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下的呢喃》 作者:卫小游 申明:本书由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ks.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第一章 下了一场骤雨。 颜依农没有带伞,幸好雨很快便停了。 大雨过后,原本灰蒙蒙的天空奇迹般地在极短的时间内,乌云散去,掀出一方浅蓝。 离开太久,她几乎都忘了,这是个好容易就下雨的季节。 “最近下午常常有雷阵雨。” 说话的人是房屋仲介周先生。 他与依农站在小巷的骑楼下,顺着她的视线望去,却不知道身边这个年轻女子的眼里究竟看到了什么。 这里是一处闹中取静的商圈,邻近有着几所知名学府。穿过巷子,往对街一看,就是一所大学,因此平常在附近走动生活的人几乎都是年轻的面孔。 周先生年过四十,有一张方正脸孔的他,因为职业的关系,是个不习惯安静的人,因此在这静谧的一瞬间,他努力地想打破沉默。 “这里学生多,地段好,在这附近开店,只要资金够,撑过了开头,接下来大多都能赚钱。” 依农转过身来,打量着身后这间地坪大约三十来坪的旧咖啡馆,眼神里有一种很仔细、很专注审视的意味。 这建筑的主楼有上下两层,第三层则是半层楼高,屋顶约呈六十度角斜倾的阁楼。先前的一个小时里,她已经在周先生的陪同下,参观过了这间歇业的小店。 室内陈设已旧,并且因为乏人照料,装潢已经略微脱落,桌椅和窗台上也积了层厚厚的灰。原屋主由于移民国外,所以才把这家店收起来;这间旧屋的买卖租赁事务全由周先生负责。刚刚,他们已经在口头上约定好买卖价钱和签约的时间。再过不久,这方小天地就将属于她颜依农所有。 这小店在其他人看来,也许是一间空洞幽暗的旧店面,然而在依农眼里,她却看见了自己的未来。 “不知道颜小姐买下这里后,打算做什么用途?” 依农看着吊在屋檐挂勾下的一盆长春藤,决定在重新装潢时留下它。 “我打算开一家书店。”她说。 “呃,书店?”那要回本可能就会慢一点。众所周知,卖书不容易赚钱,真正想发财的人不会卖书。 依农笑笑。“对,书店。卖书、音乐、空间,和咖啡。”想想,又补上一句:“过阵子挂牌营业后,欢迎过来坐坐。” 说完,她回头又望向巷口成群经过的年轻男女。 只有她自己清楚,当她看着那些年轻学生时,心里所想起的是自己那段曾经年少的日子。 那是她最寂寞、最快乐,笑得最多,却也哭得最大声的一段岁月。 只是她怀疑,过了那么多年,在六年后的今天,除了她以外,还有谁会记得当年或者欢笑、或者悲伤的原因? 那段岁月是她生命里最美好的一段时光。 如果当时的她知道,往后的她会时常想起那段日子中的美好,或许她会更珍惜当初的每一分秒吧。 只是,日子再也回不到从前,再也不了…… 依农的小书店梦想正按部就班地进行着。 她让木工拆掉原本暗暗的窗玻璃,打掉一整面临路的墙,换上明亮的落地窗。 室内的设计出自她自己的巧思,木工师傅则按照她的构想尽可能地将设计图上的图样转变成实体。 渐渐的,随着工程的进度,路过小巷的行人陆续注意到在他们生活范围里,每天经过的一条街上,出现了一家目前还保持神秘的小店。 偶尔依农穿着简单的服饰出现在小巷外、手上提着帮木工们买的冷饮时,他们还注意到这条静谧的小巷里有一位养着一头很美丽长发的女人。 再接着,有一回,她手里抱着一只虎斑猫,人们便约略有了一个印象── 这个经常穿着一件宽衫、一条褪色长裤的小姐,有着两条长腿,一对单凤眼,一头直长秀发;她还养猫,而她的猫有着棕、灰以及深茶色相间的斑点。 又过了一阵子,他们才知道那只猫有个名字。 他们听见长发小姐叫它“托托”。 最后,店面的装潢完成,一面明明崭新、看起来却有几分古意的粗坯陶制招牌以着粗黑的行草写着“”两个字。看上去就像两只剪尾燕子。 这时大家终于知道,原来,这家店叫做“”。 是一家有些另类的小书店。 “”正式营业的时候,周先生来捧依农的人场。 他坐在透着明亮光线的小桌前,看着依农一个人招呼几名学生模样的客人。 在还没看到这家店以前,他以为颜依农是在开玩笑。 她几乎花掉了所有的积蓄才开了这家店,亏本的风险却很高。 然而在他走进“”的那一剎那,他却不再认为“”会蚀本了。 颜依农将这家店布置得很有味道。 当他推开玻璃门,撞着彩色琉璃风铃发出清脆声响地走进去时,一股香醇的咖啡香直冲进他脑门,让他这喝惯了三合一即溶咖啡的人都忍不住想尝尝看那散发着诱人香气的咖啡。 冲着颜小姐煮咖啡的技艺,就已经足够让“”在四周餐饮店、咖啡馆的环伺下独树一帜,生存下来。 突然,他的脚下一阵搔痒,令他左腿跳弹了下;低头一看,发现是一只虎斑猫。 “牠叫托托。”依农端着一杯刚煮好的咖啡走了过来,一头几乎及腰的长发用了一只玳瑁发夹松松地固定在脑后。 “托托你好。”周先生看着跳到他腿上的虎斑猫,惊奇地道:“这只猫不怕生呢。” 依农将咖啡放在小圆桌上,笑着抱起猫。 托托乖顺地趴在她的肩头上,依农抱着猫的样子像是在抱一个小婴儿。“都是它房东把它惯坏了。” 它房东?“咦?”周先生忍不住问:“托托不是你的猫吗?”猫怎么也有房东? 依农抚猫的手停住,引起托托的不满而抗议地挣脱,一古脑儿溜下了地。 “是啊,”顿了顿,她说:“托托是我的猫,不过它以前没有跟我住在一起。” 周先生“喔”了一声,虽然他还是不懂。突然想起颜依农不久前才自国外归来的事,他忍不住问:“颜小姐,我记得你说过你已经出国很久了吧,怎么会想回来呢?”很多人在台湾都巴不得能长翅膀飞到外国去,怎么她会反其道而行? 依农笑了笑,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移开眼时,正好看见窗外衔泥飞来的两只燕子,便反问:“看,是燕子呢,你说它们到南方过冬去了,为什么还要回来?每年飞来飞去不是很累吗?一直待在温暖的南方不是很好?” 答案其实再简单不过。不外是想靠近生命里那段最不想忘记的记忆。 谁叫那是她长久以来最幸福的一段呢。 颜依农有一段过去…… 室内突然静了下来。 唱盘跳针了。 依农走过去,从CD架上挑出一片,放进机器里,按下播放键。 音箱里流泻出柔美的小提琴声,将近四十秒钟的超长前奏后,带出一个低回沉浑的男性嗓音,优美而略带沧桑的歌声,抚慰着室内每一处需要音乐照拂的角落。 隐隐地,她听见店里年轻的客人低声交谈。 “是叶予风最新的专辑耶。” “耶,没错唷,我很喜欢他的声音说。” 有那么一瞬间,依农脸上的表情教人分不出是笑,还是叹息。 她侧过脸,看见厚玻璃窗上映照出自己淡淡的身影。 微晃头,一笑。 她也……很喜欢他的声音啊。 从以前到现在,这从来不是个秘密。 热闹的天母街上行人如织。 商圈的店面里传出的歌曲几乎无一例外,全是情歌王子叶予风最新专辑“寻她”的主打歌。唱片行里挤满着一群年轻男女,手中拿着那张封面上有着一双忧郁眼神的CD,在柜台前排队结帐。 这五年来,叶予风每年只出一张专辑,却从一开始就出乎预期的畅销,惹来唱片业同行不少眼红欣羡的目光;更不用说在这几年因为盗版的缘故而日渐萧条的唱片市场中,仍能获得好成绩所需要付出的努力以及超级好的运气了。 他的声音被大众所喜爱,似乎象征着:他的歌声能够唤起某种这个城市逐渐消失的爱情感觉。 听他的歌,会使对爱情失望的人重新燃起希望。 而午夜有他的歌声相伴,则会让没有爱情的寂寞男女少一些空虚。 人们欣然接受了他以声音所诠释的感情。 这个世代也许在变,但对于可能存在的真情却仍是期盼的。 唱片行里,两个高中生模样的女孩并肩走了出来,手里各拿着一片“寻她”。 大街上,看着专辑封面,讨论起来。 “哇,看看他这张专辑封面,他的眼神看起来好深邃、好忧郁喔。” 另一个女孩同意地猛点头。“我想他一定是一个感情很丰富的男人。” “嗯嗯嗯,现在这种男人是愈来愈少了……” 伴随着这句话,身后传来一声闷笑。 两个女孩转过头去,原本蹙着的眉头在看见那名在人家身后偷听别人讲话、还笑得那么开心的家伙时,突然困惑地拢聚起来。 那家伙是个长腿哥哥,身上穿着宽松的休闲上衣和牛仔长裤,头上qi書網-奇书反戴一顶白色的棒球帽;他倚在玻璃墙边,两手轻松地环抱在胸前。 两人互望一眼,手肘推推对方。“喂,他看起来是不是有点像……” 再拿起各自手中CD上那只有上半张脸孔的特写,点点头。“真的耶。” 其中一名较为大胆的女孩忍不住上前搭讪:“哈啰,有没有人说你长得跟叶予风好像?”可以去参加明星脸喔。 棒球帽哥哥浓眉一耸,一张黝黑的脸上完全看不出有任何一点忧郁,他白牙一咧,反倒像个阳光少年。“叶予风?他是谁?” 听他口气,好像不知道叶予风是什么人。 简直难以想象这世界上会有人没听说过情歌王子的大名,女孩忍不住大翻白眼,用力将刚掏钱买下的专辑秀了出来。 “瞧,这个就是叶予风。” 棒球帽哥哥睁大眼看了看,而后再度耸起一对又浓又黑的眉毛。 “我跟他很像?不会吧?”摸摸下巴,若有所思一番,“我觉得我比他帅多了耶。” “咕哩。”两个女孩忍不住抗议起来。“仔细一看,你跟他似乎又不大像了,叶予风有味道多了,他比较MAN。”至于这家伙,想跟叶予风比,还差得远勒。 仿佛不服气似的,棒球帽哥哥抓起其中一个女孩手中的专辑,不平地评论道: “如果眉头纠结在一起就算是有味道,那我起码可以比他再多打两个结。” 说着说着,他便略略低下头,摆出一个忧郁的角度,表情随着眼神的变化,立刻产生一百八十度的改变。 “瞧,是不是很忧郁,很帅呀?” 女孩看着他变脸后的表情,再看看专辑上的半张脸,讶异地面面相觑。“活见鬼了,还真的满像的……” 棒球帽哥哥抬起头来,眨了眨为了装忧郁而快挤成斗鸡眼的眼睛,深邃忧郁的味道立刻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带着一点点男孩般的淘气与顽皮的笑意。 “告诉你们一个秘密,”他压低声音:“其实……我是叶予风的双胞胎哥哥──” 这点立刻惹来小女生的嘘声。 “拜托!没常识也看看电视好吗?不然看报纸也可以啦。叶予风哪来的双胞胎哥哥,听都没听过!”这个人是山顶洞人吗?连这种基本常识都不知道。 孰料他非但没有一丝尴尬,反倒还笑了出声。他的笑声从喉咙深处逸出,有如古寺的晚钟般浑厚宏亮。 “真是!还是让人给识破了。”清了清喉咙,他表情正经地承认:“老实说,我就是叶予风本人──” “绝对不可能好吗!?”两个女生完全不相信地哼了声,然后一个人拉起另一个人的手,同时拿回专辑,再也不理棒球帽哥哥,扭头便走。 “遇到疯子了。”远远地,他还听见她们在说:“八成是想借机搭讪……” 而他,戴棒球帽的这个男人,则哈哈大笑个不停,直到背后被用力一拍,他转过头来,差点笑岔了气。 “唉唷!”他低叫一声,看着站在眼前、穿西装打领带的男人──黄以安,他的经纪人。 眼尖瞧见以安手上提着的两大桶哈根达斯冰淇淋,他立即伸手拎过。“谢啦。” 黄以安摇摇头。“我一定是疯了才会帮你买这么多冰淇淋。” 他径是笑,“又不是只有我一个人要吃。” “但是你一个人起码会吃掉一桶半。”黄以安反驳道。 他皱了皱眉,看着手上两桶特大号的冰桶。“要不然你再去多买两桶好了。” 这样就不会不够吃了吧? 黄以安胀红一张圆脸。“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意思是……你根本就不该吃半口冰。”冰品会伤害他的喉咙。每回他吃完冰,声音总会沙哑个一、两个礼拜。 他做出一脸无辜的表情。“要不然……”犹豫地,“分一桶给你好了。” 以安忍不住翻翻白眼。“叶予风,你明知道我在减重!”他圆圆的脸挥汗如雨,因情绪起伏而震动的胸膛几乎将衬衫钮扣绷到最高点。 他依然满脸笑容。“哦,那我就省起来了。还有,我不是叶予风啦。” 黄以安斜一只眼睨他。“天底下还有哪个男人像你这么爱吃冰?” “什么?我只有偶尔才吃好吗?”通常他都是在专辑录制好后,才一次吃个过瘾。反正接下来会有很长一段休息时间,因此不怕声音暂时性地哑掉。毕竟,吃冰品是他少数的不良嗜好之一,再要放弃,人生就真没意思了。 “你化成灰,我都认得你。”听起来好像在形容踩不扁的蟑螂。 他向上举起两只还拎着冰淇淋桶的手臂,“真的,我不是叶予风,刚刚那两个女学生说我一定不会是。不信,你看……”只是她们早已走远,他也没了证据。 原地转了圈,他拦住一对刚从唱片行里买了“寻她”后,走出来的年轻情侣,指着自己道:“哈啰,我是叶予风,需要我在你们的CD盒上签名吗?我很乐意喔。” 年轻的小情侣错愕了半晌,留着小胡子的年轻男人对他的女朋友说:“我没听错吧,这个人说他是叶予风?” 小女朋友配合地说:“我还是阿妹勒。” 两人大笑,手牵着手离开他们的视线。 预料中的结果让他忍不住再次哈哈大笑,眼泪都冒出来了。“瞧,我就说吧!” 黄以安摇了摇头。“真不知道这是什么道理,亏这么多人都声称是你的忠实歌迷,我真要怀疑起这几周的流行歌曲排行榜是不是弄错了名次。” 戴着棒球帽的叶予风──是的,他正是货、真、价、实的叶予风本人──收起嘻皮笑脸后,换上了一个莫测高深的表情。 “恭喜了,以安,你一手塑造的那个忧郁深情的家伙太过成功了。每个人都买他的帐,真是不简单。”他边说边往他们停车的地方走去。 “你在说什么傻话,予风!真正让你成功的原因,是因为你有一副好嗓子。” 走到停车处时,黄以安拿出车钥匙,遥控解开防盗锁,打开车门。 “不,好嗓子到处都有……”他低低地说。 黄以安没有听到他最后这句话,因为他急着要把车子开走,以免违规停车被开单。 叶予风直接坐进前座,等黄以安也坐进驾驶座后,便掀开其中一盒冰淇淋的盒盖,拿起自备的大汤匙挖了一勺,急急塞进嘴里。哇!好冰。 以安睨他一眼。“芒果优格?” “不,是酒酿黑樱桃。”他最喜欢的口味。说着,又挖了一大匙。 该死!那也是他最喜欢的口味。“留一半给我。” 很贼的,“你不是在减重?”再挖一大匙放进嘴里,让舌头完全感受到冰淇淋在嘴巴里融化的快乐。 “嗯……”黄以安的表情因为处于挣扎状态中而扭曲起来。“嗯……” “听起来好像便秘,别挣扎了。”叶予风说,“我的芒果优格会留一半给你。” 以安咆哮,伴随着车引擎的发动。“我对芒果──过、敏!” “喔,那你怎么还买芒果口味?”叶予风挑起眉。 “那是你交代我买的。”少年痴呆啊? “耶?”楞了楞,表情呆滞。 “你说你要开发新口味。”往右手边偷瞄一眼,可恶!他又挖了好大一匙。 “是吗?”咽下嘴里的冰淇淋后,叶予风将酒酿黑樱桃的冰淇淋桶盖起来,转而打开另外一桶芒果优格。 用他吃冰淇淋专用的大汤匙舀了一大口后放进嘴里。 黄以安边开车边留意他的表情。 吞咽后,叶予风又挖了一匙放进嘴里含在舌上,品尝着新滋味。“嗯……嗯嗯嗯。” “怎么样?” “很好吃。”说着,又吃了一大口。 以安松了一口气。那么,这表示他的酒酿黑樱桃可以保住了?“咦!你继续吃你的芒果优格啊。”干嘛把盒盖盖起来?这么快就吃过瘾了? “以安,我发现了一件事。”他突然很正经地道。 “什么事?”突然间,黄以安脑门一阵发麻。 叶予风重新打开酒酿黑樱桃的盒盖,快速地挖了满满一汤匙,送进嘴里,然后满足地笑道:“我想我是个很念旧的人。”酒酿黑樱桃,万岁! 黄以安差点没心脏病发兼吐血。 他身边这男人,多大年纪了?二十八岁,快三十了耶。 却还是一点都没个稳重的样子,还是这么、这么淘气,几乎、几乎就跟五年前他遇到他时没什么两样。 有时候他都不禁要怀疑起自己,当年怎么会被那个学生模样的大男孩所感动──尤其是,在他不唱歌的时候? 六年前,黄以安已是唱片界里小有名气的一号人物。 他所培植的新人,不管是在音乐界或演艺界,即使不是大红大紫,至少也都能闯出一定的知名度。 渐渐的,三十来岁的他,逐渐赢得一个演艺圈中伯乐的称号。 那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要有媲美伯乐的眼光,除了本身的天赋外,不知得累积多少经验,才有办法从沙砾中淘洗出金子或者蒙尘的珍珠。当然,多少也得凭借一点运气,否则不管在沙砾中淘了多久,最后淘出来的还是没有价值的砂石。 这是个星光汇聚的年代,但是许多闪亮的星星常常只是一颗划过天际的流星,很耀眼,却不能持久发光。生命很短。 黄以安的母亲是一个过气的演员,年轻时曾经担纲某电视剧的第一女主角。 当时许多人都以为从此她将要大红大紫,平步青云。 连带的,以安也被引介入演艺圈,当了一名小童星,还拍过几支广告,在电视剧里轧过几个小角。 然而当年的荣景只维持了一弹指的时间。 没几年,女红星星运不佳,小童星也从此乏人问津。 故事收场的色调是灰色的,带了点蓝。 以安十分清楚演艺圈里的残酷与现实。 时常,看着自己旗下的人,他不禁会想: 这颗星星会不会发光? 而已经开始发光的那颗又会闪亮多久?会有多少人留意到它们的光芒? 当星星失去了热度,不再耀眼时,还会有多少人记得在流星划过天际的那一剎那所许下的愿望? 多年来在演艺圈中打滚的他,或许是因为看得太多,反而渐渐失去了柔软,只剩下无情的坚硬。 然而也许是内心深处潜藏着一点点容易感伤的性格,教以安在第一眼看到那名在下着雨的杜鹃花台前,弹奏吉他、唱着温柔情歌的大男孩时,心底某种奇异的感觉像是有一股电流窜过他的脑门。 他浑身一僵,进而留意到,尽管下着雨,但那几乎融进了雨声里的那个歌唱的声音,仿佛在宣示着某种接近永恒的诺言。 那是一个三月天的早晨,下着雨,把绽放枝头的杜鹃打进了泥里。 红的花、白的花、粉红的花,点缀在污黑的泥泞上。 那大男孩没有流泪,然而那些沿着他头脸滑落的雨水仿佛即是他的泪水。 那景象让以安看了,也觉得有点忧伤起来。 一开始他以为男孩在学贾宝玉陪着林黛玉葬花。 仔细一看,才知道他是在为自己哀悼。 那时他不能明白他在悼念什么? 多年后的今天,以安还是没有找到答案。 五年前,他不知道当年那个大男孩──如今已然是天边一颗闪亮明星的男人──是为着什么缘故站在雨中一个人弹着吉他? 而今,他的歌声使得沉浸在爱情中的情侣们幸福地流泪。 他的歌声,也使得失恋的男男女女因倍觉伤感而伤心饮泣。 不管是悲伤的、欢快的,各式各样的曲风,甚至没来由的,就是令人感动地流下一缸子珍贵的泪水,牵动着人们藏得最深的情感。 当然,叶予风的唱片大卖,也让他和唱片公司里依赖他过活的一票人等流出开心的眼泪。 他音乐的成功建立在许多人不同情绪的泪水上。 唯一教人摸不透的,是他自己流泪的原因。 以安从来没有问。因为很多事情一旦掘出真相,就会失去最初当时的美感。 以安觉得,当年那个男孩站在雨中仿佛在流泪的画面很美,他不想忘记那种感觉…… “呼哇!真过瘾!” 耳边一声满足的叹息唤回以安飞到老远的思绪。他斜睨发出声音的人一眼,蓦地睁大一双圆圆的眼睛,惊恐地瞪着他,嘴唇颤抖,“叶予风!” “哈啰!”被点到名的人举起手,俨然是一名童子军。 “你居然吃光了!”以安不敢置信地瞪着已经见底的冰淇淋桶。距离他吃第一口开始到现在,那不过是十五分钟的事耶! 叶予风眨眨眼。“对呀,我吃光了。”好无辜。他只是埋头一直吃一直吃… …没注意到。“呃,我好像忘记留一匙了。”出于愧疚,他立即将放在车座前的另外一桶冰淇淋捧到胀红了圆脸、变成圣诞老公公的以安面前,诚恳地赔罪。 却令以安咬牙切齿。“我、不、要、芒、果!”真是……够了! 就是这样,他才不想问当年叶予风为什么站在雨中唱歌;因为倘若问了,破坏美感不打紧,还一定会害他吐一加仑不止的血!他可不想年纪轻轻就英年早逝。 以安看了看手表,想确定他们不会迟到。 先前为了予风坚持要买的冰淇淋,耽误了一点时间。 待会儿要赶的通告虽然不是很重要,但以安这几年来在演艺圈里备受好评的原因之一,就是他很坚持自己旗下的人不可以迟到。 很多艺人在成名之后,经常会以迟到来显示自己的身价非凡;但在以安看来,那是极不可取的。不仅浪费其他人的时间,也会打坏自己在工作人员眼中的形象。 演艺圈是一个狭窄的世界;在这里,好事传千里,同样的,恶名也会万里远播。 叶予风有一个令他欣赏的地方,就是即使在他初尝成功滋味之后,也从来不曾耍过大牌。他是个相当敬业,也很有自己原则的人。 冲着这一点,以安便会庆幸自己在多年前那个三月天里,为一场雨而临时起意走进久违的校园。 红灯了,他减缓车速。 车子在一个十字路口前停了下来。行人可以通行的绿色人形灯志亮起。 在路口两旁等候的行人像是两个敌对的队伍,正要走向对方,进行人质的交换。只要配上鼓声,场面就会变得很紧张。 车里的冷气呼呼地吹,车外却一片阳光普照,热气蒸腾。 这是个很长的红灯。 他瞥了身旁的叶予风一眼,发现他已经把埋在冰淇淋桶里的脸抬起来──谢天谢地。 他们的车几乎停在斑马线的边缘。 他发现予风也在看着道路两旁的行人,交错穿越这条相当宽广的路面。 他们都没有说话,只是沉默地看着台北城时髦的男女众生,如何在这个舞台上演一场急促而短暂的默剧。 啊,左边,走来了一个西装笔挺的男人,他一手插在裤袋里,一手挽着手提公事包,神采飞扬的他似乎正要赶赴一场商业会议;右手边,一个大腹便便的孕妇推着一台有顶盖的婴儿车,脚步稳健地走过他们面前;再接着是一个将衣服穿出许多流行层次的少女,耳上挂着免持听筒,嘴唇不停地动,如果没注意到她耳朵上的小玩意儿,可能会以为她是在喃喃自语。 这景象让以安再一次觉得自己有点老了。 尽管免持听筒已经在大街上悄悄地流行起来,然而他就是不习惯在街上对着空气里的电流说话。老式的他还是喜欢拿着手机搁在耳边大喊大吼,连买车也宁愿选择外观保守实用的国产车,因此从来钓不到年轻的美女。怪谁? 注意力又转回路面上。 这回由右而左走来了一个长发女子,那一头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美丽长发吸引了他的视线;正想跟予风说他从来没看过养得那么长还能那么漂亮的头发,偏过头去,却发现身旁的人脸色一僵,脸上惯有的淘气与笑谑霎时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并且几乎在同一时间推开车门,长腿跨了出去── 以安一愣!他们还在十字路口上,而后头跟了一长排的车,行人通行的绿色人形灯号则开始闪烁加速,警告着剩余的通行时间已经不多。 有那么一瞬间,他想跟下车把予风拉回来。但当他看见予风追上那名长发女子时,却讶异得什么也不能做。 因为他从来没看过予风露出那种样子的表情──一种包括了惊喜、错愕、恐惧,以及满怀不确定的表情。 他到底看到了什么? 第二章 当那名长发女子飘然走过眼前时,叶予风还以为自己眼花了。 连忙再睁大眼,这一看,几乎令他屏息。 那长长的发随风飘动的样子,以及步行时迈步的姿态,在在都唤起他的记忆。 会有可能……这么凑巧吗?在一个红绿灯前…… 他几乎都要放弃、都要遗忘的六年后的今天,他竟以为他看见了她…… 他的身体比他的思绪动得更快。在他尚未来得及思考前,他已推开车门、下车,然后大步追上,不假思索伸手搭住那名长发女子的肩膀,脱口唤出: “依……” 女子缓缓地侧转过来,令他肩膀一缩── “对不起,我认错人了。” 那女子困惑地对他一笑,然后转头往她原本的方向离去。 叶予风站在被太阳晒得炙热的大马路上,失神了好一会儿,当红灯转成绿灯,一长排的车辆开始对他猛按喇叭时,他才惊醒过来,回到以安的车上。 以安被他吓出一身汗,他缓缓地把车往前开,以免挡到其他人的路。 车子重新上路好一会儿之后,以安的心跳才渐渐平稳下来。 “予风,你不要命了,刚刚你到底在做什么?”难道说这个男人有着潜藏的疯狂基因,只是从来没有被人发现?希望不是这样才好。 叶予风没有说话,黄以安看见他一反常态地紧抿唇角,脸上没一点笑意。 显然,他决定保留自己的秘密。 就在以安认为他十之八九不会透露任何事情的时候,他又再一次地意外了。 叶予风长长的手指拨弄着吊在后照镜下方的葫芦吉祥吊饰,脸上的表情仿佛变回那名当年在雨中弹着吉他的大男孩。 那表情令以安心中一惊。 “颜依农,刚刚……我以为我看见了她……” 叶予风深深吐出一口气。没有想到,在那么多年后的今天,重新品尝着她的名字,还是一样有着令人熟悉的感觉。 他知道这是因为,他从来没有忘记那个女孩的缘故。 而在一旁静静留意着他的以安则细腻地察觉到,在那个陌生的名字里头,藏有一个他所不知道的故事。 或许那便是五年前那个男孩在雨中流泪的原因? 六年,对很多人来说,可能只是一晃眼的事,然而对另外一些人而言,却又恍如一辈子那么地长。 站在讲台上,文质彬彬、穿着一件深蓝棉布长袍,全身散发着古代文人风范的中文系老教授坐在椅子上,正好讲到,同样的时间之所以有着不同长短的原因是因为每个人的感官对时间的感受力不同的缘故…… 沿着窗轴推到了底的一扇旧窗外,蝉声绵绵。 是夏季的尾声,秋天的脚步正在逼近。 颜依农听着老教授讲课,百般无聊地在笔记本上记下老教授所说的一字一句。 这堂两学分的课,选修人数几乎挤爆了教室。 不是因为课程内容有多么精采,而是老教授给分的慷慨在历年来学长姐的口耳相传下,使得学弟妹们一窝蜂地想要选上这门课,好凉凉地拿分过关。 星期二下午两点的这堂“文学中的美感形式”是必修的共同科──大一国文所开的课。因此此刻坐在教室里的,大多是今年刚考上来的新生。 当然,也有一些例外就是。 依农自己就是个例外。她是大二生。 不过她出现在这堂课的原因,不是因为去年被当需要重修,而是因为运气不好没选上课;虽然有其它的共同必修可以选修,但都刚好与她的时间冲突。 没办法,只得今年再来。 依农因为星期二中午打工需要排班的关系,直到上课前一分钟才走进教室里。 运气不好的是,这间教室座位少,当她走进教室时,只剩最前排一排座位空着。 没什么选择的情况下,她挑了唯一剩余的一个靠窗边的位子,然后在老教授走进教室开始讲课时,尽责地扮演着学生本分,努力地记笔记。 很快地,一个学期过去了三分之一,身边一整排的桌椅始终是空的。 这似乎是一个学生之间不成文的习惯。 靠近讲台的位子永远是最不得已的选择。 老教授从来不点名;因此依农不知道这个由“非”中文本科系学生所组成的临时班级上,有哪些成员。 尽管季节已经渐渐入秋,但天气还是有些闷热。 老旧教室里的电扇需要上油,不断地发出规律的噪音,很是催眠。 依农强打起精神,却也觉得在这种日子里上课实在是一件苦差事。 尤其老教授脾气虽好,却从来不在该下课的时候下课;因此许多人早已纷纷阵亡,向周公报到去。 就在她低着头死瞪着桌面、苦撑着盼望能解脱的时候,意外的,身边从来没有人坐的椅子被悄悄地拉开来,吱嘎一声,吸引了依农的注意力。 她半抬起头,发现有一双带着笑意的眼睛对她眨呀眨,食指按在唇上,向她做了一个“嘘”的动作。是一个长手长脚的男生。 依农没有搭理他的挤眉弄眼,淡淡一瞥便又低下头去。 她从来没有在这个班上见过这个人,也不曾在校园里见过他──没什么稀奇,毕竟这是一所在同一个城里,有着两个校区,以及近万名学生的学府;同在一个校区里,偶尔遇见熟人的机率都不算高了,何况是陌生人? 看了一下手表上的时间,发现都已经过了一堂课了。 前一节的下课铃声早已打过,只是老教授没有下课,因此就算有打铃,也都自动被抛到脑后。 鼻端,嗅到一股淡淡的汗水味,不难闻,带有夏天阳光的味道,令依农清楚地意识到自己身边多了一名同伴。 不过……在这学期都已经过了三分之一的这时候? 即使是新生在校园里迷路,找不到教室,也够迷好几圈直到熟悉校园环境了吧? 这位学弟(或是同学?)会不会太夸张了点?或者他早已耳闻老教授不点名、信任学生出席率的老式作风? 在接下来的几个星期二下午,依农仍然准时地在上课前一分钟走进教室,坐在熟悉了的老位子上;同时颇为意外地注意到,她身边的确开始多了一名同伴。 她不知道他的名字──是的,因为老教授不点名。 所以她私底下称他作“第二节课”,理由──没错,想必每个人都猜到了。 这个男生总是在这门课上到一半、开始进入下半节的时候,在众人(包括老教授)的注目下大剌剌地走进来。 选了教室里少数剩下的前排座位之一(她的旁边)。 并且几乎没有例外地,总会在她对他行注目礼时,对她咧了个友善的笑,仿佛在交换一个只有彼此知道的小秘密。 他走进来时,真是大剌剌的吗? 依农仔细回想着他走进教室里时脸上的表情──镇定、丝毫不觉得惭愧,以及理所当然──自然这可能是她对于他脸上肌肉线条的个人诠释。谁叫他老是在唇边和眼角上挂了个笑。 令她也不禁怀疑,在别堂课上,例如他自己系上的必修课上,他是否也是一位“第二节课”? 可惜她不知道他是什么系的,因此没有办法知道答案。 颜依农没有主动与不相识的人攀谈的习惯。 老教授的课其实很精采。 只是文学这种玩意儿的实用性低得可怜;因此放眼望去,鲜少有人qi書網-奇书愿意将注意力放在讲台上,与老教授一同感受文学作品里的美感。 一票学生,不是被周公召唤了去,就是任凭思绪神游太虚,再不然就是在桌上摊开书本,勤背法条、算微积分,对老教授拼命喷的口水浑然没有半点领受的意愿。 叶予风其实还挺喜欢上这位老教授的课;不过他也没有立场不赞同其他学生的态度。毕竟,他几乎每回上这门课都是第二节才进来的。 其他人至少还比他准时多了。 虽说他实在是有苦衷。 搔搔有些过长的头发,他将视线自讲台上移开,朝右手边的同学一瞥。 啊,找到例外了。这堂课里还是有人愿意好好听课的。 前排座位就只坐了他们两个,因此他很难不注意到她。 这个女生,应该是学妹──嗯,对啦,这是大一国文的课,他都已经大二了还来修,当然是因为某个难以启齿的理由。 很不好意思地承认:他被当了。(这个小小声地说就好,不必大肆宣扬) 所以现在才会坐在这里。 注意力回到身边的女孩来。叶予风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她是哪个系的。他坐在她身边这位子有一阵子了,还没有听她开口说过半句话。 她总是坐在窗边,披着一头及肩的长头发,而他从来没有看过有哪个女生的头发像她的一样漂亮。 每次风一吹来,就会扬起她脖子上的发丝,好几次他仿佛都闻到一股茉莉花的香味,还以为是微风把窗外的茉莉花香吹进来了。 但窗外并没有种植茉莉花。他花了好些时间才领悟过来,那是她头发上的味道。 也许她惯用的洗发精掺了茉莉花的香精吧。 私底下,他给她起了个外号,叫做“语音输入法”。 会突发奇想这么称呼她,是因为一个小意外。 有一次上课,窗外突然吹起了一阵强风,不仅吹散了她的头发,也把她平放在桌子上的笔记本给吹掉在地。他顺手替她拾起时,正好瞥到她端正工整的字迹,并讶异地发现她连刚刚老教授顺口溜出的一个笑话都记了下来。 这个世界上,有谁会去记老师在上课时讲过一千两百遍的万年笑话? 把笔记本还给她的时候,她也没有说谢谢,只是向他点点头表示谢意。那个时候他真的有一点认为她是个哑巴。 如此如此地安静,简直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起码他就不能。 他特地留意起她持笔的右手,发现她书写的速度活像一部打字机。 老教授一句话才刚刚出口,立刻就被转换成文字,工整地排版在她素雅的活页笔记上。 这个……不是神奇的语音输入法,又能怎么称呼? 她让他大开眼界。 通常,下课后,她会以着飞快的速度收拾好桌上的东西,赶着离开教室。 叶予风曾瞧见她往校门口走去,因此知道她不是为了赶下一堂课。 当然,除非她跨校选修,或是在不同的校区上课,那便真的是赶课了。 一般学生很少会给自己这种麻烦,多数人会把教室距离太远的课排开。 不过以她给他的印象,如果她真的跨校选了邻近的C大或S大的课,似乎也不足为奇。他自己对读书没有旺盛的企图心,并不代表其他人也像他一样漫不经心。 “语音输入法”挑起了他一点点的好奇心。 但是他没有去探究更多的她。 只是在每个星期二的下午,他发现自己会尽量在第二堂课开始前,走进校园。 阿东那伙人还以为他吃错药了,竟然开始认真地上起课来,最近还让他发现他们私底下下了个小注,赌他何时会连第二堂课也不去上。 误会真是大了。 其实他从来就不想恶意跷课。只是,人生这么短暂,宝贵的时间当然要用在自己喜欢的事情上,才不枉青春啊。 他真的、真的不是故意要跷课的。 不信?他可以举手发誓,保证不会有雷打下来。 学期末时,在期末考的前一周,慈眉善目的老教授突然一改过去大家好聚好散,只要交一篇一千五百字报告的作风,宣布要考期末考。 叶予风在第二节课走进来时,正好听见教室里传出一片哀号。 出了什么差错? 带着好奇与困惑,他转头看了看身边的人。 没有意外的,放眼望去,只有他的“老伙伴”“语音输入法”坐在旁边,脸上表情镇定,完全没有其他人脸上明白可见的苦楚。 弄了半天,才知道原来下礼拜要期末考。但,考什么? 老教授宣布:“考这学期上了这门课以来,各位对美感的领受。” 听起来满玄的。叶予风搔搔头。 又听见老教授再补充:“同学不用太惊慌,只要你有好好听课,绝对难不倒你。” 有人举手发问:“如果被难倒了呢?” 老教授哈哈一笑。“那就领受一下“相见争如不见”的美感,怎么样?” 宣布完这件事,老教授便提早下课。 看见其他人收拾着东西陆续走出教室,叶予风怔了半晌。 他才刚进来,椅子都还没坐热呢。 而刚刚发生的状况,他也还没摸清楚。 迟疑地,他转头看向“语音输入法”,发现她已经收拾好东西,站了起来,正要往门口走去。他急急地也跟着站起,走在她后头。 颜依农看了看手表。没料到会提早下课,平白多出了一个小时的空档。走出教室后,一时间她竟不知道该往哪里去。 平常上完课,她会直接回店里帮忙,再回宿舍念书。 持续这样的作息将近一个学期了,突然间,多出了一个小空档,拿来睡午觉呢,时间不够;拿来念书呢,光走去图书馆又已经用去了大半。 校园大也是个困扰。 这多出来的零碎时间还真是难安排。 她站在长廊下,看见“第二节课”跟在她身后走了出来,脸上表情很是茫然。 她唇瓣微微向上牵起,想到他才刚进教室没多久便下课了,不知道他搞清楚状况没有? 见他来到她面前,一脸欲言又止。她耐心等着,想看看他会不会主动开口。 叶予风看了她好一会儿,才放弃地摊摊手。“嗯,这位同学,我有点搞不清楚状况,能不能麻烦你……”他已经重修一年了,再来一次他会哭死。 依农点点头,将她的笔记本拿出来,递给他。“借你印吧。上课内容都在这里了。” 叶予风早知道她有详尽的笔记,却没料到她会这么大方,他都还不知道她名字呢。呆呆地接过她的笔记本。“我该怎么还给你?” 差点忘记。依农看看手表,决定道:“如果你现在有空的话,我可以先跟你去影印店走一趟。” 他咧嘴一笑。“O。K。,走吧。” 他们一起走向校门外对面马路的影印店;十五分钟后,一份影印笔记便出炉了。翻看笔记的同时,他忍不住再次赞叹这份笔记的精美。 这位“语音输入法”简直就是速记的料子。 分道扬镳前,见她要走,他急急拉住她。“等一下,我请你喝杯饮料,算是答谢吧。” 依农拒绝道:“不用了,只是一份笔记而已。” “要不然……你叫什么名字?”总要先知道恩人的名字才能够报答呀。 依农但笑不答。“那不重要吧。” 坐在她旁边那么久,这还是他们第一回跟对方说话。 眼前的她完全出乎他的预料。 看起来文文静静的她,却有着爽快的性格。叶予风突然后悔起,怎么自己没早点认识她,那么现在借了人家笔记也就不至于这么尴尬了。 看了她好一会儿,他甩甩头,笑了。“好吧,欠你一次,有机会再还。” 依农已经迈步走开。“下礼拜是期末考,别迟到了。”第二节课。 叶予风跟着走出来。“我尽量。”语音输入法。 ---------------------- 更多免费TXT书请到 BBS。51spsoft。com交流 ---------------------- 该TXT小说下载自51spsoft。com 他们各自走向不同的方向。 结果……到了下周……他还是迟到了。 等他交完卷时,身边的她早已交卷离开了教室。 一整个学期下来,他们唯一一回的交谈,只有上个礼拜那次很短暂的谈话。 许多年后,当颜依农回想起从前的往事,不禁疑惑,如果当年她没有把笔记借给叶予风,他们之间会不会完全不一样? 答案是肯定的。但若问她后不后悔与他相识相遇?答案则是“不”。她怎么能对自己曾经有过最好的一段日子感到后悔?永远都不能啊。 那一整个寒假,依农都很忙。 她接了两份家教、一份书店以及一份咖啡馆的工读。 寒假便几乎全泡在工作和图书馆里。 等开学时,新学期的开始又兵荒马乱了好一阵子,日常生活的脚步才渐渐调整过来。那时已是三月,杜鹃花开满了整个校园的季节。走在椰林道上,可以见到一群年轻的学生充满活力地用青春彩绘着自己的学生生活。 说不欣羡是骗人的,但依农很清楚自己跟他们不可能一样。 当其他人把时间花在社团生活和课外活动时,她必须打工;当其他人在放肆挥洒青春时,她却十分努力地在念书。 她有自己的目标,却总感觉十分遥远。 她跟他们一样年轻,她也曾想过假如她能拥有跟他们一样的那种生活…… 摇摇头,算了。那对她来说,实在太困难了。 校门口,有学生正在举办露天演唱会。 一个迷人的男性歌声透过麦克风传遍了整个校园。 人群围着表演者挤成一圈。 依农加快脚步,想尽速穿过人群,却没料到临时舞台上的歌声突然嘎然暂止。 透过麦克风,依农清楚地听到:“语音输入法!语音输入法请留步!” 依农暗暗觉得好笑,脚步不停歇。不知道这个“语音输入法”究竟是什么玩意儿?这里是在展售电脑软体吗? 她从人群间的缝隙迅速地穿梭,耳边再度听到呼叫“语音输入法”的声音,并察觉到围观观众的困惑。 好吧,她开始有点好奇了。台上的人到底在找什么“语音输入法”? 她停住脚步,仰头往舞台上看,但前头站了太多人,她看不到。 沮丧地,决定放弃寻找答案,她又要一头钻进人群里,想穿出重围,却不料右手肘突然被一把捉住,她回过头,诧异地看见了他── 第二节课…… 叶予风耸起一对浓眉,手里还拿着无线的麦克风,对着她弯眼朗笑。 “好久不见,语音输入法。”好一阵子没在校园里看见她,还在怀疑她是不是被二一了呢。不过那种下场似乎比较可能发生在他身上。 颜依农楞了一楞,好半晌才意识到,原来他口中的“语音输入法”指的,正是她。“你在叫我?第二节课?”挑起眉,不怎么愿意相信。 “第二节课?是在说我吗?”叶予风很惊奇地问。 “你说呢?”原来不只她给他起了个外号。“为什么叫我“语音输入法”?” 他微微笑。“因为你的笔记。” 她立即懂了,也忍不住笑了出来。她的笔记的确是整理得很漂亮,但是从来没有人叫她“语音输入法”。他,是头一个。 “我想我不需要解释为什么叫你“第二节课”了吧?” 嘿嘿,不好意思地,“是不用,我领悟力还不错。” “那好,你叫我有什么事呢?” 他笑嘻嘻地。“我正在表演,捧个人场吧。” 现场这么多人,哪里需要她来捧场呢,太抬举她了。 仔细一瞧,依农这才意识到自己正站在人群中心,成了注目的焦点。 有些不习惯地,她退后一步。“不了,我还有事,再见。” 叶予风没能留住她。人群已经开始鼓噪起来,他只好回到表演台上,打了个PASS给打鼓的阿东,一伙人重新表演起刚刚唱到一半的曲子。 纳闷起自己刚刚在她眼中所看到的矛盾。 她,跟他所认识的人似乎都不一样。 至于是哪里不一样,他还没有找出来。 第三章 颜依农跟所有人都不一样。 下午在书店里帮忙将新书上架时,她忍不住偷偷想象,假如这是她自己的书店,那该有多好? 但是她不会卖这么多昂贵的上课用书,她会卖精致一点、稀罕一点的书籍。 也许是绝版的罗曼史,也许是有作者签名的头版书。 那会是间很有情调的小书店;也许她还可以在店里煮咖啡,让每个经过书店的客人都会忍不住走进店里来,然后在书架的小角落发现一本寻遍天涯却一直找不到的珍贵书籍,眼中透出意外的惊喜。 她想她会喜欢那种感觉。 一只手突然拍了拍她的肩膀。依农转过头来,看见一个圆面孔的男人。 “店长。”她唤道。 “小颜,美芳说她晚上临时有事,你能代一下班吗?”孔昭德问。 排得满满的时间表立刻在脑中浏览过一遍。“可以。”她说。 “那好,我钥匙就交给你了,今天你自己关店,应该没问题吧?” 颜依农点点头微笑道:“没问题。店长,你先回去吧,今天是你女儿生日对吧?” 他蹙起眉,突然有点语重心长地说:“每年都过生日,今年要这个,明年又要那个,我送的礼物一不合意就要发脾气,当父亲还真不容易呀。” 她静静地看着他,脸上挂着微笑。“但你还是很爱她的,不是吗?” 圆脸上的苦恼顿时消失了。“是啊,没错,谁叫我只有这么个宝贝女儿。” “那真好。”带着三分羡慕的,她说。 看见她脸上的表情,孔昭德突然好奇地问:“小颜啊,如果你是丫丫,你会想要什么生日礼物呢?”颜依农来应征店员是一年半年前的事了,一年半来她一直很认真,但是她也很静。孔昭德这时想起,才发现自己似乎还不很认识这个年轻的女孩。她一点儿也不像时下的大学生。她的个性里有一种很难形容的稳定。 “礼物啊……”依农微微偏着头,很认真地思考起来。“我想,只要是我爸爸送的,我都会很喜欢吧。” “啊,那你爸爸都送你什么东西呢?” 依农脸上表情突然出现了一抹哀伤。“我从来都没有收过他的礼物。”心里加上一句:她甚至不知道他是谁。 记忆里,她只有母亲。父亲在她的生命里,一直是缺席的。 摇摇头,她笑了笑。“丫丫真幸福,我如果也有老板你这么好的爸爸,大概什么礼物都不会想要吧。” 第一次,孔昭德认真地看着眼前这位年轻的女孩,心里突然升起一种感觉。 错不了的,她跟所有人都不一样。她给人的感觉是那么地稳定,像是盘石一般,但她的心也同时有一些封闭。当所有人都欢快地大笑着时,只有她的心影上仍然有着一抹淡淡的忧伤。 他觉得,她该去谈场恋爱。 这么年轻的她,爱,是可以治疗一切的。 但是颜依农没有时间谈恋爱,她忙着赚钱。 许多年后,她不再那么迫切地需要金钱。当脚步缓了下来,颜依农重新审视自己的生命,突然觉得,也许这就是人生吧。 总在千帆过尽,蓦然回首,才会发现自己曾经错过什么。 而她错过的,实在太多太多。 叶予风窝在赁租的小公寓里,看着他一群死党东倒西歪地躺在床上、椅子上、地板上,个个睡得像死猪一样。地上到处是啤酒罐和烟蒂,窗户锁得死紧的房间里充斥着前一夜狂欢的气味。 他揉揉脸,站起来走到窗边,将窗户打开,让新鲜的空气随着风吹进来,吹醒他的脑袋。 昨晚,阿东的女朋友跟他分手了。 好兄弟咩,舍命陪君子是应该的。所以他们喝了一整晚的酒。然而他怀疑这对未来会有任何帮助。毕竟,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早在上一回发生类似事件时,他就该有所觉悟,事情会没完没了的。阿东太花心了,女孩跟他在一起都不长久,而他弥补失恋的方式是再寻找下一个猎物,恰恰好他英俊的外表总是能吸引许多贪恋外貌的女孩,因此他的情伤,其实好得非常快。 尽管予风不欣赏他对待女孩子的方式,但是他们在高中时期就认识了,组团也是那时候就延续到现在的事,几个团员都挺有默契了,这匪浅交情更是无法撇清的。 但他就是开始对这样的日子感到有些厌烦了。 其他人还在睡。依照惯例,不到下午,他们是醒不过来的。 这回他意外地在早上清醒过来了。简单梳洗一番,换上干净的衣物,正好赶得及去上第二节课。 呃,又是第二节课。的确怪不好意思的。 这回他悄悄从后门溜进教室里。 久别重逢的同班同学在看到他时,都露出意外的表情,足见他有多“常”出现在这间教室里了。 如果告诉他们他是这所知名学府的法律系高材生,大概没有人会相信吧? 但他确确实实是法律系的学生。 走这一行的人,将来不是成为法官一类的执法人员,就是拿着律师执照成为一条吸血虫。简单来说,是个好出路。但如果他真的有心的话,应该现在就去补习班报名,因为这样通过国家考试的机会会更大。 众所周知,教授在台上讲的,不过只是理论而已。理论在考试时是派不上用场的。然而他偶尔还愿意听听这样的课,与他至今仍然对自己有些茫然的未来有关。他始终无法打定主意是否要赌上一生走上法律这条路。 他的父亲是高等法院的法官;他的母亲是知名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他的哥哥已经通过国家考试,刚成为新任的地检署检察官;他的姊姊则是律师界的明日之星。 他的家人自然也期待他成为他们中的一份子,然而叶予风却始终无法决定自己是否真的适合。他不讨厌法律,背起条文来也没什么大问题。虽然他跷了不少课,也被当掉了不少课,这两年的成绩总在二一边缘徘徊,再这样下去,他大概得念到大五,甚至大六才能毕业。 他知道他该收收心,好好念点书了。用功一点的话,说不定还是能在四年内顺利毕业。可是毕业以后呢?他真的想去当一名律师或是法官,或者是从事任何与法律沾上边的事业吗? 说真的,他不确定。 台上的教授正在讲解一桩民事判例。 他没有记笔记,只是尽量记在脑子里。他有着绝佳的记忆力,这也就是为什么他跷了那么多课还能平安过关的原因。(被当的那些课多数是要求出席率的) 中午下课钟声一响,他背起背包率先走出教室。 在经过文学院的长廊时,一个熟悉的背影令他莫名地感到一阵惊喜。 他连忙跨步走上前,迟疑片刻后,终究伸手搭住那名有着一头秀发的女孩的肩。 “嗨!”他热情地打招呼。 颜依农转过身来,眼中有着意外。 “嗨。”她淡淡地问候。 走在依农身边的女孩子也转过身来,好奇地打量着叶予风。 他有好一阵子没在学校里遇见她了,突然碰到她,竟然有一点点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因为在他眼前的她,看起来是这样的冷淡。 这个女孩不是容易亲近的,在人群里向来很吃得开的他,在她面前,似乎总有点无法像平常一样自在地谈笑。但她又不是那种冷冰冰的冰块,他见过她笑的,而且她的笑容是那么样的好看,整个人都亮了起来,就像现在,她嘴边也挂着淡淡的微笑。可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给他一种“隔层纱”的感觉,好像若要看清楚她,就得要掀开那层纱才能看得仔细。 转头看向她身边那名长相甜美的女孩。她们应该是同学吧?不知道她跟她同学之间相处的情况又是怎么回事?也是这么地冷冷淡淡、保持一段看不见的距离吗? 两个女孩像是在等他打破沉默,于是他主动道:“我是叶予风,法律二的。 你们呢?” 她同学先开的口,“我叫高亚今,外文二的。” 点点头,他的眼神转向她。“妳呢?” 她掀了掀嘴角,正要回答,亚今已经先代她说了:“她叫颜依农,也是外文二的。我们是同学。” 依农笑笑地看了亚今一眼。 外文系的?还是二年级?他还以为她是学妹呢。 “那你怎么会去修大一国文的课呢?”明显的,她跟他不一样。他是那种“混四魔王”型的学生──在大学里混个四年;而她,典型的乖乖牌代表。光瞧她手里大部头的原文书就可以证明这一点。她怎么可能因为被当而重修? 亚今抢着替依农发言,“因为没选到好课嘛。” “没办法选别的课吗?”他看着她,又问。 眼见着亚今嘴巴大张,又要抢话,“她──” 叶予风突然眼明手快地一把抓住颜依农,在两个女孩都还搞不清楚状况时,拉着她就跑。 亚今错愕地将嘴里呼之欲出的话吞进喉咙里,搞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看着一溜烟跑得只剩一点点人影的叶予风与她同学,她扠着腰高声喊: “喂!” 怎么这样啊,颜依农是她好不容易才逮到的饭友耶。 这下可好,待会儿她要跟谁一起去吃饭? 叶予风拉着颜依农逃命似地跑了起来。 他们一直跑到校门口,穿过地下道来到对面马路时,才停下来。 不知何时,颜依农手中那本厚重的原文书已经换到了叶予风的手上。两人各自站在路边喘着气。 待气息平稳下来,两人对看一眼,而后不约而同地笑了出来。 所不同的是,他笑得轻狂。 她则笑得含蓄。 但两双眼睛里都闪着淘气的光采。 “你刚刚差点害我跌倒。”她假装责备道。 但他倒不怎么有被责备的感觉,依旧笑嘻嘻地,“她总是代替你发言吗?” 他问。 “是啊,”她附和地说:“她是我的发言人。” “啊,这么说我不该拯救你离开喽?”他诚惶诚恐地问。 “不,你来得正是时候。”她的脸颊因为奔跑而泛红。“我们正要一起去吃午饭。” 他一脸受到惊吓地抚着胸口。“天啊,我可以想见她代替你餐盘内的豌豆和青菜发言了,你同学似乎有着超乎寻常人的模仿癖好。” 依农又气又觉得好笑。“第二节课,你真是刻薄!” “但是你跟着我笑了。”他说,“你是共犯。”而当她开朗地笑起来时,那层纱就不见了,距离似乎也不再那么遥远。他总算能够较自在地与她说话了。 颜依农点点头承认:“是的,我是共犯。”说完又是一笑。 当下他突然有一种想法:也许他该常常拖她下水。因为有她这个“共犯”的感觉似乎挺不错的。几个疯狂的念头在他脑海里油然生起。 “哈啰,我叫叶予风。”他微笑地看着她说:“树叶的叶,不予取予求的予,风筝的风。妳呢?” “我?”依农只是笑笑地指着自己。“我叫语音输入法。” 他摇摇手。“错,你叫言漪浓?”刚刚那位高亚今是怎么称呼她的?“言语的言?涟漪的漪?夜色未浓的浓?”不知道猜得对不对? 一定错。看她笑成那样。 突然留意到拿在手里的原文书,他在她不反对的情况下翻开封面。“红颜的颜,依偎的依,农忙时候的农──颜依农。”他抬起头,微笑道:“很美的名字。” 她只是看着他,浅浅地笑。 “颜依农,我请你吃午餐。” “前面路口那里有一家卖酒酿汤圆的,你吃过吗?” “颜依农,你好神秘,哇塞,你的字真漂亮。”偷偷翻看书里的速记。 “颜依农,我叫叶予风,你记住了没有?” “颜依农──小依?小农?还是小颜?不不不,还是依农好了,这个名字很好听。依农……” 依农觉得,他玩笑似地说着她名字时,感觉很美。 而且她留意到了,他有一副极为动人的好嗓子。 听他说话,竟使她的心像是湖水般被悄悄地温柔扰动。 她不知道该不该欢迎这种感觉;也不知道,她有没有时间欢迎这种感觉,更别说是体验它了。 真不知道那究竟是怎么开始的? 在颜依农二十岁寂静无波的生命里,出现了一名搅乱她心湖的男孩。 校园很大,理应不该经常碰到面的。但自从叶予风知道她是外文系的学生后,他们便经常在文学院外“偶遇”。 巧得像是约好了一般,每个礼拜三上完共同必修课后,亚今准备拉她一起到自助餐店大快朵颐一番时,他就会出现在她们面前,笑嘻嘻地问要不要一起去吃饭。 亚今是个爽朗的女孩子,几次“偶遇”下来,倒也跟叶予风熟稔起来。再加上两人都很健谈,能聊的话题多,因此自然而然搭成了一伙饭友。 依农不像他们一般健谈,因此,常常,她只是坐在一旁静静地吃着饭,听亚今和他一搭一唱,你来我往,唱大戏般的嘻嘻闹闹。 然而她也无法完全置身事外。经常地,在他们说笑之际,他会突然转过头来,问她同不同意他刚刚说的话,或是问她一些有的没有的问题。 亚今习惯性地要代替她发言,但他总会执意地听到她回答才算数。 这使得依农不禁疑惑起:叶予风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他难道没有别的事好做吗?法律系的学生,课不都重得没有多余时间在外头闲泡吗? 异数。是的,叶予风显然是个异数。 “叶子,”已经熟稔到直呼其姓的亚今推了推他。“听说你们系上有个天才型的学长还没有女朋友,你能不能帮我引荐看看啊?” 叶予风摇摇手说:“唉呀,不要啦,书呆子一个,不适合你啦。” 亚今不同意地道:“适不适合,要我说了才算啊,你又知道哪一种人适合我了?” 叶予风嘻嘻哈哈的。“你啊,这么爱抢话讲,我看柯林顿或小布希很适合你的品味,保证让你入主白宫当首席发言人。而且,”故意顿了顿才说:“你男朋友应该有一大堆吧?哪里还需要我介绍。” “如果你真的这样认为,那你就错了。我的男性朋友是有一大卡车啦,可“真正的”男朋友却还没有半个哩。人家说大二女生最娇俏,我当然得趁这个黄金岁月,赶紧找一个有前途的人绑着喽。” “有前途?” “念法律的,将来不是法官就是律师,够有前途了。” 叶予风失笑。“那我呢,我也是念法律的啊。” “你?”亚今斜睨他一眼。“你不行啦!”很嫌弃的样子。 “为什么不行?”有点委屈又有点好奇地问。 亚今重重地叹了一口气。“你不是早已名草有主了吗?” 叶予风瞪大眼睛,连正在啃玉米的依农也感兴趣地抬起脸瞄了一下。 “我?” “怀疑吗?”亚今拍拍胸脯说:“我高亚今最讲义气了,绝对不会打好姐妹男朋友的主意。你跟依农认识在先,我怎么好意思横刀夺爱。”语气里似乎有点惋惜。 依农差点被玉米噎到。 叶予风则错愕地看向始终保持沉默的依农,依农也有些不知所措地看着他。 他,跟她? “我跟依农……只是朋──”友啊。 亚今摆摆手道:“错!男女之间哪有什么单纯的友谊,骗人的啦!”好像她自己不计算在内似的。 叶予风似乎有点不高兴地说:“但我是认真的,我真的只qi書網-奇书是很认真地想当她的朋友而已呀。” 依农眨了眨眼。 只是朋友? 原来如此。这一阵子以来,一直困扰依农的问题终于有了解答。 而且还是这么单纯的一个答案啊。 只是朋友…… 不知为了什么缘故,她悄悄地松了一口气。 但亚今仍然十分坚持自己的看法。“我才不信!” “我才不管妳信不信!”他几乎有点气急败坏了,急急看向依农,解释道:“依农,你不会误会的,是吧?我绝对没有怀着不良的企图……”他真怕被高亚今这样一说,依农会离他离得远远的。她看起来不像那种能够唐突的女孩,而他也无意打破两人之间那种心照不宣的友谊。 真不知该释怀,还是该为此感到失望。决定出手解救被亚今堵得哑口无言、面红耳赤的他。依农说:“还好你现在已经澄清你的意图了,在亚今交到男朋友以前,你赶紧先下手为强吧。” 叶予风呻吟了声,摀住眼睛。“这误会可又更大了。” “是喔,误会。”亚今懒得理他地说:“下次我们两个好同学吃饭,你不要再来插花好不好?免得你跳进黄河里也洗不清。” 他睁开一只眼睛,状似委屈地说:“好吧,如果真要洗不清的话,先说好,我的对象可是依农喔。” 亚今啐他一口。“早就知道了啦!”以为她是瞎子啊。 依农赶紧摇摇头,满足于那友谊的界定。“你还是离我们远一点好。” “我何尝不想。”他看着她,脱口说出。 他也想离她远一点啊,但是不知道怎么搞的,每次看到她,他就有他乡遇故知的感觉,不跟她说说笑、聊一聊,就觉得浑身不对劲。 他想这也许是因为她太神秘了,而他向来喜欢神秘事物的缘故吧。 挖掘秘密是一件多么诱惑人的事。 现在他已经知道她的名字、系级,还有她的寝室号码。他知道她在一家书店打工,也知道她另外有一份咖啡馆的工作;她甚至还兼了两个家教,学校的课排得又满,因此其实要看见她是不大容易的。 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会跟她们一起到学生餐厅吃饭的原因;这是最方便见到她的方式。因此每到了这一天,他会因为想跟她一起吃午饭而强迫自己早早到学校上课。 拜她所赐,他已经连续好几个礼拜没跷过礼拜三上午的课了。 看来跟好学生多多来往,还是很不错的。 第四章 十一月中旬,秋天已到尽头,冬天尚未来临,是一个夜空格外清明的时节,也是狮子座流星雨来访的季节。 早在天文台公布今年流星雨最大值的预测时间之前,一群年轻的学子早已磨拳擦掌,备好摩托车,选定观星地点,准备出游了。 假如可能的话,每个人都该亲身体验一回真正的大学生活。 一个人漫长的一辈子里,在高中以前都被沉重的课业压力所困住,根本没有自由可言;而在出社会以后,工作或家庭所带来的压力也会使一个人因为背负太多责任而无法任意妄行。唯有大学这一阶段,青春年华,无拘无束,是最能放纵、最能享受、最能挥霍的一段生命。真的!每个人的一生中,如果能够好好地放纵过一段,才能说他真正体会过人生的百态。 然而当身边所遇到的每一个人都尽情地在享受年轻的青春活力时,唯有依农无法参与这一切;她甚至不知道,近三十三来最大值的流星雨即将点亮东半球的夜空这回事。 除了忙着打工外,这时节偏也是期中考的前夕;连念书的时间都快没有的她,哪里会有多余的心神关注其它活动? 宿舍里,几个作息完全不一样的室友热烈地交换起彼此的观星计画──当然,依农插不上嘴。几乎是落荒而逃地来到英听教室,不料中堂休息时,一堆同学也在谈论流星雨的事。 台北城光害严重,想好好看流星非得到郊区或山上不可;而那对依农来说,更是不可能做到的一件事。再想到这个月的存款余额时,她的眉头锁得更深,且不觉地露出些许落寞。 下课后,她快速地收拾起书本,逃离那个她无法参与的青春。 走出教室时,她心想:算了,这没什么好难过的,就跟往年圣诞节或任何值得庆祝的节日一样,当所有人都沉浸在欢乐与期待的气氛中时,她应该已经要习惯那种无法参与其中的失落感。能够在大学里继续念书,已经很幸运了,她不该太贪心,更别说冒着被当的危险在考试前出游了。她负担不起重修所浪费的时间。 如果她没听错的话,流星雨最大值的时间是在考浪漫时期文学的前一晚的凌晨两点左右,而隔天一大早的第一堂课就得在考卷上见生死。这门课的老师是出了名的“当铺”,而英国文学史恰恰是她较弱的一科。自从这阵子多揽了一门家教,变成一个礼拜兼三个家教工作后,她几乎没有时间温书。 她不能去想流星雨的事,管它是否是好几十年才能一见的天文奇观。 尽管如此,内心一个声音仍然轻轻响起:也许她不能到光害低的地方去看流星,但或许她能在念书到两点时,走到窗边看一眼十一月晴朗无云的夜空。 这念头随即引来一阵苦笑。她哪来的夜空可看?这城市盆地上方的夜空总是罩着一层薄薄的雾。那其实是污染尘和二氧化碳。 没有人注意到她的离去,包括正位于谈话圈圈核心中的亚今。 考入这所学校后,因为忙着打工的缘故,使得她与班上同学并不亲近,唯有热情大方的亚今注意到她的存在,闯进她的心房。虽然她当亚今是朋友,但亚今终究有自己原来的朋友圈,而那圈子像是一个她无法企及的世界。 内心里,她知道自己是孤单的人,朋友只是偶尔出现在身边的过客,不是永远的陪伴与慰藉。她不能渴望太多,也最好不要渴望,因为她并不是毫不贪心的人。 走出教室后,耳边似乎仍然可以听见同学们热烈的讨论。 她眨眨眼,深深地吸一口气。 到书店值班。 叶予风看着眼前烘乱成一团的景况。 这么热闹地讨论出游的事情,在他的世界里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早早已经失去了新鲜感。 他的同学大多允文允武,既会念书又会玩乐,而且出身环境大多很好。虽然不见得大富大贵,开着跑车大剌剌在校园里摇摆,但至少都是那种负担得起一点娱乐活动的大康之家。 在他们身上,他看见了现代布尔乔亚的生活品味与习性。他预料着自己的生活大抵也是这么回事。 他玩乐团、当主唱,参加团体活动,经常结伴出游,认识不少不同背景的朋友。他攀过南湖大山,看过关渡夕阳,也时常去北投泡温泉,往竹子湖摘海芋。 任何在台北城求学的学生该玩的,他都玩过了──不该玩的,也试过不少。 只有花在书本上的时间算来并不怎么多。 曾经,他热中于他过了一大半的学生生活,喜爱那种多采多姿、无拘无束的自由,然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些玩乐的事情渐渐对他失去了当初的吸引力。 他还是花很多时间在乐团里,毕竟他真心喜欢唱歌,也喜欢唱给人听。但每回与一些会玩的同学,或是乐团里的人一起去寻欢作乐时,曾经很投入的他,却开始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心灵分成两半的人。 有一半的他依然很热中于和朋友们在一起,但另一半的他,却像是抽离了身体的灵魂,看着自己的躯体在游乐园中玩耍,灵魂却无法投入。 那种感觉很奇怪,而且使他困惑之余还感到疲倦。 他才几岁呀? 他想起半个月前回家时,家人对他提起的计画。 爸妈提议在他大学毕业后到欧陆进修法律研究所,专攻国际法。 国际法是国内法律专长的趋势,随着台湾的日益国际化以及与他国接轨的频繁,国际间不管是跨国的商业纠纷或是民事案件都愈来愈普遍。 理性来看,这是个好计画,可以让他不用担心毕业后考不上律师执照,使家人失望。但内心深处,又有一个声音在问:这就是他想要的吗?一辈子都在别人的期许下活着,实现别人的、而不是自己的梦想? 最讽刺的是,说到梦想……他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梦想。 有时候,他真怕对他抱有期望的家人终究会看出,他其实跟他上进有为的家人完全不一样,他其实是一个没有理想抱负的平凡人。 猛地摇了摇头。他试图甩去那份使他不安、也不大愿意去深思的想法。 “那就这么决定了。” 他听见阿东的声音传来,飘散的眼神凝聚回现实世界。 决定了什么? 一阵欢呼。显然所有人都同意了,似乎也都在期待着某件事。 然而他还是没弄清楚状况,直到阿东走过来拍了他的肩膀一下。“嘿,昨晚没睡好?眼睛这么红。” 正要摇头说不是,阿东已经又开口说:“今晚睡饱一点,明天晚上,咱们上阳明山去看流星雨。阿康已经约好一群女生和我们一起去。” 联谊喔!心里涨满说不出的疲惫。这是这个学期第几次了? 而且……明天?“后天不是期中考?”他那天早上要考民法。 但叶予风只听到朋友们大笑出声。 “哦,你不会是在担心吧?”阿东说:“不过是一个小考试而已,才占学期分数多少?安啦!”他对他挤眉弄眼。“再说,我们大家不是都有“罩子”?” 作弊! 不,叶予风从来没作弊过──起码大学时期还没有──而且他也还不想坏了自己的这项原则。但他没有对阿东说什么。 在大学里,作弊有如家常便饭,有时连教授也只是睁只眼、闭只眼,并不抓得很仔细。 “小心被捉到。”出于关心,他只说了这么一句。但终究没有拒绝跟朋友们一起出游。毕竟玩乐也是他经常在做的事,似乎没有什么理由拒绝。 阿康走过来用手肘轻撞了他一下,挤眉弄眼地笑道:“开心一点呗,韩忆也会去。” 韩忆?那朵经济系的系花? “她去不去关我什么事?我跟她又不熟。”叶予风不感兴趣地说。 阿东暧昧地笑着说:“人家韩小姐可是指明了要你出席,才会带她那票姐妹淘坐上我们的机车后座,你可别说你不知道这跟你有什么关系。再说,不熟有什么关系,等多多来往几次,要熟还不简单,看你是要三分熟还是八分熟,或是十分──” 打断阿东愈来愈自得其乐的胡言乱语,叶予风从懒骨头上站了起来。“那么我当然会出席,不过那天晚上我不要她坐我的后座。老实说,我不喜欢她。” 阿东笑得更加开心。“那正好,我的后座有空位。” “老天保佑你。”扮了一个鬼脸后,他跨着大步走出这间快让他窒息的房间。 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不耐烦地离开他的朋友,走进依农打工的书店里了。 到书店途中所累积的一连串连他自己也解不开、理不清的紊乱情绪,在推开“雨声书店”的玻璃门、闻到一股来自书籍的松墨味后,混乱的心才稍稍平静下来。 但在没看见他想见的人站在柜台后面时,一颗心马上又提了起来。 直到他往店里更深处走,看到一个穿着深绿色围裙的小小身影跪坐在一排书柜前,膝边摆着好几迭书时,才不自觉地松了一口气。 她在。 他就站在那排书柜的转角处,静静地看着她好一会儿。 直到她发现他。 同时他绽出真心的笑容,觉得心中那片前一刻还翻腾不已的海洋变得好平静。 “哈啰,灰姑娘。” 尽管已经不是第一次在书店里看到他出现,依农仍然有些不大适应看见他。 “哈啰,你是神仙教母还是白马王子?” 他轻松地笑出声,举起一只脚。“我是你坏心肠的姊姊,快来帮我擦鞋。” 一条抹布凌空飞转了三个圈,拍击到他的胸墙上后,重重落地。“自己动手擦。灰姑娘正在忙。” 叶予风当然不是坏心肠的继姊,但依农也无法想象他是拿着魔棒的神仙教母或是故事里让仙杜瑞拉得到幸福的王子。起码,不是她的。 她与他之间,似乎什么也不是,但却又像什么都是。 这种感觉很怪,她知道;但是她太忙,无暇去深思理会。有时候她会在入睡前的五分钟突然想到,却又因为太过疲倦而很快入睡,无法想得太深。 自从在那堂国文课遇见他后,到现在都快一年了,事情居然就这么诡异地一路发展下来。他们好像变成了“某种形式”的朋友,有时候会一起在自助餐厅吃中饭,路上遇到时会打打招呼。但仅仅如此,没有别的了。 有时他会跟他自己的朋友在一起,她遇见过他们几次,但他从来没有把她介绍给他的其他朋友。那使她了解到:对他来说,她只是一个很普通的饭友,只因为她对他有过一次借笔记之恩,让他顺利过关,所以他才会注意到她,但那仍比不上他平时的社交生活。他跟她所认识的多数大学生一样,都是挥洒着自己的青春、有着对生命热情的年轻人。 她跟他,一直都是普普通通──虽然他不会知道,即使只是普普通通,也已经在她的生命里占上很重的份量。 她的生命里有太多过客,能留住的从来不多。所以即使是过客,她也为他们留有一个位置──一个悄然无人知晓它存在、偶尔则被自己遗忘的位置。 尽管从未承认自己不擅于社交,但事实就是事实。 她是真的不懂得如何与人相处。这种情况也许会一直持续下去。 最近一、两个月,他比以往更经常出现在她面前。以前“巧遇”的机率较大,最近他则是相当自动地来找她,有时是在书店,有时是在咖啡馆里,次数频繁得让她的两个老板对她投以“鼓励”“赞许”的眼神。至于是在“鼓励”“赞许” 什么?她下意识地不想知道。 有时候,“知道”不见得会比“不知道”来得更好。 就好比“没消息”就是好消息,而“有消息”却常常意味着坏消息。 所以她选择放弃“知”的权利,不愿知道得更多。 是的,她确实是怕。她怕知道得更多。 然而此时此刻,她仍忍不住有点想知道,他在晚上九点钟,书店再过一小时就要打烊的时候走进来做什么? 很显然的,不是为了买书,因为他手上空空,而且正站在童书区。 她打趣地看着他拾起掉在地上的干净抹布,拿起一本堆在她膝边的彩绘童书。 “啊,小飞侠,这不正是我的名字吗?”他戏剧性地眨着眼睛说。 假如她有幽默感的话,也许会幽他一默:那么你是不愿长大的那个,还是长不大的那个?你对彼得潘的故事又会有什么样的看法?是逃避长大的那一种解释,还是童真不灭的那一种? “可惜这里没有温蒂,也没有虎克船长,没有人可以陪你一起玩。” “那么,看来我只好陪你这个缺乏幽默感的灰姑娘一起帮这些书上架了。我该把这本书放在哪里?”他晃了晃手上硬皮的彩绘故事书。 灰姑娘说:“左边数来第二个柜子第一格。” 他立刻找到正确的位置,但也立刻皱起眉。“你要小飞侠跟神奇宝贝住在一起?”会不会不大搭调? 灰姑娘抽走他手中的书,妥善地放上木质柜子。“很遗憾你不喜欢你的新邻居,但现在的小朋友喜欢皮卡丘胜过你这个小飞侠是事实,为了增加你的能见度,我只好这么做,相信你能谅解。” 他将那本书从皮卡丘隔壁抽出来,放到第三格里。“与其和那只只会“皮卡” “皮卡”乱叫的皮卡丘住在一起,我倒宁愿与我的老乡彼得兔共用一套卫浴。” 但灰姑娘不理会小飞侠的任性。“很抱歉,非得退而求其次的话,我想你应该搬去当黛妮兔子和邦尼獾的邻居,夜莺森林现在有空屋出租。(注:黛妮兔子与邦尼獾,典故详参美国作家苏珊。依莉莎白。菲利普斯(SusanElizabethPhillips) “星队系列”作品《芳心谁属》(ThisHeartOfMine),书中女主角桑茉莉(Molly)为童书作家,代表作品黛妮兔子系列《黛妮摔一跤》) “黛妮兔子?那是什么玩意儿?” 她塞给他一本书。“你该长大了,小飞侠,世界一直在改变。” “但我的梦幻岛不会变。”他并不急着翻开她塞给她的那本《黛妮摔一跤》,只好奇地多瞄了几眼。“不过显然的,你跟这个叫做黛妮的兔子相处得还不错。” “是不错,毕竟我们都是女性。”灰姑娘耸肩一笑,继续忙碌地将地上那迭书一一上架,并且在将滞销的书籍下架后着手登录。 “嗯哼,标准的女权至上,不是吗?” 她抽空回嘴,“错了,只是男权日渐低落。而且这都是男人自己惹出来的祸。” 他的回应是朗声大笑。“我错了,我不该说你没有幽默感。” 不再扮演他口中的那位灰姑娘后,依农变得稍稍拘谨起来,所以她仅是低下头简短地说:“或许。” 似乎,这才是颜依农该有的反应。不过她不得不承认,刚刚有那么一瞬间,她几乎喜欢上与他那种天马行空、无拘无束、互开玩笑的谈话方式。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他叶予风──或者她该称他为小飞侠?能够让她抛开那种被困在自己身体里无法挣脱的感觉。 她不是不知道自己给别人的印象和感觉,但她总无能为力改变那一切。 不管怎么尝试都显得有些突兀,久而久之,她也就放弃了,开始认为那就是她本来的面目。 直到他出现…… 她开始在不经意的谈话中学会了开玩笑,但只有跟他在一起时才有办法。 有时候,她甚至会比较喜欢那个跟他在一起开着玩笑的她;而那仿佛不是她。 她又出神了。“灰姑娘又在想什么了?”他将《黛妮摔一跤》放到书架顶上搁着,从地上拿起那些书,一本一本递给她。 依农无法立刻重新融入灰姑娘的角色里,只好暂时当她自己──那个不大会说笑、有些老成严肃的自己。 “我自己来就好了。”她阻止他继续帮她的忙。“你可以到旁边的阅读区去看一下书,我今天恐怕没有太多时间招呼你。” “没关系,我先帮你把书上架好。”想了想,又道:“我不是来跟你勒索时间的。” 那他究竟是来做什么的?她得花好一番气力才能让自己不要问。她提醒自己:“不要知道”比较好。 “不用了,只有我知道那些书要放到什么地方,我们归类图书的方式跟一般书店不一样。” 这家书店里的书籍摆放方式,是在她来这里工作以后才开始不一样的。原本昭德老板很怀疑她对书籍上架的建议,直到看到了确实的盈余和收入的增加,才放手让她安排。 她喜欢书,喜欢了解每一个买书、看书的人的想法,却没想到这种“喜欢” 会让书变得更好卖。 原本这家书店的主要收入来自折扣优惠的教科书的贩卖,但这两年来,其它书籍的销售也渐有起色。昭德老板帮她加过薪,虽然很微薄,但这已经是兼职员工很难得到的待遇。 “哪里不一样?妳教我。”他不肯走,对她的一举一动似乎都好奇至极。 依农微倾着头看着他。 有时候她会怀疑,如果有一天,她对他不再是一本上锁的日记,而是一本空白的记事本时,他还会不会对她这样的好奇? 好奇。是的。不知道他有没有注意到,他看着她的表情,活脱脱是一张名侦探柯南的脸,仿佛想从她脸上挖掘出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这体认让她感到有些不安,却又无法阻止。 从来没有人像他这样跃跃欲试地想要闯进她的心,而她也清楚,他已经成功地打开了门。她喜欢他这个“朋友”。 叶予风没有发现自己近乎着迷地看着她的神情。他认识她一年多了,却还是觉得她像是一团解不开的谜。但每回相处,总会有令他惊奇的地方。比如刚刚,她就展现了她难得一见的幽默感。 有时候他几乎要相信,这幽默的她才是真正的她,只不过总是被另一个她遮盖起来,使人看不见她真正的面貌。 若非他对她是这么地好奇,他是绝对不会发现她的这一面的。 内心深处,他相信他所看见的才是真的──尽管他还没真正看清。 “我哪里会笨到让你跟我抢饭碗?不教。” “这么小器!”他假装不怎么高兴地说。当然他也知道这不过是个借口。依农从不让他帮忙。 “你说对了。”她说着,同时拿起另一迭书,走到另一个书柜前。 又一项对她的了解:她总是独立地做完自己该做的事。 她太独立、太负责。而有时候,这独立与负责啃噬着他。 她让他觉得,自己如果不够努力,将会对不起很多人──至少对自己便说不过去。 这或许便是他其实并不真的想参加明晚流星雨联谊大会的原因之一。在这样一个认真地看待自己工作、学业的女孩身边,他怎么还能继续当他不愿长大的小飞侠? 这大概是当初刚认识她时所意想不到的吧?在某些方面,她确实改变了他。 不过他不知道她有没有发觉,尽管她是这么该死地独立、稳重,专注于工作和学业,但他依然觉得她的生活里似乎还缺少了一些什么。 比如说……爱情? 不,他的心飞快地摇着头。 不见得每个人都渴望爱情,这个臆测不公平。何况他从没问过她是否有喜欢的人?没见过,不代表没有,不是吗?说不定在中部或南部或什么地方,她有一个远方的爱人,他们谈着远距离恋爱;又说不定沉静的她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拥有一个网路上看不见的恋人,每天借着电脑网路进行性灵的沟通;又或许…… 不知道为什么,他拒绝再臆测下去。也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她那些爱情上的可能性时,他心里竟然会有种难以形容的奇怪感觉。 而他向来认为,消除心中疑惑最好的方法,就是问清楚。 所以他还真的问了。“你有谈过恋爱,或是正在跟某人交往中吗?” 摆书的手晃了一下。依农转过头来,沉吟着,似在考虑说词,又似乎不想回答这个太过唐突的问题。 看着她迷惑的眼神,他突然有些后悔自己这么莽撞。 见她不说话,他开始忧虑起来。“我是不是太没礼貌了?” “我没有时间。”她飞快地说。 ---------------------- 更多免费TXT书请到 BBS。51spsoft。com交流 ---------------------- 该TXT小说下载自51spsoft。com 快得让他几乎没听清楚。“什么?” “我没时间交男朋友。”这回,她说得慢一点、清楚了一点。 突然间,他看着她,仿佛解开了一个谜。“原来如此,我知道了。” 他知道了什么?她不敢问──她所认识、所了解的那个颜依农不敢问。 他不可能会知道,她之所以没时间的背后因素;也不可能会知道,她不仅仅只是没有时间而已。 他走到她身边,扳住她的肩,让她看着他。“依农,你当我是你朋友吗?” 她哪能说不,只好点点头。 见她点头,他才放大了胆,“那么请你不要拒绝我接下来的提议。”仿佛朋友有为彼此上刀山、下油锅的义务似的。 这回她不敢轻率答应,但终究还是在他目光的逼视下几不可察地点了头。 “太好了。”他温柔的目光凝视着她的眼。“你明天晚上跟我去看流星雨,好吗?” 她错愕地怔楞了下。“明天……流星雨?”想都没想过会有人向她提出邀约。 但错愕过后,她立刻回到现实。“但……我、我明天要排班。”她不能去。 “不能找人代一下班吗?”他坚决地问。 “可我后天要考试,是主科。”该去吗?不该去吗?心跳加快中…… “我也一样啊,也是很重的科目。”做了个杀头的动作。“考不过,死当!” 但为了她,他愿意冒这个险。“我们可以利用明天抱抱佛脚,念书念到晚上,午夜时再出门,到时候我去女生宿舍找你。” “但是我……”不能去。说我不能去。她心跳飞快地运作着。 “认识你这么久,我很讶异自己居然现在才发现这件事。”他故意用发现新大陆的语气说:“你工作念书得太辛苦了,我从没看你放松过,这样子很奇怪,用功当然很好,但最好还是既要会玩又会念书。我既然交了你这个朋友,如果没带你一起出去疯一下的话,实在是太逊、太不称职了。”顿了顿,乞求地看着她。 “所以,拜托你说好吧。好吗?” 尽管他双手捉着她的肩,但他并没有强迫她,只是提出询问和邀请。 她应该要拒绝,她真的没有多余的时间出去玩。 尽管有一部份的她仍然渴盼着,那种属于一般大学生可以合理拥有的放纵和自由。但是,“我想我还是不──” “我觉得你应该要去,小颜。”一个声音在中途介入他们的谈话。 颜依农与叶予风都转头看向声音的来源。 是书店的老板孔昭德。他笑笑地看着依农说:“妳明天休假,所以妳可以去。” 但她明天没有休假──至少不是真的休假。她有排班的,而且依然是夜班,她知道。这是她自己选的,夜班薪水比较高,她迫切需要钱。“不行的!老──” “谢谢老板!”一个大若洪钟的声音盖过她的拒绝,叶予风愉快地说:“那就这么说定了,你明天放假一天,白天专心念书,我晚上去接你,我们上阳明山去看流星雨。这是三十三年来的最大值喔,一定可以许很多很多的愿,所以你可以开始想一想有什么愿望要许。” 依农头一回如此无助,她轮流看着两个男人。“老板,我──” 孔昭德摇摇头,鼓励地微笑道:“你应该去的,小颜。我已经过了向流星许愿的年纪,但是你还没有,去帮我多许几个愿望吧。” 依农闭上了眼睛,好半晌后,才勉强下定决心。“好吧,我去。” 叶予风高兴地欢呼出声,搂住她的肩膀。“太好了!我保证不会让你后悔答应我!” 而孔昭德也微笑地看着她,无声地鼓励着。 依农终于不再抗拒。她虚弱地笑了笑,祈祷这个决定不会带来错误的结果。 她这辈子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小心翼翼,怕的就是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对于一个没有第二次机会可以重新来过的人来说,一次错误,就足以毁了她苦心经营的一切。 她的心忐忑不安地鼓噪着。这也是近十年来,她头一次得到这样一个暂时飞出她囚笼的机会。而她担心,一旦她放纵自己飞出去,她会不想再回到笼子中。 那时妈妈该怎么办? 颜依农有一千个不能让自己任意飞翔的理由。 许多年前,她亲手剪掉了自己的羽翼。 第五章 “流行“乐”翻天”是最近一年来,有线电视台流行综艺节目中,收视率一等一的电视节目。这是一个现场播出的节目,摄影棚虽然没有开放一般观众参加录影,但节目中会接受观众的来电callin,由主持人与特别来宾亲自回答,经常能为节目带来意外的效果,帮助观众更加认识他们所欣赏的艺人。 该节目主持人弋晶晶更是一位深具音乐素养,且兼具知性与感性的主持人。 她言语风趣,且带了点辛辣的黑色幽默,深受时下年轻人的欢迎。而她同时也是情歌王子叶予风的头号歌迷。 当叶予风来到录影现场时,她兴奋得脸都红了,频频问她的助理和化妆师,她身上的衣服适不适合她?口红有没有掉,眉毛有没有歪……等等,逗得制作人和一票助理人员个个都笑到不行,同时也感染到弋晶晶兴奋的情绪。 确实,这是个超级难得的机会。 以往叶予风几乎不曾参加过像“流行“乐”翻天”这样以报导和介绍流行音乐为主的综艺节目。这回透过制作单位的积极联络,才让叶予风点头参加这次现场直播录影。 当然,黄以安这个素有艺人“守护神”之名的经纪人会点头答应放行,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流行“乐”翻天”的节目比一般媚俗又陈腔滥调的同类型节目来得精致许多;他们不会未经同意乱问太过隐私的问题或当场爆料,也不会故意让艺人出糗,好换取短期暴涨的收视率。 这节目是以长远的眼光来投资制作的。 加上叶予风新专辑“寻她”才刚刚发行,因此黄以安才想藉助这节目的高收视率来宣传。尽管予风的知名度已经很高,但好的宣传总是不嫌多。 由于这场通告事先保密得很周全,因此当以安开车来到电视台摄影棚时,并没有引起很大的骚动,只有在节目准备前,在后台引起一阵阵此起彼落的尖叫,甚至,还有一个人因为太过兴奋而晕倒了──这人就是弋晶晶。 所幸她仅仅晕了三秒钟便清醒过来。在完成最后一次补妆后,迅速恢复她专业的素养,藉由播放叶予风第一张专辑的成名曲,节目开始了。 而叶予风也很配合地与主持人展开一段良性的互动。 “叶予风,很高兴你能来参加“流行乐翻天”,我可以称呼你为予风吗?” 哇!能跟心仪的情歌王子坐得这么近,真是太幸福了。弋晶晶眼神如星星般闪烁。 “当然可以,晶晶。”叶予风随和地微微一笑,几乎电倒现场所有的人。 差点被电晕过去的晶晶赶紧收摄心神。“谢谢你,予风。”她眨眨眼。“我想我最好不要说太多废话,直接进入正题,相信电视机前有很多观众朋友都迫切地想更了解你。” 他闻言后,转过头找寻摄影机的镜头,对着镜头露出一笑,伸手比了个充满童真的“YA”手势,摄影师立刻带出他迷人表情的特写。 两人一搭一唱,很快地将节目的气氛炒热起来,使在场参与录影的人员都如沐春风。 “据我所知,你这几年很少在大型的电视节目上露面,有特殊的原因吗?” 他露出腼腆的笑容。“确实有个原因,不过我不确定那算不算得上“特殊”。” “哦?是什么原因能告诉我们吗?” 他笑着轻点了下头,但随即又摇了摇头。弋晶晶还没反应过来时,叶予风已经微微倾身,向坐在身边的她咬了几声耳朵。 弋晶晶当下烧红了脸颊。她边听边点头,同时又忍不住用手搧着风,活像摄影棚里的冷气坏了一般,热得令人脸红心跳。 待他说完悄悄话后,她狡猾地对摄影机挤眉弄眼。“嘿,各位观众朋友,别太嫉妒我,这是当节目主持人少数的福利之一。而且我不打算说。” 可以想见,电视机前有多少观众正跳脚不已地想要知道叶予风到底跟弋晶晶说了什么。但她已经转问别的话题:“这几年来你一直相当低调,因此大家对真正的你了解其实不深,只知道你在大学时代就已经是很受欢迎的学生歌手,能聊一聊你的那一段经验吗?” 这问题让他怔楞了零点零一秒。“我的确很喜欢唱歌,所以在当学生时,只要有机会让我唱,我都不会放过。”他简单地带过。 但显然主持人并不满意这回答。她继续问:“法律系毕业的你,为什么会选择走入演艺事业呢?”她好奇了好久,好不容易才等到机会能够问到本人。 先前被问到大学时代生活的错愕稍稍平复,叶予风已经知道接下来的话题很可能都会出乎他意料之外。以安曾警告过他这位女主持人的厉害,但他当时并不很在意。他知道他错了,并暗自做好心理准备。 “在我回答之前,晶晶,你能先回答我一个问题吗?” “当然可以!”一百个也没问题。 “你是怎么选择、并且走进现在的事业里的呢?” 晶晶明白了他的意思,她赞赏地看着他说:“二十岁以前,我根本没想过我会进入影视界当一个节目主持人,现在我会主持这个节目,除了跟我的经纪人有关以外,也是因为刚好遇到这个机会。” “所以,你遇到属于你的机会就掌握住它。”他说:“而我遇到属于我的机会时,也捉住了它。” 这是实话。那年,以安发现了他,从此改变他的一生。有时候他几乎要认为这是宿命了,命中注定他要先失去,才能得到。但只有他自己了解,他失去的,远比得到的要多得太多。 真是太过聪明了!弋晶晶想。叶予风比她原先预料的还要精明。他几乎回避掉所有尖锐的问题。也难怪她如此欣赏他。只不过,该问的还是要问。 “我这里有你出道迄今的所有专辑封面,老实说,我是你的歌迷。” 他再度对她一笑。“提醒我,待会儿节目结束后为你签名。” 她笑着点头。“专辑封面上的每个你,看起来都好忧郁,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吗?” “你想,被摄影师威胁要扭断脖子会很开心吗?”指着其中一张专辑的封面道:“比如这张,这个角度其实不符合人体工学吧?” 晶晶大笑出声。看来他又避开了一个问题,不过她会愈挫愈勇的。而且他愈逃避,她就愈是想知道背后的原因。 心思一转,她决定先问别的事情。“请问你最喜欢的食物是?” “冰淇淋。” “冰淇淋?”她眼睛一亮。“什么口味?” 叶予风故作捧心状。“噢!别说你也爱酒酿黑樱桃。” “原来真的是同好!”她热切地伸出手与他握了一握。“不过放心,看在我是你歌迷的份上,我会分你一口。” “你真大方,我要不要先谢谢你?” “哈哈!我确实很大方。”甜甜一笑,晶晶不给他拒答的机会,直接便问:“你的初吻发生是在几岁的时候呢?” “我很早熟。”他说:“一岁。对象是我妈妈。” “答得真仔细。”晶晶再问:“传闻玉女歌手苗希恩是你的女友,传闻可信吗?” 他仍然坐得很稳。“既然是传闻,怎么会可信呢?苗希恩是一位杰出的女歌手,我跟她仅有几面之缘,仅此而已。” 其实晶晶早就知道这个传闻不可信,因为希恩是她密友,她当然知道这桩绯闻的真实度。她不过只是藉这个问题来解除他的心防。他真的激起了她的好胜心,使她想打破他严密的防备。 晶晶咧出一个无害的笑容。“这么说来,你的感情生活似乎很单纯喽?请问你的女友是圈外人吗?” 他谨慎地说:“我当然有女性的圈外人朋友。我跟几位学生时期结识的朋友还保持往来。” 真厉害!自动把“女友”解释成“女性朋友”。“所以你现在是单身喽?” “音乐就是我的另一半──如果你想问的是这个的话。” “当然,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不过除了音乐以外,假如可以让你选择的话,你会希望什么样的女性作为你的伴侣呢?” “像你一样聪明伶俐、有智慧的女性就很好。” 尽管晶晶已经提醒自己要冷静,但一颗心还是忍不住怦怦跳。“我真不敢相信你竟然是这么地健谈。我想今天在电视机前的观众朋友都大开了一番眼界。” “都是你的功劳,主持人的健谈激出了我的谈话潜能。” 这回晶晶在牛饮了迷汤后,恢复理智的速度快了一些。“O。K。,予风,非常感谢你的分享,现在我想要请问你最后一个问题。” 显然松了一口气的叶予风笑说:“请问。” “你最新推出的专辑名称叫做“寻她”是吗?” 就这么简单?或许有诈,他试着微笑。“宾果,不是寻你,也不是寻我。” 晶晶眼睛发亮,但仍小心翼翼掩住光芒。“那么,能请你谈谈,住在你心里的那个“她”是什么人吗?” 晶晶微笑地看见了叶予风心防失守后,那片刻的错愕。 这回他可来不及再打哈哈了吧? 这几年来,情歌王子的私生活始终是个谜,干净得就像是一张白纸。这在演艺圈里,简直是一件令人难以想象、也难以理解的事。直到半年前他才与苗希恩传出绯闻,打破了他玻璃圈之谜的臆测。不过深谙内情的她,很清楚那只是一个媒体炒作下的误会。 叶予风出道五年来,身边没有任何一位稍具份量的女性──对于一个用温柔的情歌感动无数歌迷的男人来说,怎么可能他的歌曲里没有一个殷殷思念的对象? 为此,她谘询过心理分析师,想要从他自行创作的歌曲与歌词里,找出“那个人”的蛛丝马迹,想知道叶予风究竟是不是一个同性恋者? 好几个心理学专家都挂保证认为他不是。 那么,就必然应该要有一个特殊的女人喽?问题是,这个女人是谁? 晶晶低声鼓励地问:“她是谁?予风,你可以透露一点吗?比如她的模样、她的个性……” 他沉默了很久,脸上再没半点轻松表情,看起来就像他那些专辑照片一样忧郁。 是谁说他的忧郁跟摄影师有关的? 那化解不开的忧郁分明是他一部份内心的显现。 原本他以为不会回答,然而他双手握成拳后又松开,仿佛下定了什么决心一般,在伸手揉开眉间的蹙结后,他缓缓地说: “确实是有这个人的存在,你真的很敏锐,令我甘拜下风。” 晶晶不住地点头,不敢打断他的话,鼻端嗅出今年度最大的娱乐新闻即将诞生。 在摄影机镜头后的他看起来好遥远,仿佛心神已经不在现场,而是飞到了某个秘密的花园。 “她是个……”声音喑哑地暂停了几秒钟,“她是个有着一头飘逸长发、身上总散发着淡淡茉莉花香的女孩。她总以为她的眼神看起来很坚强,其实她不晓得她眼里藏着深深的寂寞,教人看了都忍不住有些感伤……”他的声音突然压得好低好低:“……只是她……不见了,我找不到她……” 这几年他已经习惯压抑着对她的思念,从没有想过压抑也会到达极限。 在那瞬间,他再无法强迫自己去忘记或压抑。 他想她。 他想念她! 该死的!如果能够再见到她,他想跟她说:对不起。 他真的好想她。 这六年来,对她的思念已经快要杀死他了。然而他遍寻不着她的身影,只能在一首又一首的歌曲里,寄托这份折磨人的想念── 事情不能够再这样下去了。他需要她。 就如同黑夜需要光的承诺,叶予风也需要一个叫做颜依农的女孩照亮他的生命。 她是他的光。 他好像……做错了。 从带她出现在他那票准备杀上擎天岗看流星的朋友面前的那一刻,叶予风就已经惊觉到自己所犯的错。 他不该带依农过来的。他应该自己带她上山,而不是加入人群当中。 因为事情从一开始就失去了控制。 晚上快十点,他去她的宿舍前接她过来和其他人会合的时候,只是一心一意地想把他的世界介绍给她,同时也让她认识一些新朋友。 阿东和阿康他们对依农的出现都很感兴趣,也好奇得要命,不过才正要拷问,其他女生就出现了,他们的注意力也因此转移到那群女生身上。 事情就此走了样。 原本已经有六个女孩子参加,而摩托车则有七辆。一个男生载一个女生的话,应该会多一个备胎,他原本就打算当那个备胎,并不想载任何人,直到他邀了依农过来,依农理所当然地由他照顾,坐在他的后座。谁知道那群女生会自己多带一个人来,结果现在变成八女七男,摩托车少了一辆。 起初大伙儿只顾着寒暄讲话,叽叽喳喳的好不热闹,一直到要分配交通工具时,才发现这个严重的问题,使得原本吵杂欢乐的气氛顿时变得有些尴尬。 不知道是哪个没神经的女生竟然还说了一句:“本来人数应该刚刚好的,怎么会最后才多出了一个人?” 尽管她没有指名道姓,但他还是看到依农瑟缩了下,眼里受伤的痕迹一闪而过,但仍然没逃过他的眼睛。 都怪他,他竟然忘了先跟她说一声,这是团体出游,还有别人要一起去看流星雨,不是只有他们两个人──虽然此时此刻,他很希望现场只有他们两个人。 他不喜欢她脸上那种迷惑不安的受伤表情。 好不容易临时联络到一个有车的学长来当援兵,才稍稍化解了人数上的尴尬。 正当他要把他事先准备的安全帽递给依农时,不料,不知道又是哪个没大脑的,已经开始在那边抽钥匙了。在这种情况下,他怎么好意思不把自己的钥匙交出来?而他先前跟大家介绍依农时是怎么说的? 她是我朋友。我邀她来跟我们一起去。 既然仅仅只是朋友,如果他不把钥匙交出来,依农铁定会更难堪。 他只好乖乖交出车钥匙。 抽签结果,不幸的,韩忆还是坐上了他的后座,而依农则抽到那位临时援兵的车钥匙。那位学长的车是一辆50CC的小绵羊,使他有点担心小绵羊的马力不知道够不够爬上山? 此时,一辆又一辆的摩托车从校园停车场外的联外道路呼啸而过,提醒他们该上路了。 当他看见依农迟疑地坐上那学长的后座,脸上的表情活像是要上断头台时,他差点没上前去把她拦下来,送她回去睡觉,或者念书──反正不管做什么都比在今晚夜游有意义得多。 但当初邀她出来看流星雨的那股冲动与初衷阻止了他。 他只是想让她有个美好的回忆,让她的大学生活不至于只有打工和念书。而这又似乎比什么都来得更加重要。 凡事总有第一步。算了,咬紧牙根。 他沉默地跟在她身后,载韩忆上路。 一路上,韩忆自动地紧紧抱住他的腰──他花费好一番工夫才阻止自己没把她的手拉开。而远远看去,依农则正将双手努力地捉住摩托车的后座,脸侧向一边,看起来很绝望。 不知道什么缘故,他觉得他再也看不下去了,这才加速越过了学长和依农,一路飙到最前头,同时祈祷依农可以撑过这一段路。 然而愈往山上走,情况就愈不对劲。他们这行车队还没到半山腰,一排又一排的汽机车就已经在狭窄的山路上排成一条长龙。明亮刺眼的车灯将山路照得恍如白天,鼎沸的人声则将夜里应该幽静寂寥的深山妆点得有如一场大型宴会。 而他们甚至还不是最后赴宴的人。从山下的车道和车声看来,陆陆续续地还有不少人正往山上赶来。 总而言之,这情况就只剩三个字可说明──大塞车。 媒体的报导炒热了流星雨,让住在光害地区的人们一个个不约而同地爬上了山。 结果,看看这是什么情况?老天爷!车子竟然堵塞到连摩托车都钻不过去。 而他们甚至还没到山顶咧。 后头的车又不断地开上来,很快地也会将他们的后路堵住。不用多久他们就会困在这里,进退两难了。 真是该死了!叶予风在心里大大地呻吟。 这真是一场恶梦! 跟他原本想为依农制造的美梦,差了十万八千里不止。天啊…… 正当他暗暗责怪自己的时候,早已下车挤在人群里的同伴们走了过来。阿东的手搭上他的肩膀。“嘿,现在怎么办?” 卡在这半山腰,别说看不到半颗流星了,大概就连萤火虫也瞧不见半只吧。 现在只有两条路可以走。第一,把车停在路边,走路上山──但那还要走好长一段路。第二,赶紧趁还能回头时下山,免得待会儿连下山也堵车。 “投票决定好了。”他说。 结果大部份的人都赞成下山,另外找观星地点。现场很混乱,不知道是谁提议往西部的滨海公路走。在没人有更好的建议之下,他们十几个人又循着来路,风尘仆仆地下了山。 下山的路已经比刚来时来得更拥挤,不知不觉中,大家都分散了。 将韩忆载下山后,叶予风身后跟了几辆同伴的车。他们决定稍微在路边等候全部的人到达。但等了又等,随着时间过去,看不到流星的一群人也愈来愈焦躁。 点了点人头,发现人几乎都到齐了。那为什么还不出发? “还不行,学长还没下来。”叶予风勉强按捺住不耐地说。 “还要等啊?再不出发,天都要亮了。”韩忆嘟着嘴,不大高兴的说。他们又不是来看日出的。 眼见大伙儿的耐心几乎要耗尽了,叶予风心里却有着更着急的事情在担心。 “我回头去找找看好了,阿东知道路,你们先走,我随后就跟上。” 韩忆指着自己道:“那我怎么办?” “你……”差点忘了。叶予风皱着眉道:“你看你是要在这里等我一下,还是跟我一起回头找人。”学长到底把依农载到哪里去了? 韩忆脸色顿时有些不悦。“我不想一个人站在黑漆漆的路边等!” “那好,我们走吧。”才说着,他已经将车子掉头了。 韩忆跺着脚不肯上车。“就不能我们先走,让学长他们自己跟上来吗?” 予风看着她,“不能。”学长就算了,他担心的是依农。 “可是我不想再上山,路上已经很塞了。”坐在机车后座并不是一件舒适的事。即使是她喜欢的男生的后座,在这种时候也对她失去了吸引力。 “妳──”太大小姐了吧!? “我看我们都先在这里再等一下好了。”阿东出来打圆场道:“予风,你快去看看学长他们是怎么回事?怎么这么久还没下来。” 叶予风如释重负地点点头。“我尽快回来。”他立即催动油门冲回上山的路。 沿路上他留意着往来的骑士,以防和依农他们错过。 骑了好一段路后,他在下山的半路上,看到两个一前一后,缓缓龟步前进的人影。仔细一看,竟然看见依农正站在摩托车的斜后方,帮忙推着车。 看清楚那是谁后,他停了下来。“依农,出了什么事?” 依农还没来得及回答,学长就已经像是吃了一嘴苦瓜似地,抬起一张苦得不得了的脸,宣布道:“爆胎了。” 这……还真是多灾多难的一晚啊!那么多人上下山都没事,怎么唯独他…… 看着那扁掉的车胎,他不禁失笑。 看来他想给依农一个永恒难忘的回忆是给成功了。这么惨的一晚,任谁都不大容易会忘记吧? 觉得没有脸面见依农的他,立即做下决定。“这样吧,学长,你骑我的车送我朋友下山,阿东他们在山下等,你下山后先送我朋友回学校宿舍,再过来接另外一个女生,看是要照原来的计画或是回家都可以,我帮你把车牵到山下的机车行修理,改天帮你领回去后,再另找时间把车子换回来。” 那学长闻言后松了口气。“这样也好,本来我今晚就不大想出门的,真是飞来横祸。” 叶予风差点没翻脸!什么叫飞来横祸!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也不想想说这种话会不会让人觉得尴尬,好像谁欠他一百万似的,真是…… 他转看向依农,有点过意不去地说:“那,依农,你先跟学长下山,我看今晚就算了,真是对不起,早知道会这样,我绝对不会硬把你拉来。” “没关系……”她说了一些什么,但是自责不已的他完全没听进去。 那位学长已经重新发动他的车准备下山,他赶紧把依农送上车子后座。“你快回去念书睡觉,这里就交给我吧。”最好把今晚这些不愉快的事情也统统忘记。 依农几乎是被硬推上车的。 她一上车,学长便头也不回地把车骑下了山,一下子就看不见人影了。 叶予风站在原地瞪着那辆爆胎的车好半晌,最后终于忍不住踢了早已爆掉的车胎一脚,才认命地开始推车子。 离山下的机车行还有好长一段路,看来他今晚是不用想回去小睡一下了。 尽管山道上仍有汽机车来来去去,但这还真是个孤寂的夜啊。 推推推,该死的车! 我推── “需要帮忙吗?”一个早该离去的声音再度出现。 他猛地抬起头来,“你……怎么……”又回来了? 他望进依农关切的眼里。依农给了他一朵短暂的笑,便快步绕到摩托车的另一边,双手扶上把手,帮忙推着沉重的车。 “依农,你怎么──”这举动使他乱了手脚,也困惑不已。“啊,你别推,我来就行。” 但依农仍然固执地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推着车子。 知道阻止不了执意帮忙的她,他只好放任她出手协助──尽管他一点都不希望纤细的她做这种粗重的事。他偷偷地再多用一份力,以减轻她的负担。 两人沉默地推着车走了好一段山路后,他才再度开口:“你还没回答我刚才的问题呢,学长不是载你下山了吗?”该不会他的车也爆胎了吧?等一会儿他会不会在路上又看到那个只会抱怨的苦瓜学长? 夜色中,他听见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催促她的答复。 然后他听见她说:“我比较想跟你在一起。” 他楞了一下,正想开口说些什么,却又见她转过头来,扮了一个鬼脸道:“那个学长很啰嗦,与其听他一路抱怨下山,我宁愿回头跟你走。” 叶予风失笑出声。“即使得帮我推车?” “我已经在推了,不是吗?”她的声音似乎有点太过愉快了。 “你的确是啊。”他好温柔地看着她,补充一句:“那个学长确实很啰嗦,我敢说你的选择完全正确。” 依农故意翻了翻白眼。“所以喽……”留下长长的尾音。 两人互相交换了意会的一眼,而后不约而同地大笑出声,惹得经过他们身边的骑士纷纷缓下来多瞧了他们一眼。 大笑过后,心情阴霾的他总算放松下来;舒了口气,他摇摇头道:“今晚真的是糟透了吧。真对不起,实在不该硬把你拉来。” 久久等不到依农说些什么,他想她大概也是认同了这些话。正要再郑重的道歉一次时,她突然停下脚步,指着黑洞洞的天边道:“看,流星!” “哪里?在哪里?”他赶紧转头看向天空,但却什么也没看到。 只见依农一张脸在依稀的光线下对他温暖地笑着。“耶,你没看到吗?大概是流星速度太快,一下子就不见了。” 他狐疑地看了她半晌,才领会过来,并听见她继续开怀地说:“我不觉得今晚很糟,相反的,我觉得今天晚上真的很令人难忘。” 已经了解她一片体贴心意的他,并不想破坏她的善意。而她的安慰与善解人意,也使他原先郁闷的心情舒解开来。悬了半天的心,终于放下了。 “是啊,今晚真的是满有意思的,很棒。”眼珠子转了转,他突然指着东方的天际大喊道:“哇,流星!” “什么?在哪里?”依农迅速地看向他望着的方向,但依然什么也没看见。 “啥?你没看到吗?那颗流星消失得实在太快了。”他夸张地叹了一口气。 “哦?”怀疑地挑起眉。“那真可惜。” “是啊,下次动作要快一点才来得及许愿啊。” “一定一定!” 两人就这样一路说说笑笑地走下了山,还不断地对着黑暗的夜空大喊: “流星!” “在哪里在哪里?” “在那里!” “啊,那里也有一颗!” “哪里啊?” “那里那里!” “哇,快看啊!” “哈哈哈……” 喊到连笑声都哑掉,却觉得好快乐。 这天晚上,他们确实是看到了流星雨;不过,那是一场发生在他们心中的美妙奇景。因为用心,所以看见了。 第六章 午后的“”书店里,新来的工读生凌少奇趁着下午店里清闲,跟两位女同学围着一张桌子闲聊。 “真想看流星雨,不过这种时候上山一定会塞车。”凌少奇说。 “肯定会塞的。”有着一张娃娃脸脸的女孩子附和道。 “那……怎么办?还去不去?”小圆桌上,另一个女孩蹙着一双淡淡的眉问。 依农为她们送来咖啡和冰饮时,正好听到这一段── “我前年没看到,去年也没看到,今年真的很想看一次壮观的流星雨耶。” 那个淡眉女孩有点焦虑地说。 依农分别将一杯焦糖玛其朵、一杯拿铁、一杯漂浮冰咖啡放在三个女孩面前。 “啊,依农姐,这怎么好意思!”凌少奇瞪着眼前的咖啡,差点没跳起来。 另外两位女孩也连忙跟着站起来。 “没关系,我请客。”依农安抚着。 好半晌,三个年轻女孩才又重新坐下来,继续刚才的讨论。但过了好一阵子,还是没个结果,而纷纷叹气出声。 她们三个人都是从外地来台北求学的学生,对台北的观星地点并不熟悉。好不容易这次英仙座流星雨来报到的时间,她们三人都没有回家,留在台北打工、暑修,而刚巧最近几天的天气也晴朗无云,因此她们临时决定自己当自己的司机,骑车上山去观星。问题是,她们三个人都没有观星的经验,这回流星雨被媒体炒得正热,上阳明山不塞车才怪。 面面相觑的三人瞪着面前那杯香气四溢的咖啡,不约而同地伸手端起杯子,啜饮起来,又不而同地大叹:“唉,怎么办?” “绕条路怎么样?”依农听着她们的讨论好一会儿了,总算找到插嘴的机会。 女孩子们纷纷看向依农。“怎么绕?” 依农对她们笑笑,耐心十足地说:“稍等一下,我拿张地图过来。” 三个女孩看着转身去拿地图的依农那窈窕纤细的背影,其中一个不由得开心地喊道:“Lucky!”其他两个则猛点头,又喝了一大口咖啡。唔,这咖啡真好喝! 没多久,依农已经拿着一份观光用的山区地图过来,托托跟在她的脚边一起走近三个女孩。 清出桌面后,三颗头颅便聚精会神地看着地图上清楚的标示,并听着依农说:“到了风柜嘴后,你们要改往这里走……这里有一个视野很不错、人又不会多的地方可以观星。” 听完依农的指示后,面面相觑的三人忍不住好奇地问道:“依农姐,你怎么会知道这个地方?” 索性将地图送给这三个追星少女的依农只是淡淡一笑,“很多年前,有个人带我去过那里。”心思仿佛也跟着那抹笑飘回过去的记忆中。 依农的话引挑起了女孩们的好奇,她的神情更吸引了她们的注意。 “哇!依农姐,你的笑容好甜蜜。” “咦!你的眼神给人的感觉好哀伤。” “你的表情看起来真寂寞。” 话才出口,三个女生都楞了一下,不知道她们三个人看见的感觉怎么会不一样?明明是同一个人啊。 说起“”这位年轻的女老板,她并不是会令人眼睛一亮的那一款美女,但却相当有韵味。她的单凤眼不符合现在流行的审美标准,不过一双眼眸仍炯炯有神,古典的脸庞细致而耐看,穿着简单素雅,一头飘逸长发更是美到极点。因此她们私底下都开玩笑道:假如她们是男生,一定要把依农追来当女朋友。 原本还觉得奇怪,这么好的一个女子,怎么到现在还是单身?现在看来,恐怕不是没人追求,而是她心底早已有个人了吧? 依农几乎当场楞住,忍不住伸手抚向自己的脸。她不记奇+shu$网收集整理得上一回好好看过自己是什么时候了。 甜蜜、哀伤、寂寞,同时间出现在她的脸上? 三个女孩面面相觑片刻后,终于得到了一个共识── “依农姐,你一定很想念那个人吧?” 依农没有问她们所指的“那个人”是指谁。 她很清楚,一直以来,她的心里只住了一个人。 而,是的,她很想念他。 对她来说这并不是个秘密,她只是没想到,那份咽得如此苦涩的思念,竟会藏得这么地深,令她每每碰触,就感到心痛。 “予风,她是谁?” 离开电视台摄影棚后,黄以安一直没有开口说话,直到他们快回到叶予风在大安区的住处时,他才忍不住开口问道。 隐隐约约,他一直知道予风有个故事。但在从前,那似乎不是那么样的清楚与重要,直到最近他才开始感觉到予风变得有些烦躁,偶尔开开玩笑,也显得很刻意,像要转移些什么。今天他终于了解,这一切一切,都跟藏在当年那个站在雨中的男孩背后的故事有关。 坐在前座的叶予风一直看着窗外的街景。过了很久很久,他才回过神来,说:“我想要休假。”脸上的表情不像是在开玩笑。 但最近他新唱片才刚上市,还在发片期中,照理是不该在这时休假的。但以安也没有立刻否决,只问:“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只有他黄以安知道,情歌王子一年才出片一次的原因,除了自珍羽毛以外,其实有一部份的原因是因为叶予风经常在外旅行,甚至他有不少歌曲还是在旅途中创作出来的。这使得以安不大愿意去干涉他私人的事务,也很乐意让他休假。 名义上,他是予风的经纪人,他发掘他,将他推上巨星的舞台。但私底下,他也是他的朋友、兄弟,他是真的关心他,希望他快乐。 “我这是以朋友的身分问你。”以安语气平淡,却透着关切。 等了许久,叶予风终于开口:“我……我想再去找她。” 以安恍然大悟。“你这些年来,不断旅行、不断出国到各地去,就是为了找她?” 予风点点头。“我找了好几年都找不到,我想她可能在国外,我没有任何线索,只好到处乱找。”他不自觉地压低声量道:“我有一种感觉,好像如果我没去找她,我可能永远也无法再见到她……” “她,是那个叫做颜依农的女孩吗?” 予风点点头。 “她的名字怎么写?”以安问。 “红颜的颜,依偎的依,农忙时候的农。”想起他们初相识时的情景,他笑了。笑自己的笨。他曾以为,他们之间只存在着单纯的友谊。他真是有够蠢! 一定是因为他太蠢太笨,才会失去她…… “我帮你找,我有征信社的朋友。”以安建议。 “我以前试过,没有用,征信社也找不到她的下落。”他不抱希望地说。 “什么时候的事?” “从五年前开始,一直到去年为止,我才放弃找征信社。这些年来,我只知道她出了国,但不知道她人在哪里?也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好不好?结婚了没?是不是还像以前那样什么事都傻傻地往心里放?” 六年。连同他盲目寻找她而不得的那一年,他整整找了她六年! 直到五年前,他因为被以安带入歌唱界才开始有经济能力能够支付昂贵的代价雇人寻找依农,但得到的讯息却少之又少,她就像是从人间蒸发了似的,在他的生命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当然,他也不是全无所获。五年来的征信调查里,他得知了所有能被找到的、有关依农的背景。他知道了她过去成长的情况,也终于明白为何她总是不愿多谈她的过去。倘若他是她,大概也不会愿意回想那段并不怎么愉快的成长经验。 “有时候我会想,我还可以记住她的脸多久?会不会有一天我醒了过来,却发现我已经再也记不住她的长相?甚至我还担心,要是有一天,她终于出现在我面前,但那时我已经老了,她也白发苍苍,我们虽然在某个地方相遇,却已经认不出对方……”说到这里,他忍不住伸手遮住眼睛,双肩微微颤抖起来。 “为什么是现在?”沉吟片刻后,他问:“以往你选择不说,为什么今天你会将这件事在所有人面前透露?”先前在摄影棚观看节目录影时,他真的被予风吓了一跳,也立刻想到即将随之而来的风暴。 予风放开手,将灼热而微微潮湿的眼眶调往窗外。“我想,也许是因为我需要一个解脱吧,我需要说出来,也或者我已经厌倦了等待。” 以安看着、听着,然后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可以告诉我整个故事吗?从头开始……不过我得先提醒你,在今天那场电视访问之后,全世界关心你动向的人,都会想知道,那个住在你心里的女孩是谁。” 在那次实际上并没有看见半颗流星的观星之行后,他们有好一阵子没再见面。 一来是因为期中考开始了,二来是因为依农还是如往昔般忙碌。她从不曾主动找他,所以一旦他没有出现在她身边,他们两人也就失去了交集。 这种朋友关系,说浅不浅,但要说牢固,却也实在牢固不到哪里去。甚至可算是轻轻一扯就会断了的那种。 然而依农在稍闲下来喘口气时会想:他怎么突然不再出现了? 尤其当亚今在找她吃饭而不经意问起叶予风的下落时,会使她更加确定两人之间其实还称不上是一般的朋友。 “他不来,你不会去找他?”亚今问。 依农不知道该怎么向亚今解释,她跟他之间并不是亚今所想象的那样。而她甚至也无法说明,她那一千个不去找他的理由。 或许亚今会认为那不过是些借口,但她却真的认为她没有办法那么做。非要追根究柢的话,就说是害怕吧。 是的,她不敢主动去找他,因为她怕;她怕一旦她改变了两人来往的模式,他们之间也会有一些东西会改变,甚至会不见了。她担心…… 喝完最后一口汤后,亚今满足地对依农皱眉,而后伸出手拨乱她前额的头发。 “你想太多啦,亲爱的同学,这样不行喔。”眉眼一挑,突然笑了。“试着让你聪明的脑袋暂停运作,如何?”她突然站起来,把位子让给朝她们走来的人。中午这时间的自助餐厅很挤,往往来迟了就没有多余的座位。 依农背对着餐厅门口,没有看到来人。 直到亚今突然站起来,拍拍那个来人的肩膀说,“我同学就交给你了,帅哥!” “没问题!”好一个信心满满的保证。 亚今背起背包潇洒地先走了。 依农猛地回过头,没瞧见人。 因为叶予风已在她面前落座,等着她转过头来看见他。 在等候她回头的那短暂的片刻里,他突然有一种感觉,好像这辈子他总是在等着她回首看见他。 而幸运的他,等到了。“嗨,依农,好久不见!我就想应该可以在这里找到你。”终于脱离期中考地狱,人间也好像过了一百年。 依农还没反应过来,他已经拉着她的手站了起来。排队等候用餐的学生立刻占据了他们空出来的位子。 无论他找她做什么,他都没有给她回头的路。 “下午有没有课?”他问。 她点点头。“十八世纪美国文学。” 他笑得好不开心。“不,你下午要上的课是大学生一定要试试看的“跷课”。 今天的上课主题是:如何无声无息地跷掉一堂枯燥的课。人不跷课枉少年。” 美国文学不并枯燥。但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没有反驳他。 “准备好要上课了吗?”他问。 她点头,并听见自己回答:“准备好了。”而后大大吃了一惊。 他也是吓了一跳。原以为还得再花一点工夫才能说服她的说,没想到她会答应得这么爽快。尤其在经过上一回悲惨的流星雨事件后,他实在不抱期待她会再轻易点头跟他走。 这也是他迟迟不敢来打扰她的原因之一。 他真怕她会不高兴见到他,但他又无法让自己这么久没来看看她。 今天他终于再也忍不住了,就来了。 也许她会觉得他像一块粘皮糖吧?不过他不管那么多了。“跷过课吗?” 她果然摇摇头。 他笑了。“那么,就跟我走吧。” 去哪里?她没问。他也没解释。 好像有些时候,不用问,也不用多加说明,就只是等船到桥头,其实也很不错;又或者是因为她已经开始信任他了,而他一时还沉浸在那种被信任的愉快感觉里,没有发现这其中已然存在的深刻。 于是原该深刻的,变成了平淡;而原该领悟的特殊,也被当作寻常了。 那天下午,他带她去“大世纪”看了一场二轮电影,电影片名叫做“心灵捕手”(GoodWillHunting)。 隔年二月,罗宾。威廉斯(RobinWilliams)以这部片在奥斯卡获得最佳男配角。这也是电影“铁达尼号”风靡全球的同一年,但是这部电影里,最令他们感动的并不是罗丝与杰克神奇的爱情,而是沉船前,船上乐队以音乐抚慰人心的那一幕。 有一次,她终于忍不住问他:为什么要对她这么好? 他说他想了解她。光了解不够,他还想更了解。 有时她不禁怀疑,自己在他面前愈来愈没有招架之力,任由他探索她秘密的同时,是不是有那么一点点渴望着他前来打开她深锁的心扉? 她的心孤独且封闭得太久,久到连那扇通往外界的门都已经生锈,钥匙也早已失踪。没有钥匙的她无法自行开启她的门,只能等待某个坚定不移的力量来解放她。 她并不欢迎这解放的机会,但因为是他,使得她渐渐的不再抗拒与反对。 曾几何时,她竟成了一朵仰仗他温暖才能绽放的花? 整个大三的下半年到升上大四这一段时间,他拉着她参加过童军社两天一夜的露营,还送给她他们乐团第一场室内表演的免费门票,只因为有一回她提到她喜欢他的歌声。 当时她告诉他:“我喜欢你的歌声,听起来感觉好温柔。” 他听了之后,开心得像是从来没人跟他这么说过似的。 但那根本不可能,他早就拥有了一批死忠的仰慕者,恭维的话在他而言,铁定不陌生。尽管如此,她还是因他开心而感到快乐。 又是曾几何时,他们的心情起伏竟然已经如此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她忧郁的时候,他也感到郁闷,非要逗到她笑不可;而当他开怀地笑得像个大孩子时,那笑声也总会感染到她,使她心中的忧郁一扫而空。 这种感觉真是奇妙。 他竭尽所能地将她从她的门里拉出来,让她分享他的生活;但同时他也经常在她的世界里,找到他需要的平静。 有时候,他会觉得,他们两个人,一个是太阳,一个是月亮,他有她需要的光与热,她则拥有他向往的宁静与淡持。 这想法令他既迷惘又困惑,但他已经习惯让自己经常看见她。 升上大四的那个学期,他还带她去看了一场真正的流星雨。因为他总觉得他欠她一场流星雨。如果一颗流星能许一个愿望,那么他就欠了她无数个愿望。 也许是那份歉意,使得他迫切地想要弥补她;而当他看见她眼中快乐的光采时,则又无法克制地希望感受到她的快乐,一次又一次。 对她来说,他像是一支沾满了五颜六色颜料的彩笔,丰富地彩绘了她的大学生活。但她很怀疑,对他而言,她又扮演着什么角色?他们之间存在着一个倾斜的天秤,她觉得他付出了那么多,而她能回报的却是如此地少。获得与付出的不平等,使她惴惴不安,却又无法拒绝他的提议。因为他带进她生命里的,是那么珍贵的情谊,她作梦也不敢渴望。 她经常觉得冷──只除了在他身边。他身上的暖意足以驱走沁寒的冰霜。 看流星的那一夜,是个寒冷的冬夜。 他到书店等她下班,不知打哪变出一件防风的大外套、一条围巾和一顶安全帽。见到了她,只说了一句:“跟我走吧。” 她就跟他走了。仅仅因为那不知何时出现在两人之间的联系与信任。 摩托车就停在书店外。 他们买了一些热饮,用保温杯装好,便骑着车上山去。 天气很冷,又是深夜,所以上山的车并不多。 她坐在他身后,双手被他拉到他的腰前,被命令要抱好以免摔下去。 ---------------------- 更多免费TXT书请到 BBS。51spsoft。com交流 ---------------------- 该TXT小说下载自51spsoft。com 她全身上下都被他的外套和围巾包得密不透风,只听见风声在车子行进时,掠过耳边的呼啸。 他载着她从士林直杀上风柜嘴,然后便顺着一条地图未记载的山路爬到了山顶一处背风的平台。那里有一座木造无顶的观景亭。 他们下了车,从车箱里拿出一个睡袋平铺在地上后,便双双仰躺下来,看着午夜过后划过寂寥天际的流星。 这在寒冬时节拜访地球的流星雨不像狮子座那么有名,但极大值时出现在天际的流星却是一样的灿烂。 他们肩并肩地躺在防水的睡袋上,一边喝着热腾腾的姜母茶,一边数着划过眼前的流星。 他说他真希望日子可以这么无忧无虑地过下去。她不由得笑了出声,以为像他这么个乐天派的人,应该不会有什么烦恼。 而当她向流星许了一个愿,希望能够赶快毕业。他则反问她,这么迫不及待想要进入社会,难道当个无忧无虑的大学生不好? 问题是,她的学生生活不像他一样看起来那么的无忧无虑。而他所谓无忧无虑的日子,其实也不若她想象的多。即使他再如何开朗,他还是有着自己的烦恼。 在一边数流星、一边闲聊的时候,他们赫然发现了这个事实── 原来,他们都有一些身不由己。 这是他第一次在他人面前说出自己的忧虑。“我担心我拿不到律师执照,也担心考不上法官或检察官……实际上,我甚至连我自己是不是想当一个律师或法官都不是很确定,更遑论要我离乡背井到外国去学法律……” 身边的她静静地倾听着,带给他一种奇异的安心,这使他愿意让她碰触到他心里那从来不为人知的一面──那个担心未来、不知道何去何从的一面,向来使他觉得无助得像个孩子。他是如此羞于在他人面前承认自己的不够成熟,却轻易地在她温暖了解的眼光下,敞开一切。 他的眼睛看起来恍如蒙了雾气的夜色。“我的家人都是法律这一行的佼佼者,有时候,在那么优秀的家人面前,我时常会忍不住想要逃走,但我又不能真的逃开,我担心一旦我转过身,我会看不到他们是用什么样的眼光在看着我。但我又担心看见他们对我的失望……” 他愈说声音就愈低沉,直到他感觉到他的手被人握住,那小小的手形、暖暖的手温,像一道暖流,流过他的心。 他转过头,看见了她好温柔的眼神。 “没关系。”她包容地说。 他挑起眉,同时反握住她的手。 她转头看向天空,唇边绽出一朵笑花。 黑暗中,她声音虽轻,听起来却好清晰。每一字、每一句,都敲进了他的心底。 “我们的眼前有好多条路,条条道路都好像通向不同的地方。有些可能是死路,有些则不是,但是不走走看,谁也不会知道等在路那一端的是什么?再者,就算走错了又怎么样?没有人规定不能重头来过,或重选另一条路走啊。” “走错了又怎么样?嗯?”他反刍她的话。“可一旦走错,会浪费很多时间啊。” 她转过头来,与他面对着面。“但也可能收获更多啊。” “比如说,”摇摇头,他用实例来打比方。“假如我花了五年时间准备国家考试,却一直没通过的话,我是不是就浪费了五年?” 她也摇头。“你何不这么想,你花了五年的时间,终于知道你不适合走法律的路,这不已经比那些花了三十年才知道自己并不喜欢他工作的人们幸运得多?” 他继续反驳,“那假如我第一年就考上了律师执照,也许我也得花三十年才会知道我不喜欢当律师。” 她笑着继续摇头,“也有可能结果是,三十年后,你会觉得当个律师还不赖,因为你在这工作里找到你想要做、也可以做的事。总之,你的人生不会是白走一趟。不管是对还是错。” 他为之吹了声口哨。“哇!看看这里是不是来了个开朗少女?” “我以为你才是阳光天使呢。” 他哈哈大笑。“好吧,服了妳!也许真的是如此吧。” “不要怕走错路,也不要怕选择不一样的路。”她微笑地看着他,“只要那条路是你自己选的。” 他深思她的话。“可是我还是希望有人能够认同我的选择、支持我的选择。 假如我不走法律这条路,我怀疑我的家人会支持我。” “但你并不确定,不是吗?” 他的确不确定。“我还是想要知道有个人会无条件的支持我,这样我才会知道,不管我怎么选,都没有关系。” 唉,摆明了在勒索她嘛。“我愿意支持你。” 他眼睛一亮。“好家伙,记住你的话喔。” “我不敢忘记。”她配合地半开玩笑。 他哈哈大笑。而她真的好喜欢他爽朗的笑声,于是也跟着一起欢快地大笑。 片刻后,笑声渐歇,他看着她,声音转为低沉:“好了,我吐完苦水了,是不是轮到你了?” 他这一句,立刻引来她的沉默,使她好半晌不发一语。 “依农?”夜太深,他看不见她的表情,只好坐起身,倒了一杯热茶给她。 她跟着坐了起来,捧着茶,感觉手心发冷又发烫。 “不想说没关系,我只是想我们都认识这么久了,而我却还不是非常了解… …” 不愿意让他有自责的想法,她打断他:“你还算不够了解我啊?我以为我在你面前都没有秘密了。”自相识以来,他汲汲探听她的一切,有时候,她几乎都要觉得,也许他比她还要更了解她自己。 “真的吗?”没有秘密了?他有点怀疑。他倒觉得她有一堆秘密,怎么解也解不开。即使已经认识她这么久,他还不敢拍着胸脯说自己对她已经很了解。 见她不语,他试着继续问:“那么你告诉我,你最喜欢的食物是什么?你喜欢听什么音乐?喜欢什么颜色?最常做的运动又是什么?”他劈哩啪啦的问,没有发现他的问题已经变成一串连珠炮了。 他问出了一连串的问题,每个问题都使她哽住。她试着想回答,却惊愕地发现自己竟然一个也答不出来。 “怎么不回答?这些问题会令你尴尬或太过尖锐吗?”他以为每个人被问到这些基本问题时,都能够凭着直觉逐一答出来的。为什么连这些简单的问题,她都无法回答?虽然他承诺过给她不回答的空间,但难免还是感到有些受伤。 她从他的叹气声中听出了受伤的意味,但她就是答不出来。她脸色苍白地说:“对不起……” “对不起什么?” “我连一个问题都答不出来。” “一定是我太没有魅力,让你连随便答答、敷衍我一下都不肯。” 她瑟缩了下。“我……不是这样的,不是你的问题。” “当然也不会是你的问题。”她的确有选择不说的权利,而且他也不是她肚里的蛔虫──如果是的话,说不定就不用那么麻烦了。 “不,是我的问题。”她试着把话说得更清楚一些。“刚刚你问我那么多件事,说真的,我有一点反应不过来。而当我努力想选一个来答的时候,却发现… …发现我不是不愿意回答,而是我真的不知道答案。” 他瞪大眼,身躯跟着移近她身边。“妳不知道?”怎么会? 她点点头。“我真的不知道。你问我最喜欢什么食物、音乐、颜色……这些问题以前从来没有人问过我──” “没有人问过你?”他的惊讶转为错愕。难道她以前都没有稍微好一点的朋友?如果有的话,那些“朋友”也未免太不尽责了。他突然有些气愤起来。 “我想了又想,却想不出我“最爱”的到底是什么?我有很多喜欢的东西,但是要找出一个“最爱”,似乎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件只凭直觉就能立刻回答的事,甚至我以前也很少留意这些事。” 那么她以前到底是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听着她叙述自己的同时,他暗暗下了个决定。他,要当她真正的好朋友,不仅要了解她,还要很了解、很了解。 “而且……”她有些犹豫地开了口。她的长发被风吹动,脸色在夜色的衬托下,几乎像雪那样的白。“我的生活其实很平凡,你真的不必太好奇──” “好奇?”这两个字不知道刺激到他哪根粗线条的神经,让他突然捉住她的肩膀,有些气愤起来。“妳以为我只是单纯无聊的对你好奇,所以才那样问的吗?” 她还来不及说任何话,他又说道:“好奇,也许是吧。一开始我的确是对你感到很好奇,你好像是一个解不开的谜,而我想知道谜底;可是,那也只是一开始的时候啊,你算算我们认识多久了?你以为我为什么像只赶不走的苍蝇在你身边打转?” “不要这么说。”她不喜欢他自贬的语气。 “那是因为我关心你,你懂不懂?!”他激动地开始大吼大叫起来,“我关心你!你这家伙,你听清楚了没有?我是关心你!” 她楞住了,不确定是因为他的激动,还是他所说的话。 他关心她? 是的,内心深处,她知道他确实是关心她的。这令她既感动又害怕。 从来就没有人像他这样,一意孤行地闯进她的心、介入她的生命。在她过往的日子里,她都像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从这一边被推到那一边,又从那一边被推到另外一边。 她渴望安定,却总是在飘泊。 一个母亲弱智而父不详的孩子,只有一个年老病弱的外婆,无法独自扶养她。 她在各个寄养家庭中流浪成长,深深觉得自己像是一颗被踢来踢去的皮球。 她早已学会,人不应该渴望无条件的爱。 从来没有人像他这样毫无条件地关心她,而她却不知道为什么? 他在她睁大的双眼中看见她的迷惘、错愕与不解,怜惜的感情油然而生。 他放轻手的力道,却仍触着她的肩,执意给她,她无法拒绝的温暖。 “别拒绝我的关心,颜依农,也别问为什么,因为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会这么关心你。” 谁知她却轻声地说:“我了解。我也关心你,叶予风,而且我同样不知道为什么我会这么样地关心你。” 这份莫名的关心,使他们沉默。 他们两个,既不是亲人,更不是情侣。 勉强算是朋友。 但这份关心却远远超出对一位朋友的关心,他们实在不明白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也弄不清楚为什么会这样? 他对她不曾有过非分之想。 而向来无法跟异性相处自在的她,却总能在他面前展露自己的真性情。 这份感情称不上是一份约束或牵绊,更谈不上“深刻”两字,但就是莫名其妙地在她心里生了根。所以每一次当他说:“跟我走。”的时候,她就不再如最初般犹豫地跟他走了。她曾经向他说过一个“不”字吗?如果说过,她也不记得。 而他的印象则是:她总是在说“不”,总是在拒绝别人,但无论她怎么拒绝,他都没有接受。如果不是这样,他根本不会在她生命中停留。而他,想要停留。 她是不一样的。他心想。 他是不一样的。她心想。 流星划过天际,留下一抹倏忽即逝的星痕。 她清了清喉咙,打破横亘彼此之间的沉默。 “我刚刚许了一个愿。”出于某个自私的原因,她不愿意让他知道她的过去,但她很愿意让他分享她的未来。 “真的,什么愿?”他想知道。 她一笑,整张脸就亮了起来。 “我希望我以后能开一家自己的书店。”在“雨声书店”打工的这三年,让她发现了自己对书的喜爱。她幻想着有朝一日,也能拥有一家自己的书店。 他脸上的表情也跟着放松,唇线扬起。“好巧,我刚刚也许了一个愿。” “什么愿?”她也想知道。 他朝她咧开嘴,笑得开怀。“我希望,不管你许什么愿,都可以实现。” 第七章 她的愿望真的实现了。 当年许愿的那个年轻女孩,如今已成长为一个成熟的女子。她曾经怀疑自己的愿望会有实现的一天,但现在她已经愿意相信只要尽力便能够使一份梦想实现。 距离“”打烊的时间已经过了半个小时,少奇早已下班,然而书店里的最后一个客人仍在书柜区挑选他想要的一套精致的绘本。 依农在他犹豫不决时才走到他身边,提供建议。 五分钟后,那位客人抱着一套适合六到八岁儿童阅读的一套彩绘童书满足离去。 挂上打烊的招牌后,关了店门,依农伸了伸懒腰,然后轻轻拍抚一直跟在她身边不肯离去的猫咪,准备回到充作住处的三楼阁楼休息。 正式挂牌营业三个多月,书店的营运渐有起色。虽然大多数客人一开始都是冲着店里的咖啡香而来,但是当他们在店里发现了一本他们找寻许久的珍本或是新奇的图书时,立刻就爱上了“”的图书区,经常在书架前流连不去。 她天生务实的个性,再加上并不怎么愉快的童年经验,使她很少去计画明天的一切。然而在结算收入与支出时,她仍为明天终于获得了一份安定与保障而欣慰不已。 她笑着搔了搔托托的耳朵说:“这下子我们的下一餐都有着落了,很棒对不对?”买下这家店花光了她所有的积蓄,书店的每一分进帐都保障着她以及托托的未来。 托托“喵呜”了声,舒服地蜷在她怀里入睡。 短时间内,他们一人一猫,都不用担心生计上的问题。这种安定的感觉真的很好,但同时也令人无法不意识到另一种欠缺。 尽管她凭借了自己的力量实现了一个梦,但她那遗失在青春时期的梦,却似乎再也难以唤回。 她没有看到那天叶予风在“流行“乐”翻天”的现场节目,却在隔天的报纸娱乐版和八卦杂志上看见了他在节目里不小心透露出来的秘密。 这还是她店里那位号称叶予风头号粉丝的工读生,在一大早带着一迭报纸和好几本杂志到店里宣传的结果。 报纸上在那个“情歌王子的真情告白?过去式?现在式?未来式?”的标题下,写到他已经失去那个“秘密恋人”的消息许多年。 而那个女孩,听说有着一头长发、身上飘着茉莉花香,眼里有伤痛。 当时少奇突然瞪大眼睛盯着她,表情若有所思。这女孩的心思全显现在她的脸上,根本连藏都藏不住。“依农姐,怎么这些形容,跟你……好像啊?” 但依农只是摇了摇头,扯出一抹淡笑说:“怎么可能?别瞎猜。” 依农相当确定报纸上所形容的人不是她。 因为她之于他,不过是个普通的……朋友而已啊。 即使如此,她依然关心着他。 这份关心使她想知道,当年他和那个叫做郭星儿的女孩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他们现在不在一起了? 熄了灯的房间并非全然黑暗,即使拉上了窗帘,窗外的路灯或车灯仍然透进了些微的光线。 她张着眼睛看着那些舞动的光线。 在入睡前的最后一个念头是:接下来她该怎么做? “很抱歉,他最近三个月内的行程已经排满了。” “是的,他不接受专访。” “实在不巧,时间上真的不能配合。” “可以啊,如果贵社愿意奉上一亿元,专访权就是你们的。什么?太贵?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不到三十分钟内,黄以安已经代叶予风回绝了数十家大大小小的报社和杂志社的专访邀请,回得他脸色发青,嘴唇发抖。 而坐在一旁的当事人则像没事人一般,看着以安为他扮演黑脸的角色。这几天他无论走到哪里,狗仔队就跟到哪里,逼得他只得躲到以安的住处,后来又被拎着一起到经纪公司来。 好不容易,响了好几天的电话总算不再响起,两个人竟然还开始有点不习惯起这宁静的片刻。五分钟后,电话声又响了起来。不过这回不是打到经纪公司的电话,而是以安的手机在响。 以安接了电话,直接反应道:“不,他不参加。谢谢。” 简短地再拒绝一回后,以安终于断然地将手机关机,连办公室的电话线也一并拔掉,然后坐下来与叶予风小眼瞪大眼。 “对不起。”当事人终于找到空档道歉。“我真的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关心我的感情生活。” 以安摇摇头,表示不必道歉。“算了算了,经纪人是做什么用的。” “嗯……我不是指你替我挡掉的那些电话。”当事人又说。 以安瞪大眼。“不然你是在为什么道歉?”有种不祥的预感,好冷、好冷啊…… 叶予风看着他的好友,有点困难地开口:“那个……我已经答应了。” 突然有大事不好的感觉。“你、你答应了什么?” “我答应要上寻人节目,当他们下一集的特别来宾。”当那个在周日创下高收视率的寻人节目制作人找上他时,他几乎没有半点犹豫地就点了头。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什么寻人节目?!”精神紧绷了好几天的以安几乎没开始吼叫起来。 “千里追追追。”他说,“他们说要帮我找依农。”根据他们制作人的说法,他们的寻人成功率有百分之八十。 以安呆楞了好几秒钟。这似乎比他接受任何一家报章杂志社的访问邀请来得更加耸动,也更具破坏性。他不敢想象如果予风真参加了这类节目,对他的形象会有多大的破坏力……他那完美的情歌王子形象啊…… “你、你确定想参加?”不顾他自己未来几年在唱片界的声势可能就此下杀? 女歌迷若知道予风心有所属,会不会放弃他?现在这社会对偶像的崇拜是很现实的,偶像明星一旦让自己在歌迷心目中的幻想破灭,也就可以准备下台一鞠躬了。 “我确定我想找到她。”他肯定地说,而后又有点担心地看着以安说:“很抱歉我自作了主张,但是我希望你不会阻止我。” “我疯了才不会阻止你。”以安一个头三个大的喃喃自语:“不过,显然我是疯了。” 稍稍平静下来后,以安又问:“不过,予风,假如颜小姐根本不想被你找到呢?”这么多年来都没有留下任何音讯的一个人,想被人找到的机率应该很低吧? 予风的表情错愕得像是他从没考虑过这个问题。“那么当我找到她以后,我会跟她道歉。” 以安不安地再问:“那……假如她已经结婚,有了自己的家庭呢?”那这样公开在媒体上寻人,多少会造成一点困扰吧? 予风的脸色顿时灰成一片。“我没想过她可能已经结婚了……” 以安小心翼翼地说:“我是说,假如……” “假如……”他不敢去想这个假如,但在以安的提醒下,又似乎不能不去想,毕竟都已经过了那么多年,她是极有可能结了婚,甚至还可能有了家庭、孩子… … “予风?” “……假如她结婚了,那么我会祝福她。”心碎的祝福她。 唉,“那就放手去做吧,别让你自己觉得后悔或遗憾。”这是身为朋友的他,所能给的最好的建议了。 如果找一个人真有那么困难,那么没道理透过专业的征信社还是没有线索。 而如果找一个人若真有那么容易,更加没道理,在消失六年后,被找的那个人会突然出现。 他只希望事情的结果不至于太糟。 他甚至不敢期待,予风上这节目会有好事发生。 他想他得做好最坏的心理准备。 分别六年后,叶予风经常想起,假如他当年能够更了解依农一点,或者至少更了解自己一点,那该有多好? 夜里,他困坐在以安的公寓里。他的住处现在日夜都被神通广大的记者团团包围,以安便把他一处登记在亲友名下的公寓借给他住。 他苦笑。这一切,只能说是自作自受吧。 为什么他要在失去以后才晓得要珍惜? 为什么他就不能早点明白,他对依农的感情不仅仅只是友情? 他所失去的一切使他日夜追悔,他愿意付出一切,只求能有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但,还来得及挽回吗? “依农,你在哪里?”寂寥的黑夜。 “依农,你听得见我为你而唱的歌吗……”寂寥的黑夜抚不平男人的心碎。 在无眠的夜色中,他弹着吉他,唱起他为她写的歌。 啊,在许多年以前,一个男孩遇见了一个女孩…… “看来你不喜欢吃丝瓜和菇类的食物,也不喜欢吃太咸的东西,不过你倒是满敢吃辣的。” 学校附设的自助餐厅里,颜依农与叶予风占据着一张方桌的一端,一边检视餐盘里的菜色,一边在笔记本上涂涂写写,一条一条地罗列出颜依农的偏好与偏恶。 自上回依农坦承她不知道自己最喜欢什么、最讨厌什么之后,没多久,他的手上就多了一本空白的笔记本。 连续两个礼拜下来,为了找出依农的最爱,他几乎使尽了浑身解数。 他们不仅试吃着各种能买得到、看得到的食物,也到唱片行试听各种不同风格以及不同歌手演唱的音乐。 最后他发现她经常在重复听海飞兹的小提琴协奏曲,而且极端地挑食。 颜色方面比较好解决。他拿了一堆色纸卡让她挑选,结果她挑了明亮黄色后,却造成他的疑惑;因为依农最常穿在身上的衣服是蓝色和白色。但她却挑了黄色? 女人心,真难懂。 此外他还发现她几乎没在运动,于是不由分说的,一有空就拉着她往体育馆跑。 她是只旱鸭子,怕水,身体的骨胳肌肉却相当柔软。 她打起羽毛球时,球总会偏离轨道,但她在桌球桌上,动作却相当敏捷,才练习短短几天,就已经在球桌上打败了他。 在一连串紧锣密鼓、毫不松懈的“试验”之下,依农的喜好档案终于出炉。 现在他已经知道:她喜欢吃烤玉米,不喜欢细面条;她最喜欢的冰淇淋口味是酒酿黑樱桃;她喜欢看动作片胜过温吞吞的文艺爱情片;她深深迷恋海飞兹所诠释的小提琴协奏曲;而她明明喜欢黄色系的颜色,却经常穿蓝色或白色系的服装,只因为那是她衣橱里最常见的颜色。 她爱跳舞,虽然跳得不怎么样,却很乐在其中;她爱唱歌,虽然唱得也不怎样,却依然很喜欢抢麦克风。(这是昨天他们两个一时兴起杀去钱柜K歌时发现的,真是个意外之喜)她还极爱小猫小狗,因为有一回,他看见她流连在宠物店的玻璃橱窗前,徘徊不去。 有时候他会想,如果她出生在一个正常温暖的家庭,她一定会是个喜欢笑的女孩。虽然他没有过问她的家庭背景,但他隐约察觉到她的家庭存在着某些问题。 尽管他并不清楚详情,也不敢主动过问,但是他依然忍不住希望有一天她会愿意告诉他关于她的故事。 因为伤痛如果能说得出口,往往是因为痛楚已经比较轻、比较不疼了一些。 他希望她可以一直保持微笑,不要悲伤。 在他认识的所有人当中,她是他最挂念的人。而他从未如此希望一个人快乐。 他将那页尽量工整地记录了她基本资料的纸张小心地撕下来交给她。 她逐一看过每一条细目,眉眼间露出若有所思。现在,她之于他,应该是一本不上锁的书了吧? 他凝视着她那因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而微微拧起的眉头。“生日快乐,颜依农。” 但今天并非她的生日啊。她讶异地抬起头,直望进他带笑的眼里,突然明白了。 今天确确实实是她的生日啊。因为在此之前,她不算真正活过。 颜依农二十二年来的生活,直至今日才有了意义。 “谢谢你。”折迭整齐握在手里的那张纸条仿佛是一纸出生证明。 颜依农在今日重生,叶予风是她的见证。 她的笑意延伸到眼底。“待会儿有没有空?我请你吃蛋糕。”她打工的咖啡馆有一款手工蛋糕很好吃。 “好啊!” 托托是在她大学生活的最后一个冬天里出现的。 发现它的那一天,依农在书店值晚班。 书店十点打烊后,她帮着昭德老板盘点库存,所以又拖延了半个小时才离开。 那个冬夜因为寒流来袭的缘故,连空气拂过脸上,都会引起一阵哆嗦。 依农将自己全身上下包得紧紧的,大外套、厚围巾、手套,再加上一顶毛线帽子。整个人厚重得一融入夜色中,就沉进了黑暗里。 路上,昏黄的夜灯在雾气中晕着清冷的微光。 依农朝着宿舍的方向疾步走去。那一夜,路上的人车出奇的少,连自己的脚步声都听得格外清晰。 就是在这样一个寒冷凄清的夜里,她听到一声微弱的喵呜。 那声音使她停下脚步,回过头去寻找喵呜的来源,然后不意外地在一个巷子转角的阴暗处发现了一只被弃养的猫。一双猫眼在黑夜中,隐藏于层层的废弃纸箱内,她原想不理会它,却又在一声声凄惨的哀鸣下,无法狠心离去。 她伸手拿开那些箱子,将猫咪看个仔细,想知道它为什么一直哀鸣个不停。 就着昏黄的路灯,她看见了这只幼猫身上布满的伤口,几乎没当场楞住。 它伤得好重!身上有一半的毛几乎被抓掉了,露出化脓的伤口;而剩余的毛发也稀稀疏疏,看不出本来的毛色。 这是一只被攻击过的家猫,它身上的伤口可能是被附近抢地盘的野猫抓伤的。 照理说,受伤的动物攻击性应该很强,可是它却丝毫没有攻击的预兆。应该是已经奄奄一息,根本没力气了。 如果她不管它就此走开,在这种冷天里,不用到天亮,它就会冻成冰棒,被清洁队员丢进焚化炉处理了。 没有考虑太久,她解下围在脖子上的围巾,小心翼翼地拿开覆在猫咪身上的纸箱,将气若游丝的它包覆起来,用双手捧着,直接奔往她最近的兽医院去挂急诊。 她本来有点担心这么晚,兽医院可能已经关了,幸好医生还没回家,他接手处理了猫咪的伤口,然后请依农隔天再来。 隔天,依农家教后直接到兽医院去看猫。 它的模样依旧惨不忍睹。 接下来一个礼拜,她每天工作结束后,就会到兽医院去看猫,直到医生说它的情况已经好了很多,只要小心照顾,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她才放了心。 问题是,医生在猫咪身上找不到识别晶片,但也同意这只猫应该是只家猫,而不是凶悍机警的野猫,因为它太温驯了;如果把它放回户外,大概没多久又会被攻击受伤。而且这只猫被主人弃养的可能性极高,因此兽医生问依农是否愿意暂时收养它? 依农从小就希望能够有一只属于自己的宠物,但当时她根本没有能力,也不敢奢想,是以当医生询问她的意愿时,她几乎要立刻点头答应,直到她想起宿舍不能养宠物的规定…… “我很想收养它,但是我住学校宿舍,不大方便……” 医生说:“没关系,这种事情也不能勉强。我会把这只猫的照片放到网路上,看看有没有人愿意收养。” “如果没有人愿意养呢?” “那么这只猫可能得送去流浪动物之家,等人来领养,那里有一套处理的程序。” 处理!依农被这两个字吓到了。她当然明白这两个字代表什么意思,也常常听说流浪动物在没有人收养的情况下会面临什么遭遇。 她的眼神不由得飘向一旁的猫咪身上,当她发现它的眼睛也望着她时,她的心软了。她听见自己说:“那我还是带牠回去好了。” 付了医药费后,依农便提着医生送的猫笼,带着猫咪走出了兽医院。 走了一段路后,她停在路边,忍不住开始发呆。 看着手中的猫笼和猫咪,天啊,她不敢相信,她要养一只猫了! 问题是,她该把它养在哪里呢? 她的室友有一点洁癖,大概不会答应让她把猫偷偷养在房间里。而且舍监很严,常常会检查房间里是不是藏有违禁品──当然包括宠物。 如果她是自己住在外面的话就好了,但是台北城高贵的房租让她根本不敢考虑搬到外面住。 然后她想到亚今。但亚今家里养了两条狗,可能会跟猫处不来。 然后、然后……天啊,她发现自己竟然想不出半个比较好的办法来安置猫咪。 犹豫了许久,她才转向另一个方向。她记得,他好像是住在这附近的样子,或许……或许他会愿意收留这只猫。 依农在深巷中找了好一阵子才找到叶予风的住处。 那一带有很多公寓都是租给附近学校的学生的,但因为僧多粥少,所以房租一直居高不下。想到在这里租屋一个月的租金几乎等于她一学期的住宿费时,她就忍不住咂了咂舌。 她希望他会喜欢有只猫跟他作伴。 虽然他对她似乎很关心,但她仍然不敢确定,这份关心到底有多深?足不足够让他帮她养一只受伤的猫? 站在那扇未知的房门前,她的手举起又放下,又举起。 犹豫不决,总感觉,这门一敲下去,他们之间有些什么可能会改变。 咬了咬牙,她放开手敲了门。三次。 门开启的那一剎那,她楞了楞。站在门后的男生,不是叶予风。 “对不起,我敲错门了。”吓了一跳,转头就要走。 但那人追了出来,喊住她:“等一下!你、你……你是叶子的朋友吧?妳叫依……依依是不是?” 依农转过头来,“依农,我叫颜依农。” 阿东搔搔后脑勺,咧嘴一笑。“我知道,我故意叫错的啦。我叫阿东,沈建东,你应该记得吧?”开玩笑!怎么可以承认自己记性差。 依农点了点头。是的,她认得他。“你的鼓打得很棒。” 阿东大大满意地笑出声,“每个人都这么说唷。”他伸手拉住依农的手臂,没注意到她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小步。“进来吧,你是来找叶子的吧?” “叶……叶予风他在不在?”她仔细地再确认过一次门牌,确定自己没敲错门。 “他刚刚出去买东西,一会儿就回来。”低头看见她手上的猫笼,“唷,这是什么啊?” “不可以吃的东西。”依农不知道为什么会觉得他看起来一脸馋相,脱口便这么说了出来。 阿东先是楞了一下,瞪着她半秒钟,而后哈哈大笑起来。“呃,依──依依,有没有人这样叫你啊?看不出来你还满会开玩笑的喔。” “没有,”偏头想了想,决定道:“我可能也不会习惯被这么叫。”她举起手中的笼子,对阿东咧了咧嘴,“这是一只猫。” “我注意到了。”阿东既好奇又感兴趣地看着她。“进来等吧,外面满冷的。” 前一刻,依农本还想就此告辞,但转念一想,她在怕什么呢?阿东是叶予风的朋友,而一直以来,她总是设法让自己相信,她有不擅社交的困难。她能一辈子这样下去吗?恐怕很难。是不是,也到了该做一点改变的时候了? 假如她都能够跟叶予风那样的男生相处得怡然自在,那么跟其他人应该也可以才是。就这么一个转念,依农就留下来了。 叶予风提着一袋零食热饮回到住处时,还没进屋前就在门外听到一片笑声。 而且那声音听起来好熟? 当他发现那声音的来源是依农时,他好讶异。 他看见阿东和依农两个人坐在两只放在地板的椅垫上,低着头打扑克牌,同时说说又笑笑。他不禁揉了揉眼睛,怀疑自己眼花了? 依农和……阿东?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站在门口不进去。是怕打扰了屋里的欢笑?或是讶异依农也可以跟其他人相处得这么愉快? 这种想法很奇怪,好像依农只有跟他在一起时才能展露出自己令人如沐春风的一面?但他心底明白,依农其实可以表现得很迷人──只要她愿意。但问题是她从来没有在不熟的人面前笑得这么开怀啊。 一股说不出是什么滋味的奇异感觉从他下腹缓缓涨到胸口,教他一时间不知道如何是好。一方面他觉得好为她感到骄傲,他的依农是个这么好的同伴;但一方面,他却又矛盾地希望,此时此刻,坐在那里跟她聊天玩牌的人是他自己,想把她的好藏起来,不要让别人发现…… 他站在门口许久,直到阿东发现他时,他都还没厘清自己复杂的思绪。 “叶子,你回来啦,干嘛傻站在门口,快把我的食物拿过来!”阿东一边分神喊他,一边分神打牌。 依农也看见了他,脸上出现一朵好愉快的笑。 他连忙走进屋里,将门关上,好挡住室外的低温。 “哈啰,两位,我是不是错过了什么?” “我在教她打牌。”此时依农亮出底牌,四张A,令阿东连忙俯首称臣。“我的老天!她学得好快!” “她学什么都很快。”叶予风不觉有些骄傲地说。 “运气加实力喽。”依农故意做出自大的表情,惹得两个男生哈哈大笑。 这一笑,把他先前那股奇怪的感觉给冲淡了。突然想到什么,叶予风说:“我最近都没看到你,在忙什么?你特地来找我的吗?”这还是她第一次主动来找他,值得特别纪念。 “错错错,她其实是来找我的,只是不小心敲错门。”阿东在一旁搅局。 叶予风丢给他一包洋芋片堵他的嘴。“大人在讲话,小孩子别吵。” 惹得阿东低声喃喃些什么“有异性没人性”之类的话,然后拆开封袋,嚼起洋芋片来。 依农笑看着他们这对男性好友的一来一往,觉得有趣极了。她一直都很羡慕这种友情。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像阿东和他之间这样,才是真正的友情;至于她和他之间的“友情”则似乎有些不大一样。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不同的人之间,相处的情况会不一样?否则怎么解释她跟他之间那份感情的特殊? 她说:“我捡到了一只猫。” 叶予风早已注意到放在她脚边的猫笼,同时自动打开笼子,把那只幼猫轻轻地抓了起来,放在交迭而坐的腿上。“就是这家伙?” “公的还母的?”阿东突然舍弃洋芋片,大头又凑了过来。 叶予风只好再丢一包仙贝给他。“吃你的东西。” 果不其然又听到被排挤在外的沈建东不满地低喃“有异性没人性”之类的话。 再这么下去,这句话肯定会变成他的口头禅。 “是只母猫,兽医已经帮它结扎,之前它的情况很惨,现在已经好很多了。” 依农将捡到猫的情景大略地描述了一次,而后她有点担心地问:“我没有地方养它,不知道可不可以……” “可以可以!挂保证没问题!”被虾味仙塞了满嘴的阿东再次不甘寂寞地出现。 惹得叶予风有点火大地勒了勒他的脖子,害他噎到,为了保命,只好赶紧去找水喝。 “怎么样?真的可以吗?”她的不确定完全写在她眼里了。 如果她够了解他的话,根本不会用那种眼神看着他。 他突然有些生气。“你说呢?” “我不知道。” 她竟敢说她不知道?“不是好,就是不好。二选一,你猜猜看。” “我猜不到。” “很好猜的,大家都说我这人没什么心眼,一根肠子通到底,你一定一猜就中。” 依农有些错愕。她不明白他为什么一定要她猜?而且他看起来好像有点不高兴。是她做错了什么?还是他不想养猫? “你如果是那种一根肠子通到底的人,你就会告诉我,你为什么生气?” “生气?我?”他错愕地指着自己。 她用力地点了点头。 “有吗?” “没有吗?” 刚刚的气焰突然不知道消失到哪里去了,叶予风搔了搔后脑勺。好吧,也许她是对的。他刚刚是有些生气,而且气得还有些莫名其妙。 他想他是气她不够了解他,但是全世界却偏偏又只有她一个人知道,真正的叶予风并不真是那种一根肠子通到底的人,他也有复杂的一面,他也有曲折的心思。 但是认识他的人总认为他就是那种只会笑不会哭,单线条的人。如果他再指控她不了解他,她大概会觉得很冤枉。 然而,尽管如此,他还是希望她能更信任他、更了解他啊。 大手温柔地抚着腿上的猫,他垂下眼,长长的睫毛在他脸上形成一道阴影。 许久,他才缓缓地说:“我是个好人,我没有虐待动物的前科,我很爱干净,我也会帮猫咪洗澡,会按时喂它吃饭,会带它出去散步……” 依农脸上的担忧一扫而去。这意思是……他愿意帮忙养这只猫了? “不过,”他说:“虽然我可以那么做,但我并不想真的那么做。”他将猫还给依农,而后站了起来,令依农错愕不已。 “这是你的猫,颜依农,不要想把养它的责任统统丢给我。” “我知道了。”她失望地低声说。 看她一脸沮丧,他就知道她根本就什么也不知道。 他大步走到房间的另一头,拉开一个抽屉,拿出一支钥匙后又大步走了回来。 他稳稳地扳开她的手指,将钥匙塞进她手里。“拿去。这是我房间的备份钥匙,你可以在我这里养你的猫。”上回她盯着宠物店的橱窗,两眼发光的样子还在他的脑海中徘徊不去。如果颜依农想要养一只猫,那么他就会让她养一只猫。 痛…… 手好痛!她的掌心被握在里头的钥匙刺得好痛,但她还是紧紧地握住那把钥匙不肯稍稍放松手。 “现在你是有猫阶级了,依农。”他将她怀里那只猫再度抱回自己手上,好温柔好温柔地抚摸它。“不知道猫要怎么养?可以喂它喝一点牛奶吗?它吃不吃豆干?” 依农哽咽得说不出话来,只能紧紧捉牢那把钥匙,直到他走过奇+shu$网收集整理来再度扳开她的手,将钥匙放进她衬衫的口袋里,然后又一副若无其事地说:“耶,你的猫叫什么名字啊?小姐,你给它取名字了吗?” “名字……”依农还傻得有点反应不过来。 “不然你以为我在问什么?”他扮了一个鬼脸。 依农的脑袋几乎变成一团糨糊了。她思绪纷乱地想了又想、想了又想,一直想,差点没想破了头…… 最后,终于声如蚊蚋地宣布:“托托。” “什么?”没听清楚。 依农火了,冲到他耳边大喊:“托托!牠叫托托!” 予风不禁失笑。“这比较像是小狗的名字耶。” “就是小狗的名字啊。”依农的脸还因为激动而有些发红,眼神闪闪发光。 “你有没有看过绿野仙踪?我小时候很爱那部卡通的,托托就是跟着桃乐丝一起旅行冒险的那只小狗的名字。只不过,现在我只有一只小猫……”她的声音愈说愈低。想起与母亲一起看那部卡通的情景,差点压不住一股突来的泪意。 当她在寄养家庭中流浪,久久才回外婆家探望一次时,她总会跟妈妈一起看那部卡通。因为七岁时的一场高烧,脑部受损,而使得智商停留在七岁的妈妈,就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兴奋地跟她叙述绿野仙踪的故事。她漏掉了很多集没有看到,都是妈妈告诉她桃乐丝和稻草人他们所经历的故事…… 没看过依农这么孩子气,他笑了笑,将猫咪还给她,接着伸出手,用一只手臂圈住她的肩膀,眨眨眼道:“这么说来,你就是桃乐丝喽?初次见面,你好啊。” “呃?”桃乐丝? 见依农有点不好意思地脸红了,叶予风又笑着低头对着她怀里的猫咪打招呼:“哈啰,托托,我是你房东,住在我家里可要乖一点喔。” 阿东从厨房喝完水走出来所看见的就是这一幅情景。他双手交抱在胸里,打趣地道:“叶子,我不是故意要打岔的,但是可不可以麻烦你拿开你的手?” 叶予风楞了一下,而后眯起眼,手臂仍保护性地放在依农肩上。“解释一下你的意思?” “我刚刚才发现依依这女孩子很不错,想请她当我的女朋友,所以我担心我会吃醋。”他吊儿郎当地宣布,教人有些弄不清他是认真的或是在开玩笑。 虽然阿东的语气比较像是在开玩笑,但叶予风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是觉得有些在意。还有,他为什么叫她“依依”?不觉得有点小幼稚吗? 而更令他在意的是,他发现站在身边的她因为阿东的话而变得有些僵硬。 “别理他,他只是在开玩笑。”他赶紧澄清地放开手。他可不希望依农误会而使得她再度退缩。要赢得她的信任已经很不容易了。 阿东不同意地反驳:“你看到我哪根筋在开玩笑?” “我看你全身上下没有一根筋不是在开玩笑。你这个谈过一百零八次恋爱的家伙!” “但我是认真的啊。”他大摇大摆地走过来,学他麻吉刚才那样,一只手搭上依农的肩,使出浑身解数眨眼放电。“你愿意当我的第一百零九号女朋友吗,颜小姐?” 她一定会说不。叶予风准备看依农给阿东钉子碰。阿东是个好人,只是偶尔会太过滥情,这么说虽然有点出卖朋友,但这真的是事实啊,依农千万不能跟他在一起,就算只是开玩笑也不行。 不料依农被阿东玩笑成分大于认真的口吻给逗笑了,随口便道:“可以啊!” 没见到叶予风的下巴差点掉下来,脸色也变得有点奇怪。 “喂,别瞎闹了。”他声音闷闷地说。 “好,不瞎闹了。”依农将怀里的托托塞进他手里,又将猫笼和一袋猫食留下来。“我等一下要去书店,托托就寄住在你这里喽,房东先生。我一有空就过来看它。” “这意思是说,刚刚你说“可以”只是开玩笑的哦?”阿东有点不满地打岔。 他也是有感情的好不好?不能这样随便给人开玩笑吧? “当然是开玩笑的。”不然就太恐怖了。他实在无法想象依农和阿东在一起。 ---------------------- 更多免费TXT书请到 BBS。51spsoft。com交流 ---------------------- 该TXT小说下载自51spsoft。com 阿东拧起眉,还想抗议。“可是──” 依农匆匆对他一笑。“再见,阿东,谢谢你教我玩牌。” 叶予风已经打开房门,“走吧,依农,我送你出去。” “可是我──”阿东还在那边抗议,无奈当事人已经双双离去。 直到房门关上后,阿东才露出一抹若有所思的表情。看着那匆忙间被塞到他手里的猫咪,他喃喃问道:“你说,他们两个,是朋友还是恋人?” 托托只是表情困惑地叫了一声,惹得阿东哈哈一笑。“算了,我看连他们自己也弄不清楚,问也是白问吧?” 曾经,他以为异性之间不可能有单纯的友谊关系,但叶予风与颜依农这两个人却打破了他一贯的信仰。他确确实实在他们身上看见了某种特殊的情感交流,但那究竟是什么呢?他本以为那其中应该有一点点爱情的成分,但予风却又像极力想撇清那一部份的存在。 那么,是友情吗?无庸置疑的,颜依农与叶子之间的联系,可能还比他们这票兄弟朋友跟叶子之间的交情来得更深。如果这不是友情,他真不知道该怎么界定。 叶子是一个很好的朋友,他关心同伴,愿意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他都数不清自己有多少次在失恋后到这里来寻求安慰。但叶子偶尔也会露出某种令人看不透的表情,那一部份的叶子是他永远也不会了解的吧?而他想,颜依农所代表的,就是他所不了解的那一面。 扯了这么多,他们究竟是朋友还是恋人啊? 或者两个可能性都成立? 嗯,这很有可能唷。 不过刚刚他明明又看见,当他叫叶子把手拿开时,依农脸上出现的一抹会意与尴尬;而当依农说“可以”时,叶子的脸色实在称不上和善。 他们自己都不觉得这样子很奇怪吗? 起码他这个旁观者,替他们觉得非常奇怪呀。 说真的,假如今天颜依农跟叶子真的只是单纯的朋友关系,二话不说,他沈建东一定立刻把她追上手。 叶子如果真放她走,那他不但是一个傻瓜,而且还会是不折不扣的那一种。 他这位朋友,应该不会那么笨吧? 嗯……他想,他应该要对朋友有信心。 第八章 事实证明,在感情上,他就是那么笨。 比起其他同龄的朋友,叶予风在感情上算是晚熟的那一种。当他身边的朋友们好不容易脱离高中的和尚修女生活,准备在大学时好好谈一谈恋爱,不管结果是甜甜蜜蜜,或者令人伤心落泪,他们很快地都成为爱情这领域里的新鲜人;只有他,一年一年地过去了,至今似乎还不曾真正为谁动心过。 阿东他们一伙好几次想把一些不错的女孩藉由联谊之便介绍给他,真的是很有情有义、很够意思的了。但问题来了,不管来者是谁,他不动心就是不动心。 记得很久以前去看流星雨却不欢而归那次,阿东后来曾经困惑地问他:“你有什么毛病?韩忆是系花耶,对那样漂亮的一个女生,你还有什么不满意?” “我没有不满意。” “那你还把人家给气到哭?” 当时他回答得很冷淡,“她自己爱哭,我有什么办法?我又没惹她。” “就是没惹才……”自诩为情圣一号的沈建东在他身边踱来踱去,突然,他有个奇怪的想法,“你,叶子,说实话,你是不是……喜欢男生?你老实说,我就把我们系上那个视觉系小受美男子学长介绍给你。”实在是不忍心看他大学都快念完了还是个处男啊。他应该……还是吧?除非他惦惦地偷吃没让人发现。 叶予风瞪了他一眼,而后故意噙起嘴角道:“干嘛介绍?难道你不清楚我的心意吗?阿东。”他故意抱着胸口,“一直以来,我的一片痴心,你难道都感受不到吗?” “我?”阿东瞪大了一眼,指着自己点点点。“你是说……我?”错愕、惊吓到差点没腿软。不会吧?难道叶子真的…… 再瞧了一眼,果然看见叶子正含情脉脉地看着自己,阿东顿时头皮发麻起来。 “别、唉呀!别这样啦!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我是万年无敌霹雳绝对纯情异性恋者啊,我跟你、我们……没有未来啦!” “你还真入戏。”叶予风哈哈大笑,还鼓了鼓掌。“什么时候去考演员啊?” “叶予风,你找死!”阿东杀气腾腾地低吼。 眼见着阿东要变脸了,叶予风赶紧灭火地陪笑。“别生气、别生气,开开玩笑嘛。不过,”他正色道:“虽然我很感谢你们的关心,但是我真的一点都不急啊。” “你不急?”阿东眉毛挑得好高。他只要单身三个月以上,就会觉得很急很急耶。一样都是有鸟阶级,怎么在冲动程度上会差那么多? “是啊,我不急。”叶予风笑着说:“我想这种事该遇到就会遇到,急也没用啊,找对象至少要合拍才行吧。问题是你们帮我找的那些,拍子跟我完全不一样啊。” 阿东好奇地问:“那你到底要找一支什么样的“拍子”啊?”电蚊拍还是苍蝇拍? 当时叶予风不假思索便道:“如果我是一支网球拍,那么我当然也要找一支网球拍才能凑一对呀。厂牌不同没关系,至少还能合打一场球赛。再者,总不能要一个只会跳华尔滋的跟我一起跳恰恰吧?”他一再强调:“拍子不对、拍子不对。” 阿东看了他很久很久,终于放弃为这位朋友找对象的念头。因为,他的那支“拍子”,真的很难找。 “说了这么多,就是要看得顺眼。问题是,叶子啊,请问一下,你自己又是一支什么样的拍子呢?还有,我记得你不会跳恰恰的啊。” 叶予风咧了咧嘴,“这问题嘛,我也想知道啊。至于该跳什么舞,就随缘吧。” “那,假如哪一天你找到你那支拍子,你想你认不认得出来?” “一定认得出来。”他拍胸口保证。 问题是:他错了。 而且错得离谱。 这就是郭星儿变成他第一任女朋友的原因。 他认错了拍。 随着冬季最后一个寒流过去,春天的脚步近了。 校园里开满一片又一片红红白白的杜鹃花,把带着湿意的春天妆点得好不妩媚。 叶予风很喜欢这份三月景观。 他尤其喜欢天空飘着微雨,使得空气闻起来有些湿的那种感觉。 快天亮时,下了一场短暂的雨。 椰林道两旁的青草地上还残留着前一夜,用一朵朵的杜鹃花拼铺成的文字和图案,像是ILY、ForeverLove、IOU之类的简单图样;甚至还有人大费周章地在一个由粉红杜鹃花铺成的爱心里,镶上两个由白色花瓣排成的中文名。 他呼吸着清晨的空气,愉快地走过一株开满了雪色小花的流苏树下,同时浏览过草地上的人工景观。 托依农的福,自从向她看齐,多放了点心思在课业上后,他就没有再被当过了。没意外的话,这应该是他大学生活的最后一年了吧。 往年他总是匆匆忙忙穿越过这些情意绵绵的杜鹃花毯,从来没心思,也没有过这些应景的心思。但今年,也许是心情转变了,他,有一点想留下一些什么。 “我们来排一些字好不好?”看着那些杜鹃花,他突然提议。 依农的注意力从那些色彩缤纷的花丛里收了回来,看向刚刚提出建议的他。 她今天早上没课,特地早起,到他住处去喂猫。喂完猫后,他们张罗了一顿简单的早餐──有点油的蛋饼和两大杯奶粉冲泡的热牛奶──然后她说要到图书馆借书,他说他也要到总图找点资料,就一起出了门。 是早春,天气还有点凉,依农穿了一件有点褪色的连帽红外套,双手插在口袋里。尽管天空飘着毛毛的雨雾,但两人都放弃撑伞,任凭脸庞被春雨沾湿,感受那股独属初春的微凉。 “排字?”她有些不确定地再瞄了眼青草地上那些布满了爱心的图样。 “对呀,你排过吗?”没察觉到任何异样,他拉着她沿着步道找寻适合的草皮。 “没有。”依农毫不抵抗地任由他拉着她走。 “我也没有。想想还真奇怪,我都来读第四年了耶,怎么以前都没想过要来排这些花?”找了又找,他终于在一棵椰子树的下方找到一小片干净的草皮。 抬头仰望了树梢,确定这棵大王椰子没有干枯的树叶会随时掉下来刺伤人后,他站定脚步说:“就这里吧,我们来排一些东西。” 他一定没想清楚他在做什么,她想。光看那些已经排好、又乱了的图案,也该知道,这好像是恋爱中的人才会做的事啊。 认识他这么久了,有好几回她都想问他:对他来说,爱情和友情到底有什么不同?但都因为害怕而不敢问出口。深怕一旦问了,他们之间有些什么也许会改变,她是如此地害怕那改变的可能性。因此总是话到喉头,便硬生生咽回去。 他实在不该拉她排什么字的。他们,只不过是……朋友而已啊。 然而他看起来是这么的兴致高昂,使她不忍心泼他冷水。没有犹豫太久,她还是把背包放在一边,跟着踩上带了点湿意的草皮。 “好吧,可是请问一下,我们要排什么?”他总是一时兴起,提出各种的奇想;而她则渐渐习惯他在她生命里不断留下的惊喜。 她觉得自己像是一条干枯的河床,而他则是夏季的雨。每一回,当他带着新的惊奇冲刷她干枯的心田时,他在她心中所留下的烙痕也就愈深。 他已经从树下捡了一堆雕落的杜鹃花回来,各种深浅不一的颜色都有。 被这么一问,他才环顾四周,然后突然发现自己被一堆“爱心”给包围了。 “呃……”穿着红外套的依农站在草地上的样子看起来好醒目,好像她一直就站在那里等着被人发现;而要不看见她,实在太难太难。“那个……我们就排一个象征友谊的图案或文字好了,纪念我们友谊长存。”他终于宣布。 友谊长存。 如果真有永远的话,她跟他一辈子都会是这样吧?依农不知道该觉得满足,还是该有什么其它的感觉。 “纪念?”她挑了挑眉,“这个词不是大多用在已经结束的事情吗?” 予风楞了半晌才反应过来。“对厚,哈哈!那就祝我们友谊长存,你说好不好?” 依农没有答话,转过头去捡花,“那就来排吧。”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有顺着他的话说“好”,她当然希望她能永远拥有他的友谊,但却又不确定为什么;想到他们将永远这样下去,她竟然感到有一点悲伤。不是说这样不好,只是……也许她还想要更多── 更多?! 她被这突然跳进心里的想法给吓了一跳。 抬头看向英挺阳光的他,心跳几乎停止。她真贪心。他已经给了她这么多、这么多的温暖,她怎么能还想要更多? 连忙摇摇头,急着把那念头甩去。 颜依农,你得知足。你不能要求那些别人没有给予的。她提醒自己。 好不容易,她才拥有了这么多……她不是没有读过金鸡蛋的寓言故事,知道那意味着什么。人是不能太贪心的。 叶予风没有注意到依农脸上杂揉着各种情绪的表情,他忙着捡那些掉在地上的花,还不忘呼喊依农:“要多捡一点喔,我们来排一个超级大的图案,让每个经过的人都看得见!” 依农轻轻答应一声,内心犹自翻搅不已。 别贪心,颜依农。她最后一次提醒自己,然后决定再也不去想这件事,她要忘记自己居然曾有过这样的想法。 如果可以,就让他们的“友谊”像现在这样“永远”地维持下去吧。 她愿意付出一切努力来换取他们的友谊长存。 这是她头一回真切地想要保有一些接近永恒的事物。即使得以灵魂交换,她也甘愿。 三月的杜鹃花不是一瓣一瓣的掉,而是一朵一朵的掉。零落在花丛下的那些落花,看起来像是仍有生命似的,要吐尽最后一丝芬芳。 叶予风拾起一朵桃红色的杜鹃,突然觉得穿红衣的依农就好像是他手中的这朵杜鹃。胸中有一种挥之不去的情绪困扰着他。这是自认识她以来,就一直经常出现在他胸臆中的感觉。有点麻,还有一点涩,有时候还会有点像是被针刺到一样,但并不至于让他感到不舒服。他一直以为那是对朋友的关切与珍惜。他揣着那一份说不清是什么的滋味,只想到要尽一切努力维系他们的友情。 湿草地,他们合力排起一个同心的圆。 在红与白的缤纷花海里,许下真心的愿。 “学长,我喜欢你,请你跟我交往。” 安排在四月份举办的送旧告别晚会中,法律三的郭星儿,在好姐妹的鼓励下,终于鼓起勇气向叶予风告白。 由于念法律的学生在大四下半这一年,几乎都在全力准备国家考试或是准备继续进研究所深造,因此在进入考季前,大三以下的学弟妹大多会提早为学长姐们办一次送旧晚会。 那晚大家都准备尽情狂欢,好应付接下来接连数月的苦闷奋战。当他们在一间田园式的KTV大包厢里喝着一桶又桶的生啤酒时,郭星儿在同学的支持下,来到叶予风面前,害羞、却仍勇敢地表白自己的心意。 她已经喜欢他很久了;自从有一回他在台上唱歌,而她刚好在台下的人群中听他唱歌时,她就喜欢上了这个平常在系上并不特别活跃的学长。她觉得他给她的感觉,正是她长久以来汲汲寻觅的那一种──温暖、专一。 而今年,她大三,他也即将毕业了,如果她再不向他告白,等他毕业后,他们就更没有可能在一起了。她决定她并不想错过。 在系上,郭星儿一直是个文静内向的女生,虽然她长得娇小甜美,却一直没令人留下太深的印象。 突然被告白,叶予风着着实实吓了一跳。这是他第一回真正看见郭星儿这个人。 不知道是因为酒力还是灯光的关系,恍惚中,他居然觉得她看起来有一点点眼熟……这种眼熟并不是同是法律系学生经常出入在同一个学院中的缘故──因为他想了好久才想到她好像是三年级的学妹──那种感觉像是一种……打自内心深处油然而生的熟悉感。而他不晓得这种感觉是怎么出现的? 郭星儿娇小甜美,有一双如星的大眼和一头长长的发。 她虽然文静,但站在他面前时,却意外地展露出一种想要追求幸福的决心。 她有些害羞,脸上充满了不确定,但还是勇敢地面对他说出那大多数人都不敢直接说出的请求。 这告白的片刻很快地被其他正在欢唱中的人发现。所有人都围了过来,很快的,在场的每一个人都知道刚刚发生了什么事。 而在众人的围观中,他发现站在面前的女孩双肩正微微地颤抖着。 那一瞬间,他好佩服她的勇气,同时又觉得她真的给他一种很真实的熟悉。 “点头!点头!点头……”身边的众人喧哗着、鼓动着。 在一旁男男女女的鼓噪下,他还没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时,便已经看见郭星儿的双肩突然放松,接着扑进他怀里,又笑又哭地抱住他的腰。而同时,全场哗然。这时他才发现,原来他刚刚没有拒绝她。 就这样,在大学生活即将结束的这一年,他有了一个不在预期中的女朋友。 他终于有了女朋友的消息,野火燎原般地传遍了他的朋友圈。 几个交情好的,像是阿康,就是第一个恭喜他终于“开窍”的人;还有些在情场上战绩辉煌的男同学甚至还竖起大拇指祝他早日“修成正果”。他尴尬地笑笑,明白那些同学脑中装满了黄色糨糊。 才没多久,不仅他的朋友都知道了这件事,甚至他的朋友的朋友,以及朋友朋友的朋友,或许还有更多人,也都知道了这件事。 这让他不禁失笑。大学生有个女朋友算不了新闻吧?但这件事就像是一枚爆炸性极强的炸弹,让他圈子中的每个人都被震撼到了──包括他自己。 当他还在适应有个女友这想法的时候,某日,阿东在乐团固定的团练结束后,走到他面前若有所思地看着他。 这时他才想起,这自诩为情圣的阿东似乎从一开始到现在,都还没说过半句恭喜或是调侃的话。他正准备要听阿东说些什么带有色情暗示的话来,但阿东却只是用鼓棒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自己的大腿,看起来心事重重。 他等了半晌,却只等到一句:“依农知道这件事吗?” 这时他才猛然想起,他已经有好一阵子没见到依农。 他摇摇头。真糟,他这几天不知道到底在忙些什么,她最近还好吧? 星儿自从成了他的女朋友后就跟他如影随形。她与他一同上课、一起下课,一起吃饭,一起念书,有时还跟他一起到乐团看他练习;只要他有空,她都一定会出现在他身边,让不少人都取笑她把他看得这么紧,是不是怕会弄丢?星儿只是娇羞一笑地说:“就是怕会弄丢啊,我宁愿看得紧一点。” 虽然他没谈过恋爱,不过看看身边的朋友,好像恋爱中的情侣都是这样粘在一起,所以他也就没有阻止她,只是暗自希望她能早一点对他产生一些安全感,如果没有,那么他希望至少他自己能试着习惯这样的粘腻。 才交往一个礼拜,星儿已经毫不浪费时间地占据了他生活的全部。他其实并不习惯这样。若不是阿东突然问起,他几乎都忘了,他已经好一段时间没见到依农。然后才接着想到,她这段时间都没到他家里喂猫实在有点不寻常。自从两个人一起照顾托托以后,她跟他在一起的时间,比他跟其他人在一起的时间都来得多上许多。 他想她最近一定是在忙。 而原来,他这一阵子总觉得有一点不习惯,是因为太久没有看到她的缘故。 “如果她知道我有女朋友了,一定会吓一跳。”他笑了笑,试着想象那个画面。 但阿东并没有和他一起笑。“岂止,我看八成会吓一大跳。” 他听出阿东的冷淡,表情稍敛。“怎么了?吃了炸药?” “大概吧。”阿东耸耸肩,而后反问:“不过你看来倒真的满快乐的样子,那个郭星儿──就是你女朋友,你真的喜欢她吗?” 予风回想着告白那日星儿带给他的感觉。“说真的,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她给我一种好熟悉的感觉,好像我以前曾经认识她。” 阿东听到这句话就楞住了。他也了解那种熟悉的感觉,当他每回坠入爱河时,都会觉得他已经等了对方一辈子那么久,而他们应该在上辈子就互相认识。如果叶子指的“熟悉”就是这种感觉的话,那么叶子或许真的是恋爱了。 爱情啊,大概真的没什么道理吧。 也许是他想得太多了。叶子和颜依农,可能真的只是朋友──很要好的朋友。 “感谢你提醒我。”叶予风说,“我待会儿就去找依农,如果她还不知道这件事,我会跟她说。”他们之间向来无话不谈──只除了她自己的过去──他想她应该也会为他高兴。 阿东原还想说些什么,但不知道为什么又放弃。他只是拍拍好友的肩膀。“无论如何,还是恭喜你终于脱离无马一族啦。” 但他真的不敢再去想,关于友谊和爱情之间那条界线的事。他只希望一切都会顺利,一切都是他想太多。该幸福的人都很幸福,世界和平,并且充满了爱。 瞧,失恋多次的他,还是很乐观的。 他在书店里找到她。 然而早在从他口中听到他已经有伴的消息时,她已经从亚今那边听到了这件事──叶予风,她的朋友,有了一个女朋友。 当时她还是跟往日一样,非常忙碌。她存款簿里的数字正日益增加,而她的学业也即将完成。自十八岁独立生活以来,她第一次看见自己未来的希望。 等她一毕业,她就会把妈妈从乡下的安养院接出来同住。外婆过世后,她无力照顾妈妈,只好由政府来安排妈妈的生活。而现在,她就快要有能力扶养她了。 到时候,她就可以跟妈妈、托托生活在一起了,真棒。 大四的课不像前三年那么重,正当她衡量着时间,考虑再多接一件翻译的工作时,亚今告诉了她,有关他的消息…… 大四下半学期,需要修的课比起前三年来说已经少了很多。口译课是她唯一一堂会遇到亚今的课。就在口译课上,亚今一见到她走进教室就朝她猛挥手。这堂课向来很挤,亚今向来会帮她预留一个座位。 口译课的指导老师晚了五分钟才进教室。就在那五分钟之内,亚今不确定地看着她,犹豫了几秒后才问说:“你知道了吗?听说叶子正在跟他系上一个学妹交往,是个很可爱很秀气的的女生,眼睛大大,头发长长,就跟你一样。听说是她主动告白的,不过没想到叶子不知道发了什么神经,居然没有拒绝地接受了。” 从头到尾,依农只是盯着亚今说个不停的嘴,一时间还有点无法消化这席话。 见依农一脸没反应过来的样子,亚今忍不住急了,推推她的肩膀。“依农,这是怎么回事?叶子他……你们不是一直都很要好吗?” “他……我……” “你们不是早就是一对了吗?”依农呆楞的反应看得她都快受不了。 “我……”依农说不出话来,只能摇摇头。 “前两天我从别的朋友那里听来这件事时,吓了好一大跳,以为他在开玩笑。 但后来我自己也看见了,才不得不相信……依农?!”天啊,她脸色好苍白。 “我有点想吐。”依农突然站了起来,越过亚今冲出教室。 亚今赶紧跟着冲了出去。她在走廊尽头的女厕找到了扭开水龙头,已经干呕起来的她。 不知道过了多久,依农才擦干了脸,抬起头来。看见亚今担心的脸庞,她勉强笑道:“对不起,我好像是吃坏肚子了,吐一吐就舒服多了。” 亚今不同意地看着她,但依农已经擦干脸,走出厕所,准备回教室。 “依农……”亚今只好再追上去。 口译老师已经到了,两人只好安静地回到位子上坐好。 当依农被叫起来翻译一段新闻时事时,她译错了好几句关键子句,惹得老师关切地看着她。“颜同学,你没事吧?”一直以来,她这位学生的表现都很不错的啊。 “对不起,我人不大舒服。”她低着头说。 亚今很担心地看着她。好不容易捱到下课,她几乎没跟着昏倒。“依农……” 依农虚弱一笑。“别担心……一定是今天早餐吃的那块三明治不新鲜。” “颜依农!”亚今真的担心死了。“你不要再强颜欢笑了好吗?失恋了就大声哭出来吧,不然我陪你去找他算帐,下课就去!”说着说着,义愤填膺的她就要站起来登高一呼,揭竿起义了。 依农捶她一拳,把她拉坐下来。“你胡说什么,谁失恋了啊?你又要找谁算帐?我都说我只是吃坏肚子而已啊,叶予风跟我……我们两个只是很单纯很单纯的朋友,他有权利跟任何他喜欢的女孩子交往,那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 亚今还是不信。“你、你别再自欺欺人了好不好!?” 依农想哭。她多希望她是在自欺欺人。但那些都是事实,亚今为什么不信? “我是说真的。”她压住一声哽咽地说。 “我、我不信!我就是不信──”他们两个,明明那么好……她又不是瞎子。 她是见过他们相处的。明明他们是那么地适合对方,怎么可能只是普通朋友?! 依农深吸一口气,稳住自己的声音才问:“好啊,妳不信是不是?那么你有听见过他曾说喜欢我吗?你有见他带吉他到宿舍唱情歌给我听吗?你有听说他为我茶不思、饭不想,或者送过我半朵红玫瑰吗?你有看过他承认我是他心爱的人吗?” 没有。 没有。 没有。 都没有。 亚今被问得目瞪口呆说不出话来,只能一径摇头。 依农松了口气,微微牵动了一下唇角。“那不就得了。”她不理会自己心口传来的阵阵疼痛,继续牵着那抹笑说:“他只说过,我们是朋友。”失笑出声,赶紧再牵出另一抹笑,“或许我还得找时间去恭喜他,顺便亏他一下呢。好朋友不都是这样做的?”真可悲,她连朋友之间该怎么相处都要跟别人学。 但是心为什么会这么痛?她是不是快要死了,否则怎么会痛到连吞进喉咙里的话都像把火在烧? 亚今看着依农许久,将她的痛楚看尽眼里,终于忍不住哭了起来。 “你啊你这个傻瓜……” 所以当他那日团练后到书店找她时,她震惊已过。 却没料到心痛会更加地剧烈。 原本关于他的事,她只是从别人口中听到,但现在,却是货真价实地听他亲口说出,甚至亲眼看见。 “依农,猜猜我带了谁来看你?” 他的女友果然跟亚今形容的一样,有一双大眼睛和长长的直发,身材娇小玲珑,而且相当可爱。原来他喜欢这一型的女孩…… 叶予风咧嘴笑,原以为会让她吓一跳,但她的反应却完全出乎预期的冷静。 她停下收银的工作,抽空抬头看了他和坚持陪他一起来的星儿一眼。没有惊喜,也没有好奇。“买书的客人吗?昭德老板一定很高兴。”一说完这句话,她就想咬掉自己的舌头。 她跟他不过是朋友,讲话这么酸,听起来未免引人误会。 但叶予风并没有察觉依农的异状,只是摇头笑说:“不对,再猜。” 她故意瞪他一眼。“我没时间猜谜,你后面已经排了好几个客人要结帐。” 叶予风赶紧拉着星儿站开。“对不起,你在忙我还一直烦你。” “你也看见我在忙了,如果我再一直跟你聊天,昭德老板会杀了我。”她飞快地帮买书的客人包书结帐,没再去看他脸上的表情。 叶予风几乎失笑。“杀了你?那个老好人?”他才不信。突然他灵光一闪,不由得尴尬一笑。“我真粗心,没顾虑到……是不是女性每月一次的脾气问题… …” 之前不曾见过她发脾气,他还以为她没有这方面的困扰。不过他实在太常听其他男性朋友跟他抱怨女友每月一次的情绪困扰,使他多多少少对这方面有一点认识。 依农苦笑,他想到哪里去了。 当他贴心地说待会儿要去帮她买红豆汤时,她再也受不了了。 原来她是这么的小心眼,她真的不值得他对她如此关心。 替最后一个排队的客人结完帐后,她转过头来,试图找回往昔──一个月前,他们谈话的方式。 “你别瞎猜,我好得很,只是这两天工作太忙了,没睡好,火气才有点大。” 见他相信不疑后,她才慢慢看向一直安静站在他身边的“她”,仔仔细细、从头到脚地看过一遍。 听说她叫做星儿。这名字真美。 而后她转过头看他。“我猜不出来,你直接告诉我谜底如何?” 她的双手状似轻松地放在柜台上,等待那个即将来临的最后审判。 “依农,让我向你介绍,这是我女朋友,她叫做郭星儿。” 那一剎那,天地似乎跟着旋转动摇了起来,但是她的手抓得很紧,让她连眼睛都没眨一下。感谢老天没让她的双腿软下去。 她瞪大眼睛,觉得眼睛好干。“真是个意外之喜,恭喜你了,叶予风同学,看来你终于找到你今生的最爱了。” 这不是她吧?颜依农怎么会说出这种话? 她想哭,又想大笑,为这理不清的情绪和混乱的处境。一半的她告诉自己,她应该为朋友感到开心,但一半的她,却已经无法再掩饰她对他那份其实早已超出了单纯友谊的感情。 也许亚今说的没错,她已经分不清楚她是在欺骗自己还是欺骗别人了。 不久之前他们才互相承诺要友谊长存,但现在她只想从他身边永远消失、蒸发。 可是不行,还不行,她想起了她的猫。或许她可以先把托托带回自己身边,再永远消失。 然后她听见他向他女友介绍她:“学妹,这位是我最好的朋友,她叫做颜依农。” 没料到星儿笑道:“我早就知道她是谁了。” 他俩皆讶异地看着她,只见星儿慢条斯理地指着依农胸前的店员名牌笑道:“它告诉我的。” 叶予风大笑出声。“我还以为……” “以为什么?”星儿问。 “以为你有猜心的本领。”他说。 星儿微笑。看着他与依农,若有所思地道:“我倒真的希望我会猜心。” 依农再也伪装不下去,她开口想说话,却发现声音破碎,赶紧轻咳一声掩饰她的心碎── 心碎?!啊,原来这就是心碎的滋味啊……她终于明白,却太晚了。 未加考虑的,她决定隐藏自己的这一份感觉。毕竟,既然过去的她总是在隐藏自己的感觉,那么再多藏个几天、甚至藏一辈子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反正都已经太迟了呀…… “依农,你又出神了。”予风轻声唤她。 他不喜欢看见她这种像要把自己和别人隔绝开来的表情,所以他总是试着打破她面前那道无形的墙,直到他们之间几乎不再有墙横亘了才放手,怎么现在又…… “你没事吧?”在书店微黄的灯光下,他到现在才注意到她的脸色好苍白。 而她的手……在抖!她是不是忘了吃饭? “我……我没事。”她终于找回自己的声音,强迫自己再挤出一抹笑,“这么关心我,小心你女朋友吃醋喔,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跟你我一样清楚,我们纯粹只是交情很好的朋友而已,你说是不是?” 叶予风立即想反驳,但却又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反驳她的话。 她这席话说得合情合理,但为什么他就是没有办法同意? “好啦,学长。”星儿在此时出声道:“我看我们就别打扰你的好朋友了,后面又排了一堆人等着结帐呢。反正以后还多的是时间,有什么话,以后再说吧。” “她说的对。”依农声音平平的说:“以后机会还很多,晚安了,两位。还有,恭喜你们找到对方。”想了想,她的视线转看向郭星儿,而后温声道:“好好照顾他,他绝对值得。” 这是他第一次听见依农用这种叮咛的口吻说话。而且她说:他值得。 不知道为什么,他很高兴听到她这么说,可是却又希望她把话收回去。但他想破头还是想不出任何道理来。 隐约地,他感觉得出今天的依农有些不一样,但他却猜不出她此时此刻究竟在想什么。他原以为自己已经很懂得她,但此刻他却发现他还是一点儿也不懂。 “我会的。”他好像听见星儿这么说。 但这句话却没有依农那句带着诀别意味的叮嘱来得更震慑他的心。 隐约地,他觉得他好像做错了什么不该做错的事。 只是任凭他再怎么想破头、想爆脑袋,也没有想到,他会就此失去她。 ---------------------- 更多免费TXT书请到 BBS。51spsoft。com交流 ---------------------- 该TXT小说下载自51spsoft。com 他曾以为,她会永远在他身边停留。 不管岁月如何变迁,不管沧海是否会变为桑田,他真的曾经这么以为。 在与郭星儿交往之前,他们曾经有过一段关于毕业以后的对话── “依农,你会不会担心……” “担心什么?” “我们要毕业了。很多学生时代的朋友,毕业以后都会失去联络。” “我们不会。” “你保证?” “嗯。我保证。” 他松了一口气,相信她会遵守她的诺言。 “我也挂上保证。”他承诺道。“如果以后因为种种因素,我们失去联络,我一定会让你能够轻易地就找到我。” “真的?怎么做?在高高的树上系满黄丝带?”当时她半开玩笑地问。 他偏着头想了想,而后笑道:“我会让你抬起头看着星星,就会找到我。” 就像北极星一样啊?好天真的想法,但她真的愿意相信他说的话。“好,如果我迷了路,我就会抬起头看一看那颗叫做叶予风的星星。” 他的眼睛闪亮如星。“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他们互在对方手上捺了个印。 然而得到承诺而满足的他,却忘了,她并没有给他留下指路的方向。 她没有说,如果有一天他失去了她的下落,他该怎么做才能找到她? 第九章 “哇!烧起来、烧起来了啦!”凌少奇惊慌地大叫出声,同时忙将正好提在手上的半瓶水往前泼出── 扑灭蔓延上依农长发的火星。 整个事件的过程从发生到结束不过只几秒钟,却彻底地翻转了许许多多原来没在预期中的事。 这场小意外,从依农发了个呆开始。 当时少奇正提着水瓶准备去各桌帮客人加水。经过柜台时,正在煮咖啡的一个酒精不晓得因为什么缘故,竟然冒出了一片火花,就那么刚好地掠到了依农长发的尾端,并且一下子就往上窜烧,她直觉反应地就把手中的水泼了出去。 依农惊醒过来时,脸庞和衣服都湿了,一头美丽的长发也受了严重的伤。 店里霎时起了一场骚动,客人关切地围绕在依农身边。 “天啊,那么美的头发……”有多少客人是为了欣赏那头长发而成为“” 常客的啊。 依农安慰着那些替她惋惜不已的客人与仍然在惊吓中的少奇道:“没关系的,没关系的,是我自己太不小心了。”瞪着被烧到的一截长发半晌,她垂下眼,从柜子里拿出一把剪刀,从耳下一把将受火波及的发剪去。 “依农姐?!”少奇抱着她惊喊出来。 当沉重的头发一剪短,她立刻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感,好像,连一些过去的什么也一并剪去了。 原以为她并非刻意的要将头发留到这么长,直到现在,前尘往事随着遭焚的发丝,丝缠进了她的心,她这才明白,六年来她不曾剪过她的发是因为……他说过他极爱她的发。那是他唯一一次在她面前提到有关“爱”的字眼。尽管对象是她的发,但她是不是自那时起就已经暗自下决心要为他留长发丝? 她不知道,也永远无法回过头去厘清,当年她对他那些交织在一起的复杂感情。 直到多年后的现在,她剪去了发,这才明白,当年那份感情早已随着岁月的流逝而在她身上刻下太深的烙印。就像这头曾沉重到拉痛她头皮的长发般,鞭笞得她体无完肤。 她这辈子所得到的快乐是那么的少,而她自问:她真的要这样沉重的过完一生吗?突然间,她的心在摇着头说:不,她不愿意。 如果有什么怨恨或懊悔的心情的话,是不是也该就此放手了? 她愿意只记得当年他对她的好。 啊,她是真的想要放手。 与剪去头发同样突然地,她轻声笑了起来。笑中带着泪。 少奇看着她的笑,颇为不解。“依农姐……” 依农抚着剪短后的发梢,“为什么我会觉得……好轻松啊。”胸中经常郁着的什么,好像也随她这一声笑被释放了。 她不止一次想,如果当年她能够勇敢一点就好了。 就算会失去,至少曾努力过就不会后悔。但当时她心乱如麻,才因为刚刚领悟自己那汹涌而来的感情而吓了一大跳,同时也为了他的新恋情觉得受伤。 但除了一再地后悔之外,她其实没有真正为自己的感情争取过什么。与郭星儿的积极主动比较起来,她颜依农实在是一个懦弱到不行的胆小鬼。 当年她狼狈地逃走,有几分原因是为了怕看见自己嫉妒的丑恶。假如她真关心他的话,她至少应该要能够忍着心痛,笑着祝福他的。然而当时的她做不到… … 那真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假如当时她能有多一点的时间来抚平受伤的感觉,或许她还能继续保有他的友谊,但…… 当年,期末考刚结束,还没拿到毕业证书,她就接到了一通电话,是照顾妈妈的安养院打来的。他们说,妈妈得了肺炎,陷入重度昏迷,被送进了加护病房。 当天晚上她就搭夜车回南部,却只来得及见到妈妈的最后一面。他们再也没有机会在一起看卡通了,而她也永远失去了照顾她仅剩至亲的机会。 她的整个世界霎时都崩裂了。她的感情是一团糟,她的生活失去了期望,这几年来她辛苦的工作赚钱,在那一瞬间好像都失去了意义。 这世上再没有值得她留恋的了。她葬了妈妈,收拾好一切后,回到台北,辞去工作,把手边的家教转让给学弟妹,然后领了毕业证书,带走她的猫。从此一人一猫相依为命地过着寂寥的日子。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只知道有好一段时间她什么也无法想、无法回忆;等到她稍微清醒过来以后,那绝望的寂寞几乎将她淹没,她知道她若再待在台湾这岛上将会疯掉,所以她变成一个孤单的游魂,从台北城飞到了曼哈顿。 四年来辛勤工作的所得让她在异国流浪了好一阵子,直到她心口的伤痛稍微结了痂,也觉得比较能够面对人群时,才走进一家贸易公司里,成了一名白人主管的助理,替他处理来自亚洲地区的业务。 她做得很好,得到了好几次升迁的机会。这份工作的薪水相当优渥,再加上她花用极少,没几年,就已经存下一笔不算少的财富。 再然后,她动了思乡的心,飞回台湾。这期间伴着她的,除了她的猫以外,便是他的歌声。在美国时,她无意间在唐人街发现了他的唱片,才知道他已经踏上他自己的梦想旅程。她听着他的歌声,知道自己从未忘记他。 六年了。她思念他整整六年。但或许他早已不记得她…… 她不敢去确认,直到现在……她为了想忘而拾起那份藏得太久的勇气前来了。 抚了抚剪短的发,她鼓起勇气按了唱片公司的对讲机。 对方的接待员立即传来公式化的回应:“环亚唱片。” “你好,”依农站在对讲机前,看着玻璃大门后忙碌的人群。“请问叶予风先生在这里吗?我是他的朋友,想要找他。” 接待员早已透过监视器看到了她的身影,口气不耐烦地说:“等你把头发留长再来吧,叶先生现在只想见长头发的女人。”说完就挂了对讲机。 依农错愕不已。她先前已经到他所属的经纪公司那里去找过他了,但所得到的答案也跟刚刚得到的相差无几。 他们都说:他只想见长头发的女人。 抚了抚才剪短没多久的发尾,依农不禁失笑。早知道,她早个几天过来,说不定就见得到他了。 他曾说过,如果她迷了路,他会让她抬起头看着星星就能找到他。 他是做到了。六年不见,如今的他已是天空上一颗闪亮的明星。但……他太高太高,而她则太渺小,她虽然知道他在哪里,却仍然找不到他。 那名长头发的女人,不知道她知不知道自己有多幸运? 能被他这样挂念着,应该是很幸福的事吧? 她真的想知道,当年他跟郭星儿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分手吧……”郭星儿挫败地说。 而叶予风根本没听清楚她说了些什么,已经连续好几天,他为依农的消失而乱了、慌了心神。 她去了哪里?为什么突然辞职了? 托托不见了,是被她带走了吗?她为什么没有参加毕业典礼?为什么连说都没有说一声就消失无踪,是出了什么事吗?还是…… 看着眼前为另一个人心烦意乱的他,星儿知道,不管她再怎么努力,她仍然永远都不可能得到他。从一开始,他爱的就是另一个女孩,只是他自己没发现而已。当时她不愿意提醒他,是想给自己一个机会,但交往两个月下来,她终于不得不承认,她根本连一点胜算都没有。属于她的这场戏,从头到尾,男主角都不属于她。 “我们分手吧。”她又说了一次。这回,终于得到了他的注意力。 叶予风醒神回来,好像有点讶异看到星儿坐在他的对面。“对不起,你刚刚说什么?”有点不好意思没注意到她的存在。 星儿真想哭。他连她说什么都没注意听。那么讨厌的话,她不想一说再说呀! “我说,我们分手吧。”她眨了眨眼,忍住快要流下来的眼泪。 “为什么?”怎么突然……他瞪大眼看着她。 “我不想再看见你眼睛明明看着我,心却总是看着别人。” “什么别人……”他不懂。 见他一脸不解,星儿真是哭笑不得。他这个样子,叫她怎么恨他呢? “学妹?你、你别哭啊……”他有点急了,到处找面纸,好不容易找到一包,连忙递到她面前,“是不是我做了什么让你不高兴的事?” 她打断他。“没有,你对我很好,一直都很好。”只是你不爱我。 “那为什么──” “学长!”星儿终于受不了了。“你还不明白吗?你根本不爱我呀!你要我怎么继续忍受看你在我身上找寻另一个人的身影?” “另一个人……” “我不该被当成替身,而你也该看清楚你自己真正爱的到底是谁了!” 叶予风错愕地瞪大眼。“我真正爱的……” 星儿怀着最后一丝希望地问:“你爱我吗?”只要他说他爱她,就算是骗人的,她也会留下来。 “我……”但他说不出口,“我……”怎么了?为什么他说不出口? 见他吞吐了老半天仍讲不出来,星儿摇摇头,先是哭了,又笑了。 “算了,不要说了。你不爱我,这我早就知道了。那就这样吧,好好保重,学长。从今以后,你自由了,我也是。” 她推开椅子站了起来,突然地,她倾身向前,吻住他说不出半句话的唇。而后心酸一笑,“至少,你的初吻是我的。”否则、否则实在不甘心啊。 从一开始他就不属于她。他开口是依农、闭口是依农,张开眼睛想的是依农,闭上眼睛想的也还是依农。他会接受她的追求,大概只是因为他在她身上看见了一点点的颜依农,而不是她郭星儿本身。她在他眼前从来都不是她自己。这样子的感情……哪里能算是爱情呢。好惨,她的初恋……星儿突然有些生气。 “学长,你明明爱她,为什么不敢说呢?” “学妹……”他还为她的一席话错愕着。 想起颜依农那张带着三分清冷的容颜,她却又笑了。这两个人在面对爱情时,还真是相像。明明就爱着对方,却不知道为了什么原因而不让对方知道彼此的感情,甚至连自己的心都骗。 “我……”他爱……他爱“她”?! 最初见到星儿时的那份熟悉……他突然领悟了!那份熟悉是因为当他看着郭星儿时,有一瞬间,他以为他看见的人是依农──那个假使成长在一个正常的家庭里,也会如此勇敢地说出内心想望的依农。他多希望他能看见她变得勇敢而不畏惧失去。 星儿没有说错。为什么他会如此盲目,竟未曾领略到这一份感情的真面目? 他们俩,到底谁才是最害怕失去的那个人? 看着他迷茫的表情,星儿摇摇头,知道一切都结束了。“去找她吧。” 第十章 结果他一找就是六年。 而且一直没找到,也开始怀疑自己能找得到。 分别一年后,他曾经回到校园中,想要寻找两个人曾经共同拥有过的一些记忆。那是个三月清冷的春天,在杜鹃花雨中,他依然没找到依农,却遇见了以安,从此走上一条他不曾考虑过的星路。 但是这条路却同样充满寂寞,只因为他最想分享的人不在他身边。那时他才真正了解到,他爱她爱得有多深……而他当初,怎么会笨到以为自己对她的感情只是单纯的友情? 他们之间,或许真有友谊存在吧;但从一开始,他就深受她吸引却不自知。 只因为他看不清爱情的面貌,不懂那悄然进驻他内心的温柔便是爱。 遇见她以前,他不懂得什么是爱情,直到遇见了她,他才明白了爱。 她是他……爱情的原因…… 从他在“流行“乐”翻天”招供以来,几乎每天都有不少留着长头发的歌迷到唱片公司或经纪公司指名找他;他见过几个,结果都不是。后来实在没办法,只得请助理人员帮忙过滤。 这让他不禁担心,万一他上了“千里追追追”的寻人节目,没有找到依农,却引来更多追星的女歌迷时,该怎么办? 但他没有别的选择。他找不到她,找得几乎都快疯了。而他人已经在摄影棚里,待会儿就要录影了,制作单位真的有办法帮他找到他要的人吗? 手机响起的时候,依农人正在街上。 接起电话后,少奇焦急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大事不好了,依农姐!” 依农轻笑了声。“什么事啊?”今天“”没营业啊。 “快看电视、快看电视!” “我人在路上呢。”哪里有电视啊。 “你在哪里啊?”少奇急得差点没吼爆手机。 “在纽约纽约附近。”她看了看地标。突然想起这里有一面大型的电视墙。 而此时此刻,华纳威秀的大电视墙前围满了人群,她跟着抬起头── 啊,是他…… 依农摇摇头,忍不住看着萤幕微笑。 他真的变得好耀眼、好耀眼啊。 同时她内心一个声音轻声地问:我迷路了吗? 叶予风站在镜头前,对着全台湾人说出他的思念。“六年了,我一直找不到你,如果你是迷路了,请你抬起头看一看我,好吗?我就在这里。” 结果,“千里追追追”的制作单位还是没找到依农,令他失望到极点。 当镜头转向他时,他忍不住对着镜头,在节目最后孤注一掷。 拜托!希望她正在看这节目──尽管他知道这机会微乎其微…… “你在哪里?依农……” “依农姐!”少奇几乎没尖叫出声。“那真的是你吗?” 除非世界上还有另外一个颜依农,那就不是。 “在哪里?”依农声音不稳地问:“他们摄影棚在哪里?” 这是现场播出!少奇突然领悟,赶紧说:“在建国东路──”然后就断线了。 依农姐现在应该正在路上吧?老天!等她回来,她一定要弄清楚这是怎么一回事!就说那个长发女子是她的依农姐咩,这下子还没人相信才怪。 依农搭计程车匆匆赶到摄影棚时,节目已经结束半个小时了。她才下车便看到一群娱乐记者围着一个被追逐的焦点蜂拥而去。 她没来得及见到他。 接下来几天,她也没能见到他的身影。 他被娱乐界的媒体记者、助理人员、经纪人等等团团围住。她试着联络他,但无论是电话或留言都没有得到任何回应,没有人相信她是他所要找的人。她只得写下一封又一封的留言,发出一张又一张的传真,希望不会被助理人员们给过滤掉。 当一切能做的事情都做尽了,她才了解到,她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坐下来等。 是的,等。 但少奇坐立不安,“不要再等下去了,我们去敲唱片公司的门,说你人在这里。”又突发奇想,“不然我们也来开一个记者会,告诉每个人你就是他要找的人。” 她真的很好奇啊,但依农姐口风好紧,什么都没说。她唯一知道的,就只是那天在节目里,他所透露的那么一点点。他很保守,几乎没有泄露依农姐的隐私,倒是泄露了不少他自己的感情。 依农失笑,叫她坐下,“麻烦你看一下店,我带托托出去散步。” “啊?”少奇问,“你要去哪里?” “只是在附近走走。”说完,依农便抱着猫走了出去。 以安将一张机票递到他面前。 予风回过神来。“这是……” “你不是想要休假吗?”以安说:“这阵子你过得很不开心,媒体又追得这么紧,我想不如就出国散散心,也许等你回来后,事情就会平静些了。” 寻人未果的效应在“千里追追追”的节目播出后,造成了轰动,叶予风情歌王子的形象在歌迷心中也造成两极化的反应。一部份的歌迷因为予风的真情流露而深受感动,但一部份的歌迷却无法接受他们心中的偶像情人心中已经有人。 这情况比日前叶予风在“流行“乐”翻天”节目里无意中脱口说出的话所造成的效应更为严重。 唱片公司已经提出“建议”,希望予风的经纪公司能够妥善地处理这件“绯闻”。 令予风失笑不已。绯闻?这件事,从头到尾说不定就只是他一人在单恋,单恋这种事哪里能算是“绯闻”? 他虽然没问过依农的想法,但她却也从来没有透露过一点点超出友谊的迹象啊。如果她曾经给过他一点点关于爱情的暗示,他一定不至于看不出来。 他责怪自己,没有领悟到自己的真实感情。但假如她曾经、曾经给过他一点点暗示的话…… 天啊,这到底算什么啊! “我觉得自己好蠢!”他低喊出声。 “予风……” “我想我一辈子都找不到她了……”他没有机会当面告诉她,他对她真正的感觉;也没机会知道,假如他说出口了,她是会拒绝,还是会告诉他,她对他也有同样的感觉? 过去六年来,他不断回想他们之间的点点滴滴。那些记忆回想起来是那么地真实,却又如此地遥远。时间让他的记忆产生了距离,会不会也模糊了真相? 他真的不确定自己该怎么想了。 以安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一个为情所苦的男人,只能拍拍他的肩膀,“别想太多,就去散散心吧,说不定,等你回来以后,就会有颜小姐的消息了。” 现在唱片公司、经纪公司和“千里追追追”的制作单位每天都会收到成袋计算的信和上百通的电话。而要在那些信件中过滤出有用的讯息,实在是件大工程。 他甚至也怀疑当中会有真正可用的资讯。 想必予风也是体认到这一点了,这几天他一直在拆读那些信,脸上的表情是愈来愈失望。以安真的不忍心再看他这样消沉下去。 予风看着那张飞往马尔地夫的机票,唇边泛出一丝苦笑。机票日期就是今天耶,以安会不会太体贴了一点? “行李我已经叫人帮你收拾好了,我还替你叫了计程车。奇+shu$网收集整理”以安说。再不赶快把予风送出去,他一定会撑不下去。 “不能不去吗?”万一他出国,依农却来找他了,那该怎么办? “你要辜负我的好意吗?”以安摇摇头。“放心啦,一有消息,我会在第一时间通知你,这样可以了吧?”他边说边将予风从椅子上拖起来,推往门外。“快快快!别让司机在楼下等太久。” 予风几乎没有说不的机会,就被塞进了等在公司楼下后门出入口的计程车里,直奔机场,像是在逃亡。 不。他不想这样。 “拜托转个方向。”他轻声地说:“我想先去另一个地方。” 依农在校园中走着,看着托托追着不时飞下来的麻雀嬉戏。 有点难以相信时间已经过去了六年。她看着校园里那些熟悉的建筑和花木,原以为会感到心痛,但却意外的只感到平静。 原来,面对逃避多年的记忆是这么回事。 伤痛已经淡却的回忆品尝起来竟是如此甜美。 他们曾经一起分享了属于他的青春。 他让她学会了欢笑。 但,“予风,我想我是真的迷了路……” 当她以为她只剩下自己一个人时,她不知道他一直都在找她。 尽管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找到她,但她已经不想再逃避任何事了。她想见他,想告诉他,她对他的心意从来就不只是友情那么简单。 就算会被拒绝也没关系。至少、至少她不再逃避了…… 过去已经太遥远了,原来深怕自己记忆模糊了之后,会连自己为什么这么痛苦的原因都忘记。然而,一一走过他们曾经一同走过的地方后,他放了心。 那些记忆是那么深刻地烙印在他心底,他仿佛能看见六年前那个三月天里,穿着一件红外套的她捧着斑斓的杜鹃花;而在他经过街区时,也仿佛能够看见他们曾经站在路边一同欢笑、一同面对未来的不确定,一同跷课看电影…… 他不可能会忘记这些,不可能会忘的…… 走出校园后,他不知怎地竟走进了新生南路上的深巷里。 尽管多年后,当年她打工的书店已经迁址,咖啡馆也已经结束营业。时间让许多事情变了,但有些事情却永远不会改变。 他抚着左胸下那颗跳动不已的心,深深明白他不会遗忘这一份刻进他骨肉里的感情。他每心跳一次,就会记起一次。他不会忘。 不远处,一家叫做“”的小店出现在眼前。 他走近一看,发现是家书店。 他想起她曾经告诉他的梦想。 不知道她的愿望实现了没有?他站在门外看了好久,心中泛起某种异样的熟悉。 突然,一阵倾盆大雨落了下来,将他推进了“”书店中── “欢迎光临!”这天下午刚好没什么客人,奉命看店的凌少奇抬起头来,然后,整个人僵在柜台后面。 叶、叶予风?! 天啊! “要续杯吗?”少奇第三次问。 “不用了,谢谢。”叶予风微笑地回答。 “不用客气。”少奇依然在他的杯中注满热咖啡。 “我得走了。”他微笑地说。“要赶不上飞机了。”计程车还在巷子外等呢。 “不行不行!你不能走!”少奇猛地摇头,抓住他的手肘,不让走。 他挑起眉。“为什么?”觉得这个服务生真奇怪。 少奇吞了吞口水,困难地开口:“总之,你不能走就是了。”开玩笑!老天爷好不容易把他送到店里来,她如果放他走,她以后就没脸见老板姐姐啦。 “为什么我不能走?”他又问了一次,想知道答案。 可以说吗?少奇考虑着是不是该让他知道这家店的店主人是谁。 “你不说我就要走喽。”他站起身走到门口,雨看起来像是快停了。 “你、你还没结帐!”情急之下,她大喊。 他失笑地掏出一张千元大钞,“不用找,谢谢。” “不行!”她大喊:“别走!我拜托你别走!” 他回过头看她,眼中露出不解;再然后,他无意中瞥见了放在玄关处当作装饰品摆设的一套童书,定睛一看,整个人当场楞住! 《黛妮摔一跤》…… 可能吗?这家叫做“”的书店…… 他找了六年之久……有可能吗? 他重新走回店内,瞪着少奇问:“这家店的老板叫什么名字?!” 少奇从没见过这么专注急切的眼神,然后她明白了,也松了口气。 “我想现在你应该不会走了。”松了一口气的她恢复平日开朗的笑容,拿出纸笔来。“在我回答以前,可以先帮我签个名吗?” “哇!雨突然下得好大。” 依农一推开门,托托便率先冲进店里,猛甩去身上的水珠。 她将湿发拨到耳后,同时把湿外套挂在玄关的衣架上,一边分神向室内喊话问道:“少奇,下午店里都还好吧?” 静谧。 静得好不寻常。没人应声。 “少奇?”依农疑惑地转过身来,走出玄关暗处。 而后她惊讶地停下脚步,看着站在她面前那个她殷殷思念的人。 予风看着她眼瞳的变化。那对眼睛先是因为惊讶而睁大,然后又渐渐回复原状。他便知道,她跟他一样,都为这毫无预期的重逢而百感交集。 在她转过身看见他以前,他已经看了她好几分钟,但仍无法相信站在他面前的她,真的是她。而且,她剪了发? 错愕、迟疑、惊惧、喘息、畏惧……各种复杂的情绪伴随着混乱的反应表现在彼此的脸上。 他们专注在对方身上,不敢置信地看着彼此,心中思绪乱成一团。 不知道是谁掉了泪? 不知道是谁先走向谁的? 也不知道是谁先因为不敢置信而停住脚步?在等待了这么许久之后,眼前的一切,看起来几乎像是一场梦,而谁也不敢轻戳这梦的边缘,深怕一触即破灭。 这是真的吗? 他真的站在她面前了吗? 而眼前的她真的是他一直在找寻的人吗? 不知道不知道哇! 不知道的事情太多太多了,此时此刻,唯一肯定的只有一件事。 那最最重要的一件事── 如此单纯,却又如此地清晰。 当他们看清了自己感情的同时,也终于看懂了彼此眼中所盛满的思念。 他们不止一次在镜中看见过那样的眼神──那盛满情意的眼神,原来竟是那样的明显与藏不住。 如今,他们不是透过镜子看见自己的思念,而是在彼此眼中看见了自己。 那眼神交会所传达出的、毫无保留的情意无须言语,便震撼了他们的心。 倘若不是爱,也只是比爱更深刻。 这是灵魂的相遇及相知。 这辈子他们只可能属于彼此。 他们既是朋友,更是恋人。 而时间是如此地宝贵,他不能再等下去。 是不是该打个招呼?那该怎么开口呢?在久别后的重逢…… “哈啰,语音输入法……”终于,他沙哑地低唤。 她无法移开她的视线,声音同样沙哑。“好久不见了,第二节课。” 那一瞬间,他们像是回到了多年前那个夏日的午后,重新再相遇。 而且这一次,他们是认定了对方。 不知道是谁先移动了脚步,也不知道是谁先投向了对方。 六年的距离消失在一个溢满情意的拥抱之中。尽管这么多年来,他们或多或少都改变了一点,但对彼此的关切与牵挂却一如最初。 他颤抖地紧紧抱着她。他不放手,永远都不放手了。 依农忍不住流下了泪,同样用力地回拥着他。 对不起、对不起啊…… 伫在一旁的少女不知何时悄悄抱起了猫,走出了书店,挂起“暂停营业”的告示。此时此刻的“”应独属于恋人。 她想告诉他,他迷路了。 他则想告诉她,她是他唯一的愿。 六年是很长的一段时间,他们有很多事情需要告诉对方。 但不急,真的,不急。此时此刻,他们只想停留在对方怀中,多感受一点彼此真实的存在。 还不晚吧,一定还来得及的。 一定。 幸福的未来,请稍待…… 且让他们好好品尝重逢的滋味。 别走开……还有〈重逢之后〉 后记 哈啰,各位新朋友老朋友,真是好久不见了,一切都还好吗? 感谢各位关心我动向的朋友们,这一年多来,我因为太忙又生病,因而歇笔了一段时间,好不容易从被压缩到紧紧的时间中稍稍脱身,又花了一段时间磨笔才渐渐把笔感找回来,这就是各位迟至今日才又再见到我的原因。 预料未来一年还是会相当忙碌,一样没有太多的时间写作。不过请放心,只要喜爱阅读罗曼史的各位还没有放弃,依然支持着这个市场,我都会继续在这个领域耕耘──因为我也是热爱爱情小说的一员啊。我希望永远有精采的小说可读,也能继续写出故事。以上,近况报告完毕。 接下来要来谈谈一些比较严肃的。敏锐的朋友们应该可以感觉到,当前的出版环境正在改变。网路媒体的发达,使得传统的纸本书籍受到了相当大的打击。 就如同不断在呼吁反盗版的唱片及影视业者一样,出版业者也面临了网路传播电子书籍的困境。目前许多在网路上“分享”的电子版小说,大多是经由人为扫描后放置到网路上的,不同于正式授权的电子书籍。这些盗扫、盗录的分享行为,实际上都是不合法的。但常常我们可能并未意识到在盗扫与免费分享阅读的背后,将会影响到这个因我们共同喜爱而存在的小说市场的未来。于是,在定义暧昧的“分享”之下,优秀的作者一个个消失了,出版社也无法继续出版精采的作品,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将是非常地黯淡…… 因此,老话一句,请以实际行动支持你所喜爱的作者及作品。最最起码,不要将他们的心血以“分享”的名义放到网路上,那对你并没有任何好处,而对那些因为方便取得阅读来源的读者来说,只是使他们无意中误解了“分享”的真谛。 真正的分享,不是把他人的心血当成自己的礼物。 真正的分享,应该是出于正直、友善且不伤害他人等等美好的出发点。 在网路刚刚流行的年代,我们可能都还未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但现在,为了这块我们共同喜爱的领域,为了不让“她”萎缩消失,请正视网路盗书的行为,一起来维护罗曼史的永续经营。 希望我们都可以学会更谦卑、更勇敢地做正确的事。 请与我一起努力! 也希望大家都能喜欢这个新书系。 这次的后记就到这边。感谢大家读完以上那段严肃的呼吁。 请继续翻开下一页──一段关于“永远”的故事。 如你所见,叶子与依农的故事虽然暂时宣告结束了,但是……嗯,其实应该要有续集的才对。说到“续集”就令人伤心,想到上回某人才兴匆匆地宣告要写某书的续篇,却……嗯嗯……我果然很没有毅力啊……为了不再发生同样的惨剧,请容许我以“另一章”的方式来交代一点点关于“重逢”之后的故事── 永远不遥远 他在半梦半醒中对她说:“我爱你。” 这句模糊的让她从梦中醒了过来。看着他沉静的睡颜,她轻声回应:“我也爱你。” 他似乎醒了过来。“永远别再离开。” “嗯,永远不离开了。”她承诺着。然而她知道他还是没有安全感。 她不知道这六年来他一直在找她,直到现在。如果她早一点知道,那么她或许不会这么久才回来。他是她最深的盼望,只要他一句话,她会为他付出一切。 然而此时此刻,她却不知道该怎么样才能让他明白,她真的不会再离开他。 重逢那天,他说:“我爱你。”如同她当时告诉他的:“其实我一直以来也都爱着你。” 只是在当年,他们都还没有办法处理那样深的感情,只好放任着它,假装没有发生,直到终于失去。 两个人都为彼此的真心震愕不已。他们浪费了多少时间啊? 许多年后,他们终于找回了彼此。 然而一切还是如当初一样,没有改变吗? 不,她变了。 他也是。 他们都不再是六年前的叶予风与颜依农。他变得更高大了些,却也清瘦了些,他的眼中多了一点当年未曾见过的沧桑;而从前她脸上经常流连的忧伤却不再像过去那样地深。 他变得深沉了一点,她则开朗了点。 她为他心疼,他却为她的笑颜迷醉。 他们都变了。 然而愈是探索彼此的改变,他们就愈是从对方身上找到当初的那份熟悉,而发觉,当初那份感情非但没有变淡,反而因为距离的消失而加深。 爱。 不再怀疑。 但他仍感到害怕。 他怕这是一场梦。一旦梦醒,她就会再度消失不见。 他怕这是个玩笑,其实眼前的她只是他过度思念下的幻想。 他害怕…… 所以,从那天起,他就无法让自己离开她。 起先依农并未发现他的恐惧。 她只是,在那天,夜深后送他回去,却在隔天清晨时发现,他睡在她门外,一夜未归,身上的衣裳被深夜露水润湿。 再接着,她注意到他天天到“”报到。从清晨到夜晚,他在她身边帮忙,眼神离不开她。她再度送他出门,希望他能回家休息,但他依然固执地守在“”的门外。 他放弃了他的工作,舍弃了他自己的住处,就只守在她的身边。 不需要再多说些什么了,当下她打开门,让他在她的屋檐下过夜。 于是,他带着简单的衣物和行李,睡在她的沙发上。 然后,他在恶梦中因害怕她离开而焦急的呼喊,让他在她床上赢得了一席床位。(把托托给挤下床) 再然后,他睡在她的枕上,嗅着她的发香入睡。 他似乎,不想管外面的世界发生了什么风风雨雨的事了,他只是专注地守着她。 她听着他稳定的心跳,告诉他,要他不用担心。 但是他还是没有办法放松下来。 就像是一种无意识的反应,他无法克制自己的那份恐惧,担心再度失去。 他的经纪人黄以安前阵子才找到“”来,以安一直以为他出国了,却没想到会在一份小报上看到一则他正跟一个女人“同居”的八卦。 那份报纸想当然尔,是少奇贡献的。但当时他只是严肃地问她:“你在乎吗?” 她摇摇头,换得他耸肩一笑,说:“那就随他们写去。”一点儿也不在乎。 以安对他咆哮:“就算你不在乎,还是得留一点形象啊!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的人气掉得就像寒流来时的气温一样快!” 但当时他只是把以安拉出店里,说要出去聊聊。一小时后,以安灰头土脸地走进来,对她说:“我希望妳真的值得。” 那句话,意味深长。 而以安自那天起就再也没提过有关绯闻或唱片业界的话,他只是偶尔会声称自己是到附近逛逛,所以“顺便”进来喝一杯咖啡。 这时候他会招待以安一杯他特制的咖啡,献宝似地端到他面前,还开玩笑说,老板娘(就是她)如果喝了这杯咖啡,就会让他通过试用期了。 现在她出门时会有人偷拍,来到店里的客人有时也会看着他们两人窃窃私语。 但她并不想理会这些事情,时间一久,好奇心被满足了,事情自然会结束。 所以她只在乎他的歌唱事业是否会因为这件事而受到影响。她知道他喜欢唱歌,她不愿意他为了她而放弃。 她想叫他不要害怕,想叫他不要放弃。但她该怎么做? 她决定暂时让“”歇业一阵子。 “为什么要歇业?”他问。 “因为我想让心情沉淀一下。”她说。 “让谁的心情沉淀?”他眼中难掩一抹惊慌。 她当然看见了。她竟然伤他这么深……啊,真对不起、对不起…… “让所有人的心情沉淀。”她从一个纸袋里翻出好几本最近一期的杂志,封面人物都是他。 他只看了一眼。“不要管那些八卦,那不关我们的事。” 她摇摇头。“我不能不管。这些报导虽然不是真的,但是对你的声誉伤害很大,我可以不在乎他们写我,但是我发现我不能不在乎他们怎么写你。这是你应该要考虑的事。” 他摇摇头,笑了一笑,说得满不在乎,“最坏到底,还不就是退出歌坛。” 他将她拉向他,圈在身前。“这么介意养我吗?” “是啊,都快被你吃垮了。”她仰起头,双手轻轻抓住他的腰。 她,还不习惯两人之间的亲密,但总忍不住想碰碰他。有时候她在想,不知道他是不是也是这样,对她感到既陌生又熟悉? 在爱情这块领域上,他们要学的还太多。 “依农,”他低声地说,同时将她抱紧一些。他想碰她,这是他从来没有在其他人身上发现过的渴望。“别为我担心,即使不唱歌,我还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 “现在再去考律师执照不会太晚吗?”她偎进他怀里。 他朗声大笑。“说不定我还真的会重操旧业,去考张执照回来呢。”到时铁定会有不少人跌破眼镜吧?就如同他当初毫不犹豫地一脚踏进歌唱界一样。他的每一个家人都不敢相信。 “但我希望你快乐。” “只要有你,我就快乐。”再也不吝惜说出真心话了。 唉,“你的愿望真容易满足。” 他看着她微笑。“是啊,我不贪心。”只要有你就够了,我绝对不要再失去。 “你能不能跟以安再谈谈?” “再说吧。”他签的是年约,今年度的合约已经履行,明年是不是要再续约,对他来说并不是那么迫切的事。 “他想替你筹办一场拉抬声势的演唱会。” 当下他明白,她是真的在替他担心。“依农,我真的不唱歌也没有关系。” 他虽然没有正式退出演艺圈,但如果他再复出,依农和他可能永远得不到真正的清静。现实是,这个环境就是这么畸形,他只是想趁着这个机会,重新再思考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是什么?并且愿意付出一切来保护它。 “如果是我想再听你唱歌呢?” “那我可以每天唱给你听,我现在就可以唱……”然后他便真的看着她低唱起情歌来。 他唱歌的时候眼睛会发亮,像星光。 这么温暖的光,不应该一个人独享。 “专心一点,小姐。”他停了下来,凝视着她,“我在对你唱情歌啊。” 她回应他的视线。 “告诉我,你心动了。”至今他还不敢相信她真的说过她爱他,他一直觉得那是梦。 她双手轻轻捧着他的脸,“我心动了……当我们在星空下对着流星许愿时,我心动了;当你对着我微笑,好像我是你唯一的视线时,我心动了。你有一双好温柔的眼睛,有时候,我都仿佛感觉我的心只有在你看着我的时候才会跳动,我──” “爱。”他低头吻住她。“我爱你。别担心,我知道我该怎么做,我会跟以安谈一谈。相信我,事情只会愈好,不会更糟的──现在,可不可以专心吻我呢?” 他们错过了太多,所以现在要加倍补回来。 她笑着点头,回吻他。 然后又笑着听见他低喃:“我是处男,小姐,拜托你对我温柔一点……” 一阵忍不住的笑声从她喉咙深处逸出。 老天爷,她怎么能不爱这个男人?! 事情一件件接踵而来。 予风在和以安再一次深谈过后,决定照以安的意思办一场演唱会。 只不过,这是一场告别演唱会。 他在会中正式宣布退出演艺圈,令不少死忠支持的歌迷哭了。 再接着,他真的开始重读起法条来,并且顺利地考上了律师执照,却只是将那张执照当作礼物挂在她的墙头上。 同时,“”渐渐地做起了口碑,生意愈来愈好。 再接着,他接到一通电话,要求他立刻带他传闻中的同居女友回家。 依农为此紧张得不得了,只因为他说他的家人都是一群有着天使脸孔的魔鬼。 再然后然后然后…… 中间当然省略了不少细节。 比如他在沉寂两年后又重回歌唱界。不过这次不是当歌手,而是退到幕后,成为作词作曲者以及唱片制作人。 还有可能需要一提的是,年纪颇大的托托意外地生了一窝小猫,其中一只被以安认养了。 以安依然单身。许多人怀疑他是个Gay,但他信心满满地说,他只是缘分未到。但他也曾在私下说过,在看到叶予风那样对爱情的执着追寻后,他还真有点害怕遇到每个人一生中都可能遇到的真爱。真爱,真累啊。 而叶子呢,他现在有时还是会在睡梦里惊醒过来,直到看见睡在枕畔的她,听见她的呼吸,才能够再度安睡。 他正计画着向她请求一辈子相守的承诺。 但他不知道,她已经计画好一次令他永生难忘的求婚。他们之间看起来总是他主动得多,总也得有她表现的时候。 天亮后,他会在他的枕头上看见一枚戒指。 那是他们永远不再分离的承诺与保证。 终有一天,他会一觉到天亮,再也不需担心她会离他而去。 但那需要时间,在这之前,她愿意陪他一起等候。 最后最后,可能会有人对他那群“优秀”的家人感兴趣,以下提供几封他们秘不公开的家书让大家了解,其实这个家庭并不像一开始所说的那样严肃单面。 人在年轻时候,难免会把事情想得比较复杂一点,等到度过了这段暧昧的岁月,其实也就豁然开朗了。你说,是吗? 家书之一── 给笑容阳光,内心却偶尔会飘来乌云的亲爱弟弟: 爸爸又买了一张你的专辑送给他的同事,现在他们法院里的主题曲就是你的新歌。虽然你老是以为我们不支持你,但那是你自己的“以为”。作为大你三岁、从小就比你优秀不知道几百倍的姊姊我呢,相信你总有一天会明白我们家其实是可爱又温暖的家庭。听说爸爸以前也叛逆过,哥哥当然也叛逆过,所以我也大方地决定给你一段时间让你自己想清楚,我们是真的爱你,不管你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 也爱听你歌的坏心姊姊 家书之二── 给十五岁以前,每一年都捡我穿过的衣服来穿的小弟: 自从你十五岁以后决定不再跟你哥哥穿同一条裤子开始,我便黯然伤心了许久。你不知道,为了让你能在每一年都能捡我的衣服穿,我都不敢把衣服穿破,所以只好一直买新的衣服。可是你终于也还是长大了,而且快要比哥哥我还帅,又不肯穿我只穿过一次的“旧衣”,这让我很不平衡,所以才决定对你坏一点。 你能原谅你幼稚的哥哥吗?拜托…… 真的很想再跟你一起分享同一件衣服的哥哥 家书之三── 儿子: 爸爸真的好想你。可是你妈和你姊都说要等你自己想清楚。我们家的教育就是这样,一切以女性为尊,所以她们的话我不敢不听;幸好她们一向公正无私。 记住,千万不可以让女人伤心──尤其是你所爱的那一个。 铁面有私的法官大人 家书之四── 亲爱的儿子: 我们家的男人向来晚熟。别问我为什么知道,我就是知道。所以我一直跟你爸说,别给你太多压力,但我担心你还是在不知不觉中给自己太多的压力了,这真有些令我烦恼。你该知道,我向来尊重你们的自由,所以不管是留学还是做什么,都只是一项选择,不一定真的要去做,可是你好像真的把这些事当成非做不可的耶……不要这么认真嘛!你当然可以有你自己的想法呀,就算你以后决定要去变性,只要那是你的选择,我都会支持你的。 希望能被儿子相信的妈 他们会幸福。 在,重逢之后…… 更多精彩好书,更多原创手机电子书,请登陆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