弦响起,毒箭离弦,周围众人才回过神来,正当斯达克惊恐的看着越来越近的箭头,准备等死,就在这时一个淡黄色的魔法屏障升起,及时挡下了这支要命的箭。 拿不下那些来袭的剑圣,对付一个没什么近战能力的弓箭手应该不成问题吧!周围的士兵马上拔出刀剑,争先恐后的扑向那位偷袭不成的弓箭手,杀了好换赏钱。 可是弓箭手身上突然冒出了一个闪动着电流的防护结界,电火花爆跳着,把几个冲在前头的士兵变成了横七竖八的焦尸。 又是一个魔法师!那些士兵似乎忘了,来袭者中也有一名魔法师。这名魔法师和斯达克身边的魔法师都没说话,一出场就是漫天飞舞的各色魔法球,看得周围的小兵兵们心惊肉跳。 那名弓箭手也没闲着,弯弓搭箭,口中念了几句咒语,箭尖立刻跳出一团小小的火焰!竟然是魔箭手。来袭的这些人果然有几下子,没把佣兵和那些士兵放在眼里。 弓弦响起,附带了魔法效果的利箭射出,毫无阻碍的突破淡黄色的魔法护屏,直射斯达克咽喉。魔箭手的魔法箭可以说是魔法师的克星,那些魔法箭可以很轻松的突破魔法屏障,任意射杀躲在屏障后面的一切人物。 我得动手了,再不动手,昨天晚上我做的一切都成白工了! 虽然刚才我离大队人马有好几里路的距离,但对御剑飞行来说,几万里路转眼就到,几里路算什么。我早就飞在这些人的头顶观战了,出手当然容易至极。 在他们打斗的时候,我早已经换下那身皮甲,穿上那套从地球穿来的皮衣,我要用叶琳的身份出场喽!。从高空俯冲而下,护身真气轻松的排拆开魔法屏障,手一伸,那支魔法箭在离斯达克喉结仅几厘米的地方停住了,它再也别想前进,哪怕一微米都不行,因为整支箭都在我手里抓着呢。 “你是秦……” 斯达克不知怎么的,一下就认出我来了。我做了个禁声的动作,小声说道: “闭嘴,要是敢说出来我就用这支箭戳死你!” 就在这时,那个魔弓手还不死心,一弓射出三箭,小样的,就这点本事也敢出来走江湖,唐门的“漫天花雨”都被人破了个干干净净,就凭你这三支慢吞吞的箭,能顶什么用啊! 当这三支箭在我手中被轻轻折断的时候,周围人都露出不可思议的目光,这其中包括斯达克,他们根本看不清我是怎么出手的,三支刚刚离弦的箭莫名其妙的就跑到了我手里。 “走!” 来袭者中的三个剑圣都是有经验的冒险者,看情况不对,马上丢下对手,带着魔弓手和魔法师逃之夭夭。要追上他们是很轻松的事,但是我不想追,没那心思。就任由他们跑吧! 这里说一下剑圣和宗教人士的不同: 圣殿剑士通过祈祷得到来自神灵的力量得以护身,那些护身圣力说白就是保护着身体的魔法元素,至于是什么属性的魔法元素,就要看他们信仰的是什么神灵了。比如月塔教的圣殿剑士和神殿骑士,他们的护身圣力都是由暗元素组成的,而圣光教的骑士、剑士的护身圣力却是光属性的。 剑圣则不同,民间有传闻说剑圣是剑士的终极职业,普通的剑士在宗教战士(神殿骑士、圣殿剑士)面前不堪一击,可是一旦成了剑圣情况就完全相反,剑圣斗气可以排斥所有魔法元素,不只是神官、魔法师的魔法防护,连宗教战士的护身圣力都可以像切豆腐一样的切开,而且只要有斗气护身,再强的魔法攻击都无法伤到这些剑圣,就算是禁咒也不例外。 再弱的斗气也能保护剑圣不受魔法的伤害。那些魔法师和剑圣谁都无法解释这种现像:明明是用无比强大的魔法以压倒性的攻击去打击一点弱得不能再弱的斗气,结果只会是庞大的魔法力量在微不足道的斗气面前土崩瓦解。只有我知道,这是能量层次不同造成的,魔法力量属于表层力量,而斗气则是灵力的分支,和灵气一样属于中层力量,表层力量无论如何也无法和中层力量相抗衡,哪怕力量相差得再大也没办法,蚂蚁多了可以咬死象,但表层力量再强也无法胜过中层力量。 和剑圣一样可以使用斗气的职业还有骑士的终极职业:天空骑士,格斗士的终极职业:格斗家,以及高阶狂战士。当然,如果算上大陆史上那些曾经消失了强大的存在,恐怕会有更多。 再在这里写点关于能量层次的设定,从本章节以后将会出现不少不同层次能量对抗的情节,懒得专门写个设定章,反正放在这里也差不多: 能量共分三个大层次:表层,亚层,底层,每个大层次间的能量又各自有自己的层次高低,不同大层之间的力量出现抗衡时,低层次的力量元法抗衡高层次的力量,即使无限多的表层力量在一点点亚层或底层力量面前也不堪一击。同一大层次之间的力量虽然也有各自不同层次,但差距没有大到那种不可抗衡的地步。 表层力量:宇宙各层能量数量最庞大,但也是最弱的能量群,最具代表的是五行之力和魔法元素。 五行之力虽然魔法元素一样属于表层力量,但五行之力却比魔法“质量”更好,当五行力和魔法对抗时,五行力会排斥周围的魔法元素,使得魔法师、神使、天使施法更加困难,即使是神灵也会受到一些影响,但排斥力不是特别强,只有在五行元素占绝对优势时排斥效果才比较明显。 亚层力量是其于表层和底层之间的过渡层次力量,最具代表的是:两仪之力、灵力(斗气属灵力分支)、巫力、超能力(神力)、生命力(按级别从高到低排列) 底层力量是宇宙的核心力量,保持宇宙的正常运转:真气、混沌之力、无极之力,除了超越天道(宇宙法则)而获得的仙力、佛力、妖力外,世俗界的力量中就属这些底层力量最为强大。 仙力、佛力、妖力是足以抗衡宇宙法则的力量,是用来和宇宙法则“对抗”,甚至把宇宙法则“踩在脚下”的本钱,不属世俗界三种能量层次之内。 [手 机 电 子 书 : w w w . 5 1 7 z . c o m] 异界之旅(新) 第十三章 (更新时间:2005-1-24 18:29:00 本章字数:5571) “这倒底是怎么回事?你倒底是秦琳还是夜灵?还有,别人说秦琳被夜灵破了相……” “你认为我会划破自己的脸吗?” 这个斯达克真是多事,要不是看在他许诺给我各种灵石异宝的份上,我早就调头走人了。 “别问这么多了,开始学点东西吧!还有啊,这件事别说出去,否则……哼哼。” 小小威胁他一下,就算他说出去也不要紧,大不了再搞个身份。现在还是想想教他什么吧,用不着教他太精妙的武学,就算教他了,也是有教没有懂,这个世界的武学落后至极,随便拿个门派的入门武功都能让这里的人惊呼“神技”,但我也不能教得太差,万一斯达克被人看扁了,别人还以为本仙子“庸师出弱徒”呢。就教一些武林中人人都会的入门功夫吧。 接下来的一个晚上,我让斯达克硬记下了流星剑、铁沙掌两套功法口诀,又教了踏雪无痕的轻功身法,至于内功心法嘛,教他运转大周天和小周天就行了,我已经帮他打通了任督二脉,后来还喂他吃了一粒培元丹,身上至少有一流武林人士的内功水平了,只是气足技差,空有一身真气武功,招式却刚刚入门无法完全发挥。 “琳姐,我有件事不明白。” 在背熟了所有的武学秘籍后,斯达克突然问道: “空手打人都是用拳头打的,像那些格斗士就是这样,可是我从没听说用巴掌打人的,只有女士才用巴掌打人……会不会太女人气了?” “用掌比拳头威力大多了,在武学中,拳法是外家功夫,掌法是内家功夫,主要是让真气从掌心的劳宫穴涌出御敌,会用掌了就会用拳,但会用拳的却不一定会用掌。至于你说的女人气……” 我潇潇洒洒的挥了挥手,“嘭”的一声,几米外的那块巨石发出痛苦的呻呤,上面多出了一个端端正正的掌印,看着我的手印,心中真是非常非常的满意,真是艺术品啊,说不定等这个世界进入科技时代后,那些考古学家又要为“入石九分的纤纤玉掌之印”而争论不休。 “这叫高手魅力!” 我轻轻的摸了摸随风飞扬的长发,刚才那动作绝对够酷,在地球上时我可是模仿电视上的“武林高手”动作学来的,绝对能打一百分,任谁见了都会说我是高手。 再看看斯达克,他果然被惊住了,一半是被我的风采姿色所迷,还有一半是被掌技惊人的威力震悍。 “原来琳姐姐竟是这样不出世的高人,就算神使也……原来最近连续有传闻说某个跑出森林的大精灵击败神使,就是姐姐吧!” “不错,是我。” 嘿嘿,消息传播的速度可真快啊! “琳姐姐!” 斯达克两眼放光,那是一副疯狂追星族看到心中偶像的样子: “我什么时候才能做到这一步。” “如果你专修掌法,一心苦练的话,大约一两周时间吧!” 我绝对没有胡说,斯达克的内功修为已经完全到了开碑裂石的境界,但是他的掌法没学,所以空有深厚的内功也使不出来,顶多就是增加点身体强度,被人砍到还是会受伤,不会生病,精力充沛,其他和普通人差不多。 “这么快?其他的魔法武技要做到这一点起码要好年甚至十几年功夫……” 斯达克有点不信的看着我,这是什么眼光啊,本仙子可是花了好大心思和功夫让你一夜之间拥有了一流高手的内功修为,你怀什么疑啊! “有我帮忙当然快了,怎么,你嫌快啊?好啊,我废掉你的武功让你从头开始修炼,你自己炼到这一步起码要四十年时间。” “呃……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练习了……练习了。” 在接下来的十天中我让斯达克没事别找我,他到也听话,只问了几个武学上常见的问题,之后一直在苦修武技,我用灵觉经常看到他坐在马车里,双手不停的挥舞着,没日没夜的苦练掌法。 至于袭击者,他们没什么花样,除了偶尔来几个不大不小的伏击让护卫团损兵折将外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夜袭就惊险多了,最危险的一次,佣兵被偷偷“摸”掉了一半人手才发现情况不对。尽管护卫团拼力奋战,但那一战下来无论佣兵还是正规军都损失惨重,可是我却一点也看不到斯达克的命有受到威胁,有好几次袭击者摸到了他的营帐边上,结果却被那群由剑圣和魔法师组成的帖身护卫挡了下来。 经过这些日子的战斗,同行来的冒险者中活着的只有我和其他两个重伤号了,他们被佣兵用担架抬着,侦察兵的空缺只好由正规军和佣兵来补全了,但是我作为唯一一个还能动(毫发无伤)的冒险者,侦察这种事当然少不了我。虽然是个跑腿的累活,但比护卫团里的那些人异样的目光好多了,他们因为我是“大精灵”,怕惹火我而不敢像以前那样当着我的面说我坏话,但暗地里还是对我“毁容”暗中嘲笑。他们以为我听不到,哼,耳不听为净,抱着这种心理我钻进了树林,反正侦察兵多得是,少我一个不要紧。 我只是用灵觉随意的观察了一下方圆千里内的一切,便知道有不少打斯达克主意的人在几十里外游荡着,嘿!前面的小丘上有十个人,还有带两把隐藏得很好、已经上了弦的攻城弩,看来这次有意思了。趁着大白天的护卫团正在赶路时埋伏在必经之路旁的山坡上,他们躲得很好,甚至赶得上地球上那些野战特种兵的伪装了,就算你从这些人身边走过去都发现不了他们,除非踩到。我没有回报这里的情况,放了个“平安无事”的信号给团里,反正那儿又不是我搜索的方向,出了事也怪不到我身上,那些嘴巴特别贱的佣兵多死几个天下清静,我就等着看戏了! 埋伏者们紧盯着越来越近的护卫团,而我也兴致勃勃的注意着双方的一举一动,真有点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味道。 十几个佣兵和士兵进行的第二次搜索只是简单的在山坡上看了看,并没有发现异常,队伍随后就开了过来。 士兵和佣兵们紧惕的注意着四周的风吹草动,而伏击者们却开始了最后的准备——我甚至通过灵觉“看”到他们将卡死弓弦的机关放下——弓弩居然也有类似枪械的“防走火”的保险装置,那几支攻城弩明显是被改靠过的家伙。 伏击者们已经瞄准了斯达克的马车,我将灵觉透入车厢,嘿嘿,这家伙居然还在练掌呢,没想到这孩子不但长得和天华差不多,学起功夫来也一样那么投入,看你那么认真,又和天华长得很像的份上,也看在你许诺给我的宝物份上,我就再帮你一次。 剑仙的力量不仅仅体现在“剑”上,只要是武器,就会被剑仙利用,有时候我甚至觉得,剑仙不如改名叫兵刃仙算了。 弓弩也属于武器,也是我力量所能触及的范围,只要我愿意,这些被改装过的攻城弩不仅会罢工,甚至反射其主也有可能,但是我不想这样,我所做的,只是轻轻调整了一下攻城弩的准星。这项工作很简单,转眼之间就大功告成。 弓弦响起,那些原本是灌木、草丛甚至是平地的地方突然射出几支粗大的弩箭,射向华丽的马车,在众人反应过来之前,那些像我手臂一股粗的弩箭穿透了几位佣兵和士兵的尸体,穿过魔法师仓促之间布下的防御魔法,钉在了马车……旁的地面上,深深的钻入了泥土里。 失之毫厘差之千里,这些弩箭一支也没射中马车,不过那些伏击者不管有没有射中,马上掀开伪装撒离,连那几台攻城弩也不要了。 有些人想追击,但很快就捂着脚倒在地上哼哼哈哈的叫着,道路上不知什么时候布满了尖锐的三角钉。这下倒让见多识广的剑圣、魔法师佣兵团长迷惑了:对方倒底是业余的还是专业的啊,说是业余的吧,伏击地点、攻击时机和撤退都很有分寸,不像是刚出道的雏儿,说是专业吧,专业杀手哪会把弩箭射偏得那么厉害啊,而且不是一支两支弩箭射偏,是所有的弩箭都射偏了,再差劲的杀手组织和佣兵团都没这么差劲啊。 摸不着头脑的众人只有等待手下将三角钉清完才能上路,不过佣兵和士兵们一路死伤过来,完好无损的已经不到一半,算上轻伤能战斗的也不多,而路程却还有一大半要走,再这么走下全队人都要死光光。但这不是我考虑的问题,因为死的人再多也不会有我,这种事还是留给那些凡人去操心吧。 这次受袭击后,道路被大量的三角钉封锁,在清理道路的同时,所有侦察兵都被叫去斥责,犹其是负责搜索躲了人的小山的那些人,甚至被拖出抽了几十马鞭。听着外面传进来的惨叫和皮鞭抽在肉体上的响声,真是无比悦耳啊,很难想像,那些平时对我指指点点的家伙也会发出这么“悦耳动听”的惨叫,哈哈。 不过其他的侦察兵也不是没受到处理,大多都扣了薪金,管他呢,反正现在我已经不是半个月前那个穷光蛋仙女了,根本不在乎那几个金币,我要的是大量的灵石灵草灵木和稀有金属。扣了薪金后,两个剑圣将我们斥责了一顿,不过他们骂人的水平比起地球上二十三世纪的人简直是小儿科,骂来骂去都是“废物”“笨蛋”“饭桶”等几个词眼。 “你们其他人可以走了,秦琳你留下。” 其他的佣兵们用怪异的目光看了我一眼,然后退了出去。 莫伦和另一位剑圣上下打量了着我,似乎想从我身上看出点什么: “琳小姐,请问您到底是谁呢?混进我们队伍中倒底想做什么?” “你们不是早知道了?” 看来这两个家伙已经发觉我有些不对劲了。另外一名剑圣起身,看似无意的走到我左侧,与莫伦无形中一左一右把我夹在中间,封锁住了我的一举一动。 “在下自我介绍一下,本人风迟尉,是斯达克皇子的帖身护卫之一,和莫伦一样,都是斯达克皇子的武学导师……前任武学导师。我们本是何娜公主属下的护卫,几年前斯达克皇子出国游历时我们被派驻到其身边,防止一些心怀不轨之徒接近殿下。” 哦,原来是斯达克的前任老师啊,把我留下来八成是因为我抢了他们饭碗吧,还好意思说什么“心怀不轨”,从来都只有别人对我心怀不轨,我可没对别心怀不轨过。 “琳小姐,能否将您的身世告知一二?” “你们不是说我是大精灵吗?有什么好问的?” 风迟尉笑道: “琳小姐,我们曾经也以为您是大精灵,因为你的木系魔法出神入化,即使是真正的大精灵也比您逊色三分,但是,您绝对不是大精灵,因为您教给殿下的武技远远超过我们认知中的一切武技,那掌法我就不说了,我不是格斗士,肢体攻击的技能我不熟悉,但是您曾经传给斯达克的那套剑法我已经学会了其中的一两招。” 风迟尉退后几步,拔出腰间的骑士剑,舞动了起来,我看了好久,才认出,是流星剑决的第一式,不过他们的招式实在……乱七八糟,出剑的姿式和出剑方位、力道全都不对。 “是斯达克把剑招告诉你们的吧。” “是的!” 莫伦感慨的说道: “这样精妙的剑法我们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过,就算是史书神魔两族引以为傲的神剑决和魔剑录在招式上都显得笨拙,精灵族不是没出过剑士,但绝对不是一个追求近战的种族,剑法不可能高强到这种地步。还有你传授的那种奇异力量我们也从来没见过,所以,我们可以肯定你不是精灵族。” “不错不错!” 看来这个世界上的人不全是笨人嘛。这两个人,我喜欢。 “看来你们比你们的皇子更聪明嘛。” “那您到底是……” “我是仙灵!一个由人类修炼飞升的仙灵。” 看到莫伦和风迟尉面面相觑,看来这两个乡巴佬根本不知道仙灵是什么。 “仙嘛,怎么说呢,你们可以认为所有职业的终结形态吧。” 我说的绝对没错,那些个修真和道士不是个个都以修仙为目标吗?所以成仙得道当然是“终结”啦。 不过看他们脸上将信将疑的表情,就知道他们半信半不信,这些人真是的,要么就全信,要么就不信,干嘛用那种表情啊。 “好了,知道了我的身份,能不能让我走了?” 莫伦与风迟尉对视了一眼,沉默了一会儿后莫伦只一句“没事了”就把我赶了出来,哼,小小凡人,居然对本仙子这么呼来喝去的,小心本仙子……算了算了,我仙人有大量,不和这些凡人一般计较。 “敌袭!敌袭!” 刚从营帐从钻出,耳边就传来那些佣兵的大呼小叫,紧接着就到两个黑衣蒙面人骑着马,以万夫不挡之势从队尾杀来,将阻挡的士兵、佣兵砍倒在地,直扑斯达克所乘的马车。这些死不完的偷袭者,一有空子就钻,累都会把人累死。 “放箭!快放箭!” 一个军官大喊着,周围的人马上回过神来,虽然人人都手忙脚乱的,但话喊完还是有十几支箭离弦射出,直取马上蒙面人。手中没弓的佣兵、士兵也将手中的武器投出,一时间,飞矢、长矛、刀剑全都被一股脑儿的投向蒙面人,如果蒙面人没有武侠那种高强的武功,就准备变成“兵器架”吧。 不过我绝对不相信这两名蒙面人会受伤,因为他们身上有一些奇怪的能量波动,就像以前碰到的那些宗教战士。 “伟大的岚炎之神啊,请用你的力量保护您忠实的信徒吧!” 在祈祷声中,火元素汇集在两位黑衣人身旁,将他们连人带马团团护住,看上去两人身上就像散发出淡淡的红光。无论是投掷刀剑、长矛还是用弓射出的箭矢一接触红光就被焚化成铁水和木灰,反弹回去,灼热的铁水反而烫伤了周围不少佣兵。 果然不出本仙子所料,是宗教界的家伙们。等等,他们不是冲着斯达克的马车去吗?怎么调过马头向我这冲来了? “神殿的兔崽子们,你斯达克爷爷在这呢,过来啊!” 我身后传来斯达克不知天高地厚的叫声,晕啊,怪不得会冲着我来,原来斯达克不知什么时候跑到了我身后。 “你这家伙,你的麻烦你自己解决!” 弹出两道指风,击毙两匹快马,那两名已经快冲到面前的神殿骑士马上跌落在地。 “好!让你们看看我的厉害。” 见两名神殿骑士倒地,斯达克不慌忙,将还未完全学会的铁沙掌使了出来,凭着深厚的内力,竟也打出两道掌风(仙丹没白吃),两道掌风一左一右袭向刚刚爬起来的神殿骑士,混若无物的破开他们的护身圣力,结结实实的打在胸口上。 神殿骑士发出闷哼,像木头人一样的呆立了片刻,随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胸口,带着不可思议的表情缓缓的倒下了。 异界之旅(新) 第十四章 (更新时间:2005-1-25 13:07:00 本章字数:4627) 高耸的神思塔是星天教诸位神坻的统一驻地,星天教各支教的高阶神官们心怀敬仰、小心翼翼的待奉着众神,各支教的教皇、圣女、神使频繁的自由出入,除了那些被分配来待候神灵的神官,他们算是最经常见到神灵的人了。 一群神灵正轻松的说笑着,周围站立着无数高阶神官和神使,炎焱突然收敛了笑容,眉着一皱,手中射出一道红光,一个传送魔法阵凭空出现,两具黑衣蒙面的尸体掉落在地上。周围的神官们面面相觑,不知道出了什么事。 “怎么了?炎焱?怎么弄两具尸体过来。” 说话的是星天教风系神灵:诗风情,这位号称神族第一俊男的神灵拥有着让无数异性着迷的英俊外表,金色的披肩长发和身上的那种类似艺术家的气质会让初见面的人误以为他真的是位贵族艺术家,事实上他也算是位音乐家,弹得一手浪漫的琴曲,用手中的竖琴征服了不知多少女子的心,传说连魔族中都有他的爱慕者。 炎焱没有说话,手搭在其中一具尸体的头部,手中闪动着红色光华,很快便脸色凝重的站了起来: “有个神假借我的名义传令,让我的部下出境,在青玄帝国——飞兰教的势力范围内追杀……追杀准备回家的纳加克国七皇子。” “纳加克?那不是你的守护国吗?” “是啊!假传神旨这种事只有光辉殿月塔教的啼月神才做得出来,不过他的目的倒底是什么呢?而且……七皇子的护卫队里似乎还有一个强大的存在,刚才我施展传送术准备夺回我忠诚的神殿骑士的尸体时,受到了一个强大能量力场的干扰……” “看来事情变得很有意思了。” 诗风情笑着站了起来。 “能从立场上判断是哪个神灵吗?” “不能,我从来没碰到过那种属性的能量立场,甚至连那位神是什么类型的神灵都判断不出。” “哦,是流浪的神坻吗?还是不知属性的神灵,真少见啊。” 诗风情轻轻拔了拔琴弦,那潇洒动作让四周的异性脸红耳赤,想入非非,炎焱再次查看了尸体,突然紧张起来,扒开其中一具尸体的衣服,只见那具尸体的胸口上印着一个黑色的掌印: “风情!你看这尸体,除了掌印外外表没有任何损伤,骨头没断,甚至连皮都没破,但是……” 说完,炎焱手一划,其中一具尸体被开膛破腹,哗啦一声,只见那尸体满腔的血水都流了出来,尸体的心、肝、肺全都无影无踪。看到这种血腥的场面,周围的神官都呕吐了起来。 “天啊,这是什么?不伤及体表,却能把内脏打成血水?这是什么魔法?诅咒吗?” 周围的神灵都惊叫出来。 “不太像是诅咒,青玄国不是我们的势力范围,我的意识无法监视那里。不过从死去信徒最后的记忆来看,他们中的不像是诅咒,反而像是武技。” “武技?有意思。” 诗风情潇洒的站了起来,轻轻拔了拔琴弦,那几声轻响让周围的女性眼中都跳动着小星星。 “外表无伤,内脏却化为血水的武技,有意思。我很喜欢旅行,这次就让我去看看那位流浪的神坻是战神斗神还是武神吧,如果适合的话我想让他加入星天教,你们没意见吧?” “如果真是位流浪的神坻那当然没意见,但你要小心,如果是其他教派的神灵企图打入我派的间碟你就把她诱入我教的势力范围,聚而杀之,明白吗?” 周围的神灵们商量了一会儿,回复了诗风情。 “明白。” 炎焱突然站起来,说道: “风情,从他们最后的记忆里,我知道了你的目标是什么,嘿嘿,一位女神,黑发黑眼,戴着面具的女神,她似乎已经让纳加克的那位废物王子拥有了奇怪的力量,传闻你勾引女神的功夫一流,不管是不是流浪神坻,先搞定再说,凭你的魅力一定……” “黑发黑眼?在我记忆中无论神族魔族都没有这种人物,至于你说的勾引……抱歉,我不是你,我不会对不感兴趣的异性乱放电。如果她能让我动心的话,我一定会用尽全力把她带回来的。否则我不会强迫她的。” 诗风情的身影渐渐变淡,在众神眼前化成风元素消失得无影无踪。 “镜子镜子,告诉我谁是天下最美丽的女性。” 几乎在同时,飞兰神教支派回生教的主神——生命女神依娜对着一面镜子说道,要是以前,镜子一定会显示出她的面容,满足她的虚荣心,每隔一段时间,她都会跑到镜子前面自我陶醉一番,但是今天,镜子显示出的却是另一番景像:两名泛着红光的黑衣蒙面的骑士冲向一位面戴面具的女子,影象到了黑衣人落马就中断了。不是吧,世界上怎么突然跑出一个比自己更漂亮的女子? “究竟怎么回事?” 查了查神镜,发现刚才那影像显示的地方就在青玄国境内,依娜分出一部份意识,青玄国必竟是她的力量范围,在自己的“家”里出了事她当然得去看看。可是当她的意识到了那附近去无法再接近一步。会这种情况只有一种可能,另一个神灵的意识正在干扰她的意识,可也不会像在这样无法接近啊。她哪想得到,在仙灵灵觉的范围内,一切神灵的离体意识都会被排斥。 “哪来的神灵?” 她回身对一位神使吩咐道: “你去通知其他神灵,就说我境内出现未知的不知类型神坻,很可能是流浪的神灵,我要去查看一下,叫他们有空多帮我照看一下领域。” “是!” 诗风情和依娜并不是最早发现秦琳这个“流浪神坻”的神灵,最先发现的却是光辉殿的那位暗黑系神灵——月塔教的啼月。 当时他正通过偷偷附在焱神殿神殿骑士身上的“暗黑之眼”观看战况,没想到那位黑发面具女突然用手指打出两道奇怪的力量,在击毙神殿骑士坐骑的同时,散发的能量波动也将“暗黑之眼”破坏。 “创世神老爷子的混沌之力?不对,是比混沌之力更神秘的力量,究竟是什么呢?” 啼月苦思了半天也想不出个答案,唯一能够知道的,就是可能碰上了未知名的神坻,如果这个神灵还没有阵营归属的话……要是能把这位神灵接入己方阵营,嘿嘿!一统天下的美景呈现在啼月的脑海中,更那是位女神,要是能……到时候神界至尊非我莫属。 三位来自不同教派的神灵抱着相同的拉拢之心小心翼翼的接近着护卫团。 掩去了神光的神灵降落在护卫团附近的不同角落,都在冥思苦想着怎么拉拢才好。是要突然出现,明目张胆的拉拢,成功率不会太高,要是先培养些感情,到时候凭着交情那位女神一定不会拒绝的。三位神灵不约而同的决定了混入商队,伺机接近目标计划。他们却没想到那个目标根本不是什么女神,而是一位仙女,还是仙界绝版的剑仙女。 但我却郁闷了,两个神殿骑士的尸体居然在我眼皮底下消失得无影无踪,明显是有人用法术抢走了尸身。可气,一时大意竟没顺着法术追过去大打一顿!真是失策,嗯,周围怎么突然多了三个人?一个在东方十里外,一个在南方八里的地方,还有一个在北方三里处,突然多了三个人不奇怪,怪就怪在这三个家伙身上的能量反应居然比以前碰到的神使还高上几千倍,当我想用灵觉仔细扫描这三个家伙时,他们居然想隐藏起自己的能量波动。不过他们隐藏能量的方法太老土了,只能瞒过第六感,要是用灵觉一扫,马上露馅。算了,不管他们了,如果没来找麻烦就算他们识相,要是敢来的话……等候他们的自有猎枪。 几天里,那三个家伙一直和护卫团保持着若近若离的距离,没有太过接近也没有太过远离,其他情况照旧,白天有人伏击,晚上有人偷袭,护卫团里每天都要伤亡好几个人,士气越来越低,佣兵团里甚至出现了逃兵。 反倒是斯达克,把铁沙掌完全学会了,但只是学会而以,连小成的地步都达不到。现在他改练剑法,一柄轻巧的单手剑在他手中挥来挥去,要不是我不时的指点他,他恐怕也会使出那些不伦不类的剑法吧。 “琳姐姐……” 剑法使了一遍后,斯达克接过莫伦递过来的毛巾擦去了满头的汗水。那两位剑圣自从见识到那套精美剑招时,已经忍不住要学,但又放不下面子,以剑圣之驱向一个小女子学剑招中,所以就站在边上“偷师”了。 “你有没有心上人啊?” “呃……” 我差点一口气没喘过来,干嘛突然问这个问题啊。 “没有,怎么了?” “如果有一个英俊的皇子向你求婚,你会不会……” “英俊的皇子?你不会是在说你自己吧,这种事根本不用想我会直接拒绝。” “那……那可是成为皇族的……” 我白了一眼脸已经红得要滴出水来的斯达克: “我不稀罕。” 本来话说到了这份上一般男生应该死心了,没想到斯达克居然“扑嗵”一声单膝跪在我面前,摆出了一个非常熟悉的跪姿,这种姿势以前我见过好多,很多人都是用这种姿势向我求婚的,看斯达克那副有板有眼的样子,就知道他不知练习了几遍。 “我,斯达克以……” 没等他话说完,我一个闪身就到了百米开外。哼,本仙子说一不二,说不嫁就不嫁,要嫁也要嫁神仙,最起码也要能有与天地同寿的资本,你一个小小凡人不过百年寿命也想吃天鹅肉,不自量力。 看着我带着重重叠叠的身影从空中闪身离去(类似“刀剑”中的闪身),斯达克和那两位剑圣惊得目瞪口呆,他们何曾见过这种身法。说实话,闪身法只要是修为到了一定程度的武林人士都会,但闪身法华而不实,只是好看,实战中没什么人会用,但却让那些没见识过世面的人物羡慕得口水直流。 就在这时,一只巨大弩箭破空而来,弩箭箭杆竟有我手臂这么粗,是前几天伏击不成的那帮人马,也只有那群人才会想到用攻城弩!这次他们故技重施,埋伏在一旁偷看我传授武艺,反正我也不点破,本来指望把他们吓走,但没想到他们非但不走,而且还把箭头对准了我,趁我施展闪身法还未落地之时射出,这帮小家伙,以为木杆加个铁箭头的组合就能难倒本仙子吗?如果真的被你的弩箭射倒了,那我还修什么仙啊!为了显得惊世骇俗,我特地撤掉了护身罡气,让弩箭侵入,当我轻轻松松的反手一抓,弩箭就被握在手里,手中一使劲,真气一动,整支手臂般粗的攻城弩箭一下就化成了满地碎片,还有一个变了形的铁箭头。这时,斯达克他们的惊呼声才传到我耳边。 又是几道破空之声,不用看就又是弩箭来袭,这些家伙有完没完,明知道那种东西对我无效还要做无用的苦功。还是再吓吓你们吧!中国人都知道,武林高手可以以木为兵,飞花摘叶亦可伤人,树枝、落叶、花朵,到了内家高手手中都成了夺人性命的可怕武器,但是从来没人想过注入真气的普通衣物也可以顶住强大的攻击吧。 我身上穿的这套普通皮甲是显示它价值的时候了。头一昂,胸一挺,那些攻城弩射出的巨大弩箭乒乒乓乓的射在注入了真气的崭新的硬皮甲上,在几十双瞪大的眼睛中,弩箭叮叮当当的掉了一地,尖锐箭头都扁了。这件皮甲自我买来就从发挥过做用,只是一种摆设,再加上百尘不染的仙灵特性,这套皮甲和刚从店里买来的一样。今天,就用这件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硬皮甲让你们开开眼。 “天哪!神器!那皮甲是神器!” 伏击者中传出一阵惊慌的叫喊声,吐血,我要吐血了,明明是普通的硬皮甲,居然成了他们口中的“神器”,天哪!这些人尽会胡扯乱叫。 埋伏在不远处树林中的伏击者们见势不妙,想像上次一样逃走,哼,惹到我头上,还胡言乱语,想逃,没那么容易! “木之术,起!” 可想而知,那些家伙会是怎么样的下场,看到那些被藤捆得结结实实的伏击者们,躲在一旁观战的神灵脸上露出怪异的神色:精灵魔法?不对,没有任何魔力波动,那不是魔法,那倒底是什么呢?还有那个带着重重叠叠身影的武技……这倒底是什么样的神灵啊。 异界之旅(新) 第十五章 (更新时间:2005-1-25 19:29:00 本章字数:4861) “神器……神器!” 佣兵和士兵们两眼闪动着贪婪的目光,一步一步的靠近我,一副不扒掉我的皮甲势不罢休的样子。 “住手!你们想做什么!” 风迟尉大呵道,对着那些面露贪光的佣兵和士兵拔剑相向: “就你们那点三脚猫的水平也想抢大精灵阁下的神器吗?” 这句话似乎让贪婪的人们回想起了我的强大,虽然一路过来没见过直接杀人,但从我显露出的实力来看,绝对不是普通人所能对付的。 明目张胆的抢劫是不可能了,但是随后的几天里,那些家伙都面带诡异的微笑,殷勤的送来一些看上去很美味,闻起来也很香的食物——只是被下了毒,不过我是什么人?飞升得道的仙女啊,百尘不染万毒不侵,区区毒物怕什么。 那些心怀鬼胎的家伙想让我一饱口福,我也来者不拒,不要和美味过不去,呵呵,收下那些美食我就把他们赶得远远的,然后摘下面餐一口一口吃得满口飘香、回味无穷,他们还笨笨的待在远处等我毒发身亡,真是笨死了。 十天里,他们用了上千种毒药,可惜这些毒药到了我肚子里全被炼化,后来他们总算意识到毒物对我无效,结果就得出一个结论:精灵不会中毒。我晕,又把我和精灵混一起了。 同在一个营地里的人对我下毒,而那些原本想取斯达克人头的暗杀者也把矛头对准了我,必竟斯达克人头再值钱其价值也比不过一件神器。暗杀者中甚至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宗教战士,可是他们能奈我何?五行术一出,他们不是被树枝树叶树藤捆成粽子,就是莫地其妙的被大地吞没,只剩下个脑袋留在地面呼吸。更惨的人则体验了在突如其来的洪水中逃生的秘诀。反正我没整死人,不算杀生吧,成仙以后不受天劫的约束,大杀四方也无所谓,但仙灵之性已经在我心中形成,我可不会随意杀生,要不然我用金之术或是火之术早就轻轻松松解决问题了。 这一切都被那三个神灵看在眼里,搞得他们越发不知我的底细,天哪,那倒底是什么神,会精灵族特有的木系魔法,大地系神灵和水系神灵的法术她也会,这……这是什么神啊! 护卫团一路上“热热闹闹”的前进,除了护卫者和袭击者们,神灵的力量也开始了冲突。 “天使,快看,天使啊!” 就在目的地遥遥在望,路人越来越多,甚至能看到远处城墙的时候,从城里突然飞出整整一个小队,一百名战斗天使。扇动着洁白的翅膀从我们头上掠过。无数强力魔法攻击两个一直跟在我们队伍后的行人。那两个路人一个扮成魔法师,还有一个扮成乐师,从两天前开始就一直跟在队伍后头。 “呵呵,依娜女神的生命天使好像不怎么样啊。” 那个打扮成魔法师的路人面对来袭的魔法攻击竟露出毫不在意的笑容,法仗一挥,一股强大的力量狂涌而出,不仅打碎了所有来袭魔法,还把几名施法的天使打得血肉横飞。反手一划,一个巨大的传送通道出现在他身后,大批有着黑色翅膀的天使从通道里飞出,与那些白翅膀的天使在空中对峙。 “生命的天使本来就不适合正面战斗,啼月,没想到是你,好久不见了啊。” 那位乐师轻轻拔了拔琴弦,几声轻快音响让天使们放出的魔法消失得无影无踪,但却并没有伤害天使: “我是星天教的诗风情,是你们的朋友,和啼月可不是一伙的别打错人了啊。” “诗风情,这时光辉殿和我们飞兰神教的战斗,请你不要插手。当然,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帮助我们。” 一个挺漂亮的女神不知从哪飞来,身边还跟着好几个神使,我记得她的能量波动,她就是当时和眼前那两个家伙一样在护卫团周围鬼鬼祟祟三个人之一,后来不知怎么的跑掉了,原来是回去招兵买马了。 “当然,我们有互不侵犯盟约,但盟约只是提到互不侵犯,并没有互助条款。” 诗风情露出一个奇怪的微笑,不理会已经打成一团的天使和神灵,向我走来。 护卫团看见天使打架,早就跑得光光的,斯达克也被两名剑圣架着,在那位魔法师的保护下逃之夭夭,当然,在临走前我传音告诉他:回国后准备好许诺给我的东西,我教你的东西已经足够你自保。 官道上空空如也,除了战斗后不断摔落、垂死挣扎的天使外就只有我,和那个自称诗风情的家伙,不过,他长得好帅啊,一副酷酷的样子,打分的话,能打九点五分吧……咦,我什么时候居然学那些二流子给人打分了,不行,仙女绝对不能有这种思想! “在下星天教风系神灵诗风情,不知道这位女神所属教派?” “女神?在说我吗?” 左看右看,周围除了我没别人了,唯一的女神正飞在天上呢,不会在说我吧? “女神?在说我吗?” 看到诗风情微笑着点头,我气不打一处来,先是被人当成什么大精灵,现在又被人当成女神,天哪,我是仙啊,堂堂的剑仙女啊! “我不是神,我是仙,至于所属教派,好像还没有吧。” 我说的绝对没错,道教是那几个老掉牙的仙人创的教派,不关我的事,不信你们去道馆看看,整个神州大地,有哪间道庙有供奉“秦仙子”的? “仙?仙是什么?” 诗风情皱了皱眉头,他还是第一次听说世界上有仙的存在,不过凭着对方身上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圣洁之气,想来也不是邪恶生物吧。更何况那股圣洁之气甚至胜过神灵。 “不知道,我是刚刚飞升的仙灵,仙是什么我也不清楚。” “哦。” 诗风情左看右看,怎么看都觉得眼前这位仙女和神没什么区别嘛,硬说要有区别,就是少了那种那人不敢正视的威压,多了一种让人舒适的亲近感,他喜欢的就是这种感觉,那些女神虽然长得很美,但都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再加上身上天生的神威压力,让男性神灵们多多少少感到一些不自在,而眼前这位自称是“仙”的女神,可能是在延生时出了什么意外才会少了那种让人不舒服的神威,这不正是自己心中的标准吗?特别是她身上的气质,只要不是长得太丑,不如……。 “喂喂,你在发什么呆啊!” 这个诗风情的家伙居然站在我面前傻笑着发呆,还流口水,那种酷哥形像大大折损,我可是带了面具啊,魅力没强成这样吧。 “咳咳!” 尴尬至极的诗风情轻咳了两声,问道: “不知道你想不想有个固定的居所,无数的信徒……” 诗风情还没说到一半,远处正在打架的女神突然大叫: “来我们飞兰神教吧,比那个星天教强多了……” 那个叫啼月的家伙也不甘示弱的叫起来: “来我们光辉殿吧,我们对新生的神灵可是特别欢迎的,飞兰教的那些家伙只会骗……” “你胡说什么,卑鄙无耻的光辉殿,从来没出过一个好东西,妹妹你可别上他的当,光辉殿的神都是一群色鬼,你到那去会生不如死的……” 那位叫依娜的女神一边说,一边还指挥着白色的天使冲击黑色天使阵势,刹时间,黑色和白色的魔法弹乱射,剑与盔甲发出的碰撞声,满天飞舞的黑白两色羽毛让战斗进入了白热化。 天啊,这些家伙是神吗?他们在做什么?拉选票吗? “来我们星天教吧。” 诗风情露出了富有魅力的笑容,不会吧,连美男计都用上了。 “呃,我想我还是……再考虑考虑吧。” 斯达克已经进了城,我接下的任务只是把他从前一座城护送到这一座城而以,任务END,我也可以走人了。 “那些哥哥姐姐你们慢慢打吧,我先走了。” 借着御剑飞行的速度,我很快就脱离了战场,三位神灵一看急了,连忙追赶,原本是想混到我身边搞好交情再拉拢我,但现在情况突变,不得改变策略,可是一下就失败了,但谁也不甘心失败:在路上他们可是见识到我的力量,神灵虽然会使用多种属性的魔法,但仅仅只是会使用而以,真正精通的只有一种,其余属性的魔法力量施展起来和普通的人类魔法师相差无几,甚至还要更差,像我这样可以精通多种属性,其中一种还是神灵无法涉及、只有精灵才会的木系魔法,这样的“神”是绝无仅有的,如果让我加入某一教派,不仅会让该教派实力会大大增强,而且同一教派的神灵也能使用木系魔法。(同一教派间的神灵的力量可以互相传递。但神官只能得到自己信仰之神的力量) 这样的神,无论如何也要让她加入己方教派一定不能放过,所以,他们不约而同的放弃了打斗,紧紧追向剑光消失的方向,但是剑仙的御剑之术可比神灵飞行的速度快得多,又是我先跑的,哪追得上。看着消失在天边的剑光,紧追不舍的神灵们又多了一丝惊讶:这是什么力量啊,居然可以飞得这么快。 社岚大陆南部国度中,有一个国度,叫做中疆,国土面积四百九十万平方公里,还有三千公里长的海岸线,边境与飞兰神教、光辉殿、星天教势力接壤,但这样一个国家却只有四十万人民 而且没有神灵守护,周围的三个势力五个国家谁都懒得出兵攻打,因为这个国家实在是……,而我现在,正在飞向这个国家。 “糟糕,她进中疆国了,怎么办?” 诗风情一路追赶,直到一片巨大的树林挡在眼前,会被树林挡住,并不是他飞得太低,而是这些林木长得太过高大,这片森林不同于普通森林,放眼望去,全都是至少五十人合抱粗组的超级巨木,“腰围”百余米的巨树在这都是幼树,万余米的高度让山峰都觉得渺小。 “她真的进去了?” 随后感来的依娜看着那些巨大的树木,心中生出一种无力感: “她不知道中疆国不能随便进吗?” “应该不知道吧。” 诗风情在短短的时间内做了一个决定: “反正只是不能使用体内的元素,体内的力量照样可能使用,没什么可怕的。” 说完,身形一动,钻入了巨木之间的缝隙。 “嗯,的确只是麻烦了点,没什么大不了的。” 依娜也紧随着诗风情钻入森林,当一男一女两位神灵的身影消失在巨木之间,啼月却出现在他们刚才谈话的地方: “两个笨蛋,没看到那个女神从森林顶上飞过去吗,居然笨到钻进森林里……不过那个叫秦琳的女神倒底掌握的是什么力量啊,飞得快不说,还能飞得那么高……我可从没听说过哪尊神能飞到两万米以上的高度,算了算了,以后再说吧,反正他们也找不到人。” 本来我想甩掉那三个家伙,没想到眼前突然窜出一片森林,天哪,我飞得很低吗?这个高底少说也有两千多米吧,怎么这个高度还有树林?为了不和那些超级大树撞在一起,我只得拔起高度,天冥斜斜上飞,五千米、一万米、一万五千米,总算让树林落在脚下了,我嘘了一口气,这是谁种的树啊,简直就是山……不,就算是山也没那么高,眼前这片一望无力的森林,最高的有一万三千多米高,比珠穆朗玛蜂还高上五千多米,天哪,这是什么鬼树啊,能长那么高!我算是长了见识了,要是刚才撞上去,肯定和撞山一样,地动树摇。 展开灵觉搜索,这片森林怎么无边无际,咦,刚才追我的三个人中有两个也追进了这片森林,好像在和一些野兽在打架,干脆问问他们是怎么回事好了。 做一个仙灵,最起码一条就是要“天人合一”,“天人合一”的直接后果就是对大自然中的一切生物有着非常强的亲和力,但神灵却不会,我很快就看到一群几十米高的猴子用手中巨石一般的果实攻击着那两位神灵。这些体形比大象还大的家伙居然能轻轻松松的在树枝上上跳下窜,灵活无比,当然那些树枝也是非常的粗大,让我有了种进了“巨人国”的感觉。 诗风情和依娜正被猴群缠得火起,没想到猴王却突然“吱吱”叫着,跑得无影无踪。 “你们两位神,怎么那么肉脚啊。” 依娜与诗风情顺着声音看去,只见一个飘浮在空中的少女,那少女比平常人多了一只眼,多出来的,也就是长在额头上的那只眼睛正在缓缓闭上。绝美的容貌让依娜产生一种自卑感,而诗风情仅仅第一眼就迷失了自我,只觉得天地间的万物全都消失,眼中只剩下那位美丽到无法形容少女,只想一生一世与她私守,也许,这就是一见钟情吧。 “秦琳……你……” “呀,看来你们都知道我名字啊。” 意外,真是意外,正当我除下面具睁开天眼和大猴子们进行意识交流,“请”退了它们,让这两位大神脱困,还没自我介绍呢,就被他们叫出了名字,奇怪啊,怎么他们都知道我的名字了? 异界之旅(新) 第十六章 (更新时间:2005-1-26 12:59:00 本章字数:5389) 诗风情看来对这儿的情况挺熟的,由他带路,很快就找到了当地居民区……这里的人,居然住在地下,是传说中的矮人吗?不对,矮人没那么高大。这儿的居民和普通人类没什么区别,只不过都是一副病糟糟的样子,个个瘦不拉几,皮肤比我还白——病态的白,那是长期缺乏日光照射的结果。 至于这里的条件……臭气冲天,居民都住在石室里,通道的两边还摆放着不少杂物和垃圾,难怪臭不可闻。据诗风情介绍,整个中疆王国的居民都住在这里,吃的是老鼠、野果,地下河的无眼鱼以及外国进口的粮食,喝的是地下河的水。居说国民平均年龄不到三十五岁。王国的收入仅靠采矿和其他一些微薄的税收维持,所有的收入又全都买了粮食,这里的国王,恐怕是所有国王皇帝中过得最苦的家伙。 “中疆王国在六千年前这里可不是这样,当时的中疆是一片繁荣的土地,大城三十三座,中城九十九座,小城三百余座,大小港口二十余个,村镇更是无可计数,全国人口一亿四千万,六千年前,这里曾是一位火系神灵的守护地。可是现在……地表已经不适合人类生存,巨大的树木,摧毁了城市,以人类的力量根本无法破坏” “那个神死哪去了?不来救救这个国家” 这里的环境真是……根本不是人住的。 “据说是死了,六千年前突然跑出了一个无头凶魔,当时神界可不像现在这样,所有的神灵都团结在神皇旗下,魔族也差不多,都以魔帝为尊,但是那个无头凶魔实在强悍得可怕,所有神魔联手都无可奈何,在付出不知多少牺牲后,无头凶魔算是勉强被封印了,但神魔两族却大伤元气,活下来的人不到千分之一,神皇和魔帝也在那场战役中死亡。现在的神灵,大多都是在那场战争后新生的,至于中疆,就是当时的战场,这片土地自那场战斗结束,被无头凶魔诅咒后就变成了这样,我们的力量根本无法解除诅咒,而且这片诅咒之地不容许任何魔法元素存在,在这里,我们的力量被削弱了四成,没有哪个神愿意来这当守护神。” 诗风情的讲说好有意思,什么无头凶魔、诅咒的,大概是他们神族老一辈的家伙和什么家伙在打架,结果把这个国家给诅咒了,搞得甚至连神都不喜欢来这。 “前面那个石厅就是中疆王国的王宫。” 诗风情毫不掩饰的散出发压抑在体内的神光,这一下把周围的人们吓得全都跪在地上祈祷,祈求神的祝福和守护,奇怪,他们怎么个个面露感激之色,还感动得流泪。 看到我一副不解的样子,依娜靠近我耳边轻声说: “他们以为风情是来这儿当守护神的,这里的人天天过苦日子,想要一个守护神想疯了,整天都是没日没夜的向所有神灵祈祷。我在飞兰山都能听到他们的祈祷声,可怜啊,要不是我们的力量都无法进入这片诅咒之地,他们可能过的会好点吧。” 没想到人们渴望神灵的力量竟会渴望到这种地步,竟完全不懂“求人不如求己”的真正含义(求人不如求己?外面的超级巨树是人能砍得动的么?还有那些比大象还大的野生动物,拿着冷兵器的人能对付得了吗?修真者和道士除外。) 王宫,说白了就是一个比较大的石室,里面装修得比较好点,照明设备不是用油灯蜡烛火把,而是用魔晶石,石壁打磨得非常平整,然后再描上壁画——仅此而以,这可是我见过的最小最简陋的王宫了。 不过,这两个家伙一来就直奔王宫,不知道有什么事。 “为什么一来这就到皇宫?你们平常不是不来吗?然到在这里还有什么你们要做的事吗?” “没有。” 诗风情倒是回答得很直接: “中疆国的旅馆条件很差,简直不是人能住的,所以还是住王宫好了,虽然是大陆所有王族中最差劲王宫,但总比这里的旅馆好,将就的住下,等秦琳玩够了咱们再离开。” 我玩够了再离开?晕,要不是你们死追不放,我还不会来这里呢,搞得好像一切都在陪我玩似的。两位神灵已经决定,对我投其所好,拉拢感情,只要时机一成熟就把我拉进己方阵营 借着神灵的威压,一路通行无阻的踏入宫门,沿途那些宫女、内待、卫兵都跪了一起,虽然他们被诗风情和依娜身上散出的神灵威压慑得不敢抬头,但我却能感觉到那一张张几乎帖在地面上的脸庞带着欣喜的笑容,他们心脏在欢快的跳悦着,一切只因为神的到来,六千年来,终于有神灵踏上了这片被诅咒的土地,来解救这些苦不堪言、却又不想背井离乡人们。我不禁叹了口气,为他们感到惋惜,这两尊大神,可是来白吃白喝白住的,救你们脱离苦海可不能指望这些家伙,解救苍生还遇难而退,真不知要怎么说这些神了。 “神啊!” 一个骨瘦如柴、头戴王冠的年轻国王泪流满面,感激涕怜的扑了上来,趴在地上,死命的来回亲吻着依娜和诗风情的鞋尖,本来他还想亲吻我的鞋尖,但我受不了他这种过份激烈的行为,直接和他挑明了“我不是神,他们两个才是。”所以两尊大神的鞋子沾满口水的时候,我的鞋子还是干干净净的。 “神啊,您们终于感受到我们的召唤,来为我们解除痛苦……” “不!” 诗风情一下就打碎了整个王国六千年来的唯一一点希望: “我们只是来这里看看,你们的王国,还是要靠你们自己。” 我看到了,这里的人,不伦国王、还是侍女卫兵,还是跟在国王后面的大臣,他们都惊异的抬起了头,眼瞳没有生气,就好像上次被我用道术做出的傀儡一样。 我意识到,这些人恐怕已经对自己的王国没了信心: “为什么,我们犯了什么错,为什么要诅咒我们的国家人民……” “并不是神下的诅咒……这诅咒无法破解,神族也无能为力。” 诗风情的话打碎了他们所有的信念,整个皇宫弥漫着一股绝望的死气。 目目睹这些人从希望的山峰跌落绝望谷底,数千年来对神灵的期望破灭,他们对生活已经彻底绝望了,也许他们会搬迁到其他国家,但也有可能会在生长自己的土地上结束自己的生命,停止这种见不得光的苦日子。我的心里甚至闪过一丝不忍。 壮了壮胆,我鼓起勇气对着众人说道: “也许,我可以试试解开诅咒。” “你?” 诗风情和依娜都用怪异的目光看着我: “无论神族还是魔族,都有无数高手曾经尝试解开诅咒,但都无功而返,有的甚至还被诅咒之力击杀……” “那是你们神和魔的事,你们不行,并不代表我不行,从来没有仙灵试过解除封印吧?” 我做出一副信心满满的样子,人们的眼中又有了一丝光彩。 “神啊!请救救我们……” “哇,别吓我!” 一个原本跪倒在地的大臣突然扑上来抱着我的腿,害我着实吓了一跳。国王大怒,一副要把这个惊扰本仙子的大臣处斩的模样,但被我喝止了。 “没事没事,只是吓了一跳而以,还有啊,我不是神,我是仙,剑仙,知道了吗?不过我也没把握解除那些诅咒,但我会尽力一试。” 人们如同遇上救星一般,齐刷刷的对着我磕起了头: “谢大神,请大神拯救我国万民……” 晕,我都说了我不是神啊,指了指 “我都说过了,我不是神,他们才是。以后叫我秦仙子,或是叫上仙,千万不要叫大仙,因为大仙都是些精怪妖人装的。” 我对着诗风情和依娜笑了笑,不过面具下的笑容他们肯定也看不到: “现在我总算知道被人崇拜的感觉有多好,怪不得你们神魔总是找信徒呢,在我出生的地方,也有太上老君那几个老头子仙灵有搞什么宗教,原来被人崇拜的感觉那么好啊。” 人们面面相觑,连我身边的两位大神也是一副吃惊的样子,诗风情原本还以为我只是神族中的异种,但现在听我这么一说,仙灵的确是一个独立的存在,而且似乎还有很多,甚至还有妖灵之类从来未曾听说过的东西。而那些普通人类却想的是,突然跑出一个自称仙子、上仙的女孩,又说着什么精怪妖灵,听起来好像是一些除了神魔之外同样强大的存在,但……所有人都对我的实力持怀疑态度。 我放出灵觉深入地底,立刻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那不是五行之力中的土之力吗?而且是强大得超乎寻常的土之力,强大到破坏了五行平衡,连带着,依靠土之力生长的金之力也相对较强,这里丰富的矿物就能说明一切。能依靠土之力生长的木之力在失去了火之力的制衡后也疯狂膨胀,所以地表的树木才会长得比珠穆朗玛峰还高,而且还是一长一大片,长满了整个中疆国土。不过这么强大的土之力,要收拾起来还有点麻烦,一两天是办不到的。 当我收回灵觉,睁眼望到的就是那些眼巴巴看着我,等我说话的可怜虫。 “这根本不是诅咒,是一种非常强大的力量,破坏了环境中的力量平衡,不仅排斥了魔法元素,就连其他的五行之力气被排斥,就导致了这样的结果。不过这种力量我很熟悉,解起来不是很难,但也不简单,可能要好几个月的时间,中疆国土 的地形可能也要做些改变。” “不是诅咒?” 诗风情皱了皱眉头,我笑道: “当然不是诅咒了,是五行之力中的土之力,是一种有点类似土元素的力量,但土之力可比土元素强太多了。” “秦仙子!” 周围的人再次热情的呼唤起来: “秦仙子,请您当我国的守护神……守护仙吧!我们会给您建一座大陆上最好的神殿……仙殿,全国的子民都会虔诚的祭拜您。” “行啊,不过等我平衡五行后再说吧,要是失败了,我可没脸当守护仙灵。至于仙殿……看你的国家穷成就别再劳民伤财了,还是我自己建吧,” “一切听候上仙安排。” 回头对依娜和诗风情道了声别: “我去了,不过这一去可能要两三个月的时间。” “嗯嗯” 两位大神还在苦苦的寻找着我所说的五行之力,只是毫不在意的应了我几声,但五行之力哪像魔法元素,光靠强大的精神力是感应不到的。 看着我离去的身影,依娜问道: “她真的能成功吗?” “如果她是神的话,可能性不大。不过,自己建自己的神殿,怕劳民伤财……秦琳还真是好说话啊。不知道仙灵都是不是这样?” 诗风情眼珠子一转,思考了一会: “如果她能在诅咒之地上调用外力,她就真的有办法。” 离开了中疆唯一的城市:地下城,在数万米高空府视着地面,要从哪做起呢?要平衡五行,先得借用五行相生的原理,用一物生一物的原理分别设定金、木、水、火、土五个五行之源,然后再让五行相生,生生不息的五行之力虽然会抗拒魔法元素入侵,魔法师的力量会被削弱,但总比现在完全不能用的好。 中疆国的国土范围是挺大的,形状有点像一只人的右脚鞋印,如果土之力平衡以后整个中疆国景像都会大变,我得好好规化一下,这个国家以后可是我守护的国家,一定要构建得完美一点! 体内的仙力全力发动,直冲地心而去,这股凌驾于所有世俗力量之上的无匹力量轻而易举的封印住了地气,咦,那么轻松?早知道我就不用那么大劲了。没有了土之力的支持,木之力也不在强大,森林在渐渐的萎缝,巨大的动物也在渐渐变小,但要完全恢复常态还要一点时间。 最先感到异变的是神灵,是驻留在中疆王国附近的神灵和魔法师、神职。失去了土之力的排斥,中疆呈现出一种元素真空的状态,周围的魔法元素像洪水一样的涌入,大量流动的魔法元素当然瞒不过那些神灵。当诗风情和依娜身旁突然出现大量魔法元素时,心中猛的一震,那么快就成功了? 事实上那有这么快,那股土之力只是被暂时封印,尽管土之力冲而仙力封锁的可能性是零,但凡事都有万一,我要把这个“万一”扼杀在摇篮中,五行之力,必须平衡! 以中疆国的中心为界,在规划中我将中疆国平均的分成了四份,作为四处不同的环境存在。 东部,高大的树木转眼间化做飞灰,起伏的山岭被夷为平地,巨大的野兽被狂风卷起,吹进南部的森林。嫩嫩的草叶从肥沃的黑色土壤里钻出,一望无际的草原转眼间形成。在这片大草原的中心,有一座绵延五百余里的山脉,这座山脉呈圆形走向,形成了只有一个入口的山谷,山上山下山内山外,全是矿石,其中包含了几乎所有的金属矿产,而且采之不尽用之不竭,这座山脉,就是五行金之力的力量之源。 南部:依然是森林,但这片森林却只是普通的原始森林,内部的所有野生动物都已经恢复平常模样,再也不是那些超巨大的怪兽,巨树在不断缩小,缩小后的空出的缝隙则长出了无数小树,幼小的树木以极快的速度生长着,很快就形成了一片原始森林,但无论怎么看都是普通的森林,再也看不出这片森林曾经是比山脉还高大的异种。这片森林做为木之力的源泉所在,这里的树木无论怎么砍,哪怕是一夜之间将其化成一片白地也能在几个小时内恢复原状,但南部森林以外的树木被砍后就没了,不会出现那种砍之不尽的现像。 西部则变成了冰冷的雪原,在雪原中央,一座海拔九千六百米的雪山拔地而起,这座雪山做为五行水之力的力量之源而存在,它使得整个雪原积雪终年不化。五条江河的源头从冰冷雪原流出,在整个中疆国土上绕了一大圈,灌溉整个中疆的国土,最终从北部流入大海。 北部是连绵起伏的群山,大大小小高高矮矮长长短短的山峰、山脉、山谷、绝壁、峡谷、瀑布充满了中疆北部,在北部山区的中央,耸立着一座五千五百米高的活火山,不时喷发出一些火焰和岩浆,这就是五行火之力的中枢。 金之力、木之力、水之力、火之力的力量中点就是我脚下——土之力中心,这里也是整个中疆国领土的中心所在,同时也将成为我修建仙殿的场所。 异界之旅(新) 第十七章 (更新时间:2005-1-27 13:16:00 本章字数:6084) 看着脚下一马平川的草原、风雪满天的冰原之地、起伏不断的山区、郁郁葱葱的森林,这是我第一次如些大规模的使用仙灵之力改天造地的结果,仅仅不到两天时间,四百九十万公里的土地便以全新的面貌出现在人们面前,这是我的作品,看着如画的江山,真的好有成就感。 原本打算用数个月时间来改造,没想到我太低估自己的力量了,轻轻松松不到两天就搞定了一切,移山填海,轻松搞定,仙灵之力都没消耗多少,似乎干这种活很在行。 正当我陶醉在自己创造出的风景中时,一股带着感激与崇敬的能量柔和的进入了我的身体,我怎么能让一些莫名其妙的能量进入我体内,毫不犹豫的,这股力量就被我“挖”了出来。那是一团淡淡的,散发着柔和白光的力量,奇怪,我怎么觉得这股力量好像是很多对我崇敬的人“送”把自己的信念集中起来所形成的力量?而且同样的力量还在源源不断的涌来,虽然不强,但却无穷无尽。 做了个小小的手印,把那些向我汇集的能量全都集结到手中,用障眼法盖住淡淡的白光后,我飞回了那间简陋的王宫。一路上只见到无数居民激动的又叫又跳,拥抱着乱成一团,看来这些居住在岩洞,已经知道了地面上的巨变,他们用平时都舍不得食用的烈酒与肉食庆祝着,将美酒倾倒在自己的头上,如同沐浴一般,酒精的气味让狂欢的人们更加疯狂。整个地下城都在狂欢,也有很多人狂欢的同时也在收拾家当,他们已经受够了暗无天日的地下,阴冷潮湿居住环境极差的的地下城也许从此在无人居住,沦为一座死城。 “上仙!” 一出现在王宫里,就看见国王带着一群大臣和宫女侍卫手拉着手围成圈子跳着舞,见我到来,全都齐刷刷的跪下。 “别别别,先起来再说,和我同来的那两个神灵在哪?” “在这呢。” 依娜和诗风情正坐在长椅上,用一种异样的目光看着我,依娜抢先问道: “你不是说要两三个月的时间吗?怎么才两天……” “是啊,我也没想到呢,比想像中的要顺利,那些力量虽然强大但并不混乱,一切已经搞定,但是在收尾的时候,跑出了一种不知名的力量,你看,就是这个。” 我展开手,将那个散发着淡淡白光的能量球体展现出来。依娜看了一眼,神色古怪的说道: “你不会连这都不知道吧……这是你的信徒对你的信仰力,算是一种精神力,因为你受到了人类的信仰,所以他们的精神力就会成为你体内能量的一部份。” “哦,是这样啊,以前我都不知道。” 搞了半天,原来是“香火”啊,害得我大惊小怪的。回头看了看那些恭敬低伏在地国王大臣待女和卫兵,这些人,算是我的首批信徒了吧。 “信仰力?精神力?有意思,呵呵。下次试试用它们来炼丹。” 我指尖弹了弹那团精神力。年轻的国王恭敬的说道: “上仙,我们打算举国迁移到地面建立新的城市,但不知道建城的地点……” “城址吗?我告诉你们外面的地形吧,你们自己看着办吧。我已经把外面的资源大量集中在了一起。” 我把冰原、草原、森林、山区的资源状况全都画成地图,详细的介绍了几乎所有的物产——尽管资源都被在多量集中,除了大的集中区外,还是有一些零星公布。 所有人都有闪闪发亮的眼睛盯着地图上的一个区域,那是我的“仙殿”位置所在,处于四大区域的交界点,周围矿产丰富,非常适合建城,更何况那儿离这里地下城最近的出口仅有不到一天的路程,全国人民拖家带口,就算再慢,两天时间赶到那也足够了。 “上仙对我国的再造之恩,我,中疆第六代国王木海桑代表全国四十万子民在此以灵魂起誓,吾等子民后代生生世世效忠秦琳仙子,愿为您做牛做马,任劳任怨。” 说罢,重重的叩了个头。他起誓了,然后我该怎么办?我可从没经历过这种场面。我向那两位有经验的神灵投去求助的眼神,依娜却笑着旁观,诗风情也上旁看我的热闹,求助无门,我只好装模做样的扶起了木海桑国王,在扶起他的一刹那,我看到了他眼中的惊讶之色,不仅是他,连周围的人们眼中也露出惊讶之色,惊讶中还带着羡慕。我的举动做错了吗?呃,算他呢,将错就错了。我轻咳了一声: “我接受你的誓言。” “仙子,我们已经着手开始挑选侍奉您的神官……” “侍奉?我不须要,我不知道神灵是怎么样的,但是我们仙灵都喜欢清静。” 在座众人这才觉得自己是多少幸运,怪不得从来没听说过世界上有“仙”这种强大的存在,原来都过着如同隐者般的生活,不为世人所知也在常理之中,但是那些神官……。 “秦琳,你还是挑一些神职吧,是你最忠实的信徒,也是维护仙殿日常的必须人员。” 诗风情看那些大臣一副怪怪的表情,替他们把话说了出来。 “哦是这样啊,那些神职就交给那些大臣去挑选吧,我不插手,但别挑些穷凶恶极的人来就行。我刚成仙没多久,什么都不懂,还有什么要注意的事项都一起告诉我吧。” 创教这种事情,我可没经验,只好请教有经验的神了。诗风情露出一脸微笑: “每个教派的力量都不一样,但由于现在是兵荒马乱的年代,无论哪个神职都必须具有战斗力,我的风艺殿力量构成大体是神官、圣殿剑士、神殿骑士。和平时期神官负责神殿的日常活动以及接受和引导误入歧途的罪民忏悔,传教的事情主要也是他们负责。神殿骑士和圣殿剑士负责神殿安全,骑士站岗,剑士巡逻,保护和维护神器也是圣殿剑士的职责。而教皇、圣女、主教的帖身护卫是由神殿骑士中的精锐部队——圣骑士担当。 战争时期,没有近战能力的神官负责施放法术,圣殿剑士一般的责任是防守,神殿骑士冲击敌阵,正常情况下是这样。” “是这样啊,好麻烦。在我们家乡的道教徒可没有分那么多,就只有道士,不过道士的力量有点像神官、圣殿剑士、神殿骑士的结合品。不过即然到了这,路相随俗,就按你们这的方式配属宗教力量吧,不过我是仙,那些信奉我的人叫他们神官有点不太合适了,干脆就换个名字,神官改叫仙术师,圣殿剑士改叫仙殿剑士,神殿骑士也改叫仙殿骑士吧。” 事实上我没把话说完,道士的花样可比神职人员的总合还多,看来得把道士从仙灵那获得的力量拆开来分配了。回过头,我对恭敬的站在一旁的木海桑说: “你派一个大臣帮我处理这些事吧。我对这些事一向很头疼。” “谨尊仙令。” 身为国王的木海桑倒像个臣子一般,就要领命布置人手去了。我连忙叫住他: “还有啊,不要告诉其他人我在这里,我可不想走在大街上就被人拜。” “可是要是有人要造你的法像怎么办?” “如果我制造我的法像,仙殿里头有。” “是!” 当木海桑带着群臣离开后,诗风情又靠了过来: “琳,还有件事要告诉,就是关于力量分配问题,神官、圣殿剑士、神殿骑士从我们这得到的力量虽然相同,但形势却大不一样,神官得到的是强大的魔法力量,圣殿剑士得到的无比的防御力,而神殿骑士除了一些护身力量外还能得到强大的破坏力。不过我看你的力量属性有很多种,倒是可以赐与他们不同的力量。” 经他这么一说,我这才想起,当初在巴雨塔帝国,啼月教的人和圣光教的人冲突的那次,圣光教的圣骑士为什么会被神官一下一个解决掉那么多了,根本就是那些骑士的壳没剑士厚嘛。 “还有!你的宗教战士死去后,可以将纯洁的灵魂转化为天使战士,而守护国内的平民死亡后灵魂必须要有死亡系神灵来收取,不然过多死灵会对生者不利,以前中疆国被那种奇怪的力量笼罩,死者的灵魂被驱逐,没什么大事,但是你好像没有将灵魂回炉的力量吧。不如加入我们星天教,我教的死神可以助你……” “我们飞兰神教也有死神!” 依娜见情况不对,连忙跑出来叫道: “秦琳妹妹,星天教的死神是个糟老头,长得可难看了,我们飞兰神教的死神可是个非常可爱的小妹妹……” 晕,他们真是一有机会就“拉票”,看他们那样子我就想起了美国政治家之间的“选战”。我不由得叹了口气: “你们那的死神然到不能帮忙义务劳动一下吗?” 没想到,此话一出,两个神灵瞪大了眼,不可思议的看着我,我又说错什么了吗? “你……你允许异教的神灵随意出入自己的守护国?” “什么允许不允许的,只要不是来搞破坏的为什么不能来呢?邻居之间随便串门不行吗?只要收走的不是活人没什么大不了的。” 奇怪了,他们怎么那么大反应,不就是其他神灵随便走一走嘛,有什么大不了的,佛界的那些秃头还不是经常来仙界做客。 “好吧,真不知道仙灵的脑子里在想些什么。回去我给安妮说说,叫她派几个死亡天使来这收魂。” 最先答应的反倒是没什么说话的依娜,诗风情慢了一步,倒也不好意思和她争,必竟中疆才几十万人口而以,一年死不了几个人。 “还有神使和神器,神使是我们神族传话给人间的代表,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有几件神器,教皇和圣女身上也必须要有神器,以便在教派冲突中占有优势。” “神器?我可没那些东西。” 这下我可郁闷了,我身上的宝物就一把仙剑,其他什么都没有,神使倒可以不需要,神器……你叫我给他们什么呀,就算我临时抱佛脚,随便炼几件仙器凡人也用不了的,就算是修真者的法器没有真元力的凡人也无法使用,有等于没有。 “没有可以做啊,你不会连怎么做都不懂吧?” 看到我连连点头,诗风情叹了口气,从墙上拔下一把装饰剑: “对于我们神族来说,做一把神器很简单,只要拿一把普通的装备,注入自己的力量就行了。” “这么简单?那不是和魔法师、神官制造的魔法装备原理一样?” 我瞪大了眼,真是难以置信,神器,就那么简单? “对,原理一样,简单吧!要做出强力神力,只要将力量长期包围着装备就行了,我的神剑可是整整注入了五百年的神力才算完成。当然普通的神器只要几秒钟就可以搞定了。” 看到那把装饰剑在诗风情手中瞬间变成了所谓的神器,我顿时感到一阵无力:什么神器啊,原理就和磁石磁化铁条差不多,这种方法在中国叫“开光”,我早就会了,还以为有什么了不起,原来做法和凡人魔法加持的装备做法一模一样,只不过神的力量比凡人强,做出的加持效果也比较好。 以前我发现那些神器好像非常弱,弱得连修真者的法器都比不上,当时还以为是自己的错觉,现在才知道,根本就是这些神灵偷工减料,用最笨的方法做出的劣质器,神器,呸!亏这些神拥有比修真者更强的力量,做出的东西居然连修真者的法器都不如。我决对不做次品给我的信徒,要做就做出惊天动地的东西。 虽然心里这样想着,但我可没说出来,继续听他说着“注意事项”: “还有呢,是关于魔法师和神职的事,神职和魔法师虽然都是用自身精神力从我们这换取力量,但还是有区别的,由于魔法师是不忠的信徒,经常向不同的神灵借力,所以同样一个魔法,所有神族都要他们付出超过神官十倍以上的精神力才给他们平常强度的力量。打个比方,一个同样威力的魔法,神官付出一倍的力量,魔法师就要付出十倍的精神力。这样就决定了魔法师必须要有极高的精神力,难度也相对较大,不过当魔法师的人还是很多的。当然,我们不会在乎这个,我们只在意他们付出了多少精神力,神职人员和信徒们每天的祈祷、做礼拜、忏悔,都会有精神力付出。不过他们感觉不到就是了。至于魔法师,他们不做祈祷、礼拜,所以每次向我们借力时,我们都要他们多付出十倍的代价。(挺公平的嘛)另外,同一属性的神灵虽然很多,也不用怕魔法师们不向我们借用力量,因为即使是同属性的神灵,每个神灵的魔法都有自己的特点,这是其他同系神灵无法代替的。就比如说我吧,要是魔法师像我借力,向我借力使出的风系魔法都会有麻痹特效。” 看来这里头的名堂还真不少呢。 “原来是这样啊,我会了,谢谢你们教我那么多。” “没什么” “不用谢” 依娜和诗风情面带笑容的互视一眼: “秦琳妹妹,不知道你自己造出的仙殿是什么样,我们想去参观一下,行吗?” “当然,请跟我来。” 但当他们看见我的仙殿时,眼睛瞪得大大的,惊讶的嘴都掉了下来,嘿嘿,我想任谁见了我的大殿都会像他们这样,除了传说中佛界和仙界的宝殿,我想没什么能和我的仙殿比了吧。 我的仙殿,是一整块巨大的玉石做成的,不是雕刻,而是用天火炼制成的。我在改造中疆国土时,把所有能找到的玉石全部集中起来炼化,就成了眼前这个仙殿。 仙殿座北朝南,埋在地下充当地基的部份全都由青玉凝成,深有十五米,露出地面、以及离地面较近的部份由白玉石凝成,由于是炼化后凝成的,这些由千亿块玉石凝成的仙殿外表上无论怎么看都是一块完整的玉石制成的。因为这些玉石被天火炼化过,炼化时又注入一定的仙灵之力,再加入整个仙殿座落在五行土之力的力量之源上,所以仙殿的玉石比精钢还硬百倍,再加上有土之力的保护,就算仙殿被砸成一片废墟也能在极短的时间内恢复原状。 仙殿长十公,宽五里,有朱雀、青龙、白虎、玄武四扇十米高的门,门的造型有点像“牌坊”,分居东南西北四个方位,每扇门前各有两个麒麟像一个容纳万人的广场——广场也是白玉制成,与仙殿是一个整体的。 仙殿内部分三部份,外殿、内殿和养心殿,建筑风格模仿北京故宫,只是没有那么多的龙凤雕刻,我没那么多心思去摆弄这些细节。 外殿是参拜本仙子的地方,可容纳万人的大厅里只有一尊本仙子的玉像,衣着打扮模仿古代侠女,左手插腰,背负长剑,高度仅四米,和异界那些动不动就十几米、几十米的超级大神像比起来实在是太小不点了。 本来我想再做得高点,但后来我一想,道教供奉的那些泥天尊好像都不是很高大,所以干脆就不做成“顶天立地”的造形了,省点玉石也好,天塌下来让那些大神去顶着,小仙女我在一旁打气加油助威,呵呵。内殿是神职……哦,不,应该说是仙职人员的住宿起居处,除了没电和电器外,一切都布置得很好。养心殿则是我准备放置交给仙职人员法术秘籍的地方,也就是教他们“借”用本仙子力量的方法,不过现在里面空空如也,我还没放任何东西进去。 “天哪,这是什么,整块玉做成的宫殿吗?” 被震惊了半天依娜终于吐出了一句话。嘿嘿,看来效果不错啊。 在震惊中回过神来,依娜和诗风情草草参观了空无一人的仙殿内部后匆匆离去,看着他们离去的身影我不禁叹了口气,唉,走那么快干嘛,见了仙殿就跟见鬼一样,要是还有什么问题我找谁问去。 “仙灵,好强大啊,即使是上古时代最强的神灵也不可能在短短的两日内将近五百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做出如此大的变动……即使做了也要元气伤,可是她——秦琳的力量居然没有丝毫变弱的迹象……而且用整块玉石做成的宫殿,没有任何雕刻痕迹,真不知道她是怎么靠一己之力建成的。仙族,倒底有多强大呢?” 怀着被震憾的心灵,依娜和诗风情回到了各自的守护国度。多了秦琳这个强大的邻居,不知道即将崛起的中疆国对周围的国家是福是祸。 异界之旅(新) 第十八章 (更新时间:2005-1-28 13:12:00 本章字数:4671) 仙殿,惊住了每一个见到他的人,像这样完全由玉筑成,却没有一丝接合缝隙的宫殿没有人见过,也没有哪位神灵见过。在我炼化玉石时所用的仙灵之力被玉石吸收了一小部份,凡玉变成了仙玉——虽然只是品质很不好的仙玉,但仙殿的任何一部份都不是凡玉能比得上的。就因为这些仙玉,整座仙殿都散发出淡淡的仙灵之气,让人觉得圣洁的同时,又感到一种超凡脱俗、虚无飘渺,无论身心都轻松不少。 每一个见到仙殿的中疆人都对着它遥遥祈祷,我甚至能感到更多的信仰力向我汇集,我也毫不客气的照单全收,这是我助人为乐的回报,也算是功德一件吧。 当木海桑带着一群大臣们跪在朱雀门外的广场上,身后跟着一大群的平民百姓,饱含着热泪亲吻着玉石地面,那场面真壮观啊,可是他们就不觉得脏吗?长这么大了还不讲卫生,真是的,还好这些玉石地面也没什么人踩,干干净净的,不然保证他们闹肚子。 还好他们不知道我在仙殿里,要不然很有可能冲进来一睹本仙子的风采了。仙殿在他们心中应该成了神圣不可侵犯的圣地了吧,只有国王和几个大臣走进朱雀门,百姓都被留在了外头,这可不是我愿意看到的,当初的想法是外殿任何人都可以出入,内殿也仅仅只是“闲人止步”,养心殿只有需要学习技能的仙职人员才能出入。他们不让任何人进入外殿,这样做可是违背了我的初衷,下次给他们说一下,让他们放行,世上哪有不让人进的道庙。 不过这事不急,先搁一边吧,我还得给我的信徒们留点秘籍吧。我想想,仙术师、仙殿骑士、仙殿剑士分别都赐给他们什么力量呢?我不能让道士出现在这个世界上,因为我知道道士和修真的区别,修真是完全凭着自身的力量飞升成仙,他们能够决定自己修成什么仙。但道士就不同了,他们向仙灵借力的同时自身还修炼有内力,身上的力量是半借半修得来的。这点和异世界的“魔剑士”差不多,但问题就出现在向仙灵“借”来的力量上,这些借来的力量,无论是五行之力还是其他力量,或多或少的带有些仙灵之力,这些不多的仙灵之力就是问题所在。仙灵之力对凡间生物有同化做用,长时间使用仙灵之力,道士的肉体会被渐渐同化成仙灵之体,当同化完成的时候,道士也就成仙了,但是道士飞升后一般都成为散仙,个别修为极深的会成大罗金仙(同是神职,道士就比西方神官长命不少,原因就在此,冒牌道士除外),但从来没有道士修成其他仙灵的,可因为两者都会成仙,凡人常常把道士和修真混为一谈。 如果我不对我的信徒加以控制的话,千年以后,少数仙职们就会变成仙灵,还会有数量庞大的半仙,到时候他们可以轻易在大陆上横冲直撞,就算异界众神联手也未必挡得住他们,这可不是我愿意看到的。虽然我很想让仙界多几个散仙金仙,但为了异世界的局势不至于失去平衡,我只好对不起我的忠诚信徒了。 决定了,就让仙术师拥有道术中的基础——五行道法吧,就把五行术法、五行阵法和五行遁法的操纵法诀留下吧。五行之力,和神官的魔法元素相似,不会差得太离谱吧。指气激射,我将五行术法、五行阵法、五行遁法的召唤法诀刻在了养心殿内的墙壁上,五米高的墙壁,我足足写了十米才全部写完。完整的道术威力太强,可不是乱玩的,所以我没把所有的道术记下,只写了五行术。 仙殿剑士呢?要给他们哪种力量?御剑术吧,不过道士的御剑术和修真的御剑术又有不同,前者来自于仙灵,后者则是自身修炼的结果,我是剑仙,我让我的一部份信徒拥有道宗御剑术倒不错,虽然不能像修真那样御剑杀人于千里之外,但几百里的杀伤范围还是有的——只要那些仙殿骑士的精神力能“看”到百里之外的人。其他的再教给他们五人合使的天罡剑阵吧。其他教派的宗教剑士都是一些将力量都集中在防御方面的家伙,我也不能让我的信徒变成不经打的剑士,那样不成了拿剑的法师。我就让他们拥有仙力护身吧,他们可真幸福,不用修炼,只要向我祈祷就能御剑而飞,还有仙力护体,地球上的道士可没这种享受,不过,精神力不强的仙殿剑士从我这得到的力量也会相对较弱。 打定主意,我又刷刷刷的把剑阵的变化法门写了下来,至于召唤力量的祈祷用词,随便他们怎么祈祷都行,玉壁上又多了一副写满了字的墙壁。 接下来该想想让仙殿骑士拥有什么力量了,其他教派的宗教骑士都注重攻击力,那我就让他们能够召唤我体内的真气力量,这样一来就和武侠没什么两样了。我应该是第一个把真气“借”给信徒使用的神仙吧,因为道教天尊中从来没有过什么剑仙,道士体内的真气只有自己修炼。 这样一来,我的仙殿骑士不用修炼,只要祈祷就有真气,要是被那些武林人士知道了,不眼红才怪。他们从我这得到的真气强弱由他们的精神力和信仰弱强而定,当然,他们体内的经脉粗细也会影响到真气,不过这点倒不用怕,越是经常使用真气,经脉就越粗,他们还和正常的武林人士一样,耳聪目慧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由于我的骑士拥有的是真气力量,而我又是以武入道的剑仙,能交给他们的武学就非常多了。 他们的真气是向我祈祷而来的,就不用留下内功心法了。我在墙上写下中、低阶仙殿骑士修炼的护身真气的口决,以及让高阶骑士修炼的护身罡气使用方法。还刻下了三十六种轻功身法,一百九十种剑法。还有剑芒(低阶骑士修炼)剑罡(中阶骑士修炼)剑气(高阶骑士修炼)的修炼方种各十余种。最后还加上了三百余种掌法、指法和腿法,让他们自己学习适合的吧。看着满满的一墙壁都是字,我却总觉得缺了什么。 对了,神职人员就职时要通过触摸一种叫做“就职水晶”的东西,每个触摸水晶的人都会和神灵定下某种契约,从让神灵知道那人是神官、骑士还是剑士,在祈祷借力时才不会发生混乱。 就职水晶……这个嘛……我根本忘了准备,现在准备已经来不及了,干脆这样吧,我仙殿改造一下,让整个仙殿成为就职的工具,嘿嘿,反正仙殿可以说是一块完整的玉石,这样做不会太过份吧。 对了,还有教皇和圣女,他们肯定要比其他仙职人员多一手,厉害一些才行。苦思之后 我做了以下的伟大决定: 仙殿教皇:拥有仙殿骑士、仙术士、仙殿剑士的所有力量,此外还有能施展完整的道术(不只限于五行术)。 仙殿圣女:拥有仙术士的所有力量,能从我得到有“两仪之力”,顺便帮她开个天眼。 不过教皇和圣女可不是通过“就职”方式走马上任的,第一任教皇和圣女必须由我亲自赐与力量,以后就可以通过传承的方式一代接一代的延继下去。 当我回到外殿大厅时,正碰见国王那群人对着我的仙像参拜,见我出现,连忙叩首: “仙子,我已经将合适的人都带来了,他们愿意终身听候您的差遣。仙子,您看谁适合出任教皇和圣女呢?” 在他的身后,跪着一群人,大约有两百人,男男女女都有,这些人就是我的信徒了?很好,他们看上去都很聪明,至少不会那么容易被人算计,不知道他们的心灵是否纯洁,我可不想我的教派变成邪教。我脱下面具,在众人极度惊艳的目光中睁开了天眼,瞬间扫视了众人,嗯,这些人的心灵虽然算不上无瑕,有些这样那样的小毛病,但绝对都是好人,聪明的好人。 “你,第七列左数第三位的小姐,你有兴趣当圣女吗?” 我怒力摆出一幅高高在上的样子,像竖立一点威严,可是摆出的样子和说话的口气好不习惯,实在是别扭啊。 那位少女愣了半天,根本不相信自己居然能被选中,我选中她是因为她是所有人中最善良的人,长得也还不错(本仙子是不会选丑八怪当圣女的,不然有污仙名啊),就由她来担当圣女吧。 “愿意……愿意!水云兰愿意” 她连忙说道,一副生怕我改了主意的样子。 我的圣女叫水云兰啊。我早已经想好了要赐给她什么样的力量,所以,准备好的一切在紫色光点射入她的眉心时成为了定局。 “教皇嘛……” 我睁着额头上的天眼在人群人来回扫视,他们全都露出眼巴巴的目光看着我,期待自己能当上这个高贵的位置。但是木海桑却觉得奇怪,要是平时,无论如何都没人敢用正眼看神灵,那些天天待候神灵的神官例外,哪有像眼前这些人死盯着看的。但他很快找到原因所在了:我身上没有神灵的威压,反倒是让人越看越觉得亲切,本来嘛,仙灵就和自然万物帖得很近,任何生物看了都会觉得亲切,人类对神灵是又敬又怕,但对仙灵只有敬仰和亲切。眼前这些人就是例子,要不是知道我拯救了整个国家,身怀绝技,他们恐怕会把我当成小妹妹吧。 “第六排,右边第十二位小姐,你愿意当教皇吗?” “雪玫愿意!雪玫愿意!” 一道紫光射入了这位幸运儿的额头,教皇,就由她当了。她身上的功德挺高,应该是个助人为乐的女孩,脑子也是这群人中最聪明的,不选她选谁。 “以后任何人都可以在外殿随意出入,内殿是你们的起居处,至于各职业的技能在仙殿中央的养心殿里,我已经按职业分好了,就职完的可以随意去学,顺便提一下,你们要是想就职的话,将精神力传入仙殿的墙壁、地板,甚至任何一个角落都可以完成就职。” 话刚说完,人群中就有几个人身上紫光闪闪,这些急性子居然在我话刚说完时就把精神力透过进玉质地板成功就职。 我装作没看到,继续说道: “养心殿无论如何不能让外人进去,那些类似神器的东西过些日子再给你们。” “是……上仙,请问我教的教义典章……” 晕,不是有人提醒我还忘了,每个教派都有教义的啊,这个简单,武林门派中的教规和中国传统美德写出来不就得了。 指气纷飞,我把想好的教规刻在了外殿大厅的厅顶,这手绝活让众人看得羡慕不以。羡慕什么,就职骑士不就也会了。 “还有我教的图案……” “这个……我忘了,现在补上。” 用什么图案呢?算了,就把道教太极图盗版过来,印在仙殿四个正门和外殿的正殿上。反正这个世界没道士,而且这些仙职人员也算是不完全版的道士,用太极图应该无差。 “我们……应该穿什么服装呢?” 服装这种小事也要烦我?嗯,不过帮人设计服装倒也不错,可是我没学过服装设计专业……还是盗版,我把古代儒生的打扮选定为男性仙术师的服装,再把仕女服(感谢书友[魔咒星云]提仪)选为女性仙术师的服装。仙术师不拿法仗,拿的是五片串在一起的玉简,每片玉简都代表五行中的一个。因为玉比法仗、水晶更利于施展道法,穿着古中国服装,手拿玉简看起还真有点味道,我用天眼将这两套服装的影像印入众人的大脑,人群顿时响起惊呼声,有什么大呼小叫的,真是没见识。 “骑士和剑士的盔甲过段时间我会给你们的,但那些盔甲可不是什么神器。” 没想到这些仙职们马上议论纷纷,仙灵给的盔甲,谁都认为肯定不会差到哪去,可是他们这样子吵吵闹闹的,谁的眼中还有我啊,他们真的是我的信徒吗?真……丢脸。 我御剑飞离了仙殿,临走时不忘抹去仙职们脑中关于我的长像,我这样做一是不想让他们知道我装成剑士行走江湖,二是今天我的表现实在没有应有的风度,一点威仪都没有,实在太失败,还是不要让他们认出我的好,他们想看我,就去看我的玉像吧,我还有很多事要忙呢。 我飞向海边,我的目标,是离中疆海岸五百里远的一座小岛,这座岛有二十平方公里大小,岛上灵气充足,(中疆本土是五行之力充足,灵气严重缺失)我想在这里建立我的仙府,有了充足 的灵气,修炼、炼丹炼器都会事半功倍。此外,我还要造一些高科技的玩意,当初欧阳耿输入我大脑中的知识现在终于可以派上用场了。 异界之旅(新) 第十九章 (更新时间:2005-1-29 12:55:00 本章字数:7173) 这座小岛(后来我才知道叫迷雾岛)山清水秀,灵气在充沛的了,可是和地球相比依然逊色了几分,不过要是异界的天地灵气过多,就会像古代中国那样仙灵妖怪遍地跑了。要不是地球环境被破坏得非常彻底,灵气丧气殆尽,说不定现在还能看到一些精怪呢。 我在海边建了座古香古色的小楼,表示此岛有主,闲人勿扰(好像有点占山为王的感觉,不过仙人好像大多这样)在建这小楼前我可是仔细的看过风水,对周围灵气没什么影响,但是岛屿的地下我却大动手脚:先以五行土之术开辟了一个地下洞穴,并用金之术从土壤中提炼矿物,凝固成形,一台台机械就这样被制造出来了。 传说中那些隐居的仙人喜欢住在洞府里,我嘛,就建个地宫吧,不然欧阳耿用机器输入到我大脑中的知识岂不没了用处。 一个高科技的地宫,在短短五天时间里峻工——不伤及地脉,对岛上的灵气也毫无影响,内部到处却是现代化的照明设备,除了享受用品外,还有无数的生产机械,以便于生产我所须要的东西。 机器人在生产线上不断的制造着盔甲盾牌,成品一件接一件被送到库房存放。这些装备是给我的仙殿骑士、剑士准备的,所以要造得好一点。我并不打算用金属去制造盔甲,早在二十一世纪初叶,防弹衣就已经不是用金属做的,而是用“聚乙烯纤维”制成(我以前还以为防弹衣里是塞进了钢板的,上网查了一下有关资料才发现不是),又轻又坚又有韧性。能让一些杀伤力不错的枪械成为无害武器。我制做盔甲的材料,当然也选用“聚乙烯纤维”,这东西连子弹都能防得住,据说连火炮的杀伤力都能减弱不少,刀剑长矛算得了什么。 材料选好了,盔甲的外形设计问题曾经也困扰了我一阵子,我可不想让我的信徒穿着和其他国家造形差不多,毫无新意的盔甲。不过还好,在地球上时候玩过很多游戏,游戏里精美的盔甲可是多种多样,即能把人全身包得严严实实,又非常美观,而且每套盔甲装备都很全,头盔、铠甲、护手、护裙、战靴全套都有。照着造几套盔甲不就行了。反正游戏公司的版权官司不会打到异界来,呵呵。 最后,我选定了MU中的几套盔甲进行流水线生产,无论骑士还是剑士,我都特地做了一男一女两种盔甲,两个职业,一共四种盔甲: 男性仙殿剑士的盔甲,选定游戏中法师的“传说”套装,除了盾以外全部照搬过来,法师的盔甲套在剑士身上,还真是有模有样,怎么看都像是大BOSS。而女性仙殿剑士的盔甲选用的是精灵弓箭手“女神”套装。 至于仙殿骑士的盔甲,男、女盔甲分别选用魔导师的“麒麟”和圣射手的“圣灵”两套盔甲装备。我会选择它们是因为“麒麟”和“圣灵”的体积比“传说”和“女神”更大一些,更像骑士的盔甲,不选它们选什么。 不过还有不足的,这些模仿游戏中制成的盔甲并不能完全保护住面部,大多数只保护住口鼻以下的半张脸,女神、圣灵干脆就把整个面部暴露在外,要是异界的工匠一定不以为然:就一个面部暴露在外而以,没什么大不了的,大多盔甲都这样。 可是我不满足,因为地球上有防弹玻璃之类的东西,要给盔甲加个透明的面罩不是难事,经过一番对比,我最后选定了“强化聚碳树脂”做为面具材料,这种材料做成的面罩戴在脸上在呼吸时不会产生水雾,是绝佳的面罩材料,这样一来,无论仙殿骑士还是仙殿剑士,全身都被包裹在盔甲里,而且看上去挺威风的。 还有就是剑士盾和骑士盾,这是必须装备可不能少。剑士盾的外形就采用传统的中形圆盾和中形方盾吧。 骑士盾必须要很大,大到能覆盖住人和马……就采用防暴警盾的款式吧?可是好像还是不够大,那就以防暴警盾的样式为基础,高度再增加一点吧。材料用什么呢……金属吗?不,我不想造金属盾,那样太没新意重量也太重,看到那些透明面罩,我心中突然一动:要是把盾牌全做成透明的会怎么样?反正聚碳树脂还有剩一大堆。说干就干,一面面透明的盾牌从流水线制造成功,这些盾牌除了中心有个太极图外其他地方全是透明的,看上去挺不错的。 然后就是包装,忙碌的机器人们将一套剑士盔甲和一面剑士盾放入专门制造的装备箱里,骑士装备也一样,只是因为骑士盾较大,装备箱也比剑士装备箱大了不少。最后在箱子正面印上太极图,便大功造成。 全套骑士装备连盔甲带盾牌重量仅十五公斤,而剑士装备则也仅有十二公斤,比起异界那些动不动就几十公斤、甚至上百斤的金属盔甲,这些装备算是“轻装”了,可是防御效果却不是那些笨重的金属盔甲所能比得上的,我就不信能够枪械打击的东西挡不住刀剑。 事后回想起来。觉得盔甲盾牌加包装的这种组合……我是不是受了地球商家那种“产品包装要精美”观念的影响,要不然怎么会抽出心思去做那些装备箱呢。 看着成堆的装备,我松了口气,装备的事暂时是解决了,可是神器的事……打死我也不做那种废品,但是仙器和修真法器凡人又无法使用,而我从来没炼过器,不知道能不能炼出适合凡人使用的仙器……不,法器就行。 但是不管怎么样,没有材料我是炼不出什么来的,以前好像有个人答应过要给我材料的,是谁呢?有点记不起来了,好好想想,那个人好像是个色狼。 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人影,对了,斯达克曾经答应过给我材料,想到这里,我欣喜若狂,御剑直飞青玄帝国,时间仅仅过去不到十天,斯达克应该没走多远吧。 一进入青玄国境内,我就打开灵觉四处搜索,轻而易举的找到了正在苦战中的护卫团,斯达克又不知从哪找了一批正规士兵和佣兵,正被另一伙大约六百多人的队伍包围,看样子那支进攻的队伍也是佣兵团。 原本护卫团人数并不比他们少,只是一路上一直被袭击,人员伤亡惨重,士气低落,这次受到突如其来的包围,完全陷入苦战。斯达克身边的两名剑圣和那位不知名的魔法师虽然战力超群,但被众人围攻,弓箭魔法甚至还有轻型投石器都对着他们乱轰,虽然有斗气和魔法护身,依然被打得抬不起头来。 斯达克身边已经倒了十几个敌人,因为那些尸体大多是掌伤,一看就知道是被他亲手杀掉的,嗯,好像比我临走时有了点进步,我坐在云头,仔细看着下方的打斗,想看看这家伙有多少火候,可是看来看去,只得出一个结论:他掌法都没精通,无法像武侠一样独战万军。仅凭着不熟练的掌法对敌,被十几个佣兵围攻,步法渐渐凌乱,身上也挂了彩,情势有些危急。 我赶时间,没空看劲也没空和他们多耗。 “木之术!” 人未到,法术先到,隔着数千里的距离,在灵觉的指引下我将那些来袭的佣兵用树藤捆了起来。突然冒如的树藤搞得那些佣兵又惊又怒: “是精灵族,哪来的精灵!” 而斯达克则是四下张望,在等待我的出现吗?好的,我就来。 “咻”的一声,剑光一闪,我的身影降落在斯达克面前。 “琳姐姐,你回来了?” “是啊,不过我回来是直接送你回国的,因为我现在有急事,你许诺给我的天材地宝在这一两日内要用,有急用。” “行,只要我回到国内……呃,这是……” 在周围人惊骇欲绝的目光中,天冥停在离地两尺的高度,迅速变大。惹得周围人“神器”“神器”的惊叫,哼,我的天冥可是仙器,那些破烂神器怎么可能比得上,一群不识货的家伙。 “上来吧。” 我一马当先的坐在剑上。 “这……能坐的吗?” 斯达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眼睛,从没听说哪件神器会这样用的,用来当坐骑。 “当然能,我这不是坐了?” “秦琳小姐、皇子殿下,请带上我们。” 两位剑圣和那位不知名的魔法师也凑了过来,看来他们也想尝尝御剑飞天的滋味,反正天冥要变多大就变多大,再加几百人也不要紧。 从青玄国到纳加克,中间横跨三个国度,直线距离六万公里,比传说中的长征还更长,不过御剑飞行,仅仅眨几下眼睛就够了,斯达克还没起飞的感觉,就已经降落在纳加克的国都里了。 “我已经坐稳了,琳姐姐,可以飞了吧。” “殿下,我们已经到了首都了。” 莫伦尴尬的对斯达克说道。 “……这……这也太快了吧……什么速度啊。” 斯达克嚷嚷的跳下了天冥,左看右看分清了方位,叫了辆马车,没过多久就进了幢小型宫殿,这应该就是他的王府了吧,可是怎么看都没我的仙殿气派。咦!我怎么会起了攀比之心,看来修心的功夫还是不够。 不到半小时,我就提着一个超大形的空间袋飞回迷雾岛,这个超大形的空间袋内部空间有一立方公里的大小,是王族的专用品,里内装满了斯达克给我的所有东西——我几乎把王府内所有看得上眼的东西全搬光了,那家伙居然一点都不心疼,见我空间袋装满还好心的送我一个王族专用的超大空间袋。不过这里面的宝物大多都是些灵药,也有一些灵石和灵矿,只是品质不好。炼几个低阶仙器应该不成问题吧。 材料解决了,问题就集中在炼造上,凡人根本无法使用仙器和修真法器,这是常识,因为修真法器需要修真者的真元力才能运力,而仙器则要仙灵之力……等等,仙灵之力,我的信徒们向我借力时不是也有一些极其微弱的仙灵之力会一起跟着过去吗?我只要降低仙器对仙灵之力的需求不就行了?这样打造出来的仙器力量虽然会很弱,威力甚至会降到和中阶的修真法器差不多,但比神器可强大多了,而且,只有我的信徒才能使用,不是很好吗?只是这样的仙器已经不叫仙器了,材料品质差,威力又被削弱……简直有辱仙器之名,不如叫“类仙器”吧。 打定主意我便开始炼了起来,类仙器对使用者的仙灵之力需求极低,威力又不怎么样,炼起来倒也容易,很快的,几件类仙器便出炉了。我又从仓库里挑出品质好的骑士装备和剑士装备男女各一套,一共四套,丢入炉中修炼——那些装备都是用高科技材料制成,却被我以类仙器的手法炼制,光是想想就觉得有意思。 制成的类仙器有以下几件: 仙灵耳环:戴上剑仙耳环后物理攻击无效、魔法攻击无效、五行术法防御加倍,同时能从本仙子处源源不绝的获得力量,仙灵耳环不毁,力量不绝。这耳环是给教皇准备的。 碎兵镜:被此镜照射后一切武器装备全部化为粉末,就算神器也难逃厄运,只有高阶修真者法器、仙器、佛器才能不受影响。同时还能能进行天兵系召唤(昆仑奴、黄巾力士、各类天兵、天将)这是我准备给圣女的。 仙玉书简:可以轻松的施展高阶五行术,也可以一个人施展本来要多人才能施展的五行阵法,法术的威力大大增加,施法的时间则变得更短(本来就很短)。这是准备给主教的东西。 天怒骑铠(两套,包含盾):就是我丢入炉中炼化的骑士铠,修炼后再也不是凡品,剑芒、剑罡、剑气的杀伤范围、杀伤力增加数倍,护身真气,护身罡气防御力量加倍,本身有不逊于中阶修真法器的物理、法术防御力,同时还能极快的恢复持有者的体力、真气,有治疗能力,并有自我修复能力。 人怨剑铠(两套,包含盾):用普通的仙殿剑士装备炼成,御剑范围倍增,飞剑杀伤力、速度加倍,它的防御力比仙骑铠更强,相当于高阶修真法器,能自我修复。 紫玉镯:这次修炼出的唯一没有攻击力的类仙器,但却是所有类仙器中最让人头疼的一件,持有者拥有真正的不死之身,并拥有极其可怕的治疗术,能瞬间将战场上垂死的军人恢复如初,断掉的手脚也能瞬间长齐,除非此镯被破坏,否则持有者即使化为灰烬也能瞬间重生,但偏偏此镯却是所有类仙器中最结实的,就算普通仙人要将其破坏也要大费手脚。 五色天轮:内含五行之力,在其力量范围内能阻绝一切魔法力,在其力量范围内只能使用自身力量,能切断神职人员、魔法师与神灵之间的力量连系。但无法阻绝比五行之力层次更高的力量,神灵在其力量范围虽然不受影响,但也无法使用魔法元素,仅能使用最基本的神力。此外,五色天轮还有降福、祈雨的能力,能让一个方圆千里的区域十年内风调雨顺,连年丰收。 由于材料有限,我只炼出了这么几样类仙器,让信徒们先凑合着用一用吧。 伸了个懒腰,唉,总算是大功告成了,将仙器和两种职业共四种铠甲各装了五百件进新得到的空间袋,嘿嘿,这个空间袋还真大啊,两千件盔甲全装进去还装不满,嘿嘿。一切整理好后直奔中疆,我已经离开好几天了,不知道那的百姓情况怎么样。 中疆长期严酷的自然环境使得国内人口仅四十余万,国民长期居住在暗无天日地下生活,以采矿作为国库主要收入,现在终于能搬到地面上,像正常人一样的生活,尽管要重新修屋建城,但干劲却不是普通的高,人人都撑着瘦弱的身子干得热火朝天。 在高空中,我远远的就看见一座新建中的城市,它以仙殿为中心,城市已经初具雏形,这是中疆的第一座城市,只是……中疆的百姓大概从来没建过房子,他们建房,居然不打地基,就算是木屋也要先打木桩啊……看,这不是倒了吗。这时,几个仙术师跑过来帮忙,法术一动,一个由四面石墙围成的无房顶石屋就此延生,居民只要在石壁上打个门,再装个房顶就行了,只是那几个仙术师刚学会五行术,操纵得不好,要不然根本不用那么麻烦,只要念念咒,要石屋有石屋还是要石塔有石塔。 我看见有不少人跳进附近的河里抓鱼,也有不少人从北部山区归来,身上背着大量猎物和修筑用的石料,还有一车车的木材从南部森林中运来,做为修筑材料。中疆国内原本就是森林,丛林生物多的是,地形改造后这些回复原状的野兽大多都被我集在中北部山区和南部森林里,草原和雪原里的生物链还没构成,只有几只鸟儿在盘旋。 当我偷偷的潜入兴建中的城市时,却意外的看见,一个仙术师拿着口袋,挨家挨户的敲门,一个白发苍苍、衣着破烂的老人笑着脸翻遍全身却只翻出可怜的两个铜子时,那仙术师竟是一脸不悦之色,抢过铜子丢入袋中,还骂了句: “老不死的,你是怎么敬奉上仙的……” 后面就是一大堆难听话骂了出来,可怜的老人给了钱居然还被骂,简直…… “喂,你,干嘛骂人呢。” “不关你的事!” 那位仙术师转过头来,露出狰狞的表情: “看你的服装是外国的吧,仙殿收税,你们外国人管什么。” 什么,收税?哦,我忘了,异界的风俗就是这样,国教是可以收信仰税的,我成了中疆的守护仙灵,仙教自然也就成了国教,收税 ,自然是应该的,可是我怎么看了就不舒服呢。道佛两教也有类似情况,那叫“化缘”,但可比这家伙态度好得多了,而且化缘也是随意的,爱给就给,不给就算,像他这样收了钱还恶语相向,简直……在中国恐怕会被人当成邪教徒吧。 “我就爱管,怎么样,收了钱应该千恩万谢,哪像你还这样凶巴巴的,简直和邪教徒没什么两样!” “你说什么!” 那位仙术师收起了狰狞的表情,老人脸上歉意的笑容也消失了,甚至周围的人都围了上来,手中还拿着各种可以充当凶器的修房工具,斧子锤子锄头什么都有,一副要把我撕成碎片的样子。我做错什么了吗?仙术师挥手止住不断靠上来的人群。 “戴面具的小姐,您的意思是我是说邪教徒是吗?” “你刚才那样子的确和邪教徒没什么两样……” 我实话实说了,怕什么,你能把本仙子怎么样。 “吼!” 人们暴怒了,抄起手中的家伙就要把我砸成肉浆,怎么连那位老人也拿起了石头想砸我,有没搞错啊,我刚才可是帮你说话啊。 虽然这些人根本不可能伤害到我,但为了避免麻烦,我还是用土遁钻出包围圈,看着那群如同疯子一般失去了目标,到处找寻我的身影。我又没有远遁,很快就被人发现了。 “她在那,别让她跑了。” 呼啦的一下,那群疯子就围了上来,我又没惹他们,干嘛死追着不放啊。算了,本仙子不与你们这些凡人计较,走人。正想掉头,没想到那位仙术师居然也跟着我的尾巴从地里钻了出来,闭也眼睛也知道他用了土遁。 只见他手一伸,喝止了蜂涌而上的众人,没想到那群疯子还真听他的话,叫停就停。 “刚才你用的也是土遁吧,没想到你也是仙教中人,可是你居然污辱上仙,你这个异端,受死吧!接招,金之术!” 说完,我就感到他的一部份精神力从脑门传出,融入我体内,而我体内也有一丝极其微弱的力量“跑”到他身上。空气中泛起无数带着金属光泽的波纹,转眼间,一片片利刃在空气中生成,变成浮在空中的利刃。不是吧,这家伙,打算用我的力量来对付我,这……可能吗? 面对这些物质化的金之力,我动都懒得动,借用我的力量来攻击我……这种攻击怎么可能会有效果呢。 在人们的叫好声中,利刃向我袭来,但那些寒光闪闪的刀片却在接触我的一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见到这种情形,周围一片寂静。 “怎么会这样……” 那位仙术师目瞪口呆,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攻击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上天有好生之德,何必打打杀杀呢,呵呵。” 在笑声中,我借遁法离去,留下一个发呆的仙术师和一群不知发生了什么事的老百姓。原本我想禁掉那位仙术师的力量,但后来发现,他的心灵还算纯洁,就是对本仙子的信仰太过狂热,我又说他像邪教徒,等于说仙教是邪教,所以才会引出刚才那事端,看来,有必要纠正一下仙教徒们的观念——我可不想我的仙教像地球上的第一大教派那样,有红烧异教徒和科学家的嗜好,还有插手各国政治、到最后居然连国王上任都要管的恶迹,我更不能容忍仙教徒地球第二大教派一样,跑去当恐怖份子,因为那样一来,本仙子不是变成邪……大家心知肚明,不说也罢。 不知道耶和华和安拉为什么会容忍自己的信徒为非做歹,犯下这样那样糗事,搞得天怒人怨,但我绝不会容许我的仙教变成邪教,我得有所行动,让信仰税见鬼去吧! 我已经下定决定,必须禁止教皇去收取信仰税,也不会让仙职们挨家挨户的去“化缘”,谁知道他们会不会把化缘变成收税呢。 打定了主意,隐去身形的我,向仙殿内殿飞去。 异界之旅(新) 第二十章 (更新时间:2005-1-30 13:44:00 本章字数:7307) “上仙,虽然国教收‘信仰税’是天经地易的事,但您不高兴,信仰税从今日起便停止征收,只是教会的日常开支……” 已经身为教皇的雪玫,听说要取消“信仰税”,脸上就露出难色,我也知道他的苦处,做为一个教会,养着一群天天只会念经的家伙,就算有再多的钱也会坐吃山空,虽然有国库拔款供养,但那点钱不仅顶不了太大用处,还会给国家财政造成极大负担,因为一个教会,不仅吃穿住行都要花钱,外出传教也要花钱,还有教会的武装力量也要资金来组建,虽然我提供了优质的盔甲盾牌,但我却没有提供武器,刀枪战马还得教皇自己想办法。“信仰税”才刚刚开始征收却被我喝止,资金来源一下成了问题。不过,一个教皇敢这样和信奉的神仙说话,语气中明显带着不满,她倒是第一个,其他教派的教皇在神灵面前被威压震慑,压根不敢露出什么不满,指南不敢朝北,神说一教皇不敢说二,但仙灵却是平和取代威压,虽然同样高高在上,却不会让人产生恐惧感,这也使得这个刚刚当上教皇,没有处事经验的雪玫敢这样说话,不过我也不会在意,必竟我的本体是人,人与人之间讨价还价是常有的事。 “这个问题我也想过,你让人在正殿外放一个化缘箱,让那些来参拜的信徒捐款,捐多捐少完全自愿,甚至不捐都行。” 道、佛两教就是造这种方法得到了不少财富,大多数庙宇都富得冒油,这种方法可比强制征收“信仰税”好得多,同样是让人掏腰包,强行收税比自愿捐款更容易引发人的抵触心理,如同抢钱一般的税收这对仙教的长期发展只有负面影响。 “要是没人捐款……” 雪玫说出了自己的忧虑,我看着她皱成一团的眉头,拍了拍她的肩膀: “不会的,你看那些百姓,不会看着教会遇到困难而不相助的。哦,对了,我来的时候看到有些仙术师对老百姓的态度非常恶劣……” 我掏出一本书交给雪玫,那书的封面上只写着三个字“道德经”,我把这本书交给教皇的原因就是想让她把仙职们教育成有道德修养的人: “以后仙教人员的行事准则都以此书为准,不可欺负弱小,无论仙术师、仙殿剑士还是仙殿骑士都要遵守最起码的道德。” “是!” 雪玫翻了翻书兴奋的收下了,八成是把这本书当成仙教的“圣经”了吧。我又把空间袋中的装备箱、类仙器全倒了出来,还好这里是内殿花园,放得下这些东西: “箱子里的是剑士和骑士的装备,还有一些是类仙器。” 我将“仙灵耳环”放到雪玫手上。又把“碎兵镜”交给一直站在旁边不说话的水云兰,看来我的圣女不太喜欢说话啊。 “这两件类仙器是给你们的,此外还有一些类仙器,你们可以交给适合的人。” 看到那些类仙器,雪玫和云兰早就笑得合不拢嘴了: “谢谢仙子,谢谢仙子。” 当我离开仙殿的时候,我的骑士和剑士们都已经穿上了那些只有在网络游戏中才会出现的盔甲,嗯,看上去真的很不错啊。只是少了兵器,其他东西让他们自己准备吧,可别让他们成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废物。 我坐在摇摇晃晃的屋顶,看着四处走到的居民,四十万人,只够一座大城市的人口,可这四十万人却是中疆国全国的人口,时间已经过去半个月了,周围的地区已经知道了中疆发生的异变,已经开始陆陆续续有商队和冒险者来到这里,可是带来的商品却是一些珠宝之类东西,没人买,其中一些商队带来的食物倒是非常畅销,不过这里的人更在意的是商队中是否有厨师和建筑工匠,以及牛羊马匹等牧畜。可是这些是第一批到达的商队,只是来调查市场的,哪有这些东西,商队几乎什么都没卖掉,只是运上了些矿石就匆匆返程了。得到消息的第二批商队应该会带上那些中疆急须的物品吧。 在这半个月中,我也没闲着,努力从附近的国度偷偷带回了上万只兔子、野猫、昆虫、草原鸟雀以及几十只狸狼。 狸狼是狼的近亲,体积比哈巴狗大上一点,以兔子、野猫等小动物为食虽然繁殖很快,但只会一公一母两只组成小家庭,不会像狼群那样几十只几百只的聚在一起,为祸一方,这也是我不带回狼群的原因,我可不想中疆东部的平原变成狼群的天下。有了这些狸狼,草原就不会像奥大利亚那样兔子成灾。 仙教倒也发展得挺快,仙职人员已经发展到七百余人,其中仙术师三百多人,仙殿骑士两百余人,仙殿剑士两百多人。现在经常都能看到儒生打扮、手握玉简的仙术师在帮人修建房屋,身穿尉蓝色盔甲的仙殿剑士在维护秩序。仙殿骑士则被安排在仙殿内外站岗。 不过仙殿剑士的武器倒是有点意思,有的人舍去了那张透明的盾牌,而使用双手大剑,不过腰间却多了一把两尺来长短剑,另外一些仙殿剑士则保留了我提供的透明盾牌,除了背上的一把单手长剑外腰上也有一把短剑,也许外人不知道为什么仙殿剑士会对短剑情有独衷,甚至会以为短剑是的副武器,但是我却明白:短剑是剑士们用来施展飞剑术的家伙,道士和修真的飞剑都不是凡品,可以人剑合一收入体内,但仙殿剑士们用的可都是普通短剑,甚至是劣质短剑,怎么可能人剑合一,当然乖乖的挂在腰上了。 最值得一提的是雪玫设的化缘箱,收效比我预想的要大得多,体积一立方米大小的箱子不到一小时就满了,尽管中疆百姓都很穷苦,收入的大多数都是铜币,少有银币,但积少成多,来钱的速度也快,只要一天收入的铜币就堆得像小山那么高,换算成金币也有近千枚,比收税来得快多了,而且这还是信徒心甘情愿付出的,不会像收税那样惹得双方都不愉快。 “琳,你在想什么呢?” 突然有人拍了拍我肩膀,不用看就知道是谁,前几天飞兰神教的生命女神依娜突然去而复返,跑到中疆来混日子。 “你在看着你的子民吗?” 我点点头: “是啊,城市建设得差不多了,可是我总觉得差了点什么。” “建设差不多了?我没听错吧,这才刚开个头呢,城市可不是有人住有房子就行了。” 依娜笑了笑指了指城市边缘: “首先,一座城市无论大小都要有城墙和哨塔、箭楼,就算小镇也要有可以站人的土墙。还有市政局、治安局。还要划分商业区和住宅区,商业区也有分精品区、杂货区、专卖区。住宅也有分平民区和贵族区,平民区也有分居民区和商民区,贵族区还有分家族区和……” 天哪,居然这么复杂,我拍了拍脑袋: “这些交给那些国王和大臣去办吧,我管那么多做什么。如果我什么都要管,还不如我去当国王算了。” “嗯,说的也是,有道理。” 依娜微笑着望向远处的草原,又看了看其他方向的山区、雪原、森林。 “你把你的国家布置得很有意思,如果是我,就想不出这样的布置法。这对国家的发展非常方便,而且还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 那是当然,我心里暗想着:如果你编过电脑游戏的地图,你也会布置成这种非常方便的地形。 “资源都会用尽的,但资源也会再生,我只是加快的资源循环的速度而以。如果这个循环被破坏了,这种优势便不复存在。不过……我好像把那个金属资源的集中地放得离这太远了,幸好保留了中疆国内原有的矿脉,其中有几条离仙殿很近,要开采起来倒也方便。” “是啊,很方便,但你不觉得这样的国度会让外敌垂涎三尺吗?” 我心头一震,是啊,任何国家看到这样的国度、取之不尽的资源都会心起贪念,而现在的中疆国却仅四十万人口,其他国家一个行省的人口都不止这个数,如果暴发战争……。 “别想太多了,以你这种大规模改变大地的能力,在神族中也算屈指可数的,而你又没有阵营归属,大多数神族不会太看重资源,只会想要拉拢你,会看中那些资源的,只有人类、兽人。中疆国可真是宝库啊,无论神还是人都会想要染指中疆,你要小心了。” 依娜抬起头看了看天上的云朵: “人类垂涎的是财富,而神族看中的却是你——无论是你的力量和还是你的美丽,你的美丽甚至让我有些嫉妒。说到国家,中疆国好像没有正规军队吧,到现在为止,我只看到一些治安兵。” “呃……除了仙殿的势力外,的确只有一些皇宫守卫和维护治安的治安兵。” 被依娜点醒,发现局势严重的我马上想到,长期住在地底的中疆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也没有人会和他们争)竟没有组建军队。 “我知道你不会随便加入哪个阵营的,不过我还是希望你能加入飞兰教,你将会成为我们的一大助力。当然,诗风情也不会放弃你,会死命的拉拢你。那个啼月更不会放过你,他会用尽管各卑鄙无耻下流肮脏的手段来拉拢你。不管你加不加入飞兰教,只要不是啼月一方,我都决定帮你一把,但不是无偿的,我想让我的骑士团拥有你的一部份力量,算是做生意,怎么样?” “好的!” 这样的事情我当然一口答应: “首先我要牲畜,牛羊马每种两万头,还有铁匠、建筑工之类各行各业的精英来教导我的子民,包括农牧业的指导教师。” “行” 依娜一口答应: “我要让我的骑士和剑士学会你的剑法。” “这个容易!我还可以让你的骑士无偿的拥有一种特殊的力量,可以提升杀伤力的力量,你看。” 手一伸,一根细细的树枝飞到我面前: “这种力量可以强化万物,用在兵器上可以无竖不摧,就算破坏神器也不在话下。” “真的吗?” “不信的话你拿个神器来试试,不过那个神器可能会损坏。” “好!” 依娜拿出一面盾牌。我能感觉到那面盾牌上流动着的土系魔法元素,这应该不是她制造的神器吧。 我将真气注入细细的树枝,并让其驻留在内部,然后把树枝放到依娜手中: “你来试试。” 结果当然不用说,只听“啪”的一声,依娜用那支被本剑仙真气强化过的树枝轻而易举的在神盾上刺开了个小口,而树枝却毫发无损。 “竟有这种力量!!” 依娜那股兴奋劲就别提了,由于她是生命系神灵,她的信徒尽管拥有瞬间恢复所有伤势的神奇力量,但战斗力却不怎么强,她的骑士一直被人称为“蟑螂骑士”,意思是回生教的骑士们个个都有像蟑螂一样顽强的生命力,却都弱小不堪,现在有了这种力量,足以让那些轻视回生教的异端们吃吃苦头了。 “说定了!” 兴奋不以的依娜马上与我击掌为誓,并交给我一个巴掌大的棱形水晶石。 “把你的剑法记载进去吧。” “这个东西……” 我为难的看了看这个水晶,太小了吧,要在上面雕刻,我可没这样的功夫。 “你不会连这都不知道吧,这是记忆水晶,只要把你的精神力伸展进去,再把你的剑法想一遍,就可以完成记录了。” “这个方便啊,早知道我就用这种方式把技能传给我的信徒了,害得我在玉壁上刻了好久的字。” 我拿起记忆水晶,心里犯愁呢,要记什么剑法呢,依娜的信徒肯定没有学过真气,很多要真气辅助的剑法都没法施展……外家功夫中也有剑法,就教给他们吧。 心念一动,二十几套外家功夫就被输了进去,里头不仅有剑法,我还买附赠了几套外家拳法,这笔的“生意”依娜可是赚翻了。 当依娜兴高采烈的离去时,诗风情的生命波动又出现了,真是的,这些神好像约好了似的,一个接一个的来,一个前脚刚走,另一个后脚就到。 “琳,中疆的建设怎么样了?” “才十几天而以,居民区倒是建得差不多,可是……没几幢像样的房子。” 我叹了口气,现在的中疆,看上去就像是个难民营,整个国家贵族阶级不足百人,王族也只有不到十人,王宫和豪宅根本就不是那些只懂得挖洞的人建得起来的。 “需要帮忙吗?” 诗风情在我身边轻轻的坐下,富有磁性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我会尽可能的提供一切帮忙。” “可是我不想加入任何一方神灵势力。” “这是无偿的帮助。” 诗风情不在乎的说道: “交个朋友,朋友之间的帮助。” “真的?” 我有点不信的看着诗风情,虽然知道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不过我却猜不出这位英俊的神灵有什么企图,不管了,先收了好处再说,要是他提什么过份的要求我就死不认帐。 “还有,我已经让我的守护国派人来与中疆缔结盟约了,你应该不会拒绝吧。” “不会,当然不会。” 诗风情微笑着看着我,半晌之后才把目光望向忙碌的人群,当他看到仙教剑士的盔甲时愣了一下: “真是威风又美丽的盔甲啊,只是这座城市建筑这么乱,一点规化都没有,我会派这方面的专家来的。” “谢谢。” 随后就是长时间的沉默,真受不了,怎么就没话说了呢。 “风情。” 我首先打破了沉默,一直用看蚂蚁上树的目光看下边的人群时间长了也会烦的。 “啊,什么事。” “有没有兴趣看看我建的地宫?” “好啊。” 天冥剑泛出耀眼的剑光载着一仙一神朝着迷雾岛飞去,地上的信徒们见了连忙对天祷告,感激仙灵所带来的一切福音。 地宫虽然不像仙殿那样夸张,但内装也是富丽堂皇,无处不在的夜明珠使得整个地宫都亮堂堂的,当诗风情看到这些珠子的时候居然以为是魔晶石,还问我为什么感觉不到晶石里的魔力波动,害我差点晕倒。 “你怎么住地下呢?” 参观完地宫后诗风情不解的问道,在他的意识里只有那些见不得光的生物才会住在暗无天日的地下,不过我的地宫正气凛然,灵气十足,和那些邪恶两个字根本搭不上边。 “因为玄气和灵气是我修炼需要的必备能量,玄气产于天上,支配星体运转,灵气生自地下,滋养世间万物,我住在地下就是方便采集灵气,在炼丹和炼器时都要消耗少量的玄气和大量的灵气,相比之下,灵气的需求比玄气更大。” “炼丹?你怎么有兴趣学炼金术那套玩意?” “炼金术?” 我白了他一眼: “炼丹可不是炼金术那么简单。” 我从架子上取下一个瓷瓶,拔开塞子,倒出一粒紫色的天青丹,这可是正宗仙丹,不是修真者或道士炼出的丹药。 “你吃一粒试试。” “好!” 诗风情接过仙丹后马上就吃了下去,仙丹入口即化,化做一股清凉的气息在他体内流动。 “用你的力量炼化它……就是力量之间融合。” 我本来想提醒的话说到一半才想到他可能不知道什么叫炼化,所以改说融合。 “嗯。” 当神力与诗风情体内的神力相遇时,清凉的气息马上和神力混在一起,混合了清凉气息的神力突然暴涨,足足狂增了三倍才停止下来。 “天哪!我的力量,足足增加了三倍。” 看着面露惊讶的诗风情,我心里闪过一丝不解,从气息上看,他真的暴涨了三倍力量……可是我服下这种仙丹最多只会涨一成的力道啊,一成和三倍可是差了好多啊,怎么回事?而且这还是下品仙丹……看到诗风情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我干脆把那瓶仙丹整瓶的给了他。 “送你吧。” “真的给我?这样的好东西?” “是啊,反正只要有材料我就会炼制,不是吗。” 看着诗风情小心翼翼接过瓷瓶,把它当宝看的样子我就好笑。其实那瓶仙丹不仅只是下品仙丹,在同样仙丹中也只是次品,而且只有五粒,是我第一次炼丹的成果,当然不会是什么好货。 参观完整个地宫后,我突然转身问他: “想去玩冲浪吗?” “冲浪?是什么?” 地宫之上便是沙滩,早在地球上时,我就渴望能在海里冲浪,可是近海的海水都臭哄哄的,还带着无数垃圾,决不是冲浪的好地方,想冲浪,只有在人工的室内冲浪池里才行,现在终于看到一望干净得不能再干净的海水 当我穿着泳装出现在他面前时惹得他大呼小叫,捂着脸不敢看,真是的,跟乡巴佬似的,用得着这样吗。不过当他看到我踩在薄的木板(冲浪板)在海浪中做着各种动作时羡慕得不得了,不使用神力做出这种运动可是非常刺激。兴致勃勃的他跑地宫,从车间里拿了块已经做好的冲浪板跳进大海时……一下沉底了,晕了,……他难道不知道冲浪是借着海浪才能“冲”得起来的吗?居然和海浪对碰……。还好他是神,喝了一肚子的水也不会淹死,要不然又要有人挺尸海底了。 他的“冲浪资质”还不错,凭着神灵天生的平衡感和直觉在半小时后已经掌握了一些基本诀窍,虽然冲浪板还是经常被海浪打翻但已经不像先前那像笨到和海浪对碰了。 “哈哈哈,琳仙子,你居然还真懂得玩啊,我已经四千年没玩得这么兴奋了。” “是吗?要是我告诉你还有帆船之类的可以玩呢?我说的帆船可不是你以前见过的帆船,外形嘛……就是一块特大号的冲浪板上加个三角帆。” 我倒是满不在乎的,这些地球上的娱乐运动好像在异世界从来没出现过。 “听起来好像也很好玩的啊。” “你以前没玩过吗?” “没有!” 诗风情躺在沙滩上,望着渐渐落下的太阳: “以前我都待在神殿里,接受到万民朝拜,明明刻刻都要摆出一副威严的形像,后来我受不了了,跑到民间,装成一个琴师,但身上的神威却轻易让人们认出了我的身份,以为我是个流浪的神坻,呵呵,那时候还真是有意思……至于游玩,欣赏大陆上的每一处风景……但是,三年旅游期间带来的快乐还是比不过今天这样,因为有个人和我分享我的快乐,我今天才知道,与人分享快乐,会更加快乐。” 说完,就直勾勾的看着我,那眼神火热热的……看得我直发毛: “喂,不要这样看着我,我被你看得很不舒服呢。” “啊,不好意思,我失态了,不过……你以后可以别穿这么暴露吗,淑女……不应该这样。” ……泳装好像都是这样的吧。只是把手臂和大腿露出来而以,不至于这样吧,看他脸都红了,老封建。 “冲浪游泳一般都这样穿的……要是我告诉你男生冲浪只穿一条短裤,你会有什么反应。” “只穿一条短裤……像我今天这样全身穿着衣服冲浪有什么不好吗。” ……算了,观念不同,没法勾通。我已经放弃了看他有多少肌肉的打算,这个老封建却一直苦口婆心的劝我穿得严严实实的去冲浪……封建礼教真是害人啊,难怪中国一直在进行着打倒封建礼教的宣传。 异界之旅(新) 第二十一章 (更新时间:2005-1-31 23:53:00 本章字数:6688) 诗风情守护的国度——神恩帝国的特使带着大批各行业的专业人士和大批牛羊马匹以及牧羊犬雄赳赳气昂昂的来到了中疆国,而依娜的守护国——波塔维亚、青玄帝国的使者和援助也带着同样的专业人材和牲畜于同日到达,三国使者对眼前破破烂烂的新兴城市露出一脸的不肖,他们搞不懂,伟大的神为什么要让他们和这样的蛮荒之国定下盟约。要征服这样的国度可是轻而易举的事,任何一个国家的总兵力都比中疆国的总人口还多。当他们看到列队迎接的仙殿骑士时,那精美的盔甲、透明的盾牌让他们惊叹不以,即使是最上等的将军铠都没这些盔甲威风。 托盔甲的福,他们对中疆的印像总算有所改善:这个蛮荒的异教国度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那些盔甲是绝世罕见的。当即心里盘算着是不是要买进一些这样的盔甲装备国内的军队。 有了外国建筑师的加入,一切乱七八糟的建筑全部重建,刚刚搭好的居民区被一片一片的夷为平地,先前的活算是白干了。不过有这些建筑工程方面的专家帮忙,再加上仙术师一旁帮助,新的城区以整齐的布局取代了先前胡乱搭建的房屋,看上去顺眼多了。 冒险者公会和佣兵公会也出现在这座新兴的城市里,商队、冒险者和佣兵越来越多,对于这个复苏的国度,每个人都非常好奇,他们要探索中疆的每一寸土地……尽管我在改造地形后曾经画了一份地图,但那是简图,人们需要更加精确的地图。 商队和冒险者虽然带来了商品和金币,但他们也带走了中疆的情况——世界很快就会知道,这是一个几乎不设防的国度。 “琳,现在城市的进展还算满意吧,每位建筑大师至少带出了十位徒弟,应该不用多久就可以出师了,城区又有专人规划,比以前整齐多了,居民区差不多完工了,贵族的那几间豪宅也已经建到了一半……还好贵族少得可怜,可不然可没法子这么快建好,商业区也已经开始建了,只有军事区和皇宫还没开始动工……你的国王似乎并不着急自己住哪啊。现在主要还是人手不够,下次我让国内送些奴隶过来。” 诗风情扮成琴师,在和我一起逛着大街——街道没有经过任何修整,坑坑洼洼的很不好走,一旦下雨路面全是稀泥。 “奴隶?居然有奴隶?也好,把那些奴隶送来,中疆需要人口,不过他们到了中疆就不再是奴隶,而是平民了,我不想我守护的国内有奴隶存在。” 想不到,真是想不到,这个世界竟有奴隶存在,以前都没注意到,刚好,那些奴隶可以做为中疆人力资源的补充。 “呵呵,没想到秦仙子竟会怜惜那些下等人,我国内有几百万的奴隶,要的话全给你,依娜女神的两个守护国应该也有不少奴隶吧,不知道她愿不愿意帮忙,你也可以向她讨要一些,她应该不会那么小气的。那些奴隶应该亲吻你的脚,因为他们的即然拥有的自由是你赐与的。” 诗风情摸了摸手指上的玉指环,这是我特地为他准备的,是来封印神灵威压用的小东西,做法很简单,我只是把一个普通的玉指环“开光”后,再注入一些仙灵之力,指环就会散发出淡淡的仙灵之气,正是这股看起来淡淡的仙灵之气压制了神灵的威压,使得诗风情看上去反而像个半仙。他才敢大摇在摆的走在人群中(普通人感觉不到仙灵之气)。 “别说得那么严重,我可不习惯被人舔脚。再说那可是几百万人啊,就算一人只舔一下,我的脚都会被舔烂的。” “要是真的舔伤了你的脚,那些奴隶就应该被烧死。” 唉,诗风情真是,怎么就不懂得“众生平等”呢……算了,观念不同,说不通啊。正在这时,冒险者公会的招牌突然映入我的眼帘,让我不由得停住了脚步。 “怎么了?” “风情……” 我回过头,用眼睛瞄了瞄冷清的公会大门: “我很想进去看看,这里的公会会有什么任务,现在的中疆国内一无强盗二无魔兽,冒险者在这里不知道有什么任务。” “好啊,那就进去吧。” 诗风情也没反对: “反正我跟定你了,你比较懂得把生活搞得有趣些。” 公会里除了两个招待员外什么人都没有,任务按酬劳多少帖在墙上,只有少少的几项,而且大多是商队的护送任务,不过大多商队都没有雇请冒险者和佣兵团,因为中疆国内根本安全得很。 诗风情捡起掉在地上的一张布告,看了完后递给了我。 “琳,这里有个任务,是你的那些信徒……他们打起了你的前任的主意。” 我的前任?六千年以前守护这个国家的神灵吗?只见那张被我踩了好几下的布告上写着:探索火灵神殿,名额不限,若有财宝一半由仙殿征收,另一半由所有参与的佣兵团或冒险者按人头平分。 布告的最后以仙教教皇雪玫的大印做为收尾。 这是个同时下在冒险者公会与佣兵公会的任务,不知道有多少人接了,管他呢,反正就这个任务有意思,接了! 办理了必要的手续以后,神仙双人组就以见习剑士和琴师的身份赶到玄武门前,白玉地板让初来此地的人们不敢举步前行,生怕弄脏了洁白的玉制地板,每个人走动时都小心翼翼,生怕脚下传来碎裂之声,这些人真是不想想,我会把脆弱的东西拿来建宫殿吗,经过天火和仙灵之力粹炼的玉石不仅散发着仙灵之气,而且硬度远超钢铁,再说了,就算仙殿有所损坏,只要地脉中的五行土之源的力量不断绝,仙殿就有自我修复的能力。 玄武门是仙殿四门之一,到处都能见到仙职人员出入,我暗自庆幸已经把自己的形像从他们的脑子里洗掉,被人认了出来可就不好玩了。 “你们也是接了任务的吧,请到那边去。” 玄武广场已经聚集了几十人,看样子有个小型佣兵团接了任务,还有十几个冒险者,其中还有两三个魔法师。 没过多久,来了个仙术师,集合了一下乱散散的队伍后扯着嗓子发表了演讲,说的无非就是中疆国缺乏建设资金,为了解决财政问题,国王请仙殿搜索古代神殿遗迹中残留的宝藏,但仙殿却人手不足——听说六千年前的中疆国是大陆上排名前十的富国,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但当年神殿征收的信仰税和国库的支助款无疑是非常惊人的一笔财富,特别是当时的火灵教是在无头恶魔的攻击下灭亡的,而不是自然消亡,突然消亡的教派总是会留下许多来不及挥霍的财富。 我真没想到啊,中疆居然穷成这样,要挖遗迹来补充国库……早知道我就把那块号称无价之宝的魔晶石交给木海桑,也好让他们渡过这场经济危机。 根据任务说明,离队伍发时间还有两个小时,这两个小时足够我把这颗魔晶放到我的教皇手中——我想从来没有神灵会拿钱给国家花吧,至少诗风情曾经提起过,一向都是国家供养教会,以乞求神灵的欢颜,从来没有像我这样的例子。 “勇士们,出发吧!” 一名仙术师带着两名仙殿剑士和两名仙殿骑士出发一路当先。 “两位是冒险者吧?” “是的。” 走出几里路后,佣兵们、冒险者和仙职们渐渐都混熟了,开始一边说笑一边前行。走在旁边的一位青年佣兵看了我一眼,再看了眼诗风情,笑道: “这回好,有乐师,休息的时候给我们弹一曲解解闷啊。” “好啊!” 诗风情笑着回答。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芬克斯,二十七岁,剑士。” 剑士见我和诗风情不是难与相处的人主动介绍起来。 “秦琳,见习剑士。” “诗风情,乐师。” “秦琳?这名字好耳熟啊……” 芬克斯认识我吗?我以前可从没见过他。 “诗风情,这名字好像也听说过……可是我以前不认识你们,怎么总觉得这两个名字很熟似的。你们不会是哪个名人吧?” 诗风情微微笑道: “呵呵,我们可不是什么名人,可能只是你听说过一些类似的名字吧。” 其实,做为被人供奉的对像,我和诗风情的名字他肯定听过,从仙职和神职人员的口中听说的。 正在这时,队伍突然停了下来,只听前头有人喊到: “大家快然看,仙教剑士大人要表演战技啦。” 人们马上不顾队形,呼啦一下全围了上去。我和诗风情对看了一眼,也走近人群,从人缝中看到,一位蓝头发的仙殿剑士刚刚完成祈祷,拔出腰间的短剑,丢上半空,右手一捏剑决,那柄短剑就停在半空不动,接着手指一抖,短剑马上变成一道剑光,将百米外的一棵小树斩断。原来是在表演御剑术啊,斩断小树后,那名仙殿剑士依然兴致勃勃的控制着短剑在百余米远的地方耍了一套达摩剑法,这手绝活让佣兵们喳喳称奇,虽然知道信仰不同的神灵拥有不同的力量,但是像这样能让剑在半空中飞舞的技能倒是从没见过。 “仙教的神灵应该是战神或兵器之神类型的神灵吧。” “听说是仙教信奉的不是神灵,而是仙灵。” “那个就是仙灵的力量吗?好奇怪啊。” “是啊是啊,你们知道仙灵是什么吗,听说是异化的神灵啊。” “我也听说过,不过仙灵的力量还真是强大啊,中疆国的诅咒六千年来神魔都束手无策,那位仙灵一出手就把诅咒解除,还改造了大地,真的很厉害啊。” “就是啊,神的力量就是这么强大,移山填海都是轻松搞定。” 看着议论纷纷人们,我感到一阵无力感:什么叫“战神或兵器之神类型的神灵”,什么叫“异化的神灵”,我可是仙啊,两者是不同的,神灵是一出生就有强大力量生命体,仙灵则是后天修炼而成的强横存在,一个是先天强者另成一个是后来居上刻苦修炼怎么能混为一谈呢。 算了,这些凡夫俗子是很难分清神和仙的区别的,不管了,耳不听为净。 “琳,你的力量还真奇怪啊。除了先前的法术和控制剑的力量外,你还会哪些呢?” 诗风情靠近我耳边,低声问着,他口中吐出的气流吹得我头发痒痒的。 “还会很多东西……其中一种还有点像你们口中的亡灵魔法。” 我指的是道术中造僵尸用的“控尸术”。 “呃,这个都会……” 诗风情突然不说话了,因为他看到芬克斯一脸笑容的向这儿走来,一边走还一边向我们说道: “仙教那个叫什么琳来着的女神,居然是个女战神,还有一种让剑飞起来砍人的力量,真是有意思啊,有了这种力量,仙教的战斗力算是战神教派中最强大的了,可惜的是,这个仙教的人居然都没碰过马,仙教骑士不会骑马,嘿嘿,不会骑马还叫有脸叫骑士。而且全国上下居然没一辆马车只有数不清的手推车,唉,可惜了那种强大的力量啊。” “……” 我已经无语了,先是被当成精灵族,然后又被人当成什么战神,唉,人怎么都爱自做聪明呢。看着一旁偷笑的诗风情,我全身都泛起一阵无力感,火大啊,一句话没经过大脑就脱口而出: “仙教信奉的并不是神,而是仙,还是剑仙,别搞错了。” “咦,你好像对仙教内幕很清楚啊。” “是啊,琳,即然你知道,就说说吧。” 芬克斯的兴趣一下就被提了起来,幸好周围没什么人,大多数人都周围仙职们问七问八的,不过诗风情看我准备“解密”也竖起耳朵,一脸微笑的听着。 “神和仙的最大区别就在于……神灵一出生就有强大的力量,但仙灵没有,他们要长达千年万年的修炼,苦苦追寻‘天道’的秘密,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后,再经受九九八十一道天劫之雷才能得到飞升,但是这其中艰险无比,成功率不到千分之一,甚至有些人还没修炼到最后关头,连天人合一的境界都没达到就灰飞烟灭。此外,还有一种叫‘佛’的和仙灵差不多的存在,也是在通过刻苦修炼才能飞升,不过‘佛’追求的‘天道’和仙灵略有不同,他们为了区别彼此之间的‘道’就把‘仙’追求的‘道’称之为‘仙道’,‘佛’追求的‘道’称之为‘佛道’,此外,还有一种和‘仙’和‘佛’相反的存在——‘妖’,‘妖’的成长过程也和‘仙’‘佛’一样,要经过无数艰苦灾难最后才能变成‘妖’。但‘妖’却是‘仙’与‘佛’的死对头——至少传说里经常提到‘仙’‘佛’之间经常联手对付‘妖’。不过从某种角度来说,‘妖’是堕落的‘仙’‘佛’。” “天哪,原来一个仙的延生那么困难,难怕我从来没听说过仙的存在,还有佛和妖。不过……那个叫什么天道的力量是怎么回事?” “天道就是宇宙法则,宇宙的意志,宇宙的基础构造之一。” 芬克斯惊得都张大了嘴,诗风情也难以置信的看着我,宇宙的意志……然到说整个宇宙竟是一个生命体?如果那样的话,仙恐怕是比神更高等的存在,一种能和宇宙平起平坐的强大存在。而我却误会了一人一神惊讶的原因,还在心里偷笑:嘿嘿,没想到吧,我以前也是个弱小的生灵,不过现在我已经非常强大了,绝不输给神灵。 “琳……” 诗风情终于忍不住了,张开他的金口: “天人合一是怎么回事?” “听名字就知道了,就是自己的意志强大到和宇宙意志差不多的地步,能够抗拒宇宙的命运控制,甚至反过来凌驾于宇宙之上,就像人剑合一之后可以随意操纵剑一样,仙教剑士手中的剑会飞就是因为剑仙赐与人剑合一的力量,也叫御剑之力。有一定修为的仙灵甚至可以把整个宇宙做为武器互相攻击……” 看到诗风情听得脸色都变了,我笑了笑说道: “不过据说真正强得这么变态的只有仙灵中的天仙,其他仙灵只能掌握一种宇宙法则。” 诗风情的脸色这才渐渐恢复: “那你……仙教信奉的剑仙掌握的是什么力量?剑之力吗?” “不是,剑仙只是说着好听的,剑是凶器,代表的是毁灭,剑仙能够操纵宇宙法则中的毁灭法则,这条法则能够毁灭一切,包括毁灭法则本身。剑仙,其实应该叫毁灭之仙才对。” “不会吧!” 芬克斯似乎怀疑我说的话: “仙教的剑仙不是还改造过大地吗?然到是用毁灭之力改造的?不可能吧。” “剑仙是唯一能把毁灭发挥到极至的仙灵,但剑仙在修炼成仙前也曾经掌握一些其他的力量,她就是用这些力量改造了大地的,不仅是剑仙,所有的仙灵在成仙前多少都会掌握一些其他类型的力量。 一个仙灵能够掌握多种力量,但只能专精一种,这没什么好奇怪的,妖和佛也都是这样。” 芬克斯突然间若有所思的看着我,喃喃说道: “你怎么会知道这么多?” “我为什么不能知道这么多?” 糟糕,说得太多,他怀疑我的身份了。 “其实……” 诗风情突然插话,为我解了围,他也开始解释有关神的存在: “其实神灵的力量也并非一生下来就很强大,幼生期的神也是很弱小的,但比人类中的最强者——圣魔导师更强大,幼生期的神灵要经过两千年的成长期才能成年,在这两千年中幼小的神灵会受伤,也会死亡,但成年后的神灵是强是弱完全看这两千年的煅炼,所以,幼小的神族经常冒着风险进入危险之地进行修炼,以求长大后能有超过其他神灵的力量。” “风情兄也知道得不少啊。你们对这些事情很有研究吗?” “从书上看来的,不过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写书的人不是跑遍了许多不为人知的地方才发现这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吗?” 我一边说着一边加快了脚步,光顾着说话,和队伍落下了好几十米的距离。 “好个‘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真是名言啊!” 芬克斯倒是夸起我来了,但他随后也发现掉了队,也加快了脚步。诗风情倒是不慌不忙,有意无意的轻轻拔了拔琴弦,流动的风元素托起掉队三人组,紧帖着地面飞速追上队伍。当芬克斯突然觉得身体一轻,离开了地面时,着实吓了一跳,随后才发现这是个有益无害的小魔法。 “哇哈哈,诗老弟,你这个琴师还真厉害,只是拔拔琴弦就能使用魔法,你信奉的是哪尊风大神啊?居然允许别人不念咒就召唤自己的力量。” “没什么,只是风精灵的力量。” “哦。原来你和精灵订了契约啊,呵呵,精灵族的那些美女我见过一次,可是水灵水灵的啊,当年我在……” 没想到芬克斯年纪不大,见闻倒是挺广的嘛,从精灵族到人鱼,矮人族他都去过,还认识了不少异族人,还在半兽人的草原上和三十几只半兽人打过架……八成是吹牛的,怎么看他都不是那种能够轻松战胜三十个三米高的半兽人的勇者,到最后越说越夸张,一个人居然独闯魔族禁地,杀散百万魔兵,仅凭一把双手剑打得大魔王落荒而逃,救出了一个不知道哪个国家的公主,还得到了堆起来比山还高的财宝……如果他是神仙这倒也有可能,可是他怎么看都不像得道高人啊。 听他吹得有来有趣,我也不说破,听别人吹牛也是挺有趣的事,就让他吹吧。周围的佣兵、冒险者看到他口沫横飞的样子也过来凑热闹,时不时的自己也吹几句,什么自己曾经有机会当国王,可是自己不肖于当,一时间牛皮哄哄,人人都是无敌冒险王,可怜的魔王和恶龙不知被杀了几百次。队伍在欢笑声前进,时间也不知不觉的度过。 异界之旅(新) 第二十二章 (更新时间:2005-2-1 13:45:00 本章字数:5269) 当年中疆的每一座城市都有火灵殿存在,但做为火灵教的核心,位于仙殿南部森林一百多里的火灵神殿遗迹当年可是整个火灵教的总教坛,正因为它是整个火灵教最大、防御最完美的神殿,才没有被六千年内疯狂成长的森林吞没,至少在我们见到它时,外表虽然残存不堪,但总体上还很完整。 改造大地时我曾经探测到不少古代遗迹,本着保护文物的想法,尽可能的在改造中避免伤及这些遗迹,这也是火灵神殿能够保留下来的原因之一。离仙殿距离最近的火灵神殿遗变很快就被那些爱探险的人们发现在,只是里面机关重重,使得探险家们在损失了一些人手后不得不带着同伴的尸体狼狈而归,将消息带回,于是就有了这次寻宝之旅。 可是,似乎又有人比我们先到一步。 “你们看那些马蹄印,还有马粪,很新鲜,是两小时前留下的。中疆国内并没有马,也不会有拥有骑兵建制的大中型佣兵团存在,更不会是探险家……有人来了,我们得快点。” “飞纹章”佣兵团的团长巴洛德是这次接下任务的唯一佣兵团,仙职们没有探险经验,冒险者们却是一盘散沙,唯一说话有份量的就是他了。他也不负重望,对现场情况检查得非常仔细。 “快走,跑步前进!前面的人注意警戒,发现对方不要攻击,问清楚再说。” 一听说有人抢了先,仙职们马上发足狂奔,唯一的一位仙术师在祈祷后用五行遁法在众目睽睽之下消失,而完成祈祷的仙殿骑士全身被无形的护身真气笼罩,运起闪身法,带着残影,以惊人的速度冲入长满了植物的神殿。可怜仙殿剑士却只有两条腿跑步——他们的御剑术可以载着他们飞行,可惜修行时日尚浅,御剑之术仅仅只是入门,只好用两条腿去跑了。 仙殿骑士华丽的闪身法和惊人的速度(时速九十公里)让佣兵们惊得直吞口水,唉,都什么时候了,还发呆啊。我走到巴洛德身后,使劲的踢了他一脚。 “哎哟,戴面具的小姑娘,干嘛踢我啊?这样可不淑女。” “不踢你的话你还发呆呢,还不快进去啊!” “啊!哦,你们……还愣着看什么呢,快快快,别发呆了,迟了财宝就被别人拿走了。” 回过神来的佣兵们马上一窝蜂的冲了进去,生怕迟了半步就得不到任何东西。诗风情走上来低声说到: “啼月在里面,我感觉到了他的气息。” 啼月?不就是那个月塔教的神灵吗?怎么来这里了? 沿着长满植物破破烂烂的走廊向前冲的两位仙殿骑士突然觉得眼前闪过一排人影——那是一队骑兵,他们把挡住了前面的通道,他们的盔甲上,印着一轮被三颗星星围绕的新月。 “可恶,是夜陌森的军人,敢跑到这里来!把中疆当成自己家了吗!” “解决他们!” 两位仙殿骑士都是年轻人,看到外国军队深入祖国腹地如入无人之境气愤不以,看他们又是普通士兵,并非宗教骑士,一时热血上涌,脚步加快,劣质的骑士剑已经握在手里。 也算那些小骑兵倒霉,本来在国内边境巡逻,啼月神突然带着两名炽天使和十几位神职降临,把他们招去。能为祖国的伟大守护神效力可是这些小兵求之不得的事,尽管最后只是被派去望风,心中却还是对伟大的啼月神千恩万谢,心中一遍又一遍的祈祷。 可是入口处却突然冲进两个穿着精美红色盔甲的人,以人类不可能达到的速度向他们冲来,神啊!他们跑步的速度和飞在空中的魔法师一样快,怎么看都像两位绝世强者。 心里虽然惊异莫名,但啼月神下的命令绝不能违背! “全队突击!” 这支骑兵小队明显是精锐之兵,很快就整好队形策动战马冲向仙殿骑士。双方交手的那一瞬间,两柄泛起淡淡紫色剑芒的劣质长剑将两名骑兵连人带马斩成八片,可是其他骑兵的长枪也刺向了他们,透明的盾牌来不及格挡,八支长枪就长驱直入,仙殿骑士必竟是刚刚就职成功的平民百姓,刚刚学会战斗技能没几天,要不是凭着可怕的速度连那两名骑兵都沾不到边,哪挡得住那些长枪。但是骑兵们却没感觉到长枪刺入肉体的感觉,相反,长枪好像刺到了一堵铁墙一般,不但再也无法前进一分,反而咯嚓一声折断,接着,一股陌生力量顺着枪尖、折断枪身冲入那队骑兵体内,将他们的内脏震成粉末。虽然内脏粉碎了,但他们的大脑暂时还没有死亡,还有感觉,他们还觉得一股大力将他们连人带马撞得倒飞回去……。 看着倒在地上的十名骑兵,两名仙殿骑士马上跑到一边呕吐了起来,这是他们第一次杀人,而且他们也吓坏了,在长枪向他们刺来的时候,他们还以为自己死定了,但是那股围绕在他们身边的稀薄的护身真气却救了他们的命。其实不用拔剑,仙教骑士仅凭护身真气进行冲撞就能用将这些普通骑兵消灭——就像一辆加装了钢板的跑车开足马车不踩刹车去撞人,被撞者生还机率是很小的。 “琳,你的信徒还需要见见血啊。” 诗风情似乎对我的骑士拥有的力量非常感兴趣: “如果可以的话,以后我想以雇佣兵的方式雇佣你的宗教战士,正好可以解决中疆国的经济危机。” “这个……你自己和我的信徒去说吧,接不接受雇佣由他们自己做主。” “他们自己做主?琳,你对你的信徒放得太开了吧,你看看你的信徒和你的教规,不禁婚烟不禁饮食不禁言行,除了犯罪外什么都不禁……甚至连饮食睡眠前的祈祷都可有可无,你也放得太宽了吧。” “谁说我放得宽的,我告诉他们,要按‘道德经’上写的去做,另外我还在道德经上补充和修改了好几条,维护女权,行侠仗义里面都有,还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之类的,限制已经够多了,再改下去就不是宗教了。” 诗风情哑然无语,嘿嘿,他居然也有了观念不同无法勾通的感觉,难得难得。 火灵神殿的中央,那位啼月神正带着一群神职和两只六翼暗天使一步一步的接近高大神像前的废弃神坛,在离神坛仅有十米的距离处停住了。啼月看看了身后,跟在后面的神职和天使识趣的徐徐退下。 啼月缓缓的走到神坛上,轻轻吹了一口气,吹开了堆积六千年、足有三寸厚的尘埃,一柄平凡无奇的长弓露了出来,这柄长弓的确是平凡无奇,除了长度足足有三米外其他是没有什么特别的!拿起长弓,啼月又在神坛下找了找,拔开一个暗柜后找到了一个箭筒,里面足足有三十支箭。 “放下它,啼月!” 神殿中突然响起一个威严的声音,神职和天使们顿时背靠背的依靠在一起,警惕的打量着四周,可是四周除了破损的墙壁,和从楼顶破洞处透下的阳光什么都没有,眼中不由得露出恐惧。 “为什么要放下呢?没想到你还没死啊,六千年来一直躲在这养伤。呵呵,你知不知道,你的守护国已经被一个非常漂亮的女神接手了。” “这我不管,你把‘混沌火焰弓’放下,然后乖乖的给我出去,不然……” “不然怎么样?” 啼月满不在乎的笑着,抬头看着高大神像的顶部。 “看来你伤得不轻啊,六千年了,伤都没好。” “不,你错了,我的伤已经好了,特别是最近几天,不知是谁解开了大地的诅咒,魔法元素再次光临这个国度,我的力量得到了补充,就算你不来,再过几天我也要出去,召回我的信徒,重建我的教会,至于那些胆敢趁我不在,趁机信仰异端的家伙,我要烧死他们,让他们的灵魂永远遭受烈火焚烧的痛苦。” “很好!” 啼月带着轻松的笑容轻轻弹了弹弓弦,发出“嘣”的一声清响: “不如这样吧,这把弓给我,我帮你赶走仙教的女神怎么样?否则,我就和她联手来对付你……我得告诉你,现在的神族不是当年的神族了,‘长老会’已经不存在了,神皇也已经死了六千年了,现在的神族都是聚集成团争夺神界和人界的探制权,而那个叫秦琳的女神还没有加入任何阵营,她所拥有的力量非常有趣,也非常诱人,而你,虽然有着混沌神族的血统,却是一个到处可见的火焰神灵,要是你和她起冲突,会有不少教派的神愿意出手帮助她的,你将面对至少十个神灵的围攻……” “只要我有‘混沌火焰弓’在手,来再多的神我也不怕!快把弓还我,否则别怪我以大欺小!” “呵呵!” 啼月的脸上还带着笑容,只是那笑容已经变得很冰冷了。 “你老胡涂了吗?即然你也知道这弓的厉害,你认为你有办法从我手中夺走吗?这可是混沌之神亲手打造的神器啊,你一个普通的火焰系神灵,能受得了它的一击吗?” “你——!” “哈哈哈!” 啼月大笑着,从箭筒中抽出一支箭,拉了个满弦,对准神像的头部“嘣”的一声,神像的头颅瞬间变成碎片,掉落了地。就在神像头颅爆开的一瞬间,一个人影落在离啼月百米远的地方。当烟尘散去,露出一个看上去只有二十七八岁的青年,谁能想到那个青年真实年龄有上亿岁呢。 “啼月,你不要太过份,就算弓在你手里,你可要记得你晚辈!你敢这样对我,你眼里还有礼数吗!” “老头,活了一亿多年怎么还这么迂腐呢,现在可不是晚辈不敬长辈,而是长辈倚老卖老,和我这个可怜的小辈斤斤计较。这把弓,就当你送我的吧……长辈送晚辈礼物,也是应该的,不是吗?” 啼月手中的弓箭有意无意的对准了那个青年。面对利箭,那青年只好妥协,语气软了下来: “好……好,这弓就算我送你的,但是你要记得你说的话,帮我杀了那个取代我地位的异端女神。” “不!我不想杀她,我下不了手,她太美丽了,但是我会帮你毁掉仙教的……当她走投无路时,会有一个强大而又英俊的神坻救她于危难之中……你明白是什么意思吧。” “知道,知道!” 那位青年露出一脸愤恨的笑,但又无可奈何。 突然,啼月面色一冷,满脸笑容顿时无影无踪: “谁!出来!” 黑暗的力量瞬间封锁了整个空间。 “我神,怎么了?” 神职们左看右看,却没发现什么异样,不解的问道: “仙教徒,好像是仙术士,没想到啊,竟躲得这么隐蔽,差点就被他骗过去了。巴拉,你不是要和我合作吗?用你的火烧一下东北角,仙灵的力量根本不怕我的黑暗之力,用力太小我没法逼他出来,用力太大又怕波及到我的人。” “好吧!” 强烈火焰和黑暗之力对看不见的人影进行了攻击,在神殿的东北角,一个人影经受不住两个神灵的力量压迫,渐渐被逼了出来。 “五行相生,生生不息!” 就在那人撑不住的时候,突然一个代表五行之力的五芒星出现,驱散了黑暗和火焰,那个人,正是施展遁法闯入神殿的仙术师。 “好强的力量!” 火灵神巴拉惊叹道: “仙殿的人竟有这种力量,能够和我们对抗!你一定是教皇吧!如果你信奉我,我可以给你更强的力量。” “不,我不是什么教皇,我只是一个小小的仙术师而以,巴拉大神,您与这位邪神的话我都听到了……在此我先替中疆百姓感谢您曾经守护了我们的国度,但是在最近六千年的时间里,我们失去了您的守护,一起在死亡的边缘挣扎,直到上仙出现……请您不要对上仙不利,因为她救了整个国家,大陆上还有不少比中疆更加美丽的国度还没有神的守护,您可以任选其一。” “你……你居然……我可是守护了你们三千年啊!你居然……” “巴拉!” 啼月有意无意的晃了晃手中的神弓: “秦琳的力量你肯定对付不了的……她完全是凭一己之力解除了无头凶魔的诅咒,还改造了大地,时间仅用了两天半,你有这力量吗,而且……仙教创教还不到半个月,连一个小小的仙术师都能挡得了你我一击,秦琳的信徒都强成这样,更别说她本人了……而且我只见过魔法六芒星,这个五芒星倒从没见过……我的家族的信条是‘不和拥有未知力量的敌人对抗’。” “邪神,少在那喽喽索索,我不会让你的阴谋得呈的!就算拼死,也要杀掉你的几个走狗!” “呵呵,你虽然挡得了我刚才的一击,但那是轻的,只是想把你逼出来而以,只要我多用一点劲,你就粉身碎骨了,还想对付我?呵呵,人是斗不过神的!” 啼月毫不在意的看着在五芒星中挣扎的仙术师,并不认为一个小小的凡人能做出什么事来。 “我没有说要对付你,我说的是,要对付你的走狗!金之术,兵碎!” 仙术师的突然发难,一名神殿骑士突然像炸弹一样爆开……只有啼月和巴拉看清,不是人体炸开,而是穿在神殿骑士身上的盔甲和骑士剑炸开。不由得吸了口冷气,这是什么法术啊,无色无形,无视神殿骑士的护身圣力……被杀的可是高阶神殿骑士啊! 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吹得周围的神职人仰马翻,好在能跟在啼月身边的都是高阶神职,早在巴拉出现时就已经召唤了啼月的神灵之力,虽然灰头土脸但却没人受伤。只是人人都已经心寒如冰:他们知道,仙殿刚刚建立不久,所有的仙术师都是最低阶的,没有多么高深的修为,但就是这样的仙术师却能够轻易杀死一位高阶神殿骑士……神灵赐与的护身之力根本就起不了作用,神的信徒,只能像普通战士那样用身体去承受攻击……这太可怕了! 在场的神职都尽可能的将护身圣力提到最高,他们并没有想过去攻击仙术师,刚才他们心中那不可战胜的存在:啼月神都不能将这名异教徒一击杀死,他们可不认为自己会比神更强大。 异界之旅(新) 第二十三章 (更新时间:2005-2-2 13:28:00 本章字数:5564) “可恶的仙教徒!” 大老远的,我就听见一声怒吼,不会吧,前面已经交手了?也不对,冲在最前面的两个仙殿骑士就在我眼皮底下呢,仙殿剑士跟着佣兵们一起跑,落下好远,只有……不会吧,那个仙术师冲得那么快。 “风情,我先进去了!” 两名仙殿骑士只觉得一道紫光闪过,一阵劲风刮得他们脸上生疼生疼的,护身真气竟没起到保护作用,似乎有什么东西从他们身旁冲入神殿深处,而诗风情却笑呤呤的站在他们身后。查觉不对仙殿骑士将剑尖对准了诗风情。 “你是谁,有什么企图!” “我嘛,没什么企图啊,只是来玩玩,真的,你们不要不信。” 面对越来越近的仙殿骑士,诗风情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这让两位骑士非常恼火。 当我赶到神殿正殿,正看见一只泛着点点红光的黑色的骷髅头从啼月手中飞出,围绕着仙术师不停的打断,只转一圈,五芒星的光彩就暗淡得看不见了。 啼月身边站了一个身穿红衣的青年人,身上散发出神灵特有的威压,应该是另一尊神无疑。 “啼月,那个秦琳是什么样的神灵,为什么她的信徒会那么强,在神面前竟有抵挡之力。” “不知道!那个秦琳是突然出现的,会使用精灵族的木系魔法,还会用火魔法和土魔法,就该是个多属性的神灵。” “啼月,我好像曾经对你说过,我是仙,不是神,你怎么这么快就忘了。” 黑色的骷髅头被两道指风击碎,化成黑烟消失得无影无踪。危机以过,一直苦苦支撑的仙术师身体一软倒在地上直喘气。 “呀,美丽的仙子,你来了啊,其实我对你的信徒并没有恶意,只是对他身上的力量觉得只是好奇而以,试探一下。” 啼月手持长弓,微笑着看了看我,又回头看了看另一位神: “我来介绍一下,秦仙子,这位是中疆国的前任守护神,火灵神巴拉,别看他只是一个火系神灵,他身上可有混沌之神的血统,甚至他的火焰中也带有一些混沌之力。巴拉神,这位是中疆国现任的守护……守护仙女,秦琳,我曾经和你提到过她。” “你就是欺骗了我的信徒,自立异端邪教的秦琳?哼,戴着面具不敢见人吗,你还真是个邪神,哼!” 这个巴拉怎么说话这么……我好像和他没仇吧,干嘛这么生气……可能是不喜欢戴面具的人吧……我听说有些地方见客人时带着面具是不礼貌的表现,可能就是因为这样才不高兴吧。 “我都说过了,我是仙,不是神,邪神更是和我沾不上边,戴面具只是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我一边说着,一边摘下了面具。在那一瞬间,我超强的耳力已经听到在场的男性都觉得心跳加快的数倍,再看看他们的脸上,全是惊艳,个个都处于灵魂出窃状态。 这其中还包括啼月,我在诗风情和依娜面前脱下面具的那次,被他通过镜像数看了个清清楚楚,但这次还是把他迷了个神魂颠倒。还有那个仙术师,我的信徒,仙殿里的玉像天天看,还没看够吗,真是的。 “咳咳,你们看够了没有。” 看到他们那副痴迷的样子,我只好出声帮助他们“回魂”。 “美丽,真是太美丽了,无论神族还是魔族,都没有能够比得上你的女子,无论容貌气质,还是那股圣洁之气……为什么你没有神威和神光,不过不要紧,你可以当我的仆神,服侍我……” 巴拉的话一出口,啼月脸色就变得很难看,连使眼色,可是巴拉就是假装没看到。 没想到这个神居然这么无耻,哼,面子是别人给的,脸是自己丢的,服待你……哼,那本仙子就好好的服待报待你! “我为什么要服待你呢?” 嘴里虽然轻声细语的说着,语气中甚至还带着暧昧,但我的眼睛却在他身上的转:打哪里好呢,鼻子还是眼睛?还要在他肚子上踩几脚,然后倒挂起来,对,还要在他身上涂满污泥!看你还敢打本仙子主意! “因为我有混沌之神的血统,我是神族十大长老的直系后裔……” 巴拉一脸笑容,而啼月那张原本就已经黑乎乎的脸已经变成死黑色,手中的长弓已经搭上了弦,借着身体挡住我的目光——至于巴拉,他的注意力全集中在我身上,哪注意得到啼月的威胁,要是场上出现什么情况,那只混沌之神亲自打造的箭矢肯定会和巴拉来个亲热接触。丝毫不知自己已经在生死边缘的笨蛋神依然在发表他的大论: “我可是神族中的贵族,不是那些下等神族能比的,跟着我,要什么有什么。” “是吗?” 我已经决定了,第一下,要先打他的鼻子,因为他长得很英俊,实在不像坏人,我把他的鼻子打成小丑鼻或是塌鼻子就更像坏人了: “我答应,我现在就服待你吧,就现在,用最激烈的方式!” 在巴拉眼中,那位美丽的仙女突然消失在原地,接着就感觉到脸上受到巨力撞击,整个人飞了出去,身体撞在神殿的墙上,深深的陷了进去,然后才感到鼻子……眼泪不受控制的哗哗流出。 “你你你……你竟敢殴打神族长老的后裔……这是对整个混沌神族的……啊……” 我用鞋底回答了他——他的肚子看起来并不是脾酒肚啊,为什么比蹦床还更有弹性呢?多跳几下! “啊——啊——啊!疼,快……下来,你竟敢踩我!” 我“哼”了一声,甩甩头发,不理你,我已经踩了你,你能把我怎么样。 “可恶!不要以为有了张漂亮脸蛋就可以……” “啪”的一声,我实在忍不住,在他已经有了个鞋印的脸上补了个肘击。再看看这位巴拉神,面部浮肿,口鼻流血,鼻也歪倒在一边,牙还断了好几颗,已经再也看不到刚见面时那个英俊的样子了。 “我也有句话要对你说,不要以为长得英俊就可以在我面前大声呼喝,本仙子可不管你有多俊多帅,照打!” “你——你——你——我要杀了你!” 巴拉全着泛起一道金色的火焰,那张肿得不能再肿的脸狰狞的笑着: “死吧!” 金色的火焰幻化成一只火焰金狮,直向我扑来。 “琳!小心!” 正殿门外传来一阵惊呼,其中还有诗风情的叫声。不用看,那些仙教徒和佣兵到了。 “没事,一团小火而以。” 我伸出了手,那只向我冲来的金焰巨狮渐渐变小,最后竟变成了一只只有巴掌大的小家伙,被我一把抓在手里,站在我的掌心中气不足的“喵喵”叫着,活像一只撒娇的小猫咪。 “怎么回事?” 在场的所有人与神都惊呆了,如果我只是破去火焰金狮并不奇怪,可奇怪的是我竟然是以这种破法。 其实这不是我想搞怪,巴拉放出的这团火,虽然看起来威力很强,但还是属于凡间火焰,连三昧真火都比不上怎么能对付得了我。再加上仙灵个个都会炼丹,对火焰的操纵非常的精通,这个在我面前玩火的神灵技术明显还不够格。 我故意要气巴拉,伸出一只小手指挑逗着小狮子: “你的小猫咪好可爱啊,送我好不好?” 众人哄堂大笑,除了啼月忍得很辛苦我,其他人不管是诗风情还是神职仙职和佣兵,个个笑得前俯后仰,火焰金狮可是大名鼎鼎的混沌神族绝学,不传之密,这招早在除魔大战时期就名扬四海,无论神人魔都知道,可是现在这只狮子不但神气不起来,还很有可能成为女孩儿的宠物,这可是天大的笑话。 “怎么可能……你……你别得意,我还有绝招!看着……” “懒得看,即然你不想送我,猫咪就还你吧,喵喵,回去跟你的主人撒娇去。” “猫咪”非常听话的从我掌中跳下,一离开我的手心就开始变大,当落到在面时体形变得比刚才还大,甚至还长出了四扇翅膀。这下,在场的众人再次惊呆了。不用那么吃惊吧,我只是看那只“小猫咪”太弱了,给它加了点“料”,免得瘦巴巴的不好看。不过,巴拉可就惨了,长着翅膀的大猫扑上去,使劲的“撒娇”牙齿嘴巴翅膀齐用,甚至有时还从嘴里喷出火焰……这场人“猫”大战进行了半个小时,最后巴拉大发神威,终于击毙了被强化的金焰巨狮,不过这间古代神殿也报废了,不知放在哪间密室里的金币珠宝散了一地,在我和诗风情撑起的结界保护下,大部份的财富进了佣兵们的口袋,不过那些财富并不全是他们的,其中有一半是仙教的。 “秦琳,诗风情,我想起来了,我想起他们是谁了……怪不得那么耳熟,原来是……我的天,,神啊,秦琳仙女竟长得这么美丽……” 佣兵队伍中,芬克斯在喃喃自语,其他的佣兵和仙职们则在向各自信奉的神仙祈祷。嗯,又有信仰力来了,自从仙殿建立以来,每天都有越来越多的信仰力向我汇集,不过这些力量实在是太弱小了,还不如自己修炼来得快,只要运转一个小周天,就相当于一亿人一千年的信仰力,而运转小周天的时间,可是一秒几千次,真搞不懂神灵怎么会对这些弱小的力量感兴趣。 “呼!呼!秦琳,你听着,我以混沌神族的名义起誓言,总有一天我一定要杀了你,用最残忍的手段!” 说完,已经伤得不成人形的巴拉奋起余力向天边逃去。 “用最残忍的手段吗?” 我捡起一颗小石子,运足真气,一丢。小石子破空而去,正中飞行逃窜中的神灵,只听远处隐隐传来“啊”的一声惨叫,空中的小黑点向下掉了几十米才稳住身形,继续逃亡。 “啼月,你和你的信徒来这做什么呢?” 解决完那个无耻之徒,我回头看着啼月,啼月现在这身打扮……怎么像个弓箭手似的。这一问把啼月教的那些神职问得心惊胆战,头上冒出了不少汗水。 “我只是来看看老朋友……对,是看老朋友,哈,哈哈。” 啼月虽然在笑,但那笑容怎么看都像是装出来的。 “不过现在老朋友走了,我留在这也没意思了……改天再到仙殿里坐坐客。” “好,不过希望你不要带太多的士兵来就行。” 我绝对不会忘记那些还陈尸在外的夜陌森骑兵,这些只是夜国的普通军队,并不是教会力量,无声无息的出现在中疆境内居然无人知道……看来中疆不但没有军事力量,连信息也不灵通,到时候可别领土被人占了都不知道。 “啊……你是说那些骑兵吗?” 啼月愣了一下,但笑容随即出现在他那张黑脸上: “那些骑兵只是迷了路,呵呵,我走了,美丽的人儿,有空再见。” 哼,这个啼月当我白痴吗,虽然在古代借道行军的事经常有,但都是事先有通知的,夜国骑兵进入中疆腹地,离仙殿只有百里之遥,这问题可不是一般的严重!我得想点办法。 当啼月经过诗风情身边时,诗风情警惕的看着他,用神语警告: “我劝你不要打她的主意。” “我也劝你,离她远点,无论你怎么努力,她最终都是我的,你不会成功的,因为,我的母亲是智慧神,我比你聪明。” “那咱们就走着瞧。” “上仙!” 当啼月走远时,那位仙术师连滚带爬的跌倒在我面前: “上仙,啼月与那位巴拉要联手对您不利啊……” 两位神灵的阴谋被一字不差的从仙术师口中说出,听完后,我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站起来: “放心,我自有对策。从此以后中疆可不是那些家伙想进就进的地方。” 收拾完散落了一地的珠宝金币,佣兵和仙职们兴冲冲的返程而去,这一次出行,不仅找到数不清的财富,还见识到了神灵之间的战斗……仙教的秦琳仙子以绝对优势痛揍了一个叫巴拉的火系神灵,好像还是混沌神族的神,他们似乎还不知道,被我痛扁的那个神,曾经也是中疆王国的守护神。 当木海桑兴冲冲的从仙教教皇雪玫手中接受成堆的财宝时,我正在仙灵岛上忙着指挥机器人将最后一级火箭从生产线上搬下,并运到岛上组装。 “琳,你在做什么?那些大圆柱有什么用?” 诗风情不解的看着监视器,几百台各式各样的机器人将三节火箭一一装好。 “火箭,将卫星送上天,然后可以看到许多国家的情况。” “真的?” “是啊,等造好了你就知道它很好用了,电脑,检查火箭状态” “系统开始检测…… 箭载卫星监视……状态OK; 隔热涂层……状态OK; 轨道定位器……状态OK; 卫星电池……状态OK; 卫星光炮……状态OK; 各级火箭连接……状态OK; 连接装置完好; 点火装置完好; 火箭燃料己装填……一切数据正常,可以发射。” 我毫不犹豫的按下了发射钮,火箭在轰鸣声中射向蓝天。我可懒得像地球上那些家伙一样搞什么倒计时,我真搞不懂,直接一按就发射了,还搞那么多无聊的东西做什么,吊人胃口。 “琳,那东西飞得好高啊……还升高……怎么天空变成黑色的了?太阳……太阳怎么会这么大!” 在我忙着制造火箭和卫星、布置发射场的这几天里,诗风情对基地里的现代化设置了解了不少,虽然仅仅只是知道些常识,比不上真正的现代人,但至少不会像刚进此地时误以为电灯是“魔晶灯”,指着叫电脑大叫“魔镜”。他已经知道监视器显示的,都是一些“方盒子”(摄像头)看到的东西,他也知道,卫星上也被放了“方盒子”。但是宇宙的样子,恐怕是他第一次看见吧。 “别大惊小怪的,这就是天与地的真面目——天是黑的,无边无际,即使太阳再怎么发光也照不亮,大地是圆的,世间万物都生活在那个圆球上,当然,还有无数这样的圆球,不过彼此之间的距离太远了。这就是宇宙的一角,仅仅只是某一面而以。” 诗风情已经没有回应,他已经彻底被未知的宇宙迷住了,没心思问为什么人站在圆球上不会掉下去之类有关地心引力的问题,他拿着鼠标,控制着装在火箭上的镜头四处转动。 “你真的想看的话等卫星进入轨道后再看吧,卫星上的电子眼可以清楚的看到一百万光年内的一切星体,看得非常清楚,除了黑洞和暗星体。” 可是,已经沉迷其中的诗风情根本听不到。这个神……呵呵,对天文学很感兴趣嘛,说不定可以介绍他到地球上去当天文学家,意外啊意外,一个神灵居然着迷天文学。 异界之旅(新) 第二十四章 (更新时间:2005-2-3 19:48:00 本章字数:5342) 黑色的遮盖布被掀开,强烈的光芒几乎刺瞎了三国使臣的眼睛。当他们的眼睛渐渐适应这刺目的光芒时才渐渐看清,能散发出如此光芒的,竟一颗足球大小、内含纯净光元素的魔晶。 “神啊!世界上竟这么大的魔晶……就算是体形最大巴达米兽的魔晶也没有这么大……。” 神恩国的使者面露贪婪的目光,已经被魔晶的力量迷住,其他两国的特使也差不了多少。 水云兰满意的看着三国特使的表情变化,要的就是这种效果,这么大的一颗魔晶石,如果用在城防魔法罩上,几乎可以打造一座不破之城,如果用在攻城上,可以让魔法师和神官们有充足的魔力补充,就算发动上万个禁咒也不在话下。 见时机以到,这位仙教圣女清了清嗓子,穿着仕女装、面带甜美的微笑走到魔晶前,用自己的曼妙的身材挡住了贪婪的目光,三位特使以及仆从才意识到自己失恋,神态尴尬至极。 “尊贵的特使们,我先代表仙教和中疆王国谢谢你们的援助,你们带来了我国急需的大量物资,我们是个穷国,无以酬谢,幸好仙子曾将这块世间无二的魔晶交给了我们,让我们换成现金以渡过这段困难时期,诸位以级诸位代表的国家对我国恩重如山,本来将这块魔晶无偿赠送,但我国还有不少资金缺口,无奈只有将其出售给诸位,我保证只出售给在坐三位特使所代表的国家,但魔晶只有一颗,这样的无价之宝我们无法再找同样的两颗,相信诸位也明白它的价值和作用,会给它开出一个合理的价格,我们将把魔晶卖给出价最高者。” “嗯,的确是无价之宝,我先前只听说过有个叫夜灵的女盗从一位叫秦琳的女剑士手中抢过一颗类似的魔晶……呃,秦琳……那么不是贵国的守护神么……这么说来夜灵根本没得手?” 青玄帝国的使者沉默了一会儿: “这样的大交易我无法自行定夺,得上报吾皇才行……可以等魔法传送阵完工再拍卖吗?” 其他两国使者也纷纷附合,这样的无价之宝所要付出金钱肯定是一笔天文数字,甚至可能穷一国之力都无法购买,自己虽然贵为特使,但也无权决定这样重大的事情。 “当然可以!” 水云兰笑着抚摸了身后的魔晶: “魔法传送阵大约三日后可以交付使用,到时候诸位就可以迅速往返于两国之间,在此期间,我以仙灵的名义起誓,无论是中疆和仙教,都不会把这颗魔晶出售,也不会让第五国的人见到此石。” 但是不到三天,超级魔晶出世于中疆的消息早已经通过冒险者公会和佣兵会的魔法信传遍了整个大陆:一个有着足球大小、纯度百分之百、光属性的魔晶石,一个无价之宝正在一个几乎没有任何武装力量的新兴国度待售——只有波塔维亚,青玄帝国和神恩帝国才有权购买。 中疆被改造过的土地和财富就已经很让人眼红了,现在又跑出个无价魔晶,而且除了指定三国外其他国家却无法染指,这足以让其他一些国家打起歪脑筋。与中疆接壤的国度并不止这三国,除了塔维亚,青玄帝国和神恩帝国外,还有银之国——飞兰神教死神安妮的守护国之一,以及啼月守护的国度之一——夜陌森。 但是由于中疆有着漫长的海岸线,一些离中疆不远,又没有领土拉壤的沿海国度或是岛国都不约而同的设集各类船只——一时间,中疆附近沿海诸国纷纷开始征船从大型渔舰到商船,只要能运兵的都被强行征召,其目的谁都清楚。 “琳,起码有十个国家在打中疆的主意,各国神殿一定会插手其中的,甚至那些异教神灵也会露面,到时候可就不仅仅只是几个神使那么简单了,蚂蚁多了咬死象啊,不如,你加入我们星天教吧。” 诗风情通过卫星查看着地面上密密麻麻的士兵,无不担心,虽然这是拉拢秦琳的绝好机会,但这样等于同时对上数个势力的神灵联手,就算星天教众神再强也吃不消啊。 “不要紧!” 我满不在乎的看了眼诗风情,他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通过这段时间对神灵力量的研究,我已经发现,这些神灵的能量力场虽然看上去和仙灵差不多强大,但是实际力量最多比元婴期的修真者强上一点点,如果仙灵是颗美丽的钻石,那神灵顶多就只是一颗漂亮的玻璃球,两者看上去相似,实力却不在一个档次上。神灵与仙灵的战斗和修真者VS仙灵没什么两样,没有观赏价值,双方的差距不是数量能弥补的,虽然蚂蚁多了可以咬死像,但是神灵和修真再多也奈何不了仙灵。 “我正想给他们一个教训呢,如果事情顺利的话,可能不用直接和那些异国神灵冲突。” 我自信满满,实在没把那些别有图谋的家伙放在眼里。 “琳,你真要同时挑战那么多神灵吗……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谁说我要挑战了?” 我白了他一眼,自从我明白神与仙之的实力差别,就没心情和神灵争强斗狠了,再说虽然我是剑仙,但打架可不是淑女应有的动作,至少……要在没人看见的情况下打。 “我玩阴的不行吗?” “呵呵,看不出,你还有智慧神的头脑……智勇双全吗,我期待你的胜利……如果有什么用得着我帮忙的话,我会尽力全力助你一臂之力的。” 诗风情通过计算机,遥控着高高在上的卫星,镜头微微一转,某岛国的军港就暴露在卫星监视之下。 “琳,中疆附近的几个岛国也想来旅游。” “早就猜到了!我已经有了安排。” “你的草原上已经有两个国家的军队……不,是五个国家……他们在中疆的国土上打仗。” “你说什么?我看看!” 哪些国家,竟然这么大胆敢跑到我的地头上来撒野,然到不知道本仙子现在是中疆的大姐大吗? 镜头上,五国军队分成两个阵营对峙着,两边举着各种式各样的旗帜,其中有两面旗我见过,那两面旗分别是飞兰神教的教旗和光辉殿的教旗。这两个死对头竟在我的地头上对上了。 “琳,是光辉殿冥殿和飞兰教的深红殿在冲突,冥殿下属的三国分别是蓝冰帝国、枫之国、桦之国,都是光辉殿死神苛阿妥砂的守护国。另一边是飞兰教的死神安妮守护银之国和百玉王朝,不过苛阿妥砂的三个守护国都没有和中疆接壤,应该是啼月放他们进来的,该死的啼月,唯恐天下不乱,不过正好可以看看两个死神谁的信徒更强。” “跟我想的一样,最真实的古装大片,不看后悔哦。” 这两帮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敢跑到我的守护国内,等你们打个你死我活两败俱伤,我再过去给你们补上一下,那样会轻松不少。 双方阵营中占多数的还是普通士兵,圣殿剑士和神殿骑士的数量都不多,神官的数量就更少了,由于双方都是死神信徒,隶属于死神的神职。战场还未开战便死气弥漫,和天上火热热的太阳雪白的云朵形成一种非常不调合的对比。特别是隶属于苛阿妥砂的神职,那些神官剑士骑士不是骷髅就是腐烂的丧尸,配上明媚的阳光和尉蓝的天空,真是白日见鬼啊。 反观安妮的信徒,他们就正常得多了,个个白白净净的,个个都是一副圣者模样,根本看不出那是死神信徒,当然,要是没有那些用魔法召唤出来的骷髅僵尸,他们的形像会更加完美。 “奇怪,为什么同是死神神职,深红殿和冥殿看上去会差得那么多?” “你问这个啊,这和神灵的特殊属性有关系,就像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人一样,神灵也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即使两个神灵都是同一属性,他们的力量在细节上也有一同,苛阿妥砂的力量无法被生者借用,所以他的信徒在成为神职的时候只好放弃自己的生命。但是安妮不同,那个小姑娘的力量完全可以被活人召唤,所以就成了眼前的形势了……对了,上次好像听你说你也有类似的死亡力量。” “是啊,道术中有控尸术。咦,怎么会有回生教的骑士混在深红殿神职中间,还有好几个回生教的神官。” 不经意间,我在众多深红殿神官中看到了一群另类人士,他们数量不多,骑士只有五百多人,神官更是只有寥寥十人。这五百一十人混在数万大军中根本不起眼,要不是我眼睛尖,就看不到了。 “安妮和依娜可以说是很要好的朋友,连带的两教关系也不错,有回生教的人在也不奇怪。” 看那他那一副毫不稀奇的模样,然到他就不奇怪为什么生命女神和死神做朋友吗?我满怀疑惑,但他不说也不好在问,只好看着屏幕上不断集结的双方军队和飞来飞去的天使、神使。 出乎意科,率先动的竟是仅有五百人的回生骑士,他们在完成祈祷后护身圣力一张就呐喊着冲了出去,由于知道弓箭无法穿透宗教战士的护身力量,对面也派出一队五百人骷髅骑士——那就是冥殿的神殿骑士。 可以说,这是战斗前的热身赛,这一千名骑士的胜负将直接影响双方军队的士气,只要赢了,就能在气势上压倒对方,正因为这样,一千名骑士即使战至最后一人也不能退,但无论谁胜谁负,活下来的人都会丧失战斗力,这是将是极其惨烈的战斗。 但是,谁也没有注意到,回生骑士手中的长剑,散发出淡淡的金色光芒——这种力量,不属于依娜女神,这种力量就是五行金之术,加持在剑上能提高攻击力,而且还能很快的消耗宗教战士的护身圣力,这种力量的来源,就是本仙子。 两队骑士相交而过,骑士枪、骑士剑互相刺砍一阵后两队人马擦身而过,第一次交锋,两军无人落马,也无人伤亡,但明显回生骑士们身上散发的白光暗淡了一些,而冥殿骑士身上的黑雾已经几乎看不见了。 第二次交锋,护身圣力丧失殆尽的冥殿骑士被回生骑士全数斩落下马,而回生骑士却无一伤亡,身上还散发出几乎看不见的白色光芒。似乎在庆祝回生骑士的胜利,深红殿的神职和普通士兵们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欢呼。随后,回生骑士再次祈祷,已经消耗得差不多的护身圣力再次回到他们身上,策马一鞭,五百名回生骑士带着,随后大军跟近,呼喝着冲向对手,一片撕杀就此展开,刀对刀剑对剑,空中飞翔的全是黑色的死亡天使,黑色的羽毛漫天飞舞,我真有点怀疑天使之间的战斗是不是互相拔对方的毛,要不然那些羽毛怎么会这么多,多到像下雪一样。 “奇怪!” 诗风情皱着眉头紧盯屏幕,看着撕杀在一起的军队。 “依娜手下那群骑士什么时候变那么厉害了,更何况生命力量和死亡力量是对头,冲突起来应该是两败俱伤才对……咦,那些骑士的剑上怎么会仙教骑士才有的剑芒?然到……秦琳你……” 他总算发现回生骑士今天和以住的不同了。 “不错,我让回生教的骑士无偿佣有了我的一点力量,不过那不是剑罡,只是五行术中的金术加持,原本是答应依娜给她的骑士一种类似剑罡的力量,但是后来发现如果回生骑士拥有了那种力量,就必须拥有真气,这样一来就和仙殿骑士没什么两样了,所以改用金术对他们的武器进行强化,追加附带伤害。你可别告诉她哦!” “知道了,可是琳,你为什么借给她的信徒那种力量呢?” “因为她援助过中疆不少物资啊……如果你要,我也可以让你的信徒拥有这种力量。必竟你也帮助过我很多,不是吗?” 说到一半,我突然想到,诗风情帮的忙不比依娜少,可是他什么都不得到,似乎有点不公平,怕他闹情绪,就给他点甜头尝尝。 “好啊,不过,我想要别的力量。” 诗风情沉默了一会儿,抬起头看着我: “琳,你还有什么力量没在我面前用过的?” “还有好多,比如僵尸术、驱鬼术……” “行行行!看来剩下不想用的都是些亡灵法术,这样吧,就那种僵尸术吧,我想让我的神官拥有那种法术。” “好的!” 就在我答应的同时,风艺堂的神官们突然发觉脑子里多了一段文字,是一段法术咒语和介绍——天哪,吾神诗风情怎么会拥有亡灵魔法?风神怎么会有这种邪恶的法术? 这时候诗风情还不知道,僵尸术不同于亡灵魔法中制造丧尸和骷髅兵的低级法术,骷髅打碎就行,丧尸也只是难缠一点,砍成十七八段就没事了。但是僵尸不同,这些由道术驱使并强化的尸体有着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可怕防御力,还有可以将钢铁轻易撕碎的可怕臂力,再加上用于制造僵尸的道力原本就属于圣力的一种,以往对亡灵百试百灵的神圣魔法反而成了僵尸的大补丸,让僵尸们蹦得更高跳得更欢,这个世界又没有道士或和尚,除了神使、天使外只有仙术师才能清除这些看似低级实力却强得可怕的怪物。 除了以上那些人物,僵尸几乎无人能挡,在以后一段很长的时间内,僵尸被诗风情的神官们大量使用,要不是后来发现一些污秽的东西能够挡住僵尸,诗风情的信徒就真的能在大陆上横着走了。以至于后来有人称诗风情为诗(尸)神,而风艺堂则被称为诗(尸)教。 战斗持续了半个小时,这些宗教狂们在丢下一地跳动的尸体后终于分出了胜负(死人都变成丧尸和骷髅,而这些死灵又被砍成肉块),冲在最前面的回生教骑士没剩半个活人,深红殿的神职和银之国、百玉王朝的军队折损了一半的人马、几百只天使活下来的只有十来只,六个神使少了死了一个重伤了一个,被天使们扛着,落荒而逃。 胜利者却不追击,因为他们也付出了差不多的付价,两个神使丧命,天使倒还有上百只,神职却所剩无几,普通军队倒还有一大半。 “好了,仗打完了,我要去和这些家伙玩玩。你要不要一起去?” 我抓起放在一旁的面具罩在脸上,我没有天天戴面具的习惯,所以一到没人的地方我绝对不会让面具罩在脸上。但这次,刚刚罩上的面具却被诗风情取了下来。 “别罩着面具了,那样不好看,平时就别用这东西了。” “好吧。” 异界之旅(新) 第二十五章 (更新时间:2005-2-4 18:58:00 本章字数:7019) 冥殿是最早入侵中疆的势力,我决不会让这些家伙好受,至于那些打算走海路的家伙,我已经为他们准备好了大礼,我就不信他们那些木头船能对付连“铁达尼号”都能弄沉的冰山,最先对付的,当然是那些最先找上门来的入侵者,冥殿的家伙们。 “什么声音?” 哨兵甲突然觉得头顶传来巨大的“嗡嗡”声,但抬起头来却什么都看不到,直到声音渐渐远去。但那声音在寂静的夜里实在太容易引人注意了,很快,就有几名只剩骨架的骑士带着一小队蓝冰帝国的骑士朝声音消失的方向前往搜索。 “刚才那是什么声音?” 当搜索队走得没影后,哨兵乙问道。 “不知道,可能是什么动物拍翅膀的声音吧。” 哨兵甲只会瞎掰,连他自己都不信那声音会是拍动翅膀的声音。 “拍翅膀会是那种声音?不是‘啪啪’声吗?” “轰轰” 搜索队消失的方向传来两声巨响,惊动了整个营地。接着,比野兽吼叫还更低沉的声音通过空气和土地传遍了哨兵甲、乙身上的每一个细胞。 “连大地都在震动,是骑兵吗?这吼声……然到是兽骑士或是地行龙骑士?” “不像。” 哨兵甲很有经验的趴在地上听了一下。 “对方离我们还很远,但接近的速度非常快,任何骑兵都没这种速度,也没有任何野兽是这种吼叫……” “集合!快集合!敌袭,敌袭!” 来不及穿上盔甲的军官在大营里呼喝奔走,衣甲散乱的士兵像无头苍蝇一般乱跑,寻找着自己所属的小队,营地间一时乱哄哄的,还没完全睡醒的士兵穿着内衣迷茫的左看看,右看看,一看就知道是刚刚征召的新兵,而老兵们则反应迅速,二话不说抓过衣甲兵器,一边穿衣一边集结。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那些神职,这些为了信仰而放弃生命的死人由于不用休息,第一个反应过来,手持骑枪列好队型,等待着越来越近的敌人,在他们身后是渐渐整理好队型,呵欠连天的普通士兵。 “挺枪!冲” 死神的神殿骑士挺枪而出,士兵们虽然看不清黑暗中到底来了什么怪物,死神的骑士已经出击,但越来越近的轰呜声盖过了马蹄的声音。 “琳,你放出的是什么怪物啊?” “不是什么怪物,一些昆仑奴。” 巨大的振动没有消失,反而越来越近,神殿骑士反倒是好像被人消灭了一般,除了几声惨叫什么都没留下,夜色中普通士兵看不到任何东西,神职们能够看见,但却又不告诉他们来袭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因为那种东西他们能看见却也看不清楚,只能看见那是一个个如同龙一般高大的人形生物。死亡的魔法从信奉死神神官手中射出,圣殿剑士却持着大盾不住后退,似乎在害怕什么。 “琳,这玩意还真强,专克骑兵步兵不说,还不怕魔法。” “当然了,这可是昆仑奴啊,把守昆仑仙境入口的化外之民,全族都听从仙灵的吩咐,但他们也不是完全不怕魔法,如果用强烈的元素魔法攻击的话,还是会有很大损伤的,可是死亡魔法他们不怕。” 几个如同一幢房屋般大小、全身黑乎乎、脚粗得和大象有得一比的黑色大汉,突然从夜色中冲出,将神职们压成一团无用的碎骨,在士兵们还没反应过来之前又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冲入普通士兵群,手脚并用,刹时间血肉横飞,惨叫不断,不知有多少人被它们打成了肉浆。当一名勇敢的士兵手持刀剑灵巧的跳到一个黑大汉背后,握紧长刀使劲一扎——只听“叮”的一声,手中的长刀与大汉黑油油的皮肤相碰,竟发出金属相击声,长刀断了,而大汉却完好无损,连皮都没刮破,那名士兵惊得目瞪口呆:天哪,这是什么怪物……随后而来的一只大手把那个士兵如拍蚊子般拍扁了。 正当昆仑奴在人群中横冲直撞时,天使拍打着漆黑的羽翼从空中偷袭,手持圣剑(天使的制式兵器,属于低级神器)猛扑下来,手中的死亡斗气通过剑身狂涌,砍在其中一个昆仑奴身上,顿时划开一道长长的血口,这个强大的生灵疼吼一身,双臂一挥,把那天使抓了个正着,左捏右揉之后,这位刚才还活生生的天使变成了血淋淋的肉泥团。 我见形势不妙,冥殿的神使和天使渐渐增多,连忙召回昆仑奴,他们虽然是昆仑山强大的守护者,但必竟是血肉之躯,如果等到其他神使和天使动手,恐怕他们就算再强十倍也只有死路一条,于是,我捏动法诀,把他们都送回了昆仑山。 经过一场可怕战斗,己方死伤累累,敌人却又不知道是什么人,甚至是不是人都不清楚,还在无数双眼睛下消失,幸存的战士们整个心底都寒了。 第二日一早,天刚蒙蒙亮,军号吹响,这些被搞得一夜没睡好的士兵匆匆掩埋了战友的尸体,继续向仙殿方向前进,只留下一座座坟头和满地破损的器材。 “他们还往前走?不怕死啊!” 我真有点不信,他们居然还向前走,还想打中疆的主意。 “你别太天真了,一次小小的骚扰是无法吓退入侵者的。必须用更激烈的手段才行……这样吧,你让人在中疆开个军用传送阵,我让国内派些兵来帮……” “不需要,即然他们不知死活,我就让他们知道什么是死是活!” 我注视着在地面上行进的军队,已经打定主意,要让他们在大草原上转圈,转到弹尽粮绝,哭着跪着求我。 “风情,看好了,这是阵法中最简单的迷魂阵,保证他们死也到不了仙殿……等那支商队过了再说吧。” 正在布阵,不知从哪跑出一支商队,马上有两队枫之国的轻骑兵迎上去。然到那个商队是他们派出的探子? 不,不是,只见那队骑兵冲到商队前,二话不说拔剑见人就砍——这些家伙,为了保守军事行动的秘密居然残杀手无寸铁的人。我绝对不会任由这些家伙在我的守护国内任意行凶! 这支商队碰上军队时还觉得莫名其妙,中疆不是没有军队吗?哪来的那么多兵,等轻骑冲近了才发现,那竟然是入侵者!由于中疆境内一无魔兽二无盗匪,商队也就省下了雇佣兵的钱,面对手握屠刀的正规骑兵,商队就算有雇佣兵又能怎么样,业余的佣兵个人战力也许比正规士兵好,但团队组合、武器装备却远远比不上,除了惊叫着逃命外没有别的生存余地。 我悄悄的落在商队中间,尖叫和惨叫已经使商队非常混乱,人人急于逃命,谁会注意人群中多了位从没见过的绝色少女呢。 马蹄声传来,一把沾满了血迹的长剑向我的颈部砍来,打算拿我的人头去领赏吗?骑士怎么都有砍人脑袋的坏习惯,正胡思乱想着,那把剑突然转变角度,迎向我的不是剑刃,而是剑脊——这骑兵也懂得怜香惜玉?不过想打昏我?可是以他的身手永远也沾不到我的边。 马儿突然撕叫着人立起来,把骑士掀翻在地,然后两只马蹄对着倒在地上的骑士落下……胸骨都断了,安息吧,这绝对不是我搞的,只是你的马儿不许你伤害我,谁叫仙人比凡人更讨自然生物喜欢呢。 “魔女,受死!” 后面的那群骑士可狠了,见同伴丧命,把过错一股脑儿的推在我身上,十几把刀剑对着我,要是普通人让他们砍实了,不变肉浆了? 可是他们的坐骑却将他们甩落在地,重重踩下,由于前面有了个榜样,这次只有运气不好的几个人受了些伤,其他们大多就地一滚,躲开了马蹄攻击。这些家伙真笨死了,和仙灵、妖怪打架的话四周最好不要有任何动物,不然还没开打就麻烦一堆。 “邪恶的魔女,受死吧!” 坐骑不听使唤,落马的轻骑兵干脆步行接行,打算无论如何都要杀掉我,可是这些死神信徒居然叫我“邪恶的魔女”,天哪,你们就不觉得自己信奉的神比我更邪恶吗?至少听起来死神绝对比仙女更邪恶。 对宗教狂实在没有什么好说的,我又不想杀生(刚才是他们的坐骑自做主张杀人,不关我的事),所以只好先解除他们的武装再说。 “金术,万兵归尘!” 随着我的一声轻哗,整整一个小队的轻骑兵都着了道,他们身上的全套轻钢甲、长剑、长刀、匕首全都化成了粉尘,嘿嘿,没有了兵器,他们应该撒了吧。 正当我得意的准备离开时,身后突然呼呼生风,一个身躯重重撞在护身罡气上,那个人马上口吐鲜血被震飞出去。接着,又一个没了盔甲的轻骑兵向我扑来,天哪,这里的人都那么乱来吗?大有解放军当年那种子弹没了用石头,石头没了用拳头的精神,不过话又说回来,看他们凶神恶煞的表情,肯定想把我撕成碎片——他们然到就不觉得一位淑女不适合这种死法吗? 一脚踢出,那位扑上来的骑兵脸上多了一个脚印,倒在地上数星星去了,我趁机飞上了天空,不想和这些疯子缠斗,反正那支商队的人也趁着这会儿功夫跑得很远了。 接下来没什么好说的,我在草原上大摆迷魂阵,这支军队像无头苍蝇一般在方圆五公里的地方乱窜,怎么都找不到出口。 “深红殿的人被冥殿的人打回去了,冥殿的又被我困住了,海道也被我封锁,短期内没有哪国的力量会从海路进攻中疆,这次打中疆主意的国家真多啊,我有点想一个一个的找上门算帐。” “琳,你真的要找他们算帐?” 诗风情眼中突然射出光彩,差点没吓我一跳,我要找报复别人,你高兴什么劲啊。 “那我们先去枫之国吧,好好的教训一下苛阿妥砂。” “为什么要先找他麻烦?深红殿的势力不是更近吗?” 我纳闷了,看他那样子好像和光辉殿的死神结下了深仇大恨一般,可是我记得光辉殿的死对头是飞兰教,和星天教没什么关系吧,而且苛阿妥砂的三个守护国好像和诗风情守护的神恩帝国都没有接壤的地方,结仇的可能很小吧。 “不,深红殿的安妮比较老实,苛阿妥砂那家伙不但神殿造得很气派,神像也造得像山一样高,还有三个守护国,信徒有十几亿,上次到访星天教时,狂傲得不得了,看了就不顺眼,先把他弄残了再收拾其他人吧。” 诗风情说得振振有词,我却听得头皮都发麻:感情是这家伙忌妒人家苛阿妥砂的家产,巴不得借我的手去拆了人家的房子,神灵之间好像都会忌妒对方的神殿是否比自己华丽、神像是不是比自己高大……完蛋了,那我的仙殿岂不是会招来众多忌妒者的围攻?还好我的仙像小,只比供在人家里的神像大一点。以后得低调行事,不然成天都会有麻烦的。话又说回来,苛阿妥砂做敢打我守护国主意的家伙,一定得给他一点教训才行! “好吧,……就先找苛阿妥砂的枫之国下手,不过我们要装成凡人进去。” “不好啦,冥殿的人打过来啦!” 商队中的幸存者们逃回中疆,马上将情冲上报仙殿。 “真的吗?看来给我们的考验到了。” 在众仙职期待的目光中,雪玫面带轻松的笑容,从仙殿花园喷水池中摘下了一朵水仙花,渐渐握紧,似乎要把那朵花捏成碎片一般。 “去吧,给入侵者一个教训。” 当拳头展开时,一道紫中带白的光的芒直向射天穹,众仙职都猜不出教皇在搞什么鬼。 “教皇大人……其实……冥殿的那些人好像已经被一股奇怪的力量困住了,一直在某个范围内打转。” 说的是仙教的圣女——水云兰,也是唯一被我开“天眼”的人。她的“天眼”虽然无法像我一样看得很远,也少了很多能力,但必竟是天眼,集中起精神,整个中疆都在她的监视之内。 “应该是上仙做的吧。” 水云兰缓缓的闭上了第三只眼,刚刚的掌握这种力量非常消耗精神力,仅仅只使用了一小会儿又让她感到精力不支。 “教皇大人,和那些入侵者相比,已经迁入的人可有更要小心,最近中疆迁来了第一批移民不是举家逃债的,就是异国的通辑犯,甚至还有一些可能是刺客。” “嗯,圣女的天眼真是厉害,什么能看到,这样吧,仙殿剑士和仙术师全部出去维护城内的治安,不能让罪犯在中疆任意妄为,如果有人犯错,不论本国人还是新迁入的移民,全部按国法论处,除了重要部门的留守骑士外,其他仙殿骑士都去保护国王陛下和那些大臣吧。另外还要注意从冒险者和佣兵口中得知一些情报,不然被人杀到家门口了都不知道。” “是!” 数量已经达到七百余人的仙职们在分配完任务后直奔自己的岗位,转眼间,内殿花园只剩下水云兰和雪玫,两女相视许久,各自摸了摸自己所拥有的类仙器,突然发难。 “天地混沌,乾坤归始,毕方召来!” 在咒语声中,水云兰身边突然窜出一只火红的大鸟,只是那只大鸟的身体呈半透明状,明显不是真实之物。一声似鸟鸣又似人言的声音传遍整个仙殿: “毕——毕方!” “去!” 随着水云兰攻击命令的下达,红色大鸟吐出一团烈焰,将花园中一丛鲜艳的花朵点燃,一个着火的人影马上狼狈的从花丛跳开,躲开熊熊烈焰,满脸都是狰狞之色。 “可恶!你们这些异端居然敢伤我!” “为什么不敢伤你?堂堂一位神使居然鬼鬼祟祟溜进仙殿,说吧,谁派你来的。” 那人影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扯下披风,身上淡淡的神光马上显现出来,这神光并没有真正的神灵那样强烈,但也足以说明他的身份。 “为什么要告诉你呢,你虽然贵为教皇,但也不是神使的对手吧,除非……噢,仙教好像没有神使吧。你们要为刚才的无礼付出代价!” 说完,青蓝色的长剑就像二女袭来,神使身上的可都是神器,他并不害怕自己会被教皇和圣女伤害,因为他是神选中的人,被神选中的人无论如何是不会被凡人伤害的。 “奇了奇了,有个无礼的家伙偷偷摸摸,招呼都不打一声就摸进仙殿,居然还说人家无礼,唉,这是什么世道啊,礼数是不是变了?无理变有理,有理变无理。” 水云兰拿起碎兵镜,镜光一照,只听“啪啪”几声,神使身上的盔甲、长剑全部化为尘土。 “你们……你们,天啊,这可是神器啊!” 见自己的神器被毁,那位不知来历的神使终于明白了,仙殿虽然没有神使,但也不是他所能对付的,就算再叫上几位神使也未必讨得了好处。 “毕——毕——毕方——毕方” “啊!” 在神器被毁、神使受惊的那一瞬间,红色的大鸟见有机可乘,欺近身前,神使只觉得一股带着灼热风吹来,右手就丧失了知觉,随后便是火烧一般的痛疼,护身圣力,竟挡不住那只怪鸟的一击。 当下忍着痛疼,将圣力拟化成一把长刀,向怪鸟砍去,可是拟化的长刀却毫无阻碍的透过了怪鸟的身体,就像砍到空气一般,怪鸟没有受到任何伤害,左手却在灼热中丧失了知道。 “不要过来!” 丧失了双臂的神使口气已经没有刚出场时那么强硬了: “我这次来只是带来我神的口御:只要中疆废除仙教,吾神便将守护你们的国度,你们也可以保留现在的职位……” “让你和你的神去死吧!” 雪玫一脚踢翻神使,脸上带着一脸的凶厉之色,根本没有一丝教皇应有的仁慈、圣洁,反倒像个凶狠的恶魔: “当年我们在地下城苦苦求存的时候你们怎么不来?在六千年里我们无数次祈祷神的保佑,大陆上哪个神灵我们没祈求过,有段时间甚至连魔神都求过,可是你们没有理睬我们。现在看到中疆开始复苏,就眼红了是不是?就想吃现成的是不是?告诉你,你们的神并不仁慈,他们不会救人于危难之中,也不会真正的帮助人们渡过难关,只会教唆一群人拿着刀剑去砍另一群人。秦仙子对我们的帮助不仅中疆人心里有数,你们心里也有数,我倒是劝你还是别为那些自私的神卖命了……” “你竟敢亵渎神灵,你的话亵渎了大陆上所有的神灵,哈哈哈,众神都在看着呢!” 神使出然大笑,眼中全然没了刚才的恐惧: “你们将会受到众神的讨伐……” 倒在地上挣扎的神使突然暴起,刚才被毕方烧掉的左手竟奇迹般的复原,拟化刀再次出现在手中,刀光一闪,雪玫的头颅被砍了下来,落在地上。 “教皇大人!” 水云兰吓出了一身冷汗,没想到雪玫一时大意,竟被人偷袭得手。 “哈哈哈,我就算死了,也要拉个陪葬的。” “谁会和你陪葬!” 被砍了头的雪玫尸身连一滴血都没流,滚落在地的人头竟然还带着笑容: “头来!头来!” 雪玫的头突然大叫着,随着声音,那颗原本落在地上的人头就这么飞起,在神使和圣女惊异的目光中,头身合一,一点伤痕都看不到。 “怎么会这样……” 看到神使不信的喃喃呻呤着,雪玫微笑着将他再次踢倒在地: “仙子赐与吾等的力量岂是你们那些无用的神灵所能比拟的。” “可恶!” 神使露出一脸暴怒之色: “我诅咒你们,你们这些对神灵不敬的邪魔,你们和你们的邪神秦琳将受到神的痛罚,神将降罪与你们……” “你去死吧!” 水云兰心灵一动,怪鸟喷出火焰瞬间将神使化为一团灰烬。 “教皇大人……刚才我没注意到,这家伙的身上,被人下了‘神眼’,刚才我们说的和做的,恐怕很快就会……” “别说了,出了事我担着……” “哈哈哈哈~~!” 一位全身笼罩在黑暗中的神坻欣喜若狂的拿着一颗闪动着五彩光芒水晶球,里面记录的正是刚才仙殿里所发生的一切: “秦琳啊秦琳,这只是第一步,尽管你的信徒看起来无所不能,连召唤术都会,还能拥有不死之身,但是你无论再怎么强大也无法与众神抗衡吧,等你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就算不想入我教都不行啊,哈哈哈。” 异界之旅(新) 第二十六章 (更新时间:2005-2-5 19:03:00 本章字数:6369) 枫之国,最出名的东西就是枫蜜,只有枫之国特有的白枫树的树叶经过几道特殊的工序便能生产出白色的蜜。这些蜜有着极佳的保养做用,为贵族们所喜欢,但白枫树的数量不多,为了保持白枫树的生长,枫之国每年都禁止无度采摘白枫叶,使得枫蜜产量一直提不上去,枫蜜的价值也一直高居不下,在离枫之国较远的地方甚至比黄金还贵。 不过我不是来买枫蜜的,我是来捣乱的,谁叫那个苛阿妥砂居然跑到我地头上撒野,他的守护国没一个和中疆接壤,居然有心思跨越另一个神灵的守护国度跑来找我麻烦,我不得不佩服这家伙的决心,如果是我,决对不会闲得无聊大老远的跑去和一个不认识的家伙打架,太远了。 枫之国的首都——叶之城是我首先捣乱的目标。因为首都是做为一个国家的中心存在的,要是这里出了问题,造成的影响可是会成百倍千倍的扩散。 “这里已经是苛阿妥砂的地界了,做什么事最好还是小心……” “知道了知道了!” 我不耐烦的打断了诗风情的劝告,最近他越来越像个老太婆了,说起话来喽喽嗦嗦,还死缠着我,硬要跟来,这不,某位姓秦的女剑士身后跟了个拿着竖琴的琴师。 我的脸上已经带上了许久不带的面具,施了个隐身咒后轻轻松松进了城,诗风情有他自己的办法,他可以化身成风,无声无息的出现在世界任何一个地方,所以他也不成问题。 “琳,现在去哪?” “现在已经快晚上了吧。” 我抬头看了看渐渐升起的新月,转过头,看着夕阳渐渐沉没,心里不由得一阵激动:那个叫苛阿妥砂的家伙号称是死神,死亡系神灵,我就用道术中的僵尸术和驱鬼术来捣乱,看看这个死神能把我怎么样。 趁着隐身术没过,我在房顶上尽情的施展着轻功,从这个房顶跳跃到那个房顶,诗风情则化做清风一声跟在我身后。最后,我停在教堂顶上的钟楼,这个位置正好,面朝新月背靠残阳,脚下还有一大片的墓地——枫之国的人习惯把死人交给教堂处理,而那些供奉死神的教堂将尸体随意埋在四周,尸体将做为战争中随处可召的骷髅战士预备军,这倒便宜了我。平时这里死气沉沉,我一到来,淡淡的仙灵之气就将此地积累了不知几百年的死气驱散得干干净净,凡人感觉不到仙灵之气,但修为高深的人却能感觉到死气的消散,特别是那些苛阿妥砂的神官,已经变成活死人的它们突然觉得提供给他们力量的死亡气息突然间无影无踪,早已经没了感觉的身体也感到一些不舒服(受仙灵之气的影响),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但他们还是加强了防范。 “琳,你打算怎么做?杀死这些尸体神官?” 正当我看着夕阳带着最后一缕光辉消失在天边,周围的风元素大量聚集,诗风情的身影在微风在出现在我身边,轻轻的坐在我身边,陪伴我一起看着太阳落下的方向。 “不,只是死几个神官造不成恐慌,我要和苛阿妥砂斗法。” “斗法?” 诗风情不解的看着我,神灵之间斗法造成的影响可以说是非常的小,顶多对信仰者造成一点点影响,根本无伤大雅。 “嗯!苛阿妥砂自称是死亡系的神灵,我就用一种类似死亡系的法术来给他守护的国家造成一些麻烦,尽管我不喜欢死太多人,但为了中疆,这也没办法的事。我要让叶之城闹僵尸闹鬼,成为大陆闻名的鬼城尸城!” “琳!你疯了!” 诗风情连忙摸了摸我的额头,似乎看看我有没发烧: “苛阿妥砂是死神,擅长的就是死亡魔法,你和他比这个,恐怕……” 我不耐烦的拔下那只放在我额头上的手,这家伙真是的,我的神智可清醒的呢。 “你不用说了,我自有分寸。反正我们一直在暗处,就算输了也能全身而退。” 说完,我两手一张,几十张道符像扑克牌一样出现在我手中: “北斗照天玑,天旋转碧落,阴光照黄泉,阴阳相化生死逆,起!” 随着一声“起”字,几十道黄符泛出紫光,如同离弦之箭,直射教堂外墓地上空,并在墓群顶部炸开,几十张黄符无声无息的炸开,变成漫天飞舞的黄纸,从空中飘落,如同纸钱一般散落在整个墓地,这架势把几名骷髅神官着实被吓了一跳,虽然它们左看右看,但哪看得到隐藏了气息的我和诗风情,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但还是连忙放出信号,召唤周围的同伴。 看到越来越多的冥殿神官在坟地聚集,而我施放的法术至今还没有什么动静,诗风情不由得急了: “琳,不然我们先走吧,这里是苛阿妥砂的地盘,外教的死神可能无法召唤不死仆从。” “别急别急!” 我指了指坟地,示意他耐心点: “我召唤的可不是什么不死仆从那种低价货,原本想先召唤几个鬼来玩玩,可是冥殿的那些家伙把鬼魂全都彻底回收利用了,能被我聚集的鬼魂实在少得可怜,还是不甘不愿的那种,我只好选召唤僵尸了,这种尸体可比那些用死灵魔法召出来的玩意强多了。风情,你看仔细了,我答应给你的,也是这种力量。” 似乎在回应我的话,坟地中一块墓碑下方的泥土突然鼓起,紧接着一具石棺的棺盖渐渐顶出露出地表,似乎有什么东西正要破土而出,这里的异动马上惊动了周围的冥殿神职,一个个腐烂或半腐烂,或者干脆变成白骨的冥殿神职将出现异动的墓穴里三层外三层的围了个密不透风,甚至连月光都被这些苛阿妥砂的信徒挡住了。 一只腐烂的手从石棺盖下伸出,这下再笨的人也知道有一个死物要爬出坟穴,周围的神职都稍稍松了口气,必竟它们是死神的信徒,为了苛阿妥砂放弃了自己的生命,自己本身就是一个死物,这里又是苛阿妥砂的地盘,没必要怕另一个死物,它们都将这具尸体当成自然尸变产生的死物。 松了口气,它们渐渐散去,只留下几个低阶神官,它们打算控制这个发生自然尸变的尸体,自然尸变所产生的死物战斗力比召唤出来的死物强了一倍有余,还有一定的智力,数量又少,很有研究价值。不过高阶的自然尸变死物是无法控制的,那是一种非常强大的存在,不仅拥有强大的力量,还有比人还高的智力。 它们散开后,一缕月光照在伸出泥土的烂手上,棺材里的尸体似乎从月光中瞬间得到了某种力量,只听“嗷”的一声,还未完全露出泥土的石棺的棺盖被猛的击碎,漫天的泥石和碎石将周围几个冥殿神官击得东倒西歪,巨大的响声将周围正欲离去的冥殿神职重新引了回来。 那几个低阶神官有几个被碎石打落了脑袋,但是它们很快就捡起自己的头,重新装回脖子上,已经破碎不堪的嘴巴开始念出断断续续的咒语。 “那是控尸术,那几个低阶神官想要控制你的死物。” “别说那是我的死物,我只是把尸体召出来,然后完全放手,凭它自生自灭,它可不是我的死物,它是野生的,不受控制的。” 我兴致勃勃的看着即然爆发的战斗,那是死者之间的战斗,僵尸VS死亡神职,嘿嘿,有的瞧哦。不过诗风情却在一旁吵闹,搞得我都没兴致看战斗: “你说什么,你没控制那具尸体……那怎么尸体还在动。” 诗风情指着那具一下击倒冥殿神官,并将其撕成碎片的僵尸。 “那是僵尸,不是丧尸,是用道术造出来的东西,对凡人来说很难对付,也很危险,而且有道行的僵尸若是完全失控根本无法重新控制,只有将其毁灭,别无他法。” 就在说话的这段时间里,僵尸用它那直挺挺的手臂将周围三位神职分成了两片,甚至根本无视死灵法术召唤出的防御魔法,转眼间那可怜的三位神职就成了再也无法行动的尸块,只听一位高阶的骷髅神官叫道: “小心,这种尸体从没见过,看它的力量不弱,可能有很高的智力。我去和它交涉一下。” 那位冥殿高阶神官越众而出,走到僵尸面前,接连用了好几种语言,可是僵尸就是不理它——僵尸是有一点点智力,可它的智力低到仅限于自卫反击和猎食,眼前这些死气沉沉的家伙根本就不能充当食物,要不先前那三个菜鸟用法术试图控制它,召来攻击,僵尸才懒得理会这些家伙呢,它想要的是不远处城市中那些有着新鲜血液人类。现在又跑来一个只剩下骨头的老家伙,在自己面前发出一些奇怪的声音,不理它,吸血要紧。 骷髅神官见僵尸毫不理会自己,伸直手臂一跳一跳的离去,火气渐渐上来:在冥殿中我怎么的也算是数一数二的高阶神职,神使见了我也得正眼瞧上两下,你一个刚刚尸变的死尸算什么东西,居然一声不吭就这么走了……还是跳着走,手还伸得那么长那么直,明摆着不把我放眼里,不给你点颜色瞧瞧我的面子往哪搁啊。 当即对着一位冥殿剑士使了个眼色,那位冥殿剑士二话不说挡在僵尸面前,拔剑就砍,只听“叮”的一声,长剑砍在僵尸身上竟冒出火花,这下看得冥殿众神职眼睛都直了:这是什么玩意啊,居然这么硬。 冥殿剑士只觉得这一剑像是砍在整个大铁块上,虎口的骨骼都被震得裂了几条细缝,而长剑干脆就这么弯了。 “吼” 冥殿剑士呆了,可是僵尸却没呆,双臂一伸,插入冥殿剑士的胸口,比平常盔甲更厚四倍的钢铠如同纸一样被捅了两个洞,四周的冥殿神职连忙放出魔法,援救那位剑士,地上可是已经躺了三位被撕碎的神官,不能再有人牺牲了。 可是已经迟了,僵尸双臂一张,本来就只剩骨架子的冥殿剑士马上变成了地上的一堆枯骨,那些死灵魔法打在僵尸背上,嘭嘭作响,即使是身体硬如钢铁的僵尸,在这样的打击下背部也留下了一个深可见骨的伤口。 可是这样的伤口对死人来说算不了什么,僵尸翻着青绿色的眼睛,转过身,两个跳跃就落在一位神官面前,轻松将其分尸……我兴致勃勃的看着下面的死尸战争,诗风情却看不下去了: “琳,你召出的到底是什么怪物,居然有这么强悍的体力,物理攻击和魔法攻击都很难有什么效果。” “上次我不是让你的信徒拥有了召唤这种尸体的力量了吗?你忘了吗?当时我就说过,僵尸可是刀枪不入水火难侵,无论是刀剑加身还是法术爆体,都难以伤害到它。” 战场上,僵尸横冲直撞,连杀十余名神职,但也付出一只手臂的代价,少了一只手臂的僵尸还是那么可怕,用牙齿和仅剩的一条手臂不断将一个个已经没了生命的神职送入永恒的梦乡。 “什么,我的信徒也有这种力量?就是你前天允许我的神官使用的那种……” “是哪,你终于想起来了?” 过了好久,僵尸终于被收拾掉了,可是冥殿也付出了八位剑士、十位神官、六位骑士的代价。但是没等它们松口气,却发现周围已经全是密密麻麻、手臂前伸、一跳一跳的尸体——在他们打斗时,更多的僵尸爬出了坟穴,放眼望去,冥殿教堂的墓地,已经变成一片尸海,只要是还没化成白骨的尸体,都被道术改造,感受太阴星(月亮)之力,跳出了坟穴。冥殿的神职们头皮一阵发麻:一具僵尸就那么可怕了,何况是眼前成百上千的僵尸…… “嘿嘿,那些冥殿的人逃了,哈哈” 看着冥殿的那些家伙灰溜溜的跑远,我心里那股高兴劲可别提了,眼前这片地已经被我用道术变成了“养尸地”,以后死在这里的尸体,不管是人的还是畜的,全都会变成僵尸,这等于在枫之国埋下了一个不安定因素。 “这东西,若用于军事,简直就是无敌。” “僵尸也是有弱点的!” 我看了看诗风情惊讶的神情,还是让他多了解一点僵尸的特性吧,必竟他的信徒以后也会召唤僵尸: “僵尸只能在晚上活动,它们害怕阳光,把僵尸拖到阳光下曝晒就能够消灭它们,相反,月光会使他们的能量成倍增长,月光下的僵尸非常难对付。” “还有,僵尸害怕糯米、黑狗血、墨斗线,以及一些污秽的东西。” “污秽的东西?” 诗风情不解的看着我,又看了看外面的跳动的尸群: “死物本来就是不洁的,怎么会害怕污秽的东西?” “死物是‘不干净’的,但是僵尸却是用一种叫‘道力’的力量创造出来的,‘道力’也属于圣力的一种,而且包括范围极广,我仙教的仙术师和教皇所拥有的力量就是属于‘道力’的一种,但凡是圣力都有一个共通点:害怕污秽之物,道力也例外,所以僵尸碰上污秽之物就会消亡。还有,面对僵尸,只要闭住呼吸就能不引起僵尸的注意。” “这东西还真特别啊,好像很有意思啊。” 诗风情眼中闪动着奇怪的光芒,远远的看着渐渐涌入城市的尸群。 “今天晚上将是个血腥之夜啊!” 透过浓浓的夜色,我仿佛见到尸群冲入城市,四处袭击路人,它们撞开结实的房门,扑向惊恐的人们……我并不想给人们带来灾难,但是没办法,不给这个国家制造点小麻烦,分分心,他们恐怕会拿着刀枪杀到中疆去,我是仙人,但我不是舍身喂虎的善人,我不会牺牲我的信徒去成全这些异教徒,再说是他们先惹上我的,受点惩罚也是好的。 僵尸们在城市中制造着死亡,坟地中又起异变,一丝丝的黑色气体从墓碑中飘出,这些气体是死者生前留下的怨念,我不仅要利用死者的尸体,还要利用死者的怨气。 黑色气体渐渐聚集,十几个手握三股叉。面目狰狞,头发凌乱,身上赤裸只有一条破布围在腰间的人影渐渐成形。 “这是……” 只要看看诗风情的样子就知道他根本不知道这是什么。 “这是黄泉鬼卒,非常厉害的一种家伙,要把它们造出来还挺累人的,就算半仙之体的道士也要借助道器法宝帮助,花费九九八十一日才能做出一个,我能一下就能做出十几个,厉害吧。” “嗯,厉害,厉害。” 虽然口中说着“厉害”,可是他眼中一点“厉害”的意思都没有,我当然知道他在想什么,他以为黄泉鬼卒没穿盔甲、手中握的是不是刀也不是剑,杀伤力一定有限,比不过身披重甲的亡灵骑士。 哼,这是什么逻辑,穿盔甲的就一定强吗?想当年蒙古入侵欧洲,穿着像罐头一样盔甲的骑士还不是像稻草一样倒在地上,黄泉鬼卒可是道家为对付冥族而专门研制出来的东西,战斗力和真正的鬼卒有的一比,而苛阿妥砂的信徒全都是冥族,这下可有他们受的了。 通过心灵感应,对黄泉鬼卒下了命令,这些面目可憎的家伙一下子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好像刚才根本没存在过一般。 也就在这时,我突然感应到僵尸们的怒吼,它们碰上强敌了!放开灵觉,对着城市一扫,我的天!这地方怎么那么多强者啊,无数有着强大能量反应的生命体正从城市的各个角落涌向尸群,虽然他们中的大多数和武林一流高手相比差得远,但在这个世界可都算是一等一的强者,其中有少数人实力比得上武林中的一流高手,甚至有两个比神使的能量反应还更强烈。 “哪来那么多高手?” 城市中有一块区域不断闪动着魔法的光芒,火焰、爆炸、风暴接连不断,在巨响中一颗颗陨石划破漆黑的夜空,砸向正在交战的地区,云层中不断有闪电跳跃着,一个个霹雳不断的向地面落下。 看着远处“热闹”的战场,诗风情目光中闪过一丝惊异: “没想到,这里竟有这么多强者……唉呀,我忘了,再过几天,就是枫之国十年一次的神武大会,无数想要拥有名声的强者都会……” 神武大会?听起来就像是“华山论剑”之类打架排行的东西。 “那又怎么样?……对了,那个神武大会是不是比武大会?有没外围下注的?” “有!当然有,赌局还是国家坐庄,你问这个干嘛?咦,你怎么那么兴奋呢?笑成这样?” 我当然兴奋了,我要给这次的神武大会捣乱,从中赚钱,到时候还可以用这些钱支援中疆,嘿嘿!打击不但要用恐怖主义手段,还要用经济手段 “风情,你想不想看到一个无用之辈成为此次大会的冠军呢?” “你什么意思,不会是想……” (先前我不小心把神灵的守护国给弄错了,银之国是另一位死神安妮的守护国,特此更正为枫之国,感谢kazaf918提醒) 异界之旅(新) 第二十七章 (更新时间:2005-2-8 14:09:00 本章字数:3752) 僵尸虽然有着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强度可比精钢的肉体,但刚猛的斗气和强大的魔法打在身上还是会留下伤痕,再加上众英雄们前赴后继,被咬死一个马上冲上两个,一个被掐死立刻补上三个,大有传说中解放军战士英勇冲锋陷阵前赴后继之勇气,看得我都搞不懂他们怎么会那么勇敢。激战两个小时后,僵尸们终于不行了,强横的尸体最终被轰成满地的肉块,与尸横遍地的勇士们一起被付之一炬——谁都知道被丧尸、吸血鬼咬死的人会尸变,他们虽然是第一次碰上僵尸,但这种外表和丧尸差不多的尸类冥物再笨的人也会想要处理还未“尸变”的尸体。 第二日清早,一仙一神漫步在血迹斑斑的大街上,昨天晚上那场战斗,上百具僵尸大闹叶之城,由于发现得早,传闻有三千多人死亡,这还不包括冥殿神职,事实上叶之城的冥殿人员在一夜之间都死了个精光——黄泉鬼卒的杰作,这些专克死物的鬼卒在偷袭中只损失了两个,剩下的十二个鬼卒隐身躲在城市的各个阴宅鬼屋,待机而动。 “琳,这些僵尸还真厉害,对手是强者还能造成这样的战果,如果是丧尸,就算成千上万也会轻而易举被那些准备参赛的家伙给收拾了。” 我只是对着诗风情轻轻一笑,只是隔着面具,这笑容的杀伤力等于零: “按我家乡的话说,这叫恐怖袭击。虽然会造成恐慌,但上不大台面,仅仅只是一两次没有太大影响,虽然会让他们大喊大叫,还会被他们利用。” 我叹了口气,两个世纪前美国和阿富汗之间不就出过这种事吗?美国还以此为借口四处征伐,搞得天怒人怨。 “直接开军队进来不就行了?唉,我忘了中疆还没有军事力量,要不要我帮忙?” “不用了。” 我拒绝了诗风情的好意,他以为打仗是那么简单的事吗?光辉殿的主要敌人虽然不是星天教,但星天教也有自己的敌人,两头打仗,看他说得那么轻松,当心被人围攻。 诗风情无趣的踢开一个满是血迹的铁盔,铁盔发出一连串的声响滚到街边。 “哎哟!” 路边传来一声惨叫,我白了诗风情一眼:这家伙是不是故意踢人啊。 诗风情却两手一摊: “我不是故意的。” 那是个倦缩在路边的小孩,用一块破破烂烂的灰色披风包裹着全身,他的脚上血淋淋有个大口子,但看上去不像刚刚伤到的,铁盔就滚落在他脚边,看样子是那顶被踢开铁盔碰到了他的伤口。 “琳,那不过是个脏小孩,别管他了。” 我正欲上前,诗风情却开口阻止: “那不过是个下等人,不配接受你的关怀。” 什么下等人上等人,我就当没听到。 走到那小孩的面前,正想用法术治疗他的伤口,那孩子却突然从脏兮兮披风上撕下一角,往伤口一包,站起来就想跑,但还没跑出几步就摔倒在地上,哼哼哈哈爬不起来。 “琳,你这样做会被其他神灵耻笑的。” “他们想笑就让他们笑好了。” 仙人做事,哪在乎世人目光,不少人们口中的“疯子”“醉鬼”在危急关头摇身一变成了救世大仙,这种例子可不少,虽然我还没到那种“世人皆醒我独醉”的境界,但我必竟是仙,绝不会在乎那些神怎么看我,要是吵得我烦了,就赏他一个天罡五雷咒。 “干嘛跑呢,又不会吃了你。” “不要!” 我解开小孩腿上的伤口,这才发现,那是咬伤,伤口已经发黑发臭。 “被僵尸咬的?” 我低声问道,那孩子面带惧色的点了点头: “求求你不要告诉其他人,他们会烧死我的。” 烧死?对哦,被咬伤的人大多会被尸毒侵入,变成僵尸丧尸之类的,原来他是怕被烧死啊。 “放心,我不会说的。” 我轻轻的拍了拍他的头,却感到手被什么东西刺到了。 “这是什么?” 我掀开斗篷上的帽子,一截雪白的独角露在我面前。看到那支角,诗风情面色变得很难看,急走两步,把我拉到一边,小声说道: “他是角人,是逃跑的奴隶,你不能和这么肮脏的家伙在一起,有辱身份。” “你怎么知道他是奴隶?” “因为他是角人。” 我哑然无语,然到在这个世界上,这个叫什么角人的就注定要当奴隶? “我不管什么奴隶不奴隶的,反正都是生命。” 柔和的道力从我手中射出,瞬间将尸毒驱除,伤口也在道力的滋养下渐渐缩小,最后完全消失,只剩下光洁的皮肤,完全看不出刚才还是血淋淋的伤口。 “这是……这是……” 角人不知是激动还是怎么的,看着伤口说不出话来。 “好啦,没事了。” 我得意的拍拍手上的灰尘,转身就想走,没想到这孩子突然扑上来,突然抱住我的腿: “仁慈的小姐,请您带上我吧,要不然我会被他们抓走的。” 还没等我说些什么,待在一旁的诗风情一脚把他踢开: “滚开,你这个比贱民还低等的奴隶!” 说罢又准备再踢上几脚 ,看那小孩瘦弱的样子,要是再踢几下,恐怕就没命了,我连忙阻止: “你干什么,他还是个孩子,又没犯什么错。” “奴隶就是用来打的。” 诗风情不解的看着我: “你的爱心也太过泛滥了吧。” 这个诗风情,怎么说他呢,满脑子封建道德……不对,不是封建道德,再怎么封建的老家伙都不会像他这样啊。 我实在懒得跟他多说什么,扶起了趴在地上咳血的小孩,顺手治好了被踢出来的内伤: “你叫什么?” “疾光,疾光·银角。” “哦。” 在与他接触的过程中,我顺手试了试他的身子骨,居然是个非常适合练武的苗子,虽然看起来皮包骨头,一副摇摇欲堕的样子,但他绝对是个练武奇材,尽管他再天才也没有本仙子天才。 “当我的徒弟怎么样?” “什么?好……” 事情发生得太突然,疾光几乎是木然的答应了,在一旁的诗风情却不高兴了: “琳,你怎么收一个凡间生灵当徒弟,而且还是一个奴隶……” “他适合学武啊。” “可是他的身份……” “我可以让他拥有高贵的身份,再说,王候将相,宁有种乎?” 诗风情皱了皱眉头,没再说什么,嘿嘿,他理亏说不过我。疾光却彻底愣了,这个在奴隶营里长大的单纯小孩心性并不复杂,早熟且聪明,再加一副上好的身子骨,非常适合成为异界第一位武林高手。 当脏兮兮的疾光洗净了全身的污垢,换上一套从服饰店在买来的洁白的衣装,再套上一件蓝色外套,面貌马上不同了,整个儿就是一个俊俏公子——一个看上去十六七岁的公子。 “打他打扮成这样,你想干嘛?” 大概是样子顺了眼,诗风情看向疾光的眼神中那种厌恶的成份降低了不少,但语气中还是带着不悦。反正这个老封建脑子是拐不过弯来的。 “你不要忘了,过两天不是神武大会吗?” “有,当然有……你不会是想……” 诗风情一脸惊异,连忙摇头: “不行,那样的话会被发现的。” “不会的。” 我微笑着走到疾光面前: “你听好,我要你这样做……” 神武大会可是说是那些非常想成名,但却找不着门道的小毛头最好的选择,在大会上表现出色的人物即使落败也会受到各国的关注——大会虽然是枫之国举办的,但许多外国间碟都会偷偷潜入,记录下每一位选手的表现,报告自己的祖国,甚至直接拉拢。 大会的外围赌局也让不少人发了笔小财,一般来说赌局有三种,一种是在每场比斗前赌场上的两位选手哪位胜出,第二种是赌预赛中谁会出线,第三种则是赌出线选手中哪位会获得冠军。 花上两个金币帮疾光报了名,然后又以三百金币买下了两个正式赛的席位。再把“叶琳”卡上的一千六百多万金币全都买了第一种和第二种赌局,第三种赌局要等比赛正式开始才会开局,所以暂时是买不了了。 “师傅,我真的能行吗?” 疾光怯生生的拉了拉我的衣角,轻声问道。 “当然可以,这几天不是教了你内功了吗?” “可那不是打架的武夫啊。” “是的,那不是。” 我面带诡异的对着他笑了笑,两双眼睛对视着: “到时候,我会帮你的。” 以本仙子的手段绝对没有骗人的必要,虽然以银角那种仅仅学了过几天内功的本事等于没学,但一个武林高手,可以轻而易举的戏弄一群比自己水平更低的家伙,再说了,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江湖人士,换照武林中的标准,他们这的“大剑师”级别的高手等同于不会武功的普通人。对付普通人,那还不跟耍猴一样? “告诉我,你是谁?告诉我,告诉我。” 疾光的目光渐渐呆滞,木然的说道: “我是疾光·银角,你的徒弟。” “不,你不是,你不是疾光。” “我不是疾光,对,我不是疾光。” 疾光已经完全被我催眠了,木然的眼睛中透出一丝谜茫。 大家新年快乐!祝已经工作的朋友加薪升职,还在学习的朋友多拿奖状,走路捡到钱,喝饮料中大奖,吃饺子都能咬到金元宝。 异界之旅(新) 第二十八章 (更新时间:2005-2-15 12:59:00 本章字数:8457) 这个空间即不是地球,也不是秦琳所在的异世界,而是一个同样充满了魔法元素的世界。 “妈妈,那里是怎么回事啊?雷已经对着那座山劈了三天三夜了,山上的树全都没了,怎么还在劈啊?” 小精灵远远的看着雷光闪动的秃山,三日前,这座秃山还是满山的绿色,可是突然间飘来一朵乌云,一道道狂雷对着山顶狂轰,转眼间那满山的绿色就变成了裸露的山石,四周的魔法元素狂乱无比,以至于对元素变化敏感的精灵们都感到了明显的不适。更让精灵们感到不安的是,那些雷电,击打目标仅仅只是山顶的一个小地方,可是强大的电流顺着山体分散开来,整座山,连同山脚千米以内的所有植物全部化作飞灰,山脚两千以开外的植物则化作一根根焦木,还未来得及燃烧就化成了炭。大自然的雷电,虽然强大,但如此强大的电流已经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甚至精灵们踩在十里外的土地,脚底都会传来微弱的触电感。 “也许是魔法师在用魔法吧。” 这个理由连身为母亲的女精灵都无法说服自己,无论是神还是自然界都不可能放出这样强大的雷电,依靠神灵而取得力量的魔法师更不可能有如此惊天之能。 小精灵眨着大眼睛,好奇的看着远处不断闪动着雷电的山峰,突然间一声惊天地动的巨响从山顶传来,震得大地微微颤抖,只见一柄如山一般的绿色巨剑从天而降,直劈而下,斩在飘浮在山顶那朵黑云上,又是一声巨响,黑云只是阻了阻巨剑,就被打散,四分五裂消散在空中,绿色巨剑余势不减,直直落下,秃山如同豆腐一般被切成两半,在剧烈的地震中,巨剑顺着裂缝钻入地底,再也不见了踪影。 “哎呀!” 地面疯狂的震动着,小精灵几乎站立不住,一伸手,扶住身旁的大树,这才勉强站稳。地震持继了好久,才渐渐平息。 “呼!搞什么,到底怎么了。” 这时,森林的意识从树杆传入小精灵的脑中: “快去帮帮他。” “他?他是谁?” 虽然不是第一次与森林的意识交流,但森林会这样想帮助一个生命体,却是从未有过的事。 “他就是他,他受了伤。” “他在哪?” 小精灵对森林的回答可不满意了,什么叫“他就是他”,根本就是说了等于没说嘛,不过救助伤者本来就是精灵族乐意做的事。 “妈妈。” 小精灵回过头,却看见大人们都忙着修理房屋,谁都没空与森林交流,估计也没空去救什么伤者吧,算了,还是自己去,反正治伤也不是什么难事。 精灵们忙着修理自己的住所,没有在意森林的意识,森林的意识也不会对他们有什么要求,因为成年人的心思比幼童复杂多了,即使是精灵也不例外。 原本是同一座山的两山,如今已经变成一线天,正中间是一段十数丈宽的大裂口,小精灵趴在山崖边,探出脑袋向下看着,山崖之下黑乎乎的一片根本看不清有多深,那黑暗似乎直通地心。 她惊讶的吐了吐舌头,刚要起身,却觉得脚下泥土一动,还没反应出了什么事,只觉得身体向下一沉,脚下的一大块地面竟然松动掉落,整个人也跟着掉向深渊。 “啊!救命啊!” 小小的身影在半空中死命的挣扎着,两只手胡乱挥舞着,想在山壁上抓到点可依托的突起物,可是这条巨大的裂谷是被巨剑劈出来的,断口平整,任凭那双小手如何死命的抓向山壁,都无法阻止身体的下堕,甚至连下堕的速度都没变化。 绿色的光芒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以极快的速度冲入裂谷,黑暗的裂谷中如同出现了绿色的太阳,一切都是绿的,那道光准确的接住了小精灵,而后冲天而起,直奔山顶。 当光芒停在山顶,光线渐渐消退,小精灵这才发现,她正趴在一柄剑上,整把剑都由青玉制成,玉制的剑身光滑锋利,剑柄与剑身同为一个整体,剑把与剑身之间的护柄上雕刻着一只尖牙巨眼,面目狰狞的怪兽,特别是那两颗巨大的犬牙,看了就让人心惊胆寒。 “小姑娘,干嘛雷一停就往这跑呢?还跑到那么危险的地方,不怕摔死?” 小精灵抬起头,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只见离自己不远的地方,盘坐着一个黑发少年。 “我是精灵族最勇敢的战士,再危险我也不怕,再说这里我以前经常来的。到是你,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在这里?这里可是我们精灵族的领地,一般人类是进不来的。” 小精灵挺起胸膛,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少年微微愣了愣,随即无奈的笑了笑: “我差点忘了,精灵族是母系社会,勇敢一般都是形容女战士,呵呵,不过你要成为战士,好像还太早了点,起码也得过个百八十年的吧。” “哼!反正我就是勇士。” 纤瘦矮小的身躯挺立在荒山之顶,一个仅仅相当于人类十岁儿童的体形,瘦弱的身体配上随风飘动的长发根本没半点勇士气魄。黑发少年左看右看,不由得“扑哧”一声笑了。 “你笑什么!” 小精灵嘟起嘴,叉着腰,气呼呼的看着少年,那副十足的孩子样让黑发少年笑得更厉害了。 “勇士,哈哈,勇士,笑死我了。” 小精灵从剑上跳下,跑到黑发少年面前,踢了一脚。 “哎哟。” 没想到一踢之下,黑发少年居然被踢到在地,小精灵愣了:我好像没用多大力吧,然到我真成勇士了?不对,自己那一脚有多大力自己清楚,最多把一颗小石头踢上几米远,怎么可能踢伤人……唉呀,还流血了。 “对不起。” 看到小精灵一脸的歉意,黑发少年也不好说什么。 “没事的,只是碰到伤口而以。” “伤口?” “嗯,过天劫时被雷打的,真没想到成了仙还要过天劫。” 在黑发少年的大腿上,明显有一大块焦黑的伤口,烧焦的地方还带着点点红色。 “对不起啊。” 小精灵把手轻轻的盖在伤口上,泛起淡绿色的光芒。 “没用的。” 黑发少年笑了笑: “天劫之伤不是那么快好的,在天劫之力没有被驱除之前,任何药草和治疗术都治不好伤口的。” 可是小精灵却不信邪,抹了抹汗,手上却传来钻心的痛,一看,手上的指甲全都掉光了,皮也磨破了,血淋淋的一片。 原来,在她掉下裂谷的时候,双手为了求生而拼命的抓向山壁,两只手早已经是血肉模糊,由于过度紧张一时间没感到疼,这时受到汗水的刺激,伤口的痛疼一阵一阵的涌来。 “呜,疼,好疼。” 刚才还自称是勇士的精灵小妹妹疼得直流眼泪。 “呵呵,这点疼就哭鼻子了?” 黑发少年手一张,一股清水包住了血淋淋的伤处,冲去伤口的污物,肌肤在流水下快速生长,转眼前便痊愈了。 “哇,好厉害。” “那是天河之水,对于普通外伤,很有用的。” “那你为什么不自己治呢?” “我的伤可不是普通伤啊。” 黑发少年微笑着看了看天空: “那个该死的老天把我给弄伤了。” “你说神把你弄伤的?” 黑发少年只是摇了摇头,神?开玩笑,哪个神有那么大本事,太阳就会从西边……不,不是从西边,而是压根儿就不出来。 “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我叫秦天华,剑仙。” “族里的人都叫我叶子。什么是剑仙啊?” 秦天华想了想,这个还真难解释啊,要解释什么是剑仙,还得解释什么是仙,还要解释修真、天道之类麻麻烦烦的东西,还是随便唬弄过去吧,反正对方是个小女孩,很好骗的。 “剑仙嘛,就是会变法术的,拿着剑的人。” “哦,那就是魔剑士喽。” “嗯,好像是差不多。” 什么啊,这是什么跟什么,魔剑士怎么能跟剑仙比,不过为了省掉麻烦,天华还是含糊了过去。 “我去帮你找点草药。” 叶子转身离去,过了一会儿抓着一把草叶树叶跑了回来,将那些东西嚼碎,抹在天华腿上的伤处,伤者无奈的笑着,任由未成年医师摆弄。 “好啦!” 叶子把长草一扎,算是把伤口上好了药。 “过几天伤口就会好的。” 几天后伤口当然会好,不过绝对不是被草药治好。但天华还是笑着应道: “谢谢你啦。” “不用谢,救助森林中的伤者本来就是精灵族份内之事。” 别看叶子年纪小小,说出这句话时倒挺有成年精灵的风彩。 “这几天里你在我们村里住吧。” “不敢打扰,我记得对面那座山有个山洞,我就暂时在那修养吧,谢谢你的药,再见。” 秦天华御剑而飞,转眼间就到了对面的山头,留下一脸羡慕的小精灵: “哇,那把剑会飞还会载人啊,我也好想要一把。” “叶子,你带那些东西给谁吃啊。” “给一个大哥哥吃,他受了伤,又不肯到村里来。” 女精灵没有相信叶子的话,要是森林中有谁侵入,森林的意识会告诉她们的,可是她们没有收到森林传来有关入侵者的消息,这叶子,八成是嘴馋吧。 女精灵笑了笑,又拿了几颗果子放到叶子怀里,这孩子正在长身体的时候,多吃点总是有好处的。 可是太阳下山时叶子却将那些果子原封不动的抱了回来: “妈妈,人类可以不吃东西吗?” “不行,世间任何生灵,都要进食靠进食来维持生命。” “可是……那个大哥哥说他不用吃……” “好啦。” 女精灵爱怜的扶摸着叶子的头发: “不吃就不吃喽。” 在山洞中,秦天华盘腿打坐,额头上的天眼睁得大大的,仔细观看着天下的一举一动,良久之后,天眼才渐渐闭上。 “唉,又不在这里,姐夫,你只知道那个空间的特征,然到就不能把特征弄得详细一点吗?” “不是我不想。” 天华手腕上的手表发出声响: “你也知道,旧的机器不比现在这台,当时根本没留下什么通行记录,我只是凭着从异界残留的能量流动知道那是个以魔法文明为主的社会,别的什么都不知道,但这样的异世界有四千多个,很少的,慢慢找,会找到的。” “什么,四千多个,那还叫少,我们现在才找了三十二个啊。” “比起上亿个发展科技文明为主的异世界,你说哪个更少?” “……” 第二日清晨,天还未亮,还在睡梦中的叶子就被母亲叫醒: “叶子!快点收拾东西。” “怎么了啊,人家还要睡觉。” “唉,别睡了。” 叶子迷迷糊糊的爬了起来,只听到村里吵吵闹闹,精灵们都慌乱的收拾着家什。 “人类要打过来了。” “什么!人类打过来?” “是啊,人类窥视我们族的神器已经很久了,现在人类世界又被一个血腥的郐子手统一了,他现在要来攻打我们了,我们村离前线太近了,得到最近的精灵城去。” 叶子一咕碌跳下床,就向门外跑去,却被母亲一把拉住。 “你要去哪?” “我要去告诉那个大哥哥,叫他快点逃。” “来不及了,那个大哥哥他自己会逃的。” “可是他腿上有伤。” “他是人类,入侵者不会为难他的。” “可是……” 没有可是了,女精灵已经把她的孩子抱上了车,和其他的精灵族小孩放在一起,随后,年轻的母亲接过邻居递来的弓箭短刀,跟随着马车慢慢前进。 山洞中,秦天华闭上了天眼: “拖家带口的,慢慢吞吞,哪跑得掉啊。” 随后,他轻轻摸了摸腿上包得严严实实的伤口,笑了笑。 这支森林精灵的队伍离开森林后进入了草原地带,逃亡的队伍中又加入了几个村的草原精灵,队伍更加庞大,行动更加迟缓。 “注意!有敌骑!所有战士到后队来!” 无论是草原精灵还是森林精灵,全都整了队型一路小跑,在队伍后部列阵,紧张的注视着草原尽头。 在天与地的交接处,尘埃飞扬,无数小黑点正在快速接近,这是人类的轻骑兵,在他们后头,一定还有重骑兵等强力兵种,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即是最熟悉草原的草原精灵也不能阻挡骑兵的脚步,但身后是她们的家人,是她们的子女,无论如何也要挡住。 精灵们都紧张的从背后的箭筒里抽出箭支,一边目测着距离,一边缓缓的将箭搭在弦上。 “妈妈!” 女精灵回过头,惊异的发现叶子正拿着一张和她差不多高的弓,站在队伍的后列。 “你怎么来了,快回去。” “不嘛,我也是战士,我也要打仗。” “这不是玩游戏,快点回去。” “我不!” 就在母女两人正在争吵时,天华突然横插进来: “小叶子,你当勇士还早呢,都说了要过百八十年的。” “你是什么人!” 精灵族的队伍中凭空出现一个人类,周围的精灵呼啦一下把箭头都对准了天华。可是天华却像没看到似的: “小叶子,有我在,今天这仗是打不成了。” 秦天华拍了拍那用草叶包好的伤口: “谢谢你的药。” “你……你怎么……” 天华轻轻一跃,身形带着一片重重叠叠的影子,转眼就到了精灵族与人类铁骑中间,骑兵们并没有因为前方多了一个人类而停下脚步,他们鞭打着马儿,要把前方的一切踩在脚下。 “木之术!” 数百棵巨树在草原上破土而出,形成一堵绿色屏障,人类骑兵一时停不住马脚,一个接一个撞在坚实的树干上,还未开战便伤亡惨重。 精灵们面面相觑:人类怎么会木系魔法,而且他的运用似乎还比大精灵还更厉害。 马术好、冲在后头的骑兵幸运的保住了自己的小命,没有成人树墙下人堆中的一员,他们惊魂未定,如果不是畏于军令,他们早就回头逃命去了。 “你们都回去吧,这里我来解决。” 可是没有一个精灵离开,天华只得笑了笑,注视着远处那些人类骑兵。 人类骑兵也没闲着,他们在草地上画了数个巨大的魔法阵,光芒闪动,无数士兵刹那间从遥远的地方传送到这里,一支骑步混合的军队出现在大草原上。 “这些家伙,还真是不死心哪。” 天华看着一步一步压上来的重装步兵方阵,没有丝毫的惊慌,尽管那如城墙一般的盾牌和密密麻麻的枪尖的确能给对手很大的压力。 看了看身后略显慌乱的精灵战士,天华回过头,袖子一挥,狂风掠过地面,咆哮着撕开地表的植被,带着烂泥与杂草的碎片冲入人群,厚实的盔甲丝毫没有发挥它应有的效果,如同薄纸一般被吹开,枪杆也被吹断。 狂风过后,整整一队千人的重步兵全都成了手持短棍的平民,他们的盔甲和兵器在风中化做了灰尘。 “你们出来个能说话的人。” 天华的声音不大,却响遍四方,空旷的草原竟反射着他的声音。那一刻,谁都知道了,站在两军之间的,是一个绝世高手,一个本领高强到骇人听闻的绝世高手。 一个头带王冠,身上盔甲光洁如新的中年男子在全副武装的骑兵保护下走到天华面前。 “我是莫洛达,唯一位统一人类世界的国王,你是谁?你也是人类,为什么要和同类作对,帮助异族。” “我,秦天华,曾经是个人类,但我现在是剑仙。本来我是不会插手你们之间的战争的,不过……” 秦天华摸了摸腿上包得严严实实的伤口,伤口已经不疼了。 “你没有我身后的那群战士更漂亮,你长得很丑,也不可爱,远比不上这些精灵,这算不算理由?” “你……” 莫洛达气得手指发抖,高高在上的他何时曾这样被人说过,要不是面前站的是一位难以战胜的高手,他早就拔剑砍人了: “你说你曾经是人类?然到你和那些亡灵法师一样,为了追求力量而放弃了人类身份?你这可耻的家伙。” “什么可耻?我还是第一次有人说仙是可耻的家伙呢。” 秦天华像看着白痴一般看着满脸怒色的国王: “世俗界的任何一个生物通过修炼强大一定程度,超出了世俗界所能充许的范围,那它就不再是世俗界的生灵,而是不受这个世俗界的约束。” “世俗界?你在胡说什么?” “就知道你听不懂。” 秦天华笑着指了指天空,又地下: “世俗界的范围包括,同一宇宙的内各个异空间,传说中所谓的神界,魔界,鬼界,灵界都在世俗界的范围类,超脱世俗界的世界,目前己知的只有仙、妖、佛三界,我这样解释,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你们是无法战胜我的,只要你许诺人类永远也不会进犯精灵族,我就放过你们。“ “哈哈哈,你竟然吓唬我。” 莫洛达笑仰天大笑: “神才是最强大的,什么仙妖佛的,听都没听过,你唬谁,如果你真的比神更强大,那你把我变成神。” “这有何难?” 秦天华手指轻轻一弹,一颗小小的绿色光点射入莫洛克的胸口,那一刹那,强大而神圣的气息从莫洛克体内散发出来,扩散的力量将护卫的骑士连人带马吹飞到数十米之外。 十二只圣翼的白色羽翼出现在莫洛达身后,棕色的头发转眼间化为闪闪发光的金色,眉毛也不在是黑色,圣洁的白色取而代之,眉毛之下是一双金色的眼瞳。 “我成神了,我成神了。” 莫洛达狂喜不己,成了神,就拥有无尽的寿命,无穷的力量,接受天下众生的顶礼膜拜。 “恭喜吾王成神,请吾神降福人间。” 身后那群跟随莫洛达的士兵,个个也是狂喜不己,自己可没跟错主子,主子成了神,奴才当然也会跟着发达。 “哼!” 秦天华不宵的看着新生神灵狂喜的丑态,当初自己飞升成仙,都没高兴成这样,现在这小子不过是成了神,就高兴成这样,哼。 “莫洛达,你现在算不算是为了力量而抛弃人类身份的可耻之徒呢?” “你……你竟敢这样说我,我现在可是神!” 狂喜中的神被当头泼了一勺冷水,脸色非常难看: “算了,看在你助我成神的份上,我不为难你,你让开,我一定要得到精灵族的神器,只有那件神器才配得上我的身份。” “我不管什么神器不神器的,我最后说一次,你给我一个誓言,以天地为证的誓言,永远不许进犯精灵族。” “我不会发誓的,那件神器只有我才配得上,我一定要得到它。如果你不让开,那就只好得罪了。” “愚蠢,你以为神会比仙更强大吗?” 庞大的力量聚集在神的手中,那力量强大到足以毁灭一切,精灵族人人色变,这力量,就算一千个精灵女王也比不过啊。 “你去吧!” 混沌爆烈,神罚之雷,圣焰,制裁之光,以及各种元素禁咒从神的手中射出,飞向剑仙,数百万智慧生物目睹了这一切,那些在各族最强者都无法施法的法术,在神的手中轻轻松松的射出,原本可以破块数百里甚至数千里范围的禁句,破坏力被压缩在一个小小的范围内,这是对魔法完全控制的一种表现,大范围的魔法缩小攻击范围,攻击力便全呈几何倍数上升,这是人人都知道的魔法常识,但是却很少有人做到,更别说那种可怕的禁咒了。 烟尘散去,仙灵的身影依旧在原地挺立,全身一尘不染: “即使是我点化成的神,拥有比普通神灵更强百倍的力量,但神必竟是神,到死都只能使用世俗界的力量。” 一道细细的火焰从天华掌心升起: “轮了我了吧?这是三昧真火,是修真者们常用的火焰,是介于世俗界与仙界之间的力量之一。” 那团小小的火焰飞向长着十二只翅膀的神,看到自己攻击无效,神再也不敢大意,聚集一切所能聚集的水元素,形成一堵冰墙,可是当三昧真火碰到冰墙时却像碰上了汽油一样,转眼间烧掉了整个冰墙,体积扩大了一倍有余,继续向神飞去,各种各样的法术从神的手中发出,可是无一例外都成了三昧真火的燃料,这违反了众人常识的现像让在场所有智慧生物都愣在当场,直到那位新手神灵也被火焰吞食这才回过神来。 “放下你们的武器,回去吧,以后不得再打精灵族的主意。” 在仙灵渐渐消失的时候,他的声音传入了人类战士的耳中,同一时间,战士身上的盔甲兵器全都化做了飞灰,金属的尘埃在他们脚下积了厚厚的一层。 仙人的身影已经无影无踪,但是比神还更强大的存在,没有人敢违抗他的旨意,以至于在以后很长的时间里,任何一个种族都不敢进犯精灵族。 “天华,这次你怎么大发善心,扶危助困了?” 天华笑了笑,轻轻拆下了包扎在腿上的草药,伤口已经长出了新生的皮肤,完全看不出一点伤痕: “姐夫啊,古人云: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是不是?” “可是那药根本治不好天劫的伤害,不管对你有恩吧?” “谁说的?” 天华指了指痊愈的地方: “这不好了么” “……” 异界之旅(新) 第二十九章 (更新时间:2005-2-20 18:58:00 本章字数:5220) 轻轻闪开迎面而来的三剑,又躲开一式“力劈华山”,趁着疾光招式用老之际将其一脚踹翻。 “唉,还是不行啊,催眠术必竟有个极限,得另想办法。” 解除了疾光身上的催眠术后,这家伙哼哼哈哈了半天就是起不来,真不知道那催眠术倒底是发挥潜力还是透支体力。 “琳,你的徒弟这么弱不经风,这样参赛的话……不如还是算了吧。” “不行。” 虽然一向对疾光身份厌恶的诗风情这次表现出难得的关心,但我还是一口回绝: “我已经帮他报了名,还押了好几千万金币,赌他进行决赛,他的赔率可是一比六百五十八,倒数第一,要我这么罢手我可不干。”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为了金光闪闪财富,疾光,你要有革命先辈舍身就义的勇气! 金币会记得你的,我会记得你的,中疆人民也会记得你的。 “你要钱我可以给你。” 在金钱问题上诗风情倒是显得很大方,反正出钱的都是信徒,自个说话不心疼。 “不,自己赚的花起来才疼快。” 还未进入腰包的金币好像是疾光的血肉钱吧? 看了看诗风情无可奈何的表情和躺在地上、露出一脸绝望神情的疾光,我脑子里突然爆出一个点子,对呀,我怎么就没想到。 转眼过了两天,预赛开始了,由于前些日子的“僵尸事件”使得参赛勇者减少了一成,但人还是多得要命。 “疾光,你的第一个对手好像是个飞蜥族人,会飞的,号称‘不败飞龙’,你要小心。” “嗯。” 预赛的擂台面积大约两三百平方米,甚至根本就是临时擂台,随便搭起来的,台上站着三个人,两个选手,一个裁判。 “这次参赛的两位选手,一位是尚未出师的剑……剑虾,疾光·银角。” 晕哦,明明是剑侠,怎么变成剑虾了?台上的裁判也郁闷呢,剑侠?剑虾?不小心读错音了,不过这个剑侠是啥玩意啊?台下观众更是搞不着头脑,听说过对虾龙虾河虾,剑虾是什么?从来没吃过啊。 “另一位是从北漠的西兽人帝国来的蜥族勇士,名震大陆西北的勇士-----不败飞龙!” 场下顿时呼声大起,鲜花杂带着碎石砸向那位人形蜥蜴。 奇怪,这倒底是欢呼呢,还是喝倒彩啊? “风情。” 我捅了捅身边的风神: “你们这的欢呼方式就是鲜花加碎石吗?” “啊,那个不是。” 诗风情指了指台上的长满鳞片家伙: “像这种级别的家伙,我们神灵一般都不会注意的,但是这个不败飞龙有点例外,他手里是有点本事,在地下竞技场的黑暗格斗中,向来都是所向无敌,但是这家伙尽干坏事,臭名远扬,连神魔两界都有耳闻,向他丢石块的当然不用我说了,丢鲜花的当然是押注押他得胜了。” 这个长满鳞片的大蜥蜴对着疾光吐出鲜红的信子,完全就是没进化完全的人形蜥蜴, 如果把它抓到地球上,当变异生物卖给科研机构也许能得不少钞票, 如果抓去进行全球巡回展览,更收入更是不得了。 不过好像我也属于那些科学疯子的解剖实验对像和展览对象。 “小孩,我劝你还是下去吧,刀剑无眼啊。” 疾光抬起头,脸上带着诡异的笑容。 这种表情是谁教他的,居然带坏小孩子。 “比赛开始!” 大蜥蜴先动,抡起斧头对着疾光的脑袋劈下。可是疾光却不慌不忙,将早已经夹在手中的一张黄色草纸丢出,台上台下无数双眼睛都盯着那草纸-----那是什么招术? 在擂台上丢香蕉皮可以理解为让对手滑倒,但丢纸…… 然到环卫工人管得严,这小孩平时丢纸没处丢,特地跑到擂台上丢纸? 让一个小孩特地跑到这样的险地乱丢纸宵,环卫工人,该打。 但是那张黄纸转眼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好像烟一样消散在空气里,又好像根本没那张纸一样,一切都是梦幻。 “什么鬼玩意?” 当疾光丢出黄纸的时候,多年来培养出来的第六感让不败飞龙硬是收招后退,正当他以为什么事都没发生,只是唬人的时候,右臂突然一疼,那是被刀割伤的感觉,多次生死搏斗的经验让他条件反射般的向着感觉上的安全地带跃出,回过头,他原来所站的地方的地板已经完全损坏,如同被无数刀刃砍过一般,再低头,右手臂上三道深深的伤痕是那么的触目惊心。 擂台上的损坏并不怎么让人吃惊,让人吃惊的是不败飞龙身上的伤痕。 蜥蜴族人的鳞片强度可比上等精钢铠,没想到竟被对手莫名其妙的砍伤,不败飞龙不得不收起轻视之心,紧盯着对手的一举一动,他感觉好奇怪,那小孩的手上明明没有利器的,他是凭什么划伤我的? 也许,他根本就没有出手。 背后再次传来钻心的痛疼,那对如同蝙蝠一般的翅膀掉在地上也顾不得了,回身一斧,却砍了个空,紧接着脖子一麻,他就觉得自己好像腾空而起…… 场面绝对血腥,血腥到疾光趴在地上狂吐,不过我的心情却好得不得了,嘿嘿,什么不败飞龙,还不是翘辫子了?嘿嘿,那只大蜥蜴的怪脑袋掉在地上的时候,场下可是一片寂静,而后一片悲呼之声,没有人想过这个“不败”的家伙居然会死,所有押注押错的可怜人们哭天喊地,不过我可是高兴至极,除去那些长、中线的赌博,短线的我可是押中了(长线是押冠军,中线押出线,短线押每场胜负),嘿嘿,扣掉本金,整整两百万金币的收入啊,早知道就不押长线和中线了,把所有钱都拿来押短线,每场都赚,数钱都会数到手抽筋。 当然,对于帮我赚钱的工具-----我的第一位徒弟疾光当然对他有所奖励,我的奖励最实在了,可不是那种戴戴大红花小红花给你“模范代表”“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之类就打发掉的,对于这个过惯了苦日子的徒弟,一顿饱食是少不了的,满桌子大鱼大肉山珍海味,吃到他肚子挺得吃不下,这一顿美味,才花了不到七十个银币,真省啊,嘿嘿,我现在总算知道那些“幕后老板”为什么个个腰缠万贯了。(不过这顿美餐还是诗风情花的钱。) 相比疾光的狂啃猛吃,我的浅尝即止,诗风情就文雅多了,他只叫了壶什么上百年美酒,拿了一个小小的杯子,一点一点慢慢尝,那模样比诗仙李白还文雅几分(好像李白喝酒是狂灌)。可是最后结帐,他的那壶酒,竟要三千金币……几千桌饭菜都顶不上啊。 “只要以后好好干,有得吃的。” 黑社会的大姐大正在收买手下小弟的忠诚。 酒足饭饱之后,我对那位走在大道中央,挺着大肚子、打着饱呃的角人少年进行着进一步的鼓励。 “嗯!嗯!” 挺着大肚子的苦力一点都不知道是在为人打苦工,丝毫不知前途的艰险,一边抹着嘴边的油渍,死命的嚼着口中最后一片肉,一边答应着,不过看他那样子,只是应付性的回答,真正的心思早就被美食吸引了,根本就没在听我说话。 “琳,好像有点麻烦。” 诗风情突然扬了扬下巴,正前方,两名全副武装的剑士挡住了去路。 “他们干嘛?” “可能是想解决掉赛前对手吧,必竟今天疾光的表现不俗。” 后方,又闪出三名剑士,加上前方的,一共五人。 “嗯,奇怪,他们都是不同教派的圣殿剑士,怎么会在一起?” “不同教派?” 我运足目力看去,这些家伙的盔甲果然各个不同,盔甲上的符号也都不同,可却全都是圣殿武士。 但是有一点却是相同的,他们的眼神都没有神采,和瞎子一样,脸上也没有表情,如同丧尸一般,一脸麻木,但是身上却有着极强的活力,这些是什么家伙啊? 夜晚的大街上本来就没几个人,现在眼前有人要开打,不多的几个路人早跑得无影无踪。 “吼!” 五个剑士同时吼了一声,来自五位不同神灵的力量围绕着他们的身体,受到神力保护的圣殿剑士如同行尸走肉般一步一步逼了上来。 “什么时候圣殿剑士的祈祷那么廉价了?吼一声力量就来了?” 面对我的疑问,诗风情苦笑着摇了摇头: “我已经知道对手是谁了,应该是某个血神的信徒吧。” “血神?” 血神又是什么神?从没听说过,诗风情说是“某个血神”,然到那种奇怪的神灵也是个群体? 战场永远不是聊天的地方,就在我们聊天的时候,五个被圣洁光辉笼罩的战士扑了上来。 不过,虽然全身都闪着圣洁的光辉,可是五位大哥,你们全都印堂发黑,两眼无神,若不出所料,你们很快就会大难临头,我秦大仙算命绝对的准。 “琳,怎么解决?” 诗风情并不担心几个圣殿剑士对给自己带来什么伤害,他只是不知道我要怎么处理这些“以下犯上”的异教徒。 “疾光!” “嗯?” 嘴里还在嚼着食物的疾光抬起头,看着我。 “我现在教你一招,你要看仔细了:无影腿!” 在旁人眼中,我的腿突然消失了,紧跟着五个来袭的圣殿剑士齐刷刷的仰头倒飞回去,动作整齐得就像事先准备好的一样。他们虽然还站得起来,但身上圣洁的光辉已经所剩无几了,每人胸前的盔甲也出现了一个脚印形的凹坑,腿劲甚至还透过护身神力和盔甲进入体内,每个人的肋骨多多少少都有断那么几根,能爬起来还算他们真有点厉害。 “怎么样?我厉害吧?” “厉害!” 说话的是诗风情: “真的是无影腿,名符其实,我根本看不到你是怎么出腿的。不过战斗的时候是不允许用腿的,格斗士也不例外。” “什么允许不允许,别说腿踢,就算头顶都有人用,铁头功听说过没有,只不过很少人用就是了。” “头顶?用头顶人?人的头上又没长角,顶人也顶不伤啊。” 这位风神根本就不了解“铁头功”的精髓所在,感情他还以为练铁头功的人像牛一样,戴个有角的头盔,然后向牛一样冲刺跑一段跑,然后才能顶人?这样伤人的,恐怕只有传说中的牛魔王了。 算了,和他说了也白说,不说了。 疾光一伸脖子,把满口的食物咽了下去: “师傅,踢腿的功夫能不能教我?” “当然,你是我徒弟嘛!” 突然,一道红光从不起眼的角落里袭来,直冲我面门而来。哼,就这点小技俩也想伤我?在疾光和诗风情说“小心”的时候,那道红光瞬间就被我的护身真气击散。 小小伎俩,也敢打本仙子主意。 其实我早就用灵觉盯紧躲在角落里看热闹的每一个人,垃圾堆里的流浪汉,阴暗小巷里的小混混,身在自家屋里,从门缝、窗缝里向外看热闹的居民,每一个都在我的监视下,本来他不出手我也没法在这么多人中找出这个心怀恶意的家伙,现在他出手了,那我就不客气了。 “天罡五雷正法!” 闪电划破夜晚的漆黑从天顶直劈而下,一间石制小屋来不及倒塌就化成碎片,一道红光包裹着人影从爆炸的粉尘中冲出,本来只要我再放一道雷,偷袭的家伙就死定了,可是我没这打算,那家伙好像疾光的比赛对手,少了他,就少了一场比赛,也就少了一盘赌局,少了一次收入,哼,看在金币的份上先饶你一条狗命。 可是那个逃走的血神信徒却不知我在想什么,那五个明显是被他操纵的圣殿剑士一拥而上,动作丝毫没有因为受伤而停顿,哼,照踢! 可是还没等我抬腿,无数的风刃就把圣殿剑士割得体无完肤,瞬间肢解,那些伤势不用看,没救了。出手的人当然就是那位一直跟在我身边的风神。 我的观人之术还算挺准的,刚才就说了嘛,印堂发黑,大难临头,现在不是应验了,连全尸都没留。 杀人的神蹲在尸体边左右查看,半晌之后站了起来: “可以确定,控制他们的是血神——海洋的信徒。” “海洋?听名字倒像是水神之类的神啊。” “呵呵,海洋的父亲是个非常变态的神,他梦想用生灵的鲜血汇成一个海洋,可是他没有这样的实力,他的儿子就叫这个名字,大概是想让自己的儿子实现自己的梦想吧。” “用血汇集成的海洋?够变态的。” 这个理想实在是非常非常的变态外加邪恶,简直就是邪神,不过我还不知道血神是种什么样的神灵呢。 诗风情似乎猜出了我在想什么: “血神是控制类的神灵,非常神秘,血神具体有什么力量我们也不太清楚,只知道一点,血神的信徒施法时,要将自己的血液和法术混合在一起,被那种法术击中的人一般都会被其控制” 诗风情踢了踢脚边的尸体: “这些可怜虫估计就是被血神信徒给控制了,刚才似乎还想控制你。” “好邪门啊,一旦中咒,有没办法解除控制?” “有!” 诗风情回答得很肯定: “杀掉施法者,或是施法者解除控制。” 我看了看地上的尸体,早知道就杀掉那个害虫,不放他跑了。 异界之旅(新) 第三十章 (更新时间:2005-4-27 16:55:00 本章字数:6371) “肌肉多只能说明经常煅炼,力气大,并不能说明一个人的强弱。” 疾光眼睛一眨不眨,专心的听我这位超级武林高手传经诵道: “一定的技巧和战斗经验可以提升战斗力,但没有足够的破坏力做后盾,再完美的战技也 无法弥补打击力的不足。” 疾光连连点头,显然我那未尽全力踢出的“无影腿”让他印象深刻。 “我教你的武技大体分为真气和招式,两者并重,不偏不倚方能大成。” “师傅,那如果专精一样呢?” “中原武林,也有专精一样的,偏重招式的,一般被称为‘剑宗’,这些人主修招式,内 功却没什么修为,另一脉专门打坐修内力的,称为气宗,很多门派中都分为这样的两宗, 剑宗一脉的武侠……武者,初学武技前十年战斗力提升很快,远超同时开始修行的气宗武 者,可以说是凭着招式速成,但十年之后,剑宗武者便再也不是气宗武者的对手,一般想 走极端,又有远见的武者都是气宗高手,但大多数的高手都是两者并重,平衡发展。” “咦,剑宗和气宗很像战士和魔法师啊。” “是有点像,好啦,开始先开始练吧,扎马步!” 按照传统的武学修行,为了稳住下盘,马步是必修课,怎么的也得扎上好几年,不过我是 例外,因为我从书上知道一种特殊的训练法,基础功夫可以省掉漫长的时间,这也是我能 在短短两三年内修成剑仙的原因。 当然,这种速成法可是非常累人的,比普通基本功累上十倍不止。 “师傅,我不行了!” “这么快就不行了?不到半分钟啊。” 看着他摇摇晃晃的样子,我完全能体会,因为我刚开始修炼时,连十秒都撑不到,不过我 也有我的妙法。这个妙法很简单,只需手指那么一点,疾光便平平稳稳的站着。 “师傅,我怎么动不了了,好累啊。” “慢慢练。” 被定住了身形的疾光稳如泰山的扎着马步,不过腰腿传来的酸麻感让他几欲抓狂,而我呢 ,也没闲着,每隔一段时间就输入一道真气,暂时性的驱除疾光腰腿处的疲劳、恢复体力 ,用这样的训练法,估计一个晚上就能完成马步训练。 天亮的时候,疾光总算从“马步地狱”中解脱出来,事实上也不能说是解脱,因为经过一 晚上的马步速成法以用我用经脉梳通,以疾光现在的腿劲,普通的马虎蹲上三天三夜都不 在话下,就算“速成马虎”也可以连续蹲上六七个小时。现在的他,走起路来稳稳的,再 也不像普通人那样脚步虚浮,已经开始有点武林中人的样子了。 异界武侠养成计划,第一步顺利。 看着疾光一脸哭丧的样子,我就来气: “瞧你那样,像什么,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无论哪个高手都是经过辛苦煅炼才有现 在的成就的,不要做梦想着当小说主角,等着别人白送内功。” 哼,他当然别想当主角了,因为主角是我嘛。 “小说是什么?” “一种书,专门说大话吹牛的书。”(不要说得那么直接。) “马步你以后可以不用扎了。” “真的?” 看着疾光那副欢喜样,根本就是吃不了苦嘛,我冷冷的看着他: “不过还有其他的训练,下次练习步法、踩木桩。” “嗯!嗯!” 疾光高兴得连连点头,看他那样,八成是以为踩木头没什么了不起的吧,哼,等今晚,让 你见识一下中原武功的博大精深。 确切的说,是中原博大精深整人大法。 由于这几天疾光打下了一定的内功根底,虽然不深厚,但一夜未眠倒看不到疲态,神采飞 扬的跑去比赛,相比之下,那个昨晚迟睡的诗风情倒是挂着两个黑眼圈,一幅没睡醒的样 子。亏他还是神,连个“见习武侠”都比不过,没精神就早点睡嘛。 疾光今天的对手是一个穿着全身盔甲的剑士,由于昨天晚上血神教徒袭击,害我还以为今 天上场的是那个恶人,失算,失算,那个恶人恐怕要好几场后才出现吧。 那剑士应该是把疾光当魔法师了,比赛一开始,就来了个百米冲刺,由于场地不大,转眼 间就到了疾光面前,而疾光才刚把符拿出来,夹在手里还没丢呢,看到对手冲来,愣在当 场。要是再不指点他,恐怕这位捡来的徒弟会横尸当场吧。 “跳!” 传音术将我的声音清晰的传入疾光耳中,已经不知所措的他条件反射般的两腿一蹬,整个 人“呼”的一声跃起三米多高,险险躲过了斜砍而下的利剑,惹得台下一阵惊呼,别以为 这家伙会轻功,我还没教他呢,他只是凭着昨天晚上“马步速成”练出的腿力硬生生的跳 出这个高度,最失败的是他在跳跃的时候,竟将擂台地面蹬出了一个大洞。 这擂台,决对是豆腐渣工程。 见对手一跃老高,那剑士也愣了,但很快就回过神来,双手大剑一挥,向疾光的落脚点砍 去,观众们又是一阵惊呼,在空中无从借力的疾光如果这样落下去保证会被刺个透心凉。 可疾光也不是笨蛋,手一扬,符纸飞出,一股无形的力量撞在大剑上,在剑身上留下十道 深深的划痕,硬是把剑逼退,接着,剑士的左臂突然溅起血花,几道平行的血痕出现在剑 士肩上,如同上一场战斗般,同样的伤口再次莫名其妙出现在剑士大腿上。 “嘿嘿” 受了伤的剑士却露出笑容: “你果然是召唤师,用的是速度极快的魔兽,幸好我有准备!” 说完,他拿出一张魔法卷轴,高高举过头顶: “迟缓!” 魔法的光辉从卷轴中激射开来,笼罩整个擂台,我看见,疾光的动作变慢了,连表情变化 ,面部的肌肉都变得好慢。 同时,擂台上也多出了一只野兽,身形如豹,尾似镰刀,全身毛皮漆黑发亮,四肢关节上 的长着飞雾形状的长毛,如同中国古代壁画中的神兽一般。 风兽飞镰,虽然名气不如龙、凤、麒麟等圣兽般大得人人皆知,但它那极快的速度连神灵 的眼睛都未必捕捉得到。 即使身处魔法结界内,速度大打折扣,但飞镰的速度依然可怕,只有在攻击的一刹那,身 形微微停顶,目力好的人们才能勉强看清它的样子,其余时候,看到的只是一团模糊的黑 影。 魔法卷轴放出的迟缓结界并不能对飞镰的行动造成致命的影响,仅仅只是让战斗时间拖得 久一点而以。 战况依然对剑士极其不利。 “我认输!” 伤痕累累的剑士终于顶不住了,跳下擂台主动认输: “这是什么魔兽,速度快得这么恐怖,还好杀伤力不强。” 劫后余生的剑士哪知道,风兽飞镰的杀伤力并非不强,而是强得恐怖,只可惜它的爪子太 短,造成的伤口深度有限,以至于长度有限的利爪在厚纸皮和厚钢板上留下的划痕深度一 模一样,但锋利的爪子并非飞镰的致命武器,要是被它的尾巴割到,下场就和不败飞龙的 脑袋一样。 至于为什么飞镰不一开始就用尾巴进行攻击,这和它的生活习性有关,它总是先用爪子试 探一下猎物的强弱,再用镰刀般的尾巴给予致命一击。 虽然是胜利了,但今天收入的金币却少了很多,原因无他,由于疾光在场上的出色表现, 使得他被人看好,赔率变低了,我的收入也变少了,扣掉做本金的两百万金币,净收入才 二百五十万金币,基本上是1:1.25了。第一次可是投了区区几万金币换来两百万收入,相 比之下这次也差得太远了。 算了,有总比没有好。看着卡上一连串的金币,我只得这样安慰自己,早知道自己也参赛 ,每场都来个苦战险胜,一定大赚特赚。 “师傅,我又赢了,带我去吃大餐吧。” “好,走吧。” 可是两眼青黑的诗风情却顶不住睡虫,呵欠连天的打道回府。 于是,黑社会大姐大准备再次犒劳小弟。 “哟,两位来了,里边请。” 大概是昨天那顿暴饮暴食,给了老板很深的印像,刚到店门,就见他眉开眼笑的亲自出迎 ,脸上的脂肪都挤成一堆。 “里边请,里边请。” 店里空荡荡的,一个顾客都没有,然到为了招待我们两个,把其他的客人都赶走了?想想 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一定有什么阴谋! 我一把拉住了正想继续往里走的疾光,可是这他却用疑惑的看着我,甚至开始怀疑我会不 会对兑这顿晚餐,这个笨蛋,然到就没发觉四周不对劲吗? “长柜的,你倒底打什么主意?” “没什么,有位贵人把小店全给包了,就等小姐您来了。” 老板和几个小二全都满脸假笑,也不知道他们说的是真是假,算了,就算有刀山火海,本 仙子还怕你们不成。 “是谁那么大方啊?带我去见见。” “这边请、这边请。” 今天,这些家伙显得格外殷勤。 二楼的雅间,是有钱有地位的人们才有资格进的,而今天,这里的雅间全都空荡荡的,也 是一个人都没有,如果是普通店铺,这还可以解释为那些富人不宵于来此,但里可是全城 最大的酒楼,据说还是有后台的酒楼,如果真的有人能包下整家店,那此人的财势可不是 一般的人,在我认识的人里,有权有势的是有几个,但没有一个人在此国拥有如此大的势 力。 “请进、请进。” 把我们送进一间雅间,老板关上门出去了,一个魔法师打扮的人坐在窗口,身边还站着两 个全身重甲的骑士,标准制式骑士甲、制式盾牌,那是政府军队中的正规骑士,并非神殿 骑士。 两名骑士昂首挺立,身躯高大魁梧,眼中精芒四射,应该是经过严格训练的“优质品”。 而那个魔法师,和普通魔法师一样,身形非常的单薄,双手戴满了各式各样散发着魔法气 息的戒指、手镯,身上的魔法袍也写满了发出淡淡光芒的古怪文字,颈部还有一串项链, 同样也有魔法气息,应该也是一件魔法物品,一根造形怪异的魔法杖倚在身后的墙边,那 样子怎么看都像是个只懂吃喝的贵族公子,看在他还算有点俊俏的长相和免费的大餐上我 就先看看他想干什么,要是图谋不诡……哼哼,就看本仙子如何大显神威,除掉这只米虫 。 “啊欠。” 仙女的诅咒生效还不是一般的快,魔法师当场打了个喷涕,接过身后骑士递过来的手巾: “二位来了,请座,请座。” 也许是当惯了奴隶,看到稍微有点身份的人,疾光就条件反射般的低着脑袋,差点没跪到 地上,我狠狠的捏了他一下,传音道: “你干什么,别给我丢脸,如果你怕一个人,那就给我死死瞪着那个人看,咬牙切齿的瞪 着,就当他是你不共戴天的仇人。” 但是疾光只是抬了一下头,看了一眼衣着华丽的对方,头又低了下来,唉,这家伙,真没 出息,亏你还是本仙子的徒弟,真丢脸! 带着几分无奈,我坐在了魔法师的对面,顺手把疾光按在我身旁的一个位子上。 “看你那副熊样,即然没胆,就少给我出声。” 想我剑仙女秦琳英明一世(好像也没活几年),怎么就收了这么个浓包徒弟。 瞥了瞥窗外,阳光明媚,路边的树枝随风摆动,空气干燥,放便纵火,真是杀人放火的好 天气: “请问,你找我们有什么事吗?你宴请我们,应该至少查出了我们的基本情况,我就不自 我介绍了” “呵呵,小姐的语气似乎不善啊,不用担心,我没有恶意,我叫菲洛,是个召唤师,想来 小姐知道的,我们召唤师是魔法师的分支,但法术攻击并不是我们擅长的,我们最擅长的 就是将魔兽变成我们的召唤兽,把那些害人的东西变成我们的奴仆,让伤人的怪物反为人 类工作。” “这个我知道。” 不就是让怪兽冲前面当替死鬼嘛。 我看了看身边大气都不敢喘的疾光,要把这家伙变成无视权贵的高手,恐怕有点困难,心 理因素有的时候也很重要。 菲洛向手下使了个眼色,手下会意,“啪啪”的拍了两下手掌。一盘盘精美的食物被摆上 桌,虽然都是山珍海味,但和我昨天叫的菜相比,明显高了不止几个档次。 可是,美食上桌,却没有人动口,我是吃不吃都无所谓,从来没听说过有仙人饿死的。而 疾光却是有“大人”在场,不敢造次,真不知道他怕什么,剑仙从来都不在乎什么礼数权 贵,我这徒弟也太……唉。至于那个菲洛,他根本就是不在意这些食物,他另有所图: “您也应该知道,召唤兽的强弱直接决定召唤师的力量,每一个召唤师都希望自己能有一 只非常强大的召唤兽。” 这个菲洛,讲了半天都没讲到重点,尽管他的目的我已经猜到: “明说了吧,你想做什么?” “我知道,您的徒弟有一只很强的罕见召唤兽,在大赛上我亲眼目睹了它那令众生恐怖的 速度,在任何记载中,都没有速度快到这种地步的生物,我很想拥有它,想请您割爱,或 者,您有更强力的召唤兽,不想收容,我也可以为你解决这个烦恼,至于价钱,由您开口 。” 召唤兽?晕,这家伙居然把神兽当成召唤兽,别以为我不知道召唤兽,召唤师是凭着自己 强大的精神力侵入低智商魔兽的大脑,给其洗脑,以达到控制效果。 而道术召唤来的异兽则完全不同,用道术召唤来的异兽,全都有着不逊于人类的智商和智 力,有的甚至比人还聪明百倍,它们完全明白自己在做什么,道术中的召唤术主要是召唤 那些守护昆仑以及其他仙境的异兽,或是被仙人收伏的异兽(召唤这种异兽要经仙人允许 ),要给那种高智商异兽洗脑,还不知道是谁洗谁的脑。 “这个啊……有点难哦。” 不是有点难,而是非常难,但菲洛却误解了我的意思,赶忙说: “钱不是问题,你要多少有多少。” “你很大方,可惜这不是我能决定的,严格说起来我们是战士一类的人,并非法师,更不 是召唤师,我交给我徒弟的异兽也不是什么召唤兽。” “如果您不想要钱的话,我可能给您官职,您可以在大公以下职位任意挑选,惹您想要兵 权,我保证让您成为有着爵位的贵族将领,有封地,有庄园,还可以有自己的私兵,另外 还有控制三个以下兵团的军权,怎么样?惹您还不满意,您要什么,我就给什么,这是我 的底限了。” 菲洛的面色很不好,八成以为是我在推脱吧,必竟强大的召唤兽是所有召唤师梦寐以求的 ,一只活的成年魔狼听说就能卖上数万金币。 “你的条件很诱人。” 我看着菲洛那急切的模样,就觉得好笑,他恐怕永远也不知道世界上除了召唤兽以外还有 其他可以听从人类号令的异兽吧。 “这样吧,我把召唤兽放出来,如果你能控制它,就把它带走,我分文不收。” “真的?” 我轻轻一张手指,一个小小的结界被放了出来,这是为了隔绝异兽强大的气息而做的准备 ,我放出了一只生物,但那却不是飞镰,而是力量不逊于飞镰的…… 异界之旅(新) 第三十一章 (更新时间:2005-4-30 9:24:00 本章字数:4671) “这……这是什么?” 这是一只形状和牛类似,全身赤红,头颅上长着一张人脸,四蹄如马的怪物,头上长着四根角,更有意思的是它居然还长着人的耳朵和猪的耳朵各一对。 这怪物,在山海经中有记载,属于极度危险的一类。 怪物的虽然体形不大,但眼中四射的凶光吓得菲洛手脚发软,哼,真是没用,我一个小女子都不怕,堂堂一个大男人居然吓成这样,真没用。连那两个骑士也是,一脚踢翻了酒桌,拔剑持盾与怪兽对峙,唉,可怜这桌美味,动都没动,就这么浪费了。 “这……这根本就是没驯服的魔兽。” 菲洛的两腿已经发软,死盯着怪兽凶狠的眼睛: “它的眼睛……它根本就没受控制。” “我说召唤师大人。” 我不宵的看了看吓得面无血色的菲洛,不轻不重的踢了那怪兽一脚,怪兽发出如同雁呜一般的叫声,收回眼中的凶光,如丧家之犬一般缩着脑袋躲到墙角。 这小怪,吓吓凡人还可以,碰上了本仙子,嘿嘿,一边去。 “这种怪兽可不是什么魔兽,它们比魔兽强大多了。不过你放心,只要我没下令,它不会伤人的,除非你主动攻击他,就像……就像普通人家饲养的狗一样。” 可怜啊,山海经中强大的怪物,竟沦为看门犬。 菲洛总算恢复了点血色: “怪不得我从没见过这样的魔兽,原来它不是魔兽啊……样子比普通的魔兽怪异多了,甚至还有人的特征……不过它眼中的那份凶狠比什么魔兽都恐怖。” “那是当然,它是北岳之山的怪兽诸怀,很凶猛,因为它是食人的。” “食人的?那不奇怪,魔兽有很多也是吃人的嘛。” 菲洛根本不懂敢在华夏之地吃人的怪物所代表的是什么,华夏是个高手倍出的地方,在过去的几千年时间里,那些道士、和尚、修真个个满天下的找惹事妖怪,斩妖除魔,别说毕方、大风之类的灵兽,就算是强大的妖怪都不敢明目张胆的吃人,以免受到人类强者的围攻,像诸怀这种敢吃人的妖兽,没有实力的话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而社岚大陆不同,人类在与异类的战斗还没有占据绝对优势,仅仅只是勉强占了上风,有时候战争主动权甚至会落到异类手里,更何况人类的头顶还有神灵压着,怪物吃人反而没有什么顾忌,而在古代中国人的头顶,高居天宫的只有仙人,仙人的本体就是人类,哪个异族敢对人类不利,二话不说就是万雷轰顶,灭族。 头上有个太上皇,神也好,魔也罢,没有哪个敢不要命的在中国扩展自己的势力,所以根本不可能出现西方那种神权取代国家权利的事情。(在西方历史上,曾有一段时间教会的力量压过国家力量,国王上任都要教皇批准。)那些异类,哪怕是神都休想对人类不利,人身安全自然更有保证,当然,人类之间的自相残杀又是另一回事了。 “你可以试试能不能降伏它……或者说,让它为你卖命。” “不要了不要了,你还有没有其他的这类怪兽?” 胆小的菲洛只要一想起刚才那道凶厉的目光,背上直冒冷汗,开玩笑,把这怪物带身边,不要三天就会被活活吓死。 其实,这也不能说菲洛胆小,就连那两位骑士,刚才也吓得够呛,紧张了一阵。 “好吧!” 我挥挥手,诸怀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另外一只怪兽。 这是一只和诸怀很像的怪物,同样的赤红的牛身,人面,马足,只是少了头顶上的四只脚和猪耳朵,眼中虽然同样有凶光射出,但却并不那么凶厉。 “这是……” “少咸之山的窥窳,它也是食人的,但比起诸怀,似乎差了点。” “差了点?这样吧,我找几头魔兽试试它。” 菲洛尽量不与窥窳那双射出凶光的双眼相视,窥窳似乎也在嘲笑菲洛的胆小,嘴一张,一阵如同婴儿啼哭的声音从口中飞出,搞得我哭笑不得。 “小姐,窥窳不会是诸怀的幼子吧,那它长大了岂不是……还有没有别的啊?” 晕,窥窳和诸怀住得可不近,说是近亲还有人信,但要是说是父子或是母子关系……这也太牵强了吧。 不过,看菲洛那副死也不要的样子,我只好退让。 “好啊,不过……” 我低下头,看了看地上,各种美食狼籍的铺了一地,菲洛马上明白,轻轻一笑,对一位骑士低声吩咐了几句,当那位骑士离开后,菲洛起身说道: “我这些手下啊,都是些没见识的家伙,看到魔兽难免失态,真是不好意思,新的菜肴很快就会准备好,在这段时间里我们是不是……” “好的,我记得后面有个院子,若你想看看魔兽与怪兽之间的差距,不如在那吧。” “好!” 两只如小牛般大小的裂岩兽、四只脸盘一样大的血爪虫静静的站在庭院中,它们眼中丝毫没有神彩,一看就知道是被夺去了自己意志的召唤兽,而它们对面的,却是一只马,头上长着长长的独角,全身雪白,唯独尾巴是黑色的,它的四支腿,原本应该长着蹄子的地方,却是四只虎爪,锐利的爪子已经伸出。 黑色的眼瞳闪着高傲的目光,它对自己的对手极其不宵。 “独角兽?” 菲洛惊叫一声,但马上便觉得不对,眼前的绝对不是独角兽,至少独角兽不会长着老虎的爪子,而且,那长得像独角兽的怪物口中,一对獠牙惹隐惹现。 “不,这不是独角兽。” 我纠正了菲洛的错误: “这是中曲之山的怪物,【马交】(马和交是合在一起的一个字,但输入法好像没有那个字,所以分开来打,并用中括号括起,大家把它当成一个字就行了),小心点,它和素食的独角兽不同,虽然不是以人为主食,但它的主粮却是狮子和老虎,一般的刀剑,它根本不怕。” 【马交】可不是独角兽那样的素食主义者,同样也不是易与之辈。 魔兽们抢先攻击,外形像极了蜘蛛的血爪虫凭借着极快的速度发动突袭,四只一齐压到【马交】身上,【马交】一动不动,昂起头看着天空,根本不把这四只大蜘蛛放在眼里,血爪虫两只大锷狠狠一咬,“咯砰”一声,声音响亮,那四只血爪虫永远的失去了它们的武器。 看着掉在地上、满是缺口的大锷,菲洛兴奋的吞了吞口水,血爪虫的大锷可以轻易将皇家骑士连人带铠甲咬成两段,现在这两只无坚不摧的大锷竟然损坏得这样厉害,可见【马交】的厉害。 可是他还想看看【马交】到底强到什么程度,失去利牙的血爪虫用自己的长腿死死捆住【马交】,余下的四只裂岩兽扑了上来,看那样子似乎要把血爪虫连同【马交】一起弄死。可是【马交】似然昂首朝天,任由扑上来的魔兽狂啃乱抓,弄身满身是血——不是【马交】的血,而是被裂岩兽和血爪虫的血,有红的也有绿的,恶心至极。血爪虫是被裂岩兽咬死的,至于裂岩兽流血的原因,是因为它们的牙床崩坏了,爪子也磨掉了。 “厉害,厉害,就算是神圣的独角兽,也未必能强大到如此地步。” 在菲洛的称赞声中,【马交】的目光从天空白云间收回,盯着菲洛,眼中的意思谁都读得懂:“该我出手了” 菲洛心里一寒,只见【马交】张开大嘴,口中全是闪着寒光、如同刀刃一般的利牙,对着前方的裂岩兽就是一口,然后抬起前爪,一抓,再一撕,再用头上的长角一刺,那只可怜的裂岩兽几乎要被分成两段,倒在地上抽动了两下就不动了,余下三只裂岩兽也都是被三下五除二解决掉了,末了,【马交】抬头仰天,发出一长串类似敲豉的啸声。 从【马交】张口开咬到最后一只裂岩兽倒下,时间不到两分钟,这根本就是不同级的别战斗,魔兽们的爪牙根本无法伤及【马交】一根汗毛,当然,如果菲洛用的是会吐魔法弹的魔兽,多少还是能对【马交】造成一此伤害的,但会魔法的魔兽,大多都有较高的智商,极难控制,除非从小驯养。 “厉害,真是厉害,小姐,只要能把它给我,您要什么我都愿意。” “这个啊,你得看它愿不愿意了,普通召唤师的控制术是对它不起作用的,只能由它自己择主。” “择主?那岂不是神兽……” 哼,人家活得自由自在,谁会给自己找个主人,自己找罪受。 没想到的时,【马交】居然回头看着我,意念通过眼神传到我的脑海里: “上仙,我愿意认此人为主。” “什么?” 我耳朵好像有点问题,出现了幻听。 “我愿意认此人为主” 确认不是我的耳朵有毛病,而是,这家伙……犯贱! 出乎我的意料,【马交】竟然破天荒的想认起主人来了。 “上仙啊,吾等所居之处尽被人类破坏、污染,吾等异兽无家可归,且不能现身于世人之前,唯恐惨遭人类追捕。” 我无语了,地球上的环境破坏早已经影响到了这些异兽,而人类发现这些异兽后所做的第一件事肯定就是捕捉,然后解剖研究,唉,也难为它了。 “菲洛召唤师,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它愿意认你为主。” “真的?” 菲洛的喜悦全写在脸上了,如果四下无人,恐怕他会高兴得跳起来吧。 “记住,它并非真的刀枪不入,神器可能会对它造成一定的伤害,对法术的防御力可能也会差一点,至于伙食,它最喜欢吃的是猛兽的肉,你也可以试试魔兽的肉。你可以直接对它下命令,它懂得听人语” “嗯!嗯!” 菲洛扶摸着【马交】那沾满了红绿血水的长毛: “我不会让你受到伤害的,你想吃什么,我一定找给你吃。” “说到吃……” 我看了看苦着脸站在一旁的疾光,他的肚子咕咕直响: “饭菜弄好了没有?” 枫之国的贵族吃饭可真是讲究,不过能把皇家御厨调到这家餐馆中来做菜的,恐怕绝不是普通贵族吧,至于我为什么知道做菜的是御厨,那是因为菲洛说漏了嘴,不过排开御厨不说,那淡蓝色的特等枫蜜毫无疑问肯定是贡品,能把贡品弄出来明目张胆宴客的人,也就那么几个,而年纪又那么轻的,答案就呼之欲出了,可我也不说破,只是面具一脱,无视在对面射来的又凶又狠的惊艳目光,叉子一握,一小块沾了枫蜜的烤鹅便在我的口中散发出无限的美味。 嗯,不错不错,比什么肯德基麦当劳好吃多了,同样是西洋文化的产物,怎么会差那么多呢?怪不得总听人说那两家洋快餐是是“洋垃圾”,地球上的西方人真应该向枫之国的人看齐……呀,扯远了,世界都不相同,怎么比啊。 和我的细嚼慢咽相比,疾光却是如同饿死鬼投胎一般埋头狂吃,刀叉之碗碟之类全被他丢在一旁,油乎乎的大手一伸,十几片切成薄片的马肉便陷入魔掌之中……他那副吃相可真是难看至极,不仅满头满脸都是油,还沾满了枫蜜,那可是特等枫蜜啊,看那沾得到处都是的蜂密,浪费啊。 有这么一个徒弟真是丢脸,还好菲洛和他的两位骑士全都死盯着我,比毫没有查觉近在咫尺的地方有台人形碎食机非常没有形像的与食物英雄奋战,发出惊天动地的咀嚼声。 我轻轻的踢了疾光一脚: “你就不能有点风度吗?很丢人你知道吗?” 疾光看着我,眨了眨眼睛,把口中的食物使劲嚼了几下,咽下: “师傅,以前在我们那不吃快点是不行的,不然食物会被先吃完的人抢走。” 我气不打一处来: “记住,你现在不是奴隶,吃东西不用那么急,拿东西不是用手,用叉子或是勺子,知道吗?” “嗯。” 疾光还算个好孩子,马上就知道自己错了。 “你看看你现在像什么样子,去弄干净些。” “好。” 一伸手,边上的窗帘被疾光拉过来,擦了脸又擦了手。 “师傅,我弄干净了。” “……的确是干干净净了……” 还好,那三个笨男人还在发呆,赤裸裸的目光好像要把我生吞活扒了一样,不过这样也好,刚才那么丢脸的事应该没被注意到。 异界之旅(新) 第三十二章 (更新时间:2005-5-3 9:32:00 本章字数:4650) 人逢喜事精神爽,这话一点都不假,不但为一只流浪的妖兽找到了好的住所,还为中疆弄到了一大笔财富:足够五千万人一年使用的民生物资、十万重装军队一年份的军用物资、以及数万名即然成为平民的奴隶正通过诗风情的关系网运往神恩,然后通过神恩帝国再转往中疆,虽然苛阿妥砂还没有公然与我敌对,可战争是迟早的事,至少苛阿妥砂是最早派兵侵入中疆的势力之一,他肯定不会让那些物资顺利到达中疆,所以为了骗过冥殿教会,转道神恩帝国是不可避免的。 接下来的几天,依靠着“速成大法”,我的好徒弟在极度疼苦中完成了武侠的基础训练,马步稳稳的,几套基本的步法也走得非常熟练,在我给他打通任督二脉,生死玄关之后,他体内的真气由后天转入先天,虽然真气并不厚实,但却是如假包换的先天真气。 但最的他好像一听到“练习”,“修炼”等字眼就会发抖,好想是被练过头了。 几个兵器店的小二抬进一整个兵器架,上边的兵器上疾光和诗风情都傻眼了,嘿嘿,这些可是我特地请人仿造中原兵器打造。 “师傅这些什么?” “峨嵋刺、齐眉棍、九节鞭、双截棍、三截棍、铁环刀、鬼头刀、砍山刀、大关刀、太师锤、判官笔、仕女剑、铁折扇、短枪、铁胎弓、护手钩、狼牙棒。” 我一一将这些兵器介绍给疾光,这些兵器中有异世界人认识的,但大部份都是陌生的。 “今天开始,我将教给你武学招式,但在此之前,你得先挑件武器,你想全学会也不要紧,但你得先学一样,学会了再学其他的。” 事实上,一个人的性格和他第一次挑选的兵器有莫大的关系,中规中矩的武人,大多挑选枪、剑、刀之类的常见兵器,喜欢与众不同,走偏锋的武人,大多会选峨嵋刺、护手钩这类奇门兵器,而不喜欢打打杀杀的人,一般都会选铁折扇、齐眉棍、双截棍、三截棍之类看起来好像杀伤力不高的兵器,用于防身(尽管修为到了一定地步,这些兵器的杀伤力可能不逊于刀剑)。 “这……” “你要仔细挑选,你的第一把武器,直接决定了你以后的发展方向。” 疾光在兵器架前为难的左看看右瞧瞧,诗风情倒是凑了过来: “那对叫太师锤的武器能给我吗?” 不会吧,太师锤一个重五百斤,一对两个,一共一千斤,那些武器店小二还是好几个人一起上,一个一个的抬进来,那兵器一般都是军中战将首选钝器,诗风情怎么的也不太可能上战场吧…… “琳……不是你想的那样。” 诗风情似乎看出了我在想什么: “我的守护国经常和兽人族冲突,吃足了兽人大锤的苦头,有心人早就想组建一只战锤军队,但它们的大锤在人类手中极其不便,你的那些太师锤好像是人类所用的战锤,虽然看上去更重,但我想……” “好眼力!” 我不禁对诗风情的眼睛送去注目礼: “这确实是我那儿人类将领所用的战锤,不过它太重了,甚至比兽人的战锤还重。没有学过几年的外家功夫是拿不动它的,不然这样吧,我顺便告诉你一套适合太师锤的外家功法和锤法,另外,你再把狼牙棒一起带走吧,它的重量只比普通兵器重了一点,力气大些的小兵也可以拿得动,在我所在的世界,金国军队就是用它把宋朝军队打得落花流水的。” 即然有这么好的东西怎么会不收呢? 诗风情笑嘻嘻的收下了那套功法和两件兵器,不久后,神恩帝国国防军迎来了一次军备大改革,外形如同仙人球,令人望而生畏的狼牙棒出现在神恩士兵手中,几年后,千斤太师锤出现在神恩将领手中,沾满了脑浆的大锤再次让神恩帝国风光了一把。 (书友5K的仙人球提仪,让我联想到狼牙棒,放到这来了,大家没意见吧) 但那是以后的是了,疾光在左挑右选之后,居然选中了判官笔…… 判官笔,不知是哪个武林高手发明的兵器,最早的判官笔就是扩大了的毛笔,只不过笔杆换成了精钢,笔头还是羊毫或是白马毫,很少用狼毫。笔头虽软,注入真气后却如同钢丝一般坚韧,配合上特别的招式,笔头即可散开也可收拢,成为一种极其厉害的兵器,判官笔也就成了一种内家高手专用的武器,真气不足则无法用笔。 但是随着武学的衰微,能用判官笔的高手越来越少,于是出现了另一种判官笔,整只笔都是由钢铁打造,包括笔头也是纯钢制成,至此,判官笔沦为只能点穴的旁门兵器。 疾光选中的,是最早的判官笔,由内家高手使用的真正判官笔,只是以他现在的修为,还用不了。 什么不好选,偏偏选个现在用不上的,存心为难我嘛,算了算了,本师尊不与小徒计较。 这几天,比赛依然不断,可是却没有任何玄念。 赛场上,靠着飞镰,疾光在比赛中屡战屡胜,很多时候对手甚至还没开赛就宣布认输,当点也有一些硬点子,可是在飞镰恐怖的速度与杀伤力下,很少有人能撑上十分钟的,直到疾光出线,跑步进入半决赛,飞镰爪下虽然伤号多多,但死的人却不多。 当然,对我来说,最大的喜悦就是因疾光出线而入帐的两亿多个金币,哈哈,赚死了,谁叫当初他们把赔率弄得那么高,我又押了那么多钱,就让枫之国的国王趴在金库大门上哭吧,不过我刚刚才从枫之国敲了一大笔物资,现在又弄了走了那么多金币,不知道枫之国会不会因此穷掉。 嘿嘿,穷掉就穷掉,又不是我的守护国,担什么心嘛,穷掉更好。 可怜的枫之国,我为你们的破产默哀三分钟。 半决赛的擂台不再是预赛时胡乱搭建的临时货,已经有点修为基础的疾光面带微笑轻轻一跃,在观众的惊呼声中回过,对着台下众人挥了挥手,这位曾经缩头缩脑的小徒弟总算有了点正常人的架势。 嗯,看上去不错,有了那么一点点高手风范,这几天对他的行为修养还算是有点成功,至少目前他还没有给我丢脸,不会见人就想跪。 但是疾光的对手却满脸紧张,他是个神官,脸上带着面具,听诗风情说那是公平之神火翼的信徒,公平之神是裁决之神的分支神灵,和裁决之神一样,会使用裁决术,只是威力略打折扣。至于为什么那个公平之神会有一个听起来像火系神灵的名字,估计又是火翼的父亲有什么远大的,无法实现的伟大理想,希望下一代为他实现。 “公平而正义的主啊,请您赐与我无上的力量,让我替您将公平与正义之光散布世间的第一个角落,诛除邪恶。” 好肉嘛的祈祷词啊,这个火翼看来有着不小的野心,这点从他信徒的祈祷词中就可以看得出来。 “制裁光之箭!” 由金色制裁之光幻化而成的利箭从神官手中射出,同时,一张黄符也出现在疾光手中,这些道符是我事先做好交给疾光的,要不然凭他那两下子,别说一场都赢不了,能不能活命还是问题。 “破!” 与魔法那又臭又长的咒文相比,疾光只念了一个字,没有人看清发生了什么,制裁之箭转眼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接着,又一张黄符出现在疾光手中: “急急敕如令,飞镰召来!” 话音刚落,神官的右腿便泛起鲜血,没有人看到那只怪兽的影子,但是所有人都知道它,那是目前己知的魔兽中速度最快的“召唤兽”,自开赛以来这位初出茅芦的选手凭着它一路过关斩将,每当他上场,赌徒们便开始忙活,他们赌的,是疾光的对手能在飞镰的攻击下撑多久,而不是赌疾光的输赢,借着飞镰,疾光之名很快响遍全城,甚至出现在一些神秘组织拉拢的高手名单上,据一些不可靠的消息,有人正在把疾光和大陆排行榜前百名的高手做对比,虽然不知下文,但由此可见飞镰的厉害。 “神的光辉,永照世人,神的身影,守护善良。” 正当我以为胜负以定时,神官的口中突然念出一段不像咒文的咒文,随即,一个半透明的身影出现在神官面前。 “糟糕!” 诗风情脸色突然凝重起来。 “怎么了?” “他召唤了‘神之影’,那是火翼神的影子,这招数应该只有教皇或神使才能用。” “神使?教皇?他们来参赛做什么?” “他们然到不能来吗?” 诗风情指了指场上: “虽然教皇和神使之类的人物很少参加这样的比赛,大陆高手榜也将他们排除在外,但并不代表他们不能参赛,很多想出名的宗教人士借此满足他们所想要的一切。” “哦,我还以为宗教界的人对世俗界的名利都不敢兴趣。” “别说笑了。” 诗风情的眼睛看了看四周,指了指沸腾的人群: “你看这些人啊,为了一场精彩的打斗而欢呼,他们只会记往胜利者的名字,就为了这个,不知有多少人献出自己的生命,连宗教界的人类也不例外,人类生下来就是为了名和利而活着的。” 这个诗风情,对人类的见解还真是……然到异世界没有“避世修行”一说吗?算了,不说他了,帮疾光要紧,场上,半透明的神之影用手中的利剑编织成剑网,再配合强大的魔法形成一个包围网,将飞镰的困在一个小小的角落里,包围网渐渐缩小,如果这样下去,飞镰很快就会被杀,疾光落败是迟早的事。 “快,先收回飞镰。” 疾光是我的徒弟,传音入密又不是直接插手,中场指点一二不算是犯规吧。 “然后再把我给你的符咒中最长的那一捆随便抽一张出来。” 场上,那只被困住渐渐露出身形的飞镰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大惑不解的神官(在不清楚他是神使还是教皇之前还是叫神官吧。)看向疾光,为什么他会把魔兽收起来而不是再召唤一只?然到他只能召唤一只魔兽? 只见疾光脸上笑呤呤的,一点也不惊慌,而他手中,却拿着一张长达七寸的黄色长纸条,上面似乎还有一些鲜红色的花纹。 没有人认为那是一张废纸,先前疾光就是用一张小小的黄纸片召唤出那只恐怖的魔兽,现在,他又要召唤什么? 随着那张黄纸条在空气中化做飞灰,无论是神官还是看台上的观众,人人摒息凝视,谁都想知道,这个擂台新星要用什么对抗神的影子。 一个骑着马的身影渐渐出现,藐视天下的气势压得在场众人有些喘不过气来,同时,一股只有金戈铁马、身经百战的军人上才能出现的煞气出现在场上。 “那也是神之影!” 随着一人一马的身影越来越浓,有人失声惊叫出来,可不是吗,疾光召唤的东西,和神官召唤的,何其相像。 那是一个赤面长须的武将,身上没穿任何盔甲,骑着一匹异常神俊的白马,他手中的武器,是一柄大刀,但是和大陆上其他武者的刀不同,这柄大刀有着枪杆一样的长柄,柄是精铁打造的,刀身混厚,一个红穗点缀在刀背上,鲜红鲜红的,不知道是它本身那么红,还是吸饱了鲜血而泛出血的颜色,或许,两者都有吧。 最显眼的,是明晃晃的刀身上,雕刻着一只长着龙头、鹿角、蛇身、鹰爪的怪物,那怪物似乎也是龙,可是……哪有蛇身,又没翅膀的龙啊。。 “那是哪位神坻?” 人们在观众席上议论纷纷: “不知道啊,从来没见过。” “会不会是被遗忘的神灵?” “说不定是新生的神灵。” 人们的好奇心可不是一般的强,这我是知道的,但我没想到,神灵的好奇心却也强烈,特别是我身边的这位风神: “琳,那是谁?我在他身上不仅感觉到圣洁的气息,还有杀场的气味,嗯,还有一种威压,但却不是神灵那种天生的威压……倒像是后天形成的,就像是一些久经杀场的战将……” “好眼力!” 这次,我可是真心的称赞: “你前眼的这位,生前就是位绝世武将。” “生前?然到那是个鬼魂?不可能,我没感觉到他身上的任何死气……” “你当然感觉不到,因为他身上根本没有任何死气……因为他是位鬼仙。” 异界之旅(新) 第三十三章 (更新时间:2005-5-3 14:57:00 本章字数:6717) 世俗界的生物,只要有了自己的意识,都可以修炼,都可以成仙,成妖,成佛。鬼类和灵类生物也不例外,虽然灵类和鬼类都是能量体,又都被称为精神体,但两者还是略有不同的,灵指的是天生就是能量体的生命,只要构成身体的能量不溃散,它们永远都不会死亡,也不会消散。鬼指的是那些有着自己意识的生物死后的灵魂,由于长期依赖肉体吸取能量,这类的鬼类精神体身体结构并不稳固,如不尽快投胎转世,很可能会魂飞魄散。一般情况下,鬼比灵更加脆弱,但鬼却比灵更容易修成正果。 眼前的这位红面长须的武将,正是三国时代大名鼎鼎的五虎将之一:关羽。据说他死后的鬼魂皈依了佛门,但最后不知为什么又成了鬼仙,受到世人供奉,不过供奉的人大多是个绿林草莽,强盗官差,武林门派,虽然也有老百姓在家中放上威武的关帝爷,但那是少数,大多数人还是跑到观音、罗汉、天尊像前烧香。 当然,也有些道士、天师会召唤关圣降世,斩妖除魔,只是召来的,都是关公的影子并非真身,就像疾光这样。 虽然关羽身为鬼仙,凭着仙灵的力量足以横扫任何一个世界所有的神,但现在来的却只是他的一个影子,再加上跨越了不知多少距离的异空间,能传到这里的力量实在少得可怜,但即使是这点少得可怜的力量,看上去也比那神官召唤出来的神影更接近实体,力量自然也更强。 火翼的影子只是淡淡的,没有色彩,像是黑白电视机里的图像,但关帝的影子却清晰得多,虽然还是半透明的,赤红的脸庞、随风飘动的两撇长须却清晰可见。谁强谁弱,已经是一目了然了。 赤兔动了,它载着古代武将冲向神灵的影子,神之影手中那根淡得只看得清线条的圣剑毫无畏惧的迎上。 “当” 关刀与圣剑硬拼了一记,如同骑兵对上步兵一般,关帝强大的臂力加上赤兔恐怖的冲击力,轻轻松松的将神之影撞飞,但神之影必竟是神之影,在落地的一刹那飞上了天空,随后,硕大的马蹄踩在它的落脚点,花岗岩的擂台整个炸开,碎石横飞,场上多了个直径丈余的大坑。 “那马好厉害,就算是独角兽王也不可能一脚踩出这么个大坑来。” 诗风情面色似乎有点不对,其实别说诗风情,就是我也很意外,关羽厉害点没什么奇怪,怪就怪在那赤兔马,虽然传说中它是匹绝世好马,可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这么厉害吧,它是马,不是龙,也不是魔兽,神仙妖魔一拳打一个大坑不算强,可是它两只前蹄一踩,效果就像烈性炸药爆炸一般,更何况这只是赤兔的“影子马”,赤兔真身的实力肯定不止这一点,然到它也成仙了?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仙也太廉价了吧? 虽说一百个人,人人都有机会成仙,但真正成仙的又有几个,成仙之道可是难……好像不怎么难哩,我就两三年成的仙,这样想来,这马中赤兔倒也很有成仙的可能。 躲过一劫的神之灵飘浮在半空中,原本就不太清晰的身形现在更是若隐若现,好像随时都可能消失一样。 刚才与关刀硬碰一记,又被赤兔双蹄产生的爆炸波及,估计是受了很大的伤害。正当关帝腾空而起,要将神之影斩于马下时,一直在旁默不作声的神官突然高声念出了几个音符, 随后,场中又多了一个天使,这次并不是影子,这是真正的天使,如假包换的天使,原来他一直在偷偷的念经,我还以为他在发呆不懂动呢。 天使左手持盾右手持剑,那张英俊的面容足以让地球上那些影帝歌星知道什么是“英俊”,明星代言的广告海报都可以撕下来了。 “那天使只有一支翅膀,虽然是战斗天使,但必竟太弱,就算再加上那个半死不活的神之影也未必能战胜那个鬼仙之影啊,然到他另有企图?” 天使的行动印证了诗风情的猜测,金光闪闪的天使之剑直指疾光,关帝只是放弃诛杀神之影,在空中调转马头,追向天使。 天使有的只是一对翅膀,哪跑得过赤兔,不用关刀,赤兔只是轻轻一撞,可怜的天使就倒在地上吐血。 好弱,真的好弱,就算是鸽子精也比天使强,虽然都是长翅膀的。 看到天使已经受伤,我松了一口气,现在就只有那个快挂的神之影了……等等,神之影在哪?那家伙已经变得很淡了,不仔细看根本找不到,突然间,我看见一个模糊的身形出现在疾光不远处!糟糕! “神之影在你右边八米的地方,快跑!” 可是迟了,在关帝赶到之前,神之影手中那把淡到看不清的剑已经刺出,虽然看不清,但那把剑还是有杀伤力的。 “向后倒!” 在紧要关头,疾光没有吓昏头,听从我的指示向后仰倒,剑刃紧帖着他的胸口划过,险险的划破了胸口的衣衫,一张张纸片散了开来,随风飞舞,那是我给疾光准备的咒符,没想到这下全散了。 青龙偃月刀及时架住了那柄要命的神剑,良机以失,神影只得飞身脱离,从重重刀影中脱身而出,但它那本来就已经快看不见的身形更是淡得不能再淡了。 “快捡啊!这是魔法物品!” 该死的风把这张咒符吹到了观众中,人们顿时乱成一团,从开赛至今,疾光只用了三种咒符,召唤了两个强大的生灵,而且是一个比一个厉害,这些咒符的价值谁都明白。 “那是我的!” “别抢啊!要碎了!” “把你得到的那张交出来!” “发了发了,我捡到十张。” 一个贪婪的家伙兴奋的捏着手中厚厚的咒符,尽管上面满是脚印,但在他眼中,那却是比黄金还贵重无价之宝,可是一只手从背后闪电般的伸来,一抓,那些到手的咒符转眼间无影无踪。 “谁,谁抢了我的宝贝!” 看着那个欲哭无泪的人,再看看乱成一团的人群,我心中不禁积了一股气:那些东西明明都是我的,只不过被风吹了,你们居然好意思说是自己的,唉,人啊。 “你输定了!” 逃过大难的疾光吐了口气,平稳了一下剧烈跳动的心脏,对着神官发出胜利宣言: “你差点杀了我。” “彼此彼此,我还是第一次碰到像你这样强大的对手。从一开始几乎就压着我打,好不容易找准机会用了点小聪明却失了手,可最后胜利的却不一定是你。” 神官很坦诚的的笑着,不知从哪变出一张长长的黄符,和用来召唤关圣之影的那张符长度几乎一模一样: “看,这是什么?” 满场皆惊,观众们对咒符的抢夺已经结束,人们的目光再次聚集擂台,神官手中的长条形黄符显得格外刺眼。 “那张符是做什么的?” “我也不清楚。” 对着诗风情,我耸耸肩: “我一共只做了三张长符,一张是召唤关圣的,已经被疾光用掉了,还有两张,一张是召唤八臂阿修罗王的,还有一张是低阶仙术‘天降罪’,那可不是道术和魔法能比的,不过他应该不懂怎么使用咒符吧……糟糕!” 魔法世界的人当然是不懂使用咒符的,但是那些笨蛋恐怕会用使用魔法物品的方法使用——将精神力和魔法力注入符纸内,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唯一肯定的是储存在符纸中的道力与魔法力会发生冲突。 “什么事糟糕了?” 不用我回答,擂台上散发出的刺眼光芒已经不用我说什么了,传统道符中,九成以上的符咒是法术类咒符,可以施放风雷火电之类的法术,但是使用上比较麻烦,外行用容易出错而造成一些意外,但是那些召唤身外化身和异兽的咒符就没有这些意外了,要么就召不来,要么就召来,绝对不会像那些法术咒符一样把法术轰到自己头上。 正因为召唤类的符咒外行人可以很容易的使用,我给疾光的咒符中九成都是各种异兽的召唤符,以及一些容易操作的道符。 刺眼的光芒从符纸中放射出来,人们的眼睛不由得闭上,天使临死眼的惨叫和神子影破碎的声音清晰入耳,关羽的呼喝声和兵器交锋声不绝耳,当人们揉着被刺疼的双眼,看清场上的情况时,不安与恐慌瞬间弥漫全场,神的影子已经无影无踪,战斗天使被斩成大小不等的肉块散满一地,金色的血液染红了大片擂台,神官失去了一只手臂,捂着伤着倒在地上,看着半空中战成一团的两个影子,而疾光只是揉揉发疼的眼睛,左看右看,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那是什么东西?这气息,居然……” “是修罗王。” “修罗王?那又是什么?” “那是印度神话中的东西,我也不太清楚,只是听说以前他们是天神族的一员,极度的残忍好杀,但是后来不知怎么的被驱逐出神族,神族的身份也被剥夺,但他们的力量并没有变,性格依然凶残。” “天神族……天啊,世界上竟真的有天神族的存在……” 诗风情似乎吃了一惊,正当我奇怪他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表情时,他却急不可待的催促: “还有什么,全说出来。” “……听说修罗族被逐出神界后,另找了一个叫‘修罗界’的地方定居,不过那个空间后来被佛陀看上,用来关押好杀嗜血的凡人灵魂,这些外来的灵魂被称为‘修罗’,而修罗界的原住民,也就是那些失去天神身份的神则被改称为‘阿修罗’,八臂修罗王就是‘阿修罗’一族的王,也是整个修罗界的王者。” 在半空中缠斗的两个身影终于分开,红面关公倒负青龙刀,怒目圆睁,在他对面的,是一个恐怖如同恶魔一般的生物,血腥的气味、令人战栗的杀气弥漫整个赛场。 它的身形巨大,六米高的身体披着金光闪闪的战甲,身体侧面,长着八只握着长长弯刀的手,如同蜘蛛一般,面目虽然并不丑陋,可是表情却狰狞至极,那张脸上的任何一寸皮肤都足以让人终生陷入恐惧。 观众们发出一连串尖叫,除了几个非常胆大的,在场大部份人都被吓得昏死过去,即使没有晕过去的人,脸色也苍白可怕,阿修罗那满是杀意的面容本身就是一种诅咒,更何况是修罗界的王者。 青龙偃月刀化做十余道虚影,刀刃划破空气的声音如同万鬼哭泣,八柄印度弯刀毫不示弱的迎上,两人再次战成一团。 “那个阿修罗王好像是实体。” 心头一震,诗风情及时的提醒让我注意到阿修罗王的身体并不像关圣那样半透明,也不像先前的神影一般虚无。是啊,阿修罗王无论怎么看都不像是影子,而且神的影子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和仙人的身外化身打成这种局势……那就只有一个可能,它是八臂修罗王的本尊!! 魔法与召唤咒符的冲突竟会召来阿修罗王本尊!这绝对是重大发现,可以震动整个法术界,中国的道士修真们再也不用苦恼没有仙人指点了,请个魔法师,往道符中注力魔力,就可以把上至天尊,下至真人的所有知道名字的仙人通通召到凡间……那些想偷偷下凡又找不到门路的仙人们有福了,嘿嘿。 “琳,有点奇怪,两人即然都有很大的本事,为什么双方都不用法力,连武技都没使出全力?任何两个神灵交手,再怎么的也会轰平一两座山头,可是他们……” 我运足目力,仔细看了看缠斗中的人影: “事情可不像你想象的那么简单,在我们那儿,越往东方,神灵就越老实,阿修罗王是印度的神,受仙佛制约,不敢故乱伤人,至少不敢在仙佛面前大开杀戒,这家伙可真……他知关羽会念及赛场周围的凡人而不敢全力施展,要是周围的凡人死了一个,他的危险也就增加了一分,搞不好还会被追杀……这种事情在传说中可出现了不止一次。不过如果关羽再不施展法术,恐怕就会被修罗王击败,必竟身经百战的阿修罗王也不是吃素的,关帝也只是一个影子。” 半空中,关圣已经渐渐支持不住了,必竟他的武功招式适合在战场上冲杀,像武斗家一样对决并非他的特长,再则,他并非真正的关圣,只是关圣的一个身外化身,对付普通的神魔不在话下,可是他现在的对手却是大名鼎鼎的阿修罗王,是经历过无数杀场存活下来的凶神之王,战斗经验远胜于他。 青龙偃月刀终于被四柄印度弯刀架住,虽然从刀上传来的巨力震得阿修罗王虎口开裂,流血不止,但这是值得的,另外四柄弯刀划过一道弧线,刺向关圣,虽然只有一把刀刺中,但这足够了。巨力一发,青龙刀震开困住它的四柄印度弯刀,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阿修罗王急急后退,同时将手中八柄弯刀的其中四柄射出,青龙宝刀在他胸口留下了一条长长的伤口,伤口虽大,只是皮肉之伤,而关圣的身外化身虽然躲过了飞来的一刀,却被其他三把刀刺中,消失在空气中。 “喝哈哈哈!” 阿修罗王仰天长笑,似乎在向天地宣告着它的胜利,带着杀意的笑声传遍整个城市,许多老百姓都放下手中的活计,略带惧意的看着那不详笑声传来的方向。 这个时候,我是不是要跳出去,然后像那些道士、天师一样大喝一声:“待!何方妖孽,竟敢在此张狂,还不快快束手就擒。”之类。 “风情,对上这个阿修罗王,你有几成胜算?” “如果他只用刚才战斗时的水平,我用全力的话,有七成把握胜过。不过为了几个凡人惹上这么恐怖的敌人似乎不太明智吧。况且这些人类又不是我的信徒。” 废话!刚才有个武圣在这,胡乱杀生恐怕会引得那位鬼仙的身外化身放手一搏,虽然阿修罗王最后也会胜利,但他至少要废掉半个人,现在那位关圣的身外化身没了,你以为他还会有所顾忌吗?不过,这些神然到不就懂“除强扶弱”四个字怎么写吗? 虽然这样想着,但我并没有把这话给说出来。 阿修罗王拾起长刀,身形在原地消失,失去了一只手臂的神官见势不妙,连忙全力撑起一个金色的魔力护罩,同时,脚下出现一个光芒四射的魔法阵,诡异的狂风从他身边刮过,卷起一片尘土,金色的护罩瞬间崩溃,八道血淋淋的伤口出现在他胸前。 阿修罗王的身形在狂风中显露出来,他的胸口也有八道鲜红的伤口,伤口的部位、长度与神官身上的一模一样。真是意外,那神官竟能伤到阿修罗王,我好像还没看到他出手啊,然到那个神官的速度快到连我都看不清? “是那个结界的问题。” 诗风情抹去头上的汗珠: “那个魔法阵可以把伤害公平的平均给结界内的每一个个体……琳,这里危险不能待太久……” “该死的!这根本就是上位恶魔,就算当年的魔君也不过如此,你怎么会有这样的怪物!” 面对神官的咒骂,疾光不知所措,愣愣的立在当场,他修练过内功心法,阿修罗王散发的恐怖气息只是让他有所慌乱,不可能吓昏他。受到重创的神官在死亡的危协下奋起全力发动了一个传送魔法阵: “我弃权!我认输。” 他的身影转眼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可是这已经不是比赛胜负的问题了。 “疾光·银角获胜!” 裁判刚刚宣布胜负,他的头颅就满在了地上,赛场中的魔法结界破碎,这个结界主要是防止选手的魔法失了准头,伤及观众而设立的,同时也是防止失控的魔兽伤人的一种手段,可是现在它碎了。 狂风打着转儿将守卫场边的士兵撕成碎片,沾着鲜血与碎肉像红色的雪花一般飘落。 “快点把它收回!” 现在谁都看得出这个召唤生命失去了控制,召唤者已经逃得无影无踪,被召唤者正在疯狂屠杀着普通士兵。 “那个不是我召唤出来的,我没办法!” 疾光的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我,似乎是想问我有什么方法制服那个可怕的恶魔,唉,他也不想想,凭他那点本事给阿修罗王喂招都不够资格,居然还想制服他。 “恶魔,竟敢在吾神苛阿妥砂脚下撒野!” 就在凶神举起屠刀准备冲入观众席大开杀戒,危急时刻,空中闪过一道金光,十名天使从天而降,哈,我正想出手,现在看来没这必要了,省得暴露身份。 被阿修罗王杀得七零八落的士兵们发出欢呼,救星来了。可是欢呼声很快就快成了绝望的呻呤。阿修罗王只是开口说了几句奇怪的语言,这些长着翅膀的“上天使者”就莫名其妙的跪在地上,阿修罗王举刀上前,手起刀落,轻松砍掉了这些天使的脑袋,没有受到一点反抗。 “怎么回事,那些天使再怎么不济也不可能连剑都不挥任人砍杀吧。” “你不是神族当然不知道……” 诗风情满头大汗,似乎刚才阿修罗王的声音也对他造成了伤害。 “那怪物果然是天神族的……天神族拥有极高的法力,在当年,他们是神族的统治阶层,他们的声音可以封印其他神族的力量和战意,还会让其臣服……不过后来不知为什么一夜之间全部消失,若不是你身上的气息对那种力量有抵消作用,刚才我便会和那些天使一样……如你所说,他果然是天神族的。” 有没有搞错!阿修罗是地球上的神灵(虽然他们的行为比恶魔还恶魔),怎么会和这里的神灵扯上关系?如果真是那样,阿修罗王岂不是一下子就变成了异界神族之王?那么凶残的家伙坐上宝座……天啊,我想信未来神族的名声会比魔族的名声更臭。 当阿修罗王轻轻松松的将天使全部杀死,一抬头,唯一一个站立在擂台上的疾光竟是那么的显眼,一丝凶残的笑容出现在阿修罗嘴角,八柄印度弯刀如同八颗白森森的野兽獠牙,飞速逼近疾光。 就算我想不出手,也不行了。 异界之旅(新) 第三十四章 (更新时间:2005-5-4 16:56:00 本章字数:4401) 一柄单手剑飞空而来截下了印度弯刀,剑锋一转,那八柄曾经与关刀硬碰的弯刀全被拦腰截断。 残破的刀刃叮叮当当掉了一地。 “御剑飞仙!剑仙!” 阿修罗王那张充满杀意的脸上第一次露出恐惧,嘿嘿,没想到他也会感到害怕,真是出乎我的意外,在神话传说中,阿修罗可是一个不知道怕为何物的种族,他们唯一会害怕的,只有他们的王。现在,阿修罗之王居然也会害怕,哈哈,神话看来也不可全信啊。不过最让我感到有高兴的是,剑仙的名头好像很响,连这个外国的神都会为之色变。 “小子,算你命大!” 阿修罗王丢下断刀,他的背上,还有好几把同样的弯刀,似乎是备用的。 “喝!” 阿修罗王大喝一声,全身燃烧起黑色的火焰,整个人化做一团黑炎,破空而去。 不是吧,这极其好战的家伙要逃!?我还以为他碰到本剑仙后会大打出手,过一过瘾。 不过,他即然是凶神之王,绝对不能让他跑了,不然可就是为祸苍生。 意念一动,原本横在阿修罗王与疾光之间的“天冥”突然光华暴涨,一剑斩向刚刚飞起的阿修罗王,黑色的火焰连忙闪避,却依然被斩下了一条熊熊燃烧的胳膊。 “风情,我很快就回来!帮我照顾一下徒弟。” 天冥在空中打了个转,载着我飞向阿修罗王逃走的方向,他已经被我的灵觉锁定,虽然用了几个空间传送术,但仍然被我紧追不舍。 不过追上阿修罗王后怎么办呢?阿修罗族和剑仙都是专长于战斗,都是近战极为出色的一群人,根据长白迷境中的资料记载,其他的天神一旦与阿修罗族发生冲突,都是极力避免近战的,而天仙和剑仙之间的战斗,天仙也是尽可能的躲远,近距离和中距离都是剑仙特有的剑仙术发威的范围。 不过,仙灵的“中距离”范围可不小,大约就是地球到火星的距离,就算是“近距离”范围也相当于地月之间的距离,阿修罗王似乎对这点很清楚,他一直不停的使用法术传送,在几个人口密集地区跑来跑去,害我一直没法攻击,我没有真正的用过剑仙术,准头和杀伤范围我都没信心,要是一不小心,恐怕会把无数小百姓送上西天,只好任由他东跑西跑,哼,我倒要看他有多少法力这么消耗。 中疆东部平原,前不久苛阿妥砂组织几个守护国的入侵联军如今已经只有死者在行军,当初制定计划时军中将领们都以为中疆没有什么军队,错误的以为只要消灭那几百名刚刚披上铠甲的仙殿骑士、剑士就能占领中疆,所以没带多少补给,虽然击溃了安妮派出的截击部队,一些活人士兵变成了死亡战士,但是接下来的几天,整支部队陷入了闻所未闻的危机:军队居然迷了路。 军队迷路是常有的事,但整只军队都在一个方圆不足五里的地方打转,那可就是奇事了。补给一天一天的减少,最后终于用尽,一个个活生生的士兵在饥饿的尽头以死者的身份重新回到军队,可是这支死者的军队还是困在小小的范围内无法脱困,就连在空中飞行的死亡天使也无法飞出这个范围。 “该死的中疆!” 死人们不停的诅咒的,他们的身体由于缺乏防腐药品而不断腐烂着,对早已经变成死者的亡灵战士来说不算什么,但对于刚刚加入死者行死的人来说太残酷了,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身体长满蛆虫,肌肉与血管暴露在空气中。 “即然你们不喜欢中疆,为什么要到中疆来呢?” “什么人!出来!” 亡灵们四下张望,没有看到半个活人的影子,但他们却看见,一朵洁白的花缓缓的从天而降,那花有五朵花瓣,黄色花芯微微突起,中间却又凹下去,这是一种完全没见过的花。 花朵缓缓落下,亡灵们流着尸水的眼睛或是空洞的眼窝死死盯着它,花朵落地,转眼间便化做一个身着仕女装的少女。 “在下仙殿教皇,雪玫。不知各位远道而来有何贵干?” 微笑的面容出现在一群丑陋的亡灵之中,形成强烈的对比。 “仙殿教皇?就你一个小姑娘?” 一只四翼死亡天使从天而降,黑洞洞的眼窝上下打量着雪玫。 “是的,但又不完全是,我的真身还在仙殿中,你们现在看到的,只是我的身外化身。” “身外化身?” “嗯,这是我第一次施展,还要借助外物。” “行了行了,你们别在这谈这聊那的。” 无头骑士阵营中传出一个粗鲁的声音: “直接告诉你,马上让中疆臣服我们,拆掉仙殿,供奉苛阿妥砂神的神像,要不然,我们将把中疆夷为平地,寸草不生!” “别理那个粗人!” 死亡天使脸上仅存的肌肉抽动了几下: “我们这次来并无恶意,只是想揭露秦琳罪恶的一面,她完美欺骗了所有的中疆百姓,那个邪神,根本不配让人供奉她,我们是为了正义而来,与邪恶做战。” 虽然这两人一个唱白脸,一个唱黑脸,可是,一大群亡灵,手持刀剑,大呼“正义”之类,好像有点不伦不类。 “很抱歉,目前我们还未曾发现上仙邪恶的一面,不知道你们能告诉我上仙哪点邪恶了?” 亡灵们面面相觑,传教士们在宣传时总是把异教神灵斥为“邪恶异端”“罪恶之源”,可是又很少去编造这样那样的理由去抹黑对方,因为那根本是多余的,对于狂热的信徒来说,凡是关于自己信仰对像的不良言论都是污蔑,凡是“真神”的话,都是正确的,凡是和自己信仰神灵同一阵营的其他神灵,都是“为正义而战的配角”,而对于那些即非敌对,又非同一阵营的神灵和教派,那些全都是“见风使柁”之徒,又或是“受到邪恶迷惑愚昧者”。 更何况秦琳是突然出现的强大存在,就算她做过什么邪恶的事,也没人知道,就算知道了,最多就就是“上课看小说”“经常迟到”“某年某月踹了某个青蛙王子一脚”之类的小过小错。 “仙教没加入光辉殿,就是邪恶异端!” “哦,那么说,如果加入了,那就不是邪恶的了?” 雪玫笑了笑,看来自己邪恶异端的帽子是带定了,毫不在意这支庞大队伍中沉沉的死气: “你们的善恶标准还真直观啊,做坏事还要挂个正义的牌子,哼,我可懒得和你们绕圈子,直说了吧,这次来,我准备把你们都送回老家。” 雪玫一直以来都生活在地下城,过着贫苦的生活,周围的人无论善恶说话办事都是直来直去,不像那些外国的贵族,肠子里还有九曲十八弯,说起话来更是半天没沾到主题的边。 “尊贵的教皇小姐,话不要说得太满,就凭你一个想摆平我们?我们可有两万多士兵啊,就算是圣魔导师要对付我们也要大费手脚,你接受神的力量一年都不到,你能干嘛?” 死亡天使的下巴“卡卡”了几下,似乎是在笑。 “像你们这样的家伙,我才懒得直接和你们打,上仙赐与我的力量中,有一种法术,叫做点豆成兵,你们想不想试试?” 雪玫飞上半空,一粒粒豆子从空中散落: “小心喽,入侵者,你们的对手可是一支军队。” “胡扯,中疆哪来的军队?” 无头骑士长对着飞在空中的少女咆哮着,而死亡天使却紧张的凝视着地面钻出、并飞速成长的嫩芽的嫩: “点豆成兵?好耳熟啊,好像在哪听过。” 嫩芽极快的生长着,一堵六米高的植物墙几乎在一呼一吸之间长成,花苞开放,花落,豆荚像吹气球快速长大,当豆夹停止生长时,每个豆荚都有货运马车一般大小。在“啪啪”声中,豆荚裂开,从豆荚中掉出的,不是圆圆的豆粒,而是一个个身穿盔甲,手握兵刃的战士,从长枪军到刀盾军,从长弓兵到重弩兵,所有武器一应俱全,甚至还有手握狼牙棒的士兵。只不过,这些全都是步兵,无一骑兵。 “什么!士兵竟可以像种庄稼一样种出来?” 死灵们傻眼了。 这种事情从来没听说过。 人是从地里“种”出来的。 而且,还能种出刀剑盔甲之类的装备。 有这么好用的法术,还要征什么兵,还要铁匠做什么。 死亡天使向神灵祈祷,希望这些从土地里长出来的战士像骷髅兵一样易于对付,可是当他看到豆兵在极短的时间内整理好队形,踩着整齐的步伐,如同城墙一般的绿色盾牌在脚步声中步步逼近,背后泛起一阵冷汗:这简直就是一支精税之师!但愿它们只有凡人一样的力量,不会危极到死神的战士。 弓弦在绿色的盾牌后响起,无数利箭在空中划出漂亮的弧线后落在死者的军队中,轻易穿透厚重的盔甲,而亡灵们条件反射的拉动弓弦,射出的弓箭却在半途跃落,豆军的弓箭射程竟比亡灵军远了一倍。 “不要乱,这些普通的弓箭伤不了我们!” 惨叫声却让无头骑士长着实吓了一跳,植物从那些中箭的亡灵士兵身上长出,吞食掉它们身上残余的腐肉的枯骨,并且攀附在周围的亡灵士兵身上。 “不行!这简直就是专门针对我们设计的武器!快,离那些中箭者远点!” 亡灵们更加慌乱了,即使是精灵族的魔法箭也没这样可怕啊,看到身边的战友迅速变成植物的肥料,不死的军队士兵迅速降低。 又一波的箭雨,整整两个中队的亡灵被植物吞食。吞食完亡灵的植物渐渐长大,结出大大的豆荚,裂开,豆兵的数量再次增加。 死者们心中的恐惧再也无法压抑,这种做战方法,根本就是亡灵军团对付人类军团所用的翻版,一步步的削弱对方,将对兵兵力转化为己方兵力,每一次死者与生者的战斗人类就算胜利也要付出极大的代价,现在,这种做战方法重新出现,吃亏的,却是亡灵军团,尽管亡灵法师们有着强大的法力,但他们的法术大多是将生者变成死者,或是将尸体变成亡灵战士,以及强化亡灵战士,而少数直接用于攻击的亡灵魔法,如“索魂”之类对于没有灵魂的豆兵丝毫不起做用,不得以,亡灵法师只得将“尸爆”施放在亡灵战士身上形成“亡灵炸弹”,但即使这样也起不了太大作用。 “我想起来了……我想起来了……” 周围的亡灵莫名其妙的看着死亡天使,战况不利,居然还有心思回忆往事! “我想起来了,豆兵,植物军团,曾经在六千年前出现过!!” “六千年前?六千年前哪有这种军队……啊!我也想起来了!” 亡灵们的恐惧成倍的被放大,好不容易集结起来的阵形瞬间崩溃。 “六千年前……无头凶魔的吞噬军团!天啊!吞噬军团不是随着无头凶魔的战败而长眠了吗?” “神啊,救救我们。” 亡灵们四处逃命,但秦琳设下的阵势却让他们在原地转圈,豆兵蜂涌而上,不慌不忙的将这些亡灵一一化成飞灰,就连幽灵战士、幽灵法师也难逃大难,豆兵的刀剑有着切割灵魂的能力。 “无头凶魔?吞噬军团?” 雪玫乐悠悠的看着这支亡灵军团的灭亡,但对于亡灵们口中的“吞噬军团”一无所知,尽管当年的中疆居说是神魔与无头凶魔的主战场,但随后长达六千年的黑暗岁月几乎毁灭了整个国家,各种传说,仅仅只通过口头留传,时间一长,同一个传说跑出了N个版本,但是雪玫小时候没少听说过六千年前那场神魔联手大战无头凶魔的传说,但“吞噬军团”却是第一次听说,也许这部份内容在历史中被人遗忘了吧。 异界之旅(新) 第三十五章 (更新时间:2005-5-5 11:56:00 本章字数:6635) 不知道过了多久了,也许是几天,也许是半个月,阿修罗王一直使用传送魔法在整个星球表面四处奔逃,有时候出现在人口密集的大城市,留下一地血腥后逃之夭夭,有时候出现在鸟语花香的深山密林,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隔着数千里、甚至上万里的距离施法剑仙术,可是除了把高山变成大湖,严重破坏环境外什么也做不了,有的时候,这个可恶的家伙甚至跑到地底深处的洞穴,在我用土遁到达前早溜得影都没了。 幸好,阿修罗一族还只是天神,只能在星球范围内传送,长白迷境中有书记载,曾有一些非常强大的神,虽然实力比不过仙,但却有着跨越星系的能力,甚至还能进行时空旅行,幸好,阿修罗一族虽然强大,却没强到那种地步,不然可真是逃得没影了。 不过,我自认为比阿修罗王强上N倍,可我就是不会空间跳跃,唉!早知道就不修剑仙了,当个天仙、金仙也不错啊,哪会追得那么惨啊。 不行!这样追下去什么时候才到头?我得想个办法,这样蛮追根本不会有结果,唉,真头疼,虽说我很聪明,但却绝对讨厌动脑筋,曾经有人说过,人一思考,神就发笑,但若是仙人思考呢?我想神是绝对笑不出来的吧。 阿修罗王虽然是在整个星球表面和地底洞穴任意传送,毫无规律可言,不过这个世界的法则对于传送魔法限制得很严,传送的物体体积越大、质量越大、距离越远,所耗费的力量也就越多,阿修罗每次传送,都是尽可能离我远,每次都要传送上万公里,刚开始还能连续传送,到了后来,他每传送一次都要用两到三秒时间回复体力,而现在,他每进行一次传送,得花费数十秒来回复,看来他的法力是越来越不支了,不过也幸好这样,他后来的落脚点都选在大城市,但一落地就忙着调气恢复,没时间乱杀人。 对了,就是这样,嘿嘿,本仙子有办法了。 即使在高空中御剑飞行,我也不敢全速前进,以我的修为,御剑术最快可以以光速两倍前进,虽然可以很快的捉住他,但超越光速飞行时划出的音爆、气浪以及和大气磨擦产生的高温,和一种叫“真空刃”的武技原理类似,会轻易破坏地表的一切物体,只要我全速绕着这个星球转一圈,相信杀生最多的不是阿修罗王,而是剑仙女秦琳。 要对付阿修罗王,方法其实不难,只是我一直都没想到,那个家伙,不过是只懂得杀戮、大脑简单的笨蛋,而我呢,则是文武双全的剑仙,我居然笨笨的跟在他身后追了老久,实在是失策。 “天冥”的气息暴涨,仙剑的气息瞬间将我散发的仙灵之气掩盖,“天冥”作为一把仙剑,自然有着无与论比的灵性,它破空而去,在朵朵白云间留下一道淡紫色的轨迹,一位正在天空俯看大地的神灵眼睁睁的看着它从眼前飞过,飞行时掀起的气流吹散了周围的气流,也将他吹得晕头转向。 “那是什么?居然飞得这么快?得去看看。” 那位神灵伸食指,在空气中划了一个简单的传送魔法阵,他的力量比不上阿修罗王,使用传送魔法还要借助魔法阵。 下一秒,他出现在“天冥”之前,尽管再次被气流吹飞,但他也看清了那淡紫色光芒中的是什么: “哈哈,神剑,竟是一把神剑,虽然不知道是谁的,但能飞得那么快,一定拥有很强的力量,我一定要得到它。” 神的身影消失得无影无踪。 “呼!累死了,算算时间,那该死的仙人应该快来了吧?” 阿修罗王感觉到四周传来的异动,仙灵的气息由远处急速逼近,正当他准备再次施展神通逃之夭夭,那股仙气却打了个转,折向另一个方向。 “奇怪。” 阿修罗王有点摸不着头脑:那个仙人的灵觉出错了吗?不对,仙人的灵觉一向非常强大,不仅可以感应物体,连飘渺不定的命运和感觉得到却摸不着的宇宙法则都在查觉之内,这是常识,没有理由会出错的。 “算了,反正又不是到我边上。” 有多余的时间恢复力气,绝对是好事,阿修罗王根本不怕攻击范围超远的剑仙术,即使他身处这个范围内,因为他所处的地方是个城市,人口极多,神可以毫无顾忌的乱杀一气,但是仙佛不行,即使是仙佛中唯一不忌杀生的剑仙、明王尊也不会任意制造血腥。 “阿修罗王,我总算抓到你了,你害我没日没夜的追得好苦啊。” 我相信,我的笑容绝对迷人,因为我已经摘下了面具,可为什么这个杀人狂满脸苍白、一副大受惊恐的样子呢?呀,头上还冒冷汗,我长得这么吓人吗? “怎么会有女剑仙?” 脸色苍白的阿修罗王虽然面色惨白,但说话依然口齿清晰,丝毫不含糊,只是他的第一句话大出我的意外,我还以为会说“放过我吧”“以后我再也不敢了”“上仙饶命”之类的,谁想到居然……虽然他的第一句话是标准的汉语。 “是啊,怎么了,不行吗?谁规定剑仙一定要是男的?” “没……只是我从来没见过修剑仙的女子,就像修天仙的一定是女子一样,是不成文的……你一定是男人婆。” “婆你个头!” 一脚踢出,这一脚,带着我的愤怒,腿上除了十足的真气,虽然弄不死他,但绝对会让他伤势重到一根手指头都动不了,到时候我再把他封印起来。 “咳……” 阿修罗王吐了口鲜血,魁梧的身躯被腾空而起,在空中翻起了筋斗,一个三百六十度空翻,又一个三百六十度空翻,周围的凡人们脸上都带着惊异表情,他们肯定很难相信,一个看上去纤弱的小女子,竟能一脚踢飞身高是她三倍,体重似乎是以吨记的八手异族。 然而,就在他做出第三个三百六十度空翻时,一句标准的汉语钻入我的耳朵: “上仙,你们中国有语话说似乎是:青山不改,绿水常流,咱们后会有期。” 不妙,这家伙要逃! 还未等我采取行动,巨大的身体在空中消失得无影无踪,又是传送魔法,这家伙欺负我是剑仙,不会空间传送,可恶! “神啊!是神啊。” 当散发着淡紫色光芒“天冥”没入我的身体,周围的凡人们大呼小叫,甚至还跪在地上,虔诚的祈祷,晕啊,我不是你们的神,甚至连神都不是,向我祈祷什么。 正当我重新锁定阿修罗王的气息,一股神灵的威压突然出现,睁开眼,半空中飘浮着一个神灵,他的后背还有一个魔法阵,哼,又是传送魔法。 “看啊,又一个神!” 好像碰上地头蛇了,我先走人。 “喂喂喂,别走啊。” 刚刚还一幅威严神圣面容,俯看众生的神,见我御剑而去,马上失去了仪态,可是淡紫色的光芒早已经飞远,声音传播的速度根本比不上御剑飞行速成度,就算我的耳朵再好,声音没传到耳中永远也听不见。 阿修罗王受到重创,气息减弱得很厉害,尽管他现在依然比凡人强上数倍,可是在灵觉感应下,他却和普通人没什么差别,就像弱小的蚂蚁,谁会在意哪只蚂蚁更强壮,至少看起来都一样,现在的阿修罗王,气息的强度和凡人没什么并别,要不是那股淡淡的杀戮之气,恐怕我都要失去目标了。 这是又一个大城市,从城市标志上看,应该是在一个叫纳加克的国家里,这名字好像在哪听说过,对了,这里是斯达克的国家,不过这城市不是首都,我没来过。 阿修罗王的气息在城南若隐若现,使我无法分辨他的具体方体,不过相信重伤的他,已经无法探测外界气息,更无法收敛气息,不过话说回来,若他会收敛气息,早就在追逐中使用了,结果最多也只是多让我跑一阵,最终逃不过被追上的命运。 阿修罗王渐渐转眼,在醒来的那一刻,猛的坐起,八只弯刀还握在手中,这使他稍稍镇定。他身处一间残破的木屋内,严重破损的房顶只能盖住半间屋子,到处都是腐朽的木制家具和瓦砾碎片,墙边偶尔还能见到缺了口,但整体还算完整的陶器。 “出来吧。” 阿修罗王的意念散布到周围的空间,他要与之交谈的对像,是无法用语言交流的,精神上的交流比语言更直接,再省力,不用任何翻译。 “可是我怕会吓到你。” 看似虚无的空气中也传来一丝微弱的意念,意念中带淡淡的悲伤,回应着阿修罗王。 “不就是一个鬼魂嘛,我阿修罗王什么没见过,怎么会怕一个小鬼。” “那我就放心了。” 月光下,一个半透明的人影在空气中渐渐显现,那是一个看上去只有五、六岁的小女孩。 “果然是个鬼魂,你叫什么名字,你为什么救我?” “我叫依儿,你躺在外边,看上去受了重伤,无论是谁都会救你的,只可惜这一带是废城区,平时难得见上一个人影,除了鬼和野狗,没什么东西会对这里感兴趣。” 依儿两眼无神的看着阿修罗王,大大的眼睛里全是麻木,好奇怪,这个年龄的小孩,即使死了变鬼,也是一个天真活泼的开心鬼才是,为什么会像个行尸走肉-----虽然现在她连行尸走肉都算不上,但鬼应该是非常接近人的,哪像她,除了会说话没有实体外,就像个丧尸。阿修罗王将刀剑拄在地上,强撑起身体,一步一步走到依儿边上,一柄弯成架在鬼魂的脖子上。 “你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吗?在你的灵魂完全消亡前有什么遗愿,说出来吧,我阿修罗之王会尽力为你完成。” “没有。” 透明,却清晰的面容依旧面无表情,麻木的双眼甚至连眨都没眨。 “你然到不奇怪我为什么要杀你吗?你救了我,我却要杀你,你不恨吗?不后悔吗。” 阿修罗王杀过成千上万的人,也消灭过无数鬼魂和神魔,但像她这样,却从没见过,也许她已经彻底压倦了这个世界。 “如果你杀了,我还会感谢你,你的刀,会让我彻底解脱,魂飞魄散,不是很好吗?” “哈哈哈。” 阿修罗王突然高声大笑,却扯动了伤处,一口鲜血涌出,可是他的嘴却动了动,将血全部吞下,但口中全是鲜红的液体。 “你真以为鬼死后会彻底消亡?” “你说什么,鬼死后,然到不是彻底灭亡吗?” 依儿木然的表情出现一丝惊慌: “那鬼死后,会变成什么?” “当然是变成一种叫‘逝’(音读‘逝’但不是这字,输入法中没有这个字)的存在,当鬼的灵魂消散,也就是魂飞魄散后,很多人以为鬼魂就此灭亡,但其实不是,消散的灵魂会融入天地间,就像是水滴流入大洋一样,那就是‘逝’,‘逝’保留着做人和做鬼时的全部记忆,而且意识也非常清醒,能思考,思考能力甚至远远胜过人和鬼,可是它们不能动,它们要代替世界承受痛苦,树林被砍伐、被虫咬,动物被猎杀,‘逝’要感到自然生物被同类或异类吞食、杀害的所有痛苦,你完全可以想像一下,你被一个人,或一个野兽撕咬的感觉,还有被扒皮、去骨,在沸水和油锅里翻腾的感觉,这种感觉,要持续一百万年,然后你才能重新变成鬼,继续转世。” 阿修罗王满意的看到依儿原本苍白的脸色更加苍白,他很高兴,他最喜欢在杀死惊恐的生灵,他存在的原因,就是让人感到恐惧。 “那你能告诉我,有没有办法让我真正消亡?” “有!” “什么办法?” “找个以吞食灵魂为生的怪物,让它吃掉你,不过虽然世界上有食魂鬼、食尸鬼以及各种形形色色、传说吞食灵魂的怪物,但它们却不能真正的把灵魂吞食,只是吸取灵魂中的一小部份力量,就像生物进食,消化系统永远不能将食物中的能量百分之百的吸收,如果你去找它们,你还是会变成‘逝’,除非是已经修炼到妖灵境界的食魂鬼。” 阿修罗王似乎已经忘了身上极重的伤势,八只手臂握着弯刀在空中兴奋的挥舞着,不断着增加小鬼魂的恐惧: “真正能够让灵魂彻底消亡的,只有修真、仙人和妖怪,不过仙人是绝对不会做出‘灭魂’的事的,一般的修真,即使是邪派修真,也很少这样做,至于妖怪,虽然不忌杀生,名声也很臭,但这种会给自己招麻烦的事,它们从来也不会做的。这三种能够让你消亡的存在都不会做出过份伤天理的事,因为有天劫的存在,对了,天劫也可以让灵魂彻底消亡。不过你不要做梦天劫会来伤害你,就算是神魔,都没有资格看上天劫一眼。” “现在你要变成‘逝’了,有什么遗言吗?” 阿修罗族的弯刀缓缓的举起,反射着月光,照得四周一片雪亮,一阵风吹来,墙边的小草微微摇晃,落下一滴水珠,好像是露水,又好像是眼泪。 “没有了,活着太累,想死,死了也苦,想魂飞魄散,没想到死了再死,却更加不堪。” 很能想像,一个七八岁大小的孩子竟会说出这般话来,不过做为一个鬼魂,她存在的时间也许已经很久了,但一般情况下,鬼的智力水平一般都保持在刚死时的水平,不会有太大变动。 “你死了多久” “去年死的,战乱。” “哦” 阿修罗王看了看四周,长满杂草的街道上散落着一些生锈的刀剑盔甲,路边翻倒的大方桌、菜案、门板、马车插满密密麻麻的羽箭,虽然箭头已经没入木中,箭尾的羽毛也已经腐朽,但密密麻麻、光秃秃的箭杆依然在像人们讲述战斗的残酷与惨烈。 “但我不是被人杀死的,我是自杀的,因为当时的我根本没有活路,那些士兵下手太残忍,还不如自我了断来。” 依儿抬起头,看着天上闪闪的星星,星星一眨一眨,如同上天眼睛,观看着世间的善恶美丑。 “不知道为什么,我清楚的记得前世的记忆,而且不止一世,我的前世、前前世、前前前世,加上这一世,一只四世,活着和死后都被清楚的记得,每一世,我都是自杀死的。” “连续四世都是自杀?” 阿修罗王倒吸了口冷气,自杀不奇怪,连续自杀倒也可能,但连续四次自杀就…… “如果我没说错的话,自杀可是一项罪。” “是的,第一次,十八岁那年我因情而自杀,按照规定,我要重复一万次自己死亡的过程才允许重新转世。第二世,我带着记忆投胎,父母因为是个女孩将我丢弃深山,一只母狼收养了我,但在我十岁那年,我所在的狼群被人类围猎,所有的狼都死了,只有我活着,但我被当成人狼,四处展览,受尽折磨,最后我终于决定自杀,咬舌自尽。” “第三世,这次总算出生在贵族家庭,谁想到在我刚刚行完成人礼的当天,我父亲失势,被政敌击倒,皇帝命令将家族中所有男丁斩首,女性则被贬为官妓,一天之内,我的身份就一落千丈,看到在家四处抓人的士兵,我选择了自杀,早死早投胎。” “那这一次呢?你为什么不选择被杀,而要自杀?在战争中死于敌兵刀下并不会受到惩罚。” 弯刀缓缓的放下,阿修罗王第一次对即将死于刀下的亡魂产生兴趣,他也是第一次和同一个对像说了这么多话,聊了这么久,即使是自己的母亲,和他说的话一只手的手指都数得过来,事实上在大多数时间里,阿修罗们都在想办法增强自己的实力。 “是啊,但我已经自杀了三次,再自杀一次又有什么大不了的,死了还可以再投胎嘛,只不过中间多受点折磨而以。” 难怪这女孩会这么麻木,原来已经“大彻大悟”了,她的心境恐怕已经和一些参悟生死的老修真有得一比吧,要是这件事被修真们知道,不知道那些特意修心的修真会不会气到吐血:自杀也能修心。 也许,我给她一本秘籍,她要不了几百年就会修成鬼仙吧。 “你很有意思,我突然不想杀你了。” 阿修罗王放下了长刀,轻轻咳了咳,抹去嘴角边的血迹,重重的坐回枯草铺成的床上,他现在根本不怕我来找他,如果被我找到,反抗根本是途劳的,伤得那么重,连跑都不可能。至于其他的危险……周围的野狗和怨灵早被阿修罗族特有的凶煞气息赶得远远的,就算来个大魔物、主教之类也不怕,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凭他们是动不了自己的,眼下最重要的事还是修养生息。 “你是怎么受伤的?打伤你的应该是个很厉害的人。” “是啊。” 阿修罗王摸了摸被踢的部位,虽然皮肤和骨头没有任何损伤,胸甲也完好无损,但剑仙特有的真气却无视任何防护,在不伤及表皮和骨骼的情况下直接进入体内,打击体内器官,当年阿修罗一族在不知仙灵底细的情况下闯入一位剑仙隐居洞府,与守山门的剑仙弟子发生冲突,并杀死了一位剑之修真,据说是那位剑仙的最得意的门生。 结果可想而知,愤怒剑仙破关而出,血腥的报复和无章法可寻的手段使得阿修罗一族几乎灭绝,不少人就是死在这种类似“隔山打牛”的功夫下,不管穿了多厚的盔甲,不管护身法宝多么强大,掌风过处,除了没有半点血腥的尸体和完好无损的装备外没有别的,这种手段和无坚不摧的剑气刚好相反,杀人于无形之中,也就是那次之后,阿修罗一族永远失去了回到天界的资本,他们快要死绝了。现在想想那女剑仙应该是手下留情了,不然自己早已经是一具尸体。 这种功夫,真是可怕。 幸好这门功夫是学不会的,要靠自己领悟。 异界之旅(新) 第三十六章 (更新时间:2005-5-6 13:33:00 本章字数:5866) “你养好伤之后要去报仇吗?” “不” 报仇,阿修罗王想都不敢想,挑战仙灵?以前是有一些狂妄自大的神魔去找仙人和妖怪的麻烦,但是现在,他们的骨头恐怕都已经变成粉了吧,耶和华和宙斯至今还谈仙色变,撒旦更是下令一切关于仙、妖、佛的字眼不要出现在魔界,也不要说出与这三个字读音相近的字眼,谐音也不行,他们都被仙人打怕了。 即使这样,这些至尊神在六千年来一直恶梦不断。惧怕仙灵对神魔来说并不可耻,挑战那些存在则会被认为脑子不正常。 “你不想去?” 依儿上下打量着阿修罗,脸上依面表情。 “你们这些武人不是经常打打杀杀的吗?你今天砍我,伤好了我再砍你。” “的确是这样,但有时候也要看对像,有些东西对我不敬,我可以后悔让他来到这个世界上,有些家伙我可以容忍与他们平起平坐,但有些家伙,得躲着他们,还有些存在,连逃的想法都不能有,碰上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跪上地上等待他们的制裁。” “你……然到神打伤了你?” 水灵灵的大眼睛中木然的神色被一扫而光,却而代之的是惊讶: “……怎么会惹上神?” “不是神。” 阿修罗王淡淡的说了一句,哼,开玩笑,就凭那些没用的东西,可能吗。那些家伙,要是以前,心情不好见一个杀一个,就算心情好也要他们留下点身体零件。 “那就是恶魔了?” “也不是。” 阿修罗王手中泛起点点血红之光,红光从手中钻入皮肤,治疗体内的伤势。哼,恶魔,当年不知有多少恶魔臣服在他脚下,指天划地的发誓成为他的奴仆,可是当阿修罗族受到重创后,他们却落井下石……一群见风使舵的家伙。 “那是什么?” 这次,阿修罗王没有回答,只是运起神力,治疗体内的伤势,如果是以前,他可以随便找个生物,吸取它们的生命力来治疗伤势,但现在周围的所有生灵,除了植物都跑光光,就只有眼前这个小鬼,但自己无论如何不想用她来治伤的,他不想。 “十二点到了。” 天空中黑色的云彩中泛出丝丝金光,这些光芒是人眼看不见的,只有人类看不见,鬼魂的惨叫声在夜空中回荡,这些声音人类同样听不见。 “每天的这个时候,身体就会不受控制,重复一次自杀……” 依儿眼神重归麻木,小手中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把小刀,上面不仅满是铁锈,还有已经变成暗红色的血块。 “每天这个时候,自杀而死的亡魂就会重复一次痛苦,过程有点恐怖,但你应该不会怕的,因为你经常杀人。” 一只强壮的手臂夺过生锈的小刀,捏碎,破碎的铁片掉了一地。 “这样不知能不能解除你的痛苦。” 阿修罗王原本杀气腾腾的脸上不再是那么恐怖,他原本就是神族,长相不难看,却偏偏作出一副狰狞的模样,现在杀气消退了一点,看上去顺眼多了。 “可是……” 没等依儿再说什么,天空中传来一阵暴呵: “大胆!竟敢打断亡灵受刑,你是什么人!” 金色的光团从天而降,背负双翼,全身重甲,手持刀剑的天使怒视着阿修罗王: “对自杀者的制裁是上帝的旨意,你竟敢……” “我为什么不敢。” 阿修罗王用刀撑起身体,经过简单的治疗,伤势只好了一点点,如果只是对付一个小小的天使,足够了。 “哼,我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有天使敢这样和我说话,按照习惯,我应该让你饱受痛苦而死,不过我今天心情非常好,你自断十指,回去复命,叫你的主人下来给我-----阿修罗之王谢罪。” “你……” 天使的地位可是诸神之下,众生之上,何曾有人对他这样,当场气得说不出话来,嘿嘿,这阿修罗王还真能气人的。 “你竟敢亵渎神灵,无视神威!我以神之名,惩罚你!” 天使的制式武器,十字圣剑向阿修罗王当头劈落,印度弯刀带着呼呼风声迎向十字圣剑: “本王见过天使无数,就数你最有胆量,也数你最无知。” 刀与剑仅仅只相击了一次,天使便疼呼一声,十字圣剑便寸寸断裂,天使持剑的右臂无力的垂了下来,嘴角带着一丝血迹,脸上带着惊恐: “怎么可能,怎么会这么强大,然到你是神……” “哼哼,本王虽然身受重伤,但也不是你这种小角色能相与的。” 阿修罗王轻轻咳了两下,虽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但是刚才的动作牵动了内伤,他也不比天使好过多少。 “原本想饶过你一命,可是现在本王心情非常不好。” 八柄弯刀从八只手中飞出,打着旋儿划过天使的身躯,可怜的天使连叫都没叫一声,就成了地上的碎尸。 弯刀在空中打着旋儿飞了回来,重新回到阿修罗王手中。 “仙子,在下死不足惜,只有一事相求。” 不是吧,这家伙伤成这样还能查觉我一直在边上,不过事到如今,我也只好现身: “什么事。” “上仙,请您超渡这孩子,行吗?” 阿修罗王说起话来挺直接的,不像某些家伙,拐来拐去,半天都没说到主题上,还是和武人说话轻松。 “我为什么要超渡她呢?” 我带着自认为最具有慈爱的微笑,看着那位阿修罗王的救命恩人,可是那孩子却瞪大了眼,张大了嘴,看着地上残缺不全的天使尸块发愣,唉,我的表情,我的慈爱,全浪费了。 “仙子能修成正果,必是慈悲之人,想必也不忍心看到如此可爱的幼童受苦吧。” 这算是高帽还算是什么?然到说我救了,就是慈悲的仙女,若是不救,那就是未修成正果的骗子……算了,本仙子慈悲为怀,不和你这个……伤丁争吵。 “好吧,我答应你,不过……” 看了看那小女孩,又看了看阿修罗王: “我觉得很奇怪,一向好杀的阿修罗王,什么时候变成菩萨了?” “我们阿修罗族有条规矩,凡救我者,非杀即友,她救了我,我又没有杀她,她便是我的朋友……” “她是你的朋友,所以,你就愿意帮她?阿修罗族什么时候有这条规矩了?还有哪,你为什么不杀她?” “规矩是自古以来就有的,至于为什么我不杀她……” 阿修罗王顿了顿了,脸上拼出了一个奇怪的表情,好像是想笑,可是又不太像,因为那笑容太僵硬了,也许是他没什么笑过,笑容才会这样古怪吧。 “仙子以为我喜欢胡乱开杀吗?一万多年来,不停的杀伐,我早就累了,可是我是王,我不能停止杀伐,我得给族人带个头,今次刚次有个理由……” “原来如此……” 郁闷,生性好杀的阿修罗王居然会厌恶杀伐……也对,几万年来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外都是杀,每天都只做同一件事,任谁都会烦。 当下,我不再理会那个回头浪子,先超渡了那个小鬼再说: “小朋友?” 小鬼魂依然没有回过神来,嘴巴和眼睛还是睁得大大的,算了,就这样超渡吧。虽然仙灵是冥类生物的克星,任何死物只要沾上一点点仙灵之气就会当场暴毙,可是我已经完全收敛了这仙灵之气,小女鬼这才没受影响。 我以前从来没有超渡过什么鬼魂,不过有些东西,修为到了一定程度不用学就会,就像人一生下来手脚就会动会爬一样。 刚刚一捏手印,紫色光柱从深夜的天空直射下来,轻轻罩在小女鬼身上,光柱的周围还有点点光斑,一闪一闪的,好像天空中的星星,围绕着光柱转个不停。 “上仙,请将我与她的灵魂‘接魂’后投生,我愿意当她的守护神。” ……本来我想将这家伙封印,免得世间多了一个祸害,但若是这家伙真的改邪归正,也未尝不是好事……只是这家伙是真的改邪归正,还是在想办法骗我?算他呢! “好吧!” 一道紫色光球从我手中射出,没入阿修罗的身体: “你做为她的守护神与她一同投生,我也不怕你骗我,因为我已经在你体内下了咒法,若你真的改邪归正,你永远都会相安无事,但要是你心怀不诡……死的时候别怪我没提醒你。好了,走到光柱里吧。” 魁梧的阿修罗王在进入紫色光柱的一刹那化做一团黑色的、带着尾巴,如同在大气层中燃烧的流星状物体,缩成手掌般大小,围绕着小女鬼转个不停。 是转生的时候了,今天虽然是个黄道吉日,但这个时辰,却是大凶,不过有本仙子超渡,吉日只会吉上加吉,凶时只会转凶化祥,必竟我不是那些道士、天师、和尚能比得过的。 紫色光柱与光柱中的灵魂渐渐消失,渐渐隐入天际的时候,城中的人们早已经被那连通天地、壮观美丽的光芒吸引,无数祈祷、求福声从城区传入废城,我飞上空中,城里早已经是一条通红,无数人点着灯笼,提着油灯,拿着蜡烛,从城区涌向废城,赞美神灵的声音在高空中都听得一清二楚,只是唱得有些不整齐罢了, 地上点点灯光在城门处汇集成一条长龙,在黑夜中向着废城方向缓缓前行,当空中最后一道紫光消失时,教堂的钟声响起,无数人影从教堂中飞起,向废城方向飞来,应该是些神官吧,不过我可不怕他们发现,我现在的高度是一万四千多米,这些家伙只能飞几十米最多几百米高,想发现我,等你们发明了雷达再说吧。 “不知是哪位女神,不打一声招呼就到此地做客,害本神未尽到地主之宜。” 左看右看,终于在右下方看到一个人影,这人影本来我很早就感觉到了,只是以为是魔法师、神官之类的家伙而未曾注意,没想到竟是个神。不过他只能飞在几千米的空中,没法飞到我这样的高度,估计说话也要使劲大喊吧。 “我不是神,我是仙,姓秦名琳,不知这位神君怎么称呼?” 降下高度,那是一位红头发的神灵,让我想想,这里好像也是星天教的地盘,这位神灵,应该是诗风情的“同事”吧。 纳加克帝国北部某无名小城: 贫苦的妇人接过接生婆生中的婴儿,脸上满是欢喜: “终于把你给生下来了……只是你爹他看不到了。” 而后又泣不成声,接生婆安慰道: “虽说这年头兵慌马乱的,可也不见得个个当兵的都会死啊,你看,对面街上的那些当兵的小伙不都溜回来了吗,会没事的,会没事的。” “砰!” 门被粗暴的推开,一位满脸横肉的星天教神官青着脸,手提一个半满的袋子一步三摇的走了进来,吓了两妇人一跳。 “我以真神的名义,征收神税,至少一个银币。” 布袋张大了口,被推到妇人面前,刚刚生产完的妇人抬起头,脸上满是绝望: “不是昨天才交过吗?” “昨天是昨天,今天是今天,你昨天吃过饭,然到以后就不用吃了吗?” “可是……我已经没有钱了?” 妇女已经在床上躺了半个月了,这个半月来不仅花光了仅有一点点积蓄,靠着邻里的照顾才挺了过来,昨天交的那点“神税”还是邻居们凑的。 “你敢违抗神的旨意?” 神官瞪大了眼,手指直直指着妇人的鼻子。 “我……我不敢,我是真的没钱了啊。” “哼,那我可要搜了。要是让我找到什么,哼哼,你就准备被烧死吧。” 简陋的小屋被翻了个底朝天,易碎的东西都被砸了个粉碎——神官是故意的。妇人敢怒不敢言只得捂着嘴小声哭泣,周围的居民们早听到了声响,但都不敢出来围观,更不敢哼上一声,人人都老老实实待在自己的家里,听着传入耳中的破碎声,不少人咬咬牙,摸了摸瘪瘪的腰包,空空如也,少数人摸到硬物,心跳不由加快了几下,可是当看到那只不过是一两个铜板,失望之余只得歉意的看了看惨遭“神劫”的邻家。 “大人,能不能……看在我们世世代代信奉大神的份上先欠着?” “欠着?” 神官眼珠子一瞥,瞧见熟睡中的婴儿: “行啊,本大人先帮你付一下……” “谢大人,谢大人” 妇人感动得要从床上趴到地上下跪,可是接下来的一句话却让她如坠地狱: “为了防止你欠着不还,你的孩子我要带着。” “你要带着孩子?不行……不行……” “那你有钱吗?或是值钱的东西?” 妇人缓缓的摇了摇头,神官得意洋洋的踢了她一脚,将她踹倒在地,一把夺过孩子: “那不就是了,你没钱,又没值钱的东西抵压,带走你的孩子,免得你以后次次都不还钱。” “把孩子还我。” 妇人抱住神官的腿苦苦哀求,却被一脚踩断了胳膊: “你这个贱民,少碰本大人,告诉你,本大人可是堂堂教父,来和你们这些贱民打交道已经是倒霉至极,我碰了你的孩子,是你孩子修来八辈子的福,告诉你,你要是不交税,我就把你孩子卖了。” 神官抱着婴儿潇洒的离去,留下的只有一位母亲撕心裂肺的哭喊,不是因为断臂的疼楚,而是因为骨肉的离别。 “哼!贱民,让本大人抱着你,是你修来八辈子的福,贱民,贱种。” 神官回到教堂,把钱袋一丢,对着婴儿骂了一句,将婴儿随后一丢,不管婴儿的死活,转过身去。他没有看到,即将与坚硬石地板接触的婴儿突然停在半空,而后缓缓的飞到柔软的躺椅上。 神官当然看不到,他正准备解下那件令人憋气的长袍,只觉得身上不由得一冷,一个漆黑的人影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他身后: “有句话你说错了,能抱着这孩子,是你修来八辈子……不,八百辈子的福。” “你……你是什么东西!” 神官回去头惊骇欲绝的看着那漆黑的人影,他有一种感觉,眼前是一个比恶魔、魔神还更邪恶的东西。 “邪恶的东西!去死吧!” 神官随后拿过一柄圣杖,对着那邪恶的人影狠狠的砸下,可是那包含了神圣之力的权杖却在接触人影的人瞬间化为灰烬。 “邪恶?嘿嘿。” 八只漆黑的手臂从漆黑的人影背后伸展开来,每一只漆黑的手上都握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弯刀,在刀光中,周围的天使雕像显得那样的惨白: “你没有资格评论我是否邪恶,因为你本身就是邪恶的,嘿嘿,和那些梵蒂岗的家伙有得一比,要不是看你胸前锈的不是十字架,我还真以为这里是中世纪的地球。” 弯刀的寒光在人体上泛起一阵阵的血花,闻声而来的神官们只看到满屋子的尸块,墙上、地上,全是血淋淋的一片。纯洁的天使雕像沾着大片大片的腥红液体,那颜色如同贵妇们用的指甲油,鲜艳得触目惊心。 “神啊。” 几个神经脆弱的的神官顿时倒地不起,其他的神官也不好受,个个倒地墙角狂吐不止,把胃里的东西全吐了出来。 夜晚,堕落的天神在月光下行走,他身上的黑暗比地上影子更加浓厚,而他的怀里,小心翼翼的抱着一个熟睡的婴儿,一步步的走向贫民区,半晌之后贫民区里响起了骨肉团聚,母亲喜极而泣的哭声。 异界之旅(新) 第三十七章 (更新时间:2005-5-6 16:10:00 本章字数:4205) 这是五一假期的最后一章,以后的等暑假再上传吧。 在炎焱的神居,主人与一位黑发黑眼的妙龄女子相对而坐,天使和神仆们将下界进贡的珍果美味一一送上。 “一个下位天使而以,哪次教派冲突不死上几千几万个的,秦仙子不必将善心放在他们身上,那是浪费。” 本以为炎焱会因为死了一个天使而大发脾气,但没想到他根本没放心上,甚至还奇怪我为什么要提起那个不幸的天使,唉,看来天使的地位也不怎么样啊,挂着“上天使者”的牌子,神却没将他们放在心上,那个死在阿修罗王手中的天使,算是白死了,不过这样最好,省得炎焱惹上那个八手凶神,我还要当调停人,自找麻烦。 “不过本神认为,与其关心微不足道的天使,还不如想想自己,秦仙子,请不要误会我的意思,强敌环视,仅凭中疆之力恐怕很难……” “哦?” 我干脆装傻吧,看看这家伙葫芦里卖什么药。 “强敌环视?不会吧,中疆也就是个刚刚发展起国家,全国只有一座城市,而且还没建好,各种社会体制都不完善,虽然贵教和飞兰神教支援了我国不少人口和财富物资,再加上大量外来人口涌入,但全国人口依然不足百万,除了那座孤城外,连个村庄都没有,随使一个找个外国行省,或是那些发达的大城市都远远超过整个中疆,按照你们的说法,中疆可是蛮夷之邦,未开化的国度,那些长期生活在地底的百姓在钻出地下城的时候甚至还有不少人被阳光刺瞎了眼,这样的国度,也会有人打主意?” “仙子然到真不知道吗?中疆可是一块大肥肉,肥得冒油,不少到过中疆的人甚至说,在那儿抓起一斤土,能挤出半斤油来,拿起一块石头,里面是一成金,两成银,三成铜,四成铁,无论农耕民族还是游牧民族,对这样肥沃的土地是绝对不会放过的,而有些心怀不诡宗教也在一旁煽风点火,当然,本教宣扬正义,绝不在此列。” “中疆若真的像你说得那样好,然到你们不动心吗?你的教民然到就不动心吗?” 我微微的试探了一下这个红头发的神灵,从一开始这家伙的表现就不太自然,我对他也有一种莫名的敌意。 “呵呵,我星天教就算再困难,也不会去打你中疆主意的,我们和那些邪恶异端不同,我们是正义的神,不会这么做的。” 看你那副假笑假笑的模样,谁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说不定哪天你大旗一挥,把中疆定为“邪恶异端”,把大批大批的“异界十字军”送入中疆。 “不过,像你这样聪慧的女神应该为自己的守护国想好了出路吧?” “出路?” 轻轻喝了口一位天使端来的“神酒”,嗯,味道不错,甜甜的,有点像糯米酒,酒精度很低——异界的统治者中流行的就是这种带甜味、香味的低度酒,完全可以当普通饮料喝,看来这股风气是神灵带起的。 “我从来没想过什么出路,我是个剑仙,类似你们神族中的战神、斗神、武神一类的神灵,我是个粗人,我的脑子里都是肌肉,那些复杂的问题就算我脑袋爆掉都想不出来。” “粗人?” 炎焱惊讶的看到我很没仪态的用手抓过一整块肉排,“咯碰咯碰”的大口大口啃食起来,一根根碎骨被我丢乱到桌上、地上,吃完后满手满脸都是油腻,真难受,纸币在哪?桌上除了餐具就是食物,没半张可以擦手的东西,只好拉过站在我身后,帮忙端菜的天使待从,把嘴上和手上的油全擦在雪白的翅膀上——我第一次发现,天使之翼居然比面巾纸还好用,擦得真干净。 那个倒霉的天使虽然一动不动的站在岗位上,但他脸上欲哭无泪的表情还是差点让我笑了出来,至于周围的天使、神使、圣徒一个个满脸通红,想笑却又不敢笑,唉,忍笑也是一种痛苦啊。 “咳咳” 炎焱对我故意做出的“粗人之举”装成一副没看见的样子: “我相信你的实力不逊于任何一位神灵,这点在你改造中疆大地时就已经为人所知,但你有没有想过,你这次面对的,不是一个神灵,也不是一个教派,而是数十个异端教派,纵使你再强大,双拳难敌四手,你斗得过他们吗?” “我不一定要和他们斗啊。” 手上好像还有点油腻,在天使的翅膀上多蹭几下,嗯,不错,干净了。 “那些家伙打一开始,就没把我和中疆放在眼里,脚还没跨进中疆呢,自己就先打起来了,能踏上中疆土地的又能有几个,就算到了中疆,他们也要实力大损。” 我没有说假话,冒险者公会情报里写着清清楚楚呢,与中疆相近的几个岛国,同时决定发兵中疆,结果几国的舰队在海上相遇,谁都不想别人比自己抢先,二话不说就以刀剑相加,大船小船一起上,死了多少人我不知道,可是据说那一带的海水接连两天都是红的,各种食肉的海生物成群结队的出没,估计死的人不会少,就算胜利的一方也不好过,同样也是元气大伤。这还没完,还有后继消息,唯一一个海战中的胜利者把残破的战舰进入中疆领海时撞上了不知从哪冒出来的冰山群,舰船又沉了不少,由于在冰山群中找到一条航道,只得灰溜溜的跑回老巢,据不可靠的消息,那几个岛国的神灵因为这事还打了个天翻地覆,想到这里可真高兴,冰山锁海看来挺成功的。 “但即使这样,能进入中疆腹地的异端神灵依然有不少,你然到想让中疆唯一的城市成为那些邪神的擂台吗?” “当然不会,我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那你有什么办法阻止那些异端吗?” “没有,我老大粗一个,没办法。” 周围的天使、神仆个个面色古怪,就连炎焱的表情也不正常,我当然明白他们在想什么,要是三大五粗的壮汉自称是粗人,没人会觉得意外,若是我是个肌肉女,三番五次的自称是“粗人”也不会有人觉得怪异,可我却一身瘦弱,怎么看都是一副弱不经风的模样,身上的衣裳虽说只是套普通的硬皮甲,但我给人的感觉绝对和“粗”字沾不上一点关系,甚至差了十万八千里,可偏偏我不但自称“老大粗”,还做出如同农夫般的吃相,甚至还把天使的翅膀当成擦手布,这些就足够让人……但愿他们不会发现我是故意的。 “我倒是有个主意,不知道秦仙子觉得怎么样?” 这家伙现在倒帮我出起主意来了,看来他还真以为我是个没脑子的人啊。 “洗耳恭听。” “还要洗耳朵?来啊,把圣水端上来。” “……不用了,不用了,说吧,我听着呢。” 唉,炎焱这家伙,根本不懂成语,还真以为我要洗耳朵,以后还是少用成语为妙。 “仙子,您不如趁着现在各教派还未正式发兵之前加入我星天教,仙教成为我星天教的支教,就像我的焱神殿,该得的利益不变,让国君签下攻守同盟契定,这样也能唬住那些想宵小之辈。” “这个嘛……” 见我似乎有入教的意思,炎焱赶忙趁热打铁: “其实像星天教这样的大教派教是几个教派聚合成的,说白了就是我们神灵之间的联盟,绝对不会损害支教的利益的,要不然谁还入教啊。” 其实说实在的,新建的国度缺这少那的,麻烦事特多,若是我加入一个教派,能省心不少,必竟一个支教有难,其他的支教不会不帮,可是其他教派的神官,对上司是满脸笑容,对教民却比凶神还凶,我很担心仙教目前收“香火钱”的方法会被强制征税代替,我可不想仙教变成税务局。 再者,星天教和飞兰教到目前为止对中疆还不错,我要的物资大多有求必应,但谁知道这些神的心理在想什么,现在不少国家对几乎没有军事力量的中疆都垂涎三尺,若不是顾忌有本仙女坐镇,早就把狗爪子伸进来了,那些人都不是笨蛋,中疆没有军事力量,若别国的军队入侵,本仙子是一定会出手的,对方没有神灵的保护,仅仅只有神殿和政府的武装力量等同于送死,除非有自己国度的守护神亲临,不然去再多的士兵也是送死。 也正因为这样,到现在为止,仅只有几个国家派出小规模军队进行试探性进攻,主力都等着神灵的意思,这仗不打则以,一旦打起来,可就不是凡人能插手的。正因为这样,我想看看这两个大教派对中疆、仙教的意思到底怎么样,谁是笑面虎,谁是真朋友,到了锋烟四起的时候自见分晓。同时,也是防止连累他人的办法,至于本仙子的安全问题,通过那几个与我接触的神灵和地球来的阿修罗王,我搞清楚了神与仙的实力差距,这些神灵和修真打架都不一定能赢,还想跟本仙子打。 哼,找麻烦可以,想要什么时候开打你们说了算,但什么时候停火却要我说了算。主意虽然已经打定,但我却依然在装“老粗”: “这个嘛,我想那些异端邪神不会打中疆的主意吧,对于那些人类来说,肥沃的土地和采之不尽的矿产的确很诱人,但神灵对这些可不稀罕。” “是啊,他们是不稀罕那些钱财土地,但他们要的是……” 炎焱的眼睛在我身上上下打转,愣是不把话说完: “想打中疆主意的神灵,都是男性,大多都有风流史,他们当然不会对钱财和土地感兴趣。” “他们有风流史又怎么了?和战争有关系吗?和中疆有关系吗?” 我继续装傻。 “本来是没有,但自从你成了中疆的守护神,这里头就有关系了。” “什么关系?” 这时候炎焱却闭口不言,只是一脸尴尬的狂吃,把嘴里全塞满食物,嘿嘿,难得能看他变一回“粗人”。 当然,我也能猜到他心里在想什么:这女人脑子里果然全是肌肉,话说到这份上都不明白,还非得我点明……不行,我是正义的神灵,那话说出来都有辱我的身份,绝对不说。 直到我道别为止,炎焱再也没有提起入教一事,只是我觉得好奇怪,虽然我对自己的长相非常有自信,但我也绝对不会自恋到以为全天下的人神魔鬼都见识过本仙子的绝世风姿,神,我只见过五、六个,其他的神我都没见过他们,相信他们也都没见过我,这世界上又没有电视,那些好色神灵哪知道我长什么样,绝不可能只是凭着只言片语的传闻就亲自为难中疆。 难道,有人在打我主意,或者在打整个世界的主意,现在的中疆就像一个火药筒,借着它爆发一次世界大战也不是没有可能。 不过,到底是谁在幕后算计,要是被我知道,非让他尝尝本仙子的手段不可。 “阿欠” 某个对着水晶球发愣的人影打了个喷涕,“仙之诅咒”生效的速度还真不是一般的快,人影接过身后递过来的手巾,擦了擦,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水晶球中的人儿看个不停,好像永远看不够似的: “秦琳啊秦琳,你真是越看越可爱,你做梦都不会想到你和你的守护国很快就是我的了,哈哈哈。” “阿欠” 奇怪,我怎么会打喷涕,一定是有人在背后算计我。 异界之旅(新) 第三十八章 (更新时间:2005-6-30 0:53:00 本章字数:4573) 透过繁茂的枝叶,我瞧见有一人正在苦炼掌法,凭着那张和天华有七分相似的脸,再加上他正在演练的铁沙掌,不难推断那人的身份。 无声无息的点倒一队巡逻的卫兵,让他们暂时小睡一会,神不知鬼不觉的摸到斯达克身后,这家伙却还未没觉身后多了个人影,继续练习着他的掌法,与上次见面相比,他的功力深厚不少,不过功力提升的速度有些……似乎太快了点,他挥出的掌风已经能将二十米外的小树刮得左右摇晃。 “咳” 我故意发出声响,提醒那个练武入迷的家伙。 “哦,琳姐姐啊,什么时候来的?怎么没人通报?” 斯达克看到我,一脸的惊讶之色,显然他想不到我竟会出现在戒备森严的王府。 “我没走正门。” 我看了看远处高大的围墙,又看了看不远处的花丛,被我点倒的几个卫兵正在里头呼呼大睡: “你学了武功然到没发现吗?武侠不仅有着极快的速度,极高的破块力,极强的抗打击性,还有很强的隐蔽性,想要进一个王府,不是什么难事。” “还有很厉害的侦察能力,自丛我的真气小成以来,眼睛和耳朵越来越好使,能在夜间看清百米外的蚊子翅膀,闹市里蚂蚁的叫声我也能听得清清楚楚,嘿嘿。” 斯达克补了两句,看来他也发现当“武侠”的好处。 “而且我还发现,听一些魔兽的肉对修行有很大好处,越强的魔兽越有效果,还有一些奇花异草也是。” 怪不得,我说怎么以斯达克的资质进步那么快呢,原来是这些外物的功劳,看他那副高兴的样子,好像以为这是自己的重大发现似的。 “琳姐姐,好久不见,怎么这次有空来我这做客?” “唉!” 我故意做出一副愁眉苦脸的模样,重重的叹了口气: “我本来想离开打打杀杀的日子,用前些日子当冒险者赚来的薄钱做本,做个商人,谁想到一路过来,交的税比货钱还贵,只跑了一次商,就血本无归,剩下的钱,勉强只够食宿。” 嘿嘿,谁说仙人不能说慌,我现在不是说慌了吗?我根本没当过什么商人,但我却知道商队入城,过边境都要花上不少金币,还要雇佣兵,车队也要钱来维持,样样都要花钱,所以我决定“骗”点东西回中疆,反正斯达克是皇子,不从他手中捞点油水实在说不过去,也不枉我到纳加克一趟。 “就这事啊,琳姐姐,你放心!” 斯达克做出一副“义薄云天,倾力相助”的模样,如果不是考虑到仪态,他恐怕就要拍脯了: “纳加克国库里刚好有充足的物资,我可以送你一些当本钱,然后我再给你个信物,这样你的商队进出我国,一切税收全免。” “这样不太好吧,涉及国库,皇上不会生气吧?会责怪你的。” 我假惺惺的露出一副“为你担心”的样子,实际上心理已经乐开了花,嘿嘿,整个国家的国库物资啊,虽然储备在首都的物资不可能是全部,但肯定是全国各个储备点中数量最多,质量最好的,谁叫这儿的首都呢。从一开始,我就摘下了面具,相信斯达克和普通男生一样,会在我面前充大款,就算再怎么困难也绝对会在我面前挣面子。 “可是我的家当已经赔光了,连马车都没有。” 由于大部份的空间袋价格极贵,内部空间又小,只适合存诸少量物品,只有一些有钱的冒险者、佣兵才会使用,商人一般还是采用传统马车(御用空间袋例外,但任何一个国家的君主都禁止皇族以外的成员使用大容量空间袋,谁敢用,谁就是心怀不轨,阴谋造反,是要诛族的)。 “不要紧,我国不缺那几辆马车。” “我没钱请佣兵沿途护送,一个人武功再强也怕忙不过来。” 我赶快趁热打铁,争取多占点便宜,这世界上虽然有传送魔法和传送魔法阵,但传送消耗的魔力会随着传送距离和传送物品的重量增加而增加,一般情况下只是用来传送书信,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会传送少量人员和物资,也正因为这样,便利的传送魔法无法与军事和商业无缘,也才能养活大量的佣兵、强盗以及军队的后勤运输部。 “我会从禁卫军中抽一些精税供你驱使。” 长时间与我对视,斯达克已经被我的美貌迷得神智不清,不过他答应了就好。 “那太好了,什么时候带我去看看那些国有物资?” “随时都可以。” “现在行吗?” “当然,来人啊,备车。” 很多国家的皇族都有一条规矩:除非紧急情况,皇室成员出行必须乘车,不得骑马,因为任何一个贵族家中都有纯种马饲养,光是纯种马,无法体现皇族的尊贵,于是,华丽的马车就成了皇家出行的必备交通工具,所有的国家,都对车辆的尺过有严格的限制,国内所有马车,大小都不得越过皇家马车,装饰品不得比白金更贵重,否则就是犯上。即使是皇家的马车,也根据皇帝、皇后、后嫔(很多情况下皇帝、皇后、后嫔会同乘一车)、太子、皇子、皇亲分为好几等,要是越级了,即使是同是皇家人,处罚起来也是毫不留情。 当我看见斯达克的马车时,吓了一大跳,这简直就是一整节火车车厢嘛!长度不逊于火车车厢,宽度却远远超过,高度四米,在车厢的中部有一个很明晃的连接线,原来这么长的马车也不是一个整体啊,不过这样的确有利于马车拐过弯道。 到于拉车的马,好多,足足有五十匹!清一色的白马,不用看就知道是那些纯种马——哪个皇家都不会允许血统不纯的杂马给自己拉车。 “以前每次出行游玩,这就是我临时的家,以前那辆在我出使外国时损坏,这辆是重新订做的,前些天刚送来,今天第一次用就能携美同行,真是幸运。” 他装作漫不经心的翻动车内的装饰剑,眼睛却实不实的偷偷看我,看样子我还有能找机会在他身上多刮点油下来。 整个车的内部被分为前后两部份,前部被布置成书房、娱乐用途,而后房无疑就是卧室了,虽是马车,却宽敞得很,内部面积可能比地球上的单元房还大,行驶时,几乎感觉不到震动,我不禁佩服那些制造马车的工匠,竟能把没有充气轮胎和弹簧片的马车做得这样平稳,甚至和飘浮汽车有得一比。 国物资备局是储备民用物资的地方,无数民用物资堆成山,满满的一库,这些虽是民用物资,但军粮、军服(不是盔甲)也都储存在这儿,不过我已经为中疆捞了不少民用物资,中疆人又少,够用好几年了,这类东西我就少拿点吧。 我只是开口说了几句,斯达克身边的官员马上叫来十几个肌肉发达的奴工,将我看中的物资装车,也就装了两三辆大货车而以,太多了我不要。 “琳姐姐,你就只要这一点?” “我想这点已经够当本钱了。再多拿太多,又没有公文,少了太多的物资可能会……” “没关系,怎么说我都是个皇子,拿自家的东西,不会有事的,再说父皇绝不会那么小气。” 嘿嘿,这是你自己说的。我心中暗喜,但却不露声色,看了看四周堆得高高的各种物资: “能带我去别处看看吗?我想做做军火生意。” “军火?” “就是兵器、盔甲类的生意,这年头到处都在打仗,做这种生意应该很赚。” “好吧。” 斯达克想都没想一口答应,倒是他身后的官员,面脸微微变了变,想说什么,但却忍了下来。 与国物资备局相比,军器库就热闹了很多,人来人往的,显得非常热闹,甚至还有不少衣着华丽、肤色白嫩的人在进进出出,其中有几个看上去很年轻,甚至不超过三十岁。 “怎么这儿人那么多?” 我扯了扯斯达克的衣角,低声问。 “这些家伙都在组建新军团,前段时间有好几个军团在这些没用的将领手上毁了。那些带走领铁甲钢甲的人,就是那些没用的军团长,靠裙带关系的。至于那些穿盔甲老头,可都是真材实料的大将,要不是被那些饭桶拖累,他们的军团肯定还好好的。” 打了败仗损失了军队啊,怪不得那么多人来取盔甲兵器呢,原来是拿装备武装新兵啊。不过那些被拿出来的装备大多都是皮甲,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拿皮甲的,又是些什么人呢?” “还能是谁呢,都是些新上任的领主,还有一些是贵族家族中刚成年,充许组建私军的小毛头,宪法规定,私兵的装备质量不得超过国防军,所以只能装备皮甲了。” 国家的规矩还挺多的。 “皇子殿下安康。” 斯达克那辆皇家马车一来,当然是非常的抢眼,车一停稳,门刚开,人还没下车,就有个白面少年一脸笑容,弯着腰迎接,脸上居然涂了一层厚厚的脂粉,整张脸看上去惨白惨白的,甚至比起那些失血而死的尸体还白上几分,头晕,这男的居然比我还更会打扮。 “卡弛啊,你怎么在这?” 斯达克也一脸笑容的回应,只是他偷偷凑在我耳朵说的话表明了他对眼前的“白脸尸”没好感: “他是世袭贵族家中的长子,十足的饭桶一个,还是个酒色之徒,被他始乱终弃的少女不知有多少。” “其实我觉得你和他都差不多一个样。” 这话我没说出来,必竟现在是要拿别人的东西,谁说拿别的人手短,吃别人的嘴短?拿别人的东西,嘴巴照样短。 “托殿下的福,在下刚刚行完成年礼,受封为男爵,因祖上有功,陛下将特拉维亚城封为我的属地,并赏我五千私兵的名额,这位美丽的小姐是……” 早在炎焱的神殿,我就已经把面具收了起来,以本仙子绝世的资容,当然不会被人忽视,卡弛的目光很快盯着我打转。 “咳咳” 斯达克装模作用的咳嗽起来,卡弛也许真的是废物,但必竟是在官场中混大的,观人颜色自然不在话下,他马上收回目光转开话题: “特拉维亚虽然不是大城,但却个富足之城,若是殿下肯赏脸,在下感激万分。” “嗯,我经常听说特拉维亚是个狩猎的好地方,今年秋猎我想去那看看。” “殿下驾临,在下万分荣幸” 等卡弛走后,斯达克厌恶的看着他的背影: “我讨厌这家伙的说话口气,卖弄才华,打官腔,以为自己很了不起似的。” 卡弛的说话方式,好像的确有点……君臣之间的距离一般都很远,但这种说话方式也很常见啊,至少电视里里臣子们对君王就是这样说话的。 在卡弛之后,其他的贵族也都一个接一个的跑过来,与卡弛相比,这些贵族拍马屁的本事可就高多了,不动声色的把斯达克给捧上天,连环马屁把这位皇子拍得轻飘飘的,那他那副乐在其中的样子,我只得暗自摇头,看来当官的,到哪都是一样。 当然,也有一些马屁拍到了我身上,那些美妙的词句开始还挺受用的,可是有个贵族为了斯达克高兴,居然把我说成是他的王妃。 “不要乱说,还没……” “还没?那也快了,试问哪个女子见到殿下不会为之倾心。” 某贵族厚颜无耻,斯达克口中虽然辩驳,但他的口气软弱无力,又笑得满脸开花,显然这些马屁正中耙星。 他们是成功的让斯达克高兴了,可是我不高兴了,偷偷的捏了个手印,那些说得正欢的贵族肚子马上咕咕响起。 “殿下,在下有些不适,先行造退。” “在下也不行了,哎哟。” 看着那些捂着肚子被奴仆抬走的官员,我的心情总算好了一些,哼,让本仙子不高兴,你们就给我蹲上三天三夜的茅房吧。 学校要到7月6日才放假,不好意思了 异界之旅(新) 第三十九章 (更新时间:2005-7-6 7:55:00 本章字数:4945) 军器虽然多,但好的却没多少,管理军器的小官员说是这些日子领军备的人非常多,除了被人消灭重组的军团外,所有军团都扩充了规模,此外还新编了好几个军团,足足领走了两百万套装备。 我不是笨蛋,一个国家这样大规模的扩充军队,明显是有仗要打,而且是大仗,纳加克虽不与中疆接壤,但却是星天教的信仰国之一,若星天教要进攻中疆,纳加克帝国军队绝对会与其他星天教属国军队组成联军进入中疆,虽然中疆没有军队,但想打中疆主意的国家太多了,要参与争夺,当然要有大量军队才行。 我不得不防备着点啊。 当然也有另一种可能,就是星天教准备在我入教后派联军保护毫不设防的中疆,必竟我还是他们的拉拢对像。不过我相信前一种可能性较大,必竟有时候还是要做好最坏的打算。 看来,我也得回中疆做些准备,至于疾光,就让诗风情照顾他一段时间吧,诗风情做为星天教的一个神灵,怎么的也不能完全信任。 如果纳加克想打中疆主意,我当然要大拿特拿,以敌之刃为己所用,让中疆人穿上他们的盔甲,拿起他们的刀剑与他们作战,增强自己的同时还能削弱敌人。 若是纳加克想帮助中疆,那更好了,本来就是想帮助我的,这一点点物资我要是客气,就对不起两国友谊了,呵呵。 轻钢骑士铠、标准骑士铠、锁子甲、板甲、重步兵甲、标准步兵甲、轻步兵甲、重骑兵铠、轻骑兵铠、步兵长刀、骑士枪、骑兵刀、各种盾牌、长矛、长弓、马弓、劲弩、箭矢、拆装投石器、攻城弩我都照样全收,不过剑类兵器我一样也没要,做为剑仙,我可是兵器行家,哪种兵器适合战场,那种兵器适合武斗,我都一清二楚,刀法是最好练的,最适军队,士兵一手持刀一手持盾,远比拿着双手大剑更有战斗力。 剑并非不适合战场,而是剑法太难练,对练习者的悟性要求很高,再说了,剑法要求灵活多变,速度快,杀伤力强,异界的双手大剑本身就是有违剑道东西,且不说剑身太重,双手持剑虽然力道强,速度和灵活性本身就大打折扣,而要力道猛,还不如选刀。 至于那些已经学会剑法的人,派他们上战场硬拼实在是浪费,做为战场尖兵使用绝对会事半功倍,不过这里只有双手重剑,单手剑又都是骑士剑我是绝对不会要的。 “这些东西会不会太多了?” 仓库中的钢铁装备本来就被人领得所剩无几,但还有数万套之多,被我全部吞了,加上兵器,足足装了一百多辆马车,那些军团长又都在泻肚子,留下来搬货的奴仆哪敢吭声。 “还有五十多辆马车,不如全装了吧。” 嘿嘿,真幸运,碰上个败家子,斯达克,本仙子祝你福如东海寿比南山,你可要活得久点,这样以后我可以多在你这捞好处。 “真的?那我就不客气,喂,你们,把那些镶甲皮铠搬到车上。” 镶甲皮铠是一种表面附加了一层铁甲的软皮铠,防御能力比起硬皮甲好上不少,和轻钢甲有得一比,最重要的是它很轻,而且可以像普通衣帛一样叠起来,省空间,一辆大型马车可以放近万件这种镶甲皮铠。十几万件镶甲皮铠也没装几辆车,其余三十多辆的车怎么办呢?我可不想白放过这种好事。 至于其他的软皮铠、硬皮铠,我就不要了,对了,要书,知识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前提,我要把剩下的车子全装满书。 “要书?你想做书商?” 斯达克虽然疑惑不解,为什么我会要书,但他没有拒绝,无装值钱的盔甲武器全都白送给我了,不值钱的书当然更不在眼里,只是……这书能卖钱吗? 在异界,从来都没有过什么书商,书籍都是国家出版的,大部份的书都是死板印刷或手抄,活字印刷未曾在这个世界出现,使得书价高居不下,存于图书馆或是院校,供人读借,贵族家中也有书,但大多是记载家族的光荣史,或是家族武技的秘籍或心得还有就是礼仪书籍,对于书籍对知识传播所起的作用,除了那些世家收藏的书籍,国家图书馆中的书没什么人重视和注意。 要挑选合适的书籍,当然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但是那些物资不能拖得太久,要是皇帝得知了风声,这批物资全都得打水漂,原封不动的放回仓库,得想个办法。 “琳姐姐,怎么了。” “哦,没什么,不然先叫车队先出发吧,那些空车先留下,等装满了书再走,反正书籍轻,很快就能赶上。” “嗯,也好,目的地是哪?。” “神恩?” 斯克达愣了愣,神恩是诗风情的守护国,和纳加克一样,是星天教的属国,东西卖到那当然不会有什么问题,只是……虽然知道神恩帝国最近也在扩充军队,但神恩帝国好像不缺军备啊?最近的物资调动也很异常,不过他没有细问,反正神恩兵力再怎么强,只要他们的神不脱离星天教,就不会以纳加克为敌,到时候找个籍口,叫他们支援点物资,说不定这些盔甲刀剑又都回来了。 “什么,接应的人是风艺殿的圣女?” 斯达克的脸色微微变了变: “你怎么会认识她的?” “在她成为圣女前,我和她是好朋友。” 虽是撒谎,但我绝对是面不改色心不跳,圣女长什么样我都不知道,不过她却是奉了诗风情之命全权处理物资转运事务的,虽然仙殿给我的报造中,到达中疆的粮食和出发时的相比少了点,估计时运输途中被当成伙食用掉了,但那也不碍事,反正是免费得来的,其他转运的物资没少什么,必竟转运这些物资是神的命令,胆子再大也不能违抗神的旨意。 “这里首都最大的图书馆了,琳姐姐,你为什么会想要书?” “书是记载文明,保存知识的一种手段,也是传播文明和知识的一种方法。” 《纳加克国史》?这个没用!《军事指南》这个还可以,收着,《统计学》有用,收着,《测量学》?也收着。 最然不愧是纳加克最大的图书馆,书还真多,有用的书多,没用的书也多,这本《皇宫礼仪》就算了。 “琳姐姐,你怎么都选这些书?专挑武技的、建筑、数学、化工之类的书籍?魔法书你不要么?” “不要!” 我要魔法做什么,在中疆的土地上,魔法师能发挥三成的实力就算不错了,甚至在那五个五行之源的点上,就算人类最强大的圣魔导师拼尽全力也只能发出个小火球,再说了,五行术比魔法强多了,要魔法何用。 “这几本斗气修炼的书籍全拿走吧。” 斗气虽然远不如真气那股强大好用,但真气对武者资质的要求很高,相比之下斗气更加大众化,不失为全民习武的必备品。 几个奴仆上前,将整个书架全部搬空,打包,装车,欲哭无泪的图书馆长眼睁睁的看着这些“强盗”搬空了一个又一个书架,呵呵,我想他很郁闷吧,强盗有抢钱抢宝的,抢书的强盗恐怕还是他第一次见到吧,而且还是“仙家强盗”。 嘿嘿,这些异界人哪会知道我所想的,在古代中国,曾有一个叫西夏的国家,年年都向一个叫宋的国家进贡金银财宝,却经常从宋国带回书籍,学习宋国的文化和兵法,凭着从宋国学来的兵法屡次击败宋军。 也许中疆曾经是个发达的国家,但长达六千年的灾难足以断送一个国家文明,尽管这个国家的人民依然在延续着血脉。但我知道,刚刚重见天日的中疆,全国上下甚至没有几个识字的人,后来外国工匠支援中疆,连带的也教会了不少人大陆通用语,我把这些书带回去,他们应该都看得懂。 我放过了魔法书和一些历史、礼仪类的书,几乎所有和城市建设有关的书都被我洗劫一空,在异界,书籍似乎没有什么地位,在人们看来只是一些写了字的白纸而以,价值仅比废纸高了一点点,就算我带走整个纳加克的书籍,也不会有人阻拦,但抱怨是肯定有的,因为这些书籍的消失给一些写文史的学者造成了很多不便。 说实话,找书也是非常累人的活,特别是没人帮忙,要是让斯达克帮忙,找来的肯定是些奇奇怪怪的书,例如《人类的光荣》《神的仁慈》之类没用的废纸,只好我自己动手了,没日没夜,终于找了十几万本书,也才装了几辆马车,无事可干的斯达克也没离开,就坐在一旁,傻看着我发呆,脑子里肯定在想此奇奇怪怪的事——口水都流下来了,算了,本仙子大人有大量,懒得和他计较。 “皇子殿下!” 一个焦急而又带着气愤的声音随着急促的脚步声急速接近。铁靴与花岗岩地板碰撞的叮当声表明了来者的身份,那是一位看上去三十余岁、长着暗红色头发的武将,身穿红色重甲,还披着带金边的红色披风,整个人就如同一团人形火焰,非常醒目。 “殿下!” 武将恨恨看了我一眼,好像和我有着刻骨的仇恨一般,哇,我又不认识你,干嘛用那种眼神看我,我又没杀你的家人。 “殿下,臣听说您将大量军器赠与外国人,现在还将我国宝贵书籍赠送外国人。” “是啊,怎么了?” 斯达克看上去不太高兴: “只是一些武器装备,虽然贵了点,但我国好像不会穷到几件军备都拿不出手吧,再说了,反正那些东西肯定也是要消耗到战场上的,在哪消耗还不是一样?至于书籍,那些不能吃也不能穿的东西也算是宝贵?” “殿下!你可知道,现在我军有四十万将士因为穿不上制式盔甲,而只好拿硬皮甲凑数,甚至还有很多人连武器都没有,国防军如此,更不要说那些地方军了。” “反正现在又不急着开战,以兵工厂的生产速度,要不多久,装备都会有的。” 斯达克倒是一脸无所谓,可把那位武将气坏了: “殿下,你可知道你这样做给我国造成多大损失吗?” “够了,纳加克是我们家族的,纳加克的财产就是我家族的财产,我的财产,我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就算烧了也不关你的事,你充其量只是一个家丁而以,没资格教训我。” 唉,看到那武将满腔怒火无处可发,我不禁为他感到可怜,他应该算是个忠臣吧,可是忠臣往往不得好死,如果有机会把他接到中疆来就好了,我早就听说纳加克有个智勇双全“赤将军”,武技在大陆武者排行榜上名列三甲之内,身披赤红色战甲和披风,看来就是他了。 “殿下……” “你不用多说了,出去!” “可是……” 斯达克脸上渐渐出现怒色,以前我没见他发怒过的样子,现在我倒想看看,所谓的皇子之怒。 “我是皇家的人,你只不过是一个武将,你要记住你的身份,不管你立下多大战功,不管你多么勇武,你身上终究没有一丝半点的皇家血统,你没有仅利对我指手划脚,除非你是我父皇,你然不成想造反?想篡位?想自己当皇帝?” “不敢……臣绝对不敢!” 刚才还一脸悲怒的赤将军一听到“造反”“篡位”,马上换上一脸惊恐,满头都是汗水。唉,封建帝制啊,只要有涉及这种罪名的,大多都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管三七二十一马上满门抄斩,比当年反革命集团那种“宁可错杀一百也不放过一个”的手段还要凶残。但愿这位“赤将军”不要真的被处死了,要不然我可要内疚死,不但弄走了无数军备,还害死一个忠臣良将。 “哈哈,皇弟,他可是我朝的忠臣,怎么会是乱臣贼子呢?大将军,皇弟只是在开玩笑,别往心里去。” 门外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人未道,声己到,看来好像是斯达克的某位哥哥到了吧,我对着门口人影瞧了瞧。 呃,怎么皇子尽是些英俊男子啊,不过想想也是,从遗传学的角度来说,皇帝长得不好不要紧,皇后皇妃肯定都是些绝色佳人,“美貌”的基因一代一代的累积下来,皇家的子女想不漂亮都难,就算开国皇帝是个丑得不能再丑的家伙,丑陋的基因最终也会淡化。 那人只带了个侍女,三步并两步的走到赤将军身边,低声与他说了几句,尽管那声音很小,但我却听得一清二楚: “将军,您先回去吧,这件事不管是神殿还是父皇都已经知道了。” “那他们怎么不阻止?” “神殿的意思是,不管那个叫秦琳的要做什么,随她便,无论如何都不要阻止。” “什么!” 赤将军脸上可是愤恨异常,刚要发作,却立刻冷静下来,想了想: “我知道。” 随后转身离去,离开时还不忘上下打量了我一番,嗯,看了那么多男人,只有赤将军才算得上是豪杰,其他的异性,不管是地球人还是异界人,只要是男性,看着我的眼神都是带色彩的,只有他没有,我知道他在猜测我的来历,也在怀疑我的身份,这家伙,不愧是个大将,别人说他智勇双全,果然不假,那个脑袋冷静得可怕,就是怒火中烧,不到一秒的时间就冷静下来,不愧是名将。 异界之旅(新) 第四十章 (更新时间:2005-7-8 16:35:00 本章字数:5161) “你说那个八只手的家伙是天神?” 炎焱的心头没来由的一颤,天神们不是全都死在六千年前的无头凶魔手里了吗?怎么会…… “千真万确。” 炎焱对着身后的天使挥挥手,周围的天使,神使纷纷退下,并带在前了目瞪口呆,大脑处于当机状态的疾光,当他看到神殿门口站岗的天使时就一直这样。 看到周围没人旁人,诗风情这才敢把事情详细说清: “那个是个如假包换的天神,就是被那小子给召唤出来的!” 不知什么原因和目的,诗风情把事实给扭曲。 “那小子?” 炎焱看了看疾光消失的方向: “一个奴隶,怎么看都不像有着强大力量的高手啊。” “那是因为他用了一张秦琳给的纸条。” “纸条?” 炎焱有点反应不过来,只听说过魔法卷轴召唤中阶以下的魔兽,谁那么厉害,居然能用纸条召唤天神。 “秦琳说那是符咒,据我观察的结果那是一种类似魔法卷轴,但比魔法卷轴更加实用且强大的东西,只要懂得正确方法,还三岁小儿都能操作自如,但如果以使用魔法卷轴的方法来使用符咒,召唤出来的怪物就无法控制,那个阿修罗王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诗风情喝了口酒,优雅的一转身,看着窗外的美景: “但这不是重点!重要的是,符咒似乎可以完全控制被召唤生物的意识,不像召唤类魔法卷轴,对使用者也有一定的要求,我害怕的是,如果以天神之力都无法逃脱符咒的精神控制,那我们这些普通神灵……” “你的意思是秦琳是个很危险的人物?” 意识到事态的严重,炎焱哪还坐得住。 “她现在正好在我领域内,要不要趁机把她杀了?” “不!” 诗风情脸上闪过一丝怒气: “就我这段时间的观察,虽然我摸不清她的实力,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她绝对不是我们能对付的人物,而且以她的性格,不太可能会做出危害到我们的事,必竟我们多少有恩于中疆,她不会恩将仇报的,没必要做出这种举动,化友为敌可不好。” “目前最重要的是那个失控的天神,那还不是普通的天神,是一个叫‘阿修罗’的天神部落之王,是个非常嗜血好杀的邪恶天神,前几天不是传出有个不明的神灵在大陆四处作案吗?应该就是那个阿修罗王,要不是当时被秦琳追杀,那个阿修罗王恐怕会把光辉殿的那帮家伙杀个干干净净吧。像我们这些神,在众神时代只算是下等神灵,在天神面前,连提刀的力量都没有。” “什么!” 炎焱倒吸了一口冷气: “那只是传说而以,天神未必有那么强吧。” “当时你不在场啊,不知道那个阿修罗王的厉害。” 回想起当时,诗风情还是心有余悸: “我从来没想过,天神竟会强大到那种地步,他的话语都带有无上的力量,我当时别说提刀,甚至连自爆都难,还差点跪在地上,要不是当时秦琳在我身旁,我可就出丑了。” “秦琳?” “对是秦琳,她身上的气息似乎能够抵消天神族的力量,也难怪那个阿修罗王看到她出手,连打都不打转身就逃。” “没打就逃?” “是啊。” 这时,不仅炎焱,连诗风情也觉得不对劲: “炎焱,你说……能让天神族不战而逃……这‘仙’的力量也未免太……” “仙?我可不相信这世界上有仙这种存在,早在秦琳出现的时候我就查过所有能查到的神族史典,连一些魔族史典都找过,从来没发现这种叫‘仙’的存在。” 炎焱停了停,看了看若有所思的诗风情: “秦琳说她是仙,可是从来没人听说过这世上有这种存在,你认为呢?” “然到……她在掩饰自己的身份。” “不错!” 炎焱那张天生通红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 “我不认为世界上有‘仙’这种存在,前些日子我查过很多典籍,最后总算有了点结果。” “是什么?” 看到诗风情那迫不及待的样子,炎焱却不急不忙,转身欣赏墙上的油画,好半天才开口: “你说说看,即会精灵族的木系魔法、又会元素、亡灵与神圣魔法,还会斗气(其实是真气)、诅咒、几乎无所不能、无所不会的存在,你说会是谁?” “我想除了秦琳外,世间不会有这种存在。” “不,你仔细想想,几乎任何一本神族书籍中都会提到那种存在,只是这存在高高在上,我们一时想不到他。” “高高在上?” 诗风情沉思了半晌,突然间像是想到了什么,脸上带着恍然大悟,又带着惊异: “创世神!怪不得她说仙人能自由操纵宇宙法则!原来……可是创世神是男的!” “说你笨你还真笨!传说中创世神不是有两个女儿吗?能够操纵世间所有的力量、又是创世神最美丽的作品,无分贵贱的关怀世间所有的生灵,秦琳不是找个角人奴隶当徒弟吗?这样一来我就可以肯定……” 炎焱转过头,盯着墙上一幅巨大的油画,画上是两位美丽的少女,一个持剑,一个持杖: “传说中,创世神的两个女儿虽然都是无所不能,但却各有所好,梅塔娜拉偏好剑术,许多绝世剑法都是从她手中传出,神人魔,以及其他异族的最强武技都是源自于她,被称为武技之祖,梅塔洛儿偏好法术,许多强大的太古魔法都是出自她手,被称为术法之祖,秦琳偏好剑技,她的武技强大而华丽,应该就是梅塔娜拉。” 此时,我正走在大街上,一对双胞胎少女与我擦肩而过,她们一个背负长剑,另一个手中握着法杖,就是错身而过的一刹那,我突然觉得鼻子痒痒。 “啊欠!” “啊欠!” 巧合,真是巧合,那个持剑少女竟与我同时打了个喷涕。 “琳姐姐,你这就要走了?” 最后一辆车也装满书籍,我要的东西已经全部“扫荡”完毕,再留下来也没什么意思,想到这些书我就兴奋,这可不是什么印刷品,完全是最原始的手抄书,很多甚至连原本都被我拿来了,其中还不乏数百年前的古书,放在他们手中也只是浪费,我当然不客气了,全部带走(唯一被视为珍宝的是一些贵族和皇家的家传的武学、魔法书籍,那些对公众开放的秘籍没人觉得珍贵)。 “嗯,姐姐我还要做生意呢,一分钟几百万,耽误不起,再见喽!” 看着站在城头一直目送我离去的斯达克,我泛起一丝不忍,“骗”了他那么多东西,会不会太过份了?随即摇摇头,骗人当然要过份一点,然到还要我留下来当他的王妃吗? 在纳加克的这几天,天天都有无数鲜花、首饰出现在我面前,都是他送的,其他的富家子弟不是没打过我主意,但都是有第一次就没第二次,我知道是斯达克在暗中“照顾”了他们,帮我挡了不少麻烦,不过这并不能让我会放弃仙道。 “王弟!那位美丽可爱的小姐你好像没留住他。” 那位在图书馆劝退“赤将军”的皇家子弟不知从哪钻出来,与斯达克并肩站在城头。 “嗯” “别想她了,她和炎焱神和中疆的仙教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看了看失神的斯达克,又看了看远去的车队,他无奈的笑了笑: “万金难买佳颜笑。” 与上次那些满载军备物资的车队相比,这次出发的车队马车数不到五十辆,虽然车上载的都是强盗们极其不宵的书籍,但防备车队的防备却更加严密,五十禁卫军,五十御林军,五十皇家骑士,三百皇城卫队,虽然规模不算大,但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首都驻军却经常让沿途行人误会,以为是官军在押送重要物资。 路边的草丛一阵抖动,冒出一个蒙面的人头,看了看队伍,随后又缩了回去,唉,今天已经看到十多个这样的家伙,看来是被盯上了,人果然是为财死的,明摆着有最精税的军队护送,有些不怕死的家伙还是忍不住贪心,要是他们知道这些车上的全是书会怎么样呢? “琳小姐” 正当我打算戏弄那些蒙着面,在草丛、树林中探头探脑的家伙,负责车队安全的骑士小队长突然指着不远处的一排围墙: “天色不早,不如让车队到前边的小镇歇息,明天才启程。” “前面那排围墙是小镇?好吧。” “进镇!” 骑士长一声令下,整个车队马上浩浩荡荡奔向小镇,我这才发现这些皇城驻军竟有扰民的恶习: “让开让开!” 扛着农具,来不及闪开的农民被十几柄枪杆揍得抱头鼠窜,跑了好远才回过头,看到那些凶神恶煞的禁卫军,只得吞吞口水,自认倒霉。 “别挡道!” 可怜的商贩连人带马被推倒在路边,马背上的货物和金币撒了一地。 “钱啊!快抢啊!” 那些本来缩在路边,畏惧的看着车队的行人两眼顿时闪烁着骇人的光芒,一哄而上,抢夺散落一地的商品和金币。 “别……别……那是我的……神啊,这叫我怎么活啊!” 可怜的商人无法阻止失控的局势,只能眼巴巴的看着自己的财产被抢夺一空。 骑士和士兵们没有参与抢夺(军纪不错),只是马鞭一挥,对着挡路的人死命的抽打,在贪婪者的背上留下道道血痕,直到被打得半死不活的“贱民”们不在挡道,这才扬长而去。 唉!这些兵可真不是一般的凶,早就听人说这些皇家的直属军团大多是贵族子弟,将门之后,看来果真不假。 车队浩浩荡荡开进小镇,小镇离首都不过一日之遥,很是繁华,这里的人也见惯了飞扬跋扈的贵族老爷,对这些骑着高头大马的皇城卫队倒也不感到稀奇。 “琳小姐,旅店到了,请” 正当我欣赏着小镇风光时,马车门一开(当然不是货运马车,是那些贵族小姐用的精饰马车),骑士长吉尔道斯恭恭敬敬的待立一旁。唉,本仙子可是第一次坐这么舒服的车,虽然路上少不了摇晃,但那是泥土路不平的关系,说实话,这马车的舒适度完全比得上宝马之类的名车,前提当然是在水泥路上跑。 恋恋不舍的撑了一下华贵的坐垫,当我的皮靴踩到道路上的泥土时,我才真正感觉到周围有一丝的不对劲,沿着街道,停着成排的马车,而且不是普通的马车,都是那些贵族才能用的精饰马车,有些马车上甚至还印着家徽(不是所有贵族都有家徽,家徽必须是国王、皇帝赏赐才能拥有,是那些特权贵族的像征)。 “哦!神啊,人间竟有如此美丽少女。” 一阵让人骨头都发痒的男高音突然响起,还好还好,我没心脏病。转过头,天哪,这是吸血鬼吗?只见一个穿着礼服,脸上抹着厚厚白粉的男士,头发油亮油亮的,边上还有两个仆人,一个拿着镜子一个拿着梳子,此外还有几个身穿皮甲的佣兵跟在身后。 “小姐,您是如此的美丽,当我看到你的那一刹那,我就知道,我的心,被你征服了,我,菲尔安迪那克家族长子克拉克·菲尔安迪那克向美丽的小姐,您,求婚。” 说完,轻轻托起我的左手,在手背上吻了一下,单膝跪下,那两个拿着梳子的仆人如同变魔术般的变出一大捆鲜花,而那个拿镜子的仆人则“变”出一个大盒子,打开,里面整整齐齐的摆满了各种宝石戒指,然后那一主两仆六只眼睛就眼巴巴的死盯着我。天哪,那张比死人还惨白的脸我是再也看不下去了,可是这样离开的话好像很失礼,我只好扭过头,低声问吉尔道斯: “这是什么状况。” “你看不出来吗?贵族的求婚,不是求爱是求婚,只要你点一下头,以后你就是克拉克夫人了。” “那要怎么拒绝?” “不知道,我是骑士,从一而终,不是胡搞乱来的贵族。” 唉,看来我只好临场发挥了。 “啪” 一声清响,所有人都惊呆了。 克拉克惨白的脸上大部份的白粉都被打落,露出本来的肤色和……一个红红的掌印。 “小样的,别以为穿得整齐点就叫贵族,看什么看,你自己看看,哪有贵族穿破鞋的。” 哭丧着脸的克拉克低头一看,天哪,那双重金购买的犀牛皮靴竟然……看着露出来透气的脚趾头,他也无话可说,因为在贵族的习俗中,把婚烟看得是很神圣的事,求婚可是马虎不得,穿来一双破靴子,挨了一个耳光虽然很丢脸,但也无话可说,只是……这靴子明明好好的怎么…… 他哪里会知道本仙子的手段呢? “小姐,这边请。” 从头到尾观看了整个过程的店老板强忍着笑意,很有风度的上前把我请进了旅店。 “老板,你这有没有圣水?” “您要圣水干嘛?” “我的手刚才被貌似吸血鬼的家伙吻了一下,有点难受。” “您先忍了吧,里头还有呢?” “还有?” 抬起头,二三十个年轻贵族小伙子正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谈天,看到那些仆人手中捧的鲜花和首饰,我就泛起一阵不详的预感。 果然,他们见我进来,整家旅店马上静下来了,接着,那些仪表堂堂的年轻贵族摇身一变,成了一群流着口水、眼中闪着桃心的饿狼——恐怖的人狼变身。 此地风水大凶,乃九阴绝地,灾星高照,饿狼出没,不是久留之地,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 异界之旅(新) 第四十一章 (更新时间:2005-7-12 8:29:00 本章字数:4985) 呼!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天冥在空中划过一道细细的光,如同水平飞行的流星一般,当我要离开车队,让他们自己把书送到目的地时,骑士长首先反对,他的理由很简单,担心我的实力不足自保,可是当我把他们喝完的空酒壶镶在骑士的精铁头盔上当装饰后,马上目瞪口呆,我想他们是答应了吧,必竟我只是用手指轻轻一按就完成了镶嵌工作,相信我的手艺能够让他们满意。 灵觉扫描过万里之外的中疆,那里的建设已经初步完成,居民区和商业区已经完工,皇城城墙已经完全建好,内城城墙也建了一半,最外层的外城墙地基也已经挖好,照这个规模……中疆的第一座城市比民国年间的南京城只大不小,必竟作为城市中心的仙殿占了极大的地方,一切防御设施也是以仙殿为中心,皇宫倒成了次要品。 通过灵觉,我看见一些穿着黑铁盔甲的士兵在街道上行走,这些外国“无偿援助”的东西穿在他们身上倒还挺有样子的,平时到处可见的仙殿人员倒没看见几个,建筑工人也相对少了一些,不过在建筑工地,却有一些仙术师在来回走动,只见他们手中的玉简一挥一动,一座箭塔、岗楼就拔地而起,手印一捏,巨石纷飞,一段城墙就出现在早已经城墙地基上,怪不得我说怎么建得那么快呢,原来有仙术师用土术帮忙啊,对了,以后我要在“仙典”上补上一条,“一切的法术,要最先满足军事和生产的发展”,这样就会像科学技术一样,良性发展,而且也不太可能污染环境。 总之,中疆发展得还算不错,我收回灵觉,看着天上的星空和地平线上渐渐升起的太阳(由于时差,中疆是早晨,而我所处的地方还是凌晨),我该去哪呢?去找疾光?算了,我突然对教徒弟不感兴趣了,反正他已经知道了基本修炼法,让诗风情带带他也好,隔上三五年我再去找他(视教徒如儿戏,最最最不负责任的教师)。 对了,不知道海那边的几个岛国怎么样,上次侵略中疆不成,反而让数万士卒喂了鱼,不知道那些国家还有没有入侵打算。 万里的路程转眼即过,沿途的人们只看见一道流星划过早晨的天空,其他的什么都不知道。 我还是穿着那身硬皮甲,再扣上面具,嘿嘿,冒险者秦琳登岛一游,要不要在海滩边的巨上写上“剑仙女秦琳于大陆历XX年XX月XX日到此一游呢?”,还是不要了吧,要是让人知道,会说我破坏风景的。 不过,当我看清海边那些巨石上写满了各种“亡灵圣魔导轩辕月耀到此一游”“钦封女贼赵歆到此盗宝”(呃,也是一个仙女来着)“踏歌公子方拓行乞至此”,我也忍不住了,那么多名人都写了,也不差我一个,于是,气聚指尖,以指代笔,指风激荡,“刷刷”几下,海边巨石上多了一行字:“剑仙女秦琳游历异界到此,特留笔墨留念”,看看边上那些用颜料写上的字,再看看我这用指风“雕刻”上的字,哇!好有成就感!这么多主角,就数我的功力最深厚。 “小姐,没想到你也有这种乱涂乱写的嗜好。” 这不是嗜好,这是即兴之作,是仙人遗迹,是要让人上香拜的,你懂吗? 看你那样子就知道肯定不懂。 海滩上的人不多,但也不少,大多数人都在欣赏风景,怎么会有注意我,再说我带着面具呢,应该不会吸引人吧。回过头,只见一个法师和一个剑士正站在我背后。 那剑士看着我刻上的字,若有所思: “皮尔,我们也留点墨宝让后人敬仰” “好!” 那位魔法师拉了拉盖在眼前的尖帽,一双眼睛左看右看,目光最后停留在另一块空白的巨石上。 “ΣΦΛШыжёе” 一阵让人发毛的咒语从他口中吐出,和我以前听过的任何一个魔法师、神官的咒语都不同,红色的光芒划过巨石,轰一的声,烟尘过后,整个巨石表面被刮去一大片,上面竟然留下了字,呃,他留字的方式真是与从不同啊,我留在巨石上的字在雕刻中算是“阴文”,而他的字则是“阳文”,魔法轰去了文字边上的石料,只留下几个凸起的大字: 英俊萧洒玉面圣魔导——皮尔与猥锁跟班剑士米奇到此一游。 现在,光是看名字就知道这两个家伙叫什么名字了。 看着那些个字,名叫米奇的剑士脸色渐渐变了,恶狠狠的转过头,皮尔早已经飞在半空中,一脸嚣张的看着地上的剑士,那表情分明在说:你不会飞,能拿我怎么样。 “你居然……” 怒火熊熊!大有暴发之势。 刷拉一声,愤怒的剑士把皮甲脱了下来,丢给了我: “帮我拿一下。” 呃,你不会放沙滩上啊,这些盔甲类的东西放沙滩上又不会弄脏,算了,帮人拿一下又不会死,看了看正在跳起攻击的剑士,再看看飞在半空中一上一下的魔法师,嘿嘿,真像是一只青蛙在捉小飞虫,只是那只青蛙水平太臭,怎么都抓不到飞虫。 “你……太可恶了,我要出绝招了。” 一口恶气无处发泻,剑士明显到了暴走边沿。 危险!危险! 呀,还有绝招没出?我可要瞪大眼睛好了,这只青蛙然到还有捕虫网、杀虫剂之类的东西? 面具上显然没有留下观察的眼洞,但并不影响我用灵觉观察,那一瞬间,我的注意力全集中到了米奇身上。 金色的斗气从剑锋上激射而出,帖着魔法师的身体划过,魔法袍的一角被割了下来,刚才还笑嘻嘻的看着剑士表演蛙跳,现在已经是满脸苍白,看来吃惊不小。 可怕,可怕,要是闪得慢点,那不被劈成两半了? 恐怖,恐怖,还是别惹他的好。 不过,我也吃惊不小,是剑圣啊!我到现在为止,除了看见斯达克身边的剑圣护卫和来刺杀斯达克的剑圣杀手外再没看到过剑圣,不过,以前那几个剑圣怎么的也到了四十岁以上,可眼前这剑士,好像未满三十吧,怎么看也就二十七八的样子。 在剑士——应该是剑圣米奇的威逼下,可怜的魔法师皮尔只好把石壁上不利于米奇的言论改去。 “嘿嘿嘿,这还差不多。” 看到墙上的字,米奇满意的笑了笑,随后走到我面前,拿回了自己的皮甲。 “为了庆祝伟大的我再次战胜邪恶的魔法师,我要自己奖励自己,去大吃一顿,小姐,你也一起去吗?我请客。” 那笑容很甜,很真诚。 虽然他的笑容很甜,但我怎么觉得那笑容里隐藏着阴谋呢? “我请客哦,去吗?” 笑容满面的剑圣重复了一遍,正等着我的回答,嗯,那就去吧,反正本仙子刀枪不入百毒不侵,我倒要看看你在耍什么滑头。 现在我才知道,这里是海岛国家米雷卡最大的海滨城市,亚莱特克,这里是可兰教支教,暗海教的势力范围,该国的守护神是一个叫玛利克的海神 感谢那个叫玛利克的神,我居然碰上了这么大方的家伙,他们真是大方的没话说,一路飞奔,害得我连岛国特色建筑都没空瞧个仔细,轻车熟路的找了家酒楼,居说是全城最大的,还选了间价格最贵的包厢……奇怪,一般来说最好的地方应该都是让那些贵族占了才对,看看那些四处停放的贵族马车,这里的确是有不少贵族来啊,照人流量来算,这家店就算不是全城第一,也相去不远。 不过,再豪华的地方,也配不上本仙子下凡亲临,现在本仙子来了,算是屈就吧。 不过,岛国城市的影色还真是不错,可能是害怕从海面刮来的台风吧,这里的房子都是砖石结构,非常结实,轻轻敲了敲酒店的窗台,不仅结实,还有很强的韧性,似乎比起钢筋混凝土还好上不少,奇怪,这些原始的地方怎么会有这种材料,从没见过。 这里的建筑风格也好特别,民房的墙体是砖石结构,但房顶却是木质,结构与中国南方瓦房房顶相像,但用的不是瓦片,而是被劈开的竹子,功能应该与瓦片差不多吧,只是不知道能耐多久的风吹雨打。 回过头,天哪,就我看风景的这点功夫,桌上的菜肴都被吃得干干净净,我记得服务生才刚把菜端上来没多久啊,这些家伙,不会是饿死鬼投胎吧。 盘儿空空,肚儿圆圆。 剑士和法师挺着个大肚子,那架势快赶上临产的妇女了。 好大的胃口,惊人的肚量! 然到他们的肚子里除了胃以外什么都没有了吗? 我非常怀疑这两人,我怀疑他们不是凡人,是星神,就是那个“天吃星”。 但我更怀疑,真正的“天吃星”下凡看到他们,会不会学得自己不够格,让出神位。 这个可能性可不小。 “咳。” 肚子滚圆滚圆的剑圣强撑起身体: “小姐,我肚子有点不舒服,先去一下。” “我也去小解一下。” 皮尔也摸着圆滚滚的肚子向门边摸去。 两个快被撑死的饿死鬼摇摇晃晃的消失在门外,哼,现在我总算知道了,这两个家伙请客,然后想叫我付钱,哼,这种伎俩,我见得多了。 从窗口看下去,那两人果然已经混在人群中走出酒店,不过,本仙子怕什么,虽然钱不多,但一顿饭还是吃得起的(如果付不起或不想付,恐怕也会用御剑术走人吧)。 “服务员!” 听到召唤,马上就有个侍者跑了进来。 脚步咚咚响; 嗯,服务效率还挺高的。 “您有什么吩咐。” 我指了指一片狼籍的餐桌: “把这些收拾一下,然后,按刚才的菜式再上一桌。” 随手一伸,手指一弹,一个金币落在待者手中,这算是小费吧。 “小姐,这金币不够啊,这桌饮菜起码要五十个。” 五十金币?那两个家伙可真会点菜。 侍者的眼光不善, 就像路边的野狗看着吕洞宾一般, 随时都可能扑上来咬一口; 我给你小费,你不想收就算了,还用那种眼光看我,真是…… 算了算了,本仙子不与你一般计较。 “那金币不是饭钱,是给你的打赏钱,去吧,上菜快点。” 说完,我把我的水晶卡丢出,看到卡上一连串的数字,侍者猛的吞了口气,天哪, 一、二、三、四、五……八位数啊! 就算是贵族都没那么富有,神啊,遇到款爷……哦,是款姐。 待者动了,几乎是狂风扫落叶一般,狼籍的桌面马上干干净净,“刷刷刷”的几下,冒着热气,香喷喷的美味菜肴再次端上桌面。 好快的动作,好可怕招式,这是什么店啊,连一个小小服务生就有这么高强的本领…… 以那种速度,直逼电影中的快镜头慢动作连续播放。 此地真是卧虎藏龙之地,我得小心行事。 “没你的事了。” 惊讶之余,我不会忘记小费的, 手指一指,又是一个金币,在空中划过一道优雅的弧线落入侍者手中,待者眼中全是¥¥,两枚金币啊,我在这干上两年都只有一百三十枚银币,就这么会儿功夫,就有两个金币,也就是两百银币,天哪,比我两年的工钱还多。 一个从门口的路过的贵族无意间从过道里看到了这一切,在惊讶一个女冒险者居然出手这么大方的同时,也感到面上无光,自己是贵族啊,怎么可以让一个冒险者比下去。 “赏你的” 那贵族也学着我的样儿,手指一弯,弹出一枚金币,可惜准头不足,金币没落入侍者手中,掉到了地上,打了个转儿,落到楼下。 那位装酷的贵族顿时感到尴尬不己。 哼,想学我,就你那样。 不过,没过多久,打赏(小费)的习惯在那些酷爱攀比的贵族中流传开,而后又流传到富人阶层,使得服务业收入成百倍的增加,服务员人人争着当,不在乎工资多少,工资再多,也多不过打赏钱。 当然,弹指神通(弹金币)也成为贵族阶级必练武学。 同样是一个金币的赏钱,就看谁弹得更准、更潇洒。 至于这种歪风邪气的发起者——本仙子我目前还一无所知,还在包厢里细细品尝着海岛美味。 阳光透过窗口,斜照在面具上,这张从回生教偷来的面具静静的放面桌面上,白银制面的面具上并没有给眼睛留下眼洞,也没有给口鼻留下呼吸口,整幅面具可以说就是一大块白银,可是却从没人怀疑过什么,这面具戴着也挺舒服的,就是吃东西时得拿下来,有点麻烦,还好我已经成仙,进食不是必须的,只是品尝一下味道。 别看那两个家伙风卷残云一般吞掉了整桌饭菜,可是同样的一桌饭菜,我却愣是吃到天黑,原因无他,我不是在“吃”,我是在“品”,要不是那些菜盘子附带保温魔法,美味早就冰冷。 当我吞下最后一片“爆炒海胆”肉,天色已经黑了。 “服务员,给我收拾一间上房。” “好哩。” 手指一弹,待者又多了一年的收入,他完全不顾发麻的双腿和咕咕直叫的肚子,乐悠悠的在前边带路。 异界之旅(新) 第四十二章 (更新时间:2005-7-17 22:43:00 本章字数:4233) “伟大的神,我赞美您……” 窗外猛的传来的祷告声,差点没害我从窗口掉到大街上,本来静悄悄夜晚,突然间全城的人齐声“念经”,声音整整齐齐,就像小学生集体朗读一般,而且先前一点征兆都没有,噪音突然出现,险些把我的心脏从嘴里吓出来。 这些宗教狂,深更半夜发什么神经啊,早上起来要祷告,吃饭时要祷告,晌午时要祷告,沐浴要祷告,三更半夜再祷告一次,烦不烦啊,你们不烦我都烦了,一群吃饱了撑着没事干的家伙。 “哈里路亚!” 当我的忍耐达到极限,正在考虑是不是要毁掉这座城市以还我一个宁静的夜晚,那帮家伙终于识趣的唱完了赞歌的最后一个音节,夜空重归宁静。 嗯,夜色还真不错,地球上由于空气污染和城市灯光,晚上能看到的星星已经不多了,但是在这儿却不一样,空气是纯净的,至于灯光……深夜中除了星光和月光外,已经没有第三种光源,寻常人家的油灯早已经熄灭,他们不会把路灯通宵点燃,即使是富贵人家,他们的灯火也只延续到上半夜,最后的祷告一结束,全城一片漆黑,只有治安兵和巡逻兵的灯笼照亮城市里极小的一块角落。 虽然我能像那些凡人一样睡眠,但我却不想睡,夜色对我的吸引可比睡眠更大,更何况仙人根本就不需要休息。 嗯,这个世界不知道有没有星座一说呢?占星学应该是有的——不过两个月亮好像太多了点,什么是候轰掉一个,这样看起来就不会觉得别扭了,只是异界的那两个卫星体积实在太小,不像地球的月亮,甚至比得上行星,异界的两个月亮加起来都没地球月亮的一半大。 不过,有的时候真不知道是地球的月亮太大,还是异界的月亮太小。 不过我最感到气愤的是,有些家伙,仗着自己会魔法,会飞行,在天上窜上窜去,严重影响星空的美感。 正当我考虑是否要像玩射击类游戏一样把天上乱飞的“苍蝇”都打下来时,两个路人上气不接下气的家伙出像在街角,仔细一看,哈,除了那两位骗子魔法师和剑圣还能是谁,怪不得我说怎么那么眼熟呢。 “抓住他们!” “站住!” “快点站住!” 他们的身后还跟了一群尾巴,点着火把,乱哄哄的追着。 “我的大剑圣,圣魔导师大人,你们怎么像丧家之犬一般抱着鼠窜呢?” 跑得快断气的两大骗子一抬头,正好瞧见坐在窗台上的我,我认出了他们,他们却没能从黑暗中认出我来,但却听出了我的声音。 “救……救……我,拉我一下。” 那位自称是已经跑得快断气皮尔“圣魔导师”,哼,笨死,堂堂魔法师居然不懂得用飞。不过即然他要我救,那我就不客气了。 皮尔只觉得身体一轻,干瘦的身体腾空而起,与我擦身而过,重重的落在木地板上,还好窗口够大,嘿嘿。 紧接着,“剑圣大人”也离地而起,步了同伴的后尘,强壮的身体重重压在体质不良魔法师身上,只听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可怜的家伙,估计骨头快断了。 这一声惨叫不要紧,旅馆的保安马上在门敲门: “小姐,请问您房里出了什么事?” 听那焦急的语气,估计一个不好就要破门而入。 深夜,从少女的房中传来男人的惨叫,这足以让人引起警觉。 “没事!” 打开门的一刹那,门外的待者处于僵直状态,白天那让面具挡住的容貌让这可怜的男人完全迷失,直到我把门关上还没回过味来。 “好了,没事了。” 刚回过头,看到的却是两只流着口水的色狼,瞪大了眼睛,一副被勾了魂的模样。 这样的情况,我已经习以为常了。 “回魂!回魂拉!” 这两个家伙倒还会觉得不好意思,抹去了嘴角的水迹,面色极为尴尬。 “这回的阵势可真大啊。” 我看了看窗外远去的火光,那群人打着火把勇往直前,丝毫不知道要追的人已经在失去了踪影。 “真厉害,你们又是去谁家骗吃喝啊,惹那么多人追?” “误会,误会!” 米奇满脸通红,恨不得找个地洞钻到地下: “我们真的是有心请客,但是后来忘了付账。” 这理由也太烂了吧,三岁小孩都骗不了。 “美丽的小姐,请不要这样看着我。” 面对我的目光,米奇低下头,不敢正视我: “我吃了一半才发现没钱,所以只好……” 这能叫理由吗?这叫借口。 “好吧!就算这理由成立。” 我可懒得和这些闲人一般计较,我指了指街角远去的火光: “你又怎么得罪了那群人?别对我说你们俩跑去吃夜宵招惹了那些人,那帮家伙怎么看都不像三更半夜上街闲逛的家伙。” 的确,那些追兵的打扮非常像“家丁”“打手”之类的人物,就算他们俩偷跑到大户人家的厨房里偷食,也绝不至于引来那么多人追赶。 “咳咳” 米奇马上换上一副“郑重其事”的表情: “其实……” 表情一变,那副庄重的表情马上变成含情默默: “我是为了心爱的公主才……” “你要是再不说实话,我可要喊人了,两个来历不明的色狼深夜出现在独身美少女的房中,不知道那两个家伙会被判什么刑。” 我英明神武的识破并打断了骗人的谎言,作势欲喊。 “别!别!别!” 两个大男人都慌了,要是我一喊,刑罚事小,声败名裂可是大事啊。 “我……其实我真的是为公主来的,但那位却不是真正的公主,而是我妹妹。” “哦!?你是王子?看不出来呀。” 当我三岁小孩啊,本仙子可不好骗,我有意无意的清了清嗓子,这可是除了暴力以外最有力的武器。 “我不是王子,我原本是富商之子,前些日子官兵强行拉走了我妹妹,并封了她公主的称号。” “那是好事啊,一人飞升,仙及鸡犬,你们家应该也因此发达了吧。” “你是外国人,不明白。” 米奇虽然没听过“一人飞升,仙及鸡犬”是什么意思,但也隐隐猜出了几分意思: “我国年年都会封给一些平民女子‘公主’称号,可那些‘公主’并不是真正吃喝享福的主儿,而是……而是教会她们一些礼仪,培养出她们的气质,然后丢到海里……祭神。皮尔的姐姐也是这次的‘公主’之一。” “什么,祭神!?” 我只觉得心脏猛的一跳,人祭! 米奇的眼中隐隐闪过怒色,提起旧事,他似乎在压抑着自己的情绪,不像是在撒谎。 这个国度竟有这种习俗! 以前虽然看到那些传教士、主教种种过份的表现,我也曾听说过异教徒会被烧死,但以活人为祭品却是第一次听说。 虽然之前在中国的历史书上听说过,解放前有些落后的地方会用婴儿、少女的生命去祭山神、水神,外国也有些邪教用活人的血肉举行各种仪式,可是那些必竟是书上记载的过去式。 现在,居然有这种残酷的事情在本仙子眼皮底下发生,而且还离中疆不远,本仙子一定要斩妖除魔,救苦难众生于水火之中……虽然对方是正牌的神灵,而不是山精水怪装的。 说到神……嘿嘿,我好像还没和神真正交过手呢,虽然通过对诗风情、依娜的研究,发现神的力量根本对我造不成威胁,但这必竟是研究得出的推测,没有真正和神灵交手,一切都是空话。 好不容易遇上那个邪神阿修罗王,没想到却是个逃跑主义,除了一开始象征性的挥两下刀,一直都在不停的跑,到最后干脆“改邪归正”,转业当守护神去了,我的那套“仙比神更强论”无法得到印证。 现在好了,嘿嘿,这里的神不仅“邪恶无比”,最重要的是他还有意染指中疆,我就先拿他开刀,让这些异世界的神见识一下本仙子的厉害。 正沉静在把众神踩在脚下的美妙幻想中,突然猛的清醒:身边好像还有人,这么做白日梦好像不太礼貌。 “你打算怎么救你妹妹呢?” “这个啊!我有办法……” 米奇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笑容: “两天后,会有一场舞会,这次所有受封的三位‘公主’都会在那场舞会上出现,让皇帝陛下以及贵族们检验礼仪训练的成果,到时候我们混进去,制造点混乱……比如放火什么的……” “然后混水摸鱼是吗?” 我有些不耐烦的打断了他的话: “那场舞会可是有皇帝亲临啊,一定是防备森严,想混进去没那么容易吧。” “嘿嘿,有这个进去就容易多了!” 魔法师一脸奸笑的拿出一张烫金黄帖,原来是张请帖: “今天晚上,我们就是去偷了这个东西,有了它就畅通无阻。” “哦,是吗?” 我横了眼那两人,这可是舞会啊,哪有两个大男人一起去参加的,就算没有一男一女,至少也要独身吧,可那样就有一个人进不去。 “你们只有一个人进去,会不会太冒险了?” “不,我们两个都进去。” 皮尔一脸奸笑,笑得我都背后发冷,好像在算计什么人似的: “我将伪装成青年贵族深入虎穴,而米奇,则将化妆成贵妇与我一同潜入。” 呃,男扮女妆?看米奇那样子,化妆成女士……虽说他长得并不丑,但以他那比阿若·斯瓦新格还更劲暴的肌肉,化妆成女生估计…… “你说什么,不是你装贵妇吗?” 剑圣一听,不乐意了,眉毛一挑,怒目而视。 “我更有贵族气质,我当贵族青年比较不会露马脚。” “气质?你认为充满阳刚气息的我没资格装贵族?”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吵了起来。 吵死了,还好本仙子聪明,事先做了个隔音法阵,要不然估计全城都能听到这儿有人在吵架。 “我说你们两个啊,在一个陌生人面前透露自己行动的细节,” 正在争吵的两人瞬间静止,如同石雕般一动不动。 “皮尔……怎么我们会在一个莫生人面前说出自己最秘密的事呢?” “我也不知道,不过奇怪的是我对这位小姐很放心,好像一点都不担心她会出卖我们。” “然到……这就是一见钟情?” “笨,这叫一见如故。” 其实,他们会这样毫无保留的说出这计划,完全是因为我身上的仙灵之气在起作用,仙灵之气对人有着安抚作用,很容易让人对仙人产生好感,特别是像这些不知“修心”是何物的异界人,其本上是通杀。 “我对你们的行动很有兴趣。” 我轻轻扶摸自己脑后的长发,成仙就是好,不用什么洗发水,我的头发依然处在最佳状态,估计做洗发水广告的那些家伙看到我都会羞死。 “这样吧,我加入,你们只要把行动计划改一改就行。” 异界之旅(新) 第四十三章 (更新时间:2005-7-21 19:10:00 本章字数:4904) 米雷卡帝国首都——曙水,经过三天三夜的赶路,终于看到这灰白色的城墙,据说这些城墙所用的城砖是由海底一种红色海草混合火山灰和粘土,经历炉火七七四十九日烧制而成,坚硬如同钢铁,再由一种强力粘合剂构筑,就算是投石车与魔法炮齐轰都不会有什么太大效果。 不过在我看来,这些城墙虽然确实很坚固,常用的攻城手段起不了什么作用,即使是极注意城防的古代中国也找不出几段能与之一比的城墙,可是这些城墙花费的资金也极其惊人,还限制了城市的扩展,习惯了现代地球上那些无城墙,道路四通八达的城市,再身处这些冷兵器城市……虽说城墙是冷兵器的一大特点,但我就是觉得别扭,我对城墙没好感,要说城墙的阻敌能力,当初德军进攻列宁格勒,苏军可不是靠城墙阻挡,让人在城市建筑群中步步设防,诂计能起到比城墙更大的效果。 不过呢,我对这方面不太通,照理想虽然是这样,但冷兵器时代和热兵器时代必竟相差太多了,我现在想的只是怎么把这段城墙搬到中疆去,当然不是用在中疆的国都(目前是唯一的城市,我还不知道中疆人把这座城市叫什么名字。)我记得我曾经在平原中央弄了一座U字形的矿山,只有一个进出口,山上的矿产就算被开采也会再生,永远也采不完,是块不可多得的宝地,迟早要建城市的,我把这里的城墙搬过去,往唯一的出口一堵,效果绝对比放在中疆首都更好…… “秦小姐,再想什么呢?” 伟大的兴国之路被人打断,我只好斩时把搬城墙的念头放在一边,转过头,对上了两双一往情深的双眼,那两只眼睛正含情默默的看着我。 虽然现在为了太过引人注目,脸上扣了面具,但见过我真容的两个“白吃”(的确是白吃,白蹭了我一顿饭,不是叫白吃是叫什么。)摇身一变,我身边就多了两位大情圣,一个比一个大方,不过我对物质的需求并不高,倒是替他们省了不少钱。 后来,这两位家伙还背地里告诉我对方的糗事,从小时候尿床后不换被褥到冒险时被疯狗追咬,或是与某位丑得不像人的老年妇女的不正常关系(估计是瞎编的),一件不拉的进了我耳朵。 这些无聊的言语我不想多听,我只想借这个机会了解到米雷卡帝国和暗海教的高层动态,以及他们以中疆的具体打算,好在关鍵时候捣乱。 他们救他们的妹妹,我保护我的中疆,没有什么冲突。 “没想什么。” 看着一队骑士纵马狂奔而过,马蹄扬起的尘土引得路人一片骂声,我挥挥手,那些即将从车门和车窗飘入的尘埃打了个转,拐去一旁。 “我在想……暗海教即然要用活人来祭神,可是他们的国都又不在海边,用来祭神的人怎么会在曙水呢?” “哦,这是因为教皇阁下和皇帝陛下都在国都的原因,他们不会为了三个女子而移驾到某个海边城市,祭祀也是在国都举行,祭祀完后再将人运到海边圣地,接着再进行一次入水祭祀,然后……” 周围的气岔突然沉重起来,也许他们都想起了自己的妹妹还在“神掌”之中。(虽然身处危险,但并非落入恶魔手里,又和祭神有关,所以不应该叫“魔掌”吧) “你们这是怎么了?要不了多久,你们又会见面,兄妹团聚,不是很好吗?” “琳,你真那么想吗?你以为真的像我们计划中的那么简单吗?你然到就没考虑到危险吗?” 看到皮尔一脸沉重,我好想对他说:当然没那么简单,而是更简单,简单到只要我闖进去抢人出来就完事,一点也不复杂,不过这话我还是忍了没说,要不然他们会以为我有幻想症。不过,我还是得装装: “你们不是有偷来的请帖吗?一个人和我进去,制造点小混乱,然后趁乱带人出来,坐上预备好的马车,出城,不得行了?” “不,你不了解其中的危险!” 两人的呼吸突然急促起来,情绪也开始激动: “那时候,皇帝和教皇都在场,戒备森严,皇家禁军个个都有大剑士水平,更何况还有教派的武装人员,圣殿剑士、神殿骑士无论哪个都不是吃素的……琳,不然你别去了,这件事和你无关,你没必要冒险。” 米奇脸上泛起苦涩的笑容: “兄妹相聚,呵呵,搞不好会在天堂里相聚。” 想把我丢一边?门都没有。 “你们就这么放过我?不怕我去告密?这个事情,举报的话应该有大赏吧。” “我相信你不会去举报。” 皮尔倒是一脸轻松: “直觉告诉我,妳不是个简单的女人,我相信你有很强的背景,甚至可能强到无所顾忌的地步,如果你非要去我不阻止你,虽然我不相信你会为了帮助我们而亲身涉险,但我也不想问,只希望你们考虑清楚,并注意自己的安全。” 这个皮尔把话说得这么明白,真是个爽快人,大家行走江湖就是要这样嘛,这些话我喜欢,但是我不会嫁给你,呵呵。 “皮尔!” 米奇倒是急了,皮尔对着他一笑: “没事的,我相信琳有保全自己的本事。” 随后,便是长时间的沉默,即使马车驶入城市,外边热市非凡,车中也是死一般的沉默。 三日后,曙水城全城张灯结彩,信徒们忙着祷告,神官则在广场上高声朗读着圣经,还有一排排穿着洁白衣装的青年男女高声唱着赞歌。 广场上还立着个大木桩,上面捆了个人,四周堆着泼了油的木材,据说是要处死异教徒,用火刑! 宗教气岔真是太浓了!不习惯。 我放下马车上的窗帘,示意车夫加快速度,一声鞭响,华丽的马车扬尘而去,只留下一群被我迷得神魂颠倒的人,任凭周围的女性如何怒喝,过了好久才回过神来。 唉,我只是露了一下脸而以……不过这样的话计划成功率会大大提升吧。 瞧了瞧身上的这件所谓的“贵族流行连衣裙”,再看看坐在我边上处于痴呆状态的皮尔,口水一滴又一滴的落在那套五十枚金币的“贵族礼服”上,还有那个装扮成马夫的米奇,这套行头足足花了十万枚金币,仅是那四匹拉车的纯种白马就花了七万金币,这些钱几乎都是我出的,两个救妹心切的勇士把口袋翻了个底朝天,再加上水晶卡上的金币,加起来却还不到一百枚。 可怜,可怜,要不是有本仙子仗义相救,两位英雄就算有请帖也只能站在门口发呆吧,任何一个守卫都不会放那些衣着寒酸,连马车都没有的人进入吧。 有像征身份的华丽的车驾,又有持盖着皇帝大印请帖,轻而易举的通过了守卫的检查,这在意料之中,他们偷的请帖,并不是首都贵族的请帖,而是外地贵族的请帖,这没几个人认得,丢失皇帝送来的东西是重罪,恐怕那位可怜的贵族不敢向皇帝报失吧。 贵族,走到哪都一样,虽说每个国家的贵族服饰什么的都不一样,但老贵族都是一副衣冠楚楚、正人君子模样,贵妇、贵族小姐们脸上全都抹着浓妆,但也有几个例外,至于那些贵族中的青年才俊……是有几个家伙看上去老成稳重,不过他们的眼神却让人知道,这些家伙中没几个好东西。 在我到来之前,这里的主角或许是某位漂亮的小姐,或许是哪位英俊的青年,也或是哪位新立功勋的老贵族,但当两眼迷离的皮尔木然的挽着我的手(倒不如说是我拖着他,因为我一触碰到他,痴呆病病情马上加重)出现在大厅。 乐师停止指挥! 乐手停止演奏! 贵族之间不再互拍马屁。 待者倒酒的动作如同电影镜头定格,鲜红的酒水从酒瓶中落入美丽的水晶杯,又从装满了酒的杯中流过待者的手,落在鲜红的地毯上。 平时满脸威严的皇帝此上时脸上再无半点国君应有的威严,如同见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物,从坐位上站起,脸上满是迷恋与爱慕,坐在皇帝身边的教皇更是没形象,口水弄湿了胸口的一大块衣裳,他身后的神殿骑士,便是失魂落魄。 不要这么看我,我会不好意思的,只是上了点淡妆而以。 现场唯上正常的只有那些平时看起来温文而雅的贵族女士,可是现在,她们看向我的眼神有羡慕、有妒忌,甚至更多的带着仇恨,一副恨不得将我撕碎的样子——我和你们有仇吗?居然这样恨我! 不过这样的情况尚在我的意料之内,我用手肘轻轻捅了捅皮尔,示意他可以开始行动,因为我已经看到那三个站在教皇身后的“活祭品”,虽然打扮得花枝招展,但脸上的忧郁之色谁都看得出来,特别是她们身上似乎还被下了某种禁制类法术,三个其中一个长得和皮尔有三分相似,另一个和米奇也是一副兄妹脸,不用看就是她们了。 可是皮尔没有行动,我转过头,却看到他依旧满脸痴迷,我只好用偷偷的点了他哑穴,然后捏着他腰上的一块肉,然后来个三百六十度旋转,嘿嘿,这下清醒了吧。 看他疼得满头大汗的样子,我暗自庆幸自己先前点了他哑穴。 “在教皇身边,快去!” 清醒过来的皮尔立刻明白过来,趁着目光都盯着我的时候向教皇摸去,当然,临走时我顺手解了他穴道。 接下来就要来猛的,以便更加吸引人的注意力。 我要把自身的优点完完全全的发挥出来,彻底迷倒这些家伙。 有了,天魔媚术! 虽然我没有学过那功夫,但临阵磨枪,不亮也光。 不必把那种邪功完全学会,只要学点皮毛,“放电”的威力增加就行了。 仙力默默的运转,然后……媚眼一抛: “哦,我的心脏!” 一个头发斑白的老贵族捂着胸口倒在地上挣扎着,被人抬走时还不忘叫着: “放我下来,那是我的女神,我要和我的女神在一起。” ……老爷爷,你的年纪不小了吧? 再对其他人试试。 一时间,电闪雷鸣雷霆万丈(又不是真的放电,没那么恐怖吧?),四处放电的结果就是人人眼中都闪动着爱的火花,看到那些渐渐变得疯狂的眼神,我突然觉得背后一阵冰冷:好像有点玩过火了! “天哪,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我会降生在这个世界上。” 一个瘦脸青年在我面前单膝跪下: “若非神让我降生于世,哪有配得上如此美丽小姐的男士。” 呃,脸皮好厚的家伙。 “嫁给我吧!” 一朵鲜艳的红玫瑰送到了我面前,在玫瑰后面,是一双乞盼的眼睛…… 但那朵玫瑰被很快被另一人夺下,持花之人也被精粗暴的“请”到一旁,一个体格高瘦,双目炯炯的有为青年自做主张的将那朵花插上我的头发,还好玫瑰上的刺被削掉了,不然挂伤头发我决不饶你: “喜欢这朵花吗?我的女神,虽然这花的美丽与您相比微不足道……” 呃,这叫什么?借花献佛?不对,应该说是借花献仙,我有点发寒的看了看四周,衣冠楚楚的贵族们不论青年老人个个都闪着骇人的目光,两众目熾射出青绿色的光芒,如同乱葬岗上的点点鬼火,又如同黑夜中群狼中的眼睛,恐怖! “美丽的人儿……” “我的心肝……” 我理制的后退了一步,这些人,很可能感染了某个恐怖游戏中所说的“T病毒”成了生化丧尸。 以前我听人说美丽也是一种罪,我不以为意,并常常为自己美丽而自豪。 现在,我相信了,可是好像已经来不及了,在这离地球不知有多远的地方,即将上演“生化危机”——一切因为我而起,好像我与T病毒用着相同的作用。 而皮尔才刚刚摸到教皇身边,正准备带人走,周围的人全都被迷得神魂颠倒,没注意到他们的举动。 “神爱世人……” 猛的突然闪过一句类似“佛号”的声音,只是“神爱世人”这话怎么听起来那么耳熟? 已经有点丧失理智的人群突然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硬生生的挤开一条通道,教皇披着锈有教派标志的深蓝色神袍,四平八稳的顺着通道走到我面前,满脸的威仪……大BOSS终于动了?奇怪,他刚才不是明明已经被我诱惑了,怎么现在看起来像没事的人一样?然到我的诱惑不起作用?不可能,我到异界已经有些时日了,我知道这里虽然有人修炼武技和魔法以及其他异术,但是却没有人“修心”,至少我知道“教皇”是不会修心的,因为这里的人太注意直接的力量,不注重心性的修养,难成大道。 可是事实又摆在眼前,这位教皇,媚术对他不起作用,他识破了我的计划。 功亏一篑。 不过那又能怎么样,要是这些家伙不识抬举,本仙子马上奋起神威杀出去,看看谁能留得住我。 想到这里,我暗暗集起真气,准备在冲突发生时的第一时间给皮尔以及那三位“祭品”以保护。 异界之旅(新) 第四十四章 (更新时间:2005-7-28 13:27:00 本章字数:4456) “神啊!您真是太关爱我了。” 正当我暗自戒备,准备出手时,刚才还满脸威仪的教皇突然满脸泪水: “主啊,我信奉了您三十年,终身未娶,您终于被我的虔诚感动,派了一位女神下凡当我的妻子……” 说到这里,教皇回过头,怒视身后成群的贵族,脸上不再是以前那副圣洁的模样,而是如同地狱恶鬼般狰狞和凶狠: “她是我的,她是神赏赐给我的,是对本教皇虔诚的肯定,你们现在想干什么,想和神的意志为敌吗!” 呃,什么和什么啊,这教皇,也太会借神的名义兴事了吧,看来,神的名义真廉价啊。 不过,看来这个教皇还是被我媚惑了,远没有我想像的高明,害我吓了一跳。 “胡说!” 丧失了理智的皇帝拍案而起,与教皇相互怒视,如同两只争斗的公鸡: “她是朕的,神见朕治国有方,又一心一意的信奉大神,毫无丝心,再加上皇族个个都是帝国最虔诚的信徒,把神的声音与光辉散播到帝国的每一个角落,她是神赐与朕的!是赐帝国的皇后,是帝国兴盛的像征,她要母仪天下,这是神的祝福,你不能把她从朕的身边夺走!” 呃,这两个家伙,居然说得这么有模有样,有反有眼,好像真的一样,我暗中运转真气,再检视了一下仙灵之力,确认自己还是剑仙女秦琳,而不是神赐与帝国的凡人皇后。 “我是教皇,只有我是神在人间的代表,只有我才能代表神的意志,你算什么,不过是一个皇帝而以,竟敢违抗我……违抗我,就是违抗神的旨意,你是邪恶的异端,接受神的制裁吧!” 不会吧,说动手就动手? 只见一道圣光从教皇手中劈出,可怜的皇帝叫都来不及叫一声就化为满天飞舞的肉块,看到从天落下的星星点点的血迹,再加上我已经收回了媚术,人们的眼睛渐渐从痴迷中回复过来,皇帝死亡的那一幕印入了每一个人的眼瞳。 出人命了! 在皇家的地方出了人命! 皇帝在自己举行的宴会上死了,还死的很惨! 皇帝的待卫居然坐视自己的君主被杀! 杀死皇帝的人是教皇! 只是口舌之争,教皇就杀了皇帝! 人群乱了,皇帝的不正常的死亡往往代表政权的更替,代表政变! 发动政变的人是教皇! 每个人的心里都把教皇和反贼之间划了个等号。 教皇要造反! 教皇要篡位! 教皇肯定还会杀人灭口! 留在这里就是等死! 贵族们乱成一团,夺路而逃,女子的尖叫与男人们惊慌的叫声连成一片,争相恐后的逃向出口,还好出口宽阔,要不然自相践踏是免不了的。 我也亲眼看见,皮尔和那三位少女混在人流中成功脱逃。 回过头,我直接看到的是教皇,他一脸不可思议的看自己的双手,再看看只剩下半身的皇帝,周围是同样一脸惊异,还未回过神来的神殿骑士、皇宫待卫,他们显然被眼前的事情搞愣了。 意外、意外,我也没想到我居然能造成这样大的混乱,看来米雷卡是要乱上一阵子了。 但是,我真没想到,媚术居然这么厉害,怪不得当年狐妖妲己不费吹灰之力可以灭掉一个国家,我得少用这法术,不然以后我的名声会很臭很臭。 贵族都逃光了,只留下还没回过神来的守卫,四周一片死一般的沉静; 他杀了皇帝,反贼的帽子是戴定了。 可是教皇的权力不是比皇帝更大吗?他怎么会…… 同来的神殿骑士、主教们脑袋也一时回不过神来: “为什么教皇大人要篡位?这样对他半点好处都没有,还有……要篡位,为什么不提前通知我,然到我被排除在教皇的计划之外?” 可是看看周围众人,再看看教皇本人,个个都是一脸茫然,怎么回事? 待卫们不敢动,在皇帝死之前,教皇是最大,皇帝死了,教皇依然最大,下一任的皇帝还要教皇加冕才是真正的皇帝。 教皇也不敢相信,竟是自己亲手杀了皇帝……倒底怎么回事?是了,刚才,好像进来了一个女人,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然后……接下来的事情,一一浮现在自己的脑子里,天哪,自己居然真的杀了皇帝!还是因为……争风吃醋。 教皇再次看了我一眼,茫然的眼中闪过迷离之色,他再次迷失了一小会儿,随即摇摇头,清醒过来,不敢再看我。 好漂亮的女人,一言不发,站着不动竟能让所有人疯狂,还能害死人,这就是传说中的“美丽的罪行”吗?今天我算是长了见识,不过也不能这样放过她,这样的女子,实在是难找第二个。 随后,教皇手一挥: “把她拿下!” 周围的待卫这才回想起来,事情的起因,都是因为我的出现…… 要摆平这些家伙还不简单,手指轻轻点出,隔着盔甲点在了穴道上。 我飞速离开了这是非之地,大批的圣殿骑士、皇家待卫紧随其后蜂涌而出,一颗魔法信号弹打上天空,刹时间警钟长鸣,大队大队的士兵从驻地开拔,在极短的时间内控制了交通要道,不过,马车却早已经扬长而去,这是我们事先计划好的,我自有办法脱身。 他们带着自己妹妹的成功脱逃,但我还在城里,因为我的目的还没达到。 一出内城,我便在偏僻的地方换上皮甲戴上面具,背负着廉价的单手铁剑,若无其事的走在大街上。一队队士兵从我身边飞驰而过,却没有一个停下盘问我。 现在,我得找个人多的地方混地去,躲躲风头。 人最多的地方,就是前面的广场了,那里人山人海,广场中央有一个长相普通的蓝发青年被捆在木柱上,周围堆着大量木柴,还有几个神官在四周洒油。 “邪恶的异教徒,你可知道你所犯下的罪行。” 说话的是一位穿着镏金衣边白袍的神官,一脸威严,在场的几个神官里,应该就是他最大了吧。 “我只不过是不信你们那个什么神而以,有罪吗?” “你不信我主便是有罪。” 哦,原来是在处死异教徒啊,中世纪的时候天主教也这样做过,而且还做得轰轰烈烈,不仅烧死了大批异教徒,还把好多科学家变成了人肉烧烤,我并非出生在那混乱的年代,无缘观看那经典的场面,现在终于有机会了。 “呵呵,不信便是有罪?呵呵,荒唐!” 蓝发青年冷笑着: “照你那么说,也就等于认识我的人无罪,不认识我的人便是有罪,我问你,你认识我吗?不认识的话就是有罪,有罪的人要处死,那样的话大陆上不知道还有多少活人。” 那几位神官顿时像受到了莫大的污辱,太阳穴上青色的静脉血管都鼓了起来: “无知异端,收回你邪恶的声音,你怎么能和伟大的神相提并论!” 安定了一下情绪,神官再次换上一脸圣洁,声音提高了八度: “无知的人,你因受到邪恶的诱惑而背叛全能的主,在对你行使审判之前,你还有最后一个机会,向真神忏悔吧,请救得到神的宽恕,这样你才能不至于堕入地狱,忏悔吧,仁慈的主会宽恕你的。” “我想来想去也没发现我做错了什么事,所以我觉得错不在我,也许是你们错了,当然也有可能是你们的神错了,所以我拒绝。” 此话一出,不仅神官,连周围围观的信众都暴怒了: “烧死他,这个邪恶的异端,竟敢对神不敬!” “烧死他!烧死他!” 熊熊的火把点燃了沾满油的柴堆,火焰一下窜得老高,见这个异端难逃一死,人们发出一阵欢呼。别问我为什么不救他,原因很简单,处死异教徒的火焰就像地球上的电视机一样随处可见,我就算想管也分身乏术啊,除非他是位对人类文明发展有重大影响力的科学家……假如爱因斯坦还活着并被捆在火刑架上,相信不用我出手,就会有一大堆人要去救他吧。 “嘿嘿,我正愁找不到动手的理由呢,现在,火焰点燃了对你们无知惩罚的导火索!” 被火焰吞没的人竟然无视火焰的烧灼,在哈哈大笑,呃,看来要有事发生了。 正当我聚精会神,想看看会发生什么事,却发觉从火焰中飞来一股信仰力,钻入了我的身体,然后,我的一丝力量飞入了火焰中,呃,虽然这种事最近经常发生,但这次的距离却特别的近…… “五行火术之避火诀!” 熊熊燃烧的烈焰无声无息的让开一条通道,蓝发青年面带笑容缓缓毫发无伤的走出火堆,随着他的接近,人群和神官也一步步的后退,那招“避火诀”明显让他们吃惊不小。 仙术士?我的信徒怎么会跑这来了? “记住!” 蓝发青年似笑非笑的坚起食指,对着那位神官头头面前晃了晃: “现在的麻烦,是你们自找的。” “我就不信他一个人能有多大能耐,一起上!” 十几个神官齐声念咒,身上泛起淡淡金光,倒也有几分圣洁的味道,周围的信众们纷纷叫好,给神官们打气。 但是,那蓝发青年却毫不在乎的看着这几个念咒的神官,那表情,就像是在看一群小丑。 奇怪,他想做什么?仙术师的咒语和道士一样简短,大有把握在对方念完咒之前打倒对方,为什么…… 突然,又有好几股信仰力飞来,呃,不会吧,周围还有仙殿的人?唉,我居然忘了用灵觉扫描四周,我居然这样大意,犯了这样低下的错误,一个高手应该时时刻刻都保持警惕,而我现在却大意了,不过也不能怪我,如果周围人少或是周围有修炼自身力量的高手,我可以轻易发觉,可是……仙殿的人和神官拥有的力量都不是自己的力量,如果不祈祷的话,混在普通人中一不留神就查觉不到。 两柄一尺来长的短剑破空飞来,在神官中打了个转,再次飞回人群,数秒之后,那几位神官身子一歪,倒在地上,脑袋滚出老远,鲜身染红的广场的砖石。 看到神官被杀,信众们惊叫的逃出老远,也有几个青年不知从哪找了木棍之类的武器打算和“异端”抗战到底,结果他们碰上的却是一柄破空飞来的短剑或是从天而降的雷电。 御剑术!还有仙殿剑士? 趁着混乱,我躲到一个小角落,远远的注意着我的几个信徒,几个人都是平民打扮。 “东西拿到了吗?” 什么招呼都不打,蓝发青年直接开口问。 “到手了,不过追兵很快就来。” 说完,其中一个棕色头发的少年丢给他一个捆绿绿的东西,我认得它,是我是做的类仙器“仙玉书简”,“仙玉书简”是由五个翠玉制成的长条形玉片用天蚕丝捆扎而成,每个玉片都和古代的竹简尺寸相同,五个玉片分别代表“金”“木”“水”“火”“土”五行元素,能强化仙术师的五行术法。 “嗯,有了这东西,就不怕了。走吧。” 蓝发青年虽然会五行遁法,但那几个仙殿剑士行为尚浅,虽然能够御使飞剑,但却无法御剑飞天,一行人只得骑马赶路。 我施展无形剑遁紧跟其后,这些家伙真是的,只懂得横冲直撞,还好守城的士兵都是没有法力的小兵兵,魔法师不知怎么的又没来,哪挡得住这些有特异能力护身的宗教战士,厚厚的城门只是在一个小小的木系魔法下就腐烂成一堆烂泥。 不过,这里是首都,搞不好会有神使、天使之类的家伙,说不定那个守护神也在这里闲逛,若我不暗中保护,他们恐怕会有很大的麻烦。 城中央的主神殿金光闪闪,天使唱赞歌飞上天空,向着这里飞来,不过他们还离得老远。 异界之旅(新) 第四十五章 (更新时间:2005-8-5 16:40:00 本章字数:4829) 深青神殿灯火通明,城市中的暴乱已经渐渐镇压,高贵的教皇两眼全是血丝,过度的紧张和疲劳几乎让他几近崩溃。 看着远处已经戒严的城市,幽叹了一口气。今天真是个倒霉的日子,自己竟因为一个女人而莫名其妙的杀了皇帝,连祭品也在混乱中逃得无影无踪,献祭的日子已经不远了,要是追不回来,哪里去找懂得礼乐祭品啊,然到要把那些只懂得淫乐的贵族小姐丢进海里? 可是不那样做惹恼了神灵………想到这里,教皇的脑门上出现了细细的汗珠,供品丢失上神怪罪可不是好玩的事,如果真的追不回来,只好对不起那些贵族了。 “不好………不好啦!” 蓝袍神官慌慌张张的跑来,一路上大喊大叫,原本心情就不好的教皇心头一阵火起,两记小圣光球射出,打在神官膝盖上,正在奔跑中的神官“扑通”一声摔倒在地,虽然地面很光滑,但左脸还是被磨破了皮,伤处渗出细小的血珠,这些血珠很快又和脸上的汗水灰尘混在一起,变成黑红色的一块。 “大喊大叫什么!” “陛下………教皇陛下” 神官强忍着膝盖的痛疼爬起: “大事不好,我教就职神殿骑士的‘神骑之魂’被异教徒盗走………” “什么!” 教皇那张原本就因疲劳而苍白的脸此时更是面无人色,‘神骑之魂’可是圣物,什么皇帝供品都没它万分之一重要,要是追不回……神是绝对无法饶恕自己的: “守备骑士和神殿卫士都干什么去了!” “异教徒早有准备,趁其换岗时以毒烟偷袭,行动迅速,当值的守备骑士大多战死,神殿卫士阻拦不住………” “混帐!” 教皇暴跳如雷,一脚将刚爬起来的神官踹倒: “还不快去追!” “有一支守护天使百人队已经前往追击………” “闭嘴,万一守护天使失手呢,快给我追,去的人越多越好!” “是!是!” 等到神官慌慌张张的退下后,渐渐冷静下来的教皇这才发觉自己失态了,他回头看了看跟在身后的诸位神官,一一记得了他们,有损教皇声誉的事情,绝对不能流传出去。想到这里,他的嘴边泛起了凶残的笑容。 “疾!” 正当天使追上,准备低飞俯冲时路边的森林中空然泛出一道道五颜六色的光华,十余把飞剑带着颜色不一的光华冲天而起,最前面的天使立刻被利剑分尸,随后的几个天使来不及反应也被飞剑斩杀,后边的天使见势不妙立即放出结界阻挡飞剑。 天使们何曾见过飞剑,只以为那是些会自动寻人,射杀目标的大型暗器,只要挡下就没事,有些天使见飞剑撞在结界上被挡下,以为这些东西会像普通箭矢一般掉落,谁曾想刚收起结界准备继续追击,这些原本应该跃落的飞剑居然刺进了自己的身体。 这不合常理啊! 但是现在谁也没空想这问题了,收起结界致使前排天使被斩杀大半,飞剑冲入后队大砍大杀,一时间半空中惨叫连连。 队伍中央押阵的大天使见势不妙,圣光弹连射,将那些血迹斑斑的飞剑击退,这才阻止了一场杀戮。 等到稳住阵型,追击的对像早已逃远。 清点人数,带队的大天使骇然发现仅仅那么一会儿功夫,这支天使百人队竟折损三成兵员,想到袭击发动时四周竟无半点异动,就连飞剑来袭时也没有丝毫魔法波动,不禁冷汗直冒,不敢继续追击,就地待援,向后方连连发出信号,等待援兵。 埋伏在那的仙殿剑士也不好过,他们虽然事先准备了马,追上了前面一行人,但我却看出,这些仙职已经受了伤,估计是由于飞剑受圣光弹重创反噬所至。 唉,谁叫中疆没有好剑呢,有的都是普通军队用的制式装备。 我继续跟在他们身后潜行。黎明时分,阻挡的敌人终于出现,一支全副武装的重步兵队横在路上,这支人数在三四百人之间的军队虽然不可能对有着圣力护体的宗教战士造成什么伤害,但却成功浪费了仙职们的时间。 当最后一个重装士兵丢下巨盾逃之夭夭的时候,天已经渐渐明亮,我已经感觉到,甚至能看到远处天边黑压压的天使,如同迁徙的候鸟一般飞速接近。 蓝发青年看情况不妙,倒也不跑了,呼唤其他仙职,趁着那些天使还没追来尽早的做准备,谁都知道,地上跑的不管再快,也快不过飞的。 谁都知道接下来一战恐怕存活不了,人数差距太大,己方虽有埋伏天使追兵后加入队伍的十三名仙殿剑士,可这些仙殿剑士都受了不轻不重的伤,飞剑虽然还在,但已经有了明显的裂痕和崩口。就算没伤又能怎样呢?不到二十人的小队伍去对抗数万大军,谁都知道这是必死之战。 “大人,那些异教徒就在前方!” 小小的天使侦察兵自然无法发现隐去身形的我,但对于那些还不会化形的仙职,看得清清楚楚,天使的感应是众所周知的灵敏,法力不够的凡人就算躲起来迟早也会被找出来。 “他们在干什么?” 四翼天使长疑惑的看着地上的几人,这些异端站得很分散,他们之间的距离最近的有几米,最远的竟有三十米,以往那些不会飞行的异教战士,碰到这种情况唯一办法就是背靠背抵抗即将到来的围攻。 但是这些异教徒,怎么会这么反常呢?四翼智天使虽然没有炽天使强横的实力,但却有着无比出色的头脑,身经百战的经验告诉他必须小心。 “全军听令!停止前进!” 刚才还在疾速飞行的天使刹时前停止在半空,上万名天使在半空中整齐的拍打着羽翼,白色的羽毛与金色的头发在朝阳下交相耀映,场面极为壮观。 “第七支队第五营队第二十八小队,突击!” 一名大天使带着十余名力天使飞出大军队列,这下全军都知道,智天使大人发现了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不过其他天使们并没有将其放在心上,就为了那不到二十个异教徒,派出一整个齐装满员的天使军团,让一万三千余名天使追杀十几个凡人,也太小题大作了,更何况在天使军团身后,还有数十万名正在急行军的宗教战士和国防军,虽然听说他们偷了神殿骑士就职用的圣水晶,但也不必如此小题大作吧,更过份的是这智天使领军却是出了名的小心。 见天使军团竟只派出十几名替死鬼,蓝发青年也不客气,打了个眼色,仙殿剑士飞剑齐放,十余把飞剑交织成一道剑网,这队天使也不甘示落,放出早已经准备好的法术,没想到这些飞剑灵活无比,竟然绕过魔法弹和圣光护盾,飞剑那极快的速度让这些天使来不及准备第二次魔法,连盾牌都来不及举起就被飞剑刺穿胸膛。天使大军又怒又惊,惊的是道宗御剑术的神奇和巨大的威力,怒的是自己同袍的战死,当下恨不得立即撕了眼前这群异教徒。 “第五营,全营突击!” 一声令下,几百名天使高唱圣歌紧握圣剑,飞出军阵,低空掠过树尖,英勇的冲向敌人,他们要用异教徒邪恶的血液告慰战友灵魂。 蓝发青年幽幽一叹,虽然这次来的还是炮灰,但用普通方法的话这些家伙恐怕是收拾不掉了。只见他手一伸,不知从哪变出一把拂尘,呃,这些仙术师,真想当道士啊,虽然我留下了仙玉简作为仙术师施法的物品,但必竟只有三件,不可能人手一件,道士常用的拂尘自然就成了仙术师的首选武器(然不成还用木鱼吗?) 早在这些仙职分散开时我就发现了本仙信徒的目的,我留给他们的东西可多得很,阵法就是其中之一。 他们所站的位置虽然看上去杂乱无章,完全是随意站立,但事实上,那却是一个简界的“白虎”阵。 正当这支天使百人队冲入阵法范围时,狂风突起,吹得天使们东倒西歪,可是阵外,天使大军本阵中的天使却连一点风都感觉不到,但置身阵外的天使却惊骇的发现,天---变了! 黎明时分的穹顶,天顶上一白一黑两块云彩互相追逐、盘旋,渐渐的化为一个圆,那不是普通的圆,而是道教的招牌标志---阴阳双鱼图。 这个标志,不仅是道门的统一标志,甚至地球有个半岛小国拿它来当国旗。 “白虎之咆哮--风吼!” 就在阵势发动的一刹那,蓝发青年拂尘一挥,原本已经非常强烈的狂风更加狂暴,呼呼作响,天使们身上的盾牌,盔甲如同落入急流中的泥像,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散。 “风太大,我的眼睛看不见啦!” 一个天使大叫着,其他的天使扭头一看,心马上凉了半截,只见那天使的窝黑洞洞的,两个眼珠早已经被风吹得不翼而飞,不仅如此,他们甚至还看见,那名叫喊的天使全身皮肉被暴风吹走的全过程,先是皮肤,然后是血肉,再接着,就是骨骼,再看看自己,迎风那一面的身体也已经露出了森森白骨。 白虎是四圣兽中最凶暴的一兽,白虎阵自然也发扬了它残暴的一面,把暴风的愤怒发扬的淋漓尽致,这队天使,就这样消失在风中,真真正正的消失在风中,什么都没留下,就好像他们根本没出现过一样。 天使们呆住了,但很快回过神在,在智天使的指挥下,万余天使将这个不大的阵势团团围住,几次试探闯阵的天使全都在狂雷、烈焰、寒冰、暴风、星暴中尸骨无存。 至于头顶上的阴阳图,天使们不是没打过它的主意,但是那个图案比阵势更危险,一碰就会暴出百万雷电,不但将靠近的天使打得魂飞魄散,四射的雷电还将列阵的天使打得七零八落,白白损失了一些人手。 这些仅仅只接触过魔法阵的天使永远也不会明白中原阵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几个不怎么强大的凡人竟能无声无息的放出直逼神灵威力的法术,无可奈何的天使只得将他们困住,同时派人飞报主神,紧急求援。 嗯,看这样子,他们是无法突围的,中原阵势与魔法阵不同,大多重守不重攻,不像魔法阵可以杀伤远处目标,中原阵法虽然威力极强,但只能作用于阵中的物体,对于阵外的敌人无能为力。见敌人不闯阵,仙职们也只好原地站定,与阵外的天使大眼瞪小眼。 时间就这样干耗着,嗯,我是不是要偷偷的帮他们一下呢? 正想着怎么动手,却突然有好几个强大的能量力场出现在我的侦测范围以内,这种强度,应该是神灵一级的家伙吧。 天边光彩闪闪,神灵特有的威压渐渐逼来,周围的天使军团顿时气势如虹,而守阵的仙职气势明显低了不少。但不知道蓝发仙术师对他们说了些什么,由于阵法的阻隔我听不清,但他们的战意却恢复了不少。 那蓝发仙术师倒是个不错的人才,从一开始他就是这队仙职人员的指挥,阵法发动后又是他守阵眼,在天使军团的几次试探进攻中,他能准确的控制阵法变化,杀伤来敌,虽然手法生涩,不太熟练,但这些都无法掩盖他的才华,毕竟能在那么短时间内学会阵法本身就是一件了不起的事。 暗海教水神殿的神灵终于出现了,与之一起出现的是无数的宗教战士和国防军,看这架势我不禁暗自觉得奇怪:为了几个仙职,这么劳师动众的,米雷卡国的人是不是太闲了? “吾神驾临,威服四海,光照万里,千邪伏诛!” 呃,这些天使的赞美声还真不一样,四言绝句啊。 看那张笑眯眯的脸就知道这些话很对那位神灵的胃口。 “异教徒!还不快快交出圣物谢罪,皈依吾神,改邪归正!” 神灵身边的一位神使趾高气昂的跑到阵势边缘劝降,存心想在神面前立功,然而,回答他的却是冷冷的咒语: “天地中分,山起百岳,移山术,起!” 蓝发仙职手中的拂尘不知什么时候换上了仙术简,咒语一落,大地马上发出剧烈的颤抖,以往平静的大地突然间如同狂暴的海洋一般起伏,但很快却又平静下来,天使们看看四周,树木依旧,路边的小屋仍好好的,一点也没有受到影响,不约而同的笑了: “什么移山术,根本就是幻术嘛。” 正想着,却突然觉得光线一暗,有人抬起头,却惊骇的大叫起来: [手 机 电 子 书 : w w w . 5 1 7 z . c o m] “看!那是什么!” 只见白云间,飘浮着……一座山,呃,云中山? 是不是云中山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座好怎么这么眼熟? “那……那是双岩山!” 有人大叫起来,双岩山是这附近最高的山,就在视线可及范围内,可是如今,再看看双岩山原来所在的位置,除了一个无比巨大的土坑外什么都没有,山呢? 看着飞在空中的云中山,在场众人背后都觉得冰凉冰凉:好像天上那山,真的是双岩山啊 异界之旅(新) 第四十六章 (更新时间:2005-8-10 18:47:00 本章字数:5567) 即使飞在空中的天使和神仆也被笼罩山底,抬起头看到的不是蓝天白云,而是岩石与泥土混合的山底,不断有零碎的泥石和山泉水掉落在头顶,砸在头盔上,无论人还是神,都脸色灰白的看着巨大的山体,盖住了天上的日光,这片大地刚刚沐浴到朝阳的洗礼,却又立刻陷入山体的阴影之中。 山上的花草树木非常茂盛,附近的人们甚至还能看到在枝头间跳来跳去的猴子,以及在地面不安奔走的动物,真服了这些野生动物,被移山术移来的山,飞行中并不像民航飞机那样平稳,不过那些在山底吓得半死的家伙是看不到了。 天外飞山来势汹汹,要是压实了,估计没人能活,他们可不是五指山下的孙悟空,凡人的血肉之躯无法抗衡这亿万斤的压力。 但要是山底有什么洞穴什么的,说不定还真有人能侥幸活下来,但大部份人都会成为一群肉饼吧。 或许百万年后异世界的考古学能在山底下之发现无数被压碎的人体化石,不知会有什么感想。 但是,移山决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东西。它所造成的伤害远远不止砸死几个人,甚至还有很大的“后遗症”。 移山术,属五行术中土系道术的高级法术之一,五行术虽是道术的皮毛,可是任何显浅的功夫一旦精深,威力都不可限量。 就像当年的越女剑法,虽是些简简单单的招式,在江湖上也属于三四流的剑术,可是当年那位无名越女却凭着这套剑法败尽吴越两国所有剑手。 移山术就是土系道术的极至表现之一。 地球上的人们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以为自己发明的核子武器是最厉害的兵器; 可是谁都想不到,早在未开化的蛮荒时代,地球东西方都掌握了不逊于核子兵器的超自然力量。 西方魔法的禁咒,或许对深藏地底的目标缺乏伤害,但禁咒的杀伤范围和对地表目标的破坏程度与核子兵器相差无几。 至于移山术,那更是恐怖的法术。 整整一座大山从天而降,重重的砸在地上,不仅能将很大一片范围区域彻底毁灭,甚至还能将地壳砸碎,在地表上砸裂出一条条深谷,引发大地震和局部飓风,甚至还会对整块大陆和整个星球的地壳块造成一定影响,要是砸在海里,那将是一场全球性的海啸!威力完全可以和毁灭恐龙的小行星相比。 地球上的那些道术师、五行术师平常都不轻易使用移山决,就算用了,也是轻拿轻拿,高高举起轻轻落下,不至于对全球造成太大影响。 可是,这些没掌握多久力量的仙术师会有这样的自觉吗? 如果把山体的高度放低点,影响就会小很多,可是这样的高度…… 我更相信他们对移山术的威力估计不足,他们从我这得到了力量,但却对力量的强弱不太熟悉,控制也差得多,看来我得做好最坏的打算。 心中打定主意,我暗暗运功,如果等会儿真的出现最坏的情况,不仅要把这座大山移回原位,还要保证我那群信徒的安全。 “别慌!他们不会砸下来的!” 那位领军的智天使见军心大乱,不由得大急!连忙大叫: “要是那山砸下来,这些异教徒也要一起被砸死!” “对!对,那些怕死的异教徒是不敢动手的!” 虽然有人这样喊着,但谁的心里都没底,狂热的信徒会毫不犹豫的与敌人同归于尽,没有一点后悔,那种勇气完全可以与舍身炸暗堡的革命烈士相比,虽然动机信念和目的完全不同。 这个世界估计是没有炸弹的,要不然人体炸弹也会出现在这里,对于这种狂热,天使们是知道的,与天使,神仆们如同死灰一般的脸色相比,那些由人类组成宗教军队和国防军的脸上,显现出的是一种毅然和冷静,除了少数吓得半死的人外,大部份的人都是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 作为军队,训练出这样的军人无疑是成功的,尽管是用宗教思想迷惑了士兵的大脑。但也不排除真正的悍不惧死的士兵。 看看那些“面不改色”依如刚才一般吓得惨白的天使,再看看真正面不改色,视死如归的凡人,我不禁摇头,唉,神不如人啊! “一群混帐东西!竟被几个异教凡人吓成这样子!” 看到自己手下的天使、神仆竟连凡人战士都不如,这位暗海教神灵面子上挂不住了,不禁暗叹自己怎么找了这么一群贪生怕死的属下,丢尽了自己的脸,于是,他振臂高呼: “有本神在,怕什么!” 听到自己的主子说话,大有天塌下来他顶着的意思,这些天使的脸上总算恢复了点血色,那原本在空中略显凌乱的阵形倒是整齐了不少。 “嗯,这还像个样子。” 神的怒气稍稍平和,随即看了看头顶,那巨大的山让他脸上的肌肉不由抽动了几下:这么大一座山,可不好摆平啊,那些异教徒怎么会有这种力量?我手下的几个神使合力也未必举得起一座小丘,这些家伙居然能把山弄到空中,不知道这些是谁的信徒,这次真的麻烦了。 不过,麻烦归麻烦,自己的面子还是要的,于了,这位神扯起了嗓子: “异教徒,你们听着!我是深海教水神,伟大而仁慈的玛利克,我可以宽恕你们的罪行,但你们要把不属于你们的东西交还于我。” “你说的是这个吗?” 蓝发仙术师手中,拿着一个西瓜大小的水晶球,水晶球的颜色和他的头发差不多,只是略深一些。 “如果我不还呢?” “你敢!异教徒竟敢如此胆大妄为!” 蓝发仙术师无视神灵的怒吼,将水晶球从一只手换到另一只手,那只拂尘,被别在腰间。 “有什么不敢的,你们不是也在打我国主意吗?” “你是哪里来的异教徒。” “中疆,就是你们妄想占领的国度,要是我把水晶球还回去,你们不是会培养更多的神殿骑士吗,那可不好,要是这个水晶球丢了,至少在十年之内,你们的神殿骑士不会有新丁入伍!” 没想到啊,那个东西就是用来就职神殿骑士的玩意。 “我从来没有打算入侵过中疆。” 神的脸上露出仁慈的笑容,只是那笑容看上去好假: “我是仁慈的,我不会允许我的信徒和属国四处制造灾难。” “是吗?那阵尸在海底的米雷卡军队又是怎么回事呢?你们几个海洋国家可是几乎同时打算从海上进犯我国啊。” “那个……这个……” 神变得支支吾吾起来: “是这样的,我看到那几个邪恶的神灵……在……在驱使一些邪恶的异教徒……打算入侵中疆……对了,我看不过那些家伙欺负一个刚刚摆脱苦难的国度,所以我才出兵阻拦,对!对,是这样,其实我们是朋友,这都是误会。” 神笑得很阴狠:要是那个水晶出了什么意外,害得自己手下缺少神殿骑士,等于砍掉了他一手臂,要是有人趁着这个机会发动战争,自己的胜算可不大,他不想成为流浪神灵。 “说得真好听!暂且相信你吧。” 蓝发仙术师笑了笑: “不过……那山太重了,我要顶不住了。” 似乎在回应他的话,“天外飞山”微微下降了一点。 “可恶的异教徒,不要以为能移动一座山就了不起了!” 也许是气极了,玛利克大神原本笑眯眯的脸马上变得愤怒,手狠狠的一挥,一道神光疾向着众人头顶的大山射去! 看到自己信仰的神灵出手,无论天使不是凡人似乎看见那座山被神光炸得飞灰烟灭的情景,不由得大声欢呼。 谁想到,那神光击在大山底部,“轰”的一声虽然炸出一个大坑,让山摇晃了两下,但离把整座炸飞,还早呢。 要命的是,爆炸炸出的碎石巨石,一股脑儿的向下砸落,最先倒霉的是飞在空中,离山底较近的天使兵团,磨盘大小,甚至更大的石块把这些整整齐齐在空中排队的天使砸得惨叫连连,不过也因为他们离山较近,体积较小的石块和土块砸在身上、头上力度不大,虽然疼却不要命。 但是那些在地上的军队就不同了,大大小小石块夹带着被砸死砸晕的天使从空中落下,死伤者极多,一时间天上地上鬼哭狼号,重装士兵们顶着大盾四处抱头鼠窜,轻装士兵和骑士们不是忙着找地洞和掩体,就是使足了劲的跑,想在最短时间内逃离这即然被山覆压的区域,甚至有的干脆抢过其他士兵的盾牌顶头上,由此引发的争斗不在少数。 唉,刚才他们不是还一幅不怕死的样子吗?现在怎么乱成这样? 宗教军队相比会好点,刚开始时这些神殿培养出来的战士还想依靠神灵给的力量硬顶,但护身圣力挡得住零碎的石块和一些土块,也能挡住从天而阵的晕死天使,可是巨石一落下来,照样血肉飞溅,很快,这些宗教战士也的了,乱了。死在战场上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样莫名其妙的死掉。 “阵转,通天地,疾!” 和阵外到处乱窜的人群相比,守阵的仙职们虽然不安的四处乱看,但却没有乱跑,蓝发仙职这才得以运转阵法,靠着阵法中的力量摧毁落下的巨石,打散土块。 在这些人中,还有一个郁闷的仙人和不知所措的神灵; 玛利克当初只是觉得要对和个异教凡人笑脸,本来就是有损威严的事,自己拉下脸来,可这些异教徒却不给自己面子,一气之下出手,但出手之后马上后悔了,要炸掉一座山,一下可不够啊,自己又不是土系神灵,而是一个被土系克制的水系神灵。 我呢,刚刚想钻到个合适的地点准备看情况出手,谁想到那个笨蛋神灵居然在我之前先出手了,出手就算了,要是能把山打掉也行,可是他居然只炸掉了四分之一的山体,其他山体还在空中飞着呢,没那本事就别出手嘛!搞得现在天下大乱,砸死了自己一大票人。 我轻轻闪过几个不分南北四处乱窜的士兵,这几个士兵没跑多远就被乱石砸得头破血流,脑浆和鲜血红的白的流了一地。 可怜的孩子,你们的主就在离你们不远的地方,可是他没有保佑你们,所以也不要怪我见死不救。 虽然我施展无形剑遁隐去了身形,但那些乱石却不会因为看不见你而放你一马,不管下面有人没人,大大小小的石头刷刷刷的向下掉,砸在我周围的土地上,泥土飞溅,路边的几棵大树亦被巨石砸碎,而其他棵暂时还没有被巨石光顾的大树上挂了几个晕死过去的天使,其中有两个还有微弱的生命波动,其他恐怕已经丧命,大树下却是几个顶着盾牌的士兵,这些兵可聪明着,知道树的枝干能挡住一些较小的石块,比起外边那边四处奔逃的士兵,树下算是安全多了。 闪过一块半人高的巨石,向前奔走一小段路,仙职们布下的“白虎”阵边缘就在脚下,这场闹剧是该收尾的时候了! 正当我准备一脚踏进阵中,突然威到一股无比强大的压力从空中直压而下,还未等我抬头查看,就听到有人在喊: “山掉下来了!!” 呃,可不是嘛,原本飘在众人头顶的大山,现在已经崩成无数碎石泥土,这不知有几万斤的山土石块就这样直直落下,首当其冲的就是飞在空中的天使,落石和土块马上让这些长着翅膀的家伙减员一大半。 山上的泥土与岩石原本是一个整体,刚才那个“衰”神的一击,不仅炸飞了四分之一的山体,还让其余的山体崩溃,只是崩溃的时间推后了一点点。 “顶住!” 那位智天使居然发出了一个让我几乎晕倒的命令:残余的数千名天使,加上会飞的神官和神仆,组成一道圣光护壁,意图阻止落下的山体,那情形,怎么看都像是一只小虫站在铁轨上想当住火车的前行……那张集体撑开的护壁和崩溃的山相比,简直不成比例。 不行,我得有所行动,不然这儿的人几乎都得死,我是死不了,就算再来几座山一起压也未必压得死我,那个神估计会用瞬间移动逃跑,也死不了,至于其他的神官,短距离的瞬移就算使用了也逃不出移山术的范围,远距离的瞬间移动嘛……我估计凡人一般是用不出来的,抬起头,看着黑压压落下的土石,没想到啊,五指山居然要变成了万人坑。 不过,有我在这呢。 我伸出手指,对着成片压来的山石一点……没想到百分百灵验的法术居然失效了!!搞什么,晕死了,我的信徒都会移山术,没理由我用不出来啊。 我不信邪!再来! “四方神灵急急敕如令!起!” 还是没效…… “起!起!起!” 无效……呃,不能说无效,至少有一块巨石被我定在半空中了……等等,一块巨石,我想起来了,移山术只能对整个的山体有效,像这样已经崩溃成零散土石的山体,什么移山术填海术都没用了。 完了,这下这里真的要变成万人坑了,我回头看了眼那个死了和没死的人们:安息吧,相信你们的神会为你们立一座纪念碑或是一座神庙什么的,说不定上面还会写着“以此碑(庙)纪念被万恶的仙教屠杀的N万名英勇的战士”。 从此这后,这条路上将不在有路,取而代之的,恐怕会是一座亦山亦坟的丘山吧。 至于那些信奉我的仙教徒…… 我转头望去,他们虽然还站着阵位,但明显已经乱了方寸,对着那名蓝发仙术师大喊大叫,相信要不是他们知道阵法的威力,恐怕已经和外面那些人一样夺路而逃了吧。 至于那个蓝法仙术师,说实话,我对他倒是挺感兴趣的,他居然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修行到五行土术的高级法术,虽然我知道他是借了仙玉简力量,但这么短时间内能有这么大的进步,真是非常非常少见,就算中原武林那些邪道高手,修行速度也没这么快的,更何况我留下来的都是正统的道家法术和功法。 白虎阵上方那盘旋的阴阳双鱼图,原本是盘旋在云层之间的,后来被巨山压下了少许高度,现在又在无数泥石的打击下若隐若现,阵法的威力虽然强大,但也有极限,蓝发仙术师一边维持着阵法运转,一边施展移山术,这样的功夫已经能让正统的道术师刮目相看,山体崩溃后,已经消耗了大量力气的他再次连施了几个移山术想止住这灭顶之灾——结果当然和本仙子一样了。 不得以,只好放弃移山术,全力维持阵法,但人的气力是有限的,谁都能看出他已经到了筋疲力尽的地步,他作为阵眼,阵法的运转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阵法变化越来越慢,照这速度,要不了多久,这阵就会变成死阵。 天空中,那些泥石如同海啸一般吞没了飞在空中的天使军团,向着地面上的人群扑来。 异界之旅(新) 第四十七章 (更新时间:2005-8-18 9:22:00 本章字数:4428) 泥与石,如天崩一般呼呼压下,就在所有人闭目等死时,突然间白色的光芒将那些从天而降的山石裹起,而后消失不见,空中,除了蓝天白云和飞鸟之外,再无他物,要不是脚边的累累尸骸和满地的巨石,恐怕谁都会把刚才那事当成一场恶梦。 这是怎么回事?不仅仅是我,几乎所有人都面面相觑,面对劫后余生却都不知所措,谁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刚才那白光,应该是传送魔法或是空间魔法一类的法术,可是,谁又有这么大能耐把整座山传送走呢?一般的神灵似乎没这份法力吧。 细细感应下,两道极力压抑的力量吸引了我的注意,这两个目标似乎都有着不逊于阿修罗王的能量,能量反应虽然被极力压抑,但细细感兴下,我还是能感觉到,两个目标体内那近乎无限的魔法能量。 这两个人,应该不是神,在我接触的神灵中,没有任何一个有如此能耐,就算阿修罗王与之相比也逊色不少。 我正想用灵觉细细观察,看看这两个目标,没想到那两个目标似乎发现我的灵觉观察,快速离去,我只来得及匆匆看上一眼,似乎是两个女子,一个穿着法师袍拿法杖,另一个却是剑士打扮。 奇怪奇怪,哪来的这么厉害的女神? 然到是异世界的魔法女神和某个女战神? 说到神……我怎么觉是好像少了什么? 四下张望,这才发现那个叫玛利克的神灵已经不知跑哪去了,他原来站的地方,留下的只有一群发愣的神使和神仆,我就知道那家伙会逃。 至于那群仙职,也在发愣。 “你们这群家伙,此时不走更侍何时!” 我不得不传音提醒,幸好这些家伙也不笨,马上收起阵法,跨上一旁的战马扬长而去。 然而,急促的马蹄声却惊醒了一些人。 “异教徒跑啦,大家快追啊!” 直到跑了老远,神殿骑士中才有人醒悟过来,还有马的连忙用鞭策马急追,没有马的也撒开双腿,竟然都没人注意到自己的神已经不见了,我还以为他们发现神没了踪影后会全军崩溃,唉,失算失算。 不过,我也不会让他们如愿。 无数的藤蔓钻出土层缠住了马腿,马儿嘶鸣一声倒在地上,让背上的骑士摔了个嘴啃泥。 倒地的骑士和后来跟上的步兵也难逃藤蔓缠身的恶运,一时间惊叫与怒骂此起彼伏,刚才在巨山压顶中存活下来的士兵发扬连续作战,艰苦奋斗的精神,英勇的与这些绿色植物展开不屈不挠的斗争,当他们终于取得了人藤战争的胜利时,异教徒早就跑得没影了,连我,这个召唤藤蔓的“大精灵”早已经御剑飞到了另一个国度,品尝着香喷喷的异国美味。 这是一个大陆国家,自号千湖国,据说是因为该国境内湖泊无数,但这是个小国,没有神灵守护,虽有神庙,供奉的,却都是周边国家的神位。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最好吃的,就是湖虾。 湖虾是这的特产,成年的湖虾个头竟和一般的淡水鱼差不多大,刚端上来时吓了我一跳,还以为这是海虾。 湖虾被厨师去掉头尾硬壳细腿后,无论煮的炸的烤的,都是一盘美味,不过把湖虾做菜时用的手法和佐料却保密,说是商业机密,不过几家店吃过来,每家湖虾的味道都大有不同,各有千秋。 这里的风景倒还不错,城市风格和威尼斯倒有几分相似,城市里头也有四通八达的人造运河网,只是,这些运河都是货物运输的专用通道,不充许客船航行。 看着那些四五米长的小货船,我就郁闷呢,这样的小船,装的货不比马车多吧?这样有什么用? 后来我才知道,这样做是为了节省畜力,小国不可能饲养太多的牲口,马只能为军队和贵族服务,也托了这种政策的福,我坐了回人力车,这种只有在电视剧里才能看到的东西居然会出现在这里,有意思。 “小姐,您都在这城里转了三圈了,到底要去哪啊?” 车夫虽然全身都是肌肉,但全身都是汗水,已经快要脱力了。 “这个啊……” 我有点为难的抓了抓脑袋,其实我也不知道要去哪,只是坐人力车有意思,我坐上了瘾,就漫无目的让车夫到处乱跑。 “小姐,你该不会是忘了带钱吧?” 车夫的话刚说完,一个钱袋就重重的砸在他脑袋上,掉在地上,散出几个金币。 “你的车钱,这些够了吧,继续拉。” 哼,说来说去还不是怕我坐霸王车。 “够了够了,太多了。” 车夫在钱袋中翻来翻去,半晌之后才抬起头来: “小姐啊,有没有铜子?” “你要铜子做什么?” 我郁闷了,满口袋的金币你不要,居然要铜板干什么。 “一个银币就顶我半个月收入的,就算为您拉上整整一天的车,最多也就二十个铜子吧。” “这个……” 为难,真是太为难了,看着车夫的期待的眼神,我只好缓缓开口: “你拿一个金币去吧,我……没有铜子。” 还好脸上带着面具,没人看得到我的窘态。 “那您有没有银板?” “也没有……你就拿金币去吧。” “可是……我找不开。” 这车夫还真是可爱。 “不要你找钱了。” “啊,那真是太谢谢了,小姐您真是大好人。” 车夫两眼笑得满是¥¥,在钱袋中收了一枚金币,呃,我原本是想整袋金币都给他的: “这枚金币,够我全家过上两年了。您要去哪呢?” “嗯。在城里随便转转吧。” 钱就是好使,刚才还一副快脱力累得半死模样的车夫,现在马上又生龙活虎,拉着车子跑得飞快,把其他的车夫远远的丢在后边,搞得那些车夫大叫: “今天吃错什么药了,跑这么快。” 我也乐悠悠的观赏着路边的风景,半旧的车子跑起来吱吱作响,还有少许的摇晃,路过什么小水沟,或是凹凸不平的路边时,车子上下颠簸,车夫是个有经验的老手,每当跑过这些路面时,并不像我想像得那样颠簸,不过,我喜欢的就是那种颠簸起来整个人弹起的感觉,无论是二十三世纪的交通工具还是御剑飞行时的极速破空,都是平稳至极,飞快,却又稳定,我从来没有体验过颠簸的感觉,现在总算体验到了,比过山车还过瘾,嗯,下次我想找辆马车,从坑坑洼洼的泥石路面飞驰而过,一定非常有趣。 咦,怎么回事? 当我从未来的颠簸乐趣中回过神来的时候,发现车夫已经把车拉进了城市中偏僻的小巷。 “喂喂,怎么到这里来了?” “哦,有钱的客人,我们一般都会把他们送这来的。” 车夫回过头,给了我一个诡异的笑脸,刚才那副老实巴交的模样已经荡然无存,他把我拉到这来想做什么?劫色?虽然我长得的确不错,但脸上带着面具呢,估计要劫也不会找我。劫财?很有可能,刚才那一大袋的金币只要心术不正的人都会怀有鬼胎。 而且,这车夫也说了,“有钱人”都来这里,估计这些不法之徒就是把有钱人接到这里劫财。 说不定还有绑架,只是不知道这里流不流行撕票。 “停下停下!我要下去。” 虽然我不怕,但是害怕的样子要做足,这样才能让人放松警惕。 现在这种情况,车夫可能会停下车,立即动手打劫,但这里还不是抢劫的好地方,周围人虽少但还有不少人。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不管我,拉着车直接向那个“有钱人都去的地方”继续前进。 突然,我感到手腕一紧,两个金属腕扣不知从哪冒出来,一左一右,把我的左右手都扣在车扶手上。 “嘿嘿,小姐,您付了我两年的车钱,我可得好好照顾照顾你啊。” 饶是我艺高人胆大,听到这种阴森森的语气也头皮发麻,这个车匪,不仅会变脸,还会挺会吓人的哪! 人力车专拣偏僻的处走,周围的建筑越来越破旧,越来越冷清,终于,人力车停了! “伙计们,有客到!” 车夫突然扯起嗓门大喊,原本街边冷清的屋子里马上喧闹起来,不多时,就冲出一群壮汉,个个持刀拿斧,气势汹汹。 “哟!六子,又弄回条大鱼?还是个女的?这人有钱吗?” “有!有很多!” 那个死车夫迫不及待的从我腰间扯下那个钱袋,交给一个近两米高的巨汉。 “就这么点你也劫?你脑子有问题啊。” 巨汉见钱袋不过只比拳头大一点点,不由气恼。 “您打开看看?” 在车夫笑眯眯注视下,巨汉打开了钱袋。 “啊!金的!是金的!” 黄澄澄的金币让这些劫匪两眼都直了,但是巨汉突然将钱袋口一拢,面色凝重的看了我一眼,问车夫: “六子,这女人是谁?” “不知道,反正很有钱就是了。” “啪” 一声清脆的耳光重重的打在车夫脸上。 “干……干嘛打我啊,我这不是给您带了个财神嘛。” “财你个头!” 巨汉突然没来由的暴燥起来: “你以为谁家的女子吃饱没事身上带着整整一袋金子上街乱晃?” 呃,居然说我吃饭没事上街乱晃? “除了那些死贵族,没人会这么做,劫了贵族,你想我们死吗?” 那个车夫愣了,完全没想到事情会那么严重。 “老大,到现在为止还没办法确认这女的是不是贵族。” 这时候,一个尖脸中年人阻止了巨汉对车夫的殴打。 “我和城里大部份贵族都有交往,让我看看她再说。” 说完,我就觉得脸上一轻,面具竟被人拿去,那一瞬间,我感觉周围的匪徒们都静了下来。 睁开眼,看到的是一群石化了的人,还流着口水,真恶心! “真……真是漂亮。” 尖脸的家伙抹去了嘴角的水迹,又狠狠的眨了一下眼,把那对快要掉下来的眼珠子收回眼框。 “应该不是哪个贵族……我没见过哪位贵族的夫人小姐这么漂亮的,说是女神还差不多……” 尖脸的喉结不停的上下抖动,明显是在狂吞口水。甚至还伸出一只手,想托起我的下巴看个清楚。 而我,轻轻的对着那只手吹了口气。 从旁边来看,我的这个动作就像是要去亲吻他的手一样。 但是,我绝对不会“呵气如兰”的,若要形容,用“呵气如剑”还差不多。 我吹出的那口气,不是从肺部呼出的空气。 而是一口由真气转化成的罡气,就算是百练精钢,也能一气吹断。 “啊!” 想像中的惨叫如约而至,尖脸捂着手倒在地上,痛苦的嘶叫着翻滚着,地上碎裂的砖石被点点血迹染红。 “怎么回事!” 几个人跑过去,扶起尖脸。 “我的手……” 尖脸带着哭腔,痛苦的举起伤手,众人骇然的看见,那只手,剩下的只有带着血丝的骨架子,手上的血肉,全都不翼而飞。 嘿嘿,能给你留下手骨,已经算是本仙子开恩了。 “我的手被她吃了!” 吃了?晕,我几乎没岔过气去,什么叫“吃”了,你以为你的肉好吃吗? “刚才我把手伸过去想把她的脸抬起来看个清楚,没想到她……她张嘴就咬……” 我已经处于半昏迷状态,晕死了,什么“张嘴就咬”,我有咬你吗?郁闷,看来,我的头上又要多个食人魔女的帽子了。 异界之旅(新) 第四十八章 (更新时间:2005-8-26 14:19:00 本章字数:4550) “魔女,魔女!!” 刚才还气势汹汹,一副吃定我模样的家伙们现在个个一脸吓得要死的模样,至于那个已经失去手臂的“尖脸”,更是连滚带爬的跑入街边,一转眼便无影无踪,只留下青石路面上那点点的血迹。 “不要紧,大家别怕,她还被捆着呢!” 就在众人快要转身逃走时,某个机灵点的人总算清醒,看见了我的双臂被两个铁圈结结实实的捆在车把上,动弹不了。 “是啊,我们怕她做什么!” 经过这一提醒,众人心头的恐惧马上消了大半,手中的棍棒刀剑又扬了起来,腰板也挺直了。 “嘿嘿,魔女,栽在我们手上,算你倒霉!谁叫你伤了我们弟兄,大家上!” “打死这个魔女!” “对,打死了再烧死。” 一大群人叫嚣着,不停的挥舞着手里的兵器以证明自己的凶悍,但却没人敢向前走一步,就像某句话说的:咬人的狗不叫,会叫的狗不咬人。 “上!大家上!” 一个强壮的汉子挥舞着大斧,高声叫着,大有将军身先士卒,领军闯阵之势,只是这位“大将军”却是缩在人群中双脚原地踏步,黑压压的人群中自然没人“跟”他向前冲。 “我们人多,不怕她!” 另一个斗鸡眼喊叫着,把身前两人推了出去,那两人被推出几步后,站在原地愣了愣,其中一个与我对视着,愣在原地不动,另一个见状,连忙丢下手中的短刀,手脚并用,几乎是用爬的回到人群中,回头看了看还在发愣的同伙: “妈呀,那魔女好厉害,三哥被她迷住了,魔女正在吸他的灵魂呢。” 当众人壮着胆儿七手八脚的把那位“三哥”拉了回来,只听到原本像丢了魂的他突然醒悟过来似的。 “三哥,你没事吗?” “好美……” 好位“三哥”眼神依然痴痴的,随后却被人一棍子打晕。 “他中了魔女的诅咒,先把他抬下去。” 肌肉男看了看手中沾了血的棍子: “我是不是下手太重了?算了,管他呢。” 回头又对周围的人说: “大家千万不要看魔女的脸,会被诅咒的!” “我们从来都没看。” “我们都很听话的,小时候妈妈就对我们说过千万别看魔女的脸。” “是啊是啊,我就在魔女的面具摘掉时看了她一眼,还好被尖脸挡着看不清,要不然也被诅咒了。” 郁闷呢,我说怎么这些人不懂怜香惜玉呢,原来是根本不敢看我。 唉,我有那么恐怖吗? 说我是魔女就算了,居然把诅咒和我的长相直接联系起来…… 不给他们点教训,实在说不过去! 要怎么收拾这群人呢?用龙卷风卷到万米高空再自由落体? 还是让他们在泥石流中游泳? 或者,让他们亲身体验一下食人植物是如何进食的。 “当!” 正想着呢,护身罡气却不知和什么东西碰撞了,发出清脆的响声,抬头看,眼前多了几个拿弓背箭的射手,弯弓搭箭,正准备射呢,而我面前,掉落着一支三棱箭头的箭,箭头已经钝了,明显是撞上了护身罡气而受到损坏。 “射死这个魔女!” 有了弓箭,不用近前接敌,这些家伙当然高兴,弓弦一响,箭支“啪啪啪”的打在护身罡气上,又“哒哒哒”的掉落在地。 “该死的!这魔女有法术保护!” “箭射不死,用火烧!我就不信烧不死!” 我无奈的看着这些忙着找引火物的人,唉,真是的,现在知道请神……呃,是请仙容易送仙难了吧。 其实你们如果想直接把我送走我也不想把你们怎么样,不过现在,又是箭射又准备火攻,泥人也有三分性子,不管说什么我都要给你们点好看。 当一根火把出现在我面前,我的忍耐也几乎到了极限,虽然我脾气好,从头到尾都坐在人力车上,任由两块破铁环把我的双手扣在扶手上,也任由这些家伙胡言乱语,拿箭射我,现在,又想学邪教裁判所玩火刑,再不给你们点教训,真当我好欺负啊。 “住手,你们这些匪徒!” 正当我准备行动,不知谁突然大吼一声,然后长街的两头,道路两旁屋顶都出现在密密麻麻,手持强弓的士兵,整齐的盔甲反射着耀眼的阳光。 “放箭!” 唉!今天真不知是怎么搞的,行动总是比人慢一步,而且最近也太大意了,这些凡人摸到近前也没查觉,以后得小心。 箭如雨下,如果说是官匪一家,这个时候应该就是手足相残吧。 原本还以为这些强盗会像电视剧里那些穷途未路的悍匪一样,大叫一声: “兄弟们拼了。” 然后硬生生的把官兵杀得落花流水,冲出一条血路,扬长而去。 可是这些笨蛋全都像无头苍蝇一样抱头鼠窜,想逃,却被阻路的士兵用刀剑逼了回来,原地站着,那些“刷刷”落下的利箭马上就会让人横尸当场。 唉,乌合之众必竟是乌合之众,不知道异界的官军太强了,还是异世界的匪徒不够凶悍。 战斗很快就结束了,这些官兵还真狠的,硬是没留一个活口!那群强盗全倒在地上了,青石路面早已经被鲜血染红,连路边的排水沟,都是红红的。 “报告,这里还有一个女匪。” “你才匪呢,我是受害者。” 被捆了半天,心情不好,又被人说成是匪,我几乎想起身踢人,不过为了“大局”还是隐忍了下来: “我被捆着呢!” “你是受害人?” 一名穿着蓝甲,全身都包在盔甲里,甚至还带着“英雄”面具的贵族骑士站到了我面前,他的胸前,那只展翅欲飞的白色苍鹰格外的引人注意。 “是,我在游玩时着了道。” “嗯,有这样经历的人不少了,你不是第一个。” 蓝甲骑士拔出长剑,高高举起——怎么?要砍我?不对,好像没一点杀气。 “叮叮”两声,骑士剑准确砍开了扣在我手腕上的铁环,将其变成废铁。 “小姐受惊了,让您在领略千湖风景的时候碰上这样的事是我们的失职,你没有丢失什么东西吧?” “有!一整袋八十多个金币被抢走了。” 我转头看向那些打扫战场的士兵,只见他们冲进周围的屋子,从里面抬出一整箱的值钱物品……虽然大多是铜子之类的,但其中也有不少古董以及金银货币。 看着那箱脏物就知道这是个刚出道的强盗团伙,居然笨到把人带到自家门口打劫,不被人剿来才怪。 “你身上还有什么财产吗?” “没有了,问这干嘛。” 我没有骗人,水晶卡上存的金币,叫存款,虽是财产的一部份,但并不放在“身上”。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剿匪所得的脏款,一律收归国有,也就是说,你的损失是补不回来了。” 正当我以为这些官兵会把我的损失还我的时候,这消息无异于给了我当头一棒,怎么这世上竟会有这种法律。 “我看你似乎像出生在贵族家中,气质培养得很好,不知道你学过哪方面的教育,也许我能帮你找份工作。” “这个啊,我受过的教育可多了,马哲、英语、邓论……” “等等!” 蓝发骑士打断了我话: “很抱歉,我没听说过你受过的那些是什么样的教育……你受过军事方面的教育吗?” “军事?” 回想起在地球上曾经玩过的虚拟实境游戏,其中有些就是让玩家当元帅带领无数NPC对战的,这样说来我也算是有受过“军事教育”吧。 “有受过一点。” “那好吧,你来我身边当参谋。” “啊!” 意外,真是意外,怎么会叫我去当参谋?还是和军队挂勾的。 “前段时间,我国高层将领受到大批异国宗教徒刺杀,几乎集体殉职,我是刚刚被提名上任的新将领,身边缺乏这方面的人才,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 “所以听说我懂一点军事就找我了是吗?” “嗯!” 他俯身捡起掉落在地上的面具,放到我手中: “拿着,周围的士兵都要被你迷住了。” 说完,转身召集士兵去了,唉,一个面具男一个面具女,这样的组合,搞不好以后会被人称为“面具双雄。” 直到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千湖的骑士,一般只有武技、斗气、礼仪训练,对于统兵打仗,没有哪个骑士学过,那些高级将领的本事,都是硬生生的从战场上得到的,但却没有系统的记载下来,培养新人,战场也成了培养将领的唯一学校。 正因为这样,千湖的将领们个个都是真正的身经百战,在带领部下抵抗入侵的同时,也培养着无数高贵的骑士跨入将领的行列。 也正因为这样,这个没有任何宗教战士的国家,面对身怀法术的宗教战士,依然胜多败少,虽然说不清战术和战略是什么,却使得千湖军成为整个大陆上排行第一的军队,时间长达几百年之久,这个第一直到不久后精灵族铁浮屠骑士团的出现才被迫让出位置。 但是这样的军队也有一个极大的缺点,一旦将领集体出现意外,极有可能出现后继无人的现像。 就像现在,宗教战士当了回刺客就轻松杀掉了这些由普通骑士出身的将领,就像某本武侠小说提到的,武穆遗书能够让人拥有统兵天下的本领,但军队领导得再好,也挡不住修炼有九阴真经武林高手的刺杀。 而现在,千湖的将军们,就像是学了武穆遗书的将才,而那些宗教战士,也像是身怀绝技的武林高手,虽然“这两者”离“那两者”水平都差得远,但刺杀事件却是一个活脱脱的教材,各位准备到异世界旅行的朋友们,一定要先学好护身技能。 当天,我就吃到了当参谋的苦头,那个穿蓝色盔甲的骑士……应该说是将军,连名字都不告诉我,直接把我带到军营,丢给我一大堆的文件,让我处理,自己却不知道跑哪去了,向门口的卫兵打听才知道那家伙操练兵士去了。 唉!头疼,看了这一大堆的文件就头疼。 郁闷呢,这骑士怎么会这么随便就让我当了参谋?然到是对我有所图谋?不对,看他跑去练兵却不理我的样子,这种图谋应该可以排除。那又为什么这么随便呢?几乎等同于在大街让随便抓人。 唉,想不出来不想了。 不过,他算是找对人了。在冷兵器时代的战场上,中国人的兵法可以发挥近乎恐怖的威力。 中国古代的兵法家们对阵,总是一个出色的兵法家把另一个出色的兵法家引到一个很明显是设伏的地方歼灭。 这看上去很没水平,但事实上却并非如此。 人们总是认为失败者大意,感叹胜利者幸运时,却忘记了,在引敌入围之前,兵法家们所做的一切诱敌动作。 就是因为有了这些动作,那些非常出名的军事家、兵法家才会折在一个看似幼稚的计谋里。 比如,三国的关云长,被东吴的假动作迷惑,丢了荆州和自己的脑袋,刘备也在其后被人火烧了连营,司马大将军运气好些,在葫芦谷中了伏,差点被烧成肉干,幸得天降大雨才逃得一命。 类似这些的事例还有很多,各朝各代都有,没有布下那种种的假像,也就不会有种种出名的战役。 我虽然没上过战场,但是曾在虚拟现实游戏中带着NPC与其他玩家对战过,有不少骨灰级玩家对兵种的配合,智谋的运用几乎发挥到了极致,拿到古代任何一个国度朝代可能都是最出色的将领。 我虽然没达到那种程度,比不上那些天天玩游戏的家伙,但我自认为比菜鸟要好一些,收拾一些好几年才打一次仗的将领,应该不难。 但是最头疼的却是……眼前这批文件,有好多都是得将军亲自批阅的,我这个参谋可拿不定主意。 异界之旅(新) 第四十九章 (更新时间:2005-9-5 21:49:00 本章字数:4647) 随着东方的夜空露出鱼肚般的白色,嘹亮的军号划破黎明的寂静响遍了军营,在极短的时间内,一名名全副武装的军人从营房人奔出,在各自军营外的空地上列成一个个小队后,迈着整齐的步子进入校场开始早晨的训练。 当然,不是所有的军人都要训练,伙夫虽然和普通士兵一样早起,但他们却忙碌在一口口锅之间,将各种食物连着佐料一起倒入锅中沸腾的汤水中,等到训练完毕,这些食物也差不多能够送到士兵手中。 我和凡人不同,是不用睡觉的,整整一个晚上,我总算处理完那堆积如山的文件,本来我以为要处理的仅仅只是桌面上的几叠文件,但随后用四轮马车运来的公文几乎让我当然吐血。 其中的内容五花八门; 即有军械报废和入库的情况;还有各部队之间的军械要求文件; 更过份的是,还有伙食采购情况和消耗情况; 当我问起一名后勤士官,在他们军队中,参谋是做什么的,得到的回答却是,参谋在他们军队中的任务是后勤部门的总管。 除了负责后勤外,还要负责情报收集和整理,能直接对将领的战略战术提出建议。 当时我就傻眼了,这参谋的权利也太大了吧,要是找一个差劲的参谋,那整支军队的后勤和物资分配马上就会出现问题。 也正因为如此,我才能第一时间知道,整支军队的结构和数量。 这支军队的主将叫伊文,是世袭王公,据说祖上是千湖国的开国功臣之一,三个月前通过一级骑士测试,拥有王国骑士资格及其称号,一个月前升任蓝湖军队——也就是现在我所在军队的最高将领。 我不知道“一级骑士”是什么概念,也不想知道,我知道的只是他在我之前已经换过七个参谋,这些参谋都是直接从贵族中挑选的,可是个个都不合格,整支军队后勤补给曾一度混乱,弓箭手领到骑士甲,骑士领到重装步兵甲,战士领到弓箭。 甚至军饷都出现严重问题,上百万枚银币不翼而飞,查无踪迹,也许是病急乱投医,也许是脑子一时发热,也可能是自暴自弃,这家伙居然随便找了个人当参谋,还好是我。 第一次处理这些东西,难免有无从下手的感觉,但还好冷兵器时代一支军队的补给品和内务并不会像现代军队后勤那般多得离谱,在请较几个人后倒也能自己处理。 虽然没学过财会,但是后勤部自有这类的人才,统计什么的就交给他们了,也让我的负担减轻不少,但几个月来堆积如山的工作,要统统处理根本没那么快,到了下半夜,仍有精神继续工作的,就只有我了。 在演练士兵的喊杀声中,我处理完了职务范围内的所有文件,随手拿起一叠厚厚的文件直奔点将台。 “伊文将军” 当我把文件当着众多副将放到伊文面前时,伊文还不知出了什么事: “这是……做什么?” “这些文件只有你才有权力批复。” “哦!” 打开文件,伊文翻了翻: “我还以为参谋可以搞定一切呢,没想到还要我自己动手。” 哼!这叫什么话!好像我是多余的似的。 “早知道将军喜欢亲自动手,我就不该把那一马车的文件处理了。” “咳!咳!” 一个正在喝酒的参将被酒呃到,使劲的咳嗽: “琳参谋,虽然我知道后勤任务繁重,但也不至于这么夸张吧。” “这位将军,那可是数个月间堆积起来的事务,一支三万人的军团,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事情却不少。” 那位参将还想说什么,这时却看到伊文突然猛的站起: “搞什么,怎么这时候换防!” 众将一时间搞不清发生了什么事 “将军,怎么了?” “换防时间到了,我们要去边境换防。” 抬起头,看了看众将,又看了看场上正在操练的士兵: “两天后出发。” “什么!这么快?” 众将面面相觑,一时间不知所措,只听伊文缓缓说道: “命令半个月前就来了,可是半个月前的参谋……” 众将脸色都不好看,看来我的那位前任给他们的印象并不好。 “物资准备得怎么样了?要多久才能准备出发。” 伊文这次是直接问我。 “不太清楚,具体要看后勤部队的反应速度了,不过所有的物资加起来,只够五天的伙食。” “五天走路足够了!边境要塞内有大量物资。” 说罢,伊文抬起头来,一副随随便便的样子,根本不像是电视里头大将发布命令时威武的样子: “大家都回去让各自的部队准备吧,两日后出发。” ---------------------------------- 地球·中国某市 这是一个极其英俊的青年,虽然穿着整齐的西装,但不知为什么,每个一看到他就会想起古代的儒生,但若仔细打量,很快就会觉得,这青年,有点像武侠小说中描写的文武全材的武林世家青年高手。 带着几份书生气,举止潇洒,但又带了几分侠客豪放气息。 正是这样奇异的气息,使得他格外的受女生注意,但对于四周暗送秋波的女士,这位青年却视惹无睹,只是大口大口的喝酒,似乎没有查觉到自己已经成了整个舞厅的焦点。 “HI” 一个衣着暴露的女士急不可待的坐到他面前: “这位帅哥,很面生啊,第一次来。” “嗯,我不常来这种地方。” 那位女士见对方答话,大喜过望:不常来?这样老实的男人现在已经不多见了,正想多说几句,却感觉头发一紧,被人抓着头发拉倒在地,她愤怒的爬起来,却看见面前是三个穿着火红紧身衣的妙龄女郎。 “看什么看,海姐想坐你的位子是给你面子!” 其中一个红衣女郎瞪了她一眼,踢了一脚: “一边去,少在这丢人现眼!” 先前那女郎似乎很害怕这三个红衣女郎,连忙跑得远远的。 “我说你!” 其中一个看上去像带头的红衣女郎大喇喇的坐在青年旁边,大概就是叫“海姐”的吧,她嘴里嚼着口香糖,随手拿过青年的酒杯一口喝尽,然后手向后一扬,“碰”的一声摔个粉碎,正当旁观众人以为青年会发怒时,却只见那青年挥了挥手: “服务员,请再给我来两杯……” 看了看站在那位粗鲁女郎身后的另外两个红衣女郎,青年改口道: “来四杯吧。” “你很有钱是吗?” 海姐伸出手捏着青年的下巴: “有点余钱。” “是吗?干嘛摆这么酷酷的样子,你以为你很帅吗?” 青年摇了摇头: “不。” 只听“啪”的一声,海姐重重的打了青年一个响亮的耳光,这一下,不仅是周围的女性,连男性也开始注意到这来了。 “一点都不诚实!” 海姐又喝了口酒: “我再问你一次,你认为你很帅吗?” “是。” “啪”又是一个耳光: “一点都不知道谦虚。” 随后又问: “最后再问你一次,你是不是觉得你很帅。” 这时,青年冷冷的看着她,那一瞬间,她觉得血液都要被冻结了。 “小姐,我发现你是故意来找碴的,所谓事不过三,如果你再无礼取闹,我就……” “你就怎样?你以为你很拽啊!” 海姐扬起手又想打,却感觉一股大力迎面而来,紧接着,人们惊讶的看见,三个红衣女郎被那青年从窗口丢了出去——还好这是二楼,楼下还有施工未用完的沙堆。 “臭小子,你等着!” 楼下传来女子的叫骂声。那青年不以为然,拿起三个盛满酒的酒杯丢出窗外: “算我请你们喝的。” 随后继续一杯接一杯的喝酒,仿佛事情从没发生过一样。 过没多久,一个女子急匆匆的走来,坐到他身边: “不好意思,有点事,来迟了。” “不要紧,女人总喜欢迟到。” 那女人皱了皱眉头: “我又不是经常迟到,今天真的有事。” 叫了杯酒,那女人问: “今天约我有什么事吗?” “向你求婚。” 青年眼中闪着爱情的火焰,平淡的话语,丝毫不对隐藏他对眼前女子狂热的迷恋。 “我在你家门外砍了几千年的桂花树,你应该知道我的心意?” “可是我对你没感觉。” 女子有点厌烦的看了青年一眼: “感情的事不能强求的。” “是吗?你换了一个又一个的大款丈夫,论财产,我现在比他们都更富有,论长相,我一个仙人怎么也比凡人更有模样,我到底哪点比不上你那些凡人丈夫。” “就因为你是仙人啊。” 女子微微一笑: “凡人都很好唬弄的,只要下个小法术,让他们做春梦就行了,可你不行,你是仙人,要是你当我丈夫,可就麻烦了。” 青年急了,正想说什么,只听舞厅大门“当”的一声被打开,闯进几个手持马刀的男子,先前被丢出窗外的那三个红衣女郎也在其中。 “就是他!” 那几个男子马上二话不说,举刀冲来,青年脸上不由得露出怒色,眼中闪过一丝金光,只听“叮”的一声,那几把刀齐刷刷的断成两截,一截握在那些男子的手中,而另外一截,却不知什么时候插进了那些男子的心口处。 红色的血液顺着断刀洒在红地毯上,那几个男子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慢慢歪倒了。 “杀人啦!” 酒店中乱成一团,人人奔路而逃,而那带人来找麻烦的三个红衣女子,见情况不对也逃之夭夭。 “吴刚,虽然剑仙不忌杀生,但也不能这样乱杀一气吧。” “谁叫他们找我麻烦。” 突然,两人眉头一皱,对视了一眼,齐声喝到: “谁!出来!” “唉呀呀,被发现了!” 从阴影处,走出一个全身包在绿斗篷中的人,面部蒙着块布,只留脸的上半部露在外面。 “月仙子嫦娥,伐桂剑仙吴刚,呵呵,我没找错人吧。” “你找我们有什么事?” 吴刚暗暗戒备,他已经发现来者不善。 “没什么,只是想请你们暂时离开这个世界,过一段时间我会让你们回来的。” 话刚说完,两个绿色光球从绿斗篷手中指出,一个飞向吴刚,一个飞向嫦娥。 “找死!” 本来就心情不好的吴刚顿时大怒,一柄仙剑顿时出现在他手中,迎向绿色光球。 嫦娥见状,立刻大叫: “不可!快避开!” 但是来不及了,还没等嫦娥说完,绿色光球就与仙剑相触,在那一瞬间,绿色光球“刷”的一声扩大,变成一个空间传送门,吴刚来不及反应就被吸了进去。 “可恶!” 嫦娥咬咬牙,天仙领域瞬间发动,只见舞厅中灯泡闪了闪,随后碰的一声炸开,同时,绿色光球也无声无息的消失在空气中。 不止这间歌舞厅,放眼看出去,整个城市都是一片黑暗,附近的变压器还在闪动着电火花,明显是短路了。 “能量贬值?” 绿斗篷头疼了,能量贬值,是天仙改变宇宙法则最常用手法,在天仙的力量范围内,一切能量都会像通货彭涨时的货币那样贬值。 举个例子,假如一千瓦的电,能支持灯泡亮上四个小时,但是能量一旦贬值,灯炮所需的电量将根据贬值程度增加。 当然,发电机的发电量也会在贬值的时候大大提高,结果就是导至电压不断加大,将整个城市的电器全部烧毁。 而自己发出的绿色光球,受到能量贬值的影响,在大气中不断衰减,最终消失。 天仙的法术,真是头疼啊。 不过,并不是没有办法对付天仙,只是麻烦了一点。 绿斗篷藏在蒙面巾下的脸不经意的笑了笑。 异界之旅(新) 第五十章 (更新时间:2005-9-15 15:17:00 本章字数:4162) 想不到,实在想不到! 千湖国军队调动,竟是走水路的! 而且不是走河道,是从湖里走,从一个湖跑到另一个湖,这里的湖似乎都是连在一起的,千湖国,果然是千湖之国。 三万多人加上物资,竟用了五千快六千条大大小小的船只,这样数量庞大得足以媲美古代地球无敌舰队和郑和西洋船队的运输船队,征集起来竟没费多大功夫,着实让我见识了该国发达得变达的航运业。 在这队船中,即有游玩观赏用的楼船,又有用于商业运输用商船,还有一些渔船,不过数量不是很多,大部份的还是商船。 千湖国士兵的水性也是好到极点! 也许是该国多水,这儿的人个个都有着浪里白条般的本事,我曾经看到一个扛着几十斤重物装船的不幸小兵落水,可是那家伙竟然能轻轻松松的一边抱着重物,一边向船上的人呼叫。 我自问没有这样好的水性,我成仙前根本就是个旱鸭子,成仙后嘛……仙人学游记干嘛,然到仙人还会被淹死吗? “琳参谋!” 正在我坐在船舷上,看着四周风景时,一个半醉半醒的人坐到了我边上。 这几日来,我和那些将领,以及一些军职不高,但家族力量强大的骑士混了个脸熟。 坐在我边上的,是位地方贵族家的子弟,虽然只是个骑士,但他的武技并不比那些将军们差,仅是因为他的家族不够显赫,当不了将军,连参将副将都没他的份。 我不记得他的名字叫什么,只记得别人叫他“罗德”,意思是酒鬼,事实上每次见到他,他都在喝酒。 “是罗德大人啊。” “呃!当然是我。” 看他那副被酒精弄晕乎乎的样子,我真怕坐在船舷上的他一不小心掉水里去,这里可不是河啊,是湖! “过了这个湖,好像就到了……到哪里来着?哦,是到承业城,据说那的酒后劲很大。” “哦!” 在我面前说这些干什么?我又不喝酒。 “不过那听说不太平。” 红着脸,吐着酒气的罗德看着远方,又喝了一大口酒。 “那的探子很多,还有不少刺客。” “说到刺客……” 我一批轻轻的点在罗德后心,一股真气冲入他体内,暂时的压住了酒精的作用。 “千湖国的刺客和其他国家的刺客有什么不同吗?” “有!当然有!” 虽然清醒不少,但罗德还是一副半醉半醒的样子,这是我故意的,只让他不醉,但也不能让他清醒,这样有助于问话。 “我国的刺客啊——可以躲在水底三天三认不出声,怎么样,厉害吧。” “那你们那些将军也是被这些刺客杀的吗?” “不是!” 罗德把手猛的一挥: “不可能的事,自家人怎么可能杀自家人。那是从流山国转道来的刺客,八成是神圣天国那帮人,流山国你知不知道?不知道吧,哈哈,我就知道你这个外国参谋不知道。” 又猛喝了一大口酒,罗德这才摇头晃脑,如同说梦话般: “流山国是个那个什么狗屁神圣天国的属国,本来也是个没有神守护的国家,那个没种的国家跑去当人的什么属国,哼哼,祖宗的面子都被丢尽了。” “那一直在打你们主意的是哪个国家?” “遥国,和流山国,神圣天国偶尔也有来几个小兵,算是帮助他们番属国吧。” 话刚说完,只听扑通一声,罗德落水了,看来是真气压不住酒力,最终让酒力发作。 不过,救人的事轮不着我操心。 “罗德又落水啦!” 两名士兵“扑通”“扑通”跳入水中,很快就捞起了那个依然在呼呼大睡的罗德,厉害,落水了酒都没醒。 突然间,我感到几股力量突然出现,位置就在将军们所在军船上。 像这样突然出现的力量我并不陌生,闭着眼睛就知道是那些神职或是什么神殿剑士之类的家伙,这些家伙在祈祷前力量反应和凡人差不多,祈祷后得到神灵的力量加持,能量反应就剧烈得多。 不过看样子,这些张口闭口都是神的家伙又来当刺客了。 当下我施展无影剑遁,隐去身形,运起轻功,脚尖轻轻的点在水面上,连水花都没有一星半点,有的只是一连串小小的水纹。 那艘大军船上,果然是剑光闪闪,魔法乱飞,刀剑相交声不绝耳,打得好热闹。 一共三个刺客,全身白色盔甲,应该是圣殿剑士类的家伙,很让人发笑的事,这些圣殿剑士,背上都有一对看上去非常别扭的白色的小翅膀,不是真的翅膀,而盔甲的一部份,想必是模仿天使的样子吧,可是那翅膀却才比巴掌大一点点,画虎不成反类犬,样子实在太好笑了。 尽管他们的样子好笑,可他们的实力却不好笑,三个刺客身上的圣力护盾轻松的为他们挡掉了一切刀枪箭矢的攻击。 在他们周围,倒着十几具士兵的尸体,尽管士兵们源源不断的从附近船上跑来支援,但这些刺客还是一步一步的接近船舱。 “砰!” 一声枪响……等等,枪响?没错,这绝对是枪的声音,然到这个世界已经出现热兵器了? “炼金术士?” 只听中弹的一名一刺客惊叫,只见船舱入口处多了一个人影,一个七十多岁的老者挡在门口,头发已经花白,胡子长到了胸口,他没有穿盔甲,身上披的是锈有雷闪标志的披风,而他手中,是一柄……呃,那是什么枪? 以我的眼力,我能清清楚楚的把那枪上的每一个线条和花纹都看清。 这把枪,外形上很像左轮枪,也有一个转轮,估计也是装子弹的。 但是,这绝不是手枪,手枪可没一米长! 这把长度与步枪无异的手枪,正用黑洞洞的枪口,对着三个不速之客。 老者一言不发。 断后的刺客砍翻了两个从其他船上跳过来的士兵,不耐烦的骂道: “就一个老不死的练金术士,怕什么,直接砍了他!” 其他两名刺客闻言马上举剑前冲。 老者的枪口对准了刚才中弹的那名刺客,尽管刚才打中了,但只是让护身圣力严重削弱,其他什么作用都没有。 “砰!” 又是一声枪响,我看见,一颗子弹……不,那是魔法弹,还是纯度和密度都非常高的魔法弹,从枪口中射出,以极高的速度击穿了稀薄的护身圣力,打在圣殿剑士……的剑刃上。 “叮” 长剑断为两截,被击中的那部份剑身干脆变成金属粉尘。 并不是圣殿剑士的武技高明,用剑去斩魔法弹。 我相信那位吓得满头大汗的剑士连魔法弹的飞行轨迹都看不清,因为相比普通的魔法,那从枪口中射出的魔法弹,有着极快的速度,甚至可能比地球上那些机枪步枪的子弹还更快。达到了百倍以上的音速,人的肉眼是根本无法看清这样快的速度的。 也许,魔法比金属更适合当子弹? 下次我也试着来做把魔法枪,结合地球的科技,说不定能做出个超光速魔法枪来。 只能说,这位老兄运气好,把剑乱舞都能挡下子弹。或是那位老者枪法烂,什么不好打,就打别人的剑。 一击不中,两刺客已经冲到近前,眼看两把长枪就要将老者扎个透收凉,老者却一点惧色都没有,似乎很有把握对方伤不了他。 “扑哧”“扑哧” 身高两米半,由水构成的巨大人体为老者挡下了利剑,虽然剑是刺在了那由水构成的身体上,但剑上传来的阻力却出奇的大! “水魔人!” 圣殿剑士刚想退后,却被水魔人挥起巴掌,重重的打倒在地,附着在身上闪闪发光的的护身圣力马上暗了下来。 其实,水魔人的这一击速度并不快,普通的武人要躲开不难,可惜这些圣殿剑士太过依赖神灵赐与他们的护身圣力,习惯与人硬碰硬,他们的进攻能力一流,但是格挡、闪躲能力却差得要命。 唉,太过依赖别人的力量,自身不注意修行是要不得的啊。 那两个圣殿剑士被掌力打倒在甲板上,口一张,吐出了鲜红的血液,哼哼哈哈爬不起来,虽然水魔人那一掌的力道几乎都被护身圣力挡了下来,但那一掌的冲击力却不是哪种东西能挡得住的,这股冲击力直接击伤了他们的内脏。 原理有点像内功中的“隔山打牛”,但是这次可不是内家真力,而是百分之百的蛮力,能造成这样的效果,水魔人那一掌看来是挺有劲的。 “可恶!” 留在后面抵挡士兵的圣殿剑士见伙伴受伤,长剑一斩,将一个士兵的脑袋掉去了一半,随后不理会那些从附近船上赶来支援的士兵,长剑一震,两道半月形的剑风斩向水魔人。 剑风,又叫真空斩,高速挥动物体破开空气,形成短时间的真空区域,物体进入这个真空区的一瞬间,在大气层与真空区不同压力的相互作用下,物体将被撕碎,用这招来对付人的话,人体不仅将感受到暴露在宇宙空间中体力压力向外作用的结果,也将领教平时不被人注意的可怕大气压力! 这种招式杀伤力最大的部份,就在真空区与大气层的交界处,有经验的武者还能将这种招式向远距离的物体“发射”。 以前我从未见过宗教战士使用“剑风”,顶多就是把圣力加持在刀剑上,令原本锋利的兵器更有杀伤力,除此之外,宗教战士根本就和街头打架的混混没什么两样。 两道剑风斩在水魔人身上,轻而易举的透过水的身体,重重的打在水魔人身后的老者身上。 “啊!” 一直惨叫,可怜的老人胸口和腹部各被斩开了一道伤口,血一下子涌了出来。 老人倒下了,他的枪也掉在了一旁,正离我不远,嘿嘿,我正对那枪感兴趣呢,,手一伸,枪就归我了。 老者一倒,水魔人干吼一声,“啪”的一下散架了,化做大量水珠,打湿了一大块甲板。 看来那个水魔人是老者召唤出来的,他一晕倒,水魔人失去了魔力支持,也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回头再看看老者,他的肚皮和胸口都被划破了,不仅肠子流了出来,我还能看到胸口的心脏,虽然他现在还活着,但已经处在垂死状态。 剑风斩开的伤口好大,从伤口上看,很像是从体内暴出来的。 我偷偷的对他施展回生术,看在拿了你枪的份上,救你一命吧。 那名圣殿骑士回身与士兵缠斗,带着两个受伤的同伴且战且退,退入船舱。 最倒霉的还是那个老人,本来伤被人治得差不多了,三个刺客在后退时一人踩一下,马上又受了重伤,接下来大批的追击士兵…… 呜呼,不是我的错,谁叫他受伤时什么地方不好倒,要倒在船舱出入口当门槛,不是我见死不救,还来不及放第二个仙术,他就挂了。 安息吧,我会保佑你的。 异界之旅(新) 第五十一章 (更新时间:2005-10-7 16:31:00 本章字数:4589) 千湖国最美丽的工程,要数连通湖与湖之间的运河通道。 这个有着无数湖泊的国度,为了方便水运,挖穿了一些不相连的邻近湖泊,这一举动,大大方便了水运,使得船运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通行。 然后,在一段不足十里长的运河中,激烈的撕杀在船队中央进行着。 甲板上倒了十几具士兵的尸体,周围的水域里也是一片鲜红,受伤的士兵在水中挣扎着,很快就被战友拉上船,也亏得这些小兵兵水性好,受了伤穿着盔甲都能在水里游。 在事先没有发现的情况下,三个不知从哪个教派的圣殿剑士突入指挥舰,造成了这血淋淋的一幕,但他们也不是没有代价的,在突击过程中,其中两人被一名炼金术师击伤,原本千方百计想要攻入的船舱,现在竟成了阻挡士兵的屏障。 这些战斗,我不想理会,反正人的一生就是生生死死,死死生生,转世了再投胎,投胎了再转世,就算死了,也只是到“阴间”打个转,很快又投了胎。 这情况就像某些网络游戏一般,死了,人物还在,只是等级归零物品清空。 看透了这一切的人,会珍惜眼前的一切,因为下一次转世,未必会拥有。 然而,对于这些战士,他们只知道人死后会上天堂或是下地狱,根本没有轮回一说。 死者的灵魂在烈日下渐渐淡化,很快就要被宇宙的生命循环系统回收。 残缺不全的灵魂碎片,在宇宙力量的作用下会形成一个个独立和脆弱的完整灵魂,这些弱小的魂魄,便是微生物的灵魂,有可能是细菌,也有可能是细胞,每一个高等生命体的身躯,都是用这些低等灵魂体的身体聚合而成。 完整而充满力量的灵魂,转世后会成为高等生命体,但灵魂的强弱波长不同,最后投的胎也不同。[手机电子书网 Http://Www.qisuu.Com] 也许会成为野兽、昆虫,也许会成为深海巨兽,也有可能会成为食人为生的魔兽。人类虽然拥有巨大的族群数量,但在与整个世界的生灵相比,算不了什么。 一股带着腐朽与圣洁的气息在战场上空盘旋,奇怪,怎么会有这种古怪的气息? 抬起头,我便看见一只有着黑色翅膀的天使,隐去身形,正准备用手中的镰刀夺取灵魂。 是死亡天使! 大多数的死神,会将不信奉自己的灵魂和异教国度的灵魂收集起来,制成戾魄、怨鬼之类的邪鬼,控制他们伤人夺命。 这很像邪道士手中的那面招魂幡,不过,招魂幡放出的阴鬼,可比戾魄之类要强得多,如果是魔化修真者,那些被炼成恶魂元婴,威力更是恐怖,就算散仙之流也不敢托大。 可以说,这些死亡天使所要做的事,和邪派的家伙们是一样的,我要不要出手阻止呢? 思来想去,最后还是觉定捣蛋一下的好,这种事情太多了,要管也管不过来。 当下打定主意,捏了个手印,一股仙灵之力包围住那些灵魂,天使的镰刀挥过,灵魂却不受任何影响,就如同普通的镰刀砍到水中一般。 看那天使一脸不知所措的模样我就想笑,嘿嘿。 直到目送这些灵魂顺利被宇宙中那股神秘的力量带走,我才松了口气,事实上,宇宙法则对生灵的生死规定得很奇怪,地球上那些医生总以为一个人的生死,取决于大脑,但是宇宙法则却奇怪的规定:只要灵魂没有被那股力量回收,就可以复活,但是一旦灵魂进入回收通道,就算彻底死亡,任你法术高超,也救不回人,就算是精于生命之术的大罗金仙,也救不活。 只是宇宙轮回力量出现的时间随机性很大,有时是立刻出现,有时却要等上数日之久。 如果在轮回力量之前,灵魂被某些强大的生灵带走,算他倒霉,如果被一些食魂为生的家伙吃掉,那可真就是死得干干净净了。 但是,我还没听说过有哪种存在能轻易进入宇宙灵魂轮回,夺取魂魄的。 一个小小的天使,自然不可能冲入轮回,夺取魂魄。 不过,说到轮回转生,我倒是想起仙界建立的那个以十殿阎罗为首的地府,以及佛界地藏菩萨六道轮回。 可以说,仙界和佛界已经建立了一个完全独立于宇宙生命轮回之外的另一套轮回系统,建立这个系统的目的谁都能猜得出来。 很多道教、佛教门派和一些修真门派总有资质好,但入门时年岁己大错过修行最佳时机,或是因为总总原因经脉受伤(主要是因为打斗),无法继续修炼的弟子。 这个时候,转世重修就显得非常重要了,但是这些弟子中又有很多人空有上好资质却无力决定自己的转世,保住自己的灵识,于是,这两套仙佛自创的人工轮回系统就出现了。 但是后来,这两套系统的作用变了味,整个华夏大地,所有的中国人几乎都会进入这套轮回系统,每个进入系统的灵魂都被鬼卒们备案,并从中选出一批适合修真、修道、修佛的人,以便转世后能被顺利引入修行界。 所以,当某日一位头顶亮晶晶的大师,或是手拿拂尘的道长来找你,说要收你为徒,千万不要惊讶,因为你早进入娘胎前就被人盯上了。 即然早在数千年前就已经有仙佛制造了这套系统,我是不是也要弄个轮回通道之类的,因为我知道,天地灵气对灵魂和肉体的改造是可以累加的,如果连续三世修行的话,就算是猪要会拥有一流的资质。 仙佛两界弄出这套系统,其结果就是人口暴涨,根据长白迷境中的资料记载,早在五代十国,仙界就有各类仙人近千万,佛界也有不低于千万佛主和菩萨。 两千多万的仙佛,别说在那个人口稀少的年代,就算是如今拥有几十亿人口的大国,这也是个不可小看的数字,可见仙佛界的繁荣,也许曾经有一段时间天天都有人白日飞升,神州大地上才会有这样那样的传说。 尽管地球已经不适于修真,仙佛在人类的影响也远逊远古时代,但如果我能在中疆建立起这套系统……天哪,我不是要成为异界的玉皇大帝了? 嘿嘿,到时候我可是第二个武则天,武媚娘也只是当了人界的皇帝,我建立第二个仙界,当仙界,就任开国大帝的名头,怎么的也得名留青史吧……打住打住,我怎么会有权力欲望了,唉,我的修心还是不够啊。 当下不敢再胡思乱想,不再做白日仙帝梦,尽管以现实情况它离我并非遥不可及。 我的目光重新回到船上,两名受伤的圣殿剑士已经挡着门口,他们虽然受了伤,但配合狭小的门口,顶住士兵们的进攻还是做得到的。 船舱中传来阵阵呼喝和刀剑砍击声,很明显,里面的将领和骑士已经与那位没受伤的圣殿剑士交上了手。 放出灵觉,我清晰的看到船舱中的战斗: 圣殿剑士正与受到五名骑士的围攻,地上倒了一个骑士,还有一个骑士受伤,退在将领身边正受到照顾。 这些骑士与将领们一样,出身贵族,多多少少有些交情,虽然平民与贵族之间有着森严的阶级分明,但大小贵族之间却几乎没有什么门弟观念,千湖国的贵族眼光大多放得很长远,他们都明白,今天得势的贵族,明天说不定就会失势,今天的落难家族,说不准明天就会成为全国第一贵族,这样一来,雪中送炭的人就多了,尽管大多都是居心不良,但也让贵族之间关系非浅。 眼前就是很好的例子,尽管这些骑士是将领的保镖,但这些骑士的家族中却又有人当了这些将领的上司,唉,关系复杂啊。 五名骑士并不具备护身圣力,但却有轻巧坚硬的骑士盾护身,严重阻碍了圣殿剑士的攻击。 好看战斗,当然要近距离观察,虽然唯一的出口被士兵和两个受伤的圣殿剑士堵着,但并不影响我进入船舱,只要一个木遁术就行了,木制的船体是挡不住我的。 我大大方方的找了张椅子坐下,我也不怕有人看到我,打修真开始,就没人能看穿我的无形剑遁,我曾在梵蒂岗教皇的脸上刷了层油漆,也曾在天安门上的毛主席像上画了大胡子和黑眼圈,甚至还在联合国安理会开会,面对全世界现场直播时,将一串点燃的爆竹粘在联合国秘书长背后,结果全世界都看到可怜秘书长的“尾巴”在啪啪作响。 做了这些大逆不道的事,都没人发现,而现在我又成了仙,实力比以前更强了,我不信除了古代的仙人外,还有什么人能发现隐去身形的我。 久攻不下的圣殿剑士挥剑连斩数下,逼退了骑士们,喘着粗气后退了几步,看样子他的体国消耗不小。 见他不来进攻,骑士们也乐得与之对峙,他们也累得够呃。 照现在的情况看,时间拖得越久,对骑士们越有利,等外边的士兵冲进来,一切就结束了。 不过,事情却总不是像人想像的这样顺利。 只见那圣殿剑士拿出一张魔法卷轴,啪的一声,一个直径两米的圆形魔法阵出现在他脚底,我认得,那是传送魔法阵,他要逃了吗? 不对,他不是要逃! 传送阵中跳出两个人影,竟是两个神官! 随后又跳出两个人,这次是两个神殿骑士! 这下麻烦了!五个骑士收拾不了一个圣殿剑士,这下多了那么多教派战士,死定了!船舱里十几张面容却只有三种表情:绝望、兴奋、聚精会神,最后那个表情当然是我的表情啦! 那些神官二话不说,一阵咒语,几个低级魔法球直冲骑士而去,但是一个魔法盾及时保住了骑士们的性命。 是魔法师! 骑士们的身后,站出了一个看上去大约四十多岁的魔法师,整个人干瘦干瘦的,看上去很不舒服。 “圣火烈焰!” 在经过短时间的咒语准备后,神官们放出了一道金色的火焰,船舱中温度顿时升高,铺着地毯的木制地板发出吱吱的响声,地毯升起道道白烟,丝织品与木制品的焦臭味布满了整个船舱。 但是,那魔法师也早已经准备好了一个法术,见对方抢先发难,不由分说便施展开来: “狂焰术!” 不妙!魔法师刚一报出法术名,我就知道要出事! 果然,本来直冒烟的船舱突然“呼”的一下火苗窜得老高,虽说船长期泡在水里,吸饱了水的木材比一般的木材更不易燃烧,但是,我观察过千湖国的船,他们的船体外都有一层防水防火的涂层,再加上船舷还有不透水的防潮夹层处理,使得船舱内部反而非常干燥易燃。 这下好了,两个魔法都是火魔法,把温度弄得这么高,不着火才怪。 再看看,挡在魔法师身前的五名骑士已经被高温烤死了。其他几后躲在角落的将领也被热得摇摇晃晃。 不过,这两个火魔法也真是了得,还没碰撞呢,仅仅高温就让船舱起火,火势一起,唉,火灾啊! 不过事情发展成这样可不好。 “道化天地,天阳地阴,五行万物,各归其位,疾!” 满舱的大火,“呼”的一下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由于刚才那段法诀我是低声念出,在这种情况下,不会有什么人发觉的。 火是灭了,可是那两个火魔法却在火灭的一瞬间碰撞在了一起,本来,那段法诀是让五行元素停止相生相克的,古人认为,燃然是木元素向火元素转化的过程表现,我阻止了这种转化,火自然也就灭了。 但是,魔法的火焰燃烧的,却不是五行元素,而是火魔法元素的聚集表现,于是,我的道术虽然成功灭了火,但对魔法攻击就失效了。 “碰!” 一声巨响,两个火魔法对撞在一起,巨大的能量风暴充满了整个船舱,木质的船体瞬间炸开,我只感觉身体在下沉……不对!是船在下沉! 这一炸,震飞了甲板上的士兵,也震晕了那两个守门的圣殿武士。 那几个将领运气倒挺好的,当时爆炸的风暴击打在我的护身罡气上,引发罡气反击,我虽然不站在他们身前,但反击的罡风将爆炸的气浪彻底打没了,要不然,没有圣力护身的他们,在这样的爆炸中根本活不下来。 但即使如此,爆炸产生的气压和高温,依然让他们受了不小的伤害。 异界之旅(新) 第五十二章 (更新时间:2006-1-10 19:52:00 本章字数:4593) 即使是坚固的战船,也经不住魔法的攻击,两个魔法对撞所产生的爆炸能量,丝毫不逊于地球上那些钢铁战舰的弹药库爆炸,这种从内向外所引发的破坏力,即使是巨大的钢铁战舰也经受不起,何况是体形仅与炮艇相差无几的木制战船呢。 战船仅仅只是被炸成两截,而不是被爆炸完全撕碎,这得感谢施放魔法的神官和魔法师,他们竖起的魔法护盾,很大程度让爆炸的能不至于四处狂泻。 唉!这些神官魔法师啊,虽然会用魔法,却做不到收发自如,念了咒语被打断就要出事,魔法施放出来又缺乏控制的手段,如果是两个仙人在船内打架,就算使出那些足以毁天灭地的技能,周围的一切也未必会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必竟在中原高手的观念中,对招式和法术收发自如,才仅仅算得上是“略有小成”,而异世界的圣魔导师虽然做到了收放自如,控魔由心,却离“大成”还远得很。 控制不好还敢乱用魔法,这不,落水了不是? 运起避水术,我轻松的从后半部断船中钻出,沉船时的漩涡和乱流丝毫不能影响我。 而在我之后,是魔法师和神官,他们的操纵着水元素,引导身体避开乱流,向上方浮去。 他们虽然不一定会游泳,但靠着这个方法,绝对不会淹死。 接下来是我的顶头上司,那群军官,先前他们被高温弄昏了头,冷水一刺激,马上醒了过来,看着这些穿着盔甲还能在水里游动的家伙,看着他们熟练的避开乱流与漩涡,整个儿一群的浪里白条,放到奥运会上肯定能拿冠军的,千湖国的人,水性太好了。 最后出来的是那批圣殿剑士,他们身上的护体圣力早已经在爆炸中消耗殆尽,其实他们也够倒霉的,除去两个在魔法阵刚刚划好就跑出来的神殿骑士,在爆炸一瞬间又有好几个人影从魔法阵人跳出,剑还没拔就倒霉的泡在水里。这些家伙的水性不怎么好,一下子就有两个人沉了底——四肢使劲扑腾,可是不知是盔甲太重还是水性不好,反正他们是待在运河底下上不来了。 别怪我见死不救,我找不到救他们的理由,再说了,生死由命富贵在天,听天由命吧。 但是厄运并没有离他们而去,一个漩涡打来,便有一个倒霉蛋被卷到不知什么地方去了,活下来的人水性虽然不是很好,但他们力气大,四肢死命的划水,总算像水面浮了上来,上升的速度很快,甚至超过那些千湖国的将军们……不对啊,怎么看他们的水性都没伊文将军好啊,还有,罗德将军他们眼中怎么是那种眼神……就像幸灾乐祸。 突然,向水面浮升最快的那名圣殿剑士吐出一口鲜血,身体刹时间僵直,向水底缓缓落下。 奇怪,怎么回事!? 紧接着,是一个神殿骑士,同样吐了一口血就生死不明的沉向水底。这一下子,所有的宗教战士都吓得不敢上浮,但人在水底不可能像鱼一样呼吸,看他们那表情,我都觉得辛苦! 再看看千湖国的将军们,伊文带着那些将军不紧不慢的缓缓上升,吐里还吐着泡泡……我想起来了,以前听人说过,如果在深水上浮速度过快,水压的变化会使肺部的空气撑破胸腔…… 不过,那些宗教战士倒也不笨,看到伊文将军那样子,一个个有样学样,倒也浮了上去。 可是,在水面上,这样大难不死的将军和宗教战士却受到了不同的待遇。 伊文和其他将军们被附近船上的士兵拉上船后,二话不说夺过一张大弓,开弓上箭,拉了个满弦,箭尖对准了水面。 “哗啦” 一个圣殿骑士终于露出水面,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空气,就像沙漠中渴急的旅行者见了水一般,空气是么的美好!没有水,人还可以活上好几天,没空气,没有任何人能活过一柱香的时间。 但是,不容他吸上几口气,弓弦响起,无数箭矢从周围射来,护身圣力早已经在求生的过程中荡然无存,一声惨叫,箭头穿过头盔,击穿颅骨,深深的射入脑中。 看着这具刚刚浮出水面,现在又将回到水底与鱼虾共舞的人体,伊文把弓一丢,大喝: “众将士听着,这些刺客一出水,都给我杀了!” “是!” 第二个浮出水面的是个圣殿剑士,正在在船舷边上露了个头,马上就有七、八根长矛扎穿了他的脑袋。 随后浮出的宗教战士,不是被长矛扎死,就是被弓箭手射死水中,他们曾经让数十名士兵的热血染红水面,而现在,他们的鲜血却与那些士兵的血液混在一起。大片水面都是红的。 唉,这些宗教战士真是的,根本就不懂得当刺客,必须一击不中立即远遁,寻机再袭,现在搞得两败惧伤,唉,笨死了。 现在活下来的刺客,只有那个神官了。 魔法师与神官正在半空中对战,各种魔法四处纷飞,嗯,看样子无论是魔法师还是神官都不是普通人物,比我以前见过的那些念了老半天咒语才能放出一个小火球的小法师强太多了。 至于神官,大概是个主教级别的家伙吧,必竟能在短时间内进行这么多次魔法攻防的神官并不多见。 突然间,漫天飞舞的各色魔法弹消失得无影无踪,只有两个人影在空中对持。 “弓箭手!放箭!” 一小校见状,立刻召呼弓箭手,成百上千的箭头指向神官。 “放” “嗖嗖嗖” 只听弓兵营军士长一声令下,附近的三十余艘小船上万箭齐发,箭如飞蝗,要是被射中了,肯定变成刺猬。 可是这些箭矢在离神官还有五六米的距离便力尽跌落。 晕,这神官好像飞得并不高啊!苍鹰都还在他头顶上飞,古人不是鼓吹“弯弓射大雕”吗?可是这些弓箭根本射不到那个高度啊! 我轻轻一跃,落在一名弓箭手身边,解除了无形剑遁。 “参谋长……好!” 尽管我的突然出现让弓箭手们惊讶不己,但总算还记得下级见上级的礼仪。 “嗯,把弓借我看看。” 接过士兵手中的长弓,拿在手中觉得轻飘飘的,弓身全由桦木制成,而弓弦却是由不知什么植物的纤维的。 轻轻一拉,弓便被拉了个满弦,我并没有用上真力,只是以普通女子的力量,就能开弓,这弓实在也太……古人不是自亏自己用的弓都是几百石的铁胎弓吗,据说清皇朝开国先祖的弓箭没有一个现代人能拉得开,而眼前这张弓,虽然长度一米有余,但要接开却并不难,怎么差距这么大? 等等,我忘了,那些强弓劲弩,都是古中国战场上的兵器,和异世界的国家没有交集。 “怎么不用好点的弓呢?这弓能射多远?” “回大人的话,好的弓都是近卫兵用,我们只能有这样的弓,这弓能射五十步远,近卫军的弓好,能射八十步。” “是吗?” 我皱了皱眉头,这弓也射得太近了吧,就算拿块石头丢出去恐怖都不止这个距离,据说古代三国时期就有能射两百步的强弓装备军队,就算是同一文化类型的欧洲,也有比这更好的长弓,同是冷兵器时代,怎么会差那么多呢。 “有没有更好的弓?” “精灵族的弓可射一百二十步远。” 一百二十步,我差点昏过去,号称步弓无双的精灵一族,居然仅仅只有一百二十步的射程,连最锐的步弓手都这样,估计马弓也强不到哪去。 如果当年以马弓打天下的蒙古骑兵到了这异世界,恐怕会在极短的时间内一统天下吧。 “参谋大人,我军还有一些强弩,射程可到七十步远,而且威力惊人。” 我无奈的摇摇头,抬头望着天上对峙的二人,七十步的“强弩”威力能大到哪去,不过这也是个机会,当年的中国,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的冲突中,造就了无比强大的弓弩,强弩中最好的要数神臂弓,吴黄弩,还有大名鼎鼎的诸葛弩,中原的弓虽然不如弩出名,但制式装备军队的铁胎弓还是很不错的,要是把这些弓弩装备中疆……嘿嘿,精灵族的弓箭手恐怕没人会提起。 “自创世之初诞生的精灵啊,请以你的力量,痛罚无义的罪人吧!” 正当我回想记忆中关于弓弩的资料时,一阵咒语打断了我的思路,大量奇怪的元素能量不断的向魔法师聚集。这股力量越来越强大,虽不致于让天地变色,但却让魔法师的身体泛出淡淡灰色光泽,就像是外壳光滑平整的灰色高级轿车一般。 不对劲!一般的魔法师,都是向神灵祈求力量,而精灵族的魔法师除了向神灵祈求力量外,他们的女王也会像神灵一样赐与精灵族人额外的木系魔力。 可是,除了精灵族人外,没有任何外族可以从精灵女王处得到力量,可是现在这位魔法师,明明是向精灵祈祷。 我猛的伸出灵觉,分析着那些从我身上飞过的元素,这绝不是木系魔法元素! 这些元素,竟然是和真气同等级的力量,如果没有错,无论魔法也好,五行术法也好,都不是这种力量的对手,就算是用灵力和精神力聚合成的斗气,也不可能与之匹敌,在凡间,只有真气和道术中的两仪之力能与之相比。 这股强大的能量将四周所有的五行元素和魔法元素全部驱逐,在很大的范围内,魔法和五行术将无法使用! “你……你这混蛋!” 神官气急败坏的骂着,刚才幸亏他见机快,跑得远远的,要不然飞行法术失效,掉到水里绝对够他受的。 “这是禁魔领域,你居然……居然使用混沌之力,你信奉混沌精灵……你这个叛神者!神会惩罚你的!” 说完,施展法术,以极快的速度逃离战场……这么快就跑了?我还以为会多打一阵子呢。 ******************************************************************* 空间之门已经不知道将她弹回几次了,现在,嫦娥终于放弃了,这个异空间,明显已经被人设下了单行禁制,只许进,不许出,这个异世界,成了一个无限大的囚笼,地球是回不去了! 异界文明虽然落后,但却环境优美,与灰暗的水泥森林相比,满眼郁郁葱葱的绿色充满了生机,虫呜鸟叫,远比起马达轰呜更加悦耳,脚踩在原始的土路上,虽然偶尔一骑飞奔的快马会扬起漫天的尘埃,却远远胜过汽车排放的尾气。 嫦娥一身休闲装,在这文明刚刚初现的大地上是那么的抢眼,未进城就引来无数目光,再加上她本来就生得美丽,更是引来无数目光,天仙特有的气质,和仙灵们共有的圣洁气息,让无数双眼睛再也移不开了。 “美丽的姑娘,愿神保佑你。” 一位神父流着口水,拿着一本泛黄、略带破损的书,挺着大肚腩挡着嫦娥面前,伸出手,不知是想要扶摸嫦娥的面容,想要给她一次“祝福”。 然而,神父那只胖乎乎的手却落了个空,嫦娥带着厌恶的眼神与他错身而过,一眨眼,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咦,人呢?” “好像突然消失了。” “是啊,我也看见了,一下子就看不到了。” “会不会是魔女啊?” “去去去,什么魔女,魔女会全身散发那种圣洁的气息吗,有也是女神。” “嗯,肯定是女神,不过为什么会突然消失呢?” “会不会是那个神父在搞鬼?” “很有可能,看他那幅邪恶的模样,肯定是恶魔的化身。” “对对对,这个恶魔斗不过女神,就变成凡人的模样,偷袭女神,那位女神一定被封印了。” “把那个恶魔抓起来,竟敢假扮神职,偷袭女神,把他捆到火刑架上,等救出女神后再烧死他!” “对!对!,烧死他!” 可怜的神父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大批蜂涌而上的教民打倒在地,捆了个结实,带走。 而在不远处城墙上的尖顶箭塔上,嫦娥面色古怪的看完了一这幕,半晌之后,终于吐出两个字: “一群疯子” 身形一晃,再无踪影。 异界之旅(新) 第五十三章 (更新时间:2006-1-11 19:39:00 本章字数:4643) “疼!疼!轻点!” 医生紧了紧纱布,也许是包扎得太紧了,引得伊文大人高声呼疼。 “唉,总算捡了一条命,那些家伙可真是可怕。” 虽然口中说着可怕,伊文脸上却是一脸的轻松,懒懒散散的样子。 “那些神职并不好对付。如果没有其他什么事,我先走了。” 不等受伤的将军们反应过来,魔法师头也不回的离开,众将们面面相觑,半晌之后暴出一串骂声: “这个死东西!以为自己有点本事就了不起啊!” “就是,那是什么态度。” “要不是看他是个人材,早把他推出去砍了!” 唉,……怎么这些家伙没点将领应该有风度,甚至连骑士风范都没有,一个个就像是地痞流氓,刚见到这些将军时,这些家伙个个板着脸,神情严肃,可是没过几天,就成了一个个“小皇帝”,唉,我真担心…… “琳参谋!” “我在!” 伊文的叫喊打断了我的沉思。 “在前面一个湖泊,我们分道走吧,你率领军团继续向四环要塞前进,我们要去最近的城市养伤。” “长官,这样不好吧,我不是武职,怎么让我率军前进?而且……你们这一走,军队里高层军官全都走光了。” “谁说都走光了,不是还有你吗?参谋在军中位高权重,完全可以说是高级军官了。” “军官?参谋不是战将,我也不会上阵拼杀。” 我干脆闭着眼睛说起了瞎话,我当然不会上阵拼杀了,要是我上战场,交战双方就看我一个人表演好了。 “现在是和平时期,哪有什么战争,你只要把军队拉到目的地,随便把士兵在四环要塞里布防一下就可以了,就算敌兵真的来了也不怕,四环要塞可是军事重地,坚固得很,就算有百万大军围攻,也要七、八个月才能打下来。那时候,援军早来了。” “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军令如山,你就去吧。” 官大一级压死人,虽然我想轻松点,但上司主意己定,我再怎么劝说也是无用,半个小时后,旗舰载着整个军团的将领脱队而去,跟随旗舰的还有十余艘快船,船上载的,都是将领们的亲兵。 旗舰劈波斩浪,扬帆而去,十四艘快船则如同众星拱月一般护在旗舰周围,很快成为水天相接处的小黑点。 看着那几个小黑点,我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眼前不时闪过那一张张疼苦,却又带着喜悦的笑脸,那些将军,我的上司,为什么受了伤反而高兴?奇怪奇怪。 算了,不管他了。 正当我打算回舱时,却听到一声叹息: “唉,跑啦跑啦,当官的都逃了,看来我们活不长了。” “谁!是谁说这话?什么活不长了。” 我回过头,士兵们一个个都把眼睛转到别处,个个都是一幅“不关我的事”的模样。 算了算了,我也不想找是谁说这话的。 说这话的人要是被一般军官抓到,肯定要以“扰乱军心罪”处死。也难怪这些人不敢吱声,被抓了可是死罪,但我不会计较的。 也许是受到将领们集体离去的影响,那些原本看上去军姿军纪都非常好的士兵一个个都垂头丧气,整支船队,死气沉沉的,那些在甲板上来回散漫的兵卒倒是添了些生气。 “为什么高级军官一走,军团就变成这样了?” 整支军队最高的级别军官,仅仅只是几个有着千人下属的大队长,而这些身经百战的军官,恐怕不怎么可能听命与我。 “那些士兵,倒底是怎么一回事,非得要将军们在才能精神起来吗,一个个半死不活的。” 批阅完最后一纸文件,我一边品尝着咖啡,一边抱怨,而我身边,只有几个负责后勤的小军官,这些人,可以说是我的“直属部下”。 “琳大人,我们的战士,谁都不怕死,但谁都不想去送死。” 我扭头看向说话的那个军官,他很老,从外貌上看是这样,没有八十岁也有七十岁了,平时他总是坐在不起眼的角落办公,除了每天下发任务,上交处理结果外,他不会多说一个字,我也没什么留意他,对了,他叫什么来着? 我拿出人事薄,翻了翻,那个老军官,叫洛垤。 “洛垤,这话怎么说?” “琳大人,您还不知道吧?” 那老头放下了手中的工作,一脸颓废看着我: “全军上下都知道了,战争快要开始了。” “要打仗了?为什么?” 我有点摸不着头脑,来千湖国之前,我早已经打听过了,异世界的战争总体上都是因为宗教引起的,甚至是神与神之间的不合而引发属国的战乱,千湖国没有信仰的神坻,一直以来都是身不由己的被卷入邻国之间的战火,而最近几年,似乎并没有听说这附近的国家关系紧张啊,战争开始前总会有征兆,至少那些不寻常的兵力调动,一场战争所需要的大量兵力调动,是很难长时间隐瞒,这足以让邻国警惕。 “流山国!” 洛垤将一份处理好的文件丢到了桌上,要是平时,这个动作在军规中算是无礼至极,是对上极的藐视,一顿杖责是少不了的。 “这些家伙打起了我国的主意,前些天的刺杀应该就是他们策划的,哼,神圣天国的宗教战士,也只有他们才会放下神圣的身份去当杀手。” “是啊,那群人渣!” 周围的官员有不少人附合。 “其实,这次换防就是战争开始的先兆,一般换防都是春季,而且是三年一换,可是四环要塞去年才换防。” “为什么会这样?” 我已经感到有些不对劲了,好像……我和这支军队,被人算计了。 “即然是不正常换防,为什么不去抗议?” “四环要塞是我国防御流山国的第一线,那儿的驻防官是皇族,只是一句话国防部就下了批文,明摆着就是送我们去替死鬼,而皇帝陛下又被那位从流山国送来和亲的公主迷惑了,不相信流山国会开战,唉!这次刺杀受伤,伊文大人他们自然迫不及待的跑了个精光。相信要不了多久,战争就” “原来是这样啊。” 哼!这群怕死的将邻! 哼!哼!怕死干嘛跑来当兵! 哼!哼!哼!还当了逃兵! 哼!哼!哼!哼!等有机会了,看我怎么收拾你们这些“勇敢”的将军! 北大西洋某座无名小岛; 由于这里太过接近北极,以至于全岛一年四季中有三季被冰雪覆盖,仅仅只是在夏季,冰封的大地才能暂时温暖一些。 然而,在冻土之下,却有着如同迷宫一般的人工建筑。 不知何时,出于需要,世代居住地表的人类开始向地底深处发展,修建出比蚁穴还更复杂,更庞大的地下建筑群,这些人工建筑,有时甚至可以通到数千米深的地底,然而,这样的深度,在战争中依然不是绝对安全。 一架小型客机冒着风雪,降低高度,似乎想在白茫茫的世界中降落,机翼已经结上了厚厚的一层冰,机身已经开始出现摇晃。 突然,飞机的正下方出现了一个方形的洞口,机师没有多想,驾驶飞机迅速飞了进去。 “我们是白宫特派员。” 趾高气昂,目空一切的来人让驻防军官气得咬牙切齿,原本早已经听说那些上级派下来的家伙都是些眼高于顶的家伙,虽然长相身高毫不出众,却是一幅“本大爷天下第一”的派头,尽管早已经做好了受气的准备,但没想到,这个从机舱里出来,自称是“特派员”的家伙,连正眼都没看人一眼,还有那口气,那神态举止,可恶啊!伟大的M国怎么会用纳税人的钱饲了这么一群人! “我是受命来保护反特质能源堆的,希望你们能好好配合,别让我丢了脸。” 为首的“特派员”俨然是一副上级对下级的口气,似乎眼前这群M国特种兵全然都是拖后腿的废物一般。 军官咬紧牙,额头上青色的静脉血管变得异变粗大,脸上一阵青一阵白,好半天才吐出三个字: “是,长官!” 官大一级压死人,这口气,只好吞了。 “呀,是个上校,上校营长,嘿嘿,看来这次保护的东西挺重要的。” “是,长官。” “好了,上校,安排我们住哪呢?” 夜晚,上校最后检查了一遍防务: “确认没有什么可疑的地方吗?” “没有!” 一名下级军官回答: “一切正常,相信今晚又是一个平静之夜。” 就在这时,电梯开了,特派员身着西装,上校的心情再次变坏: “长官,一切正常。” “不!不正常!” 特派员嘴角露出一丝神秘的微笑,还没等上校反应过来,一叠小镜子出现在众人面前,在场每位特种士兵面前,都竖立着一面仅有巴掌大的小镜片。 “啊啊啊!这是怎么回事!” 惨叫声响遍整个整个房间,当叫声停止的时候,这里,除了特派员外,就只有那些飘浮在半空中的小小玻璃镜了,那些全副武装的特种部队战士,个个无影无踪。 但他们并不是消失了,如果仓库看那些小镜子的话,就会发现,每面镜子里,都有一个战士在挣扎,他们有的张大嘴巴使劲的喊着,可却听不到一点声音。有的人使劲拍打着镜面,却挣脱不出玻璃的束缚,有的持枪狂扫,可是脆弱的玻璃却将子弹全部弹开,阻隔在他们与现实世界之间的玻璃,像是一堵不可摧毁的屏障,镜中的一切声音隔绝,一切破坏无效。 “精英部队,也不过如此。” 乒乒乓乓一阵破碎声,那些镜片掉在地上摔得粉碎,红色的液体从镜面的裂口喷射出来,好像破裂水管射出的自来水一般,只不过,这些水不再是透明清澈,而是大片的鲜红。 “有了这东西,我就发财了,黑锅,就让别人来背吧。” “‘镜世界’的异能者,很少见啊。” “谁!” 特派员扭过头,不知什么时候,一个东方美少年站在他身后,微笑着看着满地的红色。 “哼!死吧!” 特派员没把来者放在心上,只是再次丢出一面小镜子: “看样子,你就是那个近日来不断偷盗强抢反物质能源的东方小子,不过遇到我算你运气不好,在我的异能面前,你没有任何逃走的把握。” “我为什么要逃?” 这是少年被吸入镜中最后说的话。 “死鸭子嘴硬,中国人啊,呵呵。” 他收回镜子,镜中的少年却是一脸满不在乎: “看够没有?” 特派员脸上的笑容瞬间无影无踪! 不可能,为什么被封在镜子里还能说话! 心中感觉不妙,手中却不迟疑,狠狠的将镜子砸在地上,“啪”的一声摔成粉碎。 “哼,这下子就算是神也得死了。” 特派员整了整西装,正要转身,耳边却传来略带嘲讽的话语: “可我不是神啊!再说了,你怎么知道神会被这样低劣的手段杀死呢?” “你……你……” 面色惨白的看着玻璃碎片中升起缕缕白烟,而后又聚成人形,东方少年的身影再次出现在特派员面前。 “异能者我见了不少,可像你这么不自量力的,却还是第一次见到。” “你不是人!你是什么东西。” “我是仙人!剑仙。” 少年一伸手,将特派员身后一个大箱子卷入手中: “东西我拿走了,你的异能倒是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是种很有潜力的特殊异能,但如果你想用脆弱的玻璃封住我的话,嘿嘿,做梦!” 少年的身影消失得无影无踪,只留下惊讶得失神的男子站在满地红色之中。 “姐夫,今天真有意思,没想到M国的异能者其心不忠,狗咬狗,哈哈!” 异界之旅(新) 第五十四章 (更新时间:2006-1-13 15:03:00 本章字数:4584) 风轻轻的吹过城头,战旗打在盔甲上啪啪作响,整座要塞了无声息,空荡荡的,如同幽都鬼城一般,城头上的整齐挺拔的身影此时显得那么阴森。 我对着眼前的“卫兵”狠狠的踢了一脚,“卫兵”随即软绵绵倒在地上,熟牛皮制成的头盔滚落一边,露出稻草扎成的头部。 我转过身,瞄了一眼身后这群面色各异的下级军官: “通知队伍,进驻要塞!” “是!” 众人见我脸色不好,连忙领命而去。 哼,这些千湖国的军队,以前不是听该国国民说他们国家的军队打起仗来有多么多么的厉害吗,连那些有圣力护体的宗教战士都不是对手。 可是现在倒好,不仅我所属这支军队的头头们半路上就跑了个精光,要了目的地一看,这要塞是建得很高,可是里头的士兵全是假的,站在城墙上的都是披了简单盔甲的稻草人,听居住在附近山里的猎人说,原先驻扎在这里的军队,早在半个月前就偷偷溜走了。 我抬起头,望着远处若隐若现的小土堡,那是流山国的边防哨所,以我的目力,能清楚的看见飘扬在堡顶的旗帜上的绣的两棵绿树。 这半个月的时间,流山国居然不知道这座要塞空了,真是不幸中的大幸,也许要归功于那胆小的原驻防将领吧,可惜了,那人脑子不错,可就是没用在正道了,聪明才智全然浪费了。 士兵们懒懒散散、三五成群的进了要塞,自从伊文那群将军集体“休假”后,军队的士气一日不如一日,幸好目前还没有出现逃兵,可是一旦战争开始,恐怕不用接敌,军队就会溃散了吧。 唯一还有点纪律性的,就是骑兵队和后勤部的士兵了,至少精神面貌会好一些,队伍虽然有点凌乱,但比起貌似流民一般的步兵,算是好太多了。 转过头,再看了看远处流山国的土堡,唉,这样的军队怎么打仗啊,让我想想以前那些虚拟实境的游戏是怎么玩的,碰上士气不高的情况,好像一般都是武将使用某种武将技能,然后士气“刷”的一下就升得很高。 可是现实中,想想也不可能。 然到要我上演一出“单枪匹马战退万军”的千古传奇?我不想当赵子龙,我也不想出名,至少目前不想,被越多的人关注,心境受到外界的影响也就越大,万一虚荣心膨胀,很容易诱发心魔,那样可不好,虽说助人是快乐之本,但把自己给搭进去可不好。 凡人的战争,还是用凡人的手段来解决吧。 要鼓舞低落的士气,最好的方法,莫过于一场胜利,可是这样的军队怎么打仗啊!不过还好,对面那些流山国的将领,看上去也不是什么厉害角色,要不然一个“空城计”摆了半个月也不会发现不了。 “传令兵!把所有的尉级军官都叫来开会!已经进城的部队驻扎城内,还没进城的野外宿营!按部队编号顺序依次进入!” 之所以下这样的命令,完全是因为这群乱哄哄的大兵,几乎把要塞城门堵了个结实。 “是!” 传令兵领命而去。 军官们的行动效率很高,并没有受到部队的影响,不过那些暂时进不了要塞士兵的骂声,连身处要塞中心的指挥堡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我静静的站在指挥室那张大大的壁挂地图前,原始的绘图术比起地球上那些随处可见的印刷品地图都差了不少,但是,这样手工绘制的粗糙地图在这里却是无价之宝,每次入侵或防守的战争,参战双方都会想尽办法弄到一张战区地图,如果没有现成的,绘制地图的任务自然就会落在侦察部队身上。 也幸好,那些胆小的家伙把这张地图留给了我,不知道是他们刻意留下的,还是离开时匆忙之间遗忘的,总之,这副地图是落在我手里了。 我放出灵觉,按着地图搜索了附近的地形,山水丘陵,草石树木,谷地山坡都与地图上所画的相差无几。 “报告!全军共十一位尉级军官全数报道,正在门外待命。” 刚刚用鹅毛笔修改了地图上几个误差,传令兵的声音就在我身后响起。 “让他们进来吧。” 军官们鱼贯而入,面对华丽的指挥室,有点不知所措,唉,倒底还是下级军官啊,虽然目前是全军中除我以外职位最高者,但军事会议,是轮不到他们操心的,第一次参加这样的会议,心中不安是难免。 “咳咳!军官们!从现在开始!” 我的声音让尉官们四处游离的目光集中到了我身上: “我以目前军团最高指挥的身份,绶于你们代理统军之职,下面是职位及人员分配会议……” “大人,统军副将们虽不在军中,但您这样会不会……” “我说过了,这只是‘代理’,是权宜之计,等风头过了,大将军们回来了,我们再把权力还会给他们,否则军中缺乏统领,一旦有什么意思,那可就不好办了。” 军官们一阵沉默,他们都害害上司回来后不好交待,不过至少那不会要了自己的脑袋,可是一旦发生入侵,搞不好可是全军死光光,更何况邻国的敌对态度除了皇帝外谁都看得出来。 两相比较之下,我的提议算是被默认了。 “那么下面就要讨论一下军队的分配问题……都这么看我干嘛!我知道尉级军官绝对不止你们几个,你们只是被派来开会的代表,相信你们在军中也是有一定的威信的。” “琳大人打算怎么将兵权分配,我们绝无异议!” 一位尉官……不,应该说是代理将军开了口,算是对我表示公开支持。 “不是我打算怎么分配兵权。” 看了看这些一脸疑惑的军官,我扶了扶脸上的白银面具,说出了让众人感到惊讶的话: “你们看上哪支部队的指挥权,直接要走就行了。” “那要是几个人同时看上一支军队的指挥权呢。” 军官们脸上一阵红一阵白: “那样的话该怎么办?” “简单,用石头剪刀布决定了。” “荒唐!这等大事怎能如此儿戏!” 一位明显是贵族的军官拍案而起,不过,看他胸前并没有贵族家徽,估计是哪个没落贵族或是某贵族的旁支吧。 “是啊,是有点儿戏。” 我装作沉思了一会儿: “这样吧,你们这些大老爷们爱用什么方式决定就用什么方式决定吧,不过骑兵团长一定得会骑术才行,射手营长一定要箭法好才行。” “这个自然!” 这群武人实在厉害,三下五除二就把部队指挥权瓜分完,有了争议,就直接用武力解决问题,非常直接。 当他们大打出手的时候,我则对着地图出神,一个由干枯的远古河床形成的峡谷,还有峡谷尽头地势较高入的河流……这样的地形…… 当鼻青眼肿的军官们决定了权力分配问题后,面对的却是一份作战草案…… “琳大人,这样的战斗从来没人打过啊?” “有人打过,战例还不少,只是你们不知道而以,去执行你们的命令吧!” 会议很快就结束了,只是短短的十几分钟而以,比起在家乡那些一开就好几个小时的废话会议效率高了不知多少,军官们有的兴奋,有的面带不宵,也有的露出疑惑不解,不过他们都忠实的按我的安排去做。 看到整队准备离去的骑兵部队,还有那些抱怨不以的城外步兵们,我暗暗惊讶千湖国军官的素质,尽管我知道他们对我不服,也不信任,甚至对我的身份和地位,也极其不满,因为没有证据表明我是个贵族,甚至和他们不是同一国家的人,但仅仅只因为我的军职比他们高,这些军官就无条件的服从于我,那些不满全都憋在心理。这样的纪律性,堪称一流! 不过,只希望他们在执行的过程中不要给我使拌子的好。 骑兵们冲着边境方向绝尘而去,而大量未及进入要塞的步兵,则零零散散的向后方山谷缓缓行进。 “队长,她只是一个参谋,我们有必要听她的吗?” “伊文大人临走时将军权交给了她,我自己然得服从琳大人的命令。” “可是我们现在要去哪里?再走下去可就是边境了,然到要我们孤军奋战吗?” 军官看了一眼身边的亲兵: “到时候就知道,琳大人的意图我搞不清,但只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就行了。” “不会让我们当炮灰吧。” “不,只是袭扰,只要把敌人激怒就可以撤退了。” 骑兵队伍行军极快,虽然一路上小心翼翼,甚至可以说是偷偷摸摸的绕过流山国设置在边境的哨所,整支部队“偷渡”过境,全然没有被人查觉——就像边境要塞半月无人驻守也毫不知晓一般,流山国的军队对邻国的军队似乎根本不在意。 流山国边境城市乔州; 这里距边境一百七十里,有着十三万人口,其中市区七万,其余分散居住在城外各村庄,这里并不算什么商业重地,但做为军队集结地,在短短两个月时间内,原先仅有六千士兵驻防的城市一时间容纳了十万全副武装的正规国防军,军队的数量已经和平民的数量相差无几,城外的军营一片连着一片,连营十余里,飘扬的军旗和各式各样的贵族旗帜几乎遮盖了军营的天空,由于军队驻扎会影响到平民正常的生产生活,军营大多都设在远离农场、牧场的荒地上。 与军队一齐到来的贵族,自然不在少数。 “为了胜利与荣誉,干杯!” 城主的石堡中,贵族军人们正举杯交欢: “此次出征,我军占尽优势必当势如破竹!” “是啊是啊!” 一个褐色头发,尖脸白面,挺着大肚腩的青年将领将玻璃酒杯高高举起,杯中红色的液体倒映出鲜红的人影: “为了预祝伟大的胜利!为了战无不胜的泊克希尔公爵!干杯!” “干杯!” 刚刚喝完一杯酒的人们再次举起了满是酒精的铁杯,一边贪婪的看着那只被高高举起的玻璃酒杯,心中不禁暗叹,为什么同为贵族会差那么多呢。 就在贵族们为了还未到来的战争胜利而庆祝的时候,一支两百人的骑兵小分队偷偷摸到了城效的农场附近。 看守农场的佣兵并没有再意这些摸黑行进的骑兵,尽管这里是边境城市,敌人却绝不可能一战未打就出现面前,边境的守卫部队让本地居民放心不少,特别是最近云集城下的无数军人,更是在人们心中竖立起不败的形象。 但是,漫天火箭却惊醒了那些无事可做的佣兵,他们接受农场主雇佣守卫农场,本以为是件轻松的差事,没想到却是最先倒霉的人。 看守该农场的,是一个十余人的小佣兵团,第一波突袭的箭雨,立刻将几个探着探脑多事的佣兵射倒,也有几个佣兵见势不妙,拔出兵器拔开火箭,趁着第二波箭雨未到,拔腿没命的逃。 其他佣兵听到惨叫和火光,连忙赶来,却惊讶的看到全副武装的骑士,骑士身上的徽章,却不是流山国的双树国徽,而是刺眼的千湖国刀盾徽章。 逃吧!在生与死边缘打滚的佣兵只论单兵战斗力绝对在任何一个国家军队之上,但是装备和配合却远远不如,战场不是一两个英雄发扬个人无敌主义的地方,那种只在游戏机里存在的事情绝不可能出现在现实中,于是,这些混成兵油子的老佣兵们想都没多想,脚底抹油瞬间跑得没了影。 新出道的佣兵们愣头愣脑的,看见杀气腾腾的骑兵队,一时间愣在原地,有几个不知死为何物的家伙发扬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挥舞着兵器哇呀哇呀的冲了上去,结果自然是冲得有多快死得就有多快。 年轻的佣兵们都被红色的血液和残缺的人体吓住了,纷纷转身就逃,骑兵们也不追击,将整个农场点燃后迅速撤退。 几乎在一顿饭的时间里,城效三十处农场、牧场、果园纷纷受到骑兵袭击,这支绕过边境哨所的千湖国骑兵队伍化整为零,四处出击,从乔州城向外望去,夜晚的天空一片火龙,即使是身处要塞中的我,天边的红光依然能清晰的映入我的眼帘。 异界之旅(新) 第五十五章 (更新时间:2006-1-15 18:28:00 本章字数:6938) 可怜的骑兵们,可怜的千湖国骑兵们。 流山国的骑兵在贵族骑士的带领下追杀着那群胆小没用不顶事的千湖国骑兵,每个流山国骑兵都把牙咬得紧紧的,死命的鞭打的马儿。 千湖国的骑兵团成功的烧毁了大量农场果园以及一些建于城外的大作坊,虽然没造成多少人员伤亡,可是本地的经济基础几乎受到毁灭性打击,把那些土贵族心疼的昏死过去,这还是小事,最重要的是让千湖国的杂碎们在自己眼皮底下如此张狂,无异于在每位流山国战士的脸上狠狠的打了一记耳刮子,并将军旗泼上秽物。 那些从王都来的贵族们更是铁青着脸,过份的大意让他们把军队放在离城市太远的地方,而事发当时,几乎所有的上级军官,都在城里渴酒作乐,等到他们跑回大营整军追击,天早就大亮了。 幸好当时军队虽然接到出击命令,但下级军官们仍然作好了出击准备,等那些满是酒气的家伙们一到便立即出发。刹时间,云集边境的流山国十万军队倾巢出动,就好像被捅了一下的马蜂窝。 本以为追不上那些可恶的敌人,但是很意外,步骑混合的流山国大军很快就追上了那支千湖国骑兵——人家早就列阵等着呢。 一阵砍杀,败的自然是千湖国骑兵,几千骑兵对付十几万大军,千湖骑兵不是坦克,流山国士兵也不是纸人,这样的结果自然是一开始就己成定局的。 为了追击这股顽敌,所有的骑兵都从离队而出,追击逃敌。而步兵而乱七八糟的朝着越来越远的黑点狂奔——原本整齐的阵形在击溃来敌后就乱了,贵族们压根都没想过要整整队型。 “四环要塞原本驻军有四万五千,最近听说又开来了个三万人的小军团,大人,您看是不是要整军一下再……” “嗯!你们整军一下,准备突袭四环要塞!” 但是,当步兵团慢慢吞吞的“爬”到要塞时,却发现要塞的大门完全大开,整个要塞静悄悄的。 “报~~~~~” 一名侦察骑兵翻身下马,单膝脆在帅旗前: “报告将军,四环仅不有足两千守军,我骑兵尾随敌骑攻入城中,己拿下要塞!!” “哦!?” 将军的目光停留在城墙上,只见城头站立头一个个挺拔的身影,看盔甲样式,明显是千湖士兵,看了看城头,又看了看跪在前边的侦察兵。 “来呀,把这个千湖的探子拉出去砍了!” 令人吃惊的命令让那侦察兵惊讶的抬起头来,眼中带着恐慌: “将军,我不是千湖的探子啊,我不是啊……” 大将军不宵的看了眼侦察兵消失的方向,冷冷的“哼”了一声: “哼,想把我诱入城里再下手,我没那么笨!准备攻城!别从大门进去,他们一定在城门入备好的陷井。” “是啊是啊,将军英明!” “千湖的那些笨蛋,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当士兵们毫无阻碍顺着云梯爬上城头,意外的发现守城的敌人个个都成了呆子,而这些呆子甚至连兵器都没拿,于是高兴的挥舞着兵器扑了上去,对方也没有闪躲,站在原地,毫无反抗的让人砍下了稻草扎成的脑袋。 那一时刻,流山国的士兵们才无奈的回头看了看架在城墙上的长长云梯:早知道我就从城门进来了,爬梯子好累。 且不说步兵团长官以什么样的表情看待那五万稻草人战俘,现在说说那群流山国骑兵吧,这群骑兵死咬着千湖骑兵不放,轻而易举的攻下一座空空如也的要塞之后,留了一个侦察骑兵回去报信(就是那个倒霉鬼),继续死追着对手不放。 “琳大人,敌骑己到。” 侦察兵指了指远处不断接近黑点,马蹄扬起的灰尘可真是漫天飞舞,连我在这儿隔得老远都看得清清楚楚: “敌骑约两万五千人,再过半刻钟就到。” “传令各军,准备。” “是!” 虽然士气低落,但由于这场战斗基本上不是用刀剑准备问题,充当民工的士兵倒也干得挺卖力,基本上,事情到了这种地步,谁都能猜到我要做什么。 千湖骑兵们冲入山谷,凌乱的阵形根本就是真正的败退,至于骑兵团的战旗,早就不知道哪去了。 流山国的骑兵紧随而入,当他们要冲出山谷时,无数巨石突然从山崖上砸下,冲在最前头的贵族骑士顿时被砸成肉泥,残破的身躯很快就被掩盖在石堆下。 “快退!快退,有埋伏!” “后路也被堵上了!” 骑兵们回头一看,果然,来时的路也已经堆满了巨石。 “到中间来!他们砸不到!” 被石头砸得伤亡惨重的士兵们连忙冲到了山谷中的开阔地带,这时,四周静了下来,除了伤兵的呻吟,再无其他声音,山中的飞鸟被士兵的杀气惊走,草丛中的虫儿也不敢鸣叫,一切静悄悄的,如同无月之夜时的宁静,死一般的宁静。 山崖上不断的映出金属反射来的阳光,这些原本士气低落的家伙似乎回复了勇猛,只等我一声令下就结果了那些陷入绝地的骑兵。 不过,那样并不保险,而且还会有很大的伤亡。 “敲鼓!” “咚!” 一声巨响,结束了暴风雨前的宁静,无数火箭“嗖嗖嗖”的从山崖上射出,随着火箭射出的,还有士兵们丢出的火把。 虽然火箭由于弓的原因射程很短,和火把丢出的距离差不多,可我就是喜欢看火箭齐飞的场面,嘿嘿,其实这火箭真是个好东西啊,要是当年孔明草船借箭借来的是火箭……嘿嘿。(注:这里的火箭不是指火箭炮,是箭头点燃的箭矢。) 着火点离那些骑兵们还很远,这个山谷两边谷口虽然狭小,但是山谷中央却非常平坦宽阔 。 “放心,这一带的草还是绿的,没那么容易着火。” 一个骑士军官用颤抖的声音安慰属下: “只要坚持到大军到来,我们就能获胜!” 虽然这声音中气不足,却让身陷绝地的骑兵精神这之一震。 “大人,不好了!” 一个小兵慌慌张张的跑来,递上一根滑溜溜的木头: “这是什么?” “这是抹了油的木头,我们脚下全都是啊!” 众军士低下头,只见青青的小草间,横七竖八的丢着一根根一尺来长的木棍,每根都油光发亮,抬起头,只见同袍们的脸色全都变得死灰一般,刚刚然起的一点点希望之火眨间熄灭,在越来越近的火焰面前,每个人都如此的绝望。 这场战斗的胜负早已经成了定局。 当火焰渐渐熄灭时,山谷里己是一片狼籍。 “报~~!敌军主力出现!约五万人!” 我站在山顶,居高临下,清楚的看见一支队伍正在急行军,人数大约五万左右,也许是山谷的黑烟让他们感觉到情况不妙,只留下部份军队守卫要塞,主力急急忙忙朝山谷行军,只可惜他们要解救的同袍早已经烧成了黑炭。 这山谷,是远古时代的河床,在山谷的另一头,一条被堵住了河道的运河水位升得老高,一群士兵奸笑的看着越来越接近山谷的敌兵和四处乱窜的侦骑。 “是时候了~!” 一声锣响,一个士兵拿着巨斧将一个木桩拦腰劈断,刹时间,白花花的水流如出栏的猛兽一般狂涌而出,简易的堤坝瞬间就被冲倒,就连砍木桩的士兵也险些被水卷走。 “参谋大人真是军神下凡!” 看到汹涌的洪水冲入山谷,卷走烧焦的尸体,又从山谷另一头冲出,吞没了正准备掉头逃跑的军队,情报官不由得拍起了马屁: “有您在,别说这些敌人,就算流山国来个几百万军队也不怕。” 是啊,无论多么强大的军队,在大自然的力量面前都显得如此渺小,而这场人工洪水,比起那些洪灾,实在是差太远了。 全身漆黑的龙骑士驾御着魔龙钻出云层,出现在仙殿上空。 “龙将大人,下边就是仙殿。” 被其他龙骑士称为龙将的是一位全身都被黑色盔甲包得严严实实、只露出蓝色眼瞳的人,他看了看那座由翠玉为基,白玉为房的建筑,柔和而圣洁的气息让他感到万分舒适,不过他心中却非常的疑惑,正常情况下圣洁的气息会让他们这些身心都交给黑暗的人感到万份难受,可是仙殿散发出的圣洁,却是一种享受。 “这是个不设防的国度,大人,您看,他们连城墙都没建好。” “嗯!” 龙将点了点头: “看来仙殿的人并不怎么厉害,我们都飞到他们头顶了,他们还不知道,哈哈哈。” “冲进去,把那些弱小的家伙杀个干净,让这片肥沃的土地成为至高无上的魔神手掌上的明珠!” 杀气刚刚从龙骑士们身上透出,一股如同刀割般的疼苦瞬间充斥着所有龙骑士的大脑! “啊!怎么回事!” “有人偷袭!” “不!不是偷袭,是那股圣洁的气息……不要露出杀气!” 杀气一消失,刀削般的疼苦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圣洁的气息似乎让他们全身舒畅无比。 “这仙教,有些奇怪,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圣力。” “我仙教无上圣力,岂是那些山野小神能比的?” 众龙骑士齐刷刷的回过头,龙骑枪整齐的指着声音的来源——脚踩白云,凌空稳立的蓝发仙术师,那样子,倒隐隐有几份仙人气势。 “呵呵,才刚刚回国呢,就有不长眼的宵小找上门来。” 仙术师看待龙骑士的眼神,就如同一个绝顶高手看待几个不长眼主动找麻烦的街头小混混一般。 尊贵的龙骑士怎么受得了这样露骨的蔑视,二话不说,几道黑色龙斗气直副仙术师而来,面对那让异世界有数高手无法轻视的夺命气息,蓝色头发下的嘴唇依然挂着一丝微笑: “移形换影大法。” 仙术师的身影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那几道强大的黑色气浪撞在一起,在一声巨响之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很不错的破坏力,你们是魔族的龙骑士吧。” 龙骑士们抬起头,只见蓝发的仙术师正静静的飘浮在一身穿仕女装的年轻少女身旁,高傲的龙骑士哪习惯以这种抬头仰望的方式看人,要看,也只有尊贵的魔神才配让他们仰视。 于是,身为坐骑的魔龙努力拍打着翅膀,飞到与这一男一女相等的同度。 “你是谁,报上名来。” “仙殿圣女水云兰” “我!魔龙神将菲洛太克,我这次来是以魔神的名义接管这片土地。” 为首的龙骑士傲气十足,丝毫没把眼前两个放在眼中,更没把地上那无数正在看热闹的平民百姓放在眼里。 看到对方露出这种气势,蓝发仙术师心头一阵火起,就想上前扁人,身形刚动,却发现一股力量将自己束缚,丝毫动弹不得 “安夏,上仙曾说过,修行之路,须得心平气和,静如止水,否则易生心魔,难以悟道。” “知道了。” 看到那个自称圣女的水云兰一句话就把那个叫安夏的仙术师情绪安扶下去,菲洛太克不禁奇怪,心平气和,静如止水好像是说让人心情平静下来的意思,虽然知道两个力量相当的武者对战时冷静是取胜的关键,可是说得容易做到难,那个叫安夏的家伙精神力波动现在已经相当平稳,稳得让人不敢相信,就像平静的水面一般,这可真是心如止水了,可是这是怎么做到的呢?看来仙殿一定有可以让人在任何时候都保持冷静的秘籍,虽然不能直接让人变成天下无敌,但这可是让所有魔法和武技高手做梦都想得到的力量啊! 菲洛太克知道,这样重要的秘籍,任何门派打死都不会交出来的,只有武力强抢!当下打定主意,仙殿的秘法,无论如何都要拿到手!可是他哪知道,他所谓的“秘法”,不过是几句简单的修心法诀,在古代中原人士看来,这样的口诀根本就是连入门功法都不算的东西,不仅修行者会,普通的武林人士也会,甚至连邪魔歪道、三教九流个个都会,可是对于不知道“修心”为何物的异界人来说,只有高手,才明白心境修养的重要性,可是却没有人发明一套专门修心的功法,因为在他们看来,只有看得见的魔法和斗气,才算是“力量”,心境那种飘渺的修炼法,特别是力量越强,修心越是不易,其难度足以让任何异界高手纷纷半途而退,而异界的菜鸟们却在拼命的提升战斗力,更本不知道修心是什么东西,要不然,异世界早就出现一大堆仙灵妖物,哪还轮得到神魔在这里独霸天下。 不过,菲洛太克也知道,一些教派在毁灭时,往往会毁掉一些绝世秘籍,他可不希望发生这样的事,招安,当然是最好的。 “尊贵的圣女水云兰,若仙教能归附魔神之下……” 然而,话还没说完就被那轻柔的女声打断: “自仙教成立以来,不过数月时间,己有十数个教派怀着和阁下相同的目的来我仙殿,阁下不是第一个,但也不是最后一个。” “魔神大人可不是那些无用的神灵可比的。” “教派之间相互贬低漫骂,并不少见。” “你……” 一股怒火冲上菲洛太克心头: “不识抬举,能够皈依在至高无上的魔神之下,这样的荣耀不是想有就有的。” “不要把自己想得太过伟大,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水云兰依兰是那么平心静气,语气中不带一丝情绪: “上仙曾说过,天地万物生而平等,谁也不比谁更尊贵,有的只是地位的差别与实力的强弱,无所顾忌的力量只会带来恐慌与仇恨,这样的力量迟早会消亡。” “荒唐,魔神的力量怎么可能会消亡,无知的异教徒,让你们见识一下魔神大人至高无上的力量吧!” 魔龙们齐声咆哮,这些生存在魔界的龙族将龙族特有的威压毫无保留的施放在眼前两个人类身上,但是除了安夏在开始时身体猛的震动一下,随后却没有任何做用,龙威失效了。 龙威其实只是一种精神压迫,对于那些没有修心过的人来说是至命的,但对眼前两个修心不久的人来说,西方龙族的龙威还是可以忍受的。 “龙威,不过尔尔!” 安夏笑得很轻松,但是这一笑,只有在初时龙威及身时一时不适应,但随后就轻松得多了。 “唉!” 水云兰轻轻叹了一口气: “本想教训你们之后放你们一马,现在看来,是不行了。” “哼,好大的口气,就看你有没有这本事了。” 菲洛大怒,还从没见过如此狂亡的敌人,还未交战便一副自己已经得胜的模样,从来没人敢这样对待高贵的龙骑士,当我们是普通的骑兵吗! “若是我出手,你等还有一条活路,可是龙威一出,必定将‘它’引来,此事怕是不能善了。” 未等水云兰再说什么,天空突然变暗,刚才普照大地的太阳似乎消失了一般,四周一片漆黑,一声奇怪的鸟叫传入众人耳中。 “怎么回事?” 安夏不安的四处张望,水云兰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不要慌乱。 “是金翅鸟,就是教皇前几天召出来的那只小鸟儿,据说那只鸟真身其大无比,其翼三千里,可比大鹏,生性凶残,以龙为食,传说它日食大龙一条,小龙五百,能辟开海水,将躲于深海的海龙捉出喂食。” “真有那么厉害?” “假的!要是它胃口真那么厉害,估计天下的龙早就绝种了。” 水云兰轻轻一笑: “不过它喜欢吃龙倒是真的,但也不是什么龙都吃,比如上仙留书中记载的那种身躯如蛇一般,能腾云驾雾的龙就吃不了,它没那本事,但比那种龙多个翅膀的应龙就能应付。” 低下头,看了看漆黑一片的大地,随即又说: “上仙留书中所记载的龙族至今是个迷,那种身躯像蛇,没翅膀的龙族能呼风雨,口吐风火雷电,比起我们这只能吐龙炎的龙族可真是强大多了,那样的龙,恐怕连神族也制不了吧。” “至于应龙,据说本事不大,是龙与异兽杂交所生,有点像我们这的亚龙,可是我看书中的那些记载,却发现那应龙似乎依然不是我们这的龙族能比的。金翅鸟喜欢吃的龙,就是应龙。” 天空腾的变亮,那只飞翔于天顶之上的硕大巨鸟在无数人的注视下渐渐缩小体积,高度也在一点一点的下降。 “那是什么?” 龙骑士们还未反应过来,就被一阵劲风连人带坐骑扫倒在地,从高空落下,魔龙没受什么,可是那些龙骑士们,全都摔得粉身碎骨。 魔龙们没有时间为主人哀伤,他们听得懂人类语言,知道那个龙族的天敌已经到来,当那只全身金光闪闪的金色大鸟落在它们面前时,足以焚尽一切的龙炎袭向那只目空一切的大鸟,可惜全都无功而反,作为龙的天敌,又怎么会对龙炎没有防备呢。 尽管金翅鸟已经缩小了身躯,但它目前的体积并不比龙小,百米高的个头如同高山一般,让中疆的人们惊讶不己,也让仙殿的仙职们惊奇万分,谁能想到,几天前仙殿教皇雪玫从一个怪异的魔法阵中召唤出一支可爱的,看似无害的小鸟,谁都以为那是个失败的召唤术,可是,今天这只可爱的、无害的小鸟摇身一变,天哪!那是什么鸟,龙会变人,高级魔兽也会变人,但体积前后相差那么大,恐怕连神兽都没这番变化本事。仙术师们都在祈祷,希望出使外国的教皇快点回国,谁知道那只可爱的小鸟会不会吃人啊。上仙保佑,希望那鸟儿不喜欢人肉。 龙与巨鸟的战斗,简直就是猫戏老鼠,十几只高贵魔龙在百万双眼睛的注目下被金翅鸟玩弄得精疲力尽,最后被利爪开膛破腹,平时高高再上,力量强横得不可一世的龙就这样葬身鸟腹,未了,只留下一地龙皮龙骨,难吃的龙头丝毫未动——金翅鸟很挺挑食的。 也就在那一天,人们知道了世界上还有一种恐怖的食龙鸟,有着龙族不可比拟的力量,至于证据,就是最近中疆大量出口的那些用龙皮龙骨制成的兵器防具,以及大量用冰块冻起的龙肉——据说看过金翅鸟吃龙的人整整三个月都不想吃肉,这些残留下来的龙肉,当然还是换了外汇。 异界之旅(新) 第五十六章 (更新时间:2006-1-22 22:35:00 本章字数:4042) 混黄的水面上飘浮着无数的杂物,偶尔还能看见几具浮尸,这就是水灾。 以前听说抗洪抢险时死了多少多少人,总不以为意,觉得那些人太笨了,水流再急,浮到水面上能呼吸不就没事了,身上穿着救生衣还会被淹死真是笨得没话说。 但是现在,我看到了洪灾的力量,那不是一两年救生衣就能解决的问题,漂浮在水中的尸体大多是穿着皮甲的轻步兵,还有一些死马,许多人身上都有伤痕,有的尸体头颅稀烂,似乎是在急流中撞到了什么东西。 以前常常听人说某某如同洪水猛兽,可是照我看来,无论什么猛兽都比不上洪水。 以前在电视上看到洪灾的情形:天空之下除了浑黄的水面外只有那些飘浮的杂物和依然挺立的树林,以及被洪水吞没大半,若隐若现的建筑物。 现在这样的情形直实的体现在我面前,只是这一带的房屋不是木房就是土屋,大水一来便无影无踪,也不知道有多少平民百姓为那支流山国的军队陪了葬,不过,边境地带居民一般不会多吧。 所幸这一带河流密布,洪水只是在一小片区域内横行,但相信很快就会汇入周边地区的河流,至于那些河流会不会因为水位暴涨而诱发新的水灾,我可就不知道了。 “琳大人!” 正当我面对浑黄的水面发呆,传令兵的声音让我回过神来: “伊文大人回来了,请您去大帐。” “哦,这么快就回来了?从我发出捷报到现在,好像不到二十四小时啊。” “是的,大人。” 传令兵的眼神忽闪忽闪,就好像一个偷了东西,心怀鬼胎的小偷面对失主一般,当然,这里的小偷不是指中国的小偷,也只有异世界的小偷偷了东西才会这样忐忑不安,中国的小偷可强呢,敢把失主暴打一顿再告上法庭。 “伊文大人修养的地方离这不过半天路程。” “哦,知道了。” 半天路程,说近不近,说远不远,虽然离前线半天路程的地方也算前线,但如果前线失利,跑起来轻松,也不会让人说成是离职,因为这完全可以推脱成是“亲自侦察”或是“重视补给”。 现在战斗已经结束,虽然要赛还在敌手,不过那里的守军不多,我又没在那留什么粮食,估计就算不攻击,拖上几天要塞里的流山军人就要饿肚子了,不出意思,那要塞不久就会“光复”。 而就在这种情况下,原本“养伤”的家伙们一听到胜利的消息,像闻到血腥的苍蝇一样飞了过来,来得如此突然,让我事先没听到一点消息。 不过不满归不满,那家伙终究是军中主帅,不管怎么说我这次算是功不可没,总会赏我点什么东西吧,不知道会是什么,金银?我不缺那个,美女?我本身就是,官职?嗯,这个好像倒不错,伊文好像是个有点权势的贵族,等到要塞收回,就算是完美的防守战胜利,他的声望应该会水涨船高,给他要个官当当倒也不错,到时候贪污点东西打包带回中疆,支持国家建设,嘿嘿。 要什么官呢?城主?好像小了点,要个领主来当?那我不成了这个国家的大贵族了?心中正打着小算盘,不知不觉的来到了帅营,巡逻的士兵们个个抬头挺胸,士气高昂,根本看不出一天前那副半死不活的样子。 就在踏进大帐的那一刹那,我看到了几天前集体出走的将官们,个个面容严肃,坐在长桌两边,似乎是在开重要会议,一顶顶将军头盔放在各自主人面前的桌上,摆得整整齐齐的,一双双手都整齐的放在膝盖上,纹丝不动,一张张面无表情的脸,一个个盔甲整齐端正坐姿的人体,让人觉得气氛异常严肃,可是偏偏正坐中央的伊文大帅低沉着脸,没吭半声。 “琳参谋,你终于来了。” 见我到来,伊文终于开了“金口”,只是为什么我觉得这语气似乎不善。 “嗯,我来了。” “你在军中待的时间虽然不长,怎么连军中最基本的规矩都不懂呢。” 奇怪,以前我也没守什么“规矩”,也没人说什么,怎么今天…… “今天就不和你记较这些了,以后你也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了。” 我还没回过味来,伊文就沉默了,不说话,整个大帐中死一般的沉静。 今天气氛怎么这么怪啊,我有种不详的预感。 “琳参谋,我不在军中的这段期间,你让要塞落入敌手,这你怎么解释。” “伊文大人,当时军队的士气低落,军队数量仅敌方的三分之一不到,如果死守要塞,恐怕……” “恐怕什么?什么士气低落,你看看外面那些战士,那叫士气高昂!你眼睛瞎了?” ……郁闷,当时的情况怎么和现在比啊,我……真不知道要说什么了。 “还有啊,在敌军未入侵之前,你派骑兵主动侵入流山国,烧杀抢掠,挑起战事,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反正谁都知道那些家伙最近肯定要打过来的,我只不过打乱了他们的战争步骤……” “但是你有没有想过,这样一来我们就变成主动挑起战端的一方了,最重要的是那个流山国和亲送来的公主让皇上不相信流山国会入侵,这事皇上一定会怪罪的,流山国肯定会派人到首都抗议的!这件事的责任,必须有你来负!” 见我半天不吭声,伊文打了个手势,将领们全都齐刷刷的离开,大帐中转眼间只剩两人。 伊文微笑着走到我面前,脸上完全没有了刚才的严肃。 “琳参谋,挑起战争在先,又丢了要塞,皇上肯定不会留你性命。” 突然,他猛的搂住我,同时拿去了我的面具。 “你……” 事发得很突然,我正准备将其推开,再暴扁一顿,但真气运到了手上,脑中却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看看他想做什么。 “秦琳,其实你也不必害怕,这件事事关重大,皇上必定会亲自召见你……皇上多情,必定不忍心杀你,你也不必害怕。” “是吗?不是说我其罪当死吗?” 我紧盯着那双带着不怀好意目光的眼睛 “嘿嘿,你可是个……怎么说呢,你然到不知道自己的魅力有多大吗?就算当今皇上喜欢男宠,只要你一亮相,皇上就会被那些男宠赶出宫去,就算是喜欢摧花的家伙,也不会忍心对你下手的。” 伊文身体前倾,全身的重量都压在我身上,我也“配合”的被他压倒在那张长长的会议桌上: “说不定你以后可是皇后哦。” “那你还敢对未来的皇后无礼。” “为什么不行?” 伊文笑了起来,笑得很奸诈: “是我先认识你的,把你交给皇上之前怎么的也得先占点便宜,以后我甚至可以对人说,我比皇上更早得到你的温柔,再说了,是我把你从匪徒的手中救下来的,报答我,也是你应该做的。” “最后我想问你一下,你为什么明知前线事紧,还把我留下来送死,你不是说所有我很有魅力吗?你怎么忍心呢?” “不留你下来留谁下来?其他人虽然职位都比我小,但他们背后的家族不是我能惹得起的,为了将来的荣华富贵,只好打算牺牲你了,不过没想到你还真有两下子。” “是吗?” 我轻轻笑了笑,伸出双手轻轻勾住他的脖子: “看来今天我怎么的也得让你高兴一下,来吧,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吧。” 我现在被他压在桌上,又手又勾着他的脖子,如此的配合,可是伊文脸上的笑容却僵住了,然后只见他脸上的肌肉很不自然的扭动着,唉,难得我如此的配合,怎么就露出这么一副表情呢。 “伊文大人,难得我投怀送抱,你不是想做点什么吗?” “秦琳,琳参谋,你这样做可是犯上,能不能先把刀子拿开,这可是很危险的!” 嘿嘿,在我勾住他脖子的时候,已经握了把小刀,而现在这把小刀正架在他的脖子上,正对着劲部那蓝色的血管。 当我押着伊文走出大帐时,那些站岗的卫兵和刚才退出来的将领军官们全都目瞪口呆,我不禁皱了皱眉头,主帅被“罪犯”劫持,这些家伙应该大拔剑大喝:“把刀放下饶你不死”之类,怎么会这样瞠目结舌呢,眼睛还睁得那么大? 这情况真头疼,要是照正常程序,我应该像电视中那些英雄一样,大喝一声: “不要过来” 然后这些小兵小将就会说: “不要乱来!” 再接下来就是我索要马匹,带着这位极有身份的人质逃之夭夭,至于放生人质还是撕票都不在我考虑之内,反正像电视中那样一群人骑马狂追是免不了的。 可是,本应该充当救援角色的一方却傻愣着,看他们的眼神,似乎在着迷什么东西。 “咕嘟” 一个狠狠的吞下即将流下的口水,俯下身,急匆匆的摘了几朵不知名的小花——幸好这营地是建在半山腰,有着丰富的植被,几朵小花不难找。 “美丽的小姐……” 在我和伊文惊讶的目光中,那几朵小花出现在我面前,虽然是随处可见的,色彩并不鲜艳的花朵,但那纯白或淡黄、粉红的花瓣以及嫩黄色的花蕊让它们如同活泼的小孩儿般可爱……只是,这种场合并不适合献花吧。 “你这个混蛋!” 伊文气得声音都在颤抖,眼泪刷刷刷的住下流: “混蛋!白痴!弱智!你的脑子里除了女人没别的吗!没看到我被劫持了!” 那位军官张大了口,愣头愣脑的看了看刚才还威风八面的伊文大将军,又看了看自己手中的花朵,再看了看我,最后目光停留在那把明晃晃的小刀上。 “快来人啊!!有刺客!!” 我现在才发现,眼前这位看上去智力有点问题的军官竟是一位绝世高人,有着一副难得的大嗓门,他的穿脑魔音打了我一个措手不及,小刀差点握不住。 奇迹的是,伊文除了面色难看点外竟没晕死过去,看来他也不简单,竟能抵挡武林中人人谈之色变的穿脑魔音,看来千湖还真是个卧虎藏龙之地。 有这样一位音攻高手发话,恐怕百里之外都能听得一清二楚,这不,一大批一大批的士兵像潮水一样涌来,瞬间就围得如铁桶一般。 压力好大啊,无数尖锐的枪头,明晃晃的刀剑,张弦待发的弓箭,全都指着我……当然有半数以上是指着伊文,谁叫他是人质,挡在我身前当肉盾,是人质不可推卸的责任,为劫匪挨刀,也是人质的天职。 现在嘛,好戏才刚刚上演,虽然中间出了点插曲,但“秦大仙伪装凡人逃脱计划”一切如同计划中的一般进行,目前还没出现意外。 异界之旅(新) 第五十七章 (更新时间:2006-1-29 8:05:00 本章字数:4785) 大家新年好^_^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工作的加薪升迁,经商的发财,买彩票的中大奖,最近懒了一些,没什么更新,大家别介意啊! 请大家也祝我和像我一样的学生考试能考好成绩,毕业能找到好工作! “我觉得你放了我,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看到四周都是自己忠实的下属,被劫为人质的家伙底气倒是足了不少。 “闭嘴!你现在是个人质。” 这位人质真不厚道,最起码也要大喊“不要过来,都退下”之类的。 周围的士兵们见此情形,整齐的向前迈进两步,手中的长枪刀剑整整齐齐的向前 伸出,似乎在给险境中的长官打气。 “你不可能走出这军营的!” “你怎么这么喽索!安静!” 这家伙真喽索,要不是为了逗你们玩,最后的耍你们一下,早就把你这个长嘴男 用强力胶封嘴了!为了让这家伙安静,我得做点什么,不然吵都被他吵死,点穴 ?嗯,不错的主意。 伊文只感到脖子上一轻,原本架在脖子上的短刀已经离开要害,还没反应过来出 了什么事,只觉得颈部一麻,短刀的刀柄不轻不重的砸在上边,下巴顿时没了知 觉,别说开口说话,连声音都发不出来。 “砰砰” 就在我给伊文点穴时,也许是看到短刀离开要害,士兵们见有机可趁,纷纷一涌 而上,人群中甚至传出两声枪响。 是魔法枪的声音,有炼金术士! 翻掌打碎了两个魔法冰针,士兵们已经冲到我面前,现在这情况,就算再把刀架 到伊文面前也不能阻止这些小兵夺帅的意图。 在这种情况下,我做出了武侠电视中大侠挟持反派头目失败的动作:一把拎起伊 文,将他丢向蜂涌而上的士兵,士兵们哪曾想过我竟会把人质丢出,但他们看到 凌空飞来,手脚乱舞的伊文,只是愣了一愣,迅速把前伸的刀剑丢到一边,然后 ,认命的被连人带盔甲三百多斤的人体砸倒,把人丢出去时我用了点暗劲,在伊 文接触第一个士兵时,隐藏的暗劲被触发,无形的真气在人群中呈扇形扩扇,其 结果就是几十个士兵手软脚麻的倒在地上打滚,疼是不疼,就是全身血脉被真气 暂时性堵死,两天内是别想站起来了,远远看上去,这几十个士兵就像是被伊文 砸倒了似的。 “我想,大人应该减肥了。” 一名校将喃喃自语,周围的一群参将,校将纷纷点头。 在丢出伊文的同时,我运起轻身术,又以壁虎游墙术让掌心产生一股吸力,紧帖 在伊文那身华丽的将军铠上,就在他砸到士兵,还未接触地面时,一脚踩在伊文 背上,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蜻蜓点水一般的踩着士兵的脑袋,眨眼间就跑了一 百多米! “别让她跑了!投矛,快!” 几十根短矛凌空飞来,除了几根能够扎到我的短矛被我打飞之外,其他长矛都轻 松的将我身边一大片士兵钉死在地上,只有那个刚好被我踩脑袋的小兵福大命大 ,受本仙保佑免了一死,但还是吓得面无血色。 真狠,根本不在乎会弄死多少己方士兵! 我稳住身形,站在这位倒霉又幸运的士兵头上,望向短矛射来的方向,只见那儿 整整齐齐的出现在三排士兵,每个士兵手中持有一根一点五米左右的短矛,矛尾 装有尾翼,看上去像是放大了的弓箭,在他们背后,还背着好几根同样的短矛。 这支部队我以前也见过,但没仔细看,以为只是普通的,用于近身肉捕的部队, 哪想到据然是投矛部队。突然,左侧又响起呼呼风声,一扭头,晕了,好多斧头 飞旋着过来了! 唉,我早该想到,这个世界的弓箭制造技能如此落后,缺乏杀伤力,自然就会有 其他大杀伤力的远程武器。 投矛和掷斧当然就是其中最典型的! 这些重量大的“暗器”虽然杀伤力很大,但难不倒我! 手一伸,一根斜斜插在泥土中的投枪如同受到召唤般,迅速飞到我手中。在我脚 下小兵绝望的目光中,那根原本用来投掷的短矛在半空中缓缓的画起了圆圈,缓 缓移动的枪尖轻轻的点在呼啸而来的短斧上,短斧瞬间失去了力气,掉落在地, 锋利的斧刃砍进泥中。 第二把,第二把短斧也步上了“前辈”的后尘,那把短短的投枪像一支长长的画 笔,画出了一道看不见的铜墙铁壁,所有掷来的斧子,全都砍进泥里。 刚收拾完斧头,第二波的投枪杂带着弓箭又来了,而且是从两个方向袭来,这些 远程攻击的兵种真是麻烦! 投枪在我手中像棍子一样的舞了两三圈,随后又被我丢出,丢出的方向,正是无 数投枪刺来的方向,一柄投枪在接触几十柄与它一模一样的投枪时,“拍”的一 声轻响,炸成了碎片,纷飞的碎木片将那些投枪打得折的折断的断,在投枪手们 目瞪口呆中掉落一地。 弓箭手们的脸上更是一阵红一阵白,他们射出的弓箭本身威力就不大,只见我手 一挥,一阵怪风(掌风)吹来,那些箭好像射中了钢板一样被弹飞,落了一地。 没等他们再丢出什么,炼金术士的枪身再次响起,这次射来的,是魔法弹! 对付魔法弹,不用什么太高的技巧,手指前伸,几道尖锐指风疾射而出,古代武 侠面对重装甲敌人,有许多种对付方法,除了最常见的“阴劲”“隔山打牛”外 ,能够轻易击穿巨岩的指功也是那些重甲武士的谈之色变的功夫。 照我估计,这些指风毁了魔法弹以后,还能够射到炼金术士身上,在他们非要害 的地方钻上几个小洞。 指风与魔法弹一碰,出乎意料的产生了大爆炸!如同肩扛火箭炮的爆炸力不仅让 我吓了一跳,还让指风的力道大减,但是,炼金术士的身上依然被指风余劲击中 ,在身上留下了几个浅浅的血洞。 正当那几个炼金术士正准备带伤做战,举枪准备再次射击时,只觉得眼前一花, 我已经笑眯眯的站在他们面前,轻轻松松的拿走了他们那视如珍宝的魔法枪,以 前好像有捡到一把,但却被我丢进空间袋中忘记了,现在多抢几把,多多益善。 这几个炼金术士看见枪到了我手里,当然不答应,扑上来就想夺回宝贝魔法枪, 而这个时候,我却听见身后风声大作,习惯性的闪开,扑了个空的炼金术士们一 抬头,却看见铺天盖地飞旋而来的利斧和从空中落下的枪尖箭矢,还没来得及喊 一声命丧黄泉。 乖乖,这些人还真下得了手,不管普通士兵,无分贵贱无分敌我的乱丢一气,常 听人说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可是现在的情况是唯一的敌人连皮都没擦破,倒是有 好几十人死在了自己人的手里。 看着那些死在地上的炼金术士,他们明显是比魔法师还更趁贵的战争人力资源, 至少我在其他国家的军队中就没看到这些拿着魔法枪的家伙,千湖国的人也真狠 ,不仅普通士兵下得了手,连稀有兵种也照杀不误,骨子里的狠劲可真足啊。 不过刚才伊文落在我手里时,这些家伙好像没发威啊。 转过头,很容易的就瞧见伊文被几个参将扶着站在亲卫的保护圈中,刚才那一丢 让他头都晕了,到现在都还站不稳。 当他清醒过来的时候,却发现我正笑吟吟的站在他面前,回头再看看那些军官将 领们,个个惊讶得张大了嘴,他们怎么也想不明白,我是怎么穿越几百名士兵与 亲兵的防卫线,站在他们面前的。 不管想得明白想不明白,在他们做出下一步动作之前,已经被点穴,暂时充当雕 像。 “这是什么魔法吗?束缚术?” 某军官途劳的挣扎着,可是身体根本纹丝不动。 “不像啊,中了束缚术跟被绳子捆着没什么两样,可是现在我根本用不上劲,身 体也没有任何知觉,只有头能动能说话。” “我也是……该死的,这倒底是什么魔法!” 在局部地区,洪水还未完全退去,在黄色的浑水中,一座小岛若隐若现,这座小 岛原本是座小山丘,洪水到来时,它同样受到了没顶之灾,水位下阵后才得以重 见天日,但是,洪水也在它身上留下了几具浮肿的尸体。 “好了!” 我手一松,伊文便无力的摔在地上,弄得全身是泥,但很快他又站了起来,身上 被封闭的穴道在倒地之前就已经解开,丧失的气力又回到了他身上。 “真没想到啊,秦琳,你的实力居然强大到了能无视数万士兵的存在,来去自如 来,嗯,据我的经验,你用的应该不是魔法,倒更像是武技,应该到了圣阶…… 不,圣阶武士也不可能在军队绝对优势的围攻下来去自去自如,你一定是榜上有 名的武者,你倒底是谁。” “我不是早就告诉你了吗,我叫秦琳。” 我半眯着眼睛,上下打量着这位泥泞不堪的将军,寻思着要怎么从他嘴里套话。 “不可能!大陆武榜上,根本没有秦琳这个人。” “没有又怎么样,就算是榜上第一的人,你能保证他真的是天下第一吗?你然到 不知道真正的高手从来都是躲来不为人知的角落苦修吗?” 武榜魔榜我以前好像有听说过,不过……总感觉就像武侠小说里“天下英雄榜” 之类玩意,可惜榜上有名的家伙们经常会被从深山老林里出来的邪派高手杀得上 跳下窜,虽然不知道现实和小说的情况差了多少,但想来绝对不会有谁稳拿第一 的。 “不可能,只有求助于国家财力的支持,那些魔武高手才能继续苦修,否则那些 家伙连吃饭都问题,我想你也知道,魔法研究的材料,和高级武者的陪练,还有 圣阶武者和魔法师阶级认证所需要的试炼,除了国家和大财团以外,没有人能支 持得起。” “是吗?武者还是陪练啊?” 郁闷,我好像从来都没有陪练啊……也不能说完全没有,在地球上的时候,天华 和阿耿算是我的陪练吧,不过说到陪练,然到不是随便找个和自己水平差不多的 人打打架就行了吗? “然到你从来没有过陪练?” 伊文用诧异的目光的上下打量着我: “没有陪练的武士只有一种,那就是邪恶的嗜血武士,用不断的杀戳来提升自己 的修行,可是……你怎么看都不像啊……” “好了,现在不是讨论我的时候。” 我挥挥手,阻止了伊文继续说话: “告诉我,我有什么地方得罪你吗?非要制我于死地?” “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 伊文的脸色瞬间变得很难看,眼神也变得闪烁起来。 “别给我装傻,你说的那些什么挑起战争,皇帝会处死我的话,是编出来的吧, 你真以为我好骗?” “你……” “任何一个昏君,都不可能随便做出那样的决定,除非是昏到极点了,而千湖的 皇帝照我看来应该不是昏君,据我所知,这个皇帝已经在位二十余年了,要真是 昏君,周围那些有着强大宗教战士的国家,早就把这片土地分了个干干净净。” 我逼近了几步,伊文张惶的后退: “想必伊文大人的身份不简单吧。” 伊文低下头,片刻之后重新抬起,他已经恢复了镇定: “你真的想知道?” “当然,我的好奇心一向很重。” “好奇心会要了你的命的。” “我一向很命大。” “即然你都那么说了……” 伊文脸上露出神秘的笑容,口中喃喃的说了几句含糊不清的话语,突然间,两道 龙卷风一左一右的出现在他身边,就好像是他的护卫一般。 “那我就告诉你好了。” 我发现,他现在的笑容,很奸诈,也很邪恶。 唉,看来我又要当一回卫道人士、正义使者,真是累啊 异界之旅(新) 第五十八章 (更新时间:2006-4-30 13:15:00 本章字数:5609) 祈祷声从伊文口中吐出,神圣的力量瞬间将他包得严严实实。 意外,真是意外,没想到没有任何神灵守护的千湖国居然拥有宗教战士……不过好像伊文和普通的宗教战士有点不太一样,哪儿不一样我却又说不出来。 “我是圣潜者,潜伏于敌对势力深处,尽一切可能削弱异端的实力。” 圣潜者?好像从没听说过,不过听起来像是间谍一类的家伙,如果真是这样,伊文所做的一切倒说得过去。只是他的手段太嫩了点。 “我说过的,好奇心会要了你的命!” 伊文身侧的两道小龙卷风迅速向我扑了过来,但我只是轻轻移了一步,两个龙卷风便与我擦身而过,就像蛮牛紧帖着斗牛士的身边冲过一样,所缺少的,只是一块红布而以。 这两“蛮牛”没撞倒我,在不远处停了停,然后……再次向我冲来,原来不是魔法龙卷风,是风元素生命体啊。 以前就听说过,厉害的法术师可以召唤出元素体,这些元素体是有生命的,但它们的生命却和亡灵法师召唤出的骷髅兵一样,都是魔法生命,或者说是人工生命体,看来在生命探索上,魔法比科技更在行。 不过,普通的生命是很脆弱的,这些人工制造的生命更是如此。只是将两道指风射入风元素的“风眼”部位,破坏了构筑生命的魔力核心,这两个生命体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解决完这两个风元素,我笑吟吟的看着面色极度难看的伊文,看看他还有什么花招使出来。 只见他双手狠狠,捏了个手印……呃,确实是手印,而且是道家控尸术的手印,奇怪,他怎么懂这些。 “阴人返魂归故土,阳人回避勿惊扰,呔!起!” 远处几具被水冲到岸边的浮肿尸体“刷”的一下全都直挺挺的站立起来,全身挺得笔直,双目圆睁,一蹦一跳向我冲来,看那生龙活虎的样子,比起垂头丧气,看上去全身无力的丧尸可精神多了,相信他们生前都没那么精神。 “嘿嘿,秦琳,你可看好了,这是圣尸,一切圣光圣水都无可奈何的圣尸,而且还有物理免疫的能力,即使是魔法也很难伤到圣尸,任你本事再高,一个武者,是对付不了圣尸的。” “是吗?” 我已经郁闷得没有力气和伊文说太多话了,郁闷,太郁闷了,僵尸这种邪恶的东西居然和圣骑士圣魔导一样带上了“圣”字头,晕死了,然到就因为僵尸是被道家圣力制成的不死生物吗? 不过说实话,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僵尸的确是有点“圣”力,中国是道术,也是僵尸的发源地,古时候很多人因为某些原因客死异乡,根据当时中原的传统,人死必须“叶落归根”,必须在故乡安葬,但是中原太大了,千里运尸不仅费时费力还费钱,于是,茅山的道士们便将道家圣力注力尸体,控制其行动,发明了最早的赶尸术。 但是这原本是造福于民的赶尸术到了修邪道术的手中就完全变了样。 这些手持招魂幡的家伙改动了赶尸术,使得僵尸们成为杀人利器,不仅如此,为了增加僵尸的力量,邪道士们还令僵尸拥有了吸血和吸取日月精华的能力,到了后来,不知哪个邪道术为了增加僵尸的数量,研制出了尸毒,普通人要是被带尸毒的僵尸咬一口,或抓一下,即使不死也很快就会变成其中的一员。 但是最可怕的是,有些僵尸在长时间吸取日月精华后竟有了初步的智慧,并渐渐丧失控制,严重的可能形成“尸灾”。 在地球上,东方的僵尸和西方吸血鬼谁强谁弱是被许多人讨论的话题,但任何和僵尸交过手的人都知道,西方教庭的圣力,虽然能对付吸血鬼,但那种圣力用来对付僵尸,等同于给僵尸进补,因为僵尸体内所拥有的是天地日月遥相呼应道家圣力,那些圣光圣水,只能成为僵尸的食物,至于僵尸的抗打击能力,更是让人谈之色变,吸血鬼除了速度和反应比僵尸更快智力更高,会飞行外,在其他的方面都及不上僵尸。 而在这个从来没有听说过僵尸的异世界,这种身上带着神圣力量的不死生物,很容易就会被误解为是“光明”阵营的一员。 不过,我现在最感兴趣的是,为什么这个伊文居然会道术中的控尸术?我看得出,他所用的手法,是道家正统的控尸术,而不是被修邪道士修改的变异道术,这样的话,这些僵尸就失去了吸血、尸毒、吸取日月精华的能力,也不可能拥有太高的智力,杀伤力大减。 我丝毫没有把那一蹦一跳快速接近的僵尸放在眼里,哼,凡人在仙人面前用道术,这叫什么?关公面前耍大刀? “这法术不是魔法,你从哪学的。” “哼哼!” 伊文一脸自豪的神色,丝毫不知道他所得意的东西在我眼里什么都不是: “这是吾神赐与我的神术!低贱的魔法哪能神术相提并论。” 头晕,道术什么时候变成神术了,再说,神术好像也是魔法的一种吧。 “唉,伊文大将军,大元帅啊,你知不知道一件事情?” “什么事?” 伊文这时看向我的眼神,就像是野兽在看着垂死挣扎的猎物,他可能认为我是想拖时间吧。 “你知不知道一句话:乱世起,妖孽出?”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如果世界陷入长时间的战乱,就会有一些邪恶的东西出现。” “邪恶的东西?魔族吗?” 伊文毫不在意的笑着: “那些家伙早就被神族打怕了,我们脚下的大陆有神族守护,魔族就算有一万个胆子也不敢来。” “我说的可不是魔族啊。” “那是什么?” “就是这个!” 我对着远处的水面伸出了手,一只红鲤鱼“啪”的一声跃出水面,随即被吸入我的掌中,我只觉得手中一沉,哇,这鱼好大,少说也有五斤吧,看来异界的鱼比地球上的大多了,环境保护好动物也更肥。 “这个?就是你所说的邪恶存在?” 伊文露出一脸嘲笑,丝毫不为我那手“隔空取物”吃惊,也许在他看来,那是魔法的一种吧: “看来美丽的女人都是没脑子的,你所谓的邪恶,在我看来只是餐桌上的美味。” “是吗?” 一股仙力从我掌中传入不断挣扎的鲤鱼体内,变化瞬间开始了! 在古中国的神话传说中,经常有被仙人佛祖“点化”的珍禽异兽,这些被“点化”后的家伙自然是沦为了仙佛的坐骑,我暂时还没有想要坐骑的念头,而我手中这条红鲤鱼虽然大了些,但也不是什么难见的动物,“点化”僵尸也比“点化”它更好。 不过,我“点化”它,也是有打算的。 仙力在红鲤鱼体内改造着它的身体,我随手一丢,这只大鱼掉落在地上,不停的挣扎的,身体渐渐变大。突然间,万道紫光从红鲤鱼体内射出,光芒虽然不刺眼,但却异常的强烈,以至于放眼看去,周围都是一片紫色的世界。 “怎……怎么回事。” “伊文大将军,大元帅,大间谍,刚才我不是说过了,乱世起,妖孽出。” 在紫光中,鱼身越变越大,最后裂开,一个人影从鱼腹中站起,这是普通野生动物修炼成精的标至:人化!或者也可以说是“脱胎换骨”。 随后,地上脱下的鱼皮,渐渐变成了一件鳞甲,把自己人化时脱下的外壳皮毛变成衣服盔甲,这是精怪们常做的事。 地上的当漫天的紫色光芒消失的时候,一股恶心从我心头伸起,转头看看,伊文也是一脸难看样。 “原来是只鱼人,我还当是什么厉害的邪恶的存在。” 鱼人是和人鱼完全不同的两种生物,人鱼就不用说了,美人鱼的传说和外形谁都知道,但是鱼人就不同了,它们丑陋至极,人一样的身体上顶着一个大鱼头,全身的鳞片——就眼前这个被我点化的鲤鱼差不多。 不过还好,这条被我点化的鱼精虽然丑,虽然恶心,但比起鱼人还,好了不知多少倍,而它身上穿的红色鱼鳞甲相信比那些天使身上的“神器”盔甲要好上一些。 至于它的使命,早在“点化”它时,就已经随着仙力开启灵识时钻进了它的大脑。 现在,它就要执行它的第一个使命了! 鲤鱼精第一次握紧它的拳头,一拳将一个僵尸打飞,僵尸在空中打着旋儿掉入水中,随后,第二个,第三个僵尸也同样的被打飞落水。 但它的行动再快,还是一个僵尸跳到了我边上,但掌风一扫,这只僵尸飞得比它的任何一个同伴都要远。 确认所有的僵尸都落入水中后,鲤鱼精也扑通一个入水,做为水族之一,它在水中的能力远比陆上要更强得多,水中的僵尸,有福了。 “怎么可能会这样!” 伊文的脸色难看得和僵尸有得一比: “一个鱼人,怎么时候有这么强的力量了!!怎么可能!” “那是鱼精,不是鱼人,唉,早知道就弄个虾精或是螃蟹精出来,那样精怪一出来盔甲武器都有了,哪像这家伙,穷得只有一件鳞甲。” 伊文扫视了四周,平静而浑的水面上再也没有露出半点生物活动的痕迹,当他的目光重新回到我身上时,他的眼里只剩下了绝望与疯狂。 “要拼命了吗?我可没打算杀你啊。” “你这个创造邪恶的魔女!受死吧!” 这家伙居然就这样赤手空拳冲了上来,也许刚才让鱼进化成鱼精的举动被他误以为是什么邪恶的魔法吧,不过我可从来没打算杀他。 “五行正法,木生!” 突然从地底钻出青藤拦下伊文,瞬间捆了个结实。 “伊文大将军,大元帅,我已经知道了我想要知道的一切,就此别过,过一会儿这些藤条就会松开……喂,我说了那么多你在听吗?” 伊文的眼中只有死一般的灰色,口中喃喃的念着不知所谓的音节,看来这家伙是觉得自己生存无望纯粹在等死。唉,人啊,看开点的好,这样的心病外力可是很难治的啊,不过一般人会搞成这样子可真不简单。 当我确定这家伙已经神智不清,无法救治准备离去时,一个华丽的传送魔法阵出现在我面前,圣洁的气息与神灵特有的威压充斥着整个空间。 “吾神!伟大的您终于来了!” 刚才还要死不活,眼中毫无生机,几乎沦为植物人的伊文突然间连哭带喊,瞬间恢复了生机,生龙活虎的,很难看出他刚才那副模样。 魔法阵中显露出十几个身影,为首一个便是诗风情,而他身后却是十几个全副武装的战斗天使。 “吾神!” 此时的伊文哪有半点将军元帅应有的样子,一把鼻涕一把泪,那样子好可怜,若不是还被青藤捆着,恐怕会爬到诗风情脚下舔鞋子吧。 我就曾见过一个马屁精,死死的抱着一个贵族的脚,结果害得那个贵族站立不稳摔倒,马屁拍到马脚上,那位马屁精的下场自然很惨,伊文,我这是在救你啊,万一你抱得太紧也让尊贵的诗大神摔上那么一下,诂计后面那些天使会把你切成肉片下锅,我可不想在餐桌上看见你。 “吾神,伟大的智慧仁慈的吾神,这个魔女……她……她……” 一大堆罪名从他口中流露出来,我第一次意识到我犯了那么多罪,可是,我记得我好像没做过那些事情啊。除了制造那个“邪恶污秽黑暗血腥贪婪狂妄自大卑鄙下流无耻狡猾淫贱隋落猖狂的鱼人”,除了这一项罪名以外,其他的罪名我好像根本不记得我有做过。 不过伊文的行为倒是能够解释他为什么能控制僵尸了,我曾经用一些没什么太大用处的力量和几个神灵交换了民生物资,诗风情就是其中之一,做为诗风情的信徒,伊文能使用这种力量也不怎么奇怪。 疯狂数落着我的“罪行”的伊文丝毫没瞧见那些天使在给他猛打眼色,当然也有一些天使幸灾乐祸的准备看着他出丑。 “够了!把他押上去等候发落。” 几个天使上前,那些藤条自动收起,让天使们毫不费力的押起狼狈的马屁精,消失在传送阵里。 “唉,琳,手下笨得要死,让你见笑了。” “他很忠心啊,对了,这是怎么回事?” “这个……” 诗风情面色有些尴尬: “他本来是我手下的天使之一,为了在千湖国埋下眼线和信仰的种子,我让他降生在人类中间,没想到却搞出了这种事。” “原来真的是间谍啊,还是你的间谍,不过好像千湖国没有守护神灵,你要入主这里应该不难啊。” “这里离我的守护国太远了,物资和人员流通都不方便,更何况这里的人口也不是特别多,不划算,不过这里的信仰力能得到多少我是来者不拒的。” “哦” 诗风情这家伙真是……我听说过有人吃霸王餐,坐霸王车,现在居然还有个神弄出个霸王信仰,看来不劳而获是大多数人,包括神想要的事,不过地球上的神仙妖魔好像都是霸王信仰,从来没见谁显灵过。 “刚才我收到伊文的召唤,还以为出了什么事,没想到他不长眼的和你为难。” 原来见才伊文是在召唤诗风情啊,我还以为他变植物人了。 “不过刚好碰见你,有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想请你帮忙。” 请我帮忙?真难得哦,一个神据然会请“外援”,看在关系还不错的份上我就答应了。 “什么事?很重要吗?” “当然重要,最近会有一个新生的神坻降生,相信会有很多神灵甚至魔族赶去接引,接引的事是天使神使无法插手的,星天教除去留守诸神外能调派的神灵没几个,不知道你能不能帮忙。” “最近我正好有空。” 听到我的回复,诗风情和他身后的天使们脸上露出微笑。 “不过那个新生小神灵被抢了,他的母亲会很难过吧。” “母亲?琳,这次诞生的不是那种‘亲缘神’,是‘自然神’。” 诗风情面带不悦: “我们可不是拐小孩的人贩子。” “哦,是我误会了,可是,你能不能解释一下什么叫亲缘神,什么叫自然神。” “你……你不知道吗?” 诗风情轻咳了一声: “亲缘神就是一个男神和一个女神的爱情结晶,现在的神界构成大部份都是这种神。至于自然神嘛……自然界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孕育一个或几个新的神灵,这些神就叫自然神,自然神一般拥有比亲缘神更强的力量以及一些奇怪的属性力量,亲缘神的神格不会超过或低于父母太多,但是自然神就说不定了,可能会是元素神灵,也有可能出现圣灵神、亡灵神,甚至出现强大的天神也不无可能,如果我们能得到新神,将其养大,日后将成为我们的一大助力。” 异界之旅(新) 第五十九章 (更新时间:2006-5-1 0:53:00 本章字数:5444) 神界其实并不如凡间传说中的那般神圣而美丽,但和凡界相比,神界是个非常奇妙的地方,在这里没有平稳的陆地,天空之下便是深蓝色的海洋,无数“神兽”在水中嬉戏,在海洋之与天空之间,却是无数飘浮在半空中的小岛,天使的身影不停的在岛的边缘巡视着,因为每一个小岛上的神灵都是不同派系的,各自立场不同,有的老死不相往来,有的略有来往,甚至还有些敌对状态。 只是神界是不允许争斗的,要打,就到凡间、魔界去打,这是太古时代就定下的法律,虽然定下法律的神界君王已经不在,虽然混沌神族自称能够取代消失的天神管理神界,却没有足够的威信和力量触及神界的每一个角落,但远古的法律依然约束着神灵与天使们,成为一道脆弱而又坚实的和平防线,使得相互敌对的神坻们怒目相视却不肯带头坏了规矩。 在某个浮空岛上方,闪过一道淡黄色的神光,跨界传送阵特有魔法波动与几个人影一同出现,一队战天使小队见状立刻起飞,当看清来人却立刻解除了警报,并至与最高的礼节: “恭迎吾神!” 这是我第一次来到诗风情的神殿,不是在凡间的神殿,而是在神界的神殿,是诗风情的家。 以诗风情的神殿为中心,无数天使们构建了长街与各式各样,线条优美住所,那些精致的住宅中,到处都是壁画,壁画的内容无一例外的都是赞美诗风情。 与天使居所相反,诗风情的神殿显得朴素得多,没有太多的精美装饰,神殿整体是由一种不知名、和大理石有些相似的石材购建,仅在屋檐墙顶有一些小小的花纹装饰。 “师傅!” 很意外,我居然在这里看到了疾光,与上次见面相比,这孩子至少懂了些礼仪,懂得见面要行礼,我也笑着回答了他,虽然看上去还是畏畏缩缩的,但比以前好多了。嗯,上次把他丢到一边没尽到师傅的责任,这次得带上他。 “你们都下去吧。” “是!” 待一众天使们与徐徐退下,我才发现,还有个人座在椅子上没动,这个人明显不是天使,从他火红的头发与身上透出的神威,我知道了,他是 炎焱,星天教的火焰之神,我曾与他有过一面之缘。 “琳,这位是炎焱……” “不用介绍了,我们见过一面。” 炎焱很不客气的打断了诗风情的话,呼的一下站了起来: “秦琳,听说仙职们像要饭的一样挨家挨户的讨钱,是真的吗?” 郁闷,我刚到这一口水都没喝就找我说宗教问题了,而且语气严厉至极,好像我欠他钱一直没还似的。 “你是说‘化缘’?有是有,但……” “你怎么能让高贵的仆人去做这种下贱的事!要知道,那些仙职这么做可是等于丢了所有神职的尊严,这直接影响到我们神族在世俗界的形像。” 郁闷,让那些仙职去讨钱好像是挺丢脸的,不过我并没有让他们学习地球上的和尚道士一样一家一家的“化缘”,而是采用类似“捐款”的方式在一些地方设“化缘箱”,地球上很多寺庙都这么做的,而且收入都不错,造成的影响绝对比强行收取的“神税”要好得多。 “我并没有让他们乞讨,只是让信徒根据自己的经济水平自己决定该贡献多少。” “自己决定?秦琳,你难不觉得那些箱子和摆在路边的破碗没有实际意义上的区别吗?忠实的信徒对教会的要求会尽全力满足,只有信仰不坚定的人才会因为教会给他们的考验过难而推三阻四,没有必要为了区区几个钱币就让你高贵的仆人弯腰。” 我得转移话题,和这两个神权至上者解释这些仙教的“内政”会很累的。 “说到信仰坚不坚定,我总觉得信仰不坚定的那群人,他们就算皈依了其他教派也不要紧啊。就像我并不禁止其他教派在中疆传教,只要不是对国家发展有害的就行。” “你……不觉得这样做的话对异端太仁慈了吗?你对异端太过宽容了。” 炎焱递过来一叠纸: “这是近段时间来各个异端在中疆发展的情况,虽然我知道我不该在你的守护国内驻留耳目,但这些情报对你相当有用。” 呀,看来他早有准备,也许是准备说完“收税”问题后再谈“异端”问题。 我接过那叠文件,粗粗的看了几页,开头几张都记载中疆的用来约束宗教法律,其中规定了除仙教外任何教派不得拥有武装、土地、不得参政,不得伤害信徒,不得以活、死人体为祭品,不得抵毁其他教派,不得与异教冲突……总之,这套法律挺完美的,至少看上去没有什么漏洞,不过这套法律却是以维护皇权为核心,严重削弱宗教势力,仙教与其他教派相比,唯一拥有的特权就是能收税(这项特权用不上),能够拥有教派武装,不过法律中又明文规定,当国家受到外来势力威胁时,教派武装必须听命于国家调遣,嘿嘿,估计这条法律一出炉绝对是爆炸性的,特别是在这个几乎所有国君都听命于教皇的异界,其效果无异于在沸腾的油锅中倒下一勺冷水。 即使是在地球上,我也没听说过有这条法律,在中央皇权高度集中的古代中国,从来没听说过有哪个中原国家组建过“和尚团”“道士营”,只有政教合一的偏远国家才有过“僧兵”,当然,还有那臭名远扬的“十字军”,不过,从这些限制宗教的法令来看,木海桑的野心看来不小啊,似乎在打宗教武装的主意。 接下来的几页纸,却全是一些外来教派的发展情况。 这些异教,都是由流亡者带入中疆的,由于中疆对异教宽松的政策,几乎所有奇奇怪怪的教派都在信徒在这里,而且还不断有其他的教派信徒出现,今天来了某某国的流民队伍,带来个什么教,明天又来群逃难贵族,又带来个什么神灵的福音。甚至还有信仰魔族的人,公然举办传道会——中疆法律规定,除仙教外其他教派要传教必须以“传道会”的形式,除了在“传道会”和自己的教堂外,其他地方不得有任何传教行为,奇怪的是,这些法律全都有人遵守,在其他国家狂热非凡的异端,居然开始学会遵守法律,这不能不能奇怪。 “看上去好像很好啊。” 我的话让炎焱和诗风情几乎吐血: “秦大仙女,且不说中疆制定的法律亵渎神权,这么多异端跑到你的守护国,有很多甚至明显是邪教,你然到就没有一种坐着火山口的威觉。” “他们又没在中疆犯事,等他们犯了事再驱逐也不迟啊。” “那个时候说不定已经迟了,你不要忘了,现在想打中疆主意的人可多了。我以朋友的身份建议,希望你对整个中疆进行一次清洗。” 大清洗?我又不是斯大林。 “用不着,小鱼小虾起不了多大的浪。” 那叠文件被我原封不动的还给了炎焱,转过头对诗风情笑了笑: “但我也不会对那些有奇怪心思的异教放任不管的。” “唉,看来是我们白担心了,但是如果有需要,我们会帮助你的。” “谢谢。” “别说谢呢。” 诗风情突然眯起眼睛笑了笑: “中疆以前有些土特产,一直都受到我们的欢迎,可是现在……” “土特产?什么土特产?” 中疆以前还有特产?奇怪了,中疆以前不是专用矿石卖钱的吗? 说话间,天使待女们送上了一件件特品。 “秦琳,你看这个。” 炎焱拿起一件黑色的盔甲,递了过来,这件盔甲明显不是金属做的,倒像是什么东西的甲壳制成,整件盔甲从外形上看是一件全身骑士铠,和普通骑士铠一样能把人整个包住,只露出一双眼睛,不过这件盔甲的重量却只有五公斤多一些,和全身皮甲差不多重,但是它却远比精钢骑士铠要结实得多。 “这是当年中疆的特产蚁壳甲,我用他来装备逆风骑士团。” 诗风情看着那件蚁壳甲,眼中露出一丝的担忧: “逆风骑士团是我手下最精税的天使军团之一,全军都装备这种蚁壳甲,以前中疆人在地底生活的时候,主要威胁就是那些在地底打洞的巨虫巨鼠,其中威胁最大的就是体形巨大的蚂蚁,这些蚂蚁不仅是群体活动的生物,而且身上甲壳非常硬,中疆人经常要付出很大代价才能击退这些巨大化的虫子,而那些死去虫子身上的甲壳无疑是最好的盔甲材料,但是以中疆人落后的生产技术在击杀巨蚁后无法加工蚁壳,所以我就派人大量收购。” 不用说,肯定是以非常便宜的价格收购了,摆明着是不平等交易了。 “可是你怎么把这些东西运出中疆?” “中疆的地下通道非常发达,也非常的不安全,中疆人打通了原有的蛇鼠蚁洞,硬是开出了一条通向外界的地道,由于这条地道大部份都是巨型怪物开通的,中疆人花了十年的时间将其连接起来,这些路走马车是绝对没问题,但却非常的不安全,每次我都要派出数百精锐天使充当护卫,这些天使士兵每个来回都要折损好几人。” “用那些虫子的硬壳加工成的铠甲加上魔法强化,就成了这个世界上最硬也是最轻的制式装备,直到你的信徒装备上那些奇异的盔甲之前我的逆风骑士团一直都拥有最好的制式装备,不过现在我已经弄不到可以充当原料的甲壳了,这些盔甲必竟是昆虫的甲壳制成,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们会腐烂,保养不好也会腐烂,再加上战争消耗的关系,再过半年左右,盔甲就会出现短缺,我不想我的天使们因为装备的关系出现战斗力下降的情况,所以只好找你……” “这个有点难办,中疆的变异怪物都已经恢复原状,巨型甲壳类动物恐怕只有大海龟和鳄鱼了。” “我想你应该有替代器吧。” 替代器?我想想,对了,有了。 “这个……替代器是有,数量和种类也很多,不过……” “不过什么?” 一听有替代品,还不止一种,数量还多,不仅诗风情两眼放光,连一旁的炎焱也精神起来,插嘴进来: “如果数量非常多的话,我能不能也得到一些?” “当然可以,在我看来那些材料都是平常能弄到的,但要经过一些特殊处理,比如果最轻的材料,就是纸。” “纸?” “是的,纸。” “琳,你不是拿我开心吧,用纸做的盔甲……虽然我听说你能把纸人变成军队,但纸做的盔甲……” “我不是拿你开心,在我所在的世界,早在数百年前就有人制造出纸甲,甚至还有人用铁甲去换纸甲。” (传说宋朝时有出现纸甲,不知道是真是假) “用铁甲换纸甲?” 诗风情和炎焱相互对视了一眼,两人的眼中尽是惊异: “那些纸甲是用特殊的纸制成吗?” “不,是用普通的纸,但是制做工艺却相当复杂,防御力倒很不错,不过我并不会那种工艺,所以我用的是特殊的纸,用那种纸做出来的纸甲,绝对不怕火,也不怕潮,要知道,那种失传的古代的纸甲最怕的就是火和水。” 看到他们两人眼中将信将疑神情,我就知道,他们不太相信脆弱的纸张能顶住刀劈剑砍,事实上,也只有在科技非常发达的年代,才能做出这种刀枪不入,防火防水的纸,特种纸张虽然防不了子弹,但要防御冷兵器却是足够了。 即然他们不太相信,那就换种材料吧。 “还有两种材料,做出的东西会比纸甲更结实,但也更重,但比铁甲还是要轻多了。” “是什么东西?” “橡胶和塑料,诗风情以前见过这两种东西的普通产品,但是强化过的相信你没见过。” 塑料一直以来都是地球上大量使用的一种物资,但却并不结实,直到二十世纪未,二十一世纪初叶的那段时间,某个国家突然暴出特大新闻,他们制造出了用塑料制成的战车,从那时起,塑料第一次被制成了能够与钢铁相提并论的军用装甲。 至于橡胶就不用说了,能够防弹的车轮很早就有了。 对于这些新奇的事物,炎焱是从没见过,他把目光投向了诗风情,诗风情却拿不定主意: “这个……,琳,你能不能先每种做十件样品给我们看看,要知道,天使军团直接负责神灵的安危,对于能够直接影响天使军团的战斗力东西,没有哪位神坻敢马虎的。” “嗯,当然可以。” 我知道,他们看到那些东西的时候一定会想要的,这也算是军火订单吧,这也算是一种财路吧。 “还有这个!” 炎焱手中拿的,是一捆丝: “这蚕丝是当年中疆大量出产的,非常结实,我们的神袍就是用它织成的。” 我接过那捆蚕丝,从中抽出一捆,使劲拉了拉,发现它竟然非常结实,韧性又好,简直……简直就是武侠小说中的“天蚕丝”。 “我们身上的衣物都是这种丝织成的,如果没有了它,我们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用类似天蚕丝的东西织衣裳,这些家伙也真够浪费的。 “然到不能穿普通衣物吗?” “我们是神啊,普通衣物怎么配得上我们的身份。” “那其他神灵也都是穿这种东西吗?” “不,他们没有,但是他们似乎有另一些东西可以替代这种蚕丝,但我们没法得知那是什么,就算知道了很可能也弄不到。” 我轻轻的扶摸着那捆蚕丝,很难想像这种触感和普通蚕丝没两样的东西竟拥有和天蚕丝一样的特性,说实话,我也很想要这东西,因为我手中没有天蚕丝,如果有了这东西,那将是非常好用的。 “这捆丝我想带走,试试能不能人工合成这种东西。” “当然可以。” 诗风情倒是大方,随手指了指另外一大堆的东西,脸上笑眯眯的: “我就知道,你能做出塑料那种奇怪的东西,这些东西应该都不在话下,还有其他的东西我就不一一说明了,唉,以前没想到过,中疆改变竟会影响这么大。” 废话,你们这些只想穿好吃好家伙,事事都要好东西,又不肯用普通的物品代替,影响当然大了。 不过这话我可没说出来,默默的将所有“过去中疆的特产”收口空间袋,等我搞清楚这些东西的成份,嘿嘿,一定会非常有趣的。 异界之旅(新) 第六十章 (更新时间:2006-5-1 13:13:00 本章字数:4222) 阳光明媚啊! 柔和的阳光照在身上暖烘烘的,人间的气候条件比起神界略差了一点,不过提起神界,我可是一肚子的不高兴。 星天教的神灵,除了诗风情和炎焱外,个个对我可都不怎么友善,排拆猜忌是明明白白的写在脸上的,甚至有些神灵还对我有敌意,这些为了即将新生的神灵而聚集在一起的家伙们甚至责问诗风情与炎焱,为什么让一个异教神灵进入星天教的势力范围。 炎焱还算好,有时候会问我一些奇怪的问题,比如我有没有姐妹,父亲怎么样,我对创始神的看法……谈了半天,我才隐隐感觉到,他似乎把我当成某个认识的人了。 至于其他星天教的神灵,首先讨厌的就是那个战神,倒不是说他怎么的,只是看那家伙满脸笑容的脱上盔甲,到处像健美比赛选手那样展示着身上的肌肉,我直接判断:他已经把大脑组织也煅炼成肌肉了。 其他的神灵有的问我是哪个神族世家出身,然后一脸不宵的走开,似乎和我站在一起有辱身份。而有的则干脆说我是异教的邪恶之源,世间的一切不幸皆因我而起,我真想把这种家伙送去读科普读物,或是打上封建迷信的大牌直接丢给红卫兵处理——如果异世界也有红卫兵的话。 面对这些不友好的家伙,我可不会摆出假笑来讨好他们,我又不是落难来投奔的可怜虫,也不是攀附权贵的家伙,我是一个剑仙,剑仙骨子里的狂傲本性令我不会做出我不想做的事,尽管我出于形像考虑没有把那属于剑仙的狂傲表露出来。 所以,我带着疾光离开了神界。 不过不幸的是,一出神界就到了沙漠。沙漠中的阳光对我来说是柔和的,但对疾光来说却是一种折磨。 “疾光,你听说过野外求生训练吗?” 疾光一听,连忙摆出两眼泪汪汪的可怜相,如果一只被主人遗弃的可怜小狗狗。[手机电子书网 Http://www.qiyebooks.com] “师傅,你不会是想把我丢在沙漠里不管吧。” 野外求生训练这个名字太过于直白,不论是谁,一听就明白是什么意思。 我笑眯眯的看着我的徒儿,后者身上的燥热全消,只觉得全身冰冷无比。 “说什么呢,我怎么会把你丢一边不管呢?你听好,武术起源于人类与猛兽之间的猎食,古人没有尖锐的牙齿,也没有锐利的爪子,气力也不如狮虎,手中拥有的只是石矛石斧,最原始武学就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 “至于法术,这是人类与大自然各种恶劣气候搏斗的结果,人类初始是没有魔法师和神官的,也没有道士与和尚,只有巫师,他们负责祈雨,靠天象预测灾难,寻找水源,用法术在各种天灾中寻找一线生机,我先前已经教过你武艺了,现在是教你一些术法的时候了。学好了法术就拿这片沙漠做为练习的对象,不用害怕,我会在暗中保护你的。” “师傅……您不要丢下我不管啊!” 可怜的徒弟摆足了可怜相,抱着师傅的腿哭个不停,却不能打动铁石心肠的师傅一丝一毫。 于是,我以“玉不磨不成器”为理由,在教会了疾光一些求生小法术后“挥泪”离去,当然,挥泪的可不是我。 老实说,我是有煅炼徒弟的想法,但是最主要的是,最近太无聊了,只要有我在,沙漠里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是不会来找麻烦的,凡是修道大成之人,百兽无害。 太阳是那么的毒辣,少年披着白色披风越过一个又一个沙丘,脸上虽然满是灰尘,但却没有沙漠旅行者那样干裂的嘴辱。 已经两天了,孤身在沙漠中走了两天,沿途没有见过半个活物,有的只是在沙中半隐半露的枯骨。 沙漠中并不是只有他,他靠着异常灵敏的六识,已经查觉到,有东西在隐隐跟着他,那绝对不是师傅。 但他并没有在意,两天前,他猎杀了一对沙狼,并用道术将一些狼肉脱水保存,身上所带的肉干,足够他吃上十天的,至于水,虽然只带了一个皮水袋,但水那是根本不用考虑的问题。 突然间,灵识一震,随后脚尖一点,一改先前慢腾腾一步一步的行走,整个人疾射出去,用来遮阳的白色披风飞舞起来,他一步数十米,被他踩过沙子却连一个脚印都没留下。 “叮呤叮呤” 翻过了几座沙丘,驼铃声赖然响起,只见一支商队缓缓行进在沙漠之中,于是,他在沙丘顶上停下了脚步。 “太好了!” 疾光脸上不禁露出笑容,孤独的滋味可真不好受,在此之前他可从来没一人独处过,身为奴隶时,和其他奴隶混在一起,虽然待遇不好,但是至少并不孤单,随后被师傅救出,被留在神界,那段时间简直就像是在天堂……不,确确实实是身在天堂,连以前那些“主人”和“主人的主人”都不敢正眼瞧见的天使竟被派来待候自己的起居,那可是神才能亨有的待遇。 尽管知道师傅一定在什么地方看着自己的一举一动,但是那种孤独的感觉实在不好受。 “主人,看!” 一名武士发现了站在沙丘顶上的人影。 被称为“主人”的商人瞄了一眼,眼珠子转了两转: “带两个人去看看。” “是!” 片刻之后,武士回报: “那是一个沙漠中的旅行者,他的物资似乎都丢失了。” “嗯,不能见死不救啊。” 那一刻,商队主人似乎变成了一个解救苍生的大好了,慈悲为怀的大善人,可是一句“问问他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我们的水和食物也不多”打碎了他那光辉万丈的伟人形像。 唉,商人,必竟是唯利是图的啊。 站在武士身后的疾光眼睛眨都没眨,丢出一个小口袋。这是他从一个商队残骸中发现的。 商人打开一条小缝从袋口向里看,珠光宝气差点没让他的眼珠子掉出来,但奸滑的他很快就恢复了平静的神态。 “托木勒,给他一份水和食物。” “是!” 疾光并不在乎食物,身上能放的地方都已经放满了狼肉干,他也不在乎水,水对现在的他来说要多少有多少,这些沙漠里比黄金还更贵的物资在他眼里根本算不了什么,但他还是接过了水和食物。 他只是不想孤独,孤独已经快要让他发疯了。 “你就是那个孤身旅者?看你年纪轻轻,怎么这么大胆。” 疾光的角被罩在披风的帽子里,没有人看见他的那根银色独角,也没有人看出他不是人类——在沙漠中行走的人,都是他这帽打扮。 不过,没有人看轻他,他那因为修行真气而日渐日晰的肌肤和在神界被诗风情刻意教导出来的神态让人误以为他是个有身份的人,只是因为一些奇奇怪怪的原因流落到此,正是这种猜测,也让商队主人接受,因为平常人是不可能拿出那一小袋珠宝的——那些财宝能把他的商队买下来两次! “我想出来见见世面。” “公子哥,这可不是你玩乐的地方。” “是啊,我好像来错地方了。” 疾光微笑着,心中的兴奋却比脸上的微笑更加强烈:真没想到有这么一天,我也会被人称为“公子哥”。 他高兴了,我却郁闷了,好好的“生存训练”你居然跑去和商队混在一起,独身行者比商队更不易在沙漠中出事,和商队一起的安全机率无疑增加了不少,这样很可能达不到我原本的目的——总不能让我驱赶狼群或是做法召唤沙暴吧,搞不好会让不相干的人丧命的。 算了算了,这次先放过这吃不得苦的徒弟一马。 这几天,疾光有说有笑的和商队上上下下打成一片,而我这个做师傅的却隐身躲在一旁,无聊至极,只好吃美味来打发时间,但是我只偷吃了一口商队诸存的肉干就不想吃了,这些肉干带着苦味,口感也不好,还不如疾光身上自制的狼肉干(狼肉干我也偷吃过一块,味道不怎么样,还很硬,那些沙狼本来就没几斤肉),结果商队里的人发现诸存的肉干被偷怒不可恶,为了那片被咬了一口的肉干,商队里不多的女士都成了嫌疑犯,唉,真不知道那些家伙怎么从留在肉干上的齿印发现这些珠丝马迹的。 真是无聊透顶! 我在远处的沙丘上显露出身形,若以凡人的视力,从这看到商队仅仅只是一条黑线,但是我能清楚的看见骆驼身上的每一根毛。 这个距离足够让他们发现不了我。 想到这里,我便动手做起了“正事”:自打疾光进了商队,隐身在旁的人我不仅不能说话,还要眼巴巴的看着他们吃肉喝酒,我那个馋啊……虽然那些肉干不怎么样,可是我看见肉干的样子就直接想起烤肉串、肥牛火锅、梅菜扣肉……不说了不说了,再说下去口水流出来可是大损仪态的事。 沙漠并不是全无生机的,还有不少生命残存着,以顽强的生命力对抗着恶劣的气候。 一只沙鼠刚刚从阴凉的洞中探出头来就被一缕指风洞穿,它死得很快,毫无半点痛苦,它的尸体随后被一股如同刀刃股的真气撕开,扒皮去骨除掉肉脏,只留下一陀鲜红的肉,与其他几陀沙鼠肉和一只被斩头去尾扒皮除去内脏切成数段的蛇放在一起。 要是被地球上那些秃头和牛鼻子看到,肯定会说我“只为口腹之欲而滥杀生灵,上仙己入魔道”之类“金玉食言”,不过,民以食为天,我以前也是个升斗小民,不吃美食何以面对江东父老,蛇鼠们,我会超渡你们的灵魂的,阿门,南无阿米陀佛,无量天尊。 我没有烧柴,这附近也没有什么可燃物供我取火的东西,只好直接用道术弄了团……呃,鬼火,当然,不是真的鬼火,只是像鬼火一样飘在半空中。 蛇肉、鼠肉,我搞不懂为什么有人不敢吃,虽然有人说蛇是虫类,觉得吃虫恶心,可是我怎么都无法把蛇和虫联系在一起,至于老鼠……在我的家乡,老鼠肉和牛肉丸可是并肩而立的,不过老鼠干好像更难吃到。 没有烤具,只能直接用法术让这些生肉飘浮,然后——盐、味精(异世界没有味精,自己用提炼的),还有七七八八我都说不上名字的佐料(从途经城市的酒楼餐馆直接偷来的)。 香味扑鼻,呀,口水快要流下来了,这个时候的我,恐怕比非洲饥民好上不了多少。 一块切成指头大小的蛇肉在口中细细品尝了许久,才吞下肚中,美味!绝对美味,我对自己的手艺可是非常……不说了,下一块! 正准备尝一尝异世界沙鼠和中国老鼠的味道有何差别……咦,那些美味烤肉哪去了? 原本放着烤肉的塑料盘子不翼而飞,地上空空出也,什么都没有! 搞什么,是谁那么厉害,居然潜到我身边还没被我发现! 这时,沙地露出一条小缝,一对眼睛张开,眨啊眨,赫然发现一只眼睛凶狠的盯着自己! 被发现了,快溜! 躲在沙下的家伙瞬间钻入更深的地底,想远走高飞。 可是……这得问问我答不答应! 我的灵识主要放在商队方向,周围虽然也在灵识感应范围内,可是我却没留意沙下的情况,居然有个家伙躲在那里! 夺食之恨不共戴天!小贼,哪里走! 异界之旅(新) 第六十一章 (更新时间:2006-5-2 14:54:00 本章字数:4358) 做为深渊世界的一名六臂蛇魔,迪安索雅娜被某位恶魔大君派往地面刺探情报,因为最近地表上那些将灵魂交给大君的生物纷纷传来情报:神族与地狱魔族在大约六千年前被一个无头的魔鬼及其信徒重创,上位神魔大部份阵亡,余下的也不知躲到哪个不知名的角落里养伤,那位恶魔大君认为,如果情报属实,这正是入主地上世界,扩充自己实力的最好机会,于是这位大君费尽心机,从手下中选出几位脑子灵活的属下,费心千辛万苦,终于躲过地面诸族布下的监视网,偷偷来到地面。 事实上,有关神魔两族受重创的情报早上六千年前就陆陆续续的通过那些出卖灵魂的地表生物传入深渊,但是所有的恶魔大君和领主却没有一个当真,甚至连深渊最没脑子的仆魔也觉得那是假情报——以一己之力独战神魔联手还能将其重创,简直是天方夜谭!世间绝对没有这种存在。 深渊恶魔与普通的魔界地狱恶魔不同,虽然都被称之为魔,虽然都信奉力量至上的信念,但两者却是完全不同的存在,魔界的高等魔族和神族,和地表的高智慧生物,如精灵、人类,矮人,外形上大多相差不多,可是深渊恶魔不同,除了六臂蛇魔有点人样外(据说和地表的蛇魔女美杜莎有些血缘关系),其他统统都怪模怪物。 深渊恶魔的实力也是强悍至极,地表世界强大的龙族对他们来说像小猫一股无害,元素系的神灵和精灵女王如同三岁幼儿一般弱小,令人望而生畏的天魔天神对那些恶魔大君来说是挥挥手就能赶走的苍蝇蚊子,昔日强大的神皇魔帝,神魔两界的最强者,也就是一个普通的大君水平,厉害一点的大君都能把他们打得满地找牙。 据传深渊恶魔原本是不知道地面世界存在的,地面世界也不知道他们的存在,但是那些疯狂挖地的矮人在某一天竟挖穿了地壳,那儿正好是某个恶魔大君的领地,通过矮人的通道,恶魔大君知道了还有一个美丽而富饶的地面世界,最重要的是,生存在地面的种族都很弱小,于是这些可怕的地底凶物蜂涌而出。那一次战争,是地面世界第一次不分种族的联手,龙族、神族、魔族,亡灵族、地表世界的各个种族都联合起来,甚至连先前被神族驱逐的邪神也加入了战斗,尽管如此,联军的力量还是在深渊恶面前节节败退。 幸好其他的恶魔大君也从其他途径得知了地面的富饶,他们不甘落他魔之后,为了抢夺通向地面世界的唯一通道而暴发了“内战”,这才使得地表世界得以喘息。 最后在两败俱伤之下,深渊世界的大君们只得退回自己的地盘休养,他们并不在乎神魔们在通道上布下的重重结界与封印,因为他们没把这些弱小的种族放在眼里,以后的几次入侵大多是重演当年的内战,深渊的主要力量在自相残杀中消耗殆尽,而冲到地表的少量深渊恶魔却在人海战术下饮恨。 虽然他们没把地表诸族放在眼里,但他们也知道人海战术的可怕,一听到那个什么无头恶魔一个人对抗了整个神魔两界联手,甚至可能还有一些神魔走狗的帮忙,还能将两族重创,这简直不可能,就算深渊最厉害的大君也做不到,一个连头都没有的鬼东西怎么可能做到,再加上封印与结界的封锁,传来的魔法信息断断续续模糊不清,更没有人把这当回事。 不过,整整六千年不断的地面的生灵传来这样的信息,总有几个原本不信的大君开始猜疑,而迪安索雅娜就是派出来查探这类任务的,她原本只是大君手下一个可有可无的小卒子,仅仅比那些丑陋的魔仆强上一些,但是她精通隐遁,这样的任务自然非她莫属,至于与她一起派出来的同伴,却大多在穿越其他大君领地进入通道时被撕成了碎片——幸好自己懂得钻地保命,不然小命早没了。 地面世界的确很美,也没有深渊那般凶险,随时都可能莫名其妙的丢了小命,这里的生命体也都弱得不能再弱,据大君所说的,自己的力量与天神或是天魔差不多,普通的存在不可能危及到自己。即使通道的出口,是地表世界气候极其恶劣的沙漠,但这里和凶险的深渊世界比起来,简直是天堂。 如果不是大君严令自己不得在阳光下走动,自己可就要好好的享受一下美好的生活。 可是……很快,迪安素雅娜就发现,深渊对地表世界生灵的传说实在不可靠,因为她碰见了一个人类。 本来,她发现那个人类没有预兆的突然出现在自己头上就吓了一跳,不过很快就放下心来,因为不管怎么看,这个人类都只能用“弱”一个字来形容,没有强者的气息,没有魔法的波动,精神力也普普通通,这根本就是一个普通的人类,普通到没有任何护身能力,六臂蛇魔便一下子忽略了眼前这人类突然出现的情况。只是自己的第六感隐隐觉得,不要招惹这个平凡的人类,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即感觉不到危险,又觉得不要最好躲起来,离得越远越好,要是在以前,第六感给出的感觉,不是危险的捕食者,就是可以被捕食的猎物,也许有时候会碰到谁也奈保不了谁的情况,只是现在感觉,从来都没有过。 但是接下来的情况却让这深渊来客怀疑自己的判断:那个人类轻轻松松的用不知名的力量猎杀了一些小动物。 根据深渊里的传说,这个人类所使用的力量似乎是“斗气”,但却又和传说中的“斗气”不太一样,因为她根本感应不到任何力量,只看见那人类伸出手指头,然后那些小动物身上就被打了个洞,死了。 无声无息,无形无色,这可和记载中的人类斗气、神族魔族斗气完全不同!! 蛇魔女虽然是第一次看见人类,可是感觉却告诉她:情况有些不对劲,却说不出哪里不对。按照深渊中养成的好习惯,她正准备离开这个人类,却被一阵异香捆住了。 那个人类,正在用火烤肉! 没想到,用火烤的肉竟会这么香! 深渊中虽然到处都是灼热的岩浆,但是那些深渊恶魔可个个都是不怕火的主儿,泡在岩浆里,那叫洗澡,就算哪个恶魔死了,没了力量保护的尸体往岩浆里一丢,马上烧焦,那不是肉香,那是焦臭,生活在地狱中的生命,要么吃生肉,偶尔也会吃焦碳,哪有正好烤熟的肉熟可吃。 肉已经很香很香了,可是那个人类还在往肉上洒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每一样东西洒在肉上,香味便会更香上几分,肉似乎还没烤好,可是躲在沙底的六臂蛇魔已经忍不住了,六只手轮流放进嘴里舔,也不管这行为卫不卫生(没听说过恶魔讲卫生的)。 当然,她不会马上动手夺食的,因为她知道,现在动手,绝对吃不到最完美的食物,她要等。 终于,那个人类吃了一块肉,这就代表这些食物已经彻底完美,于是,手一伸,沙子裂开一条缝,盘子上的食物整瞬间到手。 那点食物不多,但实在是——感谢大君,如果不是他派我到地表世界,我根本吃不到这样美味的食物,以前的我,白活了。 嘴里在反复嚼着美味的烤肉,心里却打着算盘:一定要活捉这个人类,让她天天为本魔女备餐。 食物下肚了,那张不知用什么材料做的盘子上沾了肉汁,也不能放过,一口吞下。 正打算把那人类抓来当厨,谁想到眼睛刚刚露出沙底,却发现那个人类正杀气冲天的与自己对视——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种危险的感觉,非常强烈,奇怪,这个人类应该不会有能力危及自己的生命啊! “什么东西鬼鬼崇崇的,出来!” 一掌击下,真气钻入地底,又折返回来,带着流沙如同喷泉般冲出地面,带出了一个……呃,美社沙?不对,美杜莎的头发可都是小蛇组成的,可是她没有,有点像古中国神话中的女娲,不过,女娲可没有六只手,可是她有。 那只长着六只手蛇女被真气卷上天,随后又重重的落在沙上,但却没受半点伤。 当她直立起来的时候,我总算看清了,这家伙,竟有七、八米的身高!!简直就像一座楼房! 真没想到,我居然从沙底下“挖”出了这么一个东西,嗯……不会是沙漠里的蛇日久成精吧,刚才我杀了只蛇吃,不会是她的蛇子蛇孙吧?如果是那样的话,我可没理对她动刀子,杀了人家的子孙,还切碎烤熟,理不在我,被教训一下也是应该的。怕就怕蛇精以后会死缠烂打找我麻烦,必竟蛇是出了名的记仇,蛇尚且如此,更何况蛇精呢。 “丝肝会菜卫肝极共” 蛇精嘴里吐出一大堆我听不懂的话,不过她脸上却没有半丝“杀子孙之仇不共戴天的模样”,怎么回事? 随后,蛇精又变戏法般的变出了一堆血淋淋的肉,摆在我面前。 这些是什么肉啊?我轻轻的捅了捅那些明显已经不新鲜,甚至开始腐烂并散发出淡淡臭味的肉,奇怪,从来没见过这样的肉,鲜红色的肉块只要轻轻一摸,便会沾上灰色的液体,不知道是腐烂的尸水还是血液。 我不知道,这些肉都是各种深渊生物的肉,甚至有些是深渊恶魔的肉,这些都是蛇魔女的战利品,为解决口粮而带在身上的。 当我莫名其妙的看向蛇精时,她倒兴奋的拿着那被咬掉一大半的塑料盘子,一会儿指批地上的肉块,一会儿又指指残缺的塑料盘。 郁闷,我算是明白了,这家伙竟想让我当她的伙夫! 我早该想到的,异世界不具备动物修炼的条件,这家伙肯定不是什么蛇精,也许是兽人中的蛇人,或许又是魔族中的蛇魔之类的东西,和蛇精相比可是差了十万八千里,至于烤熟的那条蛇,除了一小块进了我的肚子,其他的恐怕已经进了这个蛇魔女的肚子。 这个蛇魔女,不知道会不会有像美杜莎那样把人变成石像的能力,不过不管她会不会……哼哼,白吃了我的美味,还想我当你的免费伙夫?做梦。 虽然言语不通,但是我头一扭,摆出一副“不干”的神态动作,蛇魔女一下就看懂了。 这下她可发火了,原本笑容满面的她,马上凶态毕露,六只手臂全都握紧了兵器,长长的蛇尾向我扫来——就这样?也太小看我了吧? 大意的蛇魔女怎么也不会想到,那一尾扫扫了个空,接着下巴被什么东西重重打了一下,满天的星星啊!尽管身处地底的她从未见过星星是什么样子。 体形大,未必就厉害,我用一记模仿漫画中的“宇宙无敌霹雳升龙拳”证实了这一真理,蛇魔女巨大的身躯倒地时扬起漫天灰尘,还有地面的抖动,让人有种大楼倒塌的感觉,真是的,这家伙一点都不在意自己的体重,看她那样子,体重应该和坦克差不多吧,怎么的也得减肥了。 在漫天的沙尘中,蛇魔女支起身体,眼露凶光的看着我,完全是一只择人而噬的凶兽。哼,怕你啊!我不甘示弱的回瞪,这附近又没什么人,就算我露出暴力的一面,我相信也不会有人看到。 指关节被我弄得“霹里叭拉”作响,这样子,我是从一些黑社会电视片里看到的,总感觉能对对手产生一定的压力,然后脖子扭扭,肩膀……停,不能再做下去了,再做下去我可真成了街头打架的小太妹了。 至于那个蛇魔女,却是一脸轻蔑的样子,似乎完全没把我放眼里,唉,失败,先前那些动作全白作了,没给对方产生一点心理压力。 在沙漠的某个地方,一场不对称的战斗即将开始,这是一场完全不对称的战斗,双方的体形差了很多,一大一小,双方的实力差得更多,一个天一个地,战斗的结果……下期公布。 异界之旅(新) 第六十二章 (更新时间:2006-5-3 18:13:00 本章字数:5092) 六臂蛇魔在异世界也算是个厉害的角色,可惜啊,不幸的是她遇上了我,更不幸的是她居然想用刀剑来对付本剑仙。 用刀剑对付剑仙,简直就是关刀面前耍大刀,除非她也修成剑仙,否则这辈子是别想用那些兵器伤到我了。 先动手的不是我,而是蛇魔手中的刀剑,原本在稳稳据在她手中的刀剑一下子挣脱了原主人的控制,三把刀,三把剑在空中转了个圈,然后像三天没吃饭,突然看见一只野兔的老鹰一样猛扑下来,蛇魔女便是那只倒霉的兔子。 异世界的战士曾经有一句名言:战场上唯一可以相信的,是手中的兵器与身上的盔甲。 可惜,我的出现让这句名言成了谬论,仙术师有着“引爆”金属盔甲刀剑的能力,也有着让盔甲向内“压缩”活活挤死战士的力量,身为仙术师力量来源的我,自然是所有战士的克星,除非那些战士赤手空拳,否则小命是很容易丢掉的。而这位蛇魔女又是拿刀又是拿剑的,明显是位战士。 “¥&#@(%,#@” 刀剑加身的那种感觉无论是谁都不会觉得舒服,只见蛇魔女一阵咒骂,一发狠,那些刺入体内的刀剑竟从伤口中喷身出来,随着一起射出的,还有六股鲜红的血液喷泉——魔族的血液也是红的?我还以为会是些花花绿绿的颜色。 哇,厉害,我可没这本事,魔族发狠真是不同凡响啊。 感慨归感慨,我可不会停下对那些兵器的操纵,被弹出的刀剑们在空中打了个旋儿,如同舞厅里转个不停的舞者,沾在刀尖剑刃上的点点血迹在高速旋转中被甩了出去,如同点点细雨,滋润着被阳光照得灼热的黄沙上,这可真像是传说中的“血雨”。 半空中刀剑的旋转突然间停止,六把兵器包围着蛇魔女,兵器与兵器之间的距离是那样的整齐,闪着寒光的刀尖剑刃齐刷刷的指向被包围中的目标,俨然就像是六个经过严格训练过配合作战的的隐身武士在合击蛇魔女,那六把兵器则是他们显露在世间的唯一破绽。 失去兵器的蛇魔女并没有露出半点惊慌,她身上的伤口以极快的速度愈合着,转眼间合好如初,连伤疤都没留下,要不是那点点血迹,还真看不出刚才她受过伤。 唉,早知道这些异世界的生物伤势恢复得那么快,刚才就应该在刀剑入体的时候控制刀剑在伤口上转个圈,挖个血淋淋肉洞,多放点血也好啊。 不过,现在也不晚啊,在这条蛇身上补上六个洞,不要怪我残忍,本仙子一向都是慈悲为怀、助人为乐、做好事必定留名做坏事肯定逃得快、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新一代三好仙女、十佳仙人。 正自我陶醉呢,耳边却传来叮叮当当一声响声,好像是什么金属物体被打烂报废,回过神来定晴一看……呃,那六把刀剑已经断成一地废铁,英勇就义。 唉,怎么这么快就断了,怎么说也是人家魔族用的兵器,质量怎么这么差呢,一定是异世界冶炼技术落后,产品质量关没把好。 我瞄了瞄地上的破铁片儿,确认上面没有任何商标也没有任何合格证之类标签,不用说,一定是三无产品,肯定也没保修。 伪劣产品害人啊! 不等我再做感慨,蛇魔女张牙舞爪的冲来,巨大的身躯在高速移动时扬起大量沙尘,再加上巨大的身躯,声势惊人。 不过,真正的高手,出招时都是无声无息,伤人于无形之中,搞出这样的声势,只能起一个作用,事先提醒对手:注意,我要来打你了,请做好防备。 只是侧身一闪,我就轻松躲过了来势汹汹的蛇魔女,然后脚尖一点,身形一跃数丈,甚至超过蛇魔女的身高,但落下时依然准确而平稳的落在那巨大的肩膀上,巨大的头颅转过来,盯着我,一脸的惊异,而我则用一个暴粟回应了这个表情。 我相信,这个暴粟是古今中外最狠的一个暴粟,暴粟直接把这位巨大的深渊魔女打倒在地,她的脑袋则像鸵鸟一样直挺挺的扎进沙里,脑浆混合着鲜血弄湿了大片黄沙,粗长的蛇尾抽动了两下便再也不动了。 嗯,下手好像重了点,估计这家伙已经到阎王那报道了。 一路走好,黄泉路上别找伴,找伴也别来找我,找我我也不理你。 我看了看商队的方向,层层叠叠的沙丘挡住了我的视线,只有灵觉告诉我,他们已经走了很远了,唉,真是的,吃顿点心解解馋都会引来魔族,异界的沙漠可真是大凶之地啊。 我得跟紧点,要是再出来个什么蜈蚣魔蝙蝠侠蜘蛛人什么的,跑去找商队,只要有这条死蛇十分之一的实力,我那徒儿恐怕就再也见不着了。 正想离去,却听到一声响动,虽然轻微,但绝对物体移动的身音。 扭过头,声音传来的地方,正是那一头扎进沙里的蛇女尸。 尸变吗?人要是尸变就成了行尸、丧尸,魔族尸变会变成什么呢? 不过,当“蛇尸”把脑袋从沙中拔出来时,我才发现,这根本不是什么尸变,应该算是“复活”,那个被我一个暴粟砸出的血洞已经不见了踪影。 听说过九命妖猫、不死小强,没听说过蛇命也那么硬的……或许我低诂了魔族的生命力,那一下根本无法对魔族造成致命伤。 我是不是要再给她补上一下呢? 蛇魔女抬起头,茫然无知的左看看,右瞧瞧……这家伙在干嘛?随后,目光停留在面前那个渺小人类(和那好几米高的家伙相比,人当然小了),好奇的看了看,还伸出鼻子嗅嗅……全然不知眼前的“小东西”可能给他致命一击。 无语中,这条蛇怎么……不会是刚才那一下把她脑子给打坏了吧? 我经常听说某某小说主角脑袋被狠击一下得了脑震荡外加失忆,主角尚且如此,别说这些小魔小怪了。 唉!算了,本来想再为这个魔族脑壳上多钻几个洞,看来是不需要了,那一拳的教训应该是够了,忘却了过去,希望她能重新做人……呃,做魔,不过话又说回来,我好像也不知道这条蛇魔女过去是个恶魔还是善魔……算了,不管了。 我不再理会这条脑子坏掉的大蛇,隐去身形,直冲商队方向而去。 在随后的几天里,根本就是风平浪静的无趣,传说中商队行走,常常半路杀出个百眼巨人,独角恶鬼,即使再不济也会碰到一两只魔兽或是狼群什么的,可是现在沙漠已经快到尽头,远处那些披着绿色植被的高山已经清晰可见,却连个强盗都没瞧见,唉,真是太平盛世啊,想想即使是地球上,车匪路霸拦路抢劫电视里可都是连番的追踪反道,这异世界治安怎么这么好呢? 与我的无聊不同,在这段日子里,疾光倒是和驼商队里的人有说有笑,闲时倒也不忘打坐练功,旁人虽然有问起,却被他含糊的应付过去。 又是无聊的一天! 我穿着泳衣躺在一朵洁白的云层上受着日光沐,带着太阳镜,一支太阳伞插入云中固定着,但由于角度的问题并没有挡住多少阳光,边上还摆着一瓶橘汁,一台机器待丛端着西瓜漂亮在云朵边上,舒服啊,这才叫生活,可惜就是没人! 真是没想到啊,轻飘飘的白云一旦注入真气,竟然能像车子一样载物,而且还软棉棉的,躺在上边比躺在床上还舒服。 唯一刹风景的就是加装在云朵后部的小型喷气机,为了能够一边享受一边跟上驼队,我专程从迷雾岛的地下基地赶制了这个东西,这台喷气机噪音有点大,不过还在可以允许的范围内,由机器待从控制,每隔一段时间发动一次,冲到商队前头,停机,然后看着商队如蚂蚁一般慢慢爬上半天,渐渐远去,然后再次发动……虽然还是有那么点点的无聊,但是比起前些天坐在颠簸的马车上,还得提神留心不碰到人或椅子什么的可好多了。 至于监视情况,机器待从会替我留心的,唉,以前怎么没想到,科技的产物就是让人多繁杂的工作中解脱出来,叫那些智能不低于人类的机器人来帮我,搞不定的再由本仙子决断,多省事,以前事事操心真是自讨夺吃,唉。 我托起太阳镜,眯着眼看了看太阳,呼,好舒服,想睡觉。 虽然仙人可以不睡觉,但是有时候累了也会想睡觉,可是我现在明显不是累得想睡觉,是舒服的得想睡觉。 打了个呵欠,神智渐渐模糊,眼看我就要进入梦乡,一阵魔法波动却将我从迷糊中绞醒。 困死了啊,谁这么缺德,早不来晚不来,偏偏在我睡觉的时候扰人清梦,以后我要在中疆法律里追加一条:扰人清梦罪。 艰难的睁开眼,看到的是一个渐渐消失的黑色魔法阵……好像是传送魔法阵来着,黑暗系的传送魔法阵,真是少见,除了魔法阵,还有个穿着黑衣的人……不,应该是个神吧,神灵身上散发出的威压我是绝对不会认错的,揉揉眼,仔细看看,嗯,这个人好像有点眼熟,似乎在哪见过……嗯,想不起来了。 “呜 ̄ ̄呜 ̄ ̄” 机器待从发出如同防空警报一般的报警声,一门六管机关炮对准那位突然出现的黑衣神灵,保险已经打开,随时都可以向这个身体倾泻带着高爆弹头的子弹。 唉,报警声从这样的高度传出,相信几百里内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吵死了,警报器CLOSE。” 尖锐的报警声刹时间消失,这个世界,清静了。 “你是谁?” 黑衣神灵揉了揉差点被报警声弄聋的耳朵: “琳仙女忘了吗?我是啼月,我们曾经见过一面,在你入主中疆之前。” 黑衣的神灵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我,虽然竭力装出一副君子样,不过他那几乎要冒火的眼神却出卖了他,我知道我魅力惊人,但这样看着我好像有点太做作了,算了,就当没看到。 “入主中疆之前?” 我想想,好像是有个黑暗神拉我“入伙”来着,不过后来好像和那个叫依娜的女神打了一架就没了影子,是了,就是他,当时我以为他可能被打成重伤跑到不知哪个角落治伤,今天怎么突然出现了? “我想起来了,是你啊。” “嗯!” 啼月好像在竭尽全力忍耐着什么,狠狠的闭上眼睛,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抬起头,对着天空喘着粗气,好半天后才听到他的声音传来: “琳仙女,我今天是有事特地来找你,但是你能不能……你现在的样子实在非常诱人,但是我是个非常正常的男性,所以请你……” “知道了!麻烦你回避一下。” 这个啼月好像忍耐力很弱的样子,只是泳装都受不了,要是把他丢到夏威夷的海滩上,那儿晒日光沐的人可是多得要命,不知道从这个保守异世界出身的神灵会不会…… “武器CLOSE,衣柜开启” 我伸手从机器待从腹部拿出衣物,待啼月走远后,躲到云中换装完毕,又等了一会儿,啼月才又不知从哪钻了回来。 这时候的机器待从,不再是端着炮口对着他,而是捧着茶、咖啡、以及异世界贵族层中流行的几种果酒静立一旁。 太阳伞下多了一张简易小圆桌,可惜没有椅子,只有席地而坐——不,应该说是席云而坐,刚好这张小桌子也就一尺高,坐在云上高度正好。 “琳仙子可真会享受生活。” 啼月试着踩了踩云,只觉得像踩上了柔软的棉花,不,比棉花还柔软,还舒服: “虚无飘渺的云朵,竟然能被仙子弄得像张舒服的大床。” “我也是刚刚才发现我有这种能力的。” 其实在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仙界的建筑物都是建在云朵上的,现在想起来肯定都是用类似能力改造过的云层。 “唉!” 啼月重重的叹了口气: “仙子的生活倒是过得滋润,可是只怕有大麻烦要找上门了。” 我有麻烦?我好像没得罪过谁吧,就算有,好像也只有那个什么阿修罗王,可是啼月好像和阿修罗王不认识吧,就算阿修罗王想再找我麻烦我也不怕,就他那本事,再来一百个恐怕也只能给我来点小麻烦。 “什么麻烦?” 啼月从怀中取出一个白银制成的托盘,比手掌略大一些,托盘正中央有一颗黄色的晶石。 “这是什么?” “这是炼金术师做的魔影。” 说完,啼月轻轻的触动了托盘,只见黄色晶石中升起点点光斑,渐渐的组成一个人影。 “魔影是用来录制一些人物相貌,以及一些珍贵事物的。” 这个时候,只见托盘上的人影渐渐清晰,那人影竟然……那竟然是我! 长相,身形,完全是我,确切的说,一个缩小版的我。那个“我”一动一动的,保留着轻扶长发的动作,如同一尊栩栩如生的蜡像! 我伸出手,想去触摸那个和我一模一样的人影,可是却摸了个空,那个“我”,真的只是个影子! 我明白了,这是三维立体相片! 在高科技的地球,相片已经不再是印在纸上的相片,而是通过三维成像技术做成类似雕像的全息立体影像,这样的立体相片,只要一节小电池就可以使用数年,还能当装饰雕像使用,从出现的那一刻起便非常受欢迎,而我眼前的,明显不是用科技生产的三维立体相片,但效果却完全一致,这是异世界版的三维立体相片。 不过,我好像没去拍过这照片吧,然到说,我被人偷拍了?可是这有什么大麻烦吗?我又不是什么超级大明星,会有麻烦吗? 异界之旅(新) 第六十三章 (更新时间:2006-5-6 13:11:00 本章字数:5444) 五一假期的最后一章上传,其他的暑假再更新 从漫天黄色的沙漠走进苍翠的群山,整个商队的气岔都与先前不同,除了那些商 队护卫,每个人的脸上多多少少都有些笑容。 是啊,沙漠里那要命的气候可真让人难受,白天太热晚上太冷,还有沙尘暴和各 种奇怪且危险的沙漠怪兽,每走一步都要提心掉胆的。 现在好了,看着四周翠绿的植物,还是绿色更让人亲切啊! 也同其他人一样,角人少年享受着虫鸣鸟叫,感受着柔和的轻风,风吹在身上是 那么的舒服,比起沙漠里夹杂的沙尘的热风,这里简直就是天堂。 对于商队来说,这是一次旅行的后半段变得异常宁静,安全得让人难以想像,自 从那个半途加入队伍的神秘小孩出现后,一切都变得异常平静,是的,太过异常 了,沙漠中捕食的巨怪,潜伏在流沙下择人而噬的沙兽,还有不断迁息捕猎的沙 漠狼群,以及最危险、最难缠的沙漠强盗都没有出现。 除了断断续续有几只昏头昏脑、老弱伤残的落单沙狼愣头愣脑的挡在商队前方给 佣兵们练刀子以外,这些刀口舔血过日子的壮汉们只能无聊的抬起头,白天数太 阳,晚上数星星,以至于商队主人觉得有没有必要雇佣这么一群保镖,似乎雇佣 一个幸运星同行会比眼前的武人更划算。 眼见着周围的路人越来越多,不时也有其他赶路的商队出现,让人开始有心情观 赏四周的景色。 不管这些人脑子里在想什么,路总是有尽头的,翻过了两座山,一座小城便出现 在翠绿的树丛中。 但是,即使身处绿色的包围,城墙根部仍有一个个小沙堆,那是沙尘暴留下的痕 迹。 把守城门口的士兵正懒洋洋的靠在门口闲聊着,远远的瞧见一支驼队懒洋洋的带 上头盔,拿起靠在城边的兵器。 不等卫兵开口,驼队的商人便笑眯眯的送上一本小册子还有一小袋钱: “这是商税和本商队的货物记录,请放心,本商队绝对没有运载违禁品。” “商队的人员和牲口情况呢?哦,还有辆马车,是加过特殊咒文能在沙漠里行走 的家伙吧,你还真不是一般富有,可是你的商队虽然有点规模,但不像是能用得 起这车的人啊。” “呵呵。” 商人哪会不明白士兵的意思,干笑的又送上一袋钱: “半道上碰上了沙暴,走失了一些骆驼。” “哦,一共几个人呢?” 检查的士兵随手从胸甲内的口袋中掏出一捆纸,打开,全是画着人头像的素描: “例行检查一下,有多少人?” “原本是二十八人,半路上捡着个单行的,现在是二十九人。” “哦” 士兵粗粗数了数商队,加上眼前这个一脸奸滑的家伙,的确是二十九人。 “后边进来的那个,会不会有问题。” “不会的不会的,他还是个半大的孩子,再说了,如果有什么问题,一定会在进 城前脱队单行的。” 话虽这样说,但商人心里还是觉得怪怪的,从一开始,他就觉得那位少年似乎有 什么不对劲,但又说不出来,现在要检查,心里却是忐忑不安,只能暗暗期望不 要出什么事的好。 “嗯,也是,把那人叫来,我查查。” 当疾光被叫到士兵面前时,那些士兵刹时间都握紧了武器。 “怎么了?” 商人敏锐的感觉到气氛十分不对劲。 只听那检查的士兵“哼哼”两声,用手指轻轻的拉开疾光颈部的衣领,露出光洁 、洁白的皮肤: “沙漠中的旅行者,冒险家,哪个会有这么好的皮肤,身份低点的贵族小姐,没 有很好的保养皮肤都没这么好呢。” 商人只觉得大脑里“轰”的一声,他总算明白了,这个少年,哪里不对劲了,他 的皮肤……还有刚刚见到他时,出现在眼前的并不是一个落魄的旅人,当时的他 ,脸上虽然略带尘土,但却并不像个落难者那样摇摇欲堕,但如果不是落难者, 怎么的也应该带只骆驼! 其实,疾光先前的皮肤和一般奴隶差不多,灰暗粗糙,还有无数的伤痕,那都是 长期非人生活留下的印迹。 但是随后的修行生活,真气渐渐改善了他的体质,道家丹药的调养和神族提供的 充满神圣力量的食物,都在他体内渐渐起着良性作用。 更何况,这段时间时,他不是在我身边就是在诗风情的神城,无论是我身上散发 出的淡淡仙灵之气,还是神界天使、神灵的圣洁力量,都在滋润着疾光的身体, 这么多重因素一起进行内外作用,他的体质要是不好才怪,但这一切都是在缓慢 中慢的进行的。 这些守门兵卒,平时盘查过往客商,眼光可毒得狠,那些江洋大盗、偷鸡摸狗的 这家伙,想要混过检查,要不是有着非常丰富的“斗争”经验,要不然就是运气 非常好,碰上个新丁,或是遇上了渎职的家伙。 不过,眼前这些卫兵,明显不是新兵,也并不渎职,而那位商人,也没有什么“ 前科”,“斗争”经验少,这不,吓得流汗了。 “呵呵,让我看看,是哪位贵公子被拐了。” 斗篷的帽子被掀落,露出一截尖锐的独角,反射的阳光,银光闪闪。 周围的气氛瞬间冷场! 商人两眼直接翻白,好半天才长长的吐了口气: 神啊!伟大的神啊!幸好是个奴隶,众神保佑!不过……为什么会是个奴隶? 好大好大的汗珠挂在那位士兵的额头上: 该死,看走眼了,居然把一个奴隶当成贵族,这……我这脸可丢尽了! 扭过头看了看松了一口气,全身软得像烂泥的商人,又看了看疾光,脸上再次泛 起奸计的笑容: “好啊,你这奸商,竟敢私藏逃奴!” “冤枉啊!” 商人哪想到又会被莫名其妙的被扣上这么一个罪名,自己可是安份守己,遵纪守 法的大好公民,曾经还被授与“十佳商人”“绿色行商”等等称号,自己的驼队 也是连续好几界“青年文明号”的获得者,这次怎么突然被人扣上“犯罪份子” “社会公敌”的大帽子,自己经商所做的,不过就是低买高卖,克扣货物斤两, 少发佣兵工资——只对自己养的佣兵扣发,临时招募的佣兵团自己可没少给钱啊 ,自己所做所为,上对得起天,下对得起地,中间对得起那些三好商人证书和小 红花,怎么就突然成了一个准犯人了呢? “他哪点像个逃奴了,你看他白白净净的,分明是……是我家养的,对对,是我 家养的。” 事到如今,也只好说是自家的奴隶了,要不然私藏逃奴这罪名可大可小,怎么的 也和肉疼的花一大把钱摆平,再说这个是个幸运星,以后行商带着他可是能一番 风顺了。 “养得比你女儿还好?你该不会是把这个奴隶当神给供起来了吧?” 士兵一脚踢倒了商人: “这奴隶头上没半个奴印,分明是个逃奴!” 当事人疾光早被那士兵的凶狠劲吓着了,又露出了那逼缩头缩脑的奴隶相,唉, 奴性难改啊! 突然间,疾光觉得四周悄无声息,随即,一只手掌不轻不重的拍在自己的肩上, 虽然不是很重,却吓得他全身一颤。 “怎么了?几个喽罗就把你吓住了?” 熟悉的声音传入耳中,抬起头,眼泪马上就要流出来了。 “哭什么啊!这么几个家伙,你不是抬一抬手就能收拾吗?我教你的东西哪去了 ?” 刚刚从那个叫啼月的神灵处了解我可能会拥有“粉丝”,一回头却发现我那徒弟 竟被几个看门小兵欺负,唉,丢脸! 虽然以疾光现在的实力,算不上异界人类的超级高手,但不管怎么样收拾几个小 兵还是很轻松的是,特别是现在那些士兵,个个对着我想入非非。 还好这徒弟总算想起了自己有技在身,一跃而起,使出刚刚学会不久的“点穴大 法”,三下两下就点倒了这些士兵——要是连这些个发呆的耙子都对付不了,干 脆一脚踢出师门算了。 这半年的功夫总算没白过,虽然疾光这家伙偷懒,没怎么练习剑法、步法,但是 懒人却有懒人的练法——练内功时静止不动正适合这家伙,凭着修炼时对经脉穴 位的熟悉,这几位把门士兵马上就被放倒在地。 唉!看到疾光这家伙,我终于明白了,传说中的气宗高手,恐怕都是像他一样懒 得动,乐得一动不动的练内功。 “师傅,我打赢了!” 废话,别人站着发呆让你点穴能不赢吗? 与刚才那快哭快哭的样子相比,现的疾光,可是满面春风,笑得好天真,好无邪 ……怎么看都像是那些漫画小说中拿着带血的屠刀,脸上露出得无邪笑容的小小 变态杀人狂……不行,以后必须注意,以免我这徒弟被悲惨的童年弄成了变态, 特别是他刚刚进入发育期,心理健康更要注意。 “你没有点他们死穴吧。” “没有,但是除了死穴以外的穴道我全都点了!” “哦,没点死穴啊,那就好……呃,除了死穴外都点了?” “是啊!” 那张天真的脸上还是还着无邪的笑容,看得我背后一阵发冷:还好,以疾光现在 的修为还不可能让这些家伙当一辈子植物人,以后点穴时,得让他注意一些。 半个小时后…… “啊!终于能动了!也能说话了!该死的,那个小鬼到底用了什么诅咒巫术,害 我全身发痒,却又半点动弹不得,非常想笑却又没法发出声音,全身有知觉却又 动不了,明明好像是睡着了,周围的事情却全都知道得一清二楚,那个小鬼不要 被我碰到,否则……还有那个女人,可真是漂亮。” “队长,把你的口水擦擦吧。” 边上的小兵也恢复了知觉,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从怀中拿出一张保存得很好的 人物头像素描图: “这是神殿发过来的寻查令,不是通辑令是寻查令啊,好像就是这个女的。” “嗯,没错没错,不过真人可比画的更漂亮多了,喂喂,多让我看一会儿。” 周围的回复知觉的士兵纷纷围了上来,那张素描在众多手人传递着,这时,士兵 队长突然盯着那位士兵: “不对啊,我先前怎么没看到这张通辑令……寻查令,这样的事情我应该有印像 的,而且……画像好像也不归你保存吧。” “那个……是这样子的……” 士兵红着一张脸,支支吾吾了半天才吐了一句完整的话: “我看这画画很好,以为是名家手笔,所以才收藏的。我觉得这样漂亮的人儿, 怎么的也不人来我们这偏僻的边境小城。” “切 ̄你骗谁!” 紧接着,士兵们开始了一场“某某私藏画像者批斗大会”。 不过,他们也没有忘记将这一情况上报教会,而教会又紧急报告教皇,算上士兵 们不能动弹的半个小时,从我踏进这坐小城到教皇恭恭敬敬的跪在某位不知名的 神灵脚下时,时间才过了一个多小时。 “这么说,神姬已经出现了?” “仁慈的主啊,美丽的神姬受您的感召已经来到了您的国度,请无所不能的主赐 与我去迎接神姬的荣幸。” “不!” 那位神灵从宝座上站起,昂首挺胸,做伟人傲视天下状: “本神的神姬,本神要亲自去迎。” 教皇与周围的天使立刻马屁不断。 话说得这样自信,心里却在打鼓: “把中疆女神说成是本神神姬,要是让你们去办,铁定要搞砸的,倒不如本神亲 自出马,凭着本神无女能挡的男性魅力,自然是十拿九稳。” 想到这里,不由得潇洒的一抬头: “传令,本神要起驾出宫!” 说完,从怀里拿出一个“魔影”,那上边,赫然是秦琳的3D立体成像。 “真是没想到,突然冒出来的中疆女神,居然能漂亮到这份上,早知道我就早早 下手了,不过现在也不晚。” 接着,便大踏步的走去,他的脚下,始终铺着洒满鲜花的红地毯,十几位女天使 正在他前面铺着地毯、洒着鲜花,那动作熟练至极。 然而千里之外,某个无人的山洞里,这里被布成了临时行宫,一群有着漆黑羽翼 的天使和另一群生着蓝色翅膀的天使正围着个水晶球捂着肚子笑个不停,仔细看 ,他们其中还有两个神灵。 “我说你啊,还真会搞,居然引了最自恋的神去骚扰秦琳,跟你混真是找对人了 ,三天两头的就看你暗算人,不过,万一真让那个草包拥美而归,你可不要用失 恋之泪淹掉整个大陆哦。” “这种可能性不存的,哈哈哈,这个草包还真是……,还洒鲜花哩,哈哈,虽然 我和秦琳接触很少,但我可没少监视她,她的喜好我多少知道一些,这次绝对会 打起来的,呵呵呵,不过我始终找不到她的来历,黑头发的人并不少见,黑眼瞳 的人也不少见,但是我派人查了一下,同时是黑发黑瞳的人或神,根本没有这样 的种族或神灵存在,魔族那边也没有这样的种族或家族……唉,不说这些了,那 个草包最后肯定会想用强的,可是也绝对斗不过秦琳,就等那个草包把同一教派 的其他神灵叫来帮忙,然后我们再来个英雄救美!大家都把阴人的东西准备好没 有?” “好了哦!” 这些黑色蓝色的天使,倒是异常兴奋。 异界之旅(新) 第六十四章 (更新时间:2006-7-9 15:06:00 本章字数:4458) 每当放学铃声响起,校园大门便格外的热闹,回家的,接人的,同行的,当然,也有对旁人品头论足的。 不过,现在人们的焦点却几乎集中在一处,那是两个少年,虽然身穿极为难看的校服,不过那点丑陋根本遮不住他们的俊美,以至于周围的人们,特别是少女心中都在暗自咒骂,这鬼学校到底懂不懂什么叫服装,这校服倒底是谁设计的,乞丐都这校服好看上几百倍,是谁那么不懂装懂乱设计,校领导也真是,心理变态申美观有问题居然把这服装当校服,不知埋没了多少英俊男生美丽女子,就像眼前这两位,身上穿的校服等同于“孝”服,不过……人还是那么的英俊。 比两位身穿“孝”服更抢眼的,是停在他们身边“宝马”,这个牌子的车辆本身就很抢眼了,更抢眼的是,这居然是轮式车! 由于科技的发展,磁悬浮技术被运用到普通汽车上,轮式车,早在一百多年前就停止生产,但还有一些念旧的富有的世家在使用这种过时的车型,在那些老顽固的影响下,使得轮式车成为一种身份的象征,因为要使用这种车辆,仅仅有着巨大的财产,没有权势是买不到可供老爷车替换的零件,哪怕是一辆旧时代的东风大卡车,到了这个年代,维护费用都是天价。 “那就这样吧,你不一起走吗?” “不了,我自己走走,你别这么喽索,进去。” 几乎是用强的,个子略高的少年几乎是被强推进车内: “我四处逛逛,坐车不方便。” 略矮一些的少年扭头就走,他的面容倒与秦琳有七分相似,只是脸部的线条充满了阳刚之气,眼神中也带了几个狂傲,如同古代侠客一般,眼中没有任何人影,大踏步的向前。 这样的气质,倒也吸引了无数目光。 坐在车中的欧阳耿看着天华的背影叹了口气,回过头吩咐司机: “走吧!” 老式车发出一阵轰呜,在万众瞩目中渐渐远去,只留下另一个依旧抢点的少年。 虽然是被众多目光注视着,但秦天华却没有感到任何的不适,依然自顾自的走的,对于身旁的人和物,甚至懒得多看一眼,直到一个挺拔的身影挡住他的去路。 不满的抬起头,秦天华看到的却是一个穿着西装的白种人,而且这个人,自己似乎还认识。 “你是……那位白宫特派员?怎么有闲情跑到这来旅游?我还以为你在应付M国的追杀。” 秦天华的嘴角带着一丝淡淡的笑容,上下打量着眼前这位高大的白人男子,想从他身上找到一点被万里追杀的狼狈,可惜对方全身上下每一个身体零件都非常的健康。 “不好意思,我这个特派员身份本来就是假的,我并不为M国工作。” 指了指附近停车场,半带笑意的说: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请吗?” “你是不是设了什么圈套引我上钩?” 秦天华的目光在“特派员”的咽喉与心脏处打转。 “呵呵,然到本领高强的秦天华胆怯了?” “激将法吗?这对我不管用,不过我倒是有兴趣看看你到底在搞什么鬼。” 片刻之后,在市郊的一片树林里,秦天华停下了脚步: “除了躲起来的那三个人和你我,这附近已经没有什么人了,有什么阴谋计两都使出来吧……怎么连幼儿园的小鬼头都上阵了?你当这是什么?儿童团?” “什么幼儿园,我已经读二年级了!” 还没等那位白人男子说话,躲在一旁的“小鬼”先跳了出来。 “鱼肠,你先一边玩去。” 白人男子对着小男孩打了个眼色,聪明的小鬼马上明白了,走到一旁的树下,嘟着嘴,不停念叨着: “跟你们这些自以为是的大人在一起真没意思,下次不来了。” 刚从隐蔽处走出的一对青年男女看此情景,只是笑笑。 “你这个特派员,不会以为就这么几个人也能对付我吧。” “我们没有对付你的意图,我们想拉你入伙。” “入伙?” 秦天华瞄了瞄白人男子,瞧了瞧那对青年男女,最后看了看嘟着嘴的小男孩: “你们是什么?强盗团伙?要抢东西,我没兴趣。” “不,我们可不是强盗,你听说过‘右翼份子’吗?” “听过!” “按照国际上的说法,我们就是中国的极右翼团体。” “你们?” 秦天华的神情变得极不耐烦: “我没空和你玩耍,你到底有什么事!” “我们真的是……” “是什么?” 秦天华不耐烦的打断了白人男子的话: “那个小孩就算了,除了那两个人,你全身上下哪有半点中国人的样子,别说你是中国人,瞎子都不会信。” “我是混血儿!” “愤青中出现混血儿?真是奇怪。你不会被人围攻吗?” “我们不是种族歧视者。” “是吗?” “是的,自我介绍一下,我的代号叫承影,那个孩子代号叫鱼肠,还有他们,是干将和莫邪。” “承影?鱼肠?干将莫邪?你们用古代名剑做代号?” “是的,你愿意成为我们的同伴吗?你有着强大的力量,而且你对祖国的热爱似乎不在我们之下。” “是吗?” 秦天华缓缓闭上眼睛,随后慢慢睁开,黑色的眼瞳散发出摄人的目光: “但我没那种兴趣,我和你们志向不同,我不想把时间浪费在无用的恐怖袭击上,再说,只有弱者才会寻求联合。” “我们不是恐怖份子!” 承影的脸上泛出一丝怒色,他知道,他们被人小瞧了: “我们也不是弱者!” “是嘛!看样子,你很想证明自己的实力啊!” 秦天华将双手张开,眼光挑衅似的扫过四人。 “那就来吧,让我看看你们有多少份量。” “打架了!好啊!” 没想到,最先动手的,不是干将莫邪,也不是混血儿承影,而早已经不耐烦的鱼肠,一扬手,十几道白光袭向秦天华,却撞在护身罡气上,碎成一地冰渣。 原来,那是极薄的冰刀! 鱼肠招呼都不打便动起手来,承影也只得出手,配合鱼肠,因为他知道这次的对手有着深不可测的实力,是罕见的大敌! 一把暗金色、造形古朴的长剑自承影手中出现,以极快的速度刺向秦天华。 当这柄剑出现时,秦天华心头一动!那古朴的造形,无疑是古中国春秋战国时代的作品!剑上隐隐传来剑灵的意识波动,那不是普通的剑灵!那剑灵,没有几千年的时间,剑灵不会进化到连他这个剑仙都快要查觉不到的地步! 而且!剑上的剑灵,散发出原始的金属气息,它不像修行者人工炼出的剑灵,带着火气,是在剑铸成以后才形成的稀有剑灵,它没有血气,所以不是依靠屠杀生灵的死者怨恨积累而形成的邪恶剑灵,这柄剑,是在没人为干预下而形成了剑灵,甚至可以说是完整的金属生命体!稀有!太稀有了! 但即使是稀有剑灵,便面对身为剑仙的秦天华,只要对方动一动念头,这柄绝世神兵将瞬间化为碎片,剑灵也将命丧黄泉,但是第一次看见这样的罕见神兵,秦天华并没有打算将其毁灭,甚至收起护身罡气,生怕碰坏了这把古董剑,他比剑的主人承影更珍惜这把名剑。 最爱惜神兵的,莫过于剑仙。 但是随后,随后又有两个剑灵意识出现,顺着方向,秦天华看见了,是干将和莫邪手中那两柄剑上传来的,那两柄剑,造形相差无几,只是颜色一白一黑。 怎么一次出现三把神兵?秦天华心头一颤,又出现一个剑灵! 这次,是在鱼肠手,那把极薄的剑,更特别的是,那是把断剑! 断剑?一个念头在秦天华脑中闪过,这些人以名剑做为代号,手中又持着稀有神兵,特别是鱼肠手中的断剑,怎么看都和传说中的断剑“鱼肠”差不多,然到……然到这些人都是华夏名剑之主,以自己的剑名做为代号? 如果是这样的话,同样身为名剑的鱼肠和承影,却不如那一对爱情之剑,干将与莫邪这般出名,古籍上对这两把剑的描述可不少,只要能仔细看看这两把剑的造形就知道了! 但是,一片白色挡住了秦天华的视线,那是鱼肠进攻末果而放出的锋利冰刀,那些极薄的冰刀成片成片的,封死了秦天华一切闪躲的路线。 “小孩玩具大人可不爱玩!” 秦天华不耐烦的挥挥手,掌风击碎了所有的冰刀,可是冰刀之后却不是干将和莫邪,是一面黄澄澄的铜镜!不,不止一面,是八面!八面铜镜包围着秦天华,平滑的镜面照出穿着校服的人影。 自从上次玻璃镜被秦天华击碎后,承影发现这些脆弱的玻璃无法困住高手,于是,他把目光放到了已经被历史尘埃掩盖的金属镜上,他试过了用不锈钢制造镜子,但钢镜对异能的排斥使他最后选择使用打磨光滑的铜镜。 铜镜,自古以来就是照妖镜、镇宅镜的首选,在己知的材料中,它是制做镜类法器最好的材料。虽然它照出的人影并不好看,但抗打击能力却非常的强。 “这东西,也想困住我?” 这些铜镜必竟只是凡品,围着秦天华的八面铜镜被护身罡气一绞,立刻成了金属粉尘。 脱困而出的秦天华迅速出现在干将与莫邪面前,正欲伸手夺剑,但一个穿着绿色斗篷的蒙面人却挡住了他的去路。 “你……” 秦天华脸上露出惊讶的神情,他似乎认识眼前这人。 蒙面人没有说什么,手一伸,淡蓝色的烟雾出现在秦天华四周,将他包围了起来,而后,烟雾渐渐散去,秦天华也没了影子。 “你杀了他?” “不,我把他送到她姐姐那儿去了,秦琳不在,这孩子尽乱来,再这么下去这世界非爆发能源危机不可。还有你们,怎么会找他,这孩子没人管束,他可是一个完全任着自己性子胡来的人,你们找上他,是很危险的事。” “你认识他?” “嗯,只是好几年没见了。” 异界的天空,太阳渐渐被一个黑色的影子遮住,那是日食! 人们惶恐不安,君王们跪倒在各自的神像面前不停的请罪,他们怀疑是否是自己无意中触怒了神灵,神官们不停的祷告,请求神灵平息怒火,不要降罪于世,贵族们也在家中举行着各种祭神仪式,向各自信仰的神灵祈祷,平民们纷纷跑回家中,紧闭门窗,口中念念有词。 抬起头看了看天空中已经少了一半的太阳,我感到百思不得其解:异世界不是地球啊,异界的月亮虽然有两个,但却没地球的月球那么大体积,好像造不成日食吧!奇怪,这是怎么回事? 不过,我也没办法知道,现在飞出大气层观察,恐怕没等我飞多远,日食就结束了,至于岛上那些科技设备,除了几个同步卫星外,没有其他可用的设备,可是那些卫星镜头全对准地面,当初制造时可没想到会出现这种情况,镜头根本无法对准外太空。 唉,算了,不管他了,反正我对天文学不感兴趣,指不定某种无法解释的宇宙现像,地球上有那么多不解之迷,异世界有那么几个也不足为奇。 天空之上,像征光明的太阳渐渐的被黑暗吞噬,大地上的智慧生物们感受着这渐渐被黑暗笼罩的世界,似乎黑暗成了世界的主宰,一切光明荡然无存。 异界之旅(新) 第六十五章 (更新时间:2006-7-11 1:17:00 本章字数:4943) 天上的太阳被黑影渐渐遮住,地上的人惊慌失措,求神拜佛的随处可见,举家逃亡的满街乱窜,神棍们也不甘寂莫,跳出来大喊“世界末日”。 似乎没有人不慌张的,唉,封建迷信真是害人啊,太阳又没有爆炸,怕什么。 左看右看,似乎只有我能安然自得,还有那个紧紧跟着我的疾光,只是,他的眼中也有掩示不住的惊慌。 我看了看四周,所有的店铺全都紧闭大门,看来店里的伙计老板全都去神殿看日食去了。 “看来城里没什么好逛的,疾光,我们出城吧。” “可是……师傅……太阳要没了。” “没了就没了,很快又会有了。”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城里乱乱的,我们还是出城吧!” 我想出城,也是不想惹上麻烦,因为我知道,当大家以为末日即将到的时候,人们都会去做一些平常想去,却又不敢做的事情,而这些事情往往却又是犯法的,这些人的心理很简单——世界末日要来了,反正是死,倒不如把以前想做的事情做了再死。 也许再过一会儿,良民百姓都会变成烧杀抢劫凶徒,而我,这个平时就魅力逼人的仙女,肯定会引来一些寻死的家伙,更何况,我身上穿的,再也不是以前那件穷酸的皮甲了,尽管它还很新,我还是换上自己喜欢的衣服,这套衣物怎么看都像是富贵人家的女子穿着,想来抢钱的,估计也不会少。 这套按照当前大陆流行款式衣装,尽管大陆各个国家都有自己风格的衣饰,但文化交流不可避免,在各国的上层人士之间自然也就出现了流行服装……不过这套服装怎么看都非常像是几千年前的地球地中海文明的某国产物,又和蒙古的服装有几分相似。 不过,虽然这身服装是异世界大陆的流行款式,可是我相信它比这个大陆上的任何一件同类服装都要好,因为它是异世界唯一一件用机械缝制的衣物,二十三世纪初的科学技术,已经完全能制做出“无缝天衣”,穿着也比异世界的纺织品舒服,况且,这套衣物,还有其他的功能,与衣物合二为一的无线电功能就是其中之一。 正为我自己的高科技衣物自豪,却被几个魁梧大汉拦住,他们的来意,只要看他们手中带血的菜刀和那些带着猥琐和龌龊目光就能猜到。 “疾光!” 我轻轻拍了一下跟在身后的徒弟: “上,收拾掉他们!” 现在我可是当师傅的人了,这些小强盗小匪徒怎么配劳烦我亲自动手呢,当然要小辈去要发这些小麻烦了,不过……我怎么觉得我刚才的语气好像有点怪,就好像“旺财,上”一样,嗯,还好他没发现。 虽然疾光胆气不足,不过有我在的时候他还是挺勇敢的,就像先前出手点倒城门卫兵一样,这几个拿菜刀的强盗自然更不是问题,剑也不拔,直接连剑带鞘的砸在这些匪徒的脑门上,这几位菜刀大盗马上躺在地上数星星。 唉,可怜的强盗,连“抢劫”都来不及说就昏倒了,强盗做到这份上,不敢说绝后,至少是空前了。 当然,他们也不是唯一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抢劫杀人,甚至还有一个士兵也沦为强盗,疾光倒是变得非常的“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只要远远的看到有人抢劫,便立刻冲过去,施展身法冲入强盗群中,指东打西,一把剑鞘砸晕无数勇敢的强盗,飘忽的身法却让强盗们无从下手,先前昏倒的菜刀大盗们也不是唯一丢光强盗脸面的人,继他们之后,“铁棍大盗”“杀猪刀匪徒”“士兵匪帮”“锅铲拦路王”等等横行一时的强盗被击倒,还有“木匠斧子帮”“铁匠锤子团”“农夫锄头会”等雄据一方的强盗团伙被摧毁,疾光成了这座边境小城人们心中的红太阳,救苦救难的观世音……咳咳,错了,疾光是男的不是观音,异世界也没佛教,应该是救苦救难的大圣人。 我也没有阻止疾光,让他多多对付这些凶神恶煞的家伙,练练胆气也好,我可不想让人说我的徒弟胆小如鼠,被几个小兵凶一下就吓趴了。 当我带着疾光出到城外时,城里已经开始混乱了,尽管这一路和不少凶徒都被疾光用带鞘的剑砸倒,可是那些以为世界末日到来的平民却一个接一个的变成暴徒,他们都疯狂了,刚开始时还有人在抢劫财物,但是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末日要来了,就算有钱也用不了”,于是暴徒们纷纷“恍然大悟”便不在再抢劫财物,人人都变成了凶残的野兽,毫无理性的发泄着自己的欲望,为所欲为,人人都变得悍不惧死。 城内有几处地方已经着火,升上天空的白烟黑烟越来越多,那样子,就像是刚刚被外敌攻破了的城市,这些在城里出生成长的居民们,竟然为了一次日食,就毫无顾忌的破坏自己的家园,唉,迷信害人啊。 有没有办法让这些人冷静下来呢?这些人神智是清醒的,他们的疯狂来源于对生存的绝忘,普通“清心决”之类解除恐怖和疯狂之类的法术对他们是不起作用的,因为他们并没有被任何法术迷惑。 用什么办法阻止这些人呢?要是等日食去,那可不知要死多少人。不过,有什么办法让日食早过去呢?然不成要我把那颗挡着太阳光线的天体打碎? 不行,不能打碎,先不说星体破碎之后的大量星体碎片给地面带来的灭顶之灾,就是星体间的引力平衡被打破的后果,都是非常严重的,从海洋潮起潮落,到世界性的季风,还有生物链,都会造成致命的影响,这种影响可比几千万甚至上亿条人命更重要,百分百又会上演一次恐龙灭绝,毁灭星体这种事还是不要想的好,得另想办法。 “师傅,你看……” “别吵,没看我正在想问题吗?” 真是的,怎么可以打扰我为民排忧为国解难,解救万民于水火中的思考呢? “不是,你看,神使……” 顺着疾光所指的方向看过去,呃,不知什么时候,有一个白衣神使散发着淡淡的神光,飘浮在小城上方,身后跟随着两名全副武装的单翼战天使,地面上那些凶徒们转眼间全变成了虔诚善良的信徒,如果不是他们身上打斗的痕迹和沾了血的衣裳,真难想像他们刚才还是一群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的罪犯。 唉,枉我刚才还绞尽脑汁的想办法,怎么就没想过飞到天上,摆出“本仙驾临”的模样呢?迷信的方法,还是要用迷信还对付,以毒攻毒。 不过现在好像已经没我什么事了,还是走吧,这座城被这么一闹,估计没几天时间是收拾不好的。 正当我转身,准备带着疾光到下一座城市,那个本来飞在半空中的神使突然疾速飞来,挡住去路: “站住!不详的人!” 不详的人?在说我吗? “你……在叫我吗?” “是的,不详的人,你刚刚进入我国,就出现不详的天兆,难怪吾神亲自下令辑捕,不详的人,吾神即将到来,你还是束手就擒吧!” 说完,不知从哪抽出了一条绳索……普普通通的绳子,上面没有半点能量波动,想捆我,你以为你那是捆仙索啊? “不详之女,还不束手就擒!” 我可不会呆呆的站着让你捆,一开口就是什么不详之人,听了就火大,虽然这位神使的身手不错,动作灵活,速度也快,不过我也非常快速抬起腿,在他的脸上留下了我的脚印,那一脚不轻也不重,刚好足够让他躺在地上数星星。 看到神使倒地昏迷不醒,两个天使连上扑上去,查看神使的伤势。 “疾光,我们走!” “嗯!” 没走几步,就感应到天使追了上来: “无礼!竟敢如此对待神使!” 两柄天使之剑一左一右从后方向我砍来。 “烦啊!” 挥掌一扫,掌风将两个天使打飞至半空: “天使,就应该在天上飞的!” 回过头,亲眼看着两位天使落在树上,挂在枝头,如同两件破衣裳一般,不过,天使的命硬得很,这种程度的攻击最多让他们断上几根骨头,暂时无法动弹,再过一会儿,凭着天使一族如同小强般的生命力,断骨很快就会回复如初,伤势自然也就痊愈,不过那时候,我早就走远了,就算他们再追上来,我也会再让他们挂树上。 突然间到来的日食,让某位神灵的行程稍微的受了些影响,不过很快的,地毯与鲜花从半空中一直铺到了边境小城的地面。可惜,除了正冒着烟的破败建筑与到处是血迹的地面外,他要找的“神姬”早已经不见了踪影,最后终于在城外找到了刚刚醒来的神使与挂在树上的天使。 “启奏万能仁慈的吾神,小使无能,未能留下那个不详的魔女……” “停!” 神灵诧异的打断了神使的话语: “你说什么不详的魔女?” “就是您发下来的那张通辑令,吾神真是法力无边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未卜便知此女为祸天下,事先发下神令辑拿魔女,那魔女一进我国,果然天降凶兆,只是小使无能,坏了吾神的大计……” “你……抬起头来,谁告诉你说那是通辑令的——哈,哈哈” 气得语无论次的神看见抬起头来的神使脸上印着一个清清楚楚的脚印,一下子便被逗笑了: “你这家伙,那是本神看上的神姬,什么魔女凶兆什么的,谁告诉你的?” “我……我……” 神使急得一时说不出话来,突然间脑中灵光一闪,原本惊慌的神色马上变成了阿谀的笑脸: “吾神英名神武,眼光独到,未卜先知,吾神召唤神姬时天地为之色变,正午太阳也不敢正视吾神圣力,掩面躲藏……” 神使这一说,足足说了一个多小时,而那位神灵,脸上则露出满意的笑容,坐在神仆准备的椅子上,在红地毯与鲜花中足足听了一个小时吹捧。 就在神使带着脸上的脚印死命拍马的时候,我却用天冥载着疾光到了一座挺大的城市。 “师傅,我什么时候才能像你一样坐着剑在天上飞啊,好帅气,我从来都没听说过哪个神魔用这种飞行法呢。” “当然了,神和魔一般不是自己飞,就是坐着‘开光’过的类似马车之类的神器,或是干脆坐着神兽飞行,御剑飞行其实也跟那些‘开光’过的马车差不多,至于你要学会御剑飞行……这个难说,如果是‘顿悟’的话,说不定马上就能以武入道,那时候自然就会御剑飞行了,你师傅我就是这么一路‘顿悟’过来的。不过‘顿悟’的例子很少,一般都是慢慢修行,要好几百年才能勉强御剑飞天。” “要……好几百年?” 疾光的脸部肌肉不自然的抽动着: “一个是立刻,一个是要好几百年,这也差太多了吧?” “几百年不奇怪,这仅仅只是达到‘悟道’的境界,如果是要飞升成仙的话,花个一两千年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不过,我却是一路‘顿悟’悟成仙的,所以你也不用太悲观,不要死盯着那几百年几千年的时间不放,说不定下一刻你就‘顿悟’了,虽然这机率小得可怜,但也不是没有。” 我终于有机会摆出个长辈的样子教导弟子了,兴奋!不过我要保持“仙道前辈”喜怒不形于色的风范,形象是很重要的! “要是一直都没‘顿悟’怎么办?那不是老死了?” “嗯,这个嘛……一般的人类的极限寿命是一百二十岁,我不知道你们角人是多少,不过有些时候却是可以超过这个极限寿命的,武林高手活上一百五十岁不是什么奇怪的事,要是修道的家伙,体内炼出金丹的话,怎么的也要五百多岁才会死翘翘,要是练出了元婴,那样的人是没有寿命限制的,那种炼出元婴人一般都是打架打死或是练功走火挂掉,所以啊,你不用太担心自己的寿命不够。” “哦,是这样啊,我们角人的寿命是人类的三倍,即然人类都可以炼得那么厉害,我一定也能成为高手。” “嗯!对了疾光,我发现你的胆量有时候不够啊。” 被我这么一说,疾光低下了头,闷不作声。 “你啊,即然是练武的,将来要以武入道,懦弱可是会影响你今后的修为的,武人,最重要的是要有自信和血性,但是不要自信过头了,过度的自信再加上无知就容易变成一个狂妄的人,那样的人将来的成就也是有限。” 看到疾光渐渐抬起头,我接着说: “所以你必需改变现状,你要成为一个狂傲的人,是狂傲,而不是狂妄,外表张狂,目空一切,但却暗中留意身旁的每一个人,面对任何弱小的对手都不轻敌,面对任何强敌也不气馁,清楚的认清自己身处的局势把握下一步的动向。” “疾光,现在的你,好像小看了自己的实力,下一步,我要煅炼你,让你对自己的实力有充份的了解和自信。” 异界之旅(新) 第六十六章 (更新时间:2006-7-13 22:02:00 本章字数:5606) 要练一个人胆量,我觉得最好的方法就是放到最恐怖的场所里,先吓破胆,胆子吓破了就没什么胆量大小的问题了。 疾光的胆小好像主要是因为他从小到大都是在奴隶主们残暴中渡过的,奴隶主凶残的形象在他幼小的心里中留下深深的痕迹,尽管他现在的战斗力在异界中算得上高手,但心灵的阴影使得他面对凶暴总是立刻没了胆气,哪怕张牙舞爪的是一只小猫。要改变这种情况,自然先拿奴隶贩子们开刀,最好让那些看上去凶暴的奴隶贩子变成磕头求饶可怜虫,当然,这一切都要疾光亲自做才行。 奴隶市场,在异世界中是很常见的,只要大一点的城市就能找到,特别一些处于要冲、交通便利的城市,大量的奴隶贩子不仅专门划出一片地盘叫卖,有的贩奴组织甚至形成了“一条龙”服务,抓人的、运人的、卖人的分工明确。 异世界的社会制度基本进入了君主专制时代,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原始的议会制度,奴隶制仅在一些非常遥远落后的国度存在,但世界上存在的成百上千个国家,不断暴发的军事冲突,制造了无数战争奴隶,被俘的贵族不是被招降,就是被祖国重金赎回,再加上害怕自己或自己的子女哪一天也会奴隶贩子骗走卖掉,贵族奴隶是不被允许的,即使叛乱的贵族,可以杀也可以流放,但就是不能被当成奴隶。 只不过,统治者不允许是一回事,犯罪者的行为又是另一回事。 除此之外,就是异族奴隶,排开精灵矮人兽人这些有自己国度和势力范围的亚人类不说,还有一些特殊的异族奴隶,他们在太古时代曾经被人类或是其他什么种族攻破了老巢,举国举族都成了奴隶,与精灵矮人兽人这些有自己国力当后盾的种族不同,那些没国没家的奴隶只要一暴露在世人面前,就会被抓去贩卖——背后有强大国家做后盾的异族至少没有人敢明目张胆的捕捉,但这些人就不同了。 角人的国度自从数万年前被攻破灭国以后,全族都集体沦奴隶,不过,今天这个角人可不同。 这个看上去还不满十五岁的角人男孩,一件青色长衫非常整洁,也非常朴素,手中的剑也同样的朴素,他站在奴隶市场入口,头上银色的小角没有任何遮挡,直接暴露在阳光下。 虽然角人在人们的印像中是奴隶种族,任何走在路上的角人都有可能是逃奴,但这个角人少年不仅没有把他的角隐藏起来,甚至明目张胆的出现在奴隶市场,这下子,反倒没有人认为他是个逃奴。 也没有人认为他是还没卖出的奴隶,因为奴隶贩子们能给奴隶一件破衣裤就算不错了,一般贵族的奴隶,全身上下没一个补丁,全是破洞,奴隶不允许有自己的财产,自然不会有布料打补丁,而且全身脏乎乎臭哄哄,奴隶的主人们很少给赏给他们水源清洁身体,平常的饮用水都紧巴巴的,那些小气的家伙都怕这些脏乎乎的奴隶弄臭了自家的水井。 这个角人奴隶,混得还不错,衣服虽然朴素了点,但料子不错,咦,还能拿剑呢,不知是谁那么有闲心培养的角人剑手。 “不知是谁家的奴隶,皮肤嫩嫩的,保养的真好。” “大概是从小就开始培养的吧,这贱奴还真耐看。” 疾光虽然成功的吸引了大量目光,但周围的人们都没有动手抓的意思,就连周围的奴隶贩子,也认为这是个有主儿的奴隶,而且主子来头可能还不小,但这样一来,反而不好办了。 原本我把疾光按照武侠小说中的形像好好打扮了一番,没有中国武林高手式样的长衫,找了个相似的代替,再三叮嘱,高手喜怒不形于色,不可心浮气燥,甚至一举一动都当成宫廷礼仪一般一股脑儿的教给了疾光,原本以为可能要花半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才能让疾光拥有武林高手的“壳”,但没想到,疾光学礼仪的兴趣要比学武功的兴趣高上不少,仅仅几天就学会了,于是,我便把“天冥”暂时借给了疾光,他原来那把从诗风情处拿来的天使之剑虽然是单手剑,但造形和风格实在和“武林高手”不般配,放在一起很扎眼。 原本想着,让疾光大摇大摆的走进奴隶市场,那些奴隶贩子肯定会招呼人抓他,然后自然开始打架,按我对异世界的“研究”,这些奴隶贩子手下能招募的“能人”也许有,但数量绝对不多,我教给疾光的各式剑法,在中原武林也算得上一流武学,虽然很多精妙的地方因为疾光的功力不深,修行时间也短,无法发挥威力,但仅仅只是那些招式,就连诗风情那样的神灵也自叹不如,神界的武功招式远远比不上,人界的武功就差得更远了。 以疾光现在的综合实力,在中原武林中大约也就是满地都是的角色,可能比那些某某门派的喽罗炮灰看门弟子强一点点,然而在异界的人界武者中,唯一能完全击倒疾光的,大概只有精通斗气的剑圣或是天空骑士,其他的武者,即使是斗气修为有了一定火候的大剑师,一个不小心也会栽在疾光手中。 奴隶贩子自然是请不到、也没钱请这些高手,这些高手也不会放下自尊与这些家伙为伍,疾光就算拆掉十几家店,放倒几百个打手是不成问题——修行正派内功的疾光,气力可是悠长的很,虽然不能对敌千军万马,对付些许打手还是不成问题的。 可是现在,虽然他的样子很抢眼,可是抓他的人却没有,个个都认定这角人是个有主人的奴隶,(我绝对不是奴隶主,谁敢说我养奴隶,我用移山大法压扁他)虽然还不知道他的主人在哪里,但却肯定不是个逃奴——谁见过这光明正大四处乱晃还不隐藏身份的逃奴?更何况,看这角人的衣装和皮肤保养,就知道他过得比一般的平民还要好,甚至可能不比一些小贵族差,那样的生活就算脑子坏了也不可能当逃奴。 一些贵族的仆人,还有奴隶,都羡慕的看着疾光——如果奴隶都能像他这样生活,我就算哭着喊着求着也要当那个人的奴隶。 “那个角人细皮嫩肉的,不错啊,奴隶还能保养得这么好,比我这堂堂一等世袭伯爵活得还要滋润,这什么世道啊!” 一个世家公子不满的盯着疾光:真是的,一个比贱民还贱的奴隶的生活,居然过得快快活活,这是什么世道,不行,不管这是谁家奴隶我都要好好的教训一顿,奴隶就该过苦日子,过得比贵族还更好,尽管是下级贵族,但这也……太不成提统了。 “少爷……” 边上的老仆人看到自己少主人眼中阴森的目光,马上就猜到他要做什么了。 “您还是别去了,能这样养奴隶的人,全大陆也找不到几个……” “不用多说了!” 世家公子打断了老仆人的劝说: “一个奴隶而以,然到会有谁为了一个奴隶而打算和一个贵族过不去?” “可是万一对方认为您是在挑战对方家族的荣誉,可就不妙了。” 但是,那个年轻贵族根本听不进去。 “喂,你,低贱的角人……啊~~!” 还没等这位贵公子说一句完整的话,疾光只一剑就将他从下到上整齐的砍成了两片。 也算这位公子倒霉,本来原计划就是等人来找茬儿,然后趁机生事,为此故意将头上的角大白于天下,谁想到摆了半天“无敌高手”造型,愣是没人来,好不容易来了个开口不善的家伙,自然是随手一剑,砍了再说。 不过人死了才发现,死者根本就是个外表弱不经风、身上没多少肌肉的家伙,而我给他的任务是:至少打倒五个肌肉发达的打手。眼前的尸体,肥肉倒是有几斤,但怎么的也和“肌肉发达”四个字没半点关系。 “天冥”剑是仙器,像疾光这样的凡间生灵是无法使用的,如果是魔剑神剑,恐怕还会吞噬持有者的意志,幸好仙器不会,尽管疾光无法使用天冥剑中的仙灵之力,但仙家至宝必竟不是神器魔器能比的,即使不能发挥丝毫仙力,坚不可摧的质地和锋利到极点的剑刃,使得天冥拥有破开一切凡间物质的能力——即使是天外奇矿也能一斩为二,这点连神器都难以办到。 那位贵族公子的血肉之躯自然无法阻挡天冥的锋利,将他分成两半,剑上却没有传来丝毫阻力,如同砍空气一般,以至于疾光差点以为砍了个空。 四周一片静寂,在万众瞩目下,两片尸身“叭叭”的两声横在青石地面上,过了好几秒,鲜血的血液才“滋滋”的从巨大的断口涌出,心脏部位甚至像个小喷泉,整整一大片的地面都被染成了红色,可是即使这样,变成两片的尸身上,那眼珠子还是一停的打断,眼神充满了绝望和恐惧,以及不解——这家伙还活着,可是活着又能怎么样呢?这只是因为剑锋太过锐利延缓了死亡的降临而以,这样的伤势,恐怕只有仙佛亲临或是用活死人肉白骨的仙药才能救活。 刚杀完人的疾光保持着“上撩”剑势,低着头,这个很酷的造形不禁让人们把他的评价抬高了几分,我却看见,他的身体有些微微发抖,大概是第一次这么明目张胆的在光天化日下目无王法的杀人,被这么多“正义”的目光注视着,有些害怕吧,凶手心理永远不像表面上那么无所谓惧。 “杀人啦!” 不知谁喊了一声,刹时间,本来因为震惊而瞬间寂静的奴隶市场再次热闹起来,只不过,这些热闹的声音却与买卖没有任何关系,那些夫人小姐们见到如此血腥的场面除了尖叫就是昏倒,骑士们却拔剑围了上来,奴隶贩子的看门打手却乐悠悠的指指点点,在他们,大概认为这是贵族之间的仇杀吧——那位杀人的角人就是某位不知名贵族精心培养出来的杀手。 除此之外,我还听见了一些异样的声音: “看到没有,行刺分成明杀和暗杀,暗杀我就不说了,刚才那就叫明杀。明杀比暗杀更难,这角奴真厉害,不仅有实力还有气势,要不是着上有根角,比贵族还贵族,不知是谁培养的,真是厉害。” 我瞧了瞧声音的来源:某处阴暗的小房内,开了个小缝,有几个脑袋,就着那条小小的缝向外看。我默默的睁开了额头上的天眼,屋内的情况瞬间看得一清二楚:四个人,四把弩,还有几把短刀,刀身被抹上了黑色的染料,没有任何反光,好像是杀手!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没想到这些杀手居然把“踢馆”误认为“明杀”,不是我的错,我没有指使疾光乱杀人,是那个贵族自己找死,绝对不是针对性的仇杀! “那角人的剑好锋利啊,不知道是族里谁的作品,我认识的族人里可没谁打得出这样的好剑。” 这话是一个被捆成粽子的矮人奴隶说的。 “杰作,简直是杰作,这样的质地和锐利,可惜没有附上魔法力,要是能再附上魔力,恐怕是一件超神器,要是我,我一定用最好的晶石,让它成为神器。” 另一位矮人死盯着“天冥”,吞了吞口水终于吐出一句话来。 这矮人真是不懂装懂,要是把仙剑拿去“开光”,那可就成了废铁,保证连那些修真都不要,白送也不要,异世界的人和收废铁的除外。也有只有异世界这群没见识,自以为厉害的“铸造大师”才会发表这些“变宝为废”的无知言论。 不管周围人怎样议论,他们都不会出手管这档子事,因为眼前的事件,在他们眼中已经定性为“显贵家族之间的争斗”,中小贵族不想引火上身,那些要仰仗贵族的奴隶贩子更是不敢开口说什么,民不与官斗,在哪儿都是真理。 但还是有十几个人影冲向了疾光,这些人都是三大五粗,肌肉极度发达的充当保镖的武士,其中有几个还有家族徽章,表明了他们家族骑士的身份。 然而疾光却对冲来的几个人视而不见,半睁着眼,一副渴睡、矇胧的样子,以没有焦距的视线看着地面的青砖,口中喃喃自语,似乎在念着什么。 那些家族骑士和武士的兵器已经降临到疾光的头顶,但却留了几分力,他们保护的目标已经死了,为了给出一个交待,这个人必须留下,能活捉最好——看他那没几斤肉的瘦弱模样,想来也不会有多少力气打斗。 “这小子不会是第一次杀人见了血吓成了呆子吧。” 躲在屋子里的某杀手看到疾光那副样子,还以为是个刚出道的菜鸟杀手: “刚出道就来明杀,以为自己是谁啊。” “我可不这样看,你看,那家伙的嘴里好像在念咒语啊。” 另一位杀手以极其锐利的目光发现了疾光微动的嘴唇。 “不是吧,魔武双修的刺客?” 但是他们猜错了,疾光默念的,是一段剑法要诀,虽然声音很轻,但我却听得清清楚楚,由于距离和声音传播速度的关系,当那要诀传入我耳中的时候,一切都结束了。 那些骑士和剑士只听到一声巨响,白色的烟雾和艳丽的红色花朵在眼前盛开,身体似乎变得很轻,在空中飞翔,又好像重重的撞上了什么东西,当意识渐渐失去的时候,他们才明白过来,自己被人打飞了,那红色的美丽花朵,正是自己的血液。 除了我以外,所有人都看不到疾光动作,握着天冥剑的手,以十数倍于音速的超高速挥动着,突破音障时的巨响,和像白色雾气一般的东西让人们更加误以为这是魔法的手段,但事情还没有结束,手臂高速运动时产生的暴风吹倒了四周的人群,吹飞了屋顶的瓦片和一些杂物。 这场人为的风暴来得也快去得也快,当一些倒霉鬼被天上落下的杂物砸伤,人们才意识到,那场突如其来的风暴已经过去,拍拍身上的尘土,抖落头发上的杂草和泥,再看看那位角人曾经站立的地方,除了一个明显是被风吹出来的大坑以外,什么人影都没有。 “大陆上出现了一个角人刺客,魔武双修!风系魔法十分厉害。” 这条消失很快在大陆上传开了。 不仅是人们惊讶,我也惊讶,疾光这家伙,明显走的是“气宗”一路,打坐炼气勤快,剑法招式却很少见他练习(就因为这样我说他是武学懒虫),今天他怎么能使出这么高深的剑法,真是想不通。 不过当我看见他双手焦黑一片的边哭边跑回来,我这才明白过来——这家伙根本没那种剑法水平,只是用内力强行驱使,结果就是高速移动双手和空气产生大量磨擦,磨擦产生的高热险些把他的双手烤焦,这道理和陨石进入大气层燃烧是一个道理。 不过幸好,一张回生符就将那双几近报废的双手完全治好了,至于天冥剑……竟然敢把我最最宝贵的本命仙剑丢在杀人现场,还好我趁着那些人还没爬起来,用御剑术召了回来,要不然我不是要哭死了,哼,这帐先记着,以后再来罚你,百倍千倍的罚。 异界之旅(新) 第六十七章 (更新时间:2006-7-14 23:16:00 本章字数:6144) 仙殿,这个仿照北京故宫建筑而成的建筑,远比中国的故宫更让人叹为观止,因为它是异世界和地球两个己知世界中唯一一个完全由玉石构筑成的大型建筑,更重要的是,整个建筑完全是由一整块超大玉石凝结成的,找不到一丝接缝。如果仙殿出现在地球上,保证能成为世界八大奇迹之首!(好像地球上有类似的建筑,叫翡翠屋) 当然,完全由仙术构筑的仙殿可不仅仅是好看而以,仙教的信徒们在这里获得与仙灵的感应,得到上天的垂青,获得传说中的力量,成为宗教战士和仙术师。 而仙殿主建筑的外围,那四个完全由白玉构筑成的广场却有着另一种奇特的能量:治疗! 无论多重的伤,多重的病,只要一时半会儿死不了,躺在上边,就会受到玉石散发出的灵气与仙殿本身的仙灵之气滋润,一天之内稳定病情,三天之后重病重伤好转,轻病轻伤痊愈,要是躺上半月,除了阳寿己尽的老人,其他人即使伤再重,病再重,也能生龙活虎的获得新生,即使身中剧毒也不例外。 这样一来,大量的伤号病号在亲友的陪同下跑到四大广场打地铺——不用担心下雨,仙殿有无形的力场保护,雨水淋不进来,刚开始时,只是中疆本国的伤号病号,这些人大多是外来人口,在祖国受尽了迫害,流浪到这里,自然少不了伤员和病人,中疆本土人士也有不少人在原先的地底生活中被凶悍的地底生物伤害,还有一些在重见天日时被太阳光刺瞎了眼的,中疆人不多,但这些伤员病号加起来竟然占了总人口的一成以上,虽然随着外来人口的增加,中疆唯一的城市人口突破百万,在广场上的伤病号也高达数万,但比起庞大的广场面积,这些人实在是不起眼。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周围的国度纷纷知道了仙殿竟有包治百病的奇特能力,几乎是不约而同的,大批富豪显贵,公子王孙蜂涌而至,要是两国关系好的,打着“两国友好外交”的旗帜,一路敲锣打鼓的跑来,关系不好的,化个妆,偷偷潜进来。 一时间广场上人员复杂,治伤中毒的往这跑,杀手死士也没闲着,他们想在广场上给那些受了重伤目标补上致命的一击,不过当第N批行凶者被广场上的四圣兽玉石雕像一一打飞,再也没人敢在广场上意图行刺,必竟看过雕像圣兽发威的人都有一个共识:看上去龙族也不会比这些玉石做的怪兽强多少。 广场成了安全区,可是广场以外却不是那些玉石雕像的控制范围,杀手们依然在城区里等待目标。 不过,广场上的人们也不好受,对于那些在仙殿广场上打地铺,严重影响仙殿风影的家伙,仙职们虽然嘴里没说什么,但心里可气得很,不过皇室倒是眼珠子一转,计上心来,一块写着“非本国人士,外国贵族,夜宿仙殿广场,日付千金”的法令便出了手。 外国的平民百姓和本国人士当然是不用交钱了,迁入中疆安家落户的异国世家当然也不用,但是那些从邻国来的大富大贵,每天都要拿出大量钱财,以求能在广场上露宿一天一夜。 但是却没有谁想装成贫民省钱,因为对于那些爱面子的家伙来说,付出那些钱财虽然有些肉痛,但也不是付不起,而他们付出的资金,却让中疆管理财务的大臣眉开眼笑,现在,中疆有了一定人口,以及相对充足的资金和大量物资,建立全国第二座城市的奏章便摆到了皇帝面前。 第二座城市建立在哪里,有的大臣提议建立在海边,因为最近传来的消息显示,中疆帝国的海域,常常有外国军舰出没,甚至还有异国水兵登陆,建立临时补给点的报告,为了组建海军,构筑海防,一个海港城市是必不可少的。 但是,别外一些大臣却打算将第二座城市构筑在帝国东部平原的中央——那里有平原上唯一的山脉,山中全都是矿藏,而且由于山脉呈环形走向,除了唯一的一个出入口通向环形山脉的中央地形外,其他地方都是不可攀登的绝壁,这是一个绝佳的要地,只要将城市建于环形山脉腹地,用城墙将出入口一堵,一整个易守难攻的城市就出现了,甚至可以预见,这座城市将来会成为全国开采、冶炼的中心,周围一望无际的平原又将使它能够为国家培养大量的骑兵,这将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完美城市。 就在大臣们争势不下时,仙殿突然传出了让人震动的消息!!!另一位仙人现世!! 仙殿的中央,那座相比其他建筑并不起眼的小楼里,收藏着无数道教典籍,每位仙职人能的能力达到一定水平时,经过允许进入这座小楼学习,不过由于每个从那里出来的人都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拼命的修行一些前所未见的奇特法术或武技,这座小楼就成为了仙职们人人向住的宝库,当然,也少不了打听到消息的外来人的贪婪。 不过,自从某位十二翼天使身陷“十八玉人大阵”后,所有人都收起了跃跃欲试的心理,仙殿内到处都是玉石的雕像,有的人玉石道士,有的是玉石天女,玉石修罗,还有一些玉石神兽,这些雕像很好的和环境合为一体,平时都以为这些玉雕像是装饰用的,但没想到,那天,一位不知哪位神灵派来的十二翼天使偷偷的潜入仙殿,由于仙职人手少,仙殿面积又特别大,以至于很多地方都处于“无人区”状态,靠的都是阵法预警,那位十二翼天使经过了长时间的准备,再加上无与伦与的运气,虽然迷失在阵里,却又运气极好的在没发动阵法杀招的情况下碰巧走出了阵势。 但是他的运气停止在那座小楼前,这位天使冒冒失失的撞上了一道无形的禁制,不知道禁制是何物的天使竟然以为面前的只是魔法结界,想趁着四下无人强行突破,结果…… 九个舞动长长水袖,彩带飘飘的天女玉石雕像,九个一手持符,一手持剑天师玉石雕像,转瞬之前将他包围了起来。 这种时候,如果他不动的话,至少还能保命,但这位可怜的天使错就错在误认为这些玉石像只是类似“雕像武士”“石像鬼”之类的东西,竟然先发制人。 后果可想而知,这种改自“少林十八铜人阵”的“仙教十八玉人大阵”有着远超铜人阵的威力,一时间,天女玉像召来的天光、天雷、天火、天风还有天师玉像召来的符兵符将、幻影幻音,十二翼天使完全没有反抗能力,死亡就在瞬间降临,如果他知道,由于他的实力不够,只是引发了阵法的一个开头,所露出的实力只是冰山一角,不知道他的表情会是如何。 不过,即使是这冰山一角的威力,就足够让这位天使族中最厉害的十二翼天使死上几千几万次,天使,真的是天死,被天光天雷天火天光打得魂飞魄散、被符兵符将斩为碎肉的天死。 这么大的动静,自然被人发现了。 水云兰打发众人离开后,默默的查看了一下四周,先前她并不知道仙殿中的种种奥秘,但是开了天眼的她,在第一时间内发现,并目睹了这场短促的战斗,以她目前的实力,无法掌握天光、天雷、天火、天风这类高阶法术的力量,但她却是见过这类法术秘籍的人,第一时间内就认出了这些强大的法术。 她细细打量着一尊白玉天女像,由于“天女”的服饰非常美丽,使得整个中疆的女性都模仿玉像的装扮穿上了这种美丽的服装,甚至周围的国家也出现“天女服装热”的迹像,长长的水袖和随风飞舞的丝带成了一种时尚,但是不知什么原因,“天女装”穿在任何女性身上,虽然非常好看,但却离想像中的差了好远……或许,只有真正的天女或是仙女才配得上那副打扮吧。 对于天女的打扮,她绝对不会陌生,这些玉石天女,她也天天见,很难想像,原本只是用来观赏的东西,竟然这么厉害!!甚至会使用整个仙教没人会使用的超高阶道术! 至于那些天师像……水云兰的目光移到了另一尊青玉天师像上,道冠,拂尘,玉石道剑,天师袍,三尺长的青玉剑、罗盘、阴阳镜、铜铃……统统都是玉制的,她很早就有一种感觉,这些职业,这些从未见过职业才是真正适的仙教的职业,而且,仙教的战士们身上有的装备,这种神秘职业也有,战士们没有的,神秘职业也有。 拂尘的作用对于仙术师来说类似于魔法师的魔法杖,还有那把剑,仙教的战士和骑也有,至于那面阴阳镜,与之对应的,只有碎兵镜,可是碎兵镜不是人手一面的阴阳镜啊,那可是仙教的镇教之宝之一,但是,罗盘、铜铃却是见也未见过,她有一种预感,眼前的这个职业,可能是仙教战士、骑士和仙术师三种职业的的结合品……不,应该说是神秘职业被一分为三,成为了宗教战士、骑士和仙术师,这样一来也很好解释为什么有些装备没有出现了,肯定是因为那些装备必须要魔武双修才能使用……这么说来,这种职业就是魔武双修的了?可是为什么上仙没有让这种职业出现呢? 而且,为什么仙殿内到处都是玉石雕像,有人闯入,却只有面前这几座玉像有所动作呢? 无意间,正在思考的水云兰发现养心殿内似乎有灯光闪动,是潜入者?不,应该不是,连十二翼的上位天使都进不去的地方,还有谁能进入?要知道,十二翼天使虽然没有神格,但却拥有不逊于神的力量。 是教主雪玫?不对,她好像出国访问还没回来! 到底是谁呢?水云兰悄悄的步入这间存放大量典籍的圣地,那幽幽灯光下的人影差点没让她惊叫出来! 黑色的头发!黑色的眼瞳! 上仙的独特样貌任何人都不会忘记,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或神会有这样明显的特征! 如果不是对方明显是个男性,头发又短,水云兰还真以为是上仙驾临……等等,会不会是其他的仙灵降临? “请问,你是谁?” 由于从对方的相貌怀疑极有可能是另外的仙灵,水云兰的显得格外小心。 当对方抬起头,露出那张与秦琳有几分相似的面容,让水云兰心中不由得一跳。 “我么,我是秦琳的弟弟,秦天华。” 虽然秦天华只是毫不在意的微笑,但谁又知道他心中已经激动得翻江倒海,以前可是一个世界一个世界的乱窜,可是却找不到半根姐姐的毫毛,上次大意被人暗算,打入异空间,可没想到却在这儿发现了姐姐的踪迹。 知道了秦琳的所在,天华反而没有那么迫切的想来个姐弟相见。于是,他把目光放到中疆,秦琳留下的仙殿,当他看到那些仙术师,仙殿剑士,仙教骑士时,马上明白了秦琳的心理:姐姐在玩! 然后,马上就冒出了一个念头:我也想玩。 秦琳在中疆人心中的存在比起孔子在古中国儒生心中的存在有过之而无不及,秦天华现在想当的,就是异世界的亚圣。 “我想补全这些典籍!” 秦天华是这样对水云兰说的,而这位仙教圣女,也许心中还有些许疑惑,但在亲眼看见这位剑仙的实力:他轻而易举的在养心殿开了个地下秘室,入口隐秘至及,而在那地下秘室中,不仅记录了全套的道家秘术,不仅有外形与那些玉石雕介完全相符的道士、道长、天师、天女、真人等正宗的道家神职职业,甚至还有一些闻所未闻的职业! 在此之后,仙教圣女已经完全相信了秦天华所说的每一个字。 可是,当她随着秦天华步入秘室第二层时,看到墙上的秘籍,惊惧的神情出现在她脸上。 “这……这些职业、这些法术,也是仙教的吗,上仙啊,这可是邪恶的……” 水云兰盯着墙上的汉字,胆上的表情极不自然。 “你看得懂汉字?” 秦天华惊讶的看了水云兰一眼,圣女连忙缩起了脑袋,心中没来由的一惊: “秦琳仙子曾经对我使用灌顶大法,对于仙界的文字,我是知道一些的。” “仙界?呵呵,仙界用的是古汉语,那种字体和我现在用的字体可是完全不同呢,古汉语是用来写符咒布阵的,我有看仙术师用过,相信你们多少都会一点,那种字体可是用来勾通天地的!至于我现在用的嘛,是近代出现的简体汉字,没有半点法力,简体汉字虽然不能用于法术,但如果只是用来记录知识,却会比古汉语好上很多,必竟语言这东西在正常情况下是越来越进步的,没有大的毁灭出现,新的文字系统比旧的文字系统有着更好的形容能力,唯一的缺点就是不能用于术法。” 秦天华一边说,一边用指劲将新的内容刻在玉石墙面上: “这里的秘室共分三层,第一层是正统的道家法术,第二层是道宗的分支:邪修士所用的邪道法其中包括赶尸术、采补术、招魂术,阴风术,冥魂咒,驱鬼术,以及召唤阴兵鬼将的术法,而第三层,记录的则是一些和道宗有关系,但却不属于道家的法术,比如降头术、蛊术之类,第一层可以随便修炼,而第二层的法术最好不要随便修炼,能不修炼最好,即使非要修炼不可,最好是让一些心志坚定,正义感和责任感强的人来修炼,至于第三层,修不修炼都无所谓,那些只是用来当参考用的法术,比起邪道术,第三层的法术虽然看上去威力大,但实际上却差劲的很,只有一些参考价值。我现在准备开辟第四和第五层,主要记载一些佛宗法术,佛宗法术也属于神圣系的法术,本质上和道术差不多……” “可是,为什么要记载邪术呢?” “你见过阴阳图没有?” “见过,那就是仙教的标志。” “那你理解它的含义吗?” “一个标志还有含义?” “有!当然有” 秦天华停下舞动不停的手指,回头看了水云兰一眼,而后又继续工作: “白色代表阳,黑色代表阴,你应该听说过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吧,阴阳图代表的就是‘二’!在很多情况下,很多事物都可以用阴阳来指代,比如天地、日月、性别等等,而且阴和阳在某种条件下可以转换,两者的关系互相依存,互相竞争的,正义与邪恶也是一样的,而且……墙上的这些东西,说白了只是一种工具,是正还是邪,是阴还是阳,那就要看使用者的心性了。” 两天后,秦天华离开了中疆,但他的出现无疑在中疆统冶阶层投下了重磅炸弹,但尽管惊人,却谁也没将这一情况流传出去,这是秦天华事先吩咐的。 在离开中疆之前,秦天华不仅留给了仙教完美的道、佛典籍,甚至留给了皇家一套“皇学武学”以及一些适用于战场拼杀的刀法,枪法。 继中疆首都青阳之后,中疆的第二城市“望京”选址也尘埃落定,由于青阳附近有着非常丰富的矿藏,虽然不能和平原中心的环形山脉相比,但以中疆目前的需求来说,是绰绰有余了,相比之下,来自海洋的威胁显得更为要紧,虽然中疆军队初具规模,兵员虽少得可怜,但却并不害怕任何来地陆地的敌人——光是仙术师用豆子变出的豆兵,就消灭了不少入侵者,甚至有人觉得,中疆实际上是个拥有充足兵员的国家,他们的士兵数量与仙术师和豆子的数量成正比,只要中疆还有仙术师,只要中疆的农夫们还在种豆子,这个国家就不会缺少兵源。 而在中疆农业中,豆类的种植,的确占了很大一部份,这样的国度,就连亡灵法师都不想惹,因为和豆兵开战,排开骷髅兵战力远不及豆兵不说,就从数量上来说,找一把豆子,远比找一副大体完整的骨架要容易得多,而且和这些豆子变成的士兵开战,亡灵大军的数量是得不到任何补充的——豆兵死了就变成豆子却绝对不会变成亡灵战士! 在几次消灭入侵者后,“豆子军团”的大名在几个与中疆不太友好的国家中流传,至于入侵中疆,从无数豆兵包围中九死一生逃回来的人,根本就是谈豆色变,餐桌上不能出现豆子,逛街的时候不能看见豆子,否则就出现短暂的精神崩溃。 不过,豆兵再厉害,也是属于陆军,海洋还得要中疆的战士们用血肉之躯来捍卫!但是,中疆的人们不知道,中疆的海防已经比想像中的更加危险!这危险不是来自其他的海洋国家,而是来自海底的鱼人国度! 异界之旅(新) 第六十八章 (更新时间:2006-7-15 20:44:00 本章字数:8700) 鱼人和人鱼,名字虽然是倒过来都可以读的,但两者却是完全不同的种族。 人鱼有着美丽的外表,上半身是人,下半身是鱼,动听的歌声,给陆地上的人类 留下了种种美丽的传说,但鱼人族却完全不同,鱼的脑袋再加上人的身体,虽然 丑陋,却使他们拥有比人鱼更合适自然的身体,这个两牺种族不仅称霸海洋,而 且时常劫掠沿海村庄城市,甚至有时直接发动侵略,直接威胁到内陆国家安全。 鱼人族是海底第一大族,对于人类,鱼人族是杀之而后快,鱼人与沿海国家的可 以说是仇比天高,恨比海深。 而海底第二大族却是人鱼族,却一直和人类保持着友好的关系,他们将海底的特 产卖给陆地,源源不断的购回大量精锐武器,以及一些轻便的盔甲防具。 曾有人对人鱼族这样大量的购买军用物资感到好奇,展开调查后才发现,人鱼与 鱼人,竟是世仇!相对于鱼人的凶悍和强大的战斗力,人鱼族远远不是其对手, 在几万年的争斗中,人鱼族失去了大量的海域,由于海中无法炼铁炼钢,大量“ 进口”陆地上的钢铁武器使得人鱼族扭回了一些败势,但鱼人族的繁殖能力远远 大于人鱼族,战局还是朝着不利于人鱼族的方向发展,为了自己的海疆安定,各 个陆地国度采取支持人鱼族的决定,利用人鱼族的力量守护自己的领海,作为阻 挡人鱼进犯的一道屏障。以至于到了现在,近海大部份都是人鱼的国度范围,而 深海,却完全是鱼人的领地。 中疆的领海,由于先前充斥着大量巨大化海洋生物,海洋两大族都不敢轻易接近 这块恐怖的海域,但是随着五行元素的平衡,中疆的兴起,这片海域不再是危险 的地方,鱼人与人鱼族、武装商船、人类各国水军之间的冲突越来越激烈。 但是,在此之外,似乎又有一股不明势力正在显现出来。 鱼人族的一个军团的武士在几天前刚刚受命,数量高达十万大型军团迅速赶到了 中疆近海,并开始着手建立海底要塞。 鱼人军团长笑得很开心,这次他们先一步占领了这里,人鱼族想要再插进来可是 难如登天,几万年来,人鱼族只在防御战中取得过胜利,所有的进攻战争,无一 不被强大的鱼人族粉碎,在海里,鱼人是不可战胜的! 正在鱼人军团长笑呵呵的时候,几名鱼人军官提着一个两米多长,黑呼呼的八分 像铁柱,两分像鱼的东西走了过来: “报告,我们在那边的岛边上,发现了这条奇怪的金属鱼,我们将它杀了,请您 过目!” “这是什么鱼?你们确定是鱼吗?” 那位军团长左看右看,怎么看眼前的东西都不像是鱼,倒像是某种人工作的东西 。 “然到是陆地上那些人类的杰作?” 一想到这里,鱼人军团长心中闪过一丝不详的预感: 然到人类想把手伸进海洋?虽然无敌的鱼人不惧怕任何敌人,那些陆地上的生物 也绝不是鱼人的对手,甚至连人鱼都比他们厉害,但是这却会造成许多麻烦,那 些人类用金属制造的装备,穿在人鱼战士身上,可是让手持骨质、石制兵器的鱼 人头疼得很。 于是,他拉过一名军官: “你带一百名士兵,封锁岛周围的海域,再带五百名士兵,到岛上去看看,如果 有人类,全部杀掉。” 很不幸,鱼人们“杀”掉的“怪鱼”,其实是从迷雾岛地宫中驶出的袖珍型探测 潜艇,如果仅仅只是这样,最多只是使秦琳发现地宫周围有些奇怪的东西,派几 个机器人清除掉而以,但很不幸的是,秦天华无声无臭的破解了地宫的电子门锁 ,又截下了智脑发给秦琳的警报信息,而秦天华来到异界的时间虽然短但却对海 底的国度略有耳闻,更不幸的是,得知姐姐下落的秦天华已经没有了当初到处寻 姐的紧张,正想放松心情玩一玩。 海底的种族与陆地上的种族本来就没有太大的联系,只有在鱼人族爬上陆地发动 侵略时,海底世界的见闻才会热闹上一段时间,鱼人的国度,与人类之间的距离 太遥远了,更何况中间还隔了一个人鱼族。 这样的情况,决定了秦天华无论玩得多么过份,陆上的人们也不会注意到海面下 的情况。 迷雾岛,这个拥有异世界最先进科技的地方,在秦琳不知道的情况下来了一位住 客,虽然秦琳对地宫的命令依然有效,但秦天华,实际上已经是地宫的主人了, 因为地宫在建立的时候,并没有设定太复杂的安全措施,因为秦琳认为,异世界 不可能有谁能掌握复杂的技术,这让秦天华钻了空子。 几百个鱼人士兵钻出水面,踩着沙滩,刚刚适应离开水后的体重,却看见不远处 的绿叶丛中伸出了两根铁管。 “人类,有人类在那,杀啊!” 但是,巨大的爆炸声瞬间压过了喊杀声,高射速的岸防火炮,不仅拥有机关枪一 样的射速,每一颗子弹都能像炮弹般炸开,这种火炮,是二十一世纪中期延生, 专门针对登陆的步兵和车辆而发明的一种武器,五百名排着密集队形的鱼人战士 ,转眼间只留下一堆堆的残肢断臂。 就在鱼人登陆,陆上攻击还未开始的时候,几艘金属大船以极快的速度从一个被 刻意隐藏的岩洞中驶出。 “是人类,人类要逃!” 海中的人鱼战士抬头看见从他们头顶驶过的船,兴奋不己,纷纷追了上去,没想 到,这些船的速度太快,竟然让他们落后了老远! 丢脸,真是丢脸,身为在水中长大的鱼人族战士,居然速度比那些没浆没帆的船 还慢! 正当鱼人们准备停止追击时,却发现那些船四散离去,但却有一艘船掉头,朝他 们驶来,兴奋不己的鱼人战士正准备像他们以前对付船支一样,潜到船底,凿穿 船底,然后再杀死逃生的人类,人类的舰队在这种战术面前没有丝毫的反抗能力 。 但是,当他们游近时,船上却丢下两个大铁桶,看着从身边慢慢下沉的铁桶,鱼 人们都笑了:想收买我们吗?呵呵,我们可不是那些贪财的杂牌军。 谁想到,就在这时,铁桶一声闷响,整个炸开,周围的鱼人们全都……(想像一 下炸鱼时被炸到的鱼) 这样的事情还发生在其他鱼人身上,当逃回的鱼人将消息带到了鱼人军团长面前 :人类有一种金属做的船,很硬,我们都无法破坏船底,他们还会丢下一种会响 的大铁桶,铁桶不结实一刺就坏了,但坏的时候却会让周围的战士死伤。 铁桶?金属船?啥东西? 没等鱼人军团长明白过来,一支长长的铁管状物体,以极快的速度紧帖着他,与 之擦身而过。 “那是什么?” 巨大的爆炸声从他身后传来,一大片鱼人士兵如同死鱼一般,一动不动的向水面 浮去,其中有很多肢体不全的死者,还有很多,只是被爆炸震晕了。 “怎……怎么回事” 摇了摇被被巨响震得发昏的脑袋,军团长摇晃着脑袋,一抬头,却发现有好多刚 才那种物体直射向军营,还未建好的海底要塞根本不可能起到任何阻挡。 “上浮,躲过它们!” 可是,鱼人们很快发现,他们的头顶,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了十几个船底,还有一 个个铁桶从“天”而降…… 很长时间以后,鱼人族才从他们的世仇,人鱼战俘处打听到,那些长长的物体, 叫鱼雷,那铁桶叫深水炸弹。 鱼人族与迷雾岛的首次交锋,以鱼人族败北而告终,鱼人族虽然战败,但只是损 失了几千战士而以,但他们却被那些从“天”而降的铁桶和长柱形物体吓破了胆 。 对于秦天华来说,迷雾岛上的地宫武器实在太少了,虽然附近的海底有无数的矿 物资源,但岛上的生产线仅仅只是在用强化塑料和强化橡胶在做盔甲支援附近几 个友好国家而以,当然,也有金属制器,但都是些机器人,或是与那些盔甲一样 过时的冷兵器时代的合金武器。他搞不明白为什么会在这样现代化的地方出现这 么落后的东西,不过,他并没有停止那些冷兵器生产线的作业,在赶走了那些鱼 人之后,他意识到,那个强大的海底民族绝对不会知难而退。 想到这里,秦天华不由得淡淡的笑了笑,在那些鱼人卷土重来之前,他有把握让 眼前的地宫完全变个模样。 *******************分割线************* *********** 数十名骑士拼命的拍马飞奔,惊得路人们鸡飞狗跳,灰尘中不断传出压抑的骂声 ,人们虽然不满,却也没办法,因为骑士们胸前的徽章告诉路人们:他们是整个 行省最大最有势力的家族,没有人敢挡在他们前面。 疾光平静的坐在林间空地的一块石头上,用略带笑意的眼光看着那队骑士奔来, 停住、下马。 “就是你这角奴杀了我们少主人吗?” “嗯!” 疾光的眼睛仅仅只是从骑士们的身上一扫而过,然后带着轻蔑的微笑仰望着天空 ,看着蓝天上的朵朵白云,那副模样,极度的目中无人。 “能死在我手里,算他八辈子修来的福份,那个纨绔子弟根本没资格让我出手, 但是我心情好,格外开恩,赏给他那种荣耀。” 狂妄!极度的狂妄! 不过,这却不是市井无赖那种毫无风度,骂街式的狂妄,眼前的这个角人,狂妄 中却又带了傲气,还有那种风度……那绝不是贵族的风度,一直以前有风度的, 只有那些像自己这样的骑士、还有贵族、将领、王者以及高贵的夫人小姐,可是 ,这种风度,不是那些贵人的,更不是夫人小姐的,这种风度,和将领倒有些相 似,但又不同,而那傲气,绝对不是王者和贵族的高傲,这是……狂傲! 这个陌生的词语突然间出现在骑士们的脑海中,异世界是没有狂傲这个词的,风 度和傲气都是那些有着世家身份的大小贵族和王族专有物,一般的平民,虽然有 免费的学校,文盲率很低,但吃住只能勉强解决,哪有功夫去“风度”。 狂傲,这是常常出现在武侠和儒生身上的气质,由于异世界的特殊社会条件,有 着这种气质的人从未出现过,身份低下的佣兵,有的只是粗鲁,偶尔有几个斯文 的,却没半点傲气,那些身份高贵的骑士和贵族,有的,只是高傲,虽然同样是 武人的傲气,但狂傲和高傲,却是有着很大区别的。 虽然拥有这种气质的人自我感觉不错,但其人们却不舒服,看到骑士们眼露凶光 ,面色铁青,个个都把手放到了剑柄上,使劲的捏着,似乎恨不得当场把眼前这 个狂傲的家伙分尸,切成碎肉喂野兽。 “角人!我们的忍耐是有限的,告诉我,是谁派你来的,说出来,我们会让你死 得疼快一点。另外,不要挑战我们的忍耐极限,否则我们会让你知道,死亡之前 的痛苦,会比死亡更加可怕。” “对我来说,死亡是很困难的事,或者说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可是对你们来说, 死神已经把镰刀架在你们脖子上了。” 说完,疾光收回遥看天空的目光,似笑非笑的看着眼前的骑士们,那眼光中,带 了嘲笑……和杀气: “这是最后一次能活命的机会了,活得不耐烦的家伙——留下,不想死的家伙— —给我滚。” “不知死活的奴隶!” 骑士们何曾被一个看起来弱不经风,又出生奴隶的角人这样说过,早已经气得失 去理智的骑士们长剑一拔,怪叫的冲了上来,完全没有平时的半点风度,刚开始 只是一个人,但有了人带头,其他们自然也都一起发了疯——是的,他们都气了 ,气疯了,暴走了。 “唉,一群可怜的人啊,即然你们都对这个世界失去了信心,个个都想找死,否 定了自己的存在,那我也不想再说什么了。” 疾光从袖子里捏出了十几张咒符,帅气的用食指与中指捏着,那些符咒,像被人 捏在手里的扑克牌一样呈扇形摊开。 “去吧!” 只听疾光一声轻哗,手中的符咒瞬间化作道道金光,金光直冲九天之上,打散了 云层,随后又以极快的速度从天而降,重重的击打在疾光与骑士之间的地面上, 刹时间,巨大的撞击声传来,金光撞击地面后,如同金色的闪光弹炸开,无论那 些骑士还是疾光,眼睛都被金光刺得生疼,流泪不止。 发狂的骑士面对金光,自然无法继续向前中,只好捂着被刺疼的眼晴,徐徐后退 ,当他们终于能看清四周景物时,却骇然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十几个金甲战将 ,挺立在他们面前,挡在了他们与角人之间,他们身上的金色盔甲,是从没见过 的式样,威风凛凛,如同武神下凡。 “你们是谁?” “他们是符将,中疆的豆兵听说过没有?点豆成兵术修炼到一定层次,就可以‘ 点豆成将’,可以将豆子变成战斗力更强的‘豆将’,‘豆将’之上,就是‘符 兵’而这个,就是比‘符兵’更厉害的‘符将’。” 说话的,并不是那些金甲战将,而是站在他们身后的疾光,如果不是手中捏着这 些符咒,打死他都不敢这么“狂傲”,不过,哪怕有一张符咒在手,他就会变得 极度有自信,必竟以前那些召唤“飞镰”“关圣”“阿修罗王”的符咒,给他了 极深的印像,甚至觉得“符咒在手,天下无敌”,这几天甚至时不时的想让我教 他写符,不过他的修为太浅,连个避邪符都写不出来,不过,那些仙术师也好不 到哪去,能召唤出豆兵,已经是我那些信徒的极限了。 “你是是中疆……” “听你的喽索,我已经浪费了很多时间了,在一群废物身上浪费这么多时间实在 太划不来了。” 别看刚才符将动都不动,现在一动起来,甚至连残影都见不到,符将的实力有多 强?打个比方吧,从中疆仙术师召唤的豆兵来看,豆兵的实力相当于剑士,豆将 的实力大约就和剑师差不多,而符兵,最起码也有剑圣实力,而符将,不仅仅外 表如同战神下凡,他们的实力,估计不会比战神差,特别是这些符是由我这位已 经成了仙的人亲自动笔,眼前的符将更是强大得不可想像,估计这几个中的任何 一个符将,阿修罗王都不能硬拼(当然,符将的智商有点问题,必竟不是真人是 变出来的),几个小小骑士怎么会是对手,无量天尊,本仙子会超渡你们的,并 且会保佑你们来世大富大贵……不知道道教有没有类似“往生咒”之类的经文。 啼月通过水晶球看到了这一切: “厉害!原来仙教的‘点豆成兵’修炼下去居然能强悍到这样的地步,连我都看 不清这些符将的动作……等等,那不是说,那些符将,比我还要厉害。” “这些符将,估计不会比天神差,嗯,我指的是天神中专司战斗的神坻。” “你确定?” 啼月惊讶的看了看水晶球中显现的符将,又看了看身旁的神秘神坻: “我一直以为,点豆成兵是秦琳参照亡灵魔法研究出来的神圣类的大规模傀儡术 ,是用来对付亡灵法师的死灵海战术的魔法,可是看来这种法术竟然能发展到这 种地步,一定不是新近出现的魔法。可是……如果说这‘符将’能强大到天神那 种地步,那也太骇人听闻了吧!” “啼月,我是不会看错的,你不要忘记,我和你不同,我是个自然生成的神灵, 和你们这些姻缘神比起来,我们自然神总有一些不为人知的特殊能力。” 停了停,那位神秘神坻眯起眼睛打量着水晶球: “本来只是想和你来玩一玩乐一乐的,没想到,这次好像出了个不得了的人物, 我的特殊能力就是能看清任何力量,没有人能在我面前隐藏实力……这个秦琳是 唯一的例外!” “例外?” “是的,在看见她以前,我的能力一直都让我无往不利,对方有多强,有多弱, 优点,缺点,我都一清二楚,直到在你的水晶球里看到了她,在我的能力里,她 是……虚无的,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要知道,无论是天神、还是那些来自其 他位面的怪兽,强和弱,我都能看清,包括那些豆兵、符将。” “你的意思是……她有古怪?” “不知道,我也不去想,不过我倒是对中疆和中疆附近出现的奇异法术感兴趣。 ” “法术?中疆附近的?” 啼月想了想,除了中疆那些个玩豆的魔法,还有移山术之类的东西,以及突然冒 出个“金”属性魔法理论,似乎没发现有什么特殊的法术出现过。 “听说过僵尸吗?就是那种物理免疫,会吸收神圣力量,而且魔法抗性也很强, 中级以下的魔法根本不起作用,只能用中级以上魔法攻击的亡灵,而且我怀疑这 和秦琳也有关系。” 轻轻尝了口饮料,神秘的神灵继续说道: “我查过了,这种奇怪的亡灵最早出现的地方是在苛阿妥砂的势力范围内与之一 同出现的,还有另一种亡灵。” “另一种亡灵?” “是的,另一种亡灵,和僵完全不同的亡灵,我可以告诉你,诗风情手下那些神 官召唤出的僵尸,应该是类似骷髅兵的消耗品,但那种亡灵又不同……” “别开玩笑了!” 啼月打断了神秘神灵的话: “风艺神官们最近拥有的召唤僵尸的力量我也知道一些,那种被他们称之为‘圣 尸’的东西可绝对不是什么消耗品,它和亡灵法师召唤的脆弱骨头完全不是一回 事,即使是天使战士,面对那种东西也会感到无从下手。根据那些和星天教敌对 的神灵传来的消息,这些不怕神圣法术的尸体,一旦上百只聚集在一起,几乎难 以消灭,虽然那些僵尸不会飞,但却可以跳得很高,以凡人的力量是很难消灭的 ,即使天使战士也要付出一定的代价。” “不要打岔!” 神秘的神灵白了啼月一眼: “你没有见过另外的那种亡灵,那是一种有着不低于人类智力的亡灵,似乎和死 亡骑士、亡灵武士有些相似,但战斗力实在太过强悍,它们像幽灵一样……不, 比幽灵还更厉害,它们是实体的,但是刀剑砍它们身上就像砍在水元素身上一样 ,伤口马上合拢。” 听到这里,啼月深深的吸了口气: “物理免疫,完全免疫,和僵尸是不同类型的物理免疫。” “是的,僵尸和龙族一样,是用强大的物理防御力去抵挡物理伤害,是硬性的, 但那种亡灵,却是像水一样躲过刀锋,是柔性的。更重要的是,它们会隐形,隐 形以后几乎没人能找到它们,它们虽然只有十几个,但却先后暗杀了一整个中队 的天使,以及两个神使才被发现,在剿灭的过程中,又有一个神使死亡,还有一 百五十多名天使死伤。” “只有十几个?这么可怕?” “是的,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派入中疆的探子回报,他们发现在仙教留下文书 里,有这种亡灵的详细记载!” 啼月以期待的目光看着眼前的神坻,但那位神坻却半声不吭,半晌,吊足了啼月 的胃口,在啼月忍耐不住即然爆发之前,终于开了金口: “这种亡灵叫鬼卒,仙教的记载中,鬼卒和僵尸是一种叫邪修士的职业的招牌, 就像亡灵法师的破料骨头一样,是招牌。不过除了僵尸和鬼卒之外,还有鬼将、 阴兵、阴将、鬼王之类这些听都没听说过的邪灵。” “邪修士?这是什么职业?” “除了邪修士以外,还有道士、天师之类的职业,这些我也没听过,不过我却发 现,仙教的法术,好像太强大了点,一个土系魔法,一个禁咒级别的移山术在仙 教中只算是中阶和高阶之间的法术,居然只是比魔法中的石墙术难一些,不过仙 教法术的入门似乎很难,你会不会觉得有点……。” “经你这么一说,我也觉得……” 啼月闭上眼,想了想: “我想,我是不是应该找个天神去问问情况。” “天神?他们不是躲到不为人知的地方了吗?” “我知道有个地方有天神……是个邪神,以前曾经被秦琳教训过一顿,现在好像 老老实实的呆在一个不起眼的地方……那儿附近的神应该知道,但却不怎么敢张 扬。” “我听说过那个邪恶的天神,好像是叫阿修罗王,但我也听说他并不是这个世界 的天神。” “但他似乎是和秦琳来自同一个地方。” 两个神灵互相对视着一笑: “他不会见神就砍吧?” “放心,现在的阿修罗王,成了一个老老实实的守护神。” 异界之旅(新) 第六十九章 (更新时间:2006-7-17 19:39:00 本章字数:4598) “终于走了!” 查觉啼月的气息不在锁定着我,而是渐渐远去,我说不出的纳闷,最近长时间以来,我一直被三批神秘人远距离的监视着,一批是诗风情的手下,还有一批是刚刚远去的啼月,另外一批,我不认识,但我却在附近的教堂中感到过与之一模一样的气息,估计是镇守本地某位神灵。 不过这位本地神灵非常有意思,诗风情的手下与啼月都是神神秘秘的,唯有这个地头蛇,似乎大张旗鼓的死跟在我后边打转,我不想招惹上麻烦,只得加紧赶路,还好不知为什么那位神灵踪速度并不快,刚开始我觉得很奇怪,不知道他为什么用这种说快不快,说慢不慢的速度吊在我身后,后来通过灵觉才发现,那个家伙,排场搞得老大,比皇帝出巡还更铺张,这样的速度想快也快不起来。 现在,那个敌友不明的啼月已经离开,诗风情的手下应该不会带有什么恶意,大概只是他们关心我的安全吧,而那位本地神灵,我并不认为他们是朋友,必竟在这个拼命打击“异端”的世界,我这位仙女,在他们看来绝对是标准的“异端头子”,十有八九是来兴师问罪的,我不是来惹麻烦的,结果就害得我像赶场一样,急匆匆的从一个地方赶到另一个地方,好像赶场似的,现在好了,最大的麻烦,啼月已经放弃跟踪,拉下来的事就好办多了。 “师傅,谁走了?” “一个吊靴鬼,疾光,把飞镰召唤出来。” “是!” 疾光从怀中取出纸符,小心翼翼的折成一个三角形,放入右手手心,接着双手合拢打出一个手印,紧紧帖在掌心的符纸无声无息的化作细沙,从手中流下,被风一吹便无影无踪,当最后一粒细沙消失在风中,四周突然狂风大作,飞沙走石,让人无法睁开双眼,当风停的时候,一只飞镰已经静立在疾光身边。 这才是正统的道家召唤手法,道符虽然使用的条件很低,几乎只要知道用法便人人可用,但外行人与内行人用起来却是效果完全不同,就说这召唤灵兽吧,让仅仅只是知道用法的外行人来用,道符召唤出的灵兽,会有时间限制,而且会对灵兽造成一定的不适,直接影响灵兽状态,使得灵兽只能发挥七八成力。 而“内行人”召唤出来的灵兽却处在完美状态,而且这样召唤出来的灵兽与召唤者有一种奇妙的心灵感应,配合起来几近完美。 疾光现在的手法,已经是“内行”了。 “骑上它,跟着我!我们要离开这个国家。” “是。” 飞镰跑得很快,甚至可以说是路得最快的陆行灵兽之一,它那酷似猎豹的外形常常会让人误以为它是豹子。但它绝对不是一种合格的坐骑,虽然听说兽人中有一种“豹骑兵”存在,但飞镰的体形不仅比成年豹子小上一号,并不比那些成年大狗大多少,它跑动时的根本不会有什么人能平安的坐在它背上,虽然它跑动时造动的空气流动很小,但要是坐上一个人就不同了,光是带起的气流,就能把背上的人吹上天。 疾光很快就体验到了什么叫生死极速,在被吹飞好几次后,在我的提醒下,他终于想起了,有一种功夫,叫做壁虎功,还有一种符咒,叫金刚护体术。 用壁虎功紧紧的帖在飞镰身上,再用金刚护体术对抗迎面吹来的气流,以防被吹得血肉剥离。 飞镰的速度是很快的,在我略微放慢御剑术的情况下,这只以速度闻名的灵兽完全能够跟得上,要是换上修真,或是散仙之流,别说跑在飞镰前面,能让它的身影在眼中停留两秒就算不错了。 虽然我可以载着疾光御剑而飞,但这样的赶路方式,倒不如趴在飞镰背上,那样还能练习练级武技。 “师傅,我们这是到哪了?” 疾光软绵绵的从飞镰身上爬起,只是一个多小时的走路,就让他几乎脱力。 “不知道,我随便乱飞,找到了一个城市就停下来了,不过这里应该已经离得很远了吧。” 疾光摇摇晃晃,终于站定了身了,回手捏了个法决,把飞镰送回灵兽生存的世界。周围的人见到一个角人站在城里,难免都多看了几眼,而我似乎没什么人注意,然到我的魅力居然比不上一个角人?角人有什么稀奇的,不就是头上多了根角嘛! “疾光啊。” “师傅,有何吩咐?” 自从学会了些皮毛功夫,些许法术,打倒了那几个骑士之后,疾光越发的有“武林气质”,语气不卑不吭,要是刚才在说话时,来个“抱拳”动作,那可就真的和武林中人没什么两样了。 “这个……你现在的功夫已经不错了,虽然离出师还早了些,但没有实战试炼的武者是不合格的武者,还有呢……你要学会自己赚钱,从今天开始,师傅我不但不会在你身上花一个铜子,我要是看上某些东西,还会叫你出钱买。” “师傅,我明白了!让师傅照顾这么久,又学了一身本领,没有半点回报也是说不过去的,我这就去冒险者行会办理一个身份。” “嗯!” 我随手递给他几个金币: “这是我最后给你的钱,在冒险者行会里注册是要钱的,还有,弄把兵器,你现在不要想着有专属于自己的武器,普通的武器先用着,等你出师那天,我会给你一把适合你的武器,天冥我就收回来了。” 挂在疾光腰间的天冥闪了闪,便消失得无影无踪,疾光只是看了看腰间,便大跨步的走了。 “另外,要是有人歧视你,你应该知道怎么做。” “是,师傅,角人也是有怒火的。” 我看得出来,疾光并没有太在意,这个世界的武者或是魔法师,收徒授艺都是不是白教的,除非是些家传武学或是有其他什么亲密关系才会无偿教授。 事实在,即使在地球上,学武也不是无偿的,古代的武师,现代的拳师,即使是空手道跆拳道这样混混打架的格斗术都是要给了钱才教你。 也许,有人会说,武侠小说里那些少侠、侠女,一出手就是金的银的,或者干脆就是成捆的银票,侠客们那么有钱,似乎没有收钱的必要。 各位,请不要忘记,武林门派并不是个个都建在金矿银矿的矿脉上的,就算是开采也是要人工的,那些门派,怎么的也要有收入吧,小说是美好的,但现实却是残酷的,武林高手是变不出金银的。 而在这异世界,金钱与武技魔法之间完全大张旗鼓的划上对等关系的,像那些学院里一本《火球术》多少钱,一招《十字斩》多少钱完全是明码标价。 疾光虽然以前只是个奴隶,但他却知道很多事情,比如,那个“十字斩”说是一招,但和我教的招式比起来实在差太远,异界的招式,完完全全死板板的,就像电脑格斗游戏里的那些招术,持续几秒,花多少力气,攻击方向,几乎全都是固定不变的,而我教的武功却不同,那些武功都是成套的,一套武功有多少招式,每一招式又有多少变化,几乎把战斗时发生的一切情况都包括了进去,这些武功,别说一整套,就算只有一招两招,在这武学落后的异世界都是看家本领,成名绝招。 所以他没有任何怨言,更何况我还说等他出师的时候会给他准备一把武器,经过这些日子,他也知道中原武林有个规矩,徒弟出师的时候,师傅一般都要为徒弟准备一把兵器,作为出师的证明,很多武林高手同时也是铸剑名家,除非有些门派太穷或是一些其他特殊原因才会省去这条规矩。 先前,我也曾为他造过一根判官笔,疾光知道,他那时只是因为自己对判官笔感到好奇才会选择那样一种武器,但后来却发现判官笔这种武器与自己喜欢武学路数不符,与自己的习惯也不对,用起来总是非常别扭,最后只得作罢,完全让师傅打了次白工。 这就是冒险者公会……以前曾经跟随那些“主人”来过几次,但自己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以一个自由人的身份进入冒险者公会,虽然周围那些指指点点的人很碍眼。 不过,自己是不会在乎那些人类的。 “什么,角人也想当冒险者?” 工作人员的吃惊完全在意料之中,疾光故意晃了晃脑脑,让头上那根银角在众多目光中更加显眼: “我不记得贵公会有哪条规定说角人不许成为冒险者。” 人们无法反驳,是的,公会规章中并没有阻止任何种族成为冒险者一员的规定,也就是说,哪怕你是一只蚂蚁,只要你能拿出足够的金币注册,你都能成为公会冒险者中的一员,享受公会中庞大的各种任何,当然,没有注册的冒险者也是有的,不过那些人很少,而且很难找到合适他们的任务。可以说加入冒险者公会,完全就是为了享受公会的任务系统。 “我这就给你办理手续。” “等一下!” 粗暴的声音让正欲接过金币的手停在半空中: “冒险者虽然不是什么高贵的职业,但也不是一个奴隶能随便跑来玩的。” 疾光回过头,身后站着的,是一个身高接近两米的大个子,光着头,赤裸的上身满是伤疤,还有一件破损得只有护肩、巴掌大护胸的皮甲。 “这小个子,瘦不拉几的,也跑来这瞎转,看我把你丢出去。” 疾光那瘦小单薄的身体,与壮汉比起来相差得实在太远,任何人都相信,壮汉只要一只手就能把他举起丢出。 呼啦---砰! 令人意外的是,被丢出的却是那个壮汉! 众人还没反应过来,那壮汉从地上跳起,吼吼叫着扑了过去,看那架势不把疾光撕成两片是不会罢手的。 可是就在那壮汉手指碰到疾光衣角的一瞬间,只见疾光手一挥,那壮汉再次摔了出去,这一次摔得更重,以至于砸倒了一张桌子。 至始至终,疾光的脸色毫无变化,即无生气,也无惊慌,更没有出现一丝认真的表情,好像自己是个毫无关系的人。 “看够了没有,帮我办一下手续。” “是……是……” 很快的,一张卡片被送到了疾光手中。 “凭这张卡我就可以在任何地方刷卡消费?” “是的,只要你卡中存入的金钱足够。”(落后的异世界都用刷卡消费了,我们买菜还用现金,差距啊!呵呵。) “嗯 ,不错。” 疾光收起了卡片,翻看了任务之后,随后选取了一个任务登记后,正欲转身离去,却听工作人员问道: “请问,您刚才用的是什么武技,我见过无数冒险者,从来都没见过这样奇特的武技。” “沾衣十八跌。” 疾光转身,正欲走出,只听一声大吼,刚才那被击倒的大汉举着一柄双手大剑,向疾光横劈过来: “什么沾一十八跌,我把你劈两半看你怎么跌。” 虽然壮汉来势汹汹,声势惊人,可是疾光却不为所动,先前对付的那些骑士剑士,哪一个不是肌肉发达?在几次打斗之后,自己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像,那些壮汉,肌肉越是发达越好对付,这些家伙往往一击用上全力,一击不中则无法变招,更无法收招,用师傅的话说,就是招式用老,特别是这种使用双手武器的家伙,攻击速度更是慢得要死想闪不开都难,要不是师傅不许自己因为一点小事而伤人性命,这家伙死定了。 脚尖轻轻一点地面,身体轻飘飘的后退半步,那柄巨剑几乎是帖着身体斩下,深深的砍入石质地面。 “这剑不错,不过人太差劲。” 就在剑砍入地面的一刹那,疾光的拳头结结实实的印在了壮汉的脸上,这一拳说轻不轻说重不重,刚好把壮汉打得晕头转向,倒在地上昏迷。在出手的那一刻,疾光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秦琳师傅对敌,似乎都是一招解决问题,双方的武学水平实在相差太远了。 很快的,街头巷尾都开始流传一个角人少年,打晕一个壮汉的传闻,随着时间推移,传说越传越离谱,以至于谣传最后成了一个角人瞬间打晕了一整个佣兵团。 异界之旅(新) 第七十章 (更新时间:2006-7-18 20:12:00 本章字数:3997) 打发走了疾光,我也没闲着,我之所以突然把疾光支开,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有一条地脉横在不远处的群山之中。 地脉可是好东西,它可以说是行星的血管,大动脉,只不过里面流动的不是血液,而是地灵之气。 地灵之气是滋养万物、调理环境的一种能量,一个有着丰富地灵之气的地方,自然环境肯定很好,生物数量肯定很多,但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地脉的某些地方,会存在像人体穴道一样的地方,这些地方叫做“地穴”,“地穴”中往往积存着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年的地灵之气,甚至有时还有一些在星球形成初期保存下来的稀有的原始能量,而这些能量往往都会“养”出一些天材地宝。 当然,不是所有的“地穴”中都会存在宝物,因为地脉的走向是会改动的,大部份“地穴”形成的历史并不是特别长,百年地穴常见,古中国人称这种“地穴”为风水宝地,一般用来下葬,或是建房,千年的地穴相对较少,一般被皇陵、皇宫或是皇城占用。但万年以上的地穴就非常稀有了,而且也不易发觉,这样的地穴不但会养出天材地宝,还会有“怪东西”。 而这条被我查觉的地脉埋得很深,而且走势近乎直线,其中蕴涵的地灵之气似乎非常精纯且古老,这样的地脉历史,应该不止万年,至少是五万年以上的。 要是在历史越久的地脉中发现地穴,收获自然会很多,特别是对我这种刚成仙没多久,全身上下只有一把仙剑的穷仙女来的,简直就是发现了一座金山!! 不过有的时候也有例外,传说越是远古时候留下来的地脉,地穴就越少,原因是越早的时候,星球越原始,生物物种越少,和生物息息相关的地脉自然也就越笔直,地灵之气也越发的精纯,地穴,自然也就跟着少了。 即使发现了地穴也不能太高兴,因为有句名言:收获和风险是并存的,那些天材地宝周围,必定有类似“守护兽”的存在,其实那些“守护兽”原本并不是什么特别的生物,而是普通生物被地穴中积累的精纯的地灵之气吸引而跑来定居,而后在地灵之气滋润下变异的,以至于修道界有句名言:凡异兽出没处必有奇宝。只要知道了哪有怪兽,那儿十有八九就有宝贝。当然,变异的不仅仅是动物,地穴中哪怕是一根狗尾草,也是比人参灵芝更补的灵药。 在地球上,这类有些年头的地穴肯定会被仙人妖怪隔三差五的洗劫一遍,不过异世界就不同了,这里没有仙人,没有妖怪,没有修道者,没有和尚,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那些只知道魔晶石、魔核的魔法师,还有那些只知道收集发闪物品的龙族,以及只懂得发展信徒,收刮信仰之力的神灵。 整个星球上,所有的地脉地穴,几乎都没有人进去过,就算进去了,估计也没什么人会对那些天材地宝感兴趣,因为从外表上看,那些宝贝都丑得要死,或者根本就不起眼,里面的灵药灵石还有各种能当材料的宝物一定堆积如山! 打开空间袋看了看,嗯,里面的空间还不小,似乎足够!当疾光离城而去的时候,我也踏上了寻宝之旅,我并不担心疾光的安危,虽然他本身不怎么厉害,但他身上的所带的一大背包咒符足够对抗十几位神灵及其手下天使的联手攻击,那些咒符可是本仙子亲手做的啊! 地脉就在离城五里远的那座山脉底下,自西而来,向东而去,嗯,我是向西,奔着地脉的源头而去呢,还是向东,顺着地脉的流向寻找? 向东,地脉的源头是没有什么好东西的,因为离源头越近,地穴出现的可能性就越低,但是地灵之气也更加精纯,不发现则以,一旦有所收获,必定是高价货。 向西,离源头越远,越是具备地穴形成的条件,但因为那里的地灵之气已经有些驳杂,所以离源头越远的地穴中的宝物“质量”越差,但胜在数量繁多。 向西,还是向东?要数量还是要质量?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还是由金币来解答吧! 人头,向西,城堡,向东(异世界的金属货币大都是一面人头另一面城堡或是国旗) 金币弹出,落地,城堡向上!!!!那就是东方了,向地脉的源头去了! 天冥一闪而出,载着我缓缓的向东飞去,这是我第一次查探地脉,由于先前没有这类经验,所以我飞得特别慢,特别低,找得特别仔细。 这一找就是半个月!直到地脉的源头这才停下,这一路上,我沿着地脉找到地不少灵石灵药,这些东西长在地脉上,吸收了不少地灵之气,对于凡人来说,是难得的宝贝,炼成丹药治疗药物甚至有活死人肉白骨的功效,练成保健类的丹药,让人多活五六十年不成问题,若是炼成增长修为的丹药,一颗就能把普通剑士变成圣阶武者!必竟这些药材灵石都不知长了多少年,吸收了多少灵气,但它们并不是我要找的天材地宝,最多只能算是凡品,只有那些长年存在在地穴中的才是修真和仙人们需要的东西。 看了看空间袋里那几千公斤的“宝贝”,这些东西在异世界没有识货的人,但要是拿回地球,随便拿一个出来就能造就一个千万富翁,必竟地球上根本没有这样“老资格”的药材了。 但是这些药材我根本看不上眼,只是想到以后可能有用,又不想便宜了山里的食虫动物和虫蚊才顺手采来的。 至于那些带了灵气的石头,根本就是打算增加炼器经验用的,要知道无论炼药还是炼器,我都是苦于没有材料,仅有的几次都是用长白山里带出来的材料炼的,废品率老高。 与我比起来,这半个月来,疾光似乎过得很好,我们一直用飞符传书保持着联系,他当冒险者的第一战,是挑掉了两百多人的强盗团伙,那一战是他唯一轻松的一次任务,借着别人所没有的轻功和武技,接连几个晚上偷袭都轻松得手,两百多个没什么纪律的强盗被打晕活捉了一百多人,跑了三十多人,其他的都以为被鬼跟了,自首后跑到教堂,死活不肯出来。 第二次任务是对付一窝的双足飞龙,这一窝双足飞龙的数量有些多,五十几只双足飞龙让许多冒险者不敢尝试,独身一人的疾光拼掉了十几张符咒才打败这个飞龙家族,带着十几枚飞龙蛋和七只刚出生未满半年的小飞龙轰动了整个国家,飞龙蛋和幼年飞龙的出售使得疾光几乎一夜暴富,也成为了许多贵族竟相拉垄的对像。 而他的第三次战绩,却是和一只三头奇美拉拼了个两败俱伤,其实以疾光本人的实力,最多和一只双足飞龙打陆战,如果那只飞龙笨到不飞上天的话,疾光还是打得过的,但要和奇美拉,特别是三头奇美拉对战,实力差得太远!如果不是那一大背包的咒符,估计疾光一个照面就要玩完。 不过,根据疾光的诉说,奇美拉似乎对道术有着极强的抵抗力,这抵抗力甚至很可能在正宗龙族之上! 据疾光说,他前后用了十五张三昧真火符,十三张五雷正法,前后共召唤了包括两只飞镰、九只月狼在内的一共十一只灵兽,还用掉了数张“天魔迷心”“金刚护体”的符咒,虽然最后用“二郎真君附体”神打咒符,逼走了三头奇美拉,但自身也受伤严重,要不是“回天术”符咒显灵,估计光是失血就足以要了他的命。 不过那任务是赶走奇美拉而不是消灭,疾光一直跟我大叹不值,说早知道就用一张神打符,直接赶走奇美拉就行。 奇美拉真是着实的强悍!飞镰那种速度超快,攻击不怎么样的灵兽也就算了,像月狼那种实力平均,配合极佳的灵兽竟也讨不到便宜就奇怪了,虽说月狼在灵兽中只是一个实力属于中等偏下水平的灵兽,但九只一起上,就算是“太岁”也不敢轻惹,以前早就听说奇美拉是一种特殊的亚龙,现在看来的确有些门道。 不过比起功名成就的疾光,以及神秘的奇美拉,我倒是更在乎那些地穴的所在,唉,当初找错了方向,应该向西去才是。 地脉之源,虽然有源源不断的地灵之气涌出,绝对是个修炼的好地方,但却有个缺点,在这里修炼,被过多的地气沾身,极易走火入魔,一般不是走邪道速成的修炼者,很少到这地方来修炼。 这附近当然也有不少好东西,可是最重要的地穴却压根没影子。 事到如今,只得驾起天冥,沿着来路返回。 离开地脉之源仅仅十里,就看到底下有人在拼斗,奇怪,这附近可都是地脉所在,林深山高,少有人迹,可是看下边,却有好几十个人在拼斗,奇怪的是打斗的双方都穿着华丽的服装,有男有女,个个非富即贵,双方用的清一色都是长剑,不时的还放出一两个小魔法,人人都是魔武双修,你来我往,打得好不热闹。 奇怪了,这些一看就像是贵族的家伙跑深山老林里干嘛?要是来一帮少林和尚,武当道士,西藏喇叭,我还好理解,武林高手深山寻宝嘛,只不过他们要的宝贝大多都被我捡完了。 可是这一群异世界的贵族来这儿干嘛?身边又没带半个仆从,寻宝?算了吧,他们只认识金银珠宝,有点不对劲……算了,还是不要多管闲事的好,我继续飞…… 可是,飞没五十里,前面又是一群人在打斗,同样的都是贵族,同样都是魔武双休,同样打得热闹……然到现在的贵族都闲得没事干,居然都不约而同的丢开仆从,连马都没带一匹,好像连旅行的行装都没带,就带一把剑跑深山里乱转?碰到就开打? 这时,一位女贵族被刺死,“啊”的一声惨叫,发出了“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我诅咒你千生万世”“会有人会为我报仇的”“你们就快给我陪葬了”这类的狠话,连说了十几句,被人补上了一剑,这才闭上嘴,安静的死在地上。 接着,又是“啊”的一声,又一位男贵族干净利落的倒地了地上。 呀,出人命了,我还是别多管闲事的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事请打110,我还是先走的好。 可是飞不到一百里,却又发现刚才那群人在打得有声有色,为什么说是刚才那群人呢?因为,我看见那两个刚才死掉的男女贵族,正有模有样的挥剑与人打得有声有色。 我确定,我没有转回原地!一定是这些家伙的问题。 这些家伙,倒底在做什么?闲得没事拍武侠片吗?可是这么差劲的演技,估计没人爱看吧,不过,异世界也会拍电影拍电视吗?就算有拍,干嘛还要在我面前拍!---他们那样子,分明像是在表演给我看的。 异界之旅(新) 第七十一章 (更新时间:2006-7-19 21:29:00 本章字数:3856) 虽然知道那些人是在“演戏”,但我很好奇他们倒底想干什么,一个杀得有来有趣,就像三流的武打片。 刚刚降下高度,身体猛然一坠,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整个人像石头一样,向地面砸下。 怎么回事?御剑术好像没有失效啊! 是我体重太重了吗?快速检查了一下自身,好像没有多出来的脂肪啊,再说了,哪有仙人控制不了体形体重的,只要愿意,脂肪都可以运功“逼”出来,不存在这种问题,可何况哪有飞得好好的,体重突然间增加到飞不动的道理。 不是自身的因素,那就是外因了?放出灵觉一查探……那个该死的,先前被杀掉又复活的女贵族,居然趁我降低高度的时候,对我便用了魔法! 不,确切的说不是魔法,至少不是普通的魔法,因为我没有感到哪怕一丝的魔力波动,可是我又知道她在对我使用魔法,因为她身上正有一种奇异的能量聚集现像,这些能量聚集之后,又跑到了我附近,像一道无形的绳索将我捆紧,但是却并不会阻碍我的行动,只是让我失去了飞行能力。 真是很奇怪的力量! 就在我快要摔落到地时,原本还分为两派打个不停的“贵族”们像约定好了似的同时停手,对着我念起了一种奇怪的咒文,这种咒文绝对不是人能念得出来的! 之所以说这不是人能念出来的咒语,是因为,他们发音的频率,远远超过了人类的发音频率,普通人类别说不能发出这种频率的声音,就算听都听不到。 这种声音,就像蝙蝠的超声波,人类听不到,但却是蝙蝠回声定位的重要手段。 灵觉从这些人身上扫过,传回的信息却让我疑惑,本来我以为他们并非人类,但结果却是这些人的生理结构完全和人类一模一样! 怪哉怪哉!然到是新人类出现?能口吐超声波? 这种人类,怎么进化来的? 然到他们也像蝙蝠一样是瞎子?用耳朵来“看”四周? 就在我惊讶的时候,“超声波咒语”完成了,一张由奇异能量造成紫色光网出现在我正下方,要是照我这么落下去,肯定会成为入网的“大鱼”。 在没有明白这些奇怪的人和奇异的能量的底细之前,我是不会轻易以身犯险的,要不然阴沟里翻船,出丑是小,丢了命事大,因为我一直认为在这个没有仙佛与妖怪的世界,能危及我性命的东西很少,但却绝对不敢说没有,万一那些“很少”被我撞上了呢? 隔空一掌,击向地面。 轰的一声,不仅那紫色的大网被打得支离破碎,连地面也被打出一个大坑,尘土飞扬,让那些人们死命的咳个不停。 而我却借着这次掌击地面造成的劲风轻飘飘的飞出好远——我轻功本来就不错,再加上掌风打击地面时产生的劲风也不小,飞出二三十米不成问题。 见偷袭失败,这些家伙显得有点吃惊,不过很快就有一个貌似“领导”的人物发号施令: “洛克安斯,你和你手下立即准备召唤阵,其他人恢复本体!” 一半人迅速后退,转眼间消失在树林中。 留下来的另一半人则一直和我大眼瞪小时……别这样,你们那么多双眼睛死瞪着我,我的眼睛只有一双,眼珠子再大也瞪不过来啊! “恢复本体!” 就在我瞪得眼睛发疼,感觉眼珠子要掉下来的时候,“领导”打破了沉默,黑色的光芒与雾笼罩了大片区域,不仅把那些人隐藏了起来,连我所在的位子也被罩了进去。 刚才还是阳光四射的白天,被黑雾一罩,就成了伸手不见五指的鬼域……不对,鬼域只是阴森森的,灰蒙蒙的,哪会伸手不见五指,这已经不是有没有夜视能力的问题了,这黑雾好像会吸收所有光线,就算眼睛会发光也看不到任何东西。不过这黑雾来得也快去得也快,我刚决定用灵觉查探一下四周,却发现四周渐渐亮了起来,几步以外的树枝渐渐看得清了。 不对,这树枝怎么那么奇怪?看上去像……爪子!?哎呀,好像还会动!伸过来了! 当我被“树枝”捆住的时候还郁闷呢,这是什么?食人植物吗? “抓住了,这女神好像也不怎么厉害嘛!” 抓往了?女神?有人在抓神灵?不怕被那些疯狂的信徒撕碎吗? 黑雾已经完全散去,周围的情影已经全然在目。 哪有什么女神被抓啊!被抓的是居然是本仙子! 抓着我的,是一头黑色的,好大好大的龙! 不过,居然是龙,应该比较好说话吧,问问看到底抓我干什么,我好像没有惹上什么龙族吧,等问完话再决定是不是要把这些东西打倒,反正抓着我的这双爪子虽然肌肉发达,但要挣开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于是,我的大眼,瞪上在那双超级大的眼球: “你在干嘛?龙族?” “尊贵的女神,以你的智慧,应该意识到,你成了俘虏。” “什么俘虏?你们有没有抓错人?我好像不认识你们吧,我也没有和任何龙族打过交道。” “这和龙族没有关系,我们认不认识并不重要,尊贵的女神,美丽的女神。” 超级硕大的龙头凑近前来,这么近距离的看到一头龙真是很震撼,光是那龙眼,就有我一整人大! “我们之间还是有打过交道的,您忘了吗?不久以前,曾有一队魔龙骑士受命征服中疆,我们原以为一个新兴的教派,一个人口稀少的国度没有力量抵抗魔龙骑士的征服,可是却出现了一只从来未曾听闻过的食龙鸟,整整一队魔龙骑士竟然因为一只鸟而覆没,魔龙的尸体成了美餐,这是对魔龙尊严的亵渎。” “原来你们是魔龙啊!奇怪,魔界的龙跑这里来干什么?” 郁闷,真是郁闷,原来是那只金翅鸟惹上的帐,这群魔龙居然找到我头上,然到以为我比那只小鸟更好欺负吗? “尊贵而美丽的女神,我们这次来,却不是为了那么几个族人,我们是受魔神之令,前来捕捉女神,您明白了吧。” “捕捉女神?为什么是女神?不是男神?为什么是捕捉,而不是直接杀掉,这样不是更容易?” 魔神居然下令捕捉,而不是杀掉,而且是专门针对女神,奇怪,魔神然到想做走私人口当人贩子?不对,是走私神口,神贩子。 “呵呵,然到您是新生的神灵,不知道吗?” “神与魔,还有我们龙族,之所以数量稀少,生育周期极长是制约我们族群数量的因数,不过神与魔的情况比我们龙族还更糟糕,无论是神族还是魔族,男女比例可以说是完全失衡,在神族,女神与男生的延生比率是一比十,这主要是因为创世初期,上位神族因为重男轻女,而向创世神提出的请求。魔族也是一样的情况。” “那个创世神准了?” “是的,当情况恶化的时候,已经是数千万年以后了,创世神早就不知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陷入了沉睡。” 头晕,神魔两族数量少,除了生育周期的问题以外,原来还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在做怪。 “可是为什么情况在千万年以外才显现出来而不是几十年几百年?十比一的比率应该很快就会出现问题。” “神与魔又不是人类,生存周期长得很,问题哪会这么快就出现,魔神的命令也是与此有关,为了魔族的延续,常常会捕捉女神,魔化之后的女神与魔族的后代才会成为正统的魔族。” “为什么一定要女神才行,人类,精灵这些种族然到不行吗?” 龙族的眼睛徒然睁大: “美丽的女神,您似乎是位新生的女神,竟连这也不知道吗?高阶天使,便是神族与人界其他种族的后代,而高阶天使与其他种族再次结合,出现的便是中阶天使,下阶天使就不用我说了,至于神使,那是神与天使的后代。” “这……这真是……” 这情况,好乱! “魔族也是类似情况,只不是在魔族,真正的魔族在人类口中叫做高阶魔族,但真正的上位和中位魔族早在数千年前与无头恶魔争战中消失,人类口中的中阶和下阶魔族,其实对应的,就是高阶和中阶天使,魔仆和下阶天使是一路货色。这些人类口中的中下阶魔族,其实只能算是半魔人,真正的魔族,除了那些拥有纯正血统魔族结合的后代外,只有被魔化的女神才能代替那些魔女。这也是吾等要抓您的原因。” “原来如此啊,搞了半天原来是人口发的问题。” 轻轻的摸了摸龙爪上的细鳞: “龙啊,有件事要告诉你一下。” “请说。” “我好像不是神啊,我是仙,仙灵要是被魔化了,是很可怕的存在。” 我这可不是吓唬人,魔化修真,邪修士是怎么样的存在,相信修真小说里头都讲得一清二楚,要是我这样的仙人被魔化了呢?估计神魔两族的所有灵魂很快就会变成我功力的一部份。 “您在怀疑龙族的智慧吗?自创世之初传承至今的记忆里,从未有过‘仙’的记载,如果您真是仙而非神,我很愿意见识所谓的可怕存在。” 哼,这家伙摆明了不信我的话,要是我真被“魔化”了,不知道会是什么,剑魔?还是剑妖?不管会成为魔还是妖,都不是这个世界所能理解的存在,因为,仙灵魔化后变成的魔,和异世界的魔完全是两种不同的存在,这完全就像是海马和白马一样,名字相近但却完全不同,我要是真被魔化了,估计最倒霉的就是龙族神族和魔族。 “龙啊,那你想不想见识一下仙灵的力量呢?我是个剑仙,不太会法术,不过一点小法术还是会的……比如道术中一有种初级小法术,叫五雷咒!” (PS:龙族分四大部份,神界的神圣巨龙一族,人界的龙族,即红龙绿龙银龙黄金龙等等,以及远古巨龙,魔界的魔龙、地狱黑龙,幽冥界的骨龙、幽灵龙、僵尸龙、冥龙等等。其中以人界和幽冥界的龙族数量和种类最多,魔界龙族次之,神圣巨龙一族数量最少。) 异界之旅(新) 第七十二章 (更新时间:2006-7-20 22:30:00 本章字数:4760) 原本晴空万里的天上平白无故的降下几道闪电,无声无息的劈在那只抓着我的龙爪上,原本以为怎么的也能让这只爪子报废,可谁想到这只爪子仅仅只是颤抖了一下,依然紧紧的把我抓着,这时,轰轰的雷声才从天上传入耳中。 “尊贵的女神,您似乎低估了我魔龙一族的力量和智慧,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竟然想用言语引我分心,然后再一举脱困,呵呵,我——魔龙迪古洛斯绝对不会被这种简陋的奸计得逞的!” 我伸出手,用指甲轻轻的在一片龙鳞上刮过: “是吗?我还以为龙族仅仅只是对魔法用着很强的防御力,现在看来,道术的效果也不是很好,原本以为属于神圣法术的道家神雷至少能敲掉你一根爪子,龙族对法术的抗性果然名不虚传。” “尊贵的女神,凡我龙族,无论是何阵营,只要是龙族都具有强横的肉体,那些弱小的法术和物理伤害,休想动我等分毫,就算是卑微的亚龙,也有着正统龙族这方面的优点。” 这条叫迪克洛斯的魔龙被我夸了一句就显得异常兴奋,虽然我看不懂龙族的表情,不过从它的语气就知道,现在它的尾巴都翘上天,整个人……不,整条龙处于“乖宝宝受夸奖状态”。 “龙族的力量与智慧是举世共知,而我魔龙一族又是龙族最优秀的一族,智慧与力量远超普通龙族,就算神圣巨龙与太古巨龙也略逊三分,冥界龙族更是……” 晕,夸它一两句,就没完没了的自我吹嘘起来,真受不了。 “行了,别说了。” 我打断了那很有可能写成一本百科全书的吹嘘,话语中的不善让迪克洛斯与周围的魔龙警惕了起来,有几个甚至隐隐呈包围之势围了上来。 “什么力量啊智慧啊的,强者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力量,只有弱者才天天把力量挂在嘴边,智者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有智慧,只有弱智的家伙才会开口就是智慧。” 我的话并没有让这些魔龙愤怒,它们的眼中只是透出嘲笑: “您的意思是,我们是即没有智慧又没有力量的……” “那是当然,不信我先考你智慧,一加一在什么情况下不等于二?” 魔龙们面面相觑半晌之后,甚至有几头魔龙凑在一起商量了半天才说: “回答这种问题,有辱龙族智慧。” “回答不出来还找借口。” 我笑吟吟的,轻轻的拍了拍那只抓着我的龙爪: “至于力量方面的问题嘛——我现在就告诉你们,你们的力量有多弱小!” 在被迪克洛斯抓在手里的这段时间,我已经用透视之法把魔龙一族的身体构造全搞得清清楚楚,所有的应对方法,我已经了若执掌。 天冥剑从我体内激射而出,紫黑色的血液酒了一地,迪克洛斯抓着我的那只爪子,被一剑斩断了两根手指,这完全是凭天冥剑的锋利而斩下的,如果用上剑气,别说把魔龙砍成两截,就算把此处地下的地脉斩断也不是不可能的。 “吼!” 断指之痛只是让迪克洛斯叫了一声,随后,一道龙炎从它口中喷出,这龙炎竟是黑色的! 身形一闪,我在原地消失,几乎在同时,我的身影从迪克洛斯背上出现,没等其他魔龙发出警告,一记手印印在迪克洛斯后背,佛家的“伏魔明王咒”随着手印被打入魔龙体内。 “伏魔明王咒”本是佛家的东西,但是在佛教在传入中国后,与本土道教相互融合,不仅佛教被本土化,甚至一些佛教的神通术也与道教的符咒术相互融合。 例如,原本佛教是没有咒符的,但是中土佛教借鉴了道家符咒术后成功的创出了佛教的咒符,例如,金刚符、降魔符等等,而中土道教在与佛教的交流中学会一些佛法也没什么奇怪,只是在效果不上如正统的和尚那么好。 当然,我这个剑仙会点佛法也没什么奇怪的,除了佛法,我对这个世界的神圣法术也有一定的研究,必竟老是和那些神灵混在一起,我天资又高,一不小心学会一两手神圣法术不怎么奇怪。 “伏魔明王咒”对于死物有很强的杀伤效果,但对于属于生灵的魔性生物却没有直接效果,魔龙就是属于魔性生灵,这一记佛法的直接效果就是让迪克洛斯全身上下的黑暗魔力瞬间被驱逐得一干二净,嘿嘿,不得不说,佛家的法术,用于杀生的话效果不如道术,就算对上魔族也未必能一下两下杀死,但却能很快的把对方体内“魔化”的部队“净化”。 如果魔龙是被魔化的普通生灵,那么它身上的黑暗魔力被驱逐后依然会活蹦乱跳,可它不是,它是天生依靠黑暗魔力吃饭的魔龙,黑暗魔性完全是它的力量来源,这一记“伏魔明王咒”的效果是非常好的,生去了力量的迪克洛斯一下子便软绵绵的倒在了地上,连睁睛力气都没有了,要不是他鼻孔呼出的气息吹起不少尘埃,恐怕真和死了没两样。 然而灾难没有这样结束,我闪身退到远处,以免被几只魔龙同时包围,当然,我不会忘记对着那条脱力的魔龙使出一记异界本土特产神圣法术——圣灵之箭,圣灵之箭是高阶单体神圣系法术,是少有的几种高杀伤力的神圣法术之一,虽然对付魔力,即使是一头完全丧失了力量的魔龙,圣灵之箭也无法造成致命伤害,但却足可以让它受到重创,我曾经听说过龙族有着极强的恢复能力,在我没有搞明白魔龙一族的诡异法术之前,我可不想没过多久,那个断指魔龙又爬起来给我添麻烦。 在我重创魔龙迪克洛斯的同时,周围的魔龙几乎同时对我发动了攻击。 “魔龙秘咒——灵魂冲击” “魔龙秘咒——力量拘束” “魔龙秘咒——血肉腐朽” “魔龙秘咒——遮天之幕” 其中四只魔龙率先完成了法术,可我却没感觉到一点魔法波动,别说魔法波动,五行元素,阴阳之力,都没有异常,甚至连能量波都没有异常。 突然,我的体内“轰”的一声,元神,就是被人称之为仙婴部份,仙人的力量之源和灵魂之源受到了一次攻击,第一击,我着着实实的接下了,那种无形的力量无声无息的透过护身真气和肉体,直接打在我的灵魂上,这种攻击无疑是非常强大的,如果我只是一个诗风情那样的神灵,恐怕不死也要受到至命伤,如果我还只是一个修真,哪怕是快要渡劫的修真,这一下足够击伤元婴,把人打落好几个境界,如果是那些金丹期的修真,不是当场身死,就是当场散功。 魔龙的这种攻击,简直就是修真者的克星,那些精怪和邪修士也会在这种攻击下变得很悲惨,这是我在异世界见到的最可怕的攻击方式。 幸好无论金丹、元婴还是仙婴除了提供力量以外,最大的用处就是保护灵魂,那些修真者因为实力不够,金丹和元婴相比之下都很脆弱,但仙婴就不同了,这种程度的攻击,就相当于有个看不见的人在你面前不轻不重的推你一下,除了吓一跳以外,不会有任何损伤,但是对于这种无形的力量,我可是很有兴趣。 第一下,应该就是那只魔龙的“灵魂冲击”,嗯,名字记下来,等我活捉了这些家伙,再逼出这种力量的修行方式。 第一下被它们得手,但随后的攻击却实在不怎么样。 紫色的光芒在我身边闪了几下,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它们被护身真气完全驱散。 接着,血红的雾气突然出现把我整个吞了进去,但只是一两秒的时间,血雾也被消失得无影无踪,步了先前紫色光芒的后尘。 但当血红雾气消失的时候,我却感到,整个天空似乎都暗下来了,抬起头,天上乌云滚滚,不是吧,刚才还艳阳高照的,怎么一两秒就变天了? 我很惊讶,不过这些魔龙更是惊讶,它们以前不是没捉过女神,但从没哪个像眼前这么……按照正常的情况,先来一个灵魂冲击,打个半死,接着力量拘束,把被灵魂冲击打得半死不活的女神力量封印一半以上,血肉腐朽用在凡人身上会让凡人的肉体瞬间腐烂,但用在神灵身上,只会将护体神光吞噬。 以前躲过这些连环攻击的女神,不是没有,而是都是用巧妙方式辟开了攻击,让其打空,可是眼间这女神,三招全吃,却没什么事,灵魂冲击只是让她吓了一跳,却好像没什么事,而接下来两个法术却完全看不到效果,好像根本没起作用一样。 不过,幸好“遮天之幕”已经放出,在“遮天之幕”笼罩下,所有的神灵力量都会被压制,仅仅能发挥七成左右的力量。 接下来的,就是硬拼了! 想到这里,魔龙们就是一阵头痛:这个女神,似乎力量很强大,对付起来会不会很困难。 尽管看上去和人类没什么区别,没有神威,甚至没有护身神光,但却有一层无形力量守护在她身边,龙语魔法似乎不是特别有效。 这可不好对付啊! 就在此时,远处隐隐传来喧哗之声,魔龙们一张苦脸马上露出笑容: “女神,吾等魔界援军己到,还不快快投降!” 原来,本来离去的那群“贵族”是跑去布了传送阵。 不知是魔族的传送阵比神族的更发达,还是魔族有着大量高质量的法师队伍,人类国家的传送阵只能传送少量人员和物资,但是魔族,很快就布好了传送阵,远传那传送魔法阵特有的魔力波动有节奏的跳动着,长着翅膀的魔族一下哗啦啦的布满了整个天空,就像迁息候鸟群,铺天盖地! 真搞不懂,他们即然能够一下传送这么多部队,照理说应该把神族和大陆诸族联军轻易击败才是,怎么好像反而经常吃败仗。 两只魔龙迅速把目前还无法动弹的迪古洛斯拉到一边,就这么一小会儿,被“圣灵之箭”重创的伤口已经痊愈,甚至长出了细细的鳞片,除了比周围的鳞片更有光泽,更加细密之外,几乎看不出那曾经受过重创。 厉害,龙族的恢复能力真是厉害,不过好像迪古洛斯体内的黑暗魔力还没能恢复,看来龙族的恢复能力仅限力肉体,力量的消耗恢复起来并不是那么惊人。 首先到达是七只魔龙,这应该是先前的跑去布置魔法阵的那些“贵族”,与先前的四只魔龙一起,堵死了我可能突围的所有方向。 突然,在那群飞行魔族中黑暗力量大聚集,凭着我极佳的耳力,听到一声喊叫: “黑暗制裁” 这么远就忍不住了?打得到吗?我只是轻轻的移动脚步,身形似慢实快,一下就移动了老远,当我站定后等了老半天,一股黑暗力量才击中我刚 才站立的地方。 “轰”的一声,半座山连同地面的大片森林都没了,地面颤动着,要不是我下盘稳可真要摔倒了,这一下还真有点威力。 意想不到的是,那些被炸开落下的石子中,竟有几个天心石! 怎么回事?怎么会有天心石?伸出手,用隔空取物的手法将那几颗还在半空中自由落体的天心石抓入手中。没错是天心石,还是极品天心石! 再看看那炸出的洞,下面居然露出一个地下洞穴,仅仅只是朝洞中瞄了一眼,我的心脏就剧列的狂跳起来: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这下边,竟然是个天生的地穴!感应了一下地脉的走向,我的心跳得更快了,这里,不仅仅是个普通的地穴,还是个地脉中极少出现的灵穴,一万个地穴中,也未必会出现一个的灵穴! 灵穴形成年代必须非常久远,而且不能有人为因素打扰,所以好东西特别多,不过因为灵穴藏得极其隐秘,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而且我又是一路从天上飞过,到处都只是粗粗的看上一眼,要不是魔龙莫名其妙的在这里“捕捉女神”,又远远的来上一记“黑暗制裁”,我根本不知道脚下就是灵穴! 地穴灵穴之类的地方未必就是山洞或是地底洞穴之类的,有时候也有可能是平原或是水潭之类其他什么地方,不过山洞中的地穴比较不易被外来生物打扰而影响灵物形成,地底洞穴就更不用说了,完全封闭了与地面世界联系的地底洞穴,里面的精品宝物……我不敢再想了,再想下去我会成为第一个被心脏病弄死的仙女。 粗粗的对着灵穴里看了一眼,我的心脏跳得更快了,眼睛也变得通红。 里面的东西,全都是我的,谁要是敢和我抢,别怪我心狠手辣,滥杀无辜。 人为财死,仙为宝亡,要想进灵穴,踏过我的尸体再说! 异界之旅(新) 第七十三章 (更新时间:2006-7-21 21:37:00 本章字数:4431) 世人都说仙灵与世无争,无欲无求,但事实上,这种观点是错误,天材地宝,神兵利器,依然会让仙人们眼红,但普通的凡人一般是无法知道的,因为仙人与凡人的利益几乎没有交集。 凡人像西方巨龙一样,对那些亮闪闪的宝石、黄金、白银有着无限的喜爱,葛朗台对黄金的狂热不亚于巨龙,他们会以各种手段收集、或抢夺这些珍贵的东西。所以,在人们眼里,旁人都是贪婪的,巨龙也是贪婪。 仙人们却不同,对于这些不能吃不能用只是好看的东西,他们甚至都懒得瞧上一眼,但对于那些真正实用的东西,他们却绝不会漏下半点,不过,能被仙人们瞧上眼的东西,在凡人和西方巨龙眼中,几乎都是没用的废物或者干脆就是有害物质——例如一些灵药,在仙人眼中是至宝,炼成丹药吃下会有各种神奇的效果,但若是让凡人享受,却变成最厉害的毒药,必竟没有哪个肉体凡胎能受得了那巨大的药效,或许巨龙可以,但谁听说过仙人把丹药丢给西方巨龙吃的? 当然,宝物不仅仅止于药材,还有矿石和一些其他的东西,不过,这些宝贝都是神光内敛,外表灰暗丑陋,没什么人会对它们感兴趣,唯一对矿石感兴趣的矮人,却不可能有手段熔炼那些充满了灵气的珍贵矿石,那些最起码也要用三昧真火熔炼的矿石,可不是凡间火焰能够熔化的,即使用神界的天堂之火或是魔界的地狱之火、冥界的各种冥焰,也会因为火焰的属性问题而让宝贵的灵石化为一堆废渣。 所以说,东方的仙灵与人类,西方的神灵、巨龙之间的利益冲突少得可怜,那些闭关打坐的修炼者更不会没事找事跑去打宗教战争。 但是妖灵,东方神龙和仙灵之间争夺天材地宝的争斗时有发生,妖灵就不用说了,东方神龙和西方巨龙相比,它们的品位更接近仙灵,所以才会收藏那外表如同废铁一般的“定海神针”,但它们也有西方龙族喜爱收藏闪亮物品的特征,水晶龙宫是众所周知的,闪亮闪亮,本身就是一件美丽得足以让人类和巨方巨龙流口水的巨大艺术品,所有闪亮的收藏品都被整齐的安放在水晶宫的各个角落充当装饰,让整个水晶宫更加美丽,这样的作法大异于西方巨龙那直接把收藏品胡乱堆一堆,然后睡在宝藏堆上的做法更“文明”。 当然,也只有西方龙族才会找个随便找个洞穴,把财宝随便一堆,然后躺在上边睡觉,这样没“品位”的事,也只有西方龙族才做得出来,就因为这样,在地球上,东方神龙一向都瞧不起西方巨龙。 不过,同样是睡在自己收藏的宝藏上,东方神龙的水晶宫比起西方巨龙的财宝堆更美观,也更让人赏心悦目,两者的品位让人一看就知道谁优谁劣。 但是,神龙、仙灵和巨龙三者唯一一个共通点就是——谁碰了我的宝物,我就跟谁拼命! 巨龙就不用说了,这种龙族和人类打交道的次数极多,很多人都知道碰了龙族的宝藏下场如何,但即使如此还是有大量冲着龙族宝藏而去的“屠龙勇者”,力量的差距阻挡不了贪婪。 东方神龙要是被抢了宝物……当然就是开打了,要是打不过,它们可不像巨龙那样死拼,最后还没了性命,它们会用另外的途径来报复。 就像当年有只猴子拿走了定海神针当武器,东海龙王打不过,就跑上天庭告御状,最后当然还是没拿回来,龙王也只好忍气吞声——神龙可不像巨龙,会为了一个宝石搭上自己的性命,事情的轻重还是分得清的。 至于仙灵……且不说仙灵的宝物被夺,先来看看未归属宝物的现场争夺战吧。 刺眼的金光闪过,八十个符兵,以及一个符将被召唤出来,瞬间围定那被轰出的洞口,布下了九九八十一玄兵阵,将那洞口保护在正中央,这是一种仅适用于符兵和符将的特殊战阵,属冷门阵法之一,但毫于疑问的是,它不仅拥有极强的守势,还有一定程度的反击能力。 符兵和符将虽然有着不错的战斗力,但它们的远攻手段单一,除了弓箭符兵外,普通的近战符兵甚至不能放出剑气、刀气之类的攻击,只有符将才能放出一些简单战士远攻技能。 玄兵阵,补足了符兵在这方面的不足,它让符兵有了远攻的手段,也强化的符将的能力,最重要的是,它能像别的阵法一样,调动天地灵气进行攻手,特别是阵中的家伙统统都不是人类,而是符兵这种用道法变出的“人”。 原本我想用符将布阵,但那些咒符大多都被疾光拿走,身上的也只有这些,临时写又来不及,只好将就用了。 布下了这样的战阵,一定程度上可以让我没有后顾之忧,凭这些魔龙和魔族,强攻不下来的,除非攻破阵眼,击杀保护阵眼的符将,但有我在这,恐怕很难达成这一愿望。 天上飞来的那群魔族,有翼魔,也有堕落天使,还有大名鼎鼎的,头上长着羊角,身后长着箭尾,背后一双蝠翼的大恶魔。 在各族联军与魔族的战斗中,翼魔是最让人头痛的魔族,虽然它们比不上恶魔和堕落天使,但胜在数量多,攻击力和抗打击能力不弱于地面魔族,远远强于普通人类战士,再加上灵活的身手和极快的速度,人类中的飞马骑士往往要七八个才能对付一个,一直以来都是翼魔都是魔族空军的中坚力量。 但是现在,这批翼魔虽然数量多,但大恶魔和堕落天使数量也不少,按照大陆战争史的记载,无论空中还是地面军队,大恶魔和堕落天使都是万人级别部队的统帅,可是这次来得大恶魔与堕天使数量好像也太多了,足足上千名,翼魔虽然多,但怎么也不会有上千万的数量吧! 与大恶魔和堕落天使庞大的数量,相反,倒是小恶魔这种充当魔族军队中下层指挥官的魔族反而没影子,真是奇怪,大小恶魔还有堕落天使空战陆战样样精通的多面手,一直是魔族军队中最常见的指挥官,当然还有一些其他种族的魔族指挥官,但数量却相对较少并不常见。 远远的,大恶魔和堕落天使便发动了魔法攻击,魔族用起魔法来果然厉害,个个都是瞬发魔法的高手,一时间上万个黑暗魔法铺天盖地袭卷而来,声势惊人。 魔龙也没闲着,几记“灵魂冲击”之后便是龙族大名鼎鼎的吐息。 远处,一位身份尊贵的少年魔族见此大惊失色: “混蛋!我们是来抓神,不是来杀神,她是我未来的王妃,混蛋混蛋!你们这些笨蛋全都给我停下,你们在干什么,你们以为现在是神魔大战吗?要是她死了,再去哪里找这样漂亮的女神,混蛋!要是她死了,我要把你们统统切碎了喂食尸鬼!” 不过,少年魔族的担心是多余的,我已经从初见宝物的狂热中恢复过来,明白这些家伙不是来寻宝的,硬要说是的话,也是寻我这个“宝”,唉,与其说美丽是一种罪过,倒不如说美丽是一种麻烦。 天冥出鞘,跟随着我的手臂在空中虚划了一下,紫色的半透明明波纹无声无息的扩展开来,当那道波纹与诸多黑暗魔法、吐息相接触的时候,那铺天盖地的魔法与吐息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好像从来没有出现在这世界上一般。 波纹扩展渐渐与天空中的诸多魔族、魔龙接近,吓得他们连忙撑起一个个黑色的魔法盾,不过这些魔法盾不然阻挡那道淡紫色的波纹,它们依然无声的消失,如同先前的诸多的魔法。 魔族与魔龙们面若死灰,闭上眼睛只等着死亡降临,可是半晌以后,却发现自己依然活着。 “看来刚才那法术是专门用来对付魔法的。” 少年魔族抹了把头上的汗珠: “中疆的女神,真是美貌与力量的女神啊,真不知道她是位什么样的神灵,刚才的力量我从未见过。” “殿下,小的这就去问问。” 随即,一个外表与人类并无二样,银发黑眼的魔族跳了出来: “美丽的女神,请问您是什么样的神坻?” 这个魔族,脑子是不是有什么问题啊,打到一半跑出来问别人底细,这就好像战场上两个人打架,一个人问另一个:告诉我你的弱点在哪里,我好杀你。 即然这家伙脑子有问题,我干脆耍耍他: “谁告诉你我是神族的?” 那位魔族当场就愣了,随即又回过神来: “哦,您刚才说您是仙,那仙又是怎么样的神。” 我差点晕倒,这简直是对牛弹琴,不耍他真是没天理了: “当然是魔族了!” 这话,如同重磅炸弹炸开一样,所有的魔族都愣了:刚才不是还对着魔龙丢出几个神圣法术的吗?怎么一转眼又变成了魔族? 我轻轻甩了甩黑色的长发: “你们看我哪点像神族了?” 是啊,黑色的头发,黑色的眼瞳,哪怕是血统最纯正的魔族,传说中的天魔族,也没有这样相貌。 接二连三的冲击,让魔族们的大脑处于当机状态,集体眩晕,呵呵,我好像放了个超级眩晕魔法。 说实话,中国人的外貌,丢到魔族中当间谍实在太容易了,就这样,似乎让人一眼就觉得,眼前的这位,有着比上位魔族还更纯正的黑暗血统。所以啊,大家不要以貌取人,呵呵。 “她是魔族?黑色的眼睛和头发……还会神圣法术……这么明显的魔族特征能混在一群神灵中间?” 最先回过味来的是那位地位似乎很高的少年魔族: “她应该有着黑暗系神灵的血统,绝对不是我魔族,你们这些笨蛋被人三言两语骗得晕头转向,还不快动手抓神!” 唉,看来这群魔族也不全是笨蛋啊,虽然他大部份猜错了,但至少搞清了我不是魔族。 原本已经停住的魔族空军再次飞近,速度极快,我也没有闲着,手印一捏,数道闪电从天顶击下,洞穿黑云,横扫整个魔族空军,天雷的威力极大,大批魔魔族瞬间被气化,那些只是被天雷擦过的魔族,马上成了半熟半焦。 杀生非我所好,要是平时,我大可一走了之,省得麻烦,不过现在我却不能退,虽说洞里的宝物放在魔族面前他们也不知道那是宝贝,不过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要是有个灵气极大的宝物引起了他们注意,被拿走的话那我可是哭都来不及。 杀吧,所正剑仙本来就是仙灵中唯一不禁杀生的仙灵——要是士兵打仗时杀人要判刑,那叫什么事? 天雷发威,众魔族大吃一惊,虽然他们因为力量未达到能感应天雷之威的地步,不像修真和精怪那样有着惧怕天雷的天性,但是他们还是能隐隐觉得那些雷电有着无穷的力量,至少比那些雷神放出的神罚之雷厉害多了,但奇怪的是,这些雷电扫过魔族军阵之后便无影无踪,地上也有没雷击的痕迹。 “不是说她是黑暗女神吗?怎么又变成了雷神?” 不仅魔族吃惊,我吓了一大跳。 刚才那一下雷击,险些破坏了地脉。 中国古代早有“天雷勾地火”之说,刚才那种程度的天雷,虽然还没勾起什么“地火”,但是原本平稳的地脉的确出现了短时间的乱流。 要是地脉变了,“风水”也就跟着变了,那些我还没有发现的地穴就会毁于一旦,而新形成的地脉中的地穴,起码要好几百年,甚至千年才会有灵物出现,但无论质量还是数量都比不上旧有的地脉! 不知道其他的法术会不会影响地脉,但明显这里是不适合作为战场,我得把他们引到别外去。 扭头看了看玄兵阵,相信这个阵势以魔族的实力不太可能攻破,就暂时冒险一下吧,把他们引到别处再说! 异界之旅(新) 第七十四章 (更新时间:2006-7-24 19:49:00 本章字数:5019) 魔族的婚姻是一夫多妻制的,虽然在魔族中一直都是男多女少,但魔族中的女性少,并不代表其他种族的女性也跟着少,光是黑暗精灵和血精灵两个女尊男卑的种族就有数量极多的女性。 魔族的婚姻习俗非常有意思,女性七十五岁(相当于人类十五岁)出嫁,男性七十五岁娶妻,而后每隔十年娶一妻,尽管这些魔族有着来自各个种族的妻子,但有一点却是值得注意: (PS:魔族与神族大约到了相当于人类二十五岁左右的年龄,外表就不在变化衰老,不会老死,但却会死于其他原因。) 魔族并不在意其他妻子的身份,但所有魔族的第一场婚姻,所娶的女性,必需有着高贵的血统,不是纯血统的魔女,就是纯血统的魔化女神。 如果哪位魔族的第一任妻子并不是纯血统的女神或魔女,就会受到嘲笑,背地里会被人说成“废物”,而且第一次婚姻最迟必须在两年内完成。 魔族除了认同一个强者的实力外,还认为:一个真正高贵有能力的魔族,同样会找到一个真正高贵的妻子,这个妻子还必需第一位妻子。首位妻子的光环,最能衬托丈夫的伟大。 当然如果实在找不到神族或魔族的妻子,就只能找个龙族的女性,必竟龙族的血统也算是高贵的,但与其他那些拥抱着女神与魔女的魔族一比,无形中就矮了一截,但还有更多的魔族只能去找黑暗精灵或血精灵为妻,因为龙族的族群数量一直也不多。 对此,生活在魔界的魔龙一族民怨极大,背地里狂骂那位已经过世的魔神,没事干嘛跑到创世神面前提出那种可恶的要求,现在倒好,魔族倒霉,龙族也成了池鱼。 对于魔族中的皇族而言,第一位妻子的重要性,甚至能直接影响继承权。 魔族的大皇子,三百年前顺利的和一位青梅竹马的魔女成了亲,两情相悦,没有任何阻碍,他运气好,与内阁大臣的女儿从小时候起就粘在了一起。 魔族的二皇子,二百年前成年,运气极佳的碰上了一次魔族人口出生高峰期,那可是百万年不遇的事啊!用着皇子的身份,硬了抢来了一位纯血统的魔女为妻,不过虽然同是纯血统的妻子,和大皇子比起来,自家的妻子所在的家族地位低了点,无形中矮了一截。 魔族的三皇子,可以说是最倒霉的家伙,他成年的时候,整个魔族,纯血统的魔女不是己婚,就是还在呀呀学语,甚至龙族那也没有适龄的龙女。 幸好他很得魔神的宠爱,带上自己的追随者和三位魔王拔给的一批军队,假借“神魔战争”的名义,向人类世界发动了一场规模不大,但却极其突然的“圣战”。魔界的人个个都知道这场战场名义上是“圣战”,实际上却是想要抓捕女神,可惜最终却没能成功,转眼婚姻最后期限以到,只得找了位血精灵女王草草成亲了事,至此之后三皇子地位一落千丈,失宠之后再也无人理会。 四皇子成年时虽遇到了与三皇子一样的情况,但他并没有得到魔神的支持,相反,他得到了自己父亲,魔帝的重视,虽然没有魔神与魔王的支持,但魔帝的势力也不小,他同样把目光对准了女神,在一位女神出游的过程中,带着数万精锐突然杀出,在极短时间内结束了战斗,将女神捆回了魔界,顺利魔化后成婚,至此之后四皇子名声雀起,隐隐超过大皇子。 随后的五皇子、六皇子都有强娶的办法从其他魔族的婚礼上抢到了亲娘。 七皇子差了些,找了个魔龙女为妻。 现在轮到自己了! 这位魔界的八皇子亚雨安实在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的运气,他同样时运不济,找不到适龄的婚姻对像。 后来,一队魔龙骑士在中疆覆没后他将注意力转到了秦琳身上,在他看来,这位新出现的女神身边应该不会有太多强力的天使护卫,只要找到机会,很快就能揩美而归。 事实却比他想像的更加顺利,至少看上去比他想像得更加顺利,至少在魔龙回报中,那位女神独个儿在天上乱飞,身边没带任何护卫时,他的心中不禁把魔神赞美了无数遍,这简直是天大的良机! 几乎是迫不及待的,魔帝派来支援他的空军被他一股脑儿派上阵去,这些精英可是数千年前与无头恶魔大战后仅存的精锐,凶悍得很。 当然,他最头疼的也是凶悍,一开始就是铺天盖地的魔法,看那架势,别说目标只有一个女神,就算有一群女神也会被炸成一堆残尸。那架势哪是来抓神的,分别是来杀神的! 不过幸好,这位中疆女神挺有两下子的,长剑一扫,所有暗黑魔法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再放了一手闪电,教训了一下这些没轻没重的家伙,反正不是自己手下,死再多也不心疼。 而自己那个笨蛋手下与女神对话的时候,亚雨安也借机看清了那位女神。 完美!其他的任何对美丽的赞美词语已经不能形容这位女神的美丽,只有完美! 什么天使脸蛋魔鬼身材,与她一比,什么都不是! 亚雨安同时也发现手下中大恶魔与堕落天使已经完全迷失在那惊人的美丽中,只有翼魔因为审美观与众不同,受到的影响并不大,但从那些翼魔的眼神中,亚雨安也读到了“惊艳”,如果不是眼前的女神没有翅膀,这些翼魔恐怕也会成为迷失于美丽中的一员(在翼魔的审美观中,翅膀的大小和色彩取决定因素,脸蛋相貌次之)。 有这样一位女神当我的妻子,恐怕以后我不会再想要有别的妻子了吧,其他的女子,那些以前被自己认为美丽无比的女子与秦琳一比,实在天差地,让人倒胃口。 “吃惯了蜜糖,又怎么吃得下黄莲。” 亚雨安脸上露出了不知是幸福的笑容还是苦笑,在他看来,眼前这位女神已经是掌中之物,虽然她不知怎么的召唤出了几十个看起来很强的帮手,但那些帮手仅仅只是守着大坑,没其他别的动作。 突然间,那位女神的身位暴射出无数柄利剑,那些利剑没有任何华丽的装饰,简朴、但却美丽,这些利剑如同深海的鱼群,团团围着在女神的身边,转个不停,随后,女神冲着魔族空军中央,士兵最密集的地方冲来。 恐怖!没想到这些护身利剑竟然如此厉害,如同绞肉机一般,女神冲到里,哪里就下起鲜血与碎肉的大雨,暗黑魔法盾,黑暗护罩在这些利剑面前如同薄纸一般脆弱。 更可怕的是,这旋转不停的剑阵还在不断扩大。 一名高阶黑暗天使拍打着背后的三对黑色翅膀,勇敢的冲向剑阵,但仅仅只是接近剑阵,却出现了骇人听闻的事件,六翼暗天使手中那柄暗黑魔剑,竟从手中挣脱出来,挣脱的力气之大,竟险些让强悍的六翼暗天使手骨折断,这柄剑挣脱之后,立刻反水,一个横斩,切下了天使的脑袋,随后加入了剑阵。 不仅仅是剑,镰刀,砍刀,大斧,长戟,只要是兵器,接近剑阵一定距离内,都挣脱原主人的双手,反水后加入了剑阵,围着那位女神旋转个不停。 “剑的旋转舞会” 这是后来魔族们对这种护身剑阵的称呼。 靠着这“剑的旋转舞会”,我从无数魔族正中央生生的杀开一条血路,向着理想中的战场飞去,那里距这里有点距离,地势怎样我没注意,只要远离地脉就行了。 不知多少魔族丧命剑阵,我终于脱困而出,却听地面一阵弓弦响过,数万支箭矢至下而上射来,但箭矢一进入剑阵,便被绞得粉碎。 这里竟然有埋伏? 低头一看,竟发现树林中躲着无数的黑武士,还有无数手持弓箭的黑暗精灵,以及一种叫不出名字,手持重弩的魔族。 我现在所处的这个高度,大陆上的弓箭,哪怕是精灵射手都打不到,不过魔族装备的弓弩完全可以射到,看来魔族的技术比大陆先进不少,以后有空我去魔族地盘逛逛,想来我这黑发黑眼的“纯血统魔族”特征应该很吃香才是。 咦,等等,那个不是传送魔法阵吗? 一个散发着黑暗气息的魔法阵在森林间的空地处,每隔几秒,就会冒出大批的黑雾,随后就是大批的魔族出现,每次都能传送上百个黑武士或是空中魔族。 黑武士、黑骑士以及更强大的暗黑武士、骑士在魔界中虽然不是最强大的,但他们却是入侵大陆时魔族的中坚兵种,强大的防御力和攻击力,以及不错的机动性让他们成为大陆各族最头疼的对像。 不过,这仅仅只限于战场,或许那些冒险队伍碰上一两个黑武士、骑士或暗黑阶级的家伙要付出一番苦战,但对我来说,这些家伙不会飞,手中的兵器再怎么丢也够不着我,只要不落地,对我根本没有危胁,大概是这附近是山地,不利于骑士职业的发挥,来的都是黑武士以及少量的暗黑武士,我根本看都不想多看他们一眼,不过那个传送阵……砸了再说! 圣光矛刚刚丢出,一个翼魔就奋不顾射的挡在矛前,以生命为代价挡下了我这次的进攻。 有勇气!学烈士堵枪口。看看身后追兵己近,我也不再偷懒,这魔法阵是建在地脉上方的,我又不敢用大威力的道术,那些借助天地之威的道术很容易就会对地脉造成影响,异世界光系法术又容易被截击,只好丢了一张“伏魔明王咒”,佛法与道家咒符的结合品果然没有让我失望,转眼之间,支持魔法阵运转的黑暗魔力被驱逐得干干净净,这传送法阵自然也罢工了,我随手再丢了几张佛家符咒,转眼间原本魔气腾腾的黑暗传送阵,现在可是佛光普照,散发出安静详和的佛家圣力。 呵呵,虽然我不太精通佛教的东西,但道佛两家自古以来交流了无数次,对于对方那点老底谁都心知肚明,道士会佛法,和尚会道术,这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只是精与不精的问题,我弄出来的这块“佛门净土传送阵”虽然佛力不太精纯,但短时间内魔族们绝对没法子恢复。 看着周围的几个魔族想接近那片“佛门净土”,却因为体内黑暗魔力被驱散,半死不活脱力的倒在地上等待救援我就想笑,回头头看,追兵己近,走也! 就在我将大批魔族引开的时候,某位死跟着我不放的家伙,一路鲜花铺地,敲敲打打的慢慢跑了过来。 “吾神!前方有非常浓厚的黑暗气息!” 一位高阶天使跪在神灵面前报告。 “什么?黑暗气息?怎么回事?” “吾神,在下大概能猜到一些。” 站在神灵身边的一位神仆,他是负责情报的情报官: “如果在下没有猜错的话,那应该是魔族的八皇子。” “魔族的八皇子?他来干什么,我记得他刚成年,他不忙着找老婆,跑大陆上来干嘛。” 这位神灵多少知道些魔族的事。 “吾神,神姬似乎就在前面。” 情报官提醒到。 “啊!然不成他竟敢打本神神姬的主意!好大的胆子!来人啊,快去救驾!” 神灵的心里可是乐开了花,这次看来不仅能击败魔族,还能英雄救美,自己的英名说不定将流传整个神界。 “可是吾神,魔势浩大,看上去大概不下二十万,我们只有三千禁卫天使。” 那位情报官只见到了空中的翼魔等飞行魔族,却没注意到森林中隐藏着数量更大的黑武士军团。 “什么?那还不快撤!快快向周围所有我教神殿发出警告,叫他们快快派兵支援,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撤,音乐快点给我停了,你们生怕魔族没发现我们么,别铺地毯了,还不快来抬轿子,别撒花,统统给我调头,调头!都给我跑快点。” 听到这数量上的巨大差距,什么美丽神姬,什么英名流传统统丢在了脑后,逃命要紧。 一队翼魔冲了上来,禁卫天使毫无谓惧的迎上,两军相交,照理来说翼魔个位实力及不上天使,而且这队翼魔数量不多,大约五百左右,对上三千精锐的禁卫天使竟不落下风,必竟这些翼魔是几千年前在攻打无头恶魔时百死余生的精锐。 魔族源源不断的赶来支援,三千天使渐渐支持不住,在付出了巨大死伤后,终于溃败,不过这时,那位神灵已经早跑得没了影子,魔族也不追赶,继续就地警戒。 “已经被发现了?空中部队赶快速战速决!” 亚雨安看了看“佛光普照”的传送阵: “地面部队准备就地防守,赶快把传送阵弄好,实在不行,就重新建一个。” “是,殿下,传送阵被一股从未见过的神圣力量占据,我们的人甚至无法接近,一旦接近就会脱力,但如果重建一个传送阵,必须等待我们的法师部队魔力恢复才行。” “那要多久。”[手机电子书网 Http://www.qiyebooks.com] “大约三个小时。” “三个小时?要不了一个小时,我们就要被天使军团包围了!” 远处的群山中,雷光闪闪,天雷、天火、天风随着无数飞剑四处飞场,强大的杀伤力使得只得魔族空军叫苦连天: “无所不能的魔神啊,这位女神,怎么还有火神的能力啊!为什么她会同时拥有这么多神灵的能力啊!唉呀,还有风神的力量!” 异界之旅(新) 第七十五章 (更新时间:2006-7-26 11:04:00 本章字数:4069) 如果仙灵不忌杀生,而且天生好杀,那会怎么样? 不要把目光对准修魔者和邪修士,虽然他们凶名远播,虽然他们两手血腥,但他们从来就不会是修行者的主流。 滥杀一向是魔门和邪派的拿手绝活,势力最大的正派极少杀生,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滥杀容易影响心境,容易走火入魔,成仙了以后更是如此。 但是如果仙人不但不忌杀,而且还好杀,那会怎么样? 不用想,那一定是灾难性的! 虽然我不好杀,但是现在已经不容得我不杀了! 仙人忌杀,但剑仙却是唯一的例外!这也是仙界众仙不敢轻惹剑仙的缘故,你杀了剑仙,修为就会受到一丝影响,剑仙杀了你,什么事都没有。你下手有顾忌,生怕哪天不小心就走火入魔,暴体而亡,他杀你无所谓,心境不受半分影响,下手自然不会留情。 刚才唯一的顾忌,就是怕伤及地脉,这条地脉年代久远,还有很长的地方没找过,谁知道还有多少地穴灵穴,在我找完之前这条地脉说什么也不能受到损伤,我不是没有见过其他地脉,但那些都是没多少年岁的地脉,根本不会有什么好东西,而眼前这条不同。 现在好了,可以随心所欲的施展我的神通了,看我秦大仙神功盖世,仙法无边! 无数剑影夹带着天雷、天火、天风,在十几万魔族空军中仅仅只扫了一遍,就只留下零零落落几只魔族孤零零的挂在半空。 远处的那位魔族皇子,以及那些未参战的魔族眼睛都瞪直了:这是什么女神啊?这么惊人的一击,至少也是天神阶级的吧! “殿下……我们……” 在部下惊慌颤抖的声音中,魔族的皇子总算回过神来: 我仅仅只是“发威”一次,原本黑压压的魔族空军只有几十个飞得慢的才逃过一劫,意识到我不好对付,原本还在做着新郎梦的亚雨安立刻觉得后背似乎湿淋淋的全是汗。 怎么会这样!能做到这地步的恐怕至少也要天神一阶的神灵吧,能和天神对抗的,只有天魔,可是天神和天魔早就在数千年前与无头恶魔的战斗中全族战死,怎么现在又突然冒出了这么一位女天神? 可是现在不是思考问题的时候,天神可不是那些血统不纯的翼魔、恶魔能对抗的角色,至于那些带着大量人类血统只带着极稀薄魔族血统,不知道隔了几十代还是几百代以前的魔族混血的黑武士和暗黑武士,在天神面前根本没资格出现。 就算是自己,有着纯正血统的魔族皇子,体内的血统和古代的天魔相比,实在差太远了,就算是现任魔神,比起天魔,也是自叹不如。 我拿什么去抓天神?小命都没保障了。 “完了……撤……撤回来,保护我……护驾!” 现在只希望能凭着人海战术拖住这位女天神,一想到这里,心中便泛起一阵无奈,以前入侵大陆时,魔族经常大骂联军使用无耻的人海战术,几十个打一个,让无敌的魔族败在这种无耻的战术下,可是现在,自己也不得不用这无耻的人海战术了,而且不是几十个打一个,是几万,十几万打一个,更丢脸的是,即使这样,还打不过。现在只能向伟大的魔神祈祷,传送阵啊,你快点转起来吧,把我送回魔界,虽然丢掉了魔帝给的十几万精锐,回去还要面对魔帝的怒火和无尽的耻笑,但总比丢命好,不,可能不会受到耻笑,魔帝也未必会发怒,因为我带回了重要情报,神族中还有天神存在!我的功劳一定很大,大到能够补足过错。 我丝毫不知道自己以经被扣上了天神的大帽子,我只知道魔族的空军已经没了,挥挥手,从附近山上飞下几块巨石,轻轻落在树林中,在黑武士军团与灵穴之间摆了个迷踪阵。 没有哪个魔族看得懂我在做什么,但刚才的那一幕把他们吓坏了,我不主动找他们麻烦已经是魔神保佑,哪还有胆量来试试迷踪阵的威力。 从被八十一个符兵符将重重保护着的洞口钻入灵穴,嗯,这里灵气的确很足,尽管几万年与世隔绝,空气却没有产生什么有毒气体,相反,这里虽然没有阳光,却生机勃勃,长着不少与众不同的植物,不过似乎没有昆虫之类的东西。 这里真是世外桃源啊,洞内到处都是植物,绿绿葱葱,洞顶居然会发光,应该就是那些光芒给了植物以生机吧。 即然入了宝穴,放开手大拿特拿吧! 天心石……落地都是,已经不是几颗几十颗的问题,看样子要用吨或立方米来计算。 黄青岩……比起天心石只多不少,除了这两种最常见的炼器材料外还有无数数不清的稀有材料,我也不想一个一个看究竟是什么,先收了再说!发了发了! 相比矿石类的灵宝,植物类的就少了一些,但也多得惊人,首先是吸收了不知几年的灵气的地衣苔藓之类,如果是在地球上,这些植物早成精了,可是异世界却不具备精怪自然形成的因素,所以便宜我了。 星辉地衣……三百二十公斤,原华苔藓……五百二十公斤! 还有这是什么灵果?从来没见过,也没见书上记载过,大概是异世界特产吧,收下了……未知灵果五百个,再看看左右,叫不上名字的灵果还有几十种,全收! 不知名的灵果,至少上百种,有多重我没去计算了,估计要按吨算了吧。 然后……灵草,我都不知道这些是什么植物,只知道灵气逼人……拿了,于是我的空间袋中又多了一堆灵物。 看看还有什么灵物没带走的?左看右看,四周好像就只有那几百颗被采光了果子的灵树……灵树也是宝,带走,还有其他不是果树的灵树,也带走! 于是,整片树林连着根部的土壤一起进了空间袋,还好我的空间袋超大! 还有什么呢?看来看去,最后我的目光停留在一道泉上:这是灵泉! 灵气逼人的水!不亚于轻灵之水,远胜于无根水。 不过,取水可是学问呢! 双掌帖在泉眼两边,将空间袋口正对着泉眼,然后运功,无尽的吸力将与泉眼连通的地下水全吸了过来,仅仅十几分钟,这道灵泉便干涸了! 还有什么呢?左看右看,咦,脚下的土壤好像也充满了灵气呢!于是,地面被刮走了三尺厚的土壤(刮地三尺啊)直到露出了岩层,当然,那岩层也是散发出灵气的灵石岩厚,再看看那会发光的洞顶,我怎么忘了这里的岩层构架其实都是灵石呢,可惜我的空间袋满了……不过我有材料,现场炼一个乾坤镯也不错。 正当我躲在地底炼制乾坤镯的时候,地面上的魔族们可是忙成一团。 “呼,还好,那位天神钻到地洞里去了,不知道她到地洞里做什么。” “要不,你去看看?” 一位黑武士拥了拥同伴: “别开玩笑了,光是守在洞口的那些金甲卫士也不是我们能对付的。” 魔族的传送阵,依然是“佛门净土”,在佛光的照耀下不少试图靠近的黑武士、暗黑武士和黑暗法师都脱力的倒在地上,他们的状态和被打入了佛家咒符的可怜魔龙一样,全身脱力,却没有性命之忧,最后还是其他魔族用套索套住,将他们拖了回来。 迪古洛斯已经勉强会动了,他现在还感觉不可思议,他看着自己那缺了两个趾的爪子发呆,自己刚才竟用这只爪子抓住了那位女天神!强大的天神居然被自己抓住了,像一个人类一样抓住了。 噢,我魔龙迪古洛斯的大名将威震整个龙族,想像着神界最强龙族,神圣巨龙和人界最强龙族,太巨黄金巨龙在自己面前俯首,并恭恭敬敬献上自己的收藏品的时候,一阵尖锐的号角在耳边响起,而自己,却还没来得及将那些贡品放入自己身下睡着的财宝堆。 “敌袭!” 遥远的天际,出现一条白线,那是无数的天使战士正在疾速飞来,战神手持战斧,挺立在火焰战车上,为他驾车的,是一位八翼天使。 其他的神灵还没有出现,好斗的战神总是冲在最前面。 “传送阵什么时候才能弄好?” 魔界的皇子已经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自己带来的精锐空军一下子就死完了,算上自己的亲卫,只有五千不到的空中军团,现在主要留下的,仅仅只是以黑武士为主的地面军团,这些军团欺负那些不会飞的大陆诸族联军还行,对付会飞的天使战士就有些力不从心了,黑暗法师团对接传送阵后魔力还未恢复,而现在那个传送阵,却还闪烁着那种强大而未知的神圣力量,虽然那种神圣力量似乎杀不死人,但却会让魔族丧失战斗力。 “殿下,大型军团传送阵大概不能指望修复了,黑暗法师团的力量才恢复一半不到,但属下已经派人准备小型传送阵,请殿下不用担心,在下能保证殿下一定能安全返回魔界。” 魔族亲信抹了把头上的汗,无奈的说道。 “小型传送阵?一次传送一个人的那种?” 亚雨安的眼睛眯了起来: “你要我放弃我的属下?我这次可是带来了一大半的私军,回去以后你叫我怎么办?连自保的力量都没有。” “殿下,走一步算一步。” 亚雨安突然一改刚才的坐立不安,闭上眼安静了一会儿: “探子有没有报告天使军团的情况?那是哪一支军团?” “是,有的。” 魔族亲卫产递过来一张带血的帛布,那似乎是从军服上撕下来的: “我们对面这支天使军团,不是正规军,全是还未完整训的天使,其中大部份都是小天使,兵力十万左右,单翼战斗天使只有五千七百,都是教官。有我们对面的那位战神叫西杰克尔特,并有没什么特别出众的本领,和其他的战神一样,特别好战,只懂得横冲直接,很容易中埋伏。” “另外,这只军团还未整训完成,所以没有正式名称,叫暂编二七五军团并没有参与过任何战争,日常训练也刚开始不久,他们的训练课程大多是针对与异教天使作战,并没有针对我族的训练课程。” “原来只是一群民兵而以。” 亚雨安不宵的笑了笑: “如果那些空军还在的话,用两万击破对方就太够了,不过即使是我的黑暗武士团,也不是这些民兵能一下吃掉的,他们可是曾经和精锐天使军团打过仗的精英,虽然当时只是防守,不过我们的士兵比他们略多一些,就凭他们,想突破防线是不可能的!命令,各部队立刻布防,不要管那位天神了,相信高贵的天神不会插手我们这些下阶神魔的战斗。” “对了我怎么忘了,还有十几只魔龙呢!” 异界之旅(新) 第七十六章 (更新时间:2006-8-6 21:18:00 本章字数:6757) 这群有数量,没质量的天使军团,原本只是刚刚组建,准备训练一段时间后补充前线军团损失的临时军团,他们会被拉来,仅仅只是因为离得近,其他正规的天使军团,还要等一段时间才能集结。 而这位战神,也算他倒霉,如果魔族中仅仅只有一两只魔龙,他还有可能抵挡一阵子,可是现在却有十几只魔龙在恭候大驾,十几记灵魂冲击一起发动,大惊失色的战神连忙抵挡,熟悉魔龙手段,自然有着抵御的方法,凭着战神特有的战神之力挡下了七八记冲击,但随后而来的几记冲击终于没能挡往,闪躲不及,至少四记灵魂直接命中,这些足够把元婴期以上修为的修真打落好几个境界的灵魂冲击当场要了战神的小命,毕竟神灵可没有修炼出什么金丹和元婴,他们的灵魂比起修真可弱了不少,但在短时间内承受如此强烈和频繁的打击,远远超过了战神灵魂的抗打能力。 战神的灵魂飞散,魂与魄化作点点闪光消散在空中,失去了灵魂的身体虽然心脏依然在跳动,生机仍存,但却已经步入了死亡的世界。 大部份天使还不知道战神还未接战便被击杀的消息,训练不精的他们排着弯曲的阵形,用散乱的魔法远远的轰击着躲藏在树林中的魔族,虽然黑武士军团中黑武士与暗黑武士的数量占大多数,黑暗法师又全力冥想恢复精神力,以争取早一些开启新的传送阵,不能应战,但军团中还有为数不少的暗黑狩猎者和黑暗精灵。 当天使军团接近黑暗军团布防的边缘,弓弦响动,暗黑狩猎者的强弩与黑暗精灵的弓箭一起发难,冲在最前面的数百名天使是半空中最好的耙子,第一次齐射中成了箭下亡魂,少数中箭落地而不死的,也在黑武士的刀下丧命。 与大陆联军那射程、威力都弱得近乎要被淘汰的弓弩相比,暗黑狩猎者与黑暗精灵的弓箭无疑是强大的,至少达到了古中国汉唐时期游牧民族的制弓水平,但和更加强大的军用弓弩比还差了一些。 但即使如此他们还是发挥了强大的杀伤力,与天使军团那单一的“圣光箭”相比,射出的箭矢是那么的不显眼,那些明晃晃、闪着圣洁光芒的圣光箭足以让人忽略那快如疾风,却又如细枝般不起眼的箭矢。 尽管射出的箭矢毫不起眼,但它们的杀伤力却让天使军团前锋节节后退,而天使们射出的“圣光弹”缺乏威力,仅仅只能在树干上留下一个拳头大小的洞,与我先前重创魔龙迪克洛斯的那一下相比,简直天差地别。 短暂的交锋,飞翔在空中的天使们是最好的耙子,在弓弩响起的时候常常是应声而落,而那些躲在树林中的魔族,却有着天然的隐蔽所,他们的伤亡微乎其微。 这时候,吃了大亏的天使们未经多少训练的后疑症便显现了出来,一部份天使愣头愣脑的持剑冲入森林,另外一些天使却依然在半空中与森林中的敌人进行不公平的对射,丝毫没有想到为冲入森林的同伴进行掩护。 降落到地面,进入森林的天使,遇上了大量黑武士,降落的天使虽然很多,却个个分散,以至于一柄天使之剑常常要同时面对数十把黑武士军刀。 很快的,降落的天使中只有少数带伤狼狈逃回,而那些留在空中与敌对射的天使更是支持不行住,节节败退。 虽然战斗才刚刚开始,虽然天使军团的伤亡并不是特别大,但战神阵亡的消息和前方战事受阻让这些新兵天使感到不安,队伍渐渐的乱了。 就在这时,十几只魔龙突然冲入天使军团中央,大口的吐息瞬间将周围大量天使化作灰烬,原本就不整齐的空中方阵更加散乱,地面突然出现的箭雨令战局雪上加霜,给予天使军团菜鸟们最后一击的,是与秦琳交锋后仅存的翼魔和一直守卫在亚雨安身边的精锐空中魔族,两者都是精锐,虽然数量极少,但收效却极佳,天使军团迅速崩溃,无数天使如同受惊的鸟儿,惊慌的拍打着翅膀,慌不择路的逃亡,有些晕头转向的天使甚至冲到了魔龙面前,被轻松击杀。 战斗就这样结束了,除了留下一地天使的尸体,还给魔族留下了充份的时间,现在,亚雨安已经不再妄想着怎么抓住那位美丽的女神了,活着回到魔界才是最重要的,与那些即将出现的正规天使军团想比,那位躲在地洞中不知在做什么的女神才是真正的威胁,要是她发难,别说眼前的手下,就算集中整个魔界现有的力量也要付出极大的代价,除非魔界也突然冒出一位天魔,否则这位女天神将成为魔界的恶梦。 幸好在其他的天使军团赶来之前,魔族的法师们终于恢复了法力,给新的传送阵注入法力后,庞大的黑武士军团迅速撒退,只留下两个传送阵,一个散发着浓浓的黑暗气息,另一个,散发着庄严的佛家圣力,没过多久,那正笼罩着黑暗力量的传送阵“砰”的一声炸碎了。 上边的战斗我根本不想管,天使恶魔打群架不关我的事,要是仙人妖怪或许我还会插个手。 我终于炼好了乾坤镯,一个仙人们用的乾坤镯,或是类似功能的指环,都是玉制的,但我的不是,周围没有好的灵玉做材料,我便采集了一些洞顶和洞底会发光的岩石,这些岩石一看就知道不会差劲。 事实上也是如此,在我没有炉鼎的情况下,居然把这些奇异的发光岩炼成了一种奇怪的晶石,晶石呈半透明状,刚炼出来时散发着淡绿色的光彩,后来在炼化成形的过程中吸收了一部份来自我的力量,又吸收了用来炼器的一小部份天火,整个手镯咋看上去是紫色的,但若仔细看,其中又有点点细小红斑,奇异的是,手镯表面不时的闪过一两道电光,可是我却没有任何被电击中的感觉,也没有发现有电的能量波动。 当然,我的乾坤镯外表是过头了,不像仙家法器那样神光内敛,相反,这手镯只要看一眼谁都知道不是凡器,看来炉鼎,对炼器有很大影响啊,不过我这也是第一次正式的炼器,(以前炼那些“准仙器”“伪仙器”不算)能有这样的收获我知足了,仙啊,不要太贪,当然,刚才寻找宝物的架势不算数。 当然决定乾坤镯的好坏,储存空间占决定因素,虽然空间袋容量不错,但却只是对于凡人来说,魔法师做实验的材料虽然,但一般来说只要几辆马车就够了,可对于仙灵来说实在太小了,我才发现一个灵穴,东西就装不下了! 只是用精神力探索了一下乾坤镯内部,那大小实在让我吃惊,虽说我知道乾坤镯容量肯定比空间袋更大,可是差距这么大实在不像话……乾坤镯内的空间,装下一个地球肯定不够,但要是把太平洋,大西洋,美洲、亚洲、澳洲都丢进去,却是绝对还有空位的,以我第一次炼器就能炼出能装大半个地球的家伙,其他的仙灵更不要说了,我相信他们手中的“行李箱”,把整个银河系装进去都不奇怪。 撑开空间袋的口子,对准乾坤镯,哗啦啦的一阵响,东西,全倒进乾坤袋了。随后折了只纸鹤,将空间袋交由纸鹤带给疾光,他好像还没这东西,空间袋就给他用了。 当然,洞顶和洞底那些会发光的未知名岩石,我还没却呢!那岩层大概有两三米厚。 矿石,要炸碎了才好采,采矿之前,开山炸矿是必需的手段,几个掌心雷丢出,在轰轰声中,洞顶洞底的岩层化作一堆碎石。谁想到这一炸,石头下来了,却也多出了意外。 “咳咳” 几声咳嗽引起了我的警觉,我伸出手,手镯表面闪过几道闪电,整个灵穴中的碎石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宝物,到手了我才安心。 “谁在哪?” 我早已经暗中戒备,不仅开启了护身真气,连仙灵之力也散发出来,形成了一个保护力场,虽然我听到了咳嗽声,但我可不会认为那一定是人,也许是什么守护兽也说不定,必竟那些修真小说,武侠小说里都曾出现过一些快成精的怪物,保护着一个或两个宝物,而这里全都是宝物,就算跑出仙兽来都不奇怪。 “秦仙子好雅兴,居然搬空了我家后花园。” 烟雾散尽,让我惊讶的是,出现的并不是什么神兽仙兽魔兽妖兽,而是一个中年女子,她身上的神光与神威表明了她的身份。 “真是挖地三尺啊,天花板和泥土地都不留。” “抱歉,我以为这是自然形成了,我会负责的……请问你是谁?” 虽然口中道歉,但我已经做好了脚底抹油的准备,原本我以为这里是天生地长的灵宝,没想到居然是有人守着,不过对方看上去也是神灵,应该不会比我强,只是拿了人家东西若是还打伤了人的话,就与入室抢劫再杀人无异,不过要我吐出已经吃下的肥肉是不可能的,大不了我脚底跑了再说,反正我刚才的行为入室偷盗是坐定了的罪名,就算交出去不也不过“人脏俱获”。 “算啦算啦,那些东西反正对我没用,种着只是观赏而以。” 那中年女子看了看头顶,苦笑着: “那群妄自称尊的家伙跑来了?看来我又得搬家了。” 妄自称尊?我放出灵觉,马上发现了铺天盖地的天使军团以及数位神灵,现在魔族已经跑了回去,最显眼的,除了传送阵就是那八十一个守着洞口的符兵符将。 “我是大地母神莱拉,是当年的主神之一,只要是陆地的地方就是我的力量所在,可别把我和那些土元素之神混在一起了,那些家伙现在都称自己是大地主神,但事实上,他们还不够资格。” 看了看洞口,那大地母神似乎有些无力: “自从上次我和众多上神参与了和无头恶魔的战争后,我已经元气大伤,不是他们的对手,我知道你有很多话要问,把洞口的符兵收了吧,我们边走边谈,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 犹豫了一下,觉得这个大地母神未必能对我怎么样,我收起了符兵符将,撒去了玄兵阵,跟在莱拉身后,那个先前符兵守着的洞口,随后便消失了。 “我知道你有很多事想问,你不用开口,我都会告诉你的。” “大地上发生的事情我都知道,必竟我是大地母神,当年的主神之一,真正的主神,尽管失去了大部分力量,但我依然是主神,大地依然是我的眼睛和耳朵,你的事我差不多都知道,从其他位面来的仙女。” “当年那个无头恶魔和你是差不多的存在,但只是类似却不相同,除了你以外,另外还有两个更加强大的,同样是相似却不相同的存在来到了这个世界上,一男一女,他们都非常强大,远超当年的无头恶魔,我甚至不敢过多的关注他们,对于来自大地的关注,他们甚至略有查觉。” “相比之下,我觉得你比较无害,虽然你做事似乎都是三分钟热度,但你对某些隐含着未知名力量的植物、矿物很感兴趣,我也知道你能用它们造出一些丹药,我想获得你的帮助,同时也能够帮助到你。” “你直接说我比较贪心不就行了?反正东西都拿了,我不介意的。” 我已经撒回了护身仙力,但护身真气却依然运行着。 “想你要的那些东西,我们以前都曾经发现过,也采集过,它们其中包含的力量神秘而强大,令我们向往,但由于我们不知道如何分离、运用和吸引这些东西中的力量,结果往往的悲惨的。” 不是吧,这些“主神”竟然能感觉到灵物里藏的灵气,不过幸好他们似乎并没有能力将其提炼出来,炼化灵物的三昧真火,从未听说有哪位神灵能使用。 “是的,我知道,胡乱的炼制,除了大爆炸以外很难有其他的结果。” 胡乱炼制的风险,相信只要是中国人就知道,因为火药似乎也是炼丹爆炸炸出来的。 “是啊,我们的努力不仅没有任何效果,反而付出了不少牺牲,所以我们放弃了,但是前些日子,大地告诉,你给了一位叫诗风情的下阶风元素神灵一颗奇异的丹药,使他从下阶风元素之神直接提升到中阶风元素神灵的实力,虽然依然还是元素神灵,但是这样使神灵跨阶提升力量的东西,我们以前从未听过,也仅仅只知道是你从一些含用那种未知力量的药草中提炼出来的。” “你一真说‘我们’,除了你,还有谁吗?” “当然有,当然勇战无头恶魔的主神和上位魔族,并不是都死亡了,有一部份受重创后隐居,那些下阶神灵和下阶魔族,在以前都是不起眼的存在,得知我们力量削弱后就夺取了权力,自封为主神和上位魔族,呵呵,摇身一变,史莱母变神圣巨龙啊。” 苦笑了一下,莱拉继续说着: “我们想和你立下一个互助协议,我们需要你提供那种能让能快速增长力量的丹药来恢复我的神力,而我们而帮助你寻找所能找到的一切,所有拥有未知力量的物体,我们都会找到给你,我,大地母神莱拉,将帮助你寻找大地之上和地底之下的物体,天空之神云伊雨将帮你寻找整个天空,熔岩之神流比克则负责地心部份,海神威灵顿将寻找大海的深处,此外,其他上位神灵也会提供帮助,但因为我们都是受了重创的神灵,除了我、云伊雨和流比克外,其他主神对你的帮助不会很大,另外魔界的那些曾经的上位者也会帮助你的,他们会用来自魔界东西和你交换宝贝。你觉得怎么样?那些有着神秘力量的东西下阶神灵感应不到,但我们却能感应,特别是我们是这个位面的主神,对于这个位面的情况非常清楚,你看我把我的避难所就是建在这神秘力量的出口(地脉)使得我的力量比其他神灵的恢复会快上一点。” “好,当然好!” 这样的协议当然没得说,他们提供材料,我炼丹……嘿嘿,这些地头蛇找来的材料,我加点“水份”,炼出点药效差,但“产量”高的低级药物不就行了?反正他们是神灵,仙丹一级的丹药给他们吃完全是浪费,修真一级的灵丹……加些其他不值钱的药材一起炼,反正他们没吃过类似的,只要能很明显的回复力量应该就满足了,上次诗风情吃的,严格来说其实也是下等灵丹中的次品。 “还有呢!” 随着大地母神转了几个弯,一座地底宫殿出现在眼前,这座宫殿可以说完全建在地脉的源头,大概以是“避难所”的缘故,这宫殿并不大,也仅有两三公顷的战地面积,比起那些动不动就一望无际的神殿建筑群,这个算小了,虽然刚才那个“后花园”离这挺远的,但却没走几步就到了,不过相想对方是大地母神,会点类似“缩地成寸”的法术也不奇怪。 “经过数千年的清洗,大陆上的种族已经不再信仰我们,甚至不知道我们的存在,在其他的地方发展信徒,将受到那些叛逆下属的宗教裁判所残酷的清洗,我们打算将我们发展的信徒接引到中疆。” “你们打算在中疆发展自己的信徒?” “不,我们只是想让信徒迁移到中疆,必竟你对仙教的定下的教义非常宽容,使得仙教成为一个真正仁慈的教派,只要不触动禁忌,这仁慈甚至可以包容异教徒,我们不会在中疆与你争抢信徒,也抢不过你,必竟是你解救他们的,我只是想让我们的信徒有个安身之所,慢慢发展,信徒们也会帮助你们发展城市,必竟中疆的城市太少了,至于守卫城市,相信中要中疆有豆子,没有神灵的直接出手,这就不成问题。” “这是你的个人要求还是其他神灵的要求。” 这个问题不是有点严重,而是非常严重,一个不好,信仰入侵可比什么和平演变都更厉害,甚至还会上演“全武行”。搞不好中疆以后就会因为宗教问题而四分五裂。 “不是要求,是请求,不仅仅是我,和其他神灵,那些上位魔神也是同样的请求,必竟在仙教教义里,和中疆皇帝发表的‘宗教法’里,并没有规定信奉魔族是犯法的。” 我沉默了片刻: “如果你们回到了数千年前的地位,恢复了力量,重新回到了神界,那又会怎么样。” “这很难说,我们和魔族也是有商议过的,必竟我们不是目光短浅的只看得眼前,我们初步的议定是您以神魔两族调停者的身份出现,因为一些历史问题,代表光明的神族与代表黑暗的魔族是不会停止战争的,即使有着现在的暂时合作将来也不可能和平相处,但有的时候战争并不合适,就需要您出来调停。仙教由神魔两族共同承认在魔族和神族统治区可以发展少量仙教徒,这些仙教徒作为特权阶级,对两族的信徒进行监督,必竟神的待从也会出现败类,而中疆,而将作为两族的交汇点。” “神魔两族统治区都有对方需要的东西,两族不会公然交易,中疆就将成为唯一合法的光明与黑暗的交易区。” 我眯着眼睛瞧了瞧眼前这位自称是主神的女子,对于她宗教方面的协议并不奇怪,奇怪的是怎么会有商业内容? “神也会关注商业交易?” “本来是不在意的,但是后来我们与上位魔族一起避难时,才发现,他们有些东西,似乎很好,我们有些东西,他们也很想要,有了那些东西,应该会过得很舒服。” 晕呼呼,我知道为什么了,这些家伙,这自称为主神的家伙,到现在还不忘享受! “但是,大地母神,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我答应了,中疆可能会付出很大的代价,甚至因此面对现在当权的所有神魔两族的刀剑,亡国的可能性很高。” “不,如果您把迷雾岛的力量展开,除了那些叛逆,将不会再有什么能阻挡您的。空中将布满铁造的大鸟,地面将是魔偶士兵和那些不用马拉即能奔跑的钢铁战车的横行的地方,海洋,也将是您金属战舰纵横的地方。” “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大地是我的眼睛,大地上的一切都瞒不过我。” 地头蛇,真是麻烦! 异界之旅(新) 第七十七章 (更新时间:2006-8-7 19:42:00 本章字数:5478) 我被收买了! 我承认我意志不坚,被收买了! 我实在想不到,那个大地母神的临时避难所,那间小宫殿(其实也不小了)内部 居然有这么多灵宝,数量不少,质量却要用恐怖来说了。 例如,那些灵木化石,是不知几十万还是几百万年前远古时期的灵药后来变成的 化石,形成条件非常严格,首先远古时代的地脉在形成地脉后一段会改道,随后 又要重新改回来,让废弃古代地脉重新充满地灵之气,而那些已经死寂的地穴灵 穴重新充满灵气,而这时,那些早已经死去的灵性植物就会变成这种化石。 当然,有了那种“二次充电”的灵木化石,自然也会有类似的其他灵宝,就是用 这些上等灵物做成的“糖衣炮弹”,使得我在迷迷糊糊的情况下答应了她,签下 了那对我和中疆都可能引来麻烦的“不平等条约”,当然,不平等是对中疆而言 ,我可是拿足了好处。 一切谈妥,大地母神把她的避难用行宫紧急转移,临走还不忘从我这取走好几瓶 灵丹,当然,仙丹我是不给的,那些灵丹,只要有一定修为的道士修真都能炼出 ,只是功率上会差一些。 当我用土遁远远的跑开,随后又用精神力扫视原来的灵穴所在地,冷汗,无数的 天使居然在扛着锄头挖地,想挖开灵穴?怎么不用魔法炸开?不过随即我就发现 周围的魔法元素好像变得非常稀薄,难怪这些天使改行当民工了。 虽然不知道这些天使从哪弄来的锄头,不过下面的灵穴已经完全空了,东西全在 我的乾坤镯里,再怎么挖也挖不到什么,也不用担心他们会挖伤地脉,就那十几 万把锄头,想挖断地脉,先挖上几个百年或许有可能,我就不信他们那么没事干 天天挖地。 算了,不管了,寻找灵宝的活儿由那帮地头蛇神灵去找,现在最重要的是魔龙用 的那个什么……对了,是灵魂冲击,那种招数我没有任何防范的手段,本来嘛, 修真的灵魂都被金丹和元婴保护,仙人的三魂七魄有更加强大的仙婴护着,普通 的灵魂攻击手段根本不起作用,相比之下精神攻击和普通的法术、物理攻击更加 实在,所以也就没有多少修真往这方面发展,仙和妖对这方面也不太精通,当然 修炼和灵魂有关法术的人不是没有,但大多都用在招魂、超渡或是其他方面,灵 魂攻击也是有的,但那些人更是少得可怜,再加上灵魂攻击对上修行者的效果差 ,很多人也就半途而废了。 不过,魔龙似乎很精通此项,它们灵魂攻击的能力似乎是天生和后天培养一起来 的,普通的灵魂法术连修真的“金丹”都突破不了,不过魔龙例外,那种能把元 婴期以上修真打落好几个境界的灵魂攻击,甚至可以连续默发,要知道,魔龙的 实力并不比元婴期修真强大多少,对上一些修为更高的修真,甚至完全不如,可 是它们凭着这一项能力,却能把所有修真,包括已经接近飞升的修真打回原形, 这能力是很恐怖的,完全可以说这是“弱点攻击”。 我对灵魂攻击兴趣不大,但也绝不在意多出一项法术,但我最在乎的,是如何防 御这种攻击,像那个不知名的战神,明显是懂得如何防御灵魂冲击的,可是人家 魔龙施法速度快,一个接一个像机关枪似的,三下五除二就挂了,很明显,那战 神是在硬顶着,所以死得很惨,不过我更惨,连硬顶都不会,完全是凭着仙婴的 强大灵魂防御硬扛着,每一下都被结结实实的打中,比起战神更加不堪,我最怕 的就是哪天出了个比魔龙还更精通灵魂攻击的家伙,那我不就惨了,被比自己更 弱的人打倒,这是非常郁闷的事。 灵魂方面是华夏修真,和仙灵、妖怪通有的弱项,也从不受重视,现在,我要从 魔龙方面着手,解决这一难题。 不过,刚才看见灵宝那么多,两眼都是¥的符号(对仙灵来说,灵宝就意味着财 富,仙人看到灵宝就和凡人看到钞票一样),早就把这事忘得一干二净了,那些 魔龙早就跑得一干二净,除了那个被天使团团围住研究的“佛光普照”传送阵以 外,还有一个就是冒着青烟,已经变成一堆垃圾,但却明显曾经是一个传送阵的 物体,那些魔族在回去后便把这传送阵炸毁了。 魔族生存的地方好像叫魔界,可是……魔界怎么走? 嗯……神界我是去过的,不过得要有破开空间的能力才能进入,我挥一剑,虽然 能破开空间,但那究竟是个怎么样的空间,只有天才知道,更何况这种强行破开 的空间位面,根本是随机的,每一次都是不同的空间,至于通行于指定空间位面 的能力,我是没有的,就算给我空间坐标我也不懂怎么去。 唉,怎么办?防御灵魂攻击的方法我是志在必得,然到真要我去问那些神灵?他 们对灵魂的防御方法就和他们的防御法术一样,都是硬扛,在我看来,这是不可 取的,最好还是能找到魔龙那儿研究一下,我相信凭我的能力能研究出更好的灵 魂保护法术。 对了,我为什么不问问那些信仰魔神的黑暗法师呢? 这个大陆上,黑暗法师大体上分为两种,一种是信仰黑暗之神的,这种黑暗法师 是允许存在的,因为他们信仰的是神,即使是黑暗之神,但也是神。 还有一种法师是信仰魔族的大BOSS——暗黑魔神,虽然魔神名字里也带个“神” 字,却是彻底的魔族,这种法师是除仙教外所有教派严令禁止的,他们被称为出 卖自己的灵魂以取悦恶魔,以求得强大力量的堕落法师,但每年火刑架上被烧死 的堕落法师并不多。大部份的堕落法师都伪装成普通的黑暗法师,即使身份败露 ,大部份时候也能成功逃走,即使错过了最佳逃跑时机,他们也会力战而死,只 有极少数才会被活捉,送上火刑架。 我想,这些家伙应该知道去魔界的方法,强大的堕落法师应该知道如何到达魔界 ,我要找的,就是其中最强大的一个。 放出灵觉,精神波像雷达一般瞬间扫过整个大陆,这样的扫描或许会引起一些强 者的警觉,不过这却是最好的办法,在这个异世界,似乎没有隐藏力量的习惯, 每个强者都把自己的气息完全放出来,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很强似乎,偶尔有一 两个隐世高人,隐蔽的手段也不高明,在我有灵觉和精神波的双重扫描下根本无 所遁形,甚至连隐藏在地底深处的深渊世界也一览无疑,以至于这个星球上的几 乎所有强者都有一种赤裸裸暴露在空气中的感觉。 从灵觉和精神波的扫描情况来看整个大陆,修行黑暗魔法的人相比其他法师虽然 比较少,但数量绝对不少。 排除掉深渊世界那些强大的存在,地表世界的强者虽然相对弱小,但数量却也不 少,带着黑暗气息的生命体亦不在少数。 那些有着黑暗气息反应的生命体,排除掉数量最多的魔兽和死灵,其余的还有很 多,这其中还有一些带着精神烙印的黑暗神殿祭司和神官,排除掉这些黑暗神的 信徒,其他的就是法师了。 这些法师中只有一小部份的堕落法师,其他的还是和各种形形色色的黑暗神、其 他空间位面怪异存在的法师,真正亲向魔界的家伙并没有多少,这些法师实在很 不好认。 不过其中真正强大的就那么几个,一个一个找,不怕找不过来。 这些有着黑暗反应的强者中,最强大的一个,已经非常接近普通黑暗之神了,从 能量强度的反应来看,就算是炽天使级别的战斗天使,也要三四个加起来才比得 上他。 就是他了,先找他看看吧! 等等,那个黑暗强者附近,好像还有仙术师的反应……怎么回事? 当我御剑飞抵时,却看见……战争啊! 无数身穿黄色盔甲的重甲刀盾手排在最前方,身后是同样黄色重装盔甲的长枪手 ,再后面,却是穿着绿色号衣的弓箭手和弩箭手。 他们面对的,是无数的死灵! 重甲战士如同砍皮切菜一般将面前那些手中只有木棍,或是干脆空手的丧尸一刀 两段。 而站在后排的弓箭手和弩箭手……不对,我记得大陆上弓弩制造水平都很低的, 因为杀伤力弱,甚至都快要被掷斧手和投矛手给取代了,怎么这些弓和弩射程这 么远?威力和射程恐怕比得上二战时期的枪了!轻轻松松就能射到三四百米外的 目标。 不过,这些丧尸怎么这么……我以前好像听说死灵对普通弓箭免疫,就算被射成 刺猬也不会怎么样,可是我看那些丧尸只是中上一箭就会倒下不在动弹,然到这 些是某国士兵集体装扮的假丧尸? 不对啊,像那些肚子破了流出肠子、脑袋缺了半个的丧尸,恐怕没什么人能装出 来吧! 再仔细看看,原来,那些士兵居然是豆兵! 怪不得呢,我说怎么丧尸一反常态的不经打,这些豆兵是可以伤害到灵魂的,那 一刀一箭对灵魂的伤害并不大,不要说对付修真者,就是普通人都可以无视,如 果普通人被豆兵攻击,在豆兵的灵魂伤害摧毁凡人的灵魂之前,凡人的肉体早已 经死亡。 不过豆兵攻击中带的灵魂伤害虽然弱小,对凡人的作用也不怎么大,但对付这些 死灵却能带来好几倍的伤害,必竟豆兵是用道术变出来的,其中附带的道家圣力 能让死灵受到的伤害增加好几倍。 只是这位使用点豆成兵术的仙术师实力不够,要是这项法术修炼到一定地步,就 会出现“增植”能力,豆兵在击伤敌人的同时,会在对方伤口中以寄生的方式种 下一颗种子,这颗种子会迅速吸收寄生者的生命力,并快速生根、发芽、成长、 开花结果,然后结出的,不是豆子,而是豆兵。像当时雪玫收拾那对入侵中疆的 亡灵军团时,用的就是“增植”,现在这些豆兵虽然数量惊人,放眼看去不下十 万,但却并没有“增植”能力,不然早已经把这些死灵给消灭了, 排头的那些重装豆兵,应该是用黄豆变的,而后面的那些绿衣弓弩手,应该是用 绿豆变的,因为绿豆体积比较小,所以只能变出轻装兵种,黄豆和黑豆比较大一 些,才能变出重装系列的战士。 真搞不懂,这样一群低级的死灵,直接用几个两仪雷暴就能解决,还用得着那么 多豆兵吗? 据我所知,仙教中除了教皇与圣女外,其他的仙术师最厉害一次只能召唤大约三 百至七百名豆兵,召唤的豆兵数量与质量程反比,战力越强,数量越少,战力越 弱,数量越多,当然豆子的种类从某种程度上也决定了豆兵的强弱,至于黄豆肯 定比绿豆强,一次召唤的黄豆兵也比绿豆兵更少。 其他的仙术师,平均水平一次性是召唤二百以下的豆兵,有些精神力不佳,或是 不肯努力的,甚至只能一次召唤几十个,想要二次召唤,就要坐下来休息,等法 力恢复了才能再次给豆子军团增加成员。 不过豆兵有个好处,就是在战斗结束后可以重新变回豆粒回收,下次战斗时再利 用,每颗豆子只有在第一次被变成豆兵时,才要耗费法力,被施过法术的豆子, 就像“开光”过的魔法装备,随时都可以放出来,唯一的缺点就是,虽然重新召 唤不需要使用法术,但将豆兵“变”回豆子,却要使用一些额外的法力,虽然那 法力只要少少的一点点,将一粒豆子变成一个豆兵所用的法力,足够封印十个豆 兵,但豆兵胜在数量巨大,像眼前这样,一次放出十万以上,不知道要收回去的 时候要收到何年何月,而且这么多的豆子,除非有空间袋,否则就只有运着一马 车“开光”过的豆子到处跑。 当然,不把豆兵收起来也行,拉着这么一大票人马到处晃,搞不好就被人当成外 敌入侵了。 左看右看,前看后看,到处都是死灵和豆兵在交战,就算有其他人员混杂其中, 一时半会儿也很难发现。 就在这时,战场的一个角落,几名重装豆兵刀盾手被大力砸飞,丧尸群中,不知 怎么的出现了一个兽人丧尸,看上去还是个熊族兽人,它的咽喉上还插着一支没 了尾羽的箭杆,至于箭头,不用想就在脖子里插着。 普通的人类丧尸能得到好几倍于生前的力量,熊兽人也不例外,本来就是以力量 强横而闻名的家伙,成了丧尸更不得了,而他生前的兵器,那柄沾满了黑色凝固 血块的大斧,一斧子横劈到豆兵的重盾上,虽然没将重盾牌劈开,却将那名豆兵 ,以及那豆兵身后的几个一齐打飞到天上,飞得最高的豆兵,竟离地五米,横飞 过长枪阵,砸在后阵那些弓弩豆兵的头上,当场就让三个绿豆弓箭兵身体泛出绿 光,变回了绿豆,按照我的说法,就是那三个绿豆兵被砸死了,死了就变回原形 ——绿豆。 ******************分割线****************** 暑假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候,接下来的日子我要好好玩一玩,更新不敢保证 异界之旅(新) 第七十八章 (更新时间:2007-2-3 9:45:00 本章字数:7042) 虽然兽人的丧尸力大无穷,给豆兵带来很大的麻烦,不过这样的丧尸毕竟不多,几个黄豆兵一拥而上,数柄长枪刺穿了那早已经成为死灵的兽人,将其高高的挑离了地面,随后几把鬼头大刀从不同的角度出击,斩碎了那已经发臭的尸体。 在豆兵组成的战线靠后,还有一个战斗群体格外引人注意——一几百个由法师召唤出来的元素人,以及召唤师的幻兽、夹带几十具……呃,僵尸,对上了数千的骷髅骑兵。 这些骷髅骑兵是依靠骑兵的冲击力优势在一开战时就突破豆兵防线杀进来的,而这群集合了元素人、幻兽和僵尸的混合部队充当了救火队,对上了这群骨头组成的骑兵,看看地上骨头碎片和元素精核、幻兽尸体以及零星散落的僵尸碎肉,还有原先骷髅骑兵攻击路线散落的大量豆粒,不难看出战斗已经进行了许久,双方都付出不了小代价。 不过,似乎参战的人类一方对于这样的代价,并不在意,那些躲在豆兵后面的,是大量的人类骑兵,一眼看上去似乎有万余人,其中似乎还夹杂着一些神殿骑士,不过数量不是很多,大约只有不到千人。除了骑士外还有各色的步兵,数量足足是骑兵的一倍,中间也有一些圣殿武士。 这些军人都没有进入战斗状态,或坐或站,对着撕杀中的豆兵和死灵指指点点,谈笑风生,似乎是在看好莱坞产的魔幻大片。 但也不是所有人都闲着,仙术师在严密的保护下,时不时的念动咒文,召唤出一些豆兵补充前线,召唤完了以后打坐恢复精神力,片刻之后再次念动咒语,让豆兵的数量再增加上百,虽然仙术师不到十名,召唤出的豆兵却成为抵挡亡灵的主力,随军的数百名魔法师们也没闲着,不时的召唤出元素人加入到围剿骷髅骑兵的战斗中,但由于元素人每个法师一次只能召唤一个,元素人还存在的情况下没法召唤第二个(召唤不能累加),使得战斗中的元素人数量一直无法增加,召唤师的情况也和魔法师差不多。 最让人觉得不舒服的,便是那群神官,我认得那是信仰诗风情的神职,因为这个世界上,恐怕只有诗风情手下的神官才有召唤僵尸的能力,这是前段时间为了答谢对中疆的帮助而令他们拥有的能力,除了他们,谁都无法召唤僵尸,就是仙术师都不行,除非他们自己修行道术或是我赐与他们相同的力量。 虽然这些神官把僵尸称为“圣尸”,对外宣称是“拥有圣洁灵魂和对神无限忠诚的信徒在升华后为了战胜邪恶的伟大事业而让自己的遗体投入针对黑暗的圣战,受神的力量祝福而成为拥有神圣力量的先锋战士” 虽然他们是在胡扯,但凭着僵尸体内用于驱动身体的道家圣力有着强烈的神圣反应,再加上专门针对亡灵的神圣魔法无效,不知情的老百姓接受了这一说法,再则这些僵尸外表虽然阴森了一些,却和活人相差不大,可比起那些全身烂肉的丧尸要好上不知多少,也就接受了“圣尸”的存在。 不过,现场召唤僵尸的场景还是让人有些头皮发麻,那些诗风情的神官,似乎已经完全放弃了以往最拿手的风系神术,兴高采列的跑到一辆辆载满人类尸体的马车边上念动咒语——也不知道他们从哪搞来这么尸体。 咒文一结束,原本围着尸体嗡嗡乱飞的苍蝇马上“轰”的一起跑得没了影儿,每个神官都召唤了那么一两具僵尸出来,待那些僵尸加入战团,这才坐下冥想,恢复精神力。这情景要是被茅山道士看到,会不会说他们盗师学艺? 漂浮在高空,我感到一阵眩晕,绝对不是因为恐高症!自从会飞以后我根本就不怕高。 唉!这群人啊,以前不入流的东西,到了这些家伙手里都成了宝贝,点豆成兵虽然大名鼎鼎,但在道术中绝对是被淘汰的法术,豆兵再强,也不能指望它们对上高手,没听说过哪个道士召出成千上万的豆兵去围攻另一个道士,起码也要符兵才行,要不一个大型道术,马上倒一片,至于僵尸,看上去似乎刀枪不入,水火难侵的样子,但只能说它们抗击力强,但是动作僵硬、死板,对付小道士还行,那些老道士一出手也是一片倒。 刚想着呢,死灵群中突然射出一道绿光,在豆兵群中炸开,绿色的烟雾瞬间把大片豆兵卷了进去,这明显是个大型的杀伤性亡灵法术,这回豆兵要死一片了吧,就让这些仙术师吃点亏,别老只懂得撒豆子变戏法不务正业,学点五行阴阳法术才是要紧! 烟雾散去,出乎意料的是,除了直接被击中的豆兵外其他豆兵几乎没受任何伤害。我看了看亡灵群中刚才施放法术的那个尸巫,那家伙明显没想到自己的法术居然那么没效果,周围几个尸巫和骷髅法师似乎也做出无奈的样子,随手丢出几个亡灵魔法,支援一下前线。 战场上最郁闷的恐怕要数这些亡灵法师了,不管是尸巫还是骷髅法师,在和生灵的战斗中往往都能把对方阵亡的尸体变成自己的战士,这样明显吃亏的战斗,任何生灵都会感到头疼,不管是人类还是精灵又或者是兽人,己方只要有人阵亡就会增加敌人,而战争又不可能不死人,和亡灵发生冲突时的无奈,谁都清楚。不过眼前这些古怪的军队却让亡灵感到无奈,这些士兵,似乎个个都带了强力护身符还被圣水泡过似的 ,不但死了变不成亡灵,恐惧、昏睡这类的状态法术完全无效,虚弱、疯狂以及其他的诅咒法术也全然没有效果。最要命的是,这些士兵,像低级亡灵一样无视死亡,偏偏战斗力又高过骷髅兵,比丧尸略强一点,互相之间的配合比人类的精锐士兵还要更强,还有用不完的体力,战斗了许久也没出现有哪个士兵体力透支的情况,相反,却有大量的亡灵倒下。 虽然亡灵消亡的速度很快,但毕竟数量庞大,又悍不惧死,战斗还长着呢。虽然搞不懂仙术师为什么会和诗风情的神官一起出现在这片不知是哪个国家的领土上,也不知道他们怎么会和亡灵大打出手,但我的目的是明显的,我要去找那个有着强大黑暗力量的存在。 再次感应了一下四周,那个有着强大黑暗力量的存在依旧如同黑夜中的明灯一般显眼,完全不是这些弱小的亡灵所能比的,找对了方向,接近就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几乎所有的传说中,黑暗都代表着邪恶,邪恶者的基地不是永远不见天日的地洞地宫,就是荒芜、死气沉沉的穷山恶水,眼前的宫殿似乎就很符合传说中的标准:怪石狰狞的荒山上,座落着邪异无比的宫殿,我看了看四周,到处都是枯死的树木,这里以前似乎是一座森林,这里的风水似乎也不是什么九阴绝地之类的险地,和穷山恶水也搭不上边,只能说是一片普通的山林,会变成这样子大概是因为死气太重的原因。 没错,是死气,非常重的死气,闭上眼,感觉了一下飘散在周围的死亡气息,这些气息虽然比不上什么绝地死地之类的,但要是人在样浓厚的死气中住上一个月,不,半个月就会奄奄一息,而且这里的死气似乎是人为的! 看来那个存在还是和异世界的其他强者一样,不懂的压抑自己的气息,底细一眼就能看出。 轻轻的落在宫殿大门前,一阵带着死气的剑气立刻横斩过来,这种简单的攻击,简简单单就能闪过,看看黑色大理石地板上那一道长长的痕迹,从宫殿内一直连接到宫殿外,再看看袭击者,是一个全身重甲,持双手重剑,全身散发着浓厚死气的亡灵战士。 虽然到了异世界已经很长时间,很能认出一些常见的存在以及一些不常见,但经常被人提到的存在,不过眼前这个亡灵战士实在是太不常见也太不被人提起,我根本不知道这是哪种亡灵武士,我只知道常见的亡灵武士有死亡战士、亡者战士,以及罕见的由吸血鬼充当的血冥武士,这些亡灵战士的实力大多在大剑士到大剑师之间。 不过眼前这个亡灵战士明显比人类的剑圣还要强,至少我不知道哪个剑圣的剑气能有刚才那一下那么有威力,而且它不仅穿着全身重甲还带着面罩,我连它是骨头还是干尸都不知道。 双手重剑再次向我挥动,一道比刚才更强烈,速度也更快的死亡剑气从重剑上狂涌而出。 “这攻击也太单纯了,虽然你有点功夫,不过明显不是正主儿。” 我随手给了它一把掌,下手重了点,这位亡灵战士的脑袋在脖子上顺时针“咕咕”的转了三四圈才停下来,要是活人,早就死了,不过它本来就是死人,不要紧。 那一巴掌似乎把它打愣了,可我却没停手,劈手夺下了它的重剑,然后伸手抓住铁护领一个过肩摔让它倒地,最后再用它的重剑穿过它的胸膛,钉在地上。 直到这时候它才回过神来挣扎着想要爬起来,不过那只穿过它胸膛的大剑却没那么容易拔出来。 “人类,你在找死!” “和我相比,你离死亡似乎更近。” 懒得再理会这个败将,我继续向宫殿深处走去。 “我已经死去了,但我相信很快你就会成为我的伙伴。” 我没有停下脚步,只是轻轻的笑了一下: “呵呵,我倒是很想知道我变的亡灵是什么样子。” 很快就到了宫殿的中心,那是一个大大的魔法阵,用鲜血画出来的,魔法阵已经停止运作,不过这里的亡灵可不少,那些叫不出是哪一类的亡灵战士和亡灵骑士就不说了,也不懂怎么形容他们的怪模怪样,我只认出两种亡灵,一种是死灵龙骑兵,那是骑在亚龙僵尸上的亡灵骑士,这可是亡灵中的高级品种,另外一种是大名鼎鼎的骨龙,而且不止一只,有两只! 但最引我注意的,是坐在王座上的亡灵法师,看上去就像一个穿着斗篷的隐形人,斗篷不仅包起了全身,连着斗篷的帽子包住了脑袋,但我却看不到它的长样,只看到黑乎乎的一片和两只腥红的眼晴,这个形像和很多游戏里的反派角色几乎一模一样,似乎有点像巫妖,但似乎又不像,反正又是一个我没见过的品种,它身上散发出的强烈的黑暗反应,和我感应到的一模一样。 我的出现也惊动的在场的亡灵,亡灵法师红色的眼睛闪了一下: “人类?来得这么快?有点实力!” 随即指了指其中一只骨龙: “把她清理掉。” “清理?你当我是什么?” “还能是什么?碍事的东西。” 回答我的是那只被指点过来“清理”的骨龙: “真麻烦,那些看门的怎么连一个女人都挡不住,一定是跑哪喝西北风去了,等会儿你看门的时候一定要记得要好好站岗。” “看门?站岗?关我什么事?” “因为你马上就成为死灵了!看门的死灵。” 骨龙的尾巴一挥,卷起地上无数灰尘垃圾,直向我袭卷而来: “你长得很漂亮,形像好,当个门岗正合适,不用担心我会踩扁你,我会尽量让你死得好看一点。” 但是,信心满满的尾巴却扫了个空。 “谢谢你的好意,没想到你的心肠还挺好的,本来想给你个粉碎性骨折,看你心肠不坏还是让你文物吧!” 我只是轻轻的在骨龙头上一拍,那具龙骨如同经历了亿万年岁月一般,瞬间变成了化石,化石不可以成为亡灵生物的身躯的,无论是骷髅兵还是骨龙,都要用未石化的骨头,亡灵魔法是无法注入化石的。 “很好的古生物标本啊。” 我很满意的看着这只骨龙,它还保持着尾巴横扫的姿势,要是这里有博物馆的话,我倒可以凭这项手艺赚钱。 亡灵法师的红眼再次闪了闪: “很有意思的奇异力量,用类似地系魔法的力量直接注入骨骼,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掌控了时间。” “你眼力真准!” “活了几万年,就是呆子也会长很多见识。” 亡灵法师盯着我看了一会儿: “先前看走眼了,原来您不是人类,人类不会有你这样的力量!” “哦,呵呵,那你说我是什么?” “不知道!升华后的存在我仅仅只是听过一点而以。” 升华后?升华什么东西啊? 亡灵法师看了看四周的亡灵骑士和战士,缓缓跪下: “和升华后的存在对抗是不智的,我向您效忠,从此这后,您就是我的主人!” “!!!???” 大脑——死机!我记得……此书的作者不喜欢写“王者之气四散,八方英雄来投”这类的场景!我一个成仙得道的人似乎和那样的“气”格格不入啊。 “我……没有听错吧。” “是突然了一点,不过……能向升华后的存在效力可是无限的荣光。” 我的头……似乎又有点晕了: “什么升华后的存在?你倒底在说什么?” “主人,您就是升华后的存在,我也是无意中从一个自称是天灵的存在口中得到的消息,据说任何一个位面,下至蝼蚁,上至创世神,都有可能升华成更高层次的存在,而且据那位天灵所说创世神之所以创世就是为了寻找升华的方法。除了那位天灵外,您是我见过的第三位升华后的存在,第二位是五千年前重创神魔两族的无头恶魔。” 满屋子的亡灵都轰动了,用听不懂的语言交谈着,似乎无头恶魔非常出名,不过这也没什么,我已经三番四次的听说那位没头人士的大名了,亡灵法师发出了几个尖声后,所有的亡灵都安静了。 “天灵?无头恶魔?这两个又是什么关系。” “关系?主人不知道这种存在吗?您的气息和天灵以及无头恶魔的气息都很像。” “如果你是说仙灵妖灵之类的,倒是知道,但我不知道天灵的存在。” “是么,不过您是高贵的存在无可致疑,请接受我忠诚的灵魂!!!” 说完,一缕青色的灵魂之火从亡灵法师身上飘出,不仅是它,其他的亡灵也都纷纷下跪,献上自己的灵魂之火,我知道这是亡灵表示忠诚的方式,献上自己的灵魂之火以示忠诚。 不过,这也确定了我身上没有那个什么气,这些家伙突然间莫名其妙的示忠完全是以为我是什么“升华的存在”,完全是想傍个大树好乘凉,虽然我觉得自己不会比那个什么“天灵”差劲,当别人的大树我也够资格,只是就这样莫名其妙的…… “扑咚” 山摇地动,乖乖,骨龙跪地上了!本来有两只骨龙,一只被我变成化石展品,算是完蛋了,另一只却还好好的,这不,还做出跪地姿势,搞得我还以为大地震了。 只是,眼前这些示忠的灵魂之火……算了,还是不要接受这些亡灵了,收了这些家伙,不懂往哪放,带在身边的话在人世间行走绝对会引来无数麻烦。 正想推辞,脑中突然闪过一道灵光,立刻让我改变了主意,这些家伙还有用,而且是大用,是非亡灵不可的大用途! “好吧,我接受你们的效忠!” 手一卷,灵魂之火被全数收进了乾坤镯。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这个亡灵法师明显是这批高级亡灵的头目,我懒得一个一个去记他们的名字,还是只问头头姓名好了。 “我,德莱洛,您忠实的仆人。” “那个德莱洛啊……你知不知道要去魔界怎么走?” 亡灵法师抬起了头: “哪个魔界?” “魔界不止一个吗?” “是的,比较出名的有黑暗魔界,深渊魔界,炼狱魔界,除些外还有好几个不怎么和外面打交道的魔界,不过,所有的魔界我都没有空间坐标。” “那你……身上的黑暗力量不是来自魔界吗?” “尊贵的主人……” 闪着红光的眼睛似乎透出一丝无奈: “我是死界的亡灵啊!” 晕,搞了半天,连个路牌都没找到。 唉,算了,我再找一个有强大黑暗力量的存在吧!刚准备用灵觉再次来个全球大扫描,却突然感应到,仙术士和豆兵,已经推近到离这不太远的地方了,虽然亡灵还有不少,但却在凭着地形据险而守,完全落了下风。由于仙术师使用的是我的力量,我可以清楚的感应到他们艰难前进的脚步。 “你们会飞吗?” 除了亡灵法师外,其他的全都摇头。 “连你也不会?你是骨龙啊!哪有不会飞的龙?” “尊敬的主人,我想告诉您……” 骨龙转过身,把严重破损的骨翼展示在我面前: “我有残疾证明。” ………… 晕,这些家伙以后还有大用呢,难得是些高级亡灵,虽然都不知道它们是些什么。 “主人,您不是想叫我们飞走吧,外面的人类虽然强大,但您却是不可战胜的!” 晕死了,然不成叫我用雷去劈那些仙教徒吗?还不如当初直接让他们在地底呆着不用上来了。 “打打打,就知道打,只有没开化的野蛮人才动不动就喊打。” 这些家伙带是带不走了,搞不好真的只有当次野蛮人,不过……就怕被那些仙术师认出来,以前我凭着各地消息不太灵通的缺点,用真面目到处行走也没什么人认出我来,不过这些仙术师可不一样了,要是不知道自己信仰的对像有什么特征,那还信什么教!唉,要怎么才能不被认出……对了,嘿嘿这主意不错……好久没玩了! 见我露出了笑容,德莱洛连忙问道: “主人的力量与智慧都是无与论比的,有什么方法可以不用战斗就能将外面那些野蛮的只知道打打杀杀的人类赶走呢?” “你这是讽刺我吗?” “没……没,我没别的意思,主人,我真的没别的意思。” 德莱洛马上意识到自己的话说错了。 我根本没打错和他计较什么,打了个响指,一个碟形金属飞行物从宫殿窗口飞了进来,停在我面前,顶部打开,里面全是文具,我从中取出笔和纸,沙沙的画了起来。 “主人,这是……” 我随口就答: “以色列研制小秘书机器人,这可是名牌……讲了你不懂,别问了。” 我很快就画好了那张设计图: “叫智脑按图纸做出来,一小时内送到!” 收起图纸后,机器人一溜烟就不见了。 有时候,和人消遣一下也不错。 异界之旅(新) 第七十九章 (更新时间:2007-2-4 19:47:00 本章字数:5868) “那是什么?” 一名士兵抬起头,正瞧见一群黑色的大鸟从头顶飞过,穿过人类军队的头顶,飞过正在激烈撕杀的豆兵和亡灵,消失在依稀可见的宫殿上空,那宫殿是人们努力的终点,也是亡灵保护的对像,这不由得引起人们的议论,而那些领军的智慧亡灵,也不时的回头瞧瞧宫殿,露出担心的眼神,而那些豆兵,却仿佛什么都没瞧见似的,依然砍杀着眼前看似无穷无尽的亡灵。 “愿主保佑!” 一位老神官闭上眼,轻轻祈祷。 这些运输机一降落,宫殿中的亡灵心中那早已经死亡的好奇心再次燃烧了起来: “主人,这些是……魔偶吗?为什么没感觉到一点魔力波动?而且这些魔偶的动作似乎非常灵活,灵活得不像魔偶。” 德莱洛盯着一架从运输机下来的挖掘机器人,左看右看: “没有魔法阵,没有驱动晶核,没有魔导白金做魔力牵线,没有稀有金属……完全是精钢打造的,嗯,这样生产成本会非常便宜……不对啊,这是什么精钢,怎么这么硬……” “好了,别看了,以后有的是机会。你们,统统给我上飞机,对,就是那些把魔偶运来的飞行器,你们统统给我上去,等到了目的地再等我消息!德莱洛,你留下……还在看!这些破铁有什么好看的,你把上把这些机器人……哦,是魔偶,让这些魔偶带上你的黑暗气息,死亡气息也行,反正要让他们看起来像是地狱或是死界的来的东西。” “好的!” 德莱洛随手画了个图,念了几句咒文,一片大大的死亡烟云把机器人连同运输机还有其他亡灵全罩了起来,唯有我没被罩进去,那些死亡烟云一碰到护身真气或是仙灵之气瞬间就被吞噬,我就像是大海中的孤岛一般显眼。 “不错不错,这样看起来任谁也会觉得这些是一群死灵武士。” 看着那些散发着死气的机器人,本来外表就像穿着重甲的人类,这下子又要假冒亡灵了。 “主人,您这是想干什么?要用这些魔偶对付人类吗?这些魔偶虽然很不错,但那些高阶亡灵哪一个个体战力都远远超过它们。” “我有说要对付那些人吗?” 从一台搬运机器人手中接过一套服装,嗯,不错,这套服装也被沾上了死气: “上天有好生之德,何必打打杀杀呢。” “那是……主人的智慧无与论比,能否告诉您的仆人?” “其实也没什么,只是想让一些误入歧途的羔羊迷途知返。” 是啊,那些仙术师是到了“迷途知返”的时候了,专门修炼变戏法一般的点豆成兵术,以为自己是卖艺的吗?而且还四处乱跑不知干什么,连这个离中疆十万八千里的地方都能找到我的信徒,这些家伙就不能安心修行吗?想要行走江湖也不是不行,但也要等到功力大成以后啊!就他们那连入门都算不上的本事,万一被人打倒了,还不是给我脸上抹黑。我现在要做的,就是要用刻骨铭心的教训让这些仙术师知道自己实力是多么的弱小,老老实实的给我回中疆修炼去。 “主人,这套衣服是……?” “掩饰身份用的。” 在地球上时,我看过一部叫“完美小姐进化论”的动画片,里面女主角第一次变身时身穿“盖世太保”,手持“杀人分尸电锯”,一度让我感觉到什么叫英气逼人,什么叫酷,今天我也来玩玩角色扮演。 “感觉怎么样?” 换装在一瞬间就完成了,盖世太保的帽子刚扣好,就听德莱洛吃惊的叫: “这什么快就换好了?太快了,什么都没看到。” “嗯,这是我自创的‘衣遁’,换衣服很快的,算是木系道法吧……你这是什么意思?” “没……只是觉得不可思议。” 算了,跟一个早就挂掉的亡灵记较什么,不过,接下来还要布置一下这些机器人: “所有单位听令,挖掘机器人小队现在改名讨厌鬼军团,在墙上挖个和自己体形一样的洞躲进去当壁画!” “明白!” 死气沉沉的机械发音真是破坏气岔,光听这声音,这群机器人比死灵还死气沉沉的,而且还有气无力的。 “所有机器人小队听着,以后收到命令不许说‘明白’,要说‘喳’,发音由系统默认改为五号男中音,嗯,就是很有磁性的那个……不对,你们是在装鬼,用七号男低音。” “喳” 如同黄泉传来的阴沉男低音刚从扬声器发出,宫殿的气温似乎降低了不少。挖掘机器人小队……哦,不,应该叫讨厌鬼军团跑到四周的墙边,两只手掌缩进手臂,变成了尖锐的钻头,突突突的打起了洞,它们的工作是很有效率的,不到一分钟,它们都像壁画一般缩在墙里,不过那些挖出来的碎石实在很碍眼啊! “搬运机器人小队把这些碎石打扫干净,丢到后面去,然后到墙边上站着,充当装饰雕像,对了,你们改名为小气鬼军团。” “喳” 气温……似乎又下降了几度。 “好了,德莱洛。” “我在这,我的主人。” 我走上台阶,往王座上重重的一坐,把电锯靠着王座放下: “这儿以前好像不是这个样子吧?我是指这宫殿和周围的那些枯树。” “尊敬的主人,您的仆人,我是被人类中的黑暗使徒召唤来的,具体情况只知道一些,这儿以前应该是某个人类王国国君和大臣的渡假宫殿,守备不怎么严密被那些黑暗使徒夺取了,以这宫殿为掩护施展召唤法术,本来是想召唤某个魔界的存在,召唤咒语却念错了把身在死亡世界的我给召唤了出来。” “还有这样的乌龙事?不过皇帝的宫殿会被黑暗使徒夺取,那些使徒很厉害吗?” “不,是这座宫殿本身守备很差,听说除了五十几个卫兵外没有什么守卫力量,那些前来讨伐的人类也是因为我手下的亡灵袭击了围周的村庄引起了注意,这里的情况才被发现的。” “那些使徒呢?” 一听说那些家伙可以召唤魔界的家伙,不知道能不能让他们把我送到那个有魔龙存在的魔界,就算不行,叫他们召唤一个恶魔过来让我抓住问问路也好啊。 “很遗憾,主人,就在两个小时前,最后一个黑暗使徒倒在了人类付伐者的刀下。” 两个小时前……貌似我还在画衣服设计图来着。 “唉,算我倒霉!” 摸出了藏了好久没用的那张银面具,轻轻扣在了脸上,这次,我必须隐藏得好点,黑发黑眼的特征太明显了,以前我能凭本相四处乱跑而没有被人当街大叫“仙来了”全托了异世界消息不灵便的福,不过我可不认为仙术师看到我的样子不会认出我,不知道自己信仰对像的特征,根本就不是信徒,就像一个粉丝不知道他喜欢的明星长什么样是非常可笑的事,被认出来的话会很麻烦的,以后开始可要小心些了,幸好当初我已经想到给自己留下第二个身份。 不过这面具没有留下眼洞,带上以后只有任灵觉感应事物了,至于露出来的黑头发,这世界上虽然没有同时拥有黑发和黑眼的人,但拥有单独一种特征的人还是很多的,也不怕被露出来。 “咦?这面具上怎么结了层霜?” 感应了一下四周,气温真的下降了很多,宫殿里已经达到零下十度,至于外面,早已经白茫茫的一片。 “主人,那些人类中有精修冰法的魔导师,刚才施放了禁咒,我对冰系的魔法研究不深,不能辩识是十种冰系禁咒中的哪一个。不过外面的亡灵已经全部回归死界,再过一会儿那些人类就会进来。” “来得真快啊!” 周围的碎石已经清理干净,小气鬼军团也已经像模像样的当起了雕像。 “好像没什么要准备的了吧!” 挥挥手,一人高的冰镜瞬间出了现,摘掉面具自我欣赏了一下,嗯,有点当女军官的感觉,咦,如果我是女军官,那我手下的小兵不就是……瞄了瞄那十几个小气鬼、讨厌鬼,再看了看站在身后的亡灵法师——唉,我的手下怎么就没半个人类呢。 好像有点不对,少了什么……对了,是死气,原本附在衣服上的死气呢?对了,这衣服一套在我身上,被仙气和真气一冲早没影了,虽然我压抑住了所有气息不让人感觉到,但别人感觉不到并不等于这些气息就不存在了。 这样的话我看起来不像黑暗生物啊,怎么办?对,有了! “德莱洛,你到王座后面躲着不要露面。” ****************************************************************************************** 夏海克只是涠泭公国的一名普通男爵,但他的家族却是公国中最有权势的三大家族之一,有着享受不尽的荣华富贵,走到哪都是前呼后拥,无论什么官员,只要不是其他两个大家族的贵族或是手握重兵的大将,见了他都得行礼,哪怕是亲王也得弓下半个身。 不过为了压倒其他两个家族,为自己的家族争取权利与荣耀是这些贵族的义务。 这不,刚刚听说有大批亡灵占据了宗主国皇帝设在本国的行宫,自己二话不说就冲到大公面前要下了这任务。 不就是几个亡灵嘛,骨头架子加没烂光的尸体而以,虽然因为其他两个家族从中做梗,只从宗主国神恩帝国设在涠泭的神殿请到了少得可怜的风艺神职,不过幸好,当时有几个正在访问飞兰神教的仙术师也游历到了附近,没费多大口舌就说动了这个新兴教派的神职。 不过,这些神职的还是太少了。为了保证这次能顺利完成任务,夏海克调动了所有人缘和金钱集合了他所能找到的所有士兵,还不惜重金请到了不少魔法师,甚至通过一位朋友关系,用了九牛二力,金钱美人权力全用上,终于让一位会用禁咒的冰系魔导师暂时充当打手。 不过,与亡灵军队正式交锋后,夏海克才发现在这一切似乎都白做了! 那些仙术师,仅仅只是那些仙术师就足以剿灭亡灵了!只要带上少量的护卫和那些个仙术师,再加上十几大车的豆子,让那些豆子去和肮脏的亡灵拼命吧! 我花了那么多精力和钱财,集合了那么多军队,招募了这么多魔法师甚至还有魔导师,可是这些家伙……拿了工资却没活可干!当初我找那么多人干嘛! “这简直是一场游戏,一次散步,我从没想过在这么大规模的亡灵进攻中我还能如此悠闲,更可贵的是我参与这次郊游,慷慨的公爵还满足了我所有的要求,无论是哪方面的。” 强大的冰系魔导师躺在马车上,一边啃着水果,一边在日记上这么写着: “如果我能得到仙教女神秦琳的认可,能使用那些奇怪的法术就好了,凭我魔导师的精神力,一个月内我可以拥有比任何一个国家更多得多的军队,我也不再只是魔导师,可惜秦琳并不大方,除了仙教徒,她不会把力量赐给任何一个神职以外的魔法师。” “我第一次拿了人钱财而没帮人办事,但我一点也不感到羞愧,这不是我的信用问题,我要感谢那些仙术师。” 一个普通魔法师在自己的日志上是这样写的。 不过那些士兵似乎不太高兴: “不用面对死亡我很高兴,因为我的生命有了保障,但却会令我失业。” “安心啦!” 另一个士兵安慰道: “不会裁军的,我们国家没有仙教。” “那我更担心了。” 原先那个士兵叹了口气: “要是和中疆关系恶化,我可不想被那些豆子变的士兵淹没,如果不是吃太多撑死,因豆而亡这种死法实在太丢脸,我宁可死在骨头架子刀下。” “最廉价的生命。” 这是骑士对豆兵的评价: “真是不用本钱的战争。” “我很忙,忙死了。” 仙术师的确很忙,忙着召唤豆兵和打坐冥想,必竟他们召唤的豆兵是主力,尽管豆兵战斗力胜过那些低级亡灵很多,但仍在飞快的减员。 “我回去是不是要给大公以及其他国家一份提案,请他们禁止出口豆类到中疆?” 夏克海公爵为自己的财产心疼没多长时间,立刻感觉到了那来自豆类的危协: “看来豆子也可以决定战争,即使是魔导师的禁咒,在这种情况下一次也杀不死一筐豆子吧?” 一边想着,一边看向了在马车里享受的冰之魔导士,后者的眼睛见好也向这看了过来,四目相交,公爵的脸色令魔导师误以为对方在埋怨自己出工不出力。 这令他感到很不好意思,必竟他也知道,这支队伍里,收了最多好处的,就是他了,那些忙碌的仙术师出了最大力气,可自己收到的好处却是他们的一万倍还不止,不提金币,仅各种实验材料就收了几大车,而这些仙术师,据说收到的好处仅仅只是一人一小袋金币。 魔导师红着脸从车上跳下,找了个合适的地形,从随身的空间袋中找出需要的材料,画了一个简陋的魔法阵,站在阵中心念了长长的咒语。 亡灵军队中的比较高级,有一定智慧的亡灵已经清楚的感觉到了禁咒魔法特有的波动,逃?来不及了!杀掉魔导师?开什么玩笑,那要突破豆兵,再突破人类骑兵和步兵,再杀到身在后方的魔法师,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要是有大量的高阶地面亡灵或是大量的飞行类亡灵倒是有可能做到。 可是眼前的亡灵虽然数量众多,但却大多是些低等的亡灵以及少量普通的中级亡灵,高阶亡灵全在神殿里待着呢! 怎么办? 那些有着智慧的亡灵互相拥抱了一下:永别了,来生再见! 不得不说,这位魔导师已经有了接近大魔导师的水平,而且有着不错的资质,如果他长命点的话,或许能问鼎人类魔法师最高最神圣的阶级:圣魔导师。 他一连施放了三个禁咒,堪称壮举!前两个禁咒正好是出现在讨厌鬼军团说“喳”的时候,第三次却是蓄力许久才放出来的,这才让我感到气温降低,不过对于其他人而言,一连三个禁咒,这可是打破了魔法界的纪录!尽管是在魔法阵、身上的魔法首饰以及大晶魔晶石帮助下才完成的,尽管完成后他已经完全动不了了,尽管他是被人扶上马车的,可一个魔导师连放三个禁咒的壮举估计很快就会轰动魔法界,这可是个奇迹! 夏海克公爵命令一个骑兵小队护送俺俺一息的魔导师阁下回城休养,反正接下来他那副死样不但出不了力还是个拖累,再则,除非是半神以上级别的存在,面对数不尽的豆兵军团,任谁都会被累死,就算会飞也不行,豆兵弓箭手手里的弓和弩,射程可是远远超过任何己知的弓弩,杀伤力估计不会比城防弩炮差多少,至少射程上差不多,不过那箭上似乎有带些类似斗气的力量,这可是城防弩炮没有的。 当魔导师与其护卫骑兵消失在人们眼中时,豆兵军团已经踩过冻裂的尸骨,踏着冰封的大地逼近散发着死气的宫殿。 PS:老说我诈尸,真要是死了尸变了晚上我就去那些说诈尸的人家里吸血 异界之旅(新) 第八十章 (更新时间:2007-2-11 22:39:00 本章字数:5585) 数以十万计的豆兵如同洪水一般接近着,可是现场唯一的亡灵法师却还没回过味来,不是被豆兵巨大的数量吓到,而是被那位连发禁咒后逃走的人类魔导师身上配带的魔法装备晃花了眼。 “一口气三个禁咒啊,人类魔导师终于有点样子了!” 盯着眼前那如同电影屏幕般、用“观世之术”带来的影像不停的赞叹: “凡界真不是一般的富饶,那魔导师,每根手指上都带了两个魔法戒指!十根手指啊!我都要怀疑他们的脚趾上是不是也有带什么什么东西。 ” “嗯!的确。” 我回想起刚才那位脱力的魔导师被抱上马车的情景,的确是珠光宝气,仅脖子上的项链就有五六条之多: “不是宝器就是圣器,上次好像听谁说魔法物品奇缺来着?” “尊敬的主人,那是因为人类的人口基数实在太大,分到每个人头上自然非常的稀少,魔法师虽然是稀缺职业,但魔法物品中有不少是为其他职业准备的,例如战士和盗贼、祭师等等,而且魔法师的稀少,也只是相对稀少而以。” “了解,粥虽多,要吃饭的嘴更多。” 我点点头,重新打量了一下这位自己送上门来的下属:全身被包裹得严严实实,看不清面部,似乎本身就是一片黑暗,只有两只眼晴射出邪异的光芒: “奇怪啊,德莱洛,你在死界似乎是君王级别的吧,怎么会羡慕那个魔导师?别告诉我你身上都没几件宝贝撑门面。” “是的主人,我在死界的确是位君王……宝物是有的,死界虽是已知诸界中除了未开发位面外最贫瘠的位面,但做为死界仅有的几个君王,两三件宝物还是有的……” 说完,举起带着破布手套的右手,上面包裹着一层骨质的东西: “这是烁骨掌套,是七百年前凡界一群信奉死界,想从死界君王身上获得力量的人类将一位高阶神父做为祭品送到我面前,我用那个圣职的骨头做成了这个宝器级别的魔法物品,带上它能施展中阶以下的神圣法术,还能削减少量的死灵法术、黑暗法术和光明法术的伤害。” 说完,又不知从哪掏出一柄短短的,只有十几厘米长的骨杖: “这根骨杖是我的另一件宝贝,我用了一千八百年时间,用数十只巴托、炼狱的下阶恶魔的力量将一只骨龙的本源沾带上了黑暗力量,使之成为一只拥有死界、巴托、炼狱三种力量的变异骨龙,然后在其进化成幽灵龙的一瞬间杀死,用半骨龙、半幽灵龙的尸体做成了这根骨杖,嘿嘿,这东西可是件准神器啊,没枉我花了将近两千年的时间培育。” 虽然看不清这位法师型的死界君王脸上是不是有笑容,不过我可以肯定,那根看上去造型实在不怎么样,活像被狗啃过的骨头的骨杖,是他的得意之作。 “有了它,我能在实体与灵体之间快速切换,物理和魔法对我的伤害都会降低一半,另外还能召唤巴托恶魔和炼狱恶魔的僵尸或是幽灵参战 ,只要骨杖不坏,那些恶魔的僵尸和幽灵都不会死。而且还能变身为巴托或炼狱恶魔,并拥有完全和那种恶魔相对应的战斗力。” “听起来很不错!” 我不由得对那柄骨杖多瞄了几眼: “功能挺多的。” “是啊,我也没想到一只变异骨龙进化为幽灵龙时的骨骼,竟能制成准神器,也不枉我费了那么多心思培养,也不枉我浪费一只可以和下阶巨 龙匹敌的变异幽灵龙……” “等等……” 我打断了德莱洛对那只变异幽灵龙的缅怀: “我没说错的话,幽灵龙不是死界龙族的二阶亡灵龙吗?怎么仅仅只是和凡界的下阶巨龙差不多?” “主人,您有所不知……骨龙,最多只能和凡间界的亚龙相比,死界的实力可是诸多位面中最弱的位面之一,整位实力比起凡界一半都不如,更别说那些神界和魔界了。如果不是死界过于贫瘠,令其他位面的强大存在根本看不上眼,否则,光是那些穿越位面来观光的家伙,就能把死界给毁了。” “不是吧!似乎和传言的相差很远啊!” 听到这位死界的君王级土著这样贬低自己所在的位面,我都有些拐不过弯来,这家伙然到在骗我?可是骗我也没什么好处啊,我记得我在人类 中听到的传闻,无一不是说死界是个高手如云,强者如林的地方,随便跑来一个家伙,都能祸乱一方。 “您是听那些凡界的家伙说的吧,唉,本来能从死界穿越位面来到凡界的存在,都是非常强大的君王级人物,弱小的家伙连自保都不行,哪能在各个位面跑来跑去,再加上死界整体实力不行,强者翻来覆去就那么几个,少少的几个名字总是比其他位面一大堆强者密密麻麻的名字好记,就那么几个人,穿越玩多了名气也就出来了,论实力死界不怎么样,论知名度我们几位死界君主可是除了创世神和无头恶魔那类家伙外知名度最高的,搞得其他位面都以为死界强者如云。唉!” 说完,扭过头看了看“观世之术”: “我们死界,其实太弱了,即使是大名鼎鼎的骨龙其实也强不到哪去……,别说对上普通龙族,就是来一两只亚龙都能把一只骨龙搞定,强战 的亚龙甚至一对二,一对三都不成问题。” “骨龙连亚龙都对付不了?” “的确是这样,主人,骨龙之所以叫骨龙,就是因为它只是和骷髅兵差不多的东西,只不过一个是弱小生物的骨架,一个是强大龙族的骨架, 龙族对上骨龙,就像兽人对上骷髅兵的结果是一样的,没有二三十只骨龙,是对付不了下阶龙族的,普通幽灵龙还好点,只要五六只就能放翻 一只低级巨龙,唯一能一对一战胜活体龙族的,除了冥龙外,估计只有被我做成骨杖的那只变异幽灵龙了。” “真的是这样?不过死界没有质量,怎么的还有数量吧?” 第一次听到有人这样说死界,不管是真是假,都让我有些惊异。 “尊敬的主人,关于数量……低级的骷髅、僵尸的确数量巨大,几千亿、甚至万亿、百万亿都不止,不过……中阶亡灵却非常的少,能有一亿 就不错了,高阶亡灵也有几百万,骨龙和其他一些超高阶亡灵加在一起也有个百来万,不过这却是数百种超高阶亡灵加在一起的数量。再上去 就是我们这些君王,只有十几位而以。” “这样的话不少啊!” “和凡界的人类精灵之类的比起来是不少!不过凡界最低级的存在的虫类,而死界是低级亡灵,数量上也没优势,不过最顶层的君王级存在,才是衡量一个位面强大的标准,只有君王级别的存在,才能自主穿越位面,像其他的低阶到高阶、超高阶亡灵全都是要有人召唤才行。死界的君王标准是所有位面中最低的,实力仅仅只是中凡界中阶巨龙和高阶巨龙之间。” “你的意思是……你仅仅只是比中阶巨龙强点,但来只高阶巨龙你就不是对手了?” “是的,我的主人,至于神界和众多魔界,他们的标准比较高,巴托或是炼狱那儿的领主级强者,就比死界君王更强一些,和凡界高阶巨龙差不多,更何况领主之上还有大君,那才是魔界真正的君王级存在,和死界相差整整一个级别,神界就更不要说了,炽天使只是神族的高级走狗,算不得神族,但即使这样,炽天使战斗力却比高阶巨龙略强,对上魔界,完全是一边倒的局面,即使几个魔界加起来也不行,不过黑暗魔界要除外,黑暗魔界的力量可不比神界差多少。” “是这样啊!” 呵呵,真不知道是真是假,反正以后有空去死亡世界逛逛,虽然我不会穿越位面的本事,但有这地头蛇带队应该不难才对,我绝对不怕这家伙 把我框到地头再对付我,对付死灵,甚至不用动手,只要把仙气外放,对于那些死界生物而言可是触之即死,擦之即伤啊。不过话又说回来, 为什么这些实力远远不如我的家伙都能这个位面那个位面的四处乱跑,甚至把自己手下的虾兵蟹将都带了过来,凭什么就是我不行?然到非要 我去修行那个什么魔法吗? “主人!” 德莱洛的声音让我回了神: “外面的人类已经快到宫殿外头了,要我让手下去阻击吗?” “不用了!” 八十万豆兵啊!这样的数量足够摧毁一个国家的了! 这些是和亡灵僵持了数天、连续不断的召唤后积累的数量,如果算上那些“阵亡”的豆兵,少说也有一百多万的数量。不管宫殿中的亡灵有多 强大,光这些豆兵就能让它累个半死,更别说后边还有好几大车的豆子! 几道白光从空中直射下来,无声无息,但是后队马上就乱了: “怎么回事?” 夏海克皱了皱眉,他并不觉得有什么,因为刚才那几道白光,虽然看不出是哪个法术,但无疑光系法术,肯定是那些神职闲得太没事发生了什 么打斗。 “居然这么闲,等会儿非打发你们上前线不可。” “大人,大人!” 一个小兵慌慌张张的跑来: “敌袭!七辆豆车被毁了,连车带豆子全被汽化了!五人轻度灼伤,无人死亡。” “什么!” 夏海克愣了愣,如果是正常的战争,他肯定会判断,补给被袭,不过他已经先入为主的认为是有人斗殴,很自然的把敌袭两个字给忽略了,仅 仅只是认为以后没有豆子可供召唤豆兵。 “不要紧,战场上已经有近百万的豆兵了!估计也用不上那些豆子。是谁干的,让他们当先锋队,带十万豆兵打前锋,反正他们闲得发慌。” “不是……是敌袭!” 小兵重复了一遍。 “敌袭?” 男爵的脸色变了变: “还有几车豆子?” “还有六车!” 这时,又有六道白光从天而降,小兵看了看白光落下的地方: “大人,现在估计一车都没有了。” “敌人在哪?” “不知道。” “哪个方向来的?” “天上!” 抬起头,天上除了一个太阳和几朵白云外,连只鸟都没有。 “搜!给我搜!” 狂怒的男爵从腰间拔出宝剑。 “传令骑士团,带三十万大军给我搜!一个土拔鼠洞都不要放过。” 好气魄,一开口就是三十万,这次这位男爵可算是过足了兵瘾。 豆兵的智力不高,但一般的命令完全可以执行,三十万名豆兵马上列好整齐的队伍,跟随骑士们出发,看上去,倒完全像是一支训练有素的钢铁劲旅。 但没等那支庞大的搜索队伍走多远,甚至没完全开拔,死气沉沉的宫殿突然燃起熊熊烈焰,火焰直冲天空,于是原本蔚蓝的天空被染成了红色,白云依旧是白色,但天空的色彩却变成了红色,不是诡异的暗红或血红,而是火焰一般跳动的红色。 “主……主人,这是怎么回事?” “天变而以。” 宫殿并没有燃烧,那火焰并不是真实的火焰,它不会破坏任何物体,用道家的说法,那只是心火,修道之人如果心烦意乱,则有可能被心火焚化,也就是走火入魔中的“走火”的一种,全身烈火熊熊,但除了本人之外,什么都烧不了,连身上的衣服都能完好的保存下来,可肉体却会被心火焚为灰烬。 修道的人平时都想方设法去除心火,可我却将心火保存了下来,作为一种力量保存了下来,和仙力合为一体,不但不会危害我本身,而且还能为我所用。 不过这次动静弄得太大了点,一般情况下修道者的法术招术都是威力有余,气势不足,一个气似无力,软绵绵的小法术,却能轻易炸飞一座山 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反倒是那个声光效果十足,气势惊人的法术,大多只是吓唬人用的而以。 不过这次不同,心火引发了天变!光是这声势,就足以吓死人不偿命。 如果借用地球人的说法,“天变”就是仙人“放大招”的前奏! 因为只有大量的力量被聚集起来,引发局部世界能量失衡,才会使得天地变色,而且天变的时候,各种能量非常混乱,寻常人别想使用法术, 即使有着对元素很强控制力的人也无法得到多少力量,结果就是圣阶以下存在别想使用任何法术,即使是神灵恐怕也只能放上一两个小法术。 不过仙人在这些混乱的力量中反而能聚集更强的力量。 受“天变”影响,最先倒霉的,就是那些由法术变出来的豆兵,一个一个“拍拉拍拉”的倒在地上,身体迅速缩小,变回豆粒。 “怎么回事?” 夏海克的脸色可是非常不好,任何一个在一瞬间失去了八十万士兵的统帅脸色都不会好看,想想被火烧赤壁后的曹操就知道了。 “法术失控了!” “是禁魔领域!我没法使用法术了!” “看,火焰变成紫色的了!天空也开始变了!” 坏消息一个接一个传来,随着力量从我体力散发出来,“天变”的强度也越来越大,“天变”就像台风,也是有级数分别的,但不是以颜色来表达。 紫色是我修炼出来的仙灵之力的颜色,当天空变成和我体内仙灵之力的色彩完全一致时,“天变”达到颠峰状态了。 如果换一个仙力颜色是红色的仙人,那引发的“天变”初始色彩可能会是黄色或是蓝色又或者会是其他随机的色彩,就是不会是红色,然后才 会渐渐变成红色,当那天空变成红色时,和我引发的“紫色天变”效果是完全一样的。 “主人……” 大概是第一次见识“天变”,感受到那无比庞大的力量,这位死灵君王的声音都带着颤抖,在他身边环绕着澎湃汹涌的仙力,光是这飘荡的仙 力就足够把死界的死灵完全杀死。不过在我的控制下,这些仙力都绕开他游动,否则他早就被“超渡”了。 “不要乱动,不要害怕,你可以“天变”看作一种辅助魔法,……嗯,可以让我的力量翻倍。” 他被天变的力量吓坏了,“天变”这只是自然现像,像我不想和他说明什么,因为他离感悟天地还差得十万八千里,连个“感悟”的头都没开,让他明白“天变”,我还不如培养一个妖怪来得快。 异界之旅(新) 第八十一章 (更新时间:2007-2-13 21:02:00 本章字数:3600) 天空中的异变已经消失,天依然是那么蓝,太阳仍是如此耀眼,白云也如往常一般无瑕,宫殿燃起的紫色大火早己无影无踪,远远看去,宫殿的红墙金瓦还是那么闪闪发亮,一点也没有受到大火焚烧的迹像。如果不是近百万豆兵的损失,根本无法令人想像刚才发生了如此可怕的事情。 无论是士兵,还是骑士,又或是魔法师,圣职者,都望着眼前大片散落着无数豆粒的土地发抖,每个人都把手中的武器死死的握紧,以至于手指关节都因为用力而发白。 “撤……快撤!” 第一个回过神来的,还是这支队伍的领导人,夏海克男爵! 尽管这支队伍从出发到现在没有受到任何损失,还歼灭了无数亡灵——堪称卓越的战绩,可是……可是宫殿里的那个可怕存在,明显不是人力所能对付的! 这里的事情,还是让救世主来解决吧,我们只要尽到摇旗呐喊的职责就够了。 谁都能感受到天变时那恐怖的力量!即使是对斗气魔法一概不会的车夫也能从那变化了颜色的天空中感到无穷的恐惧!那是所有生物对危险的预知本能! 人类曾经和所有的野生动物一样,对大自然中的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同样有着预知能力,可是这一能力在人类发展与进化中渐渐失去,只留下极少数人有着一点点这方面的感知,这种玄之又玄的能力,被称为“第六感”。 不过,无论再怎么退化,仅仅几万年的进化历程是无法抹掉这一本能的,就像地下河中的盲鱼多少有个眼框,人类时不时的冒出“返祖现像”,即使是退化掉的尾巴,在人类身上也能找到曾经存在的证据。 这种原已经消失的本能,在极其强烈的刺激下再次复苏,就如同一个睡着的人突然被针狠狠的扎下一般突然苏醒,而天变带来的强烈危机感,正充当着“针”的角色。 “撤!撤!快点!驾!怎么不动?该死的!” 没有哪个命令会如此的深入人心,步兵们马上掉头就跑,而骑兵和车夫就遇上了麻烦,无论怎么拍打踢骂,这些马匹愣是一动不动,就如同一樽樽古像一般。 “这死马……” 男爵的坐骑同样一动不动,狠狠的抽了两鞭子却没想到战马突然人立起来,措手不及之下夏海克重重的摔在地上! “哎呀!” “怎么回事?” 不止是自己的坐骑,夏海克发现几乎是同时,所有的骑士都被掀翻在地!所有的战马不再顾及主人掉过头疯一般的四散逃跑。 “不对劲!怎么会这样!” 马和骑手是密不可分的好友,名贵的俊马同样也是贵族身份的像征,驯马是所有贵族的必修课,深知马性的男爵和骑士并没有因为被掀翻在地而恼怒,相反,却感到无比的诡异。 那些战马,几乎没有任何征兆的,甚至连一声嘶鸣都没有发出,就这样人立起来掀翻骑手,反常!绝对反常! 他们哪里知道,战马对自然危险的预知远不是人类所能比的,受到的影响当然比人类更大,在天变之下,普通野兽魔兽之流自然吓得连跑都不行,过度的恐惧让全身肌肉完全僵硬,当然也完全叫不出声来——吓得叫不出声来。 当天变过后,恐惧感稍微平复,立刻掉头就跑,至于把骑手掀翻,完全是因为带着骑手跑不快——被吓糊涂的马儿哪还记得背上的骑手,早吓胡涂的马儿潜意识里把骑手当成碍事的物品用最快的方式“减负”。 至于这些,骑士们自然不知道,因为即使受龙威、神威惊吓的马也不会如此失态——区区龙威、神威,怎么能和天地之威相比,天变只是天地之威的一种,又有几人见识过这样的天地之威。 “大人,现在怎么办?” 看着那些用两条腿越跑越远的人群,骑士们不知是被吓愣了还是被摔晕了,乱子方寸。 “怎么办?坐车,不是还有远着物资的车吗?” 夏海克刚一扭头,就看刚几十辆大篷马车向着太阳的方向飞奔,惊恐的车夫坐在马车上大呼小叫。这些马车并不是专门运载豆子的车辆,所以并没有被击毁,不过吓疯了的马儿还是疯一般的拉着车飞奔,马车套得太牢了,根本挣不脱,只好先跑了再说! “还是……靠自己吧!” 公爵和骑士们的脸色都很不好看,不过圣职们倒还看得开: “这是神给我们的试炼,用磨难考验我们的……双腿。” 不过,他们跑了,我就郁闷了: “这些人也太胆小了吧,这样就被吓跑了?” “尊敬的主人,刚才的情形实在太可怕了,即使是神也会被吓得落荒而逃的。” 我无奈的看着那些人影越跑越远,唉,真是失算了,在地球上,天变只是高阶修真者全力战斗的信号,经常有人说“某某与某某打得天地变色”,就是指战斗程度引发了天变,而且天变不是天劫,完全不具备攻击力,我只是想借用天变的副作用消除数量过于庞大的豆军,仅此而以,谁想到这些异世界的家伙完全不经吓,脚底抹油跑得要多快就有多快! 不行,这样放他们回去事小,没有指导我那些信徒以正确的“修炼关”,误入歧途事情可就大了。 要让他们回来……我的目光落在了德莱洛身上: “德莱洛,你立刻追上那些胆小的家伙,找到他们的领导者!” “要杀掉他吗?非常乐意效劳,尊敬的主人!我很快会将这些无知之徒的首级献给您。” 追杀逃亡者这种轻松的活计,死界君王可是非常乐意做的。 “我有说要杀掉他吗?” 左手食指伸出,轻轻的点在“观世之术”形成的影像上,右手把“盖世太保帽”向下压了压: “附身,你附在他身上,借用他的身份,命令所有的士兵回来进攻,最不济也要命令那些仙教徒回来!” “附身?主人,什么是附身?” 出乎意料,身为德莱洛居然不知道什么叫附身……大概是这家伙级别太高,那些小鬼常用的附身招数他没去在意不知道也不奇怪。 “就是依附在他身上,控制他的身体,一般都是低级死灵常用的招术,对了,俗话叫鬼上身。” “鬼上身?主人,我从没听说过死灵会附体,那些都是邪神用的招术,不过即使是邪神附体,也只是邪神的力量附体,占据主导地位的,还是以被附体者的意志为主导,即使是被召唤力量的邪神也根本无法控制附体者的行为,不过要控制对方的行为,傀儡术和灵魂占据倒是可以。” “傀儡术?” 我白了这个无知的死灵一眼: “被做成傀儡的家伙行为迟缓、动作僵硬,如同在梦游的人一般,一看就知道是被控制了。至于灵魂占据,那可是要画一个大大的魔法阵,花长达半年的时间准备,还要众多奇怪的材料,现在这种情况有什么用处?你确定死灵都不会附体吗?我记得附体可是死灵的看家本领,低级死灵个个都会的大路货法术。” “没有,绝对没有!主人,我保证无论低级还是顶级死灵,都不会有那种那么强悍的本事,如果有,凡界早就是死灵的天下了。” 德莱洛说得斩钉截铁,我却依然不死心: “不可能吧,那东西几乎算是死灵本能……” “主人,要是会附体,骷髅、僵尸还用得着得人类玩尸海战术吗?” [手机电子书网 Http://Www.qisuu.Com] “那幽灵呢?” “幽灵只是物理攻击免疫,能隐形,充当隐形杀手的亡灵,能直接穿透建筑物,杀伤里面的生物,但同样也不会那种强大的附体法术。” “唉,算了!中外都有鬼,鬼鬼皆有别。” 我无奈的把“盖世太保帽”摘了下来,拿在手里摆弄: “那……鬼打墙呢?” “主人,鬼打墙又是什么?” “也是一种低级亡灵都会的法术,让人走了半天路依然莫然其妙的回到原地的法术。你会的话让那些人永远走不出宫殿范围就行了。” “是幻术吗?” “不是!说起来应该是类似精神影响之类的东西,直接影响潜意思的法术和幻术完全不同,但又好像有点像阵法,却又和阵法完全不同……别问那么多了,我又没死变亡灵,我怎么知道,你就直接说有没有就好了。” “没有!” “确定没有?” “确定没有!主人。” 死界君王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 “这两种能力都非常强大,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被低级亡灵掌握,倒是那些邪神中有几个有类似的能力……主人,您确定这些都是……低级的……低级亡灵的法术吗?” “当然!” “你没有记错吗?身为死界君王,我从未听说有哪个死灵有这能力,不论是低级亡灵还是君主级亡灵。远古怨灵也没有!” “我怎么可能记错!” 我恨恨的把帽子带回头上! 我怎么可能记错!鬼打墙,鬼上身,鬼压床,在地球上可是那些小鬼天生就会的三个法术,根本不用教就会,怎么可能记错!原以为这种不值钱的法术应该是国际通用……唉,现在只能说,地区不同,鬼也不同。 “唉,都是鬼,咋差别就这么大呢!” 还是我自己动手吧,虽然不会鬼打墙,但布下一个让别人转回来的阵势还是很简单的。 异界之旅(新) 第八十二章 (更新时间:2007-2-16 19:09:00 本章字数:5602) 布阵并不是难事,只要通晓阵法就行,特别是那些只让人原地打转的初级阵法,召来几个小闪电,在方圆十几里的土地上打几个小坑,炸掉几座小山,改变了一点点地貌一个简陋的阵法就大功告成了,道家阵法就是这么好用。 阵法虽然很简陋,只要有点点阵法入门知识的小道士就能轻易破动,不过那些仙术师恐怕都没下过功夫去学阵法,整支逃亡的队伍,没跑出多远便如我所料再次转了回来。 “伟大的,尊敬的主人,他们又跑了!” 德莱洛兴奋的看着“观世之术”显示出的图像,这位向我效忠的死灵君主性格似乎有些“不稳定”,刚见面时给我的感觉是一个沉稳的一个人……呃,应该说是一个沉稳的死灵,但有时又会显得胆小,比如前不久天变的时候,还有时候……总之,给我的感觉是这位死灵君王似乎有些喜欢装深沉,但又经常忘记装深沉。 “不会紧,一会儿又会回来的!” 我无聊的摆弄着电锯,真是无聊啊!等那些家伙上来,我要好好的吓吓他们,浪费我那么多时间,我一定要把快乐建立在他们的恐惧之上,否则,我也不会弄来电锯那么有威慑性的凶器(不是武器)摆弄了。 没过多久,逃亡者们又转了回来,不过还是不敢“深入魔宫”,只是换了个方向继续逃命……逃亡的队伍已经拉得很长了,跑得快的和跑得慢的差得好远,有些士兵甚至丢掉了盔甲,只拿个保命的武器继续逃亡之旅。 “德莱洛!” “主人,有什么吩咐?” “有没有能改变人眼瞳色彩的法术?” “改变眼瞳色彩?” 德莱洛看了看我的眼睛(面具带着不习惯,先脱下)又看了看我的头发: “像主人这样头发与眼瞳全都是黑色的生命体我从未遇到过,估计仅此一例,这样明显的特征的确显眼……改变眼瞳色彩的法术似乎没有,不过人类的盗贼倒是有一种法术能够暂时改变容貌和发色……” “容貌我是不会改的,我就长这样子,至于头发,染发水我可不缺,可我不想用。” “主人……恕我无能为力了。” “还是我自己想办法吧。” 时间在闲聊中一点一滴的流逝,可怜的人们不知绕了几个来回,会飞行的魔法师也尝试着用飞翔代步,可惜来自古中国的阵法本身就是为了对付修行者而发明的,即使飞在空中,照样迷路,一直到天色渐暗,这支惊魂未定的队伍才渐渐的镇定下来,早已经跑散的众人在宫殿不远处的山下集结,砍去附近的一些枯枝,准备过夜。 看来他们是“认命”了,休息一晚,明天大概就会来找我拼命吧! 不过这深夜还真是无聊啊!整座宫殿黑漆漆的,一点光亮都没有,跟传说中闹鬼的地方没什么两样,可惜不是城堡,否则还真有点气氛,不过,说到鬼,我身边这个仆人可是个大鬼。 “尊敬的主人,需要点烛吗?” 也许是考虑到大多数生物都喜欢光亮的缘故,德莱洛终于想起了我还是个活物的事实,这座宫殿了,除了死灵就是钢铁魔偶,都是不需要光亮的怪物,唯一的活物就是我,偏偏我就是它们的头头。 “不用,有没有光线对我来说无所谓。” 突然间,远处的营地中散出一阵魔力波动,虽然不强大,但却很明显。 “这是……德莱洛,你感觉到了吗?这是什么魔法?” 这种波动我以前没有碰到过,再加上我对魔法不是特别精通,认不出是什么法术,不过身边正好有为行家可以询问。 “这不是魔法,是通讯水晶散发出的魔力波动,而且还是高级通讯水晶,无法被干扰的那种。主人,我想他们正在求援!” “最近的城市离这有多少路程?” 沉默了一会儿,德莱洛说道: “离这最近的城市和这里隔了一座小山,步行无法翻越,绕道要十二小时,但飞行只要一小时就够了。” “是吗?看来我得主动点了。这阵法只能进不能出,要是有人进来可不会有丝毫的阻挡作用。” 我不想把事情搞大,人要是多了就可能出现更多的意外,而且也更麻烦,所以我才第一时间把豆兵给灭了,要是等他们叫来不知多少人的援兵,事情可就更麻烦了!现在只有速战速决了!只是我原本布置在宫殿里的机器人完全白忙活了。 “德莱洛,等会儿你这么办……” 奔逃了一天的人们格外疲劳,不论是男爵、军官还是士兵,车夫也在队伍中,不过却车辆却只有一半不到,其他的马车因为质量问题被吓疯的马儿硬生生的拖散了架。 “还有豆子吗?” 男爵一脸疲惫的询问一位中年仙术师。 “有土豆,加点牛肉做个土豆炖牛肉倒是不错。” “黄豆绿豆还有吗?” 仙术师指了指不远处沸腾的大锅: “有是有,但都是不能变兵的废豆,地上倒处都是,厨师刚才随便捡了点煮汤。” “唉!” 夏海克长长的叹了口气,疲惫的向宫殿看了一眼,突然,宫殿燃起了熊熊烈火,紫色的烈焰再次出现,火势虽大,但比起白天那场冲天紫焰还是远远不如。 “准备战斗!” 不等男爵下令,刚才还躺在地上半死不活的人们早已经一跃而起,个个生龙活虎的拿起武器,手忙脚乱的结成一个圆阵,战士和失去坐骑的骑士在外,每个人都分到一面盾牌,骑士盾、小圆盾、方盾、重盾,五花八门看上去杂乱无章,再加上先前有一部份人为了逃命丢了盔甲,使得队伍中穿布衣穿盔甲的都有,看上去更乱了。再里面是一圈的投枪手,这些投枪手即可以当枪兵使用,又可以做为充当远程打击力量,其后便是几个魔法师、仙术师、祭师,最里面是没有战斗力的车夫、厨师之流,当然,还有男爵大人和几个亲兵。 在紫焰的光芒下,一些黑影从天而降,数量不是很多,估计大约十几二十几个,由于光线不足,没法看个仔细。 “注意!火把,丢!” 无数火把随着命令被丢到空中,划过一道弧线落在地上,借着火炬的光亮,全身被金属包裹的武士出现在人们眼中。 “是死亡武士!” 这些人形机械因为被德莱洛附上了浓浓的死亡气息,外形上又以人类重装武士相差不大,被人认错也不奇怪。 不过,这些“死亡武士”并没有马上进攻,而是向两边让开,空出了中间一大片空地,轮到我登场了! 一团紫色的火球从宫殿方向飞来,重重的砸在机器人让出的空地上,巨大的撞击声和大地的震动令第一线的战士不由得后退的几步。 声势十足,绝对华丽的出场!这是那些动漫和电影里大BOSS登场镜头精选,根据我的了解,异世界的正派反派的BOSS们可从来没有这么震憾的登场,就算是神也没有,可以说开天辟地至今,我是登场声势记录第一。 在人们惊恐的目光中,我从火焰中缓缓的走出,当看到我的身影人们却逐渐从惊恐变得……有个人甚至小声嘀咕: “我还以为是个身高十米一拳能打倒亚龙的大魔王,原来只是个带面具的怪女人。” “就是就是,吓了我一大跳。” 怪女人?居然说我怪?哼,那个人,我记得你了! 不过,不值得为了几个小角色坏了我的出场秀,于是,我压低噪门,用尽量低沉的声音背起了精心准备的台词: “卑微渺小的人类,你们来这做什么?想加入不死的亡灵一族吗?” 没有人回答,那些小兵的身份不够,而身份足够的男爵却没有足够的胆子说话。 “怎么,你们连说话的胆量都没有了吗?” 几乎所有的人目光都集中在男爵身上,受到无数目光“鼓励”的夏海克咬了咬牙站了起来: “加……加入亡灵我们没有……没有兴趣……” 声音音量挺大的,几乎是吼出来的,但中气明显不足,还不连贯。 “我们……我们是来……我们是路过的,不小心迷路了,能麻烦大姐带我们出去吗?” 此话一出,除了男爵本人和那些人形机械,在场者几乎人人一口气堵在气管里,大脑都是一阵眩晕:怎么这种严肃的场合还会跳出这么一个活宝来。但是男爵大人接下来的话更绝: “迷路了半……半天,我们都挺饿的……有没有吃的啊?” 这家伙,是不是被吓昏了头,口不择言? “等你们成了亡灵,就不会感到饿了……” “我还是觉得活着好。” 夏海克突然一改刚才那副吓场了的模样: “要死的人是你,大伙儿听着,眼前就这么几个亡灵,一起上,杀啊!” 这时我才发现,本来被吓得面无人色的士兵们被夏海克这么一搞,心中怯意早已经消失大半,再被这么一喊,只是愣了愣,立刻冲了上来,这位男爵,看来不是完全吃闲饭的啊,挺懂得鼓舞士气。 即然打起来了,小兵就应该由小兵来解决。 “讨厌鬼们,给我上!” “讨厌鬼”作为挖掘机器人,并不是什么专门的军用品,我只是对它们的程序进行一定的修改,它们虽然没有军用机器人装备的光电军刀和枪械、小型火炮、导弹,但如果只是对付一些使用冷兵器的军人,却是足够了。 它们的双手马上变成了钻头,这些强化碳素钻头是高效的采矿工具,用着极高的效率,一交锋马上就显示了它们的实力,虽然这些机器人不够灵活,但对方也不是什么武技高超之辈,那些盔甲啊,盾牌啊,根本两三下就报废了,兵器也麻利的被钻出了几个缺口,不过钻头的噪音实在是大,这也是我为什么叫它们“讨厌鬼”的原因。 “星空中闪烁的光芒,以您仅有的光辉照亮漆黑的夜空……” 战士的攻击被挡了下来,可是后方祭师却开始吟唱魔法: “……光明永远的旋律,晨星指路!” 数道光芒从天空射下,和几个小时前我用来攻击运输豆子的马车的卫星攻击非常相似。 “啪”“啪” 魔法的声光效果比起科技武器来还是差了点,尽管威力并不弱,几声脆响,所有的“讨厌鬼”都成了地上的一堆废铁,这些机器人虽然身上包了一层钢板,但必竟不是军用机械,用的只是普通钢板,又很薄,自然经不住魔法攻击。 不过相比之下,那些战士损失可就大了,短短的交锋中,有好几十人倒在地上……倒不是死了,我并没有让机器人下毒手在他们身上钻洞,只是让机器人毁掉他们盔甲兵器的时候顺便“踢”“撞”他们一下,专捡四肢下手,可想而知,被这些力大无穷的铁家伙打到的人,手脚是折定了,那几个先前说我“怪”的人被重点照顾,伤势特别重。不过反正他们有圣职人员在,很快就能回复。 “我还以为诗风情的祭师只会使用风系法术呢。” 我看了看不远处的几位祭师,刚才那个法术似乎有点难度,再加上劳累一天,这些神职有些摇摇欲堕,不过却还是坚持着,但短时间内想发第二个法术是不可能了: “只要是信奉神的人,光明法术是肯定会的,要不是现在是夜晚,要是不是‘圣尸’被毁,你只有伏诛的份。” 在天变的时候,和豆兵一起被毁掉的,还有“圣尸”和魔法师们的召唤兽,看来这些神职挺在意那些僵尸的。 我还想再说两句,没想到这时魔法师的法术也完成了,一瞬间,无数的各系魔法都冲着我过来,看样子是想一击必杀。 “就这点水平?” 看着那些魔法一一打在护身罡气上,我不禁好笑: “就你们那点水平,多回去练几年。” “我们压根就没想一次打倒你。” 一位魔法师笑得很开心: “回头看看你的手下吧。” “你不会是骗我回头吧?哼,这种伎俩太幼稚了,我就免为其难上当一次好了。” 我很大方的故意上了一回当,反正他们也伤不了我,可是回过头却看见,续“讨厌鬼”之后,“小气鬼”军团全变成了一个个大铁球,也变成了废铁: “怎么回事?” “哈哈,想不到吧!” 这回笑的,是仙术师: “我们仙术师可不仅仅只会把豆子变成士兵,我们的金系法术可是所有使用金属装备战士的克星,即使亡灵也不例外,金系法术会让他们被盔甲压成一个肉团,要圆的还是要扁的全看我们心情。” 我还以为这些仙术师只学了个“点豆成兵”: “除了这些,还有吗?” “没有了,也没有必要学,就这两个法术,够用了!” 说完,仙术师们拂尘一挥,战士们身上的盔甲、盾牌和武器全都附上了一层光芒,是“披甲执锐术”!在这个法术下,盔甲会变得更加坚固,武器也会变得更加锐利,这个法术,会把一群轻步兵变成一群比重步兵防御更加的家伙,前提是那些轻步兵要有穿金属盔甲而不是皮甲! 嗯,只是修炼了金系的“毁兵术”“披甲执锐术”和木系的“点豆成兵”,以前还见过仙术师用“金爆术”,还有个土系的“移山术”,其他几个初级的控制系法术,除此之外似乎没见过别的中高阶道术,唉,问题还是很严重啊! 见己方形势扶摇直上,士兵们兴奋极了,嗷嗷叫着冲了上来: “抓活的,我要看看亡灵女人长什么样子!” “肯定很丑,等会儿我要把她的脸划花!” 把我的脸划花?心肠真不是一般的恶毒,要好好教训一下! 打了个响指,藏在暗处的德莱洛得到信号马上施放出了一片带着死气的烟雾,刹时间鬼气腾腾! “这是什么?我看不见了!” “镇静!镇静!” “哎呀,谁用剑捅我了?” 烟雾影响他们的视力,却对我不起作用,趁着这个机会,我要解除这些战士的武装! 五系金之术——碎金! 烟雾过后,所有的战士都发现,自己已经手无寸铁,身上的盔甲,手中的兵器,全都变成了地上的破铁片,握在手中的只有一个个剑柄或是木棍,而投枪手更倒霉,本来收到命令作为预备队注意战场情况的,没想到一枪没投,身上留下的,就只有木棍了。 刚才还扶摇直上的形势,一下子急转直下,如同股票崩盘。 PS:过年这段时间可能有些忙不会更新 异界之旅(新) 第八十三章 (更新时间:2007-2-28 0:21:00 本章字数:6283) 同样是金系道法,仙术师现在只会用此最肤浅的法术,像那些令盔甲刀剑如炸弹般炸开伤敌,或是让盔甲变形缩成一团挤死穿着盔甲的战士,这些都是入门用的金系法术,尽管这些法术被异界人称为“战士克星”“骑士杀手”,仍然改变不了它们是入门法术的事实。 这些入门法术,只要简单的操作就能够使用,完全是模式化的,至于法术效果完全依靠法力输出的大小来控制,这样简单的控制对于正统道术要求的“收发自如,操控由心,如臂挥使”的境界相差太远。 异界的魔法师和战士都属于那种出了招就必须坚持到底,不能半途收招的低级水平,发出来的招术都是一模一样的声光效果,几乎一样的杀伤力,完完全全的公式化,和地球上那些电脑游戏里那些“系统招式”差不多,只有魔导师或以上级别的“强者”才能勉强玩出一点花样,受到这种主流的影响,仙术师们的思想也停留在这一水平,丝毫没有想达到那种“收放自如”的境界。 我所使用的也是金系道法,同样也是以破坏金属物件为主,不过不同的是,这招如果由那些水平不够的仙术师来使,化为灰烬的金属粉尘会从人体的呼吸道、毛孔等地方进入体内,破坏人体组织的全部机能,很快就会让人死亡。而在我的控制下,这却只是个解除武装的小法术。 “哈哈哈” 我故意张狂的大笑,借此刺激一下这些人: “是谁说要划花我的脸呢?” 手无寸铁的人们中有几位感到一阵寒意,武器和盔甲是战士们最可靠也是最依赖的伙伴,有了好装备的战士是老虎,是狮子,没了装备,就是绵羊,连反抗的意识都丧失得一干二净,也许有些对自己拳头很自信的家伙在失去武器后会用拳脚、牙齿去和敌人作战,但那只限于人类与人类,或是人类与低级魔兽之间的战斗,要是用拳头去对付巨龙,就算是斗气强横的圣阶武者也不会做这种事(法师除外),眼前这些人已经把看成是我死界的君王之一,拳头对我这样“强大而邪恶的存在”肯定不会起任何作用。 “这是‘碎金’……为什么你会我们仙教的法术!” 认出我所用的法术,仙术师们的脸色都变了,不过即然已经被认出来了,我就说出了早已经准备好的台词: “任何招术,在我面前使用都有可能成为我的招式。” 这台词经常在地球某国出品的动画或漫画中看到,不过不得不说,这台词还真的很唬人。 “不可能!” 事实就在眼前,但那些仙术师似乎还不相信。 “不管什么可能不可能的……” 电锯被启动了,随着马达轰轰作响,锯齿快速的转动着,巨大的马达声响和快速运动的锯齿,令一张张脸都变青了。 “还好刚才这电锯被我护着没被你们的法术毁掉……” 我伸出手,顶了顶头上那顶“盖世太保”帽,脸上的白银女神面具也反射着光,只是那反射的光怎么看怎么诡异、阴森: “刚才说毁我容的……” 电锯猛的直接人群中不断向后缩的几人: “是你们吧!” “不是……不是我,是他!” 士兵甲连忙将身边的小兵乙拉来挡着身前,小兵乙一看自己被那个叫不出名字,但一看就知道是强悍而可怕的兵器指着,腿都软了: “刚才我根本没说话……” 随手接过了战士丙挡在身前: “我看到了,刚才是他说的……” “不是我!” 战士丙转身也想拉个人挡在身前,结果手上却抓了个空,这附近的人早就跑了个精光。 “是谁已经不要紧了……” 我用非常低沉,非常阴森,用缓慢的速度一个字一个字的说着,人们疑惑的看着我: “您不追究了?你真太仁慈,太……” “不……我要把你们都杀了!” 我突然大声“吼”出来,同时把电锯高高的举起,我相信这模样像极了“电锯分尸狂”杀人的前奏。 “我们是无辜的……” “宁可错杀一亿,也不可放过一个!你们都要死!” 说话的时候,我已经身在半空,向人群中央落下,受惊的人们四散而逃: “救命啊!” “我是无辜的” “冤枉啊” 郁闷,听这些叫声,我怎么总觉得像是古装审案片里的情节,就差个“青天大老爷”登场了。 我落下的地方,正好是那位男爵,骑着高头大马,坐看人们四散而逃,面对当头落下的电锯,他似乎吓傻了,照这样子,他非分尸不可,我正考虑是不是要把电锯移开一点,只给他留点小伤,反正有神职在,就算切断大动脉只要救治及时也死不了,不过他总算及时回了神,身子一歪,摔到地上,爬起身来头也不回的撒腿就跑。 在马儿嘶嘶的惨叫声中,电锯轻而易举的将那匹骏马轻易拦腰切成两段,而人们所做的,只是回头看了看那一分为二,还在垂死挣扎的马儿,然后继续撒腿就跑。 阿米陀佛,秦琳保佑,可怜的马儿,我会超渡你的。 左手轻轻扶过马儿的头部,灵魂被抽离驱体,随后进入了轮回,被仙灵超渡的灵魂,带着少许仙灵之气转生,它的来世绝对不会是平凡之辈。 不过,“超渡”在人们的眼中看来,却是我这个“死界君王”吞噬了那只可怜战马的灵魂,当下二话不说,两只脚丫子撒得更欢了。 “我们怎么办?” 一群神职们面面相觑: “跑吧!再不跑来不及了。” “我跑不快啊!” “那是你的事,我先跑了。” 魔法师和神职们刹时间作鸟兽散。 “等等我们!” 仙术师们紧随期后,虽然最后开始跑,但仗着在地底是就练出的强壮身体,很快就超过了那些神官魔法师。 “这么快就跑了?” 关掉了电锯,找了个干净战的地方坐下。这时,一直躲在旁边的正牌死界君王冒了头: “主人,他们都跑了……” “没事,一会儿还会回来的。” “嘿嘿,主人英明,我倒忘了这事儿。” 时间还长,我从烧烤架上拿了个火候刚好的烤鹿腿,除下面具,咬了一口,好香啊!异世界的饮食水平很差,除了个别几个国家,大多数地方饭菜味道都只是勉强入口,唯有烧烤做得不错,非常有水平!当下把那些被人咬过的、烤焦的统统丢到一旁,换上了新鲜的肉,嗯,品种很多啊,猪牛羊鸡马的肉都有,鹿肉兔子肉也不少,好了,不说了,开餐了! 果然,过了一会儿,原本四散而逃的人们总算回来了,哼,阵法还在,想跑可没那么容易。虽然双腿还在发抖,但步伐坚定,尽管手无寸铁,却排成坚定的队列,因为他们知道,逃不出去了,除了以死一搏,没有别的出路。 “伟大而英明的主人,那些人类回来了。” “知道了,不急,等我把这个吃完……你先回避一下。” 当我把鹿腿上最后一大块肉吃进肚子,整支鹿腿只剩骨头,随手一丢,在旁边不知谁丢在一旁的衣服上擦干了手上的油迹,白银面具一带,迎上了怀着必死决心的队伍,当然,最后还不忘召唤一只风元素帮忙照看那些烤肉,免得烧焦了,为什么要是风元素呢,这里面可有很深的学问,如果用土元素,那些烤肉上恐怕会沾上泥巴,用水元素的话,时间长了水份都会蒸发掉,火元素就不用想了,我还不想吃焦碳,至于德莱洛……让一个死人去碰那些烤肉,我会没胃口的。 “你们终于回来了!” 电锯在我手中欢快的轰鸣着,对面的人群也并不是手无寸铁,至少木棍还是有的! “魔女,我们和你拼了!杀啊!” 一大帮人蜂拥而上,再也没了什么队形,反正怎么看这伙人就是一股子乱民,完全没了军人形像。 但是冲在最前面的,不是人,而是各种各样的法术,什么暴炎、强风刃、审判之光啊,还有许多乱七八糟的法术一窝蜂的对准了我,其次却是各种斗气,从普通的斗气到神殿骑士的光明斗气全都有,可惜不论是法术还是斗气,都没什么质量,法术大多是中下阶的,高阶魔法没见着一个,斗气也全是剑师以下级别的。 “就这么点水平?” 我不肖的笑笑,发出一道剑气,满天飞舞的魔法和斗气刹时间消失得干干净净,刹那间,天地间清静了。 “接下来……咦?” 我正想发表几句感慨,却没想到身边站了三个战士,这三个战士呈等腰三角形把我围在中间,每个人都离我十米远,令我奇怪的是,这三个战士穿着全套的盔甲,手中拿的也不是木棍,而是真正的金属兵器,如果只是这样我还不会惊奇,这三个战士,穿的是仙殿剑士的装备,不是仿冒品,仙殿剑士的盔甲,并不是金属制成,而是和地球上的防弹衣差不多的材料制成,而他们的剑,也不是钢铁制品,是合金! 这些家伙,趁着刚才魔法斗气满天飞的时候把我给围住了,而我出于大意又懒得去感兴四周,才让这三个剑士把我给围了起来。 “什么时候……” 我环视着周围的三位仙殿剑士,我记得刚才根本没看见他们啊! “天不亡我!哈哈哈!” 那位男爵仰天长笑,喝止了其他手持木棍的士兵: “想不到吧,刚才正好碰见几位仙教高手前来支援,魔女,今天就是你的死期!” “我的死期?” 我歪了歪头,看着那个满面红光,全无刚才狼狈样的家伙: “就一个小小的三才阵也想对付我?” “你居然知道三才阵!” 在场的仙职们明显吃了一惊: “你怎么会知道我们仙教的三才阵法?” 我笑了笑: “你这话问得真奇怪,有些基础的东西当然清楚,就像战士不会魔法,但依然知道有种法术叫做火球术一样。” “基础……的东西……” 男爵的信心马上消失了一大半: “扎特,三才阵真的是基础的东西吗?” “是的,男爵大人。” 从人群后边走出一个红发金瞳的仙术师,这个仙术师在刚才我也没见过: “大人,这位死灵君主应该也会点阵法,我见这附近被布下了一个迷踪阵,这才使大家走出不去。” “迷踪阵,很厉害吗?” “大人,不用担心这位死灵君主能强到哪去,迷踪阵是比三才阵还基础的东西,除了让人迷路外没有任何用处,也没有任何杀伤力。” 那位红发仙术师说完,目光移到了我身上: “死界的君王,你为什么会我仙教的阵法?” “这话有意思,你干嘛不问为什么那些火系魔法师会炼狱魔物的火系魔法?” 这话有点强词夺理,魔法这东西只是简单的把魔法元素凝聚起来而以,那些高阶魔兽或是魔物,对自身属性相同的魔法只是看一遍马上就学会,只要魔力足够就能放出来。 至于道术却不同了,那是勾通天地的玩意,说起来阵法比普通道法的层次还要更高,除了入门阵法可以随便布置以外,其他的阵法可都要通过演算,预测天机才行,就算同样以阵法起家的那些门派,除非盗艺或破解、学习,否则不可能出现两种相同或近似的阵法。 “魔法师是有国界的,魔法却是无国界的!阵法也一样。” 地球上的某句名言被我改了点内容丢了出来。 “好个‘魔法师是有国界的,魔法却是无国界的’不过无论如何你今天都要死,记住了,消灭你的人,是仙教红蓝双杰之一的真红使者——扎特!” “三才阵发动!” 无声无息的,三道光柱划破虚空,直接照在那三位仙殿剑士身上,三个先秦时代的金色文字“天”“地”“人”分别出现在三人脚下,随后文字破碎化做如同点点繁星一般的光芒,随着三道光柱缓缓升上天空。 “神迹!” 不少人跪了下来,喃喃祈祷着,这声光效果,真的不错! 不过我可不吃这一套,他们身上的力量是我给的,阵法是我教的,现在我可是很有兴趣看看他们的水平有多高,比起先前那几个只会玩豆子和金系道法的家伙有多强,可别再是偏科生。 “什么神迹,哼!” [手 机 电 子 书 : w w w . 5 1 7 z . c o m] 虽然身为中疆全国的“精神领袖”,但我对什么“红蓝双杰”却是第一次听说: “你们这些家伙明显是学艺不精,三才阵发动时可没这么大动静,正宗的三才阵发动时可是无声无息的!那时候才是阵法大成,现在这样子,估计连小成都算不上。” 话虽是这样说,但我已经对他们的阵法能力给予了肯定,必竟仙教才创办没多久,这么短时间内能够学到点阵法还是挺不错的! “你对阵法挺了解的,不错,这三才阵我们也是刚刚才会,你便是我们的第一个试验品!” “想法挺好的,不过你以为我就这么傻站着等这阵势发动?” 饱含真气的电锯斩向其中一条光柱,站在光柱里的仙殿剑士举剑抵挡,合金宝剑与电剧相交,噪音响起,火花四射!受到不断转动的锯齿影响,剑与锯发出剧烈的抖动,那位仙殿剑士可是第一次碰到这种非巨力产生的快速抖动,手上发麻,差点拿不住剑,不过其他两位剑士并没有坐视同伴独斗,两道剑气(不是斗气)向我后背急袭而来。 不错,不错,虽然他们体内的真气并不是自己修炼来的,但能这么快掌握普通武林高手几十气修行才能掌握的剑气也是相当不容易,不过这剑气好像应该是仙殿骑士的绝活,怎么仙殿的剑士把这招给“盗学”了?不过不管怎么说,仙殿剑士的水平,我非常满意。 虽然满意,但可不能说出来,我回过身,电锯一挥,也是一道剑气,与那两道剑气同归于尽: “你们有点水平,不过还不够。” “那这个呢?” 扎特丢出了几块宽五厘米、长十厘米,厚一厘米的玉片……不,不是玉片,是玉符!道家的符术有分两种,一种是“软符”,软符以纸符为主,有些门派喜欢用布或是丝绸制做的都有,不过随着时间流逝,纸符因为制做方便,成本低廉成为各派制做“软符”的首选。 而硬符却主要是以竹、木、石、玉、金属等坚硬物体制成,硬符制做比较麻繁,也比较费神,但是效果却是软符远远比不上的,特别是玉符,本身就有灵性的灵玉制成的玉符拥有移山埋海的能力也不足为奇。 扎特丢过来的,是玉符,虽然看上去还很粗糙,不过想来他也刚学没多久,可以理解。 恰好,三才阵刚好发动,雷电、灵火、罡风齐至,虽然三才阵只是初学者的攻击阵法,但阵法的力量都是借用天地之威发动,就算是神,即使是天神或是创世神之类的顶级神灵,恐怕不死也得脱层皮。 这样的威力是在场诸人都能感觉到的,天上的云朵已经有些异样,三才阵的威力虽然不足以引发天变,但这样强大的威力引发一点点的反常却是非常正常的! 我该走了,这次,算他们合格了!阵法和玉符的威力足以让任何神灵死伤,但对付仙人,还早着,必竟没有人会比仙更精通偷天换地了。 于是,在阵法与玉符发作的时候,轻易强行冲开了一道口子,化作一道光芒向远处“逃遁”,当然,我没有忘记留下“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后会有期”的经典词句。 躲在一旁观战的死灵君王得到我的传音入密早就溜了,再也不去想“消灭那些人类”了,三才阵的威力让它早已经腐烂的心脏猛的跳动了几下。 “唉,还是没有消灭那个魔女!” 扎特叹了口气: “惭愧啊,要不是刚学符术阵法没多久,这次说什么也让留下!这次回去要好好修炼。” 仙术师们都默默的点头。 “大人!” 一个士兵将手持的木棍指向曾经的营地: “有个风元素,拿着一堆的烤肉逃跑了。” “………什么时候元素生物也会进食了?” 最终,这些烤肉一个没落下,全被我一个人独享。 异界之旅(新) 第八十四章 (更新时间:2007-3-1 22:36:00 本章字数:4576) 神圣天国的精神中心,平时空旷的圣神大殿里整齐的站了几十名妙龄女子,神殿每隔十年会为自己信仰的神灵献上“神姬”,每到这个时候虔诚的信徒们都会将家里美丽的女子交给教会,通过层层筛选,从中选出相貌品行杰出者,由教会送到圣神大殿,在这里,将由主神亲自进行。这些女子都明白,即使被选中,也无法成为神的伴侣,顶多就是一只“金丝雀”,即使受宠,年老色衰之后失宠是肯定的事,否则这种“选秀”也不会十年一次。也许不久的将来会有一位女神成为神的终生伴侣,那个时候,虽然同样作为“神姬”,但身为人类出身的“神姬”是注定不会有好下场的,但幸好神灵中男女比例严重失调,这种情况实在不多见。 由于神会“降临”,圣神大殿方圆十里之内负责警戒的天使、神殿骑士数量多得足以发起一次战争,圣灵之殿所座落的城市全面戒严,人们被禁止出门,街道上不时有一队队神殿骑士走过,屋顶也不时有天使低空掠过,平时负责城市安全的城卫军队却全都被赶出城市,并被要求负责城市近效以及交通要道的盘查、巡逻和守卫任务。 皇帝和教皇,一个世俗权力的最高者,一个神权在人间的最高代言人现在只是静静的待在角落,他们的身份虽然尊贵,但在神面前,依然只是蝼蚁一般。 “教皇陛下。” 皇帝转过头低声对着身旁的一脸虔诚的教皇,同时指了指大殿中央静立的几位女子: “那几位女子虽然相貌不错,但并非上上之选,身段也不是上上之选,怎么这样的女子也会被混进来?” “皇上……” 教皇瞄了眼那几个女子: “我国虽大,民众虽多,但条件实在太过苛刻,完全符合‘神姬’标准的,每次少有超过十人,其他的都是那些有背景的大贵族、大富豪送进来的,这种事并不是发生一次两次,身为新君您本来应该早点知道才是……” 就在这时,磅礴的神威笼罩了整个神殿,随后刺眼的神光照亮了整座城市。 “神……降临了!” 不知谁喊了一声,在很短的时间里,整座城市都响起呢喃般的祈祷声,无论是普通的平民,还是神职,全都虔诚的跪在地上祈祷,往日飞翔的天使也降落在地面,高唱赞美神灵的歌谣,除了那些“候选神姬”,所有的人与天使都在至高无上的神灵表露自己信仰的坚定。在庄严神圣的气氛中,神光渐渐黯淡,显露出神的身影。 “吾神!” 大天使长随即迎了上去: “受到神圣的感召,这些虔诚的子民们打算将自己身体、精神和灵魂献与无尚尊贵的吾神,在您的身边无时无刻的感受神圣的指引。” 神并没有说什么,只是点了下头,带着一脸的圣洁与慈祥从一个个“候补神姬”面前走过,突然间,他停了下来,死死盯着一位绝色女子,脸上的圣洁与仁慈刹时间没了踪影,回过头对大天使长问道: “中疆的那位女神叫什么来着?” “回吾神,那位女神叫秦琳。” “她有什么特征?” “绝色的容貌,完美的身段,如同星空一般美丽的黑瞳,有着黑色丝绸一样光泽的长发,她的气质无法用语言形容,给人的感像天空的白云一般飘渺,如梦幻般的感觉……” 话,刚说到一半就中止了,因为大天使长查觉到了神的异样,顺着他的目光,他看到了一位女子,一位有着绝色的容貌,完美的身段,如同星空一般美丽的黑瞳,有着黑色丝绸一样光泽的长发的女子,这女子的气质无法用语言形容,给人的感像天空的白云一般飘渺,如梦幻般的感觉……刚才的一切语言,似乎都是在形容她。 “秦琳……” 大天使长一阵眩晕,不知是因为那女子的美貌还是因为那女子的身份: “来人啊!” 全副武装的天使们冲了进来,女子们惊叫着四散逃开,只留下那位黑色女子。 “秦琳么……” 面对持剑而向的天使,那女子毫无惧色,只是用低得只有自己听得见的声音自语: “没想到居然在这里得到她的消息,真倒霉。” “秦琳,你也是一方神灵了,应该知道无经许可闖入其他神灵的守护区可不是件小事。” 大天使长挺身挡在神灵身前,对那女子大声说道。 “哦,那有多大的事?” 那黑发女子脸上满是毫不再意的神情,大天使长气不打一处来: “大到足以引发战争!如果你不能给出一个解释的话。还有,更严重的是,你打扰了‘神姬仪式’这可是非常严重的事!” “是吗?” 那黑发女子环视了周围如临大敌的天使: “还有件事更严重。” “还有什么事会比‘神姬仪式’更严重?” 大天使长被神一把推开: “听说身为中疆女神的你喜欢四处游戏,这次该不会是看我这热闹特地跑来……” 那女子并没有让他继续说下去: “仅以天使的身份,胆敢对仙人对刃相向,是为谋反之罪,虽未受天庭册封,但也是一方神灵,却见仙不拜,是为大不敬之罪,一次犯两天条,你们想要怎么样的结局呢?” 虽然这位女子所说的话在场的人、天使和神都只听了个半懂不懂,但对方来者不善却是肯定的,天使们手中的兵器握得更紧了。 “秦琳,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没有理会神灵,或者这女子眼里根本就没有神,只是她看到那些天使敌意更浓,眼中闪过了一丝愤怒: “执迷不悟的家伙!” 只见她手一伸,修长而美丽的手指一个虚划,一个空间之门瞬间出现,无穷的神威瞬间让在场的所有生动都动弹不得,现在,也只有那位女子能动弹。 “这是……天神的神威……不止一个” 面对突然出现的情况,在场唯一的神灵在狂暴的神威中艰难的扭转着头,目光透过空门之间,看见了那来自异位面的影色——那也是一座宫殿,一座银色的宫殿,宫殿大门顶上写着“宫寒广”三个斗大的古代汉字,只不过他不懂汉字,即使懂得现代的简体字,也认不清那几千年前的古汉字。 令他胆寒的是,那宫门前的四个身穿银色的中国式鳞甲,手持长枪的卫兵,无穷的天神之威正是从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在数千年前,天神可是神族中的皇族,仅次于创世神、造物神的无上存在,是谁,是谁居然这么大权势能让神族的统治者如看门狗一样守门……虽然他们全副武装非常威武,当再怎么威武,装备再怎么整齐精良,也改不了他们只是一个小兵的事实。 “来人!” 这次叫人的,不是大天使长,而是那位黑发女子,听到那女子召唤,四名银甲卫兵竟整齐的单膝下跪: “仙子有何吩咐。” “令新月天王带四千月宫天卫速速来此,其余月卫紧守月宫,不得擅离。” “是!” 很快的,无数银甲士兵通过空间门蜂拥而至,庞大的天神之威压得整座城市中的生物都透不过气来,无法动弹的天使与神,以及那些个信徒毫无反抗的被抓。 “仙子,这邪神如何处罡。” 一天将打扮者将那位神灵丢到女子面前。 “我不是邪神!” 神鼓足了气力,这才喊出比平常说话声音略大一点的叫声: “我是圣灵神族第三代至尊神,有高贵的……” “你有天庭的册封吗?” 天将不耐烦的打断了这位神灵的自辩: “什么天庭?什么册封?” 神迷茫的喃喃自语。 “非受天庭册封之神,皆为邪神!你胆敢见仙不拜,又对仙子以刃相向,按天条,不敬之神当罚三百雷刑,夺神格,谋反之罪当封入炼神阵,同党连坐,亲属诛九族。” “连坐?诛九族?” 这些陌生的酷刑却是神灵非常陌生的。 “炼神阵就免了,我们回不去了,这个世界被下了单向禁制,只能进不能出,没法押去天庭受刑了。” 黑发女子丢了个小闪电,击打在空间门上,却被一层看不见的墙挡了下来,几名天兵见状,试着用兵器捅了捅,结果发现果然有个单项结界存在,这下,源源不断涌入的天兵停在了广寒宫门口。 “不要紧,过来吧,没有我的广寒宫形同虚设,五千月卫,留一千守着,其余人等都过来吧。” 见那女了下令,银甲天兵们不再迟疑,大踏步的迈过了空间门。 黑发女子,回过头看了看已经软倒在地上的神以及天使: “他们似乎和吹牛大神耶酥是同一类形的家伙,本事不大牛皮不小,让他们品尝一下那位吹牛大王所经受的下场倒也不错。” “是!” 天兵们转眼间就把天使抬了出去。 “秦琳,我和你无怨无仇,你为什么要这样?” 神知道自己的大限己到,不甘的大叫着,却被一只穿着银色战靴的脚狠狠的踢倒,随后脑袋被那只脚踩在脚下,耳边传来那位天将的嘲笑: “瞎了你的狗眼,这位是鼎鼎大名的嫦娥仙子,人称为月仙子或者广寒仙子,我家仙子和紫天仙子秦琳哪有半点相似?” “有!” 虽然被踩在脚下,神却依然在大吼,生死边缘暴发的潜力虽然巨大,但依然无法挣脱天将的脚,而他的一身神力,在天神之威下根本无法聚集一丝半点。 “黑发黑眼,还有……” “还有什么?” 天将的脚从神的头顶移开了,还没等那位可怜的神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就把天将拎了起来: “给本天王看清楚了!” 天将把自己的头盔拿了下来,露出那一头黑发,神不可思议的看着天将: “……不……不可能,怎么会有黑发黑眼的天神!” “为什么不可能?” 天将手一松,那位神整个儿都坐到了地上: “我原本是红头发的,眼瞳是什么色儿我也记不得了,那是很早的事,告诉你,只有受天庭册封的、封神榜上留下名字的神,才会拥有和华夏民族一样的特征,这是你们这些蛮夷邪神所有没有!” 天将的语气里,带着无限的骄傲,或许长期以来一直在仙人面前点头哈腰,现在好不容易碰上个番邦蛮神,还是下等神,所以非常乐意的摆显了自己,不过天将还不会忘了正事,特别是现场还有个仙灵在场: “给我拖下去!” 两个天兵抓着神的肩膀就往外拖,神想反抗,但这两个天兵,虽然实力远比不上天将,但也是两个实打实的天神,他的反抗依然是无力的。 “慢着!” 从刚才起就找了个坐位闭目沉思的嫦娥终于开口了: “这个东西还有些用处,留着他吧!” “是!” 两个天兵松了手,在生命得到保障后神一下子晕倒在地。 “没用的东西!吓成这样。” 其中一个天兵踢了踢昏迷的神,不宵的说道。 “还有那两个人,看上去像皇帝打扮还有教皇,都给我留下。” “是!” “天王,你速带两千天兵封城,此神殿内除了刚才那三人外其他一率灭口。城内除百姓外所有士兵与天使一率坑杀。然后收敛气息封城,所有人只许进不许出!” “是!” 天将迅速带人离去,神殿中很快传来此起比伏的垂死惨叫,城中也响起断断续续的惨叫声。 看了眼还在发斗的皇帝和教皇,这两个昔日尊贵的人物现在完全吓得坐在椅子上发抖,活像待宰的牲口,喃喃自语: “本来只是想游玩,没想到竟然得到秦琳的消息……唉,如若不将你们灭口,让秦琳得知消息,我恐怕会有不小的麻烦。” 古中国之行 第一章 故人重逢 (更新时间:2004-7-25 17:51:00 本章字数:4637) 放眼望去,到处都是参天巨木,空气中饱含着水份,一只从没见过的小蜥蜴从我脚边爬过。 “是原始森林啊!” 我别提有多高兴了,长那么大都从来都没见过原始森林,地球上的原始森林早在二十一世纪末就被全部砍伐,我对原始森林的概念仅仅只限于记录片,在我的印像里,原始森林和公园的小森林的差别只是树的大小,有没有管理员的差别,现在才知道差别是那么的大,随便找一棵大点的树就是那种好几个人合抱的粗细。 “姐姐” 天华的身上停满了松鼠,小鸟之类的小动物,还有一只拳头大小的小猴子坐在天华头上。见我走近,小动物们全都一哄而散。 “那些小家伙怎么都跑光了?” “你封着自身的仙气,它们当然跑了。” “那和气息有关系吗?” “当然有了,自然界的生物对仙气大多都有好感,而且在这种原始森林里最好还是把气息放出来的好,不然很危险的。” “哦” 长期以来,我都是把气息压抑到最低点,这些气息终于有出头之日了。 随着气息的释放,原本跑开的生物都慢慢的跑了回来。 一只黄色小鸟落在我肩上,有这只鸟开了个头,像其他的松鼠、猴子以及一些说不出名字的小怪物都围了上来,看这情形,好像我和天华成了百兽之王似的。 天华没有理会那些小动物,右手捏了个剑决闭上眼睛念念有词,很快就睁开眼睛“姐姐,阿耿在西面,离我们很近,才五里路程。” 青霜剑脱离天华的身体,离地三尺,渐渐变大,天华一翻身坐在剑柄上“姐姐,上来。” “还是走着去吧,反正才五里路。” “想走过去?走地面的话很麻烦的。” “但是这样有意思啊,不然你先飞过去等我,我自己慢慢走。” 天华无可奈何的收了青霜剑“走吧” 才刚刚走出第一步,我就知道真的有麻烦,脚下的枯枝败叶不知积了米,一脚踩下去整个小腿都陷进其中。 轻轻弹了弹坐在我肩上的小松鼠的小脑袋“小东西,别坐在这了。” 似乎听懂了我的话,不仅那只松鼠,其他小动物也都一哄而散,在周围的树上上跳下窜好不兴奋。 我再次迈出腿步,这一次因为运了轻功而没有陷进去“姐姐,周围没有路,跟在我后面,我冲出一条道来。” 天华这么一说我才发现,周围真的没路,参天古树间的夹缝都被奇奇怪怪的花草塞满了,大树们一个劲的比长高、抢阳光,搞得地面都光线不足,但没想到这些花草居然能在缺乏阳光的情况下存活生长,可见生命力之顽强不是地球上那个温室花草能比的。 身边突然有真气剧烈运动,是天华,他开足了护身真气不知想做什么,细看之下他的护身真气让我大吃一惊,我的护身真气像个鸡蛋一样,只是单纯的护身真气,但天华的却不同,他的护身真气像章鱼的触手一样,不但把身体包得严严实实,而且那些“触手”还像锋利的刀片一样可以随时攻击目标(护身真气用肉眼是看不到的,但用灵觉可以看到)。 “姐姐,跟在我后面。” 要是我知道他想做什么事我一定会阻止他的,原以为他的“开路”只是把那些树木间的杂草清除,但没想到……天华向前疾冲,当他快要撞上一棵大树时,一根“触手”横扫过去,那棵参天巨树在“触手”轻轻一扫之下倒了,也许是觉得树倒地的速度太慢,“触手”再次击向巨树,这一次可不是将树击断,整棵树在触手一击之下像落在地上的璃玻一般破碎,碎木堆了一地。 天华继续向前冲,一棵棵像顶天柱般的巨树眨眼间就化做满地碎木片,没了巨树,灿烂的阳光直射地面。 我叹了口气,沿着这条“阳光大道”向前飞奔,那些树桩几乎都是与地面齐平,跑起来没有什么阻碍,不过我也运足了护身真气,为什么?漫天乱飞的可不止碎木片,碎叶之类的,还有小虫子,鸟巢之类的,有的鸟巢中还有几个蛋或幼鸟什么的,凡是有看到这类可怜受害者的,我都会发出一道真气把它们送到周围的树上,但不知道那些鸟妈妈会不会知道自己搬家了。 “到了。” 天华停下破坏性的脚步,这里已经是原始森林的边缘,虽然时不时的还有巨树出现,但已经同有先前那种密度了。 “在那里” 顺着天华指出的方向望去,远处的一个小土丘上,只看见一顶小帐篷和一个火堆,没人啊。 “天华,没搞错吧,我都没看到人啊。” 天华闭上眼睛,一会儿又睁开了,脸出浮现出笑容“姐夫,别躲了,我知道你在边上。” “别那快说破啊。” 声音是从我身后响起的,而且很近,没等我转过身来查看就被一双手从后面抱住了,接着一个脑袋贴着我的长发使劲吸了吸“香,真香,花香草香,还是不如琳琳香。” 我用手肘击打他的腹部,做为回答“哎哟,好些年不见,一见面打我。” “谁叫你乱来。” “你应该温柔点。” 欧阳耿坐在地上,揉着腰部说道“这些年你还是一点没变,还那么凶。” 我扶起欧阳耿,笑道“你倒是变了,变得更像二流子、混混、流氓、卖国贼……” “没那么夸张吧,只是抱了你一下又闻一下而以,以前还不是经常这样?” “小时候和现在是两回事,别搞混了。” 天华带着一脸坏笑说道“姐姐,姐夫,你们俩口子有话以后说,我快饿死了。” 这个天华,满口说些什么话,真想撕了他嘴巴“帐篷里有烧野味。” “真的?” 天华两眼放光,一溜烟的冲向远处的小帐篷烤野味?我也不断的吞着口水“我也要去吃。” “吃吃吃,只懂得吃,万一胖了怎么办。” “我是仙女,想胖也胖不了。” 欧阳耿微笑着刮了下我的鼻子“暴食女!” 鲜美的烤肉香喷喷,刚吃完个烤野鸡,欧阳耿又递过一只金黄色滴着油的野猪腿。 “好吃吗?” “好吃。” 正宗野味啊!想想当年在地球上时,吃的烤肉全都是吃饲料长大的家畜,哪有眼前的肉这样香这样好吃呢。 “对了,阿耿,这是什么地方。” “中国啊,怎么连自己家乡都不知道?” “……你说什么?” 我放下吃了一半猪腿,瞪大的眼睛看着欧阳耿。 “眼睛别张得那么大,小心眼珠子掉出来了。这里是古中国,但不知道是三千年前的中国还是五千年前的中国。” 中国……古代中国……中国古代……几千年前的中国……怪不得当时格尔娜、依娜、斯达克、疾光要跟来都被陈叔叔拒绝,连我的护体神龙傲空和天华的十几个心魔都不能一起带来,想到这里,我不禁笑了,当时那些心魔从天华体内跑出来时还吓了我们一跳,那些心魔长得还真有意思。 “在笑什么吗?” “啊……没有,没什么,这肉好吃,好吃。” 在欧阳耿的目光中,我张口大嚼着鲜美的猪腿。天华身边已经有一堆的骸骨,欧阳耿笑道“你们还真能吃啊,一下吃了一整头野猪六只野鸡二十八条鱼半只野牛。差不多两百斤肉了。” “有那么夸张吗?” 我不满的说道,将还没吃的食物冰冻起来,再挥挥手,一阵清风将那些骨头全吹到原始森林里“两百斤肉可能还少算了,我可怜的琳琳,在异界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 “你去死,我还不至于过得那么惨。这附近有没有河?我去洗个手,油乎乎的难受。” 欧阳耿递来一包纸巾“东边的小丘后有条小河,不过小心,经常有野兽在那出没。” 我升上半空,向河流的方向飞去“放心啦,几只小动物还想动我秦大仙女不成?” 欧阳耿大声说道“还是小心点好,这里危险动物很多。” 小河,确实是条小河,一条原始时代没受过任何污染的小河,面对这样清澈见底的小河,当然不可能只洗手了,全身泡在冰凉的河水里真是舒服啊,虽然河不深,只到我胸口,但这样的深底足够了,我蹲在河底,练起了闭气,要不是河不够宽我还想游泳呢,下次到黄河或是长江游吧,这个时候的黄河长江肯定没受到任何污染。蹲在河里已经十几分钟了,这十几分钟里我只是在水里蹲着,什么也没做,体内的真气不知为什么突然暴长,增长速度是平是练功时的几十倍。这时,我才留意到,周围的灵气浓度超出未来地球的几十倍,不仅是水里,空气中也一样,为什么同样是地球,这里的灵气反而更加浓厚?不管那么多了,我得趁着这个好机会好好修炼一番。当即就在水底打坐练气。 当我回到营地时天都已经黑了,当我啃完烤肉后要去洗手去被欧阳耿叫住了“琳琳,这次可别像中午那样,洗手变成洗澡了。” “哦……你怎么知道,难道……” “我没偷看啊……” 还敢说没有!“啪啪”两声欧阳耿的穴道就被点上了,看着他像木雕似的一动不动,只有眼珠在打转,我得意极了,今天晚上你就这么呆上一晚吧,在晚风中悔过吧。 这次真的是去洗手了,手上的油光是水很难洗,还好欧阳耿给我的纸巾还没用完,水冲一冲,擦一擦就干干净净了。 被我点了穴欧阳耿正躺在草地上和天华聊着天,可恶,肯定是天华给他解的穴,算了,这次放你们一马。我也找了块平整的草地躺下“你们在聊什么呢?” 欧阳耿道“我和天华的天劫快到了,这里灵气很重,让我们的力量成长速度快了几十倍。” “天劫?” 我笑道“你们不是烧坏脑子了吧。都已经成了仙还有什么天劫,然不成你们忘了自己已经成仙了?你们……干嘛这样看着我,我有说错吗?” 天华和欧阳耿都用一种陌生的眼神看着我,随后两人对视了一眼,天华说道“姐姐,你不会连这个都不知道吧。仙灵也有等级分别的,从刚成仙的一重天到最高的九重天,每经过一次天劫就提升一个重天,天劫会一次比一次强,一直到九重天,那时候所拥有的力量已经超出宇宙法则的最高上限,也就不会再引来什么天劫了。姐姐你该不会只有一重天吧。” 很不幸,我自从成仙后从来没有再经历过天劫……好像我真的只有一重天的修为啊。 “那你们是几重天?” 我心中涌起一种悲伤,真想哭,看他们的样子知道那么多肯定不止一重天了,我这个教他们武功的人居然还在他们之后。 “八重天。” “我也是八重天。” 八重天三个字犹如万道雷霆直轰在我脑门上,他们有八重天,我才一重天,虽然我知道有差距,但怎么差得那么多啊,苍天,你真是不公!而且他们还说他们的天劫快到了,等他们过了就是九重天了。 “天华,帮我搭帐篷。” “好,我来了。” 我呆呆的看着火堆,他们怎么力量升得那么快?为什么我的力量升得那么慢?回想这些年,自成仙以后我就没再练功了,整天东游西逛,再就是和一些所谓的“高手”打架,用绝对的优势轻松打倒那些对手,根本算不上什么交手,我的水平还一直停留在刚刚成仙的阶段。好!决定了,从今天起发奋图强,力争成为九重天第一高手。今天……好像已经很晚了,我看看夜空,再看看闪闪的星星,今天来不及了,从明天起一定发奋图强,力争成为九重天第一高手。 “姐姐,帐篷搭好了。” 不知什么时候,身后的帐篷已经从一个变成了三个,欧阳耿一脸坏笑的说“天华,你睡左边那个吧,右边的帐篷放杂物,我和琳琳睡中间的帐篷。晚上听到什么声音装作没听见。” “你说什么?” 我跳起来“你自己抱枕头去吧。” 我钻进右边的帐篷,也就是欧阳耿口中所说的放“杂物”的那个帐篷,里面当然不可能有什么杂物,唯一的杂物就是一床被褥。 “琳琳,你怎么变杂物了?你学会变身了?” “哼,你去死吧。” 古中国之行 第二章 夸父 (更新时间:2004-7-25 17:51:00 本章字数:4109) 睡得正香,却忽的转醒,帐篷外,朝阳才刚刚露出半张脸,两个人影似乎正在欣赏日出。 “姐姐,醒了?” “嗯。” 欧阳耿和天华早已经醒了过来,持剑警惕着“是从东边过来的。” 欧阳耿掐了掐几个手印“是个大家伙。” 怎么?他们发现有异常吗? 欧阳耿居然能通过手印知道些情况,我可什么都感觉不到啊。 几分钟后,仍然没有异常出现,太阳已经渐渐的升高了。 “对方还离得很远呢,我们先吃早饭再说吧。” 欧阳耿掐了几个手印,收剑回鞘“早饭?不会又吃那些烤肉吧?早上我习惯吃粥。” 看到欧阳耿脸上警惕的神色已经没有那么重,又听他说吃饭,我肚子马上就觉得饿了,虽然还没咕咕叫。 “那就快去煮粥吧。” “等等,你是说我去?” “是啊,以前在你们家玩的时候不都是你做饭吗?” 无语中,那是以前啊,到异界玩的时候饭菜可都轮不到我操心,两年来我只下过一次厨。我有些不情愿的架好炉子,把米洗好加上适当的水,然后去按开关……笨笨笨,我真是笨死了,现在又不是用磁热炉微波炉之类的,我怎么还会想着按开关呢?这个时候应该去搞些木柴来烧才对,但当我回头看到那些参天巨木时(虽然也有小树,但那些大树永远是最显眼的)我开始思考,无论如何煮一锅粥用不着一颗大树吧,太浪费了,而且以前用的那些锅可都是自动化家具,可以事先定好时间或是温度之类的,换成这种原始的烧木做饭,搞不好会做成那种不能吃的食物吧。怎么办呢?嘿嘿,有了。我做一锅从来没人煮过的粥吧。 粥很快就熟了,天华和欧阳耿一碗,趁着还很热,一人打了一个蛋下去,白粥一下就变成了蛋粥“姐姐……这粥怎么那么烫啊?” 天华瞧着盛满着粥的铝锅,铝已经开始变形,欧阳耿也发现不对了,手中的瓷碗开始变红变软,就像刚刚出炉的瓷器,盖在白粥上的蛋已经变黑,发出一般烧焦味。 “这粥……有点不对劲啊。” 我清了清噪子,向两位剑仙宣布道“这粥是我秦琳独家特制的,是用天河水混合普通大米,再用炼丹炉和三昧真火来煮粥,之所以要用炼丹炉是因为普通炉具受不了炼丹炉一烧,粥煮好后再装到铝锅里就行了。” 放下已经差不多液化碗,天华拿出一块玄冰,手中剑气疾射,玄冰瞬间变成了一个晶莹发亮的玄冰碗。而欧阳耿换上了一只耐热钢做的金属碗,笑道“琳琳,没想到你也变得这么会瞎搞,这顿饭,没成仙的人还享受不了。” 唉!其实我也没想到会这样,我看了看那曾经是铝锅的金属液体,再看了看遍地的白粥,那些粥把地上的小草都烫死了。唉!这已经不叫煮粥了,这叫炼粥,这粥已经是像仙丹一样的补品了,虽然药效没那么强,但必竟是用天河水和三昧真火做出来的粥,这些大补粥我已经不想要了,谁有能力谁就吃去,只要不怕被烫死。 突然,天华和欧阳耿同时放下手中的碗,抽出各自配剑“来了,有两个。” “要是敢惹我们就给他们好看。” 天华望着东方说道东方?有东西从东方过来?一阵刺眼的光芒射来,照得我睁不开眼,急忙把真气运到眼部,这才好受些,总算看清了,那个发出刺眼光芒的竟是一只巨大无比的鸟,大,实在是大,两翼张开飞行时简直就是铺天盖地,翼展长度没有二十里也有十九里了。有着这样翅膀的大鸟其身体庞大也是不用说了,人类曾经还讨论蓝鲸和恐龙谁是地球上最大的生物,结果就在眼前,蓝鲸和恐龙和这只鸟比起来实在是太小了。 “琳琳,小心,那是火属性的灵兽,虽然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但它很危险。” “知道了。” 不用欧阳耿提醒我就知道那只鸟很危险了,那鸟离我们这还老远呢,但从它身上传过来的热量已经让周围的草地冒烟了,目光所及之处尽是烟与火,我想那只巨鸟身上的热度可能比我那锅粥还更高几倍吧。 欧阳耿以极快的速度收拾了帐篷,将其放入天华的乾坤袋“这些东西烧着了可不行。” 天华也没闲着,青霜剑飞出,七把彩虹剑也紧随其后,这次出现的不是梦幻般的彩虹,而是极光,刹时间一道带着浓浓冬意的极光像墙一样包围住大鸟,大雪纷飞,已经燃起熊熊大火的原始森林转眼间化做冰雪世界,大雪很快将火势扑灭,方圆百里尽是鹅毛大雪。 “姐姐,我想收伏那只鸟可以吗?” “没意见,这只鸟要是到处乱跑的话会四处害人的,你准备把它放在哪里?” 天华从乾坤袋中拿出一本书“这书是魔法师们专门用来封印魔兽用的。普通的封印书可能抓不住灵兽,但这本书被我重新炼化过,应该封得住。我先去训服它。” 天华正要飞起,大地突然传来剧烈的震动,一个超级巨大的巨人从灵兽飞来的方向飞奔而来,独眼巨人、泰坦巨人与眼前这巨人相比就像个刚出生的小孩,巨人赤裸着上身,下身仅用一块兽皮当短裤依的包住,披头散发,根本就是一个被野蛮人的放大版。 原本想升空收伏巨鸟的天华站在原地,观察着巨人,欧阳耿也神色凝重的看着不断接近的巨人,等等,那巨人头发、胡子还有烧焦的痕迹,我想起那只巨鸟,不会是那只巨鸟的仇家吧。 巨人看见那只巨鸟被剑阵困住,大吼一声,脸上的表情似乎极其兴奋,嗯,看来是那只巨鸟的仇家,接下来发生的事却大大出乎我的意料,巨人冲进剑阵,庞大的身躯将七彩虹剑冲得七零八落,其实也是算是这巨人幸运,这是我第二次看天华使用七彩虹剑,虽然对彩虹剑阵不太了解,但起码看出了个大概,这个剑阵想从内部攻破犹出登天,但要从外部破阵却极其容易,彩虹剑阵,其实就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囚牢。正是因为这一点,巨人轻易的击破了剑阵,也许他是无意的,但困在剑阵中的巨鸟趁着这个机会全力一击,无数高温烈焰将本以零零散散的七彩虹剑打得更加分散,做为阵眼的青霜剑也被打离原位,彩虹剑阵算是被破了。天华只得收回七彩虹剑和青霜剑。 巨鸟重见天日,一声清鸣,震翅欲飞,却被巨人抓住双脚,巨人一使劲,这只体积和巨人差不多的巨鸟硬生生摔在地上,接着又被巨人一脚狠狠的踢飞,撞在一座高山上,碎石乱溅,刚才因为剑阵降下的大雪受不了巨鸟的高温开始融化,原始森林中再次冒起了青烟,巨鸟一咕噜爬了起来,趁着巨人离自己还有一段距离展翅高飞,临走时丢了几个巨型火团,全都准确的打在巨人身上。 遭到如此重击的巨人竟然没事,当然,也不是完全没事,头发胡须体毛都烧焦了一大片,全身皮肤也都黑乎乎的冒着烟,但至少他还活着。 巨人似乎很痛苦,掐着自己的喉咙哇哇的叫着,接着,骇人的事情发生了,巨人抬起头,张大嘴,一声大吼,周围所有的水源,不管是溪水河水湖水都腾空飞起,一下全都进了那张巨大无比的嘴里。 “琳琳,看来又有麻烦了,你先回避一下” 欧阳耿说道“这大块头被怪火烧进体内,体温离得吓人,水份散失得也很严重,这样下去他会把所能找到的水源全都喝下去,包括地下水,那样的话这一带的生物都会被活活渴死。” 什么?叫我回避?我就当没听到。 “看我的” 天华手指一抹青霜剑,彩虹剑和青霜剑再次射出,和困住巨鸟时一样的极光剑阵这次包围了巨人,这时,巨人已经吸完了附近所有的水源,呆在剑阵中虽然会好受一点,但干渴的感觉依然强烈,强烈得让他要发疯,冲又冲不出去,看到漫天大雪,张口就吸,但这点雪水哪能顶什么用。 趁着巨人没注意,天华贴近巨人查看了一番,回来后说道“那鸟的火好怪,有点像三昧真火,但又不是,那些火冲到人体内不会烧坏组织细胞,但却会让人脱水,活活渴死,凡水解不了渴。” “那样的话让我来吧。” 我自告奋勇站出来,但心里却一点底都没有,虽然我会召唤天河水,但不知道顶不顶用。 “不行,很危险” 天华和欧阳耿异口同声反对我的想法“我有办法,让我试试。” 不等天华和欧阳耿再说什么我已经驾起天冥飞入剑阵。 好大的一“头”巨人啊,虽然知道他巨大,但远看和近看就是不同,这么近看,有一种怕怕的感觉。 巨人张大了嘴,贪婪的吸食着天上降下的雪,但这没什么用,我掐了几个手印,天河水在我面前很快聚集成一个直十米的水球,大概是这里灵气重的缘故吧,聚集起天河水比平常快了不止一倍。 “去” 水球化做一道水箭,直接射入巨人大张的口中,随着天河水的射入,巨人脸上表情好像也没那么痛苦了,但这么一来,我就被巨人注意到了。 “啊啊啊啊啊” 巨人双手的食物都指着自己的嘴巴,“啊啊”的叫着,这意思我当然明白,重复了刚才的几个手印,又一道天河水射入巨人口中,但是这样的水量简直就像给快要渴死的人一小瓶矿泉水瓶盖那样稀少的水量。我索性拿出三张天水符,靠着道符的力量加持召唤天河水,结了几个手印,三张天水符散发出点点紫光消失,一条由天河水构成的水龙在我头顶出现,这条水龙虽然没有生命没有意识,只是形状和龙一模一样,原本是攻击性法术,现在却让我拿来救人,手一挥,水龙直射进巨人口中,虽然这条水龙身体巨大,直径有二十几米,但和巨人那张口一比就小了很多,幸好水龙身体很长,当水龙完全被巨人吞下,巨人的表情已经没有什么痛苦,纷纷扬扬的大雪也没有再落下。 “呱啦呱啦” “他在说什么?” 天华的声音在我背后响起,我回头一看,天华,欧阳耿都站在我身后呢,两个人都手都放在剑柄上,然不成刚才他们一直都在我背后。 我问道“天华,你不是会读心术吗?” “别提了,没心魔我可不会那些法术,陈叔叔不让我带心魔到这里姐姐你也见到过的。” 哦,原来天华所谓的“小法术”就是心魔啊。 “想知道他说什么就交给我吧。” 欧阳耿取出三个金属帽子,上面还有天线,给了我一个,天华一个“戴上。” 然后,欧阳耿拿出一个巴掌大的帖纸,飞到巨人头上,帖了下去。就在那张帖纸帖在巨人头上的一瞬间,一种奇怪的感觉出现了,好像有很多东西涌入我的脑海里,就像……就像在海底实验室使用知识输入机一样。 当这种感觉消失的时候,我居然听懂巨人说的话“我,夸父,谢谢你,交个朋友。” 晕!眼前这人不会是………… 古中国之行 第三章 原始部落 (更新时间:2004-7-25 17:52:00 本章字数:4272) “前面就是我的部落” 夸父说道我看着前方不远的十几间比茅草房还更差劲的“房屋”很难想像这是一个部落,而且那些建筑怎么看都像是给普通人住的,像夸父这样的巨人别说住在这里,一脚就可以把这个部落全踩平了。 “就到这里吧,再往前走的话我的脚步会给部落带来灾难的。” 夸父把手伸到肩上,我们跳上那只巨大的手掌,让夸父把我们轻轻放在地上,这一路过来,我们三人都是坐在夸父的肩上由夸父载我们前进的,因为他邀请我们去他的部落,反正也闲着没事,就当一次旅游观光。 夸父脖子上的一串兽骨项链摘下后,“嗖嗖嗖”的不断缩小很快就变得和普通人差不多大,哦!不,应该说变回原来大小。 虽然说是变小了,但那近四米的身高,比人猿泰山还更多肌肉的身躯对于普通人来说还是个巨人。 “原来你会变小的啊。” “哈哈哈,要是我一直那么大我的族人怎么受得了?” 夸父笑道,这时,一群只穿着兽皮裙的原始住民从我们身后的密林走出,手中拿着石矛石斧,走在最后面的两个人抬着一只野牛,这些人力气还真大!有几个人还热情的和夸父打招呼,其中几个人还热情的和夸父打招呼。 “夸父,回来了啊,九头鸟抓到没有?” “唉,别说了,要不是有这几位朋友帮忙,差点连命都没了,那只鸟就别提了。” 夸父把发生的事简单的说了一下。 九头鸟?他们好像是在说那只巨鸟,可是那只巨鸟只有一个脑袋啊。经夸父这么一说,那些人注意力就集中到我们三人身上。 “你好,朋友。” 其中一个似乎是头头的人右手放在胸前,说道“你好,我叫秦天华” “你好,我叫欧阳耿” “你好,我是秦琳” 虽然不知道原始部落的礼仪,但依样画葫芦总是会的。 “我是祝融部落的族长祝融,我们这一带的部落很少来客人,这次夸父部落难得来了三位贵客,夸父的朋友就是我们的朋友,大家一起到夸父部落好好热闹一下。” “好哦” 祝融身后的人都欢呼道祝融对身后两个人说道“你们到共工部落去通知一下,叫他们也来高兴高兴。那头牛就抬到夸父部落去,大家分了吃了。” “好哦。” 虽然在夸父肩上看到的村落离得很近,但如果用两条腿赶路且不用轻功,那就太远了“你们是从哪来的啊?身上穿的这些是什么,我活了这么大可从没见过。” 走着走着,祝融问道“是啊,我也从没见过。” 夸父这时也注意到我们身上的衣着与众不同“我们是从一个叫共和国的小部落来的。” 天华答道晕哦,一个叫共和国的小部落,亏天华想得出来。 “你们部落有多少人啊?” 祝融身后有一人问道“十一人,以前最多有十四人” 欧阳耿也加入胡扯的行列,十一人……故意漏掉了一个“亿”字(由于计划生育的缘故,二十三世纪人口数量降到十一亿) “真是个小部落啊,你们部落的人都长得像你们一样漂亮吗?” 被祝融这么意外的一问,我和天华,欧阳耿都对视了一下,嗯,天华和欧阳长得都挺俊的,夸父祝融的皮肤都是饱经风霜,和我们比起来当然没得比了。 “也有不好看的。” “你们这的人个个都长得那么大吗?这的人好像都是巨人啊。” 我见祝融和他身后的人个个都人高马大,最矮的也有两米五以上,虽然没有夸父那种三米近四米的可怕高度,但绝对算得上是巨人了。 “巨人?” 夸父说道“我们不能算巨人,龙伯国人才算是巨人呢,就连我带上后土始祖给的项链也才到他们一半高。” 我和天华、欧阳耿对视了一阵,不仅是我,他们两个也感到震惊,原本以为独眼巨人、泰坦巨人很高很大,但是和夸父一比那些巨人都成了小孩,可是现在还有比夸父更高更大的巨人,怎么能让我们不吃惊呢。 一路上,夸父与祝融都兴致勃勃的聊着一些我们从来没有听过的事情,想想当时的中国,再想想现在,很难想像仅仅只是几千年的时间神洲大地竟会有这么大的变化。 走了很久,终于到了夸父的部落,一群人“呼啦”一声跑出来围着夸父问这问那,夸父将这些一与我们一一介绍,不愧是巨人夸父的部落,我的身高和这里的小孩差不多,晕。 看见那些纯朴的土著兴奋的面容,我小声的问祝融道“每次来客人,都是这样吗?” ……………… 等了老半天,都没见祝融回答,转头一看,这家伙眼珠向上,满脸通红,还有一丝口水挂在嘴边,脸上还有一种奇怪的笑容,明显是失神了。 “喂喂” 我拍了拍祝融的手,以我的身高根本连他的肩膀都碰不到,只好拍他的手把他从想入奇怪的幻想中唤了回来。 “啊……有什么事吗?哦,我想起来了你问我每次来客人夸父这都那么好客是吗?” “对啊,好像有点热情过头的样子。” “呵呵。” 夸父听到后转过身来“我们这很少有其他部落的客人来,上一次来客人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情了。” 晕,我怎么忘了这个时候人很少,常常是千里无人烟。 “走,我带你们参观一下我的部落。” 一个部落能有多大,就只有几十间草房和几个地洞,草房是住人的,地洞里放满了冬天挖掘的冰,用于保存吃不完的食物。 那些草房歪歪斜斜的,比记录片中解放前的牛棚还更差劲,这些草房是用几根木根,加上些茅草搭建成的,门口处挂着一张兽皮,草房仅仅只能供人睡觉,里面要是想摆上桌子椅子根本不可能。让我感到最欣慰的是,这些人虽然过着穿兽皮吃兽肉住草房的生活,但身上并没有什么异味,相反,这些人有事没事就跑到附近的河里洗澡,后来我才知道,他们这么经常洗澡并不是因为爱干净,而是为了生存考虑,如果身上有很重的异味,很容易就会被野兽发觉。 “父亲!” 一个人影扑到夸父怀里,手中还提着一串鱼,从他两米有余的身高看来,他还是个未成年人(相对这个部落来说) “今天我抓到了好多鱼,他们是谁?” “哦,他们是客人,秦天华、秦琳、欧阳耿。这位是我儿子,焦。” “焦,你好。” “……你好,秦……琳” 见焦的脸上泛红,夸父笑道“呵呵,我的儿子长大啦。” 晕,这种场合我该做些什么呢?就当没听见吧。 “姐姐,你的魅力还不是一般的强啊。” “去去去,你来湊什么热闹,闭上嘴,一边去。” “父亲,昨天信被鳄鱼咬伤了,流了很多血。” “我回来时怎么没人告诉我。” 夸父脸上的笑容消失,脸色变得十分紧张“信不让说,昨天晚上他才回来的,没几个人知道。” “胡闹,只会瞎呈能。” 夸父急匆匆的转身就走,跟着走到一间草房前,因为草房太小,三个人进去就太挤了,除了夸父外,其他人都在门外看着,在夸父掀起门口兽皮的的一刹那,我看到里面躺着一个青年,面色惨白,腿部满是鲜血。 夸父进去后没多久,就听他说道“焦,去请神蛇。” “是。” 一直偷偷看着我的焦转身离去,不一会儿拿了一个通体由黑石制成的盒子,送了进去。 随后里面传来阵阵惨叫,正在我们大惑不解时,焦解释道“没事的,父亲在信治伤。” 一会儿,惨叫声渐渐平复,夸父走出草屋,两只耳朵上却挂着两只“咝咝”吐着信子的黄褐色毒蛇,没错,三角头的蛇,是毒蛇。 夸父熟练的将蛇从耳朵上摘下,放入黑石盒,交给焦“放回原位,再请大祭师开坛祭神蛇。” “是” 焦捧着石盒离开,夸父回头对草屋中那个叫“信”的人说道“下次再去抓鳄鱼,不能一个人去,知道吗?” “是” 草屋里的人虽然看上去还是面无血色,但已经能站起来了,刚才倒底发生了什么事?我看向天华和欧阳耿,期待他们能告诉我,但我失望了,他们回应我的眼神也是带着疑问的。也许这就跟老外不懂为什么针炙会治病一样,我们也不懂为什么毒蛇会治伤,世间还有很多事情搞不懂啊。 虽然有着疑问,但我也不好意思问夸父,原始社会族长应该总会有一些不传之秘术吧。 “带你们去看看我最得意的猎物。” 夸父回头笑呵呵的对我们说道,跟着他来到一处地洞,走下了一段很长的石阶才到底,里面光线很暗,为了使我们看清楚夸父带拿出一根鸡蛋大小,会发光的珠子,照得整个洞穴明晃晃的,是夜明珠! “来,看看这个。” “这是什么?这么大的牙,象牙!!” 天华打量着一块连着巨大牙齿的尸体。 “是大象吗?” “不知道。” 夸父说“我从来没见过这种鼻子很长,牙也很长的怪物,可能就是你说的大象吧。” “不,不是大象,是大象的近亲猛犸。” 欧阳耿查看了一下眼前巨大的怪兽尸体“大象没有这样的牙齿,也没有这样长的毛,不过猛犸应该是生活在更北的地方才对啊。” “哈哈,原来是叫猛犸啊,我在一次远行的时候发现了这怪物,当时我就脱下祖先项链,一个人打败了这只怪兽,然后再带了回来。” 打败?我看是活活打死吧!猛犸身上还可以清楚的看见一个个血印,皮毛也有不少被扯下,可以想像当是夸父是怎么对待这只史前野兽的“徒手打败他的吗?太厉害。” 天华盯着尸体上的拳印说道“一拳就能打出这么个血洞,我还以为武松三拳打死老虎已经够厉害了,没想到你还更厉害。” “呵呵,老虎那东西算什么,一次对上几十只老虎都没问题。” 几十只老虎,晕啊,夸父还当老虎像狼一样,漫山遍野扑过来吗?但我却不知道,这时候还真的有一种虎是群居的。 “再看看这个。” 夸父指着猛犸边上一只和马差不多大的野兽,说野兽也不太对,那只野兽竟有人的头,兽的身体“这怪物是我三个月前在南边三百里处猎到的,以前从没见过这东西,而且肉还不能吃,部落里有人吃了它的肉,得了一种尽说假话的怪病,还是靠共工部落帮忙才治好的,从那以后就没人敢吃它的肉了。” 天华看了看后说“好像是半兽人。” “吃了半兽人肉会说假话吗?应该是神异经里说的吪兽吧。” 欧阳耿说道“你没吃过半兽人的肉,怎么知道吃半兽人的肉会不会说假话,谁知道吪兽和半兽人会不会是同一种东西。” 欧阳耿无语,无法反驳。 “呵呵,不管半兽人也好,吪兽也好,这两个名字对它的形容都很像。来来来,这里还有几个怪兽你们来看看……” 晕,夸父这里收藏了多少古怪的东西啊,我不禁怀疑这些怪兽是不是因为夸父这样的“奇兽收藏家”而灭绝的 古中国之行 第四章 焚尸灭迹 (更新时间:2004-7-25 17:52:00 本章字数:4115) 祝融、夸父两部落的人搞起了大狂欢,不知怎么的,到最后两部落的人发展成了打擂台,虽然没有真正的擂台,但两个部落的人是在比试没错,也许是想趁此机会交流一下吧。 “秦琳,你觉得怎么样?” 祝融拿着个啃了一半的不知什么野兽的肉,坐到了我边上“你觉得是我部落的儿郎更强壮还是夸父的男儿更勇猛呢?” 我看了看周围的正在决斗的原始部落勇士们,不少人表面上注意着勇士的较量,但却时不时的向我这里看几眼,注意力明显没有全部放在两名勇士身上,而那两名勇士却丝毫没注意到这些,依然在卖命般的想要击倒对手“夸父部落人高马大,力气也略胜于你们部落,在比试中占了上风,但他们每次出手都有动作太大,招式用老的毛病,而且出手都没有章法。” 祝融问道“动作太大?招式用老?这些是什么东西?” 我正想向祝融解释,天华却不知什么时候溜到我身后“姐姐,我想和欧阳耿比试一下,麻烦你做个结界,顺便再当当裁判。” “好。” 祝融也笑道“这样好啊,让我们两部落的人也看看你们部落的雄风。” 我没有像天华的七彩虹剑一样的法宝,没办法弄出什么好的结界,就用“禁神领域”将就一下了“事先声名,你们只准比招式,不准比功力。” “那是那是” 欧阳耿和天华同声说道所有人都看到这来了,对他们来说我们是陌生的,人类对陌生的事物总有好奇心,尽管他们认为身体单薄的欧阳耿和天华实力有限,但整个部落的人,包括正在比武的两名勇士都停止了打斗,不过至少有一半的目光是停留在我身上的。 “用剑不好,还是用树枝吧。” 天华弹了弹手指,一道指风斩下了不远处一棵小树的枝条,比手指略粗些的树枝像是被磁石吸引的铁块一般,飞到天华手中,而欧阳耿手中拿的却是一把由能量凝聚成实体的剑,能够做到这种地步的人一般对能量的控制已经到了非常精确的地步。 这两手绝技一出,周围两部落的族民们顿时发出一阵叫好声,这些技艺他们看来是理所当然的,因为我曾见过祝融部落的人凭空变出火焰,而夸父部落的人虽然变不出火来,但他们却有非常强大的力量,可以以蛮力搬动万吨巨石,这样的力气恐怕就是把蚂蚁变成人那么大都做不出这种事来。最后一个部落,共工部落虽然到现在还没人出现,但从传说来看共工应该是能够操纵水的部落。 天华出手抢攻,用的是一招平平常常的“长虹贯日”,而欧阳耿也是以平平常常的“十剑指天”迎敌,两人都是试探性的攻击。树枝突然收回,再斜斜的横斩而出,“长虹贯日”变成了“半月斩”,但是半月斩是一个简单,但动作很大的招式,很容易被对手抓住破绽,果然,欧阳耿急退一步,躲过来势汹汹的“半月斩”,随后一剑刺出,仅仅只是简单的刺剑而以,却直指天华要害,如果是普通武者之间的较量,天华算输了。从一开始,我就看出“半月斩”其实只是诱招,天华的诱招可以说是与众不同,但欧阳耿的刺剑也不是什么杀招,果然,天华借着发出“半月斩”时身体重心的偏移,轻松闪过刺来的能量剑,低下身,一个“扫荡腿”扫了过去,欧阳耿一击落空,足尖一点,避开袭来的一脚,而欧阳耿原来所在地边上的一块人头大小的石头(先前被人拿来当椅子用的)被踢了个正着,“嘭”的一声化做碎石。 众人都发出一声低呼,夸父跑出来叫道“别打了,两位勇士,只是比武而以,这样出全力很危险的。” 试图进去拉开两人的几名夸父族人都被结界挡在了外面,我对夸父说道“没事的,那种程度的攻击就算打在脑袋上对他们而言都不会有事,他们的身体可结实着呢。” 夸父虽然有些不信,但也只好坐下来看着二人你来我往的较量。 转眼间两人就交手千招,夸父祝融两部落族民何时曾见过这样的较量,都看得如痴如醉,这时一反先前用普通招式过招,两人都用上了一些奇奇怪怪的招式,或根本不是招式的招式,明显是他们自创的。 这样的打斗在其他人看来非常精彩,但在我看来却无聊至极,其实论招式,他们比我深不了多少,但我只是比他们功力差。 两人一直拼斗到半夜,我看了看手表,已经是第二天早上四点了,传音对他们道“你们两个玩够没有,快分出个胜负来吧。” 从一开始,天华和欧阳耿就一直在试招,试验自己所创的新招,根本一点比斗的意思都没有,不知道情况的旁人还以为两人是拼了命在生死决斗呢。 这场比斗结束时天华的树枝顶在欧阳耿的脑门上,而欧阳耿的能量剑却架在天华有脖子上结束。 由于两个武痴比试得太晚的缘故,早上整个部落的人都爬不起来,当太阳日上三杆时,部落里总算有人在走动了。由于夸父部落没有多余的草房,没办法让我们和祝融部落的人全都睡在草房里,我们也高兴的支起帐篷睡在棉被床上。草房?我想不想住那地方,里面连床都没有,只能打地铺。 做好了锅肉粥(这次可不是用炼丹炉煮的),喂饱了两个只吃不做事的大男人后,我就找了个清静的湖边,整个人浸入水里,在水中打坐练气。 好久没有这样练过气了,本想昨天开始努力的,没想到跑出个夸父把我的“闭关修炼”计划给打乱了,不过今天开始也不迟啊。 真气沿着丹田、天灵、百汇、印堂,四处大穴走了几个来回,然后就进入了小周天运行,现在我运行一次小周天只要一分钟左右的时间。 运行了九九八十一个小周天后,真气转入大周天运行,大周天可比小周天复杂的多,要不然怎么叫大周天?真气要把全身上上下下所有经脉穴道都运行一遍,已经很久没练过气,经脉都有些收宿了,正准备运行第二遍,谁想到灵觉却查觉有人向我游来。 起先我就发现有几个人在岸边走动,但没在意,我整个人都坐在水底,想看都看不到,没想到却有人走路不好好的走,走到水里来,而且目标明确:往我所在地靠近! 我可不会天真的以为这只是巧合,这些人八成是看到我放在岸边的衣服了吧。 但是现在第二个大周天才运行到一半,如果要强行收气,可是很受内伤的。 那个家伙,趁我运气之机,在水中抱住我,转身就往岸上游,岸上还有几个在大又喊又叫的,在他离岸边还有几米远,大周天终于运行完毕,收功,马上给了他一手肘。 他吃痛,岸上的人却在大喊大叫什么的。 管他们在叫什么呢,一记手刀将抱着我死不松手的无耻之徒打晕丢上岸,然后一掌打在水面上,用漫天飞舞的水花挡住他们的视线,趁机将他们全部打晕。 穿好衣服,我才发现这些人我都没见过,夸父部落和祝融部落人不多,虽然不是个个都叫得出名字,但至少一天下还是能把他们的脸记住。 虽然不知道他们是什么身份,但是这些人肯定不是夸父和祝融两部落的人却是事实,先把他们带回去再说,我随手放出几个天兵,一人一个,把这些强壮的野人全抬走了。 天华和欧阳耿早上一起来就看到几个夸父族人拿着石斧石矛和木盾准备去狩猎“华,耿,你们睡醒了?” “是啊,太阳都升得这么高了,我就是想再睡会儿也睡不着啊。” 欧阳耿笑着应道“你们是去打猎吧,我们也一起去。” “好啊。” 天华和欧阳耿一人要了只石矛,跟着原始人出发了。 “嗖”的一声,两支石矛射出“左边三百米,有只豹。” 两名夸父族人在天华的指引下,找到了一只被两根长矛刺穿身体的黑豹。 剑仙的灵觉总能比那些老猎手更早发现猎物,这场狩猎,可以说是两个剑仙的另一场较量。 “前方四百米,黑熊。” 天华投出石矛后说道,而欧阳耿却将石矛股向另一个方向“右方七百米,不知道什么东西。” 一名夸父族人背着天华的黑熊跑回来,黑熊被天华投出的石矛射穿了心脏。 一路上天华与欧阳耿借口说自己力量不够,抬不动猎物而让夸父族的几位猎手充当搬运工,而这些没有什么复杂头脑的原始人们看了看两位剑仙瘦“弱”的身躯,也就相信了两人的话,更何况这两人打猎的效率是他们打猎的效率的总合的百倍还不止。 两名猎手带回了欧阳耿所打到的猎物,周围的夸父族人不由得大吃一惊,那是什么怪物啊,长得像马,但头上却有角,嘴里还有牙齿,身上还有鳞片。 “是麒麟啊。” 天华说道“麒麟是什么?” “是一种圣兽,像龙,凤一样。” “龙凤是什么?” “龙是一种长着鹿色,身体长长像蛇一样,会在天上飞,凤凰有点像孔雀,这些都是圣兽。” 麒麟的身体虽然被石矛洞穿,但却没断气,抬了头看了众人一眼,又垂了下去。 天华说道“在圣兽中,麒麟是一种报复心极强的家伙,如果今天让它活下来,日后我们都要倒霉,但是如果杀了它,让其他圣兽知道了,那就更麻烦了,那些圣兽可都是有着强大法力的畜牲。” “那怎么办?” 一个夸父族人紧张的问道,在知道误伤了圣兽后,在场的人除天华和欧阳耿外全都紧张的要死“把它放下。” 夸父族人虽然不知道天华想做什么,但还是把麒麟放在地上,天华伸出左手,掌心射出一道金色的火焰,瞬间将麒麟烧得连灰都不剩,那只受伤的麒麟转眼间就被气化了。 欧阳冷笑道“你居然懂得毁尸灭迹。” “没办法,谁叫麒麟报复心强呢,要是凤凰或是龙还好说,恭恭敬敬的道个歉认个错,供奉点食物就没事了,要怪就只能怪他自己,还有你,打什么不好要去打麒麟。” “我怎么知道那是麒麟,龙见过不少,但那也是西方的笨龙,咱中国的龙只见了一次,凤凰和麒麟我可一只都没见过。” 天华摆了摆手“好了好了,别说了,刚才的事谁都别说出去,知道了吗?” 众人“嗯”了一声,不用天华讲,在这种时代,谁都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天华随手施了个木系道术,被天火烧掉的土地转眼间重新长出绿草,一切都像是没发生过似的。 因为发生了刚才那种事,狩猎早早的结束了,但是这次狩猎成果却让猎人们兴奋了一阵,以往狩猎能打到一只大型动物就算不错了,经常打到的都是些兔子,山猫之类的,运气好能带回山猪或是老虎,而这次狩猎的七个猎人,除了天华和欧阳耿外,其他五人每人都左手一只右手一只提着两只大型动物,不是老虎豹子就是野猪黑熊,整整十只猎物,相当于以前一个月的狩猎成果! 古中国之行 第五章 麒与麟 (更新时间:2004-7-25 17:53:00 本章字数:4185) “这些人是共工部落的?” 我意外的看着这些被我打晕的“群狼”,夸父表情严肃的点点头,扶起一个身上纹着蓝色纹身的人“他就是共工部落的首领——共工。” 天哪,我把共工给打晕了! 夸父见我有点六神无主的样子,笑道“看你吓得,共工部落是这一带出了名的老好人部落,不喜欢与人争斗,只要解释一下什么误会都没有了。” 呼,那就好,要是个个都象亚玛逊原始人那样,恐怕还会把夸父部落给扯进去。 没过多久,共工的人一个个都转醒了,他们果然和夸父说的一样,醒来后见我站在边上也没张口就骂,我上前说了几句道歉的话,那几个共工汉子都笑了“是我们太鲁莽了,看到水里有人就以为有人溺水了,连洗澡和溺水都分不清,呵呵,被打晕也是应该的。” “是啊是啊,当时你看我们来就钻进水底,我们还笨到以为你溺水迷失神智了。” 唉!我恨不得在地上打个洞,钻进去再把自己埋起来,下次钻到水底修炼前一定要在岸边挂块牌子,上书“有人闭关修仙,请勿打扰”,不过……这个年代好像也没文字啊。 共工道“昨天我们部落里也来了客人,族人们都忙着招待客人没过来,又没让人来通知,所以今天特地来道个歉。” “看你说的什么话呢,就这事也值得亲自来?我们部落来了三个客人,就是眼前这位秦琳,还有另外两位秦天华和欧阳耿,今天晚上大家聚一聚,让客人们也高兴高兴。” “嗯” 这时共工盯着我看了又看,然后问道“你是不是轩辕部落的人?” 轩辕?好耳熟啊,总觉得好像在哪听过。 夸父说道“我的客人都是从共和国部落来的。” “哦,我只是问问,我们那的客人自称是从一个叫轩辕的部落来的,他们身上穿的大多都不是兽皮,而是用叫布和丝绸的东西做的衣服,我看到秦琳的衣服和他们有些相似,所以就问问,没别的意思。” “丝绸?这时候就有丝绸了?” 当我听到丝绸两个字时,脱口而出说道共工问道“你知道丝绸?” “知道,是将蚕吐出的生丝用纺织机织成丝绸,然后再做成衣服,至于布,好像是用亚麻做的。” 共工和夸父对望了一眼,几乎同时问道“我们也能做出丝绸和布吗?” “可以,只要有桑树和野蚕就可以有生丝,至于纺织机,欧阳耿应该懂得怎么制造,但是对于亚麻布的制做程序我就不清楚了,只知道是从地里种出来的。” 我想了想回答道,中国可是丝绸之国,就算小学生都知道丝绸的制做的大至过程,纺织用的机器欧阳应该懂得制做吧,他造出的家伙有很多连二十三世纪的科学家都做不出来,小小纺织机,太小看他了。 共工说道“这些都很容易找到,不过你的衣服好像比他们好多了,也是丝绸或布做的吗?” “也算是布的一种吧,但不是亚麻布,是宇航专用布料,这种布料穿着很舒服。” 早先在异界穿的法师袍,衣服之类的早就丢掉了,我可不想再穿那些鬼东西,夏天穿着热冬天穿着冷,陈叔叔就帮我买了一大堆二十三世纪最好的衣服,也就是现在穿的。 “那这种玉行砖有布料(宇航专用布料)是怎么做的?” 共工还真是好问“这个做法我就不太清楚了,是用一种叫棉花的植物用纺织的方法做成的。” 其实哪有那么简章,光是棉花都得用基因变体棉花,然后再用高压什么很复杂的手段加入什么七七八八的化学物质,最后就成了我身上的衣服。 “棉花是什么?” 还好小学时假生物课本上有关于棉花的资料,我大概的描述了一下棉花的特征“棉花像亚麻一样是种出来的。” 夸父说道“祝融部落领地内有不少桑树,上面应该有蚕。亚麻可是到处都有,以前都不知道它可以用,棉花好像没见过。” 这时,部落喧闹起来,好像是猎人们回来了。 夸父站起身一脚把屁股下的石头踢掉,笑道“我的儿郎们回来了,今天回来的这么快,不知道有什么收获,走,看看去。” 十只大型动物的尸体堆得像个小山似的,看得夸父和共工眼睛都直了“这些是今天的猎物?” 一猎手回答“是的,多亏了两位客人,凡是接近他们千米之类的猎物一个都没跑掉,我们是拿不下猎物才回来的。” 共工羡慕极了“夸父,你的客人可都是些本领不凡的人啊。” 部落里一片欢声笑语,但那五个猎人却没有笑,脸上一点喜悦都没有,好像有什么心事。 “姐姐,跟你说件事。” 天华把我拉到一个没人的角落“我杀了一只麒麟。” “你杀的是麒还是麟?” “麒?麟?有什么不同吗?” “麒和麟是同一种生物,它们之间的关系就像人类中的男和女一样,麒是公的,麟是母的,你杀的是麒还是麟?” 天华想了想“不知道,麒和麟怎么分?” “麒的头长得像龙,而麟的头长得像马。” “我杀的是麟。” 完了,那麻烦了“你怎么会杀了麟啊,这下麻烦了。” “怎么了?” 我说道“听着,麒经常喜欢独居,但麟不同,麟经常群居在一起,以方便照顾后代,惹了一只麟就相当于惹了一群麟,最麻烦的是还有一些刚成年或半成的麒麟,那些麒麟长大后又会组成几个新的群体,以它们记仇的本事,很容易把仇恨带给下一代,如果不把它们清除干净,以后会很麻烦的。” “我杀麟的时候周围没有别的动物,那几个猎手应该不会说出去的。” “你不了解麒麟的本事。” 我有点恼火,麒麟并不能对秦天华和欧阳耿造成什么伤害,但时不时冲出一只麒麟来给你捣乱可是很烦的,更何况可能会连累夸父部落“麒麟都有一种本事,它们可以和所有生物进行思想交流,包括植物,你杀麟的时候有把周围树全砍光吗?” “没有,现在怎么办?” 天华脑上并没有一点着急的样子“它们肯定会找夸父部落的麻烦,不如全杀了吧。我去找找这一带还有多少麒麟。” 天华召唤出青霜,就要走,幸好我叫住他“杀杀杀,你就知道杀,你然到就不会训服麒麟吗?或者先关起来以后再训服。” “对啊,我怎么忘了我的封印书呢。” 看着飞远了的天华,我不禁担心天华能否在麒麟们做出报复之前收伏它们。为了以防万一,我在夸父部落周围设下了一些禁制,这些禁制对人类和普通野兽没反应,要是圣兽灵兽妖物或是神灵的话,这些禁制会让他们体会到生活多少丰富多彩。不过后来又想到夸父变大后的样子,会使用火系法术的祝融部落,我又把这些布好的禁制全撤了,改换上一种监控禁制,我可以通过这些监控禁制观察夸父部落周围的风吹草动,如果麒麟真的出现我就可以控制这些禁制攻击麒麟,但有一个不足的地方,这些禁制得要有人控制才有用,一旦麒麟来了个包围,我不累死才怪,不过也没别的办法了,谁叫这些部落个个都会法术,像神一样。 驾着天冥飞上空中,千米高处展开灵觉运转真气,这也是一种修炼法,是我自己创出来的,漂浮在空中,感受着方圆百里天地间万物的一举一动,这个时候,身体与天地融为一体,即使不用法术也可以漂浮在空中,地心引力对我不起作用。我把全部的身心都投入进去,这时候的我与天地几乎没有差别了,我感觉到身上长着无数的树木,无数野兽和人在我的皮肤上走来走去,但同时我又感觉到他们是在我漂浮在空中,只有各种飞禽才能与我接触,这就是天之觉与地之觉,只要成了仙自然就会了。我的注意力集中在一棵树上,通过那棵树,我看到了一只麒麟,正在夸父部落周围打转,这时,天华怱的出现,伸手在麒麟头上拍了一下,麒麟顿时惨叫一声,倒在地上直喘精气,随后就被天华收入封印书。 这时,我觉得天华似转过头对我笑了笑,被发现在,我对此根本没有怀疑,要是一个八重天高手还发现不了一重天的我,那辛辛苦苦修炼到八重天有什么用啊。 我的注意力不断在一棵棵树间转移,看着天华一只接一只的把麒麟收入封印书,这一带的麒麟还真多,想来是一个大家族,麒麟的数量已经远远超过夸父部落的人数,必竟,在原始社会,人类数量并不多。 “纺织机?简单!” 欧阳耿射出几道剑气,将一棵大树斩断后又分成一块块的木板,比工厂中加工的速度还快。又将几个木板切成小块,做成一头尖一头粗的木钉,运足真气使木钉变得像铁钉一样硬,靠着这些木钉和木板做成了一台简陋的纺织机。 “好了,把生丝拿来,什么?没有生丝?那你们织个什么?算了算了,有没有蚕,抓几过来,再来点桑叶。” 很快,几只野蚕和一大堆桑叶就被送到欧阳耿面前。 欧阳耿手指轻轻摸过野蚕,再将野蚕放到桑叶上,这几只蚕顿时像饿疯了似的疯狂的吃起桑叶,说来也怪,这些蚕居然吃的同时还边吃边脱皮,大约一顿饭的功夫,这些蚕就停止吃叶,走到那些被吃得只剩下桑枝的地方吐起丝来。 “好啦” 欧阳耿把几个茧从枝叶中拣了出来,用沸水烫了一会儿,放到纺织机上“我做的纺织机比一般的纺织机要大一些,从抽丝到织布全套工序都有,我教你们操作,要三个人,哪三个人来? 经过一两个小时的学习,三个夸父族人总算学会了如何操作这台连抽丝都会的纺织机,三个人操作虽然不熟练,但总算用那几个茧制成了一张比手帕大些,比毛巾小些的丝绸。 “好哦。” 夸父族人们都高兴得叫了起来。 “别高兴得太早,刚才我是用了法术才让这些蚕快速长大,如果正常的话蚕从出卵到吐丝可是要几个月时间,如果让我天天对这些蚕施法术,我可受不了。” 夸父问道“那棉花和亚麻呢?” “那两个比较省事,不像蚕那么麻烦,不过一年收一次,和蚕差不多,而且好管理,建议你们种那些东西,生产丝绸要投入的力气相对比较大。不过在此之前试着先种种小麦粟子之类的农作物,我们共和国部落当初就是从猎狩发展牧业农业的。” “也是一年才收一次吗?” 夸父问道“有的农作物是一年两次,不过种出来的东西产量高,又安全,比狩猎好多了,只是种田可能比狩猎更受罪,种田可辛苦了。” “我们不怕苦,告诉我们怎么种田吧。” 欧阳耿想了想,认为迟早他们都会知道种田方法,不如做个人情教给他们“好吧,你们跟我来,我找个地方告诉你们。” 古中国之行 第六章 祸从口出 (更新时间:2004-7-25 17:54:00 本章字数:4321) 传说记载,麒麟分三等,最低级的是属性麒麟,像火麒麟、冰麒麟等,它们在麒麟中的地位相当于人类中的仆从,再上一级的麒麟能口吐人语,除了会法术外还拥有特殊能力,如果你能讨这种麒麟欢心,说不定它们会改变你的命运,让你当一当皇帝,这种麒麟被人称为帝麒麟,而最后一种麒麟几乎是迷一样的存在,它们的鳞片是金色的,鬃毛是金色的,角和蹄也是金光闪闪的,身上还散发着金色祥光,从古至今见过这种麒麟的人用一只手都数得过来。 要是成仙前,我对传说的真实性无法发表评论,但现在我已经成仙了,对于麒麟的事,多少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书中记载的“最低级”的麒麟应该就是普通麒麟,而帝麒麟恐怕是修仙修到一半的半桶水吧,至于最后那种散发着金麒麟,肯定是哪只粗枝大叶的麒麟修成正果飞升时不小心被人看到吧,回想当初我成仙时又何尝不是金光闪闪呢,那金光可是足足闪了三天才消失,害我在地洞里躲了三天不敢见人。(等等,那位读者,你想说什么?让我帮你当皇帝?半仙的麒麟都可以让人当皇帝我也一定能让你当皇帝,不过我不是天仙之类会修改人命运的仙,如果你确实要当皇帝的话我可以带着你杀到北京把你放到龙椅上,什么?你不想当皇帝了?你耍我啊!) 麒麟并没有想像中的多,算上那只被天华烧成灰的麒麟,灵觉范围内共有十三只麒麟活动,天华就像事先知道这些麒麟的所在位置似的,一找一个准,没跑一步冤枉路。 “姐姐” 天华对着一棵被我“仙上身”的大树说道“麒麟全抓住了,你看。” 说罢,天华翻开手中的封印书,一页一页的翻给我看十三只麒麟中有两只已经修成半仙,没想到这么早就有修仙者了,而且连灵兽都有修仙,真是的。 “我回去啦。” 天华收起封印书,疾速向我飞来,我收回灵觉,等天华到后就问“你怎么想的?” “姐姐也发现啦?” “当然,这些麒麟都分散在四处,好像在找什么东西一样,我很想知道它们在找什么。” 我看着天华,希望他能告诉我点什么“我问过了,它们都不肯说。” “你不会用读心术啊。” “心魔都没带来,怎么用读心术啊。” 我都忘了,天华的读心术必须依靠心魔,不过,这并不带表我没办法。 “跟我下来。” 找了块空地,在我的示意下天华放出七彩虹剑“放只麒麟出来,最厉害的那只。” 真理第一百零九条:越是厉害的人物往往知道得越多。 我相信这条真理。 “你们敢抓我,会后悔的。” 麒麟一出来就张口威胁,呵呵,有意思,就你这个半吊子仙兽,也能做出威胁正牌大仙的举动? “后不后悔是我们的事,你就不用操心了,你只要告诉我,你在找什么东西就行。”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我轻轻的在它身上点了一下,那长兽脸马上抽动起来,看样子很难受。 “姐姐,你连麒麟都能点穴,太厉害了。” “世间万物都有穴道,都能点穴。” 天华捡起一块石头“姐姐,把它点点穴好不好。” 这小子……哪壶不开提哪壶……哼!看我的! 我接过石头,手指使劲一捅,石头“啪”的一声碎成两块“我点了石头的死穴,石头死了,把它的尸体埋了吧。” “哦” 天华接过碎石“我会好好安葬它的。” 随手就把石头塞进麒麟的鼻孔里。 “你……” 麒麟的鼻孔被突然塞入两具“尸体”,张大嘴巴想打喷涕,见到如此情景,我怕麒麟会把石头喷出来,在它身上补了一指,点了穴,可怜的麒麟那个喷涕就卡在喉咙里,一定难受死了。 “什么时候想说了就点头。” 尽管麒麟难受得全身发抖,笑穴痒穴哭穴痛穴麻穴都被我点了一遍,而且还被我做了手脚,身上痒不能抓,想笑嘴巴张得老大,喉咙却发不出声音,想哭也流不出半点眼泪,特别是鼻孔里的两块石头,塞着鼻子,要呼吸只能用嘴,可它就是死活不点一下头,我又没限制住它脖子的活动,等了好久,我的耐心终于耗尽了。唉!算了,以后再说吧。 “等它开口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还是先把它封回书里,过几天再放出来问问吧。” 这是最后的手段,如果麒麟现在还不曲服,那就算它想招供也得等上好几天了,这几天里身上的一切状况都将持续,甚至有可能我会不小心把它给忘了。 但是麒麟眼中仍然没屈服的意思,任由天华将自己封印进书中。 “接下来怎么办?” 天华问道“天华,你的灵觉应该比我强得多,你来找找看吧。” “刚才抓麒麟时我早就试过了,这一带根本没有什么可疑的东西,可能麒麟要找的东西已经被另外的生物取走了,而它们在根本不知道东西己失的情况下还在继续寻找。” “天华,你思考的时候多用点脑子好不好,麒麟怎么说都是比灵兽更强的圣兽,而且还有两只算得上半个仙兽了,要是它们找的东西不见了至少也会知道一点风声啊。” “姐姐啊。” 天华无奈的说道“还说我没脑子呢,我们两个仙人都没发现什么,半吊子仙兽又能发现什么。” 对哦,我怎么没想到这个。 “所以说那东西已经取走了,我的想法是正确的。叮!加十分。” “加你个头,走啦,回部落去。” 不是吧!离开没一会儿部落已经大变样了,部落周围,几个夸父族人合力,“呀”的一声,将一株有千年树齡的大树连根拔起,丢到一边,女、老人和儿童忙着把洞填好,夸父族人真是好大力气啊! “你们在做什么?” 天华拦住一个夸父族人问道“开荒,神农大人教会了我们种芋头、马铃薯,还教会了我们养蚕……” 神农?神农跑到夸父族来做什么?他好像是在黄帝的部落里啊,再说教人养蚕的好像不是神农吧。正百思不得奇解的时候,欧阳耿拿着一截截切成小段的树枝,乐呵呵的一路小跑过来。 “阿耿,什么事那么兴奋啊?” “姐夫,你手里拿着什么呢?” “这是桑枝,我在教他们种桑树呢。” ……为什么我有种不好的预感。 “神农大人。” 周围的夸父族人高兴的叫了起来,我连忙四处张望,想一睹传说中神农氏的风采,可是看来看去都是夸父族的人啊。 “我采回桑枝了,这个只要插下去就会长成大树。” “太好了,桑树多了,就能养更多的蚕,这样我们都有衣服穿了。” “神农大人,种芋头是不是这样种啊。” 吐血!我快要吐血了,神农!什么神农,什么中国民族祖先,原来是欧阳耿冒充的,害我白白浪费那么多热情。天华哭笑不得,什么人不好冒充,要冒充神农,没想到欧阳耿的理想是当农民头子,呵呵。 “喂喂喂,你们两位不要这样说我好不好,冒充神农对我有什么好处,是他们爱这样叫我的,我有什么办法,嘴巴长在别人脸上。” 尽管隔了几十米远,欧阳耿还是能听楚的听到我们的谈话,当即传音过来抗议“阿耿啊。” 我也传音回话“听说神农是在尝百草时被毒药毒死的,你以后可要小心不要乱吃东西啊。” “是啊是啊。” 天华也传音过去“你死了不要紧,你得为我姐姐着想啊,你一死她就成寡妇了。” ………………………………… “天华……” 我把最动人最温柔最美丽最清纯最可爱的笑容和眼神展示给天华看“姐姐……” 天华好像预感到了什么“想不想看看传说中的人参果呢?” “我想我对人参果不感兴趣。” 我用手刀在天华后颈轻轻的来了“温柔一刀”,后者很配合的晕倒在地“我很想种一棵人参果树。” 几个夸父族人再次将一棵参天大树连根拔起,丢到一边,后面的“老弱妇孺”正要填掉树坑,却被我阻止了“你们知不知道人参果呢?” “不知道。” 夸父族人虽然不知道我想做什么,但还是回答了我的问题“人参果吃一颗可以返老还童,吃两颗可以长生不老,你们想不想吃呢?” “想,哪里有人参果?” “人参果也是种出来的,反正你们这儿也是要种桑树的,给点地方种棵人参果树应该不要紧吧。” “没事” 夸父族人倒也大方“请种下去吧。” “扑通”一声,我把昏迷中的天华丢下树坑,在众人还没反应过来之前掌风一扫,泥土飞溅,将天华活埋了。 “快救人,快挖。” 夸父族人反应过来后慌了,连忙刨的刨挖的挖,就在这时,泥土隆起,天华从坑里站了起来“姐姐,你还真埋啊,要是我真死怎么办。” “你又不是我老公,你死了我又不会变寡妇。” “可我是你弟弟啊,你怎么可以把我当树种。” “你本来就是树嘛,把你种下去,等树长出来了,就会有个神仙跑来在这建个小院子,把你保护起来,再过个千儿八百年的,孙悟空就会来这里,等他打倒了人参果树,你就爬起来和唐僧一起去取经吧,这样你也会出名的,对不对,还不快感谢我。” “姐姐,我认错了好不好。” 天华痛哭流涕,哼,这招用了不知几遍了,次次都是哭完后又围着欧阳耿叫“姐夫”。 “即然你认错了,那就躺下当树籽吧。” 就在我把天华埋进土里的时候,早有人觉得事情有异,通知了夸父,欧阳耿看见夸父和共工急匆匆的赶来当和事佬,起身拦住“别去了,他们姐弟就是这样,时不时的闹一下,吵两下嘴,过会儿就没事了。” 没想到,夸父却说道“欧阳耿啊,不是我说你,你的妻子应该管教管教,就算未婚女子也很少像她这样胡闹的。” “那个……” 欧阳耿头上直冒冷汗“她还不是我妻子啦,都是天华一天倒晚乱叫乱叫,才会有此误会。” “哦,还不是?那就是快了?那也得约束一下啊……” “欧阳耿!” “啊!?” 我用最动人最温柔最美丽最清纯最可爱的笑容和眼神瞬间就把欧阳耿和夸父共工迷住了,我和夸父共工不熟,不好教训他们,但是你欧阳耿就不同了。 趁着欧阳耿失神的那会儿,我用一根树藤把他捆成棕子,倒挂在一棵高高的树枝上。 “要是你没经我同意就下来,我就和你绝交!” 转身对笑呵呵的天华道“你也一样,要是没我同意你敢从土里钻出来,我就和你断绝姐弟关系。” “啊!没那么严重吧!” “有!当然有,还不快钻回土里。” 天华“扑”的一声重新钻回土中,你们两个就在这慢慢反醒吧。我走了,挥挥手,不带走一点灰尘,只留下一群目瞪口呆的人们。 夜深人静“天华,琳琳来了吗?” “我还要问你呢,你挂得那么高,应该看得更清楚才对。” “没看到她,会不会是她把咱们忘了?” “有可能,等明天吧,姐姐气消了就会来。” 古中国之行 第七章 花心后羿 (更新时间:2004-7-25 17:55:00 本章字数:5014) 昨天晚上睡得真舒服,收拾好帐篷做好早饭,却不见那天华和欧阳耿,这两个家伙哪去了?早上一起来就没见到他们,我还记得昨天…… “啪” 我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我这是什么记性啊,我居然忘了,昨天他们一个被我活埋,一个被我倒挂在树上,晕啊,我把他们给忘了一个晚上…… 当我忐忑不安的把天华从地上挖出来,把欧阳耿从树上放下来时,还好他们没事……他们怎么会有事,再怎么说也是两个剑仙嘛,怎么可能有事,瞧瞧,天华身上一点泥土都没沾上,还是像刚刚埋下去时那么干净,欧阳耿被吊在树上一整个晚上,没被蚊子咬过一口,倒是吊他的树下,大山蚊死得满地都是,不用想就知道欧阳耿是怎么对待这些昆虫的。 “这次原谅你们了,要是还有下次,就不是这么简单了。” 欧阳耿和天华打了个哈哈,看他们的样子我就知道,肯定还有下次,像这样活埋吊人的事从他们成仙后可不止一次出现过。唉!这两头屡教不改的顽牛! “三位客人都在这啊,这样也好省得我去一个一个找你们了。” 夸父看到我们,大老远就喊了起来“什么事啊?” 我问道“前几天共工部落来的轩辕部落客人,他们说是为了九头鸟的事情而来,这几天又发现九头鸟的踪迹,大家都在准备围猎,这次绝不能让九头鸟再跑了。” 回想那只巨鸟,所过之处尽成焦土,也难怪这些人会为了九头鸟大费周章。 “我是来问问你们,围猎九头鸟你们要不要一起去?” 天华笑道“当然,我还要把它封在书里呢。” 我想了想说道“我反正也闲着没事做,就一起去吧。” “你们都去了,我当然也要跟着一起去。” 欧阳耿自然不会离开我们。 “那好,出发吧!” “现在就出发?这么快?” 不仅是我,连天华和欧阳耿都感到意外“本来昨天想和你们说,但是看到你们吵架一时间给忘了,趁现在还有点时间,快去收拾东西。” 这个夸父还真是健忘,幸好我们东西不多,三个帐篷往空间袋乾坤袋里一丢就行了。 夸父、共工、祝融、轩辕四个部落六百多勇士聚集在一起,别看只有六百多人,轩辕部落我是不知道,夸父、共工和祝融部落所有成年男子加起来也才四百多人,这已经是三个部落所能派出的最大人数了,这批人走了以后部落里就要靠那些快成年的男子或妇女老人打猎才能维持生存,要不是欧阳耿教会了他们采野果,种植芋头,马铃薯之类种下去不用花太大力气管的东西恐怕他们出的人力会更少吧。(其实那个不是马铃薯,是地瓜,秦琳分不出两者的区别) 轩辕部落的人都穿着亚麻布制成的衣服,其中几个还披着丝绸披风,看样子像是有地位的人,而其他三部落都是包着兽皮裤,赤着上身,使得轩辕部落这群人非常显眼,当然,他们不是最显眼的,那种粗制亚麻衣无论美观还是实用,怎么能跟二十三世纪的比呢,最显眼的,当然是我啦,天华和欧阳耿显眼程度次之。 “怎么让女人跟来?” 一个披着丝绸披风的人问夸父“这可不是狩猎。” “带他们去是为了对付九头鸟的吐出的火。” “是吗?” 虽然那人有点不信,但也没再说什么夸父走到远处带上兽牙项链,身体急速变大,变成了刚见面时的巨人。 欧阳耿笑道“琳琳,原始时代的奥特曼,奥特星球的开创者。” “哈哈” 我和天华都笑了起来“上来吧!” 夸父伸出手,让所有战士都跳上他手掌,再把手掌上的人放到自己的头上、肩上。当然,我们是直接飞上去的,早早的占了个看风景的好位置。 夸父还真巨大啊,六百多人还站不满头和肩的所有位置,地方还空旷的很“抓紧了。” 夸父开始狂奔,那速度已经远远的超过了音速,我、天华和欧阳耿还好,因为我们御剑飞行的速度远比夸父跑得快多了,再加上护身真气,迎面吹来的风虽然狂暴,但我们依然有说有笑,其他人可就惨了,紧紧抓着夸父的头发、汗毛不放生怕一松手就被吹走。 也有两三个脑子聪明的,窝在我们身后,让我们的护身真气替他们挡风“呀,是共工,喝杯茶。” 天华递过一杯热茶,虽然夸父跑得很快,但不知道为什么却很平稳,虽然风大了点,但喝茶没问题,这不,天华从乾坤袋中取出热水茶具,直接泡了茶就在夸父头顶喝了起来。 “这是什么?有点苦,又带点甜。” 共工喝了一口“这是茶啊,用茶树叶子,晒干烘干炒干就是茶叶了。” 呃,茶叶的制做方法到了天华嘴里竟变得这么简单。 “能再给我来一碗吗?用大碗,这个太小。” “这个不是酒啊,就是要一点一点慢慢喝,细细品味,才有味道。” “哦” 共工喝了一小口茶“这味道,刚喝时不觉得好,多喝几次就觉得好喝了。” “我是轩辕部落的后羿,我能不能也喝一口?” 后羿?我和天华,欧阳耿对视了一眼,后羿都来了? “当然。” 天华捧了杯茶给后羿,后羿也开始慢慢的学起了品茶。 “共工,有些问题我想问一下。” “秦琳你太客气了,有什么尽管问吧。” “那九头鸟好像只有一个头啊,为什么会叫九头鸟。” “哈哈” 共工笑道“你是碰见了上次被夸父追赶的那只九头鸟吧,九头鸟有两只,一雌一雄,雌鸟只有一个头,但雄鸟却有九个头,前几天雄鸟到轩辕部落捣乱,雌鸟跑到我们那捣乱,轩辕部落为了找九头鸟巢穴四处派人侦察,结果就找到我们部落来了,前些天终于找到了鸟巢,在不周山上。” “不周山……” 我喃喃自语道,天华和欧阳耿也若有所思“共工,能不能答应我,无论如何不要用脑袋去撞山,无论九头鸟有多可恶。” “哈哈哈,秦琳你说笑了,我怎么可能会用脑袋去撞山。” 不会就好,但愿不会,神话传说中不周山就是被共工撞倒的,然后……大灾难…… “还有,为什么夸父的部落叫夸父部落,你的部落叫共工部落,祝融的部落叫祝融部落?” 我把一直存在心里的疑问全都问了出来“哈哈,我在当首领以前不叫共工的,夸父成为首领前也不叫夸父,无论是谁,当了首领就要与部落同名,以于同生共死。” “是这样啊。” “我们部落也是这样。” 后羿从一开始就一边喝茶一边盯着我看,终于找到插嘴的机会哪会放过“我们轩辕部落的首领就是轩辕,还有其他几个部落,像炽炎部落,防风部落,还有蚩尤部落,都是部落叫什么名首领就叫什么名。” “呀!那样一来就像总统主席元首之类的称呼了。” 对于这个问题,我总算明白了“你们共和国部落的首领不是叫共和国吗?” “不是” 开玩笑,共和国,当国家的名字还可以,要是当人名来用……想想吧,要是有人叫你“喂,共和国,吃饭啦。” “共和国,上课要迟到啦。” “共和国……” 我想那个人肯定会想不开跳楼的。 “我也有事要问,蚩尤部落和你们部落的关系怎么样?” 天华问道后羿想了想“那个部落和我们的关系还不错,他们和炽炎部落连得很近,目前我们知道除我们以外的部落中就数炽炎和蚩尤两部落最大了,两部落人数加起来有七万余人。” “七万人?是多少?” 共工问道,这也难怪,他的部落才几百人而以。 “你部落人数翻上一百倍就和这个数量差不多了。” 欧阳耿说道“这么多?” 共工惊讶极了“我们部落更多,有十二万子民。” 共工看着后羿,愣了,他怎么也不会想到竟有这么大的部落。 “你们那开始种水稻了吗?” 欧阳耿问道“水稻,什么东西?没有,我们没种,我们那除了打猎外还有种粟子。水稻是什么?” “一种南方的农作物,产量比较高,但要花费不少心思去管理,没有足够的人力是撑不到水稻收成的。” 后羿问道“你们共和国部落都有种些什么?” “大部份都是小麦,水稻,玉米,高粱,棉花还有其他非常多的作物,慢慢说说不过来,不过亚麻和粟子好像没什么人去种了。” 后羿不解的问“不种亚麻,你们穿什么?” “有棉花、丝绸,另外还有人造纤维人造皮革,穿的绝对不会差。” 后羿看了看欧阳耿的衣服,又看了看天华的衣服,最后又看了看我的衣服,知道我们没说假话。 就在这时,只听夸父说道“不周山到了。” 那个就是不周山吗? 远远望去,一座孤峰高高屹山,犹如顶天之柱,直冲云宵,山的周围全是一望无际的沙漠,沙漠中有些地方的沙子早已经熔化,凝成像石板一样的东西。 “好高啊!” 后羿说道“九头鸟就在上面。” 夸父将六百勇士放下来后,取下项链,身体恢复了平常大小“哈哈哈哈” 众人一看夸父的样子顿时大笑起来,夸父头上顶着个茶壶,原来,天华喝完票忘了收茶壶,夸父变小了,可茶壶却没变小,结果就成了现在的样子。 “抱歉抱歉,我把它忘记了。” 天华收回茶壶,连声道歉“呵呵,没事,大家听好,九头鸟三个月才会出巢一次,前些天它出过巢,暂时还不会出来,今天时候不早了,明天我们放火烧山,把九头鸟给逼出来!” “好哦” 勇士们欢呼着。唉,他们也不想想九头鸟是他们能对付的吗? 晚上,勇士们围着火堆,对着石矛石斧敲敲打打,尽量让这些石头兵器变得更锋利,而轩辕部落的人手中不仅有石斧石矛,还有一些弓箭,只是箭头也是石制的,他们在调试着弓,尽量让弓处在最佳状态,还有些人打碎石头,将小块的尖锐碎石和细木棍,羽毛捆在一起做成最原始的箭枝。 “秦琳” 本想到处转转,却被后羿叫住了我“干嘛?” “过来一下。” 跟着后羿,走到一处远离营地的地方“这里已经够远了,有什么机密大事就快说吧。” “我后羿,是轩辕部落的第一勇士……” 这家伙,说这些做什么?还是听听他后面说些什么吧“我有一个妻子,她很漂亮,我到过很多部落,看到过很多女人,只有炽炎部落的首领比她可漂亮……” ……是不是他老婆给他带绿帽子了,想从我这得到点关怀?还是他和那个炽炎部落的漂亮首领做了对不起妻子的事,觉得有种罪恶感?如果是前者,后羿还真可怜,如果是后者,你死一边去吧! 后异继续说道“后来我看见了你,你比我妻子漂亮多了,你太美丽了,虽然还比不上炽炎部落的首领,但是……但是……请你嫁给我……” 嗨!我还以为什么大不了的事,原来是我比他老婆漂亮啊,让我……什么……嫁?这绝对不行! “喂喂,后羿,你已经有妻子了,怎么还可以……” “有什么不可以” 后羿声音突然变大起来,但声音没有凶狠的感觉“男人有几个老婆都很正常,我才一个,加上你才两个,和别人比起来算少了。” 晕,我忘了这里是原始社会,虽然后羿人长得很帅,也很强壮,拿到二十三世纪去绝对是最抢手的男人,但是,我对原始人没举趣,我对一个刚见面就对人告白的家伙更没兴趣,更何况他只是觉昨我长得好看就想……对这种见一个爱一个的男人我更更更更没兴趣! “即然你找老婆只看长相,你不是说过那个炽炎部落的首领长得比我更好看吗?你干嘛不去找她。” “她长得是非常好看,非常美,但是她比熊还更强壮,没有男人会娶她的。” 晕,比熊还更强壮的女人,我的脑海中出现了一个熊身美女头的怪物……停停停,STOP!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得把眼前这家伙打发走。 “你说你是什么第一勇士,我可不相信,说不定你是你们族里最差劲的人叫,无论如何我是不会嫁给笨蛋的。” “那好” 后羿说道“明天我就用九头鸟的血向你证明我是第一勇士,天地间最强的人。” 说完这些,后羿转身就走嘿嘿,比起未来地球的花花公子,后羿还真是好打发,两三句话就把他赶走了。哼,是你死在九头鸟手里还是九头鸟死在你手里都不知道呢。 突然,我心中一紧,后羿……我怎么忘了,他……是射日英雄啊,可是从刚才和他的接触看来,他只是个普通的凡人,最多力气大一点点而以……。 后羿……后羿……好像有什么我忘了……后羿……有件关于后羿的事,对了,是刑天!想到这里,我吓出一身冷汗!那个刚见面就砍我一斧的家伙,好像就说他是后羿来着……(见异界之旅) 晕,我该怎么办! 古中国之行 第八章 十日之灾 (更新时间:2004-7-25 17:55:00 本章字数:4587) “姐姐,怎么不高兴了?” 我高兴得起来吗?一想到要跟这个连太阳都能射下的人结仇,心里就是一阵恶寒,再想想那个刑天…… 一只小兽被塞进我怀里,天华笑眯眯的说道“要是心情不好,和它玩耍一会儿就好了。” 我低头看着怀里的小兽,它只有小猫般大,长得像马,又有角,身上还有鳞片,这不是麒麟吗?还是一只刚出生没多久的小麒麟。 “天华,这是从哪来的?” “这只麒麟?你忘了,上次我抓了一窝子的麒麟啊,那群麒麟除了十三只成年的麟外,还有七百多只小麒麟。” 对哦,我这才想起来,那群麒麟的数量比夸父部落的总人口还多,但除了十三只带头的麟外,其它都是未成年或半成年的小麒麟。 我扶摸着小麒麟颈部的鬃毛,这个小家伙还不知道抱着它的人就是造成它们全族被抓的罪魁祸首,转过头来亲热的身在舔着我的手心,痒痒的,很舒服。 “笑一笑,愁眉苦脸的,会长鱼尾纹的。” 我笑了笑“你啊,嘴上抹了润滑油吗?” 把小麒麟放回天华怀中“抱好了。” “姐姐,你不要吗?” “小家伙很可爱,不过我不喜欢宠物,因为太脏。” “是这样啊。” 天华把东张西望的小麒麟放回封印书中“反正姐姐现在心情好了,它也就没用了。” 日出的时候,这一带没有任何植物,地上全是沙子,地面温度开始上升,但是勇士们热情不减“放火烧山,逼出九头鸟。” 放火是祝融部落的特长,祝融带着族人跑到山下却发现不周山上上下下全是光秃秃的岩石,根本没有任何可以烧的东西。 夸父为难的看着不周山,这山太大太高了,根本爬不上去,就算变成巨人,在不周山前也显得那么渺小。 看到夸父愁眉不展的样子,我上前说道“我去试试。” “你??” 夸父、共工和祝融对我的自告奋勇都很意外,而后羿更是不可置信的看着我“我去试试,你们离山远点。” 我御剑飞上天空,回身看到已经变成巨人的夸父带着众人后退数十里,只剩下一个小点。 可以开始了!打出一张符纸,十几道巨型龙卷风出现在茫茫沙漠中,以我的能力,要召出龙卷风不难,但要召出这种巨型龙卷风,而且还是十几道,那可就要用符纸了,必竟法术不是剑仙专长。这些巨型龙卷风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以把一座小城市完全毁灭,夷为平地,而不是像普通龙卷风那样只破坏一两条街道,对坚固的房子还无能为力。 十几道连接着天地的龙卷风围着不周山打转,飞沙走石,但面对不周山,这座巨大的孤峰,龙卷风的力量显得那么苍白无力。看来得加料了! 天冥剑从我体力弹出,天空虽然被龙卷风卷起的沙石搞得有些昏暗,但随着天冥剑的出现,仙灵之力的骚动,天地呼应着我的力量,紫色的云朵布满整个天空,劫雷在云朵间闪动着。这时,龙卷风也发生异变,由于龙卷风的上部与云层相连,劫雷与龙卷风纠缠在一起,刹时间十几道龙卷风都闪动着雷光。 在我的指挥下,万道劫雷直直劈下,打在不周山上,雷光闪闪的龙卷风也不停的撞击在不周山上,不周山在微微震动着。 “琳琳,我来帮你。” 不知道欧阳耿用了什么方法,一颗陨石划破大气,砸在不周山上,不周山剧烈的震动着,山上不断有巨石滚落。随后又有两颗、三颗、十颗陨石接连砸下,到最后竟是成片的陨石雨在轰击着不周山。 晕啊,我费尽力气召来的龙卷风和劫雷只能让不周山轻轻的动一动,可是欧阳耿随便召来的陨石就能把不周山打得歪来扭去,照这样子,过不了多久,不周山就要完蛋了。 “啾呜” 一声巨大的鸟鸣响起,一只体型巨大的,长着九个头的鸟从不周山没入云中的部份府冲了下来,我和欧阳耿对视一眼,同时收了法术,九头鸟已经成功逼出,也就没有必要再虐待不周山了。 “总算出来了,看我收伏你。” 天华正要放出彩虹剑,却见巨人夸父背着各族勇士冲上坐在夸父肩上的共工族人射出一道道水箭,九头鸟只是扇扇翅膀,水箭全都化做白烟,蒸发了。而祝融族人的火焰九头鸟根本没去理会,而轩辕部落的弓箭手射出的箭还没射到九头鸟,就已经力尽落地。 夸父找了个地方放下各族勇士,不知从哪变出了一根石斧,大叫一声冲向九头鸟,而那些水箭、火焰、弓箭一直都没停止攻击。 夸父一斧砍向九头鸟,九头鸟轻松闪过,红色的翅膀轻轻掠过夸父头部,浓密的头发顿时升起一阵白烟,一道刺鼻的焦味充满了周围的空气。 “夸父,让我来吧。” 天华挡下了夸父,插手道巨人与巨鸟之间的争斗。 “你?” 不仅是夸父,在地上不断远程攻击的各部落勇士也吃惊不小,(什么?你问这些勇士为什么不冲上去?普通人能跑多快,等人跑到了九头鸟扇扇翅膀又飞到另一边了,跑都跑死还想打)天华和九头鸟的体形相差实在太大了。 没夸父说什么,天华放出七彩虹剑,随后又放出青霜剑,先前的极光剑阵再次出现,轻而易举的困住了九头鸟。如果仅仅只是七彩虹剑,只能布下彩虹剑阵,但是加上青霜剑就不同了,青霜剑并非金属剑,而是把玉制仙剑,剑身散发出的寒气连三昧真火都能冻结,七彩虹剑和青霜剑相配合,出现的就是极光剑阵。 极光剑阵一出现,沙漠顿时化做冰雪王国,特别是那些勇士对变化最为敏感,刚才还在炎炎烈日下出汗,现在却在大雪中发抖。 看到九头鸟受制,夸父兴奋异常,哇哇叫着冲上去“停停停,你还想像上次一样放走九头鸟?” 听到天华这么一说,夸父这才想起上次那只九头鸟好像也是被这种光芒困住,而那些光芒被自己一冲就散,让九头鸟跑了。 想到这里,夸父停下脚步,进退两难,想消灭九头鸟就得先冲散极光剑阵,可是冲散了极光剑阵九头鸟肯定会冲出来。 “我都说过了,交给我啦。” 天华取出封印书,翻开一张空白页,捏动剑决,口中念念有词,这时极光剑阵不断缩小,大约一顿饭的时间后整个剑阵化做一团仅有巴掌大小的光团,就在这时候,封印书发出一道光芒,将光团吸入书中,随后七彩虹剑和青霜剑从书中飞出,被天华收回。 “行了。” “这样就结束了?” 夸父瞪大了眼睛,一只九头鸟就这样被解决了?没打没流血,太不可思议了! “你刚才用的那些是什么?” “飞剑,用飞剑结成剑阵,困住九头鸟。” 天华说道“啾呜”“啾呜” “哈,又一只九头鸟来了。” 天华一抬头,顿时目瞪口呆,怎么了? 我也抬头向天上望去,顿时傻眼了——九头鸟,是九头鸟没错,但是……这时我想起幽默电视片中的一句台词“我没看见一只,因为我看见的是一群!” 天空中,全是九头鸟,密密麻麻的布满了整个天空,好像天空都变成红色的。 “上次哪个白痴弱智加三级的说九头鸟只有两只的?” 天华骂道,这时,我看到后羿脸上青色的血管暴起,不想我就知道是谁说的了。 这时,无论是地面的勇士,还是飘浮在空中的我们,都觉得周围开始变热,空气中的温度越来越高,刚才由极光剑阵引来的积雪已经全部融化,地面已经开始变热。 “快看那边” 有人突然大叫道只见远处的沙漠,沙子已经全部熔化,流动着像岩浆一样的液体。由于刚才这里有过积雪,温度上升得不是很快,但现在积雪已经化了,地面的人都很危险。 “哇,好烫” 那些勇士已经开始叫唤了“天华,能不能再放极光剑阵?” “没必要,用玄冰就行了。” 就在天华准备丢出玄冰时,两团火焰从天上射下,落入人群,不少勇士顿时连尸体都没留下,直接被汽化。就算在火焰边缘的尸体也都只剩些骨灰。 看到这种情形,天华知道仅仅只用玄冰是不行了,七彩虹剑射出,插在地面上,围着众人形成一圈,青霜剑就在圈的正中央,这时的极光剑阵已经不是先前的极光剑阵了,先前的极光剑阵是将人困住用的,主要防止有人从内部突出,而这时的极光剑阵刚好相反,是个防御剑阵,阻挡着周围袭来的热浪和天空中九头鸟喷出的烈焰。 因为外面的温度高得让人受不了,夸父也只和变小退入剑阵中,一进剑阵就问“死了几人。” “两百二十三人死了,我们部落死了五十三人,轩辕部落死了九十二人,共工部落二十一人,祝融部落五十七人。” “怎么死那么多?” 没人回答,所有人都沉浸在悲痛中。 “姐姐,姐夫,这些扁毛牲畜都交给我了,别和我抢。” 虽然没有青霜剑,但天华还是能飞得很高,向盘旋在云间的九头鸟飞去,欧阳耿也飞升而上尾随其后“我也要抓几只做科研。” 晕,用九头鸟还做科研,亏欧阳耿想得出来,我也飞升而上,有仙力护身,这些热度根本不能把我们怎么样,就算帖着九头鸟也烧不到我们。 “姐夫,我的新法器快要炼成了,先帮我把九头鸟的灵魂取出来炼器,然后再来封它们。” “好” 他们的对话听得我一阵发冷,用灵魂炼器……炼的是什么法宝啊,不会是邪器吧。 天华从乾坤袋中取出一个大鼎,大鼎中有红色的液体在不断沸腾着,周围还有天火在燃烧,天华手捏剑决,挥指一扫,一只九头鸟的九个鸟人全部被斩下,手一勾,九个光团从九个断头中飞出,落入大鼎中。 “哈,原来公鸟有九个灵魂啊,这样的话炼器就快多了。” 我斩杀一只雌鸟,将雌鸟的灵魂交给天华,虽然我对用灵魂炼器有些反感,但天华想怎么做我尽量帮他,只要不是拿人的灵魂来炼器就行。 欧阳耿没有拿出那把名为“凶虎”的剑,不知他用了什么手法,凡是接近他身边一定范围的九头鸟,全都灵魂离体而死,那些离体的灵魂在欧阳耿手中打了个转,就被丢进大鼎中。 当不知第几百个还是几千个灵魂被大鼎吞没时,天华终于说了声“好了” “再等一小会儿,等灵魂全部炼化,我的新法器就要出世了。” “用了那么多灵魂,而且全都是这种强大灵兽的魂,你倒底在炼什么惊世骇俗的东西啊。” 我问道,天华笑道“保密!” 刚才漫天飞舞的九头鸟到现在为止已经没剩几只了,在我们三人的合力下,轻轻松松的将这些鸟封入封印书。 “哗,终于解决了。” 正当我以为事情解决的时候,突然觉得周围变得非常热“琳琳,小心!!” “姐姐,上面!!” 我抬头一看,一只体形是刚才那些九头鸟十倍大的鸟向我俯冲下来,已经离我很近了,九个脑袋上的九只利嘴向袭来! 当我好欺负吗?天冥出现在我手中,挥剑一扫,紫色剑气将这只超级巨鸟劈成两半,虽然我的剑气能劈开一般的山,但劈不开不周山,可也不是你这样的角色能顶得住的!就在我把这只超级九头鸟切成两半时,天华和欧阳耿的剑也同时杀到,刚刚变成两半的九头鸟在来自三个不同方向的强力攻击下“嘭”的一声化做红色粉末“咳咳” 由于我离得近,不小心吸入了一点红色粉末,呃得我咳嗽起来。 “姐姐,有没有受伤?” “琳琳,不舒服吗?” “没事,只是被呃道了。” 突然间,我觉得周围有些异样,原本那些被我召唤出来的紫云不知什么时候都散得无影无踪了,天空真是晴朗啊,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晴朗,我从没见过这个好的天气,十个太阳高高挂!……十个太阳?我使劲掐了自己一下,确定不是在做梦,天空中真的有十个太阳。 古中国之行 第九章 射日英雄 (更新时间:2004-7-25 17:56:00 本章字数:4086) 十个太阳,真的是十个太阳!!! “没想到九头鸟竟可以长大到这种地步!” 天华望着天空中的太阳说道。什么!九头鸟?我仔细看了看十个耀眼的光团,那些光团虽然像太阳一样耀眼,但是却在盘旋,太阳是不会在空中盘旋的,这暴露了它们,装得真像,我还以为真的突然多跑出九个恒星来了。 “打下它们吗?” 我问道“我也想打,但打不到!太高了,很难够得着,除非能用神弓。” 说到这儿,天华、欧阳耿和我都不约而同的把目光转向正在极光剑阵保护中的一个人。 我当然知道他们在想什么,因为我和他们想得一样“不管怎么样,后羿看起来只是个凡人啊。” “如果有那把传说中的神弓,他射下那些九头鸟不成问题。” 欧阳耿眼珠转了转“可是我有留意过轩辕部落带来的弓,那些弓都只是点粗糙的作品,根本没有带特殊力量。” “先问问他,说不定他没拿出来呢。” 我压下天冥,落在剑阵中,嗯,剑阵果然不错,果然凉快“后羿,你能用射下那些太阳吗?” “射太阳?那是对神灵的不敬啊!会被雷劈的!” 还怕被雷劈?当心被太阳活活晒死。 “要是我告诉你十个太阳中有九个是九头鸟冒充的,你会怎么样?” “我会射下它们。” “好,那你射吧。” “那真的是九头鸟?” 看后羿的表情,就知道他惊讶至极“当然,你看看,真正太阳会盘旋吗?” 后羿眯起眼睛,真的看到十个太阳中的九个在不断盘旋着,就像九只飞在天空中的巨鸟。 在我的鼓励下,后羿弯弓搭箭,瞄准一颗正在天空盘旋的“太阳”,“嗖”的一声射出,但箭没飞多远,却力尽落地。 这时,天华传音过来“姐姐,那些鸟飞得非常高,在大气层边缘,甚至可能在卫星轨道上,别说是弓箭,就算是是防空炮都达不到那个距离。” 神器,弓的神器,我好像有一把,在空间袋中一阵翻找,终于找到了一把弓,不过它的弓量太弱了,这把弓就是我在灵泉中得到的宝物之一。 “试试这把弓。” 后羿接过弓,扶摸着天沙金制成的弓,天蚕丝做的弦,兴奋的说道“好弓,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做的。” “别管是什么做的了,射啦。” “好” 双手一使劲,后羿却发现自己竟拉不开这把弓,怎么办?然到叫天华他们来试试?想来想去,还是把这个任务留给后羿的好,这样可以让他声名远扬,声名远扬之后无论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事他都不会那么恨我了吧,那个自称是后羿的刑天也就不存在了。 想到这里,我用手指点在他后心,输了一点真气给他。 “再试试” 这一次,后羿非常成功的拉开了神弓,手一松,箭以闪电般的速度消失在天空中。 “没用!” 天华不知什么时候飞了下来“就算有了神弓,箭如果还是那些连铁箭头都没有的木箭的话根本无法伤害那些鸟,用这个!” 天华递给后羿九支寒光闪闪的玄冰箭,这九支箭一拿出来,周围原本就很低的温度立即下降,只有内行人才知道,这可不是普通的玄冰箭,这些是被精炼过的家伙。 “只有九支,一定要全部命中,别去射真的太阳了。” “嗯” 后羿从天华手中接过箭,那一瞬间,后羿的整只手盖上了一层霜,但是后羿和周围的人脸上只有笑意,谁都只要,只要这箭射中了,九头鸟必死无疑! 反手将背上箭筒中的箭枝全部丢在地上,后羿将八支玄冰箭放入箭筒,将一支玄冰箭上弦,瞄了好一会儿,在确定能够射中的时候松了手,随着弓弦响动,玄冰箭化做一道白光,直射在盘旋中的九头鸟。 被射中的九头鸟化做巨大的火球落向地面,在众人的欢呼声中,后羿兴奋的活动了一下冻僵的手指,我也趁机给后羿输入了一股更强的真气,弓弦响动,玄冰箭接二连三的射出,剩下的八只九头鸟在欢呼声中全部化做巨大的火球落向地面。 “哟呵!” 众人兴奋得大笑起来“别高兴得太早!” 天华的话让众人都停止了欢呼“那十个太阳的威力波及了半个亚洲,不管是哪个部落,都受了不小的影响,还是快点回部落看看吧。” “九头鸟的力量那么大?” 后羿问到“当然了,刚才那十只九头鸟比普通的九头鸟大了一止十倍,其中一只在飞上天之前袭击我姐姐,被干掉了,其他九只被你射下来了,但是就刚才的那一小会儿,恐怕热死了不少生灵。” 被天华这么一说,众人都急着回去,夸父当然也归心似箭,没多说一句话,带上项链化做巨人,将众人背上,以最快的速度奔跑。 “秦琳,这弓很好,还你,谢谢你的弓。” “不用了。” 我对后羿笑道,有机会减少一个将来可能成为敌人的人我当然是不余余力的巴结“反正我也不会射箭,就送给你吧。” “太谢谢了。” 后羿欣喜若狂,看他的样子就知道他很喜欢这把弓,强烈的想拥有它。假如这时我知道这个家伙的脑子里尽在想些自做多情的东西,我肯定把弓抢过来,撕烂,踩碎! 离部落越来越近了,但众人的心却越来越焦急,一路走来,原本是绿色世界的原始森林现只都已经发黄枯萎,不少河流已经干涸,湖水也只剩平时的一半水位,想不到九只九头鸟一起发难,竟有这么大威力。 “咳咳” 喉咙突然一痒,咳了两下“姐姐,不舒服吗?是不是感冒了?” 天华关心的问道“没有,没事的。” 开玩笑,我都成仙了,怎么可能生病!! 在夸父的全力狂奔之下,原本要跑半天的路程仅四小时就到了,幸好,部落虽然受到影响,但并没有像想像中的那么严重,但几乎全部落的人都中暑了。 共工、祝融部落的勇士们也都各自回部落去了。 “秦琳、秦天华、神农大人,你们能到我轩辕部落去做客吗?” 在轩辕部落勇士要离开时,后羿突然发出邀请“可是,现在这种时候离开夸父会不会让他误会……” “没关系” 不知什么时候,夸父站在我身后,微笑着使劲拍了拍我的肩膀,好大的力气,我都快站不稳了! “那我们改天再回来看你喽。” 不知什么时候,天华和欧阳耿已经收拾好一切,准备走人,这两个家伙简直是…… “呵呵,再见!” 什么,这样就和夸父告别了?我一边木然的向前走,一边打量着周围的人,简直……太突然了,还以为在夸父部落能多玩几天呢。 “秦琳,夸父部落离轩辕部落并不是很远,只是中间隔了座大山。” 后羿指了指远处起伏不断的山脉“要不是这次爬过山来寻找九头鸟,还真不知道这里居然有三个小部落存在。” “哦哦” 后羿兴致勃勃的说着,我却没心思听,有一句没一句的应到,我的嘴里只是发出一些“嗯嗯嗯”的声音。 爬山?还不简单?坐着天冥轻轻松松就到了山,摆出一桌丰盛的食物,等到后羿和其他勇士爬上来的时候,天华和欧阳耿刚好抹干净嘴巴。 越来越接近轩辕部落了,四处已经能看到不少正在劳作的人们。 “这里就是轩辕部落?” “是的,三位跟我去见族长吧。” 真是个大部落,不是夸父共工祝融那样的小部落所能比的,房屋不是那种简陋的草房,而是木房、泥屋。这样大型的聚居地已经算是一个有相当规模的城市了。 猎人、农夫、渔民、木工、分工得井井有条,各司其职,许人多家门前还放着成捆的亚麻布和生丝,不少家畜家禽跑来跑去。 但是因为前些天那几只超级九头鸟,地里的庄稼枯死了不少,部落里也有不少人中暑,一些家畜家禽也暴毙而死,在一些角落里还偶尔能看到一些倒毙的牲口。 “你们都回去吧,三位请跟我来。” 后羿打发走其他的勇士,带着我们左拐右转,走进了一间由白色石条搭建成的大房子,这种年代,居然出现了用石头搭建的房屋,而且门口还有两个守卫。 跟在后羿身后,两名守卫没有阻拦就让我们直接进去了,看来后羿在这里还是挺有身份的。 “轩辕族长,我回来了,九头鸟祸害以除。” “哦” 屋子正中央坐着一个瘦瘦的中年人,一幅酒色过度的样子。 “后羿,你还是我的知己,一出去就给我带回了美女。来来,美人,快到我身边来。” 在叫我吗?我左看右看,这里好像除了我以外都是男的,不会真的是在叫我吧…… “族长,他们是我请来的客人,没有他们,九头鸟根本无法除掉。” “哦” 轩辕那双眼睛滴溜溜的在我身上打转“今晚举行庆功会,为你庆功的同时也为三位客人接风洗尘。” “哼,没想到咱们的祖宗居然是这副德性,姐姐,要不要我劈了他?省得丢人现眼。” 天华传音道“不要” 我传音回去“你要是真杀了他搞不好以后的中国都不存在了。” 离开了轩辕老头的住所,后羿道“刚才的事别介意,族长就是爱开玩笑。” “哦” 我当然不会介意了,像那种色鬼在未来中国可是出门就会碰到,倒是天华和欧阳耿,他们以前可是经常把那些色鬼扒光衣服倒挂在市政府门口,而且还用特制的铁链加保险锁锁着,没有几个小时根本解不开。 “天华,阿耿” 我传音道“这次可别像以前那样了。” “知道了。” “好的” 后羿丝毫没有注意到我们之间的传音对话“以后你们就住到我家去吧,我家虽然不大,但住上几个人总是没问题的……” “后羿英雄” “射日英雄” “大英雄,大勇士” 一群人欢呼着包围了后羿,欢呼着把后羿举起来一次次的丢上天,看起来部落里那些吃了十日之苦的人们已经从与后羿同行勇士的口中知道了射下太阳的是谁,后羿神话从此开始流传!唉,早知道就由我来射太阳了,这样后世之人也能知道“秦琳射日”的传奇故事,可惜啊,我与这个流芳百世的机会擦身而过,与一箭成名的英雄身份擦身而过,早知道就不把弓给后羿了,自己射! “咳咳” 喉咙又开始不舒服了,我好像真的感冒了,摇摇头,立刻把这个想当否定,不可能的,仙怎么会感冒,除非感冒病毒也修炼成仙,也了病毒仙。 古中国之行 第十章 轩辕剑 (更新时间:2004-7-25 17:58:00 本章字数:4078) 原始社会用来庆祝的方法除了祭祀外好像就只有大摆酒席载歌载舞了。当数万人在一起围着数百个火堆乱跳乱叫,大口吃肉时,的确是有些热闹。 “来,秦琳,喝酒。” 后羿做为焦点人物,拿着坛子四处与人斗酒,从这点上就可以看出轩辕部落确实与夸父部落强多了,他们已经懂得酿造美酒了,而夸父部落里根本没看到酒的影子,一天到晚都为食物忙活。 “我不会喝酒。” “不会喝也得喝。” 后羿强行给我倒了一碗酒,他满脸通红,口中酒气冲天,明显是醉了,我无可奈何的轻轻尝了口,哇!臭!我收前面那句“他们已经懂得酿造美酒”,什么美酒,好腥臭,难喝!简直比中药还难喝! “客人不想喝酒,你怎么能强迫喝呢,太不懂礼貌了。” 没想到,这时候轩辕帮我解了围,正当我松了口气放下酒碗时,轩辕竟然说道“客人……小美人,来,坐到我边上来吧。” 轩辕满脸通红,看来醉得不轻,虽是酒后乱语,但周围的人都看了过来。 “啪” 后羿将酒坛重重的摔碎在地上“你不配当族长,只懂玩女人。” “你说什么,你敢这样对我说话,不要以为你能射下太阳就了不起了。我轩辕才是最伟大的” ………………… 一阵吵嘴之后,不知是谁先动的手,两个醉汉顿时拳打脚踢,你来我往,趁着场面混乱,我还是先溜吧。 清晨的鸟鸣将我从睡梦中吵醒,从帐篷中钻出(原始屋子我住不惯)奇怪,什么鸟在“喔喔喔”的叫?我顺着声音摸过去,几个起落后看见了这种奇怪的鸟,怎么越看越像公鸡啊?公鸡好像不会“喔喔”叫啊,而且还朝着太阳叫。 “嗖” 一支箭向我射来,帖着我的脖子飞过,顺手一抓,将箭抓住,力道还挺强的!谁那么和我过不去,那么想杀我,我好像没惹什么人吧。 “好哦” 远处还传来一阵喝彩声,够恶劣的!用箭射我还叫好!!而且还没射中,要是射中了他们岂不是要大摆酒席,再把这一天定为“射中秦琳纪念日”了。 我偷偷的摸过去,只见后羿拿着我送他的神弓,正在练习射耙,几百个人围着他,为他的箭技喝彩,而族长轩辕鼻青眼肿的在十几丈外,用充满愤怒和嫉妒的目光看着后羿,很明显,昨天晚上打架,轩辕吃了大亏。 后羿一箭射穿了百丈外的耙心,箭穿过耙心后,只留下一个小洞,不知飞到什么地方去了,可见神弓力道之猛,众人又是一阵欢呼,原来他们是在练射箭啊,等等,前几天射日时这把弓他不是拉不开吗?现在怎么可以拉得这么轻松?我闭上眼,用眉心处的“天眼”欢察后羿,“天眼”我很早就会了,但是一直没机会用,现在第一次使用,一切感觉良好。通过天眼,一下就看出后羿身上流动着少量的真气,这些真气明显不是外来的,而是他自己修炼的,再看了看真气的运作方法,不难猜到是谁教给后羿武功秘籍的。 那种真气的运行方式明显是出自欧阳耿的手笔,属外家武学,不要以为只有炼内家才能修成真气,外家高手一样能够修炼真气。这些外家真气虽然还不强悍,但还足以让后羿勉强拉开弓,不过我想不能的是,才几天时间,后羿怎么就会有这样数量的真气,这样数量的真气最起码也得修炼两三个月啊。最后,我只得将原因归于四周灵气太重。 当我出现在人群中时,一下子就将众人的目光吸引过来了。 “干嘛这样看着我?” 被我这么一说,一群流着口水的男人“呼”的又将头转了回去,继续为后羿的箭技喝采。 唉!这些人啊! 但我绝对没想到,轩辕一看到我,顿时两眼放光,大步跑了过来,一想到昨天他的那样子,我晕,虽然以前碰见的色鬼很多,但还从没见过色到这种程度的人。看着轩辕冲过来,我早已经把真气布满了全身经脉,要是他敢乱来,保证让他“活”得很精彩。 “秦琳,昨天有件事忘了跟你说。” “什么事?” 不用问就知道了,肯定没好事。 “我们轩辕部落有个习俗,就是客人来了,都会收到一份礼物,以示我们轩辕部落热情好客。” “哦” 看来轩辕老头并没有我想像中的那么差劲啊。不过为什么其他轩辕族人都用一种茫然的眼神看着他们的族长呢?就好像不知道有这种风俗一样。 “昨天因为迎接得胜而归的勇士,所以怠慢了贵客,有招待不周的地方请见谅,现在请收下我们的礼物。” 我接过轩辕递过来的石斧,……这种烂东西也好意思送人。 “做为回礼,客人也应该送我们点东西。” 一听这话,我就知道,中圈套了!我怎么这么笨啊,天下哪有白吃的午餐“我听回来的勇士说你有一把叫‘剑’的武器,好像是叫‘天冥’,能否做为礼物送给我?” 这老头,什么东西不要,偏偏要天冥剑,你不如说叫我把脑袋送你吧! 等等,反正他没见过天冥什么样子,随便送他一把剑不就行了?剑我多得是,光是在灵泉中得到的好几个低级神器中就有两把是剑,更何况还有异界神灵送我的各种属性的神剑,仙剑我才舍不得送呢,我从这些神器中挑出了最差劲的一把,那把剑的来历都忘了,好像是哪个被我杀掉的奴隶贩子收藏的东西,力量很弱,只能勉强算一把“神器”(没办法,我都没有普通的剑,只好便宜这个轩辕了)。 当我把这把异界众神瞧都懒得瞧的货色交给轩辕时,轩辕脸上露出了异常喜悦的笑容。在这石器石代,有一把用优质金属做成的剑,而且还是神剑(虽然是最差的),会让持有者所向无敌,尽管轩辕属于不识货的那种人,但金属剑的锐利边缘和坚硬的剑身都让贪心好色的中年人兴奋不己。 “嗯,只有这把剑才配得上我轩辕,这把剑,我赐其名为轩辕,从今天起,这把剑就叫轩辕剑。” 周围的人愣了一下,你看我我看你,最后好像想起了什么,齐声大呼道“轩辕万岁,轩辕万岁。” ……有个那样的轩辕族长就算了,其他的人也………怪不得中国出了那么多汉奸和马屁虫,原来老祖宗都是这种德性,遗传的!遗传的! 就在那些人的“欢呼”声中,我看到后羿露出一种嘲讽的笑容,他早就看出来了,那把剑并非是天冥剑。 我可没心思看他们的丑态,转身走进森林,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坐下,耳边的虫鸣鸟叫,比起那些让人反胃肉麻恶心想吐的言语好听百倍。 唉!早知道就留在夸父部落那了,到了这反而心烦。 “姐姐” 天华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到了我身边,看他的样子就知道他的心情和我一样的不好。 “姐姐,你猜我今天碰到谁了?” “谁?” “嫦娥,她现在是后羿的老婆。” “那又怎么了?在传说中后羿本来就是嫦娥的老公……” 看着天华悉眉不展的样子,然到我弟弟竟看上了那个有夫之妇? “天华……你喜欢她我不反对,但你得把握好分寸,要是搞得人家名节……” “姐姐,你想哪去了。” 天华愤怒的打断我的话“在来到这里之前,嫦娥曾经叫那些手持诛仙剑的魔神来对付你,你忘了吗?” “不会吧,我和她又没仇。” “有没有仇我不知道,但是在那些魔王和魔神的记忆里,主谋确实是她。” “算了算了,别去想这些了。” 我才不信呢,一定是天华找借口转移话题,那时候的嫦娥也是仙啊,诛仙剑往她面前一放,她也照样动不了,哪还敢去打那把剑的主意? “姐姐,我说的是真的………后羿来了。” 天华还想说什么,却发现后羿正背着神弓向这儿走来“你们两姐弟都在这啊,让我好找,今天去我家吃饭吧,来来来,走。” “那麻烦你了。” 在后羿的热情邀请下,不好推辞,反正有人请客,不吃白不吃。 后羿的住处在部落的东南角,从这里过去几乎横穿整个部落,一路上,居民们不断的向后羿打招呼,而后羿却当没看见,头一抬,大步向前,好不威风。 与轩辕的住所相比,后羿的住所显然要小得多,但在这一带算是够大的了,从模样上看已经有点四合院的味道了。 “嫦娥,有客人来啦。” 后羿大老远的就拉开嗓子喊开了,从屋中走出一女子,没错,嫦娥,就是她!尽管只见了两次面,但没想到她原本竟是这个样子,和异界见面时相比,她皮肤略黑,双手显得粗糙,不过还是和那时差不多漂亮。 “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内人,嫦娥,她可是轩辕部落第一美女,哈哈。” 嫦娥低头行了个礼“你好” “这两位是我朋友,秦琳和秦天华。大家都别站在外面了,一起进去吧,欧阳耿兄弟也在里头呢。” 刚进门走了两步,后羿回头见嫦娥跟来,略带怒气,说道“你跟来做什么,还不快去做饭。” “是” 看着嫦娥点头哈腰的样子,我真是很难想像,嫦娥仙子成仙前尽是这副模样,决定了,一定要教她仙术,让她早日脱离苦海。一扭头,却看见天华眼中带着幸灾乐祸的笑意,哼,真看不惯!把手伸到天华大腿处,使劲一捏“啊!” 听到惨叫,后羿回过头,奇怪的问道“天华兄弟,怎么了?” “没什么,没什么。” 等后羿回头后,天华小声说道“姐姐,干嘛捏我啊。” “我是提醒你不要对有夫之妇心存幻想,打扰人家和平而幸福的家庭生活。” “姐姐……” 这时,后羿在屋里说道“两位,进来吧,就当在自己家里一样,别客气。” 屋里,欧阳耿正和后羿在对饮,晕啊,那么难喝的酒也喝得下去?我太佩服欧阳耿了。 “哇!好香啊。” 天华闻道一阵酒香,也拿起了一个酒坛大饮起来。奇怪,这些酒明明是很臭的啊!我拿起一个酒坛,闻了闻,好香,和昨天的酒气味都不一样。后羿笑道“这酒是欧阳耿教我酿的,以前我们都是用小麦和粟子酿酒,味道不是很好,而这些酒是用水果酿的,虽然酒不够烈,但好喝多了。” 我说嘛,怎么昨天的酒和今天的酒不一样,原来又是“神农大人”的杰作啊。 “琳琳,要不要来一杯?” “好” 接过欧阳耿递过来的酒坛,轻轻尝了一口“苹果味?果汁?” “是果酒啦。” 欧阳耿笑道“以前就听人说果酒好喝,现在终于有空自己酿了,哈哈。” 古中国之行 第十一章 轩辕剑 (更新时间:2004-7-25 17:58:00 本章字数:4961) 后羿和欧阳耿、天华大声说笑、大口的喝酒,嫦娥在一帝端菜送酒,只有我一个人被问题苦恼:嫦娥怎么说都是中国有名的仙女之一,这样被后羿使唤来使唤去也太没面子了吧,不行,为了女人的尊严,我要在嫦娥吃下传说中的“不老丹”之前教她一点仙术,帮着脱离苦海,一定要让她骑到后羿头上去! 可是要以什么样的理由教她呢?参考以前读过的金大侠与古大侠的小说,思考出几套“做战方案” 一、神秘人在月黑风高的夜晚我穿上夜行服,黑衣蒙面,闖入后羿家,一脚踢开大门,强行将嫦娥带走,数日后,嫦娥归来,就成了一代高手。停停停,这怎么能行,这种方法根本就是邪派高手的做法,不可取,不可取! 二、神秘人二型也是黑衣蒙面,只不过是把嫦娥引出来,然后在没人的地方教她仙术武功,然后让她每天晚上都来……不行不行,如果听到什么响动,引来的绝对不是嫦娥,而是后羿,然到我要教后羿仙术,再让他把嫦娥压得永不翻身吗?这可是对人权的践踏! 三、秘密传功型三更半夜摸进她房里,点她睡穴让她睡得更死,然后传功给她……更不行,我可没听说过嫦娥是一代高手,只知道她是仙女,应该不是练武出身的剑仙吧!那就不是以武为主,而是以仙术为主了,传功给她做什么?把她也变剑仙吗? 四、阴谋型杀她全部落,然后在怀着复仇之心的嫦娥面前显露出绝世武功,她一定会马上磕头拜师的。STOP,这更不行,轩辕部落可是咱们的老祖宗,要是全杀光了,中国还存在吗?否决!否决! 此后的“仙灵天降”“意外捡宝”“落崖修仙”等等方案都被我一一想出,但也被一一否决,头疼啊!怎么办才好。 “秦琳,秦琳。” 正当我想得出神的时候,却被人打断了思路“你在想什么啊?我叫了你好多遍你都没应。” 后羿手中拿着酒坛,笑呵呵的看着我,尽管我知道他聊天聊得很高兴,但总觉得自己的想法被他看破了似的“啊!没有没有在想什么,什么都没想。” 为了掩饰不安,我急忙拿起了一坛酒大口喝了起来! “咳咳咳” “姐姐,别喝得那么急啊,呃到了吧?” 天华偷偷传音道“姐姐,你是不是看上后羿了?他可是有妇之夫,可不要坏了大英雄后羿的一世英名啊!” “你死一边去,看上他,几亿年都不可能。” 我传音回去,天华这家伙,纯心是想报复我当时说他和嫦娥怎样怎样,哼! 我放下酒坛“不是呃道,好像是感冒了,最近几天老是咳嗽” 天华和欧阳耿对视一眼,齐声笑道“切!仙人也会生病,没听说过!” “我说的是真的。” “琳琳,我们也是个仙啊,就别和我们说笑了。” “是啊,姐姐,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啊?” 看着他们俩那虚伪的笑容,我真想把他们再埋下地里当人参果树种了。 “你们俩别说笑了。” 后羿微笑着放下酒坛“秦琳,听他们两位说,他们的本事都是向你学的,是不是真的?” “是啊。” “那……你能不能也教教我……教我那些会飞的法术?” 我盯着后羿看了一会儿,他也想学?古时候想学东西,得向师傅下跪才行,可是现在后羿一点跪的意思都没有,哼,想叫我收你为徒?没门,除非你下跪!当我准备一口拒绝时,恰好嫦娥送菜进来,顿时灵光一动,干脆借着这个机会顺手教嫦娥一些法术,到时候,我要你变“气管炎”天天跪键盘……哦,不,是跪算盘……不对,这个年代好像还没有算盘吧,那就跪洗衣板! “好,不过我收徒从来不习惯收单数的,这样吧,把嫦娥也一起算进来。” 嘿嘿,这个理由怎么样? “!!??” 一屋子的人都看向我,嫦娥是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愣在当场,而后羿则是奇怪我有这种不收单数徒弟的怪习惯,而欧阳耿和天华却被我突然跑出的一个“习惯”搞得摸不着头脑。 “没意见吗?那就这么定了。” 万事顺利!我真是天才,一下就搞定了一个难题。哈哈! 正当我高兴的时候,天华传音过来问道“姐姐,你什么时候有这么个习惯了?” “刚刚才有的,我传授点法术给未来的弟媳妇,你应该高兴才是。” 天华嘴巴动了动,却没有声音传过来,他应该是传音给欧阳耿了吧“琳琳,你出来一下。” 果然,听到天华的传音欧阳耿脸色大变,他们到底说了什么啊? 被欧阳耿拉出门外,欧阳耿的目光好像变得有些奇怪“阿耿,天华对你说了什么?” 迟疑了一会儿,欧阳耿道“他说,你想嫁给后羿。” …………天华,你够狠!! “没那种事,怎么可能呢。” “琳琳,你今天确实很奇怪,到不周山前的那天晚上,后羿把你约出去,从头到尾我都听到看到了。”!!!不是吧,欧阳耿是跟踪狂? “然到你真的想嫁给一个已经有妻室的人吗?先是给了他神弓帮助他成为了英雄,现在又打算教他们夫妻俩仙术,琳琳,真的打算成为这个家庭的一员吗?不要忘了,你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啊。” “你误会了啦,其实……” “不用多说什么了,以前听到天华叫我姐夫的时候,我都很高兴,我会努力证明给你看,我是最适合成为天华姐夫的人。” 天华的姐夫……我是天华的姐姐,天华的姐夫不是就我的……不会吧! 听到这话我早愣了,等我回过神来,欧阳耿已经坐在屋里喝酒了。刚才那个是幻觉吗?对,一定是,一定是我听错了,哈哈,幻觉和幻听同时出现,看来是我最近睡眠不足,得好好休息一下。 接下来的几天,轩辕拿着那把破剑四处招遥,就怕别人不知道他有把神剑,而我则经常来找嫦娥,教她一些仙术再送了一些丹药给她,后羿也因此得了不少好处。由于嫦娥对武术不感兴趣,而后羿又自认为自己武艺高强(纯蛮力),拒绝学武,专修术法,结果,博大精深的中国武学竟被丢在一边。 “咳咳” 这天正在教嫦娥新的仙术肺部突然一痛,竟咳出血来。 “我去叫天华和阿耿来,秦琳妹妹,你别动。” 嫦娥看到我嘴边的血,突然紧张起来,跑了出去。 奇怪,我运转真气,查看了一番,一切正常啊,再用内视术检查五脏,也没问题啊,怎么会突然咳出血来?然不成我也走火入魔?更不可能!感冒?成仙前我经常感冒,但咳出血来可是一次都没有! 抹去嘴边的血,再想想刚才嫦娥慌张的样子,不知怎么的我想起了鲁迅笔下的“人血馒头”,我该不会得了那种唠病吧,不可能的,仙灵是不会生病了,不过嫦娥可能以为我生了肺结核,吓得跑出去找人了。 原始社会医疗条件很差,经常一个传染病就可以害死一大堆人,普通人往往害怕和病人呆在一起,嫦娥会害怕也不足为奇。 “姐姐” 一道剑光闪过,天华从青霜剑上跳下“怎么了?” “我也不知道怎么了,突然间咳出血来,可是身体又没有任何不适。” “让我看看” 天华把手按在我头顶,真气徐徐输入,在我体内转了一圈后又回到天华掌中。 “发现什么了吗?” 我问道“没有,一切正常,只是姐姐有一部份的真气和仙力不知什么原因凝结了。” 是吗?我用内视术再次查看了一下体内“没有啊,哪有凝结?” “凝结的部份很小,没有足够的修为是看不出的。” “琳琳,你怎么了?” 听到消息的欧阳耿也赶来了“姐姐体内有部份真气和仙力凝结,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欧阳耿也输入了一股真气,在我体内走了一遍“不知道,这种现像以前从没见过。” 这时,肺部又一阵疼,又咳出了血,晕,明明身体没什么毛病,怎么老是咳血出来啊。 “琳琳” “姐姐” “没事啦,看你们紧张的样子。” 虽然我装出一幅轻松的样子,但心里却直发毛,搞什么呀,我都成仙了,然到还要活活病死不成,那岂不成了仙界头等大笑话? 看着欧阳耿和天华愁眉不展的样子,我很想安慰他们一下,但却不知道怎么安慰,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同伴,他们早就看出我在故作轻松。 “欧阳兄弟,天华兄弟。” 后羿不知什么时候回来了“出什么事了?” 欧阳耿看了后羿一眼,没说话,天华把事情简要的说了一下“跟我来,我们去问神龙。” “神农?” 我愣了一下,哈哈,欧阳耿,这回你这个假冒的神农要碰上真货了吧。 “是啊,神龙是我族的圣兽,要是有什么要紧事,请教它就可以了。” 原来是神龙不是神农啊! “琳琳,我背你去。” “干嘛?没那么严重吧,我还不至于变成那样子。” ………… 在蛮荒时代的壁画中,经常能看到人与巨兽相搏斗的画面,也经常能看到一些部落把怪兽雕像当做神物供奉,有的历史学家推测,那些巨兽只不过存在于人们的幻想,还有一些历史学家则认为,那些怪兽都是些史前生物,在这些怪兽中,有毕方、大风、麒麟、龙、凤凰、巨龟、九头鸟、九头蛇等等,但出现最过频繁的,莫过于龙,这种生物在东方和西方以及其他任何一个文明中都有出现,尽管外貌特征相差很大,但却有许多非常相似的地方,尽管凤凰和九头蛇(西方称之为九头龙)的图腾也在各种文明遗迹中被发现,但远远没有龙出现得那么频繁,龙,可以说一直都在和人类文明共同成长,随着时代的不同,龙的图腾也在不断变化。 后羿所说的龙,就居住在部落西北处二百里的一座高山上,为了尽快到达,我们都唤出了仙剑,不会飞的后羿则坐上了天华的青霜剑。二百里的距离,仅仅只十几秒就到了,在大气层内,没有任何一种飞行方式或飞行机械能比得上剑仙的御剑术,仙家法宝除外。 “龙在哪?” 天华拍了拍有些失神的后羿,第一次飞行就用了这种敞开式的飞行,尽管有天华的护身真气挡气,但在后羿低头看地面的时候差点晕倒落地。 “在山顶的洞里?” 山顶洞龙?没想到除了山顶洞人以外还有山顶洞龙,看来龙也懂得向原始人学习生活嘛。 “不用上去了。” 欧阳耿说道“它已经下来了。” 话刚说完,一条金色的长龙从天而降,身体有大号水桶那么粗,悬浮在半空中。 “你们是刚才飞来的人吗?” 金龙打量着我们,问道“对,是我们。” 欧阳耿答道金龙眼睛在众人身上扫了一遍“我知道你们的来意了,是为那么女孩来的吧。” “是的,你能告诉我们是怎么回事吗?” “呵呵” 金龙笑道“你们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吗?前不久那些九头鸟也是被你们消灭的吧,那女孩吸入了九头鸟的尸灰,中了赤尸毒。这毒可不是天河水能治的。我曾经看到她用天河水治疗一个巨人中的毒,但天河水对赤尸毒无效。” 晕,又是九头鸟,这些家伙,被灭族了都还要害人!可恶! “你们修行的法术与九头鸟的力量互刻,如果是你们两个男的中了赤尸毒倒是无所谓,术法会自动排出毒素,但她就不同了,修为不足,毒已入骨,不出三日,全身法力将无法使用,三月后暴毙而亡。” 暴毙而亡!我背上吓出冷汗,我会死?不会吧,别开玩笑。 “有没有治疗的办法。” “有” 一听到有,我连忙问道“什么办法?” “用玉熊胆、不老丹、千年轮、天使之羽、恶魔之角、亚特兰蒂斯之星、玛雅之明珠打碎后用天河水混合在一起,再用三昧真火炼上七天七夜,就会化做一颗丹药,将丹药服下后就可解毒。” “这些东西哪里去找?” 天华已经放出青霜,马上就准备出发,金龙笑道“别那么急啊,玉熊是在极北之地的白玉熊,只要你到得了那里就能找到。” “极北之地?北极熊?” “你们称那种熊为北极熊?嗯,倒也形容得很像,不老丹在西王母入,在西方八万里处,千年轮在西方一个将尖塔做为陵墓的国家里,它们那的国君叫法老王,千年轮就在法老王手中。” 不老丹?西王母?法老王?我和天华对视一眼,又和欧阳耿对视了一眼,我们的表情非常的…… “天使之羽和恶魔之角也都在西方,在云中城里的天使翅膀上能得到天使之羽,但是并非所有天使的羽毛都行,必须要六翼炽天使的羽毛才行,而恶魔之角则必须是西方魔王撒旦头上的那对角。亚特兰蒂斯之星和玛亚之明珠都在东方,分别是两个国度的护国圣物,要想取来可不容易啊。” 古中国之行 第十二章 孤身一人 (更新时间:2004-7-25 17:58:00 本章字数:4010) “分头行动比较快点,我往东走,亚特兰蒂斯之星和玛亚之明珠,北极熊胆也算我的份,不老丹、千年轮、天使之羽、恶魔之角算你的份。” 听了金龙开出的“药方”,欧阳耿对天华说道“好,我这就出发。” 话音刚落,“刷”的一声天华就已经无影无踪,唉,真是急性子。 “琳琳,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笑了笑,欧阳耿也化做一道剑光消失在北边,看来他是想先去取北极熊胆。 “那个往西去的是你弟弟吧?” 金龙盯着天华消失的方向“对啊,怎么了?” “你弟弟和你朋友杀气都很重,这两个人……但愿守护那些宝物的人不要固执的守着那些东西。” “宝物?” 后羿问道“不是药材吗?” 我整理了一下被风吹乱的长发“是宝物,也算是药材,其他的东西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不老丹是什么东西,听说吃了以后可以直接飞升成仙,长生不老哦,是比九转金丹还更好的东西。” “哦” 后羿似乎若有所思“你能炼出不老丹吗?” “开玩笑,我能炼出九转金丹就很不错了,不老丹,连样子都没见过。” 金龙笑道“呵呵,不老丹可没有那么好炼,炼制一颗不老丹需要五千六百年时间,据我所知,西王母手中也仅有三颗不老丹,哦,对了,后羿,今后三年,轩辕部落风调雨顺,一切大可放心,我还有要事,就此别过。” 言毕,金龙化做一道金光,没入山顶的洞穴中。 “秦琳,以后你就住在我家吧,万一出了什么事,也好照顾你。” “好吧” 到了这种地步,我还能说什么呢,只能暗叹自己倒霉,要是修行再高点,就不怕什么赤尸毒了。 晚上,嫦娥和后羿在龟甲和兽骨上记下了我口述的仙术修行法门,原本我想直接把那些记载仙术的书籍丢给他们结果他们却不认识书上的字,只好由我口述,他们用甲骨文记下,后羿夫妇对仙术修炼似乎有着很大的兴趣,加上这时候的天地灵气比未来时代的强了几十倍,又有我以前炼的仙丹药水辅助,很快就有所小成,嫦娥已经能做到短距离飞行,后羿的法术也修到了能够致人死命的地步。 “今天到先记到这里吧。” 我见天色已晚,宣布“下课” “能多教我们一些吗?每天都只教我们一点点。” 嫦娥还真是好学,这样的好学生真是难找“贪多嚼不烂,学得太快反而容易走火入魔。” “知道了。” 嫦娥口中虽然这样说着,可是看她的眼神就知道她没把我的话当一回事。 “秦琳妹妹,今晚你就睡这。” 嫦娥指着堆着一堆的干草,一面盖着几张兽皮。 晕,我怎么忘了,这个时候原始部落的“床”就是这个样子。 这些用干草和兽皮铺成的床倒还舒服,躺在上面倒也很快睡着了。 此后的几天,我一直都在教嫦娥和后羿仙术,刚开始时还有跟着部落里的勇士们出去打打猎,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仙术和真气都渐渐消失,不,不应该说是消失,而是凝固了,金龙的话不幸成了现实,而丧失了真气与仙术的我,拉不开弓,拿不动石斧,变成了一个普通人,只好呆在后羿家,其间轩辕有几次跑来找我,我真怕他做出什么奇怪的举动,幸好每次都被后羿赶跑。呼,丧失了力量就是不好,连以前那些不入眼的角色都要担心。 又到了晚上,我把兽皮盖在干草上躺下,这样醒来时头发和衣服上就不会有干草挂着了。 “秦琳” “啊” 听到身后有人叫我,我心里一惊,谁,居然跑到我身后都没被我发觉!? 正打算回头看看是谁,只觉得嘴被什么东西捂住了,糟糕,是手,有人用手捂住了我的嘴。 身后好像有什么什么东西压了下来,把我整个面朝下按倒在草堆上,我听到“嘶”的一声响,外衣就被强行脱去,一只手在摸到了我的胸前,可恶,欺负我不能用仙力吗!手肘狠狠的向后一击,打在压着我的身体上“呵呵,你就这点力气啊。” 我竟然打不疼这个家伙,这时,我看到在伸手可及的地方,放着一只陶罐,顺手拿起,向后一砸,一声清脆的响声过后,对我的侵犯动作暂时停止了,趁着这个机会从他身下摆脱出来,借着月光,我看见,那个坐在干草床上,额角流着血的人,竟是轩辕。 我顺手摸起放在门边的石斧,太重,我只好改拿石矛,虽然石矛略为沉重,但我还是拿得起的。 “救命啊!!” 我大声叫着,后羿就在隔壁,只要一叫,他没理由听不见。 “出了什么事?” 后羿衣冠不整的冲了进来,不用我多说什么,当后羿看到轩辕在这间屋子里的时候,什么都明白了。 “堂堂族长,半夜三更摸到客人房里做什么。” 后羿拿起了放在门边的石斧,轩辕冷笑着,转过头盯着我,血从额头一直流到地上。 “哼,你有了嫦娥还玩了秦琳,漂亮的女人都被你给玩过了,你还好意思问我来做什么,凭什么只准你玩漂亮女人我就不行,不管怎么说我都是一族之长,漂亮的女人我也有权力玩。” 什么!这个轩辕,亏他是一族族长,把我当成什么了,什么叫“有权力”,什么叫“玩”,如果现在仙力还能用的话,我保证管他什么祖先不祖先的,赏他一个禁雷再说。 “秦琳是我客人,我没有碰过她。” “你骗谁,这些天她天天都在你家住着,没碰她?你骗谁。” 这个轩辕说的话怎么那么难听“喂,叫轩辕的,你不要以为天下底下都是像你一样的色鬼,全人类,就数你最差劲了!” “你!” 轩辕被我说得无话反驳,气得直跺脚,一扭头,从窗口跳出逃了。 “你没事吧。” “没事。” 抬起头,发现后羿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我的胸部…… “啊!” 虽然我身上还穿着内衣,但是胸前的几个扣子已经脱满……我连忙捂住胸口“谢谢,其他没事了。” “哦。” 发着愣的后羿这才回过神来,尴尬的走回自己房里。 捡起被丢在地上的外衣,唉,都被撕坏了,本来就不多的衣服现在又少了一件。打开空间袋,在衣物中一阵翻找,先了套牛仔服穿上,唉,早知道就穿着这套了,就算想撕也撕不坏。 四周突然响起呼声,听声音像是个女人的声音,再仔细听听,好像是嫦娥,真的是嫦娥的声音,三更半夜的,她在叫什么?后羿不管吗……不会吧,他们在……想想也没什么奇怪的,他们是夫妻,做这种事不奇怪。 “秦琳、嫦娥,我去打猎啦” 迷迷糊糊的听到后羿在喊着,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本来就搞得我不好睡觉,后来后羿又把嫦娥搞得叫了一晚上,害得我都睡不着,今天早上只有后羿一人醒得来,我和嫦娥一个是困另一个是累,都睡着不想起来。一直到中午我才转醒,出门刚好看见嫦娥黑着眼圈在准备午餐。 “我来帮你吧,你去休息一会儿。” 看到嫦娥那双“熊猫眼”就知道她还是很累,嫦娥无精打采的点点头,转身就进房呼呼大睡,当我把饭菜做好后走到嫦娥身边,把了把她的脉……后羿会采阴补阳术?我再仔细看了看嫦娥的耳朵,头发,没错,是采阴补阳术,这个后羿,是从哪学来的?对了,肯定是欧阳耿,肯定是欧阳耿在教后羿真气时顺便把采阴补阳术教给了后羿,虽然以后羿的功力还不至于搞出人命,但我也得想点办法,不然嫦娥修行那点仙力要不了几天就会被后羿吸得干干净净。对!以毒攻毒,我教给嫦娥采阳补阴术,嘿嘿,后羿,你有得好看了。等等,采补术我好像也不会啊,翻书,翻书! 那堆从长白山带来的仙术书籍在异界与天华见面时我就从天华处得到了,一直放在空间袋里,一阵翻找过后,一本《玉女心经》被我找了出来,我翻了翻,是媚术,不是采补术,不过上面写的方法倒是可以让女人变得更有吸引力,嗯,下次我也练练。再翻,《五行十八法》好像是讲法阵的,《财宝大挪移》?偷东西的法术,居然还有这种法术,不错不错。翻来找去,许多本来没被我注意的法术秘籍都被翻了出来,最后一本翻了翻《女子秘术》,嗯!就是这本,没错,呵呵,我要把嫦娥调教成不良仙女!哈哈,后羿,你就等着被嫦娥踩在脚下吧,随后,一张“嫦娥女王脚踩后羿想像图”出现在我脑海中,哈哈哈。 “这菜真好吃啊,娥,怎么手艺突然变得这么好了?” 后羿好像几辈子没吃过饭菜一样,疯狂的吃着眼前的每一块肉,每一盘菜。 “这是……秦琳做的。” 嫦娥小声说道,似乎有点不高兴“秦琳做的,难怪这么好吃。” 嫦娥的脸色更加难看了,我连忙说道“其实我的手艺只是一般般,只因为放了味精所以才比较好吃。” “味精?” 我拿出一包味精,递给嫦娥“就是这个了,只要放几颗下去,无论菜还是汤都会变得非常好吃。” “原来是这个啊。” 嫦娥的脸色虽然还是不好看,但已经没有刚才那么吓人了,真怕嫦娥突然暴起,引发家庭战争,那我可就没脸在这待下去了,必竟家里收了个漂亮女客,谁都怕自己的男人“红杏出墙”。 饭后,后羿又拿着石铲去田间干活了,而嫦娥则坐在纺车前织着纱,我趁机问道“嫦娥姐姐,今天早上你好像很没精神啊。” “嗯” 嫦娥脸上抹过一丝红晕“有个法术可以让你以后有精神点。” 嫦娥不解的看过来,我趁机把那法术吹得天花乱坠,直说得嫦娥满脸发红。 “现在我就教你,晚上你就可以试试了。” “秦琳妹妹,你怎么会这种……下流的法术。” “我不会啊,因为看你晚上忙得那么累,所以特地找出来,这书给你……,呀,我忘了你看不懂上面的字,这样吧,我念给你听,你记下来。” “好” 嫦娥在纺车上使了个小法术,使得纺车在没人的情况下能够自动织布“我开始念了,阴之体,以月为精华……” 《玉女心经》有二十几页字,在我和嫦娥“联手翻译”下再加上解释的功夫,三个多小时就完成了,看到正在运功的嫦娥,我心中暗自偷笑,嘿嘿,后羿,让嫦娥把你吸个干净,就算你以后变刑天来找我麻烦我都不怕了,HOHO。 古中国之行 第十三章 解救蚩尤 (更新时间:2004-7-25 17:59:00 本章字数:4279) 今天不知是什么日子,一辆辆牛车马车像河流一样涌进部落,车上坐的人长相打扮和轩辕部落的人都差得老远,有的身材高大不逊色于夸父族人,有的却身材却矮得像个孩童,我从来没想过世间人类差异竟会这么大,这一点在未来世界是绝对看不到的。 “秦琳,跟我来。” 正在看着穿流不息的车滚,欣赏着车上各式人种,后羿却把我拉走“做什么啊。” “要是你站在这里,这些车永远都别想到达目的地。” “你在说什么?” “因为你站在门口的缘故,那些人驾着车打了个转又转回来了。” 不是吧,打转……后羿的眼中似乎有些怒气,大概是因为那些人围着他家打转搞是门庭若市的缘故吧,那我就不站在门口喽。不过那些人的来历还是要问问。 “后羿,外面那些人好像不是轩辕部落的,他们是哪来的?” “那些人啊,是其他部落的族长,轩辕今天召集他们来,是想当百族之长。” “百族之长?” “是啊,你也跟我一起去看看吧。” “我,你让我也一起去?” 我惊讶的说道“怎么,不想去吗?” “不是不是,我去,我当然去。” 轩辕家门口停着数十辆牛车马车,还有些竟是羊车狗车,甚至连接车的猪都能看到,最威风的莫过于一辆双虎拉车,坐在车上的人吸引了不少目光,车上的骑手兴奋得扬鞭高声大笑,只是……当我和后羿出现的时候,那辆虎车连同它的主人再也没人瞧上一眼。 几天不见,轩辕家又多出了一个庭院,院子里整整齐齐的放了一排排的兽皮充当坐椅(这个时代还没有椅子)不少外族人已经在院中席地而坐,哦,不能说席地而坐,因为没有席子,坐的是兽皮。 干嘛这些人都盯着我,搞得我很不好意思。突然我的一只手被另一只粗糙的大手握住了“跟我来” 手被后羿拉着,不得不跟着他走,穿过庭院直接走到最里面的一排座位上坐下。那些眼睛一直紧盯着我,在那些灼热的目光中,我都不敢抬头了。 坐在中央最高处的轩辕看着各部落族长都差不多到了,宣布“各位,今日我召集大家来是为了宣布一件事,现在各部落分散,彼此之间缺乏应有的联系,前不久九头鸟做乱,不少部落就是因为这样被九头鸟灭族,所以我们必需推选一个人来当百族之长……” 轩辕的话正说到一半,却被打断,一个身高三米五以上的巨人匆匆赶到“哈哈,轩辕老弟,不好意思,路上出了点事没及时赶到。” “哦” 轩辕眼中闪过一丝杀机“来人啊,把他拿下,拖出去斩了。” 四名武士扑上,把毫无准备的巨人按倒在地“轩辕老弟,你这是做什么?” “这么重要的会议,你居然误时,还打扰会议,其罪当死。” “就为了这事你要杀我?” “对,还愣着做什么拖出去,斩首!” “你OOXX的” 巨人猛的一使劲,把压在他身上的四名轩辕族武士甩开,四名武士重新扑上,巨人一挥拳,打暴了其中一个武士的脑袋,血水和脑浆洒了一地,其他三名武士吃惊愣了一下,趁着这发愣的时间,巨人拿出挂在后腰的石斧,一斧将一名武士辟成两半,剩下的两名武士不敢冲上,石矛虽然指着巨人,但脚步却在后。 “废物。” 轩辕怒骂一声,拔剑出鞘,轩辕剑一出,剑身闪出一道金光,刺得众族长睁不长眼,就在这时候,轩辕举剑斩向巨人,巨人持斧抵挡,石斧哪挡得住,我送的东西,就算再差也是个宝物吧,只见剑光闪过,石斧从横的一分为二,巨人那颗硕大的头颅也“咚”的一声落地,无头的尸体保持着原样站立了好久才喷出满腔的热血,重重的倒在地上,扬起一阵尘土。 “怎么迟到就要杀人……” 我不敢相信,就这么个理由也会招来杀身之祸,想我以前上学时迟到的次数……,我摸了摸脖子,还好,脖子上面还有颗脑袋。 “轩辕想通过杀人来竖立自己的威严。” 后羿面色凝重,手中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拿了那把射日宝弓“仗着那把轩辕剑,就以为自己天下无敌了。” 后羿看到我摸脖子的动作,笑道“你放心,疼你还来不及呢,哪有人舍得杀你,再说如果轩辕想对你做什么还有我呢,你送我的弓可不是摆着好看的。” “唉,早知道就不把剑给他了,我已经挑了最差的一把剑,没想到威力还是那么大。” “是啊,威力很大,还好你没把你的剑送他,不然……” 这时,外头传来一阵阵惨叫,半晌过后,一群武士包围了轩辕家,一名全身染满血迹的武士走进来说道“轩辕族长,防风氏所带之族人已经全部杀死。” “嗯” 轩辕满意的点了点头,环视众族长,众族长迫于轩辕剑之威,又惧那些武士,很明显轩辕已经做好了准备,这时候哪个白痴要是敢不顺着轩辕的意思做,铁定要被杀掉。 “关于这百族之长的人选,大家觉得我轩辕怎么样?” 众人皆不做声,会场沉闷致极。 “要是轩辕族长成为百族之长,我雷犬部落第一个表示拥护,这时众望所归的事情,大家说是不是?” 一个尖嘴猴腮贼眉鼠眼,身高不到一米的矮人站了起来,在轩辕面前点头哈腰的说着,那样子怎么越看越像日本人啊?会场依然没有人出声,几乎所有人都用厌恶的目光盯着那矮人,那矮人”哈哈“一声说道“不说话就表示同意了,恭喜轩辕族长成为百族之长,轩辕长老神威盖世、英名神武,无人能敌……” 一连串的马屁拍得轩辕乐呵呵的,实在看得想吐,我喃喃自语道“什么东西,根本就是一个没智商的土皇帝。” 我坐的地方离轩辕很近,就在我自言自语的时候,一阵风吹来,把“皇帝”两个字吹进了轩辕耳朵里。轩辕眼睛一亮,用赞赏的目光看着我“不错不错,黄帝,黄帝,大家听着,我,轩辕,长期以来一直教部落子民种植粮食,有厚土之德,所以,今天开始,你们都得称我为黄帝。” 那个自称是雷犬部落族长的矮人连忙拍马道“好名字,好名字,黄帝之名与族长实在是绝配,也只有黄帝之名才配得上您的英明神武……” 我……想吐!还好当时在场的人目光都看着那个拍马屁的家伙,没注意到轩辕用赞赏的目光看着我说了那些话,要不然……要不然我就会被认为是这种人的同伙,那我还不如去死算了。 “黄帝,我族中还有要事,先行告退。” 一个长着牛头的人……哦,不对,仔细一看原来是一个把牛头套在头上当头盔的人,身高两米以上,虽然没有夸父和刚才被轩辕杀掉的巨人那样高大,但也算得上是个巨人。 “我族中也有要事,先走了。” 另一个身材高大的……女人也站了起来,那女人长得比我还好看,唉,枉我以前还以为自己是天下第一大美女,不管是在未来中国,异界又或者是在古中国,从来都没有碰到比我长得更漂亮的女性,没想到在古代中国,竟有这样一个大美女,只是……她的身体……也太强壮了吧,就是号称轩辕第一勇士的后羿身上也没她那么多肌肉。 看到有两人竟不知好歹想离席而去,其他族长也蠢蠢欲动,大有想效仿这两位英雄的可能,轩辕脸色变得极其难看,“嘶啷”的一声拔出轩辕剑,而那个轩辕族武士也将矛头指向这两人,两人并肩而立,面无惧色,也取出石斧与之对峙。 “轩辕……黄帝,即然他们要走了,你又要开会,我就代你去送客吧,也免得人家说你礼数不周。” 原本防风氏死在那把剑下,让我心里多少有些不安,必竟那把剑是我“送”给轩辕的,我可不想再看到人流血了。反正我也不怕轩辕会对我下杀手,首先那把“轩辕剑”是我从灵泉中捡到的,我是它见到的第一个人类,就像刚出生的小鸡小鸭出壳见到的第一个生物就会将其认为母亲一样,有意识的神剑也是一样的,它把我当成了它的制造者,再加上剑仙天生就会让神兵利器有种超乎寻常的亲切,这不是一个轩辕黄帝能改变的了的,所以,就算轩辕用那把烂剑砍我,我也不会有事,除非换把兵器,就算那样,我也可以把天冥叫出来,让这把顶级仙剑自行攻击。 我已经忘了其实我也是个客人,走到两人身边“请吧” 出乎意料的,轩辕脸色虽然坏到极点,但还是收剑收鞘,挥了挥手,武士们让出一条通路,使我带着两人顺利离开。 离开轩辕家后,那些轩辕武士还远远的跟在后面,似乎打算找机会下手。 “两位。” 听到我说话,两人都停下脚步“我只能陪你们到这里了,不过回去的路途凶险,你们挑几把兵器防身吧。” “不用,我们自己有兵器。” 带着牛头盔的巨人说道,不过当我打开空间袋时,却把两人吓了一大跳“这是……” “这些都是神兵,你们挑一件吧。” 由于我已经仙力丧尽,真气又被凝结,没有力气拿出这些兵器,只好把这些东西“倒”出来,当然,这些都是神兵,仙器我才舍不得给你们呢,再说,防身的话神兵是绰绰有余了。 那个比我还更美丽的肌肉女看着一堆闪着异光的兵器惊讶的问道“这些都是神兵……然到轩辕老儿的那把剑……” “是啊” 我无奈的说道“那把剑原本也是我的,后来……唉,算是送给他了吧。你们各挑一件神兵带走吧,我怕轩辕以后会来找你们麻烦。” 两人从我的眼中也猜出了轩辕骗剑的那一幕,没有多问,“牛头”从兵器堆里挑了把双手大斧,而肌肉女则挑了带有火焰伤害的红樱枪,见他们挑完兵器,我打开空间袋,对着兵器们说了声“都回去吧。” 这些有灵性的兵器纷纷飞起,钻进空间袋,看到这一幕,不仅“牛头”和肌肉女惊得说不出话来,连后面跟来的那个轩辕武士也目瞪口呆。 “别这么吃惊,这些可都是神兵,会飞没什么奇怪的。” “怎么才能让兵器这样飞?” 肌肉女问道“你们不行,因为这些兵器和我有特殊关系,它们就像是我的孩子,所以别人不能让它们做的事我能让它们做到,对了,你们还是快走吧。” “你跟我们一起走吧,你帮我们脱身,轩辕老儿不会这么放过你的。” 肌肉女想带我一起走,但我拒绝了她“我是很想走,但我现在在等人,等他们回来了我再走。” “可是轩辕老儿……” “牛头”还想再劝,我却阻止了他“我至少还有点自保能力,凭着轩辕和他手中的剑,还不至于危胁到我。” 肌肉女和“牛头”见说什么我都不愿意离开,只得说“那我们走了,如果你离开了轩辕部落,请记得,炽炎部落永远欢迎你和你的朋友。” “我蚩尤也一样欢迎你的到来。” 蚩尤?蚩尤?蚩尤?蚩尤?那个“牛头”,那个把牛头带上头上当头盔的人就是传说中的蚩尤?愣了,直到两人带着随行部众乘车走远我才回过神来,天啊!蚩尤,那个人就是传说中大名鼎鼎的蚩尤?我竟然救了蚩尤!!!天哪! 古中国之行 第十四章 受难的开始 (更新时间:2004-7-25 18:01:00 本章字数:3346) 当我重新回到会场时,不仅轩辕看我的目光比以前更奇怪,就连后羿看向我的目光中也透露着怪异。 “刚才你是不是送了神兵给蚩尤和炽炎。” “是啊,怎么了?” 后羿怎么那么快就知道了?对了,一定是当时那些跟在后头东张西望的轩辕族战士报告给他的。 “你身上还有多少神兵?” 我想了想,这个问题很难啊,我只知道那些兵器能堆成一堆像人那么高的兵器堆,但至于到底有几件兵器……好像我从来没去数过,没这份闲心。 “不知道,应该还有几件吧,你问这个做什么。” “只是问问,那你身上的仙丹还有多少?” 仙丹?这个问题更难了,虽然仙丹都是自己炼的,但每次都是一炉一炉的炼,炉子里的空间很大,大到可以当人的卧室(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不也装过一只姓孙的猴子吗?可以想像炼丹炉内部都是非常大的。)每次炼丹都是炼出足以装满一个小房间的丹药,而且我还不止炼了一次丹,谁知道有多少啊。 “仙丹……很多,足够塞满你家的。” “真有那么多吗?” 后羿的的眼神像带了些贪婪的色彩“那能不能以后给点……” “不行!” 我一口回绝“仙丹都是超级大补品,现在三天给你一粒算是正常食用,你要是把仙丹当炒豆子吃……你会当场‘补’死的。” 后羿在想什么我当然明白,他肯定是认为吃仙丹多吃些是多多益善,但是,想要把仙丹当零食吃,除非你成了仙,而且就算成了仙,也不能吃太多,就像我,一天入再怎么吃也不敢超过五十颗仙丹。 “哦,是吗?那就算了。” 后羿显然不相信我的话,他可能以为我是小气不给吧。唉!他也不想想,就算我小气,也不至于节省那些多得像沙子一样的仙丹吧,还不是怕他吃多了暴毙身亡。 改称黄帝的轩辕强迫各部落承认了他的统治地位并每年进贡些物品,随后就放了各族首领。 “后羿” 我低声道“轩辕就这样放了他们?不怕他们出尔返尔?” “不用担心。” 后羿冷哼一声,看了看我“这些家伙就造反又能怎么着,他们的部落大多才几千人,最多的也才一万余人,平均每族中勇士大多只有百余人,就算把所有能动的男丁都叫来也才千人出头点,就算这些部落全都联合起来也不能把我们怎么样。” 原来是这样啊,怪不得轩辕的胆子这么大,不怕触犯众怒。 这场比鸿门宴还早千年的危险会议总算结束了,各部落的首领们乘兴而来,败兴而归,不,说败兴还是说得太好听了,每个部落首领几乎都是一肚子气,看到他们咬牙切齿却不敢和发作的样子,轩辕得意得哈哈大笑,真恶劣!雷犬部落的那位族长还一直跟在轩辕屁股后面直拍马屁,直拍得轩辕笑呵呵。 也许是对今天的事情不太高兴吧,一路回到家中,后羿还是闷闷不乐的“你们回来了,饭刚做好。” “嫦娥,你过来一下。” 后羿拉过嫦娥,仔细在一旁低声交谈了一会儿,由于他们背对着我,声音也很小,再加上我功力已经失根本不知道他们在谈些什么,何况我也没兴趣知道。 饭菜很丰盛,由于有了味精,这些菜味道比以前好多了,虽然离我做的饭菜还差老远。 “你们怎么不吃啊?” 我吃了几口,却发现后羿和嫦娥并没有吃,而是脸上带着怪笑,一直盯着我,看着我吃。 今天的嫦娥像变了个人似的,一直看着我,那种表情,像是猎手看着一只落入陷井的动物“秦琳妹妹,你的仙力好像全都丧失了吧?” “是啊,不过等欧阳耿和天华找到药回来就没事了。” “是吗?听说你身上有很多神兵和仙丹,不知道能不能多给我们一些呢。” 事情好像有点不对劲啊,怎么眼皮好沉,正想闭眼睡上一会儿,突然觉得肩膀一紧,使劲睁开沉重的眼皮,只见后羿已经把我抱在怀里,那神情,简直就像是……好色之徒,而且是憋了好久不得发泻的那种。 “嫦娥,什么叫给不给的呢?以后秦琳和我们就是一家人了。” 现在这种情况,就算我再笨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可恶,这两个家伙居然想害我。 强打起精神,膝盖使劲的击打在后羿身上,这时候我功力尽失,打在身体的普通部份都不能给后羿造成什么伤害,所以击打的部位只能选在那里,无论一个男人多么强壮,肌肉多么发达,多么耐打,那个地方总是非常脆弱的。这一击非常成功,后羿疼苦的倒在地上打滚,要不要我现在功力尽失,就不是单纯的疼苦那么简单了,再怎么样也要让你断子绝孙。 一支木棍横的扫来,虽然我现在中了迷药,而且又功力全失,但我必竟是习武出身的,这种程度的闪避小菜一碟,不仅闪过了这一棍,还把在拿棍子乱挥的嫦娥肚子上打了一拳,趁着这两个恶夫妻在地上打滚的时候,我连忙跑出屋子,冲向后羿安排给我住的那间房间,就在前天夜里轩辕摸进来以后,为了防止这种事再次发生我在屋子里布下了阵势,如果我向其他地方跑的话,要不了多久我就会倒在路中央呼呼大睡,任人摆布,现在只有这个地方是安全的,而且离得又近。 虽然只有不到十米的距离,不过对现在的我来说实在是好远,终于,我成功的到达,费劲的踢开了一个瓷瓶,这个瓷瓶是用来压制阵式的,只要移开了他,阵势就启动了,呼!安全了,我已经受不了那些药物的作用,管他哪里是床哪里的地板,倒下睡了再说。 当我醒来时已经是漫天星斗的时候了“你醒了?已经睡了两天了。看来轩辕给我的药还真有效,可惜却让你给跑了。” 当我听到后羿的声音时吓出了一声冷汗,但听到他后面的的话却放心了,唉,吓死我了,还以为迷糊中没把阵势启动呢。转身看向屋外(原始社会的房屋虽然有门,但却只是一个门洞,没有门板)后羿正坐在院子里,身前摆满了酒菜,周围还有几个轩辕部落的战士,无论是后羿还是这些部落战士个个都是鼻青眼肿,看来因为闖阵吃了不少苦头。 “我和轩辕商量了一下,他和我一起当你的丈夫,你的初夜归我享用,你的宝物平分。” 后羿继续说道“我劝你还是乖一点,你总不能一直呆在里面不出来吧,我们一直都会守在这,饿都饿死你,哈哈。” 这个后羿……还真不要脸,这种话都说得出口,懒得理你。我躺在干草铺上,闭上眼睛,努力不去想食物的问题,全事实正如后羿所说的,我不能一直呆在这间房子里,我也要吃东西,以前仙力没失时吃不吃东西都无所谓,但现在不一样了,失去了仙力的支持,虽然不知道会不会长生不老,但我却知道我已经不是以前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了。已经昏迷了两天,肚子早空空如也,饿啊饿!可恶的后羿和那些战士还在外面大声说“好吃”“这肉真香”“这野鸡烧得不错。”“那鱼是我的”之类,听着他们的吵闹,实在是……,唉!会变成今天这样能怪谁呢,财不外露这句话还说得真好,不管宝物还是钱财,都会引起这些贪心者的坏心。 饿饿饿,我拿出几颗碧水丹吞下,这些仙丹中没有多少够维持生命的成份,大多都是能够助人脱胎换骨的物质,就像感冒药能治感冒,但却不能当饭吃的道理是一样的,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得靠这些不能当饭吃的丹药来维持生命,等天华他们回来的时候,恐怕我已经瘦得像个难民了吧。 不过话说回来,这些家伙用食物诱惑我实在不可愿谅,不过我也有我的本钱! “后羿” 我想把声音尽可能变得“嗲”一点,但是声音一出口就让我全身发麻——这么肉麻的声音是我发出来的? “什么事?是不是想肚子饿了?我们这有很多好东西,我们都吃不完,快点来啊。” 好,吸引目光成功,接着,在后羿和其他人的注视下我尽可能的像那些性感女郎一样露出肩膀和大腿,用半隐半露的胸部和各种动作挑逗这些未开化的原始人,当他们直流口水的时候再用衣服把身体盖得严严实实,哼,不让你们看!这时候那些家伙的口水已经几乎流成了小溪,眼睛也瞪大得快要出血,突然来了个“急刹车”让他们非常受不了。虽然我已经停止卖弄色相,但是这些原始人个个都已经想入非非,再也没心思高叫“鱼肉好吃”之类的话了,后羿突然站起来,冲入隔壁房间,很快,嫦娥的叫声从屋子中传出,这更加让那些守着我的轩辕战士难受。我想笑,但一想我也挺可悲的,唉,真没想到我也有卖弄色相报复人的一天。 唉!算了,佛曰无色无相,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被人眼睛占了点便宜没什么大不了的。 古中国之行 第十五章 大难终结 (更新时间:2004-7-25 18:02:00 本章字数:3807) 已经是第几天了?第七天还是第八天?我摸了摸肚子,前些天它还会抱怨,可是现在肚子已经连叫都不叫了,饿过头了。可恨的人,那些家伙就在门外,在我视力可及的地方支了个火堆,烧烤各种肉食。饿,真饿,以前从没挨过饿,不知道非洲饥民空着肚子的感觉,但是现在,我也当了一回饥民,甚至比饥民还惨,至少没有人在饥民面前用鲜美的食的诱惑他们,我好想出去吃,但我知道要是我离开了这个结了法阵的房间,饥饿是会离我而去,但我也会后悔一辈子,甚至在得到那些神兵仙器以及修仙秘籍后,轩辕和后羿会不会让我活下来都是是未知数,我不会笨到为了几块肉而把自己送到虎口里,只要等,等天华和欧阳耿回来,到时候我就不信这些凡人能把我怎么样。 “哇,这肉好香,秦琳,要不要来吃一块。” “很好吃啊,刚抓的,看你那副馋样,就别窝在屋里了。” 我闭上眼睛,舌头舔了舔几乎干裂的嘴唇,没有食物可以用仙丹吊命,但是水我却没法解决,唉,现在我知道什么叫龙游浅水遭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我现在真是个活生生的教材,要是被人知道了,教科书上可能会把我这几天的惨状当成课文让小学生读吧,惨啊! 不过话又说回来,要不是我把那些神兵暴露给外人看,我还不至于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现在想想,成仙后我把那些“财不露眼”“防人之心不可无”之类的话都忘得光光的,总认为成了仙没人能把我怎么样,反倒忘了“人心险恶”。 “秦琳,你别以为不出来我们就拿你没办法了。” 我睁开眼,后羿和几个拿着石铲站在门口大声嚷着“你要是再不出来,我就进去了。” 我笑了笑,为了节省体力,这些天我都没说几句话,他们要是真能进来,早几天你就进来了,还等现在吗?不过当看到他们手中的铲子,我疑惑了,他们想做什么?打洞?糟了,要是他们打地洞……他们可真的会进来啊,不过接下来看到这些家伙在墙边敲敲打打,我就放心了,哼,吓我一跳,我还以为是挖地道,原来只是打墙洞啊,要是我布下的阵只打个墙洞就能钻进来……秦琳两个字,倒过来写。 我闭着眼睛,听着石铲石矛捅墙的声音,不知过了多久,几声惨叫清晰的传入我耳中,嘿嘿,中招了吧。 “妈的,小婊子,算你狠。” 后羿和几个壮汉气呼呼的坐回火堆,对着兽肉的发泄着怒气“咬死你这个小婊子,让你躲在里面不出来,咬死你这小婊子……” …………这家伙,真受不了。 “那个正在咬肉的。” 被我一叫,那个正在边吃边骂的虬须大汉转过头来,恶狠狠的叫道“是不是想吃了?告诉你,除非你出来,不然别想有肉吃,再求我也没有用。” “我是很想吃,但是我不会出去的,我也没有求人的习惯,我只是想告诉你……” 我仔细打量着这个虬须大汉“你,我记住你了,大胡子,你最好别让我活着走出这房间,要不然他日我仙力恢复,保证让你生不如死。” “生不如死?” 众人一愣,都哈哈大笑,边上一个青年汉子笑道“小妹妹,怎么个生不如死法?不如让哥哥我进去,教教你什么叫‘生不如死’,哈哈哈” “好,你,我也记住了,还有你,你,你,你们的样子我全都记住了,有机会,我会让你们知道我的厉害。” 除了后羿脸上露出一丝惧色外,其他人都没把我的话当一回事,一边往嘴里塞肉,一边说着些下流的话,哼,我这个人可是很记仇的,嫦娥,后羿,轩辕黄帝,你们这些敢暗算我的人,还有你们这些“肉诱”我嘲笑我骂我的人,我都记住你们了,只要等天华他们回来,我会让你们活得“非常精彩”“不枉此生”。 接下来的几天,下了场大雨一下就是两天两夜,这场大雨来得真及时,我几乎都要脱水,天不绝我,下了这场大雨,虽然我没有力气爬到屋外,也不敢爬到屋外,但旧时的房屋大多漏水,依靠着房顶上漏下的雨水,总算脱离了渴死的命运。 如果我死了的话,会是怎样的死法呢?渴死?饿死?我费力的抬起手,看了看已经是皮包骨头的手臂,皮包骨头,呵呵,除了皮,真的就只剩下骨架子了,不知道我现在是什么样子,一定很难看吧。 “秦琳” 我费力的睁开眼睛,只见后羿带着几个人,都举着火把,身后跟着轩辕“这是最后的机会,你要是再不出来,我们可没耐心了,一把火把你和这房子全都烧成灰。” “哦” 我费劲的说道“现在怎么想到要杀我?” “我们得不到那些神兵利器,但也不能让你把那些宝物送人,如果放走了你,将成为我轩辕部落的心头大患,如果你不出来,我们只好让你和那些宝物一起消失。事后再对你的伙伴说你被别的部落偷走了。” “我被别的部落偷走了?呵呵,这也太有意思了吧。” 我笑道“我明白了,你们是想让我死掉,然后再嫁祸给其他不服你们的部落,让天华和欧阳耿变成你们的棋子?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就告诉你,想烧就烧吧。” “秦琳,你可想清楚了,被烧成一堆灰的样子可不好看。” 这家伙可真会利用女人爱美的特点,但是一把火还我死不了。 “想清楚了,想烧就烧吧,大不了等火灭了在我尸体上放点盐和味精当烤肉吃了。” 我翻了个身,背对轩辕族人,不管轩辕和后羿再说些什么我都没有回话,哼,还好布阵时我多了个心眼,本来只想布个简单的“防狼”阵法,后来看了看这间屋了都是由易烧物质建成的,想到没有仙力万一来个火灾我就会挂,干脆加了个防火的阵法,没想到竟会救我一命,想把我做成“烤美女肉”,没那么容易! 那些这伙还真是白痴,点了几次火明知道点不着,还从别处搬来柴草,把后羿家烧了个精光,也不能说全烧光了,像我住的这间就完好无损,因为外面热的缘故,几只老鼠从地洞从钻进来,在四周爬来爬去,这些小东西,平时看起来挺恶心挺吓人的,但仔细看看,不错,还有点可爱的,看到这些钻来钻去的小老鼠,我不禁想到了那只会抓老鼠的兔子,玉兔好像是嫦娥的兔子,可是现在的嫦娥身边好像没有兔子啊。唉!不想那么多了,忍着饥饿,强迫自己进入睡眠,也只有这样才能暂时脱离饥饿。 “秦琳妹妹,秦琳妹妹” 半夜三更,我被一个声音叫醒,听声音好像是个女的,叫得很小声,好像怕被别人发现似的。 “秦琳妹妹,是我,嫦娥。” 嫦娥在窗口,东张西望了一会儿,确定周围没人后丢出来一个用荷叶包着的东西,同时,她也被法阵攻击,整个人倒飞出好几米。 我强撑起身体,打开荷叶一看,烤鸡!!顾不了许多了,先吃了再说,离食物这么近的距离,先吃饱了再说,就算嫦娥事后有什么事求我,我一口回绝不就行了,我可是那种吃了东西还嘴硬的人。 “秦琳妹妹,这几天的事对不起了。” 在我狼吞虎咽的时候,嫦娥又回到了窗口,前些日子在饭菜里头下药是我丈夫的主意,我们也是轩辕的一份子不能反对轩辕的命令,但我们实在不想为难妳,前几天没想会,今天看守松了点,我就给你送吃的来了……有人来了,我得走了,千万别让人知道你吃了东西,不然我就惨了。” 听着嫦娥远去的腿步声,我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嫦娥还不坏嘛,不如把她和后羿的名字从复仇名单里勾消掉吧。正想着,腹中一阵剧疼,接着又是一阵剧疼,三阵腹疼后疼痛像海浪般一阵接着一阵,身体也突然间热起来,就好像整个人被丢到火堆中一样。看了那只烧鸡,刚才没注意到,现在才发现,整只鸡虽然新鲜,但有些白色粉未酒在鸡的表皮。嫦娥!枉我还以为你是好人,居然下毒! 好疼啊!好热啊,轩辕部落为了除掉我还真是不择手段啊,先是火攻,后是下毒,呜,我先前还以为会饿死或是渴死,没想到我居然是被毒死的。 真疼,就好像有把把生锈的钝刀刺进肚子,不断的搅动,痛不欲生,原来就是形容这种情况的,太痛苦了,死了,也许更舒服吧。 也许是太痛苦了,模模糊糊中感觉有人进了屋,原本以为是幻觉,但当有人抱起我才警觉起来,真的有人闖进屋来了。这下我可吃惊不小,意识瞬间恢复,正看见天华抱着我,眼中都是泪水,欧阳耿也在,平时喜欢用笑脸对人他现在难得换上一张没有表情的平板脸,周围倒着几十个轩辕部落的人,然而更多的人包围着我们。 我中毒的症状已经消失了,疼痛和高热都不见了,看到我醒来,欧阳耿总算露出了一点喜色。 “姐姐,你醒了。” “嗯,你们现在在干嘛……” “没什么,只是想消消火。” 没等天华说话,欧阳耿抢先说道,听他很激动,连声音都有些颤抖“我平时不喜欢杀生的,但是杀性一旦被激起,没有几千万生灵的鲜血,我是不会停手的。” 没有看到欧阳耿动,包围着我们的轩辕族战士瞬间全部身首异处,不仅仅是包围着我们的那些战士,包括远一些的老弱妇嬬也会都沦为地上的尸首。 “呵呵,不经杀。” “阿耿,停手。” “为什么停手,琳琳,他们把你害成这样,就算灭族也不过份。” “是啊姐姐,就让姐夫把他们全灭了吧,看他们把你害成不人不鬼的样子,不行,让他们死了太便宜他们了,应该把他们全都关进怨灵塔。” “全杀光,你有病啊。” 我真想敲一下天华的脑袋,不过这一下使终没有敲下去,我没有力气,敲不动,就算有力气,看到天华眼中闪动的眼泪,我就不忍心敲他的头,真是的,都长那么大了还流泪。 “他们可是中国人的老祖宗,要是把他们杀光,哪来的中国,哪来的我们?报复是肯定要的,但我们不能亲手报复。” 古中国之行 第十六章 风雨欲来 (更新时间:2004-7-25 18:03:00 本章字数:2886) “借刀杀人吗?” 欧阳耿想了想“明白了,我们先离开这里吧。” 弓箭手射出的箭在欧阳耿和天华身边三米处突然转向飞回,转眼间又倒下了一片人。 欧阳耿正要飞起,一道烈焰袭来,虽然没有造成什么伤害,但却让天华和欧阳耿极为意外“姐姐,你怎么教给轩辕法术了?” 轩辕会法术?我没教他啊,八成是后羿或嫦娥教给他的吧。 “我没有,我只教给后羿和嫦娥,这家伙八成是从后羿和嫦娥那学来的。” 想起这些天所受的苦,一股怒火冲上心头“天华,帮我把轩辕打成猪头。” “好” 虽然天华抱着我,但速度一点没变,转眼间就来了到轩辕身边。刚才轩辕听到天华和欧阳耿在部落中杀人的消息便急急赶来,想用三脚猫的法术给天华和欧阳耿来个下马威,最后虽然没能达到目的,但那条长达十米的烈焰却让族民对其敬若神明。一时间无神敬畏的目光和言语包围了轩辕,让他觉得飘飘欲仙,但这美妙的感觉没持继多久,一顿突如其来的拳打脚踢就他从幸福的祥云上直打入十八层地狱。 没用手,只是用一只脚,天华以极快速的踢腿将轩辕打得横飞起来,没等那个“沙袋”落地,一道吸力又将轩辕吸了回来,快速的脚踢转眼间再次将轩辕踢飞,要不是不能再伤人命,要杀轩辕,眼前两位剑仙只要动一动护身真气就足够了,而天华的攻击力度把握的非常好,在轩辕不至昏迷的情况下让他接受了最大程度的痛苦。 “我们走吧。” 轩辕被打成一头猪,不是猪头,是猪,因为肿大的猪头外加肿大的猪身,怎么看都像是头猪,看到这头躺在地上不断挣扎的人猪,我气了消了一大半,取而代之的是极度饥饿的感觉,我喝止了天华,我可不想在这种已经脱险的情况下被饿死。 以一群手持石器的原始人想要留住两个仙人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就算仙人还抱着个人,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剑仙御剑而去。 终于吃上一顿放心肉了,虽然天华和欧阳耿的手艺差我很多,但是这餐却让我觉得格外鲜美。在我狼吞虎咽的时候,天华欧阳耿简要的说了一下情况。 天华首先到西王母处讨不老丹,被西王母拒绝后持剑强抢,和西王母大战,最后五十回合后西王母不敌只得眼睁睁的看着天华夺走三颗不老丹,随后又杀上天堂,由于强行拔下的炽天使之羽竟会化作光芒消失,天华就用剑架住耶和华强令六位炽天使将自己翅膀上的毛拔光光,将成堆的炽天使之羽带了回来,不知道是知道了天堂的惨状还是魔鬼比较聪明,当天使说明来意后撒担亲自将头上的角送上,天华一高兴,还送了把仙剑给撒担。 和天华相比,欧阳耿就暴得比较“文雅”,在短短的几天里亚特兰蒂斯和玛雅王国的镇国之宝就神秘被盗,不仅提早几天集齐物品,还以同样的手法把原本属于天华的目标“千年轮”从法老王手中盗走。 “琳琳,你的解毒药已经炼好了。” 接过欧阳耿递过来的一颗蓝色丹药,想都没想,张口吞下。 “那个嫦娥真是可恶,居然以解毒药为要挟,要走了天华两颗不老丹,还好不老丹有三颗。” “咦?” 我惊讶的问道“你们不会炼解毒丹吗?” “不会。” 欧阳耿和天华齐声应到“那给我治病的丹药谁炼的?” “把所有的物品放在一起,自然就有一颗丹药出来了。” 不会吧,那么简单?但看着天华他们的样子,不像是在骗我,体内已经有一丝微弱的仙力和真气在流动了,药不假,算了,不管那么多了,填饱了五脏庙,刚从饥饿中解脱,却觉得全身都不舒服,对啊,被困在草屋里半个月都没洗澡,先前的饥饿感让我忽略了其他的感觉,现在不饿了,当然得好好洗个澡。 “这附近哪有河流之类的,我想洗个澡。” “跟我来。” 天华带着我飞了一段时间,降落在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边,手一张,七彩虹剑射出,剑阵围住了一个小段河流,随后又用灵觉扫描了一遍,确定没有危险了才离去。虽然我觉得没有必要做得这么夸张,但也不好意思说出来。虽然半个月被困,没洗澡,皮肤看起来还是白白的,但只要那么一搓,就是一团的……我从来没有想过我的身体竟会这么脏,可恶的后羿,该死的嫦娥,杀千刀的轩辕,我一定不会让你好过的。 轩辕部落的人的确没那么好过,每当有猎人离开部落时,总是竖的出去,横的回来,有些地方明明看上去是平地,一旦踩上去马上就变成了万丈深渊,明明眼前是中兔子,一箭射出却发现原来是只凶猛的老虎。种地的人也常常出意外,锄草时眼前明明没人,石锄一锄下去才发现有人被锄到,忙了一天,种下的农作物,到了第二天不知怎么的全变成了野草。原本乖乖吐丝的蚕宝宝转眼间就变成了毒蛇,咬了人以后扬长而去。 这一切都闹得轩辕部落人心慌慌,生产生活没办法正常进行,这一切,只因为我说过,不能我们亲自动手。 自从炽炎和蚩尤逃离轩辕部落的那一刻起,炽炎部落和蚩尤部落举族南迁,并最终汇合在一起,这其间没有停止对过轩辕部落的情报收集,自得知我脱困的那一刻起,这个联合部落就四处派人寻我的和天华、欧阳耿的下落,不仅仅是他们,连那些表面臣服轩辕黄帝,暗中不服的部落也偷偷加入寻找行列,轩辕部落本来也想派人搜寻,但轩辕族人一出部落就会受到各种“意外”的洗礼,只得老老实实的呆在部落里,防风部落自从族长被轩辕杀害以后,举族失踪,有人说他们被轩辕部落灭了族,有人说他们投奋了蚩尤炽炎联合部落,也有人说他们躲在了深山密林中,等待复仇良机,但不管怎么说中原大地上的部落都在积极备战,所有的部落都将经历战火的洗礼。 准备战争的不仅是中原大地的人类,位居西方的神灵也在不断忙碌着。 神是什么?神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人类出于对他们力量的敬畏,献上无数珍奇异宝,只有生存在黑暗中的魔族才拥有能够让神头疼的力量,但这只是以前,自从一位叫“西王母”的仙女出现后,神对“仙”这种足以与自己抗衡的生物非常的好奇,但是因为仙灵到目前为止只有西王母一人,神和魔对此并没有给予过多的关心,神魔依然在为自己的利益打得昏天暗地,直到云中城出现了一个人,一个少年,轻而易举的击破城门,暂杀无数天使,踩着天使的尸体,将剑架在神主耶和华的脖子上,逼着炽天使们献出自己的羽毛,随后地狱魔王撒担不知用什么方法讨好了那个人,得到一柄任何神器都无法对抗的仙剑,杀得天使尸横遍野,兵临云中城下,最后还是帝释天、宙斯、安拉三大神王联合出手,费尽全力才将撒担逼回地狱。从一个被捉的撒旦手下口中得知,仙灵也有三六九等之分,普通的神灵相当于二重天的仙灵,即使最强的神,力量也只和四重天的仙灵差不多,神的力量自一出现开始就是恒定不变的,但仙灵的力量会成长,最高可以达九重天,九重天之后力量依然还会成长,虽然不知道九重天仙灵有多么强横,但这已经足以让神灵们知到了,他们并不是最强的,神魔之上,尚有仙灵,仅仅只是一把仙剑就让四大神王狼狈至极,他们第一次感觉到了神的地位受到挑战,神的力量无法与仙灵相提并论。于是,他们达成共识,趁着仙灵刚刚出现,使出全力将其扼杀!决不能让其留世上,否则后患无穷。整个地球的神灵都暂时停止与魔族的争斗,埋头准备着对东方仙灵的致命一击。 古中国之行 第十七章 灵兽风波 (更新时间:2004-7-25 18:03:00 本章字数:3384) 尽管我填饱了肚子,但是看水中倒映出的那个骨瘦如柴的“难民”我都差点以为有水鬼出现,不过,我就是我,就算饿得骨瘦如柴,照样是那么漂亮,这就是传说中的骨感美吗?怪不得非洲难民们都不想吃饱,原来是特地享受骨感美来着,不过我可对这种死人一样的模样感到恐惧,是人多少也得长几块肉吧,太胖不好,瘦死更是要不得。当我洗完澡上岸,马上体验到了当“病人”的幸福,欧阳耿已经煮好了一锅热腾腾的“大补汤”,我当然不客气了,吃了几口,味道还不错,不过这是什么汤啊?从来没尝过这种味道的肉汤,当我问起时,欧阳耿却只是笑着看着我,什么都不回答。直到我的碗里出现一颗拳头大的珠子,我才知道我吃的是什么。 大补汤,真的是大补汤,补得不能再补的大补汤,而且这汤的档次高得不得了,中华五千年,有哪个皇帝真正的吃上一口龙汤的?不吃白不吃,啊呜一口就把那颗拳头大的龙珠吞进肚子里,我能够感觉到那颗龙珠在我肚子里慢慢融化,成为体力仙力的一部份,不过,我体力的体力还是弱,弱得仅仅只比一个普通道士强一点(骗钱的假道士不算)。 是哪条龙那么倒霉呢?我一边吃着大补之物,一边想着被我的牙齿咬的是哪个倒霉鬼,来到古中国麒麟抓了一堆,九头鸟也抓了好几只,龙嘛……好像只有给轩辕部落当后台的那只龙,想想也很有可能,谁叫那只龙好死不死和轩辕族勾搭上了,虽然告诉我们药方也算是救了我一命,但……欧阳耿或天华看到轩辕族把我整的惨样,我又让他们直接报复轩辕族人,肯定把帐算到了那条倒霉的龙身上,变成一锅汤也不奇怪,嗯,味道不错。 “味道怎么样?” 欧阳耿笑着问道“手艺不错,我吃的这是轩辕部落的那条龙吧。” 虽然我心中已经有答案,还是要问一下“没错,那条万年龙有点道行,比天华书时的麒麟强一点。” 强一点?我心中有些发毛,以我以前的水平要对付万年以上的龙,虽然可以搞定,但却绝不轻松,如果万年龙中途想逃跑,我可是一点都拦不住,八重天的水平还真恐怖。 突然感觉耳朵被轻轻咬了一下“半个月不见,你都瘦成这样,心疼死了,亲一下。” 欧阳耿这家伙居然占我便宜,我手一伸,捏住他的下巴,他的脑袋正好伸过来,被我捏个正着,本来以我现在的力量是捏不开他的嘴巴的,但这个时候欧阳配合的张开了嘴“大补汤你也尝尝。” 一大碗热腾腾的,甚至可以说是烫人的汤就这样灌进大张的嘴巴,这碗汤喝得欧阳耿又叫又跳,没那么夸张吧,这汤还不到一百摄氏度,又不是吞三昧真火,怎么会有这样的反应。 “姐姐,姐夫,我回来啦。” 顺手捡起一块石头丢出,正在天华脑门“你哪来的姐夫,你要我说几遍才懂得改口。” “先不说这个了。” 天华的样子看上去好像很高兴“我在轩辕部落的周围放下好几个诅咒,这几个月内他们想要出来的话就会死得很惨,不出来的话就得饿肚子。” “诅咒?” 没想到天华居然跑去做这个了,不过一个仙人用诅咒……我总觉得诅咒只有妖怪和魔鬼才喜欢用。 “是啊。” 天华笑眯眯的点着头“有点类似鬼打墙,幻觉之类的东西,不过比那些更容易闹出人命,反正不是我亲自动手,是他们自己跑出来送死,要不是这种诅咒有效期只有七个月,我就放它几个世纪的诅咒。” 唉,我这个弟弟,什么都好,就是太会记仇了,而且仇一旦记下,就会无止境的报复,谁惹上谁麻烦。 “这是什么?龙肉” 天华看了一眼那锅龙肉人参大补汤(万年人参),一时兴奋起来“我这也有些灵兽给姐姐补身子。” 天华拿出封印书,一抖,一只麒麟被放了出来,咦,这不是上次那只被点了穴,鼻子里还塞了两块石头的麒麟吗?看它那副样子,这些日子好像比我还苦啊。 “今天晚上就吃这只麒麟。” 麒麟露出惊恐的表情“天华,它好像有什么话要说啊。先解开哑穴再说吧。” “哦,可是,麒麟的穴道要怎么点啊?” “……” 我忘了,给异族点穴好像是我的专利,最后还是在我的指导下,天华解开了麒麟的穴道“啊欠” 穴道一开,塞着麒麟呼吸通道的两块石子马上就喷了出来“不要吃我,我什么都说。” 有了这些日子的折磨,麒麟也变得贪生怕死。 “奥丁大神的‘狂怒之斧’遗失在中原,我们要找的就是那斧子。” “原来是把砍斧子啊,我还以为是什么宝贝。” 欧阳耿不以为然,什么自称无敌的神器,自己见得多了,在仙器面前,这些号称天下无敌的神器哪件不是死无全尸。 “那把斧子真的是宝贝,可以让自身潜力全部激发出来。” 听完麒麟的话,不仅欧阳耿,连天华都露出一肖的目光“只是激发潜力?那还真是废铁。” 唉,这两人全身是宝,自身又有八重天修为,别说神器,就是上品仙器他们都不一定看得上眼,我只得对麒麟说“别理他们,他们没见识。” “琳琳,我怎么会没见识?” “姐姐,那东西本来就是废铁嘛,我们身上随便拿件东西都比它强。” 天华说的也有道理,那斧子的确是废铁,人的潜力即使无限,但和无边无限的天地力量相比,显得那么的弱小,更何况世间本来就没有无限强大的力量。 不理两人的抗议,我问道“那斧子现在在哪?” “被九头鸟拿去了。” 唉,线索断了,九头鸟都被灭族了,这斧子注定也要成为失踪的秘宝。 “姐姐,你怎么对那种没用的东西感兴趣?” “对我们没用不等于对别人没用,那些东西可以送朋友啊。” “送朋友,算了吧,你看看轩辕嫦娥后羿,哪个是好东西,还差点死在他们手上。” 说的也是,不过我依然相信,除了病以外的东西,有比没有好。 欧阳耿突然起身手握剑柄“姐夫,别太紧张了,几只灵兽而以,用不着大惊小怪的。” 灵兽?我举目远望,这一看不要紧,铺天盖地的怪兽蜂涌而至,这哪里是几只,根本是一群,不过有两个八重天高手压阵,我怕什么。 定下心,四下张望,我这才发现,我们已经被灵兽包围了,漫山遍野四面八方都有无数灵兽涌来很快就到了我们面前,好多灵兽啊,不,不止灵兽,还有好多神兽和仙兽,传说中有的这都能找到,传说中没有的也能找到,各种奇形怪状的异兽密密麻麻的将我们团团包围,除了已经被灭族的九头鸟,恐怕天底下的灵兽都到齐了吧。 “你们这些家伙到这来打扰我们吃饭,有什么事吗?” 欧阳耿问道,一只蓝龙越众而出“吃饭?你们是在吃我们的同类吧。” “是的,你要不要来一口?” “我们要为同类报仇,人类,纳命来!” 天华这一句让灵兽们马上暴走,看它们冲过来的架势,不把我们撕成碎片是不会停手的。 天华手一张,七彩虹剑急射而出,困住了至少一半以上的灵兽“姐夫,剩下的归你了。” 话说完,拿出封印书冲入剑阵,一时间剑阵中光芒闪动,不用想就知道天华在大封特封。 “只有一半啊。” 欧阳耿懒懒的看着剩下的一半灵兽,就好像根本没把这些灵兽放在眼里一样,欧阳耿啊,请你认真点好不好,虽然眼前只有一半的灵兽,但那数量,少说也有十万只啊。 面对来势汹汹的灵兽群,欧阳耿不慌不慌,拿出一块黑色的长方形物体“宇宙乾坤,万物归一,天地生灵,皆归我令,收!” 咒语一出,黑色长方形物体闪出一道白光,射向眼前大群灵兽,被照到的灵兽纷纷倒地,化做一团团黄光被欧阳耿手中黑色不知名的物体吸收。 虽然不知道欧阳耿手中的那是什么东西,不过看情况应该是封印类的法宝吧,为什么他们的法宝那么多啊,我身上的法宝可就少得可怜了,除了丹药(不算法宝)外就只有一把天冥剑了,什么时候我才能像小说中的仙人那样,一出手就是铺天盖地的法器宝贝呢。 “嘿嘿嘿” 我身后传出一阵冷笑声,天华和欧阳耿都在忙着抓灵兽,谁在我后面? 转身一看,我身上顿时冒出一身冷汗,刚才天华放出来的那只麒麟,问完话后谁都忘了它的存在,现在……他正站在我背后,想做什么不用猜了,光看它那口中闪动着的白森的牙齿我就知道了。 我才刚出轩辕穴,怎么又跑进麒麟口了!!我最近怎么那么倒霉啊,这只麒麟明显不知道什么叫“怜香惜玉”我还年轻,我不想死啊。 “天华,阿耿,救命啊!!!!!!!!!” 古中国之行 第十八章 铜器时代 (更新时间:2004-7-25 18:04:00 本章字数:3863) 警匪片中那些可怜的人质我从还没留意过,我但从没想过,今天,我也沦为了人质,看着那张大张的嘴,尖锐的牙齿,只要它嘴巴一合,世界上就会出现一具没有脑袋的仙女尸体。 听到求救声,天华和欧阳耿急忙回头,麒麟惊恐的发现,就在这短短的时间里,刚才还铺天盖地的灵兽群,转眼间就少了一小半,下意识的,它的牙离我更近了,奇怪,在这种生死悠关的时候,我居然还有闲心数它的牙齿,有七十二颗,我还发现它没有一般动物那样的口臭,在这种情况下我怎么有闲心关心这些小事情。 “姐夫,交给你了。” 天华居然这么信任欧阳耿,看到这种情况,丢下一句话扭头继续所需封印灵兽。天华,你没看到我命悬一线么,我从小把你带大,你就这么不顾多年的养育之恩,我怎么有你这种弟弟!本来想问候一下天华的亲人,不过想想,天华的亲人不就是我的亲人吗?骂了也白骂。 “我劝你把琳琳放开,你还有条活路。” 欧阳耿冷冷的看着麒麟,但是麒麟的牙齿离我更近了,几乎已经碰到我的皮肤了。 “马上束手就擒。” 没想到麒麟居然会腹语。 “你不听话?看着我的眼睛。” 麒麟与欧阳耿莫名其妙的对视了几秒钟,“扑通”一声,麒麟歪倒在地上“催眠术?” 我看着倒在地上的麒麒,没想到原本应该在熟睡的麒麟,身体竟然快速腐烂,转眼间就只剩一副巨大的骨架“不,是一种和催眠术很像的法术,会要人命的,可以说是一种精神攻击术吧。” 我吞了吞口水,这是什么术啊,那么厉害,光用眼睛就能致人死命。 “而且还有催眠术的作用。” 欧阳耿补了一句,回过头,手一伸,又有一大片的灵兽被封进他手中那个奇怪的物体里。 “你们干嘛封印这么多灵兽啊?” 灵兽们不停的咆哮着,可是无论是用爪牙还是用法术,都破不了二人的附身真气,二人如散步一般晃悠悠的,随手做出一个小动作,就有一大片的灵兽被收入法宝中。看到他们收了那么多灵兽,我都郁闷了,尽管我更不喜欢血淋淋的场面,不过一般人面对如此情景应该只会先择杀吧。 “这些灵兽还有用处,杀了可惜。” 大约过了两个小时吧,初时铺天盖地的灵兽群已经只剩下稀稀拉拉的几只,剩下来的灵兽已经不再像刚才那样不要命的攻击,而是四处寻找禁制的出口。 天华的彩虹剑阵是我见过的最完美的囚禁式阵法,而欧阳耿从头到尾都没看他布下什么禁制,如果不是看那些灵兽想逃跑却逃不出去,我还真以为欧阳耿没布下禁制。 看着最后一只灵兽被关进天华的书中,我这才想到,古代这么多灵兽,到了现代却一只都没有,会不会就是因为天华和欧阳耿的关系而使灵兽绝迹,越想越有可能! “今天不速之客可真多啊,一批接一批。” 天华看着远处的几个黑点说道“这次好像是人啊。” “不会是黄帝那些不自量力的手下吧。” 欧阳耿坐到我身边,对天华问道“不可能,我在轩辕部落周围放的诅咒不可能那么快破解,就算凭着嫦娥后羿那种三脚猫功夫,至少也要一个月。” 不管来人是谁,反正有天华和欧阳耿两大高手在,我怕什么,嘿嘿。 对方从一开始就是冲着我们来的,六个高大的汉子,个个都把牛头骨当头盔带着,不仔细看还以为他们头上长着牛角呢“喂!秦琳!” 意外的,他们居然叫出我名字。 “你朋友?” 欧阳耿问道“不知道。” 我仔细打量着那六个人,有一个人的样了怪眼熟的,好像是在哪见过,带着牛头装饰很特别才是,我应该想得起来,对了,那家伙是……我吞了吞口水,不会吧,黄帝的死对头,又见面了。 “蚩尤,领头那个是蚩尤。” “是蚩尤?太好了!” 欧阳耿和天华居然这么高兴,来人可是华夏一族的死对头啊。 “有什么好高兴。” “我们可以借蚩尤之手报复轩辕啊。” 倒,他们居然把主意打到蚩尤头上了,不过也好,让我吃了那么多苦,也轮到黄帝吃吃苦头了。 “秦琳!” 还没到面前,蚩尤就大呼小叫起来“前几天听到你被蚩尤关起来的消息,可急死我了,一听到你逃出来,我就连忙和儿郎们四处寻找,总算找到你了,这两位是谁?就是你说要等的人吗?” “是啊,这位是我弟弟,秦天华,这位是我朋友,欧阳耿。” “幸会幸会。” 蚩尤并没有太多的再意两人,也许他也认为像天华和欧阳耿这种看上去单薄的身材没有多少战斗力吧。 “刚才我看见很多怪兽都朝这冲来,想看看发生什么事了,没想到你在这,那么怪兽呢?” “往那边去了。” 我用手指了指欧阳耿手中的令牌,蚩尤却误以为我指的是方向,他看了看天边“这一带离轩辕部落还很近,得快点离开这里,愿意到我们部落里来吗?” “当然愿意。” 蚩尤和炽炎联合部落的生产水平和轩辕部落处于同一水平,只是规模小了点,跟着蚩尤四处参观了部落后,欧阳耿对蚩尤说道“可以带我去南面那座山吗?” 虽然不知道欧阳耿想做什么,但蚩尤并不拒绝,在前头带路,我和天华对视了一眼,都对欧阳耿的举动感到奇怪。 这座山离联合部落很近,山上被种满了果树。 “这里是我们种值食物的一个地方。” 蚩尤指着满山遍野的果树说道,这些果树上都结满了一个个青色的果子,虽然还没到收获季节,但如果不出意外,这么多果子,今天应该算是大丰收了。 “这座山如果用来种果子就太可惜了。” 没等我们想明白他在说什么,欧阳耿就放出一道剑气,连带几颗果树和树底的泥土一起炸飞,露出泥下的岩层“你这是做什么?” 蚩尤对欧阳耿的举动大惑不解,欧阳耿手一伸,一块碎石飞到他手“你们就一直想用着石器吗?我听说你们和轩辕部落关系不好啊。” “何止是不好,我巴不得灭了他们。” 欧阳耿笑道“无论是轩辕部落还是你们部落,好像用的都是石器。” 欧阳耿把手中的碎石递给蚩尤,虽然不知道欧阳耿这么做是什么意思,但蚩尤还是接过了石头,看到这里,我和天华已经明白了欧阳耿想做什么,炼铜对于欧阳耿还说,还真是轻而易举的事。 “这座山的石头里藏着些东西,要是把那些东西提炼出来,就能做出类似轩辕剑那样的武器,不过威力差非常了非常多,但比你们现在用的石器要好得多。” “真的?” 蚩尤两眼放光,做为战士,没有比好武器更希望得到的东西了。 “这座山是座铜铁矿,这一带好像没有煤,炼铁是不太可能了,但是炼铜却很容易。” 两天后,一座经过欧阳耿亲自设计过的铜炉出现在山下,当滚烫的铜水流进模具,经过敲打、冷却、打磨后,欧阳耿拿着一把粗糙的剑对几十名勇士说道“炼铜就是这样,我的手艺不好,第一次炼铜,不能做出好剑,不过你们要是学精了就能做出更多更好的兵器。” 联合部落的勇士们扶摸着这把做工粗糙的剑,尽管上面凹凸不平,但锋利程度绝不是石制武器能比的。 “制做过程有点危险,大家要小心,知道了吗?” “哦。” 在随后的几天,欧阳耿居然教会了联合部落湿水练铜,使得练铜的速度大大加快,而那个建成不久的铜炉因为费时费事费力又危险(两天里有三人被烫伤,还好我有治疗的烧伤的丹药),最后这个铜炉都没什么用处。 水法炼铜也称胆铜法,其生产过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浸铜,就是把铁放在胆矾(CuSO4·5H2O)溶液(俗称胆水)中,使胆矾中的铜离子被金属置换成单质铜沉积下来;二是收集,即将置换出的铜粉收集起来,再加以熔炼、铸造。各地所用的方法虽有不同,但总结起来主要有三种方法:第一种方法是在胆水产地就近随地形高低挖掘沟槽,用茅席铺底,把生铁击碎,排放在沟槽里,将胆水引入沟槽浸泡,利用铜盐溶液和铁盐溶液颜色差异,浸泡至颜色改变后,再把浸泡过的水放去,茅席取出,沉积在茅席上的铜就可以收集起来,再引入新的胆水。只要铁未被反应完,可周而复始地进行生产。第二种方法是在胆水产地设胆水槽,把铁锻打成薄片排置槽中,用胆水浸没铁片,至铁片表面有一层红色铜粉覆盖,把铁片取出,刮取铁片上的铜粉。第二种方法比第一种方法麻烦是将铁片锻打成薄片。但铁锻打成薄片,同样质量的铁表面积增大,增加铁和胆水的接触机会,能缩短置换时间,提高铜的产率。第三种方法是煎熬法,把胆水引入用铁所做的容器里煎熬。这里盛胆水的工具既是容器又是反应物之一。煎熬一定时间,能在铁容器中得到铜。此法长处在于加热和煎熬过程中,胆水由稀变浓,可加速铁和铜离子的置换反应,但需要燃料和专人操作,工多而利少。所以宋代胆铜生产多采用前两种方法。宋代对胆铜法中浸铜时间的控制,也有比较明确的了解,知道胆水越浓,浸铜时间可越短;胆水稀,浸铜的时间要长一些。可以说在宋代已经发展从浸铜方式、取铜方法、到浸铜时间的控制等一套比较完善的工艺。 水法炼铜的优点是设备简单、操作容易,不必使用鼓风、熔炼设备,在常温下就可提取铜,节省燃料,只要有胆水的地方,都可应用这种方法生产铜。 这个明显是出现在铁器时代的练铜方法居然被欧阳耿拿到石器石代来用,当我问他会不会破坏历史时,他居然笑着说道“石器时代之后就是铜器时代,我只不过帮了他们一点小忙,反正他们最后也会自己懂的。” 晕!我忘了欧阳耿是历史学白痴,压根就没弄懂铜器时代不可能出现这种炼铜法! (湿法炼铜要用到铁,为了小说剧情,设定为只要矿石就能炼出铜来。) 古中国之行 第十九章 天崩地裂 (更新时间:2004-7-25 18:04:00 本章字数:4038) 由于炼铜速度很快,在两个月的时间里,部落中的勇士大多换上了青铜武器,就连田间劳作的农民也都有不少用上了青铜制农具,而铜器的做工也不像刚开始时那样粗糙,蚩尤干脆命令两百个族人专门从事铜器生产制做,这样一来就出现了专门的铜器制做工,由于有了他们,铜器的普及速度才会超乎想像的快。 唉!看着欧阳耿忙这忙那,教给蚩尤和炽炎部落各种先进的技能,天天忙得半死不活,而我却闲得发慌,尽管我的仙力和真气已经恢复了一半有余,但天华说什么都要跟在我身边,其程度已经达到寸步不离。 “好家伙,连水车磨坊都出来了。” 看到用水流为动力,由水车带动的磨盘,我别提有多惊讶了,这东西少说也要再说一千年才有啊。 “不止这个呢。” 天华指了指路边的农田,田里全是绿油油的稻子,除了个别几块田是旱稻外,其他全是泡在水里的水稻“这些田,也是用水车灌溉的。” “不要对我说阿耿还教给他们做农药的方法。” “哈哈,农药,怎么可能。” 正说着,突然间闻到一股恶臭“什么东西那么臭?” “粪肥啊。” 见我没反过来,天华指着路过的一辆牛车,上面装满了像黑色泥巴一样的东西,臭哄哄的。 “那个就是粪肥。” 怪不行那么臭,我可不想待在这里,太臭了,现在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化服出现后农肥就没什么人用了,那么臭的东西,谁受得了啊。 回身看了一眼村落,刚到联合部落时,就知道那个叫炽炎的肌肉女已经把自己的部落和蚩尤的部落合并到了一起,虽然规模上还是比轩辕部落小了点,但联合部落已经不是轩辕部落能够轻易消灭的小部落。 “秦琳!” 谁在叫我? “怎么不认识我了?” “是你啊,炽炎。” 原来是那个肌肉女,听蚩尤说她去劝说其他邻近的几个部落加入联合部落,一起对抗轩辕黄帝。 “你还真行啊,看不出你那么柔弱,居然能够逃出轩辕的魔爪。” “我是被救出来的,差点就挂在里面啊。” 被炽炎这么一说,就回想起当时受的苦难,哼,总有一天我会报仇的。 “怎么脸色这么难看?不舒服吗?” 炽炎问道“没事没事,我健康的得很” “哦?这位是你弟弟吗?我从蚩尤那听说过。” 天华笑着点了点头,目光放在挂在炽炎腰上的兵器“是的,那是??” “这是秦琳给我的长枪,可以拆成三段,还可以自由伸缩,很方便很好用。” 一说到那柄枪,炽炎就非常高兴,从腰间拔出拆成三段的长枪,辟辟啪啪没几秒钟就组装好,动作极其熟练,不用猜就知道拿到枪以后炽炎天天都在摆弄它,不然不可能那么顺手。不过,这柄三米长的红樱枪在别人手中算是长枪,但在炽炎手中还是显得短了点,谁叫炽炎不但肌肉多,还那么高大,恐怕能在她手中算得上长枪的只有西方的龙枪了。 “是把不可多得的好枪,就是短了点。” 炽炎长枪一挑,挑出几朵枪花,她的功夫还算不错嘛。 “我没有没有更长的了的,这枪已经是最长的兵器了。” 我无可奈何的耸耸肩,唉,这不能怪我,也不能怪兵器,必竟这不是为你量身打造的东西,对大多数人而言这枪已经够长了,怎么想到原始时代还有那么长“大条”的人呢,动不动就是两米三米。 “就因为有了这柄可以和轩辕剑对抗的兵器,有不少部落已经答应加入联合部落了,再过些天应该会有不少部落加入我们吧。” 炽炎扶摸着闪闪发光的金属枪身,尽算那是属于她自己的兵器,但长期使用石器的她依然对这金属长枪爱不释手,更何况这枪还是神器! “对了,有没有看到蚩尤?我还想和他过两手呢。” “蚩尤?好像和阿耿在一起,在驯马。” 我指了指大致的方向“从这一直走就到了。” “好,今天我要和蚩尤大战三百回合。” 说罢,一溜烟的就不见了,唉,好像又是一个打架狂,野成这样,怪不得全身长满肌肉。 傍晚的时候,蚩尤和炽炎两人都青一块紫一块的,还有不少被利刃割开的伤口,蚩尤的左臂还有一个血洞,全身都是血,不用想就是炽炎用枪扎的。 “你们俩还真打啊,搞不好哪天就躲坟堆里了。” 我取出治伤的仙丹,递给他们“把丹药弄碎,粉末涂在伤口上。” “我们是在比试。” 炽炎满不在乎身上的伤口“对吧,蚩尤。” “嗯,我们是最勇敢的战士,又都是族长,要是连点小伤都怕,还有什么资格领导族人。” 唉!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这两个野蛮人,没开化的野蛮人,万一什么时候脑袋在“比试”中掉了,或是心脏被扎穿了,我可不管。 “我去睡了。” 懒得和这些家伙再说什么,还是先睡再说吧。 “秦琳” 刚要离开,却被炽炎叫住了“你怎么对我们部落里的小伙子不理不睬的啊,他们都伤了心啊。” “理睬??” 回想这几天,的确是没什么搭理人,有人和我要招呼都只是应付一两下,可是,族长怎么管到这种事上来了? 炽炎湊到我耳朵,用不大不小的声音说道“我们部落里的小伙子,个个生龙活虎,比蚩尤部落的小伙子强多了。” “你说什么,我们部落里的年轻人才是身强力壮,比你们部落里的病鬼好多了。” 蚩尤喝到“你说什么,谁是病鬼!” 眼看这两对肌肉男女又吵了起来,我可没有劝架的打算,还是先溜吧。 回到住处,却发现天华和欧阳耿不在,没回来吗?不对,平常这时候他们都在,哪去了?算了,以他们俩的本事,能出什么事?我还是别瞎操心了。 盘腿坐在床上,用内视法查看体内的情况,比起两个月前,现在的情况算是非常好了,仙力和真气已经基本恢复,只要打通最后几个地方,一切都将恢复原状。心念一动,运足功力,九头鸟留在我体内最后的一点毒性被真气消灭得干干净净,好了,一切如故,谁再敢打我主意,对我下药,半夜爬到我房里来,就准备死吧!我已经准备好了一万二千三百四十五种酷刑,谁想试试尽管来。 刚要收功,却觉得四周的天地灵气异常活跃,怎么了?我仔细感应了一下,好像是什么东西让这些灵气特别兴奋,就像……就像天劫一样,不过即使是当时的天劫,灵气也没有这么活跃过,到底出了什么事? 这时的天地灵气,就像油锅里被滴入了一颗水,天地灵气活跃到这种程度,简直是闻所未闻,而且活跃程度还在不断变大,如果再这样下去,搞不过会影响自然界。 突然间,大地剧烈的抖动,地震了!地震不是很严重,但这只是个开头,如果天地灵气还不安静下来,还有可能发生更大的地震。 不能等了,刚才的地震虽然不是很大,只是能勉强能感觉到而以,没有造成什么房屋的倒塌,只倒了几间简易搭盖的临时房屋,如果再发生一次大地震,我不认为这些用泥土建起来的房子会有减震设计,房子里面的人……我跃出屋子,飞到半空中,将八张玄武符打出,八张符分别飞向部落的八个角落,虽然联合部落很大(和其他部落相比),人也不少,但终究不是那种“一眼望不到边”的大城市,八张道符形成一个阵法,在这个阵法中的物体可以免受来自地底的攻击。 就在阵法完成的那一瞬间,大地震到来了,这次地震非同小可,农田、山坡上都裂开一道道深不见底的大口子,还好早半步将阵法完成,不然部落就要倒上一大片人了。 尽管在阵法的保护下没有什么损失,但是那种地动山摇的感觉屋子里的人不可能不知道,凭着武林高手人人都有的“夜眼”我清楚的看到一个个人们都从房中逃出来,跳到神庙处又是磕头又是跳舞的,唉,怎么就没人拜我呢?好歹我也是个仙人啊! 突然,地面裂开的地缝中传出轰轰巨响,地缝中还有红光透出,在一次比一次更强烈的地震中,来自红光越来越亮,终于,在第七波大地震到来的一瞬间,灼热的岩浆呼的喷射出来,甚至喷到三千米的天空,然后落下,落下的岩浆烧毁了山林和农田,部落里的一些房子也着火了,在第一次如爆炸般的岩浆喷射中,气流和岩浆将我顶到一千米左右高度,无数岩浆和火山灰重重的打在护身真气上,啪啪作响。为了让部落受到从空中落下的岩浆袭击,我只得再次取出几张咒符,却发现四周的天地灵气已经狂乱到难以利用的地步,严重干扰了施法。这一次施法,足足花去了我十分钟时间,当阵势完成的时候,部落里已经有一半的房屋着了火,而我也累得满头大汗,这种情况我已经没办法使用仙术帮助灭火了,能飞在天上已经很勉强了。 辟啦,一道闪电击打在我的护身真气上,没等我反应过来,又是十几道闪电接二连三的打在护身真气上,如果这些闪电只是普通的闪电,但这些闪电竟打碎了护身真气,直接劈到我身上,还好我的身体经过真气强化,不然真成了“仙女焦尸”,但这些闪电也真够我受的。 不顾全身酸麻,将护身真气全力运转,硬是接受了几百到闪电,飞在天空中,我简直成了这些闪电的活耙子,不得以,我只得降低高度,紧帖着地面,哦!不,应该说是紧帖着岩浆飞行。仰望着天空,闪电从乌云中飞出,直接打在地上,等等,那些闪电好像……可能是我眼花了,那些闪电,怎么看都像是劫雷啊,可是就算这些闪电是劫雷,也不可能有这种现像,现在的情况,已经离“天崩地裂”不远了,看了看横流的岩浆和地面巨大的裂口,这就是“地裂”,这些裂口从天上看下来和在地上看就是不一样,从天上看这些地面裂口只是裂开一条而以,但是站在地上看,才发现这些裂口根本就是一个个峡谷嘛。我看了看闪动着雷电的天空,天地灵气的狂乱没有一丝停止的迹像,反而愈演愈烈,这样下去,天也会“天崩”的,倒底出了什么事,总有个原因吧!就算当初我飞升时引来的天劫,都没搞出那么大场面! 漫天乌云突然分作两半,一条白色的光带将黑色的天空一分为二,整整齐齐的,就像被刀切过一样,像是天空的伤口。 “轰轰轰轰” 一声声的巨响,无数闪电从“伤口”中射出,无情的打击着每一寸地面,天崩了,真的是天崩了,传说中的天崩地裂,原来是这个样子。 古中国之行 第二十章 乌鸦女 (更新时间:2004-7-25 18:05:00 本章字数:2610) 眼前的景象只能用壮观来形容,不过身临其境可一点也不好玩,虽然我已经紧帖着地面,但从天上落下的闪电偶尔还是会打在护身真气上,每被打中一次,从护身真气传导过来的微弱电流让我感到微微发麻,必竟护身真气对电流的防护相对较弱,保护着部落的法阵在狂暴雷电和岩浆的夹击摇摇欲堕,要是法阵破了,部落里恐怪不会有人生还。 我闭上眼睛,不理会从天而降的雷电,用灵觉细细观察的周围的天地灵气,根据书上说的,凡出现大灾大难,总有其源头,只要找到源头,对症下药,才能平复天灾。 周围的灵气太狂乱了,花了好长时间才找到灾源的大至方向,没有多想什么,丢了几张咒符加持了一下法阵,召唤出天冥,向着灾源方向疾速飞去。 越是接近灾源,天地灵气就越是狂乱,天上落下的雷电威力就越大,地面的岩浆已经不是普通的岩浆了,地面上到都是从地心深处喷射出的地火,那温度让我受不了,不得了,只好冒着被雷避的痛苦提升高度,仗着护身真气硬顶着天上落下的狂雷。 突然,天空中落下千余道银色闪电,这些闪电并没有打在我身上,而是在我面前整整齐齐的排成了一道雷墙,阻止我前进。 “劫雷!!真的是劫雷!” 我不会认错的,劫雷只有在仙人或妖物引来天劫时才会出现,劫雷的颜色和引来天劫的仙(妖)自身属性有关,在己知的各种雷电中它的杀伤力是最强的,但没想到,劫雷居然会自动形成墙,阻挡我前进。 别人怕劫雷,我可不怕!心念一动,天冥从我脚下飞到手中,捏着剑决催动真气与仙力,原本乌云密布的天空中出现了一片紫云,不知为什么,以前想召唤劫雷时可是轻而易举的就可以召出铺天盖地的紫色云彩,可是今天,费尽了力气,就只有头顶这么一小块紫云,虽然紫云的面积在扩大,但那种速度却慢得要死。当紫云扩大到一平方公里时,我不想再等了,剑指天空,十余道紫色劫雷向着雷墙击打下来,刹时间,紫色劫雷与银色劫雷交织在一起,一阵辟里啪啦的响声后,混合在一起的劫雷轰的一声炸开了。 不会吧!我惊讶的看着完好无损的雷墙,雷墙居然完好无损,再怎么说都是劫雷啊,完好无损太说不过去了,多少也要有个小口子吧! 正在我发愣的时候,一道黑影从我身后直射向雷墙,眼睁睁的看着那黑影狠狠的撞在雷墙上,那道连我用劫雷都破不开的雷墙在这一撞之下竟然化做点点银光,消失了。 不会吧!被撞开了?那是什么东西啊,居然不怕劫雷,别说没见过,听都没听说过。 我睁大了眼,想仔细看清那黑影是什么东西,但黑影的速度太快,只能看出一个模糊的一团。黑影撞破雷墙后去势不减,加速前冲,有人开道,我自然也乐意跟在后面,反正有什么危险让那个东西去顶,我在后面给他(它)打气助威,嘿嘿。 劫雷组成的雷墙虽然暂时被击破,但随后出现了更多的劫雷,相互交错,形成一张银色大网,雷网上电光闪闪,从天的一边连接到天的另一边,从地面连接到天地,似乎地球都被这张巨大的银色雷网分成了两段。 黑影义无反顾的撞上了这张雷网,当黑影一碰到雷网,雷网上的劫雷突然变得异常强烈,硬生生的把黑影弹开了。 这下我看清了,那黑影,是个人,哦!不,不是人,人没有长翅膀的,那是个非常漂亮的年轻女人,从人类的角度上看应该只有十七岁左右,虽然没像我这么漂亮,但也拥有让我妒忌的本钱。能说明她身份的,就是她背上的翅膀,像鸟(乌鸦)一样的翅膀,那是只有天使才拥有的,只是颜色是黑色而不是白色。不过这里是中国,西方的天使正和魔族打得火热呢,就算地狱里的黑暗天使,也忙于神魔之战,不可能出现在遥远的东方,我倒更相信她是乌鸦精。不对!我马上就推翻了这个想法,乌鸦精哪能撞开连我都畏惧三分的劫雷,要说她是由乌鸦修炼成的妖怪,可能性倒是很大,但我在她身上却感觉不到一丝丝的妖气,甚至连黑暗天使的暗黑圣气(黑暗天使特有的气息)都没有感觉到。 那个乌鸦女(因为不知道她倒底是什么,所以暂时先叫乌鸦女算了)见冲不过去,那张气急败坏的脸我看得清清楚楚。只见她翅膀一收,接着又慢慢张开,原本黑色羽毛在这一收一宿中竟慢慢的变成了银白色,那对银白色的翅膀就像是纯银打造的一般,根本看不出前一刻还是黑色的。 这也太夸张了,乌鸦变身?变天使?我是不是在看3D动画啊!! 乌鸦女用翅膀包住身体,快速转动起来,越转越快,最后化做一道银光,袭向雷网,这次雷网没能将她挡下,银光就像一把尖刀,轻易刺破了雷网,机不可失,我紧跟在她身后,从被她破开的大洞中穿过雷网,回头看了看,好险啊,就这么一小会儿的时间,劫雷已经把破洞修补好了,要是我没及时穿过来,就要被困在外面了。 再看了看前方不远的银光,回想着刚才发生的一切,原来那个乌鸦女竟是用这种方法破坏雷墙的,对她的身世来历,我是越想越疑惑,她倒底是什么人? 紧跟在乌鸦女身后,又突破了几道由劫雷组成的屏障,看着这些奇形怪状,由劫雷形成的防御体系,在惊讶乌鸦女强横力量的同时,也对感到奇怪,是谁能控制那么多劫雷,还能把劫雷控制得那么出神入画,虽然我也能控制劫雷,但最多也就是几十道劫雷而以,多了不行,而且唤出劫雷后很难精确控制,只能大致的让这些劫雷做出最直接的攻击,像这样的雷墙雷网,我根本做不出来,太难了。 一道黑色的火焰突然从地底喷出,虽然被我躲过,但也着实吓了一跳,怎么会有黑冥火?再看看前面,乌鸦女被一道金色的火焰包围,那金色的火焰绝非圣焰,而是天火,乌鸦女似乎对天火有所顾忌,左躲右闪,躲避着天火的攻击,不再向刚才那样横冲直撞,但天火似乎有着自己的意识一般,如影随行的缠上了乌鸦女。 天火会这样,那刚才的黑冥火会不会也……,回头一看,果然,刚才被我闪开的黑冥火紧跟在我身后。哼,区区黑冥火,能把我怎么样。捏了个法印,一道三昧真火射出,将黑冥火烧得干干净净,哼哼,火烧火,没见过吧!回头再看看紧缠着乌鸦女的天火,这个可难办了,天火可不是黑冥火,三昧真火丢过去不但烧不掉天火,还会成为天火的口粮。 有了,我念动移山术法诀“乌鸦女,快躲。” 随后,一座大山从天而随,压住了天火,由于我的提醒,乌鸦女顺利的闪开了,回过头,她对我叫道“你叫谁乌鸦女!” “那个……我又不知道你叫什么,随口就说出来了。” “我叫赵丽,不要随便给别人取外号!” “哦” 哼,我救了你,你还叽叽歪歪的,真喽嗦。 古中国之行 第二十二章 神?仙?佛? (更新时间:2004-7-25 18:05:00 本章字数:5456) “呼”的一声,那座被我用移山术移来压住天火的山就在我们说话的这会儿功夫被天火焚烧得不成样子,虽然我没指望天火会那么容易被压灭,但一座山才挡这么一会儿功夫,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快走。” 趁着天火还没完全脱困,另一座更大的山压了下来,刚刚重见天日的金色火焰再次被压到山底。 “等一等。” 赵丽拿出一个方形的金属盒,对着那座山摆弄了一下,又对着我指了指,然后才收起金属盒,合起翅膀高速旋转我,再次化做一道银光,撞向下一道劫雷屏障。 “快升高!” 正在前面开路的赵丽突然停下,快速扇动翅膀提升高度,出什么事了吗? 刚刚想提升高度,一张血盆大口突然出现在我面前,那是什么东西,竟有这么大的嘴巴,就算一只远洋货轮都可以被它一口吞下,地球上好像没那么大的怪物吧! 天冥以最快的速度打了个转,险险的躲开那张大嘴,与一只巨大的怪物擦身而过,那怪物没吃到我,随即向下掉落,啪的一声岩浆飞溅,就好像重物从空中落入水中一样,在这一瞬间,我看清了,那东西,竟是一条鱼,一条巨大的鱼。底下的地火岩浆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厚了,竟然可以养鱼! “小心!快上来。” 赵丽的叫声从头顶传来,就在我惊讶的这会儿,那条超级大鱼又从岩浆中跃起,张着血盆大口,想把我一口吞下,哼,你当我是什么,小飞虫吗?我就算再怎么样也不会沦落到被异兽欺负的地步,看剑!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这条巨鱼能够在岩浆中生存,但收拾它可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天冥一挥,一道巨大的半月形剑气将这条不知好歹的巨鱼竖着剖成两半,有一道蓝色的光束,与剑气同时击中巨鱼,从巨鱼的左眼射入,又从右眼射入,巨鱼的脑袋上出现了一个手臂般粗的血洞。 我抬起头,看见赵丽的手中拿着一个金属圆筒,那道蓝色的伤害性光束应该就是从那么射出的,但那圆筒是什么呢?好像是某种光线炮,不过这个年代连铁器都没有,怎么会出现那种武器?还是说地球上的神和魔一直都在用这些“先进”武器? 那条被斩成两段的巨重重的落在地火岩浆上,一般焦臭味传来,地火岩浆竟把这条巨鱼烧得只剩下鱼皮,心念一动,那鱼皮好像不怕任何火烧似的,我用隔空取物的手法将那张巨大的鱼皮从地火岩浆中捞了上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其收入空间袋。 当我收好鱼皮,想问问关于赵丽金属圆筒的事,还没来得及开口,赵丽就收起金属圆筒,再次化做银光向前冲去,我只得驾御天冥紧紧跟上。 已经差不多到灾源了,这里的情况实在恶劣到极点,眼睛看不到任何东西,灵觉也起不了太大做用,好在赵丽翅膀上的银光成为最好的路标,指引着前进方向,天空中落下的劫雷已经不止银色劫雷,还混杂着一些浅绿的劫雷,劫雷的威力比以前我所见过的劫雷威力都更大,更恐怖,刚才我还尝试过用几十道紫色劫雷去挡一道绿色劫雷,没想到绿色劫雷只是轻轻一闪,我召唤出来的紫雷劫雷全都化做紫色光点,渐渐消失。 看到这种情形,我才知道,这里的劫雷是碰不得的,哪怕我护身真气再强,只要轻轻一下我就会变成人形焦碳,不,可能连焦碳都不会剩下,很可能会被气化吧。 反观赵丽,由于她冲在前面,劫雷都向她身上打去,她似乎根本不再乎这些劫雷有多强,那对巨大的翅膀已经为她挡下了上万道银色和绿色的劫雷,她就像一座漂浮在空中的坚固要塞,无论多么强大的攻击,都宣告无效。 突然间,一切都平静下来,劫雷,岩浆都无影无踪,怎么回事?到灾源了吗?别人说暴风的中心是平静的,看来一点都不似,外面那么可怕,这里面却安全得很。 “姐姐,你来这做什么!” “琳琳,怎么跑到这来了。” 呃,是他们,不会吧!我顺着声音望去,欧阳耿与天华都盘腿坐在地上,身上分别散发出银色和浅绿色的光芒,而七彩虹剑则支撑起一道剑阵,天华正全力维护着剑阵的运转,阻挡着外面劫雷和各种破坏性元素。欧阳耿手中不断变幻着手印,不知道在做什么。这个看到这种情景,我用脚趾头想都知道出了什么事。 “你们的天劫?” “是啊。” 我晕,怪不得外面那么多劫雷呢,不过那些天火和七七八八的怪东西又是怎么回事。 “那外面那些黑冥火和天火又是怎么回事。” “是这样的。” 欧阳耿说道“你应该有听说过”仙道九重“的说法吧,刚刚成仙时的境界称为一重天,飞升时的天劫,称为首重天劫,只要能顶住九九八十一道劫雷就行了。但是随着修为提升,进入第二重天时,不仅劫雷的数量更多,杀伤力更强,而且引来的不止是劫雷一种破坏元素,会出现第二种破坏力量,以后每提升一重天,引来的天劫不仅破坏力更强,天劫的‘内容’也非常的‘丰富多彩’。” 欧阳耿的双手突然快速打出十几个法印,一个从来没见过的法阵出现了,覆盖在七彩虹剑阵的外面。 “本来今天是我的天劫,过了这次天劫,我就升入九重天境界了,想叫天华来替我护法,没想到在护法期间天华的天劫提前到来,搞得我们好不狼狈,两个九重天劫叠加在一起,出现了谁都没法解释的异像,差点没死在这里。对了,你是怎么进来的,你不可能以一重天的修为突破九重劫雷的封锁进来。” 我指了指站在不远处的赵丽,赵丽正拿着那个方形的金属盒子四处走动“她带我进来的。” “别说笑了。” 天华说道“别说一个只有两个翅膀的天使,就算有六个翅膀的炽天使碰上一重天的天劫都得挂,就算是十二翼的太古天使也只能顶住二重天天劫一次攻击。” “我说的是真的。” “知道了,我相信你。” 欧阳耿虽然嘴里说着“相信”但是他眼中却没有一点“相信”的意思!可恶,居然怀疑事实,怀疑真理,天理何在啊。 “辟啦” 一道劫雷很配合的响起,在巨响中击打在法阵上,但法阵纹丝不动。 赵丽拿着那个金属盒子,左走右走,在七把彩虹剑边上打转,虽然不知道她想做什么,不过我想她不会笨到去破坏法阵吧。 “你们能不能把那红色的剑左移两米?” 赵丽突然说道“做什么?” 天华问道“这七把剑的位置放得不是很好,力量分布得不均匀,红剑左移两米应该会好一点。” 虽然对赵丽的话不以为然,但天华还是把红剑移了移,反正彩虹剑阵外还有一道欧阳耿的法阵,出不了什么事的。 这一移不要紧,构成彩虹剑阵的七把彩虹剑一起鸣叫起来,剑阵光芒暴长与欧阳耿的法阵连为一体。 “搞什么啊?移上两米防御力居然强了七百倍。” 欧阳耿和天华呼的吐出一口气,双双倒在地上,这时我才注意到,他们身上的汗水已经把衣服都给弄湿了。刚才那样子看似轻松,实则凶险,一个不好,阵里的三仙一天使全都要被雷劈。 “咚” 突然一阵闷响,整个剑阵居然的震动着,不知什么时候,剑阵外多了一个硕大无比的鳄鱼,那条鳄鱼的尺寸和刚才想吞下我的巨鱼明显是“同一伙”的。 “搞什么,那家伙居然又来了。” 天华喃喃的骂道“这次天劫还真是变态!” “交给我吧。” 赵丽自告奋勇,取出金属筒,冲出剑阵,对着巨鳄的脑袋连射三道光束,巨鳄的脑袋转眼间就开了三个洞,但是它居然没死,转过身子,扑向赵丽,就在鳄鱼张开足以吞下一般巨轮的血盆大口准备一口吞下赵丽时,整只鳄鱼突然炸开,血肉横飞,由于角度的问题,我看不清赵丽做了什么,但巨鳄被炸得死无全尸却是明明白白的事实。用翅膀挡下了两道袭来的绿色劫雷后,赵丽退回了剑阵内。 “你应该不是天使吧。” 能够击杀巨鳄,我们三个人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以轻松做到,但是随后轻轻松松的接下劫雷,这可不是天使能够办到的,就算是仙人,要接下九重劫雷,至少也得要有七重天修为,不然就等着灰飞烟灭吧。但是一个天使居然能接下九重劫雷,还接得那么轻松,根本就是有违常理嘛!也难怪天华有此一问。 “我是天使。” 赵丽回答得没有一点含糊,还轻轻的扇了扇翅膀,羽毛和的银光瞬前退去,黑色的翅膀瞬间呈现在我们面前。 “黑暗天使?不可能吧,要是黑暗天使有那么强,撒担还混什么,云中城的天使早就全当黑暗天使了。” “黑暗天使就不能厉害吗?你对天使的评价好像很低啊,说说看,在你的印像里天使是些什么?黑暗天使又是什么?” 赵丽笑道问道“在我看来,天使都是些扁毛畜牲。” 天华很不客气的说道,赵丽也没有什么不快“至于黑暗天使嘛……我往云中城里丢个炸弹,把那些天使炸得黑乎乎的,就是黑暗天使了。” “哈哈哈。” 我只是笑了两声,而赵丽却笑得非常夸张,真是的,别人在骂你呢,还笑,笑你个大头鬼啊! “真有意思,说实话吧,我是天使,是一个真正的天使,可不是那个叫耶和华用神力造出的假货天使。” “假货天使?” 我们都愣了,耶和华手下的天使,是假的?那真正的天使…… “一万年前,我曾经到过这个星球……” 我心里格登一声,她是外星人? “当我在这个星球做物种遗传因子收集工作时被耶和华碰见,后来,他就依照我的外形用神力造了些拟化生命体,也就是你们所说的天使,我这样说你们听得懂吗?” “你是外星人?” 欧阳耿问道“不!我是外星神。” 赵丽笑道“你碰见过能活一万多年的普通生命体吗?” “没有,就算植物也活不了那么长时间。” 我问道“那你为什么能顶得往那些九重天劫呢?还有你是怎么来到这个星球的,不要对我用你是用翅膀飞来的。” “我的翅膀能够顶住所有伤害,无论是什么样的伤害,我的翅膀都能挡下来,至于我是怎么来这个星球的,当然不可能是用翅膀飞来的。宇宙中可没有空气,翅膀飞不了,我是坐飞行器来的。对了,你们是什么人,我说的话好像你们都听得懂,以前我向这里的人说些宇宙,星球之类的话,他们都说听不懂。” “我们当然听得懂。” 欧阳耿笑道“外星女神小妹妹,我们是从好几千年后来的仙人。” “仙人?不是普通人类?” 欧阳耿指了指剑阵外面不断闪劫的破坏元素“普通人能引来这个吗?我们仙人嘛,原本是普通人类,不过修炼以后就比神更厉害了。” “哦” 赵丽若有所思的看着外面闪动的劫雷“修炼吗?那么说我也是仙了?” “咦!” 出乎我们的意料,赵丽居然说自己也是仙,有没搞错。 “我的本体是神,刚刚延生就可以御使一些自然元素……” 那不就是神嘛,只有神才会这样,赵丽接着说道“后来,随着我们星球上科技的发展,通过精密仪器,我发觉自然界中还有一些我们神灵控制和感知的奇怪元素,我花了几千年的时间,才发现这些元素是几种构成宇宙的最基本元素,以后的一些时间,后来发现通过一种奇怪的修炼方法,可以逐渐控制这些元素,几个小时前,我发现这些元素在这一带大的聚集,所以我就过来看看了。” “你有没有通过天劫。” 天华问道,谁都知道只有通过天劫的人才能算得上是仙,否则最多只能算个修真者。 “天劫?是什么?” “有点像剑阵外面的那些。” “没有,不过我在修炼到一定程度时是有出现一些异像,比如……” 赵丽的话说到一半就中止了,一只手掌般大小的金色小人从赵丽天灵中钻出,小人背后长着一对金色的翅膀,无论长相,身材都是活脱脱的缩小版赵丽“元神!!!” 我、天华和欧阳耿都惊讶极了,元神?一个神居然会拥有只有仙才有的元神,这……什么世道啊。 “原来这叫元神啊。” 金色的小赵丽坐到自己肉身的肩上“对于修炼的事,你们比我知道得更多,能告诉我一些这方面的事情吗?” “有!最重要的一条……” 天华看着剑阵外比地狱还更可怕的景像“看在帮我们完善剑阵,轻松对抗天劫的份上就告诉你吧,以后不要以元神形态在别人面前乱晃,元神相当于仙人的灵魂,无论是神仙妖魔,只要抓住元婴吸收掉,力量就能增加不少,你这个样子可是个大补品啊。” “啊!” 赵丽露出一脸惊慌的样子“我以前也经常这样……在我们那星球上……” “那是他们不知道,要是他们知道了,你早就被煮成一锅仙人元神大补汤了。” 不用我们再说什么,赵丽的元神连忙钻回自己体内“那你们刚才为什么没抓我做成大补汤?” “因为我姐姐在这里。” 天华指了指我说道“要是我们抓了你,她会不高兴的,再说,过一会儿我和姐夫都是九重天仙人了,吃不吃都一样。” “姐夫?原来你们……” 我狠狠的在天华头上敲了个暴粟“不要听他乱说,这个小时候玩家家酒的坏习惯他一直都没改过来。” 欧阳耿一直在边上观察着赵丽“你们别闹了,她不是仙。” “不是?那她是什么?” 天华问道,欧阳耿伸出左手,将仙力聚集在手上“像我这样,把力量集中在手上。” “嗯” 赵丽的手上泛出金光,但那种力量,并不是仙力,也不是神力,那种力量让人感觉眼前站着一位普渡世人的圣者,从赵丽手上散发出的金光好像充满了净化的力量,将人身上所背负的罪恶一洗而空。 “行了,你绝对不是仙,也不是妖,你是佛。” 佛?有没搞错?赵丽这样子,如果说她是神或魔绝对有人信,说她是妖怪,信的人也有不少,说她是仙,信的人恐怕就不多了,说她是佛……全世界就你欧阳耿一个人信吧! 古中国之行 第二十二章 劫火炎精 (更新时间:2004-7-25 18:06:00 本章字数:3914) 神、仙、佛都是宗教信徒们信仰的对像,虽然也有一些邪教,信奉着妖魔鬼怪,但这些邪教都是见不得光的教派。在神、仙、佛中,神出现得最早,也拥有最多的信徒,但神只是自然界中的超级生命体,虽然天生就拥用强大的力量,可是神大多都是不思进取,安于现状,不肯修炼的家伙,很少有神能够到在仙、佛那种天人合一的境界,神的死对头:魔,也和神一样,都是不肯修炼的懒虫,尽管如此,神魔的力量还是不可小看,普通的神魔也拥有相当于二重天仙灵的力量,但最强大的神魔力量不会强过四重天仙灵。 无论是神魔,还是自然界中的普通生灵,哪怕是植物,只要肯用心修炼,总有一天会修炼成为仙佛(也有可能成妖),仙与佛,相似却不相同,根据修炼方法的不同,仙有百种,佛也差不多,无论是仙还是佛,都强调天道的重要性,但仙灵到四重天之后,就开始追求逆天的力量。佛道以是“般若”来区分修为,刚刚成佛的境界称之为小般若,到了大般若之后,佛与仙的修为就开始有巨大的差别了,与仙追求的“逆天”不同,大般若佛追求的是“生死轮回”“因果报应”“业力”“六道轮回”等奇异力量,用这些力量造福世人,但无意中却干涉了冥界的事务,所以,冥界对佛报有相当大的成见。不过,相对于神的高傲自大,任意妄为,仙的不理尘事,佛有着一颗造福苍生的热心,虽说口口声声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但要是佛真的入了地狱,那地狱也就不叫地狱了。 “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佛呢,还是个外星女佛。” 天华摆出一副茶具,泡好一壶热茶,看了看剑阵外面的景像“我到现在还搞不懂,只是把红剑移了一下,怎么效果就差这么多,以前的七次天劫可是凶险万分,这次简直像在看电影。” “什么叫‘简直就是’,本来就是嘛。” 我心理没来由的一阵不快,哪有仙人过天劫时那么悠闲的,还泡茶,简直不像话! “那我就告诉你们吧,竖起耳朵听好。” 见赵丽开口,我都竖起耳朵,生怕漏掉了一个字,看看天华和欧阳耿,他们也是万分期待“这几万年来我一直都在至力于研究各种力量,无论是科技、法术还是一些叫不出名字的古怪力量,我都有做深入研究,最后有了重大发现。” 说到这里,赵丽故意停了停,看了看我们的样子,笑道“这么想听?那我就不藏私了。各种力量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比如说科技力量吧,那是一种外力,用各种人造物品去达到一些常人难以做到的事,它的优点是省时省力高效。但它的缺点也是很明显的,科技知识必须是世代流传,不断发展,中间哪怕间断几十年都会造成难以想像的后果。” 嗯,这点倒是说得很对,要是地球上的教育因为一些因素中断几十年,那可是很惨的事。 “而且这些知识几乎是每代人都要学,科技越是发展,所要学习的东西就越多,但人类的寿命却不长,没有太多的时间却学习,科技越是发达,这个问题就越为明显,这是科技的致命伤。而且科技主要是发展物质文明,单纯的科技文明很容易让整个社会堕落。” 赵丽喝了口茶“这水有点苦,再说说魔法文明吧,单纯的魔法文明是不存在的,魔法文明经常是与灵术文明交织在一起的。这种文明最大的缺点是难以发展,发展了数万年的魔法灵术文明极有可能还停留在冷兵器时代,就算有一些飞毯之类的交通工具也只是少数人的专利,大多数人只能乘坐马车。” “还有很多奇奇怪怪的文明,我就不一一举例了,总之,每一种力量都有缺点和优点,单一的文明往往很难存在长久。在移动红剑之前,剑阵是由一种宇宙的底层力量构成的,而剑阵外面的屏障却是由灵力构成,将两者叠合在一起,优劣互补,虽然不是坚不可摧,但想要击破却非常难。” “原来是这样啊。” 赵丽虽然说了一大堆话,但我没全听懂,多多少少总算明白了一些最重要的。 “天劫还会持续多久呢?” 我看着剑阵外闪动的绿色和银色劫雷,已经过了很长时间了,为什么还没有一点停止的迹像。 “不知道。” 欧阳耿神色木然“这次是两个九重天劫相互叠加在一起,出现了很多前所未见的东西,比如说那些地火岩浆中的怪物,天劫中根本不包含挑战怪兽的内容,但这次却出现了这些东西同,而且那些怪物实力不怎么样,但对防护屏障的伤害却非常大,如果是以前的彩虹剑阵,顶不了两下,就算是现在这个剑阵,能顶上五分钟就算不错了。” “是吗?那些东西,倒像是专破防护屏障的家伙” 剑阵突然发出一声巨响,天华顿时紧张起来“又来了!” 四下张望,却没有发现周围有任何巨兽,剑阵再次发生震动,的确有东西在攻击剑阵,但我们却什么都看不到,然不成那怪物是隐身的。 “辟刷” 一声奇怪的响声从剑阵某个角落传来,只见剑阵的东北角被破开了个一人多高的口子,一个大约1.5米高,全身着火的“火人”,手持一柄“火焰剑”,从剑阵缺口中钻了进来,不用说,刚才肯定是它在打击剑阵,和普通人高度差不多,难怪我们刚才找巨兽时都没看到他。正想迎上去,将这个不速之客赶出剑阵,没想到三道绿色劫雷紧跟在火人身后从破洞里钻了进来,一道袭向赵丽,一道袭向欧阳耿,还有一道劫雷,对着我直冲而来。 赵丽是不用说,肯定可以轻松接下劫雷,以欧阳耿八重天快九生天的修为,接下一道九重劫雷也不是难事,但是,我只有一重天,以一重天的修为去接九重劫雷……尽力而为吧,闪躲已经来不及了,不成功,就成尸。 想再多都没用,这是考验真功夫的时候,直接用将真气灌入天冥,用一道高度密集的剑气与劫雷硬碰,虽然挡不住劫雷,但我全力一击也让劫雷微微偏了一点。 劫雷的这点偏移虽然使打击目标从身体移到肩膀,但已经够我闪躲的了。谁到被我闪过的劫雷在半空中打了个转,再次向我袭来,九重劫雷会跟踪目标吗!!已经来不及做出什么反应了,只好用最直接的攻击方式,用天冥硬砍劫雷,现在我只希望这把跟随我多年的仙剑有着暂断劫雷的本事。 当天冥斩到劫雷上时,出乎意料,劫雷竟凭空消失了!怎么回事?我愣在当块,早在劫雷向我袭来时,天华就拔剑赶来,但事情发生得太快,当他赶到时,一切都结束了。 “姐姐,你没事吧。” 我动了动手指,没事,能动,眨了眨眼,看得很清楚,没有失明,跺了跺脚,灵活着,没残废,一切正常。 “我好像没事,那个火人让我来收拾吧。” 虽然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事,但看了看剑阵外的无数劫雷,我可没胆量再试一次找出真相。 “小心啊。” 天冥化做一道弧光,斩向火人,凭女人的直觉,我相信这家伙比前面碰到的怪兽难对付多了,火人见我攻来,没闪也没挡,火焰剑在空中画了个“U”形,一道火焰就从火焰剑中喷出,向我袭来,打算以攻对攻? “姐姐,快退,那是八重劫火!” 八重劫火?那是什么东西,我想起来欧阳耿刚才还说过,每过从二重天开始,每次天劫都会多一种劫数,八重劫火,应该就是仙灵在渡八重天劫时碰到的劫火,八重天劫!! 我猛的吓出一声冷汗,开什么玩笑,我最近是不是倒霉到家了?又是受难又是碰上天劫,而且还不是我这个水平能对付的天劫。 当时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但事后回想起来,当时我肯定是吓傻了,因为当时我将天冥剑竖直的插在面前念动口决将剑变大,用剑脊去挡劫火,没想到天冥居然把劫火给“吃”掉了,这下我可放心了,即然天冥可以吸收劫火,那我怕什么!于是,我一边想着把火人分尸,一边提剑接近火人。 火人愣愣的站在原地,肯定是被刚才“天冥吃劫火”的那一幕给吓呆了,机不可失,趁着它没回过神来,当头一剑,不把你劈成两半才怪。 一剑到底,天冥从火人的正中间直直劈下,这一剑,算是砍中了,但是为什么剑上没有传来那种砍到物体的感觉呢? “姐姐,小心!” 那个原本应该被我砍成两片的火人,居然一点事都没有,伸出双臂,给了我一个“拥抱”,名符其实的“热情”拥抱,看着自己被火人抱住,也闻到了焦臭味,大脑顿时一片空白,以前我曾想过我是怎么死的,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不是被饿死渴死,而是被烧死。 咦,不对,为什么我没有那种被烫伤的痛苦感觉?为什么包住我的火焰渐渐的小了?我还活着吗? “姐姐!” 当我回过神来时,天华已经站在我面前了,火人呢?火人哪去了?四处张望,哪还有火人的影子。 “天华,那个火人被你杀掉了吗?你脱衣服干嘛?” 天华没回答我的话,他脱下衣服套在我身上,这时我才发现,我竟然赤裸着身体,怎么会这样?我的衣服呢。 “那个火人好像被你吸收掉了。姐姐,你还有衣服吗?” “有” 我连忙从空间袋中翻出一套衣物,以最快的速度穿上,现在我才明白刚才为什么闻到焦臭味却感觉不到痛了,那焦臭味不是我的肉体被烧所发出的气味,而是身上的衣物被焚毁所发出的气味。 “奇怪奇怪。” 用道术补好剑阵上的破洞后,天华和欧阳耿就一直围着我打转“为什么由八重劫火组成的炎精会被你给吸收掉?” 欧阳耿大惑不解,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什么事来“我怎么知道,咦,你的意思是不是我不该把那个劫火炎精给吸收掉,而是应该被它烧成一具焦尸。” 在那一瞬间,我明白了欧阳耿的“险恶用心”,居然那么想让我死! “不是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 “不是这个意思?哦,对,你的意思是我应该被烧得连焦尸都不剩,直接被烧成青烟是吗?” “没……没那回事,我只是随口说说,没别的意思。” 大地突然传来剧烈的震动,剑阵外的劫雷劫火也疯狂的跳跃着,我只得暂时放过欧阳耿,注意着四周的变化,这次又会来什么东西? 古中国之行 第二十三章 蛇身女神 (更新时间:2004-7-28 14:18:00 本章字数:3847) 地震过后,天劫异象终于渐渐消失,总算能让人松口气了。但事情还没结束,那些被双重九天劫所引发的异象召唤来的各种巨兽在天劫结束后并没有随着九重劫雷与地火岩浆一起消失,它们巨大的身影依然在天地间游荡,由于地火岩浆消失,许多巨鱼在地上跳动着,就像离开水的鱼一样,而那些长着脚的巨兽毫不客气的撕咬着巨鱼,大饱口服。而另一些巨兽则渐渐远去。 “快拦住它们,别让它们跑了!” 赵丽扇动翅膀,袭向最近的一只巨兽 “跑就跑了,由它们去了,又不会有什么害处,何必斩尽杀绝呢。” 赵丽回过头来,看到我们还站在原地,急得大叫 “那些怪兽要是跑了,你们认为那些村落会怎么样!” 是啊,赵丽的一句话让我们心中一惊,这些巨兽能够在天劫的打击下存活,必然不是凡人所能对付的,虽然在我们面前这些巨兽都不堪一击,但对普通人来说,一只巨兽,就足以摧毁目前最大的轩辕部落,就算是在未来社会,这些庞然大物甚至能让全副武装的机械化军队吃尽苦头,更何况是原始时代的人,根本连自保的力量都没有。 已经没有时间多想了,我提剑逼近一只正大口嚼着巨鱼的怪虎,它肯定是世界上最大的虎了,论体积,就算蓝鲸也没它一半大,只有夸父或九头鸟才和它有的一比。 天冥一挥,紫色剑气射向怪虎的脖子,这道剑气如果是劈在山上,足够将珠穆朗玛峰一分为二。 如果那颗特大虎头被一剑斩下,是意料之内的事,但剑气击中后并没有让巨虎身首分家,巨虎颈部鲜血飞溅,大量的鲜血从伤口中喷射而出,巨虎身边三百米范围内的地面全都被鲜血染红,落在地上的血液汇成一条条小溪四处流淌,颈动脉被斩断的巨虎一声巨吼,倒在地上挣扎了一会儿就没了声息。唉,谁叫你长那么大个呢,跟一幢百层商业楼差不多高度,要是个子小点就当你是普通老虎放走了。 天华和欧阳耿已经是九重天剑仙,杀起这些异兽不费吹灰之力,角度选好的话随意一击往往就能击杀好几只异兽。 相比之下,赵丽的情况就有些奇怪了,收拾巨兽用的都是科技类武器,各种光学兵器,粒子兵器层出不穷,我暗暗留意了她一会儿,才得出一个结论,她的那对大翅膀有着很强的防卫力,几乎可以挡住任何攻击,无论物理伤害还是法术攻击,巨兽的法术和各种攻击只要碰上了她的翅膀,都只能无功而返,这种能力几乎可以使她立于不败之地。 不过,相对于她那种能够挡住任何攻击的防卫力,她的杀伤力就小得很多了,尽管我曾看她拿出一把品质不错的神剑,但她的全力一击竟没砍掉巨兽一根杂毛,最后她拿出了科技兵器,才消灭了巨兽。怪不得传说中佛都是站着让妖怪打不还手的,原来佛都是一些不怕挨打,但也伤不了人的家伙,现在我总算明白为什么赵丽身为佛,不拿仙器佛器,而是拿着神仙妖魔都懒得瞧的科技兵器当作主要兵器,因为这些科技类兵器,简直就是专门为佛量身定做的,佛的力量是绝对会排斥仙剑神剑这些带有伤害性法力的武器,而科技武器就不同了,科技类武器虽说也是杀生而制做的,但由于科技类兵器没有像仙器妖器中存着伤害性法力,只是以纯能量爆炸的形式去伤人物,所以佛力并不排拆它们,科技类兵器自然而然就成了赵丽的首选。 依靠着不怕打的特殊能力和强大的火力,赵丽解决巨兽时虽然不像天华和欧阳耿那样轻松,但可比我好多了,我只能专找巨兽的要害下手,而且经常无法造成大伤口,要在伤口上连砍好几道剑气才行,累死了。 刚开始,这些巨兽聚集起来,向我们扑来,但这样反而方便欧阳耿和天华,往往一剑下去巨兽就倒了一片,赵丽虽然一次只能对付一只巨兽,但闪光弹一丢,暂时失明的巨兽就发起狂来,胡乱攻击,搞得兽与兽之间互相残杀。 我可苦了,一堆的怪兽齐上,叫我怎么办啊!布下阵法想挡住巨兽,但这些巨兽的专长可是破阵,轻轻一击,我苦苦布下的阵法就化做点点星光,散布在空中。 对呀,我怕什么,对于这些巨兽来说,我可是很小的。 天冥一闪,化做一道白光,载着我飞进一只巨兽的耳朵里。这只巨兽的耳朵里全是黑乎乎的耳屎,好脏,还有一只跳蚤,竟有我人那么大! 我没来得及仔细看清那跳蚤长什么样,剧烈的震动传来,虽然不知道出了什么,但为了安全起见我只得离开巨兽耳朵。 那只巨兽倒在地上,周围横七竖八的倒了一堆奇形怪状的巨兽,天华在不远处正追杀着另一群巨兽。算了,消灭巨兽的事就让他们去做吧,我做不来的。 也许是知道大势己去,巨兽们四散而逃,尽管我们拼命追杀,但仍有少量巨兽逃离灵觉搜索范围。 “剩下几只就算了吧,虽然能害人,但也害不了多少人。” 天华收剑入鞘,停止了追杀,欧阳耿一掌击杀了眼前最后一只巨兽,也缓缓收功,赵丽也没有穷追不舍。 由于联合部落在双重天劫影响范围的边缘,加上有我设置的两个法阵,损失倒不怎么大,但房屋倒塌压伤了不少人,而部落周围的农田、草地和森林都已经在天劫和地火岩浆的打击下化为一片白地,上面再没有任何活物,只有光秃秃的黑土地和少量的火山灰。 “要不要对炽炎和蚩尤说这场灾难是我们引起的??” 欧阳耿看着四周呻呤的伤员,似乎有些不忍 “还是不要了吧。” 谁知道明白了真相的原始人们会把我们怎么样,还是隐瞒的好,我打定了主意 “反正只要救治伤号就行了,我这丹药还很多。” “救治伤员?那不是我们的事,那个外星女佛正忙着呢。” 顺着欧阳耿的目光看过去,赵丽正坐在伤员边上,一阵金光闪过,刚才还半死不活的伤员,马上就活蹦乱跳,就算是断掉的肢体也在转眼间再生。 “看来,佛还真是天生的医生护士啊。” 我看着赵丽轻轻松松就治好了一群伤号,那样省时省力,其效果比我的丹药不知强上几倍。 “这是佛的特长。” 天华说道 “佛的力量不善于杀生,不像我们仙家,动不动就是斩妖除魔,佛从来就是以渡化为主,渡化不了的,就封印。像赵丽刚才杀巨兽,还不是用粒子炮。” “神啊,神啊!” 突然有人大叫着,有什么大惊小怪的,这年头,神的数量可是成千上万,看到一两个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姐姐,快看真的有个神啊,呵呵,那个神来得可真及时。” 天华拉上我就跑,奇怪,为什么连天华都那么激动,像是没见过世面一样。 很快,我就明白了,只见半空中飘浮着一个人,是一个女人,头、手、身体都与人没什么两样,但是大腿以下却是蛇身,人身蛇尾? 这还不算,她的坐骑才更怪呢,长着一个老虎的头,蛇的尾巴,虎头蛇尾?怎么听起来像某个成语? 原始族民们跪了一地,我们当然不可能给她下跪,只是站在一旁观看着那个在半空中的女神。 女神的蛇尾突然变长,像一柄长枪,硬生生的刺入地面,刹时间,绿色的波纹在地表扩散开来,波纹扫过的地方,赤裸的地面长出一颗颗小草、小树,原本是农田的地方,各种农作物也都恢复成被天劫打击的前的样子,原本在天劫中被毁灭的原始森林地带,也长出一棵棵小树,极快的速度长大,转眼间,由参天巨树构成的原始森林也再度重现,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只有植物没动物,原始森林中静静的,没有一丝虫鸣鸟叫。 当那个女神一脸疲惫降落到地面的时候,人们欢呼着迎上去。 “阿耿,天华,怎么了?” 不知道为什么,当看到人们欢叫着接近女神时,阿耿和天华就变得非常紧张,天华的手已经放在剑柄上了,欧阳耿也是一副随时准备打架的样子。 “琳琳,我们以前碰到过很多神,我不知道怎么说他们,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高傲自大,而且……他们不喜欢接近人类,像眼前这样的话,这些人很可能会被神杀个干净。” 欧阳耿的话吓了我一大跳 “没那么夸张吧!你是在说魔吗?” “神和魔都一样,不过神会更可恶一些,我们碰到过的神,一半是伪君子,还有一半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比妖怪还更狂妄的恶棍,仗着有天生的力量横行霸道。” “没那么夸张吧。” 不会这样吧,我碰到的神大多都是很好相处的,到目前为止还没碰到坏神过 “真的是这样,姐姐,在你以前住了两年的那个空间中的神灵是我碰到过的例外,还有就是刚才那个赵丽,也算是个例外,几乎可以说是完美的神了。但是恶神还是居大多数。” 连天华都这样说,搞得我都将信将疑了。 那个女神并没有像天华和欧阳耿说的那样,而是微笑着面对众人,亲切的和周围的人们交谈着,最后被请进联合部落中。 “哈哈,你们错了吧!” “奇怪奇怪!” 天华摸着脑袋,不可思议的说道 “自从碰到了依娜那个世界的神以后,好像一直都碰到些好神,恶神都灭绝了?” 联合部落周围,水清山绿,已经没有留下任何天劫的痕迹,那一切,就好像是个恶梦一般。 人们依然在田间的劳作着,等待农物的丰收,但入山的猎人们却空手而归,山里并没有任何动物,有的只是各种植物。 在部落中,赵丽受到了与那个不知名的蛇腿女神一样的待遇,近万名伤员,其中有不少是注定要残疾的,但在赵丽无上佛力的治疗下,只要没断气,哪怕只有半口气,都能恢复如初。 唉!天华和欧阳耿惹出的祸居然有人帮他们收烂摊,而且还收拾得那么干净,真是意外啊。 作者语:郁闷,这年头电脑都想修仙了,结果引来劫雷,结果又是个修仙失败者,我的电脑一下返修了,各位大大,谁有电脑防雷击的妙招,请指点一二。 古中国之行 第二十四章 双仙来袭 (更新时间:2004-7-29 21:04:00 本章字数:5315) 天劫毁去了一切,虽然突然跑出一个蛇身女神,把周围都恢复原状,但她的力量仅仅只能将死去的植物复活,对于动物就无能为力了,猎人们如果要打猎,只有带上干粮,赶上几天几夜的路,跑到五百里外才能碰见活物,部落里虽然有不少以前储存起来的生肉,连同酿好的酒一起放在村口的地洞(因为过份原始,所以算不上地窑)里用冰块保存着,虽然躺过了天劫,但是地火岩浆却将这些生肉连同冰块和酒一起化为灰烬。部落里的男人们不像现代人,没有酒可以吃喝水,没有肉可以吃菜,这些人可是天天都大块吃肉大口喝酒的家伙,他们可以不吃饭,但是不能不吃肉,可以不喝水,但是不能不喝酒,青菜对他们来说只是偶尔尝尝的零食,现在一下没有酒肉,要用那些“零食”来填饱肚子……虽然没人说什么,都知道眼前日子难过,那些自称是勇士的人们吃了那些素菜,就是提不起精神来,整个部落几乎是死气沉沉的,要是有不知情况的外族人来,还以为这里饥荒了(事实上相差不远,素菜也差不多快光了)。 “吱呀”“扑通” 一个人影推门进来,重重的倒在干草铺上,不用猜就知道是谁了,赵丽这几天每天晚上都要跑我这来避难,为什么?天劫结束的时候她大发善心求了一堆伤号,结果和那位蛇身女神一起被敬奉为神灵(一个本来就是神,另一个是由神修炼成的佛,本体也是神吧),信徒们一天到晚都围着她们打转,虽然我这也常有不少小伙子来,但他们绝不是来给本仙女上香的信徒,而且动机绝对不“纯”,这一点光是从他们送来的那些非常奇怪的礼物就知道了。 “哇!累死了。” 赵丽闭着眼睛仰面躺在干草铺上,出得气多,进得气少,一副要挂要挂的样子,当神真的那么累吗?怎么以前我看那些神总是非常逍遥自在快活? “你不要那么夸张,几个信徒而以,要是真的累死在我这,我不介意明天午餐吃顿天使肉。” “琳,你真是一点同情心都没有。” 赵丽毫不客气的抓过一把炒粟子,手轻轻一扬,粟子壳掉得满地都是,而那些黄中带白的粟子肉则全数进了她口中,粟子这东西在未来世界只是一种零食,但在现在,却是一种主食,只是我和赵丽还有欧阳耿、天华都把它当零食来吃。 “就算同情心泛滥也要看对像。” 我拿出一个大麻袋,里面全是仙丹 “这次要几把?” “五把。” 这几天赵丽天天都到我这来要仙丹,开始来是几颗几粒,后来知道我的仙丹多得可以和粮仓里的米相比,就开口整把整把的要了。这些仙丹怎么说都是我辛苦炼出来的,普通人花费毕生心力财力都求不到半颗仙丹,怎么到了我手里仙丹好像就变得这么不值钱了。 “谢啦” 赵丽手指轻轻一弹,一颗青色仙丹直直飞上半空,然后笔直的掉落在赵丽口中。 “味道还可以,只是有点腥。” “你当仙丹是炒豆子啊!” “不!我不是那个意思。” 得了仙丹的赵丽懒洋洋的躺着,那样子我看了就生气 “仙丹也是吃的东西嘛,凡是吃的东西,无非就讲究色、香、味,你的仙丹颜色诱人,香味也不错,就是口感不太好,吃在嘴里有点像含了铁珠子一样。” “你这个……” 我已经不知道要说什么了,第一次听说还有人吃了仙丹抱怨口感不好的!这种事情,也只有赵丽才说得出来吧。赵丽啊,你知不知道你吃的东西一颗至少能让普通人多活二十年。 “啊呀,你屋里的东西怎么又多了这么多?” 赵丽看着屋里多出的东西,老虎、野猪、豹子、熊,这些都是部落里的年轻人们狩猎得到的,在这缺管肉食的时候,那些年轻的猎人们外出数日,捕到凶猛的动物总是往我这送,一点也不在乎自己嘴里嚼的青菜不合口胃,不过倒是便宜了炽炎和蚩尤以及周围的邻居,这些猎物最终都是要落入他们口中,不管还算他们有良心,会给我留些兽皮或是炼丹用的兽骨。 “又是那些小伙子送的?怎么尽送些猛兽?” 赵丽翻看一只黑熊的尸体,那只黑熊的脖子几乎被青铜斧子斩成两段,青铜武器的杀伤力实在不是石头兵器能够比拟的。 “不知道。” 我也抓了些粟子,用内功震碎外壳,将粟肉丢入口中慢慢的嚼着 “也许他们认为只有猎杀猛兽才能证明他们是勇士吧,勇士不肖于对付无害小动物。” “那……琳,这个算是非常危险的小动物吗?” 赵丽扒开老虎的嘴巴,只见虎嘴里咬着一只小兔子。 “那个……算是英雄救小兔吧,只是失败了而以。” 正说着,灵觉突然传来异动,不会吧,除了我和欧阳耿、天华外,竟还有两个仙人,而且正在朝着我现在所在的位置高速飞来! “我去一下就来。” 虽然有种很不好的预感,但我还是决定去看看,但当我看清那两个仙人时,正是又喜又怒,哈哈哈,是你们自己送上门来,省得我去找你们报仇的功夫。 来的两个仙人,正是嫦娥和后羿,这两个家伙,用身中奇毒的我向天华和欧阳耿勒索了两颗不死丹,凭着这两颗不老丹和以前从我那学来的仙术,成了仙,在正常情况下就算有着这样的条件,离飞升成仙也还太早,就算能引来天劫,以他们的实力也无法对抗从天空直辟下来的劫雷,算他们运气好命大,当时天华和欧阳耿引发了九重天劫,乘着从来没发生过的“双重九天劫”这趟顺风车,这两个投机取巧的家伙居然真的引来了双重首天劫,虽说是双重首天劫,但因为发生的时间差不多也是双重九天劫横行的时候,虽然远隔万里,难得一见的双重首天劫的力量被双重九天劫压制着,实际威力比起普通的首天劫还要差劲,就此,他们幸运的飞升成仙,逃过了被劫雷活活劈成灰烬的下场。 “你们好啊,两位最近好像混得不错嘛!” 我实在太兴奋了,在佩服他们运气不错的同时,又暗中嘲笑这两个笨蛋,才刚刚成仙,就急着来送死,不用天华和欧阳那两个九重天仙人,就算我这个和他们同样是一重天的仙人,由于成仙时间比你们早了几年,也能把你们吃得死死的,虽然同是一重天,但中间有着好几年的功力差距,一旦认真起来,我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把他们秒杀! “是啊是啊” 嫦娥也像我一样“开心”的笑着,她的笑容和我的笑脸都出现了那种传说中的“皮笑肉不笑”的怪异笑容,真是好假的笑容,看着她那张修仙成功后变得更加靓丽的脸,论资色,她还远远比不上我呢,不过那张脸真是让我看不顺眼,我就帮你免费毁容吧。 “没有你的修仙秘籍,我们照样是修炼成仙了,不过这次我们来找你,还是为了修仙秘籍的事。” “还是为了修仙秘籍?” 我脸上继续挂着虚假的笑容 “然到你对目前修仙结果不满意,打算打散法体投胎转世重新来过?” “哪里哪里。” 嫦娥的假笑瞬间变成了真笑,但笑容中却透着凶恶 “我不是那么笨的人,倒是秦琳妹妹你,怀着修仙秘籍,为了防止那个宝贝落在联合部落那些恶人手中,所以我们夫妻俩特地来帮你脱离苦海,重新转世投胎吧!” 嫦娥身边一声默不作声的后羿突然大吼一声。 我突然觉得身体一重,天冥再也无法承受我的体重,连人带剑重重的向地面掉落 “真是的,把一个淑女的轻巧的身子变得那么重,你们也真过份啊。” 一个空翻,足尖轻轻的点在地面,哼!地仙的重力束缚,好像有2000G的重力啊!真是过份,只要8G的重力普通人差不多就不能动弹了,还好我轻功好,虽然没法飞了,但还是不影响行动,区区2000G重力算什么。 “哈哈哈哈” 嫦娥高声笑道 “这点小技俩还不入秦琳妹子的法眼吧,我也来献献丑。” 嫦娥身上不知什么时候变出了一套白色丝绸古装,身上还缠绕着一根长长的丝带,看上去还真有点传说中仙女下凡的样子(本来就是仙女),手一扬,丝带闪出无数电火光,一道粉红色劫雷从嫦娥手中射出。哼,原来天仙的得意技就是操纵劫雷啊,虽然我也会操纵劫雷,但绝对不会像她这样轻松。 “你还真有自知之明,这东西还真是献丑。” 天冥一挥,粉色劫雷被轻易的斩成两段,化做空中闪动的电火花,很快消失不见。在双重九天劫的时候,我曾经数次想对抗九重劫雷,虽然都以失败造终,但这种只有一重天境界的劫雷,我还不放在眼里。 “你就不能拿点开眼的出来吗?” 看到我轻轻松松的破去劫雷,嫦娥脸色变得非常难看 “羿,快射她!” 后羿犹豫了一下,在嫦娥的在三催促下才慢慢吞吞的拿出那把“落日神弓”,笑语,然到后羿真的笨到用那把弓射我?那把神弓可是我给他的,且不说我比他还熟悉那把弓,就算我不知道那把神弓的特性,用神器去对付仙女,本来就是没有胜算的事,因为神器真正的力量只有两种人才能发挥,一种人是神,另一种人,就是神器的主人,仙灵可以凭着自身无上仙力却使用神器,但只能发挥神器不到一半的力量,后羿好像还不知道这些神器的基本知识吧!更何况,那把神器是认了主的玩意,神弓的主人,当然不可能是后羿,本仙女才是神弓的真正主人。 后羿怎么了?今天很不对劲啊,弓在手里拉了半天,瞄了半天,就是不射 “你倒是射啊。” 嫦娥不耐烦的叫道 “是啊,当初射九头鸟的时候你不是瞄都不瞄,一箭一个吗?现在怎么退步了?越活越回去了?” 不仅嫦娥不耐烦了,我也不耐烦了 “你快射啊。” 我清楚的看见,斗大的汗,从嫦娥和后羿头上流下来 “你秀逗了!!” 后羿放下弓骂道 “哪有叫人快点射自己的!” “你瞄了半天,就是不放箭,你有耐心,我可没耐心,我可不是稻草人,没那种几百年一动不动的耐心。” 哼,我一直都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你这个后羿还真是笨得可以,我都当耙子了,距离又不是特别远,有必要瞄了半天吗? “连弯弓射箭都不会,你这人还真笨啊!” “妳说什么!” 后羿被激怒了,弯弓朝着我就射出一箭,嫦娥笑道 “对嘛,这才像我轩辕部落的第一勇士。” “秦琳!快闪开啊。” !!!我没有听错吧,后羿叫我快闪开? “你在和我说话吗?” 对付那支箭,是轻而易举事,甚至不用天冥,我只是手轻轻一抬,那只射来的箭就被拦腰击断 “你有没有搞错,哪有叫敌人闪开自己的箭的?我叫我别闪开还好理解。” 我捡起那支断箭,这支箭制做极为原始,甚至没有金属箭头,箭头只是一只尖锐的兽牙 “你们想用这箭对付我?你们当我是凡人啊!最起码也要玄冰箭吧!” “你别得意。” 嫦娥陷入了狂怒状态 “不要以为有几分姿色就可以勾引男人,今天不是妳死就是我亡。” 真是的,论打架,嫦娥还真是新手,还没开打就已经丧失了理智,出手全都没章法,袭来的劫雷虽然密密麻麻,但要对付这些东西并不是很难。 正想挥剑斩断这些劫雷,却觉得身体一轻,重力恢复正常了?那个猪头后羿做什么啊?解开了重力束缚,却又提着个石斧保护在嫦娥身边,然不成想和我近战?笨死了,不管哪种仙灵,不到万不得以,都不会和剑仙起冲突,就算起了冲突,也是绝对避免近战,然到,他真的笨到想和我近战?还以为我是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秦琳?哼!找打! 三个仙灵对决早就引起了整个部落的注意。 “琳不要紧吧?我们快去帮忙吧。” 赵丽担心的问道 “没那个必要!” 欧阳耿伸了个懒腰 “当年我和天华还是一重天仙人时,两人联手都打不过她,现在嫦娥和后羿这两个刚成仙却都不知道不同类仙灵之间的对决应该怎么办,虽然天仙和地仙有着很多让人头疼的特异能力,但那对狗夫妻好像是以己之短攻敌之长啊,哪会胜。” “你们俩个……打不过一个……” 赵丽觉得不可思议 “是啊,我们可绝对没放水。” 天华笑道 “只要不是越级挑战,想打赢我姐姐真的很难,更别说那两个刚成仙的菜菜鸟。” 炽炎也好,蚩尤也好,蛇身女神也好,都在一旁静静的观着着打斗,为了防止战斗波及,天华还在战场四周设下了禁制,使得部落中的人们都难安全的在最佳角度观看战斗。 “天华” 欧阳耿看着空无一物的天空笑道 “好像观战的不止我们啊。” “别管他,要是谁敢插手,打扰姐姐出气,就灭了他,只是一边呆着观战的话就别理他。” 世界的另一边,几个神王正凝神着东方难得一见的1VS2仙灵大战 “你们觉得怎么样?” 一个长着十二支翅膀的天使问道 “那种粉红色的雷电我从没见过,威力大得难以想象,哪怕挨上一下都会灰飞烟灭,真不明白那个女剑士怎么可能砍得断那种东西。” “可能是剑的问题,不过仙灵的力量还真是可怕,那些雷电破坏范围不怎么大,但杀伤力可是连宙斯的审判之雷都不能对比的。” “别说了,有精彩的。” 众神王的目光再次回到那个不是很清楚的水晶屏幕上,由于仙力的干扰,传回的图像一直都不是很清楚,交战中的三人身影虽然能看清,但面容却十分模糊,但战斗的情况却可以勉强看清,世界的另一头,三仙之间的战况出现了变化。 古中国之行 第二十五章 未解之仇 (更新时间:2004-7-30 15:15:00 本章字数:4243) 无数石笋从地下钻出,挡在我面前,替我接下了铺天盖地的粉红色劫雷,但是……我发誓,那些从地底下钻出的尖尖石头绝对不是我的杰作。 “羿,你做什么!为什么要帮她?” 嫦娥气愤的骂道,原来这些石笋是后羿召唤出来的,还真帮了我一个小忙。 “我……我只是想束缚住她的行动。” 嫦娥愤愤的看了后羿一眼,虽然没说什么,当鬼才信后羿的话呢,现在再笨的人都看出,后羿早就解除了对我的重力束缚,还用石笋替我挡下了劫雷,何况从战斗一开始,后羿都没动几次手,基本上都是我和嫦娥在对打。虽然不知道后羿打的什么算盘,但绝对不会是什么好事,这对仙人夫妻看上去也不是铁板一块啊。 粉红色的劫雷围绕嫦娥,缠绕在她身上的丝带随风飘动,哼,这个刚成仙的家伙看上去比我这个成仙多年的仙女还更像仙女,我就把你打个灰头土脸,看你还神气! 由于剑仙不像天仙那样能够轻易操纵劫雷,使得我对劫雷的操纵不能像嫦娥那般得心应手,不可能随心所欲的让劫雷在身边打转,形成防护性雷网,但并不代表我就不会用劫雷,我对劫雷的了解,远胜于嫦娥和后羿。 劫雷可以说是仙灵的恶梦,过不了天劫的仙灵都会被劫雷活活劈死,嫦娥和后羿这两个依靠着“偷懒”和幸运才成仙的仙灵,根本不可能和脚踏实地,一步一步稳稳当当飞升成仙的我相提并论,更何况我在遇到首重天天劫时,还保护了当时根本就是凡人的天华和欧阳耿,在天华和欧阳耿飞升成仙时我还帮助他们护法,几天前,甚至还和九重劫雷对抗过,虽然败北,但就凭着两个半调子仙人,也想和我对抗? “从开打到现在,好像一直都是你们在打,我都没出手啊,有句话说得好,来而不往非礼也,我也露两手给二位瞧瞧。” 尉蓝的天空转眼间紫云滚滚,紫色的劫雷在云层中若隐若现,巨大的雷声响起,吓得部落中的小孩哭声不绝。 “太夸张了吧!” 天华看着漫天的紫云 “这招我都使不出来,姐夫,你会用这招吗?” “不会!” 欧阳耿眉头皱了皱 “奇怪,照理说剑仙不可能召唤劫雷的……” 也许是感到事态不妙,嫦娥一招手,百余道劫雷直射过来,令人吃惊的是,后羿居然手握石斧,冲到我面前,一斧砍下,可是这一斧无论是力道,还是速度都属于那种只能打疼人打不伤人的花架子。 我甚至懒得用天冥去接,左手一抬,直接用肉掌接住了石斧。看到自己丈夫冲到了前面,无形中成了我的盾牌,嫦娥只得改变攻击方向,将全部劫雷打到周围的空地上,直打得尘土飞扬,陆地上又多了个一眼望不到边的大洞,被周围的河水与溪水慢慢灌满,成了一个大湖。 “琳,听我说。” 后羿居然小声的和我说话,我没听错吧! “快点离开这吧,娥儿她……” 没等后羿说完,我直接一脚把他踢飞,笑话,现在我们算是敌人,为什么要听你说话。失去了后羿这张“肉盾”嫦娥扬手就要打出劫雷,但我的天河水抢先发出(好歹我也早成仙几年,要是连先手都抢不到,我跳楼算了),把嫦娥淋成了个落汤鸡,水是会导电的,在嫦娥身上,这项物理常识充份的显示了它存在的价值,一直保护着嫦娥的雷网,刹时间全打到了嫦娥身上,我也不忘落井下石,一道道紫色劫雷从天空中直劈下来,一时间,嫦娥身上同时闪动着粉红色和紫色两种色彩的劫雷,就像过节时的彩灯一样,嗯,人形彩灯,哈哈。 电光闪动了好一阵子,嫦娥才全身焦黑的倒在地上,虽然嫦娥修仙时用了“不老丹”偷懒而成的仙,但偷工减料的天仙必竟还是天仙,劫雷只能重创天仙,但却杀不了天仙,还是得我亲自动手。 “你那么喜欢玩劫雷我就让玩个够。” 我又召唤劫雷,对着奄奄一息的嫦娥一阵狂劈,虽然嫦娥离死还早着呢,但怎么有种鞭尸的感觉?不过,这种感觉真的很不错,嫦娥已经没了刚才那种神气活现的模样,全身黑不溜啾的,身上冒着烟,翻着白眼,像是昏过去了。 手一挥,一道天河水将嫦娥从昏迷中唤醒 “我听说小孩子喜欢玩火,但你却喜欢玩电,真的像没长大似的,玩电很危险知道吗?” “可恶!” 嫦娥费力的起身坐在地上,她想站起来,但试了几次都没成功,只好背靠在一块被劫雷击碎的石笋上,一副快挂快挂的样子。 “娥!” 刚才被我踢飞出去老远的后羿总算回来了,看到嫦娥的惨相,急得大叫一声,扑向嫦娥,同时射出一道黄光,向我袭来。 原本想今天就解决掉嫦娥和后羿的,不过这时候我突然改变了主意。 好久没试过“九阴白骨爪”了,这个在人脑壳上打洞的功夫要是抓人的脸不知道会怎么样! “啊!” 随着嫦娥一声惨叫,半块脸皮被我撕了下来。 “算是便宜你了,两次下药暗算我,害我差掉没挂掉,只收你半张脸皮,你还不快谢我。” 我伸出右手,挡下了后羿袭来的黄光,然后闪身后退,哼,你就用那张破相的脸活在世上吧!绝对让你比死还难过,至于后羿,你就抱着个只有半张脸的老婆哭去吧。 后羿一碰嫦娥,就触动了嫦娥身上的灼伤,嫦娥惨叫一声,又晕了过去,活该! 后羿已经没空理会嫦娥的惨叫了,抱起黑乎乎的嫦娥,钻入地下,用土遁逃远了。 “大获全胜,KO!” 刚想伸出手,摆个胜利的POSS,结果却发现,我的右手,就是刚才接下后羿那道黄光的右手,居然被石化了。 “姐姐,没事吧?” 天华收回保护着村舍的禁制,跑过来问道。 “你看我这样子像是没事吗?” 我晃了晃已经整个变成石头的右手,真的好重啊。 “哇!白玉石做的假肢,姐姐,很配你啊!” “你这个混蛋,我都要残废了,你说什么风凉话!” 我举起“假肢”,狠狠的在天华头上敲了下去,这一敲不要紧,石化手臂整个碎了,露出包在里面完好无损的手臂。 “不是吧!” 我活动了一下右手 “原来破解石化的方法只要打坏石头就行了?” “不是这样,石化有分好几种,刚才后羿丢过来的是‘禁锢石化术’,只是在人体外套个一层石头而以,打碎就了行。” 天华低身捡起地上的几块碎玉 “真的是白玉石,看来传说中所说的‘点石成金术’所指的就是地仙特有的某种法术,早知道我也修地仙,不发财才怪。” 我叹了口气 “修仙之人要身外之物做什么,怎么九重天仙灵还像凡人一样贪财。” “姐姐还不是一样,在异界赚了一堆花不完的钱。对了,干嘛放过那两个家伙呢?然后你是怕改变历史?” “不是!” 一想到嫦娥那张破了相的脸,我就格外的高兴 “我才不管什么历史变不变的,反正只要能报仇就行,我毁了嫦娥的容,呵呵,我要让她变成世界上最丑最难看最恶心长相最恐怖的仙女。” 就在我得意洋洋的丢开一直抓在手中的半张脸皮时,欧阳耿在我头上重重的打了一下 “琳琳,平时看你挺精的,今天怎么犯迷糊了?嫦娥现在已经不是凡人了,是仙人,就算你把她全身的皮肤都给扒了,要不要多久就会回复原状,连疤痕都不留,然到你忘了毁容对仙人来说是不可能的吗?” “好像……是这样,那么说,刚才我都白忙了?” 欧阳耿和天华对望了一眼,同时叹了口气,我明白了,今天除了让嫦娥受了点皮肉之苦外根本没对她进行任何有实质性的报复,后羿就更要说了,一开打我就和嫦娥对上了,他倒像是配角,除了踢他一脚外,好像什么都没报复到。 “白忙了,真的白忙了。呜~!” 这一架,算是打得惊天地,动鬼神了,连部落里的人看过来的目光都不一样了。 “嘿嘿,琳,跟你商量件事。” 就在我想休息一会儿时,炽炎和蚩尤突然跑过来找我 “你那些神通术,能不能教我们?” “神通术?” 会不会是指仙术?应该是吧,不过看他们俩三大五粗的样子,学内家功夫肯定不适合了,外家功夫我又没练过,有了,欧阳耿成仙前就是修炼外家功夫的 “你们不应该找我啊,找阿耿,他可比我厉害多了。” 我绝对没说谎,欧阳耿已经是九重天境界的仙人,而我只有一重天,不用想都知道谁厉害。 “是吗?” “当然啦,我只有在喽罗面前才显得厉害。” 不知道后羿和嫦娥听到我这句话会气成什么样子,说了半天,总算把两个族长给打发走了。 “唉!累死了。” 我一下就躺倒在干草铺上。 “你也会累?难得啊!” 赵丽推门进来,蛇身女神就跟在她身后。 “介绍一下,这位是女娲,是属于生命一系的女神。” 冲着女娲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其实不用赵丽说,我早就猜到她可能是女娲,只是不敢确定。 “白天看了你的精彩表演,现在呢,我们对仙术非常非常非常的感兴趣,所以就来找你讨教讨教。” “哦!” 我有总不好的预感,只要赵丽在,都得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搞不好又是来我这“挖宝”的。 “你是佛啊,怎么会对仙道感兴趣?” “我怎么不能感兴趣?你们上次也不是说,仙佛同源,虽然终点不同,但有着相同的起点,所以呢,我想仙佛之间总会有些相似之处的。” 我早就听欧阳耿说赵丽是个很特别的家伙,在修成佛之前,赵丽是个黑暗系的神灵,但和其他懒得学习、不求上进的神灵不同,赵丽对陌生知识的渴望达到了非常恐怖的程度,也许正因这样赵丽才能成功的修炼成佛。从欧阳耿那里,我知道赵丽对所有知识都是来者不拒,在数万年的时间里,把科技、灵术、魔法以及数百种奇奇怪怪的力量知识学得样样精通,特别是对科技知识的了解程度,连欧阳耿都自叹不如,赵丽手中的自制科技武器,虽然杀伤力略显不足,但比起二十三世界地球上的武器则先进太多了。 我是不是也要从赵丽处骗点“好处”? 打定主意,我毫无保留的与赵丽交谈起仙佛两道的见解,同时不经意的从赵丽索要两件科技类小玩意,赵丽倒也不小气,方的给了我。 这两件小玩意并不是攻击性武器,一件是结合了魔法与科技两种力量精华制做出来的项链,它可以使拥有者穿墙而过,穿山也可以,这可是地仙所拥有的技能,虽然我可以用土遁之类的仙术做到这一点,但绝对没有这个项链来得方便,还有小东西一个是耳环,因为我没有,也不想在耳朵上穿孔打洞,也以就不配带它了,它是灵术和科技的结晶产物,任何人带上它都会魅力四射,吸引异性的眼球,其实就是媚术的耳环版。 古中国之行 第二十六章 女娲造人 (更新时间:2004-7-31 19:51:00 本章字数:3948) 仙术“化身万千”可以说是最好用的法术了,只要一个念头,就可以化出数个分身,这些分身全都是实体,会受伤,会死亡,但化身无论受到怎么样的攻击,但不会对本体造成什么影响,顶多就是让本体的法力有所下降。“化身万千”虽然是仙术,但无论仙灵还是妖怪,或者是与仙同源的佛,都可以学习它,但是“化身万千”在不同的人手里,有不同的用法。 由于我是个剑仙,不是靠法力吃饭的,“化身万千”这个法术对我用处不是很大,我也很少它,但赵丽却不同了,一了解这个法术就在最短的时间内学会了,然后,我看着几个一模一模的赵丽推门出去,就知道这个学习狂想做什么了。唉!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爱学习的疯子,就算是学校里那些被称为“三好学生”的书呆子也无法与赵丽相比,不用说,那些化身肯定有两个是去找欧阳耿和天华的,一个找欧阳耿交流科技知识,另一个找天华修习炼器。其他几个化身我就不知道是去做什么了,但我可以肯定,那些化身也是到处去学习知识。 “原来炼丹就是这样啊!” 在我讲明白炼丹的基础后,赵丽总算放我“下课”,向我要了个小丹炉和一些药材,跑出去找地方炼丹了。 “你好,秦琳,我想请问一下修仙和修妖……” 好不容易休息一会儿,刚才一直在边上默不作声的女娲又打扰了我的安静 “看你说的,不必那么见外,你对修炼感兴趣?” 女娲点点头 “是啊,听了你们的交谈,仙和佛的区别我是知道了,但是仙和妖有什么区别,我还是不太明白。” “这个有点难解释,修仙和修妖的修炼心法是一模一样的,同样一种心法,即可以修仙也可以修妖。” “哦。” 女娲大惑不解 “那仙就是妖了?没有分别?” “不是这样的!” 我喝了口茶,又吃了几颗粟子 “虽然修炼法门一模一样,但修炼时周围的条件直接影响了修炼结果,由清气正气修炼成正果的就是仙,而用污秽之气修炼到最后就会变成妖。” “是这样啊,那仙和妖还有没有别的区别?” “有!因为修炼时所引入的气息一定程度上会改变修炼者的性情,大多数仙人在做一件事前会考虑对别人造成的后果,大部份的妖则相反,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一点都不考虑别人,结果经常给自己的旁人带来麻烦,相比之下妖物会比较不受欢迎。” 事实上,妖物何止只是“比较不受欢迎”,简直到了人人喊打的地步,尽管里面有不少“种族歧视”在起做用,但这和妖物的性格有很大关系。 女娲沉默了一会儿,说道 “能教我一些修炼法门吗?” 晕,又是一个好学的神,要不是书上的字她看不懂,我真想用一堆的修真秘籍把她和赵丽一起给埋了。我以最快的速度教了女娲一些修真入门口诀以及几个傀儡术,把她打发走了。 “啊!累死了。” 伸了个懒腰,我现在才明白人民教师是多么的辛苦,特别是没休息的讲了一上午的知识,还没薪水。唉!累! 刚刚才睡着没多久,却感觉有人在我边上大喊大叫的 “姐姐,快起来,女娲在造人啊!” “女娲造人送我什么事,我要睡觉,别吵了。” 真是的,不就造人芝麻大点的事也值得……造人!!! 一瞬间,我就清醒过来了 “天华,你说什么,什么造人?” “女娲正在造人呢。” “在哪,快带我去看。” 这种神话传说中才有的事,我怎么能错过呢!一定要看,不过没想到女娲还有造人的本事,经常听神棍们说XX神创造了人与兽,创造了这个世界,现在造人过程就在眼前,不看可就亏大了。 老远就看见一堆人站在村口,女娲就坐在不远处的田边,她做了个与婴儿大小完全一样的泥偶,然后手指在泥偶身上画了几个符号,然后就是一阵白光闪过,泥偶竟变成了真人。 傀儡术!?这也叫造人!正当我大失所望准备离去时却发现那个原本应该是傀儡的泥偶婴儿竟东张西望,而且还爬到围观人的群人左瞧瞧右看看,这根本不是泥偶啊,完全是个活人,一个刚刚降生到世间的小婴儿,怎么回事!刚才女娲的手法明明就是傀儡术啊! “好像是傀儡术啊!” 天华也查觉出不对,当女娲造下一个婴儿时,我仔细的看清了她的每一个动作 “没错,是傀儡术,可是傀儡术怎么能造出真正的生命体!不可能的啊!” 无论我怎么想,都理解不了眼前所发生的一切,我看了看天华,他也在苦苦思考。 “你们俩在这啊。” 不知什么时候,赵丽和欧阳耿站在我身后 “傀儡术?怎么能造出真小孩!?” 欧阳耿一眼就看到正在疯狂造人的女娲,他的震惊程度无法用言语来表达。 “傀儡术不能造真人?” 赵丽问道,尽管我知道眼前这个赵丽很有可能是化身,但我还是回答道 “是啊,傀儡术只是一个低级的仙术,不仅不能造人,连最普通的生命体都无法造出,可是女娲……” 我没有再说下去,眼前的事简直是不可能的发生的事,可它却偏偏发生了。 “哦!” 盯着正在造人的女娲,赵丽沉思了一会儿 “会不会是这样,女娲本身就是一个生命女神,她的生命力量通过傀儡术传达到傀儡上,使得原本应该是傀儡的东西变成了活生生的生命体。” “很有可能!” 欧阳耿思考了一会儿 “傀儡术一直都是修真者、仙灵和妖怪所用的法术,他们的本体大多是普通人类或普通动物,不像女娲这样天生就拥有生命力量,这样说来,在女娲手中发生这样的事也不足为奇,不过,我还是要去确认一下。” 说罢,欧阳耿走到女娲面前,不知道和女娲说了些什么,只看到女娲笑着对欧阳耿点了点头,伸手从田间抓起一把泥,缓缓站起身,口中念念有词,随后大喝一声“起”,将手中一团泥巴丢出,那团泥巴在空中分裂成无数只有指头大小的小泥巴。这些泥巴一落到地上,就快速膨胀起来,渐渐的有了形状,一只只狐狸、老虎、兔子等野生动物像做梦一般出现在田间地头。 “那是什么法术?” 赵丽问 “中级傀儡术——撒豆成兵。” 天华随口应道,当赵丽发问时,我就知道麻烦来了,没想到天华倒是爽快,一下就回答了 “能教我吗?” 不出我所料,求知欲望极强的赵丽马上“勾搭”上了天华,唉!天华,你自找的。 女娲与众兽不知说了些什么,众兽一齐大叫起来,然后转身跑进远处的森林,看来生命女神还精通兽语啊! “现在可以确定,傀儡术到了生命系的神灵手中,就会变成造物术,我说怎么转了几百个异空间,传说中的创世神之类的神灵没见着一个,原来创世神造物主都是些会傀儡术的生命神灵啊!” 回来后,欧阳耿报怨道 “想当年我为了找那种不存在的神,差点没挂在异界。” 原来看似天下无敌的欧阳耿还有这种糗事啊! 这时,一支迁移的部落队伍从森林中转出 “秦琳!天华!阿耿!” 那只队伍中竟跑出三个人,晕,那不是夸父、祝融、共工吗?他们怎么来了? “哈哈哈哈!” 夸父一把抓过天华,丢上天,当天华落下时稳稳的将他接住,然后又丢上天,如此几次后天华终于受不了了,一个后功翻脱离了夸父的魔手,稳稳当当的落在地上。 “一见面就想把我摔死,我和你有深仇大恨啊!” “没有没有,我见到你们太兴奋了,不丢你几下怎么能尽兴啊!” 晕,敢情夸父见天华身子单薄,把他当小孩看了,不过,在夸父部落中十岁小孩都有两米,比天华都更高,在夸父看来,天华当然还是没长大的小孩。 “你们怎么到这来了?” “嗨!你别提了!” 祝融一脸愤恨的说道 “那个轩辕部落真不是东西,你们前脚刚走,他们后脚就派人来,叫我们臣服,还叫我们每年进贡。” “那你们答应了吗?” 我问道 “当然没有,我们部落虽然人不多,但个个是有骨气的好男儿,怎么能向人低头!我们就这样和轩辕部落打上了,尽管我们的儿郎个个勇猛,轩辕部落人太多了,蚂蚁多了咬死象,不得以,只好举族迁移。刚好听说你们也杀出轩辕部落,到了这个联合部落来,炎帝的使者又四处召集部落对抗轩辕,所以我们就来了。” “炎帝?” 我和天华对视了一眼 “炎帝是谁?” “是我。” 炽炎从夸父身后走出 “轩辕改名叫黄帝,听起来挺威风的,我可不想被他比下去,所以也就自称炎帝了。” “是这样啊。” 我觉得头有点晕,传说中炎帝和黄帝是连盟的,可是现在,炎帝分明就是和黄帝对着干的啊!不过,炎帝这个名字听起来的确比较威风,一听之下给人的感觉就是能够和黄帝平起平坐的角色。 在随后的几天里,其他部落迁移来的人源源不断,这些人都是为了对抗轩辕部落而来,联合部落人口暴长,一下增加到十余万人,又过了几天,部落人口接近二十万,远远超过了轩辕部落,但这么多张嘴巴都是要吃饭的,再加上女娲创造出的几十个小孩,被人称为“神子”,不敢待慢,虽然迁移来的人们都带有一些粮食,但这些粮食不是很多,没几天就得向联合部落要粮了,大量的外来人口使得原本就不多的粮食很快就见了底,幸好那些被女娲创造出来的动物完全和自然界中的动物没什么区别,放在锅里煮熟都是香喷喷的肉,学会了傀儡术的女娲扮演了食物创造机的角色,源源不断的将田里的泥巴变成活蹦乱跳的动物,总算是化解了食物危机。 联合部落在不断壮大,新加入的部落与早先加入的部落由于风俗不同经常发生些小磨擦,但在各部落族长的调解和族民的克制下,这些不愉快的事情虽然时有发生,但却越来越少,当来自不同部落的人渐渐适应了其他部落的风俗后,这类事情算是基本解决了。 古中国之行 第二十七章 莲花法座 (更新时间:2004-8-1 14:07:00 本章字数:4481) 随着外来部落的涌入,联合部落中的人口急剧增加炎帝(炽炎)为了部落的事忙得焦头烂额。 “琳,我的女儿就交给你照顾了。” 不顾我的想法,炎帝就把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交给我照顾,如果只是一个小女孩,那也就算了,夸父倒也有样学样,把他的儿子交给我照顾。 “喂!有没有搞错!你什么时候有了儿子?还这么大了?” “哈哈哈” 夸父扶摸着一个看上去有十三、四岁大小的男孩的头,得意的大笑 “我儿子有半个月大了。” “半个月!!!” 我使劲揉了揉眼睛,没错,眼前的小男孩的确是十三四岁的模样 “你没开玩笑吧!他看上去至少有十三四岁。” “哦!他是我的三儿子,我说的是我的小儿子。” 这时,我才注意到,有个男孩的背上还背着个熟睡婴儿。 “缙,你和弟弟跟着姐姐,我和你大哥二哥还有事。” 夸父摸了摸那把崭新的青铜斧,面带着笑容离去,也难怪他会高兴成这样,以前祖祖辈辈用的都是石斧石矛,现在换上了更好的铜制武器,虽然有些人舍不得以前的石器,但面对金属武器任何一个战士都不会拒绝的。而且这两天不知道天华和欧阳耿是不是得了“教育狂病”,居然把适合学习法术的人都集中起来,传授法术,这些人中有巫师,长老,族长,还有一些资骨较佳的战士,然不成他们想把仙术发扬光大? “小弟弟,你弟弟叫什么名字?” 我府下身,打量着那个刚出生不久的婴儿,脸圆圆的,红扑扑的好可爱啊,实在不敢想像,夸父竟有这么可爱的儿子,父子之间简直没有一点相似。 “他还没有名字,在我们部落,要得到名字必须要三岁以后,由长老祭天后才能取名。我的名字叫缙,是两个月前长老给我取的。” “哦,我叫秦琳……等等,你说三个月前你才有名字,你们部落要三岁才有名字……你几岁了?” “三岁半。” 看着缙一脸的笑容,我感到一阵天旋地转,这是什么年代啊,三岁半的人居然长得跟十四岁的人差不多大小,我是不是还没睡醒啊!不过想想夸父那种三米快四米的身高,又觉得这一切正常了,也许他们部落的人都这样吧,不长得快点,怎么会有这么高的身材呢! 突然前只觉得有什么东西扑到我背上,害我差点没摔,紧接着头皮一紧 “疼,不要抓我头发!” 由于头发被抓,一转头就会扯动头皮,疼得很,我只好放出灵觉,看看到底是谁偷袭我。 “驾!驾!,马儿快跑!” 不是吧!炎帝的女儿正骑在我背上,抓着我的头发,看到这情景,我还能说什么呢,只有庆幸她不像她母亲那样,又高又大满身肌肉,要不然,我这可怜的“马儿”早就倒在地上吐血了。 “你干什么呢,快下来!” 缙只用一只手就把女孩提了起来,但女孩却还抓着我的头发使劲的扯啊扯!那个疼啊!我发誓!我以后再也不留长头发了,呜~! “放开我,我要骑马!” 在一阵头发与头皮的疼苦后,女孩总算放开了我可怜的头发,呜呜,为什么我要受这种罪。 啪!挣扎中的女孩一脚踢在缙的脸上,留下了一个黑黑的脚印,不是鞋印,是脚印,这个年代的人都没穿鞋了,会穿鞋的也只有我、天华、欧阳和赵丽四个人吧。 “你!” 缙大怒!稚气未脱的脸上布满满乌云,他将背上的小孩交给我 “帮我照看弟弟一会儿。” 缙把指关节捏得“格崩格崩”作响,渐渐逼近女孩,见情况不对,我连忙劝说 “你们……好孩子不打架的,不要那样……” 已经迟了,缙一拳打向小女孩,我似乎看到小女孩被打中,坐在地上大哭,或者是缙的一拳太强,将小女孩打到九宵云外也有可能,必竟夸父族的天生神力我是见识过了。 谁想到小女孩却轻轻一闪身,躲过缙的一拳,然后一抬脚,又在缙的脸下留下了一个脚印,与先前的那个脚印一起,呈“十”字形。 “你!!给我XX的去死!!” 缙已经陷入了狂暴状态,两只眼睛似乎已经翻白,我甚至可以想像,那双眼睛已经可以喷出上千度的高温。 狂暴的缙对着小女孩挥出一拳又一拳,但拳拳落空,而小女孩却凭着灵活的身手在缙身边打转,对着缙的脸不断拳打脚踢,可怜的缙没一会儿就鼻青脸肿。 呀,看来虎母无犬女啊,炎帝的女儿居然还有两把刷子,从小女孩的身上我不难看出炎帝的影子,连她的女儿都这么会打架,怪不得她能当上族长,不过夸父和炎帝把小孩交给我不是让他们来我这打架的。 轻易的插入两个打得正凶的家伙中间,左手抓住缙的拳头,右手抓住小女孩的踢出脚压子 “别打了好不好。” “让开!” 小女孩和缙在这个时候意见竟是出奇的一致,不得以,甩了甩头发,顺着真气的流动,我的头发轻轻扶过两人的穴道,我只好把他们点穴点晕了。 两个小家伙虽然动弹不得,但依然忘不了大眼瞪小眼,然后就是破口对骂。 缙也就算了,那小女孩居然也能骂出那么难听的言语,我真是开了眼,哦!不,应该说是开了耳。 “哇哇哇” 不是吧!我无可奈何的看着放在干草铺上的婴儿,你是不是觉得场面不够乱,还要来添乱啊!不得以,我只好学着以前电视上看过的,把宝宝放在手臂上,轻轻的摇啊摇 “宝宝乖,宝宝不哭,睡觉哦。” “呵呵呵哈哈哈” “我们笑什么?” 缙和小女孩都开口大笑,要不是被我点了穴,恐怕他们早就倒在地上笑得抱成一团了。 “没……没什么,我弟弟他是肚子饿了,像你那样……哈哈哈!” 是这样啊,这可头疼了,昨天共工还对我说夸父的妻子在和轩辕部落的冲突中丧生,找死人来喂奶肯定是不行了,联合部落里饲养的家畜在前段缺肉的时间里都杀了吃了,要找到有奶水的动物,还真是难。部落里没有,野外应该有吧! “六丁六甲,急急如令,现!” 金光闪现,刺得缙和小女孩眼睛生疼,当他们恢复视力的时候,惊讶的看到十二个全副武装,身披金盔金甲的人单膝跪在我面前,它们就是十二天兵,天兵召唤系列法术中最强的十二天兵,但它们并不是真正的天兵,真正的天兵怎么可能让修真者呼来呵去的(就算我是剑仙,也召不来,而且这年头有没有天兵还是个问题),这些只是由顶级傀儡术做出来的傀儡而以,但它们拥有不下于人的智慧。 在缙和小女孩眼里,只有武器和盔甲,这些身披金光闪闪的盔甲,手中钢制武器比他们见过的任何一件武器都更好,虽然年纪小,但他们也是识货的人,面对寒光闪闪的刀锋枪尖,不由的呆了。 “你们去找几只有奶水的动物,活捉回来,记得,要活捉。” 我对单膝跪着的天兵们下了命令 “得令!” 十二天兵化做十二道金光,飞上天空,随后十二道金光四散开来,各自朝着一个方向飞去。 “那是什么?” 眼前发生的一切早把两个小家伙吓呆了,而附近的居民对这些奇怪的现像早就司空见惯,见多了,也就懒得去理会了。 “你是说那些吗?是法术。” 我走到缙面前,袖子扶过那张青一块红一块的脸,转眼间,红肿的脸消失了,连带那两个鞋印也不见了踪影,脸还是那张稚气未脱的脸。 “哇!” 两个小家伙两眼放光,死盯着我的袖子,那样子就像发现了什么珍宝一样 “多好的一块洗脸布啊!” 我晕!洗脸布!我引以为傲的回生术居然被人说成了洗脸布!郁闷啊!算了,看他们年少无知的份上,我仙人有大量,不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了。 “琳!你放天兵出去做什么呢?” 晕,怎么这时候赵丽跑过来了?有没有搞错,还嫌这不够乱啊。 “呀!好可爱啊。” 赵丽一眼就看见了正在哭闹的小祖宗,轻轻的捏了捏宝宝的小鼻子 “你的孩子叫什么名字。” “你说什么!什么叫‘你的孩子’” 我死命的掐着赵丽的脖子,最好是能把她掐死,像她这种家伙,死了以后绝对是普天同庆。 “咳咳” 好不容易从我手下逃出,脸色发青的赵丽扶着墙角才使自己站稳 “开个玩笑而以,差点没被你掐死。” “死了活该,你别装模做样了,神要不要呼吸我不知道,但是仙佛是绝对不用呼吸就能活命的,你装成那样子,有点常识好不好,别当我是笨蛋。” “好好好,算怕了你了” 赵丽抱起不停哭闹的宝宝 “他叫什么名字啊。” “他啊,叫‘赵丽的孙子’,这名字不错吧!” 赵丽想了想 “不错,就是名字长了点,那我这个老奶奶就把我孙子抱回去了,再见。” 说罢,抱起宝宝就要离去,开玩笑,夸父托我照顾的宝宝,要是被赵丽这个“老奶奶”弄丢了怎么办。想到这里,我从赵丽手中抱回宝宝,轻轻扶过,在仙术的作用下,哭闹不停的宝宝甜蜜的睡着了。 “行了,老太婆,这孩子还没名字呢,按夸父族的习俗,要三岁才能有名字,今天来这又想做什么?” “哎呀,我差点忘了。” 赵丽不知从哪翻出一件用黄铜打制的莲花,直径五百米,上面还点缀着三十六颗钻石,在凡人看来,这只是普通的铜制莲花,只有钻石比较值钱,但在修道中人看来,这莲花中藏有一种奇怪的法力,有点像佛力,又有点像仙力。 “看好了!” 赵丽将莲花丢在地上,黄铜莲花瞬间变大,大得可以坐下三个人,赵丽乐呵呵的盘腿坐在莲花上,当她坐好后,莲花载着她四处乱飞,其速度竟比剑仙的御剑术还更快!这怎么可能,就算在未来世界,除了超光速的航天飞船外,没有任东西能比御剑术更快,就算超音速飞机也不行,可是现在赵丽的莲花不但飞行速度比御剑术快了一些,而且非常灵活,这都不是御剑术能比得上的,而且那朵莲花飞行起来无声无息,只要不是被看到,根本无法被查觉,最重要的是,那莲花飞上天时金光四射,要是我有这样一个东西,那多帅气啊! “怎么样,不错吧!” 飞够了的赵丽收起莲花,看着她掌心那朵小小的莲花,真不敢相信它就是个极品飞行器。 “还有呢,看这个!” 赵丽丢出莲花,手中结了个我从没见过的法印 “灭” 点缀在莲花花心的三十六颗钻石在赵丽的一声轻吪下亮了起来,三十六道光束直射天空,目标是一只在空中飞得正高兴的小鸟,轰的一声巨响,可怜的鸟就被一朵磨茹云吞没。 有没有搞错,我听说过“高射炮打蚊子”,没现到现在却看到现实版,虽然只是打鸟,但实在也大材小用了。 “这东西,是融合了科技、仙术、佛学、灵力,花了我一晚上才做好的,不错吧!” 看着得意洋洋的赵丽,我别提有多羡慕 “才一个晚上就能做好啊!嘿嘿!” 当赵丽听出我笑声有异时,已经迟了,只觉得拿着莲花的手上一轻,那朵花了一晚上时间做好的法宝就落到了我手上 “你干什么,快还我!” “反正你一晚上就能做好,这个东西就送我。” “不行!这可是我通宵的结果,给你的话我不就白忙了。” “大不了再通宵一次嘛!” “不行……” 古中国之行 第二十八章 再收弟子 (更新时间:2004-8-1 17:57:00 本章字数:4075) 我实在太有做强盗的本钱了,一边玩弄着手中的莲花法座,一边笑嘻嘻的看着莲花法座的真正主人,被我五花大绑并在嘴里堵上一个苹果的赵丽,像是被人贩子绑架可怜少女,倒在角落里挣扎着。 “别白忙活了,这绳子可以天华练出的仙器之一,想挣断它,没那么容易。” 知道自己挣不开绳子,赵丽舌头使劲一顶,封住嘴巴的苹果一下就被粉碎,苹果碎宵被喷得老远。那情景,就像是动画片里的炸弹在嘴里爆炸了一般,让人看了就想笑。 “琳,把莲花还我!” “别那么小气,你就当送我了嘛,你以前也不是从我这拿了很多仙丹吗?这次就算还我了,嘿嘿。” “你……” “好东西要与朋友分享,知道吗,呀!不说了,采购员回来了。” 天兵们陆续回来,将一只只有着脯乳期的野兽带了回来 “母猪……做成汤还差不多,母野猫……奶水会够吗!” 天兵们带回的动物……不是太大就是太小,总算有一只母羊和一只母豹子。我拿了个碗想挤点奶出来,但是弄了几下才发现电视上那些农夫挤牛奶事实上并没有轻松,奶没挤多少出来,倒挤了不少血出来,要不是被我点了穴,这头豹子早就发狂了。 “是不是我力气太大了?” “直接把小孩抱过去吃奶不就行了?” 见我满手是血,赵丽不忍心看那只豹子受罪,说了个不错的主意,为什么我就没想到呢。 “琳,你这个嗜血狂。” 我看了看血淋淋的双手,心里就是一阵不快,随手就把这些血擦在赵丽身上 “琳,你做什么!停手,快停手!” “总算干净了!” 我的手是干净了,可是赵丽的衣服可就惨了,偏偏她今天穿着一套白色衣裙,被我的血手一擦,那样子就像是刚刚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一样。 把宝宝放在动弹不得的豹子身边,不用我帮忙宝宝自己含上了乳头,大口大口的喝起来。 解开了两个小家伙的穴道,随后又解开了赵丽身上的绳索,当然,在赵丽重获自由前我可是把莲花法座放进了空间袋。 “秦琳!” 就知道赵丽会发彪,不过好像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可怕,不过我还是装出可怜巴巴的样子,就好像抢走莲花法座的不是我 “我知道你是不会把莲花还给我了,这样吧,你帮我收集材料,我重做一个。” 没等我答应,她又恶狠狠的加了一句 “不准不答应,知道了吗!” “知道了,你要什么材料,我马上就去准备。” 反正东西已经在我手里了,只是准备些材料,不是难事 “黄金五公斤!” “什么!” 我惊讶的叫道 “黄金!打造那东西要黄金?” “刚才那个不用,不过现在我打算用黄金代替黄铜的部份,有什么意见吗?” “没有,没有” 对我来说,黄金并不是那么难找的东西,只是当时觉得挺吃惊的,一般的法宝可是很少用黄金来做啊。 “三十六颗手指头大小的钻石,只能大,不能小。” “记住了。” 钻石,非洲应该盛产钻石吧。 “玄冰五克,炎玉七克,天蚕丝十克,万年金三克,天心石十二克……” 赵丽报了一大堆材料,末了,还说一句 “三个小时内准备好。” “三个小时?我还照顾他们呢。” 我指了指两个兴奋异常的小鬼,还有那个正在猛喝豹奶的宝宝 “他们算是人质。还不快去!” 坐着莲花法座,我思量着,其他东西都有,就是黄金和钻石没有,钻石我只记得非洲有产,黄金嘛,好像很多地方,但我只记得有个叫金沙江的地方有金子,哼,要不是“拿人的手短”我才不会被你这么呼来喝去的使唤呢。 相比非洲,金沙江算是非常近了,虽然我地理不好,但却偏偏记住了这个地方的大致位置,土系魔法可以直接从矿石中提取矿物,凭着土系魔法,我轻松的得到了一大堆黄金,五公斤黄金,那就是十斤,十斤是怎样的概念,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的体重远远高于这个重量,只要挖上和我体积(不是体重,是体积)差不多的黄金回去就可以了吧。 乘着莲花,从海面上一掠而过,这莲花法座的速度至少是御剑飞行的十倍,刚才赵丽于范时由于是在一个小范围内转圈,所以不敢全速,但现在不同了,云朵迎面扑来,这速度感真刺激啊,再加上法座能散发出金色祥光,实在是酷! “宙斯,上次那个能和仙灵对抗的女剑士从你地盘边沿上飞过去了。” “长得漂不漂亮?” “不知道,她身上有种奇怪的力量,和仙力一样都会干扰神眼,我们看不清楚。” “如果她是美女,你再通知我,如果不是,就别管她了。” “你要去哪?” “耶和华那里天使美女多多,不去转转对不起自己。” “神族败类!” 等宙斯远去,几个人一起低声骂道 降低飞行高度,莲光法坐几乎是帖着地面飞过,甚至以极快的速度掠过一个非洲部落,引入那些原始人全都又跪又拜的,嘿嘿,原来高高在上的感觉是这样啊。 非洲很大,我不可能到处乱挖,也许是我的运气特别好吧,展开灵觉一路搜索,仅半个小时,就找到了一百多颗拳头大小的钻石,其他的小钻石更是不计其数,挑出其中三十六颗和手指头差不多大小的钻石,算上那块人形黄金,其他的东西我空间袋里多得是。 以最快的速度飞回部落,一路上享受着高速飞行的快感,怪不得飞车族存在了几个世纪都不见减少,原来飙车的感觉是这么好啊! 把准备好的东西都交给了赵丽 “有没搞错,这么块大金子,你准备给自己做黄金像吗?” 赵丽只从一大块黄金中取了一小部份,我摸了摸剩下的黄金 “给自己造个金身也不错。” “咦!?” 赵丽还没明白我的意思,就发现那一大块,少说也有八九吨重的黄金像泥巴一样动了起来,转眼间,一个真人大小的黄金人像就出现在面前。 “哈哈,我剑仙秦琳的金身法像火热出炉,大家快点来烧香啊!” “不是吧!” 赵丽呆呆的着看那个金像,外形的确和我一模一样,不过衣着发形完全是传说中的仙女造形,身边还有黄金凝成的丝带,似乎在随风飘动,脚下还踩着个……黄金莲花。这倒底是仙女像还是菩萨像啊! “我去炼法宝了。” “我也去。” 打开空间袋,我把这得意的作品收进空间袋。 “我们也去” 两个小家伙也叫起来 “那我还不如在这炼。” 赵丽干脆不找地方了,直接取出一个家用平底锅大小的鼎,用天火点燃,再将材料分成几批丢入大鼎,仅炼入十几分钟,赵丽就停止炼器,从鼎中取出已经被炼制成莲花叶形状的黄金,用激光钻了个小洞,把一块像电子蕊片一样的东西塞了进去,随后在那个小洞周围刻了几个阵法和一些奇怪的文字,接着又丢回大鼎,炼了一个小时左右又取出来画上一些莫名其妙的花纹,如此几次,在天黑的时候,一朵金莲总算是成功出炉了。 “不错吧!” 赵丽左看右看,很满意自己的作品,随后乘着金莲满天飞!虽然金莲的各种功能和黄铜莲花一样,金光闪闪的外表看上去和黄铜也相差无几,但我就是觉得,黄金的东西就是比黄铜的好看,哼~!我也想要。 “怎么样,不错吧!” 赵丽对自己的作品得意极了,看着在她掌心转动的金莲,我几次想说和她换莲花,但都开不了口。 “两位姐姐。” 缙和小女孩不知什么时候跑到了我们身边,一个抓着我的袖子,一个扯着赵丽的衣服 “我们也想学法术!” “是啊,教教我们好不好。” “好啊” 赵丽笑咪咪的俯下身子亲切的摸了摸小女孩的头,我叹了口气,走到哪都有学习狂啊,只好点了点头 “好,不过你们可不能半途而废,知道吗?” “知道了。” “我不会半途而废的!” 赵丽笑着收起了金莲 “你们叫什么名字?” “我叫缙” “我叫精卫” 精卫?好像在哪个传说中听过这名字,想了半天想不起来,还是算了,不想了。 “琳姐姐,我要学会飞的法术” “我要学会打会飞的人的法术。” “你说什么,你想打架吗?” 精卫气呼呼的,随即用最大的声音吼道 “我要学专打缙的法术。” “我要学专打精卫的法术。” 缙用更大的嗓门盖过了精卫的声音,随后,两个小家伙又是一阵吼叫,不知道是谁先动的手,两个小鬼又缠在一起拳打脚踢了,唉!两个精力过剩的家伙。 转身看看夸父的小宝宝,他已经喝饱了,躺在母豹的肚子上睡着了。要是这那两个小鬼能有宝宝一半安静,这世界就不会有战争了。 我轻轻的抱起熟睡的宝宝,把他轻轻的放在干草铺上,要是他这时候醒来,我绝对会在他的睡穴上点上一指。喂饱了这两个临时奶妈,就把他们放回森林让它们自由了。 直到晚上很晚的时候,夸父和炎帝才跑来把自己的孩子给领了回去,看他们那副大汗淋淋的样子,不知道忘了孩子在我这,东寻西找之后终于想起早上把孩子交给了我。 “琳,你说,真的要教给那两个小鬼法术吗?” 赵丽懒懒的躺在干草铺上,嚼着精卫采来的野果 “味道还不错,比炒粟子好吃。” “他们想学就教给他们,怎么了?” “没什么。” “嘭” 门被重重的撞开了,随后一个走路都走不稳的身影歪歪斜斜的走了进来 “是阿耿啊,你怎么这副样子?” “琳琳,我累死了,教了他们一天的法术和武功,好累啊,帮我按摩一下。” 欧阳耿走到干草铺边上,重重的倒了下去 “别……有人……” 已经迟了,只听赵丽的一声惨叫,而欧阳耿好死不死贪叨着 “琳琳,你身上好香啊,怎么香味和以前不一样了?” “我在这啦!” 欧阳耿回头,正看见我悠闲的吃着野果 “你在那里?那我身下的是谁?” “是我!你这个色狼!” 只见欧阳耿整个人倒飞出去,明显是被踢飞的,唉!又一场战争开始了。 古中国之行 第二十九章 精卫失踪 (更新时间:2004-8-2 15:04:00 本章字数:4196) 从没见过数万人一起修真的场面,恐怕这是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修真了,各部落中只有稍稍有点潜质的人,都被天华和欧阳耿看上,有了这两位“名师”指点,虽然修真日子极短,但已经有不少人学会御使风云雷电,懂得一些基本法术。 修真者中男女老少皆有,值得一提的是,炎帝所在的炽炎部落中的成员八成以上都跑去修真了,虽然炎帝是炽炎部落的族长,又是个女性,但炽炎部落却并非母系氏族,而是一个完全男女平等的氏族,也是一个非常注重能力的部落,只要你有能力,不管你是男是女,是白发苍苍的老者,还是尚未发育的少年,都可以成为族长,也就因为这样,炽炎部落能人极多,除了老人和一些伤号和体弱者,几乎所有人都适合修真,使得其他部落都 对炽炎部落刮目相看,不过和这些人相比,缙和精卫的进步就得更快了,尽管他们是属于那种不适合修真的人,但有我的仙丹灵药,赵丽的各种精密仪器相助,两人都进步神速精卫甚至学会了化形术,经常变些鸟兽鱼虫在部落中到处乱串。缙的修为不深,但由于赵丽的偏爱,(精卫太好动,学会了化形术后就很难看到她的踪影,天天就只知道玩)教了不少佛学给他,使他的真力变得仙不像仙佛不像佛,倒也自成一家。佛道与仙道的区别没有人比他更明白了,像佛家的占卜,虽然仙家也有,但佛家的占卜只要捏指一算就行,仙家的占卜却要借助各种道具,不过无论是仙术还是佛法,占卜的结果都差不多,对于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占卜术能够给出明确的答复,但如果是占卜未来发生的事,却只能给出非常蒙胧的支言片语。 “哥哥” 打坐到一半的缙突然回过头高兴的叫着,过了好一会儿,才看见缙的大哥,焦出现在门口,他是夸父的大儿子,在刚到夸父部落时我曾经与他见过一面。 “我还没进门,你怎么知道我来了?” 焦摸了摸缙的头 “几天不见,本事变大了。” “我只是感觉到你来了,所以就知道你来了。” “是吗?” 焦笑了笑,没再意,他不知道,缙已经有了灵觉,赵丽递了碗水给焦 “缙没给你们添麻烦吧。” “哪会呢,他那么乖,怎么会添麻烦呢。” 缙也适时的做出乖孩子的样子,这些天和调皮精灵的精卫混在一起,他也学会了不少讨大人喜欢的把戏。 “谢谢二位姑娘这几天对我弟弟的教导,所以……所以为了表达我的谢意,请二位收下这个……” 一个手鐲放到了我面前,赵丽面前也有一个同样的手镯,黄铜打造的,上面刻了些粗糙的花纹,虽说是粗糙,但是按这个时代的生产水平来说,这已经是数一数二的手工艺品了。 虽说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收下也不是什么坏事吧,正当我的手快碰到那个手镯时 “砰砰砰砰” 几声巨响害我吃了一惊,这一吓也使我的手缩了回来。 “共工、祝融?” 一抬起头,眼前就多了两个人,共工和祝融也真是的,不就走路嘛,还发出那么大的脚步声,害我吓了一跳。 “琳!丽!” 共工板着脸,将两个盒子放在我和赵丽面前,随后祝融也一脸严肃的递过来两个用丝绸包的木盒。 转过头,和赵丽对视了一眼,她的眼同样充满了疑惑:今天怎么了?是过年了吗?那么多人送礼物? “我们是来求婚的。” 共工的话犹如突然降临冲击波一般,我一时竟没反应过来,赵丽也愣在当场 “无论你们选择我们中的哪一位,就算你们两位选择了同一人,失败者也会默默祝福你们,绝对不会有丝毫埋怨。” “喂!你们怎么可以这样,是我先来的。” 看到共工和缙的这架势,焦急了 “爱情没有先来后到!” 祝融的表情依然非常严肃,三个男人之间火药味十足,就只等着我和赵丽的回答 “哥哥,共叔、祝叔,你们在干嘛?” 唯一分不清情况的缙看看三个表情严肃,默不作声的男人,再看看我和赵丽,以他的年纪根本不知道眼前的气岔怎么突然变了。幸好精卫现在不知跑哪玩去了,要不然今天这事恐怕会变得更复杂。 “丽” 我偷偷传音给赵丽 “你看上哪一个了?” “你呢?” 赵丽也传音回应 “你把三个都收了吧,省得纠缠不清。” 我把手使到赵丽裙下,在她的大腿上狠狠的一捏,再使劲的一转,嘿嘿,不让你腿上青掉一块我就不姓秦。 正得意着,突然大腿上传来一正剧疼!该死的赵丽,居然也会捏人!看我用指甲尖捏! 由于我事先施了障眼法,共工、祝融、焦谁都没发现我和赵丽之间的小动作,只看见我们低着头,汗如雨下,还以为我们在做什么艰难的决择,三人都不禁为自己的魅力感到无比自信,同时又为身边两人的竞争力感到心惊,都伸长了脖子等侍两张樱桃小嘴说出最后答案。 “琳琳,跟我去散步。” 一个熟悉的人影拉起我,在三道仇恨的目光中拉着我离开了那看不见的战场! 得救了,我看着腿上的伤痕,不禁为赵丽的手劲感到吃惊,身为剑仙的我手劲居然还比她差了一分,刚才的较量我可是吃了不少暗亏,唉!气死了。 “琳琳,那个叫赵丽的看来有望成为你的情敌啊。” 欧阳耿笑着,伸出散发着白光的手,扶过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痕,甚至还有些破皮出血的地方,这些伤痕转眼间消失得无影无踪,连伤痕都没剩下。 “你说什么呢,什么情敌。” “不是情敌吗?那你和她怎么搞得到处是伤?” “因为她说我……你问这些做什么。” “说实话,那个赵丽身材和你一样好,长相仅比你差一点点,和你一样好强,气质也差不多,很有竞争力啊,不过我还是喜欢我的小琳琳。” 欧阳耿的手,还在我的大腿上摸摸摸的,看了就火起 “即然她那么好,你干嘛不去吃她豆腐。” 尝过鞋尖与下巴接触的滋味,欧阳耿只是拍了拍身上的泥,什么事都没有 “我是一个很诚实的人,虽然说实话会让你不高兴,但我不能对你撒谎,找个诚实的丈夫绝对比虚伪的花花公子要好。” “话虽然是这么说……” 虽然欧阳耿的话有几分道理,不过为什么我听着就是不爽呢! “别提这些感情问题了,别理会那些野蛮人了,我有个重要发现,坐到我身边来吧。” “倒底什么是?” 欧阳耿挪了挪,坐得离我很近,几乎是肩膀靠肩膀了。 “前几天你和后羿嫦娥斗法时,使用了劫雷,还记得吗?就是那个紫色劫雷。” “知道啊,我早就能用了。有什么不对吗?” “琳琳,你还不知道吧,剑仙是不可能使用劫雷的,那是天仙的专利。” “专利?别开玩笑了。” 欧阳耿仰躺在草地上,伸展开四肢 “躺下吧,坐久了会累的,那天不止是劫雷,我和天华还发现你的能量频率极不稳定,由于变化速度极快,这点可能你自己都没发觉,要不是有九重天修为,我们也查觉不到。” “有这回事?” 坐了一小会儿,是觉得有点不舒服,照欧阳耿说的躺下,他伸出来的一支手臂刚好成了枕头。 “当时我和天华也郁闷呢,后来研究了一下,结果发现,你的修为至少有五重天了。” “五重天?怎么可能?我没有感觉任何变化啊。” “别急,听我慢慢说。” 欧阳耿手一伸,用隔空取手的手法摘下了两颗野果,一颗落入欧阳耿手中,另一颗飞到了我面前,我当然不客气的开吃了。 “还记得那次天劫吗?你有对抗过九重劫雷和八重劫火的记录。” “对啊,怎么了?” “仙灵过天劫并不是说只有自己引来天劫过了就可以提升,如果是别人引来的天劫,你来顶,只要成功了,照样算数。这样说你明白了吧?” 我仔细思索的欧阳耿的话,脑中灵光一闪 “我对抗过九重劫雷和八重劫火,虽然斗不过九重劫雷,但八重劫火却被我莫名其妙的消灭了,所以我就算过了八重天?” “只对了一半。” 欧阳耿把头埋到我的头发里,使劲的嗅了几下。我忍下了打人的冲动,现在有事要先问清楚,等问完再打不迟“别闻了,你快说啊!” “你只是对抗了一道八重劫火,八重天劫的内容可非富着呢,只是对抗一道劫火不能算是迈入八重天之列,但是迈入五重天境界却绰绰有余。” “可是我好像什么都没变啊。” “变化当然没那么快体现出来,你当时可以越级提升啊,由一重天直接提升到五重天,甚至可能是六重天,体内的力量流动速度没有那么快变化,过一段时间你就会查觉有什么不同了。” “哦,是这样啊。其他还有什么事吗?比如说那个劫雷的事。” 我已经握好了拳头,只要欧阳耿把所知道的一切说完,我就送他一拳,被他占了那么多便宜,只是一拳算轻的了 “你可以运用劫雷的事我们到现在都没个头绪。其他好像没什么事了。” “你确定没什么事了吗?” 我好像已经听到拳头打在肉体上的音乐 “还有一件事,对你我来说都非常重要。” “哦!” 看着欧阳耿严肃的神情,我不由得放松了拳头,没想到欧阳耿一个翻身,居然把我压在身下。 “你想干嘛!” “琳琳,我为了你的事做了无数的研究调查,你是不是应该报答我一下?” “报答你?” 看着欧阳耿吞口水时跳动的喉结,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看在我为你那么操劳的份上,以身相许好吗?” “以身相许?好吧。” 我已经握紧了拳头,随时可以进行“人体打击乐”的演奏 “你说什么?你答应了?” 欧阳耿愣了一下 “琳琳,我没有听错吧?” “没有,当然没有,看你那么辛苦,不以身相许实在太对不起你了,不过……” “不过什么?” “拳头也属于身体的一部份吧,以拳相许也属于以身相许的部份内容吧。” “琳琳,你不会想……” “没错。” 回到部落,我扶摸着红肿的拳头,是不是刚才打得太用劲了,搞得自己都手疼,唉,下次轻点。 “琳!不好了!” 女娲突然大叫着推门闖进来,奇怪,女娲平时都在自己一个人参悟修真密籍,和我的接触很少,顶多就是跑来问些难懂的问题,今天怎么这么失态。 “精卫不见了。” “你说什么,谁不见了?” “精卫,炎帝的女儿不见了。” 女娲重复了一遍 古中国之行 第三十章 后羿之死 (更新时间:2004-8-3 19:54:00 本章字数:5746) “是雷犬部落,好像是用土行术钻进来的,除了精卫外,还带走了记载法术和炼铜术的龟甲和兽骨。” “知道了。” 一瞬间,不止是炎帝,在场所有人都觉得大势不妙,要是那些法术和炼铜术落到黄帝手中,原本就人多势众的轩辕部落,岂不是更加不可一世!和轩辕部落相比,联合部落虽然在人数上有微弱优势,但联合部落是一个多族组成的临时部落联盟,在短时间的相处里,各族勇士很难很好的配合做战。而更让人不安的是精卫的失踪,她是炎帝唯一的女儿,蚩尤和炎帝是联合部落中的领袖人物,特别是炎帝的领导能力,让各族族长都打心里配服,在这个“能者居上”,以禅让制统治部落的年代里,人们最看重的,无疑就是能力,正因为这样,炎帝才能以女子之身和号称铜头铁脑的蚩尤平起平坐,现在她唯一的女儿落在黄帝手里,如果黄帝以此要挟,炎帝很可能会念及私情而…… 看到部落中人个个脸色不好,而且有此人还对炎帝投去异样的目光,哼!这些人啊,肯定有着性别歧视,想趁此机会把炽炎拉下台,让自己坐上首坐。 “这里离轩辕部落有好几千里呢,那个叫什么雷犬部落的应该没那么快到达轩辕部落里吧。” 炎帝递给我几张碎丝绸,我接过一看,竟是一张破碎的咒符,由于这个年代没有纸,所以一切咒符写在布或丝绸上。 “这是……土行符!?” 对于这张符,我绝对不会陌生,土行术不同于土遁术,土遁术只要有一定修真基础的人就可以用,而土行术则不同,不仅在地底移动速度极快,还不受地形影响,是只有地仙才能使用法术,如果其他人要使用也可以,只要手里有地仙亲手做出土行符就行。不过,土行符再快也没有飞行速度快,从精卫失踪到现在才半天时间,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回到老巢里去,看着手中碎成几片的土行符,就知道是地仙的杰作,目前己知的地仙,只有后羿一个! “他们就算有土行符也不可能那么快回到轩辕部落里,我去追。” 我刚要转身,炎帝却挡在我身前,挡住去路 “琳,你别去了,把你们卷进神洲各部落的冲突中已经很对不起你们了,要是再……” “你说什么呢,从一开始后羿嫦娥还有那个黄帝就是冲着我来的,说我连累你们还差不多,再说我还差点死在那些家伙手上,就算你要放过他们,我也不想放过啊。” 我很想拍拍炽炎的肩膀,以安慰一下这位正在担心孩子的母亲,但是她太高了,我的手根本碰不到她的肩膀,只好作罢。 “琳……好吧,就拜托你了!” 炎帝深深的身我鞠了躬,我没有拒绝,在数十位族长、长老惊异的目光中,天冥载着我,直冲云宵。 我没有使用莲花法座,因为法座虽然速度快,但散发出的光芒太过显眼,而御剑飞行时虽然也会发出光彩,但远远看上去像是一颗流星,不是非常引人注意。 真不习惯在夜里飞行,即使我有一双能在夜里看得清清楚楚的眼睛,但森林里白天与夜晚的气岔完全不同,如果说白天的森林是生机与危险共存的话,那夜晚的森林就只剩下危险与恐怖,到处都是猎食动物,哪怕一丝声音都会引来食肉动物,如果是平时,我可以放出仙灵之气,至少不会让食肉动物以为我是个糖果,但为了不被后羿发觉,我只好压抑住自己的气息,在森林中低空飞行,顺着土行术留下的法术痕迹追踪。 当我从树下飞过时,一只花豹高高跃起,天冥猛的加速,倒霉的花豹没咬到一口人肉……仙肉,嘴里反而塞满了泥,真是麻烦,从飞入原始森林开始,几乎走不到一百米就会受到一次野生动物袭击,也许仙女的肉比唐僧肉更补吧,要不然这些食肉动物怎么一个接一个的找我麻烦! 正想着,一只手臂般粗的蛇落到我肩上,张口就咬,开玩笑,要是真被一只小蛇咬到了我还是重新投胎算了。手指一弹,整条蛇就这样被我弹飞。 不知打发了几千只想吃仙女肉长生不老的野兽,终于看见森林深处传来点点火光,如果说原始森林中什么东西最容易引人注意,那无疑就是火光,难看到火光,就说明那有一个营地,有营地就会有人。由于有了女娲造出来的野兽,联合部落的猎人们再也不用辛辛苦苦跑背着几天的粮食跑到百里之外去狩猎了,所以眼前这个营地里的人绝不会是联合部落里的猎人。 收起天冥,跃上参天巨树,再次打发掉一只不知名的食肉动物后,凭着轻松身法在十几米高的树上快速移动,转眼间就摸到了营地的边沿。 在营地里走动着的人影,全都是身高不足一米五的人,这与其他部落动不动就两米三米的身高简直就是一个天一个地,像这样的部落,在我记忆里只有一个雷犬部落是这样,而且这些个个都是贼眉鼠眼,一看就不舒服。营地中好像还有几个女子,这一点从兽皮帐篷里传出的声音就可以知道,这些家伙,不知道自己还没脱险吗?居然还有空……算了,找精卫要紧。 我握紧了天冥,我知道这个营地里可能不止后羿一个仙人,说不定嫦娥也在,传说中黄帝手下还有不少魔人神人,搞不好今天也能碰上几个。 这个营地不大,只是随便转了转,就看见了后羿。只见他围着一堆兽骨念念有词,手中还比划着法印,地仙的法术我不怎么懂,但也看了个大概,好像后羿想用法术把这堆骨头传送到什么地方去。奇怪,他闲得没事拿骨头练传送术吗?不对!我立刻否定了这个想法,定下心神,仔细看着那堆兽骨,这一看之下才发现,那些骨头中还有一些乌龟壳,兽骨大都是野兽的肩胛骨,兽骨和龟壳和好像刻了些像文字的符号,甲骨文吗?算了,不管他,趁着后羿在这忙得高兴,我去救人,等救完人再找你算帐! 在帐篷间穿行,难免会碰到几个人,当然顺手将他们打晕,然后再昏迷不配的人身上帖长隐身符再丢到路边就行了,也没碰到太大的麻烦,我一直担心碰到的嫦娥和神魔并没有出现。甚至营地里除了后羿以外再也没有特别强大的气息,但我没有放松警惕,也许这是个陷井也说不定。 关押精卫的帐篷太好找了,只为整个营地只有一个帐篷有守卫把守,收拾这两个守卫,当然不在话下。 “精卫??。” 当我打晕守卫,见到精卫时,实在无法想像,她的身上居然帖满了咒符,如果她被五花大挷我倒不会奇怪,怎么会帖满了咒符?哦!对了,精卫会化形术,变成各种动物,就算用绳子捆着,她也可以变成小蚂蚁脱困而出,为了防她逃跑,当然要用咒符了。 “琳姐姐,快点救我啊,怎么发愣呢!” “呀!不好意思,想事情想得太投入。” 我连忙撕掉了精卫身上的咒符,没想到咒符下面还有绳子,照样扯断! 没想到,刚把断绳丢在地上,一声尖锐刺耳的声音就传入我的耳膜!回头一看,竟是那条绳子在叫!管不了为什么绳子会叫了,这声音又尖又响,别说整个营地,离这几里地的森林都能听清楚。 “快走!” 我连忙抱起捂着耳朵蹲在地上的精卫,回头一看,几根火把已经在门口晃动。要是被这些喽罗缠住,等后羿一来就麻烦了,虽然后羿绝不是我的对手,但现在我手中还有一个精卫,我可不想这时候和后羿作战。 天冥一挥,在帐篷顶部割开了个大口子,在空中将天冥变大,坐在天冥上,这一切都在瞬的功夫间完成,就在我准备御剑离开的时候,突然地面传来一般巨大的吸引力,使我连人带剑,重重的摔在地上! “琳姐姐,怎么了。” 我揉了揉摔疼的屁股,吃力的站了起来 “没什么,是地仙的重力束缚,只是让我不能飞罢了。” 还好,后羿的重力束缚只是针对我,没有放到精卫身上,要不然,几千G的重力足以把精卫变成肉饼。 “琳,你没事吧,我以为你会像上次一样没事。” 后羿脸上居然充满了关切,哼,猫哭耗子,演得还真像。 “废话,本剑仙怎么会有事!” 挥动天冥,几道剑气袭向后羿,后羿捏了个手印,几根石笋从地面突起,挡在剑气前方,哼!找死,那几道剑气连山都可以劈开,就这几根石笋也能挡下吗? 我心里已经判定了后羿死刑,转身就打算离开,虽然不能飞,但把轻功运转到极致还是能使身体轻飘飘的,不至于“一步一个脚印”。 “琳姐姐,小心。” 被抱在怀中的精卫突然叫起来,然到是后羿还活着? 正想回身在后羿身上补上几剑,地面突然窜出无数长草,这些草像蔓藤一样缠上我的脚,还不断身上爬。 “我不想伤害你,还是别打了。” 意外,真是意外,我居然看到原本应该倒在地上变成尸块的后羿毫发无伤的站在我面前,而那几根石笋也完好无损的立在原地,只是有几根石笋缺了一半。 “怎么可能!我的剑气可是连山都劈得开啊。” “我的抗天石笋,可以挡下劫雷。” 后羿慢条慢理的解释道,就说话的这会儿功夫,长草已经缠住到了我小腹以下的半个身体。 “你还是别抵抗了,我忍心你受伤。” “是吗?” 我可不会坐以待毙,虽然“重力束缚”使得我把大部份力量用在和地心引力的对抗上,但这并不带表我就没有还手之力了。 天冥一扫,那些缠着我的长草全数斩断,在斩断长草时非常的费劲,看来这些草叶也是被注入了仙力的,寻常刀剑还砍不开。 即然脱困,我当然不会站着等后羿收拾我,那天后羿没什么出手,这次才发现,后羿比嫦娥难对付多了。 对着后羿打出两道掌风,不管打中没打中,抱着精卫就冲向森林。 两根石笋竖起,但没能完全挡住掌风,因为发出掌风时,我用的是“隔山打牛”的手法,虽然威力减半,但这一半的功力也够后羿受的了。后羿见掌风虽然在石笋上印下了两个纤细的手印,但那两道掌风却透过石笋直接袭来,不由得大惊,连忙侧身闪躲,虽然成功躲过第一道掌风,却被第二道掌风打在肩头,这一击打得他口吐鲜血。 “愣着做什么,还不快追!” 一直站面边上看两仙交战的雷犬族人这才回过神来,哇哇的叫着,挥舞着石斧石矛,冲向森林。 全力施展轻功的代价就是很快出现真气不足,只觉得身体越来越重,要是停止施展轻功,我的身体肯定会像落水一样沉入地底,该死的后羿,该死的地仙!我心里狠狠的诅咒了地仙一千遍,诅咒了后羿一万遍。 由于我已经放出了仙灵之气,那些野生动物再也不会把我当成食物看待,要不是看我行色匆匆,一些夜行小动物早就跑过来亲热了。 不经意间,我看到一颗大树上歪歪斜斜的写着四个简体汉字,定晴一看,不由得暗暗叫苦,同时心里把欧阳耿骂了一百遍。 “低头!” 我按低精卫的小脑袋,同时自己也弯腰、低头,就在低头的瞬间,一根细细的,难以在夜间查觉的细线帖着我的头发划过。 在我走后不久,十几个雷犬部落的人也来到这里,他们比我矮多了,细线也高出他们的脑袋好几公分,可是他们的石矛却碰上那根细线,几乎是一瞬间,十几声巨响,十几朵由爆炸火焰构成的火焰之花在两米高的树杆上炸开,然而在被爆炸吞没之前,这些雷犬族人就已经丧失了生命,他们的头颅早就被横飞的弹片打得血肉模糊。 “那是什么东西?” 爆炸声惊动了森林中每一种动物,被我抱在怀里的精卫也抬起头,看着远处的火光 “刚才我们就是从那来的。” “没什么东西,只是一些比烟花更危险的东西。” 我可没空给精卫解释,真气越来越少,身体已经越来越重了,害得我行动速度越来越慢,这个重力束缚术能持继多久啊! “那是什么,怎么了?” 调息了一下,准备起身追赶的后羿被突如其来的巨响和火光吓了一跳。 “没什么,姐夫做的一点小玩意。” 声音是从后羿身后传来的,后羿大吃一惊,是谁能摸到他身后还不被查觉!连忙转身,却看见天华拿着个酒坛子坐在草地上喝酒。 “这果酒不错,不过不是姐夫教你醉的那种,你把酿酒法改进了?” “秦天华!” 后羿看到清喝酒者是天华后眼中的杀机渐渐消退,但脸色依然不好 “你走吧,看在你我的交情份上,也看在你是秦琳弟弟的份上,今天我就当没看见你。” “你我的交情?” 天华闻了闻坛子里的酒,其实这是多此一举,那坛酒的香味连远在十丈之外的后羿都能闻到,更别说拿着酒坛的天华了 “很香,不过不值钱,没什么可珍惜的。” 手一放,坛子落地摔成碎片,空气中顿时充满了酒的芬芳 “你什么意思!” 查觉情况有些不对,后羿手一伸,一道彩花过后,那把落日神弓就出现在后羿手中。 “君子之酒,哪怕再苦再涩,喝起来也甜,小人之酒,哪怕再香再甜,喝也来也苦。” “秦天华,什么君子小人的,我听不懂,但是我最后一遍劝你,不要自找死路,我是轩辕第一勇士,而且……” 后羿拉了下弓弦,弓弦发出清脆有力的响声 “我射下过太阳,我有落日神弓,你拿什么和我对抗!” “破魂梭” 天华手一晃,掌心中多了一个小小的好像圆珠笔似的东西 “本来我是想空手收拾你的,但是很难找到仙人给我练刀子,所以你就委屈一下了。” “哼,说得很好听,对付你只要雷犬部落的战士就够了。” 后羿回过头,这时才发现周围的雷犬族人有些不对头 “你们怎么了,捉住这小子。” “你脑子没问题吧,怎么和死人说话呢。” 天华的话音刚落,周围所有的雷犬族人的头同时落地,接着四肢也和身体分家,发黑的血红四处横滚,染红了大片草地。 “早在你调息疗伤的时候,他们就已经死了,你居然不知道?” “你……你……” 后羿举弓就射,但是用碎石箭头的原始弓箭就算配上神弓,又有多少杀伤力呢。 轻松闪过飞箭,天华一甩手,破魂梭竟然消失了,接着,一声清脆的响声,后羿的头竟像玻璃一样碎了。 “我是不是来迟了,管他呢,补上一剑。” 欧阳耿左手呈刀状,挥出一记手刀,手刀的刀风竟破开空间,划出一道长长的空间裂痕,裂痕不断延伸,将后羿那具无头的身躯吞没。 “姐夫!” “怎么了?” “后羿还没死。” “还没死?怎么可能?” “我忘了仙灵和妖怪的灵魂都被元神保护着,破魂梭虽然打破了后羿的元神,但他的灵魂只是受了些小伤害。” “哦!反正那家伙不知跑到哪个空间去了,别理他了,回头把你的破魂梭再炼炼。” 古中国之行 第三十一章 大战在即 (更新时间:2004-8-4 16:03:00 本章字数:4121) 就在后羿的头被破魂梭击碎的一刹那,我只觉得身体一轻,重力束缚消失了!我心里那个高兴就别提了,根本没想到是因为施术者出了意外才导致重力束缚术的失效,不管三七二十一,趁着良机难得,放出莲花法座,眨眼功夫就飞出数十里远,回头看了看丛林深入那若隐若现的火光,有一种想拔剑杀人的冲动,唉!算了,等把精卫送回去再说,反正以后机会有的是。 回到部落后,放下精卫,我没有去见炎帝,而是找了个地方调息。刚才消耗的真气太多了,经脉到现在还是空荡荡的,一直调息到天亮,真气总算恢复了九成。 “姐姐!” 一睁眼就看到天华坐在房门口,摆弄着一张弓 “那弓是……后羿的……你杀了后羿?” 我绝对不会认错的,那把一定就是我早先送给后羿用来射九头鸟的弓 “我用破魂松暴了他的头。” 天华轻轻的弹了弹弓弦,弓弦轻轻振动着,发出悦耳的清音 “后来姐夫砍了他一剑,连灰都没剩下。” “你确定?” 后羿死掉最好,而且必须是死得七零八落,死无全尸,省得以后变成刑天又来烦我。 天华想了想,又弹了弹弓弦 “我保证,在这个世界上绝对找不到后羿身上的半个分子或原子。” “哦,那我就放心了。” “姐姐,这弓怎么办?” 是啊,那把弓怎么办,怎么说都是神器,虽然是次品,但要是落在坏人手里,可是不得了的事,但要是送给联合部落里的人……我可不想天天看到这把烂弓 “这把弓我看了就心烦,毁了又可怜,找个地方丢了吧。” “好的。” 天华手一挥,落日神弓在空中划了条弧线,落入不远处的小河里,这把曾经让无数人为之眼红的神弓就这样落入河中激起一朵水花,如同它的主人一般再也没了踪迹,但它比它的主人更幸运,不知多少年后,一个叫岳飞的人在无意中找到了它,让它在战场上再显神威。 “你们俩真是的,那弓好歹也是件神器,就这么乱丢?” 赵丽带着两个小家伙正朝这边走来,正好瞧见天华“随手乱丢垃圾”的不文明行为 “反正没砸死人,你就不用操心了。” 天华找了个阴凉的地方,伸了个懒腰 “我小睡一会儿,你们慢聊。” 看着躺在树阴下打瞌睡的天华,赵丽笑了笑,摸了摸精卫的头 “炽炎昨天晚上喝了很多酒,到现在还爬不起来,不能向你道谢……” “什么谢不谢的,后羿原本就和我有仇,他不来找我我就去找他,带回精卫只是顺手而以。” 我拿出三根煮熟的玉米,分别递给赵丽和两个小鬼 “昨天顺手从雷犬族人拿来的,味道不错,吃过吗?” “好吃。” 缙咬了一口 “就是中间的那些太硬了,味道也不好。” “不是这样吃的,只要吃表面那些黄黄的颗粒就行,中间的不好吃。” 看到玉米棒被缙像吃面包一样一口咬了个缺口,我不得不暗暗佩服夸父族牙齿坚硬无比,要是将来我开了个牙膏厂,一定请他们来做“一口咬掉铁板”的牙膏广告。 “丽,这次来又有什么事吗?” “你怎么知道我有事?” “你哪次来会没事?” 看了眼门外成堆的粟子壳,大多都是她的杰作。 “我这虽然不是三宝殿,但如果没事的话你绝不会来的。” “呵呵,你真是了解我啊,这次可真是大事。” 她轻轻咬下一粒玉米,嘴巴动了两下,喉哤一动 “你和天华他们好像都没有找到甲骨吧,就是那些记载了仙术和炼铜术秘法的骨头和龟甲。” “谁说我没找到,当时后羿就在那些东西边上。” “你抢回来了?” “没有, 抢那些东西干嘛,堆在一起就像食物残渣,我可没心思和别人抢那种东西。” “你说那些东西是食物残渣!!!那此可是人人都想要的宝物啊!现在那些骨头在哪里?” 赵丽急不可待的追问着,神情非常焦急 “看你急成这样子,别急嘛!那些东西早就被后羿用法术送回轩辕部落里了。” “你说什么!!!” 赵丽这一叫可真是惊天动地,不论是我,还是两个正在狂啃玉米的小家伙,都立即用双手捂住耳朵,任用两根吃了一半玉米掉在地上。 “你为什么不阻止他!!” “不要那么小气嘛,只是一些吃剩的骨头和乌龟壳,人家想要就由他们拿走啦。” 看了看门口成堆的粟子壳,我叹了口气 “为什么他们不帮我把这些粟子壳也带走呢。” “秦琳~!你知不知道那些东西有多珍贵!” “我知道,你和那些原始人都不在意骨头和龟甲,只在意记载在上面的文字,不过,叫我去捡骨头我做不过,下次叫那些人准备些木板和竹片,把东西记上面就成。” 我将斯达克给我的那个记忆水晶交给赵丽,以前这里面记载了很多东西,包括日记,后来知道斯达克那有个水晶可以和这相通的,可以看到我记录进这个水晶里的一切,我不在意武功修真秘籍被偷看,我只在意有没人看我的日记,我删掉了日记和关系到我隐私的一切,至于那些秘籍却完好无损的保留了下来,谁想看就去看了,走火入魔不关我的事。 “你把这水晶里的东西用写在木板和竹片上就行了,就算下次被偷,我也可以帮着抢回来,比起吃剩的骨头,木板竹片比较不像垃圾。” “木板?竹片?你应该对那些原始人说,我不用那个。” 赵丽将心神探入水晶,看到里面的秘籍后二话不说,拿出一个藏在翅膀中的方形仪器,用脑波快速的将信息输入进去。 “那东西是计算机吗?” “不是,只是一种光子笔记本,不仅可以记录普通文字,还可以记录思维。” 大约五分钟,仪器上闪烁的指示灯终于停止了。 “水晶还你,我这就把秘籍告诉部落里的人,没想到你还藏了那么多私!喂,你们两个小鬼,怎么把我的玉米也给吃了!” “丽姐姐,你都不吃,我们当然帮你吃了。” 精卫似乎在回味股的,还在挖牙齿。 “我放在那并不带表我不吃啊,谁吃得最多,站出来。” “缙比我多吃了五粒玉米!” “胡说,我是一粒一粒吃,你是一口一口咬!你吃得比我多!” 他们吵架,吵得我这个旁观者都头大,不得以,只好再拿出三根玉米,打发他们 “琳,你还有多少,全拿出来吧,别藏私!” “这是最后的了,其他没了。” “谢谢琳姐姐!” 精卫一下将三根玉米全拿走了,运起化形术,变成一只苍鹰,抓着三根玉米直飞蓝天 “喂!那是我的!” 缙连忙追了出去 “把我的那份还给我!” 赵丽也扇动翅膀追击。 唉!这些人啊! 嫦娥和黄帝翻看着眼前成堆的兽骨和龟甲,又高兴又心惊,高兴的是先前从秦琳处学来法术与眼前这些法术相比,简直就是天与地的区别,有了这些秘籍,自己的修为又会更上一层楼。心惊的是联合部落已经不知道有多少人修炼了这些法术秘籍,但从雷犬部落的探子发回的情报中有提到一件重要的事,联合部落已经丢弃了石制武器和骨制武器,一切生产生活用品都尽可能的换上铜制品,特别是青铜农具,让联合部落的生产水平翻了几倍不止,青铜制的弓箭头,矛头和其他青铜兵器,这些兵器的杀伤力在野兽身上得到充份体现,一把青铜斧,可以将一匹狼轻易斩成两段或是让一只熊身手分家。一支青铜箭,只要射中头部,一箭就可以让猛兽毙命,看到这里,黄帝头上都冒出了冷汗,轩辕部落虽然是最早使用弓箭的,但用石制和骨制箭头的弓箭的杀伤力一向很弱,用来射飞禽还差不多,对付地上的野兽,与其用箭,还不如把长矛投掷出去。雷犬的探子甚至还侦察到联合部落正在尝试打造铜制的衣服。 黄帝不安的放下手中的兽骨,眼光转向放在墙角的铜盘,那是一个用黄铜打造的盘子,这些天他和长老一直在研究盘子的制做方法,但都没有结果,现在,自己的部落终于也可以拥有铜制品了。只是,黄帝没有注意到,这些甲骨中记载的,只是黄铜的制做方法,至于青铜,只是未提,对于情报中出现的“青铜”字样,他也没多加留意,只是以为颜色不同的铜而以。 嫦娥不时的向村口方向张望 “羿怎么还不回来?” “哼” 黄帝冷笑一声 “英雄难过美人关,现在他恐怕躺在秦琳的怀里吧,这时候他恐怕连自己姓什么都忘了。” “族长,您在自我介绍吗?” “你!……” 黄帝一时气结,但一想起嫦娥已经不是普通弱女子,只得把这口气吞下肚子 “后羿死了最好,到时候你还不是我的人,现在就让你自由一点,到时候……哼!” 在说这话时,黄帝的声音极小,小到连自己都听不清 联合部落中也忙成一团 “炽炎,醒了?” “嗯!怎么大家都在我房里?” 炎帝摸了摸还在发疼的头,不解的看着满屋子的族长、长老 “我想我们不能再等了。” 蚩尤递过一盆水 “洗洗脸,会清醒一点。法术武学秘籍和炼铜术都落入了轩辕手里,虽然赵丽从秦琳那帮我们弄了不少更好的秘籍,但如果轩辕部落学会了那些法术,对我们将非常不利,我和各位族长、长老商量了一下,大家都认为应该马上出兵,击败黄帝,现在就听你的意见了。” 炎帝考虑了一会儿 “我们派了数万人去学法术,真正有所成就的只有几百人,其他一些还停留在入门阶段,我想轩辕部落也不可能在一两天内学会法术,只要有人能挡住后羿和嫦娥,击败轩辕并不是很难。” “后羿已经死了,昨天晚上被秦天华和欧阳耿所杀。” 蚩尤放下水盆,看了看秦琳姐弟和欧阳耿的住处 “以嫦娥和他们的仇恨,我想他们不会不帮忙的。再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欧阳耿教我们的铜师打靠铠甲,现在已经有四十余件成品,虽然很重,但有了这些东西,别说石头武器,就算青铜武器都只能让人破点皮。” 听蚩尤这一说不仅炎帝,在场所有人都面露喜色 “那还等什么,快去找祭师,选定吉日祭天出征。” “到时候我要把轩辕的狗头砍下来。” “我要试试那把轩辕剑倒底有多厉害,哈哈” 炎帝家中一时间人声鼎沸,好像菜市场一样。 古中国之行 第三十二章 阪泉之战 (更新时间:2004-8-5 22:16:00 本章字数:4632) 当我得到进兵轩辕部落,随军出征的消息,感到非常的意外,虽然我知道这场战争是迟早的事,但绝没想到居然会那么快,从我踏上远古土地的那一秒算起,时至今日仅半年时间,在这半年中,好像是我走到哪,哪就不安宁,在夸父部落,跑出九头鸟,麒麟群,在轩辕部落里的那段时间事态变化更是超乎想像,现在又要打仗了,我在部落中毫无目地的瞎转,木然的回应着那些和我打招呼的青年勇士,他们都在整理行装,青铜武器虽然人人都有,但是青铜铠甲,青铜头盔却只有蚩尤和夸父部落才能优先装备,这两个部落的人个个都是力大无穷、身高过三米的巨人,虽然祝融、炽炎、共工、防风等几个部落也都和蚩尤炽炎两部落差不多,但由于天华的提议,精通法术、有特殊异能的人编成一支独立的小队伍,于是这几个部落的人都被抽调出来,成了一只术士小队,不过这些人除了手中拿了用灵木做成的法杖外,腰间还别站以前自己用过的兵器,必竟这些人不是专职的术士。我和天华、欧阳耿三人随军一同出征,炎帝只想借我们力量来压制嫦娥,免得全军死在一个人手里,一天到晚搞研究的赵丽和研究仙术上了瘾的女娲则打死都不想离开部落,一天到晚留在屋里搞研究。 一进入轩辕部落的活动范围,就碰见了几个雷犬部落的猎人,虽然这些家伙最后一个不留的都被杀死,但用来通信的法术信却被传回了轩辕部落。 仅在第二天,联合部落就与一支三十几人的雷犬部落小分队对上了,结果不用说,两万人一阵冲杀,三十多个雷犬族人只跑掉了两个。 此后不断与一些百人队打起遭遇战,无论是还在使用石器的轩辕部落,雷犬部落,还是有着铜兵器的联合部落,仗一开打,都是“哦哦”叫着乱作一团乱冲乱杀,压根就是一群没纪律的野人。后来天华向炎帝提了意见,联合部落的军队才开始渐渐有了纪律。 这种与百人队之间的接战打了近一个月,受到战斗影响,行军速度很慢,根本就是停停走走(原始部落打胜一仗都要庆祝一下,所以特别慢)。 直到几天前,一支大约五百人的队伍在涿鹿被包围并消灭,从中找到黄帝的儿子--帝喾的尸体,黄帝这才忍不住带军杀出,与炎帝约战阪泉之野。 “轩辕那小子够慢的!还没来吗?我可等不及要砍人了。” 蚩尤脱下了青铜头盔,那个头盔是蚩尤向炼铜师定制的,做成牛头的模样,蚩尤把它当成宝贝,在外面还蒙上了一层牛皮,要是带上,远远看去蚩尤就像长了个牛头似的。 “前天才砍过人,现在就等不及了?你就那么喜欢砍人?我都记不得有多久没砍人了,都不会像你这样。” 我递了杯茶给蚩尤,并示意他坐下 “反正时间多的得,不急不急!刚出征时天天喊着要砍轩辕,一个多月都过来了,还在乎这点时间吗?” 蚩尤头一抬,把茶当白开水喝了个精光,唉!跟他说过多少次了,茶是用来品的,不是喝的!唉,可惜了我辛苦炼制的仙茶丹,下次不给这个不识货的人喝了,简直浪费。 “这些天我是砍人砍上瘾了,你一直都没砍过人,连砍人的滋味都不知道,砍不砍人对你来说无所谓,反正到时候嫦娥跑出来你就帮我砍了她。” “嗯,嫦娥跑出来我一定会杀了她。你刚才说我没砍过人?” 轻轻的尝了口茶,好像浓了点,唉!蚩尤居然说我没砍过人,想我在异界时,一个晚上就不知有多少奴隶贩子被我砍了,哦,不对,是用皮鞭抽死。 “你砍过人?” 蚩尤不相信的看着我 “我不能砍人吗?” “你的样子看起来……不像是会砍人的那种女人,倒像是非常善良乐于救人的人。” “哦,你被我的外表骗了。我可是宇宙霹雳超级无敌天下第一绝对超强绝世清纯可爱漂亮美丽杀人无数血流成河积尸成山白骨成堆身上不沾血吓死人不偿命迷死人不抵命抢东西不赔钱捡东西不弯腰的女魔头。” 我把右手移放到嘴边,用舌头挨个的舔手指头,就好像刚刚杀了人,手上沾满了血,正在品尝的鲜血的滋味的杀人女魔,而且眼中流露出嗜血的凶光,这形像以前在电视里看得多了,当时觉得很酷,就模仿了下了。 “你……” 蚩尤嘴巴大张愣了半天没回过神 “不要吓我。” “哈哈哈,你居然也会吓到。” “你刚才那样子真的让人感到发冷。” “哦。” 看蚩尤的神色,不像在说谎话 “我刚才真的那么可怕?” “嗯,就像一个杀了很多人,并且在享受杀人乐趣的女魔头,没想到你还有这一面。” 哈哈,没想到我的演技还真不错,以后回去当明星吧!HOHO,就在我正高兴的时候,蚩尤却继续说道 “不过你那样子一看就好假,除非你把身上的仙气收起,不然你就算提着带血的刀站在尸体边上都没人会认为你是杀人凶手。” “不会吧!那不是很方便我做案?” 正在我郁闷的时候,军中传来一阵骚动 “轩辕小儿来了!” 蚩尤兴奋得一骨碌儿爬起,把那个青铜牛头盔往头上一套,变成了活脱脱的一个牛头人,提起放在身边的青铜斧子 “儿郎们,给我杀!” 最先对轩辕部落造成伤害的不是冲出去的勇士,而是站在后阵施放法术的半吊子术士们,雷电、火龙、狂风转眼间就让轩辕部落倒了一大片人,随后的弓箭手射出箭雨又放倒了一片人,可怜轩辕部落刚刚进入战场,什么都没准备好,就在法术和箭雨的攻击下死了一大片人,由于弓不好,又站在低处,轩辕部落的弓箭手射出的箭只到飞到一半就已经力尽而跌,少数几支箭虽然射到蚩尤、夸父两族勇士身上,但用碎石和兽骨制做的箭头在青铜盔甲面前根本没有什么杀伤力。 第二波的法术是由防风、祝融、共工部落发动的,这三个部落天生就有异能,防风部落能驾御狂风,祝融族人能操纵火焰,共工一族能控制流水,这段时间的学习使得他们天生的能力得到加强,施法比其他部落的术士快了三倍有余。 在两波法术和一阵箭雨的打击下,轩辕族人军心涣散,看到蚩尤族与夸父族两个巨人族身扮铠甲,气势汹汹的杀来,转眼间分做两路跑了个干净。 “夸父!我追这边,你追那边。” “好!” 两个巨人族分头追敌,很快就没了影子,只剩下留在后阵的勇士。 “妈的!战功都被他们抢去了!” 防风愤愤的骂道,他的前任,也就是前任防风族长,因为轩辕召天的会议迟到了一小会儿,竟被轩辕杀死,他带着部落的仇恨登上了族长的宝座,但在这场战争中,冲锋陷阵的任务却被交到了蚩尤夸父两族身上,对于蚩尤族担当前锋,很多人都不满,蚩尤族就算了,人又多又强,夸父族人虽然比蚩尤族人强上一些,但是夸父族人少啊,只有一百多勇士,不过一路杀到这儿都没出过什么事,夸父族人的确也非常强大,联盟诸族也就默认了这种组合。 战场上,轩辕族人的尸体横七竖八的躺倒着,任由联合部落的人向前挺进,他们已经无力阻止了。 “咦!” 一具尸体边上的反光引起了我的注意 “铜斧!” 我连忙捡起那斧子,没错,是把铜斧,不过做成铜斧的铜不是青铜,而是黄铜。 “琳,怎么了?” 炎帝见我脸色不对,看了看我手中的斧子 “一把斧子有什么奇怪的,还是黄铜做的,没我们的好。” “不是好不好的问题,如果轩辕部落懂得做铜斧,那就证明他们懂得做铜箭头!从刚才一开始,我就留意到轩辕根本没出现,我怕蚩尤和夸父会在他们的埋伏!” “刚才是没有看到轩辕。他们都已经……糟了” 炎帝连忙下令兵分两路,去救蚩尤和夸父。 “这时候分兵不太好吧,要是再让各个击破那不是很惨。” 天华走到我身边 “姐姐,我去蚩尤那儿,一会儿就回来。” 说罢就没了踪影 “我去夸父那!” “琳琳,等等我,我也去。” “不要,阿耿,你留在这里,万一嫦娥跑来你也好应付。” 唤出莲花法座,向着夸父族人追击的方向飞去。飞没多远,一阵热浪袭来,气温急居升高,好像进了沙漠一般。没理由的啊,怎么这么热?我落地后看了看四周,树木草皮大都干枯死了,就好像几年没下雨闹了旱灾一般。要不是看到树下还有刚死不久的小动物,我差点以为真的到了旱区。 地面不断的震动着,只前刚才还在追击逃敌的夸父族人死命的逃着,狼狈至极,看他们的表情好像看到了什么极恐怖的东西。 正想上前问个究境,却听到远处电闪雷鸣,还有龙卷风在不断抖动,接着就是从天而降的大水冲击着森林,即使隔着老远也能感到战况的激烈。那个方向是蚩尤族追击的方向吧,但愿天华已经赶到。 “琳!我父亲他……他……” 缙哭喊着跪在我面前 “你干什么,快起来。” “请你救救我父亲吧,你知道你神通广大,你一定行的……” “请您救救族长吧!” 夸父族人齐刷刷的跪了一地,刚才被这些人推着,我没看见他们还背着一个人,从体形看,那人应该夸父,顾不得和他们磨蹭,他们爱跪就跪吧! 运起轻松,从几个人肩上踩过,要是平时,这种无礼至极的行为我是不会做的,但是现在他们把不大的山路堵得严严实实,而我又感到夸父体内生机所剩无几,不得不这样做,相信他们也不会怪我。 到了近处一看,着着实实吓了我一跳,夸父整个人都变成了人干,就像埃及的千年木乃伊一样,刚才远远的只看到全身披着盔甲的夸父,根本没意识到会成这样子。用灵觉和探,结果更让我吃惊,夸父体力的水,竟只剩下不到四成!仅凭着不到四成的身体水份,他居然还活着,我不由得惊叹生命力的顽强,人体几乎都是由水构成的,就算把整个人放到锅里油炸,炸熟了都有五、六成的水份。 在众人目瞪口呆中我徒手撕开厚厚的青铜盔甲,召唤出天河之水,一边将这些天水洒在夸父全身,一边将大量的天河水灌入夸父口中,虽然有很多水被夸父干枯的身体吸收,但还是有大量的天河之水白白落在地上。过了好一会儿,夸父的情况才略有好转。这时夸父嘴巴动了动,我丢了粒仙丹进夸父口中。 “琳!谢谢你。” 缙见夸父开始转醒,连忙道谢 “不!这次我也无能为力,只是让夸父在这个世界上多存在一会儿。” “你说什么。” “夸父他……脱水太久,我没有办法……” 缙强挤出一丝笑容,泪水已经在眼中闪动 “我知道你很爱开玩笑,这次只是骗我吓我的,对不对……” 看到缙泪光光的眼睛,我不敢正视他的目光,也不知道怎么对他说,虽然他身向和我差不多,但他只有三岁,不久前才得到自己的名字,他已经失去了母亲,再过一会儿,又要失去父亲,虽然我不想让他成为孤儿,但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缙!” 焦把缙拉到夸父身边 “父亲,缙在这……” 转醒的夸父与他的儿子交谈的什么,我不想听,这是他对后代的遗言,我知道他们很伤心,我也知道,在场的人都很难过,其中包括我,现在我唯一能为夸父做的,就是把那个惹事的家伙杀了! 我知道这次的对手不是黄帝,也不是嫦娥,回想传说中为黄帝打下江山的那几个人物,再看看周围枯死的草木,渴死的鸟兽,我已经知道对手是谁了,我甚至已经决定了她的死法,这种死法对别人也许算不了什么,但对她来说,绝对是种污辱! 古中国之行 第三十三章 得胜而归 (更新时间:2004-8-6 17:14:00 本章字数:4007) 人们把以血为食的怪物称之为血族,东方的僵尸、西方的吸血鬼就是血族的最佳代表,许多人把吸血鬼和僵尸归于亡灵一类生物,但实际上这是错误的,最早的吸血鬼,是一个追求永生,用秘法改造了自身的炼金术士,由于炼金术的副作用,吸血鬼非常害怕紫外线、辛辣的气味会使他们中毒,可以说他们是追求永生道路上的失败者。僵尸,平常人很容易把僵尸和行尸、丧尸等尸变的尸体误以为是同类,但实际上他们和吸血鬼一样,也是介于生死之间的特殊生命体,尽管和吸血鬼比较起来极度的弱智,但他们却水火不侵,刀枪不入,身体极其坚硬和吸血鬼那种极易受伤,但恢复极快的情况完全相反,他们也是追求永生的失败者,神洲在地,原本是没有僵尸的,就像欧洲大陆原本没有吸血鬼一样,他们都是突然出现的,对于中国第一僵尸的争论很多,有的说是某个服食了“长生不老药”而死的帝王,也有人说是吸了“长生药”的道士,还有一种说法,第一僵尸,是黄帝的一个女儿,名字叫旱魃,但也有很多人持反对态度。不管旱魃是不是第一僵尸,这次我要面对的十有八九就是传说中的旱魃。 热浪袭来,周围枯死的树木受不了高温,开始传出焦味,处在队尾的夸父族人身上已经没有汗了,他们的汗早就流完了,再这样下去他们会被活活热死。 拿出几块人头大小的玄冰,周围的气温马上降底,甚至让人觉得有些发冷,不用我吩咐,夸父族人自然懂得围在玄冰边上,用玄冰的寒气降温。 以几块玄冰就能对抗旱魃的高热,看来这个旱魃修真时日不久还不成气候。 在玄冰寒气作用范围之外,气温已经越来越高,地面升起的热气使得景物都在不断的抖动,有些枯死的树木已经开始燃烧,火势瞬间就蔓延开来,一个纤瘦的身影在火中显现。 一个脸上涂满了各种色彩身穿薄薄丝衣大约十七、八的少女无视周围的高热,在火中轻松自在的活动,跳动的火焰连她的丝衣都燃不着,看着那件薄薄的丝衣 “你是秦琳吗?” 她打量了我一会儿,才开口说话,我点了点头,算是回答 “我父亲想要见你。” 我没有说话,飞上天空,挥手凝结出一个半径一分里的冰凹镜,不断调整着冰镜的焦距 “你想干嘛?” 不仅旱魃,就连夸父族人都搞不懂我想干嘛,当焦聚对准旱魃,高温烧得旱魃身体传出焦臭味的时候,虽然在场的人没有一个知道是怎以回事,但都猜到旱魃被我举在头顶的冰镜所伤。 “秦琳,你还是乖乖的和我回去的好,不然……” 旱魃说什么我懒得听,我所注意的是聚集阳光对她造成的伤害不是很强,而且那些灼伤很快就好了。 旱魃还在下面吱呀吱呀的说着什么,我一句都没听到,我只是奇怪,她都说了好长时间了,不觉得累吗? “你是斗不过我的,乖乖的跟我走吧,我父亲很想你,他天天都……” 话才说到一半,一团火焰袭来,旱魃没将这团火放在眼里,不闪不躲,谁想到这团火焰不是凡间之火,而是三昧真火,虽然不如天火那样可怕,但被三昧真火烧着也不是闹着玩的。 旱魃很快就尝到了后果,她的左腿被三昧真火烧毁,失去一了只腿的只持,她一下倒在地上,疼得满地打滚。让我惊讶的是,她被烧毁的那只腿,居然再次开始慢慢的长出。 正当我准备给她致命一击时,飞在半空中的我感觉太阳被什么遮住了,地上显露出一个巨大的影子。 “让我杀了他!” “夸父?” 我很意外,原本应该差不多要死的人居然带了项链,变成超级巨人 “父亲已经归去,我是新的夸父” 原来,焦从父亲手中接过族长之职,按照族规,焦改名为夸父,带上了那根项链 “我要为亡父报仇!” 焦,哦,不,应该是夸父巨大的脚重重的踩在旱魃身上,这一脚使得大地剧烈的震动,夸父踩下的地方,已经只有一个大坑,旱魃应该尸骨无存了吧。 夸父对着那个大坑使劲的踩了几脚,搞得地震不断,良久,联合部落的各族勇士才来到这里。我不想看到那些得知前任夸父逝去消息而悲痛的人们,我找到天华 “蚩尤那边怎么样了?我看那儿又是雷电又是大水,遇上谁了?” “河伯、雨师,风婆,要是迟去一步,蚩尤那帮人差就没了。” “你杀了他们?” “没有,不过他们暂时不会烦我们了,姐姐,你碰上了谁?怎么夸父死了?” “是旱魃,他被现任夸父踩成碎片了,尸骨无存。” 我看了看远处正在给父亲守孝的夸父,他那只用来踩旱魃的脚一片焦黑,还起了几个大水泡,走路都要人扶着。 由于黄帝设伏,使得夸父阵亡,其子焦被族人选为新任夸父,相比之下,由于天华到得及时,蚩尤只是受了点轻伤,其他人没几个受伤的。 此后,炎帝大摆迷阵,让轩辕黄帝也吃了回中计的苦头,黄帝带着两万多轩辕、雷犬族战士陷入一个终年云雾弥漫的山谷,被困了三天,后来轩辕族中有人偶然发现山中有磁石,以此发明了指南车,才使轩辕脱困而出,随后又打出几百场战斗,兵多将勇、武器精良的联合部落每次都轻松取胜,其间轩辕军中也有不少吞食了劣质仙丹灵药而产生的异种人类(旱魃就是其中之一),或是天资奇佳的学道人材(如:河伯、雨师、风婆)但都被我或欧阳耿轻松收拾,轩辕部落节节败退,不久之后各族联军就压到轩辕部落外。 “那是什么?上次我们来的时候没有那东西。” 蚩尤凝视着包围着轩辕部落的高墙 “那是城墙,没想到黄帝那小子居然懂得造这东西,硬攻的话会对我们造成很大伤亡。” 天华凝视城墙上的人影,扭头对炽炎说道 “我想就到此为止吧,虽然夸父可以毁掉城墙,但谁知道他们在城中还设了什么机关暗器,而且一旦他们做困兽之斗,对我们也会造成极大伤亡。” “我们早将生死置之度外。” 炽炎口气中带了一丝怒火,这也难怪,胜利已经在望,却要退兵,但我却知道,天华此举是想保住轩辕一脉的血缘,必竟轩辕部落和联合部落都是华夏祖先。 “不怕死是好,但是白死了可就不好,我又没说白白退兵。” 面对周围不善的目光,天华指了指远处的城墙 “做为退兵的条件,我们可以要求他们每年进贡一些生活物资,而且……还要把黄帝和嫦娥交出来。” “他们不会答应的!” “他们会的,城里没有井,也没有储水设备,只是靠一条小河补给水源,只要让水源改道,我就不信他们不屈服。而且,由于黄帝的所做所为,使得轩辕族没几个人对他有好感,只要我们许下诺言,他们会就范的。如果你们把整个部落付之一炬,什么东西都得不到,还不如每年让他们进贡的好。” “这个……我们和其他族长商量一下。” 退兵可是大事,炎帝和蚩尤虽然身为联盟领袖,但也不敢自做主张,很快就召集各族族长商量。大多数的族长仔细思考了一阵子后接受了天华的意见,而以夸父族、防风族为首的强硬派代表则坚绝要求扫平轩辕部落,看到他们的态度是如此坚决,一些打不定主意的族长也要求消灭轩辕族。 但他们很快就尝到苦头了,联合部落的勇士们在高高的城墙下受到惨重打击,从天而降的落石、火把、箭矢对站在城下的勇士造成很大威胁。虽然最后夸父变成巨人,一脚踢毁了一段城墙,但从缺口杀进去的勇士很快就被赶了出来。 这场战斗给了联合部落前所未有的巨大伤亡,各族族长和勇士看到那高高的城墙就有些心寒,再三思考之后,各族族长终于决定从轩辕部落捞点好处就走了。 于是,轩辕部落的水源就这样被切断了,联合部落从战士又围而不攻,最后,联合部落提出条件,结果当天晚上,黄帝就连同他的轩辕剑被人捆了送到联合部落里来,各族族长又向轩辕部落开出一份极其苛刻的进贡清单,轩辕部落也只好认了。 黄帝是被人在酒里下了药,迷昏了连人带剑一起捆了送来,当他渐渐转醒,睁眼看到的第一个人就兴奋极了 “秦琳,你到我府上来了?哈哈,我是不是在做梦?” “当然不是在做梦。” 回答他的是防风氏冷冷的声音 “你是谁,怎么会在我家里。” 防风氏手中擦试着亮闪闪的轩辕剑,神剑落入一个不怀好意的人手中,使得黄帝不敢轻举妄动 “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现任防风部落族长,防风氏。防风族长,这个快死的人我就懒得介绍给你了,反正你也认识他,不过你先别杀他,和他有仇的还不止我们俩。” 防风氏!轩辕吓出一声冷汗,再看看四周,这已经不是自己熟悉的屋子 “这里是哪。” “这里是中军大帐,炎帝指挥全军做战的地方。” 我轻轻尝了口茶 “防风,要来一杯吗?” “不了,我只喜欢喝酒,你先来还是我先来?” “还是我先来吧,万一你不知轻重,玩死了黄帝可不好。” 从空间袋中拿出四支袖里剑 “这玩意已经好久没用了,不知道会不会手生。” 手一挥,四支袖里剑以极快的速度飞出,将这位一族之长呈大字形钉在墙上,然后用金针刺激着他的穴道,虽然这对他的身体不会造成实质性伤害,但却会让他疼苦万份。 轩辕的惨叫声把所有的族长都引来了,结果所有人轮流折磨他,有几个家伙没把握好分寸,要不是我及时治疗,堂堂轩辕黄帝就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了。 好不容易等几十个族长都玩累了,我才伸了伸懒腰,准备离开 “琳,明天打算怎么处置他?全听妳的” 夸父一边擦去手中的血迹,一边问道 “我听说有种叫种五马分尸的死刑,也叫车裂,听过没有?” “没有,你说说看。” “车裂呢,就是用绳子捆住人的头和四脚,再绳子捆到把缰上,然后同时让马朝着五个不同的方向飞奔……” 处死了黄帝,得胜的勇士们带着满车的战利品得胜而归,但没想到,他们的家园早以受到攻击。 (由于我不会写战争,所以这章写得无法入目,以后我再也不会写两军交战的场面了,宁可写一人挑战千军万马的那种) 古中国之行 第三十四章 神史真相 (更新时间:2004-8-7 18:47:00 本章字数:5328) 进攻联合部落虽然得胜而归,分尸了黄帝,但嫦娥却意外的逃之夭夭,去向不明,但一个天仙想对付三个剑仙,想想就是不可能的事,虽然我很想抓了她好好的整死,却也没特意去找,反正她是个不成气候的仙人,怕什么。 当联合部落的勇士们回到自己家园时,却意外的发现十几个长着蝙蝠翅膀的尸体被倒挂在部落外的大树上,尸体上大多有光学武器击伤的痕迹,在这时候的地球上,能有光学武器的,除了欧阳耿外,就只有赵丽了。 大队人马迫不及待的冲入部落,战士们拿着战利品兴高采烈的向家人朋友们诉说关在战斗中自己如何的英勇,但也有一些找不到儿子的母亲,见不到丈夫的妻子、看到不父亲的孩子在放声大哭。 “魔族?还是西方魔族,怎么跑这来了?” 天华看到那此尸体觉得不妙,马上找到了赵丽的女娲 “我怎么知道,他们不怀好意,还主动攻击部落里的人,所以我就收拾他们了。” 对于杀死几个魔族这种小事,赵丽根本没放在心上,而女娲则不同 “这些魔族,会不会是轩辕族派来的?” “轩辕要是有那本事就不会被车裂了。” 天华看着笑了笑,回身指着村口的魔族尸体 “尽管轩辕族用劣质仙丹造出了一些变异人类,但那些异人的实力比起神魔来差远了,这种事根本不可能,不过这几个家伙却在部落最空虚的时候来袭,不像是巧合啊。” 是啊,不像是巧合,然到……是来报仇的?想到这里,我吓出一声冷汗 “天华,我记得以前你好像到云中城奥林帕斯之类的神界‘拿’了点东西,会不会是他们来报复了?” “他们来报复我倒是不奇怪,奇怪的是这些魔族明显是撒旦手下,他没理由来找我麻烦。” 突然,欧阳耿和天华对视一眼,然后同时大笑,搞得我和赵丽、女娲都觉得莫名妙 “你们笑什么啊。” “那些家伙,来得真及时啊,不但神魔联手,连亚特兰蒂斯都有人来了。” 欧阳耿凝神着东方的天空,尽管我的灵觉没有查到什么,但我知道,天华和欧阳耿的灵觉覆盖范围比我广得多 “东边的那些家伙,亚特兰蒂斯和帝释天归我收拾了。” “西边过来的神族,我挡下了,好家伙,三十几不同神界全来了,姐夫尽会挑轻松的活干。” 天华向西飞去,临走时突然回头说道 “有魔族从南边来,以姐姐你和赵丽的实力完全可以挡得住。” 天华飞走后,一声极小的声音传入我的耳朵 “亚特兰蒂斯?外星移民城市?” 听到赵丽的喃喃自语,好像她知道关于亚特兰蒂斯的事,不如问问看 “你知道亚特兰蒂斯?” “知道一点,如果他们这次开着飞船来参战,就算他们倒了大霉了。” “倒了大霉,怎么说?” 赵丽顿了顿 “你们称这个星球为地球,但其他星球却称地球为‘亚兰乌’,‘亚兰乌’在宇宙语中的意思是‘神秘墓地’,听到这个名字你应该猜到什么了吧。” “然到地球上有什么可怕的东西?” “当然有了。” 赵丽有点幸灾乐祸的看着东方天的际 “我来过这个星球三次,前两次平安无事,但是第三次,也就是这一次,碰到了个有趣的东西。” “什么东西?” 赵丽的话说一到半就不说了,我连忙追问 “它击落了我的飞船,还好我刀枪不入,要不然就被炸死了。我不清楚那是什么东西,但肯定那个家伙是地球某个史前文明的杰作,而它的老巢,就是那颗地球的唯一卫星!” “月亮?老巢?不会是嫦娥吧!” 我脑子里出现一幕:赵丽坐着飞船在太空中航行着,穿着宇航服的嫦娥突然出现,(我还不知道神仙妖魔可以不借助任何维生系统在太空中生存)在赵丽惊恐的目光中,嫦娥拿出一个大铁锤,转眼间就把一架好好的飞船砸个稀烂,赵丽乘着救生仓尖叫的逃向地球。 “喂,琳,你在想什么?” “呀,没有。” “那个东西不可能是嫦娥,从我以前在宇宙各星球收集的情报看,那东西应该是一个非常巨大的金属巨人,可能是大型机器人之类的,那东西好像懂得识别哪些飞行器是地球文明的,那些是外星文明的,几亿年来都没有其他星球势力可以大规模移民地球,也有不信邪的人,但都死光了。” “那你怎么连进来两个都没事,就这次有事?” “不知道,也许运气好吧。就像亚特兰蒂斯一样,他们肯定也是运气好才进来的,但他们肯定没听说过这件事,不然……月亮出来了,亚特兰蒂斯这些笨蛋,真的开着飞船来打仗,他们完蛋了。” 月亮?现在是中午啊!我抬头望去,一轮新月,真的从东边……快速升起。 “有没搞错,现在是中午两点啊!” “别看了,你弟弟和欧阳耿已经开打,魔族也离这不远了,我们还是快去挡住他们吧!” 翅膀扇动时产生的强风几乎让我站立不稳 “丽,还是用莲花法坐吧,要不然没等你飞起来,周围的房子就要全飞了。” 女娲适时的阻止了某只人形大乌鸦的飞天计划 “我的属性不太适合打斗,战斗的事就交给你们了。” “琳、丽,你们都在这啊。” 焦提着两个黄金头饰,大步走来,哦,说错了,焦现在是夸父了,只见他走到我和赵丽面前,单膝跪下 “我,夸父以一族之长身份向……向你们求……婚……” 前面一段话说得声音鸿亮,但中气不足,后面可就非常小声,几乎都听不见了。 “晕死了,什么时候不挑,专挑这时。” 赵丽一把拉住我 “别管他了,快走。” 夸父却拦住去路 “等等,你们……至少给我个机会好不好,我知道我……” “好!给你个机会,你把太阳摘下来,摘不下来就别挡路!” 说罢取出莲花法座 “琳,快走吧!魔气已经越来越重了。” “来了。” 莲花法座的速度极快,转眼间就看到一铺天盖地的魔族大军,天上飞的,地上跑的,从天魔到影魔,从大恶魔到小恶魔,还有一大堆没听过也没见过的恶魔,还有大量的魔兽骑士。 在百万魔军中,有一个恶魔最显眼,说他显眼不仅因为他行进在队伍最前列,骑着一只黑色的西方巨龙,还因为他身上散发出的气势没有几个魔族比得上,他应该就是魔神撒担了吧。看修为,撒担甚至比目前的我还要强上一些,想到我目前的情况我只得无奈得叹了口气,明明有六重天的修为,却只能发挥一重天的水平,要收拾 他,就算硬拼也只要有三重天水平就能稳胜,可是我……唉!不过西方的神魔都是一些只懂用蛮力的未开化神魔,如果一对一的话,凭着武技招式,打倒撒担也不是难事,只是他和那些小魔头一拥而上的话……但愿我不会死得太惨。 “呵呵呵” 赵丽突然发出一阵怪笑 “好久不见了,撒担先生。” 赵丽认识撒担 “你你你……是你!!” 撒担好像也认出赵丽 “救命啊!” 没想到刚才还威风凛凛的撒担一见来者是赵丽,马上掉头就跑,就像一只见到了鹰的兔子一般 “我很可怕吗?” 我看见赵丽那张原本只比我逊色半分的美丽面容突然间变得凶狠狰狞,害得我背后冷气直冒,原来赵丽也有这样一面啊,是不是她和撒担有什么仇? “放过我吧!” “别这样说啦,我一向都是非常怜香惜玉的,我怎么会对帅哥下手呢。” 这句话几乎是恶狠狠的从赵丽口中吐出,这时别说撒担,就连身为“无关人员”的我听了那句话都觉得四周阴森森的,更别说撒担了。 赵丽的催动金莲法座,转眼间就追上了撒担,半句话不说,丢下几十颗黑黑的球形物体,这些球形物一落地就炸开,虽然撒担骑着魔龙左躲右闪,一会飞天一会遁地,躲过了那些爆炸,但魔军沿路的魔军可就惨了,什么都不知道就听到一声巨响,然后就看见自己的身体分成了好几份在天上飞。 看到赵丽独身一人追杀撒旦,虽然搞不清楚两者倒底有什么深仇大恨,但看她孤身杀入敌阵,虽然像传说中“千军万马如入无人之境”一样,但我怕赵丽万一出了什么事,只好紧紧跟近。 虽然以前不是没有和大群军队对抗过,但那些都是人类军队,可是这次碰到的全都是恶魔,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抱着玩耍的心态出手了。 坐在莲花法座上,十指轻轻击打着天冥的剑脊,清脆的剑之音冲击着周围魔兵魔将身上的每一根神经,不少魔族都七孔流血而死,但这只是离我较近魔族,魔必竟比人类强大,百米之内的魔族虽然全部倒毙,百米之个,三百米之内的魔族也都昏迷不醒,但再远点的魔族只是感到身体有些不适,并没有丧失战斗力,唉,想我以前只用剑音的万分之一力量,就将整座要塞的人类全部击昏,现在剑音全力发动,有效范围却不到一公里,唉。 我不想与这些杀都杀不光的魔兵继续交手,那样太浪费时间,把护身真气保护范围扩大,再把莲花法座飞行高度降到离地仅一米的地方,然后全速水平飞行。 世界上最早也是最惨的交通事故就此开始,莲花法座在竖不可摧的护身真气保护下,以接近六千倍音速的速度在万魔军中横冲直撞,不时有一个个魔族被撞飞,一只只魔兽血肉横糊的从空中掉满,魔族大多会飞,但为了军容严整,撒旦命令魔族们在地面列阵,只有真正战斗时才升空杀敌,没想倒这更加方便了“飞莲撞魔”,一些魔族还没发现前面出了什么事,来不及起飞,就连同挡在身前的战友一起被撞上了天空,而且由于莲花法坐的速度太快,和大气层摩擦产生的高热使得被撞飞的魔族与魔兽在瞬间就被烧焦,掉落在地后无一幸免,而高速移动时产生的猛烈气流更是使得魔军伤亡人数猛增。 不知道过了多久,周围的魔军终于消失不见了,我才止住飞了几个小时的莲花法座打量着四周,到处都是焦黑发臭的残尸,这招真是太强了,哈哈,得取个名字,叫什么呢?莲花碰碰车?不行,太幼稚了,莲花七撞?更不行,都撞了几个小时了,还七撞呢!不行,得再想想。 拍打翅膀声音把我从思考中拉回了现实,只见赵丽拿着一个白色的球形金属物,脸上笑呵呵的朝我这飞来 “琳!没想到百万魔军居然被你一个人杀退了,好厉害啊,刚才撒担清点人数,至少被你撞死了二十万人,还有近百万人被撞飞的尸体撞伤的魔兵,当时他的表情可是精彩得很啊。” “谁叫他们排着队让我撞的,还排得那么密密麻麻,没全死光已经算他们万幸了。对了,你手上是什么。” “你说这个啊!” 赵丽得意的晃了晃手中的金属球 “这是我做的元修器,是修炼元神辅助机器,只要体内修炼出了元神,就可以进入这个球内修炼,修炼速度是外界的三十倍,我的飞船被那个东西击落时,撒旦从我手里骗走了这玩意,他没元神炼不了,却又不还给我,硬了放了几百年没用。” 赵丽脸上露出极度高兴的笑容 “你帮我护法,我进去修炼两小时。” 但是当赵丽的元神进入球体后,却尖叫着跑出来,小元神的脸上充满了怒气,小手中抓了一大把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东西 “这个撒旦,没知识没文化没道德没教养的白痴,居然把元修器丢到巫师的大锅里煮,他当这是什么!” “把机器丢到锅里煮……还能用吗?” 晕,我还是真是第一次听到这种事呢。 “当然是坏掉了,而且……那些要更换的零件我没有了。” 赵丽的元神哭丧着脸,跑回自己躯体中 “撒旦,我一定要让你不好过,琳,我要去魔界了,再见。” “喂,等等。怎么说走就走啊。” 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赵丽坐上莲花法座,不见了踪影 回到部落后,我才知道亚特兰蒂斯被不知从哪来的炮击全部摧毁,甚至连亚特兰蒂斯大陆都被击沉,而这次来犯的神灵至少有两亿,当神主神帝神王就有四十几位,但在两位九重天剑仙的击杀下能活着回去的神灵不到两万,四十几位神界领袖只剩六位。虽然我没见到天华和欧阳耿是怎么对敌的,但那么大的一场战斗居然没有引得“天地变色”,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交战的一方从一开始就以绝对优势把另一方压着打,使得弱势一方根本没有还手之力,我没有见过战场,但从天华和欧阳耿轻松自如,没有一丝疲惫的神情中就能想像当时神灵们在剑仙面前不堪一击的情影,我不知道九重天仙灵有多么强,但是从这场战斗中多少可以猜到九重天仙灵那种连天道都无可奈何强悍实力。 幸存下来的神魔们都得上了严重的“恐仙症”,神魔两界大规模的兵力调动引起了世界各地人类的注意,于是各地开始流传“神魔大战”“众神大战”的传说,虽然后来神灵大败而归,负责写传写神族历史的小神狂咬笔头,不知道应该怎么把这段丢脸的历史用比用有面子的写法记载下来,在咬断了一仓库的笔头后,终于灵机一动,把这场“伐仙大战”写成“除魔圣战”,以双方元气大伤,平分秋色,不胜不负收尾。 不过真正的历史却在某年被一个西方巫师得知并流传开来,其结果就是教会下令捕捉欧洲的巫师并用火刑烧死。而赵丽,这个战争的参与者之一,却跑到地狱,很轻易的在强者为尊的魔界中占山为王,并占领了大半个魔界,并有了绰号:黑暗天使露西法,可怜的撒旦只好在剩下的不足一半的魔界土地中苟延残喘。 但一场由两个半神之人决斗所引发的神洲劫难所引发的世界性灾难却悄然而至 古中国之行 结束 (更新时间:2004-8-8 17:01:00 本章字数:5217) 自从击退神魔后已经过了十几日,联合部落依然在载歌载舞,无论是勇士还是那些老弱妇嬬,都把自己埋在战利品中不可自拔,但却有两个不好的消息,一个是夸父化做巨人,向西方飞奔,不知道做什么去了,夸父族的诸多事务只得由长老和祭师代为打点,还有就是听说祝融和共工约定在不周山下决斗。 “缙,你知道祝融和共工大叔为什么要决斗吗?他们不是好朋友吗?” 祝融和共工决斗的事整个联合部落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的,而且还是从别人谈话中得知道,但当我问起两人的决斗原因时,几乎所有人都支支吾吾不再说话,就连天华和欧阳耿都支支吾吾的不说,原本决斗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我的第六感告诉我,这场决斗,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多方打听不果,我只找找缙这个只有三岁的小孩儿打听情报,做为夸父的弟弟,他没理由不知道。 “琳姐姐,你还不知道吗?” “我要是知道就不会问你了。” “琳姐姐,我很快就要叫你嫂嫂了。” “什么!” 一种大难临头的感觉铺天盖地的袭来,然到说那场决斗……我成了胜利者的奖品!? “放心啦,那两个笨蛋大叔不知道我哥哥去摘太阳了,要是知道了,就不会为了你去决斗了,而了为了你而和我哥哥抢太阳去了。” 缙看到我震惊的表情,一张口,说出一句惊天动地的话。天哪!这些家伙,真把我当奖品了,可恶!他们当我是什么东西,就算胜了又怎么样,然到我一定要在那两个人中选一个吗! “他们……什么时候决斗。” “就在今天。喂!琳姐姐,你去哪。” 缙无奈的看着消失在天边的光芒,转身看着精卫 “好像今天我们又是什么法术都没学到。” “嗯!要是丽姐姐在就好了,她教的东西好玩多了。” 不周山,我曾经来过这里一次,这里曾经是九头鸟的巢穴,成千上万只九头鸟在山上驻巢哺育后代,但在一天之内,所有能飞的九头鸟都被斩尽杀绝,而巢中幼鸟连同未孵化的鸟蛋却被天华和欧阳耿平分了。 由于长期受到九头鸟身上高温的影响,不周山方圆百里之内寸草不生,现在九头鸟虽已经绝迹,但被破坏的环境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修复的,远远看上去,不周山还是那么荒凉,山体上陨石和龙卷风留下的道道伤痕还清晰可见,山上山下已经有稀稀落落的小草,尽管还是那么的冷清,但总算是有了生命的迹象,比起以前的不毛之地,也许不久的将来,这里也会长满参天大树。 莲花法座飞行速度之快,使得我在几分钟内就可以围着地球转一圈,要到不周山也是很快的事。不过得飞得高点,要不然出现“仙界交通事故:剑仙秦琳撞山受伤,事故原因仍在调查。这类新闻,我可就丢脸丢大了。 不周山已经近在眼前,甚至老远就能感觉到山下两股力量在剧烈的碰撞,祝融和共工天生是半个神,又有了修仙秘籍,通过这段时间的修炼,虽然离成仙地步还差得远,但普通的下级神灵已经不是他们对手,但如果我要插手,完全可以轻而易举的。 突然,我觉得腰间被人抱住,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人从天上拉到不周山下,一块巨石后面,这颗巨石好像还是被陨石轰山时震落的。 “琳琳,是我。” 我耳边响起欧阳耿的传音,扭头一看,不仅欧阳耿,天华也在这,在不远处,共工祝融正打得火热,为了不被发现,传音交谈是最好的选择 “你们在这做什么?”[手 机 电 子 书 : w w w . 5 1 7 z . c o m] “观战,把这个收起来。” 欧阳耿伸出左手,我那朵从赵丽处抢来的莲花法座正静静的躺在他手心里,原来在那一瞬间,不仅我被欧阳耿带到这里,连莲光法座也被他收伏。 “这就看他们打吗?” “嗯,很久没看武侠片了,今天看一看也好。” 听到欧阳耿的回答我几乎气得吐血,什么看武侠片,我看你是吃醋想借机打击一下那两个正在打斗的笨蛋吧。 共工与祝融之间冰火交锋,清水横流,可以说是精彩至极,就算是拍电影时的特技效果都没有这么好看。 不知打了多久,共工力量不继渐落下风,片刻后就被祝融打倒在地。 胜者得意洋洋,败者垂头丧气。 远远的看见祝融嘴巴动了动,不知说了什么,落败的共工一扫落败时的颓废模样,两眼赤红,爬起来又与祝融撕打在一起,但很快再次被击倒在地。 得意洋洋的祝融嘴巴不停在的动,共工又眼红得像滴血一样,大吼一声,冲向不周山。 “他想撞山自杀?” 共工的头与山石一撞,却并没有出现想像中的脑浆四射,鲜血横流的场面,不周山被共工一撞,就像一块棉花缩了进去,但共工在一撞之后却再也没有爬起来,他的头已经变形,不用看就知道活不成了。 “阿耿,祝贺你成功的消灭了一个情敌。” 我向欧阳耿发表了“传音贺电” “琳琳,我没想到会这样……我根本不知道他会死。” “是吗?” 鬼才信你的话! 大地突然传来剧烈震动 “怎么回事?” 我望着高大的不周山,不是地震,而是不周山在震动,震动越来越大,山上的巨石不断滚落 “姐姐,糟糕了!上次不周山在你和姐夫联手打击下已经变得很脆落,而刚才共工将自己的全部修为都聚集在头部,一撞之下不周山再也受不了了。” 正如天华所说,早在围攻九头鸟时,我的巨形龙卷风和劫雷,再加上欧阳耿的陨石雨,早就使不周山摇摇欲坠,而此时共工集全身力量这么一撞,威力不可小看,不周山再也受不了了,这座根本看不见山顶的全球第一高山终于倒了。 “天华,我怎以觉得周围怪怪的?” 欧阳耿闭上眼,灵觉钻入了不周山底 “不好!快走!” 刚听他说完,我就觉得又有人搂上了我的腰,搂着我直冲天空。欧阳耿!看我怎么收拾你。就在我正要发作时,脚底突然传来一股强烈的能量暴破。 “怎么回事?” “不知道。” 远在数千年之后的异界空间,魂一如即往的蒙着面,披着绿斗篷,坐在依娜的生命神殿中享受着舒适的生活,腰间的黑玉牌突然剧烈的震动起来。 “那么快就完事了?我还以为要等上几年呢。” “怎么了?” 正在观看修仙典籍的依娜和格尔娜几乎是同时开口,应为她们觉得魂突然冒出的这句话和天华有关 “不周山倒,他们的历史任务算是完成了。” “那天华可以回来了吗?” “当然可以,我这就施法让他们回来。” 魂结了个手印,一个奇怪的白金圆轮凭空出现,白金圆轮转了几圈后魂冷汗直冒 “那三个家伙,离不周山那么近做什么!!我只好把空间通道设在外太空了。” 不周山倒后,强大的力量从山底狂涌而出,甚至连周围的大范围的空间都被轻底崩坏。 看到无数强大的力量在中原大地横冲直撞,最后在几个地方聚集,这几个地方就成了日后的仙山福地,看到强大如同洪水一般的能量潮,脑中好像有什么东西跳了一下,好像明白了什么东西,但却又好像根本没明白。 “姐姐” 听到天华的声音,我才回过神来 “姐姐,你终于摆脱天道的束缚,进入六重天境界了,哈哈。” “什么摆脱天道束缚?” “这个用语言是没办法说的,我只能告诉你追求天人合一的方试修仙到了四重天就到顶了,要想升入五重天,就只有逆天了,而姐姐先前虽然以一重天境界直接升到六重天,但却没明白逆天是什么,所以还是对于力量的了解还是停留在一重天境界,现在一下明白了,当然成了名符其实的六重天仙女了。” “逆天?什么东西?我根本不明白。” 我真的没明白逆天是什么东西,但天空中传来一股奇异的吸力,这吸力绝不陌生 “陈叔叔打开空间通道了!” 我们放开身体,让吸力将我们带着我们越升越高,云彩被我们踩在脚下,尉蓝的天空渐渐成暗黑的宇宙 “时间通道怎么开在宇宙里了?” 我张嘴说话,却发现发不出任何声音,试了试传音也不行,只好用灵觉和天华、欧阳耿勾通 “周围没有空气,我怎么死不了?” “琳琳啊,都成仙了,哪那么容易死,仙人个个都有小强般的生命力啊。” 汗,我没想到苦苦修仙,最后居然修成了一只人形小强。 突然,一般能量冲击从脚下袭来,我的空间袋“啪”的一声裂开一个口子,刹时间,我收藏的无数神兵利器,仙丹灵药全都下雨一般的掉向地球,虽然我及时堵住了破洞,但损失已经不可挽回了,清点了一下剩下的物品,还好,仙器一件没丢,神兵掉了个精光,仙丹掉了一半,还有斯达克给我的那个记忆水晶也掉了,不知道会被哪个好运的人捡到。真是的,都飞到宇宙空间了,怎么不周山的能量流还能影响到这啊。 “琳琳,这个给你。” 欧阳耿递过来一个漂亮的小锦袋 “空间袋必竟是凡人魔法师用的,质量不好,还不如用乾坤袋吧。” 空间袋都坏了,我不想收也得收啊,然不成要让东西掉到光? 突然,几十道光束炮向我们射来,因为刚才那道能量流,我们一直都小心提防着,几道光束炮轻轻松松就被闪过。被我们闪过的光束炮直射地面,沿途击中了正在掉落的神兵和一瓶瓶仙丹,虽然光束炮打坏不了这些东西,但却将这些宝贝打得分散开来,这下整个神洲都会掉下不少宝物吧,怪不得我说武侠小说里头那些无主的神兵利器怎么那么多呢,原来都是我不小心掉的东西,唉! 再看看是什么东西向我们开火吧,这一看不要紧,一个数百米高的机器战士飘浮在宇宙中,刚才那些光束炮应该就是从它背后那些密密麻麻的炮管里射出的吧。 “一堆废铁也敢到处惹事。” 天华手指轻弹,一道指风袭向机器战士,不要小看这道小小的指风,它可是能够射穿几千米厚的钛合金军用钢板呢,无论什么东西,都不可能披上几千米厚的装甲,所以这道指风对于科技类武器可以说是要拿命的刹星。 但没想到的时,那道指风只是在机器战士身上留下了一个巨大的凹坑,并没有打穿那层装甲,虽说天华只是随意出手,但能够顶住那一下,这机器战士也算是够可怕了,怪不得赵丽曾说它摧毁过成批的舰队。 没等机器战士还击,时间通道就把我们吞没了。 不周山一倒,能量风暴使得地球上的气候变得狂暴异常,洪水将成片成片的陆地变成汪洋,联合部落地处南方,地势较低,洪水一来,损失惨重,而轩辕部落居住地由于地势较高灾情不重,损失不大,见联合部落元气大伤,联合雷犬部落趁机落井下石,在洪水中击败了轩辕部落,新上任的轩辕族长依然自称黄帝,数次大战后将炎帝与蚩尤活捉后交由族中祭师封印,炎帝的火尖枪,蚩尤的凶神匀被轩辕族修仙者夺走,下落不明。而那把被联合部落当成战利品的轩辕剑则落入雷犬部落手中,并将轩辕剑改名为“天之丛云”。 在黄帝几经索要未果的情况下,两部落开战,雷犬部落不敌,败走东洋,在东海海岛定居,借着大海摆脱了轩辕部落追杀。 女娲不忍见天下苍生受此劫难,以自身神力炼化五彩石,冒死冲入能量风暴最强烈的不周山山脚,将不周山倒塌后后显露出的大洞补上,但自己也因神力耗尽,最终被残余的能量风暴击毙,修补不周山山底大洞的最后一步最后是由祝融完成的,但在那之后天地之间就再也见不到祝融的影子。 而联合部落的幸存族人不得不继续南下,为对付轩辕族的死缠烂打,部落中人将一些修道秘籍教给极具灵性的野生动物,于是这些灵性动物也开始了修仙,但大多数灵兽不喜欢修仙,因为修仙有很多约束和禁忌,而秦琳掉落的那块记忆水晶又被女娲的坐骑,一头虎头蛇尾的神兽捡到,于是无数妖怪就此出现,由于女娲生前住在联合部落,又与轩辕部落有着不可化解的仇恨,在虎头蛇尾的神兽成为妖界至尊后,妖族与轩辕后人长达数千年的交锋就此开始。 精卫将联合部落的惨状归于突如其来的洪水,化做飞鸟,将内丹吐入海中,吸收水族元气,以此修炼,不知道的人还以为精卫想要填海。千年之后,修道有成的精卫后幻化作美女,将商纣王迷得魂不守舍,从而失去了江山。虽然最后被轩辕族修真者斩杀,但一个突然出现的剑仙杀散了以姜子牙为首的修真者,将她元婴救下,让其身怀千年修为重新转世投胎。 唐代灭亡之后,盘距魔界与撒旦争锋数千年之久的赵丽突然回到中原,其目的不详。 被秦琳改靠为基地的迷雾岛以及在异界宇宙中航行的太空巡洋舰被秦琳收回新得的乾坤袋中,吴刚被魂重新丢回仙界,而玉兔则带着丽丽、达米、光舞、暗舞前往修真界修炼。 依娜与格尔娜则表示跟定了天华,去哪个地方都无所谓。 而魂和蚩尤、炎帝、苏媚儿(精卫)以及另一个神秘人构筑的势力则牢牢的控制着人间界,不仅不让神仙妖魔进入,连尝未成仙的修真者,以及一些有道高僧都不准留在人间,从而断绝了修真界与凡间的联系。 我现在正在构思一部可以当做剑仙游记的继集,但又可以单独看的书。但还没想好写成什么类型的,修真都市灵异还是其他什么,请各位书友给点意见,谢谢支持,等一部小说出来时还请继续支持。 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