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小丫飞啦》 作者:梧琼 申明:本书由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ks.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爱小说  刚刚写了一首诗,写完后看自己的诗集,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八个多月没有写过诗了。以前最后的那一首诗,写于2010年4月11日。看过之后,越发觉得自己对不起朋友赠的“程大诗人”的封号。往日的我,诗性大发时,每天能写六首诗。在以往的作品里,写诗四百五十余首。虽说不全是精品,但是有一半的诗还是很有味道的。有些诗是迫于“大诗人”的封号,不好意思不出作品给朋友们欣赏。所以,有些诗写的比较僵硬。但是,这么长时间没写诗,在写诗的这么多年里,还是第一次。 我捧着诗,爱不释手。突然想到,这几个月来,自己都在虔心写小说。昨晚,一个朋友发来QQ对话框,张口就问:不写诗,改写小说了?是啊!我这几个月一直忙着,忙着捕捉灵感,写心爱的《丑小丫飞啦》! 《丑小丫飞啦》这本书,写起来比较容易。因为第一次写小说,好多内容都是自己的切身经历。我在写的过程中都是飞舞着手,狂敲键盘的。管儿管儿看了前面的几个章节,评论说“傻姑娘的自转”。虽然很好写,都是记忆里的东西,但是,一旦没有灵感,我就会停止敲打键盘。生怕写的不好。因为,这是自己的自转,有朋友们的期盼和厚望。我是一个非常相信感觉的人,一旦没了感觉,我就不敢继续写下去,生怕小说会如冬天的草一样,枯萎。我喜欢春天,希望自己的小说能给自己带来生机,也希望给读者送去一片绿色! 接下来就把自己八个多月没有写诗的灵感,今天才写出来的诗给大家看看吧,希望大家支持我,支持我的《丑小丫飞啦》! | 爱的诗 1. 总是希望得到你的消息, 不停地追踪你空间的足迹。 想知道每一刻的你 在怀着怎样的激情 去经营生活的点滴? 不知从何时起, 染上了这个恶习…… 2. 你就是那妩媚、招摇的罂粟 盛开在我内心最深的泥沼里 令我如此着迷、如此向往 向往,却不敢接近 3. 我知道,你永远不会凋零 可我更希望 你不会残忍地把自己伪装 伪装成罂粟的果实 4. 如果,如果这是真的 我希望时间永远都定格在这一秒 时光的潮水永远不会退去 5. 我深深地知道 我无力阻挡时光之潮 那么,我希望 这潮水快快把我吞没——永远 就让此时的你永远留在我的心中 就让我永远将你铭记 铭记在那充满忧伤的时间里…… 前序  刚刚和录芳分别,拥抱了一下,就此分别。在4426上,拖着疲惫的身体,傻傻地,呆呆地,不知所措。又一次回家,虽然终于又回到了心之所属的地方,但是,一想到不可能再像过去一样,与他们一起打闹,嬉戏,吃饭,学习,心里空荡荡的。不想哭,其一,因为,早已过了伤春悲秋的年纪,我,已经毕业了,不再是小孩;其二,在车上,众目睽睽之下…… 人,最美的不是欢笑的时候,而是,即使眼泪在眼眶中打转,也绝不让它掉下来…… 为了填补我心中的空白,我只好回忆,回忆那些美好的过去,并用幻想点缀记忆。回忆里总是那么美,即便曾经有过苦痛,但早已被化合反应神奇地粹变成烟和水蒸气,早已不复存在。 记忆的颜色,总是灰白的。即使曾经多么炫丽、夺目,却早已被叫做时间的抹布把所有的颜色都抹掉,仅剩下黯淡的灰白,和那抹也抹不掉的、记忆的深深的印痕…… 2010年3月22日 第一章 童年  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得太慢,我们总是扬起纯真的笑脸,好奇地向往明天…… 第1节酸 小时候的我,黑黑的。其实那种黑不是天生的。其实我一出生很白的,三姐说我小脸蛋儿粉白粉白的,在过一周岁生日时,好多人抢着抱我。我就是很爱阳光,冬天的,夏天的。夏天,即便再炎热,我也要在外面玩,结果,我的皮肤被太阳爱抚成黑色的…… 小时候的我,总是后知后觉,是因为思考过度吧。因为,我不知道哪句话该说,哪句话不该说。记得有一次,大人们在聊天,说谁长得随谁。我想都没想,傻不啦叽地就冒出一句:“我爸长得随我小龙表哥。”周围的人扑哧笑了,唯独老爸,瞪大眼睛,把圆圆的,胖胖的脸憋得通红,然后,瞬间爆发:“滚你妈远远的去!”我幼小的心灵受到极大的挫伤。天啊,这就是我的爸爸,农村的,未受过高等教育的peasant,用这种眼神,这种粗鲁的方式教训单纯、幼小的孩子。我怯生生地看着他,心里夹杂着自卑和愤恨,心里默默地波涛汹涌:“哼,干什么嘛?就说一句话,至于发这么大火吗?等以后我有孩子,我一定好好待她,谁会像你,不像个爸爸!” 从我很小很小很小的时候起,就有人用异样和鄙视的眼光看着我,蔑视地、怪腔怪调地对妈妈说:“又是个丫头啊?”在农村,那个年代,哪个妇女生个女孩,就好像犯了比杀人还要罪过的罪过,遭人鄙夷。我立刻停止了吮吸母亲的**,瞅瞅母亲涨红的脸,再瞅瞅那个三大五粗的、戴着老花镜的老女人的脸。不不不,应该是“老夫人”的脸。她的脸上露出了讥讽人之后得意的、丑恶的笑容。我从头到脚打量了她一番:她有一个圆圆的、短短的脑袋,留着蓬松、凌乱的“奶**”(农村的老妇人都爱把头发梳到后面,然后,戴上一个黑色的发卡),隐约能透过稀疏的头发看到里面的,夹杂着白色斑点的头皮。她的耳朵很薄,却很大。从偌大的脑袋上翘向两边,像极了一对微型的喇叭。她锃亮的脑门上,停踞着三条长长的、深深的波纹(皱纹),在太阳的照耀下,她油亮的脑门别有一番风采。她的眼睛好像没睁开,或者是睁不开,在夹杂着点点黑泥的老花镜下,忽闪忽闪。她的鼻子扁扁的,却很长,很长很长,只与嘴有一隙之隔(有点夸张,不过,鼻子和嘴之间确实很短)。大大的嘴巴略向前凸,越看越像癞蛤蟆的嘴。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个一不小心,或者策划良久的女巫从童话里逃出来了呢!(个人认为,童话里的女巫有好下场的很少。所以,女巫想要摆脱命运的摆布,从童话里逃了出来)她的左脸上面,接近眼角处有一颗黑黑的痣,她多次美其名曰——“美人痣”,而且在很多次的与人闲谈中,她都扬起她那沉重的脑壳,高傲地说:“我年轻的时候,很多美男子就是因为这颗‘美人痣’,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她那“老态龙钟”的脸上,布满了岁月洗劫过的伤痕。老年斑密密麻麻地披在了她那曾经“光鲜亮丽”(谁知道是不是像她吹捧的那样美呢)的脸上。真的很难想象,当时会有多少先天弱智或脑残的俊男,会不小心拜倒在“美人痣”的石榴裙下。 我不屑地又瞟了她一眼,她上身穿着古老的蓝色亚麻布外衣,扣子系得有些牵强,所有的扣子都在委屈地盯着我。在衣服的零零索索的缝隙里,我看到了里面那黑色的、油亮的棉衣。显然,这棉衣跟随她多年。她那厚厚的袖子下面,凸出了一双黑得难以相信的微攒着的手,她那长长的、黯黄的指甲,贴在她的裤子上,随着她的呼吸,挪来挪去。我又看了看她的下半身,穿着军绿色的短裤(穿在别人身上算是长裤,裤子在她庞大的身体的压榨下,萎缩的非常丑),那种裤子,在那个年代,很盛行,随处可见。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姑姑,阿姨,舅舅,人人都穿。她的裤子又暴露出了里面的棉裤,棉裤羞答答地瞅着我,好像要说点儿啥。可惜,在她的主人面前,她,哽咽了。透过她的腿,我看到了对面的泥土矮墙上的影子,她的两条腿像被一个大大的、立得稳稳的鸡蛋隔开,哆哆嗦嗦的站着。她的脚,像在一个肥肥大大的黑色的船里站着,左摇右摆。听奶奶说,她们那个时代,女孩子从小就要裹脚的,脚小的女孩才好看,脚大的女孩嫁不出去。奶奶的舅舅是见奶奶疼得老是哭,就强令奶奶的妈妈拆掉那又臭又长的裹脚布,奶奶的脚才得以自由发展,长得像常人的脚。而那个老太太“举世无双”的小脚,小的可怜,委委屈屈地在她那布满灰尘的老黑色棉鞋里面拖沓着…… 她拖着肥肥大大的老黑色布棉鞋,缓缓地坐到妈妈对面的石凳上,对妈妈说,“这么早就把孩子抱出来了,你也不怕‘计生’逮你,罚你?!”“罚过了”母亲怯怯地说。“哦?罚多少?”她睁大她那门缝一样大的小眼睛,竖起喇叭耳朵,唯恐露掉一个字,认认真真地准备听“新闻”,以便增添饭后茶余的笑料。母亲什么都没说,抱着我默默地走进了我家的大门。我偷偷地看着母亲失落的脸,又看着那张灰心丧气、“无功而退”的老脸,默默地想到,“我,如果不是一个女孩,该有多好!”那时的我,没有男孩女孩的概念,只知道,做女孩,很不好!爸爸妈妈是会被人“笑话”的!我是家里第五个“丫头”,外人都这么说。在我的印象里,涉及到“丫头”的词,总是没有好的!“小丫头片子”“死丫头”…… 她,是我家邻居的邻居的邻居,村里的人都叫她“王八婆”。当然,她家里的人例外。大家不是故意叫她“王八婆”的。这说来话长。很久很久以前,“王八婆”爷爷的爷爷的爷爷(记不清是哪一代的爷爷辈的长辈了,总之,是很古老、很久远的一个长辈)曾是一名“老光棍”矿工,因为穷得娶不上媳妇,很受上级领导的赏识(因为有媳妇的男人家里事多)。有一次采矿中,他一不小心采到了一个金矿,上天好像非常眷顾这个娶不上媳妇的老光棍,一直晴朗的天空突然乌云密布,瞬间下起瓢泼大雨,所有的矿工都跑下山,回厂里宿舍休息去了。唯独他,找来了一辆牛车,牛极不情愿地被他鞭策到了山上,拉着一堆金子,“告老还乡”了。为了不引起怀疑,他临走前向上级告了假,编了一个极其美丽的谎言,“俺娘病了,一病不起,俺出门这么多年,没尽过一点孝道,俺要回家去侍候俺娘了”。煤矿老板虽然舍不得这位“长守将军”,但转念一想,“百善孝为先”,算了,最后,欣然同意他回家侍母了。 到了家里,他所说的话如预言一般,准得惊人。或许,在他说“俺娘病了”那一刻,他娘就真的病了,一病不起。他带着宝藏,立刻成为我们村“当时的富翁”(后来家渐渐被不争气的后代败光了),做了遗憾多年,终于又有希望去做的一件事——娶妻生子。可是,妻是娶了,一直不见有动静,几年下来,都没有孩子。他又继续纳妾,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一直到纳了第六个妾,生了一个女孩,然后,七太太便难产大出血死掉了。然后,这个年近花甲的老家伙又娶了貌美如花的年轻姑娘为第八个妾。哦,不是娶,准确地说,应该叫做“纳”。在古代,纳的妾是没有地位的,但是,她例外。这位小姑娘不负众望,生下了一个胖小子,非但没有死,这位“王八太太”母凭子贵,趾高气扬的。所有其他妾室的地位一落千丈,更准确点就是地位一落万丈,唯独端庄贤淑的大夫人,她不敢惹,那是老爷的“结发妻子”。那六位妾室轮流侍候卧病在床的王老太太。那个老太太心里好像跟儿子结下了怨恨,躺在床上,对那几位儿媳倒能有几句话说,面对自己唯一的儿子,却一言不发,以示对他多年来对母亲不闻不问的抗议。当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父亲就得了重病,死掉了。王老太太孤身一人把他抚养成人。当他成年了,娶不上媳妇,就外出打工了。二十几年来,他都没回过家,对母亲不闻不问。 似乎是王老太太的诅咒,几十年过去了,又几十年过去了,王家都是第八位太太得子,也每每是“王八太太”张扬跋扈。只是到了“王八婆”的父亲娶亲时,已经到了民国时代,推行“一夫一妻制”,“王八婆”的父亲带领一家上上下下十几口人给祖宗上香,跪求祖宗庇佑王家的香火能够继续传下去。上天有好生之德,“王八婆”的母亲喜得一女,只是这女孩长得很像她爷爷的爷爷的奶奶临死的时候,她的母亲因身体虚弱加上惊吓过度,死掉了。“王八婆”的父亲后来又“名正言顺”地娶了一妻,只是,一直都没有孩子。“王八婆”再怎么丑也是王家唯一的合法继承人,因此,从小娇生惯养,“理所当然”地集中了她的奶奶和太奶奶以及老祖宗的禀性,张扬跋扈,一直到三十岁,也没嫁得出去。 上天又一次给予了她恩惠,那一年,蝗灾闹得厉害,粮食没有收成,好多人沦为乞丐。正赶上有一个年轻的、眉目清秀的乞丐,乞讨到她家门口,“王八婆”收留了他,并贡献出了对所有人都没有发过的慈悲,使得那个刚刚成年的小伙子“感动得五体投地”,同意娶她,并入赘她家。此后,他们过着幸福的生活…… 从我还在母亲怀里看着她鄙夷的目光,听着她的冷嘲热讽的时候起,我就恨她。一直到我九岁,得知她无人医治(哦,是无药可救,)去世的消息,心里涌出了“杀人”的快感。虽然,她不是我亲手杀的!她,死于癌症。王八婆曾经卧病在床好几年,家里人很重视她的病,找来了跳大神的,也找来了西医,都无济于事。最后,她还是死了,坦坦荡荡的死了。报应!我心里愤愤地,得意地想。自从那一年,她因为我和她的宝贝外孙子“笨笨”(“笨笨”是我给他取的绰号,他姥姥叫他“小宝儿”,我又给他姥姥取个绰号,叫“狼外婆”)对骂,就大骂了我一顿。自此之后,她身体一天比一天虚弱,后来,就摊在了炕上,一病不起…… 事情是这样的,那时候我妈在猪圈里起猪粪,我在大门外的沙子堆上堆“宝座”(推掉一部分沙子,再把剩下的沙子拍成椅子状,然后把两边拍成两条特别的、奇奇怪怪的图形来),那个啰里啰嗦的家伙过来捣乱,毁掉了我的宝座,我愤恨地看着他,正如当年愤恨地看着他姥姥,大声吼道:“滚,你给我滚~!”他被我吼哭了,我不屑地骂他没出息!他也骂我不像个女孩……他姥姥听着哭声,一路左摇右摆,颠儿颠儿的跑来了,看她的爱孙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不分青红皂白,指着我的鼻子就骂:“不要脸,贱丫头坯子……”我诧异,吼她爱孙就叫不要脸?(那时候的我,不知道什么叫做不要脸。)我的母亲大人闻着声音跑出来就训了我一顿:“你干嘛了啊?你是不是又惹祸了?”我,惹祸?笑话!我理直气壮地说:“是他先毁了我的宝座?”“什么宝座?”狼外婆吼道,“不就是破沙子吗?你就因为这破玩意儿就打了我的小宝儿!”“我没打他!”我出于更加地理直气壮,提高了嗓门,大吼,唯恐她那年老衰弱的耳朵听不见。“你没打他,他怎么哭得这么厉害?”她咄咄逼人。“是他自己没出息!”我嘲讽地笑道,“被大人宠坏的男孩子都这么女孩子气,不像个男的!”(当时,我还不知道中国字还可以说得那么精确——“娘娘腔”、“变态”)我知道这话一定激怒了狼外婆,心里还有一点后怕,直冒冷汗,她火冒三丈:“你个小丫头片子,还敢狡辩?我们家小宝儿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的,我跟你没完……”母亲一把把我抱到院子里,我吼道:“她们欺负我,你都不管?”“算了,算了”母亲安慰道(如果这算安慰的话)。“我可是你的亲孩子啊!你是我亲妈吗?(当时还没学习到“亲生骨肉”之类的词,我的词汇量少得可怜,以至于骂人都不够解恨)”“算了,算了”她继续安慰道。在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骨肉被别人欺负,她只会说,“算了,算了”。我讨厌她的逆来顺受。我坐在一边委屈,心里别提多不是滋味了,她却继续做她浩瀚的工程——起粪。小虫子飞进了我的眼睛里,我的眼睛把所有的委屈全释放出来了,我没有出声,默默地哭泣,因为,我知道,女孩子,没人怜惜。眼睛渐渐模糊,小飞虫被泪水冲刷了出来,我擦干了眼泪,因为,今天又是晴天,太阳都没哭…… 第2节甜 “快快快,都快跑啊,我们上房上去玩了!”那是邻家小孩美奈子不耐烦的催促声。 起初,我不懂“美奈子”怎么写。因为,别的小孩都说那是日本名,很洋气,我以为要用日本字写出来。当时,我还未上学,中国字里只会写最最简单的两个字——“小五”,这就是我的名字(如果说,可以作为名字的话),跟随我六年多的名字。在那几年里,家人,以及外人,叫我最多的就是“五丫头”,或者“小五”。如果早一点了解到日本侵华战争,我一定不会那么崇拜、羡慕美奈子,有那么好听的名字,那么好看的衣服,那么多好玩的玩具…… 听大人们讲,美奈子爸爸的太爷爷曾经在大清朝(起初听到“大清朝”这几个字总是滋生仰慕之情,因为,电视里面演的富丽堂皇的东西,皇帝,皇后,格格,阿哥,宫女,穿的那么干净,真羡慕他们,或许,那就是大人们常说的天堂吧。我想,我死了,一定要进天堂。或许,我应该多做点好事,然后盼着早点死掉,早进天堂。)做过文官,大清朝灭亡以后,就去日本留学了,学习经商之道。回国后,开始做生意,生意蒸蒸日上,后来,娶了一位知书达理的日本姑娘,那位姑娘是他在日本的同学,从他那里学习了好多中国文化,很喜欢中国,也很欣赏他,就嫁给了他。他们有一儿一女,给儿子取名为“某某君”(记不清究竟什么名字了,只知道后面坠个“君”字),给女儿取名为“某某子”,来向别人表示与众不同。自此之后,取日本名成为他家的家族习惯。 虽然美奈子的家家道中落,但是,在农村,她家的条件还是很不错的。美奈子有一双好像从日本动漫里跑出来的水汪汪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乌黑的头发,留有当时很流行的“学生头”,穿着干干净净的衣服和漂亮的绣花鞋,身体瘦瘦的,小小的,像极了当时很流行的动画片《聪明的一休》里的小叶子,很淑女的样子。但是,她一点都不淑女,甚至,比最土里土气的我还要“不淑女”。 漂亮的小孩总是很有运气和人缘,一帮小孩屁颠儿屁颠儿地尾随她上房。我胆怯了,因为,长这么大,我还没上过房呢!“快点啊,小五姐!”美奈子不耐烦地盯着我。 我漠然地瞅着这个比我小一岁的女孩,再环顾四周,院子里一片沉寂。刚才玩闹过的院子,尘土飞扬的院子,夹杂着孩童欢声笑语的院子,变得越来越陌生,陌生得使我不寒而栗,好似刚才的一切都是假象。我们,从未在这里玩过?不,墙角静静躺着的刀片和一堆青青的,从树枝上褪下来的树叶,以及被我们凌迟的,碎得不成样子的树叶提醒了我,这里是我们刚刚“过家家”(孩童的家庭游戏,有的人扮演爸爸,有的人扮演妈妈,有的人扮演孩子。)的地方,转眼间,那群“小淘气”就已经在房上欢呼雀跃。善变的孩子,是快乐的。而我,宁愿一直守在一个地方。因为,我不快乐。或许,正因为不快乐,所以,才固守,才执著。有些事情,是没有答案的…… 在这么一群快乐的孩子中,我简直格格不入。他们像天使,而我,充其量,也只是地狱里面小鬼的孩子。小时候的我,被那种鄙夷和蔑视的目光刺痛的我,心里背负着沉重的自卑感,压抑得喘不过气来…… “小五姐,你还愣着干嘛呢?快上来啊!”美奈子扯着她那看似温柔却压过温柔之声的嗓子喊我,完全不顾“淑女形象”。我看了看如我一样孤独的院子,朝她“嗯”了一声,鼓足勇气,顺着梯子,“蹒跚地”(笨笨地)爬上房去。等我费尽力气,又因为恐惧,身体虚脱的时候,那群小家伙(穷人家的孩子都早熟,所以,我把无忧无虑的玩伴称为小家伙)又欢呼雀跃地朝梯子跑去,一溜烟儿就下去了。我不禁叹道:“他们真快乐,我要像他们一样该有多好!”可惜,这永远不可能。因为,我的出生,和他们不一样,他们的出生,是父母热切期盼和使父母充满希望的;而我的出生,是使父母失望和灰心丧气的! 等一切声音消失,我望着他们渐远的背影,眼前好像从傍晚,即刻转到黑夜,很黑,很黑。莫名的恐惧如潮水般肆无忌惮地向我袭来……我好似被这恐惧吞噬了,泪水猛烈地冲出了眼睛。我,嚎啕大哭起来。这是我自有记忆以来第一次那么猛烈地、放肆地哭泣,泪水如潮水般冲刷着我的眼睛,好似要把房子淹没,然后,我顺着泪水滑到地面。我幻想着…… 那种场景,我在动画片里看过:一个小白兔,走进了一个蘑菇房里。进去之后,里面还有一个很小很小的门和一个很小很小的桌子。那个很小很小的桌子上有一个很小很小的钥匙,那个很小很小的钥匙旁边有一个很小很小的瓶子,那个很小很小的瓶子里面装着很少很少的水,瓶子上面贴着两个很小很小的字。四姐得意洋洋地告诉我,那两个字是——“变小”(那是四姐在当天的语文课上新学的汉子。小孩子总是这样,知道点东西就沾沾自喜,还被大人们夸奖聪明。大人们总是背负着沉重的负担,做好事基本上得不到夸奖,后来,好事做的就越来越少,再后来,干脆不做。大人太过表现自己总会被人称为虚伪。从这一点看,做孩子还是很好的,可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不被称为“虚荣”)。小白兔把瓶子里的水全喝了,喝完后的一瞬间,小白兔的身体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它越变越小,越变越小,距离桌子和门锁的距离越来越近,又越来越远……它,变得太小了,面对桌子和门锁,它只能望尘莫及。小白兔用尽了全身力气嚎啕大哭,泪水淹没了它的脚,腿,眼睛,耳朵,它还不罢休,一直哭到淹没了整个屋子。最后,门出乎意料又合情合理地被它“汹涌澎湃”的泪水冲开了,小白兔被冲进了一个很美很美的童话世界…… 我哭得全身一点力气都没有,看着淌在房顶,很少的、可怜巴巴的泪水,扯着嗓子大骂:“骗人,我还是没下去!”歇了好长时间,我终于又鼓起勇气,循着梯子,“蹒蹒跚跚”地朝地面爬下去。当我彻底脱离梯子的那一刻,眼前好似黎明前的一瞬,瞬间揭开了“夜幕”,眼前一亮,豁然开朗。我总算松了一口气,兴奋地跳了起来:“我能上房了,我也能下房了!” 通过这件事后,我总爱跟着“小叶子”(那时候流行日本动画片《聪明的一休》,我们很爱看那个动画片,看着这个动画片里的原形,我们,都亲切地叫她——小叶子)玩。我们做过很多“淑女”都不会做的事:去水坑里摸鱼;在水坑附近挖一些黏黏的、湿湿的泥,回家玩“娃娃堵”(小孩子用粘土做成小碗状,往地上一摔,露出个洞,对方把洞补齐。);暴雨过后去旧宅子逮蜗牛…… 小叶子有一个“超能”哥哥(我们不会的,他都会),叫和田君。他高高的,瘦瘦的。有一张轮廓分明的脸,清秀的眉,大大的、好像会说话的眼睛,长长的、像长在女孩子眼睛上的睫毛,高高的、挺直的鼻梁。他的美,胜过美奈子。虽然,他是个男孩子。贾宝玉把女人比作水,干净、单纯;把男人比作泥土,肮脏、恶臭。在我心里,和田君比任何的水都要清澈。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每当我看见他,我小小的心河里,就会漾起一棵嫩嫩的水草,痒痒的…… 那年夏天,很热很热。和田君用挖来的粘土做成了各种手工艺品,摆在他家的窗台上。晒干后,拿下来给我们玩。有小汽车,有坦克,有小猫,有小狗……他的手,修长,白皙。那种手,长在男孩子身上,太可惜了! 我搓了搓沾满泥土的小手,可怜巴巴地瞅着正在辛勤工作的和田君,尽量显得娇滴滴地,用极其崇拜和仰慕的眼神望着他,积聚了所有的温柔,轻声对他说:“和田哥哥,你做的小猫真好看,给我一个呗!”“看,可以;玩,可以;给你,不可以!”他连看都不看我一眼,手里一直在捏着新的小汽车。“你那里有那么多,给我一个就不行吗?”我用几近哀求的声音恳求道。“不给,就是不给!”他高傲的呵斥我,投来冷峻得可怕的目光,和他那温柔的东方美男的外表极不搭调。“小日本儿就是小气吧啦的,呸!”我大吼之后,带着委屈与愤怒跑开了,再也不想理这个“小气鬼”了。“兰小丫,你不要太过分啊!”他朝我远去的背影大吼道。那是他最最粗鲁的表现。对我最最不好的时候,他就是这样的,直呼我的大名——“兰小丫”。当他心情稍微坏的时候,他也会柔声地、亲切地称我为“小丫妹妹、小五妹妹、小丫”。 那个时候,我们上小学一年级,他和我在一个班里。我们都有了爱国情怀,也知道“日本鬼子”有多坏。所以,和田君听我“骂”他“小日本儿”,气急败坏。 “兰小丫”是我去幼儿园报名的时候妈妈胡乱给取的名字。报到之前,奶奶特意给我做了一个很新的布条书包,是用做衣服剩下来的布条拼凑而成的。而“小日本儿”家的兄妹,一个背着“一休哥”,一个背着“小叶子”,十分洋气。最最讨厌的是,他们硬是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好像不把我气到吐血绝不罢休。那个时候的我,多么希望也能背上“小叶子”的新书包啊!我知道,要想让穷得几近一家人到街上去讨饭的家庭来说,那是做梦,纯纯粹粹的做白日梦! 那时候,妈妈带我走进新生入学登记办公室,有一个长相干净、秀丽的女老师接待了我们。她端庄地坐在书桌前,朝我们笑了笑,脸上的酒窝随着她的笑容忽闪忽闪的,好看极了。我和妈妈一凑近她,她就夸我。“这孩子长得真可爱,招人喜欢。红红的脸蛋,像熟透了的苹果!”从那一刻起,我开始喜欢她,很喜欢,很喜欢…… 当她问我叫什么名字时,妈妈才惊叹着说:“唉呀!我还没给这孩子取过文邹邹的名字呢,叫了好几年小五了!要不然。就叫‘小五’好了!”那个老师一听,扑哧笑了:“那可不行,孩子名字太土会被同学笑话的!”妈妈把头一低,“要不就叫‘小丫’吧,小丫好养活!”老师一听,勉强同意了连小学三年级都没读完的母亲的话,在登记本上潇潇洒洒地填上了我的大名——“兰小丫”。 与和田君大吵过后,我好几天都不敢出门,怕遇见他,那个被我言语严重中伤的、单纯的男孩。 那几天,我整天都窝在炕上“装病”。妈妈见了,嘘寒问暖:“小五,你这是咋了啊?”“没事,我躺躺就好!”这一躺,就是五天。在那五天里,短短的五天胜似五年,默默无闻的、本来就很孤独的我,度日如年…… 我躺在炕上,辗转反侧。想着和田君当时破口大骂我的背影的场景,和他脸上气急败坏的表情。我心里默默地责备自己,“兰小丫,你真得很过分,你怎么能骂那么狠呢?你怎么能骂心理脆弱的男孩‘小日本儿’呢?!”…… 在我们七岁那年,和田君的父母离异了。和田君和美奈子的父亲扔下他们兄妹二人,出差了,走得很远很远,很久很久都没有音讯。大人们都说,和田君的父亲去住旅馆了。那个时候,在农村,“旅馆”,可不是一个好词。和田君每日都要照顾妹妹,脸上充满了忧郁的神伤,还好有奶奶在后面支撑着,他们的生活还能勉强维持。应该说,维持得很好,甚至,比有父母的我的生活,还要好上十倍。 和田兄妹过着安逸的日子,小叶子如往常一样玩闹,和田君表面也像往常一样平和,但是,自从那次和我吵嘴,我发现,他,变了。他不再是以前快乐的和田君了。他,变得和我一样,不快乐。我想,他一定和我一样,脆弱地不堪一击。而我,却给他重重的一击…… “我怎么会这样,这么不通人情,这么任性,骂他‘小日本儿’呢?!”我恨我自己,恨我的冲动。在语文课本的训化下,在中国文化的教育下,学生们都痛恨小日本儿。恨他们的残忍,恨他们的狂妄。和田君,也不例外。他是有着日本血统的中国人,但他甚至比我们最最正统的中国人更爱我们伟大的祖国——中国!和田君是怎样的一个人呢?他心里装着满满的忧伤,如我。我们都是可怜得令人心疼的孩子…… “大妈(在农村,由于受教育水平低,封建思想浓厚,不像城里,见到女主人叫阿姨,看见男主人又叫叔叔。城里人男女平等,电视里是这么演的。我真羡慕他们。如果,降生在城里,我也会是一个公主,一个骄傲地、把头高高扬起的、美丽的公主!我贪婪地想。),小丫在家呢吗?”那是和田君温柔的声音,他对所有人都那么温柔、礼貌。 我一听到那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声音,立刻坐了起来,理理“萎靡不振”的头发,小心地听着他和母亲的对话。 “是和田(母亲嫌‘和田君’坠的‘君’字别扭,就直呼和田,她并不知道在日语里,称呼对方‘君’表示尊敬)哪!小五(母亲叫了我几年的‘小五’,一时间改不过来)在炕上躺着呢!”母亲有几天不见和田君了,对他显得特别亲切。 “他怎么了啊?病了吗?”我在屋里听得出他有些紧张我。 “没事的,可能是前几天‘淘’(淘气)得累了吧!”母亲不好意思(母亲的思想总是那么传统,认为女孩应该有‘女孩样’)得笑着说。 “哦”,说着,他进了屋,见到我就非常礼貌地对我说:“对不起啊,小丫,那天是我太冲动了!” “不不不”,我赶紧抢着跟他道歉,因为本来就是我的错。“是我不对,是我不该叫你‘小……’”当我说到“小……”的时候,看到本来心平气和的和田君突然间又涨红了脸,意识到自己又要犯一个超级低级的错误,就就此打住了。我们俩尴尬地对视,脸红得像熟透的苹果…… 为了调和尴尬得不能再尴尬的气氛,我将视线转移,看到了他手里拿着一个泥土小猫,那个我曾爱不释手,又因为得不到它而大骂和田君的小猫。活灵活现地,仿佛要跳到我的身上来。在它还没有做好跳的准备的时候,我连问都没问和田君一句,径直抢到手里,调皮地、几近奸笑地对他说:“谢谢啊,和田哥哥,这是给我的吧!” 他被我逗笑了,见我那么喜欢,脸上洋溢着满足的笑容,“喜欢吗?喜欢哥哥以后天天给你做。” “恩,非常喜欢!”我用了我们暑假前新学的词“非常”,得意的冲他挤了一下眼。 气氛很快被我们调和的非常柔和,我们对视而笑…… 孤独的人,都很早熟。就像果树上孤独的果子,在所有的果子都青青翠翠的时候,她却急切地,用尽全身力气去坠她那轻盈的身体,想要急速冲到地面。反正横也是死,竖也是死。 孤独的人,总是能走到一起。两个孤独的人,在一起为伴,开出了最美的孤独之花。 我,喜欢看他笑!他的笑,如夏日池塘里的芙蓉花,绽放得那样潇洒! 第一章第3节 疼痛、第4节不想再想你  第3节疼痛 仿佛上天的作弄,好景永远都不会长久。 那一年,我们上小学三年级,那是个炎热的夏天。太阳像是发了很大的脾气,把我们的脸晒得通红,汗流浃背。他甚至要将农村的土墙晒熟了,散发着浓重的土烟味儿。我们笑着说,太阳公公饿了,想吃土了。 放学过后,我们一堆孩子如往常一样,聚集在和田君家的院子里玩“过家家”,由于我和和田君都比他们大,我扮演妈妈,他,扮演爸爸。他是那么有耐心,显得比我们成熟许多,真的像一个好爸爸,我真羡慕那些比我小的孩子,有权利“做和田君的孩子”,我要有那样一个温柔的,通情达理的爸爸,该有多好!我总是这么爱奢想。 那是我们玩的最开心的时刻。至少,对我来说,那是我最最开心的时刻。我开心地忘掉了一切,包括时间,包括孤独,包括孤独化身的我…… 正当和田君背着“我们的孩子”去买菜的时候,门前突然停了一辆“三卡娜”(农村的孩子,很少见到这种“名贵”的车。后来,才渐渐知道,被我们称为“三卡娜”的车,不是女孩的名字,而是“桑塔纳”),我们“欢天喜地”的笑声戛然而止。只见车门缓缓地被优雅地打开,里面坐着和田君优雅的母亲,戴着紫色镜框的墨镜,化着淡妆,穿着很素气但又不失时尚的碎花连衣裙。她优雅地找出带着漂亮的花边的,冒顶上“开“着大大的白玫瑰的,白白的,圆圆的帽子。她优雅地戴上太阳帽,缓缓地向我们走来…… 她像个公主!我们惊叹。用极其仰慕的目光,仰视着把头低的沉沉的,把脸拉得很低的和田君。他像是在思考着什么,他空洞的眼神告诉我,他不想再要这个妈妈。 可是我错了,大错特错。原本以为,我很了解这个站在我眼前的,与我朝夕相处的大男孩。但是,事实证明,我并不了解他!我心理所谓的了解,恐怕只是我一厢情愿的幻想罢了。 “和田君,你妈来了!”一帮小朋友踮着脚,冲他的耳朵大声叫嚷,好像在提醒他,他是个有妈的孩子。他的思想好像飞得很远,一时没听见。 “和~田~君~,你~妈~来~了~!他们咬着唇,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蹦。 “哦,哦。”和田君瞅了瞅蹲在地上,把头埋得低低的,一言不发的小叶子,然后,朝着那个熟悉得有些陌生的女人大步走去。我真想骂他!他竟然还那么自然地走向那个抛弃他和“小叶子”两年多,而且不闻不问的女人。我看错他了! “妈,你回来了?!”和田君很自然地叫了一声“妈”,好像他妈妈从来没有抛弃他,好像他妈妈只是去集市上去买菜回来,又不辞辛苦地回来照顾他们。我听着真心痛!为他,为小叶子。 “哦,我是来接你的!”她从容地笑着说。她脸上的酒窝忽闪忽闪,像极了那个女老师的脸,我最最喜欢的女老师的脸。可是,我一点都不喜欢她。因为,她“拐走”了我的和田君…… 那一天,几分钟之内,她就“摆平”了和田君。她不知道对和田君说了什么,和田君先是转过头来看了看小叶子,再看了看我,转身上了那辆“三卡娜”。不一会儿的功夫,那个刚刚才停着一辆高级的华贵的“三卡娜”的地方,扬起了无数的灰尘。我望着漫天的灰尘,无数颗孤独的灰尘,渐渐地走近我,挤进我那小小的心房,化作我疼痛的孤独…… 第4节不想再想你 “小叶子”注定是快乐的。因为,她总是那么健忘,她从来不会拿昨日的忧伤来压抑今天的快乐。她又去做着“淑女”永远都不会去做的事…… 和田君走后,我又变回了自己,孤独的,活在自己的忧伤世界的自己。我恨他,恨他的不辞而别。虽然我亲眼看见他的离去,但是,他走的时候,甚至连一句“我走了,请多保重”之类的话都没说。我恨他,甚至比对“狼外婆”的恨还要强烈。我恨那个把我从孤独中解救出来,又使我陷入更深的孤独的那个人。我恨那个抛弃我和“小叶子”,走得如此决绝的人!我恨他,恨那个让我重新沉沦在无限孤独的恐惧中,使我的世界比以前更黑的那个曾经让我快乐,给我光明的人…… 然而,小孩子的恨,很难持久。那种恨,就像握在手里的玻璃球,不知不觉,我把它弄丢了,丢得无影无踪。我甚至忘了,这玻璃球,是从哪里来的…… 暑假很快结束了,我升入了小学四年级,由于学生太少,梨村的学生一到该上四年级的时候就纷纷涌入我们学校。我们又重新分了班,又开始了新的生活,我的生活有了新鲜感。不过,我最最不愿意接受的事实,成为了现实。我想,这是对我最最残忍的处罚!可是,我也没犯什么错误啊!我该向谁去申冤哪! 天哪!我怎么会跟那个没出息的在一个班啊!那个曾经被我大骂没出息的爱哭鬼,狼外婆的宝贝外孙小宝儿,我最最反感、最最讨厌的笨笨! 狼外婆死了,我心里终于不用再那么那么愤愤不平了,心里终于痛快了,可是,那个笨笨,呆头呆脑的样子,一看见他,我就会想起他的“狼外婆”,那个讨厌到极点的“狼外婆”! 令我最最欣慰的是,那个女老师,一笑酒窝就跟着忽闪忽闪的、漂亮的、极其亲切的女老师,她这学期教我,教我语文。从此,我爱上了语文课,恶补语文,争取让那个老师最最喜欢我。 我爱听那个老师清脆的如铃音的声音,爱看她点名时的表情,她每点到一个人,都会非常亲切地冲着那个学生微笑。我们都很喜欢她,喜欢看她的笑,喜欢听她的声音,喜欢她的一切…… 在老师点名时,我们都有一个习惯,我们会看看叫做某某某的人是哪一个。然后把名字好听的人记下,课余时间就经常找他玩。 我不断地听着老师点名,不断地回头。最后,老师点到了一个人的名字,让我本平静的心海,即刻间,变成汹涌的波浪,此起彼伏…… “刘子君”老师继续点着名,看看做在我前面的那个男孩。他爽朗地答了一声:“到!” 天哪,他也带个“君”字!那一刻,我的心,无比疼痛,像刚刚哭过,泪已滴尽似地,不停抽搐…… 下课后,他转过身来,我震撼得要晕过去:难道,名字带“君”字的,长得都那么美? 他留着短短的毛发,黑黑的,像是被谁用黑墨水染过。大大的、清澈似水的眼睛,弯弯的、长长的眉,高高的、骄傲的鼻梁,似樱桃般红润的唇,洁白的皮肤。最最重要的是,他一笑,也有酒窝,美美的,令人陶醉的酒窝…… 不公平,忒不公平!我得意的装作愤愤的地想。为什么会那么那么美呢?他还要不要其他的男生活啦?!他在我前桌,还真是我的福气。 他是一个不失幽默的人,每天都会给我们“表演笑话”,把头低进他同桌杨青的怀里,呼呼大睡。杨青是一个很内向的男生,跟他一桌,真的很遭罪。每当他装睡的时侯,杨青总会把他推到一边,然后,他就给我们表演“醉拳”。我们最最爱看的电影,成龙叔叔表演的醉拳,被他学的无比滑稽。 我和秀秀是距离这个“超级巨星”最近的观众,他的每次举动,都会逗得秀秀哈哈大笑。我在心里欢呼雀跃,却笑不出声。那是我的习惯,我一向都是这样的,沉默是我的风格,是我孤独的最最公正的“证人”。 秀秀是我最最亲爱的同桌,梨村人,瘦瘦小小的,看似温柔,但很幽默,她的幽默有一点夸张。她常常有一些奇思妙想,常常会与我分享。 有一天,她突然对我说,“小丫,你说,刘子君如果是个女孩该有多好啊!”一向沉默地我扑哧一声笑了,笑得那么大声,招来了一群同学诧异的目光。我的“淑女形象”彻底毁了,我不在乎了!好奇地问:“为什么啊?”“如果我是男的,‘她’是女的,等‘她’长大,我会娶‘她’,‘她’太美啦!”她眨了眨她那圆圆的、亮亮的眼睛,微红着脸,我被她那滑稽的话和她那古今中外最最花痴的表情逗得笑得前仰后合,完全忽视了我们班其他人的存在。那一日,我们的脸被丢尽了,全班同学的目光都聚集在我和秀秀身上,怀疑我们是不是发生了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大喜事,让我们如此失态。 与秀秀在一起欢天喜地的日子,我忘记了许多伤痛的往事,因为,她跟别的孩子不一样,她是一个那么有味道的女孩,与许多女孩都不一样。她是那么不同寻常,在她幽默的背后,一定也装着满满的忧伤,如我一样。即便她从不提及那些苦痛,我也能嗅到,她和我一样,是被孤独和寂寞压榨的女孩…… 第一章童年 第5节 爱上“超级巨星”  终于离开了我的家,破旧的家…… 这次,与往日不同,不是离家出走,而是,我们家搬家了。我心花怒放! 记得那一天,天,阴沉沉的,仿佛有人谋杀老天爷未遂,老天爷将他绳之以法,沉着脸看着那个穷凶极恶的罪犯…… 妈妈给我们姐妹三个每人买了一双袜子(由于条件有限,妈妈只给我四姐,我和妹妹买了新袜子,三个大姐姐可没这待遇),长那么大唯一没有补丁的袜子。曾经的袜子都是丑陋地突出一块,像是我的脚得了肿瘤,要多难看有多难看!我们兴高采烈的握着袜子玩,舍不得穿…… 傍晚的时候,我发现袜子不见了,我就抢了四姐的。四姐是那么一个老实巴交的、任人欺负的女孩,见我抢了她的袜子,哭着跑去跟爸爸告状。爸爸一听,火冒三丈,两眼冒火,冲我大喊,“把袜子给你姐姐!”“不给,就不给!”我霸道地说。“给她不?等着挨打咋的?”他唯恐他那恐龙般恶吼的嗓门音量小,又提高声音,高声呵斥,把破旧的房子震得将要倒塌。那破旧的房子,墙角有一个很明显的裂缝,那是1976年唐山大地震给震得。由于经济条件有限,我们只能将就着住在那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坦荡荡地倒塌的房子里。“不给,不给,就是不给!”我也不甘示弱,扯着嗓子大声嚷。 “啪啪啪!”爸爸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重重地打了我。我的背好似被如来佛的五指山重重地压下了,我啪的一声摔倒在地上,感觉背上有一团火,猛烈地燃烧着我的脊梁骨。我怯怯地瞅着这个刚才打过我的,被我叫了好几年“爸爸”的、穷凶极恶的老男人。心里愤愤地想,如果,我有翅膀,该有多好,我可以飞走,逃离这个苦海;如果,我有翅膀,该有多好,不管是好的、坏的,能飞翔就行,即便到达不了我想要的天空,即便摔死,我也会很欣然地去接受。因为,只有死亡,才有权利走向天堂…… 我抄起书包就往外跑,跑到了“小叶子”家里。她很高兴我去投奔她,很大方的接受了我。这很难得,长这么大,她终于肯带我进里屋参观她的家,或许,和田君一走,她也变了,变得稍稍通情达理了。她的卧室里有一张大大的床,床前摆着一个大大的、美丽的洋娃娃,我一走进去,她就冲着我笑。我抬头一望,白色的玫瑰花的大吊灯在屋顶上怒放,美得令人晕倒。地板是白色的、带有叫做百合的花的图案,美得不像样。我既羡慕又嫉妒“小叶子”,她的家真好!“小叶子”没带我去参观别的屋子,说东西太多,乱七八糟的。其实,我心里清如明镜,她是怕我打破东西,赔不起。 我告诉她,如果我妈来找我,就说我不在,她说,“放心吧,你就藏在床底下,她不会找到的!” 她把床底下扫了扫,墩了墩,铺上了一个凉席,放了一个被子,和田君的被子。我就在“小叶子”和她奶奶的床底下睡着了。被子上散发着和田君的余香,我抱着被子,把自己裹在了里面,睡了好久好久。梦到了和田君穿着和服跪在桌前喝茶,她的妈妈和一个日本老头嘴里说着悄悄话,不知到在说点啥…… 不一会儿我醒了,发现这只是一个梦,奇奇怪怪的梦。我满头雾水,竟然会梦到他,自从分离后,一直都没有他的消息,连“小叶子”都没有他的消息。 在半梦半醒中,我听到了妈妈来这里找我了,我窝在床底下,不敢出去,也不想出去。不想再面对那个老男人的脸,不想去那个破旧不堪的、“病入膏肓”的房子。 “小叶子”家的隔音效果真好,我只能听到母亲在说话,却不知道,她究竟说了些什么。但我敢确定,“摆平”母亲,足智多谋的“小叶子”一定不在话下。 最后,我听到了“小叶子”进来的脚步,兴冲冲地以百米冲刺冠军的速度滑到我的身边,兴奋地对我说:“放心吧,本姑娘帮你摆平了!”“呵呵,”我释然地笑了,“谢谢你啊,‘小叶子’,我该怎样感谢你呢?”“呵呵,不用,只要你快乐,我就放心啦!”这个孩子,竟然把我当成了孩子…… 回想起来,还挺伤感,我离开了生长十年的地方,那里装满了我的快乐与忧伤。那些快乐,回不去了,我伤感地想…… 上天在给予你某种东西时,是要你做出选择的,谁都没有过分贪婪的权利。不过,上天却对我彰显了他的仁慈:不仅让我住进了新房子,而且,新房子距离刘子君家很近很近。我感激涕零。虽然我不是父亲的宠儿,但我一定是上天的宠儿。我傻傻地想…… 虽然,我家的附近经常能看见笨笨傻傻的身影,但是,只要能看见刘子君,我不太在乎什么破笨笨是不是在附近了。小孩子的要求总是不高,他们的梦想很容易就实现了。用糖果,新衣服,压岁钱足以打发“如饥似渴”的孩子。而我,能每天看到刘子君那天真烂漫的笑容,生活简直比吃了糖还甜,比穿了新衣服还美,比得了压岁钱还快活! 搬进新房子的那一晚,我兴奋地睡不着。虽然新房子要比“小叶子”家的老房子还要差到十万八千里,但总算没有裂缝,一个我看到就心惊胆颤的裂缝,一个使我晚上经常被噩梦惊醒,以为房子就要倒塌的裂缝。我想,终于不必害怕同学来家里玩嫌家里穷了!我再也不会被房子倒塌,家里人沦落街头要饭吃的噩梦惊醒,大半夜热得大汗淋漓,喘不过气来了。那一切可怕的东西,都消失吧!我痛快地对自己说。 从住进新房子的时候起,我和刘子君都是一同放学回家。我们家离学校有很远的一段路程,我们途中会经过一片小树林,走出小树林就有一条小河,小河上有一个宽宽大大的石拱桥,当我们学“赵州桥”那一课时,可自豪了,俺们村也有石拱桥!那桥宽阔得牛车、马车都能在上面潇洒地碾过。走过小河,再走一段才被推土机推过没几天的平坦的土道,就到了我的第一个母校——张村小学了。 小树林有一个古老的、美丽的传说:很久很久以前,这个小树林还是一片广阔的大森林,树木枝叶繁茂,风儿拂过,这里就是一片美丽的树海…… 两个天真烂漫的小孩,整天腻在一起玩,他们整天牵着手,穿过这片森林。他们的欢声笑语充斥着整片森林。树神看到了那两个活泼、可爱的孩子,抚着长长的、白白的胡子,慈祥地笑了…… 当时,树神正在和他的“忘年交”——月老在林子里下棋。树神突发奇想地对月老说:“月老阁下,能否帮敝人做一件事?”月老问:“树神贤弟,请问何事?”“我见那两个小孩两小无猜,能否请阁下用红绳将他们绑在一起,以便让他们能永远在一起啊?!”树神笑嘻嘻地说。月老一听,也抚着他那长长的、白白的胡子,与树神相视而笑:“能成人之美,何尝不是一件善事,为兄决定,帮你促成这一美事!”说完,那个两小无猜的活泼小孩牵着的手中,增添了一根无形的红绳。日后,他们真的成为夫妻,生活和和美美、其乐融融…… 刘子君好似没听说过这个故事,所以,每天放学,他都会牵我的手。大人都爱说,男孩比女孩成熟的晚,有道理!他笑眯眯地牵着我的手,带我走过平坦的土道,大步朝天地走过那架宽阔的石拱桥,穿过神奇的小树林,然后路过我家,我回家后,他就绝尘而去,一样大步朝天。他的动作,永远那么滑稽…… 二 “该死的笨笨,他‘拐走’了我的‘超级大明星’!”看着他们渐远的背影,我愤愤地骂着! “怎么啦,怎么啦?”秀秀不解地问。 “每天都是我跟刘子君走,……” 我话还没说完,秀秀就急了,“啊~?你和咱班的‘超级巨星’一起回家?” “昂,我家搬家了,天天如此啊!”我装作很自然的口气得意洋洋地说。 “那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啊?”秀秀带着急躁的腔势,大声地对我说。好像我有什么天大的喜事瞒着他似的。 “告诉你干嘛啊?我有必要向您老人家汇报吗?”我用挑逗的眼神笑嘻嘻地看着她,自己能感觉得到,我变了,变得不那么沉默了,而且,我断定,我的改变,与幽默的刘子君有着密切的关系。 “咦?小丫,你变了呵!啥时候来的幽默感啊?!就这两天,你变得跟以前大不一样了呢!”因为我突如其来的幽默,她居然乱了阵脚,她竟然会转移话题,她竟然会为了突如其来的好奇心,而忘记了她日思夜想的“超级大明星”——刘子君先生,真是难得啊!原来,我在这小丫头的心里,还是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的,至少,她因为我,暂时没提起刘大帅哥!想到这,我得意地笑了。 “小丫头,你又在傻笑什么呢?”她意识到我笑得有些诡异,立刻提高了警觉,“哎,对了,小丫头,明天我要和你们一起回家啊,好不好啊!”她一边说,眼睛一边轱辘轱辘地转,像是又在想什么对策。她是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人,日后,我算是明白了。 “为什么啊?”我装糊涂。 “少跟我装糊涂,难道,你想一个人独吞帅哥啊!有帅哥咱一起享受!”这个小丫头,年仅十岁的小丫头,竟然说出这种“不知羞耻”(这种“不知羞耻”的话,我是从来都不敢说的)的话来,可见,脸皮的功底之深厚。 我本来想说一些诸如“你绕道回家就太远了,回家太晚,你妈会着急”之类的话,但是,她那“宁死不屈”的表情告诉我,无论我说些什么,在她那闪烁的大眼睛里,都只是废话!“<网罗电子书>弃明投暗”的我只好装作很高兴的样子对她说:“好啊,好啊!有你在,我们又多了一个伴呢[网罗电子书:www.WRbook.com],回家也有个照应啊,真好!”说完这话,我真想抽自己两巴掌,这是有史以来最最虚伪、最最恶心,也是我最最讨厌的表现,它居然发生在我的身上!可我又不得不“将虚伪进行到底”! 听了我如此虚伪的回答,她居然一点都不怀疑,竟然还热切地拥抱我,“小丫,你太好了,你真是我的好同桌!”她紧紧地抱住我,可能太过激动,抱得我太紧了,我简直喘不过起来!那时的我,哭笑不得!如果那个时候老师让我造句,我肯定会给那个我最最喜欢的老师一个最最满意的答案。 我们“表演”完,就兴高采烈地去做值日了。那天的值日做得飞快,秀秀夸张地挥了挥手,抄起笤帚猛扫,三下两下的就扫完了,我在一旁思虑重重,地扫得当然比秀秀差得远之又远。秀秀“扫地的热情高涨”,三下,两下,又把我的部分扫完了。我,连声谢谢都忘了对她说。不过,她今天不在乎,她今天高兴地甚至忘了“跟我要声谢谢”。爱情,真是一个会使人变白痴的学校!在那个年纪,小小的难以承受“爱情之重”的年纪,竟然也在爱情剧的教化下,知道了“爱情”的字眼!可喜,可悲…… 第一章第6节 视死如归  爱情,真是一个会使人变白痴的学校,我恨爱情,她使我最最可爱的同桌受伤了…… 第二天,秀秀非常决绝的就和我站在了同一阵线,不辞辛苦地“陪”我一起回家,我无奈地装作很高兴的样子,牵着她的手,一起放学回家。 英明的刘子君先生用极其好奇的眼睛和无比机智的大脑,用挑逗的语调对着秀秀说,“你家在南边,难道你往大北边走,不是离家越来越远,等你到家,天都黑了,你不怕吗?” 我在旁边格格地笑,躲在我身后的秀秀冲我挤了一下眼,又使她的眼球高速运转起来,然后装作很自然的样子,笑眯眯地说,“我要陪着小丫回家,你跟他回家我不放心,只要小丫能平安回家,天再黑,我再累都值了!”这个小丫头,脑子里成天在想些什么啊?!我那么干净、清白、单纯、无辜、清清白白的脸,让她一下子给“染”成了绿色。还好那个未成年的刘子君先生没听懂她的意思,满头雾水,满脸疑惑。快乐的孩子,永远都那么天真,没有太多扰人的心事,尤其是男孩子,我真羡慕他,我要向他一样,什么都不知道,整天开开心心,没有烦恼,该有多好!可是,两个出生背景大不相同的人,怎么可能走相同的路线! 本来我打算将思想放得更高、更远,可是,百思不得其解的刘子君用非常纳闷和好奇的眼神看着我,使我立即将飞得还不算高远的心给抓了回来。我微笑着问他,“怎么了嘛?为啥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啊?”“我都问了你三遍了,你都不应声。你脑子里在想什么啊!”他用极其委屈的声调抱怨着。“哦,没什么,只是胡思乱想而已。你问我什么了啊?”我为我的走神表示非常不好意思,装作好奇的表情,轻声问到。 旁边的秀秀笑得前仰后合,等她稍微平静下来,我问她,她又捂着肚子笑个不停。刘子君终于开了金口,“我刚是问你,秀秀说的话的意思。”我回过头来瞅了瞅秀秀,看她故作可怜的表情,我心一软,就骗他说,“秀秀是怕咱俩回家孤单,多个人壮胆!”此时的刘子君更是满头雾水,可能是怕我们说他笨,虽然我和秀秀都舍不得说那么“完美的人”(小孩子的眼中,完美的人就是长得帅,很逗的人吧!),他终究没有刨根问底的问下去,我和秀秀都松了一口气,省了很多麻烦话。 爱情是一所魔鬼学校,它把所有人都教导成白痴了。连最最聪明机智的秀秀,也完全被那两个可怕的字——“爱情”给教育成一个非常合格的学生,一个彻头彻尾的白痴!我恨爱情,咬牙切齿地恨!那种恨,深入骨髓。因为,它使我和秀秀受伤,我们的疼痛也深入骨髓。那种恨,比对我冷嘲热讽的、大骂我的狼外婆还要恨,比决然地抛下我和“小叶子”、绝尘而去、杳无音讯、使我们陷入绝望和孤独中的和田君还要恨…… 秀秀的心灵受到严重的伤害是在我住院的那一个星期发生的,那一天上午,天很热很热,我不知道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胃里翻江倒海,吐了一地。就在那一天,我的脸,我的人,又丢了,坦坦荡荡地丢尽了!秀秀赶快拿着铁簸箕冲出教室,不一会,就弄来了大半簸箕的土,覆盖在上面。我眼见着自己吐掉的恶臭的东西被耐心的秀秀一点一点的用土覆盖,总算舒服了一些。然后,非常抱歉地瞅着我最最喜欢的那个语文老师,她微笑着,极尽她所有的温柔,关切地说,“秀秀,你送小丫回家去休息吧!”此时,我的胃里又是一阵翻江倒海。我用极其无奈地眼神看了看老师,再看了看秀秀,只好顺从的任由秀秀硬邦邦的小手摆布,她的手,太瘦了,把我的手拽得生疼…… 在回家的路上,秀秀还不忘跟我提及她的“超级大明星”——刘子君先生,完全不顾我胃里的翻江倒海,完全忽略了我是个“病患”,我支支吾吾地随声附和,以感激她不辞辛苦送我回家之情和舍身取同桌之情。到了我家,我终于倒吸了一口气。我进了屋,一下两下的褪下了鞋,飞快地滑到炕上,抽出一个枕头,倒头就睡,秀秀见我那熊样,赶紧跟我告别,又风驰电掣般地冲回了学校,唯恐她离开一会,刘子君就会成为别人嘴里的肥肉。我们离开的时候,别的女孩子一定会抢坐到我们的座位上,谎称能更加清晰地听老师讲课。她一定这么想的,我敢断定。我太了解这个小妮子了! 秀秀离开一会后,我就带着懊悔睡着了。今天是语文课,我搅乱了语文课。如果是数学课,或是美术课,该有多好啊!我最最讨厌堆积着乱七八糟的公式和数字的数学课,以及非要把球体和立方体的倒影画出来的、无聊的美术课。我想着想着,就睡着了。等我醒来已是晌午,一家人已经围在桌子旁边准备吃饭。 “小五,吃饭了!”还是奶奶最疼我,表面上很听话的我,也只会和最最慈祥的奶奶耍耍小脾气,“奶奶,你别老叫我小五了,好不好?你把我都叫小了,不长个儿了!”我撅个小嘴,嘟嘟地说。“奶奶笑着抚摸着我的头,“不叫‘小五’叫什么啊?”“叫~兰~小~丫!”我咬文嚼字地说。奶奶扑哧一声笑了,“叫‘小丫’不是更小吗?”“那我不管,反正,叫小名就不长个儿了。以后,您就叫我的大名——‘兰小丫’好了。要不,叫我‘大五’也行。”我非常无礼地说。即便我再怎么无礼,奶奶总是会同意我的要求。以后,奶奶真的不再叫我小五了,改口,叫了“大五”,我心沸腾。因为,终于有人重视我的存在。那个人,是我最最亲爱的奶奶…… 半夜时刻,我热得浑身哆嗦。我抽搐着,怎么着也摸不到电灯的开关,不是我的视力不好,在月光的照耀下,我轻轻楚楚地看着开关就静静地挂在墙上。可是,我就是摸不到它,我的手抖个不停。我惊恐地想,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事,我的死期到了!报应!我想,一定是狼外婆在天上或者是地狱里成了气候,回来报仇了,报复我骂他的爱孙,报复我咒她死。我害怕地哭了,大声地哭了,把爸爸妈妈哭醒了。我踌躇着哭喊,“妈,我开不开灯,妈,快点帮我把灯打开。”我妈被我怪异的表现吓坏了,匆忙地、娴熟地开了灯,见我满头大汗,赶紧问我怎么了,我见屋里亮了,赶紧冲出去,想要用凉水洗脸,我爸急声喊我,“小五,你要干嘛?”“我要洗脸!”我边往盆子里舀凉水边不耐烦地回答他。“不许舀!”出于心急,他大声呵斥,“本来流这么多汗,发着烧,你用凉水洗,再感冒了,就更不好治了!”“我不管了,我受不了了,热死我了,我不想活了!”我被热得丧失了心智,我大声喊,不理他是否大声呼喊。我妈赶紧冲出来把我拽到炕上,听我爸的吩咐。我爸好像很有经验似的,让我妈找来厚被,给我盖上了。我一个毛头小丫头,当然不是他们两个力大如牛的人的对手,我被压得喘不过气来,在里面热得要死。我想,我真得是要死了。虽然我以前很希望有一天会上天堂,去天堂里面做公主,但是,当觉得离天堂近了,却害怕极了。眼前一片黑暗,我陷入无限的恐惧中。这种恐惧,比第一次上房时,被小伙伴们扔下还要深刻,比和田君决然地离去,丢下我不管还要深刻,袭上我的心头,想要把我压垮。此刻,我真的真的真正的体会到了什么叫做“痛不欲生”。我很害怕,哆嗦着,想着未完成的心愿…… 我还没有做过新娘,我还没有吃过很多“小叶子”吃过的东西,我还没有听见自己的小孩叫自己妈妈…… 爱幻想的孩子,是不会那么容易失眠的。我睡着了,迷糊中听见父亲给大夫打电话,“都十二点了,你没在家”……“那你什么时候能来啊?”…… 大概半夜两点的样子,那个大夫来了。他先是给我量体温,然后,把早已准备好的退烧药注射到瓶中去。我好奇地看着他的举动,兴奋极了。那是我第一次输液,我,很开心!曾经,无论我得了什么病,无论痛苦成什么样子,妈妈都不会舍得花钱给我输液的。一般情况,她只会让我吃药,吃药如果不好,就打针。打针如果不好,就歇几天,继续打针。看着针头一点一点地被我的皮肤埋没,我忘了疼痛,只顾兴奋。我真是一个不可理喻的孩子…… 当大夫把体温表拿过去时,我只看见他的表情一下子就变得严肃了下来:“41.5度”他边看边读着上面的数字。爸爸和妈妈的表情也很严肃。我不太清楚这个概念,只知道,体温表上,最高度数为42度。我松了一口气,还好,没到头! “还好没到42度”大夫安慰地对着爸爸和妈妈,“如果体温再高半度,你这闺女不被烧死,也会被烧傻的!” 爸爸妈妈也松了一口气,“还是我闺女福大命大!”说罢,妈妈赶紧去给大夫倒水。妈妈肯定是被我吓坏了,大夫来了那么久才想起来给人家倒水! 大夫问妈妈有没有冰块,妈妈急忙跑去,一掀冰柜,才发现,没有。因为,前天,我没有心情和体力去冻水(家里的冰水,都是由我来冻的)。大夫急了,大声说,“那有没有什么特别凉的东西啊?”“哦,哦,”母亲连忙点头,“冰柜里还有几块菜饼,冻了好几天了!”大夫喜出望外,“快点拿来啊!”母亲一听,又飞速冲到冰柜前,猛地掀开盖,拿出菜饼,找了一个塑料袋,装了起来。急匆匆地跑过来,说,“就这几块了!”“放在她的脖颈下面!”大夫指着我,吩咐妈妈。妈妈费解地看着他。大夫好像意会到母亲不懂他的意思,连忙解释,“哦,这样是为了散热,有助于使她保持头脑清醒。”母亲顺从地把凉凉的“饼块”搁在我的脖颈下面,我舒服多了,也不那么想死了! 我看着那透明的液体,一滴一滴地滴进我的体内,大夫说不能动,我无奈,只好睡觉了。大约四点钟,我输完液,终于如释重负,跳下炕,直奔镜子,看着镜子里那个脸色苍白地发青的、有些陌生的脸,无比开心。因为,这一刻,我的脸没有一点血丝,那该死的先天性遗传的红血丝,终于不见了!此刻的我,很有成就感,虽然,这“成就”跟我没有太大关系,我还是欣喜若狂!我,疯了!心里有个“我”在大骂镜子里的我…… 上午,妈妈给老姑打了个电话,告诉她我的病情,她就飞快地拽上了他老公,我的老姑父,飞快地开车到我家。我妈见他们来了,赶紧让我给他们摘黄瓜,洗黄瓜。我虽然很难受,但是,念在他们是来带我看病的份上,我只好委曲求全了。跳下凉台就去摘黄瓜,摘了两个,洗干净后,呈给我的大恩人。老姑父接过黄瓜,笑嘻嘻地对妈妈说,“一看这丫头就不会有什么事,还跳上跳下地摘黄瓜呢,多健康啊!没事,一点事没有!要我看,就不用去医院了。”他的话,好像我得了绝症才会“飞快地”开车过来接我去医院,然后,死马当活马医似的。 老姑见我脸色变了,马上接过话来,“那也去医院检查一下吧!还是检查一下放心!”这话还比较中听,我又欣然一笑,表示感激。 到了医院,又是验血,又是验尿的,麻烦死了!最最可气的是,我刚去过厕所,刚想做回我刚刚做过的椅子,迎面就走来了一位穿白大褂的天使,微笑着对我说,“小姑娘,该验尿了!”我脸霎时白了,有没有搞错?我心里愤愤地骂着。 老姑好像很见过世面,什么都懂,她立刻冲出门去,不一会儿的功夫,就给我买来了两瓶水,让我再生产。 我咣噔喝了半瓶,半小时后,终于完成任务。举着成果往那个化验窗口走去。里面的化验员接过去,我的心怦怦跳得厉害,生怕自己得了什么绝症。 不一会儿,她递出来一个单子,让我去主任室找了一个老主任。我想,完了,主任都叫上了,一定病的不轻。老姑帮我拿着单子,带我去了414的主任室了。死定了!我心里怦怦乱响。 到了那里,老大夫扶扶眼镜,看了看单子,皱着眉,用极不标准的普通话说,“烂胃炎,这孩子得的是急性烂胃炎。”我停止了呼吸,不知道妈妈和老姑又和老大夫说了些什么。我仿佛在真空中,听不到任何声音。恐惧真是一个“不速之客”,令我厌恶到极点,却阻止不了。每次脆弱时,它都如潮水般肆无忌惮地向我涌来,仿佛不把我淹死,绝不罢休…… 晌午,爸爸终于来了医院。我在老远看着他骑着破旧的摩托车,眼睛红肿。那辆摩托,是李二伯家的。自从李二伯家买了一辆“三卡娜”,摩托车就“失宠”了。年久失修的摩托车,老远就能听见它那“惊天动地”的噪音。离近了一看,果真,爸爸脸上“洋溢”着痛苦的泪花。我知道,我得了重病,这次一定让他破费不少。 走近了,爸爸下车第一句话是,“啥病啊?要一千押金啊?”我无声地落泪,果真,在他眼里,钱比命重要!不不不,是钱比我这条贱命重要。“病入膏肓”的人,总是这么敏感。 若不是愈到死的时候,求生的欲望愈强烈,我真想冲他大喊,“把钱拿回去,我不要你的臭钱,你给我滚,你们都他妈的给我滚~!”那时的我,只是一个年仅十一岁的孩子,对死亡恐惧得无可救药的孩子…… 中午,妈妈和老姑随便买了些吃的。因为,医院外面的饭死贵死贵。由于大夫交代,下午两点就要做紧急手术,不让我吃任何东西。我在旁边看着吃着馒头和咸菜的她们,忍不住涌出了泪花。原来,我的命并不是如此卑贱。至少,我的命,妈妈心痛!我是妈妈的骨肉…… 下午两点,我一丝不挂的躺在轮床上,护士给我盖了一个白色的、有着点点斑迹的被子,把我推入电梯。电梯里面一片漆黑,哐当一声,启动了。几秒后,又哐当一声,停止了,门开了,我重见天日。我被推进了手术室。 十几盏灯急速的被滑到我的上面,抬头看,很是刺眼。我有些兴奋,这是我的第一次手术。大夫先给我注射了麻药,问我“痛吗?”,我说,“有一点”。然后,他说,“不能注射太多,麻药打多了就容易变傻。”接着,一边用针头吸药一边说,“再加五毫升吧!”我以为他一共注射了十毫升。我在昏昏睡睡中,嘴里一直嘀咕着这几个字“十毫升,十毫升……” 等我醒来,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白白亮亮的灯,周围是非常好看的天花板。我以为我到了天堂,偷偷地笑。突然,一阵伸懒腰的声音把我飞翔的心又拽回到地面,摔得粉碎。我确定,我没在天堂!我立即将视线转移到那个伸懒腰的人身上,睁大我那迷茫的小眼睛,定睛一看,是二姐。她笑着对我说,“你终于醒啦?你从昨天下午两点做手术,一直睡到现在。你可真能睡啊!”我不好意思地笑了,“呵呵,我什么都不知道啊,我以为我死了呢!”“别胡说,”二姐紧张地说,“昨晚,你一直在说胡话,十毫升,十毫升的叫个不停,真把我给吓坏了!”我无力地笑了笑。“昨晚大姐带着咱的宝贝外甥女小爱来这里了。”二姐的脸色有些难看,“什么都没买,倒是把李医生(李医生是我家邻居的女儿,她负责了我的手术)给你买的饼干给小爱拿走了!”我气急败坏地骂,“什么都不给我买,还要拿走属于我的东西,太过分了!”二姐逗得笑了,“医生说,你这一个礼拜都不能吃东西。”我急了,没等她把话说完,就抱怨着,“啊~?那我不得饿死啊?!”那一刻,我的嘴张得很大很大,用尽力气发出喇叭一样刺耳的声音。“不会的,给你输过‘葡萄糖’了!”二姐笑着解释。我看着滴得比蜗牛走得还慢的液体,问二姐,“那现在输的什么啊?”“那是医院自己研制的氯化钾,大夫说,这个输快了会很痛。”我的手麻得不行了,让二姐转动输液管上的小轱辘。果真,输得稍快一点,我就疼痛难忍,又赶快让她把小轱辘滚回去。看着输液管还里的小液滴还在缓缓地流入我的身体里,我别提多急了。我一边看着吊瓶里一点一点冒出来的液滴,一边问二姐,“几点了啊?”“四点!”二姐困倦地看了一下表。心烦意乱的我,再一次疲倦地睡着了…… 睡觉真是打发时间的良药,等我醒来,手上的针不见了,只有医用胶布丑陋地、静静地贴在了我那瘦弱的手上。一天没吃饭,我竟瘦了许多,能明显得看见手上凸起的血管。二姐正端着一杯粥从外面走来,笑嘻嘻地说,“小五醒了呀?我刚买了一杯粥,才两毛钱,便宜不?”“我饿了!”我有气无力地说。“饿了也不能吃啊,医生交代过的。”说完,她连忙把我搀起来,“走,去楼道里走两圈,要不你肠子会粘在一起的!”我疼痛难忍,“让我再躺会儿吧,我一站起来,肚子里就疼。”“那也不行,等肠子粘在一起,就麻烦了。”说着,二姐小心翼翼地把我搀起来,走向楼道。出去之后,才发现,原来医院并不是每个角落都是富丽堂皇的,因为,我看到了前方有一个小门,上面贴着几个干干净净的、红色的字——“干部病房”,我知道我病的不轻,那种讨厌的恐惧又袭上心头。我抽搐着问二姐,“二姐,我是不是快死了啊?”二姐怔住了,“听谁说的啊?”“我听那个老主任说我得了‘急性烂胃炎’,然后又做了切除手术,胃都没了,还咋活啊?”我颤颤地说。二姐捏了捏我的鼻子,笑着说,“傻丫头,谁说你要死了,是那个老医生普通话不标准,你得的是‘急性阑尾炎’,做完手术,休息几天就好了!”我震住了,“啊?我还一直以为是‘烂胃炎’呢,吓死我了!那个大夫,水平也太低了!”二姐比我大九岁,听我小小年纪就“水平水平”的,又被我逗笑了。 二姐耐心地搀着我走出了干部病房区,前面的普通病房里,环境差得要命,味道难闻得要死。因为是夏天,天气热得要命,所有病房的门都开着,我探头一看,吓得半死。那是烧伤病房,大得能容下十几个人,有的人脸部烧伤,有的人后背烧伤,更有甚者,全身上下找不到健康的皮肤了。二姐见我看得直咧嘴,笑着说,“这好多人都是在工作时烫伤的,你以后一定一定要好好学习,找到好工作,省的受罪!”我惊吓过度,只会哼哼,“嗯,嗯!” 第二天,我的病情好转,我们就搬到了普通病房。干部病房一天的床费就50块钱,贵的要命。穷人家的孩子,只能这样,我绝望地想。我不能吃,不能喝,还要忍受不能忍受的恶臭。在饥渴难忍时,妈妈总会拿毛巾沾点水,往我的嘴里挤点水。我会受不了的!我告诉自己。但最后,我还是度日如年地度过了那五天。 拆药线出院那天,我兴奋极了。终于重见天日了!为了犒劳我那受了一个星期罪的肚子,妈妈特意带我去县医院附近的菜市场买点我喜欢吃的东西。我一看到荔枝就喜出望外,我只是见老姑给奶奶买过,奶奶给我们每人吃过一个,很甜很甜。我眼睛不停地盯着荔枝看,妈妈咬咬牙,给我买了十块钱的。在车上,我就开吃了,到家时,只剩下了几个,还是妈妈左拦右拦地给剩下的。说吃太多凉的,胃会受不了的。妹妹见我回去,毫不客气地夺过荔枝,包开皮就吃,我无奈地看了她一眼,她只顾埋头吃,没功夫理会我。 进了屋,奶奶从里屋走出来,看到我,笑呵呵地说:“我五孙女好了啊!”我有气无力地“嗯”了一声。奶奶紧张地说,“这是咋了啊,没好利索就再回医院吧!”妈妈无奈地看着奶奶。奶奶立即快步走向里屋,拿钥匙开她放钱的那个柜子。妈妈说,“妈,不用了,医生说她可以出院了!”“什么叫可以出院,我还说她可以住院呢!”奶奶生气地嚷嚷。“奶奶,别找了,我没事了,在家歇两天就好了,我们就快期末考试了,我不想再耽误了。”我忙解释。奶奶最听我的话,她无奈地把钱收起来,拉着我的手就说,“快坐炕上歇着吧,大病初愈,养两天再上学!”我又“嗯”了一声,无力地抽出一个枕头,倒头就想睡。奶奶好像想起什么来了,拽着我的裤脚说,“对了,这几天你不在家,志以轩天天来找你,问你什么时候能回家。”我满头雾水,“志以轩是谁啊?”奶奶又紧张起来,用非常悲哀的、似乎担心我会马上死掉的表情看着妈妈,“这丫头是不是发烧烧糊涂了啊?”这话弄得妈妈也紧张起来,“小丫,你这是怎么了啊?”妈妈连最最俗套的、可笑到极点的连续剧里面的台词都用上了,“小丫,你看看妈妈,你还认识妈妈吗?”我无奈到了几点,困意全无,猛地坐起了来,分别对着妈妈和奶奶说,“妈,奶奶,我没事,我的大名是兰小丫,我的小名是小五,我爸爸叫兰正国,我,什么都知道,好了吗?”奶奶和妈妈被我说的怔了一下,突然一齐向窗外望去。“看,志以轩来啦!”奶奶和妈妈齐声说道,这还是开天辟地头一次。我很好奇地看了看窗外,天哪!怎么又是笨笨,阴魂不散的笨笨,又来啦!讨厌死啦!这次竟然“换”个名字来找我?什么志一轩,志二轩的?!叫得再好听,他也只是那个呆头呆脑、傻里傻气的笨笨!他的身上被烙上了“狼外婆之爱孙——小宝儿”的烙印了。 笨笨一看见到我喜出望外,大步跑进屋来,就万分惊喜地说,“小丫,你回来啦?”我不屑地瞥了他一眼,“别叫我‘小丫’,叫我‘兰小丫’!”奶奶和妈妈又出乎意料的一个鼻孔出气,“叫啥都一样!”“不一样!”我大声嚷,“我不爱听他叫我小丫!”“好好好,听我五孙女的,志以轩,你叫他大名吧,我这个孙女啊,被我给宠坏喽!”奶奶笑呵呵地对笨笨说。在一边的妈妈又看不惯奶奶的这一举动,长叹一声气,“哎呀,妈,您就不要再惯着小丫啦,她现在越来越不像话啦!”“我孙女,我乐意惯着,你们不宠,还不允许我宠吗?”奶奶极不满意地嚷嚷,使得妈妈无话可说,只好出去避风头了。事实本如此,我长这么大,第一件新衣服,是奶奶亲手做的,上学时第一个书包,是奶奶亲手做的,铅笔、橡皮、小刀,都是奶奶花钱买的。我父母这么多年最最热衷的事业就是“生儿子”,可惜,没有!或许是他们的执着没有感动上天吧! 我看着被歹毒的太阳晒黑的笨笨,扬起头,高傲地对笨笨说,“你来干什么?!”,对大汗淋漓的笨笨没有一丝同情。 “我是来通知你的,尽快回学校,咱们要考试了!”笨笨撅着嘴,委屈地说,跟以前在我家老宅子毁我“宝座”时一样没出息。我打心眼里看不起他! “不用你通知,这我早就知道!”我把头扬得更高了,做出盛气凌人的姿态来。 “还有,刘子君……”他提到了“刘子君”,这个远离我的视线一个星期的人,这个名字却在我的脑海频频出现。那时候,无聊的我总是望着天花板发呆,又望着痴呆的电风扇,幻想着电风扇上的三个扇叶是三个小男孩的头,那三个呆头呆脑的小男孩就是我和刘子君未来的孩子,我越想越恐惧,怕真的以后有像笨笨一样呆头呆脑的白痴孩子。但是,每当无聊时,我都会这么想。这种胡思乱想真得很诡异,总是把我打压进恐惧的深谷,好长时间都逃不出来。 “小丫,小丫,你怎么了啊?”笨笨见到他说的一大堆话又成了废话,又极度委屈地盯着我。“啊?什么啊?”我疑惑地看着他,完全忽略了他又叫我“小丫”了。“志以轩是说,这几天,你们班的刘子君和隔壁班的郎月一起放学回家呢!”奶奶看着笨笨委屈的表情,不忍心我再用这种漫不经心的态度折磨他了。 “啊~?”我“啊”了很长时间,思考着一个沉重的问题,那就是不知道我那花痴到极点的、可爱的白痴同桌——秀秀,现在怎么样了,有没有绝望到极点,有没有“为伊消得人憔悴”。我的脸猛地一下变得很热,热得我喘不过气来,“你为什么会偏偏这两天不在,秀秀一定哭得死去活来的,却没人心疼!”心里有个我在劈头盖脸地大骂自己,仿佛要把吐沫全喷在我的头上。 人生真得有好多出乎意料,秀秀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惨,她,只是没有以前那么幽默了,变得如我一样沉默…… 下午,我不顾奶奶千般阻拦,以“英雄救美”的精神冲到学校,想要大显我劝人的道行。笨笨在我身后穷追不舍,“狼小丫,等等我!”这个死笨笨,气得我差点吐血。都四年级了,“兰”和“狼”还分不清呢。我回过头,大骂他一顿,“你个死笨笨,还是叫我小丫吧!”“哦,”笨笨又极度委屈地看着我,“是你让我叫你狼小丫的。”我火冒三丈,使劲全身力气冲他大喊“滚~!”他害怕的往后面退了两步,我急速奔跑,顾不得肚子里面翻江倒海地痛。当我走进教室,见秀秀正在非常难以想象地认真地做作业。我冲回到座位,她并没有很吃惊,望着我,淡然一笑,“小丫,你回来了?要考试了!”整个午自习,她就说了这三句话,在一旁的我,看的愣住了,几天不见,她竟然变了这么多,变得我快不认识了。是她变了,还是我真得烧糊涂了,不记得她以前的样子了?…… 下课了,刘子君看到我那空了一个星期的座位(我不在的时候,秀秀是不会让别的花痴侵犯我的座位的)的主人终于回来了,出乎意料地高兴,像是天上掉了一堆零食。“咦?小丫,你回来啦?”他边说着,边现出他那可爱的酒窝,他总是那么爱笑。我喜欢他叫我小丫,听着很舒服,很舒服,像手里摸着一个棉花糖,嘴里又舔着一个棉花糖,软软的,甜甜的…… 为了调节秀秀的心情,我拽着秀秀就在教室后面的空地上踢起了毽子。淘气的刘子君先生总会跑过来抢我踢的毽子,每次我都是追上他,抢回来,然后继续踢。他抢了五六次,强烈的愤恨突然袭上我的心头——“有没有搞错啊!你都已经害秀秀这么伤心了,还来抢毽子?”我的心又波涛汹涌起来。奋力追他,他一边跑,一边用挑逗的眼神往后看我。我气急败坏,穷追不舍,终于,在我即将追上他的那一刻,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摔倒在地上,“啪”地一声,躺在了大地母亲的怀抱。我并没有因此而心软或解恨,想要更解恨一点,我本着视死如归的精神,噌地一声,蹿到他身上,便是一阵毒打,把秀秀和同学们逗得哈哈大笑,我的脸“又丢尽了”,秀秀又变回了以前的秀秀。只要秀秀开心,一切都值得。我安慰自己…… 第一章 第7节 移情别恋  小孩子的爱情是禁不起考验的!小孩子的忧伤,也如皮外伤一样,伤得快,愈合得也快…… 秀秀是那么一个善变的女孩,在我刚回校那几天,她决口不提他的“超级大帅哥”——刘子君先生,倒是迷上了她们梨村的“陆大帅哥”——陆郅男先生。 那一次放学,我和秀秀一起走出校门,见陆郅男和胖胖的李智楠追来追去的,累得李智楠呼呼乱喘。秀秀激动万分,拽着我的衣袖,用渴望的眼睛看着我,“帅吗,帅吗?”“啊?什么帅吗,帅吗?我都看不清他的脸,只能看侧面和背影。”我漫不经心地回答,心里默默地想:他不及刘子君的万分之一…… 一会儿的功夫,秀秀再次用力地拽了我的衣袖,“快看呀,陆郅男帅得让我快要窒息!”我作呕状,“窒息”一词刚学两个小时,就被我们聪明、可爱、花痴到极点的恋爱白痴秀秀给用得恰到好处!她每次“恋爱”时都是这个傻样,傻得无可救药,白痴得令我捏一把汗,以为她会真得死去活来的。可是,事实并非没如此,她爱的多深,我都能看见。每次,爱得快,伤的快,好得也快…… 还好,聪明的、通情达理的陆大帅哥没早恋,小学的时候从没谈恋爱。要不然,我真不知道该怎样抚摸秀秀受伤的心。虽然她看起来什么事都没有,但是,她绝对是心里藏着忧伤的人。好多故作坚强的人都这样,正是不愿表达忧伤,才假装快乐…… 六年级的暑假,在秀秀的带领下,我去了她家。秀秀的妈妈在上班,所以,她家里空荡荡的。在红木柜上摆着一个很大很大的黑白照片,和秀秀长得很像,圆圆的眼睛,微笑着,笑得很开心。“那是我爸爸!”秀秀见我目不转睛地盯着照片,边向我解释,边掏出手绢来,擦拭相片。虽然,相片上本无灰尘。以前的秀秀,决口不提她家的事。在她那娇小但灵活的嘴里,吐出来最多的字就是“某某帅哥”。或许,这三年的同桌情谊,使她完全相信我,终于愿意把她所有的秘密都交给我。那一天,我终于明白,秀秀心里的忧伤,深不可测…… 第二章 光辉岁月  一生要走多远的路程,经过多少年,才能走到终点?梦想需要多久的时间,多少血和泪,才能慢慢实现?天地间任我展翅高飞,谁说那是天真的预言?风中挥舞狂乱的双手,写下灿烂的诗篇,不管有多么疲倦,潮来潮往世界多变迁,迎接光辉岁月,为它一生奉献!一生要走多远的路程,经过多少年,才能走到终点?孤独的生活很需要时间,只要肯期待,希望不会幻灭! 第一节青春如歌 初一开学前两天,二姐带我去了老姑家。刚到他家楼下,就听到里面轰轰烈烈的声音。老姑家在一楼,旧楼房的隔音效果特别差。二姐敲了老半天门,才有人来开,是小龙表哥,见到我们兴奋极了,“二姐,小五,你们来啦?!”“你干什么呢啊,我们敲了老半天门了!”二姐有些抱怨地说。“我听Beyond的光辉岁月呢,一开始没听见你们敲门啊,我饿了,去厨房时,才听见的!”小龙表哥不以为意的说。“你妈呢?”二姐转移了话题。“去买菜了!一会儿该回来了!”说着,就从后面传来兴奋地声音,“小二,小五,你们都来了啊!”我们意识到老姑回来了,赶紧迎过去,帮她拎东西。老姑推辞说,不用你们拎,我自己来吧!说着,迅速地把东西放到厨房,转身就对二姐说,“小二,走,跟老姑再买点菜去吧!”然后摸摸我的头,“小五,乖,在家跟哥哥玩,老姑回来给你带好吃的!”在大人眼里,孩子,永远是孩子,好像永远长不大似地…… 望着她们渐远的背影,我关上门,坐到沙发上,静静地听着让表哥兴奋地忘乎所以的歌:一生要走多远的路程,经过多少年,才能走到终点?梦想需要多久的时间,多少血和泪,才能慢慢实现?天地间任我展翅高飞,谁说那是天真的预言?风中挥舞狂乱的双手,写下灿烂的诗篇,不管有多么疲倦,潮来潮往世界多变迁,迎接光辉岁月,为它一生奉献!一生要走多远的路程,经过多少年,才能走到终点?孤独的生活很需要时间,只要肯期待,希望不会幻灭…… 一遍又一遍,表哥好像百听不厌,总是一直跟着音乐的节奏,脑袋左摇右晃。我在细细地品味歌词,思考着一生要走多远的路程,经过多少年,才能走到终点…… 我希望,会经过很多年,很多事,有很不平凡的际遇,然后,才慢慢老去。思想的翅膀,总是飞得很高,很远…… “砰砰砰”,一阵敲门声把我的思想拽回到现实。表哥还在摇头晃脑地陶醉着,只得我去开门了。我一开门,几个晒得黑黑的脑袋探了进来,“‘阿野’在不在?”“你们敲错门了!”我诧异地看着他们,他们也用诧异地眼神回敬我,“你是谁啊?我们找郭小龙!”“哦!”我恍然大悟,他们,应该是我小龙表哥的铁哥们了!赶紧把门拉开,让他们进来。 他们进了屋,就拽着表哥的手,“阿野,走了,踢球去了!”表哥心不在焉地回过头来,突然眼前一亮,“黑子,你们来啦!走,我回卧室找球。”说着,表哥飞快地蹿到自己屋里,把球拿出来,帅气地用食指把足球来个漂亮的空中旋转,然后,冲出门去,他们一溜烟地没影了…… 屋子里“安静”极了,只有Beyond的声音还在振奋人心地唱着,唱出了我的激情,唱出了我青春的喜悦。我盯着偌大的收音机,中间小小的屏上一闪一闪的红色,正如我喜悦地几乎要蹦出来的心。我的心,又不知不觉地飞了出来…… 不知不觉,我也饿了,走出客厅,只听见“砰砰砰”敲门声,一声比一声强烈。我赶紧跑过去,看了门,是二姐和老姑买菜回来了。“小五,让小龙把收音机调小一点,吵死人了!”老姑厌烦地说着。“表哥出去了”我撅着小嘴,故作可怜状。“这个孩子,越来越不像话了,竟把你丢在家里……”二姐打断了老姑的抱怨,“算了,老姑,时间不早了,我们做饭吧!”说着,二姐把菜拎到厨房。老姑递给我两个大大的果冻,“拿去吃吧,一会咱涮羊肉吃!” 我兴奋极了,那天是我第一次吃涮羊肉,老姑的手艺很好,羊肉味道鲜美,我吃个不停。见我碗里的羊肉吃的差不多,老姑总会把碗拿过去,帮我盛,她是怕我的手被热气烫到。我心里暖暖的。老姑的热心,使我吃了一碗又一碗。最后,实在吃不下了,我告诫自己,以后不吃涮羊肉了,这次,真的吃腻了…… 开学了,我走进了安中,我又和秀秀分在了一班,初一三班。我们一年级共有六个班,前面三个班在一个小院里,后面三个班在另一个小院里。而刘子君,分在了四班,与我们的小院隔了一睹厚厚的墙,在我看来,那就是学校强加给我的银河。 “学校太歹毒了!”我骂道。秀秀则再也不会和我“齐心协力”,一起喜欢超级大明星——刘子君了。因为,他正“深爱”着陆大帅哥。而且,陆大帅哥就在我们隔壁班。现在的秀秀,每天必做的功课就是“欣赏”陆大帅哥。所以,她才不是很在乎我此刻悲痛的心情。秀秀是快乐的,健忘的人,都是会快乐的。而我,宁愿一直守在一个地方,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来了,走了;走了,来了…… 陆大帅哥好像与秀秀心有灵犀似地,每天都在我们班教室门口晃来晃去,挡住了我远望刘子君的视线。真是讨厌死了!我真想把他骂走。眼见花痴到流口水的秀秀,我更是恨得咬牙切齿。 我怎么了?怎么能那么自私,那么坏啊,我怎么能因为一个刘子君就恨我最最可爱,最最好的同桌呢?!心里有个我,在大骂自己。孤独的人,并不是纯粹的孤独着。他们心中,总会有个自己,在自己最最孤独的时候,跑出来,与自己做伴,同自己聊天…… 我们的小院,像皇帝的御花园,美得让人陶醉。八月的草坪,绿绒绒的,像一个巨大无比的地毯,在太阳的照耀下,散发着绿油油的光。串红花围绕着草坪,美不胜收。美人蕉在草坪中央,似一个穿红戴绿的舞者,伴着阵阵暖暖的风,在草坪上翩翩起舞。小花园的门口是月亮形状的,被我们成为月亮门。月亮门的两旁是两堵墙,是用露着缝隙的砖拼凑而成的,太阳透过砖的缝隙照射在里面。草儿懒洋洋地,似乎还在睡觉,时不时地伴着夏风左摇右晃地伸懒腰。小草被太阳公公宠坏了!在外面,从远处看去,小花园就像是一个美丽的小世界。 我喜欢在小花园里走来走去的,用心去感受小花园的美,然后,我的心情就会特别特别好。有阳光的日子,我的心情总会那么好。 那一天,下课后,我又立即窜出教室,秀秀并没有“守着”她的陆大帅哥,而是尾随我去赏园。因为,那天,我们班门口没有陆大帅哥的身影。 当我和秀秀走出小院的一刹那,陆大帅哥从我们身后猛地跳了起来,用手拍拍月亮门的最高处,然后,旋转360度,帅气地跳了下来。“真帅啊!”秀秀真是花痴到了极点,睁大她那圆圆的眼睛,目不转睛地仰视他。不知道是他帅气的动作吸引了我,还是秀秀花痴的尖叫奏效,使我突然间对他产生好感,我突然间“怦然心动”。 他,的确很帅!高高的鼻梁,大大的眼睛,红润的唇,我粗略地看了他一眼,脸,微热,我不敢再看他。真怕,我会爱上他。 我激动万分,脑袋里涌现光辉岁月的歌词——“风中挥舞狂乱的双手,写下灿烂的诗篇,不管有多么疲倦,潮来潮往世界多变迁,迎接光辉岁月,为它一生奉献!”他跃上月亮门的刹那,定格在我记忆的画屏上,像是跳动的音符,在我记忆的五线谱上闪烁,谱出了动听的青春之歌! 第二章第二节恶魔凡小帅三节超级姐妹花  第二节恶魔凡小帅 他,叫凡小帅,除了个子高高的,身体瘦瘦的,鼻梁高高的,眼睛大大的,睫毛长长的,他一点都算不上帅。他在我们班,是暴发户的儿子,仗着自己老爸有钱,就把自己打扮的人模狗样的。他每天都带墨镜,极爱耍酷,穿着一身光料子的衣服,印着当时最最流行、最最可爱的动画图片——流氓兔。他,简直就是一个小流氓。 我不是针对一个人才骂他,笨笨除外。那个小流氓每天都骑着崭新的捷安特来上学。放学后,他每每冲到最前面,最先坐上那辆捷安特,左脚往左边一踹,踹倒一排自行车。然后,右脚往右边一挥,又踹到一片自行车,然后,自己“潇潇洒洒”地吹着口哨,骑着捷安特绝尘而去…… 这个可不是我胡编乱造的,这是有据可查的。起初,每天当我到车棚取自行车时,发现我那破旧的、几乎看不见半点油漆的自行车都是躺在地上的,我就愤愤地骂,“哪个缺德鬼这么不要脸哪?!”旁边的同学都会指着凡小帅渐远的背影说,“他!” 过了几天,我实在气愤,放学时,也很快的冲出去,想极力保护自己那破旧的“爱骑”,可是,我毕竟是跑不过他的!凡小帅从我后面冲出来,飞快地坐到自行车上,又把两边的自行车踹倒了。 我在不远处看着自己的“爱骑”遭人欺侮,别提多难受了,就好像被踹的、被欺侮的是我。我心里如被巨石坠着,疼痛极了。迅速跑过去,扶起自行车,准备回家。旁边的菁菁叫了起来,“呀,这是谁啊,这么缺德!”我回头一看,她的自行车也被凡小帅这个小流氓给踹倒了。他的脚力可这大啊,菁菁的车子可是在最最边缘。 “我受不了了!明天我不骑了,看他还踹什么去!”菁菁吼道。 “恩,明天我也步行上学。”旁边的帆帆也开口说话了,“咱不跟他治这气。”帆帆是非常文静的一个女孩,她一直都是这样,很平和。好像,对她来说,这根本不算什么,可对我来说,这就是奇耻大辱。因为,我的自行车再怎么破烂,她也是我的“爱骑”,骑着她上学,省去了我很多时间。况且,在我看来,万物皆有生命,她也会痛的…… 第三节超级姐妹花 菁菁、帆帆和我,每天上学、放学都在一起,连周末都腻在一起,我们成了形影不离的朋友。 自从被凡小帅这个坏家伙气到之后,我每天都会和菁菁、帆帆一起步行上学。我家是在公路边上的,往日的我,只要一开大门,就能直线骑往安中,只穿过那条笔直的马路。为了不和凡小帅这个讨厌鬼治气,我只能每天绕十八道弯,先绕道到帆帆家,然后再绕来绕去,拐来拐去地到菁菁家。我每天早上四点半准时起床,先洗洗脸,梳梳自己的长发,再随便弄两口吃的,就快速奔往帆帆家。 我和帆帆每天都绕过几条小路,才到菁菁家。到菁菁家,时间还早的话,我们就把方桌放起来,趴在桌子上大话我们生活。 “小丫,帆帆,你们有喜欢的人了吗?”菁菁睁大她那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兴奋地看看我,再看看帆帆。 我被这小丫头问愣了,菁菁是看起来那么无忧无虑、天真无邪的小丫头,那么涩涩的字眼,竟然会从她那娇小红润的嘴里冒出。那么早熟!早熟的果子,尽管最先赢得别人欣赏的目光,但终究是苦涩的,不能享用的。我用异样地眼光看着她,我不懂,是什么原因,让她变得早熟。难道,她也不幸福? “没有!”帆帆摇摇头,呆呆地看着菁菁。我想,那时候的她,应该不懂什么叫爱情吧!她是那么一个单纯的女孩,她是那么幸福,幸福得让我有些妒忌。自卑的、没有特长的孩子,最最擅长的就是妒忌比自己幸福的孩子…… “你们都没有?”菁菁诧异地看看帆帆,再看看我。我虚伪地摇了摇头,“嗯,没有!”上天作证,在那个年纪,一个沉默的孩子,一个自卑的孩子,一个胆怯的孩子,是不会有勇气承认自己喜欢别人的,因为,在我幼小的心灵里,觉得喜欢一个人,就是犯了一个很大很大的错误,虽然不知道会判什么刑,但总是难以启齿。 菁菁又睁大眼睛,眼睛向左边转了一圈,又向右转了一圈,然后,又看着我和帆帆,笑嘻嘻地说,“我,爱上了一个人!” “啊~?”我和帆帆异口同声,十分诧异地看着她。 “是谁啊?我们认识吗?”我和帆帆对视了一眼,又继续看菁菁。 她的脸微红着,流露出甜蜜的笑容,大眼睛忽闪忽闪的,望着屋顶,好像他就在她身边似地,笑得合不拢嘴。爱情,真是个奇怪的东西,她虽然是透明的,但是,她能使人变得神魂颠倒,忘乎所以。 “谁啊,谁啊,菁菁,你到底喜欢谁啊?”好奇心使我坐立不安,“难道,是刘子君?”我紧张起来,用力地抻了抻菁菁的衣袖。 “什么啊?刘子君有什么好的!”菁菁把目光从屋顶转移到我的脸上,刺痛了我的眼睛。虽然,她仍旧笑嘻嘻地说,羞羞涩涩地看着我。她并不知道我喜欢刘子君,她说的话,刺痛了我。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松了一口气,她喜欢的人不是刘子君,她不是我的“情敌”。如果,她真的喜欢刘子君,那我就死定了,我肯定不是她的对手。她的皮肤,白皙得难以置信,那种皮肤,在农村很少见,这是长这么大我第二个看到长这么白净的人。第一个人,当然是我的和田君。不不不,他已经不是我的和田君了。自从他抛弃我和“小叶子”绝尘而去,他就再也不是我所喜欢的和田君了。菁菁比和田君美,因为,她是女孩!女孩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就是比男孩更美。我在心里念叨着,这样,我就不会想起沉痛的往事,和使我痛苦的人了。 她的眼睛好像会说话,忽闪忽闪地,经常幽默地看着我和帆帆,时不时的朝我们两个放电,连我们小女生都被她迷住了,更何况,异性相吸,她的魅力,谁都无法抗拒。 “那谁好啊?”我好奇地、笑嘻嘻地挑逗她。 “陆郅男!”菁菁羞涩地、微笑着看着我和帆帆。[网罗电子书:www.WRbook.com] 我和帆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什么都没说。我如释重负,毕竟,她喜欢的,不是我所钟爱的,我窃喜。突然,我猛地打了两个喷嚏,菁菁和帆帆都异样地看着我。秀秀一定在骂我,我脸红了。只顾自己兴奋了,却忘了,秀秀又多了一个情敌。那个天真的、脆弱地让人心疼的孩子,又要受伤了。她多了一个劲敌,她争不过她的,我知道。男孩子,在不懂事的年纪,一定会选择最最漂亮的女孩。陆郅男也一定不会例外,他也只不过是一个俗人。 菁菁用她那白皙的手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把我晃醒了。我看着她时,她又在朝我放电了,“是不是你也喜欢陆郅男啊?喜欢你就直说嘛!” “陆郅男有什么好的啊”我用她对我说过的话和看着我的目光回敬她,挑逗地看着她,“他也只不过是一介凡夫俗子。” “呦呵,那谁不是凡夫俗子呢?”菁菁眨眨眼睛,电力十足。 “反正,反正不是陆郅男!”我犹豫地说。 “那是谁啊?“菁菁穷问不舍,眼睛电得我有些紧张。帆帆也用极其好奇的眼神盯着我。 “是,是刘子君。”我憋红了脸,终于吞吞吐吐地把那几个如巨石般重的字给吐了出来,如释重负,轻松多了。 “刘子君和郎月好呢!你放弃吧!”菁菁关切地看着我。她知道,我不是郎月的对手,那个瘦弱的,让人看着就想怜惜的女孩,我怎么可能是她的对手。我只不过是一个多余的讨厌鬼,谁会喜欢?! 帆帆也心疼地看着我,“你还是不要喜欢他了,晶晶说得对!”帆帆就是这样,她的话,简短而明确。她就是那样一个人,单纯,简单。我真羡慕她,生活的很幸福。 那个小屋是我们聚会和娱乐的场所,我们的秘密都被收进了小屋的心脏。除了我们,谁都听不见。尽管,菁菁的弟弟好多次都被我们锁在门外,偷听我们讲话。但是,他什么都不会听见,我们说秘密的时候很小心,也很小声。 有秘密交流的孩子,会变得快乐。我就是在那间小屋里,被菁菁和帆帆培养成了一个乐观的女孩。那间屋子,充满我们的欢声笑语。我们所有的笑话,小故事,心事,都留给了那间屋子。我们每天都在那里聚会,玩闹,开心得不得了。小小的屋子,记录了我们的快乐与忧伤,看着我们成长。 第二章第四节我,变心了五节酸酸的爱恋  第四节我,变心了 小孩子的爱是不作数的,时间就是最好的证明。 真得难以置信,我会忘记刘子君,那个曾经让我“刻骨铭心”的刘子君。那堵墙,真是可恶极了,害我也变成了花痴。我竟然喜欢上了一个那么出色的人,真得太不知天高地厚了。 他,叫徐峥,是一个非常非常出色的学生。每次月考,不只在我们班第一,而且,在全年级都崭露头角。他是我们全年级名副其实的“状元”,他成绩那么稳,从来都不会体谅一下别人的心情,第一名的位子,绝不退让。 每次成绩单一下来,我都会先看看成绩单,然后回头看看他。他总是镇定自若,那么淡定。我想,如果是我,一定会高兴的跳起来。可是,他却太淡定了。好像,对他来说,一切都不重要。他还是闷着头看书,时不时地扶扶眼镜。 天哪!他,真的与众不同。虽然,他没有和田君大大的,水汪汪的眼睛,也没有刘子君让人心醉的酒窝。但是他还算白皙,小小的、藏在眼镜下的眼睛,也流露出他的善良与温柔。 “他是会让人着魔的人!”秀秀一边看他,一边在我耳边低语。 “你这个小丫头,不是有陆大帅哥了吗,怎么还惦记着徐状元啊?”我挑逗地看着她。 “干什么嘛!我就不能多看别的帅哥一眼吗?”这个小丫头,在那个不知羞耻的年纪,整天帅哥帅哥的,真是孺子不可教也。孔夫子泉下有知,这孩子还太小,就不用劳烦您老人家被她气活,跑来教育她了啊! @奇@在那个年代,爱情剧层出不穷,高深莫测。我们虽然对许多动作感到迷惑、厌烦、恶心,但是,心里还是播下了爱情的种子。我们的种子很单纯,在我们的意识里,喜欢一个人不会老是亲亲我我的,那样太招人烦,太恶心啦! @书@《爱深深,伊蒙蒙》里的书桓,老是亲吻玫瑰,而且,还亲吻过玫瑰的妹妹——小茹,看着真是恶心死了。三个大姐姐还每天跟着了魔似地,盯着那个吻的场面,眼睛都不来眨一下。我真是气得要死,非常想看《美少女战士》,却可怜巴巴地看着姐姐们目不转睛地盯着《爱深深,伊蒙蒙》。我真是恨死这个电视剧的导演、编辑和那几个主角了!真想把他们从电视机里拽出来,拖到乱坟岗子里,每人杖打二百五十大板,打死之后,全部喂老鹰,以解本姑奶奶心头之恨和恶心之苦。 爱情剧真是太坑人了!秀秀,只是千千万万的受害者之一。琼瑶奶奶的煽情剧集,使多少青春靓丽的美少女潸然泪下,感动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又使多少小孩子,在懵懂的年纪,就知道了“爱情”这么艰涩的字眼,并为追求之而煞费心机?不可数计!东晋时期,男孩九岁娶妻,女孩六岁嫁人,逾期政府分配,谁还有心情去计算一下战争中到底死了多少人呢? 我真佩服那些把爱情写得天花乱坠、迷倒众生的“文人墨客”。好多初中生捧着爱情小说视如珍宝。自习课上,把小说翻开,“学”得津津有味。一边看,一边咀嚼。我想,如果现代爱情小说家穿越时空,到达抗日战争前二十年的时间点,去大肆宣传他们那博大的爱,在抗日战争时,中国的大街小巷,犄角旮旯都塞满了中国人,都没有小日本的立足之地,那该有多好!即便小日本觊觎我们丰沃的土地,我们没有他们那样先进的机枪,就算打不过他们,十个姐妹弟兄压一个小日本,总归是能压死的吧?!那些文采四溢的小说家,生在这个时代真是太可惜了!不能为祖国和人民做点贡献,真是太惭愧了! 第五节酸酸的爱恋 班主任真是知人善任,把徐峥封为副班长,主抓纪律,并把他从教室后面掉到了前面。最最让我兴奋的是,她把徐峥掉到了秀秀的后面。这下看他方便多了,我窃喜。 “徐大状元,很荣幸你搬到了我们的后面,以后我和小丫有不会的题就拜托你了!”秀秀非常有礼貌地笑着对徐峥说。 “你太客气了,都是同学嘛,还用得着说拜托?以后遇到不会的题,尽管问我!”徐峥被秀秀夸得笑得合不拢嘴,豪爽的应和。 他真是个俗人!夸他两句就美得屁颠儿屁颠儿的!我在心里骂他。我知道,我在吃秀秀的醋。虽然,在潜意识里,我知道,秀秀是盲目地崇拜徐峥,徐峥根本不是她喜欢的类型。只有风流倜傥的陆大帅哥,才是秀秀眼里的“BigApple”。英语也真奇怪,明明是眼里的大苹果,却被小吴老师翻译为“掌上明珠”,真是难以理解。而当我每一次遇到百思不得其解的题时,去问小吴老师,他总会回答,“这个不必多解释,这就是西方说英语国家的习惯。”我哑口无言,我知道我说不过老师的!我也不好意思再问下去了,再问他,明显就是告诉老师“我不会,就算你给我解释一千遍,一万遍,我还是不会!”我可不想在老师心里被老师烙上“笨”的烙印。那个字,只属于我最最憎恨的“狼外婆”的“小宝儿”,一个于我来说无关紧要、却让我恨之入骨的人。一个活在我伤痛的记忆里,每当我想起他来,疼痛便深入骨髓的人!那种疼痛,每当我陷入自卑时,便如潮水般肆无忌惮地朝我涌来…… 我是一个“不会”快乐的孩子,笨的可以(我只允许自己骂自己笨)!若不是每天都和菁菁、帆帆在一起,我一定会闷死的!菁菁和帆帆,赶走了我的孤单…… 周六,我们姐妹三人做完作业,又趴在桌子上“大话生活”。菁菁又用她那极具魅力的眼睛朝我放电,“小丫,你是不是把刘子君忘了?”我心里微微一颤,又故作镇定地问她,“怎么了?”“你这几天只字未提刘子君,这可不像你啊!”菁菁挑逗的看着我。“对啊,对啊,小丫,你这几天是没提刘子君呢!”帆帆非常认真地看着我。“呵呵,我哪能老提他啊?那我还用做别的事吗?”我极力敷衍着。“那你就是喜欢上别人了!”帆帆一本正经地看着我。我知道,我的一举一动都难逃心思细腻的帆帆的法眼,只好委婉地说,“我把他的名字写成谜语,你们来猜吧!”说着,我便把作业本从桌角抻过来,撕下一张,想了一下,“诗兴大发”。 两人在一起, 人不可多余。 青山高又大, 你我争上去。 菁菁抢过纸,咀嚼了四五遍,也没猜得出来,激动地说,“谁啊,谁啊?是哪个班的啊?咱们班的还是外班的啊?”“咱们班的!”我镇定地说,嘴角洋溢着微笑。帆帆拿过纸,把那两个字清清楚楚、工工整整地写了出来。“徐峥,”菁菁激动地问,“你喜欢徐峥?”“嗯。”我坦然地回答。“徐峥挺好的!”帆帆看着我,笑着说。“那当然,徐峥可是咱们年级的状元啊!你文文静静的,和她挺配的!”菁菁冲我放了一眼电,又转眼看看帆帆,“对吧,帆帆?”此时的帆帆,沉默地让我紧张。 “怎么了,帆帆?该不会,你也喜欢徐峥吧?”菁菁闪烁着美丽的大眼睛,好奇地看着她。我目光如炬,盯着帆帆的嘴。竖起了耳朵,洗耳恭听。 “不是,是别人!”帆帆咬着唇。 “谁啊?我们认识吗?”我急切地问,好像不问出个所以然来,我那颗悬起来的心是绝对不会放下的。 帆帆踌躇地看着菁菁,菁菁急得两眼冒火,“谁啊?你到底喜欢谁啊?你快说嘛!” “我们两个不可能的!”帆帆失落地看着菁菁。 “什么不可能?一切皆有可能!大不了,咱姐妹上刀山,下火海,帮你去追他好了!”菁菁非常够义气地说。我用极其崇拜的目光看着她。女侠客,在古代,她就是名副其实的女侠。能和这样的女侠做好姐妹,我真是三生有幸啊!我兴奋地想。 “她和李美静好呢!”帆帆黯然地说,脸上流露出无奈的神伤,眼睛微微泛红。 “你喜欢陆郅男?”菁菁诧异地尖叫起来,“不可能的,你那么文静,怎么会喜欢那么放荡不羁的男孩呢?”她居然用了“放荡不羁”一词。当时,我们还不知道,那个词是用来形容大诗仙李太白不受任何事物羁绊,潇洒的人生态度。那个词,只是听人说过,觉得“放荡”二字,绝不是个好词。看着菁菁那种激动万分,哭笑不得的表情,我知道,她有抽自己的冲动。但最终,她没有,她只是长叹一口气,然后,慢慢地平静下来。 “李美静是谁啊?”由于我把大部分精力都用在了徐状元的身上,每天都假惺惺地让秀秀帮我问徐峥题,然后我偷偷地观摩他认真的表情,欣赏他自信的笑容,根本抽不出时间来关心一下我的好姐妹菁菁和帆帆,所以,她们讲话,我听得云里雾里的。 “她是梨村人。”帆帆把脸拉得很沉。我心一惊,她和秀秀是一村的,怎么没听她提起过这个女孩呢?秀秀是个聪明的孩子,她会把忧伤掩饰得严严实实的,绝不会让人见到她的半点儿忧伤。在别人面前,她总是伪装的那么逼真。好似,她原原本本就是一个幸福得不得了的孩子。 “不就是和陆郅男一个村嘛,有什么了不起的?!”菁菁不屑地说,“肥水不流外人田,帆帆,别灰心,我和小丫替你追他!”菁菁为朋友舍帅哥的精神真是让我叹为观止,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只不过,我若帮帆帆追陆郅男,秀秀一定会骂死我的。虽然,秀秀表面上看起来很爱激动,但是,她绝对不会舍得骂我的!我们有三年多的同桌交情,从她诚挚的眼睛里,我能看得出,无论我做什么对不起她的事,她都会原谅我。只不过,我可舍不得伤害我最最可爱的秀秀。 在我微微抬起头的瞬间,我看到两双渴望的眼睛在焦急地等着我的回答。只是,此刻的我,茫然到了极点,真不知心该归属于谁。我谁都不愿意伤害! 由于我的沉默与不配合,追陆郅男这一壮举只能猝死在思想的摇篮里了。李美静真是近水楼台。她每天上学、放学都坐在陆大帅哥的单车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她很美,大大的眼睛,弯弯的眉毛,小小的嘴,就是长得黑了点儿。她不及菁菁美,更不及帆帆有涵养,也不如我的秀秀可爱!我不喜欢她傻里傻气的笑!即便她完美的无懈可击,在我眼里,她是敌人,她就是不好! 我转眼看看菁菁,她那愤恨的表情告诉我,她有一种冲动,想把李美静拽下自行车痛打一顿,然后,扔到河里去喂鱼。不过,有一种冲动,也只不过是在脑海里波涛汹涌罢了。小孩子的冲动,只是一时兴起,很难付诸实践。 帆帆只是默默地看着陆郅男和李美静渐远的背影,神情恍惚,一言不发。当该过马路时,我和菁菁都已经到了马路对面,她却依旧停留在我们刚才走的那条路上,默默前行,好似要一直走到没有路了,她才会转身。我和菁菁朝她大喊,“帆帆,快过来啊,你要往哪走?”“哦,哦”帆帆恍然大悟,立刻警觉地看了看马路前后有无车辆,见昔时车如流水的马路清静多了,立即朝我们飞奔而来…… 第二章第六节心有灵犀 第七节 情非得已  第六节心有灵犀 我真对不起菁菁和帆帆,在她们最最痛苦的时候,却成了我最最开心的时光。 那天下午,小吴老师非常兴奋地跑来给我们上英语课,见到我们班出勤的人难得的齐全,就非常激动地说,“同学们,你们知道吗?今天晚上有流星雨,今天会下一晚上的流星雨。”“真的吗?”全班同学异口同声,惊奇地看着小吴老师。老是见我们如此地感兴趣,非常得意地说,“这还有假?我刚刚听新闻了,说今晚会有百年难得一见的流星雨。” 小孩子的喜怒,总是会溢于言表。我激动地握着秀秀的手说,“今天晚上下一晚上流星雨耶!”“是啊,是啊,那我今晚就不睡觉了,把藏在心里的所有愿望都许出来!”秀秀两眼冒光,我知道,她第一个要许的愿望就是——陆大帅哥和那个“傻丫头”李美静同学分手。 我无暇再管秀秀说些什么了,伸长了耳朵,听听此时徐峥的心声。我第一次见他那么激动,“今天晚上,下一晚上流星雨耶!”他重复着我的话,握着他的同桌赵晓波的手,兴奋地说。我没在意赵晓波的举动,转身又随便和秀秀说着关于许愿,关于失眠的种种接下来要做的事。 似乎我就是徐峥肚子里的蛔虫,他的心声,就是我的心声。我说过的每一句话都在说完的两秒钟内,成为他嘴里流露出来的话。我的心里一阵惊涛骇浪,猛烈地撞击着我小小的心房:我们真是心有灵犀啊! 放学后,我看着烈日当空的天空,默默地练习许愿。因为,我看过樱桃小丸子许愿:当流星已经划过夜空,消失得无影无踪,她还在吭吭唧唧、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蹦,“我希望……”当她睁开眼睛时,什么都没有了,只有流行划过夜空后夜空的孤独与失落。 我焦急地等待着夜幕的降临,可是,当黑色把一切都淹没,就只剩下黑色。夜空中没有一点光亮。星星害羞地躲了起来。她们太善良了!她们决不允许秀秀歹毒的愿望实现。可是,那么单纯、善良的我,却以“莫须有”的罪名受到了牵连。我的愿望也实现不了了。我那么单纯、美好的愿望,也只能跟着秀秀歹毒的愿望陪葬了! 不公平!我呆呆地望着夜空,久久不肯离去。我想,此时的徐峥,也应该在自家的院子里呆呆地仰望夜空,赖在院子里,久久不肯离去…… 第七节情非得已 春天到了,草绿了,麦田里的麦子长高了。微风习习,那片麦田,涌起了一阵绿色的波浪,美得令人如醉如痴。每当路过那片麦田,心里都会像灼了美酒,醉意缭绕。我构想着一个很美、很浪漫的场景:徐峥和我在麦田里跑来跑去,躺在麦田里看天上游来游去的云。我真是歹毒加无耻!顾不得是谁家的麦田,只要我们高兴,就跑来跑去,享受着美丽的场景。我贪婪地幻想着,竟然把老实巴交加风度翩翩的徐峥也拖下水,把他也想象得那么歹毒、那么无耻…… 小孩子的喜欢,是不作数的。以后的我,渐渐地对他没有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了。真不知道对徐峥的那种感觉叫做什么了。是喜欢?是崇拜?…… 我的心,变得可真快!我真是太坏了…… 那一天,小吴老师给我们讲完课就偷偷地告诉我们,“今天,你们语文老师买体彩又没中奖,很是郁闷,脾气臭的要死。你们一定不要惹到他啊!” 上课了,天气热的要死,同学们如热锅上的蚂蚁,炸开了锅,我一言,他一语地说个不停。语文老师大汗淋漓地进了教室,看见我们这群“小兔崽子们”很不满意,大吼一声,“怎么了?咋还炸开锅了呢?”他的吼声,惊天动地,吓得我们不敢做声,只是低着头,偶尔偷偷地看看他。他走到讲桌前,翻开课本,就看到了我们班此时唯一在偷偷地傻笑的“汤小坏”(“小坏”是我们给他取的绰号,因为,他是我们班最最讨厌的调皮鬼,整天笑嘻嘻地,傻模傻样地。我们第一次上英语课,他差点没把我们最最喜爱的小吴老师给气个半死。老师讲,“遇到不会的就说Sorry”,汤小坏等老师一提问就会把手抬得老高,充满信心地看着老师。当老师叫他回答问题时,他又用其极其洪亮的声音回答,“Iamsorry!”逗得我们笑的前仰后合,小吴老师倒是哭笑不得,面对这位“小天才”,他真是束手无策。)起来,到黑板前默写郦道元的《三峡》,并命令我们每人都拿出本和笔,在下面默写。 语文老师搬着他的椅子,夹着语文课本走到了我的书桌前,坐下,回过头看汤小坏磨磨蹭蹭地在黑板上比划,却什么也写不出来。而不知羞耻的汤小坏却还在嬉皮笑脸地看语文老师,语文老师气急败坏,举着书就向汤小坏扔过去。没想到,老师用力过猛,把自己的胳膊拽脱臼了。我被吓了一大跳,看着老师憋红的脸,不知所措。多亏了菁菁机灵,看到老师的胳膊软的像被人抽掉了骨头,就剩下筋似的,马上冲出教室,去叫小吴老师。 不到两分钟的时间,我好似过了一个世纪。我怯怯地看着老师受伤的胳膊,再看看老师憋红的脸,心里涌出了报仇的快感:苍天有眼哪!真活该,谁叫你给我们留那么多的作业呢?哼! 利落的小吴老师冲进我们教室就搀着语文老师飞速走出去了。他们一定是去外面了,学校里面没有医务室,所以,他们一时半会儿还回不来。我们喜出望外,像煮开了的水,沸腾起来…… 天煞的医生,怎么看病的?骨头都脱臼了,不得接上啊?那么快就接好了?不到一小时,小吴老师就“完人归课”了,还差十五分钟下课,语文老师楞是回来了!太突然了! 感谢汤小坏磨掉了他的锐气,他在小吴老师的搀扶下,缓缓地走到教室,漠然地看着我们,有气无力地说,“今天的家庭作业是——把《三峡》抄五遍!” 我们极不满意地抱怨,“啊~?” “啊什么啊?不愿意写五遍就写六遍!”生气好似会使人产生力量,语文老师厉声说。 “啊~?”我们又不知好歹地抱怨上了。 “还啊就写七遍,就这么定了!”语文老师说完,就头也不回地朝办公室走去。 小吴老师无奈地看着我们,笑着说,“这群孩子,我不是事先告诉你们了吗?别惹他。”然后,追上前去照顾我们的“暴君”。 我和秀秀急急忙忙地赶任务,生怕晚上会耽误我们的好觉。我们大汗淋漓,却顾不上擦汗,只埋头苦写。菁菁真是心态乐观,抱着“虱子多了不咬”的心态,还在摇着塑料扇子享受。见我和秀秀“奋笔疾书”,马上就拉着她的宝贝同桌蔺秀芝的手就说,你看她俩都热成啥样了,可千万别中暑啊!咱俩给她俩扇扇吧!”蔺秀芝也热得没有心情写下去了,她们同桌二人就摇起扇子为我们同桌二人扇风。有她们这样舍身为朋友的侠女做后桌,真是秀秀我俩前世修来的福分。 为了节约时间,我尽量把字缩小。我用英语本的四线三格中的中间那个格子写字,省去了不少时间。放学后,我故意拿着那张纸炫耀,刚迈出教室,就听见后面有人惊叹,“我靠,这字咋着小啊!”我转身一看,是秀秀的陆大帅哥,不不不,是秀秀迷恋的陆大帅哥。他这是在赞赏我吗?我心里美滋滋地,像吃了蜜一样的甜…… 第二天,下午的语文课上,老师装作很无辜的样子,奸笑着对着问我们,“昨天,有人在校长面前告我的状,说我留的作业太多,我留的作业多吗?”“多~”全班学生竭尽力气,异口同声。语文老师终于惭愧地摸摸后脑勺,想了一下,就说,“今天给你们适量留点作业,把郦道元的《三峡》写三遍吧!”他真是郦道元的乖孙子,换句话说,好似郦道元是他老祖宗似地,我们都写了那么多遍,还不能满足他的虚荣心。他顶礼膜拜还不够,非要拖我们下水。 放学时,陆映雪满面红光,好似天上掉下了八百块钱,正好砸到了她的手里,笑得合不拢嘴。菁菁好奇地问她,“怎么回事?”呵呵,在校长面前告老师状的人是我爸爸!”陆映雪非常兴奋地说,眼睛里充满了自豪。陆映雪把自豪,常常挂在脸上。 陆映雪有一个超级超级帅的大叔,就是秀秀迷恋的死去活来的陆大帅哥。虽然她和她的大叔八竿子都打不到,但是,即便八竿子都打不到,那也是叔叔啊!无论是谁,有这么帅的“叔叔”都会感到无比自豪的。 那一次五一假期,菁菁,帆帆和我一起去找陆映雪打探她“叔叔”的消息。到了她家,她正在埋着头抄政治作业呢。因为学校资金紧张,我们初一没有固定的政治老师,每两周才上一节政治课。所以,我们的政治课,只能由我们最最“亲爱的”语文老师代讲了。他很少解释里面内容的含义,只是每次上政治课,qǐsǔü都会锻炼我们的朗读能力。我们班的同学基本上从上课念到下课,从南行念到北行。然后下课铃响,我们“伟大的政治老师”就给我们留浩瀚的任务——把今天念完的课程在练习册上填完,问答题也必须写,允许抄答案。因为快期中考试了,我们的政治课还没有完成课时任务,老师只好让我们“自学成才”了,自己预习,然后,把练习册填完。 我们惊奇地看着陆映雪,“明天就上学了,你怎么才写作业啊!” “哦,太多了,我怕累到,就一边休息,一边写了!谁知道,总也写不完啊,我刚一看页数,才知道,我才写了一半的作业,所以,抓紧时间,急急忙忙地写呢。累死我了!”陆映雪抱怨着说,表情痛苦极了,像是无缘无故地被钦差大人揍了一拳,又不敢向县令告状。忍无可忍,大抵如此吧! 菁菁赶紧献殷勤,“映雪,我来帮你写吧!”说着,便从映雪手里抢过练习册和笔,龙飞凤舞地写了起来。 写太多的文字,很容易令人手痛。菁菁那白皙如珍珠的手,更是禁不起笔杆子的折腾。一会儿的功夫,她就喊手疼了。帆帆见菁菁累得不行,从菁菁哪里拿过练习册和笔,就快速写了起来。 帆帆真是非同常人,写的字既工整又迅速。她死撑着,写了大约1个小时,就换我写了。我拿过练习册,就发现,就剩下两页没写完了。我兴奋至极,赶紧潇潇洒洒地完成任务。 映雪在旁边忙来忙去,又找瓜子,又找冰棍的,犒劳我们这几个“救命恩人”。语文老师的脾气,我们是知道的。谁若不听话,就会被晒在黑板上,丢人现眼。“汤小坏”就是最好的例子,他的心灵已经受到了极大的伤害。脸皮比城墙还厚的他,并不是因为不会背写《三峡》而觉得丢人,而是,语文老师的骨头脱臼,他难辞其咎。自那以后,语文老师足足有一个星期没有露面,“汤小坏”每天都把脸拉得很低,好似被谁抽了一巴掌,疼得抬不起头来。 我们帮映雪完成了任务,映雪如释重负,又活跃得像池塘边上的小猫,一会儿追蝴蝶,一会儿捕蜻蜓。她先是看着衣柜上的几行字,就对我们说日语。她稀里哗啦地说了一阵子,我们投去羡慕的目光。她得意的笑着说,“知道什么意思吗?”我们费解地摇摇头。 “其实就是拿西瓜打你妈!”映雪一字一句的说,生怕我们被机械地抄作业累到的大脑转得慢,“读快了听着就变成日语了。”她偷偷地坏笑着。然后,转身又找到了她的相册,然后,缓缓地翻开。我的心此时汹涌澎湃,激动万分。我敢肯定,他的相册里,一定会有陆郅男的相片。 我们把映雪围得透不过起来,菁菁和帆帆霸占着“宝地”,一个在映雪的左边,一个在右边,我只好在映雪的对面,隔着桌子,可怜巴巴地看着遥不可及的相册。 果真,相册里的第一张相片里,就有陆郅男的身影。“哇,陆郅男小的时候可真可爱!”菁菁闪烁着美丽的大眼睛,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灿烂的笑容,好像太阳温暖了向日葵,向日葵喜形于色。那种快乐,很难掩饰…… 帆帆在旁边应和,“是挺可爱的!” 我在旁边目不转睛地盯着她们翻看相册,默默地听着她们对相片的评说,心里难以控制的不舒服。我心里滴答滴答地响着,当我数到1777秒的时候,菁菁和帆帆在映雪的说服下终于大发慈悲,把“宝地”让给了我。 我看着相册,激动不已,心狂乱地跳着,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感。好似相片里的他会一下子变成一个大活人,跳出来看着我似地。那种恐惧,很是熟悉。自从那次在我们小院门口见他一跃而上,旋转一圈,近距离地仰视他的时候,我的心里就滋生了这种恐惧感,讨厌的恐惧感!那种感觉,时不时地会勾结自卑感,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仿佛要把我谋杀掉,为民除害。我这种低级小动物,是不配喜欢陆郅男的!我有什么资格去与美女和公主竞争举世无双的帅哥?可是,明知不可能还勉强自己要去撑。爱情,就是那么一个奇怪的东西,有着神奇的、千金难买的滋味,也充满了冒险和刺激。我本是一个胆小如鼠的胆小鬼,在爱情的威逼利诱下,我只能伪装坚强,做出一副无所谓,但内心却爱得死去活来的人…… 好多歌词都是因为能与自己的心灵产生共鸣而喜欢。因为只有这种心灵相通的撞击,才磨擦出了最动听的音乐的火花! 二姐有一个随身听,有几盘磁带。偶然的一次机会,二姐下班回来,正在屋里听呢,见我跑过来,就把耳塞子塞到我耳朵里一个,我细细地品味。那是我第一次听随身听里的歌,我也爱上了那首歌。那是任贤齐的《只爱你一个人》,听起来很合我的心情,我就把歌词整理了,反复咀嚼…… 爱上一个不该去爱的人,我总是加倍包容牺牲。明知不可能还勉强自己要死撑,越称心越闷,越关心越冷…… 第二章 第八节 迷恋——歌咏比赛  时光荏苒,期中考试很快就考完了。徐峥不愧为状元,我真得很佩服他!他竟然超出了年级第二名的成绩整整五十分。我也不赖,我在我们班的这场硬仗中做了巾帼英雄,取得了班里第三名,年级第七名的好成绩,班主任把我们班里的前十名同学叫了出去,兴奋地鼓励着,“你们一定要继续努力,争取两年后,考上第一高中——车中。”我们连连答应,“嗯,嗯。” 我的成绩有很大提高,徐峥功不可没。我就是为了和徐峥拉近距离,才在考试之前临阵磨枪,多看了两眼书的。可是,我竟然全然把徐峥抛之脑后,满脑子都是陆大帅哥的身影,我真是太不地道了! 一年一度的歌咏比赛到了,积极好动的我们非常感兴趣,都快马加鞭地训练唱功。对音乐情有独钟的我,更是万分激动,把两个抄好的歌词本拿出来,给菁菁和蔺秀芝她们一个,我和秀秀看一个,在早自习的时间唱歌,在课间的时刻,我也不忘抓取宝贵的时间,转向菁菁,和她一起对歌。 那一天课间,我唱歌唱得正起劲,菁菁就冲我使了一下眼色,我以为她又在逗我呢,就没搭理她。这下她急了,冲我嚷嚷,“老师来了,该上课了!”我怔了一下,往后面一看,果真,小吴老师正笑嘻嘻地看着我,非常“慈祥地”说,“唱《盛夏的果实》呢啊?!真好听啊!不过,等有时间再唱吧,我们该上课了!”虽然老师的话没有任何责备的意思,我的脸,还是不争气地热了起来。俞是内向的孩子,俞是容易脸红…… 放学后,郎月也加入到了我们的队伍,与我们一起,边走边唱。在歌咏比赛的诱惑下,这个小丫头竟然抛下了刘子君先生不管,和我们凑在了一起,真是不可思议! 菁菁怪异地看着她,转了一下美丽的大眼睛,幽默地问,“你的刘子君在哪呢啊?是不是你把他给看丢了啊?” “他,休学了。”郎月非常镇定地回答,又笑眯眯地看着菁菁。仿佛,刘子君,只是一个名字,一个陌生的名字,一个与他毫无瓜葛的名字。 我疑惑地看了看她,从她淡然的眼神里,看不到一点忧伤。或许,刘子君于她来说,无非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吧,一个匆匆走来,又匆匆离开的过客。 我又瞎操什么心呢!刘子君,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我现在喜欢的是陆郅男!心里的那个我,又破口大骂自己,生怕外面的自己会“藕断丝连”地回过头来再喜欢刘子君…… 菁菁和帆帆拿着我给她们的歌词本美滋滋地唱着,郎月和我看一个歌词本,我见这样走路很不方便,干脆自己根据自己的记忆唱。郎月见我唱得很熟练,用非常崇拜的眼神看着我,“哇,小丫,那么长的歌词你都记下来了?” “昂,不算长,一点都不长啊,还挺好记的啊!”我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高傲地说。 突然,从后面传来一阵响亮的骂人声“草~”。我回头一看,竟是陆郅男骑着一辆崭新的自行车风驰电掣般地驶过来。他上身穿着黑色的,带有白色斑点的靓丽的外套,看起来很迷人的样子。可是,我讨厌他这个样子,讨厌他骂人的样子,嚣张得过分! 菁菁完全被他迷住了,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陆大帅哥的背影,把嘴张得很大,发出一个既响亮又干脆的声音,“哇!真帅啊!”这种花痴到极点的表情,自从秀秀“情窦初开”时让我大开眼界,竟然会在我的豆蔻年华看到第二次,又是在发生在我的身边,而且这次是发生在我最最亲密、最最漂亮的朋友身边,真是让我大跌眼镜啊! 我打心眼里讨厌他这个样子,穿的人模人样地,竟然出口不雅,让我想起了我们班的小流氓——凡小帅,真是太不爽了!把自己最最喜欢的人和自己最最讨厌的人想像成了一个样子,真是难受死了!就像是自己犯了很大的错误,自己用力地抽自己的脸,难受到极点,却无法报仇! 歌咏比赛马上就到了,我在我们班的合唱比赛中是报幕的,因为,我们学校资金有限,以至于,连拿得出手的音箱都没有。在我大声叫喊的时候,我的淑女形象又毁于一旦。我大声地嚷着,“请听第一支歌——《国歌》……请听第二支歌——《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请听第三支歌——《祖国的春天》…… 我竭尽全力,大声叫喊,心里装着沉甸甸的负担。那一日,真得是度日如年啊!还好,当时我没有唱好语文老师教我唱的《英雄赞歌》,要不然,我会担心地一日便白头的! 事情是这样的,那一天下午,语文老师把我单独叫到教室外面,想让我代表我们班唱独唱,可是,我笨的可以,笨得让语文老师无可奈何时,他便放弃了,终于知道我不是那块料,我松了一口气。长这么大,我还没单独登过台呢!我可没有勇气去唱,全校学生都在看着呢,万一唱不好,多丢人哪!自卑的孩子,往往做任何事都不会有魄力。我就是被自卑宠着的孩子,长久以来,她老人家总不忘在我身边照顾着,恐怕哪一天,我把她丢了!我真是无可奈何!自卑感比我母亲对我的絮叨还要烦人,想甩也甩不掉! 终于,我们下场了,该陆郅男他们班表演了,我的心又活跃起来。学校规定,我们唱的前两首歌都是一样的,我在人群中“扫描”着那个高高瘦瘦帅帅的大男生。鹤立鸡群,真得很好认!我在几秒钟内迅速地给他定位,看着他哼着那句“把我们的血肉铸成心的长城”,表情严肃。我心飞扬起来,这还是第一次见他这么严肃。严肃的人,应该就是正直的!我无知地想,把他又与青天大老爷——包拯想到了一起。在我的记忆里,包拯,可是一个举世难得的好人啊!他就是我心里最最刚正不阿的包拯!我陶醉着,兴奋地盯着他,我又变得非常非常喜欢他,无暇顾及菁菁和帆帆此时的心情,默默地看着他…… 小孩子,真是善变的家伙。或许,善变,有时也能让人变得快乐。至少,那些日子,我真得很快乐…… 第三章 星语心愿  我要控制我自己,不会让谁看见我哭泣。装作漠不关心你,不愿想起你,怪自己没有勇气。 心痛得无法呼吸,找不到你留下的痕迹。眼睁睁的看着你,却无能为力,任你消失在世界的尽头。 找不到坚强的理由,再也感觉不到你的温柔。告诉我星空在那头,那里是否有尽头?告诉我,你的心在哪头,那里是否有尽头?…… 第一节新的世界 为了方便管理,初二,我们合并学校了,安中的所有学生统一并入五中,并归五中管理。新学校在外环附近,离我们家又远了3公里,可是,我住宿了,这可是我第一次住宿呢,我兴奋至极…… 新学校富丽堂皇的,既宽敞,又明亮,建筑物颇多,以至于二姐带我报到登记时经常迷路。还好,遇到了秀秀,她比我们早到了一个多小时,所有的过程和路程她都了如指掌。秀秀是个聪明的孩子,自理能力非常强,她的妈妈在给她安顿好之后,就匆匆忙着去挣钱了,丢下了秀秀。秀秀就是这样无数次地被无情地丢下才变得坚强的?我疑惑了…… 我们先是掏住宿费和其它杂费,然后又去领杂物。我能比别人省下一百多块钱,因为,我的被子是自带的。二姐带着我办完一切事情后,便回家去取被子了,我在宿舍焦急地等着。看着陌生的人,想着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背影…… 爱胡思乱想的孩子,是不会失眠的。就在我无限的遐想中,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当听到一声“哎呀”时,我醒了。睁开双眼,只见邻铺的金华在笑嘻嘻地瞅着我,“你这孩子,还真能睡,睡了足足五个小时!”我大吃一惊,“啊?我忘了没吃中午饭呢!”就在我大声说“啊”的瞬间,我的淑女形象又保不住了,她们一定认为我是一个不好惹的急躁孩子。 “你还真可爱呢,睡觉的时候时不时地伸懒腰,都伸到我的床上了,看来我睡觉不能脑袋冲着你了!”金华闪烁着美丽的大眼睛,笑眯眯地说。我也不好意思地笑了…… 一会儿,就听到了敲门声,金华上铺的同学(后来才知道,她的芳名叫常平,很好记的名字,就是把平常反过来,意思是非同寻常吧!她在我们班的78名学生中,位居第一,真得是绝非等闲之辈啊!)刚好在门边找东西,就顺手开了。我好奇地看着门被一点一点地推开,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身影——秀秀,我欢呼雀跃起来,“秀秀,你终于来了!”好像我等了她一千年似地。 “小丫,你终于醒了!我都来你们宿舍好多次了,把你们宿舍的门都要敲烂了,见你睡得那么香,我都没好意思叫你起来。睡着的时候还笑得那么甜,你一定是做什么美梦了,对不对?是不是梦见刘子君了?”这个秀秀,太落后了,都什么时代了,还以为我会固守着刘子君一个人!都怪我,只顾和她一起坐在教室,眼巴巴地看着陆郅男的背影和他的一举一动,都抽不出时间来告诉她,我“移情别恋”了,我不只喜欢过刘子君,还喜欢过徐峥!仔细想来,我真是比秀秀花痴、花心多了,至少,这几年来,她一直都迷恋陆大帅哥,没有喜欢过别人了。从她那呆若木鸡的样子,我就能看得一清二楚。 我可不敢告诉这小丫头我也喜欢陆郅男,这样,她又多了一个情敌,非得抑郁症不可。一个李美静就够他受得了! “我饿了!”我故作可怜状,故意岔开话题。 “嗯,是该吃饭了!我们拿着饭盆去食堂打饭吧!”秀秀点点头,然后,转身回宿舍去拿饭盆了。 当我们到了食堂,才切身体会到什么叫做人山人海。从紧里面的窗口排队,一直排到食堂的大门口。我和秀秀互相对视,实在是没有勇气排队,就商量着去学校里的综合商店,一人买了一个三角面包,这就是我们在学校吃的第一顿饭。 学校规定,晚上七点上晚自习,我们没有时间吃东西了,只好带着干瘪瘪的粮和书,走向教室。秀秀在7班,我在一班,隔了几个班,我们恋恋不舍地分别了。 到了教室,我们就排队分座位。很荣幸,我和瑶瑶分在了一桌。瑶瑶是一个性格和秀秀神似的孩子,与秀秀不同的是,她的眼睛小小的。在她身上,散发着莫名其妙的亲切的味道。 她与我就像我和秀秀一样,无话不谈。日渐了解后,她知道我身上散发着些许才气,就鼓励我创作。先是锻炼我的命题写作,她看着远方的天空,然后,就笑眯眯地看着我,“在远方,你能看到什么?” 我想起了每一次遇见陆郅男,我的心脏就会失控似地猛跳。因为,我惧怕与他见面,怕我的喜欢,在他的眼里,只是一个闹剧。我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兵,怎么配喜欢那么好的一个人呢?!小孩子真的是极端动物,喜欢就什么都好,不喜欢,就什么都不好。 几分钟内,我提笔了。那几句话如喷泉一样,涌了出来,冲击着我小小的心房,我的心,狂跳不止。 在远方有个遥远的你 那是幻想中迷人的境地 不敢走近去看那个你 只因千万个不得以! 瑶瑶迫不及待地抢过那张存着我的余温的薄薄的纸,先是睁大她那小小的眼睛,然后好奇地、欣喜若狂地张大她那小小的薄薄的嘴,瞬间爆发——“哇~!”好似亲眼看见她的偶像李白大人复活了似地。新教学楼里,回音特别清晰,那么响亮、有力。真拿她没办法,她的狂吼招来那么多双眼睛,都齐刷刷地盯着我们看,好像我们刚从火星回来。不不不,他们根本没把我俩当地球人,像盯着异类一样,眼睛里充满了敌意。不怪他们,只怪我们打扰了他们的好觉,中午没有午休,所以,对于写了整整一个午自习作业的他们,课前几分钟,弥足珍贵。瑶瑶冲我叹口气,做困状,趴在桌子上,不好意思再抬起头来了。我羞愧地脸红了,连连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啊……” 第三章第二节篮球场之迷恋 三节 美女菲菲  第二节篮球场之迷恋 自从某天某时某刻,我偶然经过篮球场看见陆郅男的飒爽英姿时,我在以后的每一天,都装作偶然地经过篮球场,然后在走某一步时,都偷偷地看他此时的表情和动作。 篮球场是我和瑶瑶每天下午都必然“偶然”经过的地方,在我的威逼利诱下,瑶瑶只能撅着小嘴,跟在我的旁边做压寨小随从。为了答谢瑶瑶的大恩大德,我每天晚上都会犒劳她一个鸡蛋,五毛钱一个呢!我每月的生活费是一百五十元,起初,母亲只想给我一个月五十元的生活费,向帆帆一“咨询”,人家很自豪地说,“我爸想每个月给我三百元的生活费,还问我够不够花呢!”我果然低人一等,穷人家的孩子,没办法啊!我愤恨地想。不恨爸爸,不恨妈妈,只恨一个字——“穷”,这个字,压得我好些年都抬不起头来…… 听完这话,我想,妈妈一定后悔打听那么详细,妈妈只好咬着牙,拿出皱巴巴地手绢,里面裹着一堆零零散散的钱,细细地数着,当数到一百五十元的时候,她松了一口气,递给我那么一堆钱,然后,把剩下的那几毛钱又用手绢工工整整地卷了起来…… 幸亏瑶瑶的家也并不富裕,她才会为了蝇头小利而听我的驱使,放学后,在别人都蜂拥向东边食堂的时候,瑶瑶却乖乖地跟着我一起向西边的篮球场溜达一圈。我也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本来就很紧张地饭票,我不知道该怎么节约才不超支。在那个本应长身体的年纪,我可不敢晚上不吃饭,因为,矮矮的我,还是很期盼能长高的,只有长高,我才不会显得一无是处,才会与陆郅男的距离近一点。 我中午不敢打菜,因为,食堂的菜太贵了!如果很好吃,我倒觉得花那么多钱不冤,但是,鱼香肉丝,我都见不到丝状的东西,胡萝卜切得很大块,还很硬,咬下去很难受。吃第一口,就不敢尝试再吃第二口。我无语了,只能闭着眼睛,强令自己咽下去。那种哽在喉咙里的感觉真的比一刀杀了我还难受!想用这种方法谋杀我,太恶毒了!只可惜,在鬼门关闯过一回的我,也没那么容易死,就那么痛苦地忍受着煎熬。 渐渐地,由于资金问题和饭菜难以入口,我中午不再打菜了。我每天中午必做的一件事就是买方便面。我是一个很死心眼的孩子,认准哪个牌子的,我就一直吃那个牌子的。当时觉得“思源”方便面特好吃,就天天去买。如果橱子大的话,我就会买一箱,天天吃,以解天天排队之苦。只可惜,乌龟壳大小的橱子,装了几件衣服,就再也塞不下别的东西了。学校查卫生又查得紧,我只能每天奋战,去综合商店排队买方便面了。 我的“卧薪尝胆”没有白费,我有了很大的收获,就是每月的生活费能省下四十块钱,然后,在月底我就偷偷地小吃一顿美餐,吃一顿烧茄子。学校食堂里比较贵的菜,还是能让人下咽的,我窃喜。除此之外,我还能每天都能看见陆郅男那帅气地令人晕倒的身影,这让我感到幸福极了!对于一个一无所有的孩子来说,幸福,大抵如此吧!能吃顿饱饭,每天都能看着自己“深爱”的人,聆听着接近他时的那种心跳…… 那一日傍晚,我又兴高采烈地拽着瑶瑶从教学楼走来,远远地就看见了学校靓丽的风景——一群身穿黄色短款运动服的男生在那边打篮球,我一眼便看见了陆郅男,他是那么的惹人瞩目,他是那么的帅气。用句秀秀的话,“他帅的令我窒息”。本来,对我来说,有些话,听得多了,就会觉得恶心,就比如说某治拉肚子的药的广告,整天在电视上制造噪音,把我的耳朵都磨成茧子了,听着有把说广告词的人拽下来啐一口的冲动。但是,秀秀的那句话,却道出了我真实的感觉。爱情真是毒药,我是一个那么谨慎的孩子,怎么也会被爱情骗的变成白痴了?……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时不时地还故意装作很漠不在乎,然后,又偷偷地朝那边看,终有个瞬间,我们两个的眼睛对上了。他刚好追跑掉的球,距离我有五米远的地方,我见他看了我一眼,我心花怒放…… 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我的心隐隐作痛。突然,瑶瑶就在我的耳边念起经来,“喂,小丫,他是谁啊?怎么那么帅啊!你认识他吗?” 我掩饰着忧伤,微笑着说,“他是陆郅男,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你想认识他,我就帮不上忙了!” 她失望地叹气,好像在空中跳舞的气球,突然间线被刮开了,一声巨响过后,立即瘪了。 我极力安慰她,“没关系,能看着这么多大男生打篮球不也很美好吗?!” 她微微扬起低垂的头,又兴奋起来,“那倒是,能看这么多帅哥打篮球,真是三生有幸,管他姓谁名谁呢?能看他们打篮球足矣!”这个小妮子,跟秀秀一个样,张口帅哥,闭口帅哥的,真是花痴到无药可救! 从那以后,瑶瑶便心甘情愿地跟着我“偶然地”经过篮球场了。晚上,我给她买鸡蛋,她再也不吃了。她说,“我是心甘情愿跟着你去打发时间的(她竟然没说浪费时间,真是意外啊!),我跟着你,真得很有眼福,以后,鸡蛋就留着给你补身体吧,你瞧,你都多矮了啊,再不补,就长不高了!”她的话,很亲切。对她的“善行”,我感激涕零,用非常崇拜的眼神看着她,仰视良久,“她就是我心里的天使!”我兴奋地想,笑得合不拢嘴…… 第三节美女菲菲 她很倔强 也很美丽 倔强的是她那永不服输的脾气 就像铁钉一样 深埋在墙里 美丽的是她那时刻绽放的笑容 就像芙蓉花一样 盛开在春风中 陆郅男竟然在我们班教室门口?我心飞翔…… “小丫,小丫,你快看啊!那是那天在篮球场上看见的帅哥!”瑶瑶刻意地揪住激动的心,在我耳边低语。 我先是胆怯地看着班主任的手在黑板上挪动着,渐渐地现出几个英文单词,然后,我以0.1秒的速度快速向门口看去,看见陆郅男穿着一个橘色的印有蜡笔小新的大背心,站在距离教室两米的地方,朝着我这边傻笑。我欣喜若狂,我们班,他应该不认识别人啊!那他看得,一定是我啊!我贪婪地想,无知到了极点…… 过了一会儿,就下课了。班主任的手加快了速度在黑板上顽强抗战,争分夺秒地一定要把课讲完。我们无奈地叹气。没办法啊,压堂是班主任的习惯!又过了两分钟,班主任终于松口气,如释重负地说,“同学们,今天的课就讲到这里,记得晚自习把第三单元单词写三遍。”而后,疾步走出教室,又去别的教室压堂了。上课前两分钟喊上课,也是她的习惯。面对这样一位兢兢业业,不惜浪费自己的时间,也不顾他人感受的老师,我们真的很无语。说她不好,她又那么勤奋,那么负责。说她好,我们又真得说不出口。因为,她甚至占用了我们课间去厕所的时间。整个楼层就两个厕所,一个男厕,一个女厕。厕所人多时,我们都不得不疾步跑向操场的公共厕所。可是,这样一折腾,下节课必然迟到。然后又必须忍受下一个老师的冷眼,灰溜溜地走进教室。 门外的帅哥还在傻傻地杵在哪里,我和瑶瑶都激动不已,兴奋地、花痴到极点地看着他。突然,听到后面菲菲的尖叫,“呀,我受不了了!他怎么还不走啊?真是厚脸皮!”我心里的狂热立即降到冰点,原来,他喜欢菲菲! 菲菲是我们宿舍的舍花,也是我们班的班花,美丽“冻”人,仗着自己的美丽,常常对追她的人不屑一顾。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眼睛一眨一眨地像蝴蝶一样忽闪忽闪的,美丽动人。很多正常人都会迷倒在他的石榴裙下,陆郅男也只不过是一个俗人,见到漂亮姑娘就神魂颠倒,整天都守在我们班门口,真是太没出息啦!我真看错了他!我心里愤愤地骂着。 瑶瑶则美得屁颠儿屁颠儿的,笑得合不拢嘴,“大帅哥整天都在我们班门口,我真是太有眼福啦!”她那没出息地样子,真让我觉得惭愧!我怎么瞎了眼,挑了这么一个白痴为同桌啊! 晚上,别人都休息的时候,我们宿舍乱成一团,“菲菲,你就答应他吧,他那么帅,你不要他太可惜了!”金华眨着美丽的大眼睛,笑嘻嘻地劝菲菲。菲菲则满不在乎地说,“你瞧他那傻样,太孩子气,一点都不成熟,我可看不上他!” 听着菲菲骂陆郅男,我非但没生气,而且还很得意,我真是坏得太不可思议了!不管她骂些什么,只要她不喜欢陆郅男,就万事大吉。如果她喜欢陆郅男,就不得了了。陆郅男一定会被她给折腾死的! 她现在的男友就是百依百顺,挨骂从来不会还口的,整天屁颠儿屁颠儿地等着听从她的安排。菲菲摇头时,他就问东问西,生怕他哪件事做的令菲菲不满意;菲菲点头时,他才会松口气。漂亮的女孩就是好福气,对菲菲来说,天上掉馅饼的美事,绝不是做梦。菲菲的男朋友并不是那种只会讨好菲菲,除此之外什么都不会的窝囊废。他有一个非常好听的名字,叫翔。人如其名,长得非常的“高尚”,很对得起社会上的花痴。 翔写得一手好字,写了一首好诗。在那个年纪,会写诗的孩子很少,以至于在万人挤独木桥对菲菲展开猛追攻势时,翔一举夺魁。才子就是才子,一手诗就把菲菲迷得神魂颠倒,可见,表面上看起来很无趣的他,还是很有魅力的,要不然,菲菲也不会舍弃那么多追求者而选择他。菲菲把翔写给她的情诗珍爱地像保护刚出生的婴儿,常常晒出来给我们看,却不让我们动手摸,生怕那张薄薄的纸上面的字会自己跳出来,在众目睽睽之下跑掉。 我是一个细心地家伙,也是对诗情有独钟(除了陆郅男之外,我最最喜欢的是诗歌)的人,但凡与诗歌有关的词,句子,我都会细心地几下,已提升写诗的水平。我偷偷地把翔的佳作记下来,细细品味…… 我和你 我对你很依赖 就像花儿离不开清水的灌溉 鸟儿里不开阳光的关怀; 我对你很无奈 就像饥渴的稻田望着干涸的大地 马儿面对漫天的阴霾; 我对你很痴爱 为你 我将付出全部的爱…… 翔真是太痴情了,他也绝对是个君子,对菲菲的爱,简直就可以用感动天地来形容了。看到好吃的、好玩的东西,就不惜血本地给菲菲买回来,菲菲感受到了他的厚爱,感激涕零地,决定这辈子跟定他了,绝不变心!还好,翔那么爱菲菲,菲菲也终于喜欢上了翔,要不然,我和菁菁、帆帆、秀秀又多了一个对手,一个我们姐妹四人上战场都打不赢她的对手。我一边想,一边舒心地笑。 突然,宿舍里传来一阵大笑声,是菲菲的声音,那么清脆,好像锋利的刀子切熟的沙瓤的西瓜,刚用一点力,切到一点皮,西瓜就迫不及待地自己行刑了。大约过了十几秒,就听见了高跟鞋的声音,是宿管老师,她从楼下几步走上来了,猛敲我们宿舍的门,“404的!”我们屏住了呼吸,不敢出声,做出已经睡着的假象,想蒙混过关。没想到,比猫还聪明的宿管老师没喊我们开门,直接在外面吼道,“404纪律太差,每人减一分!”说完,急速下楼,都不给我们喊冤的机会。 我们这下彻底地鸦雀无声了,茫然了,赶紧想对策,要不然明天那个视分如命的班主任非杀了我们不可。过了两分钟,我们宿舍又开始有了生机,“菲菲,你赶紧想一下对策啊!要不明天班主任肯定不会绕了我们的!”“菲菲,你点子多,快想想啊!”“菲菲,你是班长,这个重任就交给你了啊!”好半天都听不见回应,菲菲竟然在你一言,她一语的环境里睡着了,真是孺子不可教也!她一定是梦见翔又给她买好吃的了,在楼道昏暗的灯的照射下,我看到了她的樱桃小嘴一张一合,脸上流露出微笑…… 第二天,班主任把我们全宿舍的人都叫到外面,先是严声厉色地审讯一翻,“你们这群孩子,大晚上的不好好睡觉,都干什么了?” “没干什么!”菲菲撅着小嘴,故作可怜状。“没干什么宿管的刘老师怎么给你们每人都减一分?”老师咄咄逼人,使我们哑口无言。 “好了,我没时间和你们计较了!”我们终于松口气,刚松到半口气时,老师突然间又非常干脆、利落地蹦出了几个字,“你们每人用八开纸写一分检查,晚自习之前交给我!”听完她的胡话,我们差点吐血,还好,我们正是血气方刚的年龄,还禁得起她的折腾!不过,用那么大的纸写检讨,真的比杀了我还难受呢! 还好菲菲敢作敢当,在老师放下狠话,转身刚要迈第一步的时候,她婉言拒绝了老师株连九族、让我们和她共同患难的美意,看着老师的背影,急声喊,“老师,你要罚就罚我一个人吧,我身为班长,非但没带好她们,反而带头说话,给班里造成了严重影响,应该写检查!她们都是无辜的!” 班主任听了,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难得啊!这是我第一次看她笑,笑得那么自然。她轻声说,“你知道错了就好,下次不要再犯了啊!”菲菲也笑嘻嘻地说,“嗯!”我刚被班主任的善行打动,决定在别人再次说她的坏话时极力维护她,就听见她又添了一句话,“菲菲,你这次的检查一定要写,以儆效尤!”菲菲的心像刚兴奋地飞了起来又唰地一下摔在地上,摔得粉碎。灰着脸,“嗯”了一声,班主任才放心地离开了…… 菲菲不愧为班长,利用了每次下课的时间,在晚自习之前,准时完成了任务。这让我们不得不佩服,也不得不感激。菲菲就是名副其实的美女,不只长得美,心灵更美! 第三章 第四节 爱死你,没道理!  在实施了几天的傻瓜战略之后,陆郅男再也不傻乎乎地守在我们班教室门口了。瑶瑶的心情一落千丈,整天在我耳边念经,“那帅哥怎么这几天都没在咱班门口了啊?”一开始,我还是很耐心地告诉她,“我不知道。”后来,面对她无数次的追问,我只能不耐烦地说,“不知道,不知道……” 下午放学后,我争分夺秒地跑到秀秀所在的教室门口,还好她们那个矮矮胖胖的、戴着厚厚老花镜的老老师非常通情达理地压堂了,我真是感谢死她了!我踮着脚,朝第一排望去。以我多年的经验,秀秀应该在第一排,没错的!可是,我看了两遍,也没看见秀秀的身影。我的眼好似高度扫描仪,又将整个教室扫射一遍,可惜,直到老师喊下课,也没看见秀秀的半点影子。等老师一开门,我便非常礼貌,非常文质彬彬地对她说,“老师,请问,王秀秀在吗?”那个老师先是怔了一下,然后扶了扶厚厚的老花镜,上下打量了我一番,“你是秀秀的同学?”老师用非常怀疑的眼光看着我。“嗯,我们是好朋友!”我笑嘻嘻地说。“王秀秀早在一个星期前就辍学了!和李美静一起走的!”听完老师的话,我真是哭笑不得,秀秀这孩子,竟然会和她曾经最最讨厌的人站在一个阵线,一起“告老还乡”了,撇下了我和她最最喜欢的陆大帅哥。怪不得,陆郅男会追菲菲呢! 后来,我在菁菁的口中得知,李美静是因为和陆郅男闹了点小别扭,就赌气不来上学了。家里好说歹说,都无济于事。爱情的力量可真大啊,李美静的倔劲儿,真是八匹马都拉不回来!至于秀秀,就是因为换了环境,不习惯,学习成绩一落千丈,尤其听不懂英语,她听不懂英语老师到底在唧唧歪歪讲些什么,实在忍无可忍,只好不忍,干脆回家了。我知道,秀秀不可能只是因为这么屁大点的事就放弃自己的前途,她肯定有别的原因的。 我真是太坏了!我竟然不常常跑到秀秀房里,陪着她聊天,而是每天下午放学都去篮球场看球赛而故作偶遇。我恨死我自己了! 虽然瑶瑶和秀秀对我来说差不多,可我心里还是空落落的,如丢至宝。 有些伤,虽然不露一点痕迹,却能让你痛得窒息,在多个不经意的夜晚,以得天独厚的优势,占领一席之地…… 往日睡得如死猪一样的我,竟然失眠了,太意外了!我辗转反侧,满脑子都浮现秀秀可爱的身影。她为什么会辍学呢?她真得心里装满了忧伤吗?可她为什么什么都不和我说呢?我是她最好最好的朋友啊!秀秀真是一个可怜的让人心疼的孩子,她的疼痛,要比我的厉害千倍万倍。至少,我的疼痛,在多个快乐的日子里忘记发作了。而秀秀,她从不会把忧伤说出来,所以忧伤愈积俞深,最终,把她击垮了。她用坚强的外表死撑,终于撑不下去了,垮掉了…… 后来,据陆映雪准确报道,秀秀的妈妈改嫁了,秀秀随着妈妈到了她的后爹那里,她亲爱的后爹说,“上学没用,白花钱!”秀秀的妈妈只好委曲求全,让秀秀辍学,做童工去了。因为,光秀秀的妈妈那点可怜的薪水,是供不起秀秀上学的。没爹的孩子,当亲娘一改嫁,就质变成后娘了。可怜的秀秀! 后来,就没有秀秀的消息了,在无数个欢乐的日子里,我竟然渐渐地忘记了秀秀,陪我多年的秀秀。 学校举行了春季运动会,我们都很兴奋,虽然我没有参加任何项目,可是,我非常非常喜欢看运动会。虽然一坐在那里就花费半天时间,但至少,我们不用再忍受老师枯燥无味的絮叨,我们欢呼雀跃起来。 那几天,我和小雨趁着运动会的劲头,大早上就起来,出去跑步。小雨是我最最可爱的下铺,我们一上一下的,各有各的生物作息习惯。我平时都是单眼皮,一到周五就兴奋,早上起来一照镜子,眼睛就变成双的了,而小雨却与我截然相反。 我们早上四点起来,洗漱完毕,就钻出玻璃门去,到操场上跑步。还好,由于伙食不好,我瘦了几斤,要不然,要想钻出那微锁的玻璃门,还真有些费劲。有时候,小雨晚上睡得太晚,就起不来。于是,她前一天晚上告诉我,让我起来后叫她。 第二天,当我如期起床后,我就往床下望去,“小雨,小雨,快醒醒!”我轻声唤了好多遍,她也不应答。当我轻轻地叠好被子,下床之后,轻拍她的胳膊时,她突然间睁开了朦胧的睡眼,看着我,恍然大悟,然后,示意我一起到水房洗脸。到了水房,她就不好意思地说,“其实,当你在上面叫我时,我就已经醒了,就是没有力气起来。”我非常怀疑地看着她,她只好笑着解释,“我经常这样的,有一种‘假睡眠’状态,睡醒后几分钟才能真正地醒过来。”我故作明白地“哦”了一声。心里却瞎想起来,“她会不会哪天一个不小心就睡死过去啊?!” 我们很小心地钻出宿舍的大门门后,就悄悄地溜到操场上了,刚到操场上,就听见了起床号——“健康歌”在喇叭里叽里哇啦唱起来,那首歌,在不久后,由于附近的居民嫌我们学校的学生起得太早而“暂播了”。这一暂播,就是一年多,直到我初中毕业,也没再在校园里的喇叭里听过。 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真像磁铁,相处得越久,越黏糊。我和小雨整天黏在一起,如胶似漆。我也是一个爱炫耀的虚荣的家伙,经常在小雨面前自夸,也经常把诗给她看。 时光飞逝,令我激动的一刻终于再次来临。运动会上,我们班刚把板凳搬到操场上,还没组好排,我就在操场中央看见一个身穿黑色风衣,高高瘦瘦的,眉目清秀的大男孩。陆郅男!我的心怦怦地跳,好似要跳出来向全世界宣告——“现在站在操场中央的那个帅得无可救药的大男孩就是我兰小丫喜欢的人!我的眼光不错吧?!” 最最真实的激动,是任何事物都掩盖不掉的。小雨看到了我,非常惊讶地说,“小丫,你怎么那么兴奋啊,是不是见到你诗里写的那个人了?”小雨真是聪明伶俐,一语中的。我故作镇定地回答,“嗯,对。”脸上泛着羞涩。“啊?他在哪呢啊?”小雨激动地大声嚷嚷,唯恐天底下有谁听不见她的惊吼。旁边的同学都好奇地问,“谁啊,谁啊,谁在哪?”我真有一把掐死小雨的冲动!我羞愧难当,立即把头埋进腿里。 小雨将整个操场粗略地扫视一番,失落极了,叹息着说,“操场上芸芸众生,楞是没见到帅哥!小丫,你喜欢的人该不会也就是长得像菜瓜一样的人吧?!”旁边的同学哄然大笑,用非常鄙视的眼神看着我,好像我刚从垃圾堆里走出来。我脸顿时热得无可救药,好像进了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难受万分。我真后悔刚才没一鼓作气掐死她!她把我的脸都给丢尽了!这个鬼灵精,肯定是一不小心没看到陆郅男。 为了挽回我丢掉的可怜的面子,我鼓起勇气,高傲地抬起干巴巴的手指,指向操场中间,“看,操场中间那个穿黑色风衣的那个大男生就是他!” “哇~!真帅呀!”全班女生一起花痴地吼叫,也不怕把野狼先生给招来。我突然间觉得非常自豪,虽然陆郅男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是,能喜欢这么一位英俊潇洒,风度翩翩,这么有女生缘的大男孩,说明我兰小丫的眼光还真不赖呢! 就在我瞎想的瞬间,陆郅男悄无声息地消失了。我真后悔自己没一直盯着看他!对我来说,能坐着一直看陆郅男,真是千载难逢啊,可我竟然会一时大意丢失了看他的机会。少看他一秒,都是我的损失。我真想抽自己两巴掌! 突然,一声枪响,操场那头起跑线上开跑了。我聚精会神地盯着起跑线上移动的物体。突然,眼前一亮,是陆郅男!他穿着一身红色的短装在以惊人的速度前进,风驰电掣般地朝我们这边跑来。我们班的同学都在为我们班的王筱加油,我不敢做天下之大不为,大喊‘陆郅男,加油’。因为,如果那样,我会被二《1》班全体学生视为叛徒的。我只能在心里默默为他加油,“陆郅男,加油啊!” 就在陆郅男距离终点线还有二十米的时候,后面的那个人竟然超过他了,旁边的人开始议论起来,“陆郅男肯定不是志以轩的对手,后来者居上嘛!” “什么?志以轩?这个名字听起来咋这熟啊?”这句话在我的脑子里转了0.1秒钟的时候,我就恍然大明白了。我不屑地看了看笨笨,他正在奋力拼搏着,我能透过他那一丝不苟的样子,看到他必胜的信心,气愤极了。“这个笨笨,竟敢跟陆郅男抢冠军,真是不知死活!” 在一堆花痴都在眼巴巴地期待着笨笨越过终点线的那一刻,我灵机一动,恶作剧地冲着他大喊,“笨笨,加油!”笨笨被我的叫声吸引住了,四处搜寻,忘记前进了,陆郅男就在他心智涣散的那一刻,越过了终点线,成为了公认的冠军。我们班的花痴和笨笨他们6班的花痴很惋惜地盯着笨笨,又非常鄙视地看着我,好像,我就是他们的敌人,扼杀笨笨冠军美名的罪人!我真是气愤死了,6班的孩子们那样看着我也就算了,我们班的这群傻丫头们也这般敌视我,我真是无处说理去。笨笨不是我们班的啊!我也没耽误王筱跑步啊,是他自己不争气,跑了个第三名的啊!我无语了,管他呢,只要陆郅男是冠军,我就什么都不在乎了。我的架势,还真把自己当冠军夫人了。 在接下来的比赛中,陆郅男没有想象中的那么优秀了,他竟然输在了笨笨的后面!这个死笨笨,不知道哪里来的尽头,跑一百米竟然那么轻松地就超过陆郅男,绷紧他的大长腿,以得天独厚的优势,占领了冠军的位子。我真是恨死他了! 虽然,陆郅男在这次比赛中没有做冠军,但是,他是我心里的大英雄,这是任何一个冠军都取代不了的!喜欢一个人,是不会那么容易就动摇的,而我对陆郅男的爱,稳如泰山。怎么会为了区区一个笨笨,就忘了他的美好呢!不会,永远不会! 运动会快要结束时,在一群花痴的惊叹声中,我一转头,看见了笨笨,他正在非常感激地、傻兮兮地看着我,如见到救命恩人一般。见到陆郅男的大敌,我真有踩他一脚的冲动,以解我心头只恨。 “小丫,真的很感谢你啊,你那一句‘笨笨,加油’让我找到了小时候的感觉,你还是那么可爱!你还记得我小时候的绰号,真是难得啊!没有你,我就不可能在接下来的两场比赛中一举夺魁,你真是我的大恩人啊!”旁边的花痴们都在非常花痴地看着笨笨,又用非常羡慕的目光看看我,我呆若木鸡地看着笨笨不停絮叨的嘴,傻傻地期盼时光倒流。如果时光倒流,我绝对不会喊出,“笨笨加油”,让该死的笨笨得逞。 我怎么会在乎笨笨呢?这个孩子,太天真了,天真的我都不忍心再伤害他了。我怎么会不记得他小时候的绰号呢?那可是我亲自为他取的啊!我这个人很自恋,但凡我自己办的事,就肯定能记得。更何况,这个绰号可是我专门为刺激狼外婆而给她的爱孙取的啊!面对笨笨真诚的感激,我真是哭笑不得啊!真想揍他一顿,让他赶快滚开,这种哭笑不得的感觉,真得比杀了我还要难受! 爱情,真是会使人变白痴的学校,我竟然办事愈来愈不经过大脑,只顾冲动冒进了。我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失算了啊!这是一个惨痛的教训,让我伤心至极。我在心里刻下了一个字,“忍”…… 第四章 灵感高峰时期  喜欢一个人,就总会在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勾勒他的轮廓,想象着此时,他的境况。然后,在不知不觉中,进入梦乡,飞向属于自己和他的天堂…… 第一节金色的季节 金色的九月,是我们开学的季节。我在收获的季节,播种了我的爱情。我知道,我什么都不会得到,那个种子,也只会在埋入心底的那块净土后,慢慢地死掉,腐蚀,消失殆尽…… 在熬过了痛苦的两个月后,我的春天又到了,我的心底长满了水草,生机勃勃。真的难以想象,那两个月我是怎么熬过来的,在没有陆郅男的日子里,我就像是一只快要死的鱼,浮上水面,露出白白的肚皮,在惨烈的太阳的暴晒下,等待死亡的到来,难受到极点! 在难受得要死掉的时候,我就倒数计时,算算又战胜了一天,能见到陆郅男的日子又近了一天,我都会安慰自己,“不管天空多么昏暗,我知道,再过不久,我就会获得重生,遗弃昨日的星辰!” 在日落十分,万分孤寂的时刻,我总会想起他,想起那个无比快乐的孩子。想起他,我就会忘却烦恼,忘记了我是个长不大的丑小鸭!如果,我马上就长大该有多好,像书中的丑小鸭一样,变成白天鹅,成为万人瞩目的对象!那样,我就配得上他了!真希望风流潇洒的他,能与我一起浪迹天涯!但我更希望,风流倜傥的他,能活的更加潇洒!如果,他能永远这样就好了,我希望他永远都长不大!永远停留在十六岁,停留在可以天真浪漫的像天使一样的年纪! 这个学期,好命的瑶瑶被分到了三《21》班,和陆郅男在一班,我真是嫉妒死她了!这个小妮子,小小的眼睛,淡淡的眉,贪图蝇头小利,竟然会那么好命,太不公平了!最最可气的是,她竟然喜欢上了笨笨,真让我无可奈何!我最最可爱的同桌,竟然会喜欢我最最烦气,讨厌到极点的笨笨!这可如何是好啊! 自从那次运动会,他抢了陆郅男冠军之位后,我就越来越讨厌他了,简直恨他入骨!而我的宝贝花痴同桌瑶瑶,竟然因为笨笨做了冠军而喜欢上了他,真是太不可理喻了! 那一天中午,我和瑶瑶刚刚吃过午饭返回教室,刚登上三楼的台阶,瑶瑶就跟着了魔似地,反应异常。她极度花痴地盯着前面的背影,兴奋地拉着我裸露的胳膊,把我那骨瘦如柴的胳膊拉得生疼。“小丫,小丫,帅吗,帅吗?”“什么帅吗,帅吗?”我疑惑地看着她,真得无法想象瑶瑶能把自己的花痴练到炉火纯青的地步。她羞涩地看着我,脸微微泛红,眨着眼睛,小声地说,“前面那个人啊!”我一本正经地盯着背影,“没感觉他有多帅!”当他走到拐角处时,露出了他的半个真面目,我气得差点没吐血。“笨笨!”我小声嘀咕。“是啊,是啊!就是他!志以轩!他竟然和我在一班内,老天爷真是开眼了!”瑶瑶激动地看着我。我酸溜溜地说,“呦,小丫头,又一次情窦初开了啊!”“哪啊?我第一次这么喜欢一个人!”瑶瑶不知羞耻地争辩着,好像曾经她迷恋陆郅男打篮球迷恋地快要发疯的事从来都没发生过。 不管她喜欢的是不是讨厌的笨笨了,只要她不喜欢陆郅男,我就感激涕零。因为,我害怕死了“近水楼台”这个词,曾经的那个时候,菁菁、帆帆和我都吃了这个哑巴亏。以至于让傻不啦叽的李美静得意忘形,整天笑得跟中了五百万似地,坐在陆大帅哥的单车上,不亦乐乎。害菁菁、帆帆和我在后面盯着他们的背影气得直跺脚。 为了能看见陆郅男,我每天晚上下晚自习都要去《21》班找瑶瑶。我先是冲教室里面轻声喊,“郭瑶瑶!”然后,迅即后退,用后背紧贴着墙,守株待兔,等陆郅男一走出教室,我就认真地看着他。喜欢一个人呢,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我幸福的要晕倒。当他跨出教室的瞬间,我的心狂乱地跳着,仿佛要跳出我的身体,跑到外面来透气。心跳的感觉真的很奇妙,美得飘飘然,心好像飞到了彩虹国去了,在蓝色的图纸上翩翩起舞。陆郅男是使我第一次有怦然心动的感觉的人,我真得很感激他带给我的快乐。虽然,对于我的快乐,他都没贡献什么。 后来,我终于发现我自己愚蠢到家了,竟然喜欢那么一个庸俗到极点的人。在我眼里,喜欢漂亮的女孩就叫庸俗。因为我不漂亮,因为没人喜欢我! 那一天,我在课间本来应该上课间操的二十分钟的时间闲晃。因为临时停电,我们又富于了二十分钟的时间。我在偶然闲晃的时候,看见陆郅男正在我们斜对面的那个《15》班教室门口趴着玻璃张望。<网罗电子书>他一定还对菲菲念念不忘,到现在,还忘不了她,还在默默地观望她,他真是太痴情了!我单纯的想。 突然间,教室的门开了,里面走来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她不是菲菲!她比菲菲矮半头,尽管如此,在沙白色连衣裙的映衬下,也感觉得到她的半点风韵。我不忍心再看下去了,这种感觉,犹如刀割,我立即窜回教室,爬在桌子上休息,准备上课。突然,菲菲站在离我一米之外的门口,冲我轻小声喊道,“小丫,出来一下好吗?” 看到了菲菲,我的体内像又充满了能量,立即跑出去,服从命令听指挥。 “小丫,把这封信给翔!要上课了,我先走了啊!”菲菲冲我眨一下她那美丽的蝴蝶眼,立即返回到她们班的教室。 爱情就像兴奋剂,在她的滋润下,菲菲变得异常兴奋。见她幸福的好像全世界都为她祝福的时候,我真得羡慕死她了! 当我走到翔的书桌前,大跌眼镜。昔日的才子,今天变得萎靡不振,趴在桌子上睡觉,一副窝囊废的模样。我真为菲菲心痛,那么漂亮的女孩,成绩那么好、那么优秀的学生,竟然会和这种人谈恋爱?!我知道,翔现在这副没出息的样子不能全怪翔,菲菲也有责任,他们把中午休息的时间和下晚自习后那么美好的时光都浪费在谈情说爱上了,根本没时间休息,就是晚上回宿舍,洗漱完毕,他们又拿着手机甜言蜜语。一直到我睡醒一小觉后,还能听见他们窃窃私语,甜甜蜜蜜地道晚安。 为什么翔会这么萎靡不振,而菲菲却欢天喜地、兴奋不已呢?是菲菲精力十足吗?在想不起来陆郅男的时候,我就爱思考这个问题,终于有一天,我明白了。爱情有一个固定公式,对爱情付出的多的人,一定会疲劳,就像翔,整天绞尽脑汁地讨好菲菲,根本没时间休息,甚至连做梦都会说梦语,“菲菲喜欢这个还是这个呢?明天菲菲生日了,我该给她什么样的惊喜呢?……” 面对翔这种惨痛的经历,对于爱情,我更是没有勇气涉足。因为,我永远记得那一年在医院里看到烫伤的工人的痛苦,以及二姐发自内心的那句话,“你一定要好好学习啊,将来才不至于受罪!”我知道,如果,陆郅男会一不小心和我谈恋爱的话,我一定会扮演翔的角色,一定会像他一样,下课就趴在桌子上,像死猪一样无精打采的,学习肯定荒废。前途没有一点光亮! 那一天晚自习,翔又在写情诗了。火眼金睛的老班看着翔在摆弄桌子上的信纸,视如珍宝。就严肃地说道,“李翔,把信纸拿过来”后来,就一阵审问,“你在给谁写信?”“我没写信!看信呢!”“谁写的?”“我姐给我写的,问我是否习惯学校的生活。”听他这种假的不能再假的话,我在下面忍不住偷笑。那张信纸是菲菲今天下午让我转交给他的啊!老班也不是脑子进水的那种傻货,没那么好糊弄,一直追问。后来,下课铃响了,翔实在受不了老师的啰里啰嗦的时候,终于委屈地说了实话,“是我的一个朋友!”老班心知肚明,只放下一句话,“不许早恋,早恋对你没好处!”然后,就听到满楼道的高跟鞋的声音…… 第四章 第二节 意外  第二节意外 一 “陆郅男的腿在打篮球的时候跌坏了!” 那一天,下晚自习,我兴冲冲地跑向《21》班,老远就能看见瑶瑶在门口迎接我,我一边跑,心里一边犯嘀咕,“这个瑶瑶,这么早就出来了,我还想贴在她们班教室门口的墙上,等着“观察”陆郅男呢!” 等我一接近瑶瑶,瑶瑶就非常激动地对我说,“小丫,你知道吗,我们班有一位帅哥受伤了!”我以为她又在我耳边谈及笨笨呢,心不在焉地说,“没事的,过几天他就会回来的!”眼睛一直向教室里面张望。 “听说他这次伤得很严重,一时半会儿回不来!这下,志以轩就该在我们班大展宏图了,他可是我们班里唯一的帅哥了!” “什么?志以轩?”我惊愕地看着瑶瑶,突然间才知道,为什么我张望了半天,连陆郅男的半点影子都没看到。我失落地看着此时如此歹毒的瑶瑶,她得意洋洋地笑着,嘴里不忘提笨笨的大名,“志以轩怎么样,怎么样,怎么样的……”我无暇顾及她说了些什么,只是看着她的薄唇小嘴在不停地叨叨,脑子里一片空白…… 过了好一会儿,她还在兴奋着,我真是气坏了,恨死她了!她怎么能那么狠呢?!如果跌倒的是笨笨,她该怎么说呢? 回到宿舍,我那美丽动人、冰雪聪明的上铺陆映雪同志很悲伤地宣布,“我亲爱的大叔回家了!”“啊~”宿舍里引起了轩然大波,好像“宫”里哪个皇上驾崩了似地。陆映雪的消息怎么会这么灵通呢?我才刚刚得到这么悲惨的消息的啊! 一会儿,热闹的宿舍外面响起了敲门声,我跑过去开门,是菁菁。“菁菁,你怎么来了啊?”我惊奇地问,自从升入初三,这个小妮子来我寝室的频率是越来越低了。因为忙,忙着收情诗,忙着做风云人物。她在我们学校是第二校花,第一校花是菲菲,自从名花有主之后,很少有人自讨没趣,去和才子翔去争佳人。所以,菁菁的男友也用了浑身解数,来讨菁菁的欢心。女孩都是感性动物,在楠积极努力的软磨硬泡下,菁菁终于答应了楠的追求。 “陆郅男受伤了,你们知道吗?”菁菁先是小声打听,唯恐我们已经知道事情真相了对她的话没兴趣。“怎么受伤的啊?”宿舍内的花痴公主们齐声问。“他打篮球时一不小心滑倒了,把脚扭伤了!”菁菁见我们这么好奇,得意洋洋地说,“我男朋友和他一个宿舍,刚在回来的路上说的!” “严重吗?”我关切地问。菁菁诧异地看着我,“小丫,你变了啊!变得越来越不关心徐峥了。对陆郅男的事,倒是越来越关心了啊!” 这个菁菁,只顾自己谈恋爱,都没时间陪我和帆帆了。我都没时间向她汇报我这两年的情况。我早就不喜欢徐峥了,我现在喜欢的是陆郅男,而且喜欢得不得了。现在的我,只要能看见陆郅男,我就兴奋地像小鸟,幸福地想唱歌。看不见他,我就像枯萎的小草,难受的要死,低调到极点。我当然要关心他了! 陆郅男在学校是公认的帅哥,只不过,自从运动会被该死的笨笨抢了风头之后,笨笨的名气大增,甚至盖过了陆郅男。对于陆郅男的暂时离开,对于其他女生来说,没什么损失。因为,大名鼎鼎的志以轩还在学校活得非常潇洒。 不管别人对笨笨怎么盲目崇拜,我就是讨厌笨笨。这种讨厌,自从在很小的时候播下了种子,现在以长成了参天大树,根深蒂固。我讨厌他,不只因为她有一个像狼一样的外婆,还因为,他有一个蛮不讲理的资本家爸爸!我讨厌资本家,更讨厌笨笨的爸爸! 自从小时候看《大红灯笼高高挂》,里面的老爷惨无人道,打下人像打牲口一样打,真是残忍极了!我又怕又恨,下定决心,我长大了,一定要闯进电视里面拔掉那个糟老头子的皮! 我在前不久又见到了真实版的资本家,有一个山区的小伙子,在他的工厂里工作时因天车失控,被天车上掉下来的钢条砸坏了,留了好多血,住院了,花了好多钱,在他的亲戚的帮助下,勉强凑了几天的药费,医院才开恩收留了他。他那八十岁的老父亲从老家大老远的赶来看儿子,看到因伤在床的儿子,非常心疼,一心想为自己受重伤的儿子讨回公道,就在那家工厂的办公室里一直守着,守株待兔。可是,笨笨的爸爸真是狡诈的家伙,一直都不出现。 那个老爷爷就在那个办公室里穷守着,最后,笨笨的爸爸终于出现了,他让那位年过八旬的老爷爷“滚”出去,那位老爷爷站得稳如铁松。笨笨的爸爸在情急之下,命令自己的手下,“给我打,打坏了算我的!”他旁边的几个工人看那个站得哆哆嗦嗦的老头子,甚是可怜,没人忍心动手。老板气得脸发青,大吼道“你们怎么回事,我养你们有什么用?谁不想再干下去就不要听我的话!把这糟老头给我扔回去!” 那几个工人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只好服从命令,把那位骨瘦如柴的老爷爷塞进了麻袋,扔了出去。那个老爷爷身子骨禁不止折腾,痛的哀号。引来了一群好心的、热心的群众。世界上最善良的举动往往出自于最最朴实的劳苦大众。一位妇女从家里拿来了馒头和水,让老爷爷吃了下去。老爷爷狼吞虎咽地吃完后,身体疼痛难忍,继续哀号。周围人实在看不下去了,议论纷纷。最后,那个伪君子走出来扔了八千块钱,面容伪善地说,“老大爷,不是我说你,你儿子就是点皮外伤,您要那么多钱,我们工厂是要倒闭的!给您八千块钱,快给您儿子看病吧,够养他一阵子的了!”老爷爷知道自己孤身一人也不是他的对手,只好自认倒霉,拿着钱奔向了医院。 虽然这种事不是我亲眼所见,但一想,笨笨有那么一个张扬跋扈的姥姥,她的爸爸也就好不到哪去,不用想就知道肯定是个败类!我讨厌笨笨,讨厌他穿的一身名牌,那些名牌是用不干净的钱买来的,我讨厌他,讨厌他的虚荣。如果我是笨笨,我宁愿不要这样的爸爸!可是,这个小窝囊废,每次当他爸爸开着奥迪来接他时,竟然像见到祖宗一样,兴奋地狂跑过去。我真是越来越讨厌他了,他这种人,不值得喜欢。正常的女孩子是不会喜欢他的! 我是如此正常的女孩子,怎么会喜欢败类的儿子?我最最喜爱的就是在篮球场上“冲锋陷阵”的陆郅男,永远那么有活力,那么帅气。尽管他这几天都不在,我都会细细回味他打篮球时的样子,帅气逼人。看到他,就会心跳加快,激动万分,兴奋地不得了。 在陆郅男不在学校的那几天,我就像魔障了似地,整天兴冲冲地冲向《21》班,兴高采烈地叫瑶瑶出来,“和蔼地”审讯,“他,来了吗?”“谁啊,是谁啊?”一开始,瑶瑶像丈二的和尚,疑惑地看着我。我笑眯眯地说,“陆郅男啊,你们班的陆大帅哥,我好像好几天没看见他了呢!”“胡说!他昨天下午才 告病回家的啊!他在家多待几天才好呢,没人想他!”瑶瑶显出满不在乎的样子,得意洋洋地说。 我真是讨厌死她这副模样了,她以为,全世界的女孩都和他一样,会喜欢那个败类资本家的儿子啊!我真被她气得要死,又不好意思伤她,毕竟,他们班里,有她在,还是很方便的。至少,陆郅男一回来,她肯定不高兴。我感觉,我的瑶瑶心里肯定有问题,仿佛情敌越多,她越高兴。真是虱子多了不咬,情敌越来越多,她都不放在眼里,有病,真的有病! 我每天中午,下午,晚上,都会去找瑶瑶打探消息,我贴在每次都贴的墙的那个位置,感受陆郅男走过的气息。那种场面,好像上辈子就见到过,好熟悉…… 无聊时,我就会拿起笔,用优美的文字,在我的纸上涂鸦,在我的心中翩翩起舞,填补我心中的空白。 风*云二篇 (一)寻找记忆 记忆之光徘徊在 悠长悠长而又寂寥的长廊 忘却了你那俊俏的模样 和那让我感动的 深邃的目光 第一次感觉孤单: 在风吹过后 云撑着涩涩的眼 尘封快乐的记忆 在没有风的日子里 云也活得不够安逸 (二)四季恋歌 叮咚是泉水轻击顽石 我放纵脚丫 在有绿光的日子里嬉戏 春风拂过 我载一滴泉回味暖暖的记忆 孤呱是池塘里群蛙嬉戏 我躲在荷叶下 等待风的声音 夏风走过 我揖一瓣荷收藏快乐 知了是秋蝉鸣奏乐章 我张开双臂 在金色的阳光下寻找自我 秋风吹过 我集一片叶记载收获 呜咽是云正在裂碎的心 我伸出双手 在大雪纷飞的夜里寻找你的足迹 寒风掠过 我折一杈枝刻下你的名字…… 第四章 第二节意外 二  第二节意外 二 在陆郅男回家养伤的那几天,我度日如年,熬到放学就去找瑶瑶打探消息。瑶瑶也没有因为迷恋笨笨这个家伙而变白痴,非常认真地看着我,开门见山地说,“小丫,你是不是喜欢陆郅男啊?这几天你天天都问我他回来没,怎么没回来,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好像这些都是你事先预备好的台词,每当放学时,你就会把这些台词给抖了出来。”我无心争辩,支支吾吾地说,“是啊,怎么了?”“哎呀,”瑶瑶听了我的话如晴天霹雳,立即崩溃。“你怎么会喜欢他啊?!他就是一个花心大萝卜,有什么好的啊?!” 瑶瑶的这句话无比真实,却真真切切地刺痛了我。 是啊,陆郅男有什么好呢?他只不过是一个花心大萝卜!这两年,先是李美静,后来又傻追菲菲,现在,又是一位魅力十足的MM。我脑子出问题了吗?…… “小丫,你看看志以轩,人家成绩优秀,体格好,待人诚恳,……”瑶瑶说的这些,于我来说,都无关痛痒。志以轩,在我心里早已被烙上了笨笨的烙印,一旦提及他,我那些莫名的、被我极度隐藏的自卑感就会猛烈地袭来,压得我无法喘息…… “瑶瑶,你不要再说了好不好?”我痛苦地看着她,哀求道。“好好好,你这孩子,真拿你没办法!我知道你不想听任何对陆郅男不利的话,可是,你也要为自己好好想想啊!即便那个陆郅男某一天可能会喜欢你,你也一定不会幸福的!” 瑶瑶再次用忠言刺痛了我的耳朵,引起了连锁反应,我的眼睛也无比疼痛,泪水夺眶而出…… “小丫,小丫,你不要伤心了,都是我不好,不该提他的不好!”瑶瑶好像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无比愧疚。 我擦擦眼泪,锤了一下瑶瑶的肩膀,若无其事地说,“好了,瑶瑶,咱们走吧,要不然饭堂又该剩不下‘人饭’了!”我笑眯眯地看着瑶瑶,毕竟,瑶瑶说的一切,尽管不中听,但都是出于好意,我对她无比感激。 那一天,周四。我梦到了陆郅男回来上课了,无比兴奋。冲到瑶瑶的宿舍,急敲了三声门,没等人家419的同学说请进,就进去了。瑶瑶还赖在床上舍不得起来,我径直跑向她,摇晃着她的手说,“瑶瑶,瑶瑶,他回来了吗?”瑶瑶揉揉睡眼,非常艰难地坐了起来,梦游似的看着我,“谁啊?”“他啊!”我冲她挤了一下眼,暗示她不要说出来。 “哦,哦,”瑶瑶恍然大悟,“我哪知道啊,我还没去班里呢啊!”我的脑袋“轰”的一声,感觉自己的脑细胞都被爱情炸成了粉末。自己终于也变成了一个白痴,一个彻头彻尾的白痴…… 我灰溜溜地溜回去洗漱,突然间想起了,我该过生日了。便兴奋地在宿舍里大声嚷嚷,“后天就国庆节了,我回家过生日去!” “你农历什么时候生日啊?”小颖关切地问。 “八月二十七!”我脱口而出。 “今天是八月二十八了,今天是我的生日!”小颖非常兴奋又非常好奇地看着白痴到家的我,“自己怎么会忘了自己的生日呢?!” 十几岁的女孩子,把自己的生日当做非常神圣的日子,记得清清楚楚。等一有男朋友,就会告诉他,“我哪一天生日!”然后,等到生日期间,就热切期盼着,等待男朋友给的惊喜! 我怎么会忘了自己的生日呢?!我思考着这个无比沉重的问题, 最终,聪明的瑶瑶一语中的,“整天想陆郅男回来没有,你怎么可能有时间想起自己的生日呢?”是啊,陆郅男离开的这几天我茶不思饭不想的,神情恍惚,像一个生命垂危的人,灵魂被抽走了,只剩下呆滞的躯壳。 到了教室,我和我的同桌翠翠说,“我昨天生日,我竟然忘记了,真是太不可思议了!”“啊?我妈说,忘记自己的生日,会有好事发生!”翠翠兴奋地说。 翠翠的话,使我心里多多少少有些宽慰,“忘记生日,会有什么好事发生呢?”我饶有兴趣的问。“不知道,我没问过她”翠翠淡淡的说。是啊,哪有女孩子会像我一样,傻得不像样,连自己的生日都会忘。所以,自然不会记得忘记自己的生日会有什么好事发生了。 以后,整天围绕我的问题又变成了“忘记生日,会有什么好事发生呢?”我慢慢的知道了答案。 晚自习下课后,尽管班主任占用了我们的时间,讲一些于我来说无关紧要的事(目前,对我来说,最最重要的就是陆郅男到底回来没。)。等她走出教室后,我又兴冲冲地冲到《21》班打探消息,瑶瑶又站在门口迎接我,我真是恨死班主任压点儿了。 我一接近瑶瑶,我就又重复着问得瑶瑶耳朵长茧子的话,“陆郅男回来没啊?” 这次瑶瑶并没有说出那句让我喷饭的话,“整天陆郅男,陆郅男的,听得我都快要吐了。”我当时想喷饭并不是因为觉得瑶瑶说这话显得很做作,而是,他整天在我面前“志以轩,志以轩的”提笨笨的大名,更是让我难以忍受。 瑶瑶非常吃惊地看着我,兴奋地问,“你怎么知道他回来了啊,小丫?莫非你有预测的本领不成?”“我昨天晚上梦见他了!”我骄傲地说,完全忘了我也是个淑女,不折不扣的淑女! 瑶瑶投来非常羡慕的目光,“要是我也能在梦见遇见我的白马王子——志以轩该有多好啊!”我无暇顾及此时花痴到不成体统的瑶瑶,急切地向教室里面张望。 帅哥的待遇就是不一样,很有人缘!陆郅男在离开的两个星期内,人缘大增。回来后,一群花痴把他围得严严实实的。若是不仔细看,我还真看不出陆郅男就被她们这群“乖乖女”(“乖乖女”是我们宿舍最爱看小说的天才湘湘给学校的花痴取的专有名词。就是面对帅哥的时候,乖的不得了的女孩。那种女孩,看见帅哥就两眼冒光,崇拜得死心塌地。)给围起来“答记者问”的可怜虫。 我知道,要想等他出来,还不知道要多久呢。算了,我转念一想,不等他出来了,赶紧和瑶瑶一起回宿舍吧,要不被我们可亲可敬的刘老师给逮住,因为晚回宿而记过写检查,多不值当。我又没早恋,写那长篇大论的检查,多冤哪!打死我,我这笨笨的脑袋瓜子也编不出那么多的内容的! 洗漱完毕后,我静静地躺在床上,心里美滋滋的,临铺的雨朵正在听水木年华的歌,看着我这么舒心的笑,胸有成竹地问我,“小丫,水木年华的歌好听吧?”我疑惑地“啊?”了一声,转念一想,就随声附和,“嗯,好听!”这个花痴,她说她不爱听女人唱歌,她就喜欢听男人唱的歌,听男人唱歌是一种享受。我真受不了她了呢!因为我和她正好相反,我觉得女孩子唱歌很好听,尤其是温柔的女孩的声音很好听,比如说周惠,唱《约定》真得很好听,听起来也很舒服。 我在优美的音乐中睡着了,在梦里梦到了陆郅男穿着一身银色的、靓丽的衣服,拉着我的手,穿梭在校园中。我们在校园的小竹林中相恋了,甜甜蜜蜜的…… 我感觉我特别幸福,因为,每天都能有各式各样的梦等待着我。那么美好,我如醉如痴。在陆郅男发生意外之后,我又意外地有了新的本领——第六感特别强。 第四章第三节湘湘第四节我知道你要走了  第三节湘湘 瑶瑶不知道吃了什么灵丹妙药,脑子开了窍,突然和我说,下晚自习不用去找她了,她要好好学习了。晚自习下课后,我没着没落的,就和湘湘一起在操场上溜达。 那几天,每天晚上,湘湘都会牵着我的手,误入操场深处。湘湘是一个很有个性的女孩,个性得不像个女孩。每天晚上都看小说看到深夜,在我睡醒一小觉时,起身如厕,回来看总能看到她床上的光亮。她还在趴着津津有味地“夜读”。第二天,我问她看什么书时,她总会把头高高扬起,非常骄傲地说,“韩寒的!”“我冷~”我不禁打个寒颤。 有一次,她很兴奋地对我说,“我昨天晚自习看韩寒,被老班没收了,今天又偷溜出去,买了一本,限量版的啊,这是好不容易从那个书堆里挑出来的呢!” “那个时候,我不知道韩寒是一个人名。不不不,是名人。在中学生中,那个时代很流行看韩寒的书。而我,是一个对小说畏惧的孩子,那么长,我看着就头痛,根本读不下去。因为,我的成绩本来就不是很好,如果看小说,我就会当老师把成绩表贴出来后,惭愧到无地自容。看着湘湘看小说,我羡慕得不得了。她那么有精力看小说,而且成绩还那么优异,她真是个天才! 湘湘非常幽默,所以,与她在一起,我忘了很多不该记起的痛苦的事。忘了我是个丑小丫,忘了我和陆郅男的差距那么大。那些日子,我是快乐的兰小丫。 下晚自习后,操场上在明亮的路灯的照射下,显得非常的热闹,湘湘带着我,大摇大摆地走过操场。还诗兴大发,篡改李清照的《如梦令》,逗得我哈哈大笑。 昨夜饮酒过度, 沉醉不知归路, 误入操场深处, 呕吐,呕吐, 惊起鸳鸯无数。 我搜索着我心中期盼见到的鸳鸯,可是,我忘了没戴眼镜。我只能跟着湘湘漫无目的地走着。一会,登上了看台,我和她坐在上面仰望夜空。我很庆幸我没戴眼镜,夜空显得非常的朦胧,满天都闪烁着星星的光芒,我幸福地快要晕倒。傻傻地想,“如果,坐在我旁边的是陆郅男,该有多好!”想到这,心隐隐作痛。陆郅男,不可能的!他应该和那个MM在一起,他们一定在操场上,我能感觉得到! 湘湘掏出小灵通,看看浅黄色屏幕下显示的时间,然后,拉着我的手,飞速地走下看台,走出操场。我突然间有一种强烈的感觉——陆郅男一定在前方五十米之内!就非常兴奋地对湘湘说,“湘湘,咱们前边有两个人!”“谁啊?”湘湘睁大眼睛,好奇地问。“陆郅男!”在我说完这句话之后的0.01秒之内,湘湘以百米冲刺,妄图超过刘翔的速度狂奔,转个弯,然后,飞速地跑了回来。到了我的面前,她竖起一个大拇哥,投来佩服的目光,”小丫,真准!你真是太强了!”“呵呵!”我心里美滋滋的,甜甜蜜蜜地笑了…… 第四节我知道,你要走了 那一天晚上,熄灯之前,安子回宿舍时激动地宣布新闻,“陆郅男打架了,把外耳道打坏了!”“活该!”我嘴里无意识地冒出了一句话,心里别提多心疼了。虽然,我连心疼的资格都没有。我和陆郅男非亲非故,他从不认识我,他有女朋友,是他很爱的人,他每天都会守在人家教室门口张望。那么美好的陆郅男,只是我一厢情愿的幻想罢了,他根本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好,我被他美丽的外表欺骗了! 我是一个循规蹈矩的女孩,在我的意识里,不管怎样,打架就是不对,陆郅男伤透了我的心,我的脑海里又充满了凡小帅这个恶魔的影子,恶心极了,心,无比疼痛…… 尽管如此,我还是放不下陆郅男,我又重复着以前的白痴生活,每天都去打扰瑶瑶学习,追着她问,“陆郅男回来没,什么时候回来?”瑶瑶被我问的作呕状,“我哪知道啊,您能不能换个话题啊?现在我就想吐了,再问我就要吐血了!”我只好无奈地、可怜巴巴地看着她。她也用极其无奈的眼神回敬我,“真不知道陆郅男到底哪里好,把你迷得神魂颠倒!”我用挑逗的眼神回敬,“你还不是一样,被笨笨迷得无可救药!”她又加强了功力,“好啊,小丫,你竟然叫志大帅哥笨笨!你俩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瑶瑶说了一大堆恶心到家的话,我真得真得无法忍受了,又做了一回淑女永远永远都不会做的事,“啊呸~!郭瑶瑶你真的很过分,不要恶心人了好不好?!”“恶心谁啦啊,志以轩还是你啊?”瑶瑶装作极其“单纯”的样子,狡黠地看着我。我知道,她是想从我嘴里打探笨笨的八卦新闻,即便我是骂他没出息也好,只要是笨笨的“新闻”,在她眼里,丑闻也会变成趣闻。爱情,真是可恶的毒药,她把我的瑶瑶也给整白痴了。我想,如果现在给瑶瑶做智力测验,她的智商肯定会破世界纪录,呈现负数。 突然有一天,瑶瑶笑嘻嘻地看着我,极其歹毒地说,“他们说,陆郅男辍学了,他不会再来了!小丫,你死心吧!”听她那么说,我几近崩溃,把后背【奇】贴在墙上,用力地挺【书】着身体,可是,我还是被这【网】个消息击垮了,身体不争气地从墙上滑了下来,满脑子里都是陆郅男的身影。“不可能,他不会不来的!”我撅着小嘴,倔强地看着瑶瑶,她无奈地撇撇嘴,“好好好,他会回来的!”说着,她任劳任怨地搀着我走回宿舍。我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只能任她摆布,一步一个台阶地、极其艰难地被她拖回寝室。 回到寝室,我没有心情做任何事,躺在床上,准备入睡。瑶瑶看我无精打采,不忍再打扰我,把我安顿好,就迅速走出我们宿舍,雨朵又在放着帅哥的歌,是林大帅的《就是我》。往日的我,听着有活力的歌就会活力四射,今天,我好像被谁打的将要没气了,曾经让我兴奋的歌,也变成了催眠曲。 美丽的梦,是我的麻醉剂,在梦里,没有那么多伤心的事,只有美丽的梦景,美好的人。我在梦中又遇见了陆郅男,阳光、帅气的无可救药的大男孩。在夜幕下,我们坐在操场中央仰望星空,他微笑着牵着我的手,说着甜言蜜语。我羞答答的看着他,想着《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的开》这首歌,甜蜜极了。 梦使我变成了不知羞耻的白痴和歹毒的疯子,我竟然全然不顾他是有女朋友的人,被他牵着的手,感到无比幸福,仿佛这种幸福,理所应当,陆郅男是属于我自己一个人的!突然间,星星羞羞答答地藏了起来,夜幕只剩下黑色。陆郅男慢慢地放开了我那不情愿放开他的手,对我说,“小丫,我要走了,我走后,就再也不回来了!”“为什么?”我生硬地拽着他的胳膊,我能感到他的疼痛,他肌肤的疼痛如我心的疼痛,我立即放开了他的胳膊。 他无奈地说,“我不适合这里,在这里,我一点都不快乐!”“那哪里才适合你?!”“不知道,出去了就知道了!”是啊,五中,于我们这群孩子来说,就是监狱。管东管西,连出去都不能,把我们这群无辜的、渴望自由的孩子关闭在学校这个狭小的鸟笼里。“学校真不是东西!”我破口大骂,完全忽视了我最最喜爱的陆大帅哥就在眼前。 “小丫,你怎么了?”陆郅男惊讶极了,这还是我第一次在他面前表现得那么不淑女,尽管只是在梦中和他那么近距离的接触。“你可不要为了我而彻底颠覆了自己啊!”他笑嘻嘻地、非常感激地看着我,好像我为他赴汤蹈火了似的,看得我都不好意思了。 我,原原本本就不是个淑女,只不过,他不知道,他一点都不了解我。他也无权了解我,因为,他不是我的男朋友。况且,他有女朋友!不管他喜不喜欢她,他有女朋友,就是事实!我的潜意识似乎有了一点觉醒,破口大骂自己,“小丫,你太过分了,竟然抢人家的男朋友!”“我没有!”我扯着嗓子争执起来。 “什么没有?”陆郅男疑惑地看着我。 “哦,没什么,你准备什么时候走啊?!”我忙转移话题。 “过几天就是运动会了,我想在运动会上展现一下自己就走。”陆郅男笑着说,眼睛里散发着迷人的光芒。他急切地渴盼自由,我能读懂他的心。我非常赞同,连连回应,“嗯嗯,好主意!你体格好,一定能大显身手,展现出自己的实力!”“我想,参加完运动会,我就没有遗憾了!” “小丫,快醒醒,要迟到了!”陆映雪轻轻地拍着我的胳膊,把我拍醒了。我还没来得及跟陆郅男道别呢,这个丫头,坏我好事。心里不知好歹地抱怨着,揉揉朦胧的睡眼,瞟一眼手表,显示5:50分,我急忙跳下床,抄起脸盆,趟着拖鞋,冲向水房。 我机械地刷牙,洗脸,溅到了旁边的学生,来不及道歉,就匆忙地赶回宿舍叠被子,换鞋,然后,抄起书包赶到教室。还好,刚到教室,就打铃了,没迟到,谢天谢地。初三生迟到是很不光彩的,我已经是初一、初二学生的学姐了,我要做他们的好榜样!我得意地想。 中午,我又找瑶瑶打探消息,她非常遗憾地告诉我,“小丫,别想他了,他不来了!”我失落到极点,“至少,他应该撑到运动会以后再退学啊!”我傻傻地想,竟然相信了梦中的他的话,真是傻的可以! 晚自习下课,没等我去找瑶瑶打听消息,她就自己送上门来了,“小丫,小丫,你知道吗,陆郅男回来了!”当我刚走出教室,准备去她们班找她,她就拽着我的胳膊,兴奋地告诉我。我窃喜,无心理会瑶瑶又在说些什么了。在我心里,她说什么都没用了,在我眼里,一切都是废话,只有“陆郅男回来了”这六个字才是最最最最重要的。 我不管三七二十一,猛地跑向《21》班,瑶瑶冲我的背影大喊,“小丫,你干嘛去啊,他不在班里!”“死瑶瑶,不早说,害我空激动一场!”我的心即刻从沸点降到冰点,“拔凉拔凉的”,急速跑回原地抱怨她。“呵呵,谁叫你那么着急啊!他在操场上呢[网罗电子书:www.WRbook.com]!”瑶瑶兴奋地说,“你跟我去操场吧!“ “奇怪了,你这小妮子,每天晚自习下课都在教室学习啊,今天怎么了?”我挑逗地看着她,想把她的心给扯出来,问个究竟。“这个嘛,嘿嘿!志以轩,好像有女朋友了!”瑶瑶吞吞吐吐地说,我对我的白痴问题感到非常后悔,扯来扯去,又扯笨笨,这个瑶瑶,死性不改!我非常狡猾地对瑶瑶说,“瑶瑶,恭喜你啊,又多一个竞争对手!” “谢谢!”瑶瑶很礼貌地说,表情里看不出一丝生气。瑶瑶真是一个天真的不能再天真的孩子,永远活在快乐的世界,活在没有争端的世界,争夺之类的事,她学不会!她也绝对不会放任自己去学这种俗气的举动。瑶瑶这孩子,真让人刮目相看! 到了操场,我没看到陆郅男的半点影子,倒是看见了笨笨这个坏家伙,他和一个穿牛仔短裙的女生手拉着手,很是甜蜜。我特意看看此时的瑶瑶,她眼睛直直地盯着笨笨的背影,冲我诡异地笑着说,“小丫,能不能帮我一件事啊!”“什么事?”我期盼地等待答案,上帝作证,我真得想抚慰瑶瑶受伤的心灵517Ζ。“冲志以轩喊‘志小狗’!”她眨着眼睛,坏坏地笑着说。“瑶瑶,这可不行,我兰小丫怎么能做这么粗鲁的事呢?!陆郅男应该还在操场上呢啊!要喊你自己喊吧”我非常无情地说。瑶瑶非常通情达理地说,“哦,那我就不勉强你了!”然后,一言不发,眼睛又直楞楞地盯着笨笨和他的新女友远去的背影,瞅的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我终于忍无可忍,冲着笨笨的背影大骂,“资本家的儿子,没一个好东西!”我知道他们不会听见的,瑶瑶却对我感激涕零,像感谢她八辈祖宗给她生命似的看着我,“小丫,谢谢你啊,你真够意思!”破口大骂自己讨厌的人是我一直都想做而没勇气去做的事,今天为了瑶瑶大骂我最最讨厌的人的乖孙子,也算是一箭三雕。既为自己积压多年的怨恨找个出气筒,让我为瑶瑶出口恶气,还让我找到了做侠女的感觉,值了! 那一晚,陆郅男应该不在操场上,因为我没感觉到他的气息,我自我安慰。因为,我真得真得不希望自己最最喜欢的人,看到自己那种粗鲁到家的表现。 几天后,运动会如期而至,陆郅男真得大显身手了,他在一群花痴喊“志以轩加油”的呐喊声中脱颖而出,超过了笨笨和一群傻小子,他在操场上如一匹失去很久的自由又刚刚被释放的骏马,风驰电掣地飞向终点。在陆郅男即将奔向终点的时候,那群花痴突然改了旗号,冲着陆郅男就喊,“陆郅男,加油!”我心里暗暗地讽刺,“这群花痴,压错牌了,陆郅男就要走了!” 果真,在运动会宣告结束时,陆郅男领完奖就要回家了。那时的我正在和小幻争笤帚,收拾残局,“我来扫吧!”我急中生智,“不用你啊,小奶瓜!我要让你扫,不是欺负婴儿吗?”她被我气着了,无力与我争执了,只好跑回去拿自己的板凳,悻悻地回教室。 “小奶瓜”是陆映雪给小幻起的绰号,因为,小幻太像小孩了,一副永远也长不大的可怜样,像缺钙了似的。她不喜欢别人叫她“小奶瓜”,而我,为了能引起陆郅男的注意,不管好的还是坏的,只要让他注意就行。因为,我知道,再不抓紧时间,就真的没机会了! 事实上,真的没有机会了,自从那次他笑嘻嘻地看了我庸俗的表现真得如梦一般地离校后,我一直没机会认识他,可能是我们前世修的缘分不够吧,有缘相见,无缘相恋! 第四章 第五节掩饰 第六节 左琦  第五节掩饰 我是那么聪明的一个女孩,我竟学会了秀秀的掩饰悲伤。 翠翠胃病又犯了,彻底回家了。曾经听她说过,她小时候就不爱正常吃饭,挑食,妈妈怎么劝都不带听的,最后,慢慢地把自己一个如花似玉的、正处在豆蔻年华的青春美少女培养成一个胃病患者。该死的胃病一直纠结着她,直到把她纠结得退学,我就看不见他痛苦得、消瘦得不像样的样子了。 陆郅男走了,翠翠走了。老师真是菩萨心肠,怕我孤单,又派了一个天使过来抚摸我受伤的心。那个天使,是我心里永远的甜使!她,就是我的侯姐,一个散发着海水味道的、有着让人很清新的感觉的女孩。在有她陪伴的日子里,我又重拾了快乐。 侯姐是她逼着我们叫的敬称,她说,她比我们大,就让我们跟她叫姐。一开始整的我们对她的感觉像见到黑帮老大似的,姐啊姐的,后来习惯了,我们就“姐”下去了,一直到现在,比她小的,都叫她“侯姐”。 这声“姐”还真没白叫,我和侯姐一组值日,每次都是最累的活被她抢着干,她老是摆出一副老姜的样子来,“姐比你大,让姐来吧!”这种乐于奉献的精神真得很难得,在医院都找不出几个白衣天使来了,这种天使,竟然会降临在我的身边,我真是受宠若惊,对老天爷感激涕零的,我暗暗发誓,“等我死了我一定要进天堂,好好孝敬他老人家……” 侯姐有一个特磨蹭的邻居,叫亚敏,他们是在一个村子的,老乡见老乡,显得特别亲切。每天晚自习都和侯姐一起回宿舍,每次晚自习下课后,在争分夺秒地写十几分钟作业后,她就问侯姐,“走吗?”侯姐收拾半分钟就转身去找她,没想到人家笔杆子还没放下呢,又争了几分钟的时间后,又磨磨蹭蹭地收拾书包,找书,找眼镜盒,找铅笔,找橡皮擦,回个宿舍像新媳妇回娘家似的,墨迹半天,生怕自己一不小心没给亲娘带啥值钱的东西。每次侯姐一等她,我就暗暗佩服侯姐的大度,“真是天使啊,能容天下难容之事,在等她,宿管阿姨就不给留门了!” 为了天使的利益,我加入了她们的队伍,每天晚上我都督促着亚敏快点收拾,为了鞭策她,我特意为她取了一个特好听的、特适合她的少数民族姑娘才有的名字——“敏敏特磨尔”,此名字的灵感来自于我当时特别喜欢的一个电视剧里女主角的形象——《倚天屠龙记》里赵敏,也就是敏敏特穆尔。每天晚自习下课,我都会在她耳边嚷嚷,“敏敏特磨尔,快点啊,再不快点,我们就被阿姨锁外面了!”我的苦口婆心奏效了,亚敏禁不住我一遍又一遍的叨叨,每天都有长进,还夸我幽默,我真是美极了,长这么大,我还是第一次被人夸作幽默呢! 是什么使我变成了幽默的人呢?爱情?不会!爱情只是看不见的东西,我没有过爱情,有的只是暗恋,默默喜欢一个人不会变化这么大的!世界上最忠贞不渝地不应该是爱情,爱人很可能因为感情淡了而“兵分两路”,而友情,才是风吹不断,雨打不烂的。我看着眼前的两个人,心里窃喜,“有她们真好,我遗弃了孤单!” 第六节左琦 中考前一个月,我班的一个极其热情女孩雪依兴冲冲地跑到我跟前,激动万分,“小丫,拜托你一件事,我有一个朋友,也很爱写诗的,只是她刚开始写,有好多地儿都觉得不是很好,你能不能帮忙给改改啊?”“好啊,我刚好每天都没什么事干!”我很爽快地就答应了,心里美滋滋的想,我兰小丫展现自我的机会终于到来了! 当天下晚自习,雪依就先稳住我,让我在班里稍等片刻,就飞快地跑出去了,过了两分钟,她就拿来了几张写满小诗的本子。我定睛一看,密密麻麻的小字,全堆积在那几张纸上了。那些瘦弱的文字像一个精神饱满的舞者,在洁白的纸上翩翩起舞。只是稍有欠缺,诗句对应的不是特别工整,读起来总感觉少了点什么。我稍稍记得她有一段的结尾是“午夜十二点”,我兴致大发,思想之洪流冲出我的大脑,在这句话的后面加了一句“梦中相见”。还有一首诗的结尾是“我的心被撕成一片一片”,我感觉这女孩太“善良”了,就替她下狠心,把结尾的伤痛升华了——“血染红了天……” 经过几天的改诗工作,雪依终于把写诗的那女孩带到了教室,看起来挺阳光的一个女孩,一点都不像多愁善感型的。她非常激动,兴奋地看着我的诗集,自豪地给我做自我介绍,“你好,我叫左琦,谢谢你帮我改诗。我的诗以前被别人给改成快乐的了,其实我想表达的是忧伤的意境,你给我改的特别符合我的心思。”我的心本来很没底,听她那么说,特有成就感,神清气爽,别提多高兴了! 渐渐地,我与左琦相处很熟了,就探讨探讨诗歌的灵感,他说,他爱着一个爱打篮球的男生,特帅气。我的心怦怦乱跳,跳得我心发慌。我终于忍不住了,羞羞涩涩地问道“奇奇,难道,你喜欢的人和我喜欢的人是同一个人?”可能是我问的太远了。她不做声了,一会儿,又微红着脸,悄悄的告诉我,“我喜欢征!”“哦,挺好的,他挺好的,他每次在我们班考试都是第二名,特优秀!”我终于松了一口气。“嗯嗯,那你喜欢谁啊?”左琦好奇地问。人家都说实话了,我也不好隐瞒什么了,就说,“他不上学了,联系不上他了!”我淡淡地说,掩饰深深的忧伤,绝不让谁看出什么蛛丝马迹来。 有一天,左琦突发奇想,想要拜我为师傅,我汗毛耸立,对她说,“太猴了,叫师傅太老了,怎么听怎么像孙悟空在叫唐僧那个窝囊废,要不就叫师姐吧!”她欣然同意了我的提议,毫不客气地左一个师姐右一个师姐的叫。 在帮左琦改诗和与她相处的日子里,我感觉特惬,得意忘形,竟忘了我是兰小丫,一个活在自己的孤独中的人。 然而,孤单总是如影随形的,在瑶瑶坐在我的床上,摇着我的手,谈及笨笨又换了几个女朋友时,我就会又想起那个让我牵肠挂肚的、与我毫无瓜葛的人。尽管我的心也会痛,我还是会可以忍住悲痛,强颜欢笑地劝瑶瑶,“没什么大不了了,他又什么好?顶多是一个花心大萝卜加白痴菜瓜!”劝瑶瑶的同时,也是再劝自己,只有这样,才能忘记以后永远都不可能在一起的人! 笨笨频繁地换着女朋友,瑶瑶则一点一点被他折服,变成痴呆型的女孩。每次我一劝她,她连争辩的能力都没有,只会,“哼、啊”应和,有什么办法,中毒太深!还好,她是一个非常好面子的人,在外人面前决口不提“失恋的伤痛”(已经失去与笨笨恋爱的机会了),只会在我跟前抱怨两句。她也是比较正点的女孩子,并没有迷恋帅哥而忘乎所以地抛弃自己的学业,在我劝她好好学习,超过笨笨时,她像吃了兴奋剂,学劲儿十足,拿出了寒窗苦读的干劲儿,还真让我不得不刮目相看。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小丫头竟然在我们人生的小转折点——中考中取得了超优越的成绩,被车山中学录取了。笨笨这个家伙真是聪明绝顶,换了那么多女朋友跟小玩儿似的,竟然也能考上车山?后来,才知道,他爸爸花了好些钱给车山的慈善事业做贡献,买了好些教学器材,才被勉强录用的。 “笨笨的爸爸打错算盘了,这次亏了!以他那样子,考不上好大学的!”我恶狠狠地诅咒他,因为,我这个被初中三年的三个班主任夸奖的,鼓励考车山的高材生,就知道整天胡思乱想的小丫头,竟没能春风得意,家里又没钱买分,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别人吃肥肉,自己冲着别人喊“酸”。不过,只要能解气就行了,解完气我又开心了起来,二中,还不是特烂。我欢欣鼓舞…… 第五章 美丽新世界  新的环境,新的心情,我以崭新的面貌迎接新的生活。因为,那正是我的花季,一个十六岁女孩盛开的季节…… 第一节一见如故 2004年8月31日,我兴致勃勃地坐着老姑的出租车,在妈妈的陪同下,载着满满一后备箱的东西,光荣地步入了高中的校园。因为老姑急等着赚钱,怕把车开校园里后立即堵车,耽误拉脚,她把我们放在离校门还有大约100米的地方,告诉妈妈一些照看好行李之类的话,就走了。我绝望地看着眼前堆积如山的废品。厚厚的被子,是母亲亲手缝制的,棉花是特意给我买的新的,因为我年岁大了,又是家里唯一的一位“高材生”(姐姐们在老师高负荷作业的镇压下,终于屈服,老早就退学了,妹妹也因为搬入五中管的太严而光荣退学了,全家只有我一个人还毅志坚挺地坚守学习的那块净土),所以妈妈给予特殊照顾,被里被面和褥子都是新的。暖壶和盆子都是初中时用的,旅行包里塞满了我的衣服和日用品,都是廉价的,我把旅行包拉得严严实实地,生怕别人看了那么不值钱的东西而扎眼。 正在我和妈妈为运行里发愁时,迎面走来了一位小美女,笑嘻嘻地走向妈妈,开口就叫姨,毫不见外。我上下打量了一下她,想了三秒钟,没有结果。只听妈妈非常亲切地对她说,“哦,是小红啊,你也在这上学啊!”“嗯,今天小龙也报到,他都安顿好了,让他帮你们搬行李吧,他有劲儿!”听完她的话,我可感动死了,可来救星了! 见到小龙后,记忆深处的关乎他们的往事全滚落了出来。小红和小龙是我二姨夫和四姨夫的亲侄女、侄子。我二姨和四姨嫁给了他们爸爸的亲弟弟。我二姨家的孩子还跟我四姨叫四姨,跟我四姨夫叫老叔,我四姨家的孩子跟我二姨也叫二姨,跟我二姨夫就叫三大爷,听着怪别扭的,可苦了那几个孩子,论辈分多不方便啊! 那一年,我上小学一年级,过年去姨家拜年时,他们非要带我们去爬山,我那次是第一次爬山,他们都不是爬山,而是跑着上去的,跑得还特猛,好像跟我们显摆,“看,我们爬的多快啊!”感情是在山脚下住着,天天都能“爬”山,跑来跑去跟小玩似的。我就不行了,看着他们带领着姐姐妹妹远去的背影,我只能憋住呼吸狂追,根本体会不到爬山的快乐,只顾不落队,随大波瞎跑。我还没跑到山顶,他们就返程了,也不知道怎么炼成的,跟腾云驾雾似的。我又急着往山下跑,脚一突突,就栽了个跟头,我滚了几圈,幸亏山上有个特杰出的山坡,挡住了我,我这才慢慢地爬下山去。我想,爬山,就应该这样爬的,跑着下山,根本不叫爬山! 日后,一照镜子,才发现,鼻子上留了一个鲜明的纪念,是我第一次爬山的战果——一道长长的斜的血条子。 我很少去姨家,因为没机会去,一年顶多去一次。而且,我脑子笨笨的,分不清那位是那位。这次可逮到人了,帮我抱行李顶赎罪吧,谁叫你当时那么傲,跑那么快,害我差点见阎王呢! 见他抱着我的行李,心里还暖暖的,心存感激。死热的天,抱着被子,滋味肯定好受不了。这一路,我光观察他的表情了,被子像个烤炉一样,把他的脸烤得通红,汗珠子一个劲儿地往下掉,我终于记住了他的模样,准备交定这个朋友了,够意思! 走到女宿新楼时,我的心那个叫汹涌澎湃啊,都快跳出来了,宿舍楼外面的墙上镶满了白白净净的瓷砖,富丽堂皇的。阔,不愧是高中,我窃喜。当我光荣地走进我的宿舍108时,才真正地体会到金玉其外是啥意思。 小龙把被撂下就道别了,“小丫,我走了啊,你忙吧!”我连谢都没谢人家,只顾盯着墙上的蜘蛛网发呆“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不是人住的地儿!”我破口大骂。突然间,有一个特热情的姑娘笑嘻嘻地盯着我,我一见她就感觉像是在哪里见过似地。只是一时想不起来。 “你是给暴丽娜写诗那女孩吗?”她激动地问。“啊?”我愣住了,曾经初二时,暴暴特别支持我,每次写完诗,我都要拿过去给她过目,让她赏析赏析。快中考时,暴暴让我给她写首诗作纪念,我就写了,送给她。这件事别人应该不知道,不至于这么轰动吧?以我兰小丫这点知名度,应该不至于啊!我疑惑地看着她,“你咋知道的啊?!”“我当时跟她一宿舍啊!”“哦,”我恍然大悟,“你当时就是这么笑嘻嘻地看着我啊!原来是你啊!”“嘿嘿,是我,咱俩床铺挨着,晚上睡觉可以头靠着头睡觉了。”她的话还真是一言九鼎,我们以后每当晚自习下课,就冲回宿舍。洗漱完毕后就赶紧上床唠嗑,熄灯后,我们都是头挨着头睡觉,然后聊着怎么也扯不完的话题。 “袁方,再过十年你还会记得我吗?”我忐忑不安的说。 “怎么会不记得呢,你那么独特!”袁方安慰我。 我知道,十年,人的变化会很大的,十年的时间,一个女孩会变成一个女人。再单纯的女孩,也会被生活给逼成一个世俗的拜金女人,电视上都是那么演的。我害怕我会变成那个样子! “那如果十年后你在马路上遇见我,还会认出我来吗?”我还是不放心,生怕我会淡出袁方的记忆,正如我终有一天会淡出她的世界一样。 “当然啦,放心吧,小丫,我绝对绝对不会忘记你的。你的笑容很独特,你笑起来特别温柔,又亲和力!”袁方真是太善良了,把我夸得跟天使似的,生怕刺激我幼小的心灵。 “我有那么好么?”我窃喜,伴着袁方的话,我进入了梦乡。在梦里,我竟然遇到了陆郅男,那个久别了的身影,依然活跃在我的脑海里。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在我无数次的心灵的呼唤声中,陆郅男终于又出现在了我的梦里。 他在梦里一直重复着袁方的话,“放心吧,小丫,我绝对绝对不会忘记你的!” 第五章 第二节 灵魂树  一天中午,我和雨朵在食堂相遇了,也相认了,太有缘分了,我们都是差几分就考不上二中了,非常兴奋。她看见我就想起了我的诗,然后紧接着就想起了一个她们们班的才子,据说会写诗,会写小说,会编剧,是个十足的才子。 雨朵非常热心肠的想给我牵线搭桥,交个笔友。虽说笔友都是初中小孩才玩的玩意儿,对我一个高中有为青年来说,交笔友早过时了,可因为初中时我光顾着迷恋陆大帅哥,忘了正茬了,就只能委曲一下,就当做老当益壮吧。“交!”我没脸没皮地想着,“反正也吃不了亏,顶多是花点信纸钱。”窃喜之后,我非常俗套地问了雨朵一句,“帅吗?”雨朵可能第一次见曾经那么高尚的我问如此低俗的问题,先是诧异了一下,然后又非常老练地奸笑着说,“帅,当然帅,不帅我能给你介绍吗?” 这下我心里像吃了定心丸,这就好了,我们进行非常正常的书信往来。开始时我们都是每天写一封信,大概要用掉两张信纸。我写给他的第一封信是用红色中性笔写的,写出来的字凑成一篇跟血书似的,最后落款是我的笔名——“忆浓”,为了显示我的与众不同,这两个字是用古体字写的,“憶濃”,为这,我查了半节晚自习。然后在这两个字的后面用一个破折号诠释我的笔名——活在深深的回忆中的人。写完后我特别自信,相信一定会让这个素未谋面的笔友刮目相看。 晚上,我在宿舍焦急地等着我的信差雨朵同志给我捎回信来。快熄灯时,这个家伙终于出现在我的眼前,大汗淋漓,连门都忘了敲,跑到我的面前将信迅速地从口袋里抽出来就急切地说,“太惊险了,险些进不来了呢!”她的一系列动作和此时的表情把我给震住了,与她的淑女形象毫不相符。我问她发生什么事了,她敷衍地说“没事”,迅即往楼上跑。我顾不得她发生什么事了,握着信的那只手抖个不停。我慢慢地将信打开,认真地品读里面的内容。 “小丫,我建议你以后不要再用红色的笔写信了,怪吓人的!”我晕!还才子呢,一点不懂文学,我这是在用红笔衬托我此时的心情。红色的笔似一只小船划过我汹涌澎湃的心海后留下的痕迹。“你的笔名也太古老了,换了吧,叫宸玢怎么样啊?!我猜想你一定是一个文静的女孩子,这名字一定特适合你!”这人怎么这么不知天高地厚,第一次通信就给别人改名字啊,我那忧郁的名字也是为了衬托我失去陆郅男后的忧郁。我继续读着,突然间看到了一首小诗,看得出来是他亲笔写的,很映衬信纸。信纸的正面插着荷花,荷花美极了,像一个粉黛娇羞的少女。我知道,他把我比作了荷花,又或者,她把荷花比作了我。我美得屁颠儿屁颠儿的,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有人夸我长得像荷花。我有那么漂亮吗,边想还边照镜子。镜子里的我,跟以前一个样,一点没变。我还是最最普通的兰小丫! 不管怎么样,这个家伙的作品让我这个怀春少女做了一个特别喜欢的、不愿醒来的梦:在梦里,好多流星降临了,每一颗流星雨落在地上,都会迅即在地上开出美丽的花朵。又大又漂亮!我摘下一颗,并移植到家里了…… 后来,随着我们彼此“心有灵犀”,我们中午也开始通信了,聊的特开心。渐渐地,我发现了这孩子的幽默,就很没见过世面地跟雨朵说,“雨朵,他真幽默!”“那是!”一听我夸她们班学生,雨朵的爱班情操可使上了,从兜里掏出一张折叠的信纸就给我看,我定睛一看,是一张浅绿色信纸的,上面画着一杯热水,冒着烟儿的,旁边写着两行小字:“雨朵,这是刚从厕所接来的,趁热喝了吧!”我原以为这丫头一定会因为这么个低俗笑话跟我抱怨一下,没想到,人家还得意洋洋地看着我,“怎么样?有才吧?!”当时我正在喝水,差点把我给呛死,人家还非常自豪地说,“这么幽默的笑话,赵本山都不会想出来的!”我作呕状,没想到人家老先生还落井下石地说,“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嫉妒去吧!”真拿她没辙,明显的脑袋被驴给踢了,就是不知道哪知驴这么不长眼,踢到了貌美如出水芙蓉的雨朵。 在后来与道破的书信联系中,得知雨朵是走了桃花运了,本来冰雪聪明的她智商明显大不如从前,所以才反应迟钝的。道破是他给自己取的笔名,我一直没追问他为什么会取这么个古怪的名字,那样会显得我笨笨的,连个笔名都琢磨不透。我只是很认真地阅读他的信,然后很小心地回信,生怕我的回信没有吸引力。我兰小丫是什么人啊?在才子面前,决不能丢人! 于我来说,交笔友是一件很划算的事。在与道破的书信往来中,我忘掉了许多伤心事。他是那么幽默,那么会安慰人,他愈合了我的伤口,让我不知不觉中感觉不到疼痛。我把所有的伤心事都像他倾诉,他就像我的灵魂树,每当不开心时,就会仰赖他把我的伤口治好…… 第五章 第三节 故人相认  又到了月考了,我被分到了教学新楼高一《14》班去考试,自从陆郅男辍学就凭空消失的灵感仿佛又回来找我了。我有一种强烈的感觉,我和道破在一个考场。 我集中注意力,向教室里面看去。没发现很有个性的人啊,心灰意冷地想,我的感觉,还是不准了啊! 正在我垂头丧气时,看到了在墙角趴着桌子睡觉的人,睡得那么沉。突然想起道破在信中常说的话,“咱学校老师讲课都特没劲,听着像催眠曲,本来不想睡,楞被老师哄着了!”我伴着监考女老师轻声细语地叮嘱“同学们,请把手机关机,把与考试相关的物品放到前面来!”走向墙角那个睡得如死猪一样的人面前,咳了一声,就喊他的笔名。因为,他从没提到过自己的名字。 “道——破——”我轻轻地侧向他的耳朵,故作温柔地喊。 他像没向别人公开过笔名,激动万分,噌地坐了起来。眼睛直愣愣地看着我,“小丫?你怎么在这里啊?!” “你怎么知道我叫小丫?我不是告诉雨朵保密了吗?”被一个陌生人亲切地叫小丫,我还真是不习惯,感觉皮肤痒痒地,起鸡皮疙瘩。 “不关雨朵的事!我一下就认出来了,你就是小丫!难道你不认识我了吗?”他紧张地拽着我的衣袖。 我下意识地抚摸了一下衣袖,惊奇地看着他。 就在他要解释时,上课铃声响了,我迅速坐回自己的座位。 在那场考试中,我忐忑不安,我知道,一定考砸了。可是,我好像手无缚鸡之力,连自己的思想都拽不回来。我的大脑不停地倒带,可是,大脑好像被锈住了,想了那么久,都没猜出他谁。 “小丫,我是和田啊!”在监考老师把试卷全收走之后,我的前方有一个瘦高的身影,挡住了我的视线。我抬了抬眼,盯着道破,一言不发。 和田?消失多年的和田,我的脑海波涛汹涌,猛烈地冲击着我的心房。“和田君,你真的是和田君?!”我满脸困惑。“不不不,我叫李和田,和田君是日本名。 “你小时候不是和田君吗?你家不是有日本血统吗?” “不不不,那个山本先生不是我的爸爸,我的生父和山本君是好朋友,在我的亲生父亲捉拿歹徒奄奄一息时,他千叮宁万嘱咐山本先生把母亲和我都照顾好。” 我默默地听着和田讲述,看着他清秀的眉,大大的、如水般清澈的眼睛,看着他如樱桃般红润的唇,听着消失好久的、稍变成熟的声音,心里积聚十几年的冰山在瞬间崩塌,转瞬间融化为温泉,淌进我的心窝…… 第五章 第四节 童话  与和田相认后,我们并没有保持特别亲密的“兄妹”关系,因为,二中的规矩,男女同学不能走得太近,走得过近就有早恋的嫌疑。在二中,早恋可是大忌!按二中校史,早恋的人,有一个是会被开除,然后留一个学生在校继续深造。让有情人不能成为惬意的眷属,真是太绝了!校长的脑袋大概就是这么长的,太亮了,聪明绝顶啊! 上天还是很眷顾我们这对失散多年的“兄妹”的,高二,我和和田同时被分到了高二《14》班,与我们一起被分来的还有让我们相认的大恩人——雨朵同志。 开学第一天,雨朵见到我喜出望外,非常兴奋地说,“小丫,我们真是太有缘啦,竟然都在一个班呢!”我刚要礼貌地应和一句,就被后面的人环住。我怔了一下,“谁这么放肆啊,应该不是和田!”我迅即回头看,只见两只眼睛像跳舞一样笑嘻嘻地盯着我看。 “袁方?怎么是你啊?”我惊奇地看着她。 “呵呵,我想你了嘛!快快快,跟我来!”袁方拽着我就走,走到校园的小花园,突然间就停下了。只见她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纸,非常兴奋地唱了起来。我站在那洗耳恭听,摆出一副无所不知的架势来,胸有成竹地说,“燕姿的吗?”“不,王光良的!”她摆出了当时崇拜燕姿时的样子,极其高傲地说。 除了仔仔,我喜欢的名星没几个,所以,我不是很关注娱乐圈里的事。看到袁方这种崇拜名星崇拜得不成体统的样子,我真替咱中华民族惋惜。咱祖国的花骨朵都中了名星的毒了,一个个追捧周杰伦的,喜欢周杰伦到疯狂的地步,比自个儿亲妈还要亲呢!还有一份报导说有一位杨女士很喜欢华仔,好多夜晚都会梦见他。为了去香港见华仔,竟然让亲生父亲为自己卖肾,真是有够孝顺的!为了一个自己虚幻的梦中情人,爹都不要了! 我傻傻地盯着袁方,想着这个一年前还整天“燕姿燕姿”的叫嚷着,每当燕姿出新专辑,她都会不惜血本买回来,虽然在学校不能看,她还是每当睡前都会抚摸CD的封面,念叨着,“燕姿又成熟了……”只不过一年的时间,她竟然又喜欢王光良了!高中生的喜欢,尤其是高中女生的喜欢,真是风云莫测,说变就变! 人有一种共性,就是会欣赏大街小巷各个店铺里散出来的音乐。流行,也不过如此。先是好多人听,听得耳熟能详了,歌曲便被册封为“流行歌曲”了。袁方真是个赶时髦的女孩,在我还不知到有《童话》这首歌时,她却能唱得很到位,很深情了,好像,她就是那个男主角,变成天使守护我…… 自从袁方唱《童话》,我便记住了大致的旋律。每当感到孤单时,都会哼哼。后来,随着大街小巷充斥着的声音,我便不得不学会了唱童话。那些美得脆弱的歌词像乳白色的茉莉,散发着淡淡的青涩的香,唱出了少女的羞涩…… 那一日,小屯集,正赶上我们放了月假,早上起来我习惯性地打开电视机,习惯性地看着视频点播节目。那个节目非常与时俱进,大街上流行什么歌,播客们就爱点播哪首歌。大早起就 “我会变成童话里你爱的那个天使,张开双手变成翅膀守护你。你要相信,相信我们会像童话故事里,幸福和快乐是结局。”我推着车子就奔小屯集了。 我就在空荡荡的集上穷溜达,什么都没买。我强烈地感觉到会遇见陆郅男,可惜,我在集上溜达了几圈还不见陆大帅哥的身影,我悻悻地离开了。虽然我不确定我是否还喜欢陆郅男,但我确定,奇+书+网我想知道他的消息,心热烈地快要蹦了出来。 我蹬着自行车,无精打采地骑着,到拐角处时,突然哼起了“我会变成童话里你爱的那个天使,张开双手变成翅膀守护你。你要相信,相信我们会像童话故事里,幸福和快乐是结局。”中的第一句的前半句—“我会变成……”就看到陆郅男帅气的身影,风驰电掣般地驶向小屯集,嘴里哼着和我一样的歌。我的眼似瞬间被雷电猛击的天空,立即下起了热雨。我把泪水吞末了,继续前行。我没有勇气回头,不敢看那个消失在我的视线一年半,却未曾离开我的脑海的人。我不敢面对自己了!难道,还想喜欢陆郅男不成?兰小丫,你真是太失败了!你和陆郅男根本不是同路人!我好似听见了焦急的声音,心里多少有些安慰。还好不孤单,还有你陪着我,虽然我看不见你,但总在需要你的时候,你破口大骂我,驱走了我的孤单…… 刚到家,我就打开了电视机。真巧,刚好是视频点播那频道,刚好放的是我和陆郅男在嘴里哼唱的那句“我会变成童话里你爱的那个天使,张开双手变成翅膀守护你。你要相信,相信我们会像童话故事里,幸福和快乐是结局。”我苦笑着,“陆郅男永远不会是我的,他只不过是我捏造的童话。我和他真的不可能,并不是说谁谁谁非得得绝症才会永远都不能在一起。而是,我们在岔路口分开了,选择了不同的路。这条路,没有转折,没有重逢……” 第五章 第五节 才子和田  和田让我找到了小时候的感觉。虽然我小时候过得并不快乐,但是,经过时间的磨合,那些伤痛,早已不那么深刻,只有淡淡的痕迹在我的心头隐隐作痛,提醒我,小时候的我是丑小鸭,现在,我依旧未变成白天鹅…… 和田能掩盖我的忧伤,因为,他出现在陆郅男之前。看着他,我就当做自己在过小时候的日子好了,陆郅男还未在我的世界里出现!我愚蠢地想。 和田真是个聪明的“坏家伙”,坏透了!我每天都没见过他怎么好好学习,他竟然能在全年级排第六名,在我们班里排第三名?我盯着校园展示亭里的红榜,一边嘟囔,一边扶着眼镜。我还是不敢相信!我那么刻苦地学习,竟然在班里排了第八名?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都积极地监督和田每天基本的上课情况。我大胆地把镜子放在桌面上,看反射出来的和田。和田在教室的最后一排桌子学习,虽然反射得小,但是基本能看清他在做什么。上课时,和田总是搞一些小动作,一会儿摸摸头发,一会儿照照镜子,这哪是上课啊,整个一个自恋狂的表演!我不屑地骂着。 “二中的男生,自恋的多!”,这是校长在开会时,郑重其事地说的。他特别强调,二中的男生照镜子的频率比女生还要高。“本来长得就不好看,还特别自恋嘻嘻地照镜子。我发现,越丑的男生照镜子的频率越高,因为他们不自信!”说完这话,全场一片沸腾,在女生幸灾乐祸的笑声中夹杂着男生的抱怨,他们大概是不满校长大人这么精辟的评语吧! 和田就是这么一号人,后来,我算见识了和我小时候认识的判若两人的和田,一个那么不自信的和田! 夏天的晚自习,总是热得让人无法喘息。我站了起来,回过头来远望和田。在我转头的瞬间,我惊恐了一下。因为,和田正在死死地盯住我,好像要把眼睛定格在我的身上。我欣喜若狂…… 夏天很漫长,也很短暂。在我盯着和田看的时候,时间就不知不觉溜走了。下课铃响,和田先是低眉找梳子,而后优雅地拿起镜子,梳理一番。大晚上的,回个宿舍还要这么折腾,真是难为他了!他梳理完毕就大摇大摆地走向我这边。我的心好像被谁捶打着,发出不忍视听的声音:砰,砰,砰…… 他的身影一扫而过,走到门前猛跺两下脚,楼板都为之震颤。我心慌了,为什么,为什么他会这样?难道是因为我?…… 第二天晚自习下课,我才真真切切地体会到了自己多么的自信,自信到自恋的地步,直到我发现他走向他的公主…… 晚自习下课,和田照往常一样,拿出梳子,拿着镜子,梳理头发,而后,朝这边走来。我热切地盼望着,盼望着用余光看他的表情,渴盼聆听他的心跳,即便有一尺空气之隔,我还是能感觉到他的气息,如茉莉般沁人心脾的初恋的香气。如果,这也算初恋的话。 正当我的心猛烈地跳到极限速度时,他突然停住脚步,我好像停止了呼吸,空气好像也停止了流动,为我默哀半分钟。突然间,余光扫射,和田帮着我身后的美女伊曼收拾东西,非常娴熟,好像他们在一起很久了,其实,只不过一天的时间,和田终于跨越心里的障碍,光明正大地追自己所喜欢的女孩了。出于对和田跨越这道障碍的勇气,身为与他“青梅竹马”的我应该替他高兴才对,可是我怎么都高兴不起来,好像人家偷走了我的东西,心里空落落的。 有一种东西,本不属于你,可是你暂时代为保管,当遇上它真正的主人时,他要代替你的位置,你却割舍不得。你知道那种感受吗?就好像别人故意夺走了你的快乐!我能怎么办,带着愤愤不平,去阻挠自己喜欢的人和他喜欢的人在一起?这样做太缺德了,我做不来,我也不想他不幸福。希望他幸福!眼见着和田把伊曼送回宿舍楼,到了门口还依依不舍地道别,伊曼进入长廊了,和田还在含情脉脉地死死盯着她的身影,我不禁滋生羡慕,又不得不祝福。看着他们甜甜蜜蜜的样子,对于和田,我只能祝福吧,含泪的祝福,希望,我短暂的眼泪,能换回他永久的幸福! 第六节 同桌尹诺  长这么大,我最最亲近的朋友,除了豆蔻年华时形影不离的菁菁和帆帆,就属各朝代的同桌了。自从和田选择了伊曼,我黯然失色,此后,我最最可爱、心地最最善良的同桌尹诺充当了我最最得力的贴心心理医疗师。她知道我喜欢和田,可是,她不知道我对和田是哪种喜欢。我的喜欢,还停留在小时候,那种崇拜哥哥的喜欢。我还那么喜欢他,只是因为在老师提问《凉州词》是谁写的时,教室里万籁俱寂,只有和田能非常自豪地说——王之涣,并能把整首诗背下来。我的喜欢,仅此而已,外加一点,小时候崇拜和田的味道。 我的座位是在外面的,尹诺挨着我,也挨着墙。那一日,尹诺如厕回来,在进入座位时,突然看到了桌面上的镜子,又看到了镜子里反射的人,大吃一惊,“小丫,你和和田青梅竹马,用得着整天盯着他看吗?你好花痴哦!”尹诺身后的雅彤听见了,立即看了看镜子,“看不到啊!”两秒钟后,灵机一动,蹿到我的位子,像见到了圣物一样,非常激动地看着我,刻意压抑她的嗓门,“小丫,你真喜欢和田?” 她们把我问懵了,丧失了理智,我连想都没想,随声附和,“是啊,是啊……” 当时我清楚地记得,她们齐声称赞,“小丫,好眼光!他挺好的!”我当时也滋润得人面桃花,一笑倾校。可是,一发现我情绪不好,闷闷不语,一天没提和田,连最起码的“和田”两个字都没说,聪明的尹诺悟出了事儿。“小丫,别伤心了,不就一个和田嘛,有什么了不起的,他也不过是一介凡夫俗子,喜欢漂亮的姑娘……”听这句话我气就不打一处来,女人最忌讳别人在她面前提及其他女生的漂亮。其实,女生何尝不是如此呢?我把脸拉得很沉。 尹诺真是机灵,察言观色,一看我犀利的眼神,就知道我不爱听了。而后,她把她将要说完的故事补充一遍,“其实,她若不笑了比你美;她笑了不如你笑好看!”听着这话总算还比较舒服。在以后的日子里,可苦了尹诺,我心情一不好,她就会认为与和田挂钩,都会说和田怎么怎么不好。鉴于我心里那么一点不平衡,听着她数落和田,心情不好也能很快好转。 第六章 花季雨季  我是一株美丽的仙人掌,在贫瘠的土地上舞蹈,烈日炎炎,燃烧我火热的激情;寒风冷雨,浇不败我内心的决绝…… 第一节高傲的仙人掌 兰小丫,是不会那么容易打败的。我学习仙人掌,坚强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目睹倾慕已久的人悉心呵护着暂时属于他的天使。顶多心情不好多买点零食,在吃零食时,所有阴霾都会烟消云散。 那一日,晚自习下课,和田如往日一样地悉心呵护着他的天使,帮伊曼收拾完东西后,俩人手牵手,甜甜蜜蜜地走出教室。这个和田,竟然忘了是在教室,这么明目张胆地做出这么出格的事情。爱情,真不可小看!一种剧毒在和田体内蔓延,他却不知道他已中毒太深。在正常的情况下,正常的和田是不会做出如此不正常的举动的。 望着他们渐远的身影,尹诺替我骂着,“这个白痴,不怕被龟儿子逮到!”龟儿子是我们给校长取的绰号,因为校长长得白皙嫩肉的,着实不让人尊敬。那么大岁数了,长着婴儿皮肤,还整天把化妆品摆在校长室,搁谁谁都受不了。最让人受不了的是,禁止早恋。都高中生了,还不让谈恋爱?满十六周岁都能起身份证了,就是说法律认可有独立身份了,学校却阻止最最神圣的举止,把感情扼杀在摇篮里,让有情人终不见曙。所以,我们这帮才子才女们才出此上策,暗地里都叫他龟儿子,以解心头之气。 我从桌斗里抽出了锅巴,装作很幸福的样子,得意地嚼着。顺便,犒劳犒劳我最可亲的同桌。严研手捧一堆零食走过来坐在我对面的椅子上,豪爽地说,“小丫,来来来,尝尝我的零食,别客气。”我盯着她的零食,半天说不出话来。面对这样一个整天嚷嚷减肥,却一点不付诸行动的女孩,我只能无语。她也算做出了不小的牺牲。她竟然把零食全抱到了我的桌子上,“小丫,吃啊,别客气,别客气……”弄得我觉得不吃就特对不起她。食物是联系感情的纽带,从此,我们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因为严妍每天都嚷嚷减肥,见到我最近饭量暴涨,她发扬不怕吃亏的傻子精神,硬要和我拼饭。有拼房的,有拼车的,我这位超前卫女伴竟然提出和我拼饭,说两个人打饭省钱。我们两个每天都是打两份米饭和一份菜。严妍总会把肉挑出来,夹到我那边,我很感动。这孩子,太会疼人了,啥贵就把啥给我,真是无私奉献加尊老爱幼啊!尊不尊老我是没见过,见她这么爱护我幼小的心灵,爱幼是肯定的了。长这么大,尊老爱幼通常是放在一起的,所以我就册封她为我正式的老婆了。我们俩相依为命,每天奔波在校园的食堂,挤着去排队打饭。 那一日,正当我挤得不成体统的时候,在另一排有个声音非常激动地冲着我喊,“小丫,小丫,这么巧啊,你也在饭堂打饭?!”这是自我出生以后听到的最傻里傻气的话,中午就那么短的时间供吃饭,我不在饭堂,在哪里打饭啊!我回过头去,刚想数落这个白痴孩子一顿,转过头一看,原来是我的“救命恩人”——田小龙。我即刻和言悦色地说,“是啊,是啊,真巧,你也打饭!”其实说完这话,我就觉得嘴里吃了千斤肥肉,实在是恶心的不行了。我故意找句话说,好马上忘记刚才愚蠢的对话。“小龙,就你自己啊?!”“是啊,每天我都和同桌一起来的,他今天有点事,来不了,我帮他带回去!”“哦。”“对了,你认识他吗?”他闪烁着迷人的小眼睛,期盼地看着,好像我很应该知道他的宝贝同桌是谁似地。 “谁啊?”“金宇啊!”“金宇是谁啊,谁是金宇啊?!”我疑惑地看着他。 “你是张村的吗?”田小龙竟然怀疑我的身世。“当然了!要不然还是你们小小村的啊!”我带着严重的枪药味儿。“是张村的不认识金宇?”“金宇什么人啊,我凭什么一定要认识他?”“他也是你们张村的,你不认识?”“啊?哦,不认识。”我平定极了,好像金宇是一个与我毫无瓜葛的人。其实,本来就毫无瓜葛。 “我问他认识你不,他也说不认识!”虽然听起来有些失望,但是,确实不认识,我对他也不是很感兴趣,就淡淡地“哦”了一声,把这平淡无奇的名字搁浅。“金宇”这两个字,是很难让人产生兴趣的。至少,于我来说,是一个很俗气、很大众化的名字,所以,我很不在乎。 人生很是奇怪,有很多离奇。在月假回家时,又和帆帆一起拼车,帆帆非常兴奋地问我,“小丫,你认识金宇吗?”我失落地看着她,“不认识!田小龙也问我了,他说金宇也不认识我!”“哦,你应该不认识,他小时候没在村里上过学,你没机会认识!”“啊,那他在哪里上的小学?”“城里。”“哦” 在一旁的陆映雪非常好奇地看着我和帆帆,“你们张村还有你们两个都不认识的人呢?谁啊?”“有啊,我们班的金宇!”帆帆非常自豪地回答。单看金宇两个字,真不像是很传奇的人物的名字。土里土气,没有创意,听着很是没有振奋人心的意思。所以映雪也没有多问,顶多添了一句,“帅吗?”,这是那个年龄的我们听到一个男生的名字后都会问的话。帆帆又非常自豪地回答,“长得可以!”我泄了一口气,暗暗地想,“我就知道,凭这名字,人就出奇不到哪去。名字养人,这么一个名字,太普通了!” 映雪在高一时就和帆帆在一个班里,我们经常在一起拼车回家,很实惠。一路上,映雪是我们当中的活跃分子,会讲很多笑话,为我们打发时间做了极其巨大的贡献。 回家后,才得知菁菁退学了。菁菁在高二报到那天退的学,我竟不知道。那天,我看到她很兴奋地和我打招呼,可是,没想到她在那天没告诉我,她那天要退学。她伪装得很开心,其实心里暗藏着忧伤。外表坚强的孩子,总会假扮快乐,仿佛快乐是与生俱来的。 那段关乎菁菁的记忆,近乎于空白。上学的孩子很难记住已经在上班的孩子的事情,因为见面的机会甚少。只是听说她辍学后去的扣板厂,陆郅男也在那个厂里工作。恭喜他们吧,能在一起真是幸福,即便是工作的时候。真希望她能完成我和帆帆当时都没完成,以后更没有机会完成的心愿,最后能与陆大帅哥修成正果,也不枉姐妹三人曾经那么喜欢他。 第六章 第二节 缘来是你  我和尹诺几乎是形影不离的,连上厕所也结伴而去。除了晚上就寝不能在一起,因为我们不在一个宿舍。 某日,我和尹诺一起奔向操场的“大香树”下的厕所,因为,那个大香树特别香,让我们感觉不出来进厕所的痛苦,所以我们一如厕就奔向那里。那个树据说是二中建校时栽下的,很粗很粗,活了五十年了。粗壮的枝叶夹着很多大大的紫色的花,香香的,我们非常喜欢它。只是,本人才学疏浅,至今未知其名,惭愧啊! 出来后,我们手牵手,大摇大摆地走回教室。尹诺刚迈进教室,我就又被熟悉的声音叫住了。“小丫!”我回头一看,是田小龙,笑眯眯地看着我,我以为他找我有什么事,就让尹诺先回到座位,我就好奇地盯着他。他像小甜甜一样,从身后变出来一袋子水果,透过不厚的红塑料袋,我能看见里面有香蕉,有苹果,有橘子。他把它恭敬地递给我。我那个激动啊,半天吞吞吐吐地吞不出来俩字,“给……给……”“给米晓慧的!”他羞羞涩涩地看着我。尽管没有镜子,我还是能感到脸的惨白。“我就知道我没那好命。”我刻意压抑嗓子,只让声音传递进我的心里。心里虽然很不是滋味,但为了还他高一入学时的恩情,只能硬撑着笑容,“好好好”刚要转身,就被他叫住,“哦,对了,小丫,我又问金宇了,他还说他是张村的,但不认识你!你说一个村的,同一届学生,怎么可能不认识啊?”他眯着他那迷人的小眼睛,笑呵呵地说。“不认识就不认识呗!一个村的还不认识,只能说我们两个没有缘分!”“嗯,我看也是!”这个小田同志,随声附和也不分场合,根本就不知道我会有多伤心。我的性格很是极端,但也有不极端的一面。但凡我讨厌的人,只要和他稍有关系的,我就讨厌,比如说狼外婆,我恨之入骨,连带着笨笨,连带着笨笨的爸爸。一般的人,我都会很喜欢认识的,况且帆帆和小田都很重视他。这样的人,我更应该认识,即便是个未知的人,即便我没有机会认识。 我把小田同志的水果拎到米晓慧的桌子旁就递给了她,“小米,这是田小龙给你的!”她的脸顿时红了一片,好像喝了点酒,微醉的样子。大多数女孩都会这样吧,大多数初恋的女孩更会这样吧。不用想,他们肯定有内幕。 米晓慧是不会那么容易羞涩的人,虽然她也长着大大的眼睛,看似淑女的温柔的眼睛。只是,她的眼睛只有在不笑的时候才特别淑女,她又是那么一个爱笑的女孩,除非眼睛废掉她才会不笑。我一看她便会想起童年时那个淘气的小叶子,一点都不淑女。可惜了她的父母恩赐了那么淑女的名字给她,真是白瞎了这么淑女,这么好听的名字了! 我从他们的恋情没看到半点不成熟的影子,看不到特别幼稚的举动。只能说他们都太成熟了,所以特别善解人意,特别为对方着想。米晓慧从来都不会缠着小田,像其他女孩那样,让男朋友他买这买那,要什么生日礼物,情人节礼物,圣诞礼物,认识礼物,恋爱一个月纪念日礼物,恋爱两个月纪念日礼物…… 在考试临近时,米晓慧总会偷偷地往高二(17)班递笔记本和课后参考书。笔记本是自己精心整理的笔记,整洁的字,清楚公整地排在干净的纸张上,像一个纯情的少女,在静静地等着她心爱的人。想必小田同志每次考那么好的成绩,都与他的贤女友小米分不开的。这样的情侣,在二中那么嘈杂的环境中,应属最最干净的、不容侵犯的爱情! 时间如白驹过隙,我们又一次放假回家了。待我们收拾好东西,奔学校门口时,帆帆看到了帅哥,抑制不住兴奋,非常激动地说,“你看,你看,是他!”我顺着帆帆的手指朝那边看去。眼前一片光明,在不远处一个阳光帅气的男孩背着偌大的书包,也朝着校门口走去。“他是谁?”我不禁问道。“金宇啊,我跟你说过的!……”我已经顾不得听帆帆再说什么了,也无心去听。心猛烈地跳着,乱了章法,好似一匹小野马要驰骋草原。 我痴痴地望着他的背影,完全被他甜美的笑容迷住,不知所措。那笑容,那背影,那个人,很是熟悉,仿佛上辈子就见过。脑海里顿时闪现《新白娘子传奇》里白素贞初见许仙时的场景,白素贞认出了千年前的那个救命恩人,而且有通天的法术,一眼看出了他的前世做过女人。虽然我没有法术,我也有这种感觉,我认识他的!那么清秀的脸,根本不像男孩子的脸!我怀疑他上辈子是个女孩,要不然就是千年蛇妖,把我迷住了。我的心底里洋溢着故人重现的幸福,好像终有一天,我会嫁给他,像白娘子一样,嫁给自己喜欢的人,过着无比幸福的生活。 我在心底里多么想冲他大喊一声——“喂,你站住,我想认识你啊!”可是,对于这么多年来都循规蹈矩的我来说,那么冲动的举动也只不过是在我的心海里冲动一下罢了。 在出租车上,陆映雪侃侃而谈,一路上说的都是金宇的事。“那个人就是金宇啊,长得还真不赖!你们村还有长成那个样子的男生呢?你们真应该感到荣幸!”“嗯嗯,他长得是挺帅的,而且还是班长呢!”帆帆听映雪这么大肆赞扬她们班的帅哥,自豪感油然而生。我在一旁静静地、饶有兴趣地听着金宇的事,无由地也生起了自豪感。暗自想着,“金宇还挺积极,学习也一定很好吧?”像我这么循规蹈矩的女孩,最最喜欢的男孩是不止形象好,学习更要好! 就在我兴奋之时,帆帆说了一句非常噎人的话,“他这个人啊,不爱学习……”后面的我就懒得听了。真应了那句在校园里流传甚广的话,长得帅气的人都不爱学习!我有些失望,默默地看着窗外,心不在焉地听着帆帆和映雪的对话。 时间就在我心不在焉的时候,心不在焉地过去了。很快到了张村,帆帆的家距离最近,帆帆先下车,向我们挥手告别。我们把车票钱给了帆帆,让她一起交给司机。然后,车继续驶向前方。到我家后,司机说什么都不往前走了。映雪和我一起气愤地下车,抱怨着坐车太没经验了,不应该先给钱的。司机有得天独厚的优势,钱一到手就变脸了。我对映雪说,“别急,我去取自行车,马上送你!”说完,冲进家里,把书包往炕上一扔,推着自行车就往外走。爸爸和妈妈异口同声地问,“吃饭了你往哪跑啊!”我紧迫地回了句,“去送同学,马上回来!” 映雪感激涕零地看着我,然后兴奋地跳上自行车。我载着她,穿过小树林,又碾过石拱桥,骑过一段被修好的笔直的马路,一直向前冲。冬季的梨村死气沉沉,梨树的枯枝上还残存着败叶,招摇地随着寒风翩翩起舞。在路上,映雪还没丢失兴奋劲儿,“小丫,你真不认识金宇?”我默不作声,她也不便多问。我加快速度,蹬着自行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映雪送到家。她归心似箭,跳下自行车就往家里冲,冲了两步想起恩人还在后面呢,就转过身,非常不好意思地看着我,“小丫,要不不在我家先休息休息?”“不用了,我还是回家休息吧!”我用尽浑身力气,猛蹬自行车,以最快的速度返回家去。 一月不见,如隔三秋,爸爸和妈妈见我第二次回来,很是亲热,“小丫,快点快点,就等你开饭了!”妈妈揭开锅,端菜端肉,爸爸忙给我夹菜。我感觉无比幸福。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家终于摆脱了一日三餐无肉的日子,这得归功于我的四姐和妹妹,放弃了上学的权利,纷纷退学去赚钱了。我们小时候的愿望就是挣钱,她们正在完成愿望,也减轻了家庭负担,真是可喜可贺。 正因为四姐和妹妹都在外打工,所以,我回来了,地位颇高。我想,每个孩子都应该有地位显赫的时候吧,谁让咋爸咱妈想咱了呢!这年头的父母,不知道咋变异的,对自己的父母相对孩子似的,对孩子像祖宗似的,生怕哪方面惹祖宗不高兴。好话哄着,好菜伺候着,还得听孩子唠叨,“妈妈,菜咸了!你怎么放那么多盐……”面对白发苍苍的老妈子,无论饭菜咸淡,我都会默默地、装作很高兴的样子吃下去。饭已至此,发牢骚又如何?既熟之,则吃之。 第六章 第三节 我的幸福  有一次放学,我出乎意料又合情合理的在校园里遇到了金宇。二中几千人一天遇到几十个已属不易,我却在这几千人中有幸遇到了金宇,可喜可贺。 那天放学,我拽着严妍就往食堂冲。端着胜利果实兴高采烈地回来时,刚巧遇到金宇和田小龙端着饭盆从教学楼里走出来。距离一点一点靠近,我在心底暗想着比较有创意的台词。可是,当与他们的距离到了刚好能打招呼的时刻,我心跳加快,控制不住自己所想,只憋出了三个字加一个感叹号——“田小龙!” 他此时正在笑嘻嘻地和金宇边走边聊,好像金宇对他施了魔法,田小龙笑得合不拢嘴。听我一声没有底气的招呼,田小龙条件反射般地看着我,“小丫,这么快啊!”我“昂”了一声,轻轻扫了金宇一眼,然后,我们各奔一方。 那一刻,我多么希望时间能静止啊,我就可以那么放肆地盯着那个叫做金宇的阳光帅气的男孩肆无忌惮地看。任凭风吹雨打,我都不怕,只要能一直看着他,我就感觉是我莫大的幸福。 我多么希望能认识他啊!可是,表面阳光内心阴霾的兰小丫就是名副其实的丑小鸭,长不大的丑小鸭。没有美丽的翅膀,没有白天鹅的自信。我就是那么一只卑微的丑小鸭,怎么敢拍打丑陋的、稚嫩的翅膀,走到装满阳光的金宇的面前去献丑呢?!我只能抓住每一次打饭的时间,如扫描仪一般地扫描着金宇的踪影。 爱情真是奇怪的东西(姑且叫这种感觉为爱情吧),我竟每天都那么快乐,只因每天中的那么多秒钟里,我能远远地望着金宇几十秒,然后又近距离盯着他几秒。短暂的相遇,总会带给我长久的快乐。然而,上天对我很好,我受宠若惊,竟然在村里遇见了金宇。十七年里一直没见过金宇影子的村里,竟然神奇般地恩赐了金宇的身影加实体。 那是高二下学期后的暑假,那个夏天,太阳很毒,傍晚,我和妹妹在村里散步。刚离开家不远,就远望一个坦胸露背的帅气小伙骑一辆自行车飞速向我们驶来。在距离我们二十米的地方,我定睛一看,“金宇”我嘴里默默嘀咕。然后很自然地问妹妹,“帅吗?”妹妹漠不关心地回了句,“不帅!”然后疑惑地看着我。我气得与她争执起来,“你小丫头,什么眼光啊?!”“不帅就是不帅!”她还理直气壮。无奈,我无言以对,只好默不作声,和她步调一致地向前走。 当我们快到皂荚树下时,从身后窜出了两个身影。一个是金宇,边骑边笑;另一个看似是他的妈妈,车子后面绑着锄头,想必是下地刚回来。阳光透过皂荚树的浓荫,打在金宇俊俏的脸上。妹妹终于开窍了,激动地看着我,“是挺帅的啊!”我得意地想,“那是!我兰小丫喜欢的人,怎么能不帅呢?!” 他们母子的身影,渐渐地消失在夕阳的残光里,构成一幅美丽的图景,刻在我的脑海里。我的脑海里掀起了惊涛骇浪,在强烈地告诉我,“你很幸福!”然后,我就露出了幸福的笑容。到晚上睡前,脸上还一直灿烂着,一直到美美地睡上一觉。或许,这已经足够,至少,我能每天都看见他那天真烂漫的笑容,就那么远远的看着他,然后,经历每一次擦肩而过,而不去惊扰他,这就很幸福了。要不然,能怎样?我只是一个未长大的丑小鸭,连接近自己喜欢的人的勇气都没有的丑小鸭。 第六章 第四节 喜欢你的傻  那几日,我和严妍打饭回来的路上没见遇见金宇去打饭,只见小田田端着饭盆,旁边换了一个人。我心纠结了一阵,难受的要命。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彻底被《诗经》所折服,那么形象、生动地描述了我见不到金宇时的苦痛心情。然而,这种苦痛却纠结了我三天。难道这三天他都没有吃晚饭?这个问题,当我再次遇见他时,已经成为无所谓的问题了。 那一天,我看到小田田身旁有两个人时,美得忘了自己是谁了。只知道傻傻地远望金宇,然后,把“金宇”这两个字扔进我的心里,然后,在心底荡起一阵涟漪。 他那天穿的是深红色的羽绒服,我最最讨厌的深红色。因为,深红色的衣服穿在我身上,总会把脸上的红血丝映得熠熠生“灰”,脸色难看极了。那衣服穿在他身上显得特别艳,当他们走近时,我看到了他的头发剪短了,很傻的样子。我习惯性地和田小龙打招呼,却把目光不习惯地盯向他。他好似,我和他很熟似的。他好似有感觉有人在盯着他,那一瞬,他也看着我。我看清了他头发被理发师糟蹋之后的窘样,傻傻的,特别可笑。我忍不住偷偷地笑,心里漾满了幸福。他的傻,好喜欢。我真是一个奇怪的女孩,特别喜欢看他傻里傻气的感觉。或许,只有他傻里傻气,才能不那么难接近。我才能渐渐勇敢地走向他。 帅哥和常人不同,常人通常是打理后会越来越精神,金宇却不是这样的,每次剪完头,他的头发都会像被人践踏的小草一样,惨不忍睹。傻得可笑,傻得可爱。只有生长些时日,才会渐渐看顺眼,恢复他的帅气。从这一点,我觉得金宇特有忍耐力和勇气,每次剪完头照常如往日一样频繁在人前穿梭。如果我是他,剪完头先把理发师揍一顿,以解帅气消失之苦。 金宇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却也那么平凡,和我一样偏科,只不过,他偏的是政治,我偏的是英语。每次成绩一下来,我都会看帖在墙上的年级成绩表。他总会是被学校抛弃在后面的,无人问津的。只有政治,在年级里都是属一属二的。而我顺便看看才子的成绩,让我大跌眼镜。昔日的才子,在今日竟与我的成绩并列了,由班里的第三名退居班里第十八名。 高三了,各种考试也多了起来,很快又面临月考,我有一种强烈的感觉,我的宝贝同桌尹诺会和我心目中的宝贝男朋友在一个考场考试。煎熬了两场考试,回到教师时,尹诺抑制不住兴奋,笑嘻嘻地对我说,“小丫,是的,你说的没错,我和他在一个考场考试!那个人还真帅啊!”我习惯性地自豪起来,好像他与我有什么关系似的。 下午,据尹诺来报,金宇喝高了,进门就对着一个他们班的女生说,“高姐,我今天中午喝高了!”他还挺自豪。考试时,酒劲儿上来了,他边答题边睡觉。而且,那场考试是政治。 成绩单下来后,小月班长挺直了身子毫不费力地将它贴在了墙上。下课后,我第一个蹿过去一览年级千人的成绩。在前面查了好半天,眼睛瞪得有些酸了,又费力地挤过人群,去后面看。从后面看情况稍微好一点,我学会了大致浏览,盯准姓“金”的,幸好学校没那么多姓金的,我只浏览到第一个,就定睛瞥了一下后面的字——金宇!终于看到你了,那个名字,好像很开心,在笑嘻嘻地看着我呢,正如金宇每天都灿烂的笑容。我兴奋极了,好奇地看着后面的成绩,语文,将及格;数学,差几分及格;英语,68分?满分可是150分啊?他怎么能考这么点分呢啊?我又寻求了一点安慰,看了看他的拿手科目——政治,85分?太棒了!这么高,在年级一定是出众的了!想当年高一时期中考试,我政治考了81分就被同桌(班里的政治课代表)誉为年级第一,这次政治的单科成绩,第一名非金宇莫属了!我真为他自豪啊! 我看完金宇的成绩就立即回到座位,自豪地向尹诺汇报情况,“尹诺,你知道吗,金宇政治考了85分?”“什么?85分?他是不是睡觉梦到答案了啊?”尹诺对帅哥一向没什么好感,总认为帅哥就是在生活上万人瞩目,学习上一无是处的人。所以,面对金宇那么突兀的成绩,她大跌眼镜。“别瞎说,人家就是聪明啊!”“人家,你巴不得他是你家呢吧?”这话说得我羞愧难当,脸唰地红了,我怎么有勇气把那么好的男孩据为己有呢?再说,我们差距好大,不知怎么了,就是感觉自己配不上他。一个从小就不知快乐为何物的我,怎么配喜欢一个那么快乐的男孩。那么阴霾的我,怎么忍心在他阳光的世界里染上一点阴霾?那种想喜欢却不能喜欢的感觉,真得难受到极点。眼睛一酸,泪水失控地滑落…… 眼见尹诺收拾书,准备回寝室,我也收拾书包配合,我们结伴而行。一路上,脑子里除了金宇的笑容,就是“金宇”傻的可爱的发型,和金宇这两个字,不停地闪烁。 我的心有些沉重,也有数不清的快乐。我到底该不该喜欢他呢?即便他不喜欢我,只要能看见他,我就感觉很快乐了!在爱情面前,快乐如此简单!为了短暂的快乐,即便会换来长久的悲伤,我也不怕了!喜欢就喜欢吧!我对自己说,“我要一直喜欢下去,看我的快乐能延续到多久……” 第六章 第五节 超喜欢你,熊掌  第六章第五节超喜欢你,熊掌 高三上学期还未过完,学校里传的沸沸扬扬,说要搬学校,到最后的那个月,那个“谣言”终于成为现实了。“幼年的现实”在成为现实之前总会被人唾弃,称为谣言。 当老师向我们宣布搬校的时候,我们表现得都很镇定,因为,作为学生,最易相信的就是谣言,在风生水起的时候,就做好了搬校的准备,没有一点留恋。 那一天,人山人海,三姐来接我。为了减少搬运的次数,三姐把全身能用的部位都用了,肩上背着一个包,两只手各拿一个包,嘴里还叼着一个包,我抱着沉重的书跟着三姐一起走向门外。正当我们疲惫难忍时,半路又杀出来一个田小龙,不不不,是还是田小龙,在我们危机关头,紧急相救。他推着一辆自行车,问我们用吗?我问哪里来的,他回:“借的!”我和田小龙都是住宿生,只有跑家生才骑着爱骑上学。我暗想,应该是金宇的吧,他跑家呢啊!然后得意地点点头,“好啊,谢谢啊!”“不客气!”小田田真是太有风度了,把托运工具自行车暂借给我们,自己却从当劳力,费力地搬东西了。这孩子不错,不愧米晓慧那么疼他,关怀备至,嘘寒问暖。好人配好女朋友啊,绝配! 寒假,那么冷的季节里,我的心如死一般沉寂,因为,那个寒假里,我没看见金宇。我在那短暂的九天假期里面,想象着无数适合金宇的“爱称”,苦思冥想,只有“熊掌”二字才配得上他。“鱼和熊掌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鱼是和田,那么洒脱,那么地自在,游向他钟爱的那条美丽的小鱼——伊曼;熊掌是金宇,那么的独一无二,那么的超凡脱俗。鱼有了属于自己的幸福;熊掌,虽然每天都展现灿烂的笑容,可我未见其女友,所以,不知道他有没有得到恋爱的幸福。我傻傻地想,这种幸福,我很想给他,只可惜,我给不起。他喜欢的女孩也一定是举世无双的,最起码,应该特别美。因为,自古英豪爱红颜。我不是美女,我也不是一个自信的女孩。但是,自知之明还是有的。我只能再次压抑感情,就让它先沉下去吧…… 开学了,我们搬进了新校区,我住进了女生公寓。由于上高三了,我是家里唯一的高中生,背负着家里的希望,家里的生活水平日渐提高,公寓比普宿学习条件优越,妈妈才特别恩准住公寓。本来应该挺高兴的,可是,开学了,却未见金宇,很是失落。本以为九天未见,开学马上就见到了,神清气爽。可结果是让我的心情更加低沉。难道,想念一个人的滋味是如此之苦,牵肠挂肚的。接下来我每天必做的事就是思念熊掌。 我在纸上孜孜不倦地写了多个“熊掌”,然后,又一个一个划掉,表示我喜欢他了,终究还是要忘记的。尹诺看了非常好奇,“小丫,难道,他是你的杀父仇人?”“呸呸呸,我爸爸活得好好的呢!”“哈哈,那就是你的梦中情人了!”尹诺得意的抢过纸,很有经验的说,“一个女孩子能写这么多名字,而且还是一个人的名字,一定有问题!”“什么问题?”我懂装不懂。“就是很喜欢那个人呗!”“哦!”“不过,你写完为什么把他们通通划掉呢?!”这句话问得我发懵了,也刺激到心灵深处的一些东西。酸酸的,涩涩的,我无言以对。难道要告诉他,我兰小丫这么大个人了,连喜欢一个人的勇气都没有?或者,告诉她了,让她知道我竟会那么不自量力,喜欢一个与自己有着天壤之别的天真、快乐的男孩?无话可说,只能沉默。 开学两周后,金宇终于回来了。据严妍汇报,金宇前两周是参加编导考试去了,所以才会晚回来的。又到打饭时间,我的心狂跳起来,好像要发生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似的。 那一天,我和我的老太婆严妍去打饭,回来时,刚迈上一楼的几个台阶,就看见了金宇的身影,头发又剪短了,还是一样的傻里傻气,见到他我还是那么得兴奋,怦然心动。我有些惊慌,不知所措,只是看着他一点一点靠近,心跳一点一点加快,那种感觉,只是在遇见所钟爱的人才会那么逼真,就像偶像剧里演的那样。当一个花痴遇见帅哥,就大概那个样子吧,白痴地不成体统! 当与金宇擦肩而过,严妍使狠劲儿掐了我一把,我尖叫了一声,脸迅速升到高温,热的不行。然后严妍在我耳边低语,“小田叫你了,你都没答应,太不给面子了吧!”我这才注意到,就在金大帅哥旁边,毅然决然地挺立着小田。然后大脑里有恍惚的意识,他低声叫了我两声“小丫“,然后我瞬即转身,看着他。他也看着我这边大吼一声,“兰小丫!”我下意识地大声应了声,“哎!”眼睛却盯着小田旁边的金宇。他诧异地看着我,可能被我尖锐的嗓子吓到了,我吼那么大声,淑女形象不保。“完了!”我心里追悔莫及,虽然引起了金宇的注意,却给人留下了特别泼妇的形象。我悲痛地端着盛满饭的饭盆回教室,突然意识到,我的左胳膊还是保持着刷卡的姿势,手里抓着卡,好像刷空气似的,一直坚挺地举着。猛地想到,金宇该不会是看我这姿势奇怪,才用那么诧异地眼光看着我吧?丢死个人了!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献丑,真是一个巨大的心理考验。我气得捶胸顿足,严妍忙阻拦,“小丫,你干嘛啊,怎么跟自己过不去啊?”“我不想活了……”不知哪里来的委屈,随我的泪一起扎在严妍温暖的怀里,听着严妍耐心的开导…… 第六章 第六节 观望  新二中的教室都是阳面的,阴面钳入了许多窗户,光线十足。下课后,我最爱做的事就是冲到窗台前,仰着头,故作观云的姿态,时不时地向左边的远处撇去。因为,那边是熊掌所在地——高三《15》班的方向。为了节约师资,我们在高二升高三时就拆了两个班。那两个老师主动提出拆他们的班,因为他们要出去打拼。当时我们都感激老师此大义灭亲的行为,因为,如果他不痛下决心大义灭亲,我们就会惨遭毒手,不知沦落何处。那帮没爹的孩子(不体会自己学生的感受,有相当于没有)可怜巴巴地等着被收容。还好,我们班和金宇的班都没被拆散。要不然,我又丧失了接近他的机会。我不是没想过万一我们其中一个班被拆开,有一个会被分到另一个。但是,思前想后,我兰小丫长这么大都没那么命好,怎么会有那个福气呢?就算有,让我如何消受?我可是连和他说话的勇气都没有的啊!所以,我整天祈求上苍,让我和金宇的班原封不动吧,还是这样比较好,我会比较踏实。 春夏之交,金宇穿了一件略长的粉红色两件套,薄薄的无领线衣套在洁白的衬衫外,帅气逼人。我的大脑里立刻呈现杉菜见到花泽时的场景,学着杉菜百年难遇的害羞,腼腆地笑。 我默默地看着他,不敢走近,甚至不敢走向前一步。我真是世界上最失败的暗恋者!我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他站在窗前,抚摸手机聊天,然后,对着旁边的帆帆,笑笑。我真是嫉妒的要命!帆帆这孩子,就是命好!从小到大,什么都比我好,长得漂亮,家里有钱,后来又和我的熊掌,金宇大帅哥一班。现在,金宇竟然用那么柔和、亲切地目光看着她。我真想和她换一换,做一次帆帆,哪怕只做一天的帆帆也行啊!至少,对我来说,这就是莫大的幸福吧! 又逢家长探访日-家长探访时(每月的第二周的周日下午两节课过后),我和严妍窝在严妍的宿舍吃泡面。就在严妍提暖壶的刹那,震惊了一下,猛然对我说,“小丫,你看,熊掌!”我顺着他的手看去,熊掌正对着我这个方向,手抚摸着手机闲聊。我激动不已,热血沸腾地,看着严妍把我的干泡面变成泡面,端着热气腾腾的泡面走向阳台。严妍忙拉住我,“小丫,你干嘛啊?把饭盆放到写字台上!”“我要在那里看着熊掌吃!”我色眯眯地说。“呦,小丫头色胆包天,吃饭都满足不了你的白痴暗恋啊!”“呸,我要看熊掌,我要看熊掌,我要看熊掌……”我抓狂。“要不,我把他请过来坐你旁边得了!”严妍狡猾地看着我。“别捣乱,我要看熊掌!”我推搪着,边拿筷子往嘴里送泡面,边盯着金宇。因为我嗅觉和触觉良好,所以,筷子没有发生什么不小心,把泡面送进鼻子眼里。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很快,我就把泡面消灭干净了。但是筷子已经产生了惯性,还不停地往嘴里输送,只是,筷子上没有泡面了,只有点滴的面汤。最后,面汤没有了,我只能嘬着筷子,呆呆地盯着对面窗口的熊掌。他时不时地换手接电话,笑得那么自然,豪不虚假。我真是喜欢死他那个样子了!正在我心飞舞时,一股寸劲儿打掉了我含在嘴边的筷子。我缓缓转过头,才看见严妍笑嘻嘻地盯着我。“小丫头,您都盯了半个小时了,歇会儿吧!”“不用了,我不累,挺好的!”我微笑着说,顾不得看她了。“那饭盆滴要不要唰?”“等会儿吧!”严妍真是一个听话的好孩子,我说等会儿,人家就等会儿。她是一个做什么事都要人陪伴的人,不习惯独自行事。所以,他乖乖地坐在写字台旁,静静地等着我。 金宇终于收起了手机,随后,走进了教室。我只能恋恋不舍地被严妍拽离开窗台,一起走向水房刷饭盆。严妍十分庆幸金宇没有聊更长的时间,要不然,刷饭盆事业就会被拖到猴年马月了。 为了美化学校环境,学校铺塑胶操场了。那几天下午放学后,熊掌金宇总会去看看成果如何。后来,美丽的草坪草场终于铺好了。金宇每天下午都要和朋友们去操场上踢足球。我不懂足球,所以,不管他踢得怎样,我都会用欣赏的眼光看他踢足球时的飒爽英姿。球没进,不过,他踢足球时还挺帅的啊!但凡有品位的人,都是过程重于结果的。像我这种更有品位的,当然只注重过程就可以了。我就这样每天打饭回来坐在教室的窗前边吃饭,边看熊掌,吃得津津有味儿! \奇\喜欢一个人,就是在每次他出现的时候,心里会出奇的高兴。尤其是发生一件出奇的好事时,那种高兴,就会升华为欣喜若狂。 \书\新二中的设施不断完善,两栋公寓楼之间,又放了好多个乒乓球台。这对二中的莘莘学子,真是一桩美事。这种设施,也令我倍感幸福。 那一天早晨,我醒的很早,朦胧中感觉自己似乎好像真得梦见熊掌了,梦见了他在楼下打乒乓球。为免惊扰宿舍里其他几位睡得很沉的姐妹,我轻轻地坐起身,以最快速度奔向楼道那头的窗台。接近窗台时,我屏住呼吸,一点一点挪近。当我看到那张熟悉的、快乐的笑容时,为爱情的力量所折服。梦是一种预言,我为自己有这么灵的灵感而感到非常自豪。也为熊掌大早起打乒乓球的劲头感染,一丝不苟地盯着他们(其实仅是金宇一人)打乒乓球。金宇张牙舞爪的挥舞球拍,真是可爱至极,我没有办法不喜欢他。高中生的喜欢就是如此冲动,喜欢就行,不管好的坏的,照单全收。 米晓慧也下意识地走了过来,向下看了一眼,嘴里情不自禁地嘀咕——“田小龙”,果然是情人眼里有情人!而后,才看到了田小龙旁边的金宇。“金宇可牛了!”她嘴里嘀咕着。“怎么牛了啊?” “他政治很好的,甚至比田小龙的政治还好!”我心里窃喜,暗想,当然了,他政治在整个年级可是数一数二的呢。嘴里还是替他谦虚了一下,“哦?是吗?”“是啊!”米晓慧笑嘻嘻地应答。而后,她和我作别,就转身去洗漱了。 那个窗台真是风水宝地,不到一分钟的时间,米晓慧刚才站的地方就又填上了人。她往下瞧了一眼,我认出了她和金宇一班,下意识地往边上靠了靠。只见她嘴里慢慢蠕动,蹦出了“金宇”二字。又一个暗恋者!我真替他高兴,那么多女孩喜欢他,从侧面反应出他的魅力不小啊! 第六章 第七节 我舍不得你  时光如梭,马上就穿到了要高考的时刻了。我的心情并没有因为快要解放而变得豁然开朗,而是因为深刻地知道高考之后,我和金宇就会天各一方,极不可能再遇见了,而变得非常低沉。严妍看出了我的伤心,却读不懂我的心,以为我心情不好是要高考了,压力大,下午一放学便拽着我去操场散心。 到了操场,我玩醉翁之意,把散心一事抛之脑后,盯着金宇踢球的姿势无比激动。严妍掏出了手机,要给我最后留念。生怕高考之后,再也见不到我了。好像我会突然长翅膀飞走,然后无论怎样都找不到回来的路与她见面似的。我心不在焉地伸出无名指和中指,摆出了一个“V”的手势,眼角含着泪,企图把自己美好的暗恋水葬。时间就定格在那一秒,我能感觉到自己扬着二指,样子有多么二。 我多么希望时间就定格在那个时刻,永远不会溜走啊!这样,我就能永远看着我那美好的“熊掌”了。可是,时间是一个叛逆的孩子,你愈是想让他停留,他愈是大步流星地向前走。 高考了,在排队入考场时,无意间遇到熊掌,心花怒放。 我睁大眼睛,默默地看着排在前面的他进了我所在的教学楼,无比欣慰,一整天下来,神清气爽。爱情的力量,非同小可。 傍晚,考完试后,我和严妍飞奔到饭堂打饭。食堂的阿姨出奇地热情,食堂的经理也抛开资本家的身份,罕见的大发慈悲,为祖国未来的栋梁不惜血本的奉献。一块钱给满满的一饭盆粥,一个馒头,两勺子花生米,一个鸭蛋。而且今日的粥出奇的绛,米粒颗颗饱满,紧密挨着,颇有抗日战争民众的团结精神。我和严妍喜出望外,见经理这么热情,主动卖饭。我们也不好意思不领情,买完饭就风风火火地奔回寝室。天气炎热,满满的饭难以下咽。宿舍的姐妹们又纷纷跑下楼去了,留我一个人空守宿舍。我实在待不下去了,也懒得下楼。就跑到楼道的窗口,看熊掌是不是在打乒乓球。结果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内。死热的天气,愈是高考,愈无心看书,待着无事可做,只能借着球拍发泄。熊掌打乒乓球的姿势比踢足球时还要搞笑。球拍在熊掌手里龙飞凤舞。球打得相当精彩。我忍不住,把宿舍门一带就冲了下去。跑到楼下,发现自己竟忘了换鞋。脚依恋在拖鞋上,我咬咬牙,就这么办吧。如果从五楼跑下来再跑上去,浪费时间不说,体力也支撑不了啊。 第一个映入我眼帘的是同宿舍的大芳芳在挥舞着羽毛球拍,慷慨激昂地打羽毛球。嘴里不停地鼓励自己,“生命在于运动,生命在与运动……” 小芳芳则与班里的天猪教教主伊冰在台阶上背靠背唱离别。 宿舍里有两个芳芳,大芳芳是主动要求的,因为在家里很小,她有个姐姐,所以想做姐姐的位置,“威风八面”;小芳芳是被“大芳芳”逼迫的,不过,她也欣然同意了这么个叫法,因为,她在家里是姐姐,希望在宿舍里做妹妹,受人宠。伊冰教主则是自封的,因在历史课上讲天主教,伊冰则自创天猪教,自封教主,蛊惑人心,拉拢人脉。最后,还真有不爱学习的热血青年,瞎起哄,加入了天猪教。小芳芳就属于闲得实在无聊的,被伊冰哄骗,误入天猪教。而后,她和他的关系特别铁,是名副其实的铁哥们儿。 在夕阳的映衬下,他们就是很唯美的图片,映入眼帘,很是养眼。 我看了看乒乓球台那边的熊掌,在夕阳的余晖下,绽放着笑容的脸格外地帅气。我走向台阶,坐下来,想静静地盯着熊掌。不料,大芳芳的生命经不起那么折腾,运动不起来了,为了不扫对手的兴致,就叫我替补。我很没自信地说,“试试吧!”而后,从大芳芳手里接过球拍和羽毛球就上场。上场之后才发现,对面的那个对手是个男生,心里有些不安。我用力扬起球拍,猛地发球,打得那男生措手不及,非常诧异地看着我,“你怎么这么大力气啊?”我看了看熊掌,正在专心致志地打乒乓球,完全没有看着我的迹象,我失望极了,无精打采的应战。风水轮流转,后来,风水就真得转到我哪里去了,轮到我捡球了。我屡败屡战,心里忐忑不安,生怕我的窘样一不小心被熊掌看到。我急中生智,一眼扫到了背离开天猪教主的小芳芳,我问,“小芳芳,你玩吗?”“玩!”小芳芳非常配合,跑过来运动运动。我坐到了台阶上,继续观望熊掌,此景如画,他好像是画中精灵,在活跃地闪烁在我的视线里。 对于我来说,高考,只是弹指一挥间,两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遗憾的是,在二中高考的几千人里,我竟没有搜寻到熊掌的身影。我只能垂头丧气地收拾行李,然后,被妹妹拽到了出租车上,看着二中离我越来越远,最终消失在我的视野里。 第七章 理想的天堂  丑小鸭长大了,一定会变成白天鹅的。因为,丑小鸭经历的事情多了,它的羽翼会愈来愈丰满,愈来愈漂亮!正如每一只白天鹅都会飞向天堂一样,丑小鸭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天堂。然后,生活得很幸福! 第一节放逐 高考后的暑假,我闲散在家等着查分数和通知。妹妹说,好多人都有了QQ,我问她什么是QQ,她摇摇头,“我也只是听说,不知道。你查查看啊!”我听后,立刻付诸行动。打开电脑,妹妹见桌面上有个企鹅,非常兴奋。说,“这个不是写着QQ呢吗?”我说,“这个啊,我四姐夫弄得吧!”点开之后,要求账号和密码。我犯愁了,在百度上搜索账号,竟出来了一堆关于账号的问题。终于在摸索中有了收获。我给自己取了一个与自己的性格极不搭调的,非常寒的名字——“冰幻魔界”,然后,又帮妹妹申请账号。因为妹妹爱吃雪糕,就给自己取了一个“雪糕”。加好友聊天成了我打发时间的良药。 在那漫长的两个月里,我在家焦急地等着被伯乐大学录取的通知,可是,迟迟不肯下发。我以为,我完了,肯定考不上了。现在的大学,是只认成绩不认人的,我在高考时没顾得上好好答题,只顾想着毕业后,该何去何从,熊掌又会去哪里。肯定考不上了,我更不可能和他在一起了!我的感觉似一个厚厚的铁锤子,给我重重的一击。我的心情每况愈下,好心情就好像地球上的水资源,一点一点被灭在这个暑期。 该来的总会来的。8月下旬,正当我在家无聊得要死时,接到了一个于我来说至关重要的电话,是省里外语翻译学院打来的,通知我被录取了。我欣喜若狂,想着终于有地儿去了,完全没有考虑老师说的“你确定要来吗?”豪爽地答应,“嗯嗯,我确定了!”放逐了自己两个月,过完心急如焚的日子,就算掉进狼窝我也会去的。 开学前几天,雨朵找我聊天,问我被哪个庙收容了。我自豪地说,“哀家被省里的外语翻译学院录用了!”雨朵非常羡慕,连连“哇哇”地称赞。我转而问雨朵该如何,她非常得意地说,“工商学院,省里的!没想到我还能考上大学!”雨朵真是太低估自己了。虽然在高中谈恋爱(早恋)的很少能考上大学,但天资聪颖的雨朵,是绝对不会被大学拒之门外的。除非哪个学校的领导人弱智或白痴,能不识集金镶玉和雅典娜所有优点于一身的雨朵! 雨朵真是甘霖,灌溉了我干旱的心田。聊着聊着,终于切入正题。“对了,小丫,你知道金宇吗?”她神秘地说。我装作白痴的样子,傻傻地看着她,摇摇头,“不知道!”“就是咱们村的,我听雪依说,他也考上了石家庄的学校。”“真的吗?太好了!”我喜形于色,竟说出了心里话。雨朵只顾得意,根本没深追究我说的“太好了”。 第七章 第二节 在远方  金色的季节,我在二姐的老公——我的二姐夫的护送下来到了石市外语翻译职业学院。在老远就能看见迎接新生的学姐们穿着旗袍热情地迎接新生。由于我去的比较早,老师们还没有正式办公。团委书记很热情地把我带到了财务处,先把钱交了,然后直接去领钥匙,让我回宿舍休息。初来乍到,有人这么热情,体贴,心里一片温暖。我回宿舍后,姐夫给家里打个电话,我们报完平安,我就让姐夫回家了。等一切寂静下来,我看着宿舍里陆续到来的人,眼睛有些酸涩,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醒来时,已是中午。对面床上铺的女孩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好奇地盯着我看,“哇,你可真能睡!我刚来时你睡着呢;我出去一趟又回来了你还睡着;我又出去买了午饭回来了,你还睡着呢。我们午饭都吃完了,你才醒。真佩服你的睡功!”这个长着大眼睛的女孩,叫聆朵,很像小时候一起玩耍的小叶子,长着一副淑女模样,却不爱做淑女爱做的事,在军训期间,老爱吹口哨,被我们宿舍的马小爱同志尊称为“毛驴子”。 军训期间,烈日炎炎,上天真给面子!我们晒得一个比一个黑。有体质稍微支撑不了的,直接晕倒。有自认为体质不好的,就直接见习。有不想支撑的,直接请病假回家呆几天。比如录芳,在军训期间得了感冒,就毅然决然地回家避几天。幸好她家离学校较近,回家方便,想回家就回去了。我的家远在千里之外,想回家都不成。 教官叫四个石头——石磊,铁石心肠。每天罚站军姿都要三四个小时,在站军姿的时候,为了打发时间,我总会在站得稳稳的,直直的同时,大脑云游,想着一家人的模样以及笑容。最后,回忆着熊掌的笑容,想象着他现在的情况。是不是也如我一样,在烈日下暴晒,晒得黝黑。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现实中,熊掌不知在何处的远方。在梦里,我终于见到了熊掌。梦见了他微笑着看着我,关切地问,“小丫,军训累吗?”我傻笑着看着他说,“不累!”然后,他就离我而去。梦醒了,梦之神残忍地剥夺了我与他相处的时间。我又回归现实,感觉枕头溻湿一片。立刻回味梦的点滴,捕捉灵感,记下我们的梦中相遇。 我迅速地找出笔和纸,生怕短暂的,停留在大脑中的记忆被时间谋杀。我仔细回忆着这个美梦,提笔写下了在异乡的第一首诗。 静静的 轻轻地走进 我的心之门 在万物凋零的季节 静静聆听 一颗沉睡的灵魂 在低语呢喃 梦,这是一个梦吗 是灰姑娘期待王子的梦吗 幻影,这该不会是幻影吧 是小美人鱼失落的眼神吗? 不,不要拭去眼角的泪吧 滑过眼角的不是忧伤 只是担心记忆 将会被时光冷藏…… 注:9月14日晚,无意间想起“熊掌”,有一丝感伤,因为忘却了他的模样; 也有一丝欣慰,因为还清晰地记得他那时光冲不掉的、活跃的灵魂! 我边看着诗,边咀嚼着熊掌关切的话,“小丫,军训累吗?”…… 第七章 第三节 绿色心动  在苦苦的二十天军训过后,很快就进入了正常的大学生活,我们闲散并快乐着。虽然我们比别的学校的学生纪律性更强,学校实行的是军事化管理,美中不足的是,我们的学校是半封闭的。以至于,每天下午放学,我就早早的守在大门口,望着铁门发呆,想象着自己作为一只笼中鸟的悲哀。每天最爱做的事情就是数数,计算着再过几天是星期六。因为,我们一周只有周日休息,周六下午放学后,我们才能出校门。只有星期六,我才能找到自由,找回快乐! 我在异地进入的第一个网吧是“绿色心动”,一个很有诗意的名字。里面的场景布置得很美观,有两颗粗壮的假树矗立在偌大的网吧里,墙壁上漆了森林,还有许多美丽的精灵。进入网吧,就好像进入了奇幻森林。 大学附近的网吧是大学生的家,好多大学生都很恋家,下课后,就带上钱回家。我们学校离这个家比较远,以至于我每次到家都会迟到,没有位子。 马翠翠是我的同桌,黑黑的,头发短短的,不像个女孩。周六下午放学后,她急切地窜出教室,飞奔向网吧,可见恋家心切。我猜测她电脑一定玩得很棒,决心向她求教。 到了“绿色心动”,我的心也跟着澎湃起来。人潮人海,人多得像从牛身上拔下来的毛,挤得“绿色心动”透不过气来。我在人群中搜索着,果然,马翠翠就坐在大假树下凉快呢。我挤过去看看情况,她在盯着电脑屏幕发呆。我过去大加赞扬,“翠翠你真行啊,到这就有座!”她一见到我,像见到了活菩萨,眼前一亮。“小丫,我想看下面的内容该怎么办啊?”我一看,原来是下拉滚动条,她却不会。我耐心地教导她,直到耐心地等她离开网吧,我才激动地登上自己的QQ。 我是一个不爱出去逛街的女孩,只能窝在宿舍或网吧度过周末。从此,在网吧度周末便成为我的习惯。 爱好是可以培养的,在网吧里,我培养了此生最重要的爱好——上网。 通过上网,我能知道各个方面的消息,像哪里发水了,哪里又地震了。最重要的是,我在QQ上找到了很多朋友,也加了很多陌生的,谈得来的朋友。 转眼间就到了2008年,严妍在QQ里加了我,我很兴奋。问她怎么有我的QQ号的,她答曰在某人的空间里看到的。我高兴之余又突发奇想,会不会某一天,熊掌也会偶然发现我的空间,或者,我偶然发现熊掌的空间。 与严妍好久没有联系了,一聊起天来没完没了。最后,严妍终于谈到重点。“我这里有几张熊掌的相片,要不要看?”“要!”我斩钉截铁地说。严妍非常顺从地发过来一张熊掌在二中时坐在人工草坪上的相片,又是微笑着对着镜头,甜美极了。“你哪里弄来的啊?”我激动地问。“朋友空间里的!” 我盯着对话框里闪烁的几个字,乐得合不拢嘴。笑一笑,十年少,我的智商一下子退化到十年以前,以至于忘了推理。 严妍的相片是在朋友空间的,那么,她朋友空间里熊掌的相片会是哪里的呢?会不会就是熊掌的空间里的?……[网罗电子书:www.WRbook.com] 离开绿色心动,我的心极度空虚。这就是网络里极度的喜乐与现实极度的平淡之间的落差,我的脑海里频频闪现没有及时出现的构思——“严妍的朋友会不会认识熊掌?”…… 这个构思折磨了我一个星期,一个星期后,我在绿色心动中真得怦然心动了。 真巧,我一上QQ,就看见严妍的头像了,是用手机挂的号。我急切地点击严妍,开门见山,“喂,老太婆,你朋友空间里熊掌的相片哪里来的?他会不会认识熊掌?”我在心急之下竟然问出了天底下最最白痴的问题。“对呀,她当然认识熊掌了!她和熊掌高中时在一班!”“那把她的QQ号给我吧,我找找线索!”我对严妍就是透明的,在严妍面前,我对熊掌的爱,毫不隐晦,也无法隐晦。好朋友之间,本该如此!“什么线索啊?!”严妍的智商并没有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有所增加,而是被岁月摧残得不成体统,连小孩子都比不过。她不喜欢学医,但是在家人的威逼利诱下,只能弃顽从医。在恶心的医药味的熏染下,严妍的智商光荣地下岗了。 人一高兴,就特别有耐心。我神清气爽,盯着那几个字,非常耐心地向她解释,“笨蛋,给我你朋友的QQ号,我进她空间看看留言板什么的,看看有没有熊掌给他的留言!他俩一班,免不了有联系的!”“哦~!”严妍终于见到柳暗花明,迅速地发给我那个女孩的QQ号。我迫不及待地加了她为好友,在留言板上捞针。 凡是看见了看起来像男孩名字的网名,我就点击进入相册,一看,没有,马上闪人,继续搜索。在进了N个网名像男生的人的空间后,士气大跌,从最后一页看起。皇天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在留言板上看到了一个特别像熊掌的QQ号的QQ号——“makeawish”,签名档上的相片是黑白的,有一点不敢确认。但是,我注视了一眼他明亮的眼眸,还有如往日一样那么温柔、甜美的笑。 我的心狂跳不已,就好像,熊掌就站在我的面前。我立即点击“makeawish”,进入了空间,点击相册。他的相册多得令我震惊,我打开了《朋友们》这个相册,看到了高中时他和他们班几个男生的相片,站在草坪操场上,勾肩搭背的,向兄弟一样亲密的相片。 那么多的相片,每一张都记录了高中时的美好回忆。我偷偷地把相片保存,传到了自己的空间相册,并加密了。那个相册,是熊掌的专属相册,是留作我想他的时候偷偷看的。以前的想念,是非常可怜的。愈是想念,愈是想不起他的模样,只记得他那淡淡的笑。纵使时光抹掉了记忆中他的容颜,他的那种笑,却顽强地与时光抗衡,时光无论如何都无法将其抹掉。 我又点了点他的日志,最新发表的是4月11日的《贝壳》,那篇文章写得非常美,非常深沉。我在书上没看过,就认定是他写的,我非常认真的背下了那篇简短的文章。 “爱情就像在海滩上捡贝壳,不捡最大的,也不捡最漂亮的,只捡自己最喜欢的,捡完后,就再也不会海滩……” 我继续看他以前的日志,都是写关于一个女孩的,写他如何如何对她好,如何如何追她。 原来,他有女朋友了!我的心里无比酸涩,我的那些藏在心里的秘语,更加没有机会向那个人诉说了。酸涩之余,还是忍不住让心更加酸涩,手不受控制地点击着下一篇日志。看着看着,我小小的心灵实在受不了毁灭性的摧残,只好打道回府了。 低调是很难伪装的,一直都不高调的我,在最最抑郁的时候,就更加高调不起来了。回到教室后,我想象着那篇简短而又优美的文字,心像被谁咬掉了一块。在难受到极致时,灵感就被激发出来了。我的难过,不知向何人诉说,只有用文字表达。我提笔即写,就当做祭奠我对他的迷恋吧! 沉默的海滩 (一)鱼的心愿 千百年前, 我是一只自由自在的鱼 游荡在海底 有一天,海底无比沉寂 我游上水面 看见了一个拾贝的青年 他漫步着 漠视每一颗闪过的贝壳 徒然前行 从未看过他脸上闪耀的笑容 我用泪水许下心愿 化作贝壳让他的笑容重现 千世的轮回 我都静躺在海滩 默默地等待他的出现 (二)冷漠的拾贝者 他真的来了吗 脸上充满着希望 径直朝这边走来 我用渴望的眼睛张望着他 可是,他漠然地走过 拾起另一颗贝壳 并许下诺言: 不会再来海滩…… (三)沉默的贝壳 我应该离去吗 这冰冷的海滩已失去了原有的炽热 任凭我泪洒心河 那远去的背影也不会回望 难道,就这样重返海底 可我怎能知道 这广阔的海洋 可否容纳一个贝壳…… 不,我会静躺在那儿 静躺在那个曾用眼泪洒下诺言 并期待了千年的地方…… 2008年4月12日 第七章 第四节 蜕变  在熊掌空间那么多相片里,我不知道哪个才是他的女朋友。但以我灵敏的感觉,我强烈地感到,那个女孩,长得不凡。这个打击使我像受了很大的刺激,我努力地改变自己。想把自己变得超凡脱俗,起码要和熊掌的女朋友比起来不那么逊色。 首先,我变得和其他大学女生一样,加入了减肥的队伍,不吃晚餐,为自己节约了一笔开销。后来,我又把这笔减肥节约出来的钱投资在了自己身上。先是买了一个苹果牌的Mp4,临近五一,我又去了“发工厂”把头发拉直了。坐在那儿两个多小时确实挺没意思的,不能乱动,我只能瞪着两只近视眼,看着镜子里发生的一切,自己为自己编故事。 念在为了变漂亮的份儿上,我只能忍受着时间无情地折磨。这罪总算没白受,当大功告成时,我戴上眼镜,大吃一惊:原来,变个发型也会变化这么大,我真是太漂亮了!我爽快地掏了一百块给理发师,迫不及待地跑回教室。 到了教室,我装作很自然的样子,给Mp4充电,录芳走过来,漫不经心地说了句,“同学,让一让!”我好奇地抬头看她一眼,她正在好奇地盯着我,“啊!小丫,你变漂亮了,我都认不出你了呢!”“呵呵,一般啦,只不过是拉直了头发。”我故作谦虚。“什么一般啊,真的挺好的!你不知道,你开学刚来的时候简直就是丑小鸭,变化真是太大了!” “丑小鸭”一词引来了热心的观众。马小爱走过来,饶有兴趣地说,“我小时候就像个丑小鸭似的,丑得不像样。现在好了,女大十八变嘛!” “小的时候不都那样丑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聆朵闪烁着美丽的大眼睛,也来凑热闹。 听着这么掏心窝子的话,我心底舒服极了,心底最寒冷的冰层也融化掉了。原来,大家小时候都是丑小鸭。其实,每一个丑小鸭,都会变成白天鹅的,我们不会永远像小孩时那么丑。我们会一无所有,但我们会争取什么都有。 渐渐地,减肥也见了成效,足足减掉了十斤,我很有成就感,干劲十足。争取每天下午放学和晚自习的时间整理单词,为自己扩大了词汇量。 人逢喜事精神爽,自从被人夸变漂亮了,减肥见效了,心情就舒畅了,学习也越来越有劲了,心气儿就高了。我争取了周末的时间,一进网吧,坐在电脑旁边,第一件事就是登录QQ,然后找熊掌QQ号,点击进入,然后留言。 我留言都是简单的问候,然后看看别人给他的留言,都是些美女啊的名字,心里一阵欣喜。我真像个神经病,并没有起醋劲儿,而是觉得这么多女孩子都来踩他空间,说明他很有魅力。 那一日下午,正当我坐在电脑旁看熊掌空间看得起劲儿时,小企鹅闪了,点开一看,是熊掌。上天对我不薄,这一次,终于赶上了天时,地利,人和。他终于和我说话了。 “你是?” 第一次和喜欢的人说话,虽然没见面,但是也很激动,我哆嗦着打出了心里呼喊千遍万遍的话,与他套近乎,“你老乡!” “你也是唐山人?” “我是张村人!”我自豪地说。 “啊,那可真是老乡!” 我傻笑了好一会儿,苦于没有很高的语言造诣,恨不得把所有的书全吞到肚子里去,可惜,也没有书,就只能瞎扯。“听说你也在石市,真巧!” “你听谁说的啊?” “我忘了……” “哦” “对了,我看你空间日志了,你有女朋友了?恭喜你啊,这么快就找到心上人了!”我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言不由衷,蹦出了一句令自己心碎不已的话。 “嘻嘻,谢谢啊!”这句话一定说到他心坎里去了,浸在爱情蜜罐里的他,一定幸福死了。“嘻嘻”二字,使我感到他此时无比幸福。 当我在扯些无关紧要的话时,他的头像暗了,空留我心的落寞。还好有他空间的音乐与我为伴,“很痴情的人太多,盲目爱的太深刻,比如说曾经的你和我,ohno。太多爱与恨交错,每次都比较难受,到最后不还都是过客。Tellmewhy,Idonotwananasaygoodbay,你为什么看不开,还有什么不明白。管他有没有人爱,哦,受不受伤害,哦,只要我自在一切烦恼都抛开……” 我迅速的插上MP4,将这首歌下载了下来,想回学校以后继续听。学校实行军事化管理,出来一趟不容易,只要听着这首歌,我相信,我在学校里就不会那么郁闷了。 爱情,真是一个很神奇的东西,即便是暗恋,也像是被女巫的魔杖点了一下,灵感袭进我的大脑,然后,化为优美的文字。 祝福你 祝福你 你可知道 得到一个深爱的人 真得不容易 有许多沉默的爱人 只因难以诉说心语 任凭爱人消失在茫茫人海 最后只能接受失之交臂 祝福你 不知道拿什么祝贺你 在这个不是收获的季节 我只能送你一片绿 2008年5月7日 写完后,放下笔,带着MP4,听着《启示录》,回味着与熊掌聊天时的感觉,漫步在校园的小花园中…… 第七章 第五节 花痴的幸福  自从有了熊掌的QQ号,“偷听”他的空间音乐,便成为了我的第二职业。 那一日晚自习下课后,回到宿舍,我把MP4耳机摘下,放了外音,让陈旭的声音飘荡在宿舍的每一个角落。上铺格格立即探出头来,脸上装满了佩服,“咦,小丫,你品位提高了啊!”“怎么了?你才知道啊!”我自豪地说。“那是你这两天才有品位的好不好?”快言快语的录芳添了一句,使我立即丧失自信,“以前的我很差劲吗?”我有些不服气。“也不是,自从你换了发型,品位就提高了,听得歌也不那么土了?”“哦……”突然,想到熊掌的空间音乐,偷偷地笑了起来。 我去趟水房泼水,回来后,发现格格正在翻看我的MP4,花痴的表情实在让所有女同胞都感到颜面尽失。我快步走过去,打住了她,“格格,你看什么呢啊?”“相片,帅哥的相片!”她继续陶醉得看了一眼,[网罗电子书:www.WRbook.com]然后,立即转过头看着我,笑眯眯地说,“小丫,这个人是谁啊?你男盆友?”格格操一口地地道道的南方普通话,问得我身体发虚,我贴近她一看,是熊掌!是我最近几次上网时在熊掌空间新下载的相片。“啊?我没有男朋友啊!”我故意稳住自己,让自己尽量显得沉着。“那这个帅哥是谁?”格格继续说着每个大学女生对男生的称呼,问得我差点吐血。我吱吱歪歪了几秒钟,灵机一动,想到了我回复熊掌的话,“我是他老乡!”“瞧你,我是问你他是谁,又没问你俩的关系,你紧张什么啊!有问题,你肯定有问题!”“没问题,真得没问题!”我心虚地不敢大声说话,只能压低声音,故意狡辩。 “他是你梦中情人?”在一旁看书的马小爱终于开口说话了。为了不博马小爱的面子,我羞涩地回答心中所想,“呃,算是吧!”“真得?太棒了!”格格精神振奋,好像自己遇到了白马王子。“嗯,是真得!”“小丫,追他!”格格拍了拍我的肩膀,以示鼓励。“可是,他有女朋友了!”我有些泄气。“没关系,你可以把他抢过来!小丫,加油,我挺你!”格格挤眉弄眼地,颇有大姐风范,可是,在年龄上算,她却是我们宿舍最小的。 “小丫,小三儿不好当,再说,你好意思破坏别人的感情吗?收手吧!”马小爱忠言逆耳,我听后,心里有些不是滋味。“什么小三儿不小三儿的,女生要勇于追求自己的幸福!年轻的时候就是要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要不然,等你老了,你一定会后悔的……”格格心血来潮,继续说着貌似很有道理的歪理。我就在这些类似于甜言蜜语的鼓励的话语中睡着了,睡得很甜很甜…… 以后的日子里,我继续着花痴的举动,在学校里,想着熊掌此时的模样;上网时,下载他空间的音乐和他新上传的相片;回到学校,又回味着他的相片,嚼着那些音乐。“写一首淡淡的歌给你啊,让你说我傻。这一首淡淡的歌给你啊,说说心里话。播一首淡淡的歌给你啊,lalalalala。这一首淡淡的歌给你啊,让你会想他。我会一直拥抱着你,告诉他们,我也会牵挂……”“风吹落最后一片叶,我的心也飘着雪。爱只能往回忆里堆叠,oh~给下个季节。忽然间树梢冒花蕊,我怎么会都没有感觉。oh~整条街都是恋爱的人,我独自走在暖风的夜。多想要向过去告别,当季节不停更迭,oh~却还是少一点坚决,在这寂寞的季节……” 虽然我上网的时间熊掌很少在线,但是,能经常进他的空间,看着他的相片,听着他空间里的音乐,看着他的心情和日志,对我来说,就是很美的事情了。至少,我知道,他现在过得怎么样。好的时候留言祝贺,不好的时候留言安慰…… 在心情低落时,我总爱写一些伤感的句子和文章,然后,一有时间就打到空间里去。那一次,或许熊掌很有时间吧,竟然给那一篇拙作留言了。 你永远望不到我的孤单 你有一双明亮的,大大的眼眸。就像夜空中闪烁的星星般耀眼,一直侵入到我的心房。我是一个封闭双眼,用心去呼吸,用心去体味的女孩。因为,我知道,有些东西光用眼去看是不够的,而有些能够用眼看到的却已被某些东西覆盖,有的只是浮华的外表,内心却破旧不堪…… 我呼吸到了你那温柔而又不丧失力量的眼光,你用你那双温柔的眼光扫遍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好似在寻找那个能够与你共度一生的女孩。可是,你永远看不到我。因为,你的眼光只 有与眼光交汇,才能看到对方,而我,又是一个从不张开眼睛看世界的女孩…… 我是一个被寂寞和孤单压榨的女孩,除了你之外,在这个世界,我的心没有呼吸到任何人。因为,我的心口有一个小小的过滤器,人品太粗糙的人根本不能进入。这个世界,惟有你,才能走进我的心,也只有你,值得我一生铭记…… “他看不到,看不到……”千百次,我在梦魇中被泪水唤醒。因为,我知道,你永远望不到我的孤单,即便是在梦中…… 2008年6月16日 “谁这有魅力啊,嘿嘿,加油哦。”——makeawish 我盯着那几个字,哭笑不得。欣慰了几分钟后,发了半个小时呆,想象着此时的他,究竟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态来评论的。对于我来说,他真像个傻子。他不知道我喜欢他,全然不知。我也没有告诉他,甚至暗示都没有暗示过。我真希望他永远都不知道我喜欢他,因为,我不敢面对知道真相的他。会不会不理我?会不会因此而看不起我?会不会感觉特别不可思议? 最后,我还是很镇定地给了他回复,“当然有人这么有魅力了啊!谢谢啊!哈哈!”我多想告诉他实情,但是,我真怕那些可怕的,在我心里出现千百次的,设想的后果。 虽然,他评论的那些话对我来说很酸涩,却值得我永久回味。“谁这有魅力啊,嘿嘿,加油哦。”…… 那些日子里,听歌成为习惯。暑假后,视频点播里又频频出现了新歌——阿信的《假如》。从此,我便爱上了《假如》,还时不时地哼唱。“假如时光到流我能做什么,找你没说的却想要的。假如我不放手你多年以后,会怪我恨我或感动。想假如是最空虚的痛……” 那些日子,听着《假如》,想像着假如,假如时光真得倒流,我向他表白,会是哪一种风景?他会不会一不小心选择了我,然后,就不会喜欢上现在的女朋友?想着想着,连自己都不敢再想下去了。从未这么放肆过的我,竟会有这么放肆的想法。我有那么大的魅力吗?我连向他表白的勇气都没有,他会选择我,怎么可能?就算他选择了我,他会幸福吗?我怎么可能给的了他幸福?或许,只有祝福他,默默地祝福他,无条件地祝福他,才是最幸福的吧!只要他幸福,我就会感到很幸福! 第七章 第六节 寂寞的季节  大二了,校园内外,都是恋爱的人。灯红酒绿的街市,情侣们依偎着逛街;校园内,花园中的石椅上,小树林中,充斥着情侣的甜言蜜语。 我和录芳、马小爱,如长不大的孩子,幸福地漫步在街上,疯狂地逛街,看衣服。我们只是看,疯狂地看,却舍不得掏腰包。看着名牌专卖店里进进出出的情侣,奢侈地花着父母的血汗钱,只为博美女/帅哥一笑而指指点点。 我们一如往常一样,在校园的食堂里挤着买饭。由于学校是半封闭的,食堂的租金很高。做小本生意的叔叔阿姨觉得利润可观,就纷纷租赁。没想到,好多情侣都在外面订餐。所以,每到开学时,食堂都会“洗头换面”(由于房价飙升,学校食堂的租金也会逐年上升。好多小本生意人忍受不了深层剥削,就只好携着做饭的家什走了。那些租金总会洗劫新来的租赁者。租金涨了,饭钱也跟着涨,在大一刚开学时,一碗可口的面只需两块钱,到目前为止,一碗面就涨到三块了。) 新来的叔叔阿姨们为了招揽生意,做出的饭菜总是物美价廉。为了抢到可口的饭菜,我们三人也总会下课就冲到食堂二楼,对着里面叫嚷着,“三碗肥肠面!”里面的伙计总会非常热情地招待,往碗里添加很多肥肠,让我们看得胃里生津。后来,吃肥肠面的人越来越多,肥肠面就不是正宗的肥肠面了。我们叫肥肠面,只见伙计慢慢悠悠地往碗里盛汤,却看不见肥肠。 我们忍无可忍,就不忍了。以后改吃担担面。思前想后,还是卖担担面的人最有远见。从大一开学时,担担面就一直卖三块钱,后来一直是三块钱。虽然分量减少了,价钱没减。对于我们穷书生来说,还是吃担担面心里平衡些。还有,担担面做得很慢,一些不爱订餐的情侣都爱买担担面,爱不爱吃搁一边,就是在那等的过程中,小两口含情默默地对视,等着担担面出锅,那日子,别说多甜美了。只有我们这些孤花独草,一开始嫌买担担面耗时间,后来因为金融危机,也只能委曲求省钱外加心理平衡,赖在卖担担面的窗口,挤着排号。 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这枯燥无味的大学业余生活,对于我们没有搭档的学生来说,还真得挺无聊的。在QQ中与老同学聊天,问大学生活怎么样,还愉快吗?回答很一致,“无聊!”无聊成了大学生活的代名词。 班里唯一一位沉溺在无聊的大学业余生活之海洋而淹不死的人,是我的老乡——阿管。阿管够范儿,把上课时间都能拿来当业余时间度过。碰上不喜欢的课程,她连看都不看老师一眼,埋头苦读自己喜欢的圣贤书:碰上讨她厌的老师,连声招呼都不打,把书塞包儿里就往食堂走,坐在食堂看书,一直到开饭。她每天下午都兴趣盎然,或许是食堂能激起她的学习欲望吧。她说,要为中华民族崛起而奋斗,等哪天当上领导人,杜绝食堂饭菜难吃,毒害广大青年才俊。 阿管是我们为了感谢她的热心帮助而“恩赐”给她的圣名。她这孩子,实诚,心眼儿好,谁的事都爱管。一副武林女侠客的架势,整天把自己拌得跟女侠似的,谁有困难都会帮,没有困难制造困难,她也会去献殷勤。 有一天晚上,下晚自习,她和我说,“小丫,今天不看书了,我想早点回宿舍去洗头。”刚说完,就听后面有人问她,“阿管,你还有热水吗?”“有!”阿管一见有人需要帮助,劲头十足。马上提着暖壶就去倒水了。回来后,只见她毫不费力地拎着暖壶,满脸惆怅。走过来第一句话就是,“小丫,你还有热水吗?”“呃,就半壶了,我晚上洗头!”“哦,那我……明天再洗吧!”…… 在一次QQ聊天中,熊掌毫不隐晦地泄露了他的手机号,说有事常联系。我偷偷记下了,却苦于没有手机。阿管见我老是盯着熊掌的手机号发呆,就把手机塞给我,“小丫,你有急事吗?有事您说话!”“可是,我没用过手机,不知道怎么发短信啊!”“好,我教你!”说罢,阿管便非常耐心地叫我怎样用手机拼字。 我心灵手巧,很快就学会了。然后,就想一些优美的句子,想把自己原创的美好的东西送给他。因为,对于我对他的情感来说,多一些不真实,都会很难令我接受。 “春风一吹而过,流星一闪即逝。在没有风的日子里,你回味有风的快乐;在没有流星的夜空下,你仰望夜空,寻找快乐的点滴。一切流逝的东西的都是美好的。然而,最值得珍惜的却是正在绽放的美丽。在美好的遗失中,我们学会了珍惜。珍惜身边的人吧,朋友,不要因为怀念遗失的东西而将现在舍弃!祝幸福,快乐每一个时刻!” “花开花落,告诉我们要珍惜。月圆月缺,告诉我们要看开。点点繁星,是我最诚挚的祝愿。朋友,笑看生活,笑口常开!” “流逝的不一定是最好的,只是你给那段回忆镶嵌了你最真诚的思想。而正在流逝的却是你此生最值得把握的时光之沙。把握青春吧,让年轻的生命开满成功之花!” 在我用阿管的手机发过三条短信后,熊掌终于大发慈悲,回了我的短信,让我狂乱的心加快了跳动,让我找到初恋般的美好。尽管,这只是一场梦,一个可悲的第三者自编自唱的独角戏。 “把昨天的烦恼交给风,让今天的感动化作笑容,给忙碌的心情放个假,让平凡的生活变得快乐!” 我捧着手机端详了好久,把阿管的手机都要守没电了,阿管才温柔地提醒,“小丫,要不,你把短信抄下来吧,省的没电了你就看不成了!” 我乖乖地拿起笔,工工整整地把那些祝福抄在我心爱的日记本上,边抄边咀嚼,想象着此时熊掌的模样,偷偷地傻笑…… 虽然不能见到他,但发短信就能缓解我的思念。我没有那么贪婪,并不想占有他。我只希望他能幸福,只要他活得快乐,我就开心。当格格和阿管劝我就算赴汤蹈火也要去追熊掌的时候,我总会讲一些自己都不相信的歪理。其实,我能深切地体会到,我骨子里缺乏一种勇气,是小时候就渴望有,而一直没有发掘出来的人本应有的一种潜在能量。 第七章 第七节 分手的季节  快毕业了,劳燕分飞。好多恋人抛弃了曾经的你依我浓,纷纷做着毕业后的打算。真不敢想象,他们怎么能做到那么决绝! 雨朵和不知名的帅哥分手了,我不是很在意。因为,她从来都把他当成一个不公开的秘密,所以,我没有怎么关心地问她,“为什么分手,怎么分得手?……” 听雨朵说,和田和伊曼分手了,我没有幸灾乐祸,更没有为他们感到惋惜。可能,对我来说,和田早就不那么重要了,他只不过是我小时候的玩伴,长大后就变成了熟悉的陌生人了。我目睹了他的爱恋,这爱恋,在我含苞待放的年纪,深深地刺痛了我。 周末,我又早早地去了绿色心动。刚上QQ,就见小企鹅在狂闪,点击一看,是田小龙,一副哀号的表情。这个家伙,没有事情是绝对不会主动和我聊天的,他整天都把自己束缚在游戏的世界里,与游戏如胶似漆。 “田先生,您是不是失恋了啊?”我故意逗他。良久,他都没有回复,我以为我一剑中的,扎到他的伤心处了。我稍有自责,暗暗地沉下脸,烧红一片。正当道歉,屏幕上迎来了他的几个醒目的字:米小慧快要结婚了!我惊呼,立即发过去一个鼓掌的表情,外加祝贺词:恭贺你,新婚快乐!万没想到,田小龙回了一个更厉害的哭的表情和一个网络流行词——新郎不是我! 我万分惊异,连发几行问号。他回了个,“我们早就分手了,高中毕业,就不再联系了!”我刨根问底,“为什么?”“因为他不想耽误我的学习!”我见那几个字差点没吐掉,都什么年代了,还讲学习?田小龙不亏是书呆子,说话都带书呆子气。我不敢对他说把她追回来之类的屁话,只好安慰道,“没关系,天涯何处无芳草,你节哀吧!”田小龙没再回话,只是,过了不久,他的头像就暗了下去。我回忆着他们这对曾经令人欣羡不已的恋人,再想想他们的分手,再联系一下田小龙从书呆到游戏狂的转变,不禁感叹,“万事皆有因,有因必有果!” 我悻悻地点开了自己的空间,看了一下熊掌的动态,往下翻了好久,终于看到,他写的一篇名为“分手日记”的日志。眼前一亮,遂进入熊掌空间一看究竟。 他写曾经多么美好,多么怀念与她在一起的日子,不明白为什么会走到分手这一步,我不禁感到很伤心。曾经那么快乐的熊掌,在日志里显得那么脆弱,脆弱得让人怜惜。爱情,容易让人变得脆弱,一点不假!分手后,爱情会使人更加脆弱。我无法弥补熊掌心口的伤痛,只好安慰道,“或许,上天自有安排。”我多么想告诉他,没有她,你还有我啊!可是,天知道,我在他眼中到底算什么?!我只不过是一个多年都没真正认识的名义上的老乡! 回到校园已是夜晚,校园像是沉睡的娃娃,格外安静。刚推开宿舍的门,就见格格非常兴奋地说,“小丫,你知道吗,今天是‘分手日’!”我诧异地盯着她闪烁的眼,思量半天也猜不出为什么会是分手日,更猜测不出为什么她会在别人分手的时候那么兴奋。 “小丫,你还不知道吧,今天是‘光棍节’,好多人都分手了!”录芳走过来,试图除掉我满脸的疑惑。我已经被熊掌分手这事打击地没有头脑,没反应过来‘光棍节’是每年大三学生分手的日子。“你不记得啦,每年的‘光棍节’都有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大三的情侣分手的啊!”“哦~”我恍然大悟。快毕业了,分手不足为奇。遂立即减少了因熊掌的伤痛而产生的伤痛,倒向自己最亲爱的床,呼呼地睡自己的大头觉。 第八章 丑小丫,飞吧  第八章丑小丫,飞吧 金宇,在他金色的宇宙里,闪烁着耀眼的光芒。我贪婪地走向他,越走越近。可是,我无论如何都不能进入。好似他在宇宙里施了魔法,所有人都能飞入,唯独兰小丫被拒之门外。因为,兰小丫独有翅膀,却没有力量飞翔~ 第一节小丫,飞吧! 2009年12月28日,我兰小丫终于飞出了外译的牢笼,走向属于自己的生活! 27日傍晚,我和录芳依依不舍地把我亲爱的同桌马小翠同志到火车站,准备送她还乡。可是,愈是到放假期间,火车票比贼都难买,更不用说站台票了。在录芳苦苦哀求下,售票阿姨卖给她一张站台票。我也跑过去,苦苦哀求,阿姨无动于衷,说同车次的站台票只能卖一张。最后,我只能可怜巴巴地目送录芳和马小翠进站。而我,被栏杆一隔,整个一局外人,想哭都没处哭去。那么多人,挤得候车室热气腾腾,我憋得喘不过气来,别提多可怜了。 28日一早,我兴高采烈地收拾东西,打包之后,录芳送我去车站,我感激涕零。她是下午的车,也很累的。可是,她还是帮我扛行李,把我送到车站,又送上火车,并祝福我,“一路顺风!”我感动得说不出话来,只好挥手告别。 到了家里,难得的温馨。好久没回家了,家比什么都好,家人比什么人都亲。爸妈问寒问暖的,不知道回答谁的好,就只是笑。遇到客观问题,比如说“分配工作了吗?”之类比较敏感的话题时,我总会反驳一下,“这年头,谁还分配啊?自己找!”爸妈便是皱着头,“自己上哪找去啊?!”“再说!”这一再说,就一直等到了2010年3月份。 3月19日,我去了人才市场,准备找份工作,踏踏实实地干。可是,这年头的招聘单位,个个不嫌害臊,大多都要有经验的,本科或研究生毕业,月薪一千左右至几千左右。都以为自己是个什么什么玉皇大帝的主儿,都想招聘孙悟空,最好七十二般武艺,样样精通。我都纳闷儿了,就算你是玉皇大帝,你那点儿工资,人家孙悟空能来吗?你不能让孙悟空顿顿喝汤吧?就算招到孙悟空,你玉皇大帝那点儿本事,能震得住他吗? 我悻悻地离开了人才市场,做了一趟不知道几路的车,就去大钊公园了。市里我不熟悉,但是,我也不是白痴,哪趟车到大钊,我就去等哪路。大钊公园是等114路能占到座儿的地儿,遂,每次去市里,多次都会倒车到大钊,然后,等114回家。 这次比较幸运,当114在百货大楼站停下的时候,上来了一个熟悉的陌生人——金宇金大帅哥的爸爸,熊掌的爸爸!我眼前一亮,灵机一动,立即往熊掌的手机上发了条短信:你爸在114上!正当我紧张地握着手机,等待他的短信时,来了一个电话。熊掌?!这是第一次打电话,是他打给我的!我想了想,是不是短信的问题啊?短信有点像胁啊?像是我要绑架他爸爸似的。我紧张万分,不知所措,立即摁了拒接。之后,又来了,我接受\了,只听那边传来充满敌意的声音,“你是谁也?”我听后,感觉很不爽,立即挂掉电话。然后,听见熊掌爸爸的手机响了。他就坐我前面,我细细地听着,在114沸腾的车里,尽管只是前后座,我却听不清他到底在说些什么。可是,我敢肯定,那个电话是熊掌打的。 过了一会儿,熊掌又把电话打过来了。在我确定不会有什么不愉快的事情会发生后,接了电话,求之不得的电话。我极尽所有的温柔,用标准的普通话加甜美的嗓音接了电话,“喂,你好!”“你谁呀?”在确定爸爸安全后,熊掌将他的敌意降到底线。“兰~小~丫!”我用标准普通话回答,以提升自己淑女形象。“哦,你不是回石家庄了吗?怎么又回家去了啊?!”听这话我感到无比荣幸,他竟然知道,我去过石家庄!会不会是关注我的空间动态了?我极力压住自己的兴奋,镇定自若地说,“我就去了几天,考教师证去了?”“哦!”“你最近怎样,还挺好的吧?”“也就那样吧,上班了,没什么意思。”我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好简单明了地挂掉电话,“我没什么事了,再见吧!”“再见!” 挂掉电话之后,是洗涤不掉的失落。我呆呆地望着窗外一闪而过的掠影,黑夜悄无声息地降临,丢下一片灰暗。我扶着发烫的脸颊,为失败的丑小鸭默哀。丑小鸭飞起来真难啊! 第八章 第二节 寂寞沙洲冷  在农村,大学生真不是盖的,自己在家待着,就有找上门来招聘的。村儿里食品加工厂的老板夹着公文包,一本正经地登我家的门儿,郑重其事地对我说,“来我公司上班吧,我那正缺人手!”在那次人才招聘会上受到打击后,我的心极度脆弱、敏感,再加上“熊掌突发事件”,真是伤覆旧伤,遍心都是伤。我非常痛快地就答应了,心想,村儿里的工厂,能有多少事儿啊! 第二天,我就去上班了,办公室就我一个人,没什么事,玩了一天电脑,感觉倍儿爽。上班第二天,拟了一份合同,复印了一些资料,开了几张装卸费的票。在后来,就又没事了。于是,百无聊赖中,发表了一个惊世骇俗的心情——“我怀疑他上辈子是个女孩,要不然就是千年蛇妖,把我迷住了。。。。。。” 过了大概十秒钟,阿管评论了。“就这点出息啊,我对帅哥就从不感冒@@@@!!!”我立即飞手走键盘,回了句“哼,那你是没遇到真正喜欢的,要不然,你肯定会比我还二呢~” 过了好久,无聊又找上门来了,我只能写点东西解闷。“很想很想给你打个电话,但不知说点啥。天冷了加衣服?只不过才下过一场雨~” 创作真是孤独的良药,能杀死孤独感。很快,下班了。我拎起包,步行回家。路过刘子君哥哥家时,看到了门上贴的很抢眼的喜字。“刘子君?”我的耳边瞬间响起这个熟悉的名字。“他明天要结婚了吗?”“那个小树林的传说,真不准啊!他曾经牵着我的手踏过小树林的啊!”我反问自己。“那时候,树神睡着了吧!”我宽慰自己。 那么多年不见,第一次有他的消息,竟然是结婚。人生,真是充满意外和遗憾啊!我该怎样走向他呢?他结婚了,我该去道喜吗?以朋友的名义?不想去了,好想静一静。他结婚了,我该高兴的,为他找到了一生的伴侣。可是,我怎么都高兴不起来。因为,似乎所有人都快乐着,唯独兰小丫,变得更加孤独。回到家,我打开电脑,在孤独的空间里填补些活跃的文字…… “翻看着往日的相片,那些日子,如过眼云烟,飘忽在记忆的画屏。那些日子就那么过去了吗?那么纯粹的美好,嵌入了童话。时间溜得太快,弄得我都不敢相信时间……” 晚上,我睡的很踏实,竟然梦到了熊掌,可能羡慕刘子君要结婚了吧,朦胧中记得熊掌对我说,“小丫,我娶你!”后来,被吓醒了。醒后,是无限的落寞。窗外的风肆意地怒吼着,好似在讽刺我的白痴。我害怕地把头扎进被窝,贪婪地想继续着美梦。可是,风无情地搅乱了我的睡意。我惊吓过度,甚至忘了,我是怎么喜欢熊掌的,或者为什么喜欢他。我打开电脑,企图驱走无尽的孤独。 “怎么会梦到你?而且那么坦然?越是想遗忘的,在心底扎根越深;在心底扎根越深,越是难以忘却。2005年11月,有颗种子蹿到我心灵的静土,去制造混乱。它即使调皮,却惹人喜爱~” “风啊,你要将我吹向哪里呢?时光是一把利刃,斩断了记忆的根!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埋下记忆的种子,又是何时将它痛心拔起?问风吧,一切都吹散了!我只不过是一个被时光遗忘的老者,站在时光隧道,捡拾逝去的青春…” 第八章 第三节 飞翔  时光如白驹过隙,一眨眼的工夫,已经到了六月份,考六级的时候。英语专业的我,竟然连公共英语六级都没过。这已经是第三次考六级了,谢天谢地! 由于工作了三个月,几乎没时间休息,这次打算多待几天,顺便把毕业证领回来,心情非常好。再一次兴高采烈地踏上了最另人难忘的列车——4424。坐这车的好处就是能利用那么多在车上的闲暇时间无限地放飞思绪。每次坐都是一天的时间。 到了学校,感觉像到家一样,非常亲切!真搞不懂,曾经的我们为何一定要那么强烈地反感学校的任何政策。想起当年为翻出墙去双腿摔得青一块紫一块的,心里不由地感到那时侯的我们是多么的幼稚。那时侯急剧向往自由的我,此刻多么希望重归故地,继续学习啊!只可惜,物是人非,时光也不可能回转了! 正当我因后悔而感叹时,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小丫,你回来啦?!”“录芳!”我回过头去,只见录芳大包小包地拎着,满脸汗水。 没经过我细细盘问,录芳就痛苦地抱怨着,“小丫,你是不知道啊,专接本刚考完,咱学校把我们这些专接本的学生哄出去了。我在外面租房住了一个月!” “啊?咋这狠啊!”我替录芳及广大专接本的同学们报不平。 “还有啊,听说今年毕业证考核特别严,据说,咱要上交咱学校让考的各种证书原件,否则,不予颁发毕业证。” 听完录芳的话,我再一次对我的母校失望。我的证书原件都是自己藏起来了,别人都找不到的。我只能自己回家去取吗?千里迢迢的啊!我是真得真得折腾不起了,那个票价最便宜的4426和4424简直就是活受罪! 伤心过度,加上坐了一天火车,疲惫不堪。我倒头就睡,梦里又遇见熊掌了。我叮嘱他,取毕业证时别忘了带各种相关证件。后来,我被铁饭盆掉地的声音惊醒。 录芳还在那边收拾,屋子里除了收拾东西的声音就是我们的呼吸声,静极了。我长嘘一口气,鼓起勇气,准备给熊掌打电话,告诉他证件的事。 这是我第一次鼓起勇气给喜欢的人打电话,非常紧张。练习了大概半个小时,终于拨通了熊掌的号码。他用标准唐山腔接电话,“喂,谁也?”“是我,小丫!”我尽力沉住气,把任务完成。“你也快领毕业证了吧?”“昂,是啊!”“那你证件都准备齐了吗?”“什么证件啊?”“今年领毕业证好像特别严,必须带考取的各种证件才允许发毕业证的。”“谁说的啊?”“导员。”“我们学校应该不会吧?没关系的,不带也没事,我和导员说一声,应该没什么关系的!”他轻松地回答。我感受到了他的自信,那种自信,是我兰小丫长这么大就从没有过的。他问我最近的境况,我激动地连连说“挺好的!”聊了几分钟,不舍地挂掉电话。盯着手机屏幕上的通话记录,心里狂喜。 我,终于有勇气给暗恋多年的他打电话了,谢天谢地!万事开头难,我已经踏入了第一步,未来的路,无论多么泥泞,我也要走下去!他分手了,所以……我的机会来了! 兰小丫第一次找到飞翔的感觉。原来,飞翔这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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