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琴殇》 作者:琴木木 申明:本书由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ks.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木的题外 一辈子有多长 一辈子能有多长,在没有永远闭眼之前,我们心中只有一个数字概念。但,有的时候,我们走过了一辈子了,回头看过去就好像只过了几天光阴;而有时短短的几天,却漫长的像过了一辈子。 今天上来和许多新亲老亲们说说话,大概也是木码字以来的传统,偶尔就想跑上来放个小插曲。《琴殇》这部作品是2007年写完的,后来网站整改之后删掉了,现在是修改之后重发的了。不过,以前文章章节过于单薄,为了充实内容,我又加进了一些情节。情节、人物、矛盾、纠葛都是写文必须的,不写字的人会好奇,尤其对于第一人称的文,有人会觉得,文中的我大约总是和作者有若干牵连的,实则不然,越是成熟的作者便越会避免在文中角色中落入自己的痕迹,她们会是旁观者、驾驭者,爱恨情仇都是角色的事情,不是作者的。当然,我们可能将对生活的感悟融进自己的文字里,偶尔三五句话,可为文增色。 所以,看文的亲们要知道,文中的木木可不是我这个木木哦。 我特别记得2007年年底,也在这个时候,我心情极其不好,于是那一天就没有更文,也写了这样的类似的文字来跟看书的亲闲话。第二天,我收到了一份惊喜,那就是同在XX写文的天旎美女向我伸出了橄榄枝,于是我们臭味相投,立刻打的火热。 三年,真是转瞬即逝,一千多个日日夜夜,竟没有留下什么,连发出一声感叹也是婉转清幽,包括——我码字到现在,依然也还在菜鸟阶段,没有成为我希望成为的坑王,大神更距之遥远。但是——我还是很高兴。有人说,每天辛辛苦苦的写字,又没有赚钱,到底是为什么。我知道,我告诉他们也许他们也不明白。 特别怀念我曾经和这里的朋友们在一起的日子,那段日子是我天空里极少的亮色,尽管大家因为各种原因放弃的居多,但我想我们互相嘻哈过的那些日子都是彼此难忘的。 我们每个人都有许多朋友,各种各样的,形形色色的,有的人能给我们一段时间的温暖,有的人能成为我们一生的挚友,还有的人消失之后就留在你的记忆里了。 在忙碌琐碎的生活中,我们希望能得到一生的挚友,但其实,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各种客观的不可抗因素,这样的希望是渺茫的——但,我们可能有这样的人,他远去了,但他仍然在给予着你温暖,那些埋藏在记忆里的时光不断地放射出力量,支撑你抗拒着平庸的生活。我想,这样的人,也是可遇不可求的吧。 有时候,你渴望有个人是比较了解你的,但其实,这真的是一种很奢望的事情,因为,我们自己都弄不懂自己,还如何奢望另外一个心灵能与你肝胆相照。 当琐碎的生活里氧气越来越稀薄的时候,当我们还不能选择逃避和出走的时候,当我们还是无法认清自己的时候,当生活已经不是你的的时候—— 我们只能为了继续——活着。 于是,木也还继续活着,继续写字! 值此今日,疯言疯语一番,纪念这个日子,纪念我和我的朋友们—— 愿天各一方,仍温暖同行! 二零一零年12月3日,农历十月二十八 琴木木 木木原创:男人带给女人的启示 1、长得一般就可以了,不必太过漂亮,因为太漂亮会成为许多目光意淫的对象。 2、相信爱情不如相信自己更牢靠。 3、永远不要把一辈子的幸福托付给不该托付的人,它会让你被平凡琐碎的生活肢解的支离破碎。 4、年少时的清纯一去便永不复返,世界和我们都在一天天变得更复杂。 5、爱人是天使也是魔鬼,她是天使时就带你进天堂,她是魔鬼时就推你下地狱。 6、男人无论带你去什么地方,最终的位置都是在床上,尽管过程千奇百怪,手段千变万化。 7、女人提出分手时往往依依不舍,男人提出分手后转身就走。 8、永远不要相信在爱情的世界里,面包会有的,牛奶也会有的,就像鸡和鸭在一起生不出鹅蛋来。 9、如果一个男人把你推进绝望的黑暗里,不要认为窗外伸进来的手臂可以拯救你,他通常都会让你比绝望更绝望,因此还是要学会自己凿破墙壁爬出来,哪怕头破血流。 10、无论是在精神世界还是在物质世界,在你还没学会游泳的时候,不要去抓水面上的那根稻草,它不一定能救了你的命。 11、如果一个年轻英俊的男子突然嫁给一个年老色衰的老妇,没有人相信他们之间是因为爱情。 12、也许,婚姻中的那个男人就是你上辈子的债主,这辈子你要做牛做马来偿还他。 13、正确和深刻的认识自己,才能找到那件合适自己的婚姻外衣,过一份舒服的日子,这是比翼双飞;糊里糊涂的抓一件套在身上,过的就是勉强的日子,如果这份勉强你能狠心坚持一辈子,这就是恩爱到白头。 14、男人可以让我们练就百毒不侵、金刚不坏的一身好功夫,因此,我们要感谢上帝制造了这样的生物来磨折我们。2010年12月10日星期五 童年趣事:我妈喊我吃饭 小时候,我有一个好伙伴红,我们经常一起玩。 一天,红和我在打麦场上玩捉迷藏。她说:华,我藏在西边的麦垛后边,你去找我!你记着,我喊数字是几我就藏在第几个的后边。我高兴的点头。然后,红很快的跑开,我听见她喊“三”。 过了一会儿,我忙跑到第三个麦垛后边找她,没有人。望着左右严严实实的麦垛群,我只好回到原地等她。她跑出来了。我说:你怎么没藏在第三个后边啊?她说:你笨啊,我要真藏在第三个后边你不很快就找到我了?我哦了一声。她见我没生气,就说:华,咱们再来一次,这次,我肯定藏在第三个麦垛后边去。我说好啊。我又去找她,还是没有人。我又回到原地等她。她出来了,对我说:你真够笨的,玩捉迷藏嘛哪能说那么准的?算了,这次我找你吧,你去藏好! 我高兴了,说:好啊!她问:你藏在那个麦垛后边啊?我说,我也藏你那个位置去!她点头,然后我就跑到西边离我们很远的麦垛旁,数了第三个,躲在后面。 我等着她找我,然后我们一起回家吃饭。我等啊等啊,午饭时间过了,天都傍晚了,转眼又黑天了,她还没有来。 我害怕了,因为天很黑,我一溜烟跑回家去。 第二天,她来找我,我问:为什么你昨天没找到我?我真的藏在第三个麦垛后边。她眨巴着眼,说:哦,你刚藏起来,我妈喊我回家吃饭,我忘了告诉你了。 后来,我认识另一个小伙伴,她叫蓝。她朋友很少,但是却和我玩的很好。我们俩也喜欢在打麦场上玩捉迷藏。她说:华,你先找我,我准备藏在东边的第四个麦垛或者第五个麦垛后边。我说恩。看她跑远了,我闭眼数到100,去找她。我跑到第四个后边看,没有人;又跑到第五个后边看,也没有人。我又回去等。过了一会,她出来了,我就问她:你怎么没藏在后边啊?她说:哦,刚才我还没准备好呢,我看看你到底来不来找我!这次我们重来,我肯定藏在那里!我说恩。然后,我数到50,开始找她。第四个和第五个都找了,都没有人。我又回去了,她过一会跑了出来,我说:你还没准备好吗?她说:不是啊,刚才我尿急去厕所了。好了,这下换我找你吧。我点头,说:那好,我也藏在你藏的位置,你记住了。她说好啊,我记住了。然后,她找到我了,我也很开心。天黑了,她跟我说:明天我们接着玩,你记住,明天就是下大雨你也得来等我,不见不散!我说:没问题,下刀子我也来。 然后,第二天一大早吃完饭我就到打麦场等她了。日头逐渐变得毒辣,我站在打麦场正中,晒得都快中暑了,却哪也不敢去。午饭没吃,晚饭也没吃,天黑了,我等着等着,越来越害怕,我只好回家了。 第三天,我去找她,问:我等了一整天,你怎么没来?她说:哦,昨天一早我妈喊我去大姨家吃喜酒,我一高兴就把约你的事情忘了。我看着她,说:哦,这样啊! 从此,我再也不玩捉迷藏了。 后来有一天,红和蓝吵架,吵得特别凶。她们来找我。 红说:华,你说——我和她,谁是你最要好的朋友? 蓝说:华,我家的苹果我每次都带给你吃!蓝家里富裕,有很多水果吃。 红反驳说:你每次吃不饱,我都带饭给你。 我看着她们俩,没说话。 蓝忽然说:这样,咱们玩捉迷藏,我们俩都藏在自己的位置上,你先找到谁,谁就是你最要好的朋友! 红听了觉得这个主意好,然后两个人都飞快的跑到各自的位置藏好了。 我偷偷的跑到西边的第三个麦垛后边瞧,果然——红这次真的藏在那里! 我悄悄的退回来,又跑到东边的第四个麦垛后边看,蓝也藏在那里。 然后,我就转身回家了。 过了两天,红和蓝灰头土脸的来找我,她们俩生气的说:你为什么不找我们,我们都藏了两天两夜了。 我看着她们,平静的说:我没答应和你们玩捉迷藏啊!!!!! 我在走回来的路上这样想:她们就是一辈子不出来,我也不会找她们去!哪怕我这辈子都吃不饱,而且以后再也没有水果吃! 结文了。。 马上就要结文了,特别欣喜和激动,这种感觉很奇妙,尽管这是我三年前写的故事,连我自己重读一遍都觉得故事性不太强,倒是感慨蛮多,初次写文的通病吧。 这两天在群里显摆,完成这两个坑中间的辛苦自不必说了,不过,这种苦中作乐的感觉到了现在就全剩下一种莫名的成就感了。 码字真是一件甘于寂寞的事情,否则几十万字的东西一点点的在键盘上敲下来,尽劳动量也是颇为壮观的。于是,我特别佩服大神们,那些挖了许多坑的作者,那些给我们写出精彩故事的作者,都是最值得钦佩的。 我还会继续挖坑,因为我向往成为大神……它能带给我们精神的满足和物质的收获,这都是我希望得到的。 感谢所有还在关注木木的朋友们,希望你们一如既往的看到我的进步! 鞠躬…… 新坑开挖在即,我会通知的…… 大家工作开心、学习进步…… 正文 楔子 真不知上辈子做了什么孽了,让我碰上这样的狗屎男人,切,你还拽,老天保佑你找个大麻子,一辈子当“气管炎”。我左手拎着菜,右手挥舞着砍向右上方的空气,一边自言自语的咕噜着。菜市场里已经不供应免费塑料袋,我对这个政策举双手欢迎,所以现在我左手拎着一个黑色的布袋子,布袋子里边装着茄子、西红柿、黄瓜等,这让我看上去,完全从初级白领伦落成家庭主妇。而自从上个星期,被那个该死的“大佬”甩了之后,我更从主妇一下子堕落成怨妇了。 “大佬”曾是我的男朋友,因为长着一脸横肉,其长相的三分之一象黑社会老大,另三分之二象痞子,我一直将其命名为“大佬”。我们相处了一年半了,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可他竟然甩了我,说我不温柔,不可爱,不象女人,与其痛苦一生不如就此分手。虽说要想的开,可我还是气愤,倒,这男人脑子进水了,眼睛也近视了。 前面的路口拐弯了,我正胡思乱想,一辆车“啪”地跳入视线。 完了,这回我中头彩了。我下意识的双手捂住布袋子,不想在我被撞飞之后造成茄子黄瓜满地滚的混乱局面。 第一章 伊连河边 这是一条干净清澈的河水,这是一处清爽怡人的所在,环境幽雅,空气清新。只是河边这一幕与周围的环境明显的格格不入。 河边不远的草地上一个年轻女子平静的躺在那,身边围着两位老人。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伯弯着腰,一只手拍打着旁边老婆婆的后背,低声的劝说:“老婆子,快别哭了,咱命里无孩强求不得啊!”一边说着也一边悄悄抹着眼角。 “我那苦命的琴儿啊,你陪了我们十几年啊,怎么说走就要走啊?”老婆婆依然伊伊呀呀的哭泣着。 见她哭的紧,老伯伯不再规劝,目光转向河面,呆呆无语,回想着十天前那老和尚的话。十天前,唯一的女儿突然昏迷不醒,看了几位大夫均束手无策。是日,济源寺的主持道空老和尚突然登门造访,对着昏迷的女儿默默看了半晌,转头说道:此女本非你二人命中所有,现在如此乃天意难违。请于三日内将她的身体置放在伊连河边,此后,无论她是生是死,两位都不能再与她发生任何纠葛,更不能相认,切记切记! 河水潺潺流淌,老太婆的哭声渐渐止住,两人一步三回头的向远处的村子走去。夕阳下,那躺在河边的少女的身躯被渡上了金色的红晕。 赤红的夕阳恋恋不舍的没入地平线…… 第二天清晨,太阳从东方钻出,那静躺在河边的少女的头微微动了动,胳膊也动了动,四肢瞬间也都动起来了,眨眼她就站起来了。 昏沉了十天的少女竟然苏醒了,好奇的眸子左顾右盼,仿佛在寻找着什么。 ------------------------------------------------------------------ 这个少女就是我,我大难不死的苏醒了,哈哈。当然,我现在是不会明白这些的,因为我还根本没弄清楚状况呢…… 头还晕着,浑身没力气,骨头似乎快断了,迷蒙中忽然看见一个白胡子的小孩,对,就是白胡子的小孩,他对着我拉开了一把弓,一道光芒射向我,我的心口疼起来,象剜割一样疼。 一个沧桑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这是我送你的礼物,好好收下吧。我混沌的脑袋出现三个名字:时光老人?丘比特?上帝? 我睁开眼,天,这是哪家医院,风景如此美丽,空气如此清新。不过,一个人也没有。伸伸胳膊,没断,爬起来,好象哪个零件也没少。我还活着,虽然死也没什么,但是活着更好啊。 我顺着一条河向前走,看出这不是医院。过了一座石桥,发现上边有“伊连河”字样。大约走出五里地的时候,前边有一个和尚在亭子里打坐。这么久了,终于看见一个人,我有种“两眼泪汪汪”的感觉。冲上去,一把拽住和尚的衣服:“和尚,你在干什么?我是琴木木,你是谁?这是哪里啊?这里就你一个人吗?请问哪里能买到吃的东西啊?” 和尚依旧闭着眼睛,一动未动。不会是哑巴和尚吧,或者已经坐禅入古了?我转到和尚正面,盯着他的脸,忽然觉得他的脸很熟悉。印象中,那张脸是我少女时代的初恋对象的脸。我不得不佩服造化弄人,十年不见,他居然当了和尚。我坐在他对面,回首着往昔幸福。 “施主,你刚才是同贫僧说话吗?”一个钟头后,他开口了。我点了点头,暗中想,他是否还认得我。“我是济空,是灵源寺的和尚,这里是灵源寺的土地,如果施主想吃东西,我可以带你回寺里去。” 不会吧,他真不认识我了。 “济空师傅,你认识王卫成吗?” “不认识。” “你上过学吗?” “贫僧自出生便在寺内,那时兵荒马乱,不曾读书。” “兵荒马乱?这是什么朝代?现在有皇帝吗?” 济空看了我一眼,“卫朝——文帝。” 我终于认清事实了,我十二万分幸运的穿越了,到了这个卫朝。天哪,原来我做梦都在想的事情居然成了真?哈哈哈哈,我真得感谢那个没长眼的汽车司机,我琴木木也可以到古代来戏耍一番了,真是赚大发了。我坚信: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等等,我穿越了?那我不是借尸还魂,我还是我?要不然怎么脑袋里没有那一个人的记忆呢?这个有点奇怪,看来我属于囫囵穿越,连身带人整个过来的。只是,这样一来我可是既没身份又没地位,而且有点来历不明,这——以后的生活可成了大问题啊?天哪——我就是这个卫朝的插班生! 在皇权至上的年代,一个小女子该怎么保护自己,我当然知道了,但眼前只有一个人可以抓——她就是我的救命稻草。 “济空师傅,你在这里做什么啊?”明知故问,早知道他在打坐了。 “师傅让我来接一位贵客,只是半日将过未见人影,看来是今日人未到!” “哦,佛家以慈悲为怀,济空师傅,木木现在孤苦无依,正不知到何处安身?”望着济空,还是有点不敢相信整件事情的奇妙,不过,还是得赶紧给自己找个安身的地方啊。 济空,不,我现在叫他卫成,因为他在,我到了济源寺,并有了初步的安全感。济源寺的住持方丈来看我,半天沉吟不语后说:既然你与我寺有缘,就暂且住下吧。我在寺中,成了济空的跟屁虫,并且,我还企图对他图谋不轨。你想,我们那么纯洁的感情却都没有过肌肤之亲,多亏啊,要是和自己曾经的初恋在一起,那多完美啊。况且,这许多时日了,我的身体也很需要放松一下啊。我对济空师傅说,我曾经和那个与他长的一模一样的人定过亲拜过堂的,他就很大度的理解了我的行为,而且拿我时常的把他当成王卫成的举动不再惊讶。 寺中有一片菜园子,每天由一个人负责锄草浇水。 这天轮到济空。我穿着桃红色的衣裙,半露着脖颈,跟在济空身后,用软软绵绵的声音说:卫成,我很想你,你不要我了,忘记我了吗?我是你的琴儿啊——我勇敢地上前抱住了他。他竟然没有反应,我彻底失败。 “琴施主,斯人已去,请勿再悲伤。施主年华二八,正可别寻良主。” 晕倒,我还年华二八,我豆腐渣还差不多。 第二章 农民庄生 这天,突然想起我的黑布袋子,穿越时可是死死抓在手里的,不知落到哪里了?为了找布袋子,我就老往河边跑。布袋子不重要,蔬菜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袋子暗兜里有我的证件,等我啥时候回去还是要用的(虽然不知道能不能再回去)。 人总要给自己找点事干。当我放弃了勾引济空和尚和找寻我的黑布袋子后,我开始考察济源寺周围的村子。 济源寺南面五里开外,有一个小村子叫桃源村,因为名字雅,我喜欢上那里了。村子里的人都和善慈祥,对于我这个外乡人无丝毫诧异的眼神。 村西住着一个小伙子,大约18岁,不知为什么,别人地里的苗都茁壮成长,只有他的地苗稀秧瘦,一派惨淡。 来了几次后,我实在看不过去了。直接堵在他家门口,找到那个小伙子。小伙子人长的精神,身材偏瘦,眼神烁烁的,虽然不是帅呆酷毙类型,但也绝对养眼。不过,在我看来他还是个大孩子。 “你看你有多笨,这么好的地都让你种糟蹋了,没吃过猪肉你还没看过猪跑啊——”那个小伙子名叫庄仲生。我叫他庄生。庄生还没弄明白我是谁,就被我没鼻子没脸的一顿数落。 大家不要误会,我到村里属于微服私访,一般穿男装,所以即使对着庄生大呼小叫也不会产生轰动效应。 庄生知道我是来帮他的,很高兴,邀请我住在他家里了。他家里没什么人,据说父亲早年战死了,母亲则已病逝。他现在叫我“兄台”。 自从进了他家知道要留宿起,我的心就痒痒的,盯着他咽了三次口水。 不过,我的希望很快落空了,他极其尊重的让我住他母亲的房间,他自己去住东边的小间。一夜辗转难眠,第二天铁定熊猫眼了。 我隔三差五住在庄生家,顺带帮他打理庄稼和蔬菜,如何定苗、如何锄草、什么时候施粪什么时候浇水,几乎是倾囊传授给他了。 村里有一对刘姓老夫妻,似乎也对庄生的地感兴趣,经常到他的地边转悠,有时还帮帮我们的忙。不知是不是我多心,总觉得那老伯伯夫妻俩爱盯着我走神,尤其是那老婆婆,有时嘀嘀咕咕的,说些不着边际的话。 济空见我不缠他了,似乎也轻省了许多,有几次问我:“到哪里?去做什么了?”然后,叮嘱我要自己小心。 就这样,我从济源寺到桃源村,又从桃源村到济源寺,生活在两点一线间。 为了感谢我的帮助,庄生说请我喝酒。 村外的小酒家,只有三张桌子,挂着酒幌子,且只有酒没有菜,我俩坐下,开始称兄道弟的喝起来。从太阳下山喝到漆黑一片。 我扶着庄生,也可能是他扶着我,总之我俩一路歪斜走进了家门。 我醉了,不过他比我还醉。我听到他对我说:我得拜你为师,师父,以后我就是你徒弟了。我还有个秘密告诉你,你别跟别人说。 窥探别人的隐私我最拿手了,我竖起耳朵听着,哪知床上已传来一阵“呼噜呼噜”声。不管他,我也倒头睡了。 太阳暖烘烘的,撒进屋内一片金黄的光辉。 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草堂春睡足,醒来日迟迟。 百无聊赖,庄生不知跑哪去了。我慢吞吞的踱出门,见村子里很多人都在急匆匆朝村东头赶,肯定是有什么热闹。经常帮忙的刘阿婆正站在庄生家门口,见我出来,似乎想躲。我赶紧拉住她,“婆婆,发生什么事情了吗?怎么大家都跑去村头了?” “琴——公子,那是官府帖了榜文,不知是做什么。”婆婆望着我,讷讷道。 我得去看看,没准有什么热闹呢。松开手,转身也跟着三五人一齐走。 里三层外三层的人,一张榜文贴在墙上,看不清内容,只看见两个大字:招贤。几个官兵正揪住一个人理论,仔细一看,那不是庄生?这家伙干嘛呢,民不与官斗,这么浅显的理论怎么都不明白呢?我赶紧拨开人群,挤到最里边。还没等我说话,庄生已看见了我,“官爷,我师父来了,我就是替他揭的榜。” 那抓着庄生的两个官兵松开他,冷眼看向我。 我对此事毫不知情,“嘿嘿”干笑了两声,“官爷——”,正不知说什么才能让他们放了庄生,此时庄生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把撕下了榜文。 我俩都被带上了府衙。一路上我把庄生骂得狗血喷头:不就是太子要找几个懂得种地的有经验的老农教他种地,你居然这么多事的替我揭榜;我平生最讨厌的就是与这些纨绔子弟打交道了。这些官僚公子哥们,就是没事闲的,为了博得点美名,想出这么个沽名钓誉的主意。种地?好好读点史书,学点富国强民的本事才是正经,耍什么花拳秀腿啊。 庄生几次欲为自己辩解,都被我喝止了。不过,他有一点说的对:就是我现在很无聊,需要找点有意义的事情做。 ------------------------------------------------------------------------------ 当地县太爷,一个留着八字胡的猴瘦猴瘦的老头,坐在堂上看着我和庄生,眼光在我和他之间来回逡巡。 “你就是揭榜的人?”此人嗓音尖细,听他说话是对耳朵的考验。 “回大人,正是我揭的榜,但却是为我的师父揭的。我的师傅——”庄生转向我,暗示我说话。 这小子,看他无畏无惧的样子,很有大将风范嘛。 我偷眼瞧向堂上,那瘦老爷正看我,“大人,我徒弟实在是有些不太懂事,您不要计较,其实,我对稼穑之术也只是粗通而已!”这话不是谦虚,本来嘛,自从背着书包进了学堂,我们家地边我都找不着了,哪敢上皇宫里卖弄啊。 “大胆刁民,既不懂稼穑何以揭榜,此乃藐视皇权,罪不可恕,来人——” “啊,大人英明,小人其实还是可以为太子做些简单教习的,如果太子高兴,定不忘大人的推荐之恩啊——”赶紧把话收回来,要不然没准就被打板子了,落入古代官僚之手,就得学会拍者生存的硬道理。 第三章 角色转换 潼安城——卫朝的都城,果真有都城的气势。街上店铺林立,人流穿梭不息。要不是骑在马上,前后都有官兵,我就溜之大吉了。 一定要好好转转这座城,看看那些好吃的好玩的地方,不过,我意识到一个严重问题:我没有钱,庄生也没有,这样看来,只能先去太子那里讹点钱花了。 我们过了三四条街,来到了太子的府邸。很奇怪,太子居然不住在皇宫里。 我们被人引进去,安顿到了一间屋子,然后被告知太子出去了,要很晚才回。庄生和我分了一间大屋,装饰豪华,明显的太子是把我当贵宾啊——VIP待遇。 太子出去了,我紧张的心情放松下来。卫朝太子,以后那就是卫朝皇帝啊,首先不能得罪他。 “庄生——”我冲着门外喊。 庄生屁颠屁颠的跑进来,“师傅,何事?” “我必须严肃的告诫你,在太子府不能乱跑,不能惹祸,见人低头,见官让路。没事不要出去,说话不要高声,吃饭不要太饱,走路别踩蚂蚁,穿衣尽量黑灰,如厕不要太久,睡觉不能打呼……恩,好象也没这么恐怖,不过总之注意点好。” “是,师傅,还有别的吩咐吗?”对于我的苛刻要求,庄生一点也不反抗,真是逆来顺受的好徒弟。 “还有,就是必须跟我保持一致,所有行动听指挥。”好象人家一直都挺听指挥的,这徒弟收的,真有成就感! “好的,师傅。” 在对庄生千叮咛万嘱咐一番后,我才把心放到肚里。 男装的我现在肯定是风流倜傥天下无敌,否则怎么太子府里的那些使女丫鬟的远远的见了我都目瞪口呆的啊?! 等稍稍熟悉了环境,我信步踱倒院子里,正看见一个扫地的小厮。 “喂,你——过来,我问你点事!”我冲着他招收手。 他左右看了看,周围没别人,知道我在叫他,赶紧紧走几步,“您有什么吩咐?” 说着话却是将头低的不能再低。 “喂,说话要看着人的眼睛,这是礼貌!”我伸手将他的下巴向上抬,让那一双眼对上我的脸,“我问你,你家太子到底什么时候回府,还有他在哪里种了地?” “奴才不知道,奴才刚来的。”我手一松,他的下巴就跟安了弹簧似的弹回去了。 这府里怪里怪气的,怎么老觉得人气不旺啊,每个人还都一副万般压抑自己的表情,痛苦ING—— “师傅,管家叫咱们吃饭呢!”我郁闷无比的坐在屋里盘算着,庄生进来叫我去吃饭。 “喂,庄生,你觉没觉得这太子府里气氛不对啊?!” “哪里不对了,师傅?” “这里的人脸上都愁云惨雾的,而且神神秘秘。” “哦,可能是因为国事愁事太多,太子不开心,所以整个府里也就没欢乐气氛了。” “恩,对!”我佩服庄生的判断,主子要是心里烦,哪个奴才敢开心的笑啊? 晚饭是我来到这个陌生世界以来吃的最可口的一顿饭,济源寺里清汤寡水,庄生家也是贫寒艰苦,我已经三月不知肉味了。 那太子几天也没露面,只我和庄生俩人守着一大桌子美食享用,旁边围着一圈侍侯的丫鬟,虽然开始有点别扭,可后来就完全顾不上他们的看法了。 丝毫不在乎旁边侍女的惊讶,我左右手一齐开动,更恨不得再多长两只手多长一个肚子,每一道菜都精致美味,我一下子想起《红楼梦》里的那道著名的“茄鲞”,更加不舍得放筷子。 我正吃的开心,发觉老管家站在门口,使劲搓着双手,焦急的来回转悠,一边不时向我们这里看两眼。 我拿胳膊肘顶了顶庄生,“喂,那管家是不是找我们啊,我看他好像挺着急的样子,你吃完了赶紧去问问,我还没吃饱呢,在我吃饱饭之前别打扰我啊!” 庄生放下筷子,冲我笑笑,“我吃好了,师傅你慢吃,我去问问。” 我发现庄生从那块农田里一出来,那些被田地沾染出的土气就自然的升出一种华贵的气质,因为接了地气,那华贵变的更加可亲近可触摸,连他的笑容也让我越来越感觉不同凡响了。 直到几乎撑的站不起来,我才罢手。可任我敞开肚皮最大限度的海吃,桌子上剩下的还是比我吃下去的要多,可惜啊可惜。 半夜,我急急去出恭,晚饭吃的太多太杂,肚子就抗议了。事毕,我看这夜色不错,便一边溜达一边好奇的观察着这个院子。 一间大屋子里灯火通明,一个人身着黄袍坐在椅子上,我猜应该是太子,下首站着三个人,看不出面容,可我怎么瞧那太子——不就是庄生吗? 我徒弟?太子?我彻底晕了。这玩笑有点开的过火了。心里一股无名火呼呼的往上撺。 我噌地踏进那间屋子。 “庄生,麻烦你给我解释一下这是怎么回事?” “大胆,你是何人?敢在此喧哗?”一个大胡子大喝。 庄生此时站起来,笑咪咪的冲那人说: “岳将军,这就是我刚跟你提起的琴师傅。师傅,您别生气,我会向您解释的。” “你到底是谁?叫什么名字?” “我是卫朝太子,真名叫白羽。” “为何在桃源村隐姓埋名?” “那是我每年必须过的一段日子,我每年都会在国内选择一个地方隐居,熟悉一下卫朝子民的生活,这种体验生活是一种学习。不但了解了民生民情,而且还锻炼了体魄心志,也不会被人说成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认识师父是意外中的惊喜,国师对我说,从都城向南400里程,将能认识我生命中的一位重要的女子。不想,竟认识了师父。” 我一惊,这国师何许人也,能未卜先知? “哼,江湖术士的伎俩还被你尊为国师,可笑!” “师父不要如此说,国师身赋异秉,确有异能。” 我不再跟太子计较了,不过,一下子从农妇变成真正的太子傅,这个角色转换也太快了。 第四章 在“玉颜馆”帮工 虽然庄生成了太子,(不对,现在他叫白羽了)可我们相处的习惯没改,但他的名字改了,让我很不适应。 自从身份挑明后,太子白羽就进了宫,我在太子府里过着舒服的日子,说锦衣玉食一点也不过分。其实,我只是教种地的师傅,根本就没啥事情做,充其量是个闲差,隔三差五就出去逛,可我这个伪劣的师傅在太子府里却人人都供奉如神,八成是看我和太子关系匪浅的缘故。 潼安城据说已经是三朝国都了,此时正是早春的时节,杏花如雪,燕子低回,天上飘着各种形状的风筝。 东游西逛了几天,对城内大致的功能划分有了了解。潼安城基本分成四大块,南城的酒家北城的商家东城的红楼西城的武馆。我对什么最感兴趣呢?不说你们也知道了,今天咱就直奔东城,早该缓解一下身心了。 前两天我已经暗中观察了几家人气旺品位高的地方,有一个名为“玉颜馆”的,堪为东城首牌。找了个没人的角落我将偷偷拿出来的换上直奔玉颜馆去了。 “玉颜馆”的门当然是二十四小时开着,大清早的,没几个人。我刚到门口,就被一壮汉栏住:姑娘,这里你不能进! 我立刻摆出一副欲哭无泪的表情:大哥,我家刚刚遭了火灾,不幸只留下小女子一人,生活无着。母亲在世时曾说:这里的馆主是她的远房表姐,我实在不得已才来打扰。 那人一副将信将疑的神情,一双鹰似的厉眼左右上下对我进行了一通扫描。小样,怕你我就不上这里混了。 我用无比无辜的眼神告诉他:我没说谎我悲惨的很哪。 他盯着我,“你叫什么名字?” “家里穷,也没起大名,就叫小芹。” “哦,那你先在这里等会啊。”终于通过验证。 等他转身进去,我后脚就跨进门去了。我可没耐心,馆主要真来了,我就没戏唱了。 一个大院子,四周都是回廊,雕梁画栋,极其精巧。我完全凭感觉,从一个角门拐进另一个院子,只觉花香袭人,阵阵乐音如空山鸟鸣。不过,我可没心思欣赏。 “有人在吗?”我站在当中空地,喊了一嗓子。 “是谁在此喧哗?”立刻有人应声。 天,世间竟真有如此美人。只见那二楼临窗位置,娴雅的探出半个身子,一双美目烟雨迷蒙,凭栏望向我。 “婉儿姐姐,就是她喊的。”美人旁边站着一个年岁不大的丫头。 我望着那女子,古代的美女真的就美的这么夺目吗?眼前的这位只应天上有啊——对于美丽的事物的欣赏,那是人之本能。可是,我同时也联想到一个问题,这么美的女人,就如自己这样的,摆在人家面前,怕是连一个小指头也比不上的。 看着她娉婷的下了楼,软底的缎鞋踩在楼梯上没有半点声音,静静的来到我身边。 “你真美。我叫小芹,很高兴认识你!”我一走神,搬出了二十一世纪的礼仪,向她伸出手去。 她有些惊谔,不过,瞬间笑了:“小妹妹,你也很美啊。你来这里干什么?” 她叫我小妹妹,让我无比诧异,难道古代驻颜术很厉害吗?可以让半老徐娘看上去和双十佳人一个模样?听她问,我又脸不红心不跳的将在门口撒的谎鬼扯了一遍。 她比门口那拦路的大汉好糊弄多了,根本就不怀疑,听完还略带遗憾的轻叹:“红颜自古多薄命,但凡有一线希望,千万不要进这个门。” “那你为何进来?”我问她,丝毫不隐讳。 “为什么?好像从没选择。”她似乎对我的问题有些迷茫,同时又在专注的思考。 “生活环境我们有时不能选择的,但是我们可以选择做一个怀揣梦望的人。这只是谋生的手段,只要我们的灵魂不曾陷入泥沼,生活就还是美好的。”我的毛病又犯了,老是对着自己欣赏的人发表自己的生活感言,而且是长篇大论。 她定定的看着我,不语,半天才仿佛回过神来,“我叫玉婉,大家叫我婉儿。” 她拉起我的手,欲带我上楼。 “谁在我的馆里胡闹,大嚷大叫的,不要命了?婉儿,这是谁呀?”来的女人有些雍容和贵气,不过说话象一个港式八婆。 “姐姐,这妹妹身世也怪可怜的。”婉儿仍旧拉着我。 “玉主子,就是她刚才在门口求见,说认识您!”刚才门口那壮汉跟在八婆身后,他瞅瞅我,冷下脸,大概是气我没在门口等着他。那来的人应该就是馆主没错了。 我的眼泪立刻汩汩而出,一把抱住那馆主:“姨娘,您收留我吧,我实在没地方去了。” “得,别跟我这演戏了,你那火候还差的远呢。” 当头挨了一棒,我不再胡搅,只好把来意和她明挑:“我想在您这挂牌!” “我为什么收下你?你会什么?我们这里的姑娘个个是身怀绝技的。”那馆主听我这么说,也将我上上下下的打量个遍。 “哦?!那请您放心,我不会输给任何人,您收下我就知道了。”虽然心里打鼓不知道她能不能收我,可面子上可是丝毫不能流露半点。 “行,你这孩子长的不赖,也是个美人坯子,不过,你就先在我这里打杂吧!耳濡目染也算学习。”晕,我还用学习。 “姐姐,要是可以,让这妹妹没事上我这里来学习琴艺好了。”婉儿忽然提议。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这八婆到现在才想起问我名字。 “我叫小芹。” “哦,你以后就叫玉琴(芹)好了。没事可以来玉婉这儿多学习,不过,暂时只能先在后院厨房帮忙。” 就这样,我在玉颜馆当了帮工,在厨房打个杂端个水倒个茶啥的,感觉还不错,比当那闲的要死的太子傅好多了。虽然有时有点性趣高,可因为我对自己充满信心,所以斗志昂扬。其实,厨房不缺人手,我一天顶多报道三圈就走。 有时候给客人端茶,穿梭在各个姐姐妹妹的房间,才发现这个馆里根本不是我印象中的声色之所,起码没有那么色欲的外在。 大厅里往往是男人的天地,每天都有来馆里坐着喝茶的男人,而且很多,边喝茶边看着高台上表演的歌舞。 玉主子不让我去大厅里边晃悠,怕我惹事,她说我天生一副引人的媚眼,可有两次我还是偷溜了进去。 端着茶盘溜着墙角,眼睛四下里撒摸。 “喂,倒茶的,怎么这么慢啊?”不远处三个人围坐,一个黄脸汉子正大声朝我喊。 没办法,既然送茶故意送错了地方,人家喊倒茶也不能不理,赶紧走过去,“来了来了。” “呦,听声音是个小雏儿!”黄脸汉子看着我倒茶,出声戏弄。 我狠狠瞪了他一眼,你个狗眼看人低,你奶奶才是雏儿呢? “马铭,别坏规矩!”同桌的一个人不悦道。 听这人说话替我解围,我抬头就冲他微笑了一下,这是礼貌,绝不是勾引。可是,很显然,那说话的男人被我纯粹礼貌性的微笑所折服了,看着我的样子有些回不过神。 “这里的馆主真是无眼,这么漂亮的姑娘怎么用来倒茶?”另一个还没说话的人突然也出声了。 这三个人此刻都看着我。 “三位,茶再不喝可就凉了,凉茶喝了会坏肚子的。还有,端茶和漂不漂亮没关系,我就喜欢这份差事,要不然怎么能同时认识三位爷呢——”我要是首牌,只能每天等着人求见,一个月只有三天能出现在大厅,而且是限时表演,哪有现在这么自在啊。 “这女子有趣,小王爷不如收了去?”那夸我漂亮的男子管中间的人叫小王爷,看来此人有些实力。 小王爷看看我,又看看周围,“姑娘可愿意赎身?” 倒,我好不容易进来混个茶倌,便宜还没占着就走,哪有那个道理啊?! “馆主待我恩重如山,怎能一走了之?况且,你我素昧平生了解甚少,既然你是小王爷怕也早已娶妻生子了,恕芹儿得罪,我不想离开此地!”我大义凛然,一副生是馆里人死是馆里鬼的坚决。 “哈哈哈,寒弟这钉子碰的够狠啊——”那人又放肆的笑起来。 那小王爷尴尬的扯着嘴角干笑。 那放肆的笑顿时惹来周围人的注目,一些目光扫了过来,我得赶紧溜走。 转身,感觉身后的衣服被人扯住,“记住,我叫谭子敬,他叫李玉寒,咱们一回生二回熟!”正是那哈哈大笑的人。 熟你个猪头,自那次我几天没敢进大厅,对那人有点忌惮! 这次应该没问题了,我在二楼的角落观察了半天,没发现异常,所以放心的重新端茶溜进来。 往里挪着步子,忽然手腕被人抓住,身子好像被劲力推着,停在了一个方桌前面,桌子坐了两个人,正是李玉寒和谭子敬…… “我就说一回生二回熟了,芹儿姑娘,我玉寒弟弟为你害了相思病,这几日茶饭不思夜不能寐,几乎天天来报道,怎么你这解药倒不出现了啊?”谭子敬端着茶杯,将茶杯口向我斜了一下,里边只剩了几片褐黑色的茶叶,看来是茶碗空了半天了。 “我可不知道自己还有药用价值!”我小声嘀咕,耳边又是一阵大笑。 “寒弟,这小女子真是对我的口味,要不然你将她让与我算了。”搞没搞错啊,我大活人一个,根本没说要赎身,怎么就开始被转让了? “这位谭公子真会开玩笑,只怕我要的你给不起!”比跩谁不会啊。 “哦?!那你说来听听,什么样的条件我给不起啊?” “我要掌控卫朝的江山,你有吗?”我趴在他耳边,耳语。 谭子敬的脸刷的白了,怕是被惊吓得过度了,“你是什么人?” “哎呀,谭公子这是怎么了,芹儿和你开玩笑呢。”我无比天真非常无辜的道。 转过身,我捉住了李玉寒的手腕,将二指搭上他的脉搏。“李公子,你面色苍白,定是食欲不佳,睡眠不好,夜里常被惊梦所扰,怕是体内有些异物存活,可以苦楝树根皮煎服,量要小,连服半月可以改善。”上次一看这位李公子就知道他肯定是体内有寄生虫了,故意卖弄是为了破除刚才谭子敬所说的相思病一说。 李玉寒亦惊讶,拱手答谢,“姑娘所说极是,原来芹姑娘有如此精湛之医术,玉寒谢过了。” “不客气不客气,举手之劳不足挂齿。”哈哈,我发现和古人交谈很有成就,一点小常识就可以被崇拜了。 那谭子敬的目光此刻却不知投向了哪里,我这番表演似乎没入他的眼。我正要退下去,突然发觉谭子敬把桌子上的茶杯茶碗“刷拉”一声就都掀翻在地上。 这下,台上跳舞的也不跳了,喝茶的也不喝了,全都看向这边的桌子,更有好热闹的悄悄挪了过来。 “你——发疯了?”我惊讶,没人惹他啊,这人抽风啊? “对,我疯了又如何?” 他猛的抓主我的手腕,“我这身体里也进了异物,该如何去除?” 这人太可怕了,喜怒无常不说,还说掀桌子就掀桌子,简直是不可理喻。 大厅里没人说话了,出奇的安静。 “大家继续喝茶看舞,刚才是我不小心得罪了这位爷,没什么大紧。”只怕这次玉蝶姐姐饶不过我了,心里叫苦。 “公子,何必与一个送茶水的丫头一般见识。”又一个声音插入,看向此人面目清秀,身材修长,一翩翩佳公子。 “子敬兄——”李玉寒拽了拽谭子敬的衣角。 谭子敬松开了抓我的手,看着刚才出声的那位冷哼了一声,“我会记住你的。”说完这句话,两个人起身离去了。也不知道他说记住谁,这人——见者让路! 大厅里的人见没什么热闹看了,都各自坐了回去。 “小芹,主子叫你!”大梁不知何时已经站在我旁边,他一说话吓了我一跳。 “你走路没声音的,想吓死我?”我将茶盘塞到他怀里,跟在了他后边。 大梁,就是我第一日到玉颜馆时,堵在门口拦我的壮汉,此人神出鬼没的,经常在我自以为没人知道的时候突然出现在面前,然后说奉玉主子的命令要将我怎么怎么样。 第五章 神秘客人 自从那次大厅掀翻桌子的事件后,玉蝶姐姐对我开始严格要求,坚决不允我到处乱跑了,尤其是前院的大厅。 无奈之下,我只能偷偷的跑到婉儿那里聊天,我喜欢和她聊天,觉得我在她那里有一种找到自我的感觉,我不停说,她默默听着,不插话。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我在婉儿那里照了铜镜,虽然模糊,可还是看的出来,我的面容很年轻,最多是十七八岁的样子,这个发现让我很兴奋,怪不得人家济空和尚说我是二八年华,我凭空多出了十年青春,我准备好好利用,不再象以前一样混混噩噩。还有,馆主的情况我也知道了一些,馆主叫玉碟,听说曾经是红透大卫朝的半边天的戏子,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开了这家馆。 当然,我还喜欢在暗中偷偷观察来这里的男人,揣摩他们的身份、地位和兴趣。玉碟姐姐找不到我,就骂咧咧的让手下的人到四处搜寻,然后在某个角落把我捉到,我就嬉皮笑脸的“姐姐长、姐姐短”的叫,直到她把手里打人的家什放下,然后瞪着我,一本正经的说:我说过多少遍了,不要四处乱走,我们这里的大半姑娘是卖艺不卖身的,男人们到了这里都跟饿狼似的,把你吃了都不带吐骨头的。你怎么就不听呢? 我能觉出来,这姐姐是真喜欢我,我只好顺从的答应,不敢说别的。一个年长的女人以过来人的身份语重心长的教导你,你最好不要反对或辩驳,除非你不在乎她。 奇怪,今天婉儿姐姐那里怎么门扉紧闭的,有什么重要客人来吗,连我也不让见? 侧耳细听,二楼传出笑声和琴声,怕不是玉婉姐姐的相好来了,要不然她怎么这么隆重的接待,这么开心的笑声我很少听到。 不过,她越是搞得这么什么我越是想看,怎么办?我急的上蹿下跳最后不得不放弃了,什么嘛,玉婉姐姐重色轻友。 次日,我直奔婉姐姐的房间,大有兴师问罪的派头。 “婉儿姐姐,你昨天为什么关门不让我进?” “芹妹妹,昨天姐姐接待一个客人,那人不喜与别人交往,每次来便都是我和玉兰妹妹接待,芹妹妹不要生气。” “昨天听姐姐笑的开心,怕不只是客人那么简单吧,我猜他是姐姐的心上人!” “妹妹别胡说了,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哪里是我能强求的!”婉儿一下子神情感伤,看来是她一厢情愿了,哎——动情的女人往往这样,有一种哀怨的凄美。 “姐姐这么漂亮,难道他还不动心,真是瞎了狗眼了!”我替婉儿姐姐出气,故意如此说。 “妹妹不要骂他,姐姐从未有此奢望,能为他弹一曲词共饮一刻也就足矣。”婉儿将我的嘴巴紧紧捂住,怕我再骂出什么难听的来。 “自古多情总被无情伤,姐姐不要过于执着了。” 玉兰,也是馆里出名的红牌,和玉婉姐姐一样,有自己的院子,但是她爱出风头,经常会在大厅内为客人助兴献舞,也是一个倾城的美人。看来,这位神秘客人挑剔的很,每次来就只找这两个顶尖的陪。 那客人走后,玉婉姐姐几天意兴阑珊的,我只好想办法逗引她开心。 “姐姐,我讲个故事给你吧——” “好啊——” “从前啊,有一个太监。” “下边呢?”见我半天不语,婉儿终于忍不住问。 “下边——没了!”我郑重的讲到。 婉儿“扑哧”一笑,手点到我的额头,“妹妹这小脑袋一天装了这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讲这么难堪的笑话不怕别人笑话你!” “只给姐姐讲怕什么——” 我俩互相调笑着,婉儿姐姐的使女如烟气喘吁吁的进来,“小姐,今天我看见那人——他,他去了玉兰那里!” 一句话出口,婉儿就呆住了,愣愣的半晌,“我怎么能奢望留住他!”一股清泪落下来。 我知道,是婉儿姐姐暗恋的对象去了玉兰那个风骚的女人那里,要比有女人味儿,玉兰比婉儿强出百倍。 “姐姐,我们去看看!”我正想看看此人是何方神圣呢。 婉儿摇了摇头,“何必再去徒增伤心呢,妹妹也回去吧,姐姐休息了。” 她不去,我去,大厅不让去,玉兰那里我还是可以想办法混进去的。 玉兰的香枚园和玉婉的香榭园是呈东西对角位置,我刚走到香枚园的角门口,就见玉兰的侍女匆匆从里边出来。 “姐姐这是做什么?”我笑容可掬,与人无害的笑着。 “哦,是小芹啊——我家兰主子今天来了重要的客人,吩咐我去厨房取一壶皇宫的御酒来。” “姐姐,刚才我碰见了护院的小马哥,他说要你陪他去买衣服呢,让我来找你!” “真的啊,那我马上就去!”她高兴的差点就抱住我蹦起来了。“可是——” 护院的小马哥,人帅嘴甜,是馆里所有同级别女子的梦中情人。刚听说他出门去购物,现在这个追求者将被我诓去追他。 “我替你去厨房拿酒吧,厨房那地方我熟。” “谢谢你,小芹。” 不用谢,这种暗中做好事的行为我从不求回报,你就偷着乐吧。 接过厨房管事递过来的一坛酒,我上了玉兰的“绣楼”。 “玉兰的舞姿让人感觉如入九天仙境啊——”一个男人的声音传出来,无来由的让我浑身一紧,觉得那声音性感的让人浑身发颤。 “小翠,怎么去这么久?” 我将一双眼不错地儿的放在了那个男人身上,他在一个卧榻上半躺半卧着,一双眼尽管半眯着,从那缝隙里漏出来的两道光芒仍然能把人定的死死的,那张脸如果长在女人身上,那就是祸国殃民的种儿,可如今长在这个男人身上,只能用一个词形容——“祸乱众生”! 突然觉得鼻子里有热乎乎的东西缓缓而出,不是要流鼻血吧——顾不上别的,赶紧把酒坛往他面前的方几上一墩,两个手指紧紧捏住鼻子。 “你是谁啊?谁让你进来的?”玉兰突然高亢起来的声音就像突然发现谁抢了她男人似的。 “小翠突然肚子痛,我就替她送来了,你们慢慢享用!”我把慢慢享用四个字说的极其慢,好好享用去吧,哼哼…… 虽然这个男人确实很诱人,让我几乎流鼻血,你也不能因为长得帅就欺负我婉儿姐姐,小样,整不死你! “这坛酒是厨房的方管事给你的吗?” “是的。” “好了,你下去吧,没事就别上来了。”玉兰甩手。 “好!”废话,让我走,我还等看好戏呢! 悄悄躲在门外角落里,听里边玉兰劝着那男人饮酒,那酒里被我放入了一些调料,其实就是一些导致皮肤过敏的无味药粉,这是我托大梁买回来的,本来是想调配一些治疗水土不服的药(刚来到都城,有些皮肤过敏的反应,那药粉只要入了酒被人喝了,那就是再好的皮肤也会过敏的,哈哈),这次我就全部倒进了酒里,这下可有他们受的了。 玉兰柔媚的劝酒声不断,从偷听的状况看,两个人都喝了不少。而且,我怀疑,那酒里可能已经被玉兰动过了手脚了,八成是放了春药,否则她怎么死皮赖脸的拼命劝酒呢?! “庄主,奴家不胜酒力了,奴家……”我挑起一角纱帘,见那玉兰已经被春药所惑,而且我放的药末怕也起了效果,她正双手抓挠裸露的皮肤,一层层的小红疙瘩已经出现了。同时,她已经半褪衣衫,欲靠向身边的男人。只是,那男人怎么回事,连点反应都没有,他难道没喝,明明听见碰杯喝酒声的? 我不解,待再看时,发觉他忽然倒在地上了,难道是这男人没酒量?! 我悠然跨进去,玉兰狼狈的样子,浑身的欲火,却因身边男人的昏迷儿无处下手。 “真是自作自受!”我对她没有一点好印象,“要男人也不必用这么下作的手法吧?” “你,你给我滚!”玉兰气急败坏指着我。 “我不走,我得在这看着,万一你把这位人见人爱的帅哥强奸了,人家寻了短见怎么办?” “你,你,我一定告诉玉主子把你撵走!”她咬牙切齿,猛的抓起一个花瓶朝我冲过来。 没想到她动作这么迅速,我离她太近,想躲却来不及了,心里出现一个认知:疯狂的女人惹不得! 只得听“噗通哗啦”,那花瓶碎了,却没摔倒我的头上。 睁开眼一看,倒在地上的换成了玉兰,刚才还倒地昏迷的男人此刻正站在我对面两尺外,“被她强奸我当然不干,不过,要是换个人我倒有兴趣!” “你,是装的!” “我要是不装你怎么能进来呢,居然往酒里撒了火岩粉?怎么,我们有愁?” “没有!” “那为什么?” “不为什么,看你不顺眼!” “可是,我刚才看见你口水都掉出来,鼻血也出来了呢。” “干你屁事,我最近人参吃多了,上火不行啊!” “呵呵,记住啊,是你惹我的!”他一个漂亮的纵跃,直接从二楼的窗户飞出去了。 惹你怎么了,怕你啊?!你还能吃了我,不过话说回来,被这样的美男吃了MS是我占便宜. 第六章 又来了 我坏了玉兰的好事,估计她肯定在玉蝶姐姐那里说了我很多坏话,因为这两天玉蝶姐姐天天找我去训话,训话内容如下: 琴丫头,在这里就要遵守我的规矩,不要跟我玩心眼,在你还没正式成为当家姑娘时要谨言慎行,少树敌。 还有,如果与其他姐妹有了纠纷不要暗地里出黑手,尤其不能坏了人家的招牌,姑娘都是靠身子脸面吃饭的,你,明白吗? 另外,不许单独会见客人,尤其不能外出。 最后,她语重心长、苦口婆心的说“丫头,你就让我省点心吧,最近事情这么多,我也不能老看着你啊。玉兰跑我这里来哭诉,非要把你撵走,我好不容易才安抚下,她确有些嚣张和冷酷,你不要再惹她了。” 哇塞,总之,是左一个不许又一个不许的,我频频点头,态度非常合作。 今天甚是奇怪,我都偷了半天懒了,为什么玉主子没派人找我呢?我心里一阵不塌实,干脆她不找我我去找她好了。 玉姐姐住的屋子是第三层院子的正房,我顺着回廊穿过去,老远就看见她背对着我和一个男人说话。我离着他们十几步远的时候就呆住了,你说为什么?因为那男人太帅了,他那眼睛、鼻子、嘴巴、耳朵——MYGOD,我张大嘴巴,不知道是激动还是激动,鼻孔马上一热。 这是第二次看见他,又不争气的淌了鼻血,只好微仰起头。 那个突然提高的男声传过来:“玉馆主,何时收了新姑娘,可一定要介绍我认识啊——” “呦,您吩咐的,就一句话,您告诉我,看上谁了,我马上叫人去请。” “馆主错了,不是我看上她,我看是她看上我了。”他的手指向后一指,玉碟转过身,看见了我。 “姑娘,我们这是第二次见面吧,人参虽好也不要吃那么多呀!”声音带一股挑衅的味道。 玉蝶姐姐冲着我挤鼻子弄眼,她哪知道我现在完全失去抵抗力,就是拿棍子赶我我也走不动啊。 玉姐姐见我痴呆愚笨的样子,说:“这丫头是我新收的打杂的,脑袋不太灵光,您别见怪。”说完,还顺势点了我脑袋一下,力道很大,是让我赶紧滚蛋。我也想走啊,因为这样捏鼻子仰着头的姿势实在是丢人。 “我说呢,怎么大白天老是梗头仰脖的,还以为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原来只是个傻子。”他嘴角牵出一抹笑,很阴险的笑。 “你说谁是傻子,我刚才扭到了脖子,总之每次看见你都倒霉——不过,看在你长的帅的份上,我不跟你计较。不过,你长的帅就可以随便欺负人啊,既然相中我婉儿姐姐为什么还去玉兰那里,要我说,你就是用情不专的花心萝卜。” “哦?!”他眉心跳了跳,“怎么,原来是替人打抱不平来了?” “那倒不是,只不过来告诉你些做人的道理。” 玉蝶姐姐拽了拽我,对着那人陪笑,“少庄主别跟个小丫头一般见识。” “玉馆主,我觉得她很有趣,我对她有兴趣。” “少庄主说笑了,她还没经过教导呢,哪能入您的眼啊?” “馆主差矣,被教导了可就失了味道了,还是原装原样的好。”他那一副嘴脸仿佛我就是他嘴边肉了,“如果我没记错,你叫小芹,哪个芹啊。” “玉琴,琴瑟的琴!” “芹菜的芹!”我和玉姐姐同时应答,答案却是两个。 那人爽朗的笑起来,一张笑脸灿如明月,晃的我眼花。 “馆主,今天还去玉兰那里吧,就让这个玉琴和我一起去吧。” “不行,今天去婉姐姐那里!”我得为姐姐争取啊。 “这可由不得你说了算!”他说完大步向前走了。 玉姐姐冲我一努嘴,我只好在后边跟着,他是故意要这么做的吧,知道我替婉儿争取,所以就不给我这个面子。 玉兰的皮肤已经好了,知道他过去,薄施粉黛的一张脸上眼角眉梢都笑开了花。只是见了我后略一症,“你,怎么又来了?” 我瞪了她一眼,浅薄的女人,你以为我愿意来啊?! “哦,是我让她来的,她比小翠漂亮,我们轻舞曼歌,让她在旁边伺候,不是挺好。” 玉兰的脸转过去,蜜意柔情,简直能让人淹死。让我伺候,要不要我给你们拍个实况转播啊? 我在他身边站着,只要看他杯子空了,我就往里边倒酒,怀里抱着的半坛酒都空了,这家伙看来酒量真大啊。不过,眼下他是真有点醉了,身子都有些晃了。 “玉琴——呵呵,不错,很好。” 鬼知道他说的什么啊,我看他醉的可以,心道这是你自己找醉不是我灌你的,那就便宜玉兰了,本来是想让婉儿姐姐慰心的,要是我有自己的房间,哪能便宜别人了啊?哎,想想——望着那人醉憨憨的样子真有点垂涎欲滴。 我和玉兰费力的将他弄到床上,他的身子沉重的跟山似的,踉跄的扶住勉强挪到床边,还没等站稳,这座山就把我压在了身下。 被他一动不动的压着,气都喘不上来。那人闭着眼八成拿我当软床了。 “兰姐姐,这次可别怨我坏你好事了,你赶紧拉开他呀。”其实不用我叫,玉兰已经在拼命往起拉扯了,只是她那点力气太小了。 也不知怎么被他一哗拉,人就瘫软在地。 “呵呵,我警告过,是你招惹我的!”他那双手灼热的烙在我脸上,轻轻捏了下我的鼻子,呼吸一下子就浊重了,一只手掌有些犹豫的放在我的胸上。 “你,你不是想在这里吧?这是玉兰的房间?”我知道这个人对我有了欲望,这很正常,我不反对,不过在玉兰的眼皮底下我可不习惯。 “怎么,你好像一点也不惊讶!” “惊讶什么,男欢女爱有什么惊讶的!”我回击。 “哦,真不愧是在这里讨生活的。”他的手收了回去,身子一翻,我也立刻坐起来。 “玉琴,你知道为什么我不去婉儿那里了吗?”他忽然问我。 “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让她痛苦,既然不能给她爱,就要断绝她的希望,否则便是害了她。” “这么说,你知道婉儿姐姐喜欢你?” “当然,她是个很好的女子,只是我不会爱上她!” “是吗?既然她很好,为什么不尝试接受,你都没试过怎么知道不行?” “你倒是很热心啊——好女人很多,我要一个个的试那得很多年才试完。”他忽然一下子从认真变成玩笑的语气,“况且,说不定我已经发现了值得我接受的人了。” “是吗?你可别说是我啊,我该幸福的晕过去了。” 拿心中的感情来开玩笑,有时开的有时又开不的,这两句话说完,那人就像上次一样,脚点着窗棂越上了屋顶,眨眼没了人影了。 第七章 先做诗后做事 早上喝了一碗冰糖莲子粥,不知为什么肚痛难忍,我这个人一向皮实,身子闹个感冒发烧的从不吃药,可这次肚子痛的浑身淌汗,等到我意识到不对劲的时候,人已经快不行了。奶奶的,谁陷害我,这个意识一闪,人就疼昏过去了。 待悠悠醒转,发现两只手都被人握着,左手是婉儿姐姐,右手是那神秘来客。玉蝶黑着脸,正对着大夫吩咐。 “玉蝶姐姐,我这是什么毛病啊?” “你被人下毒了,断肠草!”玉蝶一点也没隐瞒,直说。 “谁啊?”我声音高了八度。 “是玉兰那蛇蝎女人,本来我对她是留心的,知道她不简单,没想到她却因为妒忌对你下了手,断肠草,如果不是心怀不轨者怎么会携带此物。”玉蝶姐姐愤恨的说。 “潼安城内绝没有此种毒药,玉主,我猜她肯定是江湖中人,怕是来历还不简单。”神秘客人皱着眉,在我看来,他连皱眉都那么有魅力,真没救了。 我将左手从婉儿姐姐的手心里抽回,望着她哭红的眼安慰的笑笑,再准备抽右手,使劲,没抽回,再使劲,发现被人抓的死死的,遂作罢。 不过,显然我的动作已经将某人的作怪意识唤醒了,那只手已经被一双大手握紧,根本不管旁边有人没人,“啧啧”赞叹:果然是双巧手,指如削葱,柔若无骨。 屋子里,玉蝶姐姐、玉婉姐姐都在,这人怎么这么大方啊? 不过,他这么一来,三个人就都知趣的出去了。 “玉兰怎么样了,查出她的问题了吗?”我问。 “没等查呢,她吞金自尽了。”他目光牢牢的盯住我,“真怕你出事!” “我没事,命大的很。对了,你到底叫什么名字?” “怎么,玉蝶没告诉过你吗?”wωw奇Qìsuu書còm网 “没有,我又没问,她怎么会告诉我!” “那我也不告诉你了,你慢慢猜好了。告诉你,我明晚再来。” 还没等我回过神来,那家伙已经不见人影了。 要说年轻就是好,昨天还虚弱的需要趴床上休息的我今天就活力四射了,这两天,玉蝶姐姐拼命的给我补,我开玩笑对她说,要是馆里的姑娘都照这么吃,那就把她吃穷了。 “你个小没良心的,本来我不舍得这么快就把你交给男人,可谁让人家看上你了?奇怪,平时眼高于顶的人怎么就看上你了呢?哎——把你给她也不算亏了。” “姐姐说的是谁啊?” “你还跟我装傻,你敢说你对人家没意思,我可是知道你对着人家流了两次鼻血!” 玉蝶没说他的名字,我也没问,怕问了反而多了层身份的隔膜,这样单纯的吸引不是更好嘛。 夜晚,玉蝶姐姐给我准备了自己的房间,房间漂亮宽敞,柔软的缎面锦被,水红色的床帷称着一层白纱,我,此刻正端端正正的坐在梳妆镜前,听着玉蝶姐姐的唠叨。 “我问你,你可是处子?” 我愕然,怎么回答,我怎么知道这具身子是不是处子啊,我的脑袋里没有半点关于这具身体的记忆?不过按常理应该是的,于是肯定的点点头。 “好,那我就得告诉你些初夜的常识。”她一边给我梳头上妆一边叮嘱着那些她自认为该交代的秘事。 等到我听的快睡着的时候,她终于说完了。 “玉琴,婉儿让我告诉你,其实她很开心,说你不必再为她挂心了。” 所有的信息,只有这一句对于我来说是有价值的。 终于把婆婆妈妈罗罗嗦嗦没完没了的快神经质的玉蝶姐姐送走了,我关上房门,赶紧对着梳妆台上的镜子察看自己的妆容。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我现在被玉碟一打扮,还真有点仙女下凡的味道。啧啧,也配的上他了。 我坐在床边万分期待。 门关着,为了保持平静,我在屋里来回走动着。 窗子“倏”的开了,一个人影飘进来。 “谁?” “怎么,看你心神不宁,是很渴望还是很害怕?”来人闪身,鬼影似的,灯被吹灭了。 “好像阁下不是我要等的人!”我听出来了,声音不是他,倒像是另一个人。 “是吗?你这么快就找到可以让你如愿的人了吗?” “玩笑的话你怎么也当真了,我今天有客人,你还是走吧!” “如果我不走呢?” “你来玉颜馆捣乱也没打听打听自己有几个脑袋?” “呵呵,我就是因为担心没多长个脑袋才到现在出现,跟我走!” “不!”我坚决的回绝了,这个人一接触即让人如入寒窟,虽然长的清秀俊美,可惜不适合我。 来人根本没听我说,扑过来就抱起了我的身子。 “什么人?”终于听见了他的声音,我心落了地,两个人都会武功我知道,只怕会有一场争斗。 黑影放下我,二人相继跳到院内空地,话也没有就动起了手。 这边一有动静,馆里的打手们就都惊动了,那黑影不敢恋战,抽身跃上房檐,两个燕子剪水,已经没了影子。 等他回了房间,朝我展开了邪魅的一笑,“很好,运动前的热身!” “怎么也不问问我刚才那人是谁?” “相交不深,毫无意义的人管他做什么。” “你知道他是什么人?你能从武功套路上看出来吗?” 我肯定是武侠小说看多了,这个时候问出这个问题简直太白痴了。 “你的小脑袋每天都想些什么,现在不要再走神了,我可是花了很大的代价才进的这个房间啊!听说馆里的姑娘个个风华绝代,技绝一方,不知琴棋书画,玉琴姑娘最擅长哪种?” “是吗,那真太可惜了,你肯定觉得不值了!”我瞪着他,“我最擅长吃喝拉撒,你说的那些个一窍不通。” 他哈哈大笑,“那琴姑娘可曾读过书?” “读了廿个年头。” “我从小最喜欢诗词,姑娘既然广读诗书,可否赋诗一首?” 我真想拿棒槌敲开他的头,看看里边是不是糨糊?花了恁大代价就是来听我胡诹的?都啥时候了,还他妈作诗,当我曹植还是骆宾王。 见我不吭声,他随即说:“请姑娘以‘玉颜馆’为题吧,熟悉的东西容易有灵感!”看来,这诗我还非作不可了,再不做,就下不来台了。 “公子,我这诗已经作完了。” “怎么,姑娘连思索也不用。” “不用不用,作湿的事情我两岁就会了。请公子听好。” 卜算子&8226;玉颜馆 潼城寻旧巷, 赫赫有玉颜, 往来知心能有几? 流水复高山。 红尘挽旧梦, 素手弄琴弦, 莫道他人不解语, 原是玉中仙。 他沉吟着,默默看着我,眼神里的东西我没读懂。 十秒后,他粲然一笑,“姑娘的诗作的果然好。不知姑娘可否再作一首,就以我为题材如何?” 我已经被他折磨得彻底失去了耐心,你要想听诗去赛诗会好不好。 “远看象潘安,近看象杨谰,是女还是男,今晚解谜团。” 这下我看你还酸文假醋!果然,他听了我的歪诗,狂笑起来,将我拦腰抱起:“让你检验一下,我是女还是男!” 一股钻心的疼痛,我没吭声,十只手指早已嵌入他的肌肤。我还没来得及去体味这种身心被攻破的感觉,已被他带入了疯狂的云雨之中。 我积蓄了数日的火被狂热的燃起,不再去想什么。 感觉到他的疯狂,仿佛积压了多年的情欲一下子倾泻在我身上了,不过,我并没有输给他,哈哈,因为我的火也积压很久了,算是打平手好了。 望着眼前这张脸有点舍不得闭眼,不过,困的要死,不能再被诱惑了。 醒来,我一个人。他已经走了?无情无义,我骂了一句。 想起床,浑身酸痛,没有力气,只好又躺下,这就是放纵的后果。 床边的小柜上有张纸,不知写的什么?我抓过来。居然是我的画像,画的我的睡姿,睡着的我有种梦幻的美。旁边题词:赠玉中仙。呵呵,这人还会作画。 我已经预备好要再听玉姐姐的紧箍咒了,可还是没想到,她的紧箍咒这么厉害。从早上开始直到晚上,她就一直在我房间说个不停。 期间,被我劝说喝了四次水,上了五次茅厕。不过,我也终于明白了一些事情,我似乎中奖了。 首先,我可以从现在开始直接升级为馆内头牌,姐姐说我以后可以不受她制约。 其次,昨晚的男人是位惹不起的人物,但从现在开始,确切的说是从昨晚开始,他就将终身做我的奴隶。因为玉颜馆的规矩是只要有人破了姑娘的处子身,便要签卖身契给该女子,终身听其驱使。 再次,我新收的奴隶身份是武林第一庄的少庄主,本姓为庄。 最后,我的新奴隶与馆主达成协议,我不再受馆里约束,是完全的自由职业者。 天,我肯定这不是做梦,有帅哥大款做奴隶,而我又成为了自由职业者,这在以前的我是做梦也不敢梦到的事情啊。上帝,佛祖,我一定给你们烧香磕头。 “玉琴,虽说如此,姐姐还是得提醒你,那少庄主并不好相处,你还是小心点好。其实,他以前经常来我们这里听姑娘唱歌抚琴,从没留宿或对哪个姑娘倾心过,你知道的,连玉婉也留不住他。而且,他知道我们馆的规矩,恐怕也心存了忌惮,这次破例,估计是看走了眼,以为你是风月老手。不过,我都曾经险些以为你不是处子呢,瞧你那风情万种处处留情的样子,比我当年还厉害。还有,早上大梁拿了你昨夜的落红帕子给我,我要求他签这卖身契的时候,他倒很痛快。只是当时,他看见大梁拿着你的落红帕就很不高兴了,差点和大梁打起来,我好说歹说才劝住,本来呢,帕子我们是要保留在馆里的,不过,他说我们保留这个也没意义,非要带走,我没办法,就送给他了。” “大梁和他打起来,我倒不担心大梁吃亏,当年,大梁和他爹也是打平手的,我就是怕把东西打烂,把客人吓跑。还有,你以后凡是自己看上的客人就和我说一声,我替你安排,可不能再和以前一样,贼眉鼠眼的到处乱蹿。你现在是第一红牌,露个脸就行,注意要时刻保持矜持的笑容,不要对客人抛媚眼。还有……” 神哪,救救我吧。 第八章 这个庄生是真的 日上三竿,我懒懒的爬起来。 “小翠,小翠!”玉兰自尽后,小翠就被分配给我了,那丫头和我有一个共同点,早上赖床,不过,她还有两个毛病,就是中午瞌睡,晚上磨牙,总之那是绝对的极品丫头,打着灯笼没处找去,我怀疑她以前在玉兰那里是怎么当差来着,不过,奴从主性,我这么懒,她估计就学会偷懒了。 等她急火火的跑过来给我梳头,日头就又跳了半竿。 “小翠,我太无聊了,你帮我想想办法吧?” 小翠摇了摇头,“等少庄主回来就好了。” 这丫头一点也不理解我,那死人要不回来了,我还坐化成望夫石了。 提起我的新奴隶,气不打一处来,奴隶嘛,得有点奴隶的样子,时刻在我身边听从安排,现在可好,一夜之欢后就跑的没影了。发髻梳好后,凉水净了面,混沌在睡眠中的脑袋立刻清明了许多,仔细想了想,那一纸破契约又有什么意义呢?就是我们现在的婚姻关系有着红色的证书,有法律的保护,有道德约束,还不是说解体就解体的,哎——那些写在纸上的文字的东西按了手印签了章,只不过是为了留下一点可以做明证的物件,这些物件只在有目的人那里才会有价值,于我和他之间,那根本就是毫无意义。 现在,我在玉颜馆成为了头牌,并享受了充分的自由,其唯一的好处是早上不用按时起床了。有时看见顺眼的客人,只要玉碟去问,准是人家有相好的,让我不要与别的姐妹争。 这两天,我转移目标,观察大梁每天出去和回来的时间都很有规律的,就央求他带我出去。他根本就不搭理我,对我那套胡搅蛮缠的功夫具有极强的免疫力。玉碟姐姐更是加强了对我的监控,只要我超出她的视线几分钟她就开始发动姐妹们找我,我简直被折磨的快疯了。我怀疑我的新奴隶给玉碟灌了迷魂汤。 从香榭园出来,我远远的就看见了大梁,他今天好象比每天回来的时辰要早的多。我悄悄跟在他后边,想听听他跟玉碟汇报什么。 还没跟出100米,他“呼”的转过身。 “玉琴姑娘,你跟着我干嘛?” “不干啥,我就是想看看你买了什么好东西了?” “没买啥,今天街上很多官兵在巡逻,官府帖出了榜文。” “真的?又贴榜文了,出啥事情了?” “听说是在找太子的师傅。” 啊?太子的师傅? 我的天,我还真是乐不思蜀了,太子那边怎么给忘了。我得赶紧想办法出去呀?没别的办法,直接去找玉碟吧。 “玉碟姐姐,你不知道,其实我是太子府的丫鬟,因为实在是受不了清静无聊的生活才跑出来的,现在得赶紧回去了,要不然全家都遭殃了。” 玉碟盯着我,我也用无限真诚焦虑的目光回视她,我俩就这样对视了许久。玉碟舒了一口气,缓缓的说:“看来,你也不象撒谎的样子,那你就回去吧,不过,你记着,你还是馆里的头牌,想回来随时都可以。” 太子府还和以前一样静悄悄的,门口的两个卫士见了我,有一个“噔、噔”就往里跑,一边跑一边喊:“太子傅回来了,回来啦——”顿时,从四处冒出来的人们就都跑出来了,拿扫把的,扛米袋的,端花盆的,各人都放下了手中的家伙,奔过来看。我又不是第一次来,也不是国宝大熊猫,这么激动干什么? 管家迎过来,“琴师傅,您可回来了,太子爷今儿从宫里一回来,见您不在就发火了,我还没见他发过这么大的火呢,您赶紧瞧瞧去吧!” 我直接奔太子议事的偏殿去了。等一进门,才发现跪了满屋子的人,太子坐在上边黑着脸,一言不发。原来,白羽生气的时候这么渗人! “太子,你——这是所为何事?”我进了门,赶紧出声。 太子听见话音,猛的抬眼,脸上掠过惊喜,“师傅,我刚回府本来想来向师傅请教,却听说师傅出去数日未归,心里着急,正在审问这些家丁侍女,若不是他们粗心,待师傅不周全,师傅怎会出去这么久都不回府?” 白羽原来还会旁敲侧击,这是变相说我出府时间长,没有向他汇报。他哪里知道我早就乐不思蜀了。也不对,这里不是我的蜀,总之是早把这个挂虚名的太子傅扔到九霄云外了。 “你们都出去吧。”他朝一地的人挥挥手,稀里呼噜,二三十号人都出去了。他从主位上走下来,亲热的拉住我的手,“这几日事情多,实在没时间陪师傅,师傅没生气吧?” “没有,太子当然要以国事为重,我这稼穑之师不能为国分忧实在是惭愧。”哎,这样跟他说话够累的。 “师傅这段时日到哪里去了?” “我呀,恰巧在都城遇见了以前读书时的同窗,所以与他叙叙旧,畅谈了几日。”撒谎我是脸不红来心不跳,无他,惟脸皮厚! 偏殿上,我和太子围坐一隅,太子明显憔悴下去的面庞大概真是忧心国事所致。他谈到了治国,对我这稼穑之师谈治国真不知是出于有心还是无意?他启开话头,侃侃而谈,从上古三皇五帝开始到前朝覆灭,明君之流传千古,昏君之败国败家,朝代更替的战争,后宫干政的弊端等等,他说出了很多独特的见解,听的出来,这是经过了很长时间的思考的。而我,在倾听的同时,简单讲了些为君的策略。 我发现,白羽的思维很敏捷,能一下抓住问题的要害,对我说的一些他不太明白的道理,总是要刨根问底。而可贵的是,他的一些理论的出发点真的是从土地里长出来的,是农民生活中带给他的体验和感悟。他说,作为未来的君主,他总有一种危机感和紧迫感,总怕自己做不好这个皇帝。我告诉他:这种感觉是对的,也是好的,这说明你是有责任感有使命感的明主。其实,你的子民对你的要求并不高,他们只需要能吃的饱饭,穿的暖衣,读的起书,生的起病,有一个安全的塌实的生产生活环境。 他问:什么是安全的塌实的生产生活环境? 我告诉他:比如税收,如果农民辛辛苦苦一年的收成都交了税还不够;他们就活的不塌实;比如吏治,如果地方大小官员鱼肉百姓欺男霸女而不能得到惩处,他们就活的不安全。他立刻目光炯炯的回答:只要我掌握了权力,一定能让天下百姓生活安康。是啊,任何一位年轻而欲有作为的君王初即位,都会有轻徭赋明吏治的举措,但长治久安的清明盛世不是一个君王创造的,它需要几代君王的励精图治。所以,作为君王不但要心系万民,而且需要做到忘记自我,一个君王没有私只有公。 “师傅,我现在觉得你虽然年纪不大,但说出话来却都确凿有力,虽然我也读了许多治国安邦的书,却都不如和师傅倾谈更受启发。” 我盯着他,这样一个磊落的真诚的少年。 此刻,我把他当太子。 在此之前,其实我一直把他当庄生。 他被我盯得有些不好意思,嗫嚅半天:“师傅,我——我——其实,想告诉你——我其实——没什么。” ----------------------------------------------------------------------------------------------------- 夜晚来临,院子里挂上了灯笼,屋子里掌上了灯。自从那一刻我真的把白羽当太子以后,便感觉到自己瞬间的疏远。 饭后,他来我的卧房坐谈,我已经不知道要再跟他说什么,两个人相对无言。这时,一个声音从远处传过来,那声音中气十足。“太子,我又来叨扰你了,给我准备什么好酒啊?” 我听到那声音,似乎有些耳熟,不过想来这里不会有我认识的人。 太子听到此人的声音,则满脸的惊诧和喜悦,一边兴冲冲的走出去,一边回头告诉我:“师傅,一会你再到书房来,我给你介绍一个人。” 隔老远的就听见了两个人说说笑笑,我兴致不高,有点懒洋洋的样子,连来的人什么样子也没仔细看看。 本来因为刚才和太子的聊天就有点心绪烦乱,这会跨进门,目光都没找到焦距的落点。 “那——这位就是太子傅了。学生拜过。”来人向我伸出一只手,我条件反射的上前握住。 等抬头一看,呆住了,怎么是他?你道来人是谁,正是我新签约的奴隶。 “这位是我的义兄,义兄,这位就是我向你提起过的我的师傅琴木木!”太子热情的为我们介绍。 “哦,”我赶紧抽出自己的手,“不知公子怎么称呼?” “在下庄仲生。” “我认识师傅的时候就是冒用了义兄的名字。”太子笑吟吟的解释。 “是啊,太子说您不但博学多才而且身体力行劳作耕种,实在令晚生万分敬仰。”他一脸诡异的笑,望着我。 我忽然很郁闷,觉得自己掉进了一个怪圈里,如果庄生就是我原来意识中的那个农民,如果白羽就是太子,而太子和我没有关系,如果那超级帅哥不是庄生,只是我在玉颜馆认识的那个人,我都不至于这么迷糊。现在,此时此刻,我的意识存在和现实存在不能完全吻合。我有一种意识割裂感,找不到一种真实的状态,我已经不能分辨对这两个人的感觉到底是什么了?我的意识中出现了以下几个模式: 一、庄生——农民——桃源村最初的印象,温馨而深刻的回忆,塌实的农民生活; 二、陌生人——少庄主——玉颜馆欲望的满足和诞生快乐的园地,超越物质的欲望生活; 三、白羽——太子——太子府空降的太子傅,陌生的空洞的生活; 四、庄生——少庄主——太子府真的庄生,完全不能重合的形象。 当我印象中的一和三在现实中重合,带给我的冲击已被我轻巧的回避了,那个我熟悉的憨厚而不善言辞的农民能够让我内心安详,他不是庄生是太子,我还没来得及去消解的时候,另一个与我有了肉体关系的我倾慕的男子,曾经带给我快乐体验的人是却真的庄生。我现在情愿真的太子是农民,而真的庄生是太子,可是生活就是这样的爱开玩笑,我生活在四个幻影的交替里,一时不能自拔。 第九章 双面脸孔的生活 清冽的晨风吹拂面颊,将空气中的青嫩的竹草气息送进鼻孔,这处竹园是我昨天发现的,在太子府里最东侧的一处角落,细竹均一人多高,青翠欲滴,有风吹过,竹叶飒飒的响。竹园把着最东侧的院角,除了早晚打扫和夜间的巡查,很少有人来。 我在竹子的包围中,独坐在一个竹椅上静静的毫无声息的发着呆。现在,我小心翼翼的面对身边的两个人:太子白羽、奴隶庄生,心总是被高高悬起。我在庄生的目光中不知所措,又不得不极力坦然的面对白羽,他们的身份让我混沌,我的身份也被他们做了不同的认知,所以我得极力伪装好自己,不让麻烦出现。 “怎么躲到这里来了?真是会找地方,翠竹掩映,人迹罕至,适合男女私会!” 是庄生,他突然出现,我想安静也不可能了。 我随意的瞥了他一眼,没出声。 “太子傅现在看见我,连话都没有了?”他逼问。 “你想让我说什么?庄主?”其实我真的很烦,局面不好控制啊! “你不是曾经叫太子作庄生,如今也可以这样叫我——” 他的手犹疑的想放在我的肩上,终究又收回去了,我们之间夹隔着太子了,一切就有些变了样。 “你让我怎么办?——怎么办?”他突然问我。 “啊?!”我愕然,没想到他会突然爆出这样的激烈情绪,“顺其自然好了。”我轻轻的叹着气,不想再与他逗留在竹园。 这天夜晚,我提前从三人会谈中撤出,说要回屋休息,因为实在是感到有些辛苦,拿不出以前无所畏惧的劲头面对自己的内心。 屋子里明煌煌的,我有些烦躁,把所有的烛火都熄灭了,把外屋的丫鬟也谴走了,一个人坐在黑暗里呼吸。脑子里空白一片。感觉到身边一阵风扫过,我知道是是他来了。 “在想我吗?” “不,我在享受一个人的孤独!” “玉琴?太子傅?你到底是谁?到底叫什么名字?从何而来?” 这是第一次有人当面问我的身世,我惶恐不安。是为这个问题,也为这个提问的人。 黑暗中我知道他看不见我的脸。 “我就是我,我也不知道要从何处来要到何处去。” 是啊,一个突然横穿入这个时空的生命,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凭空出现或凭空消失,对周围所有的一切都不能太认真了吧。 庄生轻轻的揽住我的肩,“我不管你是谁,我只知道你是我的。”他的气息微微的吹在我的脸侧,那双凝视着我的眸子蓄满情之浓药,那药被我植入又慢慢化在他的心里,一点点的侵蚀了他的灵魂。 我望着他,无可挑剔的五官,一头紫色的长发束在脑后,眉毛轻盈的挑在一双美目上。 “你是我的!”他喃喃的低语,双臂将我紧拥入怀。 有一个男人深情地宣布你是他的,这曾经是我的一个渴望。但这个渴望到现在已经从沉甸甸的心底消没了。 “你是庄生,却不是我曾经认识的庄生,所以我们需要再认识。还有,刚才你说错了,我不是你的,但你是我的。”我调皮朝他晃了晃那张契约,我在向他示意那一晚的真实。 已经不用再说什么了。 他温柔的解开我的衣衫,动作轻柔,仿佛我是一件易碎的珍宝,一双柔唇轻点着我裸露出来的肌肤,和那日的饥渴和狂躁判若两人,“琴儿——”柔柔的低诉声:我遇到你了,你和她们都不一样,你知道吗?所以,当我在玉颜馆醒来的时候,我非常害怕,我一直害怕自己陷入情的沼泽。我曾经千方百计的让自己变的无情无义、玩世不恭,可最后我却站的你的床前迈不动脚步。我在心里对自己下了无数次命令,如果不在你醒来前离开,我就万劫不复了。 他的吻断断续续的落下来,一种原始的冲动开始在我的身体里流窜,爱以最亲密的方式进行着,我在飘渺的云端里释放着身心的快乐。 爱燃烧在他专注神情的眼眸里,他热切的诉说着那份心底的煎熬:从来没有人象你一样,只因一面之交一夜之缘就深深刻在我的心里拔不出来。那个清晨,我努力从心里向外拔你,可我对自己无能为力。我跪在你的床前画你,你知道那张画费了我多少的心血吗?我把心留在那幅画里面,留在你身边了,你明白吗?我曾经很痛恨玉碟馆的那个混帐规矩,觉得毫无道理,可是当玉碟拿着你的落红帕的时候,我甚至有一种喜悦,我看到了那张帕子,然后愉快的签下了那张协议,我知道我一辈子都不会离开你了。但是,我毕竟是武林第一庄的少庄主,父亲早已不问武林中事,我每次最多出庄一两个月就要回去,所以,我必须回去了。这些天,我拼命的忙,希望把庄内事物尽管处理完,也让自己忙的没有时间去想你。可是,当我回到玉颜馆。玉碟竟告诉我你是太子府的丫鬟。我和太子早就认识,而且已结拜成兄弟,我觉得我和他去要一个丫鬟是很容易的,可是我没想到你是太子的师傅,没想到…… 他喘息的低语声断断续续,让我的心一下子揉进了许多的沉重和压力,我只好沉默,不知道用什么来回应他。 于是他也沉默了。 过了一会,他忽然又变了个人似的,以神秘的语气说:“太子昨天告诉了我他的几个秘密,你想知道吗?” “什么秘密?”在桃源村的时候我就知晓太子有秘密,现在庄生要告诉我,我还是有些好奇。 “第一个,太子说他有些撑不住了,尽管他很努力,但有些事情国师都没有办法解决,所以他觉得无力回天。第二个,他说偶得了你这个师傅,觉得上天在帮他,所以他准备让你入朝。第三个,他最近发现自己似乎有断袖之癖。” 太子的三个秘密是什么意思,我当然清楚,太子的任何一个秘密都是与我有联系的。 哎,或者纯粹的轻松写意的穿越生涯到此就结束了吧?那么,我也不该早早的就把自己束缚住了,为什么非要去想那么多那么远,那许多的未知就留到无法预测的来日吧,也许,享受现在更重要…… 我的心打破了自己制造的樊笼,手极细致极温存极爱恋的滑过庄生的背…… 第十章 随太子入朝 早饭毕,白羽和庄生都已经坐在客厅等我,我们今天要谈的是朝廷大事。 卫朝,卫文帝为开国皇帝,曾做过燕朝的宫廷侍卫长,后带兵推翻了燕朝的统治,数年前文帝忽然撇下家国云游四方去了,现在的国事基本由太子处理,而国师辅政。因为太子年幼且还未正式登基,所以国师主宰朝政多年,诺大的卫朝基本都由他一人打理。而目前,最大的困境是地方州府已经完全不受朝廷的管理,各自为政,税收不上交,擅自招兵养兵,扩大地方军备,大有割地自立、甚至将朝廷取而代之的趋势。 地方势力的总后台都是当时与文帝一齐打天下的有功之臣,天下初定后,皇帝对他们封王封侯,并派到各地以稳地方,但他们逐渐居功邀宠,对朝廷政策更是阴奉阳伪。并多次要挟文帝要求自立为王,不受朝廷的管理。文帝心灰意冷,却无法硬起心肠来征讨他们,天下初定急需百姓急需安定的生活,因此文帝便请了一位国师入朝总理朝政并辅佐太子,自己就当起了鸵鸟。 自从文帝走后,那些地方王侯更是肆无忌惮了,可以说是根本不把年幼的太子放在眼里。 当朝国师对他们的政策基本是安抚和拖延。但据说,这位有异能的国师对任何方位的异动都有感应,所以,只要有人预备叛乱,都会在起兵之前接到朝廷的旨意,称其是朝廷栋梁,为表彰其忠勇,特赐封号、金钱、美女。这样的办法用了之后,确实安定了几年。但最近,似乎各地王侯之间达成了协议,对朝廷封赏一律不受,以一字并肩王李巍为首的人,更是提出“天下轮流坐,有德可居之”的口号,暗中调动兵马,大有迫皇帝擅位的意图。 我听了太子的叙述,哭笑不得:“糊涂!软弱!这样的政策简直就是在向人示弱,你弱他则强,不等着人家打你呀?这个国师即使真有异能也不是这样的用法啊?这和南唐李煜有何区别?以钱财美女换天下安生那是不可能的。白羽,你这些年在做什么?” 我逼视着太子,语气严厉而苛刻。 太子似乎被我的语气所惊,声音一下子轻细了:“为免引起他们的注意,国师不让我公开露面。以前保卫都城的士卒很少,经过这几年的努力,又多招了几倍的人,都在不断的训练。但是,还是杯水车薪。没有地方的税收,一直以来朝廷的收入都很成问题,我不知道国师怎样在维持着朝廷大小官员的俸禄和日常开支,还有那些士卒的给养开支,这些问题他没有跟我说过。12岁以后我的大多数时间都在皇宫外,出了都城很少有人认得我是太子的。我做过很多事,私塾里的先生,贩夫走卒,渔民农夫、甚至官府里的捕快,这也是国师要我去做的。开始我不理解,但当我越来越了解我的子民,越来越深入他们的生活,我才发现,脱了这身衣服,我其实就是他们中的一分子。我对他们的感情越来越深,我不能容忍战火、灾害等夺走他们平静的生活,就象你说的,我很渴望能给他们一个稳定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我恨自己力量的弱小和无能。” 望着白羽,我不能再责备他什么,他实际上才不到二十岁。当世的我,二十的时候不是也傻乎乎的,没有责任和义务强加于我,也根本不思考未来和明天。而面前的太子,已经开始要扛起一座江山,压力和责任是促使人成熟的,而这种成熟在我们年轻的时候尤其重要。 “好吧,我答应你了,我会帮助你协理国事,但是凡事你要听我的安排,不能自作主张,还有,不要干涉我的行动。” 我答应了白羽,因为对他似乎有一种习惯性的难以推脱的爱护。昨天,我吩咐庄生去做些事,他回到他的庄里去了。我知道我吩咐的事情他会办好。 朝堂上一派庄严肃穆,坐在皇位右侧椅子上的肯定是当朝国师。白羽说他叫米漓,这名字起的好——米粒,嘿嘿。不过,瞧此人长的黢黑的,五官和张飞有的一拼,不知是否真如太子所说,有特异功能。 知道我就是太子在桃源村结识的师傅,米漓明显吃了一惊,不过,他倒还客气,我们互相见过礼。气氛有些压抑,所有的官员都愁云惨雾的,我有点受不了。 “禀太子、两位国师,逍遥王在殿外求见!” 话音刚落,一个人未等传诏已经上了殿来,脚步铿锵有力,他的视线大胆的扫视着坐在殿上的太子、米漓和我,最后定在我脸上。 这个逍遥王竟是谭子敬,那个阴冷冰酷的让人心寒的男人。 “王爷久不入朝了,今日有何要事?”白羽没有对他的不宣而入治罪,而是很随和的询问。 “太子殿下,本王近来闲的发闷,觉得没什么意思,听说今天朝上有新太子傅辅政,所以过来瞧瞧。这位新太子傅看着面熟,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他似笑非笑的凝视,只是那笑并未达眼底。 “我今天初上朝堂就得见逍遥王爷,实乃琴某之幸。王爷有礼!”我沉下嗓子,向他很礼貌的见了礼,心道这个人可是汪浑水,深浅尚不得而知,绝对淌不得。 “琴师傅客气,或者我们曾经在潼安城的某个红楼春馆里谋过面也说不定呢!”他继续挑拨着我的神经,就差没明说我在玉颜馆里当过跑堂茶倌的事了。 “给逍遥王看座!”白羽赐了座,那谭子敬一双眼仍狠狠的盯住我。 沉闷的早朝终于结束了,谭子敬离去了,我仍然觉得被一双捉摸不透的视线所笼罩,心下觉出不安,看来,这个逍遥王爷的对我有着一定的影响,这种影响是负面的却也是不可忽视的。 我和米国师随太子来到御书房。我不知道太子都和米粒说了什么,他们似乎都在期待我能解开当前的迷局。 这是一个开始。 第十一章 运筹帷幄 “米国师,有何问题吗?”我看着米粒一副审慎而疑惑的表情问。 “琴师傅,我在担心!”他说。 “担心什么?” “担心你并不是那个能给卫朝带来和平的使者。” “那你放心好了,即使我不是那个和平的使者,我所带来的命运也不会比现在这样更坏。”我知道,米粒在怀疑我的能力。 我向米粒了解了更多更具体的事情,比如军队的装备、给养,朝中官员的背景,以及各路地方势力的后台等等,最后特意提到了逍遥王。 “那个逍遥王是个什么人物,为何如此的狂妄?” “逍遥王是文帝所封,朝中对此人毫无了解,平时乖张怪戾的很,任何人都不放在眼里,府邸与太子府相邻,却从不见他回府,我猜想可能是与文帝有些瓜葛吧!”米粒慢条斯理的回答。 原来,他还是一个谜似的人,来路不明的一个王。 定了定神,我对米粒说: 三天之后我会把我的计划全盘用密信交给米国师。密信我一共写六封,上边都有编号,以后不管我在什么地方做什么事情,你每个月月圆时,就打开一封,然后按照我说的去做,记住,信不要提前看,事也不要提前做。 第三,我不知道在当前这样的形式下,全朝文武有几个是可以信赖的,所以,我所有的安排和计划请国师一律亲自出马,不要交给任何人,以免走漏风声,我们现在是全力以赴,而对手也在厉兵秣马,现在就在看谁先沉不住气撕破脸皮,我们不能给他们任何借口,但也要想尽办法拖延他们。 第四,我以后做什么米国师不要过于干涉,这一点我和太子也交代的很清楚了,我会有自己的安排和计划。 第五,从现在开始,我会和太子、国师一起临朝。 最后,我可以准确的告诉你们,在半年之内,天若不亡大卫,则事必成。 看着米粒还是疑惑不解的样子,我淡淡的笑了:“米国师不必担忧,俗话说没有金刚钻,便不揽那瓷器活。” “师傅,我都听你的!” 白羽在听完我的诸多交代后,一脸的期望、信任、崇拜。他兴奋的拉起我的手,坚定的握住。 三个人走出御书房,望着逐渐阴沉下来的天空,我和米粒都默然无语,白羽则愉悦的向前走去。 唉,他把一个国家的前途都交到他认为最有能力的人的手上了,终于可以卸下担子,恢复些孩童最初的天真了。 这三天,我几乎是不眠不休,我感觉自己就是一台高速运转的机器,我的头脑在时刻不停的活动,我把从所有人身上捕捉到的信息一一在头脑中过滤,分出主次,抓住重点,以一处为突破口,拟订出了一份计划草案,内容大致分六个步骤。我将每一个步骤的计划内容详细的写出,制成六封信笺。 而此三天内,我在早朝上几乎都是旁若无人的呼呼大睡,相信助理国师朝堂瞌睡的美名肯定已经飞遍全国了。 第三天凌晨,国师来到了太子府。 当我把半尺高的信笺堆到他眼前的时候,他有些震惊,有些迟疑。我不能让他对我有半点的质疑,对于一个团队来说,团结和信任是关系到事业成败的。 “国师,大卫朝的存在和灭亡对一个云游之人是没有半点影响的,我之所以做这些事情完全是因为我与白羽有师徒之情,我把白羽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同时如果能让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民免遭生灵涂炭之苦,也是我来此地的一件功德。如果国师尚怀疑我的能力而不能施我以完全的信任,就请不要在这里浪费时间了。另外,我必须要强调的是,对于我要交给国师的这些信,只有我们三个知道,国师如果能替我保存它们,请给予最安全和有效的方式。” 这个米粒,还怀疑我的能力,切,也不瞧瞧你姑奶奶我是干什么的?多大的活动方案我没做过,能难倒我?米粒被我一顿口水给压服了。 为了行动方便,我和太子一起住进了皇宫。我被安排在清明阁,太子在崇西殿,国师则在我旁边的光明阁。 国师最后跟我交了他的底牌,尽管我对他一贯向对手示弱并不赞成,我不得不承认,他几年时间里的暗渡陈仓效果也很显著,的确是花了很多的心思和心血。在我俩的交流中,我真诚地对他说:虽然我们做事情的方式方法不尽相同,但我们的目的是一致的。你所做的一切让我知道,你确实当的起这个国家的国师之称。在如此艰难困苦的内外条件下,你想尽一切办法克服种种困难取得了这么大的成绩,是卫朝之幸是人民之福,你放心,现在我将和你一起彻底解决这些祸患,让他们永无翻身之日。 早朝颁布的一道太子旨意让人们议论纷纷,旨意称太子傅要在都城讲学,凡自愿来参加的读书人,可免费领取午餐一份,尤其欢迎都城学子。讲学地址在都城护城河边的夫子庙内。 夫子庙不大,不过容纳个300来人是没问题的。我信心十足的走进去:靠,就来了十几个穷书生,看那样子都是来混午饭的,顿时意兴阑珊了。等开讲了,我站在中间,那十几个人分散坐在我周围。 一个学生突然问:先生真是太子傅,如此年轻如何能做太子傅? 我不慌不忙的回答:师不必强于弟子,弟子不必不如师。虽然我和太子是师徒,但实则也是朋友,朋友需要互相学习,三人行必有我师嘛。至于说到年轻或年长的问题,各位可曾听过骆宾王七岁作诗、甘罗十二岁拜相,时间分配给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我只不过是把别人撒尿的时间都用来学习了(纯粹胡扯!)。 另一个学生问:师傅来讲学,为何不带书籍? 我看看他,心想,教你们这些二流学生我还用看书,我这样回答:自古真学问都不是看书得来的,当然我并不是号召大家不看书,而是要告诉天下读书人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道理。因为只有在实践生活中,才能有创新的思想诞生,如果一味用书籍桎梏自己,则只能成为书虫书呆子,毫无用处。造纸术印刷术,是读书读来的吗?勾股定理是靠读书发现的吗?这些推动我们生活进步的重要发明几乎都是在劳动人民的反复实践中诞生的,所以我们读书人要眼睛朝下,走到生活中去,向普通的百姓学习。否则,真的就成为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酸文人了。 又一个人站起来了。 我今天就在这里给你们答记者问了,挑战性很强哦。 “请问,你想教给我们什么?” “一切你们需要学习的东西我都教。” “有人说,我们大卫朝现在危机四伏,请问太子傅有这么回事吗?如果真是这样,朝廷能解决吗?” 终于还是有关心朝局的人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危机四伏?不知这位学子有什么证据证明?任何道听途说的事情经过不正确的渠道传播总是偏离了本意,我们的百姓现在是吃不饱还是穿不暖?你看到周围的人都愁容满面的在担心明天没有饭吃吗?没有啊——能吃饱睡好你还担心什么?如果真的有一天大卫朝的百姓吃不饱肚子了,那可是真的有危机了。” “师傅,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为何总是一人高高在上?” “这个同学的问题很有意思,回答起来也很复杂。这涉及到一种体制。天下当然是天下人的天下,所以我们才在各自的位置上认真努力的工作,为天下的稳定尽自己的一份努力。私塾先生就好好教书,朝廷捕快就专门抓贼除害,而高高在上的那个人只不过是在做天下的管理工作,因为天下这么大,没人管理是不行的。他掌握着至高的权力,是因为他的权力能够维持住天下的太平,没有这样一个人天下就乱了,你希望天下大乱吗?或许,几千年过后,我们就可以实现天下人治天下的理想,但现在还不行。” “师傅,我觉得你好象不是卫朝人吧?你说的好些话我们都半懂不懂的。” “以前也有人问过我从哪里来,我没告诉他,今天我也不会告诉你,因为我真的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开玩笑,难道让我告诉你我从天上掉下来的,说了你也不信哪。 …… 庙门口一个人影离开了,一边走一边喃喃自语:高深莫测,真是高深莫测。 第二天,我来的时候已经站了几排人了。看来,第一天的记者招待会很有效果。 有昨天我熟悉的一个学子问我今天教什么,呵呵,当然是从最简单的问题入手,今天由我掌握主动。 看着整齐排坐在那里窃窃私语的学生,我提高声音说:“今天我们就来学习一个问题?请同学们思考一下,人是从哪里来的?人是怎样诞生在我们这个世界的?”哈,达尔文的进化论——简单吧,我玩你们是小菜一碟。 当然,他们的想法没有任何特别,就是仙人下凡、女娲造人。当我讲出“生命是起源于水中,水是生命之源。生命在不断的适应自然的变化,最终人类的祖先类人猿出现,然后人类诞生”时引起一片哗然,我知道他们是不可能接受这个观点的,但对于我的详实丰富的逻辑思维的严密论证又找不到任何破绽,所以议论纷纷。 我也不想过于惊世骇俗,只好把话收回来:“当然,这只是我的一种假设性学说,请大家不要认真,就当听一个故事吧。但是,任何事物的进步都是源于假设性的学说的,先假设后论证然后推翻然后再假设再论证再推翻,反反复复,一个真理就可能诞生了。” 第三天,我没想到,我的人类起源于猴子的理论公布后引来了这么大的反响。院子里站了一大半人。没有办法坐下去,只好站着。 看来我今天的预备得稍微变动一下。 我请了八位学生来到前边,每四人分为一组,一组命名为清山队,另一组命名为绿水对,然后让站在下边的人平均分为两派,一派支持清山队,一派支持绿水队。 最后我宣布,两队现为对抗状态,对抗的内容是舌辩,主题是:男人对国家的贡献大还是女人对国家的贡献大? 可惜的是,清山队和绿水队都想选择“男人对社会的贡献大”,没办法,只好抓阄决定,抓到“女人对社会贡献大”的一方是绿水队。 绿水队的队员都垂头丧气的,为了鼓舞他们的斗志,我替换下绿水队一名队员宣布亲自上阵。 这场辩论没有规则。所以,一开始的时候,几乎是我一个人和青山队四名队员的对抗,管他们知道不知道的,我从孟母三迁、岳母刺字这些典故里伟大的母亲说到花木兰、穆桂英这些著名的女将,再到貂禅、王昭君这些自我牺牲的伟大女子。 当青山队明显处于下风的时候,站在青山队一边的场下队员对我发起了反攻,我一下子感觉自己成了舌战群儒的诸葛孔明。在我的启发和鼓舞下,绿水队队员逐渐回过神,并对我的某些观点表现出极大的赞同,我们开始有组织的协同作战。 然后,发生了一件我之前没有想到的事,在场上的我们激烈辩论的时候,场下的双方支持者竟动起手来,有一个居然被打破了鼻子。看来,人的竞争潜力一旦被激发,一切皆有可能。这些平时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此时斗志十足。我很满意,哈哈。 辩论的结果毫无悬念:绿水队获胜!我可是女权主义,要是辩论赢不了我就干脆跳河了。 这场辩论通过街头巷议很快传播开来,据说,潼安城的女子如今走路时眼睛都是亮的,胸脯都是挺的,数百位女子已经暗中发誓非我不嫁了。 其实,我也不想这么快就出名,耽误了那么多美丽的姑娘于心不忍啊。 人怕出名猪怕壮,我深深体会到出名带来的烦恼。 我的讲学课已经在第四天就被迫停止了,因为一下子来了三四千人,大家狂热的追捧着我。第一天的十几个人已经全部升级为我的讲学助教了,足以证明,原始股总是增长的最快。 没办法,只好让太子再次颁旨,宣布将讲学场所安排在皇宫的崇文殿,讲学也从免费改为现在的每次100文钱,而且也对讲学对象进行了规定。 即使这样,也还要提前一天进行限额售票。其实,我是很想继续坚持免费原则的,因为我觉得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呀,可是真的没办法,优质和优秀的资源总是短缺的。 大概七天之后,黄牛党就诞生了。 我的助教们说,我现在的讲学票已经升到了一两银子一张了,而且还经常有人买到假票。哎,假冒伪劣的诞生真的不是我的错啊。 更值得提出的是,现在的米粒一有时间就来崇文殿听我讲学,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他基本上都是盯着我一言不发,我这么强的心理素质也被他盯得心里发毛。 不行,我得找他谈谈。 “国师,你找我有事吧?”一次,我提前结束讲学,拉住米粒儿。 “哦,我想告诉你,你让我做的事情我已经做完了。” 就这也值得天天来这儿听我说废话啊。 第十二章 又见落红 米粒确实不正常,不但神情怪异,而且目光有内容,无论我到哪里他几乎都是寸步不离,除了上厕所。 我问他,他说现在我已被很多双眼睛注意了,他要保障我的安全。我告诉他,他们会以为我夸夸其谈,认为我不值得防范,所以根本不用担心。他就说,以防万一。 以防万一,你派个武功高手给我就行了,还用的着天天跟屁虫似的跟着我。 有一次吃饭时,我被他跟的不耐烦,就说:这什么米粒呀?这么粘人? 哈哈,他一下子就收敛多了。 现在朝廷内外有很多人上书朝廷,说我年轻有为,堪当大任,希望米粒将国师之位让与我。我知道,这是对方在搞的小动作,实质是想让米粒下台,因为米粒在他们心中可是个厉害的角色。 他下野当然不行,后来经过与太子协商,也为了麻痹对手,我成为了正国师而米粒当了我的副手。 当职位变化后,米粒一下子就凸显出二把手的特征,天天向我早请示晚汇报,现在我连借口也找不着了,“粘米粒”用了一次肯定也不新鲜了。 这个男人该不是对我有意思了吧,如果真是这样,我还真是犯桃花啊。 为了揭开米粒的心,我决定今晚找他聊聊。我提前跟太子说,今晚我要和国师单独商量些事情,让他不用参加了。太子我不担心,只要我说的,他百分百执行,不打折扣。 光明阁里一点也不光明,昏昏暗暗的。我进去后,看见米粒正坐在正厅里。“我在等你,你这么聪明,相信早晚都会来。” “你是一个姑娘吧?” 突然袭击! 这家伙的突然袭击搞的我真是措手不及。我张大嘴巴,不知道说什么了。 “我怀疑你不是一两天了。从第一天看见你,我就觉得你身上的阴柔之气太浓重了。只有白羽这样的人才这么迟钝。还有,你在夫子庙的三天讲学我都去听了,最后一天的舌辩很精彩,但是你对女人的感觉和把握太精准了,在男人和女人的关系辩驳中,你一直态度强硬的站在女人的立场上。一个男人是不会这样的。而你在皇宫讲学时,我每天都盯着你,你似有闪避,似有疑惑,这是只有女性才有的直觉,我没说错吧?你怀疑我的目的怀疑我是否对你有爱慕之心?是不是这样?” 话都让你说了,还让我说啥呀?我瞪着他,“哼”了一声。 “有一点你猜的对,我确实是爱慕你,从怀疑到认定你是姑娘的过程中,短短十几天,我可以说发现了一个宝藏。你就是那宝藏,秘密很多,而且深不可测。我想你或许可以给我这个挖掘秘密的机会。” 这个男人在跟我表白吗?这些天给大卫朝当义工忙的都快找不着北了,还真把身体需要给忽略了。听他这番话,我还等什么呀?虽然这个米粒不太帅,但头脑够聪明,还比较合我的胃口。我笑了:“好,我给你这个机会,就今晚如何?” “难得你好兴致!我没问题。” 爽快,一点也不拖泥带水,我欣赏!他为人深沉而稳重,办事严谨而有序,眼光犀利而深邃,确有做大事的男人风度和气概。这样的人如果在现代,不做CEO都屈才了。 我之前调动了自己的情绪,而米粒也兴奋起来,所以我们一起并没有过多生涩而扭捏。这个男人精壮的身体内蓄满了需要释放的激情。 不可思议! 我身下又传来了撕裂般的疼痛,这在以前是绝不可能出现的事情,距离上次已经近两个月了,不可能身体还不恢复啊。难道有什么意外情况出现?天啊,怎么回事? 我不敢过于放纵,而米粒也节制了自己。但,当我看到我的身下又盛开了一朵鲜艳的红玫瑰时,我真的晕过去了。 朦胧的光线,不知是白天还是黑夜,一片迷茫的地带,一个身影背对着我,一个声音响起:孩子,已经收到我的礼物了吧?你一直想要的,我给了你,希望最后你能找到你要的答案。 “什么礼物,你是什么人呀?我向你要什么东西呀,什么答案,我不需要答案。我不要你的礼物了。” “你曾经不想要灵魂的痛所以我送了身体的痛,你后悔了吗?” “我不后悔,我不后悔,不后悔……”脸颊上一滴泪水被温柔的抹去,我睁开眼,米粒坐在床边,一双眼睛注视着我:“你刚才说梦话了,你说‘不后悔不后悔’,是因为我吗?你最近身体劳累,是我考虑的不周到。我不是轻浮草率之人,今晚对你的心意我也是深思熟虑的,别想的太多。再睡一会吧。” 再次醒来,是在自己的住处。阳光温暖的照进屋子,我甚至怀疑自己昨天晚上做过的事情是否存在? 提醒我昨晚真实的是米粒的样子,他以守护神的姿态出现在我面前的样子,面容憔悴而幸福,眼神专注而热烈。 我被他的目光褪尽包装,被他的温柔软禁。招惹到一个深沉而睿智的男人,后果就是这样的。 庄生回来了,我交代他的事情都办好了。我准备好好犒劳他。 我对米粒说,我交代办事的人回来了,我得去见他,在皇宫是不行的,我得去玉颜馆。米粒同意了,他不同意也不行,因为在处理公事的时候不能搀杂个人感情,他比我更清楚。 我冲出皇宫就好象离开笼子的小鸟一样,快乐而自由。我很欣赏米粒,但经过那晚,他让我感觉太沉重太有压力了。庄生就不一样,他是轻松愉悦的,是浪漫多情的,如果在现代是很适合当情人的。 “玉琴,只有在这里我才觉得自己能完全拥有你!我知道你不是我一个人的,但我一辈子都是你的。”庄生的绵绵情话就象鸦片,越吃越上瘾。 我开始有些紧张,怕我的特殊礼物再次来访。然而却没有。 在庄生的温柔中,我悄悄的绽放。他的情话不断的涌向我的耳中:想把你变成我手中的一滴水,却怕你从指缝中溜走;想化为你身边的一缕风,却不想在冬天把你吹冷,想在你的梦中长驻不走,又担心你醒来的时候忘记我的面容。其实,我只想在你的心中留下一个影子,让你的心事穿过我的发梢,让我为你梳掉一切烦忧…… 天亮了,他向我汇报了此行的情况。 他这次回山庄前后共计二十天,帮我办两件事情。其中一件涉及到招募人才。按照我的要求,文武兼备的人他共选了200个。 “都可靠吗?” “绝对可靠,你放心,这么大的事情我不会马虎。他们随时听召唤,只听我的命令。” “是按照我说的,各地方武馆镖局都有涉及吧,一个地方最多推荐10个人,多了不行。” “是的,最多的就是都城,西城镖局的20个,剩下的每处都没有超10个人的。” “恩,好!记住,只要都城街上贴出招贤榜,你就可以发出信号让这些人来参选了。还有你把人名清单写好封好,放在玉碟那儿。我一会要去找太子拟旨意。你这段时间没事就暂住在玉颜馆吧。可以陪陪我婉儿姐姐,她也很喜欢你的。”“不陪!” 切,这人不识好歹。 崇西店的人说太子昨天就回太子府了。 那我就先和米粒说说晋选人才的事情,让他提前准备准备。 “米国师,我准备在全国范围内广招人才,然后组织一个考试,考试分为文考和武考。文武兼备的人才我们将给予重用。你看如何?” “全凭你做主吧,需要我干什么就吩咐。” “好,那你就做考试的准备工作吧。我去找太子让他拟旨。” 我转身要走的时候,国师对着我的背影说:“他虽然迟钝,但有些事情早知道比晚知道好,伤害或许小一些。你知道我说的是谁?”废话,我当然知道他说的是谁。 一路上我都在琢磨,我见到太子该怎么说,用不用解释一下。门口的仆人看见我,就象看见了救星似的,“快禀报太子,说太子傅回来了。” 太子的承受力比我想象的要强,我当然早就知道他喜欢我甚至迷恋我,他只是不知道其实我是女人,他的喜欢和迷恋都是正常的。 “师傅,这么急有什么事吗?” “哦,需要拟份旨意,要在全国范围内广招人才,要求文才出众武功超群的。” “好,咱们赶紧回皇宫,我马上拟!” “太子,早饭您还没用呢?”随我进来的管家急切的说。 “我不饿,饿了再吃。” “不行,人是铁饭是钢,先吃饭再回去拟旨不晚。”我一把按住他。 这顿饭他吃的很慢。侍奉的人都被他谴开了,我看见他的眼睛一点点润湿。流出了泪水。 “师傅,国师说你是女人,我不信。他说前几天你们没有议事,你们是在谈情。师傅,我心里难受极了,我很喜欢很喜欢你的,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疯了怎么会喜欢一个男人,我就告诉庄生了,庄生说这也正常,让我不要胡思乱想。可是现在,你突然又变成女人了,你和国师……我不知道怎么办?” 我走过去,坐在他旁边,对他说:心里很痛是吧?我也曾经心痛,只有心痛过的人才更懂得感情,只有心痛过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人。 他哽咽了,刚刚吃进的食物一股脑的吐了出来。 他换了衣服、洗了澡、走上玉榻休息。 我决定留下来陪他了,让他伤心我也很心疼。我知道他也需要我的抚慰。 我看着他,回忆起桃源村。回忆起我单纯的曾经想去侵犯他的快乐,他被我骂的狗血喷头的沮丧,他发现地里的禾苗茁壮起来的欢喜,我俩在村头酒家喝酒时的畅快淋漓……一幕幕,一点点在我脑海中回放。现在这个满脸痛苦表情的人就是他。因为我的存在,他痛苦;而其实,即使没有我,也会有别的姑娘让他痛苦,又或者他会让别人痛苦。 在爱情的世界里,双赢的局面很少出现,即使出现也是短暂的。所以,有时候我们抛开痛苦,可以获得轻松和愉悦。我们抛开痛苦,却不能抛弃痛苦,我们始终在痛并快乐的生活。 太子的身体流露出对我的渴望,当他得到了默许便开始不顾一切向前冲。他的表情迷惘而热切,一切的痴迷和爱恋都转变成身体的热度散发出来。 又是一阵钻心的疼痛,我他妈的想骂人了。时光老人、丘比特、上帝,你们都去见鬼吧!我身上的他却没有察觉,他苦苦压抑数日的感情一旦打开闸门,是无论如何也无法阻止的。我不能阻止,只能承受。这种痛苦的承受让我在感受他的爱时体验到痛苦的幸福。 我彻底明白那个老小孩的礼物的含义了,他送给我一次次与陌生接触的纯洁,这曾经是我渴望的,我渴望更多机会和更多选择,渴望借助另一个强大的力量来减轻灵魂深处的孤独。如今,他给了我这种能力,让我的身体在熟悉一个人之后为他打开,而在陌生的进入时则自我保护。 我或许该高兴吧? 身边的人沉沉睡去了,脸上挂着满足的微笑,仿佛哺乳后的婴儿。 太子醒来后是晌午了,他看见了我的落红,狂喜地冲到我身边,“师傅,我知道,我就知道你是我一个人的。” 第十三章 人才海选 广招人才的旨意公布后,潼安城里一下子涌进了大量各地等待参选的人,虽然已经说明是要文武兼备,但看的出来,这些人里鱼龙混杂,有的纯粹是来碰碰运气的,据统计各地来的有四五千人不止。 这是海选,考试题目我早就交给了米粒。 现在是文考第一局:以十二人为一小组,两个人盘坐对视,首先低头或转移视线者出局,并分别记录下时间;每组选出三名胜者。分别奖系一条绿色绸带,丝带要求系在手腕处。 第二局:故事接龙。仍按上述分组,每人讲一句话,共12句,组成一个小故事。而故事的开头是这样的:有一天早上醒来后,我突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甲虫。根据故事讲述的内容优劣排出小组前十名,本组内的12人每人奖系一条绿色绸带,获得小组团体第一名的奖系两条。 第三局:三分钟内即席赋诗一首。春、夏、秋、冬为题材。 文试共进行了一天半,被米粒称为乐趣无穷、新鲜无比,我第一次在他严肃有余活泼不足的脸上看到了笑,但那笑挂在他脸上却有些蹩脚。 文试后,有些典故迅速流行起来。比如,对视比赛后,有人当场大声感叹:我为什么不是个睁眼瞎?立刻得到很多响应者。 而故事接龙的团体组冠军的故事是这样写的: 有一天早上醒来后,我突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甲虫。我光着身子准备从我的床上爬下去,我的妻子则惊叫着把我从门缝甩出去了。我长的太难看了,即使在甲虫的队伍里,也总是受到头领的欺压和打骂。我到处躲避,躲避母鸡、躲避小孩,躲避所有比我力量强大的人。我发现了一处洞穴,窄窄的黑黑的湿湿的,我在那里安了家。如果不是因为那场大雨,我一个夏天都会住在那的。现在我被雨水冲到了一处蚁穴的入口,蚁穴没有进水。同样是洞穴为什么蚂蚁的洞不被水淹?我身体僵硬,已不能爬动,我就守在蚂蚁洞口,准备等蚂蚁出来时问个究竟。大雨停下了,一只蚂蚁终于从洞穴里探出头来,我问他,说出来的却是人话:“为什么你们的洞穴不会被雨水毁坏呢?”这只蚂蚁蔑视的看了我一眼,说的也是人话:你以前是读书的吧,连下雨前蚂蚁要搬家都不知道?看样子你也活不长了,早晚成了我们的饭食。原来,他也是人! 故事接龙的团体最后一名也很值得讲一讲,他们12个人是这样写的: 有一天早上醒来后,我突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甲虫。人会变成甲虫吗?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人不会变成甲虫。人变成甲虫让我害怕。人害怕甲虫干什么?我不是害怕甲虫,我是害怕自己变成甲虫?我也害怕。我也害怕。人真的会变成甲虫吗?呜呜呜呜呜。 对第一名的故事,米粒和我有分歧,这个第一名是他极其喜欢的。他说:我最初看你的这些个题目都很诧异,可是后来琢磨出其中的深意,这样的考试比作文章更有意义。过去我们常说命如草芥,其实人真的就如蛇蚁。哎,他是有点悲观主义。 即席赋诗是传统意义的文人比赛方式了。这次我没给米粒面子,前三名的诗作都是我来选的。 第三名:春思 烟雨南都夜不寐, 春到深处绽红蕾。 踏马不惧狂澜倒, 劲风横扫四月灰。 第二名:雪韵 江山万里舞白纱, 枯藤老树皆入画。 白发垂髫相扶出, 欢声笑语农人家。 第一名:暂缺。 没看到我最喜欢的诗,看太多了总是感觉题材雷同,用语重复,毫无新意,作诗和写文章一样,若无新意便是再好的句子再美的语言,也仿佛是在吃别人剩下的宴席,虽也精致美味,却无法取得发自内心里的肯定和认同感。 我和米粒又另选了100篇优秀诗作,分别奖系绿绸带一条。前三名则分别奖系了五条、三条、两条。 因为没有让米粒参与评诗,他有些不痛快,又看见我选不出第一名,似乎对我的做法很有意见。他说这么短的时间内让人家作诗,居然能出现这么多佳作,充分说明我们大卫的读书人都很优秀,你竟然还选不出一个第一名来,真是怪事?我可不管他理解不理解,反正现在我是老大,嘿嘿。我牛哄哄的说:你知道宁缺毋滥吗?这些诗作里确有佳句我承认,但大多内容空洞,为赋新词,我喜欢生动的生活诗,或咏物言志诗,即使是闺情愁绪,也该有点新意吧,只几句燕语莺歌的卖弄了文字实在没什么意思。 米粒瞪着我,狡邪的笑了:“不知琴大国师能作出什么样的佳作,可否也让我欣赏欣赏?” 这男人要是小心眼起来,真没的救了。 我就吟一首你听听。 燕草如碧丝, 秦桑低绿枝。 当君怀旧日, 是妾断肠时。 春风不识相, 何事入罗帏? 吟罢,我以少有的谦虚姿态说:这算不上佳作,不过不污染你的耳朵罢了! 靠,这首《春思》是我祖师爷所作,当年琼瑶阿姨曾借用了这首诗的前两句做菜名呢,结果拍了部红极一时的电视剧,还捧红了个小燕子,现在我借用来吓唬吓唬你,看你还有啥话说?果不其然,米粒闷闷的哼了声,不理我了。 文试过后是武试。武试有三项:散打、游泳和8000米长跑。规则和比赛方法和文试一样。不过,在8000米比赛中似乎出了状况,有一些人在攻击周围的选手,一下子人群就聚集起来,不过,很快那些骚乱的人便被其他人制服了,比赛继续。 全部考试内容完毕,我将所有文试武试各得到一条以上绿色稠带的人登记造册,包括姓名、籍贯、年岁、所得稠带数目、得自哪些项目等,这就是人才储备啊。 第十四章 暗箱操作 海选后,放松下来的选手一边等待海选结果一边在潼安城内四处结伴游玩。这时候的红颜馆肯定热闹极了,此时的我坐在椅子上,真有点心猿意马。 太子的问题太多,不回答还不行,他的好奇心一向这么强。 “师傅,文试的第一个题目为什么选择对视?” “太子,有这样一个说法,眼睛是心灵的窗口,也就是说不论是什么人,他是高明磊落也好还是猥琐龌龊也好,只要盯住他的眼睛就可以窥视他的内心世界。对视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内心是否光明,可以检验出他是否具有稳定的心理素质,选用人一定要选光明磊落的,而担大任者必须要有稳定的心理素质。这一点很重要。” “那,师傅设计的故事接龙是怎么回事?” “故事接龙其实是一个团体游戏,他首先体验出团体中个人的平均水平和能力,其次是考察每一个人的创新能力,一个12句的小故事,需要每一个人所说的一句话来完成,这就要每个人心中都装有故事的风格和方向,而这个风格方向根据我起的故事第一句的风格来定。任何一句败笔都会导致整个故事的失败。这个项目既要个人领悟力高,又要团结合作,协作能力和个人创新力、领悟力同等重要。” “那么,武试为什么还考游泳啊?” “游泳很重要啊,游泳的本领好,护城河都挡不住人呀。而且,我怕水,会游泳的人让我觉得安全。” “那为什么要跑那么长的路?” “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要是连逃跑都跑不快怎么行。” “那为什么即席赋诗没设第一名呢?” “这个问题我已经跟米国师探讨过了,你可以问他。” “我不知道。”米粒还是那副鬼样子,让我看了就不爽。什么嘛,大男人还这么小心眼,也不知道他到底在跟谁赌气?是看见太子问话时拉住我的手了? “米国师,下边咱们要来谈发皇榜的事了。你们知道我们要怎么选才?” “怎么选?”两个人同时问我。 “呵呵,不用选了,因为榜单上的人名我早已拟好了。米国师,我想你知道到哪里去取上榜名录?” “啊?!”太子一惊,“那我们还弄这么大规模的海选干什么?这对人家不公平呀!” “恩,是有些不公平,不过,我也是没办法的,要是不发旨意海选,一下子从各地涌进潼安一二百人,目标就太大了。只有这样才不会被人注意。退一步说,这次没机会为国家效力,但确实能力不俗的人才以后朝廷也是要任用的。”我得承认,这一次规模浩大的海选确实是暗箱操作。 “米国师,今天夜里玉颜馆的大梁会把名单交给你,在明天早朝之前,你要把名单里的人在这次海选的名录中找到,凡是没有获得三条以上丝带的人从名单里划掉,然后统计人数,拟出第二天发布的榜文内容。另外,根据你在各地收集到的情况,把各地方驻军中上层首领的钉子人物的姓名列出来。然后,在他们各自分配了任务离开后,你打开我给你的第一封信。” “好!” “师傅,我做些什么?” “明天早朝需要召见我们选定的那些人,你在朝堂上要表现出信心十足,向大家展示你的抱负和能力。” 离开皇宫我去了玉颜馆。玉蝶第一次见我着男装的样子,不免吃一惊。 “呵呵,奇怪吗?米大国师没告诉你?你早该有心理准备了呀,玉蝶姐姐,我还真佩服你,你知道你现在是什么人物吗?你就是中央情报局局长啊。” “你说的这些我不明白。” “哎呦,我的玉姐姐,你还跟我装糊涂呢,甭说你,现在米粒有几斤几两也瞒不过我。你敢说你的这个馆不是在米国师支持下开的,你敢说你没让大梁给他送信息情报啥的?” 玉蝶对我的揭牌不以为然。“你早晚也是要知道的,你们现在都是国师。只不过,我不想通过我的嘴告诉你罢了。当初米国师支持我开馆的时候就说明了,说是要为朝廷服务的特殊机构。这么多年了,他也不容易。有时候,因为士兵的粮饷开支和官员的俸禄开支不够,他就得去筹去借,可他自己却是地无一垄房无一间。”玉碟一谈到这个,语气变的庄重严肃起来。 “你们在其他各地开了多少家分馆?” “大致有四五百家吧,有的是我们自己开的,有的是和当地有名气的馆合开的,一般是我们负责培养和选拔姑娘,他们负责打点官府,年底四六分成,我们四他们六。” “收入都用来养兵了吗?” “前几年是有一部分用来在各地扩张新馆的费用,这两年因为兵力急增,都用来养兵也已经捉襟见肘了。” “这个米粒,亏他想的出来这么个一举两得的方法。还敢批评我上次舌辩言辞激烈,过于偏激,他这个国师的一切不都是这些姐妹们给的?” “你此话怎讲?” “姐姐,人家都传说米国师有未卜先知的异能,你可相信?” “对呀,整个大卫朝都知道啊。” “我也当他真是有超能力,仔细一想原来不是。他将妓院开到了各个地方,目的之一是敛钱充当军费,另一方面则是让里边的姑娘注意当地官员的异常情况,一有异动便有专人呈报他,他便想方设法安抚地方官员。姐姐知道要想探听些不公开的秘密,一般到什么地方?就是酒家、妓院、赌馆。酒家外来的干不过当地的,赌馆又容易招惹官府引来麻烦,只有开妓院来钱快且不被官府注意,只要姑娘们有手段,哪位官员的第几位姨太太勾搭小白脸都是可以打探清楚的。不是我说你,姐姐,你这个情报局局长太不合格了,对事物没有透彻的分析判断能力,以后跟我学啊。” “女人要都象你似的,那这个世界就翻天了。” 从玉碟那证实了我的推断,我对米粒更加不能小觑了。这个米粒,原来是靠我们女人撑局面,怪不得不好意思跟我说明白。 米粒告诉我现驻扎潼安外围的士卒有五千人,加上皇宫内的保卫军1000人共计6000人,军费开支一度紧张但能支持,目前的局面他还可以掌握,但六个月之后就不行了,因为据可靠的消息,李巍要在八月十五起兵谋反。 在玉颜馆小坐的第二个目的是了解大梁其人。玉碟把知道的情况告诉了我,这个大梁真是不简单。 大梁名叫卞梁。玉蝶说:卞梁十年前是天下第一的杀手,冷酷无情,认钱不认人。有很多人挑战他,最后都被他杀死。令他退出江湖的是一场决斗。那场决斗是他和庄生的父亲——天下第一庄的老庄主。517Ζ决斗的原因是为了女人,那个女人就是庄夫人。 庄夫人也曾是位侠女,粗通医术。在一次外出时遇到了受伤的卞梁,不忍弃之不理,于是草草的帮他包扎了才离开。从此,心肠比石头还硬的卞梁就开始寻找替他包扎的女人,发誓要娶其为妻。最后找到天下第一庄。老庄主本不想和他比,可他日日赖在山门不走,最后竟然准备绝食自裁,老庄主无奈答应了他。 二人比赛时,庄夫人听到消息,赶来制止,因为激烈的运动,已近临盆日子的她出现早产,而她的出现引得庄主分神,结果被卞梁的剑毫不留情的穿进胸膛,索性未刺中心脏,留下一条命。 庄夫人受刺激后导致难产,最后保住了孩子,也就是少庄主庄生。卞梁从那之后隐姓埋名退出江湖了。后来,被米国师三番五次的诚意打动,来我这里做了护卫,同时也帮国师做些跑腿送信的差使。 “不过,你的情况我们也是最近才知道的,上次你和庄生来过后,大梁就进宫去了,米国师才把你女扮男装成为太子傅的事情告诉大梁,要不然,我们到现在还蒙在鼓里呢。” “那你想不想知道,我是怎么知道玉颜馆和国师有关联的?国师自己可没告诉过我。” “你想说就说,卖什么关子?”玉碟横了我一眼,意思是她本来就不想听,我爱说不说。 “姐姐,你捧捧场好不好?你也配合一下我的情绪嘛——首先,我刚进来玉颜馆的第一天就觉得这里一定有后台,又看你对来的那些王孙公子并不谄媚逢迎,我觉得应该是王爷以上的背景,可当今老皇帝无着落,太子又无叔伯,我就以为是太子。结果,那天我走的时候说我是太子府的丫鬟,看你一脸认真迷惑的样子,一点也不象熟悉的自家人。而半个多月前,我和米粒国师说要来玉颜馆见办事的人,他对于玉颜馆这个名字一点也没惊讶,连问都没问。这才让我断定他是这里的后台!又曾经听你说在各地都开有玉颜馆的分号,凭你一个人的力量是不可能的,而我也终于想明白他的未卜先知能力的源头在哪里了。” 两个都是利好因素,我下面的行动就会更有把握。我就好好给你们下这盘棋。 第十五章 开局 早朝时,宫门外里三层外三层,人声鼎沸,难道是出了什么事? 不多时,卫士进来报告说:一群书生在宫外聚集,要求觐见太子傅,并请求太子傅恢复讲学。 原来如北!我也很想继续跟粉丝们天方夜潭的胡侃,可实在是没有时间呀,只好让人出去安抚他们,好不容易才将他们劝走。 早朝进入议事程序,宣布入选人员,并请皇榜上的入选人员进殿。入选人员共80名,数目少了些,不过加上米粒那边的力量也差不多了。 殿外的80人进入大殿拜见太子。太子目光炯炯、声音洪亮,坐在皇座上也有了皇帝的威严。 太子说了下面一段话,很有激情,也很恳切: 今日,我朝遴选人才乃是百年来的一桩盛举,这种不拘一格的形式在我大卫朝国师的力行倡导下开展,实乃一段佳话。 自我大卫朝开国以来,卫国百姓终于摆脱了百年的战乱阴影得以休养生息。如今天下安定,正是有才之士报效朝廷、大有作为之际,望诸位卿家以民为本、勤勉务实,为实现我大卫朝强盛繁荣而努力。另告戒诸位,天下之安定来之不易,请诸位以大局为重,不要做那些离心离德危害家国的事情。 诸位入榜生请到议政厅等候,国师稍后要召见你们。 我为太子的一番话暗中叫好,三分情七分理,似有所指又无所指,这样的分寸把握是很难拿捏的。此番话为即将拉开帷幕的这出好戏开了锣! 议政厅内气氛庄严、凝重,殿外设了重重护卫。 我和米粒走进去,80个人站在大厅里,站了8排,很整齐。我对着名册点了名,希望对他们每一个人都有大致的印象,因为他们接下来要去执行的任务是十分危险的。 我扫视着每一双眼睛,看到那里边的内容有疑问有惊奇有平静有斗志,但每张陌生的脸写满对自己的信心和战斗的勇气,这让我很受鼓舞。 “在我大卫朝的东面,有一个岛国叫东瀛。那里的男人都很尚武,那里有一种武士被称为‘死士’。死士比一般的武士能力高、本领强,专门执行高危险任务,这些任务往往让他们九死一生。今天,你们这些人也将成为我大卫朝的死士,你们要去做的事是一般人完成不了的,之所以选定你们,是因为相信你们不仅是武林中的正义之士,更是我卫朝可以信赖的忠诚战士。” 我静静的顿了顿,然后转过身,脱下外套,摘掉头巾,再次转过来,我成了一名女子。 人群中发出了“啊”的惊叹。 “大家看见了,我是一个女人,因为某些特殊因素成为了卫朝国师,我希望我的努力能够避免大卫朝的一场灾难。但是,我们力量有限,所以我以这样的特殊方式让庄仲生庄主把大家请来,是想和你们一起挽救卫朝,避免灾难,避免血流成河、生灵涂炭,我们这样做是为我们的亲人能安定幸福的生活,为我们脚下的土地不再遭受战乱的蹂躏。今天你们站在这里,明天你们就可能躺在地上不再醒来,所以,如果有人现在决定退出,还来得及。”没有人动,大家都不自觉的挺起了身子。 这就是我们的勇士。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我眼角潮湿,对着这些可敬的勇士,深深的鞠了一躬。 “我替卫朝的女儿、妻子、母亲们感谢你们。” 看的出来,我的战前动员很成功。 我把这些勇士分为16组,每五人一组。每一组分别潜伏到一个州府,隐蔽身份。此五人的任务分配是:其中一人想尽办法加入到官军队伍,并且最长在五个月之内,利用自己的才干,并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手段往上爬,要求必须做到副都头以上的职位,至少统辖200人,统辖人数越多越好。另一人到当地的玉颜馆做打手,负责为混入官军队伍的人提供信息、钱财,另外三人加入到山贼队伍中,采取绑架、抢劫、恐吓、威胁等方式制造混乱,但不杀人。混乱主要针对官府,也可以针对当地为富不仁者,一定要让官军疲于应对、无暇他顾。而在此过程中,混入官军的人则可以表现立功,以求得战绩及时升迁。 为方便记忆和领导,我把这80人从3号开始编到82号,以数字代替人,每一小组根据序号排列的大小顺序分别去充当官兵、打手和山贼。 任务分配下去以后,每组根据抓阄去了各自需要潜伏的地方。 80个人连夜行动了,这是一场有预谋的战争。 我对米粒说,让卞梁和庄生也加入吧。我都给他们预留了号码了,卞梁一号、庄生二号。你在地方上的那些暗哨也要配合行动。另外,以后的行动咱们采取单线联系,你的消息通过卞梁传给庄生,再由庄生传给我;我的消息通过庄生传给卞梁再传给你,如无必要,只带口信不写文字,这样比较安全。过一段时间我可能出去一段日子,到时候让庄生跟我行动,卞梁留在都城。还有,你明天就解决第一封信的任务。 我滔滔不绝的把任务一一分配完,也累了,准备坐下喘口气。看见米粒一脸悲哀的样子盯着我:“你什么都知道?你怎么什么都知道了?” 我懒得理他,困的要死,赶紧回去补觉。 第十六章 三个男人没戏唱 俗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可要是三个男人呢,我肯定的告诉你们,三个男人就没戏唱了。 我的任务布置下去,需要静观其变一段日子,最近有点脑力透支,我准备好好补偿自己玩乐享受一番,也不亏了这大卫朝国师的身份。可是,现在我不得不同时面对三个男人带来的麻烦。 庄生被我提拔为此次特殊任务的二号后,立刻咸鱼翻身,自觉的成为我的贴身保镖了。本来他成为我的贴身保镖也没什么,郁闷的是他在我身边形影不离,使得白羽、米粒三个男人几乎每天能打二十个小时的遭遇战,我和其中任何一个都没有单独相处的机会。我这个心窄呀—— 比如现在,从散了早朝开始,我们四个就坐在议政厅里。米粒当然是名正言顺的要和我商讨国事,白羽当然是名正言顺的要向我请教问题,庄生当然也是名正言顺的要保护我的安全。等到所有的公事处理完,我们四个就大眼瞪小眼的坐着。我往东他们就一齐往东,我往西他们就一齐往西,连指挥棒都不用。 “庄生,咱俩回玉颜馆吧,有些事我们还没办完。”我对庄生说。 “不行,当此严峻形势,琴国师当坚守岗位。”(米粒) “白羽,我和你回太子府,如何?” “不行,当此严峻形势,琴国师当坚守岗位。”(米粒) “米国师,要不然我俩去光明殿议事?” “不行!”这次,庄生和白羽异口同声。 他们的阵线很坚固,我得想办法各个击破才行。“那不如这样,最近太累了,我们想个好玩的游戏放松一下?” 三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没吱声。 “你们要是想不出,还是我来吧,不知是雅一点还是俗一点?” “雅一点好!”白羽说。 哼!我得让三个中的一两个赶快出局。 “好,那你们听清楚,我说一个词语,你们不能用语言解释,只能用身体或其他方式,但必须要把词语的意思诠释清楚,且你们之间所用的方法不能重复,不能完成或方法重复者得听我的命令,不得反对。” “好!” “人间四月。” 我心里暗笑,我对庄生的画画工夫有了解,他肯定没问题,那就是说,白羽和国师至少有一个要出局。 庄生果然反应迅速,他从一名宫女手中拿了纸笔,“刷刷”作起画来。很快画就完成了,是一幅春景:落花飘零,人比花瘦;紫燕双飞,人比燕愁。 “好画!庄兄好画作好功底好意境。” 我的话音刚落,只听悦耳的弦音传来。白羽不知何时坐于古筝前,手下流淌出了动人的音符。他的古筝技艺高超技法纯熟,弹奏出的是一片春潮澎湃,我的眼前出现了美好的月光、如潮的春水。我一下子想起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声……江畔何人初照见,江月何年初照人。人生代代无穷尽,江月年年只相似…… 白羽的弦音一落,我便猛劲鼓掌。可能我的反应太激动了,或者他们根本不知道对于精彩的演出是需要鼓掌的,居然没人附和。 哈,这下看来只有米粒出局了,总算我的心思没白费。数学老师都说过,三角形太稳定了,拔掉一点剩直线,我就不用被圈在固定的面积里碰钉子了。 米粒看了我一眼,“刷”的抽出身上的一把佩剑。他要干嘛,自杀?杀人?——都不是,他要学人家项庄,舞剑。说实话,我不知道他舞的是啥,也不知道是否和“人间四月”这个主题吻合,可是人家都拔剑献舞了,我还有啥说的。 我暂时也没想出金蝉脱壳的好计策,只好出了个下策,我们四个行酒令,用我所知道的最简单的酒令:老虎——虫子——棒子——鸡。我就不相信,你们的酒量也都那么大。已经到掌灯时分,议政殿里却响起了一片喧闹的酒令。“老虎老虎——老虎;老虎老虎——鸡。”“老虎老虎——虫子;老虎老虎——棒子。”…… 杯盘狼籍,三个男人都趴下了。 不会是三个都醉倒了吧,怎么就没有一个精明的呀?!我真纳闷了,这三个人怎么都是集体进退啊。看来,今晚真没戏唱了。 第二天,宫里的值事官说,太子和米国师宿醉不醒,不上早朝了。 宿醉好,宿醉好!我心花怒放,正好今天出去逛逛。那个铁三角哪个都不开窍,我就重新开发一个。走着走着,居然就到了玉颜馆了,不如先进去和玉婉聊会天,有阵子没见她了。我跟玉碟姐姐说来找玉婉,玉碟说玉婉不在馆里,说她的妹妹来了,她陪着去庙会游玩了。 庙会,我也去!我问玉碟:我去参加庙会是男装方便还是方便? “你还是穿男装吧,穿怕你回不来。” “哦,有道理!” 我就这样大摇大摆的去庙会了。哇,原来古代的庙会也很有意思啊。我路过一个算命先生的摊子,那人一把拉住我,非要给我看相,还说我命结双蒂,却是短命的人。我靠,气的我差点把他摊子砸了,怎么我现世短命,来这里还短命。“我看你才短命呢!”我甩开他的手,气呼呼的离开了。 等回过头,我好象看见刚才站的那里一片骚乱,仿佛那算命的摊子真的给人砸了。活该,我对这样的人向来是很鄙夷的。 杂耍把式、胭脂水粉、各种吃食、物品……我优哉游哉的走过去,忽然听见人群中一个人喊了一嗓子:那个穿灰衣服戴蓝帽子的人是太子傅,就是在夫子庙讲学的太子傅!这一嗓子就像平地一声惊雷,我周围立刻拥过来很多人。 我一下子成了整个庙会的焦点。这真是个意外。看着逐渐越聚越多的人群,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身份。有崇拜我的读书人努力挤进人群里边,想和我说话;有富家小姐则甩着自己的手帕冲着我使劲送“秋天的菠菜”,也有人大骂我邪说误国、有伤风化……这时,一个人喊:此人不可留,弟兄们,上!靠,这还埋伏着杀手!我一下子魂都吓没了,心道:玉碟姐姐你可害死我了,早知道我就穿了。 突然,我身边撺出三个人,其中一个将我提起,从人群上空飞掠而过。 直到确认平安,我才看清楚,救我的人是大梁,那两个人我不认识。大梁说,他们两个一个是皇宫的武师,一个是天下第一庄的门客。都是奉主人的命令,跟踪保护我的。大梁说,他只负责我从玉颜馆能安全回到寝殿。另外两个则说:只要主子不在您身边,我们就得出现。 呜呼,这三个大头,我还是继续看竹子开花吧! 第十七章 谁是背后凶手 议政殿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他们几个都忙着抓凶手去了。本来,抓凶手的事情我是准备积极参与的,可是,人家几个人说我现在哪也不能去,只能呆在皇宫里,抓凶手没我的事! 怎么会没我的事呢?凶手是要刺杀我嘛——我本来还想着,要是凶手抓不着,我们最后一招还可以来一个请君入瓮,因为,钓鱼是得需要香饵的。 可是,我没敢说——我想我要是把这个想法说出来,后果会很严重。我很有自知知明。 到底敢对我背后下黑手的人是谁呢? 我左思右想,难道是那个一字并肩王李巍?他智商再低也不至于做这么愚蠢的事情啊。 米粒、白羽和庄生都在极力缉拿凶手,朝廷的兵力加上江湖的势力加起来,几乎让整个潼安城变成铁桶一个了。 据当时在庙会的百姓们反映,那几名刺客大约有七八个人的样子,都以黑纱罩头,只露出两只眼睛来。 当我被救出后,那几个人就被周围的群众群起而攻之,往城西方向仓皇逃窜了。而之后,四个城门被随之关闭,连苍蝇也飞不出一只。也就是说,他们几个还在城内,根本就跑不出去。 庄生发动了他的势力在暗中查访。第二天的下午,米粒到清明殿找我,他眉头紧锁,深沉的看不见底。 “大梁来找我了,他说据西城振远镖局那边的人说,飞虎镖局里面有一批可疑之人,身份不明,说是飞虎镖局总瓢把子的朋友。” “他这消息从哪里来的?” “有些情况你可能不知道,振远镖局是西城附近最大的镖局,卞梁是振远镖局的总瓢把子,只是平时不在那边,别人也不知道。这个消息肯定是确切的。” “恩,那你说怎么办?” “我现在倒不担心这几个人能翻起什么波浪,我只是在担心背后的那个人。” “背后什么人?” “这个人叫胡建成,说起来他为我大卫朝是立下过汗马功劳的。当年打天下,他、李巍和当今皇帝是结拜兄弟,而当今皇上文不及李巍武不及胡建成,就是李巍的谋略、胡建成的勇猛为当今皇上夺得了天下。 当今皇上称帝后,胡建成一直领兵驻扎在雍州,他一向与李巍不和,现在我最担心他和李巍已经在私下达成了共识,如果是这样我们的局面就被动了。胡建成的手下有一名大将王猛,勇冠天下无敌手,此人十分棘手,我曾经私下拉拢过他几次,怎奈他不贪金钱不好女色。 这几个杀手如果真的是胡建成所派,那倒不难解释,胡建成这个人一向有勇无谋,做事急躁冒进。依我推测,李巍很可能察觉到朝廷的意图,私下和胡建成通了气,胡一时沉不住气,派杀手来刺杀我们,而无论他能否刺杀成功,李巍都能从中渔利。 如果胡刺杀成功朝廷追拿到凶手,胡李正好可以就势起兵。而如果刺杀不成功,事情败露,朝廷追究,李巍就可以把胡抛出去,自己坐山观虎斗。 前几天,我已经按照你的吩咐召回了各地的朝廷调处官,并命令潼安守军每日操练三次,并在城外进行对阵实战演习。我想李巍是接收到潼安的消息,所以走了这步棋。”米粒一口气说了一大串,看来情况还满复杂的。 “现在的关键是,这几个杀手已经是翁中之憋,我们怎么处理?” “我也正想同你商量,是放还是不放?是杀还是不杀?” “我看这样吧,这几个人可以先留着,最起码可以留一两个,就把他们软禁在振远镖局里边,派专人看守,以后可能还会派上用场的。那个飞虎镖局很可能有问题,不行就找个理由端了它。” 我俩还在继续商量的时候,庄生从外进来,向我报告说他已经查到那几个凶手的落脚之处了,就在西城飞虎镖局,他想这就派人去。 “好!这事朝廷正好就不用出面了,庄生你就用江湖规矩解决,然后朝廷对外宣称是江湖恩怨,借故可以查封飞虎,那些人留一两个放在振远镖局秘密看守起来,剩下的处死。” 一下子又冒出一个胡建成,我心里也有点没底了。还有那个勇冠天下的王猛。李巍是个老狐狸—— 杀手在飞虎镖局内被一网打尽了,果然如米粒所推测,他们是胡派来刺杀太子、米粒和我的,滞留在城里已经好几日,只是一直没有找到机会。 若不是那几日被“铁三角”困在议政殿里,说不定他们也早得了机会了,“福兮祸所倚,祸兮福所依”啊! 胡建成、王猛、李巍,我脑袋里来来回回的转着这几个人…… 从前线传回来许多好消息:我们派出去的勇士03号短短一个月就已经升为副督头,并亲自统领300多人,03号所在的地方正好是雍州府。而其他地方的发展势头也很好,真不愧是我亲自选拔出来的人才。 李巍听不见朝廷一点动静,暂时不会轻举妄动,况且他那老巢也被我派去的人搅的不安宁了,怕他想抽兵也难。 胡建成武夫一个,不足惧,倒是这个王猛得解决一下。 第十八章 意外的尴尬 自从被刺事件发生后,我就完全失去自由了,我的安全级别已经严重超出我所能接受的状态。 我现在全天的活动范围仅限于朝堂、清明殿、议政殿,而且即使是在这三个地方活动也是前后都有护卫。铁三角可能在私下达成了共识,对于我所有的阴谋诡计一概置之不理,我大多时间呆在清明殿里,心里懊恼郁闷烦躁不安,愤恨不已的想着:干脆你们睡觉的时候也给我拉道人墙算了。 也不知怎么搞的,最近身体好象不太舒服了,吃什么都不香,看什么都不顺眼,一天到晚就赖床上不想起来。 日头偏过了头顶,清明殿前很寂静。一名白衣的婢女走进我的寝室,“琴国师,御膳房又换了菜式,您看合不合口味?”这已经是她第三次进来了。 今天中午的午饭,到现在我也没吃。婢女交不了差,往御膳房跑了三次。 “不吃不吃不吃,你没长耳朵啊?怎么说了都不听——”我本来郁闷着,被她三番五次的来搅扰,将那一盘子吃食就全都翻到地上了。 脆生生的杯盘碗碟落地的破碎响动,惊的那婢女一跳。本来我是不骂这些侍候人的女子的,不过今天倒真是被她给搅的生了气:一顿饭不吃又死不了人,至于拿白羽和米粒的话当成圣旨似的遵守吗? 那些在我身边的护卫们这两天早已被我骂习惯了,见我过来一律就背过脸去,整的我连个辙也没有。 我这样一顿闹腾,惊动了别人。 白羽和米粒以为我病了,赶紧过来看我,两个人同时进门,话还没说一句,就被我连推带搡的给撵出去了。 此刻,特别想去玉颜馆找玉蝶她们聊天,这样的日子要把我憋疯了,我对庄生施展着软磨硬泡鬼缠身的功夫,他被我折磨的受不了了,就答应让玉碟过来陪我说话。 玉蝶姐姐还是那个样子,穿着一身极招摇的蕾丝百褶裙,一阵风似的吹进来。见到玉碟,我忽然心里有些发酸,意识里不自觉的把她当成了在这个时空里的一位长辈,疼我爱我,包容和宽忍我。 想到这些,眼泪就不争气的落下来,噼里啪啦,珍珠断线似的。玉碟第一次见我这样,上前拉住我的手,半取笑着:“大国师也哭鼻子啊?我还以为你和男孩子一般好强,根本就不会掉眼泪呢。” 她这样一说,我自己不好意思起来,赶紧伸手抹了两把眼角,破涕为笑。 这个玉蝶,不愧为玉颜馆馆主,她是深谙女孩子心理的,哭泣的时候如果她一味去哄,只会让她们如黄河决堤般一发不可收拾,她轻描淡写的两句,我也就止住了。 “别难过啊,有啥心事跟姐姐说说?我第一眼瞧见你,就觉得你太刚强太自立,以为自己能撑起天啊?” 是呀,我心里想,还真把自己当救世主了?过刚则折,这句话我自然知道的。 “琴妹妹,有些话我不想跟你说,可是又觉得应该告诉你。”看玉蝶姐姐欲言又止的模样,我赶紧道:“姐姐有话不妨直说,难道我们姐妹之间还有什么说不出的?” “你在庙会出事那天,庄生到玉颜馆找你,我看他估计是喝了许多酒,一身的酒气。我告诉他你去庙会了,他就追过去了。你被救后,他也正好赶到,就去追那帮刺客。那几个人也都是高手,他当时腿上被人家的暗器伤了,可他不让我告诉你。这两天还一直留在你身边,说只有看着你他才放心。要说他这痴情的样子我阅尽这半世也很少见到,你就别老为难他了,今天这老远的路让他跑来跑去,你不心疼我还心疼呢?” “呦,姐姐这么说,明儿我就把这奴隶卖给你了。”我不知道庄生腿上有伤,他这两天也丝毫没流露出一点受伤的样子,可能是他掩饰的太好,要不然就是我只顾着自己,没注意他。虽说是心疼,可嘴上仍然调侃玉蝶。 “你个没良心的,只怕你舍得卖,人家不舍得走呢。” 闲话了一会儿,我也本没什么事情。她忽然定睛看着我的脸,问:“你面色可不好,是是不病了?” “没有,就是吃饭没什么胃口。” “来,我瞧瞧。”她的手搭到我的脉搏上,轻轻按着,似乎怔了一下,又换了脉搏位置。 “妹妹,你有喜了,都快两个月了。”她看着我,不紧不慢的说,“是庄生的吧?” 我摇摇头。 “你是不想告诉我还是不知道啊,这个日子可不就是你上回在玉颜馆和庄生那次?” 我摇头,是因为我根本不知道是谁的,因为那几天其实和他们三个都有染了。听玉蝶姐姐这么说,只好讪笑一下。 “姐姐,求你了,你千万别和人说,谁也别告诉。” 对于怀孕,我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心里也不知道是悲是喜,况且我不能确定是谁的,那么该和谁说该怎么说,不如就干脆不说算了。 玉碟走后,庄生进来问我是否舒服些了,还要不要吃什么东西,我望着他,在心里琢磨,这个孩子可能是他的吧?又想起刚才玉碟说的话,这确实是个深情的男人。 “你们都出去,到殿外候着,没事别进来了。”我把屋子里的另外两名宫女赶出去,拽住庄生的衣服,“我身体好好的,你别担心,今晚陪我好吗?” 庄生有些犹豫,我可不给他时间了,我这被刺杀还不都是你们给闹的呀? 一直没有好好欣赏他的身体,如今我看着他,如同看一座雕塑。我们都没有象以前一样,激烈而热切的给予和索求。我们只是默默的互相看着……他的手在我的身体上游移,一点一点的,如微风轻抚花儿的脸——他的脸贴在我的下颌,喃喃着:“我看着你,突然不敢这么放纵自己。” 可是,这一刻,我需要你啊…… 门被一个人“咣当”推开了,一个人冲进来,庄生被推到了一边。我整个人像瞬间被扔进冰窟里,凉透了。 这是多么尴尬的情景,在以前从未有过的。我傻傻的愣在那,看着进来的人。 来的人是米粒。 庄生看了看米粒,没说什么,自己默默穿上了衣服。 米粒看着我,抓起床上的被子,裹在我身上。 他的眼深的跟死海似的:她有喜了。这话是对庄生说的,语气波澜不惊。 搞了半天,风风火火的搅了我的好事,就因为这件事。 玉碟这个大嘴巴,我前脚嘱咐她不要说出去,后脚她就向领导打小报告。从牙根里冒出冷气,我吸溜两下,把被角拽紧。 不过,他俩很默契的保持沉默,谁都没有问我是谁的孩子,要是问了,我就惨了。 米粒就出去了,庄生也跟着出去了。 我一个人在床上裹着被子,陷入莫名的惆怅里。 第十九章 暗杀 派到各地的80人大部分都有了回信,在我看来时机也已经初步成熟,我现在应该开始行动。 本来,我是准备亲自出马去对付李巍的,现在不得不转移目标先解决另外一个人——胡建成的手下王猛,这个天下第一猛将是一个威胁。 打定主意后,我开始绝食。庄生看我两顿没吃饭,急火火的进来劝我:“琴儿,你今天胃口不好吗?你想吃点什么?” “我什么也不想吃,象现在这样闷在这里,还不如饿死算了。我想出去,你陪我,但是不能告诉他们。” 庄生显然左右为难。 “算了,那我就闷死在这里吧。我又不想怎么样,就是让你陪我出去游逛一会儿,这你也不答应?” @奇@庄生这关过的去,门外那些护卫却不是好欺骗的。 @书@我和一位宫女换了服装,让她躺在床上装睡,然后让庄生出去对护卫说,他奉国师命令带宫女到城南的曹家老店买绿豆糕。 我往脸上涂抹了很多胭脂,把头发扎成宫女的发形,在庄生的掩护下出了皇宫。 一出宫门,我就异常严肃的对庄生说:咱们要去雍州,暗算一个人。 庄生吓一跳,头摇的拨浪鼓似的:“不,那不可能。” “是听你的还是听我的?你可别忘了,你是签了卖身契给我的。再说了,我们俩一起行动,你有什么不放心的。” “那也不行,你身体现在这样子容易出问题,米国师和太子也已经三番五次对我说了,不得让你离开潼安。” “现在这时候一点问题也没有,这个我比你懂。我告诉你,你不要再让我回到那个宫殿,那就是我的地狱。”我连威胁再哄骗,说服了庄生。 他当然不想让我进地狱。 雇佣了一辆马车,并且带上了那名还留着活口的刺客。那名刺客已经被废了功夫,不过手脚都能活动自如。我把那名刺客装进马车,自己也坐了进去。 路上打尖宿店紧赶慢赶的,这一天终于到了雍州。到雍州城的时候,我想象着清明殿里米粒的无奈苦笑和白羽不明就里的疑惑,开心的不得了。 庄生看见我的笑,脸色一下子放松下来,“看见你的笑容,我就知道我是做对了。” 我们找了一家店住下,我把庄生和那名刺客安排在一个房间了。 夜里,我开始盘问那名刺客。 “你叫什么名字?” “石成。” “你知道为什么能活到现在吗?” “不知道。” “因为我想给你一个机会,如果你能抓住这个机会,你就自由了。你想知道是什么机会吗?” 石成茫然的看了我一眼,没说话。 “其实很简单,你就充当一次信使就可以了。你去告诉王猛将军,说你们的任务失败了,你好不容易逃出城来,但你从潼安城带来个姑娘,似乎知道很多秘密,然后带我去见他就可以了。你没有任何损失,但是办完这件事你就赶紧消失。怎么样?不难办吧?” “但是你能告诉我你是谁吗?”石成没有认出我,但听的出来他答应了此事。 “不能,我只能告诉你,我所做的一切不是为了自己不是为了朝廷而是为了天下的百姓。” 庄生对石成很不放心,怕他出卖我们,我对他说:“我让他去送信,其实是已经预料到他会出卖我们的,但是他现在不知道我的身份,所以他即使出卖我,对王猛也说不出歌一二三,而我要透漏给王猛的消息则是石成不能提供的,所以王猛最终对我应该是半信半疑的,暂时不会对我不利。”我同时交代给庄生其他一些事情,我告诉他,办好这些事,我就是安全的。 第二天,我一个人跟石成走了。 当我跟着石成走进兵营的时候,我的出现引起了很大的骚动,一个美貌无比的姑娘出现在满是男人的兵营里就是这个效果。 王猛面目凶恶,盯着我。 这个男人一看就知道是个自负自大的人,而自负自大就是他致命的缺点。“你是什么人?来这里做什么?”面对我的精心打扮却不露出一点垂涎的表情,看来还真是个油盐不进的主。 “我是谁一点也不重要,我是个毫无分量的人,但是我带来的消息对于你和胡王爷是很重要的。” “石成说你可能是朝廷的细作。”石成果然顽固,哼,给你机会你不想活,我看你还活的过今天? “王将军说的甚是可笑,你见过自投罗网的细作吗?即使王将军怀疑我是细作,也要查证确凿后才能定论吧。即使我真是细作,难道天下第一猛士还怕我一个小女子不成?” “笑话,我何时怕你来?”王猛鄙夷的撇了撇嘴。 “小女子连日奔波身体疲乏,将军可否容我小憩一天,然后再问话。” 我被安排在一处营房休息,别的也不多想,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将近傍晚,我在士兵的带领下去找王猛,没想到王猛已经将我的出现禀报了胡建成。 一进帅帐,我就看见一位金冠玉带的魁梧男子站在屋内,正好一勺烩了。 “小女子参见王爷,参见王将军。” “你有何事要禀报我们,快讲。” “王爷,将军,我觉得潼安现在已是一座危城,早晚会被两位王爷攻破。而我此次来雍州,则希望以后能在王爷和将军的荫蔽下生活无忧!我此次来,确实受了米国师的命令,但是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他想把整个朝廷的责任放在我身上,小女子怎么担当的起呀?” 胡建成审视的目光来回在我身上逡巡,王猛则哈哈干笑了几声。“王爷,我看这米漓是没戏可唱了,竟然派了个女人来当细作。” “不过,我还有些事情要告诉王爷。请王爷凡事有个准备。首先,现在潼安城内人心惶惶,大家都有心理恐惧,怕朝廷真的向两位王爷宣战。因为米国师已经在城外实战对阵练兵数日了。另外,前一段时间,王爷曾派杀手去刺杀米国师和太子,结果刺杀行动失败。我听见米国师对太子说,王爷这是被李巍利用了,说一字并肩王为人狡诈,其目的是想让朝廷先与王爷宣战,他则可以坐收渔利。所以请王爷凡事要三思而后行,不要称了别人的心意。” “潼安现在有多少兵马?”王猛问。 “这个小女子不知道,不过,我猜不会有多少。” “这样的机密信息,她一个女人怎么可能知道啊!”胡建成讥笑的看了看王猛。 “那这个女子如何处理?”王猛问。 “这小女子国色天香,正好做我的内妾。哈哈。” “王爷,小女子今晚就愿意伺候王爷和将军,请王爷和将军留下我,相信我的本事不会让王爷和将军失望的。” “怎么,你是说你一个我们两个?” “是,王爷!” “好,好!哈哈哈,我倒没领教过这么厉害的女人呢。王将军,你可不要推辞,坏了我的兴致啊。你也该好好享受点人伦的乐趣,不要一天到晚紧绷绷的一张脸。”胡建成一张脸色咪咪的瞧着我,猥琐的表情看在眼里十分恶心。 灯火初上,胡建成早早的来到我暂住的地方,王猛随后也到了。我万种风情的迎合着这两个人。 我在争取少牺牲一点自己,同时找机会把强劲的蒙汗药放进茶壶。 不过,我不得不承认这种游戏的危险性,两个强壮的男人已经恨不得要把我揉碎,除了最后的阵地,我基本上手口并用了。 根本腾不出机会让这两个人喝茶,我心里急的不行。 我用最后一点力气推开身上的色鬼,“王爷,奴家口渴了,要喝口茶水。”我口含着茶水,“王爷,奴家也喂您喝吧!”我对着他臭烘烘的嘴灌进去半杯茶。实在是万不得已,才不得不出此下策。 随后,如法炮制的给王猛灌进去一杯。 蒙汗药的浓度很大,我一边极力安抚他们,一边观察药性是否生效。 那个色鬼王爷很快就顶不住劲了,双眼迷离,走路打晃,我左躲右闪着,让他别再碰到我。 可是,王猛居然还没啥反映,如果不是我亲自下的药,我都怀疑这药是不是假的?怎么这蒙汗药和春药似的,倒叫这王八越来越急迫和抓狂,我不得绕着床边躲避着他,他比我高出许多,力气自然也大,大步一跨,就赶到我身后,一把抓住我,身后的衣领被他扯住,只听的“赤拉“一声,我后背立刻凉飕飕的。使劲护住前胸的半片,否则就成半裸了。 此刻,这王猛眼里欲火燃烧。 这家伙还不近女色,我真怀疑米粒的情报是真是假? 就在我已经几近绝望的时候,他终于“噗通”一声歪倒在地上。好家伙,差点害我被他…… 我抬起脚,狠劲踹了他两脚,同时拿起早就准备好的匕首,朝着俩人身上的要害部位各自捅了几下。 手上沾满了热乎乎的血,地上也是殷红一片,刺鼻的血腥味直扑鼻孔,我赶紧以手绢掩住口鼻。 半夜子时,有人敲门,我知道接应我的人来了。 门口立着一个拿着令牌的军官,天色黑,看不清面孔。帐内的灯光很暗,他朝里看了一眼。“国师,我是三号,是这里的副都统,快跟我走。” 他扔给我一件军衣。 第二十章 平州涉险 雍州府街头巷议着一个小道消息:王爷和王猛将军与一名女子同室厮混,因争风吃醋竟大打出手,双双毕命了。传说该女子倾国倾城,胜似九天仙女。 此时,我们已安全离开雍州了。 石成被庄生干掉了,混淆事实的小道消息也发布完了,走在回潼安城的路上,我的心情出奇的好。 树阴下的马车“叮玲当啷”的一路清唱着,路两旁的风光尽显着初夏的美丽,傍晚的清风习习,将路边野花的香气吹入心脾。一朵朵粉白、嫩黄的小野花散落在树丛杂草间,伴着独行的我们踏进美丽的深处。 “宁静的夏天,天空中繁星点点……” 心情好了,随口哼着小曲。 马车夫一直本分的驾车,庄生也不说话了,我的跑了调的小曲咿咿呀呀的飘在路上,给我们的路程增添着特别的乐趣。 事情已经完全朝着绝对有利于我们的方向发展了,李巍的盟友被我暗算后,他的反击就是孤注一掷。而他这么聪明的人,下一步棋该怎么走呢?我猜测他谋反的日子会提前。 潼安城内应该已经接到庄生的消息,而雍州的兵力是目前朝廷要极力争取的,这一点米粒能办到。考虑到李巍可能会提前起兵,我叮嘱米粒第二、三封信的内容可以同时进行了。 在路上行走的日子非常惬意,我的心异常平静下来,我在思考我在这个时空的三个男人,我对他们都产生了某些异样的感觉,对庄生是情人间的甜而烈的爱恋,对白羽则仿拂母亲般的疼和宠的爱惜,而对米粒的感觉是同志般的敬和服。 我不知道我更希望肚子里的孩子是谁的? 前边突然传来阵阵马蹄声,似乎有几匹马朝我们飞奔而来。等到那几人和我们擦肩而过,我感觉到蹊跷。 几匹马都是训练有素的快马,那几人虽未着官衣,穿着也不似普通人家。而且,此刻已经是日头偏西,还这样拼命赶路的会是什么人? 为了谨慎起见,我让庄生活捉一个来问问。 果然,情况又有了新变化,原来那几人是李巍派来和胡建成送信的。李巍已经打探到我到了雍州并且要对他不利,所以他让胡提前加强警惕和戒备。信中还说,目前朝廷派到各地的耳目众多,希望胡在雍州城内大力展开肃清活动,而且,他们预备要将兵变的日子提前一个月,请胡做准备。 李巍这个老狐狸真不是吃素的,我们这么秘密的行动都能被他打探到,而且他也预感到朝廷要采取行动了,看来他在朝廷的耳目也不少啊。 好,我就亲自去会会他,看看这个一字并肩王到底是何方神圣。 李巍的老巢在平州府,我们立刻转道往平州。 看的出来,平州府比雍州繁荣的多,李巍这个老鬼对地方治理还是很有一套的。路上一直没好好填肚子,我和庄生先去了街面上一家不大不小的酒家吃饭。这个酒家里人很多,一走进去人声嘈杂,清一色的半人高的栗黑长方桌,排成几排,店面不小,吃饭的客人离各色人等都有。 我依然是,和庄生扮为夫妻,一边吃一边听周围的人的闲谈。 “你听说了吗?王爷要起兵反对朝廷了。” “是呀,这天下又不太平了。咱们平州府最近这么乱,又是贼匪又是朝廷细作的,谁知道什么时候再过上踏实日子。” “其实王爷要是当了皇帝也不错,我看他也能是个好皇帝。” “话倒是不错,可是当今皇上也不错啊,而且听说现在的太子勤政爱民,每天半夜都步睡呢,当皇帝也是难啊。” “我听说,太子也快二十岁了,听说连个女人都没有,选太子妃的事到现在都没动静?” “怎么,你还以为你家闺女能入选太子妃是咋的?” …… 听平州府百姓的言谈,对李巍这个人是有着很大的敬意的。这说明,这个一字并肩王比那个胡建成要强的多,不但成功的将此地的民心收服,更有些人甚至支持他夺取皇位。 吃罢饭,我们找了客栈休息。 我和庄生刚刚进房间,就被店里的伙计叫出去,说官府有明文规定,近几日凡是外地来的客商都需到府衙受检,官兵一会就会派人来查看,让我们做好准备应对的准备。 看这架势,李巍对我是很忌惮的,不知道他是不是已经得到雍州那边传过来的消息了。如果他已经得知此事,那么,胡建成和王猛的死,对他就是一个非常大的打击。 “庄生,上床!”我果断下着命令,扯开床上的被子,我俩都躺到床上。 一帮官兵在门口吵吵嚷嚷的拍门的时候,我正嗲声嗲气的发出放荡的叫音。声音虽不大,但门口的人足以听见。 等拍门的人拍的不耐烦了,眼看就要砸开的时候,我才衣衫不整的打开门: “哎呦,各位官爷,有什么火上房的急事啊?” 那帮人看着我,贼兮兮的笑着:“这小娘子真够劲,大白天的也敢这么叫唤。” 有一个瘦高个儿趁机在我丰满的胸上抓了一把。 庄生一瞪眼,就要动手,我赶紧使劲按住他。 “请两位跟我们走一趟吧,我们王爷要召见两位。”说话的人是个小头目,很严肃,不像其他人那样,见我便是一副猫儿闻见鱼腥的样儿。 我心里暗吃一惊,没想到刚来到人家的地盘,就被关注了,这老家伙的警惕性不是一般的强。 本来还想着,要怎样才能亲自会会李巍,没想到竟是出其不意的顺利。 李巍五十开外的年纪,儒雅而沉静,竟是一位老帅哥,有着成熟男人的眼光和智慧。他望着我,一种审视、猜度的目光中混杂着严厉、威逼。 “两位是夫妻吗?” 也许,我初见他,和头脑中所勾画的那个李巍反差极大,所以出现了片刻的愣怔。继而,因对帅哥有种极大的偏好才色迷迷的盯着他看的痴呆表情让他对我放松了警惕。 “王爷,您说是就是,您说不是就不是。”听他问话,我赶紧伶俐的回答。 “此话怎讲?”他不解道。 “王爷,这小伙子本是我们家的下人,人品不错,尤其床上工夫好。我们家那该死的老爷新纳了房小妾,现在连理都不理我。他不理我,我还懒得伺候他呢?所以我就和我们家伙计跑出来了。不过,王爷要是愿意收留我,我也情愿伺候王爷。”我说完,踢了一下庄生的屁股:“王爷问你,你说话呀?” 庄生抬起一直使劲低垂的脑袋,“王爷,四太太说的都是实话。” 李巍低头沉思着,“你们是从哪个地方跑出来的?” “我们是刚从雍州来的。”我随口回答,接下来就看看李巍知不知道雍州之变。 “哦?雍州?你们住在那里吗?什么人家?那里最近可有什么异常事情发生?” “是啊是啊,异常的很!我们来的时候听说那里的胡王爷和一位王将军,啧啧,居然和一位天仙似的女人同室私混,结果,您猜怎么样,两个人因为争风吃醋而大打出手,结果都死了。”我绘声绘色的,讲的眉飞色舞,仿佛自己亲眼见了一般。(其实,不但亲眼见了,还亲身经历了。) 在李巍的眼里,我现在这样,大概就是一个专门爱播弄是非、传播小道消息的胸大无脑的典型的姨太太似的女人。 “胡说!”李巍显然不相信我的话,“简直一派胡言!” “哎呦,王爷,我可不是胡说。不信,您可以自己找人去问啊,我编这谎话做啥?雍州城里现在都闹翻了天了。”事实如此,我还怕你不信?! 李巍眉头深锁,已经半信半疑。 再过一两天,他就会接到雍州的回信了。而在他准备行动之前,米粒应该能够有充足的时间秘密收编雍州的兵马了。 “那就繁请你们在这里住两天,等我确认你的消息准确后再放你们回去。” “好啊好啊,能天天得见王爷的仪容,我一辈子住在这里也没关系。”我笑咪咪望着他的样子,大概让李巍觉得我是一个花痴。 第三天的早上,李巍要见我。 “你真是雍州人?” “小女子可不是雍州本地人,我是戏班子唱花旦的,我们家老爷做四十大寿时请戏班去唱戏就看上我了,给了班主些钱把我留下了。我的戏唱的不错,王爷愿意听吗?” 我虚张声势的“啊”了几声,吊了吊嗓子。 “算了算了。”他心烦意乱的摆了摆手。 阿弥托佛,他要是真让我唱戏我可就露马脚了。不过,这个李巍肯定是没心情听戏的,雍州的消息足够他心窄的了。 我出去的时候,有军士进来报告说有朝廷有信。看来,米粒的行动也够快的。 李巍在我身后“啪”的一声拍响了书案,他确实有些沉不住气了。 下午,李巍又召见我。 “姑娘虽然出身风尘,却剑胆琴心,叫人佩服。说实话,我对姑娘倒是有几分好感,不过,我瞧姑娘已有了三四个月的身孕,就好好过日子去吧。平州府最近不太平静,姑娘可与心上人到别处落脚安家。我这里有些闲银相赠,姑娘不要推辞。” 这老家伙,一席话说的我简直感动的要哭了。 如果他不是非要造反,我也犯不着处心积虑的对付他,说不定他要真有心于我,我还会动心,现在,立场不同,可就是一个鱼死,一个网破了。 第二十一章 宣战 我和庄生又在平州城里逗留了一天,我们连客栈的门都没出,我一直在想李巍这个人,想着我要是抓住了他,要不要放他一条生路。 就在我对这个李巍有了些微好感的时候,他的一系列动作却是我没想到的。 就在我们逗留的这一天里,平州府内的三家玉颜馆都被官府查封了。馆内的几位头牌姑娘被杀,人头被悬在南城门楼,其余的人都被投进牢房。 我们打入官军中的48号勇士则在校场外被杀,人头被悬在了北城门楼上。同时,听说啸聚山林多年的几窝贼匪被官军连窝端了,十几个头目全部被斩杀,人头被悬于东西两侧的城门上。 我的精心布局和米粒的多年心血就被他这么心狠手辣的摧毁了,再想起这个李巍不禁阵阵后怕,他对玉颜馆应该是早有戒备了,否则不会出手这么狠绝。我庆幸自己的小心谨慎,到平州以后没有让庄生去联络这里的馆主,否则如今我俩的人头大概也已经被挂在城楼上了。 李巍这样做,等于已经向朝廷公开宣战了。我把平州的情况让庄生发信告诉米粒,也好让他及早做打算。 为了安全起见,我们从平州又绕道去了临近的兖州,那里的人们也感受到了战争的气氛,但是没有象平州一般的杀气腾腾。在兖州我们不再逗留,直接打道回都城。 连日的奔波确实很累,回去的路上我被马车颠簸的浑身酸痛,整个人病怏怏的。 回到潼安,鉴于我目前的身体状况的特殊,我和庄生直接去了玉颜馆。玉蝶姐姐见了我还是那么亲热。我仍然住在自己的那个房间。 玉蝶说:玉琴,我说过吧,你什么时候回来都可以。 已经回来两天,却始终未见玉婉来找我,心里不禁纳闷。我们姐妹已有数月不见,怎么我回来她也不露面呢?况且,这两天也没见馆里挂她的牌。 问玉碟,玉碟摇摇头,只说病了。 终于将各种事项安顿下来,我到玉婉的住处去探望她。一进门,正瞧见玉婉的丫头环儿一个人无精打采的抱着竖琴在门口打瞌睡。 “环儿——”我走过去,将她推醒,“婉儿姐姐呢?” 环儿见是我,惊喜的揉了揉眼,指着门内:“在里边。琴小姐,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这丫头看来这两天都没出院子,连我回来都不知道。 婉儿一个人背对门口,伏在书案前,一动不动。听见我在门口说话,才转过头,凄惨的朝我笑了笑。 “姐姐,天哪——你这是怎么了?”我看见婉儿姐姐的样子,下巴差点掉地上去。她的双眼肿的象两个桃子,脸色苍白,鬓发杂乱,连妆都没梳理。 听我问,玉婉煞时又红了眼眶,抽抽噎噎,断断续续的说起事情的原委。我这才知道,原来,玉婉的亲妹妹是平州府玉颜馆的第一红牌,在平州府被李巍给杀了。玉婉和妹妹从小就相依为命,后来被玉碟收进馆里两个人才有了安定的生活,没想到现在就剩下自己一个人。 说着说着,玉婉又悲从中来。 我一边不断的安慰她,一边信誓旦旦的说等我抓到李巍一定交给她处置,到时候是杀是剐都可以。 安慰她的同时我也想起自己在这个世界的孤独,对她更是有同病相怜的感觉。 留在玉颜馆安胎,我的肚子一天天的大了起来,庄生一直跟随在我身边。卞梁则把朝廷的一系列安排告诉我,我也尽职的把自己的意见带给米粒。 这一天,米粒突然来到玉颜馆见我,我知道一定是有重要的情况发生了。米粒说他一直按照我的安排在行动,散布谣言到各地惑乱民心,给李巍发信称因为匪患猖獗,朝廷要求收回各地的兵权,统一由朝廷指挥剿灭各地匪患,这封信已最终导致李巍提前起兵。 雍州的兵权现在已经完全掌握在朝廷手中了,目前,李巍已经发兵潼安了,估计三五日内必到。李巍执掌的所有兵力,再加上他联络的其他四个地方的兵马,总共有6000人还多,和我们现在的兵力相当。更严酷的是,朝廷内外很多人都在上书太子,请求太子以天下苍生为重,不要与李巍兵戎相见,最好将皇位禅让给李巍。尽管米粒百般开导,但是白羽还是犹豫了。 “恩,我知道了。太子那里你不用担心了,一会我写一封信你带给他看。接下来,主要精力该用来对付李巍了,我觉得最圆满的结果是不用一兵一卒就能解决他。第五封信的事情你做了吗?如果还没有,现在就可以了。第六封信你在李巍驻扎城外准备攻城的时候打开。” “好,我知道了!”交代和讨论完国事,米粒上上下下的瞧了我半天,“你现在还好吧?”他的身份是不适宜来这里的,来一次不但要便装,还需要掩护。这次,借着机会来,其目的也是为了要来探望我一下,这个我是明白的。 “很好!”我很肯定的点头,看他过于严肃,就调换了轻松的语气:“我现在是面色红润,吃嘛嘛香!” 我如此说,米粒就放心了。 我提笔要给太子写信。一张纸上,我只写了几个字:当仁则不让,天下不是一个人的。 李巍的大军终于到了潼安城,虽然数量上和朝廷相当,但是雍州的兵马现在已经在开往都城,而李巍的六千人里大约还有一千人是我的内应,这个仗我是有充足的胜算的。 朝廷已经发布了举国公告,对乱臣贼子坚决反击。 庄生去传达我的指令了,我和玉碟说我要去会会李巍,玉碟差点晕过去,她说:“就你现在这样子,你还去会敌军首领,我看你是不要命了。” “姐姐要是不放心,可以让大梁跟着我。”玉碟知道我的身份特殊,要做什么事情她也不方便阻拦。不过,玉婉一听说我要去会李巍,非要跟着我一起去不可。 “妹妹当初怎么答应我的?这样好的机会却不带我去,是为何?!妹妹如果失信,我们以后便当作从未相识吧!”玉婉发了狠,堵的我无路可退。 她这样的女子实在不适合出现在敌我谈判的场合,可是她不惜拿姐妹之情逼我就范,我没办法,只好带上她了。 我和玉婉坐着车准备出城。昨日我就以国师的名义约了李巍,要和他在城外护城河边的夫子庙谈判,我相信他一定会来。 第二十二章 谁更正义 我现在已经是五个月身孕,不过行动起来是丝毫不受影响的。大梁一言不发的赶着车,车里我和玉婉也不说话。 “婉儿姐姐,害怕吗?”为了缓解她的紧张心理,我和婉儿聊起来。 “妹妹不害怕,我也不害怕。” “婉儿姐姐你知道吗,那个李巍长的很帅的,你要是见了他没准就舍不得他死了。” “妹妹净胡说,你见了他了,怎么知道他长的帅?” “我当然是听别人说的了。” 一路聊着,大梁忽然低声道:“国师,夫子庙到了。” 我和婉儿下了车,走进夫子庙。我们这边一共三个人,两个女人一个男人。夫子庙里已经来了有五个人,正是李巍带了五名亲兵。 这是我们约好的,所带人数不要超过五个。 李巍看见我们进来,以为是走错了门的百姓,刚要挥手叫士兵赶我们走,我微笑着和他打招呼:“王爷,别来无恙啊?” “你是谁?”他审视着我,似乎还没认出我。也难怪,那日我是一身世俗的不能再世俗的打扮,把自己装扮的跟个戏子似的,与现在的样子反差极大。 “这位是我们大卫朝的琴国师。”大梁在我身后回答。 “小女子琴木木。”我点头,“有劳王爷在平州赠银相送,再次谢过。” 李巍怔了,他终于想起我了,脸上却是不可置信的表情:“没想到,原来夫子庙讲学轰动全国的太子傅,别具一格遴选人才者竟然是个女人。”忽然,又恼怒不已:“琴国师,你的演技真好,能骗的过老夫的眼你还是第一个。”此刻,他对于自己放走我这么厉害的敌人大概后悔不迭了。 “王爷客气了。”我不紧不慢,磨工夫是我今天的一项重要任务,我要为太子和米粒争取时间。 “现在是否可以开始了?你到底想说什么?”他咬着牙,恨不得要把我咬碎的样子。 “满殿圣贤,王爷莫动肝火。我其实也没什么要说的,只有一句话,王爷这一仗是注定要输的,难道非要碰的头破血流才肯罢休吗?”我以斩钉截铁的口气对李巍说。 “本王倒不那么认为,论兵力我和白羽是旗鼓相当吧,论战斗力我相信我的兵士都是最优秀的。” “可是,我现在要告诉王爷,雍州那边的兵马已经统归朝廷了,正在向潼安增援,而你所统领的六千人里,有一千人是听我们指挥的。” “雍州的兵马要增援过来,起码要四天左右的时间吧。你说我的兵士里有你们的人,你为何没想到,你城内也有我们的人呢?” “呵呵,王爷还不知道,城内那些王爷的人都已经被米国师派兵看管起来了,总共有七八百人不止吧,现在是想动也动不了的。而我们的人在王爷的军士中目前还是安全的,因为王爷并不知道他们是谁,对吧?”我直接戳破他的底牌,不给他留余地:“王爷可还记得那个被悬于北城门的都头的人头,你所征用的其他四个地方的兵士里还有许多我们的人,这些人是我在半年多以前就派遣出去的。” 我顿了顿,让他充分的消化掉我说的情况,然后继续说道: “王爷,我相信你有治理这个国家的能力,但是你想坐这个天下,就要以千万人的鲜血做代价,你不觉得这代价太大了吗?” “代价?哼——我不跟姓白的人谈代价!当年我、胡建成跟白池锦一起东征西讨,脚下踏过了多少尸体,那代价就不大吗?白池锦信誓旦旦的保证,天下是我们三个人打下的,皇座也由我们三人轮着坐,可是结果呢,他还是传位给了他的儿子,这样背信弃义的人我凭什么还保他?”李巍义愤填膺,几乎成了呐喊。 原来,老皇帝叫白池锦。 这个李巍还是有些幼稚,当皇帝之前说的话能信吗? “王爷,做了皇帝和做兄弟时的身份不同,俗话说: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文帝在即位后给了两位王爷高官厚禄,已经算是仁义的皇帝了。难道王爷还真的希望三兄弟轮流坐天下,如果当年是王爷坐上这个皇位,恐怕王爷也会如此。王爷为此就发起一场战争,这是非正义的。” “正义?姓白的当年就正义吗?一旦坐上了皇位兄弟情谊就抛弃了,为了他的皇位,我们有多少兄弟都牺牲了,他就是正义的吗?” “好!我们不讨论谁是正义谁是非正义。”我看李巍的情绪明显激动,赶紧止住话头,换了方向。 “王爷,百姓需要的是天下的安定,谁挑起战争谁就是历史的罪人。对于灾难中的百姓来说,战争的正义与非正义都没有意义,一场战争留给他们的永远是伤痛。王爷也是爱民惜民之人,小女子这话说的可有道理?” 李巍不语了,紧盯着我,半天才又说了一句:“我比那个黄毛小儿更有资格也更能治理好这个天下。” “王爷不认识太子,这么说未免有些武断,依我的判断,太子以后会是一个英明爱民的好皇帝。”其实,人大多会因为执迷于一些事情而看不清自己,我觉得李巍也是如此。 “李巍,你为何杀了我的妹妹,我饶不了你。”一个没注意,我身边的婉儿忽然直奔李巍冲了出去。 李巍的亲兵动作迅速的将手中的长枪举起,明晃晃的枪尖朝外,几个人都护在他的身前。 我吓了一跳,婉儿姐姐这是自己要往枪口上撞啊! 大梁行动更迅速,在婉儿离李巍还有两三丈远时,一把抓住了她。 “你妹妹是何人?我从不烂杀无辜。” “我妹妹是平州玉颜馆的红牌,你为何杀了她?” 李巍看了看婉儿,仍然毫无表情:“女人本不该参与到战争中来。”说完,看了我一眼。 我知道李巍这话是说给我听的,我立刻针锋相对的反驳:“天下如果起了战祸,女人是最大的受害者,她们不但要忍受失去父亲、丈夫、儿子的痛苦,还要在乱世中努力生活下去,王爷认为,女人能躲的开吗?” 眼看就到了中午,我估计时辰也差不多了。 “王爷,我看你也不用回去了,因为你的军队已经被我们征服了。”我成竹在胸的说道,完全是胜券在握的表情。 我的话音刚落,李巍的兵士进来报告,说六千兵士就地卸甲,已经全部被太子招降,归顺朝廷了。 李巍听完,不禁哈哈大笑,笑声悲哀而苍凉。“琴国师,你使得好手段。这一招调虎离山用的好。” 在我们谈判的当口,太子和米粒已经成功地瓦解了李巍的军队,面对城内力量相当的对手和远处驰援来的一倍于己的人马,再加上内部不断的策反工作,李巍的士兵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李巍在夫子庙当着我的面拔剑自裁了,我和玉婉亲眼见着他最后倒下的。 玉婉第一次看见这样血腥的场面,当时就吓的说不出话来了。说要杀人家是一回事,可亲眼看见那人绝望的自杀是另一回事。 这件事在玉婉的心里留下了烙印,从此成为她生命中的一个折点,亲人的死别与仇人的谢世都是可以让人在短期内迅速成长的变力。 一场一触即发的战争被平息了。 当太子站在潼安城上,面对着上万士兵的参拜时,他的心里将是什么感觉?激动、感慨,也许还带着些许的伤感吧。 第二十三章 分别 战祸平息了,我的一颗心也终于放下了,自从为太子背上卫朝这个包袱,我心里就没有一刻轻松过,时时刻刻在琢磨着怎样用最小的代价解决内乱,好在事情终于圆满的完成了,我也踏踏实实的呆在玉颜馆里准备生产了。 “琴儿呀,你现在可真是不得了了,全国百姓都没有不知道你的,有的说你是男人,有的说你是女人,有的说你就那么把手一挥,李巍的军队就稀里糊涂的投降了。”玉碟姐姐坐在我房里,脸颊两侧擦了很重的胭脂,手里拿着一件丝质绣品,半个图案已经见出眉目,是一个抱着鲤鱼的胖娃娃。 前两天,她发动馆里的姐妹给我肚子里的孩子做衣裳、首饰以及各种小孩子用具,结果,我床上今天已经摞成山了,全都是馆里姐妹送过来的。此刻,我不用猜也知道,玉蝶手里这件不知是手绢还是汗巾的东西也是给我肚里的宝宝做的。 最近,玉蝶姐姐不断地在我耳边歌功颂德,我耳朵都快听出茧子来了。 “琴儿,太子在朝上颁布旨意说你在闭关修行呢,你说有意思吧——我看,你就在我这就好好修行吧。” “琴儿,你快给我讲讲,你们是怎么去跟李巍谈判的,真是玉婉说的那样吗?你真那么厉害啊,你快再给我讲讲。”玉蝶姐姐的嘴巴要是一发功,比黄河决堤还厉害。我很识相的听着她说,坚决不给她什么回话,要不然那就不是一两个时辰的问题了,她一天就交代道我这里了…… 等到我临产的那些日子,玉颜馆宣布闭馆。对于潼安的男人们来说,这绝对是一个无奈而痛苦的事情。我本来是无所谓的,可玉婉姐姐告诉我说,安胎很重要,环境也很重要。不过,我猜测,这也许会是朝堂上的那两个人的决定,玉蝶当然不会违背。 闭馆之后,白羽、米粒这个时侯几乎隔两天就过来一趟,每次他们来,庄生都会躲出去了。 这三个人见了面很少有特别融洽的时候,大多都是没什么话说,所以,每次庄生不出现在我身边的时候,我就知道是米粒或者白羽要过来看我。 那天,我对太子说:“文帝至今毫无下落,如果再找不到,我看你就可以直接即位了,老是以太子的身份治理国家总不太好。还有,你的年岁也够20了吧,即位后要准备选后选妃的事情。地方统军将领定期的轮换制度要赶快落实了,这样才能保证地方势力不会做大,不会在地方上盘踞扎根,你的天下也才能坐的安稳。” 我跟太子说了这些话后,他大约有十几天都不来,我想他可能一下子有些不适应我又从女人又变成了师傅。 我顺利的产下了一个女孩,小家伙长的漂亮极了,粉嫩粉嫩的小脸嘟嘟着,大眼睛黑葡萄似的,忽闪忽闪的。玉碟和玉婉都说长的象我,长大了也肯定是个美人。孩子过了十二天,我让大梁去把米粒、白羽都叫了过来,同时让庄生也留下,我有话对他们说。 他们三个坐在我的房里,不知道我为什么突然这么严肃,谁也没说话。我看着这三个人,想到随后就会到来的分别,还是有些怅惘。 还未说话,睡在小床上的小人儿忽然毫无预兆的“哇哇”大哭起来,三个人挤着往床边去,笨拙的想去哄她。 我让玉碟把孩子抱出去,心想这么小的孩子难道还会心灵感性? 感觉着每一个人心里的不平静,我开了口。 “生了一个女儿,馆主说长的象我。我给她起了名字叫琴尤,以后你们都管她叫小尤吧。” “你们一定都奇怪为什么我会有那么出众的能力和思想,甚至超出你们。我今天就坦白告诉你们,其实,我不是属于你们这个世界的人,我来自于千年之后的文明世界,也就是说其实我是未来的人,只因为一场意外才来到了这里,我不知道我在这里能呆多久,也许几年也许一辈子。我很高兴在这个世界认识了你们,你们都是我爱的人。我希望你们都把小尤当成自己的孩子,我或许不能陪伴她长大,你们帮我抚养她替我爱她。我不可能属于你们中的任何一个,所以也请你们把我当成生命中的过客,一个重要的过客。小尤满月后,我就会离开潼安,我曾经有一个愿望,就是一个人去流浪,我希望在这里能实现这个愿望。” 三个人谁也没说话,一时半会谁也不能消化我所说的这些,因为它确实太匪夷所思了。 “我刚才说的这些,你们明白吗?” 久久的沉默后,白羽突然开口道:“小尤应该是一位公主。” 说完这句话,米粒和庄生同时看着他。 他说的是一个敏感的问题,他想把小尤放在宫里,做大卫的公主。可是,我不能提前为孩子设定什么未来,因为谁也不知道她以后更喜欢什么样的生活。 “白羽,或许你不久后就成为大卫朝的皇帝了,但是我不能确定小尤是不是一位公主。她或许是也或许不是,不管她是不是一位公主,我都不希望你们的爱伤害她,不要让她感受到争夺和残酷,如果是那样,我宁愿把她送给普通的人家,做一个普通的人。”我用尽量的温和语气对白羽说。 “好!你放心吧,小尤只能得到更多的爱,她会快乐的长大,你想做什么就去做吧。”米粒知道,我做出一个决定的斩钉截铁,他随即痛快的答道。 自始至终,庄生都没有说一句话,我想他应该是最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白羽可能去逃避可能在繁杂的国事里逐渐忘却,米粒是最理性的,当他知道一件事情的不可挽回便不会再做无谓的争取。 当他们三个离开之后,我为我的残忍和冷酷自责着,可是这是我唯一的选择。我来到这个世界,连自己都不能把握不能准确的看到未来的自己,又如何会应给别人一个未来。也许哪天,我突然就凭空消失掉了,两个世界是两样人生。 我在这里的人生,尽管我不知道长短,但它也才刚刚开始。 玉碟知道了这些情况,她更是不可置信,但是看我一脸认真的样子又不得不信,“琴儿妹妹,别的我也不说了,可是你把人家庄生怎么办啊?” “你来我们卫朝可能真是上天派来的,既然你都不知道能不能回去,就做了庄主夫人有何不可?” “姐姐,如果那样的话,白羽这个皇帝是不会甘心的,你别忘了,他是皇帝,他怎么甘心输给别人。我了解他,他虽性格不暴躁,但是凡是自己认准的,便是几头牛也拉不回来。 还有一点,如果仅仅是现在这个年龄,我当然希望和庄生一起,但是想到以后的几十年我实在也没有信心,年轻时的感觉是靠不住的,所以我还需要一些时间。”我这样说,已经是很温柔的说法,要是再直白一点的话,我就该跟雨蝶姐姐说,天下的男人没一个靠的住的——是啊,要是他们靠的住,我还能来到这里吗? 况且,在我的潜意识里,不希望任何一个男人用爱禁锢我。也许我是太贪心了,既想要爱又不想失去自由。 爱情和自由,永远是一对现实的矛盾,对于女人,这个矛盾是致命的。 此后一段日子,庄生和米粒来玉颜馆的次数就更多了。有时坐一会,喝杯茶,有时逗弄逗弄小尤,也有时什么也不干,默默的坐一会就走了。 白羽从皇宫请了位奶娘,米粒下令玉颜馆要改变经营方向,不再是风月场所,所有的姑娘愿意留下的留下,不愿意留下的从良。 庄生为小尤定制了一把小巧的金锁,上面有一个狂草的“琴”字,他说可以辟邪。 我相信,琴尤在这三个男人的呵护下会健康成长。 第二十四章 重游故地 人家都说,女儿是父亲的小情人。现在我就决定把这个小情人留给他们,而我继续一个人上路。选择一个人上路是一件孤独的事情,能够享受孤独,忍耐寂寞,一个人在路上就能找到心灵的归宿,不为任何事情所累。我作这样的选择甚至根本未经过什么思考,只是听从了某一个召唤,那召唤似乎来自遥远的天际,似乎穿透了数千年的时空,是特地留给我的。 大梁被米粒宣进宫,后来我知道米粒要他跟随着我,一路保护我的安全。 但,我其实没有目的地。 出发的那天早上,朝霞漫天,几只飞鸟高高的在云层上空盘旋着,隔着清透的空气,传来远处“吱吱——”的鸽哨声,那声音划破碧透如洗的天,在薄薄的耳膜内荡漾着,犹如吹响的号角嘶鸣。 当大梁问我去什么地方时,我突然间想起了济源寺。 “离潼安城百里,有座济源寺,那是我来的地方。”我说。 走出皇宫,也没有意想中的兴奋和激动,反而凭空就增添了些许的沉重和沧桑。在这个时空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我完成了这个身体从女孩到女人再到母亲的角色转变,而在我的时代这个角色的转变需要十年。 我对自己这具身体毫无所知,我丝毫没为她的任何东西着落住,甚至连名字也是我自己的——此刻想来,我这么草率的态度,竟是有些对不住她。只是不知道她是何家的女儿?父母亲友是否健在?女儿死了,亲人是否还在想念她? 我思考着这些,一路不语。 大梁也不多话,他是个杀手,杀手是没有多言多语的。 这不是我所想象的快乐的旅程。 “大梁,你的生活快乐吗?” “不快乐,但是也不痛苦。” “你现在还在想曾经喜欢的那个女人吗?你还愧疚吗?” “不想了,因为她从来也不是我的,从未属于过我。愧疚有时还会有,但是我不能因为年轻时偶然犯下的错误惩罚自己一辈子。” “那你为什么不再娶妻纳妾?” “我这样的人不容易对人和事动心,觉得这样活着很好。琴国师和我不同,不要以我为例。”他以为我这样的突然出走是有些原因的,话里话外皆带有劝解的意思。 其实,我看的出来,大梁是一个感情很深沉的人,凡是不轻易动情的人一旦动了情便是一辈子的伤痕。 伊连河,河水深处竹蒿不见底,而浅处则裸露着大大小小的圆圆的鹅卵石。清澈的溪流从卵石的缝隙里潺潺流过。阳光散在水里,斑驳的石头花纹被阳光温暖着,粼粼泻泻的光点耀的人眼花。 我弯下腰,找落脚的位置蹲下身子,然后掬起一捧清亮透彻的水抹在脸上,水里映出自己模糊的影子,鬓角的发梢被浸湿了两绺,有一绺贴在了嘴角旁边。 我回头,看大梁站在我身后,很出神的看着我。忽然对上我的视线,他显示出一丝慌乱。我笑了,第一次看大梁这个样子,在玉颜馆久了,大梁对姑娘的啼笑撒娇都毫无表情,让我以为他是铁板一块。 “你这个样子,才是比较正常的男人呢。”在河边收拾好自己,我跟大梁聊天,实在是闷的无聊了,也想顺便给大梁开窍。 即便在现代世界,男子见到女子的娇羞小女儿状的样子,也是该出现一些表情的,尤其是单独相处的时候。大梁之前那副样子,大约真的这辈子也别想再得到任何女人青睐了。 无论我说什么,大梁都一语不发了。我自觉无趣,也就不再拿他当话题。 和大梁顺着河边溜达,就又看见了那个凉亭。 亭子里坐着一个和尚,还是济空。 如果不是因为大梁此刻就在我身边,这里静谧的一切会让我以为时间停滞了。 济空一身灰色的袈裟,沉静的表情,望着我,双手合什,打出佛家的手势:“琴施主,我奉住持的嘱托在此等你!” 当初,他在这里等我;如今,他又在这里等我。 时光就象一台机器,永远无休止地精密地运转着,并带动着所有的生命奔向同一个目的地。个体的悲欢离合在无数生命的命运悲喜中只充当着一个小小的音符,且这个音符最内在的声音只有自己听的懂,也只对自己有意义。 一个和尚的幸福或许就在于他与这台机器永远保持着同步的和谐,没有高音,没有低谷,更没有和声。 济源寺的住持是一位须眉如雪的老人,老人仙风道骨,不说话时眼睛总闭着,说话的声音绵和醇厚,却带着一股佛门特有的铿坚的味道。我住在寺里时,只见过这个住持一次,这次再见算第二次见面了。 我对着他,很尊敬的鞠躬。“给方丈见礼,多有打扰了!” “施主不必如此。”老人朝我微微点头,“琴施主来我大卫已一载有余了,老衲还有些话要交代。”说完,他将济空和大梁谴走了,只留下我。 “琴施主离开潼安后,命运多舛,现在我要带你去一个地方,在离开之前,你需拜祭他们。” 跟随方丈来到寺的后门,转出角门,竟有一处稀疏的小树林。树林里并排着两处低矮的坟头,上面并无名讳。 方丈指着那两处坟头的位置,说:“那里就是你的生身父母的葬身之地,你是他们抱养的,但他们养育了你十几年。” 我第一次听说这个世界自己还有父母,而在我知道他们的时候就已经阴阳两隔了。心里冒出莫名的伤感,这是我的亲人啊——已经去世。 跪倒在他们的坟前,我在心里默默的念叨,并不很悲伤,但心头却是有着一股酸涩。虽然不信鬼神,我还是郑重的叩了三个头,感谢他们抚育我长大。 “方丈,可否立墓给二老?” 方丈摇头,“你们之间的瓜葛就到此了,我将他们安置在此,以后你若有心,自然可以来祭拜,但不能立碑。” 从寺里出来,我又来到桃源村。 桃源村永远如世外桃源般的宁静,没有喧嚣的车马,没有残酷的战争,我在这个远离都城的小村庄里重新恢复了内心的安宁。对于这些祖祖辈辈在这里生活的人,我也是一个过客。 我站在那块曾经挥洒过汗水的田地里,脚下踩着松软的泥土,远处盛开着一片黄灿灿的太阳花。一只蝴蝶轻飘飘地绕着我和大梁飞过来飞过去,我忽然很想自己变成那只蝴蝶,在属于自己的季节自在的飞舞,努力飞到每一处角落寻找遗失的美丽。 “做一只蝴蝶真好!”我轻轻的说。 “半天了,也没听你说一句话,说点什么吧。”大梁真是个沉默的男人,可是这时我不想让他老是沉默下去。 “站在这里,我感觉到自己脉搏的跳动,这在以前从未有过。以前,我常把自己当成一把刀,冰冷、残忍而无情;在玉颜馆的时候,我把自己当成别人的需要,这种需要使我有价值;可是现在,我才觉得,我是我自己!这里给我的感觉,就好象第一眼看见的你,自然、美丽,让人心动。”大梁忽然开口了。 “那现在的我呢?” “现在的你把自己藏的太深,让人看不清。” “大梁,你听说过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吗?你没听过,那我给你讲讲……”我就站在那片土地里,给大梁讲了那个“化碟”的传说。 我忽然发现,在某些特定的环境里,其实人是很容易见异思迁的。 “大梁,以后别叫我琴国师了,叫我琴儿吧,这个国师的身份这时候还背在身上,不太合适。” “好,那我就叫你琴儿吧。” 第二十五章 吃白食得来的消息 我是这样一个人,如果有什么人什么事在心里打成结,一时半会解不开,弄的自己心情郁闷,我就会把他们扔在一边置之不理,它们乱它们的,我高兴我的。 一路坐在马背上,颠簸的饥肠辘辘,听大梁说前边有一座县城,我得赶紧去填饱自己的肚子。 “我们还有多少银子?”走了一路,才想起要关心这个问题,赶紧问大梁。 已经进了街道,大梁从马背上跳下去,伸手碾了碾自己的褡裢,稍愣一会,回道:“大约还够吃这顿饭的。” 那就好,我放了心,虽然大梁身上已经没有多少现银了,而这个地方又没有我们的银库(玉颜馆),但我可不管那么多,先吃饱了再说。 这座县城不大,也不是很繁华,为了少花钱,我随便在路边找了家看着干净的不太大的酒馆。尽管我很想吃的素一些少一些便宜一些,可是看见别人桌子上的杯碗碟盆的鸡鸭鱼肉,我就忍不住还是点了那些最好最贵的饭菜。 饭菜齐了,我抓着一双筷子,装腔作势:“大梁,赶快吃啊!”他却是看着满桌子的饭菜,仔细的给每一盘菜相面,摇头道:“我不太饿!” 我不研究大梁的那副奇怪的表情,既然他还不太饿,我先开吃。 虽然我现在是,可是人在肚子饿的时候,傻子也知道不用装淑女。 我是左右开工,鼓动起腮帮子,紧盯着菜,手里抓着碗,嘴里几乎快倒不开了。 酒家的老板从后面来到前台,一眼看见我,努着嘴,一个劲的和旁边的伙计嘀嘀咕咕。我稍一抬眼,想着肯定是自己吃相太差被他嘲笑,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心说你管那么多事呢?! 几盘菜都见底了,大梁就动了几筷子,剩下的都被我扫荡了。吃饱喝足,心情也好了。这会看着老板的一张肥嘟嘟的胖脸,也不那么咯应了。 “伙计,结账!”我超大嗓门的嚷了一声,没想到把大梁吓一哆嗦。 小伙计顛巴顛巴的跑过来,一脸超级职业的笑:“小姐,您点的四菜一汤,一共是三两八钱银。” “好!”我回头,“给他们钱吧!”当然是对大梁说的。 我看见大梁极不自然的从身上摸出一块一两多的碎银,递到伙计面前:“我们就这么多钱,你们能容会,我回头再送过来吗?” 我登时傻了,咋就剩一两多了?还说够吃一顿饭——这个大梁,早不跟我说,要是他说了,我就不点这么多好菜了。刚才还豪气十足的我,一下子就成泄气的皮球了。(这个人自己嘴馋,还埋怨别人,无语中——) 肥头大耳的酒店老板特别快的出现在我俩眼前了,估计我们刚才这一幕他早就看在眼里,我刚才还一边吃饭一边瞪他,倒让他抓了个现行,这下子他还不定怎么羞辱我们呢?! 倒霉啊,倒霉——我低着头,自己理亏,话也不敢多说了,擎等着人家老板劈头盖脸的数落了。 “得了,你们的钱我这小酒店也不要了,这位壮士赶紧带着姑娘走吧,再晚没准就走不了了。”果然人不可貌相,这肥头大耳的老板也不全都是奸商。 “老板,你真是好人啊——”我又来了精神,似乎刚听他说“一会就走不了”,说明这里肯定有情况,我的好奇心又出来作祟:“老板,您说的‘走不了’是怎么回事啊?” “你别问那么多,让你走你就走。要真想知道,现在去县衙看看就明白了。”老板也不想多事,像是赶紧要把我打发走的样子。 “咱们正好要去县衙弄些银子。”大梁说。 打听了县衙的位置,我俩牵着马直奔县衙。 远远的人还未到,就看见那里人山人海似的——天哪,这县衙门口怎么这么多人?足足有几百号。我明白了,这是集体上访,肯定是有大案子。 我和大梁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挤到人群最前边,我直奔衙门大门,却被门口的兵丁拦住。 那人指着队伍后边说:“排队排队,没见这么多人排着呢!” 顺着他的手朝后看,身后是有增无减的人群。我连这些人干什么怎么回事都不知道,排的哪门子队啊? 大梁手一抬,那几个拦着他的官兵就都被撂倒在地上了。我昂首挺胸、旁若无人走进县衙大堂。 正堂上坐着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头,说话有气无力:“什么人啊?这么没规没矩的。” 还没等他挥手命令周围衙役们拿下我们,大梁已经纵起一跃,将他拎到后堂。 “你别乱喊了,我们是朝廷派来的,这位是当朝的琴国师,还不赶紧拜见?” 那位县太爷一听说我是国师,眼珠子差点掉下来,一副打死也不相信的表情。大梁就从怀里掏出一轴东西给他看,待他看完,才恍然大悟似的拍着大腿,过来给我行礼:“太子派国师微服私访了解民生真是英明之举,小人有眼不识泰山泰山,多有得罪!” “县衙外如此多的百姓聚集是所为何事?”我问。 “国师有所不知,最近我们这里有伙山贼闹腾的厉害,金银财宝的都不抢,专抢年轻貌美的姑娘。说来也奇怪,一般抢去几日便又完好无损的放回来,这事已经两三个月了,百姓们都惶恐不安。年轻女子也都东躲西藏的,很多配了人家的女子未到嫁龄就都嫁娶了。前两日,有两名被抢过的女子因回来后受人诟病就羞愤自尽了。百姓们要求县衙派兵剿杀他们,可是我们兵力有限,不敢轻易出兵啊。 再说,这伙山贼平时倒不做什么杀人放火的事,就是现在抢人家姑娘闹的太厉害了。为了安抚百姓,我就下令让那些家里有未婚姑娘的百姓来做登记,安抚他们说要想办法保护这些姑娘。其实,我也是没办法,做这些也不过是权宜之计,安抚民心的。 现在,国师来了就太好了,国师睿智神武,一定能解决我地的匪患。” 还有这样的贼匪,奇怪了?啥也不抢,就抢未婚姑娘——抢去了,还送回来——在我暗自私忖的当儿,那位县太爷已经重新坐上了正堂,宣布了国师亲临的消息:“百姓们,大家可以放心了,朝廷知道我们这里匪患猖獗,已经派了当朝的琴国师来相助,这位就是琴国师。” 府衙外的百姓听说我来到这里了,争先恐后的涌进大堂里,衙役们挡都挡不住。 “那就是太子傅啊?” “是啊,就是智退李巍大军的那个国师,怎么是个女子呢?” “我早听人说是女子,看来还真没错,长的也这么美。” …… 我的出现一下子转移了人们的视线,人们跪在下边交头接耳的讨论起来,不过,他们显然还是没有忘记自己的目的。 “请国师为本地的百姓除害。” “请国师下令发兵剿灭这里的山贼。”…… 本来大梁是想上这位县老爷这里拿点银子,我呢是想来这里看看热闹,没想到不小心又要当上剿匪司令了。 “这里出了匪患,朝廷是不会坐视不管的,大家放心好了,都回去吧!”我站在堂上,义不容辞的对着人群说。 有了我的承诺,人群迅速的散去了。 “大梁,看来,我们一定得去探探这个虎穴喽。”我小声对大梁说。 第二十六章 被请入山寨 眼前是一条山路,郁郁葱葱的松柏镶嵌在嶙峋的怪石中,更显得山势的陡峭,除了啁啾的鸟鸣,周围寂无一人。我和大梁骑着马,马蹄清脆地叩着石块铺就的路面,“嗒塔”的声音在山谷里回响。 若说让朝廷派兵来剿灭山贼,其实是一件特别费时费力的事情。首先不说这里的地势属于山区,根本不利于大军行进;二个原因是这里地处偏远,即使是最近的援军到这里怕也得十天半月。所以,我才决定要亲自来探探虚实,况且,身边有大梁壮胆,量他几个毛贼也不能把我怎么样。 “山贼在哪里啊?大梁,你说到底这里有没有山贼?我怀疑那些被放回家的姑娘被吓傻了,方位都不记得了。” “琴儿注意了,前面有马蹄声——” 我赶紧集中精神紧盯住前方位置,果然,几匹棕色的大马从前面拐弯处闪出来,马上几个人朝着我们过来了,其中一个眼尖的发现了我们。 “嘿,你们瞧,今儿个运气好,都不用去县城了,送上门来一个。” “六子,你瞧好了,这个行吗?都请了多少了,没一个让大哥满意的。” 等我们和他们打了照面,那个六子冲旁边的人斜斜眼,“疤瘌,瞧见没,咱们今儿真没白下来,这个准行!” 六匹马围着我和大梁绕着圈,几个人的目光都在我身上,虽有好奇和艳羡,但却无半点轻浮之意。 那六子冲我一揖首:“姑娘,请你跟我们上山一趟,别害怕,要是没事了就送你回去。”没想到,这山贼还挺有礼貌的。 “什么是没事?什么是有事?”我跟他打哈哈。 “请姑娘上山是去做我们的压寨夫人,若是我大哥看上你了,那就是有事了;若是大哥没看上你,就是没事,你就可以回家了!”六子伶俐的回答,说的很爽快。 “这样的都看不上,大哥就打一辈子光棍吧……”旁边被叫作疤瘌的小声嘀咕,也被我听见。 “哦——”我长长的哦了一声,原来是这么回事,随即非常痛快的说:“好!” 我这痛快劲倒吓了他们几个一跳,几个人面面相觑,还以为是听错了。我是打定主意要进去探个究竟的,他们不请我我也要去呢。 我和大梁都被黑巾蒙了头,有人在我们前头牵着马,一路绕了几道弯,大约走了两柱香的工夫,头上的黑巾被除了下来,眼前是一级级的台阶,台阶尽头是一座寺庙,估计这就是这窝贼匪的大本营了。 我们进了那座庙。大殿里空空的,没有什么神佛塑像。当中是一把靠背的木椅,两旁靠着墙壁也并排着数把椅子,另有两张半人高的茶桌摆在当中。这情形,让人一下就想起梁山好汉来了。 刚刚坐下,就听见里边有人说话。“疤瘌,你们这么快就回来了,怕大哥回来又罚你们吧?”话音落下,一个人从内堂转出来,胡子拉茬的,眼睛细长细长,却很有神。他看了看我。“恩,这回的眼光不错啊,我打娘胎出来还没见过长这么漂亮的女子呢?我猜,这个大哥准能看的上。六子,你们从哪请来的?” “就从山下小路上碰见的,他们刚巧路过,估计不是咱这地方的人。”六子据实回答。 “这么绝色的女子,大哥要再看不上,我们就不用瞎忙活了。”疤瘌抢了一句话。 “是啊,大哥自从入了伙,每次咱们出去找乐子他都不去,可又经常一个人发呆,也不知道他到底是啥心事。山下请来的姑娘最少也有十几个了,怎么一个也不见他动心呢?” “大哥今早出去了,可能得明天回来。”细长眼的人说。 听着这几个人的闲聊,似乎他们对这位大哥很敬重很佩服。不过,这位山大王也忒不识相了,占着这么个山头,顶多有几百号人马,随便找个差不多的当压寨夫人就行了,还挑来挑去惹了这么多麻烦,犯下了众怒。 我和大梁被安置在两间客房里,很快,天就黑了,我躺在床上睡了,一夜平安。 第二天清早,我刚睁开眼,就听见外面敲门,一个女孩子的声音:“小姐起床了吗?副寨主让我领您去见寨主。” 匆匆收拾了一下,我被那女子领到了一间宽敞明亮的房里。寨主应该就是他们的老大。 我打量着这间屋子,极其干净整洁,家具物品不多,样样整齐有序,看来这是个很讲究的男人,不像匪类出身。 耳听的房顶有轻微的响动,接着听见有人唤我:“琴儿,我在这里。”大梁不知何时藏在了房顶上,怕万一我有什么危险,也好接应。 门口响起了杂乱的脚步声,有几个男人在说话。 “告诉你们多少次了,不要再干这样的事了,你们怎么就是不听啊?”声音低沉,嗓音醇厚,虽是严厉的责备,却丝毫不让人反感。 “大哥,你别生气,这回是人家姑娘愿意来的,你先看看再说,你要是看不上,我们再送人家走。”这是六子说话。 “你们几个洗一个月马厩,好好反省反省。” “好,大哥,你先歇着,我们反省去。”疤瘌的声音。 “大哥,弟兄们这么费心,都是为了你好,你不要对他们太严厉。”细长眼睛应该就是副寨主了。 “哎——”男人叹气,“你先回去吧!” 一个人推门进来了,看到坐在椅子上的我,不由得愣住了。 我对他的视线并不回避,我想看看是谁强抢民女的。不过,好在不是他本人的意愿,否则我可不会对他有好言语。 这个男人一张国字脸,方方正正,满是凛然之气。浓眉下一双弯如弦月的眼,隐隐透着温暖的神色,突见之下,也仿佛并不陌生。 “你——如果我没认错,你是国师吧?” 我也愣住了,他——怎么竟会认识我? “国师,当然不会记得我。我叫楚枫,当日曾在朝堂聆听您的教诲,也曾在雍州府接应过您!” 他这么一说,我恍然大悟,怪不得他认得我。 “好,楚枫是吧——你好大本事,当山大王当上瘾了,强抢民女这样的活也干了?朝廷不是早就召你们回去了吗?”虽说这事情不是他本人意愿,但到底因他而起,我毫不客气的斥责他。 他面露尴尬,急急辩白:“这纯粹是意外,以后不会了。雍州归顺后,朝廷本来要将这些人都召安,可是他们都是自由惯的,不想当官兵,我又舍不下这些兄弟,就领他们来到这里。不过,我们现在所用物品都是自给自足,从不打扰当地百姓。” “国师既然来了,就在我这里多住几天吧。过几天是我们周围几个寨子两年一度的推选盟主大会。国师在这里,我心里有底。” 对于我为什么突然出现在这里,他并没有问,但他热情的邀请我在山上住一段日子,我答应了。 我告诉他不要把我的身份公开。 第二十七章 可爱的兄弟 楚枫的寨子被他经营的很好,从根本意义上说,这里不再是一个山贼的匪窝,而是不受官府辖制的“特区”。 这个地方东西两面都是连绵的山脉,高高低低错落起伏的山峰,放眼望去葱茏玉翠,如果不是听楚枫介绍,我还不知道,这里的每一处山头都啸聚着一群人。各寨的人数有多有少,楚枫的寨子有四五百号人,算是不大不小的。 因为各种利益关系,各个山寨之间经常发生摩擦,山寨之间一般有了大的矛盾都由盟主解决,而当上盟主的人有权利决定各山寨的命运。 两年一次的山寨盟主大选,楚枫要带寨子里的兄弟到五十里外的东风寨去参加推选。楚枫说他要为这些兄弟们准备好出路,已在山下置了几十亩的田地,并且和一些商队建立了联系,不久的将来山寨就可能转换成农商一体的山庄了。那么,如果他当上了盟主,这个山庄的规模就可想而知了,这个楚枫还是很有想法的。 站在半山腰,我听着楚枫说着他的设想和计划,浓眉下的一双眼坚定、沉毅,挥手之间,已将这方圆近百里的群山纳入自己的宏图伟业之下。 整齐的石阶从脚下向山脚伸出,一眼望去,看不见尽头。 “国师,你可知我为何做这些事?”将他的计划全盘告诉我后,他突然问我。 我摇头。 “以前我只是一名普通的江湖游侠,倚仗读了一点书会了一点武艺就目中无人,经常欺侮和嘲笑那些不如自己的人。后来,参加了朝廷的武士选拔——尤其是参加过国师设置的考试并亲耳聆听了国师的教导后,我才觉得自己以前是多么可笑。楚枫感激国师给了我为国出力的机会,也让楚枫更懂得做人的道理;我更敬佩国师的才学和智慧,能力挽狂澜于既倒,诺大天地无出一人。” 楚枫一席话,说的我有些飘飘然了,原来我在这帮勇士心中的印象这么好,看来还真不能低估自己的魅力。 我在山寨的这几天,山上山下的兄弟们见了我,都是喜笑颜开的,尤其是请我上山的六子、疤瘌,有事没事就爱在我身边转悠,姑娘长姑娘短的,绕来绕去拐弯抹角的就一个话题,夸他们寨主才高八斗武功天下无双。 六子是一个父母双亡的孤儿,后来被副寨主好心将他收到山寨,来时他才只有十岁。如今,他已经十五岁,性子活泼,心地纯良,一点也没有贼匪的那些恶劣的本质。还有那个疤瘌,虽然从左脸到脖颈的那道刀疤很是骇人,人却一点也不坏,听六子说疤瘌是因为和本村恶霸的儿子打架,被人家用刀划了脸,不但吃了亏破了相,还被那恶霸送进了大牢。 疤瘌在牢里呆了两年,出狱后气不过,就把恶霸和他儿子都杀了,最后走投无路才上了山。 此刻,六子就跟在我身后,手里提溜着两只野鸡:“琴姑娘,你看——” “副寨主说,最近姑娘气色不好,要我们给想想办法,这是我刚在外边打到的。” 我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心里纳罕,我最近气色不好了,自己都不觉得,他怎么知道了?副寨主姓张,就是那个细长眼睛,看来心夜是满细的。 “谢谢六子,回头见到副寨主替我问候他,让你们费心了。”我很客气的回答。 “不费心不费心,反正大哥不吩咐我们做事,我们就都闲的很。琴姑娘,你知道我大哥这两天在忙什么?” 我回头,开玩笑说:“你大哥忙什么,难道还需要来向我报告?” 他脸一红,低下头,小声嘟囔:“姑娘这几天不是都跟大哥在一起的。” “不是要进行盟主大选了,估计楚寨主是忙这事。”一句话就把这个机灵的六子给说哑了,我赶紧正色回答他的问题。 “是啊是啊,上届盟主大大赛,大哥差一点就赢了,可惜还是被穆秋林那个老家伙抢了去!”提起盟主大赛,六子来了劲头,讲了许多趣事给我听。“听说,这次姑娘也要去参加,是不是真的?” 我含笑点头。 六子高兴地将手上的两只野鸡朝上抛了出去,然后又伸出手去接。可巧,竟有一只还没死,扑噜噜的挣扎着斜翅飞起来,却因受了伤,根本飞不高,从我俩的头顶上扑棱了两下翅膀。 六子赶紧把那只死的扔给我,自己慌张的去捉那只活的。一个人,一只野鸡在山路上开始你追我赶起来。 我站在后边看着他,心道怪不得楚枫舍不得他们,连我也觉得这些寨里人率性真诚,满可爱的。 为了让大家都能认识我,六子殷勤备至的领着我到各处逛游,见了不认识我的人就热情的介绍:这位琴姑娘是我们请来山上作客的,是咱大哥的朋友。这样的说法肯定是楚枫自己和手下的兄弟们说的,我不置可否。 在寨子里,晚饭时候是最热闹的,楚枫的兄弟们喜欢闹酒,划拳行酒令的,醉倒起不来的,尤其是我来了之后更是闹的厉害;我是爱热闹的,有时便和他们一起划拳,划输了就喝小杯。 其实,寨子里每个月只有十天可以喝酒,平时楚枫是不让他们喝的,可是我高兴起来也加入胡闹,他就不管了。 那些兄弟们看出苗头,每次划拳行令都要拉上我。 这回真喝多了,头昏昏沉沉的,走路脚下也没根了。瞧地上早已经东倒西歪的趴了一大片,我头脑倒是还清醒着,知道自己可不能躺在这里睡着。 我得回去。站起来,扶着桌椅走了几步,身子猛一晃,重心不稳的摔了个前趴,头“咚”的一下撞了个东西,原来是门槛。 扶着门框,手脚乱蹬使劲要爬起来,结果努力半天没效果。 折腾累了,翻了个身,也不管是在哪了,头一沾地,就瞌睡起来。 这时,有人在我身边叹了口气,用两只胳膊架住我,我闭着眼,半个身子的重量都倚在了这人身上,深一脚、浅一脚的,突然就倒在一个软绵绵的床上了。 有人替我脱了外衣,一床被子轻轻的盖在我身上。朦胧中听见一个声音轻轻唤着我的名字:木木,木木…… 我迷迷糊糊却还有残存的清醒,可是我不能答应出声来了。 有一只手若有若无的拂过我的脸,指尖微凉,若二月的晚风。 第二十八章 完胜 参加盟主大会是整个山寨的大事,早上大家都早早起来了,饮马的、收拾草料的、擦拭兵器的……忙乱之中都透着一股子兴奋。 六子挨到我身边:“琴姑娘,你没觉得我大哥最近变了许多啊?” 我冲他笑了笑,“是吗?我怎么没觉得?” 六子神秘的凑到我耳朵边:“大家都说,姑娘这一来,大哥神清气爽的,也不发呆了,我们犯了错也不象以前那么生气。你来这几天,瞧见过有兄弟从山下的台阶往山上蹦吗?没有吧——以前我们这里天天有人被罚蹦台阶,我们的腿脚就是这么练出来的。你瞧着……”说着,他“腾”地双脚离地,一蹿丈许高,跟个猴子似的。 我瞧他那滑稽的样子,乐的前仰后合。 “六子,都什么时候还在这里磨牙。”楚枫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我俩的身后,一脸不高兴的样子。 “大哥,我逗琴姑娘开心呢,你别生气啊。”六子一溜烟跑了,一边跑还一边回头冲我挤巴挤巴眼。 见楚枫正盯着我,我忙收住笑,“可以出发了?” “是的,马上出发。” 盟主推选大会上一共来了不到二十个寨子的人马,各自形成了自己的阵营,我的眼光漂过,发现每个寨子里几乎都带着女眷。 东风寨的寨主穆秋林,大约四十岁不到的样子。穆寨主站在空地上冲周围的客人抱抱拳,然后走到每一处山寨的阵营附近与各位寨主见礼。等他走到楚枫这边的时候,他看见了我。“楚寨主,老夫有礼了。一直听人说起楚寨主文武双全,是少年英雄,望今日有幸与楚寨主交手。” 看来,这穆老头和楚枫也不是第一次见面,还在着瞎客气,一看就是个心口不一的主。 我打量面前这穆老头的时候,他却也提到了我:“楚寨主,可否介绍下身旁这位女子?” “这位是在下的朋友。” “哦,欢迎欢迎啊。” 两个人正在虚头巴脑地客套着,突然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子从穆寨主身后的人群里跳出来,一把抓住楚枫,“楚大哥,你还记得我吗?” 楚枫本能的甩了一下胳膊,没想用力过大,却差点将那女孩甩了个跟斗。我一个没忍住,差点笑出来。 “秋月,不要胡闹。”老穆头面沉似水,淡淡的看了我一眼。“小女行事卤莽,请楚寨主不要见怪。”说完,拉起女孩,奔着别的阵营去了。 “楚枫,你认识那女孩吗?”我问。 “上次大会见过一面,谈不上认识,她是穆秋林的女儿,叫穆秋月。” 楚枫没告诉我,其实,那个穆老头曾经派人到寨子里替他女儿求过亲,被他拒绝了。 盟主大会开始了,穆老头站在一处高台上,宣布各项规矩和推选方法,听起来也没什么新鲜内容,不外乎各寨选出本领高的人对决。楚枫是经过选拔的三带(三条绿绸带)选手,我对他比较有信心。 果然不出我所料,楚枫一个人风头尽显,除了穆老头对付着算对手,几乎没有人与之争峰。 就剩最后一轮骑射,要求先摘下一棵桃树顶上的桃,然后由人顶在头上,参加比赛之人骑马进行飞射。这是考验两个人的胆识和本事。 那树很高,顶上还晃晃悠悠的挂着几个桃子,因为桃子的成熟期已经过了,剩下几个小的都被叶子挡着,可怜兮兮的。 怎么才能摘下来呢,这真是个问题。 众人围着这棵树转着圈,各人想着各人的法子。 楚枫问我:“你可有好的方法?” 我半开玩笑的说:“要是牛顿能帮我们就好了,甭说桃子,苹果也能落下来。” 他听了一愣,毫无幽默感的说了一句:“我不用人帮忙。” 众人都束手无策的时候,突然看见一只大鸟从高台那边飞过来,在桃树旁盘旋了一会,一个桃子就被它送到了穆老头的手上了。这老头,没事还练习训鸟,够牛。 我目测了一下,树这么高,又没有借力的地方,没有绝好的轻功肯定是飞不上去的。临时训练只鸟那肯定是来不及了,看来我得亲自出马才行! 我冲六子招招手,他赶紧跑过来,我凑到他耳朵上:想办法去给我找一根长绳子,最少要能禁得住一个人的重量。 姑娘放心! 不一会儿,六子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根长绳,我也不管那么多,脱了鞋,三下五除二就上了树。我小时侯爬树是冠军,半个村的娃娃都不如我爬的高爬的快,这回可找着用武之地了,现在爬树虽然不如小时侯那么利索,不过也比这些五大三粗的男人强多了。 我估计树底下那帮人看我爬树都傻了,不过好在都是不拘小节之人。 没用多长时间,我就爬上了主干的分杈处,又试着踩了踩几节粗壮的枝丫,然后从怀里掏出绳子,在树杈上拴结实,抓着绳头又“哧溜哧溜”的爬下来。 我站稳了,迎着目瞪口呆的人群,把绳头交到楚枫手里。楚枫会意,借着绳子的力量,蹭蹭几下就上去了;在一处枝杈上站稳后,他手一抬,一把匕首飞出去,一个桃子就被他稳稳接到手上了。 别的山寨都没摘到桃子,失去了比赛的资格,这一关就只有穆老头和楚枫对决。我往自己左右看看,想着该让谁去顶这个桃。 却见东风寨里,穆秋月昂首挺胸的走到了空地上,把那颗桃子摆在了自己头上。穆老头和他女儿明显是在向我叫板,我没得选择了——不就顶个桃子嘛,我还怕了你了不成?! 众人屏息凝神看着。 这绝对是一场惊险而刺激的游戏。 穆老头的马和楚枫的马在外围奔跑起来,在离界限不远的地方,两道寒光,一道射向我,一道射向穆小姐。 我把眼一闭:不知道这人箭术如何,阿弥陀佛,神仙保佑……只听得头上“噗”毅声响,这关楚枫过了。 再看,穆秋月人已经坐在地上,脸色骇人,那桃子滚到了地上,裂成了两半。 我头上的桃子也齐齐整整的被切开,两半都未滚落,楚枫用的是一根银针。我从从容容地收拾起那两半桃子,冲着众人笑笑。 这一阵,楚枫依然赢得干净利落。 众人艳羡的眼光看向我和楚枫,此刻,我突然感到背脊一阵发凉,好象不同方向的两股阴森的目光在背后窥视着我。 第二十九章 半路劫杀 楚枫当上了盟主,各个寨子的头领和副头领都要留下来议事。每个寨子里都有许多杂七杂八的事情要处理,还有许多难解的矛盾,没有个十天半月是根本处理不完的。 楚枫要我留下,等处理完这些事情和他一起回去。我觉得不方便,毕竟是一群大男人,还不如回去的好。于是,第二天,我和寨子里的其他兄弟们一起回程。 时间还早,我们行进的速度不快,我和周围的兄弟一边开着玩笑一边欣赏两旁的山景。 忽然听见身后马蹄声“嘚嘚”脆响,似有人在追赶我们。 待行得近了,只听一人喊了一嗓子:“前面的人请留步!”几匹马转眼间已到了我们眼前,一壮汉上前抱拳道:“我们家小姐请姑娘回山寨叙话。” “你们家小姐是谁?”六子不等我发问,抢先问道。 “东风寨寨主的女儿穆秋月就是我家小姐。” “哦,原来是穆小姐请我呀……”我沉吟片刻,不知道这女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就准备跟他们回去会会这位穆小姐。 “琴姑娘不可!”疤瘌见我似要答应,赶紧出来阻止我。“东风寨向来和我们不睦,这次穆秋林败给了大哥,心里肯定有怨愤,姑娘这样去,怕是不妥。” 六子也赶紧点头,“疤瘌说的有道理!” 身后的兄弟们也都对东风寨的诚意表示疑惑,我仔细想想,觉得也有道理,于是对那壮汉客气的回道:“多谢穆小姐的邀请,只是我们回山寨还有事,如若穆小姐有空,随时欢迎到我们山寨做客。”说完,我拨转马头,继续赶路。 又行了有半柱香,前边突然有一人横马拦在路中央。我一看此人,乐了,原来是大梁回来了。 我让他下山,他一去数日都没回,这次倒在半路上撞见了。 我让兄弟们先行回去,我和大梁在后边,知道他这些日子肯定有许多消息要告诉我。【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ks.com】 一路并肩行走,“回山寨去了?”我问。 “恩,今日才回的。听说你和寨主出来了,我不放心,就赶过来看看。” “有事情吧?” “……”大梁沉默了一会儿,看看我,又转眼看着前方:“琴尤很健康,很活泼,现在仍然在玉颜馆里,由玉蝶和玉婉照顾。庄生已经回到天下第一庄去了,太子刚刚登基称帝,正在全国择选后妃。今日,定城县(山下的县城)已经接到了圣旨了。” 大梁说:太子登基,举国同庆,择选后妃不论出身,山下的百姓凡是家里有女孩子且相貌端正的都特别高兴,县衙这几日忙的不可开交了。 白羽终于登基了,大卫的天要由他来支撑,择选后妃当然是必要的。我明白大梁跟我说后边那些话的意思,什么定城县的女孩子都特别高兴,明明就是白羽在暗示我,要我回去的。 暗暗琢磨,该如何回复白羽的这一举动。 我和大梁正慢悠悠的向前走,前面突然“呼啦啦”蹿出十几个人,个个黑巾罩头,只露一双眼睛在外,人人手拿利刃,二话不说,就把我和大梁围住了。 看行动和身手,就知道他们训练有素,是被人专门雇佣的杀手。 其中一个就站在我对面,离我大约有几丈远,手指向我,问旁边的人:“是她吗?” “没错,就是她!”旁边人回答。 此人不再说话,手臂一挥:“上!” 我拿眼睛数了数,一、二、三、四……一共有十八个人,这么多人来对付我和大梁,我竟不知道仇家是哪一个。 有两个人贪功,行动最快,还没等那人说完“上”字,已经欺了过来。一把刀明晃晃的向我面门砍来,另一把则拦腰向大梁挥去。 看来,这背后之人是要置我于死地的,毫无半点转圜。 大梁人没动,我只看见他眨眼的功夫就将那人的刀夺到自己手上,而那没了刀的马上之人则被我面前的这把刀串了葫芦。 手一扬,那把被夺下的刀笔直的插到地上正在翻滚的一人的后背。 两个人,不过两三秒的功夫,大梁连刀都没出鞘,他们就双双毙命了。 周围的人知道他们遇到了少见的高手,都谨慎起来,不再贸然行动。 “朋友,山高路远行个方便,我们受人所托,是要那个姑娘,并不想与阁下为难!”刚才下命令的人大概是领头的,出来和大梁打招呼。 “如若不想为难,你们赶紧滚!”大梁阴狠低沉的回答,一双眼内冒出临阵前嗜血的暗红。 那是潜藏在一个杀手体内的基因。这是一群杀手,而他们面对的则是一个杀手——天下第一的杀手。 杀手之间的的对决,绝没有什么正义道义及规矩,他们遵循一条原则,那就是不计一切,杀掉对手。 此刻,那群人见大梁不肯退让,料定是没商量的,十几个人黑压压一片,如一群乌鸦一般,缓慢的一点点的朝着我们靠近。 如果是大梁一个人,他是可以率先出击各个击破的,可是现在还有一个毫无半点武艺的我,他要同时顾全我,就没那么容易。 在那群人虎视眈眈之下,大梁抓住我的马缰,他那匹黑马紧贴过来,“过来——坐到我后面!”他说! 我赶紧从自己的马背挪到他的马背上去。 刚刚坐好,周围一片刀光剑影。身下的马猛的一跳,差点把我闪下去,我赶紧双手紧抱住大梁的后腰。 虽然这些人和大梁比武功还差的远,但我保命的小动作让大梁的行动受到了限制。 他从背上抽出自己的刀,我只觉得眼前仿佛突然打了一道金灿灿的利闪,那是一把久未出鞘的刀了。事隔多年之后,在这样的情况下,大梁恢复成一个杀手。 “老大,那是‘金戈’!”杀手们吃了一惊,有人认出了大梁的刀。 “杀!” 不再多话了,兵刃齐举,人影晃动。 我看不见大梁杀人,只觉得自己的身体随着他的动作在马背上扭动着,那匹马极其灵活的辗转跳跃,马蹄下顷刻间就多了一具又一具血淋淋的尸体。 不到一袋烟的工夫,十几个人死伤一地。横七竖八的尸首周围,鲜血“汩汩”流成细流,这样的场面我是第一次见,浓重的血腥气味刺激着鼻孔,突然就觉得有些恶心。 此刻,周围没有了敌人,而我还保持着那个保命的姿势。等到大梁扭了下身子想要跳下马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的紧张,赶紧松开了胳膊,也跳下马去。 大梁走到几个人身边,揭开那些面罩,仔细观看了几个,摇了摇头。 “只是一些三流的杀手!”大梁暗声道。 山上的一处高地上站着一个人,默默注视着山下,自语道:这个女人不简单啊,竟有天下第一杀手卞梁相助。 第三十章 回信 回到山寨,因为有大梁在,寨子里的兄弟也不来打搅我了。我仔细想着,到底是谁要在背后置我于死地,遭人劫杀已有两次,头一次尚且知道是得罪了谁,这一次则连眉目也摸不着,我想,事情总不会就这么罢休,那也只好静观其变了。 午后,我一个人坐在楚枫的书房里给白羽写回信,思忖良久才落下笔。手中的朱豪蘸着饱满的墨汁在纸上落下一行行的大字。 字写的虽大,却不整齐,我写大字的水平还停留在小学三四年级呢,没办法,能被看懂就行。 白羽: 恭喜你终于正式登基成为大卫朝的皇帝,国不可一日无主,早日登基便可安定天下百姓的心,实在值得庆贺。 很久以前,我们曾经探讨过为君之道,我想你还记得吧。我相信,在你成为皇帝后,必会努力将心中的那些梦想和愿望实现,成为一代贤明的国君。米漓是一位值得信赖的能力出众的人,仍可继续辅佐你,成为你的左膀右臂,毕竟他料理国事多年对于朝政会给你很多有借鉴意义的建议。 如今天下初定,很多地方虽名义上归顺了朝廷,但多年割据自治的心理还在,所以对待这些人要有两手准备:一是要坚持“怀柔”之道;即不断的对他们治理地方所取得的成绩进行肯定,对他们向朝廷表示的忠心进行及时的嘉奖;二是要使用“铁血”手段。所谓铁血就是要以铁的手腕和血的力量震慑住他们,对一切敢于向你挑衅的人坚决予以打击,对领头的人物更要严惩不怠。 听说你在择选后妃,我也是高兴的。高兴之余心中还有一些酸涩和担心。皇后是后宫之首,俗话说家和万事兴,皇后若选人不淑则会导致后宫争斗不休,势必会牵扯你的精力,甚至影响你对一些事情的判断。出来这些日子,有时候想到你,竟一直还是桃源村的印象,憨直而可爱,纯真而善良,这可能是我的一个心结,第一印象总是顽固的。你现在要选后,我就向你推荐一个人,她是我在潼安城认识的姐姐——玉婉,她美貌、温柔、善良。就让她做你的皇后吧。如果你喜欢琴尤,可以认她做干女儿,三岁之后可以让她住在皇宫里,但一定要让庄生教他武功,而玉婉在宫里也能帮我照顾小尤。 忠告你:作为国君,你凡事不能感情用事,不可过于善良,不可陷于小情小爱之中耽误国事,要学会狠、黑、诈,这是为君之道必须的。 琴木木 大梁带着我的信下山了,他走后我也下了山,我想下山去县衙看看那道谕旨。县衙外还是和那天一样人山人海,很多人领着自家的姑娘排着队。白羽可能想不到,他别有用意的谕旨竟有如此大的发动效果。 县太爷见了我,忙从正堂下来:“国师果然神武,您一出马,那山贼们都不敢下山了。” “听说你接到了圣旨,我过来看看。” “是啊是啊,前天接到的,我一刻也没耽误,这不就开始遴选了。来人啊,请圣旨——” 一轴黄帛上撰写着蝇头小字,我一看就知道是米粒的字。白羽登基了,称为武帝——卫武帝。 楚枫的寨子叫四方寨,听来满大气的名字,占据着四座山头和山下的一些土地。周围都是绵延的山脉,所以这里方圆百里内有十几个寨子。四方寨的两座山之间有一片林子,我沿着那片林子朝前走着,忽然听见不远处传来“兹兹”的叫声,很清晰,是一直小动物。我顺着声音寻过去,在一个不大的山洞里,我发现了一只小狼。母狼已经死在洞口外几十米的地方了,象是被弓箭射中失血过多而死的。那只小狼浑身灰黑色的毛,应该是刚刚出生二十天左右,肉乎乎圆滚滚的身子,正努力想爬出前面的石台,母狼可能已经死了两三日,小狼已经饿的不行了。但看见我,它还是有着很强的警惕,立刻停下来不叫了。 我走过去,蹲下身子抚摩了它的头,它以为我要喂它东西吃,拼命在我的手心里寻。我想,如果没有人经过,这只小狼怕是活不成了。我抱起它,准备将它养大。 我坏里抱着这只小狼回到了四方寨,寨子里的兄弟见我抱只小狼回来了,都觉得都很新奇。疤瘌问我从哪弄来的,我告诉他是捡来的,我说母狼死了,没人养它它就活不下去了。疤瘌立刻问:养狼也能行吗?狼养大了吃人怎么办?我说不会,谁喂大了它,它就对谁有感情的,即使是狼,也有心啊。小狼很贪吃,活泼爱闹,总我脚边转悠。我给它起了名字,叫“八月”。 楚枫回来了,急匆匆来见我。 “穆秋月曾经派人下山去请你吧?”他问。 我随即点头,“急着往回赶,没答应她。” “恩,与东风寨的人少瓜葛的好。” 八月不知何时从窝里醒了,从窝里爬出来,看见我屋里多了一个人,有些新鲜的绕着楚枫转着圈。楚枫看见脚下毛茸茸的小家伙吓了一大跳,“这是什么?”他向后退几步,倒退着坐到椅子上。 “哦,我捡的一只小狼,我叫它八月。”我摸了下小狼的脑袋,又让它喝了点水,又将它抱回窝里去了。 “一只小狼你也这么心疼——”楚枫看着我和八月,默默无语。 “小狼也是一条性命,它吃人其实也不是它的错,它吃人一是为了活命二是因为人侵犯了他们的领地。它并不会无缘无故的伤害人的性命。我们害怕狼,但其实我们人比狼还可怕。” 第三十一章 陌生女人的来访 一晃,我在四方寨又呆了近半年。八月已经长成一条半大狼,虽然是我驯养的,野性还是很大。它第一次张口咬人,被我狠狠地揍了一顿,之后,它也学的乖了,只要人家没走到它的势力范围内,它就只是弓背低吟作警告状,不再轻易张口。 因为寨子里有三个兄弟被它咬过,大多兄弟还是很害怕它,我也曾经想把它放回山林里,放了几次,晚上它出去晃悠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就跑回来了。 八月和楚枫也混的很熟了,楚枫有时侯找我,只要喊一声八月,然后看它从哪个方向跑过来,就能知道我的位置。不过,自从当了盟主,他一直很忙,有很多事情要做。每次见他下山,八月就恋恋不舍的跟在他后边跑,惹的楚枫频频回头。一般,楚枫不在山寨的时候我就领着八月在山寨里转,一来是巡逻二来是当消遣,日子倒也颇悠闲。 八月成了我生活里很重要的一部分,我有时觉得它仿佛填补了我心灵中的某处空缺。夜里的时候,八月偶尔出去打野食,它逐渐长大以后,我曾经担心它一去不回来,但它每次都是天亮前就回来了。 这天,山下有兄弟来报,说有一位姑娘在山门处指名说要见我。楚枫不在的时候,山上的事情都由我处理,但来人指名道姓的求见我,却是很奇怪。 我叫人将她领进来,来的女孩子和我年纪相仿,模样很秀气,但眼神有些闪烁不定。 “是你要见我吗?不知姑娘是受何人差遣,找我有何事?”等她坐定,我开口问道。 “我是东风寨穆小姐的随从,是穆小姐派我来请琴姑娘的。她说上次盟主推选大会后琴姑娘被刺杀的事情,盟主已经知道了,并下令要各山寨协助缉拿凶手。穆寨主前两日已经查清了事情的原委,盟主和穆寨主请琴姑娘过去证实一下。” 说完,那女孩拿出了信物——一块刻着虎头的木牌,那是楚枫随身携带的令牌,可以号令整个山寨内的兄弟的。 旁边的兄弟拿过去看了看,冲我点了点头。 我心里隐隐的生出重重疑惑,总觉得事情不那么简单。我未对楚枫说过刺杀之事,他是如何知晓的?又下令要各山寨协查?况且,他若要请我去辨认凶手,也该找个可靠的人,怎么会让穆秋月的随从来呢? 狠下一颗心,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穆小姐太客气了,既如此,我这就随姑娘去!” “琴姑娘,还是我带几个兄弟一同去吧,路上有个照应!”猴子也机警的很,怕我在路上出差错。 他一张罗,很多兄弟都要随我同去,我赶紧拦下了。 “我们两个女人走,婆婆妈妈的事情多,你们一群大男人跟着做什么?况且,这里到东风寨也不远,快马不多小半日的路程。” 临走前,我怕八月跟着我,就让疤瘌把八月哄走了,我嘱咐他好好照顾八月。 我和那个陌生女人下了山。 那女子骑着马始终跑在我前边,速度很快。我骑马的技术一般,因此和她落下一大段的距离。大约跑出近百里的时候,前面的女子忽然拨转马头站定了等着我。 我行到近前,她目光炯炯,看起来完全象换了个人似的。“你果然有些胆魄,明明心存疑虑却还要跟我下山,你不怕我对你不利?” “我只是想把一些事情搞清楚。”我知道事情完全是我所想的那样,这女人和上次劫杀我和大梁的那伙人应该是同一个幕后主使。 女人突然从马背上跃起,一下子就到了我身后,随即我嗅到一股香气窜入鼻孔,人失去了意识。 等到再次睁开眼,周围黑漆漆一片,伸手摸到的都是冰凉的石壁,闷热潮湿的空气使人有些胸闷。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千绝山庄的大厅,一名老妇人坐在大厅的正座上,一个容貌秀气的年轻女子在回话。 “人带来了吗?” “带来了,现在地牢里。” “好,叫小姐来。” 又有一位年轻女子走进来,此女长的很平常,但一双眼睛妩媚的很,若是她只露出这双眼,会让人觉得该女子有艳绝天下之姿。 那老妇人看着进来的女孩子,说:“那女人被我带来了,你打算怎么办啊?” 女子眼神一凛,“我很想见识一下,她是什么样的人物?” 我晕晕乎乎的,感觉有些大脑缺氧。忽然听见“咣当”一声门响,一道光线从斜上方射下来,一级级的台阶通到那扇门旁,我看清这是一座牢房。有人站在牢房门口叫我出去。 我被人领着转弯穿堂来到了一处大厅,厅外两根合抱般粗的廊柱,上书着一副对联:峰高山险绝天下,文治武功展雄风。当中四个大字:千绝山庄。 大厅的正座上坐着一位老妇人,面色沉静,眼露精光。老妇人的下手垂手站着一名女子,见我进来,一脸恶毒凶狠的表情盯住我。 “你是姓琴吗?”老妇人上上下下打量着我,问道。 “是,我姓琴,请问这是哪里?您请我来有事吗?” “这里是千绝山庄,我是这里的庄主,请你来是因为你和小女之间有些瓜葛要解决。” “我不认识你的女儿!”站在下首的那个眯着一双圆眼的瘦长身形的女子肯定就是这老妇人的女儿了,长相一般,目光却狠毒。 “你不认识我?哼,但我知道你,你不就是都城玉颜馆的红牌吗?怎么,改过自新准备从良了?告诉你,这里是千绝山庄,我是少庄主展飞云。” “这么说,姑娘是认识我了?”我耸眉。 “你看看这些东西——”展飞云忽然从旁边的桌子上抓起一捆画卷朝我扔过来,我随手翻了翻,竟然全都是我的画像,笑着的、皱眉的、发呆的、睡着的……那张睡着的画像看着极眼熟,似乎是庄生在玉颜馆为我画下的那张。 “这些画不知飞云姑娘是从哪里得来的?” “你还真会装清高啊——我就没见过你这么不要脸的女人。你不就是玉颜馆的红牌吗?不就是长得比我漂亮些吗?就因为这样,他就迷上你了,你这个不要脸的女人!”展飞云情绪激动,说着说着,竟冲过来开始撕扯我的衣服。 “飞云!”那老妇人低声喝止了她的女儿。 “娘,你别和她废话了,快杀了她。” 现在也没弄清楚我到底和这个展飞云有何瓜葛,只好再问一句:“不知我哪里得罪了贵庄?” “你抢走了我的夫君,还说没得罪我!我与天下第一庄的少庄主庄仲生本是指腹为婚的姻缘。以前,他从未提过不履行婚约,可是去年他竟然跑到千绝山庄来说要悔婚,因为爱上了一位姑娘。我不服,问他你哪里比我好,我让他画出来,如果你果然好,我就输的心服口服。他就在这里给我画了这些画,他说你们在潼安的玉颜馆相识,你长的是漂亮,可是你不就是一个青楼卖笑的贱女人吗?难道他宁可娶青楼女子也不喜欢我吗?我就是不服。你到底怎么迷惑他了?” “琴姑娘,我们千绝山庄与武林第一庄的联姻是我和老庄主定下的,武林中大部分人都知晓。虽说庄老头早已不问武林中的是非,可这桩婚事他不能不承认,本来天下第一庄和千绝山庄已经预备要在明年成亲的,可是如今你一出现就破坏了飞云的婚事,你说这笔帐我们是不是该跟你算清楚啊?”那老妇人一副阴冷的腔调。 第三十二章 阴谋 东风寨。 一名女子跪在地上,头低垂着,一身翠色的衣裙浮着明显的灰土。 “是小姐让你去请的吗?”穆秋林双眉宁紧,声音威中带怒。 “是的,寨主!”女子抬头,正是当日孤身出现在四方寨的那个女人,凌乱的鬓发和疲惫的神色显然出她刚刚长途远归。 “秋月,是你让她去做这件事的吗?” “爹,我也没想到会有人劫持她啊?这也不是我的错。”穆秋月一脸的委屈与惶恐。 “小莲,你说说劫走你们的是什么人,他们有没有在谈话中提到什么线索?” “没有,他们都蒙着头,而且谁也没有说话,将我们带出很远后才把我一个人扔下,带着四方寨的琴姑娘走了。” “哎,这下楚枫绝不会与我善罢甘休的。他又是新一任的盟主,你们呀,真是给我惹麻烦。”穆秋林一脸一筹莫展的样子。 --------------------------------------------- 千绝山庄的密室,千绝山庄的庄主和她的女儿展飞云。 “娘,我要她死。她死了,庄仲生就死心了。” “傻孩子,即使他死了,庄仲生的心也不会转移到你身上,况且,她长着倾国倾城的容貌,死了岂不可惜?” “怎么,娘想到什么好主意了?” “飞云,你听我说。本来呢,我是不想管你和庄仲生的事情,即使没有天下第一庄,凭我们自己的力量,我也有信心统一整个武林。现在,看到这个姓琴的女子,我发现自己多年的夙愿终于等到了一个契机。” “娘,你说的什么呀,女儿不明白。” “飞云,娘现在还不能跟你说,你以后就明白了。但你记住,那个庄仲生他不是你的,一个男人一旦心里有了别的东西,就不可能再给你幸福。忘了他吧。”妇人的双眼闪出星星点点的寒光,转瞬即逝。“对了,小莲回到东风寨了吗?上次她随穆秋月参加盟主大会,看见那个女人后给你送信,你就派了庄里的杀手去刺杀她,是也不是?” “娘,我怕您责怪,所以才没跟您说的。” “你行事如此冲动,结果白白死了那么多人,以为真能瞒的过我吗?以后,一定要摸清对方底细再动手,这次在她身边的那个卞梁早年是天下第一的杀手,后来在潼安玉颜馆做了打手,若是有他保护,你要杀她根本不可能。好在,这次卞梁回了潼安,你才得了手,也给了我们一个好机会。” --------------------------------------------- 千绝山庄这几日来了几位客人,乃是以易容术著称江湖的“百变四君子”。 千绝庄内华灯初上,一场盛大的宴席,展庄主在宴请她的客人。席上杯盘罗列,伴着丝竹声声,场面甚是隆重。百变四君子被请到千绝山庄已经三天了,这庄主只是每日盛情款待,几个人心里都有点沉不住气。 “承蒙展庄主厚待,只是不知庄主有何事吩咐?” 妇人冲着几个人抱抱拳,“四君子的名气江湖谁人不知,能请得四位来做客,是我的荣幸,何谈吩咐?” “展庄主太客气了,千绝山庄威镇武林,我们能受邀拜访才荣幸之至。只是庄主不会只是请我们来喝酒的吧?” “哈哈。不瞒各位,我就是想让四君子替小女飞云做个易容,而且要做那种最难最不易被发觉人皮置换术,不知几位可否给我老太婆这个面子?” “这————这————”席上正在对饮的四人相互看了看,都将酒杯放下了,神情甚是为难。 其中一人站起来,说:“展庄主说笑了,我们四人发过誓,这样的手法绝不再用。” 另一人接过话茬:“庄主定知,人皮置换术的施受双方都是极为痛苦的,而且会给施者毁容,使其面容形似鬼魅,置换手法过于残忍,我发过毒誓,今生不再做此术。请庄主原谅。” “嘿嘿,四君子要做君子我也没办法。不过,我记得你们老二的女儿拜在天下第一庄的门下学武也已有些日子了,不知学的怎么样了?我告诉你们,我要做的事从来没有半途而废过。”那展庄主冲着说话的两人笑着,冷森森的笑容。 百变四君子仍然留在了山庄,要做一件虽不情愿却无可奈何的事。 ---------------------------------------------------------------------------- 千绝山庄密室。 “飞云,娘现在要告诉你,我要做什么。我要你换上她的脸去参加武帝的嫔妃大选,凭她的姿色,当选贵妃肯定没问题。哼,要是时间再早些,没准皇后也能当上了。不过,听说庄仲生曾和当今皇帝结拜,现在仍在朝里帮皇帝做事,你要假装不认识他,千万别露出马脚来。” “娘,我不去,皇宫有什么好,还不如我们千绝山庄好呢?再说,我连那皇帝的样子都没见过呢。” “不行,这是我们的机会,你必须去。你进去后可以帮我们山庄做很多事情。当今皇帝是个少年,也算有些能力,曾经请了个很厉害的师傅帮他平定了叛乱,现在那师傅不知为何却去闭关了。再过半月,遴选就将开始,你参加青州赴潼安的待选队伍,我都已经安排好了。” ---------------------------------------------------------------------- 去东风寨三次都无功而返,楚枫当场与穆秋林撕破了脸皮。一路不发一语的回到了四方寨,楚枫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琴国师被穆秋月邀请,往东风寨的中途被人劫走了。 四方寨的兄弟们又开始每日聆听寨主的训斥和责骂。 “为什么让琴姑娘一个人去?” “是琴姑娘自己非要一个人去的,我说让兄弟们送,她说不要。”六子这几日心里已经悔恨的咒骂自己无数次了,整天垂头丧气,成了楚枫的出气筒, “你还说,我问你,姑娘不是让你照看八月吗?你照看到哪里去了?”回来几日,找了很多地方没打听到消息,这会忽然想起八月来了,楚枫问疤瘌。 “那几日忙着找人,哪还顾的上它呀?” “都在这杵着干什么?!赶紧让兄弟们撒开网,平洲、雍州、兖州、潼安……一定要探听到琴姑娘的下落。” 楚枫站起身,看着一屋子人悄无声息地退了出去,心一点点的沉了下去,意外的相逢,多日的相处,于他实在是额外的命中馈赠——然而,突如其来的意外分离,为何一下子就让一颗心失去了重量? 她是故意的吗? 也许,他还可以利用另外的渠道找到她…… 第三十三章 鬼呆的地方 这座房间不知道是在千绝山庄的什么位置,光线很差,房间里只有几把椅子和一张桌子,伸手一抹,上面已经积满了灰尘。我被锁在这个房间里,透不进阳光的房间根本感觉不出是什么时辰,只是从昏黄到黑暗着,知道大约是过了一整天了。 房间的门被从外面锁住,木门的门板很厚,我轻轻摇了摇,那两扇门丝毫不动,应该不只是被锁了,而是已经从被外面钉死。 我知道,那个展飞云既然费劲心思的抓了我来,是不会轻易饶过我的。 浑浑噩噩的一昼夜,水米未进,此刻真是感觉到前心贴后背的饥饿与干渴,这一老一少两个女人,不是想把我饿死吧? 想到饿死,我立即毛骨悚然,说实话,对于死亡,从来到这个世界开始我就不畏惧,因为反正也是死过一次了的,要是再死了,说不准我就又被什么时光隧道之类的东西给运送到更遥远的时代去,要是在母系氏族社会当个族长还是颇合我意的。 不过,最悲惨不过的就是饿死了吧?! 又是漆黑一片了,白天过去了,还是晚上。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要让犯罪或犯错误的人蹲在小黑屋里反省了,这样的环境,人是很容易就被打垮的,到时候就什么都认了。 “这鬼地方要是呆久了,人就变成鬼了。”我并了两把椅子,把腿搁上去,靠在椅背上自言自语。 “你说的没错,这确实是鬼呆的地方。”身边突然冒出一个男人的声音,阴森恻然,真象化在这漆黑里的鬼神在说话。 “谁?”我吓的魂都出来了,伸脚把腿下的椅子踢开,猛然扭身,站起,大喝。谁知慌乱之下,重心不稳,身子随着背后的椅子仰在地上,头重重的磕在地面上,用手一摸,一个肿块顷刻间就起来了。 双腿卡在椅背两侧,后背也被硬木椅硌的生疼,脑袋“嗡嗡”直响。我被摔的火大了,狼狈的翻身爬起来,大声吼道:“是人是鬼,不要背后吓唬人!” “噗——”我话音落下,四周突然有数支火烛一同燃着了,耀的我睁不开眼。在黑暗中久了,对突然的光亮极其不适应。 再缓慢的睁开,一个人后背对着我,站在距离我两丈外的墙边。 “这里很久没人了,没想到是你!”他转过脸,看着我。 “啊?!怎么会是你?”我惊讶,来人不是别人,正是曾与我有过几次不愉快经历的谭子敬。 他不是朝廷的逍遥王吗?怎么会在这个山庄里? “你是怎么进来的?”见他不说话,我又问。 “你奇怪吗?”烛火之下,他突然笑了,本来毫无表情的面容上被肌肉牵动的笑容,丝毫不给人一丝愉快,倒有些狰狞。 “你现在呆的这个房间是我十二岁之前的住所,这里,我比你熟,当然进的来。” “你和那展庄主是什么关系?”我敏感的问。 “你现在知道一个人在这样的屋子里经常被无缘无故的关上两三天,是什么滋味吗?”他没理会我的问题,却安静的坐下来,继续说道。 “是你幼年时候吗?”我一时转不过弯,直觉的轻声问道。 “哼——你真无趣,我那时侯怎么会觉得你是有趣的女人!”他突然之间就变了语气。 我只好不说话了,跟这个人说话,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踩到蛇尾巴上,然后被回头咬一口。 我的问题他也不会回答,既然是他熟悉的地方,姑且看他要干什么吧。 “左看右看,除了一张脸出众些,你和别的女人没两样,同样的无趣!”他盯着我的样子,似乎是很痛恨我的出现。 “谭王爷,如果你今天突然出现在这里就是来告诉我——我是无趣的人,那你现在可以走了。”奶奶的,我有没有趣关你什么事?! “你想不想出去?”他又突然纵身跳到我眼前,很随意的小声问。 “想!”我老老实实的回答。 “我带你出去!”他俯过身,说话的气息吹在我的耳边:“条件是你要做我的第二十一房小妾。” 我心里“腾”的窜起三丈高的怒火,这个贼人真会趁火打劫,呀呀个呸的——努力压抑住爆发的情绪,才忍住没甩出一个耳光。 “谢谢逍遥王盛情,你还是请回吧!”我搬着椅子,挪到桌子的另一面,与这个人拉开距离。 “你这人没别的好处,就是不识好歹一个好处倒挺让人欣赏的。”他见我如此,竟也不生气,却格外的加重了声音,沉沉的道:“若是你不跟我出去,接下来你要遭遇的是生不如死的事情,你可要考虑好?” “不必考虑,大不了是死嘛,生不如死,难不成这山庄里有七七四十九种酷刑折磨,我琴某与展飞云不过一点恩怨而已,值得她如此恨之入骨?”我断定他在唬我,很不屑他的小人之举。 “既然你不愿走,我就没办法了,实话说——即使你答应跟我走,我也不能保证安然无恙的带你离开。你保重吧,我走了!” 所有的烛火又瞬间熄灭,四周重新陷入黑暗里。空气还有流动,很呛人的灰尘扑进鼻孔里,带着一点淡淡的麝香味。 这个人来的突然,去的也快,如果不是刚才燃着的蜡烛还散发着点热的余温,我都怀疑我是不是出现了幻觉。 直到第二天,我才知道他所说的生不如死是指什么。我怀疑他是小人,我根本不相信他—— 若干天以后,我想,若是当时我跟他走了,不知道我的人生又会是一番什么样的情形。但是,我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他突然之间出现在那间关押我的屋子里,确实是想要带我走出去——不去受那非人的折磨。 这个谭子敬,在我的穿越人生里,就如同一个若隐若现的谜,每一次的出现都让我措手不及,每一次的境况都让我摸不清楚现状。 比如,他是朝廷的逍遥王,为什么幼年少年都在这个山庄里度过,看情形也并不受宠爱,难怪性格如此的古怪非常,这个人的身上有太多的迷惑。他偶尔说出一点事实,但并没有为人解惑的意思,他大概是喜欢裹在迷惑里的人。 思忖着谭子敬这个人,越来越觉得难以琢磨,不再多想,等待天明,我预感会有事情发生。 第三十四章 变脸 果然,我的预感是正确的,只是我再有第六感也不会想到,事情竟会是这样的。 被人带进一座偏殿,发现里边有六个人,两个女人,四个男人。两个女人自然是展飞云母女俩,而另外的四个男人我都不认识,四个人并排站着,为首的一人黄脸膛,细眉圆眼,身材中等,略显臃肿。 自从我进门,他就很仔细的打量着我,那种目光让我感觉自己像是要被作成标本的动物,浑身上下都不舒服。 “庄主,是她吗?”那人转向坐在主位上的妇人。 “对,就是她!”那妇人边点头边朝着我叵测一笑。 躺在一张木板床上,我已经浑身使不上半点力气,眼皮都抬不起来了。我猜测着,肯定是片刻之前他们在给我的吃喝食物里动了手脚。我只顾上饥饿,心想自己反正也是在她们的地盘上,也跑不出去,所以就放心的吃了——哪想到他们还会在这些上面算计我,扭头看见在我旁边的一张床上并排躺着展飞云,虽然还没人告诉我他们要做什么,我也知道绝不是什么好事。 四个男人在我俩周围忙忙碌碌。 黄脸膛男人走到了我的身旁,弯下腰,冲我鞠了一躬,“姑娘,我们要替飞云小姐做一个易容术。这个易容术俗称换面,就是要借用你的面皮为飞云小姐易容。术时会有痛苦,但不会有致命的危险,实在抱歉了。” 另外的一个人挤过来,有些不耐烦,“大哥,不过一个不相干的女人,跟她罗嗦那么多干嘛?”话毕,走到右侧的矮桌上,将手中一个银质托盘“咚”的一声放下。那银盘上面放着很多瓶药水,瓷瓶都很精致,釉色有蓝、灰、黄、白、黑、绿、紫,各个都很漂亮,敞口圆肚,旁边有一张象是黑炭做的面罩样的东西,乌黑漆亮的。 我心底突突乱颤,对于刚才那黄脸膛男人说的话已是明白无误了,这是比现代的整容更绝更狠的方法,它让一个女人重生,同时让另一个毁灭。 展飞云,是把我恨到骨头了去了。按理,她是庄生的未婚妻,他们门当户对,指腹之约。如果没有我,如果没有我和庄生的相识,庄生也许仍然是那个有点玩世不恭的少庄主,他会依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娶了展飞云,从此,人在江湖,继续浪荡悠闲的日子吧。 可是,他遇到了我,一切应该的日子便都结束了。那么,展飞云呢,她很爱庄生吗?还是她很爱当庄主夫人?她难道准备以我的容貌重新夺回她的爱,同时让我承受失去美貌后的痛苦,让我知道在失去这张美的面皮之后我其实并不比她强多少? 我思绪纷飞间,突然被展飞云的话打断了:“你害怕了吧?闭眼做什么?怕自己变成丑八怪?我就是要夺走你的一切!谁和我抢东西,我就要让她加倍偿还,让她一无所有!” 我平躺着,不能动,使劲向右侧斜下眼神,展飞云得意、张扬、尖刻的脸上满是怨毒的愤恨。失去这张脸,我会一无所有吗?怎么会呢?首先,我还活着,我还有大把的青春,还有智慧,美貌,在我这里应该是排名在最后的,她只拿走了我排名最后的东西,我怎么会一无所有呢?! 我心里默算完毕,宣示展飞云的如意算盘在还未实施之前就破产了,于是害怕也就少了。无论在任何境况中,冷静和理智都是必须的,歇斯底里和惊慌失措是没有意义的。 既然今天注定要失去,一旦认清,要不要这张脸的差别就并不大。我很坦然的注视着房间里的每一个人,同时揣摩着每一张面孔下面隐藏的心思。 “姑娘,闭上眼吧!”黄脸膛捏着几根细细的银针,催促我。 “我想看看,你怎么做这个易容!”尽量平静自己,努力为这张骄傲的脸留下一点值得纪念的尊严。 “你的冷静让我无法下手,而你的沉默让我感到心颤。”他将那瓶蓝色的药水用棉布沾湿,涂抹到我的脸上。湿润的棉布在我脸庞上寸寸掠过,飕飕的凉意过后瞬间就是火热的灼烧感觉。执针之人伏在我耳边:“这是一种罪恶,但请原谅。” 火热的灼烧后,我的脸开始辣辣的疼,就象是烫伤,是那种钻心的噬肉感,再之后,浑身都犹如被针扎着,疼痛迅速散布到每一个毛孔。疼痛如被烈烧着、被啃噬着,被撕裂着……汗水顺着发根倘落,衣服早已浸湿,我咬着牙根,还是发出了低低的痛楚的呼声。 展飞云的叫声一声比一声更高,是那种尖锐、凄厉的嚎嚷。 终于昏厥过去。 再次睁开眼,已是两天之后,我眼前还是那个为我做手术的男人。 “姑娘,你醒了吗?” 我点头。 “姑娘意志坚强,童安实在是佩服。实不相瞒,我们四人是江湖人称的百变四君子,专擅易容换面。姑娘受此磨难,今后的路会很难走,我送姑娘一件东西吧。”童安从身后拽出一个棕色的面具递给我。 我还未来得及道谢,展飞云一身红衣飘进来,那张脸竟真的和之前的我一模一样,除了一副得意的神情。 我惊讶的张大嘴,真的有些难以置信。 她看着我,一脸古怪。“我现在变成了你,而你变成了丑的不能再丑的女人,你想看看吗?”她朝外面挥了挥手,有两个仆从拿进了一面大镜子。 我半躺在床上,胳膊撑住身体,向镜子里望去。 镜子里的自己狰狞如鬼魅,那张脸象是留下了无数的刀疤,坑坑洼洼,无一处平整,肌肉的颜色透着浸血后的绯红。 看着自己这张脸,我联想到雨天过后的满地泥泞的车痕。 “本来我还想杀了你,可是看到你的样子,我又改变主意了,我让你活着,我看你怎么能活得下去?”展飞云见我并没有被自己的模样吓到,大概很生气。 第二天,我被释放了。 从山庄的后山门出来,走着走着,就没有了路。我穿行在松柏中,阳光被密密的叶子遮着,些丝的风透进来,吹动了发稍。 我方向感极差,早已辩不清东西南北,只得不停的走着,小心翼翼的不断拉扯住杂草树干,攀抓住岩石,虽然方向不明,但总归往下走是没错的。 突然,两声“嗷——嗷——”的狼叫,我的神经“倏”的紧张起来,如果这时碰到一只饿狼,我只能成为它的口中食了。 停了一会,再没动静了,继续摸索着下山。一个灰色的影子突然从前边的灌木杂草里窜出来,吓的我差点一屁股坐到地上。等到看清前面的狼的时候,我欣喜若狂。 “八月,过来!”我大声朝着它喊。 听到我的喊声,八月金色的狼眼内闪出迟疑,我又急切的喊了第二声,它的头一摆,猛然几步窜过来,围着我不停的打转,喉咙里发出“嘤嘤咛咛”的声音,仿佛被抛弃的孩子在表达对我的不满。 看到八月,我的冷硬与坚强顿时被一种柔软的情感淹没,心内涌出了酸楚和苦涩。 第三十五章 搭车 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应该是在第一次听《橄榄树》,第一次知道三毛,心中就有了流浪的冲动,觉得天涯海角被自己踏在脚下该是一种多么豪迈多么充实的感觉啊。流浪的人该有着朝圣者在途中的那种坚定和虔诚。 现在,我不再是以前的我了,我终于彻底的流浪了。流浪,就是在天、地、人之间,收集人情冷暖和世态炎凉。流浪的行程就是书写属于自己的沧桑和苦难、失败和成功、痛苦合幸福。而这时,美好和自由,没有人再来与你交换了。 我有了这样的条件,就不该再去打扰他们,就让自己成为他们心中的谜团好了,至于谁愿意去努力揭开并接受谜底,那不是我能掌握的。 我走下山,并不急于赶路。站在山脚下的那条宽敞的道路上,想到我一直想要走的那条艰难的旅程,我知道自己得做些准备。 太阳刚跳出地平线不久,暖暖的红彤彤的,染得草木都泛出柔和的橙色的光晕,它一点一点的沿着斜线向半空走着。 摸了摸自己的衣襟袋,发现半文钱也没有,而身上这身衣服也穿了许久了,汗湿了几次,湿了又干,干了又湿,早已发出一股汗水的酸腐气味。再加上我一副狰狞之相,大概去讨饭也没人搭理,更不用说哪个店铺庄园肯收留我做工了。 迎着阳光,一直走,走了很久很久——仍然不见一个人影,没有一处人家。太阳已经从头顶歪了下去,我算了算,大概过了四五个小时了。本来在千绝山就没怎么好好吃饭,又跑了这么远的路,腿脚已经快抬不起来了。 坐在一处小土丘上歇息,有一种末日来临的绝望。我知道,若是再有一两个时辰还是无人出现的话,我会露宿野外,同时很可能饥寒交迫的倒下。 八月很老实,一声不吭的跟着我。我看着它,觉得它这样跟我毫无目的的瞎跑实在不如回到山林里去。 伸手拍拍它的脑袋,“八月啊,别跟着我了,我又不知道去哪里,看这周围有许多山丘树林,很适合你生存,你自己走吧。” 不知道是不是它立刻听懂了我的话,我说完只见它迅速的跃起,箭一般窜出去了。 望着它走远,我闭上眼,走了也好! 午后的太阳洒在身上,本就疲惫的身躯越发懒洋洋了,意识朦胧,快睡着了。 “嘶——”马的嘶鸣声从很远的地方传进耳朵,我的睡意立刻就没有了,有马嘶那肯定就有人骑——说明有人路过,我精神一震。 我跳起,朝着大路奔去,速度一点也不亚于八月。这是一条笔直宽阔的大路,一路走来都没有岔口,马鸣应该在路前方。 此刻,腿脚的胀痛也顾不上了,双脚以最快的频率移动着,只觉得几乎要脚底生风了。 跑了有两千米左右,大约四里路,前边果然有一架马车,那马已经瘫卧在地上,马车夫是一个三十几岁的汉子,他惊恐的注视着马车前面那只劫道的动物,浑身发颤。 我笑起来,原来,是八月把这辆车给劫下了,那马见了狼,已经走不了路了。 等我走到八月身后,唤住它。那马车夫诧异的眼神看我一眼,随后又转成惊愕。 “这只狼是姑娘养的?” 听他很客气,我现在这样的鬼魅容颜,他还称呼一声姑娘,应该是大户人家的家丁。 “对!惊吓了你,不好意思!”我走过去,与那车夫搭话。“大哥这是往哪里去?” “哦,我是往离此二百里的双龙镇上去请大夫。姑娘独自一人,是赶往何处啊?”那车夫见八月收敛了凶狠之相,一边费力的将那匹马赶了起来,一边问我。 “我迷了路了,不知道前方是属于哪个州县管辖?” “姑娘可是要去明州方向吗?前方二十里是明州府管辖的鹿县。” 二十里,还有很远的路啊——我暗自思量着,大概要走到天黑了。 “姑娘是去投亲吗?”那汉子见我不说话,随口说道。 “不是,我是想找个地方,看能否赚些回家的盘缠。” “哦——”那汉子又抬头看看我,说:“姑娘这样子怕是难了。要不然,你上我的马车吧,我送你到双龙镇去。双龙镇也隶属鹿县,因为是明州、兖州、浔州三地的交界,且临着一处码头,买卖人家多,各地客商也多,你去了也许可以想办法。” “哦——那好吧!”我痛快的答应了,跑了一路,这会正腿疼的要命,一步也不想走了。 见我上了车,八月也急急的想上,结果,它刚一接近车,那拉车的马就吓得浑身筛糠。 我见它屡屡想扒车,凶巴巴的吼它:你四条腿,它也四条腿,干嘛让人拉着你,自己跟在后边跑。 车夫见八月果真对我的话言听计从,也就彻底放心了。 车是那种木架结构,两边留着小窗,四周都用厚厚的幔帐围着,八宝形的车顶,装饰着一串串的小铃铛。 里面空间很大,两排座位对排,坐四个人都没问题。 我挑了一个临窗的位置坐好,脚下却是一个黑色的包袱,鼓鼓的。 “车内包袱里有干粮,有水,姑娘要是饿了可以吃些。”车夫技术很好,将马车赶得稳稳地,人在车厢里有节奏的摆动着。 听他那么说,我毫不客气的打开包袱,看见里边有几张烙的嫩黄的芝麻烧饼,还有一壶水,水还是满满的。 我坐在车里,顷刻间就吃了三个烧饼,喝了半壶水,瘪瘪的肚子鼓胀起来。心里赞叹,这是谁做的干粮,这手艺保不准是天下第一了。 吃饱喝足,我赶紧向人家道谢:“谢谢大哥了,你真是好人!”这句陈词滥调真是一点创意也没有。 “姑娘好口福啊,能吃到芸娘做的烧饼,我就没这个福气。”他甩了一下马鞭子,空中响亮的一声“啪”。 我疑惑,这不是他带在路上吃的吗?没等我问,他继续说,“那烧饼是芸娘带给双龙镇上史府的外事管家常爷的,我的干粮揣在身上了。” “哦——”原来,我吃的是人家送给别人的礼物,这下子我更有些羞惭不安了。 “大哥贵姓啊?”我无话找话,也是为了记住人家,以后万一有了机会,也能好好酬谢。 “我姓罗,家里的夫人们都叫我赶罗车。” “罗大哥,真是谢谢你。要不是遇上你,我还不知道啥时候走到鹿县呢!” “不客气,主要是你养的那只狼厉害,要不然我一路跑过去,也碰不到你。”赶车的罗大哥见我是个爱说话的,一路讲着一些有趣的见闻,有些是他们自家的,有些事别处的,什么二夫人和三夫人因为什么事情破了脸皮,结果动起手来,把脸抓破了;街上西巷里和东巷里的两户人家因为彩礼钱被偷告上大堂了等等。 “哎,芸娘自从被从双龙镇派到鹿县去,就再也没回过,可惜了芸娘和常爷两个人,多好的一对啊——早几年,史老爷还说要给他们完婚呢——现在府上换了主人,也不提了。”罗大哥不管我听不听,自顾自的说。 “两边府上的夫人我见过的都有八九位了,真不是买下史府的是什么人!” 听他絮絮叨叨一通,我大概知道,原来这双龙镇的史府也是罗大哥的主人买下的,他呢,则常在两地之间跑。芸娘和常爷原是史府的人,后来史府被人买下,史老爷搬到别处,佣人们留下来了,芸娘就被谴往鹿县这边的府上做管事了。 第三十六章 初进史府 双龙镇,光听名字就知道是一个规模不小的大镇子,街道两旁店铺林立,街上熙熙攘攘,人流穿梭。 罗大哥赶的马车一进入镇里,那拉车的枣红色大马就有了精神,大约它也知道快到家了,立刻就能吃喝一顿、好好休息了,所以,在稍嫌拥挤的街道上,倒小跑了起来。 罗大哥不得不使劲拉住马笼头上的缰绳,朝空中甩着马鞭子,一边高声朝两旁喊:“劳驾,闪闪、闪闪——” 马车跑的这样快,我想下也下不来了。怕别人看见我的脸,我一直将车帘拉住,只从旁侧掀开一条小缝,偶尔探身看一眼外边。 又跑了大约十来分钟,听罗大哥“吁——”一声长喝,马车停下了,我赶紧掀开车帘,跳下来。 眼前是一座高门楼的宅院,占地很广,朱红色的门楣,雕着镂空的喜鹊登枝,两扇木门,每扇约有两米宽,上下位置都包着黑铁,门把手兽形的外观,黄铜所制。 门口一颗很粗的梧桐树,蒲扇大的叶片忽闪忽闪的,一地浓荫蔽日。罗大哥把马栓到树上,准备上前去拍门。走了两步,忽然折回来,“我看,你不如就留在史府上吧,常爷是外场的人,我帮你说一句,他不会见危不扶的。” 我听了他这话,正中心坎,他要是帮我在这府上住下,至少暂时我不会为吃喝犯愁,况且,也可以慢慢谋划些挣钱的法子。 我赶紧点头。 开门的小厮与罗大哥极其相熟,两个人混笑了一会儿。只听那小厮说:“常爷收到信儿了,知道你要来,今天一天也没出门了,正等你呢。” 那小厮把罗大哥拉进去,就要关门,罗大哥赶紧伸手挡住,“还有个朋友,落了难,想求常爷在咱府里谋点事做。” 小厮头伸到门外,一眼瞅见我了,只听他“啊呀——”一声,双手捂住脸,“你,是人是鬼?” 虽说我料想到常人见到我这副样子定会被吓坏,但看初见之下,罗大哥没有什么太大反应,一路跟罗大哥聊天说话也并无异常,所以自己也就差点以为大概自己还没那么可怕。直到听到这一声颤巍巍的问话,我才知道,是我想错了。罗大哥不害怕我,那也许是因为他经常在外走南闯北的,见识的多,看见一个被毁容的女子至多是惊讶,不至于恐惧失常。 “这位小哥,实在抱歉,吓到你了。”一张口说话,女子温软舒适的音调将那小厮的魂儿拉了回来。 “庆喜哥,你这带回的是什么人啊,吓死我了!”他一边拍着自己的胸脯,一边抱怨。 原来,罗大哥全名叫罗庆喜。 “一个落难的女孩子,也不容易,别大惊小怪的了。”罗大哥嗔怪了一句,两个人并排着向里走,我跟在后边。 过了一个门房,前边是一片草地,几条甬道通向不同的位置。中间的一条最宽敞,两边种着几排观赏型的长青乔木,小圆叶子,只有一人来高。 拐了一道弯,过了一座小型的装饰用的石拱桥,有一大片的苜蓿开着,淡紫色的花朵汇成了海洋一般。 苜蓿花海洋里矗立着一处院落,在满眼的苜蓿花映衬下,院落显得很小。 “庆喜哥,你进去吧,我回去了。” 那小厮走远,罗大哥拿过我手里装着烧饼的包袱,“跟着我!” 小院只有一层,两下里都有耳房,正房前廊下负手站着一个人。阔面短龇,虎背熊腰,上身是短打,下身是撒腿的绸裤。 罗大哥一路跑过去。“见过常爷!” 我知道,这位就是史府里专处理外部事物的管家了,为了礼貌,我也赶紧跟着行礼:“常爷有礼!” “庆喜啊,怎么才去了七八天就又回来了?那边怎么样?”很老练、世故的口气,根本就没看我。 “回常爷,那边的九夫人闹了怪病,无缘无故的眼睛就失明了,芸娘让来这边请个好大夫。那边都好,芸娘也问您好呢!” “哦——她可稍了东西来?” 罗大哥赶紧把手里的包袱递过去,然后又毕恭毕敬的站好。 那常管家打开包袱,扫了一眼,“怎么?你这猴子也变嘴馋了,路上吃了我的东西?”那话虽不是疾言厉色,内里却蕴着十成的威吓。 “不,不是,小的哪有那个胆子呀——”罗大哥吓的不清,“是我在路上遇见一个姑娘,见她举目无亲、无处可去,就把她带来双龙镇了。她饿的狠了,所以吃了两个烧饼!” 罗大哥没敢说,是他让我吃的,大概也怕这常爷怪罪。不过吃别人东西的人是我,我不能不承认。“烧饼是我吃的,吃的时候不知道是别人送您的礼。” “吃了三个,不是两个!” 我点头,同时纳闷,他怎么就知道我吃了三个,难不成那包袱里有书信,可是我打开的时候除了水壶和烧饼,什么也没有啊! “想你只顾着吃,没看那烧饼上的字吧——每个烧饼上,都用黑白两色芝麻拼了字的,如今只剩下了三个,词不达意啊词不达意——” 不是吧,我前世也见过人家写情书来着,可没听说这么有才的——还能在吃的东西上写字?这芸娘可真是传情高手,就是不知道上面写的啥,都怪我,要是我仔细一点,在吃之前看一遍,不就知道了—— 咳咳,我这偷窥人隐私的恶习又要犯了。 尽管我非常非常想知道人家那烧饼上到底写的是啥字,那常管家最终也没告诉我,以至于后来我还一直懊悔,为啥吃东西的时候不仔细的看看呢?这件事我后来也问过芸娘,她只微笑的摇头,不说话! 不过,我害的常管家接收到词不达意的情书的后果就是——免费为史府工作三个月。这个苛刻的要求绝对是强迫我签订不平等条约,但是我没有钱,没有力气,没有一技之长,不能打把式卖艺,不能占卜解签,不能出力做苦工,若能在史府工作,等于找个旅店蹭吃蹭喝了,三个月之后,他要看我能力出众、表现出色,也许还能出高薪留下我。 于是,我理所当然的高高兴兴的欢天喜地的接受了这个不平等条约。 第三十七章 初进史府(二 后来,我一直在想一件事,那就是为什么常管家看见我的脸竟然连一丝一毫的惊异也没有,连罗大哥见了我还愕然了好一会儿呢。我见过自己的脸,当然知道初见之下它有多么的吓人,既然常管家毫无异常,那只能说明两个问题,一是他以前见过比我更丑更难看的人;二是他这人管理外事,需要各种应变能力,处变不惊是必须的,所以他尽管见了我感觉到惊讶和惧怕,也被他很好的隐藏了起来;当然,还有一点,就是他以前见过我,这最后的一点当然没可能。 “你的脸还是遮一遮吧。”常管家最后提醒我。 我拿出随身携带的那张面具,戴在了脸上。那张面具很特别,材质并不坚硬,手感也不粗糙,能折叠起来揣在身上,戴在脸上丝毫不感觉皮肤不透气。只是颜色太过深了,是一种褐红色,远看红彤彤的一张脸,也有些吓人,但总比我不戴好的多。 我被罗大哥领到一个仆从居住的院子里,找到了自己的房间。常管家说,我就负责每天凌晨寅时起,打扫从大门到头层院落,包括各种庭院中的花草小径树丛等等。 说实话,是个很费力气的活,不过,其实,这里的院子很干净,除了到冬天有些落叶外,基本不用扫。 我住的屋子里有四张床,有两张铺是空的,只有我和另外一个女子住。那个女孩子很伶俐的长相,梳着一头麻花辩,用红色头绳绑成一个圆髻盘在头顶上,很利落。 “我叫古夏清,你是新来的?” “是啊,我叫琴木木,以后多关照!”我和夏清很快就熟了起来。她是负责给大夫人养的几只鸟捉虫子的,别的活不用干,每天就在各个院子里找一些虫蛹、野蚕、蚯蚓等等这些东西,捉回来就在罐子里养着。 “你是谁介绍进来的?”她对我很好奇,这个时候此刻她没什么事情,自己闷在屋子里,我来了自然有了说话的伴儿。 “我认识罗庆喜大哥,他把我介绍给常管家的。”我如实回答。 “是吗?你是庆喜哥介绍来的,怪不得常管家破例收了你了,我就说嘛——谁进史府不是三托四保才进的来。”她眯笑起来的小眼睛特别有神。 “要进史府来很麻烦吗?三托四保什么意思啊?”我没想到史府进个佣人会这么多手续,不禁多问了一句。 “三托,就是要先托亲朋再托府里的内线然后再托管事;四保就是要有家长的担保、族长的担保、籍吏的担保和中间线人的担保,可不是闹着玩的。” 见我听的大眼瞪小眼,她仰着下巴,晃了晃小脑袋:“我是随大夫人来的,自然不用那么麻烦的,有大夫人替我担保就好了。” “算你走狗屎运了,要不是遇上庆喜哥,看常管事能这么轻易就选用你。”说完,瞪着我,又补了一句,“只有庆喜哥的话,常管事才买帐。” 我嘴角的肌肉跳了三跳:我吃了人家三个烧饼,免费给人家干三个月活,一个烧饼就得干一个月的活,这还是走狗屎运了呢?! “你家老爷姓什么?他娶了很多房夫人吗?”我问夏清。 “我不知道,我连我家老爷长什么样都没见过呢。”夏清撇撇嘴。 “怎么可能,那——” “那什么呀——我家夫人虽说是大夫人,也才进门不到两年时间,洞房一过,老爷就走了,再没回来,我哪见过啊——” “……”我更觉得不可思议了,只听那小丫头又说:“后来娶得这些个夫人们,都是一顶轿子就抬进来了,堂都没拜,也都没见过老爷。我想我们老爷肯定是个怪人,放着这么多夫人,也不回来,还一个个的往回抬。” 夏清正准备仔仔细细的跟我说说这几位夫人的时候,外边有人喊:“夏清,夫人喊你去喂鸟呢!”她朝我扮个鬼脸,赶紧从地上提起一个黑匣子,脆生应着“来了”就出门了。 我赶紧整理自己的铺位,眼前的铺盖都是新的。仔细一看,翠绿色的被面上叠着两套崭新的衣服,紧身的扣襟小袄,碎花撒银边褶的及腿罗裙,上身是淡黄色,下身是浅绿色,鲜艳的很。 这应该是给我预备的,看来史府佣人的福利格外好啊。从里间收拾了一下自己,将衣服换好,这才觉得疲惫排山倒海的压过来,拉过被子,倒在床上就睡着了。 “喂,你醒醒——”听见有人使劲晃着我的胳膊,在耳边喊。 我睁眼一看,是夏清。“吃午饭了,你怎么还睡觉?” “哦!”我赶紧起来,跟着夏清去吃饭。 我们吃饭的地方在一个宽大的门厅里,门厅空空的,只有几张长桌,没有凳子。大概有二十几个女子散在几张桌旁。 我观察了几个,发现上了些年纪的比较多,像我和夏清这个年龄的女孩很少,估计也都是府里做粗使活的女佣。 “哼,我才不吃这些呢!”才拿起筷子,就听见旁边一个人气呼呼的把碗推开,筷子也摔在桌上。 周围的人都像没听见一样,各自吃着各自的饭。 每个桌上都是一盆稀呼呼的菜汤,几个白馒头,三大盘素炒的青菜,还有一罐黑糊糊的东西,不知道是做的什么。 那闹脾气的女孩子见大家都不理她,气的跑了出去。 “这个是五夫人房里的丫头,叫云秀,今早不知怎么得罪了自家主人,被罚到大厨房做帮手,吃不惯咱们的饭。”夏清小声的在我耳边嘀咕。 “哼,还不是小姐的身子丫鬟的命——有本事就做主子别做丫头!”一个已经吃完的女子不屑的说道,立刻引起旁边几个人的赞同。女子头裹着蓝色包巾,不到四十岁的样子,面容清瘦。 我和夏清来的晚,别人都吃完了,这张桌上只剩下我俩。 “刚才说话的那个就是大厨房的蔡婆,她负责安排大厨房每天的菜谱,还负责管理厨房的各种炊事用具,她要是心情不好了,我们就清汤寡水的,她要心情好了,我们就能吃些好的。” “咱们史府有三个菜园子,后来撤了一个。夏季那时候菜吃不了,就让她们几个婆婆去卖,卖了钱归她们自己。蔡婆以前就是管理菜园的,菜园撤了之后就到大厨房了。” 夏清一边吧唧吧唧的吃着,一边还不厌其烦的给我讲解着。在她不断地信息轰炸下,我对史府了解了很多。 夏清知道我是负责凌晨的清扫工作之后,大笑着说:“常管家真会派人,怎么让你这么柔弱的人去清扫呢?” “怎么?我看起来很弱不禁风吗?” “不是不是……”她继续笑,前仰后合的。“你知道什么是清扫吗?” “扫地啊,拿笤帚把道路上的落叶、灰土、鸟屎之类的清除干净!”我老老实实的认真答道。 听我说完,夏清更笑的厉害了,简直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来,来……”她拽着我的胳膊,一路拉着我跑回了住处。 一进屋,她就把门插上了,神秘兮兮的,声音极细极轻:“这边府里有四位夫人,都是常年独守的,连自己夫君的面也见不着,谁受得了啊——就有和人私通的,主子的头一开,下边各房的丫头们也都按捺不住,一来二去没人管,就愈演愈烈了。咱府里地方大,各处隐蔽的角落很多,有一次,私会的丫鬟被常管家发现了,打了一顿。常管家自此就设了凌晨清扫这个活,以前,都是男的,可是,他们都干不长,不是被人收买了,就是自己也……没想到,这次却派了你!” 我这才知道,敢情常管家让我清扫,目的是为了吓唬那些在府里私会的丫鬟仆人们,男人能被拉下水,女人又没人愿意干这个,而我就在这个时候撞上门了。首先,我是女人,被拉下水的危险性不大;第二,我面庞这么丑,在凌晨的时候出现很有唬人的效果。 常管家果然是——量才适用!此刻,我鼻子都快被气歪了,我还当是让我做勤杂工,敢情是让我当手电筒,还是超大号的。 第三十八章 吃饭大计 虽说对常管事派给我的这个差事是很有抵触情绪的,但第二天的凌晨我还是按时走马上任了。我起床的时候天还是黑糊糊的一片,夏清睡的很熟,轻轻的鼾声有一起没一起的。 凌晨的气温很低,走出去浑身一阵发寒。墨染似的天空稀疏的挂着几颗星,天是整片整片的深浅不同的墨黑、墨蓝及灰黑色,把整片天空分成几片带状。 走在园中小径,衣服擦过低垂的树枝,每一处花草灌木从在这样的天空下都是黑黝黝的一片,我就这样从这条小径绕到那条小径,从这片花园又踱到那片树林,一个人影也没发现,倒把自己冻的不轻,没加衣服,是抵挡不住凌晨的寒气的。 绕完最后的一个假山亭,我基本就算完成任务了,从东向西走,正经过史府大门,门廊上挂着两盏纸灯笼,灯笼内的灯油还燃着。我经过那里的时候,向门廊那里看了一眼,没人——于是,快速的走过。 这时,总有一种身后有人跟踪的错觉,壮着胆子回了两次头,没发现有人。再转过头,身后的脚步声却越来越清晰了,虽说我是个无神论者,可在这样的环境下也是胆战心惊的。 停下来,转过身,静静的扫视周围。 “呵呵,没想到,你的胆量真不小啊!”从一棵榕树后边闪出一条人影说了话,却是常管事的声音。 我松了一口气,“怎么?常管事是来做监工的?” “确实,我今天起的早,顺便看看你有没有偷懒,你做的很好!不过,以后不用天天都这样,需要你早起的时候我会通知你的。”他咳嗽了两声,清着嗓子。 “为什么?”我不解的问。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叫你做事你就做,不叫你做你就别做,当下人就要知道规矩。”他摆起管事的架子,教训起我来。 “我知道了,你都是事先就……” “快回去吧,别罗嗦了。早饭过了可以到负责内务的王起珂王管事那边多领几套衣服,就说我让去的。”常管事说完,扭头离开了。 我一边往回走一边琢磨,听他的意思,我根本就是平时什么活都没有的,只要他说哪天该清扫了,我就听招呼行事,把该抓的人抓了,该吓的人吓了,就万事大吉了。 这么说的话,其实,我比那吃闲饭的也没忙多少,比夏清的差使还闲呢。管它呢,让干啥就干啥吧。 无事可做了,可是我还是不敢四处乱闯,一来自己戴着张够吓人的面具,二来初来乍到也怕惹麻烦。 连续三天,我们吃饭的饭桌上除了熬的黑糊糊的米糊、蒸的黑糊糊的窝头、炖的黑糊糊的看不出原形的杂菜,什么都没有——我和夏清明白,蔡婆的心情肯定是非常非常非常的不好。 晚饭实在吃不下了,我和夏清商量。“喂,咱俩等到夜里去大厨房看看,找点什么可以咽的下去的东西吧?” 夏清惊的张大嘴巴。“天哪,木木,你咋有这样的想法。以前我经常连续吃五六天的地瓜,也没想去偷东西!我不去!”她把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极力反对。 我只好使劲游说她,从民以食为天说到饮食男女之第一要义,从人是铁、饭是钢说到万事皆空、不吃不行,估计苏秦当年也没我这么费唾沫,直到最后,终于让可爱可亲可人疼的夏清妹妹点头同意了我的“大义”之举。 “大厨房不能去,蔡婆带着两个做饭的大娘就住在那里,她们可不是吃素的,我看咱俩去大夫人的小厨房去,那里外屋没人看,再说谁能想到有人有胆量去偷大夫人厨房的东西吃啊?” 听她的提议,我激动的抓住夏清的手,使劲摇:“你的提议太好了。”话说,夏清是大夫人的人,有她做内线,偷点吃的绝对没问题。 事实证明,我俩的英明决策是非常正确的。当天我们成功的从大夫人的小厨房里偷来了半只烧鹅、两个卤蛋、两张千层大饼,还有四个金丝瓜。 我们狠狠的填补了一把被亏欠的肚皮,直到最后谁也不想再挪动一步,各自歪在自己床上。然后,你看我,我看你,“哈哈”——才想笑,肚皮就疼起来。 “夏清,关于吃的问题我们得想个万全的法子,你看,我们能不能找蔡婆谈谈,让她别隔三差五就拿咱们当小猪喂?”我躺在床上,揉着自己的肚子,开始跟夏清聊天。 “我可不去,蔡婆的脾气最坏了,以前也有人给她提意见,结果她让人家在厨房帮做了两天,不给人家吃饭!” “她为什么这样啊?我们就不能想想办法?” “大家都说,她以前厨艺可好了,就是因为菜园子被撤了,她没了卖菜的收入,又看见那两片园子的菜长的好,管园子的卖了许多钱,她就生气!” “哦,这样啊——”看来,能让这掌勺的蔡婆婆高兴的关键是能不能让她重新有外快可捞,这个问题确实有点难…… 第二天,吃饭的时候,我坐在了蔡婆身边。 “婆婆的饭做的特别有味道,让人越吃越爱吃!”我先拿出马屁精的绝招跟人家套近乎,无奈,这位婆婆果然不是一般人,正眼也没瞄我,自顾自的吃着饭。 夏清在一边笑的肩膀都抖起来了。 “啊!我听说,管东边菜园的李婶子前天又到集市上去卖了一担菜呢,大家听说是史府种的菜,连价都不还就抢光了!”顺的不行,就来反的。 “哼——”她果然很郁愤的说了句话,“当初,她们种菜还都是我教的。” 哦,怪不得呢,原来蔡婆还是那两个人的师傅呢,现在正是教会徒弟、饿死师傅——这俩人也真不解事,如今师傅这边气不平,你们就偶尔送点小钱或者小礼物来哄哄师傅,她老人家也许就没那么大脾气——我们这些人的肚子也能有好日子过过。 了解这一点后,我立刻对蔡婆表示出了极大的同仇敌忾。 “婆婆种的一手好菜,又抄的一手好菜,依我说,便是没有菜园子也不愁比不过那李婶子和张婶子,到时候,婆婆绝活一亮,看她们俩也只有干瞪眼。” “那是,我才不跟两个小人一般见识!”蔡婆婆被我顺了几句,心情果然好多了。“等今天晚上,我就给你们露一手,我最拿手的脆皮蚝子鸡,你们吃过吗?” 我们十几个人一起摇头,眼巴巴的看着她,大概肚里的馋虫已经爬到嘴里来了。 “当年,史老爷过五十大寿,我这道菜是压席的。”蔡婆一脸骄傲。 我们都急切的盼望着晚上的那顿饭,可最后还是落空了,蔡婆抱歉的说,子鸡大厨房里不供应,而且,很多生鲜作料之类的都配不全,要是勉强拿一般的材料做了,也不是那个味道。我知道,对于好的厨师来说,做不出一道完美的菜肴的话,她是宁可不动手的,不到万不得已,没有好的厨师会勉强自己做只能果腹的饭菜,尤其是拿手的绝活更不会轻易动手。 然而,自从蔡婆说完那道“脆皮蚝子鸡”,我已经日日夜夜的开始惦记了,恨不得早一天能吃上她的绝活。 从那次我给蔡婆顺气之后,大厨房里我就常去帮忙。大忙帮不上,也就偶尔劈个柴、添几根木头,水开了灌起来,煮什么东西的时候帮着看火候这些。 大厨房里除了蔡婆,还有一个杜婆,一个申婆,还有一个裴姐姐,听说是寡居的女子,一向沉默寡言的。 说实话,大厨房要想做出好吃的饭菜真是不容易,条件很有限,而且还要负责整个史府的热水供应,每个人每天都是忙的很的。 “清儿,你攒了多少体己钱?”这天,我从大厨房帮完厨,回来问夏清。 “你干嘛?”夏清听我问这个问题,赶忙双手捂住自己的腰,好象我要抢劫她似的。 “拿出来点,我要到集市上买点东西!”我毫不客气的伸出一只手。 “你买什么?” “你别问了,我问你,你想不想每天吃可口的饭菜?” “想!”夏清巴巴的看着我,点点头。 “那就拿来吧!” “多少啊?”她从身上取出一个手绢包着的小包,抖开,我隔着两步偷眼看了看,大约有五六两银子。 “三两就够了,你多给我也没意见!” “人家好不容易才攒这么多的,你一下子就要一半,呜呜……” 我没想到,给了我三两银子之后,小丫头还真是心疼的掉起眼泪来。 “好了好了,瞧你那小气巴拉的样,我答应以后十倍一百倍的还给你,行了吧?” “你就是会哄人,把蔡婆哄了,又来哄我了。”她嘟嘟囔囔,对我的话一点也不信。 哎,我也不多说了,她说是哄就是哄吧,反正我自己也没什么把握! 第三十九章 吃饭大计(二 杜婆婆和申婆婆看着我领着两个帮忙的伙计在厨房的几个大灶上鼓捣,俩人都非常怀疑的看着蔡婆,小声嘀咕:“让她这样瞎胡闹,能行吗?” 蔡婆婆是在我的一再保证下,才同意让我对大厨房进行改造的,我向她拍胸脯保证,绝对不是破坏,只是要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 忙活了有一个多时辰,我的改造工作才算完成。 灶膛里的木柴烧的旺旺的,是该做午饭的时间,因为被我耽误了时辰,本来该在午饭前就预备出的开水这个时候还没烧好。 两个婆婆一边使劲抱怨我,一边丝毫也不敢怠慢的往灶里加柴。 “好了,瞧,这一壶已经开了!”申婆婆那边,铁汆子的水“咕咚咕咚”的已经开了,我赶紧将把手提住,从灶膛里提出那铁汆子,把开水倒进预备好的水壶里。 又隔了几分钟,三个灶上的水连续的开了—— 蔡婆婆看着我,点头表示赞赏。“木丫头,你想的这个办法确实省了我们很多时间,也省了木柴了。” 到这个时候,本来手忙脚乱的工作其实已经做完了一半,等到各个夫人房里的丫鬟都将热水壶提走,大家全都松了口气。 裴姐姐坐在一个蒲团敦子上,剥着几头蒜,不时看看我,眼角含笑。 申婆是个快言快语的人,见我果然是办了件好事,夸张的朝着我嚷:“蔡姐姐,我看这个丫头鬼机灵的很,除了长着一双见不了人的脸,还真是讨人喜欢!” 我一咧嘴,哪有这么表扬人的?!我之前跟她们说,我的脸因为一场火灾被毁了,见不得人,所以才遮起来的,大家也就都信了,这张面具相处一长,也就互相都看习惯了。 “呦,申婆子怕是看上这木丫头了,要给你家栓柱做媳妇吧?”杜婆和申婆总是抬杠拌嘴,从来没和气说过话。奇怪的是,她俩也还是在大厨房里一起呆了几年了。 “我和蔡姐姐说话你插什么嘴?” “怎么,我什么时候说话,说什么话还要你管?” 两个人又开始你东我西的斗起来。 蔡婆拉我出去,从自己的口袋里摸出一串铜钱。“你到铁匠铺去打这几件铁器大概也花了不少钱吧,我手里没多少钱,这吊钱你拿着吧。” 我赶忙摆手,“婆婆别客气了,我也是想为大家想点办法,您闲下来的时间多了,没那么累了,心情就好了,我们大家也就都开心!” “傻丫头,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打什么主意啊?”蔡婆笑了,几道深深地皱纹印在额上。“放心吧,以后啊我尽量做些好吃的给你们,省的你们背后骂我!” “嘿嘿。”被她说穿了,我嬉皮笑脸的打哈哈,“其实,婆婆做啥都好吃!” “就你鬼精鬼精的。”蔡婆并没有执意要给我钱,我一推辞她也就收起来了,我想她这样的人大约是家境很艰难,难得有什么富裕钱支配的。 正为自己完成了一件改造工程而自鸣得意,夏清冒了出来。 “木木,裴姐姐刚刚看见我,直夸说‘你很能干’,你做了什么,连裴姐姐都替你说话了。你快告诉我?” “如此,古小姐快请坐,听小生慢慢讲来——”我装模作样拿着戏腔,甩着水袖。 “你别臭美了,你说——是不是拿我的银子花了?”夏清不买我的帐,张嘴就提到了她的三两银子。 “你听我说啊,事情是这样的……” 在大厨房帮了几天忙,我觉察到大厨房里人手少、任务多,一共有四个人,每天要供应四个夫人房里约四十多口人的开水,要做我们外面二十几口人的饭,着实是又累又紧张。于是,我想到一个办法,说是我想到的,实际就是照猫画虎。我让人在每个大灶上都打了一个洞,然后从集市的打铁铺里定做了四个长筒型的带脖弯儿的水汆子。水汆子是地方话,其实也是一种水壶,只不过可以直接通过灶膛上的洞插在灶里,在木柴燃着的时候,同时也给水壶加热。这样,人就可以在灶上锅里做饭,同时也不耽误烧水。这样的水汆子可以反复利用,做一顿饭的同时可以烧开两三次水,既节约了木柴也节省了人手—— 夏清听我说完,愣怔了一会,随后很快意识到一个问题:“你去铁匠铺打的那三个怪模怪样的水壶,花了三两银子?” 我赶紧点头,“这还是人家优惠我了呢。”打造这样的水壶,最好应该用那种零点五毫米以上的八角铁皮,可那时候的铁匠铺里没有这些材料,我只好让他们用生铁铸。厚厚的铁壁,还要做成圆筒状,铁匠们都摇头,最后三个都做成了四方形的。 替我做这东西的铁匠的手艺据说是双龙镇有名的,他在完成我的这几件东西后,抹着额头的汗,说:“姑娘,我可亏死了,收你三两银子,却浪费了我许多材料。” 夏清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没说,我知道,她大概是要问我——啥时候能十倍一百倍的还她钱,这事我也正琢磨呢。 史府的菜园被李婶和张婶两个人管理后,地里的蔬菜都是新鲜透亮的,只是我们大厨房时常会只收到一些卖剩下的失了水分的菜。最近,这两个人越来越张狂,除了不敢欺负主子,几乎底下所有人的饭桌都被她们算计了。而且,我听说她们两个人之间也有龌龊,经常会因为一些小事就吵得天翻地覆的。 没过几天,李婶子突然生病了,东边的菜园没人照顾,常管事就让蔡婆帮着照看几天。这正是个好机会呢——我跑到蔡婆那里,要和她一起。 蔡婆果然是个样样在行的能手,不过,她也实在太忙了,根本分不开身。况且,这时候的菜园基本没什么事情,除了没事捉几条虫子,拔几根草,所以,我和夏清就轮流替蔡婆看管着。 “夏清,你要听我的,咱们……”我对着夏清耳语。这次,小丫头也不含糊,二话没说就动起手来,估计是对这李婶子天天让我们吃干菜叶的行为也很是痛恨。 十天以后,我俩的临时工作结束。李婶子病愈回来了。她听说我和夏清是蔡婆婆的人,竖起三角眼就把我俩赶回来了。 当天中午,在大夫人午饭的菜肴里发现了半条绿色的菜青虫,大夫人呕吐不止,追究起来——张婆和李婆都说不是自己的菜,后来,内务的王起珂管事和常管事一起到东西两片菜园去实地考察,发现——东边菜园的很多青菜上都生了虫子。 常管事要赶走李婶,李婶大哭大叫,说是蔡婆派人陷害她的。 常管事把蔡婆、我和夏清一起叫到菜园里去,很多人围在一起,李婶坐在人群中间哭天抹泪的嚎啕。 “你说——是不是你让这两个小狐狸害我?”看见蔡婆过来,李婶顿时爬起来。 “哼,我和你管理菜园有好几年时间,我是什么人你不知道?!我何必做这些见不得光的事害你?”蔡婆义正言辞,丝毫不惧。 “那我的菜……” “好了,你的菜长虫,那是你经管不周、捉虫不及时,念在你是初犯,暂时不追究,不过,大夫人发话了,说这季的菜全府上下都不吃了,全部拔掉,重新播种!”王起珂管事发话,本来要被常管事赶走的李婆见事情有了转圜,也就不闹了。 她跑进菜园里,把那些还未长成的青菜全都拔了下来。这些菜她拿到集市上,很久都卖不出去,后来被一个人以半吊钱全部买走了。 第四十章 捡了便宜 蔡婆没有来,大厨房里今天的三顿饭得我们自己做了。这在蔡婆优秀的上工记录中是仅有的几次之一。 “哎,估计是她家里男人的痨病又重了,要不然怎么会不来?”申婆婆朝杜婆婆说。 “是啊,前年吐了一次血,就把她吓坏了,花了许多银子,总算从鬼门关里把人捞回来了。”杜婆也感叹着。 “哼,那样的人捞回来有什么用?!还不是拖着半条命活受罪?”申婆表示不赞同。 “你说的不对,一个女人家,家里有男人和没男人能一样吗?半条命也比没有强啊——”杜婆又说。 我和夏清站在门外,听见了两位婆婆的议论,尽管我对于两位婆婆的观点很想发表点个人见解,但长辈们的事情做晚辈的还是保持沉默的好,于是我很乖巧的没有说话。 我俩把手上拎着的两大袋菜一股脑倒在地上,为了这两堆菜,我和夏清昨晚上挑了半宿,总算把能吃的都拣了出来。 “木丫头,你又搞什么花样?”申婆婆瞪着地上的一大堆青菜、萝卜、山芋、辣椒等等,不解。 “这是我花半吊钱买回来的,很划算吧?”我揉了揉被勒出一道红印的手掌回答。 “这些菜好多还都没长成呢,这不是你从东边菜园……”杜婆很聪明的意识到问题的重点。 “是啊,反正她也卖不掉,就被我半吊钱给包干了。” “这么多,咱也吃不完啊,要不然就晒成干菜吧?”裴姐姐说话了。 “姐姐说的是,这么多自然吃不完,不过我们把它们加工一下,就能放上很久,到时候慢慢吃,还愁吃不完吗?”这是我谋划多时的方法,虽说我并不是很在行,但泡菜的程序啥的我还是很了解,再说还有蔡婆现成的厨艺高手,应该没问题。 接下来,我们马马虎虎吃了一顿饭,我就开始指挥大家行动。 所有的青菜用清水洗净,放在干净的厚棉布上,在太阳底下晒到表面水分完全蒸发,块茎状的切片、叶状的层层剥开;烧开一大桶开水晾凉,找几个空空的大瓷坛,用火烘烤坛内壁,然后把晾凉的开水倒进去,再把菜分门别类的装进几个坛子里,水要刚好没过蔬菜,然后将几块洗净的大石头扔进坛口,将里边的菜压紧压实,再把坛口封住,所有工作就算结束了。 整个一下午,我们几个就在厨房里忙这些。 “这个呀是泡菜,我们家乡有人特别喜欢吃,口味有很多种的,有甜的也有咸的,还有酸辣的、甜辣的,类似于腌菜,但比腌菜要可口,不但可以煎、炒、烹、煮,也可凉拌,又可做佐菜使用。” 指挥了大家一下午,等到歇下来的时候,我向她们说明我在做的是什么东西。 累了半天,这会感觉浑身冒汗,裴姐姐递过一条手绢。“看不出,妹妹心灵手巧呢!” “是啊,这样一收拾,我们可以吃很长时间了。木姐姐,真有你说的那么好吃吗?”昨晚,为了鼓动夏清,我把这个泡菜说的比鱼肉还好吃。 “那是那是!”我频频点头,心说:到时候你要是觉得不好吃,那是个人口味原因,可不是我骗你啊! 我一点头,大家对于泡菜的期待都很高,趁着她们几个守着菜坛子围观的功夫,我赶紧溜出来。我这从来没制作过泡菜的人,如今非要冒充高手,被她们问来问去的可是难受得很。况且,对上裴姐姐一双温柔如水的眼,加上她刚才表扬我心灵手巧,我实在是很汗! 我一个人溜溜达达的走。 午后这会子人少,各个房里的夫人都有午睡的习惯,伺候的人也都不能离开,亦不能吵闹,因此整个府里格外的安静。午后的时间特别适合一个人散步,这也是我观察一段时间后发现的规律,基本不会被人撞见。 夏清有两次中午也睡不着,非要跟我一起散步,被我断然拒绝,她很不满的嘟囔:哼,你还不熟悉路就自己瞎逛,小心别被王管家撞见。 我没搭理她,真被王管家撞见也不是可怕的事,那王起柯我也见过一次了,长的慈眉善目,有些女相,并不凶狠。 前边几颗桂树,小路就打了弯,向不同的两个方向延伸。我到了树底下,本来想回转了。可看着那两条路,又想走进去瞧瞧,于是,挑了左边一条直走。 没走进一百米,是一段围墙围起的小院。围墙有两米多高,正对着小路的位置有一道拱门,拱门和墙的颜色都是灰褐色的,在绿油油的矮树花丛里很惹眼。 那门摸上去冰凉,像是石板门,门外是一把吊索,将厚厚的石板从内向外穿透了。我用手使劲推了推,纹丝不动。趴在门缝上,用一只耳朵听着,里边没动静。 大概是一座久不启用的旧院落吧,见看不出什么名堂,我折过往回走。 这时,耳边忽然传来很恐怖、凄然的笑声,笑声断断续续,从那禁闭门扉的院子里飘出来。我神经一紧,拔腿就走。 “站住!”突然有人在身后说话,“你在这里——干什么?” 糟了,还是被人看见了。 我赶紧稳定一下心神,转过身,对面的人是王起柯。 “王管家好!”我低头,恭顺的给他行礼。 “是你?”显然,他没想到是我。 “中午没事,随便溜达,没想到就走到这里了。” “以后,没事别进内园,你这样子被人看见不好,赶快回去!”他没多说,挥着手让我赶紧走。 回到房里,我把刚才碰见王起柯的事情告诉了夏清。夏清特别惊讶:“怎么,你真碰见王管事了?他没对你用家法?” “啊!”这次换我惊讶了,“他为什么对我用家法?碰见他有罪啊?” 夏清跳到我身边,围着我转了一圈,“你是外院的仆人,肯定是闯进内园了才会遇到王管事的。外院的人无故不能进内园,进去就要被打,以前有好几个人都被打过板子,王管事没打你可真是便宜你了!” 我撇嘴,夏清这是啥逻辑啊…… 我当初吃了三个烧饼就被常管事当成义工白使三个月是走狗屎运;这次,随便散散步撞到了王起柯没被他打板子是拣了大便宜—— 第四十一章 泡菜是奇货 蔡婆本来很少笑容的脸上越来越憔悴了,偶尔我会特意讲几个笑话逗她开心,然而我也深刻的知道,在沉重如山的生活面前,任何外力所填加的快乐都只是短暂的浮云,风吹即过。 我的泡菜研制的初期阶段完成了,我开始积极的和蔡婆一起研讨各种烹调做法,也实验各种各样的新口味,每次有了进展,我都先让裴姐姐尝尝。不爱说话的裴姐姐是我们所有人里边说话最让人信服的,俗话说,沉默是金嘛,因此我们对裴姐姐的判断深信不疑。 在大厨房几个人的日夜期待之下,酸甜、酸咸、酸辣、咸辣、甜辣、辛辣等等各种口味都一一被我们炮制出了。不知道是不是古代的水土特别好,总之那菜的口感和味道都特别好,酸的生津、甜的清香、辣的干脆、咸的劲道。 蔡婆婆看着一碟碟的切的细细的泡菜丝,终于绽开了一个舒展的笑脸。没有她,我的这些泡菜就只能是原始的模样,根本不可能调制出这么多种不同的风味来,她对于各种菜肴加量多少、哪几种蔬菜一起会有特别的味道、需要填加什么材料来增强色泽和口味等等掌握的非常精确。 我从桌上亲自挑选了各样不同风味的菜,装了几个小瓷瓶,让夏清带给她家夫人品尝。我想,总有一种是她喜欢的口味。没想到,我们这边午饭还没吃完,内园大夫人那里就传过话来,说让我们多送些过去,每种风味都要。 大厨房的蔡婆手艺超群,用普通的青菜做出来的坛菜鲜美可口、品种多样。很快,这个消息在整个史府都传遍了。知道我们大厨房这里有了拿手的做菜绝活,但各房的主子们不好意思直接向大厨房伸手要东西,毕竟那是下人们的厨房,脸面上下不来。 可夫人们的小厨房为了讨好主子,在私下里拿着很多东西来和我们交换。蔡婆照应不了她们,凡是来讨要的,就一律由我挡驾。 “木姑娘,你看,这是我们夫人今天才吩咐到徐记买的酥心软炸糕,整整一斤呢,我拿来给你们尝尝!”四夫人的丫鬟小棋跟着我在厨房里转悠,手里提着一盒精致的糕点。 “哎呀,小棋,你不知道,早起儿才给大夫人送了一坛子了。你说也怪,这大夫人自从吃了蔡婆婆的坛菜呀竟然顿顿不离,少一顿都不行。你也知道,这个菜做起来太麻烦,要埋到地里好几个月才能埋出味道,可不是那么容易的。”我搓着手,很为难的说。 “木姐姐,你帮帮忙吧——”小棋听我这么说,害怕这一趟要白跑了,回去又怕被四夫人骂,急的不行。 “你看,我这里只剩下这么一小坛,给了你,回头大夫人再要,我怎么交代啊?” “好姐姐,你们再做嘛——缺什么菜,回头我向夫人替你们要。” “不行,这一坛留给我们。”五夫人房里的贴身丫头爱秋还没进门口,听见我说就剩了一坛,也着急了。“木姐姐,你看,这是一篮才摘下的草莓,你瞧,还水灵着呢——听说是要从咱们这里送进潼安的贡品,我家夫人的哥哥是码头上经办货物的,费了大劲才得了这些,叫我赶紧拿过来给婆婆尝尝。” 草莓,这个时候已经没有了,还能种出来被送进皇宫,肯定是价钱死贵死贵的。爱秋的这份东西显然比小棋的要贵重的多。 我根本也没说要把那坛子菜给谁,两个人就争了起来。一个说要有先来后到,一个说要看谁的心诚——提的东西越贵重被认为越心诚。 吵来吵去,我头都大了。 话说,大厨房后院的储物室里我还有好几大坛子都没动呢,这个时候不过是想吊吊这些人的胃口。于是,我一边摇头叹息一边把那比拳头没大多少的青花小瓷坛开了封,将里边的菜分成两份,用锡纸包了,让她们两个拿走。 两个人走后,我把那盒点心和草莓收了起来。就这样,我用十分之一还不到的泡菜换了几个小厨房很多东西,最重要的是几个小厨房的主事都私下跟我说:只要我能继续做这样的坛菜,需要什么由她们不限量供应。 于是,我们可以不经张婆和李婆的手,同样拿到菜地里新鲜的蔬菜,而且不用花钱。和几个小厨房的管事达成这样的私下协议之后,我们大厨房的伙食立刻有了翻天覆地的改观,连蔡婆都惊叹:原来,大厨房和小厨房的差别这么大。 当然,我们仍然可以吃到只有几个夫人才能吃到的各类花样繁多的糕点、水果、小吃,半个月过去后,在大厨房吃饭的二十几个人各个面色红润、浑身是劲。 这天没事了,我到了东边菜园找李婆。 看见我,李婆面色尴尬,我倒没什么,看她讪讪的不自然,我就开门见山了。 “婆婆最近卖菜生意可好啊?” “马虎过的去,不过是多挣些钱贴补家用,家里四个孩子都要吃饭!”她现在肯定知道我们大厨房今非昔比了,连小厨房的人都得巴结我们,主子想吃那口也得听我们的,因此这会子对我说话也低声下气的。 “婆婆知道大厨房的坛菜吧?”我知道她还忌讳上次的事情,也不和她多周旋。 “知道知道,蔡姐姐的手艺无双,这下更长了她爹的脸!”说起蔡婆的手艺,她心悦诚服。 “蔡婆婆的阿爹做什么的?”我问。 “怎么,她没跟你提过吗,那是我多嘴了。蔡姐姐的阿爹是宫里的御厨,后来腿被摔坏了,就回了老家,因为膝下无子,就把一手好厨艺活儿都教给她了。” 我这才寻思过来,怪不得只要提到一些复杂的美味菜肴,蔡婆的眼里都总有一种跃跃欲试的光芒。 了解到这个情况,我更放下心了,顺着她的话题说:“这些宫里密制的东西,按理说,我们普通人是吃不到的,可现在既然蔡婆婆做了出来,就是为了让我们大家都能吃的到,你说是不是啊,阿婆?” “是啊是啊,蔡姐姐为人一向都是如此磊落大方的。” “婆婆可知道我今天特意来找你,是干什么的?”到现在,她还猜不透我的目的,一脸狐疑的表情。 我凑过去,俯在她耳边。“我是想让婆婆把这些坛菜和你的青菜一起拿到集市上去卖。”看她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我只得半实半虚:“蔡婆家的情况我想您也清楚,如果不是为了换钱,她费了这么多天心血制作这些菜干什么,主子们吃了又不会多赏钱——她家里又是那样的情况,怎么能不为自己多打算呢?” 我这番话毫无漏洞,合情合理,任谁也得相信,只不过是当事人并不知情,这谎话也只能是我来撒,虽说是谎话,但毕竟也是事实。 “婆婆不必担心,此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她知,再传不进第四个人的耳朵。到时候,每坛菜我们四六分成,你四我们六。当然,坛菜的价格要由我来定,你不能随便要价。” 四六分成,对于李婆有着不可抵挡的诱惑,况且,关于坛菜的美味传言整个府里早已知晓,这样便宜的事情落到她头上,只要她稍微有点胆量,就不会放过。 果然,她点了头,“好,就这么说定了。” 我又和她议定了其他一些琐碎事项,比如,如何开始,用什么手段兜揽生意等等……我在史府的挣钱计划终于开始启动了。 第四十二章 她比我丑 双龙镇每逢三、九都有一整天的集市,这集市规模之大是方圆几百里都有名的,除了农户们肩挑担抬的来置换一些生活必需品,也有全国各地的商家来此办货,走陆路的,走水路的,各有各的生意,镇上的大小商家都是使劲浑身解数的招揽买主。 初三这天,李婆第一次从我这里拿了三坛菜,为了起到言传身教的效果,我决定和她一起去。 我们赶到街上的时候,整个双龙镇的大街小巷已经挤满人了。宽宽的街道上连落脚的地方都难找,想找个醒目点的铺位就更难了。 我在一家珠宝首饰店的门口停下来,对李婆说:“别走了,我们今儿就借他们门口这一块地方。” 李婆赶紧拽我,“姑娘,这恐怕不好,人家店里怎么会同意呢?” “你等着!”我抬头,见一道金匾题着“金玉阁”三个字,走进去,皆是满眼的珠宝玉器,店铺很大,但里边却没有顾客,这和外面摩肩接踵的人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老板——”我进门就喊。 一个很和善的中年男子从一架屏风后露出脸,“姑娘是买首饰,还是做首饰?” “我不买,也不做,我是来跟你商量借个东西的!” 那人听我说的无理,也不觉得惊讶。他转出屏风,正拿着一条白色的棉纱布,擦拭着一个翡翠摆件,摆件是一个着肚兜的仙童,翠绿中见白色,圆乎乎的脸雕琢的很可爱。 “你是店主吧?”我看他不以为意的淡然表情,只好又开口问。 “是啊,不知姑娘要向小店借什么?”他抬头,横眉上挂着一种与商人毫不融洽的气质。 “是这样的,我和婆婆来集市上卖菜,谁知来的晚了,竟没有什么地方落脚,想借店家的门口宝地一用!”我说的极轻巧,说完,又怕被他赶出去,补了一句:“我们可以交点钱给你!” “呵呵,姑娘恐怕打错主意了。”那人笑了,“姑娘以为我这店是做珠宝生意,出入必是富商巨贾,在我门口兜售生意可以省力气。你却不知,我这店十天半月也不来一个客人!” 他说穿了我的意图让我有些尴尬,看他这里人气清冷,不像别家那么热闹,我也就不想占这便宜了。“如此,打搅你了!” 走了两步,又回过头,好奇的问道:“这个店这么大,东西这么多,如今又逢大集市,怎么你这里还没有顾客?” “金玉阁的东西都是我千辛万苦得来的,放在这里是给人赏玩观看的,并不卖。” 我就说看他根本不像商人的样子,原来是个古玩迷。这样的人占着这一大片好地势,岂不浪费了?你要想向人展示,去开个博物馆好不好啊——这就是占着那个啥不那个啥…… “姑娘真是个有意思的人,大概在心里骂我了吧?”他轻轻放下手里的东西,朝我拱手:“在下方塘建,姑娘若实在没有摊位,我这门口就暂借你一用。” “谢了!”我打扦回礼。 等再出来一看,更是找不着好地方了,于是也不管他是不是生意冷清了,让李婆放下担子,摆上菜。 今天的集市不像以往,往常都是镇上人家来买东西,而三九大集市以镇外人居多,买菜的自然就少多了。 干等了半天,没一个客人,我很是无聊。 “你们今天卖菜不是时候,我看这些菜就都卖给我吧,你们也好早些回去!”方塘建不知何时从店里出来,站到了我身后。 “不卖!”我硬邦邦地回道。自然知道他是好心,然而我今天的目的是来吊主顾的,哪能这么轻易就收兵呢?! “呵呵,你还挺倔的!”方塘建的脾气分外的好,笑眯眯的看着我。“我看,你今天不只是来卖菜,看意思还有大买卖哟?” 他这人做生意看起来一般,没想到看人的心思倒这么准。我使劲白了他一眼,意思是你该干嘛干嘛去,别耽误我们做买卖。 “今天初三,是个好日子。每逢初三我这里都有一位远方的客人,今天怕也该来了。她可是出手阔绰的很,到时候你要是有大生意谈,我可以帮忙哦!”那人轻描淡写的说。 “真的?”我来了精神,追问他。 “信不信由你,等会人来了你就知道了。” 方塘建不是信口胡说,肯定是真有其事,我就说嘛——哪有开门却不做生意的人。 临近中午的时候,街上的人越来越多,有增无减。一辆装饰极豪华的马车突然停在我们前面,鎏金的马鞍在太阳底下发着金光。车停下后,一个身材丰满的女子走出来。女子穿着华美,却并无太多装饰,脸上戴着一层青纱,露出的双眼妩媚动人。 她朝我看了看,似乎有些诧异,随后从我们身边走过去,进了店。马车周围有四个壮汉,都在原地没动。 难道,这就是方塘建的远方客人,可以做大买卖的? 等我再使劲探头向店里看,金玉阁的两扇门却被关上了。 不是吧?光天化日的,这方塘建就开始做这事了?哎呀呀,真看不出来呀,蛮斯文的人……我在心里对于这个金玉阁老板方塘建本来打了九十分,现在一下子降低到五十分了。哼,这个人—— 等会我就看看,这女子到底有多漂亮? 其实,此刻我的状况肯定不能和人家比美了,可我这灰暗的心理呀,就是特别想看看她面纱下的模样到底是个啥样子。 根据他们办好事的时间算,我已经多等了很久了,本来就少的可怜的耐性已经快被磨没了的时候,那两扇门终于打开了。 女子娉婷走出来,盈盈笑着——就在她走近我身边的时候,我的身子突然向右倒,装作头晕站不稳,撞在了她身上,同时顺手拽下了她的面纱。 看着那张脸,我倒抽了一口凉气,不是太美了,而是目不忍睹的丑!她的脸上除了一双眼和额头,整个面庞都是青紫色的,且布满豆粒大的疙瘩,比我这张还恶心。 那女子被我撞落了面纱,眼眉立起,怒视着我。马车旁边的几个男子赶紧紧跑过来,四下围住我,“夫人——”一个人把面纱捡起来递到她手里。 “你是外面第二个见了我脸的人,是不是很丑?”那女子刚才还怒气熊熊的,这会说话就温柔起来了。 我正不解,等扭过头,原来是方塘建出来了。 “夫人的脸算什么,我才是最丑!”我面朝着她,把自己的面具揭开。那女子大约也是一惊,使劲倒退了一步。 “素云有幸,今天又认识了一位无盐。”她见了我的模样,是真不生气了。女人就是这样,自己长的再丑,也不许别人说,但看见比自己还丑的,心里还是嘲笑人家难看。 “塘建也有幸,见识了比姐姐更厉害的女子了。”方塘建有意的朝我使眼色,“这可真是缘分呢。” 我见了那女子的脸,早就没了谈生意的念头,只想着她快点离开算了。可看见方塘建朝我使眼色,也不能不表示配合。于是,我从衣襟口袋里掏出一个十分精致的圆瓶,递给那女子:“素云姐姐,既然有缘相见,妹妹这自制的坛菜就送给你吃吧——本来是想来集市上看看行情的,算姐姐有口福。”哎,那小瓷瓶是我好不容易才从小棋手里骗来的,肚大口小,像个弥勒佛似的,看着小,装进去的泡菜能吃一天呢! “那就谢谢妹妹了。”她接过去,仔细瞧了瞧,递给了一旁的人。“妹妹怎么称呼啊?” “姐姐叫我阿香就好!”若不是看在方塘建使眼色的份上,我才懒得和她搭讪找话说,随便给自己取了一个俗气的名字。 “阿香妹妹,再会。”女子上了马车,一行人在人流里远了。 第四十三章 八月归来 在集市上呆了一天,临近傍晚,总算把我那三坛泡菜卖出去了,价格比我预期的要低,不过,李婆婆却认为已经卖出了天价了,高兴地不得了,因为我那三坛菜比她挑到集市上的两大筐青菜卖的还贵。 如果不是因为我在旁边抬着价,就是不让步,我估计李婆婆没准给个十分二十文的就卖掉了,如果那样的话,我这辛苦制出来的东西一开市可就砸了,以后想抬起来也难。 “姑娘,以后啊,你那些菜有多少我就帮你卖多少,都照今天的价,你放心!”李婆眉开眼笑,跟在我身后,两只青菜筐已经空了,她走起路来不再弓腰驼背的,个头比我还高出些。 “婆婆,今天卖了三坛,已经是我定的最低价,七天之内我都不再卖了,但是你可以继续到这里来卖你的青菜,要是那三个买坛菜的客人再来,你就跟她们说,坛菜是宫里秘制的,存量极少,不会轻易出售,让她们再等几天。而且,再卖给那三个人的话,价钱要翻一倍,如果你卖不出一倍的价钱,我的东西就交给别人卖!” 买走坛菜的客人有两个是男子,一个是女子,以前买过李婆的菜,所以算是李婆的老主顾,但我并不是想杀熟,所以才卖了最低的价。李婆说,两个男子都是镇上大户的管家,那女子是绸缎庄的老板娘,都不是拿不出钱的。我暗想,他们经常过来买李婆的菜,除了这菜确实新鲜、水灵,还有一层隐晦的原因是李婆卖的是史府菜园的菜,他们所要买的东西,名头比原物本身要重要。 被我这样一说,李婆也不敢多嘴了,走路的脚步声都轻了。 前来赶集市的外镇人大多已经走了,远些的也都投宿住店了,这个时候,街上人流已经稀少,我俩一前一后的走,一路到了史府门口。 “呦,门口有匹马呢,是不是鹿县那边又来人了?”李婆眼尖的看见梧桐树上拴着的马。 我看着那马眼熟,走过去仔细瞧了瞧,这是罗大哥上次用来拉车的马,“是罗庆喜大哥来了,我进去瞧瞧!” 正要进门,突然看见八月不知从哪里跑过来了,张嘴咬住我的裤腿。我心头一热,这阵子忙活的倒把我这患难兄弟给忘了,不知道它到什么地方落脚去了? 蹲下身子,拍拍它的头,“八月,你回来了。” 史府的门敞开着,不似平常总是门扉紧闭的,我领着八月进去。 “姑娘,我等你半天了!”庆喜大哥一直就在门房,不断向门口处张望,我一露面,他就走过来了。 “怎么,罗大哥今天是特意来等我的?”我笑问。 “那倒不是,我呀今天是来跟常管家和各位夫人知会一下,那边收到了消息,说主人过了十月份就该回来了,到时候我们两边府上都得好好准备准备。”罗大哥憨厚的答道,“我找木姑娘是因为你那狗上次跟了我一路,我就把它带回鹿县去了。可它看不见你,呆了一阵子总是不安宁,还把府上的几个丫鬟吓的不轻,我趁着这功夫赶紧把它还回来给你。” 原来如此,我说八月不至于找不到我,估计是跟着马车跑的落了后,一下子没了我的踪影,这才在路上又找上罗大哥的。 “谢谢罗大哥。”见到罗庆喜,我似乎只有说谢谢的份,他是一个憨厚、实诚又有些侠义心肠的好男人。 如果不是因为要等我,估计罗大哥早就该回鹿县去了,天色晚了,他今天就只能住下,明天一早再走了。 我回到大厨房,手脚麻利的准备了几坛泡菜,准备让罗大哥带回去,也算是一点心意了。 这是在史府,不比在四方寨,八月没有窝舍,而且我怕它在夜里乱走,把人吓住,只能让它和我暂时住在一起。 夏清看见八月,竟然一点也不害怕,而且出乎意料的母性大发。 “木木,这是你的狗啊?真漂亮!”狗和狼她分不出来,我也就原谅她了。可她居然饿虎扑食般的想去抱住八月,可把我给吓坏了,我都不敢做这么生猛的动作,万一八月翻脸,上来就是一口,我找谁喊冤啊—— 被我拦腰抱住的夏清还在挣扎,“木木,你干什么,我想去摸摸它的皮毛。” “不行,你傻啊,你没看出来,它是一头狼!”我对着她的耳朵吼了一嗓子,她一下子就被石化掉了。 “啊——狼啊——”她杀猪似的喊着。 我一把捂住她的嘴,“拜托了,夏清姐姐、夏清阿姨、夏清奶奶——我叫你夏清祖宗,行不行?” “木木,你养狼!”她终于不喊了,张着嘴喘气,估计是小心肝被我给整成震动的了。 “说你傻你还真傻,我说是狼就是狼啊,你见过有人养头狼的吗?”反正她基本等于动物白痴,我说啥都行。 她被我整迷糊了,咕哝一声:“到底是狼还是狗啊?” “不管是啥,反正它凶得很,不认识的人碰了,不死即伤,你小心点就是了。”我吓唬着夏清,以便让她和八月保持距离。 然而,才不过三天,我终于认识到夏清这个女娃的热忱程度了,她为了尽快和八月搞好关系,简直无所不用其极。她居然可以拿着自己积攒的私房钱凑到八月鼻子底下,小心的讨好:“让我摸你一下,这些钱我就都给你家主子了!” 我不知道八月是不是故意的,总之它很老实的让夏清顺着摸了许多下。等我从门口冲进去把夏清的私房钱抢到手里,并大笑着滚倒在床上的时候,夏清还傻乎乎的没反应过来呢。 这是我和八月第一次成功的完美配合,谋夺了夏清的全部私有财产。 “我知道啦,这狗是你早就调教好了来害我的——”等意识到她刚才做了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情的时候,夏清气的连跺脚带咬牙的冲我狂吼。 八月看见她张牙舞爪的对我,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吟啸——“呜——呜——” “啊——”夏清脸色发白,腿脚打颤,歪着步伐夺门而出:“它真是狼——” 第四十四章 被夏清报复了 “木姑娘,夏清在吗?”大夫人那边的丫头银环在门外喊。 我和八月在房里闹了一会子,听见门外的喊声才发觉夏清已经多半日没回来了,我还以为她在大夫人那边听差,银环这么一喊,我也奇怪了,这丫头被八月吓了一下,跑了半晌了,不会真吓坏了吧? “该到喂鸟的时间了,每天她都早早的去,今天怎么不见人了?”我开了门,银环一个人站在门口,问我。 “嗨,你还说呢,夏清不知道吃什么东西了,今天拉肚子拉了半天了,蹲茅坑都快起不来了。”我不知道夏清跑哪里了,只好替她遮掩着,“这样吧,银环,你把那喂鸟的匣子拿过去,先帮她喂喂,等她回来我告诉她。” 银环提了那个盛活食的喂鸟匣子走了,我赶紧关上门,出去找夏清。再有什么事,她也不会耽误了自己的差事的。 先跑到大厨房里转了转,申婆、杜婆和裴姐姐都在。“夏清没来?”我进门就问。 “没来。”申婆每次见了我都要奚落几句:“奇怪了,平常你和她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今天怎么了?” “今天一天没见你俩过来,我和两位婆婆还都念叨呢——”裴姐姐说。 我撤身就走,心想反正这丫头没在大夫人那边当差,又没在大厨房帮忙,肯定就在府内,出不了史府。 “木丫头,这就该吃晚饭了,你还上哪去呀?”我听见蔡婆婆在后边喊。 “你们吃吧,别等我们了!”我隐约觉得我刚才和夏清开的玩笑过分了些,肯定是把她吓住了,或者真说不定是被八月给吓的不敢回来了呢。 我开始在整个史府外园里寻找夏清,就象我那天早上上工一样仔细,犄角旮旯的,凡是能藏人的地方都去搜查了一通。 这件事不能惊动旁人,只能自己去找,要是让常管事或者王管事得知了,我和夏清肯定都没好果子吃。 我有一点担心,就是夏清能进内园,我进不去,我怕她会躲到内园的某个角落里去。如果是那样,事情就会比较麻烦,不想惊动旁人也不行。 九月份的天,不长不短,吃了晚饭天早已暮色渐深。再过上一个时辰就黑下来了,我已经转了半个园子,还没找到人,也不由得心急。 芭蕉园是史府外园最大的一处景致,里面种着成排的芭蕉树,都长的翠绿茂盛。芭蕉园里有两口井,井水都不深,是为园里的花木灌溉用的。园子最里面的东南角上有一个小亭子,四方型的,小亭子四周都是藕塘,种着一片荷花,通向亭子的路是用木板搭建在水塘上的,长长的一条木板路,也称的上是木板桥,人走上去还有些摇晃。 这里我只来过一次,尤其是那小亭子,面积很小。其他的地方我细细的寻了一遍,还是没找到,只好朝着小亭子上走。 夏清抱着肩膀,埋着头,蜷缩在亭子的廊柱下。我进了亭子,一眼就看见了她。她没声没息的,清瘦缩在一处,象受了欺负的小媳妇。 我“噔噔”走过去,心里直冒火,找了她这么半天,还害我担心的不轻。 “夏清——”我伸手使劲扒拉她一下。 “别打我,呜呜呜……别打清儿,清儿听话了……”她被我一搡,慌乱中有着很深的恐惧,浑身都打着颤。 眼神浑浊的看着我,似乎已经不认识我是谁了。 我探手摸了她的额头,天哪——热的跟火炭似的,竟然发起了高烧,怕是已经烧糊涂了。 “好了好了,夏清别怕了,我带你回去啊——听话!”她抗拒着我的接近,我没办法,只能象哄孩子似的哄着她,直到她乖乖的趴在我的背上。 一步一步的,走在木板桥上,听着那桥“咯吱咯吱”的响,声音很骇人,总感觉那木桥会突然断了。 夏清的个头和我差不多,但是长的比我清瘦,我背着她,一开始并不觉得很重。但是,出了芭蕉园以后,我就走的一步比一步慢了。 哎,果然是远路无轻载! 等到把夏清放到床上,我浑身都快散架了。可是,也不得不打起精神来。打了盆清凉的水,绞了几块干净的毛巾,轮换着敷在她的额头上。同时,解开了她的衣服,用酒一遍遍的不断擦拭着她的身体,给她降温。 那瓶酒是我俩上次从大夫人的厨房里偷来的,谁也没敢喝,没想到这时倒派上了大用场。一直折腾到半夜,夏清终于退烧了,我提到嗓子眼的心才落了回去。 我给她盖好被子,胳膊已经累的抬不起来了,眼皮一合,连衣服也懒得脱,趴在她床头就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我被八月叫醒。夏清也醒了,看起来比昨晚精神了许多。 “你怎么样?好些了吧?”我看她的样子,怕她被烧坏了脑子。 “啊啊呀,都是被你害的,你这个死木木啊,都怪你!”她突如其来的一声号啕,连带着就是倾盆之泪,一边使劲锤打我,一边揪着我的衣袖不让我动弹。 没见过这架势的八月开始在我身旁声援我,这更加激起了夏清的委屈心理,“你这该死的狗,我要杀了你吃肉,我一定要杀了你吃肉!”夏清哭着发着毒誓。 “八月,别出声了。夏清姐姐都是被你吓的,你还乱叫,小心我收拾你!”我赶紧呵斥八月,替夏清出气。 “不行,得杀了吃肉!”夏清见八月被我训斥的不出声了,又喊道。 “好,杀了吃肉,等你好了就吃肉!”等她哭够了,我的右胳膊都快被她捶残了。 我趁着她松了手,赶紧从她床边挪开,抡了抡发麻的胳膊,让八月钻进我床底下,好好趴着别出来。 我先去大厨房煮了一碗红塘姜水让夏清喝下去,又跑到镇上的药房去抓了几副退热驱寒、镇静宁神的中药。 俗话说,有啥也别有病,没啥也别没钱。可是,我现在宁愿自己有病,也不想夏清有病。经过夏清的生病,我认清楚一件事情,那就是跟神经病人无法讲理,跟生病的人也不能讲理。依理可证,生病的人等于神经病。 夏清的病在我衣不解带的侍奉下,三天两夜之后已经大好了,这从她超好的胃口和健康的面颊完全可以看的出来。可是,夏清非说自己还没好,不但坚持事事让我躬亲,还理所当然的欺负起八月。 我私下对八月说,“她让你干啥你千万别反抗,要不然她哪天真把你杀了吃肉我也救不了你!”八月果然迅速认清了形势,开始对夏清谄媚起来。 我和八月在夏清的淫威下,都成了被她呼来喝去的小狗。 这几天,我接管了夏清为鸟儿捉虫的公差,还包揽了她衣食住行的一切无理要求。 此刻,夏清的几件衣服在我手底下已经快被敲碎了,这个会装病的小丫头——早知道我就让你在那小亭子里呆着,才不救你回来呢?! 晾完衣服,我恨恨的想,一会儿我就揭穿她,看她还怎么颐指气使的指派我? “哈哈,八月,再翻一个——” “好,再跳起来,从这个床上跳过去——太好了!” 我站在门口,听见里边夏清兴高采烈的声音。等我“砰”一声推开门,夏清以闪电速度跳到自己床上,盖好被子,望着我:“木木,你回来了,衣服洗完了?” “哼——”还指望我给你好脸色,没门! “哎呦,哎呦——”她突然皱起一张小脸,“刚才跟八月玩儿,活动的太厉害,这会肚子疼的不行了,看来我还不能下地呢!木,我想吃你做的蒸蛋,你去做好不好?” 我忍住要冲过去掐住她脖子的冲动,去大厨房做蒸蛋了。 天哪—— 我不过是让八月吓唬了夏清一次,谁知道她胆子那么小,吓一次就病了一场,而她一病之下,已经把八月收归到自己麾下使用了;我不过是强抢了夏清的私房钱,况且是她自己说要给我,我才拿的——结果,我不但免费成了夏清的使唤丫头,更为了让她早日好起来,把那些钱连本带息的都还给她了。 我赔了八月,赔了钱,赔了自己—— 我现在严重的意识到:这一次,我被夏清给报复了。 第四十五章 阿香婆是这样炼成的 制作泡菜的工作一直没有停下,我照顾夏清的这几天,蔡婆带着申婆、杜婆仍然一直在忙着。我对蔡婆说,大家要加紧赶工,做的越多越好,过几天要派用场。 蔡婆知道我这个女娃子人小鬼大,主意多,便也没问做那么多菜要干什么用。反正青菜都是几个小厨房拿过来的,我们这些人使劲吃也是吃不完的,正好腌制起来才好放。 夏清终于良心发现了,不再躺床上装病,不过,她这一病之下,淫威大涨,不但时时和我对着干,更是将八月收服的服服帖帖的,一天到晚屁颠屁颠的跟在她后边转。不知道的人还以为,517Ζ那条狗是她养的。 早晨的太阳升起了,霞光万丈,早饭吃完,感觉今日很闲散,我搬了把椅子,坐在门前,闭上眼晒太阳。 “姑娘,姑娘……”听见有人轻声唤我,我不用睁眼也知道是谁来了。 “李婆婆,你怎么又来了?不是跟你说了吗,不挨到七天,坛菜是不卖的。”这六天里,她每天往大厨房和我这里跑,不下数十次。 “木姑娘,我——其实……”李婆婆被我抢白了,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不是我要催姑娘的,是我那三家主顾天天派人来找,今天都到咱们府里的菜园子上了,说是哪怕还有剩下的坛底菜,先让他们带回去交差,至于价钱,随咱们张口。” 我料想得到,李婆的那几家主顾这几天定是去找了她几次了,但是,我不急,他们是急不来的。 “婆婆就暂且按捺一日,明天就可以开市了。这几天,蔡婆婆带着我们没白天没黑夜的忙活,不就是为了客人的嘴嘛!”我疲累的伸了伸懒腰,站起身。 “姑娘就多费心了,多费心!”李婆婆朝着我笑着,一张脸满是纵横的褶皱。 第二天坛菜重新开市,我没去。我让李婆婆用板车拉着,运走了五十坛菜。我在那辆板车上稍微费了点工夫,将车身用一道布幅围上,布幅上写着:宫廷秘制、数量有限、售完为止的字样。 夏清带着八月和李婆一起去集市了,我这两天身上不舒服,懒得动,要不然也是很想亲自去造造势的。 趴在床上,觉得自己昏昏沉沉的,奇怪的梦一个接着一个的做。再次醒来,揉揉太阳穴,觉得头疼,暗想我怕是被夏清传染上感冒了吧? 睡醒了,正想出去透透气,就听夏清的声音老远的就传过来了。“木木,我们回来了!” 一阵风似的,夏清跑进来,一边张大嘴巴喘气,一边拿手比划着,还兴奋地在地上转着圈。 “木木,我们都卖光了,你猜猜我们卖了多少钱?!”我看着她在我面前转,懒得理她,价钱是我定的,我早就知道能卖多少钱。 “李婆婆的三个主顾知道我们今天去,早早就等在那里了,都吵着要抄底。李婆婆不让,每个人只卖了十坛给他们,每坛五十吊钱,光是他们的三十坛,我们就卖了十五两银——”夏清叽里呱啦的把当时的场景学给我听。 “木,李婆婆说,是你不让把所有菜都卖给那几个大户人家的,为什么啊,那样我们一早就卖完了回来,不是更好?”夏清问我。 “我问你,你说我们制作的坛菜好吃不?” “好吃啊,连我都爱吃的不得了!”夏清眨巴着眼回答。 “那,我们是不是应该让更多的人知道它的好处,然后,我们就有了更大的市场空间!” “市场空间是啥东西?” “就是好东西要越多人知道,才有越多人买。如果只卖给固定的客户,市场是不容易打开的。”我和夏清聊起这些,精神也好了起来。 二十五两银子,我分给李婆八两,作为辛苦费,给了夏清二两,剩下的十五两,我要去购买更多的原材料了,准备炮制出更多的风味食品去赚古人的钱。 夏清对于我给她的可怜巴巴的二两银子很不满,一个劲儿的说我是小气鬼。 “你的六两银子的私房钱攒了多久?”被她嘟囔的我也生气了。 “三年多!” “你三年多才攒了六两银,我一个早上让你跑了一趟腿就给你二两银,你还嫌少,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 “就是小气嘛——都不够给八月买肉吃的!” 大厨房里,我拿出十五两银子摆在蔡婆眼前。 “丫头,你这是干什么?”蔡婆被我吓了一跳,骤然看着这些钱发愣。 “婆婆,这是我让李婆卖了我们制作的坛菜换的钱。”我小声对蔡婆说,“这些钱,我请婆婆去买些朝天椒、四季豆、黄豆,还有几只吃活食的农家鸡,另外再添置些咱们厨房缺少的那些稀少的调味品来。” “你这丫头,又要捣什么鬼?”她把我递过去的十几两银子揣进衣襟袋里,问。 “婆婆去买就是了,我就是想看看还能不能多制作些花样的食品出来。” 接连几日,李婆每日带着十坛二十坛的菜去卖,而且天天都是早早就卖空了。我和蔡婆则重新埋头在大厨房里做着我的新实验。 夏青已经知道,我们制作的这些坛菜是多么受欢迎了,所以,她也心甘情愿的呆在厨房里和裴姐姐她们一起埋头苦干。 每天,李婆都将当天卖的钱一分不少的交给我,再由我将她的提成分给她。我看得出,这个李婆做生意是很讲信用和信誉的,怪不得能积累下许多老主顾。 我这里每天都有进账了,厨房里的伙食也一天比一天更丰富。大家都知道,我是靠着制作的这些坛菜卖了钱给大厨房填了许多的新鲜伙食,更购置了许多新灶具炊具。 我还让李婆婆买了几匹新绸缎回来,送给申婆、杜婆和裴姐姐每人一匹做新衣服,在我的执意坚持下,大家也都收下了。 我没给蔡婆婆买什么,我知道蔡婆是个刚强的女人,是不习惯接收别人的礼物的,尽管我深知她对于坛菜的贡献超过任何人。 “婆婆,尝尝如何?”入夜了,我和蔡婆还在大厨房里忙碌着。 灶上的铁锅里“咕嘟咕嘟”的冒着热气,锅内是我和她一起劳动数日的成果。 蔡婆捏住一根木筷,伸进锅里,将锅里的食物挑起一点,放在舌尖上,抿了抿。 炉膛里的火苗奄奄一息,剩下红彤彤的一灶碳,将她的脸映的绯红。 “这个味道,太妙了!”她唇角翘起来,脸色瞬间生动如画。“丫头,这些东西你都是怎么琢磨出来的呀?” 蔡婆在赞美我,她轻易不赞美别人,这一次是真的很开心! 我不好意思了,这哪是我发明的呀,这都是人家按照比例配置好的,我吃过,记住了原料,这才让蔡婆婆试着做做的。 “婆婆,这些东西也是要拿到集市上去卖的,就给它们起个名字吧,也好做招牌!” “好啊——是个好主意!” “不如,我们就叫它‘阿香婆’吧!”(对不起陶阿姨了,嘿嘿。) “阿香婆?!”蔡婆低声重复一句,“不错的名字,就叫阿香婆吧!” 我在卫朝鹿县的史府里成功的研制出了阿香婆风味系列食品,包括风味豆豉、鸡肉辣酱、牛肉辣酱、风味豆干酱、风味卤豆腐等等…… 总之,就是把所有我所能想到的吃过的各种风味的现代副食品,凡是能在古代制作出来的都实验过了。 阿香婆就这样诞生了! 第四十六章 诳夏清陪吃 我答应和夏清去逛街,并答应给她买她喜欢的东西,夏清对于我突然如此大方起来虽然感到有些诧异,但还是很高兴地和我一起去了。 夏清极少出史府,她是大夫人府上从小买下的丫头,没有主人的吩咐是不能随意外出的,这次,她和我一起出来,夫人那边都知道,和我出来自然是没事的,我现在是史府里的“功臣”了。虽然目前只是自诩,但总归是因为我的坛菜,让大家对我都有了一些客气。 走了一路,夏清就像乡下人进城一样老冒,走到哪里都迈不动腿,我不得不一次次的使劲拖着她离开。 “木,我要买这个,这个好看。” “木木,你瞧瞧来,这东西真好玩,咱们买一个回去吧?” “不行,这个我也要买!”…… 陪女人逛街真是累啊,一整条街从南头到北头,她一家家的往里钻,钻进去就出不来。看着我带的几十两银子哗啦哗啦的就少了许多,我这个心疼啊—— 还有三十两,一会儿我还要请人吃饭的,再让她这样花下去,我怕中午就付不出饭钱来了。 “夏清,你现在已经买了这么多东西了,告诉你,我可没钱付账了!”我不得不使出杀手锏,杜绝了夏清的疯狂购物癖好。 她看着自己买下的两个玉镯,三只发簪,一条锦帕,一盒水粉,一串珠链,两个香囊,还有两大兜干果零食,心满意足的眯着眼:“好,这回就听你的,不买了。” 继续向前走,我拿眼一横,正是“食八方”酒楼。三层高的酒楼,都是红木建筑,高高的牌匾吊在二楼上,远远的一眼就看见了。这是双龙镇东北面上最气派的一家酒楼,听说,两个人进去吃顿便饭,没有十两银子根本出不来。普通的镇上百姓都不会到这里吃饭,一般都是各地来镇上谈生意的,吃个饭喝场酒,买家卖家气氛融洽,自然生意就好做的多。 我指着那酒楼,“夏清,咱们中午去那里吃饭!” 夏清瞪眼瞅着前面那酒楼的招牌,拼命摇头,“我不去,一看那就不是咱们进的地方,肯定贵死个人!” “我请你去吃,你还不去?”我进一步引诱她。 “不去不去,木,咱回去吧!”夏清扭头就要走,我赶紧拽住她胳膊——今天把她诳出来,还赔了这么多银子,就是为了让她在吃饭时做个陪衬,省的出现尴尬的。这会她要打退堂鼓,我哪干呀! “夏清,你说我对你好不好?”我俩站在街口,面对着面。 “好,木木对我最好了!”夏清不知道我要说什么,赶紧声明。 哼,算你有良心。“那,我有困难你帮不帮?”我继续问。 “啊,你有困难,什么困难啊?我能帮忙吗?”夏清听我这么说,有些疑惑。 “我告诉你,我今天中午请了一个人吃饭,你必须陪我去。”我也不绕弯子了,直接告诉她。 “你请人吃饭,请了谁吃饭啊?” “你就说你去不去吧?”我先不告诉她是谁,要不然她就更不愿意了。 “我——我——我害怕!”夏清嘟着嘴,老实的说。 “让你去吃饭而已,又不是让你去死?”我叱鼻。 夏青终于禁不住我的软磨硬泡功夫,被我拉上了食八方。因为早已经打探好了,我直奔三楼的雅间。 我们来的有些晚了,好一点的位置都已经挂上免进的牌子。我一直向里,找了一间位置比较偏僻的,地方也不大,不过,雅间里边布置的很好,三个人吃饭也很宽敞。 夏清磨磨蹭蹭的坐下,店里的伙计随后进来招呼我们。 “伙计,我们三个人,一会儿史府的常坤常管事来了,你领到这里!”我对那小伙计吩咐。 夏清唬了一跳,“你说,是谁要来吃饭?常管事啊?”她抓起手上的一堆东西就要走,我知道她会这样,便撂下脸色:“你要走也行,但是得把我今天所有的钱都还我!” “你,你不讲道理,你胡搅蛮缠,你……”夏清被我逼的苦巴着一张脸,想骂我又不敢,憋憋屈屈的就要掉眼泪。 我按着她的肩膀,把她按在座位上。“常管事又不是老虎,能吃了你?就是让你陪着我们吃顿饭,又不用你弹曲卖唱的,至于的嘛你!” 刚刚把夏清安顿好,常坤就来了。看到我俩坐在这里,很吃惊;“我还以为是谁给我留了字条来这里吃饭,原来是你们俩丫头!” 他笑了笑,很随意的坐下来,并没有在史府里做管事的架子。夏清还是紧张,也不敢抬头,也不说话,我不管她了,反正也没指望她帮腔。 “常管事掌管府内大小事务,平时忙的很,我们今天请您吃顿饭,略表心意!”我先说着场面话,想着接下来该怎么开口。 “你这琴丫头,最近在府里闹腾的厉害,王管事早和我提过了,今天这顿鸿门宴又打算给我出什么难题啊?” 我听他一开口就打了我一棒子,赶紧端起茶壶,殷勤备至的给他斟了一杯茶。“都是托两位管事照应的,我不过是闲着没事,做了几样小菜给大家尝鲜罢了!” “是吗?几样小菜就能在集市上卖上百两银子,我看这菜可不小,我一年的工钱也才几十两!” 我不用想也知道,那些在他们眼皮底下的事情肯定都是瞒不住的,他们若是想管,早就插手大厨房的事,不让我们干了;既然没人阻拦,那就是他们也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我今天才特意找常坤商量,让他给我一路开开绿灯的。 “常管事,咱先不谈这些事,您肯赏脸陪我们吃顿饭,我和夏清就很高兴,夏清——”我踢了踢夏清的腿,她迅速抬起头,看了常管事一眼,又看了我一眼,说了一句话,差点没把我鼻子气歪了。“夏清给常管事行礼!”说着,端端正正的行了一个女子请安礼。 “我看,这夏清丫头八成是被你硬拉过来的吧?瞧一脸心不甘情不愿的样子就知道了。”常管事察言观色的本事自然比我强。 “哪能呢,我们都很敬仰常管事的,赚了一点小钱请您吃顿饭也是应该的。”我也不敢再吩咐夏清了,就让她坐在那里当木头人好了,总比我一个人对着他好些。 我叫了一个扬州狮子头,一个西湖醋鱼,一个清蒸乳鸽,一个铜壶闷闸蟹,一个七珍汤,怕口袋里银子不够,也没敢铺张浪费,等菜都上齐了,我堆在夏清面前两盘,然后自顾着和常管事说话。 吃起饭来,我们就都不那么拘束了。 “你做的那个坛菜我也尝过,是王管事送我的,手艺不错!” “瞧您说的,这都是我考虑不周,早就该多送您几坛子尝尝的,等我回去就给您抱一坛子去!”我满面诚恳,事实却是那会子我根本不敢去送他这些东西,事情都是私底下做的,没经人家同意,我哪有那么大胆子啊! “我看算了吧,你还是留着卖钱吧,我可听说你在府里很有吝啬的美名!”常管事嘲笑我。 “……”我嘿嘿干笑两声。 “说吧,请我吃饭到底什么事?”常管事不是傻子,自然知道我肯定是有事情找他。 我赶紧放下筷子,收起嬉笑的语气。 “不瞒管事说,确实有两件事要您帮忙:一呢,是我想扩建大厨房,现在我们地方不够用;二呢,我想在双龙镇上租个铺面,专门卖我们的阿香婆风味系列食品,这两件事都得管事帮忙。” “扩建大厨房没问题,府里的这些事情我说了算,不过扩建资金要由你出;租个铺面的话,我看还是你自己在镇上找吧,这件事我不好出面。这坛菜既然是你们大厨房做出来的,如果你们想在外经营的话,我可以给你们行这个方便,不过以后主人回来了,要是管起这事,你要想好怎么答复,毕竟你们是府里的人,用的是府里的菜。”常管事答应的很痛快,这很出乎我的意料,我还以为他怎么也要抽些彩头,或者要些好处。 听他吐口这么爽利,我一桩心事也放下了,趁着他高兴,就又提了一件事。 “我还有件事,咱府里的两片菜园我想都收回到我们大厨房来,由蔡婆管理,您看怎么样?” “恩——这件事——”他拧着眉,“那李婆子和张婆子肯答应吗?那两片菜园他们经营很久了,都是靠着长几棵菜支撑生计,怎么收回来,你这可是给我出难题了!” “管事放心,我这么说自然是有了万全的计划,那李婆和张婆不但会主动放弃菜园,而且也能有更好的维持生计的营生。” “既然你这么说的话,那我就答应了。” 常管事吃饱喝足,我送他出去。 再回来看夏清,还在闷着头吃眼皮底下那两盘菜。 “人都走了,还低着脑袋干嘛?!”事情办成了,我也不跟夏清计较,看她一直紧张,也没吃什么,就把那些菜都拉到她眼前去了。 我枕着双手靠在椅子上,憧憬着我的即将到来的美好的“钞票滚滚来”的日子。 第四十七章 阿香婆隆重开张 双龙镇上的隆福街上,“噼噼啪啪”的鞭炮声震耳欲聋,新开张的店铺正是我的“阿香婆”第一家店。 双龙镇共有四条主街,四条街分呈“井”字型。隆福街是一条南北走向的街道,街道上的店铺主要以服装、食品、药品为主。我选的开店位置处在街道的中心,正是和东西走向的“兴盛”街交汇处,地理位置非常好,从中间一点可通向四面八方,是难得的黄金地段中的黄金地段,不过,那里的租金也是相当可观。 常坤让我自己选地方,我在双跃、隆福、兴盛、静安四条街道上来来回回走了几趟,这才看中了隆福街的这个地段。 我租下来的这个位置之前是一家做寿服的,生意不景气,我上前去一张罗,老板就同意了。他正愁找不到转手的买家,因为他做的这个生意满特殊的,一般忌讳些的客人都不会来租他的地方。不过,我不在乎,不用说是做寿服,就是卖棺材的也无所谓。 老板实心实意的要把整个店盘给我,因为他准备回老家去了,可是我手头没那么多现钱,只好答应他先租着,等生意好了再买下来。 我站在人群里,看着新开张的“阿香婆”。店面里里外外被我布置的焕然一新,所有商品都是按照超市的自选风格摆放的,货架选用的是上好的紫铜,上面摆着一坛坛的包装精美的泡菜,真是要多漂亮又多漂亮。 从外向里走过去,各种规格各种包装,应有尽有。简易随身装的,家庭实惠装的,精品礼物装的,奢华贵宾装的……我在这个店里倾尽了我前阵子卖菜积攒的所有积蓄,我相信凭借我的优质产品,凭借我的经历了现代商业竞争的头脑,还有史府里几位婆婆们的帮忙,生意没有不火的道理! 我还有满脑子的小手段,以后等着慢慢去用,比如什么贵宾卡啦,积分啦,打折啦,买一送一促销啦,等等等等,不赚到盆满钵盈才怪! “木,你花痴啦?”夏清拽了拽我的衣袖。她现在跟我学的许多现代语言,已经可以张口就来了。 我这才缓过神来,我刚才太沉浸在未来美丽幻想里了,差点把眼前的热闹场景给错过去。 鞭炮声响过去了,空气中都是硫磺的味道,吸一口,灌一鼻孔。 李婆婆是我请的店掌柜,我为她设计了一身行头,紫红色的绵绸,颜色和我店里的紫铜相互辉映。我特意为她制作了一双鞋,鞋跟超厚,又在她穿的绣鞋里垫了足有一寸厚的鞋垫,如今她正站在门口,明显的身材挺拔高大,正笑的比那旁边花篮上的鲜花儿还灿烂。 左右两个花篮的中间拉起了一道红绸,这是我准备的剪彩仪式。常坤是我请的剪彩嘉宾,他挥着一把大剪刀,手起刀落,我的店就算正式开张了。 双龙镇上的新店铺开张,还从来没有过我这么不伦不类的仪式呢。周围店铺的人都跑过来看热闹,更有我们前阵子积攒的那些老主顾们都眼巴巴的看着。 李婆,不对——现在应该叫掌柜的——站在门口,对着人群讲了几句话。 “敝店新开张,承蒙双龙镇父老乡亲照顾,承蒙各位镇上店家看的起,以后就请大家多多捧场,照顾生意!” 这几句话,我昨晚和她排练了半个多时辰,从说话语速、语调,配合的手势到表情,现在看起来,李掌柜果然是可造之才,几句话滴水不漏,显然已有一方店主的大方慷慨气度。 周围的人群早就忍耐不住的要进去瞧瞧了,掌柜的说完话,人们就哗啦啦涌进去了—— 我站在人群外,伸着大拇指朝李婆婆晃了晃,她刚才早看见我了,这时不好意思的低了一下头。 “夏清,走了——”店面终于成功开张,我拍了下夏清的肩,开心的很。 “咱不进去看看啊?”夏清不情愿的说。 “这么多人,你凑什么热闹啊?等改天人少了,我陪你来逛逛。不对,等哪天我的第三十家分店开张,请你做掌柜的!” “信你有鬼!”夏清被我忽悠的习惯了,根本不把我的话当回事。有鬼,是她不相信某件事时说的口头禅,现在她经常说我“有鬼”。 “走喽——回家等着数钱喽——” 李婆做了“阿香婆”掌柜,东边那片菜园自然已经交给蔡婆管理了,我们有了管理自己菜园的权力,就可以想种什么菜种什么菜,需要什么菜就拔什么菜。 五天前,当我和李婆说要收回菜园,交给蔡婆管理,请她去做店铺掌柜的时候,李婆唬的不行,直说自己只是种菜卖菜的,掌柜的可干不了。 然而,我知道这个阿婆骨子里就是一个做生意的材料,说话办事都是精干老练的,虽说为人有些精滑,那也是长期的贫苦生活磨练出来的本事,本质并不坏。 东边的菜园顺利回收,蔡婆重新管理了菜园子,也很高兴。我接下来要回收西边张婆的菜园,不过,她那里不能急,还要等上一阵子才能办。 “木,你别在这算啊算的了,跟我出去吧,大夫人说要见你呢!”我一直埋头在自己床头拿着根毛笔,在纸上乱涂,夏清忽然走进来。 “啊?!”我吃了一惊,进府快三个月了,没哪个夫人说要见我啊。 “夫人怎么知道我在府里,你不会说今天阿香婆开张,我还在街上没回来呢——”我可不想这个时候去见哪位夫人,万一有什么麻烦落到头上可就惨了,我还得忙着赚钱呢。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撒不了慌!” 这话说的是,夏清这丫头最大最大的缺点就是不会撒谎。有一次,因为大厨房的伙食标准已经超过了小厨房,王管事指使夏清来找我,我对夏清说,你就说我病倒了,起不来床。 结果,她出去一趟回来,“扑簌扑簌”的掉眼泪,我问她咋了。她说,王管事骂她不老实。我问为什么,她说因为她对王管事说“木木让我来说,她病倒了,起不来床。” 如此的事情,我试过了三次,次次都这样。从此,我再也不让夏清帮我撒谎了。看来,这一次,大夫人那里我还是要去见见的。 眼前这张白纸上,我正精心构架的大厨房的各人在阿香婆的股份分成及组织结构等等问题,还是等回来再琢磨好了。 第四十八章 殷殷美人 这应该是我第一次进史府的内园,一向都是在外园子的几处地方活动,如果没有几位夫人或者王起柯管事的召见,我们这些不在内园听差的人是进不去的。 从外园向内园有几条路,我和夏清匆匆向着最近的一条走。经过了几处偏堂,屋舍明显密集起来,不像外园子那么东一间、西一间的稀稀落落。 一条小径连接着一大片树林,中间是一条宽约五米的路。 “里边就是几位夫人的住处,咱们小声点,别说话!”夏清低声说道。 我点头,知道这些大户们的府上规矩多,在内宅里大声喧哗是不行的。 过了一道正门,是一处宽敞的住宅,四周有回廊,中间一条笔直的石子路。灰白色的石子嵌在平整的路面上,走几步,细看脚下,才发觉石子摆布的形状都是一朵朵的莲花。 我们快走到对面正厅的时候,有人从里边迎出来:“夏清,领人跟我来吧!” 我俩都没说话,乖乖的跟着那个人又向里边去。 一溜绿油油的盆栽,一道七折折页门,一间宽敞的大客厅。 迈过门槛,我一眼看见了蔡婆,还有旁边的王管事,心里才明白,原来大夫人召见的不只我一个人。 谁也没说话,我们都站的笔直的等着,因为谁也不知道夫人所为何事,空气中便流动着一股子静默的窘意。 “夫人来了,夫人来了——” 尖尖细细的声音突然响起,我被吓了一跳,朝发声的方向一看,原来是笼子里养着的一只绿鹦鹉。 西边的幕帘挑起,接连走出来四位女子,个个都生的身材婀娜,翠倚罗红,粉面桃腮,一时香风盈袖,满室旖旎春色。 “王管事、蔡婆,让你们等久了。” “大夫人说哪里话,夫人有事尽管吩咐,都是我们应该做的!”王管事说。 看说话的女子,应该就是夏清的主子——大夫人了。 夏清早跟我说过,大夫人本性殷,罗阳县人,是被娘家送到史府成亲的。这位殷小姐说话客气,语调温柔,举止之间皆是大家小姐的气质,面相在四位女子中最为出众,水目含情,烟眉如黛,一对红唇上点了淡淡的粉色水胭脂,静坐似一幅画,开口宛若莺啼。 我不由得在心里赞叹,这史府的主人眼光不是一般的好,这样的女子只堪配这幽园大宅之家,如诗如画般的活着,若是落在蓬门荜户里,端的是玷污了一身的风流韵致。 偷偷地又向其他三位女子打量,各有各的美,各有各的特色。人家都说古代美女多,我就说我来了都这么久了,只见了玉颜馆里的姐姐妹妹们,咋就没看见几个美女呢?原来是都被人养在大宅子里了。今日也算饱了一次眼福。 胡思乱想的当,听见殷小姐还在说:“我前天也接到了消息,夫君捎话说最晚十月底就回家了。我今天把你们都叫过来,就是想跟你们交代一声,这段日子有什么要办的就赶紧把事情办了,需要添置什么也都不必向我知会了。外头的事情有常坤我就不操心了,但咱们里边,启柯你就多操心。” 这位夫人提起的夫君,就是连夏清也没见过的那尊真神,如今要露面了。这位殷小姐,只接到一个夫君要回家的信儿,就大张旗鼓的召集我们开会,此刻,一脸都是掩饰不住的兴奋。与其相反的,是其他三位夫人平静安然的表情。 夏清如果没说错,就只有这位大夫人见过自己的夫君,其他三位说白了,还都是姑娘身子呢。 想来,这几位女子的夫君应该是很优秀的人物,娶的女子个个如花似玉——而那殷小姐,更是一听到消息就高兴成这样! “蔡婆婆,早就想找你来的,一直在吃你们大厨房做的那些小菜,菜做的真是不错,我琢磨着等夫君回来,你们可以多做些,他也必然爱吃的很。”这是对蔡婆说的。 “启柯,我看她们大厨房最近很辛苦,你就多派几个人过去,另外给他们每个人加些月钱吧!”这是对王管事说的。 大夫人要往厨房派人手,这个我没想到。目前我们几个人刚刚好,虽然累些,忙些,但我们配合默契,她这么一来,到底是想在我们这里安眼线呢,还是看我们干活辛苦,真的想照顾我们呢? 再者,我本来还想把大厨房的几个人都列为“阿香婆”的股东呢,再加人就不好办了。 事情吩咐完了,根本没我什么事情啊——我奇怪,把我叫来干嘛呀?!难不成,我在大夫人眼里已经从府内不入流的外园佣工飞升为史府的中级管理阶层了?! “你们出去吧!”殷小姐说完话,让王管事和蔡婆先出去,却点手对我说:“你,留一会儿!” 我心里没底,赶紧向夏清递眼色。 “夫人,木木还有好多事没做呢,您要有什么事情吩咐,夏清帮您做吧!”在我“近朱者赤”的影响下,夏清果然比以前聪明多了。 “夏清,你先出去等着。”大夫人对夏清说话就直接多了。 夏清临走,撞了撞我胳膊肘,大概是让我好自为之。 屋子里只剩下我和四位夫人了,我心里七上八下的,只好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打定主意,无论她要干什么,我坚决——不反抗! “呀,那些坛菜就是你做的?” “真是没想到啊,你是怎么做出来的?” “哎呀,你戴个面具做什么,怕我们看见你的脸吗?”wωw奇Qìsuu書còm网 “哇,你不会是——躲避官府的通缉,才戴起面具遮脸的吧?” “……” 四个女人,突然之间就像泥尊复活了一样,唧唧喳喳的,哪里还有刚才矜持、沉静的模样。 我一下子明白了,这几个人都比我还会装! 一只素白的小手晃到我眼前,要来揭我的面具,我吓得赶紧向后退了两步。 “四妹,你干什么,别吓着木木!”殷小姐笑着制止了那只手。 四夫人年纪约略有十四五岁,娇媚的容颜上尽是顽皮的表情,她朝我吐着舌头,迅速退到殷小姐旁边去。 “姐姐,这丫头的衣服料子比我的还好呢!”又一个女子扯着我的衣服道。 “五妹,休要欺负人家,你若嫌衣服不好,等夫君回来,你向他讨去!”我发现,殷小姐一提“夫君”这两个字,两眼就放光。 “光听姐姐说,耳朵都起茧子了,到现在也没瞧见个影子,这样的夫君有什么用?”说到那没见面的夫君,另一个女子突然不满起来。 “八妹住口!”殷小姐陡然翻脸,丝毫不容的别人说那人一句不好。 八夫人虽不服,也不敢顶嘴,撇了我一眼,退后边去了。 我—— 一个丝毫不相干的下人,站在那里,听几位夫人谈论自己的夫君,感觉很是尴尬。 等四夫人、五夫人、八夫人都退到一旁去,才听见殷小姐又说:“木木,今天叫你来,是因为听王管事说那些坛菜是你发明的,我们几个都想看看你;二来呢,常坤说,自你来府上第一天起就戴着面具,从不摘下,我心里就不踏实——现在各地兵乱刚歇,不敢以真面目示人的我不能掉以轻心!” 原来如此! 这位殷小姐果然不是好相与的,她还真怕我是什么反叛朝廷被通缉的逆贼不成?! 几位夫人不但对我的坛菜好奇,对我面具下的真容更是关心,我只好满足她们的好奇心了,只希望一会儿不要把她们吓的喊叫起来! 我就知道,一个人整天戴着面具,别人总是会好奇的。不过,我没想到的是,史府里几位夫人的好奇心比任何人都高。 连相处多日的夏清,到现在也还从未要求我摘下面具—— “啊——”当我摘下自己面具的那一刻,几位夫人都捂住了自己的眼睛。 “快,快戴上吧,吓死人了!”四夫人舌头打颤,说话都结巴了。 重新戴上面具,我平静的眼眸内映射出殷小姐宁和的神情,这位大夫人比我想象的要深沉、老道。 第四十九章 找方塘建 尽管我已经充分的进行了前期准备,但对于阿香婆的火暴市场反映还是明显保守了许多。开张不到七天,我们之前所有的存货就已经销售掉了一半。这样,无论从制作周期、生产规模、人员及场地等等方面来看,我们的生产都远远跟不上销售预期。我不得不又一次开始限量发售。 于是,双龙镇出现了一大景观,每天早晨,阿香婆的门口总排起很长的队伍,人们为了买到限量出售的商品,都不得不比别人更早一些来排队。 我也正在忙着大厨房扩建的事情,我不但将大厨房扩展了五倍的空间,更在大厨房外另选了一处空地当作了储备仓库。尽管如此,也不能缓解供需矛盾,我就在私下里偷偷的发动了史府的很多佣人,让他们做我们大厨房的初级加工户,每完成一坛半成品我就给他们一吊钱。当然,这是私下里的交易。如此一来,新鲜蔬菜的供应又紧张的很,我又不得不从府外购买一些农户种的蔬菜。 总之,每天都忙的焦头烂额,夜夜都是秉烛工作。有时候,夏清半夜睡醒了,我还在工作,她看我眼圈都黑了,问我:木,你要挣很多钱吗?这么拼命? 我被她问的一愣,忙碌起来的时候似乎也不去想是为什么了,来史府时是因为身无分文、无处容身,想暂且有个栖身之地,然后呢又想为自己以后多筹备些本钱。当你为了一个目的开始做一件事情的时候,越做到后来,便越有身不由己的感觉,比如我的阿香婆,我已经将她在双龙镇做成了家喻户晓的品牌,我不可能停下不做了——她不单关系我的利益,也关系着蔡婆、李婆、申婆、杜婆、裴姐姐,甚至大厨房又或者史府所有人的利益。 还有一件事,我也得抓紧去办,外包装所用的瓷坛上一批购买的也即将用完了。我需要大量进货,于是动手设计了一个包装品的样图,想要去联系几家烧窑制瓷的民间能手作为阿香婆外包装的专门供应商。 蔡婆钻研起菜色味道,搞起菜园种植就一头扎进去,帮不上我,再说,府里的事情她也需要管。于是,阿香婆经营的所有这些杂事只能我自己去做,好在我也闲。我得感谢常坤,他派给了我一个根本就不用上工的工种。 关于联系烧窑的窑洞,我不得不再一次麻烦常坤,他对我开口相求的事情倒都答应的很痛快。 一大早,李掌柜的没等阿香婆开门,就跑到我这里来了,每天早上开店门都要面对人山人海,她觉得容易出麻烦。 “姑娘,我觉得咱们多开几家店吧。”李掌柜是谨慎的人,怕出现什么意外。 “婆婆,咱们现在不是开店多少的问题,而是我们制作的速度根本跟不上购买,我们现在店里的所有东西还都是我们之前制作的存货!这样吧,我们从今天开始预约吧——所有买我们坛菜的人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交给我们定单,每样产品每个人限购五坛,这样,就不会出现那么多排队的人群了。” “恩,好吧,就照姑娘说的办!” “婆婆,咱们制作坛菜需要大量新鲜蔬菜,我们史府的菜园已经不够了,你看若有熟悉的种菜好的农户给我推荐几个,我们可以长期收购他们的菜。” “这事我记下了,姑娘还有什么吩咐吗?”对于我说的话,李掌柜的都是一点不打折扣的执行,她对我是从心底里服气的。 “没事了,婆婆回店里多辛苦!”我揉着酸懒的腰肢,站起来送她。 “对了——”临走前,她忽然回头,“方先生来店里找过你三次了,说有事情,我要帮他转告,他不让!” “哦,好,我知道了!”方塘建找我,不知道是为什么事。想起那人,我觉得还满有意思。我的阿香婆店离他的金玉阁并不远,既然他有事找我,我正好今天就过去看看。 金玉阁门前,看着那冷清的连苍蝇都不来的店,我心里暗笑,好在店主是方塘建,换个人也早就坐不住了,他还自得其乐的。 “方老板,有生意来了——”进了门,还是没看见人,我到柜台前找了个位置坐下。 “哎呦,你可来了——我都等了你十几天了。怎么,如今生意兴隆了,就把我当初借你宝地的人情给忘了?”不知为什么,他说起话来就仿佛我们已经认识了很久一样。 “亏你还自诩宝地,你看看,连蚊子都懒得光临。”这几天累的我心浮气躁,正好找个人斗嘴玩。 “阿香,我和你说正事!”他叫我阿香,把我叫的一愣,随即想起来了,这是我那天随便给自己诹的名字。 恶俗啊恶俗——果然是恶俗的名字,听他一叫,我浑身上下都发冷。“说吧,听我们掌柜的说,你找了我好几次了,所以今儿才特地来找你的。” “你还记得上次来金玉阁的那个女子吗?”他问。 “记得啊。”我撇他一眼,“如此佳人,当然让人过目不忘,足见方老板的眼光之独特!” “你知道她是谁吗?”他被我讽刺了一句,也没回击。 “不知道。” “呵呵,我想你肯定不知道,她是咱们大卫朝南部七郡漕运总舵主的夫人,生产时被人害的毁了容颜。前两年,听说我这里有件宝物能治疗蛊毒之伤,才来我这里治疗她的脸的,她现在的额头和眼部都已经恢复了。” 南部七郡漕运,那就是说除了官方所辖外,南部七郡的所有水路、码头都归他们管,看来,是个大有来头的女人呢。 我低头思忖,听方塘建又说:“上次你不是送了她一小瓶子自己制作的菜吗,后来她又派人来双龙镇上找我,要看你还有多少她都买了。我去了几次没看见你,现在镇上的阿香婆生意这么火,她就想——把你的阿香婆运出去卖。” 大馅饼掉下来了!这是我听完方塘建的话之后的第一感觉。漕运总舵一出马,我的阿香婆立刻就会在大江南北处处开花了。 “如果你同意的话,双龙镇的漕运码头上有个主办,绰号叫‘滚刀龙’的是他们的人,随时可以跟你联系!” “好,这件事我知道了,多谢你帮忙。”我清醒过来,以我们目前手工作坊式的生产规模,和漕运总舵合作,就象一艘小船配了强力的马达发动机,弄不好就翻水里了。这件事,我还得好好的筹划筹划。 “怎么,我帮了你的忙,你好歹也照顾一下我生意嘛——买几件喜欢的东西回去吧!”他笑嘻嘻的,倒跟我做起生意来了。 “你这里都是不卖的古董,我可买不起!”我朝着他店里描了几眼,没什么我喜欢的东西。 “遇到投缘的客人,我可是大方的很的。来吧,你来看看这些——”他领我进了一道门,门里的空间更大,东西也是五花八门,不过摆放的很清晰。 我对于古董珍玩并不很懂,就按照自己的喜好选了几样东西:一座乳白色的玉观音像,是送给蔡婆的;一条红色玛瑙手链要送给裴姐姐;有一个特别可爱的金铃,上面是梵文,我觉得给八月戴脖颈上肯定漂亮;我自己选了半天,选中一个乾坤圈,圈里是浮动的液体,方塘建说,这个东西在夜里能放光,圈内同时会出现十八罗汉的影像,是他从一间寺庙里得来的——我不管什么罗汉,因为它夜里能发光,我想把它挂在屋子里,省得夏清每天夜里爬起来的时候都找不着北。 我不知道这些东西值多少钱,方塘建让我喜欢给多少就给多少,我犹豫了一会,就把身上带着的银子都放下了。 第五十章 启用张婆 所有的事情都在按部就班的向前推进着,而我也仍然在里里外外的忙。西边菜园的张婆自从知道了李婆婆不种菜了,却在双龙镇的阿香婆当了掌柜的,也就一日比一日不安心。当我主动找到她,说要让她放弃菜园种植,加盟阿香婆的时候,她连片刻的考虑都没有就点头同意了。常坤知道史府的东、西两片菜园都被我不费吹灰之力就收回给蔡婆管理了,笑着说,当初三个人因为这两片菜园几乎反目成仇,如今两位婆婆都被我杯酒释兵权了,真不知我是怎么舌灿莲花说动她俩的。 我当然没告诉他,为了策反张婆,我可是先用了反间计,后用了攻心计,最后还加美人计(如果此刻的我也算美人的话)。其实,我起用张婆是在开始和李婆合作之初就想好的。现在我把张婆派到了双龙镇上的那个码头去,让她代表我们阿香婆直接与“滚刀龙”联系,开始我们和漕运总舵的第一次试水性质的合作。如果合作成功的话,以后张婆就长驻在码头上,负责协理所有水运货物的事宜。 但是,我没想到张婆第一次去码头就被“滚刀龙”给赶回来了,事情没有我想的那么容易。也对,漕运总舵,也就是漕帮了,他们几乎垄断整个卫朝的所有民间水运货物,帮里从帮主到走卒都牛气的很,眼下虽说帮主夫人指名要我们的货,可在底下人眼里我仍然是无名小卒,如今我这个无名小卒又派了一个手底下更加无名的小卒去和他们派驻的主事沟通,也难怪他把张婆赶回来,这是给我的下马威。 “婆婆不必惊慌,等会你跟我一起,咱们再去会会这个‘滚刀龙’!”我处理完手头的事情,对张婆说。 “琴姑娘,我……”张婆有些怯,不太愿意继续跟我同去了。以前不过是街市卖菜,今日却被江湖人吓唬了一下,在她也是正常反映。 “我瞧婆婆是个做事的人,就像我当初看李婆婆一样,一看她就是个当大掌柜的材料,我对自己的眼光很有信心,张婆婆也不会让我失望吧?” “当然,姑娘放心,她能做到的我也能!”张婆咬牙应承下来。 我换了一身很庄重的行头,这是我自己给自己改做的。黑色的锦丝上衣,黑色的底裤,脚蹬了一双长腿马靴,为了不显得过于男性化,又在上衣外披了一件三角型的镂空针织玫瑰红的披肩。头发只挽了一个椭圆发髻在头顶,用簪子别住。浑身上下干净利落,没有一点赘物。为了保险起见,我在马靴里藏了一把匕首。 双龙镇的码头确实不大,挤满了停靠的大小船只。近处是一些稍大的船只,都是各地来双龙镇买卖东西的。经过身边的汉子都是一身短衫,脚下均是水靴,仔细看,双手泡的发白,我想,这些人应该是码头上的搬运工。远处泊着几条双龙镇上的渔船,也有成娄的活蹦乱跳的活鱼被抬上岸,一路淅淅沥沥的撒着水。 我和张婆驻足看了一会。“婆婆,刚才你怎么找的那人?” “我刚到码头,就有人来问我,我就说是找‘滚刀龙’,然后就有一个人领我上了一条船。”张婆站在这里还心有余悸的左看右看。 张婆一来就有人盯着她了,我们一路走过来,慢慢吞吞的走,早就该有人注意我们,况且,张婆也来过一次。那么,他们不主动来和我们接头,是想多晾我们一会?! 既然他们不露面,我就沿着码头做起了市场调查。问一些来往的客人知不知道我们镇上的阿香婆,问他们水陆运输百里的价钱,问他们这个码头一般都办什么货…… “姑娘,不瞒你说,我这次来双龙镇就是特意来给我母亲买阿香婆的。前几天,我来这里探望朋友,听说镇上阿香婆开张不久,生意特好,就去凑了个热闹买回去一坛菜孝敬娘亲。没想到,我娘吃完后念念不忘,让我千万再给她买一些。只可惜,那店里货太少了,我等了三天才买了五坛,真遗憾!”听我说起阿香婆,一位书生模样的小伙子和我聊起来。 “不满小哥说,我就是那阿香婆的店主,下次你要是再买阿香婆孝敬娘亲,不必排三天队了,看见没,你在码头上直接找这位婆婆,我可以一口气卖给你一二十坛。”我回头朝张婆笑,张婆在我旁边听说我们的东西这么火,也早开心的咧嘴笑起来。 “你说嘛?你是阿香婆店主?”旁边一个路过的男子听了我刚才的话,站住了。男子一身商人打扮,胖胖的脸上吊着一对八字眉。“你现在还有多少,我全包下了,以后你的阿香婆在平州郡府的买卖就交给我,如何?” “这位大哥幸会了!这件事——”我见有人主动来谈生意,也想顺便摸摸情况。哪知,我话还没说完,就见有三个人急匆匆走过来,到了几步外,冲着那男人瞪眼:“苟不理,你的货都办齐了,你怎么还在这磨蹭,刀爷说了,你要再不走,就扣你半船货!” 苟不理朝着那三人连连鞠躬,“三位大哥,别误会,我马上就开船,立刻就走!”说完,象躲避瘟神一样,一溜烟的向自己的船跑过去了。 那三人横一眼竖一眼看了我半天,中间的一个下巴一抬,冲着我阴声阴气的说:“阿香婆的店主,刀爷要见你!” 哼,“滚刀龙”暗地里观察了我半天,终于坐不住了。 一条条的小船用绳子拴连在一起,我们就从这小船上向水面上的一条大船走。虽然小船都拴的很牢固,但毕竟是在水面上,踩一脚轻飘飘的。 踏上倾斜的船板,我和张婆上了船。 “阿香掌柜的,久闻大名了。”一把黑色木椅上坐着一个精瘦、细高的男子,整个人跟竹竿差不多。 “你就是‘滚刀龙’?”为了证实这个人的身份,我直接问道。 “你这个女人,我大哥的名字是你叫的吗?”刚才和我们一同上船的三个人里有一个朝我怒喝。 滚刀龙摆了摆手,“我家夫人常提起双龙镇,对阿香姑娘的手艺很赞赏——没想到,阿香姑娘为人也如此豪迈,王世刀有礼了!”“滚刀龙”真名王世刀。 “刀爷客气了,不过与夫人有一面之缘,不想夫人如此厚爱,阿香愧不敢当!”既然都以为阿香婆是阿香做的,我也不想戳穿,便将错就错了。 “姑娘今天来,是要和我谈生意吧,怎么生意不谈,倒又去搭讪别的买家了?”他似笑非笑,拿着一根烟枪在手里耍着。 “刀爷这么说可不对。阿香婆在双龙镇开张有日子了,一直生意火暴,供不应求;金玉阁的方掌柜再三交代,说漕帮帮主的夫人想和阿香婆合作,我为了赶制储存新品,已经连续十几天限量供应了,这就是为了和你合作的。今天让张婆来,就是要和刀爷接洽,哪知道刀爷竟把我的人赶回去了?难道是不想和我们合作了?”我定神,看着他那根在我眼前转着圈的烟枪,平静的回答。 第五十一章 码头交锋 王世刀听我说完,点着头,“阿香姑娘真是一张利嘴,是责怪我没有诚意了?”他说完站起来,朝着身后站着的几个人道:“听见没有?姑娘说咱们漕帮没诚意?你们说怎么办?” “刀哥,那咱们就拿出诚意来给人家看看!”一个矮个子壮汉大声回话。 “好!这句话说的好,来人——”王世刀长胳膊一挥,已经有人从船舱里拿出两个盖着红布的托盘。 我纳闷,不知道他们这是干什么。 王世刀接过托盘,揭开盖布,两个盘子里都各有一个黑瓷大碗,旁边放着一把刀锋闪亮的匕首。 “阿香,我们漕帮有个规矩,因为我们是吃水路的饭,所以为保平安,我们会祭水神。今天既然是和阿香姑娘第一次合作,为表诚意,我们就来一场血祭!” 他说完,从托盘里拿起匕首,右手横握,猛的在自己的手腕处划了一刀,一道鲜红的血线冒出来,滴滴答答的血珠不断地滴进碗里,不大一会,整个碗底都是浓稠的血液。 “阿三,取水!”王世刀扔下匕首,对身边的矮个子吩咐。 那矮个子猛然一个鱼跃,跳进水里,不一会儿功夫,冒出头来,手举着牛角水壶游回船边。有人把水壶接过来。 王世刀拔下壶塞,将水壶里的江水“哗哗”倒进取血的碗里,满满的倒了一大碗,然后甩了甩衣襟,叉开双腿,端起那只碗,一弯腰,半碗水就进了喉咙。喝到一半,他将剩下的半碗倒进江水里。 做完,他重重的将碗倒扣在托盘里,抹了一下嘴角,“我的诚意姑娘看到了吧?下面,我们漕帮是不是该看看姑娘的诚意?” 那碗混着血液的江水昏黄里带着褐红的血色,我看他不眨眼的喝下去,肚子里早已不舒服的翻搅。可是,这样的情形等于逼上梁山了,那第二个瓷盘明显就是给我预备的。既然是合作,人家也说是漕帮的规矩,我要是不照做,那就是我自己没有诚意了,这不等于打自己的脸吗? 忍下喉咙里的异样感觉,我镇定的拿起那只海碗递给张婆:“接好!” 张婆拿着那只碗的手哆哆嗦嗦的,一双眼惊疑不定的看着对面的几个人。 王世刀把托盘里的另外一把匕首递到我眼前,“阿香姑娘,拿着这个!” 摇头,对着他晃了晃手:“我自己有!”说着,我从靴子里抽出自己带的匕首,闭眼三秒钟——狠了狠心,撸起衣袖,照着手腕割了一刀。 血液像是被憋在笼子里很久的小兽,终于找到了可以奔脱的出口,立如细泉一般汩汩而出。我心内一惊,对自己下手太重了。王世刀划一下不过轻轻一道血线,那是他有经验,不会伤了自己,而我则不然,这一刀大概是把静脉划伤了。 眼瞅着碗里顷刻就流了半碗血,我赶紧用右手按住左腕处,也不管王世刀一副不信鬼的表情了,抢过他手里的牛角壶,倒了一碗水,和着浓腥的血气灌下去半碗,依样把剩下的半碗倒在江里。 把碗撂回那个托盘里,我说:“刀爷,相信我的诚意不比你少吧!” 我使劲按住伤口,还是有血不断从手腕处流出来。 “跳胡子,赶紧找麻三姑来给姑娘处理一下伤口!” 王世刀跳到我近前,瞅着我,突然双手一拱,低头一礼:“漕帮与阿香姑娘自今日起合作,永不食言。姑娘放心,只要我王世刀在双龙镇一天,绝不会有任何差池!” 在互相试探和互不相让的交锋过后,我以伤自己一刀的代价换来了和漕帮的第一次合作。 一个满脸都是麻点的女子利落的替我包扎好伤口,“最近几天姑娘少用力气,多休息,多吃些补养的东西。” “谢谢姑姑!”看着被箍了一层纱布的手腕,我倒轻松下来。“刀爷,不瞒你说,我现在是在别人府里当差,东西也是在府里做的。为了这次和你们合作,虽说日夜赶工,也才凑了不到一千坛,给你们的价钱我不多收,就照我们店里卖价的一半,要是再少了,我就白捞辛苦!” 王世刀哈哈笑了,“这一点你不必说,夫人说了,价钱方面你要多少我们就给多少,不用商量!” “那就说定了,每坛三十吊。还有,以后,我身边的这个张婆就要常驻在码头了,关于我们阿香婆的事情,你都可以找她,她没什么经验,还要刀爷多提携照顾!” “好说好说,如今既然我们合作了,姑娘的人就是我的人了。阿婆,早上,世刀对你无礼,还请不要计较。”王世刀侧身向张婆赔礼,慌的张婆赶紧站起来,满面通红的摆手。 事情谈成了,我和张婆要回府上,王世刀非要亲自送我们出码头,我见他执意要送,也就不推辞了。 走下大船,过了数条小船,上了岸,王世刀忽然挤到我身边,悄声问:“阿香姑娘,请问你随身带的那把匕首是自己的吗?可否——给我看一下!” 我那把匕首是一把小巧玲珑的女子防身匕首,刀刃不到两寸长,刀把是铁梨木,纹着图案,这还是在玉颜馆时庄生送的,我见它小巧,也漂亮,就随身带着了。 “不是,是别人送的。怎么,刀爷敢兴趣?”我把匕首递给他,笑着问道。 他也不说话,只翻过来翻过去的瞧,末了双手递还给我:“姑娘的东西,世刀怎么敢觊觎?不过是刚才瞧着又精致又锋利,才想仔细看看。你知道,习武之人都是对兵器感兴趣的!” 我将匕首收好,回道:“若是别的东西,刀爷喜欢我就送你了,这把小刀就免了,它也是朋友的一番情意。” “那是那是,姑娘慢走,王世刀就送到这里了!”沿着石阶走下来,出了码头,王世刀向我们告辞,我和他客气了一番,赶紧赶回史府。 第五十二章 一报还一报 一路上走,我都强忍着,谁知刚一进屋,立刻就翻江倒海的吐起来。肚皮被抻的生疼,整个人如同面条一样,早饭吃的东西早已经吐的干干净净,还是感觉肠胃里在不断蠕动着,最后只有一口口的苦涩的水喷出喉咙——眼前仍然晃动着那一碗混着鲜血的江水,身子痉挛一般蜷缩在床边,将头低垂向地面,吐的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夏清吓坏了,她手忙脚乱的在旁边帮忙,这时一边捶着我的后背,一边不断地用手绢擦着我的嘴角,急的眼泪都掉下来了。 “木,你怎么了?你可别吓我,咋出去一趟回来就这样了?” 我懒得说话,也说不出话来了。我把手抬高到她眼前,朝她摆了摆,示意她别这么大惊小怪。 “啊——你的手腕怎么了?怎么受伤了?”胳膊一抬高就露出了被割伤的绑着纱布的手腕。“我知道啦,你去跟人打架了?” 要是不这样躺着,我肯定要给夏清一个爆栗子,她说话都不动脑子,我这个头我这力气我这小身板,我还去跟人打架,那不是找死吗?! 我就这样突然病倒了,也许这跟那碗血水的关系并不太大,那不过是一个催化剂而已。这段时间,长期的疲劳作战、劳累过度,休息不好,再加上事务繁杂、心神纷扰,体力、精力、脑力无一不在透支,身体不过是一架强撑的风车,等到繁忙过后,一阵清风就吹倒了。 好在阿香婆的所有工作都已经初步进入正轨了,店里交给李婆支应,码头交给张婆照管,生产这边蔡婆也完全能应付,一放松下来,就有了养病的意识。 我好不容易穿越了一次,这可是一千年也不一定能轮到头上的大彩头,我干嘛非得把自己整的跟上了发条的钟表似的——于是,我和夏清倒过来了。 我躺在床上,将夏清支溜的团团转。 “夏清,今天外边太阳好吗?你把我扶到外边晒会阳光!”闷了一天,我看着门缝里漏进来的光线对夏清说。 “好,你等着——我先去把夫人的鸟喂了马上回来!”夏清一溜烟的去上工了。 八月围在我脚边,我看着它,骂道:“你这个家伙最没良心了,看谁得势就跟谁跑。怎么,现在看夏清听我的话,你就来巴结我了!”我踢了它一脚,它也没啥反应,我感觉自己的脚就像踢到了厚皮垫子上,这家伙身上的肉明显厚了一圈,“好家伙,夏清整天都给你吃什么?瞧把你给胖的!” 不到一炷香的功夫,夏清回来了,我指着八月对她说:“我跟你说,从现在起三天之内你不准喂它了,它要是再胖都不像条狼了!” “行,你说不喂就不喂,反正是你的狗!”夏清把椅子搬到门外,在上面铺了一条薄毯,然后把我扶出去。 我知道她也就是这么说说,她现在对八月比我都上心。“夏清,中午饭我就坐在这里吃,你去帮我拿过来!” “没问题,你多吃点吧,你看脸色白的跟鬼似的!” 可是,中午的午饭我却一粒米都吃不进去,吃什么就吐什么,接连几顿饭都如此,夏清在地上团团转,“怎么办呀,哎呀——” “夏清,我要吃你做的鸡蛋羹!”想起上次她生病时我被她折磨,我忽然好笑起来,一下子就变得开心了。我才知道,怪不得夏清装病都不愿意好,原来有个人被自己欺负是很爽的。 “夏清,这下你知道我上次是怎么被你折磨的了吧?这就叫现世报,记住啦,下次可千万别欺负我,报应很快的!”我笑嘻嘻,虽然说的有气无力,还是得意的很。 “你,还有心思笑——还笑的出来。不行,我得去给你请大夫去!”夏清嘀咕着要出门。 还没等她动,门外“呼噜噜”涌进一大群人来。 我一看,是大厨房的蔡婆领着裴姐姐她们,还有几个小厨房的管事。十几个人一进屋,屋子里拥挤的连落脚的地方都插不下了。门口处还站着一些人,探头探脑的看。 “木木,上午才听夏清说你病了,要不要紧啊?”蔡婆关切的问,一只大手抚在我的额头上。那只手掌如同陈年的砂纸,有一种温暖的摩挲感。 “婆婆不用担心,我没什么大事,很快就好了!”我笑着,使劲打起精神。 “哎呀,这个丫头病起来乖乖的,才有个女孩样!”申婆在我床边打趣。 “还是找大夫看看吧,我瞧着蛮厉害的。”裴姐姐拉住我的手,“这几天看不见你,我们大家都怪不习惯的,有你在大厨房里,干活都不累呢!” “这话说的对,木丫头快好起来吧,你可是我们大家的开心果呢!”杜婆婆赶着裴姐姐说。 她们几个人话一落下,小厨房的几个管事才围过来。 “听说姑娘病了,四夫人差遣我们来看看。” “是啊,我们夫人说,琴姑娘这么好的手艺可是难得的,看看是什么病,就找镇上最好的郎中来看,到时——治病吃药的钱都算到她账上去!”八夫人的小厨房管事是一个机灵的小丫头。 四夫人、五夫人和八夫人那里的人都拿了东西来,只有大夫人那边没来人,不过,夏清一直在我身边,想来我这里的事情她也都是知道的。 我和蔡婆她们聊了几句,也打听了阿香婆这两天的进展。知道码头的货已经运走了,府内我们雇请的人最近也都特别积极,有的夜半三更还在赶工,因此货品供应也就不怎么紧张了。 等大家都走了,夏清去给我请的大夫也来了。和我自己的预测一样,什么心衰神损,五内积火,食欲衰退等等。大夫开了几副药,都一一交代给夏清。 “这位女子上次生产时留下了固疾,这次一病固疾被牵动,才引起周身的不适反应,以后好好调理才是!”老大夫将药单递给夏清,最后又补充了一句。 夏清嘴巴张的老大,眼睛瞪的溜圆,手里那张药单“忽忽悠悠”的飘在地上,连那老大夫出门都没反应。 这个刺激对她来说真是不小,这件事可不怪我,她又没问我,我无缘无故的可不会跟她说这些。不过,这个老大夫说啥固疾,到底是啥固疾也不说清楚,真是的。 第五十三章 工作来了 一大早,精神好多了,养了几天,食欲也开始恢复了些。夏清早上上工回来,竟提回来一个鸟笼子。 “木,你瞧,我把夫人的这只鹦鹉拿过来了,它会说许多话,可好玩了!”她提溜着笼子在我眼前晃了晃。 我仔细看了看,果然是那只绿鹦鹉,个头不大,毛色特别鲜艳,嘴巴尖尖的。“你拿这里来干嘛,回头那边的人找起来,你不得挨骂呀?” “放心吧,是夫人让我拿过来的,说给你解闷用。”她冲着那只鹦鹉努着嘴,掐着嗓子模仿它的声音:“主人早安!” 那只鹦鹉歪着头,很不屑的看着夏清,似乎对她模仿自己的声音模仿的这么差劲很有意见,半天也没张嘴。 夏清往笼子里伸了一根手指头,想去逗弄它,它却从横木上跳到笼底,说了一句:“你是笨蛋!” 我大笑,几乎是前仰后合的歪倒在被褥上。 八月看见笼子里活蹦乱跳的鸟儿,有些犯急,呜噜噜的围着夏清打转。 “木,夫人说这只鸟会背千字文呢!”夏清对我说。 我不太相信,便也凑过去瞅着它。 “你别出声,听我的。”我嘱咐夏清,她赶紧点头。 我俩谁也不说话了,那只鸟在笼子里上下跳窜一会,见没人理它,扭头瞅着夏清半天,夏清还是没逗它。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过了半响,屋子里特别安静,我忽然张口念道。 “日月盈昃,辰宿列张,寒来暑往,秋收冬藏,闰余成岁,律吕调阳……”被我开了个头的千字文一串串的从鹦鹉嘴里蹦出来,虽然发音特别古怪,可是一个字也不差。 夏清觉得特神奇,“木,你怎么让它背的?平常夫人有时逗它,它都不愿意背这么长的文字呢?” 其实,夏清不知道,这鸟极聪明,又受夫人喜爱,才教了它许多东西,平常大家都喜欢逗它玩,刚才忽然我俩都不理它了,它自己没趣的很。这下子可找到表现自己的机会了,好家伙——噼里啪啦的像炒崩豆子一样,拦都拦不住:“……龙师火帝,鸟官人皇,始制文字,乃服衣裳,推位让国,有虞陶唐……” 我和夏清没法治它了,只好听着它在那里继续背。 “琴姑娘,常管事有事找你!”门口忽然有人喊我。 我赶紧下床,走出去,是史府里的一名仆妇。“刚才我碰见夏管事,他说让你一会儿过去找他!” “好,我知道了,谢谢你传话!” 常坤找我定是有事,来府里这么久,他还没主动来找过我,都是我去找他的。 从柜子里翻出一件枣红色夹袄,又添了一件银鼠坎,戴了一顶圆头沿帽,我准备出去。 “常管事找你干什么?”夏清问。 “我哪知道,去了不就清楚了!”我收拾好自己,扭头看夏清也往身上套衣服呢,“你干嘛?” “和你一起去呀!”她说。 “我自己去行了,常坤又没叫你。” “木,你身体还没好利索呢,要是常管事让你干什么活,我就挡着。”她脚一抬,迈过门槛,走在我前头去了。 “你快回去,他吩咐我做什么,我就直接告诉他说我病了不就行了。”我看夏清真想跟我一起去,觉得不太妥当。 “那不行,我不信你,你可不会说这话。”夏清大概真是很清楚我的个性了,根本就不听我的。 “那好,你和我一起去吧,万一到时候常管事说他喜欢我,想跟我那个那个的时候,你就在旁边挡着!”我摆着两只手,疾走几步,走过夏清身边的时候趴在她耳朵上说。 夏清的脸“腾”的红了,她手指着我,嘴巴张半天没说出话来,气的转过身就跑了。 走进苜蓿园,常坤已经在廊前等我,我赶紧快走几步,“管事叫我?” “是,你跟我进来!”他在前头走,我跟在后头,一前一后进了客厅。 “你来咱们府里也有近五个月了吧?”他似乎很随意地问了一句。 “是啊,时间过得真快,前三个月都是白干活,不给工钱!”我站在他身后,看他背手站着,笑着答道。 “应该是你白吃饭才对,三个月你只上一天工,没事就整你那些菜,当我没看见吧?”他转过脸来,似笑非笑的样子。 “反正,我就领了两个月工钱。”我坚持实事求是。 常坤是这样一个人,每次见面三秒钟之内他都让人很有压迫感,但只要说上几句话,立刻就放松下来。 “主人要回来了!”他没接我的话,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又低声轻叹了一句。随后,看着我,“有件事情我早就想交给你做,只是一直没有好的机会,如今也不能再拖了。在主人回来之前,这些事情务必要解决掉。所以,今日特地找你过来的。” 他说了半天,我一句也不得要领,迷惑的望着他,不解道:“需要我做什么?” “你——明——天——开——工!”他坚定的一字一字的慢慢说完,似乎说出这几个字很艰难。 夏清说的对,我当然不会跟他说“我病了,开不了工。”我只是点点头,应道:“好,没问题!” “明天丑时三刻,我在芭蕉园门口等你,你不用带面具了!”说完,他径自走开了。 我很奇怪,总感觉明天的这次上工应该是非同寻常,或者说这似乎是常坤一直在谋划也一直在躲避的一次行动。那个人——或者说那两个人大概早就落入了他的眼里,只是他一直都在观察,所有的线索和证据他都已经掌握了,却按捺到今天才行动。 晚上早早的睡了,夏清大概生我的气,一直不肯跟我说话。也好,她不说话,我也不用告诉她明天要上工的事情了,要不然,估计她也不会宁神。 我起床的时候,夏清还睡的很沉,这比我第一天上工还早了一个时辰。走出去,冷气骤然钻进鼻孔里,我轻声打了一个喷嚏,尽管已经在外面加了一件长款棉褂,浑身还是觉得冷嗖嗖的。 芭蕉园门口,常坤隐在墙根下,我蹑手蹑脚的走过去。天上挂着一弧细细的月牙,地上影影绰绰的都是花草树木的影子,我看见自己的影子也淡淡的,模糊在地上。 “你从左边绕着墙根走,到五十步处有棵老榆树,对着榆树的方向,往里走就能看见他们,小心点,我跟在你身后。” 常坤说完,递给我一把火镰,“记住,不要打草惊蛇!” 第五十四章 谁是野鸳鸯 我踮着脚尖,顺着墙根,小心的摸索着向前一步步走,感觉自己不像抓贼的,倒像做贼的似的。 走了几十步,就看到了那棵老榆树。对着榆树的方向,果然有一条窄窄的小路,径直向芭蕉园深处延展。 小路窄的只容得下一个人走,更有宽大的芭蕉叶子从左、右伸出来,挡在我前面。我走的很慢,有时左右的叶子密密交织着,把前方挡的很严实。我便伏下身,蹲在地上挪几步,还要注意别弄出一点异样的动静。 小路是弯曲前行的,已经进入了芭蕉园深处。星星点点的亮光在头顶上,没有一丝风,周围的黑影重重叠叠,距黎明还有近两个时辰。夜,正是魑魅魍魉的世界。 忽然感觉耳边传来一声若有若无的叹息,轻轻的,很快就消散了。我停住脚步,定住身子,向左右看了看——四下里什么都没有,那声音就从黑暗里发出,让人感觉有一丝恐怖。 这是我第一次正式上工,尽管我早就知道我的工作内容是什么,可此刻我还是产生了恐慌。我不是恐慌做不好这件事,而是恐慌着我即将看到和经历的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场面。当然,男欢女爱并不稀奇,男女之间的私情也是古往今来皆有的,但在等级制度和封建观念的严格制约下,等待着这对男女的绝不会是简单的惩罚,尤其对于女子。况且,常坤非同一般的态度也让我一直担心,我到底会看到谁。 “阿娇——你听我说,我们再不走……” 男人的声音清晰的传过来,就在离我几步远的左前方位置,我想两个人大约就在这条小路的边上。 “你说话呀,我都急死了,你到底要我怎么样才肯走啊?”还是男人说话,语气焦急,也颇恳切。 女子开始嘤嘤的低声哭泣,哭声被压在喉咙里,带着抑止不住的哽咽。 “哎呀,你别哭了,哭得我都不知道怎么办了。” …… 我静静的站在那里,听着男人说话,男人在劝女子赶快离开史府,女子却始终没有明确的答应。 这时,我身后有一阵凉风掠过脖颈,随后,有人快步从我身边踏过去,脚下竟毫无声息,速度快如旋风,那人应该是常坤。 “好像有人!”女子异常敏锐的轻柔声音,随即是一阵窸窣的声响。 有两个人钻出芭蕉林,同时上了小路,正和常坤碰了个面对面。 “表哥,我在等你们!”常坤朝着对面的两个人客气的说道,随即又吩咐我:“木木,把火镰点上!” 听见常坤喊我了,我赶紧跑过去,打着了火镰。 映入我眼帘的是两张熟悉的脸庞,带着同样的惊惧、羞惭、懊恼,我真没想到会是这两个人:王起柯和四夫人。 “坤弟,你放我们走吧,哥哥求你了,行吗?”王管事灰败苍颓,圆脸上一双眼晶晶如炬,满带着祈求。 四夫人深深垂着头,不发一言。 “表哥,弟弟给过你机会了,也提醒过你,更警告过你,你——”常坤说到这,停住了,他回头看了我一眼,低声吩咐:“先把四夫人送回去!” 我走到四夫人身旁,拽着她的手,“夫人,跟我走吧!” “不行!”王起柯突然大叫着,跳过来,抓住了四夫人。 我被他吓了一跳,赶紧松开手,退到常坤身边去了。 原来,常坤和王起科是表兄弟,那么我现在夹在中间就不太好办,还是等他们解决好了我再行动的好。 “常坤,你别忘了,是谁把你养这么大,还送你学武的。”王起柯大声诘问着常坤。 “姑父姑母的养育之恩,常坤自然不会忘,但你今天所做的,他们也不会不管。”常坤冷言回道。 “你今天若带走阿娇,会把她害死的!”王起科痛心疾首,话音带着明显的颤抖。他突然“嘭”一声跪倒在地上,“表弟,哥哥求求你了,你让阿娇走吧,你让她走!”五尺高的汉子,此刻已经泣不成声。 常坤低头,看着地上的王起科,“你不是不明白,我若让她走了,整个史府的女子都将受到什么样的牵连!”说完,常坤转过身命令我,“带她走!”不再理会地上的人。 我使劲拽住四夫人的胳膊,拉着她走。常坤始终在我们前头,王起科并没有跟上来。我心里很不舒服,不知道是为常坤的铁石心肠,还是为王起科的无能为力,亦或是为我身边这个始终不再说话的被我牵着竟像一个偶人一般的四夫人。 四夫人原来叫阿娇,不知道是哪户人家的女子。我对她只有一面印象,她活泼、机灵,十四五岁已经嫁作人妇,却还满是孩童的天真模样。 我清楚的记得她朝我顽皮的伸了一下舌头,还记得她双手捂住两只眼睛,大声嚷嚷着:“吓死人了,快戴上吧!” 可是,今天我仍然没戴面具,她再看见我的脸时连一点反应也没有了,我不知道,她遭遇了这样的事情,此刻是不是已经心理崩溃,人如死灰了。 走着走着,我们已经转回到苜蓿园了。 “四夫人先留在苜蓿园里,要等主人回来处理。今天这件事,你不要对任何人说,知道吗?”常坤扭回头,对我说。 “我知道,管事放心!”我想,常坤既然早就知道王管事和四夫人的事,府里其他的人焉有不怀疑的。 世上的事情就是如此,越是你要保密的越是你不想对人讲的事情,你要别人守口如瓶,可实际上,即便真有不透风的墙,也遮不住所有人的眼睛。 而若干天之后我更明白,在整个史府里,四夫人早就是别人张开网要捕捞的鱼,而王管事也许就凑巧的当了一个倒霉的香饵。 所有深宅大院里的故事,都如同那永远潮湿阴暗的角落一般,布满了斑驳的苔藓。只是,直到最后一刻我才明白,当我以为只有我置身事外,沐浴阳光的时候,原来,我一直就呆在漩涡的中心。 第五十五章 被选中了 这是史府上下从内园到外园正式召开的第一次全体妇女代表大会,我这么说当然太过现代,准确的说,就是大夫人、五夫人、八夫人召集全府的女眷商议事情。我也是第一次看见,原来史府里有这么多女子,在院子里整整排了十几排,每排十个人,大约有上百号人。 关于具体商议什么事情,我不知道,就连夏清也摸不着头脑。昨天晚上,府里的几位老嬷嬷挨个园子通知,也没透露是什么事。 内园和外园的女子是分开站列着的,中间留出了一条宽宽的过道,因此我和夏清是在左右两个队伍里。大夫人、五夫人和八夫人都站在过道中间。 我看着殷小姐的脸,那上面无一丝表情,沉静的面色下带着一种琢磨不定。五夫人和八夫人都只是陪衬,一边站了一个。 “老爷快回来了,大家都知道。”殷小姐缓缓的开了口:“常管事说,最近府里众人都很懈怠,有的人上工还不停的打哈欠,这很不好,昨儿我路过洗衣房竟看见有人偷懒在里边睡觉,被我打了出去。” 我听她说“打了出去”,语气稀松平常,可眼神却凌厉凶狠,足见当时对那偷懒女子的惩罚是很厉害的。人果然不可貌相,我没想到这个殷小姐狠厉起来这么决断,怪不得一大家子人提起她来都不敢轻视。 “不过,今天我和两个妹妹不是来责问你们的。”她忽然又莞尔一笑,“老爷当初娶我过门的时候说,他共要迎娶九位夫人,这是少年时一位高僧给老爷推算的,九九归真也是吉利数,所以在我之后,才又陆续进门八个妹妹。我们史府这边本来有四位的,不过,前几天玫瑰园里的四夫人犯了七出,老爷来信说要我从咱们府里再择人品、样貌选一个人入住玫瑰园,所以,今日把大家召集起来,就是要公开推选一个人出来,别让玫瑰园子空着,犯了老爷的忌讳!” 我听完这话,心里嘀咕,这史府的主人可真是怪的很,娶几位妻妾也要算命算出来。不过,这样的事情要公开选举还真头一遭听说。大概府里的丫鬟婢女们都是高兴的,因为这好事无论会轮到谁头上,谁就飞上枝头变凤凰了。 “老爷说了,为了防止一房独大,我和两位妹妹带过来的陪嫁丫鬟都不参与。下面你们就好好想一想,今日务必择出人选来。” 殷小姐说完,我忽然感觉到她的目光轻飘飘的落在我身上,我赶紧回望过去,似乎也不是,只是向我们这边扫视了一圈。周围的阿婆们开始切切私语,也有被别人打趣的小丫头羞臊的满面通红,耳边的嗡嗡声一阵比一阵高。 \奇\“这样的事情几位夫人私底下议定一下就好了,还犯得着这么大张旗鼓的把咱们都拉来推选,真是麻烦!”申婆婆捅了捅杜婆婆,两个人对于大夫人这么做很不理解。 \书\“让你们选你们就选,那么多话。”蔡婆婆赶紧制止住两个人。 “姐姐,真要让我们选啊,我们就选木丫头了,我瞧着她比谁都合适。”申婆婆朝我挤眉弄眼的。 “这一次你总算说到我想说的了,我也同意选木丫头!”杜婆立刻接着申婆的话头说,“不说别的,论身材、论品性、论头脑、论本事,咱府里哪个丫头有她能?” 我听了两位婆婆的凑趣,整个头翁了一下,我不过来滥竽充数一下罢了,可没有兴趣凑这个热闹。我朝着两位婆婆连鞠躬再作揖,“好婆婆,千万别拿木寻开心啊,我怕咱们老爷心脏不好,到时候半夜看见我没准就驾鹤了。” “胡闹!”蔡婆听我们在那胡扯,明显是对主子不敬,赶紧拉下脸。 申婆和杜婆使劲忍住笑,我也转过身,扭头时看见蔡婆脸上没化开的笑还隐隐的挂在嘴角上。 大厨房里还有四名女子,比裴姐姐年岁小些,都是后来大夫人派给我们的,样貌都不错,手也都巧的很,若是从我们大厨房出人,轮来轮去我也是倒着数,因此我丝毫没将她们的玩笑放在心上。 “姐姐,要不然,我们几个都推选你去,好不好?”被两个婆婆一闹,我也想拿裴姐姐凑趣,于是凑到她身边,低声道。 “死丫头,你好的不学,尽学两个婆婆的坏处。”裴姐姐不像我那么脸皮厚,被我这么一说,闹了个大红脸。末了,突然使劲推了我一把。 我挨着她近,丝毫没防备,一下子被她推了个屁墩儿。 本来三五成群正小声嘀咕的人们忽然都不作声了,有一部分扭过身来看我们这边,可能以为我们是因为选谁不选谁动了手了。 我窘的不行,赶紧灰溜溜的拍拍身上的土爬起来,老老实实的站着,不敢再多话了。 “蔡婆婆,刚才看你们这里几个人商讨的热闹,可有合适的人选?”殷小姐走过来了,站在我们这排的位置上,隔着三四个人问蔡婆。 “夫人,我们大厨房这边的情况——”蔡婆赶紧站出去,低着头,不知该如何回答。 “夫人,我们大厨房就推选木木了!”杜婆婆忽然亮开嗓子,声音很大,两边的人都听的清清楚楚的。 “是吗?”殷小姐把手举到头上,按了按自己的一只发簪,动作很矜持。“果然是大厨房里做事快,婆婆管理有方,真难得!”说完,她笑着看着我,“若是我说呢,木木这丫头确实讨人喜欢,手又巧,人又能干,不但规规矩矩、吃苦耐劳,更难得的是没生出那一股子狐媚妖精的样子。”她说到这里,前后左右的朝着人群巡视,“哪处还有比木木更合适的人选啊?!” 这下子,我彻底傻了,连傻子都能听出来夫人是什么意思,更别说这些需要常年看人家脸色混饭吃的女子了,夫人都属意大厨房的推选的人了,谁还敢再选第二个。 “木木姑娘最合适!”大厨房的那四名女子齐声呼喊,这一下,上百号人一致同意我是最合适的人选。 于是,我这个滥竽充数的人就成了枝头上的那个小麻雀了。 第五十六章 半夜出逃 我摸了摸自己的包袱,里边带了足够一个星期的干粮、坛菜,都是我从大厨房拿的,几身换洗的衣服,还有一百多两银子,也够花一阵子的了。悄悄的把门打开,让八月先出去,然后我才踮脚走出去。 好家伙,此时不走,更待何时啊—— 昨天我当选成玫瑰园的主人后,大夫人就让夏清陪着我收拾自己的东西,说该买什么添置什么可以随意添置,今天应该是我和夏清一起睡的最后一个晚上了。 她昨天看我心神不定的,也不敢早睡,陪着我熬到半夜,终于支持不住睡着了,我赶紧趁着这个机会脚底抹油。 其实,我特别舍不得我的阿香婆,那是我千辛万苦、费尽心血才创建起来的生意,如今正有火遍大江南北的趋势,半路抽身谈何容易啊;当然,我也舍不得夏清,舍不得蔡婆、申婆、杜婆、裴姐姐,还有常坤,还有李婆…… 可是,我可是一点也不想去当玫瑰园的主人,万一这史府老爷真回来了,真要找我——我可就惨了,我倒不怕他半夜驾鹤了,我是怕自己被憋屈的英年早逝了。于是,只好三十六计走为上了。 大门闭的紧紧的,我离着老远就看见门口的阿荣在值夜,站的跟门神似的。这是夫人昨天训话后的反映,大家都知道大夫人的厉害,谁还敢偷懒啊! 大门出不去,我只有顺着高高的院墙转悠,忽然想起上个月我拜托阿荣的一件事,于是兴冲冲的往前寻着。 拨开脚下的灌木从,果真看见墙根下有一个圆洞,洞口不大,不过,我目测来看也不小——我从洞口把自己的包袱推出去,又让八月钻了出去,然后,我使劲缩着脖子,团着肩膀,准备从那洞口把自己挤出去。 话说,这个洞口是专门为八月进出所凿的,当时为了凿这个洞,我天天给阿荣送礼,甜哥哥蜜姐姐的哄了他好几天,他才答应偷着给八月凿的。现在看来,我要是来监工就好了,洞口再大些,我就能顺利钻出去了。 哎呀,不好了,我脑袋出来了,可身子使劲拧巴也出不来,我果然高估了洞口的宽度,也低估了自己的身材,现在想缩回去也不行了,整个人——脑袋在外、身子在里卡在墙里面。这个时候,<网罗电子书>我特别聪明的想到一点,我要是会缩骨术就太好了。 我稍微歪了下头,八月的一双狼眼在夜里绿油油的放着光,要是不注意的还真吓人。 既然不会缩骨术,只有喊救命了——可是,大半夜的自己这样子,实在丢人啊!不喊,那就得熬到天亮等人发现再救我了,好象也不怎么光彩。本来还想叫八月去喊夏清,结果,我现在堵着洞口,八月也进不来了。 感觉到脖子后颈的位置火辣辣的疼,肯定是刚才被洞口的碎石给磨破了。又过了半天工夫,我还是缩不回来,最后累的没了力气,趴在洞里。 “八月,你可把包袱给我看好了。”我吩咐着蹲在自己脑袋旁边的八月,自己先闭上眼休息。 已经快睡着的时候,忽然听见我身边有人说话,声音不大;“这是谁啊,大半夜不睡觉跑到这里钻狗洞?” 我一听声音就知道来人是谁了。“常管事啊,快来救救我啊,都怪我那只狗,因为追它追的,被卡在这里出不来了。”这个时候,只好冤枉不会说话的动物了。 “哦?!”常坤哈哈笑了两声,“我说呢,原来是十夫人,是不是太兴奋了睡不着,才追狗玩的?” 我也不吭声,你爱说啥就说啥,反正总不能看我卡在那里吧! “你别动,我把这洞口的石头松动几块!”他说着,双手按住我的肩膀。稍过一会,稀哗几声响,感觉脖子上边的压力顿时没有了。 常坤提住我,向里一用劲,我的头很顺利的缩回墙里边了。 等我站好了,才发现阿荣、夏清、蔡婆都在。 “呵呵,大家都没睡啊,那个——”我皮笑肉不笑的打着哈哈,“都回去睡吧,我也困了!” “十夫人,大夫人说了,你今天就搬到玫瑰园了,所以我看你也不用回去了,夏清和蔡婆刚才已经把你所有的东西都搬过去了,大夫人现在还等着你呢。”常坤这会子说话和以前很不一样了,我也听不出有几分真诚来,总之就是别扭。 我使劲瞪了他一眼,转身朝大门的方向走,夏清乖乖的跟在我后面,也不说话。 “平常你睡觉在耳边打个霹雳都不醒,今天倒警醒的很了。”我哼哼着,怀疑她根本就一直在装睡来着,就等我一开溜就去打小报告。 殷小姐在等我,不知道是一直没睡,还是半夜又起来了。她坐在一张蒙着牛皮的木凳上,挨在一张小圆木桌的旁边。屋内有两盏灯,里外各一盏,灯光朦胧的照在她的脸上,给人一种不真实的幻觉。 “妹妹坐吧!”她指着另一个木凳对我说。 我坐下,看着她,心里琢磨着——她听说我半夜要逃走会使出什么样的对策。 “你叫琴木木,是吧?”她平静的抬眼,问道。 “是!”我点头。 “我叫殷红鸾。” 我又点了下头,听她一个人继续说下去。 “三年前我嫁给了他,他对我很好,但是我从来不知道他每天在想什么,做什么。有时我问一句他就生气,我便再也不问了,只把他吩咐的事情做好。他要娶谁,我便为他娶了。只是,我从来不敢想,他娶了这么多人,最后还会不会有我?四夫人出事了,他要我在丫鬟里选一个出来,我知道你不愿意,就是因为你不愿意我才选你的,你明白吗?”殷红鸾炯炯的目光里是很坦诚的心意,暗示我这是一种开诚布公的自私谈判。 “那,我什么时候能走?”我直接问她。 她嫣然一笑,“你觉得,相公若见了你,还会留下你吗?” 我顿悟,“这么说,夫人也是用心良苦啊!” “让妹妹见笑了,他一般不会在这里呆很久的,到时候你寻个机会找他个晦气,我就做主把你再贬回去。” “既然夫人这么抬举木木,我就不驳你的面子了,不过我有几个条件,还望夫人成全。”殷红鸾肯直白了跟我谈,是希望我提条件的,我也就索性提了。 “第一,我要夏清跟着我;第二,我要主管大厨房;第三,我要出入自由,不受限制。” “这三条都没问题。”她也很痛快,“妹妹果然是爽快人,如此就先委屈你了。” 她说的客气,其实,我从那下等奴仆的住所搬到玫瑰园去,怎么也不算委屈呀!倒是夏清,估计以后肯定会被我欺负的很委屈。 我暗暗发誓,等天一亮我就把那狗洞掏的象山洞那么大,我想什么时候钻就什么时候钻。不料,我的如意算盘也落空了,据说我一走,那狗洞就被常坤堵死了,还下了命令,谁再在墙上掏洞就执行家法。 夜半出逃事件,让我想起了一首革命烈士写的诗词: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 事实果然证明,人的身躯真的不能从狗洞里爬出。 当我慷慨激昂的把这首烈士诗念给夏清听的时候,她很奇怪的看了我一眼,似乎我是外星人一般。 第五十七章 唯女子难养 天气很冷了,里边穿一件夹袄已经挡不住寒气的时候,史府中传说很久的主人终于要回来了。不过,我丝毫没有太多的感觉,只不过是有些想看看这位主子是个什么样的人物而已。尽管我自己给自己的定位是一个少有的人物,可在史府中,我却是个半路多出来的可有可无的人。 玫瑰园,住进去的第一天就发现根本就没有啥玫瑰,几处花圃里都空空荡荡的,裸露着黄色的土地,土地有过翻耕的痕迹,但也是在许久之前了。 夏清跟我说,本来园子里是种了些玫瑰的,但是四夫人好像不喜欢,住进来没多久就让人全都拔了。 玫瑰园、月季园、芍药园是四夫人、五夫人、八夫人分别居住的院子的别称,其实,它们和大夫人的牡丹园是一个院落群。大夫人的院子在中间位置,我的玫瑰园处在右侧位置,五夫人的月季园在左侧,而八夫人的芍药园则在最里边。几个院子之间彼此都有联通的门,也又各自都有可以直接进出的偏门。走进去像个小迷宫一样,感觉有点四通八达。 我靠在窗口的靠椅上,盯着外边刮着大风的天,看见树枝疯狂的扭动着,一些残枝败叶在半空中忽忽悠悠的摇摆着,心里有些萧索。昨夜起的大风,树叶子早已经铺满地面。 夏清住在我的外间,中间隔了一个暖阁,一道门;虽然是大风天,但外面阳光却很充足,所以在屋子里倒觉的很温暖。 “夏清,大夫人是不是说你们老爷明天就回来了?”隔着道帘,夏清正在暖阁里拨弄着火炭。 “是的,夫人,昨天我过去的时候夫人是这么说的。”夏清的声音带着一点怨闷,大概是这两天被我吵得不行了。夏清没纠正我的说法,我说“你们老爷”根本就没把自己算在里边,估计她即使听出来了也对我没啥办法。 从我进了玫瑰园,夏清的称呼就改的特别快,张口就是“夫人夫人”的叫,叫的我总从心底里冒气。跟她说了好多遍了,她却说这是府里的规矩,不能坏。从此不能听她叫“木”了,还是叫“木”比较亲切的多。 这几天,可把殷红鸾忙的不轻,简直可以用兴奋过度来形容她。我每天早上或者傍晚都会到牡丹园去问候她一下,夏清说这也是规矩。 裹了一件带风帽的风衣,我带着夏清来到牡丹园。迎面就碰见殷红鸾屋里的丫头翠罗,捂着脸向我们跑过来,呜呜咽咽的哭着。 “翠罗,怎么了?”我和夏清站住,我诧异的问道。 “十夫人。”翠罗见是我,赶忙弯腰算是行礼。我嘴角一咧巴,朝夏清斜了斜目光。 夏清走过去,牵了翠罗的手,两个人躲到一边去了。 估计是翠罗犯了错,被殷红鸾打了,这事我还是少插嘴的好。经过简单的几次见面,我已经知道殷小姐绝不是我印象中的那个典雅端庄的大家闺秀,即便曾经是,现在也已经不是了,深闺幽寂与嫉妒夺宠都是这个女子的致命敌人。 我一个人缓缓的走进牡丹园,一大群人正在里边进进出出的忙碌着。有一辆独轮的板车上拉着许多盆鲜花,殷红鸾正指挥着手底下的众人将鲜花摆进屋里。红的、黄色、紫的、粉的、白的……五颜六色,开的盈盈欲滴的。 “呀,是妹妹来了,快进屋里来!”她抬眼看见我站在门外,热情的招呼着。 “姐姐一下子买这么多花,让人眼花缭乱的,真是用心!”我知道她是为什么买鲜花,所以稍带着讥讽的语气。 “这都是应该的。”她笑了笑,笑容极其温婉。“外面花草都凋落了,人的心情难免枯暗,摆几盆花也当作是调节情趣呢!” 我坐下,听她跟我聊什么“美人回眸”、“珍珠倒卷帘”、“红粉佳人”……每一盆都有着特别好听的名字。她在一边絮叨,我听的心不在焉。 “刚才我看见翠罗哭着跑出去了,可是犯了什么错?”看她兴致高,我还是忍不住的问了一句。 “哦,她刚才把一盆万年青给摔地上了,幸好没打破,被我骂了几句。”她转低了声音,淡淡的说。忽然又想起什么,询问道:“妹妹那边就只有夏清一个,本来在玫瑰园的三名丫头因为都是四夫人带来的,已经都放回去了,我看你就从我这里再挑两个,省的人手不够,事情都要自己做。” “红鸾姐姐不必客气了,本来也没事做,我那边小厨房散了,如今都是到大厨房掺伙,倒也用不上多少人。再说,姐姐知道我不过是应景的,哪有那么娇贵的!”瞧见夏清已经回来了,在门口站着,我也坐的烦了,于是站起身,准备告辞。 刚把风衣披上,五夫人和八夫人就来了。 “瞧瞧,我们才来,有人就要走了,显见是不待见我们姐俩吧?”五夫人嘴巴很尖刻,对于我这样一个无根底无相貌更无身价的从外园下等丫头里晋选的夫人没表示一丝友好。 “丫头就是丫头,哪里上得了台面!”八夫人斜着看我一眼,很不屑的转过头去。 “琴妹妹才刚进玫瑰园,有什么不知道的还需要你们俩多帮帮。大家都是一家人了,以后不能坏了情分!”殷红鸾看着我们三个,拿出做姐姐的口气。 刚才明明是她们两个无故挑衅,我不计较已经算是大度,可是殷红鸾明显是半分没有为我出头,倒还长了五夫人和八夫人的威风。我心里冷哼,可表面上还不得不带着微笑: “红鸾姐姐,两位妹妹,你们慢坐,木木不打扰了。” 出了牡丹园,我走的很快,都怪自己一时心软答应了殷红鸾,无端的成了个应景夫人,受这些小女人夹枪带棒的话。小心把我惹急了,我一口菜也不给你们吃——我暗自腹诽,知道这也根本不可能,本来就在人家的府上,并不是我说了算的。 这么想想,我这个老板当得还真够窝囊的,除了当个苦力,还得脑力加体力一起,连个决定权也没有。 风吹的劲猛,将风衣紧紧的贴在身上。衣裳的后摆像鼓起的帆,烈烈的飘在身后。隔着一层衣料,耳边的“呼呼”风声犹如千军万马在奔腾。 第五十八章 一见惊心 这一天是十月二十二日,史府的主人终于回来了。 我和大夫人、五夫人、八夫人带领着一大群丫头婆子站在离大门口百米远的位置,巴巴的等着。常坤则带着一二十名男仆恭迎在门外。我拧着头环视了一圈,这阵仗,要是每人手里再拿一束鲜花,整俩鼓乐手凑个乐队,喊个口号啥的,大概就跟领导视察差不多了。 翻眼皮抬头,今天的天公倒是作美,昨天一天一夜的大风已经停了,天空碧蓝如洗,响晴响晴的,晶莹剔透万里无云,怎么看怎么舒服。 殷红鸾站在人群中间,目不斜视,再怎么探寻,也看不出那张脸上的期待,她是惯于掩饰自己的人。 五夫人和八夫人都有隐隐的不安,两双眼睛时而看向门口的位置,时而看着殷红鸾,又偶尔投向我这边。碰到我平静无波的眼神,两个人赶忙调转视线,装作没事。 我觉得好笑,暗道——怎么你们就拿不出昨天嘲笑我时的张扬来了? 一阵清脆的马铃声“叮当”悦响,车轱辘滚在硬地面上的闷闷“哄隆”声,两声响亮的马鞭破空轻扬,几匹马同时在扬蹄嘶鸣着…… 随着一连串热闹的响动,一辆簇新、气派的马车停在了门口。戴着斗笠的车夫摘下帽子,利落的从横辕上跳下来,将一盏下马櫈端正的摆在地上,随后弯腰站在车门边,抬手挑起车帘,一条腿从马车里伸出,一只脚踏上马櫈,一袭黑衫的男子走出马车。他,看了看府门,面无表情的朝着大门走过来。 “主人——”常坤低头躬在门口,十几个仆人都躬身行着礼。 那人没有说话,径直穿过大门,向里边直走。 他离我们越来越近了,我看见那一袭黑衫在阳光下泛着明亮的光泽,一条玛瑙红的腰带上纹绣着瑞云图案。那是一张年轻的脸庞,趁着一身黑衣的身材英挺笔直,走路的姿势张扬而傲慢,微微扬起的下巴显示出一种高不可攀。 我一只手捂住自己的嘴巴,才忍住没从嗓子眼里大叫出声——我做梦也想不到,这个人竟是他——逍遥王爷谭子敬。 我原来跑到了他的府上当起了丫头,这不知道是叫冤家路窄呢还是叫山水轮流转——心里过山车似的转悠起来,少顷才稳下情绪—— 我现在不同以前了,不但被毁容了,还带上了面具,他定是认不出我的。想到这里,才略略宽心了些,这下子大气也不敢出了,低下头,完全是一副怕见主子的小女子可怜情态。 “夫君,路上跑了这么久,累吧?”殷红鸾走过去,一腔别离愁闷的哀戚此刻也融化得柔情似水了。 “还好!”谭子敬的目光并没在殷红鸾身上停留,他端走几步,站在我和五夫人、八夫人面前,“这是后来我点名要纳入府中的三个人吗?” “是!不过,上个月花美娇被常坤安置在苜蓿园里后,我就做主又选了一个府里的丫头,虽然相貌丑些,人倒是极好的。”殷红鸾轻柔的回着话,眼神始终粘在男人身上。 “哦,是吗?哪一个?”他貌似很有兴趣的问了一句,我一惊,赶紧再使劲把脑袋往胸前埋了埋,不敢说话,怕一开口就被他听出我是谁了。 我使劲盯着地面,忽见一双乌紫色的滚边朝靴出现在我的眼前。他此刻就站在离我一尺的前方,足足有五秒钟的时间。我的心脏“扑通扑通”的跳着,整个人像被施了定身法,一动也不敢动。 “好了,都散了吧!”直到他转身走开,我才长舒一口气。 谭子敬大踏步的一个人在前边走,我们这些内园子的人呼呼啦啦的在后边跟着,殷红鸾使劲向前赶着他,无奈何还是追不上,累的气喘吁吁的。 直到前边那个人的身影消失掉,我的一颗心才彻底掉回到肚子里了。 “姐姐,刚才怎么不介绍我呀?”五夫人这个时候突然说了话,有些埋怨殷红鸾为什么没在夫君面前提到她。 “你若想说,自己介绍便是,他——不也是你的夫君吗?”殷红鸾赶得气喘,听五夫人这么说,满是烦躁不耐的回答。 “姐姐说的是,他也是我的夫君!”五夫人这个时候还沉浸在刚才一见之下的幸福感觉里,哪里听得出殷红鸾的不耐,心里大约已满是对未来的憧憬。她伸手挽住旁边八夫人的胳膊,愉快的催促道:“妹妹,快些走!” 两个人突然脚下生风,把我和殷红鸾远远的落在后边了。 殷红鸾的嘴角冷冷的抽搐了一下,脚下的步伐也慢了下来,我赶忙收回自己偷偷窥视她的目光,静静的跟在旁边。 “琴妹妹对刚才的事有什么看法?”她忽然问我。 我以为她说的是五夫人和八夫人的不礼貌,赶忙笑着回答:“姐姐是大度的人,跟两位妹妹计较什么,不过是见了自己的丈夫这么英伟超群,有些忘形罢了!” “我当然不跟她们两个计较,再说,我计较的过来吗?”她苦笑着,“我是问,刚才他在你身边站了那么久,你怎么看?” 我这才醒悟,原来她说的是这个。“真的吗?妹妹愚钝,刚才只顾得害怕,连眼睛都没敢睁开,就听见主人说‘散了’才敢动的。” 我不知道殷红鸾害怕什么,他不过是在我身边站了几秒钟,却被她说成站了很久。 “姐姐国色天香、温柔贤惠,哪里是妹妹这样子的丑人比得上的,姐姐眼中的好夫君妹妹更是不敢奢想的,姐姐不必如此!”我知道我必须说些宽心话给她听,她现在已经处在一种周身戒备的严紧状态了,即便是我这样的根本就构不成她的对手的人,她也依然防范的一丝不苟。 “妹妹多心了,姐姐不是那个意思!”她又笑起来,温和的挽住我的手,亲昵的拍了两下手背,“妹妹冰雪聪明,姐姐以后怕还仰仗你帮助呢!” “姐姐真是笑煞我了,妹妹不过是破落无依的一介女流,受罗大哥和常管事帮忙才进了史府谋口饭吃的,以后还得姐姐多指点才是。” 我俩手挽着手,一路走着一路寒暄,倒像是相处多年情同手足的姐妹了。 第五十九章 识破 披了一件外氅,坐在暖炉旁边,瞧着那红的通亮的炭火,暗自琢磨。昨天到今天,我都呆在玫瑰园子里,哪也没去,想着我之后该怎么在这史府里自处。 脚下倒穿着一双杏绵绣花敞口鞋,这是蔡婆前两日送我的,我想可能是她亲手做的。无聊的伸着两条腿来来回回的晃荡着,我现在这样子绝不是古代女子斯文清雅的姿态,还好夏清不在,若是被她看见,又得一副诧异的表情。 正思忖着,夏清推开门,从外面进来了。一股冷风趁机“嗖嗖”的窜进来,我裹了裹衣裳,问:“你出去了?” 吃完早饭就不见了人影,我也懒得找她,知道她大概是到牡丹园那边去了。 “三位夫人和姥爷都在会客大厅,让夫人你也过去,说是老爷带回来礼物了!”夏清看了我一眼,低下头。 我知道自己躲在园子里也不过是装鸵鸟,以现在的身份,终究是会和他面对面的。其实,我倒不是怕他会对我怎么样,只是这个人从玉颜馆见面那天就让我不舒服,后来又屡次得罪他,现如今忽然落到人家手里,又是现在这副尊容,谁知道会不会被他当笑柄一样耍。所以,能瞒住身份还是要瞒住的好,没准他呆不了几天就走了。 我这张脸有一样好处,就是极其节省功夫,胭脂口红的全都用不上。听夏清说完,我换了鞋和外衣就出门了。 会客大厅就是上次殷小姐找我、蔡婆和常坤议事的那个大厅,在牡丹园南边,离着几十步远。我刚拐进大厅所在院子,就听见五夫人“咯咯”的笑声,带着三分夸张的卖弄。 一进门,几个人都看过来,我朝他们笑笑,没说话 “琴妹妹来了,快来看看夫君带回来的这些东西,选两件自己喜欢的!”殷小姐笑的很开怀,她站谭子敬身边,郎才女貌的,是很般配的一对佳偶。 五夫人横眼看我,然后侧头朝八夫人努嘴,两个人都没理我。我很自然的走到他们几个人身边,先冲谭子敬施礼,然后故意哑着嗓子对殷红鸾说:“多谢夫君和姐姐记挂。” 自己听自己说出夫君这两个字浑身发冷,也不知道旁边那若无其事的坐着的男人是个啥感觉。 一张栗木的椭圆形长桌上放着几样东西:两匹颜色鲜艳的丝绸;一个雕得栩栩如生的仙鹤形状的摆件,内里是空的,看着像是痰桶;两串珠链,一串长一串短,一串黑一串白,都是浑圆的大粒珍珠;一个状如弯月的玉佩,晶莹剔透,特别小巧;还有四个黄金铸成的生肖动物挂件:鼠、牛、蛇、鸡,金灿灿的摆放在一起。 谭子敬站起来,轻轻咳嗽了一声,向着我们几个说:“既然你们四个都在这,就各自选自己喜欢的东西吧,那四件金制的挂件是每人一个,我特意做的。” 听他发了话,五夫人和八夫人迫不及待的跑过去,很快就将桌上的东西划拉到自己怀里。丝绸、珍珠项链,两人毫不客气的一人抓走一件,金蛇和金牛也各自拿走了。 殷小姐拿了自己的金鼠,然后指着那件弯月形的玉佩说:“这件玉佩我瞧着就喜欢!”说完,她将玉佩提起,很自然的挂在自己身上。 这个时候,桌上只剩下了那个仙鹤痰桶和那只金鸡了。 我是属马的,所以,我没去拿那金鸡。我想这件东西大约是谭子敬给花美娇做的,不是给我做的。那个仙鹤痰桶虽然造型精致,可是没啥用处,我又不是病秧子,整个痰桶在屋里做什么。于是,我看了看桌上的东西,没有动。 “看来,琴妹妹不喜欢这些东西,要不然姐姐这个玉佩给你吧?”殷小姐见我不动,便主动走过来问道。 那件玉佩倒是不错的,不过她既然选了,我自然不会跟她争,于是说:“姐姐,妹妹只是在想,那只金鸡我是该拿还是不该拿?” “瞧瞧我这记性,倒给忘了,妹妹不是属鸡的,夫君这次疏忽了,下次一定补上。”殷小姐睨了谭子敬一眼,替他打着圆场。我也怕自己这样直杵的站着给他下不来台,就走过去抱起那只仙鹤,说:“那我就将这只鹤拿走好了,看这东西倒是做的活灵活现的。” 东西分完了,五夫人和八夫人喜滋滋的拿着分到手的东西回去了。殷小姐却拽住我,让我多坐一会儿。我只好陪着她坐着,旁边的谭子敬一边喝茶,一边有一句没一句的听我俩说闲话。 “听说,你生了一场怪病把容貌毁了,可是真的?”谭子敬忽然插话道。 “是真的!”变着声音说话,特别费劲,我又掌握不好气息,因此,说话时就憋的不行。刚才殷红鸾问起,我只说是因为这两日刮风夜里着了凉了,所以才哑了嗓子。 “你——叫什么名字?怎么到我府上的?”谭子敬又问。 我看了一眼殷红鸾,不知道他们在一起时,提没提我的名字,如果提了,这个时候他是不是已经有了怀疑。 “夫君,这位妹妹姓琴,叫木木!”殷红鸾很嘴快的替我回答了。 谭子敬慢慢放下手里的茶杯,盯住我仔细看着,嘴里喃喃着:琴——木——木! 我被他这一声自语惊了,捏在手里的一颗海棠果子掉到了地上,顺着脚下向门口处直溜溜的滚过去,撞在墙边停下。 这时,谭子敬如鬼魅般闪到我身边,一抬手要揭去我脸上的面具。 “啊——”我一声大叫,连声音也来不及掩饰了。 殷红鸾也被谭子敬这极快的身法和突如其来的动作吓了一跳,不解的看着他,磕磕巴巴的张口道:“妹妹的脸过于丑陋,才戴了面具遮掩的,你若是想看可以吩咐她取下来。” “不必了!”那人转过身,腾腾两步出了门。“哈哈哈哈……”一串大笑从门外响起来,我立刻明白——这个人识破我了。 第六十章 隐秘宫殿 此刻,再也坐不住了,连殷红鸾在说什么都听不进去了,只看见她嘴巴一张一合的对着我,一对红唇象鱼嘴吐泡泡一样,而我脑子里则早已乱七八糟的搅成一堆乱麻了。 怎么办? 还要继续呆在史府吗?这个谭子敬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人,在玉颜馆见识了他的嚣张跋扈、不可一世,朝堂上又见他冷静、疏离、完全置身事外的模样,千绝山又见了一次,确是更加扑朔迷离,如今却意外的落在双龙镇他的家中了,见他对几位妻妾虽不能说是爱护有加,倒也周到有礼。他——似乎并不常在这里,可是却接二连三娶了这么多女子,双龙镇这边有四位,鹿县那边还有五位,光看这个情况,也是个荒淫无度的男人。 我在心里把谭子敬从头到脚审视了一遍,然后开始琢磨再见面时该怎么对付他,或者找个什么样的机会离开史府。 “妹妹,妹妹——”耳边忽然听见殷小姐疑惑的叫着我。 “姐姐,不好意思,刚才妹妹忽然想起一件往事,神思恍惚了。”我笑着,迎着殷小姐的目光解释。 “没关系,想来妹妹这样天涯漂泊之人也必有着许多辛酸故事的,如今既然我们做了姐妹,你就不要把自己当外人了!”殷小姐见我不想多说,也便没有追问,目光里多了几分柔和。 “姐姐总是这么善解人意,怪不得他如此钟情于你。”说实话,殷小姐跟我说这些体己话的时候,我还是能觉出她有着几分诚意的,可是见识了两次她的手段后,我也明白对于她这样的女人,诚意是在别人没侵犯自己利益的时候,否则亲姐妹她也不见得会让步、手软。 “妹妹不知道,其实……”她面色忽然有些尴尬,眼神里也多了无奈,看着我欲言又止。我不想听她提及过于隐秘的男女之事,在还没离开史府之前认识到那个人更多的阴暗面对我并没有好处,徒增心理阴影。 又说了一会闲话,殷小姐不经意间举着手帕掩嘴打了一个哈欠,然后歉意的笑道:“还没到午饭时间,却有了午睡的倦意。” “姐姐前些日子太过操劳了,如今,老爷刚到家,难免夜里不安宁,妹妹就不打扰了,姐姐休息一会吧!” 我这么一说,殷红鸾立刻羞的满面通红,我赶紧起身告辞。 出了牡丹园,没看见夏清那丫头,不知道又到哪里躲清闲去了。我一个人回玫瑰园也没意思,就顺着往外园的路准备到大厨房去看看。 最近生意稳定多了,我私下里授意李婆找了许多庄户人家的女子来替我们做初加工,给的价钱比史府的这些人高些。那些本来都是靠着给大户人家洗衣、织布、绣花等零散活贴补家用的女子们一下子接到阿香婆这样的生意,对李婆感激的不得了,每天送到店里的货已经超过我们史府的制作量,而且质量也更好些。 我到店里的时候,李婆局促不安的搓着手,说:“姑娘,这些女子都以为是我行了这样的大善事,每天来送货时她们都带了许多小东西来感谢,我也承担不起,姑娘都带走吧。” 阿香婆扩了一个仓储间,一个角落里放着许多女子做的小物件,剩下是满满的坛菜瓶。看着仓储间里摆的满满的坛菜,我满意的点头,说道:“婆婆若是觉得担不起这些谢意,就跟她们说,阿香婆是阿香姑娘做的,店也是她开的,找她们来做事也是阿香姑娘的主意,若是她们要感谢不如将时间都用在我们的菜上,这样就一举两得了。” “还是姑娘说的话有道理,下次我定照姑娘的话告诉她们。” 如此一来,店里和史府这边的大厨房就有了明确的分工,店里主要是负责坛菜供应,而大厨房这边则更多的是制作各种其他产品。我粗略的算了算,连带坛菜加工、包装、制作、运输等一系列程序下来,我在双龙镇所启用的人力已经足够几百人了,比一个小帮派的人数还要多。 双龙镇上所有的人都以为阿香婆就是一位叫阿香的姑娘创立的,我郑重的告诉过李婆、蔡婆、张婆,不要对人说做阿香婆的人是我。于是,史府上下及整个双龙镇都不知道,那个戴着一张古怪面具进出史府、出入街市的人才是阿香婆真正的创立者。 阿香婆迅速的壮大发展是一件很有成就感的事情,这种成就感超过了我为白羽做的朝堂平叛。因为那时侯我是国师,我有着一呼百应的权力,有着白羽完全的信任,有着米漓和庄生的拼力帮助,有着占据正义的有利方向;可现在不同,在如此的情况下,我创立了阿香婆,并且一手把她经营的如此红火,我当然是更开心的。 琢磨着我的阿香婆,整个人就充满了一种宁和、满足的心态,信步走着,已经身处一个陌生的园子。前方一座怪石浇铸的假山挡住视线,脚下的路从假山两旁分出岔口,分别从左右向前延伸。 假山有四、五米宽,秃立在路上,山上还有一条用大小石块铺的路,一直通往山顶上,我想,这里以前没来过的定是刚才琢磨着阿香婆,竟把路走岔了。 离午饭时间大约还有一个多小时,我并不急,便慢悠悠的上了那条通向假山顶的路,想着在假山顶上看的远,没准就能找到大厨房的位置了。 “是谁?!” 突然,一声暴喝从山体里发出,完全没防备的我被惊吓的脚下踩空,身子向后倒栽了下去,我一闭眼,心说今天真是走了霉运了。 一只手抓住了眼看就骨碌下去的身体,随即我整个人就被揽进一个陌生的怀抱里。我睁眼一瞧,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怎么又是他? 那人见我睁了眼,两簇直挺的浓眉下一对眼珠骨碌一转,提起我的后襟将我往石阶上一放:“你不知道这里不许人进吗?” 我茫然的摇头,随即不耐的说道:“我怎么知道?你又没贴着‘闲人勿近’的标语?”我迷路了,上这个假山来辩辩位置而已,谁知道又碰到这个太岁了。 “现在连声音也不伪装了吗?”他忽然用舌尖诡秘的添了添自己的嘴角,“既然来了,就带你参观参观!” 说完,他的手快速的伸出,抓住了我的手脖子,拉住我向前走。我使劲挣了挣,却被抓的更用力,只好作罢。 半路的石阶旁突然现出一个黑幽幽的洞口,洞口内有明油灯的幽暗光亮。那人拽我钻进了洞口,踩着台阶不断向下去,走了半天才终于停下——等眼睛适应了洞里的光线,我才看清楚这是一个占地面积极大的地下宫殿,宫殿正门上有“逍遥宫”三个字。 “我的宫殿,不错吧?”在这宫殿里,那人忽然就换了模样,嬉笑的样子里有着小小的温和的卖弄。 “带我来这里干嘛?”我忽然有些戒备,这是他的宫殿,那把我带来是什么意思?! “你就是太聪明了,这样不好!”他放开我的手,径自向里走去。 “王爷!”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随从被他拦住,“告诉客人们,不必等我了。” 这个时候,我很想转身顺着台阶走回去,可是等我回头一看,哪里还有台阶,分明就是一处被堵死的门。 “你不在朝廷当差,却跑到这个地方建什么地下宫殿,你到底想干什么?你跟千绝山庄是什么关系?”我不能出去,可也不能在他面前露出胆怯的惧意,于是就先发制人的盘问起来。 “别忘了,你现在可不是什么国师,你是我府里收留的流浪丑丫头,现在又成了我的夫人。似乎不该这样跟你的夫君说话吧?”前边悠悠飘过来的话钻进我耳朵。 他在这里很自在的穿走着,我怕迷路,只好紧跑几步跟在他身后,一直与他保持着三米左右的距离,“你是她们的夫君,可不是我的!”我顶回他。 “那,是谁住进了我府里的玫瑰园了?可不是我强迫你住进去的,听红鸾说你是自愿住进去的,刚才我还当场听你叫了一声‘夫君’,我想这样的福气,恐怕连那小皇帝和庄王都没有吧?” 我不再出声了,这种斗嘴没什么意义。 拐来怪去,见到了一处遍布着白色的殿宇,乳白色的立柱顶端都燃着灯火,灰白色的墙壁上半点装饰都没有,柔白的苏锦纱帘内赫然一座巨大的白玉床。 这座殿宇没有东方的古典、细致、柔美,却带着西方宫殿的简洁、醒目、实用。 “这是摩罗国一位传教士为我设计的,择日不如撞日,既然你今天撞进来,那这‘白莲宫’也算建的物有所值了!” 我撒腿就往回跑,一边跑一边埋怨自己:没事瞎溜达啥呀?结果迷路了吧——迷路了就找人问问呗,上个啥子假山呀,结果…… 第六十一章 是个圈套 顷刻,我象一个做自由落体运动的重物,在空中划了一道优美的弧线就准确的落在那张白玉床上。头“咚”的一声撞到了床头上的象牙雕栏,眼前金花乱缀。 还没等我从松软的被褥中间翻身爬起来,谭子敬纵身一跃,整个人就压在我身上了。我顿时觉得胸口沉闷,气不够出,手脚都被他缚住,已经丝毫动弹不得。 “卑鄙、阴险、无耻、下流……”只有嘴巴还能动,我骂出一连串的词语后张着嘴喘气。 “要说卑鄙,我不及你,你从小被双亲收养,可是一朝得志便将父母抛弃一旁,至死不见他们,可谓够卑鄙;要说阴险,我不及你,你为了打败李巍,设调虎离山计,使得一字并肩王一世英名却落得自刎而亡,可谓够阴险;若说无耻下流,我更不及你,你先向庄王献媚,又继而投向米漓的怀抱,随后转脸就向小皇帝邀宠……你这样的女人才让本王见识了什么是无耻下流!”他的双眼离我的脸很近很近,双话时的热气呼呼的喷在我的鼻尖,那双眼的眼底有着愤恨的殷红,声音阴沉诡异。 猛然,他伸出两只手,掐住了我的脖子,两只大手如一把钢钳,我的气管被阻塞,胸腔窒闷的快要爆炸;食管中则似乎是被硬塞进一件恶心的物品,止不住的想要呕吐;我忽然明白,这个人似乎是恨我,而且恨的很深。 大脑极度缺氧,我已经处在昏厥的边缘,不甘心自己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被他结果掉,他凭什么审判我啊——他是个什么东西,我又没得罪他,我可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超级美少女—— 趁着还有最后一点气力,我使劲吃奶的力气猛的蜷起自己的腿,用膝盖撞向他的夺命之处。他松开我的脖子,一把按住我的腿。 “果然是卑鄙。”说着,他用另一只手抽下自己的腰带,将我的双手交叠在身后,用腰带捆住,然后将我提起来靠在了床栏上。 我双脚拼命的踢打着,可那点力气打在他身上大概和挠痒痒差不多了。 “怎么,我刚才说的那些你怎么不反驳啊?你也认为自己是卑鄙、阴险、无耻、下流的小人了,你看——既然我们俩都这么卑鄙、阴险、无耻、下流,是不是很般配啊?”他笑起来,不是那样张狂着的大笑,而是无声的明艳的一朵绽开在脸上。 “胡说(八道)!”我想要说的四个字成语还没说完,后两个字就被堵回了嘴里。他的速度很快,我根本来不及反应,一个滑腻的舌尖瞬间就滑进了我的嘴里。 震惊!在还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的情况下就被这个可恶的男人强吻了——这是什么状况啊—— (木木:拜托,大大你写的是穿越小说,不是都市黑道啊,要不要遭遇这样的—*,¥&8226;¥*来折磨我啊—— 作者:你就在那里先好好呆着吧,反正你的命都得听我的。 木木:我——不要啊,有没有维持正义的侠女啊,快将这个作者拖出去斩了。) 我愤怒了,这个乌龟王八蛋,趁我不注意居然偷袭。就在我想要闭住牙关,狠狠的咬他一口的时候,那人察觉到我的意图,抬手扣住了我的下颌。 要是目光可以杀人,估计他早就被我凌迟了。可是,现在我能动用只有舌头,我的舌头和他的使劲对打,最后连舌根都累的酸麻不已。 “终于没力气了吧?”他的舌终于抽走了,停在我唇上,一圈圈的在我唇上画着圆。 我真的没一点力气了,想着今天既然已经逃不脱了,还是省省力气吧,于是闭上眼。 突然,下唇尖锐的疼了一下,唇已被他的牙尖挑破,血液顺着咬破的位置冒出来,瞬间,那破口的位置被他吮住。 “你的血没什么不同,也是咸的,不过有一丝甜。”他趴在我耳边,说道:“没想到你性子这么烈,怪不得那几个男人撒了天罗地网的到处找你呢?!” “你怎么知道?”我立刻睁眼,看着他。 “怎么知道?!天下有我逍遥王不知道的事情吗?只是我没想到,连四方寨那边的楚枫你也招惹了。不过,你放心,我既然引你入了我的府上,这辈子你就再别想出去了!” 我看着他的脸,忽然脑子里冒出无数个问号来?!他说“引我入府”是什么,我怎么听着是引君入瓮的意思—— “等等,你说当初罗庆喜在路上……”已经顾不上他即将解开我的衣服的羞愤,疑惑的问道。 “还等等,我早就等不及了。”他已经不管我说什么了,早已衣衫褪尽,我的衣衫也凌乱的扔的东一件西一件的,最后一件遮身的肚兜也被甩在头顶。 柔白色的莲花宫里,温软的白玉床上,我承受着一场突然到来的风暴。脑子里没有欢娱的乐趣,浑身上下的每一个细胞都沉浸在这段时间经历的所有改变中,脑子里带着近乎敌意的审视。我敏感的意识到一个问题,那就是我早已掉进了身边这个男人所设计的圈套里。 洁白的柔丝蚕花褥,一小片鲜红的花朵开的艳若桃李。 终于风平浪静了,在这个白色的世界里,那朵红花极其刺眼的映入我们的眼帘,它让我不知道是想哭还是想笑。 “你——不是……怎么回事?”谭子敬裹好一件单衫,赫然瞪着眼前的红花,呆住。 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充分的反驳了他刚才那些恶毒的话语,可是我没有那个兴致去驳击他了。 “能不能先把我的双手解开?”我扭动了一下腰肢,觉得浑身发麻。 双手解放了,但我暂时不能动,觉得身下涨痛的厉害,随即让自己放松的摊在床上,看着坐在我眼前的男人,心里暗想:如果枕头下有一把刀,我会不会趁刚才他不注意的时候杀了他?! “抱歉,我不知道——”他忽然开口对我说,“你刚才没说!” 如若在平时,我定是会破口大骂他一顿——你他奶奶的这是犯罪,抱歉就完了?!可现在,我必须把我想知道的弄清楚。 “王爷不必道歉,只要告诉我——真相就行!”拉过手边的绒花被,免得这样对面说话太尴尬。 他见我如此,便点头道:“你想知道什么?” “我们今天的碰面是你从什么时候开始计划的?”我问。 “我们第一次认识开始,那时你在玉颜馆!” “千绝山那展老太婆抓了我,是你谋划的吗?”我又问。 注意到他脸色稍微一变,随即回答:“不是!” “罗庆喜大哥在路上载我回双龙镇,是你谋划的吗?” “是,为了等你,他奉我的命令,必须连续一个月在那条千绝山出山的必经之路上每天来来回回的走,直到碰到你为止!” 我点头,“那么,常坤也是知道的吧?” “是的,只要罗庆喜领你到府上,常坤就会收留你,这是我的主意。”他看着我,面色柔和,目光深沉,“在千绝山我救不出你,也不愿意救你,当时我想只要你活着,我再想办法——你既然留着命出了山,留在我身边就是最好的归宿!” “殷红鸾知道你是谁吗?安排我进玫瑰园是你授意的吗?花美娇的事你早就知道吧?” “这个府里没有人知道我是谁,除了你。殷红鸾是我两年前娶的夫人,当时她是鹿县的第一美人,我一时心盛就娶回家了。花美娇的事情我确实知道,她和王启科的事不是一日两日了。不过,你进玫瑰园是殷红鸾自己做主的,倒合了我的心意。本来我还想,若你只是府里的丫头,恐怕我回来要找你也不太方便;没想到,我一回来,你就成了我的夫人,殷红鸾果然很贤惠。” “哼,我看恐怕是你嫁人之手吧?你早就清楚殷红鸾的为人,才写了那样的家信。” “家信?什么家信?”他也疑惑了,“不要问东问西了,既然你阴差阳错进了玫瑰园,就好好的留在那里,你的脸我想办法给你医治!” 我顿时明白,殷小姐搞的那次公开推选是她自己的主意,意在除妖的她,引了我这个魔来。 “多谢,不必了!”我冷冷的回道,难道这男人以为我们有了夫妻之实便会成为一世夫妻,真是笑话,只怕以后——不是他死就是我死! 第六十二章 全家宴客 太阳已经落山的时候,我才回到玫瑰园里,不是我自己回去的,而是被谭子敬送回去的。 “你别进来,这段路我自己走!”在园子门口,我对他说,他看了我一眼,转身走了。 “哎呀,天哪——夫人你可回来了,我到处找你找不着,都快急死了。”夏清看见我进了院子,从屋子里跑了出来,一脸焦急的说道。 “我没事,不过是在外面多耽搁了会子。”在地下宫殿呆了一天,出来看见阳光,感觉自己象是从地底里钻出来的鬼魂,再看见夏清就像过了几个世纪了。 “中午吃饭时,蔡婆婆问起,我都不知道夫人去哪里了。蔡婆今天中午特意做了那道你最爱吃的脆皮蚝子鸡呢!”我好吃夏清是知道的,没吃到那道菜她比我还遗憾。 蔡婆的脆皮蚝子鸡做起来是很麻烦的,光配料就得准备好几天。子鸡其实也不是鸡,而是一种野生的山禽,这里的人都叫它子鸡,形状比鸡小一圈,比鸽子大,会飞,但飞不高。身上的毛特别漂亮,如果长的大些,就特象锦鸡。 这种动物生在高山顶,并且聚集在寒气和湿气极重的地方,很难捕捉,所以市场上很少有卖的,价钱也极其昂贵。 蔡婆一共做过两次了,每次都是给我和夏清开小灶,可是我俩还是吃的意犹未尽。 “那不是便宜你了,我不在,就没人跟你抢了!”我笑了笑。 夏清没想到我反应这么不正常,极其小声的嘀咕了一句:“到底哪里不正常了?” 我闭门三天,哪里也没去。经常是我愣怔着发呆,再看见夏清也木呆呆的盯着某处走神,我托病不出,连饭菜都是蔡婆让夏清送进来。 第四天早上我起的早,梳洗完毕准备去找殷红鸾。还未出门,就看见谭子敬进了院子。见我要出去,说:“正巧,我来告诉你,中午我们一起吃饭,请一位老朋友,你也认识的。” “府里还有谁和你一起吗?”我问道。 “就你自己,我带她们做什么?”谭子敬诧异的说。 “若是家宴请客,带我就要带其他人,否则我也不去!”我硬邦邦的,一点好颜色也没有。 “恩——”他低头沉吟了一下,“好,就听你的,全带上。” 等他走出园子,夏清从我身后走过来,低声说:“老爷很听夫人的话,似乎他平时不是这样的,连大夫人在老爷面前都不敢多说话。” 我以为谭子敬请朋友吃饭会在“食八方”酒楼,没想到确是在金玉阁对面街上的一个不算很大的酒家,老板是一位女子。这是一家老店,布置的古色古香的,到处都留存着悠久的岁月痕迹。 我知道谭子敬要请的人必是方塘建,这个镇上我认识的唯一的男人就是他。 我没打算抢谁的风头,因此穿着极其朴素、淡雅,头上只别了一个坠着红宝石的金簪。买这件头簪时,店主介绍说这是镇上著名的金匠做给自己的心上人的,谁知那姑娘天生带有隐疾,不到出嫁便过世了。金匠伤心不已,便打造了这件坠着红宝石的珠钗纪念她,并为这个钗子取名“红颜之珠”,因为那女孩名叫红珠。 我听了这个故事,就买下了这件发簪,今日还是第一次戴。 殷红鸾自然穿的大方得体,珠黄色的织锦窄袖排扣袄,外面罩着白色兔毛小敞,杏绿色的罗裙,让人看着清新悦目;五夫人一件红绫袄,头上左右各插了几件发簪,丁零当啷的让人想到花枝乱颤这个词;八夫人倒不象她那么张扬,绛青色的一身也很朴素。 方塘建笑呵呵的走进来,谭子敬立刻站起来迎过去了。 “子敬,听说你回来了,没想到这么快我就有口福了!”方塘建坐下,朝我们几位女眷看了看,我们都分别站起来给他见礼。 谭子敬边吩咐伙计上菜,边说:“兄弟想念哥哥,自然就回来了,今日可不要客气!给你介绍我这几位夫人,其中有一位你认识的。” 谭子敬介绍到我的时候,我看见方塘建的眼眸闪过一丝狡黠的笑。“子敬可比愚兄好福气,有四美同行人生无憾哪!” “兄长不比贤弟,钟情一人天荒地老,兄弟敬你!”潭子敬举起酒杯,我们都陪着端了端茶杯,两个人便开始开怀畅饮。 我看的出来,这两个人是相识许久了的,言语交谈均是默契,而谭子敬这个人在方塘建面前流露出了少有的人情味。 饭菜都上齐了,我们几个人并不敢吃饭,直到喝酒的两个男人已经足了量,叫上米饭的时候,饭菜早已凉透,见到谭子敬动了筷子,我们才开始吃饭。 “兄长,你藏的那件可解世间万毒的珍品卖给兄弟如何?”谭子敬忽然问。 方塘建听他问,收回自己伸出去的筷子,“金玉阁的东西,兄弟要什么都行,只是那件东西不行,我已经答应了别人要替她疗毒,若是送了你便失信于人了。” “就知道你会这么说。”谭子敬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方塘建,问:“你怎么看?” “或许能治。” 他们说的是我的脸——听方塘建说能治,我不禁也心生期待,只不知道那是个什么样的宝贝。 吃完饭,谭子敬带殷红鸾她们回去,方塘建却叫住我。“子敬,让木木跟我回趟金玉阁吧。” 谭子敬扭头,仔细看着我,没说话。 “你放心吧,我会亲自送她回去,对愚兄你还戒备吗?”方塘建见谭子敬迟疑,赶紧笑着补充。 “好!” 谭子敬走了,我突然涌出了趁机溜走的想法,我到李婆那里取些钱然后脚底抹油——是不是以后就没那么多牵扯了。 “琴姑娘不是想陷方某于不义吧?”身边的人忽然开口,此话打中了我隐秘的心思,我面有凝重,很不客气的说:“人生如棋,你可以做他人的棋子,焉知这一次会不会反倒被困在我的棋局?” “若说姑娘有这样的智慧,方某相信;若说姑娘有这样的手段,方某也相信;但——若说姑娘有这样的卑劣,方某却不信!”方塘建很快横穿过街,回头朝我轻笑:“我在店内等你!” 第六十三章 大变神仙 我依然在犹疑着,要不要趁这个机会逃走,可两条腿还是带着两只脚、一个脑袋跟在方塘建身后进了金玉阁。 刚刚踏进店门,那两扇木门就在我身后关上了,我费解的回头看,并没有人。 方塘建在一道屏风的后面笑吟吟的坐着,屏风上绣着点点红梅,遒劲的墨褐色枝桠条条清奇洗练,绣工很出色。 “坐吧!”他指着对面的座椅,随意的推过一杯茶,“我刚沏的乌龙茶。” 看着对面的人,我有些恍惚,不知道这个人到底是什么来头,和逍遥王关系那么好,又似乎不关心时世,开了个珠宝古玩店,却连生意都不招揽。 “说吧,找我到底有什么事?”我劈头就问。 “不急,你想吃点什么,我去给你拿些来。”他不急不缓的啜了口茶。 因为饭菜都有些凉,所以午饭我吃的少,也就是个半饱,听他说这里有吃的,我也就不客气了:“要是有点心就拿过来吧,水果也成,我刚才根本就没吃饱。” 几样小点心、两串紫玉葡萄,盛放在白玉托盘里被端上来,我先拣了两块填进嘴里,酥软香甜,入口绵软,口感特别好。 “好,那你边吃着,听我慢慢说。”他端了端身子,正色道:“琴木木,你不是这个朝代的人,你是未来世界的死灵,因缘所系掉落在这里,对吧?” 我正要咽下去的一口点心差点噎在嗓子里,赶紧端起茶杯灌了一口茶,“咳咳咳,你——你怎么知道?” “这个你先别问,你只回答是或不是!” 我点头。 我来自未来这件事只对三个人说了,他们根本不可能告诉别人,况且是隔着千山万水,即便是逍遥王肯定也不会了解这么隐秘的事,先听他说下去。 “你现在做了逍遥王的夫人,我知道你是不情愿的,因为你对他没有好感,甚至怀有成见。”他看着我,肯定的说。 “所以,你才找这个机会帮助我逃走?” “错!我是要告诉你实情,并劝你留在他身边!” 看着我已经瞪圆了眼睛,怒视着他,方塘建微微笑了笑,继续说道:“他是个苦人,自小父母双亡,襁褓之中被寺庙的和尚收留,五岁时那寺庙被一场大火毁了,他就流落街头、乞讨为生。十一岁时,他被一个妇人看中收为义子,开始习武,然而他也从此堕入深渊。现在,只有你可以唤回他,只有你——可以办到!” “这些事情,你是怎么知道的?你是他什么人?”我没想到逍遥王的童年这么凄惨,于是更加怀疑方塘建的身份。 “我从小就和他一起讨饭,一起讨了六年。我长他两岁,他后来有了权势,就在这里帮我开了这家店。”他将自己的右手翻过来,手掌赫然上有一道极深的疤,扭曲着横在掌心,“他八岁时跑到别人店里抢钱,被人拼命追打,我为了保护他,拿着一把砍刀和几个大人拼命,被他们打翻在地。其中一个人为了给我长教训,在我的手掌上用刀划下了这道疤。” 看着那丑陋的刀疤,想着当时两个走投无路的孩子被人追打,我心里犯起怜悯之情,暗叹:这个方塘建又勇敢又有责任心,怪不得谭子敬惟独对他才象个正常人一样,原来是年少时的患难之交啊! “我一路追随他,指望着能改变他,可是如今看来是希望渺茫了——所以,我只有把这个任务交给你,你可以改变他!” “你到底想说什么呀?我为什么要改变他,他又没谋逆朝纲!”实在不明白方塘建云里雾里的说这些到底是什么意思。 “看来,只有现真身了!”他说着话,突然就从我身边飘起来,在半空中慢慢的转了个身,已经变成了一个须发洁白的老者。 我瞪着他,这是发生在我眼前的大变活人,但绝不是戏法。 “小姑娘,我是菩提子,静元大仙座下的四大门生之首。” 菩提子,大话西游,至尊宝,月光宝盒……到底真的假的,“你是——神仙?”我傻了,只好装作聪明的问了一句。 “看来,你还没相信这个世界有灵怪仙魔,我只问你,你是怎么来到这里的?”菩提子长胡子一吹,问我。 “穿越的啊,我们那里现在都很流行穿越的,东西南北古今中外我们都随便穿的!” “不对,你本已经死了,你是个死灵,只有生灵才可以穿越,你不能!” “那,我——”我老以为自己是穿越一族,搞了半天原来还不是,死灵生灵的分那么清楚干吗? “你是被我师弟真行子带到这里的,就是你最初看见的那个老小孩。”菩提子说的是真的,我穿越过来时确实看见了那个小孩,还射了我一箭,搞的我一直以为他是丘比特呢。 “菩提子老神仙,你有几个师弟啊,他们都叫什么名字?” “吾师座下四名大弟子,我的三名师弟分别是真行子、和善子、美智子。” “哦,这样啊,我猜那美智子一定是女神,长的很漂亮。”我开始东拉西扯。 听我说这个,菩提子托起长须,笑起来:“当然,我小师妹的美貌和智慧天宫无人能及。咦,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得意的笑,原来方塘建变回神仙,脑袋也变笨了。美智子嘛,肯定是女的,一般老师收徒弟,不都应该收个女弟子,然后师兄之间都爱慕她,彼此心生嫉恨,反目成仇之类的,反正电视都是这么演—— 况且,外国神仙里有个雅典娜,中国出来个美智子也是正常,虽然听着有点像日本名字,可也算是咱们东方终于有了集美貌、智慧于一身的女神了呀,可以媲美雅典娜了。 要我分析,东方的女神都太过母性了,你看一个女蜗,造人补天——人类之母;一个观音,整个就是救苦救难于世间,哪有人家西方神话里的女神那么神气,让人一提就特来劲!好在,我今天终于听到了一个美智子。 我给菩提子讲雅典娜,把老头给讲入迷了,不断的点头:不错不错,确实很像小师妹。直到我俩对坐着海侃了半天,他才忽然意识到自己的正题被我拐跑了。 “打住打住,被你这丫头差点给拐到沟里了。”菩提子又书归正传。 我只得重新摆起郑重的神情,听他讲,有了刚才的轻松铺垫,他说啥我也不感叹了。 “我被师傅所差下界凡间,目的是为了阻止千年魔神转世脱胎。我被师傅收走了所有厉害的法术,除了会漂移会变身,我现在什么也不会。”菩提子苦恼的托着脑袋,愁眉苦脸。“从他五岁开始,我就以七岁孩童的身份跟在他身边,不断的教化他,温暖他,使他相信世间的真情。然而,命运造化始终无常,他被那妇人认作义子时我曾百般阻挠,他却一意孤行,结果落了个现在这种结果。” “那妇人可是千绝山庄的展老太婆吗?” “就是她。谭子敬在那里受尽折磨,不但每日三餐不饱,还经常被关在黑屋子里几日几夜。等到身体长成,就被那妇人带进房里供她享乐,他能熬过来走到今天,虽然得益于其超常的心志,但却早已经魔根深种了,我眼看着他一步步走到今天却无能为力啊——我愧对师傅的信任啊,千年魔神怕是真的要诞生了,千年内天宫将无宁日!”菩提子说完,顿足捶胸。 我听着这些话,觉得简直像小时侯听童话故事,搞不清楚到底是不是真的。“老神仙,菩提子——你别哭了!”我瞧着这老头鼻涕一把泪一把的,神仙还这样,让人大跌眼镜—— “这么说,你答应留在他身边了。” “可是,我有那么大作用吗?他以后要成魔神,我能阻止吗?”我翻着眼皮,很怀疑那老头的建议。 “能,一定能,肯定能,绝对能。”老头眨巴着眼看我,“你知道他为什么当魔神,就是因为他爱上那个女人了,那个女人却不爱他。” “那个女人是——我?”我指着自己的脑门求证。 “不,不是你,你只是一个诱因。他现在还不懂爱是什么,如果他真的成魔了,千年间他每一百年就会爱上一个女子,都是她的转世,不过天上人间祸乱不止呀!” “可是,这样的话我岂不是牺牲很大?”为了阻止魔神诞生,我就得留在他身边看着他,我简直就是超级保姆了。 “你这条命都是我师弟捡回来的,算算你还是赚了的。既然你答应了,我就放心了。” 原来神仙救了我的命,我就得替他们当保姆、当内线、当信差、当…… 好你个真行子,你真行,谁让你多管闲事救姑奶奶的命了,害我留在一个预备魔神身边,等着看他不知道哪天化人成魔。 没天理呀! 第六十四章 还是禁地 从金玉阁回来,我神情一直恍惚,老搞不清楚那方塘建是不是菩提子,又或者菩提子是不是存在。看来穿越这件事情在我身上满复杂的,根本就不是一穿过来就完事了,而是还搭带着人家天宫的使命,还牵扯着神仙的救命之情。 等我回到玫瑰园,见屋子里摆着许多盆栽的玫瑰,花香扑鼻,夏清正一个人忙活着要把那些盆栽放在合适的位置上。 “夏清,这是大夫人送过来的?”以为殷红鸾把她买的那些花送了些给我,还道她也是个有心人,却听夏清说:“不是,这些玫瑰是老爷专门从夫人买的那些盆栽里挑出来,让给咱们园子送过来的。” “哦。”我应了声。 隐隐约约觉得谭子敬已经向我流露出了偏袒,这样的事情殷红鸾是不会不注意的,所以,我必须得时刻提防她了,也许,当她明白谭子敬的身份或者清楚谭子敬这个人的时候,我和她就彻底成了仇敌。 “夏清,以后没有我的吩咐不许私自到牡丹园那边去了,明白吗?”我看着夏清,必须把话说清楚,尽管我和夏清已经有着很深的情谊,但是那边毕竟是她的旧主子,如果在我和殷红鸾之间,我不知道夏清会选择哪一个。所以,我只能减少几率。 “恩,我知道了!”夏清头也不回,将一盆花摆到临窗的朝阳位置。 “对了,怎么这两天看不见八月进出了?”因为现在夏清负责给八月进食,八月总是围着夏清打转,可这两天我很少见它。 “老爷前天看见八月,非要带着它,说是要训练它的野性!” 我有些纳闷,谭子敬训练八月,这事有些奇怪。坐着坐着,觉得心里老不踏实,只好又出了园子。 因为惦记八月,我先到牡丹园去找谭子敬。 殷红鸾正坐在院子里,托着一本敞开的书,眼睛则盯着树梢上挂着的几只鸟出神。 “姐姐。”我径直走过去,跟她打招呼。 她回过神,诧异的看了我一眼,随即笑着说:“妹妹你瞧,我养的这只夜莺若是放到枝头上去,能比得过麻雀吗?” “姐姐这么爱鸟,怎么舍得放飞呢?!”我听她话里有话,只得打着哈哈遮掩,“麻雀俗称家雀,叫声吵闹,飞不高远,又房檐屋后的偷吃谷米惹人厌烦,哪里能比的过夜莺呢?” “是啊,我也是这么想的,可是现在我怎么觉得这只夜莺就不如人家那家雀惹人喜欢呢?” “姐姐要是真不喜欢就送了我,我可是看姐姐这只鸟欢喜的很,怕是姐姐看时间长了生厌了,在我那里放两天没准你就又喜欢了。” 殷红鸾盯着那只鸟的目光转到我身上,一阵森冷的眼波在她笑容泛滥的眼底扩散。“妹妹是来找老爷的吧?” “是啊,我听夏清说八月被老爷带走了,我怕它伤了人。” “老爷手里的畜生,还能伤了人?”殷小姐慢慢将手里的书本合上,站起来,“老爷在榭园呢,你要不害怕就过去看看吧。” “榭园——我没去过!”我寻思,这府里我走动少,看来不知道的园子还是挺多的。 “我也没去过,不过那个地方我可不想去,你自己去找吧。”说着,她扭身向内堂走了。 榭园,我嘀咕着,似乎有一点模糊的印象—— 好像就是上次我在府里走迷了路被王启科当场抓住时看见的那个用一把大锁紧紧锁住的园子。当时模模糊糊的有两个字,我害仔细辨认了半天。 那处榭园在内园最南方,只要从这里一直向南走,应该很好找。想着,我抬脚就走。 穿出内宅大门,林荫道两旁的树上宽大的叶子早已经凋落干净了,剩下光秃秃的条条树枝凌乱的指着天空,各自书写着生命生长的心情。 一路不停留,快步走着,内园的路不多,顺着一条向南,竟然很快就找到了榭园的位置。待看,园子的那道被锁着的门被打开了,大约谭子敬就在里边。 这是一处荒芜许久的园子了,荒草凄凄衰败不堪,杂乱的树枝横七竖八从枝干上冒出来,一圈圈的向上长,本来早就该成才的树木都被这些旁生的枝杈吸取了营养,底部粗壮的枝干也扭曲了,越往上越纤细。 因为杳无人迹,杂草里有鸟儿做了窝,听见人的脚步声就扑棱棱的飞起来。 顺着路向前直走,青石板已然斑驳破碎,渺然间似乎又听见那日的笑声,我甩甩头,大概是自己幻听了。 再往前忽然见一溜低矮的石砌窝舍,窝舍内铺着杂草,一道长长的食槽内还填着清水,显然是有人在这里饲养着什么动物。 我正要转过去向前,八月突然从那窝舍后边窜出来,围住我,圆脑袋上一对竖直的狼耳朵使劲甩着。 “带我去找那人!”我知道,人肯定在这园子里。 八月听我吩咐,颠巴颠巴的顺着一条路小跑过去,我跟在后边。 走了一阵子,突然听见前方一阵狗吠声,仔细向前方看,一片寸草不生的空地上一群狼狗正互相嬉闹,打滚撒泼,互相攻斗着。走的近些,看数目大约有近十条,虽然我已将脚步放的极轻,那些耳朵尖尖的家伙还是听见有生人接近了。 瞬间,一群狗都朝着我的方向奔过来,一只带头狂吠,另外的几只也叫起来,一时间狗叫声不绝于耳。 我没想到这些家伙这么野,这个时候又不能回头跑,否则可能会被它们撕了。 好在八月在我身边,此刻,它完全是一副守护神的姿态,肚皮伏地,双眼放光,当头挡在我前头,头朝着天空“嗷”了一嗓子。那群狼狗立刻收了脚步,有的盯着我,有的看着八月,片刻后已经集体撤回去了。只有一只还在和八月对峙着,凶狠的目光丝毫不亚于八月的威风。 “你怎么来了?”我身后传来说话的声音,“这个园子不让人进。” 我扭回头,“你这府里倒奇怪,这里也是禁地,那里也是禁区。你把八月带过来干嘛?” 虽然听了菩提子的故事,我对谭子敬少了些敌意和仇视,可是要想我温和有礼的对待他,怕是也根本不可能。 “这几只狼狗野性不够,我让八月来示范示范,你这只狼驯养的不错。”他又冲着那只和八月对峙的狼狗呼喝:“铁头,滚开,谁的主意都打,不要命了!”那只被唤作铁头的狗伸了伸舌头,退回到空地上。 “狼狗是看家护院的,你怎么关在园子里养?”我不解的问道。 “当然有用处了,你来看——”他指着正前方位置的一处隐在树丛中的屋宇说:“养它们就是为了对付那里边的人!” “那房里有人?”我更纳闷了,这个废旧的破园子难道还有人住不成? “哼!”谭子敬冷哼了一声,向着那处位置快步走过去。 第六十五章 疯癫的男人 一阵风吹过两旁的衰草,几片干枯的草叶被扬起,飘忽着落在我的脚下。阵阵的寒意从心底往上钻,像一把极细极细的冰钻,游走完五脏六腑后从喉管内钻进大脑,转瞬间从头皮蒸发掉。 很机械的迈动着自己的腿,不知道那屋子里关着的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嘻嘻咦咦……”悠长的,尖细的,类似戏子的练声,来自那处屋宇内,和我那日听见的笑声一样,都是让人毛骨悚然的声音。 十几级台阶,两旁有木雕的扶手,彩绘的廊柱上色彩早已脱落,隐约看得见内里木头的黑褐色。我左右看着,觉得这处园子之前定是很豪华热闹的,建筑的比我们所在的园子要漂亮的多。 门开着,铜锁掉落在地上,我迟疑着迈进去。迎面就是一间宽敞的厅,厅里摆着桌椅,早已灰尘积满。陈旧的壁画还在墙上,一幅妖娆的美人图,摇着纨扇的女子站在花墙边,微微的笑。 右边一道穹门,尖细的声音不断从穹门里传出来。镂空的花墙连带着一排平整的房间,所有的房门都被锁着。 “这里住着的都是些荒淫无耻的女子。”那人无声无息的出现在我身后,指着这一排房间说。 听他这么说,我更不安了,向离我最近的那间走了过去。一扇菱形的窗,糊在上面的纱已破的遮不住风雨,这几间朝东的房间光线并不好,我仔细向里面瞧,是女子居住的摆设。 “木木,是你吗?”突然听见里边有人叫我,我吃了一惊,难道这里面的人还认识我? 刚才那一眼并没看见有人在,等我向里再仔细探身瞧的时候,一个人突然出现在眼前了:蓬松的发髻下一张小脸白惨惨的,竟是四夫人花美娇。那双时刻藏着弄人眼神的活泼双眼已然浑浊,一张椭圆形的小脸此刻已尖削下来,张开五指举起来的手在我眼前不断摇晃着:“是你吗?木木——我看见你了!” 我顿觉自己的头像被锤子撞击了一下,“嗡嗡”的响。 赶紧点头,早已不管身后那双眼是如何看待我的表演了。“四夫人,我是木木,你——”我想说,你还好吗?却没问出来,怎么能好呢,被永远的囚禁在这个小屋子里,不得见人不得见光—— “木木,你快通知他,通知他来救我!” 那只手突然从窗内伸出来,抓住了我的衣服。“你去告诉他,这里一到晚上就有魔鬼出现,又哭又笑的长毛魔鬼,太可怕了,太可怕了,我不要呆在这里,我要出去!” 仿佛终于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四夫人苍白的小手死死的攥住我的衣襟,嘴里说着颠三倒四的话。我听出来了,她是要我去找王启科,她以为那男人可以救他,在这样的环境下,那个人大概已经成了她的求生意念,顽强的支持着这个女人最后的清醒。 “好!好!”我点头,不得不用手使劲掰开她的指头,“你好好的等着,我去告诉他!”我只能这么说,怎么忍心跟她说那个男人早就离开史府了,如今她的命运被牢牢控制在那人手里,除非等待他大发慈悲,否则她已经毫无希望了。 她得了我的话,先是木然的发了一下呆,然后就笑了,宁静的安然的笑着。突然,她用手使劲扒拉开挡在额前的碎发,擦了擦自己的脸颊,问:“木木,你看,我现在变丑了吗?”她慌不迭的跑到小梳妆镜前,弯曲着几根手指对着镜子梳着头发。 “我不能现在见他,现在我这么丑——不能见他!”慌乱间,她拆开头上的发钗,一头黑亮的发铺泻在肩上。 我已不忍再看她,强自压抑住心中的哀戚、愤恨,又向旁边的一间走过去。 布局一样的房间里,一个女子端坐在床上,双眼直盯盯的看着窗户,我的视线落在她身上:呆痴的表情,无神的眼睛,无不表明这个女子已经疯了。可是,这个疯女人的身上却无一丝残破,发丝光洁整齐,脸庞干干净净。那时应该是个多么干净、利落、清爽的人儿啊…… 连续四间屋子,关着四个人,那个唱着戏腔的女人在最后一间屋子里。 我的心沉重的如同灌满沙土的气球,提都提不起来了。 “你把她们都毁了!”我头也不回,如同躲避瘟疫一般逃过他的身边。 “她们本来就该死!”他狂躁的脚步重重的踏在地面上,紧跟在我身后。“那三个女人是我从别人手里买过来的,都是私通男人的无耻女子,我花重金买她们过来,就是要看看没有男人她们会变成什么样子?你想看吗?” 说完,他突然从身后一把拉住我的胳膊,我停住脚步,定住身。 “你好像怕了?天下也有你怕的事情吗?你怕什么?怕我把你关在这里?”他一个箭步越到我前面,眯起眼,“那——你最好听我的话,别惹我!” “你把花美娇放了吧。”我看着他,尽量把自己的声音放平稳,却还是带出微微的颤。 “我身边的女人比外面买来的不是更有看头,你想我会放吗?” “那三个已经疯了,你想她也疯吗?” “疯了才好!”他狠狠地瞪着我,“你不是想知道我养狼狗做什么吗?我告诉你,我专门训练这些东西,就是要在春天它们集体发情的时候,放在这些女人的屋子里,看看这些畜生在我的调教下会不会处理这几个女人?你明白吗?” 我呆了。“变态!”继而愤怒的大骂道。 已经不知道用什么词语来形容自己的感觉,我只忽然觉得菩提子是对的,这个男人早晚会成魔的。 “你说什么?”瞬间,那人的双眼内涌起一片血丝,“你说我变态?难道这些可恶的女人不变态吗?她们淫乱、无耻,她们以为要男人做什么都可以吗?她们以为自己可以为所欲为吗?她们——她们必须下地狱!” 看着眼前的人暴跳如雷的疯狂叫嚣着,愤怒和仇恨燃烧着他。原来,他不光恨我,也恨这些女人,也许,他还恨这世上所有的女人,因为那个女人毁了他。 “花美娇还没疯,但是你——已经疯了!” 我快步绕过他的身边,身后一路狂奔起来—— 那种压抑不住的沉闷,那种难以解脱的哀痛,那种挣扎不了的束缚此刻都深深的缠在我的身体上,我的心上,我的灵魂上。 我感觉自己像一个快要爆炸的手榴弹,“吱吱”的冒着白烟,在下一秒钟就马上要粉身碎骨了。 恶魔! 殷红鸾不知道,其他的夫人都不会知道,他们所嫁的人是一个怎样危险怎样疯癫的人。 第六十六章 辞职不成功 看着院子里光秃秃的树干,光秃秃的树枝,光秃秃的地面,我对夏清说:“咋树上的叶子没几天就都掉光了呢?” 夏清看也不看我,给屋子里的几盆花浇着水,说:“夫人不看都啥时节了,眼瞅着还有一个月就是大年了,哪还有树叶啊?” 这里没有日历,没有钟表,如果不是夏清这么一提醒,我还根本就不知道时间竟然过的这么快。 “夏清,你去翻翻看,咱们柜子里有没有黄色的丝绸?”我忽然想了一个别致的主意,兴奋的站起来。 “黄色的,倒好像有一匹陈年的,都压了好久了,颜色也不鲜艳,淡淡的水黄色,夫人要它做什么?”夏清不愧是专业的跟班,玫瑰园里所有的东西,包括会动的,不会动的,大到字画条幅,小到针头线脑,只要找她一问,她就跟扫描仪似的,立马就能知道在哪个犄角旮旯里。 等她翻出那匹黄缎子,我拿着剪刀,扯开半匹,开始“嗤啦嗤啦”的撕扯,把半匹布都扯成了不到手指宽的一条条的布条。 夏清看的直发呆,不知道我要干什么。 等我扯完了,蹬了一条长凳,站在院子里的杏桂树下面,把那些布条一条条的往树枝上系,系完一颗便挪到另一棵树下。 杏桂栽在窗前十几步远,共有七八棵,都还没长高,我蹬着板凳正好能够到树枝。 夏清跑到我身边,仰着头问:“夫人为什么要把这些布条系到树上?” 我手里一边使劲够着树枝,一边说:“在冬天的时候,把黄色的丝带系到树枝上,或者挂在高处,是祈福的,保佑我们的亲人健康快乐、平平安安!” 本来我是闲着无聊,突然想起来要给这些树装饰点什么东西,使它们看起来不那么枯燥,可是现在跟夏清说着,突然想起我在现代的亲人,又突然想起我的女儿,心里就酸酸的。越想越觉得自己从穿越到卫朝,风波不断,生活辗转,心情也凝重起来,手下的动作慢了下来。 “真的吗?”夏清嘀咕了一句,“那——我也系!”她说着,跑进屋里,携出一个方凳,站在我身旁。 忽听见门外有脚步声,一个绯红色的人影进了大门。 “琴妹妹——” 我听声音就知道是殷红鸾,只是从我住进玫瑰园她从未过来,今日倒是稀奇。 站子院子正中的石板路上,看着树上飘动着的黄布条,她也诧异的问:“妹妹这是在玩什么?” 我跳下板凳,听夏清抢着回答道:“大夫人,这是给亲人祈福用的。” “哦,是吗?”殷红鸾淡淡的笑了,并不以为意,双眼向左右漂了一下。 我用手抻了抻弄皱的衣服,赶紧客气的请她进屋坐,她却摆着手,说:“不必了,我呀是来送样东西给你,你可收好了,过几日我还要来索还的。”说着,她故作神秘的将一个罩着蓝绒布的东西递给我。 “鸟笼?”提着竹制的圆环提手,我看出那是一个鸟笼子。 “就是上次你在我院子里看见的那只夜莺,我这两日早上听它叫的烦,送过来在你这里放两天。” “哦!”我将鸟笼上的蓝绒布揭下,果然是那只不到巴掌大的黄色夜莺。“夏清,先把它挂在树上透透气吧!” 夏清接过去,把那只鸟挂在了树枝上。许是它看见了满院子的黄布条飘飘荡荡的,也觉得稀奇,竟然亮起嗓子唱了起来。夜莺的声音极是动听,不尖细不刺耳,比哨音更清幽,比画眉更绵柔些。 “果然是换了地方它就兴奋,不是清早时辰,你也叫的这么热闹了。”殷红鸾看着我,点指着那只鸟说。 “放在我这里姐姐放心,夏清是惯常养鸟的,过几日我定毫发无损的送还你。” “妹妹做事我哪有不放心的,如此,我就不打扰了,你继续玩吧!”她说着,朝我摆了摆手,又朝夏清看了看,扭头回去了。 我正觉得松了一口气,又见她回头说道:“这两日妹妹不必过牡丹园去了,老爷昨日去鹿县了。” “恩,那妹妹就不去打扰知道了,姐姐好好休息吧,这阵子上上下下的,姐姐也劳累了!”松缓的肌肉又重新挤成满脸的笑,不得不将功夫做到家,走上前将她送出大门。 谭子敬到鹿县去了,我也是刚刚知道,怪不得昨日他没到玫瑰园来报道。 这些日子,他每天都到我这里来,平均每天报道两三次。自从那日从榭园回来,我对他已经从以前的稍带惧意的厌恶升级到了必须敬而远之的骇然。所以,他每次来我都不予理睬,他来他的,我忙我的,连句话都没有。夏清也是恭恭敬敬的喊一声“老爷”,就远远的躲开了。 我这样冷淡他,他自然没意思,可是每天还是照样来两次。只是,从那次在逍遥宫之后,我们再也没同房了。 鹿县那边还有五位夫人,这次他回来在我们这边已经呆的很久了,去了那边自然也要多呆几天,这样想着,我就更加放松了。 我一直想到金玉阁找菩提子,告诉他我才不当这个超级保姆了,谁知道哪天会不会把他惹毛了,到时候我的下场就惨了。 这会儿,说走就走,连衣服都没换,我拔腿就走,连夏清在我后边喊了一句什么都没听清楚。 “你说什么?你不干了!”菩提子听我满肚子怨气的要撩挑子,气的一下子就现了原身。 “你们上天都预算到他要变成千年魔神,我有什么办法?再说了,你试试天天躺在一个魔神身边会不会做恶梦?”我捻起自己一根手指头,慢条斯理的摆弄着。“万一他哪天夜里毫无预兆的就变了身,我岂不是死定了?” 菩提子围着我,左一圈右一圈的转:“果然是天机不可泄露啊,我们费尽心机就是要阻止他变身,你岂能出尔反尔?” “老神仙,你搞清楚没,我又不是你们天宫的人,凭什么指派我干活?你们给我什么好处了?”我拿出吵架的一套本事,无理搅三分,小样,我还说不过你。 “好处,你等等——”他好像突然明白我的重点了,“你想要什么好处?” 我翻了两个白眼,这老家伙咋说话专能抓次要问题呢,我又不是要好处来的,我是辞职来的。 既然你这么盛情,我就出个难题给你。“要不然这样,你们天宫就保证——我在这里要是突然不幸英年早逝了,必须把我再送回现代去,我不管自己是死灵还是生灵,送我回去就行!要是实在办不到,就——就把我再还魂到一个女权主宰的王国去,这样的话,我可以考虑答应你!” 菩提子低着头捻着自己的胡子,琢磨了半天,“好,这个条件我可以应承你,你现在就回去吧!” 呃,原来这样能办到——我暗想,要是我死了就回到现代,那也蛮划算的嘛,总比我在这里任人宰割好多了,好歹我们现代的人权意识还是很进步了的。 我痛快的点了头,“那就说话算话,谁骗人谁是乌龟蛋变的,对了,你必须起誓!” 菩提子的脑门上立刻爬起黑线无数,“我要是骗了木木姑娘我就是乌龟蛋变的!”老头被我逼着说了这句惊天誓言,然后恭恭敬敬的把我送出了门。 哈哈哈,出了金玉阁我就笑的不行了——现在,我连神仙都能威胁了,我不但能返古,还能说回去就回去,我还怕谭子敬变魔神?他爱啥时候变啥时候变,大不了本姑娘就来个猪八戒罢工——不伺猴了! 第六十七章 夜莺之死 一路上,越想菩提子那吹胡子瞪眼的可笑模样,心里越高兴,今日天气这么好,不如叫着夏清一起到街上去逛逛,然后再去趟阿香婆,看看我们的生意,再然后去城北的道牙村。蔡婆的家在那里,我曾经和蔡婆一起去她家玩,见到了蔡婆的相公。他是个中等身材的书生,年轻时定也是长的很精神,只是被病魔折磨的瘦的皮包骨头了,脸上一丝血色也没有。 我听蔡婆说了她相公的病,直觉大概是肺结核,已经到了中后期,开始咳血了。这病在古代称为肺痨,是无法医治的,如果有现代医疗技术这病就不算问题了。我对蔡婆说,她男人得的病是富贵病,干不得重活,而且还要饮食搭配有营养。我随口说了几味清热解毒的草药,蔡婆惊奇的说镇上的大夫也正是开了这些草药的。我又给她指点了一下病人需要注意的事项,蔡婆婆都记下了。这会子想着,我没什么事再过去看两眼,看那病人可有了改善没有? “夏清——”我兴奋的踏进大门,高声叫着。 夏清正站在院子里愁眉苦脸,看见我回来了,低着头也没说话。 “耶?你哑了还是聋了,没听见我那么大声喊你啊?”我冲到她身边,伸手朝着她脑袋点了两下,准备回屋换衣服。 “夫人,那鸟——那鸟——”夏清支支吾吾的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使劲憋着压在喉咙里。 我听清楚了她是说殷红鸾那只夜莺。“那夜莺?怎么了?” 扭回头朝着挂着鸟笼子的那棵树看,鸟笼是空的,那只夜莺没在里边。“怎么回事?你把那鸟放飞了?” “没——它被八月吃掉了!” “啊?!”我又气又急,好好的答应人家殷红鸾过两天就还回去,结果我出了一趟门回来就出事了,“你怎么搞的?怎么会让八月吃了呢?”我厉声责问夏清。 夏清抬起头,眼眶里滴出一滴泪水,“平常早晨巳时一刻,大夫人都是把这只鸟拿出来,脚上绑了细绳,让它飞一会儿的。我刚才绑了绳子,让它飞——谁知它只在地面上蹦达,八月突然冲过来,一口就把它吃掉了!” “好啊,八月是吧?等我回头找它算帐!”看夏清那委委屈屈的样儿,我也不忍心再骂她了,可是要怎么和殷红鸾交代呢?这纯粹是自己打自己的脸,早知道就不答应她了! 我拿着一根手臂粗的木棒,开始前头后头的找八月,结果在后院里一处草窠里找到了,我二话不说,抡起木棍子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胖揍。 八月被我打的“嗷嗷”低哮,高一声低一声,小眼睛瞪着我,身子弓背全身,尾巴夹的紧紧的。 “夫人,你不要打了!”夏清从旁抢过我的木棒,“它是条畜生,不懂事,夫人何必跟它置气?都怪夏清不好,夫人刚才出去了,我以为八月也和您一块呢,没提防它!是夏清有错!” “哼!”我手也震的疼了,这条死狼骨头贼硬。八月有错,它是畜生不懂事;夏清有错,她没长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本事;难道我就没错了,谁让我没事闲的去夸人家的鸟,还答应人家要替她照顾好?—— 愤愤然的扔掉那根木棒,“能不能买到差不多的鸟,咱们再去淘换一个来!”我问夏清。 “那只夜莺是老爷专门从都城带回来的,听说是老爷的一个朋友送的,我想大概买不到一模一样的。” 我一听更是烦恼了,原来是谭子敬的鸟,而且还是别人送的,我真实倒霉催的——想着更来了气,冲到八月身边,踢了它两脚—— 夏清拉着我离开,劝解道:“不过是只鸟,夫人去和大夫人解释解释,大夫人也不会生气的,想来老爷也不会责怪,夫人在老爷心里还抵不过一只鸟吗?” 我听她说这话有些刺耳,“你不要胡乱揣摩,鸟的事情我自会处理,不过这件事你也是有责任的,你替殷红鸾养鸟那么久了,何时这么粗心大意的?” “夫人教训的是,夏清记下了,下次再也不敢了!” 还有下次?!我暗道,我可再也不敢在殷红鸾那里讨什么便宜了,这么想着,嘴上只淡然应道:“知道就好!” 午饭也没吃安稳,刚放下碗筷,我硬着头皮到了牡丹园。 绿罗恰巧站在门口,看见我走过来,赶紧打招呼行礼。 “你家夫人在吧?”我摆着手,叫她免了。 “夫人在休息,我替您叫吗?” “不必了,我自己进去等吧,省得你家夫人不高兴!” 绿罗点头,我径自走进殷红鸾的房间。她午休的时候一般就在厅内,最里边的穿堂隔壁,用几道厚布帘挡了视线。布帘离地两尺,能看见床脚的位置。 底下的人这个时候没人来打扰,我默默的坐在厅上的椅子上,拿起桌上的茶壶,轻手轻脚的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润了润有些干涩的唇。 才放下茶杯,听见里边婴咛一声,以为她要醒了,赶忙站起身。等了片刻,又没了动静,才晓得大概是睡的姿势不好,翻了个身。 屁股沾到椅子上,生怕弄出一点动静,我是来给人道歉的,如果再不拿出点诚意,在厅里噼里啪啦的响动,把她弄醒了,估计她的脸色就更不好看了。虽说不过一只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我现在寄人篱下,凡事也是都需要看人眼色的,若是每天与人家横眉冷对的,各自都不是好滋味。 我不晓得谭子敬夜晚究竟在不在她这里留宿,只觉得这个厅里的布置是没有一丁点柔媚风格,方方正正的两套桌椅,一个硕大的三脚铜鼎香炉,几处新做的花台上放着几盆新鲜的茶花。 三杯茶都喝掉了,连壶中的茶水也有些温冷了。门口有两个小丫头探头探脑的向里瞧了两次,我朝她们摆手,示意殷红鸾还没醒呢。 这一等时间可真够长的,真不止她平时是不是也午睡这么久?我自己都快坐在那里睡着了的时候,才听见殷红鸾翻身起床了。 “小翘,预备茶水,睡了这半天口干舌噪的!”她在里边喊道。 我未出声,将桌上的茶壶递给门外侯着的小丫头,自己又坐回去。 殷红鸾挑帘出来,看见我坐在厅里,诧异的问道:“妹妹何时来的?找我有事?” 我见她披了一件黑丝披肩,内里穿的红缎夹心袄,刚睡醒的脸上还残留着红晕,便笑道:“若是不早早的来等着,还看不到姐姐这海棠春睡足的娇媚容颜呢!” 她见我调笑,也恢复了轻松的神态。“妹妹果然会说话,怪不得相公也喜欢你呢。”说完,她又朝屋子外看了看:“这些死丫头,我一睡觉她们就偷懒,怎么连壶热茶也不给妹妹预备呀?” “姐姐别责怪她们,是我见姐姐睡的熟,不忍心她们来打扰你。刚才那壶茶快被我喝光了,我听见你醒了,才让门外的小丫头去重填些热水去。” “妹妹有事吧?”她缓缓的坐下,看着我,料定我是有事找她。 “不瞒姐姐,妹妹是来谢罪的。”我说着,站起来,走到她眼前:“是打是罚,凭姐姐发落!” 她却笑了,“妹妹说哪里话来,自从你到了史府,上上下下的有哪一个不夸赞的,都说你聪明伶俐、活泼能干、善解人意,而且知识渊博,姐姐若是责罚你,怕是全府的人都不答应了!” “妹妹确实刚刚做了一件错事!”我低头,恭敬的弯身:“姐姐放在我那里的夜莺,一时没注意,让我养的那只狗吃掉了!” “啊——你说什么?!”她听完我的话,激动的站起来,声音凄厉。正巧门外的翘儿送茶壶进了门,殷红鸾突然这么一喊,“哗啦”一壶茶的热水都倾斜滑落到地上,腾腾的白色雾气立刻弥散开。 “滚出去!”殷红鸾对着刚进门的丫头怒喝,我听了却觉得脊背一阵发冷。 第六十八章 污蔑 尽管我抱着十分的诚意去道歉,却不但在殷红鸾那里坐了半天冷板凳,更看了一会子她的冷眼,听了几句冷言冷语,十分郁闷,可总归自己理亏,也不敢说什么。 尽管我住在玫瑰园子里,也成了史府的夫人,更与谭子敬有了夫妻之实,可是一旦与殷红鸾发生了龌龊,便处处觉得不自在了。本来也没从心眼里把自己看作是史府的人,这下子更有了半撂不撂的感觉,如果不是有大厨房的老交情,我简直得把呆在这里当坐牢了。 三天之后,谭子敬回来了,跟着过来的还有两个人:罗庆喜和芸娘。 我从大门口见了罗大哥,觉得很亲切,赶紧上前打招呼:“罗大哥,好久不见了。”尽管我知道罗庆喜当初在大路上载我回双龙镇是受了谭子敬的指使,有意卖个人情给我的。但,有的人就是这样,即使你知道他或者不怎么光明正大,可心底里还是生不出讨厌和愤怒来。 芸娘梳着一个短短的圆髻,黑红脸膛,细眼烟眉,一笑起来嘴角两侧有浅浅的酒窝,迷人的笑脸,一看就是精练、果敢的女人。 “这位一定是十夫人了,老爷在那边还常念叨呢。”芸娘走过来,站在我们面前,先朝我们几位夫人施礼,然后笑着跟我说。“听说夫人你还帮大厨房做出了阿香婆,我这才让老爷带我过来,向夫人您取经学艺来的。” 我听她如此说,也客气的笑道:“第一次见罗大哥,就听他夸芸娘做烧饼的手艺,常管家更常提起你呢,今日见了您才知道,果然是当家的女强人呢。” 常坤听我这么说,有些不好意思,从一旁拿了两个人的随身行李,立在谭子敬身边,目不斜视的站着。 “常坤啊,我看芸娘这两日就歇在苜蓿园里吧,也方便她在大厨房学艺。”谭子敬声音柔和,少有的不显得那么冷酷了。 “是,多谢老爷!”常坤提着行李,身子明显的抖了下,他大约也没料到谭子敬会突然下了这么个出乎意料的决定。 芸娘要跟我学习制作阿香婆,我也没什么保留的,想着如果她有生意头脑,还可以在鹿县那边开个连锁的分号。而且,我还可以名正言顺的呆在大厨房里,不用在内园里无所事事,还要看人脸色。 大厨房里,我和蔡婆一边教芸娘制作阿香婆的工艺和程序,一边和她聊天。 “芸娘可知,这次老爷怎么呆了短短三日就回来了,一向不都是住上半个月的?”蔡婆问。 “是啊,我们那边本来也准备了多日,以为老爷能多住几天。可是,老爷好象心里有事,每日坐立不安,今日一早就催着罗庆喜赶回双龙镇。” “那边的几位夫人没留老爷多住些天?”手伸在温水里麻利的洗着青菜,我也问了一句,那人这么快回来让我很不爽。 “几为夫人和老爷都是没见过面的,这次第一次见难免拘礼生疏,而且——我看老爷也不好女色,大概不过是多娶几位女子繁衍子嗣吧。”芸娘见我忙着干活,让我不用亲手做,只在一旁指点就行了。 “芸娘和常管家什么时候完婚哪?”我又笑着问她。 芸娘是寡居的女子,说这些也不必忌讳。她甩了甩手上的水,盯着冒着热气的锅边,微笑着:“这个我听他的,只要老爷点头。” 忙碌了一天,很久没这么累的干活,还真是有些吃不消了,腰也酸了,背也痛了,腿都站疼了。 吃完晚饭,夏清传话说殷红鸾让我到牡丹园去。 我进门的时候看情形似乎不太妙,谭子敬和殷红鸾都在,两个人都是一副兴师问罪的表情。 “老爷,你不信可以自己问问,那只夜莺是不是被妹妹的狗吃掉了?”殷红鸾闲闲的说道,完全不是那日歇斯底里的怒气,十足是要看我的笑话,要看我如何向谭子敬交代,又或者看这个男人怎么收拾我。 我猜她肯定是先向那人告了状,添油加醋必是有的,也怪我大意,本来是谭子敬的鸟,我就应该先向他坦白一下,结果我这两天因为要往大厨房跑,也是刻意的不想见他,就把这事含糊了。 “她说的可是真的?”谭子敬盯着我问。 “是真的,殷姐姐那天嫌那只鸟闹的慌,想放在我那里养两天,结果我没看住八月,就被它吃了!”我索性有一说一,没什么好遮掩的。 “那我再问你,榭园里的那几条狗也是你让八月咬死的吧?”他阴阴狠狠的声音听的我直打激灵。 “是我——让八月咬死的,省得它们祸害人!”我咬紧牙关,点头承认。 那个榭园每日都关门落锁的,但是却有一处狗洞在北边的高墙下,平时用杂草树枝掩护看不出来,不过八月进出两次就发现那个洞口了,还带着我去看了一次。 趁着谭子敬不防备,我就让八月在夜里从狗洞里爬进去,把那几只狗全部咬死了。大概也是我那天的命令让八月忽然有些野性毕露,这才将那只夜莺也当作了口中食了。 “你承认就好!”那人慢吞吞的说完,突然扬手将一杯热茶泼到了我的脸上。茶不很烫,但还是吓了我一跳。一片茶叶糊在眼皮上,额前的发丝也湿了,滴答着茶水。 抹掉眼皮上的茶叶,我抬头狠命瞪着对面的人,一旦到了真正和谁成了敌人,我就什么都不怕了。 “妹妹的性子还是收敛点好,要不然老爷可是会动家法的!”殷红鸾在旁不是劝解,而是在浇油。 “你和罗庆喜很熟吗?”我听见那人又阴沉沉的问了一句。 “是啊,妹妹今日在大门口可真是让我们姐妹觉得奇怪,老爷还没下车,你就热情的跑到罗庆喜身边去了,罗大哥罗大哥的,叫的比亲哥哥还亲似的!”殷红鸾又补充道。 那人的脸本来就阴沉着,一下子就变成风雨欲来的黑沉了。 我听这两个人夫唱妇随、一唱一喝的编排我,气已经不打一处来了,随即将脸上的几片茶叶都抹掉,大声冲着对面的人吼道:“是啊,我跟罗大哥很熟,我们是坐一个马车来到双龙镇的,这不都是你安排好的吗?我不但跟罗大哥很熟,跟常大哥也很熟,我去了好几趟苜蓿园了,你还想问什么?” 殷红鸾从没见过我这样子,惊的目瞪口呆的看着谭子敬,没想到我能这么和这个男人说话?!而她也一定从我的话头里听出了什么,随即就消失了满脸的讥笑,眼底里尽是恼恨的仇视。 “琴木木,你在激怒我!”谭子敬拧着眉看我。 “是你先激怒我的。”我的心停在胸口上咚咚的跳,已经气的口不择言:“你不但是一个自大自狂、自私自利的真小人,还是一个莫名其妙的变态狂!” “来人,把她给我拿下,把嘴堵上!”我听见他一声怒喝,两个护院的武师冲进了屋。我被双手倒剪,嘴里塞了一条毛巾。 “夏清——”那人又朝门外喊。 夏清哆哆嗦嗦的进了屋子,两腿一软跪在地上。 “你把八月带过来了吗?” “带来了,就在门外!”夏清蚊子似的声音颤巍巍的,趴在地上点着头。 “好!屈亍,把那条狗的皮给我扒了!谁违抗我的命令,我就让她得到应有的下场!” 我听他要杀八月,在一旁拼命挣扎,“呜呜”的张着嘴含糊不清的嚷着,手被人按住,眼睛几乎要喷出火来。 “老爷,违抗命令的不是狗,是人!”殷红鸾突然又出声了。 “你住口!”谭子敬似乎很恼怒殷红鸾突然插话,扭头大声训斥着。他看着我的样子,道:“看来,你好象还有什么话说,是不是?” 我知道八月的生死就在这人的一句话,此刻我不能再逞强了。我朝着他拼命的点着头。他快步走过来,拽掉我嘴里的毛巾,挥手让那两名武师出去。 “要是想求我的话,得看我心情好不好。”他就近在我的咫尺,我在他面前已经成了一只待宰的羔羊,无论我如何想要维护自己可怜的尊严也已经是奢望了,为了八月,我必须作出让步! “放了八月,不关它的事,是我让它去的!”我平静下来。 “我若是不放呢?”他反问道。 “那——你就替我和它一起收尸吧!”不知怎么回事,本来想说几句求情的话,结果到嘴边就成了这样,我真痛恨自己这张死硬的嘴巴,给他说两句软话又死不了。 “你就是这么求人的?”他眯着眼,里边闪烁着危险的信号。 “求你?不如让我去死!”我看着这双眼,刚刚平静的情绪又熊熊的燃烧起来。 “想死?容易!”他突然从袖口中飞快的掏出一把袖箭,向我肩膀一甩。一根半尺多长的利箭插在了我的肩膀上,肩上火辣辣的疼痛,那箭擦着肉皮,同时将衣衫刺破了。 我拔出箭,黄金所制的锋利的箭头,黄灿灿的,八字形的箭尾上有一根羽毛,这把袖箭应是宫廷御制。 我手中紧紧攥着那根箭,他的眼神满是挑衅,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傲视,那是因为他根本没将我的威胁放在眼里。 也罢,今天如果继续和他僵持下去,八月的命铁定就没了——不如我就赌一把了。 我看着自己已经长好的左腕,清晰可见的一道刀疤细细的留在皮肤上,宛若一条小蜈蚣。那黄金所制的箭头锋利的划过那道疤,手腕上的那条蜈蚣瞬间消失了,血液又蹦出来,带着重新踏出牢笼的兴奋,迅速沿着手臂爬到手指,手掌上是模糊的一片红。 “算你狠!”那人突然愤怒了,头也不回的跳出门去。 我想,八月得救了! 第六十九章 笑不出来 这几日,我一直在玫瑰园里养伤,谭子敬再也没过来看我一眼。我听夏清说,这几天晚上,他唤了五夫人和八夫人一起陪他。夏清说这话的时候偷眼看我,我眼皮也没抬,动也没动。肩上的箭伤很轻,敷了些金疮药已经快好了,只是手腕上的伤口有些恶化,来医治的大夫看着那伤口,皱着眉头说:“姑娘,若不是你的皮肤较一般女子自愈能力更强,只怕你这两次刀伤足以要命啊,以后万不可再意气用事了!” 我没跟那大夫说是因为什么受的伤,不过老大夫医人无数,只看一眼大概也能猜的出来了。自从我跟谭子敬公开闹的不愉快了,夏清对我说的话也少了许多。 午后,我歪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等到悠悠醒转,见夏清站在当地,她见我睁眼了,问:“夫人,老爷那里来了客人,大夫人问你要不要过去见见?” 我猜可能是方塘建来了,否则,殷红鸾不会让我去见客的。 “你去回了,就说我睡了,还没醒!”我懒懒的伸开蜷缩的腿,侧身翻了下身,脊背朝外,不再说话。 夏清出去后,我又迷迷糊糊的睡着了。睡的很浅,朦朦胧胧的梦境一个接一个的出现,不同的场景,不同的人,一拨又一拨的来来回回的走过来走过去,就仿佛我身边有一个无形的门,那些人在那扇门里穿梭着。 仿佛在我的梦里看见了庄生,看见了米粒,看见了白羽,看见了玉蝶、玉婉,也看见了谭子敬,看见了夏清,看见了殷红鸾,看见了所有曾经在我身边和正在我身边的熟悉的脸孔,然后,就是一个个陌生的人……他们所有的人都面无表情的走过我身边,向着一扇门而去—— 当我挥舞着双手向着熟悉的脸微笑着打招呼并试图奔跑过去的时候,却发现我的身体已经变的无形无影,她丝毫不受我的控制,一阵风卷过,身体就不断的向后退去了,越退越远,越退越远——我急的瞬间出了一身汗…… 听见耳边极低极低的哭泣声被刻意的压抑在喉咙里,浓重的呼吸带着鼻腔的抽气声,我惊醒了,身子却没动。我听出来了,那是夏清在我的房里默默的哭,她以为我真的睡着了,所以并没有出去。 这丫头最近心事很重,她又不跟我说,而我自己也是心烦的要命,也就没去管她,想着大不了就是和哪个姐妹吵架了,或者是被殷红鸾骂了几句吧——反正不会是在我这里受了什么委屈。 哭了一会儿,夏清踮着脚尖走到我身边,将一角滑落在床侧的被边掖在我身下,站了站,走了出去。 我见她出去了,也躺的乏了,将枕头当靠垫垫在后背,靠着坐了起来。 呆呆的望着屋子一角,那里放着一个掐丝珐琅悬胆瓷瓶,有半人多高,蛋白色的釉质,描画着一名细腰高挑的女子,头顶着满筐的葡萄,笑的春光明媚。 “你想什么?这么入神?”屋子里多出了一个人,我却丝毫没有觉察,不过以他的武功,若是不想让我觉察也是完全办的到的。 谭子敬走过来,在我床边坐下,从被子里伸进一条胳膊,想要抓住我藏在被子里的手。我下意识的将胳膊抽回,两只手交叠着放在身前。 “方塘建来了?”知道他不会来了就走,于是,我找了个话题。 “是啊,兄长刚走,我就过来看你了。”他热切的望着我,仿佛那日突然向我甩出袖箭的人根本不是他。 “看我做什么,看我到底死没死吧?放心,我命还长着呢!”伤了人,却当作没事,这个男人是不是脑袋有毛病? “木木,对不起,我——”他局促的扭动了一下,是想向我道歉,可是话却说到半截就咽回去了。 他不安的搓动着两只手,在我诧异的目光中渐渐变的脸红脖子粗,双眼蒙上了一层色欲的迷蒙。我终于知道他来找我干什么了,这个该死的男人,道了一句歉的目的就是为了这个! “我现在不想看见你,你出去吧!”我冷冷的下了逐客令。 他看着我,没有动。 “你没长耳朵呀?我让你出去!”我使劲掀起自己的被子,想把被他坐在屁股下的那一团被角拽出来。 “这是我的家,这是我的府上,你是我的夫人,怎么,我呆在哪里还要向你请示?”他终于恢复了神色,刚才突然涌起来的情欲已经被打退了,我松了口气。 他转过脸,突然弯腰看见了我摆在床底下的那个仙鹤造型的痰盂,笑起来:“我听说,你曾经对众人说你怕老爷心脏不好,半夜起来看见你,就驾鹤西游了,有这话吗?” 这话我的确说过,那是在殷红鸾举行的公开推选婢女大会上对大厨房的几个人说的,却不知何时到了他嘴里。 “你说,咱们俩谁会先驾鹤?”他见我不答,又问了一句。 “你肯定不会的,你能活一千年!”我双手在被子底下抓着被角,始终在琢磨这个人到底要干什么,来找我闲聊天来了? “我活那么久有什么意思,你又不在我身边。”他忽然没了笑容,很萧索的说道。 “你不是身边有很多人吗?听说前天还叫了五夫人和八夫人一起,我在不在有什么关系?”我不假思索的质问道。等话问完自己却一楞,怎么听着象是吃醋呢? 他目不转睛的瞅着我的脸,说:“你刚才那句话,我以为是在吃醋,你要是真吃醋的话,我会很开心的。” “是吗?那你不要开心的太早了!” “对了,我今天跟兄长说,让他一定把那件冰婵雪玉盆留给你,兄长还是不肯。要是得了那件宝物,你的脸就很快能恢复了,我还是想看你以前漂亮时候的样子,你笑的时候和生气的时候都好看!” 谭子敬那样执迷的看着我,让我直以为这男人有多么爱我,多么专情。这种错觉真致命,我赶紧摆头把这种感觉甩走。 “哼,要是不行,我就去把那漕帮的丑女人杀了,省得兄长为难!”谭子敬阴狠的样子才象正常的他——没有给我错觉的他。 “不必,若是为我杀人,我宁可一辈子当丑女。”我知道他说的出来就做的出来,赶紧制止住他。 沉默了一会,他又说道:“兄长今日闲谈,说前两日你去金玉阁了,还说听见你在门外大笑不断,说你的笑声非常感人,可惜我却没听见,也没看见,你——现在能笑几声让我听听吗?” 这个男人真不知到底是多大年纪了,有时说出话来象个三岁小孩一样可笑。我又不是演员,说哭就哭,说笑就笑—— 目光所及处,墙角的瓷瓶上顶着葡萄的那个细腰女子兀自笑的甜甜的,那是迎接收获的满足而快乐的笑容。 我抻动了一下嘴角,“对不起,我笑不出来!” 第七十章 被设计了 那只被八月吃掉的夜莺是李玉寒送给谭子敬的,而李玉寒则是一字并肩王李巍的儿子,李巍自杀后,全家都被抄斩了,李玉寒也早已成为刀下亡魂。这些我都是昨天听谭子敬说的,想到我在潼安城的玉颜馆见到的那位面带病容的清瘦男子,没想到却早已经化作孤魂野鬼了,人世之沧桑变化,生命在权威下之脆弱不堪一击更让人感叹无常了。 休息了两天,一早起来精神好多了,夏清看着我在院子里做操,奇怪的问:“夫人,你这伸胳膊伸腿的是做什么?” “你不知道吧,这是——锻炼身体,我做的这个呀叫广播体操!”我一边做着伸展运动,一边给夏清介绍。 “广播?体操?”夏清更不解了。 我知道跟她说那么多她也不明白,就把她拽到我身边,“你看着,我示范,你跟我做!” 做到踢腿运动的时候,我已经被夏清像狗熊一样笨拙的动作逗的受不了了,“哎呀呀,哎呀——”我一边笑一边揉着自己的肚子,谁知道,一个没注意口水给呛到气管里了,惊天动地的咳嗽了起来,肺都要咳爆炸了。 夏清赶紧跑回屋里端了杯水递过来,我喝下一杯水,拍着前胸止住咳:“真是笑人如笑己。” “夫人,刚才是在笑我吗?”夏清这才反应过来,我刚才笑的上气不接下气的,原来是在笑她。这丫头有的时候机灵的很,有的时候迟钝的要死。 我自己又运动了一会,感觉身上已经冒了热气,这才回屋休息。 “夏清,这两天外头有什么动静没?”我几天没出屋了,闷得慌,准备听夏清说说外面的新鲜事。 “倒没什么,不过,五夫人和八夫人恼了,现在都不说话了,见面就吵。老爷好像对大夫人也不像以前了,倒是脾气比之前好些,我听说老爷要给芸娘和常管家操办婚事了。”夏清喋喋的说着,都是府里的闲事。 我早就料到,只要谭子敬对两个女人有了亲热,她们之间的那种蜜糖似的关系立刻就会变质成毒酒,事实果然如此。不过,常坤和芸娘的婚事操办的这么快,却是有些出乎意料的,看来,这个男人有的时候也还是办点好事的。 常坤是双龙镇的管家,现在更是内园外园一肩挑了,如今要娶芸娘,婚事肯定是在这边操办,不过我想——到时候鹿县那边的几位夫人肯定也都会来这里凑热闹的,整个上上下下的一大家子人可真够热闹的。 “既然是常管家要操办婚事,其他几位夫人都送什么礼物?”我对芸娘印象很好,她既然与常坤终于可以结成夫妻,我也该好好送份礼表示祝贺,只是轻了重了的不好掂量,而且也不能太出风头,毕竟上边还有九位夫人呢。 夏清摇摇头,“我不知道,还没听其他园子的人提起这件事呢。” “哦。”说了会儿话,还是口渴,不知道是不是早饭吃咸了,还是这几天生病口味清淡了许多,吃不得油腥气太重的东西。 夏清砌的一壶碧螺春已经快被我喝掉半壶了,闲着无事,我想到苜蓿园去走走,看看那里是不是已经在准备,问问芸娘还缺什么东西。 想让夏清跟我一起过去看看,那丫头摇头摆手的,说自己还有事情没做,让我自己去。 其时虽然已进入腊月,天气却并不怎么寒冷,这大概和东北面的群山有关系。我的剑伤已然去了包扎,皮肤上结出了几点硬硬的痂,摩擦着贴身的紧身袄,有些发痒。 围了一条白色的雪狐围脖,袖口里揣着一个袖珍的小暖炉,时不时地把手插到里边去暖两下,除了脸颊是冰凉的,觉得身体是热乎乎的。 走了半天,竟然没碰上一个人,也不知道这个府里的人们都在忙什么。快走到往苜蓿园的那条小路了,我忽然觉得头晕目眩,脚下一软,瘫坐在地上,然后,失去了知觉。 我醒来的时候,发觉自己已经在一个宽敞的卧室里,身下是一张宽大的木床,绵软的被褥铺在床上。头还有些昏沉,再扭头向旁边看,登时出了一身冷汗,这床上还有一个男人。 我甩着头,使劲掐着自己的太阳穴,再仔细看看,睡在我旁边的男人不是别人,正是要和芸娘成亲的常坤。 此刻,我身上只剩下了遮身的一件,而常坤被子下定是没穿什么的。浑身还使不上力气,我使劲推了推旁边睡着的人,发现他根本就没醒,睡得死沉死沉的。 我登时明白,我们俩被人暗算了。接下来,大概马上就有人领着谭子敬来现场勘查了。 就在我还没把外衣套好的时候,果然——外面已经来了一大群人,当先踹开房门闯进来的是谭子敬,后边跟着殷红鸾,夏清也在,还有五夫人、八夫人和几个上了年纪的老妈子。 那人圆瞪着眼,眼珠仿佛也要冒出来了。他一个箭步冲到床边,抓起还沉睡着的常坤,把他摔在地上。 常坤被摔醒了,好在他还穿了一件长底裤。 我已经穿好衣服下了床,谭子敬走到我身边,冷笑着,“看来,你——果然是不要命了!” 常坤清醒过来了,见了屋内这么多人,又见到这个情形,当下已经知道是出了什么事。他顾不得被摔破了的膝盖和胳膊,爬起来挪到谭子敬身边:“老爷,你听我说,这是没有的事,没有的事啊!” 其实,大家也都知道,常坤很快就跟芸娘成亲了,两个人情投意合,怎么会突然就发生这种事呢?于是,众人都将怀疑的眼神看向我。 “哼,定是丑的没人要了,才设计害了常管家!”五夫人愤愤不平的替常管家说话。 “老爷,还是问清楚再说吧,别冤枉了琴妹妹。夏清,你说说是怎么回事?”殷红鸾站出来,对谭子敬说。 现在,每次听见殷红鸾说话,我就感觉是一条毒蛇正趴在我旁边朝我吐着信子。 谭子敬把视线转到夏清身上,“你说,是怎么回事?” “我,我——”夏清哆哆嗦嗦的,浑身打颤,我盯着她,但她没有抬头,“刚才,夫人和我在园子里聊天,我说到芸娘要和常管家成亲了,然后,夫人就说要送礼,然后她就说要到苜蓿园来看看——然后……” 然后的什么,夏清自然不必说了,因为大家都看见了。 是我主动要到苜蓿园来的,而且还有我身边的丫头作证,我这就是投怀送抱、勾引下人,而且证据确凿,毫无争辩。 “现在,你还说什么?”他终于扭过头,再次问我。 “如果我说,我什么也没做,你信吗?”我仰起头,直视着他,已经不想为自己辩解了。 “我——不——信!”他呼呼的喘着粗气,压抑着的神经也几乎处在崩溃的边缘了。“把常坤给我吊到柴房里,把这个女人——锁起来!” “等等——”我横跨到他眼前,拦住他的去路,“你要是把我锁进榭园去,我现在就撞死!” 门外,芸娘哭嚷着奔进来,发簪倾斜,鞋子也跑掉了一只。她跨过门槛,“噗通”跪在堂前:“老爷开恩哪,老爷开恩哪——常坤他可不敢如此大胆,老爷明察呀——” 我看着芸娘痛苦的表情,看着她“咚咚”的给谭子敬磕头,心里翻着苦涩,才刚刚对生活有了盼头的她,一下子就彻底掉进寒窟里,无论她对常坤是信任还是不信任,她也必须在这个时候赶来救他。 我当然知道谁要害我,常坤不过是做了人家这个毒恶计划里的牺牲品罢了。 第七十一章 暗夜情思 我知道,就算我使劲吃奶的力气反抗,也无法阻止住谭子敬;这不是胳膊拧不过大腿,而是一根小手指头和一个粗壮的大象腿的区别,已经相差了无数个等级。 当我坐在榭园里,听着旁边传出来的依依呀呀的戏声,望着永远照不进阳光的房间,那四处渗透着阴森、孤独的光秃秃的墙壁,我忽然想笑了。想着自己第一次进来的时候,还曾经被花美娇当作救命菩萨,如今连我自己也住了进来,又不知道谁能救我出去。 靠在狭窄的木床上,头贴向冰冷的墙壁,闻着被岁月浸染过的霉烂腐朽的被褥发出来的令人作呕的难闻气味,所有的气愤难消的结都瞬间冻成冰疙瘩掉落在心底。 这是我的第一次失眠。 盯着眼前的一线天,竟是没有丝毫的睡意,我知道我该痛恨点什么让时间过得快一些。夜深人静了,连周围的几个女人也都睡去,没有任何声响。我站在残破的窗前,能稀疏的看见头顶的几颗星,伸手拽了拽门,“叮当”的响了两下,是锁紧了的。 “别妄想出去,住进来最久的有三四年了,老爷不发话谁也出不去!”门口突然飘来一个黑影,他将一个大碗从窗口推进来,放在窗台上。我只见一对眼睛,内里精光毕现,是练武人的眼。 我瞪住他,没说话。 只听他又说:“刚进来的时候谁都以为很快就能出去,哪一个不是吵闹不休,寻死觅活的,时间长了,命都是好的,还不是要好好的待在里边,给饭吃饭,给水喝水!” 我明白了,这个人是专门负责给这几个女人送吃送喝的。一个蒙了脸的男人,每天夜里把饭菜和清水送到各间屋子里去,维持着她们可怜的性命,因为那个男人还需要她们活着,用她们活在自己的眼前来纪念他曾对这个世上的女人的痛恨。 那人见我不答腔,叹了一口气,继续向其他屋子走去。他走路很轻,几乎听不见一点声音,片刻之后,那黑影又飞身上了房。来来去去不过三分钟,恍惚的像飘进梦里的一团黑云。 我端下放在窗台上的饭菜,用手指探了探,早已经冷掉了,想来不知是哪个厨房吃剩下的要被倒掉的冷饭。这几个女人每天就是靠着吃别人的残羹冷饭来维持自己的生命,如果她们还有一丝清醒的意识的话,也许还对未来抱着那么一点渺远的期待。若是真的彻底疯掉了,就当真成了谭子敬的布偶,随人家怎么摆弄了。 重新坐回床上,我开始思索我能出去的可能性:一是要靠谭子敬突然大发慈悲;二是突然有贼人闯进来发现了这里,以为屋子里藏了金银财宝,然后替我们撬开房门;三是要等突然发生地震、火灾等非人力可抗的各种状况。以上三点,可能性都几乎为零。 如果我真的被一辈子关在这里,那不如就死了更干净。 想着想着,有些绝望了。而在我感到绝望的时候,头脑中又钻出一个人,她让我即便坐在这里也心安不得,那个人就是夏清。在殷红鸾为我设计的这整个的圈套里,夏清是一个关键性的人物,没有她为我泡的那壶藏了猫腻的碧螺春,没有她的通风报信,我是不会轻易上了殷红鸾的当的。 夏清,你很好! 双手紧紧地攥着,许久未剪的指甲一点点的扎进手心里,生疼生疼的,而此刻,我觉得不是我的手心被指甲扎着,而是我的心被一片片凌乱坚硬的指甲扎着。 从我踏进史府的第一天起,我对夏清就从同宿之谊逐渐转变成一种骨肉相连的亲密,可以说,抛却我答应菩提子的承诺,夏清是我决心留在史府的最重要的人。可是,我没想到,我真的没想到——我们那么多相处的时光,我们那么多欢笑打闹的日子,我们那么多同病相怜的过往,均抵不过她的旧主子的一个命令。 如果在史府,我可以接受任何人背叛我,但绝不接受夏清背叛我。我在她身上所投入的感情,所花费的心思,所交托的心绪已经不是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可以表达的。自从我穿越到卫朝以来,我还从未在任何人任何事情上付出过在她身上的那么多的精神,那么多的时间,这样想着,凄凉的哀痛弥漫在心底,我能责怪她吗? 无论我为她花费了多少心血,她都是殷小姐带过来的陪嫁丫头,她从小就生长在她们家,她吃人家的喝人家的,她凭什么不听主人的话? 而我,便是待她再好,也不过相处不到一年,我怎么能指望她为了我违抗殷小姐的命令——如果是这样,她将不但冒着从此背信弃主的不义,也更要冒着从此就失去饭碗流落街头的风险—— 是啊,我根本保不住她,焉能指望她投靠在我的旗下! 可是,夏清,你知道你是如何的伤了我的心吗? 我悄悄的擦掉滚落到腮边的泪,那一滴冰凉冰凉的,僵在了我的脸上。如果我能从这里出去,夏清,我们将永不再见。 “嚓嚓嚓”…… 门外突然传来有东西拱门的声音,我立刻站起来,奔到门边,耳朵趴在门缝上仔细听——“呜呜呜”的轻声低吟,我欣喜的觉察一定是八月进了园子。 “八月,八月,你来了吗?”我用手陇着嘴巴,对着门缝问。 “嗯嘤——” 果然是八月的声音,这下终于有办法出去了。 我惊喜异常,也在这一刻终于明白了,人与动物之间的感情永远来的比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要牢固、纯洁的多,它们永远没有那么复杂的利弊权衡,比如我的八月,天南地北雨雪风霜,跟定一个人就不会离开。 “八月,你听我说,你找机会到镇上的金玉阁去找方塘建,让他一定想办法来救我,知道吗?” 一条狗总有机会跑出去的,只要方塘建知道我已经被谭子敬锁了起来,肯定不会不管,我可是为了遵守承诺才得了如此下场的。 就算他不能说服谭子敬放了我,他也总还是神仙嘛,再怎么也该还会点穿墙术之类的小法术,救我出去肯定不成问题。 第七十二章 神仙来了 不过两天时间,我却觉得坐在那间屋子里就像过了两年那么长,每天盼星星盼月亮似的盼着方塘建那老神仙赶快出现在我面前。人,总得有点盼头,要不然如我现在的处境,很快就变成花美娇了。 每天都要等到深夜才能睡着,只要周围有一丝动静都竖起耳朵听着,看看是不是有人走过来。因此,天天都能看见那个送饭给我们的黑衣人,只是,我没兴趣和他搭腔。为了保持体力,尽管极度抵触那些冷饭残羹,可我还是硬着头皮吃下去,省的到时候,逃跑都没有力气。 终于到了第三天晚上,我等到了菩提子。 愣愣的看着门口出现的人悄无声息的从门外走进屋子,那扇门在他面前真正是形同虚设。 此刻,菩提子就站在我面前,我还是用手背使劲揉了揉眼皮,这才相信是真的有人来救我出去了。 幻想的太久了,真的也是假的了。正所谓假作真时真亦假,所以人真的不能耽于想象中啊! 那老头白胡子白衫,从头到尾倒都是神仙的样子,只是他在夜里出现,飘忽忽的飞着走,不知道会不会被人当成鬼。 我一把掀开身上的被子,鞋也顾不得穿了,光脚跳下床:“菩提子,老神仙,你可算来了,你再不来我就要上吊自杀了!(作者:此话夸张的很,绝对不可信!)” 冲到老头面前,我一把拽住他的手—— “木木姑娘,这是做何?”老头赶紧挣开我,疑惑道。 “走啊,当然是离开这里了,你来不就是要带我走的吗?”我也疑惑了。 “姑娘稍安勿躁,我还要了解一下情况,你先坐下。”他慢条斯理的看了看我住的房间,又挪到我床边瞅了瞅,侧身坐在一把椅子上。 “哎呀,还了解啥情况啊,赶紧先出去再说吧!”我看他不疾不徐的样子,心里可是急的很,心说那魔神谭子敬没囚禁你,关你两天你就不这么说了。 “姑娘可否告诉我,你要去哪里?要去干什么?” 老头这么一问,把我问住了。对呀,我去哪里呀?去干什么呀?一下子也没有想出来,我摇摇头。 “哎,看来是我失算了!”菩提子很痛心的捋着自己的胡子,看着我:“本以为可以让你帮助他安定下一颗被黑暗吞噬的心,却不知你和他命如水火,难以调和,只怕我这次却是事与愿违了! 我看着他在那发感叹,没说话。 顿了顿,又听他继续说道:“你若从此没有方向,我只怕就无法控制他堕入深渊的速度了,所以,还请你一定要给我一个明确的方向。” 低头想了半天,老头问我方向,我从潼安城出来就漫无目的,行到半路拐进了史府,这个时候让我说方向——那最大可能的也就是最后目的地应该就是潼安了。 “我最后应该在潼安城。” 菩提子得到了我的答复,默默地点头,“如此,你现在闭上眼,不要睁开,我送你出去!” 我赶紧闭上眼睛,感觉到一只无形的手突然贴在我的后背上,双脚瞬间离开了地面,人被一股力量使劲推着漂游起来。 没有那种破空的呼啸风声,也感觉不到飞速前进的眩晕,身体还是稳稳地。等听到菩提子说可以了的时候,我才睁开眼,人已经到了双龙镇的大街上。 “哇,果然很厉害!”我好奇的回头看看,自己都不知道双脚是怎么落地的。“这是什么法术啊?能外传吗?” “御空飞行之术,只有修仙之人才能学!”老头摇头。 “啊,这么吝啬,咱们平常人学学也是有益身心健康的嘛!”我心想,要是学会了这个飞行术,我的行走速度就快多了,日行千里不一定,日行个百里是没问题的。 菩提子不理我这个无理要求了,自顾自的往前走,我以为他要回他的店里去,赶紧跟在后边。 “木木姑娘现在可以走了,八月已经跟你出来了。”他回头,朝着我身后指了指。 原来,八月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跟上我了,大概这也是菩提子施的法。那家伙夹着尾巴,正滴溜溜的看着我。 可是,我现在这个样子,和来史府的时候有什么分别,照样是身无分文,带着条孤狼。我这辛辛苦苦的一年,总不能光杆就走了?我好歹也挣下了闻名全镇的阿香婆呢——银子大大的有啊—— “不行,我身上一文不名,你得拿些钱给我!”我这样逃出来,阿香婆店是不能去的,谭子敬很快就会发现我不在,也肯定得在店里堵着我,所以还是赖上菩提子比较保险。 “对了,还有件很重要的事我刚才忘了,你再去一趟榭园吧,把那几名女子都救出来算了,她们也怪可怜的。” 老头听我这么说,突然很恼火:“我是菩提子,救人于水火是观音菩萨的责任,我救你出来是因为你是因为我遭了灾的,其他的人我不管!” 我才明白,原来神仙也分各种工种,一摊不管一摊的事,还神仙呢,助人为乐都不懂,哼—— “那,你拿些钱给我总行吧?”我重新换了求人办事的可怜巴巴的语气。 “不行。虽说你是因为我得了这个果,但我早已问过铁算仙人,这本也是你命中定数,既然你来时干净利落,了无牵挂,去时自然还是如此。”老头说完,在我眼前晃了两晃,人就没了,我猜想这次他可能是用了遁地术,也可能是什么乾坤大挪移之类的法术。 “你放心,我答应你的事情还算话!”隔了半天,半空中又传来菩提子的声音,不是从一个方向传过来的,而是散在头顶上的,低沉轰鸣,就像远山上开炮的声音。 我明白,老头说的是我们当初谈好的条件,我答应他的事情虽说半路出了差错,可那也不是我的错;所以,他答应我,只要我在卫朝半路归西就送我回现代的话就还算数。 这还差不多,总算没白忙活,这老头也还没毁灭神仙这两个字在我心中的地位。 只是,我这个人也太倒霉了吧—— 实指望在史府开创点基业给自己捞点本钱,哪知辛苦了一年,都是为别人赚的,轮到现在我还是我—— 半路突然碰着个神仙,还以为是天大的好事,结果——人家就是装着魔神的那盏神灯,放我身上一点用也没有。 没道理啊—— 不应该啊—— 怎么可能啊—— 第七十三章 勇斗街霸 我站在空无一人的双龙镇的街上,有一种茕茕独立、形影相吊的自危感,如果不是看到八月在我旁边,我甚至会为自己突然那么冲动的离开庄生他们感到后悔,这是一条根本没有路的路,而我却走得那么义无反顾。 黑漆漆的夜里,我离开了双龙镇,来的时候我是穷光蛋一个,走的时候也是倒霉蛋一枚。但——我还会牵挂着这里的蔡婆,一个外表严厉却异常慈爱的老人;我也会记得罗大哥憨厚、直爽的笑容;我也依然庆幸能在这里创建了我的阿香婆,我为它留下了无数辛劳的汗水;而那个叫作夏清的丫头,则成为我的伤疤,一道新鲜的凌厉的带着血印的伤疤,连带着她的名字一起镌刻在我的心上——为一个人付出的越多,便越会体会出那种伤痕累累的爱恨纠葛的深沉的痛苦,无以言喻。我知道,那道疤痕会随着我继续流浪的日子颜色加深,掉了硬壳,然后被逐渐尘封在心底里,不再提起。 一直都挑拣人烟稀少的地方走,饥渴时刻伴随着,我不得不在路上偶尔敲响农家的房门借一口水喝,讨一口饭吃。所有的朝代里,百姓们都是最善良的,对于像我这样的流落到她们门口的女子,没有人吝啬那一点米粮。 一对老夫妻,大约有六七十岁了,两个儿子都在战场上死了。他们极力的要我留下来,“年轻的姑娘家,到哪里去都不安全,你就留在这里吧!”老婆婆一边替我盛了一碗米糊,一边劝解我。 我看着那碗稀得能照出人影的粥,苦笑着摇头。 就这样向前走着,遇不到人家的时候渴的难耐,见有结了冰的水沟,我就敲掉一块冰来含着,而八月更是迅速的瘦下去了。 前边终于到了一座县城,我进了城,和八月所到之处,引来周围人们的纷纷侧目和一片交头接耳的议论。 “这是什么人啊?怎么戴着那么丑的面罩?跟在他后边的是狼还是狗啊?” “是啊,真是怪人!从来没见过,估计是从外边来的。” 我不管人们的这些议论,已经三四天没吃饱肚子了,我得想办法填饱肚子,城里人多,或者可以再想个谋生的手段。 街道很宽,可以并排跑四辆马车,两旁包子铺、点心铺林立,我闻着从饭店里飘出来的香味,使劲咽咽唾沫。 人在饥饿的时候不能闻见或看见食物,否则会加重对饥肠辘辘的肠胃的刺激,那种滋味很难受。在香味对我的肠胃的不断刺激下,我已经有了去包子铺打劫的冲动了,不过,理智的力量终于战胜了饥饿的折磨。好在我还有一点常识,知道在哪里能找到吃的。和旁人打听了一下,我就直奔县城边上的土地庙去了。 每个地方的土地庙都是四时鲜果供奉不断的,虔诚的人们总是希望土地爷能保佑他们丰收富足、六畜兴旺。 眼下已经是年底,正是人们年节上供的好日子, 庙里人不多,我一眼就看见香案上摆着的时令蔬果和各色点心,现在天还早,要到晚上才能出来吃了。我耐着性子,找了个僻静的角落坐下。 等太阳好不容易磨磨蹭蹭的下了山,烧香许愿的人陆续都回家了。小庙的光线不好,太阳一落就昏暗模糊,周围也静下来了,我终于可以开吃了。虽然在这样的地方多少有点心悸,但是八月在旁边给了我足够的安全感。 没有了顾虑,我甩开腮帮子,替土地爷享受了这些鲜美的供国。已经吃的差不多了,我打着嗝,心想反正今晚也没地方睡,就在这里凑和一夜得了。躺在土地爷塑像的背后,心想着明天实在不行就行乞算了,好歹是一条出路。 打定主意,上下眼皮一合,我就开始爪哇国之旅了。 沉沉的睡梦中,仿佛有人说话,我一惊,坐起来了。从塑像后边偷偷探出脑袋,见香案前边不知何时多了两个人,一边吃东西一边还在聊天,一盏油灯在香案上闪着微弱的光。这两个人衣杉褴褛,看样子是乞丐。八月估计又出去夜游了,我们俩现在各管各,谁也管不了谁的肚子。 一个人说:“奇怪,今儿个这供果让哪个偷嘴的吃了?还有跟我们抢饭食的呢?” 另一个人说:“是啊,以后早点来,别再给偷嘴的留时间。” “哎,哥哥,你听说了吗?今天城里来了个怪人,咱们兄弟也都在议论他呢。” “有什么好议论的,都是长舌妇。” “你听我说呀,那怪人戴着一个古怪的面罩,牵着条狗,不过更象条狼。你说,咱们出来这么久了,也没有让老爷子满意的,我看这没准行。” “哦?这么说,还真是的,不过得老爷子过目才行。” “恩,要我说,咱俩先偷偷弄给老爷子看看,行了就留下,不行再送走。” “这样不好吧,老爷子再三交代不要马虎,不要有纠纷,我看咱俩明天先出去访访他,说不定也能讲的通。” 我听的明白,这是在说我呢,只是不知道这俩人说的到底是什么事情,情况不明,我还是小心点好。我屏气凝神注视着他们,直到俩人吃完,一前一后走出去了,我才又躺下。 吃得饱,才能睡得着,我这一觉就是大天亮了。第二天,我从供桌上蹦下来,准备开始去尝试行乞生涯。 看见过很多乞丐,年老装可怜或者真可怜的,年少的抓着人的腿脚死缠烂打跟人要钱的,残疾断腿血肉模糊旁边打着告示牌的……总之形形色色,我从不可怜他们。我觉得,但凡有一丝气力便不能这样双手朝上,这样的人很无耻。所以,现在对于自己即将开始的无耻行为思想上还很是放不开,左右就迈不开腿出门。 八月回来了,那家伙居然不知从何处逮来一只野兔子,邀功似的扔在我旁边,还巴巴的围着我转。我在它的头三下,表示夸奖它,本来还担心行乞这活自己干不来,这下有了好的由头了。 我把香案收拾干净,又找了一条草绳拴住了兔子腿,看见天大亮了,得赶在没人来的时候赶紧离开。 我手里提着一只兔子,找着一个城墙边的空地,看见两边稀稀拉拉地摆着几个地摊,这里肯定是不怎么惹人的地段,也别跑热闹的地方去了,卖只兔子就在这凑和吧,省的招眼。 拣了几根树枝,将左右两边的界限摆好,大致给自己圈了个丈八宽的地界,又把那只兔子摆在眼前,然后让八月坐到我身后,开始了第一次练摊。 我要卖这只兔子! 刚刚圈定自己的地盘,就见两边摊位的人不时冲着我这边瞄,也有好事的跑过来在我前边看着。 刚站了位置没一会,周围的人已经围了两圈了,个个瞪着牛似的大眼,好象我是外星动物。 这么多人捧场,我干脆来段吆喝:“各位父老,我因家遭变故流落此地(是啊,这变故可大了去了),身无分文,不得已借此宝地筹个吃喝,昨天晚上刚打的野兔,有愿意尝鲜的就谢谢捧场了。” 我话刚落,就听见一人问:“你这兔子多少钱?” 老实说,我还真不知道该多少钱卖:“全凭您,给多我不嫌多,给少了也不嫌少。” 平时多看点古装片武侠剧的还是非常有必要,不定什么时候就能用的上。各位看官瞧我这老练的脱口秀,肯定以为我是老江湖了。 我正暗自得意,从人群外围挤进来一个人,歪戴着帽子,斜挎着一把刀,走起路来两个膀子乱晃。 我以为他要买这只兔子,热情的招呼:“这位大哥捧场了!” 谁知,他抬脚就冲我揣过来,还好我们离得没那么近,我赶紧闪身躲开。这人估计喝多了,一脚没收住,自己倒趴地上了。 “我说你哪来的,懂,不懂,规矩啊,拣俩树枝,整只破兔子就跑这儿圈地盘来了,你知不知道这是大爷我的地盘啊?”那人胡噜着衣服爬起来,斜着眼看着我,撇着嘴说。 我登时明白,很多地方的地盘都是有人罩着的,所以我有些胆怯,不知该怎么应付他。 那人见我似乎很软弱,更加有恃无恐,猛上前一把抓住了我的衣襟。 “臭小子,跟你说话你装聋,赶紧给我滚听见了吗?要想继续留下也行,一天孝敬我一只兔子。”他说话酒气熏天,一股臭烘烘的味道冲进鼻子,熏得我一阵恶心。 身后的八月突然蹿起来,将那人的腿弯处死死咬住,他“哎呀”一声放了抓着我的手,要去抽身上的刀,等他拔出刀来,八月就要吃亏。 “好养的,八月!”我大声喊道,示意八月别留情。结果,那人被扑倒在地,胳膊和腿鲜血直冒。 我怕不能弄出人命来,便唤回了八月。 那人一瘸一拐的走了,边走边回头,恶狠狠地看着我。围观的众人发出“啧啧”的赞叹。 一位大伯低声说:“这恶霸就该这么收拾。这条西泉街以前是县城最繁华的街道,你看现在还有几家商铺啊?自从县太爷请了这个恶少的爹当师爷,我们这些生意人就没好日子过了,【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ks.com】辛辛苦苦赚的钱被他拿去一大半,这回,你可给我们出气了。”另一大嫂则劝我:“你还是赶紧走吧,他不会善罢甘休的。” 不是吧,就一县衙师爷的儿子就这么牛啊,这师爷也太不咋地了,怎么教出这么个儿子来;他还和我是同行,真是丢人啊。 不过,一个人横行霸道这么久了,居然也没有人出来反抗,怯弱就是邪恶的催化剂。 我冲着周围的好心人点了点头,若无其事的将我的树枝摆好,重新把兔子摆地上,继续卖我的兔子。 第七十四章 八月伤了 一天过去了,平安无事,不过我的兔子也没卖掉,看来晚上还得去土地庙。一连三天也没人买,那恶霸也没再来捣乱。对付坏人的办法就是你比他还坏,你越怕他,他越欺负你,这是铁律,我暗道那家伙不敢来了。那恶霸不来,这条街上的人明显就多了,那些老商贩们有的也已经开始商量着要搬回来。 都三天了,我的兔子还是无人问津,如果再卖不掉,今晚就把它烤了吃算了。太阳又慢慢歪到西天去了,我懒洋洋的伸了伸胳膊,看来真得准备烤兔子。 正想着,有两个人走到了眼前,“这兔子我们买了,给你五两银子。” 哇,天上掉下个大馅饼——虽然,我一向不太相信这样掉馅饼的事,可是今天碰上的这个是真的了。 可我瞅着这两个人越看越眼熟:哦——这不就是土地庙里的那俩乞丐吗?怪不得这几天都没去土地庙了,鸟枪换炮,改营生了,不穿乞丐服了,差点就认不出来。 “好,五两银子成交,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如何?”有钱不赚除非思想出问题。 “不过,你得给我们搭件别的东西。” 买一送一,这事我懂!——可瞧瞧自己浑身上下的,没啥值钱的东西了。 “不知你们说的是什么东西?” “就是它!”一个人手指着八月。 原来,他们是在打八月的主意。“对不起,这不行,这条狗救过我的命,不用说五两银子,五百两我也不卖。” “我看这不是一条狗吧,它是一条狼。” “废话,是狼是狗我比你清楚。” 自从八月咬跑了那个恶霸,它已经成了西泉街的名角,这两天我看摊它就跑到附近转悠,有时也偷人家的东西吃。不过,大家都对它很友善,日子过的比我还滋润。而且,八月现在也是我生活的重心,没有它我就没有了伙伴,没有了乐趣,怎么舍得卖掉它? 两个乞丐悻悻的走了——直觉告诉我,这事没有那么简单。 前脚走了他们,后脚那西泉恶霸竟又来了。这次他不是一个人,而是带着一条狗。那条狗象只小牛犊似的,长的极其凶恶,八月的个头跟它一比,那就是重孙子辈的了。看来,这恶霸是带狗来报仇的。 那人手指着八月,连话也没多说一句,“黑牛,给我咬死它。” 那条黑犬立刻扑过来,凶恶的露出一口尖利参差的狗牙。八月哪里怕它,一狼一狗瞬时就缠斗到一起。 八月还未完全长成,身形又占劣势,那只黑狗平日是被主人用活物训练过的,大约也常带出去搏斗,因此气势很盛。不过,论机灵灵活、顽强凶猛,八月占着优势。很快,地上已经有了血迹,分不清是谁的血。 人群围的水泄不通,这样斗狗的机会人们大概很少见,这条街上的很多人都在为八月加油。 突然,我听到一阵整齐的“咚咚”声,似乎是有重物敲地。远处不知何时来了一群乞丐,每人手里拿着根手腕粗的棍子,一边走路一边拿棍子敲着地,喉咙里发出“嘿嘿”的有节奏的低吼,象是在给这斗狗助阵,又象是在向谁示威。 乞丐并不少见,可这么多乞丐在一个地方出现又做着同一个动作就很奇怪了。 我走了神。 这一小会,八月已经取得决定性胜利,那黑牛此刻已经倒闭在地,只有进的气没有出的气了。不过,八月也伤得轻,一条褪可能已经断了,一只耳朵流着血,脸上也是血糊糊的。 那恶少见此情况,恨恨的丢下自己的狗,气呼呼的走了,人群立刻爆发出叫好声一片。 第二天我听说那恶少不知得罪什么人被狠狠打了一顿,现在已是重残人士,连家门都不出了,这小子大概没听说过那句话:出来混,早晚是要还的。 我很担心八月的伤,那时还没有兽医诊所,即使有我也没有钱替它医治,它一整天不吃东西了,我急得团团转。 把八月安置在土地庙的一处角落,顾不上周围人的眼神了,我迎着前来进香的人们,拉住一个便问:你是大夫吗?能给我的狗看看病吗? 被我拉住者多是态度恶劣地回敬一句“神经病!”——只有一位老婆婆很热心,“我是产婆啊,你的狗是要生小狗吧?”…… 我知道这样的努力有点徒劳。一个人在走投无路的时候,常常做出不合常理之事。这样的时候,物质的极度困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个陪伴你的伙伴突然消失,这就相当于你精神世界的一方角落就此坍塌了,这种坍塌对走投无路者的打击是毁灭性的。我对着八月坐着,毫无办法,眼泪开始往下掉。 “嘿,卖兔子的——我们主人要给你的狗治病。”又是那两个鸟枪换炮的乞丐。 “你们主人是谁?你们想要我的狗一定别有所图吧?” “现在不谈论这个,即使是有所图,我们也不会想要一条死狗,你的狗要是不医治就不知道能活到哪天了。” 是呀,他们说的对,到了这个时候,能医好八月是最重要的。 “好,那我们走!” 我用木板拽着八月,跟着这两个人走。 看见前面出现了一处院子,破破烂烂的木门已经掉了半扇,应该是好久没人居住过。那两个人在我前边进去,我跟进去,发现里边空落落的,一个人也没有。那两个人也不知到哪里了,人家还没招呼我的时候,我只好等着。 于是,我东西看了两眼,不言不语的站在院子中央。 东边的几间屋子突然有了说话声,一个人出来向我招了招手,示意我到那边去。我把八月抱在怀里,走进那间屋子。屋子摆着八仙桌和椅子,擦的很干净。 一个四十多岁的的汉子坐在朝南的位置,两下里还各站了两个人,包括领我来的那俩乞丐。 “阁下是否能医好我的狗?”不等他问东问西,我先问道。 “三子,把这狗带去给老爷子瞧瞧。”那壮汉冲旁边的一人说。 “不行,我要跟着去看。”我不放心,心想万一他们是在搞什么动物实验我可不干,我可不想八月成为牺牲品。 “你少安毋躁,一会自然带你去,现在我有些话还要和你谈谈。” “好,有话快说!” “你可知道,这里是铁丐门的基地,我叫崔辰,是铁丐大尊者,代理门主。” “铁丐门,没听过!” “你没听过很正常,因为我们基本没在江湖上出没过,门主自创立本门以来,行走各地,只将流落的乞丐收归门下,传其强身的本领,使他们免受人欺辱。凡入了铁丐门者仍可继续乞讨为生,并恪守门规严格保密,所以,江湖上无人知晓。” “那今日告诉我是为何?” “因为你也是流浪之人,即将以乞讨为生,我们马上就会是一家人。” “你这样说未免太主观了吧,如果我不愿意加入你们,你们是不是要杀了我灭口啊?” “壮士真是说笑了。今天请你来是因为还有一件要紧事,我铁丐帮每四年会选出一条狗爷来,狗爷作为本门的象征由门主亲自挑选。如今,已是狗爷交替之年,然遍访诸处均未发现二代狗爷的踪迹,近日门主卜卦,说县城将有奇客到来,或有补救之法,于是手下人发现了壮士,门主特意嘱手下们要关照你和你的狗。” “做你们的狗爷有什么义务?有什么好处?” “狗爷乃本门尊崇灵物,需要在本门的基地长住,并由门主亲自训练成为灵犬。参加本门所有的聚会并负责警戒。” “你说了半天,你们门主到底能不能治好八月啊?” “这个你放心,对于狗,没有人比门主更了解,他的医术也很好。第一代狗爷就是跟着门主长大的。” 我心里仍有疑惑,不知这代理门主说的是真是假? “我能大胆问一句,为什么门主之位要你来代理呢?” “两年前,门主已经表示不处理门内事务了。” 看来,这位门主是一个兽医,只是不知道技艺如何啊。 正想着呢,门外进来一人,说门主已在正房等候。 第七十五章 加入铁丐门 正房要比侧房大一些,摆设的东西也更齐全。里边只坐了一个老头,六十左右的年龄,听人叫他“门主”,我知道就是他要医治八月的病。 “老先生,感谢您肯为八月治病,不知现在它怎么样了?” “无甚大碍,骨头断了,但很快会长好的。” “那老先生叫我来这里是做什么?” “想必有些事情崔辰已经告诉你了,我亲自邀请你加入铁丐帮,你可愿意?” “……”我对这个啥子帮一无所知,可不能轻易就入了邪教,因此我没答话。 “你在犹豫吗——据我观察你现在已是无处安身之人,连续几日都在土地庙内休息,以庙内的供果点心果腹,这样的日子难道你不想结束吗?观你言行必定有大难,加入我们对你没有任何损失,此后吃喝住行均不必愁,不知你因何犹豫?” “我并不想和八月分开,我知道它一旦坐了二代狗爷就不得不听命于你,这,我实在办不到。” “可是,现在你的狗在我手中,我施救它才活,不救他就得死?如果它真的死了,那它对你还有什么意义?” “你这是在要挟我?要挟乃非君子所为。” “哈哈,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是君子。” 这个老头在我眼前哈哈大笑,突然间笑声又嘎然而止,“你不要太自私了,宁愿你的狗死也不愿意它离开你,你这是以爱的名义在谋杀它。” 天,以爱的名义谋杀,亏这老头想的出来,扣我这样一顶大帽子想我就范,真是连门都没有。 “老先生有所不知,八月从小便于山林野外生长,您要拴住它比杀了它还要残酷,我想我更知道它想要什么。它不是狗,它是一条狼。即使真的是以爱的名义,我也不是谋杀它,我是在成全它。” 那门主老先生看着我,一言不发。 “那不如这样吧,我们折中一下,我可以把八月治好,也不要它做狗爷,但你加入我们铁丐门,八月可继续跟随你,如何?如果你再反对,那就休怪我这个老叫花子不帮你了。”那老头沉吟良晌,又道。 “为什么?” “因为我查看过了,八月是母狼,我准备让八月与我们的第一代狗爷黄毛交配,这样我就可以从诞生的下一代中择选一个来培养。”哇,这老头厉害,代孕生产这样的二十一世纪新事物都能提前在狗身上实践。 这样一来,我既不用失去八月,也不用风餐露宿或栖身土地庙了,一举两得,一箭双雕,一根绳穿两个蚂蚱……好象最后这个用的不对,嘿嘿,不过木木一兴奋就胡言乱语,很多人都习惯了。 我连忙点头:“好说好说,从此我就是铁丐门的人,林阿木拜见门主。”很江湖的给老头施了礼。 “好,现在你跟我来吧。” 门主站起身,将刚才坐着的那把椅子移开,轻轻敲了两下地面,那平整的地面竟“哗啦”打开一个两尺见方的洞口。老门主一弯腰利落的钻进去了。 我尾随在他后边,洞里点着桐油灯,走过长长的窄窄的一条通道,前边豁然开朗,很大的一个空间,坐着很多人,都是破衣烂衫的。那门主将我引至一处几平米大的屋子,八月就被放置在那里。两个人正在为八月包扎那条伤腿,八月可能吃了药,此刻还未醒来。 “过几十天,它的腿就能重新长好,骨伤是完全自我修复。林阿木,说实话,我自以为多年养狗并与它们朝夕相处,很熟悉也很了解它们。现在看来,我还是高估了自己的能力,起码在你和八月这儿,我就两头碰了钉子。若不是给它吃了药,这家伙是死活不肯躺倒让我医治的。” 看到八月,我的心也放下了,门主又把我推进一间屋子里,屋子里陈设简陋,只一张木板床和一床被褥,老头示意这是我的居所了。虽然对这个居住环境有些失望,我也没有别的选择。 “此后,你须每日跟随崔辰练功。”老门主随后又交代道。 哇,原来还可以学武功?那我岂不是可以飞檐走壁了? 总算找到了一处安稳的处所,也没损失什么,当了人家的门徒,还能学点武艺,运气不错。 八月在养伤,门主一直替我照顾它,我也不担心,开始踏实的跟着崔辰练功。 崔辰只教一些基本功,都是枯燥无比乏味异常:蹲马步、绑沙袋、走平衡木等,总之是很没意思。每天我蹲一柱香时间的马步,绑半斤的沙袋来回走十里地,然后走平衡木20圈,然后再练几个基本步法:马步、弓步、虚步、蝎步……最后做50个压腿。训练结束,我就看着崔辰耍一阵子刀,这就是我每天的功课了。 一段日子过去了,这天刚刚结束功课回来,老门主截住我说:“林阿木,你回来正好,八月的伤已经好了,你过来看看。” “是吗?”我大喜过望,很久没跟八月亲近了。 八月正在地面的院子里玩耍,看我进来,激动的往我身上蹿。我拍拍它的身子,“你这家伙恢复的不错呀。”八月上窜下跳的,腿上已没有一点骨折的痕迹了。 “阿木,过几日我的干儿子要来看我了,我曾传授他一套打狗棒,如你不介意,到时叫八月陪他温习一下,如何?” “为何叫八月陪练,莫不是打狗棒真的是用来打狗的,还要用真狗做靶子?” “不是不是,这打狗棒法是我十五年前偶然得自一位异人的传授,当时并无名称,我后来不断加以改进创新感悟提炼,终于成为了一套独特的棒法。自我创立铁丐门,才将其命名为打狗棒。所谓打狗棒有两曾含义:一是要打天下那些仗势欺人的狗、贪污腐败的狗、不忠不孝的狗,见利忘义的狗;二是在我创练过程中,因为狗的从旁协助,更激发出了我的灵感和力量。在单人使用打狗棒时,只有与狗合作,威力才能达到理想效果。”门主略一沉吟,又继续说:“本来,我所创的打狗棒是分雌雄两套棒法,若能合一就不必再借用狗的力量了。可在乞丐中找到女子本就很难,还要天资颖悟,并与狗爷心息相通,这就难上加难。”老门主不无遗憾的叹了口气。 我终于看到传说中的第一代狗爷,是一条金狮犬,毛发黄澄澄的发着亮,尾巴短翘,一双眼睛泛着幽蓝的湖色,真是一只尤物。我是爱狗之人,一见就喜欢的不得了,不过它这名字起的真不怎么样——“黄毛”。本来挺高贵神气的一条狗,叫黄毛可糟蹋了。我没敢跟门主老头说,说了他准生气。八月也识货,刚一见面就和黄毛打的火热。 我随着崔辰练了这些日子,自觉身体基础确实比以前强健许多,提重物不仅不累,走路也快步如风了。 第七十六章 老门主的干儿子 老门主的干儿子要来了,近几日门主很开心,看的出来,他对这个干儿子很上心。 这个干儿子是老门主自小传授武功,后来又把他托付给自己认识的一位武师,请人家代为教养。十四岁以后他开始独自闯荡江湖,但每隔两年必回来探望这个干爹。 谈起这位干儿子,老门主的话滔滔不绝,从三岁的牙牙学语讲到八九岁的淘气挨打,就象所有幸福的父亲一样。我在他旁边当了忠实听众,使他的倾诉欲望找到了合适的发泄机会。 “他被我送走时才十岁,我也是不想让他与这些乞丐为伍,应该出去见见世面经经风雨。这臭小子,眨眼就长大了,日子过的真快呀。” 听一位老者臭小子长臭小子短的唠叨自己的孩子,你一定要有足够的耐心和充耳不闻的定力,我在这方面很擅长。 我正和门主聊的热闹,崔辰进来报告说有了情况,然后就让我一起去参加。自从加入铁丐门,我还没参加过一次门内活动,所以我很爽快的答应了。 几十个乞丐来到了一户人家的门口。瞧这门头,家里肯定金山银山,门口一对铜狮子的四双眼睛竟是镶的玛瑙,这家主人也不怕人偷了去。我们中有一人上前敲门,剩下的人就在门口围了个半圆,将门口堵了个结实。 看门的人开开门伸头一看,是一群乞丐,不耐烦的甩着手:“滚,滚,滚,别自找晦气啊。要饭也不打听清楚。”然后,大门“咣当”一声关上了。 我周围的伙计们开始拿手中的木棍敲击地面,口中齐齐唱诺: 朝中做官好处多, 年年衣锦还乡阁, 金银珠宝塞满堂, 却道两袖清风廉, 呸, 骗的了谁? 若是今日不舍财, 乞丐天天迎门来, 赶快息事又宁人, 两万银子可消灾, 两万银子可消灾, 两万银子可消灾, …… 正唱的津津有味,门内呼啦出来几十个家丁,手里都拿着家伙,两伙人“乒乒乓乓”打成一团。这些家丁个个训练有素,其中更有一个身手不错,崔辰可能没想到对方这么不好惹,脸上神色焦虑。 突然,有一个人骑马闯进人群,几个挨在他身边的家丁都倒地上了,这人是来帮我们的。形势瞬间逆转,那几十个家丁被打翻在地,“哎呦哎呦”叫成一片。片歌后,那府内管家皮笑肉不笑的出来,道:“各位爷,我们老爷请你们到别处发财,这是赏钱。” 就这么一会两万银子到手了,我第一次经历这么爽的事情,可惜不能考贝到现在来,否则会被说成是敲诈勒索。 转眼瞧见了那个后来的人,不看不知道,世界真是小——此人正是楚枫。我看见他了,但他没看见我,他正在和崔辰说话,那神态是很相熟的样子。 我们一起往回转。他随意的牵着马,站在人群里,目光轻飘飘的扫过人群也扫过我,眼神里空无一物。 回到集结地,远远看见八月在门外坐着迎我。我正欲喊它,却听旁边的一人大声呼唤:“八月”,冲出去的正是楚枫。 八月看见楚枫也很亲热,楚枫到了八月身边,却是左顾右盼一脸急切的模样。 我走上前:“八月,我们回去吧。” “等等——”楚枫伸手拦在我前面,“对不起,请问这是你养的狗吗?” “不是我的,它是我拣的。” “你怎知它的名字叫八月?” 我眼也不眨,谎话说的脸不红心不跳:“我碰到它的时候,听到有人这么叫它。那人自己走了,它就被遗弃了。” “是吗?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年轻貌美的姑娘吗?” “你说貌美就貌美,你说年轻就年轻,我未看的清,但确实是一位姑娘。” “哦,我明白了。既如此不瞒你说,这狗乃是我的一位朋友养的,前些时丢失,不知你能否归还于我?” “没问题,只要它跟你就行。” 楚枫蹲下身子,温柔的替八月梳理了一下身上的毛,“八月,是你的主人丢下你,还是你丢下她呀?” 我和楚枫都站在院门外,围着八月。 “枫儿,臭小子,回来也不赶紧进来看干爹,在门口磨蹭什么?”老门主迎向楚枫,果然我猜得不错,楚枫是门主的干儿子。 “干爹,枫儿给您见礼。”楚枫恭恭敬敬的给老门主磕了头。 “好!快起来吧。”门主的老脸笑成一朵花。 “干爹,这位是您新收的门徒吗?”楚枫指着我问。 “是啊,这位姓林名阿木,是我前阵子刚收的。若不是那条叫八月的狗,我不会这么轻易收他的,那狗真是好苗子。” “干爹是说,你准备让八月当狗爷吗?干爹,这绝对不行。” “咦,你也知道八月?” “是的,八月是枫儿的一位好朋友从小养大的,不知何故沦落至此。” “原来是这样啊,本来我是想让八月当狗爷的,可林阿木不愿意,所以我就不强求了。你和八月相熟更好,赶快给我演示一下打狗棒法是否又精进了?” 楚枫听了这话,一声不吭的抽走我手上的棒子,“呼呼”演练起来。说也怪,那八月见他舞的欢,都不用招呼,也追随着那棒子跟他上下左右的翻滚腾越,倒象是在听指挥似的。他越耍越快越耍越快,一人一狼成了一团白气,旋风般的旋转着,带起的沙土打在脸颊上生疼生疼的。 待楚枫演练完,老门主点点头,走过去按住楚枫的肩,说:枫儿长大了,也有心事了。 当晚,老门主叫我去聚事堂。聚事堂没有别人,只老庄主和楚枫两人。 “阿木,我叫你来是有事要当面问清楚,你一定如实回答。”老门主看着我,一字一顿的缓缓说道:“这狗果真是你在路上捡的,具体是在何处看到它,当时是什么状况?可否说的详细些?” “门主,这些我已经和公子说过了,为何还问?” “因为八月与楚枫有些渊源,所以枫儿比较紧张,他的那个朋友至今失踪没有找到,所以你提供的线索有可能帮助他找到狗主人的下落!” “哦,那我就再说一遍。我是一个流浪者,当日正路过千绝山山脚,见这条狗被拴在路边的树上,当时一个女子边骑马边回头呼喊:八月,回去吧,回去吧。那女人走远后,我就上前把绳子割断,把它带走了。” 两个人听完我的叙述,表情不一,老门主的表情有些怪异,楚枫却是笃定的相信。 楚枫被安置在铁丐门的另一处别庄休息,他要带八月一起走,但八月却不肯离开我。没办法,老门主只得让我带八月随楚枫一起到别庄去住。 等到了别庄,我简直不能想象这处别庄也是铁丐门的房产。此处占地几十亩,里边亭台楼阁、花鸟树木应有尽有,象一处王公贵胄的府第般豪华。 楚枫应该是知道这里的,厅堂院室一路熟络的很。我心里愤愤然,这个门主,有这么好的房子不让我们住,他干儿子来了我才沾了光,不,我是沾了八月的光。 “八月很久没洗澡了吧?”楚枫突然问我,没等我回答就自顾自的说:“我要给它洗澡。” 是啊,自从流浪开始,八月就一次澡也没洗过。以前,都是我给八月洗澡的,楚枫那时还笑我,:说:琴姑娘果然生活的别致,连畜生也要洗澡! 楚枫把八月放到一个大水盆里,水盆里放的水有些多,楚枫手又笨,八月也不配合他,结果弄的他浑身湿漉漉。我看不过去,把楚枫推到一边,自己给八月洗。 八月在我手底下温柔的很,乖乖的半躺到盆里。待我洗完,转过头,见楚枫还湿淋淋的杵在那没动,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一觉醒来,夜风幽凉如水,云很多很重,一弯新月隐在云层,几颗疏朗的星星缀在天幕。窗外是如此静彻的夜。 一阵笛声忽然传进耳朵,幽咽而伤感,趁着这月夜,容易让人陷入某种情绪里。楚枫会吹笛子,这是新发现,我在他身上的发现真是越来越多:52号、四方寨的寨主、一个孤儿却是铁丐帮门主的干儿子。 “新月一弯,清风几缕,笛声清扬,勾起心事无限。楚公子,好兴致啊!”他睡不着,我也刚睡醒,夜色这么好,不聊聊天就浪费了。我兴致很高,哪知人家却不给面子,竟然理也未理我,转身离去了。我无趣之极。 第七十七章 我是活死人 第二天一大早,我刚刚复习完必修功课,门主就来了。楚枫不知何故没出现。 屋子里,老门主一脸严肃:林阿木,我命令你除掉面罩,脱掉衣服。 我惊讶不已,这老头一大早的发什么神经啊?我一脸惊疑,大张着嘴巴不说话。 “你说说理由,为什么女扮男装,为什么头戴面罩?”门主继续问。 我一时不知道是该实话实说还是该继续撒谎。 “本来你是男是女我是管不着的,但你既然是枫儿喜欢的人我就得管了。枫儿此来心事重重,为情所苦,你应该觉的出来吧?说什么路上捡的狗,谎话要撒圆别人才信。一条狗从小养大,主人的气息、习惯、脾气、性格,它了如指掌,如果你不是它的主人,仅仅相处两三个月,它能如此忠于你吗?你们之间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产生这么深厚的依恋吗?” 我不得不佩服老门主,真不愧是宠物专家,说话一针见血。 “我并不是有意骗他的,而是迫不得已——”我除掉脸上的面具,直视着老门主。 老人倒吸一口气,“没想到,你的面貌被毁的如此严重,看这手法似乎是四君子最毒辣的换颜术,到底是怎么回事?你遭仇家报复了?难怪你要这么遮遮掩掩。” 见了我的真容真貌,老门主也不作声了。他低头思忖着,忽而又斩钉截铁的说:“也是天意呀。林阿木,从今天起我准备将打狗棒的另一套雌棒打法传授于你,以你的灵性和感悟力,以你和八月之间的息息相通,不到三年定有大成。我的一桩心愿总算达成了。” 就这样,我在别庄长期住下了,老门主将打狗棒的一招一式一点点的拆解开传授于我,同时也不断的敦促我进行基本功的训练。 楚枫自那日早上离开后就再没有回来,诺大的别庄冷清清的。自见了楚枫的那一日起,我发现自己的心有点不甘寂寞了,一些感觉在心底蠢蠢欲动。 老门主常常带黄毛过来,有时和他聊天,会发现这个老者阅历丰富,对人生的体验独特,一两句话往往能直击要害,足见是生活的智者。 练武是坚持的事业,没有恒心和耐力是不行的,每天拖着疲惫的身子,我仍然咬牙坚持着。 --------------------------- 带着八月在街上溜达是极为悠闲和惬意的事情,也是一大生活乐趣。这个地方的人们对于我的不时出现已经有了相当的免疫力,再不会象第一次那样引起骚动和背下议论了。况且,铁丐门虽然无人知晓,人们却都知道这个地方的乞丐是惹不得的,我拿着的打狗棒他们都认得,所以我现在还是很安全的。 在我曾经圈地摆摊的西泉街上,八月仍然有着昨日明星的派头,走到哪里人们都还认得和惦记它。然而,今日的街上气氛却有些大不同往常。 一路碰见几路官兵在巡逻,队伍里有人拿着铜锣扯着嗓子高喊:“百姓们听着,朝廷有旨,三日国丧,不得饮酒作乐,不得披红挂彩,不得婚嫁配娶,不得有任何聚众活动,有违者杖责二十,罚银十两。所有商户挑挂白灯笼一盏。全城百姓听了,三日国丧,不得饮酒作乐,不得披红挂彩……” 目送着这队官兵的背影,我大骇:国丧!难道白羽皇位刚坐几天就英年早逝了?这一惊非同小可,须得打探清楚才行。 要打探消息别的地方我不熟悉,唯一可能就是在西泉街上打听。西泉街上有位卖银器的老伯平日对我丝毫不避讳,且因着卖的是贵重银器,与官府有些生意上的来往,想必他可得些端倪。 “银伯,生意可好啊,八月可又想您了。”一进银器店,我跟银伯打着招呼。 银伯的店里有两个伙计,此时估计是送货去了,店里只有他自己照应,来看货的顾客很多,他有点应接不暇。见我进来,只冲我摆摆手,示意我在旁边的凳子上坐。银伯也喜欢八月,那种喜欢是发自内心的。 见他忙,我不便打搅,坐在门口的一张藤椅上等,眼睛瞟着门外。四个官兵在街上贴着告示,周围几个人围过去看。这一定是官府发布的关于国丧的告示,我赶紧跑出去。 我走过去的时候告示已经贴好,几个人在议论。 有人不认识字,问旁边的人:“这告示写的什么,是谁死了?” 旁边的人低低的声音:当朝国师昨日仙逝,皇帝悲痛万分。 我更加震惊了,不会吧,是米粒呜呼了,这——太出乎意料了。 听见那人又不解的问:哪个国师啊? 旁边解答的人不耐烦了:一共才几个国师,就是太子傅琴国师,智退敌兵夫子庙讲学的那个。哎——没想到,真是天妒英才。那人叹了一声。 这下,我彻底傻了,说来说去,闹了半天是我死了。白羽啊白羽,你跟我开什么国际玩笑啊,我老人家好好的站在这,你就说我英年早逝了。好好一个活人,让他这么一鼓捣,凭空的就没了。 我站在那里,还使劲琢磨着这事。告示旁边的人都散了,这没头没脑的咋就把我给整死了呢?人家不都是“生要见人,死要见尸”的吗?真是没道理! 银伯店里的顾客都走了,他在门口冲我招手,原来又一队官兵拐进西泉街来了。 八月已经被银伯喂饱了,趴在地上眯着眼休息。 “国丧了,得挂白灯笼。这国师被上天收回去怕是能位列仙班呢。”银伯一张嘴,我就听的直打颤。我一个活人,被人家当成死者当面议论真是浑身发冷。 朝廷的指令一下,人们的行动都很迅速。我带着八月回别庄的路上,已经有三分之一的商户门前都挂起了灯笼。一条街上,霎时一片肃穆。 我特别搞笑的想起臧克家的那首诗: 有的死了,他还活着,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 抛却诗人本来的寓意,我觉得这两句话象是在说我。我不但已经死了,而且死的规格还挺高,全国三日举丧,作为一个国师,这样的死后待遇是很罕见的。 回到别庄,崔辰在等我,他说奉门主的命令让我回本部去。 远远的就看见我们本部的破门楣上挂着一盏白灯笼,门主的动作真够迅速的。 院子里站满了人,老门主正等我们,一脸的严肃表情,很不象平时的样子:“朝廷三日国丧……我们都要恪守规矩,明日全体门人将在本部外的场地为逝去的英灵超度。”哇,这老头是爱国模范,我在心里嘀咕,你这么做难道还指望皇帝来给你颁奖啊? 第二天的铁丐门白幡白绫林立,每人都是半身披孝,齐刷刷的几百号人站在总部外的空场上。门主手捧着三尺长的白布,面东而立,高声颂念:卫朝三十五年仲夏,惊悉我朝栋梁琴姓国师仙逝,不胜悲痛,上下同哀。琴国师匡国惩恶,举贤选能,百姓皆颂其德歌其勇叹其忠,今上天不义将其收去,乃我大卫之损失,望英灵缓走,继续佑我大卫民生…… 这老门主长篇大论,搞的我昏昏欲睡。自己来给自己祭奠超度,上哪说去人家也不信。看那意思,老门主是真的很痛心,就跟我是她亲外甥女似的。 哎—— 第七十八章 和老门主谈心 自从亲自出席完自己的超度仪式,我情绪低迷委顿了很长一段日子,似乎生活里有些很重要的坐标已经失去了,意识已经变成没有着重点的一团轻飘飘的东西,只在每天的机械活动里才找到一丝自己在这里的痕迹。 门主来别庄也格外的频繁起来了。他总是悠悠哉哉的在花园里面沿着涌路走一圈,见到我在练习就站在那看几眼,若有所思且若有若无的点点头,转眼就不见踪影。 这时,我顶着烈日站在骄阳下蹲着马步,这不是谁在体罚我,而是我自己在锻炼意志,这是冠冕堂皇的说法,其实我在借助残酷的太阳剥夺自己的神智,让我可以暂时在酷热和热汗淋漓下不去进行无方向的思考。 当门主站定在那里看着我的时候,他忽然开口:我不认为你这样做是明智的行为。肉体并没有代替精神接受头脑和意识的折磨的义务。好了,你停下来,咱们聊一会吧。 我有些愕然,第一次听见门主这么说话,口气不是很严肃,眼神也不那么凛冽,有了些许父辈的感觉。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烈日的炙拷让我浑身腾腾的冒着热气。 等我收拾完,换了衣服出来,门主已摆了一壶茶在等我。 “今天,我们之间不必拘礼,就当随便聊聊吧。”门主不抬头,自己斟了杯茶抿了一口。“你喜欢喝什么茶?” “我?”一时语塞,“对于茶其实我并无特别的偏好,如果非说喜欢,可能是比较喜欢碧螺春了。” “碧螺春是好茶啊!关于碧螺春还有一个很感人的故事,你是否知道?”门主似是随意又似是有意的说。 我摇了摇头。 “很早以前,西洞庭山上住着一位姑娘,名叫碧螺。东洞庭山上住着一个小伙子,名叫阿祥。碧螺和阿祥深深相爱着。有一年,太湖中突然出现一条凶恶残暴的恶龙,扬言要霸占碧螺姑娘,阿祥于是决心与恶龙进行生死决斗。一天晚上,阿祥潜到西洞庭山同恶龙博斗了七天七夜,直到双方都筋疲力尽,阿祥昏倒在血泊中。碧螺姑娘伤心不已,她日夜不眠不休亲自照料阿祥。可是阿祥的伤势还是一天天的恶化。一天,碧螺采草药来到了阿祥与恶龙搏斗的地方,忽然看到一棵小茶树长得特别好,她心想:这是阿祥与恶龙博斗的见证啊,应该把它培育好。当小茶树长出了嫩绿的芽叶,碧螺采摘了一把嫩梢,回家泡给阿祥喝。阿祥喝了这茶,病居然一天天好起来了。阿祥得救了,姑娘心上沉重的石头也落了地。就在幸福即将降临时,碧螺的身体却再也支撑不住了,她倒在阿祥的怀里,永远的闭上了双眼。阿祥悲痛欲绝,就把碧螺埋在洞庭山的茶树旁。从此,他努力培育茶树,采制名茶。为了纪念碧螺姑娘。人们就把这种名贵的茶叶取名为‘碧螺春’。” 门主讲的故事其实我以前曾经听说过,只是没有这么清晰,也没有他讲的这么沉重。 “你喜欢碧螺春,说明你是个内心细腻、感情丰富的女人。” 这是门主第一次当我的面以我是女人的身份说一个话题,“门主有什么事不妨直说。” 他的闲聊,给我的感觉象是太极八卦,出手轻飘无力,却让接招的我不知从何下手才能化解这无形的压力。 “虽然你没和我说什么,枫儿也什么没说,但是我能觉出来你们之间有些感情上的瓜葛,虽然我没有证据,但是我相信自己的直觉和判断。我希望在合适的时候你能够把你的故事告诉我,我也希望你能明白一个老人的心。我不希望你伤害他,也不希望他不快乐。” 我终于明白这个老头来跟我闲扯的重点了,是为了他的干儿子,他在以一个父亲的名义对一个女人表达自己的立场,他希望他的儿子快乐,他想帮他,却不知该怎么去帮,所以准备从我这里打开突破口。 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其实,我真正认识楚枫的时间不算太长,在我还没有遭遇变故的时候我知道他对我有情,在我们相处时他是极隐忍和尊重我的。如果他不快乐的原因真的是因我而起,那您放心,我会找机会和他说明白的。但是,我现在的这个面貌您看见了,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我不能设想。”我要给这个老人一颗宽心丸,看的出来,他对楚枫的依恋超出一个父亲对儿子的爱。我替楚枫幸福,因为他有这样深沉厚重的爱。 听到我这么说,老门主似乎放心了许多。“能告诉我这几天有什么心事吗?”或许我说的话让他感觉舒服和放松了,他的口气成了亲切的询问。 “心事是有,却是因旧事而起,想也徒劳!” “若是徒劳就不要想了,伤了心神也无益。”他自己又斟上一杯茶,自顾自的念叨起来: “我喜欢铁观音。喝茶亦应为品茶,铁观音则当的这个品字。品铁观音需七个环节:观其形、思其美、演过程、表其义、闻其香、品其味、会真韵。 真正的观音茶王,香气高强、奇特,具有浓郁持久的兰花香,滋味浓郁醇厚,冲至10遍仍有真味,乃是人世间上等的好茶。其实,好女人和好茶一样,也是需要品的。这就是碧螺春故事中的‘佳人如佳茗。’” “人生的情缘就仿佛一杯茶。找到自己最喜欢的那一种,借以缘分的葫瓢,掬一捧生命之水,总需不急不徐不凉不热不多不少,才能晓得个中的美好滋味。你知道为什么泡茶的水要用山泉水或溪涧水为最好吗?”听着他突然的发问,我愣了一下,显然他根本没有想我回答。“因为我们的生命都是鲜活的,是永远汩汩的酝酿和流淌着的,否则岂不成了一汪死水?最难喝的就是井水泡的茶了,白白糟蹋茶叶。可惜,有的人就不懂茶也不懂品茶的道理。” “姑娘,你可知人生什么最遗憾?” 喝茶应该是喝不醉人的吧,但我此时真的强烈怀疑是不是喝茶也能喝醉? “就是明明有一杯好茶已然泡好却转眼杯碎茶泼——缘断情绝!” 第七十九章 两年之后 八月已经长成一条大狼了,彪悍勇猛,它的两个孩子已经有一个被门主选定为铁丐门的狗爷,经过培训,已经光荣的上岗了。 我的武功功底有了实质性的进步,基本功达到了掌劈石、棒断剑的程度,提气飞行,几十里路来回也只消一柱香不到。门主说我有轻功的好潜质,所以轻功才进步得这么神速。 打狗棒法的精妙之处我心中已然尽悟,舞动此棒者心中不能充斥仇恨而要倾注爱恋,这种爱的召唤会通过棒子传递给狗,这样一人一狗的对练让我的棒法有了超乎常人的进步速度。打狗棒棒招的惊绝之处在于其用到妙处能唤出三十六条凶猛的人狼,亦真亦幻。 所谓人狼,则是自己与狗爷的灵魂合体的化身,站定为人,飞奔为狼,对手兵器触之则为幻境,一旦碰到敌人的身体要害则为真境,使敌人无法分辨。 门主说,最后的精绝招数只有在双人合演后方能提升到最高绝境,而我现在已经能够唤出八匹人狼,门主说,这已经能抵的住十几个普通练武之人的进攻了,以我无丝毫武功功底来说已属罕见。 此时天气已经入秋,凉爽的风吹的人心神涤荡,别庄又是我一个人了。习惯了这样的清净和安宁,觉得原来寂寞并不是不能忍受,一旦习惯,它便成为享受。 前天门主来告诉我,说楚枫该回来了,老头一脸的兴奋,这两天都没出现,估计是高兴的有点找不着北了。 自从黄毛退休后,有事没事就跑来别庄找八月,八月和我一样有些情绪化,高兴的时候就和人家一起,不高兴了就将人家哄走。我实在无聊的时候,看着这两条狗满园子追逐缠斗也是一乐,不过感觉自己有点不求上进,跟都市的退休老太太似的。 楚枫和门主进门的时候我还在神游太虚幻境(趴在亭子里睡着了),门主过来拍了拍我,我睁开眼就看见楚枫了。一张很熟悉的脸居然瘦削下去,神情刚毅而清冷,眼角挂着一丝嘲讽的笑(是笑我的),那双浓密眉毛下的眼睛里无波无谰,此时他注视着我与注视着一个石凳的神情一样,有一种绝望抵达心扉后的沉寂和安宁。 “听干爹说,你已经将打狗棒练到八绝之境了?” “啊?”我还迷糊在再见他的模糊意识里,突然听见他发问,有些反应迟钝。 不过,说句实话,我又有点莫名其妙的气,不知道为什么见他现在这个表情这个神情这个状态,我很不爽很不爽。 “干爹让我们俩一起演练一下,若配合默契,或可实现他老人家进入至高绝境的多年夙愿。”说完,也不等我答话,他手拿着一根棒,站在空地上摆开了姿势。 这什么鸟人啊,怎么也算同门师兄弟,问候也没有,商量也不商量就开打,好你个楚枫,我现在也不怕打架了,今天看你不顺眼,先教训你一顿。 其实,自从习武以来,抛却跟老门主的对打对练,我根本就没有实战演习的机会,今天送上门一个,不用白不用。 我也不说话,拎着棒子跳出亭子站在楚枫对面,我俩连话也没多说一句,就跟久未见面的仇人似的,呼呼生风的两支大棒就抡起来了。 以前,我不知道楚枫的武功到底在哪个档次,今天一比我才有了概念,他的基本功比我扎实多了,我踢他一腿他也就晃两下,他要踢我一脚我就得拿棍子拄地才能不摔倒。这家伙真不是盖的,可我又特别想打他几下出气,所以我就死缠活打就是不认输,楚枫可能也没见识过我这样的打法。 “好啦,我让你们俩合棒演练,谁让你们比武了?”门主这时候沉不住气的喊了起来。 楚枫立刻停了手,我趁着他突然停手的机会结结实实的往他肩膀上来了一棒,使了七八成劲。他“唉呦”了一声,是真被我打疼了。 他这一声“唉呦”把我本来想笑的心情给生生憋回去了,变的有些尴尬和心痛。我怀疑自己是不是这两年远离人群一个人生活,弄的有点神经质了,人家好好的才刚回来也没招惹我,我怎么就非瞧着人家不顺眼了? “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才怪。) 楚枫横了我一眼,他知道我是故意的。 “阿木,你怎么这么毛手毛脚,我都叫你们停了你没听见吗?枫儿,怎么样,我看看。”老头的反映倒出乎意料,以他的护子心切,还不得抄起棒子给我也来两下—— 楚枫肩头上已经肿起很大一片,向外渗着血,不过皮外伤应该很快会痊愈。 我与楚枫两年后的第一次见面被我一棒子给搅和了,我对自己开展了史无前例的自我批评:琴木木,你个弱智、白痴、傻瓜、笨蛋加三级。(我这样说并不是真的认为自己很愚蠢,而是我初中高中六年的铁秆经常在我做了某些她看不顺眼的事情时对我出口成章,我以为这是批评一个人的最高境界!现在拿来,足以证明我是多么的真诚。)你是耐不住寂寞还是死性不改,又准备去招惹人家做什么?人家好不容易心如止水了你非再去把水搅浑,你风流成性、水性扬花,你以前风流成性水性扬花也可以理解,你现在还这样我就强烈抗议你,我严重鄙视你!我告诉你,你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一定要经受住考验,要保持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优良传统,要非礼勿行非礼勿听非礼勿视,要保持时刻警惕,严禁走思言情,严禁打情骂俏,严禁…… 我对自己一顿狂轰烂炸,因为感觉自己这样没有对象的自我批评很没意思,所以我在进行自我批评工作时一般是手指着八月,拿它当我的替代靶子。八月趴在那很不解的看着我,一点也没理解和贯彻我的精神的迹象,反而是眯着眼睛,悠闲自得,偶尔我说的声音大了,就抬起眼皮看我一眼。估计这次的自我批评时间太长了,以前顶多也就五分钟,八月都是坐在那很精神的听我训完后再执行活动指示,今天我情绪太激动了,根本没把握时间,八月撑不住了,所以被我一顿口水说的困倒在地,已经呼呼睡着了。 楚枫进我房间的时候,我的工作已经快结束了,对着大睡的八月最后说了一句:我看你还死不悔改? 猛一抬眼,楚枫已经站在当地了。 楚枫看着八月的眼神比看着我的时候温柔多了,可是我一点也不嫉妒,一点也不生气! “你的伤可好些了?昨天真是不好意思,一时失手打伤了你!”既然决定接受批评,我就得有所行动。 “我不在的时候,干爹多亏你陪伴,谢谢你!”切,他根本没搭我话茬,这是啥意思,谢谢我但不原谅我?还是想以牙还牙? “不客气,门主现在也是我的授业恩师,我做什么都是应该的!”(你跟我太极我不会跟你八卦,小样!) “干爹希望我留下一段日子和你共同合练打狗棒,不知你有何想法?” “我没什么,主要是你有什么想法?”(把球踢给他,看你怎么说。) “其实,我是觉得你似乎对我有偏见,似乎不太喜欢或者说不太欣赏我,怕我们之间没有那种合练的默契,所以才来征求你的意见!” 这次,听他说的比较恳切,似乎是真诚的。 “那我打你的那一下,你不介意了?” “哦,我本来也没放心上,擦破皮的小伤根本没什么。” “那就好,默契是建立在互相了解的基础上的,相信我们会建立起默契的。” 楚枫见我同意了,也不再说话,走到八月的身旁蹲下身子,用手梳理着八月身上的毛,一下下的,轻柔而缓慢,“八月,你还好吧?” 突然间,他抬起头来,眼睛里蕴满伤感,“还要谢谢你将八月照顾的这么好!” 其实,我特别想说,你这么感动,准备拿什么谢我啊?但我憋回去了,没说! 第八十章 雨夜 在别庄的两年多,我真的变的有些独,没有爱人或是没有人爱都还可以忍受,但是没有朋友说话没有一两损友良谋,也没有机会结识志趣相投的新朋友,如果不是因为练习武功大业,我肯定神经错乱了。 所以,再次看见楚枫,你们知道我心中是多么多么的兴奋,是多么多么的激动是多么多么的感慨同时又多么多么的遗憾啊!我憋了很多话想同他讲憋了很多感觉想释放憋了很多故事想叙述…… 可是,我知道,我只能这样。 晚上的笛声再次响起,掀起一腔情愁别绪。窗外沙沙的声音,居然是一场秋雨毫无征兆的降临。夏秋交替,雨却格外的勤了,半个月内已经下了三四场。 我拿了伞,寻着声音走去。 笛声停了,楚枫望着我,“你也没睡?” “是啊,你的笛声很让人伤感,不适合在这样的雨夜吹。” 偶尔吹进亭子的雨丝带着夜的寒凉沾到身上,我想打探一点他内心的秘密,在这样的灰暗阴沉的夜里,人心里的秘密往往就会自动揭开。 “你相信命运吗?”他问我。 虽然面对面站着,因没有光线,我们只能感觉到对方一个黑色的轮廓,脸上是悲是愁是喜是忧是看不到的。 “我不相信,每个人的命运都是自己的双手在打造。就象我们自己置身在一个原始森林中,只能将目光放远放长以穿透迷雾的遮挡,将脚下的蒿草根根拔起才能趟出一条前进的路,最重要的是,通过我们睿智的头脑来判断前进的方向——如果我们没有深邃的目光,没有勤劳的双手没有足够聪明的脑袋,我们就很可能在森林里迷失,当我们迷失的时候,我们就会说:这就是命!” “那你相信缘分吗?”他向我走近了,示意我们都坐下。 虽然感觉到寒意,但我不想回去,能够与朋友秉烛夜话,这个机会很难得。今天虽然没有秉烛那么浪漫,不过小雨的夜中更有诗(湿)意。 “所谓缘分,即是有缘有分,缘是一种际遇,我们常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也是在说缘的奇妙。缘是命运里最有意思也是最无定数的东西,一生中过客很多,任何一个都与我们有缘;因为有缘才有分,无论多么惊天动地,最后都是归于平寂。而因为分才让我们更珍惜缘,所以我相信缘分,相信我生命中的每一段际遇都有其真谛。” 之后,我们都沉默了。 很久后,楚枫说了一段很真诚的话:“我今天才知道一句话: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楚枫为以前曾经对你的怠慢和无礼道歉,你说的很对,相信生命中每一段际遇都有其真谛,真好!我忽然觉得我今夜终于挤过了一处窄洞,看到了前边的一点光明!” 他的语气透出了放下心事后的轻松,“我曾经因听了一个人的教诲,而开阔了自己的生命,领略了她的风姿,同时也懂得了自己的渺小和可笑,我仰望她很久直到再也望不到影子,却还是每天朝着那个方向努力;今天,我听了你的话,为我开启了另一种的生活智慧,陷于一个沼泽中久了,总是越陷越深,你的话让我知道:走出沼泽的办法不是挣扎而是改变方向。” 我知道他已经开始接受和愿意了解如今这个我了,这就意味着我们以后可能会以真正的朋友身份来交流,这正是我感觉到的最大的成功。 成功的时候,一个人得到的友谊和爱情都是锦上添花的东西,其重量和价值是需要甄别和辨析的。只有在落魄的时候,得到的友谊和爱情才弥足珍贵,它的分量和价值远远超出你成功时得到的一切。 “有一句话说,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你觉得我们该怎么理解?”为了继续下去,我找了一个话题。 “这句话是谁说的?” “这么高深的话当然是我说的了。” 听出我在开玩笑,他不置可否。“说这句话的人肯定是真真切切的思念过谁。思念的滋味真的不是可以与人讲的清的,带着回忆的甜蜜又带着离别的伤感带着痛苦的心伤也带着压抑的苦闷,思念的对象不同感觉也不一样,总之是很复杂,用一个玄字倒是贴切。思念一个人有时是一种狂潮,它让人窒息,也让人无力抗拒。” “你一定思念过一个人吧?” “是的,直到现在仍然在思念,确是没有尽头的思念。” “她已经逝去了?” “不,她还活着,只是我不能见到了。” “为什么?” 楚枫终于沉默了。 他沉默,我只好继续说话。“其实,人的各种感觉都是很玄的东西。思念很玄,一寸相思一寸灰;寂寞也很玄,寂寞是一种如影随行的孤独,即使身处闹市,仍然能感觉到冷落和凄凉。寂寞也是一种享受,寂寞的宁静属于一个人的天马行空。但寂寞也是蚀骨消魂的。红颜最恨时光催,风刀霜剑严相逼。在寂寞中老去,,被时间遗弃也是一种无可奈何。所以,寂寞和思念一样,我们并不能完全界定其属性是快乐的还是痛苦的。其实,人生中的幸福和快乐都是短暂的,所以我们才要懂得去享受寂寞、接受痛苦。” 今夜的谈话就以寂寞和痛苦的话题结束了。 我一边和楚枫谈话,一边在心里问自己:我有没有想要怎么样他?我是不是居心叵测的来与他聊天?不会刚刚开展完自我批评就开始故态重萌吧?问来问去,我自己也有点糊涂了。 但我探测到的答案让我觉得事情有些蹊跷,他明显是不知道我的身份的,却敢肯定我还活着,那一定是对朝廷的国丧有怀疑或者根本就知道那是一场戏了。只是剩下的内容我还没想好该怎么去打探,看来还得再找机会。 第八十一章 团圆之泪 离中秋节还有三天的时候,门主来到了别庄。 从小到大过了很多个中秋节,在这个团圆的节日里其实大多数人是不能与家人团聚的。回到古代我才知道,中秋节的意义似乎比我们想象的要丰富些。 中秋,是一年秋季的中期,所以被称为仲秋,又叫做月夕、拜月节、女儿节或团圆节。 每逢中秋夜,人们都要举行迎寒和祭月。设大香案,摆上月饼、西瓜、苹果、红枣、李子、葡萄等祭品,其中月饼和西瓜是绝对不能少的。西瓜还要切成莲花状,在月下,红烛高燃,举家依次拜祭月亮,然后由当家人切开团圆的月饼。切的人预先算好全家共有多少人,在家的,在外地的,都要算在一起,不能切多也不能切少,大小要一样。 十四日那晚,门主准备拜月。很多品类的粮食和水果被盛放在干净的碟子里,摆了长长的一溜儿。看见门主和楚枫都郑重的跪下,虔诚的朝拜,我也赶紧跪下。 楚枫说:那些摆在长长香几上的粮食和鲜果是祭品,人是不能再吃,但无论蛇鼠虫蚁哪个吃了去便都是上天收了礼,是吉利的好兆头。 祭天是不能选在中秋当日的,一般应在前一日或者后一日,称为前拜和后拜。中秋当日祭天称为正拜,凡是进行正拜者一般是有大苦难大委屈大挫折要惊扰上天。听他这么说,我想那我是不是该正拜一下。我是无神论者,这当然得益于小时侯正统的马克思主义教育,可是入乡随俗,这也是一种自我安慰的形式吧。 正在琢磨,门主侧过头对我说:阿木,明天你也拜拜天地吧。[网罗电子书:www.WRbook.com] 中秋的天空出奇的清朗,月亮也格外的圆,这是一年中最大最亮的月亮。关于中秋的传说很多,嫦娥奔月、吴刚折桂等,都寄予着人们对美好事物的向往。 我第一次成为拜月仪式的执行人,手执檀香,一股神秘和庄重油然而生,敬畏的感觉充斥于胸。无论无神论者还是有神论者,对生存的这个世界的自然万物都该心存一份敬畏,我们不藐视任何一个生命个体的苦难不忽视任何一种生命的存在,这接近于佛说的众生平等。正是如此,我们对于加诸己身的痛苦可以一笑而过,那体现出一种胸襟和气度,但对周围正在遭受苦难的其他生命则要怀着悲悯。 我又想到了展飞云,心中的怨愤就一点点的飘移走了,或者以前的怨恨也并不强烈,这充分说明我是一个以德报怨的人。展飞云是一个迷失的人,如果没有力量没有办法去挽回,其实她最终的结果必是混沌的死去。 站起身轻轻掸掉膝上的土,门主已经端来一盒精致的月饼,真如月亮般大小,黄澄澄的,已用刀割成四块,我们三人各自用小碟装了。月饼不是很甜,带着家的味道。手托的这块月饼就象小时侯家中老人做的一样,想起了家人,故去的活着的,那咽下去的每一口都从口中品成了浓浓的思念,一下子又想到小尤,强烈的感觉在此时泛滥成灾。 “十轮霜影转庭梧,此夕羁人独向隅。未必素娥无怅恨,玉蟾清冷桂花孤。”我的泪不自觉的落下来,原来脆弱的心竟禁不住一个轻轻的挑拨。因为戴着面具我没有办法去擦,那情愫憋在喉中不得发作,把我的心揪的生疼生疼的。不得已,我转过身摘掉面罩拭泪,不料身上却没带手帕。 我知道身边的两个人已经注意到了我的失态,但我也顾不得去掩饰了。一条帕子从背后递给我,问:“何苦把心事藏的这么紧?为何总以假面具示人?” 闻听他的话,我反驳道:“世间有几个敢以真面目示人的?我们不都是戴着面具穿着伪装吗?楚兄不是也把自己包裹起来,怕活的太真实伤了自己的心吗?” 他突然一把抓住我的肩,似乎要扳过我的身子来。“不,不要!”情急之下我出声制止,没来得及刻意伪装声音。听到我发声的变化,楚枫迅速一个旋身站到了我面前,可是我已经飞快的戴上了面具。 “你——你是女人……!你是……”楚枫的眼睛也很亮,就象月光映进眼底。 “楚兄何必强人所难!”我的心跳的厉害。 “干爹,她是——他是——他不是林阿木。” “枫儿,不要激动,正如你看见的——她是女人。”门主的话无疑给我定了性:“阿木是遭奸人所害弄成这样的,戴上面具是为了遮丑,也是无奈之举。阿木今天可否把你的故事讲给我们听听,或者告诉我们到底受何人所害?” 我知道老门主在试探我,同时在给我机会。可是,我根本没有想好要如何开口怎么去讲?同时,我也已经设想了我讲出故事后的若干种可能:一是楚枫不接受我,然后他痛苦我也难过,或者朋友都做不成了;二是楚枫接受了我,但是他依然痛苦;而他结受我之后有以下可能:一是我们俩去千绝山庄报仇杀了展家母女,然后去找皇帝白羽希望他恢复我的生命;接下来又有如下可能:A、白羽同意恢复我的生命然后重新昭告天下,皆大欢喜,我同时放弃白羽、米粒、庄生三个男人连同琴尤,和楚枫在一起;B、白羽金口玉言,不同意更改自己的错误,我从此以另外的身份跟楚枫在一起,与白、米、庄三人形同陌路;还有一个问题我搞不太清楚,就是一旦如此,白、米、庄三人有哪个仍然愿意生死相随,如若有的话,我该怎么去面对?而楚枫接受我之后的另一种可能是我们不去杀展家母女,也不去找白羽,从此隐居山林不问世事,乐得一世逍遥。总之,这很多种可能却似乎没有一种是我期待的,我不能掌握事态的发展,以我的情感经历和人生经验的背景要准确的预测结果也很难。其实,我的奢望是:能继续留住楚枫这个朋友,也能继续与白、米、庄谈笑风生,能看到自己的女儿并亲自照顾她……我能找到更好更两全的办法吗? 于是,我什么也没说。 “门主,我的故事其实平常的很,你们不会有兴趣听的,被谁所害也不重要了,冤冤相报何时了。”说到最后一句话,我又忽然想到一句话;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也许我也是错的。 第八十二章 试探 我与楚枫的双棒合一已经练了一段日子,我依然着男装,楚枫不声不响。 别庄里有几棵柑橘树,一个个红彤彤的柑橘挂在绿绿的叶子中间,涨满了秋意。 “楚兄,你看见那些柑橘了吗?我们做个实验如何?”虽然身着男装,但我不再伪装自己的声音了,这样的形象可能有点不伦不类。 “什么实验?” “我们来看看我们的功力到底涨进了多少?” 楚枫的打狗棒练习了近十年了,但因为他一直是自己练习没有狗爷陪练,他现在只比我多出两个层次,他能唤出十二匹人狼。经过前一段时间的练习,我们二人已经上升到三十绝的境界了。 我的实验是把柑橘树当作目标,看看我们的双棒到底精进了多少,多长时间内能将那些成熟的柑橘尽数摘落。 楚枫对于我的提议有些诧异,不过,他还是欣然点头,对我这近似于儿童游戏的做法没有不屑,我本以为与他说说玩玩的,没想到他这次却也如此配合。 我们的双棒以擎天一柱香开势,一旦进入状态便需要百分百的认真。我们俩的周围很快出现了数条翻转腾越的群狼,这些狼都是一个模样——八月的样子。它们笼罩在我的四周,用眼睛、耳朵、鼻子同我交流着,我知道在旁观者看来,这是凶残的动物,但在我周围出现的都是我的八月。我惊奇的发现,与楚枫的这次合练有了突破性的进步,我们之间很快就进入了理想的融合状态。当我们的双棒最后以仙人指路收势,条条人狼化作一阵白烟包裹了柑橘树,与此同时下起了一场柑橘雨。 “哇,漂亮!”只是那树顶似乎还留下一枚。 “玉树金果连秋,袖手横指归根,毕竟不入化境,尝留一枚于顶……” “惭愧,惭愧。”楚枫接了我的胡诹,脸上浮现出若有若无的笑意,这是再见他以来的第一次笑。“那最后一个柑橘你可否摘的下来?”楚枫手指那枚果子问我。 “当然可以!”我纵身腾起,扑向那树顶,眨眼工夫,我举着黄澄澄的橘子在他眼前晃了晃。 “没想到,你的轻功居然也这么好。”楚枫若有所思的样子,“我还以为你准备爬上去。” 我是爬过树,那是在东风寨为楚枫争夺盟主时,高高树顶上的苹果在我俩的合作下被轻松摘下来。他一提起,往事不甘寂寞地从心底泛起,心事钩沉之下竟呆楞了半天。 狂吃了几天柑橘,这两天严重上火,咽喉发炎,嗓子肿痛,等意识到问题严重的时候,我已经因为炎症发起了高烧。不但没有胃口,还浑身火热,难受的要死! 我已经彻底被感冒上火打倒了,门主来看我,手放在我的额头上测了下温度,号了号我的脉膊,又让我张口看了看,典型的望闻问切。 我心里犯嘀咕:老头子是兽医,难道也给人看病吗? “门主,你不是专给狗看病吗?”为了对自己的身体负责,我还是问了他一句。 “放心,这些门人生病都是我来诊治的。” “我也没什么大碍,就是上火了,熬点连翘、板兰根啥的草药就好了。” “没想到你也略通医术,呵呵,正是食火过旺、心火上攻,外感风邪所致(俺瞎编的,不知道中医是不是有这一说)。枫儿,你去抓些蒲公英、板兰根来,每天晚上将三碗熬成一碗喝。如果她暂时不退热,你可以替她弄些凉水擦身。” 这老头给我瞧完病,把我交给楚枫,一个人走了。 我混混噩噩的睡着,楚枫很尽职的准时喊我吃药,一旦手测我的温度略高,就敦促我赶紧降温。 四天过去了,我的病也好了,自从习武锻炼以来,这是第一次生病。虽然有楚枫的照顾,我还是很讨厌生病。 我为自己在楚枫面前不经意流露出的顽皮的调笑、痴愚的失态懊恼。即使换了模样,有一句老话说的很对:江山易改、本性难易。这就是说我的。 当楚枫的眼睛在与我对视时逐渐露出探询、关切,我知道自己已经无处可遁了,他陷入烦恼、苦闷的神情浮现在我眼前,。 秋的午后暖洋洋的,炎热的戾气早已被几场秋雨打退了,夏无声无息的退出人们的视野。银杏的叶子泛黄了,在微风下瑟瑟舞动,为秋的温情做着脚注。在我的记忆中,秋总是来的很突然很彻底,但这次她的脚步很慢很慢。 我在院中伫立,望着这满院的秋色出神。 别庄门口崔辰脚步匆匆的进来,我迎向他:“崔门主,何事这么急?” “门主让你速速回总部去,有急事,你一个人走,我找楚枫还有些事。” 我闻言,立即赶向基地。门主站在院门外等我了,老远的冲我招了下手。 “带你去见一个人!”他说着,推门进了院子。 正屋内,八仙桌旁坐着一个白须白发的人,鹤发童颜,但我并不认识。门主见我冲着老人发愣,轻咳了一下:“怎么?认不出来了?他就是当年替你换面的四君子的大哥童安啊。” 我大吃一惊,两年多而已,人会老的这么快吗?我不说话,那白发老人却猛的背过身去抹了一把脸,再转过来,已然变成另一个人,真的是童安。不愧是易容高手,这面貌装束浑然一体,一点破绽也没有。 我正感叹他的易容本领高超,突然见他单膝跪倒在面前:姑娘,童某人向你请罪了。 我没料到他会如此,赶忙闪身:“童大哥不必如此,我受不起,事情过去了!” “你是否奇怪,为何童安会到此啊?”门主看出了我的疑惑,向我卖了个关子。 “姑娘不知,当日我兄弟四人为你和展飞云做完换颜术后答应要对此事守口如瓶,结果我三弟酒后与人打赌将此事说了出去,不料便招来杀身之祸,那庄主半年之内将我的三位兄弟都杀害了。我东躲西藏,若不是这一手易容变身的本事,只怕也活不到现在了。” “怪不得,两年来我派出无数门人找你都找不到,没想到是刻意躲起来了。” “是啊,若不是平州的阿祥在我换装时认出我,崔辰又带我来到这里,我也不知道原来门主是在这里落脚。十年前与门主的一面之缘不想再见面已恍如隔世。”两个人唏嘘不已,原来也是旧识。 “姑娘,我有要紧事要告诉你!”童安见我不语,突然换了语气,透着焦虑和担忧。“我遍游四方,在雍州从一位奇人口中偶然得知千绝山庄的展飞云换了你的面貌后去参加了皇帝的嫔妃大选,已然做了贵妃了。千绝山庄这两年借助她的力量已经横行武林了,若不是永正王爷从中牵制,她们的势力会越来越强大,而且似乎也有染指朝堂事务的意图。所以姑娘还要小心行事,此次碰到姑娘,能够了结自己的心愿,纵死也无撼了。” “你可不能死啊,我这徒弟还要麻烦你帮她恢复以前的面容,你可不要叫我失望啊!”门主浅笑着对童安说。 童安皱着眉,似乎有些为难。 “怎么,连你也没有办法?”门主见他这样子,追问着。 “如若我的三个兄弟还在,我是有百分百把握的,近两年为了姑娘,我已经想了无数的招数,做了无数次的实验,已经能够将被毁的容貌成功恢复了。”童安顿了顿,似乎踌躇了一会,对着我说:“姑娘,要重新换面有两个方法:一是继续借用别人的面容;二是用自己身上的皮肤来补救。借用他人的皮肤我断不会再做了,而用自己身上的皮肤最好的位置是大腿内侧,到时腿上就会留下伤疤,要恢复姑娘以前的花容月貌,我不能保证绝对成功,只能说竭尽全力。” “那至少不会比现在更难看吧?”我问他。 “当然不会,即使失败也会比现在这样强上许多。但是,我必须提醒姑娘,你经历过那种痛苦自然明白,这次是双重的痛苦,做还是不做姑娘自己决定。” “我明白了,但还是希望你帮我。” 躺在床上,再次看到那瓶瓶罐罐的,我还是有些紧张,比小时侯生病躺在病床上知道要打针的心情还紧张十倍。看的出来,童安也很紧张,因为没有旁人协助,八月被我派到本部门口担任警戒了,任务是不放任何人进来。 “姑娘,你放松些,我要开始了。” 我的亵裤已经脱掉了,因为要取皮,童安必须接触到我的身体,虽然我是现代人可以很大方,这个手术执行者的手却是有些发抖。 “童大哥也不必紧张。” 看见他的刀子割下去的时候,我闭上了眼睛。 第八十三章 相认 门突然被“哗啦”一声推开,楚枫煞白的脸上痛楚万分,他猛的将童安推倒,发疯似的把桌上大大小小的瓶子扫落在地上,只听稀里哗啦一阵嘈杂的破碎声:“你快走,不然我杀了你!”楚枫一双血红的眼瞪着童安,凶神恶煞般。他冲到我的床前,一双胳膊紧紧搂住我,“不要做,不许做,不能做。”他霸道的下着命令,声音里却带着哽咽:“我不让你做。” 我还在躺着,一动不动。他将头埋在我左脸旁,我感觉到无声的泪水正在汹涌而出,顺着我的脸颊湿了我的头发,那是他的泪。 “为什么?我现在这样很丑!”我静静任他抱着,待他情绪稍平静后,轻轻问道。 楚枫止住泪水,抬起头,目不转睛的望着我,我的心在此时突突的跳着,以这张脸承受他多情的目光,我还是有些恐惧有些心虚有些无奈。 他定定的眼也不眨,仿佛一闭眼我就消失掉了,那双眼迅速盈满晶莹,一滴泪从眼眶内滚落。 “我真傻!”半天,他终于吐出一句话。 “我真傻。我明明知道那就是你却还是不断否定不断怀疑,我明明知道你不能进宫去却还是相信了他们的话;你明明一直在这里,一直有八月陪着,我真傻呀。” “求求你,别做那个换肤术了!那样的痛苦你还想忍耐吗?你现在这样一点也不丑。” “楚枫,你知道吗?你说谎的时候鼻子会红。” 看见楚枫不自主的用手摸了摸鼻子,我开心的笑了起来,点头答应了他。 其实,对于这个手术,我也并没有非做不可的意思,而且我真的很怕那种撕心扯肺般的疼痛。但是,既然门主花了那么长时间找到了童安,人家又好心来帮我,而且我也有恢复容貌的机会,我当然也不想错过。我知道门主对这事也很上心。可是,现在,我有了放弃的理由了。 “你看着我的时候会不会吃不下饭?”我答应了楚枫的要求,不再去想恢复容貌,但我还是需要不断敲打他两下。 “不会,我看不见你的时候才吃不下饭。”楚枫搅了我的手术后,把他压抑了近四年的感情倾倒在我身上,可能连他自己也没意识到自己说的这些情话有多么的肉麻。 虽然不做手术了,但童安还是留了些修补面容的药膏给我,他说只要我坚持涂抹数月,那些大的疤痕就会渐渐平复,虽不能完全恢复容貌,至少可以恢复百分之三十左右,就能看出些本来面目了。这些药膏是为我做完易容后,童安刻苦钻研数月精心研制而成。 “那日,我本意让崔辰将你谴离,为何你却又到了基地?”屋内是门主的声音,正在和楚枫说话。 “干爹,这么多年我还不了解你吗?每次各分会出了意外事故,你从不让我出头露面,还总嫌我陪你的时间太少。这次,竟让我与崔门主外出十日,肯定是庄内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明明有机会让她恢复美丽,你为何阻止,难道她现在这样子你看了心里不厌恶?”门主提出疑问。 “她若恢复了以前貌若天仙的美,枫儿拿什么去和别人争?她现在这样我看了不是厌恶而是心痛,心痛的不能自已。”我听见他轻轻的压抑着的哽咽,然后是短时的沉默。 “干爹可知她究竟是何人?她是……她这样都是我害的,我一直把她当神似的崇拜着,以至于以为她强大到可以抵御一切,却不曾想到,她就是一个弱女子,她也需要男人的保护。现在,即使拿我全部的爱和生命去补偿,我都觉得不够!” “哎,我的枫儿竟是如此多情之人!上天竟让她流落到我的门下,真是天意。”(一声长叹) 站在门外的我听到了这对父子的对话,心里打翻了五味瓶。 短短五天内,我和楚枫已经修炼至绝境,其进步之神速让门主都惊诧不已,今天特意让我俩到基地门口来练习给他看。 缠斗的人已经成为了一团旋风,倏忽不定。已经枯败的草被那旋风卷过,齐刷刷地连根拔出,带起的泥土也融在那阵风里,灰黄的一团;四周的落叶被风带起,那叶子一旦沾到那股风的边缘便在瞬间被抛起,带着一股力道直直向上射去,待附着的力道消失了又轻舞着飘飘忽忽的下坠。 为了测试我和楚枫,老门主决定亲自试探一下。他将手中的打狗棒横在胸前,一个腾跃向二人发起了进攻,他的棒才刚插到二人气场的边缘,便有双双利爪从四面八方扑向自己,一张张狼牙铁嘴凶狠地向他攻击,饶他是打狗棒的创立者,其实也并未体验过雌雄合一的至高境界,这一惊之下出了一头冷汗。还未交手就已经感受到了极大的压迫感。老门主以静制动,赶紧收棒,单腿盘膝收回攻势,一群狼刷的就消失无踪了。他暗自惊叹,今日若是他人遭遇这等情势必已毙命。 不知为何,我感觉到楚枫的棒招总含着一片腾腾的杀气。我收了招式,此时门主则以童子拜佛的定势化解了群狼的围攻。风骤息,楚枫眼内有几秒的茫然,待看清周围的状况,他径自走到门主身边低声呐呐:干爹,您没伤着吧! 门主拍了拍他的肩,宽慰他:没事,干爹就是一时兴起想试试这打狗棒绝境的厉害,不试不知道,这至高境界比我想象的还要厉害十分,真是青出于蓝啦。不过,你刚才似乎杀伐之气太重,以后要注意。老门主脸上洋溢的喜悦丝毫不加掩饰的透露出来:看来我们可以庆祝一下了。 灯火点亮了别庄,每一盏灯火的燃烧都驱走了它周围的黑暗,每一个房间都点燃了灯火,一向节俭和谨慎的门主这次是格外破例。 大厅内,一桌丰盛的菜肴,这是门主在为我和楚枫的成功庆祝,不过很显然,他今晚还有别的话说。 “阿木,今天我要敬你一杯!”门主端起一碗水酒,语气诚恳,眼光清亮,给我一种亦师亦友的亲切感觉。 “门主——”我迟疑着,不知老头子接下来要说什么。 “叫我师父吧,有你这样的徒弟我觉得很幸运,我已经听枫儿说了你的身世遭遇,有些事情我没想到,其实……”他顿了顿,想说什么却最终咽回去了。 “你们明天就走吧,有些事情早晚是要解决和面对的,逃避不是办法!枫儿有你,我很放心,有枫儿爱你,我也很欣慰。出去之后扬我铁丐门的名号,多年的韬光养晦是该有动作了,江湖险恶,是敌人自会跳出来,是朋友就会相帮。” “门主——师父……” “干爹——” 我和楚枫谁都没有想到,门主这么快就让我们走了。 在铁丐门的两年多,过着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生活,生活的目的就是活着,习武成为一种事业,熟悉了门主那过于严厉和冷峻的脸,因他的责罚而诅咒过他过无数次,如今再看那张脸,什么都褪尽了只留下人生的沧桑和那浓浓的不舍。 这是一场分别的晚宴。 两年的相依两年的熟悉已积淀下浓厚的感情,对这位老人对这个美丽的别庄产生了依恋。想到离开后不知再见是何时,我的双眼润湿了,想到了离开后老头子一个人的孤独,我更加不忍,我感谢他用严厉、凶狠的管束让我学会了武功,这是我收获到的最大的意外,是可以终生倚仗的。 第八十四章 回到山寨 次日清晨,我和楚枫都早早起床收拾了行囊,早饭胡乱吃了几口,便赶往本部那边去拜别门主。 门主将一个浅绿色的包袱塞给楚枫,“枫儿,里面有些银票,有些草药,还有一枚我铁丐门的铁狗令牌,你一定要收好。无论到了哪里,一定要随时报信给我,让我清楚你们的方向。记住一点,天下的乞丐是一家,若有危险,随时有人接应。” 我和楚枫跪在地上,给老头子磕了三个头,没有说话,知道说什么都已是多余。 朝阳跳出了半张脸,我们大踏步的向着东方走去。走出很远了,扭过头,看见远处一个模糊的身影被金黄色的朝阳染上了一层黄晕。 “你落泪了?” 楚枫的眼角湿润着,睫毛上还挂着一丝水雾。“是。” “男儿有泪不轻弹,为了父母落泪,落多少都值得。” “我们去哪里?”他忽然问我。 “我不知道,还没想好,你说呢?” 心里千头万绪,一时真的说不出目的地该先是哪里。 “我们今天就先找个清净的处所休息吧,好好梳理分析一下,究竟哪件事才是最主要的。” 昨夜没有睡好,他的提议不错,我点头同意了。 八月远远跑到了我们的前面,时不时回头张望我一眼,似乎对我们行进的速度很不满意。 这是一个小县城,城门楼并不高,刻着“凤来”二字。 和我第一次出现在人群中一样,我们三个的组合引来了无数好奇的目光。 “和我在一起,你要习惯这样。”我与楚枫刻意保持着三两步远的距离,低声对他说。 他却突然一把抓住我的手,将我拽到他身旁。有几个走在我身边的人发出了低呼声,他们的呼喊引得八月回过头,冲着几个人眦牙咧嘴的,喉咙中发出阵阵威胁,吓得几人疯狂向四外逃开。 楚枫微微一笑,“八月居然比我还护你呢。” “别这么招摇了,到哪都惹来那么多目光对我们可不是好事啊。” 为了方便起见,我弄了一顶蒙了黑纱的斗笠戴在头上,这比那一看就吓人的面具强的多。而且,江湖之人不愿意让人识得真面目的好象都使这办法。 我和楚枫最后决定,我们先回四方寨,一是楚枫要回去安排庄内事务,二是我被带走是东风寨穆小姐的丫鬟带着东风寨令牌来请的,这充分说明那个丫鬟必是展家母女的内线,这个人或者知道些千绝山庄的内情,我们要将她挖出来。 虽然楚枫已经告诉了我,四方寨改作了四方庄园,他的那些兄弟早已不做山贼,个个成为独当一面的能手了。但面对着眼前宏伟的建筑,看见那来来往往的商队车辆有条不紊的进进出出,刚刚经过的一片宽广的土地露出哺育后的坦荡和空落,我还是有一丝震撼。 “没想到,仅两年多,你取得了这么大的成就。” “是啊,对那些跟我生死相随的兄弟们总算有了交代。朝廷也已对凉山周围的十六个寨子下了特赦令,我们所有的生意都是合法经营的。” “那恭喜你终于得偿心愿,你这样的人才不去朝廷做官真是可惜了。” “那你呢?又为何立了天功而不贪,非要选择这样的生活?” 楚疯的问题将我问的一愣。生活的真实的感触和艰难满满的塞住胸膛,无论是潜意识还是下意识,我做的选择到底是为了什么?从来没有认认真真的考虑这个问题,只是随性的想要轻松的活着,有时用欢笑逃避痛苦,用嬉闹甩掉眼泪,用麻痹安抚心伤,无论是在现代还是在古代,我原来都活得这么失败!楚枫说我立了天功而不贪,其实只有我知道,那天功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其实,那更象是我玩的一场游戏,只是这游戏太过惊险刺激,任何人都玩不起,因为它要用生命作为赌注。我从来就是这样一个人,即使来到这里也没有什么改变。当别人给我压力的时候我便挺起了胸膛,一旦卸掉压力和责任,我就重新茫然不知所措。这样的茫然已经跟了我很多年。 我在卫朝成为了传说成为了神话,才终于撒了欢儿似的活了一次,然而神话毕竟是神话传说也毕竟是传说,永远都不是真实的,所以我不希望成为传说,尽管成为传说的诱惑是那么那么的吸引着我,我还是选择了放弃。放弃之后终于明白,人和骡马一样,撒了欢儿以后就是更沉重的负累。我们经常在无法报答别人的恩情时说,下辈子为你做牛做马,这种说法可笑的很,其实你这辈子就做着牛做着马,却把报恩的机会支到下辈子去,可见是多么的虚伪!这就是生活! 八月看着从它身旁经过的人和车,有些紧张,一对小耳朵警惕的竖立着,样子很是瘆人。骡马看到它都“叱溜溜”的叫,有几匹小马胆小的张望着,不敢前进。 庄园门口立刻一阵骚乱。 “干什么干什么?谁来我们四方寨捣乱?”一匹马奔出来,马上之人高声大嚷。 等行的近了,他先看见了八月。“天哪——这是八月?”一抬眼,又看见了楚枫,“大哥,你终于回来了,兄弟们都想死你了。八月也回来了,那琴姑娘呢?找到了吗?”我认出来的人是大胡子。 “大胡子,你还好吗?”这些山寨上的兄弟,见了面仍觉得亲切万分,他们的天真和诚恳让我没有丝毫的顾忌。 “啊?!你是琴姑娘——怪我这人心笨眼拙,八月都来了,琴姑娘当然也来了。嘿嘿。”他傻笑着,“不过,琴姑娘,你戴这么个黑纱还真是神秘的很,我大哥就是小心眼,琴姑娘这样的美貌不让别人看就算了,连我们也不让看。” “大胡子,再胡说我罚你往山东押运绸布去!”楚枫立即制止他。 “你骂他干什么,调笑几句有何妨?”我一点也没有生气,心里反而温暖起来。 “大哥,你们等着,我报信去。”大胡子一拨马头,风似的驰回去了。 进了庄园的大门,一条宽宽的甬道直通到前面百米的大殿,左右两边堆积着各色货物,装卸的人们忙忙碌碌。 奇)我还在观察的当儿,大殿里忽的涌出一群人,带头的似是疤瘌。 书)“大哥,琴姑娘,你们回来了。”疤瘌没有大胡子那样急噪,话里隐忍着激动。 网)一群人给楚枫见礼。 “不是有很多兄弟,怎么这里就只有几十个人?”我问疤瘌。 “是有很多,只是现在不同以前了,庄园生意太繁忙,需要采购、押运货物,有一些人还要训练兵士,还有一些人要侍弄庄稼,周围寨子也都派了人手过去,所以基本平时都不在这里。”疤瘌回答。 等大家都落了座,我准备摘掉斗笠,这样戴着斗笠和他们说话,我觉得很别扭。 看见我在摘斗笠,几十双眼睛都望过来。 满是惊疑、纳罕、不解的目光。 他们以为将看见久违的那张美丽的脸,却没料到斗笠下是张面具。 “我不摘这面具是怕吓到你们。”我说。 “琴姑娘被人暗算毁了容貌,我们此次回来正是为这事。”楚枫不得已,一脸阴沉的道出了实情。 几十个人立刻炸开了锅般,个个义愤填膺,那样子仿佛被毁容的是他们而不是我。 “我×他祖宗,狗娘养的,谁他妈这么没心没肝?大哥,你告诉我是谁?我把他抓来碎尸万段。”大胡子站起来,一脚踹翻了身下的椅子,跳起来骂道。 “琴姑娘,有我大哥在有我们在,你不用害怕,我们一定替你报仇!” “奶奶的,是男的就让他当太监,是女的就卖去五毒帮。(五毒帮,江湖邪派,专门以女阴滋养五毒之物,帮内女子最多豢养十年,皆浑身枯槁而死。)” “我认识一个整容的老江湖,回头我去找他,保准让琴姑娘比以前还漂亮。” 这些兄弟,平时在我旁边一个脏字也不说,今天破例了。 …… “大哥,仇家是谁你知道了?准备怎么动手?需要我们做什么?”疤瘌已经历练的沉稳、成熟而冷静,怪不得楚枫要把庄园交给他打理。 “这些事你们不用插手,用你们的时候我自会吩咐。好了,我们要去休息一会,赶紧收拾房子。对了,八月以前的窝舍也收拾一下。你们都下去该干什么干什么吧。”楚枫有些烦躁的挥挥手。 “是!”众人退下了。 天黑下来,寨子里里一片安静。 疤瘌把我和楚枫安排在了一间大卧房内,在他们心中,这是两年多以前就该做而没有做的事情。楚枫站在房间里,神色有些尴尬,并透出一种微愠的神情:“这个疤瘌,办事情越来越不象话了,我去教训他。”说着,转身要走出去。我伸手将他拦住,“我觉得这样很好,你不愿意留在这里?” 楚枫看着我,不知道想什么。 “你不愿意就走吧!” 我此时的心情是复杂的,复杂到我自己也不知道说出这些话来究竟是想做什么?只是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我并没有发泄身体欲望的渴望。与他,我更多的是希望营造一种安详和充满爱意的温暖氛围,只有在这样的地方在这样的氛围里,我才觉得能找到一种归属感。 楚枫坐下来了:“好,我陪你!” 我们两个都没有说话,他走过来,替我摘掉了那个面罩。 “楚枫,你为什么会喜欢上我?”我发现自己真的变的有些弱智了,这样超级愚蠢的问题居然会毫不过脑子的就说出来了,我后悔的差点没把舌头咬下来。 “因为你和所有人都不一样!今生今世,我不可能再找到第二个你了。” “可是--” “没有可是了。”他温柔地揽过我的肩,我的头抵在他的胸口。“你能听见我的心跳,就知道它现在有多么幸福了。” 月亮悄悄的偷窥着人间的秘密,在一间宽大的卧室,有两个同样清高的灵魂穿透了欲望的深渊直抵到真情的彼岸。 “楚枫,请让我为你做些什么?” “恩?”楚枫没弄懂我的话。 “你让我为你做些什么吧,这样我才觉得自己不会被幸福淹死。” 还是一晚清亮的月光,我们的记忆里已有了很多这样的月夜了。 “好,那你就答应我一件事。” “好的,什么事?” “以后让我照顾你、保护你,让我永远留在你身边。” 这个男人连说情话也让我觉得温暖,不心颤不激动,只被无边的温暖包围。 我安安稳稳地在楚枫的怀里睡着了,从未有过的塌实从未有过的甜蜜从未有过的真实。 第二天清早,庄园里已经人喊马嘶的时候我才醒转过来,楚枫已经起床了。侧耳听听,大胡子压低了嗓音的声音传过来--“这帮兔崽子,让你们动静小点,没长耳朵呀?”一个人嬉笑道:“以后,就派你给琴姑娘站岗,你肯定比谁都积极!” “别胡说了。” 我出了房间,人人都透着一股亲热,已认定的事情再清楚不过的写在脸上。八月昨天在山上跑了一天,夜里没再出去,此刻见我出来也颠巴颠巴的跟出来。我的心情很好,决定带它去周围四处走走。 等我出了庄园的大门,楚枫从后面追上我。 山寨上没有人,长长的台阶尽头的那座庙显得荒凉无比。 晚秋的季节本来就是一片萧条,很久以后,就是一千多年后的某个阶段,我曾经特别喜欢一首歌--《晚秋》。 “楚枫,我为你唱首歌。”触景而歌也需要个美丽的理由,什么时候我也变的这么小女人了。 “好,你唱,从来没听你唱歌儿呢。” 在这个陪着枫叶飘零的晚秋 才知道你不是我一生的所有 蓦然又回首 是牵强的笑容 那多少往事飘散在风中 怎么说相爱却注定要分手 怎么能让我相信那是一场梦 情缘去难留 我抬头望天空 想起你说爱我到永久 心中藏着多少爱和愁 想要再次握住你的手 温暖你走后冷冷的清秋 相逢也只是在梦中 …… 我还在动情演绎的时候,楚枫却一下捂住了我的嘴巴,他的眼中有一闪而过的哀伤。 “怎么,不好听吗?” “不是,很好听。但是只要我在你身边,你永远不要唱这样的歌。” 我俩坐在长长的台阶上,静静的不说话。 这个时候,沉默是金。 “楚枫,我嫁给你!”这是我下了很大的决心,做了很多次心理斗争的结果。 “你说的是真的?” 楚枫一定认为我在开玩笑(因为男人永远不会明白女人在想什么),当他看到我少有的严肃和庄重的神态,看到我微微蹙起的眉头就知道我比任何时候都认真。 “我是天空的一朵云,只能在天空漂泊流浪,现在我累了,而你,一直愿意做我的天空。” 第八十五章 偏向虎山行 别庄的大喜事终于来到了,这是山寨兄弟们多年的夙愿,大家都希望热热闹闹的喜庆它十天十夜。我和楚枫不同意,一再强调节俭和低调。即便如此,婚礼的隆重程度还是超出我的预料。 红红的喜布从庄园门口铺进了大殿,大红的喜字触目皆是,凉山其他十五个寨子的寨主都亲自送了贺礼来,只有东风寨的穆老头没来,只派人送来了一对玉狮子。 我蒙着盖头,没有新嫁娘的欣喜、激动,很平静很淡定。这就是一种缘,你不曾期待的灿烂会在你的淡泊从容中不期而至。 山寨的兄弟们是开心的,他们替楚枫开心。 “大哥的心思我知道,四年了,大哥,我恭喜你。”大胡子酒喝了不少,舌头都不利索了。 山寨的汉子没有那么多的矫情,也没有那么多规矩,我陪着楚枫给兄弟们敬酒,也喝了很多,和他们喝酒很痛快。 这是我的新婚之夜。 “楚枫,你真是个傻子,你那么安静的等待和守侯有时根本没有结果的。”我喝了酒,开始胡说八道。 “我并没有要结果,守侯就是我的爱,却没想到上天厚待我。”他的这句话其实我根本没在意,直到一千年以后我才想起来,明白守侯是一种爱。 有一件事必须要交代,我和楚枫的新婚之夜没有我预料中的疼痛和落红,只是整夜都在做着一个梦。 漆黑一片,夜,伸手不见五指。四方庄园里闪出两条人影,熟练而利落的窜上房顶,夜给了黑暗无尽的力量,也给了复仇者最好的武装。 我提起一口真气,人如箭般在地面上飞驰,旁边是楚枫紧紧相随的步子,几十里的路,换几口气就到了。 “房间很多,不知道那丫环是在东院的家眷处还是在西院的役从处?”楚枫压低了嗓音,“我们分头去找,”他说完自己奔向了东院,我则转去西院。 西院的仆从住所有两排房,高矮一样,前后相隔几丈远,前排房子前面有几棵大树,远远看去黑沉沉的一片;后一排房的房前都有一个小花池,点点花香扑进鼻子,我想这后一排应该是丫鬟的住处。 我站在房顶上,正要掀开瓦片向里看时,一道黑影落定,楚枫已经得了手。我们几个起落撤出内院,回到了四方寨的庙中。 烛火燃起,黑暗刷的退去。那丫鬟缓缓睁开眼,活动了一下手臂,刚刚她被点了麻穴。 “楚寨主,这是何意?”她看着楚枫,一脸茫然。果然不是个一般的丫鬟,被人掳了,还如此沉得住气。 “是我叫你来的,因为我有事想向你问清楚。”我走到她面前,摘下面具。 擦了那些药膏后,我的脸已经比以前好了很多,除了额头、脸侧和下巴这些边缘部位的伤痕还较明显,其他地方已经恢复得和普通农妇的皮肤差不多了。尽管如此,摘下面具后,那女孩还是吓了一跳。 “你是男是女——?” “两年多以前你从这里请走我的时候,我本来不是这样子的。” “啊?!——你是鬼?”她的喊声凄厉,本能的站起来要逃,被楚枫一掌打跌在地上。 “你叫什么名子?到东风寨多久了?和千绝山庄是什么关系?” “我叫小莲,是穆小姐的丫鬟,我和千绝山庄没有关系,上次是有人逼我做的,我没有办法才骗你的。你别杀我,我害怕!”她“扑通”一声跪下来给我磕头,膝盖当脚向我爬过来,一副惊恐万状、害怕到极点的样子。 我在琢磨着接下来该怎么撬开她的嘴。 “你去死吧——” 那个离我几步远的双膝着地的身子突然弹高,手中多了把匕首,双臂向我的方向伸过来。然而,她脚上的力道还来不及发,身子尚未站直,一把长剑便从背后直插JIN她的前胸。殷红的血溅出来,一个固执的生命结束了,一点有价值的线索也没得到。 “她太愚忠了,如果她肯说实话,我不会要她的命。” “我会。”楚枫说。 夜探东风寨一无所获,我和楚枫准备先进潼安城,楚枫说不到万不得已先不要去招惹千绝山庄那只老狐狸,他说,和那老狐狸打过一次交道,她很难对付。 就在我们准备起程的当天,突然接到了朝廷的圣旨,旨意称近年战事多,军中武官缺乏,而皇宫也需加强保卫,故十月十五要在千绝山庄举行比武大会,因涉及江湖武林各门各派甚多,官府不宜过多涉入,因此要求凉山寨主楚枫代表朝廷出席大会并与千绝山庄共同组织,圣旨最后还特意提到武帝和云妃将驾临观看,并亲自接见优胜者。 等看完信,我大惑不解。 朝廷何时与千绝山庄有了牵连,白羽难道被云妃迷惑,对这个老丈母娘也信任有加了?朝廷若缺乏武将大可在军队内演习比武选拔,皇宫侍卫也可交予天下第一庄负责,这次指名要千绝山庄参与此事,还特意要楚枫去参加,极可能是个圈套。 楚枫也同意我的猜测,但即使是个圈套,我们也没有退路了,现在楚枫是朝廷的人,不去参加就是抗旨不遵。 “我们去会会她,看这老狐狸到底在玩什么把戏?我一直怀疑这个老狐狸在皇宫有眼线,却没想到连皇帝也被她操控了。” “如果皇帝也被她操控,我们就危险了。”我说出自己的担心。 “不怕,这么大的比武活动,众目睽睽下是不好做手脚的,我们只要加强戒备,小心应付,她的阴谋必然失败。”楚枫坚定的说。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楚枫带了四方庄园的百十来人,又从其他山寨抽调了数百人,我们向着千绝山庄行进。 朝廷的昭谕早已传遍武林,一路上碰到的江湖人士很多,成群结队的是名门正派的弟子们,三三两两的是各地武馆镖局的武师们,单枪匹马的则是江湖游侠。 凉山和千绝山庄共同举办武林大会的事情早已人尽皆知,众人望见凉山的大旗,离的远远的都冲我们这边抱抱拳。 我依然戴着黑纱,八月一路跑着,我们骑马的速度不快也不慢,因为离十月十五还有将近半月呢。 行至中午,前边到了一个镇子,很热闹。楚枫把队伍扎到镇外五里的地方,见许多参加大会的人都进了镇子,我和楚枫也准备去看看。 镇上只有一条主街,本就不宽,杂七杂八挤进许多过路人更显得路上拥挤不堪。每家客栈、酒馆的门口都拴着七、八匹的各色马匹,南腔北调的吆喝声间随着酒气、菜香从街边小饭馆的门窗飘出来,钻进路上行人饥饿的肚肠,更加催快了他们的脚步。 一家名为“仙客来”的饭庄规模很大,上下三层,是这小镇上唯一上的了台面的地方。我观察了一下进去的人似乎都是武林中有名号有头脸的。 我和楚枫正准备进去,大门口右侧的一个乞丐突然冲过来挡在我们前面,手里举着一个破瓷碗:公子,赏几个钱吧——楚枫没理他,将他拨到一边,继续往里进。 “此行十分凶险,请姑娘和公子千万小心,镇上也有千绝山庄的人,怕是会对你们不利。”这个乞丐在与我侧身错过时,低声说道。 这个乞丐竟是铁丐门的门人,我赶紧把这一发现告诉了楚枫。 人声喧闹嘈杂,饭庄里早已是座无虚席,小二楼上楼下的跑着,累的气喘吁吁。我俩好不容易在二楼一个不起眼的位置找了个空桌子,要了些酒菜。 “这皇帝说话就是好使,武林中大门小派的都闻风而动了,此次盛会很值得期待呀。”坐在我们侧后方的两个人在聊天。 “大哥说的没错,咱武林人很少有在官府面前登堂入室的机会,大哥这次一定要打出我神剑门的威风来。” 在另一个方位,也有两个人的声音传进耳朵。 “这千绝山庄什么来头,怎么这次好事派到她家了?” “这你不知道了吧,千绝山庄可是大有来头的……” 这时,从楼梯处上来两个人,一黑一白的装束,一高一矮一胖一瘦,彼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看起来有些滑稽。 上了楼后,二人前前后后的打量着找空位置,瘦高个子看见了我和楚枫这桌还有两个位子,也没向我们打招呼,二人径自一人一边坐下了,一副大咧咧的神态。 “这位仁兄,请往别处落座。”楚枫冷冷的出声告戒。 那高个子一愣,旁边的矮胖子闻听一巴掌拍响了桌子,震的桌上的杯盘碗碟哗啦啦的响,“我们坐这儿是看的起你,小子,别不识抬举。” 那瘦高个子则鄙视的看着我:“什么人吃饭还要戴着面具,难道见不起人吗?” 我丝毫不予理会,他见状恼羞成怒,抓起一盘菜就朝我脸上扣过来,我一扭头躲过去。 江湖上很多人仗着自己有点三脚猫的功夫欺人欺惯了,与人一语不合就大打出手,其实是最没武德的,也最被人瞧不起,我打算教训他们一顿。 “你别动,我收拾他们。”我按住楚枫的手,抓起手边的棒子一跃而起,那棒子立刻形成一股气墙推出去。 八月早已按捺不住,从桌底窜出来,向两个人扑去,同时,打狗棒幻出的两头人狼也以闪电般的速度跳起。 那二人早已吓呆了,连躲也不知道了。这是打狗棒最简单的招式——排山倒海,因为目的是为了教训这二人,我没下杀手,那二人的肩头被我的棒子生生削下了两块肉。 我这一起一跃就制服了两个人,总共大概用了不到五秒钟,大多数人都还在自顾自的吃饭,也有亲眼看见的,立刻被我诡异的功夫震得目瞪口呆。 一个下午,一位面具奇人武功奇绝,能与狼共舞,一抬手就制服了黑白双煞的消息从这个小镇传播开去。 前边十里就到了千绝山庄,此时各地赶来的人马都齐齐的向着一个方向,人群汇成一股向千绝山庄涌去。 楚枫一脸严肃的望着汹涌的人流,两道剑眉锁的紧紧的。 “担心什么?” “人这么多,皇帝和那个女人又要来,我怕会出差错。见了那皇帝,你怎么办?” “放心吧,一个是女儿一个是女婿,在千绝山庄的地盘上,那老妇人罩的住。她这次的目的既然是为了对付我们,我们也就见机行事吧。” 楚枫点点头。 千绝山下已辟出一个诺大的空场,足有一两个足球场那么大,依着山脚搭了一个两丈高的台子。台子上空拉了一道横幅,上书“奉旨比武,甄选贤能”。台子四周插着各色彩旗,左面竖起一根高高的旗杆,一面黄锻龙旗迎风飘扬,显示着这场武林盛会的规格和隆重程度。 一匹马从山上下来,一人行到我们近前翻身下马,向着楚枫抱拳道:“楚寨主,我们庄主请你到山上议事。” 毕竟是奉旨办事,该有的形式是不能少的。楚枫将人马安顿下来,嘱咐手下兄弟几句,随来人上了山。 我紧紧跟在楚枫后面。 第八十六章 遇见傻子 千绝山庄那高大的山门矗立着,以一副冰冷傲慢的姿态迎接着来自四方的武林人。 正厅大殿内站着两列黑衣人,个个身背长剑,面无表情,随着我和楚枫的踏入,他们的视线都落在了我俩身上。 “楚寨主别来无恙啊!”一声虚假的问候自上方传来。 “展庄主一向可好,楚枫有礼了。”楚枫冲着上边揖揖手。 “听说楚寨主近日刚刚大婚,皇帝也太不体恤臣子了,新婚燕尔就被委以如此重任。”老妇人对楚枫说着话,眼神瞄向我。 “展庄主消息真是灵通啊,为朝廷效力乃是我的本分。” “好!我这里还给楚寨主准备了一份礼物,以示祝贺。来人,礼物呈上来。” 顷刻,有人捧着一个锦盒过来,呈在楚枫面前。 我从那人手中接过锦盒,轻轻掀开盖子,白稠布下边是一个精致小巧的青铜香炉。这老太婆这是给活人送钟呢——给新婚人送香炉,咒人短命的,这哪是送礼,纯粹存心让人难堪! “展庄主太客气了,您这礼物很别致,倒值得收藏,不过我楚师兄青春年华正值大有作为之际,怕是几十年之内也用不上。倒是庄主这般年龄,应该多准备几个才是。不过,既然庄主一番好意我们就收下了,回到庄园也好仿着做个大些的,俗话说礼尚往来,相信庄主很快就用的着了。” 听我一番言语,楚枫侧头看过来,发现锦盒里是个香炉,不禁面色阴沉。 “楚寨主,你这师弟真是伶牙利齿呀——好了,接下来我们该商量如何进行比武大会了。”那妇人没得着便宜,从高高的首座上下来,引着我们走向旁边的偏厅。 黑衣武士们则怒视着我,估计是看上边没啥指示,也就没敢动。 “这比武选才是为了朝廷的需要,该怎么执行楚寨主有良方了吗?”我们三人落座,那妇人问道。 “展庄主有何高见,楚某愿意洗耳恭听。” “瞧见我搭的擂台了吗?能在擂台上连赢不败者为胜。” “庄主这样做似乎不妥,比武选贤又不是比武招亲。况且,一个人的精力体力有限,再好的武功哪有连赢不败的?似乎不公平。另外,刀枪无眼拳脚无情若出现死伤该如何处置?由谁负责?还有一点,就是朝廷设此擂台的目的是为了选贤,最好不要因为此事在武林中引起怨愤仇杀。”我不太赞同这老妇人的说法,随即反驳。 那妇人听我说完,冷笑起来:“楚寨主,这事情是你做主还是你这师弟做主啊?” “展庄主有所不知,楚枫一介草莽,我这师弟办事牢靠细心,向来大小事务我都听他的,从无差错。” “是吗?那真是没想到,你师弟年纪不大,本事不小啊。”老妇人拿眼横着我,一抹讥笑挂在嘴角,“那不如我们设置四个分擂台,连胜十场者可选择暂时休息,同时取得上主擂台决赛的资格。另外,凡参加比试者必须签定生死状,是死是伤不可追究任何人的责任,怕死就别来比试。”那老妇人再无商议的意思了,说完这几句话就端茶送客了。 我和楚枫离开的时候,还能感觉背后两道阴毒的目光,刚才老妇人的一张脸面若冰霜,想着就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竞争无论在任何时代任何人之间都具有残酷性,现在我眼前所面对的竞争不仅残酷而且带着十足的血腥味道。 主擂台前方的四个分擂台上此时已激战起来,无论哪一个人上去的结果不是淘汰别人就是被别人淘汰,这种淘汰的形式是断手断腿或吐血送命。 不时有人被从台子上打落下来,惨烈悲号声此起彼伏。 我是在一个充满竞争的时代生存的人,生活就是一个大竞技场,为了成功多数人在苦苦拼搏。我知道竞争是残忍的,要么优秀的胜出要么被无情的淘汰。可是,面对这样的场面我除了震惊还是震惊,除了心悸还是心悸。这样的场景已经不是竞争性比武,更仿佛是人与人之间的生命屠杀,上台的两个人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比武选贤已经演变成一场杀人游戏。 连赢了几场的人浑身都挂了彩,身上的衣服破了洞染了血,然而那脸上却洋溢着无比的兴奋。有一个粗壮的汉子扯掉自己的外衣,露出了里边结实的肌肉,双拳“咚咚”的敲着自己的胸膛,“谁还上来与我比试?” 我觉得自己此刻仿佛置身在一群疯人中,越是武功高强伤人甚多者其疯狂的程度越厉害,那倒毙的生命和满台的鲜血激发出了他们兽性的凶残,我不敢设想这样的比武最后能有多少人完身而退。 我旁边的八月看见这样的场面兴奋的跃跃欲试,血腥让一头狼嗅到了自己的本性。 “这哪是比武选贤呀?”楚枫低喃了一句。 “我快看不下去了,得去透透气。”我拽了拽八月的耳朵,这家伙极其不情愿的跟上我,对我放弃这样血染的精彩很是不满。 千绝山开辟这片空地伐倒了很多树,我沿着人群外围向东绕过去就看见了小山似的成堆的林木,都已被砍了枝杈,整齐的堆放在那。 这座千绝山方圆也有几十里,虽不象凉山那般高峻险恶,却因地处偏远,生着许多珍奇生物,上次来时我就见到了许多不认识的生物。 信步走着,侧耳听听,周围有水声,急行几步再细听,是水流声,心甚欢喜,细细搜寻起来。大约又向东走了数十步远,真的看见了一条小溪淙淙流淌,溪水清澈透明,水底的石头颗颗圆润,这条可爱的溪流一下子冲走了我刚才的阴郁情绪。 摘下面具,捧起一汪水拍在脸上,冷冽冰凉,我猜这小溪的源头可能有一眼温泉,流水不腐,这十月的天气里它还流的这样欢畅。 我准备顺着水流溯上去,看看那溪流尽头是不是真的有一眼泉,在自然中寻觅和挖掘是一种乐趣,可以感受造化的神奇也可以体验发现的惊喜。 正要往前走,听身后的八月低低的吟啸,那是它发动攻击前的警告声。我赶紧出声制止,折身回返。 八月弓身在一垛树枝柴草前,向我示意那枝垛后面有状况。我谨慎的悄悄走过去,一纵身落到树枝垛的另一面。那里蜷缩着一个人,这样的冷天里他只穿着一件单衣披着一个破羊皮,头发乱糟糟的沾满干柴草屑,胡子已粘住了下巴,一张脸满被头发遮住,只闪烁出两个眼珠,眼神却毫无光彩,嘴里嘟嘟囔囔,不知在说着什么。 很明显,这是一个疯子。 他就那样蜷在着,对旁边的我看上几眼,继续嘟嘟囔囔的说。 “你是谁?叫什么名字?”我蹲下身子,对千绝山出现这样一个人很好奇。 他突然伸出两只黑碳似的手,抓住了我的衣角。 “哎——彻底疯了。”我摇摇头,知道再问什么也没有用了。 我站起来,叫上八月准备回去,因为这个人的出现将我刚才发现溪水的愉快都冲跑了,没有什么兴致再去追溯那源头了。 奇怪! 我在前面走,那个人立刻从树枝草垛里爬起来跟上我,就在离我五六米远的后边紧紧跟着。 我戴上面具回过头去向他摆手,示意他别跟着我了,然后自己也笑了,他哪能明白呀。人要是成了白痴,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不解痛苦幸福不识忧愁烦恼,如行尸走肉般活着——活而不自知,可悲到极点。 心中对这个疯子寄予了很多的同情,同时更加厌恶千绝山庄,只觉得这山上充满阴谋诡计,如那《西游记》里的盘丝洞,住着两个心如蛇蝎的蜘蛛精,将每一个不慎落入洞中的好人折磨成疯。 顺着人群外围原路走回去,那台上的比斗已经进入了白热化,根本没人注意到我的来去。 楚枫看见我回来,绷紧的神情一泄,有些责怪的问:“怎么去了这么久?这上午的比武都快完了。”瞧见了我身后的那个傻子,他问:“这是谁呀?” “我也不认识,一个疯子,看见我不知怎么就跟过来了。” 楚枫警惕的将我拉到他身边,上上下下的打量着那个邋遢不堪、目光呆滞的人,又转过头对我说:“还是小心点好!” 这时,四个分擂台连胜十场以上的人都敲定了,总共大概胜出了二三十人左右,每个人都在楚枫这里作了登记:名字、门派、所使用的武器等。我大致浏览了一遍,看见少林、武当、峨眉等诸多大门派,也看见了诸如神剑、雪鹰等没听过的小门派。更为诧异的是,我也看见了千绝门,难道这老婆子的千绝山庄也参加了比武? 能在众多高手中连胜十场以上,足以说明这些胜出者武功精湛功力深厚。 下午的比试又该是怎样的惨烈情景啊?我正在思忖的当儿,转身对上傻子呆滞的目光,他那呆呆的目光一直定定的落在我身上,眼珠间或一轮,一直在蠕动的嘴唇也不动了。八月对他来了兴趣,不停的在他脚边转来转去。 楚枫依然警惕,嘱几个兄弟盯住他。为了缓解楚枫的紧张,我说:“放心吧,没啥危险,我试过了,就是一傻子。” 第八十七章 激烈角逐 午时一过,我的心情就莫名其妙的紧张起来,总感觉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 上午从淘汰赛胜出的人开始上主擂台了,二十八个人被编了二十八个号码,自己的编号先由个人抓阄决定,每个人在上去之前都要先到楚枫这里再抽一个号码,两两为一组,以确定与自己对决的人是哪个门派的哪个人。每一轮下来要淘汰半数的人,共需进行六轮,方能决出前三甲。 比武开始了,一通鼓声响过,一号第一个出场,他抽中的号码是十四号,听台上一人高喊:华山派高海对雪鹰派程慧名。 话音一落,左右两边已等待多时的两个人身形一晃缠斗到一起。华山派是江湖名门,身、眼、手、法、步,一招一式都显示出名门大家的气度。雪鹰派的弟子似乎以矮行功见长,其人身量不高,步法奇特,不见其出招,只一边躲避对手的进攻一边围着对手旋转。 我观其步伐,似是以北斗七星阵为踏点,怕是里边暗含了宇宙乾坤的奥妙,华山派弟子高海不明就里,只一味进攻已被他逗引的心浮气躁,不知不觉随着他的身法步伐旋转起来,肯定已经着了道。 果不其然,我还在琢磨着破解雪鹰派这种以守为功的奇特功夫的最好办法,台上胜负已然见了分晓。只见程慧名猛然一定身,双掌向天空擎起,一股白气自上空堕入他的掌内,他顺势划了个半圆向高海推去。 那高海也不愧为名门弟子,意识到自己着了道,只是身子还在不受控制般向对方靠去。他暗吐真气,将真力贯入双腿,平身横浮于台上,险险的将那团白气躲了过去,只是未等他纵起身,那团白气又转回来,不偏不倚打在他的头上,顿时脑浆迸裂,高海的身子败絮一般飘出去。 雪鹰派获胜,台下雪鹰派的弟子们欢呼起来。 接下来的是二号神剑门对二十七号武当派,神剑门弟子用的是两把长剑,而武当弟子赤手空拳。天下武林对武当的太极功夫都心怀敬畏,台下个个瞪圆了眼睛注视着二人。 不得不承认,太极神功的以柔克刚、借力打力是一种绝妙的功夫。看似毫不起眼的一点一拨却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神奇,自然,这一场武当获胜。 就这样,一场场的继续着,每一场胜利都换来台下众人的叫好声和同门的欢呼声。 “千绝门对少林寺。” 听到这喊场声,我立刻屏气凝神,这绝对是一场硬仗。千绝门出场的人一身黑衣,身背长剑,应是我和楚枫在千绝山庄正殿上见到的那些人中的一位。 少林寺的和尚手持长棍站定。双方并无交流,黑衣人闪电般抽出背上的剑开始进攻。我特意观察着黑衣人的剑术,果然不同凡响,一把长剑在他手上如同一条银蛇,剑招狠辣灵活。尽管如此,在少林棍密不透风的坚守下,二人打了个平手。 刚开始双方还只是试探对方的深浅,所以招式和身法尚可辨别,大约几分钟后,便只听得叮当的兵器碰撞声,一般人已看不清二人出招了。 其实,我料定千绝门既然亮了相,那庄主老妇人必是志在必得,无论如何不会让少林寺占了上风,必是有什么奇技还未施展。 少林寺的功夫都是稳扎稳打一步步学起的,无论是童子功、金刚掌还是少林拳棍,哪一种不是下了十年八年的苦功的,也正因为如此,少林功夫的优点是内功深厚、基础稳固、不虚不浮,但缺点也很明显,那就是一味因循守旧,不肯变革,对武林中出现的新派别的功夫不屑一顾,导致他们在对阵时容易以自我为主,只强调将本门功夫发挥到极致,而忽视对敌人的研究和观察,尤其是那些已取得一定地位又得了些少林神韵的武僧,而眼前的这个和尚也是如此。 这是最持久的一场比斗,按现在的钟点看,大约已过去半个多小时了。这时,黑衣人的长剑以气贯长虹之式自上而下直劈下去,那和尚立即将棍一横向上挡开,不待双方兵器碰撞,黑衣人退步回剑,又一招长蛇吐信直刺对方胸口,和尚立即棍力下沉。只听“当啷”一声,就在黑衣人的剑被架开的同时,那把长剑的剑身一分,一把剑从黑衣人手中脱落,另一把剑则直向和尚刺去。 和尚万没想到,这剑是双剑合铸,可分可合,一惊之下反映稍慢了些,剑尖插入了右肩上。这一场,千绝门胜。 我观黑衣人这几招既似昆仑剑又似鸳鸯剑,让人看不出底细。 太阳落下山去了,天已暗下来,比试结束,决赛将在明天继续进行,此时只剩下了七个人,明天上午就可决出前三名。 第二天早上,四更天刚过,兴奋的人们就都起来了。今天的比赛更加充满了悬念,雪鹰派与千绝门这两匹黑马一路冲锋进入了角逐前三的行列,有些出乎人们的意料。 不过,今天的比赛已经不用再抽号码了,七个人可以挑选对手自由对决,仍以两两为一组。 草草洗漱后,我走出营地的帐篷。在楚枫的大帐外十米远,看见那个傻子被两个人左右架着,正奋力的挣脱着,看见我出来,他张着大嘴“啊啊”的冲着我喊。 我走过去问:“两位这是干什么?” 一个人冷冷的看我一眼,不耐烦的回答:“这是千绝山庄的人,你少管闲事。”说完,二人脚下运力,带着傻子腾身走了。 主擂台下早已聚满了人,虽然人很多但是泾渭分明,各门派之间可以看出明显的界限。 三通鼓声擂过,雪鹰派第一个冲上去,他点的对手是武当弟子。一番苦战后,武当胜出。第二个上去的是无影门的弟子。无影门擅长腿功,其掌门人江湖诨号“鬼见愁”,他点的对手是意形门。意形门的功夫与武当太极有些渊源,讲究身随意动,意由心生,拳脚柔中带刚。二人比拼多时,只见意形门弟子双掌齐发拍在无影门弟子的后心上,同时,他的胸口则被无影门的旋风腿踢中,滚下了台,二人都是下了十分功力,这一拳一掌下去双双倒在了台上,口吐鲜血,已经是两败俱伤了。 未待有人将台上的二人抬下去,魔芋教(江湖门派之一,善以笛音趋鬼降魔,亦可在人精力高度集中时控制人的大脑和行为)的弟子已经纵身上台了,他点的对手是恒山派。 魔芋教弟子故技重施,以一阵诡异的笛音使恒山派弟子自乱了阵脚,最终被魔芋教踢下了台。至此,三场过后,武当派、无影门、魔芋教闯入前三名角逐,仅有的一派千绝门,竟无人点阵,怕是众人都知千绝门与千绝山庄的关系,不想公开与其对阵。 按理,千绝门可以随意点将出场。那黑衣人站在台上,冲着台下一鞠躬,放声道:“诸位,我现在想向一个人讨教,因为在下的两位同门师弟曾败于他手下。”说着,他用手指了指台子西侧的两个人,竟是那日被我教训过的黑白双煞。 我顿时明白,他是在向我挑战。果然,他手指着我,说:就是这位戴面具的侠士。 楚枫一怔,紧拉了下我的手。我对自己还是有信心的:“放心,这样的角色我还能对付,你给我观阵吧。” 我纵身上了台,冲台下抱抱拳。 “阁下,可否告诉我们姓氏名谁,师承何处?” “在下林阿木,铁丐门弟子。” “那林侠士先去签生死状吧。”黑衣人用手指了指台子东侧那张桌子。 “好!”签就签,还怕了你不成! 等我签完生死状人,他二话没说开始向我进攻。过去人们说练武的人有一句常话:艺高人胆大。我现在终于有了体会,苦练了三年功夫,我对自己有了十足的自信。现在我面对任何对手都不会胆怯,挥起棒子,迎住黑衣人的长剑。 虽说有自信,但打斗起来我还是谨慎小心,兵法上说要在战略上藐视敌人而在战术上重视敌人。因此,我不敢掉以轻心。 为了试探他,我先用了五成功力,并且因知道那把长剑可以分开,便对他的手法加了特别的留意。以我此时的功力即使单人单棒,没有八月协助,也可以唤出十匹人狼。若有了八月的协助,则可以唤出十八匹。我现在用五成功力,大概幻化出四五条,根据我刚才对他的观察,对付他是绰绰有余了。 群狼环绕,剑光闪闪,台下那些观战的人们没有一个人出声。其时,我感受到对方接招很吃力了,这亦真亦幻的凶狠动物已将他逼的没有任何进攻机会。 对手眼看就要落败了,却听台上“当”一声锣响,一人高喊:“千绝山庄庄主请求暂停。” 那展妇人站上台来,也不看我,先冲着台下说:千绝门的剑术八人为一组,以剑阵为抗敌之首选。如今单人出战,便不能充分发挥出所学功夫,应集体上台才能体现武学较量的公平公正。 我狂吐—— 这老狐狸什么逻辑,那意思就是单打独斗不公平,要八个人打一个才公平。 台下的人们正观看的起劲,被这老狐狸一打搅,心里都起急,哪还管她说什么,一个劲的高喊:继续比试继续比试! 老狐狸又转向我:铁丐门功夫果然厉害,不知林壮士对我刚才所提出的剑阵对决有何意见?反正没有退路,想不接招也不行,我轻蔑的看着她:“千绝门有什么绝技尽管使出来就是!” “好1”那老狐狸手一挥,立刻又跳上来七个黑衣人,个个手执长剑,八人站成一排,怎么看怎么象黑社会。 等再斗起来,我发现那老妇人说的剑阵是真的厉害。他们八个人一起出剑,个个的剑式都不一样,一齐出招后,便似一道剑网围住我。 甫一接招,一道黑影猛的来到了我身侧,是我的八月来了。 等八月一加入,我与他们的缠斗立刻进入胶着状态。我知道那八条长剑实际相当于十六条,而我这边最多时唤出十八匹人狼,数量相当。只是,我的内功相对差些,驾御十八匹的时间一长耗费的真气和功力就多。 我的衣裳已有多处被剑气刺破,胳膊腿上一缕缕的布条飞起来。那八个人的脸上也甚好看,多处被狼爪抓破。 我听见对方有一人低语:老四,先盯住那条眼睛里发光的。 又斗了十分钟后,听见“噗”一声,一把长剑进了八月的肚子。同时,八月的前爪撕裂了那人的脖颈,一人一狼同归于尽。 第八十八章 见驾 我的八月,倒下了。 我的泪滂沱而下,心在剧烈颤抖,我顿时感觉自己被巨大的哀伤击中,连反应的力气也没有了。 八月,我的伙伴,我的患难与共的朋友,我最亲密的战友,此时躺在台面上,永远的闭上了眼睛……一阵阵钝击的心痛点点的从我的双眼里涌出,滴落到我的脚下,一片湿润而枯萎的哀伤。 耳边听见一声锣响,一人大声高喊:“凉山寨主楚枫请求暂停!” 台上那个死去的黑衣人的尸体被抬了下去,我仍然木然的在台上站着。 楚枫来到了我身边,众目睽睽下他不能公然安慰我,他拍着我的肩,低低的声音说:先把八月送下去吧,我们没有时间难过,比试还要继续。 “诸位,刚才展庄主说要以剑阵的形式对决我并未反对,但现在我也想说明一个情况,我和林阿木出自同门,学的也是一种功夫,这种功夫要二人合练才能达到最佳效果。既然刚才千绝门已经同台亮剑,我和师弟也该双棒合演吧?”楚枫的这一番话是冲着台下的众人说的。 “同意,同意!”台下观战的人群中一些正义感强的人对这八比一的比试本来已经感到不公,只是碍于千绝山庄的情势不得发作。如今楚枫站出来为我撑腰,很多人顺势表达了对千绝门这种做法的不满。况且,楚枫出面也代表了朝廷的立场,自然更没有人出来反对。 楚枫和我一起站到台上。千绝门那边已经由另一名黑衣人替补上场了,当我和楚枫挥舞起打狗棒,重新看见活跃在我周围的若干条的“八月”,我的精神和斗志一下子就回来了。只要我愿意,我的八月随时都能出来陪伴我。我对这些虚幻的“八月”倾注了前所未有的热情,我的一招一式里再没有了敌人没有了对手。浮出伤心的海洋,我沉浸在幻化出的幸福中。周围一条条的银蛇向八月进攻着,而我则毫不留情的将他们赶出我的视线。 我兀自地挥舞着棒子,不想让它们再从我的眼前消失。 当意识到周围的人狼数量骤减下去的时候,我恐慌、害怕,我想要让它们一直在我身边,永远活跃着蹦跳着,所以,我不能停下不能停下…… 楚枫心疼的望着眼前的爱人,她绝望而孤独的出着招法。他们已经合力破开了剑阵,把那八个人的长剑纷纷打飞。 可是,看着她陶醉而痴迷的神情,他只得陪着她继续,直到她已力不从心。她沉浸在自己的悲伤里去,并妄图用幻化的欢喜代替那种悲伤,一个人做着徒劳的努力,在没有对手的擂台上独武。 楚枫只能看着,他知道她需要宣泄,八月对她的意义,或者连自己都无法去衡量。 又经过最后一轮,终于决出了本次武林大会的前三名。但这些,对我和楚枫都毫无意义。 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楚枫的大帐里。摸一把脸,面具已经被摘掉了。侧了下头,脸颊触碰到枕上一片冰凉的水渍,那是我在睡梦里落下的泪。 这时,听见帐外人声鼎沸,是欢呼万岁的声音,是白羽来到千绝山了吗?心里觉得莫名的烦躁,不想再睡也不想起床,睁着眼瞪着帐篷顶。 楚枫进入大帐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这样一副景象:一个人躺在床上,双眼红肿,眼神呆滞,头发凌乱,身上的被子已经坠落到地上去了,却还有一角抓在手里。 暗自出着神,突然感觉自己的手被人抓住,这才发现楚枫在屋子里:“外边有什么事?” “皇帝来了,还有那个女人,你打败了千绝门,皇帝要见你呢。” “哦,好,那我就去见他!”果然是白羽来了。 “你暂时要忍耐些,不要在这时揭穿那个女人,天时地利都不好,时机不到!” “我知道,你放心好了,八月现在哪里?” 听见我这么一问,楚枫又愣住了,“八月——已经——死了。” “我知道,你把它放到哪了?”我是想询问八月的尸体在哪里,可是我说不出来那两个字,只觉得一说出来,我会崩溃。 “我已经叫兄弟们把它送回凉山了。我想,回到它出生和长大的地方,有山林陪伴,它会高兴的,它原本就属于那里。” “恩,也好!” 傍晚,参加大会的人们已经都分批散去了,除了谕旨要求留下的,只剩下凉山的人马了。侍官来传旨,要我和楚枫到千绝山庄见驾。 从山脚到千绝山庄一路上,每隔几步远就设有一个岗哨,山下都是穿着黑衣的千绝门的人;而从千绝山庄的山门到议事大殿的两侧,站着的都是身披黄金甲的皇家侍卫,一对对的守卫个个站姿端庄、神情肃穆,衬托出皇家的威严和气派。 我来千绝山庄的大殿已不是第一次,但这一次的心情却格外复杂。见到白羽要说什么呢?他能否认得出我?展飞云知道活着站在她面前的是我吧,否则也不会有这一出名为比武实则是对我欲除之而后快的一场戏,有人愿意演戏,我也就暂且陪着,除了一条命,也没什么再可以失去的东西了。我还怕什么?只是不知道白羽在这场戏中扮演着什么角色。 “臣楚枫、林阿木拜见皇上!”我和楚枫一进大殿,便看见了坐在主位上的皇帝。一身明黄色的龙袍格外的显眼,下首站着的是千绝山庄那只老狐狸。展飞云则着一身火红色的衣裙坐在武帝的身边。看着这三人,倒真象一家人似的,看在我眼里,却是格外的讽刺。 “楚爱卿、林壮士平身吧!这里不是皇宫,可都随意些,请你们到近前说话吧!”白羽的声音仍然很熟悉,落入耳中也很亲切。他这个皇帝当的不知如何,是否已经实现了当初的愿望? 我和楚枫都站起来,半低着头向前走了十几步,在距离老狐狸五步远的地方站住了脚,仍然垂着头。 “林壮士,听说你的武功很高,不知是否能再为朕演示演示呀,没有看见那场比武朕有些遗憾!”皇帝以半开玩笑半认真的口吻说。 “皇上,草民比武时不甚受了内伤,不宜再妄动内力,请皇上原谅!”对于他说话的方式我有些疑惑,仿佛不是他以前的作风。做了皇帝连说话的习惯也改掉了吗?或许吧—— “林壮士为何不摘下面具来,难道见了朕也要以假面孔对待?” 本以为我引出比武伤身这一点会引起他的注意,却没想到他根本没有去关心武试中的伤亡情况以及救治措施等等这些关乎生命与安全的大事,突然又将话题引到我的面具上了,仿佛那些根本不重要。 “皇上,林某面容丑陋,戴此面具实属无奈,若摘下来只怕惊了皇上。”我的语气已经由开始的略显亲切平和转为冰冷,这样的白羽我一点也不喜欢。当了皇帝难道就将那积淀起来的平民意识、忧患意识都丢掉了吗?连善良的本性也被掩盖住了? “还是摘下来让朕看看吧,先恕你无罪!” 既然他执意要我摘,我只好从命。 皇帝、展飞云、老狐狸,三个人都看向我,仿佛都一直期待着我面具下那张脸的出现。 在掀开面具的那一瞬,我看见白羽惊了一下,身子不由自主的向旁边的女人靠去。展飞云则微张着嘴巴,脸上显出惊疑,那老狐狸却是面不改色,看我一眼后就扭过了头。 “啊?还真是有些不受看!要不是你提前说了,朕会吓一跳的。”白羽脸上仿佛有一丝若有若无的讥笑隐在眼角眉梢里,“爱妃,没吓着你吧?不过,我倒有一个发现,这林壮士的眉眼若是仔细观看,似乎和爱妃你的容貌有些相似。不过,他的面相可比我的爱妃差着十万八千里。”白羽一副轻松调笑的样子,让我非常反感和厌恶。 “好了,你赶快戴上吧——今后就别轻易摘下来了。不过,你这个样子倒是让我为难了,皇宫是不能进了,我看你就在潼安城做个巡夜官吧。” “皇上……”楚枫着急了,想阻止皇帝的话。 白羽冲他摆了摆手,“楚爱卿不要说了,你这个师弟做个巡夜官是最好的,既能领受朝廷俸禄也不受管制,他武功高强自然会胜任,岂不很好!” 我曾经设想过很多次与白羽(包括庄生和米粒)相见的情形,而这次真实的见面比我之前所有的设想都更具有戏剧性。我从大卫朝的国师变成了都城巡夜官,几乎是从天上掉到地上了。巡夜就巡夜吧,反正也要去潼安,那里应该是我们的突破口。想到这里,我拽了下楚枫的衣角。 第八十九章 生之恋 又在千绝山庄停留了几日,我和楚枫奉命先回凉山安置人马。 “我觉得,他变了很多——一点也没有以前的印象了。”我坐在马上,一边缓缓前行,一边和楚枫讨论着对于白羽这个皇帝的印象。 “我对他只有一面的印象,好象现在已经没有那质朴憨直的品性,却带了些痞气。” “这样看来,我们要扳倒千绝山的母女并不是那么容易了。” “好了,还是别想了,只要你知道,无论去哪里,我都和你在一起。” 对于我和楚枫的归来,四方庄园内的兄弟们用了最热烈最隆重的仪式庆祝。“噼噼啪啪”的鞭炮声从我们进入凉山地界就远远的听闻了,迎接的人群绵延数里。我想,一定是那些提前回来报信的兄弟对那场比武作了夸大其辞的描述。 疤瘌着一身新衣站在庄园的牌坊下,长长的两挂鞭炮挂在两旁梧桐树的枝干上,浓烈的硫磺与火药的味道充斥在空气里。连环炸响着的鞭炮抨击着人的耳膜,只是这震耳欲聋的声音在我听来并不代表了喜庆,而是蕴涵着一丝壮烈的意味。 疤瘌仍然那么严肃、恭谨:“寨主、夫人,一路辛苦了。” 疤瘌对我改了称呼让我颇感意外,和楚枫大婚后,庄园内的兄弟还是习惯性的叫我“琴姑娘”,我也并未觉得不妥。如今,这郑重其事的称呼使我后知后觉的意识到原来自己已经是属于楚枫的女人了。 意识到这一点,我转过头,望向身边的男人,那是一张刚正、坚毅的男人的侧脸,他的鼻子高挺,嘴唇微翘,一张脸亦刚亦柔。其实,楚枫也是一个俊郎的男人。[网罗电子书:www.WRbook.com] 发现我在看他,楚枫转过头,微笑起来:“怎么这样看我?” “是啊,刚才突然发现,你也是一个俊俏男子。”我也笑了。自从背负上千绝山庄的仇恨,我和楚枫都将自己搞的很沉重,连喘一口气都累,更未轻松愉快的享受过生活。在这一点上,楚枫比我更严重。我能想方设法使自己活的轻松,有时会自觉放弃些压力。可是楚枫却比我心切比我急迫也比我更爱憎分明。 庄园里的人很多,诺大的院子处处都是人,但都不是在为生意忙碌。 “怎么,生意歇了?”楚枫问疤瘌。 “是,这三天咱们四处的生意都停下了。负责打理各地生意的兄弟知道寨主和夫人今天回寨子,全都急赶着回来见您,都为上次没参加您的大婚遗憾,这次从各地搜罗了许多好玩意带给夫人,有的东西皇宫里都看不见的。” “原来如此,我说一下子涌出这么多人,敢情是四方寨的兄弟借我的名义集体大放假了!”疤瘌听见我这么说,咧着嘴笑了。 接下来的节目简单了,就是两个字——吃、喝。 院子里溜溜摆了五行桌子,每行二十张,整整一百张。每张桌子八个人,冷拼热炒早已一桌桌的摆满了。 我和楚枫坐在中间的位置。 “贺寨主、夫人喜结连理,贺寨主、夫人得胜归来!”几百口子人站着,双手举着倒满的酒,一齐向我们祝贺。 “谢兄弟们了!”楚枫豪迈的端起一碗酒,仰起头一饮而尽,随后又将我手里的酒抢去喝干了。 “喝!”众人一起端碗痛饮。 这一次,我并未喝多少,因为没有兄弟再缠着我闹酒了,而楚枫却喝得有些高,他与许多兄弟都是久未见面了,心里着实的感慨。 人喝酒有三层境界:微醺时精神亢奋、思维敏捷,行动也迅猛于平时,酒壮英雄胆都该在这一层里;再进一步则敞开心怀、直陈胸臆,所谓酒后吐真言皆是在这一层,此时身已醉但意识清醒,只是言行不受任何形式和礼教规束了;最后一层是彻底被酒精击倒,酩酊大醉,意识模糊。 现在的楚枫已经从第一层开始一点点向第三层迈进了,这样借酒放松的时刻自认识他以来还是第一次。 “琴儿。你去潼安我也去,咱们俩就将潼安城闹他个天翻地覆!”(此乃第一层言语。) “琴儿,我真舍不下这帮兄弟,但我更舍不得你!”(说这话该是进入了第二层境界。) “琴儿,我想爱——你,我想天天爱——你!”(说这句话的时候,他已经被两个兄弟架进了卧房。) 背负了我的仇恨,楚枫一天也没有释怀过。此一去潼安,我并不知道前途如何?所以,在我留在庄园的这几日里,我预备好好的放松和享受生活之乐了。 其实,我并不怕死,世人皆有一死,对于一切拿生命来作威胁的人与事,我往往惧怕的含量很少。很多时候,我甚至幻想死亡,幻想的过程常常让我能够揭开神秘,击退诱惑。我这样说,并不是因为我是一个悲观主义者,恰恰相反,我极其热爱生活,乐观而豁达,不计较任何金钱名利等身外之物的得失。但我知道,我的爱人他爱惜我甚于自己的生命,而除了这身皮囊之外,我能回报他的很少。那么,在这几日的轻松里,为了这份爱,我愿意丢掉我的矜持与自傲,成为彻彻底底的被他征服的女人。比如今晚,他说他想爱我,可是他醉了,他有心无力了,我尝试帮助他。在极其费力的脱掉他的衣衫后,我手抚着他浓重的眉毛,印上了自己的双唇。即使在那样的大醉后,他还有模糊的意识存在。当我的唇印上他的唇,我的手抚上他的身,就象一把干柴点燃了烈火,我的手在他身上放肆的放着火,他呢喃着我的名字,那样深情的召唤与呼喊,让我无法再控制自己的感情…… 第二天醒来,楚枫看着我,醒后他没有起床这也是第一次。 “昨天晚上——” “我只是想验证一下我的醉酒理论是否正确。” 听完我关于醉酒之三层境界的阐述,楚枫哈哈大笑起来:“那结果如何呢?” “结果你不是看到了吗?我的怀疑被彻底推翻了!” “是吗?可惜——你的实验品却毫无感觉和印象,我看我们可以再做个辅助实验,看一下醉酒后清醒过来人是否有异常表现?”楚枫被我调笑的起了兴致,这样的楚枫让我感觉有些新鲜又期待。 他的唇从我的额头开始向下印着淡粉的爱意,一寸寸一分分的挪移……我浑身战栗,如此亲密无间的相爱,连寒冷的天气也阻止不了热情的燃烧。我们无尽的求索着,努力挖掘着对方的美好,【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ks.com】仿佛这就是生命的终极意义。 两天过去后,我忽然想到一件事:八月葬在哪里了? 竟然没有一个人在我的面前提起八月,没有一个人再喊这个名字,以至于我深深责备自己的无情和疏忽,为什么没有在第一时间想到去看看它? 楚枫知道我早晚会问,默默的在前边为我带路。 八月葬在我发现它的那处山洞外,一掊黄土堆起了一座新坟,四周用石块整整齐齐的砌起来。听说狼死后都是天葬,可八月已经不是一条狼了。 望着这掊土,我已经流不下眼泪了。我和楚枫都默然无语,静静的站着,我对他说了一句话: “如果我死了,你一定要活着。” “为什么?” “因为能被你思念我在天上也觉得幸福。” “不,那样对我太残忍了。” 如果爱情真的比生命更可贵,独自活下去就是一种残忍。 第九十章 赴 任 这一天突然接到铁丐门的飞鸽传书,信上书写了四个字:潼安相会!看笔迹字体应该是老门主写的,看来门主也要去潼安。 临出发的早上,四方庄园的兄弟们都早早的起床了。人群中没有人开口说话,只怕一张口,便忍不住喉咙里的伤感。兄弟们送给我的那些礼物,被他们一件不落的装进了马车,整整四大车。大胡子开玩笑说:县太爷家的千金出嫁也没有这么多陪嫁。在我一再要求清减行装后,那些笨重的大件东西都没带,只挑了一些实用的家什和一些小巧、稀罕的玩意,都是我很喜欢的,即使这样,也装了整整一马车。本来还想丢下一些,又怕拂了兄弟们的好意。 楚枫一句告别的话也没说,牵着马走在我前头,一步步经过两边的人群,一跃身上了马背,头也不回纵马而去。 离开了一个温暖的家园,我们奔向遥远的不可知的未来。 潼安城的繁华一如往昔,重新踏上这片土地,熟捻的片片回忆从沉寂的内心浮起。记忆真是个不可靠的东西,本来以为一切早就过去,实际它却只是冬眠在心底,只要遇到合适的环境和温度,它就会醒过来蠢蠢欲动。 “先去畿卫所报道吧!”楚枫看出我的情绪不好,打破了我沉静在回忆里的短暂迷离。 还要打起精神,毕竟是来赴任的。 畿卫所就在潼安城北城门内,一排青转石的房子。巡长是个三十多岁的汉子,盯了我一会问:“你是林阿木?怎么才来报道啊,整整迟到了三天,扣发半月薪俸!” 不会吧,刚来报道就被扣发了半个月的薪水。 看我没吱声,对扣发半个月俸银也没提出异议,他又接着吩咐:“你是巡夜官,手下共有四个巡夜人,你负责调派和监督他们的工作。我这里一共有四个巡夜官,你暂时就负责西城吧!每个月到我这里汇报两次,若是西城出了事故,你要负全责。这是你的巡夜服。”说完,他扔给我一套青黑色的长衫。 “好!”我痛快的回答。 巡长分配我任务的时候,我瞧见屋子里有三个人穿着那身青黑色长袍,估计是巡长说的另外三名巡夜官,他们在一处窃窃私语着,我听见的部分内容如下: “终于又来了一个倒霉蛋!” “是啊,我真害怕把我派去西城,还好--来了新人!” “别看他现在开心,到时候哭都来不及了。” …… 听这些论调,好象当这芝麻小官也不甚平安。 领命出来的时候,我看楚枫往那巡长手里塞了两锭银子,那巡长本来面无表情的一张脸立刻笑成了一朵花,一个劲冲楚枫点头。 “到什么时候,有钱总是有身份!”我感慨的说。 “现在可不是你清高的时候,做官自然要讲做官的道理,你还是好好踢好这头三脚立住足再说吧!” 西城巡夜所在一处破旧矮陋的巷子里,条件极差,上个厕所大约也要走上十分钟。所里一共两间屋子,我的一间有六七平米大小,设施齐全,里边霉气很重,屋子里好象很久没人住了,大白天的光线也昏昏暗暗。 我皱着眉头想着怎么潼安城还有这么破旧的官员住所,那么多国库银子也不将这巷子拆了重建一下。在我皱眉思考的空当,楚枫挽起袖子把屋子内外打扫了一遍。经他一拾掇,小屋子利落多了。我俩把马车上带来的那些东西小心翼翼的搬进来安置好。还好带了些实用的小家什,竟都用的上。 这些金银玉器一摆进来,立刻为房间增色不少,一些精雕细琢的艺术品摆在桌上,连房间也显得雍和贵气多了。里里外外忙完,楚枫一个人出去了。 我住所旁边有一间稍大的屋子,估计是手下四个巡夜人休息的地方。眼见天也黑了,怎么一个人也不来呢? 一直等到了巳时,巷子口晃晃悠悠进来一个人,穿了一件破旧的衣服,手里拿着一面铜锣,直奔这个方位而来。突然瞧见我屋里的灯光,他脚步停下,站了一会,随即推开门进来了。一下子瞧见满屋子闪闪亮亮的金银玉器,吃惊不小。 “张龙见过巡夜官。”这一礼施的心不甘情不愿,两条腿还晃悠着呢,一看就知道是个不务正业吊了郎当的混混。 “张龙是吧,今天你当值吗?” “是我当值!” “那你来的也太晚了吧。按理应该卯时报道。我问你,其他三个人都叫什么名字?” “其他三个都是我的兄弟,名叫张虎、张豹、张雄。”张龙说完三个兄弟的名字,示威似的横了我一眼。 “好啊,一门四虎!” 见我语气缓和,有些惧怕了他似的,他立刻放松下来,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瞧见我桌上刚砌的茶,他端起来对着壶嘴喝了几口,喝完又拿着茶壶转着圈欣赏了一通。 “你是新官当值,个中厉害还不晓得,谁不知道西城巡夜官难当啊,要我说你肯定是得罪了什么人,人家才把你派来这里。不过,这里的巡夜官换来换去,我们兄弟四个还是照样当我们的差。” 张龙的意思我明白,既是向我卖弄老资格又想透漏一点信息向我要点好处。 “你要是看着茶壶合眼,就拿自己屋里用吧,我这里还有一个备用的。这厉害关系就请多指教!” “好。”张龙见我如此慷慨,向我摆开了龙门阵。 原来,西城武馆、镖局盘踞,人人都有三两下功夫,故此历来多事。而在西城巡夜一不小心就会碰上个把夜行侠、飞天大盗或采花贼之类。近几年,他们犯了案很多都跑到西城隐匿起来。上头要查案就会先盘问西城的巡夜官,小案子会被扣发俸银,大案子自然就撤职换人了。所以,西城巡夜官一年之内换了四五任了。其中,有两任因为太执着,非要将这些人找出来,结果被人分了尸,将尸首装进口袋扔进自家院子去了。 “像我们几个当值也就是随便到街上晃晃,喊几嗓子就完事了。要是认认真真的干,没准脑袋也早搬家了,就是混个日子,图个吃喝。我瞧你也不象贫困人家出身的,怎么也来当这个差呀,要是我有你这么多钱,早就开赌馆去了。”张龙说着,又瞄了几眼我那一屋子的好东西。 其实,所谓巡夜,也就是每天夜里到所辖各处转转,敲着锣,喊几声“天干物燥,小心火烛”;一来是为了震慑蟊贼偷盗,二来也是为人们提个醒,大致类似于现在的联防队员。可就是这么个破差事,还是我拿命换来的呢。 我打发走张龙,合上眼在床上休息,料定那小子今晚必定还会回来。 果然,子时一过。门外就有了动静,几个人在门口窃窃低语。 “大哥,他一准是睡了,半天没声音。” “是啊,大哥,咱踹开门进去吧,要是真有那么多好东西咱以后就不干这差使了。” 门被人一脚踹开,其实本来我也没插。我迅疾打开火折子,点亮灯: “四位都来了,本巡夜已经恭候多时了。” 第九十一章 四虎当差 四个人扇子形围住我,张龙见我稳稳当当坐在床上,根本就没睡着,先是一愣,然后大叫:“兄弟们,上!” 四个人一起扑了过来。我可不想在屋子里与他们打斗,砸坏了我这些珍贵的玩意没地淘换去。 我闪开四人,一扭身跃出门外,四个人以为我要跑,都“蹭蹭”追出来。 在巷子里稳住身形,看对面四人并排站了一排,也就两三米宽的巷子被他们堵了个严实。我看出这几个人不会武功,就是四个草包,吓唬个平头百姓还可以,遇到真正的敌人根本就近不了身。 四个人哇哇叫喊着冲过来,我提气掠身到他们头顶位置,两脚点向其中两个人的后背,这二人立刻被我踢趴下了;又一个纵跃再起身,直扑另外二人,探手抓住他们的脑后衣衫,将他们横空提起,使劲一摔,四个人就在地上滚成一团,“哎呦妈呀”的叫唤。 我好整以暇的看着他们,心想张龙是老大,已经见过我,主意肯定也是他拿的,此刻那家伙被我摔的似乎断了腿骨。 天黑了,我能看得清他们几个,但他们是看不清楚我的脸色和神态的,只能看见一团黑影。 “张龙,别叫唤了,叫的比猫叫还难听!知道我刚才用的是什么招式吗?前边的一踢叫蜻蜓点水,后边的一抓叫老鹰扑食。你们四个也太没用了些,四个人还没跟我过两招就全爬下了!” “新官在上,小的几个有眼不识泰山,您就饶了我们吧。”张龙捣蒜似的点着头,龇牙咧嘴的想谄笑却笑不出来。 “除了张龙,你们三个报上名来!” “张虎!” “张豹!” “张雄!” “哼,是够熊的!”我讥讽了一句。 这三个人都没受什么伤,皮糙肉厚的摔一下也就疼几天罢了,可张虎、张豹、张熊三人都趴地上不起身,我看着三人,威胁道: “你们三个要是再不起,我就让你们和你大哥一样。” 三人闻听此话立刻爬起来,战战兢兢的来到我面前。 “赶紧把你大哥抬屋里去!” 他们手忙脚乱的抬着张龙进了巡夜的休息室。 我从自己屋里拿了那把茶壶又拿了一锭十两的银子,进了他们的房间。 四个人看见我进来,一脸的惶恐,我也没搭理他们,径直走到张龙面前,把他的靴子扒掉,伸手探探他的伤,似乎是骨头摔错了位,我运力将那骨头暗中接好,只听张龙“啊”的惨叫一声。 “好了,刚才你的踝骨错位了,我已经接好了。你下地活动一下看看。喏,这是十两银子,张虎你拿着,买几贴消肿止痛的膏药。张龙,这把茶壶是我答应送给你的,你自己收着吧。” 四个人面面相觑,有些怀疑我的做法。 张龙率先反应过来,“新官如此宽宏雅量,张龙和兄弟感激不尽,以后定当竭力尽职。新官若有什么吩咐,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其实,这些市井混混有时是最好相处的,只要心地不算太坏,你降住他们又施以恩德,他们就感激涕零、彻底臣服了。他们也最讲究情义二字——兄弟之义、江湖之义;朋友之情、手足之情。 我所要达到的也就是这个目的。 “好,那我就交代些事情。以后每月上、中、下三旬由张虎、张豹、张雄你们三个人轮流值夜十天,张龙你必须每天跟随他们,我若不在你就负责督导三个兄弟。上差务必卯时报到,辰时到岗,不得偷懒耍滑。如遇到什么危险或特殊情况,张龙你负责及时向我回报,不得逃岗或擅自处理。我不管以前你们怎么当差,总之以后就是我说了算。还有,我那屋子里的东西都是我以前一班兄弟送的,我心里一件件都清楚的很,要是我不在的时候丢失或者摔坏了,我就找你们四个算帐!” 我看看几个人:“你们可都听清楚了?” “一定照办,不敢再犯!”四个人都点着头。 “那就从今天开始吧——张虎,现在是上旬,该你当值,张龙你跟着他。还有,我姓林,你们以后叫我林巡夜或林巡都可以。” 张龙、张虎两个人麻利的换好了巡夜服,不大一会儿工夫,听见张虎破锣似的嗓子:天干物燥、小心火烛!一面铜锣跟着“咣”的敲了一下。 打发走张豹、张雄,我回到自己屋内,看见楚枫不知何时已回来了,笑吟吟的坐在椅子上。 “不错啊,恩威并施眨眼就收服了四个手下,有点手段。” “你刚才去干什么了?”我问他。 “我知道你要对手下立威,怎么好在场干扰,就到外边转了转,大致勘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看来西城是个多事之地,镖局武馆颇多,都是些练家子,恐怕巡夜官不好当啊!” “你出去勘察可看见振远镖局了?” “看见了,在西城振远镖局的规模算是最大的,怎么你认识那里的人?” “是,我认识那里的总瓢把子,不过,哎——”我也不知怎么跟楚枫说,还是先别说了。 第二天天刚亮,张龙、张虎就回来了。看二人那疲惫的样子,倒真象一宿没歇息。一宿无事,我让他们赶紧抓紧时间补觉。 中午的时候,楚枫叫了些小菜回来,我把张龙、张虎两兄弟叫醒,让他们一块过来吃。我们四个刚要动筷子,张豹、张雄也来赶饭食,我们六个人就边吃边聊。 四虎聊的都是潼安新近发生的新鲜事,什么姑娘失踪、老太太出嫁的鸡毛蒜皮,我和楚枫也不插话,边吃边听着。 只有一件事情引起了我的注意,张龙说当今最得宠的贵妃娘娘怀了孕,想要打胎呢,到宫外来买过打胎药。 “怎么她怀了孩子却不要呢?”我好奇。 “林巡,你这就不知道了——为什么她不要孩子?皇宫里的女人为啥打胎,还是最受宠的娘娘,那就只有一个原因,这孩子根本就不是皇上的,那皇帝戴着个大绿帽子自己不知道。那贵妃要是留着孩子,被人知道了那就是欺君大罪,满门抄斩!” “这话可不能乱说,这么机密的事情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也是猜的——不过,那贵妃怀孕是千真万确的。咱西城有一家药铺,专门配打胎药的,特灵,我那天见一漂亮小妞进去后又出来了,就问药店老板,开始他吓的不敢说,可咱是谁啊,在西城,那皇宫的娘娘也不如我大。”看张龙那得意洋洋的样子,八成怀孕的事情是真的。 吃完饭,我要出去溜达,为方便起见,就戴上了面纱。龙虎四兄弟都嚷着要跟我去,我就叫楚枫留下来了。 我们五个人上了街。 一路惹来怪异的目光,一个戴面纱的矮个子男人后边跟着四个粗壮魁梧的巡夜汉,沿街左瞧右看的,回头率是肯定百分之百。 白天的西城平和、热闹,人们熙来攘往,买卖店铺的生意都不错,尤其以打铁铺和鞋帽店居多。路过一家成衣店时,我将四个人领进去想每人给他们置办一身新衣服。 观察了一天,看他们脱了巡夜服以后,白天的衣服似乎都很破旧,而且好象大小都不合身,怎么看怎么别扭。 进了店,我叫店老板给他们每人选一件合适尺寸的衣衫。 见有了生意,店老板很热情的招待着四个人,先将他们的身材尺寸量了量,然后进到里屋拿出了四件崭新的藏蓝色的长衫。 四人扭扭捏捏半天,就是不肯换。我等的不耐烦,隔着门板呵斥了他们一顿,他们这才把旧衣服都换掉了。 等几个人各自穿着新衣出来,每个人的面貌都焕然一新。 “你们几个现在把胡子一刮,就跟新郎官差不多了。”为了怕他们尴尬,我开着玩笑。 听我说话,他们本来低着的头抬起来,我才发现四个人都是酸鼻子红眼的。 “林巡,不瞒你说,我们兄弟四个从小失去父母,是在街上讨饭长大的,谁拿正眼看过我们?我们的衣服也都是邻里有去世的人不穿了才送给我们的,哪里做过新衣服穿?”一个壮汉居然动了感情,张龙眼眶里泛起水雾。 “以后我们大家就要在一起了,我是你们的上司,就不要这么见外了。你们体面了我也体面”。我心想,反正楚枫现在是做大生意的,也不会缺了钱,花几个钱能捡到几个好兄弟也值得。 第九十二章 暗牵红线 自从那次上街后,龙虎四兄弟开始对我形影不离,除了睡觉、当差外,我到哪里他们就到哪里,那神情、态度就是把我认作他们的老大了。(木木定义:老大的意思就是吃我的、喝我的、花我的,连命也是我的。) 我们几个人很快就成为了西城一景。 本来,以前的巡夜人都是夜里才出来活动,平时白天根本就不怎么在街上现身,可是,因为我这标志性人物的出现,外加四个早就被西城人熟悉的张家兄弟,再加上凡是遇到熟识的人,他们一律向人家介绍我是他们的新任领导,而且是一脸自豪的介绍,几天工夫,我们五个就被西城的人们熟悉了,人们称我们为“五夜”。 不过,说实话,当老大的感觉真的不错! 上任的这几天西城出了奇的平静,我在夜里一个人出去巡街就摘了面具。四个手下兄弟对我惟命是从,一般晚上两个出去巡夜,另两个也留在巡夜所休息。对此,楚枫非常不满意,他说这四个人简直成了我的跟屁虫,弄的他都没有时间和我单独相处了:“我看他们恨不得跟你同塌而眠!”说是如此说,能得几个对我死心塌地的手下,他心里还是开心的。 白天,我们四处逛逛,晚上的夜就成了我们的,日子也很惬意。楚枫带了充足的银两,所以根本不用担心钱的问题。 西城有一座戏院,二层楼的设置,底下是大厅,摆着几十张桌子,二楼是雅间,能喝茶听戏也能聊天,是个不错的去处。 我和楚枫去听了一次戏,那天唱的是《天仙配》。在难得的暂时轻松的时刻,只要对手还没有动作,我们不准备这么快就绷紧自己的神经。生活里的精彩内容还有很多,比如听戏。 今儿也闲着无聊,就带了张龙来听戏。我俩在二楼雅间找了个边角位置,对着戏台的视线很清晰。张龙嬉皮笑脸四处瞟了几眼:“林巡,我这是第一次进戏院听戏,居然还坐了雅座。” 台上咿咿呀呀的唱着叫不出名的一出戏,张龙看的呵欠连连,看来,领着他来听戏是太浪费了。 等台上的角儿一谢幕,一个手抱胡琴的女子上了台,话也没说,凄凄艾艾的开了腔。声音柔媚而婉转,腔调悲怨凄凉,一段话唱出口如泣如诉。仔细听来,倒象是在诉说自己的身世。 她唱完并未下台,从后台又上来一个人,他冲着楼下楼上的听客们拱拱手:“各位,我是戏院的主事。今早这位姑娘来到我们戏院,死活要借我们戏台献艺,说是为了给自己寻个栖身之所。我瞧着她可怜就答应了。各位看官,谁看中了她愿意出钱收留她,为奴为婢还是做偏房小妾她都不介意。当然,您出的钱我要扣留下一部分。” 原来是个献艺卖身的女孩子,张龙本来瞌睡着,听了这话猛的抬起头,抻着脖子往戏台上瞧。 台上的姑娘抬起头,开口说话,满口的昵侬软语:“奴家叫金凤,因家中遭灾,父母又病重双亡,小女子只身离家投亲,不想流落到都城,出此下策只为寻一处安身之所!”几句话说的人爱怜之心顿起,听其言语倒是个玲珑聪慧、知书明理的好女子,样貌也清秀的很。 “林巡,听她那意思是要卖身吧?”张龙忽然问道。 “怎么,你想买她?” “林巡真会说笑,我哪有钱啊,我挣那点钱都喝酒了,这么俊俏的女子还会唱戏肯定被有钱人家的公子买了去!” 我和张龙闲扯了几句,大厅那边已经有人出价了。 “十两银子我买了。” “十五两!” “二十两!” “三十两!” “一百两!” …… 这个热闹的场面把戏院主事乐得嘴都要咧到后脑勺去了,叫到一百两的时候暂时没人再提价了。那出一百两的主家是个胖胖的中年男人。 戏院主事侧头问台上的姑娘,那姑娘轻轻摇摇头,又往四下看了看。 “我出一文钱!” 众人听见这一声,哗然一片。 我从二楼提气纵身下楼,轻轻落到大厅中央,对着台上的女子缓慢而着重的又说了一遍:“金凤姑娘,我愿出一文钱!” 我说完这句话,那戏院主事的鼻子都快气歪了。 我小小露的一手轻功止住了周围的人声,台上的金凤姑娘诧异的看着我,问:“公子为何只出一文钱,莫非金凤在公子眼中如此不堪吗?” “其实,主要是因为我现在浑身上下只剩下一文钱了,就目前来说一文钱是我全部的身家,而为了姑娘我愿意倾其所有;再者,我这个人有个缺点,就是不识多少,在我眼里一文钱和一座金山也没什么大的区别。我想问姑娘,是愿意做一文钱的主人还是愿意做一百两银的奴婢?” 那金凤听我说完,拨动了手中的琴弦,冲着我唱了一句:“如此,奴家就跟公子去了。” 张龙已从楼上下来了,坐在一把椅子上看着我,一副目瞪口呆的模样。 往戏院主事手里塞了一文钱,我领着金凤赶回巡夜所。张龙在后边跟着我,一边走一边嘟囔:“要知道一文钱也能竞争,我也该试试啊。哎-------”他垂头丧气的懊恼样子,惹得我心里直发笑。 我领着金凤回到西城巡夜所,向金凤介绍了一下楚枫和张龙他们四个。 “金凤姑娘不要客气,今日就暂时在这里歇息吧。” 没有别的办法,只有让她和我一起住了。楚枫不知道我打的啥主意,但是他也没有说什么。张龙见我这么安排,道是我看中了金凤,酸溜溜的看了那姑娘两眼,“姑娘可走运了,跟了林巡这样的好人可真是福气呀。” 既然这样安排,就不能不向金凤说明我是女人的事实,起初她很惊讶,她本来是踏踏实实的以为有了个好归宿的。了解事实以后,她愣了半天。我还告诉他,我和楚枫是夫妻,现在这样女扮男装是出于无奈。我又将意欲撮合她与张龙的想法透漏了一下,那姑娘也羞怯的同意了。 第二天早上,因为已知我是女子,金凤对我已经不存男女之间那种界限了,相处的情形自然亲密了许多。 张龙这时站在一边,他目光与我一接触便急急转向别处,怕我看穿他似的,大约自己正痛恨自己没本事没胆色呢?这小子,实际心里是要强的很。 金凤梳洗完毕,抱起自己的胡琴,坐在一边等我。我已告诉她,今天要带她出去。我收拾了一下,到隔壁喊上了张龙,领着两个人出了门。 “林巡,咱们要去哪?怎么还带着金凤啊?” “去东城的玉颜馆!” 第九十三章 再入玉颜馆 听说我要去玉颜馆,可把张龙高兴坏了。 “林巡,你也知道玉颜馆?肯定也是慕名很久了吧。今天咱们也去见识见识。听说那里边出了一位了不起的姑娘,长的貌若天仙一般,只是好象说前两年就死了,你说这么美的姑娘死了多可惜啊。” 张龙在后边左一句右一句的,见我不怎么搭腔,就转去和金凤聊。 来到潼安城后,我按奈住心中的许多念头,包括去玉颜馆看琴尤、庄生和玉碟,之所以暂时按捺住,原因有很多,一是我目前的身份是西城的巡夜官,若是冒然跑去玉颜馆,说了实情必然引起庄生和玉碟的强烈反应,若要他们和我一样装作若无其事只怕不可能,他们若是一旦与我来往频繁必引起一些人的注意,这样只会牵累他们;如果庄生因此跑去和白羽摊牌,首先被揭了底牌的展飞云必会引起千绝山庄的报复行动,以千绝山庄现在的势力肯定是无情的杀戮;若不说出实情就需要找一个好的理由,金凤就是一个好借口。 清早的东城早起的人不多,街上的人踯躅行走着,一夜朦胧的睡意还挂在眼角。几家卖早点的铺子腾腾冒着热气。 我们三人每人喝了一碗馄饨,吃了几个烧饼,只觉得冰冷的胃被热乎乎的食物熨贴着,本来有些空虚和急切的人在瞬间充实安定下来。 玉颜馆的门紧闭着,门前一个人也没有,我上前叫门。好半天终于听见里边有人应声,门被打开一条缝,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探出头来,问:“你们有事吗?” “我找你们的馆主,麻烦你通报一声。” “哦,馆主啊——你等等——”妇人的神情有些诧异,缩回脑袋,将门又关紧了。 过了一袋烟工夫,门开了。玉碟姐姐从里边出来了,似乎比以前略显胖了些。 “谁找我?”她的眼光从我们三人的脸上一一扫过。 “西城巡夜官林阿木参见馆主,今日叨扰有一事相求。”打定主意不相认,就只能以现在的身份说话。 “哦?!那就请进大厅说话吧!” 昔日高朋满座的大厅清清冷冷的,早已不复当年的莺歌燕舞,我心内翻滚起波澜,一阵阵堵物思人的感伤。 一幅挂在大厅墙上的裱好的画吸引了人的视线,画上之人衣带飘飘,笑意盈盈,眉眼清灵,目光含情,一张脸倾国倾城,神态妩媚而不沾染俗欲,有万种风情却更仿佛拒人千里。 “这样的女子能见上一面便是此生的福气啊!”张龙叹道。 屋内的人都将视线转移到了画上。 “有人天天梦见却无缘再见,所以画了这幅画以慰相思之苦的。”玉碟半嗔半怨半真半假的回答。 “是何人画的,不知他可否再画一幅送给我?”张龙这个人真是二,听话还听不出弦外之音,又扯出这一句惹来了玉碟的不满。 玉碟没好气的瞪着他:“你这个人真是不识趣。” 我赶紧拽了下张龙的衣角,冲他摇摇头。 “流水落花春易逝, 寒来暑往苍玉颜。 细看佳人颦笑处, 今日无人理红妆。” 金凤盯住那幅画,待我们都不作声了,她幽幽缓缓的道出四句诗来。 “林巡,这样的女子任谁也是想结识的,只怕……”金凤看着我,似乎也想让我说点什么。我能说什么,闭眼也知道那画上之人是谁,不用猜也知道是谁画的,那是庄生的心结,我暂时也不能去解。不过,这姑娘出口赋诗,倒出乎了我的意料,看来她也是一个玲珑聪慧温婉多情的女子,张龙这小子,这回我可替他捡到宝了。 “这姑娘真是聪颖。”玉碟夸奖着金凤,刚才被张龙惹的一肚子不愉快被冲走了。 “不瞒馆主,今日我正是为这位姑娘来相求于玉馆主的。”我让金凤见过玉碟,然后又将她献艺卖身的事情说了一遍,很恳切的说:“林阿木听朋友称赞过馆主,说馆主乃重情重意之人,我初到贵地,尚无一砖一瓦立足,实在是不方便带她在身边,所以前来烦扰您收留她。” “我可否问问,你那位友人怎么称呼?”看的出来,玉碟很谨慎,不想多事。 “他是凉山的寨主,姓楚单字一个枫。” “那好吧,金凤姑娘就暂且住在我这里吧。”玉碟点点头,算是答应了。 “这馆内现在只有馆主一人居住了吗?”半天没看见琴尤和庄生出来,我有些着急。 “哦,当然不是,其他人都出去了,要过一阵子才回来。” “怎么,难道馆主这里也有小孩子?”我得想方设法的打探点琴尤和庄生的情况,见椅子上扔着一件小孩子的衣服,于是急中生智。 “是啊,是个三四岁的小女孩,很听话的。” 听见玉碟谈起孩子,我的心猛跳了几下,特别想知道琴尤的情况,可又不好当面问的太直接,这样的问题在旁人看来肯定也是怪怪的。 玉碟没有注意到我的异样,她一向是不善于察言观色的。 我急忙从怀中掏出准备好的一件东西——一把挂着长命锁的项圈,那锁是空心的,项圈顶上有一把可拆卸的金钥匙。这是让孩子活动手脑的,既是玩具也是一件吉祥的礼物,是我在四方庄园时特意为琴尤打造的,<网罗电子书>今天终于有机会拿出来。 “林阿木来的匆忙,未及备礼,这是把长命锁,就繁请馆主帮我转送给孩子吧。” 玉碟接过来看了看,知道礼物很贵重,坚决推辞不要。 我只好把那金项圈递给了金凤,嘱咐她要在琴尤回来以后送给她。“金凤在这里,以后也许还少不了要麻烦馆主的,您就别客气了。” 没有见到庄生和琴尤也许是好事,如果真的见到他们,我不知道能不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即使听到玉碟姐姐提起他们的名字,我都感觉心神不宁。 事情办完,我赶紧带着张龙离开。 “以后你就常来这里看看,如果金凤或者馆里有什么事情要赶快通知我。” “好,林巡你就放心吧。” 临出来的时候,玉碟突然问我:“林巡夜,我们是否在别处见过,我觉得对你的感觉很熟悉。” “馆主,林阿木乃草莽之人,如何认得玉馆主这样的女中英杰?” 虽然将玉碟姐姐敷衍过去,我也不得不承认女人的感觉要比男人细密得多,当初在铁丐门再见楚枫时,他对我就没有这种熟悉。 第九十四章 有所作为 从玉颜馆回来,我了却了一桩心事,虽然没有见到庄生和小尤,但是走过那一遭,我就卸掉了一个包袱。包袱卸掉了一个,接下来我要做的是寻找一条通道,能够通到千绝山庄的坚壁下,挖掘出那里边的秘密,摧毁它的阴谋。要做到这一点,我需要借助力量,而我可以借助的力量不多。 我应该开始有所作为了。 楚枫知道我去过玉颜馆,没有问我更详细的情形,我也没告诉他。我不再在白天出去了,而是夜里一个人出去想事情,一边想一边看着夜空,很舒服。 “你准备怎么办?有计划了吗?”我坐在某间房屋的屋顶,感受着安静的夜。楚枫突然出现在我身边。 “你老跟在我后边,不嫌累啊?”我知道每天夜里,他都是这样默默的跟着我,却并不现身,今天是例外。 “我不想你再出现什么危险了。你一定在想怎么才能揭开这件事情,如果有什么想法千万别自己行动,还有我。”楚枫一副紧张兮兮的语气。 “我想了几天,对千绝山庄我们只能采取以静制动的守株待兔策略。我们要在潼安扩大力量和影响,要让自己的势力庞大起来,这样才能与对手抗衡。他们若是来明的,我们不怕,若是来暗的,我们也能更好的防范。我要去联络些故人,你放心,这些人是绝对靠的住的。至于怎么扩大影响,我想到了一点,你看行不行?” 我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楚枫。楚枫听完有些激动,他抓过我的双手,轻轻握在自己的掌心里,“怪不得干爹也夸你,你想的和干爹想的一样。” 听见楚枫说到老门主,我问:“师傅也是这么说的?” “是啊,干爹说以我们现在的身份,只有这样才能迅速扩大力量,民众的力量是一个王朝的根本所在。干爹本来要来潼安的,但是各地的组织突然都受到了千绝山庄势力的破坏,需要他处理,他一时脱不开身。他说以你的智慧也能办好!” 事情说做就做,楚枫准备了充足的银两,我们首先买下了西城一家名气不大的武馆,然后将其更名为“神威武馆”,并一下子将规模扩大了十倍,然后准备广泛招收门生,主要对象是贫苦百姓和流浪的人员,武馆由楚枫负责,龙虎四兄弟成了楚枫的得力助手。 腊月初八这天,我们的武馆正式开业! 场面那叫一个红火热闹,人那叫一个多。我和楚枫一内一外的应付着来祝贺的人。所有西城的武馆镖局我们都发了请贴,他们也都派了人来祝贺,我最希望看到的振远镖局的人却没有来。 为什么振远的人不来参加呢,我暗自琢磨。 门口忽然来了舞狮子的,技巧很高,惹的观看的百姓疯狂的叫好。舞狮子,我没请楚枫也没请,看来他们是不请自来。锣鼓声阵阵,舞毕狮子,两个耍狮头的汉子一左一右拉开一道横幅,上写:神武飞扬,威名远播。振远镖局贺。 原来,是振远镖局替我们请的舞狮子,这振远真有西城老大哥的涵养。 全城的百姓都听说西城新开的一家神威武馆气派的很,武馆的总瓢把子就是西城新上任的巡夜官——一个戴着面具的男人。 镖局开业了,龙虎四兄弟比我还忙,因为里外事务基本都是他们打理。当然,张龙还三天两头的要到玉颜馆去。 振远镖局离神威武馆大概有1000多米远,我对楚枫说要去振远拜访和致谢。楚枫这一点很让人钦佩,只要是我明确的说出要单独做的事,他从不问为什么。 其实早就该去找大梁,因为我想知道,米粒怎么样了?白羽变的如此怪异,米粒和皇帝是否会起矛盾?从米粒那里,我能不能打开皇宫的缺口。 以我今天的身份去振远有着完美的理由和体面的说法。 振远是西城历史比较久远的镖局,一座三层深的院子,镖局里人比较多,人人都忙碌的很,来求押运保镖的也多,一间大厅似的空屋子摆着大大小小的木箱,木箱上都贴着振远镖局的封条。 我拿着拜帖在厅外的一间屋子里坐等,屋子有五六平米大小,摆着一个木几,有两把黄梨木的椅子,是专给客人用的。 大约过了十分钟,一个人将我引进了二层院子的上房。我走进去,就看见了大梁,他下手左右各站了一人。 “神威武馆林阿木有礼!” “林头何必客气,一点小玩意全当作是贺礼的。”大梁一脸僵硬,客气话说的一丝笑容也不带。 “我今日来一为致谢,二来是有几句话想单独和瓢把子讲。” 大梁向左右看了看,那手下的二人会意,转身出去了。目送他们走的远了,我将房间的门关紧,然后摘下了脸上的面具,直视着他:“大梁,可还认得出我?” “你是……琴儿?”大梁一下子站起来了。 “没想到,你——竟还认得出。”我有些意外,本以为还要费一番口水加一通解释,现在看来都没必要了。 “你的面貌变化不大,我怎么会不认得?你这是……怎么当上了巡夜官,还开了武馆?” 到目前为止,也只有象大梁这样的人才会觉得我的面貌变化不大吧,因为他们心目中的女人都是各自具有某种本质属性的人,比如善良或恶毒,多情或无情,狡诈或痴愚,在他们眼中根本就没有容貌上的太大差异。男人要都如大梁这样,世界上的女子就都会找到幸福了,爱情的世界也就根本没有那么多的欺骗与阴谋。我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我的事情等以后会告诉你,我现在问你,米粒怎么样了?和皇帝之间有没有什么矛盾发生?现在他还辅助朝政吗?你和他多久联系一次?” 我问出一连串的问题,语气急切。 等我问完,大梁深深看了我一眼:“米国师的事情我也不太清楚,你若想问我可以带你去,你自己问他!”大梁忽然说。 “好,他现在哪里呢?我们明天就去!” “他在济源寺。” 第九十五章 问佛 我和大梁出了潼安城,向济源寺方向行进, 在大梁面前,我丝毫不用掩饰自己,这是唯一一个与我接触不多却可以让我完全信任的男人,我对其的了解仅限于玉碟姐姐的介绍,可是,这种无条件的信任在我与他的单独出行中却一路衍化出了点点依赖,这种感觉在我身上出现是很陌生的。我不习惯于依赖一个人,因为这种自大和独立的个性,我被好姐妹称为木头,她们说男人都喜欢女人的依恋和崇拜,他们喜欢小鸟依人,说我这样的个性会一辈子嫁不出去。我当然很不服气,早就男女平等了,谁不是靠自己的双手吃饭的,切,还非得找个男人来依赖——我对她们的说法不屑一顾。于是,在我被大佬甩了之后,我收到了一大帮损友的慰问,慰问内容千篇一律: 我早说过你了,你还不听?现在怎么样,那男人受不了你才跑的吧? 你这宁死不低头的性格谁会受得了,想当女强人啊,横看竖看你也不是当女强人的材料啊? 木木,全当这个是跳板了,记得下次抓住机会啊,不过,你可不能再这样了,装也得装个样子嘛? 木头,回头是岸啊。 …… 这都是一帮什么朋友啊,我气闷的关了三天,然后就非常幸运的掉进了时光的旋涡,穿越了。在这里我才发现,所谓物以稀为贵,在女子普遍都是男人依附品的年代,我的出现让身边的男人们看到了不一样的风景。 “琴儿,你真的很不一样。” 这就是我和大梁一路行来,他对我说的唯一一句话,因为这句话我浮想联翩了以上这些内容,现在就到此打住,关心一下本次出行遭遇到的悲惨景象。 出了潼安城一路南行,我惊诧于所看到的这些:饥民——成群结队的饥民,在路上挖着草根啃着树皮,饥饿让他们的身体出现气吹似的浮肿和透明色,尸体遍野皆是,很多的小孩子衣不蔽体的倒下了。蓬头垢面的人群没有目的没有方向的徘徊,他们不能进城去,因为潼安不允许这些人进入。他们只是在茫然的等待着一个结果:死亡! 我不忍心再看他们,怕自己会忍不住狂喊呼号起来。 “大梁,这些人是怎么回事,你知道吗?”我压住堵在心口的一团郁气,问大梁。 “很多州府闹蝗灾,庄稼绝收了,为了活命,百姓只好出来讨饭了。” “朝廷不拨救济粮和救济钱款吗?” “这些父母官们哪个不趁机捞油水,国库的救济款不知都到了谁的口袋了?那救济粮又重新被高价卖给农民,要有一丝活路谁愿意背井离乡啊?” “米国师呢,他在做什么?难道这些他不知道吗?”我生气,气白羽的沉迷于美色与享乐,气米粒的不作为,气这个世界的黑暗,也气自己的无力。 我觉得自己就象一个意图伸着胳膊挡车的螳螂,妄图以一己之力与一个顽固的制度抗衡。 “你不是螳螂是勇士。”听完我的话,大梁很认真的说。 ××× 济源寺的住持竟然也还认识我:“施主别来无恙。老衲知道施主是为圆空而来,你们既然是旧相识就好好叙叙吧,老衲不多打扰你们了。” 那主持领进来一个和尚,看见那个和尚的时候,我彻底惊呆了,米粒——当了和尚。 我惊的张着嘴巴,半天未合拢,大脑中一片空白,根本不能消化这个突然出现的讯息。听大梁说米粒在济源寺的时候,我想到他或许是真的与白羽有了嫌隙,所以才离皇城远远的,在这个寺中清修一阵子,完全没有想到他会出家,大梁不和我说也是因为这个吧。 “为什么?”只剩下我和他的时候,我问米粒。 “圆空不明白施主所指何事?”米粒轻轻反问我。 “你大彻大悟了,你万事皆空了,为什么出家?” “因缘由天定,佛缘由佛定,圆空道行尚浅,不敢奢谈彻悟。” 我真想揪住他的衣服,把他扔热水里浸浸,看看他的心是不是被冰冻了。 米粒双眼平视我,丝毫没有一丁点的暧昧隐晦,我不能生他气,生也是白生。 “圆空师傅还记得我吧?毕竟我们也做过露水夫妻呀?”为了刺激他,我先自我糟蹋。 果然,他的脸不自然的抽搐了一下,但很快就恢复了平静。 “我本有心,因入佛门;入则无往,今于此界,摄念佛人,归于净土。佛问圆通,我无选择,都摄六根。” “六根清净——不知圆空师傅可清净的了?” “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无悲无喜无梦无幻无爱无恨,参不透即舍不得,圆空还在努力参祥。” “你就参祥吧,躲到你的佛经里当鸵鸟去吧,你这个懦夫孬种胆小鬼……那寺门外千千万万的饥饿的人群你看见了吗?那遍地饿殍白骨你看见了吗?你的佛不是要以慈悲为怀吗?你放弃他们放弃你的责任躲到这里,就是你的佛所倡导的吗?”我指着他,这些话几乎是嚷出来的。 “云在青天水在瓶。施主何必如此。结善缘者必有善报,结恶果者必自食。” “卫朝眼看要亡国了——我还有很多事情要问你要求你帮忙,你难道真的就这么狠心吗?” “施主有大慈悲大智慧,不如宽恕原谅了,何必苦了自己。” “不是我不原谅不宽恕他们,而是他们要颠覆所有的一切,你明白吗?”我抓住米粒的肩膀,狠狠的摇晃着他,想要把他摇醒了。 “施主过于执着了——有因有缘集世间,有因有缘世间集;有因有缘灭世间,有因有缘世间灭。”他闭着眼,不看我,也不反抗我施加于他的暴力行为。 “米粒,我现在都怀疑,你是否曾经喜欢过我。”没有力气盘问和指责他了,我下意识的问出这句话来。 女人都有这个通病,以为自己在某个男人心里一定是处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哪怕曾经非常重要,也要亲自证实一下才甘心。我就正在犯这个毛病。 “人生如梦幻泡影,生死之间,爱欲如烟,悲欢如水,倒掉即空。” 算了,在他那里,我成了个空,卫朝成了个空,连他自己也成了个空,一切都空了,我还求他什么。不如算了。 “我还想请圆空师傅代我去问佛一个问题——如果一切都是空,那我们是为谁活着,为谁辛苦?人生无常,善恶无边,佛起缘空,难道就是让我们这样毫无作为的等下去吗?期待他们立地成佛,指望他们恶有恶报?而根本无视于他们为更多人带来的血腥和痛苦?”临出门的时候,我问米粒。 灰心丧气的离开了济源寺,我觉得可能我一点也不了解这个米粒,曾经的那点了解也是表面的肤浅的,以至于我对那个坐在我面前开口闭口佛门谒语的人无计可施。 “大梁,米国师出家多久了?” “一年多了。” “你可知道是为了什么?” “不太清楚,只是皇帝越来越专横,与米国师之间的关系很紧张,后来听说米国师自己提出要到济源寺出家修行,为国祁福,皇帝就允了。” “琴儿,你还没告诉我你究竟是怎么回事?自从上次从四方寨与你分开,再未见过你了。期间听说你进了皇宫,我不信。现在看来,我果然是猜对了,你怎么可能进皇宫呢?”大梁关心且好奇的询问我。 对他也没什么好隐瞒的,我一五一十将事情的发展经过告诉了他。他听的极其认真,末了还重重的加问一句:就这样了? 是啊,现在只能这样了,我还在想办法,只是——米粒让我失望了。 第九十六章 美丽的变化 米粒打击了我的斗志,也使我对于普天下的男人更加产生了怀疑。在面对大灾难时,男人往往会选择逃避,逃避到酒里逃避到色里逃避到佛里,在大痛苦中,挑起风雨的双肩经常是柔弱的。尽管我知道我的这种认识大多来源于现代社会普遍的阴盛阳衰,可米粒再一次让我坚定了自己的看法,男人这种动物就是进化千年也是本性不改。 楚枫在我对他的态度中感觉到了我的变化。 从济源寺回来的当天,我一个人住在西城巡夜所,坚决不让楚枫和我一起,而是让他和龙虎四兄弟住进武馆去。 楚枫第一次和我对峙起来。 “你总要告诉我是什么原因让你如此生气?”扔下武馆一大摊子的事情,楚枫坐在我对面,我们俩开始较劲。 “没什么原因,只是心情不太好,想自己静静!”我告诉他。 “我希望你不要因为别人的事情牵怒到我。”楚枫真的很聪明,他大概能猜出一点原由,但我却不能承认。 “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只是觉得因为毁了容貌,想向别人证实我就是我自己都是个难题,心里不免有愤恨,和你们没有关系。” “其实,我早就想跟你说了……”楚枫看着我,慢慢走近我身边,拿起我的手来,示意我摸摸自己的脸,“你没发现吗?你的皮肤已经很光滑了,甚至比以前的肤色还要健康。听我说,你的容貌已经百分百的恢复了。” 我惊诧了,这根本就不可能啊——童安说,即使他的药膏也只能恢复百分之三十的容貌,怎么竟会……但看楚枫的神情又不象是在宽慰我。 见我瞪大眼睛直视着他,一脸疑惑的样子,楚枫转过头,继续说:“从千绝山庄参加完比武后,你的皮肤和面容就在一天天的恢复了,只是你一直不怎么在意,也从不照镜子,但这是千真万确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没有告诉你,是怕……你恢复容貌后我会更担心。” “快,给我找个镜子照照。”我欣喜的和楚枫在屋子所有的箱子柜子里翻找,期望能找到一面镜子,可惜,没找到! 说实在的,听说自己重新恢复了美丽,我是从心里高兴。说自己不在乎那是假的,哪有女人不希望自己变美的,只是在失去了美丽的外表时,为了心宁为了给自己鼓劲为了有勇气接受现实才不去注意不去空想了,自己变的丑了只好不去计较外貌的美丑,再计较也是没用。 看来,我这张脸还真给我面子,我正一筹莫展愁情万丈的时候,这一美丽的变化将我的愁闷赶走了。 我说呢,怎么大梁和那老主持连眼都没眨就认出我来了,原来是我现在已经恢复容貌了,我还以为这俩人都是火眼金睛呢。 当然,我也明白楚枫的心思。 “哼,明天我就去皇宫,站到展飞云旁边,让皇帝看看到底谁是真的谁是假的?……” “琴儿,你千万不能意气用事。姑且不说那展飞云承不承认,虽然你现在和她在面貌上没什么差别了,可是你并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是真的她是假的,顶多会让人以为你们长的太相象。皇帝的心思你也摸不透,你一个小小的巡夜官去皇宫既没有名分也没有圣旨召见,私自去了授人以口实不等于是自投罗网吗?不用说你,我这样的外臣也是不能去的。”楚枫将我的话打断了,讲了若干条理由。 “我只是说说痛快罢了,你以为我真去啊?逗你玩呢——”我心情万分好,一双手攀住楚枫的脖子,“我们不去皇宫了,一起做点游戏吧?人家说小别胜新婚呢,你还等什么?” 简陋破旧的巡夜所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对自己恢复了百分之二百的自信,我的热情好像冬天里的一把火。 “不,你奔波了几天该好好休息休息。”楚枫坚定的说。可是他的身体反应出卖了他。我冲着他坏坏的笑,手指着他的昂扬:“我不听你的,听它的。” 将他顺势一拽,滚倒在床上。 “你呀,这么快就瓦解了我的意志——哎——”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嘛……” 我的热情让楚枫都有些吃不消,还有什么比让一个女人在深爱自己的男人面前甘心情愿的承欢更有诱惑。 沉睡前听见楚枫在我耳边说:“真该早告诉你!” 再次醒来,是后半夜了。尽管燃着木炭,寒气还是从缝隙里侵入进来。腊月的天气正是滴水成冰,我蜷缩在楚枫的怀里,发现他也醒着。 “枫,我和你商量件事吧?” “什么事你说就是了。”见我瑟缩着,楚枫伸出胳膊,将我环住。 “现在闹灾荒,我在城外看见了好多饥民,太可怜了,我们帮帮他们吧。” 奇!“恩,好!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 书!“可能会让你破产哦——” 网!“没关系,你做的事情我都支持,破产也不怕。况且,现在的四方庄园生意遍天下,要破产也没那么容易。” “哇,是什么东西——满天飞啊——” “什么?哪里?” “是黄牛在飞,被你吹的!”…… 楚枫积极地从各地购买了大量的粮食,在大多数百姓都上顿不接下顿的日子,粮食的价格比平时要贵上三四倍,而这些粮食迅速以各种各样的渠道囤积到了潼安周围。其实,我要做的并不是什么高尚的善举,只是让这些在死亡边缘挣扎的人们吃上几天饱饭,然后有力气有勇气继续生活下去。 我们在潼安城四个城门外设置了几十口大锅,锅内煮着满满一锅的米粥,干柴熊熊的燃烧,将周围的空气烘的热起来。 浓浓的米香很快就飘出来了,钻进那些绝望的人的鼻孔,他们立刻向着这方向涌过来。为了避免骚动和人群的争挤,我在十几口锅的周围拉了界线,令我想不到的是,根本没有人疯狂的拥挤,他们远远的站着看,没有人过来,根本没有人相信这是无偿给他们吃的。 我将一个孩子拉过来,递给了他一碗粥,他还怀疑的看我,仿佛我给他的是一碗毒药,可是他很快就将那碗粥喝光了,根本顾不得烫。然后,我又拉出来第二个孩子,第三个,第四个…… 人群中的孩子都被大人们推出来,挨个走到我旁边,我领着他们来到一口锅旁,为了怕他们在长久的饥恶后过度饮食致死,我只允许每人喝一小碗米汤。 还是没有出现我所预料的疯狂的争抢,人们都在看着,他们看着我,眼神从冰冷到疑惑到感激……在这样的时刻,他们最需要的就是食物,但比食物更重要的是尊严。他们都有尊严。我忽然感到悲凉和凝重,这就是我们善良的百姓啊,他们无所求,只要抓住一点点的温暖和希望便能在生命的悬崖上顽强的求生。 为了方便,人群被分成孩子、老人、妇女、病弱和壮年五个组。当所有人的肚里都被清新的米汤滋润后,人们的脸上才爬上一些情绪……有的人痛哭起来,有的人蹲下掩面低泣,突如其来的这点因食物果腹带来的温暖让他们被苦痛麻木了的心慢慢复苏。 几口大锅均已见底,燃烧后的木炭灰烬闪着星星点点的火光。 我在离城三十里的周围设置了大量的帐篷,用以安置这些无家可归的人们。 我做着这些工作,人群里没有人问我为什么这么做?是谁派我来的?他们不认识我!连续三天的施粥以后,流浪的人们也初步建立起了对我们的信任,我每天在四个安置点巡视,他们都已经认得我——因为这个面具。 三天过后,我将这些人的未来去向做了大致规划:一部分进潼安城归神威和振远安置,一部分由楚枫手下的兄弟带领回凉山,凉山几百里山林和几十个山寨足可以让他们立足,一部分在周围山村小站落脚,待老门主进潼安后交由铁丐门安置。 围在都城外的百姓总算散去了,被我选进城里的将近有二百人,他们都换了普通百姓的衣服一小批一小批的进入城去。一下子要消纳这么多人,楚枫只得又购置了一些房产,除了一部分有功底的人外大部分人都无事可做,每天坐吃山空可不行啊。 于是,我想了个办法,将西城巡夜所所在的那条极简陋破旧的小巷子买了下来,然后将那些无事可做的人们都安排到这里住,每天派几十个人出去到全城各处搜集招工信息,一旦得知有招护院、家丁、伴读、侍从等等的主家,就从中选出一批人去应征,应征前我先对他们进行一些基本培训,大概能保证他们百分之九十九的抓住机会。 又过了几天,居然还有些寻工作的人专门找到我,让我为他们提供工作机会,这条简陋的小巷也日渐热闹起来。 开始的时候,每个人从巡夜所离去之前都会重重的在我面前磕下三个响头,我激烈的反对这个形式,后来人们才改为鞠躬。 日子忙忙碌碌的,飞快的过去,眼看就过年了,过了腊八卖年货的生意就慢慢火了。我带进城里的那些人大多数都找到了寄宿的主家,有了一个饭碗。 还剩下二十几个人,有的是不愿意去做工,有的是根本没有人愿意用,我没办法,就仍然派他们每天到全城各处搜集信息,慢慢的也就有人知道西城巡夜所这条巷子里的人是专门为人介绍工作的,找上门来的人越来越多,有的一时等不到机会的,我就让人先做了登记。而我们这里就是人才交流市场和职业介绍所的雏形了。 楚枫有些心疼且好笑的问:“你要当个男人就成神了,这么希奇古怪的主意也想的出来,这帮人可没少让你费心思。” 第九十七章 相逢不相识 明天就是小年了,楚枫非让我陪他逛一天街。这几天,我出奇的忙,很多介绍到别家帮工的人都带着东西来看我,巡夜所那间小屋里都摆满了,什么“我是再生父母”“我是活佛转世”“为我做牛做马”的话,听多了让我极其不舒服。也罢,就躲一躲吧。 小年即腊月二十三,过了这一天就真正进入过年的紧张节奏了。民间有俗语说:腊月二十三,糖瓜沾;二十四,扫房日;二十五,炸豆腐;二十六,炖白肉;二十七,宰公鸡;二十八,把面发;二十九,蒸馒头;三十儿晚上熬一宿……年是劳动人民的一次集体狂欢,为了庆祝丰收也为了迎接春天的到来,所以叫作春节。 潼安的街上人头攒动,周围是一张张兴奋的脸。一个糊纸灯笼的老夫妻熟练的制作着灯笼,那老汉手中只一根细细的铁丝,随便摆弄几下,再刷上糨糊,糊上纸,贴上几张剪好的剪纸,无论是小兔爷还是醉八仙,或者鲤鱼跳龙门,以及各种各样的福娃都是惟妙惟肖,比我小时侯看过和玩过的灯笼要精致很多倍。我出神的望着那老汉夫妻,沉浸在自己的快乐发现里。 “庄爸爸,你瞧,那么多好看的灯笼……” 一声童稚的喊声惊醒了我,侧转身望去,是一个女娃娃,粉嫩的小脸,五官精致的无可挑剔。一双好奇的眼睛正看向我这个位置,一身崭新的橘红色的衣裤,袖口和裤脚都绣着金色的花边,白色的小马靴左右各挂着一个小绒球。 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慢慢的将视线转到女娃娃旁边的男人脸上——竟真的是他! 庄生根本没有注意到我,他的眼睛望着孩子,眼神里尽是宠溺与温柔,也盛满着浓浓的化不开的依恋。 “小尤要是喜欢,咱们就买一个!” 他们走到我的身边,我迅速低下头去,脑子里翁翁作响,根本不晓得自己该做什么。手似乎无处可放了,只得拿起身边的一只灯笼假装翻来覆去的看,其实连那是个什么形状都没注意到,耳朵竖的的直直的,偷听着两个人的对话。 “我喜欢这个,小白兔,还有这个小燕子,还有那个孔雀,还有……”孩子觉的很新鲜,一件件的拿起这个又放不下那个,根本不知道挑哪个好,将挂着的灯笼挨个摸了个遍,似乎还不满足,一下子看见了我手里拿着的这一个,她朝我指了指:“庄爸爸,我觉得那只骑鲤鱼的福娃最漂亮,我要那只行吗?” “好!咱们就买那只!老伯,那个样子的灯笼您再给我做一只。”庄生对着卖灯笼的说道。 “对不起,我卖的灯笼一样只做一只,不做重样的!你打听打听,灯笼刘,街上都知道我这规矩。” 我不敢作声,不知道为什么,只觉得心虚的很,胆怯的很,也紧张的很。庄生看了看我,不带有丝毫表情的冷漠,“我们不买了,等回馆了庄爸爸亲自给你做,保证比这里卖的还漂亮。”原来,他不屑于跟我这样一个陌生的人为一个灯笼开口。 琴尤嘟起嘴,不情愿的样子,这时,她又选了一只小兔子。 转身离开的时候,庄生对摊主说:“你这规矩很不好!”然后拉起孩子的手,继续向前走去。我又听见孩子小声对庄生说:“那个戴面具的人好奇怪哦。” 直到看他们走远,我才反应过来,匆匆买下那个灯笼向他们离去的方向追过去,人很多,我的心也很乱,根本找不到方向。 太阳从我的世界里忽的一下就落下去了,我掉进了冰窟里,浑身颤抖…… 白天从街上回来后,我就陷入了一种困惑和苦闷,我的孩子——那可爱的打扮,那甜甜的喊声,那俏皮的模样,就象印在我的面前一样挥之不去,尤其是她临走时看我的那一眼,陌生而充满疑惑。 孩子,其实,我很想听你唤一声——“娘”,虽然她是一个自私的不负责任的娘,可是她仍然爱你!庄生——我该怎么感谢你该怎么报答你,你为她付出了那么多那么多,将她照顾和抚养的这么聪明伶俐,这么乖巧可人——可是,你若知我已嫁作他人妇又该做何感想? 不,不行,明天我就得去玉颜馆,我得去见他们,我得去说明真相——我站起来又坐下;坐下又站起,心里不断出现着这个念头又不断的被自己否定。 我在犹犹豫豫反反复复期期艾艾中度过了艰难的一夜。繁星点点,缀着我满腹的心事沉甸甸的,恁是墨蓝色的夜空广阔无垠,也无处安放我的心。 有谁说过最遥远的距离是什么?是两个相爱的人近在咫尺却不能相认。时间每延长一刻,我的心便沉落一分,它在向着一个根本无法想象和预测的空洞里沉沦,这种沉沦让我不能去感知幸福和快乐了,我不知道到底要做什么怎么做甚至为什么要如此,我发现一种猛烈而深沉的感知并不遥远的响彻在耳畔,它并没有如我所想所愿的那样沉寂,才知曾经那样绝对的痛苦并没有让我如凤凰一样重生。四年来,我并不是在经历涅磐而是苦历一段风雨而已。风雨洗礼之后的我,仍旧尘归尘,土归土,我的内心根本就没有出现一个清明世界,只有笑自己的可笑,叹自己的不自知。(木木自语:最近心烦意乱,词不达意,痛恨自己语言表达的浅薄和无力,不能将文中的我这样复杂的一种痛苦准确而真实的再现,郑重鄙视自己一次。) 第二天,我强迫自己去做一件最无聊的事情——到神威武馆授艺。武馆内的人多如集市。短短的一段时间,神威声名鹊起,并不是因为其传授的武功高,而是武馆收徒弟的规矩很特别:官宦子弟不收,富家子弟不收,佛道僧尼不收,江湖术士不收,有门有派不收;虐待动物的不收。 当然,这些规矩都是我定的,有好事者将此六条规矩大肆传扬,称为“神威六诫律”。 彼时,我的心思根本不在武馆里,随便教了几个基本的招式,又和几个有点功底的学徒过了过手,指点了一下便呆坐到一边。 张雄昨天夜里巡夜时已察觉到了我的心情不好,此时看见我依旧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凑到我身边来问:“林头儿,什么事这么挂心啊?” 我摇摇头,忽然想起早起过来就没看见张龙,便问他:“张龙呢?” “我大哥今早去玉颜馆了,要是我没猜错,肯定是去看金凤姑娘了。” 听说张龙去了玉颜馆,我的心里立刻跟长了草似的,“呼”的站起身拔腿就往外走。 “林头儿——你去哪啊?”我的突然起身把张雄吓一跳,他追出来问。 我头也没回:“没事,你干你的吧。” 快速出了武馆大门,一路向东急奔。还未待走出二里地,正和一个急行向西的汉子撞个满怀。待我定睛一看,撞上的正是张龙。 张龙一看是我,抹了把脸上的汗,一边喘着粗气一边说:“林巡,大事不好了,玉颜馆出事了!” 第九十八章 琴尤被抓 听他这一句话我顿时手脚发软,差点没坐地上。我一把抓住了张龙的胳膊,急切的问:“快说,是怎么回事?” 张龙一五一十将自己知道的都告诉了我。 白天,庄生和琴尤刚刚从天下第一庄赶回玉颜馆。 入夜,就有二三十个黑衣人潜入了馆内,个个身着夜行衣,在一点微弱的月光下如同一群乌鸦落在房顶。对方来的人都是一等一的高手,庄生拼死救护,却是双拳难敌四手,直至吐血昏迷倒地,而那帮人则将琴尤裹挟在而去。 没等张龙说完,我已经飞快的运功飞离地面,昨天还好好的在街上看见的两个人,亲密无间的惹人艳羡,怎么才过了一夜功夫,就出了这样的事情? 根本不必再去考虑什么身份、地位、面貌以及招惹嫌疑和麻烦等等问题,听到玉颜馆出事的那一刻起,我所有的这些顾虑就全都没有了,必须尽快赶过去看看他们,尽快!心里只剩下这一个念头了。 在明晃晃的午后,满大街人来人往的注视下,我无所顾忌的施了轻功,踏着凌云步在人们的头上飞驰,耳边带着呼呼的风声,脚下踩过稀疏的人群。 “看哪,有一个飞人在我们头上。” “啊——是谁这么厉害?”人们的惊叫和呼喊我没有察觉。 推开玉颜馆的大门,我安抚住突突乱跳的心,提醒自己要从容的走进去,不要表现的这么慌乱。 进入二层院子后,一眼就看见了地上点点班驳的血迹,四周的花墙尽是内力深厚武功高强的人打出的残垣和坑痕。 穿过回廊,快步走进曾经住过的那间卧室,果然,庄生就躺在那张床上。 玉姐姐看见我迎面进来,仿佛受惊了般“哗”的站起来。金凤静静站在玉蝶的身后看着我。玉姐姐站到我面前,眼睛红通通的,显然是刚刚哭过,她那样直直的看着我,看的我忐忑不安。 “你——真的是玉琴?”她的这一句话问出,我也呆住了。本以为还需要继续伪装,装作表面若无其事,得到消息时因为心急根本没有考虑到自己现在的陌生身份,可是,玉姐姐竟然认出我了,她真的认出我来了? 我的伪装被玉姐姐这一句询问打破,眼眶内迅即潮湿,伸出手摘掉了脸上的面具:“玉蝶姐姐,是我!”抛下手上的面具,我伸出双臂抱住了玉蝶。 玉蝶浑身一颤,:“你真的是琴儿——你这个狠心的人,你这几年究竟都到哪里去了?” 许久以来的分离没有隔断我和玉姐姐的感情,与她相认的那一瞬间,我能感觉到内心的灼热。她的抱怨和埋怨淌进我的心里,既温暖又痛楚,我强忍住快要溢出的泪水,此刻不适合抒情。玉姐姐拉住我的手,她的眼泪泛滥的如黄河决堤,我不断替她擦着。 “琴儿,姐姐对不住你,琴尤——昨晚被一群黑衣人掳走了,庄生也被他们打伤了,姐姐没有保护好小尤,姐姐没脸见你!”玉姐姐说完这些话,更是哭的哽咽不已。 我还能说什么,玉姐姐没有对不起我,庄生没有对不起我,相反,是我对不起他们,是我对不起孩子,我嗓子里噎住一团棉花,“姐姐,是我没脸见你才是。我知道小尤是被谁带走的,你放心我会找到她的。” 我与玉蝶就那样互相抱着,一个哭的汹涌澎湃,一个痛的难以复加。 金凤站在我们身后,直到我们止住悲声:“两位姐姐快坐吧——”她很伶俐的说。 我和玉蝶一左一右坐在庄生的床边,他的脉搏很微弱。“找过大夫了吗?”我问。 “找过了,大夫也没办法,说是伤了内脏,而且真气已经涣散,只能听天由命了。”昨夜到现在已近一天一夜没休息,玉蝶满脸的疲惫。 我知道,他这是被内力深厚的高手伤了,断不会这么快恢复,若是一般人挨这一下,早就五脏俱碎,当场毙命了。 没有别的办法,为了救他,我只能将自己的真气灌输给他——替他疗伤。对于练武之人来讲,真气不可妄动,动必伤身。 哪里还考虑伤不伤身,只要庄生能好转过来,让我付出什么我都是愿意的。我盘坐在床上,让玉姐姐和金凤扶住庄生,右掌贴住他的后心,左掌沉在丹田调息,心内自语:“没什么可以为你做的了,只有倾我的全力。”我没有一丝保留的将体内的真气源源不断的传递给他,直到浑身虚脱的昏睡过去。 -------------------- 醒来的时候已是午夜,浑身酸软乏力,是过度提取真气的后果。转过头侧侧脸,看见我身边躺着的庄生。 已近年根了,听见外边响着的稀疏寥落的鞭炮声。坐起来,燃起一盏灯火。 我将那盏灯挪到床前,默默的看着仍未醒转的人儿,那张让我初见就沦陷的脸一如往昔的模样,只是那双蓄满深情的眼眸紧闭着。 我望着他,曾经的点点滴滴清晰而深刻的一幕幕出现在眼前:玉颜观馆内的一见钟情,太子府里倾心缠绵,幽州府的冒险之行…… “庄生,我来看你了,你可听的见我的声音吗?” “在街上看见你和孩子的时候,你一定想不到那个面具人是我吧?我不敢来见你——你知道吗?我不敢来,我怕看见你,怕看见孩子,我不知道该怎么向自己交代。我很自私,我恨自己。” “我要告诉你,我嫁人了,是你认识的人,过去的四年里他几乎一直在我身边,他也在用全部的生命爱着我,你说,我能拿什么回报他——所以我只有负了你。可是……” “爱情可以有很多种,但只有一种是刻苦铭心的,刻骨铭心的东西往往都是不圆满,你明白吗?……” “你累了就好好休息吧——快过年了,是团圆的年。我希望你在团圆的时候能醒过来。外面没有月亮,很黑很黑的,可是和你在一起,我的心里很亮,和月光一样……” 我侧转了头,凝视着窗外,暗夜里漆黑的一团,我轻轻哼起一首歌: 白月光 心里某个地方 那么亮却那么冰凉 每个人都有一段悲伤 想隐藏却欲盖弥彰 --- 白月光照天涯的两端 在心上却不在身旁 擦不干你当时的泪光 路太长追不回原谅 你是我不能言说的伤 想遗忘又忍不住回想 像流亡一路跌跌撞撞 你的捆绑 无法释放 --- 白月光照天涯的两端 越圆满越觉得孤单 擦不干回忆里的泪光 路太长怎么补偿 ---- 歌声伴着柔和的灯光在屋内缭绕,伤感弥漫了我的心。待一回头,猛然发现,那静静躺在床上的人儿的眼角不知何时挂上了一滴泪,眼睛正一眨不眨的看着我。 “庄生,你醒了是吗?”我俯下身,温柔的替他擦拭掉那滴泪。 “琴儿……我以为自己在做梦。”他低若蚊蝇的声音艰难的吐出口,“我听见你在前面不停的召唤着我,我听到你在唱歌,我拼命的想见你——” “不要说话了,什么都不要说,我都知道。小尤的事情你也不要担心,我会解决的。好了,你放心睡会吧——不要让我担心。”我低下头轻吻住他干涩的失去血色的唇。 一抹微笑挂在了庄生的嘴角,他终于放心的满足的安然而塌实的睡着了。 我从怀中掏出一张纸,慢慢展开来,上边写着:想见孩子,明日子时来皇宫找我。展飞云。这是我在院子的梧桐树干上发现的,当时上边插着一把匕首,必是昨夜那些人留下的。如果我没猜错,他们都是来自千绝山庄的大内侍卫。 她为我精心设计了这个圈套,她知道我是一定会上当的,是啊,即使是当也要去上,因为只有上了才安心。 第九十九章 只身赴约 我迈着沉重的双腿离开了玉颜馆。来的时候身轻如燕,乘风而行,心急如焚,回去时却是双腿灌铅,目光锁定在前方四米左右的范围,一步一步艰难的走着,因为真气的过度输出,此刻身心疲累。 走着走着,突然感觉到身后有人跟随,回过头看了看,一个年轻后生扬着一张灿烂的笑脸望着我。 “林巡夜,我是赵五福,你不记得我了吧?我是您从城外领进来的,承您的荫蔽,在东城的杨家药铺当伙计。刚才我见您一个人从药铺门口过去,脸色好象很疲倦,是不是最近劳累过度了。我跟您走了半天了,就是想告诉您一声,您要保重自己,将来让我们有回报您的机会。大恩不言谢,我们大伙都记得您的好处呢。这是我让老先生从药铺给您开的补药,也没花多少钱,回去您熬着喝了。” 望着眼前这个我一点印象也没有的小伙子,他曾是城外饥民中的一个,他们都记着我,可是我从没想让他们记着。 想着我曾经做过那么多的事情,不论是讲学、选才,还是后来的只身闯敌营杀叛臣,以及变身成林阿木后的棍压群雄、收服四虎和赈济灾民,所有这些事情都是我在面对所处环境时做出的下意识的选择。 赵五福将药塞到我怀里,转身要走。 “赵五福是吧?谢谢你。你这些药里面可有镇静安眠的草药?”我叫住他问。 小伙子转过头,一脸的欣喜,“有,有,我看您脸色就知道您休息不好,特意开了几味安眠的药,喏,都在这个包里,合欢花叶,萱草花,还有一点黄花龙芽,黄花龙芽作用太强,所以药量不敢多开,您要是需要,我这就回去再拿些。” “不用不用,这些就够了。”我冲他摆摆手,“你赶快回去吧,在人家屋檐下吃饭要多长些心眼。” 告别赵五福,我手里掂着几包药材回到巡夜所,推开房门,竟看见楚枫一个人坐在里面。 “今天这么闲呀?怎么不在武馆?”忽略掉他看着我的眼神里的失望和疑惑,我故意漫不经心的问。 “你昨天夜里在玉颜馆是吗?庄生出事了,孩子被劫持了,你为什么不告诉我?现在我是你的夫君,你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你不要什么事情都一个人扛着,你把我当作什么?不相信我的能力还是不信任我的爱?”楚枫抓住我的肩膀。 他的心情我很理解,我也知道他想为我分担,可是我真的真的不愿意再看到爱我的人为我受伤为我受难,我宁愿自己一个人承担,因为他们的付出会让我的心增加一层层的负累,最后因不堪重负而失去自我,这些爱会成为负担,这不是我想要的。可是,楚枫不明白我的心思,我也不想让他明白,男人想保护女人是一种天性,这种天性碰上我却不灵。 “告诉我,你打算怎么办?那些人给你下了什么套?”楚枫见我低头不语,语气从急躁、苛责变成急切的询问,对于我的脾气,他是知道的,我要不想说的事再怎么逼问也是没用的。 “展飞云约我到皇宫去面谈。” “什么时候?” “时间还没定,就这三天内,她会再通知我。” 不说实情是不行的,说了实情也不行,我就半真半假搪塞了楚枫,他也并未继续追问。 明知凶多吉少,我一个人去就够了。 上午,我狂睡了半天,身体和精神都需要修养;下午开始若无其事的东游西逛,想给楚枫制造一种放松的假象。 为了让他安睡,我先从赵五福给我的药里找出那几味安神催眠作用的药材,挑了一些倒进药罐里,从傍晚开始就在火上熬着。 天一擦黑将自己梳洗干净,我早早的上了床。 “枫,我替你熬了一碗药,一定要喝啊!”楚枫准备上床的时候我故意暧昧的说道。 “什么药?我不喝,我又没生病。”楚枫摇摇头。 “是春药,别人送的,你要不喝我就喝。”我凑到他耳边低语。 楚枫看着我,有些不解,我知道他不相信我说的话,可是我完全有把握让他喝了那碗药。 “你不喝我喝。”我端起床头柜上的汤药就往嘴边送。 “好了好了,你别喝,我喝!”不出我所料,楚枫不愿意让我喝那些药。他端起汤药,“咕嘟咕嘟”一口气喝下去了。 中药的药性慢,一时半会儿是不会见效果的,我接下来就要尽量多折腾他几回,让他累了先睡着,然后一梦就到天亮了。 “琴儿——我怎么觉得你有点不对劲呢?”楚枫扬头喝下那碗药,苦着脸问我。 “你瞎想什么,烦恼忧愁谁都有,总不能因为有忧愁了就忘记快乐啊。”我搂住他,轻轻扭着身子。 “琴儿,那么大的事情没解决你怎么还有心情?” “枫,不要想那些事情了好不好?相信我——总会解决的。” 我知道他还有些怀疑,可是男人的上半身和下半身永远不同步,楚枫当然是拗不过我的。 很快,楚枫就沉睡过去,我使劲推了他好几把也没有推醒。 就这样过了两三个小时,听着楚枫均匀的鼾声,我轻手轻脚的起了床,换上夜行衣,戴上面具,对着床上的人说:我去了,你不要怪我。 星辉清冷,夜行无声,我向着皇宫的方向走着。不能再随便动用内力了,这一去基本就等于自投罗网,如果自投罗网能够解决目前的危机,能够弄清事情的原由,我不在乎。 来到皇宫外,高高的宫墙挡在前面,我跃身上了宫墙,内力一动随即感觉到一阵心慌,脚下发飘重心不稳。 皇宫的路线我很熟悉,都说皇帝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其实有自己的正式住所的妃子没有那么多,况且几年前白羽未正式登基,所以那时的后宫很冷清,看现在的景象则不同了,似乎新建了许多处宫殿处所。展飞云极其受宠,我想应该是住在最好最奢华的一处。 四处转了一圈,发现位于正东面的一处宫殿规模最大最漂亮,心里判定应该是在这里。几个值班的宫女抱着灯笼打盹,再无任何其他动静。 四处扫了一眼,发现只有一个地方灯还亮着,悄悄走过去,推开门,是一个空荡荡的屋子,屋子里的炭火将息,一个大屏风后边映着一个婀娜的人影,火苗一晃,人影也跟着摇了摇,这么晚不睡的人在后宫应该没有别人了吧。 “我来了,你出来吧——”我冲着里边的人说。 见那人影一怔,站起了身,我看见从屏风后转出来一个人,披着白色的羊绒氅,头戴着一个金色圆形的发箍,一头黑发自然的垂着,未施粉黛的一张脸平静安详,竟是玉婉。 这回,我怔住了。 “壮士,何故到我飞凤宫?”玉婉面对一个夜行侠般的人,不喊不嚷不惧不怕,如同见到一个久不见面的老朋友。我暗道:这皇宫里的女人都是来修行的,不成魔便成佛,看来玉婉已经修炼到很高地步了。 我摘下脸上的面具,微笑的望着她:“婉儿姐姐,是我。” “你是——琴儿。”玉婉有一刹那的失神,随即惊呼出声。 “姐姐一向可好?” 一时间不知道该与婉姐姐说些什么,自从我向白羽推荐婉儿作皇后以后,我不知道这个位置带给她的是快乐还是烦恼。玉婉现在是皇后,可是看她的样子似乎并不开心。其实我该想到这里是皇后的住所,或者潜意识里也想来见见她的吧。 “琴儿,你终于来了——我知道你早晚会来的。”玉婉恢复了常态恢复了后宫之主的镇静,“妹妹这些年吃苦了吧,今日回来是找她讨还的吗?” 玉婉这个皇后不是白当的,显然,她对一些事情已经有了察觉。 “姐姐,其实讨还不讨还的我根本没想,今天来是她约我的,她抓了小尤。后宫的地形我也不太熟,就到了姐姐这里了。” “她的宫殿从我这里向北去最高的一座——飞云宫。”玉婉将视线从我的脸上收回,望着外面的黑夜,“很多事情都变了,物是人非,你多加小心吧。” 在皇宫里,感情不能外露,我和玉婉心内都翻滚着波涛,可是此时此地我们都在克制,玉婉本就是一个含蓄的不善于表达的人,又在皇宫内磨练了四年,更加变的波澜不惊。 “如此,我这就去了,姐姐——保重吧。” 第一百章 假作真时真亦假 我轻轻落地,忽觉气血上涌,眼睛发黑,很想抓住身边的什么东西,可是空空的,无所扶靠。努力稳住自己的双腿,这才没有向前倒下。按照玉婉指示的位置,这里就是飞云宫了。 我才站稳脚,刚才还黑沉沉空荡荡的院子突然一片灯火通明,周围已经站了数十个黑衣人,他们远远的站着,将我拢在一个半圆的中心。 “琴木木,果然是你,明知是个陷阱也要跳进来,真不知该说你是聪明还是傻?”展飞云神闲气定,她这次是有十足的把握对付我了。 展飞云站着的位置是我右首边的一处亭台,亭台离这个院落有一百多米远,从亭台上看我所处的这个院子是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 我正前方是一座楼阁,燃着的灯笼下书着四个大字:嫣然阁。展飞云的旁边站着四个黑衣人,嫣然阁前站着八个,而我身后则是成半圆形站了二十多位,我冷冷的看了看前后左右的这些人。 “云贵妃真是瞧的起我,这么隆重的欢迎我怎么担的起?”展飞云离我那么远,怕是对我心有忌惮,“既然到了你这里,是否请我坐坐?我们也该好好谈谈才是。” “你别耍花样,告诉你,今天你就是插了翅膀也飞不出去。来人,给她看座!” 对面一个黑衣人从嫣然阁内拎出一把椅子,横推出手,椅子方方正正的落在我前面,我大方的坐上去,我坐着你们站着——心里舒服! “既来之则安之,放心,我不会耍花样!既然来了,你能否告诉我,我的孩子在哪里?”这是我最关心的,现在只能赌她在占据完全心理优势的情况下坦荡的告诉我。 “孩子不在我手上,不过,我保证她不会有什么危险。那孩子很可爱,我娘也很喜欢她,不会害她性命的。”谈到孩子,展飞云的话里有了一丝温情的味道,隐约带着黯然的神伤。 “那就好!还有一点我不明白,既然你已做了贵妃,为何千绝山庄还屡次对我狠下杀手,我自问做事坦荡,从不树敌,应该没有得罪你们之处?”这一点我虽然也有所猜测,但如果能从她嘴里得到确切消息,我也就安心了。 “这只能怪你太优秀,其实我娘很欣赏你,她说作为对手,你是最有分量的,所以才更不能留,因为她想统治这个世界的男人。”果然,如我所猜的,千绝山庄的野心是整个天下。 “展庄主太看的起我了,不过,恕我直言,你们是不会成功的。” “成不成功我根本不关心,我现在只是完成我娘交代的的任务——抓住你,然后把你杀掉!”说完这些,展飞云刷的变了脸,恢复了贵妃的语气,“来人,此人夜闯皇宫,欲行刺皇上,快与本宫拿下,待明日禀明万岁,再将其定罪处死!” “是!”我身前身后的众人齐声回应。 出乎意料,我没有被投入牢房,而是被囚禁在一处冷宫的女牢里。 冷宫的女牢很久没人住过了,蜘蛛网结满了一屋子。地上光秃秃的,积了厚厚的尘土。我在里边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心里暗忖,这古代对待犯了罪的人真是太不人道了,连个冷板凳都没的坐,更别说躺着休息会儿了。 没办法,只能盘腿坐在地上调息,空气里干燥清冷,不知道庄生这几日是否能醒转过来,我这一进来怕是再出去也不容易了,他们给我定个刺杀皇上的谋逆大罪,就是置我于死地的,想着想着我昏昏沉沉的竟坐着睡着了。 四更天一过,我就被冻醒了,勉强睁开眼皮,外面还是黑乎乎的一片。听见有公鸡叫过才知道已经快天明了。 这样的时刻,真是难熬,瞪着眼看着外面的天一点点的从漆黑一片到泛起一点亮光,又一点点发白,搓着冻的发红的双手,跺着因久坐而麻木的双腿,不断思考:如果知道真相,白羽到底是什么态度?我在白羽身上如果下赌注赢的胜算有多少?我能否脱离开这个困境?如何脱离?楚枫醒来看不见我会采取些什么手段?琴尤被那老太婆抓走,是不是真的没有危险?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忽然听见一个人走进牢门,来人到了牢房门外,打着了火折子,我惊住——白羽。 “这里住的不舒服吧?我很佩服你,有毅力也有能力,可惜——”白羽站在那看着我,冒出这样一句来。 “可惜什么?”我不知道他说这些到底什么意思。 “可惜——命不长了。” “你知道我是谁吗?你知道云贵妃是谁吗?你现在坐在一个时刻都可能喷发的火山口上,你知道吗?”现在这种情形,能抓住的希望都得抓。 “呵呵,我当然知道了,你是西城的巡夜官,今晚来行刺我,云贵妃是我的贵妃。” “不是,我是你的国师琴木木,云贵妃是千绝山庄的展飞云。四年前他们设计陷害了我,并代我入了宫来,你一点印象和怀疑也没有吗?”我抓掉脸上的面具,将往事直言相告,如果玉婉姐姐都知道这个云贵妃是假的,白羽不管受到了何种威胁和药控,都不可能对此事毫无印象。 “哈哈——人到了绝境就会把一根稻草也当成救命绳,这可不像我认识的那个女子。”白羽突然背过身去,伸手往脸上一探,再转过来时竟变了一个人,这个人我也认识的,他是百变四君子的老二卢全生。 “你——不是白羽!”我惊怂,从没想到连皇帝也会是假的,白羽被人替了身。 “你不是白羽,那白羽在哪里?有没有人知道你是假的?”即使坐在牢里,面临这一变故,我一下子想到的不是自己面临的危险,而是想卫朝岂不完了? “象你这么聪明的人都没想到的事情,别人怎么会发现?说起来,我还真得感谢那展老太婆,她当初给我两条路选择:一是送我下地狱;二是我顶替皇帝坐天下。呵呵,连傻子也知道选哪个。可惜,我三弟就愚笨,我大哥又太正直,所以这个位置只能轮到我来替了。” “你是说——你当了这个皇帝很久了?” “是啊,至少有三年了。怪不得人人都想当皇帝,真是舒服的不得了,我这个人平生就一个爱好:女人。后宫里简直就是男人的天堂!什么样的女子都有,温柔贤淑的、放浪风流的、活泼可爱的……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女人们还都高兴被我折腾,我越当就越舍不得这个位置了。” “不过,说实话,第一次见你是大哥为你做换颜术,那时我就对你就心驰神往了,后来进了宫得到展飞云,心里也总是不舒服,毕竟是个冒牌货。可是那次在千绝山庄见你,似乎戴着面具,面容也还没有恢复——今天,怎么就全都恢复了?” 这个男人满脸的欲望,看在我眼里真是恶心。他自己就是冒牌货,还嫌弃别人是假冒的,真是老鸹落到猪身上——看的见别人黑,看不见自己黑! “你冒充了这么久的皇帝也没人发现你是假的,我还真佩服你的演技!”我讽刺他道。 “人人都知道百变四君子的江湖名号,但却不一定能说出我们四个各自的擅长。其实,我大哥最擅长的是换面易容,他的易容术几乎无人可辩真假;而我,则最擅长模仿声音,凡是我入过耳的声音没有模仿不了的,我要是想模仿谁说话那包准比真的还真;我三弟则最擅长模仿神态举止和各种细节动作,他观察一个人一天,就可以模仿一辈子,根本无懈可击。你知道我们四个里最厉害的是谁吗?是我的四弟。我四弟最擅长为人换心,所谓换心就是更换一个人的记忆,将两个人的记忆互相交换,从此你是他,他是你。只要我们四君子携手,天下没有我们换不了的人,没有我们办不成的事情。只是,千绝山的那次换面,我们还未来得及教展飞云如何模仿你的神态动作,连你的声音也还未细细研究,她就迫不及待的把你放下山了,实在是愚蠢之极。我们既然号称百变,若想顶替一个人是易如反掌。不过,展飞云要不漏马脚,我怎么有机会来到皇宫呢?”他洋洋得意,仿佛在说一件很光彩很荣耀的事情。 “你准备把我怎么办?”眼下还是关心一下自己的命运要紧。 “只要你愿意,我在后宫为你选一处好处所,封你为妃,从此天下没有琴木木,也没有林阿木,只有我的贵妃娘娘。如果你不愿意住皇宫,就在你喜欢的地方建行宫,你想建几处就建几处,你住在行宫里,我们仍然可以朝夕相处。至于千绝山庄那里,我自有办法应付。” 他开出了条件,是要我在身边侍奉他! 我摇摇头,“不!”这样的条件还商量啥,连虚伪的周旋也免了。 “那你只能等着被处死了。” 第一零一章 审讯 我拒绝了这个假皇帝的好意,心里默然明了,知道或者没有什么转圜的余地了。接下来会是什么?为我定了谋逆大罪,总得走个形式装个样子过过堂。 事实果然如此,早朝的时间刚过,就有四个人带我出去:“奉口谕,万岁要亲自审讯林阿木!” 从昨晚到今早,除了喝了一点玉黍粥,我这肚子还啥也没进呢——一边走肚子一边“叽里咕噜”的叫。 “几位大哥,能否先让我吃点东西?” 没脸没皮的和几个冷脸汉子商量,不是我没骨气,实在是肚子不争气。 “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就算是犯了弥天大罪,也是要吃饱了才上路的吧,我的要求很低的,弄个烧饼喝点热水就可以了。” 四个人互相看了看,根本没理会我,继续拽着我朝前走。刚跨出几步,肚子又一阵抗议。我使劲用手在肚子上捶了捶,“叫什么叫,再叫也没人可怜你!” 走着走着,七拐八拐的也不知几道弯了,他们忽然停下,有一个人离开了,可能是去方便。太阳红彤彤的,暖洋洋的一张脸笑眯眯的看着我,我看着太阳,它的光芒都在掩藏着,一点也不刺眼,红红的圆圆的,越看越象一个大苹果。 我还在望着太阳止饿的时候,灵敏的鼻子嗅到了一股香喷喷的葱油饼的味道。赶紧擦掉口水寻着发出香味的位置,是刚刚离去的那个人手里拿着一个盘子大小的薄薄的黄澄澄的烧饼,举到了我面前。 我接过那烧饼,先狠狠的咬下两口。“谢谢啊。”此时,说出来的话已经含糊不清了。四个人大眼瞪小眼看着我狼吞虎咽,看就看吧—— 三下五除二报销了那个烧饼,一个人又从怀里掏出一个铜色的小水壶递过来,还真是善解人意。我也不客气,接过来拧开盖,对着壶嘴灌了两口。 “咳,咳……”我立刻皱起眉,苦着脸,伸着舌头,“这怎么是——酒?”四个人被我滑稽的样子逗的哈哈大笑起来。 我暗道:这四个人还真是不错,心地也还算善良的,看来,这皇宫的侍卫也不是都是坏人,好人还是有的。 我被带到了邢狱司,这里是皇宫专门审讯关押犯人的地方,当然皇宫里的邢狱司和都城外的邢狱部不一样,这里关押和审讯的都是重量级的且与皇家有紧密关联的人物,其中女犯居多。我就是这种待遇。 不过,现在除了少数几人,还没人知道我是谁。邢狱司的司长就是皇帝本人,但一般案件他都不处理,只交给内务总管或外务总管,今天的这个罪犯是他指名点姓要自己来审讯的,两个总管都靠边站了,虽然心里犯嘀咕,但还是各司其职,一个负责给皇帝做记录,一个负责给犯人施压。 进入大堂,邢狱司的大堂和邢狱部大堂唯一不同的是,所有的装饰都是皇家规格,如果看不见刑具和棒杖等,就是一座很有皇家气派的宫殿。 假武帝头戴龙冠,身披龙袍坐在上头,一副假模假式的样子。 “嘟,大胆反贼,看见万岁为何不跪?”外务总管站在离我最近的位置冲我吼喝。 “大人,我这腿昨日受了凉气,一跪下就起不来了。”让我给他下跪,门都没有。 “狡辩——来人给我打——” 随我进来的四个人面面相觑,谁也没上来! 皇帝摆摆手,示意算了。 “你叫林阿木?” “明知故问。” “现为西城巡夜官?” “那不是你封的吗?” “昨夜为何来到皇宫行刺?是否企图造反?可还有同谋之人,说出来可免你受大刑之苦。” “这破地方你以为谁都跟你似的那么想住进来?想造反的人肯定是有的,同谋也有不少,可惜不是我。” “我看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带人证!” 一干男女进来,都惊慌失措的低垂着头,有胆小的人身体在不住的哆嗦。 “你们可都认识他?” “认识。” “怎么认识的?” “他昨夜到了飞云宫欲刺杀贵妃娘娘,结果被贵妃娘娘生擒了,贵妃娘娘说他是准备行刺皇上的,他想造反。”一个伶俐的胆大的丫头抄蹦豆似的回答,一听就是串供串好了。 “好——你们先退下!” 那皇帝笑起来,冲着我点点头,“你还有什么说的?你再看看这个。”他从几案底下拿出一个包裹,放在桌上,将包裹皮打开,里边黄澄澄金灿灿的,是一堆金银玉器。他将其中一件东西举起来,“为何皇宫里的东西竟到了你的巡夜所里?” 我定睛一看,是一个酒杯,那是我极其喜爱的一件东西,是大婚时四方庄园的兄弟们送的,听说叫什么琉璃盏,我就用过一次,倒入醇酒——杯里银蛇游弋,很是有趣,怎么就到了他的手里呢?难道他们去搜了我的住所,真是可恶! “这只琉璃盏本是皇家御用之物,一直在飞云宫内,前几日却不亦而飞了,如今在你的居所发现,你作何解释?” 我心里那个气,怎么什么好东西就都是皇家御用,我就用了怎么着? “大胆林阿木,人证物证俱在,你还想抵赖不成?”外务总管不失时机的补充。 懒的搭理他们:“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你可还有话讲?或者有什么单独要跟朕谈的?”那武帝(假的)一脸期盼,他以为把我逼到死胡同里我就回头了,岂知我是撞了南墙也非要穿个洞出去的主。 我冲他摇头。 “好!内务总管拟旨:西城巡夜官林阿木乃铁丐门门下弟子,然其受皇恩而不图报,竟心怀不轨,企图行刺,并窝藏御用物品,实乃大逆不道,着明日午时在正午门斩首!” 那皇帝审讯完,对我的回心转意有着几分期待,在他认为一个女子到了这般任人宰割的境地,突然出现一个机会可以锦衣玉食甚至飞黄腾达那不啻于溺水之人碰到了救生之物,是拼了命也要抓住的,因此他信心十足的等待我开口,没想到却被我坚绝的回绝,我这样的强硬他没想到,现在看来他也死心了,审讯完就将我关押进了牢房里。 刑狱司大堂后边就是关押犯人的处所,牢房并不多,都是单间牢房且建的很考究,我就住在其中的一间里。 没住牢房之前,以为牢房肯定都是很恐怖的,住进这里一看,皇宫的牢房标准就是高,都是独立雅间,地方比我那巡夜所还宽敞,光线也明亮,能躺能坐,要是再有人送吃送喝的,最好还能洗热水澡,那就更好了。 可惜,这样好的牢房我也只能享受一天,真是可惜了。 “咕噜咕噜……”使劲揉了揉肚子,从早上到中午就吃了那一个烧饼,眼见快晌午了,我的肚子又开始唱空城计,要是这时候有人送个烧鸡烤鸭啥的过来……正想着呢,忽然就听见有人站在门口喊了一嗓子:给林阿木送吃的。 老天终于开眼了,知道我明天上路,总算满足了我最后的一点要求。 门口有俩人探头,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却是用的空中传音的功夫。 “琴儿吗?我是大梁,楚枫来找我,知道你进了皇宫了。能告诉我怎么回事吗?”原来竟是大梁。 “告诉庄生,琴尤在千绝山,我已被定死罪,你们不用再想办法了。告诉楚枫,这个皇帝是假的,你们要想办法揭穿他。”他不知道我现在这身体,勉强说了这几句话,就不得不停下了,丹田处一阵紧缩,肚内疼痛,空中传音很耗真气。 “你的声音很疲惫,吃点东西好好休息吧——我走了。”一筐香气扑鼻的饭食,掀开一看,真的有半只烧鸡,抓起来就往嘴里送。 第一零二章 惊天动地 腊月二十八这天,潼安城的百姓们都在欢天喜地的迎接着新一年的到来,家家都在扎红灯笼炸年货,年糕的米香味飘在大街小巷的。富人家的孩子们早早的就换上了过年的新衣,贫苦人家的孩子也都欢欣雀跃着,每年的这个时候他们是最高兴的,可以穿新衣吃年饭放鞭炮提灯笼,大人们对他们也不象平时那般严苛,整个潼安城被孩子们的欢笑声充斥着。 冬日的太阳圆圆的红红的,懒洋洋的歪在天上,稍稍过了一会,又向上跳了跳,光芒在瞬间洒出了,象孩子的笑脸一样具有某种感染力。 皇宫里踏出一队二百人的骑兵,这些骑兵押解着一辆囚车,缓缓沿东城向着南城而去。街上的百姓很多,见到如此情景,都在纷纷议论。 “这是谁啊?还戴面具?皇帝很久没杀过人了。” “是啊,都没看见贴榜文,不知犯了什么罪呢?” “我看好象是西城那个新上任不久的巡夜官呢。” …… 骑兵队走的很慢,同样因为好奇跟在这队官兵身后的百姓也越来越多,很快道路两旁就围满了观看的人群。 我站在那辆囚车里,心里出奇的平静了,终于走完了这一趟人生的旅程,应该说我做了我该做的,经历了从未经历的,我没有什么遗憾。如果被假皇帝斩首,就算半路夭折,菩提子就得遵守承诺送我回去了,我的穿越生涯终于要结束了。 周围的人群涌动着,目光都在看向我。 “林巡夜——”突然听见有人高声喊叫,人群中似乎有一个人在努力朝我这个方向靠近。我看不见他,也不知道他是谁? 这一声落下,很快,周围各处分别响起了同样的喊叫:“林巡夜——”刚开始,他们只是这样喊,后来,变成有节奏的有指挥的齐齐的口号—— 一个人影从高高的房脊上飞过,在根本没人在意的时候,他腾空到了囚车近前,骑兵队惊觉到有人靠近的时候,他抓掉了戴在我脸上的面具,眨眼就飞走了。 当那个人影从囚车边跃开的时候,所有的人所有的视线都在重新注视着一个人:囚车中的那个人。此时,他脸上的面具已经被人摘掉了。 这张脸是潼安人认识和熟悉的,人群在继刚才的高呼之后,变成了惊狂的呼喊。 “这是太子傅——” “这是国师——” 我前后左右的人们顿时奔涌起来,里三层外三层的人围着这二百人马,囚车再也走不动了。 千万人的呼喊声此起彼伏: “释放太子傅——” “琴国师无罪——” “林巡夜有功——” 押解我的骑兵队艰难的一步步向前蹭,人群则在明晃晃的刀枪兵器面前一点点的后退。不断有四个城区赶来的百姓们加入了声援的队伍,震天动地的呐喊在潼安城的上空炸响。 我从未想象过会出现这样的场景,我以为我离开了四年,一切都变了。可是我没想到,这些善良的人们心里还都记着我,记得我是太子傅,是这个王朝的国师,他们还记得我的那些功劳,皇帝那个掩人耳目的国丧在真实的我面前就象一个笑话。 北风吹过,束缚着长发的发带飘落到地上,我的一头黑漆漆的头发飘散开来,我一瞬间又从男人变为女人。 人群的喊叫声突然静息无声,这样的我这样的变化让数万的潼安人瞪紧了双眼。 囚车停在东城的街道上,周围的人群还在增加,当囚车里的人忽然从男人变成女人,从巡夜官变成国师,一切都乱了套。 押解我的年轻的骑兵队长举起手中的长刀朝我砍过来,我闭上眼,却听“卡擦”一声,刀不是砍向我而是砍向了囚车,随后他又砍断了我脖子上戴着的木枷。 “对不起,国师,让您受委屈了。”小伙子双眼通红,脸上青筋暴起,仿佛经过了很激烈的斗争。 “为什么?你这样做就是造反,是全家抄斩的大罪。” “国师的教诲末将都还记得,国师为国奔波不该得此下场。” 羁押我的骑兵队变成保护了我的卫兵队,周围的人群看见了这一变故,都集体欢呼起来。 我感动于他们的舍身相助,拼命朝着他们挥手,却惹来人们更疯狂的呼喊。 地上阵阵似锣鼓般的敲击声,“咚咚咚”,自南向北走近一大批人,各个手拿木棒,边走边不断有节奏的用木棒打击着地面,是铁丐门的门主师傅终于到了潼安。 一大群人走向我,楚枫第一个窜上囚车,将我紧紧楼在怀里,他的头埋在我肩上,喉咙里一阵低低的咕噜声。 我拍拍他的后背,“我没事的,别这样。” 直到门主走了过来,我俩才从囚车上跳下来。门主风尘仆仆,赶了很久的路,他冲着我爽朗的笑起来:“阿木,这么多人在维护你,看来师傅再晚来会,你也暂时不会出事啊。” 我和铁丐门的兄弟们还来不及说什么,只见皇宫的方向,一大片黑压压奔涌过来的人群。 黄罗伞下,龙凤辇上坐着皇帝和展飞云,千绝山庄的众多大内侍卫都在这里,均是滚金边的一身黑衣。 皇帝身后是数千的羽林军,黄盔黄甲,明亮的刀枪。 周围附近的房屋上已经站满了弓箭手,他们严阵以待,根本不在乎无数都城百姓的生命,这似乎已经演变成一场官与民的对峙。 “谁是铁丐门的门主?” 一个女子的声音从远处传来,声未落,人顷刻已到了眼前,正是千绝山庄的展老太婆。她身后跟着一个罩着黑面罩的人,怀里抱着一个小女孩。 老门主迎了上去,答话的声音很低:“我就是铁丐门的门主。” 二人无声无息,此刻都深深望向对方。 人群已经鸦雀无声了,人们都在看着这两个敌对阵营的头领,等待他们发出战斗的号令。 我的眼睛落在了展老妇人身后那个男人怀里的孩子身上,那孩子正是琴尤。我望着她,却根本无法靠近,我看着那个小人儿的视线在我们这边的人群里来回逡巡,终于定在我的脸上。 我的目光和她的目光对接,用尽所有的情感将贮藏几年的温柔的母爱化在我的目光里,期待她能感受到我。 强忍住的眼泪滴在了心口上,疼痛在心底蔓延。 琴尤的目光紧紧锁在我身上,她脸上的疑问被笑容代替了,她在冲着我笑,她的这一笑让我几乎要不顾一切的冲过去,楚枫察觉到我的失态,一下子抱住了我。 我全身无力的靠在楚枫的身上,这个时候的我脆弱而伤感,不再逞强斗狠,我需要一个男人的肩膀来依靠了,也需要一个男人的怀抱来温暖,仰头望了一眼楚枫,他正深情而专注的望着我,我疲惫的向他送去了一笑,不再说话。 “原来,你——就是铁丐门的门主!”沉默了良久之后,终于听见千绝山庄的老妇人的一句话,带着岁月的沧桑。 “是的,芊芊——就是我!” 接着是展妇人一阵凄凉的空洞的笑在空中传荡:“很好啊——你终于肯出来了。” 原来他们是认识的。 在千绝山展妇人的大笑声中,老门主不紧不慢的跳上了囚车,他自怀中取出了一面金色的手掌大的令牌,那令牌上一条凸起的金龙在阳光下闪着耀眼的光辉。 “羽林军儿郎听令——我是大卫文帝白驰锦,令你等后退二里原地待命,没有皇令不得前进一步,不得向其他人等进攻。” 这些羽林军都是皇帝的亲兵,他们只听命于皇帝的金牌调令,他们中的将领大多数都是锦林军(文帝亲兵卫队)时的兵,此时一见老皇帝重新出现,看着他们曾经保卫过的文帝苍老而慈善的模样,无不倍感亲切。 领头的将军一声命令,大军竟整齐的转头向后退去,转眼已经在二里开外。 老门主重新转过头来,“芊芊,是我对不起你,是我的错,你不要怪罪到孩子们身上,今天我既来了,要杀要打要砍要罚都随你——” 我没想到,老门主竟是白羽的父亲——老皇帝白驰锦。 “我——杀了你!”展妇人瞪红双眼举剑刺向老门主,周围铁丐门的门人顿时失声,楚枫也大惊之下也变了色。 那把泛着青光的宝剑在几乎已经戳入门主咽喉的时候猛然停顿,血顺着门主的脖子流下来。 “我不杀你,现在我要的是你的江山,我要毁灭它——你心疼吧,我就是要让你看着它被我毁灭。” 展纤纤看着鲜红的血顺着门主的脖颈淌下来,象一尾游动的鱼,很快就浸湿了他的衣衫,她的话语中再没有了张扬的戾气。 第一零三章 放 弃 “芊芊,放手吧——”文帝白驰锦以一副恳求的姿态和语气向面前的女人求和。 “给我个理由,请你给我个放手的理由——二十年来,我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如何杀死你,毁掉你的江山,为我全家二十口人命报仇——”展芊芊激动不已,她叫嚷着,凄厉悲哀的叫嚷声格外恐怖。 “芊芊,如果你恨我,就让我一个人承担,只要你愿意,我的命你可以随时拿去。可是,你看——”文帝的手指向了身前身后的数万人,“这些人,他们都是无辜的,他们不应该成为你复仇的垫脚石。其实,十几年来,我经常为你家人的事情而自咎,我知道我说什么也无法弥补曾经的错误。可是,芊芊,我无法选择,谁在那个位置上都无法选择。你知道吗?所以我才放弃了,我离开了潼安城,就是为了能让你心里好过一些。”文帝顿了顿,低下头:“可是,今天我还是来了,我来阻止你!有一件事,你必须告诉我,你把羽儿藏在哪里了?” 展芊芊因为文帝诚恳的道歉而稍稍温和的脸色在听完最后一句话后重新饱蘸了愤怒,“最后一句话才是你最想说的吧?白驰锦,我的锦哥哥,你的命——你以为我稀罕要吗?” “芊芊,你到底想怎么样?”文帝无奈而焦躁的说。 “我不想怎么样,我只想让这个女人死!我想占领皇宫,杀光你的大臣,杀光那些后宫的女人,杀光那些曾经为你的江山卖力的人,而你就看着我。怎么样,锦哥哥?” 两个人又不说话了,一种对峙的气氛在他们身后的人群中涌起来。 我们这边,门主身后是一百名铁丐门的门人,上万的人群里有振远镖局和神威武馆的徒弟们。或许还应该算上那些被我带进都城的饥民,因为我在人群里看见了若干熟悉的脸孔,还有那些为我伸冤和鸣不平的普通百姓。当然,这些人在千绝山庄的眼里就是乌合之众。 千绝山庄的数百名侍卫黑森森站在龙凤辇后,周围城墙上的弓剑手也没有撤走,而同时他们的手中还有两张底牌,一张是白羽,一张是琴尤,我们明显的处于劣势。 展芊芊胜算在握,她不急。 “干爹,怎么办?”楚枫急切的问。 “不要急噪,尽量避免流血冲突——先让无辜的百姓撤走!”门主声音疲惫。 楚枫立刻跳上囚车,冲着人群呼喊:百姓们,都各自回家去,这是朝廷大事,请不要在此逗留了。 一部分凑热闹的人从人群里后退,纷纷离开,仍有一部分人没有动。 楚枫只得继续喊:百姓们,为避免你们的无辜伤亡,请都各自回家去。 人群中有人回应:我们不走,林巡夜的事就是我们的事。 也有人高喊:我们要等国师安全的离开。 他们执意的立在原地,真的没有人再离开了。 “芊芊,何苦这么相逼于我?”门主的低声喃喃传入我的耳朵。 一个响箭钻入天空,“吱”叫着划出一个弧度。 与此同时,展芊芊的手一挥,那如雨的箭矢钻入人群里,她真的下了手。我和楚枫站的位置瞬时飞来无数羽箭,楚枫奋力为我拨打。 门主的手则高举起来,将金龙令牌擎起,手臂往城墙上挥去。 那三千羽林军的弓箭朝着城墙上放箭的黑衣人射去,很多促不及防的人被射落。 地上躺倒的人转眼成百上千。 “锦哥哥,你要是再反抗,我可就对这个小女孩不客气了。我忘了告诉你,她可能是你的孙女,就是你白家唯一的传人了。武帝白羽在我千绝山喝了千溶侗内的纯阴之水,怕是这一辈子也生不出孩子来了——”展芊芊冲着文帝阴险的笑着,眼角的余光扫向我。 “不,不要伤害孩子——”我冲着她大叫。 “那你可想好怎么做了吗?”展妇人逼视着我。 听着我和她的对话,两边的箭雨都不再下了。 “我的羽儿——他好吗?” “他很好——你可以问这位琴国师,她是见过的。”展芊芊一缕戏谑的笑挂在眼角,“那日你到山庄比武,他不是一直呆在你身边吗?不过,也难怪,你根本没有认出他,他是个疯子。”这几句话,我想起了那日在千绝山遇到的疯子,难道他就是武帝白羽吗?我的心“咯噔”了一下,他那长到披肩的乱发遮掩下的一双眼睛乌溜溜看着我的情景定格在我面前,仿佛胸口被人重重锤了一下,我几乎喘不上气来。 这一切是因为什么? 为什么上一代的仇恨要让我们来偿,让我们来背负? “你可想好怎么做了吗?”展芊芊又逼问着我。 我拉住楚枫的手,紧紧的攥住他,心里对他说:“枫,你以后一定好好的。” 我终于平静的作了选择。 人们的神经绷紧着,没有人注视我,楚枫也没有,他在紧张的关注着展芊芊的一举一动。 我抽出藏在身上的那把匕首,抬起胳膊,用宽大的袖口掩住动作,冰冷的刀锋瞬间划开了颈动脉,血液喷涌:“展庄主,琴木木就如你所愿,请不要难为我的孩子!” 我倒下了,同时扔掉了手中的刀,身上已经被鲜血染红,凝结在地上的血很多,身边的人群轰然而动。 我的选择让展芊芊感到了震撼,她未料到我真的有这样的勇气。 “芊芊,你还要继续吗?或者还有我?”文帝的声音痛楚中夹杂着威严。 不,这不是我想要的。面对我的鲜血,展芊芊茫然了。她不是嗜血的狂人,她不是草菅人命的魔鬼,从来也不是的——这是自己希望的吗? 抱着孩子的黑衣蒙面人走过来:“门主,我们回去吧——留在这里没有意义!” “好——” 黑衣人与展芊芊突然凌空远去。 仿佛一场闹剧终结了,无论是演员还是观众都空虚了,这种空虚很容易使人疯狂。 龙凤辇上的假武帝已不知去向了,只剩下一个展飞云,她还呆呆的坐着,看着这一切,眼神空洞无物,“娘不要我了,真皇帝不要我,假皇帝也不要我,没关系,我有我的孩子,我的宝贝,我有我的宝贝……” 她忽然站起来,冲着前面的人群大喊大叫:“你们——谁偷走了我的孩子,我要杀你们的头,我要把你们全杀光!” 展飞云疯了。 我应该已经死了,我的血在寒冷的北风下迅速凝固,可是我仍然还有思想还有意识还有感觉。我看见楚枫跪在我的尸体旁边,握着我渐渐发凉的手:“琴儿,你等我!” 第一零四章 结 局 街上的人们开始流动,一种死亡的惨淡笼罩在周围,很多人跪了下来。 太阳收起了它的温暖,不知何时隐没到云里去了,北风刮起来,刺骨的寒冷。 我应该已经死了,我的血在寒冷的北风下由鲜艳的殷红转为暗垭的黑红,我感觉到自己的灵魂正轻飘飘离开身体向上空飞离,我的身躯迅速冰冷下来。 一种平静的安然——没有痛楚,只是在慢慢看着自己的鲜血流淌出身体的时候渐渐无力,渐渐乏困,我缓缓闭上眼睛。 就象来到这个时空时一样,我又看到了那个白胡子的小孩儿。他停在我的上空,笑着看我,“你来带你回去,跟我走吧——” “等等——” 我停在自己的尸体上空,看见楚枫跪在我身旁,握住我渐渐发凉的手,鲜血顺着齐齐的刀口从我的动脉内流出来。 “琴儿,你等等我!” 我突然明白他要做什么,我想阻止他,但是我做不到。我看着他用打狗棒敲击了自己的太阳穴,身子倒下的时候他的手搭在了我的身上。 楚枫说过:他要永远留在我身边! 永远—— 于是,他徇情了。 真行子发现我流泪了,顺手抹下我的眼泪,一扬手将那滴泪抛了下去,说:你为他流一滴泪,他就要还你一世的情。 天空变的灰蒙蒙的,开始有零星的雪花飘落下来,不大的工夫越飘越多,地上已落了薄薄一层。 人群中有人哭泣,哭泣声越来越大,哭泣的人也越来越多。 “看哪——”忽然有人抬头。 数千的脑袋齐齐仰头向空中看去,他们看见了我。 他们看见我身着白衣的魂魄正在飘飘荡荡的向空中飞升,哭泣声立刻转为欢喜:“啊,原来琴国师竟是仙女下凡。” 人群呼啦啦的站起身,向着我魂魄飘飞的方向跳着脚,挥着胳膊,努力表达心中的崇敬和欢喜,还挂着泪珠的脸瞬间笑成了一朵花。 街上的人群也逐渐散去了,雪花开始成片成片的落下来,这是今年的最后一场雪。 远处奔来一批人马,马蹄脆响,在纷飞的雪花里急驰而来。 领头的军官滚身跳下,是一个中年将领,正是京畿卫戍部队的副头领。 “末将救驾来迟,请太上皇责罚。” “你确实来的太晚了。”文帝望着地上的两具尸体,毫无表情的说,“收到我的印信本该在巳时之前赶到,现在来了有何用?” 来人跪在地上身躯颤抖,“禀太上皇,姜头领不准末将带兵进城,姜头领说如今我们应该听从武帝的召唤,而不是……” 他没有继续往下说,眼角的余光扫到了地上的尸体,那是两具年轻男女,从情形看都是自刎而亡,他有些愕然。 “好了,起来吧。”文帝缓缓向前走了几步,“他们两个都是朕的孩子,你将他们带回皇宫,朕要厚葬他们。” 一切都结束了,街上早已空无一人,远处的屋脊上仍有一个人坐着,将刚才所有的一切都收进眼里,眼神始终冷冷的,看不出有任何情绪。望着那女子决然的横刀自尽,一道白影飘飞向上空,他在喉咙里愤愤的咒骂了一句:该死的女人! 这一年的春节,卫朝百姓们过的很安静,没有鞭炮声,孩子们连红灯笼也没有点,手里提着的都是白灯笼,小一点的孩子则在白灯笼上贴上红色的剪纸。 没有鞭炮声的春节很安静,安静的不象是在过节。 和往年一样,家家户户都摆了供桌祁福,今年不同的是,供桌上的神仙牌位上多了一个名字:琴仙。 拜琴仙的人口中念念有词:琴仙在上,保佑我家日子兴旺,保佑我朝多出清官。 征月初五一过,潼安城西城门外开始破土动工,这是一间奉皇命建造的皇家庙宇——琴仙堂。庙宇建造的规模并不大,却是非常精致,里边一个女子的塑像顾盼生辉,神采飞扬,赫然是当日的太子傅。 琴仙堂由四个男人料理打扫,据说他们是在皇宫门外跪地三天,主动请命来照看的。他们每日精心擦洗打扫,俨然是以这里为家了。 文帝出兵扫荡了千绝山,在山后找到了自己的儿子,父子相见,老泪纵横。 武帝重新登基,大赦天下。 他的老父亲文帝不愿意呆在宫里,仍然回到了铁丐门,他说他曾经许下愿望,要让卫朝不再出现乞丐。 从正月十五开始,琴仙馆内每天人来人往络绎不绝,四个看管的人忙的不亦乐乎。 而每月的二十八日,琴仙馆闭馆一天,那一天是专门迎接皇家的香火。这一天,皇帝皇后斋戒一天,双双在琴仙的塑像前烧香祁拜。 三个月后,皇帝下了一道奇怪的圣旨,将琴姓改为国姓,天下所有琴姓之人不得再使用“琴”字,一律改用“秦”。 据从宫内流传出的确凿消息,每有奏折表章书籍画作等提到有琴姓者,皇帝便精神恍惚,少则三天多则半月不能处理朝政,后被众位大臣劝说下了此道圣旨。 后来,久不上朝的永正王爷竟然破天荒的上了朝,在与武帝一番密议后离开了潼安城,不知所踪。 卫朝如今有无数的读书人废寝忘食的读书,就是为了能到都城做官,能经常到琴仙堂看看,看一眼大堂正中塑的那尊像。 一首永正王爷所题写的专门描写玉颜馆的诗词《卜算子&8226;玉颜馆》在黑市炒作的价格竟超过了历代的书法大家。 武帝励精图治,卫朝的百姓逐渐安居乐业。 唯一遗憾的是,皇帝虽年轻,精力旺盛,却多年无所出。 有未卜先知的法师预言,卫朝的第三代将是女主,这个传说在民间迅速流传。 还有一个美丽的秘密要由童安来揭开: 为什么琴木木的脸竟恢复的比以前还要美丽呢?这个问题童安百思不解。他在都城的街上看见了她的脸,比第一次见她还要美,那张脸让所有的男人见之而心旌摇动。 难道他用千溶洞内的纯阴之水洗脸后又在十二时辰内用无根水浴面了吗?那纯阴之水至阴无比,女子饮后有强烈的美颜功效,男子若是不幸饮了,只一瓢之量便断绝子嗣。除此之外,别无其他解释了。[注:无根水指泪水或雨水。] [片断回放]: 千绝山开辟这片空地伐了很多树,我沿着人群外围向东绕过去就看见了小山似的成堆的林木,都已被砍了枝杈,整齐的堆放在那。这座千绝山方圆也有几十里,虽不象凉山那般高峻险恶,却因地处偏远,生着许多珍奇生物,上次来是我就见到了许多不认识的生物。我信步走着,侧耳听听,有水声,急行几步再细听,是水流声,心甚欢喜,细细搜寻起来,大约又向东走了数十步远,真的看见了一条小溪淙淙流淌,溪水清澈透明,水底的石头颗颗圆润,这条可爱的溪流一下子冲走了我刚才的阴郁情绪。摘下面具,捧起一汪水拍在脸上,冷冽冰凉,我猜这小溪的源头可能有一眼温泉,流水不腐,这十月的天气里它还流的这样欢畅。我准备顺着水流上去看看那溪流尽头是不是真的有一眼泉,在自然中寻觅和挖掘是一种乐趣,可以感受造化的神奇也可以体验发现的惊喜。 ——节选自《第八十六章遇见傻子》 我的八月,倒下了。 我的泪滂沱而下,心在剧烈颤抖,我顿时感觉自己被巨大的哀伤击中,连反应的力气也没有了。 八月,我的伙伴,我的患难与共的朋友,我最亲密的战友,此时躺在台面上,永远的闭上了眼睛……一阵阵钝击的心痛点点的从我的双眼里涌出,滴落到我的脚下,一片湿润而枯萎的哀伤。 ——节选自《第八十八章见驾》 更多精彩好书,更多原创手机电子书,请登陆请看小说网--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