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元硬过人民币》 作者:韩东 申明:本书由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ks.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作者年表 1961年5月17日出生于南京。 1969年11月,随父母下放至苏北农村。 1978年中学毕业,考入济南山东大学哲学系。 1979年10月,父亲方之病逝。同年接触北岛主编的民刊《今天》。 1980年在《青春》杂志首次发表诗歌。 1981年参与“云帆”诗社活动,接受校方“专案组”审查。 1982年大学毕业,分配至西安陕西财经学院马列主义教研室工作。 1982—1984年写作《有关大雁塔》、《你见过大海》、《一个孩子的消息》、《我们的朋友》等诗歌。主编油印刊物《老家》,共出三期。 1984年调动工作回南京,在南京财贸学院教书。 1985年创办并主编民刊《他们》(该刊物共出九期,至1995年为止)。 1986年参加《诗刊》主办的第六届“青春诗会”。 1992年出版诗集《白色的石头》(上海文艺出版社)。 1993年辞去公职。 1994年被广东省青年文学院聘为合同制作家,为期两年。 1995年出版短篇小说集《树杈间的月亮》(作家出版社)。 1996年出版中短篇小说集《我们的身体》(中国华侨出版社)。 1997年出版诗文集《交叉跑动》(敦煌文艺出版社)。 1998年出版散文集《韩东散文》(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和朱文等发起“断裂”行为。 1999年主编“断裂丛书”第一辑。参与刊物《芙蓉》的编辑工作(前后约三年半)。 2000年出版中篇小说集《我的柏拉图》(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1年参与创办“橡皮文学网站”。 2002年出版诗集《爸爸在天上看我》(河北教育出版社)。主编“年代诗丛”第一辑。参与“他们”文学网站的创办。 2003年出版长篇小说《扎根》(人民文学出版社)。主编“年代诗丛”第二辑。完成《毛焰访谈录》(尚未出版)。 2004年获得“华语文学传媒大奖”2003年度小说家奖。被评为“中华文学人物。2003年度最具活力的作家”。 2005年出版中短篇小说集《明亮的疤痕》(华艺出版社)。参与“北门——作者。导演工作室”的建立。出版长篇小说《我和你》(上海文艺出版社)。 一连载:杭小华大学毕业以后就结婚了,妻子是他的同班同学。当年的周玫几乎是所有的男生追逐的对象,杭小华经过一番努力终于得手,这大概要归功于他那漂亮的舞姿。当年,会跳舞的男生本就不多,舞姿潇洒的就更加难得了。杭小华以跳舞为名接近周玫,终于如愿以偿。这些自然是陈年往事了。如今他们的女儿已经上小学二年级了,杭小华和周玫的婚姻生活也已经有十个年头了。时间证明杭小华是一个合格的丈夫,而周玫是称职的妻子,他俩都十分热衷于家庭生活。另外,时间也自有它的妙用,就是使周玫不可遏制地变老了。杭小华却随着年岁的增长,越来越具有风度,这从那些刚刚分配来他们单位的女大学生的眼神中即能看出。说杭小华是合格称职的丈夫,包括他顶住了种种来自年轻女性的诱惑,一如既往地爱着他的家庭、周玫和女儿。杭小华对一妻一妾的流行风尚十分反感。当然,这并不是说他作为男人已心若止水,完全丧失了某种必要的虚荣。虽然杭小华仍然爱着周玫,但他深知这样的爱已完全不值得加以炫耀了。 在一次大学校庆活动中,杭小华与周玫携女儿前往,本以为会赢来一片羡慕的目光,然而情形并非如此。那些未婚者或已经离异的男女似乎更引人注目。聪明的人即使处于婚姻状态也很明智地没有带老婆。自然,带老婆的并不止杭小华一人,别人带的老婆至少都要比周玫年轻六到七岁,他们得意洋洋,招惹了不少嫉妒的目光。看来身边有无女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与她们的年龄差距,这是投身社会后是否成功的可靠标志,完全可以鉴定此人混得好或不好。老婆越年轻的自然混得越好,其次是没有结婚的和已经离异的。像杭小华这样带着老婆孩子出现除了像一段伤感的往事令人唏嘘外就再无别的意义了。特别是那些当年追求周玫而未遂的人,如今带着他们年轻美貌的妻子前来,看上去就像是某种报复。这报复是针对周玫的,也是针对杭小华这个当年不可一世的胜利者的。周玫就这样在众人的目光中突然老去,其情景十分的恐怖和可怕。杭小华夫妇勉强参加完那些必须的活动后便离开了母校,他们走得悄无声息,几乎没有人意识到。 校庆活动不过是一段插曲,杭小华虽有所感慨,随后也就平静了。他以一如既往的稳健姿态投入到原先的日常生活中去,每天骑自行车上下班于某机关大院,买菜做饭,辅导女儿做作业,空闲时看看电视,每周一次与周玫做爱。除此之外有时他也参加舞会。上文说到,当年在大学时杭小华是一个舞迷,这一嗜好一直保留到结婚以后。当然,杭小华从不自己花钱买票去那些以盈利为目的的歌舞厅或夜总会。一来他舍不得花钱,二来,那些场合所流行的跳法他也不会。他是一个真正的舞星,对迪斯科抽筋似的发泄向来嗤之以鼻。他的体力不允许这样,而且也认为那样的跳法毫无美感和情调可言。杭小华觉得自己已经老了,混迹于那些比自己的女儿大不了多少的孩子们中间成何体统?因此他虽然热衷于跳舞但选择有限,只能在那些单位或某会议期间举行的联谊活动中露面。由于这样的机会不多,杭小华十分看重,几乎在所有这样的舞会上我们都能看见他翩翩的身影。他一曲不落,并且在场的所有女士都会受到他热情的邀请,轮番与其共舞,直跳得杭小华面红耳赤,大汗淋漓,几乎虚脱。杭小华认为,这也是一种锻炼身体的好方法,除此之外就不需要另择时间锻炼了。周玫自然不能每次舞会都随丈夫前往,得留一人在家照看女儿,况且她本人对跳舞并不特别热衷,当年之所以学舞不过是为了方便接近杭小华。现在人已经到手,女儿都这么大了,还跳什么跳啊!当然周玫知道杭小华是真爱跳舞,这一点与自己不同。她对他是绝对的信任和放心,不就是偶尔跳一次舞吗?正当壮年的丈夫有机会发泄一下总比整天闷在家里要好。周玫懂得因势利导的重要,可见她是一个多么明智的女人。大家都认为杭小华这样跳下去很危险,开始的时候他们还提醒周玫,既然她置若罔闻,那他们就等着看好戏吧。可十年过去了,并无任何事情发生。杭小华一如既往地在舞场上旋转着,激情澎湃,英姿不减当年。 杭小华从来不带舞伴,由于舞姿出众,从来不愁无人与之共舞。往往是一曲终了,杭小华回到座位上,没等他坐下,一曲就又开始了。他忙不迭地走下舞池,邀请另一位女士。实际上舞曲间的停顿很短,他完全没有必要离开舞池的,但每次他都要走回来,试图坐下,每次都坚持表现出某种明确的中断姿势。他的屁股根本就没有挨着椅子,就又起身投入到新一轮的狂舞中去了。为什么杭小华要不遗余力地走回来呢?是不自觉的习惯使然?或应将此看作一个成熟的舞者应该遵守的必要规范?就像一个训练有素的打字员,无论她的手指如何敲击,每次总得回到开始的键位上。总而言之,杭小华在舞会上的所有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动作都只能证明他是一个卓越的舞者,而不能说明其他。 二(1) 连载:除了跳舞,杭小华就再无单独活动了。而跳舞的习惯并非自那次校庆活动以后才有,历史乃源远流长。当然杭小华还是有所变化,但并不体现在跳舞方面。校庆活动期间他遇见了一个人,亦是当年的同学,叫成寅的。他们互留了电话号码,回来后经常通通电话。那成寅是个男的,是当年少数没有追求过周玫的人之一,因而与杭小华并无前嫌。成寅一直没有结婚,十年过去还是单身。杭小华是因为早婚未离让人小瞧,而成寅的身边则没有女人,因此校庆活动期间他俩都无任何风光可言。由于这一原因,两人走得很近,说了很多的话,这在当年是不可想像的。在学校时成寅因长相丑陋,行为猥琐,很少有人愿意理睬他。当年的杭小华是全年级第一风流倜傥之人,自然想不到与成寅亲近了。此刻杭小华为当年对对方的忽略而深表歉疚,成寅却很不以为然,时至今日他们之间居然产生了惺惺相惜的感情,当真是世事难料啊!当然,校庆以后两人决定往来也不能完全归结为他们处境相似,实际上他们的生活方式甚至是完全相反的,彼此间的投合是否可以理解为不同之处的相互吸引呢?成寅没有婚姻生活,因此他对杭小华、周玫的婚姻给予了无上肯定,羡慕之情溢于言表,这可是其他同学所吝啬表达的。而成寅在杭小华看来不愧是一个特立独行的英雄。“要么将婚姻生活过到底,要么像成寅这样就是不结婚。最可恶的是那些换老婆的人。有了老婆还要在外面养一个……”杭小华激动地说。 他们通电话的内容无非是向对方通报彼此近来的生活,这中间既有令人羡慕的幸福感受,同时也免不了苦恼,然而对他们而言幸福和苦恼并不是一样的,甚至也是相反的。因此在杭小华看来将他的生活与成寅的生活合而为一那才叫完整,否则便是片面的、有所匮乏的。好在他有了这么一个过着另一种生活的朋友,可以时常通通电话,报道一些在他看来的奇闻轶事,这总比只是盯着自己生活中的甘苦要强。光是听一听成寅与不同女人交往的风流韵事,杭小华已经觉得很过瘾,虽然不能亲自实践,总比一无所知要好。因此结交成寅这样的朋友还是很重要的,有总比没有要好。 杭小华尤其欣赏成寅对自己生活的自信。在别人看来破损不堪不屑一顾的日子他却过得快乐无比。虽然他俩的生活大相径庭,各有苦乐,但杭小华却没有对方的那种自信。成寅表示,虽然他赞赏杭小华的生活态度,但如果让他与对方交换的话,那是绝无可能的。而杭小华却无论如何说不出这么牛逼的话来,即便嘴上这么说,心里也不是这么认为的。他倒是想摆脱一切羁绊,去过成寅那样的日子,至少也得有一段那种生活的体验。由于两人对各自生活的认识有了这些差异,逐渐地,杭小华对自己的事便闭口不谈了。他需要的只是倾听。成寅信口开河的吹嘘,他的猥亵语调、黄色段子和那些似是而非的淫乱细节让杭小华大为振奋,直听得他面颊潮红、燥热难当,其功效与他每次参加舞会相差无几。在成寅的谈论中N市商业发达,遍地都是小姐,金钱交易已成家常便饭。那儿的夜晚霓虹闪耀,香风阵阵,气候温暖湿润,流行歌曲在大街小巷回旋不已,一切都是那么的柔软宜人。每次通电话成寅都让杭小华去玩,体验见识一番,他尽地主之谊。当然,每次杭小华都给予了坚定的拒绝。由于态度过于坚定,倒让成寅觉得有机可乘,他十分体谅地告诉对方:“一时想不通也没有关系,反正我一直在N市,你随时可以来,来了不干也行,看看老同学。总不至于因为此地名声不佳,你连来都不来吧?”杭小华十分感激成寅的周到,给自己留了一条退路。他当然不会真的去寻花问柳,但有必要保留这方面的权利,引而不发是最佳状态。要是所有的路都给堵死了,没准他倒会干出什么让自己后悔的事情来。 事情的转折是杭小华去了N市一趟,并非是应成寅之邀,相反杭小华得知成寅要外出几天这才决定启程的。当时恰好有一个出差的机会,杭小华决定只身前往,实地考察一番。如果成寅尚在N市,杭小华势必要去见面,而这一见面恐怕就身不由己了,到时候想脱身也为时已晚。如果不去见成寅,那也说不过去。因此杭小华走得很是时候。会议间歇他摆脱了同事,独自一人来到成寅家附近转悠(按成寅给的地址)。一旦进入这一街区他的感觉马上不同,也许是之前的想像先入为主的缘故吧。大约是下午三点多钟,街上的男女比例明显失调,年轻的姑娘们在杭小华的眼前川流不息。他并不是根据她们的穿着和模样看出问题来的,而是着眼于人群的整体格局和分布。杭小华心想幸亏自己没有晚上出来,否则的话即使没有成寅他也会落入可怕的陷阱。即便如此,在一家商场门前他还是被一位女郎拦住了。对方问他几点啦?杭小华如实相告,为证明自己所言不虚还特地抬了抬手腕。那女郎就势抓住他的手,似乎为了将时间看得更真切些。她抓着杭小华的手腕,看了足有五秒钟,似乎他那张中年男人的脸上有着秘密的指针一样。短暂或漫长的五秒钟很快过去了,女郎道一声谢谢,甩掉杭小华的手扬长而去了。杭小华注视着她的背影,那背带特长的小包一下一下地拍打着她远去的屁股。她到底从他的脸上看出了什么?杭小华永远不得而知。但他终于反应过来:她是一个妓女。他与妓女终于有了正式的接触,说了话,说肌肤相亲也不为过(她尖锐的指甲在他的手腕上留下了依稀的印痕)。这怎么可能呢?太不可思议了!虽然实际接触只有短短的几秒,可过后杭小华在那家商店门前站了足有半小时。他望着女郎消失的方向怅然若失,很长时间里都忘记放下那条与过去已不再相同的胳膊。杭小华就像商店门前伫立的时间雕像,极其深入地看着手腕上的手表。回到宾馆后自然一夜未眠,那种激越的情绪一直持续到返回他所在城市。 二(2) 连载:这次遭遇杭小华不能向周玫说明,他耐心地等待着,直到成寅回到N市。他们在电话里谈了很久。成寅因未能见到杭小华而感到遗憾。杭小华连连道歉,后来一想完全无此必要,乃是自己做贼心虚所致。他表现得如此谦卑还因为对对方更加尊重了,成寅没有说谎,以前电话里讲的都是实情。杭小华感动于他的诚实、坦率、毫无欺瞒,更感动于成寅的生活如此的刺激不凡。以前杭小华只是听说,并加以适当想像,这回却是实地体验,其具体性和逼真感都是无法同日而语的。因此他说了很多,又是恭维又是羡慕,疑惑加上分析,使他变得喋喋不休。如今杭小华的兴趣更广泛了,理解力空前提高,要求对方讲述更多的知识和精微之处,同时他多么需要一个真正的权威对自己的见闻和实践给予大力的肯定,而成寅正是这方面不可替代的人选。 从N市回来后他们之间的通话更频繁了,每次通话的时间也变长,大部分电话是杭小华主动打过去的。成寅一如既往地邀请杭小华去玩——在他没有离开的时候。杭小华没有像以前那样断然拒绝,而是避而不谈。他需要时间消化目前所受的刺激,对于他,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集中全部的精力。为使自己渐渐地平静下来,杭小华现在甚至连舞也不怎么去跳了。 三连载:杭小华遭遇那神秘女郎是在成寅家附近的街区,那地方不城不乡,地处偏远,杭小华花了五十块钱打的费才从所住的宾馆抵达的。那儿有不少饭馆、小商品市场,但大都是个体经营。周围的建筑物也比较低矮,没有超过五层的楼房。临街的门面由一些大棚或简易房构成,马路上车来人往,尘土飞扬。杭小华幸亏没有找到成寅的住处,否则的话会为其过分简陋而吃惊的。成寅想想都感到后怕,这家伙说来就来。以前在电话里他竭力邀请杭小华来此小住,不过是说说而已。之所以热情有加,是以对方不会贸然前往为前提的。成寅不愿意让老同学了解自己生活的真相,那样可就太没有面子了。 好在目前杭小华为遭遇妓女一事困扰,一时无暇顾及其他。这以后成寅仍一如既往地邀请杭小华,但远没有以前那么热情了。他将杭小华来N市的目的从体验某种生活偷偷地替换成与老朋友见面聊天。既然是见面聊天,放在哪里都是可以的,并不一定非得杭小华来看他,他去看望杭小华夫妇也是成立的。成寅因此抽空去了杭小华夫妇所在的城市一趟,拜访老同学,总算了却了多年来的一个心愿。 杭小华夫妇设家宴招待他,另外,杭小华还陪着他逛了一次商业街。从街的这头一直走到街的那头,他们一共进入了一家商店。在这家商店里成寅看中了一条裤子,试穿的时候杭小华抢先付了款。成寅自然不允。为安慰对方杭小华给自己也买了一条一模一样的裤子,也就是说两条裤子是一起付的款,再将自己那条的钱给对方就显得见外了。好在裤子并不贵,原料为棉夹杂某种化纤材料,式样为直筒,颜色似绿非绿,有些发灰,穿上后裤管的前方分别呈现出一条柔软的裤缝。我之所以不厌其烦地提到这两条裤子,因为下文中它们还将出现。在此不赘。 成寅心满意足地回到家里,以为这次旅行会起到阻止杭小华来访的作用。然而他失算了。以前,当他竭力渲染自己的自由生活请对方前来分享时,杭小华就是不来,而现在成寅根本不提自己的生活,只叙同学间的情义,对方反倒蠢蠢欲动了。事情往往就是这样的。终于有一天杭小华再也不能满足于成寅的搪塞,第二次来到N市。这一次他是铆准了成寅没有离开这才出发的(与前一次相反),事先并没有通知成寅(怕他闻讯后逃得不见踪影)。杭小华给自己安排的借口是一个会议(和上次一样)。突然有一天他就来到成寅的住处敲门,告诉对方会议已经结束,他特意多留了两天,来看看老同学。他把自己这一摊毫无保留地交给了成寅,任凭后者如何处置。成寅所不愿意的事终于发生了。 首先是住所的寒酸简陋暴露无遗。房子是租来的,家具一概来自旧货市场,并且已经用了十年以上。惟一的一张床上被子从来不折,散发出潮湿不佳的气息。抽水马桶里积着深褐色的老垢,冲水装置已经坏了多年,须用一只铁皮水桶接水冲刷大便。那样的铁皮水桶如今在市面上已经见不着了,几乎是一件文物。可如此等等杭小华并不以为意。他在一张破沙发上坐下来,灰尘立刻腾得老高,使他使劲地打了三四个喷嚏。为这几个喷嚏杭小华不禁欢呼,连声道:“太舒服了!太舒服了!”弄得成寅十分迷惑,不知道这是在夸他的居住环境,还是在说喷嚏本身。好在杭小华到达时已近傍晚,白日将尽,加上是初来乍到,一时间没好意思直奔主题。他连夸成寅这里自由自在,不像自己家里,一尘不染的像一个展厅。他透露周玫患有严重的洁癖,如今他们的女儿也学会制止他在家里抽烟了……后来他们下楼去下面的饭馆吃饭,两杯啤酒下肚杭小华已不能自禁,左顾右盼起来。成寅觉得他看饭馆服务员时的眼睛神很不对劲,说话的语调也变得十分轻浮——难道说杭小华把她们当成鸡了?这可是一个严重的失误。因此成寅将杭小华匆匆拉离开了餐馆,免得闹出什么不可收拾的事情来。 还好,杭小华没有忘记买单。成寅做出一副要付账的样子,其实真的要他付账身上的钱肯定不够。他很感谢杭小华有此买单的习惯,对未来几天里的开销稍稍放心。倒不是说成寅有多小气,不愿意花钱招待朋友,而是他根本就没有钱。如果杭小华事先通知他来N市的话,说什么也得借点钱,可对方来得如此匆忙,差一点就暴露了他手头拮据的情况。成寅很感激杭小华为自己掩饰,虽说后者并不是有心的。既然由谁买单的规矩已经形成,往后的日子里成寅只需做出掏钱包的动作来就行了,即使钱包里空空如也,他也不会因此感到心虚。 成寅没有领杭小华去他允诺的地方,他们直接上楼回到成寅的住处。一来,这条路是他最熟悉的。二来,虽然成寅看出杭小华准备了足够多的钱,可领他去花还是于心不忍。好在后者刚刚抵达,虽说有几杯酒壮胆也不好直接说出此行的目的。他开始委婉地打听此地夜生活的情况,成寅假装不经意地说:目前风声很紧,扫得厉害,连自己这样驾轻就熟的人一段时间里都不敢问津了。成寅说道,这回公安如何的认真,下了决心,抓获的小姐一律遣返原籍,嫖客不仅要罚款,同时得劳教半年以上。如此耸人听闻的消息听得杭小华脸色煞白,几乎酒醒。漫长的第一夜就这样对付过去了,杭小华被让到成寅的大床上睡觉,而成寅勉强在客厅里的沙发上栖身。 四连载:第二天他们起来很迟,没吃早饭,短暂的上午很快就过去了。他们去外面找地方吃午饭,饭后来到一家茶舍,摆开了聊天的架势。由于前一天晚上成寅的恐吓,杭小华再也不提小姐的事了。他们只是喝茶、嗑瓜子,聊一些从前的破事儿,显得十分无精打采。作为主人成寅不禁感到内疚,他提议去街上随便走走,游览一番N市的市容。就这样他们不知不觉地来到了一家歌舞厅。这家歌舞厅由防空洞改造而成,位于地下,入口处装饰成一自然洞穴的形状。成寅、杭小华于下午三时左右进入此地娱乐,显得十分反常。和其他歌舞厅一样,入夜以后这里才有生意。此刻防空洞里漆黑一团,一阵阴风袭来不禁使他们打了一个寒战。他们走过钢板铺就的路面,嘣嘣的回声不绝于耳,震得耳膜嗡嗡作响。成寅像老手一样地大声吆喝:“有人吗?有小姐吗?”柜台后面转出一位面目模糊的中年妇女,蓦然问道:“先生要玩点什么?唱歌吗?”成寅说:“唱歌?那总得有小姐陪吧?”中年妇女说:“好说好说,先生先请进去看看吧。”于是他们被领进一间侧室,揿开灯,里面竟然装潢一新,并且十分豪华。电视音响一应俱全,一张黑皮沙发沿墙放置,并顺墙角拐了过去,足够坐上七八人。一位小姐在开灯的一刹那突然惊起,和他们打了一个照面便消失不见了。由于她走得匆忙,烟缸上还留着没有抽完的半截香烟,此刻香烟袅袅,烟缕呈现出碧蓝的笔直形状。一只背包被留在沙发上,显然是小姐匆忙中未及带走的。成寅在沙发上坐下来,装模作样地捡起小姐的烟屁股来抽,过滤嘴上明显地沾有口红,他并不以为意,甚至还有某种程度的得意。成寅做出一副资深嫖客的模样,实际上虚得要命,如果稍加注意就会发现他的手在不住战抖。他一面抽烟一面嚷嚷:“小姐呢?小姐呢?怎么见我们一来就跑了?”中年妇女端进来两杯绿茶,说:“她们都有拷机的。马上去拷,马上去拷。”后来她也走了,包间里只剩下成寅、杭小华两人。开始的时候他们还很兴奋,大声地喧哗着,山洞将他们的声音传回来以壮声势。到后来他们觉得此间的惟一实体就是这些回声了,甚至发声的人也已消失。这地方的确太大了,或者人太少了。迫于某种空间的压力,他们说话时逐渐压低了声音,甚至于过于低沉了,就像两只长期生活于地下的渺小动物。这期间有人在门口探了一下头,没等他们反应过来,人已经不见了。成寅又嚷:“小姐呢?小姐呢?”除了回声,并无人搭理他们。就这样他们的气焰渐渐地被消磨掉了。又过了大约十几分钟,刚才从这里离开的小姐回来了,一进来她就抓起自己的包,并紧紧地抱在怀中。成寅抓住机会和她说话,问她愿不愿意出台?小姐一副懵懂无知的样子,说她不知道什么叫出台,又说不是已经去拷小姐了吗?她明显地戒备他们,并且急于摆脱,一面说话一面向门边挪动。可如果她真的要走,并没有人拦住她,她为什么要这么步步为营呢?她大可以一走了之,完全没有必要向他们解释什么,小姐的反应十分让人奇怪。她一面后退一面说着不知所云的话,什么马上要过年了,她要赶回家乡去,可不能弄出什么事情来,那就整歇。又说她的身份证在表姐那里,而表姐住在城南的某处,最近去旅游了,不在家。如此等等,让成寅、杭小华一头雾水。后来她终于退了出去(带着她的包),并从此不见了踪影。 小姐走后再也没有人进来,无论成寅怎么嚷嚷都无济于事。他们越坐越冷,越坐越怕,终于十分不甘地站起身来,走出包间,来到阴森潮湿的地道里。中年妇女仍站在柜台后面,向他们露齿而笑,打招呼道:“不再坐坐啦?”直到走出防空洞他们才想起来,人家没有收他们的茶钱,以及包间费(他们在包间里至少坐了有半小时)。如果说店家想敲诈他们,显然不是那么回事。如果说是做生意,为何要这么鬼鬼祟祟?成寅说:“莫非他们把我们当老便了?”杭小华随即反应过来,二人当下指着对方的裤子不禁大笑失声。问题自然出在裤子上。聪明的读者朋友已经想到,他俩穿着一模一样的两条裤子,这裤子是成寅去看杭小华时买的,后者统一付的账。再看上身,两人都穿着深棕色的皮衣,成寅的那件是人造革夹克式的,杭小华的较长,一直垂到胯下,是真正的羊皮。虽然价格相去甚远,远远一看大模样也差不了太多。再看二人的长相,一个浓眉大眼,脸呈国字形,一脸的正气(杭小华),一个獐头鼠目,满脸疙瘩和暗疮,表情邪恶(成寅),这两副模样正是老便的典型长相,它们之外的类型即使有也不会太多。人家把成寅二人当成便衣警察完全是有道理的,这从他们的裤子、皮衣、嘴脸,从成寅肆无忌惮地大声嚷嚷着要找小姐的表现都可以得出这一结论,至于到底是哪种因素使店家确信无疑这就不得而知了。没做成嫖客,倒做了一回公安,如此经历的确是匪夷所思的。成寅们明白了一个道理:因时间地点条件的不同,人生的角色完全是可以互换的。从此他们便以公安的自我感觉坚定地走上了嫖客之路。 五(1) 连载:他们一连走访了七八家歌舞厅和咖啡馆,每到一处成寅都大声嚷嚷:“有小姐吗?有小姐吗?”每一次他都以这些地方没有小姐为由退出来。成寅的意思很明白:不是我没有领你去找小姐,而是风声太紧,小姐们都躲起来了。自从有了防空洞的遭遇,杭小华对目前的严峻形势已有基本的认识,在此恶劣的情况下成寅仍冒着风险为他寻找小姐,怎能不令其感动呢?对成寅来说,大声呼唤小姐的气概既说明了他在这方面的胆识,同时又不必真的面对小姐坐陪的尴尬局面,何乐而不为呢?因此越是小姐们隐而不出,他越是执着地呼唤和寻找,成寅变得越来越有劲了。 他们走进一家叫金边的咖啡馆,一进门成寅就嚷道:“有小姐吗?”没想到一位中年妇女(又是中年妇女,并且长相与防空洞里的那位极其相似)应声而出,极爽快地答道:“有有有。”她向边上一指,说:“我们的小姐个个漂亮,包先生满意。”成寅、杭小华这才看见一张桌子上正聚着四五个小姐在打牌。听见客人嚷嚷她们停下手上的动作,回过头来张望一番。成寅他们被看得心里发毛,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是好。随后小姐们转过脸去继续打牌,就像将要发生的事和她们毫无干系一样。中年妇女过来圆场,执意将成寅、杭小华拉近玩牌的小姐,以便能看出个美丑究竟。成寅趁机对杭小华说:“你去挑人,我帮你去看地方。”说完掀开一道布帘便走到后面去了。金边内的有效空间其实很小,除进门处十来个平方的前厅(排列着三四张桌子,其中的一桌小姐在打牌)外,门帘后面另有十几个平方。这十几个平方被隔成两半,中间是一条狭窄的走道。每一厢又用木板隔出数个极小的卡间,里面设一桌一椅。那椅子比一张普通的椅子要长,比两张普通的椅子要短,直接镶嵌在木板上,如果两个人坐进去只能采取紧密相拥的姿势,或者一个人坐在另一个的怀抱里。 成寅手持打火机去每个卡间里察看一番,都不见有人。当他出来时杭小华仍站在原处,老板娘硬是将杭小华的手与一位小姐的手拉在了一起,同时招呼着另一位小姐,显然是为成寅准备的。牌局已散,剩下的两个小姐打着哈欠,用难听的方言相互笑骂着,一面收拾着自己的包,准备离开,显然觉得这里已经没有她们的事了。杭小华满头大汗,可怜兮兮的目光正向成寅求援。他的这副样子不禁刺激了后者。虽说和杭小华一样,成寅并无更多的经验可言,但此时此地却不能退却。关于成寅是一个生手的秘密此刻变得如此重要和关键,既不能让老板娘看出来,以免被人欺负和讹诈,也不能让杭小华察觉,否则长期以来成寅营造的面子便会毁于一旦。对成寅而言这实在是至关重要甚至是性命攸关的时刻,其严重性远远要大于杭小华此刻面临的考验。好在后者的怯懦激励了成寅,加上刚才去卡间里转悠了一番,成寅心神稍定。这时他做出了一个无比明智的决定:自己不要小姐。也就是说小姐只需一名,用来陪伴成寅的朋友,也就是杭小华。而成寅之所以来这种地方完全是为了尽地主之谊,其目的是为老同学保驾护航。 自从成寅表示不要小姐,立刻进入了无欲则刚的境界,为朋友积极张罗又说明他是这方面的老手,深谙此道,潜台词甚至是玩得多了,已经厌倦,在别人看来的新鲜刺激已不足以唤起他的热情,就那么回事。有了这样的自我感觉,一切便顺理成章起来。成寅甚至要求另外两位小姐慢走一步,让他的朋友看看清楚,筛选后再说。杭小华窘迫得不行,别说对几位小姐加以仔细鉴别,就是坦然地看上两眼也不能够。自从老板娘将一位小姐的手塞在他手里,他就一直紧抓着不放。老板娘问:“不错吧?我推荐的准没有问题。”杭小华说:“不错不错。”完全像应声虫一样。成寅让老板娘不要干扰他朋友的思路,说:“不要紧张,看准了再说,不满意就换。”最后他反复问了杭小华几遍:“看准了?”“看准了。”“就她了?”“就她了。”成寅这才郑重地对杭小华牵着的小姐说:“把我的朋友伺候好了,也算是给我一个面子。”此言一出,连自己都不敢相信。一切都是那么的流畅通顺,如行云流水,谁又能想到成寅是第一次招呼小姐呢?看来他绝对是这方面的天才。以前只是由于生活贫困有关的才能没有机会得以发挥,这真是莫大的悲哀。当然,此刻经济方面的问题仍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否则的话他也不至于不给自己找一个小姐了。成寅清楚自己的皮夹子里没钱,付不出小费,总不能让杭小华来到N市自己没能请他还要让他出两个人的嫖资吧?那也太说不过去了!杭小华请自己吃饭、喝茶倒也罢了,烟酒不分家嘛,可小费总得个人担待,没听说在这上面请客的。要是杭小华知道这样的规矩,自己掏腰包找小姐也不该有所抱怨。成寅没钱,顶多不招小姐而已。退一步想,幸亏如此,由于没钱招小姐他才能做到如此镇定。成寅不禁为自己绝处逢生、另辟蹊径、化被动为主动的能力而得意起来。看来一切事在人为,成寅因种种原因而不能成为一名嫖客,却意想不到地扮演了警察,此刻摇身一变,又成了名副其实的皮条客。 随后杭小华和小姐走进里面的卡间,成寅在前厅里的一张桌子前坐下,余下的三位小姐不见了,只有老板娘留下来陪成寅说话。她一直在劝成寅也找一位小姐,后者摆手道:“没意思,没意思。”他问老板娘近来生意如何,对方谦逊地说:“就那么回事,你不是看见了吗?白天没客人。”这样交谈几句之后成寅便缄默不语了。一来他拿不准像现在这样闲聊算不算陪坐。虽说对方是老板娘,但风韵犹存,亲自坐台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二来言多必失,老板娘可是一个见过市面的人,阅人无数,要是被她看出破绽来那就麻烦了。好在她和他说话时并没有坐在桌子旁,而是站在吧台后面,因此也算不得真正意义上的坐台。成寅掉转头去,默默地注视着窗外的街景和行人,以及过往的车辆,一面抽着随身带来的香烟。既像是在沉思,又像在打盹,实际上他是在给杭小华放哨。店堂里一时间寂然无声,布帘后面也没有任何动静。街市的喧嚣通过门窗传进来,老板娘在成寅的身后哗哗地翻着账本。成寅一连抽了六七根烟。突然,小姐从里面的卡间里出来,走到桌子前,向成寅借打火机一用。成寅以为杭小华要抽烟,因此连同烟盒一起推过去,可小姐只拿了打火机便回到帘子后面去了,让成寅好生纳闷。他正在奇怪,小姐从布帘后面探出头来,向他招手,说:“你的朋友叫你。” 五(2) 连载:成寅离座走进布帘后面,走道里一片漆黑——那打火机并没有派上用场,既没用来点烟,也没有点燃桌子上的蜡烛。十几秒后成寅的眼睛才有所适应,看见两个蜷缩在卡间里的人形轮廓,四只眼睛熠熠生辉,如同待在洞穴中的野兽。小姐坐在杭小华的怀抱里,身体不停地扭动着。对方的姿势也很放松,一手搂着小姐的腰,一手抚摸着她的脸蛋儿,表情却很尴尬僵硬。这副表情显然是针对成寅才有的,而浪荡的姿态说明在过去的半小时里他们的进展。杭小华的脸上浮现出腼腆谦卑的怪笑,难为情地说:“她说就在这里……”“这里?”成寅质疑道,“连个转身的地方都没有,怎么干呀?”小姐说:“没事的,我们都这么做惯了的。” 接下来杭小华再无声息。成寅代表他的朋友与小姐讨论了各种干事的可行性前提。既然这里能干就没有必要到别处去了,比如去别的地方开房间,又何必花那个闲钱呢?况且杭小华已急不可待,就等成寅下令开始了。既然朋友如此信任,就更不能不考虑到他的安乐(安全和快乐)。成寅坚持让小姐领他去楼上的房间看一看。那房间并非专门干事的地方,乃是平日里小姐们的起居之处,简陋寒酸不用说,而且与隔壁的某个顾客盈门的电器商店相通。除此之外后面只有一间厨房,是密封的,油腻肮脏不堪。成寅无法设想他的朋友在锅台灶具间冰凉的瓷砖上与女人做爱,即便如此还得收高得不近情理的场地费,标准不下于四星级饭店里的豪华套间。虽说嫖资由杭小华自己出,但也不能让人家把他当成冤大头来欺负。就是小姐本人也认为完全无此必要,就在卡间里解决不就完了?何苦要那么铺张浪费呢?她之所以开出一个天价不过是要阻止杭小华去别的地方。在她看来卡间里最好,既便宜方便,又因为空间窄小保暖不容易患上感冒。 他们接着讨论安全问题。成寅问小姐有没有套子,小姐说没有。但没有套子的情况并不能证明她不卫生,结论反而是相反的,因为“我们一般不和人家做爱,今天想做是喜欢你的这个朋友。”小姐说:“要是不相信我没有病的话,戴套子也行。出了门左拐向前五十米就有一家药店,有套子卖。”问题在于,谁去买套子?小姐称自己不便,因为与客人做爱是避着老板娘的,她不允许,这样进进出出老板娘不会不问。另外自己也不好意思,你说一个大姑娘去买避孕套人家会怎么看?以后叫她还怎么做人?做爱可以,那是因为喜欢对方,可买套子,她的脸皮还没有那么厚。让客人自己去买套子那也说不过去。此间只有四个人,老板娘自然不会去买了,因此惟有成寅是合适的人选。当然小姐也知道这样一来委屈了他,因此她说:“我求求你啦,就算帮我一个忙!这是十块钱,买套子足够了,剩下的钱就不用给我了。”小姐的手中突然就多出了一张纸币,差一点没戳到成寅的脸上。对后者来说这可真是一个考验,虽然今天他皮条客是当定了,但也不至于下贱到去给妓女买避孕工具。一瞬之间成寅回忆起自己毕竟也是大学毕业,即便落魄潦倒至此毕竟也是一个知识分子,偶尔客串一下皮条客那是没有问题的,像真正的皮条客那样彻底无我还是不行。成寅自尊的感情被刺激起来,断然拒绝了小姐的要求:“你搞没搞错啊?要我去给你买避孕套!”为报复这个侮辱了他的妓女成寅索性搅黄了她的生意。“这地方有问题,太不正规了,不卫生也不安全,我们还是换地方吧。”他对杭小华说。后者于是起身,整理好衣服跟着他出来了,将一脸沮丧的小姐留在卡间里。虽说没有干成,杭小华总算摸了几把。此外他还得到了小姐的一个拷机号码,被临时写在一截手纸上面。这截手纸此刻被杭小华紧紧地攥在手心里。 成寅、杭小华走出金边,外面已是满目橙黄的夕照了。街上的行人多了起来,骑自行车的倍增,充耳一片铃铛声,此刻正值下班时间。杭小华一步三回头,很是恋恋不舍,他的心情与气愤的成寅颇为不同。为买避孕套的事成寅骂不绝口,杭小华却在小心地为小姐辩护。他说:“实际上不戴套子也行的。”成寅说:“你不怕得病?”杭小华说:“她没有病,我检查过的。”原来小姐要打火机就是为了照给杭小华看。他不仅仔仔细细地看了个究竟,还将手指送到鼻前嗅了很久,没觉出有任何异味。成寅道:“你怎么不早说呢!”他的眼前不禁浮现出一幅奇异的画面:黑暗之中那小姐将裤子褪至膝弯,尽力岔开双腿,并亲自在前方点燃了一朵火苗。光影摇曳,杭小华俯下身去细看,一面用手指翻弄着。后来火苗熄灭,他的眼前一片漆黑,但某种奇特的构造和精微的肌理却停留在两眼之间的脑际,熠熠生辉。火苗再次燃起,与脑际中的画面相互映照,对比和修正,努力掌握住变化多端的动态,固定下来,加以储存。成寅欣喜地拍了拍老同学的肩膀,说:“真有你的,不仅摸了,而且看了,这一百块钱小费花得值得!”杭小华于是深感幸福地笑了。 “不过,”成寅话锋一转,“欣赏是一回事,做事是另一回事,一定要讲究规则,避孕套无论如何都是要戴的。连我这个王老五都不敢马虎,何况你是个有家室的人呢!” 六连载:他们在街边随便吃了点东西,之后并没有离开这条街。他们在人行道上徘徊,暮色已经降临,但时间尚早,N市的夜生活还没有开始。他们走进一家夜总会,嚷嚷着要找小姐,没有人理睬他们。于是他们自行摸上二楼,来到表演厅,里面没有客人,几个浓妆艳抹的小姐在吧台上吃盒饭。见他们进来,一位小姐没好气地说:“还没有上班呢!”原来干她们这行也有一定的作息时间,这是成寅他们没有料到的。可见N市的娱乐业白天并不是最萧条的,最萧条的是现在,黄昏时分,隆重而正式的夜生活开始之前。这真是一段难熬的时光啊!无论走到哪里都没有人理睬他们、招呼他们。这个行当的所有从业人员,无论是小姐还是老板,抑或是服务生、皮条客,都把他们当成了不懂规矩的莽汉,既不懂规矩又急不可待,的确是挺可笑的。 由于无处可去,他们只好在街头继续游荡,欣赏着暧昧不已的夜色,然而心情却不那么的轻松愉快,甚至有某种程度的压抑。成寅沮丧地想:即使杭小华此行有所收获,那也与自己无关。他没有钱招待远道而来的朋友,只不过起了一个向导或陪游的作用。做人做到这份上也真够窝囊的。加上马不停蹄造成的疲劳,他对出入于夜总会那样的地方已没有当初的热情。暮色中行人来往不歇,有的还与他们擦肩而过,不在意地碰着了他们。这些人心怀坦荡,目的明确,兜里有的是钱,与他们错过时竟流露出轻蔑之情,或者对他们视而不见。成寅感到愤愤不平,他指着过往的行人对杭小华说:“你看谁不顺眼尽管上去揍,我绝不拦你,有什么事我给你兜着。”以这样的方式招待朋友,实在也是出于无奈。如果杭小华真的很想揍人,同时又能不被人揍,那就真得感谢成寅了。这可是他的地盘,他的城市,行人自然也是属于他的。“随便揍,没关系的。”成寅说。问题在于,杭小华是否有揍人的欲望?是否觉得有此必要?如果他感受不到揍人的乐趣,揪住一个行人便打就成了一项艰巨的任务了。杭小华问道:“我干吗要揍他们呢?成寅就知道他会这么说,也许正因为此,成寅才提出了揍人的设想。虽说杭小华生性温良,不会参与街头斗殴,但成寅毕竟邀请过他了。揍不揍是杭小华的事,对方的邀请却是明白无误的,杭小华应该能分清这里面的区别,也就是说即使他放弃揍人的权利也应该领成寅的情。“不揍白不揍。”成寅说,言下之意,揍了那就值得了。他启发杭小华道:“难道你不觉得他们欠揍吗?”杭小华老实地承认:“不觉得。” 他们上了一辆出租车,成寅装成外地游客的模样,用略带口音的普通话问司机:“哥们,有什么地方好玩啊?”司机反问成寅:“你们要玩什么?”成寅说:“玩什么?好玩的嘛。”司机道:“这年头,各人的理解不同,有人觉得唱歌跳舞好玩,有人喜欢洗桑拿,有人要打炮……”司机很上路子,说话慢悠悠的,也不失必要的谨慎,看来是一个可以信托的人。成寅觉得没有必要再装神弄鬼,他坦率地问:“N市有没有红灯区?”司机回答:“红灯区没有,蓝旗街倒有一条。”成寅闻言一愣,随即心领神会地说:“那就去蓝旗街吧!” 成寅为何一愣?自然是觉得颇为诧异。倒不是红灯区等于蓝旗街的说法让人费解,而是他住的地方恰恰在蓝旗街上。虽然成寅在那儿住了多年,可一直不知道蓝旗街就是N市的红灯区。他曾在电话里向杭小华吹嘘自己的居住环境,不过是信口开河而已,没想到还真的言中了,他住的地方如此得天独厚。居住在红灯区里,那可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呵,怎样的一种光荣与梦想?不,怎样的一种光荣与现实!可惜多年来自己竟毫无察觉,真是荒废时日了!可是,即使明白自己住在红灯区里,那又能怎样呢?没有钱一切还是白搭。当然如果早知道自己身处何处,没准会涌出一股努力向上工作和挣钱的动力,如今也不至于在招待朋友时捉襟见肘的了。现在,后悔也已经晚了。多年来他都忙活了些什么呢? 睡觉吃饭,靠给报纸副刊写一点狗屁文章勉强度日,跟在有钱的或有权的后面蹭一些小快乐。成寅尾随他们出入了一些场所(次数绝对有限),只顾埋头走路,满足于当下(裆下),从不抬头看路以及周围的环境。他的想法很简单:如果不是由别人领着,自己是绝对不会来这种地方的。没想到现在不仅自己要来,而且还作为向导,率领别人一起来了。自己当真是鼠目寸光,胸无大志,只满足借有限的素材吹嘘美化自己,而事情一旦落实到实处,马上就原形毕露了。幸亏有了这个红灯区是蓝旗街的巧合,使成寅在老朋友面前维持了必要的面子,证明自己以前在电话里所言不虚。之所以冒充外地人,向司机求教,不过是一个故意的小幽默。杭小华理应这样理解他的朋友。成寅偷眼看去,只见杭小华的脸上浮现出某种自以为是和故作神秘的笑容。再看后视镜中,司机的表情与杭小华极为类似。人人都自以为是和故作神秘。成寅知道,只有他的自以为是和故作神秘才是最终的和顶级的。在他的眼里,车上的另外两位不过是程度不同的自以为是和故作神秘的傻瓜。 七连载:成寅睡在客厅的沙发上。夜里,他感觉到有隐隐约约的歌声传来,某种大功率的音响震动着墙壁。音乐声并不高亢,但十分强劲,有一种盲目而迟钝的力量,使他觉得自己所睡的沙发微微颤抖起来。看来歌舞厅就在他的附近甚至隔壁,以前他从来没有注意过。也许是因为房间的关系,当他睡在卧室里的时候中间多隔了一堵墙,乐声因此就比较模糊了。当然如果有心还是能感觉到的。多年来他已经习惯了,对各种噪音充耳不闻,包括如此美妙的音乐。要不是那出租司机的提醒,他还真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处。此刻蜷缩在沙发上面,感受着那微妙而持续的震动,成寅激动得失眠了。后来一声警笛响,他打了一个寒战。当他明白是呆在自己的家里,虽然不是他睡惯了的大床,但也是他的沙发,于是便放心了。 警报声响了近半小时,似乎有无数的警车向此间奔驰而来,尖锐而神经质的鸣叫盖住了歌厅的乐声,让成寅感到后怕。结合他们白天的活动和见闻,他断定是一次有针对性的扫黄行动。也许人家真是冲他们而来的,由于他们在金边或防空洞露出的马脚,公安人员追踪而至,抓获他们归案来了。成寅等了半天,并没有以上的事件发生。倒是警车声响过,隔壁的歌舞厅便不再唱了,听不见半点声息。由此成寅断定警车并非冲他们而是冲他的邻居而来的,也就是说他的邻居肯定有问题。这一事实不仅出租车司机已经指出,夜半的警笛声也再次证明,如此一来自然是确定无疑的了。可惜的是,他们觉悟得太晚。他们正打算养足精神,第二天前往访问,谁曾想那里却被及时地查封了。那凄厉的笛声向他们指出了一条光明大道,却又戏弄似的告诉他们此路不通,成寅真有点不明白此间的奥妙了。他拿不准这笛声对他们而言到底是喜是悲?是喜,由于他们今晚幸免于难。是悲,明天肯定不能再去了。一时间成寅悲欣交集,思绪万千,干脆披衣坐起,吸了近半包香烟。 第二天成寅起得很晚。当他起来时杭小华已穿戴整齐,搬了一把椅子在阳台上静静地看书。杭小华已经下楼吃过早点了,并给成寅带回来两只烧卖四只菜包,装在一只塑料袋中。他看着成寅将这些东西吃完,自己在一旁悠闲地抽着香烟|Qī-shu-ωang|。杭小华耐心地等待着对方,一旦成寅吃饱喝足他们便可以出发了。 成寅问杭小华夜里是否听见了警笛声?后者说没有。于是成寅向他描述了那警笛如何的凄厉瘆人,告诉他说这是一次扫黄行动无疑,隔壁的歌舞厅被扫了。“那又怎样?”杭小华弱智一般地张大了嘴巴。深夜响彻的警笛声自然意味多多。成寅耐心地向他的朋友一一道来。 一、意味着他(杭小华)睡眠很好,没有因此受到打搅,成寅在恭喜之余不禁羡慕。二、意味他(成寅)所言不虚,目前的确风声很紧,杭小华来得完全不是时候。三、意味他们逢凶化吉,大难不死。昨天若是他们乘兴去了有关场所,与扫黄的公安不期而遇,此刻恐怕已经在拘留所里了。对成寅而言自然无所谓,要钱没钱,顶多干半年苦役。对杭小华来说那就太惨了,有钱也没有用,也得干半年苦役,而且还得通知单位和家庭,其后果不堪设想(开除公职、名誉扫地、妻离子散……)。幸亏他们躲过了这一劫,怎么能不可喜可贺呢?四,意味着他们今天的行动必须取消。 对于前面三点杭小华并无异议,甚至还表示了真诚的赞同。只是最后一点有些出乎他的意外,“已经说好的事,怎么……”他嗫嚅着说。成寅工于心计,把好话说在前面,否则的话最后这点会引起更为强烈的反应。而现在由于前三点的平衡,杭小华虽不乐意也只能接受现实,同意取消行动。成寅眼看着对方挺直的腰弯垂下来,擦拭一新的皮鞋也马上暗淡无光了。由于形势严峻,他们不仅不再企盼晚上的“大餐”,就是像昨天那样逛逛咖啡馆也属不宜。惟一的做法就是呆在家里聊天,以避风头。杭小华彻底丧失了勇气,甚至担心起去火车站回家的这段路程来,如果恰好巧遇金边的那位小姐,向街边的巡警指认他为嫖客,那可就完蛋了。如果杭小华的N市之行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那也没有什么,成寅有的是理由推诿有关的责任。但如果对方从此落下了病根,再也不嫖(他甚至都没有尝试过),就未免太过分了。想到此处,成寅不禁起了怜悯之心,他想起金边小姐留给杭小华的拷机号码。“我们为什么不把她拷到这里来呢?”他说。一来可避免主动出击造成的危险,二来,让杭小华再见一面,使其脱敏。三,也是最重要的:打炮。一举三得,何乐而不为呢? 杭小华此刻已经完全没有了主张,在成寅的恐吓和安慰下(又是恐吓又是安慰)已不知所措,除了接受对方的建议,交出纸条,就再不知道作何反应了。成寅于是拿了纸条,在两小时内下楼数次,去与金边小姐联系。杭小华被反锁在房间里,每次下楼成寅都十分谨慎地锁上防盗门,让杭小华感到十分的安全。他对后者说:“你只管等着,酝酿情绪,别的就没你的事了。”至于成寅为何不用自己的电话,每次都不惜体力下楼去打拷机?这同样说明了他的慎重态度,并非儿戏。杭小华看在眼里,其自信心和勇气在跌落低谷之后又开始逐渐上升了。 八(1) 连载:成寅最后一次回来带着一位姑娘,从理论上说她应该是金边的那位小姐,可杭小华完全不认识了。也难怪,昨天他们始终呆在黑暗里,其间只是点燃过几次打火机,火苗过于微弱,点燃的时间也极为短暂,那有限的光明也是针对某一器官的,也就是说杭小华对小姐某一器官的记忆要远远超过她的脸。这张脸,他只是想当然地认为不会难看,甚至还很漂亮,此刻不禁大失所望了。小姐脸上的脂粉抹得很厚,其上分别用红黑二色勾勒出标志般的嘴唇和眉毛,她的真实面容隐藏其后。也就是说她戴着一张面具来到此地,惟一无法掩饰的是两粒发黄的眼珠,正滴溜地转个不停。另外,两瓣红唇中的烂牙也无法上色,在有如石灰粉刷过的脸上闪现出黄中带绿的色泽。 成寅将小姐让进客厅的沙发里,与杭小华并肩而坐。他反锁了大门,在他们对面的小沙发里坐下。开始之前先聊一会儿天,这样一可以安定各人的心神,二可预先调节一番气氛。杭小华心中有鬼,谈话不能做到悠然自得,不一会儿就满脸潮红,汗如雨下了。好在他还算殷勤,始终在找话说,不过说话时并不看着小姐,而是逮着成寅说个没完。谈话的内容也不涉及男欢女爱、寻花问柳,而是大谈工作、子女,回忆大学生活,展望专业前景。成寅借故走开几次,剩下的两人便缄默无语了。然而他们就是不离开客厅,似乎要在沙发上坐一辈子。他们把这儿当成什么了?咖啡馆?聊天室?卡间?看来人们一旦习惯了某种方式就很难加以改变了。难道他们准备在客厅里就地解决?这里的条件虽然强于昨天的卡间,但毕竟不如装备席梦思的卧室。后来成寅建议他们换一个地方聊,他向他们指出了那条通向卧室的光明大道。这些本来都是应该杭小华主动的,但由于他机能性的瘫痪,成寅不得不一切代劳了。 他代表杭小华问小姐:“要不要洗洗?”由于天气寒冷,自然不是指洗澡,而是指洗屁股或有关部分。小姐说:“来以前我已经洗过了。”真是一个爽快人,看来她也已经等得不耐烦了。成寅推搡着杭小华,硬是将他弄进了卧室。小姐倒十分机灵,早就进了房间,甚至都开始解裤带了。即使这样,成寅仍不能断定:杭小华是否需要他继续帮忙?成寅将卧室的门“哐啷”带上,叮嘱里面的人插上插销,是小姐而不是杭小华答应了一声,这使成寅明白:他的朋友已经被小姐接管了。如果小姐不准备帮助他,而成寅被挡在门外,就更加无能为力。成寅只有祈求小姐的良心、她的职业道德和荣誉感了。如果小姐愿意帮助杭小华,扒光自己的衣服,再替对方宽衣解带,如果即便如此他仍然不知道该怎么做,或者仍然硬不起来,那就真的太惨了!不过,这种可能性不大。成寅如此担忧他的朋友未免有些多余和过分,也许并不能完全归结为友情的动机。他之所以如此担忧和焦虑,是由于某种惯性,代劳惯了,可到了某个阶段却被禁止进一步行动。成寅被挡在门外很是失落,心想,如果换了自己早已是大功告成了。俗话说帮人帮到底,他理应帮助杭小华脱光小姐的衣服,帮助他进行必要的前戏,甚至连做爱也由自己施行,代替杭小华抽动、射精——如果那样还算不算帮助朋友呢?当然不算。显然这里面有一个限度问题,在限度以内都算帮忙,限度以外就是为了自己。可这个限度到底是什么呢?进行到何种地步才算没有逾越?关于这个限度,这个界线是大可商榷的,总而言之不能射精。至于说这一界线等于一扇将自己隔绝在外面的卧室的门那也太绝对了。在进入卧室和进入某处之间尚有很大的余地,所谓帮忙的限度理应在这二者之间。一时间成寅思绪万千,他为不能继续帮助杭小华而感到遗憾,又为自己不是对方而深深惋惜。然而,这些都是没有必要的多虑。此刻卧室里传出小姐尖锐的叫床声,杭小华却始终沉默着,一声不吭,这就更说明了他是一个实干家,不善言辞,但在某些事情上却是出类拔萃的。 杭小华的沉默是前提,是第一因,而叫床声虽然尖利却是随后的被动的,因此越是高亢放肆就越证明了沉默的力量。一瞬之间杭小华的笨拙以及由此而来的屈辱都被一扫而光,他以报复性的姿态沉默着,以沉默的攻击性击打着,使得身下的小姐叽哇乱叫,室外的成寅心神俱震。后者可悲地发现自己硬起来了,不是一般的硬,而是硬得一塌糊涂,不得不伸出一只手加以调整。 约莫半小时后杭小华出来了,依然是那么腼腆、恭谦,脸上堆满抱歉或打搅的笑容。他已经穿戴整齐,甚至过于整齐了,严丝合缝毫无破绽,真难以相信他刚刚交媾过。这时成寅提出,他也想干一次,杭小华明显一愣,但由于已恢复到先前的软弱状态,自然是无力反驳。成寅解释说自己早有此意,并非是即兴而为,两个朋友睡同一个女人,就会更加亲密无间。他为加强朋友关系才决定这么做的,性欲原因倒在其次。况且他让杭小华先来,已经是礼让三先,尽了待客之道。之所以没有事先说明,是怕杭小华谦让。即使从卫生角度考虑,也应该是杭小华在先,这样就避免了从成寅那里传染疾病的可能,后者过惯了单身生活,有什么病都不奇怪,而成寅对杭小华则绝对放心。这种放心基于某种道德高度的认识,在他看来杭小华是一个十分检点自律的人,热爱老婆、看重家庭,一般不会乱来。既然杭小华热爱老婆、看重家庭,对金边小姐这样的女人自然是无所谓了。让这样一个无所谓的女人充当一回男人间友谊的桥梁是抬举了她,杭小华总不至于反对吧? 八(2) 连载:再者,即使杭小华有病,传染了成寅,那也没有什么。有病看病,这是一件多么单纯的事!他无须为老婆家庭负责,因为他根本就没有老婆家庭。即使患了不治之症(比如艾滋病)那也没有什么,为了友情成寅一向无所畏惧。如果他得了不治之症不是说明杭小华也已不治了吗?分享艰难和不幸正是朋友应尽的义务,谁叫他们朋友一场呢?快乐也是一样,需要分享。如果杭小华快活了一把而成寅一无所得前者定然会感到内疚,为使杭小华不至于良心不安成寅也得干上一把。没有其他小姐就只能一物多用,反正他成寅不会在乎。 如此等等,虽然内容庞杂,逻辑古怪,成寅总算能做到言简意赅。况且在某些问题上他与杭小华有相当的默契,有的话并未明说,后者已经感觉到了。杭小华只是担心,小姐未必愿意。成寅说:“这你就放心啦,我自有办法。”说完他走进卧室,小姐仍然躺在被子下面,不过已经开始摸索着穿衣服了。成寅说:“且慢。”他去打了半盆热水,端进来,对小姐说:“洗一洗。”后者并没有拒绝,坦然地在成寅面前蹲下,撅着屁股洗起来。完了成寅将用过的水端出去倒掉,并晾好毛巾。小姐为他的殷勤所感动,连声说道:“谢谢谢谢。”她以为此人天生温柔,招待朋友不辞劳苦甚至屈尊俯就,不仅事前一切代劳,事后也帮忙料理,只是将那中间的快乐时光留给别人。而他的朋友,相比之下却颇为差劲,事前不知所措,干完后立马穿衣服走人,甚至连句温存的话也没有,只知道埋头干活,不过活倒也真是干得不错。这两个朋友如果能结合起来合为一人,那就完美无缺了,可算得上是一等的嫖客。小姐正在感叹,发现成寅开始解自己的皮带。她疑惑地问:“你想干吗?”成寅说:“你说呢?还能干吗?”小姐立刻表示反对,说她太疲倦了,还是下次再说吧。成寅就责怪她愚蠢,想不开,有钱不挣那不是傻瓜吗?他告诉小姐他们会付双倍的费用,也就是说她的收入比只与一个人做要增加一倍,而挣钱这回事哪有不吃苦受累的?这些小姐自然明白,何况事已至此,她想不做也没有那么容易。她只是感到十分遗憾,以为碰到了一个有情有义的人,没想到和别的男人没有什么两样。这一打击虽比较抽象模糊,但不无深刻之处,使得小姐对世界的看法都因此有了些许改变。以前她认为好男人还是有的,只是自己没有碰到。现在她总算明白了,即使让自己碰上了,最终也将证明不过是一个无耻的嫖客。因此她虽然别无选择地和成寅做了一把,但其热情程度却远不及与杭小华的那次。况且她刚刚做过,暂时并无需要,因此在整个过程中几乎睡着了。难怪后来两个朋友谈论彼此的感受时,对小姐的评价截然不同。杭小华十分感戴小姐的热情卖力,而成寅则指责其毫无职业道德感的故意的冷漠,在小姐的问题上两人发生了严重分歧。 此刻成寅匆匆完事,为未能使小姐发出快活的呻吟而感到十分沮丧。也就是说,在与杭小华的较量中他无可置疑地落于了下风。又是嫉妒又是愤懑,使他几乎无力穿衣起床了。成寅赖在床上不起,尽量拖延着时间,好在另一指标上胜过他的朋友。杭小华虽然将小姐干得高潮迭起,但时间毕竟有限,如果成寅能晚于半小时从卧室里出来,至少在持久性方面可略胜一筹。可小姐并不配合,刚一完事就醒了,她胡乱扯下一截手纸擦了擦下身便开始穿衣服。这就使成寅更不平衡了,他想不通的是,为什么同是干活,完了以后她愿意呆在杭小华身边不起,急于离开的是对方,而现在想走的却是小姐,他成寅情愿在床上多躺一会儿?小姐自然有她的解释,时间不早了,她还得赶回去上班,除非成寅愿意加时间,也就是说得再出一人次的小费。即便如此,她也不能再做了,生理上受不了,已经到达极限了。也就是说成寅得再出四百块钱,才能使小姐待在身边不起床,而且还不能真干。小姐的条件未免苛刻,但也不无道理可言。问题并不在于她过于精明、不愿吃亏甚至想占便宜,而是,成寅的的确确再也拿不出四百块钱来了。 在决定干活以前他就已经算好,今天的小费由他一人承担,不仅要付自己的嫖资,杭小华的费用他也一并担待。成寅不是没有钱吗?的确如此,无论他的皮夹里还是整个房间里都找不出八百人民币(两个人的嫖资),即使是翻箱倒柜掘地三尺你也将一无所获,别说八百就是四百也绝对没有。成寅现在的钱不足四十元,与一次应付的小费相去甚远。然而这是说人民币。人民币以外的钱他倒有一张,卷成一小条藏在衣柜下层抽屉里的一只灰色丝袜里,已经有三年了。 这是一张面值一百的美元,是成寅多年来给境外华人刊物投稿仅有的收获。在此之前、在此之后,他的散文作品均未在国外发表过,虽然其投稿活动从没有间断。也就是说,成寅的文章每次都是一式二份,一份投国内报刊,一份投往国外。比较而言,国内采用的多,而国外采用的少。国内稿件的采用率大约为百分之二十,而国外的百分比原先是零,后来为五百分之一(投稿五百次后终于用了一篇)。再往后虽然华人刊物再也没有用过,但成寅的投稿热情却丝毫也没有减弱,因此到目前为止国外投稿命中率仍处于进一步的下降中,此刻大约为百分之零点一了,也就是千分之一。成寅并不以为意,因为国外用稿的目的并不在于用稿本身,它的直接后果是国内用稿变得更为容易了。现在每次投稿时成寅都会写上“本人发表散文两百余篇,另有作品见于海外刊物”的字样。虽然说得含糊,但绝对不是撒谎。至于国外用稿的收入他倒不是那么看中的。虽说他手头拮据,生活贫寒,一百美元到手后还真的不知道该如何使用。他也想将其兑换成人民币,用以补贴日常生活,可有人劝他说:“这可是硬通货,不会贬值,和人民币的汇率每天看涨,还是留着它以备不时之需吧!”于是成寅将一百美元塞入一只旧袜筒中,自己宁愿借债度日也绝不动用,到后来他几乎忘记了这一百美元的存在。刚才由于某种恶性刺激(小姐的叫床和杭小华的沉默),他的思维不禁被激活了,蓦然想起这一百美元,不禁大喜过望。他想到他们说的“不时之需”,如今显然就是了。他的下面坚硬如铁,缺的就是四百块钱。一百美元,按照目前的汇率大约可兑换八百元人民币,只多不少,当然多也多不到哪里去。而八百人民币恰好是两个人的嫖资,真是天意如此。成寅不仅能使自己柔软下来,而且还将挣回面子。他打定主意为杭小华代付小费,虽然这与规矩似乎不合。他想起买裤子的事情来,杭小华为使他不至推辞也买了一条一模一样的裤子。对方能做到如此温柔体贴,他成寅为何就不能呢?虽然一条裤子的价格不到两百,而一炮的单价四百有余,这只能说明成寅是一个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人,而不能说明其他。这样一想,就更坚定了成寅干一把的想法。如果他不干,光为杭小华付钱,且不说一百美元不好找零,就是好找,如此明显的殷勤对方多半接受不了。如果成寅自己也干了一把,杭小华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如果他执意要将四百块钱退给对方就未免过于见外了。如果他真的要这么做,成寅就将上次买裤子的钱退给他,显然,那是不可能的。既然如此杭小华就得无条件地接受成寅的款待。到后来成寅也真是觉得做一把不完全是由于性欲,更重要的、首先的是为了朋友间的情义。为了这份友情不得不如此,甚至都有了某种勉为其难的意思。特别是结束之后,成寅回忆不起事前强烈的交媾欲望,并且由于干得并不成功,那道义上的目的因此就变得更加明确实在了。 八(3) 连载:成寅毫不犹豫地背转身去,在衣柜里摸索了一番,然后将一百美元交到小姐手上。“美元?”小姐惊呼道,她的欣喜之情一掠而过,随后疑惑地问:“是真的吗?”“那还有假!”成寅得意地说。小姐为收到一百美元已如坠梦中,她的意思并不是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她怀疑的是美元本身的真伪,并非收到美元这一事实。小姐带着美元来到客厅里,请杭小华加以鉴别,显然她对他的信任要远胜于对成寅的信任。后者看似殷勤慷慨,谁知道又在捣什么鬼呢!比较而言还是杭小华敦厚老实,就是做爱也很实在,不像成寅玩那么多的花样,真干起来没几下子就完了。由于职业习惯,小姐擅长于从做爱中判断一个男人。况且她现在无依无靠,除了在两人中选择一个较为信任的就再也没有别的办法了。杭小华果然没有辜负小姐的期望,接过美元又是搓揉又是对着窗户打量,其认真态度和务实精神一如他做爱一般,使小姐稍稍放心。鉴别的结果这的确是一张真钞,面值一百美元,可兑换八百五十七点几人民币。至于说到美元相对人民币的好处,那倒不需要杭小华多费口舌,小姐知道得清清爽爽,仅就收入一项而言,她也可多得五十多元(人民币)。还有,它是硬通货,可保值增值。它硬得一塌糊涂,至于到底硬到何种程度,小姐心中自然有数,显然是柔软的人民币所无法相比的。因此鉴别活动一完,她一把抓过美元,以意想不到的速度将其藏入了身体的某一部位,并与之结合为一体了,再也难以找到。 杭小华提出由他来付小费,也就是说收回美元,支出人民币。他与成寅为此事争执不下。到了这关键时刻小姐才坚定地站在了成寅一边,她对杭小华说:“你们都是朋友,谁给还不都是一个样?何必这样争来争去的呢。”成寅说:“看看看看,小姐都这么说了,你就别争了,免得给人家看笑话。下次你再请我不就结了?”此刻他十分感激小姐,她将美元藏得不见踪迹,除非再次将小姐扒光,美元才会出现,那可不是只收一张一百美元就能解决的问题。好在杭小华一时并没有再扒光小姐的需要,他只是说说而已。于是小姐带着那张无迹可寻的美元下楼打车去了。此外她向成寅索要了二十元钱打的费,他很慷慨地给了她。 九连载:小姐走后,杭小华和成寅继续为付小费的事争论了一会儿,不过时间不长,杭小华便妥协了。他收起钱包,对成寅说:“这样也好,免得回去后周玫检查我的皮夹子,这笔支出无法交代。”成寅说:“就是就是,周玫的警惕性是有道理的,男人总归是男人,如果能控制对方花钱,坏也坏不到哪里去。周玫这样做是完全必要的。”杭小华说:“我这个人又不会撒谎,对她更是从来没有说过假话。”成寅说:“像你这样的人一说谎肯定被老婆看破,到时候周玫打电话来问我我也得跟着说谎,那就对不住老同学了。”“那小姐的小费我就暂时不给你了。”杭小华说:“就算我欠你四百吧,不过这钱总归是要还的,你得答应。”成寅说:“再说再说。”他不禁提起那次买裤子的事,杭小华表示性质不一样。杭小华的意思是,成寅能借钱给自己已经感激不尽了,况且他拿出来的是美元,而自己还的时候只有人民币了。杭小华的意思是成寅已经为自己担待了很多,如此情义足以抵消那条微不足道的裤子了。成寅不仅借钱给他,更重要的是使他尝试了新的生活,如此恩德真是无以回报。经过此事,杭小华又能安于原先平淡而温馨的家庭生活了,甚至,他已经开始体会到了它的好处。他为嫖娼的事对周玫深感内疚,为不得已的撒谎而感到满怀歉意。这种微妙的内疚感和歉意在长期的夫妻生活中不可或缺,使配偶们更加珍惜彼此之间的感情。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成寅挽救了杭小华的家庭。自己做出了如此善行而一无所知,这就更加令人感动了。 杭小华千恩万谢,简直把成寅当成了一个义人。与此相比,四百块钱当然不足挂齿,还与不还并不重要,就是还了也完全不能报答成寅的一番恩情。听杭小华的意思是不打算还了,成寅因此稍稍放心。 杭小华走后约一周,成寅收到了一笔四百元的汇款,不用说是杭小华寄来的,成寅自然也知道这笔钱的由来。在寄款附言栏里杭小华一笔一画地写道:千金难买朋友情美元硬过人民币成寅取出钱约金边小姐回来又干了一把|奇*_*书^_^网|,并将汇款附言留下,保存至今,以志纪念。 花花传奇一连载:花花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猫咪,它来我们家的时候是一只小猫,刚断奶不久,和别的小猫没什么两样。它被装在一只鞋盒里带到我们家,那鞋盒便成了它过于宽大的床。花花小的时候活泼好动,一点也看不出来是一只与众不同的猫。是的,它的确是一只漂亮的小猫,但与别的漂亮的小猫没有本质的区别。它的美不过是一只小猫的美,远没有达到令人费解的程度。后来花花长大了,它的美就超出了猫的范围,怎么看都像是一个人,当然是像那些称得上美人儿的人。 这么说,你一定以为花花是一只母猫,但你错了。它是一只公猫,并且终其一生没有婚配过,也就是说它始终是童子之身,它的美因而就更加非同凡响了。它没有漂亮的母猫的那种娇媚,花花的美是尖锐逼人的,让人不敢正视,它自己反倒浑然不觉。如果它是一个人,我们多半会从旁窥视它,而避免与其正面接触。可花花是一只猫,看着它的时候我们尽可以肆无忌惮了。尽管它神秘的目光让我们害怕,但我们安慰自己说,这不过是一只猫,一只古怪的猫而已。况且,我们是看着它长大的。 花花小的时候,看不出任何异常。喜欢玩各种绳子、小球,在房间里跳来窜去。在桌子下面寻找鱼骨头,有时不小心被主人踩着,花花发出一声瘆人的惨叫。由于它太小,不易引起人们的注意,而且它也不像后来那么小心谨慎,凡事大大咧咧、不知深浅。当时的花花是初生牛犊,在那些粗大的圆柱般的人腿间活动一点也不知道害怕。 我常常躺在床上,在被子下面蜷起双腿,一座柔软的大山便出现了。花花向山顶猛冲,或是在山脚下屏息凝神,伏下身去,犹如出没于非洲平原的真正的大型猫科动物。我的手也加入进来,它是另一种自然界里不曾有的奇异动物,进攻或是后撤,飞翔或是降落,花花并不认为那是我的手,它对待它的态度极为认真,毫不懈怠。后来花花终于能将我的手与本人联系起来加以考虑,至少它明白,我的手是受我这个人控制的。我这个人虽然体积庞大(相对小猫而言)但并无恶意,甚至对它颇为关爱。由于我的手与花花的体积相仿,它便把它当成了玩伴。高兴的时候,花花会和我的手玩上一阵,若遇花花缺乏兴致,我的手怎么逗弄它也无济于事,即便我使那人造的大山全面崩塌也没用。被掀下被子的花花耸耸肩抖抖毛便扬长而去了。 花花逐渐长大,失去了小猫那样的对世界的好奇心。不过它依然爱动,不同的是节奏如今完全由自己掌握。到目前为止它仍然是一只小猫,准确地说是一只半大不大的猫。花花是什么时候由于何种原因变得与众不同已很难说清。童年时代发生的事一定是至关重要的,遗憾的是在此期间我曾离家外出数月,至于到底发生了什么就不得而知了。退一万步说,即使当时我留在家里没走,发生在花花身上的事我亦不能尽数知道。它毕竟是一只猫,生活在床下墙脚,与我活动的天地大相径庭。况且它也不会说人话,猫的心思与需要,即便观察得再细致入微也不是人类所能完全了解的。反正,当我再次回到家里来的时候,花花就变了,变得十分反常怪异,令人难以理解。 我外出的时间其实不长,三四个月,最多也不超过半年。半年,相对于猫的生命时间就是好几年。也就是说,对花花而言,我一去就是数年,这数年正是花花成长的关键时期。如果落实在人身上,也许就是人格形成的重要阶段。古话说,七岁看到老,就是这个意思。在花花的“人格”形成时期我恰好不在它的身边,这期间定然发生了一些对它来说至关重要对我们而言无足轻重的事。这样的事一定发生过,但已不可能全面追溯了。 花花传奇二(1) 连载:最可疑的一次,是楼下邻居家的孩子来借花花。 那孩子未到学龄,儿童喜欢动物乃是天性,况且孩子的父亲是我哥哥的同事,他妈妈是我嫂子的朋友,平时两家来往密切,关系非同一般。孩子来借猫,我嫂子虽然心里不愿意,但也没有理由拒绝。她将花花郑重地交到可可(借猫的孩子)手上,后者抱着毛茸茸的一团,下楼去了。我嫂子虽然放心不下,亦不能跟去照料,如果那样便显得太过小气了。她只是反复叮咛不可喂生鱼肠子给花花,并重复了让可可按时归还的话,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楼道,回到房间里。两小时以后可可上楼敲门还猫,比约定的时间甚至还有所提前,他准是玩厌了——孩子和猫一样都没有长性。花花从可可的怀抱中窜出,飞快地跑过客厅钻入床下不见了。虽然花花神情惊慌,但我嫂子注意到它皮毛无损,安然无恙。直到第二天早上花花也没有呕吐,说明可可并没有给它吃生鱼肠子。但它就是缩在床下不肯出来,并且发出一种前所未闻的凄厉的怪叫。我嫂子无论怎样呼唤它都无济于事,无论怎样温言软语也是白搭,到后来我嫂子已是泪水盈盈了。她一面吸鼻子一面用小勺敲着猫食盆的边沿,那里面盛着牛奶,后来换上了鱼汤、整条的红烧鲫鱼。 没人知道花花被借出的两小时内到底发生了什么,从此之后花花的性情大变,走上了一条非同一般的怪猫之路。它再也不敢游荡于桌腿和活动的人腿之间了,即便是家里人平时也难以知道它的所在,即使知道它在何处也无法接近。谁都知道我们家养了一只小猫,但没人见到过它真实的身影。来人是凭借一股特殊的气味得知我们家养猫这一事实的,而非我们故意捏造,但要追溯那气味的来源却几无可能。越是如此就越激发了孩子们的好奇心,他们在我们家各处呼唤不停。我嫂子作为花花的主人有时也帮着呼唤,但她放心得很,因为知道即使是她亲自出马花花也不会轻易现身。随客人到来的那些孩子爬高上低,甚至翻箱倒柜,我嫂子在一旁暗自好笑。她知道花花已经躲藏好,它是一只聪明的小猫,藏身的地方是那些愚蠢的孩子不可能想到的。我嫂子本人也不愿猜测花花究竟藏在哪里,如果她知道了确切的地点会担惊受怕的,所以不如不知道,不如无条件地信任花花。我妈突发奇想,说以后可将存折藏在花花藏身的地方,万一盗贼光顾也可减少损失…… 花花虽然是我们家养的猫,但它直接属于我嫂子。养猫的主意是她的,平时照料花花最多的也是她,她直接对花花的一切负责。除我嫂子之外的全家人只是帮忙而已,尽其所能,并无具体的义务。花花由于受了刺激,到处拉屎撒尿,它选择的方便地点都很隐蔽,而且更换不停。我嫂子负责打扫花花的排泄物,这已经够令人蹙眉的了,况且还得先将排泄物找出。如上所述,花花是一个捉迷藏的高手,它能将自己隐藏得无迹可寻,何况是一泡比它的体积小得多的猫屎。如果是一泡猫尿,就更无体积可言。我嫂子完全是凭嗅觉将它们一一找出来的。每天她都得让我哥哥或我帮忙,移动立柜书橱,掀起床板棕绷。她扫除猫屎,用干煤渣吸走猫尿,还要将被污染的物件拿去洗净晾干。那时候我们家毫无整洁可言,甚至混乱一片,家具在房间的中央横七竖八挤成一堆,永远像刚刚搬来或即将搬走——搬家公司的卡车正在楼下等候。在此充满临时感的居住环境中人的情绪不免受到影响,花花却如鱼得水。那些年里我们家有如荒野丛林,人类难以有下足之地,空气中永远弥漫着猫科动物特有的腥臊气味。时旷日久,神经逐渐受到麻痹,到后来那气味已很淡漠,几乎闻不出来。鼻子的灵敏度大大降低了,此时再要将一泡猫屎准确地找出已非一件易事,要花费比原先更多的时间和遭遇更多的失败。由于自知鼻子不如以前那么管用,我嫂子时刻都在怀疑存在被她遗漏的事物。她成天疑神疑鬼的,东瞧西看,一面吸着鼻子,并且就此养成了习惯,像长年不愈的感冒患者。 也有美好动人的时刻,我嫂子坐在桌子旁,怀抱着花花,后者四脚朝天,露出粉色的肚皮。我嫂子聚精会神给花花捉跳蚤。桌子上放着一碗清水,我嫂子每捉住一个先用两片指甲挤死,然后再移到指尖上浸入水中。半小时以后水面上黑糊糊的一片,都是从花花身上捉出来的跳蚤。花花身上的跳蚤似乎无穷无尽,因此我嫂子总是有机会为它服务,那温馨感人的一幕一再重现。这时我们家里的人除了我嫂子已无人可以接触花花,即便是我嫂子双手上也留下了花花利爪的道道血痕。我嫂子不以为然,也不去注射狂犬疫苗。我哥哥恐吓她说,狂犬病毒的潜伏期最长为二十年,二十年中说不定哪天就会发作。我嫂子反驳说,花花洁身自好,从不与外界接触,因此不可能传染上狂犬病。它之所以连家里人都咬,行为乖僻,乃是心理原因,与病毒并无关系。花花躺在我嫂子的臂弯里就像一个婴儿,它是那么的漂亮,两眼瞪得老圆,任凭我嫂子的手指在它的肚皮上翻找,将上面的软毛拨过来拨过去。花花看起来很舒服,甚至闭上了眼睛,喉咙里似乎还发出了咕噜声,可你千万别给它的假相蒙骗了。说不定就在这时——在你完全放松毫无戒备的情况下,在这催眠曲般和平的画面中,那襁褓中无助的婴儿会突然跃起,伸出它那可怕的利爪。有一次我嫂子精力过于集中,头垂得太低,差一点没被花花挖出眼珠。她的鼻子被抓破了,并留下了一道永久性的伤疤。我嫂子照料花花的工作不仅繁重,而且充满危险,难怪需要心无旁骛呢! 花花传奇二(2) 连载:她除了上班就是照顾花花,如今我嫂子很少有时间做家务,烧饭的事也不知不觉地交给了我妈。我妈六十多岁,身体亦不好,以前只是在厨房里当当我嫂子的下手,如今我妈在厨房里掌勺,掂动着硕大的炒锅,我嫂子甚至连下手也不做。从上街买菜开始,所有家务活我妈全包了,最后洗碗也是她老人家。她享了一辈子的福,到老了竟然还要下厨房,伺候媳妇吃喝。我妈是独养女,从小不会干家务,能做到这一步已很不易。开始的时候我妈没回过味儿来,还感到挺自豪——如今终于可以独当一面主持厨房做出一桌饭菜来,居然也能顿顿花样翻新。我嫂子一个劲地夸我妈做得好吃,她自己是自愧不如。我哥哥和我也只好随声附和。一段时间以来我妈做饭的积极性很高。我嫂子每天也下厨房,那是为了花花。她在火上熬猫鱼肠子,直熬得房间里臭气熏天,人人掩鼻。但有时,我嫂子煮的猫食也香气四溢,那是她上街亲自采购的新鲜小鱼,买回来后还能在脸盆里游。每逢节假日我嫂子都要亲自采买,亲自下厨房烹调,最后亲自洗净灶具碗盏,但这一切都与我们(包括她本人)的饮食无关。我妈上了年纪行动不免迟缓,为及时给花花做饭,有时她会与我妈争夺厨房。更不应该的是我嫂子所做的猫食其香气盖过了我妈做的人饭,让我们不禁垂涎欲滴。一次我哥哥将我嫂子做的猫食吃了一勺,并大夸我妈做得好吃。另一次我尝了一口我妈做的糖醋鱼,难吃无比便以为是花花的晚饭。有了这两次误会,我妈做饭的热情就一落千丈了,她再也无力像真正的大师傅那样掂动炒菜的铁锅了。 我嫂子不帮我妈做事不是故意的。她成天围着花花转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我妈。如果她不管花花我妈不是还得管?如果她不做猫食我妈做的人饭不是还得分一份给花花?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我妈天生对小虫子敏感。夏天的时候如果房间里有一只蚊子她就睡不着觉,如果身上被咬了一个包我妈会痒得彻夜难眠。对蚊虫有强烈反应的她竟然特别招惹蚊子,如果有一房间的人蚊子只盯着我妈咬,对他人而言我妈是天然优良的避蚊器。蚊子尚且如此,跳蚤就更苦不堪言了。自从养了花花以后我妈的身上也是一道道的血痕,当然那不是花花抓的,而是我妈自己所为,是她抓挠跳蚤叮咬的包块所致,因而归根结底还是因为花花。看着我妈为花花所累,我嫂子深感内疚,除了花更多的时间捉拿花花身上的跳蚤别无他法。将花花抛弃送人是绝无可能的。我妈已经看出,我嫂子对待花花的态度就像对自己的儿子。她老人家与我嫂子都是深明大义有知识的女人,如果不是因为花花,婆媳关系将融洽得一塌糊涂。 关键在于花花,而关键的关键是花花身上层出不穷的跳蚤。我嫂子也曾买了猫咪乐——一种防止跳蚤的药物项圈,给花花戴上。 结果,跳蚤是从花花身上逃走了,花花是免遭其苦了,是乐了,但逃走的跳蚤并没有被消灭,它们四散而去,最后在我妈的被褥上集合。我妈并没有戴什么猫咪乐,其后果可想而知。她老人家可比花花难办多了,既没有猫咪乐项圈,也无人终日为她捉拿跳蚤。看着我妈那被自己抓得遍体鳞伤惨不忍睹的身体我嫂子没办法,只好将猫咪乐从花花的脖子上除去。大部分跳蚤闻讯后返回花花的皮毛上生活,但仍有一小部分留了下来。虽说一只跳蚤一个咬包足以让我妈彻夜不眠,但她刚从几百只跳蚤数千咬包下解放出来,虽然身上仍活动着十来只跳蚤仍有几十个咬包,她还是感到松快。也就是说我妈忍受跳蚤的能力在逐渐增强。看着我嫂子日以继夜地在灯下勤恳地捉拿跳蚤,我妈也不便再说什么。 我哥哥作为孝子发誓要干净彻底地消灭所有的跳蚤,在它们从花花身上逃走之前就全部歼灭之。他拿来一罐杀灭苍蝇、蟑螂及各类蚊虫的喷雾剂,对准花花就是一阵狂喷。花花发出一种似曾相识的怪叫。它没有逃进床下橱后这样的地方,而是跳上窗台。也许攻击来自于房间内部,花花觉得此间已找不到安全,因此才向外逃窜的。我们家位于七楼,幸好窗户上蒙着一层塑料窗纱,否则花花不顾一切地跳将出去,后果不堪设想。它扒着窗纱,由于前进受阻只得向上猛蹿。花花的前肢已将纱窗钩破,利爪将全身的重量吊住,下肢仍在扒拉个不停。它四肢张开,突现于窗户具有的长方形的光亮中,我们的眼睛由于逆光,只见花花的一个黑糊糊的背影。花花上下不得,发出声声惨叫。我哥哥手持喷雾器,将其喷了个正着。含有很浓的敌敌畏气味的药雾在房间里飘散开去,并凝成水滴从花花精湿的皮毛上滴落下来。我哥哥想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况且面对凶悍的花花此乃是不可多得的良机(它将自己固定在窗户中央无法动弹)。我哥哥尽情地喷射,消耗了大半罐药水。花花的叫声转而微弱,它几乎姿势不变地掉落到窗户下面的地板上。 我哥哥自知闯下大祸,尽其所能地投入到对花花的施救中。他用清水冲洗花花,换了一盆又一盆的水,后来干脆将花花置于水龙头下。后者也不挣扎,任其摆布。若在平时让花花洗一个澡何其困难!每次都是我嫂子亲自动手,让我哥哥拿住花花的后腿。每次给花花洗澡都是以我嫂子的手臂上多出几道血痕为代价的,而且由于花花有力的反抗,每次都不能洗得完全彻底。这次总算尽兴,不仅打了两遍香皂,还用清水反复冲淋。我哥哥用干毛巾将花花揩擦,再用电吹风的弱挡送出缓缓热风,他甚至给花花剪了前后爪的“指甲”。等我嫂子下班回家时只看见我哥哥悉心照料花花的一幕,另外花花的软弱顺从让我嫂子产生了些微妒意。由于她嫉妒的情绪作祟,因此无法清醒地察明真相,我哥哥使用喷雾器一节就此瞒过了。花花呕吐了几次后逐渐康复,现在它除了我嫂子再也不可能信任任何人了。它以加倍的疯狂突袭我嫂子——那惟一可能接近它的人。我嫂子的手臂上新伤旧痕,相交叠摞,在与花花的来往中她也练就出一套躲闪的绝技,要是换上旁人,手上的伤痕还会多出几倍。对于花花沐浴后的感冒以及感冒后的性情变化我嫂子当然有所察觉,但她没有深究。她定然怀疑我哥哥对花花做了点什么,女人的本能告诉她此事关系重大,一经道破没准有离婚的可能。我嫂子不愿与我哥哥离婚,我哥哥也一样,因此他们学会了相互回避,对花花洗澡一事讳莫如深。我哥哥的那副做贼心虚的模样就像是外面有了女人。 花花传奇三(1) 连载:可可后来又来借过几次猫,我嫂子由于熟人情面依然不便拒绝,当然,花花再也没有第二次落入可可的手中。我嫂子很大方地说:“借猫玩?可以啊,只要你能找到花花。”可可进到我们家里来找花花,无论他怎样努力总是一无所获。这以后玩猫的游戏就变成了找猫的游戏。由于花花是永远也找不到的,开始时激起了可可的好胜心,到最后只能使他气馁。有时候我也不禁纳闷,花花究竟把自己藏到哪里去了?竟能躲过可可这样精明机敏的孩子。一次可可走后我打开写字台中间的抽屉,想取出文具写点什么,触手之下毛茸茸暖乎乎的一团,竟是花花团身藏在里面。它是从桌肚后面的空当进去的——当然不能设想花花自己打开抽屉进去再自己将抽屉关上,无论花花如何聪明也不可能完成这一系列动作。花花从抽屉里窜出的同时遗下一泡猫尿,浇灌在稿纸信签等文具之上,因此一段时间以来我写给朋友们的信以及寄往编辑部的手稿上皆有一股特殊的淡淡的腥臊气味。 花花一向对上楼的脚步声十分敏感,即使它正在吃食,听见楼道内的响动必然停下。它像狗一样地伸长脖子竖直耳朵,直到判断出那脚步不是往我们家而来的,这才放下心来,埋下头去继续进食。对于可可的脚步声它的反应尤其强烈,不论这脚步声向何方而去,只要一在楼道内出现花花立刻隐匿。可可家住我们楼下,每天至少两趟上下楼梯,因此花花每天至少隐藏两次。脚步声实际上只到可可家为止,或者从可可家出发向下而去了。平均每两月才有一次那脚步声通向我们家门口,后来由于可可始终找不着花花,脚步声逼近的次数就越来越希了。随着可可的长大,半年一次,后来干脆就没有了。花花的反应依然如故,只要可可没到自立的年龄,还住在父母家里,每天必将上下公用的楼梯,花花的过激反应就无法停止。哪怕他已是一个成人,体格的变化使步伐变得沉稳,花花依然能够听出那是可怕的可可在走路,它不禁浑身战抖起来。我们一看花花的模样就知道,可可下楼去了,可可回家来了,或者在纷乱的脚步声中有可可那小子的。我们的判断万无一失。 后来花花又活了七年。这七年花花是在可可那可怕的脚步声的伴奏下度过的,它一天都没有停止过,有时很有规律,不过也常有意外。没准什么时候就会来到我们家门口。可可敲门,他已经长成一个高大的小伙子了,虽说很陌生,但我们坚定地认为那是可可——他上楼的脚步声使花花魂飞魄散,逃得无影无踪。他上门再也不是借猫玩了,他来抄写电表收取电费,或者因为我们家的厕所漏水将他们家屋顶渗潮了。总之是为了邻里间的一些公益或私益的事务,小伙子已经能够帮助父母分担责任了。他比小时候要害臊,在门前踌躇扭捏着,这个年龄的孩子是最不自信的。他定然已经忘记了小时候曾来此借猫,忘记了他将花花抱往楼下的平凡的两小时。那两小时过于普通乏味因此他不再记得,可对花花而言却是终身难忘的、惊心动魄的,是命运也是劫数。我一时冲动,真想告诉这个不自信且健忘的小伙子:对于我们家花花来说,他就是上帝,只要他跺一跺脚,花花肯定吓得屁滚尿流。 花花对可可的惧怕终生不能缓和,对我哥哥则另当别论了。一来我哥哥对它的伤害程度不及可可(至于可可如何伤害了花花始终不得而知,因此在想像中就越发严重了),二来发生的时间也在后。虽说对花花而言是雪上加霜,但在心理上多少也有所准备。更重要的是我哥哥不是有意的,伤害花花是由于过失。对于花花这样聪明的猫咪来说,这点区别还是可以觉察的。我哥哥就生活在这套房子里,他有的是时间让花花逐渐明白这一点。我嫂子因乳腺癌去世以后花花就更无选择了,除了亲近我哥哥外再也没有出路。我哥哥也一样,别无选择。我嫂子在世时为了捍卫我妈的利益他曾多次提出将花花送人,那时候,从理论上说遗弃花花是可能的。而现在,赡养花花却有了某种继承遗志的意思。我嫂子临终时进行了正式的“托孤”,说她最放心不下的就是这个花花,希望我哥哥今后好好待它。我哥哥流着眼泪答应了,我嫂子这才放心地合上眼睛。因此不论我妈怎样抱怨跳蚤,抱怨悲愤的花花如何发狂,把家里的皮沙发都抓破了,阳台上所有的花朵都被吃光了,我哥哥始终听而不闻。他一点也没有趁机将花花抛弃的意思。他现在宽容多了,将花花的种种破坏之举都能当成儿童可爱而正当的顽皮而加以原谅。现在的花花不仅是一只猫咪,而且是他的儿子,不仅是他的儿子,而且是没有娘的孩子,不仅是没有娘的孩子,有时候甚至就是孩子他娘本身,是我嫂子的代表。我哥哥不禁睹物思人啊,将那满腔的遗恨都转化到照顾花花的温情之中。 我哥哥接过了我嫂子手中的饭勺,开始为花花熬猫鱼肠子。他每天一次下楼捡人家烧过的煤渣,供花花大小便之用。城市发展的速度异常迅猛,烧蜂窝煤的人家越来越少了。我哥哥每天下到楼下去,向仍住在平房里的居民讨煤渣。后来他们也都用上了罐装液化气,我哥哥就得走得更远,一直走到有烧煤炉的穷人存在的地方。为讨到珍贵的煤渣,我哥哥施以小恩小惠,用公费医疗给人家开一点药丸,或者送人家一两本过期的杂志,直到对方的胃口越来越大,我哥哥无法予以满足。那烧过的煤渣本来是无用的,即使不给我哥哥他们也会抛入垃圾箱中。一段时间以来,我哥哥干脆去垃圾箱中翻找,日久天长,技术逐渐纯熟,动作的干净利落和程式化就像一个真正捡破烂的。我哥哥的行为感动了善良的邻居们,包括楼层上下我哥哥单位里的同事以及街对面开杂货店做小买卖的人家。他们听说我哥哥养猫是为我嫂子,而我嫂子年纪轻轻的就去了实在可怜。我哥哥笨拙而张扬地照顾着花花,不禁成为小区居民段内的美谈。都说我哥哥心眼好,不容易,就像他真的在千辛万苦地拉扯我嫂子留下来的孩子似的。他像要饭花子一样,向人家乞讨煤渣和猫鱼肠子,到后来不必亲自出马,自有人会送上门来。都知道我们家需要这两样东西。附近所有烧煤炉的只要稍有良心都会将烧过的煤渣送往我们家门口。每天数次有人敲门,门开后递进一塑料袋血淋淋的鱼内脏。这年头鱼比肉便宜,且吃鱼益处多,吃鱼的人家和每家吃鱼的频率前几年都无法与之相比。这一带所有被吃的鱼的内脏都集中到我们家里来,即使花花有再大的胃也消受不了,况且它不过是一只过分神经质因而食欲不佳的小猫。我们不愿拂了众人的美意,只得一一收下,除部分被冰冻在冰箱里加以保存外其余都原封不动地弃于垃圾袋中。我们家门前,燃烧过的煤基也堆砌如山,甚至正常的出入都受到了阻碍。我哥哥和我趁着月黑风高分批分期地将其转移下楼,抛入垃圾中转站。为搬运众多的垃圾,我哥哥总体的劳动量丝毫未减,甚至还得我从一旁帮手。当然感受与昔日有所不同。以前,他是把煤渣和鱼肠子往家拿,现在是将它们弄出去。后者无论如何是由于富余所致,因此干起活来心理上比以前踏实。 花花传奇三(2) 连载:我哥哥抚养花花的义举使我们家与邻里的关系大为改善,走动也更加频繁。当然,主要是他们到我们家来。花花依然不肯露面。这个备受关注的孤儿也太不给人面子了。现在不仅儿童,大婶阿姨们也在我们家里四处呼唤花花,满屋子乱找。人多嘴杂,我们家成天闹哄哄的,地板上满是歪七扭八的各式脚印,别说花花,就是我也想找一个清净的地方把自己藏起来。我当然可以一走了之,对花花我不具有任何意义上的义务。我哥哥就不成了,他得陪着来人,听他们传经送宝。来访者中家里养猫的不在少数,需要这么多煤渣供猫儿方便却未曾听说。他们告诉我哥哥应该训练花花,使它像人一样地蹲在搪瓷马桶上排泄,至少应有一个固定地方,以方便打扫。使用煤渣,这方式过于原始了。我哥哥只好一一向他们解释这猫如何的奇怪,到处拉屎撒尿乃是恐惧所致。它如何的怕人、认生、害羞和不喜热闹,我哥哥暗示说在这一点上它很像主人。来访者听不出我哥哥话中有话,但花花是一只怪猫这点他们已经知晓。它如此奇怪,竟然不喜与人为伍,是典型的孤儿性格。也有人认为花花之所以这样是由于性压抑。“花花到现在还是一个童男吗?”他们问。“是啊,”我哥哥说,“它连家里人都怕,别说是陌生的猫了。长这么大,花花没有出过这座楼。” 来人说:“问题的症结就在这里。应该给它找一个老婆冲冲喜了。” 几天后,一只经过多方筛选脱颖而出的波斯母猫被送到我们家。它身负与花花配对的重任,在我们家一住就是半个月,最终却一无所成。 #奇#花花倒不像怕人那样怕它,它们毕竟是同类,但也没有同类之间具有的特别亲近感。小母猫是花花成年以后见到的惟一的一只猫,它(花花)理应表现出莫大的热情,然而却没有。花花对小母猫不冷不热,更没有面对一只母猫时所应有的急不可待。它一副司空见惯的模样,不惊不乍,倒是那母猫寡廉鲜耻,围着花花打转,并同时发出要求交配的种种淫荡叫声。它将头脸伸往花花的两腿之间,嗅来嗅去,花花为躲避骚扰,跳上了板凳。小母猫围着板凳转圈,并从下面抬起爪子够花花的尾巴。若是它也跳上板凳,花花立刻跳下,决不与其呆在同一张板凳之上。吃饭时花花总是回避一旁,让小母猫先吃。小母猫一面咬住鱼头一面发出警告的哼哼声,不让花花靠近食盆。花花表现出十分的高风亮节,显得极有风度,要知道那食盆本来是它的。小母猫吃饱喝足以后花花这才上前勉强吃上两口。排泄方式上小母猫却胜出一筹。它果然像人一样蹲在抽水马桶上,前爪撑住马桶边缘。花花却一如既往地到处撒野尿拉野屎,虽说弄得房子里气味不佳,但使我们避免目睹了猫儿对人类的绝妙模仿——那让我们感到很不好意思。一周以后,当得知母猫的主人将要来探望的消息,我哥哥赶紧给小母猫洗澡。它似乎很习惯这套程序,吹风时眯着眼睛直打呼噜。我哥哥还往小母猫的身上洒了一些我嫂子留下来的香水,由于那熟悉的气味我哥哥一时神思恍惚。他轻轻地抚弄着小母猫肚皮上柔软而干净的绒毛,一旁的花花视而不见,也就是说它一点也不嫉妒。后来小母猫被抱走了,花花也一如往常,平静得令人难以理解。有时候我们不禁怀疑:那母猫来过我们家么?花花曾经与一只并非是它的猫相处过么?是的,花花依然是一个童男,没有享受到丝毫的婚姻乐趣,但我哥哥毕竟为它娶过亲,我嫂子地下有知也应该感到安慰了。他们的花花不是没有机会认识母猫,也不是没有母猫看上它,而是它自己高傲得对婚姻和母猫不屑一顾。既然花花自己选择了独身的道路,大家也只好尊重它。 #书#我嫂子死后,虽然一段时间来花花备受我哥哥的宠爱,可好景不长,因为跳蚤问题没有得到恰当解决。我嫂子生前,是她每天在灯下给花花捉跳蚤。我哥哥虽然可以捡煤渣、讨猫鱼肠子,但让他给花花捉跳蚤显然勉为其难了。试想我哥哥一个大男人,成天怀抱一只小猫咪,在它的肚皮上翻翻找找,成何体统?就算我哥哥可以忍辱负重,他也没有这样的细心。给花花捉跳蚤不仅需要温柔爱意,同时需要高超的技巧,我哥哥只好知难而退了。我妈虽然饱受跳蚤之苦,但我嫂子尸骨未寒,一时也很难提出将花花抛弃的建议。后来花花成了整个居民段小姑娘老太太们关注的对象,我妈的要求就更难说得出口了。考虑到我嫂子生前婆媳关系不错,我妈对我嫂子很有感情,她忍受花花也不完全是非自愿的。我妈也曾考虑过代替我嫂子的工作,给花花捉跳蚤,但她毕竟年纪大了,眼花手颤,平时穿个针什么的还得我帮忙,何况捉拿跳蚤这样需要高度敏捷和准确性的工作?因此,我妈就将希望寄托在未来的儿媳妇身上了。 #网#我嫂子去世刚刚月余,我哥哥提出再娶的事本不合情理,但考虑到续弦的对象是以下列要求为先决条件的,热衷于我们家事的人们方才恍然大悟。 这人(选择对象)必须喜欢动物,更确切地说就是喜欢养猫。她不仅喜欢养猫,而且要善于侍弄,确切地说就是给猫捉跳蚤有一套,并且她本人没有养猫。这样的条件十分奇怪,不禁使人生疑:这家人到底是娶媳妇,还是给猫儿找一个后妈?相亲的姑娘进了我们家的大门,闻见那动物园一般的气味,便明白了一切。 花花传奇三(3) 连载:我哥哥续弦不成,他和我妈又将目光转移到我身上。此时我和女朋友的恋爱已经谈了两年多,完全可以结婚了。他们欢迎我婚后搬回家里来住,我哥哥主动提出让出他和我嫂子的卧室。本来,我妈考察了徐露(我的女友)很长时间,一直不同意我们结婚。徐露见机行事,假装成喜欢花花的样子。她还将花花抱在怀里,正儿八经地给它捉了几回跳蚤。只有我知道每次结束后她都将捉跳蚤时穿的衣服一件不剩地换下,装入一只带拉链的塑料袋中,然后抛入她们宿舍楼下面的垃圾箱。每次她都让我陪她上街挑选内衣外套,这时我就意识到,这又是一个捉跳蚤日。我悄悄地对徐露说,这些衣服洗了还能穿。她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将换下的衣服即时抛弃。她那样的急切和紧张,就像在抛弃杀人的血衣。夏天还罢,反正身上穿的衣服不多,天气逐渐冷起来之后捉跳蚤所需的资金就难于维系了。顺便说一句,徐露买衣服的开销一向由我这里支出。虽然她宁愿委屈自己,穿着尽量廉价的衣服去我们家给花花捉跳蚤,但我还是厌烦了这套把戏。当我妈不答应我娶徐露为妻的时候我实在是很想娶她,现在,眼看着我妈就要松口,我却没有了当初的热情。人这玩意儿就是这么难说。在紧要关头我向我妈透露了徐露的阴谋。最让我妈激动的是,其实她(徐露)并不喜欢花花,婚后也不打算随我住回家里来。 徐露知道与我结婚无望,从此再也不给花花捉跳蚤了。迫不得已到我们家来时(她仍是我的女朋友),她毫不掩饰地掩住口鼻,不碰我们家的杯子,不坐我们家的椅子,站在我们家的客厅里,尽量地使自己四不靠。如果有可能她愿意悬挂在半空。她一副深入虎穴的英勇模样,一面拼命念叨着:“臭死了!臭死了!” 花花传奇三(3) 连载:我哥哥续弦不成,他和我妈又将目光转移到我身上。此时我和女朋友的恋爱已经谈了两年多,完全可以结婚了。他们欢迎我婚后搬回家里来住,我哥哥主动提出让出他和我嫂子的卧室。本来,我妈考察了徐露(我的女友)很长时间,一直不同意我们结婚。徐露见机行事,假装成喜欢花花的样子。她还将花花抱在怀里,正儿八经地给它捉了几回跳蚤。只有我知道每次结束后她都将捉跳蚤时穿的衣服一件不剩地换下,装入一只带拉链的塑料袋中,然后抛入她们宿舍楼下面的垃圾箱。每次她都让我陪她上街挑选内衣外套,这时我就意识到,这又是一个捉跳蚤日。我悄悄地对徐露说,这些衣服洗了还能穿。她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将换下的衣服即时抛弃。她那样的急切和紧张,就像在抛弃杀人的血衣。夏天还罢,反正身上穿的衣服不多,天气逐渐冷起来之后捉跳蚤所需的资金就难于维系了。顺便说一句,徐露买衣服的开销一向由我这里支出。虽然她宁愿委屈自己,穿着尽量廉价的衣服去我们家给花花捉跳蚤,但我还是厌烦了这套把戏。当我妈不答应我娶徐露为妻的时候我实在是很想娶她,现在,眼看着我妈就要松口,我却没有了当初的热情。人这玩意儿就是这么难说。在紧要关头我向我妈透露了徐露的阴谋。最让我妈激动的是,其实她(徐露)并不喜欢花花,婚后也不打算随我住回家里来。 徐露知道与我结婚无望,从此再也不给花花捉跳蚤了。迫不得已到我们家来时(她仍是我的女朋友),她毫不掩饰地掩住口鼻,不碰我们家的杯子,不坐我们家的椅子,站在我们家的客厅里,尽量地使自己四不靠。如果有可能她愿意悬挂在半空。她一副深入虎穴的英勇模样,一面拼命念叨着:“臭死了!臭死了!” 花花传奇四(1) 连载:我们家住七楼,顶层,七楼之上就是覆盖整座住宅楼的楼顶。楼道里有一扇方形的天窗,可以借助梯子从那里登上楼顶。楼顶上砌着一只巨大的供应五楼以上住户用水的水箱,另外零星地竖立着一些电视天线,除此之外一片荒凉。倒是一个空旷无人的所在,面积也不小。四周没有与之比肩的楼房,从楼顶上可以远眺这个城市的宏伟轮廓,金陵饭店和长江大桥分别作为一个灰影被收入眼底。往楼顶上一站,便感到劲风扑面,至少空气新鲜,心胸顿时开阔了许多。 夏天时有楼内的住户爬上来乘凉,后因担心顽皮的小孩失足跌落,居民就被禁止登上楼顶了。国庆节燃放焰火除外,楼内的居民拖家带口,从天窗那里鱼贯而出。在此处观看焰火条件可谓得天独厚。后来人们又利用此地看月食,看彗星,总而言之看一切人为的或自然的天象,我们的楼顶快成天文台观测站了——有人居然真的架起了高倍望远镜。因为来往的人多,踩坏了脆弱的隔热层,使顶楼住户雨雪天气屋顶渗漏,楼顶观测站这才永远地关闭了。 我哥哥不知如何买通了房管部门,弄来打开楼道天窗的钥匙,悄悄地将花花偷运上去。他在踩坏的隔热层破裂处放置了一张棉垫,供花花睡觉之用,从此花花就生活在广阔的楼顶上了。由于水泥隔热层的存在,实际上花花并未暴露在日光风雨中,它活动于楼顶沥青与隔热的水泥板之间,条件比想像的要好。按我哥哥的话说:“花花享有南京市最大的人均住房面积。”可不是,整个楼顶现在都属花花所有。整个楼顶的面积就是每层四户住房面积的总和,加上楼道,至于到底是多少,我简直算不过来了。四户人口相加约有二十,也就是说花花一人(猫)就住了二十人那么大的地方,与从前在我们家的某个角落或抽屉里藏身,实在不可同日而语。 每天我哥哥将猫食和清水送上楼顶,他呼唤几声“花花……”,直到对方在听上去很遥远的隔热层深处应答一声,我哥哥这才放心地从楼顶下来。每天如此。有时我也随哥哥上去看望花花,自然,除了一些表明它存在的迹象外并无花花的踪影。即使是所谓的迹象看上去也十分可疑,比如几根被阵风吹起的肮脏的毛发或一截干枯的粪便。花花在楼下时,虽然它一般不出现,但种种明显的迹象有力地提醒着它的存在。比如跳蚤,时刻叮咬着我们。自从花花迁出以后,那跳蚤是一日少似一日,在我们的大力扫除下和全家性卫生运动中几无存身之地。至于猫尿的气味也越来越淡,逐渐变得似是而非。突然置身于一个清洁无臭的环境中我还真有点不习惯。我来到楼顶试图重温某种往日的气氛,结果很让人失望。这里虽然遍遗花花的屎尿,我哥哥也从不用煤渣清扫,但由于是露天环境,空气流通,时而还狂风大作雨雪交加,那星点排泄物的腥臊早已荡然无存。至于跳蚤能否在此艰苦的条件下生存是另一个问题,它们多半集中于花花的身体上。如今花花永远地摆脱了洗澡的困扰,那纠结的皮毛是跳蚤们惟一的生存之地,想来此间的繁衍已趋于饱和。好在这些都已与人无关,乃是发生在跳蚤与猫儿之间的生物战争。 我哥哥将吃剩的猫食和盛水的盆子从楼顶取下,换上新煮的猫食在盆中盛满清水,再拿上楼顶。到后来他不再呼唤花花,前一天的猫食状况即能表明花花是否安然无恙。若猫食纹丝未动可能是花花生病了,当然也有挑食的可能,我哥哥必须一一加以分辨。如今他的工作量大大减轻,不必再为煤渣和跳蚤的事烦神,在花花饮食这件事上有精力做到更加体贴。若是花花生病了,我哥哥会格外认真地做一顿病号饭,一方面琢磨花花的口味,一方面小心翼翼地拌入土霉素之类的药粉。再后来我哥哥发现花花不吃饭并不是因为生病,它的体格甚至比在下面时强壮多了。和野外无拘无束的生活相适应,花花越来越讨厌熟食。这样的结论一经得出,我哥哥的工作顿时又轻松了许多。现在,他根本不必去炉火上烹调(从此免除了每日定时飘荡在我们家里的恶臭或奇香),将讨或买来的猫鱼直接拿上去喂花花。至于那楼顶是否可以被视为野外我哥哥却不敢肯定,那上面既无花也无草,也无其他的动物(除了花花和跳蚤),虽是露天,却与四周互不接壤。那儿就像是另一个星球,可怜的花花出没于此,难怪它是一只世界上最奇怪的猫了。 我们家所在的住宅楼呈“工”字形结构,上南下北左东右西,我们家位于下面一横的左边。每层各有四户居民,分别位于两横的左右两侧,“工”的一竖为楼道。在现实中两横之间的距离比想像的要近,我们家阳台对着前面住户北屋的后窗,距离不过两米,以至于夏天他们家空调排出的热风直往我们家里吹。后来,我们家的花花移居阳台,散发出的阵阵腥臭使他们家不敢开窗——这是后话,此处略过。 我哥哥利用住宅楼的这一特殊结构,给花花送食物时不再亲自登上楼顶。他站在阳台上,将准备好的两只塑料袋(一装猫鱼一装清水)抡起,“嗖嗖”两声便扔上了对面的楼顶。花花会自己扒破塑料袋吃东西。装水的塑料袋由于撞击的力量“噗”的一声破裂,清水流溢,花花便反复舔着某一块潮湿的水泥。开始时我哥哥生怕水分被楼顶的水泥吸收,后来,塑料袋扔得多了,水流便在低洼处聚积起来,形成了一个小水塘。以后我哥哥就专往那自然形成的小水塘里扔,加上投掷准确性的逐步提高,使小水塘充盈并非一件难事,至多三塑料袋的水量便能办到。在炎热异常的夏天,楼顶蒸发得厉害,我哥哥就在塑料袋里装上冰块。一来可供花花降温,二来,蒸发得也慢,花花完全可以在冰块融化以前饱饮一顿。 花花传奇四(2) 连载:为了花花,我哥哥可谓费尽心血,考虑得十分周到和细致。即便这样,他还是感到内心愧疚,主要原因是花在花花身上的时间已大不如前了。一切都那样的方便和顺当,令人难以置信。现在,每到饭前时间花花会主动地提醒我哥哥。它走到“工”字上面一横的左边,伸出脑袋冲着我们家阳台(“工”字下面一横的左边)喵喵地叫唤。它十分明显地表达了亲近的愿望,让我们喜出望外,也不禁悲从中来:一定是花花孤独得再也无法忍受了。我们一面听着久违的花花的嗓音,一面泪眼模糊地端详着它那有如隔世的身影。以前花花的皮毛黑白两色,犹如昼夜般分明,而现在它简直成了一只灰猫。一来可能是花花已经老迈,黑毛变白了。二来,也许成天不洗澡,也无人或别的猫帮忙清理毛发,白毛因此变黑了,灰色乃是不清洁和邋遢留下的印象。 我哥哥每日抡圆了膀子,嗖嗖地从阳台向楼顶运送猫食。做这件事时他毫无表情,如一切人所做的日常和本职的工作,既熟练准确同时也无多大的兴趣。可在旁人看来,这事儿却十分奇怪。我哥哥越是一副不明就里的模样,他的行为就越发具有魅力。那时我已经搬出去另过,有时回到家里,仅仅是为了观看一番我哥哥给花花喂食。我不仅自己看得如痴如醉,还将此作为一景介绍给大家。徐露由于和我的关系自然先睹为快,我的其他朋友也陆续前来,装作借书或混饭,其实不过是想了解我哥哥怎样饲养花花。更多的人因无机会亲眼目睹,只能凭借道听途说。到后来我哥哥养了一只怪猫已没有人再提起,人们感兴趣的是他养猫的奇特方式。这方式既奇特又优美,富于激情、想像力、动感和效率,如果不是我在这里提及,我哥哥至今还浑然不觉呢! 每隔一段时间我哥哥会爬上楼顶,收拾塑料袋,清扫垃圾,花花偶尔也会出现,它已不像当初那样避人了——也许是如今很难见到主人的缘故。我哥哥从阳台上向上扔食时,花花甘冒坠楼的危险来到楼顶边沿看着他。到了晚间,室内亮起了灯,如果不拉窗帘的话花花可从楼顶上看见里面一家人的活动。它这样观看过吗?或许每日如此?满怀深情地凝视着,并陷入了猫科动物特有的沉思,直到东方发白。 一天,我随哥哥来到楼顶,花花也不回避。我哥哥一面给花花喂食一面伸手抚摸它的脊背。我哥哥从花花的身上捋下一团团的灰毛,那毛既软又细,像肥皂泡一样,在我哥哥的手上转眼不见了。我眼睁睁地看着它们被风吹得在楼顶上滚动,并跑远了。我哥哥就这样,一面给花花捋毛,一面和我说话。我们的谈话与花花无关,我哥哥也不朝花花看上一眼,只是不时地将右手手指相互摩擦,以便将粘在手上的猫毛弄干净,完了再去花花的背上梳理。花花的注意力亦不在此,它十分投入地进食,大嚼狂咽,为用上足够的力气而歪着头。此时远处的太阳正逐渐西沉,我们的脸上出现了那种明亮的黄光,接着又突然黯淡下去了。我哥哥谈到我们共同认识的某人,当年她为了爱情辞职从东北来到南京,给某某生了个儿子。如今,儿子长大了,上一年级了,他们却离了婚,她又孤身一人地回东北去了……这的确是一件不幸的事,我听后频频点头。但这样的不幸与花花又有何干呢?的确,一切都是不相干的:花花的进食和秋天的掉毛,我哥哥的信息与他手上的动作,我的倾听以及思考。同时一切又都是一致的、情景交融的、相互感染和中和的,它们统一于秋天的某一个傍晚出现在这楼顶上的特殊光照。 花花传奇五连载:由于邻居们的抗议,花花被迫再次移居楼下。 他们认为它在楼顶上随处拉撒保不准会弄进水箱,污染水源。虽说水箱上面有沉重的水泥盖板,须合两人之力方能掀动,但谁又能保证四周没有其他的缝隙与水箱相通?而花花的小便没准就撒在了那条不为人知的缝隙上了。况且水泥本身有良好的渗水性能,就算花花不通过某处的缝隙仅在水泥盖板上方便,天长日久也会渗入水箱。更别说那飘忽不定的气味,无孔不入,可以想见的,它整日吹拂着水箱内的水面,将水质硬是熏出了一股十分奇特的味道。除我们家以外的五楼以上十一户居民都同时感受到了。当他们来到楼顶,看见四处星散的干缩的猫屎以及鱼类的枯骨更觉得忍无可忍。他们从水箱中取得必要的水质样本,送往有关部门化验,以期得到不利于我哥哥的证据。但由于有关猫科动物排泄物成分的资料不全,此事便不了了之。邻居们转而控诉他们的房子普遍漏雨,归咎为我哥哥在楼顶上养猫不免来回走动,踩坏了隔热层。幸亏他们还没有糊涂到认为是花花踩坏的,即使是一只金钱豹或东北虎也没有如此沉重的步伐。但他们依然可以移花接木,采取诬陷的手段。那楼顶上的隔热层早在我哥哥上去喂猫之前就已经碎裂了多处,是昔日他们携家带口在此地观看焰火、月食和彗星造成的。有关房管人员不由分说,根据楼顶的踩踏痕迹以及各家墙壁上发黄的雨斑就断定我哥哥有错,他们勒令他将花花迁出楼顶。面对房管人员的不公,我妈很生气,试图与之争辩。我哥哥却微笑不语,他根本否认花花的存在。“谁说我在楼顶上养猫啦?把它找出来给我看看。”我哥哥说。自然,此刻花花早已在隔热层下躲藏好。对于它的躲藏术与耐心我哥哥有充分的信心,因此才胆敢在猫屎和鱼刺这些次要的证据面前大言不惭的。邻居们明知我哥哥说谎,却没有办法揭穿他。情绪激动者居然要求掀开全部隔热层,以便在房管人员面前证明他们是正确的。这样一来却与他们的初衷相背。他们状告我哥哥是想保住隔热层以使房子免于渗漏的威胁,可现在却要以破坏它的代价来揭露我哥哥的狡诈。此事如何行得通?我哥哥本质上也不是一个坏人,他之所以否认花花存在于楼顶上的事实乃是对邻居们的举动感到愤慨。邻里之间的小事完全可以以协商的方式解决,又何须惊动房管部门?而且是在我哥哥一点不知情的情况下,所有平日和睦相处的邻居突然就团结成了一个对付我们家的集体,实际上不过是为了对付一只可怜的小猫。我哥哥越想越气愤,当面说谎是想刺激这些愚顽的邻居。然而他们毕竟是邻居,事情也不能搞得太僵。就在众人进退两难之际我哥哥给了他们一个台阶,他承认花花的存在。“的的确确,它就在这楼顶的隔热层下。”我哥哥诚恳地说,“但是,我却没有办法让它出来,并且抓住它。”说完他装模作样地呼唤起花花来。在场的所有人也帮着我哥哥左呼右唤。“咪咪,咪咪,咪咪,咪咪……”方才争执不休恶语相加的人们突然变得极尽温柔,竞相发出柔软娇媚的声音。然而无济于事,花花一言不发,倒是邻居中有人开始怀疑花花是否真的存在。我哥哥肯定地告诉他们:“它在下面,我昨天还看见了呢!”如此谦恭礼让的气氛几分钟前根本无法设想,早知如此事情就好办多了。此刻邻居们觉得与一只孤立无助的小猫为难实在有些过分,我哥哥也因为惊动了众人而于心不安。他对火气顿消的邻居们说:“你们先下去吧,我慢慢地骗它出来。花花是一只胆小的猫,没见过这阵势……”邻居们临去前对趋于平静的我哥哥说:“也不急在一时半刻,能骗出来就骗,骗不出来在上面养个一年半载的也没关系。” 此时正值初冬时节,楼顶临高,北风劲吹,刚才彼此争执时没有发觉,现在火气一去只觉得浑身发冷。众人缩头夹脑地陆续下去了。我哥哥和我唤了一会儿花花,见它全无反应,也从天窗下到楼道里。 当天夜里一场大雪飞旋而下。第二天上午即有邻居前来敲门,他们极为关心花花的安危:在一片冰天雪地中它会不会冻死?看得出来,他们是真诚的,不像是趁机要将花花弄下楼顶的诡计。我哥哥不无欣慰地告诉他们:花花已经搬下来了,在大雪降落以前。现在,它就在我们家的阳台上。说着我哥哥领来人走上阳台,并非为了凭栏远眺下面的雪景,而是将刚刚搭建的古怪的猫房指给他们看。 那猫房建在阳台的东北角,由断砖碎瓦拼接而成,上面盖着油毡和塑料布,南面有一个书本大小的出口。只砌了西南两面的墙,东面是阳台实心的底部,北面靠房子的外墙。猫房的缝隙处塞满了小木块和白色的泡沫塑料,说明是在仓促中就地取材勉强搭成的。来人只看见了与阳台的整洁毫不相称的猫房,并没有看见花花。花花此刻自然是在猫房里。来人降低高度,通过门洞向里瞧。还没等他稍稍看得清楚,就听见一种“嘶嘶”的声音,乃是花花向来人发出了警告。来人并未看清花花的模样,但听到了它不容靠近的威胁之语,因而断定了它的存在。花花既然存在于我们家的阳台上,也就不再活动在上面的楼顶上了。我们家与邻里之间的紧张关系至此宣告解除。 花花的活动被严格地限制在阳台之内。这样,只要通向阳台的门不开,室内依然可以保持整洁。时间一长,花花也就习惯了,现在即使是通向阳台的门开着,它也不会迈进房间一步。我们家的三间房间和客厅对花花而言是完全陌生的世界。在阳台上,如果花花受到威胁,它会钻进东北角上的猫房,而绝无可能窜进房间在床下的某处或抽屉里藏身——像它小时候那样。阳台上的猫房是如今惟一可能保护它的屏障,除此之外长方形的阳台上空荡荡的,并无一物。本来我妈还在上面养了不少花草,花花就像一只山羊,有吃草的习惯,连那些味道有异无法下咽的花木最后也被花花的体臭熏死了。如今的阳台上只见一些叠摞着的花盆以及里面干缩成一块的硬泥,可以遥想当年花繁叶茂的景象。花花若不想在阳台上呆只有钻进猫房。如果它既不想回猫房,又不敢走进房间,同时又觉得在阳台上呆腻了,再也不能忍受,那就只有越过阳台栏杆跳下去自杀。 花花传奇六(1) 连载:后来我哥哥去了南方,我妈也找了一个老伴,搬出去住了,照顾花花的重任就落在了我肩上。我放弃自己的房子不住,搬回原来的家,目的就是为了照顾花花。否则的话我哥哥就不能去南方发财(耽误了前途),我妈也不能再找老伴(影响到老人晚年的幸福)。在此之前我哥哥一直没走,我妈始终不答应管伯伯的追求,也都是为了花花。他们的想法其实是,等花花死了,而后各奔前程。没想到花花历经艰苦,竟然越活越年轻,丝毫也看不出一点老相。如今,它那拒绝结婚的童子之身看来是派上用场了。这猫在阳台上跳跃腾挪,玩自己的尾巴,体毛也由灰色渐渐地转变成黑白两色,它的确是活出一点名堂和不同来了。我哥哥和我妈不禁害怕,心想,我嫂子活不过这猫,难道他们也……?将花花抛弃或故意饿死委实于心不忍,但如此耗在一起何时是个了局呢?这样我便搬了回来,我哥哥和我妈因此在我嫂子去世三年后获得了自由。 我每天上班,下班后抽空照料花花,其实并不费神。有关花花生活的基本制度业已建立,在我哥哥走后仍保持不变。我没有将花花放进房间里来,以免跳蚤之灾。它依然生活在阳台上,在那儿吃喝拉撒,吃的是生鱼内脏,也不用上火去煮。排泄物无须煤渣的掩盖,我定时将它们清扫出去。只是那股气味遗留下来,挥之不去,当然,也只是局限在阳台上。我们家的阳台并没有像上下楼邻居那样包起来,变成一间计划外的玻璃房子。尽管邻居们反复建议,我依然让它敞开,这样空气流通风雨来往,异味自然减半。而邻居们要求我包阳台的真实目的乃是阻止异味的扩散,只留给我个人吸收。他们认为花花制造的臭气在半空中飘散开去,会洒落到他们晾晒在各自阳台上的衣服上。我们家的阳台在七楼,与其平行的住户尚不能幸免,住在下面的人家就更遭罪了。他们认为将自家的阳台包起,就是为了隔绝那无所不在的气味。这笔包阳台的费用理应由我来承担——除非,我将自己家的阳台也像他们那样包裹起来。我回答说,正因为他们包了阳台所以我才不用包。如果他们答应把已经包好的阳台通通拆除,我保证将自家的阳台包好。这么说话,自有点势不两立的味道。他们无法拆除已经包好的阳台,因此我家的阳台就天经地义地暴露在露天里了。 自己晾晒衣服倒是一个问题,尽管我将晾衣绳结得很高,几乎贴着了阳台的顶部。我的衣服在花花生活区的上空飘扬,它们的下方便是一泡热气袅袅的猫屎。后来我钉制了铁架,将洗好的衣服伸出阳台去晒,花花的熏染不过由垂直变成了平行方向,烦恼依然如故。此时我偶尔读到了一本专业书,上面说香与臭实际上是同一种气味。具体说来,香即是臭的稀释,而臭则是香的浓缩了,关键是一个比例问题。我大受启发。在我们家阳台上晾晒过的衣服上确有一种似有若无的气味,如果说是臭并不那么明显,要说已达到香的比例也未免过分。反正当时不知道我养猫的姑娘都比较愿意接近我,我观察到她们在我身边时深深地呼吸,一副陶醉其中的模样。我不敢将此归结于我个人的男性魅力,我宁愿归功于花花。我正是这样向徐露解释的,她因为那些女孩在我的衣服上故意磨蹭而嫉妒得发狂。 本来徐露是不愿搬来与我同居的,她不喜欢猫,尤其不喜欢花花。当年她试图通过花花讨我妈的欢心,结果未遂,因此留下了心理创伤。进驻我们家完全出于无奈。面对那些喜欢花花气味的女孩徐露心生一计,她要让自己身上也沾上与我一模一样的气味,也就是花花的气味。别人一闻这气味就知道她和我是从一个被窝里爬出来的,有极深的渊源关系。必要时徐露还可暗示这气味的源头是她,是从她那里产生的,被我在肌肤相亲时蹭上,我有口难辩,于是她阴谋得逞。但要做到这一点,前提是搬来与我同住,两人吃喝拉撒在一起,衣服也晾在同一个阳台上。为了爱情,徐露当真做到了所有这些,不禁使我感动。为多沾染上一些花花的气味,如今花花的生活也都是由她来料理了。尤其是清扫粪便这样的脏活,徐露不厌其烦,从不叫苦。在她的身上我仿佛看见了当年我嫂子照顾花花的动人身影。无论我哥哥或是我,甘愿为花花吃苦受累,但照料起来总不是那么一回事,总得有一个女人,事情才顺理成章,才能呈现出一派安宁温馨的景象。当然,徐露从不把花花抱在怀里,为它捉跳蚤、洗澡,她和花花在身体方面是隔绝的。但她可以正常地出入于它的左右,沾染它的气味,呼唤它的名字:“花花。”它有时也欣然作答:“喵喵。”他们目光相交,彼此便有了某种程度上的心领神会。但要说到爱与信任终究是夸大其词。比如她从不考虑它的性生活,想着为花花娶个老婆,也没想到带它暂离阳台,去外面见识世界。徐露没有为花花织过毛衣——像我嫂子那样,更不曾尝试利用自己的权威将花花从囚禁的生活中解救出来。 那段时间里我们很少出门,除了上班(我)或者上学(徐露)。徐露不愿我在外面瞎窜,接触那些恭维我体味的女孩,她来我们家照看花花,实际上是看着我。我们不知不觉地过起了与世隔绝的小日子,我买菜做饭,徐露照料花花,无论从哪方面看,这都像是一个三口之家。当然啦,由于徐露对花花的态度不卑不亢,照顾周到但热情不足,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后妈。也幸亏有了一个花花,否则我们无聊的同居生活也不可能维持那么久。花花正是我们毫无希望的生活中的一项有趣的内容,我们学会了静静地观察它。对我而言,值得了解的除了花花以及有关花花的事物还有花花与徐露的关系,或者说是徐露与花花的关系。那么,徐露是否也这样观察我和花花呢?如果她像我这样深感空虚的话也会如此。在这所房子里,我和女友分别观察着花花的生活,我们时常交流各自观察的结果,并得出一些结论,但也有不予交流的部分。关于对方与花花之间的关系这一部分即是不宜公开的,这里面有某种贬损的意味,将对方(具体地说就是徐露)降低到了花花的位置。对花花而言可能是一种提升,把它当成了与徐露平等的人。因此此事还是不谈为妙。要不是无聊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我也不会堕落至此的(以观察徐露与花花相处为乐)。 花花传奇六(2) 连载:这期间徐露画了大量的花花的速写,有各种动态和表情。画上的猫儿大小不一,有的是某处放大的局部,有的是整体的线描轮廓。徐露所画的,勉强可看作一只猫,至于是否是花花就很难说了。她从未受过专业训练,画猫纯粹是自发的,其才能和自由跃然纸上。我很喜欢徐露画的猫,并且大感惊讶,但隐隐有某种担心,因为她除了画猫从不画别的。后来她越画越多,每天都有几十幅作品问世,各种表情怪异的猫从纸上向我狞笑,其中自然寄托了徐露的情绪。每每她与我吵架后便奋力作画,或者排卵期担心怀孕也是画猫的高峰。徐露疯狂画猫与她的想法与心思有关,我明知道这一点却不能从她所画的猫那里看出具体的意义,心情不禁越发沉重与紧张了。徐露显然不是想练就画猫的绝活,以后好去画界混碗饭吃。她虽很勤奋但态度极不认真,画稿随处丢弃,并且所用纸张也是随手拿到的,信纸背面、书刊的空白处以及台历桌布上都充斥着徐露所画的怪猫,所用的画笔从圆珠笔到记号笔各种都有。我们家的阳台上有一只奇怪的猫,家中到处每天还在产生各种虚构想像的猫,它们的形象无处不在,这日子简直令人疯狂。不画猫的时候徐露搬一把椅子坐在阳台上沉思,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花花,或者不看花花,此刻她的脑海里必将浮现出各种更加飘忽的猫的形象。有时我觉得,徐露越来越像一只猫了,不仅她的身上永久性地沾染了花花的气味,她的模样、行为以及个性也越发怪异了。她整个的人都处于变化之中,而变化的终点似乎就是阳台上的花花。这么考虑徐露时我不免想到自己,是否我也一样,在向花花靠近?如果有一天在大街上我们被人指认为两只大猫,也许我并不会感到惊讶。 我们的日子显然不对劲,有时我不禁想,这是否是由于花花的魔法?它显然越活越年轻了,并且越来越漂亮。我从未见过如此漂亮的猫,冷漠矜持,猫脸上的线条十分完美。那超然的美丽透露着神秘,使你不得不朝它看,因此说我们观察花花也不完全是无聊生活中无可奈何的选择。我们闭门不出,注意力转向阳台是受了花花神秘的吸引——这一点我们是后来才发现的。我们在阳台上一呆几小时,忘记了吃饭和各自的本职工作,即便离开阳台,我们的目光也总是不由得转向那通向阳台的木门。木门从来没有关上过。卧室里有一扇窗户也是对着阳台的,有时我们也通过它观察花花——似乎一扇木门还嫌不够。如果有可能我们想将房间与阳台之间的那堵墙推倒,或换上玻璃幕墙,因为砖石水泥妨碍我们观察花花优美的存在。若是将花花放进房间与我们共居一室也不是办法,即便不考虑跳蚤因素,它也会逃得无影无踪,躲在床下橱顶上,位于我们的视线以外。让花花呆在一个无处藏身的固定的地点,在我们想看到它的时候就能看到,阳台自然是最合理的选择。由于想看到它的时候越来越多,于是便有了某种倾向:我们也要搬到阳台上去与花花一起过了。没事呆在阳台上已成为我们的习惯,更有甚者,我们越来越喜欢在阳台上工作了。徐露像一个小学生,搬了椅子和一张较矮的塑料凳在阳台上做作业。一小时前我刚刚嘲笑过她,一小时后自己便以同样的姿势(坐在小凳上,埋头于椅子上的纸张)开始在阳台上写小说。徐露的作业本上画满了花花,我的小说不知不觉地就变成了这篇《花花传奇》。后来,更多方便我们生活的用品被搬上了阳台,热水瓶、饼干筒、烟灰缸……再后来电线也拉到了阳台上,晚间一百瓦的灯泡照得阳台如同白昼,加上电视、音响的引入,我们家的阳台再次充满生机。此时花花却退却了,它不再与我们并排躺在阳台上晒太阳。更多的时候花花宁愿钻进猫房不出来。它一旦从我们的视野里消失,我们便感到了无生趣,来阳台的本来意义便不复存在了。花花拒绝与我们过分亲近更增加了它的魅力。它坚持独立自处的猫的生活,而决不向我们献媚邀宠。出于对此不可理解的精神世界的敬意,我们偃旗息鼓,悄悄地撤出阳台。我们搬走了带去的本来那里没有的一切,包括照明的灯泡,只留下一泡原有的猫屎。从此我们便将水泥阳台当做了未开发的自然环境,而加以维护和保存。清扫花花排泄物的工作如今变得可有可无。凡是自花花进驻以后那儿业已存在的东西都是值得尊敬和保护的,将其去除须三思而行,需要审慎郑重的态度,除非万不得已一切以维持原样为好。我们不再轻易地踏上阳台,如今洗好的衣服也是在房间里阴干的。由于通往阳台的门整天不关,那股原始兽穴的气味源源不断地灌满房间,因此衣服所需的熏香完全不成问题。在此极端开明的态度下,花花又开始在阳台上露面了,甚至睡觉时也不怎么回它的猫房。它躺在自己的几摊干湿不等的猫屎中间感到尤其的自在。 我们通过敞开的木门和开向阳台的窗户,日夜不停地凝视着花花,而对方骄傲得从不向我们目光投去的方向看上一眼。它不与我们对视,但很愿意成为我们的观察物。有时候它自动跳上窗台来蹲好,以便我们在房间里看得更仔细些。花花背对着我们一动不动地凝望着。显然,目前它不处于休息睡眠状态,精神也毫无恍惚迷离之状。它后腿弯曲,前肢竖直,坐成一座猫的雕塑。它如此的聚精会神,从我们的角度看不见它的目光,单见那深沉而凝重的背影。花花的前面是阳台铁制的栏杆,栏杆下面便是半空。花花瞪视的正是这一虚空。下面的街景和人物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花花的目光毫无游移跟随的动态,因此聚焦处并不在下面的街道。它只是瞪视着一片虚空,寂然不动,这使我们不禁担心起它下面的决定。花花是否会突然越出栏杆,跳下阳台自杀?如果它这样做我们也不会感到意外。我屏息凝神,生怕惊动了花花,并将一根手指竖直在嘴唇前,示意徐露也不得轻举妄动。我们有心救花花一命,但自知动作的敏捷和速度都不能与其相比,况且花花距栏杆的距离比我们近得多……因此我们只能静观待变。类似的危机出现过几次,然而没有一次真的如我们所想的那样花花跳下楼去了。到后来我们终于明白了,花花只是陷入沉思而已,并无自杀之意。 花花传奇六(3) 连载:有时我想,那阳台是很容易失足的。阳台上的栏杆是根据人类的高度设计的,恰好挡在我们的腰腹附近,对于像花花这样的一只小猫而言,完全可能从栏杆的间隔处掉落下去。可花花在此生活了多年,一次也没有遭遇这样的危险,看来它对高度(或深度)一定有精确的认识。它知道从七楼跌落下去是致命的,不像在伸进阳台的窗台上跳上跳下,并无大碍。 为摆脱花花的魔力,我们尽量去发现它的卑劣可笑之处。比如,猫有覆盖排泄物的习惯,以前我哥哥从楼下捡煤渣放进一只塑料盆里,即是为了满足花花的这一需要——当它拉撒以后便会扒拉煤渣将其掩盖。有时煤渣过湿(乃是上泡猫尿浇淋所致)花花便拒绝排泄,必须换上新的干燥的煤渣供它扒拉。如今花花生活在阳台上,四周并无煤渣,但每次大小便前它仍一如既往地扒拉。看它的趾爪在坚硬的水泥上划出道道白印,发出嚓嚓的响声,我们觉得很可笑。排泄完毕,围绕着一截猫屎花花仍要履行同样的仪式。那截猫屎依然故我,暴露在花花的视野中,但它经过一番扒拉在幻觉中已将其掩盖了。无论如何猫盖屎的动作还是要做出的。当我们发现这古老的本能在花花身上依然存在顿时放心了许多,种种迹象表明它仍然是一只猫咪,而不是披着猫皮的什么。 一天徐露欣喜若狂地跑来告诉我:“花花在手淫!”她的意思是花花不通过正常的与异性的交配而自己设法满足。徐露的意思是花花在自慰。我跟随她来到阳台观看这一奇观。自然,花花的方式与人类有别,它没有那么灵活与敏感的手指。花花将一只后腿高高竖起,脑袋折向自己的胯下,正在舔它发红而尖锐的阴茎。从人类的道德立场出发,此事有碍观瞻,因此我们站在那里不知如何是好。是驱散花花?还是继续站立不动?或回到房间里干自己的事,就当这件事根本没有发生一样?如果花花是一个人,当它发现我们看着它“手淫”一定会立刻翻身坐起,竭力掩饰,况且花花的个性是那样的羞怯和胆小。然而花花并不是人,在此问题上的态度令人吃惊的坦然,见我们双双到来并不起身回避,当然也没有更加卖力和夸张。花花不是一个露阴癖,这也不是在进行色情表演。它一如既往的沉着态度令我们很是不安。但发现它尚有性欲总比认为它没有性欲要强,也更能被我们所理解。无论花花如何镇定自若,坦然无惧,甚至风度翩翩,性欲的流露说明它还是一只普通的猫,一只动物。作为一只有性欲的动物无论怎样都在我们的意料和把握之中,而无须因其无性欲的神秘境界让我们仰视和窥探。 有时我想,虽然猫的世界有种种我们不理解之处,但作为人,我们毕竟比它们高级和优越了许多。虽然花花是一只不可思议的猫,在那张极度漂亮的猫脸后面隐藏着某种超越猫类的灵魂,但最多不过是一个人而已。我开始觉得花花的前世是一个人,而不太可能是一只猫。那人的灵魂正被囚禁在猫的生活中,而且是这样的一种极端贫乏和病态的猫的生活。那人通过一张猫脸在沉思,或许有过自杀的念头,但那猫的身体禁止他(它)这么做。就像很多人,虽有一张人脸,但其灵魂可能是一只猫,或者一只老鼠也不一定。花花虽有猫的身体和皮毛,但它并不因此而感到适应。它的所作所为,透过那些虚假不实的猫的生活幻象怎么看都不像一只猫,而是一个人。如果是一个人,在他作为人时会是怎样的一个人呢?一个多思、敏感、孤僻、怯懦、漂亮而苍白的人。 我将这些胡思乱想告诉徐露后她说:“这不是你吗?除了漂亮这一条不符,其他几点正是你的写照。” 我说:“别扯上我。如果这是对花花的描写是否恰当?” 徐露说:“除了苍白这条不恰当——花花是一只花猫——其他几条都没错。”她同时解释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夫妻在一起时间长了还彼此相像呢。花花越来越像你们家人了!” 听她的意思不像是在赞美我们家人特有的风格和性情,而是在着意贬低,大有挖苦和不屑的意思。要知道花花在猫中并不是一只正常健康和活泼的猫,而是一只奇怪不幸和讨厌的猫,它是一只又怪又老的猫——徐露正是这样暗示我的。她的意思是我是一个古怪而落魄的人。 听她这么说我并不以为意,倒是从此有了某种与花花心意相通的意思。我常常设想,如果我在一只猫的身体里该是如何表现的?情形大约与花花也大差不离。我又想,如果花花具有我这样的身体,也就是说它是一个人,又该如何?那一定与我很像,相像得以致彼此厌恶不共戴天。幸亏他(它)是一只猫,因此我们得以相安无事,和睦共处,并还产生了那种惺惺相惜的感情。花花如何看我,不得而知,但我的确是越来越同情它了。 基于以上情况,我产生了带领花花周游世界的想法。当然这个世界并不是我的身体所度量的世界,而是从花花的角度体会的。我穿上雨衣,戴上手套,将花花抱起。这时我与花花混得很熟,接触它虽会引起反抗但也并非是不可能的。我在大晴天的室内穿戴雨衣一为隔绝花花身上的跳蚤,二来也是为了防止花花的抓咬。花花被我抱起,离开了地面,紧张得就像登上飞离地球的太空船。它紧紧地将我抓住,猫爪戳破了雨衣里面的橡胶层直抵我的皮肉,同时浑身颤抖不已,并伴随大小便失禁。我带着这只惊慌得几乎昏厥的猫离开了阳台来到房间里。我一面在房间里游走一面抖动着肩膀,像安抚臂弯里的婴儿那样安慰着花花。我一面走一面告诉它:“这是你妈妈和你爸爸(指我嫂子和我哥哥)以前的卧室,现在是你叔叔(本人)和你小婶子(徐露)的卧室……这是你爸爸的书房……这是你奶奶(指我妈)以前的房间……这是客厅……这是厨房,隔壁是厕所……”当花花从惊慌中缓过神来,知道我并无恶意,显得很兴奋,虽然它的趾爪仍牢牢抓住我的衣服,但眼神里流露出极度的喜悦和好奇之情。它一直在东张西望。 花花传奇六(4) 连载:看得出来花花很喜欢这样的活动。但由于穿戴装备的麻烦,事后还得仔细清除花花留在房间里的痕迹,这样的旅行并不是很方便。每年大约两三次,我心血来潮会主动抱起花花。然而在我全无旅行之意时花花也会过来扒我的衣服,它想跳上我的肩膀或抓住我的后背,像搭载一种交通工具那样上来后它便端坐不动。这时我要费很大的劲才能把它赶开。常常我还没有穿戴整齐它就跳将上来,后果自然是跳蚤们的乘虚而入。除了这些不快,花花接近我亦不是想与我亲热,它纯粹将我当成了旅行世界的交通工具。有了这样的认识后我对旅行就不像以前那么热心了。奇怪的是,尽管通向阳台的门整天开着,花花从未想到利用自己的四肢去房间里作它的世界性漫游。它非得搭乘我这个交通工具才能开始。倒不是花花懒惰,吝啬自己的体力,而是在它看来这快乐的漫游是与交通工具联系在一起的,甚至乘坐交通工具的刺激和快感要大过漫游本身。这样一想,我心理上就比较平衡了。我带着花花,在熟悉得令人绝望的房间里走动,一面异想天开地胡说八道:“这是你的美国……这是你的欧洲……这是南非……赤道几内亚……这是新加坡……这是安第斯山脉……这是南极洲……” 花花传奇七(1) 连载:一次花花吐得一塌糊涂,几天拒绝进食。看着它的脖子一伸一缩,肚子一鼓一吸,结果不过是吐出几滴黄水,我们感到很难过,但又不知道该如何帮它。对花花的医疗手段仅限于在它的食物内拌上一粒碾碎的抗菌素,既然它拒绝进食,这惟一的医疗方式还得借助于暴力。我穿上雨衣,上阳台捉花花,在徐露的帮助下扳开它的嘴,硬是将药粉灌下。除了遭遇花花剧烈的反抗以外,医疗效果并不能得到保证,我们刚一撒手,花花便狂吐起来。所谓的“狂吐”并不是指呕吐物超乎寻常的多,恰恰相反,花花的胃里除了刚灌下去的药粉与冲刷药粉所需的一汤勺清水什么也没有。“狂吐”描绘的是动作,花花像通了电一样,幅度的巨大和频率的快速以及状态的机械就像是一只专门呕吐的电动猫。同时从它的嘴角流出几点绿水——象征性的呕吐物,同样也是非现实的。 当时,我们也的确想过送花花去医院。但心里又总觉得这是小题大作,花花不过是一只猫。如果是一个人,在病情危急之际我们会不假思索,即使是惊动警笛大作的救护车也在所不惜。我们稍一踌躇,花花已奄奄一息,这时我们便产生了“反正是没救了,现在送医院已经晚了,因而不必多此一举”的想法。花花在猫房里缩成一团,我们蹲下身去探视它,只见它双目紧闭,然而并没有死。它的身体在明显地颤抖。正是从这颤抖的状态中我们断定它还活着。伸手进去摸它的脊背,再也不用担心它锋利的爪牙了。此刻的花花已毫无力气,甚至不能承受自己的抖动。我们的手使它稳定下来,颤动停止了,或者那微弱的频率通过我们的手被吸收了。我们发现,花花似乎很喜欢这样:闭着眼睛,缩成一团,让我们轻轻地抚摸着。它用极其微弱的叫声告诉我们它的想法。当我们的手撤离它便发出一声那样喑哑的叫喊,意思是它需要,需要我们手的接触和温暖。当我们的手放回它的皮毛上,花花同样那么叫了一声,意思是它感觉到了,这样真好,然后它就再也不作声了。我和徐露轮换着手,感觉到花花在我们的手掌下渐渐冷去,叫声也越来越弱,最后只是张张嘴表示一下而已。 徐露对我说,猫的寿命平均八到十年。花花今年算来已经八岁多了。但我仍不能确定它是否能算老死。如果抱花花去医院它是否能起死回生?看花花的模样,一点也不像是一只老猫呀。小时候我下放农村,经常看见那些长寿的老猫,躺在灶台上取暖或草房顶上晒太阳。它们丝纹不动,须眉垂挂,并一概的肥胖硕大,没有一只老猫像花花这样警觉、紧张,并且身材苗条,美丽非常。花花从无衰老垂死之相,它不合常理的年轻显得令人费解,也许与时刻的戒备、不放松有关吧? 为了安慰临终的花花,多年来第一次我们将它搬进了卧室。这时我也病倒了,躺在床上发高烧。花花位于我的床边——徐露弄来一只纸箱子,里面垫上破棉胎,将花花安顿在里面。她同时伺候着我们两个,忙得不亦乐乎。我倚在床头,向地板上张望。有时,花花也于昏睡中睁开眼睛,看上我一眼,并同时机械地叫上一声。我看着垂死的花花,不禁产生了同病相怜之感。虽然我只是偶尔感冒,但感觉上自己将不久于人世了。我觉得我们的病有其共因,在我的身体上做到药到病除时,花花亦可望有所好转。台灯的照耀下我不断地和花花说着话儿,“花花,花花……”我说。它在家具的阴影里颤抖不已。后来我矇矇眬眬地睡着了。最后一眼,我看见徐露端了一碗刚做好的鱼汤放在花花的旁边。 半夜我起来上厕所,房间里很黑,有一种奇怪的声音直刺耳鼓,是花花在哮喘,它已经彻底不行了。打开灯后,我看见花花一面哮喘嘴角一面流着血沫,同时脑袋摇晃不已。它的样子很吓人。我很想伸手过去安慰它,但想到完了还得去龙头上洗手就犹豫了。我正踌躇之际,突然花花一跃而起,跳上我的后背(我是蹲着的)。我着实给吓了一跳,没想到这垂死的猫会于瞬间行动。我非常本能地耸肩试图将它抖落下去,花花的利爪钩住了我的睡衣,但最终还是被我抖下了地板。只听“咚”的一声,花花侧面着地。若在平时这是绝不可能的——花花已经开始有些僵直了。它无法使自己翻转过来,无法爬回纸箱,但它的前后肢还在抽动,这抽动所产生的微弱力量使它头尾的方向有所改变(与落下去时相比)。花花蹬踏着后腿,弄翻了旁边的鱼汤。它就这样躺在鱼汤变凉的汁水里死去了。 徐露被一系列响动惊醒,她翻了一个身眯着眼睛问我:“怎么啦?”我说:“没事,没事,你睡吧。”随即灭了灯,自己也钻进了被窝。 想像中我将花花身上的跳蚤也带了进来,也许还有更可怕的病菌。在这虚无的夜半时分,我本来就睡得迷迷糊糊的,又有一只猫死了,因此而丧失了应有的自制。我没有将自己打扫干净再上床。我想像那跳蚤和病菌已部分地从我身上转移到了徐露的身上,因此感到对我的爱人十分内疚。在被子里我将她抱得更紧了。徐露喃喃说道:“你没事吧?花花没事吧?”我在她的耳畔柔声地说:“没事没事,明天再说吧。”随后我们便睡着了。 第二天早晨醒来,死讯才被正式宣布,徐露自然哭红了双眼。与夜里相比,花花的姿势没有丝毫改变,仍然是侧面着地,四肢展开形成长长的一条。那只盛汤的碗倾斜着,但地板上的汤汁并无多少,几乎都被花花的毛皮吸收了。它嘴角上的血沫也已凝固,瞪圆的眼睛上起了一层白翳。我拿来一只塑料袋,想将它装入其中,但死亡已将花花重塑,那塑料袋宽有余而深不足(此刻花花是棍状的)。后来换了一只大号垃圾袋才将它死亡的形态勉强遮掩了。为保险起见,我在那可疑的垃圾袋外又加了一只时装袋。经过此番修饰就再无人能看出里面装着一具猫尸了。我提着它由徐露引领走进附近的和平商场。 花花传奇七(2) 连载:那天我们的日程是这样的:去商场增补一些冰箱里的食物和购买消毒所需的用品,然后葬猫,然后回家,彻底清扫卧室以及阳台。当我们购物时我的手上提着花花的尸体。我不得不将不断增多的购物袋与装载花花的时装袋并列在一起,提在手上。我们(我和花花)穿梭于人群中,挤上公共汽车,来到假日气氛的大街上(这是一个星期天)。欢叫吵闹的儿童、上升飘扬的广告气球、自然界的蓝天白云、跨越头顶的无数条线缆,有的深黑有的光亮异常……这熟悉的世界令我惊奇,只因为我手中提着一具尸体。好似一种魔法,它使我发现这平凡人间的神奇美妙,以及无比的空虚和哀伤。这魔法使一只生前足不出户孤僻病态的动物死后以僵硬的肉身徜徉于热闹的街头…… 我和徐露把花花葬在九华山公园里。带去的铲子、菜刀(挖掘工具)没有用上,那儿的山坡上有现成的树洞。此刻的花花恰如一截树棍,我们将它栽入一个树洞中,填好土、踩实,做了伪装和记号,还拍了照片。我将冲洗出来的照片寄给远在南方的哥哥,向他报告了花花的死讯。我强调说那葬身之地的风水极好,背靠九华山麓,山下便是城市绵延的远景,可以鸟瞰那里的千万间楼宇房舍——有照片为证。 又过了一年,我哥哥回南京办调动手续。他跑到我嫂子坟前大哭了一场。去之前上了一趟九华山,并根据照片起出了花花的尸体。那尸体是否已完全腐烂我不得而知,总之我哥哥收集了一些什么,将其装入一只他带去的手提箱中。他将手提箱中的物质埋在了我嫂子的坟旁。两地相去甚远,但我哥哥是骑着他的摩托车来回奔波的,因此也算不得什么辛苦。只是在我看来大可不必。 三人行1(1) 连载:这篇小说里将多次出现“枪”这个名词,也许比其他高频率出现的名词出现的频率都要高。但您不要失望,我所要讲的并不是一个杀人致残的故事,也和战争无关,所使用的一些和战争有关的名词和术语都只是比喻。从本质上说,这里进行的一切都是一些游戏。枪——请原谅我去掉了它的引号,也仅仅是一件玩具,大多数情况下如此,大体上如此。它是一九九三年在N市地摊上随处可见的那种,因为和真枪相像,所以叫仿真手枪。据那些摆弄过真枪的人士说,它们只是颜色不同。发生过几起劫道和劫持大型客机的事件之后,这种枪的买卖就被明令禁止了。看来它还真有点用处。神话和禁令使仿真手枪魅力陡增,再加上真枪实际上的不可希求,才有了下面的这个关于手枪又非真枪的乏味而精彩的故事。 它们被放置在一只箩筐里,统统滋生了绿色的铜锈,“枪栓”——请允许我最后一次在谈论枪械和与此有关的内容时使用引号——拉不开了。那样子真比一支几十年前经过无数血雨腥风的老枪还要疲惫。东平用一根洁净的手指拂去上面的灰尘,手指马上黑了。他的左手放着一副题为“各国手枪”的扑克牌。将纸牌一张张地摊开在席子上,东平不厌其烦地对照着。美国的考尔特手枪,英国的道斯左轮,西班牙的米克雷以及比利时制造的白朗宁。当然还有国产的五四式,这些都有可能。或者,那支四不像的手枪是枪的灵魂。都不像,都有点像,或者它就是手枪的抽象。它就是那种叫做枪的东西。想到此处东平终于心平气顺了。他独自玩了一会儿扑克,由于心静自然凉,在微风电扇的吹拂下终于在一天中最热的时间(下午一点半钟)里睡去了。 这是发生在一九九四年夏天的东平的一次午睡。时间前移一年半,九三年的春节前夕,他们三个在夫子庙首次看见了这些手枪。东平并无感觉,小夏当然也不知道他看见的是些什么。惟一的例外刘松刚从南方来。那在南边已经绝迹了的违禁品竟赫然摆放在路边的塑料布上,行人来去匆匆,但无人问津。刘松几乎是扑了上去的,这一奇怪的逆向(相对于他们的前进目标)运动引起了东平、小夏的关注。他们跟着他来到地摊前,不知道他对什么发生了兴趣。鞋垫、皮带、打火机……似乎都不是。刘松专注地看着,目光迷离,就像瞄准和躲闪着某个女人。刘松如梦的目光是很有名的,总是使他立于令人羡慕的不败之地。后来东平看到一篇报道说:老虎目光一迷离就要扑人。刘松整个软绵绵的体态也像一只老虎,每当他目光恍惚的时候前方必然出现一个美丽的女人,仿佛就是由他那令人迷惑的目光创造出来的。 刘松的目光盯住了一把玩具手枪,这是东平所没有料到的。他为此蹲下身去,把枪拿在手里反反复复地看。摊主被吸引过来了,告诉刘松这枪劫飞机抢银行都行。刘松回答说他正是为此而来的。“真枪摸得多了。这玩具的怎么用?”他问摊主。“一个样。”摊主说,教他拉枪栓、安子弹。所谓的子弹就是下垫塑料片的八粒火药,围成一圈类似一朵梅花。安入枪膛后可连击八响,然后塑料片退出,再安入一朵梅花。 刘松握住枪,右手伸直举平,左眼眯缝着,以自己为圆心手臂为半径缓缓划圆。最后,在摊主的面门前停住了。摊主虽说知道不会有任何东西射出,但还是紧张地皱起眉头。为了这笔生意他不便避开,但枪响的一瞬间还是阖上了双眼。一缕青烟在夫子庙的上空腾起,尚未完全飘散刘松“叭叭叭叭叭叭叭”又向七个方向分别开了七枪,直到枪内的子弹全部射完。他很像那么回事地掉转枪口对着自己,一丝烟气从枪口逸出,刘松很轻松地将它吹散开去。 “能不能有东西从里面射出来?”刘松问摊主。后者在一只黑包里掏了半天,从最底层掏出一只塑料袋。塑料袋内有几粒红红绿绿的子弹头,塞入枪管内据说可以随着火药的爆炸射出枪外。围观的人都认为这次可是来真的了,不光有响,还要射击,哗啦一下在刘松面前闪开一块空地。摊主也走到街这边来,不敢再站在刘松的对面。严肃的气氛下刘松本人也不敢怠慢,他瞄准花坛里的一小丛冬青,枪口也不敢高抬。一声枪响后塑料子弹滑出,在前面划了一小截弧就滚落到离脚边不足一米远的草坪上,距冬青树连一半都不到。真是太令人失望了。就是两岁小孩尿尿也比这远得多。最后的几粒子弹干脆直接从枪口落到了地上,只要枪口冲下它们就掉下来,甚至不等火药炸响。 但枪的生意还是做成了,不仅刘松买了枪,东平和小夏也都各自装备了一把。除此之外刘松还要了一把转轮式的。他一共付了四把手枪的钱,买了大量的弹药(梅花状的火药而非塑料子弹),分赠给东平和小夏。刘松从内袋里掏出钱夹来付钱,手掌横握着鼓鼓的钱包,里面的钞票排放得整整齐齐。他把左轮和钱夹放入同一个兜里,另一把手枪则别在背后的腰上,一片西服被支了起来。他就这样松松垮垮地走向了第一个目标。 东平、小夏早有准备,弹药已用最快的速度安入枪膛。于是夫子庙一带就发生了一场激烈的枪战,硝烟四起,爆炸声不绝于耳。好在是过年前夕,不时有烟花爆竹被孩子们提前燃放,所以行人也不至于有多么吃惊。这是一条仿古商业街,机动车辆禁止通行,来来往往的人群占据了路面,大都为采买观景而来,慢慢腾腾、磕磕碰碰,似乎没有人为了任何事而焦虑着急。也有推着自行车妄图超越他人的,车把上系着一串气球,仿佛要把自行车和它的主人提升起来了。此刻悠闲散漫的行人成了他们互相射击的障碍物和最佳可能的旁观者。除此以外还有随处可见的石狮、照壁、垃圾筒可供他们藏身或突然出现。三国鼎立,其联盟也是短暂且以自身的利害为转移的。一般说来,东平和小夏的结盟要长久和稳定些,因为刘松有两支枪,一支射完后第二支马上可以投入使用,或者两支枪同时射击,火力威猛自然异乎寻常,至少可以把对方完全地笼罩在一阵烟雾中了。东平、小夏呢?换弹药时只有逃跑的份儿。或者一个守护着另一个,或者,把羽绒衫向上提起,脑袋缩入领口在肚腹的部位换上弹夹,然后,在荷枪实弹的情况下重又获得了出生的勇气,钻出衣领来到这个世界上。东平在一家此刻称为钱庄的银行的大门前上弹药,刘松搜寻追踪至此。在小夏的伏击掩护下东平逃入一家称做大车店的宾馆。其后,当三个人的弹药都同时耗尽,和平才真正地降临了。三人并排走在御道街上,前方就是停满出租轿车的驿站。刘松感叹道:“我的枪要是驳壳枪带大红绸子的就好了!”东平、小夏都有同感。在这布景一样的仿古一条街上,除了现代特色不能融入其中,其他各时代的不同的风格和因素都能做到相安无事,甚至相得益彰呢!“今天的《扬子晚报》上会有一则报道:夫子庙地区发生激烈的枪战。”东平说。“不,应该是《申报》或《大公报》,”刘松说,“劫匪们血洗了高家庄,还掳走了高家的三姨太……”他身着带垫肩的西服,足登锃亮的尖头黑皮鞋,这身装束现在看来真是超时代的。三人举步向前,相互戒备着,同时又都再次压满了子弹。在武力均衡的情况下谁都不首先开枪。他们走着,由于失去了下一步具体的目标而感到疲惫。现在他们已拐上了中山南路,正逐渐离开商业兼娱乐中心的夫子庙。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增多了,车速又快,都是一副正事要办的样子。车铃声响成一片,把他们挤上鳞次栉比的屋檐下的人行道。一半节日一半日常装束看上去似是而非的人群又把他们隔开了。东平抬头看见枝杈间冬日湛蓝的天空,惟有那里丝云不挂,是一个清净高远的去处。那反映透视原理,将最终汇于前方一点的电线不时被残留在树干上的枯叶打断,让东平的眼睛产生了受挫之感。电线本身也交织松弛,而且凌乱,让人失望。幸亏前面来了一人,不,是一对,这才把东平几个从午休时间里的困顿中完全唤醒了。 三人行1(2) 连载:来人是老卜,东平的邻居兼朋友。由于刘松每年都飞来N市过年,所以和刘松也不陌生。小夏呢?那就更熟了。老卜曾赢过他一盘棋,对于好胜异常的小夏而言足可以把对方当做仇人永记不忘。现在老卜正挽着他的第三任夫人迎面而来,离得老远,脸就笑成了一朵花。他见到朋友和熟人的那股兴奋劲儿就像此刻是在沙漠里,或人烟稀疏的古代。那张忠实而古怪的窄脸也像一个古人。还有他那伴随吐痰一连串嘎嘎声的鸭子般的开怀大笑也极富感染力。此刻,向他走过去的三人想起了这一切。他们的肌肉略显紧张,表情有些捉摸不定。待老卜松开他的夫人举起两只手准备向其中的两个肩背拍过去(他恨不能生出第三只手,这样才能同时拍到第三个人)时,突然有什么硬物抵住了他身上的三个不同的部位。刘松、东平和小夏已分别站在了他的四周,老卜的去路也被夫人恰好封死了。他们配合得如此默契,就在老卜的手即将抓住他们肩膀的一刹那四把手枪同时响了。可怜老卜被一团烟雾裹住,一米七四的个头突然向上蹿起,甚至超过了一米八二的刘松,可一秒钟后就萎顿下去了。夫人发出一声绝望的尖叫,向后跳开,结果碰着了身后一个行人怀里抱着的小孩。骚动像水波一般地向周围扩散开去。突袭成功,他们当街枪决了老卜,然后再转向他的夫人,向她赔不是:“让你受惊了,我们杀了你老公。”镇定下来的夫人说:“没关系,没关系,像他这样的死了倒好,见人上去就拍,也不知轻重,也不问是男是女。”由于他们和这任夫人都不很熟悉,所以她表现得非常客气。隔了这么长的时间,老卜的手终于抵达了刘松和东平的肩膀,接下来是小夏。大家都发现不像原先那样地有力和凶狠,就像在替你的衣服掸灰,或把手掌本身的重量放上去。老卜的双手首次像黄叶那样充满诗意地落了下来。他的脸色也有了落叶一般的凋零感。那天他穿着一件浅灰色扎成三道的羽绒服,和东平他们擦肩而过后前胸、后背和左腰都留下了烟熏火燎的痕迹。他搀着夫人继续向夫子庙方向走去,摇摇晃晃的背影就像人群中的一个幽灵。 三人行2(1) 连载:要过年了,总得弄几件新衣服穿吧?特别在有了玩具的前提下,为自己弄一身节日的新装就更加重要了。他们这不是在凭空回忆童年,而是在切实地把它继续下去。所不同的是现在一切都得靠自己了。 东平想起了他的一个同学,在金贸大厦二楼租了两截柜台卖衣服的文强。东平一直想从他那里搞两件不花钱的衣服穿,文强见了他也都是这样邀请的:“来我店里弄两件衣服去穿!”可不知什么原因东平一直没去,也许是没有刘松那样的行事魄力吧?今天不过是刘松和文强的第一次见面。三分钟以后,一支烟还没有吸完刘松就取代了文强的老板位置,开始向前来逛悠的潜在顾客兜售本店的裤子。请记住店名叫做“五颗星”。刘松力图说服的第一个男人是小夏,他将一条裤管肥大棕黄色咔叽布裤子贴在对方的腰上,让裤脚自然垂悬下来。“你穿正合适,套上试试吧!”“我没带钱。”小夏紧张地说。他和文强也是第一次见面,在此之前彼此素不相识。“穿得合身就行啦,什么钱不钱的。”刘松说。小夏“康啷”一声将手枪从裤兜里掏出,放在柜台上。他去后面隔出的试衣间去试裤子。出来时手上卷成一团的皱巴巴的是刚才换下的那条。新裤子从此就穿在了身上。从这条新裤子出发大家重新发现了小夏难能可贵的翘屁股。刘松为自己挑了一条与小夏一模一样的裤子走进试衣间,出来后屁股依然很普通,没有足够高地翘起来。“妈的,这裤子就像长在他身上的。”刘松说小夏,不无妒忌之色。他硬是逼着东平也去换了一条式样相同的裤子。东平因为个子矮,裤管须卷起一道才不至于拖到地上。甚至刘松也有办法让这里的老板文强也换上了一条那样的裤子。这样,以这式样明显相同的裤子为标记他们就都是自己人啦,掏不掏钱当然根本就无所谓了。 裤子之后是上衣。小夏和刘松分别换下羊皮夹克和西服,各套了一件牛仔样式衬里是人造毛的半长短大衣。这在没有取暖习俗但冬天像北方一样寒冷的N市是十分合适的。冬装结束以后是春秋装,也难得刘松想得长远。他为自己搞了两件风衣三件衬衫,东平和小夏是一件也没敢再要。彻底结束后文强找来一只够大的帆布包,装入刘松几个挑选的衣服和换下的本来就属于他们的衣物。文强细心地调节了背包带的长度,以免他们背起来感到不够舒服。 为酬谢老板,刘松开始切切实实地干了半个来小时的营业员,但他只为那些长相漂亮时髦的女性服务。如果她们由老公或男朋友陪着来,那刘松一定会撇下他们而和时髦女人调侃个没完。一般来说钱包肯定在那些自惭形秽的男人们手里,因此刘松的买卖并不成功。半小时以后五颗星服装精品室内人走空了,只有一位姑娘仍手撑衣架拿着一张《扬子晚报》在读。“小姐,这件衣服对你很合适。”刘松为她拿来一件红黑格的充满乡气但正因为如此而时髦的归真返璞的大襟棉袄。小姐笑了,因为她并不是来买衣服的。她是这里的营业员,由于刘松的存在她无事可干才看起报纸来。刘松何尝不知道这一点?他还没有愚蠢到把营业员当成顾客的地步。一个机智的玩笑能够使他更快地进入,一旁的小夏直看得目瞪口呆。 一只翘屁股又有什么用呢?它并不比一个老人的经验更为有效。其实刘松、东平比他也大不了几岁,三十出头,在二十四岁的小夏看来已经是不可思议的了。问题是在你的屁股塌下来以前就获得经验。又有翘屁股,又有经验和魅力,这才是他小夏所需要的! 现在刘松的屁股上别着一支枪,在问营业员笑的是什么?她指着四版的一则报道笑得弯下腰去,还用手捂住了嘴。刘松大声念了出来,原来是外国的某海滨(这种事总是发生在外国)一只猴子或猿企图猥亵一名妇女。它从树丛背后跳出来奇Qīsuū.сom书,怎样热烈地奔过长长的沙滩,抱住了一个晒日光浴的女郎并剥下了她的游泳衣。二十岁不到的营业员笑得眼泪都出来了,经刘松的口读出是比她一人默念愉快得多。她的懂事和害羞都找到了表达的地方。 刘松给文强留下一支心爱的转轮枪以及一张深圳某公司的名片,背着一包衣服下楼了。刚下楼梯他就将背包递给小夏。后者年轻体壮理应多劳。“怎么能说我就比你们身体好呢?”小夏这么说不是否认自己身体好,而是想把身体好这个事实多重复几遍,好弄得人人皆知。他极想把这一条定下来:我是一个比你们身体都好得多的人。也许现在还不甚明了的就是各人的枪法了。刘松在二楼的拐弯处看见一楼大厅内的各类吊灯,有枝形的,有吸顶的,一律闪烁着十字形、米字形或一字形的光芒。他想像自己掏出枪来横着一扫,大厅内顿时一片漆黑,在玻璃的碎裂声中传来一片鬼哭狼嚎。他在二楼看到这个幻景,因此而停留了片刻,让东平、小夏在他前面下了楼梯。 在楼梯肚的阴影里摆着一张很普通的办公桌,桌上堆放着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其后的椅子上一位穿白大褂的姑娘在看当天的《扬子晚报》,他们都在想:她看的是第四版,有关猴子袭击妇女的那一段。她看得那么惬意,不时地从半拉开的抽屉里摸索什么零食缓缓放入口中。身体也不断下滑,现在,举着的报纸已高过了她的头顶。两条绷着踩脚裤的细腿交叉着从桌肚里伸出来,一直伸到了行人来往的通道上。刘松作绊倒状,向前踉跄了几步。那姑娘果然有所感应,将她的鞋尖缩了回去。 三人行2(2) 连载:小夏不是要证明他的身体好吗?现在来了机会。电脑检测身体健康,每位一次三元。当然又是刘松起的头。在他看来好玩的地方好玩的事情随处都有。换句话说,也就是只要跟着刘松就有好玩的,就会出事,有时候这些事还真的不小,你必须得认真应付。当然这是后话。此刻刘松捋起衣袖,向姑娘伸出一只胳膊。姑娘像量血压似的鼓动着一只橡皮球,被绷带紧裹着的部位感受到了压力。同时有关的信息就通过一根弄不清楚的什么线路进入到电脑里。姑娘的另一只手在键盘上敲击,显示屏上就出现了关于你身体情况的记录。由于显示屏是面对通道的,所以,任何从此间经过的人都可以看见——如果他想停下来看的话。刘松自己都不了解的心肝五脏以及内分泌霎时暴露在众人面前。如果是健康正常的倒也没有什么,可惜的是他的毛病那么多:支气管炎、消化不良,肾脏也不好,另外还有颈椎病、痔疮以及失眠、盗汗和偏头疼等症。总之刘松的内部已是一无是处,到了该彻底更换和清算的时候了。他还有几十年好活,几十年的苟延残喘。那身挺刮适宜的西装只能证明他人格的虚伪,在那翩翩的风度下有什么正在不由分说地败坏、腐烂,并散发着毒气。惟一没机会对着显示屏的是检验小姐本人,她美丽年轻的脸和屏幕处在同一朝向。此时她只对收钱感兴趣。她知道来此地的检验者无一例外地都已病入膏肓。小姐从打印机上撕递给刘松。她根本没看。刘松从心底里感谢她的体贴和周到,也许还有冷漠。多年来这个爱情上的收集者第一次有些动心。但他马上使自己解脱了:如果检验小姐本人被机器检验一番结果将会如何呢?她定然不会有看上去的那么可爱和从容。也许刘松只要证明一点:所有的人都像自己一样有病。只要是人就诸病缠身,至少在这台机器面前是人人平等的。 他拉过东平,把他交给了那冷酷的姑娘——铁面无私的检验小姐。刘松、小夏和所有围观者一齐盯着黑底绿字的显示屏,那儿即将出现东平的心肝五脏,或者叫下水。在刘松看来此刻使用下水一词比较合适一些。为什么在猪的内部就叫下水[奇+书+网],而在人的里面就叫心肝了呢?还有猪的舌头叫口条,鸡鸭的胃就叫肫,好像这样一来那些零件就真的不一样了似的。 思索间东平的判决出来了,果然不出刘松所料他亦是一个病魔缠身的人。瞧瞧那份清单:心律不齐、高血压、胆石症、关节炎、肠胃炎,另外还有便秘、呃逆、皮肤瘙痒等症,提示要节制房事。可怜东平离婚已逾五载,又身处N市这样一个“性爱沙漠”(相对刘松来自的那个号称“文化沙漠”的城市而言),哪来的什么房事?如此提醒只能使人另作它想。东平不禁由衷地害臊起来。他将检测结果窝成一团塞入衣袋中,紧握着的拳头也就此不再拿出。 下面轮到了小夏。东平、刘松都做好了欢迎他加入到患者行列来的准备。他们甚至在自我怜悯之外匀出了足够的同情。他们知道小夏更需要它。一来由于他的年轻,二来是小夏对他身体的自信。机器对这样一个人的打击将是更大的。东平、刘松好歹都是三十多岁的人了,已经明白肉体是臭皮囊这个真理,只不过平日不愿承认罢了。现在一个拍着小夏的肩膀(刘松),一个接过小夏手中的背包(东平),在众志成城的情况下他们看见显示屏上出现了一番与众不同的奇妙景象:又是奏乐,又是五彩缤纷的炸弹爆炸,好像玩游戏机得到奖励一样,然后,在没有出现任何一行小字(刘松、东平的病情都是由那样的小字显示的)的前提下整个屏幕都让“您的身体非常健康!”八个大字外带一个大惊叹号占满了。“您的身体非常健康!”一共重复了三次,其间又是奏乐、爆炸,热闹得不亦乐乎。 小夏发出了一阵只有身体非常健康的人才能发出的那种声震屋宇的大笑,那看不见的真气从丹田直冲喉头。“哈哈哈,哈哈哈,呵呵……”他环顾左右,也就是刘松和东平。“他妈的……”左边的刘松说。“到底年轻。”右边的东平说,“既然你身体好,包还是你背吧。”“没问题,不就是背一只包吗?如果有一副担子我肯定挑着你两个伤员走,一头一个。”这话可是伤了老人的心。“你小子也太狂了!”刘松说。“我年轻的时候身体比你的还要好,只不过那时候没有什么电子检测仪。”东平说。“再过七八年,你到了我们这个岁数,身体肯定比我们的还要差。”刘松说。“那也没什么,至少七年之内我的身体是非常健康的。”小夏道。 在刘松的一再要求下他又做了一次同样的检测,结果仍然相同:您的身体非常健康!说明机器有一定的可靠性,检测不是随机的,其结论和被检验者还是有一定关系的。刘松本人也做了第二次检测,虽有变化但大同小异,小异部分是正确地判断出刘松与日俱增的拔顶和脚底板上几个不甚愉快的鸡眼。至于东平,那就免了,他不想再次丢人现眼。可刘松仍赖在原地不走。他开始怀疑显示屏上出现的内容与检验小姐敲击键盘有关,而与那装模作样的量血压无关。几套方案是预先设计好的,能有七八种不同的情况保证足够用了。至于谁该上哪种情况和方案则完全看小姐的好恶。也许在他们三人中她对小夏的印象最好,所以就给了他一个您的身体非常健康!怪不得她与显示屏处于同一方向但并不看它哪怕一眼。她对打印机上撕下的带孔的纸也一样冷漠。原因是什么结论她在击键时就早已知道了。 三人行2(3) 连载:我到底在什么地方得罪了这位小姐?刘松暗忖道。这样的情况实在是不多见的。也许是小姐的反常心理在作怪:越是她喜欢的就越是要加以剿灭,原因是自己得不到。一旁望呆时又有好些人伸出胳膊做了检测,其中老少男女都有,但没有一个如小夏那样是完全健康的。小夏自然更得意了,他的健康是颠扑不破的真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刘松对机器和小姐的怀疑也逐渐消除了。他不无骄傲地想道:自己虽然身体从此有病,但心理是绝对健康的。他俯身在桌面上倾向检验小姐,展开双目迷离的攻势,用近于耳语的声调问起:像小夏这样身体非常健康的是不是很多? 不是很多。 那有没有呢? 有呀。 你碰到过吗? 碰到过的呀。 那多少人里面有一个呢? 说不清。 那你每天都能碰到吗? 有的时候几天都碰不到。有的时候一天碰到好几个。 那你一天能大概能检查几个人? 有的时候一天一两百。有的时候两三天加起来也不到七八个。 这么说像我这位兄弟身体完全健康的一百个人里有一个? 也不知道刘松是如何算出的这个结果,居然还得到了检验小姐的肯定。现在小夏就是百里挑一的健康的人了,刘松和东平和他走在一起是否也感受到了某种荣耀? 也许应该提及一下:这三位朋友都是因为文学的因缘走到一起来的,他们三个都是诗人。作为诗人的群体,他们经常要与别的诗人或群体展开论战。经常有人来访,无非是挑战或结盟的,或大战一番后结盟,盟主自然是获胜的那方。这类经常性的征战对他们各方面的要求都很高,比如心理、体质和技巧方面都要不断地总结、探讨和提高。他们无时无刻不在琢磨着怎样把对方置于死地或给一个下马威。此刻他们不就由这次电脑体检发展出一个巧妙的方法来了么?下次再有地下诗人来访就把他带到这里来,让这台公正的机器证明他是天生低劣的。当然这套方案只能由身体完全健康的小夏去执行,相形之下对方怎么能不感到自卑呢?“就像我们现在一样地自卑。”刘松说。“幸亏我们和小夏是朋友。”东平说。 打印机里出来的各人的健康状况下面附有一份相应的食谱。东平、刘松都有,小夏身体完全健康,所以没有。他什么都不需要吃。而东平、刘松所需的那些普通和古怪的食品也只有由小夏来办理了,谁让他的身体这么健康呢?从采购到烹调到布置餐桌到劝人进食从理论上说都应该由他包下来。挪出金贸,刘松和东平一步路也不愿再走,让小夏叫车,让他付钱。那辆红色的夏利掉头靠上台阶以前刘松和东平一左一右地倚在小夏的肩上,后者的背上还驮着文强的那只包。他(小夏)带着一个集体的全部重量走向马路中央,显得无比的宽厚和轻松,不仅他的肩膀还有他的心情皆如此。 在暖气氤氲的车内双目微闭的刘松将他的食谱递给小夏。颠簸中后者直看得眼睛发花、头皮发麻。猪胆、大蒜、高粱酒、桔饼、鳗鱼、萝卜、梨、核桃、莲子、芡实、山药、田螺、葫芦、绿头鸭、乌鱼、西瓜、蚌肉、花生、香蕉、无花果、猪肉、泥鳅、燕麦、桑葚、洋葱、麦麸、黄花菜。再看东平的那张:海蜇皮、荸荠、芹菜、蜂蜜、绿豆、海带、大米、冰糖、羊胆、发菜、海参、黄豆、山楂、酒糟、墨鱼、芋头、桑葚、青梅、茶叶、扁豆、刀豆、荔枝、米醋、番薯、白萝卜、黑芝麻、穿山甲、猪大肠和猪大排。 “你就按照这两张单子去安排年三十的酒席吧。”刘松对小夏说。“尽量去办,实在办不成的也不要勉强。”显得十分宽容和安详。“烹调方法和配料、佐料纸上都有。遇到不懂的就问我好啦。”正说间车已到了三许巷口,穿过菜场就是东平姐姐的家了。东平让司机停车,放下小夏去菜场买菜,车又在人群中一寸一寸地向里开了。有很长时间他和刘松看见小夏在车窗外面,似乎有些不知所措。有一次他走过来敲敲玻璃,那意思是说:玩笑该结束了,他们还当真留下他一个在这里买菜?“我连篮子也没有一个啊!”小夏摊开两只手。“那就先买篮子后买菜。”他们告诉他说。 三人行3(1) 连载:回到东平姐姐家,刘松就到处找黑孩子,那是一只成年黑猫的名字。他当然找不到它,甚至自他三天前来N市以后就从来没有看见过它。他只是在概念里知道有它这样一号“人”的存在。当时,也没有迫切找到它的愿望。而现在,他想找到它只是想枪毙它。那后腰上的枪杠得他难受,他把枪拔出来捏在手上,又舍不得把它放到桌子上去。刘松朝床下张张,去门背后看看,都不见有黑孩子。东平仰在沙发上根本就不找,倒不是心疼那只猫,他知道根本找不到,那黑孩子有名的怕羞,已经到了不像一只猫而像耗子的程度。 “我和它也难得见面,虽然生活在一所房子里。”他对客人刘松说。“何况你来了刚几天呢?”这刘松就不好理解了。他们这又不是去肯尼亚狩猎,对方也不是一只长发披肩的公狮子。就好像他们在水边扎了营,一直在四周寻觅它那可怕的踪迹。另一只沙发上的昏昏欲睡中刘松听见东平说:“从它抱来到现在,我见过它也不过十来面吧,那还主要集中在它的童年时代。也就是在那一段时间里黑孩子幼小的心灵受到致命的创伤。” “童年创伤。”刘松喃喃地说。他持枪的手从沙发棕色的扶手上垂落下来,直到冰凉的水泥楼板。枪身的重量加上他的那只大手把他的头也拉向了这一侧。 “是我结婚的那天它被抱来的。我姐带着它去参加我的婚礼。在她的海蒲绒大衣的口袋里露出一只小猫的头,真是可爱极了。后来我和它在新婚的床上捉迷藏,实际上是我的右手和它捉迷藏——它把它当成了和它一样可以动弹和自由做主的另一只猫咪了。我们在棉被堆起的山峦平地上进攻和反扑。雪白的床单上一只漆黑的小猫。也许我老婆因此而感到受了冷落,她五年以后坚决要求和我离婚和这不无关系。她是这样说的:甚至在我们的新婚之夜,他都能为了一个畜生而不搭理我。” “其实当天晚上黑孩子就被我姐抱走了。它在我姐的家里受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对待。主要是这两种不同的反差让它错乱,倒也不是纯粹的虐待造成的。我姐一向爱猫,黑孩子也不是她养的第一只了,她甚至读大学时在女生宿舍里也养。每一次猫死的时候她都流着泪发誓不再养它们的同类了,可每一次又都再次养起来。都说对亲生的儿子也不过如此了。我姐和姐夫结婚后一直没有小孩,这和我姐养猫也许有点关系。她怕对亲子的呵护剥夺了对黑孩子的爱。平时黑孩子吃的都是些什么?顿顿有鱼不算,那鱼还得新鲜,经过烹调,加上味精,口味也得隔三岔五地换。冬天她给它穿上亲手织成的毛衣。而它毫不领情,左磨右蹭地,直到把毛衣用一种毁灭性的方式脱下来。天热的时候她为它洗澡、抓跳蚤,脸上、手上不知道留下多少它完成的血痕。她的手边总是放着半碗水,将那捉住的跳蚤连同手指头放下去淹死。所以直到最后也很难说清黑孩子的暴躁和孤僻是由于娇生惯养造成的,还是碰上了伤害它的恶人。” “那恶人就是我姐他们楼下邻居的小孩,未到入学年龄的圆圆。他爸爸和我姐夫是一个单位里的同事,不然也不会住到一栋大楼里来。圆圆想玩猫,由于他爸爸和我姐夫的这层关系不好拒绝。而且他要把猫带到楼下他自己的家里去玩,玩上整整一个上午或下午。在那令人焦虑的时间里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姐在房间里来来回回地走,就像动物园关在铁笼子里的猫科动物。她几次忍不住要让我去要回黑孩子(我正好领老婆去她家蹭她做的饭吃),后因想到姐夫和领导(圆圆的爸爸还是姐夫的领导)的关系只好忍痛割爱了。不说那天延长了开饭的时间,黑孩子回来时已是奄奄一息。圆圆不知使用了什么样歹毒的手段,从外表一点也看不出痕迹来,因此也不便向他的父母告状。从此黑孩子性情大变,尤其不能见人,楼梯响或房间里来客的欢声笑语,对它而言那是最恐怖的音乐了。每当此时它定是躲在某个角落里发抖。有一次来人走后怎么也找不到它,姐夫拉开抽屉吃药,发现它正盘在里面呢!真难以想像它是怎么进去的。” “从此我姐的手上留下了更多的血痕。在她因为工作关系不得不前往印度的前夕,她想到为黑孩子撮合一门亲事。它早已过了发情的年龄。由于恐惧,也由于圆圆家门口是下楼的必经之路,所以它始终呆在家里。每逢二、八月,熄灯以后房间里就充满了黑孩子那令人惊恐和变态的叫声。我姐起来察看,发现它扒在纱窗上,双目碧绿地瞪视着五楼高的夜空。它的绝望和难过是显而易见的。也就是在这段时间里它爱上了姐夫的臭袜子,爱上了那种颇为特殊的气味。它把袜子叼到一边去,然后脸在上面来回摩擦。在和它惟一胆敢接近的人我姐的接触中,黑孩子居然做出了猥亵的动作。她抱住我姐的一条腿,两脚开立,一面扭动一面发出怪叫,其模样实在有碍观瞻。有一次我姐发现它在阳台上埋头舔自己针状的生殖器,直到这时她才意识到它是一个男的。她有了一个儿子,她要为他娶一个媳妇。那伤心劳神早死的童男子不能让他再做下去了!” “既是娶亲,就不能随便。我姐挑三拣四的,真比她本人相上我姐夫还难。终于,她挑中了一只一岁不到的波斯母猫,不仅血统高贵说不定还是一个处女呢。说到这点我姐的确是有点古怪。她自己养猫从来不管种性,可为它们寻找配偶却从不马虎,不惜攀龙附凤的。这可委屈了那波斯母猫,不仅它的丈夫是一个半拉老头,而且还得它自己送上门去。它带着香皂的气味从它主人的怀里跳出,吸着鼻子在房间里最肮脏的角落里找了一个小时,也不见它的丈夫。后来我姐让主人把波斯猫留下,特意为它们腾出一间新房(她和姐夫的卧室),关上门,大家都蹑手蹑脚地离开了。一连三天的时间,我姐在锁孔里观察它们。波斯母猫占据了那里惟一的食盆、饮水、垫着婴儿棉被的猫窝,甚至惟一方便的厕所——一只煤渣垫底的塑料盆。黑孩子呢?拼命逃避着小母猫的亲热,被对方撵得在房间里乱窜,一路发出凄厉的叫声。它大失身份地把屎尿弄得到处都是,发出一种酸中带腥的臭味儿。三天以后短暂的婚姻结束了,它们终不能圆房。现在的黑孩子——应该叫黑老头了,仍是童子之身。” 三人行3(2) 连载:“从那时起大约一年以后我也离了婚。可我不再是童男子了,这你是知道的。” 那个被东平称做“你”的,已经在对面的沙发上发出了轻微的鼾声。但我们都不用担心东平的一番话白讲了。一来我们已经听进去。二来,刘松从来都是睡中醒的。东平知道朋友的这个特点才唆了半天那个不曾露面的神秘的黑老头(由于气愤他修改了它的名字)。刘松是想听见什么就能听见什么,想听不见什么就听不见什么,这就是他爱睡觉的好处。 客厅里的电视正在播放节目,荧屏对着刘松侧过去的右面。他不仅能记住东平的谈话,同时也能记得电视剧里的台词,更绝的是他也没忘与前二者并行不悖的一个性梦。取暖器在暗下去的房间里变成了那种旗帜般的红色|奇*_*书^_^网|,透着亮,它两支分开,作九十度以上的旋转,把有限的热量散发到房间的各个角落去。东平的母亲在厨房里忙着,传来餐具的丁当声和龙头放水的声音。虽然东平、刘松进门时就告知今天的晚饭由小夏来做,他正在下面买菜,但母亲是不会因此而高兴的。她所能支使的人就是东平,现在他却拒绝被支使把自己放倒在客厅里的沙发上,说什么一切由小夏来。 “东平,把垃圾桶倒掉,都满出来啦!”她说。 “再等几分钟,小夏就上来了。”东平道。 小夏像一辆满载的运输车开进来,把货物卸得到处都是。喘息未定,东平跳出来说:“厨房里有一桶垃圾,你去把它倒掉。我妈等了多半天了。” 母亲赶紧说:“我叫东平叫不动啊……” 小夏说:“没关系,阿姨,我来我来。” 刘松说:“没关系,阿姨,反正他年轻,身体好。”他清醒了,能明辨是非了。 小夏咚咚咚地下楼去了。静场五分钟。又哒哒哒地上来了。 “小夏,信箱里的《扬子晚报》没带上来么?” “不早说,我人已经上来了。” “阿姨可是每天晚上要看的,多年来已经养成习惯了……” “没关系,我再下去一趟就是了。” “再想想还有什么,这回可别再忘了。” “没关系,忘了我再跑,谁叫我的身体比你们好呢?” “这样想就完全对啦。” 咚咚咚地下楼去了。静场五分钟。哒哒哒地上来了。 “哎呀,忘了一件大事,煤渣没拣,黑孩子今晚怎么大小便呢?” “黑孩子是谁?” “讲也没用,反正你是不会再下楼一趟为它拣煤渣了。” “你就讲吧,如果有必要我就下。”到底年轻,心里不能搁事。“黑孩子到底是谁?” 于是刘松就将梦中所闻一五一十地讲给小夏听。继而东平解释道煤渣是用来给黑孩子上厕所的,每天要换。因他姐家已用上管道煤气,不再烧煤炉,所以煤渣必须每天从楼下的垃圾箱里拣——还在烧煤炉又不养猫的人家每天把它们扔出来。 “哪有这样的事?你见过黑孩子吗?”小夏问刘松。 “见过,大约是十年前吧,来参加东平的婚礼时。” “十年前?它早死了!” “希望如此,但它却是没死。”东平慢悠悠地说,“让我来问你吧,你在这所房子里是否闻到过什么特殊的气味?” “开始的时候是有那么一点感觉,后来就无所谓了。谁家都会有一点特殊的气味的,问人家是不礼貌的。” “你没觉得我姐家的特殊气味与别人家的特殊气味不同?有一种酸中带腥的感觉。这种特殊的气味甚至掩盖了别人家都有的那种特殊气味,它和养猫人家的特殊气味如出一辙,让我来告诉你吧,那就是猫的气味|Qī-shu-ωang|,也就是它大小便所产生的气味。” “除非你把那所谓的猫拎出来给我看。否则我是不下楼了。”小夏出了一道难题。 想来想去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只得把东平的妈从厨房里请出来。“你问问阿姨,阿姨是不会讲假话的。” 阿姨说:“我们家是有一只猫,特别害怕生人,就是自己家的人也不知道它躲到哪里去了。” 咚咚咚。一段时间以后,哒哒哒,又上来了。 咚咚咚——哒哒哒。 这颇有感染力的节奏在开饭以前又重复了三次。一次是去小店里买东平他妈急需的香醋,锅里的鱼要用。一次是买东平的香烟。一次是刘松的啤酒。 三人行4(1) 连载:晚饭后桌上杯盘狼藉,还没有收拾,他们都坐在桌边陪东平他妈说话,这时有人敲门。东平他妈准备起身开门,被东平制止了。他们三个全都从椅子上跳起来,去摸自己的手枪。将枪拿在手上,这才分两侧到了门边。东平猛地将门拉开,看见了一人,正是下午被他们轰击过的老卜。他换了一件类似于工作服一样的蓝衣服,在走廊里那盏被称为“吊死鬼”的顶灯下看得不十分真切。他居然还敢再次送上门来,只是把外套的一侧领子提起,护住半边脸,他就这样斜着进来了。 万炮齐发。一阵弥漫的硝烟过后,老卜龇着牙开心地笑了。由于有旧衣服护着,他这回没有受到丝毫损害,而刘松他们三个的子弹已白白地全部耗尽了。再装弹药显然来不及,像变魔术一样地老卜从怀里摸出一支大枪。我之所以说是一支大枪,是因为那支枪比刘松他们的枪都大,大得多,有两支枪那样的体积,尤其是枪管,简直就像擀面杖那么粗,黑洞洞地好像一个人能从那里钻进去。即便如此仍不妨碍它是一支手枪,而不是火箭筒或大炮之类的。 这把枪一亮出来,他们三个就不寒而栗了。东平往身材比他明显高大的刘松后面躲。刘松,往身体比他好的小夏身后躲。而小夏呢?往阿姨后面躲。结果他们三个都躲到东平他妈后面去了。“你总不能对着阿姨开枪吧?”“你总不能对着我妈打吧?别忘了她是你的长辈。”“阿姨也是你的阿姨,还有阿姨有心脏病!你不要乱来。”小夏扶着东平他妈的肩膀,弓着腰,后面的一个比一个低。老卜想移到侧面去,小夏及时扳动阿姨的肩膀,使她面对老卜。后面的队伍跟着作更大幅度的移动,使其与老卜始终处于同一条直线上。 最后老卜还是开了枪。果然了得,就像在房间燃放了四只“天地响”,“砰砰乓乓”一共八下,震耳欲聋,其后共鸣声绵绵不绝,就像他们的耳朵突然扩大了,成了整个房间。“阿姨,我也是受害者。”老卜对东平他妈说。的确如此,那枪拿在他的手上,离他最近。枪响的一瞬间,他像触电似的恨不得把枪扔下。幸亏他没有扔下它,此刻足以证明了它的绝对权威。它的绝对权威就是持有人的绝对权威,就是他老卜的绝对权威。然而他们是三个,虽说他的武艺超群,也不过是吕布战三英。于是此间的武力再次得到了平衡。 东平他妈开窗放烟,倒水吃药,干这些的时候一只手专事捂着胸口。老卜的夫人这时也从走廊里闪了进来,批评老卜的莽撞,一面帮阿姨拿拿递递,说着话儿。她们进了东平他妈的卧室,关了门,合上门框上的气窗,与客厅及其他的几个房间完全隔绝了。也就是说她们作为第一批伤员和护士离开了战场。小夏理所当然地被打发到厨房里去洗碗(从前这是东平他妈或东平的活儿),东平告诉他洗涮的程序和放置餐具的地方,一面监督着小夏的工作质量。客厅里的两个人打开了电视,糊里糊涂地看着,刘松的困劲儿又上来了。他打着哈欠、泪眼朦胧地盯着屏幕,问老卜见没见过东平家的黑猫?老卜反问道:“黑猫还没死?”刘松说:“你闻不见那味儿?” “你的枪是在哪儿买的?”刘松问。 “夫子庙啊。” “我们怎么没看见?” “我心想非得买到一门炮不可!这才找到了这把枪。” “是今天下午?” “是今天下午。” “被我们袭击以后?” “被袭击以后。本来我是陪老婆去买衣服的,后来用买衣服的钱买了这把枪。我老婆很支持。” 半小时以后小夏收拾完毕,和东平一道返回厅里。老卜夫人也从东平他妈的卧室里出来了。她小心地带上门,告诉东平没关系,阿姨只是有点累,躺在床上看看书。“你们玩你们的,”她让老卜夫人带话出来说,“不会影响我的。”另外她还要向小夏表示感谢,感谢他洗了那么多的碗。 “我们出去转转吧?”刘松提议道。 “东平他妈希望你们不要离开。”老卜夫人又说。“她心脏不好,最好身边有人在。阿姨说你们不会影响她的,隔着一道门,她基本上听不见。”这类说法似乎包含矛盾:她心脏不好,不能听见枪声,但又必须有一伙持枪打斗的人在身边,以防她受惊时好把她送往医院。她不想他们离开是真的,那时将会留下她一个和那只从不露面的黑猫在这所房子里。现在,他们人人都知道这一点了。 得刻不容缓地把这里变成一个游乐场。要让东平他妈激动、开心,知道家里有人,知道她的儿子有那么多性格开朗、无所事事、不谙世故和童心未泯的朋友,他们爱玩枪、讲义气、把东平视为兄弟……此时有人敲门,来得正是时候。四把枪同时抬起,老卜夫人塞住耳朵。来人是文强,先进门的仍是一杆枪,后面远远地跟着他那戴眼镜的老婆。互射在瞬间开始在瞬间结束。还是老卜的那把枪!发出震天动地的巨响时枪口居然闪出火光。现在五把枪都到齐了。在呛人的烟雾和硫磺的臭味中持枪人拥向茶几上的一部电话,他们要约一个可供射击的目标来,一个手无寸铁无还手之力的人。刘松在翻号码簿。东平在翻家庭电话本。小夏坐在沙发上已经把听筒提起来了。老卜在灯下不安地翻看自己手中的那把大枪。人选并非想像得那么容易,得和他们五个全都认识,这是起码的。还得离得近,说到就到不要让他们久等,趁那仍在激奋中的心情还未完全平静再来一顿猛轰。对方还得是一个经得起玩笑和胆子很大的人。找来找去只有灰灰了。一个住在附近的青年艺术家,辞了工作,以向外国留学生兜售剪纸为生,间或画一些气味浓重的油画,在那间兼做卧室的画室里成天被熏得晕头晕脑的。当他来到门外闻到那股从门缝中透出去的硫磺味儿时却说:“好香!做什么好吃的了?” 三人行4(2) 连载:一阵猛轰,几乎使灰灰反身跑下楼梯。四个人一直追击到外面的走廊里。在空枪的威逼下(灰灰并不知道一次几发,就是知道,在情急之下也难以记数)他举着双手走进室内。一进门灰灰就问:“阿姨呢?”想寻求庇护。阿姨在她的卧室内由老卜和文强的老婆陪着,她知道外面的喧闹并非发生了抢劫。有那么多舞枪弄棒的小伙子在,她比任何时候都还要安心。六个人,五把枪,在彻底打击了现代派艺术家的气焰以后总得给他以某种方式的同情和补偿吧?况且他的要求不高,就是要玩一玩五把手枪中的随便哪一支。当然老卜的那把大枪更好。都说这样很公平,那支大枪一支顶两支,两个人合起来玩正好。老卜自然不肯答应,既不松口也不松手。今天晚上他就全仗着这把威力无比的大枪了。 后来刘松和小夏在客厅的两端站定,两脚开立双腿微屈,将枪分别插入右侧的裤袋中或皮带里,双手抬至腰部以上。由东平鸣枪发令,看谁枪掏得快,扳机抠得快。一般是一前一后“叭叭”两响。若两响重合成一声大响,双方关于胜负发生争执,则由裁判即东平裁定。他们成了美国西部片中的英雄,逐渐地,也有了那么一点感觉。那把枪插入皮带时应该尽量地浅,只要能够挂住不至于掉落在地上就行。这样拔起来就方便、迅速,约略一粘就到了手上。甚至在你的手臂还没有完全伸直时就可以开枪,反正也没有子弹打出来射中自己的脚。那枪只有响声,所以响得越早越好。这样对右手食指控制板机的要求就尤其高。只要你能摸着它并有机会向后一带,就万事大吉了,哪怕这枪是按在腰窝里打响的呢?当然事情也不能无限制地做得难看,总得有个限度。八次中至少得有两次应该是枪口向外射击的,这样就是输了也不丢份,赢了也心安理得。他们这样玩了几轮,由输方刘松换上东平,继续与小夏对垒,刘松裁判。一时间室内秩序井然起来,那有节奏的当当枪声也变得押韵合辙。这都是因为有了规则。老卜的那把特异的大枪已经作废,恃强凌弱的时代宣告结束。不仅灰灰,甚至老卜夫人以及文强夫人都加入进来。除大枪外的四把小枪分作两组,一组在客厅里,一组挪至东平他姐现在是东平的卧室内,互不干扰。由于老卜和文强的老婆都从阿姨的床边离开了,多出两人,裁判的问题也圆满解决。子弹也应有尽有,充足得出奇。倒不是刘松事前有预见,他这个人一向大手大脚,无论什么东西他都会买实际所需的三到四倍。只是裁判手里没有了枪(匀不出来),只好以敲脸盆发出信号以决定胜负。最后小组的优胜者还得在一起比过,以决出在场所有人中的冠军。小夏又一次名列第一,看来他那绝非偶然的灵敏是由年轻和身体健康作为保证的。东平和刘松又是嫉妒得不行。刘松建议再比,从小组赛开始。这时房间里的能见度已经很低了,所有的人都在没命地吸烟,加上射击所造成的烟尘,恍惚之间就像来到了早晨白雾缭绕的河边。大约是烟气从门下的缝隙中进入了里间,东平他妈的卧室里传来老人抑制的咳嗽声。黑老头也不知何时从何处发出一声短暂的怪叫,随后开始了又一个十年的沉默。门窗紧闭,密不透风。似有似无地传来了邻居敲打楼板的声音,大概是提意见。可这是过年,人人都具有某些损害他人的权利,更何况他们有枪在手呢?而且是关起门来在自己家里发疯。东平他妈躺在床上因为那些可恶的邻居而在肚子里为东平和他的朋友们辩护。只有老卜一人无事可干,因为那支大枪谁都不带他玩。此时他们对他那支枪的忽略和对他人的忽略是如此的一致,甚至老卜夫人也不再理睬他了。他发恨要用一支大枪去换一支小枪,走到房子的一头去体会一下西部枪手面对对手的滋味。可反常的是,竟没有人注意到他的这个石破天惊的建议。他在房间里焦虑地转着圈,正忙着的他们人人都觉得他碍事。老卜越来越不耐烦,他在电冰箱一侧的洗衣机旁站住了,抬起手上的那把大汗淋漓的手枪对准了自己的太阳穴。 三人行5(1) 连载:第二天上午刘松九点多钟才醒。东平和小夏去了东平自己的住处,到现在还没有打电话来。他俩准是又聊了一夜,快天亮的时候才睡。东平正是为了刘松能够好好休息一晚才把他留在这边的。东平他妈的身边不能脱人,因为有心血管病。所以当东平的姐姐因公去了印度并带走了姐夫,东平他妈就从上海的哥哥家过来为她照顾黑孩子,就是那只猫。东平他妈的目的是照顾一只猫,东平因此又必须每晚去姐姐家陪伴他妈。这是毫无办法的连锁反应。幸亏春节和刘松、小夏的到来,他才有机会从固定不变的程式中暂时摆脱出来。 他留下他们中的一个陪着他妈,和另一个在深夜空旷的大街上步行一小时来到他自己的住处。刘松和小夏是隔日一换,像倒班一样。惟有东平天天如此,三许巷的喧哗过后开始了黑暗寒冷的归程。回到家,点上炉子烧开水,得把房子暖起来。喝一点热咖啡,再抽一支美国烟,将那淡淡的烟雾吐向房间的四角,在落地式台灯的光源下看着它飘散。俗话说:屁暖床,烟暖房。东平和刘松或小夏经过这一番调整,不再困顿。他们在夜深人静、面面相觑的情况下能把话谈得非常深入。那自以为是的男人间的情谊原来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几乎毫无长处和优点的东平尤其擅长如此。 第二天白天总有人感到困倦和萎靡。可东平仍不辞劳苦,坚决不和刘松或小夏换班。而且他还十分厌恶候车,对刘松打的的习惯也没有完全适应。按照东平当时的收入和心理状况,自他卖掉自行车后最愿意就是坐三轮车了。他尤其爱坐人力的,又平稳又干净,还可以和小腿上静脉曲张的三轮车夫毫无压抑地聊天。但他最爱的仍然是步行,因为这样可以锻炼身体。三十岁以后他在这些方面格外小心了。“我每天来回于三许巷和西村,靠的就是两条腿。”至少他是这样对刘松说的。 显然这两个家伙还在睡觉……还是等他们打来电话吧……刘松在被头上擦了一下口水又模模糊糊地睡着了。也难怪他,老卜、文强两对夫妻及灰灰走后,接着东平和小夏也动身去西村了,当时已经过了零点,人走后室内的气温急剧下降,满屋温暖的烟雾就像被门背后的一只冰手拉住一头,从门缝里不断地拽出,像魔术师的绸子一样倏忽不见了。刘松进被窝的时候正是一天中最寒冷的时刻,他哀叹着自己阳气不足的身体,很长时间也没暖和过来。还不如和东平步行一段去西村,那样至少脚下生热,能够很快暖和起来。半小时以后刘松真的醒了。他翻身下地,迅速套起衣裤,嘴巴里嚯嚯地呼呵着寒冷。东平他妈已经起床出门晨练兼带买菜去了。她是什么时候起来的?刘松一点声音也没有听见。他认为自己一宿没睡,现在遇上了一个相反的证明。至少他在东平他妈起床、收拾并出门(“哐”的一声带上套间的门)的这段时间里是睡着的。这样一想他顿时觉得自己多了一点精力,头脑也清醒了,抬头向窗外一看:耶,是一个蛮不错的晴天! 他踱到客厅里,东平他妈已经彻底清扫过了。他想起昨晚的一片混乱,满地的脚印、过滤嘴、火柴棍,还有换下的托住子弹的塑料片,心想,东平他妈的动作还真不小。她甚至还收拾了东平的卧室,也就是刘松睡觉的那间,他居然毫无知觉。此刻地面的红色水泥透露出来了,鞋子、书刊和刘松带来的箱子都归置整齐。客厅里吃饭的桌子被擦得锃亮,反射着冬天室内的飕飕冷光。昨天老卜开枪自戕的地方曾翻倒了一瓶鲜虾酱油,都说那从瓶口中汩汩流出的黑色的液体玩意儿是老卜的血。当时老卜倒在洗衣机旁拼命压住酱油瓶,使他的工作服浸在酱油中。他的表演的确精彩,可东平家的地面甚至部分墙裙都遭了殃。看着那一片狼藉,大家都在想,恐怕这是不可挽回的,所以谁也没有动手去收拾。可现在这一切连一点痕迹都没有了,就像那酱油被一只魔瓶从地上收回,矗立在此刻厨房里的筷子筒旁。 另一间位于大楼东南角的房间,是东平姐姐和姐夫的书房兼工作室。朝南的窗下是一张颇为气派的写字台,像钢琴那样铺陈开来,也像钢琴那样光可鉴人。此刻一抹十点钟的阳光照射在桌面上,那儿什么也没有,除了排放得整整齐齐的一二三四五把手枪。手枪按大小依次平放在台面上,老卜的那支当然位于最末。枪口朝着同一个方向,枪与枪之间的距离也是那么地平均,都在一寸左右。那枪就像一个个弯着腰或撅着屁股的人。刘松想起他有一次在动物园内的猴山看见一溜小猴子就是这样一个挨一个地排列着的,它们全都弯着腰,朝着同一个方向,保持同一姿势。除了第一个猴子双手着地外,其他的,都将它们的手一个接一个地搭在前面猴子的脊背上。眼前的这组枪也一个搂着一个,重现了多年前儿童乐园里的那一幕。阳光在给枪身镀金,并显示出它们是由百分之百的黄铜做成的。一时间,刘松又像在一个枪铺子里看见它们,或在一家采光很好的博物馆的展厅里。它们那样安静,衬着阳光,拖曳着些微而恰当的投影。那么沉稳,像刻在写字台上的一件浮雕。刘松发现它们全都被东平他妈用抹布擦洗过了,甚至在花纹的凹陷处还残留着未干的积水。他真纳闷,阿姨是何时以何种方式缴了他们的械的?而且还无一人漏网,五把手枪全在这里了。 三人行5(2) 连载:刘松取走了那把大枪。他的衣袋里有的是子弹。原先通过电话和东平、小夏联系的想法此刻取消了。他甚至不等阿姨将给他带回来的早饭(烧饼或蒸饭包油条),空着腹,匆匆下了楼梯。在巷口的摊子上也没时间坐下来吃一碗牛肉拉面。刘松想,那两个家伙肯定也没有吃,完了和他们一起吃算了。他惦念着他们,招手要了一辆出租。在车内刘松再次检查了那把大枪。他怕吓着司机,因此动作尽量做得隐蔽。司机侧过头来和他搭话,刘松就把话题引到枪械和玩具上面去了。经过这一番铺垫他才敢把老卜的枪公然拿上膝盖来检视,并声明:“这是一把玩具。”司机第一次向他提出了这个问题:“买给你儿子玩的?”刘松说:“我自己玩。”司机十分怀疑地看了他一眼,这一眼是从反视镜里射出来的,所以就更加充满了疑虑。刘松想,只有他那个阶层的人才会这么认为,玩具一定是孩子们玩的,如果大人玩就那么反常似的。刘松问自己是否因此而感到了不好意思?不会的。他拉开车门下去了,那把大枪还提在手上。他就这么大大方方地上了西村东平住所的楼梯,在顶层停住,果断而有礼貌地敲门。他想像他们迷迷糊糊地从床上爬起来开门,在一顿猛轰中突然清醒过来。他这是给他们提神来了,在新的一天开始之际一下子就把他们的情绪调动起来了,接下来的时间也就好打发了。 刘松敲了足足五分钟,没有反应。不排除他们下楼吃早餐去的可能。刘松坐在楼梯的台阶上休息。一旦听到下面他俩的脚步,他就躲到那口废弃不用的水缸后。他已经为自己想好了这个伏击的绝好的地方,只要一猫腰蹲下去一会儿就行。他这样蹲了两次后发现不对(一次脚步声只到了三层就停止了。另一次是东平对面的邻居,被腌菜缸后的刘松着实吓了一大跳),如果是下去吃早饭了他们也可能不再上来而直接去了三许巷。刘松直起腰,拉了拉那道草绿色的防盗门,果然拉不动,被锁住了。如果仅仅是下楼吃早饭还要返回的话,何必要锁防盗门呢?再说东平也没有什么东西是值得防盗的。 这样,刘松就异常失望地走上了归程。由于肚子饿,他感到中午日光下特有的寒冷。那把大枪隔着猪皮手套也显得虚幻不真了。他想通过走路使自己暖和起来,因体力不支出了一身冷汗。他注意到街上不甚明显的节日气氛。街边多了几个卖烟花爆竹的,卖清仓内衣的。车速似乎也比平日要慢。上街走动的人们身份愈加不明,目的越发暧昧。上班的挎着篮子,卖菜的却打扮得一本正经。总是碰到那些提着死鱼走路的人。有的鱼还特大,拿鱼的人就像有意地反倒很小,是一个小孩。那鱼的尾巴在人行道的砖块上拖着,拖出一道湿印。 前面是四路车西村站。站牌下有一个穿貂皮大衣的女人,在和一些踩三轮的聊天。那些踩三轮的高坐在乘客的位置上,跷着二郎腿,吸着香烟。天一冷他们的生意就很不好做,经常三五成群地聚在汽车站上,带着他们的车,就像那些带着鸟笼才有理由在一起见面的养鸟人。刘松想弄一辆三轮回去算了,说不定还能带上那穿貂皮大衣的女人。对这类女人他不像东平那么讨厌。他知道除去貂皮大衣她们和别的女人其实是一样的。正想间,他看见一辆安了马达的三轮在掉头,它从车站那儿磨出来,嘣嘣响着在马路中央停住。后座上已经坐了一个人,另一个,正蹁腿跨上车去,不是小夏又是谁?那稳稳坐在车上的是东平无疑了。这两个小子!东平还说他天天都走路呢,说是即便坐三轮也要坐人踩的那种。这下可被他刘松抓住啦!后者于是大喊一声,由于距离较远(一百多米),由于逆风,也由于那三轮突突突噪音的干扰,他们根本没有听见。眼见得掉头已毕,靠边,而后他们就带着一股青烟向前窜去。一瞬间那三轮就到了金陵路前方的十字路口,凝聚成一个质量无穷的黑点。它似乎被红灯挡住了。快车道上同时受阻的汽车一直绵延到了刘松所在的路段。 再说东平、小夏二人坐在机动三轮上,直感到冷风扑面,心肝五脏都要被颠覆出来了。他们在东平住处附近吃了早点,为赶时间回三许巷与刘松汇合才上了这辆三轮。之前,他们和车夫之间经过认真的讨价还价,直到东平改用N市的方言与其对话,才以十块钱的价钱成交了。到金陵路路口不过走了十分之一路程,他们停在那儿等红灯,感觉确有一点特别。和那些坐车的、骑车的或走路的相比,他们是有什么地方与众不同。都运动起来的时候还无所谓,不过是一个超过另一个,一个又被一个落下了;大家都停住不走,聚在路口白线前不大的一块地方,就像位于同一起跑线上,那时的比较才强烈起来。东平和小夏像两个动物似的左顾右盼,在他们的左侧,隔着栏杆,是各式汽车组成的长长的车列。一辆四路大通道正与他们平行,乘客们无聊地把头探出窗外,居高临下而不乏冷漠地注视着他们。相对而言他们也有优越的地方:相同的路程花的钱比公交车上的人多,这是其一。属于少数,这是其二。这样的天气一般的有钱人都坐在暖气氤氲的的士里,像他们这样不畏寒冷暴露在外面的能有几个? 一辆黑色出租车从车列和栏杆之间的空隙处徐徐开了上来。由于车身窄小,它占尽了便宜。小夏早就注意到这辆奇怪的的士的动向。这时靠着他们一侧的玻璃缓缓摇下,一根枪管十分敏感地出现在车窗那儿。接着就是一只与大家没有多少差别的男人的手,在衬衫紧箍的手腕外围出现了特征极其明显的外套袖管。接下来刘松的上半身整个出现了,他那卷曲的头发、迷离的眼睛,以及严肃的表情。小夏听见刘松对车内的司机说:“再靠近一点,靠上去。”他们四目相对了,刘松好像根本不认识他。他眯起左眼作瞄准状,挥了挥那把显然是老卜的大枪,发出无声的威胁。 三人行5(3) 连载:此时换了绿灯,三轮又往前面走了。车辆也被三条马路疏散开。小夏捅了捅东平,他也看见了。他俩一起回过头去看,同时又忘不了观察车夫的反应。那车夫跨坐在前面的座位上,稳稳的,像一个擅驾烈马的驭手。他的屁股已和海绵座垫合为一体。后视镜像昆虫的触须那样从车把的一侧支出,车夫就是从那儿看见了驱车追赶他们的人,看见了那辆轿车。人、车,还有那把枪一起冲那小块玻璃而来,车夫吓得明显地一激灵。三轮喘息着,向路边歪去,险些开上了人行道。它总算熄了火。这时的士也上来了。刘松始终拿枪指着车夫,虽然这时所有的人都在开怀大笑了,车夫仍然松弛不下来。他赔着笑脸,算是闹清了他们是一伙的——他拉的那两个人和那个从出租车上下来的持枪人。即便如此对他又有什么好处呢?东平和小夏迈下三轮。东平没忘了塞给车夫一块钱。他们坐的这段只值这个价,大约十分之一的路程吧。车夫接过钱没有马上走。东平在想自己是不是给少了?他对他们单方面撕毁合同肯定不满意。也许应该多给点,但多多少呢?以前这样的事还真的没遇见过。踟蹰间,小夏对车夫说:“你还不快走?”车夫反应过来连忙踩响了三轮,向前一窜就开得很远了。原来他是害怕啦!早知道连那一块钱也不付的。倒不是东平吝啬,只给一块钱那才叫真的吝啬呢,所以一出手东平就后悔了。与其给一块钱还不如一块钱都不给,这就是东平那一天日子的心得。刘松的所得是开了一个成功的玩笑,毋庸赘言,这事儿就发生在刚才。需要提请大家注意的是,这天还没有结束,小夏将有比昨天更多的机会证明他在身体方面的显然优越。在这章将要结束之际,我们还是回顾一下小夏在昨天证明了一些什么:器官的健康。前途的无量。(我忘了提及一次健康之外的有趣的身高和体重测量。小夏一米八一,比去年增长了一点五公分。体重净增八点七公斤。而东平和刘松的有关数据,因不能给他们增添任何荣耀,所以就此省略了)反应的灵敏(对射中击毙了所有的对手)。 现在东平和小夏走向刘松乘坐的那辆的士,带上车门。他们向三许巷驶去。 三人行6(1) 连载:刘松几乎每年都来N市和东平一起过年,就像他没有自己的家一样。其实不然,他是一个什么都有的人,当然也包括自己的家。刘松从来就不缺什么,尤其是人人都十分需要的家庭。主要是家庭的概念起了变化,这事的确不能怨刘松。读书的时候他有家庭,正确的解释就是他父母牢不可破的家。他和两个姐姐一个哥哥构成了这家里并非就不那么重要的成员。后来住校,在单位住集体宿舍,他有了一伙朝夕相处的朋友。那时家的意义对刘松而言就是这么一伙哥们。他和东平的友谊也就是在这一段时间里结下的。到后来,像人人都要经历的那样,一个女人就是一个男人的家。当时他们喜欢使用的词是归宿。在精神上的归宿之外还得有一个具体的屋顶,他们结盟为住房而奋斗。女人、房子加孩子,三者够成了经得起任何推敲的家的概念,可时间轻轻的一击就把它彻底地推翻了。我是说时尚,在今天那最有诱惑力的家的概念是什么呢?对于刘松,对于东平,或小夏这样的间接经验的获得者,对他们而言最理想的家就是一所空房子,空得让人心慌,空得让人发悚,那该有多么的令人神往呀! 刘松就是这样的一个幸运儿,他有一所房子在南方的某市。东平的情况正如大家知道的,他有房子,但需要照顾母亲。小夏呢?虽暂时没有拖累,但也没有房子。从感觉上说,还是刘松的家最正宗,最像家,除了一处房子什么也没有,甚至包括他自己。他的家空得厉害,令人恐怖,因此才引发了小夏某种类似于崇拜的感情。就是历经坎坷的东平也不得不肃然起敬。 刘松有一个到了上学年龄的儿子,他不能把他作为家庭的一员来照顾——为了保持家的纯洁性。儿子跟他妈过,而他妈把他交给了自己的妈,也就是儿子的外婆。既然刘松能把儿子从家的结构中划出去,其他的任何人就更不在话下了。我指的是那些女人。她们相继想在他的空房子里占有一席之地,一两个小时还可以,顶多饶上上半夜,上半夜一过他就思念起儿子来——连自己的亲生骨肉都不能在这里呆上整整一夜,这些水性杨花的女人又有什么权利呢?让她们留下就是对儿子的犯罪。于是他毅然决然地把她们从热被窝里拖出来,赶到寒冷黑暗的街上去。他也只有在那时才会想到儿子。 也许因此那些能讨他欢心的女人一般都带有孩子气。她们让他更多地想起儿子,或许,还能部分地代表儿子出现在他的面前呢。她们比较容易从这个角度进入他的世界。他的世界又是什么?一所空房子,里面有一张特大的床。她们的进入使他记起了自己的儿子,随即又由于她们的存在他把儿子遗忘了。每个阶段都有一个,从来不缺,永远是二十岁不到的年龄,平均为十七岁零九个月。总有一天儿子要长大成为她们的同龄人,他也得变成她们的父辈、祖父,可她们依然故我地停留在十七岁,的确是一个令人惊讶的奇迹。 东平和刘松认识时,他(刘松)初恋的情人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出生的,比刘松要大,教会了他许多。后来他的情人们就变成六十年代出生的了,刘松儿子的母亲就属于这个年龄段。而目前刘松已进入了七十年代的领地,正手持镰刀准备到八十年代的稻田里去收获(她们暂时还没有成熟)。东平预言,总有一天刘松会和他的儿子因此打破脑袋的,他侵犯了他的领域,他们(父与子)的时代交错混合在一起,那还不乱了套?所以东平为他的朋友考虑,一向主张刘松把他的爱情定位在七十年代,这已不算苛求,一九七九年出生的女孩到现在满打满算,怀胎十月算在内也不过十五虚岁啊!当然,这是东平为刘松着想的极限,为他不远的未来所做的计划。刘松呢?对于这一前景竟十分恐慌。他说:“再过二十年,他们不都三十多了吗?这怎么得了!” 不过,刘松还是理智地接受了东平的建议,他的现任女友一九七五年出生,今年正好十八岁。他和她已经处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了,长得就像一辈子。对于他的过去她从不过问,这恐怕是她能够呆下去的秘密。一天刘松告诉她自己离过婚,并有一个六岁多的儿子。对方说:“如果你没有这些事那才不正常呢。”刘松喜欢听到她这么说。 当然他不会因此而放弃到东平这里来过年的习惯,就像动物的迁徙一样,每年北上已成为他的第二天性。他准备带着这个叫小丽的姑娘一道走。通知了东平,临时刘松又变了卦。他一个人松松垮垮地来了,不见有人像尾巴那样地跟着。“发生了什么事?”东平按常规理解道。“什么也没有发生。”刘松说。东平相信这是真的,不是刘松故作姿态。“票都买好了,饭也吃了,最后还是没让她跟着来。”刘松就像在说别人的事。接下来的几天里东平一直督促刘松给小丽去电话,最起码得让她知道,他没有从天上掉下来。刘松一如既往地并不反对,听筒拿起来了,号码也拨了好几个,最后他还是放弃了。东平问:“为什么?”“不知道。”“你既然能给那些毫不相干仅仅认识的人打电话,为什么不能给她打一个?”“不知道。”“我认为这种与众不同的对待说明你对她很在乎。”“也许是的。”“就给她打一个电话,一个电话啊,又不是别的什么,打了又能怎么样?”于是刘松又拿起听筒,拨号。他将听筒递到东平的耳朵上:“打不进去,占线,不能怪我啦。” 三人行6(2) 连载:“你和小丽的关系到底怎么样?” “还行。” 于是一次轮到刘松跟东平回西村时,东平特意谈起了这个问题。他不顾刘松的干扰、怠懈和大而化之,执意要谈,且主题鲜明。不得已,在香烟、咖啡和东平意志力的作用下刘松的谈论比较感性和具体一些了。他说到他怎样坐在椅子上看电视,她走的时候没有站起来送她。她说走了走了,还是没走,实际上她是想让他送她。她这样要求他所以他决定不送。当然,如果不要求他他也不会送的。只不过不要求送她就没有送她这回事了。一刻钟后她给他打来电话(她是自己打的回去的,把自己关在父母房间以外的闺房里),说她多么多么的想他能够送她。她已经把自己灌醉了,在他够不着的那头泣不成声。她告诉他她喝了整整一瓶人头马VSOP,他在心里为她计算了一下时间,刨去下楼行车用的她所剩的已经不多了。大约在四分钟内她灌下去一瓶葡萄酒,真够勇猛的。然后他就听见了她的呕吐声,这引起了他的反胃。但总的来说他还是有所感动,不然这样的小事也不大可能记住。 另一件叫人感动的事也与小丽有关,但主角已经不是她了。那是一条叫叶利钦的小狗,本来是刘松喂的,后来因为后半夜绝对寂静的需要他把它送给了她,以示自己对任何人(或狗)都不特别偏袒。而她也正好对此作另一番理解。既然她不能随时随地和他在一起,那就把那条来自他的狗当做他吧。至少她是和它呆在一起的,它是他的代表、信使和兄弟。后来他故意疏远她,她知道了他并非特别地专一,还有他那免不了的过去,在孤苦无告中她是靠叶利钦才支撑过来的。后来她打电话给他,告诉他那狗死了。当时他们隔绝已有三个月,他再次听见了电话另一端她的哭声。那是为一条小狗而非她自己的高尚的眼泪。她啜泣着告诉他,她把它放下楼去到草地上小便,用一只篮子从窗口徐徐下降。它坐在里面,稳当得很——以前她就是这样干的,从来没有出过什么事——她把它放下去,可还没有到底它就纵身一跃,或者是篮子自己翻了,然后它就摔死了。她把它埋了也已经半个月了。她问他是否会因为当时没有告诉他而感到不快?它就这么死了。也许是出于和它最后在一起的人见一面的愿望,他才建议他们一块吃一顿便饭的吧?于是分裂的状态就这么结束了,至今。 在东平的影响下小夏也关心起刘松的爱情问题。有一天东平特意没有去西村,而是安排他俩去了。小夏缠着刘松谈了一夜,自以为很有收获。第二天晚上又是东平和小夏去西村了,两人经核对,发现刘松一连两个晚上的叙述竟完全一样,都是讲了两件事:人头马和叶利钦。小夏坦率地说他并未受到感动,倾听中注意到的只是人头马,那得多少钱一瓶啊?小丽一仰头就灌了下去,肯定流了一身一地,那该有多浪费!当时小夏就这么问了刘松。刘松淡淡地说:“一时找不到别的酒。”东平实在弄不清这两个人到底哪个更虚无一点。刘松虽然是在背台词,至少声音是令人感动的。小夏不受迷惑,他只专注那些更实际的事物,比如自己的身体,身体中的体力,那些纯粹的属肉体的成分。 三人行7(1) 连载:小夏是个身体狂。中学时代就能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于三伏天最热的时辰——中午一点钟在家门口的公路上练跑步,为的只是身体好。然后是大学、到电厂工作,在各类各种级别的运动竞技中小夏虽然长于罗致奖状,但他并不满足于此。他有他的想法和原则。在小夏那里,好身体的概念总是和实际应用分不开的,它不应是单纯的比赛而应有利于生活。所以小夏津津乐道的不是他的牌技、速度和命中率。他一向强调和自鸣得意的是他的臂力、记性、勃起时间,也许还有预感。他很会神话自己,问起来人五年前见面时他所戴的一条围巾,它的颜色以及那人围系的方式,对小夏而言,这些都历历在目,如在目前。他以帮助别人修复历史的方式取得信任,再以这种信任去加固他在历史方面的权威。当然对于女人他的口味未免单调,只要身体好,体壮如牛就足以引起他的兴奋。只要年纪轻、经得起他的折腾就是好女人。而且他也有足够的意志力控制自己不和任何不健康的女人睡觉,她们由于内部的腐烂而散发出阵阵口臭。他怕诸如此类的女人玷污了他的纯洁之体,带走他的活力和精华。而与此对抗的意志说到底也来自于无坚不摧的身体。小夏一整套的哲学都是由身体发源的,以致最后抵达他的灵魂和神秘的领域。比如他对自己文学上天分的确认就是从超常的视力和敏感的嗅觉开始的,由此达到对事物细致入微的观察和体验的可能,达到意志力所具有的专注,达到精神上的通神。他的贡高我慢走的就是这样一条十分实际和清晰的路线。 谈完刘松的爱情问题之后,话题自然由爱情而到女人,由女人而及性。东平问小夏:性的开放局面到底是释放了某种本来固有的本能,还是夸大和刺激了它?讲白了就是,一部黄色录像给人的到底是欲望的满足,还是挑逗了欲望本身?如果是前者,黄色性感倒是社会安定的一剂良药。相反,它就是不应该倡导并要加以限制的。小夏对政策问题不感兴趣,但他聪明地认为:今天人们的性欲是越来越强烈了,强烈到已脱离本能的地步。牛马还有发情期,惟独人没有,他一年四季三百六十天随时随地都能干,都想干,真是绝了!即使是人老力衰、硬不起来,他仍然还是想。人已完全晋升或堕落为一种心理动物了。每当他渴望和异性结合时,你能判断这是一种生理要求,抑或是一次心理上的下流?“分不清,实在分不清。”小夏说。“我们曾经有过一次真正本能意义上的性交吗?”他问,“在这一点上我们不及牛马,还有猪。我们太可悲了!”作为小夏这样的一个身体的自我崇拜者,也许就是奇耻大辱了。他告诉东平,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他一直想找回那种不带任何心理感受的纯粹的本能。他的方法在别人看来就是典型的性压抑,小夏拒绝与任何想和他有一腿的厂里的姑娘们睡觉,甚至包括他正式的女朋友。他在夜深人静中等待着自己真实的本能发动,等待着他那像牲口一样的明白无误的春季。他听见体内血液流动的声音,夜半高空传来的神秘话语。至少,他可以为他的自制力而感到骄傲了。同一时刻在我们的星球上城市中在同一栋宿舍楼里有多少男女在苟合?甚至在小夏的隔壁就有那么一对。他们互相撕咬着、舔噬着,翻来覆去,呻吟不已。独立于这些堕落的男女之外,仅凭这一点小夏就被自己感动了。 奇怪的是,越是在他洁身自好的斋戒期,和姑娘们无条件性交的机会就特别多。有一天小夏自觉他的季节到了,跑去找主动献身的她们,不是正来月经就是有了正式的男朋友或已经结了婚了。要不就是无缘无故地拒绝,作为对他上次拒绝的报复。小夏的季节来势凶猛、不能自已,他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本能,那就是:不来则已。 “后来呢?”东平着急地问。 后来小夏就想到了小时候。小的时候,直到上大学离开家以前,小夏都不知道什么是饿的滋味儿。因为他妈那时在家专职做饭,喂养小夏的兄弟姊妹还有他们的爸爸。小夏随饿随吃,一吃就饱了,所以他不很知道什么是饿,虽然理解字面意思。上了大学,对于运动量超常、身体特好、正长个子的他来说,饿就成了家常便饭,饿了食堂还没有开饭,那种感觉就被固定下来了。最后它变成了一种非常基本的感觉,随时伴随着他。小夏就是从这时知道的:饿并不等于吃,不等于饱,它和吃饱是两个概念。饿了有时得忍着,经常得忍着,慢慢地,你就习惯了,也好受多了。这就是小夏得出的结论。后来他把这个结论运用到性欲方面,也还算比较成功。他明白:性欲并不等于操,有时你得忍着,有时也就是经常的,慢慢地你就克服了、没事了。在此,我们也许有必要梳理一下小夏在有关性和性交问题上的思路:首先他发现,操并不意味着真正的本能真正的性欲。等他找到了自己真正的本能和性欲时,又发现它们并不就等于操。小夏又回到了起点上。 这天他们回三许巷后正遇一个人来访。见此人来访东平高兴得有点异乎寻常。他是他多年以前认识的一个熟人的熟人,他之所以愿意和他结交大约是受了某人的欺负——那个被熟人介绍来的人一无所长,除了能把所有他想打趴下的人打趴下。他是一个天生的打手,力大无穷,脖子比头还粗。记性不好的东平已忘记了他的仇人,但那个帮他忘却的人却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记得他低低的额头、拳击手似的小臂。他正是通过这些把他认出来了。“啊哈,你好!这不是那个老……”“我姓王。”“记得记得,你还是那么棒呀,一点都没变。” 三人行7(2) 连载:老王弯腰进了门,体积比小夏大得多,也不完全是发胖造成的。那么高大的一个人,手里提溜着一盒小点心,还裹了红纸。“老王你搞什么名堂?”“这不过年了吗?”他往椅子上一坐,身下“嘎”的一声。抬起屁股看看,又小心翼翼地再坐下去。后来他就一直坐在那里没敢挪动,直到他们把吃饭的桌子搭开、抹净,让他走到桌边来与小夏掰手腕。 建议自然是由东平提出的,甚至在他开门见到老王的第一眼,脑海里就晃过了他和小夏各据桌子的一头相持的画面,当然最终以小夏败北而告结束。刘松也竭力附和,他曾听东平吹嘘过一个狠得不得了的家伙,看来就是这个老王了。持反对意见的只能是选手本人。老王说:“不行不行,哪能和他们小青年搞?这些年整个没动弹过,人都软了。”厚实的双手连摆直摆。小夏也说:“不行不行,我肯定不行。”东平硬是把他俩的手握在了一起,一声“开始”他们便脸红脖子粗地干上了。憋着气,太阳穴上的青筋鼓暴,颈子上的肌肉也被牵扯成条状,嘴角下撇,从牙缝里嘶叫着。桌面向老王那边翘起,他太重了,整个人都搭了上去。但老王还是输了。 再来。这次老王心中大概有了个数,东平的确是想让他赢那个小夏。来第一次的时候他不甚清楚,所以才糊里糊涂地输掉了。老王今天是有事求助于东平,当然得随着他的意思来。第一盘输掉也是为了讨好对方,那个小夏不是东平的朋友么?小夏晃动着手腕说:“承让,承让。”东平接口说:“他不让你你早输了。”又转向老王:“老王,下次你可不能再让了。再让,你儿子上小学的事我就不帮忙了。”他说得直接,老王亦是不懂幽默的粗人(虽说有某种程度的心眼儿),来第二回的时候就用上了全力。他输得也快,于是就苛求起刘松的裁判水平来,以及小夏那只没参加比赛的手是否在暗中用劲,还有他肘部的支点太偏向自己一边了。他一副大吵大闹的样子,几乎要挥拳揍向刘松。不得已,东平提议把三局两胜改成五局三胜。老王这是在为他的儿子而战,为自己昔日的荣誉,为朋友的信任,总得给他一个机会吧?结果他还是很凄惨地输掉了。三比零。事后东平挑剔起小夏的残忍来。不是说非得让老王赢不可,总得给他留一点面子吧?不能做到三比二,三比一也是好得啊。好歹让老人赢一盘,这才是强者的肚量。年轻的一代真是和我们不同了,得理不让人,残酷啊!在西村东平和刘松交换意见时这么说。 “他们所关心的是什么呢?一些外在的所谓风度,虚伪之极!‘承让承让’,赢了以后小夏这么对老王说。老王说:”你这不是骂人吗?我什么时候让过你?‘听听,有多诚恳!“后来还是好心的东平声明,老王儿子上学的事他一定帮忙,就包在他身上了,那昔日的老英雄才消了气、平静下来。除了他的儿子如今还有什么事能让他着急心焦的呢?席间,由东平发起,在座的人对小夏大加赞美。东平他妈说小夏很勤劳,不像东平那么懒,光是昨天下午就爬了六回楼梯,还不算下楼的。老王说小夏有劲、爆发力好。刘松也记起了小夏的翘屁股,大大奉承了一番。至于东平则无端地夸奖起小夏的文学天才来,他知道在所有的长处中小夏对这个最在乎。小夏呢?也不像一般人那样会在表扬面前脸红害羞,他若无其事地承受着,并讲述了少年时代乃至吃奶时期的种种事实以证明对方观点的正确。他太快活了,被大家、被灯光和食物弄得很舒服。这时东平讲起一个莫须有的人来,此人各方面的品质和单项指标比小夏都不差。当然是一个伟大者,是他在名人传记中读到或是过去的一个朋友。那人年轻时就很像现在的小夏,一点也不比他差劲,甚至还有一点比小夏强的,或者小夏不如他的地方,那就是他不吸烟而小夏吸。 “这有何难呢?”小夏说,他将手中的一支美国烟当即在烟缸里掐灭,就这么戒了。这下,他和那个伟人平等了,只不过现在是他或他的青年时代。也有不同的地方,那人是从来就不抽烟,而他是上瘾以后戒掉的。十年烟龄的结束全在于一个榜样的激发,但它所体现的意志却超过了榜样本身。之后东平说那人根本就不存在。这又有什么关系?东平坦白说,他编这个故事只是想让他戒烟,而让小夏戒烟只是想让他感到戒烟的难过。“你难过吗?”他问。 “难过。” “那就没有必要再坚持了。” “这又有什么不同吗?” 小夏戒烟感到难过,而戒烟结束则意味着神话的破灭。东平终于把小夏骗上了一条绝路。 这又有什么不同吗?戒烟难过或神话破灭,那是东平他们的事。对小夏而言,还是继续戒下去比较好,至少对身体是好的。 三人行8(1) 连载:和往年的气氛略有不同,小夏把某些上进和洁身自好的东西带了进来。为此他很有可能成为一九九三年饭桌上的明星,我是说在那杯盘狼藉的前面,他们的集体时光、他们的聚会不大都是在此度过的吗?灯光和杯盏,还有那已经卷边了的壁纸,店堂内庆贺开业的匾额,丰腴白净的老板娘,以及音乐。总的来说,过节期间他们在东平家里吃饭的时候要少,他们总是倾心于那些开在路边的私人餐馆。他们不厌其烦地吃喝。饭桌之于他们的重要性一点儿也不亚于他们的床铺,至少,它是第二位的。在他们的婚床尚未漂来以前或沉没以后,他们的饭桌金光独耀,犹如在黑暗的背景下被一束射灯(也许是闪电)照亮了。从两个人的床铺走向与大家同乐的饭桌是他们中许多人共同的经历。 多年来刘松一直是那饭桌上的主角,他的风度和阅历也无人可比。只是,他没有小夏那么要强。也许正是他的谦让和疲软的态度赢得了大家的心。这不,东平们回忆起他给他们带来的那些快乐时光。他给他们的饭桌带来过安慰。 他给困于一隅的人们带来了天南海北的消息。 他给贫穷的人们带来了金钱的常识和花销的感受。他们用他的眼睛在目睹,用他的手指在触摸。他吃过的宴席有两万块钱一桌的(是此刻一百块钱的两百倍)。东平问他的感受如何?曾感到过自卑吗?没有,他说。在我看来他们像白痴一样地花钱。他的想法正好也是他们的想法。 他给失去婚床和性交机会的人们带来了淫乱的故事,有时候也不完全是故事,在他来自的那个城市里有时候淫乱是一个基本的现实。这方面他不惜大费口舌,倒也不完全出于炫耀的动机。他知道他们离开了女人聚到这里,别的也许还能对付,惟独此事使他们不能真正自拔。他男人才有的那种理解和体贴犹如春风,温暖人心。他邀请在座的去他所在的城市,他将在按摩院里招待他们,保管没病,十分保险。他与老板很熟,绝不会挨宰。他在那里招待他们就像他们在鸡鸣寺茶馆里招待他,都是出于招待客人的惯例,而被招待者也就应该入乡随俗了。所以他也不是特意要那样招待他们,人人到此都会受此待遇。来的都是客,他尽地主之谊,在前面的茶座上等着付钱。那儿也有茶座,也能喝茶,不过是附带的而已。惟一的难题就是:有的时候他不知道该付给老板多少钱。倒不是他不知道价格,而是弄不清他的朋友实际消费多少。这种事当时又不好问,只得依赖小姐的诚实。“小姐,多少钱呀?”“两百啦。”“两百啦,你没搞错?”“不信你就问这位先生啦。”于是他就问这位朋友先生:“两百,值不值?”最多也只能问到这地步。“值值,当然值。”在这个以性无能为最大耻辱的时代里,他也只能得到这样的回答。怎么个值法就不便再问了。实际上也是因人而异,有脆弱的去过一次就倒了胃口。也有的去了还要再去,从此爱上此道。当然也不能让他老请,也没有多余的钱请他。也许还因为害羞,他的客人就背着他偷偷地去。 他给胆怯的人带来了信心。刘松对东平说:“别怕,有我,我给你护航。”他们全都在饭桌上喊了起来:“那你还不去!”他给东平带来了被邀请的荣耀和拒绝者的高尚。“刘松那里我肯定是要去的,但是为了看望朋友。按摩院这种地方我大概不会习惯。”他给他们带来了有益的争论。“为什么?我想不通。”灰灰说。 他还给他们带来了他自己,重要的正是这个。他们都同时拥有了一个传奇般的朋友,他搞的女人保守的估计在两百个以上。他是一个诗人,发过小说并精通经济,对自己老年的安排就是买了一部二十四史。他经常在天上飞,一次也没有掉下来。办了一家锅巴厂,赔本一百四十万,从中愉快脱身没有坐过一天牢。被疯狗咬过,在火车上见到了一伙卖老虎阴茎的江湖骗子,老虎的阴茎当然也是假的。他走到哪里哪里就要出事,皮毛始终无损的恐怕也只有他。因此他的同事在大街上被人卸掉了一条膀子,手腕上还铐着一只密码箱。因此公司的司机送他去机场在返回的途中不幸遇害。他惟一的哥哥一日心脏骤停,众多的朋友穷困潦倒,要不就一夜之间成了亿万富翁,回到故乡修铁路、办航运。他身边的人要么倒下去,要么站起来。他和同一个女人结了两次婚又离了两次,第二次历时三个月,刚好一个季度,一个春季。他还招待过广场上下来的民主斗士,作为慰劳把他们领进了按摩院。第二天他营救扫黄中落网的同胞,犹如营救革命先烈。他的朋友中有政治家、同性恋、很多的经理较少的文化人,还有鸡(就是妓女),一条狗(已逝)、两只鹌鹑,做到了真正的众生平等。这还不包括他出国、进藏、去澳门、办报纸、拍电视、开汽车、中头奖等等人人都羡慕的好事。他先认识了东平,继而认识了东平所有的朋友。他们全都毫无保留地喜欢上了他。多年来他们平庸单调生活中的有限历险多少与他有关。他每年到此与他们同呼吸共命运,当然值得一“共”的也只是他的命运。想想看,一九九三年的枪战,一九九二年的码头奇遇(这是另一个历险的故事,将在我的另一篇小说中加以叙述),一九九一年的遭劫(又一个故事,说来话长),一九九○年的按摩院……哪一年他不给他们带来新鲜有益的刺激?哪一年能不出点出人意料的事儿? 三人行8(2) 连载:饭桌上,他们真的难以抉择了,谁该是一九九三年的明星?或许他们该设一个终身荣誉奖授予刘松。好在今年的节期还没有结束(明天才是除夕夜),大家都企盼着。 三人行9(1) 连载:一九九三年除夕,N市的一百多万个家庭开始吃年饭,只有东平们还在外面的街上逛着。出于某种迷信和执着,他们已经走完了两条大街。此刻街上的行人依然很多,随着空气中亮度的减弱,并没有减少的迹象。黑暗加强了他们的影子,在车灯的扫射下一时间幻影憧憧,广场的圆盘那儿更繁忙了,几乎所有的车辆都要驶过那里。并不是只有他们才呆在外面,这是一个幻觉。也许别人和他们一样,愿意其他的人呆在家里,而给他们留下外面的城市?如果大家都这么想,都那么高级,实际上就是取消了那一神圣的时刻:万籁俱寂,近千万人口的大城市有如经历了一个核冬天那样的静谧。那样的时刻当然是不多见的,一年中惟有今天的黄昏和傍晚会呈现这样不可思议的时光。自从十年前一次偶然的发现后,东平就将此视为他的秘密、他的乐趣,甚至在婚姻鼎盛时期也没有和他的妻子共享。现在,他将它献给了他的两个朋友。一来是他再也没有别的什么可以用来报答他们的友情以及他们给他带来的帮助。尤其是刘松,什么没有经历过?除了友谊和这个独一无二的时刻他还能告诉他什么?其二,眼看着十年来这一时刻的开始逐年后延,持续的时间也越来越短,东平的心理产生了不好的预感。也许这是最后一次了,像那些濒临灭绝因而无限珍贵的东西一样,像那些动物,那些残留的仪式、仅存的艺术一样,人们再不会有机会接触到它们了。它就像那从未存在过的东西一样,将被历史所否认。也许,刘松和小夏就是东平拖曳出来的见证人? 如果有一万人为寂静作证,寂静就变成一场喧闹了。在N市,今年的除夕,散布在大街小巷的行人何止一万?东平知道他们并非是来体会静谧的,而正是他们使死寂的星球上最平常的静谧成了一个神话。他们逐年吞噬着那一时刻。东平对那一时刻的体验从战争过后的核冬天逐渐向一个夜深人静的大厕所过渡。天色是越来越晚了。十年前他步行五十分钟竟没有遇见一个人(甚至狗),到第二年遇到了一条狗,第三年遇到一个要饭的和一个骑自行车车把上悬着两只气球的。第三年以后他们的出现就进入了加速度,满大街都是,层出不穷,失望的东平避让到了北极阁的山上。他俯瞰山下运雪的车顶,当时天已经完全黑了。就是这样他还是碰上了两个提着裤子从枯草里站起来的男女。他想他们和他一样,是深知这段时光的宝贵的。到了今年,那些卑微的通奸者就再也没有藏身之地了。山上山下车灯如炬,无尽的车流在大街上淌过,拖曳着五彩光华。如今是嫖客们的天下,他们根本不需要固定的性交对象。在传统的团圆饭的时间里他们离开了家庭,当然不在是从草丛里钻出来,而是衣冠笔挺地来到灯红酒绿的所在。现在,他们全都出来了,或许已经在家里敷衍性地吃过,坐在那些喇叭欢快的轿车里。各种场所都在营业,今晚是夜生活的大爆炸。霓虹灯闪烁,乐声迷人,东平许诺的那个时刻恐怕也已成为一支曲调中的回忆。 刘松站在“大红灯笼高高挂”的巨幅电影广告牌下拔出手枪,鸣枪八响。东平、小夏也照此做了。枪响过后寂静并未有丝毫的增加。反倒枪声被吞没,变得如同几声蟋蟀的鸣叫那样地脆弱和伤感。他们开始了回程,一路下坡,向三许巷方向走去。沿街的餐馆都开着,有人携家带口去那里过三十,一面吃喝一面举头仰望店堂上方的电视。餐馆门前也装饰一新,悬挂灯笼或小光珠构成的光网,那复杂的电线一头绕在自然界的雪松之上。小店也都还在营业,顾客依然满堂。刘松掏钱买了烟花、葡萄酒以及大量的瓜子、核桃等零食。三人出门时变成了负载的毛驴,一颠一颠地向下面的黑暗中走去。东平妈还在厨房里忙着。饭桌已经搭开,碗筷也放置到位。然后,他们就吃喝上了。途中东平起身去接了几个亲友打来的电话,都是祝贺新年的。东平姐姐的国际长途随着一阵异样的铃声直冲进来,东平他妈在围裙上擦着手一面奔向那茶几上跳动不已的心脏。她先问候了那只猫,然后才是她的母亲。要不是听见东平和他的朋友们划拳喝酒的喧闹声,几乎就把弟弟忘记了。等他们终于可以料理完诸事(母亲厨房内的工作告一段落)开始正式的团圆仪式时,电视里的春节联欢晚会也已开始。他们的团圆草草结束,只团圆了约莫一分钟。那身为母亲的抱了一床毯子坐到里面的长沙发上,倏忽间变成了忠实的电视观众。东平和他的两个朋友仍在吃喝,但已没人伺候他们,给他们上菜端盘子了。一切劳务由小夏承担下来。在电视音乐的背景下,刘松与东平的谈论也转而深沉。在酒精的作用下他们感慨万千,谁都意识到了这是在过节,而这个节日是以时间作为最主要的标志的。新年。但人物依旧。他们老了,而不再是长大了。然后又有几个电话打进来,提前拜年。后来他们就把电话打出去,拜年,醉言笑语和电流改变了他们各自的声音。小夏给他的父母打了。东平给他的姨妈和舅舅。刘松一直在给那些久疏问候的朋友打电话,由于久疏问候而引起对方一阵阵的惊喜。那夸张造作的“哎哟哎哟”让他满心欢喜。后来他就给毫不相干的人打,给记忆之海中被偶尔打捞上来的幽灵打。他的电话打给另一头死亡的白骨,听筒内一片沉寂。刘松将电话打给号码本身。他任意拨着号,篡改着,臆断着,想接通诸神或那个西方人的专利上帝。他完全喝醉了。即便如此他仍有足够的理智拒绝了东平的诱导。刘松终于没有给他的母亲、儿子还有那个叫小丽的姑娘打电话。一小时以后刘松完全清醒了。东平告诉他他曾给他妈、儿子和小丽打过电话,以为这样可以安慰他的心。没想到刘松的表情立刻变得十分可怖,就像被一只有力的手捏住了睾丸。“怎么会呢?我连他们的电话号码也没有。”“是我先打电话从李信那儿问的。”东平说。看着刘松越抽越猛烈的面部肌肉,不忍心再折磨他,这才说:“我诓你的,你就急成这样,至于吗?”刘松的那张三十一岁的男人的脸立刻阴云尽扫、风和日丽。“李信是个好哥们,我得打个电话给他。” 三人行9(2) 连载:剧烈的敲门声,夹杂着醉意和莫名的兴奋。不用猜就是老卜、灰灰或文强他们。东平等三人各提了枪跑去开大门。一阵互射,已没有当初的几次刺激,倒有点像温暖人心的陈规陋习,一团烟雾飘散,大家顿时亲如一家。爆竹声陆续响起,美丽的烟火已在厕所间的窗口起落。谁家的孩子在楼道里炸响了一枚“天地响”,由于封闭的环境回声震耳欲聋。微弱的仿真枪火药相形之下真算不了什么。进屋后再也没有人理会那些枪。来到灯下才发现他们都带着大量的烟花,有棍状的,夹在胳膊下,胸前捧着观赏性质的蜜蜂、陀螺、骑摩托车的小人、分几次开花的牡丹,等等。当然少不了在脖子上绕了几道的像围巾一样垂挂下来的电光鞭。连挑着燃放此物的竹竿他们都带来了。刘松声称他们也买了一堆,当然是那棍状的三十六珠、七十二珠、八十一珠、一百单八珠居多。那棍子也越来越长,最后像钓竿一样都承受不了自身一头的重量了。在刘松所在的那个城市,烟花爆竹已经禁放。看来N市也快了,说不定今年是最后的一年。东平和刘松抱有同样的珍惜心理。那除夕下午和黄昏的深夜厕所般的寂静不是已经不再来了么?这是最后的、仅存的、惟一的。刘松则更多了一种补偿或回忆的心情,他已经深陷于鞭炮的回忆中了,带着梦幻般的感觉捡起了这一切。他在夫子庙捡起了那把破枪,这会儿又将捡起这一堆,什么呢?轰然作响和光怪陆离。他理解了前几年那些香港人为什么花钱过大陆这边来成吨成吨地放炮仗、听响儿。理解了东平为何对无人的寂静如此向往,继而又转向了对一片轰鸣的热烈期待。零点的钟声被淹没在一片爆炸声中,终于开始了!他们从阳台的门那儿鱼贯而出,举着将点燃引信的香烟如同举着火炬。一阵冷风夹着猫尿的酸味儿迎面扑来,不一会儿就被浓烈的硫磺气味掩盖了。寂寥的夜空已如此繁忙,朵朵烟花在群星间盛开,又转瞬即逝,照亮了下面积雪的屋顶。他们在长方形带拐角的阳台上转着身,碰撞着,躲避着,黑暗之中脚下的一只花盆破碎了。上方晾衣绳上的衣架也被带向一边。东平开始担心那突出于大楼的阳台是否能承受得了这许多人的重量,况且他们还在不断地扭动、跺脚、跳跃。他这么想的时候其实他也在他们之中。不仅如此,大楼内的几乎所有的人此时都跑到南面的阳台上来了,他们身后的房间空着,装着他们所有而有限的财产。拖着尾巴的火箭从每一个阳台上面腾起,带着哨音和爆炸声向夜的深处直窜,又全都疲软地作弧形跌落下去了。每一个阳台,每一座大楼,对天空的射击和仇恨持续不断,其间又产生了竞争和相互间的恶作剧。被他人或自己烧伤和惊吓的人发出不加掩饰的尖叫。在这一切可视的画面(黑夜被照耀得忽明忽暗,如同衣胞那样的半透明)之上,爆炸声已连成一片,大约在十到十五分钟之内密集得连一根针也插不进来。其后喘息了一下(好让他们听见远方东南角上同样混成一体的爆破的音幕),接着又密不透风了。电视在喑哑的状态中进行着,像被关闭了声音。联欢晚会出现了全中国范围内的寂静。蝴蝶般艳丽的演员们表演着感人至深的哑剧,无人理解、无人搭理,他们就这样为了职业的荣誉强作欢颜地舞蹈下去。 谁都认为那声音和自己有关,于是就被暗示得近乎疯狂。东平、刘松们窜回房间里来几次。他们带着更多的烟花爆竹出去了,他们带走了全部。与此同时他们带进来一股气味,东平妈明白地指出那是猫屎。可惜他们谁也没听见,继续把那鞋底上动物的排泄物带得到处都是。他们继续把它带到了卧室里,污染继续扩大。只有东平妈深知内情,焦虑万分,可他们现在谁都不再听她的了。在辞旧迎新那关键的半小时里,她老人家的脑子里想着的只有猫屎。最后她从厨房里拿来笤帚和簸箕,也挤到阳台上去了。她想从他们的脚下清除那摊粪便。黑暗、拥挤和爆破的危险使她了无所得,自己反倒也踩了一脚。事已至此她反倒不屈不挠了,也更加慢条斯理了。她放下笤帚和簸箕,跑回自己的卧室里拿枕边起夜用的手电筒。又回到阳台上。没等她照见那泡肇事的万恶不赦的猫屎,手电即被儿子东平一把夺过——这才几分钟他就变成了土匪。东平要电筒是为了能更准确和及时地点燃引信,只有白痴才不觉得这是电筒最恰当的用途。阳台上展开了电筒争夺战,留下了更多的交错叠加的鞋印。猫屎同时也被瓜分完毕,无踪可寻。刘松、小夏的四只四十三码的大脚自然所获更多。可怜的黑孩子,它也会在这些盲目而沉重的铁蹄下丧命的!东平妈退回房间里,颓然倒在沙发上在节日喜庆的爆竹声中绝望地回忆起小猫生前(她想它多半已成了阳台上的一幅猫咪的图案)的一幕一幕。 是她害了它,在客人来临之际把它藏到了阳台上。寒冷的冬天那门一直是关闭的,谁会想到去阳台上看看?它躲在她为它建造的温暖的窝里,靠她每天供应的饭食活着。还有水,每天除它喝下的那些都结成了冰块。它在阳台上大小便,每天她把它们清扫出去。整个阳台都变成了它的厕所。她还为它保守着这个存在的秘密,甚至连东平都不太清楚。这下可好,由于她的一时疏忽,他们闯进了进去,它的家和厕所,它最后的保留地,现在正经历着一场战火的考验。它恐怕是活不过今晚了!老妇人的眼泪就流了下来。待他们再进来搜寻炮仗时她仔细地端详着他们的脚,这一次已不是注意猫屎,而是猫毛了。他们的鞋子上是否粘着它的碎块?它的皮毛和血迹。可除了鞋子什么也没有,甚至猫屎也被分散平均、近乎无形。只有那股气味顽固地直钻鼻孔,在房子里弥漫开去,东平他妈不由的恶心起来。她知道它受伤时会发出瘆人的尖叫,可在那覆盖一切的爆炸声中即便是人的叫声也被淹没了,何况是一只体积不到人类十分之一的小猫?它发出的叫声较它身体音箱的比例,已经是十分了得的了,但怎能与人这只大音箱相比?又怎能盖过那人都顶礼膜拜的爆炸轰鸣?小小的猫必死无疑了,而且连一声求救的叫声也传达不到主人的耳朵里。 三人行9(3) 连载:然而那猫并不是死在她的想像中的。东平转过阳台朝东的那面时踢着了一只木箱,用手电一照,发现不是一只通常的木箱。木箱的外面裹了一层塑料布,上面压着砖头,箱底似乎也垫高了,没有直接落地。朝南的方向开了一个方形的小洞,有什么奇异的声音从那里隐隐约约地传来。此时鞭炮的声音已逐渐稀疏,他们手中的炮仗也燃放完毕,于是有暇对阳台的这一死角进行了较细致的观察。一束惨白的光柱下呈现出一个完整的猫头。那猫嘴巴大张,眼睛瞪得犹如一副铜铃,发出“哈啦哈啦”的声音。他们中谁也不曾听见过猫还会发出这样的叫声,于是都惊奇得要命。“它是不是疯啦?”灰灰问,同时用烟花放完后留下的纸棍去捅黑孩子。黑孩子拼命后缩,身体把木箱四壁撞得砰然有声。“要是炮仗没放完就好了。”老卜说。他们马上想像出炮仗在猫窝里炸响时的绝佳效果,都齐声附和老卜。而此刻他们能用得着的也只是灰灰那样的纸棍了。 几支纸棍一齐动作,加上东平手上的那束更为柔软的光柱,黑孩子已绝无活下去的道理了。随着一次次变态的叫声,更多的口沫在两边嘴角上聚积,下巴上的毛也弄湿了,口水滴滴答答落在了下面的旧棉胎上。黑孩子的鼻子皱缩成一团,布满愤怒的皱纹,两枚雪白的虎牙在电筒的光照下越拉越长,使它显得勇猛无比,无人敢近。他们小心提防着,怕它突然间蹿起。几乎是同时地,他们意识到了掖在皮带里或放在衣袋内的手枪。他们不约而同地掏出各自的枪,弹药当然早已是压得满满的。正如读者朋友猜到的那样,他们对准黑孩子开了枪。万炮齐发,和老卜几天前在中山南路以及灰灰在这所房子里所经历一模一样。然而按猫固有的寿命推算,黑孩子已是年逾八十的老人了。 三人行10连载:大年初一他们去葬猫,因为第二天起来他们发现猫死了。那猫就是黑孩子,它竟然没有死在自己的猫窝里,而是在离猫窝近在咫尺的一摊稀屎旁倒下了。他们把它捡起来,发现它已经变硬,形体固定在四脚伸直的状态下,嘴角的泡沫是粉红色的。它和它的排泄物粘在一起了。它的排泄物还没有完全冻成冰块,可黑孩子已硬如石头。那粉红色也绝非霞光映照所致,当时的时间已近中午。由于睡得迟,他们刚刚才起来,还是被一个拜年的电话弄醒的。他们找来一只垃圾专用袋,把黑孩子装了进去。它的前腿不屈不挠地伸出,他们试图折叠它的关节,但是失败了。再次把它取出,这一回是头朝里放进去,黑孩子的后腿又顽固地露出来,后腿的关节亦不能弯曲。甚至,它暗淡的尾巴也僵硬了。小夏握住黑孩子木炭般的后腿,在一声瘆人的骨折声中问题圆满地解决了。塑料袋毕竟太透,他们在外面套上一只时装手提袋。那手提袋上恰好印有猫咪的图案。 他们将装黑孩子的时装袋靠放在一边,匆匆吃了早饭,随后就出了门。天气少有的晴朗,外面的街上充满了节日的气氛。孩子们尤其多,各种颜色的冬装、围巾、帽子、手套相映成趣。他们混迹于散漫愉快的人群中,提着那只沉重的时装袋,心想别人是一点也不会看出来的。他们怎么会想到呢?他们定然以为他们(东平、刘松、小夏)和所有人一样。或许也会认为那只时装袋内装的不是时装,但绝不会想到里面装着一只死猫。于是东平他们的自我感觉中便带有了一只死猫的因素,人也变得更加沉着和耐心,这些都在他们的步幅中显露出来了。脚踩烟花爆竹残留下来的红黄纸屑,头顶光裸的梧桐树枝支撑着的深邃蓝天,随着喜气洋洋的人流他们步入了和平商场。他们在众多的柜台前徘徊、观望,询问商品的价格,甚至将它们从货架上拿了下来,抚摸着、挑剔着、试穿试戴,但最后一刻又都交还给营业员,让那精美的用品食物返回到更精美讲究的格架之上。 虽说如此,但这对于他们已十二分的了不起了。要不是那只死猫和节日,他们是不会显出购物者那潜在的巨大热情的。尤其是在腌腊品柜台前他们更是沉思良久、流连不去,难道那挂了一排的金华火腿和时装袋中的猫尸有什么亲缘关系么奇Qīsuū.сom书?想像中虫子们已在黑孩子的身体上开始了盛大的节日美餐,细菌们争先恐后地繁殖,那有毒的成分也在人群和空气中弥漫开来。东平使劲吸着鼻子,并把时装袋提到了胸口的高度。他似乎已闻到了什么不洁的气味,但他更信任小夏的鼻子。可小夏说,这是冬天,气味不会出来得这么快。他不多的几次使用了推理而不是本能得出真理,而这一次恰恰是失败的。气味已经出来了,即使是感冒的刘松用一个鼻孔也能闻得见。有人注意到他们的那只包,也许心里在说,别看那么漂亮里面装得还不知道是什么呢!当然他们不会猜到是一只可怜的死猫。 这是商场,这是买卖,这是活人,还不止一个,可在它们的中间有一只死猫!一想到此处东平就悲从心起,眼泪紧接着就盛满了眼眶。他已记不清自己何时为人这种动物流过眼泪了。可这一回是为猫所流的,这么一想他就觉得不那么不好意思了。为人流泪也许是令人尴尬的,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人呀,因此他知道不值,这样的结论已经非常接近绝对真理了。可不为人流泪该为谁流呢——如果眼泪毕竟是要流的。那么就为一只猫吧,或者一只冻僵而无法飞行的小鸟。当东平的眼泪能顺畅地流出他即知道流泪的好处了,马上就得到了生理上的补偿。很多年了,这是第一次东平感到了那种电击般的震撼和事后的酸软,他微妙的幸福和乐趣是那样的具体,此刻直接就是一只死猫,甚至就是那只用来盛放死猫的时装袋。 他又快乐又悲伤,他想他的两个朋友也是一样。趁那股气味还没有扩散开去,他们挤出商场乘上车驶往九华山公园的大门。他们买了门票,拾阶而上,那只猫在纸袋中的旅行继续着。真难以相信,生前它甚至连东平他姐家的套间门也没有出过。而现在他们(或它们,其中包括黑孩子)去了商场、逛了大街、在公交车上与更多的人挤在一起,最后来到山上,从山腰上俯瞰N市的东南,那儿是一片更广大的空间。他们甚至还在茶馆喝了茶,歇了脚,欣赏着满山的枯枝败叶,其间竟然也有常青的植物。离开如织的游人和石凳他们向东,走上了一条偏僻的小道,风景到此也变得粗糙起来了。东平从另一只包中取出工具——一把锈蚀严重的锅铲和一把缺口的菜刀,开始在满是石块的沙地上挖掘起来。刘松捧着相机“喀喀”地拍着照,准备留作纪念。这时小夏发现了那些现成的被落叶填满的树洞,完全可以省去他们使用不恰当的工具挖掘所耗费的精力。他们就此选择了一个树洞或墓穴,紧靠一个圆而庞大的碉堡的一侧。他们将腐烂的树叶挖出来,将猫连同那只手提袋仍了进去。开始的时候他们从四周捡来一些小石头仍下去,然后是较大的石块。最后才是这山上的沙土,从石块间一下子漏完了。再来,直到细致的沙土在石块间聚积起来,把石头也埋葬了。 黑孩子的旅行到此就结束了。 三人行11(1) 连载:三个朋友的道路继续着,他们下了山,沿北京东路向鼓楼方向走去。他们计划去曙光电影院看一场随便什么电影。这一次他们没有乘公交车,也没有打的,他们不想抵达得太快,一来他们有的是时间,二来电影什么时候开场还说不一定呢。他们的目的是非常模糊的,如果看不成电影就在附近逛逛商店也不错,然后找一家路边餐馆吃一餐饭(饭总归是要吃的),再去离那里不远的金陵大学办点事儿。那件事早就想办了,但一直不顺便。为它特地跑一趟也不值当。从本质上说,也是一件可有可无的事儿。有这些理由就已经足够了,他们不急不缓地向N市的西面而去,穿过高雅的雪松和土气的槐树构成的夹道。他们的心情也是那样的轻松,就像此刻路上随处可见的孩子们手中的气球,越升越高,最后还是被一样沉甸甸的东西带住了。这是典型的从葬礼上回来的心情。离开了那个可怕的地方,生活处处都是目的。他们没有特别的事要办,没有什么地方非去不可。这么走一走就已经是全部的了。他们想着不久前经历的那件事,走着自己的路,并能够大声地把它说出来,有什么比这更令人感到踏实的吗? 掐指一算,到今天他们都已禁欲很长的时间了。东平也许例外,他是老单身汉,已经习惯了没有女人,或已找到克服本能的办法。比如今天,和刘松和小夏在一起比和女人们在一起还要令他不能平静。他当然不是同性恋,只是他们又谈起了女人。一个认为自己的季节来到了(小夏),一个觉得他被死亡莫名其妙地刺激起来了。“那种感觉是从九华山上下来才有的。”刘松说。生本能和死本能在暗中运作,环环相扣,真难以相信,一只老公猫的死会引起一个三十一岁男人的性欲。东平合理地认为,主要是他们和女人隔离的时间太长了,一次小小的死亡不过是一个随意的诱因。如果童子之身的黑孩子不死,说不定一条桌腿也能导致他们的勃起呢! 也许这些都是废话,满大街都是的身着节日盛装如同孔雀开屏的姑娘们难道不能引起一个正常男人的冲动?如果不能,那肯定是她们出了问题,而不是他们哪里有病。这是显然的。刘松的眼睛今日里愈加迷离,那颗大头缓慢而不失优雅地转动着。而小夏只瞄准那看上去身体好的,步幅大、个子高、甩臂有力貌似运动员的那种。由于趣味不同,他俩在女人问题上永远也不会打架。东平此刻考虑的则是另一件事,即关于男人们集体生活的时间界限。这个界限是以性欲的消除和再次发动为起始的。由于食物、充足的睡眠、娱乐和欢聚带来的心理松弛,在这一系列必要的进程中精子成熟了、聚积起来。现在他们前往电影院,心想那电影越低级越庸俗越好,他们要看的多半只是女人们被冬装裹住了的大腿、脚后跟,或其他在衣物内借口隐藏的零部件。他们要在特写和运动中看到它们,十倍几十倍甚至几百倍地放大,从各个转换不休的角度中。这样的肉体总是给他们以信心,和他们在下面见到的的确不同。 不出所料,曙光上映的正是这样一部符合要求的电影,刘松甚至已看过一遍。他愿意再看。可惜场次不对。录像厅里的镭射电影内容也许更加精彩,可挑剔的东平认为缺乏立体感,他们只好作罢,还是买了下一场的电影票。[奇+书+网]三人走上二楼的咖啡厅。环境看来不错,朝南的那面是整块玻璃幕墙,可以看见下面大街上方横贯的粗电线和一些树叶落尽的梧桐树枝。往北是过街天桥的一角。两排座位都坐满了,东平和小夏跟着刘松一直走到那狭长房间的尽头,没看见空位他们跟着他又走回来了。红粗绒地毯到门边为止,东平在前正待跨出去(进来时他落在最后),发现刘松立在一张咖啡桌前不走了。小夏也跟着回转身去。那桌上只身坐着一个女人,看上去很年轻。她在吸烟,前面的玻璃桌面上放着一只烟缸、一盒香烟(硬壳的),一只一次性打火机竖立在桌面上。另一侧放着一只喝干了的咖啡杯。 刘松的手指轻叩桌面,以吸引对方的注意。他柔和地问:“小姐,这儿有人吗?”那女的绷着脸,脸上的脂粉如同冰霜,即使如此也禁不住摇了摇头。刘松又说:“我们坐这儿可以吗?”在N市遇此情况本来是不用征求对方意见的,饭店餐馆或其他公共场所有空位坐下来是正常的。再说任何地方的人都是那样的多,根本不可能做到相互谦让、礼数周全。在N市的民俗中根本就没有这回事。也许在刘松来自的那个南方城市也没有这么干的。他(刘松)这么做只是体现自己的身份,当然也是在抬举对方。那小姐终于咧开红唇微微一笑。“没关系的。”她说,随即收敛了笑容,回到她一身黑衣营造的肃穆气氛中去了。 黑衣、黑裙,在这样的季节里她穿得如此单薄。肩头、锁骨处还是那种鱼网状镂空的图案,不过里面透露出的不是皮肤,而是另一件质料可疑的衬衣。她的脖子、双耳和手指上四处戴金,暗光闪烁。她的瞳孔当然是最亮的两点。她的眉心竖立着三道明显的条纹。除此之外就是一支接着一支地吸烟。夹烟的手指一般性地涂了指甲油,一般性地尖锐。不知道刘松令人震惊的判断是否是根据这点点滴滴的信息汇集而得出的? 刚刚落座,刘松又起身去柜台上要所需的饮料。其实他呆在座位上,自有服务员前来。之所以这样做,刘松大概有别的考虑,比如熟悉环境,频繁的活动可以引起更多的注意,或者,干脆就是他在南方的那个城市里养成的某种酒吧歌厅里的习惯。从柜台返回座位的路上,刘松悄声对东平说:“那女的十有八九是鸡。”他以他全部的南方生活经验向东平保证他绝不会走眼,然后就他们就回到了鸡的旁边分别坐下了。 三人行11(2) 连载:上来了四杯咖啡,其中的一杯是给鸡要的。对方竟然没有拒绝。她把口红印留在了杯沿上,看来不无故意的成分。很快,她的烟也吸完了,隔着桌面向小夏要烟抽。小夏打开烟盒时手指不禁发抖,“你随便吸。”他说,将烟盒打开的那面冲着鸡。当然此时他并不知道那个喜讯,不知道对方是可以花钱一买的鸡婆(刘松来自的那个南方城市流行的极为丑陋的专用名词,意指妓女,简称就是鸡)。当刘松去柜台上要饮料时小夏留在座位上和那女的聊天。有刘松开的那个好头(他给她发了一张名片,而他们三人中惟一有名片也就是刘松了),小夏也能很快地就上了路子。刘松和东平返回座位时,他俩已聊得非常近乎了,都在电厂工作,居然是一个系统的,当然还有双方都共同认识的人。如此局面下东平不禁感到尿急,半杯咖啡下肚他就拉开椅子去找厕所。他一定要小夏陪着,他是否有相同的要求无关紧要,他们不过是要找一个说话的地方。后来他们并排站在小便池的水泥台阶上,装模作样地拉开链扣掏出家伙,极为放松地说着话儿。 首先小夏由衷地赞扬了刘松的魅力,他接近起女孩来怎么这么自然?真是已经到了化境。东平一无例外地表示赞同。然后,他告诉小夏刘松十分重要的判断:那女的是鸡。他怎么能把她当一般的女孩子那样对待呢?他们险些就聊成了一家子。小夏的注意力马上转移了。“是鸡?那就搞一把呀。”他说。于是小夏和东平在男厕所里第一轮的谦让开始了。“你来你来,你老大,孔融还知道让梨呢。”“你来你来,你年轻,比起老头来更需要。”“还是刘松先来吧,他是客人,理应优先。” 两人回到咖啡座上,发现刘松已把那鸡说得眼圈发红了。仅他们听到的最后的那句话几乎就是一套完备的哲学,更别提他俩站在小便池上漏掉的那些了。他对她说:“有什么事好愁的?(针对她眉心的三道皱纹)人这一辈子只有三天,昨天、今天和明天。”东平和小夏暗暗叫绝。那刘松放松得很,见他的话已有效果,并不死缠着对方。他转向从厕所回来的东平、小夏谈起什么。也非草草应付,他沉浸得很深,多半天了,似乎已经忘记了身边的那只聆听他的教诲受教育的鸡。这样相持着就发生了变化,从厅的另一头走过来一个女人在鸡的身边站住了。她们认识。小声嘀咕一番后那只穿黑的鸡(现在他们进一步断定找过来的那女人也是鸡,不过她着浅色衣裤)被拉离了座位,两人穿过咖啡厅的门也向厕所方向走去。就像东平和小夏需要一个地方私下交换意见一样,她们(生意的卖方)也需要秘密磋商。厕所当然是最理想的场所了。东平想她们如此熟练地利用那里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低矮的桌边留下了他们三个,全都深陷在那种过分宽大的沙发里。桌上,那女人留下了一只打火机,像他们刚见到她时那样竖立在玻璃上。这只打火机表示她还会回来。问题明朗化了,她们一走他们就全谈开了。刘松说:“怎么样东平,你把她带到西村去?”“不不,”东平连忙拒绝。“还是小夏上,他年轻,更需要。”小夏也连连摆手。“刘松来刘松来,他是客人。”又一轮相互谦让开始了,狡猾的东平始终也没有松口。小夏却不然,从他那躲闪的眼神和异样的笑容里谁都能看出来他动心了。东平提醒他们道:“她们不是两个人吗?你们正好一人带一个。这样吧,我把西村的钥匙给你们,我回三许巷。两对两,这样比较好办。怎么样?”他逼视着小夏的眼睛,后者暧昧地一笑,说:“只要刘松干,我就干。”他终于在他们的手上落下了把柄。东平掏出一串钥匙,从钥匙圈上开始下西村的那把。刘松制止了他。“哎,女人的事不着急,别叫它搅了我们说话。” 可他们又有什么话是必要说的呢——除了女人?这话意思也许是,对他刘松而言,游戏是更重要的。 他们聊了很久别的事,关于文学,关于要去金陵大学办的那件事。东平和小夏都有点心不在焉,刘松执意要谈,他们也只好顺着他说。毕竟相隔得太久了,首先是用词的习惯上合不上槽了。刘松抱怨说,好像谈文学现在成了除他以外的他俩的专利。他对他们对他特地指给他们看的某本民刊上的他的一首诗沉默不语而感到耿耿于怀。他们惊讶道:“现在你还在乎这个?”多年来他们对他的经商活动一直持宽容态度,甚至还略微自觉有点自卑。“我是无能,所以才抱着诗歌不放的。”东平一有机会就这样向刘松解释说,“而且职业诗人是违反艺术本质的。”对刘松的放弃,或写得少以致变得可有可无,东平始终是十分谨慎的,谨慎得他都回避当着刘松的面谈论诗歌。除了泛泛地描述这个时代里写作者的无能和可笑,东平从不触及具体作品,当然其中须特别小心轻放的是刘松偶尔为之的诗作。没想到刘松对此举进行了错误的理解。好吧,那就谈谈刘松最近的诗吧。小夏凭借他良好记忆力复述出一首《乘喷气机去南方》。东平指出,“北方的烧饼已经不那么圆了”这句最好。 ……… 昨夜我在房间里做好了那块木牌“某某,某年某月在此居住,写下某某” 北方的烧饼已经不那么圆了上面的芝麻多像爱我的人们的眼泪 三人行11(3) 连载:……… 从北方到南方,还要走多远? 那傻笑的空姐,从她的一只乳房到另一只又回来了,回到了女人的乳房上。当东平和小夏认真起来,刘松立刻就找出了他们的可笑之处。他总是用女人的乳房或臀部或大腿结束一场有关文学的谈话,在历史上这样的事发生过不止一次,这回他们还是上了刘松的当。他们差不多都忘记了那去了厕所的女人,大约过半小时了吧?现在猛然想起来,怎么还不回来?他们朝装着厚重门帘的窄门看去,又低头瞧了瞧喝干了的杯子。后来走过来一个高个青年(男的),他从走道上只一步就跨到了桌边,略一弯腰取走了那女的留在桌面上的打火机。 没有人制止他,他取走打火机后他们仍然端坐着。不过,这显然是一个必须考虑的新情况。事后东平谈到他当时的想法,他认为打火机多半是一个媒介,他们取走了它,意味着生意得和他们谈。这套复杂的方式当然是为了保证安全。至少有两点是可以肯定的:那打火机是那女的留下的。他们拿走了它说明他们和她认识。他们拿走了打火机——从他们(刘松们)所在的桌上,并没有和他们(刘松)中的任何一个打招呼。他们藐视了他们的存在。如此一来敌意就自然产生了。就在东平考虑这是否是一个圈套的同时,从小夏所在的角度上,他看见了那拿走打火机的人走回到另一排与他们斜对过的一张咖啡桌前。那人虽身高腿长,但挺瘦,不足为虑。他的两个同伴(正在那张咖啡桌上看着他走回去)都穿着牛皮夹克,其中的一个虽说不高,但看上去有些力气,而且目露凶光,瞳仁贼亮。小夏想,如果打起来他就直扑那个中等个子的人。剩下的,就交给东平和刘松了。静默中只有刘松无动于衷,就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一样,他开始讲另一个可乐的色情段子。 穿黑衣的女人回来了,他们对她已失去热情。靠着她坐的刘松告诉她:“你的打火机被一个人拿走了。”女的不做声,显然以为此事不值得大惊小怪。后来小夏瞄准的那桌上的瘦子(就是过来取走打火机的人)隔着走道喊了起来。“小丽,你过来!”除刘松以外的东平和小夏都浑身一颤,再看那与刘松的女朋友同名的女人时也觉得是个正经姑娘了。小丽姑娘不理睬,那边又喊:“你过不过来?再不过来我们就走了。”小丽说:“我就不!”上身还那么一摇,在撒娇。瘦子再次走过来,一手拉住了小丽的胳膊,想把她从座位上拽起来。小丽挣脱了瘦子的手,翻了几翻白眼说:“难不难看啊?你先过去,我马上就来!”于是瘦子悻悻地走了,留下小丽和他们作简短而优雅的告别。 她小心收起刘松放在桌面上的名片,说声:“谢谢了!”第一次咧嘴一笑。这一笑便露出了真情:一口发黄的四环素牙齿。不过倒是一点也不难看,反而增添了几分孩子气,使她一下子小了许多也可爱了许多。她想掩饰的是坏牙还是幼稚呢?这很难说。不过她的肃穆表情看来并非是碰上了什么痛苦的事。现在男朋友也向她低头服输了,她的气也没有必要再赌了,而且有幸和刘松这样尊贵而远道来的客人相识(他曾邀请她去他所在那个南方城市找他玩),小丽很容易地就高兴起来了。她带着良好的心情离开了东平、刘松和小夏,把沮丧的他们抛在那里。 他们相对无言,又坐了很久。后来东平开始嘲笑小夏终于松了口——“只要刘松干,我就干。”——现在希望落了空,那可怎么办啊?他认定了小夏的下面已硬如铁棒,那淫秽的血回流心脏时将带来怎样的损害呀?小夏除了羞愧难当就是抱怨刘松走了眼。后者含笑不语,就像一切本身是一个阴谋似的。室内的几十盏灯突然打开了,外面的大街黯淡下去。只是在黯淡下去的一瞬间他们才记住了梧桐树冠的一个模糊印象。 三人行12(1) 连载:他们来到外面,好容易找到一家路边餐馆(节期私人开的餐馆大都歇了业),吃了一顿四川火锅。辣椒使他们浑身发热。当他们回到街上,寒冷反倒使他们快活了。像马儿一样,他们呼出比别人更多的白气,步态也不无醉意。他们就这样歪歪斜斜地向金陵大学而去。又一轮爆竹在N市的四面八方炸响了。 金陵大学古老的校园内倒是一片沉寂,学校放了假,不见有夹着书本和饭碗的人在树荫下走过。自大门那儿一条大路直通校园的腹地,此时两侧的报栏上方亮着惨白的灯,因无人在此逗留而愈显得刺目。视力极好的小夏扫了一眼,那报纸还是十天以前的。东平因他们没有受到门卫的阻拦而感到万分的庆幸和得意。想来他们(他和刘松)离开大学已有十多年了,可仍然能被当作学生而不加盘查。每次通过大学校门后他都会变得很有信心。那门卫所设的关卡就如某类青春检测仪,从此一过就立刻亮起绿灯或红灯。东平为十年后仍能混迹于一群年少的大学生中而感到很不简单。 就说他们今天要办的事儿,不过是取那本印有刘松诗歌的刊物。那上面当然也有东平和小夏的诗或谈诗的文章,这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因为那所谓的刊物不过是他们自编自印的。你可别小瞧了这本诗刊,那可是他们聚在一起的一个借口、自我感觉的一个源泉,虽说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常常羞于提及此事。就像是一个秘密似的,他们深夜来此、潜入校园。他们将撬开一个讲师朋友宿舍的门,印好的杂志就堆放在他的单人床下。杂志中当然也有那讲师朋友的大作,是他帮他们联系了印刷,使东平由于校稿的需要而能频频出入于校园。他的自我感觉真的是越来越年轻了,如此一来也就有了不必要的麻烦。刘松等不到那讲师朋友度完寒假后回来,他得带至少十本印有那首《乘喷气机去南方》的杂志再一次乘喷气机去南方,这是其一。其二,他们的讲师朋友回家乡前的确锁上了宿舍的门,而能打开那扇门的钥匙的确又在他的口袋里。 他们先是利用刘松的身份证塞入门与门框之间的缝隙里,试图压迫那锁舌回收。由于都不精于此道,成功的先例也只是听说,自然他们失败了——刘松的身份证上平添了一道深深的折痕。在此之前他们还掏出各自的一串钥匙,共有二十四把,在锁眼里试捅,也无济于事。看来只有最后的一条路——破门而入了。这活儿理所当然地得身体强壮的小夏来。他也像个行家一样,首先用右肩贴在门上,试了试对方的抗力,还行。然后他退后半步,吸气,在动作以前也没忘回顾他们所在的楼道和环境。 那楼显然已经不新了(他们上楼梯时就已知道,这是在三楼),楼道里就更加昏暗,两旁堆砌着各种花样的杂物,都和某种水平低下的生活有关。煤球、纸箱、草席、生锈的脸盆架、破桌子(大都是课桌)、煤油炉、铁锅、酱油瓶、簸箕、笤帚,还有垃圾。一切都是灰蒙蒙的、黑糊糊的,油烟和灰尘结合成粗大的颗粒在两边的墙壁上描绘出贫穷的图案。长长的楼道里顶上约有四只照明的灯泡,目前只残存一只,离小夏他们所在地段较远。这是教工单身宿舍楼,不过也有小夫妻在此抢占房间过起小日子的。此刻,绝大多数的人都已撤离回家了——就像他们的讲师朋友一样。三楼,也就是他们所在的这层,只有一扇门的门缝里漏出些微灯光。有电视的声音传来,那孤独者今晚和他的电视在一起。 小夏一脚踹在木门的横挡处比较结实的地方,随着一声巨响,木门和小夏一齐跌了进去。一阵烟雾激起,门边的墙上还沙沙地掉下许多土——太过分了。小夏的本意不过是想撞开那暗锁,没想到却连四周的门框都脱离了墙体。那锁反倒依然故我,它太结实了。无论如何,他们是进了门,巨响的余音仍在楼道内回荡着。趁斜对门亮灯的那家不及出来看个究竟,刘松、东平极灵敏地闪入房间。他们扶起小夏,接着是那门板,以最快的速度将其复位。然后,他们就处在那陌生房间里的黑暗中了。三个人手忙脚乱地寻找灯绳。这时(灯绳还没有找到)门外响起了礼貌而胆怯的敲门声,就敲在他们身后的这扇形同虚设的木门上。他们来不及思考那人是怎样认定出了问题的是这扇门,而不是楼道内的其他关闭着的门的,因为若从外面看上去他们的这扇门此刻与别的门也没有什么两样。那敲门声顽固地坚持着。 灯绳终于找到了,他们是先打开了房间里的灯这才开了那门(小夏的一只手十分注意地扶着门框)。门外站着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谦和的模样一看就知道是一位教师。他就是斜对过独自过节的那个可怜人了,此刻,他房间的门半开着,灯光溢出,增添了楼道里的亮度。“你找谁?”刘松问,仿佛他们就是所在房间里的主人了。所不同的是刘松的态度中有很强的调侃意味,是他们破门而入,该被询问的是他们才对——这是很明显的。开了这个及时的玩笑,气氛立刻缓和了许多。中年教师笑了,他重复了刘松的问话:“你们要找谁呀?”于是东平顶上来作了尽量合理而详细的解释,态度也显得极其诚恳。他们要找的那个人有名有姓,也是这里的老师(还好,那中年人听说过),他们和他是非常好的朋友,因为有一本非常重要的书落在他的宿舍里了,今天来取,恰好又遇上他人不在外出了。东平再次强调了这本书于他们是如何的重要,主要是时间上等不及。他说道他们后天就要飞离N市,机票都买好了。东平继续强调说他们的朋友曾向他们透露过自己宿舍的门一撞就开,门锁完全是个摆设。他们的朋友曾赋予过他们在必要的时候破门而入的特权。“但我们都是读书人,除非万不得已,怎么会那样蛮干呢?”他寻求谅解地对听得入神的中年教师说。 三人行12(2) 连载:这番话也只有由东平来说,理由是在他们三个中只有他长得比较瘦弱,还戴着一副文质彬彬的眼镜。其余的两个则身材高大,尤其是小夏,一脸蛮横之相,看上去就像一个歹徒。他除了扶定门框,就一声未吭,两眼死死地盯住了中年教师。即使排除以上因素,仅从人数上考虑,对中年教师而言也是一对三。若不是出于读书人的迂腐和好奇心的驱动,在那声震天动地的巨响之后他是不会出来看个究竟的,就是出来了,到了楼道里,他也不会去贸然敲门的。这会儿他肯定后悔了,因为东平越说得合乎情理就越能看出对方躲闪的双眼中的恐惧。也就是在相持中他们发现了他们的控制局面的能力和余地。看来那教师站着不走的原因只是在等待他们对他的判决,冲动之后他再也没有勇气把事情搞个水落石出了。不过,这里面还有一个很大的疑问。出于对科学的热诚和探求客观事物背后真相的职业习惯(他多半是个物理教师),他还是忍不住说了一句:“可这并不是小杜的宿舍呀!” 小杜,就是他们的那个讲师朋友。这时他们别过头去朝门楣上方一看,顿时傻了:311.而小杜房间的编号是310.真是鬼使神差,他们砸错了房门。现在,有口也说不清了,但东平还是坚持作了一大段解释。因为来得次数多了谁还每次抬头看房号?凭印象办事总有一天是要出错的,这真是一个教训呵!与此同时小夏加强了他凶狠的目光,刘松也走到中年教师的身后站定了。东平问那教师:“您看怎么办?”中年人擦了擦额头上的汗,颤声说:“房间里也没有什么东西,不过是一辆自行车……”东平接过他的话说:“您看这样怎么样,我们尽量把门复原,然后再留一张字条给小杜,请他帮我们把来不及处理的事处理一下,向311房间的主人道个歉?”“这样也好,这样也好。”中年教师连声说。 东平随即走到与此毗邻的310房间,也就是他们的讲师朋友宿舍的门前, 在留言簿上翻开一页空白,留了字。他让那支线绳系着的圆珠笔重新垂挂下来,转身对中年教师说:“这样行了吧?你可以走了。”那中年人挤过刘松的身边,退回到自己的宿舍里,关上门。他们听见他落锁的声音,楼道里顿时又像当初那样昏暗了。小夏离开了他扶持的门框,还好,那门没倒。三个朋友全挤到讲师朋友的门前来了,真是越看越对劲,他们要找的不是这扇门又能是哪扇门呢?当然,那扇被他们认定是正确的门此刻一如既往地锁死了。小夏意犹未尽地问,要不要让他再来一脚?他再三强调说刚才他只用了三成力。如果小夏用足十成力,说不定就会从门对面的窗户一直跌到楼下去了。东平说:“还是到此为止吧。”他们砸开一扇门总比拿到几本杂志要过瘾刺激吧?况且他们都能全身而返。小夏问:“那女人呢?”刘松说:“你应该这样想:你并没有丢失什么,包括几毫升精液。” 临走时东平注意撕走了刚才所留的字条,这样一旦他们离开就踪迹全无了。若干年后就是他们自己恐怕也想不起来到过这里,有过这么一回事了。可另一件事将强化他们的印象,足以使他们连带着破门的事以及一九九三年的春节也永世不忘。在以记忆为主要指标的经历方面他们是多么幸运的人!金陵大学张灯结彩的大门前,保卫科的七八个小伙子们正等待着,他们手持电棒和绳索,在寒冷中激动得浑身发抖。他们将在自称杨东平、刘松、夏龙的三个身份不明的人身上搜出三把手枪。虽说是毫无杀伤力的玩具仿真枪,但足以藉此邀功请赏的了。 后记连载:《美元硬过人民币》是一本中篇小说集,收入了我1994到2000年的中篇小说七篇。何谓“中篇小说”?顾名思义,主要是一个篇幅问题。我个人的划分是将两万到八万字符之间的小说称作“中篇小说”,因此,本书中的小说最短不少于两万字符,字符最多的一篇约有五万。 写小说十几年来,我写的中篇小说不止这些。在将要出版的我的一本以下放生活为题材的小说集《下放地》中收进了中篇小说《小东的画书》。此外,写于1996年的中篇《杨惠燕》由于一些原因,至今没有在国内公开出版,仍然存放在电脑中。另一个中篇《公海上的游船》(2005年)也未能出版。暂且记录在案吧。 值得一提的是我的第一个也是最长的一个中篇《三人行》,发表后我始终没有机会再次阅读。在印象中这是一篇不成功的小说。今年偶尔捡起,一读之下就放不下了。《三人行》提示了后来我写作中的各种可能的方向,其中一些可贵的东西已无法重复了。这是一篇“回不去”的小说,之于我大有“重拾旧爱”之感,能将它收入本书我非常高兴。 本书的篇目排列采取“倒叙”方式,与小说写作的时间顺序正好相反。这是因为我“后期”的中篇篇幅较短,在“可读”方面有明显的优势。此举可望能避免“头重脚轻”之感,方便阅读。 韩东2006年6月 更多精彩好书,更多原创手机电子书,请登陆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