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逐彩虹的日子》 作者:卫小游 申明:本书由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ks.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序 缘起和变数 几年前,我刚来到台北,然后很快地知道了一件事——我会过敏。而且非常悲惨地,过敏得非常严重——在此之前,我居住的地方,空气新鲜干燥,因此我一直没有发现原来自己的呼吸系统对于空气的品质非常挑剔。 当初以为只是季节性偶发,或者是空气变冷时才会出现反应症状。但是拒绝医生开的抗过敏药剂,忍耐过连续大半个季节的不适,让我着实难过了好一阵子。有过敏症状的朋友应该都清楚,那种感觉十分不好受。会控制不住的打喷嚏,而且不断地流眼泪。并且容易因此感冒。 不是土生土长台北人的我,对于有着捷运以及各种艺文活动和资讯的大都会是非常向往的。但是身体上的不适,却让我一方面想亲近这个环境,一方面却又有点想逃离开这个地方。情感上,产生了冲突。那便是这个故事诞生的缘起。不过那时想写的是一个城市小姐对于城市感到厌倦,而想逃离繁华,追逐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的故事。题目初步订为“春天里的过敏源”。初步的构想出来了,也下笔写了开头,却一直没捉到真正的感觉。这个故事便被我搁置下来,然后,其它的故事占据了我的时间。然而我知道我一直没有真正放下这个故事的主题过。 几年后,还是没成为一个道地的台北人。但是哪里有好吃、好玩的,都热络了一些。当个不专业的向导还是可以做得到的。电影院尤其成为我经常流连的地方,不忙的时候,一个月看个七、八场电影是跑不掉的。更不用提影展的时候,一天连跑好几场了。不过我看电影也是不专业的。但是每当外国导演来参加映后座谈时,如果我刚好在场,通常会跑去跟他们握个手要签名,然后喜孜孜地回家,觉得这一趟不虚此行,哈哈。 回到这个故事上。今年,我终于有了感觉。但是就如同鲜奶放久了会变成优酪乳一样,想讲故事的感觉也是会改变的。这个故事从我一开始想说的模样,经过了几年,内在经常不断地发生变化。自然,我改变了,故事也跟着我——变了。然而这个变数可说是预期中的,却也是不可预期的。 原本我只想写一本“春天里的过敏源”,但是故事在滋长的过程里,变得太长,可能会需要写成两集。那幺第二集就会叫做“追逐彩虹的日子”。 然而我也很清楚,我不是那种有耐心的人。于是我还是决定尽量将故事写成完整的一本就好。斟酌后,我决定选用“追逐彩虹的日子”这个最近才浮出脑海的书名。而当年写了开头的那一小段故事则完全被我丢弃。所以你们放心,我不会再写一本“春天里的过敏源”。那大概会变成永不见天日的前传吧。 重新构思故事和角色后,我在严重过敏的身体状况下开了稿。写着写着,有一天,我大叫出来,告诉我那迷BL小说迷到每一本都要看过才满足的大姊说:“糟糕,我写了一段疑似BL的情节。”然后非常担忧的不知道该怎幺办才好。孰料这正中大姊下怀,她说:“那你就顺其自然写成BL啊,反正你书名上有‘彩虹’,正好是BL的象征不是?” 三条黑线出现在我的脸上。我立刻打开电脑修了那“疑似”的一段。并且怨恨“网球王子”里的青学队员——都是他们让我产生了倾斜的念头…… 这里的“彩虹”,当然没有影射同志爱的意思。 中国文字的妙处,正在于文意上的多种诠释。 以前国小的自然课里,我非常喜欢认识彩虹的单元。小时候,有一回微雨刚停,从我的窗外望去,刚好看到一道很美丽的彩虹跨在山腰上。也曾经在高中毕旅坐在游览车里,经过苏花公路时,看到太平洋海面时一弯立在蓝色海面上的半弧形彩虹,结果全车同学都挤到靠海的那面窗来。听说在高空上,因为光线折射的缘故,还可以看见环形的彩虹,但我一直没有见过,只在图片书里览过一回。 近年来看到彩虹的机会似乎比以前少了很多。不知是因为台湾的雨量愈来愈少的原因,使得容易产生彩虹的太阳雨不太容易出现?抑或只是因为太忙,而望向遥远天空的次数变少了的缘故? 我的童年回忆里,充满了许多关于彩虹的记忆。我曾经拿着水管背对着太阳,向老玻璃窗泼洒水柱。也曾经拿着一片破掉的镜子,放在水盆里,寻找制造彩虹的角度。我想这是很多人都曾经做过的事。 我们在追逐彩虹。成年以后,也习惯追逐自己生命里美好的那些事物,希望能够永远留住,不让消失。 但是小孩会变成大人。而大人很容易遗忘。(也许这正是我之所以会喜欢小孩子的原因吧,其实我也希望他们不要长大……) 我们忘东忘西,有时候会突然记起一些。但常常,忘记的只是更多。 你还记不记得你第一次学写的字是哪个字?(这个我倒记得,那是在我五岁多一点,还没上幼稚园的时候,我的姊姊在我们家门槛前教我写我的名字。) 你还记不记得你第一次上小学跟男生坐在一起时,那个小男孩的名字?(对不起,我忘记了。我只记得我在桌子中间用粉笔画了一条线。当时年纪小嘛。) 那你还记不记得,你年纪很小的时候,曾经有过的那些梦想?(那个时候,我绝对没有想到我会来写小说……) 是的,我们记得很多。诸如英文单字、数学公式等等。但忘记的可能更多。(呃,也包括英文单字和数学公式。) 无论你记得什幺或者忘记什幺,希望这个故事能唤起你我失去的记忆,并让我们一同来找寻——心中真正的彩虹…… 第一章 生命低潮的时候,该如何是好? 甘舜知走出公司所在的大楼,是中午时分。 她跟几个企画部门的同事正准备一起去附近的简餐店用餐。 走在两栋高楼之间的小巷里,楼太高,以致于仰起头时,只看得见天井般一小方天空,渐渐有云层拢聚。楼与楼之间,暗潮汹涌。 一阵过巷风吹乱了她的头发,她停下来抚平凌乱的发丝,看着同事们愈走愈远,她颓丧地低下头,一片干枯的叶子在腿边打绕。 起先叶子只是断断续续地以顺时针的方向回旋,接着便被无形的气流给夹带向上飘飞起来,形成一个小小的旋风。 风脚在她裙边吹啸翻腾。 甘舜知看着那片攀着上升气流吹向高楼顶端的叶片,一股委屈与泪意一齐涌了上来,令她不禁想放声大哭。 ※※※※※※※※※ “好了,不要再哭了。”葛薇撑着肘,从面纸盒里再度抽了两张雪白的面纸递给她的好友。 身为甘舜知最好的朋友,葛薇对于如何安慰这位朋友已经很有心得。 她们俩是大学室友,毕业后,葛薇在一家公司当秘书,甘舜知则在另一家公司当企画专员。 从见面到现在已经过了一个小时,甘舜知哭得睫毛膏糊成一团,脂粉都凝结成块了。看上去实在惨不忍睹。 如果一个月前,发生那件事情以后,她还没有哭倒万里长城。 那幺一个月后,再发生这件事的现在,葛薇觉得秦始皇可能要小心一点,长城的稳固岌岌可危啊。 她怀疑她这位朋友是孟姜女传人。可惜不姓孟,不然连追本溯源都可免了,眼前即是铁证如山。 一阵抽抽答答,甘舜知从面纸团和粉块里抬起一双小兔般红肿的眼睛,抽噎道:“他真该死。” 葛薇用力点头道:“对,所以别哭了,那种人根本不值得你为他流半滴泪。”何况一缸? 原以为苦主总算想通了,却不料在听了葛薇的话后,稍稍止住的泪河又哗地一声往大海奔流。 带着三分无奈地,葛薇再度抽了好几张面纸塞给泪人儿。 那个该死的“他”,指的是甘舜知交往了半年之久的男朋友何建楠。 一开始他们交往,葛薇便不太看好。首先,何建楠那种男人太滑头,根本不是她这位好友捉得住的。再者,何建楠人如其名,贱男一个。除了那张稍可入目的脸孔以及身材不错以外,她不知道甘舜知到底看上他哪一点? 她看着眼前二十八佳龄的甘舜知,突然想不起自她们认识以来,坐在这家伤心咖啡店的角落,她伤心哭泣的次数了。 今天中午,她在办公室里,一接到甘舜知的电话,说下班后相约老地方见,便有不祥的预感。临下班前,她将办公桌上的面纸盒塞进包包里赴约,果然派上用场。 她一见到她就开始放声大哭。 如果台北夏季雨量有甘舜知这种降水量的话,那幺翡翠水库一定不愁没水。 她伸手推推整个人都哭伏到桌面上的甘舜知,尽朋友的职责劝慰道:“好了好了,再哭眼睛都要肿了。”事实上是已经很肿了。 伏在桌上的女人抽噎着:“没、没关系,我带了……墨镜……” 真是准备周全啊。 会让这个泪坛子支撑到下班才来这里发泄情绪,必定跟她这位好友死爱面子脱离不了关系。 只是,当初甘舜知决定与公司的新进职员交往时,怎幺就没考虑过这一点呢? 办公室恋情一旦破灭,双方撕破脸不说,要在公司里继续待下去,除非脸皮厚。而她这位朋友,就算脸上再擦三层粉,厚度想也不及那位何姓贱男。 葛薇蹙着眉问:“你上个月不都已经跟他分手了,那时也没见你这幺伤心啊。”根据她粗略估算,上个月甘舜知用掉的面纸还没现在的一半多呢。 甘舜知伸手要抽面纸。葛薇干脆把整盒面纸塞给她。 待她抽出好几张面纸,不顾虑雅观地擤了鼻子,才暂时止住哭势。 “舜知,你到底在伤心什幺?” 甘舜知红着鼻子、眼眶,试图说话,却发现喉咙沙哑不已。 葛薇善解人意地递给她一杯水。 润了喉咙后,甘舜知才道:“他竟然,竟然跟那个会计部的林霜霜在交往!”想到今天中午所受的屈辱,甘舜知再度眼眶一红。 “就因为他移情别恋,在你们分手一个月后?你气他太快跟别人搭上线?” “不。”甘舜知咬牙切齿地告诉好友:“他早在我们分手前就已经跟林霜霜坐在同一条船上了。”若不是今天阴错阳差地在洗手间里听到林霜霜和另一个会计部女职员的对话,恐怕她还不知道原来当她在为两人的新恋情昏头转向时,他一直脚踏两条船。难怪、难怪林霜霜之前总是对她存有莫名的敌意。她一定早就知道了。 “更过份的是?”葛薇察觉还有下文。否则甘舜知不会这幺难过。因为在她过去的恋情里,脚踏两条船这种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不知道是老天捉弄还是怎样?甘舜知二十八年来,情字这条路上,总是遇人不淑。 触到伤心处,甘舜知再次扑簌簌落下泪。她绞着湿透的纸巾道:“他竟然跟林霜霜说我……性冷感!”再次重述这三个字,简直令她悲愤到无法忍受。 “真是太过份了。”葛薇同仇敌忾地说。 但甘舜知的眼泪没有因此停息。她擦着红红的眼眶说:“还有……” 什幺?还有更惨的事?葛薇同情地看着好友。舜知今天在公司铁定很不好过。 “这件事……嗝——”打了个嗝。“令我难过的是……嗝——”又打了个嗝。“不知道是谁到处去宣扬的,现在全公司的人都知道我……呃,冷感。这还不打紧,最糟糕的是……” 甘舜知握紧双手,闭起眼睛。仿佛接下来要说的话会令她痛苦上一千倍。 “舜知……算了,不要再说了。”葛薇实在不忍心。 甘舜知摇摇头,睁开一双泪眼。“最糟糕的是……我发现,他们说的一点儿都没错,我的确很不行……在床上……” 她瞪大双眼,思绪飞到半年前,她还没跟何建楠交往的时候…… ※※※※※※※※※ 半年前,一个休假日。 甘舜知在街上闲逛。 距离她跟上一任男友分手已经过了一年多,她早就已经麻木的忘了前几任男友的脸孔。偶尔想起,甚至开始会怀疑起自己的眼光,想不起自己怎幺会接受那些男人的追求? 虽说过去的每一段恋情都不长,半年已是极限。 到目前为止,她的六任男友没有一个能与她维持半年以上的关系。而且提出分手的都是男方。 这让她怀疑起自己的魅力来。 毕竟她甘舜知要脸有脸,身材也很有料,经济又独立。照理讲,身边的男人至少也要有一定的水准她才看得上眼。 所以一定是有什幺地方出了问题。 原本她一直不确定自己哪里有问题,直到那天,一逛街途中,她走进了一家新开幕的书店。 在书店里绕了一圈后,赫然发现,自己竟然站在一整排性感男模的露点写真集前,看着那健美的男体吞起口水来。 那个时候她就知道她惨了。 当一个女人——成熟的女人——开始对着画片上的男体流口水,并且幻想自己变成那结实肌肉上的一滴汗珠,从强健的脖子往下淌,直滴进低腰内裤下,那片欲遮还露的密林时…… 好热。她渴又热。怀疑若不是书店冷气坏了,就是她病了…… 甘舜知很清楚正确答案是哪一个。 她、她、她……对着“花花公主”流口水的唯一理由是……她,欲求不满。 自此以后,她开始敏锐地察觉到,自己体内长久以来所压抑的那股巨大的空虚。并在午夜无人的时候,为身体需要抚慰的疼痛与需要感到挫折不已。 在这二十八岁的这个年纪。又不是没交过男朋友。也不是对性全无了解。 然而就是这样才可悲。原来在过去几次少得可怜的尝试里,她从来没有真正地到达高潮过。 她害怕自己已经到了那个如狼似虎的年龄,并且忧虑得不知道该如何应付才好。 这种最亲密的事,事关个人的生理状况。即使是跟要好的女性朋友,也很难启齿。光想到要公开解释自己的生理状况,她就做不到了。 她无法告诉别人,她经常在午夜里醒来,被黑夜笼罩住,身体因为渴望安慰而疼痛。 她无法告诉别人,她多幺希望身体的空虚能被结实地填满。她希望当她在早晨的阳光里醒过来时,身边能有一个温暖的男性身体。 当她作了一场春梦,汗水淋漓的醒过来。她无法告诉别人,她作了一场火辣辣的春梦。担心别人以为她贪欲过度,只好声称她在梦里被怪物追杀,跑了一场很累人的马拉松——这是说,假如有人关心她作了什幺梦的话。 一切都是太压抑的结果。心理医生可能会这幺告诉她。然后教她要放松。 但那真是狗屁。 甘舜知从来就不信任心理医生讲的话,更遑论躺在长椅上让一个陌生人催眠她。 就在她病入膏盲的时候,何建楠出现在她眼前。 他并不完美,以她的审美眼光来看,甚至也不顶吸引人。 然而她就是同意跟他在一起了。以为这样就能治好她看到那些没有脸孔的健美的男体就浑身发麻、流汗腿软的毛病。 结果大错特错。 再一次失败的恋情,结果只是雪上加霜。 那证明了两件事。 其一,若不是她的前任男友根本缺乏爱的技术,就是她确实冷感。 其二——在其一不成立的情况下才允许成立——她真正需要的男人根本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就算她挺努力地幻想自己是高塔里的公主了,但她所需要的英勇骑士却永远不会出现。而当她将就现实里可以找到的青蛙,却在吻了青蛙后才发现,这种青蛙根本不会变成王子!而且——没有变成癞虾蟆就要偷笑了。 她不确定哪件事比较惨。 是渴望自己生活里缺乏的东西?抑或她所渴望的,根本是不存在的事物? 甘舜知不知道哪一桩比较值得哭泣。 ※※※※※※※※※ 桌上的面纸盒转眼间空了。 葛薇从皮包里拿出备用的小包面纸,拆开后递给甘舜知,同情又怜惜地说: “舜知,我觉得这个城市不适合你居住。” 甘舜知需要的东西,在这个繁忙的城市里,很遗憾,恐怕找也找不到。 在葛薇说完话后,甘舜知打了一个喷嚏。 葛薇问:“感冒了?”最近正是流感的季节。 甘舜知摇摇头,皱着眉道:“惨,可能又过敏了。”台北既污浊,湿气又重的空气也不适合她的气管。 也许就如葛薇说的。这个城市不适合她居住。 但若不住在这里,她又能到哪里去? 成年以后,她的根就一直在这片钢铁水泥般的土地往下深扎。 存款、汽车、工作、公寓,都在这里。甚至衣柜里的服饰也是台北服,只适合台北这个城市。拔开这些,她如何能生存? 撇开这一切,重新来过,似乎是不可能的事? 第二章 顺着命运的指引,就能幸福吗? “我告诉过你,天底下没有不可能的事。”跨骑在一匹刚驯服的棕色骏马背上,一个裸着上身的男人,甩着头,眼神里有着几分自负,颇有些得意地对着跨坐在栅栏上的老人说。 老人——其实也还不老——有着与马背上的男人极为雷同的轮廓。 “你是说过,但,小子,那跟你驯服这匹顽劣的马没什幺关联,你只是运气和技术比别人好一些。起码你就不可能使时间倒流。” 马背上的男人没有立刻跃下马背,仍然坐在无鞍的马背上,让胯下刚驯服的马匹熟悉他的体重和气味。这是一匹年轻的种马,他前阵子才从育马场将它带回来。前任马主人因为它野性难驯,不得已只好卖了它。 而他却一眼相中这匹马的潜力,明知道有可能驯养失败却还是接受挑战地将马带了回来。 那是一个礼拜前的事。 直到今天、刚刚,他已经不知道从马背上摔下来多少次,也被牧场的工人和老头叨念得耳朵发痒,直说他买了一匹驽马。 他仰着头说:“让时间倒流要做什幺?与其依恋过去,不如展望未来——任何一个有常识的人都会跟你这样说。” 老人抽起烟斗。“如果时间可以回到过去,或许你现在就会过的比较舒服一点。” 马背上的男人大笑。“你的意思是,你宁愿我回去坐办公室,把这个烂摊子丢还给你?” 老人咧嘴道:“当然不是。但是你至少可以挽救你自己的婚姻。” 绕着栅栏行走的马儿突然停了下来,男人从马背翻下来。对着栅栏外其它围观的工人呼喊道:“阿德,替我拿我的马鞍|奇+_+书*_*网|过来。”他回过头,眉眼与坐在栅栏上的老人几乎齐高。“你听清楚了,阿叔,我的婚姻是一场灾难,我如果曾经挽救,我就是白痴。而我很高兴我没有那幺做。” 利树宽咬着烟斗,吐出一口烟圈道:“等你到了我这把年纪,你就不会这样说了。有个家庭,对男人来说,总是好的。” 利海粟不同意地耸耸肩。“只有没结过婚的男人才会以为结了婚的世界是天堂。”阿叔是因为活了大半辈子还打着光棍,才会认为有个家庭是件好事。然而回首自己那灾难似的婚姻,他倒希望自己从来不曾踏入婚姻的围城。 “所以你不会再婚喽?”老人挑起一双山一般的粗眉。 “我疯了吗?”利海粟嗤之大笑。 老人只是满意地勾起满是沧桑的嘴角。“是谁说的?天底下没有不可能的事?” “那也得看我有没有那个心啊。” 牧场的年轻工人阿德适时拿来了马鞍。 利海粟接过马鞍,试着让这匹刚驯服的马适应马鞍的重量。他边低语安抚马儿,边替马匹上鞍。 一开始,马匹不适应突来的重量,移动着想把鞍具甩掉。利海粟只得全神贯注,没法再分神跟利树宽抬杠。 他轻轻地吹哨,渐渐地,等马儿重新被安抚下来后,才再次尝试放上鞍具。 牧工们在一旁看着,喳呼道:“这匹马扭扭捏捏,像个妞一样,老板,你确定它是一匹种马吗?” 利海粟上好了马鞍,接着调整好鞍带。“当然,我亲自挑选的,绝对是一匹非常有种的马。”笑声自他的喉咙涌了上来。一群大男人之间略带腥膻的笑话和笑声也肆无忌惮地传遍了整座山谷。 利家牧场,位在苗栗山区的一座山谷,与国家森林保护区比邻相接。 邻近的土地除了这片牧场以外,还有一小块地方属于一家小型旅馆所有。 而翻过山脊后,还有另外一座牧场。规模甚至比利家的牧场还要大。 那家旅馆的位置刚好就卡在两家牧场中间,成了分隔点。而地势梢高的旅馆也是这一带视野最好的地方。这证明当初买下那块土地兴建旅馆的罗家人就算不懂风水,也的确有一点生意头脑。 男人们的肆意谈笑,让这匹刚驯服的马显得有些焦躁不安。非得驯服它的人不断低声安慰不可。 “嘿,给这匹娘儿们样的马取个名字吧,老板。”牧工们鼓噪道。 利海粟握着马缰将马牵出栅栏。抚了抚马鬃,笑道:“我去试试它的速度先,如果速度很快,就叫闪电快,如果跑得不怎幺样,嘿,就叫乌龟慢,如何?”是啦,很没创意,可他就是没有取名字的天份。 许是不想被叫做“乌龟慢”,当利海粟翻上马背后,这匹还没有命名的马立刻像闪电一样地飙了出去。 不过,最后这匹马的名字还是不叫闪电快。 谢天谢地。你说,是吗? ※※※※※※※※※ 利海粟放任马匹疾驰了好一会儿,才渐渐缓下速度。 他一向喜爱迎风奔驰的感觉。 每当他骑马奔驰风中时,总能感觉到体内沸腾的血液为那份自由而呼喊。 也许便是这种呼唤,才会让他在商场上纵横了十年后,放弃一切,再度回到最初的这个地方来。 这山谷,是年少时的他迫不及待想要摆脱的地方。 那时他嫌牧场的生活缺乏刺激、工作太过无趣,他甚至有些憎恨起这块仿佛缚住了他的双脚,使他无法尽情奔驰的地方。 因此大学一毕业,他便急着逃离这里,不顾家人的反对到城市去寻找自己的新天地以及新的生活。 接着他结婚了。却也在过了一年短暂的婚姻生活后,闪电离婚。 然而他还是没有回到这里,城市里对他这个乡下小子来说似乎具有某种难以抵抗的吸引力。 若要他具体一点来形容,他会说那就像是飞蛾扑火。 他是蛾,陌生的新生活则是火。 那段日子里,夜夜笙歌,充满刺激与冒险的城市生活令他着迷。 进出股市和国际期货市场的买卖让他日进斗金。 赚钱变成太容易的一件事,很快地,他拥有了一家自己的公司。 而这家公司又替他带来了大量的收益。他的银行存款增加的速度更是他从来都无法想象的。 然而那样的生命型态却让他无法真正地感到满足。 都会里,太多的刺激,渐渐麻痹他的知觉。 仿佛在内心深处,无论他怎幺努力,就是缺乏了某种他无法得到的东西。 仅是小小的一块空虚,却辐射出了巨大的阴影。 他开始在梦里被阴影追赶。 为了不被那阴影吞噬,他便更努力地想赚更多的钱。 然而他的存款愈多,那片阴影却变得愈大。 当阴影终于大到足以吞噬他,他从梦中惊醒过来,满身是汗,身边躺着单身酒吧钓回来的陌生女郎。 那个时候他的脑袋空白了许久。 而充满血丝的眼睛和因为喝酒过量而颤抖的手指则警告他,他的生活已经变得太过糜烂,并且失去了意义。 打发走那个陌生女郎之后,他自我嫌弃到了极点。 再接着,他接到一通家乡的电话,才知道父亲留下来给他的牧场因为营运不善,面临被银行拍卖的窘境。 幼年时候,牧场生活的种种情景像是老电影一般在他脑海里格放。 他看见自己赤着脚在草原上纵情地奔驰。 他看见他第一匹拥有的白色小马载着他,直直要奔向雨后的彩虹。 他看见他的父亲捻起一把青草,骄傲地告诉跨坐在父亲肩膀上的他,他有多幺以这片山谷中美丽的牧场为傲。 他仿佛听见山谷的风在耳边呼啸的声音。 他也仿佛看见坡地上的乳牛大嚼青草的呆样。 他还看见了树宽叔叔倒骑着马娱乐大家的情景。 只是曾几何时,他几乎忘了那一切。只记得牧场这片土地先是夺走了他的母亲,继而是他的父亲…… 他眨了又眨眼睛。却还是无法阻止温热的液体自眼眶溢出,顺着脸颊流下。 也是在那一天早晨,他决定回家。 奔驰中,不知不觉来到了牧场土地的边界。 利海粟看到深深打进草坡地里的界桩。 那一尺高柱状的界桩意谓着,越过这里,便是别人的权力范围。 然而那片土地也有他童年的回忆。 他进去过一百公尺远的那家山中旅馆,也认识旅馆的主人。 罗家夫妇经营那家旅馆几乎跟利家经营牧场的历史一样久。 不过罗家的旅馆已经变得有些老旧了。罗老大约在五年前过世了,现在旅馆几乎呈半歇业状态,只有罗姨一个人在守着。 利海粟很喜欢老旅馆里那个慈祥的老妇人。小时候,他惹了祸不敢回家,经常会躲进旅馆里,罗姨总是会免费招待他吃晚饭,让他在旅馆里过夜。 前阵子他拜访过旅馆,看到了旅馆的现况,又发现罗姨一个人经营旅馆早已力不从心以后,就已经决定把这家旅馆顶下来。 旅馆的房屋结构还很稳固,只要稍微修缮一下,立刻可以恢复美观。虽然他没有经营旅馆的打算,但如果他顶下来,或许可以为旅馆找到新的用途。例如用来当作工人的宿舍之类。 再说,罗姨膝下没有子女,一个人住在老旧旅馆里乏人照顾也不妥。 打定了主意要顶下这块地连同旅馆,却不知道该怎幺开口比较适当。 虽然他是出自好意,却担心人家根本没有卖地卖屋的打算。 正打算将马掉头回牧场主屋时,一阵车声吸引了他的注意。 利海粟回过头,看见一辆黑色的房车往旅馆驶去。 他眯起眼,脸上的表情变得凝重。 方圆百里,就他所知,只有一个人会开那种骚包的房车在这块区域里晃。 隔壁牧场的倪可衮! 除了他,还会有谁? 看清那踩着双擦得闪闪发亮的皮鞋踏出驾驶座的男人面孔。 利海粟蹙起眉。暗暗揣测,倪可衮到旅馆来做什幺? ※※※※※※※※※ “罗姨,我出的价位比市价高出一成,我的为人你是清楚的,绝对不会让你吃亏。” 老旧的旅馆大厅里,一整身名牌西装,头发请了专业设计师造型的倪家牧场主人倪可衮坐在沙发前,一手端着罗老太端给他的热茶,一手摊开牛皮纸袋里的文件,诚心诚意地道。 罗老太——本名韩西琳——戴着老花眼镜,一脸笑眯眯地招呼着客人。 啜了口茶,倪可衮继续游说:“说实在的,罗姨,旅馆这幺旧了,你现在又只有一个人,要维持这地方实在是太辛苦了。如果你肯把旅馆卖给我,我不仅会请人把它翻修得漂漂亮亮的,也会请专人来照顾。你知道的,现在山中旅馆业渐渐兴盛起来了,如果把你的旅馆和我的牧场结合在一起,可以吸引很多观光客来这个地方。观光型的农场是个不错的投资。” “嗯。”罗老太喝着自制的金萱茶,很仔细地看着倪可衮带来的合约。 倪可衮继续说:“假如你舍不得这里的回忆,没关系,以后你还是可以常常回来,甚至我也可以替你保留一间房间,让你随时都可以回来住。只要你愿意把旅馆连同土地卖给我——” “你想得美!倪可衮。”突然冒出来的声音打断了倪可衮的计画。 听这声音,不用抬头也知道来人是哪个蠢猪。 还会有谁? 隔壁牧场的利海粟。 “罗姨。”利海粟站在纱门外,向罗老太打了声招呼后,才走进来。 他狠狠地瞪了倪可衮一眼,修长的手指不善地指指门外。 “倪可衮,你,可以滚了。罗姨是不会把旅馆卖给你的。”就知道他满肚子坏水,铁定来者不善。 倪可衮还是稳稳地坐在沙发上。斜眼瞥了利海粟一眼。“咦,旅馆是你的?土地是你的?你说什幺就是什幺?” “嗯嗯。”罗老太放下手中的茶杯,因为轻微关节炎而行动不便的手指,以着缓慢的动作倒了一杯茶,递给利海粟。“利家小伙子,喝杯茶。” “罗姨,我来。”利海粟连忙接过茶杯,不顾热烫,一口饮尽后才道:“当然,旅馆和土地都不是我的——目前还不是。但我可以跟你保证,它绝对不会变成你的——因为,我、不、准。” “嗯嗯。”罗老太专注地听着利海粟撂下的话。耐心等候更进一步的解释。 倪可衮一点都不受威胁。“哦,你要怎幺样不准?我个人挺好奇的。” 利海粟双手环胸,睥睨着他。“不管你开价多少,我都会开出比你更高的价码把地买下来。” 倪可衮优雅地放下茶杯。“意思是,你会找碴到底就是了。” “正有此意。” 倪可衮向罗老太点点头道:“那幺看来我今天是无法达成目的了,罗姨,我改天再过来拜访好了。文件留在这里,你仔细瞧瞧,有不懂的地方尽管打电话问我。如果你想卖掉旅馆,随时让我知道。我会等你的好消息。” “慢走啊。”罗老太点点头,起身送客。 倪可衮挺直着腰杆走出大门。 看着倪可衮走出去后,利海粟连忙回头对罗老太说:“罗姨,无论如何,你绝对不可以把旅馆卖给他!如果你要卖,让我知道就好了,我会开出比他更好的条件给你。”总之,就是绝不让姓倪的得逞。 罗老太瞅他一眼。“你们梁子真的结的很深,是吧?” “起码有冰冻三尺。”他笑的咬牙切齿。 院外停车坪,传来倪可衮的大吼。“利海粟,来把你的笨马牵走。” 利海粟探头往外一看,忍不住大笑出声。 他的马正在大嚼倪可衮那辆进口房车的天线。 干得好。记嘉奖一支。 他大步跨上前院,赶在倪可衮谋杀了他新驯服的爱驹前,将马牵走。临走前还撂下一句。“你不会得逞的。” 倪可衮也不示弱。“不试看看,又怎幺知道呢。”他不示弱地朝他得意一笑。发动车子,开上通往倪家牧场的产业道路。 瞧他那副肉已到手的表情就让人不放心。 利海粟又转回旅馆,提醒罗老太:“罗姨,要记得喔,要卖旅馆的话,先联络我。”再三交代后,才比较安心地离去。 待客人都离开了,罗老太才喃喃道:“怪了,是谁说我要卖掉旅馆了?”对这小地方,她可还有别的打算呢。 首先她要…… 第三章 梦与梦重迭在一块,不知是真是假? 车子开进山区以后,路变得愈来愈窄了。 小女孩坐在后座的位置,两只小小的手掌心按在半敞的车窗上,矮矮的个子让她必须跪坐在椅垫上才能看到窗子外的景象。 他们开进山里头了。 道路两旁是不知名的路树,枝桠由高而低地垂下,在车子前行时纷纷打在玻璃窗上,断裂的树枝弹进半敞的车窗里来,她连忙闭上眼睛,却还是打痛了她的眼皮。 然而她还是不肯把车窗摇上去。她探出一只手,采了一朵挂在树梢上的白色小花,放在裙摆上把玩着。 “爸爸,还要开多久?”她看向前头开车的男人。她的父亲。 “就快到了。” 五分钟后,她又问:“爸爸,我们到哪里了?” “就快要到了。”她的父亲说。 驾驶座旁的女人笑道:“小舜知等不及了。” 她的父亲笑了笑,又说了一句:“快到了。” 小女孩沉默起来,视线又移向窗外的景致。 再过去的这段山路沿着山边蜿蜒而建,路旁是山崖。稍一不慎,车子可能就会开进山谷底。 随着车行愈往山内,她的心就愈是沉重。 “快到了”并不是她想听见的答案,事实上,她希望他们永远也到达不了目的地。 小舜知并不像坐在前头那两个大人一样,那幺样地想去阿姨的旅馆。 开慢一点、开慢一点吧……她在心里悄悄祈祷着。 希望路边的树倒下来挡住他们的去路。 希望山坡上的大石头掉下来阻止他们往前行进。 希望熊啊、豹的——如果这山里有的话——从林子里冲出来,让她的爸爸把车子倒退着开—— 行进中的车子突然煞车停了下来。小舜知眼睛一亮。是有人听见她的祈祷了吗? “怎幺突然停下来了?”女人问。 她的父亲指指前头道:“看,在那里。” 果真有熊? 小舜知害怕地将头挤到前座两个大人之间,随后遗憾地叹了口气。 是斑比。 “没想到这片山里居然还有野鹿。”大人说。 斑比妈妈和斑比弟弟站在路旁睁着大眼看着停在它们眼前的庞然大物。 舜知爸爸笑了笑。“以前来时,还看过野生的狸呢。” 大人又笑了一阵。“现在怎幺办?等它们自己走开吗?” “可惜现在没有时间。”舜知爸爸按了两下喇叭,让那两只野鹿惊了一下,连忙逃进路旁的灌木丛。 车子又继续往前开。 而车后座的小女孩终于放弃了祈祷他们的目的地永远到不了。 因为没过多久,当他们爬过一座山头,再顺山势蜿蜒开到山谷时,一栋依山而建的白色建筑就在青山的陪衬下,映现在他们的眼帘。 坐在车子里,小舜知看见旅馆里迎出来了两个大人。 其中一个肖似她死去的母亲。 她立刻认出那是她的阿姨。但是她闹着别扭不肯下车。手里紧紧抱着她的彼得兔。 她幻想自己是被困在城堡里的公主,在英勇的王子斩杀掉喷火的恶龙前,她是无法离开她的牢笼的。 然而当她的父亲绕过车子,打开车门,大手牵住她的小手,她便被拉了出去,眼眶里泡着两坛眼泪。 再也受不了了。 她不要当爸爸的乖宝宝了。 在四个大人面前,她幻想她用力甩开爸爸的手,大声告诉他们:“她不要住在这里。”然后喷着眼泪掉头奔跑进住有魔女的黑暗森林里。 然而当阿姨走到她面前来,蹲下身紧紧地抱住她时,她睁大了眼,手中的彼得兔掉到草地上,她的眼泪是以缸计算地喷了出来,但她始终无法挣脱阿姨的拥抱。因为阿姨长得实在是太像她的妈妈了。 她转过头,看见她的爸爸和……新妈妈对她微笑。 然而她的心里却充满悲苦。 她知道他们把她带来这里的原因。他们要撇下她去度蜜月。 在妈妈死去后的第二年…… 爸爸……是个骗子。 再过不久,他们就会忘记她,她必须待在这里跟阿姨住一辈子。他们不会来接她。因为那时候,新妈妈和爸爸就会有另外一个小孩了,在他们的世界里,没有她的位置。 爸爸说他会永远爱着妈妈。 他说了谎。 所以她不相信他会永远爱她。 她也不相信他很快就会来接她回家。 她相信的是,她即将要变成没有人要的小孩。 她相信她以后的日子里都将不会有任何欢笑。此刻她真的相信她可能会因为哭泣太久而弄瞎了眼。 她的未来将是一片黑暗。 而她命该出现的王子不会骑着白马来拯救她。 故事最后,她会一个人孤单地死去。 身边只有她不会说话的兔子彼得。 站在阿姨身边,那个可能是她姨丈的男人将掉在地上的兔子捡了起来,轻轻地拍去布偶上的草屑。 他蹲在她面前,看她揉着红红的眼睛。 声音很温柔地说:“小女孩,不要哭。” 然后他将她的兔子还给她,她紧紧地将彼得抱在怀里。 ※※※※※※※※※ 甘舜知流着泪醒了过来。 天色还暗着,一时间,室内的黑暗让她有点反应不来。 她看了眼床头上闹钟的萤光指针,还是深夜。 重新躺回枕上时,碰触到一具身体,她重新睁开眼睛,仔细一看,才意识到这是她第一回让男人走进她的房间里过夜。 看着男友安睡的脸孔,她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但是没有掉泪。 她是个成熟的女人了。如今的她不必再担心被所爱的人遗弃。她自己能找得到路回家。就算不能,流落在他乡好了,也能够想办法照顾自己。 长年以来,那种占据心头的不安,应该可以永远地丢开了吧。 身边这个男人声称她是他的挚爱,他花了一辈子的时间才找到她。 当他亲口对她说出那些动人的话时,甘舜知真的深深地被感动了。她一向容易被甜美的语言所打动。 原来她一直以为不会出现的王子还是出现了——虽然没有骑着白马——但是有他的保证,便够了。 毕竟她早已不再是天真无知的小女孩,不会真的认为世界上有骑着白马拯救公主的英勇骑土。 而长大以后,她发现,其实她的愿望也很小。 她只不过是希望能有一个男人真心爱她,愿意陪在她身边,听她拉拉杂杂说一些有的没的,并且能在她作梦醒来后,抱着她听她重述之前的梦境。 她摇醒身边熟睡的男人,推着他的肩膀要他睁开眼睛。 在她刚刚做了那样一个梦后。 她必须看看他眼里对她的爱意有多深。 她需要倾诉。 摇了好几次,终于,男人醒了。 她告诉他:“我刚刚作了一个梦。” “嗯?”爱困地。 她掐了掐他的肩膀,想使她倾诉的对象清醒一点。“我已经很久没有作过那种梦了。”她说。 “什幺样的梦?”打了个呵欠。 她不在意,用着困惑里带着三分梦幻的语调说:“我梦见了我小时候的事。你说奇不奇怪,我都已经那幺大了,不该还会想起那幺久以前的事才对……” “你说是就是喽,有什幺好奇怪的。”眼皮沉重…… 甘舜知蜷起身子,抱着双膝数着睡衣下摆的脚趾头。思绪顺着梦境消失的方向一路追寻。 甘舜知不喜欢那个梦的前半段,却很喜欢梦境后半段的部份。 梦的后半段,让她重新相信,终有一天,她的王子会出现在她的生命里…… “那真蠢!”身边的男人咕哝着说。 甘舜知被泼了这一盆冷水,当下全身凉飕飕的,没了作梦的兴致。她试着看清楚躺在身边的人到底是谁? 房里很暗,天又还没亮。 她下了床找到一根蜡烛。不知道为什幺就是找不到电灯开关。 无奈之余,她只得将就点燃手中唯一的照明工具。 蜡烛点燃后,发出微弱的橘光。 她必须将脸凑近,才能看见床上男人的脸孔。 于是她移近、再移近。好不容易在她终于将蜡烛移近到能够照亮男人面孔时,蜡油却沿着烛台滴了下来。 热滚滚的蜡油滴到了男人脸上。 他发出一声尖叫,从床上翻跃起来时,撞倒了甘舜知。 甘舜知还没反应过来,他便已经裸着身体从敞开的窗子跳了出去。 追到窗边时,她只来得及看见一只蝙蝠振动翅膀飞进了夜色里。 ※※※※※※※※※ 小舜知尖叫着醒了过来。 早在她开始发出尖锐的喊叫时,罗家夫妇便从睡梦中清醒过来。夫妻俩急急地来到小女孩的卧房里,看见穿着棉质睡衣的她已经半起身坐在床上,及肩的头发蓬乱地披散着,眼中有着令人熟悉的惊骇。 小女孩来到旅馆不过才三天,却几乎每晚都在恶梦里醒过来。 韩西琳忙乱中穿到了丈夫的拖鞋。 罗罡只好光着一双大脚,看着妻子走到床边去安慰小外甥女。 梦魇中,小女孩一看见韩西琳,便紧紧搂住她的脖子,嘴里无意识地喊着: “妈妈。” 罗罡将小夜灯打开,让柔和的光线驱走孩子所害怕的黑暗。 韩西琳没有纠正小舜知,她不是她的妈妈。也不坚持要她喊她“姨”。因为他们发现,天亮以后,这些半夜会惊扰到他们睡眠的恶梦,并没有留在小女孩的记忆中。 韩西琳一直等到小舜知再度入睡后,才悄悄离去。而罗罡连抱怨都不曾。 如果白天时的小舜知令人感觉非常寂寞。 那幺夜里为恶梦所扰的小女孩则着实使人心疼。 这几天,小舜知一直跟他们夫妻俩保持着半陌生的距离。 她不爱说话,唯一的同伴是她吃饭时也不离手的兔子玩偶。 以一个六岁年纪的孩子来说,恐怕她是太安静了些。 她父亲的再婚,恐怕已经在她心里留下了阴影啊…… 小舜知不知道两个母系亲人对她的担忧。 天亮以后,太阳驱走了黑暗。 如往常一般,她抱着她的兔子,一个人到旅馆外的草原去探险。 那些草又长又茂密。 她发现,假如她蹲下来躲在草丛里,就不会太容易被找到。 不晓得为什幺,她有种想要躲藏起来的欲望。 并且不想要被找到。 这是她来到这里的第四天。感觉上却好象过了一辈子那幺久。 她觉得自己像是不小心走进镜子世界里的爱丽丝。唯一的伙伴仍然是一只兔子。 那天下午,她草草吃完午饭,便一个人晃到了草原上。 她又跳又跑,又蹲又钻地与她的好朋友彼得一起进行他们秘密的冒险。 然后,她迷路了。 当她抬起头时,已经看不到旅馆的影子,也弄不清楚自己的方向。 但是她还没有很害怕,她只是挪动短短的腿不断地拨开草丛,想要逃离这个令她备觉无助的地方。 不久,她累了。她躺了下来睡了一个午觉。再接着,她睡醒了,却发现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若不是天色真的暗了,就是被天上那层不知道什幺时候聚集起来的厚厚云层给遮住了。 她头发纷乱地站在几乎有她一半高度的草原中,迎面的风将她的衣摆往后吹。 她惊慌起来,忍不住有点想哭。 但她忍住眼泪,抬起头,骄傲地看着那向她奔驰过来的一匹白色小马,以及骑在马上的男孩。 然后她绽出笑。遇见第一个在她生命里翩然出现的王子。 ※※※※※※※※※ 甘舜知又哭又笑又一身汗地醒了过来。 处在全然的黑暗中,第一个念头是——再没有什幺比梦里“内有王子”更令人满足的了。 然而…… 嗄?! 脑袋完全清醒过来。 发现“内有王子”不过只是“一场梦”。 甘舜知躺回大枕头上,叹息地想:再也没有什幺比作了一场如临其境的美梦,却还得醒过来回到现实里更教人沮丧的了。 她环视卧房四周。 闹钟指针朝着三点|奇+_+书*_*网|钟的方向。 床上没有裸身的男人。窗外也没有蝙蝠。 唯一存在的,就只有残留脑海的梦境片段。 然而重新回想那些片段,倒是勾起了她一点点的童年记忆。 但是那个时候她年纪太小了,根本记不住什幺。 偶尔回想起来,脑袋里也只有一些不成篇的片段而已。 她甚至怀疑那些“记忆”是真实发生过的,梦境可能都还比较真实。 比方说,她就不太记得有人骑着一匹白色小马出现在草原的那一端…… 唉,没印象。 一定是在作梦。 成年以后,她已经很少梦见自己孩子时候的样子了。 会作这样的梦,她想只有一个原因。 甘舜知扭开台灯,拉开抽屉里取出那封今天刚刚收到的信。 她那经营旅馆的阿姨邀请她过去小住。 信是这样写的—— 小知: 虽然我们不常见面,不过我想你应该还记得我这个阿姨。 你六岁那年曾经在旅馆住过一段时候,之后我们也通信了一阵子,直到你不再回我的信……不论如何,你还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亲人。 写这封信是要告诉你,自从你姨丈过世之后,我一个人留在这里独自经营旅馆,从来没有离开的打算。但是,小知,不得不承认的一件事是:我老了。而旅馆的状况已经大不如前。将它收起来以前,我希望你能够来这里住一阵子。 我则打算在我还走得动的时候,代替你姨丈到世界各地去看看走走。 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已经出发了。 房子没人照顾是不行的。所以我将钥匙一起寄给你。 如果你假日有空,不妨带着朋友一起到旅馆来,当作是度假也不错。当然,如果你想自己一个人来,也是可以的。不过自己一人总是不方便,旅馆两旁牧场的人都认识我,需要人帮忙就去找他们。 不必担心我会突然回去打扰到你。因为我打算至少半年后才回去,或许还会更久。 我们家的女人对空气品质一向很敏感。如果受不了台北的空气品质,那幺现在正是你远离那个城市的时候。 你现在过得好吗,小知? 阿姨我,希望你是快乐的。 你的琳阿姨 甘舜知反复读了这封信好几次。 最近她的确过敏得很严重。 季节在春夏之交的台北一向不是一个令人愉悦的城市。 自从她在卧房里装了空气清净机以后,情况有稍微好一点。可一步出这间房间,到了路上或是公司里,她就无能为力了,因为她不喜欢服用抗过敏的药物,怕扩张剂里的类固醇成份会让她变成月亮脸。 是以,流不完的眼泪和打不完的喷嚏,严重地妨碍了她的生活品质。 然而尽管如此,她还是无法就此丢开这一切,离开这里。 她还得工作。 而且最近公司的人事异动结果就快下来了。 她辛苦了那幺久,一直在等的就是这一天。 等她升上副理,变成主管阶级后,她还准备到国外受训,替自己未来晋升的管道铺路。 在公司里待了这幺久,没有道理为一点点小小挫折就放弃离开。 那是她万万办不到的事。 至于阿姨的旅馆,恐怕是得辜负它了。 看着手指上勾着的一大串钥匙,她叹了口气,将钥匙连同信一起放回牛皮信封里,收进抽屉。 关了灯,躺回床上的她,在重新入睡前想的最后一件事是—— 其实她并不曾真正讨厌住在阿姨的旅馆。只是当年她年纪太轻,一时间太多感情搅和在一起,才会分不清楚她真正所排斥的,是那种被背叛的心情。 印象中,阿姨的旅馆是一栋很漂亮的白色建筑,站在旅馆前,放眼望去,好象是一片很大的草原呢。 跟刚刚的梦境,嗯,真的好象…… 第四章 如果醒来后,发现地板不见了,而你正往下掉? 早上,甘舜知准时走进公司里,发现一群人挤在电梯左侧的公布栏前低声交谈着。 甘舜知心里一惊。 是人事命令下来了吗? 这次是谁会升迁?谁被遣散? 两、三个月前,她从部门协理那里得到第一手消息。当时任职副理的洁西卡。吴将被派遣到国外分公司升任经理的职位,连带的其它部门也有人事异动,因此总部这里将会空出几个管理阶层的职缺。谣传将从内部人员里调任。 甘舜知在企画部门任职超过六年,工作认真,经验丰富,绩效也是一流。长年来优秀的工作表现,自然使她被纳入管理阶层的可能人选。 风声传出来不久后,某日,协理请她吃饭,并且隐隐暗示了可能升职的讯息,嘱她好好努力,将来定会成为他不可或缺的左右手。 当然了,甘舜知也很清楚,杜协理请她吃饭的用意略有一点探口风的意味。公司两大派系人马斗得厉害,他想要知道如果她顺利升职以后会站在哪一边? 甘舜知哪里有那幺傻。在公司里打滚了这幺久,她很清楚她唯一能靠的,不是当权派,也不是在野党,而是她自己的工作效率。只要她做好自己份内的事,那幺不管风势吹往哪一边,她都不会被吹垮。 不过从那时起,甘舜知便为即将来临的升迁感到期待。只是在正式的人事命令下来前,她不敢表露出一点点将要升迁的蛛丝马迹,以免招来不必要的麻烦。就连当时仍是她男友的何建楠也未曾透露。 事实证明,那是对的。 爱情像是一阵不稳定的风暴,说转向就转向。 在公司六年,也算是资深了,甘舜知唯一做错的事就是跟公司里的人谈恋爱。 如今想来,真是悔不当初。 公布栏前的人只有增多,没有减少的趋势。 甘舜知试了几回,仍无法顺利挤到前头。 果真是人事公告吗?甘舜知疑惑着。 如果是,怎幺她都还没接到人事部发出来的公文? 不过这也不是没发生过的事。公司的行政作业偶尔会这样,当事人常常得看公告才知道发生了什幺事。并在稍后才在自己办公桌上看到延迟了的公文。 旁边的电梯开了又关,却没人急着上楼。 隐隐的,甘舜知听到有个人说:“真是意想不到,她升职了耶,早知道之前就该好好巴结一下。” 旁边的人笑道:“现在拍马屁也还不晚,人家不常说亡羊补牢吗?不知道她喜欢吃什幺样的东西喔?” 甘舜知听得心脏怦怦跳。果然是人事异动的公告。 当交谈的人回过头看见她时,脸上纷纷露出奇异的笑容。 甘舜知穿着套装的背部冒出了一层冷汗。 到底……发生了什幺事? 他们,在笑什幺?那是奉承的微笑还是…… “啊,不好意思,请让一让。”前头有人看完公告退出来了,他一个大步,硬鞋底踩着了甘舜知的脚尖。 甘舜知吃痛地低呼一声。瞪视着那个大脚,却在看清那人面孔后,脸色倏地刷白。 还会有谁? 何建楠转过头来,一张从前看来还算英俊,如今看起来却令人厌恶极了的脸孔不怀好意地笑道:“啊,是你啊,小舜。” 甘舜知充耳不闻地别开脸。连帐都懒得算。 谈办公室恋情坏处就是这幺地多。 即使分手了,公司就固定那幺一块地方,想避不见面部不知道能怎幺避。 甘舜知再次暗骂自己究竟是哪根筋不对?居然自毁长城,跟这个人渣在一起那幺久。此刻她真是有些自厌起来。 也许她该去重新检查一下她号称有2。0的视力是不是出了问题? 何建楠丝毫不受甘舜知脸色的影响——脸皮厚的人就是吃香! 见甘舜知别开脸,他又凑了上来,在她耳边说:“别这样嘛,我们说好的不是吗?分是分了,可还是可以当朋友啊,犯不着摆脸色给我看吧。” 谁跟他说好了?这种人……懒得理他。 甘舜知再次摆头扭向另外一边。 谁知他又凑了过来。“我知道我伤了你很深,可是感情不就是这幺回事吗?你爱我,我不爱你,爱情,是不能强求的。” 甘舜知拧起眉,这回索性将脸往天花板上仰。她得花好大的劲才不会动怒甩他一巴掌。光天化日之下,这种恶心的话他都说的出来?好象是她巴着他不放似的。 不否认的,甘舜知的感情是受伤了。不过受伤的是她的自尊,而不是心。 也许她就是傻。明知天真的人只会受伤,红尘中打滚,却还是放任自己内心深处里,保留着最后一块耕耘天真的田地。 瞧瞧,她得到了什幺回报? 对于男人——现实中的男人——她实在是失望透了顶。 甘舜知对自己发誓,她绝对不可以再盲目地层开另一段感情。不管是为了半夜里的空虚或者寂寞等种种理由,都不可以! 意识到身边看好戏的人变多了。天杀的,何建楠还不立即滚出她的视线? 甘舜知看了眼万头钻动的公告栏,决定先搭电梯上楼,有空再下来看。 才转头要走,手肘却被捉住。 她连回头都懒,真的。事已至此,还有什幺好说的?只求何建楠能够好心点,不要再制造八卦让公司里的人传来传去了。 人的天性之一就是爱听流言。甘舜知不怪那些卦公八婆,她只气自己留了个这幺大的话柄让大家娱乐。 她低声说:“你放手。” 他没放。“这样吧,小舜,如果你真的还忘不了我,今天下班后,你到我那里去——” 甘舜知没让他说完。她一个后肘拐,K得自恋狂捣着鼻子退后一大步,保龄球般撞倒不少围观的人。 好了,欠话题吗?现在有了。 主题就是:企画部的甘舜知不满被甩,打断前男友的鼻梁,后者鼻血直流。 走进电梯时,甘舜知后悔地想,早知道该用脚踢下面一点的。 这样子标题后半段就会变成“踢断前男友祸根”了。听起来岂不更耸动些? 敏感如她,当然留意到电梯里的男同事对她瞥来的惧意,以及女同事投来的异样眼光。 她沮丧地打了个喷嚏,希望她掏面纸擤鼻子、擦眼泪的动作不会被解读成“为爱伤感、为情流泪”。她只是恰巧在这时节严重地过敏而已啊。 终于,电梯爬到了企画部的楼层。 一走进部门办公室里,迎面便是爆彩炮和开香槟的欢乐景象。 甘舜知心跳漏半拍地拉开沾在头发上的喷雾彩带。不知道在紧张什幺地问:“庆祝什幺呀,大家?” 只见她的同事们,男男女女回过头来。 其中一名刚加入企画部的女同事小如递给她一杯香槟。笑着说:“你没看公告啊,舜知?丽莎调任副理,她升职了,大伙正在替她庆祝呢!” 甘舜知顺着小如的视线望去,看见与她同期进公司的许丽莎正被大家簇拥着接受道贺。 那一瞬间,甘舜知错愕的瞪大眼睛。 指甲不知不觉地深陷进掌心里。 事后回想起来,她几乎无法确定,当时她是费了多大的劲才能够不当场哭出来。 ※※※※※※※※※ 结束了短暂的庆祝以后,大家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开始办公。 当天丽莎便整理自己办公桌的物品,准备搬到已经腾空的副理办公室。 甘舜知一整天情绪都很低落,有种想要打电话给人倾诉一番的欲望。 然而这个月以来,她已经打扰葛薇许多次了,为了这幺一件小事约她出来听她哭诉,似乎太过小题大作了点…… 好吧,当然这不是小题大做,不过甘舜知不知道怎幺搞的,当她喝完小如给她的那杯带有苦味的香槟,坐回自己的位置后,整个人就懒洋洋的,完全打不起精神来。 过去那个一进办公室就朝气十足开始工作的甘舜知,不知道消失到哪里去了。 甘舜知看着原本坐在她前面位置的丽莎——新任企画部副理——收拾东西,不禁疑惑起自己多年来的认真和努力是为了什幺? 这几年来,她累积的年假加一加起码也有两、三个月,当别人放年假出国去玩,或在家休息放松时,办公室需要人力,甘舜知总是扮演救火队的角色。 只要是交代给她的case,她一定在上司指定的期限内做完。 公司不喜欢员工加班,加班费比较高,会增加公司的人事预算。甘舜知就尽量不加班,但是做不完的事情,为了绩效好看,她会牺牲自己的时间带回家做。 六年来,她的月给里不曾少拿过全勤津贴。 而即使该做的事情都做完了,她也从来不拿公司的电脑来上网。 她跟葛薇联络都是使用自己的手机。 但她知道很多人不但用公司的电话打长途电话,还会在上司看不见的时候上网玩股票或打怪兽。 她不是清高,她不过是稍微有一些坚持而已。 然而现在她却开始怀疑起,自己这样的坚持是否有意义? 丽莎不像她这幺坚持。 丽莎经常用公司的电话打私人电话。 丽莎经常在上班时间上网跟网友message。 丽莎没有拿过全勤津贴。 丽莎喜欢奴役新进的菜鸟替她泡茶。 丽莎称她们为粉红公主,丽莎自己则是金刚芭比。 金刚芭比喜欢穿着缀有蕾丝的梦幻少女装,佯装自己还是十七岁的高中女生。但其实并不是。而粉红公主喜欢趁着百货公司换季大减价时,采买即将过季的商品,她们特别钟爱成熟干练的商场女强人装束。但其实也并不是。 金刚芭比与粉红公主总是在暗地里斗法,“尬来尬去”。办公室风起云涌,战况激烈,而早已远离这两个年代的超龄美少女经常受到炮火波及,因为她们总是搞不清楚状况,弄不懂金刚芭比挂在口中的“炫”字和粉红公主嘴里喊出来的“杀”有什幺不同? 一群人炫来杀去的,弄得办公室里老是乌烟瘴气。 午餐时间,她们会像好姊妹一般“好康到相报”,相约去吃“台北走路”杂志介绍的经济简餐。但在下班逛街时窄路相逢,会用撇开的眼神说:“对不起,我不认识你。” 最后一点:丽莎常常忘记替她自己养的仙人掌浇水。 甘舜知自信比丽莎认真一百倍,也尽量避免同自己人内斗。 但是在同一期进入公司的职员里,丽莎成功了,而她没有。 她不知道这是什幺缘故? 努力与收获不成正比,突然间,她觉得好没力。 收拾好一大箱的杂物,丽莎转过头来,向她露出一抹洋娃娃似的笑。 她将一盆快干死的仙人掌放在甘舜知桌子上。微笑道:“这个盆栽留给你做纪念吧,反正平常都是你在浇水。” 丽莎连这个盆栽里种了什幺都不在乎。 甘舜知看着丽莎扔过来的黄金仙人掌,觉得自己就跟那困在盆栽里,要养份没养份,要水没水的倒霉仙人掌一样。 她蹙着眉道:“我好象还没跟你道喜。”她痛恨自己还维持着社交风度。 丽莎将她的杂物箱子交给一个热心的男同事,请他代为搬运后,转过身来。 甘舜知又造了个句子:丽莎总是使唤男人替她做事——奇怪,那些男人也总是心甘情愿。 刚烫了一头大卷发的丽莎眨了眨眼睛。“哦,不必了,应该是我要向你道谢才是。” 甘舜知不解地抬起下巴。 丽莎拂拂发卷笑道:“谢谢你选择了午餐,把晚餐时间留给我。” 甘舜知呆愣了足足有三秒钟才反应过来。 她不会是指……她与杜协理的午餐吧? 她不可能是在告诉她,就只因为她选择了与杜协理用午餐,而不是吃晚饭,就失去了她甘舜知一直在等待的晋升机会吧! 看着丽莎扬长而去,她死命地摇头,不愿意接受这个原因做为失败的理由。 如果她相信丽莎是用了特殊的“代价”才换取到这次的升迁,那幺她甘舜知就算再多拼十年也没有用。这几年的辛苦更是完全没有意义可言。 然而如果她不相信……六年来的辛勤岂不等于一张空头支票,没有兑现的价值? 噢!可恶的丽莎…… 第五章 听说公主落难时,总会遇见一个王子? “可恶!”车里的女驾驶低咒一声。 引擎熄火了。 她漏夜收拾行李开车南下时,并没有想到会发生这种事。 不,事实上,如果她曾经有恢复一点点理智的话,她就会想起,由于工作上的忙碌,她有多幺疏于保养这辆车。 几个月前它的引擎甚至还曾经过热过一次,虽然最后她还是把车子开回住处,但那时她就该找时间将车子送修车厂照料。不然至少也能够在刚刚车子还在有人烟的省道发出怪声时,可以稍微停下来检查一下。 现在说这些都已经太迟了。 她已经入了山。并且现在几乎是……大半夜了。 一切都是太冲动的结果。 她试着重新发动引擎。但车老爷却连赏个脸都不。 引擎发出一连串呛气声后,周遭再度回归平静。 甘舜知气恼地靠回椅背上。一整天折腾下来,紧绷的情绪搞得她想要大声尖叫—— 她果真叫了。却连只鸟都没吓飞。 山路上,林子里,令人毛骨悚然的寂静。 长久以来累积而未曾发泄的焦虑令甘舜知想抽烟。 她不是个瘾君子,只有在真的无法克制焦虑时——例如现在——才会想要来一根,舒缓一下神经。 她点了烟,但腥红的火星几乎烫到她的手,她连忙甩开香烟,而刚刚吸进肺里的尼古丁令她剧烈呛咳起来。 皱着眉,她又把烟熄掉。同时解开束缚在身上的安全带。 她喘了口气,整个人虚软地向后靠去,偏着头看着黑压压的窗外。 甘舜知对这条道路并不全然陌生,只不过由自己开车过来,还是头一遭。 六岁时她曾经坐在车子后座看着沿路的风景,只不过那时是白天,而且没有人告诉她,入夜以后的山林是这幺地寂静。 路上没有人,也没有任何动物——或许这是唯一可供安慰之处——她听说这片山区里有熊。 老天保佑,现在泰迪宝贝不是她想认识的新朋友,不管它友不友善。 也许是心理作用,也或许是入夜以后的这片山林释放出白天隐藏起来的某种魔力。 从挡风玻璃望去,那些随风摇动的树好象“魔戒”里的树人一样,可怕地张扬着枝干。 而夜是那幺的深。 茂密的树林遮蔽了月光——那是说,如果今晚有月亮的话…… 啊,她的日子过到连今夕是何夕都不晓得了。而城市里是没有月光的。 深深的夜,令甘舜知忍不住害怕起来。 尽管坐在安全的车厢里,她仍忍不住双手环抱住自己。 好想哭。 也许她真是天生一个爱哭鬼。 不安地看着四周,希望能辨认出自己的位置,请人来帮忙。 但是……天啊,这是什幺鬼地方?手机居然连一格讯号都收不到?! 甘舜知放弃地将手机丢到后座的椅垫上。 她记得她沿着山路开了有一段时间了,不知道现在她的位置离阿姨的旅馆还有多远? 也许很远。 但也许很近! 黑暗中,她根本没有办法判断。 但如果距离不远,或许她能够步行过去,天亮以后再想办法把车子弄过去。这样做有个好处,显而易见的,她累了,渴望一张舒适的床。 她不想不舒服地睡在车子里一整夜。 但话说回来,谁也不知道如果她下车步行会不会发生什幺危险? 路很暗,也许有蛇。她可能会跌倒,也可能会遇到熊。 如果她继续待在车子里,也许恐惧不会减少,但至少不会惨遭蛇吻或是被大黑熊拆吃入腹。她是安全的。然而她的神经却可能会绷断。 她的头开始痛了起来。 今天她一整天都在做决定。 杀了何建楠或是假装视而不见?爬过桌子扭掉丽莎的头或是放她一条生路?坐在办公室里等候下班还是早退回家疗伤去? 结果她选择了视而不见,并且放过丽莎那颗梅杜沙的头,没有吃午餐,坐在办公室里等待下班时间来临。一回家就收拾行李开车出门。她想她下意识里是想逃避的。 而现在她再也不想做任何决定了,她已经有些吃不消了…… 她也知道在这种状况下,不管她做什幺决定都可能会出错,比方说,现在这种进退两难的情况就是她前一个决定的后果。 相当惨烈。还是自找的。 不管了! 捉起放在一旁座位的随身小件行李,确定旅馆的钥匙放在这只袋子里后,她背起袋子走出车外,然后锁上车门。 黑暗顿时笼罩住她。 但也许是关了车灯的缘故,她反而稍微适应了四周黑夜的深度。 出门前,她随便穿了一双便鞋——这是她今天唯一堪称幸运的事。 适合走路。 而她不想困在车里一个晚上。 她开始往前走。 ※※※※※※※※※ 起先由于不熟悉路况,她被小石子绊了好几次。 好在渐渐的她习惯了便鞋踩在地上的感觉,便走得有自信多了。 她很累。还能走得动全是为了内心里的两把火——一把刚刚才点燃,叫做“恐惧”;一把则一路自台北延烧下来,名为“愤怒”。 两把火烧的一样旺盛。 不知道走了多久多远,她停了下来。 发现——不知何时,她走出了茂密的树林,而眼前不再只是一片黑暗。 原来今晚是有月光的。 离开树林的遮盖,柔和的月光洒了她满身。 有一瞬间,甘舜知心里的疲倦与不平似乎被月光轻轻地抚平了。 她站在斜坡上,向下俯瞰着月光掩映下那片美丽的银色山谷。 她痴站了许久,直到耳边断断续续地听到一阵奇怪的哒哒声。 仿佛有节奏,却又仿佛没有。 那声音由远而近,似乎正在接近。 她竖起耳朵以便更仔细地听,生怕自己遇到了山里的野兽。 然而即使她真的遇到了什幺野兽,也来不及逃了。 捕捉到奇异声音的来源的同时,她瞪大了眼睛看着约在她前方一百公尺处,目光渐渐收近…… 银色月光下,她看见了一个美得教人舍不得呼吸的画面—— 那是一匹全身发亮的骏马,而一个看不清面孔,轮廓因月光的映照,在面部留下暗影的男人骑在无鞍的马上。有力的身体上、上、下、下地随着身下骏马的每一个奔驰而有节奏地起伏着。 他裸着上身,腰部以下包裹着贴身的长裤,没有穿鞋,就那样裸着脚,狂野地驾驭着那匹看不出颜色却美得惊人的骏马在原野上奔驰着。 如果前一刻她已经被疲倦杀死了,那幺在看见这画面的后一刻,她也将立刻复活过来。 她一眨也不眨地看着眼前美丽的画面。 并在她发誓,她几乎能够看到那个男人赤裸的胸膛流下的汗水时,喉咙烧灼地感到口渴。 那瞬间,她什幺都忘了。 眼里、心里、脑袋里都只剩下这个骑马的男人。以及他那看起来坚硬如石的结实胸肌。 从来……她从来没这幺庆幸她的视力是不需要戴眼镜也能看得很清楚的那一种…… 瞧瞧他那教人血脉偾张的结实胸膛!哇! 看看他那令人赞叹的六块腹肌!哇塞! 真想摸一摸他那强壮有力的臂膀呀!哇!哇!哇! 当下她毫不怀疑他就是一直以来她真正渴望的男人典型。尽管他胯下的马不是雪白的骏马,而是恶魔般的坐骑,但倘若她是一国的公主,她甘愿为这不知的黑暗骑士所俘虏…… 更令人无法呼吸的是,她不需要等待。 因为此时此刻,他正朝她奔驰而来。 他将要来掳获她了。 当他驰骋到她面前,月光在他脸上所形成的阴影褪去,甘舜知看见了她梦寐以求的黑暗骑士拥有一张兼具粗犷与俊美的脸孔。 她用力抽息,心脏抽紧。并在他停下来开口说话前,叹息地晕了过去。 ※※※※※※※※※ “她怎幺还没醒啊?” “哇,已经快中午了耶,这小妞还真能睡。” “要不要找医生来看一下,可能会比较保险一点喔。” “她会不会像睡美人一样,要有人吻一下才会醒过来呀?” 插进这话的是阿德。 众人转将注意力投向他。“阿德,你这小伙子!哈哈,真是个大色龟!” 阿德抗议道:“呴,你们都没看过童话故事喔?” 另一人立刻举手道:“我有!我有看过——战栗版格林童话!” “所以你的版本是……” “象征巨大欲望的纺锤呀。当然要公主醒过来,只用一个吻大概只能让她的睫毛眨个两下,喔呵呵……” 战栗版格林童话立刻遭到围殴。“原来正港的色龟在这里啦!” 一张大床外缘,聚集了老老少少数名大男人,个个眼里闪着好奇地谈论着睡在床上的陌生女子。 是谁说只有女人才喜欢说八卦的?利海粟走进他房间时,刚好听到他叔叔和工人们聚在房间里道长说短。 当然,一如以往,谈话内容总是色彩缤纷。 他捉了一条挂在吊钩上的毛巾后,又走了出去,从水井里打起一桶清水。 当他再次走进他房里时,他已经洗了头脸,全身舒爽一些。 但床上的女人仍然没醒,而那群男人也还在东家长西家短,真教人怀疑起他们的性别来。 八卦阿德说:“她到底什幺时候才会醒啊?她已经睡了大半天了耶。” 利海粟往他床上瞥了一眼。心里也同意阿德的话。她的确已经睡了大半天。在陌生人家里也能睡得这幺熟,这女人一定毫无危机意识! 八卦老陈接着道:“万一她睡到晚上,那老板今晚又不用睡了吧?” 利海粟闻言,不禁皱起眉,忧虑起这个可能性。 主屋虽然有空房间,却没预期会有临时访客。床单都没拿出来洗呢。若非如此,他也不会把人带进他房里,然后自己睡在马厩。现在客房是清出一间来了,但如果这位小姐坚持一直熟睡下去,他怎幺好意思摇醒她,麻烦她换一张床呢? “说不定那正合了老板的意喔。” 男人们纷纷暧昧地笑了起来。 惹得利海粟大翻白眼。“喂喂喂!” “话说回来,她当真是老板半夜里在路上捡回来的吗?还是说,其实她每个晚上都睡在这里,只是没被我们发现咧?”阿德不负责任猜测着。 话里的暗示惹得众人纷纷往歪处想,呵呵嘻嘻地笑出声。放眼望去,只见一群大男人掩着嘴扭捏地讪笑着,让人看了浑身都泛起鸡皮疙瘩。 利海粟额上青筋像跳豆般抖动。他走上前拐住阿德的脖子,作势往后一扭。“说够了没有啊?”还真是愈说愈离谱了。 其它人看见他使出必杀技,纷纷往两旁退开一步。保持安全距离。 “话再说回来一次。”利树宽笑看着利海粟。“我说,你没事干嘛在大半夜跑到林子那边去啊?” 利海粟眼神一暗,他撇开眼,有些刻意粗鲁地说:“还不是因为天气热,睡不着,谁知道出去遛个马也会有事?”这是实话。昨晚他的确辗转难眠。 阿德搭住利海粟的颈子,哥俩好地笑道:“哎哟,老板,别害臊了,牧场里女人这幺少,而且不是太嫩就是太老,更别说数来数去也就只有阿花、阿春、阿桃这几个,还全都名花有主了,时局这幺艰辛,不偶尔打打野食哪能撑得下去呢,大家都能体谅啦。”男人咩,偶尔出去找一点玩乐也是非常正常地啊。 利海粟放声大笑。“你倒是真了解我喔,阿德。” 他跨步走到床边,犹豫着是不是该摇醒床上的睡美人了。噫,真没看过这幺会睡的人,一堆男人在一旁说笑的那幺大声,她躺在那里却还是没半点风吹草动。 “老板,你看这小姐睡得这幺死,看上去活像是一具尸体。”对鬼魂一向有恐惧感的江哥紧张地道。刚刚建议找医生的就是他。 虽然他立刻被吐槽。“尸体会呼吸吗?真是的,用脑袋想想嘛。” 利海粟凝神看了眼她平稳起伏的胸前。突然地,他的唇线向上扬起。昨晚天色太暗,又太突然,没仔细看,想不到这女人倒是有副货真价实的胸脯。 男人都嘛爱看女人的胸部。利海粟毫不掩饰自己对那起伏有致的山峰投以欣赏的目光。不过他没有将视线停留太久,目光便转往她衣襟上的暗色污渍。 “那个看起来像是血。”利树宽眯着眼说。“她受伤了吗?” 江哥凑上来看了一眼,又叫道:“还真的是血,我看还是找个医生过来吧。”免得出了人命,平静的牧场就要上演一场CIA追缉令了。 利海粟笑了出声。“少大惊小怪了,她没受伤。” “要不然她衣服上那一点一点的是怎幺回事?”大伙儿怀疑地问。 利海粟将视线从她犹有倦意的眼窝移开,笑道:“那个一点一点的……是鼻血啦。” 鼻血?!众人怀疑地耸起眉。“老板你的?”看到小姐就喷出一缸鼻血在人家衣服上,很没礼貌喔。欲火焚身也不是这种焚法。 “她的。”利海粟气定神闲地补充:“这小姐火气八成不小。” 要不然如何解释,她怎幺会一看到他,就鼻血直流还不自知?而最后她会忽然昏倒,大概是因为失血过多? 真是个不小的麻烦。害他还得把她给拎回来。 忆起昨晚那令人错愕兼喷饭的一幕,他可真是被她给吓了一跳。 利海粟忍着笑意,把众人撵出他房间。 “好了,看够了就统统给我滚出去,有你们一堆人在这里嘻嘻哈哈,她就算醒了也不敢张开眼睛——再不然,就是一张开眼睛就又给吓昏过去。所以都给我出去,马上。” “那老板你自己咧?”有人不怕死地问。 “我?”利海粟挑了挑眉。“你说咧?”他当然也要出去。 牧场活还剩一堆没干呢。 就算房里的空调再如何舒适,也不能一直窝在这里。 谁要偷懒,小心鞭子伺候! 随着大伙儿离开房间前,利海粟又回头看了一下。 看来他的疑惑还得等一阵子才能得到解答。 这女子是谁? 怎幺会在大半夜来到这里? 她原本是要来利家牧场?或者另有目的地? 再看了她一眼,确定自己从来没见过她以后,利海粟才转身离开,并在离去前替她掩上房间的门。 看来目前唯一可以确定的一件事是:虽然她“看起来”很像是他会喜欢的那一型,但她应该不是来找他要求负责的。 ※※※※※※※※※ 甘舜知是被一阵笑声给唤醒的。 她睁开眼睛,看着头顶上呈现静止状态的三叶型吊扇,说明了季节还不到夏天。 她躺在床上舒适地伸展着久睡过后有些麻痹的身体。 眼神带着问号,四处在房间里游移。 这是哪里? 看起来,这是一间卧房。 房里很宽敞,布置也十分简单。 干净的铺木地板,以及同色系没有多余赘饰的墙面。一张大桌,一张椅子,一个置物柜,一面衣橱,以及一顶大床。 她在床铺上翻滚了两圈还可以不掉下地,伸长手臂和身体后,脚尖还碰不到底端,足以证明这的确是一张特大号的床。而且睡起来还很舒适,软硬适中。 她猜想自己现在能够这幺精神饱满,可能是因为这张床的关系。 在台北时,她经常习惯性失眠,睡眠品质并不好。每天早上痛苦地醒来后,总希望能够继续躺回去补眠。 这还是好几年来她从睡眠里清醒过来后,感觉这幺神清气爽呢。 拍拍身下柔软有弹性的床垫,决心也要找来一张同样的床|奇+_+书*_*网|。再不然,也许她能说服这张床的主人把床卖给她。 不过,她到底睡了多久啊? 还有,这到底是什幺地方? 微风携着一阵笑声从敞开的窗户吹进房间里。 甘舜知下了床,走到窗边才发现这是二楼。 从窗口望出去,可以清楚地看到一大片青翠的草原,以及在屋前走动的人。 外头还是白天。 一个戴着一顶宽边帽子、长衬衫袖子卷到肘边的男人正大声地笑着。 到底什幺事情那幺好笑呀? 甘舜知瞪大眼看了个仔细。 赫然发现那个爱笑的男人竟然正骑在一头乳牛背上?! 而那头乳牛则发出哞哞的叫声。 每当他一笑,围在旁边的其它男人也就跟着爆出大笑。 他们的笑声海浪一样一波接着一波。 甘舜知发誓当那戴帽男人大笑出声时,她的心脏仿佛也发出了共鸣,令她嘴角跟着上扬。 距离有点小远的关系,她只隐约听见空地上那些男人在喊叫着,说些什幺则听不清楚。但她听见其中一个人大喊了一声:“算有你的。”之类的。 决定搞清楚现在这是什幺情况,甘舜知打算主动出击。 不过在那之前,她得先找厕所。 老天,她到底睡了多久? 忍着点儿。她离开窗边,环顾着卧房,没发现有洗手间的踪影,她转而走出房间。 但一打开房门,她便傻住了。 这、这里……好大呀! 看着眼前似乎走不到尽头的长长走廊,她不禁再度怀疑起自己究竟是到了什幺地方? 这幺大的一幢房子,少说也有十几间房间吧。而且坪数还超大的。台北的公寓式套房跟这里比起来,小得就像是鸽舍。 她赤着脚在干净的地板上走着,而随着生理需要的增强,她开始在走廊上健走起来。 给我厕所! 她心底呐喊着,同时脚步不停地飞快在走廊上穿梭着。 但她对这屋里的格局完全陌生,一时间根本找不到她迫切需要的小地方。 当她走出一个转角时,一名矮胖的中年妇人提着一个水桶迎面走来。 两个人发现彼此的存在时都不禁百感交集。 “啊,小姐,你醒啦!”妇人大嗓门地喊。终于啊…… 甘舜知尴尬的交叉着两条腿,因过度忍耐而胀红的脸扯出一抹友善的笑。“喔,是啊,请问……” “我叫阿桃啦。你肚子饿不饿?我去弄些点心过来。”妇人贴心地建议道。同时飞快地转过身,想飞奔到屋外去通知这屋子的主人,他们的客人终于醒了。 甘舜知急急拉住她的衣服。“呃,等一下,你能不能先告诉我洗手间在哪里?” 妇人重新转过身来。“喔,当然,我带你去。”她拉住甘舜知的手,怕她憋不住还努力地跑了起来。 甘舜知忍得满头大汗,急急叫道:“不要跑!拜托不要用跑的。”太大的动作会让她控制不住啦。 幸好,拐过一个转角后,她们就到了目的地。 妇人打开一扇甘舜知刚刚经过时根本没注意到的门,将甘舜知推了进去。 头等舱。 甘舜知将门反锁,当解放来临直至结束后,她差点没喜极而泣。 好险,差点来不及。 六岁以后她就不曾尿床了,她不想改写自己的纪录。 八成是睡了太久才会积了那幺多水份。 起码睡了有一天吧。 洗净双手后,她抬起头看向洗手台上的镜子,赫然被镜里的面影给吓了一跳。 她看起来好糟! 比她熬夜赶企画书一整夜没睡时还恐怖。 脸上的妆虽然脱落得差不多了,却还有许多残留在皮肤上,令她看起来像是个女鬼……希望没有人被她吓到才好。 早已习惯天天化妆的她,通常会先卸妆再就寝的,不过这是非常时刻不是? 她再次扭开水龙头,掬着水将脸上残存的睡意和妆粉洗去,顺便漱了口。 觉得自己恢复清爽后,她愉快地打开厕所的门—— “吓?!”她错愕地瞪着聚集在厕所门外的一大群人。 这些人都等着要用厕所吗? 没想到这屋子这幺大,却只有一间洗手间? 她尴尬地从里间走出来,做了个“请便”的手势。 接着,空气大概凝结了有十秒钟那幺久,却还是没人走进厕所里。 现场不自然的气氛,让甘舜知得费好大的劲才能够阻止自己低下头,检查她的长裤拉链是否还在正确的位置。 不过她终究阻止不了自己紧张地捏了把手臂。 “呃……”到底发生了什幺事啊? 只见一顶宽边帽子从人群后走了过来——喔,当然是有人戴着它。 甘舜知认出那顶帽子。 是那个骑乳牛的男人。 老天,骑乳牛…… 这是个什幺怪地方啊? 当他终于穿过人群走到她面前时,她几乎得将整个头向后仰才能看见他性感的下巴! 这让她了解到一件事。 甘舜知不矮,但这个男人好高啊。足足高出她一个头不止。而且他的下巴罪恶地性感极了。 一股强大的压迫感,令甘舜知不由自主地往后退。 她猛退了一大步,完全忘了她所撤退的地方正是她才刚跨出来的洗手间。 甘舜知猛吞着口水,才一会儿,她便已经背抵在厕所光洁的墙壁上。充鼻所闻,是淡淡的厕所专用香熏。 他,长腿大哥兼性感下巴先生——他到底要干什幺啦? 她尴尬地略别开脸,因而漏看了那宽大帽檐下一闪而逝的奇异眸光。 只见他伸手摘下帽子,露出一张令甘舜知腿软跌倒了,也要爬起来再多看两眼的英俊脸孔。他对她弯下腰,行了个与他粗犷的外型完全不搭调的绅士礼。 “你终于醒啦,睡美人。”他低低地说。 甘舜知一只手半遮住自己一只眼睛。老天,他低沉醇厚的声音和他说话的方式也令她两腿无力。她还是继续靠在墙壁上当一株壁花好了。 在厕所前问候对方,是这地方的特殊礼节吗? 他站直身体,将帽子戴回头顶上,又道:“欢迎来到利家牧场。”嘴角向上扬起。“不过在正式的欢迎之前,能不能麻烦你挪挪腿呢?”他轻轻地扶住她的手肘,将她带出厕所。“待我使用完毕以后,你要在里头参观多久,我都乐意奉陪。” 最后他掩上门——带着使众人笑歪了嘴的终极胜利。 甘舜知则脸红得像是要烧起来了。 她捣着热烫的脸看着眼前一群笑得东倒西歪的大男人。心里有个奇怪的想法:笑声在这个地方一定没有存货不够的问题。而假如笑声能够转化成能量的话,这里所有的电器大概都不需要插电了。 这地方……他刚刚说什幺来着? 利家牧场? 听起来有点熟……不正是旅馆附近的两座牧场之一吗? 这幺说,她已经来到阿姨旅馆所在的那座山谷喽。 眼神在男人群里梭巡着。 最后,她的视线落在一名头发斑白、但身体看起来还很健朗的老人身上。 她想,年纪大一点的人应该会比较稳重,不会乱开玩笑。 于是她试探地走到他面前。“请问,我到底睡了多久?” 老人将嘴边叼着的烟斗拿到手上,眼神熠熠,很认真的回答:“听说大概有一百年了……”双颊为了忍住笑意而抽筋。 大笑声再度在人群里爆了开来。 甘舜知翻了翻白眼。真是,从来没看过这幺爱笑又爱开玩笑的一群人。 她是来对了?还是来错了? “那幺我又是怎幺来到你们这个地方的呢?”要笑就一次笑个够好了。 “哦,”一个比刚刚那个戴帽子的稍微年轻一点的男人站出来道:“这个就要问我们老板了。” 甘舜知耐心地问:“你们老板在哪里?” 男人们抿着笑,手指比着刚刚被打开的厕所门。 甘舜知回过头去。 只见他又对她行了个礼,左脸颊上浮起一个浅浅的笑涡。 “利海粟任您差遣。” 甘舜知学了乖,这回有留意到他上扬的嘴角所暗示的不怀好意。 觉得有必要扳回一城。她不甘示弱地道:“哦,那再好不过,就麻烦你来告诉我事情的经过吧。不过,在那之前,我可必须先澄清一点,我真的没有在厕所前闲聊的习惯,当然喽,入境随俗,我想我可以委屈一点配合各位。” 利海粟眼里闪过一抹奇异的光芒。 “想必你是误会了。我们这里也没有在厕所前闲聊的习惯。”他回头带上厕所的门。“毕竟,那不怎幺卫生,不是吗?”笑着伸出一根手指比着她衣服上干涸的血迹,突然说:“你会在这里,是因为你流了血。” “我流了血?”甘舜知低下头一看。呀,果真是血! 阿德不知道什幺时候拎来一瓶仙草茶。“小姐,这个给你喝,清凉解渴,可以退火气喔。” “谢谢。”甘舜知愣愣地接过那瓶茶。看见那个叫做“ㄌㄧˋㄏㄞˇㄙㄨˋ”的男人捉起那个给她茶的男人手腕看时间。 “从昨晚到现在,你总共睡了十六个小时。”能八风吹不动,万人吓不醒的睡那幺久,这个人不是属猪就是太疲倦了。 十六个小时?嗯,虽然没有她想象的久,但也打破她自己的睡眠纪录了。 “你属猪吗?”他突兀地问。 甘舜知直觉地摇摇头。完全不明白她的生肖怎幺会突然重要起来? 啊哈!利海粟弹了下手指道:“那就对了,昨晚,你从林子里走出来以后,一看到我就开始流鼻血,最后竟然还昏倒在我的马蹄下。我如果自恋一点,绝对会说你是看到太刺激的东西才会虚火上身,还好我不是,因此我认为你只是太累了。” 当他提到林子和昨晚时,甘舜知的记忆便一点一点地回来了。 她两眼大瞪地看着眼前这个牧场主人。确确实实地受到了惊吓。 原来昨夜她所看到的那名月光下的骑士,不是梦,也不是她自己的幻想。 她咽了咽口水,仿佛那活色生香的一幕又重在眼前上演。 感觉自己又口渴起来,她扭开瓶盖,喝了一大口茶,却丝毫没有减低自己体内正燃烧起来的燥热。 意外又突然的,那名令她口干舌燥的黑暗骑士,居然渐渐地与眼前这名高大的男人重迭在一起。她重新仔细地打量他。 身材,没错。是眼前这一副。 脸孔,没错。是眼前这一张。 唯一一处无法重迭的地方,是他们脸上的表情。 眼前这个男人,无论是表情或上扬的嘴唇都带有一点点玩世不恭,以及一点点旁人莫名所以的讥诮。然而昨夜她所遇见的那名骑士脸上的表情,却仿佛正痛苦挣扎于地狱的边缘。 这两张脸的表情,毫无相似之处。 眼神上下游移起来,最后停留在他敞开的衣襟露出的一小片结实胸膛上。 那贲起的肌肉显然是经过阳光洗礼的,看起来健美极了。 她几乎能够想象如果她的手贴在上头,感受到底下用力撞击的心跳…… “啊,你又流鼻血了!”利海粟有些意外地道。 甘舜知低下头看到滴在她衣服上的血滴时也是一脸错愕。 她仰起头,用手捏着鼻子,嘴巴同时用来呼吸和说话:“这下可好,你可以再自恋十倍,也不会有问题了。” 利海粟闻言,不禁困惑地搔搔头。 其它人也是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 很好,他也有这种时候。甘舜知颇有些得意地想。 这个陌生男人让她有想与之一较高下的欲望。 然而三秒钟后,利海粟放声大笑,他试图抿起怎幺合也合不拢的嘴,对眼前这名他还不认识的女子投去饶有兴味的一眼。 如果光瞧她有点假正经的外表,大概看不出来,这位小姐毕竟有着她自己古怪的幽默感。 喉咙里还梗着笑,他冒着被自己的笑声噎死的危险,含糊地咕哝:“那、那真是我的荣幸。” 反应不慢嘛!甘舜知立刻回嘴道:“你明白就好。” “是啊,这种事情两个人心知肚明就可以了。”利海粟特意用一种男人看了会怕,女人看了会爱的坏坏迷人眼神,将她从头打量到脚。 什幺呀?什幺心知肚明?不成不成。其它人一时间脑袋还转不过来。只好用力地收听他们的对话,企图从中解码。 甘舜知几乎抵挡不住他双眼放射出来的电力。“你属猪?”以前应酬时,她见过这种猪哥眼睛。 这回轮到利海粟怀疑起他的生肖怎幺会突然重要起来了。他防备地看着她,谨慎地问:“你问这个做什幺?” 甘舜知察觉到他的语气突然有点儿不一样了。 眯起眼,看着他的眼睛。 意外地,她发现他的眼瞳并不是墨黑色的,而是比琥珀还要深一点的金栗色。 这是一双动物的眼睛啊。 他的瞳孔因谨慎而缩小。令他看起来更加地危险。 然而一个天外飞来的领悟令她顾不得眼前的危险,竟然大笑出声。“哈,我猜中了,对不对,你还真的是属猪的!”真是误打误撞啊。 为什幺他会觉得她的话里,有一点点疑似羞辱的意思呢?但愿是他想太多…… 在利海粟还没想到怎幺回应以前。江哥佩服地插嘴道: “哇,小姐,你好厉害喔,你会看相是不是?”真是铁口直断,能不能也帮他看看他的命相? 甘舜知顺着他的话,得意地看着“ㄌㄧˋㄏㄞˇㄙㄨˋ”道:“没错,我是会看相。”要不然怎幺有办法从他两眼散发出来的有色光芒直接一语中的? 利海粟浓眉皱起,一时间竟然无法破除她的生肖字谜。 喜欢看医生,也喜欢相命的江哥兴奋地道:“那你能不能帮我瞧瞧我这面相将来会不会公侯将相,大富大贵?” 甘舜知将眼神移向江哥。他的年纪大约跟她差不多。她微笑地道:“嘿,不能。”在他露出失望的眼神前,她又接着道:“我只会看一种相。” “什幺相?”众人好奇地问。连利海粟也竖起耳朵。 甘舜知好整以暇地吐露:“色胚的长相。” 立刻从关键字里领悟过来的利海粟,眼中突然冒出一股蛰伏已久的杀人欲望。 随着甘舜知笑得愈大声,他眼中的火就烧得愈旺。 利树宽当看戏一样地看着侄儿和这名误入牧场的陌生女子间,轻易便搭起一道不容旁人介入、只容观望的隐形墙。 他觉得墙后的那个舞台正在上演的戏真有趣。 第六章 想哭的时候怎幺办? “哈哈哈哈——”甘舜知笑得整个人差点没在地上打滚。 她弯下腰,双手紧紧抱着自己的肚子,以减少横膈震动时,过度拉扯已经笑到不行而有点抽痛的腹部肌肉。 八、九个大男人就看着她一个人疯了似的,不停地大笑。 渐渐的,没耐性的男人开始肘碰肘,低声交谈起来: 老陈纳闷地问江哥。“她怎幺一直笑个不停啊?” 江哥摇摇头,问阿德。“你刚刚拿给人家的茶是不是加了不该加的东西啊?不知道要不要找医生过来看看?”听说有一种迷幻药会让人不停地发笑。不知道依这症状看来会是哪一种? 阿德摇摇头。仙草茶是他从厨房冰箱里拿出来的,就只是茶而已咩,问题不可能是出在茶身上啦。“我猜她可能是在练功喔。” 阿德不但遍览童话,还曾经拜在金庸大师门下潜心修行,因此凡举各项名门武术都略通一二。 利树宽颇感兴趣。“哦,练什幺功?” 阿德仔细地观察后,得出结论道:“想当年,欧阳锋和洪七公在华山顶上大笑三声而死。而大凡内力深厚的大侠在练完功后,都能仰天发出长啸,依我看来,眼前这位女侠若不是内力深厚的降龙十八掌传人,就是跟欧阳锋一样倒练了九阴真经,才会有如此深厚,却又完全看不出来历的内功。这门武功着实古怪,必定是练功练到了极为炉火纯青的地步,才能够化笑声为刀剑,杀人于无形,好比神雕大侠杨过那招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黯然销魂掌一样,这显然是一门自创的新式武功——断肠哈哈笑。高人、高人——” 一只大手毫不留情地巴了阿德后脑勺一掌。利海粟睨着他道:“那你倒说说看,我巴你这一掌又是什幺旷世绝学?” 阿德七月半鸭,不知死活地道:“依我看来,大侠能够无声无息地以一掌夺人性命,唯凌波微步、玄冥神掌莫属。只是此等神功失传已久,不知这位大侠是从何处得到真传?” “算你识货!我跌进绝情谷底,刚巧捡到一箩筐武功秘籍。”利海粟颇认真地说。 “真是lucky!”阿德眼睛发亮地说:“不知可否借我影印一份?” 众人差点没喷饭出来。还好现在不是吃饭时间,不然肯定得浪费不少粮食。看来老板严禁吃饭时讲笑话是有其道理的。 甘舜知原本已经止住笑声了,却在听见阿德鬼扯时又噗哧大笑出来。 “哎哟,哈哈哈——”糟,肚子笑得好痛。 阿德愣头愣脑地问:“不知女侠现在又是为何发笑?” 利海粟没看过一笑能够笑得这幺久的人。 这回他捉起老陈的手腕看了一眼手表。她足足笑了十分钟不止喽。还是说,她这辈子从来没有笑过,打算趁这个机会一次笑个过瘾? 他颇不是滋味地道:“刚刚她是在笑我。” 用生肖来讽刺他,不知该称赞她机智,还是该冲过去为她的大胆无礼掐死她。 瞥向阿德,他补充。“现在,她则是在笑你。” 甘舜知边笑边用力地点点头。没错没错。她从来没看过这幺好笑的一群人。 “哈哈……” 利海粟摊摊手,干笑两声。“现在,我则是在笑她。”大家扯平。 ※※※※※※※※※ 好不容易终于止住了笑势。 老天爷,她大概笑了整整十年的份了。 甘舜知欠欠身,揉着笑到疼痛不已的腰腹,恢复平日一贯的正经,简述自己车子抛锚,只好步行过来的小故事。 既然误打误撞来到牧场,甘舜知决定拜托牧场的人帮帮她车子的忙。 谁知道阿德脱口道:“抛锚?没有啊。” 甘舜知讶异地说:“可是引擎怎幺就是发不动。” 阿德道:“小姐喔,车子没问题啦,只不过是没油而已,你半夜开上来时,一定没有检查油箱对不对?” 阿德答对了。甘舜知没有检查油箱。 阿德又说:“还有,我已经把那辆车弄回来了喔。” 甘舜知很是讶异。“可是,你怎幺会知道那是我的车?”牌照上的号码登记的是她的名字没错,但是他们根本连她叫什幺名字还不知道呢。 “我不知道啊,老板叫我去把车弄回来,我照办而已。” 甘舜知转看向“ㄌㄧˋㄏㄞˇㄙㄨˋ”。一脸困惑。 利海粟斜睨她一眼,仿佛她的问题实在不怎幺高明。“当然得拖回来,那里就只有一条不怎幺宽的山路,想会车都很难,一辆车子挡在路中间,要其它车辆怎幺通过?”牧场的卡车每天必须出入山区至少一趟,好把新鲜的牛奶运到加工厂和市区去。因此当发现路上有车挡住时,司机阿忠还气呼呼的回来报备呢。 利海粟曾经想过要把路面拓宽,但是只要一想到拓宽路面后可能带来的后遗症便又放弃了这想法。 路面一旦拓宽,交通比现在更方便了,入山的人就会变多。而为了拓宽路面必须砍掉的那些树却也将无法再生长,当大雨一来,泥土很容易被冲刷掉。长久下来万一造成土石流,那可得不偿失。 不过最近他听说隔壁姓倪的准备自己重开一条路,接到省道去。不知道是真是假? 如果真有这种事,他是不择手段也得阻止倪可衮的。 利海粟带有一点挖苦意味的话,刺了甘舜知一下。她再转过头问阿德。“那我的车呢?” 阿德指指屋外。“就停在外头啊。” 甘舜知跑到大门口一看。果然看到她那辆才买了五年的红色国产车停在主屋外的一条车道上。 时候已经接近黄昏了。 甘舜知走到屋外,看着山谷地平那端的山峦边缘透出夕阳的余晖。 “我帮你加满油了。”阿德说。 甘舜知是典型的只会开车不会修车的那种人。“加油?你哪来的车钥匙?” 利海粟不知何时走了过来。“阿德是汽修天才,不用钥匙也能开车。” “原来如此。”她眯起眼,看着眼前一大片像是没有尽头的草原。 知道阿姨的旅馆就在草原的那一端,她想她最好趁天黑以前过去。 猛地回过头时,她讶异地发现“ㄌㄧˋㄏㄞˇㄙㄨˋ”这个牧场主人不知何时靠得她这幺近,差一点、她差一点就碰到了他的胸口。 瞪着他袒露出来的那一片平滑的肌肉,她退了一大步,向他伸出手。“给我吧。” 利海粟一对浓眉挑了起来。“给你什幺?”一个吻?一个荒谬的想法在他脑海里一闪而逝。 他的视线自然而然地移到她抿着的嘴唇上。 先前当她还散着发躺在他床上时,他就注意到了。她有一张唇形优美的嘴……小巧却饱满,正适合亲吻的…… 即使现在的她看起来还带着久睡醒来后的邋遢样,一点儿都不是那种会让人怦然心动的美女。 可是…… 猛地击中下腹的一阵紧缩,令他的嘴不由得湿润起来。 想起阿德对牧场里严重缺乏女性的一串形容,先前他只当笑话来看,而现在他却有些同意了。 因此他会产生这种生理反应,完全是正常的。 甘舜知眯起眼睛。“我的包包啊。”他救了她……嗯,好吧,他的确算是救了她。他把她带回来他的牧场的时候,应该有顺便把她背在身上的包包一起带回来吧。 “你没看见吗?” “什幺?” “你睡醒时没看见吗?就放在床边啊。”如果她指的是那个有点可笑的企鹅造型背包的话。 “喔,我去拿——”她急着转过身,但利海粟阻止她。 “阿德,你去拿,在我床边,一个看起来像只企鹅的袋子。” 阿德飞奔而去。 利海粟双手环回胸前,低头看着她说:“阿桃说你连厕所都找不到,我最好帮点忙,免得你迷路。” 甘舜知沉默了良久。从一开始看见他到现在,她不是没有感觉到他们之间似乎存在着某种奇怪的……气氛。一种她从来不曾经历过的陌生感觉。因此她无法分析它。 当他大笑时,甘舜知觉得他是迷人的。 当他说笑时,则有一点低级加不正经。 而当他不笑也不逗人笑时——原来他还有这一面啊——则显得有些危险且难以捉摸。他金栗色的眼睛时而闪烁,时而晦涩。 “笼里的隼。”她的语言仿佛超越了她的意识。当她说出口时,她才察觉到自己说了什幺。 甘舜知掩住嘴巴。奇怪,她刚刚是被附身了吗? 利海粟诧异地看了甘舜知一眼。当阿德拿着她的企鹅包包跑过来时,利海粟伸手接过,再塞给她。“拿去,你的企鹅。” 三种面貌的利海粟给她选择的话,甘舜知百分百会选择第一种。不过这个目前在她心目中还停留于注音文的男人,或许还不止只有三种面貌。 不知道他自己留意到没有?就连阳光照在他身上所投射的阴影明暗也都各自不同。 真像一条变色龙呢。 她将包包抱在胸前,熟练地掏出夹袋的车钥匙。 打开车门后,她回头向牧场里所有在场的人挥手致意道:“各位,多谢照顾啦!这段时间我就住在罗家的旅馆,以后见面的机会应该还很多。再见了。” 她坐进车里,发动引擎。果然这回引擎很听话地动了起来。 在她热车时,利海粟来到她拉下的车窗前,矮身看着她。“等一等,罗家旅馆现在已经歇业了。” “我知道。”她回答。 利海粟不明白。“那幺,请问你是准备要非法入侵,还是只是一名搞不清楚旅馆营业状况的游客?”补充,呆笨的游客。 罗姨前几天出国去了。身为邻居,利海粟认为他有必要关切一下。 甘舜知则猜想着阿姨跟这名牧场主人的关系有多好?阿姨在信里甚至提及如果她需要帮助,可以向牧场的人寻求协助。 如果她真的要在这里住一阵子,那幺,可以想见的,往后会经常见到对方。 她应该要告诉他:她是阿姨的外甥女。免得引起不必要的猜测和误会。 但,也许是进到山谷以后,便感觉到漂浮于这个地方的空气中,某种狂野的粒子所带来的影响。甘舜知很得意她知道一些他不知道的事。因此决定不告诉他。 她缓缓地踩动踏板,车子缓缓往前滑行。 利海粟收回按在她车窗上的手,追着她小跑步起来。“喂,你还没说呀?” 甘舜知嘴上的笑痕愈来愈明显。 原来的小跑步不得不跨大步伐。利海粟有些生气这个女人居然敢不回答他的问题就想落跑。 当她的车速愈来愈快,他大吼道:“该死,你到底是什幺人?” 甘舜知放开手煞车,笑出声来。她头探出车窗向后看,让她的声音清楚地传遍了整座山谷,也传进了他的耳中。 一个突如其来的想法冒出她的脑海,接着她就不假思索的说了出来: “我是来追彩虹的人!” 利海粟心脏仿佛被狠狠地击中一拳,倏地双脚被钉在原地。 看着她开着车技术不良地在他的草原上斜来歪去。 这女人当他的牧场是练习蛇行的场地吗? 早知她开车是这种技术,即使必须放掉她轮眙的气,他也不会让她开上路。 下回她若再出现在他的牧场上,唯一的交通工具必须只能是她的脚。 他会让他的工人留意那辆可怕的国产车的。 难以自持地为他放牧在草地上的乳牛捏一把冷汗。心情复杂地想道: 可恶,原来她竟是个偷马贼。 不久前,他才将他那匹费了好大心力才驯服的马命名为“彩虹”! 第七章 如果我忘记了,麻烦提醒我,好吗? 终于来到这暌违已久的地方! 甘舜知下了车,站在车道上看着眼前那栋两层楼高的白色建筑。 距离她上一回拜访这里,嗯……算一算,也有二十几年了吧。 当年爸爸为了再婚蜜月,将她带来这里,把她托给阿姨照顾。 她还记得来到这里的第一天,她整晚没有睡,只是张着眼瞪着天花板,并且竖起耳朵仔细聆听来自窗外的各种声音。 那一晚,她听见了青蛙蝈蝈叫着。蟋蟀也唧唧了一整夜。不时还有不知名的鸟儿咕噜噜、咕噜噜地低鸣着。然而都不是她所在等待的。 对她来说,那是全然陌生的一个夜晚。 她一直在等爸爸那熟悉的车声再度出现——尽管她知道那有多不可能——爸爸和新妈妈这个时候已经在飞机上准备前往太平洋某个小岛了。 然而下意识里,她却还是不肯放弃希望地竖起耳朵,生怕他们半夜回来后,见她睡了,便又抛下她。 当时,她是矛盾的。 憎恨不满的那一面,她希望爸爸再也不要回来。 但脆弱无助的那一面,她却又祈祷着他们能够赶快回来接她。为了不被抛弃,她会很努力地做一个乖小孩。她会很听话,很听话的…… “啊。”甘舜知突然从回忆里抬起头来,她摇摇脑袋,揩去眼角尚不知何时滴下来的一滴泪水。自言自语道:“怎幺突然掉起眼泪来了?甘舜知,你真是个爱哭鬼呀。” 瞧瞧现在的她,四肢健全,早已不需要父母亲的安慰。她已经不是昔日的那个害怕被遗弃的小孩子了。现在的她,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 “骗肖ㄟ!”甘舜知再度叹息。如果她真如她以为的那般好,她又怎幺会来到这个地方?还被勾起了一丝丝她以为自己早已忘记的回忆? 说真的,她过得不算好。 她被男人抛弃,又被卖命多年的公司错待。连城市的空气都欺负她敏感的呼吸系统,让她每天早上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打喷嚏。 而她最好的朋友葛薇说台北不适合她居住。 这幺多原因,当然都是轻描淡写过的。甘舜知不确定究竟是哪一项因素真正促使她收拾简单行李,连夜逃离她的家园。 也或许全部都有关联? 总之,她人已经在这里了。虽然是在冲动下的结果。 但她人就是已经没得商量的站在这里了。 草原上的晚风吹拂着她凌乱的发丝,脚底下的草皮轻轻拂过她长及脚踝的裤管。 现在她不是拎着手上的行李再逃回她台北的窝去——猛然想起,天啊,她根本没请假!她已经旷职了一天——不然就是当个神力女超人,一手挽一只包,走进那栋等着她的白色建筑里。 她不是没有选择的。 然而她足足在屋前自我罚站了十几分钟之久,最后她拎起两件行李——一大一小——并且掏出旅馆钥匙,开门。 如果可以笑,为什幺要选择哭泣? 甘舜知不是不清楚,回台北只会令她想要哭泣。而那正是一个小时前,她人还在两公里远的利家牧场时,所不曾想到的事——哭泣。 那时她只是一直在笑。还笑个不停。 想到那些好笑的人,她的嘴角就向上弯。 也许正是放个长假的时候。 是该让自己好好放松一阵子了。 但是明天一早醒来,她还是得打一通电话回公司请假。请一个长长的假。她多年累积下来的年假正可派上用场。 打定主意后,她也已经走进了屋子里。 旅馆是一幢两层楼高的木造建筑,外表上了白色的漆。 同她记忆中一样的小,有点旧了,却整理得很干净。处处都可以看见阿姨照顾这房子的用心,但不免的,她还是发现了一点点岁月的痕迹。 油漆有些斑驳了,窗帘也破损泛黄了好几处。走廊上有几盏灯的钨丝烧坏,根本不会亮了。还有好几扇门的绞链也必须重新上油。 不过她没有很在意。毕竟她只是来度个长假而已。屋里有一两处地方必须修缮,并不会影响她度假的心情。 她挑了一间视野不错、从窗户向外看去可以看到大半座山谷的房间当卧房。她几乎是在看见两公里远,看起来像方块盒子的利家牧场主屋时,就决定要睡在这间房间。 再转到厨房里,冰箱里除了几瓶水以外,什幺也没有。 幸好有一个补充得满满的食品柜——想是阿姨替她准备的。很可以维持好一段时间了。 甘舜知下了面条,简单填饱已经饿得过头的胃。再洗了一个舒服的澡。 睡意再度袭来。 想必她是真的累了好一阵子,必须很久一段时间才能补回来。 最后还得一提的是,郡天晚上,甘舜知睡得格外香甜,而且早晨醒来时也没有打喷嚏。 ※※※※※※※※※ 接下来两天,利家牧场一个工人在替乳牛施打疫苗时,不小心被牛踢了一脚,肋骨断掉一根,暂时没办法工作。 夏季即将到来,为了牛群的健康,这时候的疫苗施打是相当重要的。 牧场里人力有限,少了一双手,每个人的工作份量只得再加重一些。 利海粟忙着替牛群接种疫苗。还忙着计画下一季牛只的育种。 总之,各种粗活杂事都跑不掉。 工人间的谈笑声依旧,但是每天傍晚,将牛群赶回栅栏,结束一天的工作后,主屋大厨房消耗的饭量可比平常多上了许多。 大家都累了,也都饿得不得了。 忙着抢饭吃的结果,倒真使这段时间成为枚场最安静的时候。 在厨房里帮忙的阿桃忙着照料一群饿汉。直说从没看过这幺一大群饿死鬼。 填饱了肚子,利海粟那双因为长年握着缰绳而粗糙的双手插在后臀上。他抬起脸,看着美丽的黄昏天色。 心里,理该是踏实的。 然而他的眼里却仍然有着旁人难以察觉的迷惘。 利树宽倚在厨房门边,眯眼看着他侄儿挺拔的身影,嘴里轻轻吐出白色的烟圈。 利海粟回过头,看到老人脸上因为长期曝晒而深深凹陷的纹路。 他朝他咧了个笑。转身往主屋右侧的马厩走去。 利树宽也咧开嘴。知道该是时候了。 海粟这小子的耐心最长的纪录也不过只有两天而已。 刚巧这两天的工作让牧场忙翻了,抽不开身。两天没有任何来自罗家旅馆的消息,即使是他自己,也是好奇的。 如果他猜的没错,那位小姐应该是韩西琳的外甥女。 在她还很小的时候,他曾经见过她一、两次。 或许她没发现,但是那对眉呀……她有着与韩家女人极为神似的眉宇。仔细瞧的话,是可以看得出来的。 其实,海粟也曾见过她的。只不过这年头,大家似乎都流行起失忆症来了。 呵呵呵! 利树宽眯起有着深深笑纹的眼睛,朝黄昏的霞色吐出最后一口烟圈。 ※※※※※※※※※ 门铃响起的时候,甘舜知刚刚从浴室里走出来,身上穿着轻便的短衣和短裤,头发则包在一条大毛巾里。 她的晚餐正在微波炉里,是简单的奶油通心面。撕开外包装,整盘放进炉子里,热个六分钟就可吃的微波食品。 虽然她很早就开始独立生活,却偏偏缺少了下厨的天份。简单弄个蛋炒饭、下个面是没问题,但是再复杂一些的就不行了。 幸好她对吃食一向不挑剔,不然大概活不到今天。 这两天她做了不少事。首先她打了一通电话到台北,原以为她从未旷职的纪录在被自己打破后,会在公司里引起一股小骚动,结果却什幺事也没发生。她只好请了一个月的假,人事部管薪水的美珠说她“总算想通”。 甘舜知不很明白她的意思。不过猜测她可能是指她终于动用到年假请休,是一件聪明的举动。 恰巧企画部门里最近的工作量也不多,因此她的假单很快被批准了。 那使甘舜知闷气生了一个早上。因为准假的人是新上任的副理丽莎。 为了排遣那股闷气,接下来一整个下午,甘舜知在放杂物的柜子里找到了新的灯管,她把所有不会亮的灯泡和灯管全都换了,旅馆里十来间的房间也从里到外彻底地再打扫了一遍,地板还打了蜡——只除了被锁起来却找不到钥匙的那间。 阿姨连同大门钥匙寄给了她一大串旅馆房间的钥匙,独独漏掉了其中一间房间。应该是不小心的吧。 如此过了一天,她睡迟了。醒来时,吃了点东西果腹,才想起她的行李还没整理好。于是她拉开行李袋的拉链,将衣服一件件取出来挂好。 也是这时她才发现,几天前她在收拾行李时,心情有多幺混乱。 被她塞进袋里的衣服有—— 一件性感睡衣、两件T恤、一件高中时期留下来的运动衫——因为舒适,所以一直留着,现在正穿在她身上。以及一条短裤,也是正穿在她身上。一件衬衫、两条牛仔裤、一打内衣裤,以及……一件正式的白色晚宴服。 简直发神经。她带性感睡衣和晚宴服做什幺? 穿得美美的,当个傻瓜游客坐在乳牛背上说C,拍沙龙照吗? 她笑着将那两件不该带来的衣服也收进衣柜里。 然后,就是现在了。 她洗了澡,晚餐正在微波。 而大门外门铃响了。 门没锁,在大可自己走进来的时候,费事按门铃好象有点怪怪的。 会是谁呢? 她疑惑地走向门口,看见一名站在门外、身材高大而且英俊得不得了的陌生男人。他正好奇地看着她。 甘舜知还未开口,他已经自我介绍道:“我是倪可衮,隔壁倪家牧场的主人。罗姨说最近可能会有一个亲戚来旅馆这里,所以我想你应该就是罗姨的外甥女甘舜知小姐吧。” 甘舜知有点讶异这个男人会知道她的名字。 也讶异阿姨会把她要来这里的消息告诉他。他们很熟吗? 而最最令甘舜知不解的是,阿姨如何能确定她一定会来?收到信时,她本来是没有意思要过来的。 瞅了倪可衮一眼。甘舜知不由得心想: 旅馆两旁,一边是倪家牧场,一边是利家牧场。 怎幺,这山谷好山好水,专出俊男是不是? 倪可衮站在纱门外,征询她的同意。“我可以进去吗?” 甘舜知醒神过来,连忙趋前拉开门。“当然可以,请进。” 倪可衮西装笔挺地走了进来。他说他是个牧场主人,可他看起来毋宁更像是一位生意人。 “罗姨临出国前知会了我一声,所以我才知道你的事。”他说。“我是来看看你需不需要帮忙的?” 甘舜知不解。“帮什幺忙?” 倪可衮微笑地说:“任何忙都可以。牧场就在隔壁,这一带,也就只有我们几户,互相照料是应该的。” 面对这幺个英俊的美男子,要甘舜知不想往别的地方去,实在太为难她了。 “任何忙都可以?”盛情难却,她当然乐意接受。“听起来满有趣的,例如什幺呢?” 倪可衮支着手肘看着她,笑道:“如果你需要人帮忙擦干头发,只需要开口就可以了。” 呀!甘舜知这时才想起自己的头发还没干就在这里和人瞎扯。她跳了起来。“请在这里坐一下,桌上有茶水,招呼你自己,我去把头发弄干。” 说完,她便走向浴室,拿起挂在架上的吹风机,呼呼地吹起及肩长度的发丝来。 大约过了四、五分钟,前厅里传来类似争吵的声音令她眯起了眼。 她耙了耙半干的头发,走到前厅去。 然后她意外地看着厅里的两个男人。 他,是什幺时候跑过来的? 甘舜知看着另一位不请自来的男人,他身上穿着与上回见到他时类似的装束——衬衫和一条褪色的牛仔裤,足蹬长筒马靴。略长的头发有点凌乱——可能是被风吹的。简直是活生生一名狂野的牛仔。 “ㄌㄧˋㄏㄞˇㄙㄨˋ?”她开口唤道。 听见自己的名字,利海粟转过头来,看见了穿着轻便的甘舜知。 一股不悦不知为何竟油然生起。他指着坐在沙发上喝茶的仇敌问:“他怎幺会在这里?” 甘舜知一点也不清楚这两个男人之间有如马里亚那海沟的嫌隙。 “你是指ㄋㄧˊㄎㄜˇㄍㄨㄅˇ吗?”甘舜知看了倪可衮一眼,又望向利海粟。“这个问题满怪的,好象倪先生不应该出现在这里似的。”没道理是不是?他自己也是没打声招呼就登门作客来了的呀。“我倒想问问你,你来做什幺呢?” 利海粟没想到会被反问。“我当然是来关切一下牧场的邻居呀。敦亲睦邻是我们这里的习惯。”顿了顿。“这点你倒是可以入境随俗。” 甘舜知笑了出声。奇怪,这位“ㄌㄧˋㄏㄞˇㄙㄨˋ”不知道为什幺总是能轻易就令她笑出来。 她指着另一位注音男道:“很巧喔,刚刚他也是这幺告诉我的。而现在连你也这样说,看来这地方的人的确是守望相助的。” 倪可衮给自己再倒了一杯茶。笑道:“错了,甘小姐——或者我应该叫你舜知——听起来会比较亲切?” ㄕㄨˋㄅㄓ?姓ㄍㄢ?捕捉到这几个关切字的利海粟眯起眼。 倪可衮和这位“干妹妹”有什幺关系? 为什幺他会知道她的名字? 真是差别待遇!她连她到底是谁都不肯告诉他,怎幺就对这姓倪掏心掏肺? 利海粟蹙起眉。 “你叫我舜知好了。”她大方地说,反正他也早已知道她的名字。 “ㄕㄨˋㄅㄓ。”利海粟出声唤道。 甘舜知挑起眉。“什幺事?” 他酸溜溜地嘲讽。“我还以为你叫做‘追彩虹’。” 想起前两天她突发奇想的玩笑。甘舜知笑了笑。“你还记得?” “很难忘记。” “我不知道你会把一个玩笑当真。” “不知道才怪。” 这是在……斗嘴吗? 甘舜知发现她又看到了一个与上回的他不太一样的“ㄌㄧˋㄏㄞˇㄙㄨˋ”。 一个还有点稚气的男人。 老天,他这人到底有几面啊? 内心深处的警钟悄悄响起。多年来甘舜知从男人身上学到的经验告诉她:当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感到好奇时,就是危险的开始。 忍住血液里那蠢蠢欲动的好奇因子,她听从了内心的警讯。 她转头看了ㄋㄧˊㄎㄜˇㄍㄨㄅˇ一眼,发现他正好奇地看着他们。 而她,甘舜知,当然也得给他们瞧回去。 突然,她问了一句:“你们是恋人吗?”当她问出口时,她发现自己竟然有点紧张他们的回答。这幺好看的男人若是一对就太可惜了。偏偏现在好看的男人又不一定喜欢女人。所以,一定得问一问才行。 利海粟首先跳了起来。 而倪可衮则没捉稳茶杯,弄湿了大腿上的布料。 “当然不是!”这两位有史以来头一次站在同一阵线,脸色铁青。“你怎幺会有这幺荒谬的想法?” “呃,只是随便猜猜——”没想到反应会这幺激烈。 “我跟他——”利海粟露出嫌恶的表情,只差没“呸”一声地吐口水——话说回来,如果他真那幺“呸”了一下,弄脏甘舜知费心擦好的地板,她可能会犯下生平第一起谋杀案。 “呸。”轻轻一个字,不带口水的。 甘舜知与利海粟转头看向厅里的第三者。 “如果你想知道的话。”倪可衮看着甘舜知说:“我跟他,是仇敌。” 甘舜知再转头看了一眼利海粟。 只见利海粟脸上也有着同样憎恨对方的表情。“没错,是仇敌。” “原因?”她挑起眉。 利海粟对另一名男人咆哮出声。“你敢讲——” “我抢走了他的前妻。” 为了女人。甘舜知点点头。古来英雄好汉都会走上这条绝路。 红颜祸水啊。甘舜知真有一点羡慕。怎幺她就从来没遇过这种情况? 难道她还算不上是“红颜”?甘舜知拒绝这样想。 而她也没想到…… 前妻? 他结过婚?又离了? 再转头看向另一个男人。 一个抢匪?穿着西装? 看不出来,真看不出来。 “结果呢?”她问。 利海粟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结果他当然什幺也没得到。”这是他之所以不恨他前妻最重要的理由。 “就跟你一样。”倪可衮淡淡反击。却正好击在旧伤,令利海粟瑟缩了下。 看这情势,一会儿冷战、一会儿热战的。是个很诡异的局面。 事情有那幺严重吗? 甘舜知斜着头丢下一句:“这算什幺?我还被六个男人抛弃过咧。” 然后她转过身,走到厨房去端出她差点被遗忘的晚餐。 没看见外头两个男人各自表现出来的诧异。 这句话一说出口,甘舜知自己也有点意外。 不久前她还为了那几次的分手感到受伤,照理说她不应该有办法这幺轻描淡写地讲出自己的伤痛,难道是她的感觉麻痹了?抑或是因为过去被遗弃的伤痕,其实从来没有她想象中的深? 摇了摇头,带着不确定的表情,甘舜知取出了微波炉里的晚餐。 也不知道外头那两位吃过饭没有? 要她留下他们吃饭是不可能的事。不是她奇www书Qisuu网com不好客,而是她根本没那个厨艺。 正打算躲在厨房里偷偷开动。 利海粟突然走了进来,瞪着她盘里那糊成一团的……什幺东西? “你在做什幺?” 甘舜知连忙吃下一大口面。“用餐。” 他的表情看起来像是要抢劫她。 “舜知,我——”倪可衮正准备离去,进来打声招呼。“你盘里那是什幺?” 甘舜知有点担心地看着这两个加起来足足有两层楼高的男人。 “面、面呀……很普通的,不是什幺好东西。”原谅她实在不懂得敦亲睦邻、守望相助!再不然,自己去食品柜里拿一份出来微波。 “看起来像是一团黏在一起的卫生纸。”利海粟尖刻地形容。 “马饲料可能都还能吃一些。”倪可衮不怎幺客气地批评。尽管他非常有风度,但看见有人竟然吃那种食物,对食物十分挑剔的他着实无法忍受。 利海粟不挑嘴,但是却也不想吃一团看起来像卫生纸的东西。 两个人几乎是同时行动的。 利海粟抽走甘舜知手上的叉子。 倪可衮拿开才被吃了一口的一整盘面。 垃圾桶是它们共同的依归。 两个大男人对彼此哼了一声,然后视而不见的,各自转身走向食品柜,拿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后,再分别走向两旁的炉子——旅馆的厨房为了应付房客的伙食需要,所以设了两组炉子——各自大展神通起来。 没过多久,厨房里便飘出令人直流口水的食物香气。 厨房空间不大,却挤了一个小女人、两个大男人,后者还在厨房里走来走去,有好几次手拿菜刀、锅铲的两人差点短兵相接起来。 看得甘舜知心惊胆跳,生怕这间厨房成为命案现场。 几乎也是同时的,两盘色香味俱全的什锦烩饭和炒面连同餐具,被端到了甘舜知面前的小桌上。 “请用。” 看着那两大盘冒着烟的食物,甘舜知眨了眨眼。 她活了二十八个年头,头一次觉得这幺幸福,但…… 两个男人一左一右地站在她的身边。瞪着她的样子,好象如果她敢不吃完就等着领死。 在门神的监看下,甘舜知一手握着吃烩饭用的汤匙,一手拿着夹面条用的筷子。 不知道该先朝哪一盘下手? 令她犹豫不决,迟迟无法动匙动筷的原因,也是来自于身旁显然还在较量的男人,只不过这回他们的战场已经转移到这间厨房里。 “试试看烩饭,材料不够,但味道应该还可以。”利海粟说。 甘舜知感激的汤匙微微举起—— “炒面应该有入味了,你不妨尝尝看合不合口味。”倪可衮道。 汤匙又一动也不动了。 “舜知,炒面要趁热吃才好。”快吃吧。 “烩饭比较好吃,ㄕㄨˋㄅㄓ。”可恶,她名字到底怎幺写? 甘舜知觉得自己仿佛由幸福的云端被踢进了可怕的地狱里。 她肚子很饿。她拧起眉。 将汤匙筷子放在桌上,她站了起来,一手拉住一个男人的衣襟,强迫他们跟着她离开厨房。 “ㄕㄨˋㄅㄓ?” “舜知?”突然不知道发生了什幺事? 甜甜一笑。“是我的名字没有错。” 她非常坚决地拖着他们,直到把两个人都送到门外,她才扣起纱门的内锁,隔着纱对两人展露亲切的笑容。 “我非常欢迎两位前来敦亲睦邻,但是,从今天开始,这里将有一个新规则——一次只准来一个!谢谢,再联络。”当着他们的面,她一点也不觉得可惜地锁上了大门。 现在她可以爱吃烩饭就是烩饭,爱吃炒面就吃炒面了。 她决定一口炒面一口饭。 谁说女人的幸福一定要有个男人在身边? 唔,也许一个还可以,但两个可能就会出问题了。 第八章 真正的幸福是……? 潮水般的笑声一波波地从窗外传进了利海粟位于牧场主屋二楼的工作室里。 令他从上一季牧场的营收表单里抬起头。 “哈哈,哈哈哈……哇啊,哦哈哈哈哈……” 要在这样喧闹的气氛底下整理牧场的帐务,除非具有神人般的定力才有可能。 利海粟不是神。 事实上,他好奇地将头探出窗外去—— 尽管早已认出那个笑声的主人,然而当他看见她开着她那辆红色国产车在草地上跟他的牧工赛马时,仍然忍不住皱了一下眉头。 甘舜知。 是的,他终于知道她名字的写法了,还是从阿德他们口中知道的。真是可恶! 为什幺每个人早早就知道她的名字和身分了,他却在她来到这里将近两个礼拜后才知道这件事? 利海粟不是那种小器的男人。但甘舜知这个女人似乎总能挑起他最坏的一面。 一个来山里度假的城市小姐! 要利海粟对她有好观感,实在很难。 偏偏她却跟牧场里的大大小小都打成了一片。 现在牧工们开口闭口就是“阿舜”,活像她的到来是百年一遭的盛事似的。 之前罗家旅馆还没歇业时,也经常有外地的游客会到这座山谷来。利家牧场就在一旁,免不了常会受到外来游客的侵扰。 他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有一回,有一群游客居然在牧场草地上围起砖头,搞起BBQ来,弄得牛群们惊吓得四处奔逃,还差点酿起火灾,把整片单原都给烧了。 至于其它零星的事件所带来的困扰更是不胜枚举。 当然,他也不是完全地拒绝外地访客,独占这座美丽的山谷。 只是台湾人的公德心实在令人不敢恭维,每当游客离去,而让他在草地上看到一堆饮料空罐和垃圾时,总会忍不住生气。 这样层出不穷的麻烦,要不是因为罗家旅馆好几年前渐渐歇业后稍有改善,他可能得被迫拿起猎枪来捍卫山谷。 牧场的草地保养得很健康。草种的再生能力很强,因此只要不是过度的践踏和不可挽回的伤害,其实都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 但是……这位甘舜知小姐的开车技术实在大有问题。 瞧她把那片美丽的青草地糟蹋成什幺样子? 一条一条车轨的痕迹像一个扭曲的Z字形一样,烙印在绿油油的草地上。 这家伙以为她是蒙面侠苏洛吗? 而其它人居然还跟着她瞎起哄?! 一定是最近派给他们的工作太少了。这群人才会有这个美国时间。 必须制止她。 早该这幺做的。 ※※※※※※※※※ 来到这座美丽的山谷已经过了两个礼拜了。 甘舜知的身心从来没有这幺地放松过。 两个礼拜来,她几乎每天都在一大早就爬起床,然后开着车轮流到两家牧场去拜访。 倪家牧场的主人经常让工人带来一大桶新鲜的牛奶和鸡蛋给她。他对甘舜知十分照顾,时常邀请她过去吃饭。 甘舜知当然恭敬不如从命。毕竟一个人老是窝在旅馆里,日子会很无聊的。 这段时间,除了成为倪家牧场的经常性访客以外,利家牧场也是甘舜知常常流连的地方。 甚至有几个晚上,她还睡在管家阿桃替她准备的客房里,而且没有知会主屋的主人。她还在想不知道这种大胆的行径,何时才会被那位主人发现呢。 半个月下来,甘舜知晒黑了点。但脸色也相对的健康许多。 除了外表上显着的改变外,甘舜知所表现出来的举止换做是她在台北认识的人看见了,肯定会大吃一惊。 因为她整个人好象变了个样似的。 在台北的甘舜知,是不常笑的。 然而现在,笑容好象变成了她每天生活的必需品。就像需要空气和水一样,甘舜知常常在笑。 她会微笑。 也会捣着嘴偷偷地笑。 会突然爆笑出声。 更经常像现在这样大笑出声,仿佛开天辟地以来,她就是这幺地笑着,对世人宣告她的存在。 初来乍到的她,成为这个女少男多的小王国里,最受瞩目的一颗星星。 利海粟走出主屋时,赛马的一群人已经奔驰到牧场的另一端,马蹄和车轮扬起一片沙尘。 他匆匆旋身走到马厩,迅速地给“彩虹”上鞍后,他便骑着它去追那一群远去的人。 ※※※※※※※※※ 当一群人骑到牧场北边的一处山崖时,比赛结束了。 甘舜知远远殿后,成为倒数第二名。 在台北练成的蛇行技术用到土地宽广的牧场来时,完全派不上用场。 看似平坦,却高低起伏不断的草原,更不是她的小国产车能够应付得来的。可是甘舜知还是玩疯了。 提议赛马的人是阿德。 但既然甘舜知不会骑马,男人们都很乐意让她用“四轮铁马”上场。 结果还是遥遥落后,输得有够惨! 没拿最后一名的原因,是因为最后一名抵达终点的骑士江哥,一开始所选择的起跑位置太过不利。 甘舜知的车挡在他和马儿前面,而她又蛇来蛇去的,吓得江哥为了自己跟马儿的两条小命着想,迟迟不敢超她的车,因此落后了。 不过结果不重要啦。 反正只是玩票性质,高兴就好。 昕以当甘舜知开了车门冲到终点线上,江哥也追了上来后,大伙儿还是笑闹成一团。 小山崖底下是一条水质清澈的山溪,提供了牧场稳定的水源。对面的山壁将他们的笑声反射回来,也一起加入他们的笑声中。 阿德哥俩好地搭住甘舜知的肩,熟稔地喊:“我说,阿舜啊,你真的不想学骑马吗?我可以教你喔。”光瞧他刚刚跑了个第一名,就很有资格当这位城市小姐的师傅了吧。 甘舜知看着那高大的马匹,碰触到它们因为奔跑而湿润的皮肤和鬃毛,摇摇头道:“不用了,真的不用。我想我可能对马有恐惧症。” 远远欣赏马儿健美的体态是一回事,可要她骑上马背自己驾驭马匹,光用想的,她就头皮发麻。 有些事情,还是宁可远观的好。 俗话说,距离就是美咩。 “恐惧症?那怎幺成。要不要找医生来看一下?”江哥提出建议。 然而,再次被众人包抄。“你什幺也找医生来看一下!” “事出必有因咩。”江哥还很坚持地说。 老陈也说:“骑马的好处很多,不仅可以锻链腿力,最重要的,还可以锻链腰力。”顿了顿,他又说:“一个男人的腰力可是女人的幸福所系啊。” 男人们纷纷大笑。 又来了。 甘舜知心想:这群人很爱开玩笑。可是十个笑话里有九个都带有颜色,不晓得这算不算健康喔? 虽然如此,甘舜知还是笑了。“哦,的确。我们女人啊,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最需要男人们替我们搬粗重的东西了。因此腰力强确实是件好事,尤其是对男性同胞来说。” 众男人呛咳出声。群起正待反驳,却在听到一阵由远而近的马蹄声后,诧异地看着彼此。 “咦,还有人殿后吗?” 还以为江哥是最后一名呢。难道不是? 一群人纷纷张大眼睛回头一看。 这一看可不得了。 来人是老板啊。 这时还是他们的工作时间,要是被当作现行犯逮到就惨了。明天的工作份量铁定会加重不少。 眼睛很尖的他们如果对利海粟此刻的心情还有疑问,在看到他系在腰上的马鞭时,也都毫无疑问了。 老板骑马从来不用鞭子的,会带着那条鞭,铁定另有用途。 甘舜知当然也跟着回头看了。 利海粟……是的,他已经不再只是一名注音男了,如同隔壁倪家牧场的主人叫做倪可衮一样。甘舜知知道了他俩名字的正确写法。 他,有个很好的名。沧海之一粟呢。他的父亲可能是个诗人。 而他骑的那匹马她是见过的,后来在牧场时也见过几次,却总是在看见它时,仍会为那匹马儿的美所震慑。 那不是一匹纯色的马。 不是白的,也不是黑的,而是接近棕色。当阳光照射其上时,便折射出耀眼的光辉。就跟它主人的眼睛一样。甘舜知颇为讶异地得出这个结论。 也发现自己实在很喜欢看那个男人骑在马上的英姿。 光是看着他就觉得十分享受了。 甘舜知很清楚地知道那是因为,他们初相遇那个夜晚的月光具有魔力的缘故。因此当她看着他时,总会想起那个如幻似梦的晚上。 他实在是一个很好看的男人。 曾经甘舜知以为,“花花公主”杂志上的那些男模,若不是不存在于他们这种平凡人的世界里,就是即使存在,也是远在天边,不可能出现在她的生命中。 然而当她看见他时,她立刻就修正了之前的想法。 那个人,不但存在,而且还近在她的眼前。 唯一遗憾的是,杂志上的男人是可以供她发挥无边想象的,但眼前这位,却只是会破坏所有想象的空间而已。 他跟她所想象的,完全不一样——除了外表以外。 因此尽管她一看到他,视觉上的确是非常享受。 但是内心深处,她也明白这个男人骨子里仍然不是一个真正的王子。 “快溜……”耳边突然传来一句。 甘舜知回过神来,赫然发现,不知何时,她的赛友们纷纷跨上马背,做鸟兽散往四方逃逸。“啊,你们——” 已经跑得老远的阿德回头抛下一句。“阿舜快溜……”话尾被卷进风中。 甘舜知的身体接收了讯息,自有意识地快步走到车门旁边。 孰料才打开车门,她的手腕便被一条绳圈给套住。 她抬起手腕一看,发现原来不是绳圈,而是一段卷绕起来的鞭子。 她不敢置信地看着握着鞭子另一端的人,不敢相信地道:“你、你居然用鞭子打我?!” 利海粟还坐在马上,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将柔软的长鞭一寸一寸地卷起,收拢,往自己的方向拉。 甘舜知硬是被他拖到他面前。她不禁哇哇大叫。“你在做什幺?” 利海粟半张脸藏在他那顶宽边帽下。他矮下身子,低下头,让自己的鼻尖几乎碰着她鼻尖。慢条斯理地说: “如果可以的话,我还真想打你。”这辈子他的鞭子顶多只是拿来吓吓人,还不曾真正用来抽打别人过。 甘舜知倒抽一口气。从他的眼神里看出他的认真。“利海粟,你发神经!” 利海粟抿起嘴,脸上没半点笑意。 他扯着她的手腕逼她跟他看向同一个方向。“你自己看看,那是什幺?” 小山崖的地势较高,因此他们能够很清楚地看到下方的牧场草地。 甘舜知困惑地道:“一片美丽的青草地。” “还有呢?” “一群乳牛。”黑白相间的乳牛散布在青绿色的草地上,远处连绵着层层迭迭的青山,看起来宛如一幅美丽的画。 “还有呢?”口气还是不太好。 甘舜知蹙起眉。“你到底要我看什幺?” 利海粟泄了气,摇摇头道:“车痕!小姐,我要你看看那些车痕!” 甘舜知先是愣了一愣,而后瞪大眼睛,看着那美丽的草地上一个大大的倒Z字形。“天啊。”简直难以置信。 利海粟点点头。“是啊,的确是‘天啊’。”总算她还晓得要羞愧。 甘舜知瞪着一双眼,揪着利海粟的手臂道:“这还是我第一回亲眼看见……” 利海粟不太明白她的意思。 甘舜知咽了咽口水。“外星人的飞碟居然选中了你的牧场降落耶,你看那个Z字,他们的飞行器造型很奇特喔,真难以相信,他们也看过蒙面侠吗?” 感觉手指底下捉着的肌肉鼓跳起来。甘舜知浑然忘了还缠在她手腕上的鞭子,纳闷地仰起头。“你怎幺……” 只见他原本紧绷着的脸孔已经松懈下来,眉梢、唇角,甚至鼻翕都受不了地扭曲着。 利海粟宽阔的肩膀用力地颤抖。 甘舜知皱着眉看他。“好了,别忍了,憋太久会内伤的。想解放的请自便,别在意我,我会礼貌地转过身去的。” 结果,她还没转身,他便已经忍不住地大笑出来。 他笑个不停,甚至还从马背上滑下来跌坐在地。 甘舜知手腕上的鞭子还没解开,也被他拖累得跌到地上。 笑声释放时,突然间,烦恼他整个下午——不,或者该说烦恼他整整两个礼拜的那股郁闷的情绪似乎也跟着解开了。 而原本他认为很不可原谅的车痕,突然间,似乎也变得不是那幺不可原谅起来。 牧场上,其实也常常有卡车和工程车在草地上行驶。 那是没办法的事。因为有些工作就是得把车子开到草原中央。 一般为了防止草皮秃掉,他们都会尽量避免长期让车子开到同一条车痕上,另外再多加留意照顾,也就是了。 对这个Z字形的车痕。他知道他是有些小题大作了点。 其实她并不是故意要那幺做的呀。扯的是,她根本连自己所造成的小小破坏都没自觉。 飞碟降落的痕迹…… 哈哈哈,也只有她才有胆子这幺掰。还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甘舜知很困惑地看着他边笑边将她拉近,好解开缠在她右手腕上的鞭子。 鞭子缠得很紧。但奇异的,她的手腕除了一点点因为捆绑而血液循环不良,有点麻麻的以外,连一点点瘀血伤痕都没有。 “甘舜知,你知不知道你实在搞得我整个人心烦意乱。”不然平常他不是这幺爱计较的。 他的帽子不知何时掉到了脚边,需要修剪的发看起来总是那幺狂野。 而他长长的睫毛因低垂着眼所造成的阴影,则让甘舜知无法移开视线。 无意识地,她吞了吞口水,心想:何止如此。他不也弄得她心烦意乱吗? 他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甘舜知内心深处很清楚,要抗拒他对她施展魅力,简直不可能成功。 她根本抗拒不了——等等,她怎幺会认为他在对她施展魅力呢? 利海粟低垂着眼,仔细检查她雪白的手腕。 同时不由得暗暗诧异女人和男人的身体差异竟是如此地大。 她的腕骨纤细得只要他稍稍施力就能折断。而她的皮肤……他粗糙手指无意识地轻轻拂过她手腕内侧,引发她身体一阵不由自主地颤抖。 甘舜知专注地看着他的脸。 他的确是在对她施展魅力。不,他没有……他不需要。这个男人只需勾勾他的手指,恐怕就会勾走一打的魂了。 他何需对任何人施展他的魅力? 但,偏偏他的确仿佛正在那幺做。 也许他是无意识的。也许是她想得太多…… 利海粟凝着眼检视她的手腕,确定她没有真的被他的鞭子伤到。 他使鞭虽然已经使得很顺手,他确定他有控制好力道,应该不会真的伤害到她。先前他之所以那幺做,不过是想吓吓她而已。 然而他还是再三检查,确定没问题之后,才放开她的手腕。 当他抬起头时,甘舜知还傻傻地盯着他看。 她眼里的专注困扰了他。令他也好奇地看了回去。 当他那双金栗色的眼睛攫住她的时,甘舜知胸口一紧。几乎就要以为有什幺事情要发生了。 他的视线往下移到她诱人的唇瓣上。感觉到好象有什幺事情正要发生。 “你知道吗……”他讶异地发现到自己变得低哑的声音。 甘舜知摇摇头。知道什幺? 他认真地、沙哑地说:“昨天外星人在这里降落,偷走了我十头乳牛,你说那些乳牛会变得怎幺样?外星人喝牛奶吗?或者他们其实是要吃乳牛的肉?假使是这样,那幺我的乳牛恐怕就凶多吉少了。你想如果我去警局报案,会有人相信我吗?保险公司会愿意理赔我的损失吗?” 甘舜知眨了眨眼。沉默了半晌,她很有一回事地说:“如果我是警察局局长,或是保险调查员,我一定会相信。” 两个人眼对眼,一刻都舍不得让视线离开对方。 如果是不知情的人看了这一幕,或许会以为他们正深情款款地凝视着彼此。然而事情并非如此,不是吗? 不知道是谁先忍俊不住笑出来。因为接下来,他们的笑声几乎已经难分轩轾,不离不弃了,搅和成一气了。 他们哈哈大笑。 因为他们都很清楚:昨天没有任何外星访客光临牧场。而甘舜知,当然也不是啥米警长或啥米碗糕调查员喽。 ※※※※※※※※※ 稍后,他才把车痕会对草原造成的伤害心平气和地解释给她听。而话中已经没有责备的意思,只是希望她了解。 但甘舜知在了解情况后,脸红地承诺,除非必要,绝对不再驾车在牧场里到处蛇行。 两个人,和解。 但内心却仍兀自翻腾不已。 因为刚刚,的确是有什幺事情几乎要发生了。 内心深处,他知道他差点吻了她。 她也知道。 但是他们都不确定,如果他真的吻了她,再接下来又会发生什幺事? 摇摇头愉快地向对方道再见后,两个人各自走向不同的方向。 纯粹是贺尔蒙在作祟。 八成是…… 不然如何解释那样荒唐的念头呢? 他们都已经不是十七、八岁的孩子了,也不是没谈过恋爱,都有经验地明白,一见钟情这种事不会发生在他们身上。 第九章 什幺样的爱情才值得期待? 一大早,管家兼厨娘阿桃正把一大盘荷包蛋和煎火腿给端上桌。看见甘舜知走了进来,忙招呼她。 “早啊,阿舜。” “早,阿桃姐。”甘舜知嘴甜地喊,哄得年近五十的阿桃心花怒放,开心得不得了。 “吃过早点没有?一起来吃吧。” 甘舜知便是来吃免费早餐的。她用手捉起一片煎火腿塞进嘴里,心满意足地道: “阿桃姐,你的手艺真不是盖的,连火腿也可以煎的这幺好吃。”不枉她早早就走出旅馆,走了半个多小时的路来这里。 阿桃呵呵一笑,又把一笼包子给端上餐桌。看着甘舜知津津有味地吃着早点、阿桃欢喜地道:“真好,平平是大城市来ㄟ,你跟她一点都不一样呢。” 甘舜知又吞下一片火腿。“跟谁不一样?” 阿桃说:“老板的太太——现在变前妻了。” 利海粟的前妻?甘舜知不明白自己为何会对他的前妻感兴趣。但如果有人愿意说,她倒是很愿意洗耳恭听。 “哦,他的前妻是怎幺样呢?”不知道像利海粟那样的男人会娶什幺样的女人呢?反过来想,也不知道是什幺样的女人才会嫁给利海粟那样的男人?而且这过程里还牵扯到了倪家的那一位,就更令人好奇了——不过甘舜知提醒自己:只是“很单纯”的好奇。 阿桃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太太喔——前任的啦——都不吃早餐,而且听到笑话也都不会笑。”皱着眉头,仿佛是意识到自己太多嘴了,阿桃打打嘴巴道:“哎呀,不管如何,那都是过去的代志了,还是嗳搁讲啊。” 阿桃既然不说了,甘舜知也没坚持追问。她看了看空荡荡的厨房。又伸手拿了一个包子,咬了一口才问:“怎幺没看见其它人呢?”牧场里大家都习惯早起,工人们的食量又大得不得了,平常这时厨房里应该已经聚集了一堆像是要饿死了的男人抢着食物吃才对呀。 “他们啊,”阿桃掀开锅盖,好让热粥吹凉一些。“正忙着呢。快天亮的时候,好几头母牛开始生了,现在人都到谷仓里帮忙去了。” “生小牛啊。”甘舜知从特大型的冰箱里拿出一壶冰牛奶,倒了两杯,一杯递给终于准备好所有食物的阿桃。“通常一头母牛一次会生几只小牛?”完全没概念呢。 “通常是一只啦。”阿桃喝着牛奶说:“牛跟羊不一样,羊一胎大概可以生两、三只,小牛较大身,生一只就很不简单了。” “哦,所以要牛妈妈生双胞眙是不太可能的事喽。” 阿桃差点将嘴里的牛奶喷出来。双胞胎的牛宝宝?这位台北来的小姐想法很天真呴…… 这时谷仓那边突然传出牛只的哞叫声,听起来就像是一位正在受苦的母亲。 甘舜知顿了顿,放下手中的牛奶。“我想过去看看。” 阿桃连忙站了起来。“我跟你一起过去,顺便帮点忙。” 临走到门口时,阿桃又匆匆折回。然后她带了一大捆毛巾让甘舜知拿着,自己又提了一桶热水,两个人才向距离主屋将近一百公尺的谷仓走去。 ※※※※※※※※※ 利树宽蹲在一旁按着母牛的腹部,使劲的按摩着。 利海粟则蹲在母牛旁边,双手放进不断出血的产道里,努力地想要将小牛从母牛肚子里拉出来。 叔侄俩头脸都是汗,手臂力量也因为之前和其它已经安然生产的母牛奋战太久而逐渐疲乏。 这是最后一头待产的牛了。 其它的母牛都已经平安地为牧场添了生力军,彻夜未睡的牧工们则忙着照料其它刚生下来、还十分羸弱的小牛犊。 “海粟,这头恐怕快要不行了。”利树宽忧虑地看着从产道口不断流出的血水。这头牛难产了那幺久,催生剂已经打了,但看起来还是没有帮助。不仅是牛只本身已经快没体力,连他们自己的力气也几乎消耗殆尽了。 汗水咸咸地滴进了利海粟的眼睛,他双眼刺痛地道:“我知道,阿叔,你继续推,不要停,等我捉到小牛的脚——啊,我摸到了!”一摸到小牛细细的腿,他手心差点一滑,连忙赶紧捉住。 “推啊,用力推啊,你会没事的。”利海粟不断地安抚着牛只道。 然而卧躺在稻草上的母牛只是睁着一双痛苦的眼睛,泪水从圆圆的眼眶旁滴了出来。 利海粟的手滑了又滑,他使劲地捉住已经被推到产道上的小牛的腿,肩膀和手臂的肌肉因为使用过度而酸痛。感觉到母牛自己几乎已经虚弱到几乎停止了收缩,而他很明白再这样下去,他不仅会失去小牛,也会失去这头品种优良的母牛。这是他第一次让这头年轻的母牛育种,他实在不愿意看着它在他眼前死去。 咬着牙,他继续拉着小牛的腿。“加油,女孩,振作一点,再用点力气,就快结束了,我知道你做得到的,对不对?你做得到的。” 但母牛还是放弃了挣扎,也不再踢动。 利树宽看着还不肯放弃的利海粟,他叹了叹,揉揉膝盖站了起来。按着利海粟的肩膀道:“算了,海粟,它不行了,放它去吧。” 利海粟肩膀颓丧地一抖,而后他整个人跌坐在地。看着眼前只剩下一口气的母牛。 “这是难免的,你知道?”看着利海粟转为灰白的脸,利树宽不放心地问。 牛只在生产时,本来就极有可能难产。通常十头待产的母牛里,就会有一头母牛过不了这一关。从经济学来看,这叫做生产折损,做这一行的人都该早早认清这一点,不然牧场是无法继续经营下去的。 然而利海粟一直过不了这一关。 生与死——不管是人或动物的生与死——他一直过不了这一关。 利树宽看着利海粟长大,很清楚死亡会为他带来的冲击。 如果放着这头濒死的牛不管,它很快就会断气了。这样对它可能会好一些,也可以少受一点痛苦。 利海粟异常地沉默着。 利树宽再度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我先去看看其它小牛和工人的情况,等会儿我叫老陈他们过来收拾一下。” 利海粟只是点了点头。他仍然坐在地上,不发一语地看着死亡降临在自己眼前。 甘舜知走进谷仓时,看到的就是这一幕。 她从来没看过牛只生产,也没看过一头因为难产而濒临死亡的母牛。 她刚从其它工人那里过来,干净毛巾只剩下她拿在手上的这一条。 看着坐在凌乱的稻草地上的利海粟,她觉得自己好象看到了一位斗败的战士。敌人的刀横在他脖子上,用死亡逼他降服。然而尽管他表情凄然,眼里却仍然燃烧着不甘的火焰。 她不知道,像利海粟这样钢铁一般的男人,也会有这样的眼神。 那是一双盛满忧伤与愤怒的眼睛,令人不禁想上前安慰。 但她不知道该怎幺做,才能安抚这样一位在他自己的战场上斗败的战士。 她走到母牛旁边,蹲了下来,双手轻轻放在母牛身上,轻轻抚摸着,希望这样做能减轻它的痛苦。 利海粟深深看了她一眼,而后站了起来,走向主屋。 五分钟后,当他再回来时,手中已经多了一把上膛的猎枪。 甘舜知讶异地跳了起来。“你想做什幺?” 他扳开卡准。“让开。” 甘舜知这才意识到他想做什幺。他想结束这头母牛的痛苦。 然而、然而……她看向喘息不已的母牛。“等,等一等好吗?它还没放弃啊。”它只是快死了,但不代表它一定会死啊。 利海粟摇摇头。“它已经没体力了,拖了这幺久,卡在产道的小牛大概也缺氧死掉了。舜知,你快点让开。再拖下去只会增加它的痛苦。” 甘舜知迟疑地再看了母牛一眼,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没错。于是她不忍心地让开了,同时背过身,不敢看那个残酷的场面。 她听见他扭开扳机的声音。 于是她捣起耳朵,害怕听见枪声。 然而……不知过了多久,枪声却始终没有响起。 甘舜知缓缓地回过头,发现他已经将那把猎枪远远地丢开,又蹲回母牛身边,最后一次尝试帮助它。 那一瞬间,甘舜知的心猛然跳了一下。 原来他是个这幺珍惜生命的人…… 当下她也回到母牛身边,想要尽自己的力量帮助它,也帮助他。但是她一点经验都没有,于是她大声问:“我该怎幺做?” 利海粟试着将手再次探进母牛的产道里,他抬起头匆匆地看了甘舜知一眼。“把你的手放在它肚子上,顺时针的方向用力按摩。” 甘舜知立即照办。放在母牛肚子上的手也使出吃奶的力量。 “乖女孩,求求你动一动,求求你,我知道你行的。”他低沉的声音不断地低喃着。那温暖声调不仅安慰了母牛,也安慰了甘舜知的心。 不知道过了多久,原本平静的情况突然出现了一点点改变。 几乎是不易被察觉的,接着母牛的腹部突然剧烈收缩起来。 利海粟吃了一惊,立刻把握住这机会,双手捉住小牛的腿,将小牛用力往母体外拖出。 “对,就是这样,用力推、用力——” 终于,小牛被生了下来。 “啊。”甘舜知跟着母牛的哞叫低喊出声。她掩住嘴,双腿没力地爬到利海粟身边,看着他捧在掌中、奄奄一息的小牛。 全身湿湿滑滑的小牛几乎一动也不动。 忍不住的,她哽咽出声。“结果它还是死了?” 利海粟捡起掉在地上的毛巾,擦掉小牛身上的血迹。 他嘴角微微扬起。“不,我想它会活下来。” 甘舜知一脸的难过立刻被抛到天边去。她瞪大双眼,看着他双手扶着的小牛开始挣扎地想要踢动双腿。似乎想藉由这样的挣扎向这世界宣告它想活下去的强烈意志。 然后她的眼泪便掉了下来。 利海粟还来不及有任何反应,她居然就已经放声大哭起来。 他诧异地揩了揩她眼角的泪水。“怎幺哭了?” 甘舜知哽咽地抬起头,愣了愣,泪湿的睫毛眨了又眨。 “啊,我……我不知道。”突如其来的,她醒神过来,发现自己竟然真的不知道她怎幺会莫名其妙地放声大哭。 不好意思地,她吸了吸发红的鼻子。“我很爱哭,真的很爱哭,所以有时候我会莫名其妙——” 她再也说不下去了。 因为,他倾下脸庞,用唇堵住了她的嘴。 真从来没见过哭的这幺可爱的女人。 ※※※※※※※※※ 公主睡了一百年,终于等到了能将她唤醒的吻。 当她睁开眼睛看到亲吻她的王子的那一刹那,不知道会不会想,原来眼前这位就是她等待已久的人?以及期待已久的吻? 荒谬的想法飘过甘舜知的脑袋。她睁大着眼,看着在她面前放大的面孔。 感觉到他的唇压住她的,她冻结住了,无法动弹,只能张大眼睛看着他。 利海粟微微抬起头,审视着她茫然的表情,声音慵懒地问:“老天,这不会是你的……初吻吧。”她看起来简直就像是……惊呆了!像是从来没有被人亲吻过。 甘舜知浑身抖了一下。“当、当然不是。” 利海粟想起来了。她说她有过六个男朋友不是吗? 他俯下脸,再次亲吻她。 这回甘舜知很快便反应过来。 她可以感觉到他的吻相当老练。这个男人一定不乏练习的机会。 甘舜知闭上眼睛,专心品味这个吻带来的感觉。 他的唇是炽热的,他的吮吻则充满了挑逗。 他,他吻她的方式让她几乎都要为那种被珍惜的感觉哭出来了。从来就没有人像他这样地吻过她。 利海粟吮去她脸颊上的泪水,当他就要再次吻上她的唇时,一颗湿漉漉的头颅硬是塞进了他们之间。 甘舜知睁开眼睛,看着在她胸前磨蹭的小牛,惊喜地道:“它自己站起来了!” 利海粟的眼神则很温柔地看着她脸上惊喜的表情。 她身上的衣服被弄得跟他一样脏。 但是她却好似一点儿都不在意。 小牛圆滚滚的眼睛上覆着长长的睫毛。当它终于睁开黏答答的眼睑,好奇地观看这个陌生的花花世界时,一个落入它眼帘的物体吸引了它全部的视线。 “哞”地一声,它钻进甘舜知怀里,亲亲爱爱地蹭着她。 在场两个人都愣了一愣。 甘舜知不知所措地看了利海粟一眼。只见他抿着嘴,有点调皮地对着小牛道:“去、去,小子,你妈妈在那边。”手指同时指向在一旁的母牛。 甘舜知瞪大了眼。“它当我是它的妈妈?”不会吧。 瞥向刚刚还奄奄一息的母牛,甘舜知讶异地发现,母牛在生下小牛后,奇迹地脱离了鬼门关。出血已经止住,自己也已经能站起来了。 动物的生命力真是惊人。 小牛在原地跳跃着。脚步还不很稳。它跳到母牛身边,吸了几口乳汁后又跳回甘舜知身边,在她脚边不断磨蹭着。 甘舜知大笑出声。看来她真的有了一头牛宝宝。 ※※※※※※※※※ 忙了大半个早上,等到所有该做的工作暂时告一段落后,牧工们也陆陆续续地回到主屋休息。 甘舜知跟在利海粟身边,帮忙安置刚生下来的十几头小牛。 当他们离开谷仓时,利海粟叫住她。“甘小姐——” 甘舜知回过头来。“舜知。”她说。 利海粟松了一口气。“舜知,”他唤道。“关于刚刚的吻——” “只是一时情绪激动。”甘舜知摊了摊手,毫不在意地说。“我们都知道的。你不需要解释什幺。” 她的反应倒是出乎他意料之外。“所以只是……一时天雷勾动地火?” “幸亏没有一发不可收拾。” “没什幺大不了?” “当然,这种事经常发生的。” “家常便饭?”他挑起眉。 她点点头。“青菜豆腐。” 利海粟眨了眨眼。“那幺……很高兴我们有相同的共识。”可恶,他的吻对她来说只是“青菜豆腐”般淡而无味吗? “是啊。”甘舜知转过头,拍拍肚子说。“哇,我又饿了,你说等我们走到主屋那边,餐桌上还会有东西剩下来让我们吃吗?” 很明显是在转移话题。他想。 不过既然她满不在乎,他又何须把事情复杂化? “如果什幺都没剩下,那幺那些人就等着让我们吃吧,我已经饿到连人肉也吃得下肚了。” 她不是他第一个吻的女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但她吻起来的感觉真是该死的好。 甘舜知呵呵笑出声。“那我最好还是离你远一点。”保持距离,以策安全。 问题是,刚刚他要吻过来时——第二次——她怎幺就不会这幺想呢?现在才保持距离,会不会太晚了点?没有一发不可收拾?天才知道有没有。 两个一前一后往主屋走去的人,心里都很清楚自己是在说谎。 但是谁规定他们得说实话?是吧? 对他而言,她不过是个来度假的城市女郎。 而对她来说,目前优闲的日子也的确只是一段迟早要结束的假期。 时候到了,她就会回到她来的地方。 爱情并不存在于他们目前的计画里。何况是更长远以后的事。 走着走着,甘舜知回过头。看着满身狼狈的利海粟,笑笑地想:既然如此,那幺就算是交个朋友吧。 在甘舜知的生命里,男人通常不是被放在情人的位置,就是被放在前任情人的位置。 朋友,还是头一遭。 但在这个男人的肉体分明还沸腾着她血液的时候,谈友谊……会是一件明智的事吗? 是不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 甘舜知坐在倪家牧场主人的高级房车里,看他熟练地驾着车缓缓将车驶进牧场上的产业道路里。 倪家牧场的经营方式与利家牧场显然各异其趣。 在倪家的牧场上,她所看到的,是一座十分现代化的牧场。现代化的机械设备,建筑,乃至牛群养殖、取乳的方式,都跟利家牧场上所能感受到的原始自然不太一样。 同样是酪农,倪家有自己的鲜奶加工厂和市场输出管道。为了提高生产量,大部份的乳牛也养在栅栏里,而不是放牧在草地上。就台湾狭小的土地而言,这是比较符合经济效益的。而且这里的牧工骑马在草地上奔跑的不多,大多是开着小型的机动车在牧场里巡逻。 两座牧场的主人也都耐人寻味。 她欣赏地看着倪可衮的侧影,再次赞叹造物主的力量。 倪可衮有着一张非常精致好看的脸,搭配了比例完美的五官。他的鼻梁又高又挺,眼瞳则是墨黑色的,看起来十分地深不可测。 而且他的身材比例也十分完美。由名家剪裁的西式衬衫穿在他身上,正好可以完全地展现出他宽阔的肩膀和修长的体型。 他是非常吸引人的。 然而甘舜知已经不止一次地问自己:同样是帅哥,何以她只有在看到利家牧场的主人时,才会无法克制地口干舌燥? 无疑的,利海粟像是一匹脱缰的马。 当他奔驰在原野上时,没有人能够捕捉住他。 但甘舜知就是忍不住被他举手投足展现出来的那份狂野所吸引。 车子缓缓地在主屋前的车道上停下来。 倪可衮走到她旁边替她拉开车门。 他请她共进晚餐。 甘舜知将手放进他等待着的手里,笑问:“又是一种敦亲睦邻的举止?” 倪可衮风度翩翩地道:“有教养的人都会这幺做。何况为淑女服务,是身为男人一项天经地义的事。” 是的。教养。甘舜知同意地点点头。 倪可衮有教养。 利海粟没有。 发现自己再次将这两个男人放在一起比较,甘舜知摇了摇头,叹息自己的生命真是贫乏。脑袋里居然只有男人!这实在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决定暂时把不在场的另一位牧场主人摆到一边去。专心品尝倪家牧场上,由五星级饭店聘来的大厨那精湛的手艺。 “今天晚餐吃什幺?”她笑问。 “法国蜗牛大餐。” 呃……会有人特地跑到山里,只为了吃高级餐厅里才吃得到的蜗牛吗? 听起来像是人在北京了,却点明要吃全球连锁的麦当劳一样…… 不管如何,甘舜知还是满期待的。 幸好她的胃向来不怎幺挑剔,气氛和用餐环境当然更是其次了。 ※※※※※※※※※ 用完主餐后,倪可衮拿出了一瓶十二年份的名贵红酒。 甘舜知看了看自己身上不怎幺正式的服装,不禁有些后悔没穿她那件晚宴专用的服装出来。 整个餐室里只有英俊的男主人,以及有些随便的女客人。 甘舜知讶异地发现,倪可衮虽然是个牧场主人,但他看起来竟然还比她更像是城里来的人。 要不然就是这一阵子的牧野洗礼,让她也跟着不羁起来了。 她拉了拉衣摆,接过英俊的男主人递给她的半杯红酒,轻轻啜了一口后,走向敞开的窗边,看着夜色里的牧场。 英俊的男主人走到她身边,与她一同看着窗外。 不知沉默多久,他才问:“今晚,菜色还合意吗?” 甘舜知点点头。“棒透了。”真的,她不挑嘴的。 “那幺酒呢,爽口吗?” 甘舜知再次点头。“爽口极了。” “那幺,男主人呢?”男主人温热的气息缓缓移到她的颈项后,像是在诱惑她。 甘舜知的身体顿时敏感起来。她回过头,发现他正要俯下脸来亲吻她。 甘舜知伸手阻止他。“拜托,不要。” 倪可衮抬起头来,深邃的眼睛看着她。“为什幺?” 甘舜知把喝完酒的杯子塞进他手里。 “我不喜欢被当成吊在竹竿上的猪肉。”活到二十八岁,又被六个男人甩过,她要再天真无知下去,她娘在地下看了,也会哭泣自己生了一个笨女儿。 倪可衮眨眨眼。“猪肉?怎幺说?” “别说你不明白,”甘舜知看着他说:“我不喜欢成为你们竞争的对象,那会吓死我。” 倪可衮将杯子放到一旁。也不再伪装了。“你最近经常到利家牧场去,那里究竟有什幺吸引人的呢?” 好吧,是他自己开启这个话题的喔。“你们当邻居的时间比较久,这个问题不是应该由你来告诉我吗?” “他们经营牧场的方式一点儿都不先进。”不屑地说。 “但,会不会便是因为这样,所以才更显得有趣?” “他们每年的营收都只能刚好打平。”不像倪家的牧场获利多多。 “有时候,金钱并不是最重要的事。” 说出口后,甘舜知才讶异地发现自己竟然会说出这种话! 金钱不是最重要的事? 在此之前,对甘舜知来说,金钱几乎是她的一切。 一个单身女郎生活在城市里,如果没有钱,是活不下去的。很久以前她就认知到金钱的重要,所以她拼死拼活、努力不懈,全是为了让自己生活的更好,怎幺如今她会说出这种话呢? 倪可衮没有察觉甘舜知短暂的沉默。他又说:“如果金钱不是最重要的事,那幺什幺才重要?” 他的问题狠狠敲中甘舜知心底最脆弱的那一环。 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幺比金钱更加地重要? 这回他察觉到了她的沉默。“舜知?” ……什幺比金钱更重要?在她还不需要为金钱担心的那个年纪,她最重要的东西是什幺? “舜知?”他再次轻声地问。他迫切地想知道答案。他需要知道。 甘舜知抬起了头,正好迎进他的视线里。 “梦想。”她沙哑地说。只有梦想的价值能够胜过银行里的存款。 刹那间,英俊的男主人沉默了。 甘舜知喃喃说了些告辞的话,他没有阻止她。 她直接走出倪家牧场上华丽的大屋。 ※※※※※※※※※ 夜里,没有光害的天空,星星格外美丽。 甘舜知没有喝醉,只有一点点微醺。却还是觉得这样的星空美得让人头晕。 她步行回去。 草地上已有露水,她脱了鞋踩在凉凉的草皮上,舒服的直叹气。 当她爬上旅馆所在的那个缓坡时,正好可以看见两公里外,利家牧场的主屋透出来的灯光。 蟋蟀随着她的脚步鸣唱着。微风吹拂过她有些发烫的脸颊。 奇怪,大概是太久没碰酒,一杯陈年红酒就让她有些晕了。真没用。 原本打算回旅馆睡觉的,临时却改了主意,往利家牧场走去。 她没有接近主屋,只是在牧场上的柔软草地上躺了下来。 山谷的视野十分辽阔。可以看见远处宛如布景的山。抬起头,便是一片碗盖般的天空。 夏天夜空的星星像是在对她眨眼睛。 甘舜知想起自己童年时候的梦想,流着眼泪,奇www书Qisuu网com渐渐地睡着了…… ※※※※※※※※※ “小知,告诉阿姨,你有没有什幺梦想?” 六岁那一年,她来到阿姨的旅馆已经过了一段时间。 爸爸和新妈妈一直没再出现。 那个时候,甘舜知第一次体会到绝望的滋味。 也许期待别人来拯救她是不对的想法。因为这个世界上,只有自己能帮助自己,只有自己才是可靠的。 阿姨想要知道她的梦想。但是她不肯告诉她。 她只肯让她唯一的朋友彼得知道。 因为只有它是值得信任的。所有人都有可能会说谎,但是彼得是一只兔子玩偶,它不会说话,所以它也不会欺骗她。 兔子彼得知道她所有的秘密。包括她不肯告诉别人的梦想。 是的。她有一个小小的梦想。她希望能够永远守住这个梦想,也永远不要忘记它。 当时她悄悄地发了誓。 但是半个月之后,爸爸和新妈妈回来了。 他们带她回到以前住的地方。而她却忘记带走她的彼得。 她童年的梦,就此遗落。 遥远的过去在她愈走愈远时,也逐渐地被遗忘了。 成长过程中的伤痛,也许如今看来也已不再是伤痛。 但是受过伤的地方,是否还隐隐藏着一块没有愈合的疤?否则如何解释偶尔低潮时,内心那一份无以名状的疼痛? ※※※※※※※※※ 不知道是阳光还是脸上那湿湿滑滑的感觉叫醒了她? 甘舜知挣扎地睁开眼皮,对于突然凑近她脸庞的那张白底上有着黑色圈圈的脸孔感到一阵茫然。 家有贱狗? 好半晌,她才弄清楚那不断舔着她的东西……是小牛! 她惊得半坐起来,看着那往她胸口蹭了过来的小牛头颅。 “哞——”妈妈、妈妈—— 小牛圆滚滚的眼睛亲爱地看着她。 “哦,早安。”甘舜知温柔地挪开它的头。然后看向眼前那个穿着长靴拿着套牛索走了过来的男人。打招呼道:“哈罗,牛仔。” 利海粟用手指点点帽檐。“你真早。”看了看四周,再瞄了眼她背后被压扁的草地。他瞪大眼睛。“不要告诉我,你昨天晚上睡在这里!” 也许是蓝蓝的天空和晴朗的天气让甘舜知心情很好。她咧了咧嘴。“假如我说是呢?要付费吗?” 利海粟很故意地皱了皱眉头。“我看看,你把我的土地当成你的床,又把这幺漂亮的青草当成床垫,简直像是在饭店里开房间了,虽然没叫客房服务,也是要付费的。” 甘舜知很有开玩笑的心情。“付你一头牛怎幺样?”指着在她身边玩耍的小牛。 利海粟摇摇头。“这头牛不行。它是我的,你不能拿我的东西来抵帐。” “但是它叫我妈妈。” 话才出口,小牛似乎听得懂甘舜知说的话似的。连连哞了好几声。 看得两个人都笑了出来。 当他唱出“一只牛要卖五千块”的闽南语歌谣时,她差点又笑到阵亡。 他伸出一只手拉她站起来。 甘舜知将手放进他的手心里。突然为他手掌心传来的热度感到讶异。 她仔细地看着他黝黑粗糙的手。 他的手好大,好暖。正是一双她梦寐以求的手。 每次当她满怀希望地将自己的手放进一个男人的掌心里,总是渴望能被扶持、被宠爱、被尊重。然而期望愈高,失望也就愈大。她总是遇人不淑。 因此对眼前这一双梦寐以求的手,她不愿意期望太多。 看着他温暖的笑容,她轻声地问:“利海粟,你有没有什幺梦想?” 利海粟有些讶异地愣了愣。但随即用他的一号笑容来掩饰那短暂的错愕。“有啊,怎幺没有?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梦想的,不是吗?” “是吗?”她微笑地看着他。“好不好说一个来听听?” “想听?那有什幺问题。”他说。“我国中的时候,梦想追到我们班的班花。” “结果怎幺样?” 利海粟咧开嘴,露出一口白牙。“结果她变成我第一个女朋友。” “还有呢?除了你国中时的这个梦想以外?” 他耸耸肩说:“高中时,我梦想追到学校里的校花。” “结果怎幺样?” 哈哈。“结果她变成我第二任的女朋友。” 他闪烁的眼神让甘舜知怀疑起他说的话的真假。“让我猜猜,你大学时大概也梦想追到大学里的校花。结果她变成你第三任的女朋友?” 利海粟玩世不恭的眼神突然收敛起来。他转过身,不让甘舜知看见他脸上的表情,说:“不,她变成我第一任的老婆。” 甘舜知看着他突然僵起来的臂膀。担心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触到了别人的伤心事。她担忧地伸手搭住他的肩膀说: “你别难过,现代的人离婚是很普遍的事,不管你们过去是为了什幺原因分手,事情已经过了,就不要回头看。” 原本,他转过身去,是为了不让她看见他恶作剧成功的笑容。却没想到她会信以为真反过来安慰他,让他斜挂在他嘴角的笑容自动逸去。 他觉得……她的声音里有一种伤感。 他听的出来。 当他转过身来,看进她来不及设下障碍防卫的眼底时。他粗糙的手指轻轻抬起她的脸,仔细地审视。 甘舜知微笑地问:“怎幺,有眼屎吗?”如果有,那也是没办法的事。任何一个有数养的男人都不应该在女人还没刷牙洗脸时出现在她面前。 然而他意外地没理会她的玩笑。只是摇头道:“你眼里有伤痕。”以前他怎幺没注意到? 她这一双眼,总是在笑。因此不容易被人发现,她的伤痕是往最深处藏。 而他之所以能够这幺轻易地发现,是因为他自己也有一双像她一样的眼睛,每当他站在镜子前面时,总是无法逃离那双洞悉一切的眼睛回视着自己。 骗得过别人,骗不过自己。 惊慌清楚写在她的脸上。 甘舜知连忙挣开他的手,抹抹脸。“呴,大概是睫毛跑进眼睛里了,难怪有点痒。”揉了揉眼睛,她回头喊着小牛道:“小牛,你喝过奶了吗?我们去看看阿桃那里有没有东西可以吃。” 他放任她走,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并在过了半个小时后,才猛然想起他是来找这头到处乱跑的小牛去烙印和挂环的。 利家牧场里新生的小牛或者新购买的牛只,都得经过这道手续才算正式入籍唷。 ※※※※※※※※※ 小牛和甘舜知之间的追逐战成为牧场里娱乐大家的话题。 甘舜知后来还将这头日渐长大的小牛取了个名。 “奥斯卡!噢,利海粟,管管你的牛。”当她被愈来愈强壮的小牛顶到后臀时,大家就会听见她这幺大喊,然后便会哈哈大笑。 是的,奥斯卡就是小牛的名字。这是一头公乳牛,不会产乳。 牧场里的公牛不多,大多是做种牛用途。再不然就是卖到别的牧场去,通常在小牛养了一年后就会卖给其它需要种牛的牧场。 因此,尽管大伙儿看着小牛像是只宠物狗一般,跟在甘舜知这位城市小姐身边打转时,笑归笑,心里倒是满忧心的。 跟牧场里的牛只培养感情实在不怎幺明智。更别提替它取一个好笑又好记的名字了。 真不知未来会怎幺收场?不过或许也不需要担那幺多的心? 毕竟一年后,这位小姐是不是仍在这里,还有得猜呢。 马厩里,工人一边清理着马槽,一边下注。 三分之二的人赌甘舜知一年以后,不会留在这个地方。 利树宽作庄。一赔十。 这场赌注会如何结局,也是个问号。 第十章 日子是否能够永远无忧无虑? 甘舜知已经很久一段时间不曾被电话吵醒了。 甚至几乎忘了旅馆里还有电话的存在。 所以当她大清早听到旅馆里响个不停的电话声时,有一点搞不清楚状况。 电话在一楼,她睡二楼。 她跌跌撞撞地爬起来,接起了电话:“喂——” “是舜知吗?”一个女人的声音。听起来有点熟。 “我是。” “你跑哪里去了?”那女人大叫。“也没通知我一声,朋友当假的呀!” 甘舜知倏地睁开眼皮。睡虫瞬间跑光光。 “葛薇!” 电话那头,葛薇没好气地道:“你还记得我名字啊,你这没良心的。去度假也不跟我联络一下,害我一个多月找不到你的人,找到你家去发现没人在,吓了一跳,差点跑去警察局报案,好险我临时想到打电话去你公司问,才知道你请了个长假,而不是被人绑架!” 听完葛薇劈哩啪啦一长串话,甘舜知哭笑不得的连连低声赔罪。“对不起、对不起,是我错了,一定是前阵子我的心情太乱,这阵子日子又过得太轻松的关系,才没有想那幺多……”都差点忘了葛薇叨念起人来有多幺百折不挠了。 葛薇自然又继续数落了她一阵子。 甘舜知只是乖乖地让她数落。 因为,换做是她,被朋友冷落了那幺久,还操了那幺多心,也一定会想好好发泄一下。 甘舜知悄悄计起时来…… “……总之呢,我就打电话去跟你公司那边的秘书哈拉,她跟人事部的人很熟,所以我就请她帮我问……结果呢,才知道原来你请了假……最后呢,终于问到你留下来的紧急联络电话……OVER。” 哗,葛薇总共扯淡了快半个小时。想必怨气不小。现在是她上班时间吧,希望没波及到近在她身边的帅哥总裁。 过去甘舜知一直很羡慕葛薇的工作。秘书职位不高,但她直属上司却是企业界赫赫有名的美男子。朝九晚五八个小时都能在赏心悦目的环境下工作,心情自然快乐似神仙。 “OVER了?”甘舜知迟疑地问。 “噢,还有件事,为什幺你的手机都不开机?!”想到这点,火又冒上来。“办了手机就是要让人方便找到你呀。” 甘舜知只得再度赔罪。“对不起啦,我之前有开机,但是这里收讯不良,后来就把手机给忘在脑后了。”这是真的。她几乎都忘了她那支手机的存在了。现在也不知道给扔到哪去了,要找出来恐怕还得费一点工夫。 “你那支门号不是号称‘鸟不生蛋的地方’也收得到?”葛薇的声音听起来很怀疑。 “这里就收不到。”甘舜知笑着想起之前她跟葛薇申请同一家电信公司的门号,就是冲着那神奇的广告词。 “那里到底是什幺样的地方?”葛薇的声音中清楚透着好奇。 手拿着话筒拿累了,甘舜知索性坐到地板上,看向屋外。赫然发现她昨晚又忘了锁上大门。 “让我想想啊……”手支着下巴,嘴唇扬起一弧弯弯的微笑。“这是个可以让我放松下来的地方。”否则怎幺会一再忘记锁门?同样情况不曾在她台北的公寓里发生过。住在城里时,她一向谨慎。 “还有呢?”葛薇经常对甘舜知说这三个字。甘舜知是个有故事的人,她总是藏着下文。 “这里有美丽的草地,还有很可爱的牛;天空经常比水晶还要清澈,白云一朵朵看起来就像是毫无瑕疵的舒洁面纸铺在矢车菊一般蓝的天空;夜里的星星灿烂得会让你误以为是闪亮的钻石;徐徐的风拂过脸庞时,几乎就像是情人最温柔的爱抚……而当你饱睡了一夜,精神奕奕地醒过来时,你会觉得,这样的日子真是快乐得不能再更多了……” 葛薇几乎陶醉了。“听起来像个梦。” 旅馆门外传来敲门的声音。甘舜知偏着头瞧了一眼,继续说:“再加上看起来很赏心悦目的男人……”不太确定地,再往外瞧了一眼。这回确定了。“而且还不只一个。” “失乐园啊……”葛薇神往地叹息。 “他们还为我争风吃醋。”就某个角度来看,是可以这样讲的。 “天堂!”地球上哪有这种地方。 甘舜知微笑道:“是天堂。” 只要门外那两个男人不吵架的话,几乎就是了。 “葛薇,你等一等。”暂时放下电话,她走到门口,倚着门,看着手上各提着东西,背对着背,似乎连看对方一眼都不愿意的两个男人。 “早啊。” 两个没预约的男人同时转过身来。 “你今天没过来吃早餐,我想你可能会想要一点阿桃特别做的银丝卷。” “这是新鲜的牛奶,我记得你说口感很好,所以带了一点过来。” 甘舜知打开根本没锁的纱门,微笑道:“请进,点心放厨房桌上,牛奶摆冰箱。我在忙,就不招待了。” 男人们很认命地走进厨房里。 天堂。看着他们的背影。甘舜知微笑地想。然后拿起电话,继续和等在线上的好友继续说话。 ※※※※※※※※※ 葛薇意外的来电,提醒了甘舜知时间的消逝。 结束电话,吃过爱心早餐后,她坐在厨房的木制餐桌前翻着日历,赫然发现她停留在这里的时间已经超过了原本预定一个月的假期。而她居然没注意到!可见日子是过得太惬意了,才会寒尽不知年啊。 之前对葛薇说过的话,现在全数回到自己身上。 这是一个梦一般的天堂,是消失于地球上的失乐园。 有什幺人来到这里以后,还会想离开? 但甘舜知知道自己终究是必须离开的。 她的工作在台北。房子也在台北。朋友也在台北——虽然葛薇直嚷着也要休个长假来这里跟她作伴,但甘舜知怀疑她做得到?她那个工作狂上司肯不肯放人首先是个问题。 换句话说,她的一切一切都在台北。 尽管这里像是个梦,却不是她该永久停留的地方。 梦再美、再好,人毕竟还是要醒过来的。 考虑了许久,甘舜知打了一通电话回公司。再请了一个月的假。 部门里,小如接的电话。听见甘舜知要再请假的消息时,她哇哇大叫起来。“什幺,舜知姐,你还要请假呀?我们工作都快做不完了,这里没有了你,就好象世界末日来临一样。你快点回来解救我们吧!” 甘舜知听了,觉得十分地安慰。看来她在公司里还是很重要的。她说:他们没有她不行。她是不可取代的。这更加强了甘舜知要回去的决心。 然而在那之前,她仍然决定再多给自己一个月的时间停留天堂——当然,只是暂时的。 毕竟、早在许多年前,她便已经为自己计画好了未来的一切。她从来不曾考虑过在中途转往另一个地方。 据说意外发生的频率跟地震一样平常? 坚决不骑马的甘舜知,在众人的同情下得到了一辆老旧的脚踏车。 看她被小牛追的那幺辛苦,利树宽突然想起仓库里好象有一辆脚踏车——是利海粟的——因为不常骑,被收起来了。 花了一番功夫将那辆十岁儿童练习用的脚踏车,从仓库阴暗的角落里拖了出来,擦干净,换了新链条后,亲自试过,确定还可以骑。他便将车子送给了甘舜知,当她的代步工具。 只是,他万万也料不到—— “哇啊啊——”高高兴兴骑上车后的甘舜知突然在骑下缓坡时尖叫起来。 只见红色的脚踏车歪歪斜斜地在草地上蛇行着,驾驶似乎控制不住,一头冲向正在草地上或吃草或优闲漫步的乳牛。 利树宽忍不住用手遮住眼睛。现在他知道这位小姐开车蛇行的技术有多幺地“自然天成”了。以她的平衡感——如果没有平衡感也算是一种平衡感的话——来看,她根本不需要学,技术就已经很高超了。 然而接下来,他却再也轻松不起来。冷汗涔涔滴下了他斑白的发际。 牧场上的每个人都被甘舜知那高分贝的声音给惊吓得瞪大了眼睛。 乳牛受到突来的惊吓,纷纷往四周奔逃。 而脚踏车驾驶为了不撞到牛——或者不被奔逃的乳牛踩到,只得拼命地踩动踏板,同时在牛只间的缝隙穿来越去。 不好,事情大条了! 恍惚里,利树宽仿佛看到了二十几年前发生在同一块土地上的惨剧。 女人的尖叫、男人的吆喊,以及牛群惊恐的哞叫和杂沓的蹄声响逼了整座山谷。 正在耙草的利海粟愣了一秒钟才反应过来。 看清楚发生了什幺事。 他扔下钉耙,一边跑向马厩,一边吆喊着牧工们带着绳圈骑上各自的马匹,想要追赶上他那群狂奔的乳牛。 看着那一边尖叫,一边在牛群里窜逃的娇小身影,他的心脏差点停止。 他发誓,如果她没有被牛踩死,他也会很乐意亲手掐死她。 马的速度比牛快,但是发狂的牛脚程可也不慢。 眼看着,那上百头的牛群就要奔出利家牧场的地界,往隔壁倪家牧场跑去了。 绝对是有史以来最大的灾难。 “阿叔、老陈!你们从右边绕过去。”他大声喊道。“江哥,你们几个从左边!用绳子、用绳子把牛赶回来——阿德、阿德,你赶快到倪家去警告他们,快!” 事态严重。所有人立刻照着他的指示行动。利海粟自己则拼命催着“彩虹”冲进牛群里。 而处在混乱之中的甘舜知完全不知道该怎幺办才好。她很想停下来,但是她被夹在牛群里,只要她一慢下速度,下场……不用想也知道,一定很惨。 她只好拼命地踩动踏板。但是脚好酸好酸。 好酸啊。 “不要停!继续踩!” 凶恶的命令自身后传来。甘舜知连回头看都不敢。为了小命只能继续踩动踏板。 但是但是……“利海粟,我不行了!”她的肌肉发出严重的抗议。 “想也知道,不准停!”他大吼。如果她敢停下来,他也会掐死她。 他越过了一头牛。再越过了一头牛。 然后他看到她了——夹在一大群牛的中间——很快就要变成人肉馅饼。 他眼前一黑,但又立刻睁开眼睛。 他一定得赶上去,意外、意外不能再一次发生! 恐惧的汗水渗进了他的眼睛里,遥远的过去和可怕的现在仿佛重迭起来了。 他看不清、看不清…… 妈妈…… 舜知…… 彩虹矫健地在牛只之间穿梭着,直到他们终于越过牛群跑到甘舜知的前方。 利海粟将身体放低,单手拉着马缰,两条有力的长腿紧紧夹住马腹。 甘舜知几乎要放弃了,就在她再也骑不动的同时,她整个人被用力一拉,同时往上提。 下一瞬间,她已经安全地贴住了一具汗湿的躯体。 她双腿无力,双手却知道要紧紧地抱住他。 利海粟没有停下来看那辆脚踏车的惨况。 “抱紧。”他只说了这两个字。 然后他拿下他挂在身上的绳子,抛出绳圈。 此时其它牧工们已经跑到牛群的左前和右前方,手里也都拿着相同的绳圈。 已经不再被追赶的牛群在看到甩动的绳圈后,渐渐地缓下速度。 倪家牧场的人则随着倪可衮出现在他们的牧场边界,严阵以待。 两家牧场的人已经有许多年不曾像这样共同对抗着一件突发的意外。 当然,牧工们私底下的来往还是有的。但是两个牧场主人的失和也是众所周知的事。因此没有人敢怀念过去彼此互相帮助的那个情景。 然而那壁垒分明的疆界似乎在今天被打破了。 多年来没有人办得到的事,被一群乳牛,以及一名城市来的娇小女郎给办到了——虽然是一件意外。 牛群即将抵达倪家的边界。如果它们继续冲了过来,倪家这边也会惨兮兮的。倪家牧场的牧工们紧张地等候着老板进一步的指示。必要时,他们可能必须射杀那群牛——即使是利家,也不会反对这幺做。发狂的牛非常危险。 最后,牛群在倪家牧场的边界前停下来时—— 奔腾的大地瞬间静了下来。 每个人都屏住了呼吸。 好半晌,没有一个人敢发出任何声响。 前所未有的寂静降临于这座山谷。 一分钟过去了,两分钟过去了…… 倪家牧场的主人缓缓举起了手,他身边的牧工们终于松了一口气的放下已经高高举起的麻醉枪——当他们老板叫大家准备麻醉枪而不是猎牛用的猎枪时,其实他们就已经知道,尽管两个牧场主人失和已久,但他们毕竟是相识多年的朋友——至少曾经是。 倪家牧工手中的麻醉枪放下时,欢呼声在男人们之间爆了开来。 “唷呼!” 利家的牧工纷纷下了马,与倪家的牧工拥抱在一起。 欢笑声取代了不寻常的寂静,充塞在山谷间的每一个角落。 空气里,隐隐地,似乎有什幺事情被改变了。 遥远的天边突然传来一声响雷。 每个人都不禁抬头看向头顶上仍然清湛的天空。 ※※※※※※※※※ “下去。” 甘舜知突然被推下马。 她跌坐在柔软的草地上,看着利海粟一句话也不说地丢下其它人和已经开始在草地上啃起青草的乳牛,一个人掉头离去。 她看着他僵硬的背影,为那孤独的姿态感到一股莫名的心痛。 倪可衮跑过来扶起她。“有没有受伤?” 甘舜知只是摇头。 “真的?” “只是被吓到了。”她勉强挤出一抹笑。“对不起,给大家添麻烦了——” 阿德也跑了过来,搭住她的肩。“阿舜,刚刚真的好险喔,希望再也不要发生这种‘意外’了,不然我的心脏铁定会停止。” “我觉得最好请医生过来检查一下。”江哥抹着汗说——这回倒是没有人扁他。 老陈摇摇头。“好在没事,不过不是我在说,阿舜啊,你的平衡感实在有够不行的!” 甘舜知尴尬地笑了笑。“听说是因为我的左脑比右脑大的缘故。抱歉抱歉。” “哈哈哈,你确定不是左山比右山高?”阿德开起有色的玩笑。 甘舜知不知道该不该感激阿德开的这个玩笑。“前几天我看你走路歪歪斜斜,想必是左边的蛋比右边的大喽。”她毕竟不是没见过“世面”的。 阿德搔搔脑袋。黝黑的脸庞有点潮红地道:“你是不是偷看过我洗澡啊?不然你怎幺知道?” 惹得众人哈哈大笑出声。幸亏有这一笑,才能把刚刚累积了一堆的肾上腺素给消耗掉。 倪可衮翻了翻白眼。“够了吧。”利家的人都这幺粗鲁吗?“我相信甘小姐对蛋的品种和大小一点兴趣都没有。” 甘舜知微微一笑。“是的,我只对夜市里一串十元的那种感兴趣。” 江哥很认真地评估过情势后,说:“需不需要找医生来看一下?” “看什幺?”其它人不大懂这句话挑在这时候说的原因。 他叹息了声。“我觉得在场每个人都得了泛佛洛伊德症候群。” 所有人都笑了。 甘舜知十分感激他们将这幺严重的事情当成一件“意外”,并且轻轻松松的来看待她所犯的错。她真心喜欢这群善良诙谐的人。 然而在配合大家层出不穷的笑话时,她心里还是不由得记挂起刚刚不发一语离去的那个背影。 他到底是怎幺了? ※※※※※※※※※ 收拾残局的时候,利树宽看着那辆被牛群踩成破铜烂铁的脚踏车。心里记挂着他的侄儿。 海粟……终究还是没有从他母亲的死亡阴影里真正的走出来。 时间对他来说是没有意义的。 如果那幺多年来都没能将伤痕抚平的话…… 第十一章 是不是每个问号背后都必须有一个明确的解答? 甘舜知其实还是受伤了。 她的大腿和小腿肌肉有轻微的拉伤,让她好几天不良于行。 留在旅馆休息的这几天,似乎比其它时候更能感觉到时间的流逝。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眼看着她续请的一个月假期又过了大半。先前来到这里时所感觉到的那种平静似乎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前来旅馆的那个晚上,心里压抑不了的莫名焦躁。 躺在舒适的床上,她竟然失眠了! 房里没有开灯,她穿着她唯一的一件睡衣,睁着眼睛看着黑漆漆的天花板。 大概是几十分钟前吧。那时她看了桌上的时钟,大概是凌晨一点多左右。 现在她则不太确定是几点了。 总之,感觉上就像是已经过了一辈子那幺久。 她睡不着。而睡不着的原因,除了体内那又重新燃烧起来的焦躁以外,可能也跟窗外隆隆作响的雷声有关。 最近常常打雷。但是天气一直很晴朗,没有下雨的迹象。 然而今晚不同。她敏感的鼻子可以感觉到空气中饱含着水气。今晚会下雨。 过去一个多月来,不是晴天就是阴天,但即使偶尔天边飘来了几片乌云,也很快就会散去。让她几乎都要以为这里永远不会下雨了。 看来今晚她会见识到山谷的大雨。 虽然没点灯,但半敞的窗子不时出现闪光。伴随着雷声,她知道那是闪电。 又过了十几分钟左右,还是培养不出任何睡意。 甘舜知放弃地下了床,走到窗旁。 恰巧一个巨大的闪电自天际爆开。霎时远方山坳上方的天空,层层密实的低矮云层被那道闪光映照得美丽万分。雷声在几秒钟后出现在同一块区域。 雷电不断地在那片雨云层下辉映着华丽狂野的舞蹈。 前一分钟,她还站在窗前赞叹大自然的奥妙。下一瞬间,她已经走出旅馆小屋安全的庇护,赤着脚来到了黑夜与闪光笼罩下的草原。 站在空旷的原野上,着了迷一般,她目不转睛地看着那比北极光还要震慑人心的闪电磁光。 真恨她没有足够的辞藻能完美的形容出那壮丽的大自然景观。 她只能呆呆地站在草原上,证叹着在每一回许多道闪电一齐在空气中爆裂时,交错的电花掩映出宇宙星云般的云影。 而她的心,也随之激动不已。 仿佛安逸不是她真正所图,危险才是她一心向往。 这个念头让她被吓住了。 但是她还是无法将视线移开那银色的闪光,只能在隆隆雷声落下时,紧紧地捉住襟口,像是要阻止心脏从喉头跳出。 雷声是这样的震耳。以致于甘舜知无法立即藉由声音分辨出,那在原野上疾驰的马匹和骑士是幻觉,还是真实存在。 当那名骑士出现在地平那一端时,她的视线不由自主地从天上掉回了人间。 每当闪电击下,发出数分之一秒夺目的闪光时,她就会看见他脸上那压抑扭曲,仿佛极度痛苦的表情。 海粟! 甘舜知想起她第一次见到这个男人的情景。 当时他脸上的表情几乎跟现在一模一样。这是关于他、她所无法探知的一面。因为每当黎明来临,这个只在深夜才会出现的黑暗骑士,便会躲藏回到他内心最封闭的地方。 贪图安逸的那个她,希望永远不要遇见他。 然而渴望冒险的那个她,则深深地为眼前这个男人着迷。 当他骑着马向她奔来,她的脚仿佛自有意识般一动也不能动了。当他线条贲起的手臂将她拉上马背时,她所能做的,只是紧紧抱住他的腰。 速度、爆裂,以及带有水气的风。 在雷电中奔驰。 柔软的胸部压碎在他坚硬的背脊。双手环住他没有半点赘肉的腰。睡衣的裙摆掀翻到大腿根部,但那个渴望冒险的她一点儿也不在乎,反而更加用力地将赤裸的双腿贴住他修长的大腿,毫不在意这样的动作是否会拉扯到她仍然有些酸疼的肌肉。 这是个梦。 她被锁在城堡里许久许久,一直没有等到王子来解救她。然而她不在乎,她等到了她的黑暗骑士斩杀了恶龙,带着她去追寻雨后的彩虹。 他们奔驰过广阔的原野。 狂风呼啸耳畔。 他们会在一棵巨大的树前停下来。当他们手牵着手走进树洞里,那布满蔷薇的石头城堡不见了,被斩杀的恶龙残骸也不见了。 白昼划破黑夜。一道彩虹出现于通往幸福的天边。 “吻我。”公主可能会这幺说。 但她其实也不是公主。因此当他们来到树下时,她只是捧着骑士那张卸去盔甲的脸,不顾虑后果地吻他。像是最后一次狂野的做爱后,想要驱走深切绝望的吻。 但是他们还没有做爱。还没有。 所以她必须说服他,他并没有放弃最后的荣誉。因为亲吻,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最诚实的语言。诚实的面对自己,并不是一件不荣誉的事。 她还要吻去他眼中的狂暴与迷乱。 她还要抚平他脸上扭曲的线条。 都过去了,不是吗?高塔上的那些日子。在无尽的荒野中寻找出口的日子……都过去了,不是吗?在那幺辛苦地砍除荆棘后,还不能好好地品尝甜美的果实吗? 别迟疑、别迟疑。 她还要吻去他的迟疑。因为只有他也反过来吻走她的迟疑,她才会真正地得到解脱。 恶龙加诸在她身上的不仅仅只是表面的束缚。 高墙垮了,枷锁粉碎了。 但是她心灵的墙却仍然坚硬。 饶是坚强如钻的意志也无法穿破那道坚固的墙。只有最温柔的吻,才能融化它。 而有这个能力融化它的,只有眼前这名既坚硬又柔软的男人。 “你确定?”他的眼中有着被唤起的狂野。 不,甘舜知不确定。 但是她体内的那个女人百分之百的确定。 第一次在高塔上见到这个内心有着阴影的男人,她就想要他。 她用她的吻,吻去他最后一道防线。 然后他便彻底地沉沦了。 他将她压在身下,双唇有如野火般在她身上燃起一道道火焰。 他的手……那双抚遍她身躯每一处凹凸起伏的手,却如春风般令她敏感的颤抖。 一个男人怎幺能同时如此地坚硬,却又如此地柔软? 而她……喔,这正是她一直想要的感觉。她不是正在死去,而是逐渐苏醒。 他急切的手滑过丝缎般的大腿内侧,几乎将她覆在身上的蕾丝撕裂。但是她不在乎,她只是想要他将她的蕾丝推高到她的腰际。 她必须用双腿缠住他的腰,这样她才能感觉到他强烈的需要。感觉她骑士的需要,将带给她无上的喜悦。 然而他不仅将蕾丝卷上她的腰肢,还在蕾丝一寸寸往上移动时,湿润的嘴唇在她柔软的肌肤上印上一个又一个热切的吻。 她的身体无法承受地扭动着。他的唇来到她柔软的山峰,并摘取了最甜美的果实,她几乎被那突来的喜悦所淹没。 蕾丝最后被推高过她的头顶,直到缠住她迫切想碰触他的双手。 但是他不允许她给予他同样的喜悦。他只是一直给予、一直给予,直到她跨越了某个她从来不曾到达的边缘,并在翻落后,品尝到极致的快乐。 但是她必须碰触他。 双手仍在蕾丝的束缚下,她只好努力地抬高臀部,直到碰触到他最坚硬如石的地方。 但还不够,还不够! 她要感觉到他的赤裸,以及她自己的。 仿佛是听到了她无声的请求。 他降下身体,让世界上最坚硬的男性抵住最柔软的女性。赤裸的。 一方是给予,一方是接受。然而男人与女人最完美的搭配不是单一的旋律,而是给予和接受同时发生的奏鸣曲。 他极之深入。并在她体内的海洋引发一波波的浪潮。 起先是缓慢、和煦的。但是他愈来愈深、愈来愈深,直到他终于碰触到她从来不知道有它存在的地方。 有如冷流与暖流般突兀的交会。存在于混沌里的秘密终于揭开。 她睁开眼睛,看进他充满渴求的眼底。 他要的更多,她知道。 手腕上束缚突然消失了,她伸手抚摸他、拥抱他,同时抬起身体迎接他狂猛的撞击。 听说地球最初的生命是来自于坠落海洋的星辰。 她晶亮的眼眸里有他的倒影。假使他的抽离是为了更加深入,那幺她要他比深入再更深入,因为唯有他给予愈多,她才能回报他更多。 当那颗掉落海洋的星辰终于爆炸,她也在那似乎永不止息的潮花里,哭喊出声,由他紧紧地抱住她,任自己坠进黑夜的尽头…… 不知过了多久,她清醒过来。 从他的肩膀望去,看到天际云层下仍然夺目的闪光。 带着水气的风吹在她赤裸的肩膀上,却奇异地不感觉冷。 她抚摸着他的背脊,知道自己不可能再有另外一个相同的夜晚。 她不是冷感。 如果她以前曾经这幺怀疑过,现在她也不会再有同样的疑虑了。 她体内有激情,只是需要挖掘。 突然间,她觉得自己身体里仿佛充满了力量。她举高手臂,感觉着空气里的电流。然后紧紧地抱住他。 他睡着了。 在她的怀里。 也许屠龙是一件比想象中还要消耗体力的工作。 想要成为一位骑士,毕竟不是太容易的。 更别提这个骑士心里,也住着一只待屠的龙。 她闭上眼睛,跟着坠进梦中。 ※※※※※※※※※ 他觉得自己好象历经了很长很长的一段睡眠才醒过来。 生平第一次,他可以感觉到体内那份从来没有真正平息的骚动,似乎暂时地平静下来了。 血液里流动着的不再是炙人的火焰,耳边不再有扰人的鼓鸣声,外在的世界仿佛被隔绝在一道玻璃墙外,任风雨再如何恣狂,都无法烦扰到他。 他的脸蜷伏于一座柔软的谷地,他可以听见那规律、平缓的心跳声。 缓缓地睁开眼睛,他看着双目轻闭的女子。 甘舜知…… 也许是感觉到目光的凝聚,她睁开眼睛。 两双眼睛凝视着彼此,良久。 雷声仍然响彻山谷。但两个人谁也不在乎。 结果是他先开口了。声音透着慵懒。 “老鹰和蛇是天敌,有一天,有一只老鹰在追捕一条蛇,那条蛇急急忙忙跳进水里,老鹰在水边盘桓了好久,没过多久,它看到一只乌龟爬上岸晒太阳,便迅速地扑下去逮住乌龟,然后得意地说:”笨蛇,别以为你穿上了背心,我就认不出你!‘。“ 甘舜知噗哧一声大笑出来。他也跟着微笑。 好不容易止住了笑意,刚恢复思考能力后,她突然瞪大眼说:“不对呀,这个笑话编的太奇怪了,乌龟有四只脚耶,即使戴上了龟壳,那只老鹰也不应该认错人吧。除非……它其实是一个大近视眼。”想到这个可能性,甘舜知又笑了起来。 利海粟笑着说:“还有后续发展。那只老鹰在发现自己认错人以后,为了跟乌龟赔罪,决定亲自登门道歉。然而在途中,它又遇见了它的死对头,这回那条蛇为了逃命,急急忙忙钻进一个土洞里,老鹰在洞穴旁干瞪眼了好久,终于看到一只四脚蛇从土洞里爬出来。有了上一回的前车之鉴,老鹰学乖了的说:”乌龟兄,你脱了背心出来,是要做日光浴吗?‘。“ “哈哈哈哈……”甘舜知笑到差点停不下来,直到她察觉到他的手覆在她赤裸的乳房上,她静了下来…… “对这,有什幺话想说吗?” 他的手感觉起来十分地好。她从来不知道一个奇www书Qisuu网com男人可以带给一个女人那样好的感受。她伸出一只手覆在他手背上,微笑道:“快下雨了。”在他仍然停留在她体内时,除了讲讲天气,谈论其它的事情——包括笑话,似乎都太过亲密。 甘舜知不安地欠动了下。 又一道闪电点亮了黑夜。 利海粟深深看了她一眼,才一个翻身,她已经躺在他身边。两个人并肩躺在树下,不约而同将视线望向不远处的天际。 他将一只手枕在自己脑后,一只手环着她,许久许久才说:“这有点疯狂。” “是的。”她同意地说。“比我第一次遇见你的那个晚上还疯狂。你经常在半夜里跑出来骑马吗?” “……只是偶尔。” “像是满月或这种雷电交加的夜里?”她微微笑。“我该称你为狼人还是闪电侠?” 利海粟不由得笑了出来。有些紧绷的身体再度放松了。“说起来你或许不会了解。” 很多人都不会了解。但是突然他觉得他愿意告诉她,那些关于满月或者雷电交错的夜里的事。他闭起眼睛,思绪飞到好久好久以前…… “还记得我娶了大学的校花吗?”他说。 当然记得。“你的梦想之一。” “一年后我们离婚了。她不喜欢牧场,我也不喜欢……”顿了顿,他继续说:“我在这里住了很久很久,直到上大学时,才离开牧场,到城市里开始一段我梦想中的生活——真正的生活。” “电影院、便利的交通、华服和高档食物?”只有房子像是鸽舍,不过是附设电梯的鸽舍。 “一点儿没错。”他笑了笑。“曾经我以为那就是我想要的生活。” “结果不是?” “结果不是。我花了将近十年的时间才了解到,我从来就不真正属于那个地方,在那里我没有归属感,所以我又回到牧场,以为终于可以停止被恶梦追赶……” 她没作声。似乎也是想起自己一开始搬出家里独立生活时,也经历一段不适应的日子。那时她也是经常作恶梦。只是时间走得太过匆忙,很多事情都被遗忘了,包括她的恶梦…… “结果证明我的选择是正确的,我不再做那种会吞噬我的恶梦了。”他睁开眼睛,看着被风摇动的树梢。“然而却仍时常觉得,血液里有着什幺东西无法平静下来,很难形容那种感觉……我已经用了十年来证明城市生活不适合我,却一直无法真正接受这块属于我的上地。我花了很多时间工作,但是到了晚上,我还是经常睡不着,有一种很想逃走的渴望……” “这些话你从来没有告诉别人?”她隐约有这样的感觉。没有人知道利海粟驰骋在月光下的原因。也许从来没有,直到现在…… “没有,只除了你。” “为什幺?”为什幺他肯告诉她? 他撑起手肘。深深看了她一眼。“也许是因为你迟早会离开,而我需要有个不会把秘密说出去的人听我倾吐。” 她突然颤抖了下。“你怎幺会认为我会离开?” 他的手指抚过她的眉峰。“你的眼神告诉我的,你常常看着远方。而且,你是城市来的女郎,享受有着华服、戏院和电梯的便利生活,你不会愿意长久留在这个没有华服、戏院以及电梯的乡下地方。” 甘舜知捉住他的手,握着。“你不认为,也许我会爱上这座山谷,并且永远留下来?” “为什幺你会?” “也许我跟你一样,早已经厌倦城市里的生活。厌倦了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和疏远,厌倦了每个星期假日不是睡到日上三竿,就是只能出门逛街。厌倦了百货公司折价季一到就必须跟一大群女人大抢还没过季的折价衣服,只为了满足自己对名牌的迷思。还厌倦了办公室里同事间的勾心斗角,也厌倦了那种为了寂寞而不得不在情人节来临前找一个新男友的爱情游戏。也许我早已想离开那个地方,只想在一个没有那令人厌倦的一切的屋檐下,好好睡个觉……” 他深深地看着她的眼睛。“那幺,留下来,好吗?” 甘舜知倏地瞪大眼睛。说不出半句话。 他摇摇头,扯起嘴角。“你不行。” 她惊慌的没有察觉到自己声音里的颤抖。“为什幺……为什幺我该留下来?” “也许是因为你早已厌倦了城市里的生活,只是你自己没有发现。也许是因为你在这里过得很开心,这里的笑话没有城市里的那幺冷,我们讲的笑话你都听得懂。也许是因为,你发现自己喜欢在天气很好的时候睡在草地上,数着夜晚的星星入梦。也许是因为,你不再想要那种只为了填充寂寞的快餐爱情。换季折价的衣服对你也不再有吸引力。在这里你睡的很好。也或许是因为你爱上了这个地方的某个人……” 他的声音听起来像是在呢喃。 “某个什幺样的人?” “也许有某个英俊潇洒的男人,一个会讲笑话逗你笑的男人……” “他的身材好到会让我流口水,他的声音比竖琴还要悦耳,他的笑容有如阳光般灿烂,他还是一名勇敢的骑士,有一匹马叫做‘彩虹’——” 静谧。 绝对的静谧。 “当然不可能是在说我。”他干笑一声。 她干笑两声。“答对了,绝对不是在说你。这个世上同名同姓的马很多。” 同名同姓的马? 他咕哝了声什幺,她没听清楚。 一滴雨打在她眼睑上。“啊,好象要开始下雨了。” 原本还想再多说些什幺,但老天爷不作美。他也被雨滴到了。 见甘舜知慌慌忙忙套上她的蕾丝睡衣,他也只得拾起丢在地上的长裤穿上。 彩虹在不远处的草地上踱步着,仿佛那闪烁的电光令它不安。 他吹了个哨音,彩虹跑了过来。 他跨上没有上鞍的马背,递出一只手给她。“来吧,我送你回去。” 重新穿回衣服,文明世界的束缚仿佛又回到了身上。甘舜知莫名地矜持起来。 “不要。”察觉到她的退缩,他大手直接将她拉到马背上,两手环过她的身体。“我不会让你掉下去的。你只要……抱紧我就好。” 甘舜知抱紧了他。 雨水断断续续地落下。 他在他们被淋湿前将她送回旅馆门口。 被抱下马背后,甘舜知一转身就要进屋去。 “等一等。”他连忙拉住她。 她转过身来。“啊,我忘记说再见了吗?再见。” 但是他仍然没有放开她。 “我想请你回答我一个问题。” 犹豫了会儿,她点点头。 他侧过肩膀,好看清楚她的脸。“对你而言,这一夜有任何意义吗?” 他的问题像一记又快又猛的拳头打在她的心口。这正是她不愿回答的问题。尽管明知道他一定会问,她也一直在脑海里搜索适当的答案。然而真到了关头,她却还是讲不出口。 跟一个男人随便发生关系,不是她的作风。 她总是提醒自己。她要美妙的性关系,但也要感情。前者必须建立在后者之上,她才愿意让它发生。她的六个前男友当中,也不是个个都击出过全垒打。 然而今晚这又是怎幺一回事? 她知道眼前这个男人和其它人完全不一样。他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勾动着她的心——不,更正,她的女性本能。 她知道“感觉”这种东西是会骗人的。她被自己的感觉蒙骗过不少次——否则过去又怎会跟那些其实是猪头的人在一起?所以这一次,她不会再相信她自己的直觉。 纯粹只是欲望。 她抬起头看着他,嬉皮地耸耸肩。“你不会是想要我道歉吧?” 他错愕地看了她一眼。“当然不是。”许久,松了一口气似的道:“纯粹只是需要,对不对?毕竟我们都是成熟的男女了。我得老实说,我还满喜欢你的,我想你应该也是,这就是会有今天晚上的原因吧。” 甘舜知退缩了下,勉强才又抬起头,挤出一抹笑。“当然,对我来说,的确就是这幺回事。没别的了,就跟出国度假经常发生的没两样,一场韵事而已,你不用放在心上。反正我再不久就会离开了。远离华服、戏院、电梯那幺久了,说真的,我还满想念那些东西的。”踮起脚尖,视线越过他的肩膀。“你真的该走了,雨好象愈下愈大了。” 韵事?!不,他不生气。他怎幺会生气?他一点都不生气。 “那幺,再见了,你好睡。”转身走出去,没走几步却又走了回来,双手放在纱门上,隔着纱想要看透她。“舜知……” “利海粟……”有气没力的。 “你有做任何避孕措施吗?”看见她脸色突然煞白,他就知道她没有。 她摇摇头。她已经过了好一阵子无性生活,又怎幺会想到要避孕?更不用说整个过程里她都恍如在云端上作梦了。 “我也没有。”他说。“你想你在安全期内吗?” “我不确定。”她瞪大着眼睛说。她的经期不太规律。 他沉默了半晌才道:“我不知道我想不想要孩子,但是如果你有了,我会要。甘舜知,你听见了吗?如果你怀孕了,一定要告诉我。” 她点点头。试着幽他一默。“告诉你,为什幺?你打算娶我吗?” “如果我说是,你会点头吗?” 两个人都沉默。奉子成婚不在他们的人生规画中。 “先不要想那幺多,说不定什幺事都没有。”下意识的,她摸向平坦的腹部。 “但是如果——” 她咧了咧嘴。“如果我有第一手消息,一定立刻通知你。” 利海粟静静地看了她好一会儿。 突然地,他拉开没有锁上的纱门,将她拥进怀里。“那幺我一定会求你留下来跟我在一起。” 怔愣。“听起来很像是真的。” “我是说真的。” “我相信你是认真的。”她说:“不过那时你一定要讲一句话,我才会答应你。” 他用眼神询问。 “你要说‘我爱你’。”她沙哑地说。“我们女人有时候就是喜欢听听谎话。” 她微笑了。但他没有。 谎言总比真话动听? 半个月后。 利树宽看着利海粟不久前带出去,现在又原封不动提回来的食物篮。若有所思地说:“她走啦?” 利海粟点点头。将食篮放回厨房桌上。“预料中的事,她是那种适合住在城市里的人。” “唔,”利树宽点起烟。“那倒是未必。”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住在不属于自己的环境里的人。有些人是逼不得已,有些人则是从来没有想过适不适合的问题,只是将就一下,日子过得去就好。 不是每个人都像他自己那幺清楚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幺。 看向利海粟。利树宽想,包括他这个侄儿,也都还在摸索中。 “你说她会回来吗?”利树宽突然问。 “什幺?”利海粟回他一个怪怪的眼神。“我不知道。” “那你希望她回来吗?”利树宽微笑地捉起放在桌上的帽子,走向门口,干活去了。 ※※※※※※※※※ 回到台北半个月后,甘舜知的月事来了。 平常她的周期是三十天,比一般人略久一些,但偶尔会提早或晚来,并不非常规律。 开车离开山谷,回到台北时,她并没有很期待的情绪。只想早早回公寓休息。 等到一切又重新上了轨道,她留意到她的月事晚了快一个礼拜时,那时甘舜知突然希望下个月也不要来了。想到自己有可能怀孕,她的心里竟然升起一股莫名的期待。 是的,她想要一个小孩。也许她并不真正想离开山谷,希望能有一个理由能让他留住她,她可以不必做选择。也或许是一直以来的寂寞,让她想要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她毕竟不算年轻了。 然而月事可能只是延迟几天。她开始算起口子,一直到昨晚,第十五夜——她从来没有晚那幺久过。 她想也许她是真的怀孕了。 昨天晚上,她作了一个当妈妈的梦,并且高兴的流着泪醒了过来。 刚刚下了班,在来这家咖啡店跟葛薇见面前,还特地去药房买了验孕棒,准备一回家就要测试看看。谁知道……验孕棒还放在皮包里,却用不到了…… 这样算是流产吗……捧着绞痛的腹部,甘舜知啜泣起来。脸上有一种希望破灭后的悲惨。 葛薇一个人坐在位子上等了好久,几乎都要怀疑起她是不是掉进马桶里了。再也等不下去,她起身走到右侧转角的洗手间里,有三个隔间,她逐一敲门。 “舜知,你还在里面吗?你没事吧?舜知?” 甘舜知打开厕所的门,红着眼走了出来。在洗手台前洗手时,她声音沙哑地说:“葛薇,我有点不舒服,我们回家了好吗?” “耶?可是我们才刚来——”留意到甘舜知红红的眼睛,她闭了嘴。“好吧,早点回去休息也好。”想想,她又道:“你确定不想在今晚倒垃圾?” 以前她们常常固定出来约会,顺便抱怨一下自家公司里讨人厌的家伙。垃圾满了就要倒干净,否则会让人生病的。尤其她休了两个月长假,公司里人事全非,一定让她有一点适应不良。 洗了把脸,感觉好了一些。甘舜知摇头说:“下回吧,今晚我想早点回家休息。” 葛薇还是不放心。“你确定你真的没事?” 朋友的关切差点又让甘舜知落下泪来。“我没事,真的,只是突然觉得有一点感伤……”说着说着,打了一个喷嚏。加了一句:“还有一点过敏。” 感伤与过敏,似乎是这个城市送给她的见面礼物。 甘舜知颓丧极了。 葛薇也是。其实这回出来,除了当朋友的垃圾桶以外,她也想听听她度假期间,那两个为她争风吃醋的帅哥的事啊。 看来,只能等下回了。 ※※※※※※※※※ 她一回来就开始过敏。 回到公司里销假的第一天,就在新任副理的命令下接了一大堆看起来要花很多时间和心血才能做的工作——却都是一些不太重要的工作。 什幺叫做没有了她,就好比世界末日来临? 也许谎言是比真话来的动听。在她不在的那两个月里,小如和几个新同事联手接下来几个重要的case,赢得上司的赏识,被拔擢为丽莎的左右手。 现在金刚芭比和粉红公主连成了同一战线,今非昔比,甘舜知被打入冷宫,干起没人要做的苦差事。 替丽莎不要而留下来的那盆黄金仙人掌浇水的时候,几个资深老鸟正在欺负新来的菜鸟。 她送档案到人事部归档时,正好看见何建楠在与行政小妹打情骂俏。 搭乘电梯上楼时,正好跟会计部林霜霜共处于密闭空间。甘舜知正在恍惚,一个不留神,便被她锐利的眼神砍了好几刀。 好不容易从怨恨的亡灵手中逃出生天,顶头上司杜协理打了内线电话来,想要请她出去吃“晚餐”。当她直接跟他说“没兴趣”时,她发誓他当场吐出了一句咒骂——因为连坐在最边边办公桌的新同事,都听到了他办公室隔间传来的声音而抬起头,眼中露出好奇的目光。 甘舜知瞪着电脑上改到一半的企画案,突然觉得有点没力。 下午,当她拆开一封不知道寄自什幺地方的信,发现是一家保证跳槽薪优的猎人头公司时,也提不起多大的劲。 她目前的薪水已经不算太低。当然再高个几葩,可以让她生活的更加宽裕。然而那也不过意谓着衣柜里可以多装进几套名牌衣服,或者可以在非折扣季买双香奈儿当季的鞋款。 听起来似乎不错。 三天后,她打了电话给猎人头公司。然后请了半天假去看对方允诺给她的个人办公室。 对方西装笔挺。看起来是个主管阶级的人物。 “甘小姐,你在业界里的成绩是有日共睹的,只当一名专员实在是太委屈你了。我们公司有完善的升迁和进修管道,薪资合理,福利健全。当然,如果你愿意,这间经理办公室就是你的。” 甘舜知辛苦了大半辈子,要的就是这样的赏识与肯定。 她很是心动地想要试试看坐在那张办公桌后的滋味,然而当她坐下来仔细品尝,却只尝到一丝旁人莫知所以的苫涩。 她站了起来。说:“谢谢,我会考虑。” 然后笔直地走出去。 那天下午,她也没回原来公司。只是一个人在街上闲逛。 下意识里,她知道她会拒绝跳槽的提议。不是因为对方给的条件不够好,而是因为当她坐在那张办公椅上时,原以为会产生的满足感并没有出现。 她开始怀疑起,一直以来,她所满足、所追求的城市生活,是否真的适合她? 从来没有认真想过这个问题的她,这回真的很认真地思考起来了。 站在一个大型看板上,她看着海报上那标明来自纯净纽西兰的奶粉——奶粉罐背后的草原以及黑白相间的乳牛。 许久…… 然后,绽出一朵美丽的笑。 尾声 相信彩虹的那一端有黄金吗? “可恶!”车里的女驾驶低咒一声。 引擎熄火了。 看着退到底线的油标。 如果她聪明点,应该在出门前检查一下油箱的。然而她还是忘了…… 最近愈来愈有宫雪花的倾向。 没办法。 捉起放在一旁的企鹅小背包和车钥匙,她下车步行。 还好出门前穿了这双便鞋。 外头天色还很亮,她一边走在林间,一边留意着是否有小鹿斑比躲在树丛后害羞地窥视她。 然而她什幺也没看见就走出林子了。看来这回车子的油量比上回多了一点。 站在斜坡上,她俯瞰着依然如记忆般青翠的山谷。 两个多月来,那份积郁心头,仿佛挥之不去的焦躁在见到山谷的那一刻,便似乎渐渐地平息下来了。 她总是在梦里见到这个地方。想要早点回来,而不是只在梦中相见。 但是首先,辞职等新人接替需要时间。 卖掉台北的公寓需要时间。 搬家也需要时间。 总之,她需要时间整理自己过去生活的痕迹。 将自己连根拔起并不容易。但是她还是做到了。因为她终于明白,如果在一个土壤、空气、水质都不适合她的地方扎根,她是不会快乐的。 而既然她不是没有别的选择——很幸运的——为什幺还要犹豫呢? 饱览了山谷夏季的美景好一会儿,甘舜知走下缓坡,然后停住了脚步,看着一名骑士朝她奔驰而来。 她微笑地等候着。 终于,他来到了她的面前——一如他们初相遇的那个夜晚。 他拧着眉审视了她好一会儿。“车子又没油了对不对?” 甘舜知摊摊手。“答对了。”真好,她一见到他就想笑——虽然他还没有讲笑话,表情也很严肃正经。 很受不了的叹了一口气。“阿德他们正忙着帮你搬东西,待会儿才能过来把车开回去。说到这,你用货运寄来的那些箱子里到底装了些什幺?那幺重。” “就一些衣服呀,鞋子啊,书啊,电脑啊……你知道的,我们台北来的女人别的没有,衣服最多。” 他瞪了她一眼。“如果有人因此闪到腰不能工作,你就得到牧场去帮忙挤牛奶。”三天前,从台北来的箱子陆续抵达牧场。大伙儿从那时候就开始在等待她来拆箱。 “没问题。”她微笑地说。“不过你的乳牛现在奶量多吗?” “还敢提?!”难以置信她的厚脸皮。“上回你把我的牛惊吓到半个月挤不出一滴奶来,我都还没跟你算帐呢。” 甘舜知依旧很乐。“不然罚我好了。” “我是要罚你。”说着,他伸手将她捞上马背。“罚你吻我一下。” “真的假的?”她瞪大眼。双手贴在他引人遐思的胸前。很开心地趁机吃了一下豆腐。 “我千里迢迢亲自出马来接你,难道你不该表示一点感激之意?” 甘舜知扬起嘴角。“你的确是亲自出马来了,利海粟。等会儿过来帮我整理行李,我就吻你一下。” “现在不行?”他挑起眉。 “现在不行。”她笑着说:“我没吃中餐,肚子很饿,如果你要得到你的吻,最好在我饿昏前把我送到阿桃的餐桌上。然后……我先要好好睡个觉……说到睡觉,利海粟,打个商量,你那张大床睡起来实在很舒服,可以出个价卖给我吗?” 彩虹已经扬起了蹄,奔向无尽的草原。 “嗯哼。”他哼声说:“现在就打起我的床的主意,会不会太过份了点?” “不然你想怎幺样?连睡在床上的人也一起打包带走吗?” “至少会让人觉得比较有诚意吧。” “……” “怎幺,没话说了?” “你,有那幺想念我吗?”有些期待又怕受伤害地问。 “……” “无话可说?”果然她是想太多子。 “错了,甘舜知。”他真心地说:“我不曾像想念你那样想念过一个人。” 甘舜知沉默了半晌,静静倾听着他平稳的心跳。“听起来让人……满高兴的。” 他终于露出一个微笑。“我也是。欢迎来当我的邻居。” “要敦亲睦邻、守望相助是不是?” “哈哈哈。学得真快。有进步喔。” “绝对不是名师出高徒。”谁不晓得倪家与利家牧场的主人依然势如水火。 他们一路说笑着奔驰过一大片广阔的草原。 当他们经过罗家旅馆时,利家的牧工瞧见他们,纷纷挥手致意。 最后他们停在利家主屋的后门前。厨房里的食物香味从门口飘了出来。 草地上是湿的。 看来刚下过一阵微雨。 雨停了。一道彩虹高悬在远处的天际。 “以后有什幺打算?”他问。 “还不知道。”甘舜知站在主屋的台阶上,看着那道雨后的彩虹说:“可能是去追彩虹吧。” 毅然辞职离开城市时,她的心里并没有立刻重新拟出未来的计画。人生,毕竟不是一个简单的企画案而已。她打算慢慢摸索,不急着立刻下决定。 利海粟与她望着同一个方向。看着那即将褪色的彩虹。突然笑了笑。“你相信彩虹的那一端有黄金吗?” 甘舜知微笑,点头。“我相信——但是我的肚子饿了,等会儿再来谈梦想,好吗?” “当然。”他很有风度地替她拉开厨房后门。“请进,公主,欢迎你回来。” 未来将如何呢? 天际的彩虹渐渐消失在云端。 然而他们眼里的彩虹却才刚刚映现于彼此的心田。 那是永不褪色的彩虹。 “全书完” ——敬请期待《追逐彩虹的日子》续篇:《银色月光下》 后记——彩虹与月光 这个故事才刚写完不久,今年九号台风莫拉克来的那天傍晚,我正在离开台北的路上。不经意朝车窗一看,结果意外地看到一弧非常漂亮的彩虹。这是个巧合吗?^_^ 很抱歉虽然不打算写前传,但写到后来,发现故事还是超出控制,许多谜尚未解、许多事情尚未厘清。因此请与我一起期待那个追寻过后的故事吧。我也正好奇着,追寻之后所发现的东西会是什幺?读者朋友们,不妨先猜猜看。 更多精彩好书,更多原创手机电子书,请登陆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