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骷髅魔导师》全集 作者:情终流水 声明:本书由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ks.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 正文第一章.毁灭 在弱肉强食,强者为王的死亡世界里,格里斯是一个脆弱的存在,他是一具骷髅,最低级的半身骷髅。. 骷髅是死亡世界最低级的生命,就像人类世界的蝼蚁一样,处于食物链的最底层,任何不死生命都有足够的能力把骷髅撕成粉碎,吸取那一点微弱的灵魂之火来壮大已身。 即使如此,骷髅仍是死亡世界最常见的不死生物,这主要归功于它们庞大的数量,死亡世界到处遍布零散的骨骸,只要一丁点游离的灵魂之火,便能促生出一具骷髅。 格里斯便是这样诞生的,只可惜生不逢时,诞生的时候,周围没有构成躯体的完整骨骸,格里斯只能组合出一半的身体,变成一具残缺的半身骷髅。 从诞生到现在,格里斯已经不知存活了多少个岁月,也许是数百年,也许是数千年,格里斯已经记不清楚了,只知道从他诞生开始,这片领地的最强者——骷髅领主已经更换了十九位。 每一种不死生物都有自己固定生活的空间,每一片领土都有自己的领主,骷髅也一样,骷髅领主是统领这片领地的最强者,是这片领地所有骷髅的王,可是再强大的存在也会消亡,当黑骑士,尸巫王,幽灵妖等更强大的存在出现在领地时,领地的最强者骷髅王往往是它们首要的目标。 再强大的骷髅也不可能是黑骑士的对手,更别说比黑骑士更强大的尸巫王和幽灵妖,所以骷髅领主的命运注定是悲惨的。 格里斯只是一具脆弱的半身骷髅,按道理来说,如此脆弱的存在根本不可能存活得太久,死亡之地太多敌人了,僵尸,巫妖,黑武士,幽灵,甚至是同类,每一个都是潜在的对手。 高级的存在来到这片领地掠食的时候,脆弱的骷髅都是首当其冲的炮灰,即使没有外来的高级存在,在领土里的同类也常常会攻击自己人,吸取它们的灵魂之火以壮大自身。而像它这种残破的当身骷髅,就更是所有同类的首要目标。 但是奇迹般的,格里斯活了下来,而且还活了难以计算的久远年代,领主都换了十九个,同类们更是更新换代了无数次,但格里斯依旧是那一具半身骷髅。 无意识的同类们在领地内肓目地游荡着,它们不知道累不知道苦,一生就这样不停地游荡,直到某一天被别的存在或者同类消灭。即使是半身骷髅,也会支着自己的上肢,不断地爬动前行着。 但是格里斯是比较古怪的一个,它永远都呆在自己那个小洞**内,即使是出去,也不会离开洞**范围一百米之外,平常有一有别的同类或高级存在来到它这里,它便会钻到洞**内,躲到洞**的深处躺着一动也不动,同时它还会熄掉自己的灵魂之火,等敌人离开之后才重新醒来,就是靠着这一招,格里斯活过了十九位领主的时代。 平常难得平静的时候,格里斯就会爬到洞**门口,仰躺着,空洞的双眼呆呆地望着天空永恒不变的阴暗,眼眶的深处灵魂之火不断地跳动着。 普通骷髅由游离的灵魂之火促生而成,但是灵魂之火也会熄灭,如果灵魂之火消弱了,那骷髅也会饿,这个时候它们就会本能地攻击身边的同类,然后吸取它们的灵魂之火充饥,这种壮大自己的感觉是很奇妙的,有些骷髅爱上了这种感觉,不饿的时候也会主动袭击同类,以壮大自身,运气好的会慢慢成长,直到某一天超越这片领地的最强者,成为新的骷髅领主。 但格里斯比较奇怪,他从来没有伤害过一个同类,但是他却不会饿,他永远地呆在自己的洞**里,有人来就装死,没人来就发呆,枯寂的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去。 一种奇怪的波动惊醒了发呆中的格里斯,它往洞外的一个方向望了一眼,随即不慌不乱地转过身往洞**深处爬去。它的这个洞**十分的细小,深处已经窄得只能容一具半身骷髅爬进去,没有智力的全身骷髅爬行的时候会把膝盖支起来,如此一来连全身骷髅都爬不到里面。在这里,格里斯十分安全。 它刚躺好,眼眶中的灵魂之火随即一暗,这个时候,洞**外响起了一阵马蹄声。那是一个雄壮的地狱火焰马,通体漆黑的身躯,四肢健硕有力,威武之极,双眼和四蹄,炙热的地狱火雄雄燃烧着。 这是一种在死亡世界位于食物链顶端的不死生物,它的**健壮,力大无穷,即使是以**力量称雄的僵尸王也不是普通火焰马的对手,而且它还懂得使用地狱熔岩这种恐怖的技能,一经使用,方圆数百米之内都会化成炙热的熔岩海。 成熟的火焰马最后会成长为梦魇,一种能匹敌魔龙的可怕生物。 洞外这匹火焰马还未成熟,但是即使如此,整个领地的骷髅空群而出也不会是这匹马的对手,对于这种位于死亡世界食物链顶端的生物来说,骷髅实在太脆弱了。 但是此刻这个可怕的生物只不过是一匹坐骑,它的身上坐着一位身材高挑,肌肤晶莹雪白的女人。这个女人有着一头紫色的披肩长发和一双紫色的眼睛,赫然是一个魔族。 魔族是生活在魔界的一种生物,体形各异,处于统治地位的便是这种有着人类外形的魔族。死亡世界是一个不设防的世界,任何位面的生物都可以通过特殊的能力到达这里,当然,跨越位面是需要强大的实力和对不同位面深刻的了解,否则很容易迷失在时空的旋涡中。 能孤身来到死亡世界,显示了这个魔族有着异常强大的实力。 魔族女人来到格里斯藏身的洞口,俯身打量了一眼,一下子便看到躺在洞内的格里斯,此刻格里斯把灵魂之火熄灭了,看上去就像一具死亡世界随处可见的破败骨骸。 魔族女人微微一皱眉,轻声地咦了一下,脸上现出疑惑的神情:“怎么是具骸骨?刚才明明感觉到灵魂波动的!?” 一具骸骨引不起魔族女人的兴趣,加上洞**又小又深,魔族女人连查看一下的兴趣都没有,四周打量了一眼,随即打马离去。就在她离去的一刹那,格里斯眼中微弱的火光一闪而过。 不知道过了多久,格里斯再次的醒来,撑着身子往洞**外爬去,他感觉到世界变了,领地内再也感觉不到同类的气息了,就连那个在领地里宛如照明灯一般的强大气息——骷髅领主的气息也消失不见了,很显然,领土内所有的骷髅都被消灭了。这不是一场掠食,而是一场屠杀,否则领地内的同类不会死得这么干净。这个时候,格里斯想起了那个魔族女人。 不过格里斯并不悲伤,只要有一丁点游离之火,就可促生一具骷髅,不用多久,整个领地就会再次布满许多同类。而且领地里的同类死光了,掠食生物就不会再跑到这里找饭吃。如此一来,没有掠食生物,也没有凶狠的同类,格里斯应该可以过上一段安稳的日子,所以此刻的他非但不悲伤,反而还有点庆幸。 反身爬回洞里,格里斯用灰白的指骨在洞壁上用力地划出一道痕迹,这样的痕迹已经有十九条了,代表着那十九个消失了的骷髅领主们。 日复一日,永远阴暗的天空已经明暗反复了数十次,也就表示又过了数十日。领地内同类的气息增多,于是格里斯又开始了重复躲避同类的生活,虽然这些同类刚刚出生不久,实力还很弱,但格里斯还是非常小心地生活着。 这一天,格里斯正躺在洞**口上,呆呆地望着天空,忽然一阵强烈的波动在它身边成形,一个漆黑的洞口随即张了开来。 格里斯认得这东西,这东西在领土内出现过很多次,每次都把一到十几个数量不等的骷髅吸进去,不久后又把伤痕累累的它们送回来,有一些能够回来,有一些就永远也回不过来了。 格里斯观察过这东西很多次,发现它每一次都是找领地内除了领主之外最强的几具骷髅来吸,平常的时候,它从来没理会过格里斯这个半身残废的骷髅,但是此刻,领地里除了刚诞生的新骷髅,就只有格里斯的能力最强了,毕竟它总是活过二十代骷髅领主的长寿骷髅,实力怎么也比新诞生的骷髅要强。 于是这个漆黑的洞口找上它了,格里斯什么反应也没有,愣愣地看着黑洞把自己吸了进去。 这里是一个宽敞的所在,一个半圆形的大厅,四周摆放中四张超长的大桌子,桌子是放满了各式各样试管烧瓶等实验用具,而大厅的中央,一个数米直径的魔法阵闪动着幽暗的光芒。
正文第二章.这样也行? 亚克力斯是一位大魔法师,魔法师体系分成九级,一级最低,九级最高,九级之上是大魔法师和魔导师。.这两个级别已经不是单纯修炼就可以晋级的了,大魔法师不但代表着一种实力,同时也代表着一种荣誉,只有对魔法体系做出重大贡献或者在担任了某种重要的职位的九级以上魔法师,才会被授予大魔法师的称号。而魔导师已经是传说中的存在了。 亚克力斯是贝尔金皇家魔法学院的院长,同时身兼皇家魔法师团总指挥。所以他被皇室封为大魔法师。 他是一位火系魔法师,火系魔法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凭一已之力就可以使出火系禁咒流星火雨,召唤出从天而降的巨大火球吞噬三平方公里的巨大范围。 身为大魔法师,亚克力斯同样对别的系别魔法稍有涉猎,今天,他就很心血来潮地想试一试暗黑系的召唤魔法,随着咒语的结束,一具半身骷髅出现在他的面前。 亚克力斯愣愣地打量着格里斯,好半晌,只听他骂到:“拷巴达!一具半身骷髅!”拷巴达在魔法语系中有着侮辱和杀死的意思,单独使用的时候具有强烈的语气助词功效,代表着亚克力斯些刻心情十分糟糕想骂人。 谁都知道半身骷髅是死亡世界最脆弱的存在,就像人类世界的蝼蚁一样:“我堂堂大魔法师竟然召唤出一只半身骷髅出来!”亚克力斯怒骂到。 他的心情很糟糕,上下地打量着格里斯,好一会,他指着墙边一个角落说到:“过去。” 格里斯很听话地支起身子,往亚克力斯所指的方向爬去,骨骼划过地板,发出一阵咯吱咯吱的难听声音。 亚克力斯眉头一皱,看了一会,等格里斯爬到了那个角落,才开口说到:“回来!” 格里斯觉得有点莫名其妙,刚刚才叫自己到这里来,现在又叫自己回去。不过格里斯依旧很听话地转过身往回爬。它是一具很本份的骷髅,灵魂中铭刻的召唤烙印,让它明白现在自己被人召唤了出来,眼前这个就是召唤它的人,一定要听召唤自己的人的话。 看着听话的格里斯,亚克力斯的心情好了一点,指了指左边长桌上的一个怀子说到:“帮我倒杯水过来。” 格里斯支着身子爬到桌子边上,一手搭着桌沿把自己吊在桌上,一手拿起水瓶往杯子里倒满了水,然后用灰白的手指拿着杯子,一手艰难地撑着地板向亚克力斯爬去。 亚克力斯接过杯子,小口地抿了几下,然后盯着格里斯自言自语道:“嗯,还算不错,蛮听话的,可惜只是个半身骷髅,行动太麻烦了。到那边去!”最后一句是向格里斯说的。 格里斯再次往角落爬去,这个时候,身后的亚克力斯气息猛然壮大起来。 格里斯好奇地回头一看,只见亚克力斯身上的红色法师袍无风自动,轻轻地飘扬起来,然后他双手伸过头顶,做了向个古怪的手势,嘴里喃喃地含着咒语。 微弱的暗黑魔法从他身上漫延开来,然后在他的身前汇聚,片刻之后,他的身前裂开一个漆黑的洞口,一具骷髅从里面走了出来。 亚克力斯满意地看着这具全身骷髅,有手有脚,骨骼齐全,应该比刚才那个好吧。亚克力斯心道,侧头看了格里斯一眼。 “到那里!”亚克力斯指着一个角落,对新来的骷髅命令着,新来的骷髅很听话地进到亚克力斯所指的地方,然后又被他叫了回去。 亚克力斯很满意地看着这具新来的全身骷髅,想了想,他把杯子里的水倒掉,放回原来的地方,然后对新来的骷髅说道:“倒杯水过来。” 新来的骷髅同样很听话地走到桌子边上,一手拿起水瓶,一手拿起杯子。 骷髅是没有皮肤和触觉的,很多时候它们都不懂得控制力度的大小,这具新来的骷髅拿杯子的手用力过度,吡的一声,杯子裂开了,但新来的这具骷髅一无所觉,依旧把水倒进裂开的杯子里,水沿着杯子的裂隙淌了下来。 亚克力斯脸色一变,怒骂到:“笨蛋,停!” 这具骷髅听话地停了下来。 亚克力斯闷哼道:“拷巴达,回来。” 这具骷髅听话地转过身往亚克力斯走去,但是手上还捧着破损的杯子和水瓶。亚克力斯的脸颊跳了跳,闷声道:“把东西放下!” 骷髅听话地松开手,水瓶和杯子自由落体摔到地上,杯子粉身碎骨,水瓶四分五裂,瓶内的水炸开一朵漂亮的水花,溅射向四周,亚克力斯的长袍免不了溅上了不少。 亚克力斯脸色发青,深吸了口气,好不容易才压抑了心中的捉狂的冲动,指着格里斯所在的哪个角落对骷髅喝道:“过去。” 从亚克力斯的位置到格里斯这个角落,中间隔着一条长桌,格里斯刚才是绕过来的,但这具骷髅却直直地走过来,愣愣地撞在长桌上。 亚克力斯一拍脑门,嘴里一字一顿地蹦出两个字:“笨·蛋。” 亚克力斯实在搞不懂,新来的这具骷髅为什么会这么笨,这么简单的事情都做不好。而为什么第一个出来的那具半身骷髅却又做得到?第一个明明是一具半身骷髅,半身骷髅都这么聪明,后来这个全身骷髅为什么会这么笨呢!? 重新念起咒语,亚克力斯打算再召唤一个全身骷髅,他就不相信半身骷髅都能做好的事情全身骷髅会做不好。 很可惜,连续又招来三个全身骷髅,但这些家伙无一不把亚克力斯气得半死,不是直接把水倒在地上,就是用力过度把杯子捏成粉碎,直把整个实验室搞得鸡飞狗跳。 望着一片狼藉的实验室,亚克力斯气得脸色阵红阵白,好半晌,他终于把目光重新放回格里斯身上。 “过来!”亚克力斯说到。 格里斯绕过长桌,爬到了亚克力斯的身边。 “倒杯水过来。”没像那些全身骷髅一样撞翻桌子,亚克力斯开心了不少,重新让格里斯去倒水。 格里斯很听话地倒了杯水,一手举着杯子,一手撑地爬到亚克力斯面前。 刚才气得不轻,亚克力斯不觉得口有点渴了,一口饮尽杯中的水。然后愣愣地看了格里斯半晌,惋惜地长叹道:“如果你是一个全身骷髅那该多好啊!” 作为一个活了二十个领主的长寿骷髅,格里斯其实早就可以进化成全身骷髅,甚至骷髅领主了,不过在死亡世界,再强大的骷髅也只是其它不死生物的猎物,反倒不如最脆弱的半身骷髅更容易保存自己。 格里斯是一个很本份的骷髅,他知道眼前这个人类是召唤自己的人,自己应该听这个人的命令,虽然他这句话不是命令,但也表达了一种意愿。听到这句话,格里期只好抬起头,打量了一下亚克力斯召出来那四个全身骷髅,然后选了一个身材与自己最相近的向其爬去。 亚克力斯不明所以地看着格里斯,看他着爬到一个骷髅旁边,捉住它的双脚把其拉倒,然后按住对方的椎骨一扭,顿时卸对了那个全身骷髅的下半身。对着卸掉的下半身整理了一下,格里斯安到自己的身上去,于是半身骷髅摇身一变成为了一具全身骷髅了。 颤颤巍巍地站起来,格里斯走回亚克力斯的身前,第一次用两只脚走路,格里斯走得有点摇摇晃晃,但聪明的他还是勉强走到了目的地。 亚克力斯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切,直到格里斯站到他面前,他才清醒过来,愣愣地看着格里斯好半晌,他才从嘴里吐出几个字:“这样也行?!” “从今天起,你的名字叫做格里斯。”格里斯原本是没有名字的,因为他是一个骷髅,自然不会有人帮他起名字,格里斯这个名字今天是第一次出现在他的生命中,从此伴随着他传奇的一生。 起完名字后,亚克力斯大手一指被那几个全身骷髅搞得乱七八糟的实验室对格里斯说道:“把这里打扫一下,扫帚在角落里。”说着,亚力克斯往放工具的角落指了指。 格里斯摇摇晃晃地转身,往角落走去,第一次用直立的姿势行走,格里斯还不是很习惯,跌跌撞撞好一会才走过那二十几米的路,不过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路,作为一个活了二十个骷髅领主世代的长寿骷髅,走路这种事情自然难不倒他,当他走到角落的时候,脚步已经很稳健了。 这个时候,格里斯的身后再次出现一股魔力波动,格里斯回头一看,只见一个漆黑的洞口出现在大厅的中央。三个完好的全身骷髅依次走了进去,唯独那个失去下半身的骷髅可能还不适应只有半个身体的前进方式,好半晌也爬不到洞口。 亚克力斯不耐烦地抓住它的颈骨,一下把它扔了进去,嘴里自言自语道:“哪本书里说全身骷髅比半身骷髅厉害的?那个作者恐怕是个半吊子。” 取了扫帚,格里斯走了回来,轻轻地打扫着地上垃圾,所有垃圾都被扫成一堆,然后格里斯再次取来垃圾篓,把所有垃圾装进去,提到角落边,再拿过拖把,把湿漉漉的地面拖干净。 看着变得洁净的地面,亚克力斯满意地点点头,看格里斯搞清洁的动作,清洁工人也不外如是。本来亚克力斯只是心血来潮召几个骷髅来玩玩,但是看到这里,他就改变主意了:“从今以后,你就负责整个实验室的清洁工作,记住,没我的许可,你不可以随便离开这个室验室,知道吗?” 格里斯愣愣地望着亚力克斯,一动不动。不能再回去了吗?格里斯心里想。 亚克力斯一拍脑门,懊悔地说道:“噢,我怎么忘记了骷髅是不能说话的,嗯,这样,以后你听到,或者是,就点点头。不是或者没听到就摇摇头。听到了吗?” 格里斯点点头。 “真聪明。”亚克力斯满意地看着格里斯,那表情就像看一只宠物。“再把实验室整理一下。”亚克力斯命令到。 亚克力斯似乎把格里斯当成了一个免费的佣人,不停地指挥着格里斯干这干那,从四张长桌上的实验用品一直整理到室验室旁边的六个大书柜,所有工作完成后,天色已经暗下来了。 正文第三章.多功能骷髅 看着干净整洁的实验室,亚克力斯笑得嘴都合不拢了,一直以来,实验室的卫生问题就一直困扰着亚克力斯,他的这间私人魔法实验室是整个贝尔金学院几个机密重地之一,因为这里不但有各种珍贵的魔法材料,旁这那六个大书柜上更摆放着许多机密的文件和重要的书藉,平常连几个最信任的学生,亚力克斯也不让他们进实验室来,更不用说清洁工人了。因此室验室的卫生工作一直是亚克力斯亲自动手,但亚力克斯这个人比较懒,一到搞清洁的时候他就开始头痛了,可是偏偏实验室又是很注重清洁的地方,每次完成实验后都要搞一次,每搞一次亚克力斯就头痛一次,弄到现在他一般不是很重要的实验,都不敢这里面弄了。 格里斯的出现让他看到了完美解决卫生问题,又不怕机密外涉的最好方法。 格里斯站在实验室的门口,愣愣地望着紧闭的大门,好半晌,他又转过身,打量着空荡荡的实验室,脑海里响起亚克力斯离开前说的话:“以后你就住在这里,没我的许可,绝对不能出去外面,知道吗?” 听亚克力斯的意思,似乎不打算把格里斯放回去了。真的回不去了吗?格里斯的心里再次浮起这个念头。 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看不见死亡世界那永远灰暗的天空,感觉不到众多同类的气息,格里斯心里有点不习惯,但好像也不必整天提心吊胆担心来自同类或其它不死生物的威胁,也不用老是钻进那个专属于他的洞**深处装死。细细比较起来,似乎回不去也是一件好事。 眼中幽暗的光芒明弱了一下,格里斯就把这些思绪放到一边去了,他是一个很本份的骷髅,被人召唤过来,就要听召唤者的命令,即然那个法师不让他回去,他就不回去了。 转身向一个角落走去,现在格里斯已经很习惯这种直立的行走方式了,一步一步走得非常稳健,只不过移动的时候,骨骼间相互碰撞发出一种咯吱咯吱的声音,在寂静的室内显得十分的惊心动魄。 快步走到角落里,格里斯抱膝坐下。回头望着走过的那段距离,十几米的路距,他只走了几下就过去了,要是换作原来只有半个身体的时候,恐怕要爬上一段时间,这让他不由有点喜欢直立行走这种移动方式了。 抱着膝盖,格里斯眼中的光芒逐渐暗淡,没多久,他便陷入了沉睡之中。 不知过了多久,吱呀一声轻响惊醒了格里斯,抬头一看,实验室的大门打开,亚克力斯走了进来。 格里斯连忙站起来,走到亚克力斯跟着。 “怎么样,格里斯,昨晚过得还好吧?”反手关上大门,亚克力斯向他问到。 好?不好?昨天晚上是格里斯有记忆以来睡得最安稳的一次,不用担心各种威胁,似乎应该是好吧。不过他不知道怎么回答亚克力斯这个问题。他只是一个骷髅,没有说话的能力。亚克力斯让他‘是’的时候就点点头,不是的时候就摇摇头,那‘好’也应该点点头吧? 格里斯点了点头。 “那就好!”亚克力斯见状开心地笑道,他可不希望自己这个刚找来的免费佣人过得不好。 “你先随便呆着,我要开始做实验了,千万不要打扰我,知道吗?”亚克力斯吩咐道。 格里斯听话地点点头,然后原地站着。 换过一身白色的长袍,亚克力斯径自埋头捣搞起那些实验用具,只见一个个瓶子烧杯试管等被他按一定的顺序组装起来,架上酒精灯,点火加热,然后取出一大堆瓶瓶罐罐之类的,这个瓶里倒一点,那个杯里加一点。 格里斯默默地看着亚克力斯动作,虽然这些他全都看不懂。 亚克力斯现在心情非常的好,最让他头痛的卫生问题,终于因为格里斯的到来,完美地解决了,有了这个不会累不会苦的免费佣人,现在亚克力斯已经完全没有后顾之忧,一些以前他不敢在这间实验室里进行的实验,现在他也放下胆来大方地尝试,就算搞得再乱,也有人收拾了。 从长桌的抽屉里取出一包镁粉,把粉末倒在天平上,包裹粉末的纸包被他揉成了一团,然后左右看了看,发现垃圾娄竟然在房间的角落边,离他好几十米远。亚克力斯犹豫了一下,最后看了格里斯一眼,忽然笑了笑,随手把纸团扔到了地上。反正不用自己收拾!亚克力斯心里如是想到。 继续准备材料,接下来是磷粉了。亚克力斯四周翻找起来,翻了好几个抽屉,却找不到磷粉,皱眉细想了一下,猛地醒起磷粉放在墙壁边上那个材料柜里。 整个实验室是一个有着三百平方米的大空间,正中央摆放了四张十米长的大长桌,围成一个正方形实验台,大门左侧是一片由六个大书架隔成来的半独立空间,相当于图书室,而其余的两面靠墙壁的地方摆着两个大架子,用来摆放各种实验用具,这两个大架子离中央的实验台有十几米的距离。而此刻亚克力斯所需的磷粉就正在两个大架子其中一个之上。 看着十好几米远的材料架,亚克力斯皱了皱眉头。好远,他心里想到:如果有一个助手就好了。 亚克力斯心知自己这个想法不太现实,身为大魔法师,同时身兼贝尔金皇家魔法学院院长的他,想找个助手太容易了,但是想找到一个信得过的助手却又太难了,但偏偏作为大魔法师,他的大多数实验都是处在这个时代魔法文明颠峰,需要严格保密的。这就导致了亚克力斯不可能随随便便找一个人充当自己的助手。 当然,亚克力斯也有一些信得过的朋友和学生,但这些人无一都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自己的工作,再让他们充当自己的助手显然是不可能的。 头痛!亚克力斯望着十几米远的材料架子,神色阴沉不定。 亚克力斯烦燥地摇摇头,眼角余光忽然撇见实验台旁边一动不动呆呆站着的格里斯,心里忽然一亮! “格里斯,帮我去那个柜子里把磷粉拿过来。”亚克力斯指着墙边一个材料架向格里斯说道。 格里斯听话地顺着亚克力斯的指示往材料架走去,走到架子边上一看,格里斯傻眼了,里面琳琅满目摆满了许多瓶瓶鑵鑵,他只是个小小的骷髅而已,怎么可能认识这些瓶瓶鑵鑵!哪个才是磷粉呢?格里斯心里冒起一个大大的问号。 回过头,格里斯朝着亚克力斯摇摇头。 亚克力斯也料到会出现这种情况,别说格斯里一个小小的骷髅,就算学过魔法材料学的学生,刚接触实验用品的时候也一定认识磷粉。但他一开始没指点,主要是想看看格里斯这个骷髅能聪明到什么程度。此时看到格里斯不认识磷粉,竟然懂得朝他摇头示意,亚克力斯满意极了。 “第一排左边第三个瓶子。”亚克力斯说到。 格里斯很聪明,准确地从第一排里取出第三个瓶子,瓶子正面贴着的标签上印着一个大大的磷字。 看到格里斯准确地取他所要的东西,亚克力斯心里高兴极了。一直困绕着他的两大难题,都因为格里斯的出现完美的解决了。实验卫生问题自然不用说了,格里斯完成的非常好。实验助手的问题,现在也可以解决了,虽然格里斯不认识那些实验用品,但亚克力斯认为这不是什么难题。实验用品上都贴有标签的,到时教会格里斯识字就可以了。 “格里斯,拿块秘银过来。在左边架子最底层那堆银白色的。” “格里斯,盛一桶清水过来。” “格里斯,风鼓你来捏,小力一点。” “格里斯……”随着亚克罗斯一声声的命令,可怜的格里斯上跳下窜像只猴子。 有了格里斯的帮忙,实验进度超出了亚克力斯的预料,原本预计一天才能完成的实验,现在半天就搞定了。 有助手的日子真是好,特别对于亚克力斯这样的懒人而言,格里斯的出现让他几乎不用离实验台半步,需要什么指挥格里斯去取就行了,虽然格里斯看不懂那些实验材料上的标签,但在亚力克斯的指点下,格里斯从来没有取错过,这让亚克力斯感概他的聪明同时,指使得也越发频繁了。 最让亚克力斯满意的是格里斯的任劳任怨,虽然被指使的团团传,但格里斯半句怨言的没有。 最后一个步骤完毕,整个实验便成功完成了,看着凌乱的实验台和地板,亚克力斯又是一声:“格里斯,把这里清理一下,实验用品放回原地。”然后便自顾自地倒了杯清水,走到一旁边喝着水,边看格里斯不停地忙碌着。 一瓶瓶没使用过的实验品被准确地放回材料架,实验用具里的残余物被倒出,把用具清洗,已经做过一次清洁工作的格里斯轻驾就熟,熟练地把整个实验室恢复原状。 亚克力斯拉过一张櫈子,找了个比较干净的角落坐下,手里拿了个杯子倒了杯清水,小口小口地抿着,眼睛却一直看着忙碌着的格里斯。他的心里实在是太满意了。有这样一个任劳任怨的佣人,谁都会像他这样满意,以前要是完成一个实验,亚克力斯就会陷入让他无比头痛的卫生工作里,哪能像现在这么逍遥。 而且不光是卫生工作,现在连助手的人选都有了,格里斯的聪明绝对有能力胜任助手的工作,唯一的问题就是格里斯不认识文字。 看着格里斯的身影,亚克力斯决定,一定要把他赔养成一个合格的助手和出色的佣人,虽然教导一个骷髅可能会是件非常幸苦的事情,但是为了以后自已的幸福生活,幸苦就幸苦一点吧。 正文第四章.比骷髅更笨 亚克力斯是一个很有天赋的人,众所周知,魔法师的实力和年龄是很有关系的,年纪越大的魔法师实力越强大,但是身为大魔法师的亚克力斯今年却只有五十岁。. 在这个人均寿命高达一百五十岁的世界里,五十岁只不过相当于青年,能在五十岁便取得大魔法师的称号,亚克力斯当之无愧成为有历以来最年轻的大魔法师,这一切都离不开他那惊人的天赋,亚克力斯刚出生的时候便拥有了三级魔力,随着年龄的增长,十岁的时候他的魔力增长到四级,也是在他十岁的这一年,他进入了帝国少年魔法学院就读,同年遇上了当时的贝尔金皇家魔法学院的院长,大魔法师菲里图库。 年方十岁便拥有四级魔力,被当时的菲里图库惊为天人,二话不说便把他从少年学院挖了过来,收为亲传弟子亲自教导。亚克力斯也没有让老师失望,他拥有与自身魔力相匹配的惊人理解力,无论是什么深奥的魔法知识,到了他的手里都能举一反三,经过系统的学习,亚克力斯进步非常的快,四十岁的那一年,他便获得了九级魔法师的称号。这个级别,许多魔法师终其一生都到达不了,亚克力斯却轻轻松松地跨过去了。 五年之后,也就是亚克力斯四十五岁的那一年,他更根椐典籍和传说,成功地复原出失传已久的火系禁咒——烈火焚城,为魔法体系做出了重大贡献,被皇室授与大魔法师的荣誉称号。也是这一年,他的老师菲里图库寿终正寝,含笑而逝,遵从师嘱,他也在同年成为了贝尔金皇家魔法学院的院长,同时担任皇家魔法师团总指挥一职。 然而,每个拥有惊人天赋的人,大多都有一些怪癖。亚克力斯的怪癖就在于他的懒,他的懒怠程度已经到了笔墨难书的境界了,有生以来,亚克力斯从来没有自已洗过一件衣服,打扫过一次房间。除了火系魔法外,亚克力斯还在水系和风系魔法上有很高的造诣,主要的原因全是因为他懒,为了不用走路,他苦修风系魔法,从此以后便用风系的飘浮术代替双脚,走远一点的路他就用飘。为了不动手洗澡,他又苦修水系魔法,每次洗澡的时候他便召出水球往自己身上砸。 除此之外,他还发明了许多偷懒用的魔法,比如洗衣服专用的水风系混合魔法——泡泡水龙卷。这种混合充沛风元素的水龙卷充满大量泡沫,施放出来后把衣服往里一扔,转上一段时间后把水元素抽干,衣服便自动被甩干,连晾晒都省了。 还有打扫房间专用的风系魔法——地狱之门。别看名字起得这么恐怖,实际上就相当于一个大功率的吸尘机,施放之后连墙壁都能刮掉一层,再脏的房间也会变得一干二净,当然,房间里的家具也会一干二净。 当然,这些都是他年轻时候做的事,随着年纪的增长,亚克力斯不但没变勤快,反而更懒了,因为有了一点的财富和社会地位,现在他连魔法都懒得用了,洗澡洗衣服打招房间,全都交给妻子侍女代劳。当然,走路没人代劳,他还是要用飘。 至于他这生人取得的最大成就——复原禁咒烈火焚城,主要原因也是因为他懒,当年皇帝陛下交给他一个任务,让他主持西北边陲一个古老碉堡的拆除工作。那个碉堡地处边陲,位置偏僻,补给不便,没有太大的战略价值,帝国准备把哪里废弃,但又怕盗贼或者别国的间谍利用那里做为基地,所以打算拆掉。这个差事不知怎么回事落到了亚克力斯头上。 交通不便,大型器械很难运过去,光靠人手的话工程浩大,亚克力斯懒得麻烦,苦想了几天后复原出禁烈火焚城,直接把碉堡烧成一堆瓦砾。 可以说,亚克力斯之所以可以取得今天这样的成就,和他的懒是有非常大的关系的。 就是这样的一个懒人,为了以后的幸福生活,他不得不再次勤快起来了。 “桌子。”亚力克斯敲着身前的桌子,一字一顿的说道,边说着,他还转过身在身后的黑板上写下了大大的‘桌子’两个字。 格里斯点点头,表示自己记住了。 “好,下一个。”亚力克斯边说边扬了扬自己手上的笔,说道:“笔。”说完再次在黑板上写下大大的笔字。 笔字的笔划多了一点,格里斯看多了几眼才记下来,然后点点头。 此刻黑板上已经有了十几个大字,都是杯子,椅子,太阳,月亮之类常见的名词。 “都记住了?”亚力克斯望着格里斯,有点怀疑的问到。他已经不太记得自己小时候学习生字时候的情形的,只记得他第一次识字的时候,老师是一个字一个字的教,就是这样,他学会第一个生字好像也花了好长时间。 格里斯点点头。 “那好,你先抄写一遍。”亚力克斯布置作业。 拿起桌子上的笔,格里斯便歪歪斜斜的纸张上划拉起来。第一次拿笔,格里斯和很多第一次写字的人一样,像握木棒一样把整支笔握了起来。 亚力克斯看到这种错误的握笔方法,一时也懒得指正,他带过许多学生,很明白只有遇上错折之后指正,效果会比一开始就讲会好很多。所以他准备等格里斯写完之后,再教他正确的握笔方法。 一笔一划,格里斯写得很慢。半晌之后,第一个字写完了。亚力克斯探头一看,顿时愣住了。格里斯写出来的字让他非常眼熟,每一个笔划,都不像刚学写字的人能写得出来的。 皱了皱眉,亚力克斯回头看了一下自己写在黑板上的字,顿时明白为什么自己会觉得格里斯的字让他眼熟了,原来格里斯是照着他写在黑板上的字照抄的。仔细比较一下,除了笔划转折的地方轻重模仿得不到位之外,笔划的顺序和线条,格里斯都模仿得一模一样,简直跟拓印法阵一样。 这让亚力克斯非常的意外,他可从来没听过骷髅这么强的模仿能力的啊。 好不容易等格里斯写完后,亚力克斯把纸张拿起来,仔细的和他写在黑板上的字对比了好几遍,最后不得不承认,格里斯模仿的非常像,如果不是笔划的转折部分还有点差别,亚力克斯几乎就认为这些字是他写。 “照抄的,照抄的。”亚力克斯小声的喃咕着,自我安慰一下,然后对格里斯说道:“这些字你都记下了吧?那就默写一遍。”说完,亚力克斯把黑板上的字擦掉。他就不相信默写的情况下,格里斯还能写出如此像他笔迹的字。 因为写过一次了,格里斯默写的速度明显比刚才的要快很多,一笔一划,没多久就写完了。 亚力克斯拿起来一看,忍不住就低骂了一句:“挎巴达,骷髅都这么变态吗?”就算没有对照笔迹抄,格里斯写出来的字还是和他的几乎一模一样,可能因为第二次写了,连转折的部分都更像了几份。 亚力克斯虽然不算什么书法家,但是对自己的字体,他也曾下过一番苦工,毕竟像他这种身份地位,经常需要签署一些重要的文件,字太丑拿不出手。可是眼前这个连字都不认识的格里斯,第一次写字竟然把他的字模仿的像模像样,根本不需要下功夫苦练,这种能力顿时让亚力克斯大受大击。 “我竟然比一只骷髅还笨……。”亚力克斯低声嘀咕了一句。 下面的教学开展不下去了,亚力克斯的法师袍鼓动着,托着他快速飘出了实验室。 大半个小时后,亚力克斯再回来的时候,手上拿着一卷纸张,上面大大小小的写满了文字。 把纸张往格里斯的桌面上一铺,亚力克斯神情古怪的说道:“你就照着这上面的字来学习。” 贝尔金皇家魔法学院算是大陆上数一数二的顶级学院,师资力量雄厚,要找一两个书法写得好的那是轻而易举的事。被格里斯这种拓印法阵般的模仿能力打击到的亚力克斯干脆藏拙,直接找了学院里书法最好的训导主任要了一些笔迹。 “这个读‘金’,这个读作‘银’”亚力克斯直接懒洋洋的趴在格里斯的桌子上,指着纸上那优美的字体,一个一个的教着,教了一遍后,他又让格里斯抄写。他很想知道,这种称得上书法的文字,格里斯还能不能模仿的出来。 也许格里斯真的有拓印法阵的能力,几乎一模一样的把那些字写了出来,除了缺少一种一气吁成的流畅和混然自如的转折。把两份笔迹摆到一起,如果没有一定的书**底,根本就看不出其中的差别。 “挎巴达,以后的魔法卷轴归你抄了。”亚力克斯又是沮丧又是欣喜,沮丧的是一个骷髅写的字竟然比他还好,欣喜的自然是这种临摹能力完全可以用到抄写魔法卷轴。 魔法卷轴是用魔法文字抄写,图形繁琐复杂,对准确性的要求非常之高,常常一个笔划错了,整张卷轴就费了,如果把格里斯培养成一名制卷师,凭他这种能力,肯定会比很多制卷师画得更好。 可是这样一样,岂不是还要教他魔法文字和魔法?!亚力克斯一拍脑袋,头痛了起来。他这种懒散的性格,从无到有要教这么多东西,实在是难为他了。 “算了,先把字学会再说。”望着认真默写生字的格里斯,亚力克斯喃喃的嘀咕了一句。 正文第五章.启蒙教育 别看亚力克斯满脑子苦恼的想法,像格里斯这样聪明的学生绝对是每一个老师都梦寐以求的,再复杂的文字,只要教一遍,抄一遍,默写的时候格里斯都能分毫不差的写出来。.这种学习能力把懒怠的亚力克斯也激起了热情,一教一学,不知不觉一天的时候过去了。 看着满桌子的稿子,亚力克斯欣慰之余,还是忍不住暗骂了一句:“这是什么骷髅啊!”。一天时间下来,格里斯竟然学会了二百四十多个生字。 接下来的几天里,亚力克斯停掉了所有的工作,专心教授格里斯认字。当然还是用训导主任手写的书法当教材。四天之后,将近一千个基本文字,格里斯已经全部写会了。 “好吧,基本的文字你都学过了,现在把千字文默写一遍。”亚力克斯布置作业。 半个小时后,格里斯把作业交上来,看着那笔划优美,结构严谨的千字文,亚力克斯再一次嘀咕起来:“挎巴达,比我写的还漂亮。” 小时候学生字的情形亚力克斯已经记不清楚了,但他还是很清楚的记得,直到他十二岁的时候,他还没能认全所有的基础文字,可是四天,短短的四天,这个变态的骷髅就学会了全部的基本文字,而且还模仿着训导主任的字迹,仿出了一手优美的书法。 深受打击的亚力克斯扔下了一句话:“你毕业了。”然后便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实验室。 空旷的实验室里非常安静,格里斯望着桌子上的一大堆写满文字的纸张,心里非常的茫然。虽然学会了文字,但他却没有了解文字所代表的含意。这些东西是亚力克斯让他学的,可是学会了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呢?格里斯不知道,死亡世界没有文字。他以前的生活,也从来不需要使用文字。 茫然间,格里斯看到了实验室角落上那个图书馆隔间,上面一本本的书上都有着文字。 格里斯走到最近的一个书柜上,随便抽出了一本书,上面写着《骷髅兵》。这些字格里斯全部都认识,但组合起来的意思他就一点也不清楚了,骷髅是什么?骷髅兵又是什么? 怀着这样的疑问,格里斯翻开了书页。 认识了文字并不代表能读懂一本书了,格里斯现在只能理解一些杯子,椅子,金,银之类简单的名词,大部分都是室验室里面有的东西。也可能理解你,我,他这样的代词,但书里的矮人是什么,精灵又是什么,他却不知道,因为他从来没见过这两种生物。 可是这样并不妨碍格里斯兴致勃勃的看完整本书,虽然看完之后,他还是不知道里面说的是什么。 把《骷髅兵》放回原位,格里斯又抽了出另外一本《魔法原理》。 格里斯看书很慢很认真,都是一个字一个字的看的,因为单独一个字他认识,组合之后所代表的意思他却大部分都不明白,魔法原理才看了一小半时,室验室的大门便传来一开门的声音,亚力克斯的身影飘了进来,懒洋洋招呼道:“格里斯,早。”不知不觉,一个夜晚已经过去了。 看着捧着书站在书柜前的格里斯,亚力克斯挥了挥手,说道:“放回去晚上再看,今天开始我们做实验。” 花费这么多功夫教导格里斯认字,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自己培养一个合格的助手,现在字认全了,格里斯的助手生涯就得开始了。 “格里斯,把那张配方拿过来,上面写着黑曜金的。” “格里斯,拿纸和笔抄一下,在高温的情况下,黑曜金呈……” “格里斯,顺便把实验步骤写一下,我说你记……” 学会文字后,格里斯的工作范围更加广泛了。 一天过去了,悠闲得连汗都没出一点的亚力克格关心的问了一句:“没散架吧?”然后便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实验室。 幸好格里斯是个不会累的骷髅,否则肯定会胡乱整点东西砸到他头上去了。 清闲下来后,格里斯再次站到了书柜前,拿出那本还没看完的《魔法原理》。 元素是什么意思? 冥想是什么意思? 魔法是什么意思? 骷髅是什么意思? ……………… 加上昨天那本,两天下来,格里斯已经积累了许多问题,可是他不会说话,无法向亚力克斯询问。 怎么样才能说话呢?格里斯张合一下自己的颌骨,牙齿碰撞出卡嗒卡嗒的声音。最后,格里斯环扫了一眼实验室,当他看到之前亚力克斯用来教他学字的黑板时,空洞的眼眶中,灵魂的光芒为之一亮。 第二天,直到晌午时份,亚力克斯才来到实际室。他是学院的校长,虽然不太热衷行政工作,但偶尔也是需要处理一下政务,而且他这种懒惰的家伙,以前没有重要的实验,也是绝不踏足这里。这段时间这么常来,完全是因为格里斯的缘故。 一来到实验室,他便说到:“今天没事做,休息。”随即往阳台飘去,边飘边头也不回的吩咐到:“格里斯,给我倒杯水来。”刚刚还说休息,马上就指使起来了,显然这个‘休息’说的不是格里斯。 倒上水端到阳台,亚力克斯已经懒洋洋的躺到摇椅上,闭目晒起太阳来。 因为第一天亚力克斯就说了,没他的吩咐,不可以离开实验室,所以格里斯还从没到过阳台,掀起厚厚的窗帘,耀眼的阳光顿时晃得格里斯一阵目眩。死亡世界从来没有这么强烈和灼热的光线。 格里斯垂下头,避免阳光直射他的眼眶,同时停了一下,让自己适应这种强烈的光线后,才把杯子放到摇椅旁的圆几下,随后看了亚力克斯一眼,见他没有别的吩咐,便移到门边的阴影处,避免阳光的直射。 “你讨厌阳光?”闭着眼睛的亚力克斯似乎感觉格里斯的行动,眼也不睁的问了句。 格里斯点点头。 闭着眼睛的亚力克斯竟然像看到格里斯的点头,拉长鼻音‘嗯~’了一声,自言自语到:“不死生物讨厌阳光看来是对的了,那个半吊子作者没说错嘛,为什么里面却说半身骷髅是最弱的不死生物呢?”这些问题到现在他都没想明白,特别是格里斯的出色表现,更让他无法释怀。 “去书柜里把那本骷髅兵的书拿过来,我再研究研究。”格里斯的表现同时也引发他对不死生物的兴趣了。 把书拿过来后,亚力克斯随手翻了起来,当然,眼睛也睁开了。趁着这个机会,格里斯突然从掏出一叠纸来,刷刷的在纸上写了几个字:“什么叫骷髅?” “嗯~!”亚力克斯惊讶得拉长了鼻音。格里斯是骷髅,没有说话的器官,亚力克斯也曾为这个问题头痛过,可是根本想不到有解决的方法,所以他就直接把这个问题扔到脑后了,想不到格里斯竟然会想出这种方法来表达自己的意思。如此一样,格里斯就有了与别人沟能的能力了。 真是个聪明的骷髅……。亚力克斯不得不再次感叹了一下,他能想出这种方法不奇怪,但格里斯这个刚刚才学会写字的骷髅也能想出这种方法,那就不得不让他惊讶了。 也没见亚力克斯有什么动作,只是身上的气息微微涨大了一点,一面水镜便出现在的格里斯的面前。 指着映在水镜中的格里斯镜像,亚力克斯说道:“这就是骷髅。” 格里斯好奇的伸出手指,戳了戳水镜,手指所触碰的地方顿时荡起了一圈涟漪,镜中的人像也随之扭曲了起来。 在死亡世界,格里斯曾借助过地面的积水看过自己的样子,空洞的眼眶和鼻孔,光秃秃的头顶,灰白的骨骼。和死亡世界中随处可见的同伴没什么差别。 原来这就是骷髅。从今天开始,格里斯终于对骷髅这个词有了更形象的认识,文字与事物能够联系了起来。 换了另一张纸,格里斯又在上面写到:“什么是巫妖。”骷髅,巫妖,亡灵这些都是在书中出现过的名词。 亚力克斯翻开手上的书,翻到了描述巫妖的那一章,指着上面的段落说到:“拥有骨架和**,并拥有独立意识的不死生物,称之为巫妖。” 骨架是什么?**是什么?格里斯翻了另一张纸,在上面写到。 亚力克斯眼角跳了一下,上下打量着格里斯。 骷髅的脸上没有肌肉,看不出什么表情,从格里斯的脸上,亚力克斯只感觉到木然。 从这几个问题就可以看出来,格里斯是什么都不懂,他连自己就是骷髅都不知道,更别说知道什么是巫妖,这也就代表着,如果亚力克斯想要解答全部的疑问,就必须从最简单的问题开始讲解。这绝对是一个浩大的工程。 对懒怠的亚力克斯而言,这绝对是让他头痛的事情。原来说教会格里斯后能让自己多一个能干的助手,没想到却惹来了这样的麻烦。 不教行吗?当然可以,他可以直接命令格里斯站到一边去,别烦他,然后需要他的时候再把他支使的上跳下窜。可是看着格里斯那木然的脸,亚力克斯最终还是叹了口气,从摇椅上站起来,钻进了室内。 在阳台上躺着晒太阳那是享受,晒着太阳还要干活那就是折磨了。 正文第六章.勇敢正直魔法师 亚力克斯再次开始他的教书生涯,前几天教的是字,现在教的却是词了。一个一个的名词,尽量从简单的教起,比如高山,大海,树木之类的。这些都简单,有实物的可以用实物,没实物的也能用图案。最让亚力克斯头痛的是那些抽象名词,比如时间,空间,魔法之类的没有具体事物的抽象名词,这些他要怎么才能教得格里斯会呢? 三天时间就这样过去了。 格里斯的学习速度非常的快,很多东西只讲一遍,他就基本记住了。但尽管这样,三天下来,亚力克斯也觉得烦恼不已,特别是在格里斯询问吃饭,撒尿之类的动词时,他更是恨不得一头撞到墙去,谁都知道骷髅是不用吃喝拉撒得,怎么能理解得了这些事情呢,难道还要亚力克斯亲自去示范一次? 第三天的晚上,亚力克斯离开实验室之前抬头望着天花板说到:“嗯,明天天气不错,我有事情要处理,这几天你就自己看书吧。”然后便头也不回的窜了出去。接下来的几天,亚力克斯都再也见不到踪影。 独自呆在空旷的实验室里,除了看书,格里斯还真的没什么好做。以前在死亡世界,他也是独自己一个人呆着,现在换了一个更安全的环境,他自然更没有什么适应上的问题,即使没有亚力克斯的吩咐,独自一个人的时候,他也会用看书来消磨时间。经过几天的临时教学,现在他已经掌握了一部分简单词语的意思,至少不会像一开始那样看得一头雾水了。 再次翻开那本描写骷髅的书籍,格里斯一页一页认真的翻了起来。 这个室验室之所以会成为贝尔金皇家魔法学院几个禁地之一,是因为这里存放着大量的重要实验资料,珍贵的魔法材料,但更重要的恐怕是因为这个小型图书馆。这个图书馆的藏书量并不多,与学院里的公众图书馆没法相提并论。但是这里存放的图书无一不是珍贵无比的重要书籍,甚至更有许多独一无二的手抄本,有些是许多年前流传下来的孤本,有些更是历史上有名的魔法师个人的魔法笔记。 这些书籍随便拿出一本,都能让外面的魔法师们为之疯狂。光是亚力克斯自己和他老师的魔法笔记,就可以让许多魔法师打破脑袋也想看上一眼了。 格里斯当然没意识到自己正站在一个宝藏上,只是站在那里,用他那坚硬的手指骨,随意地翻动着手上珍贵的书籍。 自从他知道自己就是书中所说的骷髅之后,格里斯就对这本描述骷髅的作品产生了些许兴趣。第一次看的时候,他连骷髅两个字都理解不了,现在经过几天的强行教学,格里斯勉强能理解部分的意思。每多看一遍,他还可以从理解的那一部分进行联想,从而对他没有理解的那一部分有了新的认识。 不得不说亚力克斯的感概是有原因的,这确实是一个聪明的骷髅,接下来的几天时候里,无所事事的格里斯把整本书翻了十几遍,几乎把书都翻烂了,里面一些亚力克斯没有讲过的词语也就这样被他硬生生的理解了。直到这个时候,他才真正意识到,以前自己所在的那个世界到底是个多么可怕的世界。 不能回去看来是一件好事。把翻得不成书样的书放回原位,格里斯的心里忽然冒出这样一个念头。 接下来的几天,亚力克斯依然不见踪影,无所事事的格里斯也继续看他的书。这个时候,一声稚嫩的吼声忽然从实验室外传来:“男人就应该英勇无畏,放马过来吧,勇敢正直的吉米是绝对不会怕你们的。” 声音是从阳台的方法传过来的,声线很清脆,分不清男女。 格里斯好奇的移动阳台的方向,悄悄的掀开了帘子。 这个时候,另外一个同样稚嫩的声音带着种轻蔑的语气响了起来:“哟,英勇无畏,勇敢正直不应该是骑士的品质吗?你一个小小的魔法学徒,学什么勇敢。” “就是,巴克斯阁下,他肯定吓到腿软才说大话壮胆,您的魔法一放,他就会哭出来的。”附和的声音中,强装老成的语气也无法掩饰声线的稚嫩。格里斯往下一看,果然,全都是十一二岁的一群小屁孩。 实验室正门的左侧和正对面有两个阳台和窗口,平常这些地方的窗户和门都是敞开的,只用厚厚的帘子隔绝光线和窥探的视线,但是别以为这样会不安全,就算这间实验室连墙壁都没有,这里也是整个学院最安全的地方。再出色的盗贼,估计也不敢在这个大陆享有盛名,专门培养魔法师的圣地撒野。 实验室位于二楼,阳台下面是一片草坪,平常是人踪绝迹,不知道今天,这几个小孩子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似乎还有着矛盾。 格里斯还是第一次见到亚力克斯之外第二个人类,顿时好奇的踮足打量起来。 一共四个小孩子,都是十一二岁的年纪。其中三个站在一起,身上的衣着奢华,显然是富贵子弟。另外一个有着一头金黄色的短发,干净利落,稚气未脱的脸上,神情坚韧而愤怒。他的衣着也不普通,但明显比不上对方。 “我不是魔法学徒,我已经是一级魔法师了,而且是拥有英勇无畏品格,勇敢正直的魔法师。你们两个跟屁虫有本事就放马过来。”吉米涨着通红的小脸,冲着那个说他脚软的小孩骂起来,顺带把另一个没作声的也捎带上了。 “你敢骂我……”被骂成跟屁虫的两个小孩毕竟是小孩子,顿时气得脸都红了,一挽袖子就要冲上来了。 “来啊,来啊!”吉米挑衅着,顺势退了两步,从怀里掏出一根魔法杖就颂唱起咒语来:“无…无…所不在的火之精灵……听从我的召唤……” 一听到吉米颂唱起咒语来,那个两冲上来的小孩子顿时停下脚步了,也各自从怀里掏出魔法杖。 格里斯在帘子后面看得莫名其妙,吉米颂唱的咒语亢长而缓慢,而彼此双方的距离并不远,有这功夫停下来念咒语,为什么不直接冲上去,两个打一个直接把他揍趴下就行了。格里斯的脑子里理解不了这种孩子间的公平。 咒语终于念完了,吉米大吼一声:“火球术。”一个手指头大小的火球从魔法杖中射出,射向刚才出声附和的那个小孩子。 小孩子也在念咒语,但还没完成,看到飞来的火球术,他顿时慌了,咒语也嘎然而止,狼狈的一趴,躲过那速度并不快,威力也不强,更没有目光锁定的小火球。 射出一个火球后,吉米停下来喘了口气,难怪对方会叫他魔法学徒,就这样一个小火球也会耗尽魔力。 对方显然也不比他好多少,不过他们有人数上的优势,其中一个小孩的魔法被打断了,但还有另一个,同样一个指头大的小火球射向吉米。 刚放了一个小火球,吉米已经耗尽魔法,动作有点迟钝,想闪也闪不开,正正的被小火球砸在身上。指头大的火球爆出一团火星,点燃了吉米衣服。 “啊!”吉米惨叫一声,手忙脚乱的拍打着身上的火焰。 都是水平差不多的小孩子,这种架打起来真是一点悬念都没有,根本连打死人都办不到。一顿手忙脚乱后,吉米终于把身上的火焰拍熄了,只不过烧穿的衣服让他显得十分狼狈。 这个时候,那个被称为巴克斯阁下的小孩才站了出来,他明显是三个小孩中的头。只见他一副倨傲神情,可是这种神情显然是不知道哪里学的,学得并不像,看起来有点滑稽,只听见他说道:“哼,就这样的水平还敢称自己做魔法师。以后不许你自称魔法师,不然见你一见打你一次。”前面的半句话装腔作势,还有点模样,后面半句就马上露出稚气来了。 “你们人多欺负人少,有本事我们来公平决定。”吉米气愤的叫到。 “和你决斗脏了我的手,你不配。”巴克斯轻蔑的说了一句,然后挥挥手,带着两个跟屁虫头也不回的扬长而去。 吉米冲着巴克斯等人的背影,不服气的狠狠挥了一拳。挥完之后,看到自己被烧烂的衣服,马上又沮丧了起来。 换作任何一个人来,这都是无聊的小孩子打架,但格里斯还是很认真的看到了最后,毕竟这是除了亚力克斯外,他见到过的另外的人类,更第一次见识了攻击性魔法。 吉米在原地跺着腿骂骂咧咧一阵后,也离开了。 格里斯走到书柜前,把那本《魔法原理》抽了出来。虽然看到的只是两个不成型的小火球术,但也足以让格里斯对魔法这种东西产生了些许兴趣了。 翻开新一页,开篇便写到:魔法,是对世上无所不在的魔法元素的运用方法的统称。魔法元素无所不在,它存在于空气中,人体中,大地中,把这些魔法元素调动起来,让它为人类服务的方法,称之为魔法。 《魔法原理》名符其实,整本书没有讲述某一个具体魔法,通篇都是魔法名词的解释和概念的阐述,深入浅出,简单易懂。当然,这个简单是相对普通人而言,像格里斯这样刚接触文字不久,很多词语都不懂的小骷髅而言,还是看得一头雾水。 不过他把那些自己无法理解的东西全都记在心里,等有机会再让亚力克斯解答。 时间就这样一天一天过去了,《魔法原理》这本书也给格里斯差点翻烂了,不过亚力克斯却依旧没有出现。 就在格里斯第十八次翻开魔法原理的时候,阳台之外忽然传来一阵压抑的抽泣声。 格里斯拉开帘子,一时间却找不到声音的来源,直到他忍不住探出头去,才终于发现了蹲在墙根下的小吉米。 身上的衣服已经不是上次见到的那套,却同样被烧穿了许多个小洞,金黄的头发有部分地方也被烧焦了,手背的脖子等裸露的地方满上灰烬,形象比上次更加凄惨。 就这样埋头,双手抱住膝盖,吉米很压抑的抽泣着。 显然,他又被人欺负了。 听着这可怜兮兮的抽泣声,没人性的格里斯自然不会有什么同情怜悯之类的感觉,他只是觉得好奇。可惜他没办法说话,而且亚力克斯也不准他离开室验室,等了半晌都不见吉米起身,想了想,格里斯转回室内。 没一会,他便把那把打扫卫生的扫帚拿了过来,还在扫帚顶上钉了一块绑住了块木板,木板上写着几个字:“你在干什么?” 格里斯探出身子去,用长长的扫帚捅了捅墙角根上的吉米。亚力克斯不准他离开实验室,那他这样应该不算离开吧。 突如其来的触碰让吉米马上收住了抽泣声,还悄悄的揉了揉眼睛,然后再抬起头来,显然他不想被人看到他哭泣的样子。 一抬起头,吉米但看到木板上的询问。直白的问题完全是由于格里斯的好奇,不过看在吉米的眼中却完全不同,人在伤心的情况下,一声询问也能让其感到温暖,吉米的眼眶顿时又红了一点。不过当他顺着木板的杆子往上望,目光落到格里斯的眼上时,神情马上大变,双眼惊恐的瞪得大大,张大嘴巴,喉咙深处发出一种想叫却叫不出来的:“嗬…嗬…”的声音。 同时,尚蹲在地上,只是反转上半身的吉米彻底的一**坐在了地上,他的脚给吓软了。 这时已经是黄昏时分,日落西斜,在夕阳的余辉下,一个狰狞的骷髅头从头顶的窗户中探出来,空洞的眼眶闪动诡异的光芒,手里还拿着一块木板在问你干什么。这样的情况换作普通的成年人,恐怕也得吓傻,更何况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孩子。 吉米只感觉胯间一湿,他尿了。 PS:看不过瘾的朋友可以点下面链接阅读系列作品《超级骷髅兵》 正文第七章.原来这就是冥想 虽然失禁是很让人丢脸的事情,不过这个时候,吉米已经顾不上这些了,他只想快点离开这个地方,难怪这里会成为学校中的禁地,原来有这么可怕的怪物,他以后再也不敢偷偷跑来这个地方了。.极度惊吓中,人的思绪会不受控制,吉米的脑海中一时间转着乱七八糟念头。 可惜他的脚已经软了,挣扎了好几下都站不起来,想叫也叫不出来。只能本能的双脚乱蹬,拼命离开墙角远一点。 看到吉米脸上的表情,格里斯收回木板,擦掉原来的文字,重新写上:“你害怕我?” 这次不用伸得太近,吉米直接就可以看到,惊恐中,吉米的目光甚至不能从格里斯的身上移开。 看到这句询问,惊慌失措的吉米本能的点着头,他现在已经没法正常的思考了。 “为什么?”格里斯在板上又换上了另一句话。他在死亡世界已经见惯了与他一模一样的同伴,有些头颅残缺不全,有些躯体残破,有些甚至还有些烂肉挂在身上,更别说那些恶形恶状的尸巫了。 这些格里斯都不觉得可怕,为什么吉米会怕他呢?亚力克斯见到他时也不怕啊,召唤他的那天,那具被他抢了下半身的骷髅还是被亚力克斯扔回召唤通道的。 这句‘为什么’如同闪电一般击中了吉米的心,对啊,为什么要害怕呢?不过就是一具骨架嘛,上生物课的时候又不是没见过,只不过那些不会动而已。自己可是立志要成为具有勇敢无畏的骑士品德的魔法师,为什么要怕一具骨头架子呢? 有一种叫勇气的东西重新回到了小吉米的体内,这让他终于有力气站起来了。 “怕…怕什…什么怕。我才不…不怕呢。我是勇敢的魔法师吉…吉米,我不怕你!”重新寻回勇气的小吉米壮着胆子朝格里斯大叫着,随后掏出他的魔法棒,大声颂唱起来:无所不在的火之精灵……。 一个小火球射出,打在格里斯的额头上,溅出一团火星,然后熄灭了,小吉米的魔法水平最多只能烧着别人的衣服和头发,格里斯没穿衣服,连头发也没得烧。 看到自己最强大的魔法都不起作用,小吉米的心一下子提到的心口。 击在身上的小火球让格里斯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那溅射的力量,让他觉得很亲切。学着小吉米的样子,格里斯举起手,心中默默颂唱起来:无所不在的火之精灵啊……。 一团巴掌大的火元素瞬间汇聚到了格里斯的手上。 小吉米顿时目瞪口呆,相比他那指头大的小火球,格里斯这团火焰不知强大了多少倍,凭着法师对元素的敏感,更让他感觉到火焰中所拥有的力量,要是砸到身上,随便就能把他烧成焦炭。想到这个可怕的后果,小吉米的腿又软了。 看着小吉米那惊惶的样子,格里斯想了想,没有把火球扔出去。 就在这个时候,远处传了一声怒吼:“臭小子,谁让你跑来这里的,别跑。”随着吼声,一个身影从左侧的墙边冒了出来,大步的朝吉米的方向走来。 那是一个老头子,花白的头发,皱纹满脸,略显佝偻的身体依然健壮,显示他年轻的时候体型很高大,只是现在年纪大的,腿脚似乎不太利索。一瘸一拐的大步走着,似乎跑不起来。 一看到这个老头,小吉米惊惶的脸上又是一变,惊叫道:“啊!米勒老爹。”米勒老爹可是实验室的守门人,他偷偷摸摸的跑进这里,首要就是避开米勒老爹,要是被捉住,后果就严重罗。 他正惊慌失措呢,被格里斯的样子吓坏了,又被格里斯突然祭出的火球吓呆了,现在被米勒老爹一吼,他反倒醒悟过来,特别是米勒老爹那够‘别跑’。这个时候还不跑就是傻瓜了。 转身撒腿就跑。 虽然腿脚还是软的,但速度并不慢,等米勒老爹赶到这里的时候,小吉米已经跑到草坪的边缘了。 看着追之不及,米勒老爹气得跳脚,冲着小吉米的背影吼道:“臭小子,你跑得快,别给我捉住,我打断你的腿!”别看米勒老爹年纪大,中气却十足。 吼完之后,他回头扫了格里斯一眼,一点也不为格里斯的存在而惊奇,反而冲他吼道:“这里不准玩火,你不知道吗?!” 格里斯被吼得一慌,手忙脚乱的释放手中的火元素,天见可怜,格里斯从来没学过魔法,他只是有样学样,学着小吉米的咒语才弄出这个火球,现在想扑灭却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本能的,他当然是伸手捏着手中的火球,想把它捏熄,但火元素并不是普通的火,怎么捏得熄呢?反而把他的手指烤得发白,差点就火化了。 手乱脚乱一阵后,他才想到了水,连忙冲进室内水池边,把手按了进去,滋!!一阵白雾蒸腾。幸好格里斯没学过压缩火元素的技艺,手上的根本算不上火球,最多是一团火焰,否则一沾水,马上就得爆炸了。 再回到阳台的时候,米勒老爹已经一瘸一拐的往来时的方向走去了。 最后一丝光线没入了地平线,夜空繁星点点。格里斯抱膝坐在阳台角上,抬头望着天空。 在死亡世界的时候,他也经常抬头望天,不过那时他大多数是仰躺着,而且死亡世界也没有如此美丽的夜空。 不过格里斯的心情再也无法像在死亡世界那样平静,回想起傍晚的那一幕,格里斯心里有点忐忑。那就是魔法,神奇又可怕的魔法。 魔法原理那本书里对魔法这个概念有过解释,但格里斯却还有更深的理解,在死亡世界,他也曾经见识过这种火焰。那是一个巫妖,一个路经领地的巫妖,身上穿着华丽的法袍,混身挂满各种饰物,手上握着一根镶满宝石的法杖。 就是这个巫妖,轻易的消灭了领地最强大的领主,当时他只是轻轻的把法杖往地下一顿,火焰便从地面上喷射而出,瞬间把步入了白银级别的领主彻底吞噬掉,火焰消失后。白银领主被融掉了半边躯体。 当时格里斯就在不远的地方亲眼目睹了这一幕,直到现在都让他印象深刻。幸好那个巫妖只是来掠食,对格里斯这种低级的半身骷髅看不上眼,否则格里斯早就完蛋了。从那个时候,魔法在格里斯心里变得神奇起来,同时也明白,那代表着一种强大的力量。 可是这种强大的力量,竟然被他掌握在手里。 这让格里斯难以置信。 无所不在的火之精灵……,格里斯再一次默念起咒语。一朵火焰在他的掌心中凭空闪现,热烈的燃烧起来。 这次没有米勒老爹冲他大吼,格里斯有时间慢慢的感受着一下这朵神奇的火焰。 傍晚被吉米的小火球击中时那种熟悉感并不是错觉,感受着手中的火焰,格里斯心里仍然升起那种熟悉的感觉,就像他在死亡世界时,每天呆在小洞口,无思无想的仰望天空的那种和周围融为一体的感觉。 心里突然想到点什么,格里斯一把捏熄手中的火焰,卡啦卡啦地跑进实内。这次格里斯有意识的控制着,火焰没有傍晚时那么猛烈,很容易便捏熄了。 钻回实验室,他又抽出那本魔法原理,迅速翻到冥想那一章。 冥想是感应魔法元素,并与之建立联系的过程。让灵魂保持空灵的状态,无思无想,放松身心,去感受无所不在的魔法元素……。 魔法原量对冥想的阐述很简略,不过已经足够让格里斯恍然大悟,里面所描述的空灵,无思无想的状态,和他每天呆坐在洞口里的情况完全一样。那个时候,他也是什么都没想,灵魂一片空白,敢情他那漫无目的的呆坐,碰巧正是冥想的状态了。 原来这就是冥想……。捧着书,格里斯又发起呆来。 好半晌,他回过神来,再看手中的书时,关于冥想的描述已经没有了。 在书柜前转了一圈,格里斯抽出了另一本《魔法的初级应用》。 永恒的不死生物对时间的流逝非常迟钝,格里斯甚至还没有完整的时间观念,沉浸入书籍中后,他就彻底忘记了时间的存在了。 不知过了多久,阳光上忽然响起一声清脆的敲击声。等格里斯从阳台上探出头去,正巧看见吉米拿着一块小石子,作势欲扔,见到格里斯探出头来,小吉米连忙把手藏到身后去,紧张的一缩脖子,表情慌张又略带畏惧的说到:“你…你好。”那声脆响显然是石头砸到阳台上的声音。 昨晚的惊吓让小吉米一夜都没睡好,回到宿舍后,他的脑海里翻来覆去都是格里斯那张狰狞的脸孔。但翻得太多后,小吉米也开始冷静下来,慢慢的又想到格里斯写的那三句话。 ‘你在干什么?’‘你害怕我?’‘为什么?’等这几句话在吉米的脑海中反复几遍后,他就开始意识到,那个狰狞的骷髅头其实对他并没有恶意。 吉米年纪虽然小,但绝对不是笨蛋,否则也进不了魔法学院。冷静下来,感觉出格里斯并没有敌意后,他的思绪就开始活跃起来了。为什么学校的禁地里会有一具骷髅?他在那里做什么? 百思不得其解后,吉米又突然想到格里斯施放火球时竟然没有念咒! 施放魔法竟然没有念咒?太神奇了。以前吉米听过导师说过,只有强大的魔法师,才可以不需念咒施放低级的魔法,可惜就连吉米的导师自已都无法默发最低级的火球术。加上格里斯能出现在禁地里,难道这个狰狞的骷髅竟然是个强大的魔法师? 这个猜测让吉米很兴奋。学习魔法最重要就是需要一个好的导师,但是即使是贝尔金这种大陆上数一数二的正规学院,也无法为每一位学生提供绝对公平的教育。每个人年龄,学习能力,自身性格与导师的偏好,导致有些学生能更好的学习,有些学生却得不到足够的教育。学生的身份,地位,财力上的差异,更放大了这种差距。 所以每一位学生在学院里面都会慢慢意识到,一个好导师的重要性。 如果能让一个连咒语都不用念的强大魔法师成为自己的导师,那该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即使这个导师的样子恐怖了点。 这个想法让吉米兴奋无比,今天一下课,吉米迫不及待的跑过来,他要请格里斯做他的导师。 正文第八章.不准玩火 小孩子冲动起来会非常的有勇气,所以看到格里斯之后,虽然还是非常的紧张,还有一丝的畏惧,但却不再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出乎意料的是听到吉米的问候,格里斯头也不回的钻回了室内。正当吉米不知所措的时候,格里斯才从阳台上钻出头来,在木板上写着:“你好。”原来刚来格里斯没有拿木板。 “你…你好…,我…我……”小吉米仍然紧张,连话都说不顺了。 格里斯歪了歪头,疑惑的望着小吉米,他不搞不懂吉米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为什么还要拿石头敲阳台把他惊动了,更不明白为什么吉米今天对他的态度会与昨天差别这么大。 “我…我想……”支支吾吾了半天,小吉米仍然没有把自己的意思表达情楚。 看到小吉米那副艰难的样子,格里斯忍不住拿起板子,在上面写到:“找我有事?” “是…是的。我…我想请你当我的导师。”被格里斯这样一问,小吉米鼓鼓气,终于把自己的打算说出来了。 导师?我?格里斯心里冒起一个大大的问号。 格里斯从来没有想过会有人请他当导师的一天,甚至他对导师这个词还不太理解。 “什么导师?”格里斯在板上写到。 最为难的话都说出过来了,小吉米的话语利索了许多:“你连咒语都不需要念就可以放出这么厉害的火球,你一定是位了不起的魔法师,请你做我的导师,教我魔法好吗?” 魔法师?我是魔法师吗?格里斯歪歪头,心里无比的纳闷,自己什么时候成为魔法师了?昨天放那个火球的时候自己有念咒啊。只不过是默念,吉米听不到而已。 “我不是魔法师。”格里斯写到。 “你骗人。”不是魔法师怎么会放出火球呢?小吉米感觉到自己的智商被侮辱了,十分气愤。但话一出口,他便意识到自己正在有求于人,连忙哀求到:“求求你,请你做我的导师,教我魔法好吗?” “我不会魔法。”格里斯写到。 “才不会呢,昨天你就用出魔法来了。求求你,一定要做我的导师,我会很用心学的了,我是勇敢无畏的天才魔法师吉米,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的。”吉米怎么可能相信这种拙劣的谎言呢,他可是魔法师,高智商的人群。 格里斯在板子上反复写了好几篇‘我不会魔法’‘我没学过魔法’‘我真的不是魔法师’之类的话,但得到的都是一些‘求求你,一定做我的导师’‘我会用心学的,绝不会丢你的脸’诸如此类的回应,这让他第一次感觉到有点头痛。 意识到自己无法说服已经钻进牛角尖里的小吉米,格里斯无奈的换一个话题:“你为什么要学魔法?” “我要成为世上最伟大的魔法师,我要让所有人都不敢欺负我,嗯…还要揍巴克斯他们一顿。”看到格里斯这个问题,小吉米变得很激动,几乎是喊叫似的说出这段话,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声音更加重了许多,显然,这是他现在最主要的目标。 上次看到小吉米和巴克斯三人的争斗,格里斯早就有一个疑问了:“为什么你不用武器?” “什…什么武器?”正被自己的理想弄得激动不已的小吉米被格里斯这毫不相干的问题问傻了。 “那天你们打架的时候,你为什么不用武器?”几个家伙的魔法都一点威力也没有,而且施法速度缓慢,有功夫去放魔法不如直接冲上去一棍子抡翻他们。即使是格里斯这种最弱小的骷髅,也有信心在他们放出魔法前把他们全部揍趴下。 “我…我是魔法师。”被格里斯的问题弄得无言以对,支吾了半晌,小吉米才醒起这个理由。 “魔法师不可以用武器吗?”格里斯问到。魔法原理里没有说过魔法师不准用武器的。 “魔…魔法师怎…怎么可以用武器呢?…怎么可以……”小吉米也糊涂了,一时间甚至忘了自己来这里的本意。 “你那根小木棍不是武器吗?”前天傍晚,格里斯看见他们都是拿出小木棍来施放魔法师,在格里斯的理解里,那也是一种武器了。 小吉米跳起了来,他不相信格里斯会不知道那是魔法棒:“你……,那是魔法棒,魔法棒。”他想骂人,但又不敢,在他心目中,格里斯已经是一个连咒语都不用念的强大魔法师,而且长相非常有震慑力的那种。 在格里斯的心里,魔法棒也是一根棍子:“换根大点的。”换根大点的棍子的话,以那几个小孩子的武力值,消灭他们不是问题。 小吉米张大嘴巴,不知所措,好半晌,他才犹豫道:“这样行吗?”他算给格里斯那完全不搭界的回答彻底搞晕头了。 格里斯歪歪头想了一会,才在板子上写到:“试试。”他也不知道行不行,他对小吉米的武力值不抱什么信心。 小吉米思绪混乱,垂头着,一脸沮丧,他是来拜师的,想不到却变成了这样。不过呆了半晌后,小吉米忽然眼睛一亮,兴奋的跳起来,大声道:“考验,这是一个考验对吗?你是想告诉我一个优秀的魔法师不应该拘泥形式,应该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是这样对吗?” ……,格里斯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好。 看到格里斯没什么反应,小吉米更肯定自己的猜测,顿时高兴的跳了起来,兴奋的大声道:“我不会让你失望的!”然后便转向蹦蹦跳跳的跑了开去。 望着小吉米的背影,格里斯举起板子想写点什么,但又意识到写出来吉米也看不见了,最终只能无奈的放下板子。 直到小吉米的身影消失在草坪的尽头树丛里,格里斯才转身走进室内,继续翻阅书籍。 魔法初级运用是一本非常简单实用的魔法作品,基本每个魔法学院,都会把这把书做为初级魔法师的标准教材,里面以一些最实用的初级魔法为例子,详细地讲解着魔法的施放,魔法的功效,杀伤力,环境对其的影响等等。 能作为标准教材的书籍自然有自己的可取之处,更让这本书价值倍增的却是书页内的那些注解。整本书除了正文之外,还密密麻麻的用蝇头小字写满了注解。例如描述火球术的那一篇,关于威力的部分就有一大段注解,上面写着:压缩魔法元素是一种快速增加火球威力的方法,经过压缩的火元素击中物体后会瞬间还原,产生爆炸,从而增加冲击力,元素压缩越高,爆炸产生的冲击力越大。冲击力同时会扩散火元素,增加火球击的幅射范围。 一大段的文字看得格里斯一知半解,反复看了好几次,才大概的推测出意思。 压缩火元素?格里斯把书翻到那一页,远远地放到地面上。然后手上祭出火元素。怎么压呢?格里斯试着用手压了压,不行,反而把他的手指骨又烤白了点。 幸好书上有详细的压缩方法的解释。格里斯按照上面的方法,用心感应着火焰中的火元素,然后用意念命令这些火元素靠近一点。 刷的一下,拳头大的火焰一下子缩成了指头大的一颗火球,只是原本通红的火焰竟然白炽化,放射出几乎透明的炙热光芒。 实验室的大门哐一下被撞开了,亚力克斯一阵风般的飘了进来,紧张的四处张望,当他的目光落到格里斯身上,看到手上那个白炽化的火球术,亚力克斯那原本紧张的表情瞬间变得惊讶无比,眼睛瞪得大大的几乎快掉了出来。 愣愣的注视着格里斯手上的小火球,好半晌,亚力克斯才醒悟过来,一股气从他脖子上直往上涌,把他的脸涨得通红。下一刻,一声愤怒的咆哮声从他嘴里吼出来:“你竟然在这里玩火!!!” 被亚力克斯吼得一阵慌乱,格里斯心虚得下意识扔掉手中的小火球。这个动作吓得亚力克斯又是一声怪叫,身体风一般地扑了过来。 可惜迟了,在亚力克斯赶到之前,小火球已经掉在地上。蓬的一下子,小火球竟然爆成一个一人高的大火团,一下子就把旁边的格里斯整个吞没了。 扑到跟前的亚力克斯大手一掀,一阵狂风竟然在这掀手间成形,化成一道风道,一下子把爆出的火焰全部抽空。亚力克斯顺手一送,卷着火焰的风卷一下子冲破了阳台的厚帘子,冲出了室外。 亚力克斯这一手显示了他大魔法师的实力,风卷控制的非常精妙,丝毫没有波及附近的书柜摆设之类的,却把所有的火焰安全抽得干干净净。只是这种惊险的场面还是吓得他脸上蒙起了一层冷汗,可里可是学院最重要的几个地方之一,要是失火了,亚力克斯肯定发疯的。 有惊无险,松了口气的亚力克斯看到像木头一样愣在原地的格里斯,腾得一下又冒起了熊熊怒火,情不自禁的吼道:“你竟敢在这里玩火,你竟然玩火!!” 吼了两句后,亚力克斯猛然意识到什么,神情一变,诧异的叫到:“你会魔法!?火焰白炽化,你还会压缩火元素!?”连续两句惊叹,显然了格里斯极度惊讶的心情。 亚力克斯的愤怒让格里斯有点慌张,听到他这样问,格里斯连忙点点头,现在他已经基本学会了火球术,算得上一个会魔法的人了。 “怎么可能!?书上明明说过骷髅是不会魔法的啊!”这句话刚说完,亚力克斯顿时又想起之前书上同样说过半身骷髅不如全身骷髅的,竟识到这一点后,亚力克斯更加愤怒了:“挎巴达,那个半吊子作者。”他现在有种被愚弄般的感觉,如果写那本书的作者在这里,他绝对会把对方打成猪头。可惜写那本书的作者早就完蛋了,这让他想揍人也找不到对象。 恨声的咒骂了几句,亚力克斯深吸了几口气,慢慢的冷静下来。他看了木头一样呆在旁边的格里斯克,想了想,他飘到室验区那边,抱过一颗拳头大的水晶球。 “来,对着里面全力施放你的魔力。”把水晶球放到格里斯面前,亚力克斯命令到。 格里斯把手放到水晶球上,看过魔法原理,他自然知道魔力是什么。 魔力涌出,水晶球顿时放射出夺目的光芒。 光芒敛去后,亚力克斯仔细一察看,顿时又爆了一句粗口:“挎巴达,九级元素亲和力?!怎么可能?!”元素亲和力是一位魔法师非常重要的属性,亲和力越高,对魔法元素的控制就越容易,如果亲和力不够,魔法元素根本不会理睬你,元素亲和力可以煅炼,但如果亲和力为零的话,会产生厌魔反应,基本上是不可能成为魔法师了。 九级的元素亲和力那几乎已经是最高等级了,它与魔法等级相对应,亚力克斯这个九级的大魔法师,也才具有九级的元素亲和力。格里斯这个小骷髅的亲和力竟然和他的一样,难怪他会爆粗口了。 “六级元素控制力?”被九级的亲和力震了一下,对这个才六级的元素控制力,亚力克斯反倒没什么太惊讶,刚才格里斯的火球能被压缩到出现白炽现像,已经显示了格里斯强大的元素控制能力。 但是最后一项属性还是让他大掉眼镜:“一级魔力!?挎巴达,这是什么怪物啊!”一级魔力,六级元素控制力,却有着高达九级的元素亲和力,这完全不可能发生的。 九级的元素亲和力,必然需要一定的天赋,还有不断的冥想,让自身的精神不断的与元素契合,最终缓慢的增张。九级的亲和力,怎么可能只有一级的魔力,就算一头猪,靠冥想把亲和力提升到九级,魔力至少也得有个六七级了。 这种怪异的现象让亚力克斯一阵头痛,盯着格里斯愣愣的看了好久,最终说道:“你试试这个魔法。”双手握成拳头,虎口的方向相对碰到一起,然后用力一拉,一道火束被拉了出来,连在亚力克斯的双手上。这是一道不怎么实用的魔法,名为火焰鞭,主要是用来锻炼回魔力和魔法控制力的。火焰鞭越长,需要耗费的魔力就越多,没有快速的回魔能力,能本支撑不了多久,而没有强大的魔法控制力,更加不可能保持火元素组合成鞭状的形态。 回魔能力在水晶球中测试不出来。 格里斯摇了摇头,他不会这个魔法,摇完之后,他还掏出板子来写到:“这里不准玩火。”亚力克斯刚才还对他吼着的吩咐过,所以他记得很清楚。 亚力克斯有点想吐血的冲动,差点就失控的冲格里斯吼到:“不准玩火的是你!” 这样一吼,格里斯只好把板子收起来。 看着木头一样呆头呆脑的格里斯,亚力克斯泄气了,严肃的命令到:“呆在这里,不准再玩火。”说完便捧过水晶球离开了室验室,他要找人研究研究格里斯这个奇怪属性的问题。 这种前所未有的古怪属让强烈的引起了亚力克斯,以致连自己实验室的本来目的都忘记了。 正文第九章.元素的本身 不准玩火就不准玩火,格里斯无所谓,他可以玩水。.再次翻开魔法初级运用,格里斯浏览起那些非火系的魔法来。 时间对格里斯没有意义,不知道过了多久,阳台方向又一次传来小吉米的声音,不知因为什么,此刻吉米的声音听起来显得有点嚣张:“你们几个混蛋,以后你们再也没办法欺负我了,要是敢再动我一根头发,我的老师就会把你们全都揍成猪头,他可是一个大魔法师哦。”在他心目中,不用念咒就能施放魔法的起码是大魔法师级别。 “哈哈,就凭你这种资质,会有大魔法师收你为弟子?别做梦了。”另一个熟悉的声音立刻嗤之以鼻,听起来应该是巴克斯三人组的其中一个。 “就是,又穷又贱,真有大魔法师你也供养不起。”另一个声音恶毒的附和着。 “别浪费时间了,揍他一顿就行了。”巴克斯有点不耐烦,平常都是他们欺负人,但是今天却比较奇怪,吉米竟然主动挑衅他们,还约好地方一对三决斗,这让他心里有种不妙的感觉。 格里斯跑到阳台上一看,正好看到巴克斯的两个跟班正念起了咒语。 与此同时,小吉米退后了两步,从草丛里挑起一根木棒。他果然听从了格里斯的建议,换了一根超大的魔法杖。 看到木棒,巴克斯三人脸色大变,咒语都念不下去了。巴克斯涨红了脸叫到:“你想干什么,你是魔法师,想用武器吗?” “哼!”小吉米把木棒往地上一顿,得意洋洋的应到:“这根是我的魔法杖。无所不在的……”话一说完,他顺势便接上了咒语。如此一来,小吉米又抢占了先机了。 巴克斯三人面面相觑地对视了一眼,都有点慌乱的看着吉米手上的木棒。一米多长的木棒对他们这种年纪的小孩子而言太有震憾力了,随便一棍子都比他们拼尽全力施放的小火球更有杀伤力。 不过听到吉米说那是魔法杖,还装模作样的念起咒语来,三个小家伙松了口气,连忙也念起咒语来。 念到一半,对面的小吉米现出一个戏谑的表情,抡起木棒就狠狠的砸在其中一个家伙的肩膀上。毕竟没有深仇大恨,吉米也不敢敲脑袋。 被打中的小家伙马上一声惨叫,抱着肩膀一**坐到了地上,眼眶瞬间红了起来。 巴克斯和剩下的另一个跟班马上念不下去,下意识的退后一步,紧张的望着小吉米,巴克斯更害怕的叫到:“你怎么能用武器,你……” “哼,对付你们根本不需要用魔法。”小吉米得意洋洋的嗤笑道,心里早就乐开花了,自己为什么会想不到呢?早知道就用棍子了,哪会被他们欺负这么久,这个阶段的魔法师,还不如一根棍子有威力。 心里想着,手上去没停,直接又把另一个跟班也敲翻了。瞪了一脸慌张的巴克斯一眼,小吉米跨步向前,一棍砸在他的肩膀上。 “哇~!”十几岁的小孩子,被这样一敲,哪里还忍得住啊,纷纷哭了起来,巴克斯好面子一点,没有大声哭喊,但眼泪也扑簌扑簌地往下掉。 小吉米见到对手都哭了,也连忙住手,把棍子往下一顿,然后装出恶狠狠的样子说到:“下次不要让我看见你们,不然见一次打你一次,滚!” 三个小家伙哭着转身就跑,直到跑远了,巴克斯才回过头来叫到:“我们不会放过你的,明天要你好看。” “啊!”小吉米大叫一声,提着棍子就追了上去,撵得三个小家伙落荒而逃。看到追之不及,小吉米才收住脚步,兴奋的大笑起来。他也终于出了口气,以前被欺负的郁闷一扫而空。 回到阳台下,吉米便看到格里斯那狰狞的脸孔,顿时兴奋得他大叫:“老师,你都看见了吧?我按照你的吩咐,把他们打倒了,这样能算通过你的考验了吗?” 格里斯无言,他没说过这是一个考验,也不是他吩咐吉米用这种方法来对付那几个小孩子,全部都是误会。 看到格里斯没有回应,吉米理所当然的认为他同意了,连忙屈下半膝,一手按上肩膀,非常标准的施了个法师礼,郑重的说道:“学生毕罗菲力特·吉米,拜见老师,请老师赐下名讳,从今以后,学生将追随老师,学习奥妙的魔法知识,尊从老师的教导,听从老师的吩咐,敬爱,孝敬老师,并愿为老师的声望与荣誉奉献一切。” 非常古老的拜师礼节与誓词,不知道吉米从哪里学来的,现在早就已经没有人会用这么古老的礼节和如此郑重的誓词了。随着魔法文明的发展,魔法师的地位与作用越来越高后,各个国家无不花费巨大的资源去培养魔法师,凡是拥有魔法天赋的人,只要愿意,都可以得到国家的无偿培养,只要用心,就能学到魔法。根本不需要像以前那样向老师奉献什么。 吉米也许不懂这些,格里斯更不懂,反正对这些东西,格里斯都无所谓。 名讳?想了想,格里斯在板子上写下自己的名字。按照仪式来看,从这一刻起,格里斯就正式成为吉米的导师,负责引领他进入玄奥的魔法世界。可是格里斯暂时还不明白,老师是什么意思,需要去做些什么。 “老师,现在开始教我魔法吧。”吉米兴致勃勃的向格里斯说到,脸上有着按捺不住的期待。 “哐噹”门被用力的推开,亚力克斯风一般冲了进来,神情犹如发情野兽般的兴奋,双眼亮的吓人,像探照灯般搜寻着,嘴上更上喊到:“格里斯!” 声音之大,连阳台上的格里斯和楼下的小吉米都清楚听到了。 “啊!是校长。”校长的威压在小吉米的心中还是很厉害的,听到这声音,他本能的窜到墙角下,抬头冲阳台上的格里斯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蹑手蹑脚的往转角处溜去。这里可是学校的禁地,被当场逮到了那恐怕就是退学之类的下场了。 亚力克斯这时也发现了阳台上的格里斯,几步就窜了过来,握住格里斯的臂骨兴奋的道:“格里斯,跟我学魔法,你一定会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的。” 幸好这个时候,小吉米已经溜过了转角的位置,听不到亚力克斯这句话,否则一定会吐血的。他刚拜下的老师竟然还要去学魔法才能成为出色的魔法师。 格里斯愣愣的点点头,虽然不明白亚力克斯这么兴奋是为什么,但他是自己的召唤者,他的吩咐格里斯只能听从。 把格里斯拉到室内,亚力克斯依旧兴奋难抑,自个踱起步来,嘴上激动的说道:“我回去翻过了老师的笔记,才发现你这种怪异属性的好处,简直是万中无一,还没学过魔法就具有如此高的魔法亲和力,魔力却如此低,表示你有着巨大的成长空间。魔法亲和力能让你学任何魔法都事半功倍,随着魔力的增长,亲和力理论上也有可能增长。想想看,史无前例的十级魔法亲和力啊,这样的存在简直就是元素的本身了。” 亚力克斯被自己所想像的前景弄得激动到一塌糊涂。本身就几乎等于元素本身的魔法师,施放起魔法来那就是名副其实的如臂使指。 “而且你还是不死骷髅,拥有无尽的寿命,随着年岁的增长,魔力的增长简直是无限制。拷巴达,魔法之神!”一个寿命无限,魔力无穷的魔法师,不是魔法之神还是什么了? “最强大的魔法师将在我的手中诞生,我是最强魔法师的主人。哦呵呵~~!”兴奋到难以自抑的亚力克斯边自言自语着,最后竟怪笑了起来。 怪笑声在宽敞的室验室里显得如此空洞。亚力克斯回过神,看向格里斯,却发现这个骷髅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地,空洞的眼眶愣愣的盯着自己,这情景猛然让亚力克斯感觉到自己是如此的白痴。 “咳咳。”亚力克斯干咳了两下,掩饰自己的尴尬:“当然,成为魔法师的道路是艰苦的,你要有恒心,有毅力,不怕艰幸与困难,才有机会成功,不要因为超越常人的天赋就骄傲自满,嗯嗯……”果然不愧是当领导的,冠冕堂皇的张口就来。可是说完这些,格里斯还是什么反应也没有。 “从今天开始,你就从最基础的魔法语言学起吧。”亚力克斯尴尬转换起话题。听到这句话,格里斯终于才点了点头。 这下亚力克斯有点明白了,敢情刚才格里斯不是听不懂,而是因为不是对他说的,所以他懒得反应。有性格的骷髅,亚力克斯心里暗道。 接下来的几天,亚力克斯投入了最大的热情来教授格里斯魔法语言,每天一大早他就来到实验室,然后直到夜幕降临方才离开。 PS:有玩****的朋友加我‘情终流水’的**吧。 正文第十章.理论丰富 魔法语言是非常博大精深的语言系统,每一个符号和文字都有自己特定的含义和内容,比人类的通用语更加复杂和繁琐。.想学会魔法语言的难度要比一个三岁幼儿学会人类通用语还要难上几倍。通用语再难学,有合适的语言环境,再笨的人就算不会写,也会说。但魔法语言只能靠口口相传来教授,每一个老师口音上的差别,传上几代很容易就会面目全非。 从这一方面就可以看出,学习魔法,有一个好导师是多么的重要。导师的实力高,教授的魔法语言准确率必然更高。因为导师如果会这种魔法,那关于这个魔法的语言就肯定正确,不正确施放不出来。 像贝尔金这种魔法学院,魔法语言是集中教授的,教这门语程的导师也许魔法水平不高,但魔法语水平绝对是顶尖的,因为背后会有许多高级的魔法师在看着,如果不准确,他就没资格站上讲台。 也是靠着这种方法,魔法语言得以用集中教授这种高效率的方法普及开来。如果光靠一位教师带几位学生这样的方法,再多的师资力量也不够用。 不过集中式的教育没办法因材施教,资质不同的学生进度也会不同,进度快的学生可能会因为老师照顾进度慢的同学而拖慢了进度,又或者进度慢的同学跟不上课程,差距越拉越大,最终一事无成。 天才被拖累成平庸固然让人折腕,但庸才一事无成同样让人惋惜。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拥有魔法天赋的。无论是哪一种结果,都是极大的浪费。 所以大部分学院都实行区别教育,把资质好的分成一班,资质普通的分成一班,特别天才的直接独立出来,让高级的导师亲自教导。 因此,学习魔法,有一名好的专门导师可是说是非常重要。身为贝尔金皇家魔法学院的院长,亚力克斯的实力自然是数一数二,而且因为他是院长,所以没有专门的学生,于是格里斯便成为了他现阶段唯一的一位学生了。 有实力强大又专门的导师,格里斯在这一方面已经比很多人幸运了。可惜亚力克斯绝对不是一个好老师,太笨的学生他不喜欢,太聪明的学生他同样不喜欢。 格里斯在前面学习通用文字的时候就表现出很好的语言天赋了,在学习魔法语上,格里斯的天赋同样惊人,无论多繁复的魔法文字和符号,看一遍,抄一遍,他就基本记住了,有些特别复杂的,抄多一遍也绝对能记住,而且写出来的文字比绘在卷轴上的更标准。这就意味着只要按照标准格式和手法来,格里斯写出来的东西能直接当卷轴来用。 当然,制作卷轴还需要魔力来引导,格里斯暂时还没有那个能力,不过亚力克斯已经看到这个前景了。 只是面对这样聪明的学生,实在非常打击人,只教了五天,格里斯已经基本掌握火系常用魔法的文字和符号。要知道当初亚力克斯学到这种程度,可是断断续续花了一年半的时间。 “挎巴达,我讨厌比我聪明的骷髅……。”看着格里斯把他布置的默写学过的全部魔法符文的作业完成后,亚力克斯抿着嘴小声的咒骂了一句。五天学过的几百个魔法符文一个不漏全部记住,笔划准确,字体标准,比很多学了几十年魔法的人都要好。这样的天份无法不让人妒忌,何况这还是一个骷髅。 “谁说半身骷髅是最弱小的不死生物,死半调子……”亚力克斯这下是彻底恨上那个误导他的作者了,直到现在还念念不忘。 “火系的魔法符文,常用的你基本都学会了,其他系别的留着在学习中再深化,从明天开始,我就开始教你火系的基础魔法,那现在呢,我先教你冥想……。” 不死生物对时间并不敏感,所在格里斯根本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不知不觉的,半年时间过去了。 同样一个安祥的下午,室验室的阳台上,小吉米蹲在阳台的角落阴凉处,避开阳光的直射,认真的看着格里斯手中的黑板。 这半年时间,格里斯的变化是巨大的,他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骷髅,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初级魔法师。魔法师在等级的划分上有着非常严格的标准,主要分为五个阶段。 魔法学徒是最最初级的阶段,这个阶段甚至不能称之为魔法师,拥有魔法学徒称号只是表示这个人有学习魔法的天赋,有机会成为一名魔法师而已。 半年前,格里斯刚认识小吉米的时候,小吉米还没摆脱学徒这个称号。 从初级开始,才算真正算得上一名魔法师了。成为初级魔法师的标志是可以施放出一至三级魔法。 能施放一到三级的魔法师被统称为初级魔法师,为什么会这样划分呢?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一到三级的魔法都有一个很明显的特征,都是单体魔法。 而要成为中级魔法师,其标志是可以成功施放一个四级以上的魔法。四级或以上魔法中有很多群体式大范围的魔法,杀伤力和破坏力都非常惊人。这个级别的法师是战场上的主力。 能施放七到九级魔法的为高级魔法师。这个阶段的魔法师不光实力强大,而且掌握了一点默发的技巧,对魔法有了自己的体会和认识,实力非常强大。 而十级以上的被人们称之为大魔法师,魔导士。而因为十级以上的魔法威力太过可怕,被人们称之为禁咒,这些能施放禁咒的大魔法师,同时也被人们称之为禁咒法师。他们是站在魔法世界顶峰,掌握禁忌力量,有能力毁天灭地能力的超级强者。 在禁咒法师之上,还有一个更高的级别,人们称之为魔导师。这个级别已经不是单纯力量的体现了。只有对魔法体系做出重大贡献的人,才有资格成为魔导师。他的本身就是魔法体系的奠基人,魔法文明的引导者,所有魔法师的导师。 这是一个荣誉称号,也代表着魔法师的最高成就。 人类的魔法史上,有资格称之为魔导师的只有五大元素魔法和奥法的发现者,还有三千年前,确定了气系魔法体系的绝世强者——西菲姆斯。这七个人,成为了人类魔法师上仅有的七位魔导师。 同时,西菲姆斯还被人类称为斗神,斗气之神,因为斗气也是属于气系魔法的一种,三千多年前,魔法大行其道,但拥有魔法天赋的人并不多,那些没有天赋成为魔法师的人只能去修习武技。可是**的力量终究无法匹敌魔法的威力。 直到西菲姆斯的出现,天才横溢的他不但是位强大的魔法师,并且还是位出色的剑士。在修练武技的时候,他常常会发现身体有一种气的存在,这种气流转在人体内,不但可以增强人体的体质,还能在攻击的时候外放,增强杀伤力。 经过潜心的研究,他最终确定了气系魔法的体系,并把体内那种可以增强体抟的气命名为斗气,还整理出了修炼的方法。 斗气的修炼并不需要魔法天赋,它是通过锤炼**,直到一定的程度便可感应到气的存在,然后通过有意的引导,利用这种气去改善体质,最终成为超越常人的强大存在。 这对那些无法学习魔法的简直是个天大的福音,除了魔法之外,他们拥有了另一条追求力量的道路。 经过三千多年的发展,无数剑士武者的研究补充,斗气体系被逐渐完善,各种斗气的修炼方法层出不穷。顶级的剑士武者们也越来越强大,凭着斗气,这些强者完全可以与最强大的魔法师一效高下,距离拉近到一定的程度,魔法师完全不是他们的对手。 凭自己确立的体系,制造了一条能与魔法师相配敌的强者之路,西菲姆斯当之无论于魔导师这个称号。 不过把西菲姆菲奉为斗神的斗气修炼者们并不愿意把他们的偶像视为魔法师,他们固执的认为,西菲姆斯是一位剑士,因为修炼斗气遇到瓶颈,才去研究魔法,寻找突破的。修炼魔法不是目的,研究魔法去完善斗气才是。羸弱的魔法师怎么能和他们强壮的剑士相比呢。 这样的歪理,因为修习斗气的人口基数较多,在他们众口一辞下,竟然让不少人相信了,并逐渐凌驾在真正的历史之上。 格里斯如今已经是一个初级魔法师了,他能随意的施放三级以下的所有火系魔法,水系魔法也大部分都会用,而土系,电系,风系魔法也都稍有涉猎。 虽然只有初级魔法师的实力,但论起理论知识,再强大的魔法师都比不上他。就连亚力克斯也忘尘莫及,因为这半年的时间里,格里斯硬生生的把整个图书馆的全部了书籍全都背下来了。 在跟亚力克斯学习文字的时候,格里斯就表现出惊人的记忆,一般让他看过几遍的书,就算理解不了,他也能背下来。 这半年时间里,根本不用睡觉的他白天跟着亚力克斯学魔法,做实验助手,晚上就只能看书。而且亚力克斯的懒毛病时不时发作一下,之前一个月因为有热情还能坚持,热情一消退后,他就又开始偷懒了。 所以连白天,格里斯也常常无所事事,只能看书解闷。 正文第十一章.打架大会 室验室的这个图书馆藏书量并不多,不过全部都是精华,背完里面的这些书,格里斯在理论方面是绝对丰富。 如此丰富的理论知识,教授小吉米这个还没摆脱魔法学徒称号的小家伙,自然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唯一麻烦点的是,格里斯无法说话,只能通过书写来表达自己的意思。 经过半年的努力,格里斯已经能很熟练的运用起自己的文字板。一开始,格里斯是用夹在板子上的纸张来书写的,但是积累了一大堆废纸后,格里斯便感觉到这种方法的不方便。于是在某一本书上看到了魔法图板的制作方法后,格里斯便照着书中的介绍制作了这块文字板。 他拿了室验室里的一块紫罗石,把其研成粉未后涂在自制的木板上。紫罗石有种很神奇的特性,本来是无色的粉未,在碰到魔法元素之后会立刻改变颜色,抽掉元素之后又会还原。 这样,把魔法元素聚拢在指尖上,然后在涂了紫罗石粉末的木板上书写,便能呈现出一个个清晰的文字。魔法元素会自行消散,就算不管它,过几分钟,板上的文字也会消失。如果想快速消掉文字,把上面的魔法元素抽掉就行了。 把魔法元素聚集在指头上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格里斯练习了很长时间才勉强做到。这个方法有一个好处,持之以恒之后,格里斯的元素控制力连跃了两个台阶。 本来格里斯的元素控制力就高达六级,连跃两个台阶后更直追亚力克斯,让亚力克斯又一次大掉眼镜。 元素控制力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能力,甚至可以用来直接衡量一名法师的实力。同样等级的法师,元素控制力强的实力更强。因为这个能力涉及到很多方面,比如法术的威力。同样的火球术,压缩比率越高,所产生的破坏力也更高,这需要好的元素控制力。 而魔法攻击的时候有一个很重要的技巧,就是目光锁定,学会这种技巧后,发射出去的魔法能通过目光锁定,在中途改变方向,从而击中移动中的目标。目光锁定这种技巧至少需要五级以上的元素控制力。 格里斯这种能力的飞速提升,让亚力克斯意识到这也许是一个训练元素控制力的好方法。所以两个月前,亚力克斯便下令制造了一批这样的魔法文字板分发到各大教室,以方便学院的学生用这种方法练习控制能力。 这半年的时间里,格里斯积累了丰富的理论知识,教导吉米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本来小吉米的水平就不高,自身也很勤快,这半年来虽然没有格里斯的变化大,但也跨入魔法师的门槛,成为一名合格的初级魔法师了。 一级魔力,三级元素控制力,二级元素亲和力。这就是现在小吉米的属性。按照普通魔法师的成长习惯来看,三种属性应该是对应的。一级魔力时,其它两种属性也分别是一级。只是有格里斯的以身作则,所以小吉米也很喜欢用魔法板来练习控制力,因此控制力的成长比较快。 用心的把格里斯写在板子上的东西抄下来后,小吉米说道:“老师,下个月四年一度的魔法学术交流会就要开始了,我们低年级有五个参加名额,我们的导师说我这半年来进步非常大,所以把我选中了。” “什么魔法学术交流会?”格里斯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不解在的板子上写到。 在小吉米的解释下,格里斯所明白这所谓的魔法学术交流会是什么回事。 泛大陆上有大大小小数以百计的魔法学院,公认最顶尖的学院自然是五大魔法学院。但是这五家魔法学院的教育水平如何?谁的好一点,谁的差一点呢?人类做任何事情都喜欢分个高低,何况还是象征着力量的魔法领域。 名气不但可以吸引顶级的师资力量,吸引高素质的学生,更能为国家与地区争取荣誉,伴随这些东西的还有很多实质性的好处。所以在三百年前,在五大魔法学院的共同倡导下,魔法学术交流会正式召开。 一开始,参加的只有五大魔法学院的人员,但随着交流会的影响力越来越大,泛大陆上其余的魔法学院也纷纷要求加入。随着参加学院与人员的增多,原本十年一度的交流大会最后改为八年一度,五年一度,直到现在四年一度。 即然是魔法学术交流会,字面上的意思自然是单纯的学术交流了。但是学术交流了,怎么才能直观的证明它是对是错呢?普通民众可没有这么高的理解水平可以看懂那些艰涩深奥的学术报告,最直观的当然是打一场。 谁派出的代表越厉害,那这个学院的实力肯定也越高。 本着这种思维,学术交流大会由一开始的学术为主变成了后来的竞技为主。每个学院派了代表,分系分年龄段,在擂台上一决高下,冠军最多的将会捧起大陆第一魔法学院的称号。 “打架?!”对于小吉米的长遍介绍,格里斯用了两个字总结了。 小吉米脸上冒出了冷汗,本来他被选中时还很兴奋的,因为导师说可以为学院争荣誉。可是给格里斯这样一总结,顿时变味了。现在的学术交流会本质是确实是打架。 “你能打得过?”格里斯从来没有和人交过手,也不清楚学术交流会的形式是怎么样的。 “当然,我参加这个年龄段的实力最多像巴克斯他们一样。现在我一个打他们三个都不是问题。” 这半年来,小吉米的魔力增长虽然并不快,但是元素控制力的增长,让他的实力有长足的长进。而且这个家伙也不是一个安份的人,每次学到什么新东西,他都会找人试验一番,本来就和他有矛盾的巴克斯等人自然成了他的首要目标。 这半年来,他自己都不记得主动挑衅了多少次,甚至还和巴克斯找来帮忙的高年级学生打得旗鼓相当,搞得现在巴克斯三人一见到他就绕路走。 格里斯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老师,你会去吗?”小吉米期待的问到。 “去哪里?”格里斯不解的问到。 “学术交流会啊。除了我们学生之间的比试,导师之间也有学术交流的。老师你的实力这么厉害,应该也可以参加吧?”这里可是学院的禁地实验室,格里斯能一直呆在这里,在小吉米的心目中自然要比那里来不了这里的普通导师要厉害。 离开这里?小吉米的话在格里斯的心中荡起了一丝波澜。这个问题他也曾经有想过,每次在阳台上看到草地尽头的树林,格里斯也曾想知道,树林的背后是什么样的。小吉米说他的学园生活的时候,他也很想知道那是怎么样的一种生活。 以前懵懵懂懂还无所谓,现在接触的东西多了,特别是看光了图书馆里的书后,知识丰富了,格里斯的心里多了许多的向往。 不过他一直记得刚来的时候亚力克斯的那句话,所在都没有生起离开这里的念头。现在突然被小吉米这样一问,这个念头不可压抑的被挑了起来。 喀吱~,实险室的大门被缓缓的推开。 这里是亚力克斯的专属实险室,能进来这里的只有亚力克斯。小吉米一听到开门声,顿时脸色一变,低声急呼道:“老师,我走了。”然后灵活的窜上阳台的围栏往下一跳。 这里可是二楼,四五米的高度,普通成年人都不敢随便跳,但小吉米却轻驾就熟。身体下落的同时低吼了一声:“风!” 嗖的一声,一股劲风凭空出现,托着吉米的身体斜斜飘前,最终轻飘飘的落到地上。一落到地面上,小吉米向后一扑,躲到墙角上,然后沿着墙边静悄悄的溜没影了。看他那熟练的样子,显然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了。 亚力克斯推门进来,一扫室内,没见格里斯的身影,便径直往阳台上走去。来到阳台后,亚力克斯靠近围栏,眼角扫了下面一眼。 格里斯知道,其实亚力克斯早就知道小吉米的存在了,只是一直装作不知道而已。 亚力克斯没看到什么,转过头来,他若有所指的说道:“哈,格里斯好啊,一个人啊?” 格里斯想了想,点点头。确定只有一个‘人’。 亚力克斯却误会了格里斯的意思了,大有深意的看了格里斯一眼,才说道:“今天先做实验,过来准备。” 只是一个常规性的实验,有格里斯的帮助,一个小时都不到实验但完成了。收拾完卫生后,格里斯走到亚力克斯身前,掏出板子写到:“我可以离开这里吗?” 亚力克斯一看到这个问题,顿时吓了一跳:“你想离开这里?你要去哪?”格里斯的意思只是想问问自己可不可以离开这个房间。可是亚力克斯却误会了。他嘴上问时,心念却在电转着,回想关于召唤术的知识。 他并不是专门研究召唤术的法术,召唤格里斯只不过是一时心血来潮,所以对召唤生物并不是很了解。 召唤格里斯之后,他仔细的研究了一下召唤规则之类的知识。知道召唤者与召唤生物之间有一种强制性的约束力。召唤者的命令,对召唤生物是拥有强制效果的,召唤者甚至能命令召唤生物自杀。 不过如果召唤生物实力太强大,也可以反抗召唤者的命令,甚至击杀召唤者,这种现象被称为反噬。不过有能力反噬召唤者的召唤生物一般都是实力比召唤强大数倍的强大存在。 虽然格里斯很听他的话。可是亚力克斯从一直没有感觉到这种强制性的约束力的存在。他有一种预感,如果他命令格里斯自杀,格里斯一定不会听他命令的。 亚力克斯搞不懂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不过懒怠的他没心思深入去了解,反正他也不是靠召唤生物吃饭的召唤职业。他对格里斯这个助手和清洁工很满意,做徒弟也很不错,所以他根本没有让格里斯离开的打算。 突然看到格里斯这个问题,他自然吓了一跳,格里斯真要走了,他上那里找一个这样好用的佣人助手加徒弟啊。 PS:竟然有朋友打赏了,纪念第一个打赏,加更一章致谢。 正文第十二章.黑暗侏儒 “这个房间。”格里斯只是想离开这个房间,却外面转一转,在危机四伏的死亡世界,格里斯常年呆在洞口前的原因是因为那里太危险了。这个世界并不像死亡世界那样危机四伏,阅历丰富之后的格里斯自然会想去外面看看。 只是离开这个房间而已,亚力克斯松了口气。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不过想了想,亚力克斯还是说到:“你长得这么丑,到学院里不太好,会吓到人的。这样吧,你可以在实验室所属的范围随意活动,包括下面的草地,怎么样?” 格里斯并不是那种要求很高的人,能去下面草坪他就很满足了,连忙点点头。 迷雾森林位于腓特烈帝国东南面,面积四百多平方公里,植被茂盛,整个森林终年被浓雾所覆盖,只有正午阳光最猛烈的时候,光线才能透过浓雾射进森林里。 因为浓雾的缘故,迷雾森林成了人踪绝迹的禁地。人进到里面,很容易会迷失方向,永远也出不来。只那些天生亲近自然的森林精灵,才有能力在里面生活。所以很多时候,迷雾森林也被人类称之为精灵森林。 但是不管迷雾森林还是精灵森林,都是人类所起的名字,生活在这里的森林精灵,更喜欢把这里称之为深渊之森。因为这里有着许多连接深渊位面的位面裂隙,常常会有一个不属于这个世界的深渊生物,通过位面裂隙出现在森林之中。 八百深渊,各有各的特色,各有各的物种,所以那些深渊生物种类繁多,千奇百怪,有些还非常危险。几乎每一年,都有数名倒霉的森林精灵丧生在那些千奇百怪的深渊生物手中。 正午时分,迷雾森林深处,一个无名的石山脚下,硕大的岩洞前,一只巨大的铁背魔熊正在懒洋洋的享受着难得的午间阳光。每天只有这个时候,强烈的光线才能透进浓浓的雾气中,给生活在这里的生物短暂的抚慰。 每天这个时候,是整个森林最安静的一刻,无论是食草的还是食草的生物,都会在这个时刻放下所有的争端,共同享受着阳光。这已经成了迷雾森林里原生动物们约定成俗的一个习惯了。这个时候还会不安份的,一般只有那些刚穿过位面裂隙来到这里的外来者。 宁静之中,铁背魔熊敏锐的感应到了一丝异常,它有点恼怒的坐直身子,硕大的熊眼扫视着四周,试图把那个打扰的享受阳光的讨厌生物找出来。 在这片领地,铁背魔熊几乎是最强大的存在,它是一头六级魔兽,强横的**和坚硬的皮肤,还有天生的技能大地震慑,令它能横行在这片领地中而无逢敌手。身为食物链顶端的生物,铁背魔熊的脾气是很大的,难得的享受时光竟然被打扰到,所以它很生气。 不过观察了一阵,铁背魔熊却发现不了那个打扰到它的东西在哪里。这个它疑惑的歪过了脑袋。 身为六级魔兽,铁背魔熊的智力并不低,生物的本能更是强大,虽然看不到打扰它的东西,但它却能感应到,那东西确定存在,而且还在它的身边。 这种反常的情况引起了铁背魔熊的警惕,歪了歪头后,它摇晃着身子站了起来,全身一抖,顿时毛发全都竖了起来,一瞬间,它的身体泛起了黄色的光芒,这些光芒闪烁几下后迅速汇聚到它的两只前爪上。 “吼~!”一声巨大的咆哮中,铁背魔熊人立而起,高举两只前爪奋力拍下。 就在铁背魔熊拍下爪子的那一刹那,在它身前三米远的一片空无一物的地方,光线扭曲了起来,一道影子凭空出现,像一道箭般射向铁背魔熊。 大多数魔兽的天生技能一经发动,便是不可逆转的。看着扑来的黑影,铁背魔熊的爪子已经收不回来了,只能眼睁睁的看到对方扑到自己面前,一道寒光刺入眼中。 砰!整个大地的猛跳,四周的岩石森林剧震颤抖,与此同时还夹杂着铁熊魔熊凄厉的惨叫声。 一只眼睛被刺瞎并伤到脑袋的铁背魔熊陷入了临死前的疯狂,它双爪齐出,抓住眼前这个刺穿它的眼睛,同时也被它的大地震慑击中陷入僵直状态的黑影,奋力一撕,漫天的血花夹着内脏洒落一地。 陷入疯狂的铁背魔熊不管不顾,硕大的熊掌继续拍击那四分五裂的尸首,直到把尸体砸起了肉泥。 森林中响彻了铁背魔熊那愤怒的咆哮声,惨叫声还有砸动大地的声音,一直持续了半个多小时,铁背魔熊才耗尽所有精力,彻底的闭上了眼睛。那个黑影的一击已经刺伤了魔熊的脑袋,只是顽强的生命力支撑着,才没一下子死去。 直到铁熊魔熊彻底没动静了,它的尸体四周的光线陆续的扭曲,五个和先前一样的黑影出现在周围。 这些黑影全部披着黑色的斗蓬,斗蓬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制成的,在光线的照射下,明暗有着十分微弱的变化。 斗蓬下的生物身高只有不到一米,身材在斗蓬的遮掩下也显得十分削瘦,仿佛风一吹就能吹跑。 五个生物围在铁背魔熊的四周,其中一位掀开了头罩,露出一张尖尖的惨白的,满是皱纹的丑陋脸孔。 这是深渊中一种名叫黑暗侏儒的类人形生物,他们长年生活在黑暗之中,虽然名叫黑暗侏儒,实际上皮肤却惨白得没有一丝血色。他们拥有天生的扭曲光线的能力,能借助环境的掩护隐藏踪影,这个种族里的精英有资格穿上一种用变色草编织而成的斗蓬,然后结合自己的天生能力,彻底隐身。就算光天化日站面前,用眼睛也发现不了他们的存在。 他们是天生的刺客,本来就身材矮小的黑暗侏儒,行动却非常敏锐,一般久经训练的三级刺客,只论速度都比不上刚成年的黑暗侏儒。那些经过训练的黑暗侏儒,更是人人都谈之色变的顶级刺客。 盗贼公会在很多年前就挂出了悬赏,无期限收购任何健康的黑暗侏儒,只不过这种生物是深渊物种,出现在人类世界的更不多,所以黑暗侏儒的刺客出现的次数屈指可数。 可是如今在人踪绝迹的迷雾森林竟然同时出现六位黑暗侏儒,看他们身上的变色斗蓬,显然不是人类的盗贼公会训练出来的,而是从深渊位面过来的,盗贼可搞不到变色斗蓬。 不幸的是他们出现的位置不巧正是铁背魔熊的领地,一下子就被魔熊感应到了。六级的魔兽,特别是铁背魔熊这种皮粗肉厚的魔兽,生命力无比的顽强,就算大脑受损也不会一下子失去行动能力,其中一个就这样倒霉的给砸成了肉泥。 不过只靠一个人就能与六级的魔兽同归于尽,这些黑暗侏儒的实力不可小视。 掀掉头罩的那位黑暗侏儒从铁背魔熊的身上抽出那张被砸得稀巴烂的变色斗罩,用力抖干净上面的肉末,然后小心的折好收进怀里,然后他伸出手,五指并拢,狠狠的朝铁背魔熊的心脏位置插了进去。 黑暗侏儒的武器就是他们的手,天生的指骨外露,让他们拥有比很多魔兽都尖利的爪子,经过常年的训练,指骨能练得比钢铁还要坚固和锋利,全力一刺甚至能洞穿骑士甲。 不过铁背魔熊的皮肤要比骑士甲坚固多了,黑暗侏儒插了十几下,才勉强剖开魔熊的胸膛,掏出一块拳头大,土黄色的魔晶。 魔晶一出现,五个黑暗侏儒眼睛为之一亮。 吱哩咕噜的一阵急切的交流之后,掀掉头罩那个黑暗侏儒把魔晶也收进了怀里。 拉起了头罩,光线随之一阵扭曲,五位黑暗侏儒的身影陆续消失,只余下一丝很轻微的沙沙声,迅速远去,如同一阵微风般,了无痕迹。 夜幕降临了,贝尔金皇家魔法学院大部分的地方都陷入了黑暗之中,只有主教学校主塔上的魔法火炬上熊熊燃烧着。主塔上的魔法火炬是一个魔法学院实力的象征,每到夜晚,由专人灌输魔力的魔法火炬便会在太阳落下地平线的那一刻准时点燃,然后持续燃烧一整夜,给整个学院提供光亮。 当然,光亮无法遍布每一个角落,房间里面的人们更多还是依靠着微弱的烛光又或者昂贵的魔法灯。魔法火炬更大的作用是用来显摆,用来彰显学院的实力。需要用魔力来驱动,就必须有一批专门的魔法师来负责,每一名魔法师都是珍贵的,他们的魔力不留到更有用的地方,而浪费在这华而不实的魔法火炬上,就表示这里有太多的资源可供浪费。 泛大陆上,有能力能点起魔法学炬的,也只有排名最靠前的五家魔法学院而已。 PS:求票求收藏 正文第十三章.大卸八块 格里斯蹲在实验室楼顶的屋脊上,默默的打量着夜幕下的魔法学院。. 以前在阳台上的视野没有这里的广阔,无法一窥全貌,亚力克斯同意他离开室内时,他第一时间就到这里,把在下面无法看到的东西好好的看一遍。 灯火通明的主教学楼,在魔法火炬的映照下纤毫毕现,大部分窗口也灯火通明,晚间虽然没有专门的课程,但是很多学生都喜欢来到教室里,温习一天所学的知识,特别是那些家境不好的学生,在宿舍里用蜡烛显然比不上每个教室都专门配备的魔法灯。 主教学校下的广场人影憧憧,偶尔有一些魔法的光芒闪过,那是学到新魔法的学生在练习,或在炫耀。隐约似乎还有人在欢乎,不过距离太远,声音传不到这边。 这是一个充满活力的世界。格里斯把眼前的景像和那沉寂的死亡世界一对比,顿时觉得还是这个世界好一点。 没有杀戮,没有危险,没有枯燥,热闹又多姿多彩。 学院里面已经这么美好了,学院外面的世界又会有什么样的精彩呢?第一次,格里斯心里有了想要出去外面世界看一看的想法。 在楼顶上呆了整整一晚,直到太阳跳出地平线,散发出越来越炽热的光芒后,格里斯才回到实验室。 亚力克斯来到实验室的时间是八点刚过几分钟,这几乎是他第一次这么早来到实验室,平常没到日上三竿,格里斯是很难见到他的身影。今天亚力克斯的心情似乎很不好,臭着张脸仿佛谁欠了他几百万一样,来到实验室后也不和格里斯打招呼,自己径自在图书室的书柜上跳下窜找什么似的,最终在一个大书架顶上搬下来一个大盒子。 盒子只有半米长,两掌宽,虽然体积不大,但看起来却很有份量,亚力克斯光是把它抱下来就累得气喘吁吁,他只是个嬴弱的法师,这种体力活不适合他。 盒子搬到地上,落到地面时发出一声沉闷的金属撞击声,敢情是个铁盒子。 亚力克斯左手伸到盒子上,轻微的魔力波动荡起,他的手掌马上蒙上一层水纹。用手掌往盒子上抹过,上面些许灰尘马上便给刷得干干净净,现出黝黑的金属光泽。 “格里斯,把它搬到桌子上去。”亚力克斯双手抚摸着铁盒子,忽然向格里斯吩咐到。 把铁盒子搬到桌子上,看着上面精美的花纹,格里斯不由好奇的想知道里面会有什么东西。他以前并不是一个好奇的骷髅,只不过来到这里的半年时间里,接触了太多前所未有的事物,现在格里斯的好奇心算是慢慢培养起来了。 亚力克斯并不急着打开盒子,而是用双手慢慢的磨挲着盒子的表面,脸上现出了缅怀的神色。 足足过了十几分钟,亚力克斯脸上缅怀的神色才敛去,聚起些许魔力在食指上,轻轻的按在上盒子正面的图案正中央。 几乎把图书室里的书都背下来的格里斯知道这是一把魔纹锁,魔纹锁是最精密的一种魔法锁,它是依靠特定的魔法波动来开启的。每个魔法师自身的魔力波动都不一样,除了原主人外,别人是不可能用非暴力的手段打开这把锁。 叮的一声清响,仿佛有什么东西断裂了一般,原本浑然一体的铁盒子现出一道缝隙。 盒子里放着一把陈旧的匕首,一条褪了色的丝带,一条做工很精致,但材质却很普通的女式项链,还有一个陈旧得没有一丝光泽的徽章。就是这四件普普通通的东西,被亚力克斯郑而重之的锁进带有魔纹锁的盒子里,显然这些东西地他而言非常珍贵。 看着盒子里的物品,亚力克斯脸上再次现出缅怀的神情,彻底陷入了回忆之中。 忽然,亚力克斯眼前光线一暗,打断了他的思绪,抬起头来一看,只见格里斯正顶着头骨凑到他的身边,眼眶盯着盒子里的东西。 从盒子里把徽章拿在手上,亚力克斯慢慢的摩挲着。感受着格里斯的好奇,他的心里忽然有种倾诉的**。 “想知道这些东西的来历吗?”亚力克斯问到。 格里斯点点头。 亚力克斯摩挲着手上的徽章,陷入了沉思着,好半晌后,他才用一种无比唏嘘的语气悠悠的说道:“我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这个徽章是我年轻时候和伙伴们组建的冒险小队专属徽章,是我曾经最好的朋友设计的,那个家伙是一个极度完美主义者,就算一个毫无名气和级别的冒险小队的徽章,他也要弄得尽善尽美。这枚徽章花了他不少精力,很多高级佣兵团都不一定会有这么精美的徽章呢。”亚力克斯用一种带着点不屑又有些自豪的语气缓缓说着。 冒险小队?最好的伙伴?比很多佣兵团都精美?一段话里,格里斯抓个了三个重点。 说着,亚力克斯又从盒子里拿出了那根丝带。丝带已经褪色了,但上面的绣纹却很精美,如果是全新的时候,应该值不少钱。 “这根丝带是我的妻子莉莉丝的,对了,我没跟你说过我的妻子吧?”亚力克斯抬头看了格里斯一眼,不太确定的问到。 格里斯摇摇头,他的记忆里,亚力克斯从来没跟他说过任何人,除了偶尔会诅咒一下一个很烦人,叫教导主任的人。 “嗯,莉莉丝是我的妻子,很漂亮温柔的女人。”说这句话的时候,亚力克斯脸上现出一种很温柔的神情,但很快的,他似乎想到了点什么,眉毛跳了跳,补充了一句:“以前。” 以前?以前什么?以前很温柔?格里斯不太明白最后一句话的意思,脑海里冒起一个大大的问号。 “这丝带是那家伙送给莉莉丝的,这混蛋。”亚力克斯恶狠狠的骂了一句。 亚力克斯又把那把匕首拿到手里,接着说道:“这是那个家伙给我的,还威胁我说,如果我不好好对待莉莉丝,他会拿这把匕首捅我。这个多管闲事的家伙,老婆是我的,怎么爱护关他屁事呀!”亚力克斯的语气很不爽。 他又长吁了口气:“二十年了,我还以为那个家伙死掉了呢。” 说完,他抬头望了格里斯一眼,问到:“听懂了吗?” 格里斯十分干脆的摇摇头,怎么可能听得懂呢?他只是一个小骷髅,人都没见过几个,如此错综复杂的关系,亚力克斯寥寥几语的描述下,听得懂才怪了。 亚力克斯脸上现出一种早知如此的神情,很恶劣的笑了笑:“我也知道你听不懂,听得懂我就不跟你说了,嘿嘿。” 格里斯歪了歪脑袋,不明所以的默默盯着亚力克斯。 亚力克斯笑了笑,把丝带徽章等重新放回盒子里,随手盖好,不过没有再打上魔纹锁。显然,他已经解开自己某个心结,这些东西已经不需要再保密了。 “跟你说一件事,下个月有个学术交流会,那个家伙会出现,这次我决定由我带队,可能要离开一段时间,你乖乖的呆在这里,不要乱跑知道吗?”亚力克斯转移了话题。 学术交流会?吉米说过的那个? 是魔法学术交流会吗?格里斯掏出木板,在上面写到。 “你知道这件事?哦,那小家伙跟你说的是吧?嗯,低年级里好像有他的名字。”他早就知道吉米的存在,格里斯也知道他知道,只有吉米那个小家伙才会傻乎乎的以为自己能瞒得过堂堂大魔法师的耳目。 “可以带我去吗?”格里斯在板子上写到。 “带你去?”亚力克斯皱了皱眉头,看着格里斯问到:“你也想去?为什么?担心那个小家伙?” 格里斯摇了摇头:“在这里不知道做什么。”在死亡世界的时候,格里斯在洞口前呆了十九个领主世代,因为在那里,他不知道可以做什么。但是在这个世界,太多的事情可以做,如果可以,他想去看看。 “可以看书啊?”他记得格里斯很喜欢看书的,基本每天一来到实险室,都可以看到格里斯呆在图书室里,手里捧着一本书。 “看完了。”格里斯在板上写到。 “再看一遍啊,光看一次不行,还要理解,要记忆。”亚力克斯有点无理取闹了。 “背下来了。”格里斯在板上写了一句让亚力克斯差点跳起来的话。 “背下来了?全都背下来了?”瞪大眼睛,亚力克斯难以置信的张大嘴巴,下巴快掉到地上了。和格里斯相处的这半年时间,让他很了解格里斯的性格,基本上,格里斯是一个很诚实的骷髅,从来不说假话。格里斯背下来了,肯定是全部记住了。这对普通人是不可能的事情,可是对格里斯这个变态骷髅而言,却并不是不可能的事情。他已经领教过很多次格里斯那变态的记忆力了。 不过这个事实还是超出了他的心理承受能力,让他情不自禁的失态了。 格里斯点点头。 “呃……”亚力克斯顿时语塞,好半晌后,他用力敲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本来格里斯说想跟去的时候,他直接拒绝就是了。可是现在问了这些问题后,似乎就变成格里斯为了跟着去,努力把所有书都背下来一样。这样都不答应,好像很不人道。 眼珠转了一下,亚力克斯支吾着道:“你这么丑,出去会吓到人的,不太好吧。” “我不见人。”格里斯在板上写到,他只是想去看看,至于怎么看,他倒没什么想法,他对美丑没什么概念,但如果不见人的话,那应该就吓不到人了。 “怎么可能不见人,你这么大的骨头架子一走出去,瞎子才看不到。”亚力克斯没好气的应到,其实带不带格里斯一起去差别不大,他有很多种方法能掩人耳目,不过懒惰成性的亚力克斯讨厌麻烦,能免则免。 格里斯转着头颅,在实验室里扫了一圈,然后向角落走去。角落摆着一个柜子,上面放了一些杂物,其中有一个皮箱。 格里斯把皮箱里的杂物都清了出来,然后拖着皮箱走了回来。 亚力克斯一脸莫名其妙的看着格里斯的举动,拿个皮箱有什么用?想把自己装进去?皮箱只有三分之一人高,根本装不下快有一米八高的格里斯。 把皮箱拖到亚力克斯面前,敞开盖子。然后格里斯坐在地上,双手捉住自己的腿骨,一拧,一条腿卸掉了。如法施为,另一条腿也卸了下来。然后他比划了一下箱子的高度,把手伸到椎骨上,用力一拧,盆骨也卸掉了。然后他撑着上半身,钻到箱子里平躺下来,手从箱子里伸出来,把自己的盆骨脚骨之类的捡进箱子里,叠放在身上。然后伸手拉过皮箱盖,盖了起来。 亚力克斯目瞪口呆的看着格里斯把自己大卸八块,装起来还盖上盖,脸上的表情抽搐着,十分精彩。 皮箱盖子打开,格里斯撑起上半身,空洞的双眼蓝光烁烁的望着亚力克斯。 亚力克斯嚅嗫了几下,最后咬牙切齿的说了句:“你狠。” PS:求票求收藏并推同系列完本《超级骷髅兵》 正文第十四章.伪装 出发的那一天终于到了,一大清早,整个魔法学院师生空群而出,在学院广场挤得满满当当,这是涉及整个学院荣誉的大事,自然要隆重起见。 被挑选参加交流大会的学生们按照年级排成数例,每个人都把胸膛挺得高高的,兴奋的脸上刻意想板起严肃的表情,目不斜视但又常常忍不住快速往四周瞄一眼,当看到同学们羡慕的眼神,心中越发自豪。 能被挑选出来参加如此重要比赛的自然都是同年龄段里的顶尖人物,而身为五大魔法学院之一的贝尔金皇家学院,能成为顶尖的人物也意味着他们即使放眼整个世界,他们也是同样顶尖的。 同样兴奋得满脸通红的小吉米也身在其中,不过和同伴们仰着高高的头颅不一样,吉米兴奋之余却不时踮着脚尖往老师们所在的队例张望着,试图寻找一个熟悉的身影。 听到格里斯说他也会参加交流大会的时候,小吉米当场一蹦三尺高,然后整夜都没睡着,心中简直比当初得知自己入选的时候还要兴奋。 小孩子的心思比较单纯,常常会把与自己最亲近的长辈当成偶像,在他们的心目中,就算自己的偶像是杀猪匠,那也肯定是世界上最厉害的杀猪匠。 这半年时间相处下来,小吉米早就把格里斯当成自己的偶像了,在他的心目中,格里斯就是最厉害的魔法师,就算院长亚力克斯也要靠边站。 虽然格里斯没有施放过什么大威力的魔法,但他那对元素如臂使指的控制能力还是让初窥魔法门径的小吉米佩服不已,并视之为真理努力模仿。 小吉米这种年纪还不会太在意所谓的荣誉,他更在意的是格里斯的一句称赞。这种单纯的孺幕之情让他非常渴望自已在交流大会的表现能让格里斯看到。 不过他也意识到,格里斯这样另类的存在是不可能堂而皇之出现在众人的面前,可是他还是不由自主的张望。 所有人都到齐之后,亚力克斯才姗姗来迟,他手里吃力的提着一个大皮箱,一脸没好气的表情,时不时还用力抖了抖手中的皮箱,眼中闪过一丝快意的神色。 如果不是四周太吵杂,就可以听到皮箱里传来的骨头撞击声了。 身为一院之长,这种粗重的功夫自然不需要他亲自去做,其实他的衣物行李之前的早有专人从他家里搬到马车上。不过大家没想到的时院长大人竟然还漏掉了一个皮箱。 几个殷勤的家伙忙不絮的迎上去,伸手想接过院长大人手中的皮箱,不过去被亚力克斯挥挥手赶到一边去了。里面装的可是一堆骨头架子,而且还是活的,不怕别人把他颠散,也要防着他摔出来把别人吓着了。 “院长大人,您来了,讲两句?”略显发福的教导主任迎上来,打了个招呼,问到。 按照以往的惯例,全部人员到齐之后,会由教导主任发表讲话,以前像这种交流大会,亚力克斯是懒得参加的,即使到场,也只当个旁观者,可是今年不知道怎么回事,院长大人竟然决定亲自带队。 即使院长大人出马,那第一个发表讲话的位置就轮不到他了。 “嗯,那好,我讲两句。”亚力克斯也不推辞。 教导主任朝旁边一示意,两个穿着中级法师袍的魔法师走了过来,朝亚力克斯两边一站,嘴里念念有辞。吱的一声尖利的强风尖啸声后,风系的扩音魔法成形了。 场面静穆下来,所有人都屏息静气,准备聆听院长大的人讲话。 “同学们!”亚力克斯的声音通过扩音魔法,清晰的传进每个人的耳中。 “大家的学习幸苦了,我已经吩咐了食堂,今天加餐……” 亚力克斯的话还没说完,顿时给一阵冲天的欢呼声打断了:“院长万岁!!” “所以大家不用羡慕这些参加大会的同学们,他们没口福。” 场中一阵哄笑。 “不过大家还是要加油,争取下次能被选上,交流会还是很有意义的,有交流才有进步,对你们学习魔法的过程中,这样的交流会会帮你们总结自己的得失,更加深刻的理解魔法的原理。所以希望大家都要努力。” 顿了顿,亚力克斯接着说道:“下面我想对参加这次大会的同学们说几句话,你们都是学院挑选出来的精英,承载着学院的荣誉,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你们将会在擂台上,对手的面前,证明自己,证明贝尔金皇家魔法学院实力。” “不过,你们是学院的未来和希望,荣誉是集体的,不要给自己太大压力,你们还年轻,可以有失败的机会,最重要的是保护好自己。所以院长我希望你们,不要受伤,尽力而为。” 对他而言,什么荣誉都是狗屁,学生们不要受伤就行了。 亚力克斯的语中透着种浓浓的关切,学生们非常感动,不少好动分子又吼起来了:“院长万岁。” 亚力克斯退了下来,教导主任紧接而上,咳了咳说道:“我来补充两句。” 一片如丧考妣嘘声。 纷纷攘攘,最终还是出发了,数十位师生分成十一辆马车奔驰在道路上,这次魔法交流大会在腓特烈帝国举行,而他们现在正前往腓特烈的首都帝王城,那里有着一个同属五大魔法学院之一的腓特烈魔法学院。 身为院长大人的亚力克斯有着自己的特权,他有专车,不用像别的老师学生一样几个人挤在一辆马车里。 把车窗都关严密了,亚力克斯打开皮箱,格里斯撑起身子。 “觉得怎么样?”亚力克斯关切的问到,如果是一个人的话,挤在这么小的箱子里恐怕早就闷死了。不过格里斯不是人,但亚力克斯还是觉得担心,他可不希望自己好不容易找到的佣人助手加徒弟挂掉。 格里斯摇摇头,除了感觉到关节有点松,没别的问题。 “那就好,这里到帝王城还要十几天时间,我们都在车上,你也不用躲到箱子里了。”反正没人敢随便上他的车,格里斯这样呆着问题不大。 格里斯听完点点头,双手拿起自己的骨头就开始接起来了。 说实在的,这种情景真够让人碜得慌,虽然已以看过两次,但格里斯每接一段骨头,亚力克斯就觉得自己同样的部位也有点酸。 这样不是办法,是不是该给格里斯弄一个可以出现在普通人面前的样貌呢? 其实凭他贝尔金学院院长的身份,加上大魔法师的实力,养一个骷髅当宠物并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没人敢找到他的头上来。 但问题是他的这个骷髅实在太不寻常了。虽然他老是诅咒那个半吊子的作者,不过他也知道书里所描述的应该是对的,只不过他这个骷髅特殊了点。 普通骷髅是没有智慧的,格里斯不但有,而且很聪明,亚力克斯是深受打击的。这样聪明的骷髅,如果暴露在世人的面前,很容易引起恐慌。 想得头痛,亚力克斯干脆问到:“你有没有办法换一个样子,让人看不出你是骷髅来?” 看不出是骷髅来?刚把骨头都装上的格里斯一愣。 按照《骷髅兵》里的解释,骷髅就是会活动的骨头架子,这很好办。 格里斯躺下来,熄掉自己眼中的火光,一动不动。 亚力克斯没好气的在格里斯的脑壳上敲了一记:“叫你换个样子,不是叫你装死。” 格里斯抬起头来,上下打量了亚力克斯一眼,然后从后车厢里拖出亚力克斯的行李箱,翻出几件衣服来。 亚力克斯眼睛一亮:“好主意,套上试试。” 什么叫骨瘦如柴?穿上衣服的格里斯可以完美的诠释这个词。本来就很瘦削的亚力克斯,他的衣服穿到格里斯的身上顿时变成了袍子,衣服贴服在身上,清晰的勾勒出格里斯胸前的排骨。 “你不怕热吧?”打量着他的亚力克斯忽然问到。 格里斯摇摇头,别说热,他对温度根本没感觉,之前练习火系魔法的时候,格里斯好几次把自己的骨头烧到发白,他也没什么反应。 “那就行,我们先这样。”亚力克斯边说着,随手拿起一件精美的衬衣,手指在上面划拉几下,撕成布条,然后捧起格里斯的手臂细心的包起来。 “这样,然后这样,懂了吗?尽力把自己包成木乃伊,只要不影响活动就行了。”示范了几次,他就让格里斯自己动手,而自己呆在一边光动嘴,其懒惰的性格可见一斑。 “腰腹那里不能这样缠,那得花多少布条啊。拿两件衣服塞住再包。” “脖子别缠这么死,不然你还怎么活动啊。关节那些位置也放松一点,别把骨头露出来就行了。” “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你的眼睛了。”看着湛新成型的‘木乃伊’,亚力克斯满意的点点头。这个世界什么怪癖的装扮,更有一些因为疾病或烧伤的人会把自己全身裹满布条,虽然这样的装扮也很怪异,但不会像一具活生生的骨头架子那样惊世骇俗,而且是明显有智慧的骷髅。 现在就算乍然看到他,也会第一时间认为这是一个伤重的病人。 唯一会暴露身份的就是格里斯的眼眶,骷髅没有触觉和嗅觉,眼眶是他唯一可以感知外界的通道,把眼眶也缠上的话,他就什么什么也看不到了。 亚力克斯抿着嘴,脸上现出一丝犹豫的表情,考虑了好半晌后才下决定,忍痛说道:“算了,便宜你了,这可是我最喜欢的眼镜了。” 说完,他从行李箱里翻出一个小盒子,打开一看,里面装着一副纯金镜框,深蓝色镜片的眼镜。 整块镜片由纯粹的水系魔晶打磨而成,识货的人一眼就可以看出这块镜片的价值。魔晶是一种质地坚固,结构稳定的晶体状能量聚合物,水系魔晶蕴含着丰富的水系魔力元素,它的形成原理至今还没有人能搞得清楚。 这种物质加工非常困难,因为自身蕴含的魔力元素,导致它无法使用魔法手段进行加工,只能通过物理手段。而魔晶本身质地十分坚固,硬度几乎能比得上最坚固的钻石。 只能用物理手法的话,改变魔晶的形状已经很困难,更别说把它打磨抛光成透明的薄片。光是这两块镜片就得花费熟练的工匠三年以上的时间。 相比起镜片,那精美的纯金镜框简直不值一文。 这副眼镜唯一的作用就是遮光。在阳光猛烈的场合下,可以减光强光对眼睛的干扰,能够更加专心的施法。 不过亚力克斯功成名就之后,已经很多年没有亲自动手过了,所以很少配戴这副眼镜。 但不用是不用,这种奢侈品,他也不舍得轻易送出去。所以掏出眼镜,亚力克斯脸上的表情显得十分肉痛,犹豫了半晌才递了过来。 格里斯没有耳朵,脚架只能塞到缠满整个胸带的绷带上,在深蓝色镜片的遮掩下,他那深邃的眼眶不见了,就连眼眶内幽蓝的光蓝也微不可见,既使有人盯着他的眼睛看,也会把那些微弱的蓝光误以为是镜片的反光。 基本上已经认不出这是一个骷髅了,亚力克斯满意的点点头:“到下一个镇子再给你卖一件大斗蓬,把全身罩进去,那就更完美了。” 正文第十五章.追随者 格里斯扭动着身子,适应自己的新形态,缠在身上的布条让他有种受到缚手缚脚的感觉,不过对行动的影响不大。架在眼眶前的眼镜,也让他的视线蒙胧了少许,好一阵才适应下来。 唯一让他感觉到满意的是缠上布条后,他动起来时,骨头关节再也不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了。 在离城十里的一个小镇子上,亚力克斯吩咐仆人买了几件宽大的斗蓬后,才重新上路。全身裹在斗蓬中的格里斯,完全掩盖了所有身为骷髅的特征,现在即使出现在大街上,最多也只会引起一些注视,而不会引起恐慌了。 整支队伍赶了一整天路,在太阳将快落入地平线前,才停下来,在路边寻了一条有水的空地,扎下营帐。 像这种由老师带领的远途旅行,为了培养学生们的独立能力,一般是不会住旅馆的。野餐露营,自食其力,这对那些久在学院中的学生而言,不但可以学到很多教室中无法学到的东西,更是一件新鲜快乐的旅程。 学生在老师们的指导下,欢快的拾柴,扎营,生火,更在老师的带领下,试图猎杀一些小动物加餐,整个营地欢声四起。 整支队伍除了学院师生们所乘坐的马车外,还有二十几名骑士。这些骑士有部分是学院派出来的护卫,另一部分便是亚力克斯的追随者。 身为一名大魔法师,亚力克斯本身就是一名贵族,虽然只有子爵的爵位,但是因为自身的实力,他甚至比一些领土贫瘠的伯爵更尊贵。 尊贵的地位加上强大的实力,还有一点的财富基础,大部分魔法师都能够吸引到一些人来投靠,这些人被称之为追随者。 地位越尊贵,实力越强大的魔法师,自然能吸引越强大的武者,而因为魔法师的特质,绝大部分魔法师都是蠃弱的,他们十分需要强大的追随者保护自身的安全。 特别是在战场上,拥有强大追随者的法师可以安心的施法,发挥的实力比那些单人匹马,又要施法又要保命的独行法师要大得多。 追随者保护法师的安全,法师为追随者都提供庇护和财富,追随者和法师形成一个利益一致,相互补充的团体。至于能养得起多少追随者,这就靠法师自身的财力,而追随者们的忠诚,更要看法师自身的人格魅力。 队伍里那二十几位骑士有一大半是学院派出护卫,全部具有中级剑士的实力。但是胸口铠甲烙印着亚力克斯特有的家族徽记的五名骑士,却明显比其他骑士更强大,举手投足间都散发着一种无形的压力。他们从学院出发开始,就若即若离的守护在亚力克斯所在的马车四周,偶尔不小心靠过来的其他骑士,都会被他们挡住了。 没人会在意这种无礼的举动,他们是亚力克斯的追随者,本身的职责就是保护亚力克斯的安全。 亚力克斯不光是一院之长,更是帝国皇家魔法师团的总指挥,如果这次不是以交流会的名义,换作平常,亚力克斯这种地位,前往别的国家至少得五百骑士护卫,几十个法师跟随的。 不过这一次队伍的实力也不差,带队的老师可都是学院精挑细选出来的,每一个至少也得有高级法师的实力。交流会上可是有导师交流的项目,没点实力去了只能现丑。 而那些学生也不是吃素的,像小吉米那几个低年级的学生可以无视之外,其余十几二十岁的学生可都是学校的精英,几乎都拥有中高级的实力,虽然他们没什么经验,可是施放起魔法来,不见得比老师们逊色多少。 加上有亚力克斯这样的大魔法师坐镇,这支队伍没有个几千人的军队,不要想能伤到他们的一根头发。 “阿拉刚,过来一下。”亚力克斯打开车门,朝外招了招手。 那些胸口铭刻着亚力克斯家族徽记的骑士中,领头一位走了过来。他的身材高大壮硕,背着一把两掌宽的双手重剑,厚重的铠甲笼罩着全身,只露出两个眼睛。 虽然身披厚重的铠甲,可是他却行动自若,仿佛身上穿的只是普通衣服,并不是数十公斤重的铠甲。一举一动都显示出了深不可测的实力。 上半身从车门探入车厢内,阿拉刚的目光一下子定格在格里斯的身上。 “这就是‘它’,你怎么把它包成这样?”阿拉刚并不没对格里斯的存在感到惊讶,反而对格里斯现在的样子忍俊不禁,略带窃笑的声音从头盔里传了出来。 而阿拉刚称呼格里斯时用的是‘它’而非‘他’,在这个世界的语言系统里,两个人称代词差别非常明显。很显然他早就知道格里斯的身份。 这反而轮到亚力克斯意外了:“你知道他?”亚力克斯用的是‘他’。 “当然。”阿拉刚理所当然的说到,边说边摘下头盔,露出一张很大众,但满布风霜,脸形刚毅的脸孔。他望着格里斯说到:“半年头米勒老爹就跟我们说了。” “挎巴达,米勒那个大嘴巴的老东西。”亚力克斯愤努的低骂了一句。 这下阿拉刚不依了:“喂,老板,你当着我的面骂我老爹不太合适吧。” “怎么不合适了!”亚力克斯瞪了他一眼:“你打我啊?” “至少也等我走开你再骂嘛。”阿拉刚拿这种无赖老板没折,没好气的应到。 看着他们两个人吵吵闹闹的样子,格里斯虽然不懂什么人情世故,但也感觉得到他们彼此间深厚的感情。而这个阿拉刚竟然还是实验室守门人,米勒老爹的儿子。 “他是格里斯。”扯了一会后,亚力克斯肃容,十分正式的朝阿拉刚介绍到,算是正式把格里斯带进自己的圈子。 格里斯挥挥手,算是打了个招呼,阿拉刚也朝他点头笑了笑,然后转向亚力克斯问到:“老板,你把格里斯包成这样不怕热吗?” “笨蛋,不死生物怎么会怕热呢?”亚力克斯没好气的瞪了阿拉刚一眼,说到。但转念一想,自己对于不死生物了解完全来自一个半吊子法师写的作品,不一定正确啊。想到这里,他忙转头向格里斯问到:“热吗?” 格里斯摇摇头,朝阿拉刚指了指,掏出板子在上面写到:“铠甲。” “铠甲?”亚力克斯望向阿拉刚,看着全身裹得密不透风的阿拉刚,他有点明白格里斯的意思了。 向阿拉刚示意,让他把头盔重新带上,全身便完全被铠甲包裹其中,只露出一双眼睛。 “你的意思是用铠甲来代替斗蓬进行伪装?”亚力克斯笑着望向格里斯,问到。 格里斯点点头。 亚力克斯笑了,骷髅果然是什么都不懂,这种魔法的常识竟然也不知道。 “这样是不行,你不是法师吗?知道为什么法师不能穿金属的铠甲吗?因为金属会隔绝元素,穿上铠甲你根本没办法施放法术。”否定了格里斯这个主意。 格里斯点点头,金属能隔反绝元素这个事情他当然知道,实验室的书他全都看光了,里面很多作品都有提到这个问题。但还有一些金属是不会隔绝元素,反而会对元素产生增益的效果。 格里斯在板子上写到:“精金,秘银,星星铁,魔铁……。” 板子上每多写一个名词,亚力克斯眼皮就为之一跳,敢情格里斯并不是不懂,而是比他想得更远了。 “你……你的意思是让我用这些金属帮你打制铠甲?”亚力克斯坚难的咽了口唾液,问到。 格里斯点点头,像阿拉刚这样的铠甲灵活又方便,又可以隐藏身份,只要用这些魔法金属去打造,就不会影响施法了。 亚力克斯眼皮直跳,咬牙切齿的问到:“你知道这些东西有多贵吗?” 贵?!格里斯心里根本对价格这种东西没有概念,当然不会知道有多贵。 “把我卖了刚好能买得起一件铠甲所需的用料!”亚力克斯顾不是什么形象了,真接朝格里斯吼到。 这个骷髅真是太天真了,竟然会想到用魔法金属打造伪装铠甲?他难道不知道这些魔法金属价格昂贵,有钱也不一定买得到吗?要是便宜的话,他早就打一套自己穿了。 “老板,你太看得起自己了,把你卖了也买不起。”阿拉刚毫不留情的打击着。 被喷了一脸口水的格里斯望着亚力克斯,虽然骷髅没有表情这种东西,但他缩着脑着的姿势要多无辜有多无辜。 亚力克斯也意识到格里斯根本没有金钱的概念,愤愤得住了嘴,至于阿拉刚恶毒的打击,他直接无视了。 的确,用魔法金属制造的铠甲不会隔绝元素,不影响施法,但从来没有人会异想天开的去这样做,因为魔法金属实在太贵了。 一盎司的秘银在市场上至少需要一万金币,精金更贵,更别说星星铁这种无价之宝,而且全都有价无市,有钱也买不到。 制造一件这种把全身都保护起来的全身甲,至少需要五十斤魔法金属,折算起来光是材料费就需要九千万金币。就算腓特烈这样的大帝国,倾举国之力也拿不出这么多钱,那可是他们好几年的赋税了。 至于数以万计的手工费,在这种材料费这种恐怖的基数下,完全可以无视了。 刚才亚力克斯的比喻的确是有点抬举自己了,正如阿拉刚所言,把他卖了也买不起。 “去把那个叫吉米的小家伙提过来。”亚力克斯不再纠缠这个话题,向阿拉刚吩咐到。格里斯私底下可是吉米的老师,虽然亚力克斯对这种师徒关系嗤之以鼻,但把格里斯包成这样,至少要通知一下他的徒弟才行。 小吉米被阿拉刚提过来时,很有礼貌的车门前敬礼,叫了声校子,眼睛却贼溜溜的往里面瞄,无端端的被校长大人叫来,肯定不是受赏识了,小吉米这个自知之明还是有的。原因不用说肯定是和他的便宜老师有关系。 从离开校园开始,小吉米就一直在找格里斯的踪影,不过意识到格里斯不会随便出现在众人面前,所以他只能干着急,好不容易有点消息了,他怎么可能按捺得住。 不过一钻进车厢里,看到全身裹在斗蓬中的格里斯,他顿时为之一愣。 “老师?”小吉米迟疑的叫到。 格里斯伸手在身后摸索着,掏出写字板。写字板被格里斯专门修整过,带倒勾的,平常不用的时候他可以挂在肋骨上,现在把骨头包起来,写字板倒没地方挂了。格里斯想着是不是换别的方法来带着写字板。 不用写字了,这块写字板一出,吉米再笨也猜到是谁了。 正文第十六章.炼金术协会 安东镇位于贝尔帝国的东面,是前往腓特烈帝国的必经之路。。c这里离两国的边境线只有两天不到的路程,属于边境地带。 因为临近边境,远离两国的统治中心,加上地广人稀,安东镇的治安环境非常差。满大街出没着各式的佣兵和商贩,就连在其他地方见不得光的盗贼,也敢堂而皇之的在大街上走着。 这里是冒险者的天堂,是走私贩的天堂,但同时也是某些人的地狱。 经过半个多月的跋涉,学院的一行人终于这一天的下午来到了安东镇。 与其说是跋涉,还不如说是游玩,一大群走走停停,一路游山玩水的过来,否则有马有车,七八天的路程不可能走了二十天。 护卫和导师们还不要紧,那些学生却一个个玩疯了。骑马打猎,野餐露营,都是一些在学院里看不到玩不到的东西。更别说一路上的人文景观和风土人情,让众人大叹不虚此行。 每届交流会的名额之所以竞争得这么激烈,估计这一点也是主要原因,能成群结队免费长途旅行,可不是什么人都有这种空闲和经济实力的。 安东镇一家高档旅馆里,亚力克斯一行把整整一层包了下来。还没等把行李安置好,好动的学生们就忍不住嚷着要去游玩。 风餐露宿了二十多天,其间只进过几次城市,现在到了安东镇这种繁华的地方,那些护卫和老师们多少也有点按捺不住,匆匆忙忙的安置好行李,一行人就结伴出门去。 身为院长的亚力克斯大人自然要矜持一点,没有和导师学生们混到一起。而身为他护卫的阿拉刚和那些家族骑士也留了下来。 等学生导师们都跑光了,亚力克斯却慢悠悠的在房间里洗了个澡,洗掉一路的仆仆风尘,换过一身干净的衣服,这才唤过阿拉刚等人。 “老板,要不是叫上格里斯?”阿拉刚觉得格里斯特可怜,虽然被包成木乃伊一样,可是亚力克斯只是为了预防万一,并不打算把他拉出来见人。 这段时间里,格里斯虽然不用把自己拆散关在箱子里,但也从来没离开过马车。他自己虽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可是看在阿拉刚的眼里就实在太不忍心了,养宠物也时不时**去溜溜,格里斯比宠物还可怜。 格里斯现在的装扮基本已经看不出骷髅的影子,斗蓬一披,更像见不得光的暗黑法师或盗贼。在别的城市可能会引人注目,可是在安东镇,再古怪的装扮也有,绝对不会有人太过注意他的。 亚力克斯想了想,说道:“嗯,带上他吧。”倒不是亚力克斯大发善心,而是有些事情必须格里斯亲自去才能办得完美。 在马车上,因为缺乏材料的关系,只能缠布条套斗蓬。可是经过这样一改造下来,亚力克斯的思路完全被拓宽了,布条没什么弹性,干嘛不用凝胶呢?斗蓬太宽大,比较碍事,不如用连体的长袍,脸上再带一个面具之类的。形象又好看又逼真。 这一系列灵感都是后来在马车上产生的,可是局限于材料的关系,直到现在都没有实行,安东镇基本已经是本国最后一个城镇了,再往下走就是腓特烈帝国,到时再做点什么就不会有国内这么方便了。 所以亚力克斯打算在这里收集一些材料,把格里斯彻底改造一下,而量身打造的话,格里斯跟着去自然是最好的。 听到自己也能跟着出去,格里斯的内心并没有太大的变化,最多稍微有些好奇。半年多的时间虽然培养出格里斯少许好奇心,可是他的本质上还是那个无欲无求的骷髅。他能在死亡世界那个洞**附近的方寸之地呆过二十个领主世代,在马车厢里呆个二十多天自然算不了什么。 披着大斗蓬,格里斯跟在亚力克斯的身后,宽大的斗帽把他整个脸部全都遮蔽在阴影之中,被墨镜罩着的双眼默默的打量着四周。 这是格里斯第一次置身于大街之上,四周来来往往数不清的人类,街道两旁时不时传来的叫卖声和讨价还价的声音,街上走着的形形色色的人,一切一切让格里斯忍不住惊叹,这里实在比死亡世界热闹太多了。 无论是亚力克斯还是阿拉岗,似乎都对安东镇很熟,基本没怎么逛,而是直接往某个地方走,还钻进小路中,七拐八弯后来到一条小巷之中。 巷子比较小,无法通行马车,可是这里的热闹程度却完全不逊色于大街,各色行人接踵磨肩,络绎不绝。与外面的大街相比,这里的人群大多数是身穿铠甲的剑士,身披法袍的法师,还有许多一看就是职业者的各式人等,就连一些普通人也满脸精悍的神色。 这里便是安东镇的职业者聚集地,它背靠着法师公会和剑士公会,交通便利却又毫不起眼,最适合职业者们的聚集,慢慢的,这里便自发的形成了出售各类武器材料等等职业者常用物资的集散地。 基本每一个拥有法师和剑士公会的大形城市都会有一两条这样的街道,几乎全部都是自发形成的,像这样的地方,职业者们习惯的称之为秘市。 亚力克斯年轻的时候曾经游历过许多地方,安东镇他也来过,对这样的秘市自然不会陌生。 职业者的聚集地,各种奇形怪状的打扮更多,格里斯这副模样更加不起眼了。 一行人进入秘市,在亚力克斯的带领下,直接往尽头的一家商铺走去。 商铺的门面非常大,门口挂着一块大大的招牌,上只面有一个金色的‘术’字,术字笔走龙蛇,充满艺术感,加上炫丽的颜色,让这块招牌非常显眼。 几乎每一个城市的秘市里都有一个这样的商铺,它就是鼎鼎有名的炼金术协会。 像佣兵协会的会馆主要是用来发布任务一样,炼金术协会的会馆自然也有自己的作用,它的作用就是出售商品。 虽然不像剑士公会和法师公会那样具有影响力,更没有佣兵协会那样的实力,但论到财大气粗,除了商会之外,没有谁比得上炼金术协会。门口那个大招牌并不只颜色是黄金的,根本就是用真金镀上去的。 炼金术体系庞大,能用在炼金术上的材料种类繁多,有些材料的数量非常稀少。经验再丰富的炼金术士也不可能独自一人收集齐所有的材料,于是乎互换有无的需求就产生了。 稀有的材料可遇不可求,但是你一个炼金术士不可能整天呆在市场里找寻所需要的材料。同样的拥有这种材料的术士也不可能整天呆在市场里等你上门。于是寄售业务就应运而生。 随着业务的发展,炼金术协会逐渐壮大,除了寄售之外,他们也会雇用人手专门去收集各种材料用来出售,发展到今天,炼金术协会已经发展成一个具有收集,生产,销售,委托等一系列功能的大型协会了。所有炼金术的材料和工具,在这里基本可以找得到。 走进商铺里,一名衣着考究但并不奢华的中年人迎了过来,不亢不卑的微微躬身,施了一礼。中年人用的并不是贵族礼节,但却恰到好处的表现出他的良好修养。一个并不是贵族却又有良好修养的迎宾,由此就可显示出炼金术协会的实力。 “几位贵客,你们好,我叫安德鲁,是安东镇炼金术协会术士助理,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助吗?”中年人礼貌的说到。 亚力克斯习以为常,微笑的点点头,然后直接说道:“找点材料,顺便借用一下实验室。” “请上二楼”。安德鲁侧身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 炼金术协会一般会配备实验室,以方便过路的术士们租用。当然,这种实验室不会太豪华,里面的设备基本都是大路货,只能做一些简单的工作。 不过这对亚力克斯而言暂时是足够了。 借着安排实验室的机会,安德鲁让众人自行先上二楼,自已走了开去。等转过角落,亚力克斯等人无法看到之后,一直保持微笑的安德鲁马上神情大变,拉过一个侍者便急急忙忙的压低声音说到:“快点通知会长,有贵客驾临,是大魔法师亚力克斯先生啊!快。还有,他们需要实验室。” 像亚力克斯这种身份地位的人,普通人可能不认识,可是做为炼金术士协会在这个国家的其中一个会馆的迎宾,安德鲁却不可能不认识,他们每个人在入职之前,都要经过一系统的训练,确定他们能在第一时间认出大陆国的重要权贵和顶级强者们。 亚力克斯走进来的时候,认出他来的安德鲁吓得几乎心脏停顿了。多亏了长期的训练才让他保持镇静,更毫不露端倪的把对方接待下来。可是像亚力克斯这种级数的贵客,接入来就不是他能够有资格应付得了的,只能通知会馆的负责人。 通知下去后,安德鲁又以最快的速度小跑回去,直到拐弯之处才停下来,整理一下仪容,方才用那久经训练出来的平和姿态走进大堂。而这时,慢悠悠的亚力克斯一行才刚刚登上二楼。 PS:冲榜求推荐点击 正文第十七章.封印盒 炼金术士协会自然与一般的商铺格局完全不一样。。即使货品最繁杂的杂货店,货物品种最多也就几百种,但炼金术协会的货物品种却是数以千计。 大到岩石巨树,小到尘粉毛发,都可以成为炼金术的材料,而每一种质地的岩石,每一种品种的树木,甚至树木的枝根干叶不同的部分,又都是一个种类,分门别类下来,成千上万。更有天然生成的原始材料,和由别的炼金术士炼制过的合成材料,林林总总,琳琅满目。 即使是炼金术协会这样助大气粗的协会,也不可能收集世上每一种材料。除了一些常用的材料他们会生产和收集外,更多种类的材料靠的是寄卖。 二楼完全是贯通的空间,除了承重的柱子外,看不到任何一堵墙壁,整个空间放满了直撑到房顶的巨大柜子。 能分门别类的都分类好了,不能分类的便按照大概的材质摆放到各个角落。 亚力克斯慢悠悠的顺着一排排的大柜子,一路看下去。大部分火系魔法师一般都会身兼炼金术士的身份,就像水系魔法师一般都能充当医师。亚力克斯也不例外。学院里的那个实验室本身就是一个炼金术的实验室,如果是火系魔法的实验,用不上如此豪华的实验室。 身为一个炼金术士,来到这里不浏览一番,顺便买点东西那就实在太浪费了。 其他护卫已经散了开去,进行警戒,现在亚力克斯文的身后只剩下格里斯和阿拉岗还有安德鲁跟随着,格里斯继续着他佣人和助手的身份,提着一个大篮子跟在后面,看到合适的东西,亚力克斯就直接扔进篮子里。 “咦?!”亚力克斯忽然一声轻呼,从柜子上拿起一块巴掌大,灰白色,看起来像枯干的木头,但份量却非常沉重,质地也坚硬异常,堪比金铁。 “这是什么?”思索了半晌,根本看不出是什么东西,亚力克斯转过头向安德鲁问到。 安德鲁躬身说到:“尊贵的客人,寄售此物的客人并没有说明此物的名字与来历,他自己也是偶然得到,并不清楚这是什么东西。” 格里斯掏出板子,刷刷的在上面写了几个字。 “生命之树枯枝?你认得这东西?”看到格里斯的字,亚力克斯无比惊讶,这个骷髅竟然认得连他都不认识的物品。 格里斯点点头,他在图书馆的某本书里看到过生命之树枯干的图像,和亚力克斯手中拿着的那块一模一样。 “你是怎么认得这东西的?”亚力克斯好奇的问到。这个骷髅刚被他召唤过来的时候还是什么都不懂,连文字都是他教的,现在却认识了连都都不认得的生命之树,真是让他想不通。 “书上看过。”格里斯写到。 亚力克斯心中一震,脱口说到:“你真的把图书馆里的书全背下来了?!”图书馆里大部分的书籍,亚力克斯也都翻过,有些是细阅,有些只是粗略的扫一遍,他却不记得里面有哪本书有记载过手上这东西。这说明了格里斯在图书馆里看的书比他更多更深入。 这让他想起之前格里斯曾经说过,自己已经把图书馆里的书全背下来了,当时他还以为是吹牛,现在看来,恐怕这是真的。 格里斯点点头。 亚力克斯眼皮直跳,大受打击,自己堂堂一个大魔法师,大炼金术士,魔法学院的院长,学识竟然还比不过一个骷髅的丰富。挎巴达,他心里想骂人。 心里纠结了好半晌,亚力克斯才问到:“有什么特性和作用?”即然格里斯认识这东西,那干脆让他解答好了,反正都被打击了,不如就物尽其用。 “滤毒。”格里斯一边回忆当初从书上看到的描述,一边写到。书上对这生命之树干的描述非常仔细,从外形,质地,纹里,成因等等方面深入清晰的描述,最后的作用却非常简略的用了两个字:滤毒。它能过滤几乎所有的毒性,就算毒系巨龙的毒液,也不在话下。 亚力克斯听完,眼睛一亮,立即把树干放进篮中。带滤毒效果的材料作用非常大,身为炼金术士,看到了自然不能放过。 走了两步,看到不认识的东西,亚力克斯又会再拿起来问格里斯。 不愧是格里斯,那惊人的记忆完全把整个图书馆都背了下来,再怎么稀少的材料,也完全难不倒他。 每问一次,亚力克斯就被深深的打击一次,看着那些自己完全认不出来的材料被格里斯一一道出,他的心情是沮丧的。 不过有个好处是再也不怕不认识而漏掉了珍贵的材料了,一圈转下来,格里斯手中的篮子便装满好几个了。 安德鲁脸上保持着专业的笑容,但双眼却弯成半月形,差点看不到眼珠了。不愧是大魔法师,财大气粗,出手豪爽,这些材料很多都价值不裴,亚力克斯却眼睛都不眨的拿下了,光是这笔生意的佣金就够安德鲁好多年的薪金,难怪他会笑得眼睛都快不见了。 等亚力克斯转完最后一个柜子,安德鲁适时说到:“尊贵的客人,我们还有三楼,上面主要是摆放一些绝对稀有,堪称独一无二的珍贵材料。” 三楼的楼梯入口处,一位身穿法师袍,胸口配带着中级火系法师徽章和高级炼金术士徽章的中年人早早的等候在那里,他便是炼金术士协会本地会馆的会长。 本身就拥有高级炼金术士和中级火系法师的级别,只有当亚力克斯这种等级身份的贵客上门,他才会出面接待。 客气的一阵寒暄后,在安德鲁的带领,会长的陪同下,一行人进入了三楼的展室。 相对二楼而言,三楼的展室要小很多,只占了三楼的三分之一空间,而且是位于正中央的,四面是厚实的墙壁,只有一个铁门可以进到里面去,而外层的四个角和门口两侧分别有六名至少中级以上剑士守卫,戒备森严。 炼金术所需的材料,有些非常珍贵,例如精金秘银之类的,除了这些之外,还有一些极度稀少又异常珍贵的东西。这些贵重的材料自然需要严密的保护。 精金秘银是稀缺材料,就连黑市都很难找得货源,安东镇虽然临近边境,比一般小镇要繁华很多,但比起一些大城市还是差太远了,所以这里也没有储备。一进门,两个标着精金秘银的柜子上空空如也。 不过亚力克斯也不在意,这些东西对普通人是稀缺物资,对他却不是,真的需要的时候直接找魔法师团的后勤部就行了。 能放进第三层的都是些稀有珍贵的材料,只有认识的材料才能知道是否珍贵,所以这里面的东西很少会有亚力克斯不认识的,一眼望去,他马上看到一颗魔芋种子。 魔芋是一种生长在沼泽地里的魔法植物,数量稀少,功效神奇,被称之为生骨活肌的圣物。 再厉害的复原魔法,也无法治疗断手断脚这样的伤势,如果是这种类形的残疾,想要完全复原就只能靠魔芋这种神奇的植物。 只要把断肢切出鲜活的血肉,然后把受伤的部分塞进魔芋躯干内,让其自然生长,视肢体的生长速度,一到数个月内就可以断肢再生。 不过魔芋生长的环境恶劣,数量稀少,可遇不可求,而魔芋修复肢体的效果只有在它活着的时候有出现,死去的魔芋是没用的。所以冒险者会寻找魔芋,把其种子收集回来,进行人工培育,等魔芋成熟后,便可以进行肢体修复了。 不过毕竟是珍贵稀少的东西,除了一些大型佣兵团或大贵族世家方有能力和财力去培育这种魔芋。 想不到这里竟然会碰到一块魔芋种子,亚力克斯二话不话,一把收进篮子里,这种东西可遇不可求,碰到不拿下,等需要的时候再找就不那么容易找得到了。 这里的东西都有介绍和记录,安德鲁和会长完全可以解答,格里斯顿时显得无所事事起来,他转着脑袋东张西望着,忽然间,前排货架上的一件东西吸引了他的注意。 那是一块椭圆形,灰白色的物体,表面有十分细密的纹理,材质非金非石,透着一种鲜活的质感,看起来和图书馆里某本书上记载着的一件东西很相像。 格里斯看了正兴致勃勃挑选东西的亚务克斯一眼,自已往前排的货架走去。 一直恭候在众人身面的安德鲁见状,连忙急步赶上。从他们一进会馆开始,安德鲁就留意起格里斯,毕竟全身裹在斗蓬中,偶尔露出来的手掌也都包着一圈圈绷带的格里斯实在太有神秘感了。如果不是亚力克斯的身份过于尊贵,说不定安德鲁会把自己的注意力全部放到格里斯身上了。 不过在二楼的时候,格里斯的表现就让安德鲁清楚的意识到,这个神秘人绝对不是简单的人物,毕竟他认识连大魔法师都认不出来的东西。 现在看到有东西吸引到格里斯的注意,他自然是打醒十二分精神伺候着,努力在这些尊贵的客人心中留下好印象。 格里斯抱起了那块椭圆形的材料,转头望向安德鲁,他不太确定这东西是不是自己在书中看到过的那个,所以想求证一下。 虽然看不到格里斯的表情,但安德鲁不愧是专业的服务人员,光从格里斯这个动作就明白他的意思,连忙介绍到:“这是三楼少数几样没有详细介绍的物品,我们不知道它的名字和功用,不过因为它是装在封印盒子送来寄卖的,以封印盒的珍贵程度,我们有理由相信这是一件同样珍贵的物品,所以我们把它放在第三楼。请问尊贵的客人,知识渊博的您知道这件物品的来历吗?” 这个时候格里斯才注意到,自己拿着的这个椭圆形物品原来是放在一个盒子中的,那个盒子制作精美,上面铭刻着繁复的魔法符文,而它的内部用光滑的绸缎堆出一个凹面,这个椭圆形的物品就是放在这个凹面里的。 “封印盒?”耳尖的亚力克斯听到这个词,自己那边的东西也不看了,几步窜了过来,当他看到柜子上的封印盒,眼睛顿时为之一亮:“真的是封印盒。” PS:求票求点击打赏等等等…… . 正文第十八章.魔甲 有一些魔法物品是具有时效性的,比如一些精密的魔法工具和武器。M上面的魔法效力有可能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减弱。又或者有些魔法物品自身会产生魔法波动,容易被魔法师感应得到。这个时候就需要封印盒。 所谓的封印盒就是用特殊材料制成,具有隔绝魔法波动和减缓魔力流失的一种密封容器。那些特殊材料是铅与石墨还有精金等数种材料的合金,因为其中含着精金,所以非常贵重,像眼前这个封印盒至少就含有数盎司的精金,光是材料费就得数万金币。 如此珍贵的材料只是用来制作容器,可想而知所盛载的物品需要多贵重方能配得上它的价值,难怪安德鲁会说它能摆上三楼完全是因为盒子的原因,光是这个盒子就有足够的资格摆在这里了。 确认是封印盒后,亚力克斯顿时对它所装载的物品兴趣大增,伸出左手,放到格里斯捧着的那椭圆形物体上,亚力克斯半眯上了双眼。 “有不规律的轻微魔法波动,好像是活的?!”一番感应后,亚力克斯惊讶的说到。这个椭圆形的物体看起来不像金属也不像石头,但更加不像活物,可是为什么会散发出这种不规律,类似活物一样的波动呢?真是奇怪了。 “盒子是一直打开的吗?”亚力克斯转向安德鲁问到。封印盒的作用一是隔绝波动,二是减缓魔力衰减的速度,不管是哪种,都必须是密封的时候才能起作用。 “一直是合起来的,只有当贵客们进入门口,我们才会有专人把盖子打开。”安德鲁说到。 “你认识这东西吗?”亚力克斯转向格里斯问到,即然格里斯会被这东西吸引到,那就表示他对这东西至少有一些大概的了解。 格里斯掏出板子写到:“可能是魔甲。” 看到魔甲这个词,亚力克斯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脸茫然。如果按照字面上的意思理解,魔甲可以解释为魔法甲胄,但是眼前这块椭圆形的物体明显和甲胄丝毫扯不上关系。 “魔甲是什么东西?”亚力克斯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问到。 “用特殊材料制成,具有魔法效果的甲胄。”格里斯写到。 “真的是魔法铠甲啊?”从格里斯手中拿过魔甲,亚力克斯仔细打量着,可是无论他怎么去观察,也没办法把这块椭圆形的物体和铠甲联系到一起。 虽然如此,不过亚力克斯侧头看了一下柜子上的标价,五万金币,二话不说,直接拿过封印盒,把魔甲往里一装,放到篮子里。 魔法铠甲这个概念并不新鲜,像之前格里斯异想天开的那种完全由魔法金属锻造而成,不影响施法的法师专用铠甲。还有剑士专用,由普通金属锻造而成,上面铭刻魔法符文,封印各种魔法效果的铠甲,都属于魔法铠甲的范围。 不说第一种那天文数字的价格,就算第二种也是价值不菲。何况还有一个封印盒,光是这个封印盒就值得起这个价格,现在还加上一件魔甲,绝对超值。 会长和安德鲁对视了一眼,都在彼此眼中看到一丝惋惜的神色,这个价钱订得太低了,如果他们知道这个椭圆形的东西是一件魔法甲胄,不管是什么魔甲,都绝对不会订出这个价格。 零零散散的又挑了一些东西,亚力克斯才心满意足的下楼,只是结帐的时候却情不自禁的一阵肉痛,足足十万多金币,即然是他这种身家的人也差点吃不消。 协会准备的实验室位于后院最尽头,距离主楼将近有一二百米的距离。主要是为了安全,炼金术实验室并不是什么安全的所在,爆炸着火是经常发生的事情。这种基础实验室炸掉了,大部分炼金术士都能赔得起,但要是波及了主楼,毁坏了里面众多的货物材料的话,就没多少人能赔得起了,所以实验室离得越远越好。 这个临时的基础实验室,空间自然不会太大,里面的设备也是普普通通,都是市面上最便宜的货色。 原本租下实验室是为了完善格里斯的伪装的,可是现在亚力克斯的注意力却被那件魔甲吸引住了。 “这东西圆不圆扁不扁的,有哪分像魔法甲胄?格里斯,你不会是记错了吧?”亚力克斯捧着椭圆形,向格里斯问到。 格里斯在板子上刷刷写了几个字,看到上面的字,亚力克斯顿时又有种想吐血的冲动,上面写着:可能是。 “算了,你还是跟我说说这东西吧。”看着格里斯隐藏在阴影下的脸,亚力克斯深深的意识到和这个家伙生气根本是徒劳的。 格里斯捧着板子,慢慢回想某本书上关于魔甲的记述。所谓的魔甲,是一种制造工艺异常复杂,只在魔界那些顶级制甲师中流传的制甲方法所制造出来的魔法甲胄,这个甲胄完全有别于一般的铠甲,它是活的,有生命,可以成长的生物形态的甲胄。 只有魔界的皇族才有资格拥有这种魔甲,每一位出生的魔界皇族成员,都会获得一件魔甲,与之融合为一体,魔甲随着主人的成长而成长,主人的实力越强,魔甲的能力也就越强。 魔甲陪伴着主人走完一生的历程,直到生命的终结,魔甲才会脱落回复原始状态,等待下一位主人。 每一件魔甲都拥有一个魔灵,如果是初始魔甲的魔灵的话,它会随着主人的成长而成长,但如果是传承了两代以上的话,魔甲的灵魂早已经成熟,反而可以辅助促进新主人的成长,把上一代的经验和知识一代一代的传承下去。 魔甲是魔界皇族最重要的传承工具,每一件魔甲的都铭刻着上一代先辈的知识与经验,人可以死,但魔甲不可以失去。 看着格里斯在板子上写出的描述,亚力克斯和阿拉岗看得惊讶连连。想不到这个魔甲的来历如此惊人,竟然是魔界皇族的专属铠甲,更是拥有传承使命的工具。 这已经不是珍贵可以形容了,简直是无价之宝,单单是这个传承的功能,就足以让魔甲的拥有者不惜一切代价去保护它。 继承者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试想一下,如果前人拥有高级法师的实力,就算继承者只是一个婴儿,传承之后也马上拥有了高级法师的知识,这个时候,他只需要积累魔力,而不需要再重新学习那些基础的知识,那就几乎等于他是从高级法师这个层次起步的。取得的成就绝对会比前人更高。这样一代一代积累下去,再高的境界也是可以到达的。 这样一件魔界的无价之宝,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世界,还放在炼金术士公会出寄售呢?更让亚力克斯不解的是,在他对魔界的了解里,根本没有听说过魔界皇族拥有这种可以传承知识的魔甲。 亚力克斯可是贝尔帝国皇家魔法师团的总指挥,在帝国而言是属于绝对的高层,很多机密信息他都有权知道。而魔界这个位面虽然与人类位面没有太多的交流,但基本的资料还是十分详细的。可是根本没有什么资料记录了这种魔甲。 “你是在哪本书里看到这些资料的?”亚力克斯慎重的问到,他确实也不记得,实验室里到底有哪本书有记录魔甲的资料的,如果有,他应该有印象才对。 “魔界英雄传。”格里斯在板子上写到。 看到这个名字,亚力克斯特然有种狠狠揍眼前这个骷髅一顿的冲动。会起这种名字的,毫无疑问,这是一本小说。 身为一个校长,亚力克斯偶尔会巡视一下校园,偶尔也会逮到一些上课不用心听讲,却在台下看小说的家伙。实验室里的那些小说都是这样收缴回来,扔在角落里的。没想到格里斯连角落的那些小说都看了,而且还刹有介事的把小说时的情节当成真实的了。 五万金币,就是因为这样的一本小说,五万金币没有了,亚力克斯想吐血。 看到这个名字,阿拉岗也明白什么事情,再看到亚力克斯突然变得很难受的表情,他很没良心的幸灾乐祸,嘿嘿的笑了起来。 幸好这五万金币还配送了一个封印盒,不然亚力克斯真的得吐血。更让他郁闷的是他没办法和格里斯生气。看格里斯的样子,完全是把小说里的东西当真了。 把椭圆形扔到格里斯的手里,亚力克斯没好气的说到:“魔甲魔甲,你把它穿上吧。”这个把小说当成现实的家伙,只有等他碰壁之后,才会深刻的认识到错误,亚力克斯干脆让他先去碰一下壁。 握着魔甲,格里斯歪了歪头,回忆起魔甲的穿戴方法。魔界英雄传里所描述的魔甲是以魔力元素为能量,自我成长的甲胄。它需要输入少许魔力,进行认主程序。认主之后的魔甲以魔力频率为烙印,与主人血脉相融,直到主人身死后才会脱离。 那么首先就是需要认主了。格里斯握着魔甲,缓缓的输进魔力。 tsinacn/1078443635 . 正文第十九章.认主 精纯的魔力元素一涌入魔甲中,整个椭圆形的球体爆起一阵夺光的光芒,映亮了整个空间,然后很诡异的,房间内响起了若有若无的‘嘿嘿嘿……’的怪笑声。. 这一串怪笑声让亚力克斯和阿拉岗背上寒毛一下子竖了起来。实验室外有四位护卫把守,加上阿拉岗的实力,这个世界上几乎没有什么人可以悄无声息的接近这里。而且这串笑声若有若无,仿佛近在耳边,又像无比遥远,再仔细一听,却又似乎从来没出现过一样。 突兀,诡异,让他们怀疑是不是碰上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阿拉岗单手握上了长剑,把亚力克斯护在了身后,而亚力克斯也随手给自己加持了个护罩,一手摸上手上的戒指。 亚力克斯每只手上都配带着两个戒指,当然,他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炫耀,而是为了防身。这些戒指都是魔法戒指,每一个都封印了一个强力的魔法,以备在紧急的时刻,来不及施放魔法时用来救命。 有人说魔法师的实力其实是财富的比拼,虽然极端,但也有一点的道理,一个赤手空拳的中级法师,绝对打不过一个混身挂满魔法装备的初级法师。 像现在这种情况,如果真的有敌人偷袭的话,封存在戒指中的魔法瞬间就可以施放出来,而不需要施法时间,绝对是危急时刻保命的好东西。 但是那串怪笑声消失后,就再也没出现过,整个房间除了不断散发夺目光芒的圆球外,就什么变化也没有了,让人怀疑那串怪笑声是不是真的出现过。 就在这个时候,夺目的强光消去,椭圆形的魔甲活了过来。原本的魔甲看起来非金非石,冰冷不似有生命的迹象,可是此刻的魔甲却完全变了,整个表面贲起数道脉络似的隆起,不断的蠕动起来,如同活物一样,变形后包裹起格里斯的双手,向上延伸起来。 直到这一刻,亚力克斯才意识到,刚才那串怪笑有可能是这件所谓魔甲作的怪。而更让他意想不到的是,这个椭圆的东西真的像格里斯所说的那样是活的。这也就意味着格里斯所说的魔甲很有可能是真的。 小说里说的东西也有可能是真的?亚力克斯彻底愣住了。 那串诡异的怪笑在房间里响起之后,就一直填满了格里斯的灵魂,后来笑声在房间消失,却没在格里斯的灵魂中消失,伴随着这诡异笑声的还有一连串的疯狂呢喃。 “桀桀桀桀……,我特鲁特又回来了,奉献血肉的祭徒啊,你的灵魂将尝尽痛苦,在炼狱中永生,桀桀桀……。”伴随着一连串疯狂的笑声,魔甲迅速活化,像一团会活动的肉一样顺着格里斯的指骨向上蔓延,逐渐覆盖全身。 小说里的东西并不是完全虚构的,这个椭圆形的物体确实是一件魔甲,虽然称不上魔界皇族专用,也没有像小说里描述的那么神奇的传承能力,但它确确实实是一件拥有独立意识的魔甲,可以自我成长的魔法甲胄。 特鲁特就是这件魔甲的魔灵。 一件拥有灵魂和能自我成长的甲胄,无论是在魔界还是人类世界,都是无价之宝,怎么会流落到炼金术士公会呢?这就要从特鲁特逐渐疯狂的那一天开始说起了。 特鲁特的上一位主人确实是一位魔甲皇族。这种数量稀少,拥有独立意识的魔法甲胄大部分都在魔界,自然大部分都掌握在魔甲的皇族中人的手中。所以小说里说的皇族专用也并不算错误。 特鲁特的这位主人很倒霉的并没有死在敌人的刀剑下,而是死在特鲁特的手上,这件魔甲在某一个晚上突然发狂,把它的主人的肌肉一条一条的撕裂开,然后一点一点的吞噬掉。 这位倒霉的魔族被这种千刀万剐的痛苦折磨得惨叫了一个晚上,最后才被看不下去的同伴刺破心脏而死。 但这位死去的魔族,**却仍然被魔甲有条不絮地吞噬,一点一点,足足三天三夜,整个魔族被噬剩一副新鲜的,不带一点肉丝的骨架。 当时看到这一幕的魔族无不冷汗直冒,大部分拥有魔甲的人都下意识的脱掉魔甲。因为照这魔甲的吞噬速度,如果那个魔族不是第一天就被杀死的话,绝对会神智清醒的惨叫三天三夜才会死去。 没有人清楚为什么魔甲的会突然反噬,更没有人再有胆量敢要这件魔甲,它被魔族小心翼翼的锁进封印盒里,辗转流落到人类世界。 在封印盒中是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的,但特鲁特却清楚的知道已经过去非常漫长的时间了,因为它的躯体虚弱无比。在封印盒之中,处于休眠状态还会虚弱成这个样子,绝对是已经过了漫长的岁月。 能够重出生天,特鲁特无比的兴奋,有人把它唤醒,就意味着有人愿意和它融合,也就意味着有一具新鲜的躯体在等着它。 这次,特鲁特决定温柔一点,不再迫不及待的吃掉对方的**,而是找到新的替代品之后,再杀死对方。这样就可以有源源不尽的**可以享受,也不会因为失去融合的主体而陷入沉睡。 一想到这里,特鲁特就被自己的想法刺激的兴奋不已,情不自禁的再次发出一连串疯狂的笑声。 可是随着融合的过程,附着的躯体越来越多后,特鲁特慢慢的发现,这个新的融合对象竟然一点鲜活的气息也没有,它所覆盖的躯体全都是**的,哪里有一丝血和肉和气息啊。 没有血肉,就没有美味的享受,特鲁特顿时急了,融合过程陡然加速。 亚力克斯和阿拉岗目瞪口呆的望着一团活动的肉把格里斯彻底包围,不知所措。 眼前这情形看起来无比诡异,就连阅历丰富的他们都听也没听过。可是真如格里斯所说的话,这显然是魔甲的融合过程,对格里斯是有益无害的,所以他们不知道是阻止好呢,还是任其发展。 稍一犹豫,魔甲的已经把格里斯包裹在里面,此刻就算阻止也阻止不来了,两人只要静观其变。 “骨头架子?”格里斯的灵魂中响起了特鲁特声音,惊讶中带着一丝疑虑。 格里斯觉得莫名其妙,亚力克斯经常会叫他骨头架子的,所以格里斯很清楚的知道自己就是一具骨头架子,这么明显的问题对方却还要问。 “你竟然是一具骨头架子!!”特鲁特的声音骤然提高了几个音调,语音带着一种压抑的愤怒。 格里斯更加莫名其妙了,自己为什么不能是一具骨头架子呢? “你为什么是一具骨头架子!!!!”特鲁特的声音化成了愤怒的尖叫声,声音中那种疯狂的愤怒意念竟如同一**冲击波,凶狠的冲击着格里斯的灵魂。 换作普通小骷髅,恐怕几下就被这种疯狂的意念击碎了灵魂之火。可是格里斯毕竟是活了二十个领主世代的长寿骷髅,他的灵魂之火虽然不强大,但绝对是最稳固最凝炼了。 任由对方的意念如何冲击,格里斯却呆呆的保持着一种空灵的状态,就像他在死亡世界时呆在洞**口时所做的那样,对,他在发呆。 亚力克斯已经无数次被格里斯这种习惯气得跳脚,换做任何一个有礼貌的人,你说话至少不附和也给点反应,格里斯却不是这样,如果你说的话与他无关的话,他会直接把你无视。显然,现在的特鲁特也被他无视了。 感觉到一点反应也没有的格里斯,特鲁特是又气又怒,不怪它气愤,它是一具魔甲,第一次融合时会有个认主的程序,做主人的魔法频率烙印在灵魂中。这是魔甲的的天赋本能,不由它的意志所控制。 所以认主之后,除了格里斯死了,否则它是无法脱离格里斯独立存在的。可是偏偏格里斯是一具骨头架子。如果是一个活人,特鲁特还可以通过吞噬血肉和杀死对方,可是它却偏偏没能力吃掉骨头。 杀不死格里斯,它就无法脱离,而格里斯又没血肉给它吃。甚至连它最后的手段,灵魂的尖啸都直接被格里斯无视了。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格里斯不出意外死掉的话,那它这辈子都无法脱离了。 更让它气愤的,格里斯竟然是一具骨头架子,永生不死的骨头架子,寿命比它这个魔甲还长。 你说特鲁特能不气吗?还以为碰到好吃的,谁知转眼却发现那是一块石头,还带刺的,吃进去再也吐不出来了。 魔甲的本能是不以特鲁特的意志为转移的,在没消灭宿主之前,它就必须履行保护主人的使命,在特鲁特疯狂咆哮的时候,魔甲已经自发的顺着格里斯的形体,塑造最合适他的铠甲形态。 魔甲顺着格里斯的骨骼缠绕而上,然后硬化,在格里斯体化形成一副不露一丝空隙的甲胄。 甲胄的风格非常特别,完全流线形,仿佛千锤百炼一般,绝对不多一丝也不少一毫,每个部位都恰到好处,绝对不妨碍行动却能提供最完美的防护。 . 正文第二十章.不听话的后果 而甲胄表面光滑,不像金属那样冰冷,但看上去反而有种比金属更加坚硬的感觉。M 看到这甲胄的材质,亚力克斯和阿拉岗都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对视了一眼后,两人同时惊呼起来:“炼狱魔甲?!” 光说魔甲他们可能没什么反应,但要在前面加上炼狱两个字的话,亚力克斯和阿拉岗顿时觉得如雷贯耳。 在上古传说中,炼狱魔甲是地狱魔皇专用铠甲,防御力惊人,几乎坚不可摧。传说中,英雄达拉斯克亚为了击破魔皇的铠甲,不惜挖出自己的心脏,向神灵祈祷,最终才消灭了魔皇。 传说中无数个版本,有的说是向雷神祈祷,有的说是向战神,但最权威的应该是魔法公会所宣传的,英雄达拉斯克亚是向元素之神祈祷,因为在魔法师公会里珍藏着一块传说是炼狱魔甲的残片。 亚力克斯和阿拉岗都曾经见过那块所谓的残片,材质和格里斯身上的这件魔甲一模一样。 难道传说中的炼狱魔甲是真实存在的? 阿拉岗脸上除了惊讶外,口水也差点流下来了。身为一名剑士,对铠甲的热爱绝对不会比对武器的少。很多近战职业为了一件好的武器,好的铠甲,甚至不惜倾家荡产。 可惜好的装备可遇不可求,就算能碰上,即使倾家荡产也买不起。眼下格里斯身上的这件魔甲,先不管它其他功能,光是那流畅的外型,关节处那闭合严密的活动甲片,不但能提供完美的防护力,而且一点也不影响活动。 那光滑的甲片,刀剑砍上去很容易就打滑,根本不受力。而面罩的部分,眼鼻耳的部分只有细密的小孔,恐怕只有针才能刺得进去,却一点也不影响视线和呼吸听觉等。 光是这些细孔,价值就难以衡量,即使是以手艺著称的矮人工匠,恐怕也制作不出这种整齐细密的孔网。 这样一件铠甲放到市场上去,绝对会让那些近战职业者抢破了脑袋,放到拍卖会上,起价至少五十万金币。而现在却被亚力克斯五万金币拿下,还奉送一个价值不菲的封印盒。 真是太可惜了,格里斯是魔法师,用不着铠甲,如果是给自己就好了,阿拉岗心里无比的惋惜。不过如果他知道特鲁特的前科,保证不会再有这种想法了。 表面魔甲已经定形了,但在内部魔甲与格里斯骨骼接触的部位,魔甲分裂出一道道尖锐的肉刺,途劳的钻着格里斯的骨头,而特鲁特的声音却在格里斯特的灵魂里愤愤不平的尖叫着:“为什么你要是骨头架子!为什么!!!” 肉刺再尖锐也是肉来的,怎么钻也损伤不了骨头分毫,而格里斯更是连痛觉神经都没有的,直接无视了。 特鲁特真算倒了八辈子的大霉,它毕竟只是一件甲胄,就算顶着魔甲魔灵的名头,它还是一件甲胄,可以使用的手段并不多,如果碰上活人的宿主,恐怕再怎么厉害也难逃它的贴身肉刺,可惜它碰上的是格里斯。 除非格里斯意外身亡,否则骷髅永生不死,特鲁特是永远也没办法脱离了。 格里斯活动了一下手脚,没感觉到特别不适应的地方,就连眼眶的位置被网状的小孔遮上后,也没有影响视野。更甚至格里斯连甲胄的重量都感觉不到。 果然不愧是魔甲,如果阿拉岗知道这些特点的话,肯定会忌妒的发狂的。 亚力克斯身为法师,对铠甲没什么感觉,魔甲套在格里斯身上唯一的好处就是把格里斯的身份彻底掩盖了。看着这身威武而充满暴力美感的铠甲,谁都会认为这是一位剑士,而不是魔法师。 不过……,亚力克斯回想起之前格里斯的描述,想了想道:“格里斯,试试能不能用魔法。” 魔法师之所以不能穿铠甲就是因为金属的阻魔效应,这件魔法甲胄明显不是金属制成的。 听到吩咐,格里斯举起单手,手掌向上,蓬的一声,一团火焰在魔甲包裹的手掌之上熊熊燃烧。 果然没有阻魔效应,亚力克斯心中一跳,迫不及待的说道:“格里斯,手不要动,阿拉岗,用剑在它手上砍几下。” 格里斯没反应,阿拉岗听到这话却犹豫了:“老板,不太好吧,万一砍坏了铠甲那就伤到格里斯了。” “不要紧。”亚力克斯不以为意地道:“砍坏了再找根好的接上去就行了。”他连下半身都是抢回来了,亚力克斯在心里愤愤不平。 身为亚力克斯的贴身护卫,阿拉岗的实力自然不容小窥,十几年前,他就已经有了大剑师的实力,如果不是这十几年跟着亚力克斯吃香喝辣,养尊处优的话,恐怕已经在冲击剑圣的境界了。 亚力克斯话意刚落,铮的一声轻响,紧接就叮的一声,阿拉岗原本腰间的长剑就已经砍在格里斯的手腕上。 为什么会说如果被靠近了,再厉害的魔法师也不是剑士的对手,原因在此就可见一斑,剑士的出招速度法师根本反应不过来。 剑锋砍在铠甲上,竟然微不可察的偏移了一点,铠甲分毫无损,但格里斯的手腕却被劈砍的力度撞开了。 刚才阿拉岗已经羡慕得快流口水了,现在他的口水真的流出来了。一开始就他意识到铠甲光滑的表面会让剑锋打滑,所以留心了,没想到还是给滑了一下,换作别的剑士不注意的话,直接就给滑歪了。 而甲胄的防御力也出乎他的预料,虽然他并没有出尽全力,可是放到普通铠甲上,至少也能劈出一道口子,但魔甲却分毫无损。 “谁砍我?哪个不知死活的东西砍我?!哪个不知死活的东西敢砍我伟大的特鲁特?!!”特鲁特在格里斯的灵魂里疯狂的咆哮着。 难以置信中,阿拉岗又砍出了第二剑,同样砍在格里斯的手腕上,这一次他加重了一倍的力量。 当的一声,魔甲被劈出一道剑痕。但是剑痕刚现,嚓的一声,格里斯的双手手腕上弹出两把尖刺。 “啊!!杀!杀死他!快,给我杀死他!”特鲁特继续咆哮着。 不过对这种咆哮,格里斯继续无视,他抬起双手,好奇的打量着手上的两把尖刺。 尖刺看起来有种类似玉石的光泽,顶端异常的尖锐,上半截二分之一以上开了锋,锋刃薄利,看起来寒光闪闪,充满杀伤力。尖刺从手腕上钻出半米多长,如同双手的延伸一样。 “咦,竟然还有武器?!”亚力克斯惊讶的说到,下意识的走前几步,想看得更清楚点。不愧是魔甲,竟然连原生的武器都有,看那尖刺的锋芒,恐怕是吹毛断发的等级了。 阿拉岗却慎重挡住了亚力克斯,他和格里斯并不太熟,身为护卫,他可不敢让亚力克斯这样毫无防备的走近手持利刃的格里斯。而且现在的格里斯身披甲胄,外形狰狞,充满杀伤力,一看就让人放心不下。 被挡下的亚力克斯明白阿拉岗的意思,虽然他不认为格里斯会伤害他,但看着那明晃晃的尖刺,亚力克斯也忍不住一阵心慌。 远远的端详了半晌,他才说到:“格里斯,把剑收起来。” 尖刺是特鲁特伸出去的,格里斯不懂怎么收。听到亚力克斯的吩咐,格里斯便在灵魂里向特鲁特说到:“剑,收起来。” “你命令我?!你竟敢命令我!?啊!!”特鲁特冲着格里斯又是一阵狂吼。 再怎么疯狂咆哮,格里斯都可以无视它,毕竟那不关格里斯的事,可是现在亚力克斯有吩咐,它却还是这样,格里斯就不能无视了。 当初为了亚力克斯一句惋惜的叹息,他可是把一具骷髅拆起两半。现在亚力克斯有吩咐,他当然是全力完成。 身为一具骷髅,格里斯虽然从来没有吞噬过同类,但这毕竟是骷髅壮大灵魂的本能,格里斯没试过不代表不懂。而特鲁特偏偏又是一个魔灵,即使是铠甲的魔灵,但也和灵魂扯上关系了。 格里斯用力一吸,灵魂里顿时响起特鲁特凄厉的惨叫声。 从来没有不死生物当过它的宿主,所以特鲁特根本不知道,不死生物竟然有吞噬灵魂的能力,如果知道的话,它一开始就绝对不敢如此嚣张。 感应到那庞大无匹的吸力,这一刻,特鲁特魂飞魄散:“啊!!你想干什么?!你敢……!”愤怒而充满惊慌的咆哮。 格里斯没有理会,继续吸着,这种本能的技巧他还是第一次运用,并不熟练。 特鲁特的咆哮坚持不了几下,很快就变成哀求了:“不要,不要啊!!”它只是一个魔灵,什么宁死不屈之类的和它无关。 格里斯依然没有理会。 在越来越强的吸力中奋力挣扎特鲁特眼看就要被扯进那无尽漆黑的深渊中时,忽然灵光一闪,奋力的大叫到:“收,我收,特鲁特听你的话把骨刺收起来!!”它终于捉住重点了。 庞大的吸力嘎然而止。 . 正文第二十一章,魔甲控制 惊魂未定的特鲁特急急忙忙把骨刺收回,从融合的那一刻就喋喋不休的咆哮怒吼声彻底没了。 看到格里斯把骨刺收回,亚力克斯很羡慕,没有阻魔效应,又防御力惊人的魔甲,这可是每个魔法师的梦想啊。想想看,在流矢满天飞的战场上,追随者们再厉害,也不一定能顾得周全,有了一件这样的魔甲就等于多了一层保护。 如果不是之前小说里说过,魔甲融合之前已经认主了,亚力克斯真想让格里斯脱下来,借主人之名据为已有了。可是现在只能便宜格里斯这个骷髅了。羡慕啊后悔啊,亚力克斯肠子都青了。 不过就算能脱离也没用,亚力克斯根本吃不消,这个疯狂的魔灵如果不是碰上格里斯这个克星,恐怕早就把宿主啃得支离破碎了。 “你就这样穿着吧,省得我费工夫了。”亚力克斯心里很不平衡的说到,这次出来原本是想给格里斯做个更好的伪装,没想到却意外得到这样的魔甲,还有什么伪装能比这种可以自如改变外形,又不影响施法又防御力惊人的魔甲更好呢?好到连自己都妒忌了。 融合的时候,魔甲把原本包着格里斯的那些布条全撕碎了,连格里斯用来写字的木板也给弄掉在地上。看着掉在地上的木板,亚力克斯忽然又幸灾乐祸起来:“看来以后你要学一下不用木板也能写字的方法了,不然穿着这身盔甲却背着块木板,太不像话了。” 阿拉岗看着格里斯,想像着他穿盔甲背木板的样子,深以为然地不断点头。 回到旅馆已经是夜晚,学生老师们都已经回来了,明天还要赶路,在学院习惯纪律和规律生活的学生老师们自然不会彻夜不归。 看着院长和队长带回来一个盔甲男,守夜的护卫们满脸好奇探询的神色,等亚力克斯和格里斯上楼后,某个护卫更直接地问阿拉岗,他的首席护卫的位置是不是被取代了。 亚力克斯自然不会浪费钱给格里斯单独开一个房间,以前格里斯都是在马车上过夜的,不过今天他心血来潮想了解多点魔甲的信息,所以把格里斯也带回了房间。 接下来就是他们之间漫长的交流,经过亚力克斯的询问和格里斯的回答,亚力克斯慢慢知道了特鲁特这个魔灵的存在,更知道了融合时特鲁特一系列疯狂的举动,听着听着,亚力克斯冷汗直冒,直到此刻他才明白,敢情不是格里斯点了大便宜,而是他跳过一劫,这件魔甲竟然会啃食宿主。 幸好融合的是格里斯这个不死骷髅,要是换成他的话,岂不是得硬生生被吃掉? 怀着无尽感慨和一丝后怕,亚力克斯沉沉睡去。 亚力克斯这个房间是高级套间,以他的身份地位,自然不可能和那些学生老师或护卫们挤多人房,这种高级套间带有卧室客厅,还有独立的洗手间。亚力克斯入睡着便把格里斯赶到客厅去了,免得这个不用睡觉的骷髅三更半夜吵到自己。 夜深人静,月华如水,皎洁的月光从窗台透进室内,在窗前洒下一片银光。格里斯走到窗台前,抬头望着那银白的月亮。相比灼热的太阳,格里斯更喜欢夜晚的月亮,就像死亡世界时常挂在天空的发光体一样,都放射着这种能抚慰灵魂的光芒。这样呆看着皎洁的明月,格里斯灵魂无比宁静。 这种无比宁静空灵的状态其实正是冥想时候的状态,格里斯每次发呆的时候都不自觉的进入这种状态,经过二十个领主世代的漫长岁月冥想,才会造就了他那高达九级的元素亲和力。 换作普通人类法师,如此漫长的积累,恐怕早就成为大魔法师了,但格里斯却是个骷髅,不知道什么原因而无法留住魔力,导致他现在高达九级的元素亲和力,魔力却只有一两级,亚力克斯研究了好久也找不到原因,因为从不没有听说过骷髅能够使用魔法的。 魔甲是以魔力元素驱动的魔法甲胄,不光认主的时候需要魔力频率,以后每一段时间都需要补充魔力元素,方能维持魔甲的活性,实话说,这种魔甲实际上是魔武双修者专用的甲胄,没有魔力就没法融合和维持活性,但纯粹的魔法职业大部分时间又用不上甲胄的防护,造成浪费。 难怪传说中魔界的强者们大多都是魔武双修的强者,原因可能就出在这里。 格里斯不自觉的沉入冥想的状态后,灵魂中忽然传来一声满足的呻吟。 格里斯是骷髅,所以积累不了魔力,但魔甲却可以,魔力越充沛,魔甲的活力越足。 九级的元素亲和力,那已经是最顶级的魔法师才能够拥有的了,即使是禁咒法师,元素亲和力到了九级之后也算到顶了,因为十级的亲和力已经等于元素的本身,不是其他生物可以达到的境界。 特鲁特的所有宿主中,都没有一个能有越过五级元素亲和力的,格里斯的九级亲和力,一进入冥想状态,四周的魔力元素就如同潮水一般的涌入格里斯的体内,顿时让特鲁特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充实感,令它情不自禁的发出了声音。 在格里斯展现了能够轻易吞噬魔灵的能力后,特鲁特就一直惊魂未定,它发现自己简直像得罪了厄运之神一般。 好不容易从沉睡中苏醒,却发现新的宿主居然是个它啃不动的骨头架子,不但没有新鲜的血肉可以品尝,对方竟然还掌握吞噬魔灵的能力,简直就是它的天敌。 碰上这种天生克制它的生物,特鲁特一点办法也没有,因为骷髅永生不死,它甚至连脱离的希望都没有。绝望中,天性中那疯狂的劲头也不敢提起来,深怕格里斯一时兴起真的把它给吞了。 可是此刻它却发现,这种充沛的魔力元素充实躯体的感觉,似乎比吞食血肉所带来的感觉更加畅快。 呻吟声一响起,顿时惊动格里斯了,空灵的状态被打破,那源源不断的魔力元素嘎然而止。 “不!不要,特鲁特需要……”正沉浸充实的快感中的特鲁特焦急的吼了起来,但吼了一半,它便醒悟过来,后面的话声量陡然急降。它的新宿主是一个能把它的魔灵吞噬的不死骷髅,它怎么敢放肆呢。 魔灵小心翼翼的感应着格里斯,而格里斯也在好奇的审视着魔灵。一件铠甲,却拥有类似不死生物般的独立灵魂,这到底算什么呢? 疯狂的特鲁特的本性,但它毕竟是个有智慧的魔灵,懂得摆正自己的位置,此刻它的一切都掌握在新宿主的手上,于是卑微便代替了疯狂。 “主…主人,请赐下您的名讳。”在吞食了前任主人之前,特鲁特也曾做过好长时间本份的魔甲,侍奉宿主的本领还没有忘。 “我是格里斯。”格里斯问到。 “是的,主人,我是您忠心的仆人,魔灵特鲁特。”魔灵肯定是不知道廉耻的东西,这样的瞎话张嘴就来。 格里斯也不知道廉耻是什么东西,所以对特鲁特的话没什么反应,他接着问到:“魔甲可以变形的,那要怎么去控制呢?”问这句话的时候,格里斯想起了那弹出的尖锐骨刺。 “魔灵,尊敬的主人,只要通过无所不能的魔灵,您就能随心所欲的控制身上的魔甲了。”特鲁特说到。 “有什么不需要通过魔灵也可以控制魔甲的方法吗?”格里斯问到,事事都通过魔灵,如果是紧要关头魔灵不听话了怎么办?之前特鲁特那些疯狂的举动因为无法伤害到自己,所以格里斯才懒得理会,不过他也意识到,特鲁特这家伙不是那么听话的东西。 “没有。”特鲁特用绝对斩钉截铁的语气说到:“魔灵是魔甲的灵魂,没有了特鲁特,魔甲就等于死去一样的了。尊敬的主人,想不通过魔灵来控制魔甲是绝对不可能的。” 别说没有,就算真的有,特鲁特也绝对不会说出去的。如果可以不通过它来控制魔甲,那它这个魔灵就没有了存在的价值。别人还无所谓,万一这个骷髅一时兴起吞了它怎么办?特鲁特可没这么笨。 “或许可以的……。”格里斯忽然想到点什么,喃喃了说了一句话。顿时把特鲁特吓得灵魂都快停顿了。 或许可以的?或许可以什么?可以不通过它控制魔甲?可以不需要它的存在? 意犹未尽的一句话让特鲁特心乱如麻,不知所措,如果它能流汗的话,肯定冷汗直冒了。 幸好格里斯并没有让它紧张太久,思索了半晌后,格里斯便说到:“让魔甲变形。” “是的,尊敬的主人。”特鲁特用前所没有的速度用力的应到,只要格里斯还需要它来控制魔甲,那它就还有存在的价值,所以这是它第一次如此迫切的渴望能为主人服务。 PS:竟然给扣扣胁迫删除360,真是从来没见过这么流氓的公司。打死不删,技术宅已经给出共存方法。大不了回去用08版。 发完牢骚顺便求票求点击,别人都说24岁以上的读者不喜欢投票,读者调查却显示本书读者一大半都是24岁以上的。大家真的不喜欢投票吗? 正文第二十二章.豪华法杖 魔甲的变化确实是随心所欲的,因为当它软化之后,就变成了一团可以随意流动的半固态肉团。。 格里斯指挥着特鲁特,不断的修改着自己的外形。其实格里斯并没有什么审美观和欣赏能力,他最多只能模仿一下自己熟悉的东西,所以改着改着,他的外形就越来越像自己平常最熟悉的东西了。 不知不觉,夜晚过去了,卧室的房门吱呀一声打开,亚力克斯睡眼惺忪的推门走出来,一看到大厅外的格里斯,他却神情一震,睡意全消,手指做了个手势,一道防护罩罩在他身上,然后只听他一声暴喝:“你是谁!” 话音刚落,房间的大门砰的一声爆成碎片,阿拉岗健壮的身影撞破房门冲了进来,第一时间护在亚力克斯的身前。 而这时格里斯才傻呼呼的转过身来,脸上木无表情的望着两个如临大敌的家伙,心里莫名其妙。 此刻的格里斯完全看不出是一具骷髅,他的表面被黑灰色的皮肉包裹着,虽然瘦弱,除了肤色不正常外,看起来就像一个**的人类。 当他转过头来,亚力克斯和亚接岗更是下巴都快掉下来了。阿拉岗情不自禁的转头看了亚力克斯一眼,怪叫道:“老板,你兄弟?” 格里斯此刻的脸孔,鼻子嘴巴和脸形,活脱脱一个亚力克斯,只是脸上还戴着亚力克斯给他的魔晶眼镜,看不到有眼睛部分。而且魔甲无法模拟出头发,所以格里斯还是大光头。 “格里斯?”亚力克斯不确定的叫到。 格里斯低头看了一眼脚下,然后从地板捡起他的木板。 不用问了,看到他这个动作,大家都知道他是谁了。亚力克斯和阿拉岗放松戒备,阿拉岗更是问到:“你怎么变成这样?” “魔甲?”亚力克斯想到了关键。这个时候,门口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显然是听到动静的护卫们正在赶过来。 亚力克斯向阿拉岗使了个眼色,然后冲着格里斯招招手,说到:“进来。”便率先走进卧室里。 阿拉岗把护卫们拦在了室外,格里斯的存在不是秘密,大家都知道一个神秘的家伙跟在亚力克斯的身边。可是格里斯的身份却是个秘密,除了阿拉岗和亚力克斯的家族护卫还有小吉米外,其他人是不知道的。 “啧啧啧~”围着完全大变样的格里斯,亚力克斯啧啧称奇。这魔甲真是够神奇的,不但可以当成盔甲,还能进行伪装。现在格里斯这个样子,谁还看得出这是一具骷髅,最多会以为这是一个和灰矮人一样人类亚种。 不过魔甲并不是万能的,它没办法模拟出指甲毛发之类的,就连皮肤也不像比人类的要粗糙不少。但乍然一看,没有人会认为这不是人类。 看着格里斯光秃秃的脑袋,亚力克斯心中一动,说到:“把眼镜摘下来。” 格里斯摘下眼镜,露出空洞的眼眶,眼眶深处,幽蓝的火焰闪动着。果然,魔甲也无法模拟出眼珠。 这样一看,亚力克斯毛骨悚然,忙不絮的挥手说到:“戴上戴上。”一个骷髅头露着双空洞的眼眶不觉得什么,但一个有皮有肉的人头露着两个眼洞就太骇人了,而且这个人头的外貌和他一模一样。 “格里斯啊。”等格里斯戴上眼镜上,亚力克斯才语重心长的说道:“你知道,模仿别人的样貌是不道德的行为,以后不许变出这个样子。” 亚力克斯心里早就郁闷死了,想不到这个魔甲还有如此强悍的伪装能力,如果不趁早限制他这种做法,哪天他一时兴起装成自己样的到外面一转,弄出什么尴尬事就撕掳不清了。 格里斯没什么想法,听话的回复铠甲的原本形态。他变化**类只不过是一时兴起,而亚力克斯是他最熟悉的人,不知不觉就变化出他的样子了。而这种人类形态,魔甲表面是软的,防御力直掉了好几个档次,特鲁特也在强烈反对这种形态。 看着铠甲状态下威武异常的格里斯,亚力克斯是又羡慕又头痛,如此神奇的魔甲他竟然无福消受,头痛的却是把这个什么事都不懂的骷髅带在身边,麻烦真是不少啊。 --------- 在旅馆休整了一个晚上,队伍再次进入赶路的状态,一行人日行夜宿,马不停蹄的往目的地赶去。 过了安东镇之后的路程已经属于边境地带,自古以来,这种两国交界的地带都是国家控制力比较弱的地方,从而滋生了许多强盗,劫匪。随之而来的便是兴盛的佣兵行业。 一路上为了提防盗贼团,不但行进中有前哨,宿营时要按行军的规格修筑营地。说是提防盗贼,其实最主要的目的是给学习生教导行军的知识,没有人认为有哪个盗贼团敢这么大胆来招惹一群魔法师。光是贝尔金学院这个旗号打出去就能让群邪退避三舍了。 一直穿过边境,到达腓特烈帝国边境城市泰达领,也没碰上不长眼的盗贼团,学生中的不少好战份子顿时大感惋惜。 一路无事,十多天后,一行人终于可以望见腓特烈帝国首都帝王城那宏伟的城墙了。 亚力克斯只是名义上的领队,实际上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参加这种交流会了,所以真正的领队另有其人。 在远远看到城墙的地方,亚力克斯停了下来,让其余的人先进城,而他和阿拉岗等五位家族骑士和格里斯留了下来。 马车中,亚力克斯倒了清水擦拭了一下风尘仆仆的脸和手脚,换上一件绽新的法袍,用梳子细心梳理着头发,脸上神情很庄重。 整理完仪容后,亚力克斯从车厢行李架里抽出一个结实的木箱子。整个箱子足有一人长,两掌宽的长方形,是用坚硬的红木制成,表面刷了好几层桐油,看上去似乎有些历史了,整个箱子看起来油滑光亮,古意盈然。 打开箱盖,精纯的火系元素波动伴随着一丝红光荡了开来。箱子里是一根长达一米五六,华丽无比的法杖,杖顶一颗拳头大的火系魔晶,被一只雕琢很精美的手掌紧紧握住,手掌上用雪亮的秘银铭刻着繁奥的符文,一直连到杖身。 杖身通体米白色,透着一种类似象牙的光泽。光是这个卖相,再不识货的人也能看出这根法杖的珍贵,光是杖身的做工和材料就价值不菲,更别说顶端那颗拳头大的魔晶。 魔晶虽然珍贵,但并不罕见,在很多时候,魔晶甚至还充当着硬通货的角色,在一些大宗的远程贸易上,许多商人都喜欢使用魔晶来结算。除了能充当硬通货,在炼制魔法物品的时候,魔晶也是必不可少的材料。 但是魔晶真正的价值却不是体现在这两方面,而是因为它是一种消耗品,能够快速在补充法师所消耗的魔力。 靠冥想积累魔力,一晚上的冥想也许两三个魔法就耗光了,耗光魔力的法师很多连女人都打不过。这种情况下,能够越快的补充魔力就越具有优势。 任何时个法师,没有三两块魔晶在身上你就别想和别人打架了。 而且魔晶还具有魔力增幅的效应,越纯净的魔晶,增幅效应就越高。想知道魔晶是否纯净,直接从体积上就可以看出来,体积越大的魔晶就越纯洁,因为这种较脆的晶体,杂质一多就会碎掉。 一般的魔晶只有大姆指大小,充当硬通货和消耗品的一般是这种,因此习惯上以那种为标准,设九级。法杖上这颗拳头大的魔晶至少得是六级以上的魔晶,珍贵无比,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珍品。 亚力克斯自己是很难搞到这种珍贵的东西,这根法杖是他这一系法师一代一代传下来的,到他手上已经是第四代了。 一握上法杖,亚力克斯顿时整个人气势都变了,澎湃的火元素疯狂的向他汇聚,刮得他的法袍猎猎作响。普通人看不到无形的魔力元素,但任何一个入门的法师,都可以感应到那源源不尽的庞大火元素。 实力到了亚力克斯这种层次,日常生活已经不需要使用法杖,空着手已经足够应付一般的战斗,现在他珍而重之的取出法杖,显然意味着他将要面对一场必须全力以赴的战斗。 看着此付装束走下马车的亚力克斯,阿拉岗的脸上又现出那副唯恐天下不乱的表情:“哗,老板,你想要那家伙的命啊?小心打坏了莉莉姐和你没完。” “她敢?”亚力克斯大声喝道,然后不知道想到什么,脸上微微一红,梗着脖子接着说道:“我今天就要揍那家伙一顿狠的。” 那家伙?!莉莉姐?!听到这些后,格里斯马上想起那天在实验室里亚力克斯和他说的话。莉莉姐显然是亚力克斯的妻子莉莉丝,那家伙自然就是送莉莉丝丝带和亚力克斯匕首的那家伙了。 亚力克斯肃容,现出一个格里斯从来没有见过的严肃表情,嘴唇微动,骤然间,他身上的法袍无风自动,源源不断的火元素从四面八方向他汇聚而来。 . 正文第二十三.风系大魔法师 在图书馆里,格里斯看过很多关于魔法师分级的文章,也知道大魔法师是非常顶级的存在,但是直到今天,格里斯才真正的感受到什么叫做大魔法师。. 整个天地都为之色变,迅速汇聚的魔法元素带动空气,形成强劲的气流。普通人只能感觉到空气的流动,但格里斯却清晰的感应到澎湃的火元素。火元素带着灼热的温度高速投向以亚力克斯为中心的空间,越积越浓郁。 在格里斯的感应中,亚力克斯所在的位置,火元素已经密集到化成熊熊火海一般,几乎快到达燃烧的临界点。 这就是大魔法师真正的实力,还没动手,光是一个前奏就足以让风云变色。 “撒达亚……波古亚……”晦涩难明的咒文陡然提高了好几个音调,亚力克斯手中的法杖朝天空一指。 咒文是用魔法语吟唱的,格里斯已经学会了火系魔法,但亚力克斯用这种语速吟唱出来时,他还是一点也听不懂。 嗖嗖嗖……,一连串的破空声,法杖的顶端连系不断的射出十数个拳头大的火球,直冲天际。 火球划出一道亮丽的轨道,直冲上百多米的高空,然后平行着远方城墙的方向散开,每一个火球划出各自的轨迹,在天空划出十几个大大的火字,组合成:德流仕是一只愚蠢的象鼻豕。 象鼻豕就一种肥胖,懒惰的家畜,加上愚蠢这样明显的前缀,这是一句彻彻底底的骂人话。 十几个巨大的火字在天空中异常的显眼和好看。普通人只会看到炫丽的火焰大字,但学过魔法的人才会意识到,要控制火元素在空中同时组成十几个这样的大字,会有多么的困难。没有深厚的魔力和精妙的元素控制能力根本办不到。 格里斯因为写字写习惯了,在身边还能勉强办得到,但在上百米的高空就不用想了。由此可见亚力克斯的实力有多么深厚。 “啧啧啧……”不知什么时候,阿拉岗已经退过格里斯的身侧,他抱着双手赞叹的说到:“真炫丽的烟花啊,那家伙有这下惨了。”满脸幸灾乐祸的表情。 格里斯歪着头不明所以的看着阿拉岗。 “你还不知道那家伙是谁吧?德流仕,老板以前的情敌哦,莉莉姐的魅力还是很棒的。”说到这里,阿拉岗像想起点什么,补充了一句:“嗯,以前很棒。” 格里斯心里冒起一个大大的问号,虽然他把图书馆里所有的书都看了,但看过了不代表能够理解,情敌在他心目中应该是敌人的一种吧? 远方的帝王城内猛然刮起一道旋风,庞大的风元素在汇聚,随即,一道巨大的龙卷风直冲天际,然后陡然转折,高速向格里斯等人所在的地方飞来。 龙卷接近了,隐约可见最顶端是一个模糊的人影。人未到声先至,狂风挟着洪亮的怒骂声传遍了天际:“你这条懒怠的阿米巴!”最后那个‘巴’字在强劲风元素的推动下,竟形成回音,像一柄柄大锤一样‘巴!巴!巴……’地砸在众人的心里,格里斯的灵魂之火甚至被砸得为之一凝。 阿米巴是一种懒惰到神奇的虫子,从出生到死亡,它都不会自主的移动一丁点位置,只吃自己嘴巴可以够得着的食物,如果不小心被风吹得翻了个身,嘴巴吃不到东西的话,它是不会自已翻身回来,而是直接活生生饿死。懒惰到这种层次也算神奇了。 亚力克斯不甘示弱,怒吼出声:“象鼻豕!”象鼻这两个字还是正常的音量,但最后一个‘豕’字却如同骤然爆炸的火球一样,陡然升高数百倍,一下就充斥了整个空间,一时间整个天地都响彻了一个‘豕’字,把对方的声音全都压下去了。 果然不愧是大魔法师,连骂人都骂得这么大声。 龙卷风越来越近了,顶端的人影也逐渐清晰,那是一个椭圆形的人球,如果他的身高有一米八的话,腰围绝对也在一米五六以上,一圈圈肥肉匝着他,根本看不到脖子。 这样一团沉重的肉团,此刻却轻若鸿毛般飞在空中,急速接近,这种沉重与急速之间的差异,看得人古怪无比。 阿拉岗又在旁边幸灾乐祸了,低声的悄悄说到:“这下知道为什么莉莉姐会选择老板了吧?德流仕这家伙太重量级了,莉莉姐消受不起啊。” 确实很像,难怪亚力克斯会把他骂作象鼻豕,除了没有一个象鼻子外,德流仕和象鼻豕一样肥胖。 不过这样肥胖的一个人,却能把风系魔法运用的如此出神入化,实在出人预料。别说风系了,任何系别想找出一个健壮点的法师都很难,胖到这种程度的法师都是万中无一的。 龙卷风速度很快,几个呼吸间,德流仕已经来到众人的上空,推动他的龙卷风突然消失,德流仕的去势顿消,自由落体的从数十米的高空笔直落下,快到地面的时候,一道旋风才悄然闪现,减缓他下落的速度,最后在落在亚力克斯十几米远的地面。 虽然落地时已经减缓了速度,但落地的那一刹那,德流仕全身的肥肉还是猛然向下一沉,然后才重新弹起来。地面也发出一声被重物砸中时的闷响。 格里斯感觉到身旁的阿拉岗全身都在颤抖,转头一看,只见阿拉岗满脸便秘的表情,都是忍笑忍的。再看其他四个家族骑士,也同样这副表情。 德流仕一落地,先用愤怒的目光瞪了亚力克斯一眼,才转过头看向其他人。他和阿拉岗早就认识了,看到阿拉岗时点了点头,最后目光在格里斯的身上徘徊了半晌。 阿拉岗等那些家族骑士虽然也有披铠甲,但只是轻甲,关节脸部还是露出来的,只有格里斯才全身都被魔甲包得严严实实。 被德流仕瞪了一眼,亚力克斯也不甘示意的回瞪了一眼,眼睛瞪得大大的,像发情的公鸡一样互瞪着,那里还有半分大魔法师的风范,倒像两个斗气的小孩子。 阿拉岗一副早知如此的表情,低声念着:“三,二,一,准备了。” 显然在曾经的历史中,像这样的冲突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连阿拉岗都熟悉了整个套路,当他‘准备了’几个字刚说完,德流仕抢先动了。 一道足足两个人高的青色的风刃骤然闪现在德流士的身前,像开山的巨斧般闪电向亚力克斯劈去。 半月形的风刃下半部很接近地面,这样斜斜的劈过去,风刃飞过一半,下半部就切入地面,在地上犁出一道深深的痕迹。不过这样一来,风刃的速度陡然降低了数倍。 一看到这情景,阿拉岗马上不忿的低声叫起来:“唉啊,我就知道是这样,让来让去有什么意思嘛,用力啊,揍他啊!”正宗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腔调。 如此短的距离,凭风刃的速度,亚力克斯这种四肢不勤的法师很难闪避,但像这样风刃犁进地面速度陡降后,闪避就容易多了。德流仕一出手声势看起来凌厉,实际上却是虚招。 “哼!”亚力克斯当然也看出这记虚招,闷哼了一声,怒喝道:“我还怕你一记小小的风刃!”说完一动不动,任由风刃劈在身上。 亚力克斯早就把数道防御罩加持在自己的身上,最上面是一道火焰护盾,风刃劈在护盾上,顿时激起一阵元素碰撞的闷响,风刃消散,同时火焰护盾也爆成一团火焰,瞬间把亚力克斯裹成一个火球。 火焰并没有随风消散或者继续焰烧,而是聚化出一个个火球,向德流仕射去,几下就把火焰护盾爆成的火焰抽得得干净。 格里斯再怎么说也算是一名火系魔法师,别的可能看不懂,但亚力克斯这些举动他是看明白了。先让火焰护盾顶上,然后利用护盾爆出的火元素转化为火球,省时又省力。由此可见亚力克斯的战术思想,大魔法师的实力在这里就可以体现出来。 连射火球对付别人也许有效,但德流仕明显没放在眼里,同等数量的风弹连球喷出。 风弹是比风刃更加基础的风系魔法,虽然少了风刃的切割力,但冲击力反而更强,而且容易施放。把风元素压缩,朝某个方向施向,光是风元素互斥所产生的推力,就足以把风弹激射出去。 火球一碰就炸的特性,碰上风弹当然全都炸成一团,一时间,两人中央这片空间爆开的火焰形成一堵火墙。以巧破力,光从这一手就能看出德流仕的战斗技巧丝毫不逊色于亚力克斯。 “看你怎么挡!”亚力克斯双手握上了法杖,平放,用力向前一推。中间的火墙顿时像只无形的大手撑推动一样向德流仕压去。 德流仕没有拿法杖,只是双手戴了一双白银和秘银合金编织成的手套,掌心位置同样镶嵌了两颗青色的风系魔晶,不过这两颗魔晶加起来也比不上亚力克斯的一颗大,价值差远了。 只见德流仕抬起左手,食指和中指并拢,很潇洒的向上一勾。身前顿时冲起一道猛烈的龙卷风,龙卷风汹涌的把四周的空气抽进中心,然后喷到高空中去,顺带的把压过来的火墙也抽个一干二净。 亚力克斯脸颊抽了抽,德流仕这种体型,再潇洒的动作他也潇洒不起来,可是他偏偏还是做了,这让亚力克斯有种强烈揍一顿这不知羞耻的胖子的冲动。 正文第二十四.烈焰凤凰 单手握着法杖往地上一顿,亚力克斯另一只手也勾了勾。.火元素在德流仕的脚下汇聚,随即破土而出,一道腰身粗的火柱冲破地面,喷向空中。三级魔法火龙术,配合地系魔法可以变化成更加难缠的熔岩火龙。 不过火龙术施放延时有点长,火元素在地下汇聚的时候,德流仕已经飞到空中去了。 半空中的德流仕,带着银手套的双手虚捧在身前,五指张开成爪,就像虚抓着一个无形的圆球一样,嘴中疾速念颂着咒语,风元素迅速朝他双手之间汇聚。 前面电光火石般的几下交手,彼此两人都没有使用需要念动咒语的法术,像他们这种层次的大魔法师,需要念颂咒语的魔法起码是四级以上的了。 亚力克斯自然不会让对方这么容易得手,法杖朝德流仕一指,一束火箭疾射而出,火矢术也许是速度最快的火系魔法了,只见火箭在空中拖出一道笔直的长长尾影,直指德流仕所在的位置。 德流仕原式不变,保持着双手虚握的姿势继续念颂着咒语,可是身体却猛的一闪,刷的一下幻化出五个身影,向四面散去。 五个身影都有若实质,根本分不清真假。 “嗯?!”这一招显然也出乎了亚力克斯的预料,风系的风速幻影他当然认识,可是像德流仕这样轻而易举的施展出来,就让他不得不为之惊讶了。 法杖挥动着,数个火球再次激射而出,这次不是射向德流仕的那些幻影,而是射到他们所在位置的上方。 火球一射到德流仕的上方,逐一爆散开来,化成点点火雨,覆盖了大片的面积,把德流仕的五个身影都笼罩在其中。 即然分不出哪个是真身,那就把他找出来。火雨之下,唯有右方那个德流仕被火雨击中时,才会爆出点点火花。而其余四个身影却任由火雨穿过身体。 这么快就被找出真身,德流仕并不意外,他这招分身幻影目的也不过是拖延时间而已,虚捧的双手间,魔法已经成形,一个缩小了无数倍的旋风正在他的手心中盘旋。 小小旋风,所蕴含的能量却丝毫不逊色于真正的龙卷风,德流仕双手一推,顿时把旋风往亚力克斯的方向扔去。 旋风一脱离德流仕的双手,瞬间膨胀成十数米的大龙卷,以雷霆万钧之势朝前压去。龙卷所过之外,飞沙走石,草木横飞,坚韧的草木之类的全都被连根拔起,满地沙石更是被一卷而空。 但是这显然不是大龙卷的真正威力,迫近亚力克斯的位置后,大龙卷高速旋转中,一道三米宽的青色风刃被甩了出来,本身的速度加上离心力,让风刃刚现形就击中了亚力克斯。 整个身影再次被爆开的火焰护罩的余焰包裹起来,就在一团火焰中,亚力克斯这身影以一种超高的速度冲了出来。那速度之快甚至在身体之后**一道残影。 疾速火影不愧是火系法师保命绝招,一施放出来,恐怕连阿拉岗这样大剑士也很难追得上。 幸好他跑得快,就在亚力克斯逃离原先所在的位置后,猛烈的大龙卷中,一道接一道的青龙风刃被接二连三的甩出来,仿佛无穷无尽盘劈向四面八方,大龙卷所在的位置方圆十数米的位置顿时全部漫射的风刃所笼罩。 风刃越甩越密集,最后整道大龙卷猛然爆烈成十几道风刃,瞬间漫射开去。 这种无差别大范围的魔法,释放之后,除了硬扛就只能跑得远远的,在大龙卷释出最大破坏力之前,亚力克斯已经借着疾速火影跑出几十米远。龙卷风刃虽然攻击范围大,但不持续,十几米后风刃就消散了,根本伤不了亚力克斯。 避过龙卷风刃,亚力克斯飞了起来,体身上的疾速火影的效果还没消散,速度比平常的飞行快了整整一倍,很快便接近了德流仕,一道火焰组成的粗大火绳像灵蛇般射出。 在论起灵活,风系魔法要比火系强多了,火蛇射来的时候,德流仕的身体仿佛被无形的大手推着侧移了数个身位。 火蛇仿佛长眼睛般,向德流仕的方向甩去试,狠狠的鞭在德流仕身上,防护罩破碎。 爆开的冲击力把德流仕的身影冲开了数米,也让他惊讶的‘咦’了一声:“你条阿米巴,元素控制力好多了嘛。”能把火蛇当成鞭子不难,难就难在灵活得连德流仕都反应不过来。而灵活的元素控制是德流仕最擅长的方面, 亚力克斯的脸微不可察的发烫了一下,说实话,这十几年来,他的元素控制能力并没有多大的长进,和一般的火系魔法师一样,他的进步更多是集中在破坏力方面。 但是召唤了格里斯之后这半年,主要是跟格里斯学会了用魔板写字来锻炼控制后,他的元素控制力才突飞猛进的,这大部分是格里斯这功劳。 火蛇的一端还连在亚力克斯的法杖,所以没有消散,击中德流仕后,火蛇的另一端再次爆涨,绕过德流仕试图把他缠起来。 如果被火蛇缠上,那就变成攻击魔法和护盾之间直接的效量,再多的护盾也支持不起这种消耗,要被缠上那就麻烦了。 德流仕左手一挥,一个风弹喷出,和火蛇撞到了一起,火蛇被撞得停顿了一下,德流仕的右手猛然劈下,又是一道风刃盘旋劈下,狠狠的切在火蛇的中间,一整条火蛇被一分为二,断掉的部分失去亚力克斯魔力的支撑,很快便消散了。 一时间,亚力克斯和德流仕在空中纠缠了起来,彼此奇招叠出,但都被对方巧妙化解,就这样你来我往,打得难分难解。 因为施放速度的关系,在电光火石的单人对决中,很少有机会可以运用高等级的魔法,像刚才德流仕的那招四级的龙卷风刃已经是比较少有的了。再高级的魔法施放时间长,还不等你放出来就给人打趴下了。 所以法师之间的战争并不像史诗故事里所描述的那样华丽,在两个势均力敌的法师之间,战斗可以是很沉闷的。一般法师间的战斗套路都是撑起护盾,然后你打我一下,我打你一下,看谁先把谁打趴下。 只有实力到了亚力克斯和德流仕这种层次,战斗才会多了这么多巧妙的攻防变化,但是万变不离其中,经过开始那阵精彩的攻守之后,战斗不可避免的落入了拼消耗的角力阶段。这个时候就得看谁的魔力更深厚,谁的装备更好,谁的魔晶更多了。 两个都是大魔法师级别的顶级法师,实力相差无几,但亚力克斯的装备明显要更胜一筹,法杖上那颗火系魔晶对魔力的增幅效果能达到百分之四十以上,别小看这百分之四十,这几乎等于亚力克斯的多出一半的魔力出来。 虽然亚力克斯的魔力还很充沛,不过养尊处优了二十年,体力明显比不上德流仕,呼吸逐渐急促了起来。 德流仕虽然有魔晶可以补充魔力,但这又不是生死较量,动用魔晶就等于输了。一个魔力不济,一个体力不济,彼此都意识到不能再这样下去,亚力克斯在身上加了两层护盾,单手按上了法杖顶端的魔晶上,急速的念动着咒语。 火系魔晶迅速亮了起来,散发出炽热的红光,火元素以比平常要快上数分的速度汇聚中,显然亚力克斯正利用独门的技巧加快施法速度。每个**师都有一些压箱子的独门技巧,这压箱底的技巧一出,德流仕的神色不由凝重起来了。 风元素在德流仕的身边盘旋,越转越快,现出一层肉眼可见的风盾。任何时候魔法师都必须保持护盾的防御力,脆弱的法师如果没有护盾,就等于狂风中没有灯罩的腊烛,随便给点魔法扫中都足以灰飞烟灭。反过来,如果能保持护盾完好,就算枪林箭雨也伤不了法师的分毫。 法杖上的火系魔晶越来越亮,红光变得有点耀眼,那热量连法杖四周的空气都扭曲了,可是亚力克斯却一点反应也没有,右手依旧按在法杖上。好几息后,亚力克斯按在魔晶上手的缓缓的拉开,魔晶中的那般耀眼的光红光也被他缓缓的从魔晶中抽了出来。 红光被抽出来的那一刻,一声嘹亮的长呤声响彻了天际,耀眼的红光腾的一下化成一只巨大的火焰巨鸟,扇动着翅膀仰天长呤。 “挎巴达,烈焰凤凰!七级的给你压成四级了!”德流仕一直从容的表情再也保持不住了,情不自禁的骂了出口。烈焰凤凰可是七级的火焰元素魔法,召唤出的火元素凝聚而成的火焰凤凰沾上什么烧什么,连岩石也能化成灰烬,而且凤凰的速度快捷无伦,更不像普通魔法那样容易消散,被凤凰缠上,不把它耗干净是没法罢休的。 亚力克斯赖以成名的魔法是烧掉边陲军堡的禁咒——烈火焚城,烈火焚城正好是烈焰凤凰的进阶招式,都是以纯粹的元素之力来破坏的,这种魔法一丝花巧也没有,完全是力量的集合。 但让德流仕震惊的不是烈焰凤凰,而是亚力克斯的施放速度,一般的七级魔法都需要十几分钟的施法时间,可是亚力克斯施放烈焰凤凰所花的时间还不到两分钟,刚刚比一个四级魔法多耗一点时间。 把七级魔法的施放速度压缩到四级,这种技巧别说德流仕办不到,听都没听说过,恐怕只有传说中的远古魔导师们才有这种能力了。他一直比较自豪的就是元素控制力,但他也最多把七级魔法压缩一半的时间,刚刚好是一个五级魔法的施放时间,而且成功率并不高。 德流仕张开双手,掌心的两颗风系魔晶在他的驱动下,风弹密集的射出,一个接一个连成了一串,像雨点般砸在烈焰凤凰身上。别小看这些风弹,虽然是最低级的风系魔法,可是普通人挨上一下,不死也得重伤。 靠密集的数量,造成的破坏力甚至比很多高级魔法更强,更重要的是以德流仕的实力,这种风弹完全是默发的,一秒钟能放出七八个风弹。 源源不断的风弹砸在火焰凤凰身上,砸得火星飞溅。然而风弹和烈焰凤凰的等级实在差太远了,要完全靠风弹把火焰凤凰耗掉起码需要好几分钟,可是亚力克斯当然不会留给他时间。 烈焰凤凰振翅飞起,展开的翅膀笼罩了十数平方米的空间,一个扇动,它的身影已经扑到德流仕的身前。 PS:感谢挑刺,提到的地方已经修改,谢谢。求票求点击 正文第二十五.情敌也是敌人 如同有无形的大手扯着德流仕高速退了好几十米,疾退的同时,源源不断的风弹射出。。c 烈焰凤凰紧追不舍,德流仕侧退,手中的风弹射速更疾数分,竟然硬凭着源源不断的风弹所产生的冲击力顶住了烈焰凤凰冲击的势头。 在亚力克斯的遥控下,烈焰凤凰甩了一下左边的翅膀,数十道羽毛化成火箭,罩向德流仕。 虽然是以速度著称的风系法师,但要闪避这种范围攻击还是挺勉强的,一时间,德流仕被迫的左支右绌,不过即使是这样,德流仕还是没有停止过射出风弹,就算已经失去了准头,没法击中凤凰也没有停止。 亚力克斯皱起了眉头,德流仕不是那种乱做无用功的人,现在明显在风弹耗尽烈焰凤凰前他就可能支撑不住,却偏偏还在死撑,只能说明他别有用意,可亚力克斯一时也看不出他为什么会这样。 不知不觉中,德流仕被逼到格里斯和阿拉岗等人的上方了,底下的阿拉岗马上大叫起来:“老板小心你的鸟,别砸中我们啊!” 出乎意料的,被烈焰凤凰逼得狼狈不堪的德流仕却扬声回应道:“不用着急,这条阿米巴的鸟很快就完了。”信心十足的语气让亚力克斯心中为之一凝。 风弹本来就是无形的,如是要不是运动中的话,不留心根本发觉不了。那些射出的风弹竟然没有消失,而是悬停在空中,不知不觉已经把烈焰凤凰密密麻麻的包围了起来。 “不好。”发觉这一点的亚力克斯顿时知道不妙,控制着烈焰凤凰试图逃离风弹的包围圈。 可惜迟了,德流仕既然出声点破,就意味着他已经有十足的把握。张开的双手猛然往怀里一收,顿时,散布在烈焰凤凰四周的风弹一起向中央的凤凰射去。 数以百计的风弹短时间内击在凤凰的身上,即然是富含七级火元素的烈焰凤凰也承受不了这种强度的损耗,栩栩如生的形体被砸得残缺不全,一边翅膀更是直接消失了。 但是不愧是七级的烈焰凤凰,如此密集的攻势也没能完全击散凤凰的形体,而烈焰凤凰不过是元素聚集体,没有生命的,就算不见了半个身体,也一样具有杀伤力。 反正凤凰逃不出包围,亚力克斯也发了狠,控制着烈焰凤凰顶着风弹的轰炸,扑向德流仕。最终半个残破的烈焰凤凰冲破了封锁,扑到了德流仕身前。 迫不得已的,德流仕快速往地面落去,同一时间聚集风元素,在落到地面后释放出一道风龙卷。 风龙卷不是高级的魔法,但德流仕却巧妙的利用原先那批风弹所残留下来的风元素,释放出去后,风龙卷瞬间暴胀数倍,一下子把烈焰凤凰包裹了起来。风与火元素在碰撞,把原本透明风龙卷变成了火龙卷,在激烈的交锋中双双耗尽。 光凭最低级的风弹和较低级的风龙卷,硬生生磨掉亚力克斯的七级烈焰凤凰,德流仕的元素控制力和战斗技巧由此可见一斑,虽然他自己也被逼得很狼狈。 此刻的德流仕正好落在格里斯和阿拉岗等人的身前,在烈焰凤凰拼死一击时他没有往空中闪避,而是落到地面,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想利用格里斯等人让亚力克斯投鼠忌器。利用一起可利用的条件,在这战斗中是无可厚丰的,即使明知他有这个打算,大家也都不会在意。 就在德流仕硬耗掉烈焰凤凰后,准备使出自已的压箱底招式时,忽然凌厉的破空声从身后响起。 德流仕只是一个法师,他敏捷的速度全是靠风系魔法的辅助,论身体的反应他只是一个普通人的程度,就算听到破空声,他也没法反应过来。 一个包裹在钢铁中的灰色铁拳闪电般的击向德流仕的脖子,在距离身体数寸的地方碰上了护盾,拳头用一种肉眼无法看得见的频率高速颤动了一下,竟然硬生生冲破了护盾,结结实实在砸在德流仕的脖子上。 别看德流仕身上一圈肥肉,他的本质上还是法师,虽然不至于弱不禁风,但抗打击能力绝对不会太强,被拳头击中,德流仕很干脆的双眼一翻,晕倒在地上。 特鲁特在格里斯的灵魂中狂笑着:“嘿嘿嘿……!魔法防御对伟大的特鲁特是没有作用的,主人,杀了他,杀了他!”语气充满了暴虐嗜血的味道。 从德流仕和亚力克斯开打的那一刻,特鲁特就在他的灵魂里疯狂的叫嚣,怂恿。这个魔灵对血腥和战斗有着强烈的渴望。 不过它这些叫嚣全给格里斯无视了,格里斯从来不会做没把握的事,德流仕可是一个匹敌亚力克斯的大魔法师,实力不是他这个只学了半年魔法的小骷髅可以比肩的,他很有耐心的等待机会。 他不了解情敌的真正含义,对他而言,情敌只是敌人的一种。亚力克斯这敌人,自然就是他的敌人。 所以当德流仕退到他的身前,完全没有防范身后,逮住这个机会,格里斯毫不犹豫出手了。 正当他抬起脚打算再往德流仕身上补多一脚时,却发现亚力克斯和阿拉岗都不约而同的瞪大眼睛,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眼神盯着他。 看到他们这样的表情,格里斯意识到自己好像做了些不该做的事情。 “你…你为什么要打他?”阿拉岗像被吓到了一样,格里斯突然动手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这场战斗实际上是分开二十多年的两个朋友相互切磋,印证一下彼此的进步,虽然两个人嘴里骂得凶,可是动手时谁都留有分寸。 虽然是切磋,但也是两个大魔法师间的切磋。等级有着无法跨越的巨大鸿沟,在场的所有人里,只有阿拉岗勉强有些插手的能力,没有人会想到格里斯这个小骷髅有能力动手,还能一下子把德流仕击倒, “他是情敌,不能打?”格里斯在背后掏出魔板写到,魔甲有着随心所欲变化的能力,自然可以变化出一个位置来放魔板。 “扑……”阿拉岗和余下的四个家族护卫一齐笑喷了。 “不许笑!”亚力克斯羞丑成怒,怒喝到:“谁跟你说的,你懂情敌是什么意思吗?!” “敌人的一种。”格里斯在板上写到。 阿拉岗等人身体剧颤,忍笑忍得脸都青了。 亚力克斯猛得一拍额头,彻底没话说了。 . 正文第二十六章.谁打我? 德流仕醒来,第一句话就是:“谁打我?!”抚着自己被砸中的脖子,愤怒咆哮着。.阴沟里翻船了,他堂堂的大魔法师,竟然被人用拳头打晕过去,要是传到外面去,他还有什么脸去见人。 边吼着,德流仕怒瞪着阿拉岗,他心里认为,在场的这些人里,也只有阿拉岗有能力击破他的护盾,一下把他砸晕过去。 可惜在场的所有人都不约而同的指向了格里斯,亚力克斯更是一脸赔笑的表情,只是笑得一点都不真诚,反有点看笑话的意味。 “嗯?是你!好大胆啊!”德流仕怒气冲冲的瞪着格里斯,瞪了两眼后,他反倒怒容尽消,换上一副疑惑的神色:“咦?好像没有生命的气息。” 从第一眼开始,他就对这个全身包裹在铠甲里的格里斯留意上了,不过刚开始时距离太远,而亚力克斯也在旁边虎视眈眈,所以没有细看,现在仔细一感应,他才发觉格里斯身上丝毫没有生命的气息,难道是傀儡? “咳!”亚力克斯装模做样的咳嗽了一下,说道:“格里斯,把铠甲脱掉,让伟大的德流仕大魔法师看看击败他的人是谁。 德流仕没好气的瞥了亚力克斯一眼,没有理会他的讽刺。 魔甲从四肢开始收缩,最后缩到格里斯胸口,变成最原始的椭圆形,牢牢的扣在格里斯的肋骨之间。 “骷…骷髅?能活动的魔法甲胄?看材质,难道是炼狱魔甲…?”德流仕下巴都快掉下了来,瞪大着眼睛,难以置信。 “嗯嗯嗯。”亚力克斯不住的点头,说到:“打败德流仕大魔法师的正是一具不死骷髅。”他是完全不放过任何一个打击德流仕的机会。 不过德流仕彻底无视他的讽刺,更忘记自己被打的愤怒,双眼盯着格里斯,仿佛快放出光来一样,那神情就像碰上心爱玩具的小孩子。 “法师公会那群老顽固把那块炼狱魔甲的残片当成了宝,你手上竟然有一件完整的,要给那些家伙知道,肯定全疯了。”德流仕欣喜的说到,说完转头望了亚力克斯一眼:“你怎么玩起不死魔法来了?要让南面那些疯子知道,还不把你烦死。” “你不到处乱说,没有人会知道。”连续两次讽刺都被无视了,亚力克期也觉得没意思,无趣的应到,看到德流仕兴致勃勃的想上去摸摸格里斯,更吓得他连忙叫道:“等一等。” 格里斯这个骷髅可不是能以常理在衡量的,亚力克斯和他相处了这么久也没法完全摸清他的性格,德流仕这样凑上去,谁知格里斯会不会再给他来一拳。 “格里斯,这家伙对你没恶意,站好不要动。”亚力克斯先吩咐好,然后才示意德流仕可以观察了。他很了解德流仕的性格,这家伙根本就是一个研究疯子,一碰上能让他好奇的东西,就什么也顾不上,不研究个透彻绝不罢休。 这二十年里,德流仕就肯定是躲到什么地方去研究自己感兴趣的东西了。 德流仕望望格里斯,又望了亚力克斯一眼,伸手指着格里斯,不确定的问到:“你在和这个骷髅说话?它叫格里斯?” 亚力克斯马上现出个得意洋洋的表情,装模作样的说道:“嗯,格里斯,和德流仕大魔法师打个招呼。”一贯称不上严肃的亚力克斯,此刻在自己二十年没见面的老朋友面前,仿佛年轻了好多岁。 格里斯掏出魔板,在上面写了两个字:“你好。” 德流仕的神色凝重了起来,走近格里斯,用手捏了捏格里斯的骨头,然后把脸凑得几乎贴到骨头上,眼睛眯了起来。 好半晌,他抬起头来,一字一顿的说到:“有智慧的白骨骷髅!?”边说着边望向亚力克斯,眼中疑惑之色浓重。 格里斯披上魔甲,跟在马车旁向前走着,车厢已经被两个多年没见面的老朋友占据着,居然还不让格里斯上车。 不过格里斯一点也不在意,反而有点高兴,这是他第一次没有呆在车厢里赶路,路上的人和风景可以任他看个够。 帝王城那高大雄伟的城墙已经远远可以看到,宽敞的大道上一个人影也没有,直到走出距离战斗的地方七八里远后,才发现路中央设了一个简易的木栏,一排军士站在木栏前,把无数的人流车辆全堵在后面。 正所谓神魔打架,凡人遭殃。亚力克斯和德流仕这种等级的大魔法师相对普通人而言,和神魔已经差不多了,一个最简单的魔法都能杀死一名普通人。为了避免殃及池鱼,德流仕飞出城市后,城防军也同时派出骑兵把大道两端封锁起来,避免行人误闯了战争区域。 现在架打完了,看到徐徐行来的一行人,被挡在路边的人纷纷投来敬畏的眼神,部分人更脱下帽子,诚挚敬礼,没有人会因为被挡住去路延误时间而心生不满。在这个力量为尊的世界里,森严的等级制度让这些普通民众丝毫不敢产生任何不满想法。 最多的目光投在格里斯的身上,虽然一行人里只有他没马骑,但是论形象,也是他最威武最神秘,连脸孔都深藏在盔甲里,越神秘的事物越容易引起畏惧,所以别人看向他的目光也越显敬畏。 从来没有被这么多人看过,格里斯觉得很新鲜,兴致勃勃的看回去。样貌不一,衣着各异的人类,高矮肥瘦各有不同,一时间看得他眼花缭乱,这也是他第一次看到这么多人同时出现在他的面前。 特鲁特恐怕也是很久没有碰见过这么多生物,异常兴奋的在格里斯的灵魂中吼着:“血…血!肉…肉!好多新鲜的血肉,好味道。杀!杀…!主人!杀死他们,杀!”这个魔灵似乎对新鲜的血肉有着特别的执着,完全控制不了自己了。当然,他这种无理的诉求又被直接无视了。 马车车厢里,德流仕掀开窗帘的一角,仔细的打量了跟在马车旁的格里斯良久,才放下窗帘,神情恍惚,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看到他这个样子的亚力克斯不由笑道:“你这个家伙,这么多年了还是这个样子,一碰到感兴趣的东西,不搞得明明白白就放不下,你还怕他不见了?” “你不觉得奇怪吗?”德流仕不解的望了亚力克斯一眼,说到:“他只是个白骨骷髅,却有独立的智慧,看起来智力还不低啊。” 说起智力,亚力克斯就火大了:“什么叫不低,这家伙聪明得很。” 愤愤然的把从格里斯召唤过来后,自己所受的打击一五一十的全部说出来,反正在知根知底的德流仕而前,他也不怕出糗。 听到格里斯把同类的下半身拆了装到自己身上时,德流仕眼都瞪圆啊,再听到格里斯会写字更把图书馆的上千本经典书籍全背下来时,德流仕下巴掉下来,再也装不上去了。 德流仕不认为亚力克斯在骗他,他只认为自己是不是看错了:“你真的确定他是个骷髅?” “他还有九级的元素亲和力,六级的元素控制力,魔力却只有一级,成长空间无限。他学魔法特别快,半年时间时,所有一级元素魔法他全学会了。” “所有元素魔法?全部?”学了一辈子魔法的大魔法师突然发现一个颠覆他认知的存在,心中所受的冲击是难以形容的,现在德流仕的表现就像个对什么都有疑问的小伙子。 “嗯,全部。”一开始发现这个事实,亚力克斯也十分难接受,想他堂堂一个大魔法师,学了一辈子魔法,也没能学会全部元素魔法。而格里斯只不过接触魔法不到半年,却把所有一级元素魔法全学齐了,看他那架势,要不是受到魔力限制,恐怕二三级的也难不倒他。 不过让亚力克斯奇怪的是,格里斯的魔力这半年来毫无寸进,一直保持着一级的水平。按正常情况来看,二三级魔力并不深厚,以格里斯这种天赋,半年跳升了一两级不是问题。 “那他身上那件铠甲,到底是不是炼狱魔甲?”格里斯这个小骷髅,带给德流仕的惊喜实在太多了。一直到进了帝王城来到旅馆,两人的话题还是围绕在格里斯身上。 . 正文第二十七章.火焰文字 进入了帝王城,格里斯才认识到什么叫做真正的人多。作为腓特烈帝国的首都,帝王城是泛大陆上少数人口达到百万基数的大城市,路上的行人接踵摩肩,车水马龙,特别是临近魔法交流大会,大量的游客观众参赛选手等等涌入了帝国城,使市面上越发热闹。 大道上和两旁商店小摊上各色各样的物品让格里斯眼都看花了。无论是在死亡世界还是实验室,格里斯这生活都是缓慢枯燥的,曾几何时见过这种场面,脚步越来越慢,如果不是阿拉岗发现得早,格里斯肯定会走失在路上了。 魔法交流大会是最近这段时间里腓特烈帝国最重要的盛事,早在一个多月前,各国的参赛选手们就陆续抵达这里,一时间所有的旅馆全部爆满,作为帝王城专门接待客人的官方驿馆自然也不例外。 提前进城的学院师生们被挡在驿馆外进退不得,只好等亚力克斯来到后再做最后的决定。 有德流仕这个大魔法师级别的地主,大家自然不需要挤旅馆甚至露宿街头,德流仕两个家伙连马车都没下,只是掀开车窗吩咐了一句,一行人马便转道魔法学院。 腓特烈帝国也有自己的魔法学院,用帝国的名字来命名的腓特烈皇家魔法学院。这个学院的规模和贝尔金学院的差不多,名气也毫不逊色,同样为大陆五大学院之一。 德流仕是学院理事会的荣誉主席,平常虽然不太管事,但想在学院里安排几十个人那是举手之劳。一个口讯传回去,很快的,一个独立的小院落便被腾了出来。 一般的魔法学院除非是魔法语这种课程,才会集中起来在大教室教学。平常的精细科目,都是由某位导师带着七八个十几个学生,在一些独立环境优美的地方授课,可以是别墅,可以是独立的小楼院落,比那些七八十个人挤在一个大教室里好多了,也只有财大气粗的魔法学院,才能奢侈到拿别墅院落来充当教室。 腾出来安置亚力克斯一行人的正是一个占地七八亩,有三层小楼房,带花园的小院落,院子边缘种植一圈棕树,把院子围起来,在二三楼的窗户上可以看到学院的中心湖,环境非常优美舒适。 风尘仆仆的赶了将近一个月的路,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都十分疲惫,有地方休息了,大部分人马上倒在床上,等不及天黑便睡个晕天暗地。偶尔两个精力充沛的家伙,也怕影响别人休息,远远的跑到了外面去。 而身为贝尔金魔法学院的院长,同时也是贝尔帝国皇家魔法师团的总指挥,按照礼仪,到达别的国家后总得去拜访一下皇帝陛下和众多的达官贵人们。在进城的路上这段时间,德流仕的仆人早已经飞奔回报,一场欢迎酒会迅速的筹备中,所有该被邀请的贵族们的请柬也陆续送出去了,身为主要客人的亚力克斯自然需要提前准备一下。 身为护卫的阿拉岗和家族护卫们自然必须跟随,为了避免格里斯闹出什么意外,影响两国的邦交,亚力克斯拒绝了格里斯的跟随,把他扔在了院落里。一时间睡的睡,走的走,整个别院彻底安静了下来。 三楼最大的房间里,格里斯站在窗台前,打量着院子外不远处的中心湖。中心湖是一个人工湖泊,面积并不大,视力好点的一眼就能望到湖对岸。 岸边有一个小码头,停着十几艘小船,而在湖面上,同样的小船载着三五不等的学生在湖上漂荡着,偶尔一两声无忧无虑的欢笑声远远的传来。 “真是个宁静美丽的世界啊!”特鲁特忽然在格里斯的灵魂里发出一声感叹,不发疯的时候,魔灵还是挺睿智的,这句话正好说到格里斯心里去了。 美丽,宁静,详和,和格里斯所成长的死亡世界一比,这个世界简直是天堂。没有强大的敌人,没有虎视眈眈的同类,不用整天躲在全身骷髅都钻不进的狭窄山洞,还有这么多可以交流的人类,可以接触无数新鲜的东西,再也没有死寂,枯燥。在这个宁静的下午,站在中心湖旁的别院三楼的格里斯很确切的知道,自己喜欢上这个世界了。 夜幕降临,数十盏魔法灯具加上众多的油灯把整个子爵府映照得灯火通明,这里是德流仕的府第,为了招待远到而来的贝尔帝国皇家魔法师团总指挥,兼贝尔金皇家魔法学院校长亚力克斯子爵大人,德流仕的府第从傍晚开始就车水马龙,络绎不绝。前来赴宴的达官贵人衣冠楚楚,名门贵媛花枝招展,好不热闹。 就在前院灯红酒绿之际,内院寂静无声,平常这里是德流仕一家主要活动的区域,守卫森严,但今晚为了宴会的安全,内院的大部分护卫都抽调一空,仆人更是一个也没有留下,诺大的内院一点声息没有。 守在内院门前的四个护卫的其中一个忽然神情一动,往门前看了一眼,却什么也没有看见。搔了搔头,这名护卫暗怪自己疑神疑鬼,然后便把这丝警觉扔到脑后去了。 内院的门后是一条走廊,两边灯架上点着昂贵的蜡烛,照亮了整条走廊,走廊里没风,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最前面的一盏蜡烛忽然微微摇晃了一下,四周被烛光映出来的阴影也随之摇曳,半晌之后,第二盏烛火也晃了一下,就如同有什么东西正在走廊里移动着一样。 走廊尽头最后一盏烛火晃动了一下,一切又再次沉寂下来。 直到最后一丝阳光也没入地平线,外面的景物全部陷入黑暗后,格里斯才离开窗台,像这种居高临下远眺的机会比较少,格里斯很喜欢。 整个三楼非常宁静,一二楼安排给学生老师们,第三层就全部留给亚力克斯和阿拉岗等护卫,现在他们都去了德流仕的府第参加欢迎酒会,所以整个第三层只剩下格里斯一个人。 整个别院原本的功能是用来教学的,虽然已经整理过了,但还是有很多东西没有搬走,在房间里,格里斯竟然发现一具骨架。 这具骨架每一片骨骼都是用石膏和其它东西混合而成的特殊材料制作而成,最后组合起来,用支架支着搬放在房间里充当装饰。 这个房间的原主人品味真独特,竟然用骨架来装饰,或许也可以在上人体学时充当教学工具。但不管是什么用途,格里斯见到这具骨架,心里顿时大感亲切。 在死亡世界的时候,整天在他面前晃来晃去的就是这些骨头架子,被召唤来这个世界后,他已经整整大半年没有见过同类了,所以现在这具石膏制成的骨架依然能让他感觉到亲切。 上下打量着,忽然,格里斯灵光一闪,把魔甲收起来,露出自己的骨架,然后搬过一个支架,把自己挂上去。顿时,房间里出现了两具被支架撑起来的骨架,就算现在有人进到这个房间,恐怕也不会意识到其中一具骨架竟然是真正的骷髅。 不得不说,格里斯确实太无聊了,以前在室验室的时候还有书给他看。现在在这个陌生的地方,他就只能找点别的事情做做。 挂在支架上,格里斯歪着头看着身边的‘同伴’,慢慢的回想着白天那场精彩的对决。 两个大魔法师的战争让格里斯大开眼界,以前在书上看到的各种战斗的描述终于有了可以印证的实例,虽然这不是惨烈的生死之战,但两位大魔法师精湛的魔法水平还是展现的淋漓尽致,普通人看着精彩,但怎么也算个魔法师的格里斯却从中获益良多。 亚力克斯能用魔法在空中写字,如果能学会这种方法,那以后就不需要再背着这块魔板了。 火元素向格里斯身前汇聚,慢慢的组合成一行复杂的字形。不多久,字体聚拢成功,火元素猛烈燃烧起来,三个熊熊燃烧的火焰大字出现在空中——格里斯。 火焰组成的大字在黑暗中特别显眼,映亮了四周。 ‘亚力克斯’,燃烧着的火焰文字慢慢的变形着,最后化成亚力克斯的名字。四个字燃烧了一会,两两组合,又合成了‘吉米’这两个字,分别都是格里斯最熟悉的人。 火焰的文字不断的变化着,变化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熟练,火焰文字也越来越凝实,显示着格里斯正在飞快的掌握这种凝空写字的技巧。 格里斯一直都在用魔板与别人进行沟通,控制元素组合成文字早就不是第一次了,只不过这次没有了魔板,必须边写边保持着结构的稳定而已。这对格里斯而言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不断的练习着这种技巧,不知过了多少时间,格里斯已经把这种技巧练得和在魔板的书写差不多速度,而这个速度已经很接近普通人正常说话时的语速了。 速度很难再往上提升了,格里斯这才停了下来,再次陷入发呆的状态。 不知过了多久,吱呀一声轻响惊醒了沉思中的格里斯,往声音传来的地方望去,只见房间的大门仿佛被风吹动一般,缓缓的张了开来。为什么会认为是风吹的呢?因为门口一个人也没有。 格里斯呆呆的望了门口半晌,心里在考虑是不是先下来把房门关上时,门口有一团东西动了,化成一个浅浅的影子,悄无声息的移进房内。 格里斯的双眼那点微弱的光芒彻底熄灭了。 PS:又到新一周的开始了,预定明天的推荐,大家一定要留给我啊,明天更新一万字。 . 正文第二十八章 在弱肉强食的死亡世界,想要活下来,第一件事就需要学会分辩敌我。.为了抢夺灵魂之火来壮大已身,就算是自己的同类,同样可以成为敌人。这团浅浅的影子,虽然暂时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但可以肯定的是对方绝对不是朋友。 这种情况下,格里斯第一件事就是保护好自己,这已经是他在死亡世界锻炼出来的本能了,在第二十个领主消亡的那个屠杀之夜,他也是靠着这种本能才逃过那个魔族女人的警觉。 可是要躲起来已经来不及了,幸好他此刻还挂在支架上,只要把眼中的光芒熄去,再保持着一动不动,那他就和身边这个石膏制成的‘同类’一模一样,如果不是仔细检查,根本分辩不了。 那团虚影显然也没有发觉格里斯的存在,它缓缓沿着最阴暗的角落,慢慢的移动着,窗外的月光透进来,漫射的微光映照在它身上,却映不出一丝影子出来。 慢慢地慢慢的,虚影移到了格里斯的面前,但它显然还是没有意识旁边这两具骨架有一具是活的,所以动作一点改变也没有。 就在这时,一串马蹄声打破了黑夜的宁静,并不急促的马蹄声奔至院中停下,然后隐约的响起亚力克斯和阿拉岗的说话声,不知不觉,夜已深,参加宴会的亚力克斯回来了。 那团虚影也听到声音了,它很谨慎的停止了移动,似乎在倾听着。 马匹马车自然有专人侍候,亚力克斯等人一下车,很快便上到三楼。那团虚影忽然向前移了一下,然后又缩回来,似乎在迟疑着,但很快,它便打定主意,往墙边靠来,正好靠在了格里斯和他的石膏同类中间。 格里斯的眼眶中微光闪动了一下,往身侧的虚影瞟了一眼,然后火光马上又敛去。因为处在同一条线上,加上格里斯站在支架上,居高临下,那个虚影丝毫没有察觉。何况虚影的注意力似乎还被正在上楼的亚力克斯一行吸引了一大半。 亚力克斯今天晚上很高兴,二十年没见的好朋友,好伙伴重新见面,彼此诉说了分别后的境况,回忆共同经历过的美好时光,仿佛又回到当年意气风发的少年时期,亚力克斯的心都顿时年轻了几十岁。 想当初他和德流仕,还有妻子莉莉安,加上阿拉岗和几位同伴,结伴在大陆上冒险的岁月,回想起来真是丰富多彩,所以整个晚上,亚力克斯脸上的笑容就没有消失过。 这种状态下,亚力克斯的警觉性并不高,何况这里还是腓特烈帝国的皇家魔法学院,不但强者如云,守卫更是森严,几乎不可能发生危险,所以亚力克斯一路走来,根本不会小心防备什么。 推开门,亚力克斯走进了格里斯所在的这个房间。第三层的主卧室在最里面的位置,上了楼梯穿过走廊,还要穿过格里斯所在的这个房间。 亚力克斯走了进来,径直往卧室的门口走去。虚影缓缓动了,身体微微弓起来,随时准备扑出去。 阿拉岗落在亚力克斯的身后,谁也没有料到在这里还有敌人潜伏,根本没有防备。就这样,亚力克斯毫无警觉的一步一步走入那个虚影的攻击范围。 如果要论刺杀的能力,黑暗侏儒认第二,没人敢认第一,即使是人类最顶级的刺客,传说中的阴影行者,也稍有不如。 黑暗侏儒似乎是天生为了刺杀而生的,他们的双眼能在黑暗中视物,能够短时间内屏住呼吸和停住心跳。他们身上的毛孔能够短暂闭合,避免热量散发。然后他们还拥有所有刺客都梦寐以求的变色草斗蓬,加上天生的扭曲光线的能力,使得黑暗侏儒刺客即使站在你的面前,也无法被人发现。 不过格里斯并不是靠眼睛和耳朵等东西接收外界信息的,他唯一感知外界的器官只有一个,那就是灵魂之火。物体被光线照射,会反射出光波,声音传播会产生声波,所以格里斯能看得见,听得见,但却闻不到什么的味道,更不会有味道和听觉这些东西。 虽然五感少了三感,可是格里斯的灵魂之火能感知到一些普通人肉眼看不到的光线,黑暗侏儒刺客借斗蓬和技能扭曲了可见光线,却不知道身形早被格里斯这个不用眼睛看东西的骷髅看穿了。 亚力克斯一步一步接近黑暗侏儒的攻击范围,想用肉眼发现刺客,只有当他发动刺杀的那一刻,如果是阿拉岗这种等级的剑士,即使是利刃临身了,他也有可能反应得过来,可是如果目标是亚力克斯这样的法师,肯定反应不过来,在没有防护盾的情况下,亚力克斯是必死无疑的。 就在亚力克斯一脚踏入攻击范围,黑暗侏儒的身体绷得紧紧,一触即发的时刻,亚力克斯忽然停了下来,疑惑的转头望向支架上的两具骨架,他好像记得下午刚搬进来时,骨架只有一具的,因为骨架长得和格里斯一个样,亚力克斯专门看多了几眼,所以记得很清楚。 怎么会突然多出一具骨架来呢?当亚力克斯的目光落到其中一具骨架上,顿时失声笑起来了。格里斯的下半身上从另一具骷髅身上抢过来的,所以和上半身有些差别,一眼看过去可能发现不了,但朝夕相处,亚力克斯一眼就认出来了。 这个格里斯自己挂到支架上干什么呢?难道想吓人?真搞怪。忍俊不禁的亚力克斯当即对格里斯笑道:“你这家伙,挂在上面干什么?” 黑暗侏儒就在格里斯的身边,这句话在他看来也好像是对他说的,顿时让这黑暗侏儒为之一愣,难道自己被对方发现了?可是被发现的话,对方也没理由用这种语气和自己说话啊。 这微微的一愣,等背后响起破空声时,黑暗侏儒已经反应不过来了。 看着格里斯一拳挥向身侧的空处,明明那里没有东西,却听到击在肌肉中的闷响,随后还有什么东西倒在地板上的声音,再迟钝的家伙也能反应过来,何况亚力克斯和阿拉岗这样的强者。 只见阿拉岗身上腾的一下冒起一层微弱的白光,瞬间抽出长剑,挡在亚力克斯的身前。而亚力克斯也没见怎么动作,身上便骤然闪烁了三次,三个护盾被加持上了,然后元素飞快汇聚。这次汇聚的是土元素,充沛的土元素被汇聚入房间里,均匀散布,然后彻底静止下来。 顿时间,整个房间都如同被一张无形的大网笼罩住,所有一切都无所遁形。 亚力克斯虽然是主修火系魔法,但身为一名大魔法师,肯会要对别的系别有所涉猎,格里斯就是在他尝试黑暗系魔法召唤过来的。黑暗魔法亚力克斯都有所研究,何况还是土系这种辅助性强,用途广泛的系别。 这招迟滞术是土系二级魔法,级别不高,却非常有用,碰上近战职业的敌人,把土元素聚集在对方身体周围静止,便可迟滞对方的速度。范围不需要太大,因为可以跟着对方的移动而移动。 但像这种笼罩整个房间的大范围迟滞术,那就必须亚力克斯这种等级的魔法师才有能力一口气释放出来。 当土元素布满了整个房间,除非不在这个房间了,否则躲避不了土元素的感知。而迟滞术同时还能迟滞敌人的行动,如果还有敌人,不光行踪被发觉,行动也会减慢好几个档次。 不过整个房间只有一个刺客,而那个刺客已经趴在地上,晕过去了。格里斯虽然是个魔法师,但骷髅天生的巨力,敲晕一个侏儒自然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这种大范围的迟滞术是不分敌我的群体魔法,拉阿岗借着护身斗气的帮助,影响不算很大,但格里斯却感觉到身上好像被一张大网网起来,任何移动都十分困难。 这种情况让格里斯很不舒服,好像感应到格里斯的情绪,魔灵特鲁特在他灵魂中叫起来了:“主人不用着急,看特鲁特的。”这个魔灵自从被格里斯击中要害后,就被得十分恭顺,逮住表现的机会便迫不及待的蹦了出来。 原本缩在胸口的魔甲充气般的胀开,一下子把格里斯包进里面,化出那身威武的魔甲。魔甲的表面微不可察的轻轻颤动,格里斯顿时感觉压在身上的束缚感顿时减轻了很多。 魔甲果然有破魔效应,白天打晕德流仕的时候也是先击破了他的魔法护盾。 不过现在不是研究魔甲的时候,亚力克斯松开自己身前到格里斯这段距离的迟滞效果,让阿拉岗上前查看。 被击晕的黑暗侏儒已经无法使出扭曲光线的能力,只余下变色斗蓬的伪装效果,虽然斗蓬的伪装很完美,但有光线照上去还是会出现阴影的,借着隐约的阴影,阿拉岗已经能看清地上的身影了。 变化头蓬被脱掉,现出那皮肤惨白的细小身影。 “黑暗侏儒!”阅历丰富的亚力克斯两人马上认出了刺客的身份,黑暗侏儒他们没见过,但侏儒谁都认识,配上这种惨白的肌色,谁也不会认错。 “这件肯定是变色斗蓬了,挎巴达,黑暗侏儒刺客,谁这么恨我?!竟然要用这东西。”黑暗侏儒虽然很少出现在人类世界,但是每一次出现都有一个目标死在对方的手上,不管是一国之主或顶级强者,有史可查的数次由黑暗侏儒刺客发动的刺杀中,还有没失败的例子。 想不到自己竟然也有被黑暗侏儒刺客刺杀的那一天,亚力克斯第一个反应不是害怕,而是气愤。想他堂堂一个大魔法师,虽然平常没做过什么慈善事业,但也安份守纪,从不与结怨,怎么有人这么恨他,出动暗黑侏儒来刺杀他呢? 不是仇人,那肯定就是敌国的势力了,亚力克斯也就皇家魔法师团团长这个身份,才值得敌人刺杀。一时间,亚力克斯的脑海里转过几个与贝尔帝国有矛盾的国家,但一时间却想不出哪个国家有嫌疑。 刺杀它国高官那是**裸的宣战行为,没做好准备不可能去冒险,但贝尔帝国的情报部门部近期却没有报告哪个国家有进行战争动员的迹象。 百思不得其解,不过幸好刺客已经被生擒,主谋可以从刺客的口中挖出来。想到这里,亚力克斯望了格里斯一眼。虽然算很熟悉了,可是这个骷髅还是时常给他带来惊喜,不但能空手击破德流仕的护盾,现在自己的大范围迟滞术似乎也没有影响到他。 想到这里,亚力克斯顿时想起德流仕在马车上和他说的那句话‘这家伙真的是骷髅吗?’ 格里斯对刺客没多大兴趣,如果他的目标不是刺杀亚力克斯的话,格里斯绝对不会动手的。亚力克斯是他留在空上世界的唯一联系,如果亚力克斯死亡,那召唤法则马上会把他送回死亡世界。喜欢上这个美丽的世界,格里斯是再也不愿意回去那个枯燥死寂的世界了。 走到阿拉岗的身边,格里斯伸手拿过变色斗蓬,把手伸到斗蓬里,伸进去的一载竟然不见了。格里斯顿时兴致勃勃把手插进去又抽出来,看着手臂在斗蓬下消失又出现。可惜侏儒的身材太矮小,导致斗蓬也很短小,格里斯套不上。 阿拉岗找来绳子,把晕迷中的黑暗侏儒捆个结实,一个手指头也动不了,然后准备唤醒对方进行挎问。但还没开始进行前,远处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马蹄声由远而近,最后在楼下停住。 早有护卫迎了上去,阿拉岗和亚力克斯走到窗前往下一看,来的是一名骑士,宴会的时候曾经见过他,是德流仕的追随者。此刻,这名骑士神色焦躁。 看到这名骑士的神色,亚力克斯的心顿时一沉。 PS:提前更新,凌晨冲榜,预定明天的票票,零点之后还有一章,大家一定要把票票留给我哦。 . 正文第二十九章.有毒 “亚力克斯阁下,我家主人遇袭身受重伤,请您马上过去见他。.”骑士带来的信息证实了亚力克斯的担忧,两名大魔法师同时遇袭,这说明了什么呢?什么组织能有这种实力策划这个行动? 如果袭击德流仕的也是黑暗侏儒的话,恐怕不止身受重伤,可能还有生命危险。如果不是有格里斯,自己这刻恐怕也躺下来了。一时间,亚力克斯感觉到一个巨大的阴谋正向他扑来。 “走,格里斯你也跟着来。”德流仕负伤的消息让亚力克斯十分焦急,当即下楼上马,准备赶往德流仕的府邸,临行时顺便让格里斯也跟上。如果刺杀德流仕的也是黑暗侏儒,那有格里斯在的话就容易发现刺客了。 想法是好的,可惜格里斯这不会骑马,马匹也不愿意让格里斯骑,不死生物天生的死亡气息人类感受不到,但动物却可以,而死亡气息,没有哪种生物是不讨厌的。 折腾了半晌,格里斯都骑不上马,即使硬骑了上去,马匹也会被吓得腿软,直接趴了下来。最后无奈,格里斯只能爬上马车,让其中一名护卫赶着往德流仕的府邸驰去。 亚力克斯担心德流仕的安危,心急如焚的抽打马匹,全速前进。轻骑急驰怎么也比马车要快,渐渐的,亚力克斯等人把格里斯甩到了后面。 等亚力克斯赶到德流仕的府邸,只看到了一具冰冷的尸体,刺客是在德流仕的卧室里发动袭击的,当时德流仕已经脱下衣服,准备休息,正是最没有防备的时刻,刺客从背后发动,一击就刺中德流仕的要害。 德流仕的遇袭让整个子爵府都乱了,惊慌失措的管家第一个想到的便是刚从这里离开的亚力克斯,这种情况下,只有身为主人的好朋友同时也位高权重的亚力克斯才能震得住场面。所以管家让人去请治疗师的同时,也让人去通知亚力克斯。 可是德流仕受的伤太严重了,不但撑不到治疗师的到来,同样也撑不到见自己好朋友的最后一面。 看着德流仕那张铁青的圆脸,亚力克斯倒吸了口凉气。刺客不但造成了致命的伤痕,所用的武器还含有剧毒,就算有治疗师在场护住他的性命,恐怕也会死在剧毒之下。生命女神的治疗师对剧毒没有什么有效的方法。 “刺客呢?!”亚力克斯沉声问到,声音蕴含着无尽的怒火,如果捉住刺客,亚力克斯一定要把对方架到火刑柱上活活烧死。 一位剑士满脸通红,又是愤怒又是羞愧的应到:“没有发现。”这名剑士是德流仕的护卫首领,自身的实力比起阿拉岗也毫不逊色,起码也是大剑士的级别。可是自已的老板在家里被他刺杀,他却连刺客的影子也没摸着,这简直让他无地自容。 “刺客有可能是黑暗侏儒,这些臭虫就算站在你面前,你也……”亚力克斯说到这里,猛的心中一惊,黑暗侏儒的潜行能力,真的很有可能还在这个房间里而别人都发现不了。 这个念头在心里冒起,吓得亚力克斯连忙想撑起护盾,可是就在这个时候,胸口传来剧痛。 剧痛让亚力克斯的表情都扭曲了,他只是个养尊处优的法师,而不是那些千锤百炼的剑士,对疼痛根本没有什么忍耐的能力,忍不住便惨叫了起来。不过在惨叫之前,他还是赶得及按破了手上的其中一个戒指。 魔法师身上的魔法首饰大部分是用来救命的,剧痛让他根本无法施放得出魔法,只能释放戒指中早已封存的魔法。 亚力克斯的身体亮了一下,然后瞬间冒出炽热的火焰,火焰顺着刺进他胸口的尖刃,一下子把他身前的空间吞噬,烧出一个瘦小的人影出来。 封存在戒指中的是一个五级的魔法——反射护盾,这个魔法能释出火焰把正对护盾的主人实施伤害的敌人吞噬。只不过这是一个五级的魔法,施放时间较长,在瞬息万变的战斗中很难用的上。不过封印在戒指中,需要的时候再瞬间释放出来,绝对是个反击的好魔法。 五级的火焰伤害恐怕只有高级的魔兽才能抵挡得了,刺客连惨叫声都发不出来,直接被烈焰焚成了灰烬,而亚力克斯按着胸口,一**坐倒在地上。 胸口被刺出一个三指宽的伤口,幸亏亚力克斯反应得早,有了提防,所以能在利刃刺进心脏之前做出反击,否则他就被刺破心脏了。 没有人能想到,刺客竟然如此大胆,刺杀了德流仕后,竟然还不离开,而且还再次出手刺杀亚力克斯,难道他认为自己能在至少两个大剑士和数名中级剑士的眼皮底下刺杀成功再安全逃脱吗?如果刺客第二次出手是抱着必死的准备,那这就不是刺客,而是死士了。 亚力克斯脸色发白,胸前的伤口鲜血泉涌,涌了几下后,鲜红的血变得乌黑发绿。 看着指间涌出的黑血,亚力克斯的脸色也顿时黑了,嘴唇颤抖着喃喃道:“有…有毒。” 房间外响起了老管家慌张的声音:“治疗师来了,治疗师来了。” 格里斯赶到子爵府时,亚力克斯已经躺到了床上。德流仕遇刺的时候,管家已经让人去请治疗师,治疗师没赶得上救治德流仕,却赶上了亚力克斯。 生命女神的治疗师对外伤有着奇效,除了断手断脚之类的外伤,再严重的伤势,一个生命之光下去,也会彻底痊愈。即使是断手断脚,如果能请到生命女神殿的大祭师,耗费精神施展生命女神的奉献,也能断肢再生。 所以亚力克斯的外伤好了,可是除了外伤,刺客的武器还含有剧毒,治疗师的魔法对毒一点效果也没有,现在的亚力克斯完全是靠阿拉岗的斗气压制毒素,而亚力克斯的护卫已经赶回学院,去把水系魔法师请过来。 水系魔法是元素魔法里唯一的具有治疗效果的魔法系别,治疗外伤的效果虽然没有生命魔法好,但其中的滋养术却是最好的续命魔法,无论中毒还是受伤或者疾病,都可以在滋养术的强大生机刺激下延续一段时间生命。 亚力克斯所中的毒非常霸道,短短时间血液就变黑,在没有解毒之前,就只能靠滋养术来续命了。 如果不是亚力克斯的护卫带着,格里斯根本进不了子爵府,连续发生两次刺杀,一死一伤,负责守卫子爵府的护卫们全都羞愧的想撞墙。 早在德流仕遇刺的时候,守卫就加强了,亚力克斯再遇刺后,整个子爵府的所有力量都被动员了起来,护卫把整个府邸围得水泄不通,所有通道三步一岗五步一哨。 几名高级法师坐镇房间,各种探测魔法轮流施放,外间也有数名法师结阵,布下大形的侦测防御魔法阵。这种情况下,别说潜行的刺客,就算是潜行的苍蝇也逃不过侦测。 通过重重的守卫,格里斯终于在房间里见到了脸色青灰一片的亚力克斯。 当看到格里斯的时候,亚力克斯马上哭丧起脸,他感到非常的后悔,自己为什么不等格里斯再一起过来,非要走快一步呢?如果有格里斯在场,刺客就绝不会得呈了,虽然不知道格里斯是用什么方法发现刺客的,但他能发现刺杀自己的那个,肯定也可以发现刺杀德流仕的这个。 可惜现在后悔已经没有用了,毒素蔓延至全身,让他的四肢越来越无力,胸口被刺中的地方虽然已经愈合了,可是却能感觉到一种火燎般的刺痛,让他的身体越来越沉重,越来越虚弱。 虽然已经去召水系法师,可是滋养术只不过是续命的魔法,治标不治本。如果找不出毒素的种类,彻底根除的话,他依然会有生命的危险。 可是这个世界毒药的种类繁多,甚至同一种类的毒药,分量不同,所造成的效果也不一样,何况刺客还有可能是主要生活在深渊世界的黑暗侏儒,毒药也可能是由深渊世界带过来的,更增加了辩认的难度。如果真的是深渊世界的毒药,解毒的药物恐怕也要从深渊世界去找,希望渺茫。 看着躺在床上脸上青灰的亚力克斯,格里斯掏出魔板,在上面写到:“你怎么了?”虽然他已经学会了凌空书写的技巧,可是真要说话的时候,他还是习惯性的用魔板来写。 “受伤了,中毒。”亚力克斯虚弱的说到。 “治好了吗?解毒了吗?”格里斯问到。 “治好了,毒没解。”这种一问一答的对话方式很古怪,但无论是亚力克斯还是格里斯都早已习以为常,格里斯的思绪和正常人类很不相同,有些亚力克斯认为是常识的东西,格里斯却一窍不通。如果一气说下去,格里斯根本就听不懂。 所以慢慢的,两人间的对话就变成了你说一句,我问一句。格里斯问的一般都是最关键的地方,交流起来效率反而更高了。 “什么毒?解药有吗?”这一次的字不是写在魔板上,而是在他身前的空气中一个接一个的燃烧起来。他已经熟练了这种虚空写字的技巧,用魔板只不过是习惯性的,写了两句话后他便醒悟过来了。 凌空燃烧的文字让房间里响起一阵压抑不住的惊呼声,也让亚力克斯眼睛亮了一下。格里斯此刻穿着魔甲,表面看上去就是一个实力深不可测的剑士。这个‘剑士’却突然间使用出魔法来,能不把人吓一跳吗? 有资格呆在这个房间里的魔法师,全部都有高级法师的实力,眼光自然不差,光从这几个字所引起的魔力波动还有燃烧的时间,就可以看出格里斯的精妙元素控制力。而元素控制力也常常和魔力联系到一起的,从展现的这点来看,起码也有中高级的实力了,何况格里斯还穿着铠甲。 穿铠甲的中高级魔法师?传说中的魔武士?没有厌魔效应的盔甲?神器啊!一时间,种种猜测在众法师的脑海里闪现。 最平静的反倒还是亚力克斯,他只是眼睛亮了一下,并没有太大的惊讶,这个骷髅给他的惊喜已经够多,见怪不怪了。 “不知道是什么毒。”亚力克斯虚弱的说到,刚说完,忽然猛力的咳嗽了一下。 特鲁特顿时在格里斯的灵魂中大叫起来:“是焚心果的汁液,一定是焚心果,特鲁特认识它。” 焚心果是一种生长在深渊世界熔岩高温之地的一种耐热植物,生长速度缓慢,在生长的过程,根系探入熔岩之中,吸取熔岩的火毒,最后所结出的果实剧毒无比,主要作用于血液。中了这种毒素,全身的血液会干枯,整个人也会慢慢失去血气,皮肤干裂。 所有中了焚心果毒而死的生物,解剖开就会发现全身的血液都几乎消失了,而心脏也如果被焚烧过一样干枯炭化,所以这种果实才会被称之为焚心果。 焚心果的毒性非常霸道,中毒之后不采取措施的话,一个小时内就会死亡。德流仕致命的是外伤,配合毒素,才会死得这么快。亚力克斯警觉得早,所以并没有伤到要害,加上治疗师赶到,所以现在他只是中了毒而已,以他的身体况状,绝对能撑到水系法师到来。 就在这时,德流仕的老管家急急忙忙的跑进来,边跑边叫到:“法师来了,法师来了。” PS:冲榜求推荐,大家一定要投票啊,拜托拜托。明天还有一章,如果有幸能冲上榜的话,继续加更 正文第三十章.四死一伤 在治疗师和水系法师的共同联手下,亚力克斯体内的毒素暂时被压制住了。。c用滋养术刺激体内的生机,增强身体的抵抗力,借抵抗力去抵挡毒素的侵蚀。 但这只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最根本还是找出毒素的来源,找出解药。魔法师是这个世界上最博学的群体,但是贝尔金和腓特烈两大学院的法师们联合在一起,也认不出亚力克斯所中的毒是什么。 亚力克斯与德流仕遇袭的事情同时惊动了皇室,大魔法师是整个魔法力量体系最顶端的存在,他们不但是一名法师,更是一个国家魔法实力的体现。 腓特烈帝国只有三位大魔法师,德流仕一死,帝国的高端法师力量三去其一,对帝国而言是个重大损失。 更麻烦的是亚力克斯的负伤,别国的高级法师在本国负伤,这是一件重大的外交事情,甚至能够引发两国间的冲突,如果亚力克斯死在腓特烈国内,贝尔帝国肯定不会轻易罢休的。 三位大魔法师中的其余两位代表着皇室前来探望亚力克斯,并带来了整整一千名的皇室骑士护卫亚力克斯的安全。不过即使是这两位大魔法师,也认不出亚力克斯所中的毒。 亚力克斯的伤势暂时稳定,为了不影响他休息,大部分无关人等都被请了出去。房间里只剩下阿拉岗和格里斯两个。 直到这一刻,格里斯才终于找到说话的机会了。 “这是焚心果的毒。”一个个燃烧的文字在空气中显现。 “你认识这种毒?”虚弱地依在床上的亚力克斯神情一震。 “特鲁特认识。”格里斯写到。 亚力克斯知道那是魔甲的名字,想了想,他向阿拉岗望了一眼。 阿拉岗皱眉想了一会,摇摇头,印象中他们都没听过焚心果这种毒药。 直到格里斯把焚心果的来历和症状转述了一遍,亚力克斯两人才恍然,感情这种毒药来自深渊世界,难怪他们会不认识。 亚力克斯召来老管家,让他去检查一下德流仕的遗体,看看伤口处的血液是不是都枯干了,德流仕的伤口正好是心脏位置,拨开伤口还能看到心脏。 没多久,老管家过来回报,德流仕的遗体内血液果然全枯干了,心脏更像被火烧过一样,整个化成了焦炭。 亚力克斯神情一振,一堆博学的魔法师都认不出的毒物让格里斯认出来了,这样就可以对症下药了。 据特鲁特所知,能解焚心果的毒的药物有两种,一种是传说中能解百毒的龙涎草,另一种是附生在箭毒树上的回春藤。 龙涎草是巨龙唾液浇灌出的一种植物,一般只生长在巨龙的栖息地里,数量非常稀少。想在巨龙的巢**里摘龙涎草简直是九死一生的行动,就算能幸运的进到龙**而不死,也不一定能幸运的找到龙涎草,所以基本上,那是可遇不可求的宝物。 相对于龙涎草而言,回春藤就比较常见。基本上有生长箭毒树的地方都有可能找到回春藤。这是一种附生在箭毒树上的植物,缠绕着箭毒树而生,把根系扎入树干中吸取养分,直到把箭毒树吸干枯死,而它却在枯干的树干上萌发嫩芽,这也是回春藤这个名字的由来。 因为是靠吸取箭毒树的汁液而存活的,所以回春藤实际是一种剧毒的植物,见血封喉。不过正是因为它这种吸取毒性的特性,用新鲜的回春藤可以过滤血液中的毒性,对焚心果这种作用于血液的特别有效。 “新鲜的回春藤?”回春藤这种植物阿拉岗曾经听说过,一般都是盗贼刺客买来充当毒药用的,新鲜的回春藤根本没人要。 “去,到盗贼公会,佣兵公会,炼金术协会去找所有关于新鲜回春藤的消息,重金悬赏。”阿拉岗到门口叫进一名护卫,郑重的吩咐到。 “再叫一个人把这里消息传回国内吧,免得他们担心,把这边的情况解释清楚,不要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了。”身居高位的亚力克斯所担心的问题并不光是自己的身体,撑起身子虚弱的说到。 说完这句话,亚力克斯神色有些黯然,估计是想起了死去的德流仕。 格里斯站在床边,默默的盯着身前的空气,不知道在想什么。 亚力克斯遇袭的当天晚上,在滋养术的刺激下他神智还很清醒,但到了第二天早上他,他就晕迷不醒了。 百忙之中,阿拉岗回到腓特烈魔法学院,把格里斯打晕的那个刺客提审了一次,试图在刺客这边找到解药,可是被冷水泼醒的黑暗侏儒瞪着两只几乎全是眼白的眼珠盯着阿拉岗,发出一些很诡异的笑声,然后就口吐白沫,脸色发青而死。 为了提防刺客服毒自杀,在弄醒刺客之前,阿拉岗已经翻过对方的嘴巴,里面没有毒药,想不到还是死了,显然这毒药并不是藏在嘴里的。 懊悔不及的阿拉岗也没办法,只能寄望各大公会的信息发馈回来,希望能有新鲜回春藤的消息。 直到第二天的晚上,腓特烈帝国的各大公会反馈回信息,而贝尔帝国也通过魔法传讯的方法传来了国内的信息,无一例外的,都没有现成的新鲜回春藤。 如今唯一的办法就只有派出人手,到各个有可能生长回春藤的地方现场采摘了。 阿拉岗当即亲自带队,在过来参赛的学院队伍里抽调三十名护卫,加上全部的导师,在第三天早上便离开帝王城,前往腓特烈北部的迷雾森林,这个森林是市面上百分之九十的回春藤毒药的来源地,应该可以找到新鲜的回春藤。 这个时候,已经没有再管什么魔法交流大会的事情了,学院派来参赛的学生,也会在未来数天内,由余下的护卫护送回国。 这个决定是非常正确的,就在亚力克斯遇刺的第三天,也就是阿拉岗带队离天的这天下午,又一波刺杀狂潮在再次掀起。三名大魔法师同时遇刺,两死一伤,三名刺客中二死一逃。 因为魔法交流大会的缘故,帝国城聚集了泛大陆数量最多的魔法强者,光是五大学院就有三家派出大魔法师级的法师压阵,而腓特烈帝国除了已经身亡的德流仕外的另两位大魔法师,此刻也都是在帝王城。 加上亚力克斯和德流仕,这段时间里,足足有七位大魔法师身在帝王城,可是短短三天,竟然有五位法师遇刺,造成了三死两伤的惨剧,受两的两位都不约而同的中了焚心果之毒,奄奄一息。 如此严重的事件震惊了整个人类世界。亚力克斯和德流仕的遇袭,众人还以为是普通的复仇事件,毕竟两人是多年好友,有过共同的冒险经历,谁知道得罪了些什么人。 可是再有三名**师遇袭,并且三位法师是隶属不同国家,彼此间并没有太深厚的交情,而刺客也全都是黑暗侏儒的时候,大家才意识到,事情并不是复仇这么简单的。 这是一起针对人类世界的阴谋,能一次性出动五位黑暗侏儒刺客的势力,绝对不会是人类世界的那些杀手公会刺客集团之类的,只有深渊世界才有这个能力。 深渊世界为什么要刺杀人类的魔法强者呢?所有人都一头雾水。 其实对于八百深渊,人类的印象中只有一些很模糊的概念,而这些概念很多更是来源于传说神话,甚至游记小说,正不正确无从考究。 毕竟这是两个不同的世界,除了一些精修空间魔法的法师才有可能自由来往两个世界。所以,如果不是时常有些深渊魔法闯过位面裂隙,流落到人类世界的话,恐怕人类还不知道有这样的世界存在呢。 从八百深渊这个统称可以知道,深渊世界并不是一个两个,而是数以百计,每一个深渊的大小不一,环境各异,但无一例外的都是生存环境非常恶劣的世界。这种恶劣的环境孕育出的生物自然都非常强悍。 那些偶尔闯入人类世界的深渊魔物,长得像动物植物这类还不脱离异正常范畴的魔物,人类统称为魔兽。要是长得比如两三米直径,周围长满触手的大眼球一样的,又或者纯粹一团会动的液体这种类的形的魔物,人们就只用能魔怪去形容了。 总而言之,深渊世界的生物千奇百怪,什么都有。 像黑暗侏儒这种生物,其实和人类世界的侏儒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只不过他们长得像侏儒一样矮小瘦弱,又刚好直立行走而已。光看他们的双手就知道,指甲锋利,并拢了就能当武器。被刺杀的法师们都是死伤在他们的指甲之下的。 帝王城的法师们愤怒了,虽然这些刺客的目标暂时是集中的大魔法师身上,但谁知道他们的目标是不是‘只’在大魔法师身上呢?一时间人人自危。 现在已知的刺客已经有五名,其中四个都死去了,剩下的至少还有一个甚至更多。愤怒又惧怕的法师们联起手来,一起布下了个监控全城的侦测系统。 之前已经说了,因为魔法交流大会的缘故,如今的帝王城聚集了泛大陆一半以上的高级以上魔法师,中级越以下的数量也十分庞大。这些人联起手来,整个帝王城连一只蚂蚁都隐藏不了。 黑暗侏儒的潜行能力确实是很强,但在众多法师的联手下,还是很快被揪出来了。 不过面对众多愤多的法师,那个刺客十分干脆的服毒自杀了。 犹自不放心的法师们再一次搜索全城,直至确定没有刺客隐藏了才放心,然而就在这时,第二波遇刺的三名大魔法师中受伤的那位因为抢救太晚,毒素入体太深,终于撑不下去身亡。至此,遇刺的五位大魔法师中,只剩下亚力克斯还活着。 腓特烈帝国和贝尔帝国都动用了最大的人力物力,寻找回春藤,尝试挽救亚力克斯的生命。这已经不是一件普通的刺杀事件了,而是上升为严重的政治事件了。 五位大魔法师里,除了德流仕是腓特烈帝国的人,其余四位都是其他国家的重要人物。如今三死一伤,如果腓特烈帝国还不拿出最大的努力挽救亚力克斯的生命,那很容易会让人认为腓特烈帝国居心不良,毫无诚意。腓特烈帝国承受不起这么多国家的怒火。 这个时候,没有人再顾得上魔法交流大会,大会被无限期推迟。各个国家的参赛选手们担心后续的事态加剧,陆续返回各自的国家,包括贝尔金学院的学生们,也在护卫的保护下动身返回,为此腓特烈帝国还专门派遣了一支上千人的骑兵部队来护送,避免发生意外。 而亚力克斯因为伤重的关系,不适合长途转移,只好留在德流仕的府邸,然后格里斯发现,自己成了孤家寡人了。 PS:感谢大家支持,一万一千字更新完毕,不过已经上榜,下午加更一章 正文第三十一章.可能会等不及 这个世上只有亚力克斯和阿拉岗才知道格里斯的真正身份。.亚力克斯晕迷不醒,阿拉岗又带队去找回春藤了。所以在别人的眼里,格里斯就成了亚力克斯的贴身护卫。毕竟随时随地都穿着铠甲,一直守在亚力克斯身边的他,怎么看都像一名护卫。 形象威武,像剑士却又懂魔法,任何人都把格里斯的实力打上了深不可测的标签,没人会认为他是个脆弱的白骨骷髅,这副形象确定唬住不少人。 即然是高手,又是护卫,自然要守着亚力克斯,所以学院的学生准备回国时也没谁算上他一份。而唯一知道他身份的小吉米也没有发言的权力,所以格里斯被人遗忘了。 这五天来,格里斯一动不动的站在亚力克斯的床头,默默的发着呆,习惯了枯燥与寂寞,一般情况下,格里斯不会主动的去做什么,没有亚力克斯的命令时,他最多只是看看书,练习一下魔法,现在周围没有书,而房间里也不是练魔法的好地方,所以他只能够发呆。 房内的桌子是摆着一份饭,不过早已经凉了,亚力克斯如今晕迷不醒,只能靠魔法来维系生命,自然无法吃饭,这份饭菜是为他准备的。德流仕府上的管家并不是什么刚毅果决的人物,但做为一个管家,他却是合格的,至少在最慌乱的时刻,他也能把众人的衣食住行安排的井井有条。 管家当然不知道格里斯是不需要吃饭的,而他也没胆量跟连脸孔也遮得看不见,从来没出声说过话的格里斯交流,只能每天安排饭菜送上来,格里斯没吃,第二餐他又换个口味送过来,一连五天,顿顿不同花样,然后还私下感概‘五天不吃饭,真是斗气深厚啊’之类的话语。 而这位老管家,几乎是此刻唯一还记得格里斯的人。 格里斯习惯了枯燥的生活,所以站着五天一动不动也无所谓,不过特鲁特就不行了。这个魔灵,自从被格里斯用吞噬吓了一次后,沉默了一段时间,但随着相处的时间长了,它也摸清了格里斯的脾气,慢慢的便回复了它恬臊的性格,整天咕噜叽里个不停,整天让格里斯去给它找新鲜血肉,又吹嘘自己曾经的荣光,总之没一刻停止的。 只可惜,以格里斯的心志坚韧程度,这种恬臊连噪音都算不上,全被习惯性的无视了。 没有得到回应,特鲁特也不气馁,不断的转换着话题,慢慢的,它便发现,除非是切身关系到格里斯或亚力克斯这样的话题,才有可能引起格里斯的回应。于是它便慢慢的把话题朝这两方面转移。 “伟大的主人,主人的主人气色不太好,呼吸不均匀,心跳也不规律,恐怕撑不了多长时间了。”特鲁特试探着把话题转到亚力克斯的身上。 数天来一动不动的格里斯终于动了,他转过头看着躺在床上的亚力克斯。此刻的亚力克斯的脸色要比刚中毒的时候更苍白了一些,但是那些青色并没有消退,反而更加深邃,青得发紫。显然中毒更深了。 格里斯点点头,默认了特鲁特的话。 “如果两个月内他们找不到解药,主人的主人就危险了,主人,不如我们起去找解药吧,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特鲁特怂恿到。 “两个月?”格里斯歪了歪头。 “是的,伟大的主人,最多两个月。”特鲁特虽然认得这种毒,但不代表它能看出亚力克斯的情况,可是管它呢,只要能把主人骗离开这个沉闷的房间就够了。 以特鲁特的性格,让它整天呆在一个房间里面对格里斯这样沉闷的主人,不用一个月它就要发疯了。 格里斯不得不认真的考虑这个提意。他和亚力克斯的命运是连在一起的,如果亚力克斯身亡,那召唤法则就会把他强行送回死亡世界。在这个美丽详和的世界呆过,再让他回到那个枯燥又充满危险的死亡世界,当然不愿意。 考虑了半晌,格里斯便转向朝门口走去。 一路走出德流仕的府邸,都没有人拦阻,守护子爵府的护卫们早就知道亚力克斯身边有这样一样全身套在铠甲里的神秘护卫。所以经过各个岗哨时,站岗的守卫带着敬畏的表情向他敬礼,丝毫没有检查的意思。 至于敬礼那完全是自发的,实在是因为格里斯的形象太有高手的风范了。全身重甲不说了,能套上这种铠甲的剑士本身的实力肯定不弱,只是没人能想到这是一件魔甲,看起来厚实,实际上去很轻。 最主要是因为格里斯是骷髅,他走路的时候没有肌肉牵扯,下半身在走路,上半身可以纹丝不动,这种姿势在那些护卫的眼里看来就是实实在在的高手风范,因为他们都做不到。 所以格里斯不但顺利的离开了子爵府,更从里面牵走了一匹雄壮的战马。虽然他可以用最高的速度毫不停不休的狂奔好多天,但两条腿怎么也比不过四条腿。 格里斯的死亡气息很淡,就算是感觉灵敏的动物,也只有贴近的时候才会发觉,所以很顺利的给格里斯牵走了。 帝王城外三公里处有一座小山岗,此地环境优美,鸟语花香,绿树成荫,远远看去像个休闲游乐的好去处。可是这里白天人踪罕至,晚上更是踪影全无,概因这里是帝王城的公共墓园,更准确点说,这里是乱葬岗。 家境殷实的家庭可能还有能力给逝去的亲人置办棺木以便安葬,但是更多的贫民百姓或流浪者,大多是用草席随便一卷就挖坑埋了,有时候挖的坑还不够深,一到夜里就被流浪的野狗野兽之类的挖出来啃掉,啃不掉的骨头扔得满地都上。 白天还有送葬的队伍壮着胆子过来,到了晚上,连墓园的守夜人都不敢上来。 但是这天晚上,却有一个人影拖着一匹战马,闯进了墓园之中。 来人当然是格里斯,虽然把战马牵出来了,但要骑上去却费尽了格里斯的全部努力。就算他把自己绑在了马背上,那战马也会被他身上的死亡气息吓得腿软,动都不敢动。 无奈之下,格里斯只好想办法,代步的工具不能少,没有马匹,两个月时间还不够他赶路,更别说找解药。 活着的战马不让骑,那就骑死的好了。身为一个不死骷髅,格里斯最喜欢的还是暗黑魔法,这种魔法与他的天生属性相辅相成,练习起来事半功倍。 不过可惜的是暗黑魔法在人类世界是上不了场合的魔法,甚至会被南方的那些宗教狂热者斥之为邪恶的魔法,修习的人非常的少。 亚力克斯的实验室里最多的是火系的魔法书,暗黑魔法寥寥无几,格里斯想学也无从下手。不过虽然少,但是一些经典魔法还是有记录的,比如亚力克斯把格里斯召唤过来的召唤术,还有转生尸体的献祭之术。 不死献祭最好的方法是用自己的魔力提炼灵魂之火,然后用来转生尸体。但是不死献祭是五级魔法,格里斯根本无法施放得出来,自然提炼不了灵魂之火。 格里斯是个很聪明的骷髅,亚力克斯从来不敢否认这一点,所以苦思冥想了好半晌,格里斯终于想到一个办法。 灵魂之火以他的实力是无法提炼得出来,那干嘛不去找现成的灵魂之火呢?帝王城外的这个墓园就成了格里斯的目标。 一进到墓地的范围,一点点幽暗的火焰凌空燃烧,随意飘荡,就如同一个个在暗处窥视的鬼魂。 对这些鬼火,格里斯感到很亲切,虽然他并不喜欢死亡世界,但那里毕竟是他呆了二十个领主世代的地方,那里最多的便是这种随意飘荡的鬼火了。 有鬼火,自然就有现成的灵魂之火。格里斯牵着战马,向着鬼火最密集的地方走去。 忽然间,三双绿色的眼珠出现在前方,死死的盯着格里斯,一阵低沉的咆哮声响起。 今晚乌云盖顶,遮蔽了星月,一丝光亮也没有,不过格里斯还是清晰的看清那些眼珠的主人,都是些吃尸体吃得眼珠发绿的野狗。此刻,三条野狗正从地里刨出一具新鲜的尸体,准备饱餐一顿,却被格里斯打扰了,一时间,愤怒的野狗把注意力转到格里斯身上,准备把这个打扰它们进餐的家伙撕成碎片。 格里斯灵魂之火猛的一旺,掌心向上一伸,顿时一个西瓜大小,炽热的火球出现在他的掌心,这个火球已经是他倾尽全力所能施放的最大威力了。 正文第三十二章.不死战马 格里斯不紧张,他不懂又或者根本没有紧张这种情绪,当初他碰到那个一个魔法消灭他几十个同类的巫妖法师,又或者那个屠杀整个领地的魔族女人时,都没有感觉到紧张,面对这几条野狗就更加不会。. 虽然不紧张,但格里斯十分慎重,这是他第一次面对野狗这种敌人,他暂时还不清楚这些野狗的实力,是比他的同类更强,还是更弱呢? 因为不清楚敌人的实力,所以一上来,格里斯就倾尽了全力,西瓜大的火球是他能施放的最大威力的魔法,成形后,格里斯直接扔向野狗。 他不懂什么先下手为强的道理,只是本能不让敌人有攻击他的机会。 格里斯实在太高看这几条野狗了,火球一击中野狗,马上爆出一团五六米的巨大火焰,直接把旁边的另外两条野狗也吞噬了,只有最外围的一条野狗来得及‘呜咽’的惨叫一声,其余的连叫都来不及,一起被火焰焚成了灰烬,余焰更波及了那具被野狗挖出的尸体,包括地面的野草之类的,十米方园的所有东西全被烧成了灰烬,地面一片焦黑。 格里斯也被自己的魔法威力搞得愣住了,这还是他第一次全力尽出的施放魔法呢,在实验室没这种场地给他。没想到原来自己的实力已经这么厉害的了。 确实,格里斯来到这个世界,认识的全都是亚力克斯,阿拉岗,德流仕这样的人类顶级强者。大魔法师和大剑师,放到整个人类世界都是站在最顶峰的精英人物。 以这些人的标准来衡量自己,格里斯当然不会觉得自己有多厉害。 然而他毕竟是一位一级魔法师,而且还是能够默发一级魔法的魔法师,这种默发能力就算中级魔法师都不一定能办得到。 而相对普通人而言,一级魔法师已经是他们可望不可及的,更别说格里斯这样特殊的存在。几条野狗哪值得他全力以赴啊,结果自然是化成飞灰。 愣愣的看着焦黑一片的地面,格里斯隐约有点明白,几天前亚力克斯和德流仕的效量,帝王城为什么会派出军队把大路给封锁了。当时格里斯呆在拉阿岗的斗气保护下,所以根本感受不到战斗的凶险。 如果当初在死亡世界的时候,自已懂得魔法,还需要整天呆在洞**前吗?忽然间,格里斯的脑海里冒起了这样的念头。 不过一想起那个巫妖还有魔族女人,格里斯马上摇头,他还需要更强大的力量。 更强大的力量……!一直与世无争,随波逐流的格里斯心里忽然有点真正想要追求的东西了。 夜晚的墓园,埋藏在地里的众多尸骸慢慢的溢出死亡气息,慢慢的越积越浓郁,而灵魂之火就在浓郁的死亡气息中孕育而生,假以时日,当灵魂之火强盛到足以驱动骸骨或尸体时,不死生物就会诞生。 可惜人类世界有白昼与黑夜,一到白天,猛烈的阳光就会驱散死亡气息,把那个还没孕育成形的灵魂之火也泯灭。就这样周而复始,所以人类世界很难自然地诞生不死生物。 不过人为的情况就不一样了,格里斯套在魔甲中的手指坚硬如铁,轻而易举的刺破松软的地面,三两下就挖出一具尸骸,然后在尸骸上收集微弱的灵魂之火。 一朵灵魂之为要孕育成形,也许需要几个月或一两年的时候,但许许多多的种子聚集在一起,一晚上就足够了。 挖了将近一百五十具尸体,格里斯终于收集了足够孕育一朵灵魂之火所需要的力量,在他默念着献祭之术的咒语中,一朵旺盛的灵魂之火在他手中成形。 尖利的骨刺刷的一下从手臂的魔甲里弹出来,格里斯走向战马。这匹战马被折腾了半天,早就有气无力,但墓园里越来越浓郁的死亡气息还是让它焦躁不安,看到格里斯捧着一朵幽蓝的火焰走过来,战马畏惧的嘶叫了一声。 格里斯一步跨前,一手按住战马的头颅,骨刺闪电从战马的耳朵刺了进去,然后从另一边透了出来。头颅被刺穿的战马只来得及哀鸣一声,便倒地身亡了。 不得不说,看得书多就是有这样的好处,如果格里斯只是个什么也不懂的小骷髅的话,估计真的打起来,死的不是战马,反而是他被踢散架了。脆弱的白骨骷髅和雄壮的战马的战斗力不是一个档次的。 不过看得书多,格里斯知道战马的要害在那里,不费吹灰之力就搞定了。 骨刺还没拨出来,所以战马的血都没法流出,趁着血还热,格里斯祭起灵魂之火,一下子打进了战马的头颅内。 战马的双眼被灵魂之火瞬间化成灰烬,露出两个黑漆漆的空洞,两息之后,空洞缓缓的亮起了蓝光,随后,战马的身体抽搐了起来。 剧烈的抽搐中,格里斯连忙抽掉刺在战马头颅中骨刺,然而这时候抽出来,伤口已经没有鲜血涌出来,反而涌了一堆乌黑干枯的血块,如果格里斯有嗅觉,就会闻到奇臭无比。 抽搐着,战马原本油亮的毛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干枯,身上的肌肉也是血气尽退。虽然外形没有太大的改变,但和生前相比,此刻的战马更像一具没有生命的雕像。 就这样没有生命的雕像动了,缓缓的翻身站起来,瞪着闪烁幽蓝光芒的瞳孔,默默的打量着四周。 格里斯的很高兴,五级的献祭之术,借助这种取巧的办法,一次能够成功,说明了他的想法是对的。 他朝战马走去,伸手想牵过缰绳,就在这时,战马眼眶中的光芒骤然亮了一下。 格里斯心中升起一种不妙的感觉,可惜太迟了,战马人立而起,前蹄闪电踢出,结结实实的踹在格里斯的胸口,凶猛的力度把格里斯踹得如出膛的炮弹般倒飞出十几米,一路犁翻了数个坟墓,还撞倒了一棵大树才停下来。 格里斯忽略了一个最关键的问题,如果是通过魔法祭炼出的灵魂之火,本能就铭刻了施法人的烙印,转生的不死生物自然不会攻击施法者。 但是格里斯通过这种取巧的方法祭炼的灵魂之火,来源是尸体自然诞生的灵魂碎片,和他没有从属关系,这样冒冒然靠近,刚诞生的不死生物肯定会凭本能攻击他的。 被战马踹飞的那一刻,格里斯就想明白了这个关键,魔甲的保护下,他并没受到什么伤害。身体停下来后,他一翻身便跳了起来,一扬手,一道狂风卷起碎石暴雨般砸向战马,如此密集的攻击,虽然伤不了战马,但也把这个刚刚诞生的不死战马砸晕头了。 等碎石雨砸完,不死战马还没来得及反应,一根尖刺就从它的眼眶中透进颅内,抵住了它那**的灵魂之火。 那是不死生物的要害,受到伤害很有可能就魂飞魄散了。还懵懵懂懂的战马本能的感觉到危险,一动也不敢动了。 格里斯把头颅凑到战马的眼前,一**凌厉的意识冲击着战马的灵魂。 像骷髅尸巫这些低等的不死生物,交流起来是很直接的,想要对方害怕和屈服,就要展现出超越对方的实力,格里斯这些凌厉的意念,翻译**类语言就是‘我强,听我的,不听,吃掉!’之类的恐吓。 再怎么说,格里斯也是一个活过了二十个领主世代的长寿骷髅,灵魂肯定比这个刚诞生的不死战马凝炼。以前他还拖着半个身体爬来爬去的时候,真的避无可避了,就算强壮的灰骨髅骷都不一定是他的对手,更何况这刚诞生的小小战马。 在格里斯的吼吓下,战马噤若寒蝉,吱都不敢再吱一声。格里斯单手按住它的背往下一压,它便乖乖的跪了下来。 骑上了战马,格里斯分辩了下方向,驱动着马匹朝北方驰去。 正文第三十三章.迷路了 红通通的太阳缓缓从地平线上升起,帝王城通往北方的交通要道六十里处,格里斯骑着这匹刚刚被他命名为骨头的战马上,在金黄色的光芒中狂奔着。 好吧,虽然骨头这样的名字十分恶俗,但不要期望格里斯会有什么好的创意。他的审美观如今还停留在骷髅形态,真要放一个全裸美女在他眼前,他也不一定分得清男女。 骨头那空洞的眼眶已经被蒙上了,因为在前面的路上,一个早起的路人被双眼冒着蓝光的骨头直接吓晕后,格里斯就醒悟到这个问题。 此刻的骨头早就没有昨天刚从子爵府里拉出来时那样油光水亮,全身的毛发干枯分叉,看起来像风尘仆仆赶了几天路没洗过一样。实际上这时的骨头身上还很干净,而且一丝汗水也没有。 再过几天,它身上的肌肉也会干枯萎缩,最后彻底成为一具马形尸巫。 但是在这之前,格里斯还是可以用它赶到目的地。格里斯的目标地在北方的远望森林。 远望森林是一个阔达数万平方公里,横贯数个大帝国,延伸至蛮荒边境的辽阔世界。它位于腓特烈帝国和贝尔帝国的北方,里面物种丰富,生活着无数凶猛的野兽和魔兽,传说中更有巨龙盘距其中。 物种丰富,这其中自然也有箭毒树这种植物,自然也有可能伴生回春藤。西南方的迷雾之森已经有阿拉岗等几支队伍过去了,格里斯再往那边走,只能是重复投入,不如去远望森林碰碰运气。 三天后,绿湖村,马不停蹄的赶了三天三夜的路,格里斯和骨头创下了三天赶了二千里的纪录,如此一样,骨头这匹血统并不算优良的马终于能够算得上真正的千里马了。 可惜此刻的千里马形象惨不忍睹,全身骨瘦如柴,皮肉干枯得可以清晰看到底下的筋,就连它的灵魂之火都奄奄一息。刚刚诞生就马不停蹄的赶了三天三夜的路,也亏它是不死生物才撑得住,但即便是这样,它的灵魂之火也虚弱到了极限,再不休息,恐怕就得直接消散了。 感应到骨头真正到了极限,格里斯也不为难它,跳下马后撕开蒙在骨头眼前的布,然后自己向北方徒步走去。骨头血肉的活力退尽,外形变得越来越像尸巫了,回去时候就不能再骑它回去了,干脆在这里就把它放生吧。 终于能够重见天日了,骨头眼眶中光芒闪烁了一下,愣愣的望着格里斯的背影。它只是个刚诞生的不死生物,智力低下只会凭本能行动,之前在格里斯的指挥下,虽然累得快散架,但至少知道该做什么。现在格里斯把它扔下的话,它顿时无所适从起来。 愣着半晌,直到格里斯的身影快要消失的时候,骨头才歪了歪脑袋,小碎步赶了上去。 听到身后传来的马蹄声,格里斯回过头来,用灵魂询问到:“你想一起去?”不死生物间的交流是灵魂来进行的,根本不需要说话,也不需要文字。 不过格里斯高估了骨头的智力,骨头根本不明白他这句话的意思,从骨头的灵魂里,格里斯只感觉到一片茫然。 格里斯隐约感觉到有点失望,在死亡世界的那些同类也是,格里斯偶尔和那些同类交流,也得不到它们的回应,只有那些习惯掠食的同伴,才会有简单的‘吃’‘杀’之类的回应。 为什么会这样呢?难道只有他一个才有智慧?显然不是,因为领地的领主,常常也会发出一些复杂的命令,命令领地的同伴去攻击某些入侵者,显然,领主是有智慧的,可是为什么别的同类会没有呢? 心中思索着,想不通便把这个问题扔到一边了。他牵起骨头的缰绳,往视野尽头那苍翠的森林走去。 远望森林是冒险者的乐园,这里有凶猛的野兽,强大的魔兽,珍贵的植物矿产,传说中还有巨龙盘距其中,有巨龙,当然就少不了巨龙的宝藏。 没实力做屠龙勇者,但并不妨碍某些胆大包天的家伙把生命寄托在幸运女神的手上,试图趁巨龙沉睡或掠食的时候发一笔横财。 不过这些年来,并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幸运儿找到了巨龙的宝藏,但是每年失踪在这里森林里的冒险者却是数不胜数。 远望森林茂密的树木就是最可怕的杀手,再厉害的魔兽也不是人类的对手,可是这里茂密的树林和复杂的环境,却能让最强大的法师剑士迷路,最终饿死在里面。 远望森林阔达数万平方公里,再精锐的冒险团队,也不敢深入森林的内部,就是害怕迷失在里面。 格里斯看了很多书,也从书里学到很多关于远望森林的知识,但却没有哪本书详细描述了这些看不见的危险,于是傻乎乎的,什么准备都没有就冒然跑进了森林里,毫不意外的,他迷路了。 这是格里斯深入森林的第六天,这六天里,格里斯闷着头往前走,也不管什么方向,他来森林就是为了找箭毒树,反正他也不知道哪里有箭毒树,边走边找就是了。 不奇怪格里斯会这样冒失,毕竟死亡世界没有森林,就算有,他这个从来没离开过领地的小骷髅也没见识过,在书本里看到的介绍,在他脑海里形成的印象充其量是长了很多树的地方,至于这些树多到什么程度,没亲眼看见他是不会理解的。 现在他理解了,原来森林里的树可以多到走几天几夜也穿不过去,可惜已经晚了。 放眼望去,四周都是高耸入云的苍天大树,茂密的树冠遮蔽了天空,在森林内行走就如同走在黑夜里一样,偶尔才有一两丝光线从树间透进来,根本无从来分辩方向。 格里斯能意识到自己迷路是因为一具骸骨,一具三角犀牛的骸骨。三天前,格里斯终于碰上进森林以来第一头魔兽,就是这头三角犀牛。 三角犀牛是一种二级土系魔兽,体型庞大,力量惊人,额头两边和鼻尖分别有一个尖锐的角,全力冲刺起来能把腰身粗的拦腰撞断。 光是这样还称不上魔兽,三角犀牛厉害的地方是它的防御力,皮粗肉厚的犀牛喜欢洗泥浆浴,每洗一次,它便用它那可怜的土系魔力加固一次,长年累月下来,二级的三角犀牛却拥有了至少四级防御力的泥盔。 披着厚实泥盔的三角犀牛简直就是一部装甲战车,全力冲刺起来,即使是六级的铁背魔熊都不敢招惹,按道理来说,这样的魔兽几乎没有天敌了,但可惜的是,三角犀牛碰上的是一群疾风魔狼。 疾风魔狼也是二级魔兽,它们的体型比普通的狼要大许多,简直像小牛犊,只会一招风刃。可是这些魔狼却是魔兽界真正的霸主,除了七级以上拥有智慧的魔兽,否则没有什么魔兽敢招惹魔狼,因为它们是群居生物。 一出动就是十几数十头,每到交配季节,甚至能看到上百头的狼群,这样的数量,就算人类也要退避三舍。 而魔狼的智慧也绝对是低级魔兽里数一数二的,围猎的时候比得上训练有素的人类军队,那天格里斯就见识了一场精彩的围猎。 十几头魔狼围着三角魔犀不断的咆哮挑逗。当犀牛选择了目标发动攻击后,被攻击的那头魔狼马上引着犀牛左闪右避,其它魔狼一拥而上,风刃招呼。一层层的把犀牛的泥盔剥掉,咬死,干净利落。 看到进退有序的魔狼,格里斯二话没说,直接掏出骨头的灵魂之火,然后选了一棵最高最粗的树木,蹭蹭蹭的爬上去。 这种时候,骨头的身体都不要了,保命要紧。 魔狼也发现了格里斯这一人一马,不过它们似乎对这些没人味的不死生物不太感兴趣,十几头魔狼分食了犀牛后,便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直到这刻,格里斯才意识到魔兽和野兽的差别,刚进森林的时候,他也碰到过一些野兽,包括魔兽的远亲野狼,不过两者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 意识到自己的实力在这里不足以自保,格里斯就没敢再往里深入了,往回走去,没想到转着转着,又回到这里,他迷路了。 如果是人类在这里迷路的话,短时间找不到出路,就会耗尽食物然后饿死。格里斯不需要食物,所以意识到迷路了,他也不着急,再次往来路走去。 这次往回走,格里斯不再顺着那些容易走的地方走了,碰上树木岩石挡路,上次是绕过去的,这次他直接翻过去,而且专挑那些难走的地方走,这样一来,果然没有再转回原来的地方。 骨头的灵魂之火格里斯还带着,躯体却早就扔了,有些地方需要攀爬,四条腿的骨头爬不过来。 有着格里斯的保护,没有躯体的骨头不会消散,有机会再找个躯体把它放进去就行了。 就这样边走边爬,两天后,格里斯终于穿透了那千篇一律的茂密森林,出现在他眼前的是一汪清澈的湖泊。 PS:求票求收藏点击打赏 <ahrf=http://.>起点中文网.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正文第三十四章.红龙 湖泊不是很大,一眼就可以望到对岸,湖水十分清澈,可以看到湖底的水草和鱼类。水不深,所以没有大型的水栖生物。 不过作为森林中少见的水源地,湖泊的周围还是聚集了大量前来喝水的动物,同时也聚集了一些掠食动物。 格里斯刚钻出森林,就目睹了一场凶猛的搏杀,一头至少两米高的雷猿从一根探到湖边的树枝上狂扑而下,双脚落地的时候马上震出一记雷霆震击,把一头正在喝水的糜鹿震晕在地,然后利牙一口咬上去,糜鹿的脖子被一口咬断了。 湖边一阵鸡飞狗跳,格里斯也忙不絮的闪到一棵大树的后面,悄悄打量撕咬糜鹿的雷猿,似乎,好像这个世界也不太安全啊! 忽然,一声嘹亮的长鸣声响彻了天际,声音中蕴含着一种傲视天地万物威严,如同皇者般宣告自己的驾临,一时间,鸡飞狗跳的湖泊瞬间安静了下来。 浓重有如实际的威压从天上压下来,一个巨大的黑影降临到了湖泊的上空,巨大的肉翼,修长的长尾,狰狞的头颅,闪亮的鳞片。传说果然是真的,远望森林真的有巨龙在盘距。 这是一头成年的红龙,通体如火般鲜红的鳞片覆盖了全身,随着它的到来,整个湖泊的空气都灼热了几分。 从来不懂得害怕的格里斯,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灵魂之火的波动加剧了许多,有如实质的龙威压得他快喘不过气来一样,虽然他不需要呼吸,可是那窒息的感觉还是非常真实。 反倒是从迷路后就一直闷闷不乐的特鲁特反而兴奋起来,在格里斯的灵魂里拼命大叫着:“龙,主人,一条红龙,它的血肉一点很鲜美,杀……” 格里斯当然没有挑战巨龙的实力,特鲁特的怂恿实在是不安好心。确实,一个又硬又没肉,还能随时吞掉它灵魂的主人,特鲁特一点也不喜欢,可是它没办法脱离宿主,除非格里斯死掉,但格里斯是个永生不死的不死生物,除非发生意外。 无论是怂恿格里斯来远望森林还是挑战巨龙,特鲁特从来都不是好心。 可惜格里斯不是个轻易能怂恿得了的人,特鲁特很失望。 把身体完全缩在树干后,只露出一个眼孔,格里斯远远的观察着红龙。这条红龙体长足足有三十米,翼展也并不多三十米,一下子把湖泊都遮去了三分之一。 在它巨大阴影的笼罩下,湖边彻底回复了平静,无论是在狂乱跳窜的食草动物,还是撕啃着食物的雷猿,都在庞大的龙威下噤若寒蝉,一动都不敢动,甚至连逃跑都不敢。 刚才还勇悍凶猛的雷猿此刻如同一只小绵羊,匍伏在地上,头也不敢抬的嗦嗦发抖。 这才是真正的皇者之威,龙威之下,强悍如雷猿都只能屈服,连逃跑的念头都不敢有。 红龙落到地面,沉重的身躯踏得地面轻颤了一下,它无视那些卑微的生物,径自把头颅伸向湖中,张嘴饮水。 一张开嘴,格里斯便清楚的看到红龙的血盘大嘴中沾满了血丝肉碎,显然这条红龙已经吃饱了。碎肉上那熟悉的毛发,这条龙吃的可能还是格里斯见过的那群疾风魔狼。 场面死寂般的宁静,所有生物都屏息静气,惟恐打扰了红龙。仿佛一个世纪般的漫长,红龙终于喝饱水,它的目光缓缓的脚下颤抖的卑微生物身上扫过,然后便移开了。 它现在的很饱了,并不需要食物,而高傲如它这样的存在,也不需要通过这些卑微生物的敬畏却获取那可怜的乐趣,所以喝饱水后,红龙准备离开这里,但是张开翅膀之前,它的目光往格里斯所在的方向扫了一眼。 格里斯本能的把露出外面的半边脸孔缩了回来,虽然龙威对他的压迫也不小,但还不至于像其余的生物那样动都动不了。 不闪还好,这样一闪,反倒惹起了红龙的兴趣了,身为高傲的龙族,它不需要这些卑微生物的敬畏,可是当所有人都吓得不敢动的时候,居然还有一个会躲闪,顿时引起它的兴趣了。 张开的肉翅收起来,红龙缓缓的转过身体,面向格里斯所在的方向。 格里斯悄悄的从树干上伸出半边脸孔,正好看到红龙转过身体,硕大的眼珠似笑非笑的盯着他所在的位置,看到此状,格里斯顿时灵魂一紧,半边脸孔又缩回树后面了。 这鬼鬼祟祟的模样引得红龙裂开了血盆大口,仿佛失笑一般,能在它的龙威之下行动自如,还敢‘**’,这个生物还胆子真小,红龙还真的给挑起兴趣了。 抬起四肢,红龙缓缓的往格里斯所在的方向走去。 那庞大如山的躯体,每移动一步,就引起大地轻轻的颤抖,感觉到震动逐渐向自己接近,格里斯再迟钝也明白,红龙是注意到他了。顿时,格里斯的灵魂之火猛烈的燃烧着,无数想法浮起他的心里。 逃?想都不要想,在这种强大存在的眼皮底下,就算插着翅膀也逃不掉,看红龙无视湖边的那些生物,就知道它不是条嗜杀的龙,说不定乖乖呆着没事,一跑反而必死无疑。 不过把安危寄托在红龙的心情显然不是格里斯的习惯,心念电转下,唯一可用的似乎只有老办法了。 魔甲像潮水般缩回胸口,回复原形的格里斯躺到地上,头颅一歪,眼中的光芒迅速熄灭。 不过顿了一下,光芒又亮起来,格里斯伸出左手,把自己的右腿和右手的关节卸掉,整出一副凌乱的样子,然后才再次歪过头,眼中火焰熄灭时,格里斯仿佛听到一声‘咯咯’似的失笑声。 菲尔雅·列娜菲好久没有这么开心了,自从她的孩子死亡之后,这还是她第一次笑出声来。 身为一头巨龙,天生强大的实力,让她无视世上一切生物,即使是占据了世界主导地位的人类,也会顾忌到整个龙族的反应,而不敢明目张胆的对付一条巨龙,所以屠龙英雄永远是小说戏剧的产物。 没有天敌,唯一能吸引列娜菲注意的就只有闪闪发亮的宝物和她的孩子。传说中,巨龙一族都是财迷,最大的兴趣是收集财宝,每条龙都有一个宝藏,其实这是不对的。巨龙只喜欢闪闪发亮的东西,因为相对它们的体形,越闪亮的东西越能吸引它们的注意力。 拳头大的东西,相对巨龙而言就像尘埃般细小,如果不闪亮,谁会注意到它啊,人类也不会对一颗尘埃感兴趣吧,但如果那颗尘埃会发光,那就不一样了。 所以越闪亮的东西,巨龙越喜欢,至于玻璃还是钻石,在它们眼中的差别其实不大。 而做为物种延续的关键,繁衍自然是每个生物的至关重要的大事,这是铭刻在基因里面的本能,任何生物都需要通过生育,把自己的物种延续下去,而身为一头雌性巨龙,天生的母性更让她对孩子的热爱远超雄性的巨龙,甚至到了不顾一切的程度。 但是列娜菲的第一次生育却是以悲剧收场,她产下的龙卵是个死卵,无法孵化。 巨龙是一个生育率超级低的种族,产下的蛋,孵化需要整整一百年的时间。一百年啊,普通蛋放这么久,早就臭了。就算保存的好,不臭,孵出的幼龙还要经过五百年的幼生期,在幼生期里,幼龙十分脆弱,不耐冷也不耐热,漫漫长五百年时间,有什么头痛发热的话,随时就会挂了。 所以能幸运的长大到成年非常不容易,十不存一。如此低下的存活率,导致巨龙一族的数量一直不多。也幸亏是这样,否则天生巨大的优势,数量再多的话这个世界就没有人类生存的空间了。 列娜菲的孩子并不是被幸运之神眷顾的那十分之一,一百年的孵化期过去了,直到龙卵彻底失去生命的气息,也没孵出幼龙。 一百年的漫长孵化期,幼龙在卵中的时候,意识就逐渐成形了,虽然没法交流,但还是能感受到那幼小却慢慢成长的意识,每天感受着自己孩子的成长,这是列娜菲最快乐的一段时光。 可惜最困难的一关还是没有撑过去,孵化期就要结束了,卵里的孩子却仍然没能够成长到足以挣脱卵壳独立存活的程度。孵化期的长短是由卵内的养分决定的,没孵化之前的幼龙在龙蛋里就是靠那些物质存活的,养分耗尽还孵化不了,幼龙就必死无疑。 感应到幼龙的生命气息逐渐消失,列娜菲的心都碎了,从那以后,她就再也没有笑过了,至今又是两百年过去了。 像巨龙这种强悍的生物,视线早就不是感知环境的唯一手段,格里斯以为躲在树后别人就看不见,可是列娜菲在发现格里斯的那一刻,就通过感知把他扫得清清楚楚,自然‘看’到了格里斯脱掉盔甲,躺下装死,又爬起来拆掉手脚再装死的整个过程,看到这里,列娜菲实在是忍不住失声笑了出来。 茫然不知自己所作所为全被别人看得一清二楚的格里斯一动不动的躺在地上,身上骨骼凌乱,除了干净了点外,和那些常见的人类骸骨并没有差别,如果没看到他装死的那一幕,恐怕很多生物都不会对一堆骨头感兴趣,很有可能就给他蒙混过关了。 列娜菲硕大头颅绕到树干后面,斗大的眼睛在地上那堆骨头上扫了一遍,血盆大嘴裂开一个弧度。然后,一个清脆但十分洪亮的声音从列娜菲的嘴里传出来:“咦,什么东西?怎么不见了?” 格里斯一动不动。 “咦,地上有堆骨头?”列娜菲装做刚发现的样子。 格里斯还是一动不动。 “不知道这堆骨头会不会动呢?它挡住我的路了,如果不会动就被我踩碎了。”这明显是逗人玩的了。 格里斯动了,他用最快的速度接上手脚的骨头,连爬带滚的滚到一边,让出了那根本不存在的路。 “咯咯咯……”列娜菲发出一串很很清脆的笑声,震得四周的树木都颤抖了起来。 “有趣的小家伙。”边笑着,列娜菲边给格里斯下了定义。然后问到:“你会说话吗?” “不会。”两个火焰化成的人类文字燃烧在空气中。 人类是这个世界上最复杂的群居生物,所以人类的语言和文字也是最复杂最严谨最实用的,高贵如龙族,如今在日常生活中也抛弃了晦涩难明的龙语,改而使用人类的语言和文字,毕竟吃喝拉撒这些还能用龙语,但像‘今天天气哈哈哈’这类复杂点的交流,龙语的词汇量就明显不足了。 所以列娜菲能看得懂格里斯的字,不过这也让她惊讶了一下:“会写字?好聪明的小骷髅嘛。”死亡世界中蝼蚁般卑微的白骨骷髅竟然会写字,带给她的震惊不亚于看到一只蚂蚁在唱歌。 有智慧又懂写字的不死骷髅,想到格里斯的种族,列娜菲猛的一震,双眼明显泛起了激动的神彩。 “小家伙,你站好。”列娜菲不容置疑的吩咐到,完全不给格里斯拒绝的余地。 PS:求票求推荐收藏 正文第三十五.不死龙蛋 格里斯不明所以的望着列娜菲,乖乖的站好,虽然格里斯从来不会后悔,可是这一刻,他深刻的觉得‘森林很危险,还是学院好’。.并且心中也吸取了教训,以后再去什么地方,一定要把那里的情况都了解清楚再去。 列娜菲把前爪伸向格里斯,可是看着格里斯那纤细的骨头,她最终还是抓不下去,她很担心自已能不能控制得了力度,一不小心把格里斯抓散架了。 难道让这只小骷髅骑到自己身上?这个念头刚冒起,列娜菲便狠狠的甩了甩头,只有最强壮的雄龙才有资格骑到自己身上。 怎么把这个小骷髅带回巢**呢?列娜菲头痛了。 “刚才你不是穿着一件什么东西的吗?”列娜菲的目光落到了格里斯胸前的魔甲上。 穿上了魔甲,列娜菲才放心的把他捉在爪子上,当然,伸缩自如的魔甲也让列娜菲惊奇了一下,不过乌黑的魔甲不符合巨龙的审美观,看了一眼就不放在心上了。 巨大的肉翼遮天蔽日,猛烈扇动,掀起了凌厉的气流,把列娜菲庞大的躯体托向天空的同时,也把周围匍伏在地的各式生物吹起了滚地葫芦。几个呼扇,列娜菲已经盘旋着冲上高空,往太阳所在的方向飞去。 被列娜菲抓在手里,即使是有魔甲保护,也感觉自己骨头咯吱咯吱作响的格里斯,心里不断的冒起同一个问题:列娜菲要拿他做什么呢? 列娜菲的巢**距离这里并不远,半个小时之后,格里斯便看到一条山脉横旦在地平线上,如同一堵城墙般镇守着大地。这条山脉远望森林中间的北风山脉,山脉遮挡了北方下来的冷空气,山脉的两边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一边是四季如春,一边却是夏天生机勃勃,冬季肃杀千里。不知不觉的,格里斯竟然深入了远望森林的腹地。 列娜菲的巢**位于两座山峰之间的一个天然形成的山洞,外窄内宽,内部呈高低尖中间阔的格局,明显是两座山峰相互挤压然后形成的。在内部被平整出了一个宽阔的平台,用来供列娜菲容身。 列娜菲落到洞口,收起翅膀,爬进那个相对她的躯体而言显然狭窄的洞口,穿行了一段距离,终于到进入了宽阔的洞内。洞内的空间非常宽敞,甚至能供列娜菲在其中飞行。而她平整出来的平台就在正对洞口的另一边,在平台与洞**之间,是那一眼望不到底的漆黑深渊。如果不懂得飞行的生物进到洞里来,根本不可能越过深渊到达对面的平台上。 一进入洞中,格里斯便被一阵耀眼的光芒闪得一阵头晕眼花,灵魂好不半天都适应不过来。等他适应了光芒之后,只见整个洞**都笼罩在一阵五彩缤纷的光芒之中,而光源来自对岸的平台。 五颜六色的宝石仿佛小山一般堆在平台上,在光源的映照下,折射出让人目眩神迷的色彩。果然不愧是巨龙,看到这熟悉的色彩,列娜菲顿时精神了许多,猛的一振翅膀,像归巢的倦鸟一般投向了宝石山,到了宝石堆上,格里斯才发现顶部陷下了一个刚好可以容纳列娜菲的凹陷,显然这条龙是把宝石堆当床的了。 列娜菲落到宝石堆上,立刻趴到上面,摆出个最舒适的姿势,磨蹭着身子,然后发出一阵舒畅的呻吟声。幸亏,做这一切之前,列娜菲还记得把格里斯轻轻的放到一边,这对她只不过是伸伸懒腰般的动作,对格里斯而言却像地动山摇,那翻身所带起的气流更把格里斯刮得一**坐倒在地上。 不过格里斯的反应也很快,坐倒在地上后,他顺势向后翻滚,然后蹲起来,转身一下子窜到了一旁去,至少保证列娜菲再翻身的时候不会碰到他,真要给碰上一下,他这副骨头估计得散架。 列娜菲继续在‘床’上打着滚,趁着这个时间,格里斯细细的打量起列娜菲的巢**。整个平台非常宽敞,地面还留着人工平整过的痕迹,从那并不规整的地面上道道纵横交错的划痕来看,恐怕还是列娜菲凭爪子硬生生开整出来的。 列娜菲当成床的那堆宝石堆在平台的最里面,距离平台边缘有数十米的距离,这数十数对格里斯这样的体型是几十步才能跨过去的,但对列娜菲而言不过是一个翻身的距离。所以平台的边缘还留了米许的凸起,充当护拦,避免宝石乱滚时掉到平台下的深渊去了。 而在宝石床的右侧,一个用石头堆起来的土堆上,坚直地摆放着一个高达三米的蛋,而蛋里面正隐约传出一阵让格里斯熟悉又亲切的灵魂波动。 灵魂波动?不死生物?不死…蛋?感应着蛋里传来的波动,格里斯的灵魂里冒起一个大大的问号,当即下意识的便往蛋所在的地方走去。格里斯见过骷髅,见过尸巫,见过亡灵,却从来没见过一只蛋也能发出如些强烈的灵魂波动。光论波动的强度,这只蛋已经不比他在死亡世界时所属领地的领主们弱了。 在‘床’上打滚的列娜菲注意到格里斯的举动后,便在宝石堆上蹲了起来,修长的龙颈伸到蛋上面,用脸颊磨蹭着,虽然格里斯不懂得怎么分辩巨龙脸上的表情,但还是很明显的感觉到列娜菲眼中那浓浓的舔犊之情。 直到格里斯走到了巨蛋之下,列娜菲才移开头,说到:“这是我的孩子。” 很明显,这是一个失去生命气息的死蛋,列娜菲把格里斯带来巢**,目的就是为了这个蛋。二百年前,列娜菲产生的蛋彻底失去生命气息后,在其中已经孕育成形的意识并没有随之消失,反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凝炼。 列娜菲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甚至她还不敢向族里的长辈询问这个问题。巨龙是一个高傲的种族,鄙视一切弱小的生物,如果让族中的长辈得知她产出的蛋竟然孕育出了一个不死生物,无论最后的结果怎么样,这个蛋肯定会被消灭的,巨龙一族不会容忍高贵的同类中产生一个卑微肮脏的不死生物。 无论这个蛋孕育出了什么,毕竟都是列娜菲产下来的,如果彻底死去了还好,可是里面那个意识并没有消失,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她的孩子并没有死去。无论她的孩子变成什么样,列娜菲都不愿意轻易放弃。 原本她还希望,当里面那个意识完全成长后,可以冲破蛋壳而来到这个世界,无论她的孩子变成什么样,列娜菲都决定毫无保留的付出自己全部的爱。 然而二百年时间过去了,从一开始满怀希望到沮丧,到彻底绝望,现在,列娜菲已经有勇气面对这种悲痛。 蛋中的那个意识很早之前就停止了成长,不过却无法从壳里出来,偶尔的,列娜菲可以感觉到那个意识在挣扎,在嘶吼,可惜列娜菲无法明白它的意思,只能痛苦的看着它年复一年的挣扎着。 曾经有些时候,列娜菲甚至有种敲碎蛋壳,把里面的东西释放出来的冲动,不过种族的经验阻止了她。龙族的历史上,所有不能凭自己能力撑脱蛋壳束缚而降生的幼龙,绝对没有存活的可能,一丝例外都没有。列娜菲担心自己强行帮助‘它’脱困,反而是害了它。 就在这种痛苦与犹豫之中,列娜菲度过了上百年的时光。幸好龙蛋里的意识常常会进入沉睡中,挣扎的时候并不多,每当龙蛋的意识痛苦挣扎的时候,列娜菲就会选择离开洞**,等‘它’安静下来才回来,否则列娜菲恐怕承受不起这种痛心的折磨。这两百年里,列娜菲没有再接受过任何一头雄龙,就连她第一个配偶,这个龙蛋的父亲,她也不许它再靠近自己的领地。 在湖边遇到格里斯,意识到他与自己的龙蛋是同一种物种时,一个主意顿时在列娜菲心里冒出来,自己听不懂龙蛋的吼叫,可能这个小骷髅能听得懂也不一定,如果能和龙蛋里的意识交流,那岂不是可以知道它为什么挣扎吼叫? 就是因为这样,格里斯被带到了这里。 PS:求票求推荐 <ahrf=http://.>起点中文网.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正文第三十六章.回光返照 孩子?格里望望龙蛋,又看了看列娜菲,一点也不像。. 虽然龙蛋里的意识很强壮,但也很安静,似乎正在沉睡着一样。 “小家伙,我现在就把它叫醒,你要听清楚它在叫什么,然后告诉我。”龙蛋沉睡的时间时长时断,列娜菲也弄不清楚它什么时候会醒来,心急想要和龙蛋交流的她等不及让它自然苏醒了。 格里斯能反对吗?当然不敢,他连忙点头。 列娜菲用头轻轻的拱着龙蛋,高达三米的龙蛋刚好和列娜菲的头颅差不多大小,被她这样拱着,龙蛋摇摇晃晃的,里面那个意识开始波动了起来。 安静的时候,格里斯就感觉这个意识比他在死亡世界的领主差不多,可是现在他却发现自己看错了,苏醒之后,这个灵魂的强度,起码比那些领主强上一倍了。果然不愧是巨龙一族,一个龙蛋所化身的不死灵魂竟然要比死亡世界身经百战的领主强这么多,虽然只是白银级的骷髅领主。 足足十几分钟,龙蛋中的意识才完全清醒过来,这也许是它第一次被人用沉睡中唤醒,所以意识显然有点迷惘,迟疑的把灵觉伸展出来探测着四周的情况,这是不死生物最基本的感知环境的方法。 它的灵觉扫过列娜菲,最后定格在格里斯的身上,可能是感应到格里斯这个从来没见过的新存在,龙蛋里的灵魂波动顿时加剧了许多。 列娜菲在旁边紧张的看着,一感觉到龙蛋加剧的灵魂波动,她马上迫不及待的问到:“它说什么了?它说什么了?” 这只不过是从一个死龙蛋中孕育出来的灵魂,从来没有离开过龙蛋,能说什么?它只不过是本能的对没见过的东西感到好奇而已。 “它在好奇。”但列娜菲的询问格里斯也不敢不答,连忙回答到。 “它在好奇?”列娜菲那比半个人还要大的龙眼顿时又瞪圆了许多,眼中闪过惊喜的神色。她一直以为她的孩子在承受着痛苦,没想到却是好奇,这真是让她意外了,如果是这样,她会开心很多,她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在痛苦中煎熬这么多年。 “好奇什么?”列娜菲连忙询问到。 “我。”一个火焰大字在格里斯身前焰起,这里只有格里斯一个新鲜的存在,其余的东西,龙蛋里的灵魂再多的好奇也在这两百年里消磨得干干净净了。 “嗯嗯,这是它第一次见到小骷髅呢。”列娜菲裂开自己的血盆大口,仿佛在笑着般说到。 此刻的列娜菲和一个普通的人类母亲并没有差别,对自己孩子的每一个举动都充满期待。接着又问到:“然后呢?还说了什么?” 格里斯摇摇头。 “哦……”列娜菲失望了叹了一下,但很快又兴奋起来,催促道:“那你去跟他说话,看看他会说什么?”毕竟这是她第一次与她的孩子交流,虽然是间接的,不过已经足够让列娜菲兴奋了。 格里斯只好转身向龙蛋的方向走去,刚走两步,脚下咯吱的一声响,格里斯猛然失去平衡,重重的摔趴在地上,如果不是身上的魔甲保护着,格里斯恐怕得摔散架,但即使是这样,也摔得他一阵头晕脑胀。好不容易回过神来,只见脚下一颗不规则圆形的宝石正在光滑的地面打着转。 这被列娜菲修整过的光滑地面,配合那一颗颗不规则的宝石,简直就是最好的陷阱,列娜菲体型庞大自然不会有问题,却害苦了格里斯。 见到这一幕,龙蛋再次发出一阵持续而剧烈波动,格里斯仔细辩认一下,竟然是快乐的波动,就好像小孩子看到好玩的玩具一样的那种快乐。 “他说什么了?他说什么了?”列娜菲又迫不及待的问到。 格里斯的灵魂猛跳了一下,犹豫了半晌,摇了摇头。格里斯傻吗?他才不傻,虽然他不懂什么人情世故,但本能的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如果告诉列娜菲龙蛋因为见到自己摔倒而快乐,以列娜菲对龙蛋着紧的态度,到时整天叫自己摔跤那怎么办? 龙蛋里的灵魂虽然成形已经有两百多年了,可是一直被困在龙蛋之内,所能感知的不过是这个洞**里的情况,如果不算那些食物,格里斯恐怕就是它这辈子见过的第二个能活动的物体,所以心思非常的单纯,像一个初生的婴儿般简单,见到新鲜的东西就好奇,见到有趣的东西就会快乐。 等格里斯走到龙蛋前面,里面的灵魂再次把灵觉好奇的探在了他的身上。 感受着龙蛋的好奇,格里斯把一段意念送进了龙蛋里:“我的名字叫格里斯。” ------------ 亚力克斯艰难的睁开双眼,迷迷糊糊中,他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惊喜的叫到:“他醒了,快去叫治疗师。” 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亚力克斯睁开眼睛,蒙胧中,他看到了一张熟悉而又陌生的美丽脸孔。 熟悉是因为脸孔的主人是他最亲密的爱人,陌生是因为脸上少了许多岁月的风霜,现在这个样子他已经十几年没看到过了。 望着这张美丽脸孔,亚力克斯情不自禁的说道:“莉莉丝,你还是那么漂亮。”声音显得那么的沙哑。 眼前的脸孔微微红了一下,瞪了他一眼,嗔怪地说道:“一醒来就说这个,油嘴滑舌。”声线还是那么清脆悦耳,语气却带着浓浓的忧虑与关切。 亚力克斯眨了眨眼睛,视线渐渐清晰起来,眼前的人也越来越熟悉,脸形胖了一点,美丽的大眼睛下多了两个眼袋,白皙的皮肤少了些光泽,眼角多了点皱纹。 亚力克斯心里暗叹了一声,刚才果然是眼花了,现在这个才是他的莉莉丝。 撑着想从床上坐起来,莉莉丝连忙上前帮扶,亚力克斯却摆了摆手:“不用了,我自已来。”他觉自己状态很好,虽然手脚不是很有力,但翻身起床这样的动作不会有问题,而且他的精神很好。 看着亚力克斯这个样子,莉莉丝双眼一红,两行热泪就滚落下来。 亚力克斯撑着坐直了身体,抬头正好看到默默流泪的莉莉丝,他微微一笑,抬起双手,示意莉莉丝靠过来,然后用手温柔的拭掉她脸上的泪水,这个女人虽然已经芳华不再,但仍然是他最深爱的女人。 “这段时间让你担心了。” 听到亚力克斯的话,莉莉丝抬手握住他的双手,强颜笑了一下,偏过脸去,泪涌得更急了。 从魔法传讯中得到亚力克斯受伤的消息后,莉莉丝就单人匹马,马不停蹄的赶了上千公里的路,学院大队人马走了一个多月的路,她硬生生用了十天时间就赶完。 随后的十几天来,她衣不解带着守护的日夜守护着亚力克斯,每一次都不敢睡超过一个小时,就这样她撑过来了。 没有嫁给亚力克斯之前,她也是一位出色的冒险者,那段冒险的岁月,造就了她坚强的个性。虽然养尊处优了十几年,但那种坚强的个性并没有改变。 看到躺在床上的亚力克斯,她没有流泪,看着亚力克斯一天比一天削瘦,她也没有流泪。但这个时刻,她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 亚力克斯一天比一天虚弱,派去出寻找毒药的数支队伍却没有一个有消息。如果亚力克斯一直晕迷着还好,可是现在却突然醒过来,而且自我感觉还很好,这只有一个可能,就是回光返照。 亚力克斯的生命即将走到了尽头。 “格里斯呢?”亚力克斯的目光在房间里转了一圈,却没有发现从来不会主动离开他视线的格里斯,不由奇怪的问到。 格里斯在他的至亲之人这里不算秘密,莉莉丝也知道的他存在,只是从来没见过。听到询问,莉莉丝努力把眼泪忍住,转过头强颜微笑着说到:“我来的时候就没见到他了。” “你来了多久了?我晕迷多久了?”亚力克斯问到。 “你晕迷有二十七天了,我到这里也有十七天了。”莉莉丝应到。 亚力克斯有点惊讶:“这么久了?”晕迷是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的,对他而言就好像刚睡了一觉一样。 “他跑到里去了?”亚力克斯喃喃问到。没有自己的吩咐,格里斯不会乱跑的,莉莉丝怎么来了十七天了都不见格里斯呢? “要派人去找找吗?”莉莉丝问到。 “不用了。”亚力克斯想了想,摇摇头:“扶我起来吧。” 在莉莉丝的掺扶下,亚力克斯站了起来,慢慢的走到窗户前,用力了深吸了口气:“闷死我了,躺得太久,骨头都松了。” 窗户正面对着子爵府的后花园,空气清新,环境优美,是整个府邸视野最好的地方。默默的站在窗前好半晌,亚力克斯忽然说道:“莉莉丝,我的实验室里有一个小图书馆,柜子上有一个盒子,等我死了,把那个盒子和我埋到一起,你不许偷看里面的东西,知道吗?” 莉莉丝的心狠狠的揪成一团,发急的骂到:“好端端的说这个做什么,你不会死,治疗师很快就来了。” 看着莉莉丝焦急的样子,亚力克斯微笑着摇摇头:“你又不是那些屁事不懂的贵妇人,说这种无聊的话干什么。”自己的情况自己最清楚,虽然感觉自己非常精神,但就是因为精神,让他更清楚的感觉到飞速流逝的生命力,有些话他现在不说,就再也有机会说了。 莉莉丝狠狠的咬紧嘴唇,不让自己哭出声来,即使曾经是一个坚强的冒险者,面对这种决别的时刻,也不可能平静得下来。 “刚才睡觉的时候,我梦到了德流仕,那只象鼻豕不断的招手,让我过他那里。还记得我们一直都想去可是一直没法成行的蛮荒高地吗?这二十年,那家伙就躲在那里面,听他说他快把整个高地都转遍了。”说到这里,亚力克斯幽幽的叹息了一下:“可惜没机会去见识一下了。” 莉莉丝想说点什么,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紧紧的握住亚力克斯的手,默默的感受自己的心被揪起一团的感觉。 “还记得那些年,我们在大陆各地到处跑的日子吗?你和我还有象鼻豕,米勒和阿拉岗,当时阿拉岗还是个穿着开档裤的小家伙呢,一转眼就快三十年了。”亚力克斯的语气充满了缅怀的味道。 或许是想到阿拉岗穿着开档裤时的形象,莉莉丝的脸上艰难的现出一丝苦涩的笑容,应到:“是啊,那时候他的嘴巴已经很恶毒了,常常气得德流仕跳脚。” “呵呵。”亚力克斯失笑起来:“老米勒这么沉默寡言的人怎么会养出一个这样的儿子,真是奇怪了。” “真的不舍得离开你们。”亚力克斯幽幽的叹道,他虽然可以平静的面对死亡,但并不希望死去,如果有希望活下来,他当然会全力去争取,但一点希望也没有的时候,他就懒得费这个劲了。 房间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还有连串焦急的呼喊:“治疗师和法师来了,治疗师和法师来了……”。 眼睛向窗外的最远处望了一眼,心里暗道:“格里斯这家伙跑到哪里去了呢?” PS:求票求收藏 正文第三十七章.启蒙教育 当格里斯把意念深入龙蛋的深处,郑重的道出自己的名字后,龙蛋里的意识返回了一阵迷惘,不断的重复‘我’‘名字’‘格里斯’这些波动。。显然这个从龙蛋里诞生的灵魂还没有自我的认识,根本没有‘我’‘名字’这些概念,龙蛋里这个灵魂比刚出生的婴儿还要纯洁。 碰到这种没办法沟通的对像,再睿智的人也得一筹莫展,可是格里斯却不会,他在死亡世界碰到太多这种情况了,他的那些同类大部分都和这个灵魂一样的纯洁。 把意念深入龙蛋里,仔细的探询一番,格里斯转向列娜菲说到:“可以把它放出来吗?” 列娜菲那重达数百吨的庞大身躯不可思议的从宝石堆上弹起来,硕大的头颅直接凑到格里斯的身前,激动的说到:“可…可以放它出来?不…不会有问题吧?” 列娜菲大眼珠闪烁着十分复杂的神色,两百年时间,她已经彻底绝望了,按照龙族的惯例,无法然孵化的龙蛋都会掩埋,但是这个龙蛋里却孕育出了一个气息,让列娜菲一直狠不下心。 把格里斯带回来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希望能把里面那个灵魂的波动翻译出来,让列娜菲能知道自己的孩子到底是快乐还是痛苦,如果可以,她更希望能打破龙蛋,让自己可以见她的孩子一面。 这只是她内心的一丝奢望,并不抱着太大的希望,想不到自己的奢望转眼便有实现的可能,这一刻,列娜菲的心情是又激动,又紧张,又担忧,十分复杂。 格里斯迅速摇摇头,不死生物是世界上最顽强的生物,别说敲碎龙蛋,就算把全身的骨头折成碎片,都不会有事。 “那快,快把它放出来。”列娜菲把头伸到龙蛋上,又紧张的缩回来,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 巨龙不愧是世上最强悍的生物,光是一个蛋就高达了三米,蛋壳的厚度也达到了一寸多,这样的蛋壳换作个赤手空拳的普通人来,恐怕很难敲得碎。但这当然难不道格里斯这,裹着魔甲的拳头砸下,蛋壳碎裂开来。 失去了蛋壳的包裹,里面的东西哗啦的撒了一地。两百年的光阴,就算是龙蛋也会臭了,溲了,**了,里面已经成形但没法诞生的幼龙早就被腐蚀成一堆白骨了,蛋壳一碎裂,这些失去皮肉保护的骨骼自然散架。 “吼!”一声震天的巨吼声爆然炸响,在封闭的洞**内来回激荡,震得整个洞**都震动起来,洞顶的碎石扑哧扑哧的往下掉。 “我的孩子!”列娜菲的咆哮声震天响:“怎么会这样,你不是说不会有事的吗?!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如果格里斯不是站在龙蛋旁边,散落周围的骨骼就围在他身边的话,格里斯真怕震怒中的列娜菲会不会一下把他敲扁。 格里斯用平生最快的速度捡起小幼龙的头骨,输入一丝灵魂能量,然后向前列娜菲高高举起头骨。 原来死寂的幼龙头骨在格里斯的灵魂能量引导下,空洞的眼眶亮了起来,缓缓闪动着莫名的光芒。 死亡世界里诞生的那些不死生物,大多是由死亡气息孕育而成,汇集了许多灵魂的碎片,所以拥有一系统生物的本能。但龙蛋里的灵魂之火是由幼龙的灵魂孕育而成的,纯洁的如同一张白纸,因为还没出生,所以这个龙魂连最基本的生物本能都没有。 不懂得走,不懂得吃,所以这个灵魂连怎么控制自己的躯体都不懂,难怪它不会自己敲破蛋壳跑出来。 格里斯用自己的灵魂能量,引导头骨里的灵魂,让它懂得怎么去控制自己的身体,因此,眼眶亮起来的下一刻,龙头骨的下颌张合起来。 “呀?!它说什么?它在说什么?”列娜菲顿时转悲为喜,看到幼龙嘴巴张合着,她还以为她的孩子在说话了,忙不絮的问到。 这只不过是刚说会控制躯体的幼龙下意识的动作,没有意义,格里斯摇摇头,反而问到:“它叫什么名字?” “名字?”列娜菲顿时一愣,她的孩子还没有出生就死去了,对一个龙蛋而言,名字并没有意义,所以她根本没取名字。 按照龙族的惯例,名字是由雄龙的姓氏加上雌龙的姓氏还有自己的名字所组成,可是幼龙现在的存在,还能得到雄龙的认可吗? “它叫…叫…菲尔雅…菲尔雅,对了,它是雄的还是雌的?”犹豫了半晌,列娜菲决定不冠雄龙的姓氏了,就以自己的姓氏为主,然后就发现自己竟然还不知道孩子是雄还是雌。 格里斯和列娜菲的视线在地上那堆骨头里扫了一遍,最后落到应该是幼龙盘骨的地方,然后发现应该有东西的地方现在空荡荡的,所有非骨质的东西早就腐蚀一空,哪还分得清是雄是雌。 人类的死灵法师们通过深入的研究,发现人类的骨骼,女性的盆骨会比雄性的宽一点,可是从来没有法师会去研究巨龙是不是也这样。 列娜菲看了格里斯一眼,求助的问到:“你看得出来吗?” 格里斯更加不可能看得出来,不死生物从来就没有雄雌的概念。 一大一小两个脑袋凑到一起,研究了半晌还是分辩不出幼龙到底是雄是雌,最后列娜菲放弃这种途劳的举动,无奈说到:“就叫菲尔雅·苏珊娜好了。” “你叫苏珊娜,我叫格里斯,她叫列娜菲。”格里斯逐一指着场中的三个生物,一个个的重复各自的名字。 这个幼龙的灵魂刚从龙蛋里出来,纯洁的有如白纸一般,根本没有你我他这些概念,所以必须由旁人强行贯输给它。就同人类刚诞生的婴儿,必须靠父母进行启蒙教育是一个道理。 一边用灵魂贯输这些概念,格里斯一边翻着地上的骨头堆,不时挑起一些骨头与手上的幼龙头骨比划了一下,最后翻出一根合适的接到头骨上,然后灵魂力量引导幼龙的灵魂,刚接上的骨头顿时动了动。 列娜菲在旁边又是激动又是紧张的盯着格里斯的动作,看到这里她才算看明白,想帮忙却无从下手,她这体形和那爪子显然不适合做这种相对她而言显得精细的活,只能在一边干着急。 一边接骨一边引导苏珊娜接管自己的身体,慢慢的,一具幼小的龙骨逐渐成形了。身为一具骷髅,格里斯对骨骼的结构是非常了解的,但他毕竟不是巨龙,对龙骨头的了解有限,时不时把前爪接到后脚去,幸亏列娜菲在一旁死死盯着,否则真给他接出一个四不像出来。 费了整整五个小时,格里斯才把整副龙骨上千块骨骼完整的拼起来,特别是拼到后面的时候,能活动大半个身体的苏珊娜就不安份了,不停地动来动去,导致接骨的难度倍增。 幸亏格里斯有应付这种不安份灵魂的经验,连唬带吓,终于让苏珊娜安份的给他拼完所有骨骼。 站起来苏珊娜第一个动作就是扑到格里斯身上。这是它表示亲昵的动作,问题它是一条龙,即使是幼龙,从三米高的龙蛋里爬出来,舒展开身体后体长已经不止五米了,一下子把格里斯扑倒在地。如果没魔甲护着,格里斯肯定得散架。 脑袋伸到格里斯眼前,空洞的眼眶盯着倒在地上的格里斯,灵魂中传来阵阵迷惑的意念,似乎在问格里斯怎么会摔倒一样,显然并没有意识到这是自己造成的。 列娜菲的大脑袋移到了半空中,目光烁烁的望着小幼龙,即使是格里斯这样不懂人情世故的骷髅,也可以看出这目光中所蕴藏着忌妒。自己的孩子好不容易才诞生出来,却对其它人比对她这个母亲更亲昵,不忌妒才怪。 格里斯是一个很聪明的骷髅,在死亡世界靠着半个残破的身躯存活下来,靠的不是实力,而是一种对危险的感觉和本能的狡猾。意识到列娜菲因为小幼龙的举动而对自己产生了妒忌的情绪,虽然不一定会危害自己,但格里斯却不会让有这种危险存在。 伸手指向列娜菲,格里斯在灵魂里向小幼龙说道:“这是你的母亲。” 小幼龙转过身,好奇怪的望着列娜菲,阵阵灵魂波动散发了出来,它根本不懂母亲是什么,反正刚诞生的它对什么都感觉到好奇。 “它在说什么?它在说什么?”刚刚还满脸妒忌的列娜菲转眼就又激动起来,迫不及待的问到。列娜菲今年还不到一千岁,相对于龙族而言才刚刚进入青春期,性格还很直率,喜形于色,什么情绪都表现在脸上。 “它在问你什么是母亲?”格里斯如实翻译到。 “我…母…母亲…我就是你的母亲啊。”第一次和自己的孩子面对面交流,列娜菲有点不知所措,支吾着了半晌才说出一句完整的话。 小幼龙的灵魂里又在不停的冒着大问号了,‘我’又是什么东西? 对付这种情况,还是格里斯有经验,继续进行启蒙教育,就像婴儿牙牙学语时教他叫爸爸妈妈一样,一个名词一个名词的贯输进去。 在用灵魂进行启蒙的时候,格里斯也没有忘记用火焰文字把自己教的东西逐一比划给列娜菲知道,他怕这条脾气不算太好的红龙会不会因为缺少参与感,会妒忌地一口把他吞掉。 苏珊娜毕竟不是人类的婴儿,不需要那么漫长启蒙时间,其本一些名词说过一两遍,它就能够记住了,一个下午过后,它基本懂得分辩‘你’‘我’‘她’‘格里斯’‘列娜菲’还有‘苏珊娜’这个名词,同是也学会了巨龙,骷髅,骨龙这些词语。 PS:求票 正文第三十八章.安全问题 “苏珊娜,苏珊娜……”。.小幼龙叫着自己的名字,不断的把格里斯扑倒在地,玩得十分开心。心思单纯的它所产生的情绪波动也是单纯的,就连列娜菲不用翻译,也可以从这种情绪中感受到小幼龙的快乐。 在龙蛋里困了两百多年,现在无论做什么,都能让苏珊娜感到快乐。这种纯粹的情绪很容易感染人,虽然被不断的扑到,不过格里斯一点也不生气,反而在苏珊娜的感染下主动的陪它玩起了这种不断被扑到的游戏。这对从来不会主动做任何事的格里斯来说是个很神奇的变化。 感受到孩子的快乐,列娜菲些许妒忌早就烟消云散,只要苏珊娜高兴就行。 就在这时,亚力克斯的意识跨过遥远的空间,触动了格里斯灵魂深处的烙印,此刻正是亚力克斯中毒晕迷的第二十七天,傍晚时分,正好是苏醒过来亚力克斯望着窗外的远景念叨着格里斯的那一刻。 正不时闪避着苏珊娜的扑击,逗着它玩的格里斯顿时停住了身影,转头望向了腓特烈帝国首都方向。静下心灵后,亚力克斯的召唤顿时显得更加清晰。这是契约强行建立在主人与召唤生物间的灵魂联系,无论相隔多遥远,都能联通彼此的灵魂。 可惜亚力克斯不是正宗的亡灵法师,并且身受重伤,否则就懂得怎么感应格里斯的位置,然后一个召唤术就可以召唤回去了。 格里斯一停下来,马上被小幼龙扑倒在地。不过纯真的苏珊娜很容易就感应到格里斯的情绪变化,不明所以的从他身上爬起来,歪着头望着他。 给小幼龙送去一个抚慰的灵魂波动后,格里斯才转向列娜菲,火焰文字一个接一个的燃烧起来:“列娜菲……。” 还没说完,列娜菲龙眼一瞪,生气道:“小家伙,你应该叫我尊贵的列娜菲大人。”自己可是尊贵的巨龙,怎么可以被一个小骷髅直呼名字呢?真没礼貌了,列娜菲很生气,如果不是这个小骷髅刚刚唤醒了自己的孩子,列娜菲一定会教训他一顿。 燃烧着的列娜菲三个字前面马上跳出了‘尊贵’两个字,后面也冒出了‘大人’,格里斯真是一点魔力也不浪费。 “尊贵的列娜菲大人,我现在可以离开这里了吗?”格里斯放出这段文字后,感觉有点怪怪的,他从来用这种语气说过话呢。 “不行,你不可以离开,你走了谁帮我翻译孩子的话?”列娜菲并不打算还给格里斯自由,毫不犹豫的拒绝。 如果是平常的时候,强大的红龙拒绝之后,格里斯的性格是不会再去争取了,可是现在亚力克斯的情况似乎很不好,而亚力克斯的生死又关系到他是否能留在这个世界的关键,所以格里斯不得不争取一下。 “可是主人……。”格里斯艰苦的一个字一个字的向列娜菲解释起自己的情况。 “你是说如果你的主人死亡,你就必须回到死亡世界?”幸亏列娜菲的理解能力还是不错的,不用格里斯怎么费劲就明白了。 格里斯的头点得像啄米的小鸡。 显然,如果格里斯被强行放逐回原来的世界,再去找一个会写字或者能说话,可以帮她翻译孩子灵魂波动的人是很困难的。 考虑了半晌后,列娜菲才勉为其难说到:“好吧,先让你回去救你的主人,对了,你的主人现在在哪里?” “帝王城。” 很少出门,更少去人类世界的列娜菲哪知道帝王城在哪里啊,经过格里斯好一通解释,才知道即使是快马疾驰也需要三天三夜的时间,而且还是不知疲惫的不死战马的速度,换成普通的马匹,时间还得翻倍。 更麻烦的为了躲避魔兽,骨头的躯体被扔掉了,现在格里斯连代步的工具都没有,光靠两只脚,十几天恐怕还走不出森林。 好不容易自己的孩子才从蛋里出来,正是培养感情的时候,格里斯一走她就没法和自己的孩子沟通了,就算格里斯肯回来,至少也是几十天之后的事情,万一格里斯不回来了呢? 心里纠结了良久,列娜菲不得不决定:“我送你回去算了,快去快回。”以巨龙的速度,一天时间足够在远望森林和帝王城间打个来回,甚至还能睡个很舒服的觉。 “还要回春藤,列…尊贵的列娜菲大人,你知道哪里有回春藤吗?”没有回春藤,回去也救不了亚力克斯的命。 “山脚下就有,走吧,快去快回。”说着,列娜菲伸出爪子把格里斯捉了起来,依依不舍的望了小骨龙一眼。 格里斯忙转向小骨龙,传出一个让它留在原地的信息。 不过刚学会分辩自己和别人的小骨龙怎么可能理解‘留在原地’是什么意思呢?蓝光烁烁的的眼眶盯着被爪子捉着的格里斯,灵魂发出两下欢快的意念,便快速扑了上来,前后爪紧紧抱住列娜菲的大腿,像树袋熊一样挂到了上面。 看来是不能把它留下了,而且列娜菲也不太放心,苏珊娜什么也不懂,留它自己在洞里,万一不小心掉到深涧里摔断骨头那就麻烦了。 不过列娜菲自然不会让苏珊娜这样挂在自己的腿上,那实在太不安全了。小心翼翼的轻轻咬住小骨头的颈骨,把它放到自己的背上。 但还没等她转过头,苏珊娜就跳下来,再次贴着格里斯,把自己挂到列娜菲的大腿上,挂在哪里不重要,重要的是能靠着格里斯。这个小家伙已经把格里斯当成它最亲近的人,完全不把列娜菲放在眼里,毕竟以生命形式来论的话,格里斯才真正算它的同类。 列娜菲不无妒忌的瞪了格里斯一眼,然后心里为难起来。照现在的情况,如果继续把格里斯捉在手上,苏珊娜肯定也不肯上去她的背上。任它这样挂着却是件很危险的事情,万一飞到半空中的时候掉下来,不死生物恐怕也得摔死。 怎么办呢?难道让格里斯也上去自己的背上?绝对不可以,自己尊贵的巨龙一族,怎么可以让一个卑微的小骷髅骑到背上呢! 安全,丢脸,安全,丢脸……。一边是脸面问题,一边是孩子的安全,坚难的衡量了许久,列娜菲才愤愤把格里斯扔到背上,还是孩子的安全要紧。 刷!列娜菲张开宽大的肉翼,背着一具骷髅一条骨龙,钻出洞**,飞上了蓝天之上。 正文第三十九章.龙骑士? 清辰的帝王城沐浴在一片金黄的辰光中,巴尔是帝王城城防军一名很普通的斗楼瞭望手,在斗楼上被夜风吹了一夜风后,巴尔正焦急的等待着同伴来换岗,缓缓升起的朝阳逐渐把金黄的光芒洒遍他的整个视野,被映得很不舒服的巴尔转过头,避开正面的阳光,然后他便看到了让他一辈子也无法忘记的影象。. 北面的天空同样沐浴的金黄的光芒之中,但在这片耀眼的光芒中,有一抹更加鲜艳的红色却越来越亮,一开始这抹红色还被朝阳掩去半边身影,等它越来越近,越来越亮,越来越清晰后,巴尔张大嘴巴,混身颤抖,嗬…嗬…!拼命想叫,却又叫不出来,等到这个红色的身影从他头顶上掠过,龙背上一个端坐的铠甲武士就成了他一辈子也忘不掉的一幕。 当当当当……!!!其余的斗楼响起了急促的动魄惊心的警报声。 列娜菲的到来,把还在辰光中缓缓苏醒的帝王城惊得彻底跳了起来。巨龙是世上传说最多的生物,任何史诗歌剧,小说神话,就连吟游诗人们传唱的故事,都少不了巨龙的身影。但是这种威名赫赫的生物,见过的人却瘳瘳无几。 一来是由于巨龙所居住的巢**一般都是深山大泽,人踪罕至之地。二来,虽然巨龙一族从来不肯承认,但这个世界毕竟是人类占据着主导地位,不小心引起与人类的冲突,吃亏的肯定还是巨龙。 单打独斗,可能大魔法师也不是巨龙的对手,但整个世界的巨龙充其量也就不到一百条,可是人类的数量却数以亿万计。所以一般没什么特别的事,巨龙是不会出现在人类的城市。 对这种传说中的生物,人类是好奇的,但如果这种身躯遮天蔽日庞大生物从伸手可触的头顶上飞过,阵阵迫人的龙威压下,屁滚尿流的人就不在少数了。 列娜菲只是一头不到一千岁的年青红龙,童心未泯,当看到地上的人类因为自己的到来而惊慌失措的时候,反而把飞行高度降低了许多,几乎是贴着层顶飞过,翅膀扇动里所产生的风压甚至还掀掉了几间层顶。 当然,列娜菲紧记着族中长辈的教导,不敢把恶作剧作得太过份。 一阵鸡飞狗跳中,帝王城里飞起了上百道身影,迅速向皇宫的方向集中。只有高级以上的魔法师,才拥有飞行的能力,帝王城不愧是一个大国的首府,光是高级以上的法师就不下百人,平常分散在城里各处不觉得什么,现在一聚集起来,顿时声势浩荡。他们是第一时间保护皇宫,因为那是最有价值的目标。 不过聚集到皇宫后,大家都发现巨龙的目标根本不是皇宫,反而向东城的方向飞去,那是魔法学院所在的区域,德流仕的子爵府也在那个区域。 怎么能让别的生物在人类的城市上耀武扬威呢?就算是巨龙也不行。在腓特列帝国的两位大魔法师的带领下,上百位高级法师分出一半守卫皇宫,另一半气势汹汹的向列娜菲追去,打算把这条红龙拦下来。 不过追到列娜菲的身后,所有人的面面相觑,不知所措起来,因为他们看到了列娜菲背上的格里斯。 “是他!?亚力克斯阁下的护卫,他竟然骑在巨龙背上!”格里斯这身铠甲几乎已经成为他的像征,亚力克斯受伤的时候,许多法师都来探视过,当然认得寸步不离站在床边的格里斯有,一看到他的铠甲就有许多人把他认出来了。 一条龙当然不能让它乱飞,但如果这么龙上面骑着一个‘人’那就不一样了。一时间,所有人的脑海里都冒起一个名词——龙骑士?! 历史上根本没有龙骑士这种职业,高傲的巨龙绝对不会让卑微的生物骑到自己的身上,恰好在巨龙的眼中,人类也是属于卑微的一种。但这并不妨碍喜欢意淫的人类创作出大量的小说诗歌,然后‘骑’到巨龙的身上去。 可是当某一天,这种荒谬绝伦描述成为事实后,见识再丰富的人也被吓呆了,骑在龙背上的不是龙骑士是什么? 这个发现实在太震撼了,以至所有人都忽略了趴在格里斯身后的那一堆骨头。 几十名高级法师气势涌涌的围上来后,列娜菲顿时安份了许多,不再故意降低高度绕圈子,而是直接往格里斯所指示的地方飞去。虽然她时常把‘卑微的生物’这类形容词挂在嘴边,内心还是不得不承认,再强大的巨龙也架不住人多。几十位高级法师,恐怕就是族里那些金银黑三大上位巨龙来了,也讨不到好,何况她这种下位巨龙。 一条红龙在天上悠闲的飞着,后面跟着一堆犹豫不决的高级法师,红龙没有明显的敌对行为,而且背上还骑着一个人,没弄清楚情况前,法师们也不敢乱动。 列娜菲终于飞临了子爵府的上空,下方的子爵府早就在她到来之前就乱成一团,护卫们严阵以待,子爵府自己的法师能飞的全飞了起来,不能飞的也爬到了屋顶,如临大敌,就在这种箭拔弩张的情况下,格里斯从龙背上跳了下来。 “小心,有人跳下来了,准备攻击。”子爵府里响起了大声的呼喊声。 “不对!好像是亚力克斯阁下的护卫,我认得他的铠甲。”马上又一声呼喊中断了攻击命令。 “他从龙背上面跳下来啊,难道他是龙骑士?……” “有龙骑士这种职业吗?我们眼花了吧。”慌乱中,阵阵惊叫声乱纷纷的响起。 格里斯祭起羽落术,缓缓的飘下来,他没想到自己的出现竟然引起这么大的阵仗,一时间也吓坏了,幸好他也知道造成轰动的源头是列娜菲,所以才会自己先跳下来,消除大家的戒备,否则列娜菲根本不可能降落。 幸好他这身铠甲状实在太好认了,没有给误伤到,不过为了安全起见,差不到落到地面的时候,他还是祭出了火焰文字:“我是亚力克斯的护卫。” 上流社会是没有秘密的,亚力克斯的神秘护卫从不说话,但懂得使用魔法化成文字来沟通的传闻在亚力克斯受伤的那几天就传遍了整个帝王城,小小的子爵府更是人尽皆知。格里斯这个独特的技巧一出,再没有人怀疑他的身份了。 护卫首领命令护卫们收起武器,并亲自过来打招呼,态度非常恭敬,不得不恭敬啊,这可是一个骑着龙,会用魔法的神秘剑士,魔武双修的龙骑士之类的称号不断的出现在众人的脑海,这种强大的人物不是他这种小小护卫得罪得起的。 等到众人消除了敌意,格里斯才敢向上招手,示意列娜菲降落下来。飞了一整晚,两千多公里的距离,就算巨龙也累得不轻,格里斯自己还要拿回春藤去救治亚力克斯,肯定不是短时间可以搞定的,不可能让列娜菲一直飞在上面。 列娜菲那庞大的身体一落到地面,顿时把子爵府后院那并不算小的庭院挤得满满当当,甚至把一截院墙也压垮了,幸好,没人敢叫她赔偿。 硕大的龙头环视了四周紧张兮兮盯着她的众多法师护卫们,列娜菲很不满的闷哼了一记,沉闷的龙哼震得所有人的耳朵都一阵闷闷作响。如果不是嘴里叼着苏珊娜,她一定会骂格里斯一顿。 刚刚格里斯从天空跳下的时候,不怕死的小骨龙也直接跟着跳下来,幸好列娜菲反应的快,一口叼住了小骨龙的颈骨,不然摔下来还不得粉身碎骨了。现在落到地上后,小骨龙又想挣脱龙嘴,去格里斯的身边,不过这么多紧张兮兮的人类环绕中,列娜菲哪敢放开苏珊娜,只好紧咬着不松嘴。 列娜菲此举正合格里斯的意,要给苏珊娜缠上了,他也什么都不用做了。转向护卫首领询问能否给红龙准备点食物,得到肯定的答复后,格里斯便走进了屋里,向亚力克斯的房间走去。 PS:谢谢打赏,加更一小节以示感谢。顺便求票求收藏。 正文第四十章.垂危 望着这个身穿铠甲的威武身影,莉莉丝心潮起伏不定,虽然从来没见过格里斯,但在亚力克斯嘴里,她早就知道了关于格里斯的一切,可是今天的相见,却打破了她所有对格里斯的印象。这个就是丈夫所召唤的小骷髅?骑在巨龙身上的小骷髅? “你就是格里斯?”莉莉丝不得不确认一下。 格里斯歪了歪头,看着这个站在床前,眉目间气质与亚力克斯有点相似的女人,三个火焰大字在他的身前冒起:“你是谁?” “我是莉莉丝。” 这就是传说中主人的妻子?听到这个名字,格里斯不由认真的打量了几眼莉莉丝,然后把回春藤递过去。 看到这一大卷绿绿的藤条,莉莉丝满腔对格里斯的好奇瞬间烟消云散,只是难以置信的接过回春藤,激动的问到:“这…这…难道是回春藤?” 贝尔和腓特列两大帝国分别派出了数支强者组成的精英小队,这些小队里有知识渊博的魔法师,实力强劲的大剑士,经验丰富的猎人等等,可是这些集众多人才于一起的精英小队,还没有一个成功找回了回春藤。没有人会想到,单枪匹马的格里斯反而会率先成功。 别人不知道格里斯的底细,但莉莉丝知道啊,半年前刚召唤过来的时候,这个小骷髅还屁事都不懂,半年时学会了文字和众多一级魔法,拥有一级法师实力的小小骷髅魔法师,这种实力想在生长着回春藤的森林里生存都有困难。 昨天晚上醒了一回的亚力克斯病情在晚间急转而下,到了现在已经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随时都有生命的危险,这种绝望的情况下,突然绝处蓬生,这种转机突然到让莉莉丝难以置信,捧着回春藤激动了半晌,她才想起叫人。 “治疗师!快,快请治疗师。” 五位遇袭的大魔法师里,有剩下亚力克斯一个人还存活着,他的安危牵动着整个世界的目光,腓特烈帝国早就派出几位顶级的治疗和水系法师日夜守候在子爵府,加上贝尔帝国从国内派出的治疗师还有莉莉丝自己带来的治疗师,足足有十二人的医疗轮流守候在房前,莉莉丝一传唤,马上一大群人涌了进来,他们接过莉莉丝手中的回春藤,又是辩认又是准备医治方案,忙乱了起来。 众人忙乱中,格里斯走到亚力克斯的床前。也许是众人的忙乱惊动了他,又或者感应到格里斯的到来,晕迷中的亚力克斯竟然醒转过来,看着床前的格里斯,他艰难的动了动嘴唇,微微笑了笑。只是中毒已深,削瘦得皮包着骨头的他,这一笑却比哭还难看。 “你回来啦,跑去哪里了?自己一个人乱跑什么,走丢了你还走得回来吗?”笑了笑后,亚力克斯马上板起了脸,声音虚弱而沙哑地教训起格里斯来,这个从来没在人类世界走动过的小骷髅,真的走丢后,恐怕很难能找到回来的路,这是亚力克斯得知格里斯失踪后最担心的事情。没想到格里斯真的回来,晕迷中的他更不知道格里斯居然是骑着巨龙回来的。 虽然是教训的话,格里斯却从中感受到了关切,所以不以为意的歪了歪头。 名义上,亚力克斯是他的主人,可是实际上,这种召唤契约对他根本没有约束力。 召唤术很少会召唤高等级的生物,那是因为高等级的生物一般都拥有独立的智慧,智慧越高的生物,性格就越高傲,很难轻易臣服于别人,所以如果没有绝对的实力压制召唤生物,智慧越高的召唤生物越容易反噬。 格里斯的智慧足够让他无视召唤契约的约束,不过他毕竟只是一个小骷髅,面对亚力克斯这样的大魔法师,一开始他只能乖乖的听话,但是慢慢的,他却真心认可了这个主人。 亚力克斯对他很好,不但教他学会了文字,更教会了他掌握魔法这种力量。虽然常常把他支使得团团转,但那都是他力所能及,对他而言并不算幸苦的工作,得到的却是死亡世界中根本不可能学到的东西。 也是因为这样,格里斯才会在他受伤后听从特鲁特的怂恿,冒险前往远望森林,换作以前的格里斯,危险的地方他是有多远躲多远的。 虽然格里斯不懂亲人的意思,可是实际上,他早已经把亚力克斯视为自己最亲近的人。即使没有召唤契约的强制约束,他依然会尽全力帮助亚力克斯。 “回来就好。”亚力克斯视野已经很模糊了,昨天醒过来后,他的病情就急速恶化,撑到现在完全是一个奇迹,他的内心还有一些牵挂,让他支撑到现在。直到现在看到格里斯完好无缺的站到自己面前,他终于能放下了心,意识迅速焕散。 “你什么都不懂,以后不要自己乱跑,想去什么地方就让莉莉丝和阿拉岗带你去吧,尽量不要让人发现你的身份,南方国家有些很极端的疯子,会把你视为异端的。如果不小心给发现了也不要怕,阿拉岗和莉莉丝会保护你的,我堂堂的帝国子爵,不需要理会那些宗教疯子……”亚力克斯断断续续的喃喃说到,声音越来越微弱,如果不是格里斯是用灵魂来倾听,恐怕已经听不清楚他说什么了。 正在商讨治疗方法的治疗师和水系法师们也发现了亚力克斯的情况,一个年长的水系法师走到床进,双手按在亚力克斯的胸前,温和的蓝光笼罩着亚力克斯的全身。滋养术是一种激刺身体的生机,使其抵抗力增强的法术,对一切的负面作用都有一定的效果,亚力克斯就是靠着这种魔法支撑到现在的。 可是将近一个月的时候,不断的滋养术已经耗尽了亚力克斯的生机,现在这种法师,对他再没有一点效果了。 几位治疗见状,对视了一点,不约而同的点点头。其中一位治疗师走上前来,取出一把小刀切开亚力克斯左手的静脉,用法术封住鲜血的同时,把回春藤插进血管里,如此一来,血液流经血管的候,同时也经过回春藤的脉络,血液内所有的毒素都会被其吸收。 本来还需要配合一些药物和魔法,回春藤也要做一些处理的,可是现在这种时刻,已经来不及了,只好一切从简。 可是格里斯还是感觉到亚力克斯的生命正逐渐消逝,他与亚力克斯之间一直存在着的契约联系越绷越紧,最终彻底断绝,与此同时,亚力克斯的手也无力的垂了下来。 “亚力克斯!”莉莉丝悲呼出声。 PS:呃……难道又要加更?这样存稿好容易完蛋的。不如留到强推时候再说吧.....嗯,等一下还有一节。 书评区有人说,生命之树枯枝是不是BG。这章就有答案了,因为治疗的方法比较特殊,所以回春藤的最合适的。 顺便求票求收藏,推同系列旧作《超级骷髅兵》 正文第四十一章.我会回来的 格里斯的身后,一个位面的裂隙缓缓的张开,吸引着格里斯的身体,吸力逐渐变强。.亚力克斯一死亡,与格里斯间的召唤契约就会同时中止,召唤法则会第一时间把召唤生物送回原来的世界。亚力克斯刚才那些话算白交代了,其实他也知道自己死后,格里斯会回归原来的世界,可是病了这么久,他早就病糊涂了。 格里斯迅速回头看了一眼位面裂隙,灵魂之火为之一涨,顶着逐渐增强的吸力,格里斯冲到床边,一下子把在床前忙乱成一团的治疗师法师全挤到一边去,然后伏下身朝着亚力克斯吹了一口气。 格里斯吹的当然不是空气,他吹的是一缕灵魂能量。看着无形的灵魂能量没入亚力克斯的身体后,格里斯才转身抬头望着莉莉丝,火焰燃起:“保护好躯体,我会回来的。” 召唤裂隙的吸力增强得非常快,格里斯刚说完最后一个字,便被召唤裂隙吸得向后倒退,格里斯用力稳住身体也止不住退势,双脚直接在地板上划出两条痕迹。 如此强大的吸引力,幸好只作用在格里斯身上,否则整个房间什么都剩不下来。 保护好躯体?看到格里斯的话,莉莉丝不明所以的望了他一眼。亚力克斯的情况已经让她无所适从了,哪有空深思这句话的含意,只好本能的点点头。平时在家里偶尔听亚力克斯谈起这个小骷髅,都对其颇多感慨,如此郑重的吩咐,应该有自己的含意的。 看到莉莉丝点头,格里斯才放下心,脚下一松,嗖的一声,整个身体就被召唤裂隙吸了进去。 窗台方向‘咯吱咯啦’的一阵乱响,一具灰白的骨架硬生生的从窗台里挤了进来,用所有人几乎都看不清楚的速度窜进了召唤裂隙中。还没等房里众人回过神来,窗台的光线陡然一暗,一个硕大的龙头撞破了窗台,飞速的咬向窜进召唤裂隙的那具骨架,可惜太迟了,她的血盆大嘴在裂隙前闭合,却连毛都没咬到一根。 召唤裂隙张开时是缓慢的,闭合时却快如闪电,列娜菲咬下的同时,召唤裂隙也迅速闭合,转眼便消失在空气中。 列娜菲瞪着巨大的龙眼,死死的盯着位面裂隙消失的地方,呼吸越来越急促,鼻孔中喷射的气息甚至带上了灼热的火花。她可是红龙,红色的火系巨龙,愤怒中真要吐一口息,这栋楼是别想要了。 护卫法师们连忙上前,无畏的挡在红龙与莉莉丝之间,撑开护罩和抽出了武器。不过他们也不敢抢先出手,没到不可挽回的时候,没有谁希望和一条巨龙不死不休。 好半晌,列娜菲才回过神来,龙眼冷冷的扫了一眼房间内剑拔弩张的众多人类,闷声哼了一记,缓缓的把头缩回去,肉翼猛的一扇,健壮的后肢用力蹬地,在一声愤怒的龙吟中冲天而起。 在实力相等的情况下,巨龙是很讲道理的,苏珊娜是自己跑进去的,要怪就怪自己没看牢这家伙,自己不过是享用一下人类送上来的食物,转眼就被它跑掉了,还一跑就跑进召唤裂隙中,连传送到哪里都不知道。 跨越位面是一种很麻烦的事情,列娜菲没有那种能力,不过族里有长辈有,她现在只想尽快赶回龙岛,找疼爱她的族中长辈,想办法跨越位面找回她的孩子,现在这种时候,她已经顾不上会让族里的人知道自己孩子成为不死生物这个问题了。 列娜菲的离去让整个帝王城都松了口气,虽然集合了整个王城的精英,不会害怕区区一条下位红龙,可是真要打起来,王城就损失惨重了。最庆幸的自然是子爵府房间里的那十几位法师护卫,他们可是正面面对红龙血盆大嘴的人啊,而且这些人里,没有战斗能力的治疗师已经占了一大半,没被吓软就很不错了。 红龙的离去,松了口气之余,莉莉丝也有时间仔细思考格里斯最后那句话的意思。正如亚力克斯所说的,她并不是屁事都不懂的贵妇人,没结婚之前,她可是跟着亚力克斯等人,足迹踏遍了整个大陆。刚才心慌意乱来不及细想,现在静下心来,她便意识到,格里斯也许有复活亚力克斯的能力,否则不需要保护躯体等他回来,以他的真实身份和临走前那奇怪的举动,这种复活恐怕还和不死生物有关。 只要亚力克斯能复活,管他是不死生物还是别的什么,莉莉丝不在乎。只要有一丝可能,都足以让她振作起来,莉莉丝转过身悄悄整理一下刚才慌乱时弄乱的仪容,再转过身来时,她又变回那个雍容华贵的子爵夫人。 她向前那几位隶属于她旗下的家族法师下令,把亚力克斯的身体冰封起来,然后一行人打点行装,以最快的速度赶回贝尔帝国。 至此,五位遇刺的大魔法师全部身亡,魔法编年史上把这次刺杀事件命名为黑色七月事件。七月虽然已经过去,但此事造成的影响却远远没有消除,五位大魔法师分属五个国家,属于腓特烈帝国的只有德流仕一位,其余四个国家联起手来向腓特烈的皇室施压,要求赔偿,邻近的贝尔帝国更是在莉莉丝一行归国后,直接派出大军封锁了两国的边境,摆出一副进攻的态势。 在众多国家的高压下,腓特烈帝国不得不屈服,由皇帝亲自发表声明道歉,并支付一定的赔偿。 国与国之间剑拔弩张,民间更是风声鹤唳,一时间几乎所有炼金术协会的侦测和防身的魔法卷轴和饰品都销售一空。而魔法界也开始研究这个以前对他们一直都显得很神秘的深渊世界。 PS:求票 正文第四十二章.回归.灰骨骷髅 永远晕暗阴沉的天空,永远淡淡笼罩着四周,如同烟雾般的死亡气息,永远干枯开裂,毫无生机的土地,这里就是死亡世界,往生者的国度。。c 格里斯对这里实在太熟悉,他在这里呆了二十个领主世代,闭着眼睛也不会迷路。而他所出现的地方,正是他一直呆着的小山洞前。 刚站稳身子,还没来得及打量四周的环境,一副巨大的骨架就从尚未闭合的召唤裂隙中跳出来,压到格里斯的身上。 “你也来了?”格里斯的灵魂扫了身上的骨龙一下,意外的问到。 “咯!”苏珊娜灵魂回了一个无意识的声音,硕大的眼眶直直的望着他。 格里斯不再问了,苏珊娜现在的智力还不足以理解‘也’‘来了’这样复杂的词语,问了也是白问。 把骨龙推到一边,格里斯抬起打量起四周,他以前所呆的这个山洞位于领地很偏僻的地方,平常很少有同类会来这里,因此十分的安全,现在山洞前空间只有两具正在游荡的白骨骷髅,此时都不约而同的把注意力集在的苏珊娜身上,灵魂中充满恐惧。反应快的那具骷髅已经开始转身,准备逃离此地。 苏珊娜是由龙魂孕育而成的骨龙,其灵魂之火天生就无比的强大,起码比一般的骷髅领主还要强大。面对比自己强大很多的灵魂,没智慧的白骨骷髅反应是非常直接的,一是屈服,一是逃跑,绝对不会反抗。 第一具骷髅跑了,另外一具看到同类跑了,也反应过来,转身跑了。 格里斯静下心来,用灵魂感应了一下整个领地。距离他被召唤离开前的那个大屠杀已经过了大半年的时候了,这半年时间对不死生物而言实在太短暂,整个领地还没有诞生新的领主,最强大的灵魂差不多只有灰骨骷髅的程度。 这让格里斯稍微放松了一些。他的灵魂虽然不旺盛,但却十分凝炼,就算是灵魂相较,他也不会逊色区区一具灰骨骷髅,何况现在他还学会了魔法,虽然能用得出的全部是低级魔法,可是在这个连领主都没有的领地里,自保是没问题了。只要不碰上掠食者,在领地里他都会很安全。 暂时的安全让格里斯有时间去思考未来的打算,于是他又坐在洞**前,像以前那样呆呆地望着灰暗的天空。 早就把实验室全部书籍都背下来的格里斯心里非常清楚跨越位面所需要的条件,首先他必须要有足够打破位面壁垒的实力,这至少需要大魔法师以上的实力,这意味着格里斯必须达到亚力克斯的层次。 人类的亡灵法师之所以这么容易就可以把死亡世界的生物召唤去人类世界,那是因为他们利用了召唤的规则,召唤术是由无数法师创造改良传承下来的,本身就铭刻了死亡世界的坐标。施放召唤术的时候,法师的意念已经穿过位面,借魔法的力量联通了两个世界,所以能轻易的把这边的生物召唤过去。但如果凭自身的能力穿越位面的话,因为另外一边没有相应的力量牵引,所以困难会呈几何倍数增长。 其次他必须有人类世界的准确坐标,这个问题比较麻烦。召唤术里有死亡世界的坐标,但没有人类世界的坐标。从人类世界进入死亡世界容易。如果是靠自身力量穿越过来的,那穿越回去同样简单,因为在之前的跨越中已经认识路了。可格里斯是被召唤过去的,根本不认识路,哪里有人类世界的坐标啊。 实力不足以跨越位面,又没有准确的坐标,唯一的办法就只有找到天然形成的联通两位面的位面裂隙。人类世界的回首森林就有许多位面裂隙,有些联通了深渊位面,刺杀亚力克斯等人暗黑侏儒就是从那里来的。 图书馆里有一些书籍记载了几个人类世界常出现不死生物的地方,那里肯定有位面的裂隙连通死亡世界,否则不会出现这么多形态不一的不死生物,所以只要找到位面裂隙就有可能回到人类世界。 正思索着,小骨龙忽然又用头顶了他一下。 格里斯抬起头,想让小骨龙安静下来,却发现正前方的岩石后面,一个灰白的头颅正探头探脑,悄悄的打量着他。 刚才格里斯感应了一遍领地,发现灵魂最强大的是一具灰骨骷髅,显然,这个灰白的头颅正是属于领地最强大那具灰骨骷髅了。 格里斯离开这里已经大半年了,对这些新诞生的骷髅来说,他就是一个入侵者。因为苏珊娜这个不死巨龙灵魂太强大,脆弱的白骨骷髅头,在没有领主指挥的情况下,是绝对不会招惹他们的,唯一例外的就是这具灰骨骷髅。 身为整个领地最强大的灵魂,灰骨骷髅已经下意识的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地盘,有强大的生物侵入自己的地盘,它肯定不会甘心把地盘让出来。所以这个灰骨骷髅便悄悄的过来侦察一下敌情,看看敌人有多强大,如果和自己差不多的话,它就会驱赶领地的同类为它战斗,如果强它太多的话,它就有多远躲多远。死亡世界,一切都是如此直接。 灵魂感应是一种比较高级的技巧,一般都需要领主以上的不死生物才能够掌握,只不过格里斯特殊了一点,在二十个领主世代不断躲避同类的生活中,格里斯早就学会不需要直接看到同类,就可以感应到对方灵魂的能力。所以他根本不需要看,就知道领地时有这么一个灰骨级别的同类。 可是这个灰骨骷髅还没资格掌握这种能力,还需要亲眼看到才能衡量出别人的实力,不过它毕竟只是灰骨级别的骷髅,智力有限,这种侦测被它弄得光明正大,整个脑袋都探出来,生怕别人看不到它似的。 距离近了,格里斯能更清晰的感应出这个骷髅灵魂强度,差不多到了灰骨级别的中段,这个阶段的灰骨骷髅骨质已经非常坚固了,随后就会慢慢金属化,等全部金属化后就会成为领主级的白银骷髅。不过即使是灰骨骷髅,赤手空拳下对普通骷髅已经具有压倒性的优势。赤手空拳下,两具骷髅打架,基本谁的骨头硬谁就厉害。 所以慢慢的,有些骷髅就会总结出经验,把那些被别人杀死的灰骨骷髅甚至领主的骨骼当成武器,从而战胜更强大的敌人。 可惜格里斯并不是赤手空拳,光是他身上这件魔甲,一动不动站着让这个赤手空拳的灰骨骷髅打,也伤不了他分毫。所以格里斯毫不客气的用灵魂冲着这个灰骨骷髅咆哮了一声,然后下达了一个‘过来’的命令。面对这些智力不高的骷髅,直接的命令更有效更容易让它们理解。何况死亡世界是一个强者为尊的世界,再多的花言巧语也及不过一个强壮的灵魂。 格里斯的灵魂并不旺盛,在强度上甚至还不如这个灰骨骷髅,所以这个骷髅退缩了一下,反而更用力的吼了回来。 “吼!!”苏珊娜猛一抖身躯站了起来,拉长脖子就对着那灰骨骷髅吼了一声。苏珊娜虽然才刚出世不久,不过已经开始懂得分辩敌意和挑衅,格里斯是它最亲的人,被人挑衅那还得了。 巨龙就是巨龙,即使苏珊娜这个一天都没活过的巨龙,其龙魂也非同小可,一吼之下,灰骨骷髅被震得晕头转向。 格里斯也诧异的看着苏珊娜,小骨龙竟然会主动维护他,这对一个刚刚开始启蒙的初生灵魂而言,实在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不错。”格里斯在灵魂里送出一个称赞的意念。这顿时让小骨龙更加兴奋,再次用力的冲着灰骨骷髅吼了几声,震得已经头晕眼花的灰骨骷髅更加头晕眼花。 格里斯安抚了一下兴奋过度的苏珊娜,再次对灰骨骷髅发出一个‘过来’的命令。 灰骨骷髅智力虽然不高,但分辩形势的能力却与生俱来,这次它没有犹豫,掉头转身就跑。 再怎么说,格里斯也是活过了二十个领主世代的存在,三番四次给一个诞生还不到一年的小小灰骨骷髅无视,脾气再怎么好也忍不住生气了。一个疾风术加持在自己身上,格里斯拔脚就向灰骨骷髅追去。 低级的枯骨骷髅是不会奔跑的,跑太快容易震散自己的骨骼,所以它们最多只能疾走。灰骨骷髅高级一点,能跑,但跑不快。格里斯虽然是枯骨骷髅,但有魔甲的包裹,可以对全身的关节进行保护缓冲,跑得再快也没问题。加持上疾风术后,跑起来比人类全力冲刺还要快,几息间就追到了灰骨骷髅的身后。 咒语在灵魂中默颂着,元素在他的手中积聚,只见他朝着灰骨骷髅踩踏的地面一指,原本干硬的地面陡然软化,灰骨骷髅一踩上去,半个脚掌顿时陷了进去,还没等它拨出来,地面的魔法元素猛然一震,消失的一干二净,软化的地面瞬间回复原来的干硬,把灰骨骷髅的半个脚掌粘在地里了。 灰骨骷髅的身体为之一顿,向前栽下去,喀的一声,膝盖的关节被前冲的上身整个拉脱了出来。 脱掉半条腿的灰骨骷髅飞快的想从地上爬起来,还没等它撑起身,苏珊娜那硕大的身躯便压下来,直接把它压趴在地上。小骨龙和格里斯玩习惯了,压人这招是越来越熟练,让它那长达五米的身躯一压上,灰骨骷髅是一动也动不了。 格里斯把灰骨骷髅撑脱的那只小腿骨拨起来,示意苏珊娜让开一下,然后便用小腿骨在灰骨骷髅的脑袋上敲了一记。 不死生物虽然没有痛觉,但是中空的颅腔,在硬件敲击的时候,会产生强烈的共呜,把里面的灵魂之火震得七碎八落,所以这样敲骷髅的头骨,比用棍子敲人的脑袋更惨痛。 “跑”。格里斯的灵魂吼了一声,又在它的头上敲了一记。 连续两次敲打,灰骨骷髅被震得神智都不清了,灵魂之火终于发出恐惧与抗拒的意念。所谓‘抗拒’意念是抗拒敲打,翻译过来就应等于‘不要打’的意思。 格里斯继续恐吓灰骨骷髅,大概的意思就是‘听话,不打,不听话,打’之类的。灰骨骷髅很诚挚的表示‘听话’。 PS:求票 ≈lt;ahrf=http://.≈gt;起点中文网.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正文第四十三章.发展方向 弱肉强食的死亡世界,关系就这么简单,强者为尊,灰骨骷髅表示‘听话’就等于臣服了,以后除非碰到实力明显强大很多的敌人,否则它是不会背叛,又或者某一天,它的实力超过它所臣服的人。。 格里斯把小腿骨扔回给它,让它接回去。灰骨骷髅身上的骨头都经过强化了,比普通白骨坚硬多了,只可惜关节依旧是最脆弱的部位,否则也不会被绊一下就脱掉。 接回骨头的灰骨骷髅站起来,傻愣愣的站到一边,它这个样子让格里斯心中一动。刚才他叫停这个灰骨髅骷目的只是想询问一下他离开后领地的变化,例如有没有强大的掠食者在领地附近之类的信息,灰骨骷髅智力虽然不高,但勉强可以交流了。没想到这家伙不打不听话,打服就成了手下,这似乎没什么不好。 一个人的力量是弱小的,再强大的掠食者,也不敢会去招惹那些实力雄厚的领地,如果能把领地掌握在自己手里,那安全就有保障多了,至少碰上掠食者的时候,可以有抵抗的能力。 他还要寻找回到人类世界的方法,自然不可能像以前那样整天躲起来,增强自保的能力很必要。以前他独来独往,一时间想不到这方面去,现在看到灰骨骷髅这样子,顿时让他意识到,增强手下的数量也是增强实力的一种方法。 凑巧的是现在领地还没有领主,是最好占据领地的时候。 想到手下,格里斯顿时想起自己还有一个手下,就是当初在墓地收集的灵魂之火,然后附到战马身上的骨头,认直算来那才是格里斯第一个手下。不过在远望森林的时候,为了躲避魔狼,格里斯把骨头的灵魂抽出来,而身体扔掉了。现在骨头的灵魂之火还躲在格里斯的身上。 “伟大的主人,还有特鲁特啊,你忘记特鲁特了吗!”似乎感应到格里斯的想法,魔灵忍不住跳了出来。其实它从来都没有安份过,从得到这件魔甲后,这个魔灵时不时就会跳出来说一些没用的废话,而格里斯对没有意义的话一向是自动忽略的,忽略得久了,几乎都快忘记这个魔灵的存在了。 格里斯直接又把特鲁特忽略了,在他心目中,特鲁特算不上手下。 死亡世界到处是零散的骨骼,像格里斯所在的这种骷髅领地,骨架更是遍地都是,格里斯在地上搜寻了一圈,仔细的挑出一堆品样比较好的架骼,比划着,首先把自己的骨头更换一遍。 以前他是一具半身骷髅,上半身用了有二十个领主世代,修修补补,早就残破不堪了,在人类世界材料不足,没法更换,现在材料随手都是,自然要好好的更换一遍。 换骨头的时候,格里斯忍不住开始有点那些领主或者王,它们那种金属化的躯体就不容易损坏,就算有少许磨损,也能缓慢的回复过来,不需要像他这样,骨头用久了就一定要换。 这些骨骼都是格里斯精心挑选的,粗大坚硬,一换上去,整个身架顿时高了数公分,幸好魔甲是可以伸缩的,不然就穿不下了。 换好骨头后,他又挑出一副比较好的,把骨头的灵魂之火安进去。 对于领地里的骷髅们而言,今天注定是它们记忆中值得记念的一天,这一天,它们拥有了新的领主。 这大半年时间一直在领地里横行霸道的灰骨骷髅在领地里卖力的奔跑着,把四处游荡的骷髅们驱赶到一起。格里斯爬上一块大岩石上,用他的灵魂之火发出了征服的意念。虽然他的灵魂还没有强大到足以让所有人都臣服,不过不要紧,他的身后还跟着一头灵魂比领主还要旺盛的不死巨龙。 因为没有领主,所以整个领地还没有建立固定的秩序,对这些骷髅们而言,谁强大就向谁臣服是天经地义的。所以它们不约而同的向苏珊娜垂下了头颅。在它们简单的智慧里,谁的灵魂更旺盛,谁就更强大。其实真要论起实力,空有旺盛灵魂,却什么也不懂的小骨龙根本不是掌握全系低级魔法的格里斯的对手。 可是这些智力低下的死脑筋骷髅,集体无视了‘弱小’的格里斯,而向‘强大’的小骨龙臣服,这顿时让格里斯意识到,想要如臂使指的指挥这些同类,强大的灵魂看来是必不可少的。 幸好,借着苏珊娜来狐假虎威的话,他的命令还是勉强可以得到执行。毕竟光论灵魂的强度,他也算是整个领地除了小骨龙和灰骨骷髅外的第三号人物了。 整个领地的骷髅们空群而出,团团的围在领地中心最高的那块岩石上,格里斯站在上面默默的计算着,一共是七百八十多具不同形体的骷髅。有的人型,有的马型,有的畸形,千奇百怪各不相同。 它们全部把目光集中的小骨龙的身上,但灵魂却在倾听着格里斯的讲话。它们也许搞不懂为什么灵魂更强大的领主大人会听另一个灵魂‘弱小’人的话,不过它们绝对能够搞清楚,现在该听谁的话。 “强大的灵魂!吃!有?”格里斯用这些骷髅能够理解的话询问着,这句话的意思翻译过来就是:最近有没有强大的掠食者出现在这里? 大部分骷髅都表现出茫然的情绪,只有小部分转过头,然后指着那具灰骨骷髅,它们这种表现的意思就是说:这里最强大的灵魂就是它,只有它在吃同类。 灰骨骷髅在短短大半年时间里转变成灰色骨骼,靠沉睡自然壮大是绝不可能的,只有通过吞噬才可以,这是死亡世界的规则,就好像狼吃羊,羊吃草一样天经地义,死生亡世界大部分的领主都是这样成长起来的。 大部分人都对‘强大的灵魂’和‘吃’没有体会,那就表示没有掠食者来过。否则一提到这两个词,见识过掠食者的骷髅肯定有体会。 格里斯又询问了几个问题,一部分是通过它们的反应而得出答案,另外一部分却全靠灰骨髅骷来回答,毕竟它的智力相对其它骷髅而言要高上一个等级。 综合上面的答案,格里斯慢慢理清了他离开这大半年里,领地里所发生的变化。 那个魔族女人屠尽整个领地后,零散的灵魂之火又慢慢的催生新的骷髅,因为没有领主,所以大半年来都没有掠食者来过这里。相对于强大的掠食者而言,普通骷髅的灵魂实在太弱小了,直正吸引他们的还是有灵魂旺盛的领主。没有领主,掠食者都不屑来这个地方。 加上领地的骷髅都是刚诞生不到一年的,所以暂时领地会比较安全。 只有尽快的使领地壮大起来,让掠食者都不敢轻易招惹,这样在死亡世界里才算有了真正的安全。 站在岩石上,格里斯一边思索着将来的发展,一边观察着脚下的同类们。大半年的时间,对永生不死的不死生物而言是短暂到可以忽略不计的,除了灰骨骷髅有一定的自主能力外,其余的骷髅都是混混厄厄的,只具有最原始的本能。这个层次的骷髅是最弱小的,有时候碰到危险的时候,它们甚至连躲避都不会。 所以在死亡世界,数量最多的就是骷髅,可是最弱小的也是它们。 只有成长到灰骨骷髅的层次,这些骷髅才会觉醒自主性,智力也会慢慢增长,现在的它们更像一根木头,推一推才会动一下。 怎么才能增长这些同类的智力,让它们觉醒自我意识呢? PS:明天更新五章以上,大家一定要把明天的推荐票留给我,拜谢。 正文第四十四章.骨骼防护层 五章连更第一章 这个问题似乎深奥了点,格里斯半晌也想不到好办法,只好把这个想法扔到一边去,先增强每一个同类的个体实力先吧。. 骷髅虽然力大无穷,不知疲惫,但它们有一些很严重的弱点,普通骷髅的骨头太脆,承受不起硬物的打击,而且关节没有保护,在剧烈的力向转变中容易松脱,就像刚才灰骨骷髅那样,奔跑中给这样一绊就脱臼了,这还是灰骨骷髅,更低级的白骨骷髅更惨。 只有等骷髅成长到领主或骷髅王的级别,躯体金属化后,这种情况才会改观。 如果每一个骷髅都有一件魔甲,像格里斯一样把全身的骨骼都保护起来,那普通骷髅的实力起码能增长十几倍以上。现在的格里斯不需要用魔法,赤手空拳都能把整个领地的所有同类消灭,即使是灰骨骷髅也不例外。因为赤手空拳的同类已经伤不了魔甲保护下的他。 可惜,像魔甲这么珍贵的东西不可能每人一件,不过背下整个图书馆的格里斯还是很容易从书中找到替代的方向。 格里斯在人群里环视了一遍,目光最终定格在那具灰骨髅骷身上。 “从你开始,从现在开始,你的名字叫做安东尼奥。”格里斯完全没有起名字的天赋,从他帮那匹战马所取的名字就可以知道。骨头,干码不叫头骨呢? 安东尼奥这个名字是图书馆里那本叫‘骷髅兵’的书中某个人物的名称,虽然亚力克斯整天都在诅咒那个半吊子的作者,但不可否认,他起的名字比格里斯的要好多了。 骷髅兵也是格里斯看得最早,记忆最深刻的一本书,通过这本书,从来没有离开过领地的格里斯才算对死亡世界的所有物种有了大概的了解。 被改了名字的安东尼奥歪了歪头,满脑子迷惑的望着格里斯,它从来没有过名字,也不懂名字的意义,它一个骷髅,需要名字这种东西吗? 有人说死亡世界是荒凉的,死寂的。确实,这里没有花草树木,没有生命,没有生机。也有人说这里是贫瘠的,这就大错特错了,整个死亡世界遍布各种各样的矿产资源,金银铜铁煤陶魔晶等等,应有尽有,除了林木和动物这些生命形态的资源外,人类世界有的矿产这里几乎都有,而且藏量非常丰富。 可惜的是不死生物对物资的需求量非常的低,应用不上这些资源,整个死亡世界里,除了那些喜欢炼金的巫妖们,才会运用这些铜铜铁铁的东西。不过并不擅长提纯的巫妖们,所用的材料更多是从那些尸骸身上剥下来的,同样用不到埋藏在地里的那些矿产。 格里斯在亚力克斯的实验室里呆了大半年,在亚力克斯的奴役下,早就成了一名合格的炼金术士助手,加上读遍了实验室的藏书,理论知识无比丰富。 在他的记忆里,领地的某一个地方有一个绿石矾矿,这种绿石矾是一种灰绿色的粉末状物质,加热后会融化成液态,加以搅拌后可以用魔法从中释出一种透明的胶状物,人类称之为明胶。 这是人类社会运用非常广泛的一种材料,质软,耐冲击,经常通过再次加工成床垫轮胎等等。 二次加工的配方和所需的工具比较复杂,只能在实验室或者施备齐全的专业作坊才能生产,在这里空无一物,赤手空拳的,格里斯也弄不出来。不过明胶这种粗加工的材料就很容易得到,而格里斯暂时只需要明胶就够了。 骷髅是最好的劳动力,它们力大无穷,不知疲惫,智力简单的它们更不会有消极怠工的习惯。在安东尼奥这个灰骨骷髅的驱赶下,一百多位骷髅在离绿石矾矿一百多米的土方挖出了个直径五米,深两米的大坑。 死亡世界没有树木,所以没有木材可以充当燃料,不过这里有火石,有煤,有火系魔晶矿脉伴生的火岩石,还有一洼洼由尸骸沉积多年后液化成的漆黑尸油,都可以充当燃料。 绿石矾的融点并不高,格里斯又让骷髅们在土坑的四周围挖了一围的沟,然后整个领地的骷髅们空群而出,把散落在四周的火石火岩尸油之类可以燃烧的燃料全堆进沟里。领地没有人工容器,数量最多的天然容器就是颅骨,就是靠着这些颅骨容器,几百具骷髅花了一天工夫,一点点的像蚂蚁搬家一样把主坑和周围的沟填满。 一个火球术砸下去,沟里燃起了熊熊的火焰,映亮了死亡世界那永远阴暗的天空。 这也许是这个领地第一次燃起燃烧的火焰,至少在格里斯的记忆中是第一次,通红的火光映照下,所有骷髅都不知不觉的停了下来,它们用空洞的眼眶定定的望着那堆烈火,灵魂跃动起来。 没智慧的骷髅竟然对火焰有发应?格里斯看着那些被火焰吸引了注意力的同类,心里冒起一个大大的问号。骷髅们的灵魂,正随着火焰的燃烧而跃动着,每当一阵风冲来,火堆的火焰为壮大后,所有骷髅的灵魂也顿时为之一壮。 骷髅明明是讨恶猛烈的阳光的,却同样对散发着灼热光芒的火堆产生共鸣,真是太奇怪了。也许是用火过多还是智力太高,格里斯反而对明亮的火焰没什么反应,所以也搞不清楚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况出现。 等了好半晌,也不见那些骷髅回过神来,反正准备工作都干完了,格里斯也任由它们在火堆前呆着,自已一边留意着坑内的绿石矾,一边也观察着这种变化对骷髅会有什么影响。 不到半个小时,主坑的绿石矾的融化了,格里斯默念着语,坑中融化的石矾液缓缓的动了起来,像有一只无形的大手在搅动着它们,越转越快。 十几分钟的搅拌,石矾液里的杂质基本都融化,格里斯撤掉魔法,让绿石矾液在高温中沉淀个一晚,然后就可以提纯了。 提纯是一件非常费魔力的事情,格里斯花了两天工夫,才从坑里提纯出了大概一吨左右的明胶。 安东尼奥看着眼前这一大坑冒着热气的透明胶状物,本能感觉到犹豫,这是任何生物对未知事物的畏惧。不过格里斯没有给它退缩的机会,看到安东尼奥犹豫不前,格里斯走到它身后,一脚踹在它身上。 虽然这堆明胶高达数百度,但骷髅又没痛觉神经,也没皮肤,那骨头也不是区区数百度的温度能烫坏的,根本不需要畏惧。 安东尼奥在明胶里扑腾了两下,发现这些东西真的伤害不了自己,也就放心了,只要小心别被明胶灌进颅腔内就行了。 在里面转了一圈,全身的骨胳都沾满了明胶后,安东尼奥才从里面留出来,那暗灰色的骨骼上被一层透明的胶状物完全包裹着,让它看起来足足胖了一大圈。滚烫的液状明胶还不断的往下掉,就像正在融化一般。 一曝露在空气中,明胶迅速凝固,很快就凝固成了常温的固体形态,半透明的颜色也转成奶白色。 安东尼奥很不安份的动来动去,不断的屈伸着关节。逐渐凝固的明胶拉力渐增,把它的骨节束缚起来,不活动着,等明胶彻底凝固它的行动就更困难了。 明胶完全凝固了,格里斯弹出骨刃,把腋下,**这些地方修整一下,尽量让明胶不妨碍活动。 “感觉怎么样?”格里斯在灵魂里询问着。 ‘感觉?’这样的问题对安东尼奥的智力来说太过深奥了,它茫然的摇摇头。 早就预料到会这样,格里斯也不气馁,走到安东尼奥身前,猛然用力在它的胸前一推。 安东尼奥被格里斯推得向后倒飞,双脚离地,飞出三四米后一**坐倒地上,顺势后翻打了好几个跟斗。 安东尼奥晕晕乎乎的站起来,毫发无伤。格里斯顺手又一根粗骨棒,劈头盖脸一阵猛敲,骨棒敲在厚厚的明胶上,发出阵阵卟卟的沉闷声响,在明胶的保护下,安东尼奥还是什么事也没。换作以前被骨棒这样敲法,就算它是灰骨骷髅,骨头至少也得裂了。 无辜遭受这种打击,安东尼奥好半晌才反应过来,它也不敢反抗格里斯,只能抱着脑袋鼠窜开去,但格里斯又怎么会让它跑掉呢,一个风缚术就把它定在原地,骨棒不断在它身上乱敲。 安东尼奥被敲得灵魂本能地尖叫,扭着身体闪避着,闪了好半天,却发现自己一点损伤也没有。别看它的智力不高,对这些关系到自身安全的事物却有着本能的领悟,一下子就发现了关键,格里斯的棒子再落下来后,安东尼奥不再去闪避,反而用比较厚的地方去迎接,这样一来再敲下来的棒子反而被厚厚的明胶弹了开去。 果然有效,格里斯安心了,把其余的普通骷髅也赶到池边,逐一踢下去。 安东尼奥意识到明胶的好处后,灵魂格外的兴奋,每一个在死亡世界存活的智慧灵魂,无论智力高低,都对力量有着无比执着的追求,因为在这个世界,力量才是保证存在的首要因素。 迈着小步伐,安东尼奥奔跑起来,关节的每个屈起,都受到明胶本身的拉力,弯曲的角度越大,拉力越大,等伸直的时候,借着明胶的收缩,关节更快回弹回来。一开始可能感觉到碍事,但习惯了后,这种拉力反而帮助奔跑。 安东尼奥越跑越快,越跑,灵魂就越兴奋,它从来没如此肆意地奔跑过,剧烈的奔跑对全身的关节都是一种严重的损耗,某些松弛的地方甚至还会在奔跑中脱臼。现在有了一层明胶包裹,全身的关节都得到很好的保护,奔跑的时候咯吱咯吱的声音全没了,步伐迈得再大,也没有那种双脚要飞出去的感觉。 越跑越兴奋的安东尼奥跑出了几乎人类百米冲刺时的速度,空中不时传来它灵魂的兴奋咆哮。这种高速奔跑在死亡世界是很难得一见了,除了那些上位骷髅和黑武士们才有这种能力。整个领地的骷髅们的目光不约而同的投往这个忘乎所以的灰骨骷髅。 其余被格里斯踢进池子里的骷髅们也陆续爬了上来,一大池的明胶,足足包裹了五十多具骷髅,这些附着了保护层的骷髅行动能力都比之前好了许多倍,抗打击能力更是脱胎换骨,这些普通骷髅以前脆弱的一撞就散架,现在却被推得翻了好几个跟斗都一样毫发无伤。 格里斯看着这些被明胶包裹着胖了一大圈的同类们,满意的点点头,这层保护层不旦可以保护它们的骨骼,更可以在以后有机会穿上钢铁铠甲里充当填充层。 还有七百多具骷髅,把全部同类都包上保护层,领地的实力就能凭空增强好多倍。心里想着,格里斯向安东尼奥下达命令,兴奋不已的灰骷髅骷马上干劲十足的驱赶着所有的人继续去生产明胶。为了赶进度,格里斯又开挖了三个大池子,轮流开火,明胶被源源不断的生产出来。 PS:等一下还有,记得把投荐票留给我。 正文第四十五.我投降 五章连更第二章 普尔森是一个巫妖,一个流浪的巫妖,和那些愚蠢的僵尸同类不同,巫妖是拥有智慧的尸巫,只有拥有完整意识和智慧的尸巫,才有资格被称之为巫妖。. 所以死亡世界的巫妖并不多,大部分都是实力强大,统领一方的人物。大部分巫妖都擅长魔法和炼金术,特别是炼金术,和人类的炼金术不同,在这个物资匮乏,文明程度低下的死亡世界,炼金术完全走入了另一个发展方向,或许应该被称之为死亡炼金术。 这里的每一个炼金术,都和灵魂,尸骸,死亡分不开。一根骨骼,一个灵魂都是可供祭炼的材料,而死亡世界也只有这种东西最多。 而擅长炼金术的巫妖们,真正实力更多是体现在炼金术上,他们穿着华丽的魔法长袍,手持威力强大的魔杖,全身都戴满了各种魔法饰物,即使是亡灵法师们,也不敢轻易招惹这种巫妖。 所以一般来说,巫妖是强大的,但普尔森却是特殊的一个,他刚在一场权力的争夺中落败,被赶出了他的领地,全身的魔法饰物给收得一干二净。 没有了领地,没有了魔法长袍法杖等武器饰品,巫妖的实力起码下降好几个层次,不过再次,巫妖也还是巫妖,在这个死亡世界的依然处于力量金字塔的上层,没有方便快捷的魔法道具,他还有魔法。虽然巫妖的魔法水平没办法和那些得天独厚的亡灵法师们相比,但在那些只有骷髅尸巫的低级领地横行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普尔森现在急需一个安全的地方以供他收集材料和祭炼道具,只要道具齐备,重新夺回属于他的东西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一路行来,普尔森已经消灭了好几个弱小的领地,收集了数个强大的灵魂和尸骸,这些都是祭炼道具的好材料,多多益善。前面这个领地普尔森很久之前就来过一次了,那是一个骷髅领地,里面最强大的只是一位白银领主,这么多年过去了,也不知道这个领地有什么变化没有。不过只要没有诞生黄金骷髅王,这个领地就没有抵挡他的实力。 所以大摇大摆的,普尔森拄着一根简陋的骨杖,缓缓的走入了领地的深处。 格里斯趴在一条沟壑里,小心翼翼的打量着缓缓走来的巫妖,在他身边的沟壑里,一溜排开上百具包着明胶保护层的骷髅,每个骷髅的手中都提着一根粗大的骨棒,顶端穿透绑着一些不规则的坚硬石块,杀伤力陡增。这一百多具骷髅全都屏息静气,尽量减低自己灵魂的波动,静静的等待了‘副’领主大人的命令。 为了让这些智力低下的同类们能准确的执行他的命令,格里斯可以说是费尽了苦心,这段时间,一有空他就训练这些骷髅们,从最简单的走,停,蹲,跳这些基本动作一点一点的训练,到现在终于勉强能做到叫它们动就动,叫它们停就停的境界了。不过以普通骷髅的智力,也只止于此,再复杂的命令它们也学不会。 除了训练这些同类,格里斯还在领地几个关键地方布下了鹰之眼的侦察道具,这种道具制作并不复杂,最主要铭刻的符文要准确,这对格里斯而言简直是轻而易举,他那可以比美复制术描写能力,成功率都是百分之百。 几百个鹰之眼一洒下去,整个领地外的所有变化都瞒不过他,普尔森一出现就被格里斯发现了。一个巫妖,即使是落泊的巫妖也不是整个领地可以抗衡的。格里斯第一时间让整个领地同类们躲起来,希望找不到目标的巫妖不要进来。谁知道这个巫妖似乎很熟悉这里的环境,笔直的往领地最中心走来。 躲是躲不掉的,几百个骷髅,躲得再隐秘,在领地找不到目标的巫妖一用心搜寻,所有人都无所遁形。费了这么多功夫,这几百个同类是格里斯在这个世界安身立命的基础,他绝对不愿意轻易放弃,没有这些同类,他自己一个人在这个世界里生存只会更加危险。 躲又躲到不掉,放弃又不愿意,那只有拼了,趁那个巫妖大意轻敌,一举偷袭把他拿下。格里斯在鹰眼里看得很清楚,那个巫妖混身上身没有一点饰物,手上只有一根简陋的骨杖,看起来非常落泊的样子,这样的巫妖应该不难对付。他这边还有自己的魔法,数百个裹上明胶软铠的同类,更有苏珊娜这头强壮的骨龙可以依仗。 上百个骷髅在格里斯的带领下,埋伏在巫妖前进路上的沟壑,静静的等待着巫妖走进它们的包围圈。 普尔森毫无防备的走着。这样的低级领地,以前他在各大领地间收集材料的时候,一路上都不知道消灭多少个,根本没有什么能危及到他的安全。所以当他双脚陷入流沙之中时,他还以为自己真的踩到流沙坑了,直到一堆奇怪的骷髅沉默的从周围的沟里跳起来,飞快的朝他扑来时,普尔森才意识到不妙,但已经迟了。 格里斯早就把一个流沙术提前布置在普尔森前进的路上,一等他走进流沙术的范围,马上发动,下陷的流沙顿时吞噬了巫妖的双脚。 等骷髅们跳起来后,普尔森已经来不及拨出双脚,只能仓促的祭起魔法,骨杖还没来得及举起,一片破空声便响起。 被格里斯训练了一段时间的骷髅们已经能掌握投掷这种技巧,虽然没有准头可言,但几十个骷髅朝着同一个目标投掷,总有一些能砸中。 拳头大的石块笼罩了普尔森周围的空间,如此近的距离,根本没有他躲避的空间,只能勿忙祭起护盾。 石块的杀伤力不高,但抵不过数量多,将近一百多块石头砸下来,普尔森这仓促祭起的防盾转眼就爆掉,一块石头砸到他的嘴上,把他那稀稀落落的门牙全砸掉了。 这种情况下,他哪还施展得了法术,忙不絮捏爆了之前祭炼用来保命的唯一一个骨戒,又一个护盾闪现在他身上。这个事先封存的保命魔法可以之前仓促施展的要强很多,又是一波石头雨砸下来,被硬生生挡了下来。 此刻的特普森是又惊又怒,惊的是眼前这些骷髅长得太奇怪了,骨架子外竟包了一层透明的东西,几乎走遍整个死亡世界的特普森从来没见过这种骷髅,就连包在骨骼外面的那层东西他也不认识。怒的是就算包了一层东西,骷髅也还是骷髅,竟然胆敢伏击伟大的特普森巫妖大人,太可恶了。 护盾挡下骷髅的另一波石头雨,特普森趁机聚拢起魔力,只要再撑过两波石头的攻击,特普森就能够把劣势扳过来。 投掷石头的只不过是一部分骷髅,另一部分拨脚就朝普尔森扑上来,跑在最前面的就是安东尼奥了。这个家伙抄着一根可能是大象腿还是飞龙腿之类的粗壮骨棒,蹭蹭蹭的一阵风似的冲了上来。 估计普尔森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见过跑得这么快的灰骨骷髅,简直跑出了黄金骷髅王的气势,魔力还没积到一半,安东尼奥就已经冲到身前,抡起手中的骨棒就往普尔森的脑袋敲下去。 骨棒的顶端绑着数颗不规则的石块,向着外面的都异常的尖利,充满杀伤力的样子。魔法护盾对魔法的防御力很好,对物理攻击的效果就次了一筹,之前还挡过一波石头雨,安东尼奥这一棒敲下来,骨棒固然是被弹了开去,但护盾也应声而破。 骨棒被震开的安东尼奥毫不气馁,反手抄回来,又敲了下去。 普尔森本想积点魔力,施展一个大范围的攻击魔法,一口气把些骷髅消灭掉,可是没想到安东尼奥跑得这么快,积的这点魔力刚好够放一个防护盾。 防护盾刚撑起来,破声空又从他的身后响起,格里斯不知什么时候跑到普尔森的身后,骨刺急剧的颤动着,一下子就刺破了护盾。特鲁特这件魔甲有很强的破魔能力,当时德流仕和亚力克斯切磋的时候,格里斯从身后一拳就击破了德流仕的魔法护盾,而骨刺的破魔力比拳头更厉害,被砸得晕头转身的普尔森哪挡得住。 尖利的骨刺抵住普尔森的后脑,让他的灵魂一片冰冷,连忙散掉所积聚的全部魔力,一动也不敢动。他的脑袋可没有那些黄金骷髅王这么硬,挡不住这尖利的骨刺,一捅下去他就完蛋了。 “我投降,有话好好说。”扔掉骨杖,普尔森大声叫到。 PS:冲榜,求票。马上还有一章 正文第四十六章.败在骷髅手上 五章连更第三更 熟悉的灵魂波动让格里斯愣了一下,随即认出了这个巫妖,在格里斯这么多年的记忆中,有一幕很深刻的场景,一个身穿华丽法袍的巫妖法杖一顿地面,熊熊烈火吞噬了四面八方,那个巫妖赫然就是眼前这个高呼要投降的家伙,他那身法袍呢?他的法杖呢?他怎么会变成这样子? 格里斯的心里冒起一连串问号,手里一紧,尖锐的骨刺一下子刺进了普尔森的头皮里去。. “不要杀我!”普尔森魂飞魄散,他直到现在都有点稀里糊涂了,前一刻他还胜卷在握的,即使被砸得手忙脚乱,他也不认为一群低级骷髅有能力伤害他,他还准备撑过前两波攻击,稳住局面后再行反击。谁知道转眼间,他就被顶住了要害,因为格里斯是从后面悄悄潜上来的,注意力被前面的安东尼奥吸引住的普尔森甚至连被谁制服了都不知道。 这一切都怪他太大意,本能的以为这种低级领地没有能伤害他的存在,等被制服后已经后悔莫及了。 “你的武器法袍首饰呢?”格里斯也知道巫妖的大部分实力是表现在装备上的,眼前这个巫妖灵魂强度只有领主级别,没有那些魔法道具,他的实力充其量也就中高级法师的水平。 不死生物间是用灵魂来沟通的,格里斯一询问,普尔森马上就感知道格里斯的灵魂强度,这让他羞愤欲死,他竟然被一个领主级别都没有的家伙制服,到底是什么物种?黑武士吗?擅长使用物理攻击的只有骷髅和黑武士,而连领主级别都没有却有这么清晰表达能力的只可能是黑武士了。 普尔森不敢回头张望,只好耐着好奇,乖乖的回答到:“全都输掉了。”在那场争夺权利的斗争中,落败的普尔森用全部的财产换回了自己的性命,现在的他别说首饰法袍,身上连一缕布都没有。 怎么处理这个家伙呢?格里斯沉默了一下,虽然丢掉了所有的道具,但巫妖毕竟是巫妖,如果不偷袭的话,自己整个领地空群而出也不一定能制服他,为了避免意外,干掉算了。 想到这里,格里斯手臂一紧,正想把骨刺向前一送,巫妖却大声叫道:“不要杀我,我可以向你奉献忠诚,以后你让我干什么都行,千万不要杀我啊!”普尔森不是什么宁死不屈的硬汉,感觉到格里斯的灵魂波动,他就知道事情不好了。 如果是比他更厉害的人光明正大的击败他,他投降求饶,可能还能捡回一条命。可是身后这个灵魂如此弱小,靠偷袭得手,为了防止他脱身后反扑,最大的可能就是干掉他,这是聪明人最正确的选择,除非身后这个是笨蛋。 格里斯沉默下去,杀意却陡增时,普尔森就明白对方的选择,这个时候想保住性命,唯一的方法就是让弱小的格里斯有随时制服他的能力,唯有这样他才有可能保住性命。 普尔森从来都不是宁死不屈的人物,为了保住性命,让他做什么都行。 “巫妖普尔森以自已的灵魂起誓,永远效忠于战胜他的伟大的主人,向他奉献所有的一切……”也不管格里斯答不答应,普尔森就大声的念颂起来,随着他的颂唱,他的灵魂缓缓的释出一种奇怪的波动,最后在他的身前组成一朵幽蓝的火焰。 感应到火焰中传来的波动,格里斯歪了歪头,好奇的问到:“这是什么?” 卟……!普尔森有种想撞墙的冲动,自已竟然会栽在一个连誓约之火都不认识的家伙手里,为什么会这么倒霉。 “这是誓约之火。”虽然心里愤慨,但普尔森却不敢不回答,格里斯的骨刺还死死的顶住他的脑袋,一点松懈也没有。 “这是忠诚誓约的誓约之火,代表着我向伟大的主人您奉献的忠诚,接受我的忠诚之后,伟大的主人您的吩咐,我无敢不从,让我做什么我都不敢违抗,我就是您最忠心的仆人。”不但要回答,普尔森还要唯恐不明白的详细解释,尽量把忠诚誓约的好处描述清楚。 “有这种东西?”格里斯怀疑地问了句。如果真的有这种东西,收服安东尼奥的时候他就不用费这么多脑筋了,就算现在,他和领地里的骷髅们也没有什么强制性的约束关系的,靠的完全是实力的压制。 幸亏普尔森的灵魂强度只有领主级别,虽然巫妖不是靠灵魂强度来衡量实力,但骷髅们是。它们以为自己的敌人也只有领主的实力,和它们的骨龙‘领主’一个等级,所以它们才敢在格里斯的指挥下向普尔森发起进攻。如果普尔森的灵魂明显强过小骨龙的话,这些骷髅们是绝对不敢攻击他的。 “……”普尔森深深感觉到一种遇人不淑的无奈感,一时间连解释的力气都没有了。身后这个家伙竟然连誓约之火都没听过,再任他怎么解释,也很难让这个家伙相信,毕竟这关系到自身的安全,没有十足的把握,没有人会冒险试验。 “当然有,伟大的主人,那确实是誓约之火,特鲁特曾经见过的。”被格里斯无视得太多的特鲁特,慢慢的摸清楚格里斯的喜恶,平常时不时酣噪,这种关键时刻更不能少得了它。 “有什么作用?”格里斯在心里问到。 身为魔灵的特鲁特只能够和格里斯一个人沟通,可是它的这个主人性格十分的古怪,对那些与自身无关的话题全部习惯性的忽略,这对很难安份下来的特鲁特简直是一种拆磨,就像急性子碰到慢悠悠的人一样难受。难得有格里斯主动询问的机会,特鲁特终于能找回些许存在感,自然要打醒十二分精神的回应了。 “所谓的誓约之火嘛,自然……”特鲁特刚摆出一副长篇大论的架势,就给格里斯打断了:“有什么作用?” “呃…,你接受了他的誓约之火后,你的命令他必须听,不听你可以惩罚他,让他很痛苦。”特鲁特十分不甘心的长话短说。 “什么命令都要听吗?”格里斯心里想,如果让他去自杀不知会不会听呢? “你让他自杀他都必须听。”仿佛是感觉到格里斯的心中所想,特鲁特肯定的回应到。 “解除的方法有吗?”如果有解除方法的话,过几天这巫妖自己偷偷解除掉就危险了。 “没有。”特鲁特马上肯定的回答到,不过心里加上一句‘至少特鲁特不知道’。 “不过。”顿了顿,特鲁特接着说到:“如果你不小心死掉的话,忠诚誓约会自动解除。” “能不能让安东尼奥它们也奉献这种誓约?”忠诚誓约真的有效的话,那不就解决了安东尼奥这些骷髅随时都会背叛的危险了。 “它们太笨。”特鲁特不屑的应到,誓约之火可不是一群智力简单的骷髅能够运用的。 格里斯点点头,第一次意识到,这个魔灵除了能控制魔甲状外,还有点别的作用。想了想,他接着问到:“那要怎么接受誓约之火。” “把它吸进体内就行了。” 普尔森灵魂一片冰冷,提心吊胆着等着格里斯的决定,他的忠诚是现在唯一可以付出的东西,谁知道格里斯竟然不认识,郁闷的他想撞墙。身上什么道具都没有的他,又用不了魔法的他只能任人宰割了。脑袋上顶着尖利的骨刺,阵阵冰冷的寒意直透入他的灵魂中去,这可是一击就刺破魔法护盾的武器啊,他的骨头又不硬,一下去就穿了。 这是普尔森第一次感觉死亡离自己这么近,仿佛过了一个世纪般漫长,身后的家伙才动了,轻轻一吸,接受了他的誓约之火。瞬那间,普尔森的灵魂几乎控制不了自己的躯体,差掉软在了地上,终于捡回一条命。 人类等生命种族可能会有一些宁死不屈的家伙,但不死生物绝对非常少有,因为他们有着永恒的生命。人类再多也就一百几十年的寿命,早死晚死也不过是多了一百几十年。而不死生物一边是永生,一边是死亡,只要不死就一切都有可能,只要脑筋没什么问题,一般都知道怎么选择。 这个时候,普尔森才敢转过身来,高呼着:“拜见伟大的主人。”顺便借机看看这个成为他主人的人到底是什么东西。 目光一落在格里斯身上,普尔森的灵魂就为之一跳,那被偷袭落败而产生的不忿之情顿时烟消云散。以他的阅历,一眼就认出了格里斯身上穿的竟然是魔甲,拥有破魔和御魔,同时还物理防御力强悍的魔甲。有这件魔甲,自己一个丢失了全部家当的落泊巫妖哪里还是对手啊,除非穿着魔甲的是一具低等骷髅。 难怪自己的护盾一下子被击穿了。魔甲的破魔骨刺,起码得七级以上的护盾才能去撑得住。在电光火石的战斗,谁有这么多闲情去布置七级以上的防御盾啊。他的魔法首饰是存了几个七八级的防御魔法,可惜全输了出去。 只能说他祸不单行,他已经尽量避开那些强大的领地,专挑这些小领地来钻,谁知道会在这种弱小领地里撞到格里斯这种对手。为什么一个穿魔甲的家伙会出现在这里呢?魔甲的主要材料是魔界才有,难道这家伙从魔界来的? “尊贵的主人,请赐下您的名讳,您忠诚的仆人普尔森恭候您的吩咐。”巫妖做仆人可比特鲁特专业多了,那个魔灵除了‘伟大的主人’外,想不出别的词。 “格里斯。”格里斯报上自己的名字,想了想,他又问到:“你有名字吗?”死亡世界太多没名字的灵魂了,如果没有,格里斯准备帮他起一个,那些书里还有一大堆名字,短时间内用不完。 “普尔森,我叫奥尔曼·普尔森,一位来自怨魂领的巫妖。敬爱的主人,请问您是一位魔族吗?可否赐予我一睹您尊贵容貌的荣幸吗?”普尔森极尽阿谀之能事,他现在要尽快搞清楚格里斯的身份和喜好,以便他更好的应付这个身穿魔甲的家伙。 堂堂的巫妖,普尔森当然不甘心向其他人奉献忠诚,他在那场让他失去所有的权力斗争中,他也没有向胜利者奉献忠诚,现在竟然输给一个灵魂强度还不如他,靠着一件魔甲呈威的家伙,普尔森怎么可能甘心呢?刚才是为了保住性命迫不得已,现在安全了,他自然要想法办解除这个誓约。 特鲁特说忠诚誓约是无法解除是错误的。只要主人这方愿意,誓约随时可以解除,否则的话就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格里斯死了,一种是普尔森死了,某一方死亡后,这种誓约就会自动中止。 虽然现在普尔森因为誓约的约束,没办法亲自动手干掉格里斯,但死亡世界到处都是意外,只要制造一个不会危及到他的场合,让‘意外’把格里斯干掉,那他就自由了。 就是打着这样的念头,普尔森才会这么爽快的投降。 容颜?自己的样子有什么好看的?格里斯有点搞不懂普尔森这个请求的意义,不过他的样子也不是见不得人的,和整个死亡世界随处可见的骷髅头没什么差别。随手便掀开了面罩,露出他那狰狞的骷髅脑袋。 普尔森全身一震,傻了。刚才他还说,除非这件魔甲穿在一个白骨骷髅身上,琐则自己绝对不会是他的对手。没想到真的就是一具白骨骷髅。普尔森第二次有了撞墙的冲动。 PS:冲榜求票,大家给力支持啊,拜谢拜谢 顺推一强文,点楼下直通车可直达。 正文第四十七.防御设施 五章连更第四更 “尊敬的主人,这些骷髅怎么都变成这样了?包着它们身上的那些透明的是什么东西?”事到如今,普尔森只能认命了,跟着格里斯走进了领地最深处,一路上,他终于忍不住问出了这个困惑了他良久的问题。。 他堂堂一位巫妖,精通死亡炼金术,并走遍了几乎整个死亡大陆,可是根本没有见过包在骷髅身上这种透明的,软软的,有弹性的东西。见识不凡的他一眼就看出了明胶的优点,包在骷髅的身上就等于多了一层保护层,防御力可能比不上那些皮糙肉厚的僵尸,但行动却灵活了好多倍。 就是这层透明的东西,让最脆弱的骷髅一下子有了和僵尸一较高下的实力,如果整个死亡世界的骷髅都包上这么一层,凭它们庞大的数量,哪里还有僵尸们立足的地方。 “明胶。”格里斯简洁的回答着。 明胶?普尔森心里喃咕着,没听过。 “从什么地方来的?”这可是一种全新的材料,看几百个骷髅都包着厚厚的一层,显然这种东西并不稀少,不知道有什么特性呢?能不能用在炼金术上呢?不愧是巫妖,一下子就想到了炼金术上面去。 “地里。”绿石矾都是从地里挖出来的,明胶也可以算是地里来的。 地里能挖出这种东西来?普尔森虽然满肚子疑问,但看到格里斯没有细述的准备,他也知趣的没有再追问。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死亡世界的不死生物们一般是习惯性的按种类来聚居的,比如骷髅的领地,很难看到僵尸。 不过进到领地中央位置,普尔森却从那里看到一条骨龙正屁颤屁颤的跑到格里斯身前,亲昵的用头拱着他的身体。苏珊娜的体型太大,而且又好动,很难安稳下来,偷袭这种高难度的行动实在是不适合他,所以格里斯把它留在了领地里。 如果说巫妖亡灵黑武士这些是高级不死生物,那不死巨龙就是超级的不死生物。它们连灵魂都有别于普通的不死生物,有着自已独特的名字,称之为不死龙魂。不死巨龙,在死亡世界绝对是位于食物链最顶端的生物。 不死巨龙只是统称,它们还细分为骨龙,尸龙和灵龙,分别对应了骷髅,僵尸和亡灵这三种原生态的不死生物。普通的骷髅是没有智慧的,但最弱小的骨龙尸龙,也拥有相当于人类水平的智力。就连苏珊娜这种直接在龙蛋里孕育出来的骨龙,龙魂的强度已经不比领主级别的骷髅弱了,那些由成年巨龙的灵魂所孕育出来的真正不死巨龙,实力难以想像。 所以苏珊娜的出现,直接把普尔森又吓了一跳。想不到这个平平无奇的小领地,竟然还藏龙卧虎,不但有格里斯这种怪物,还有一条骨龙。 他这个落泊的巫妖,凭着一根破骨杖欺负欺负那些骷髅僵尸还行,真要碰上骨龙,即使是苏珊娜这种小骨龙,也没什么胜算。 “这…这…”普尔森指着小骨龙,不知道说什么好,看来他输的真不冤,就算不偷袭,一条骨龙加格里斯这具魔甲和几百具骷髅,收拾他真是太容易了,自已怎么就这么倒霉在这种时候跑到这里来呢。 ‘这’了好几句,格里斯还以为他在问苏珊娜的名字,转头说到:“这是苏珊娜。” 在领地里呆了这么多天,看到的都是骨头架子,现在看到了别外一种新的种类,小骨龙也好奇的打量着普尔森。 巫妖实际上就是有智慧的尸巫,也称作僵尸,他们的躯体除了骨骼之外,还有枯槁腐朽的皮肉,像干尸一样。按照人类的审美观来看,尸巫比骷髅更难看。 尸巫的这层枯槁的皮肉可不像干尸那样腐朽不堪,在死亡气息的侵浸下,比干牛皮还坚硬,所以没智慧的僵尸也有着铜皮僵尸,铁皮僵尸之类的等级,就是以皮肉的坚硬程度来划分的。 至于巫妖,他们是有智慧的尸巫,**的强弱已经无足重轻,他们可以运用更加强大的魔法。不死生物没有血管血液经络之类的东西,除了黑武士之外,其余的物种都没法运用斗气这种力量,魔法就成了他们唯一的选择。 普尔顿是一个天生的巫妖,苏醒的那一刻就拥有完整的智慧,没有经历过僵尸这一阶段,**保存得非常好,只是缺乏水分和失却弹性而已。 非常有风度的一弯腰,普尔顿鞠躬说道:“尊贵的骨龙大人,格里斯主人最忠心的仆人普尔森身你问好。” 整段话,苏珊娜只听懂了格里斯这个词,不过这就够了,知道是属于格里斯的后,小骨龙打量了他几眼后就不理他了,对不能成为它玩具的东西,小骨龙的兴趣不太大。 领地最中心的位置是由两座丘陵包围起来的一座小山谷,山谷深处以前是领主们所居住的洞**,现在已经被格里斯占据了,数百位骷髅正在洞**里忙碌着,一筐筐的石头泥土被源源不断的清理出来。 在改造完领地所有的同类之后,格里斯就开始了这个领地的改造工作。深知死亡世界危险的他,对安全有着普通人难以想像的执着,在以前还是半身骷髅的时候,他就宁愿在小小的洞**前呆了整整二十个领主世代也不愿到处乱跑。总得来说,格里斯是个极度珍惜生命的骷髅。 所以为了活下去,格里斯千方百计的增强自已的生存能力。 不过自身实力的增长是要循序渐进,着急不来。更严重的问题是,格里斯现在的实力已经进入了一个瓶颈阶段,无论他怎么冥想练习,自身的魔力却得不到丝毫的增长。魔力停止增长,意味着他无法运用更高级的魔法,即使他已经把图书馆里所有的魔法书都背下来,他也依然只是一个一级魔法师。 自身的魔力增长不了,他就只能另想其他的办法,同类们的改造让整个领地的实力陡然提升了一大截,面对危险也有了一定应对的能力。不过这样还不够,死亡世界的强大存在实在太多了,亡灵法师,黑武士,死亡骑士,不死巨龙,甚至巫妖,都不是这些改造过的骷髅可以应付的了的。 当这些强大的存在出现在领地里,打不打得过自然不用问,逃不逃得掉都是一个问题。所以格里斯准备改造出一个打不过可以守,守不过可以逃的环境。 筑城太显眼,虽然格里斯读过的书里有数百种筑城的方法,但在强敌环绕的死亡世界,越显眼的东西越容易招来祸端。所以格里斯决定挖地洞。 不得不感概一下,骷髅就是天生最好的劳力,特别改造了明胶保护层后,骷髅的承重能量暴增了数倍,上百公斤的大石头,一个骷髅随手就能抱走。 一群不知疲惫,力大无穷,任劳任怨的劳力日夜不停的工作着,硬生生的在地下挖出了一条深达两百米,长达数公里的地道。 地道的另一头通向领地外的一个隐蔽的所在,出口用巨石封堵,各种杂物掩盖伪装,以便在最危险的情况下启用逃生。 这还只是第一阶段的工作,有了逃生的通道,第二阶段就要沿着地道的两边进行扩建,把它打造成一个易守难攻的地下堡垒。 跟着格里斯一走进山洞,普尔森便看到一段大约一百米长,用大量的碎石和条石构建起来甬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普尔森至少算个内行,一眼就看出了这截通道的妙用,地面和四壁填充的大量碎石头有一种能吸收和抵消魔法能量的作用,是一种简易的魔法屏障。如果有人想用魔法来攻击洞**,这截通道就可以让十成的魔法效果减弱到五成。 填充了碎石,骷髅们开始用长条石盖在上面,掩盖住里面的碎石,如果有谁不熟悉情况在这里运用魔法,达不到应有的效果时恐怕会吃闷亏。联想到格里斯让灰骨骷髅在前面吸引他注意力,自已却绕到后面偷袭他的那一幕,普尔森不禁心里骂了句:阴险。 过了笔直的通道后,水平的地面陡然向上倾斜至少四十五度的坡度,地面被修整的十分平整光滑,平常的时候走上去自然是轻而易举。但如果有敌人攻进来,在通道顶端有人压制的情况下,这平整的石坡就成了要命的障碍。 通道的顶端是一片面积宽阔的空间,一根根腰身粗,比通道宽度短一点的滚石堆在旁边,需要使用的时候推过来,滚下去……。 “喀吱…喀吱……”的刺耳声音响起,转头望去,只见一队骷髅正拽着绳子,把一块平整的大石板悬挂到屋顶上。如果敌人冲进了平台上,退到另一边然后砍断绳索,石板砸下来……。 在脑海里模拟机关发动后的情形,普尔森心里升起阵阵毛骨悚然感觉。太恶毒了,太阴险了。幸亏自己还没进领地就落败了,真要给他闯进领地,然后被引到这里,措不及防下石板砸下来,他就成肉饼了。 心里不住的后怕,一边还在想:是谁布置这些阴险的机关的?看一路行来的那些布置,设计者明显是防御构造方面的大师级人物,很懂得运用地形和材料,在有限的空间里布置出最强的防守能力。 虽然这只能防备一些低级生物,但已经足够了,有这些布置和准备充足的话,别说自己现在落泊了,就算是以前全盛时期,没有防备的闯进来也只有死路一条。 而且看起来,那些防御设置还没修建完毕,一些看起来很不协调的地方,恐怕也是防御设施安设的部位。 到底是谁设计的这些机关的呢?普尔森不相信一个骷髅有智慧布置这么复杂的防御机关,出了名死脑筋的骷髅根本不是这种料,别说格里斯区区一个白骨骷髅办不到,就算是黄金骷髅王,也没这个智商。 也就是说,这个骷髅后面,还隐藏着一位出谋划策的智者。看着格里斯的背影,普尔森觉得自己这个新主人越来越神秘了。 PS:五章连更好像没什么效果,排名在往下掉,大家记得投票啊。 正文第四十八章.魔纹学 五章连发第五更 普尔森猜对了一半,这些机关确实不是格里斯设计的,他只不过照本宣科。.实验室的图书馆里有一本《城市防御体系设计大全》的书,格里斯只不过在里面挑选一些能够用在密封空间,而又有材料可以布置的设计,把它们搬到这里来而已。 这是一个以魔法力量为主导的世界,战争与防御自然脱离不了魔法。所有的城市的建造,都和魔法息息相关,比如城墙的防魔处理,没有经过防魔处理的城墙,一个小小的地陷魔法都能让它崩溃。只要把城墙下面的土基掏出一个空洞,城墙自身的压力就会让整截城墙垮塌。 进攻和防御都离不开魔法,所以亚力克斯的图书馆里,有很多类似的书籍,看起来和魔法没什么太大的关系,其实却是魔法的深层次运用。 在地底下挖坑目的是为了掩人耳目,免得给死亡世界的强大存在盯上了。可是地**非常不安全,碰到精通土系魔法的法师,几个地动术下去,地**就得垮塌,跑都没法跑。所以地**的防魔处理非常必要。 像地道入口填充的那些碎石,就是防魔处理里最简单的一种,元素穿透不规则的碎石,威力会大幅度减弱。 其次,最常用的是铭刻魔纹。为了抵消魔法力量对物体表面的破坏,最常用最经济的魔纹就是震荡魔纹,这种魔纹没有属性,不需要要先启动,无反筮,布置安全方便等众多的优点,成为了防御魔纹中最常用的一种。 它的作用机理很简单,只要事先铭刻在物体的表面,遇到魔法攻击的时候,魔纹马上吸收攻击魔法的元素能量,然后自身震荡起来,从而把魔法震碎。就像用棍子去敲鼓,鼓面震起来又把棍子震开一样的道理。 震荡魔纹高速震荡的情况下,没有什么魔法能保持原本的元素结构,火球术砸上去,就变成火焰,爆炸不了了。凤刃一劈上去,马上被震散,就成一股风,什么也劈不开。而震荡魔纹还是靠攻击它的魔法所提供的能量来震荡的,一点成本都不需要付出。 原理虽然简单,却非常实用,那些室内的魔法练习场,墙壁全都用这种魔纹加固过。而它的弱点不在于自身,而在于铭刻魔纹的物体。如果用物理攻击在魔纹上划一道痕,破坏它的魔力回路,魔纹就会失效。 同时,因为有着吸收攻击魔法的元素能量来启动魔纹这一过程,只要瞬间的冲击力强大到足以破坏主体材质的结构,在震荡还没来得及启动前击碎主体就可以了。 这里涉及一个瞬间应力的作用,和主体的材料还有魔法的瞬间冲击力有着密切的关系,简单来说,原本只需要三级魔法就可以击碎的物体,铭刻了魔纹后至少需要五级的魔法才能击碎。三级到五级只相差两级,但困难却翻了不知多少倍。 总的来说,震荡魔纹不是最有效的防御手段,但却是最实用,最廉价,最安全的。 可惜,整个领地只有格里斯一个人懂得绘制魔纹,这可是一项大工程,需在加固的地方太多了,就算他有着让亚力克斯也妒忌的复刻能力,也没办法缩小工程量。 而领地的其他的家伙智力智商都太低了,他想教也无法教。现在好了,普尔森可是个巫妖,智力绝对能够胜任,说不定这种魔纹他早就懂了,就算不懂,格里斯也可以教他,这样一下子分担了格里斯一半的工程量,速度能快上一倍。 “这…这个是魔纹?”看着格里斯在石壁上铭刻的符文,普尔森激动得有点颤抖的问到。 格里斯猜错了,普尔森并不懂魔纹。整个死亡世界,只有亡灵才有完整的传承体系,其他的生物,更多是凭着口口相传,甚至自我摸索,去掌握各种复杂的能力的。 这个世界没有文字,没有书籍,而且很少会有一个真心的,毫无保留的传授知识的老师。这里是死亡世界,弱肉强食才是法则,而且这里的生物都是永生不死的,每多一个掌握力量的存在,就等于多了一个争食的敌人。谁也不会这么傻,教会了学生,饿死老师。 所以一般的情况下,只有那些拥有领地的领主,才会有保留的教导向他效忠的子民,这种有保留的教导,肯定不会把最厉害的知识传授下去。想掌握更强大的力量,只能靠自己去搜索。 这种知识的传承,效率和安全性非常的低,在危机四伏的死亡世界,也许一个意外,就会让一个掌握独一无二技能的生物消失,从而让这种技能失传。 所以整个死亡世界的力量体系发展七零八落,非常的不完整,整个世界都这样,具体到某一个体上,这种情况就更严重。 咒语是魔法的语言,那魔纹就是魔法的文字,像震荡魔纹,就是魔法文字按一定的结构组合而成的。学过魔法文字的只要一看魔纹,就可以知道它的作用。 普尔森的传承并不完整,只学会了说,却没学会写,根本就不懂魔纹。 不过,虽然不懂,但不代表他不知道魔纹的存在。 铭刻了一个振荡魔纹,格里斯转过身来向,普尔森说道:“学会它。” “什么?”普尔森以为自己听错了,难以置信的问到。想学习知识,最简单的方向就是向强大的领主奉献忠诚,不过普尔森没想到格里斯这么快就肯教他东西,而且一教就是魔纹这种高等级的知识。 如果能学会魔纹,就可以更容易学习和掌握魔法的力量,这可是魔法体系的基础,学会了这些之后,研究和摸索新的魔法肯定会比不懂魔纹的人快许多倍,光是这一点就足够让普尔森激动不已。 “学会它”。格里斯重复着自己的话,然后开始在石壁上铭刻第二个魔纹,这一次,他放慢了速度。 普尔森心里升起一种难以形容的狂喜。 PS:连发完毕,不过效果不太好,谢谢大家的投票与支持。 正文第四十九章.线索 魔纹并不是这么容易学会的,不是什么人都有格里斯这种天赋,就像绘画一样,给一幅画作给从来没有学过绘画的人临摹,能画对比例就很了不起的了。。 魔纹虽然没有绘画那些复杂,但想画得准确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而魔纹一旦不准确,就没有效果了。 石壁的魔纹铭刻讲究一个统一性,不能给他做实验,普尔森只好抱着一块石板跟在格里斯的身后,照着铭刻时候的笔划顺序,一笔一划的临摹起来。 普尔森以十二分的**投入了学习中去,花了大半天时间硬生生的把震荡魔纹的结构和笔划背了下来。不过记下来容易,画得准确就很难,这需要时间反复的去练习。 日夜不休,足足花了三天时间,普尔森才彻底掌握了震荡魔纹,能够完整的铭刻出来,地**的加固工作顿时加快了许多。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了,很幸运的,这段时间一直没有强大的掠食者出现在领地附近,格里斯的工作进展得很顺利,挖掘的地下堡垒已经初具规模。 顺着那条长达数公里的地道向四周拓展,形成一个方圆数公里,深达两百米,有着道条主要通道的地道体系。 所有关键部分都经过强化加固,足以承受七级以下的魔法冲击,即使是七级以上的魔法,也需要好几次才能对主体结构制成不可挽回的损坏。而这段时间里,格里斯早就顺着地道撤到魔法无法波及的地道深处去,甚至还可以通过其余的几个出口逃之夭夭了。 当然,这种情况只有在碰到不可战胜的敌人时候才会发生,如果是低级的骷髅僵尸,能不能闯得过布满机关的洞口还是个问题。 有了这个进可攻退可守,守不住还可以跑的地下保垒,格里斯的安全终于有了保障,不用再像刚回到死亡世界时那样惶惶不安了。 现在是时间开始寻找返回人类世界的方法了。 像他之前所设想的那样,最快的返回人类世界的方法,只有通过天然的位面裂隙,这样的裂隙肯定存在于死亡世界的某些地方,否则人类世界不会有那些经常出现不死生物踪迹的地方。 不过死亡世界的面积太广阔,靠他自已慢慢搜寻,恐怕几百上千年也不一定能找得到。必须借助大量的人力,而这个过程,肯定会涉及到与别的领地的交流,如果没有自保的能力,碰到有人打他主意的话,那就完蛋了。 现在勉强有一定的自保能力,可以考虑派出人手去收集情报了。不过格里斯发现,自己现在可以用得上的人似乎只有普尔森一个,只有他有这个智力胜任这种情况的搜寻工作。 地**的主体加固工作基本已经完成,普尔森变得无所事事起来,这段时候,他一直跟在格里斯的身边,话题常装做不经意的往魔纹学方面靠,真的让他给套不出少有用的东西。 “你知道哪里有通往人类世界的裂隙吗?”格里斯向他问到,这个巫妖在死亡世界生活了这么久,而且不像格里斯这样整天躲在同一个地方,听他的话,似乎把整个世界都走遍了,可能会有这方面的情报。 “位面裂隙我倒知道有几个,但哪个通往人类世界我就不太清楚了,你说的是哪个人类世界?”普尔森问到。 “哪个人类世界?人类世界有好几个吗?”格里斯顿时愣住了。 “那当然,人类是生命力最顽强,生育能力十分旺盛的物种,哪个世界都有他们的身影,人类占据主导地位的世界就有好几个。”普尔森说到,顿了顿,他又接着说到:“我们这里也有人类,听说他们在灵魂山脉里建起了一座城堡,已经好几百年了。” 这个消息比刚才的更让人震惊,难怪普尔森会说人类是生命力最顽强的物种,连死亡世界都能活得下来,还有什么地方难得住他们呢?这可是一个寸草不生的死寂世界,连一个活物都没有,这些人类靠什么活下来的? “听说他们在城堡后面的山谷开辟了一些土地,靠地热和魔法光源种植粮食。”听到格里斯的问题,普尔森不太确定的说到。 他除了确定有一批人类在灵魂山脉的深处建了一座城堡外,其余的都是道听途说的,他连这些人类有多少人,来这里有多久了都不确定。 “人类吗?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回到人类世界的方法呢?”格里斯像是自言自语,又像在询问普尔森似的说到。 普尔森想了想,说到:“尊敬的主人,他们应该没有这种方法,否则也不会留在这里了,对那些活着的人类而言,我们这个世界的环境实在太恶劣了。” 普尔森的猜测非常有道理,格里斯忍不住有点失望,沉默了半晌,他还是问到:“灵魂山脉在什么地方?离这里远吗?” “远,我们这里是死亡世界最边缘的地方,灵魂山脉在中部,去到哪里要跨越半个死亡世界。”说到‘半个死亡世界’的时候,普尔森的语调拉得有点高,仿佛那半个死亡世界是多么遥远的距离。 虽然不清楚半个死亡世界有多远,但格里斯还是打消了去看看的主意,这一路上不知道穿过多少个强大的领地,冒着巨大的风险,为的只是一个微不可微的可能,太不划算了。 格里斯愣愣的坐在地上,发起了呆来。 正文第五十章.钢牙 钢牙是一具僵尸,一具铜皮僵尸,一身枯硬的皮肤泛着古铜色的油光,就像风干的腊肉。。 不过铜皮铁皮这些是人类划分的等级,钢牙并不懂得这些是什么意思,它只知道自己的身体比普通的同类要硬,力气也比它们大,所以钢牙是领主。 死亡世界大多类低级不死生物是没有名字的,即使是骷髅王和尸巫王的也不一定拥有自己的名字。钢牙的名字是一个巫妖起来,曾经有一个巫妖经过钢牙的领地,杀死了前任的领主,却在离开的时候看到了钢牙。 钢牙有着一口明显修补过的银色牙齿,一张开嘴满嘴银光,非常显眼。当然,僵尸不会去补牙齿,这口钢牙应该是钢牙生前补过的。 如此鲜明的特征让那个巫妖非常吃惊,不但没有为难他,还给他起了钢牙这个名字。 强者的赐名是一种荣誉,钢牙这个名字就陪伴着它度过了往后的岁月。 也许是因为那位巫妖的庇护,还是别的原因,钢牙的领地从此再也没有掠食者现,让它可以在安全的环境中成长,现在的钢牙已经成长到铜皮的最后阶段,慢慢向铁皮等级转变,也许再过几百年,它就可以成为一名铁皮的僵尸王。 不过这段时间,钢牙很奇怪的发现,自己派去隔壁领地掠食的属下纷纷有去无回,不知所踪了。 一个不死生物想要快速壮大,吞噬同类的灵魂是最快的方法。但一个领地的灵魂有限,全靠自己领地供应,不用多久它就成光棍司令了。虽然钢牙的智力不高,但不能吃光自己手下这个道理它还是懂的。 所以从很久以前起,它就纷纷派出自己得力的手下去周围的领地掠食。 掠食是一种很普遍的行为,如果是安东尼奥这个灰骨骷髅,它的掠食范围只能局限于自己领地之中,钢牙的实力在附近的领地已经算很强大了,所以它敢掠食别的领地的灵魂。而像普尔森这个巫妖,装备道具完好的时候,除了一些强大的领地不敢招惹外,所有低级的领地都是个掠食的范围。 所以掠食者是不分强弱的,越强大的掠食者,掠食的范围就越大。 隔一段时间,钢牙就会派出几个强力的属下去附近的领地,掠夺一些灵魂回来供它进食,其中有一个领地在大约一年前,一位强大的存在去过那里,毁灭了整个领地,把所有灵魂都消灭了。幸运的是那位强大的存在并没有过来它的领地。 因为所有灵魂都被消灭了,所以有大半年时间,钢牙没再派人去那个领地,直到几个月前,有属下回报,说那个领地的活动再次频繁起来,钢牙才想起派人去掠食,可是奇怪的是,派出了好几批属下,没有一个能回来。 有古怪,但钢牙的智力不足以让它推测出发生了什么事,它选择了最直接的方法,亲自过去看看。 这几个领地是钢牙传统的掠食范围,自己的地盘它绝不容许别人染指。 挑选了十几个强力的属下,又挑选了一百多个最弱小的属下,一行人浩浩荡荡往那个领个地杀去。 强力的属下自是用来打败那些可以战胜的敌人,而那些弱小的属下是在碰到不可战胜的敌人时用来抛弃的,钢牙的智力虽然不高,可是存活了这么多年,已经本能的总结出一些活命的技巧,平凡中渗透出一种生存的智慧。 这段时间,普尔森已经不再有坑害格里斯而重获自由的念头了,至少暂时不会有,如果有什么人伤害格里斯的话,他还会尽全力保护格里斯的安全,因为他还没有学齐所有的魔纹。 好不容易碰上像格里斯这样肯传授他知识的傻瓜,不把存货掏干净,他怎肯罢休呢?反正他拥有无尽的寿命,效忠个一百几十年不算什么,可是学东西的机会几千年也不一定碰得上一个。 看到那群僵尸,普尔森第一时间也想跳起来,准备好好的表现,以讨好格里斯,让他能更早的把东西传授给他。 不过还没等他跳出来,就被格里斯制止了,来的只是一群僵尸,如果连改造过的骷髅都对付不了它们,格里斯真要考虑这种改造是不是有价值,正好借之群僵尸,来检验一下改造骷髅的战斗力。 没有表现的机会,普尔森也不着急,他已经把目标锁定在为首的那具铜皮僵尸身上了。他的死亡炼金术极度缺乏材料,而铜皮僵尸的皮就是很好的一种材料。 当钢牙等僵尸进入包围圈后,安东尼奥第一个从沟里跳出来。它身上的明胶保护层已经被它改造得面目会非,本来很均匀的明胶层,在关节的部分被它有意识的加厚。 而在膝盖和手肘这些重要的关节上,还被它用皮条仔细的缠绕了好多圈,以防止长期活动后,明胶层与骨胳脱离。这些细节上的修整完全没有格里斯的指导,全部是安东尼奥自己想出来的。 这让格里斯非常欣慰,这表明安东尼奥的智力有非常大的成长空间,而且也正在快速的成长中。 它手中抄着一根两端粗细不一的硕大骨棒,细的一端双手才握得过来,粗的一端比它的头颅还大,就这样抄着狂扑过去,姿势端是彪悍之至。 钢牙没想到竟然会有人埋伏,恐怕就算知道,它也不懂埋伏是什么意思,当上百具骷髅从沟里石头后面跳出来的时候,钢牙一时间愣住了。 这些低级的不死生物,一盘散沙就是最合适它们的形容词,看到这些有敌意的人群后,钢牙带领的僵尸呆了一下后,乱烘烘的散了开来。 格里斯手下的骷髅就比僵尸们有组织的多了,一部分人挡在前面,一部分人在后面扔石头。 荒芜的死亡世界,随处可见的石块就是最常见的武器,捡起就能用,配合骷髅的力气,每一块扔出去都呼呼作响,虽然没什么准头可言,但是在近距离下,杀伤力不容小视。 石头挟着凌厉的呼啸声,覆盖了钢牙等僵尸所在的位置,‘卟卟卟……’然后一连串石头砸在牛皮上似的闷响。 钢牙等僵尸几乎毫发无伤,只有几具僵尸被砸塌了鼻子和门牙,但这对大部分都没有鼻子和门牙的僵尸而言,算不了伤害,反而把钢牙彻底激怒了,仰头发出一声愤怒的咆哮声。 “口胡~!” 正文第五十一.俘虏 格里斯错估了僵尸的防御力,它们那身被死亡气息侵浸过的皮肉无比的坚韧,比处理过的老牛皮还有过之而无不及,挡不住刀枪劈砍,但钝钝的石头还是卓卓有余,僵尸最不怕的就是这种钝器的冲击了。。 愤怒的僵尸们散乱的扑了上来,支着它们冲利的双爪,就要把眼前的骷髅们撕成碎片。 骷髅位于不死生物最低那一级并不是没有道理的,即使这些只是多一了层皮肉的僵尸,就是不普通骷髅可以抗衡的,它们皮粗肉厚,赤手空拳的骷髅几乎没有伤害它们的方法。而骷髅没有防护的骨骼更挡不住它们的撕扯。 一般情况下,一群普通骷髅不一定能杀得了一具僵尸,不过只要杀得了一具,就能杀得了全部,因为骷髅唯一比僵尸优胜的地就是身手比较敏捷,骷髅只需要负担骨骼的重量,身体可比僵尸轻多了。如果能伤害得了僵尸,那它们连跑都跑不掉。 这是钢牙这么多年来总结出来的经验,所以它才敢大摇大摆的亲自带人来看个究竟,因为它知道这个领地已经没有领主了,就算有领主,也伤害不了它,所以它无所畏惧。 可惜,这个领地已经没有普通骷髅了,在格里斯的领导下,这个领地的骷髅超出了钢牙等僵尸的理解。 不说后面那些扔石头的,就说挡在前面的那些骷髅,它们竟然每一个都有武器。敲成片状的石片一边磨利,一边绑在骨棒上,就成了石斧。条状的石条一端磨尖,绑在骨棒上就成了石矛。 一群抄着石斧石矛的骷髅捅穿了那些冲在最前面的僵尸的身体。 虽然号称铜皮僵尸,但也只是号称而已,即使是钢牙自己,身上的皮肉也没有铜铁那种防御力,更何况那些普通僵尸,充其量也就和皮甲差不多,赤手空拳奈何不了它们,有武器在手就不一样了。 石矛撕裂了它们的皮肉,穿进了身体里去,在它们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奋力再捅,石矛穿过它们的身体,把它们串到上面。扛石斧的紧随而上,抄着石斧专往脖子的位置砍去,三两下破开皮两,整个脑袋砍了下来。 冲在最前面的都是钢牙得力的属下,可是一个照面,就被放到了三五个,震惊得其余的僵尸茫然无措,这个结果超出了它们的认知,什么时候僵尸反而不是骷髅的对手了。 就连钢牙一时间也反应不过来,不过安东尼奥并没有留下太多的时间让它思考,冲到它的身边,大棒子抡了过去。 安东尼奥的骨棒被格里斯修整过了,粗的那一端的骨节上被敲出一个个小孔,上面插着碎石片,尖利的一端露出外面,看起来狰狞无比,杀伤力比狼牙棒毫不逊色。 皮粗肉厚是僵尸的一大优势,经常战斗的僵尸很懂得利用这种优势,很少去抵挡敌人的攻击。钢牙也一样,不招不架,自顾自的伸手抓向安东尼奥。 骨棒狠狠的敲在钢牙的脸上,血就没有了,碎肉倒是不少,一阵肉碎纷飞,钢牙的脸上给刮出好几道刮痕,彻底毁容了,而它的身躯也被沉重的力道抡得向后一仰,蹭蹭地退了两步。 不过钢牙的脸皮实在是太厚了,骨棒顶端插着的那些碎石片竟然被刮掉了好几颗,一整面的牙给刮没了。 一时间给敲蒙了,晃了晃脑袋才回复过来,满脑子迷惑的望向安东尼奥手中的大棒子。 会用武器的骷髅并不是没碰过,但安东尼奥的表现明显超出了一个普通灰骨骷髅的层次,这一下力度之重,连它都有点承受不了。 难道面前这个是领主?不对,虽然表面裹了一层它不认识的东西,但安东尼奥的灵魂强度明显没有达到领主的级别。 还没等它想明白是怎么回事,安东尼奥的大骨棒又敲了下来。 吃了一次亏的钢牙没敢再用脸去接,它的双手抬起来护到脸上。 卟的一声闷响,骨棒砸在它的手腕上。 口胡!钢牙双臂一张,一手架开大骨棒,一爪抓向安东尼奥的头颅。 僵尸最有攻击力的就是它们的爪子,那在死亡气息侵浸下的双手,指骨突出皮肤,结成坚硬无比的骨指,奋力之下甚至能洞穿岩石。 等级越高的僵尸爪子越坚利,要是到了尸巫王的境界,断金切玉都不成问题。 真要给抓上,安东尼奥的头颅肯定会给洞穿几个指洞。 可惜,还没等钢牙伸出爪子,安东尼奥就溜到它伸手不及的地方了。这个灰骨骷髅大大的狡猾,当初刚碰到黑龙的时候,**了一眼就转身逃跑,虽然没跑掉,但也可以看出它的性格,怎么可能这么容易让钢牙伤到呢。 骷髅唯一比僵尸优胜的地方就是灵活性,闪避起来,钢牙再多几只手也逮不住安东尼奥。 看到敲了自己一棒的敌人竟然毫发无伤的跑掉了,钢牙很生气,支着双脚大步朝安东尼奥追去。 再怎么大步,钢牙也追不上一具骷髅,僵尸身上的皮肉虽然防御很强,但也制成了关节屈伸的障碍,它的膝盖是直的,怎么可能跑得过骷髅呢。 还没跨出两步,安东尼奥已经跑出七八米,转过身好整以暇的举着棒子等着它。 如果钢牙的智力再高一点,它就不会埋头直冲了,可惜以它的智力,这种情况下根本不会想得出别的应变方法,只会朝前冲。 安东尼奥抄起骨棒,用力往后挥动,肢体扩展的时候把裹在身上明胶越扯越紧,扯到最紧的时候,安东尼奥顺势向前一挥。 安东尼奥的智力水平由此可见一斑,别的骷髅都不会利用明胶的这种弹性,只有它会,这也是为什么钢牙觉得它的力量和领主级别的骷髅差不多的原因。 钢牙一直盯着安东尼奥,怎么可能再被砸中呢,双手一架,挡住了骨棒。不过同样的,还没等它伸出手,安东尼奥又跑到了它够不着的地方了。 怒火在它的灵魂之火中熊熊燃烧,什么都不管不顾了,埋头就追在安东尼奥的身后,也不理追不追得上。 追着追着,不知过了多久,突然脚下一紧,失去平衡一下子栽倒在地上,回头一看,脚下绊了一根皮绳,七八个拖着皮绳的骷髅正围上来。 钢牙脑里顿时冒起一串大问号,它的同类全都不见了。 拿着皮绳的骷髅们把皮绳扔过来,想套在它身上。钢牙咆哮着,想甩开那些皮绳,安东尼奥却趁机跑了回来,大棒子抡起就直往它头上敲。 钢牙挡住棒子,撑起身想扑向安东尼奥,没想到脚上又是一紧,缠在脚上的皮绳又把它拉趴下了。 钢牙连忙弯下腰,想扯断脚上的皮绳,但安东尼奥的棒子又在狠命敲它的脑袋。顾了脚顾不了头,钢牙委屈死了,愤怒的咆哮两声,谁知又两道皮绳搭到它的身上,把它的双手缠住了。 不一会就把钢牙缠得结结实实,像木乃伊一样动都没法动了。围捕它的骷髅们散开后,愤怒的支起头来的钢牙这才发现,它带来的那些同类几乎和它一个待遇,全都给绑成一团扔到了一边。感情不知不觉同,它的那些属下全给收拾了。 “口胡!胡!胡胡!!”奋力的挣扎着,咆哮着,试图要挣脱身上的皮绳,其实直到现在,它那可怜的智力还是没搞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从有记忆以来,它还是第一次被人绑起来,甚至它连绑在身上的是什么东西都不认识。 “喀~梆~!”安东尼奥非常恶劣的学着钢牙的样子张大嘴口,可惜没皮肉的它无法发出像钢牙这样的咆哮声,只撞得牙齿喀喀作响,差点还咬断了一颗,气得它在钢牙的头上狠狠的敲了一记。 “吼!”格里斯在灵魂里朝着安东尼奥吼了一声,制止它这种虐待俘虏的行为。和这些智力低下的同类打交道久了,格里粗鲁了许多,很多时候,简单而粗暴的吼叫咆哮更容易让它们接受。 被格里斯吼得太多,安东尼奥已经习惯了,毫不在意的又在钢牙的头上敲了一下,这才转身走到一边去。 PS:推荐一本好书《八脉风暴》,书号1750982 正文第五十二章.死亡炼金术 “伟大而康慨的主人啊!”见大事已定,普尔森连忙蹦出来,一个马屁先拍上去:“这具铜皮僵尸的皮您可以赐给我吗?您的仆人普尔森非常需要合适的材料去施展死亡炼金术。.” “死亡炼金术?”格里斯闻言不由一愣。跟在亚力克斯的身边时,炼金术他就见得多了,死亡炼金术和炼出金术有什么差别? “您不知道死亡炼金术?”恭敬的语气中带着一丝藐视味道,虽然他搞不懂格里斯这个白骨骷髅为什么会有这么高的智力,更想不通格里斯怎么会懂得魔纹这么复杂的东西,但他不认为,格里斯有能力理解什么叫炼金术,那可是比魔法更神秘和复杂的体系,能把平平无奇的东西变成具有神奇威力的力量。 格里斯摇摇头,他只懂炼金术,做为亚力克斯的助手时,他就整天和炼金术打交道,凭他那变态的记忆力,几乎尝试过的炼金术,所有的步骤和过程他都记得比亚力克斯还清楚,光从实验的操作水平来说,他绝对亚力克斯这个大魔法师还要高。 “这是一门神奇和复杂的高深学问,您想理解恐怕比较困难,不过不用担心,您忠诚的仆人,普尔森就是一位出色的死亡炼金术士。”虽然垂着头,但普尔森的语气完全是居高临下,他在鄙视格里斯。 格里斯转过头来,上上下下认真的打量了普尔森几眼,忽然问到:“你懂炼金术吗?” 死亡炼金术就是在炼金术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主要的思路和概念差不多,不过因为材料和设备的关系,两者在具体的操作上就差了十万八千里,所以说懂嘛,普尔森肯定懂一点点,但这一点点只能算个大概。 “大概知道一点。”不知道格里斯为什么会这样问,普尔森只好如实回答。 “死亡炼金术和炼金术有什么差别?”得到肯定的答复,格里斯便问到,普尔森刚刚说他无法理解,但如果死亡炼金术和炼金术差别不大的话,那他肯定可以理解的。至于普尔森语气中的不屑与鄙视,说实话,格里斯根本没听出来。 虽然偶尔鄙视一下格里斯,但格里斯的询问,他也不敢不答,他的誓约之火还掌握在格里斯手上的。 思索了一会,普尔森才说到:“死亡炼金术又叫做亡灵炼金术,主要是以灵魂,尸骸,死亡气息等等与死亡和灵魂有关的东西为主要材料,通过一系统的方法改变材料的特性的一种方法……。” 格里斯顿时明白了,这根本就是炼金术,只是材料和工具不一样而已,亚力克斯的实验室有一大堆烧瓶试管之类的工具,死亡世界应该没玻璃吧? 格里斯点点头,示意自己明白然,然后接着一句:“这个僵尸不能给你。” 刚被打断话头的普尔森顿时有着什么东西堵住嘴巴,想吐又吐不出来的感觉,他一开始的打算就是希望格里斯能把这个铜皮僵尸赐给他,用来炼些防身的道具,想不到自己费了半天劲,最根本的目的却没达到。 格里斯其实也很想见识一下所谓的死亡炼金术,不过这个铜皮僵尸却不能给他,这具僵尸的灵魂强度已经到了领主级别,看它带着这么多的属下,显然也是一方领主,格里斯现在急需增强自己的势力,带人去进攻别的领地,动静太大,现在这批送上门来的僵尸来的正是时候。 一百多具僵尸,一具一具去收服太费时间,如果能收服一个领主,就等于直接收服一个领地,收服了这具铜皮僵尸后,不光是眼前这一百多具僵尸,连它们领地没跟过来的僵尸也全都归到黑龙的手下了。用一个领地去换一个见识死亡炼金术的机会?格里斯才不会这么傻,何况死亡炼金术也不一定需要这具铜皮僵尸才行。 钢牙看着走到它身前这个穿着铠甲的东西,愤怒的张开它那整齐的银色牙齿的大嘴,扭动身躯想扑上来咬,嘴巴是它现在唯一可以动的武器了。 可惜,全身都被绑住的怎么可能咬得到格里斯呢,迎上来的是一只穿着铁靴的大脚,一下子把钢牙的牙踩掉了一大半,鼻子眼睛什么的全陷了进去,这下钢牙估计得改名叫没牙了。 钢牙一下子蒙了,感情这个穿铠甲的东西更不好惹啊。 踩着钢牙的脑袋,格里斯用在灵魂中向钢牙咆哮着,大概的意思翻译过来就是:“听不听话!?” 钢牙堂堂一个僵尸领的领主,怎么可以这么轻易屈服呢?猛的一甩脑袋,挣脱格里斯的大脚,张嘴又咬了过去。 啪!大脚又踩上它的脑袋,把它的头踩进了干硬的地里。 “吼吼!”格里斯的灵魂吼着。 “口胡!”钢牙更大声的吼了回来,它可是领主级别的不死生物,灵魂可比格里斯的旺盛多了,吼声也更震撼。 “多,弱,不听。”钢牙吼完后,还用一些非常简单的词汇表达了一些意思。 果然不愧是领主级别的僵尸,智力又高了很多,竟然还能表达自己的意思,虽然只是些非常简单的词汇,可是足够让格里斯意外了。 词汇虽然很简单,不过格里斯还是听明白了,它是在说格里斯这边人多欺负人少,而格里斯比它弱,所以它不会屈服。 低级不死生物的智力不高,不过它们都是死脑筋,很难真心臣服在比自己更弱的灵魂之下。 格里斯有十几种方法可以让钢牙臣服,不过最简单的一种就是公平的情况下战胜它。格里斯灵魂里吼了一声,示意手下的骷髅把它放开。 一少了束缚,钢牙挣扎几下,松出手,几下就把身上的皮绳扯断了。 “口胡!”重获自由,钢牙第一个动作不是攻击格里斯,而是转身,急步,挤开身后包围它的骷髅,使出这辈子最快的速度,往来路狂奔而去。 钢牙智力是不高,但绝对不傻,这种形势摆明有输无赢的局面,就算它能打败格里斯,也很难在众多骷髅的环视下击败那个拿骨棒的灰骨骷髅,实际上,这次击败它的应该算是安东尼奥才对。 钢牙简单的智慧能想得这么多已经很不错了,可惜它还是想漏了一点,僵尸怎么可能跑得过骷髅呢? 蹭蹭蹭几下,安东尼奥已经跑到它的身后,挥起骨棒准备就向它的头上敲去。 PS:求票 正文第五十三章.臣服 “吼!”格里斯咆哮了一声,制止了安东尼奥,让它动手,到时钢牙肯定又会不服,还不如自已直接动手。. 灵魂在吟唱着,以前亚力克斯听不到格里斯的灵魂吟唱,以为它是在默发魔法,其实不是了,格里斯也是需要念咒语,只不过是用灵魂在念,速度快很多。 习惯用灵魂倾听的不死生物都可以清晰的听到格里斯的吟唱:无所不在的土之精灵,吾以格里斯之名义……。其实格里斯一直搞不明白咒语到底是怎么回事,以前他‘以亚力克斯的名义’,魔法有效果,以自己的名义,同样有效果,但取消这一句,咒语就没效果了。 钢牙忽然发现,自己脚下坚硬的地面竟然变得松软无比,四周的沙土迅速往中央流去,一下子把钢牙的双脚带着往下陷去。. 流沙术是一个可强可弱的魔法,最弱的威力范围只有一两米,波及的范围越大,破坏力也就越大,威力最可怕的时候会变成范围阔达数公里的土系禁咒——流沙地狱,这可是能把整个城市都吞噬的恐怖魔法。 钢牙第一次见识魔法是在那个为它取名字的巫妖手上,这种神秘而强大的力量,让钢牙一辈子都记忆犹新。再一次感受到魔法的力量,钢牙一时间连挣扎都忘记了,眼睁睁的看着流沙把自己的下半身吞噬,一直吞到腰部才停了下来。 格里斯走到钢牙伸手爪不到的地方,弹出骨刺,顶在它的额头,灵魂咆哮着:“听不听话?!” 钢牙那原本凶厉的灵魂波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丝畏缩:“魔…法?”魔法这个词汇费了钢牙好大一阵功夫才想得起来。 一听到这句话,格里斯就意识到,钢牙害怕魔法。 其实很多人都害怕魔法,因为魔法代表着一种力量,任何生物都害怕强大的力量,只不过钢牙对魔法有心理阴影,反应激烈了点。它的前一任领主,就是丧生在那个巫妖的魔法下,灵魂都被掏出来。 害怕就好办,一手用骨刺顶着钢牙的额头,另一只手掌心向上虚握着,腾的一下,掌心冒起了熊熊的火焰。 把掌心的炙热火焰缓缓的靠向钢牙,让火焰的热量灼烤着钢牙的灵魂,格里斯再次问到:“听不听话?!” 钢牙的注意力瞬间全被那团火焰吸引去了,恐惧的尖啸了一声,拼命的挣扎起来,试图离开那图火焰远一点。 可是它的下半身已经陷入了地里,这种程度的束缚对骷髅而言不算什么,关骨屈伸着挣扎一下就出来了。可是僵尸就不行了,它们的关节无法大幅度的屈伸,全身硬邦邦的,根本跳不出这样的沙坑。 感受着越来越近的火焰那逐渐增强的热度,钢牙越发用力的挣扎,可是仓促之间根本不可能挣脱沙坑,反而越陷越深,惊慌之中,它甚至连格里斯的威胁都没有听到。 直到格里斯第二次用灵魂把那个问题咆哮出来,慌乱中的钢牙这才听清楚,犹豫了一下,但看着几乎烧到它脸上的火焰,最终还是奋力吼到:“听!火…热…远!” 钢牙屈服了,在臣服与消亡之间,它选择了前者。 格里斯停止把火焰移向钢牙,但也不移开,钢牙的智力显然要比安东尼奥的高一点,能运用一些简单的词汇来表达自己的意思,不知道它懂不懂忠诚誓约呢? 试探的要求钢牙奉献誓约之火,可是它却对誓约之火这个词汇感到一片茫然,显然并不懂得奉献誓约之火的方法。 “睿智的主人,领主或以下的骷髅和僵尸是不懂得奉献誓约之火的。”这么简单的常识,这个骷髅竟然不懂,普尔森再一次在心里鄙夷一下。 真搞不懂这个骷髅,整这么多低级的僵尸骷髅干什么,就算整个领地的骷髅和再多一倍数量的僵尸加起来,也不是全盛的自己的对手。即使是现在的自己,只要格里斯和那条骨龙不动手,他就有把握全灭整个领地的骷髅和僵尸,最多只是多费点功夫。 这些低级的不死生物,在死亡世界只是属于食物,格里斯整得再多,碰到高级不死生物时就是一堆炮灰。 可惜的,不能得到誓约之火,这种隶属的关系就始终有隐患,它可以向自己臣服,同样也可以向更强大的存在臣服,就算背叛,格里斯也没有有效的惩罚手段。 这并不是忋人忧天,因为格里斯最直接的灵魂强度很弱小,还不及安东尼奥这个灰骨骷髅,更别说钢牙这个领主级别的僵尸,而不死生物更多是通过灵魂强度来观察对方的强弱。 格里斯掌握了魔法的力量,实力并不能用灵魂强度去衡量,但别人看不出他的实力,肯定不会轻易向他屈服。换作一个骷髅王或尸巫王之类的过来,不用这么麻烦,只要吼一声,钢牙就动都不敢动了,别说反抗。 就连安东尼奥,真正臣服的也是苏珊娜那条骨龙,只不过骨龙很听格里斯的话,由格里斯行使它的主人权利而已。 幸好钢牙的智力比较高一点,没安东尼奥这么死脑筋,否则不可能向灵魂比它弱了几阶的格里斯屈服。但这种没有强制力的隶属关系,碰到更强大的压力时,很可能会有叛变的可能。 是时候要想办法提升一下自己的灵魂强度了,在魔力无法增强的情况下,增强灵魂强度也是一种增强实力的有效方法。 PS:求票 正文第五十四章.怨灵尖啸 带着安东尼奥等骷髅和钢牙等僵尸回到领地中心,只见地下堡垒的地**口,一大堆的骷髅围在哪里,不吵也不闹,也不知道在看什么。.埋伏钢牙等僵尸的时候,格里斯只带了一百多具骷髅过去,余下的六百多具骷髅依然在地**里挖着洞,怎么现在都跑到出口来了? 发生什么事?格里斯灵魂一紧,马上提高了警惕。不过看那些骷髅表现,似乎不像发生危险的样子。 地**出口正发生一件围观事件,数百具骷髅正团团地围着一具白骨骷髅,那具白骨骷髅灵魂不停的吱吱喳喳的,似乎是在述说一件什么事,可惜它的词汇太匮乏,根本不足以清楚的陈述一件事。 不过这已经够格里斯惊奇怪了,陈述事情本身已经是比较复杂的行为,以这些骷髅的智力,应该是不足以进行这种行为。 可是这个骷髅却真的是在陈述某件事,虽然匮乏的词汇不足让它表达清楚自己的意义,这个骷髅的智力明显超出了它应有的水平。 其实这并不是个别现象,这段时间以来,格里斯常常感觉到领地里的同类,智力水平都似乎在提高,只不过这一直是他的感觉,没办法去比较,直到现在这个在陈述事情的骷髅才让格里斯确定,领地的同类智力水平真的是在提升。 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情况呢?如果只是个别的现像,还可以用灵魂质量之类的理由去解释,可是这种整体的变化,显然是有某种原因导致的。 整个领地的骷髅都从事了地**的开掘工作,难道劳动可以提升骷髅的智力?这不奇怪,格里斯实验室里就看过一本讲述人类本源的书籍,里面就有过一个观点,说是人类的劳动导致了人类智慧的增长,虽然这种观点被主流学术界嗤之以鼻,但也讲述了一个可能。如果人类的智力可以在劳动中提升,那骷髅的也有这种可能。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地下堡垒有古怪,在里面呆久了才导致智力提升。可是格里斯在里面呆的时候也并不比其它骷髅短,为什么感觉不到自己智力有变化呢? 百思不得其解,不过唯一可以肯定的是,领地的同类智力真的增长了,大概从弱智的水平,提升到人类婴儿的水平。 从这个骷髅的陈述里,格里斯听到最多的词汇是‘洞’‘掉’‘散了’这几个词,难道是某个骷髅掉到某个洞里摔散架了。 地下堡垒哪来能把人摔散架的洞?虽然这段时间的工程让地下堡垒不断的向下延伸,但向下的通道都做了阶梯和斜坡,想摔也摔不到底。 “怎么回事?”格里斯拨开人群,走到那个骷髅身前问到。 ‘洞’‘掉’‘散了’‘深’‘吵’。那个骷髅再次反反复复的重复这些词汇,格里斯费了好大的劲才听明白,应该是有骷髅掉进一个洞里摔散架了,那个洞很深,洞里很吵。 不过这只是格里斯的猜测,真正的情况还要亲眼看过才知道,这个地下堡垒哪来什么洞啊? 为了防止意外,格里斯把自己能拿的出的最强阵容召集了起来,骨龙苏珊瑚,巫妖普尔森,安东尼奥和刚加入的钢牙,钢牙手下那一百多具皮粗肉厚的僵尸也全部带上,碰上危险的时候能挡久一点,同时抽掉一部分骷髅放到地下堡垒的机关控制部分,如果碰上危险就迅速退回来,利用这些机关来防御。 地下堡垒的入口在领地中心那两座丘陵的中间,不过那座丘陵只高出了地面二三十米,根本没有太大的扩展空间,所以除了入口的那个防御斜坡处,整个堡垒是不断向下延伸的,主通道就已经深入地底一百多米了,在这个基础上,格里斯还让在不断的向下挖,反正主体工程差不多完成了,多出来的劳动力闲着也是闲着,能挖多少是多少。 格里斯真正的想法是把堡垒扩展成一个地下城,只是这个目标太遥远,格里斯最希望的还是尽快找到回人类世界的方法,没时间费这种工夫,所以只把那些闲展的劳动力投进去而已。 而现在,这些拼命挖坑的骷髅们,似乎把地底挖穿了。这是格里斯第一眼看到这深不可测的坑洞里,心里冒出的第一个想法。 整个坑洞大约四五米的直径,不规规的斜斜延伸到眼睛看不到的地底深处。要知道,不死生物是用灵魂来观察外界的,它们的视线距离比人类的肉眼要远得多,而且不太受黑暗的影响,除非是特别强烈的光芒,才会让它们看不见东西。连格里斯都无法用肉眼看得到坑洞的尽头,可想而知这个坑有多深。 没有人知道死亡世界的地层有多厚,至少格里斯不知道,真要的挖穿了,那这个坑洞又会通向什么地方呢? 因为这个坑洞是斜斜伸延下去的,垂直到坑壁斜面的距离大概有二三十米,一具骨架摔在下面的坑壁上,全身散成无数片,有些骨骼甚至都不知道弹到哪里去了,只剩一个头颅还完好的,颌骨一张一合。 忽然,一阵猛烈的风从坑洞深处吹出来,刮出一阵凌厉的呼啸声。 格里斯心中一动,顿时明白那个骷髅所说的‘吵’是什么意思了,刮出来的风除了带起凌厉的风声外,里面还挟杂着杂乱无章的灵魂尖啸。 普尔森静静倾听了一会,忽然说到:“是怨灵的尖啸。” PS:求票 正文第五十五章.数之不尽 尸巫会把没智慧的分类为僵尸,有智慧的分类成巫妖,亡灵也是这样,他们把有智慧的灵体分类为亡灵,没有智慧的分类为怨灵,本质都是不依托实物而存在的灵体。。c 如果人类世界是人类占据主导地位,那么死亡世界,占据主导地位的就是亡灵,他们天生就拥有完整的意识和极高的智力,并且是整个死亡世界唯一拥有完整传承体系的物种。 人类能在人类世界占据主导地位,是因为数量,而亡灵靠的却是智慧,他们的数量和满世界的骷髅僵尸相比,根本是微不足道。 死亡世界,数量最多的其实并不是骷髅,而是怨灵,它们是由一片片残破的灵魂碎片所化生而成,没有形体,没有智慧,只会凭着一些残缺的本能而活动,怨灵充斥着整个死亡世界,随处可见。 不过,因为怨灵并不拥有完整的灵魂之火,很多时候,它们甚至不被认为是一种物种,它们地位更像人类世界那些连蝼蚁都不如的小草树木。 然而草木之类的,还有生物依靠其为生,而怨灵,即使是最饥不择食的掠食者,也不愿意用它们充当食物,它们残破的灵魂碎片携带着偏执的负面情绪,能让最铁石心肠的灵魂也为之烦躁。没有谁愿意为那一丁点灵魂能量,却忍受这种让人烦躁不安的负面情绪。 在风中挟杂的尖啸声,表明了坑洞下面肯定聚积了一群数量非常庞大的怨灵,否则尖啸声不可能如此的杂乱无章。 和骨骼尸骸一样,怨灵也是死亡炼金术最常用的材料之一,只是因为数量太多了,没有什么价值。只有当数量特别庞大的时候,才值得花费工夫去收集一下。 格里斯从地上捡起了一块石头,在上面放了一个侦测术,然后用力的往坑洞下扔去。 石头落到坑壁,又反弹到对面的坑壁,就这样弹跳着滚进坑洞的更深处,激起一连串的碰撞声。 碰撞声持续了很长时间,声音也越来越遥远,因为连串碰撞的关系,格里斯附在石头上的侦测术支撑没多久就失效了,可是直到魔法失效,石头还没落到尽头。 普尔森为之咋舌,这个洞得多深啊?侦测魔法失效之前已经落下了四五公里,这还没到尽头。虽然是坑洞是倾斜的,但垂直距离恐怕也有二公里以上,那就是两千多米的深度,难道这个洞是通到地心的吗? 这么远的距离,那些怨灵的尖啸还能随着风传到这里来,其真正数量可能比原先想像的还要庞大数倍。 怎么办?望着深不可测的漆黑坑洞,格里斯的灵魂急速律动起来。地下堡垒可是他在这个世界安身的基础,没有地下堡垒的庇护,一碰到强大的掠食者,他就回旋的余地都没有,所以绝对不能轻易放弃。 思索了好半晌,格里斯决定还是先下去看看再做决定,至少要探清楚下面有什么不可招惹的强大存在,否则这样丢在这里,只会成为一个巨大的隐患。 “普尔森,你探路。”格里斯打定主意后,当场命令到。 “啊?!”听到格里斯的命令,普尔森还以为自己听错了,难以置信的惊叫起来,格里斯竟然叫他去探路。探索这种未知的地方,探路是最危险的工作,随时都会有意外发生的。 虽然他已经效忠了格里斯,不死生物间的效忠可没什么权益可讲的,地位就等同于人类世界的奴隶,背黑祸你来,送死你去是最正常不过的。可问题是格里斯手下一堆的骷髅尸巫,为什么会让自己这个巫妖去探路,这不是大材小用吗? “下去。”看到老巫妖没有动作,只是愣愣的望着他,格里斯不由催促起来,这里面只有他和老巫妖才有急速下降的能力,羽落术可以让他们无视这个坑洞的深度,一级级的跳下去。 安东尼奥和钢牙这些骷髅僵尸可没这个能力,只能慢慢的爬。等它们爬到下面天都黑了。 纵使心中非常不情愿,但普尔森也不敢违背格里斯的命令,嘴里念颂了着,施加了几个护盾和羽落术在身上,率先跳进了坑洞之中。 坑洞的直径大概有十来米宽,呈不规则的椭圆形,几乎是笔直的斜入地底深处,越往下,坑洞的直径越宽大。 格里斯跳到下面那个摔散架了的骷髅旁边,捡起它的头颅扔到上面后,才接着往下走。 他的这个举动让普尔森非常不理解,这种低级的枯骨骷髅摔坏就摔坏了,有必要救它吗?每个月死亡世界都会催生数以百万计的这种低级骷髅,除了沦为高等物种的食物,这些骷髅一无是处。 “没见过世面的骨头架子。”普尔森在心里腹议着,同时为自己的遇人不淑而哀叹。 这个坑洞无比的漫长,普尔森在前小心翼翼的下落,可是直到落下了好几千米的距离,也没看到坑洞的底部,只不过越往下,坑洞的空间越宽阔,这一端到另一端的距离最长已经达到上百米。 一路跳下来,他们就陆续看到一些的怨灵,怨灵有着半透明的雾状形体,当然,这是因为他们是不死生物,才能通过灵魂感知到怨灵的了在,如果是普通的人类,用肉眼是无法发现这些怨灵的。 在他们的灵魂感知下,在地面上一只只飘荡的怨灵,在这里却是一团一团的出现,它们纠缠一起,声斯力歇地发出凄厉的哀嚎。 越往下走,这些一团团的怨灵数量就越多,直到后来几乎充斥了整个坑道。 “数量至少有五六百万只。”普尔森暗暗估量了自己能看到的怨灵,数量已经高达数百万,而坑道此刻还没有到尽头,在看不到的坑道尽头,怨灵的数量恐怕还要翻个几倍。 一两只怨灵没什么价值,因为它们比最低级骷髅还要没用,甚至都不被承认是不死生物的一种,但是数以百万计的怨灵聚集在一起,价值就不可估量了。 虽然这些充满怨念的灵魂碎片,不能吞噬掉以壮大自身的灵魂强度,可是如果把这些怨灵聚集在一起,提炼一下的话,就是非常好的炼器材料,甚至光用怨灵就可以提炼出怨灵珠,那可是用来制作法杖最好的魔力增幅材料。 而且还可以刺激这些怨灵,让它们相到吞噬,最后很有机会可以诞生恶灵,那可是天生拥有强大精神力,擅长使用精神攻击的生物,如果经过训练,那可是能让骷髅王甚至巫妖王都退避三舍的可怕存在。 正文第五十六章.怨灵珠 骷髅是免疫魔法伤害的,用火球来射击骷髅,可以把它们炸散,但绝对不会把它们引燃。。这个过程,产生作用力的是火球爆炸的冲击波。而冲击波是属于物理伤害了。 而没有形体的亡灵是免疫物理攻击的,剑棍之类的武器根本砍不到他们。 但是整个死亡世界所有的生灵,包括这些不被承认的怨灵,都无法免疫精神攻击。只要有灵魂的生物,都无法无视这种直接攻击灵魂的攻击方式。 所以一个恶灵,很多时候甚至要比骷髅王或巫妖王这些上位不死生物更加可怕。 普尔森非常心动,丢失了几乎所有道具的他现在急需各种材料,数量如此庞大的怨灵集群对他而言简直是一个宝藏。如果不是格里斯还跟在后面,他就要下手收集这些怨灵了。 越往下,怨灵的数量果然翻倍地增加,密密麻麻的遮蔽了整个空间,这些半透明的烟雾状灵魂碎片,竟然把视野全部遮住,可想而知数量有多庞大。 不过数量越多,普尔森就越兴奋,这些怨灵足够他去制炼上无数只恶灵,训练过之后组成一队恶灵大军。嘿嘿,那个夺走他领主之位,把他赶出领地的家伙还需要放在他眼里吗? 倾斜的坑道壁转为水平,终于到底了,这个坑洞通到这里,足足有十几公里,如果计算起垂直深度的话,恐怕也不少于五千米,五千米的深度,真让人怀疑这里是不是直通死亡世界的地心了。 因为在后半程,数量庞大的怨灵遮蔽了视野,所以直到下到尽头,他们才发现原本细长的坑洞,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了一个一眼望不到对面的庞大的地下空间。 怨灵漫天飞舞,遮天蔽日,视野所及之处全部充斥着一团团的烟雾,只有很偶尔露出的空隙,才能让他们一窥这个庞大地下空间的一角。 格里斯还说下来探路,可是现在不把这里的怨灵清干净,根本找不到路。 “主人,怨灵挡路,无法再往下探查了,我们是不是先把这些怨灵先收集起来?”普尔森说到。 “收集怨灵?”格里斯也正为这些遮天蔽日的怨灵而为难,一听到普尔森的话,他倒好奇起来:“怎么收集?有什么作用?” “作用太多了。”普尔森一时不知从何说起,死亡炼多金术离不开骸骨怨灵,大部分的死亡炼多金术,都需要到怨灵,不过需求量并不多,随便几个就够了。大量的怨灵一是可以用来炼制怨灵珠,二是可能炼出恶灵,这两样都须要数量非常庞大的怨灵。 很多年以前,普尔森就花费过很多的精力去收集过怨灵,足足费了他好几年的时间,才收集够制炼一颗怨灵珠的怨灵,可惜那颗怨灵珠镶嵌到法杖,一起被侵占他领地的那个家伙抢去了。 之所以要花费这么多时间和精力,主要是因为需要的数量太大,怨灵虽然随处可见,随便哪个领地翻个一百几十个是轻而易举,但要收集个数万只就不是那些容易了。炼制一个怨灵珠起码需要五六万只怨灵,当时的普尔森,时间大部分是浪费在寻找怨灵的路上了。 如果当初能找到这种怨灵密集的地方,哪里需要几年,一天就够炼制好几年怨灵珠了。 “收集怨灵的方法很简单。”边说着,普尔森张开嘴巴,在手掌上轻轻吐了口气,吐的不是空气,吐的是灵魂的气息。这道灵魂能量在普尔森的手掌上腾的燃起了幽蓝的火焰,映亮了四周的一团团的烟雾。 就在火焰燃起来的那一刻,四周凄厉的哀嚎为之一静,那些漫无目的飘荡在空中的烟雾全部缓了下来,它们的注意力似乎被火焰吸引了。 “怨灵是靠吸收游离的灵魂能量为生的,像这种灵魂之火对它们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以它们那简单的智力,根本不会意识到灵魂之火的强度不是它们所能承受得起的。”普尔森说到。 还没等他说完,整个世界沸腾了起来,数之不尽的怨灵发出刺耳的尖啸,用它们所能达到的最快速度,疯狂的朝普尔森手中的灵魂火焰扑去。 正如普尔森所言,靠游离灵魂能量为生的怨灵,根本承受不起聚拢成火焰的灵魂之火,最先的一只怨灵还没等扑进火焰中,就被火焰化成了游离的能量状态。 可是身后的那些怨灵根本没有意识到危险,依然义无反顾的一个接一个地投向了灵魂之火。 看着一个个怨灵在灵魂之火下化成游离状态,而后面还在源源不断的涌上,普尔森的脸上无可自抑的现出了兴奋的表情,只可惜那枯槁的脸部肌肉让这种表情显然无比的狰狞。 太丰富了,太多了,太畅快了。回想起以前他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地搜寻怨灵的日子,现在这种伸手一招就源源不断的感觉太爽了。短短几息的时间,已经有数百只怨灵投入灵魂之火中,被炼化而成的游离状态的能量越来越密集了。 普尔森望着左手的火焰,心念一动,那些游离的灵魂能量便纷纷涌向他的另一只手。每个一不死生物都是控制这种游离能量的高手,低级的不死生物也是靠它们为生的。 看着那些源源不断投向灵魂之火的怨灵,格里斯忽然想起在某本书中看到的一个词‘投向烈焰之蛾’。这种只为追逐某些东西而不顾一切的行为,看起来真是壮观。 整个空间的怨灵似乎都在行动了,视线所及之处,一团团的烟雾有序的飘动,集体朝着灵魂之火所在的位置涌来。 无形体的怨灵在格里斯的灵魂视野中都是半透明,像一团烟雾状的东西,所以不会遮蔽可见光,但是几个呼吸之后,普尔森手中的灵魂之火的光芒还是消失了,怨灵居然把灵魂之火发出的光芒遮蔽了,可想而知数量有多密集。就连普尔森的身影,也被漫天的怨灵掩没了。 这种情形只会让普尔森更加兴奋,怨灵越多,炼制出怨灵珠的速度也就会越快。那游离的灵魂能量在他的右手掌心越聚越多,快要凝出实体来了。 忽然间,普尔森神色为之一变,那些疯狂涌向他掌心的怨灵也为之一顿,随即缓缓的散了开来。等显露出普尔森的身影时,格里斯才发现,他手上的灵魂之火竟然熄灭了。 灵魂之火被怨灵硬生生的扑灭,这听起来无比荒谬的事情竟然发生了,活了这么漫长的岁月,普尔森还从来没有听过这种事情,就像一群蚂蚁把湖水喝光一样荒谬。庞大的数量,让这些怨灵做成了这听起来绝无可能的事情。 虽然出了点状况,可是普尔森反而越发兴奋了,怨灵的数量越多,价值就越大,可以做的事情也就越多,所以越多越好。 他的右手上,汇聚在一起的游离能量已经显现出实体来,像一团漆黑如墨的烟雾,聚成一团不断的翻滚着。用不了多久,收集的游离能量就足够凝结出一颗怨灵珠了。 再吐出一口气,重新燃起灵魂火焰,缓缓散去的怨灵再次疯狂起来。 为了避免灵魂火焰再次被怨灵扑熄,普尔森的左手虚握起来,让灵魂火焰在掌心燃烧,幽蓝的光芒中掌缝中透出以吸引那些怨灵,这样同一时间扑进火焰中的怨灵不会太多。 源源不断的怨灵涌进普尔森的手中,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的另一只手上,游离能量聚起的那团黑雾骤然暗了一下,仿佛把四周一切都吞噬一般。不过这只是错觉,很快的,普尔森的右手重新回复正常,一颗圆溜溜的黑色珠子静静躺在他手上。 这就是怨灵珠?看着普尔森手上的珠子,格里斯刚想让他扔给自己,还没开口,普尔森已经自觉的把珠子扔了过来。 有好东西主人先享用,这是奉献了忠诚的属下应有的觉悟,普尔森还是很自觉的,最主要是这里的怨灵实在太多了,能炼制不知多少的怨灵珠,格里斯再怎么霸道,也不可能全部拿走,现在他只需要一颗怨灵珠就够了,用来炼制一根好法杖,以后再也不用赤手空拳了。 格里斯用心的端详手中的怨灵珠,这颗珠子只有一个眼球般大小,通体光滑,散发着黑色玻璃般的光泽。格里斯把灵魂小心的探进去,马上感觉到一股凄厉无比的怨恨情绪,让格里斯这种粗线条,从来不懂得害怕的人也感到灵魂为之一冰,一种冰寒的感觉在他的灵魂弥漫开来。 忙不絮的把灵魂收回来,狠狠的稳住心神,好半晌才缓过劲来。果然不愧是怨灵破碎后的游离能量凝聚而成的,里面所积聚的怨念,简直倾三江五湖之水都洗涤不净一样。 悄悄留意格里斯状况的普尔森见状,心中升起一阵快慰,他是故意不提醒格里斯的,刚接触怨灵珠的不死生物都习惯性的用灵魂去探查,一探就要吃个大亏,怨灵珠里所积累的怨念,在没提防的情况下,就算是上位不死生物也得吃个大亏,而且智力越高的受伤害越大,心里怨恨越多的吃亏越大。 格里斯智力虽然高,但显然心理并不阴暗,怨念是什么东西更是没有概念,所以很快的摆脱这种负面情绪的影响。 回过神来,格里斯心有余悸的看了手上的怨灵珠,灵魂中有种把它扔到一边去的冲动,这可是他第一次对某种东西产生这种情绪,可见怨灵珠里的怨念有多可怕。 不过最后格里斯还是没有扔,他能感受到普尔森那兴奋的情绪,显然这些怨灵确实具有很高的价值,否则这个见多识广的巫妖不会这么兴奋的。 轻架变熟的,很快,第二颗怨灵珠也凝结好了,这一次,普尔森没有管格里斯,直接把怨灵珠揣自己怀里去了。 抬头一看四周的怨灵,漫天遍地的怨灵看起来一点也不见少,他看了格里斯一眼,见他没有别的吩咐,普尔森便自顾自的忙起来了,这么多怨灵,当然不可能全怨成怨灵珠,没必要,炼制几个恶灵才有价值。 普尔森向四周的地面看了看,似乎在寻找什么,只可惜怨灵太多了,遮蔽了视野,身边能看到的地方,竟然找不到他需要的东西。 普尔森在找一些骨骼,死亡世界号称尸骸遍地,随处可见,没想到这个地下洞竟然找不到一节骨骼。 没办法,普尔森犹豫了一下,伸手把自己的左手尾指的第一节指骨扳了下来。 他可不是那种随时可以更换骨骼的骷髅,身上的皮肉一离体就等于永久失去了。就算以后能把指骨接回,那些皮肉也是接不回来的。 普尔森的左手在拿着指骨的右手上一圈,一个透明的防御罩顿时罩上了他的右手,然后他的右手一紧,掌心腾的冒起一朵幽蓝的火焰,猛烈的燃烧起他掌心的指骨。 幽蓝的火焰并不是那种燃烧物体的火焰,指骨在火焰的灼烧下,不但没有被烧毁,反而越发新鲜起来。 没错,就是新鲜,要知道普尔森可是一个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巫妖,他的**早就干枯硬化了,新鲜这个词怎么也用不到他的身上。可是在火焰的灼烧下,那段指骨真的泛起一种血气,皮肤仿佛也在恢复弹性一样。 “你在干什么?”看着普尔森的举动,格里斯好奇的问到。 “我在炼制一个道具,用来炼制恶灵需要用到。”普尔森如实应到。 死亡炼金术?格里斯目不转睛的盯着这一幕,在普尔森的嘴里他听过几次死亡炼多金术这个词,眼前这一幕的变化应该就是死亡炼金术吧? 没有试管,没有烧瓶,没有一堆堆的材料,这炼金术和格里斯记忆里的相差太多了。 “恶灵可以炼制的吗?”格里斯不解的问到,看得书多,他自然也知道所谓的恶灵是什么,那几乎可以算是不死生物的一种,听普尔森的意思,竟然可以炼制出来? “当然,恶灵本来就是怨灵相互吞噬产生的,只要制造一个怨灵无法共存的环境,它们就会自动吞噬对方,直到剩下最强大的一个,如果数量足够的话,就能够产生恶灵。”普尔森一边制炼着自己的指骨,一边给格里斯解说到。 这并不是什么高深的知识,而是死亡世界的常识,格里斯已经教会了他很多魔纹学的知识,普尔森自然不吝啬回匮一些常识,而且格里斯的询问他不敢不答,现在不过是回答的详细一点而已。 “怨灵相互吞噬……”听到普尔森的话,格里斯忽然想到了点什么,转头望向四面八方那漫天飘动的怨灵烟雾。 指骨连皮带肉烧成了蓝色,好半晌,普尔森熄掉手上的火焰时,那截节骨仿佛继续燃烧的碳火般,冒出蓝色的火星。 在那朵幽蓝火焰燃起的时候,四周的怨灵并不像先前那样发疯,因为普尔森事先用防护罩遮住火焰的外溢。怨灵不是靠眼睛或灵魂来感知物体的,所以根本感觉不到被护罩护住的灵魂火焰。 直到把指骨炼成冒着蓝色光星如同碳火般的东西后,普尔森撤掉手上的防御,把指骨往地上一扔,四周的怨灵再次疯狂起来。 怨灵是靠游离的灵魂能量存活的,它们是由游离的灵魂碎片聚化而成,随时也有可能还原为游离的灵魂能量,所以怨灵是死亡世界最脆弱,蝼蚁般的卑微存在。 任何灵魂能量的积聚都有可能让它们疯狂,即使是成为扑向烈焰之蛾也在所不惜。普尔森的指骨经过制炼,变成了充满灵魂能量的道具,这对怨灵来说,不但是能让它们疯狂的食物,更是最好的容身之处,有了这样一个容身之处,它们不但可以随时壮大自已,更不会随时都有还原为游离能量的危险。 如果它们有智慧的话,这根指骨比单纯的灵魂火焰更让它们疯狂,而它们的本能也是这样认为了。一时间,整个空间的怨灵再次飘以,以比前两次更加疯狂的姿势投向指骨中。 正文第五十七章.恶灵 无形体的怨灵直接可以附在指骨上,形体更能渗入指骨之中。。但一个指骨的空间毕竟有限,即使是无形体的怨灵,也容纳不了多少。而且指骨的灵魂能量是有限的,谁也不愿意和别人分享,投入指骨中的怨灵,为争夺生存的空间,本能的撕杀吞噬起来。 格里斯忽然望向空间的深处,堆满怨灵的空间,在那一团团怨灵的后面,传来一种很微弱的波动,仿佛有什么东西正在靠过来一样。不过怨灵实在太多太吵杂了,让格里斯确定不了这种感觉是真还是假的。 不过这足以让他提起十二分精神,自从刚才普尔森解释了恶灵产生的过程后,他就隐约有种不妙的感觉。 普尔森的注意力全部投在了指骨上,经过第一轮的撕杀,终于有两只怨灵脱颖而出,气息壮大了数十倍,正悍然碰撞到一起。 这种低级的灵体战斗方式就是这么直接,毫无花巧的碰撞到一起,谁主先撑不住谁先消亡,胜者占据对手的能量,消化后壮大自身。 直接的战斗方式,让胜负也来得直接,下一刻,其中一个撑不住破碎,被另一个逐一吞了进去。 然后还没等胜利者成功消化这刚得到的能量,源源不断的怨灵一涌而上,又把它撕成碎片,然后碎落的能量被其余的怨灵分食,转眼又变化出七八个气息比普通怨灵强壮十数倍的大怨灵,更激烈的撕杀在彼此之间展开。 普尔森看得冿冿有味,每一个掠食者的灵魂中都有争强斗胜的因子,普尔森也不例外,这种激烈残酷的搏杀,能让每一个掠食者的灵魂都为之沸腾。 怨灵的数量太多,短时间内涌进指骨里,让这场搏杀的变数更大。普尔森以前根本没有炼制恶灵的打算,因为很能凑得起这数量高达几十万的怨灵。 如果慢慢收集的话,那先制炼过的怨灵肯定占尽了优势,后面来的怨灵绝对不会是前面壮大过,比普通怨灵强大几十倍的大怨灵的对手,一批批的来一批批的吃,最后成长起来的肯定是最先的那个大怨灵,一点悬念都没有。 像现在这种大家处于同一起跑线的效量,没到后期根本不知道谁胜谁负。 那七八个新的大怨灵相互撕杀在一起,其中的三个被一个大怨灵逐一撕碎吞噬,顿时成为最强大的那只。可是这个时候,余下的几个大怨灵竟然放弃敌对,联起手来向最强大的那只发动进攻,最后拼得几败俱伤。 这一幕看得普尔森啧啧称奇,这些没有智慧的怨灵,在撕杀壮大之后,杀戮的本能也在增长,竟然懂得联弱胜弱了。 就在普尔森专心致致的看着怨灵们的撕杀时,忽然灵魂中响格里斯的声音:“小心。” 话音刚落,普尔森身上的防御罩猛的一亮,然后他的灵魂陡然一震,心里涌起了差点把他的灵魂都焚烧起来的强烈怨恨。 普尔森身前的烟雾如同潮水般向四周分开,那些没智慧的怨灵此刻如同碰上猫的老鼠一样,疯狂的退避着,最终把它们原先遮蔽的东西亮了出来,那是一团比四周那些怨灵组成的烟雾更要凝实许多的雾团,飘散着的体型足有一人高的直径。 这么一大团的烟雾,如果是怨灵所组成的话,起码数千计的怨灵,但是这个雾团却只有一个意识波动,这么大的一团烟雾,竟然是一个灵体。 恶灵!格里斯心中恍然,刚才他就觉得有点不对劲,漫天遍地的怨灵存活在这个空间里,怎么可能平安无事呢?在它们存在这个空间不知道多长的时间里,是否曾经相互撕杀过,是否产生过超越怨灵的存在呢? 现在这团烟雾证实了他的预感是对的,这里果然有恶灵的存在。 恶灵是天生懂得精神攻击的灵体,它们的智慧无法和亡灵相比,但这种天生的精神攻击能力却能让所有不死生物都为之头痛。如果经过学习和训练,就算是骷髅王巫妖王这些上位不死生物,也不太愿意招惹它们。 普尔森全身剧烈颤抖着,显然陷入了可怕的梦魇之中,不知道他看到了什么,灵魂充满了强烈的怨恨情绪。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恶灵的精神攻击一下子侵占了普尔森的灵魂。他身上的防御罩是防御物理和魔法攻击的,对这种精神攻击的效果不太好。 格里斯祭出一个火球,奋力的朝那个恶灵扔去。 那个恶灵不闪不避,任由火球穿守它的身体。这个恶灵是天生的恶灵,并没有受过训练,根本不知道火球术是什么东西,只是本能的感觉到火球伤害不了它,所以完全没闪避。 对付这种灵体,光系的法术是最好用的,但格里斯却是个骷髅,基础魔法几乎都有涉猎,就是这个光系魔法怎么也用不了,强行使用应该是可以的,但恐怕没伤到敌人先伤到自己了。 火球术能对灵体产生伤害的只有元素伤害,那些高温爆炸的冲击波之类的,恶灵都是无视的。可是恶灵的躯体是不定形的雾状,火球无法击实,光是穿过去的时候造成的那点伤害,根本没什么效果。 恶灵靠相互吞噬,残酷搏杀最后才成形的,战斗本能非常的强大,可惜这个恶灵估计这辈子还是第一次碰到火球术这种魔法,根本没有应对的经验。 火球穿过恶灵的身体时,格里斯扔出火球的那只手虚捏,火球爆散开来,化成一团火焰,彻底把恶灵所在的位置吞没。 火球穿过去就像一滴开水滴在身上,而此刻爆开的火球就如同一盘开水泼到身上,造成的伤害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恶灵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啸声,火燎似的从火焰之中窜了出来,组成它身体的那团烟雾都为之缩水了不少。 一开始因为普尔森收集怨灵这些举动激怒了恶灵,所以恶灵的注意力全放在普尔森的身上,直接把格里斯这个灵魂弱小的家伙无视了,没想到格里斯一个小小的火球术竟然造成了它如此严重的伤害。爆怒的恶灵顿时抛下普尔森不管,把全部注意力集中到了格里斯的身上了。 眼前的景物如同有一个圈在收紧,然后又炸开,所有的一切都扭曲了起来,然后格里斯就看到了‘普尔森’。 不是被赶出领地,全身装备被扒个精光,落魄无比的普尔森,而是不记得多少年前,格里斯还是半身骷髅的时候,那个全副武装,装备华丽的巫妖。 手上握着一根雕刻的非常精美的骨杖,杖顶镶嵌着一颗拳头大的漆黑珠子,身上披着不知名材料制成,华丽无比的法袍,然后,‘普尔森’向着他笑了,干枯的脸孔现出狰狞的笑容。他的这个样子,和无数年前路过领地时,格里斯所见到的一模一样。 狞笑着的‘普尔森’举起骨杖,往地下一顿,一圈烈焰熊熊的燃起,向格里斯扑来。 这种烈焰根本伤不了现在的格里斯,何况普尔森现在还向他奉献了忠诚,心念一动,这个衣着华丽的‘普尔森’身上装备就消失个精光,火焰也被‘普尔森’自己手忙脚乱的扑熄了。 见到巫妖不起作用,‘普尔森’便消失了,然后一个巨大的头颅从地上冒起来,红色的鳞片,血盆大口,正是列娜菲。 ‘列娜菲’朝着他愤怒的张开大嘴,一股龙息就要喷射而出,格里斯心念一动,骨龙苏珊娜出现在身边,然后格里斯翻身骑上苏珊娜,红龙嘴中的吐息再也喷不出来了。 红龙也没有效,‘苏珊娜’也消失了,然后一阵马蹄声响起,一个骑着地狱火焰马的苗条身影从远处驶来,火焰马的马蹄踏着熊熊烈焰,双目冒着滚滚浓烟。 格里斯二话不说,马上趴到地上,熄掉自己的灵魂之火。 等格里斯再次燃起灵魂之火的时候,所有的幻相全部消失的无影无踪,还是那个充满怨灵的地洞,红龙和魔族女人也没出现过,普尔森还是那个被扒光装备的落泊巫妖。 只不过普尔森抵受精神攻击的能力差远了,恶灵已经把目标转向格里斯,可是普尔森直到现在都没有回复过来,依然全身颤抖的陷入自己的构建的梦魇之中。 正文第五十八章.圣光闪耀 恶灵注视着格里斯,灵魂无比的焦躁,不知所措。.它只是一个天生的恶灵,没有经过训练,空负天生强大的精神力,却没有相应的攻击手法,只有随着本能而生的恐惧和怨恨两种。 可惜它碰上格里斯这个怪胎,天生就没有怨恨这种情绪,而恐惧嘛,格里斯记忆能让他恐惧的存在,格里斯都有相应的反制手法,根本无法把这种恐惧放大。 从来没碰过这种情况的恶灵没辙了。 恶灵能让上位不死生物头痛的就是这种防不胜防的精神攻击能力,而精神攻击对付智慧越高的,心思越复杂的生物就越有效,反而对那些没有智慧的骷髅僵尸效果不大。 格里斯的智力虽然高,但心思单纯,正是克制精神攻击的优势。不过最主要还是因为这个恶灵是野生的,如果碰上训练有素的恶灵,层出不穷的精神魔法下,再单纯的心思都挡不住。 恶灵束手无措,就轮到格里斯发威了,又是一个火球术射过去。 恶灵不愧是从撕杀成长起来的灵体,战斗本能非常强大,马上向旁边一飘,闪过火球。 格里斯不是靠火球攻击的,而是靠火球爆开的元素能量来靠成伤害的,可是格里斯刚想再次爆开火球时,恶灵的精神冲击瞬间击中了格里斯的灵魂。 只看过格里斯的一次攻击,就把握住这种攻击的套路,就算格里斯这种智力,也不一定能在电光火石的战斗中把握这些关键,更别说智力并不高的恶灵了,可它偏偏做到了,这就说明了恶灵的战斗本能的可怕,那可是上万次战斗中得到的经验所形成的本能。 格里斯马上又陷入同样的幻境之中,即使有所防备,但他那蠃弱的灵魂根本不足抵抗这种强度的精神攻击。 幻境丛生,自然没办法遥控火球自爆了。不过同样的幻境经历过一次了,格里斯有了应付的经验,很快就从幻境中脱身而出。 不过恶灵再一次精神攻击,显然不是为了伤害格里斯,而是为了争取时间,当格里斯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那团烟雾已经化成了一匹阴影,凌厉的扑到格里斯的面前,兜头把他罩了进去。 没有形体的恶灵无法使用物理攻击,精神攻击不起效的话,它基本就等于废物一个了。不过任何不死生物,包括恶灵这种半灵体,都可以使用一种本源的攻击手段——吞噬。 它不会向普尔森使用吞噬,普尔森毕竟是领主级别的不死生物,只差一步就凝结灵魂之心,灵魂无比强大,一吞噬起来,被吞掉的肯定是它。 格里斯的灵魂只是普通骷髅的水平,虽然凝炼,但强度还比不是安东尼奥这个灰骨骷髅,恶灵就是欺负他的灵魂不够强。 恶灵本来就是无数的怨灵相互吞噬最后诞生的,这一攻击手段运用的简直是炉火纯青。 “杀……!死……!啊……!”格里斯只感觉到仿佛有数千万个怨灵对着他的灵魂疯狂尖啸一般,那凄厉的尖啸声震得格里斯的灵魂剧颤不已。然后一阵沉重的压力挤压他的灵魂,把他的灵魂扯向不知名的深处。 一瞬间,格里斯就意识到发生什么事了,在很久很久之前,他还是半身骷髅的那段时间,偶尔也有几次避无可避的碰上这种灵魂间的直接效量,虽然他都跷幸的获胜,但其中的凶险却深深刻进他的灵魂之中。 吞噬是灵魂与灵魂间最直接的较量,容不下一丝花巧,谁的灵魂更旺盛,更凝炼,谁就胜利。就算你穿着坚不可摧的铠甲,握着无坚不催的神器也没有用。 格里斯奋力的在凄厉尖啸声中稳住心神,可是却没有用,他的灵魂依旧被缓慢的坚定的扯向不知名的深处。 灵魂实在太弱小了,就算他会用魔法,就算他身穿防御力惊人的魔甲,可是他的灵魂依旧只是普通骷髅的强度,根本不法抵衡恶灵的吞噬。 这个时候,混身剧颤不已的普尔森忽然全身一震,猛的睁开双眼,恶灵把注意力转到格里斯身上后,精神冲击缺乏引导,最终还是给他挣脱出来了。 清醒过来,普尔森第一时间就四周搜索恶灵的身影,一边犹有余悸稳住自己的心神,他是给恶灵搞怕了,这种精神攻击防不胜防,幸亏这个恶灵是天生的,攻击手段不多,否则今天他就真要消亡在这里了。 很快的,他就发现了缠在格里斯身上的那团烟雾,一个凶厉的灵魂正在疯狂的撕扯着格里斯的灵魂。 普尔森下意识祭起魔法,可是没等施放出去,他就心中一动。 被格里斯击败,被迫奉献忠诚,普尔森一直都没真正心服,换作哪一个领主或者就连普通的巫妖,向一个普通骷髅臣服都不会甘心,即使这个骷髅非常聪明。 忠诚誓约不会牵连到灵魂,只要格里斯一死,普尔森就自由。 动不动手呢?回想起这段与格里斯相处的时间,很多时候,格里斯并没有把他当成属下,就连魔纹这种高级的知识也毫不藏私的倾囊相授,有格里斯在的话,可能还有更多的好东西能让自己学。 可是这样摆脱控制,重获自由的机会并不多,以格里斯的性格,再有这样的机会恐怕很难了,动不动手呢? 就在普尔森犹豫不决的时候,忽然间,格里斯的身上爆起一阵让他感觉非常讨厌的气息。 还没等普尔森想明白那是什么气息时,烟雾包裹下的格里斯的躯体竟然闪耀一阵洁白的耀眼光芒,恶灵凄厉的哀嚎声划过了所有人的灵魂,所化身而成的烟雾也心急火燎的从格里斯的身上弹开。 洁白的光失去遮挡,闪亮了四周的空间,把整个空间挤得密密麻麻的怨灵,在光芒的映照,如冰雪般消融。转眼间,以格里斯为中心七八米的范围内变成一个没有怨灵的空旷区域。 对付恶灵最有效的是光系魔法,在这种危急关头,格里斯最终还是迫不得已的使用了光系魔法中的圣光闪耀。 圣光闪耀是一个低级魔法,并不具备攻击力,一般都是光系魔法师用来表演又或者在战斗中闪瞎敌人眼睛的小技俩,可就是这种小技量,用到不死生物身上去比火系水系的魔法更有杀伤力。 恶灵瞬间经受了比刚才烈火焚身还要强烈数倍的伤害,烟雾起码缩小了五分之一。像它这种无躯体的灵体,光系伤害是最直接的。 全身魔甲的格里斯看起来毫发无伤的样子,只是头盔眼孔的位置冒着死气浓浓的黑烟,他的灵魂被直接波及,如果不是有魔甲的保护,他那脆弱的灵魂早就烟消云散了。 但不管怎么样,总算摆脱了恶灵的吞噬。 嗖嗖嗖连响,三个火球品字形的射向退过的恶灵,格里斯强忍着灵魂的伤害,怎么也要先把这个恶灵先消灭,否则再给它扑上来来个吞噬,格自己可不一定能再承受得起一个圣光闪耀了。 恶灵反应很快,想闪避火球,但闪得了一个闪不了第二个,三个火球在恶灵前后左三个方向同时引爆,爆出的火焰完全把它吞没了。 连遭打击的恶灵尖啸着冲出烈焰,头也不回的朝空间深处飞去,它逃跑了。 差一点就死在恶灵的手上,格里斯可不敢让它这么轻易就跑掉,下次恢复过来自给它偷袭自己的话,自己的运气不一定那么好能挣得脱。 射出一个火球直追恶灵的身后,格里斯施加了一个疾风术在自已身上,便向着恶灵所跑的方向追去。 没有形体的恶灵在移动的时候要比普通人快多了,几下就钻进了密密麻麻的怨灵堆里,格里斯加持了疾风术,堪堪能追得上它,但没追出多远,格里斯的脚下却一滑,五体投地的摔到在地上,等他抬起头来,恶灵已经钻进怨灵堆里,不知去向了。 格里斯懊恼的低下头看向脚下,想看看是什么东西绊倒自己的,这一看却把他吓得愣住了,绊倒他的竟然是一根骨头,一根足足有三米长,头颅般粗细的巨型骨头。 . 正文第五十九章.战神要塞 中央山脉的北面是一片荒凉的世界,数十万公里的范围都是荒凉得寸草不生的荒漠,这里人踪罕至,被人们称之为蛮荒之地。 在蛮荒之地更北面的地方,是冰雪的世界。这里常年被洁白的冰雪所覆盖,只有每年七八月份气温最高的时候,才有部分低海拨的地方冰雪消融,显露一些绿色的植被。 这里是野蛮人的家园。野蛮人是一种身体强壮,智力低下,文明程度很低的亚人种,外型和人类相差无几,但更加强壮,体表多毛,生存能力非常强悍。 也只有这种生命力顽强的野蛮人,才有能力在寒冷的冰雪高原存活下来。 不过野蛮人毕竟是智力低下,文明程度落后的种族,凭借先天的优势在冰雪高原活了下来,但是高原上贫瘠的资源,无法提供他们发展壮大的需要,因此,野蛮人的生活极度的艰辛和困苦。 延绵上百万公里的冰雪高原,野蛮人的总人口数量还不足五十万,还比不上大陆中央那些最细小的人类公国。 恶劣的环境限制了种族的发展,野蛮人中少数的智者深刻的认识到,只有走出冰雪高原,种族才有发展的空间。 但是冰雪高原更北面,是更加寒冰荒凉的冰封之海,想要走出冰雪高原,只有往南。 但是南方的蛮荒之地外,全部都是人类的世界。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每隔一段时间,野蛮人就会在智者的带领下,穿过蛮荒之地,试图闯进那个被人类占据着,常年都有绿色,果实一年熟几次,河流挤满丰盛鱼类的美好世界。 野蛮人平均身超过两米,体重一百公斤以上。光凭蛮力就能和人类那些修炼十几年的剑士相较高下。而他们其中出类拨粹的勇士和酋长,更是能和大剑士甚至剑圣单挑也不落下风的强悍人物。 不过,每一次,他们都毫不例外的被轰回老家去。一个野蛮人,打不过十个人类战士,全族人口不过五十来万的野蛮人,即使倾巢而出,随便一个大帝国都能把他们淹了。像贝尔和腓特烈这种大帝国,全国人口都是数以千万计的。 何况人类最厉害的并不是人数,而是文明。强弓强弩,战马战车,利剑铁甲,源源不断的后勤保障,哪一条不是野蛮人拍马都追不上的。全副武装的战士对上披着兽皮的野蛮人,实在太欺负人了。 尽管每一次都在人类面前碰得头破血流,但是野蛮人却从没有放弃这种以卵击石行动。 冰雪高原的资源只够养育这么多野蛮人,当新的野蛮人诞生后,为了给他们留出生存的空间,年长的野蛮人就需要离开。与其爬到雪山活活饿死冻死,还不如轰轰烈烈战死,如果幸运的,还能闯进人类的花花世界,享受一把再死。 所以每隔十几年,当冰雪高原再也无法容纳多余的野蛮人的时候,年长的野蛮人就会成群结队,一路向南。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人类和野蛮人都习惯了这隔十几年就发生一次的战争,以至于人们都忘记了战争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也不奢望它什么时候结束。 这是一场为了争夺生存空间的战争,没有对与错,没有胜与负,只有战神要塞前那堆积如山的白骨。 半个月前,又是一波野蛮人的进攻打响了,将近十万的野蛮人从冰雪高原闯下来,穿过荒蛮之地,扑向了战神要塞。这是唯一穿过中央山脉,直抵人类世界的关口。 战神要塞耸立在这里已经上千年之久,守军换了一代又一代,还从来没有让野蛮人踏足要塞后面的土地一步,这次也不例外。 准备充分的守军很快打退了野蛮人的第一波进攻。 野蛮人大军从冰雪高原下来的时候,每个人只带了两天的口粮,走过蛮荒之地就要花费两天的时候,到了要塞之下就已经饥肠辘辘,他们把第一波战死的同伴的尸体抢回去吃了,但更受欢迎的是极少数不小心摔下城墙的人类守军尸体。 靠着同伴与敌人的尸体,十万野蛮人在战神要塞下强攻了半个月,大部分阵亡,少部分沦为俘虏,落到奴隶商人们的手中。 心思纯仆的野蛮人身强力壮,经过一段时间调教后,会成为最忠实的奴隶,很受一些深闺妇人的喜爱。 活着的有价值,死去的对某些人来说同样也有价值。 圆月之下,刚经历了半个月撕杀的战场上恶臭熏天,血腥味与尸体腐烂的味道杂挟在一起,熏得打扫战场的人类士兵都不敢久留,只有那铺天盖地的蚊蝇和食腐的老鸹,才会在这里逗留。 白骨堆里,一个披着斗蓬的黑影站了起来,默默的在尸骸堆中翻拣着。 好一会,黑影忽然低声颂唱起咒语来:“不甘往生的亡者,你们的灵魂在这无根之地飘荡,当光明降临,在烈日中消亡……” 随着他的颂唱,尸体堆上飘起了缕缕幽蓝的光芒,飘向了他的手中。不一会就聚起了一朵旺盛的灵魂之火。 和格里斯在帝王城外墓地所做的一样,借尸体没消散的气息祭炼出灵魂之火,这样炼祭炼出来的灵魂之火不会像那些靠魔法虚拟出来的那样有时限。 只要不过度的消耗,这样祭炼出来的灵魂之火就可以永久长存并且能够壮大。这已经和那些自然诞生的灵魂之火没什么两样了。 灵魂之火成型后,黑影把它按进了之前挑拣出来的那具骨骼中。 骸骨是野蛮人的,高大而粗壮,骨骼起码有普通人类的三倍那么粗。 在哗啦啦的骨骼碰撞声中,一具高达两米的粗壮骷髅被无形的大手拼凑起来,威武的耸立在黑影的面前。比起那些人类骸骨形成的骷髅,野蛮人骷髅的体形强壮太多了。 若有若无的颂唱声再次响起,尸骸群里微弱的灵魂能量再一次汇集,在黑影的手中聚化出另一朵灵魂之火。不过这朵灵魂之火比先前那朵小了三分之一。 黑影把这朵灵魂之火捧到刚成形的野蛮人骷髅面前,每一朵灵魂之火都铭刻着壮大自己的本能,面对这种送上门来的美食,刚成形还蒙蒙憧憧的野蛮人骷髅二话不说就把头颅凑了上去。 . 正文第六十章.龙族禁忌 还没等骷髅把这朵灵魂之火消化掉,黑影又捧上了另外一朵灵魂之火。.野蛮人骷髅当然不会客气,接二连三连吞了四朵灵魂之火,虽然每一朵都只有它最原始的那朵的三分之一大,但四朵灵魂之火吞下去,野蛮人骷髅的气息顿时壮大了差不多三倍。 不过,当第五朵灵魂之火捧上来,野蛮人骷髅就没有把头颅凑上去了。和人类进食一样,这种吞噬灵魂之火的行动也需要一个消化的过程,否则一个领地的最强者一口气吞掉整个领地的同类,岂不是立刻就能进化成领主甚至骷髅王? 没有这个消化的过程,所吞噬的能量不会成为自己的一部分,所以野蛮人骷髅不打算吃了,它需要时间去消化消化。 但是显然,场中占主导地位的并不是它,只见黑影双眼部位微微泛起一丝红光,映亮了黑影的一双椭圆形瞳孔的眼睛,如同蜥蜴一般的眼睛,野蛮人骷髅的灵魂中随即响起了一把生硬的,带着不容置疑味道的声音:“吃。” 然后,野蛮人骷髅就发现自己的身体失去了控制,头颅不由自主的朝眼前的灵魂之火凑去。 接下来是野蛮人骷髅一生中最痛苦的一刻,一朵接一朵的灵魂之火强行灌进它的体内,把它的灵魂撑得疼痛欲裂,最后砰的一声炸散开来,把它的整个头颅炸成了十七八片。 短时间内吞噬过多的能量,结果只会这样。 黑影迅速掏出纸和笔,望着散成一堆的野蛮人骷髅,嘴里喃喃念叼着一边在纸上书写着:“野蛮人的骨骸至少需要三个基数的灵魂之火驱动,以两个基数为单位,一共吞噬了十八次……,十八乘二等于三十六,加三等于三十九个基数……。” 黑暗不光在写,还在念念有词的计算起来,如果忽视了环境,光听声音的话还以为是在哪个学院里面了。 算了半天后,黑影忽然叹声了一声,卷巴卷巴纸张就塞回自己的怀里,自言自语道:“还是不行,承受力还不到三十九倍,和山丘矮人差不多,要是有巨龙骸骨的话,那就好了。” 黑暗的话音刚落,远方的夜空中忽然传来一声清澈的龙吟,高亢尖锐的声音划破的月夜的宁静。 数里外的战神要塞沸腾了起来,连续激战了半个多月的要塞守军,本已放松的神经又被这声龙吟激得再次绷紧,熟睡的士兵被从各个角落里赶了出来,大型的城弩和投石机还来不及封存,立即可以启用,因为这一声龙吟,战神要塞进入了警戒状态。 战神要塞还要乱作一团的时候,一个红色的庞然大物就已经降临了战场的上方,在那一堆堆野蛮人尸骨的位置盘旋着。 火红的鳞片,在圆月之下反射着点点光芒,即使在深夜中也清晰可见,这是一条红色的巨龙,她的名字叫做列娜菲。 地上的那个黑影远远见到这个红色的庞然大物,也不见他如何动作,身影就渐渐模糊,与黑夜融为了一体。 列娜菲在战场上盘旋了两圈,硕大的龙眼探照灯似的扫视着地面,却什么也没发现,最后她无奈的张嘴,巨大的声音传遍了整个战场,就连战神要塞之内也清晰可闻。 “阿巴克,你出来吧,我知道你在这里,我有事要找你帮忙。” 巨大的声音如雷般在战场上滚了一圈,什么变化也没有,反到是战神要塞那边的守军,听到红龙的话语,似乎是来找人的。即然对要塞没威胁,要塞的人类顿时也松了口气。 人类不认识阿巴克,纷纷很好奇,这个阿巴克是何方神圣,竟然能让一条红龙请求帮助? 阿巴克这个名字,在人类的世界是寂寂无闻,可是在龙族之内,却是一个禁忌,一个提起来就能够让所有雄性巨龙都无地自容的禁忌。 他是一个龙人,一个找不到父亲的巨龙与人类的混血儿。一说到这个话题,一大堆生物学家就会跳出来反驳,说人类与巨龙的分属两个物种,生殖方式不一样,不可能产生混血儿。更有人说,巨龙体型太庞大,生|殖|器太大,塞不进去之类的。 可是说千千万万条理由,也抵不过阿巴克一个,他真的是一个龙人,一个巨龙与人类的混血儿,一个有着人类的体型,饮食习惯,巨龙的鳞片,迷你的龙尾和淡淡龙威的龙人。 光是龙威就能证明,这的确是一个拥有巨龙血统的生物,而那些龙鳞更是和真正的巨龙一模一样,只是缩小了许多倍。巨龙的鳞片是独一无二的,即使是巨龙一族的远亲亚龙,都不可能长出这种鳞片。 即使是最权威的龙族长老,也不敢否认阿巴克的巨龙血统,最让人尴尬的一点是,没人知道阿巴克的父亲是谁。 整个龙族只有不到一百条巨龙,其中雄性只有四十七匹,因为没有人敢承认自己是阿巴克的父亲,所以这四十七条巨龙全部都有嫌疑。 虽然很多传记小说里都把龙族描述成性淫的生物,但实际上,巨龙还脱离不了冷血动物的范畴,他们的智慧再高绝,也摆脱不了种族的天性,时间不到,他们根本不会发情。 不过一旦进入发情期,巨龙也会对非同类进行超友谊行为,毕竟巨龙的数量太少了,彼此的领地天南地北的,情绪一上来,想凑到一起非常困难。所以找一些别的生物解决一下生理上的需要是很正常的。 只是这些生物一般都属于大型的亚龙类,比如双足飞龙,地行龙之类,体型同样庞大,足以承受巨龙的征伐的生物。 人类与精灵矮人等种族发生超友谊关系并不稀奇,但要是和兔子,蚂蚁之类的发生关系的话,就太骇人听闻了。 巨龙和人类的差别,不亚于人类与兔子之间的差别,做出这样的事情,简直就让人龙共愤。 整个巨龙一族都被这件事情刺激了,特别是那些成年的雌性巨龙,她们愤怒的闯进了巨岛,强烈谴责做出此事的雄龙,并要求大长老严查此事,绝对不能轻饶那个罪魁祸首。 至于那些雄性巨龙,更是恨死了这个敢做不敢认的家伙,因为查不出真凶,也没有哪条雄龙勇敢的站出来承担此事,雌性巨龙最终把怀疑的目光放到了所有雄性巨龙的身上,弄得很长时间,所有雄龙在雌龙面前都振作不起来。 . 正文第六十一章.龙人 这件事情发生的时候,列娜菲还是幼龙,她没有像成年的雌性巨龙一样义愤填膺,反倒对那个可怜的龙人投注了很多的关注。M 龙族当然不愿意承认这个龙人身上的龙族血统,有些恶毒的雌性巨龙更提议烧死这个不应该出现在世上的怪胎。不过这个提议被大长老当场否决,并严令所有巨龙不得伤害他。 最终,龙人阿巴克被巨龙一族选择性的忽略,所有巨龙都被告戒不得承认阿巴克的存在。 列娜菲当年在龙岛的时候见过这个龙人,当年只有七八岁的小阿巴克,被一堆巨龙包围在中间,瘦小的身体还没有普通巨龙的一个指甲大,但阿巴克脸却没有一丝惶恐的表情,反面兴致勃勃,好奇的打量着周围的巨龙。 直到列娜菲成年之后,才慢慢意识到,也许就是因为当初阿巴克这种纯真的表情,让大长老狠不下心来消灭他,阿巴克那椭圆形的瞳孔,分明就是巨龙一族特有的形状。 当时的列娜菲还小,从来没离开过龙岛的她第一次见到巨龙之外的其他生物,所以对阿巴克很好奇,别的巨龙对小龙人敬而远之的时候,只有列娜菲偶尔会去找小龙人玩耍,最后,她还送了一颗足足有小龙人拳头那么大的火系魔晶给他。这对视亮晶晶物体为生命的巨龙而言,是很难得的大方。 最终,阿巴克被送离巨龙之岛,随便扔到一个原野上任其自生自灭。 直到成年之后,列娜菲才从上任配偶,也就是苏珊娜的父亲那里了解到阿巴克后来的经历,龙人继承了龙族漫长的寿命,细小的躯体更蕴含了超出比例的强壮体魄和庞大的精神力,阿巴克成为了一个强大的暗黑魔法师。 成为暗黑魔法师是迫于无奈的选择,毕竟像人不是人,像龙不是龙的龙人,在任何种族中都会被视为怪胎,只能和那些同样见不得人的暗黑职业者们为伍。 暗黑魔法师是最了解不死生物和死亡世界的职业,而拥有强大精神力,活了六七百年的阿巴克,绝对是世上最强大的暗黑魔法师,如果想找到苏珊娜,没有谁会比阿巴克的帮助更大。 苏珊娜跟着黑龙跳进位面裂隙的时候,列娜菲差点疯了,如果不是一堆人类强者盯着她,列娜菲恐怕真的会拆了子爵府,再血洗帝王城,可是现在她只能怒吼几声,然后灰溜溜的离开城市。 心急如焚了半天,列娜菲猛然想起成为暗黑法师的阿巴克,这个暗黑魔法师肯定是最了解死亡世界的人,也许在他哪里,会有跨越位面的方法。 病急乱投医的列娜菲也顾不上自己与阿巴克足有六七百年没见面,投身黑暗的龙人是否还记得她这个只有数面之缘的红龙。 千幸万苦,费尽周章,列娜菲才从同族的长辈那里得到了阿巴克的消息,哪里有鲜血,哪里有战争,哪里有死亡,那里就有暗黑魔法师的身影。 “阿巴克,我是列娜菲,当年送过你一颗火系魔晶的,你还记得吗?”列娜菲叫了几遍都没见有反应,最终不得不把当年的一点交情也搬出来。 “原来是你,当年的那条小红龙,长大了……”。列娜菲的耳边忽然响起一股嘶哑的声音,地下那个黑影隐没的地止,一个黑色的影子徐徐的升到半空。 看着那缠绕着浓列黑暗气息的影子,列娜菲瞪大眼睛,迟疑的说到:“你是阿巴克?”黑影全身裹在斗蓬里,看不清样貌,即使看得清,六七百年过去了,彼此还认不认得对方都很难说了。 “我已经忘记自己的名字了,如果你问的是当年在巨龙之岛收过一条小红龙火系魔晶的那个龙人,我就是。”阿巴克语气带着一点怨愤,但不是针对列娜菲,而是针对这个名字,阿巴克这个名字是被巨龙们带回巨龙之岛后才起的,在龙语中,阿巴克是怪胎的意思。 边说着,阿巴克掀掉斗蓬的头罩,露出一张长满青色龙鳞的人类脸孔,脸孔的鼻子部位向前略微突出,没有耳廓,耳孔缩在脑侧突起的耳骨下,任何人一看,都会认为这是一张巨龙与人类特点相结合的脸。光是这张脸,就足以证明他人龙混血儿的身份。 “你还记得我?”列娜菲有点惊讶,她想找阿巴克,完全是抱着病急乱投医的心态,就连她自己的内心也不认为,当年只有七八岁的小阿巴克,会把一条只见过几面的小红龙记在心里几百年。 “当然”。阿巴克伸手进怀里摸索了一阵,掏出一块红色魔晶,说到:“你是世界上唯一一个送过我礼物的人。” 这句话阿巴克说起来就像阵述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一样平淡,但听在列娜菲的耳中,却没来由一阵心酸,难道这六七八年里,阿巴克连一个朋友和亲人都没有吗?以前一直听族里的同类说阿巴克是龙族的耻辱,现在看起来,龙族的血统对于阿巴克来说何尝不是种负担。 “需要我帮什么忙?”阿巴克问到。 如果是别的巨龙,他唯一感兴趣的就是巨龙的那具躯体,可惜,深知龙族实力的阿巴克再怎么胆大包天,也不敢打这个主意,无论是活的还是死掉的巨龙,亵渎他们的躯体,都将引起龙族的愤怒。 不过列娜菲是世上唯一一个和他有点交情的人,如果不太麻烦,他很乐意帮一下忙。 “哦,是这样的……”列娜菲连忙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包括龙蛋超过孵化期都孵不出幼龙而成为死蛋,然后诞生出一条不死巨龙,却把一只小骷髅当成亲人,最后跟着跟去死亡世界的详细经过。 阿巴克目不转睁的望着列娜菲好半晌,才缓缓的说到:“你的意思是让我破开位面裂隙,陪你到死亡世界去找一条完全不当你是亲人的骨龙?” PS:新一周求票,本周强推,需要大家支持。 . 正文第六十二章.条件 “她是我的孩子。。”列娜菲固执的说到,不管是骨龙还是什么东西,都是从她生的龙蛋里孕育出来的,都是她的孩子,至于苏珊娜对格里斯比对她还亲,那是因为……。 “苏珊娜还小,所以才会认错的,只要她回到我身边,很快她就会明白谁才是她最亲的人。”列娜菲像一个被人抢去最心爱玩具的小女孩,充满醋意的说到。一千多岁的列娜菲,在巨龙一族里确实只算小女孩。 “这不是重点。”阿巴克抓了抓脑袋,尖硬的指甲划过鳞片,刮起一阵吡吡叭叭的声音:“从我的能力,勉强可以破开位面裂隙,去到死亡世界,但是所有魔力都会消耗一空,短时间内绝对回不来。而位面裂隙越大,消耗的力量就越多,我能破开的裂隙,你肯定钻不过去。” 还有一些关键的问题阿巴克没有说,死亡世界是个充满危险的世界,破开位面时不知道会被传到哪里去,如果不小心闯进了一个强大的不死生物的领地,魔力消耗一空的阿巴克连逃跑的能力都没有了。就算有也不一定跑得掉。 就是因为太危险了,所以虽然阿巴克拥有跨越位面的能力,却从来不敢到死亡世界转一圈。 现在这条不知天高地厚的红龙,凭着几百年前的一点小交情,竟想让他冒着生命危险到死亡世界跑一趟?太难为他了。 不过……,虽然为难,但阿巴克的内心却有种东西在蠢蠢欲动。对他这种暗黑魔法师来说,死亡世界就是一个冒险的乐园,那里有数之不尽的骸骨,随处可见的灵魂,浓郁的死亡气息和暗元素,一切一切都强烈吸引着他。 在这个世界,他不敢轻易冒犯巨龙的尸骸,但如果在死亡世界,谁还管这种事情,龙族的手也伸不到那么远。 不过收益与风险是并存的,死亡世界是个很危险的地方,骷髅王,巫妖王,亡灵圣者等上位不死生物随处可见,甚至还有黑武士皇帝和死亡骑士,乃至不死巨龙。 凭他的实力,想在死亡世界站稳脚步并不容易。不过如果加上一条火系的红龙,情况就不一样了。最起码,有一条巨龙在身边,生存的机率大多了,碰到不可战胜的敌人,还可以逃。 阿巴克刚才说的不错,跨越位面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以他的实力,进入死亡世界会耗费大部分的魔力,而位面的跨越和体型和实力有着很密切的关系,体型越大,实力越强的生物,跨越位面所需要的能量就越大。 阿巴克随时可以带着一两个普通人类跨越位面,但想带上一条红龙,多几个阿巴克都办不到。 不过人类是最懂得取巧的生物,个体的实力不够,可以用些折衷的方法,比如传送阵或者蓄力魔阵魔晶之类的。但是这些取巧妙的工具无一不是非常的昂贵。 作为一个存活了六七百年的暗黑魔法师,阿巴克的身家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可以说是非常丰厚的,但再怎么丰厚,也整不起一个位面传送阵的百分之一。没有富可敌国的财富,根本别想整得起传送阵。 不过传说中,每一条龙都拥有富可敌人的宝藏?夸大点难度,就能把巨龙的宝藏掏多点出来。 “你一定会有办法的。”列娜菲并不是喜欢动脑筋的龙,因为拥有强横无匹的实力,所以大部分的巨龙都不喜欢动脑筋,太伤脑筋的事情,他们更习惯威胁别的生物去帮忙。 “你一定要帮我。”跨越位面这种事情,阿巴克更有发言权,不需要她去伤脑筋,她要做的就是监督他,让他尽心尽力帮忙。 从列娜菲强行把格里斯带走就可以看出,她并不是一条讲道理的龙,虽然阿巴克是龙人,但毕竟不是龙,列娜菲真要横蛮起来,也不需要向他讲道理。 不过有求于人,列娜菲暂时还不会用上威胁的手段,语气中更多是带着企求的味道,这对一向高傲的巨龙而言是十分难以想像的,由此可见她对苏珊娜是多么的在意。 阿巴克装模作样的思索了半晌,最终用带着为难的语气说到:“带上你跨越位面去死亡世界,需要很多的魔晶和一切十分稀有的材料,我没钱买得起。” “魔晶我有,金币也有一点,不够可以拿我的宝藏去换。”虽然十分不舍,但列娜菲也很明白,想别人用心用力帮忙,就不能让别人出力又出钱,所以这句话她说得非常爽快。 反正她成年才不过五百多年,五百多年积累下的财富不算多,没有也不可惜,以龙族的寿命,她还有十几个五百年的寿命呢,到时再攒就是了。 “那就一言为定了。”阿巴克忙不絮的说到。能有一条巨龙主动陪着去他梦寐以求的死亡世界闯荡一番,不但不收保护费,连路费都自备,说不定还能从路费里赚上一笔,这种好事一辈子也不一定能碰上一次。 一想到死亡世界那如山般的巨龙骸骨,甚至远古种族的骸骨,阿巴克的心就情不自禁的兴奋起来。 不过当他跟随着列娜菲回到龙**,看到那一堆闪亮亮的水晶玻璃玛瑙之类的所谓宝藏的时候,阿巴克的这种兴奋就荡然无存,他甚至忽略了对方是条巨龙,竟然冲着列娜菲跳脚大骂:“这就是你的宝藏?你这些东西一文不值!!” 列娜菲龙目一瞪,鼻孔冒出浓烟和灼热的火星,裂开血盆大嘴问到:“你想言而无信吗!?” 独一无二的龙人也无法承受巨龙的怒火,阿巴克还能怎么办呢。只能吐血的掏空自己的收藏,再从列娜菲那堆宝藏时挑拣出一些魔晶凑一下,希望能凑得够往返死亡世界的材料吧。 —————————————— PS:强推期间一天五更,请大家多多支持。 . 正文第六十三章 “这是……?”追上来的普尔森,看到绊倒格里斯的那根巨大骨头,眼睛一下子瞪成圆,吓得说不下去了。. 生活在死亡世界,所有生物都会对骨头熟悉无比,一看形状就知道是什么生物了,这根巨型的骨骼像极了人类的大腿骨,但三米多长,十几厘米直径的大腿骨?有这么巨型的人类吗? 难道是巨龙的某个部分的骨骼? 正疑惑间,目光顺着骨骼向下伸延,这根骨头的下方,半嵌进地面的根同样比例的小腿骨,一粗一细的腓骨和胫骨清晰可分,小腿骨下是完全嵌入地面的腿掌骨骼,这三部分连起来,分明就是一个巨型人类的骨骼。 “泰坦!这是泰坦巨人的骸骨。”恐怕只有传说中的泰坦巨人,才会有这种巨大的骸骨。 格里斯伸出食指,挥了挥,一阵旋风生起,把地面的尘土一气吸得一干二净,尘封在地下的巨人骸骨彻底现出了全貌。 整副骸骨平躺在地面上,一大半已经被尘土所掩埋,有些关节已经错位,但勉强都保持着大概的位置。躺着的骸骨足足有十五米的长度,如果站起来的话,绝对不会少于十二米,好庞大的一个巨人。 巨人的骸骨虽然不知道尘封了多少年,却保持着一种洁白的颜色,骨质细腻得有如陶瓷一般,完全没有一般骨骼的朽化现象。 不过这也是正常,像巨人的这种体型,体重恐怕上百吨了,要支撑起这样的体重,骨质必定是细密无比,胜比钢铁,不腐朽也很正常。 格里斯用手摸着这些骨骼,不时敲两下,心里计较着,这些骨骼已经比白银级别的骷髅领主的骨骼更坚固了,不知道比不得比上骷髅王呢?格里斯从来没见过黄金骷髅,没办法比较,想来应该差不多。如果这样的骨骼再金属化,会不会比黄金骷髅的更强悍呢? 一个高达十二米的黄金骷髅,应该会很强大吧。 格里斯浮想翩翩的时候,普尔森却情不自禁的惊呼了一声:“啊……,这不是泰坦!” 走南闯北的普尔森也算是见过世面的人,能让他动容的事情已经不多,现在却情不自禁的叫出声来。 顺着他指的方向,格里斯看到了巨人的上身两侧,一节节零散的骨骼,在它的身边组成一双翅膀的轮廓。 长翅膀的巨人?这是什么生物? 就在格里斯苦苦思索着他所看过的书籍中有没有类似长翅膀的巨人的时候,不远处的怨灵忽然产生了些许骚动。 虽然格里斯和普尔森两人都被地上的骸骨吸引了注意力,但并不表示他们放松了防备,要知道刚才还有一个恶灵偷袭了他们然后安全的跑掉,这种情况下,他们怎么可能会没有防备呢? 怨灵的骚动一起,早有防备的普尔森一手甩了出去,大量的暗黑元素在他手上聚拢,化成一道暗元素长鞭,抽向怨灵骚动的位置。 光系魔法是对不死生物伤害最大的魔法,而与之属性相反的暗元素却是和不死生物最亲和的元素。所以一般的不死生物的法师,最擅长的都是暗黑魔法。 即然有亲和力,就表示能对不死生物产生作用,一碗水能解渴,洪水却能毁灭万物。 对付恶灵这种无形体的不死生物,火水风之类的元素魔法效果不太,反而是暗黑元素效果比较好了。 暗元素的长鞭甩过,脆弱的怨灵简直是沾着就死挨着就碎,数之不尽的怨灵被击成游离的能量状态。最后,元素长鞭甩在一团烟雾上,啪的一声发出一种皮球被击中的闷响。 凄厉的哀嚎声响起,烟雾慌慌张张又想溜进怨灵之中去。 恶灵最让人防不胜防的就是它那无孔不入的精神攻击,等普尔森有了防备,怎么还可能让它有放出精神攻击的机会呢。 元素长鞭像灵蛇一样窜出,缠上了无形的烟雾,普尔森的吟唱声响彻了整个空间:我的灵魂沉伦在黑暗,我的灵魂炙热在燃烧,当灵魂的火焰在黑暗中蔓延,那黑暗便是火焰的延伸……。 暗元素的长鞭化成一团黑色的火焰,把整团烟雾裹了进去。火焰中,一声绝望的哀嚎凄厉的响起,又嘎然而止。 元素长鞭带着整团火焰缩了回来,普尔森散掉黑暗之火,露出一朵非常旺盛而纯正的灵魂之火,只是这朵灵魂之火上已经没有那个恶灵的意识了。 这可是一朵强度和领主差不多的灵魂之火,里面的意识被黑暗之火焚灭了,是最安全的补品,吞噬这样的灵魂之火,完全不用担心会有反噬。 普尔森好久没有尝过灵魂的滋味了,看到如此纯正的灵魂之火,他有点迫不及待的想把头凑过去。可是等他凑过去头,正打算吞掉灵魂之火时,全身却突然一僵。 等他侧过头一看,只见格里斯目光烁烁的望着他。在弱肉强食的世界里,越强的生物越有优先进食的权利,死亡世界也同样,好东西肯定是领主最先享用。 作为奉献了忠诚的属下,有东西竟然不先问过主人就想独食,简直就无视了格里斯的存在,这让格里斯很生气。 普尔森尴尬咧咧嘴,自己确实太忘形了,因为在他的心中,实在是从来没有把格里斯当成过是主人,自然不会有这种意识。 “尊敬的主人,请您享用。”普尔森讪讪的把灵魂之火捧到格里斯的面前。 格里斯上下看了他一遍,没说什么,只是这种无声的注视,却让普尔森的灵魂机灵灵的打了个冷颤,心里升起一种无形的压力。 格里斯接过灵魂之火,仔细的端详了半晌,才用力吸进了灵魂之中。 PS:今天的第二更了,今天还有三节,大家有票票的全部砸到我这里来吧。不能因为懒就不投票啊,登陆一下 . 正文第六十四章.灵魂升级 格里斯的灵魂只是比普通枯骨骷髅旺盛一点,连安东尼奥这个灰骨骷髅都比不上。。可是现在这朵灵魂之火,强度却毫不逊色于一般的骷髅领主,那可是比灰骨骷髅还要强上一阶的级别了。 格里斯以最弱小的灵魂,连跨两阶吞噬领主级别的灵魂之火,按照常理,根本就不能消化,反而会引起反噬。 不过这朵灵魂之火里的意识已经被焚灭,变成最纯正的能量,没有意识的主导,最坏的情况只是消化不了,不会再有反噬的危险,所以格里斯才敢这么大胆的吞噬它。 灵魂之火一没入格里斯的灵魂中,就像一道洪流,彻底的把格里斯的意识淹没了。 在汹涌有洪流之中,格里斯只能尽力保持着自己意识的完整,然后把那些洪流一丝一丝的融入自己的意识之中,缓缓的壮大的已身。 意识缓缓的壮大,融入的洪流的速度也越来越快,不知过了多久,洪流与他的意识终于彻底融合在一起,再也无分彼此。 这个时候,格里斯的意识才缓缓的清醒过来,灵魂之火亮起,四周的一切重新映入他的灵魂之中。 他还是站在原来的位置,分毫都没有移动过,普尔森站在他的边不远的地方,把玩着自己的尾指,那根尾指上,不时爆出一缕黑雾,一个凄厉的意识拼命的发出凄惨的哀嚎声。 看样子,时间并没有过去多久,可是格里斯却感觉到自己有了种脱胎换骨的变化。吞噬掉的那朵灵魂之火,硬生生把他的灵魂强度提升到了灰骨骷髅的层次,一下增长是四倍,光论强度的话已经和安东尼奥相差不多了。 灵魂强度的提升,最明显的变化就是感知能力的增加,以前格里斯最多能看清楚三百米范围内的景物,现在范围扩张到了五百米,差不多增强了一倍。而他的整个身体,仿佛也轻盈了许多,关节的转动更加灵活和顺畅。 当然,这最主要是他的起点低,而吞噬的灵魂之火等级高,才会有如此明显的效果。而且其中浪费了不少,正常来说,吞噬一般领主级别的灵魂之火,至少能把格里斯的灵魂强度提升到领主级别的,可惜他的本源灵魂太弱,这个过程浪费掉了大部分的能量。 “多久了?”格里斯问到。 “差不多一天半。”普尔森默默的计算一下,回答到。死亡世界也是有‘天’这个概念的,永远阴沉的死亡世界有比较明亮的时候,也有比较阴暗的时候,这就是死亡世界的白天与黑夜,不过这里的一天要比人类世界的长了差不多二分之一,一天半的时间,差不多等于人类世界的两天。 对于永生的不死生物而言,两天不过相当于一眨眼的时间。 “这个就是恶灵?”格里斯好奇的指着普尔森把玩的尾指,那里面显然附着了一个很凶厉的灵魂。光是那凄厉的嚎叫声,就能让人感受到那灵魂凶狠无比的意识。 那个原生恶灵还没出现的时候,普尔森就已经把自己的尾指祭炼成一个吸引怨灵相互撕杀吞噬的诱饵,恶灵袭击的时候也没停下来,显然这两天时间里,在其中撕杀的怨灵终于也诞生出一个强大的恶灵了。 这个从祭炼的道具中诞生的恶灵,天生就控制在炼金士的手中,只要经过训练,就是非常可怕的攻击道具,那无孔不入的精神攻击,即使是上位不死生物也要退避三舍。 普尔森之所以这么轻易的解决了那个原生的恶灵,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恶灵是原生,没经过训练的,攻击手法太单一的缘故。 “嗯。”普尔森举起尾指,一团烟雾从他的尾指上冒出来,组成一个狰狞的脸孔,张大嘴巴无声的嘶吼着,阵阵恐惧的波动扩散向四面八方。波动所过之处,那些怨灵像烟熏的蜜蜂一样炸散,远远的避开去。 “我在教它施放恐惧,可惜恶灵的智力太低,教了一整天都没能完全学会。”恐惧是最常用的精神攻击,能让被攻击的灵魂最恐惧的事物在精神层面具现化,一遍遍地重新经历这种恐惧的感受,最终精神崩溃。 如果是那些意志不坚定的灵魂,受到这种攻击,很容易就会吓成疯子。 而恐惧这种攻击,一般的原生恶灵也都掌握,不过原生的技能和经过训练后的威力差太远,不能同日而语。 就这么一根指骨,制炼一下就能造就一个强大的恶灵,这是那些靠烧瓶试管酒精灯的传统炼金术所办不到的,实在非常神奇。 格里斯在实验室里充当了半年亚力克斯的助手,可以说所有的基础的传统炼金术都掌握了,加上博览群书,论起理论知识,亚力克斯也不一定是这个小骷髅的对手。 所以内行看门道,格里斯一下子就意识到,这个所谓的死亡炼金术,完全是有别于传统炼金术的另一种知识体系,两者完全没有相通之处,不能用传统炼金术的目光去看待这种全新的知识体系。 “教我。”格里斯很认真的望着普尔森,说到。 普尔森为难的看了格里斯一遍,犹豫的说到:“死亡炼金术是一门很博大精深的学问,我自己都才掌握一点皮毛……。”言下之意是自己的水平都不够,怎么有资格教别人呢? 这当然是普尔森推托的借口,最主要的是现在论智力,格里斯并不逊色于他,论知识,格里斯更渊博,论实力,他的誓约之火还掌握在格里斯手上呢。全身上下就死亡炼金术这一点优势,再给格里斯学去,他就什么优势也没有了。 “教我。”格里斯没等他说完,再次**的重复了一句,带着不容置疑的命令口吻。他不是傻瓜,普尔森对他的阳奉阴违他一直看在眼里,只是这种阳奉阴违对他没有威胁,所以他才懒得计较。 PS:忽然发现之前看错了,这一章应该是今天的第四章了。 . 正文第六十五章.超长法杖 可是之前自己受到恶灵袭击的时候,普尔森竟然打算袖手旁观,这就让他真的生气了,所以他才会强行抢了那朵灵魂之火过来,否则按格里斯的性格,是不会和自己的同伴抢东西的。.. 即然普尔森这么喜欢阳奉阴违,格里斯自然也不会继续纵容他,请求的不听那就直接命令了。 普尔森心中一紧,之前他想享用恶灵的灵魂之火时,格里斯就默不作声的盯了他一阵,加上现在少有的命令式的语气,显示了格里斯对他的态度越来越强硬了,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普尔森从来都是个吃硬不吃软的家伙,格里斯一强硬起来,他马上就软了:“…是…。” 简单的死亡炼金术并不难学,特别对于不死生物来说。因为死亡炼金术的材料简单,灵魂能量和各种尸骸是最基本的材料,而这些东西遍地都是。 按照普尔森指导的方法,先用魔法防御罩隔绝气息,然后用灵魂之火把自己的一根指骨祭炼成诱饵,然后撤掉防御罩。 漫天的怨灵嚎叫着,争先恐后的投入了诱饵之中,疯狂的撕杀吞噬起来。不用多久,又一个强大的恶灵将会诞生。 格里斯第一下尝试就成功了,顿时刺激得他兴致勃勃的把自己的整个左手掌都拆成零碎,打算一口气整出几十个恶灵出来,不过这种疯狂的主意最后还是被普尔森制止了。 “恶灵是纯粹精神攻击的灵体,本身是没有攻击能力的,它们的智力也不足以去学习魔法这种高深的力量。所以精神攻击没效果的话,它们就一无是处了。”为了避免大量的怨灵被浪费,普尔森不但要制止格里斯的举动,还要耐心的解释这样做的原因,格里斯可不是那种没主见的人。 “恶灵的精神攻击能力和它们的灵魂强度是息息相关的,灵魂越强大,精神攻击的威力就越大。” “一百个恶灵的能量分散成一百份,普通骷髅都没办法一下子杀死,但如果一百个恶灵的能量集中到一个恶灵的身上,那……” “与其培养一百个普通恶灵,还不如把能量集中到一个恶灵的身上,让它进化成凶灵,厉灵……” 并不习惯解释事情的普尔森搅尽脑汁的说到这里,格里斯才认可的点点头,深以为然。 指骨放在地上,不断的吸引着怨灵,大概一天左右的时间,闯进其中的怨灵就会相互吞噬,最终诞生出一个强大的恶灵。 趁着这段时间,格里斯把那颗怨灵珠取了出来。 “做法杖。”格里斯其实很喜欢亚力克斯那根豪华的魔法杖的,身为一名魔法师,拥有一根合适的法杖,实力都可以增加好几成,只不过格里斯一直都只能施放低级魔法,这种层次的魔法,有没有法杖的差别都不大。 不过在这危机四伏的死亡世界,每增加一份实力都是好的,现在难得有合适的材料,是时候炼制一根好用的法杖了。 最好的法杖自然是通体用魔法材料制作而成的,比如精金,魔银之类的金属法杖。 但大多数魔法师都是弱不禁风之辈,每天扛着根金属法杖到处跑,不用施法就先把他们累趴下了。 所以一般的魔法杖大都是木制的,精灵族的生命之树的法师是最好的制作法杖的材料,可惜生命之树的每一片枝叶都是精灵一族的圣物,珍贵无比,基本可遇不可求,最常用的法杖材料就是木质细密,质量较轻的柳木。 而在死亡世界,连木头都难找,这里最常用的材料是骨骼。 就算格里斯不提醒,普尔森也打算趁这段时间炼制一根法杖,怨灵珠有了,而杖身的材料也有了。那具巨人的骸骨骨骼坚固,质地细密,正是制作杖身最好的材料。在这种细密的骨骼上,无论是镂刻符文还是嵌入法阵都容易多了。 “自己挑一根合适的骨骼吧。”普尔森说了一句,就率先顺着那具巨人的骸骨搜寻起来。 法杖其实是一件魔法增幅的道具,视法杖的材料和制作工艺,增幅的效果也大不一样。想要增幅效果好,铭刻的符文法阵就必须准确和完美契合。这样一来,法杖的体积越大,施展的空间也就越大,增幅效果也越大。 但是法杖必须具有魔力导引的能力,杖体越大,魔阻就越大。除非全部采用那精金魔银之类导魔能力强的材料,可是这些材料无一不是珍贵无比。 所以为了降低魔阻,杖体的体积也不能太大。 如何在阻力与增幅效率之间寻找一个最准确的平衡点,就要靠炼金师的技艺和经验了。 这都是炼金术士在制作法杖时候总结出来的经验,格里斯没制作过法杖,自然不懂这些,普尔森也故意不和他讲,于是听到普尔森的话,他二话不说就把巨人骸骨的那根长达三米,十几厘米粗的大腿骨挖了出来。 三米长,十几厘米粗,抱在手上就像一根檑木一样,看得普尔森满额头黑线:“这…这不太好吧,太…太粗了。”真要把这根骨头制成法杖,光是在上面镂刻符文就能把他累**干。 格里斯挥了两下,觉得确实有点粗,用起来不顺手。把大腿骨扔到一边,格里斯又捡起了巨人小腿的腓骨。 人类骨骼的小腿部分都有两根骨头,粗的叫胫骨,细的叫腓骨,绯骨大概只有一握粗细,格里斯一手就能把它握紧。一坚起来,至少也有二米七八高。 这种长度,做长枪就差不多,做法杖就长过头了。 格里斯比划了一下,一手朝骨头的下端劈去,他准备劈短一点。 手掌劈骨头上,锵的一声清脆的金属碰撞声响起,格里斯的手掌竟然被弹了起来,而骨头分毫无损。 “呃……”普尔森望着完好无损的骨头,心直往下沉,这骨头的坚硬程度完全超出了他的预料。格里斯身上的魔甲他早就见识过,空手劈石头就像砍豆腐一样,竟然劈不断一根骨头? 想在这样的硬骨头上镂刻符文,看来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啊。 格里斯也被骨头的硬度镇住了,有点不敢相信的用力扳了扳,骨头丝毫不动。 这样的硬度,别说做法杖了,拿去当近战的兵器都够格了。格里斯忍不住又看了一眼地上的巨人骸骨,这到底是什么生物呢? PS:本日第五更,明天继续,求票 . 正文第六十六章.灾难之地 最后,格里斯弹出了骨刃,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骨头截出合适的长度,这个时候,他强烈怀念实验室里的那把铂板锯。M 本来普尔森还想细细挑拣一下,但看到格里斯幸苦的模样,他就彻夜打消这个念头,直接取了巨人骸骨手臂的尺骨。这根骨头大概一米五六,长度正合适。 抱着骨杖,普尔森细细的在上面划着,利硬的指骨艰难的在上面一点一点的抠出浅浅的纹路。 普尔森的指骨可不是简单的东西,一般的铜皮僵尸,最厉害的武器就是自己的双手。经过长年累月灵魂之火的锤炼,比一般的钢铁还要坚固。 普尔森是个领主级别的尸巫,他和铜皮僵尸最大的差别就是他拥有智慧。连他的双手在上面都只能抠出浅浅的痕迹,再一次突显了这个巨人骸骨的坚硬。 看着普尔森一边幸苦的雕琢着,格里斯心里却打起别的主意了。把这些骨骼搬上去,打磨成骨器,绝对不会比铁制的逊色。 在死亡世界,格里斯深深的感受到工具匮乏的痛苦,地下堡垒的挖掘,完全靠的是数百计不知疲惫的骷髅们日以继夜,硬生生用双手挖出来的,别的不说,只要多几把锤子铁钎之类的,工程的进度就能加快几十倍。 死亡世界也许有铁矿,可是没有人能把它们炼出来,更别说铁制工具了。 不光是工具,还可以修整成武器,骸骨上那一排胁骨,稍微打磨一下就是凶厉的双手重刃,杀伤力惊人。 还有那硕大的头颅,天灵盖切下来,就是一个现成的大型容器,一口气能煮几十个人的汤。当然,这里没人需要食物,只能用来炼制一些材料。 至于一节节的手指,可以磨成匕首,盆骨可以磨成斧头……。 在脑海里直接把巨人骸骨分解得七零八落,顿时发现整具骸骨全都是宝,基本没有被浪费的地方。 再多几具就好了,格里斯心中暗道。其实最好的方法就是把整具骸骨都复活,躯体如此坚固,体型又庞大骸骨能复活成骷髅,绝对比骷髅王还厉害。 很可惜,驱动如此庞大的躯体,需要一个非常强大的灵魂,恐怕就算一般的骷髅王的灵魂,转移动这具躯体上,最多也只能够让它移动,而无法灵活的活动。 死亡世界并不是没有大型的骷髅类生物,最出名的自然是不死骨龙,可是这些体型庞大的骨龙实力再强大,也无法凝聚出灵魂之心。所以死亡世界有黄金骷髅,却没有黄金骨龙。 想做就做,趁着普尔森制作法杖的时候,格里斯弹出骨刃,飞快的挖起那具巨人的骸骨,骸骨虽然坚硬无比,但地面可不是,几下子就给他挖得一塌糊涂。 一件件的搬到一边,按照骸骨的原形大致的摆好,然后格里斯猛然发现,竟然多了一个颅骨出来。 多出来的这个颅骨明显有别于先前那个巨人颅骨,这个颅骨的上腭比较长,前吻突出,更像犬类的颅骨。 难道这是一个长着一个人头一个狗头的双头巨人?又或者这里面有两个骸骨? 格里斯又清查了一遍挖出来的骨骼,果然多了一些骨头,没办法和这个巨人的骸骨匹配起来。 原本格里斯并不知道这个巨人属于什么生物,并不清楚它的骨骼长得是怎么样,所以一直没留意,如果不是多出了一个头颅,格里斯也不会发现这些多余的骨头。 现在仔细一比较,多余出来的那些骨头的质地要比原先巨人的骸骨要疏松一些,只是差别很小,不认真看的话分辩不出来。这些骨头和那个巨人的骨骸同样的巨大,虽然也是一个体型庞大的生物。 这下格里斯兴趣来了,刚才他还在想如果这些骸骨能多一些就好了,没想到转眼就心想事成。 顺着那个巨人骸骨所在的位置向四周挖开,越来越多不一样的骨头被挖出来,一个巨大的爪趾显示,这是一个大型的犬类生物。 格里斯把这些不一样的骨头也搬到一边,像搭积木一样试图把它还原回生前的结构,最后摆成一个至少超过七米的大狗。 绝对是只巨型的犬类,这种常见的动物的骨骼,格里斯绝对不会认错的,世上有这么大的狗吗? 还没等他想明白,又有一个头颅被他挖了出来。 这下连普尔森都静不下心来制炼法杖了,他走了过来,看着格里斯挖开的地面,零散的骨骼交错的埋在地下。 第三个挖出来的头颅也是一个类人生物的头颅,和第一个挖出来的巨人一模一样,只是小了一点。 “这……”望着地上的骨骼,普尔森说不出话来,一具接一具的骸骨被挖出来,让人不得不认为地下是否还有更多的骸骨。一具如此巨型的骸骨就已经够惊人了,如果下面还有……。 格里斯忽然向普尔森说到:“把怨灵驱散。” 不明所以的望了格里斯一眼,普尔森才伸出手掌,藏着恶灵的那个指骨上,一团漆黑的烟雾冒了出来,化成一张狰狞的脸孔,拼命的嘶吼起来。 阵阵恐惧的精神波动荡向了四面八方,那些密密麻麻填充了整个空间的怨灵仿佛触电般的尖叫着,炸散了开来,现出一大片清晰的空间。 那些怨灵像烟雾一样阻挡的视线,这下被驱散开,格里斯的视野顿时开阔起来,在他所站位置七八米处,地面隆起了一块。 格里斯走过去,拨开上面的尘土,顿时现出一块骨头来。又转到另一个方向,拨开尘土,还是一块骨头,而往远处望去,地面上不规则的隆起,一直延伸到看不到的尽头。 普尔森混身都在颤抖了,也不知道是激动还是害怕,敢情他们正站在一个巨型生物的埋骨所。 这里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怨灵,现在终于有答案了,原来这里就是一个大型的埋骨之地,这些尸骸所携带的灵魂能量,最终化成这些怨灵。看这些怨灵那庞大的数量,埋藏在这里的尸骸绝对不会少。 天啊,他们到底是挖起了一个宝藏呢?还是挖起了一个灾难之地。 PS:本日第一更 . 正文第六十七章.亡灵圣火 数量庞大到难以计数的怨灵,就是一个最大的宝藏,它们不但是制作各种魔法道具的材料,还是培养恶灵的材料,培养出来的恶灵还可以抹掉本身的意识,然后吞噬那最纯正的灵魂能量来壮大已身,作用太多了。. 一百几十个怨灵是扔到一边都没人捡的鸡肋,可是这个地**里的怨灵,却让再强大的存在也无法忽视。 更何况这里还是一个大型的埋骨之地,这里所埋藏的大量巨型骸骨,足够让所有的强大存在都为之疯狂。 这些骸骨格里斯等人是没法利用,但不代表那里强大的存在利用不了,就算没有能驱动这些巨型骸骨的灵魂,那些强大的亡灵法师们也可以通过召唤术,把这些骸骨短时间的召唤起来,投入战斗之中。 人类有一句古老的谚语:怀抱着金子才会招来盗贼的目光。拥有财富却没有保护它的能力,带来的只会是灾难。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先查探清楚这里是否还有别的通道连接着地面,是否有别的人知道这里,又或者这里是否生活着某些不可战胜的强大生物。 如果被人知道了这个地方,格里斯唯一能做的就是远远的离开这个领地,再找别的地方重新开始。 接下来的时间,普尔森用最快的速度制出两根法杖,法杖来不及精雕细琢,除了必要的符文,其他功能都没加上去。不过就算这样,凭借着怨灵珠,已经足够把施法速度和威力增长了两成以上。 两个人沿着地**的边缘,一边用恶灵施放恐惧的波动,驱散密集的怨灵,一边缓缓的搜索过去,寻找那可能存在的另一条通道。 途中不时碰上一些原生的恶灵。这个地**存在已经不知多少年月,自然不可能只诞生一个恶灵,只是这些恶灵都是不合群的生物,除了打架的时候,平常很难看到两只以上的恶灵同时在一起。 幸亏也是这样,否则格里斯两个在这里根本站不住脚。 一碰上恶灵,普尔森都会用最快的速度远远的把对方消灭,不然等它们靠近距离施放精神攻击,普尔森就麻烦了。恶灵最让人头痛的就是它们的精神攻击,防御罩完全挡不住。所以把它们消灭在射程之外是最安全的办法。 消灭的恶灵当然是老习惯,抹去意识然后吞掉。格里斯又吞了一朵灵魂之火,直接把他的灵魂强度撑到了灰骨骷髅的后期。 每一个灵魂层次,都有与之相匹配的躯体,灰骨骷髅的骨骼是铁灰色的,这不光是一种颜色上的改变,更是躯体的强化。 当灵魂的强越逐渐提升,骷髅的躯体越不断的强化,当它们的骷髅完全转变成铁灰色的时候,灵魂自然也达到了相匹配的层次。 可是格里斯却是连续吞了两朵领主级别的灵魂之火,强行把灵魂提升进灰骨的层次。提升的速度太快,以致他的躯体还来得及强化。所以他虽然顶着一个灰骨层次的灵魂,身体依然是枯骨的境界。 躯体的强化需要一段时间,而灵魂的壮大需要坚实的基础,在他的躯体完成强化之前,他的灵魂强度是无法再提升。也就是说格里斯吃撑了,没把这些灵魂能量全部消化之前,他是再也吃不下了。 这就便宜了普尔森,之后再碰上恶灵,灵魂之火全给他吞掉了,一直吞到他也撑不下,一路走过来,他们足足消灭了七只恶灵。 地**的空间非常大,格里斯两人走了半天,还没走到尽头,虽然有着恶灵开路,但空间里的怨灵实在太多,赶开一次,没走上一百米,又要赶一次。所以他们的视野始终局限在一百米左右的范围内。 怨灵一批批的被驱散,忽然间,一个圆盘突然出现在格里斯的视线中。那是一个两米多直径,半米高的圆形大石盘,圆面和上面都非常的平常,上面还纵横交错的铭刻着一些符文。 看起来非常简陋的大石盘,让格里斯心中一动,这明显不是天然存在的物体,也就是说这里曾经有某些智慧生物在这里生活过,甚至现在也还生活在这里。 这让他警惕的握紧了法杖,转头探察着四周的情况,可是当他转到普尔森的方向,却发现老巫妖死死盯着那个大石盘,神情惊恐万分,张大嘴巴想叫又叫不出声的样子,混身剧烈的颤抖着。 普尔森的这个样子比他中了恶灵的恐惧攻击时候还厉害,但看他的神智,显然是清醒的,也就是说他是真的被这个大石盘吓到了。 格里斯还在第一次见到普尔森在正常情况下如此惊惶的样子,即使当时格里斯用骨刃顶住他的头颅,都没把他吓成这个样子。难道这个大石盘有什么古怪不成? 想到这里,格里斯的内心又慎重了几分,警惕四周的情况,同时向普尔森问到:“这是什么?” “喀……”普尔森喉咙动了一下,在寂静的地**里发出一声十分清晰的咽喉磨擦声。 “这…这是…是亡灵圣火。”普尔森用颤抖的语气,结结巴巴的好不容易才把整句话说完。由不得他不害怕,这是亡灵圣火,这里竟然会有一个亡灵圣火! 死亡世界有三大基础不死生物,分别是骷髅,尸巫,亡灵。其他的类型都是由这三种基础种类进化出来的分支,比如黑武士,就是由亡灵转生而成的。 而三大不死生物中,只有亡灵才有完整的传承体系,每一个新诞生的亡灵,都可以学到前人积累下来的知识,不需要自己从头开始摸索,这样不但节约了时间,还可以让知识体系不至于断代和失传。 这是保证亡灵一族强大的最基本原因,像没有传承体系的骷髅和巫妖,像格里斯一样,活了二十个领主世代,却依然是一个枯骨骷髅。但是去到人类世界不到一年,就成为一个比领主还强大的魔法师,这就是知识的力量。 而保证这种知识传承的基础就是亡灵圣火。 . 正文第六十八章.亡灵 亡灵圣火基实本质上更像一朵没有自我意识的灵魂火焰,只能靠别的灵魂奉献灵魂能量,以保持它的燃烧。..而因为没有自我的意识,所以这个灵魂火焰可以接受所有灵魂传送过来的烙印,并把这些烙印保存下来。 当新生的亡灵或者遇到什么难题解决不了的时候,都可以来到圣火之前,翻看前人留下的烙印,从而增长自己的知识或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而所需要付出的也许只是沉睡一段时间就能回复的灵魂能量,还有自己摸索出来的新知识。 圣火的意义就像一个活的图书馆,把别人的知识烙印保存下来,供其他人学习和查询,而学习和查询的人也会把自己摸索的知识保留在圣火里,所有人都是圣火的书写者和受益者,这样日积月累下来,圣火越旺盛,圣火里的知识就越丰富,这个亡灵种族的实力就越强大。 所以圣火是亡灵一族最重要的圣物,只要圣火不灭,种族就不会消亡。因此,圣火所在地也是其余种族的禁地,所有闯进其中的生物一被发现,当场就会被处死,没有回旋的余地。 这里竟然会有一个圣火,而他们两人竟然无意中闯进了这里,如果被这里的亡灵发现,第一件事就是把他们打得魂飞魄散,普尔森怎能不吓坏呢。 亡灵,特别是一个有圣火的亡灵种族,根本不是他们可以招惹的,至少得有一百位以上的亡灵,才能够供养起圣火,让其永恒不熄。别说一百位了,随便出来两个,就能让他们抱头鼠窜,亡灵可不是他们那些智力低下的远亲恶灵怨灵之类的。 “主…主人,我们快点走吧。”普尔森惊慌的提议到。 “为什么?”格里斯这不明所以的问到。 “这里有亡灵圣火,这里有亡灵啊!”普尔森用不可思议的眼神望了格里斯一眼,在他的印像中,格里斯比他更怕死的,怎么现在面对这种明显的危险,反应却这么迟钝呢? 格里斯看看普尔森,又看看大石盘,用非常不解的语气说到:“没有火……”他并不是不知道亡灵圣火的重要,但问题是现在这个大石盘上并没有圣火。 “呃……”对啊!普尔森看向空荡荡的大石盘,眼神一亮,刚才一看到大石盘他就被吓得惊慌失措,居然连最重要的一点都没有发现,没有火叫什么亡灵圣火嘛。 怎么会有一个圣火的基座在这里?圣火哪里去了?这圣火的基座看起来像个石头雕刻而成的石盘,但实质上,这并不是石头,而一种人工制造出来的物质。 它的制造方法只掌握在那些拥有悠久传承的亡灵种族里,只用少数地位尊崇的亡灵才会知道。普尔森只知道,这个基座并不是死物,而更像骼髅的骨架或巫妖的尸身一样,能够承载灵魂的物质。 基座作为圣火的躯体,有了它才能保证圣火的长明不熄,但又不会令圣火在漫长的岁月中,觉醒自己的意识。 光是这些条件,就导致这个基座的珍贵,圣火容易,一百个以上的亡灵就足够供奉起一朵圣火,可是基座不容易,有了它,一个小种族马上就能拥有自己的传承体系,立刻就能脱胎换骨。 谁会把这么珍贵的东西扔在这里呢? 就在这个时候,格里斯猛的转了个身,转向圣火基座侧面,第一时间给自己加持了数道防盾。 从发现这个圣火基座开始,格里斯就很敬惕的留意四周的情况,现在这种举动,显然是发现了什么。 刚松了口气的普尔森见状,一颗心又猛的提起来,也给自己加持几个防盾,这才向格里斯面对的方向望去。 漫天的怨灵仿佛感应到什么,一下子散开远远的,把圣火基座附近的空间都显露出来。 格里斯两人这才发现,在基座右侧十几米外,整个地面与地**的其他地方有点不一样。其他地方的地面都有一层厚厚的尘土,把一切都覆盖着,但这片地面却显得十分干净,尘土很少,一些骨骼直接裸露在空气中,就好像平常有什么东西在这里活动,所以无法积下灰尘一样。 在那块地面上,有些什么东西正在苏醒过来。 一股意识由无到有,由弱到强的出现在那块地上,一团漆黑的阴影缓缓的从地里冒出来。 “是…是亡灵。”普尔森如丧考妣,原来熄灭的亡灵圣火附近,也是有亡灵看守的。 在那团阴影升起来的时候,格里斯就意识到碰上亡灵了,说实话,格里斯还是第一次看到亡灵,以前在死亡世界的时候,因为害怕危险,格里斯很少离开自己洞**范围,而亡灵也很少会到格里斯所在的这种低级领地里来,所以他还从来没见过亡灵是什么样。 没有形体,像一团阴影不断的变换着形状,从阴影中,一阵强大的灵魂波动荡漾开来,这股灵魂波动绝对要比钢牙和普尔森还要强大,甚至和苏珊娜也不相上下了。 不过亡灵最让人恐惧的不是他们的灵魂强度,而是智慧,再弱小的亡灵,也拥有不逊色于人类的智慧,而且精神力却要比人类强大十几倍,他们每一个都拥有最好的修炼出魔法的天赋。 别看这个亡灵的灵魂强度和普尔森的差不多,真要较量起魔法来,十个普尔森都不是对手,如果普尔森装备道具都齐备的时候,还有周旋的机会,现在的话就连跑不跑得掉都是个问题。 而且亡灵还有更让敌人头痛的一点,就是他们是群居生物,一般都是一群亡灵生活在一起,绝少有落单的情况。 格里斯刚想到这里,那团阴影的周围马上又升起另外几团阴影,而周围的地里,还有更多的意识在缓缓苏醒过来,不用说这里的亡灵肯定不肯一两个了。 “跑!”格里斯直接在普尔森的灵魂说到,然后一个疾风术加持到身上,掉头转身就跑。 一个亡灵还有周旋的余地,一堆的话,跑慢点都完蛋。 普尔森早就有这个打算,格里斯转身的同时,他也转身,速度一点也不慢。 但就在他们转身的时候,一个迷茫的声音在他们的灵魂中响起:“你们是什么……”。 . 正文第六十九章.我们一直在这里 这个声音没有问他们是‘谁’,也没有问他们是什么‘东西’,只问他们是‘什么’,听起来仿佛根本不认识骷髅和尸巫一样,而且语气非常迷惑,从那灵魂的波动中感觉不到一丝的敌意。.[www.qiyebooks.com] 感受到对方的波动,即使是在这种危险的情况下,格里斯还是不由自主的停下了脚步,转头望向最先冒起来的那团阴影,这个声音的波动就是从那团阴影中发出来的。 那个亡灵就这样缓缓的飘了过来,完全没有敌意没有和防备的就这样向格里斯飘去。 格里斯不跑了,这个亡灵没有敌意,而且对他们很好奇的样子,可以尝试和他们接触一下。 他停了下来,可是普尔森却没有停,一溜烟跑得影子都不见了。 那个亡灵飘到格里斯的身前,迷惑的问到:“他在害怕?为什么?”听他那纯真的语气,仿佛不谛世事的小孩子一般,完全没有意识到是自己把别人吓跑的。 不过那个亡灵只是问问,并没有追求答案,问过之后,他的注意力又回到了格里斯身上,一团阴影就这样围着格里斯转了一圈,再次重复他的第一个问题:“你是什么?” 这段时间,其余的那些亡灵也彻底苏醒,并从地里钻了出来,一个个的飘到格里斯身前,把他围了起来,这下格里斯就算是想跑也跑不掉了。 不过格里斯反而彻夜放下心来,这些亡灵也和第一个亡灵一样,对他完全没有敌意,更多是好奇,不断的询问着他是‘什么’。 “我是骷髅。”格里斯试探的应了一句。 听到他的回答,那些亡灵顿时乱了,七嘴八舌问到:“骷髅是什么?” 看这些亡灵的样子不像是装的,他们竟然是真的不懂骷髅是什么。难道他们诞生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见过骷髅这种死亡世界最常见的不死生物吗? 格里斯看着这些带着迫切意念的亡灵们,忽然想起了小吉米,那个对他充满崇拜之情的小家伙,也常常带着这种迫切的意念向他询问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问题。 想了想,格里斯说到:“骷髅就是会动的骨头架子。” 哄!那些亡灵又乱了,意念波动乱成一团,然后乱哄哄一堆问题扔出来。 ‘骨头是什么?’‘架子是什么’‘骨头架子是什么’……。 问题乱七八糟的,格里斯也不知道先回答哪个,一下子也乱了。 “口胡~!”忽然间,其中一亡灵吼了一声,顿时,所有的亡灵全静下来了。 吼叫的那个亡灵正是最先冒起的那个,他的灵魂强度也是所有亡灵中最强的,应该是这群亡灵的首领之类的。 格里斯这时候才注意到,这些亡灵竟然全部都有着领主级别的灵魂,一共有十五个。如果是正常传承体系下成长起来的话,随便拿出一个,都足以消灭格里斯领地里所有的人了。 可是这些亡灵好像一直都生活在与世隔绝的地方,完全失掉了传承,什么都不懂,竟然连骷髅都没有见过。 那个亡灵首领吼了一声后,所有的亡灵都朝他围了过去,他们围在一起嘀嘀咕咕了好一会,好像取得了什么共识一样。 再散开时,那些亡灵就不再像之前一样把格里斯团团围起来,而是由那个首领为首松散的站在一边,一起看着格里斯。 为首的亡灵问到:“骨头架子是什么东西?怎么动?” 感受着这些亡灵那充满求知欲的灵魂波动,格里斯犹豫了一下,然后把魔甲蜕回胸口,露出他的本体。 脱掉了魔甲后,格里斯才发现,自己的躯体好像有了点变化,骨骼上那因为骨质流失而产生的一个个细细的小孔几乎缩不见了,令他的骨质更加细密和坚固。 看来是灵魂壮大后的变化,不过格里斯一直没有时间却研究自己灵魂壮大后的所有变化,唯一肯定的是他的感知能力变得更敏锐,而且这种变化还在持续中。 “会动的。骨头。”格里斯做了几个动作,然后又敲敲自己的骨骼,说到。 哄!那些亡灵又乱了,这次他们的首领连吼了好几次,他们都没法安静下来,他们激动的在交流着一些问题,其中的焦点是‘那些是骨头’‘它们也会动?’‘动起来才叫骷髅吗?’之类的。 他们所说的‘那些’,自然是埋在地上到底都是的那些巨大的骸骨,虽然体积不一样,不过相互一比较,这些亡灵自然明白‘那些’也是骨头,他们缺乏的是知识,而不是智慧。 和那些巨大的骸骨相处了不知道多少岁月,直到现在才知道它们是骨头,有可能会动,这种发现自然让这些亡灵激动万分。 “为什么它们不动?”乱哄哄了大半天,亡灵们的问题又开始统一了,一阵交流后,最终由那个首领向格里斯询问。 “他们没有灵魂。”缺乏可以驱动这么庞大躯体的灵魂,这些巨人的骸骨自然不能动不了。 这下亡灵们没有再问灵魂是什么了。所有的不死生物都知道灵魂,那是他们存在的根本。 “你从哪里来?”亡灵们嘀咕了一阵后,换了个新的问题。 这的确是一群与世隔绝,不懂人情世故的亡灵,意识到这一点后,格里斯的忌惮之心就尽消了,不能尽由着他们问,而且这个问题,在没有明确彼此立场之前,格里斯不想这么轻易就告诉他们。 “你们怎么会在这里?”格里斯反问到。 “为什么会在这里?”那些亡灵们的灵魂波动一片茫然,似乎听不明白这个问题一样。 ‘我们一直在这里。’‘我们应该在哪里?’‘我们不能在这里吗?’诸如此刻的意识波动又乱成了一团,最后为首的亡灵不得不又吼了一阵,才制止了这种哄乱。 太没组织太没纪律了,死亡世界是一个强者为尊,等级森严的世界,一般上位者对属下都有着生杀与夺的权利,首领说话,哪能轮到下面的人乱哄哄吵成一团。 由此可见,这群亡灵并没有绝对的隶属关系,而是一种平等的同伴关系,而那个为首的亡灵之所以能代表众人说话,恐怕是因为威望较高的原因。 PS:下新书榜了,还没收藏的朋友请收藏吧,不然会找不到书的。 . 正文第七十章.起名字 经过一番深入细致的交流,格里斯终于搞清楚这群亡灵的来历。.果然如他先前所猜测的那样,这群亡灵是由这个地**里诞生的,从诞生到现在一直都没有离开过这里。 整个地**除了遍地的尸骸和漫天的怨灵外,没有任何的智慧生物,就连亡灵传承知识的圣火都熄灭了,这些亡灵缺乏获取知识的渠道,所以什么都不懂。 在格里斯挖开地道之前,这个地**是密封的,这些亡灵找不到离开的方法,只能一直呆在这里。亡灵虽然没有形体,但穿透物质不是没有限制的,一堵墙他们能轻而易举的穿过去,几百米厚的土层他们就没办法穿了。 而且这些纯洁得有如白纸般的亡灵,恐怕也没有离开这里的意识,在他们的观念里,世界就只有这个地**这么大,如果不是格里斯的出现,他们都不知道世上还有骷髅这种生物。 从他们的描述中,格里斯得到一个最关心的问题的答案,这个地**是封闭的,也就是说除了格里斯下来的那条通道,这里没有别的通道联接外界,因此也不会有人知道这里的存在。 看来只要把这十几个亡灵安抚好,那这个地**的一切都归他的了。 “你们叫什么名字?”格里斯问到,几乎把这些亡灵的底都摸清楚了,却还不知道对方的名字。 ‘名字?’‘那是什么东西’‘我们应该有吗?’亡灵们又乱哄哄成一团。 连名字都没有,这些亡灵平常是怎么区分彼此的啊? 亡灵们嘀咕了一阵,为首那个亡灵向格里斯问到:“那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格里斯。”格里斯说到。 ‘那我也叫格里斯好了。’‘我也叫格里斯’‘大家都一起叫吧’亡灵们纷纷说到,他们显然还没明白名字是什么东西。 格里斯心里忽然升起一种无力感,当初他强行给苏珊娜贯输各种名称概念的时候,也没这种感觉。这群亡灵空负比其他不死生物更高的智力,却比刚诞生的小骨龙还让人头痛。 “名字不能重复,否则会乱的。”格里斯不得不仔细解释,甚至还举了好些例子,终于让这些亡灵放弃取同一个名字的打算。 “你帮我们起名字。”亡灵们在一阵喃咕后提出了这个要求。 格里斯想了想,点头答应了。他不是一个会起名字的人,可真要拒绝这个要求,让这些亡灵在这个问题上纠缠的话,恐怕又不知道扯到哪里去了。 虽然不擅长起名字,但格里斯看的书多。即然这些亡灵这么喜欢他的名字,那就全部以‘格’字开头吧。 “你叫格罗。”格里斯对为首的亡灵说到。 然后‘格亚’‘格德’‘格拉’一路排下去,在实验室的图书馆里,格里斯曾经看过一本《人类基础用语使用字典》的书,里面有很多常用的字节。反正就以‘格’字为首,里面随便挑出一个组合起来,就成为这些亡灵的名字。 “格罗…格亚…”为首的亡灵,现在叫做格罗了,他不断的念叼着自己的名字,又看着同伴念着对方的名字,逐渐体会到名字的唯一性的意义了:“原来名字是这样用的,以后不会再把他们搞混了。” 忽然间,半空掠过一个巫师之眼。 亡灵们显然又是第一次见过巫师之眼,注意力刷刷刷的集中到那个半透明的魔法眼球上,然后一连串的询问声就响起了。 “这是巫师之眼,用魔法形成的具有侦测能力的元素聚合体。”格里斯把魔法书里关于巫师之眼的概述搬了出来。 这下完蛋了,因为这段话里新名字太多,哄的一下,亡灵们就蹦出了诸如‘什么是魔法’‘巫师又是什么’‘元素是怎么样’……等一大堆问题。 望着一堆求知欲无比旺盛的好奇宝宝,格里斯第一次感觉到束手无策。 普尔森在远处小心翼翼的缓缓靠了过来,一脸难以置的表情。他不顾格里斯安危自己跑掉后,就一直留意着他与格里斯灵魂层次的那道联系,如果格里斯被那些亡灵杀死了,那是最好的,困扰他的誓约的约束就随之终断,他就可以恢复自由了。 可是等了好半天,灵魂联系一点要终断的迹象也没有,那就意味着格里斯还活着。难道格里斯拥有足以单挑一群亡灵的强大实力?又或者亡灵们大发善心,原谅了擅闯他们供奉圣火的禁地的外来者? 印像中的亡灵可不是那种会和骷髅讲道理的好好先生,到底发生什么事呢?心中疑惑不解的普尔森小心翼翼的放出一个巫师之眼,然后就难以置信的看到了格里斯与众亡灵相谈甚欢的局面。 哄的一下,所有的亡灵又把普尔森给围上了,他们好奇的对这个自己新一次见过的新物种发出各种新的疑问。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时间里,格里斯都呆在地**里与这些亡灵们在一起,耐心又详细的给这些亡灵进行启蒙教育,把从不死生物的诞生和构成,到各种魔法的基础运用,格里斯都巨细无遗的传授给这些亡灵们。 一个月下来,明白了‘老师’这个词含意的亡灵们,不约而同的统一把格里斯尊称为老师。这一称呼让格里斯重新找到了在学院里教授小吉米时的感觉。有了小吉米时的经验,教育这些亡灵就有点轻架就熟了。 至于普尔森,在与这些亡灵呆了不到半天,就被他们那层出不穷的刁钻搞得头大无比,狼狈不堪的躲得远远地去炼制他的魔法道具了。 “老师,为什么我们会没有躯体,而你却会有?”格罗,也就是这群亡灵的为首那个扭动着自己那阴影般的形体,不解的问到。 如果要说存活时间,恐怕格里斯这个活了二十个领主世代的长寿骷髅,也不一定比得过这些亡灵,听他们的描述,最年长的格罗在这里埋藏的那些尸骸还没有完全腐朽的时候就已经诞生了。当时这个地**比现在还要大数十倍,只是在几场剧烈的震动中,地**的空间才越变越小。 以格里斯的经验,这里埋藏的尸骸恐怕已经有上万年的历史了。 PS:五更完成,求票求收藏,明天继续 . 正文第七十一章.三个巫妖 不过论到处世经验,这些与世隔绝,纯洁如同白纸般的亡灵们就拍马都追不上了。.而且在这个地**里,无什么事情可以做,这些亡灵大部分时间都处于沉睡的状态。 就是因为这样,在没有灵魂可以吞噬的情况下,这些亡灵却拥有领主级别的强大灵魂。普尔森可是费了上千年的时候,到处捕掠灵魂来吞噬,才达到这个程度的。 “因为你们的灵魂在诞生的时候就非常的凝炼,足以不依托躯体而独立存在。”格里斯解释到。这也是为什么亡灵比骷髅和尸巫智力高的原因。 他们的先天条件太好,一诞生,灵魂凝炼到足够产生智慧的程度。骷髅尸巫可都是进入了领主级别后,才逐渐产生智慧的。而骷髅至少要进入骷髅王的级别,才有可能拥有与普通亡灵相等的智慧。 “那我们可以拥有身体吗?”格罗问到。 “可以。”躯体对格里斯而言是身体,但对这些亡灵而言就是衣服而已,衣服想穿就穿,不想穿就脱,没什么要紧。 听到格里斯的答复,格罗等亡灵们又习惯性的聚在一起嘀咕起来。这是他们这些年里养成的习惯,极度缺乏知识的亡灵们,每当一个同伴学到一点新的东西后,他们都会聚到一起交流,直到所有人都掌握了。 这种习惯导致了这些亡灵几乎一个模子印出来一般,除了灵魂强度不一样外,他们的性格和习惯都极度的相似。 “吼!”远远的忽然传来一阵熟悉的灵魂咆哮声,那是小骨龙苏珊娜的声音。 格里斯连忙加持了疾风术,往声音传来的方向奔去,格罗等亡灵们也迅速跟上。 赶到他们下来的那条通道前,就看到小骨龙苏珊娜愤怒的挥舞着爪子,裂着满嘴的利牙,不时愤怒地咆哮着,冲着那漫天的怨灵攻击着。 怨灵其实是一种很让人讨厌的东西,它们不断的发出充满怨念的嚎叫,像苍蝇一样让人厌烦。而地**里这漫天的怨灵,就像漫天的苍蝇,如果不是心志坚韧的人,光是这种嚎叫声就足够让人发疯。 格里斯是心志坚韧,普尔森是见多识广,而那些亡灵却是习惯了。小骨龙显然不属于这几种,还十分年轻的苏珊娜哪里忍受得了,顿时和它们较上劲了。不过小骨龙显然不明白,和它们较劲是多么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格里斯伸出了右手,一团烟雾从手中冒了出来,恐惧的波动扩出了四面入方。那些小骨龙怎么也赶不跑的怨灵嗖的一下全都消失的远远的。 失去了攻击的目标,整个世界清静了,小骨龙迷惑的扭着脑袋,不明所以。幸好它很快就发现了格里斯,眼眶一亮,兴奋的跑到格里斯的跟前,大脑袋亲热的把格里斯拱倒在地,然后扑了上去……。 打闹了一阵,格里斯才问苏珊娜为什么会下来。其实不用问也知道,肯定是小骨龙太久没见到格里斯,所以才擅做主张跑下来的。他的命令对安东尼奥和钢牙这些臣服于他的人有用,对小骨龙就没强制性了。 果然,苏珊娜传过来一段依恋的情绪,不过除此之外,小骨龙还带来了一个领地里的信息,三个年轻的巫妖不知道是历练还是冒险,闯进领地里想拿那些低级骷髅们练手,被跟着格里斯做了几次偷袭勾当的安东尼奥,带着骷髅还有钢牙等僵尸,一下子把三个巫妖都捉起来了。 三个巫妖被捉起来了?三个巫妖被安东尼奥几个捉起来了?哪来这么笨的巫妖?一说起巫妖,再不济也像普尔森一样。当初要不是格里斯带队,普尔森又失去了所有的装备道具,一群低级的骷髅根本别想抓得住他。 何况现在还有三个巫妖,就算打不过也可以跑吧?怎么可能全被捉了起来? 格里斯满脑门问号,问起苏珊娜时,小骨龙同样被问得满脑门问号。它的智力虽然很高,但毕竟诞生的时间短,能把这段信息复述清楚就很不错了,再想它深入解释明显不可能。 幸亏是三个巫妖都捉起来了,如果跑掉一个,领地的秘密被泄露出去那就麻烦了,无论如何,一定要保护好这个地**的秘密。 领地缺乏高智商的人领导,很容易出问题。这次幸亏安东尼奥误打误撞把敌人全部擒下,但如果下次来的敌人不是靠战斗能够制决的呢?看来是时候回地面上去了。 “普尔森!”格里斯在灵魂里向不知道躲在什么地方炼制道具的普尔森吼了一声。没过多久,就看到老巫妖满身挂着一大堆零零碎碎骨器,哗哗啦啦的从远处跑过来。 这个老巫妖好不容易逮到了清闲的机会,这里又有取之为尽的材料,这一个月来,他把身心全都投入到炼器的工作中去,光是储备应急魔法的骨戒他就制作了十几个。 当然,身为奴隶,这十几个骨戒有一大半是属于主人的。因为这家伙长期毫不掩饰的背主行为,格里斯剥削起他来也毫不犹豫。 除了骨戒之外,两根法杖也被普尔森修整好了。这些巨人的骸骨虽然坚硬得堪比金铁,可是静下心来后,普尔森有一大堆的方法处理它们。 这些骨戒都是他用侵蚀之火硬生生的灼出来,骨杖上的魔纹和符文也是这样一点点蚀出来的。侵蚀之火是一个五级的暗黑魔法,拥有侵蚀消融任何物质的能力,只是这个五级的魔法,却被普尔森运用得精细无比,能够用来雕刻的程度。 效忠了格里斯之后最大的好处体现出来了,以前他制作的法杖最多铭刻了一些导流的符文,现在他却可以把格里斯教给他的魔纹学也灵活在运用在上面。 魔力导流的轨迹上,普尔森细细的镂刻了两个魔力增幅魔纹,光是这两个魔纹,就足以把魔力提升百分之三十,止流符能强行中断魔法失败时魔力反噬的回路,减少了魔法反噬的危险。 戴安娜是人类传说中的安息女神,一个戴安娜的安抚,可以安抚精神,增强施法成功率。还有很多稀奇古怪的施展,总之,这两根法杖是普尔森在炼金术上最高的杰作,可以提升百分之五十的威力,增加百分之三十的施法速度,比他以前那根破东西强太多倍了,魔纹学的威力由此可见一斑。 PS:玩新|浪微|博的求关注,名字也叫情终流水 . 正文第七十二章.毛都没长齐 接过属于自己的那根法杖,格里斯也十分的满意,只见他把法杖向地上轻轻一顿,一个重力术就施放在他和小骨龙的身上了。. 重力术是控制重力的魔法,属于二级以上魔法,级别越高,施放的重力术威力越厉害,到了七级之后,施放到普通人身上的重力术甚至能够令他们自身体重把自己压碎。 重力术能重,自然能轻,格里斯施放的这个二级重力术,一下子把他和小骨龙的重量减轻了百分之二十,等一下爬那么长长的地道可以轻松一点。 格里斯终于知道自己魔力无法增长的缘故,就是因为他的灵魂强度不够。他吞噬了两个恶灵的灵魂之火,把自身的灵魂提升到灰骨级后,这段时间来,他的魔力就缓缓的稳步增长,现在已经跨入了二级法师的水平。也就是说,现在的格里斯这终于成为一个二级魔法师,可以使用二级的魔法了。 这真是个意外的惊喜,之前在人类世界的时候,亚克力斯就头痛格里斯魔力无法增长的问题,空有九级的元素亲和力和六七级上魔法控制力,却只能放些小火球之类的魔法,太浪费了。 没想到这竟然是因为灵魂强度的问题,因为没有骷髅学魔法的先例,所以查遍了所有的典籍,都找不到问题的关键。 现在格里斯缺乏的不是魔法知识,而是魔力,只要魔力上去了,他随时可以晋级到中级,高级甚至大魔法师。 看了一眼跟在身后的格罗等亡灵,格里斯有点犹豫,他不想这么早让这些亡灵离开这里,这些不懂一点人性世故的亡灵,心智很不成熟,一不小心就会把这里的秘密泄露出去。 不过看着寸步不离他右左的亡灵们,不让他们跟着自己显然是不可能的,那只有小心的看着他们,不能让他们到处乱跑才行。 通往地面的通道下粗下细,总体约呈四十五度的角,所以坡度并不算陡峭,加持了重力术的格里斯和小骨龙都能很轻易的攀爬而上,普尔森更轻松了,一个风翔术施展开,就托着他的身体缓缓朝上升去。可惜风翔术是一个持续性的魔法,只能用在自己的身,否则格里斯和小骨龙就不用这么幸苦了。 但是这里面最轻松的还是那些亡灵,没有形体的他们随意飘啊飘啊,不知不觉就飘在格里斯前面了。 十几公里的通道,足足爬了格里斯一个多小时,幸亏他是不会疲备的不死生物,换作普通人早就累得再摔下去了。 领地还是原来的模样,因为地**的出现和格里斯的离去,地下堡垒的所有工作都停止了,领地的骷髅们都恢复了无所事事的状态,而钢牙这些僵尸因为是外来的关系,没有格里斯的命令,暂时还无法融入领地中去,只是聚在一堆,占据了堡垒中最宽敞的大厅。 而同样在大厅里,安东尼奥和钢牙领着几十个骷髅和僵尸,死死的围住三个被捆成了粽子般的三个巫妖。 一看到这三个巫妖,格里斯终于明白为什么安东尼奥和钢牙能把他们生擒住了。感敢这三个都是最低级的巫妖,灵魂强度只有枯骨骷髅的层次,还没安东尼奥的强。 巫妖和僵尸的区别方法是靠智慧,就算强到僵尸王的程度,没有天生的智慧,也无法称之为巫妖。反之,只要有智慧,再弱小的尸巫,都属于巫妖。 这个三巫妖一看就知道是诞生没多久的新人,身上的皮肉都没还彻底韧化。皮肉全部枯干的那叫干尸,尸巫的皮肉都是干而不枯,非常坚韧,连皮都没有完全韧化,这在死亡世界简直算于毛都没长齐的阶段。 虽然是这样,但他们的实力也不容轻视,毕竟是高智慧的巫妖,再年轻,也有足够的实力在那些低级领地横行了,何况还是三个一起。 只可惜,格里斯的这个领地看起来是一个很低级的领地,可是这里却有着数百个披着明胶铠甲的不死骷髅,一个领主级别的铜皮僵尸,一条不死骨龙,还有一个跟在格里斯偷袭了几次,智力大有长进的灰骨骷髅。 无心算有心之下,这三个巫妖连动手的机会都没有,就被捆了个结实。 让格里斯更加意外的是,安东尼奥竟然会把他们生擒而不是直接消灭,要知道生擒要比消灭困难多了,而且这也不是低级骷髅的习惯,由此可见,这个灰骨骷髅的智力明显已经超出它现有的层次,不再是那种只凭本能行动的低级骷髅了。 意识到这一点,格里斯瞅着安东尼奥一阵猛看,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只要找出安东尼奥智力增长的原因的话,那岂不是可以推广到所有的骷髅身上? 数量最多的不死骷髅,在死亡世界却处于最弱势的地位,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智力低下。如果所有的骷髅都拥有他这种水平的智力,凭借庞大的数量,还会有亡灵和僵尸的生存空间吗? 被一堆骷髅僵尸围在中间的三个粽子惶恐不安,这个领地实在太不可思议了,所有的骷髅都披上一种闻所未闻的透明胶状物,顿时让这些低级骷髅的战斗力几倍的提升。 三个巫妖就是错估了这种变化,才一下子失手被擒的,原本一堵火墙术完全可以阻止这些低级骷髅的靠近,谁知骷髅根本不害怕火墙,直接冲了过来。身上的胶状物虽然被融化了大部分,可是本体却丝毫无损。 更让他们郁闷的是,这些正面冲上来的骷髅竟然只是诱饵,一个灰骨骷髅和一个铜皮僵尸不知道什么潜到他们身后,一手一个把爪子按上了他们的天灵盖。 他们只是皮肉都没完全韧化的新生巫妖,被僵尸领主近身了,他们就是待宰的羔羊。这让三个巫妖欲哭无泪,僵尸和骷髅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狡猾了。 被擒下后,骷髅和僵尸去没有吞噬他们的灵魂,而是把他们严密看管起来,顿时让这些巫妖意识到,这个领地真正主事的人还没有出现。 PS:推荐一本好书《唯我独尊》 . 正文第七十三章.灵魂誓约 捆成粽子的巫妖被抬进了地下堡垒中,那森严的防御,巧妙的机关设置更让他们叹为观止,感情这里并不是个普通领地。. 惶恐不安的三个巫妖焦急的等待着,等待领地的真正主事者的出现,可是现在看到格里斯后,他们却顿时傻眼了。 魔甲的外形十分彪悍和威武,严密咬合的甲片充满着力量的美感,全身裹得严严密密,连眼睛都不露一点的形象,更是神秘无比,整个死亡世界符合这种形象的只有一种生物,那就是黑武士。 黑武士是一种由亡灵转生而成的不死生物,擅长使用物理攻击,武技高强。可是这种不死生物数量非常稀少,而且习惯聚居,一般人很难有机会见到他们。 三个巫妖都是新生的,自然没见过真正的黑武士,从一些典籍和前辈那里了解的只鳞片爪顿时让他们误会了。 “黑武士!”三个巫妖不约而同的惊呼出声,骷髅的领地里有僵尸已经够奇怪了,领主竟然还是一个黑武士,怎么可能? “我不是黑武士。”看到三个巫妖大惊失色的样子,格里斯就知道他们误会了,收起头盔,露出他那闪亮的骷髅头,解释到。 “枯…枯骨骷…骷…骷髅?!”刚才只是大惊失色,现在就如丧考妣了,显然,主事人是个枯骨骷髅的事实,比是个黑武士更难让人接受。 格里斯正在由枯骨的境界向灰骨进化,只是时间还短,变化并不是很明显,所以看起来更像枯骨骷髅。 不过格里斯的灵魂倒是进入了灰骨的境界,比眼前这三个新生巫妖要强大,终于可以单纯的用灵魂去欺负一下别人了。 灵魂强行探入对方的灵魂中仔仔细细的扫视一遍,没有发现任何烙印,也就是这说这三个巫妖还是自由之身,没有效忠的对像。 像普尔森这种奉献了誓约之火的,灵魂中就会铭刻了格里斯的烙印。如果这三个巫妖有主人的话,万一他们的主人找上门来,那就麻烦了。 幸亏没有,格里斯弹出骨刃,抵住其中一个巫妖的额头,说到:“奉献你们的誓约之火。”格里斯的语气太平淡,平淡得就像在打招呼一样。可是就是这种平淡的语气,才更让人害怕,仿佛一不答应,那骨刃就会穿破头颅一样。 尖利的骨刃抵在眉间,冰凉的寒意直透入颅内的灵魂中去,那个巫妖吓得差点晕过去,眼睛挤成斗鸡眼,死死盯着锐利的骨刃。格里斯的话意刚落,他就惊恐的大叫起来:“不…不要,不要杀我,给…誓约之…之火。” 其实被生擒之后,他们就做好了奉献誓约之火的准备了,否则他们想不出别的方法能保住性命,只是没想到格里斯一上来就直接亮出骨刃,顿时把他们吓坏了。 一朵誓约之火飘起来,格里斯用力一吸。从见到这三个小巫妖开始,格里斯就想好处置他们的方法了。如果他们已经有了主人,那就不用犹豫,直接把他们消灭。如果没有主人,那就好办了,臣服的就放掉,不臣服就死,领地的秘密绝对不能泄露出去。 誓约之火一进入灵魂,格里斯猛的一震,灵魂忽然感觉到前方有一个点亮了起来,最终和他的灵魂连成了一体,格里斯大惑不解的把思感朝那个点延伸过去,马上清晰的感应到了小巫妖的一切。 格里斯从来没碰过这种情况,心中愕然,顿时清醒了过来,睁眼望去,只见小巫妖神情惶恐不安,下意识的躲避他的视线,从小巫妖身上,他可以清晰的感觉到对方对他的畏惧。 怎么会这样呢?普尔森奉献誓约之火的时候,明明没有这种变化的,他只能感应到普尔森的存在,却不能像现在这样感应到对方的一切,包括思想和感受。 难道誓约之火还有两种?格里斯收回骨刃,望着小巫妖问到:“这个誓约之火叫什么?” 小巫妖顿时瞪大眼睛,诧异的望着格里斯,不用他回答,格里斯已经从他的灵魂中找到答案了。这是灵魂誓约,是最彻底奉献一切,包括灵魂的誓约,由奉献誓约的那一刻开始,奉献者的生死和灵魂就操纵在主人的手中。 如果主人身亡,那奉献者也同样会消亡。 而普尔森奉献的那个是忠诚誓约,除了无法背叛主人外,没有其他的强制约束力。也就是说,普尔森无法亲手伤害格里斯,但却可以见死不救。换成灵魂誓约的话,如果不救,格里斯一死,普尔森也活不了。 原来誓约之火真的有几种,格里斯这才意识到他一直被普尔森骗了。有这种彻底奉献一切的誓约不交出来,却拿那种忠诚誓约来糊弄人,当初是普尔森自已求饶的,他有讲条件的资格吗? 格里斯站起来,扫到普尔森的身影,骨刃刷的一下弹出来。 普尔森脸上神情沮丧,那个巫妖一奉献出誓约之火,他就意识到要糟了,那可是灵魂誓约,当格里斯吸收后,发现和他的不一样,肯定会找他麻烦的。 果不其然,格里斯清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抬头找他。看着格里斯向他大步的走过来,普尔森哭丧着脸,心不甘情不愿的吐出一朵誓约之火。 相处了这么久,他早就摸清格里斯的性格了,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任他怎么胡闹,格里斯都不会在意,可是一旦涉及到生存和危险的话,格里斯就一点意外都不能容忍。 现在再不自觉的话,格里斯肯定不会手软,但那可是灵魂誓约啊,这个小巫妖怎么这么笨啊?难道不知道奉献了这个就等于奉献了一切吗?这下可给他害死了。 吸收了普尔森的灵魂誓约后,果然,灵魂深处便清晰的出现一个点,意念一延伸过去,就可以清楚的感应到普尔森的一切。 仔细的研究了一会,格里斯忽然朝普尔林的誓约下了一个命令。 只见普尔森眼睛一暗,全身仿佛抽掉了所有骨头一样,像绳子一样软倒在地。果然不愧是奉献一切的灵魂誓约,直接可以切断普尔森的灵魂与身体的联系,这样,他的灵魂无法控制身体,也感知不到外界的信息,就如同被关了小黑屋一样。 PS:推荐一本好书《唯我独尊》 . 正文第七十四章.永生堡 把普尔森扔到一边,让他先在小黑屋里呆着。.回过头,格里斯又把余下的两个小巫妖的誓约之火也收了,这才松开他们身上的绳索。 “你们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一边问着,格里斯一边把注意力集中在他们的灵魂上。 一听到这个问题,三个巫妖的灵魂中分别跳出了各自的答案。 三个巫妖分别叫做奥尼,罗斯特还有亚里士,都是永生堡的居民,他们从诞生起就相识,一起在永生堡的一个叫博格的老巫妖那里学习魔法和炼金术,这种教授并不是无私和免费的,老巫妖只教给他们一些很基础的知识,却把他们当成免费的劳力来使用。 繁重的劳动让他们不堪重负,而且又学不到什么东西,最终三个人决定逃跑。 逃跑的过程是非常顺利的,甚至没有人愿意去捉拿他们,三个人无惊无险的离开了永生堡,开始了流浪的生活。 凭借从博格老巫妖那里学来的一些魔法和炼金术,他们幸运的在荒野里生存了下来,而且他们非常有自知之明,从不靠近那些有强大存在的领地,只往那些小领地走,一边收集材料,一边制炼道具,走上了一种追求力量的道路。 当年的普尔森也是这样走过来的,如果他们能一直保持着幸运,总有一天他们会拥有足够的力量,去征服一个小领地,尝试当当领主的滋味,然后一步步成为巫妖王,又或者像普尔森这样被后来者从领地里赶出来。 很可惜,幸运之神没有伴随着他们,还没等他们成长起来,就裁在了格里斯的手里。 在永生堡有着不成文的规定,不得随意把别的巫妖变成奴隶,而且也没有谁看得上他们,做奴隶都没人要。可是格里斯这里可没有这种规定,而且有智慧的巫妖,绝对比他的那些没智慧的骷髅僵尸们要强得多。 “永生堡是什么?它在哪里?”这还是格里斯第一次得知死亡世界有智慧生物的聚居地在存在,听三个巫妖的描述,这个永生堡显然住着不少强大的存在。 格里斯虽然在问问题,却没有等他们的回答,而是直接翻看他们的记忆,这种方式比较直观,完全就是他们记忆所看到的画面。 在他们的记忆,一座高耸的高塔耸立在原野中,黝黑的墙体,古朴的造型,让整座高塔显然无比沧桑和厚重。哦,沧桑和厚重是这几个巫妖的感觉,格里斯反倒觉得这座塔很旧很脏,估计很多年没人打扫过。 在高塔之下,零乱的堆砌着各种奇形怪状的建筑,有些是用石块筑成,有的直接用各种或尸骸堆成,杂乱无章的布满了高塔周围的空间,这个高塔和周围这些乱七八糟的的建筑一起称之为永生堡。 难怪三个巫妖一进到地下堡垒后会这么惊讶,相对那些垃圾堆一样的永生堡,格里斯这个地下堡垒在艺术性上要强太多了。 永生堡位于永生荒原的中心,离格里斯这个领地足足有上千公里的距离。 “永生堡的高塔属于谁的?”他们记忆中的那个高塔显然是属于一个很强大的存在,格里斯正想问他们知不知道是谁的时候,却猛然发现,三个巫妖的灵魂非常的虚弱。 格里斯连忙把意念从他们的灵魂中退出来,睁眼一看,发现三个巫妖不约而同的露出松了口气的表情,混身无力的瘫倒在地上。 这种灵魂的探视对他们而言是一种非常痛苦的过程,等于把灵魂一层层的剥开,对他们的身心都是剧烈的折磨,如果格里斯强行探察下去,他们的灵魂很快就会承受不了而消逝的。 格里斯是第一次使用这种灵魂的探察,所以才会不知节制,看到他们一副虚弱的样子,格里斯想了想,敲起手上的一个骨戒。 现在格里斯的手上戴了足足九个骨戒,右手的大姆指外,其他的手指一根一个,都是普尔森制作,封印了应急魔法的魔法道具。只有左手大姆指的除外。 大姆指上这个骨戒是一个容器,里面装着五朵从恶灵身上取得的灵魂之火,都是最纯正的灵魂能量。 吞噬的灵魂之火需要一个消化的过程,格里斯暂时消化不了更多的灵魂之火,他饲养的那个恶灵也吃不下了。但是在地**里,一个诱饵道具一天就可以制造出一个恶灵,一共两个诱饵道具。一个月下来包括他和普尔森一起所消耗的恶灵起码五十多个了。 余下没用完的都被格里斯收到骨戒里,准备等他消化完再来吞噬。 从储备的这些灵魂之火里挑出一朵,然后分成三份送到三个巫妖身前。现在格里斯也算财大气粗了,地**里数之不尽的怨灵,虽然制造了六七十个恶灵出来,可是怨灵的数量却完全不见少。 有如此充足的能量来源,至少很长时间,格里斯不需要担心食物不足。 一个领主级别的灵魂之火,分成三份也比这三个巫妖的原本的灵魂强大很多倍,三个巫妖难以置信的看着飘到眼前的灵魂之火,好半晌才意识到这是给他们的,顿时一个个感激涕零。 他们在荒原中过得很苦,大的领地不敢去,小的领地也不是次次都有收获,靠那些零星落单的低阶骷髅僵尸,都不知道吞噬多少才及得上格里斯扔出来的这一个,一效忠就有这样的好处,三个巫妖大感碰上了好主人。 . 正文第七十五章.复习 吞下各自的那份灵魂之火,三个巫妖混身一震,紧闭上眼睛,缓缓坐倒在地上。。c一次性吞噬超过自己灵魂强度的能量,就会产生这种效果,全部的注意力都用在消化能量上,以致强行进入沉睡状态。当初格里斯吞噬那个恶灵的灵魂之火,可是足足沉睡了一天半才醒过来。 如果是荒野之中,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三个巫妖都睡过去了,格里斯的询问也无法继续下去,他还有很多问题需要他们回答,现在只能等他们醒过来再说了。 这一次,安东尼奥做的不错,不但给领地增加了三个高智商的人手,让格里斯多了一个了解死亡世界的渠道,更一举拆穿了普尔森恶意隐瞒事实的行为,值得鼓劲。 又从骨戒里取出一朵灵魂之火,奖给了安东尼奥。这个灰骨骷髅恐怕是第一次见到领主级别的灵魂之火毫无防备的飘在眼前,眼眶里顿时闪过一阵明亮的蓝光。 不过它没有擅自行动,而是用意念请示了格里斯一下,得到肯定的答案后,才一口吞下了灵魂之火。 一整朵的灵魂之火自然比安东尼奥自身的灵魂强太多了,顿时又一个陷入沉睡之中。 小骨龙伸过头来,拱了等拱格里斯,然后张着嘴巴讨好的望着格里斯。估计是因为没舌头,否则就要伸舌头了。 格里斯不解的歪歪头,好半晌才反应过来,掏出一朵灵魂之火问到:“你也要?” 小骨龙像小鸡啄米似的飞快点着头。 吞噬灵魂并不是必须的,即使不吞噬灵魂,不死生物也能活得好好的,就算是那些最低级的骷髅,隔一段时间沉睡一下就又精神奕奕了。吞噬只是壮大灵魂的其中一种方法。 小骨龙是他最亲密的人了,它的要求格里斯自然不会拒绝。不过小骨龙灵魂比这些灵魂之火要旺盛的,吞下去后只是略微一失神,然后就清醒了过来。区区一朵领主级别的灵魂之火,不足以让小骨龙产生脱胎换骨的变化。 积累下来的五朵灵魂之火转眼去了一大半,格里斯望了一眼躺在地上,被他剥夺了行动能力的普尔森,便走过去把他装灵魂之火的那个骨戒取下来,套到自己的姆指上。 原本还说普尔森没功劳也有苦劳,有权利拥有一部分的收获,可是他竟敢如此恶劣的隐瞒事实,格里斯决定收回他的这些权利。 格里斯以前只是一个骷髅,在人类世界时也属于被亚力克斯奴役的状态,根本没有做为上位者的觉悟。可是现在他拥有了一个领地,还有着几百个向他效忠的属下,这些觉悟已经慢慢领悟了,至少他已经懂得奖赏有功劳的,惩罚犯错误的,这对他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格罗凝神在身前的一个火球上,感受着火球的热量,他的内心兴奋不已。这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火球术,却意味着他们数千年来第一次有了进步。经过一个多月的学习,他们这些亡灵终于可以运用魔法的力量了。 认识格里斯的这一个多月,是这些亡灵一生中最精彩的一个月,不但知道外面还有更大的世界存在,许许多多的其他生物,甚至还第一次见到了光芒。 死亡世界永远阴暗的光线,也比那终年漆黑一片的地**要强烈千百倍。 没有那铺天盖地的怨灵的喧闹声,一开始这些亡灵很不习惯,等习惯下来后才发现。没有怨灵的世界太清静,太美好了。 数以百计的骷髅和僵尸,坚固的地下堡垒,形形色色的魔纹符文和防御设置,更让他们眼花缭乱,反正他们什么也没见过,什么都觉得新奇。 格里斯是一个最称职的导师,不厌其烦的教导他们哪怕是最基础的知识,这种无私的付出,也让这些亡灵对他越来越依赖。 “老师,我施放出火球了。”格罗兴奋的捧着火球飘到格里斯的面前,可惜刚掌握魔法,控制力几乎为零,一分神,火球马上就消散了,其实严格来说,他放出的根本不是火球,只是一团火焰而已。 格罗大为沮丧,掉头又和咒语较劲了。 如果换成别的导师,这个时候最应该就是安慰和鼓劲,可是格里斯却不会,他学魔法的时候,亚力克斯哪有机会安慰和鼓劲他啊,最常做的就是打击他。可惜格里斯的心理素质太强悍,一直没让那个性格恶劣的老男人如愿。 随意的看了格罗一眼,就不再理他了,格里斯正在试验着自己的魔法。吞噬了两朵灵魂之火后,经过一个多月的消化,格里斯现在的灵魂强度已经稳定在灰骨骷髅的境界,随之而来的便是他的魔力也在稳步的增长,现在差不多快要跨入三级法师的层次了。 魔法师的分级,魔力并不是唯一的标准,但却是最直观的标准。 格里斯在学院的那大半年时候,早就看遍了所有的魔法书,如果单论魔法知识,他有可能比亚力克斯还要渊博。所以当他的魔力跨入二级法师的境界后,很容易就掌握了重力术的施放方法。 懂得怎么放并不代表能放得出来,只有施放出来,才能算真正掌握了这种魔法,现在格里斯要做的就是把那些学过的二级魔法一个个施放出来,真正的掌握它。 每个系别的二级魔法都不多,一般都是三五个,可问题是格里斯几乎所有系别的都有涉猎,这样加起来数量就很可观了。他现在的二级魔力,大概可以支撑他连续放三个二级魔法,就要停下来休息和冥想了。 不过格里斯的优势在于他那高达九级的元素亲和力,这导致他的冥想效果非常的好,别的二级魔法师可能需要一个晚上的冥想才能恢复全部的魔力,他一个小时就可以了。 花了一个晚上的功夫,格里斯把从书里学过的二级魔法全部练习一遍,把它们掌握了,又从里面挑选出一些适合自己的魔法,着重练习。 PS:打赏上千万起点币的盟主啊,真厉害,恭喜蜗牛了,我啥时也能有一个盟主呢? 努力码字去,要更新一万二千,投一万二更新票的都不是好孩子。 . 正文第七十六.这就什么? 要论破坏力,火系魔法是第一,要论防御力,土系魔法当仁不让,可是在死亡世界,最好用的还是暗黑魔法。. 这里是没有形体的亡灵主导的世界,到处都是元素免疫的骷髅,火系魔法再厉害,打不中人也没有用。而普通骷髅烧久一点还能烧成灰,但那些灰骨骷髅白银骷髅,普通的火焰根本烧不动。 因为亚力克斯就是主修火系魔法的,所以格里斯的火系魔法水平也明显比其他系的高,而暗黑魔法,在人类世界并不是主流的魔法,只在那些行走在黑暗中的暗黑法师才会学,资料比较少,以致格里斯的暗黑魔法水平最差。 幸好他还有普尔森这个巫妖在,在死亡世界土生土长的普尔森,专精的就是暗黑魔法,有了灵魂誓约的联系,格里斯直接用意念深入他的灵魂里,把关于暗黑魔法的记忆翻阅了一遍。 普尔森修习的暗黑魔法非常混乱,没有固定的体系和脉路可寻,这几乎是像他这样的流浪的巫妖的通病了。 没有完整的传承体系,都是靠东拼西凑加上自己的摸索总结出来的东西,自然就不会完整。普尔森的记忆里没有三级的暗黑魔法,却有两式四级的魔法和一式五级的魔法。 当然,五级的那式魔法,普尔森自已也没能施放得出来,不知道是不是正确的,可是四级的那两式却是货真价实,当初是普尔森用一只新鲜的血犀的独角和一个大巫换的。 大巫是对那些实力出众的巫妖的尊称,他们拥有强大的实力,却没能凝结灵魂之心,成为巫妖之王,所以只能以大巫称呼他们。 而死亡世界,任何称得上新鲜的东西都价值不菲,血犀头上的独角,只有死去不到一个月的才有资格称得上新鲜,超过这个时间,独角里的血液就会彻底硬化,沦为和普通犀牛角一个货色的东西。 普尔森当初就碰上了一头从不知哪个位面裂隙跑出来的深渊血犀,最后费了他九牛二虎之力,废了一半的魔法道具,才最终把这只血犀累死。没错,确实是累死的,血犀的攻击手段不多,只会傻呼呼的死命往前冲,但是皮粗肉厚,防御惊人,生命力强悍。 当初的普尔森也没现在这种实力,所以只能靠磨。 血犀的角用途很多,带血的血犀角是制作魂台的最好材料。经过秘法制炼后,血犀角可以充当失去躯体的灵魂暂时的容身之处,而且不会损耗灵魂的强度。这对某些因为意外或战斗而损坏了躯体,需要更换的骷髅巫妖而言非常有用。 连续几个二级魔法,耗尽了全部魔力后,格里斯坐到地上,愣愣的望着身前的空处发呆。他的发呆实际上就是冥想,就和他以前每天呆在洞**前做的是一样的。 魔力其实就是精神力,而所谓的冥想说起来好像很玄妙的样子,其实就是放松身心,恢复精神的一种方法。就算不冥想,跑去睡一觉,精神力同样可以恢复,只是恢复的速度没有冥想的快而已。 冥想的效果好不好,衡量的标准就是精神恢复的快不快。 当格里斯完全放松,进入了冥想的状态后,自然而然的和周围的魔法元素产生了共鸣,魔力元素时不时穿过格里斯的身体,渐渐的和他融成了一体。 这种无思无想的状态中,格里斯的灵魂忽然一动,他仿佛听到有什么东西在呼唤他一样。 疑惑的凝神探察半晌,终于听清楚那个呼唤他的声音:“主人,伟大的主人,是特鲁特,你最忠实的仆人最贴身的保卫者,魔灵特鲁特啊主人……”特鲁特的声音有种声嘶力竭,灰心绝望的味道,又仿佛被人遗忘记和抛弃似的,充满着凄凉。 呃……,格里斯歪歪头,他真的把特鲁特忘记了,这个整天甛噪个没完没了的魔灵,废话太多,没一点实际性的东西,一直被格里斯习惯性的忽略。可是这个魔灵又不喜欢被人忽略,它很快就找到格里斯感兴趣的话题,时不时都用这些话题来吸引格里斯的注意力,可是吸引过来了,它又言之无物。 被骗的多了,特鲁特再重施故技的话,格里斯也不上当。久而久之,这个魔灵彻底被他遗忘了。 如果不是他进入了冥想状态,灵魂完全放松,估计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想起这个可怜的魔灵。 “嗯?”格里斯询问式的应了一句。 “噢!伟大的主人,你终于响应你最忠心的仆人的呼唤了,主人,特鲁特很可怜,它还以为你要抛弃它了……。”魔灵激动的大叫起来,那语气要多可怜有多可怜。 可惜,格里斯从来都不是同情心泛滥的人,他只是问了句:“什么事?” 特鲁特那习惯性的甛噪话语嘎然而止,没敢再说下去了,格里斯好不容易才理会它一次,魔灵可不想转眼就把他惹烦,然后又把自己无视了。 对特鲁特而言,格里斯是他唯一可以交流的对象,以它这种古怪的性格,没人跟他说话简直比杀了它还难受,格里斯已经忽视了它一个多月,再忽视下去,特鲁特会发疯的。 为了避免以后失去说话的机会,特鲁特很无奈的改变一下习惯,长话短说,言之有物。 “亲爱的主人,你冥想的时候可不可以引导周围的魔力元素,让它们储存在我的身体里。” “为什么?”格里斯不解的问到。 “魔甲是用魔力元素驱动的,元素越充沛,特鲁特就会越强壮,防御力会越强,变化的速度也会越快。”特鲁特说到,不过最重要的一点它没有说,魔力元素越充沛,它就会感到越充实,那种感觉比吞噬血肉还要爽,特鲁特很喜欢。 “哦!”特鲁特的话让他想起来刚得到魔甲的那个晚上,他进入冥想状态时,就是被一声满足的呻吟的惊醒的。 能增加魔甲的防御力,还能让变化的速度加快,充沛的魔力元素有这种效果?那当然要试试,当即,格里斯再次进入冥想状态,这次,他有意识的引导着四周的魔力元素涌入魔甲状之中。 四面八方的魔力元素一涌入魔甲之中,特鲁特马上发出一声满足的呻吟声:“噢,真舒服,亲爱的主人,你太伟大了。”特鲁特的感概是有根据的,它前几任的主人们都是近战类的职业,魔力很差,驱动魔甲不成问题,可是从来没有让魔甲的魔力充足过。 所以特鲁特还只从格里斯的身上感受过这种魔力充沛的感觉。 元素一进入魔甲中,马上顺着一些无形的轨迹,缓缓的流向他的胸口。四周的各系元素密度各不一样。 死亡世界,最浓密的自然是暗元素,随即是土元素,只要站在地面上,土元素都会非常丰富。 四周有空气的流动,所以风元素也很丰富,死亡世界寒冰而且干燥,所以火元素很稀少,而水元素几乎为零。 这些元素在空气混为一体,可是进入魔甲,经过那些无形的轨道一流转之后,各系的元素竟然泾渭分明的分了开来,涌到胸口的各自的位置上。 格里斯这才发现,魔甲在胸口的位置那里有一些无形的点,各系的元素就在这些各自的点上汇聚,慢慢的壮大起来。 难道魔力元素是通过这种魔法储存起来的吗?格里斯心里冒起一个大问号。 “这些是什么?”他向特鲁特问到。 PS:5555……投一万二的都不是好孩子 . 正文第七十七章.魔力囊 “……啊!?这些是什么?宽容的主人,请原谅你最忠心的仆人,特鲁特忘记了,请容许特鲁特思考一下,它会记起来的。。c”对于格里斯的问题,特鲁特也愣了好一会,它确实把这些东西给忘记了。 这也不能怪它,它的前几任主人都是近战职业,没有谁有那么多余的魔力输进魔甲里。 “噢,想起来了,那些是魔力囊,专门用来储存魔力的。”沉寂了好半晌,特鲁特才重新跳出来,激动的说到。 魔力囊可以把魔力元素收集到里面储存起来,等需要的时候再释放出来。正如刚才所说的,死亡世界冰冷干燥,所以水火两系的元素比较稀少。如果是水火两系的魔法师来到这里,实力自然大降。 又如同火系魔法师跑到海里,土系法师飞在空中,都是绝大的削弱自身的力量。所以如果能事先把魔力元素储存起来,那无论身处何重环境,都不怕元素匮乏。 而且事先把元素储存起来,施放的时候就少了一个汇聚元素的过程,不但可以降低精神力的消耗,施法度也能快上很多,特别是施展高阶魔法的时候,不需要担心施放到一半,元素不足而失败。 这些魔力囊,作用就好比魔晶,而且还是用完就可以补充的那种。 想不到魔甲竟然还有这种功能。可是魔甲不是近战职业的专用盔甲吗?为什么会有这种魔法师才用得上的功能?又或者说,这件魔甲本来就应该是魔法师专用? 格里斯越想越像,用魔力驱动,没有阻魔效应,还能储存魔法元素,这些功能都是对魔法师才有用。 “你的前几任主人都是近战职业吗?”格里斯问到。 “是的,他们都是剑士,因为必须学会一点魔法才能使用魔甲,所以他们都号称魔剑士。”特鲁特说到。 “他们最后都怎么了?”格里斯忽然有点好奇特鲁特这前几任主人的最后结果,因为只有这些人死掉,魔甲才能够脱离再重新认主。 “前面几个不是老死就是战死的,最后…最后一个被特鲁特吃掉了。”说到最后一个主人的时候,特鲁特犹豫了一下,不过最终还是照实说了,反正它刚附身的时候已经表现过那种噬血的狂热,格里斯早就领教过。 “为什么要吃掉他?”格里斯不解的问到,特鲁特这种噬主行为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而是到了最后一任主人时才变成这样,到底是为什么呢? “太烦了啊,第一个主人的时候,特鲁特要教他斗气剑技,没多久,他死掉了。第二个主人的时候,特鲁特又要教他斗气剑技,没多久,他又死掉了。最后一个主人的时候,特鲁特又要教他斗气剑技,太烦了,所以特鲁特把它吃掉了。” 听到特鲁特的解释,格里斯的脑筋有种转不过弯来的感觉,竟然这种古怪的理由?特鲁特自己就是世上最烦的一个家伙,竟然会怕烦? 格里斯不知道说什么,想了想,干脆不说了,愣愣神又开始冥想,源源不断的魔力元素涌进魔甲中,向各自的魔力囊投去。 经过一个晚上的冥想,暗黑系的魔力囊差不多已经填满了暗元素,这些元素足够格里斯连续施放二十个二级的暗黑魔法。 不过格里斯感觉这并不是魔力囊储备的极限,似乎还可以扩充容量的。可是特鲁特的记忆并没有关于扩充魔力囊的方法,天见可怜,它的这么多任主人里,格里斯还是第一人填满了魔力囊的人。 暗元素囊是填满了,土系和风系的也七七八八了,可是火系的还不到三分之一,水系更是可以忽略不计了。 格里斯最擅长的可是火系魔法,现在看来,在死亡世界这段时间还是转修暗黑系划算。 心中一动,转头望去,躺在地上的安东尼奥支愣着上半身,醒了过来。 沉睡了一个晚上,这个灰骨骷髅终于醒了过来,原本那灰骨境界的灵魂终于突破,跨入了领主级。现在,安东尼奥可以算是一个真正的骷髅领主了。 假以时日,经过它的领主级灵魂之火的锤炼,它那身灰白的骨骼就会转成银白,最终成为一位白银骷髅。 没过多久,三个巫妖也6续醒过来,他们自身的灵魂强度比较低,即使各自吞噬的能量只有安东尼奥的三分之一,醒来的时间却更晚。 三个巫妖醒过来,你望望我,我望望你,自各体察了一下自己的变化,然后脸上现出狂喜的神色,他们都跨过入了巫师的境界了。 巫妖虽然属于尸巫,但他们为了与那些无脑的僵尸区别开来,使用的是另一套分级体系,同样是以灵魂强度为标准,分为生巫,巫师,巫主,巫王。 巫师对应的是灰骨骷髅和韧皮僵尸的境界,而巫主对应的就是白银骷髅和铜皮僵尸。其实说到底,他们还是尸巫,本质上就是有智慧的僵尸。 不过这种分级方法只具有借鉴的意义,一个灵魂只有巫师层次,但却拥有大魔法师实力的巫妖,绝对比空有强大灵魂的巫主或巫妖王更厉害。 而亡灵就最简单了,全部只有亡灵和亡灵圣者两个等级,而亡灵圣者更多的时候更像一个头衔和荣誉称号。 但不管怎么说,灵魂都是不死生物的基础,增长一级,变化是巨大的,至少可以多一些魔力去学习更高级的魔法。 现在格里斯基本可以肯定,不死生物的魔力是和灵魂强度息息相关的,没有足够的灵魂强度,魔力根本无法增长。 三个巫妖激动的心情平复下来后,彼此对视了一眼,不约而同的走到格里斯的面前躹躬行礼:“感谢主人的赐予。” 三个巫妖显然是受过一定的仆从教育,语气和姿态比普尔森那装模做样的要卑微得多了。 巫妖奥尼一弯下腰来,格里斯就被他脖子上的一条银白的项链吸引住了,没管他们的道谢,反而示意奥尼把项链取下来。 [bookid=937o6,bookname=《级骷髅兵》]. 正文第七十八章.秘银首饰 那条项链的做工很粗糙,甚至应该用项箍来形容更贴切,通体就是一根细长的金属线绕过脖子,两头勾起来。M整条项链通体银白,比普通的白银还要白,这是秘银。 “这从哪里得到的?”格里斯向奥尼问到。死亡世界这么大,肯定有秘银矿藏,格里斯一直希望能有所现,想不到会在奥尼这个小巫妖身上现线索。 “主人,这是在离这里数十公里处的一个峡谷里捡到的。”秘银和黄金一样,在自然状态下大多以纯粹的状态出现,不需要提纯就是纯度很高的金属块了。 几十公里这么近?格里斯精神一振,如果离领地太遥远话,就没什么开采的价值,在死亡世界里,距离越远,危险就越多。可是如果只有几十公里的话,还是值得冒一下险的。 “主人,这些白银有什么作用吗?”奥尼显然不认识秘银,还以为这是和白银一样的金属而已。 死亡世界因为缺乏燃料的关系,冶炼工业无法展,所以很少使用金属材料。一般在这里比较常见的金属,都是黄金白银,铜铜铁铁之类的,大部分都是从尸骸上剥下来的,数量非常稀少。 总的来说,金属制品的数量远远低于人类世界,普通不死生物根本用不上。 难怪奥尼会把捡到的秘银拉成条状绕在颈上,他以为那是白银,不过在死亡世界算是珍贵了。谁知道是秘银,这在人类世界都是最奢侈的行为。 “魔法材料。”格里斯不知道怎么详细的解释秘银的珍贵,只好笼统的用魔法材料来概括了。 死亡世界没有使用秘银的传统,因为缺乏金属制品的关系,秘银没地方可以用。质软硬度低的秘银,只有和别的金属组成合金,又或者镀在金属物品的表面时,才能经久耐用。 连用都很少用,这让格里斯怎么去说明它们的作用呢? 整条秘银大概两三盎司左右,在人类世界已经价值上万金币了,而且有钱也不一定买得到。而它的份量只能够用来打两个戒指或耳环,又或者一条细项链。 格里斯找来一个骨杯,把秘银揉成一团放进去。在刚回到死亡世界的时候,格里斯有意识到总有一天,他学过的人类炼金术会派上用场,所以一早就选好材料,制作了一套骨质的炼金用具。 当然,这和他在实验室里用的那些没法比,而且很多特殊材料制作的,他也做不出来。这个骨杯不过是一个颅骨切掉下半部,做成的口宽底圆的容器,形状更像一个碗。 而且这个骨杯只是普通枯骨的颅骨,耐不起太高的温度,可是现在条件所限,格里斯也找不到更好的容量,只能将就用着。这让他不由想到,如果用地**里的那些巨人骸骨来打制实验用具的话,质量肯定能好很多。 把秘银放到杯底,然后聚集四周的火元素,让它们把秘银紧紧包围着,然后……。 整团秘银仿佛自已燃烧起来一般,嗞嗞的喷射着一种蓝白的高温火焰,转眼间就把秘银融化成液体。 为什么一般的炼金术士都是主修火系魔法的?原因就在这里了,早期的炼金术全部都和火焰打交道,有些特殊的炼金方式,只能用魔法火焰来加工,没有深厚的火系魔法造诣,根本应用不了炼金术。 不过随着炼金术的展,分支越来越细化,有些分支反而不需要火系魔法师,比如炼药分支,更要求精通水系魔法的。 不过总得来说,炼金术士里,主修火系魔法的还是占绝大多数。 融化了秘银,格里斯伸出左手,也没见他怎么动作,左手上便蒙上了一层淡淡的土黄色光芒,如果一个手套一样把他的手掌护住,然后格里斯把融化成液体的秘银倒在了手上。 土系的元素把手掌护住,承托起液态的秘银,这一刻,秘银仿佛悬空浮在黄光之中一样。 格里斯翻动着手掌,让秘银在掌心中滚动着,等秘银温度降到差不多凝固的时候,格里斯另一只手也套上土黄色的护罩,只是这只手的护罩被格里斯修饰了一下,向内凹陷了一个图案。 让护罩某个部分凹陷出想要的图案,这可不是普通魔法师可以做到的,至少不是格里斯这种二级法师能做到的。这多亏了格里斯那高达六七级的元素控制力,还要经常在虚空写字所炼就出来的精准定位能力。 两只手掌心相对,合到一起,因为双手都裹着护罩,所以只是护罩重合到一起,而手掌之间还是有一段间隙,可以很清楚的看到,那团几乎快凝固的秘银被压出了一个骷髅头的模样。 格里斯伸出食指,在空气中虚划着,随着他手指的划动,所过之外**一道由暗元素组成的轨迹,最终这些轨迹组成了一个复杂的魔纹。 魔纹有半米这么大,格里斯画完之后,五指并拢,整个魔纹一下子被压缩了十几倍,变成只有秘银压成的骷髅头那么大,格里斯心中默念着咒文,一边把魔纹打进最秘银骷髅头里去。 亮光骤然一闪,光芒敛去,魔纹的图案就纤毫毕现的印在了骷髅头上,阵阵微弱地魔法波动也从骷髅头里荡漾开来。 格里斯铭刻的是一个刚刚学会的二级暗黑魔法——往生者的拥抱,这是一个非常实用的暗黑系防御魔法,让浓浓的暗元素包围着使用者,保护使用者的安全。 这个魔法是他在普尔森的记忆里寻找到的,然后运用了他学过的魔法语言和魔纹学,把这个魔法转变成魔纹。 普尔森充其量是会‘说’,而格里斯不光会‘说’,还会‘写’。这就是受过系统教育的好处了。 这个骷髅头是个吊坠,格里斯找了一根皮绳,把吊坠串起来,递给了奥尼。 “给我的?”奥尼望着新鲜出炉的魔法吊坠,难以置信的说到,惊讶得连‘主人’都忘记叫了。 当然,格里斯点点头,这块秘银本来就是奥尼的,他不可能全部私吞。这个吊坠只花了一半的秘银,还剩另一半就归他所有了。 ps:头好晕,求票 [bookid=937o6,bookname=《级骷髅兵》]. 正文第七十九章.集体的力量 奥尼大喜过望,捧过吊坠兴奋得说不出话来,而他的同伴罗斯特和亚里士即羡慕又妒忌的恨恨望着他,心里暗悔为什么当时不是自已捡到这块秘银呢? 三个巫妖也学了一些死亡炼金术的皮毛,可是以他们现在的水平,想炼出一个实用的道具非常困难,材料和水平都不够。。更何况这还是死亡世界很少见的金属道具,珍贵程度又更上一个层次。 不过最让他们意外和兴奋的是格里斯的大度。以前他们在永生堡的时候,那个大巫完全把他们当成了奴隶,不但压榨他们的劳力,还不让他们拥有任何的私人物品,别说这么珍贵的金属道具,连身上的衣服都不属于自己的。 这让他们深刻的感受到,向这样的一个主人效忠并不是什么坏事,如果让永生堡的那些与他们相同处境的新生巫妖知道,恐怕还求之不得呢。 “谢谢主人。”兴奋不已的奥尼向格里斯深深施了一礼,诚挚的说到,直到这个时候,他才算真心诚意的把格里斯视为主人。 剩下的一半秘银还可以再打造一个吊坠或戒指,不过格里斯不需要这些,他身上已经有八个应急的骨戒,防御方面来说足够了。 想了想,格里斯取过自己的法杖,把秘银融化后抹进普尔森镂刻出的魔纹里。这种镂刻工艺会影响魔力引导时候的顺畅,影响着施法的度,现在嵌上魔纹后,大大消除这种迟滞感,可以再把施法的度提升个百分之十左右。 整根法杖长达一米五六,手臂般粗,更像一根棍子,格里斯拿着挥武了两下,虎虎生风,不用放魔法,光给这法杖敲一下,普通骷髅和僵尸都不一定受得了。 往身前空处一指,法杖顶端骤然出现一个拳头大的火球,并在几个呼吸间扩张在脸盆这么大,然后又迅收缩成拳头这么大,只是收缩之后,整个火球反而散出更灼人的热量,通体转成蓝白色的高温火焰。 这一连串施放,增强,压缩的手法施展开来,无比的顺畅,度更比之前提升了一大半,最主要是后面的压缩,如果只是空手的话,格里斯根本无法把火球压得这么小。 可惜这里是室内,没法试验火球的威力,格里斯只得小心翼翼的把火球中的火元素缓缓散掉。 这连串的手法看得尼奥那三个巫妖目瞪口呆,一开始见到格里斯的时候,那身威武的铠甲让他们以为格里斯是黑武士,然后看到格里斯炼金时,已经诧异不已了,没想到格里斯竟然是个魔法师。 虽然只有二级魔法师的实力,但格里斯的默技巧和法杖的增幅,令他表现出来的水平简直深不可测,在学院的时候小吉米就误会了他是大魔法师,现在奥尼这三个巫妖,显然也把他捧到不知哪个等级里去了。 罗斯特和亚里士对视了一眼,突然向前一步,向格里斯说到:“主人,可以请你把这些魔法传授给我们吗?” 奥尼幸运的得到一个防御道具,让另外两个巫妖妒忌不已的同时,也让他们意识到,格里斯是一个大度的主人,自己虽然没得到好装备,但如果能让主人把这些技能传授给他们,不比几件魔法道具更好吗? 把话说完,两个巫妖把心都提到了胸口,不是担心格里斯拒绝,而是更担心因为这种无理要求而遭到的惩罚。 在死亡世界,任何知识都是珍贵的,无论是一招魔法还是一张配方,就算付出了足够的代价也不一定能得到。 他们在永生堡里做牛做马几十年,才换来了一些基础的魔法和炼金知识。可是当他们提出希望学到更高级的知识时,却换来了大巫用意念在他们的灵魂毫不留情的狠狠抽了一顿。 这让他们意识到,想到大巫那里学到更多的东西已经不可能了,所以才促使他们的逃跑。 现在他们才效忠了主人不到两天,就已经从主人这里得到了比自己灵魂更旺盛的灵魂能量,奥尼还多了一个珍贵的魔法道具,可他们还这么不知足的提出这种无理的要求,最大的可能就是被主人狠狠的教训一顿。 不过大度的主人也可能会答应他们的要求,被教训一顿和学到新知识的诱惑相比,这个险值得冒,所以他们才怀着一丝的希望,向格里斯提出要求。 里斯应到。 “什么?”两个巫妖以为自己听错了,就连奥尼也瞪大眼睛,难以置信。 “你们跟他们一起学。”格里斯指了指格罗那批亡灵,就算这些巫妖不提这个要求,格里斯最终还是会要求他们一起学习魔法,三个巫妖的实力太差了,空负了那高等智慧。 现在格里斯手下有十五个亡灵,四个巫妖,还有小骨龙,如果加上安东尼奥和钢牙的话,有智慧的只有二十二个。只有这些有智慧的不死生物,才有大的成长空间。 危机四伏的死亡世界,只有力量才是生存的有力保障,这个力量除了自身的实力外,还可以是同伴的力量。 在学院里呆了这么久,格里斯很清楚的意识到集体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贝尔金魔法学院那一到夜晚就长明不熄的魔法火炬,就是靠着集体的力量才能燃烧的。 就算是亚力克斯这样的大魔法师,也没办法支撑一个魔法火炬整夜不熄,但是几十上百个初中级的法师却轻易办到了。 所以把这些同伴培养一下,也许不用多久,他们就可以成为一批不可轻视的力量。 反正一只羊是放,一群羊是赶,那些求知欲旺盛的亡灵已经在学了,再多三个巫妖也是一样。 听到格里斯的话,三个巫妖连感谢的话都不知怎么说了,只能默默的,深深的向格里斯弯下了腰。对格里斯,这只是举手之劳,可是对他们来说,却是改变他们一生的机会,而不死生物的一生就是永远。 三个巫妖都有一定的基础了,他们在永生堡的大巫那里,已经学会了冥想等一些基础的魔法知识,所以格里斯不需要像那些亡灵一样从头教起,而是直接教给他们两个最常用的暗黑魔法,然后就把他们扔到一边自已研究去。. 正文第八十章.领主的藏宝室 钢牙是位铜皮僵尸,领主级的僵尸,它的领地就在格里斯领地的旁边。.身为僵尸领主,虽然只统领一个领地,但它的影响力却幅射周围好几个领地,经常性的,它会亲自又或者派出得力的手下,去周围的领地捕猎灵魂之火。 当然,这都是过去的事情了,现在它已经臣服在格里斯的手下,现在它正带着自己的新主人回到那个曾经属于它的领地,现在这个领地同样也属于格里斯的了。 虽然没有灵魂誓约的约束,可是低级的僵尸骷髅的灵魂中,最信奉献的就是强者为尊,所以没有更强大的存在直接威胁它,它是不会背叛格里斯的。 钢牙的领地还有八百多个僵尸,在这附近一带,它的领地应该是最强大的了。 钢牙离开领地已经有一个多月了,群龙无的领民们对前领主的畏惧保持不了这么久,当它和格里斯踏入它的领地时,几头最强壮的僵尸正在扭成一团,并不时的对着那些没参与战斗的僵尸们咆哮着,展显着自己的强壮。 这已经不是掠食了,而是争夺领头的位置。 钢牙很愤怒,自己还没死呢,手下的人竟然就造反了?也不等格里斯吩咐,钢牙咆哮着,大步的朝打斗的那几个僵尸冲去。 震天的咆哮声响起,几个打斗的僵尸就已经傻了,它们不约而同的停下手,转头向钢牙的方向望来,只见它们的前领正气势汹汹的冲过来。 长斯的淫威之下,这些家伙一见到曾经的老大,哪里还敢内哄,纷纷退缩到一边。 钢牙可不管那些家伙已经停手了,就算停手也要给它们一些教训。冲进僵尸群里,钢牙伸直手臂,就这样一靠一掀,丝毫不敢还手的僵尸就被这样掀飞了好几十米,一个个像破口袋似的摔到地上,出啪嗒啪嗒的闷响。 见到这一幕,格里斯再次深刻的认识到僵尸躯体的坚韧,给这样摔打过,普通骷髅早就散架了,可那几个僵尸却仿佛没事人一样又从地上爬起来。 钢牙站在众多僵尸的中间,张开血盆大嘴,大声的咆哮着。在它的咆哮声中,众僵尸纷纷畏惧的垂下头。 咆哮的声音没有意义,钢牙只不过是通过咆哮这种行为,来宣示自己的强壮,宣示自已的权威,来达到恐吓属下的目的。在智力低下的僵尸骷髅的群体,这种直接的方式是最有效的。 把属下的僵尸都吓服了后,钢牙又伸手指向格里斯的方向,大声的吼着,大概的意思翻译过来就是:你们听我的,我听他的,你们也要听他的。 众僵尸纷纷朝格里斯的方向投来了注视。在众多僵尸的注视下,格里斯走到了钢牙的身边,用灵魂出了自己的吼声。 和这些僵尸交流就这么简单,你吼过来我吼过去,谁的更大声就听谁的。 可是格里斯这段时间虽然灵魂增强了不少,可是还没有突破灰骨骷髅的层次,也就是说,光凭灵魂强度,他比钢牙还低一个层次。 钢牙的这个领地,韧皮僵尸的数量也不少,灵魂强度比格里斯高的大有人在。 实力不够,镇不住场面,以灵魂取人的众僵尸面对格里斯的吼声,不但不在意,反而还挑衅的吼了回来,气得钢牙哇哇大叫。 不过没办法,僵尸听钢牙的话,钢牙听格里斯的话,但钢牙也没办法让僵尸们真心诚意的听格里斯的话。 想得到僵尸们的敬畏,还需要格里斯自己去争取。 “吼!”格里斯假装很愤怒的咆哮一声,举起法杖向边上一指。法杖顶端迅汇聚起大量的火元素,慢慢聚化出一个半人直径的大火球。 感受到火球上传来的热量,那些向格里斯挑衅的僵尸吼声渐渐弱了,等场面基本平静下来后,格里斯的法杖往前一推,巨大的火球激射而出,射到不远处一个足人一个高的大石头上。 轰的一声巨响,整块岩石被火球轰成了碎片,炸起的碎石暴风雨般的散射向四面八方,狂烈的气流还把附近的几具僵尸掀飞了开来。 全场呆若木鸡,所有僵尸都愣愣的望着被炸飞的岩石曾经的位置,任由漫天的碎石打在身上。刚才还气势汹汹挑衅格里斯的那几个,全部把脑袋埋到胸里面去了。 “吼!!”格里斯借势咆哮了起来,这一次,再也没有人敢挑衅和顶撞他了,他在这些僵尸心目中的威势成功树立了起来。 跟着格里斯过来的奥尼三个巫妖看得目瞪口呆,格里斯在教导他们的时候,知识渊博的像一个学者,可是面对这些僵尸又如此粗鲁直接,可偏偏僵尸们专吃这一套。 在格里斯的强势宣告和前领主钢牙的配合下,整个领地的领导权顺利的归到了格里斯手中。 整个荒原的环境都差不多,丘陵,谷地,巨石,延绵起伏,无穷无尽,这个领地就座落在一处低洼的谷地中,总体的环境和骷髅领地相差无几。 格里斯整个领地转了一遍,没有现需要特别留意的东西。随后,他来到了钢牙以前专享的地**。 这个地**除了是领主专享的栖身之地,同时也是个藏宝室。 号称是藏宝室,其实就是垃圾堆。不死生物的世界太无聊,永生不死的它们更拥有无尽的时间可供挥霍,所以它们对任何稀奇古怪的东西都保持着足够的好奇。 比如红色的石头,破烂的铁片,干硬的厚皮,甚至掉下来的耳朵。耳朵长在头上,它们认识,掉下来独自成个,它们就不认识了,它们会把这些东西当成新奇的东西收集起来。 而领主就是占据这些资源的人,其实格里斯的骷髅领,以前那些领主也积累了一些破烂的,可是不知道被哪位掠食者抢走或者毁掉了,最大的可能就是毁在了那个魔族女人的手上。 钢牙这个领主当了足够长的时间,积累的破烂也堆得小山一般高,格里斯掀掉那些没有用的怪石,皮条,尸体的残骸碎骨之的,最终现了一些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东西。 [bookid=937o6,bookname=《级骷髅兵》]. 正文第八十一章.日记 一块棱形的盾牌,大约半人高,铜制,上面用不知颜色的漆刷了一个图案。.只不过岁月的摧残下,漆的颜色消失的七七八八,图案也变得面目全非,。 不过很显然,这不是一件出产于死亡世界的东西。 还有一个铁斧头,斧面比巴掌大了一点,属于单手斧。斧柄早就不见了,但斧头却保持的很完好。死亡世界干燥,缺乏水份,铁制器物在这里很难锈蚀。 另外还有一块胸甲,一个头盔,和那块盾牌和斧头应该是一套的,估计是从某具尸骸上剥下来的。 格里斯以前在领地里,偶尔会看到一些僵尸或者骷髅闯进领地来,有些僵尸或骷的身上穿戴着一些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东西,比如一些铁制的兵器铠甲,或一些织造的衣物。 他以前不知道这些尸骸到底是哪里来的,但去过人类世界后,他才意识到,死亡世界之外,还有更多其他的世界,那些穿戴着铠甲衣物的骷髅僵尸,它们的躯体和身上的装备,应该都是由别的世界来的,也许就是从人类世界来的也说不定。 这些穿着不属于这个世界的衣甲闯进领地的骷髅僵尸,无一例外的都被群起而攻之。有一些幸运的逃掉了,有一些倒霉的就被吞掉灵魂,剥光身上的东西。 这些东西最终都会收归到领主大人的手中,被当成宝贝藏起来。钢牙这堆破烂估计都是这样来的。 铠甲对格里斯没有用,随手就扔到一边了。缺了腿甲和护腕靴子不说,一套两套这种东西根本没用。只要达到领主的级别,躯体就会金属化,白银骷髅的躯体比这铠甲坚固多了,更别说铜皮僵尸了。 除非有大量的铁甲装备到全部的领民身上,整个领地的实力才能有质的飞跃。 这些钢铁唯一的用处就是拿回去融化了,用来打制一些铁制工具。 破烂堆里翻着,终于,一红两黑的三块晶体出现在眼前。竟然是一块火系魔晶和两块暗系魔晶。 火系的那块魔晶只有鸽子蛋大小,和亚力克斯那根豪华的法杖上面嵌的那颗差了十万八千里,只能用来当消耗品,在战斗中快速补充魔力。 但是暗系的那两块就珍贵了,其中一颗足足有拳头般大小,通体晶莹清澈,不含一丝杂质。这种品相的魔晶完全可以用来充当法杖的增幅器,比格里斯现有用的怨灵珠要好很多。 另外一颗略微小一点,品相也不差,都是可遇不可求的顶级魔晶。 垃圾堆里翻出魔晶来,太不可思议了,以置格里斯不太敢相信的反复看了好几遍,最后才敢肯定,这不是假的。 “这从哪里来?”格里斯连忙揪过钢牙,捧着魔晶向它问到。 “胡?!”钢牙茫然的应了一声,它根本不知道格里斯手中这块东西是什么东西,更不记得这是从哪里来的,它的智力,记不得太久远发生的事情。 格里斯早就猜到会这样,倒不是很失望,只是越发仔细的翻起那堆破烂,希望能有更大的惊喜。 翻着翻着,一张极薄的皮料出现在眼前,格里斯捉过来,正想扔到一边时,皮料翻过一面,露出一些黑色的字体。 上面的文字让格里斯精神为之一振,那是人类的文字,当初在学院的时候,亚力克斯教他的第一种文字就是这种——人类通用语。 人类世界的铠甲和斧头都能出现在这里,再有一块写着人类文字的皮料也不奇怪。 格里斯把皮料翻过来,仔细的阅读起上面的文字。 皮料已经破损得很厉害,上面的文字也磨损严重,需要很仔细才辩认清楚,仔细的看下来,似乎是一本日记的残页。 “进入这个可怕的世界已经三天了,全队人只剩下队长和安贝拉**师还有我们五个剑士,我们所有的补给都丢掉了,连我心爱的日记本也不例外,幸运的是我的小命暂时保住了。” “安贝拉**师说,袭击我们的那个是亡灵,我们攻击它的时候一定要附着斗气才能伤害它。之前我们两个死在它手里的剑士就是因为用剑砍不着它,才被它杀死的。” “好饿。这个世界草都不长一根,随身的干粮昨天就吃光了,再这样下去,我们就要啃那里僵尸了,那个位面裂隙到底在哪里了?再找不到我们全部都得活活饿死在这里。” 位面裂隙?看到这里,格里斯的眼眶顿时为之一亮。这段时间里,他一直最希望得到的就是关于位面裂隙的消息,他希望能回到那个宁静又详和,美丽又多姿多彩的人类世界。 他原本的打算是先在死亡世界站稳脚步,培养出一些高智慧的同伴,再把他们派出去寻找这方面的线索,奥尼这三个巫妖就是最好的人选。 没想到现在竟然在这里不经意的看到位面裂隙的消息,太让格里斯意外了。这篇东西用人类的文字来书写,主人很有可能就是一名人类,那他所说的位面裂隙自然就是通往人类世界的。 想到这一点,格里斯迫不及待的往下看去。 “噢,天啊,我不敢相信我看到什么,我竟然看到了罗拉,毕索,爱华德,还有可爱的艾薇儿,可是他们之前已经死了,死在那个亡灵的手上,天啊,他们全都变成不死生物,反过来攻击我们这些曾经的同伴……。” “那个亡灵太狡猾了,他守在了位面裂隙的附近,等着我们去自投罗网,安贝拉**师死了,队长也死了,现在只剩下我和大卫两个人。没有法师,我们没办法穿过位面裂隙,也就是说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大卫饿疯了,他竟然想吃那些僵尸,我不让,他竟然攻击我,他说要把我吃掉……。” 整篇东西到这里嘎然而止,也不知道写这东西的人是被大卫吃掉了,还是后面的没有写,反正到这里就没有了。位面裂隙的位置才是格里斯最希望知道的,可是上面再也没有提到。 . 正文第八十二章.保命手段 格里斯翻到皮纸的背面,什么东西也没有,又用手搓了搓,看看皮纸是不是两张并到一起的,可惜不是。. 把整个破烂堆翻了个遍,格里斯也没能再找到另一张皮纸,甚至他还重新翻找了一遍先前掀到一边去的没用的东西,还是没有。 格里斯心里有点惋惜,这么好的线索就这样断了,连进一点追索下去的机会都没有。 怀着一丝希望,格里斯又叫过钢牙,把皮纸举到它前问到:“这个,哪里来?” “胡…”钢牙盯着皮纸,一片茫然。 格里斯忍不住要失望的时候,钢牙却突然吼了起来。 “吼!”边吼着,钢牙伸出手臂向某个方向的指去。 “那边……?有?这个是那里来的?有一个……巫妖在那里?这个从巫妖那里得到的?”格里斯仔细辩认着钢牙的意思。 钢牙已经到了铜皮僵尸的境界,灵魂属于领主级别,智力相比普通僵尸已经有了很大的增长。不过没受过教育的它根本不懂说话,表示意思的词汇也比较少。连比带划的半天,好不容易才把自己的意思表达清楚。 在钢牙指着的那个方向,有一巫妖生活在那里,距离有多远不知道,钢牙自己都没有距离的概念,反正是出了领地之外。 这个皮纸就是从那个巫妖那里得到的。最后,钢牙又敲着他那满嘴的大钢牙,口胡口胡的吼着。这个动作格里斯看了好半晌才弄明白它的意思,它是说自己的名字就是那个巫妖起的。 死亡世界的生存环境是非常恶劣的,虽然号称永生不死,可是格里斯从诞生那一刻开始,已经有二十个领主丧生在掠食者的手中。对于这些骷髅僵尸,即使到了领级这个级别,也不过是掠食者嘴中的食物而已。 钢牙能安安稳稳的做它的领主,还把势力延伸到附近几个领地,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有人在庇护着它,这个庇护它的人就是这个给它起名的那个巫妖。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麻烦了,这个巫妖能够庇护钢牙的领地,实力绝对不会太低,至少也是普尔森这种层次的领主级人物。 别看普尔森现在落泊的模样,换作以前他法杖法袍,各种魔法道具齐全的时候,这个老巫妖可是很强大的。当初格里斯如果不是靠偷袭,加上普尔森当时丢失了所有的装备,否则根本制服不了他。 钢牙也是个领主,但是巫妖领主和僵尸领主的实力差太远了,根本不能相提并论。只要那个巫妖有普尔森全盛时期的实力,自己找上门去都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 望着钢牙所指的方向,格里斯呆立了很久,慢慢的,一个计划在他心里逐渐成形了。 这次过来钢牙的领地,最主要的任务是把领地搬迁,地下堡垒初具规模,可是格里斯领地的骷髅数量太少,不但防卫力量不足,劳动力也不足,格里斯甚至还打算找时间去那几个被钢牙的势力覆盖着的领地,看看有没有机会把这些领地全部合并起来。 如果他的领地有几千个骷髅僵尸的话,普通的掠食者就不敢大摇大摆的闯进来了。 在钢牙和格里斯的驱赶下,数百个僵尸茫然的聚成一团,一个跟一个的往格里斯指示的方向行去。 回到骷髅领,大量的僵尸和骷髅一碰到一起,马上打起来了。为什么骷髅的领地没僵尸,僵尸的领地也不会有骷髅,原因就在这里,它们一看到长得不一样的物种,就会本能的相互攻击。 钢牙和格里斯费了好大的工夫才把这场内斗平息下来,为了避免日后再生事端,他们还不得不一对一的警告和威胁所有的僵尸骷髅们不许打架,一圈下来,一天就这样过去了。 无尽的漆黑之中,普尔森感觉不到任何的一切,他的灵魂与躯体的联系被格里斯完全切断了,现在他听不见,看不了,摸不到,闻不着,就连时间的流逝都感觉不到。 这种感知不到任何东西,但灵魂却无比清醒的感觉太可怕了,让普尔森几乎要疯,再这样下去,他不知道自己能坚持多久。 现在的他多么希望格里斯快点将他放出去,只要能放他出去,无论格里斯再有什么命令,他也不敢再阳奉阴违了。 仿佛过了一万年般的漫长,忽然间,有一些亮光透进他的眼睛,这些亮光来得如此突然,以致让他连眨了好几下眼睛,光亮才稳定下来,很快的,他的眼前出现了格里斯那罩在头盔下的脸。 “主人……,亲爱的主人……”普尔森第一次现,格里斯那张脸也可以如此顺眼的。 如果可以,格里斯还想把他关久一点,可惜太浪费了,整个领地里,真正论起实力来,还是普尔森这个巫妖最强。现在他的法杖有了,骨戒骨链等装备也有不少,除了还欠缺一身好的法袍外,基本不差什么了。 如此算下来,普尔森现在的实力至少回复了全盛时期的六七成左右,论个体实力绝对是整个领地最强的。 格里斯现在需要秘银,需要至少十盈司左右的秘银,把秘银研磨成粉,和魔晶粉末混合在一起,是绘制魔法阵最好的材料。 格里斯打算布置一个紧急传送阵,这个传送阵布置在地下堡垒内,然后绘制一张传送卷轴与其相连,这样如果在外面碰上无法躲避的危险,就可以撕开传送卷轴,瞬间传送回堡垒内。 传送阵和传送卷轴都需要秘银和魔晶,还有一张具有魔法应力的材料来绘制卷轴。 绘制卷轴最好的自然是龙皮,巨龙的最好,亚龙的次之,然后到各阶的魔兽皮,越高阶的魔兽皮,制作卷轴的等级越高,威力也越大。 不过死亡世界很难碰到合适的魔兽,所以他只能用僵尸皮来代替,传送卷轴的话,用韧皮僵尸的皮就够了。 刚巧,他在钢牙的领地找到了一火两暗的三块魔晶,其中那块小一点的暗系魔晶,用来研成魔粉正合适,而大的那块可以用来做阵眼,提供整个魔法阵的能源。 光是这两块魔晶就价值不菲了,何况还需要十盎司以上的秘银。换作别的魔法师,还有一个成功率的问题,魔法阵一绘制失败,所有材料就报废了。所以即使在人类世界,这种紧急传送阵,也只有一些大国家才有财力使用。 [bookid=937o6,bookname=《级骷髅兵》]. 正文第八十三章.反面教材 亚力克斯身上也有一张传送卷轴的,可惜的是他是被刺杀而身亡的,传送卷轴还来不及打开。。 现在格里斯只缺秘银了。正好,奥尼曾在距离领地数十公里的地方捡到一小块秘银,很有可能,那个地方还有更多的秘银,所以格里斯必须冒险离开领地一趟。 只有布置好传送阵,随时可以逃命,格里斯才有把握去会一下钢牙所说的那个巫妖,从他那里找到回人类世界的位面裂隙的消息。 虽然只是离开领地几十公里,但是在死亡世界,什么危险都有可能生,这种时候,自然要带上最强的阵容,所以格里斯才会想到把普尔森放出来。 “你知道那个方向有一个巫妖吗?”格里斯问到,普尔森并不是第一次来这里,应该对这附近的强大的存在有所认识。 普尔森比较了格里斯所指的方向,最后神情一动。 “那个方向确实有一个强大的存在,不过我并不知道是巫妖还是亡灵。”普尔森在死亡世界闯荡了这么久,自然有自己一套规避风险的办法,所有强大的灵魂,只要在某一个地方盘踞了一段时间后,那个地方就会充满了这个灵魂的气息。 从这股气息中,普尔森能够大概的感应到对方的实力到了什么层。如果层次和他差不多或者比他强的话,普尔森就会远远的避开那个地方。 格里斯的灵魂虽然很弱,但是小骨龙的却很强,已经达到那种让普尔森不想去招惹的程度,可惜的是小骨龙来到这里的时间太短,气息不明显,否则落泊无比的普尔森绝对不会闯进这个领地来。 格里斯所指的那个方向,他也曾经过,在那里,他感应到一个很强大的气息,至少不会比他弱。所以从哪以后,普尔森都没再靠近过那个地方。 这种积聚在一定范围内的气息,没法提供准确的信息,所以他并不知道那个存在是个巫妖,还是亡灵,又或者是别的东西。 如果只是一个和普尔森差不多的巫妖,格里斯还可以斗上一斗,打不过还能跑,但如果是一个亡灵呢?又或者是巫妖王或亡灵圣者这样的可怕存在呢?那就连跑的机会的都有了。 所以格里斯一定要布置好传送阵,这样即使是碰上巫妖王或亡灵圣者,至少也能有逃跑的机会。 带上普尔森,安东尼奥,钢牙和它手下的七八具韧皮僵尸,加上奥尼三个巫妖,还有格罗等十五个亡灵。 格罗他们那十几个亡灵现在都基本学会了一级的火球术和一级的幽冥火,论战斗力恐怕还比不上奥尼这三个巫妖,可是十几个亡灵的阵容,不需要动手也足够吓人。 他们都是灵魂强度达到领主级别的亡灵,即使在一些大的亡灵聚居地,这种等级的亡灵数量也是很稀少的。有他们在,一般的不死生物都不会主动来招惹。 一群人在格里斯的带领下,离开领地。为了安全起见,格里斯派出几个低级的骷髅,在它们身上施放了感应魔法,让它们行进在队伍的前面和侧翼一两公里外,这样如果这些骷髅碰上危险,格里斯就能感应得到,可以提前应变。 普尔森和奥尼等人对格里斯这副慎重的模样非常不以为然,虽然死亡世界是危险重重,但也没有到动不动就如临大敌的程度。 普尔森甚至挖苦道:“你怕成这样干脆不要去了,我们带人去找秘银就行了,你把那些样本给我对比着,绝对不会挖错的,我在这个世界闯荡了这么多年,还不是什么事都没有。” 被格里斯狠狠的罚了一顿,现在他是不敢现对格里斯阳奉阴违了,不过挖苦一下格里斯就成了他最大的乐趣,至少再怎么挖苦,格里斯也不会惩罚他。 他的这句话,让格里斯大为诧异,上上下下的看了他好几遍,直看得他心里有点毛。 “就是因为你,才要更加小心,你不是也被我捉住了吗?”格里斯很不明白,他被自己一个小骷髅捉住,却被说成什么事也没有。难道被自己俘虏难道不是坏事吗? 就是因为有普尔森和奥尼这几个例子,才让格里斯更加小心,以免自己也像他们那样,在某些不起眼的地方阴沟翻船,至少对他来说,连灵魂都掌握在别人的手上绝对不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 格里斯这句话让普尔森一头栽倒在地上,好半晌都爬不起来。是啊,他为什么没想到这一点呢?自己就是因为太大意了,才会栽在一个枯骨骷髅的手中,失去自由先不说了,让自己以前的老对头听到,恐怕会连大牙都得笑掉。 如此丢脸的事情,完全够资格做为反面教材,自己居然还大言不惭的劝格里斯不用太慎重。尽管已经没有血液流动了,可是这一刻,普尔森还是感受到自己整个脸都在滚烫,没脸见人了。 不过羞愧之余,普尔森也不由愤愤不平的想:有你这样变态的骷髅吗?! 普尔森能在死亡世界生存这么长的时间,而尼奥这三个新生巫妖,竟然也能远行千里,无惊无险的来到格里斯的领地,都说明了一个问题,他们都有着规避危险的能力。 奥尼他们从来不往有着强大气息的领地范围跑,一开始他们甚至专门找那些人踪罕至的偏僻地方,一直离开永生堡很远之后,他们才慢慢意识到,越往下走,领地就越弱小。 直到这个时候,他们的胆子才壮起来,不但敢袭击落单的骷髅僵尸,竟然还敢往领地里跑了,很可惜,他们的运气非常的不好,第一次闯进领地就碰上了狡猾的安东尼奥。 所以一路上,奥尼他们行进的路线,都是一些人踪罕至又没有强大存在的地方。 整个荒野几乎都是一模一样的丘陵,谷地,巨石,一路走过来,映入眼中的景色变化非常的小,奥尼等人好几次都需要停下来辩认道路,才不至于走错方向。 ps:求票求收藏 [bookid=937o6,bookname=《级骷髅兵》]. 正文第八十四章.永生石林-亡灵圣者 听普尔森说,整个荒原的直线距离至少有几千公里以上,而永生堡就是整个荒原的中心,而这个荒野也因为永生堡的缘故,被人们称之为永生荒野。。c普尔森到过永生堡很多次,甚至他在那里还保留着一个长期的栖身地**。 传闻堡里的那座高塔上住着的是一个强大的巫妖王,只是传闻而已,普尔森从来没有见过那位巫妖王出现过。不过在塔下倒是一直徘徊着两个黄金骷髅和两个铁皮僵尸,所有靠近高塔的生物都会遭到它们无情的攻击。 能驱使这种强大的骷髅和僵尸看门口,塔里的那位即使不是巫妖王,实力也不会差到哪里去了。 整个永生荒原都若有若无的受到永生堡的影响,只是这种影响,到了格里斯所在的领地,已经微乎其微了。 无惊无险的翻过一座丘陵,又是一个谷地出现在眼前,只是这个谷地最底部,裂开了一道粗大的裂缝,一直延伸到对面的那座丘陵之上。 看到这条裂缝,奥尼顿时精神一振,兴奋的说到:“就是这附近了,我认得这么裂缝。” 格里斯曾经询问过这里的情况,也知道这里有一条地裂,可是如果没有奥尼等人带路,想到千篇一律的丘陵谷地间找到这个地方简直是大海捞针了。 普尔森仔细的查看了一遍,没有现什么危险,这才对格里斯点点头。 格里斯这才让格罗等亡灵散开,去搜寻可能存在的秘银矿点。他把格罗等亡灵**来,除了用来吓人之外,就是为了探察银矿。这些没有形体的亡灵,可以随意的穿入固体之中,探查地里的情况。 当然,这种穿透的距离不能太长,否则灵魂会承受不住,像格罗他们这种领主级的亡灵,大概能深入沙石地里一百多米,如果是岩石等密度较大的地块,距离会随之缩短。 这也是这些亡灵为什么会被困在地**中的原因,那个地**距离地面最近的地方也不止一百米,而且全是坚固的岩石地层,加上这些亡灵没有完整世界观,根本不知道外面有别的世界,自然不会拼命的穿透地层。 有这些亡灵在,搜索进度更快,范围也更大。 望着格罗等人在地里时进时出的身影,格里斯现在只有等了。 永生荒原的西南面,有一片堆满了巨大石柱的地方,这些原本巨大的岩石,在恒古不息的风的吹拂下,不断的风化,躯干越来越细,最后化为千奇百怪的细长石柱。 同样以永生为号,这里被称之为永生石林,这个世界的文化艺术等方面几乎没有展,词汇来来去去就那么几样,能有个名号就很不错了,大多数的地方,甚至连名字都没有。 永生石林同样是荒原里的一个重要地方,因为这里盘踞着一个强大的存在。 和永生堡高塔里那个传说却不见影的巫妖王不一样,盘踞在永生石林的这个存在,他的名号响彻整个荒原,亡灵圣者巴布洛克·默兰多。 盘距在永生石林的默兰多,和永生堡里那个传说的巫妖王,实力谁强谁弱,无从考究,因为他们两个从来没有动过手。但大部分人都认为,这两个顶级的存在,实力不会相差太远。 可是永生石林和永生荒原相比较,简直微不足道。一般来说,不死生物的实力和地盘的范围是呈正比的,实力越强的地盘越大。可是偏偏默兰多却很安份,从来不踏足永生石林之外的任何地方。 也不知道这是因为两个顶级存在间有什么默契,又或者默兰多对自己的领地已经很知足了。 确实,与荒凉贫瘠的荒原相比,永生石林的环境好太多了,这里因为地形的关系,死亡气息盘据积聚,比别的地方浓密了很多倍。死亡气息就是不死生物的根源,死亡气息越浓密的地方,不死生物诞生和壮大的度就越快。 因此,永生石林的不死生物密度要比荒野大上许多倍,常常一根石柱上就盘据着百数上千的骷髅僵尸。 小小的石林,比那十倍于它面积的荒野,在灵魂密度上相差无几。 更主要的是,石林之内属于位面壁垒的薄弱处,这里常常会在位面的力量下,撕扯出一些位面裂隙,然后就会有一些不知死活的异界生物通过这些裂隙,闯进这个往生者的国度。 默兰多盘踞在这里,时不时可以从那些闯入者的身上,得到一些珍贵的宝物,同时,闯入者们还会奉献出自己的**与灵魂。 时不时过来送死的异界生物,浓郁的死亡气息,让石林的价值比整个贫瘠的荒原更有价值。 能够占据这样富饶的领地,默兰多已经很满足了,就算永生堡的那个巫妖王拿整个荒原跟他换,他都不会同意。 实力到了默兰多这种层次,吞噬灵魂已经不是增长实力的主要方法,更多的时候,他会去沉睡,通过沉睡中吸收那浓郁的死亡气息,不断的锤炼自己的灵魂。 永生不死的灵魂,一个沉睡,就是几百上千年,没有什么重大的情况生,他是不会在沉睡中苏醒。而一般小问题,是不需要他亲自动手的。 在默兰多沉睡的那个地方,有一座由无数枯骷堆积起来的小山坡,坡顶上,一具黄金骷髅端坐在上面,像一座雕像一样一动不动。 其实并不是不动,只不过动得频率太慢了,也许过个三五七年,这个黄金骷髅就会动一下,它会在那座骨山上挑出一块适合自己身体的骨骼,安放到自己身上去,然后用灵魂不断的锤打着这块骨骼,让其金属化。 一年几个月后,这块骨骼金属化后,它又会换上其它的骨骼,重新这个过程,也不知道它从什么时候就开始了这项工作,在它的身边,已经有半具多余的黄金骨骼。 没有人知道它为什么这样做,也许是无聊,也许是试验着某些东西,反正它就锲而不舍进行着这项工作。 不过这一刻,这具仿佛雕像般的黄金骷髅,却被某些东西惊动了。. 正文第八十五章.穿越位面的巨龙 PS:这是今天的第五更了,求推荐求收藏 在离此地十数公里外,一些奇异的波动正扩散开来,在这里生存了不知多少年漫长的岁月,黄金骷髅自然很清楚这种波动,那是位面裂隙的波动,有某些生物正试图撕开位面裂隙,闯进这个世界来。.M 嗖的一下,黄金骷髅站了起来,双膝一屈一伸,整个身体像炮弹似的冲天而起,一下子跃到了骨山之下,再一屈一伸,一下子又蹦跳出了数十米的距离。 就这样双脚如同装了弹簧似的,蹦蹦跳跳的,黄金骷髅用极快的速度朝波动传来的地方跳去。 波动传开的地方是一处空旷之地,没有风,地面的细沙尘土却在颤动着,四周八方的往中央投去。 这种颤动起来越激烈,沙尘弹跳起来,最后竟然往空中升去。 一道漆黑的裂缝张了开来,瞬间把那些升到半中的沙尘全部吸了进去。裂缝越张越大,就连个头稍小点的石块,也被抽离了地面,投入裂缝中去。 缓缓的,裂缝越张越大。 一身黑斗蓬的阿巴克异常狼狈的从裂缝里钻出来,钻出来的时候,他更一脚踩空,毫无形象的一头裁倒在地上,五体投地。 还没等他站起来,裂缝中钻出一个硕大的龙头,震天的咆哮声响彻了四周:“阿巴克,你混蛋,差点害死我了!” 红龙列娜菲此刻的形象也异常狼狈,脸上灰一块黄一块,灰头灰脸的,像刚从坑里爬出来一样。 这还不算,列娜菲的头钻出了裂缝,可是身体还在里面,裂缝扩张的速度太慢,暂时还没张大到足以钻出列娜菲那庞大身体的程度。 听到列娜菲的吼着,还五体投地的阿巴克一下子弹了起来,毫不示弱的吼了回去:“你是自已太胖太肥太重,竟然把传送法阵给压垮了,我才差点给我你害死了呢!你这条肥龙!” 当初阿巴克没了解这条红龙的家底,冒冒然的同意带她来死亡世界,耗费了阿巴克数百年积累下来的财富,拿到手的却是一堆闪闪发亮,却一文不值的玻璃水晶火耀石之类的,不但亏了大本,建成了传送阵,还在发动的那一刻,被这条超重的肥龙压跨了底座。 幸亏阿巴克反应得快,强行的支撑了法阵的运转,硬生生将他们传送了过来,可是传送阵是彻底的毁坏了。 也就是说,除非找到一个直接通行的位面裂隙,否则他们两个是无法回去了。阿巴克只是准备陪她来死亡世界冒险的,而不是来送死的。传送阵完好的时候,借助身上的传送卷轴,他随时可以逃回人类世界。 当然,传送阵是带不上列娜菲这条巨龙的,但是真要碰上危险,阿巴克才不会管她呢。当然,这件事他也没有告诉列娜菲,到时碰上非跑不可的危险,肯定是列娜菲也应付不过来的,到时他跑了,也没有人来找他算帐了。 可是现在逃命的手段没有了,在这危机四伏的世界乱跑,不是找死是什么? 内心惊惶不安的阿巴克,哪里还受得了列娜菲的质难,当场吼了回去。 列娜菲再怎么也是一条雌龙,爱美是所有母性生物的天性,现在竟然被阿巴克把‘肥’‘胖’这种贬义的词汇用在她身上,那里受得了。怒火冲晕了头脑,张开血嘴大口就往阿巴克咬去。 虽然身为暗黑系的大魔法师,可是阿巴克与列娜菲之间的实力还是有着一定的差距,列娜菲这气势汹汹的一咬,顿时吓了他一大跳。 巨龙的脖子非常长,细细的像蛇身一样,伸缩速度非常快,简直像闪电一样,可是这样射出去,身体却猛然一紧,差点把脖子拉脱臼,原来愤怒之下,列娜菲竟然忘记她的身体还卡在位面裂隙中。 “吼!”吃痛之下,列娜菲更加愤怒的吼了起来。不过愤怒之余,她的头脑反而清晰了起来,不再理会阿巴克,而是专心的想把身体挤出位面裂隙。 在传送阵法的作用下,位面裂隙还在缓慢的扩张着,可是想挤得过列娜菲那庞大的身体,暂时还很困难。阿巴克虽然一开始就算好打开一个足以通行巨龙的裂隙所需要的直径,也用足了材料尽量扩充传送阵的力量,但好像还是有点不足够。 列娜菲的头伸过来了,前爪伸过来了,一双肉翼也伸了一半过来,就是卡在那个大肚子上。 位面裂隙距地面只有两三米,列娜菲一伸爪子就可以够到地面,她的双爪抓着地面,拼命的挤啊挤。 看着卡在裂隙进退不得的列娜菲,阿巴克斗蓬下的脸孔神情变幻不定,好半晌后,才无奈的叹了口气。让他底气十足的传送阵毁掉了,现在他也没办法随时回去人类世界,真和列娜菲闹翻了,对谁都不好。 想到这里,他只好无奈的说道:“我来拉你出来,脱身了就不要无理取闹了,这里不是什么安全的地方。” “哼!”列娜菲很小性子的哼了一声,她刚才也只是给阿巴克的话气晕头了,并不是想真的和他翻脸,否则就不是咬,而是一口龙息喷过去了。 阿巴克举起了法杖,喃喃的快速地念动着咒语,一阵莫名的力量迅速汇聚起来。仿佛承受着很大的压力一样,阿巴克举着法杖的手在颤抖,让他不得不双手捉住了法杖,才稳定下来。 终于,亢长的咒语念完了,阿巴克双手握着法杖,如同推着什么沉重的东西一样,把法杖奋力向前一推,同是一声大喝。 位面裂隙骤然扩张了许多,同时在奋力向外钻的列娜菲一下子从裂隙弹了出来,发出一声拨木塞般的‘卟’的清响。 “呼!~”列娜菲大为轻松的吁了口气,用最快的速度把长长的尾巴也从裂隙里抽出来。 阿巴克也松了口气,收回法杖。就在这时候,一道黄色的身影高速的向他们所在的地方掠来。 PS:推荐朋友雪峰新作《星空风暴》,要是感觉还不错的话,就收藏一下吧! 书号1759235 . 正文第八十六章.叫齐人马 本日第六更 趴在地上想喘口气的列娜菲,眼角刚瞄到这个金黄的身影时,对方已经扑到阿巴克的身侧,阿巴克刚来得及转过头,金黄身影的大脚已经踹在他的身上了,度之快,就连列娜菲都来不及反应。. 阿巴克身上的防御罩闪了一下,骤然破碎,在此同时,阿巴克已经被对方踹在防御罩上的那股巨力击得飞了开去,直飞了十几米,最后趴的一个大字形的贴在了一块六七米高的巨石上面。 “吼!”列娜菲怒了,再怎么说,阿巴克都是她的同伴,自己的同伴竟然被别人在自己的眼前踢了,这简直是藐视巨龙尊严的挑衅行为,列娜菲很生气,前爪挥起,像拍苍蝇一样拍了下去。 啪的一下结结实实的拍中了,列娜菲一爪按实在地面,可是奇怪的,她却感觉不到拍碎东西的感觉,反面掌心硬硬的有东西顶住。 列娜菲抬起爪子,那个金黄的身影已经被她整个拍进了地面,可是却完好无损的支着手臂,它就是用手臂挡下了列娜菲的拍打,可是它是挡住了,地面却承受不住,整个把它陷下去。 这是个黄金骷髅,和那个拐走她孩子的格里斯是个同样的物种,只是颜色不一样,这个的骨头太硬了。 “黄金骷髅?!”没见过至少也听说过,还没跨越位面的时候,阿巴克就详细的给她介绍了死亡世界的各种资料,自然也包括黄金骷髅这种强大的存在。 砰,黄金骷髅陷进去的地方整个被暴力爆开,金黄的身影高冲出了地面。 “吼!”想跑?列娜菲愤怒的又一巴掌拍了下去。敢藐视巨龙的生物,就必须承受巨龙的怒火。 龙爪结结实实的拍在地面上,大地剧颤,尘土飞扬,可是那具黄金骷髅却已经轻松的闪到旁边去。 一击不中,列娜菲懊恼的抬起爪子,又拍了下去。 黄金骷髅再次轻松闪过,它的体型相对列娜菲而言太细小了,但行动却更加敏捷。 两下都打不中,列娜菲气得眼珠都瞪圆了,左一巴掌右一巴掌,像打地鼠一样,敲得地面轰轰作响,可是再也打不中这个黄金骷髅了。 拍了十几下,列娜菲才猛的一恍,自己可不光有爪子啊。 醒悟过来的列娜菲张开血盆大嘴,闪电般向黄金骷髅咬去。 黄金骷髅向侧面奋力一跃,闪过了列娜菲的大嘴。可是这样一跃,不可避免的离开地面,在空中很短暂的停滞了一下。捉住这个机什么,列娜菲的爪子反扫回来,掌背扫在黄金骷髅的身上。 如同被苍蝇拍拍中一般,黄金骷髅的身体炮弹般横飞开去,直飞了三四十米,最后撞上了一块两人高的巨石,轰的一声把那块巨石撞成了碎片。 受到如此重击,那个黄金骷髅却一点事也没有,金黄的躯体就地一滚,便完好无缺的跳了起来。 它用一双空间的眼眶死死盯着列娜菲,张开大嘴,无声的咆哮起来。 虽然完好无损,不过这具黄金骷髅已经意识到,光凭自己恐怕不是这具庞然大物的对手。 看到完好无损的黄金骷髅,列娜菲也不由愣了一下,她对自己爪子的破坏力十分清楚,可是这样的力量,竟然伤害不了这具黄金骷髅,这也太硬了吧? 不但没事,竟然还敢冲着自己咆哮,虽然听不见声音,可是列娜菲却能很清楚的感应到对方灵魂的那强烈的波动。 身为高傲的巨龙一族,列娜菲还从来没有被人这样当面咆哮过,太让人生气了。 列娜菲一挺身躯,把自己的头颅高高抬起,深呼吸,扩胸,然后猛的把头颅伸出,张开大嘴:“吼!” 一道粗大的赤红火焰从列娜菲的嘴里射出,瞬间把那个正在咆哮的黄金骷髅吞没了。 每一位巨龙都有天生的龙息,龙息的威力几乎无坚不摧。不过龙息耗费的是巨龙的生命力,不是生死悠关的时刻,不会轻易动用。 列娜菲这记只是普通的火焰吐息,是火系巨龙的天赋技能,虽然威力比不上龙息,但也不是血肉之躯可以抵挡的。 在火焰吐息及体的一刻,黄金骷髅及时用手护住了眼眶,吐息过后,黄金骷髅整个躯体都红了,仿佛被烧红的铁条。 “哼,卑微的生物,冒犯巨龙的威严就是这种后果,如果……”看着烧得红通通的黄金骷髅,列娜菲不由志得意满的想宣扬一下大龙族的骄傲,可是话还没说完,就被一声怒骂打断了。 “笨蛋!”斗蓬破烂,灰头土脸的阿巴克飞快的跑过来,嘴里大声骂到:“它刚才不是冒犯你,它是在叫人,你这个笨蛋。”幸亏他拥有一半巨龙的体质,否则刚才那一脚就足够让他吐血了,可是尽管这样,还是让他头晕脑胀好一会。 边吼着,阿巴克飞快的跑到列娜菲的身边,一把抱住她的大脚,吼道:“还不快跑!” 被阿巴克连骂了两声笨蛋,列娜菲气得眼睛又瞪起来,正想生气的时候,数声巨大的咆哮声响起,震得整个石林都回声重重。 远处,两个铁皮僵尸迈着大步,咆哮着往这里赶来,在更远处,另一个黄金骷髅的身影在石林间若隐若现,高靠近。在更遥远的地方,一个强大无比的气息正在缓慢的壮大着,仿佛有什么东西正在苏醒过来一般。 整个石林沸腾起来了,除了这些高级的不死生物外,数之不清的低级骷髅僵尸纷纷不知道从哪个角落冒了出来,洪水般四面八方地朝这里涌来。 ps:推荐朋友新书《掌控天下》大雪崩 书号:1773612 重生回到二十年前,肖一辰现站在了万玄大6最精彩二十年的起点,而他,凭借比他人多出二十年的认知,一举成为巅峰强者,掌控天下! [bookid=name=《掌控天下》]. 正文第八十七章.银龙达菲尔 列娜菲顿时也慌了,一个黄金骷髅她还敢耀武扬威,再多一个还加上两具铁皮僵尸,她就顶不住了,更可怕的是那个正在缓慢苏醒的强大气息。 “快跑啊,笨蛋!”看到列娜菲被吓呆的样子,抱在她大腿上的阿巴克忍不住又骂起来了。巨龙实力虽然是强悍,可是怎么反应这么迟钝啊。 这种时候,列娜菲已经没时间和阿巴克计较言语上的问题了,慌乱掉转身体,往那几个黄金骷髅铁皮僵尸赶来的相反方向奔去,奔出十数步后向上一跃,刷的一下张开了翅膀。 那具被她喷得全身通红的黄金骷髅放下挡在双眼前的手臂,眼中蓝光闪动。 看到飞到空中的列娜菲,这个黄金骷髅奔前了两步,一把抱起一块足足比它还高的巨大石块,奋力的朝列娜菲扔去。 骷髅的巨力在此淋漓尽致的体现出来,巨石如出膛的炮弹般射向空中的列娜菲,把她那庞大的躯体砸得猛地一歪。 吃痛之下,列娜菲怒吼了一声,把脖子扭回来想看看是谁扔的石头,顿时看到了那具余热都没消的黄金骷髅,正往另一块巨石奔去。 这样都没事?!列娜菲心中一沉,身为巨龙一族的她天生就很狂妄自大,这是龙族的通病,只有人类才勉强让他们有所忌惮。 因为这种狂妄的心态,以致她并不认为死亡世界是什么可怕的地方,就算阿巴克怎么去重复这里的可怕,她都不以为然。可是现在看到那具被她火焰吐息正面击中的黄金骷髅完好无损,她才真正体会到死亡世界的可怕,这些家伙难道都打不死的吗? 这种顽强的生命力彻底打击了列娜菲的信心,这只是一具黄金骷髅,现在还可以看到另外一具黄金骷髅正在赶来,还有两具比黄金骷髅更强大的铁皮僵尸,而那个正缓慢苏醒的意识岂不是更加可怕? 想到这里,列娜菲心里什么念头都彻底打消,只剩下一心一意的逃跑了。 “呜~”一声震慑灵魂的尖啸声响彻了所有人的灵魂,一团烟雾在十数公里处的地方冲天而起,迅化成了一团巨大的阴影。 —————————— 亡灵们辛勤地在这片低洼的谷地穿梭着,无形的躯体时不时的钻进地里,又在别的地方冒出来,搜索的范围逐渐扩大。 不知过了多久,格罗从远处飞快的飘过来,边飘边呼叫着:“老师!”烟雾的正前方,一块大概有半盈司的秘银块凌空悬浮着。 这么快就有收获了,格里斯顿时精神一振,快步向格罗迎去。 “哪里有?”接过秘银,格里斯问到。这块秘银只有半盈司,距离他所需的远远不足,不过秘银成矿的话,储量就不会少,肯定会有更多的秘银存在,只要找到矿脉就行。 “在那里。”格罗指向了那道地面裂谷说到。 地裂粗长而深,一直延伸到对而面的那座小山丘,直接把山丘从中分成两半。裂谷底部还有许多小裂隙,有一些更形成了深不可测的地道,交错成非常复杂的地形。 这种地形是不死生物最喜欢聚居的地方,一般这种地方,都会形成一个规模不小的领地。 不过很奇怪的是,裂谷里完全没有生物活动的痕迹,就连不死生物盘距后存留下来的气息也丝毫没有。 这就意味着,这里好久没有生物活动过。 虽然有点奇怪这种复杂的地形竟然没有不死生物占据,不过只要没有强大的生物存在,就不会有危险,格里斯也就放心了。他马上让手下散开,顺着裂谷从这一端向另一端搜寻过去。 天生谨慎的格里斯在这种时候也没有忘记让几个小骷髅走在前面探路,而格罗等亡灵紧随其后。 谷底布满了一些小裂缝,有些浅,有些却深不可测,碰到这种地**,自然要深入的搜寻一番。 一个小骷髅刚钻进一个地**不久,猛的一阵闷响,一堆零散的骨骼从地**地喷了出来。正是刚钻进去的那个小骷髅。 与此同时,一声愤怒的咆哮从地**中传出来:“你们这些卑微的生物,竟然敢闯进伟大的银龙达菲尔的领地,你们全都要为你们鲁莽的行为付出代价!” 随着这声愤怒的咆哮,一阵淡淡的龙威从地**中扩散开来。 银龙!达菲尔?!格里斯的身躯一振,瞬间绷紧进入战斗状态。而普尔森和奥尼几个巫妖直接吓得双腿软,差点跌坐在地上。 只有那些涉世不深,根本没听过巨龙威名的亡灵们,才保持着镇静。 所有的位面几乎都有关于巨龙的传说,而死亡世界,不死巨龙更是位于食物链最顶端的可怕存在,这些不死巨龙,生前可都是由巨龙转变而来的,死了的都这些厉害,活着的也许会更可怕。 而银龙更是巨龙一族三大上位巨龙之一,那可是比普通巨龙更加可怕的存在啊。 难道这个裂谷之所以没有别的生物活动,就是因为这条银龙的存在?几乎不需要怀疑,那淡淡的龙威就是证明,只有拥有巨龙血脉的生物,才会拥有这种威势。 就连苏珊娜这条小骨龙,自身的龙威也在缓慢的觉醒中,一旦它生气如激动的时候,格里斯就可以从它身上感受到这种龙族的威势。 可是为什么是‘淡淡的’呢?. 正文第八十八章.拥有龙威的马 就在一群人都被那个咆哮声中的银龙名号吓得不所措的时候,地**中猛的探出一张马脸,斗大的双眼瞪圆地狠狠扫了格里斯等人一眼。。然后它那雄壮的身躯也随之冲出了地**。 一匹马?银龙呢?格里斯等人心里冒出一个大大的问号,集体忽略了这匹雄壮的马匹,眼睛继续盯着那个地**,等待着银龙达菲尔的出现。 可是好半晌,都没有再见到那个地**里有其余的动静。 “你们这群卑微的亡灵,你们闯进了伟大银龙达菲尔的领地之后,竟然还有胆量忽视他的存在!?你们的罪行无可饶恕!”熟悉的咆哮声再一次响起。 格里斯等人转头望去,说话的却是那一匹马,它瞪着双眼,无比愤怒的张大嘴巴咆哮着,嘴里的牙齿竟然不可思议的保持着整齐和洁白。 普尔森几个巫妖面面相觑:“你就是银龙达尔菲?” “你们这些卑微肮脏的亡灵,你们的眼睛都瞎了吗?你们难道都不认识伟在的银龙达菲尔吗!?”这匹马每质问一句,音量就提高一倍,到最后它的咆哮声简直是震耳欲聋了。 随着它的咆哮,淡淡的龙威震强了少许,但更为强烈的灵魂波动几乎要把龙威给掩盖了。 这匹雄壮的,肌肉充满活力,皮肤十分新鲜的黑马,竟然是一个马形的巫妖!刚才因为龙威的掩盖,格里斯没有注意,现在它在愤怒、在咆哮,反而把自己的灵魂气息突现了出来。这是一匹拥有领主级别灵魂的马形巫妖。 普尔森等人傻眼了,一匹巫妖马自称是头银龙,可偏偏它还具有龙威,这真是天大的怪事了。 死亡世界异形的生物数不胜数,无论是巨龙还是侏儒,恶魔还是泰坦,死了之后都不过三种形态,骷髅,尸巫,亡灵。不管是骨龙也好,骷髅也好,本质上都是骨头架子。 所以马形的巫妖,本质上还是巫妖,和活生生的银龙扯不上关系。 可是这匹巫妖马那气势汹汹的样子,显然是真的把自己当成了伟大的银龙达菲尔了,最神奇的是它还拥有龙威。虽然很微弱,但这种威势却不假。 “你开玩笑了,你明明是一匹马,冒充什么巨龙嘛。”普尔森一撇嘴,没好气的骂到,什么银龙黄龙的,吓了他一大跳。 普尔森的话瞬间的巫妖马爆发了:“你才是马,你们全部都是马!” 巫妖马扬起了前蹄,瞬间踏下,脖子伸长,嘴巴大张,一道黑炎就喷射而出,直冲向普尔森。 这匹巫妖马喷射黑炎的姿态,像极了格里斯在某本书籍的插画里看到的,巨龙喷吐龙息时的姿势。 但这道黑炎绝对不是龙息,只是暗黑冥火的一种变化招式。只是施放速度远远超出了普尔森等人预料,以致普尔森完全没反应过来,只能眼睁睁看着黑炎扑近身前。 说实话,普尔森是被这匹自称银龙的巫妖马搞糊涂了,反应才会慢了一拍。 唯有格里斯在这匹巫妖马出现的同时就做好了战斗准备。这时只见他法杖向前一指,一个拳头大小的火球就瞬间射出,迎上了那道黑炎。 黑色与通红的火焰爆成了一团,交织黑红相间的诡异光芒。 死亡世界的火元素是非常稀少的,施放这个火球的火元素,全部是由格里斯魔甲内的魔力囊中提取出来的,所以施放速度才会这么快。 普尔森毕竟是个领主,在死亡世界闯荡了许多年的老巫妖了,格里斯挡下黑炎后,他也反应过来了,第一时间捏爆手上的一个骨戒。 骨戒一爆开,一团同样的黑色火焰在他的面前炸散,然后,火焰中探出一道火龙,凶猛的扑向前去。 这一招不知道别人怎么称呼,普尔森自己将它称之为爆烈炎龙。这是他自行摸索出来的一式五级的魔法,也是普尔森能掌握的最高级的一式魔法,可以说是他魔法造谐的最高成就。 对普通的人类法师来说,自创一式魔法,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他们没有这么多的时间去逐一去试验那繁复的魔法组合。有能力创造新魔法的无一不是惊才绝艳的天才人物,又或者机缘巧合极度走运,误打误撞试验出来。 所以无论是哪个位面,魔法体系的发展都是靠时间的积累,靠着无数代法师共同努力,慢慢壮大起来的。 死亡世界缺乏完整的知识传承体系,魔法力量的发展落后和缓慢,但是不死生物拥有一个优势,是任何生物都比不上的,那就是他们永恒的寿命。 只要掌握了魔法的力量,再愚蠢的法师,成百上千年下来也足以积累下庞大的魔力和丰富的经验,再瞎眼的猫,也有碰上死老鼠的时候,永恒的寿命让他们有足够时间去试验不同的组合,只要有耐心,总有收获的一天。 这式爆烈龙炎就是普尔森在漫长的岁月中,经历了无数次失败后,才成功摸索出的五级魔法。这式魔法里,凝聚了他这漫长的生命中对魔法的理解。 一爆开就吞噬了身前的空间,如果身前有什么生物在攻击他的话,光是这爆开的黑炎,就能把对方吞噬。如果身前没有威胁,那爆开的黑炎就会迅速聚成一条火龙,爆射向正前方,吞噬前方的所有敌人。 黑色的炎龙凶猛的扑向那匹巫妖马。 巫妖马诡异的用非常快的频率侧跑起来,间不容发的闪过炎龙。因为骨骼结构的关系,马匹活动时向前向后比较灵活,向左向右就比较迟钝了,就算成为不死生物,也避免不了这种躯体结构的限制。 可是这匹巫妖马瞬间仿佛化身横行的螃蟹,闪过炎龙后还蹭蹭蹭的绕了小半圈,然后快速的朝普尔森冲来。 这是一匹非常雄壮的巫妖马,将近两米高的身躯,前胸全是鼓胀如石头般的肌肉,充满着爆炸性的力量美感。 如此鲜活的躯体,似乎还有血液在体内流动一样。这和一般巫妖干枯腐朽的躯体完全不一样。如果不是那强盛的灵魂波动,从外表根本看不出这是一个巫妖马。 拥有鲜活的躯体,自然也拥有朝出普通尸巫的灵活动作,这一侧身绕行到撒蹄前冲,不过一个眨眼的工夫,这区妖巫马那两米高,起码上吨重的雄壮身躯已经冲到普尔森的面前,三足着地,一足扬起直接往普尔森的脸上印去。 . 正文第八十九章.外强中干 那粗壮的马蹄几乎比普尔森的脸还要大了,这样给正面印上,就算头颅不被踢爆,估计脖子也撑不住会被踢断。。 普尔森是一个巫妖,正常来说,尸巫的动作比较缓慢,因为他们身上那层韧化的皮肉提供强大的防护力的同时,也限制着他们的活动。所以那匹巫妖马扑到身前扬起蹄子的时候,普尔森只能再捏爆一个骨戒,一个淡黄色半透明的防护罩加持在身上,他只能硬扛。 这匹巫妖马也是巫妖,鬼知道为什么它的速度会这么快。 就在巫妖马的蹄子就在印上普尔森脸上时,一声凌厉的破空声响起,一道白影斩向巫妖马的前蹄。如果巫妖马的蹄子原式不变,踹到普尔森的时候,这道白影肯定也会斩在它的蹄子上,后果就是两败俱伤。 巫妖马闪电的收回蹄子,侧眼一扫,敲它马腿的正是格里斯,而那道白影,却是格里斯的骨杖。这根法杖,格里斯在制作的时候就准备必要时候当成棍子来用的,所以格外的粗长。 巫妖马一看清楚敲它马腿的格里斯,斗大的马眼里瞳孔一缩,四蹄一踏,雄壮的身躯就转移目标,一堵墙似的朝格里斯撞来。 这匹巫妖马的速度比格里斯这种骷髅还要快了,这种时候,格里斯也来不及闪避。抽回法杖,猛然向地上一插,双脚张开矮下身体,肩膀朝着巫妖马撞来的方向一顶。 看他那架势,仿佛在和巫妖马对撞一样,旁边看到此状的普尔森和奥尼等人见到,都忍不住神情大变。 格里斯才刚踏入灰骨骷髅门槛,体型和这雄壮的巫妖马更是没得比,这样撞到一起,格里斯怎么可能是对手。他们可是和格里斯有深层灵魂联系的,格里斯完蛋的话他们就跟着完了。 可是救援已经来不及,他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巫妖马和格里斯撞到一起。 可是让他们大掉眼镜的,撞到一起后,倒退开去的竟然是那雄壮的巫妖马,而格里斯竟然纹丝不动。 巫妖马也对这种结果诧异不已,竟然顾不上被撞凹了一小块的胸膛,眼睛朝格里斯望去。 只见双手拄着法杖的格里斯,全身透着一种青灰色的粗糙光泽,仿佛一具岩石雕琢成的雕像般,格里斯竟然把自己石化了。 石化术其实是一种非常鸡肋的攻击魔法,它的施放成功率非常的低,需要敌人毫无抵抗能力的时候才能成功。都毫无抵抗能力了,还需要浪费魔力吗? 但如果石化术施放成功的话,普通的人类绝对是不死也残废。就算石化效果消失后,一般人的心脏也无法再次恢复跳动,就算幸运的死不掉,某部分肢体也会因为性质的改变成残废。 所以没有人会想到把石化术用到自己身上。当然,用到自己身上,绝对不会有什么抵不抵抗的问题,保证是一定成功。 看到化为石像的格里斯,普尔森满脸都是被震撼的表情,他还是第一次意识到,原来魔法还可以这样用的。 格里斯是不死生物,躯体不过是一堆骨骼,石化再多次,也不会因为性质的改变而废掉。而石化之后,他的躯体更和整个大地连在了一起,巫妖马等于拿自己的身体去撞石头,撞得动才怪。 奇异的波动荡漾开来,那是驱散术的波动,不知什么时候,格里斯已经布下了驱散术,延迟到撞击发生后就同时击发。 身上的石化效果顿时被驱散,格里斯回复自由,法杖抡起狠狠的抽到巫妖马的脸上。 格里斯的魔法水平虽然只有初级,但他的战斗意识绝对是最高级的,那是在观看了亚力克斯和德流仕这种层次的强者的战斗,所养成的,还有图书馆里无法的战例供他融会贯通。 石化驱散一路行云流水下来,用了最少的魔力却成功的抵御了攻击,所表现出来的战争技巧顿时让普尔森等人赞叹不已。 法杖抽在了巫妖马的脸上,抽出一道杖痕,就连它的脸也被抽得侧出一边,蹭蹭蹭的连退了三四步。 “吼!”受到重击的巫妖马张大嘴巴,愤怒的咆哮起来:“你们这群卑微的生物,你们已经彻底激怒了伟大银龙达菲尔,他现在很生气,承受他的怒火吧!” 巫妖马咆哮,同时扬起了前蹄,然后雷霆踏下。 地面猛然一颤,碎石飞溅尘土飞扬。飞扬的尘土和碎石把巫妖马的身影都掩盖住了。 然后马蹄声响起,迅速远去。 被巫妖马狂妄的宣告弄得精神非常紧张的普尔森和奥尼等人,正聚精会神,全神贯注的准备应付对方的怒火的,这时听到迅速远去的马蹄声,他们都没反应过来。 只有格里斯在身上加持了疾风术,直接冲进了尘雾中。 在稀稀扬扬的尘雾中,只见那个雄壮的身影正在用非常快的速度远离此地。 这匹自称是银龙达尔菲的巫妖马,至少拥有领主级别的灵魂强度,也就是说,它的本质上只是一具马型的巫妖领主,级别和普尔森差不多。 可是不知道什么原因,这匹巫妖马不可思议的拥有龙威,虽然很微弱,但是说明它很有可能拥有龙族的血脉。 更不可思议的是,它竟然还拥有鲜活的**,这让它的行动无比的敏捷,远远超出了尸巫的范畴。 可惜,只有那些骷髅和僵尸这类低级的不死生物,才会依靠**的力量,智慧高超的巫妖,魔法才是他们称雄死亡世界的力量。 这匹拥有龙威和鲜活**的巫妖,却似乎并不掌握魔法的力量,除了一开始喷吐的那道黑炎之外,之后的攻击就再也没有一丝魔法的痕迹。 一个不懂魔法的巫妖,就算拥有龙威,又能怎么样呢?普尔森刚才只是被银龙和名头和龙威吓到了,才会惊慌失措,如果镇定下来,谁胜谁负还不一定呢,而这里,拥有同样强大灵魂的,除了普尔森,还有十几个亡灵。 虽然那些亡灵外强中干,可是阵势非常吓人,在发现这一点,巫妖马早在心里打了退堂鼓,那狂妄的宣告,不过是它迷惑敌人的一种手法而已。 PS:下榜了,没收藏的记得收藏,免得找不到了。 . 正文第九十章.你全家才是马 它的四条腿一撒开,这里几乎没有人能追得上它。。 幸亏格里斯不是普通骷髅,加持了疾风术后虽然追不上巫妖马,但至少不会一下子给甩没影了。 一边跟着对方的身后狂奔着,格里斯一边举起了法杖。 巫妖马身前坚硬的土地瞬间软化,化成中央向下陷落的流沙坑。 不过巫妖马的反应也非常的快,前蹄刚踩入流沙中,后蹄奋力蹬地,整个躯体凌空跃起,硬生生把前蹄从流沙里抽了出来。 如果是普通法师的话,还真的给它得呈了,可惜格里斯有魔力囊这种魔力储备,而且习惯性的默发魔法,加上流沙术只是个二级魔法。 巫妖马的落点的位置,地面再次软化。 这匹巫妖马确实了得,这种情况下,它硬是扭动身体,雄壮的躯体在半空中侧翻了一个跟斗,硬生生的给它翻过了第二个流沙坑。 砰!它那上吨重的躯体狠狠的拍到了地面上,拍起了一阵沙尘。如果是普通马匹,这样侧摔下来至少得摔个内脏破裂,可是巫妖马却什么事都没有,顺势一个翻滚,屈膝就站了起来。 可是还没等它抬脚,腿下就是一软,第三个流沙术已经软化了它所在的位置。 沉重的身躯压得它迅速陷入流沙之中,巫妖马奋力的挣扎,只见它猛然发力,前蹄硬生生的从流沙中抽出来。格里斯施放的流沙术是最低级的,范围不过两三米,巫妖马抽出前蹄后,直接就能搭到流沙坑之外没有软化的地面。 虽然这种的挣扎另它的后蹄陷落的更快,可是取得着力点后,巫妖马蓄势,正准备把后蹄也拨出来。 嗖的一记破空声,三团炙热的火焰挟着惊人的热量掠到巫妖马的旁边,悬停了下来,把它紧紧的包围起来。 望着四周的火焰,巫妖马眼珠转了一下,撑在地面的前蹄硬是没敢用力。 就是这迟疑的一息间,流沙把巫妖把整个躯体都吞噬,只露出脖子以上的部位。 尽管这样,可是格里斯却不敢松懈,依然控制着三个火球稳稳的悬停在巫妖马的头顶上,一旦有风吹草动……。 普尔森和奥尼等人陆续追了上来,两次都几乎中招的普尔森,脸上更上带着羞丑成恼的表情,追上来后二话不说就用白骨锁链,直接把巫妖马捆成了粽子,直到确认它没法再挣脱后,才松了口气。 这个拥有龙威,又自称银龙的巫妖马,实在太诡异了。身为巫妖,却没有尸巫应有的迟缓,身为不死生物,身上的**却如此新鲜。身为一匹马,却拥有龙威,普尔森活了如此漫长的岁月,却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诡异的事情。 四个巫妖,十几个亡灵加上格里斯一起围了上来,团团的把巫妖马围在中间,每个人都严阵以待,这下巫妖马就算长了翅膀,恐怕也飞不掉了。 望着虎视眈眈人众人,巫妖马竭力保持着神色的平静,甚至表现出高傲带着俯视的姿态,可是滴溜溜乱转的眼珠还是暴露了它此刻的紧张。 格里斯蹲下来,在巫妖马的身上打量了好一会,突然问到:“你的身体这什么可以保持鲜活?” 这是格里斯最渴望知道的问题,比这匹马的身份,身上的龙威这些更吸引格里斯的注意。 要知道,普通僵尸的实力,很大一部分是来源于它们身上的皮肉,韧化的皮肉虽然带给它们强大的防护力,但也限制了它们的灵活。 从这匹妖巫马刚才那一摔来看,它身上的皮肉虽然鲜活,但防护能力丝毫没有减弱。 这意味着什么?想想看,一群跑得像骷髅一样快的僵尸……。 如果能弄清楚这个方法,格里斯手下的那些僵尸瞬间就能提升好几个档次的战斗力。 巫妖马用眼角斜了格里斯一眼,傲慢的说到:“伟大的银龙达菲尔虽然一时不慎,失陷在你们的手里,但伟大的龙族是绝对不会身邪恶低头……”宁死不屈的架势刚一摆开,格里斯把几个火球往它的脑袋靠了靠,灼人的热量下,巫妖马的口风马上变了。 “那是我们伟大的龙族特有的龙语魔法中的永久固形术的效果。用极快的语速说完,接着又解释道:“这并不是什么秘密,告诉你们也无所谓。”这种死要脸的行为让普尔森等人不禁宛尔。 “永久固形术?你会用吗?”格里斯问到。 “你竟然敢怀疑伟大的银龙达菲尔阁下!……会,当然会。”巫妖马下意识的就瞪大双眼,愤怒的咆哮到。可是已经意识到它外强中干的普尔森等人,不等格里斯吩咐,就兴致勃勃的祭出了自己拿手的魔法。 “向我奉献你的灵魂。”光是这一点,巫妖马就拥有存在价值了,格里斯现在正是拼命增长实力的时候,只要有利用价值的,他都不会轻易放过。 “什么!?你让伟大的银龙达菲尔向你这种卑微的生物臣服?”巫妖马仿佛听到什么难以置信的事情似的,大声的反问到。 格里斯点点头,几个火球朝着巫妖马的脑袋靠近了一些。现在的格里斯表现得要比在人类世界的时候强势太多了。 这里是他诞生的地方,是他成长的世界,所以对这个世界的了解,他比所有人都深刻。在这个弱肉强食的死亡世界,软弱的生物是无法生存的。 “能向您奉献灵魂是我的荣幸,银龙达菲尔向您效忠”感受到那火球中炙人的热量,巫妖马的话风马上就变了。 不死生物没有所谓的宁死不屈之类的东西,永恒的生命比任何东西都珍贵,包括自由。 “嘿,银什么龙,明明是一匹马……”随着巫妖马奉献出的那朵誓约之火,所有人顿时放松了警惕,普尔森更是嘲讽到。 “轰!”普尔森的话还没说完,地面骤然爆开,巫妖马雄壮的身躯硬生生的从地面挣脱了出来,愤怒咆哮道:“你才是马,你全家都是马!”同时后蹄齐出,凶狠的踹在了普尔森的胸膛上。 突如其来的变化,就连格里斯也没反应得过来,谁也想不到,一个马字会让它的反应这么激烈,就连灵魂誓约都奉献出来了还会暴起伤人。 下榜了,没收藏的都收藏一下吧,拜谢 . 正文第九十一章.荒谬绝伦 爆起的尘土遮蔽了视线,尘土中,两个巨大的蹄子闪电踹出,普尔森完全来不及反应,硬受了这一击。.以防万一加持的护盾瞬间破碎,蹄子微不可察的为之一缓,随即又加速踹上了普尔森的胸膛。 清脆的骨骼破裂声响起,普尔森的胸膛凹陷一大块,整个身体像炮弹似的被踹飞开去。 结结实实的白骨锁链都被瞬间撑脱开来,而且还是全身埋在土里,没有空间施力的情况下,巫妖马的爆发力实在太恐怖了。 格里斯没有时间惊讶,第一时间把三个火球都按到了巫妖马的身上,剧烈的爆炸把它雄壮的躯体都炸飞了开去,一时间烈焰滚滚。 烈焰之中,格里斯扑向了巫妖马之前奉献出的那一朵灵魂誓约,一口吞了下去。 电光火石之中,格里斯只能凭本能反应,一开始他还以为巫妖马是先用誓约之火吸引注意力,然后趁机发难,可是挣脱之后,巫妖马不是第一时间收回誓约,而是攻击普尔森。 难道这匹马真的是被普尔森的言语刺激到,才暴起发难。而不是本来就打定主意做最后的挣扎? 格里斯一时间也糊涂了,难道这个‘马’字真的对它的刺激那么大?令它宁愿放弃最后一个逃脱的机会也要报复? 现在誓约之火被他吞噬了,大局已定,巫妖马再也没有脱离他掌握的可能了。 三个火球分别命中的巫妖马的腰腹之间,火焰更是把它的全身都吞噬了。 可是爆飞开去成了一团火球的巫妖马挣扎了几下,竟然从地上站起来,奋力的抖了抖身体,身上的火焰顿时全给甩掉了。 现出身形的巫妖马此刻形象惨不忍睹,全身的毛发皮肉焦黑一片,腰腹的位置更给火球炸出了一个大洞,露出里面暗红的内脏和血肉,甚至连骨头也清晰可见。 幸亏是身上皮肉厚的位置,要是击中头颅,估计能把它的颅骨炸裂。 扭头看到自己的伤势,巫妖马凶狠的瞪向格里斯,当场就准备发作。如此严重的伤势,基本等于废掉了。 普通生物只要不死,再严重的伤势也会有愈合的一天。可是不死生物的肌体是没有愈合能力的,骨架还能折东补西的换着来,可是皮肉怎么换?就算有针也缝不起来啊。 格里斯也觉得可惜了,凭这匹巫妖马之前表现出来的实力,调教一下会是一个很不错的助力。它身为一个巫妖,却缺乏各式各样的装备道具,这才是巫妖战斗力的来源,野路子出生的它更连魔法都没掌握几个。 如果教会它魔法,奔跑时用疾风术,撞人时用野蛮冲撞,踩人时加上重力术。配合它的雄壮的体型,简直就是一具重型战车。 可是现在,这种恐怖的伤势,虽然要不了巫妖马的命,但是缺乏肌肉的牵引,恐怕它连奔跑的速度都提不起来,实在太可惜了,刚才它为什么要这么冲动呢? 巫妖马恶狠狠的盯着格里斯,看起来就像马上要动手的样子,不过很快的,它便意识到自己奉献的誓约之火已经被格里斯收了,无可奈何的它忍了下来,不过看神色还是非常不忿的样子。 它转过脖子,眼睛盯着自己的伤口,嘴唇开合着小声念诵着咒语。咒语完全有别于格里斯所学过的所有魔法语言,音节简单,但音调却非常古怪,有点像远古的龙语。 就在它低声诵唱中,很诡异的事情发生了,它身上的伤口竟然用肉眼可见的速度缓慢的愈合。 巫妖的伤口会愈合,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就如同死人怀孕一样荒谬绝伦。可是这样荒谬的事情,却真实的在众人的眼前发生了。 奥尼三个巫妖看得眼珠都快掉下来,就连格里斯也诧异不已,唯有格罗等亡灵没什么变化,他们的阅历太少,没意识到这是多神奇的事情,不见不怪。 被踹飞了几十米远的普尔森拄着法杖,按着胸口走了回来,满脸都是愤怒的表情。尸巫尸巫,没智慧的是僵尸,有智慧的是巫妖,普尔森拥有领主级别的灵魂,自然也拥有相应的领主级别的躯体。 实际上,他和钢牙是同等级的,也就是说,不使用魔法的话,光凭**他也毫不逊色于钢牙这个铜皮僵尸。 铜皮级的躯体防御力惊人,再加上一个基础护盾,但在巫妖马这下马蹄下还是受到了伤害,普尔森的肋骨起码断了三根,整个胸膛凹陷下去了至少半个拳头的深度。 这对普通人类来说绝对是致命的伤势,幸亏他是巫妖,凹陷的胸膛除了不太美观,并没有太大的影响。 可是没有谁乐意看到自己的身体这里突一块那里缺一块的,所以普尔森非常愤怒,走回来的时候他已经疯狂的提升魔力聚拢元素。 “不许打架。”看到怒气冲冲的普尔森,格里斯觉得有必须制止一下。巫妖马踹中他的时候,格里斯还没接受对方的誓约之火,属于敌对关系。现在立场变化了,巫妖马变成同阵营的人了,再起争执就成了内部矛盾。 格里斯从来没处理过这种内部矛盾,不知道怎么下手好,让他们打吧肯定不行,但制止嘛,好像对普尔森又不太公平。 不过巫妖马受了格里斯一击,伤得也不轻,对普尔森也算有交代。 普尔森看到巫妖马身上的伤势,谔然了一下,心不甘情不愿的散去积聚的魔力和元素。格里斯的话他不敢不听,而巫妖马身上的伤势看起起来也不比自己轻。 但是就这样放过这匹可恶的巫妖马,普尔森又觉得心有不甘,最后,他决定呈一下口舌之能,嘴上骂到:“你这匹不要脸的肥马装什么……” “你才是马,你全家都是马!”一听到这个‘马’字,巫妖马果然又爆发了,连自己身上的伤势也不顾了,愤怒的咆哮吼叫着,一口黑炎又喷了出去。 普尔森早有准备,一记暗黑冥火激射而出,射爆巫妖马的黑炎,同时挥动法杖,大吼到:“想打架是吧,来啊,你这匹不要脸的死马,装什么巨龙,你长得像吗!?”普尔森跳着脚挑衅着,即然对方首先动手,他就不需要顾虑格里斯‘不准打架’的吩咐了。 格里斯左看看,右看看,歪了歪脑袋。 顿时,普尔森和巫妖马仿佛中了定身术一样,同时保持着剑拔弩张的姿势,定格了起来。 格里斯切断了他们对身体的控制,却留下了对外界的感知。这样一来,他们能看能听,但却全身都不能动,连视线都无法转开,只能默默对视着。 “继续找矿。”格里斯向奥尼和格罗等人说到,直接把他们晾在了原地。 求票 . 正文第九十二章.无界水晶 丰富的收获就在巫妖马所在的那个洞**里找到,难怪搜遍了整个谷地,只找到一小块秘银,敢情全被这匹巫妖马搜刮到自己的洞**里了。.[www.qiyebooks.com] 这匹自称银龙的巫妖马,不但继承了巨龙的威势,就连它们那种喜欢收集闪闪亮物体的习惯也继承了下来,整个洞**里堆满了死亡世界可以找到的各式宝石,水晶,金属,甚至某些骨质细密,类似象牙一类的骨器。 在那一块闪亮的金属水晶宝石堆里,格里斯一连翻到好几块拳头大小的秘银块,每一块都有一两斤重,至于那些细碎的秘银,更是数不胜数。 更让格里斯惊喜的是,竟然还让他找到了五块青黄色的精金,加起来至少有一斤重。这可是比秘银更加稀少和珍贵的魔法材料。 除了精金和秘银,这里面更多的是普通的黄金和白银,还有那些没有价值的水晶,又或都一些宝石之类的,精金是黄金的伴生矿,而秘银则是银矿的伴生物,从这些矿物来看,这附近至少有一条银矿和金矿。 细心的把有价值的精金秘银收集起来,至于黄金白银之类的就直接扔到一边,这些东西在死亡世界一点价值也没有,还不如钢铁的作用大。 翻着翻着,一颗黑色的棱形水晶映入格里斯的眼中,这颗水晶只有指甲大小,通体漆黑。和普通水晶不一样的是,它竟然不反射任何一点光芒,光线照在它的身上,仿佛都被它吸收了进去一样。 偶尔的,漆黑的晶体内,一些微弱的光点闪烁着。 格里斯正在翻拣着,翻到这颗水晶时候,他还是习惯性的往旁边一扔,等扔出去了才意识到它的古怪,忙不絮又捡了回来,捧在手中仔细端详起来。 黑色,不反光,内有光点……,综合这些特征,一个名字闪过了格里斯的脑海,顿时让他的灵魂为之一振。 这竟然是无界水晶! 无界水晶可以说是世界上最神奇最珍贵最稀少的晶体,和它的名字一样,无界水晶内有着一个没有界限的空间。 当然,没有界限只是一个形容词,但是像一颗指甲大小的无界水晶中,也许蕴藏着一个几平方,几十平方,甚至几百平方米的空间。这是制作空间道具的必备材料。 能把成百上千平方米的巨大空间,浓缩成只有指甲片大小,这就是无界水晶的神奇之处。光是这一点,就让它成为了所有人梦寐以求的无价之宝。 在空间魔法师和炼金术士的配合下,无界水界会被制作成空间道具,比如戒指或项链之类的,配带者可以随意的把任何东西放进去,只要里面有足够的空间可以容纳。 想一想,如果一个国家拥有了这种储物道具,那么他的军队作战时,军用物资随时可以通过道具来运转,根本不会有后勤的压力。如果一个法师拥有了这种道具,那他就可以把所有装备放在里面,随时取用,甚至还可以带个千儿八百张的魔法卷轴,在战斗中用卷轴去把敌人淹没。 这可是一件随时能改变实力天平的顶级道具啊。 不过无界水晶数量稀少,可遇而不可求,一直到现在,人们都还搞不明白这些水晶到底是怎么产生的,在金银铁矿魔晶矿甚至煤矿上,都曾现过无界水晶。可是等你专门去找的时候,也许挖空几条矿脉也找不到一颗。 这种不确定性导致了无界水晶价值连城,就连亚力克斯这样的顶级强者,都无法拥有一颗无界水晶制作的空间道具。只有那些庞大的帝国和传承久远的大家族,才有财力去拥有这种宝物。 现在格里斯竟然在这里捡到一颗无界水晶,怎能让他不意外,这可比在垃圾堆里捡到钻石更不可能的事情了。 只要有一位六级以上的空间魔法师,他就可以把这颗无界水晶制空间道具,不但可以装下各种装备,必要的时候还可以把普尔森奥尼等人也装到里面一起跑路。 问题是哪里找一位六级以上的空间魔法师? 不管怎么样,这颗无界水晶的价值都会不变,一定要仔细收好。 上下看了一遍自己的身上,格里斯向特鲁特问到:“有没有口袋?”普通盔甲肯定不会有口袋,但魔甲连魔力囊都有,而且还可以自主形变,变化出一个口袋简直是轻而易举。 “当然有,敬爱的主人,你需要什么形状的口袋,大的小的方的圆的单层的多层的应有尽有……”捉住这个难得的机会,特鲁特兴奋的涛涛不绝起来。现在被格里斯习惯性的无视太多了,它也少了自言自语的兴致,这段时间可快把它憋死了。 嘴上虽然涛涛不绝,可是格里斯胸口位置的魔甲已经自动裂开一个刚好可以放下无界水界的小口。它就在格里斯身上,格里斯的打算它自然是一清二楚,询问只不过是借机会说话而已。 “就这样可以的。”格里斯一边应到,一边把无界水晶放进胸口位置的魔甲内,然后看着魔甲重新合拢。 巫妖马所在洞**并不太深,所以一开始那具闯过来的探路的骷髅才会被它直接一脚踢散,骨架直接喷出地面去。 阴暗的光线能直接的从洞口射进洞**内,映亮了大半个洞**。整个洞**就像一个卧倒的鸡蛋形状,尖的那头连向地面,钝的那头,一个亡灵突然从那里穿出来,兴奋的朝格里斯叫到:“老师,这里面还有东西。” [bookid=937o6,bookname=《级骷髅兵》]. 正文第九十三章.上位巨龙晶华 格里斯在整理洞中巫妖马收集的东西时,亡灵们也被他派去搜寻那有可能存在的秘银矿脉。M这些亡灵对任何不认识的东西都保持足够的好奇心,看他这个样子,显然是现了一些不认识的东西。 那东西位于洞壁的里面,只有这些无形体,能穿入墙壁中的亡灵,才有会现这东西。 格里斯拿起法杖,默默诵唱着,然后一个流沙术印到了洞壁上。洞壁并不是完整一体的岩石,被流沙术一击中,哗啦的一声,整面洞壁垮了下来。 只要用对地方,即使小小的流沙术,产生的效果也是不可估量的,用人手来挖的话,至少要挖上好几个小时。 埋在洞壁内的物体顿时露了出来,那是一颗巨大的颅骨,一个下颌就比格里斯还要高,上颌更是下颌的数倍。 而完整的颅骨暂时还没全部显露出来,可是光是露出来的前颌,就足以让人惊叹其体积的巨大。 格里斯愣愣的望着这具颅骨,暂时只露出一个前颌,无法肯定是什么生物,可是这个前颌却给格里斯一种很熟悉的感觉。 “好大的骸骨,这是什么生物啊?”听到响动的奥尼等巫妖钻进了洞中,看到露出来的骸骨,顿时瞪大眼睛惊讶的问到。 他们没有进过地下堡垒里面的地**,没见识过那些巨形骸骨,自然少见多怪,眼前这个颅骨虽然巨大,可是在地**里见得太多巨型骸骨的格里斯并不觉得很惊讶,他只是好奇这到底是什么生物,为什么会给自己这种熟悉的感觉。 这具骸骨已经不知道在这里埋藏了多么漫长的岁月,骨骼的表面已经朽化了,为了避免破坏骸骨的结构,格里斯没敢再使用魔法,而是召唤了所有人,人工挖掘。 足足用了三个小时,埋藏颅骨的土方才被彻底挖开,看到完整的颅骨后,格里斯终于明白为什么会觉得熟悉了,这根本就是一个放大版的苏珊娜,一具成年巨龙的骸骨。 在这具死了不知多少年的巨龙骸骨上,格里斯竟然感觉到一种淡淡的威势。他终于明白那匹巫妖马身上的龙威是从哪里来的了。 除了龙威之外,格里斯还感觉到一种古怪的波动,有点像灵魂的波动,但又不完全是。 扒开填塞着龙骨眼眶、鼻孔等地方的泥土,格里斯把整个上半身都伸进了巨龙的颅骨内,最让终于让他在脑腔的位置现了一颗足足有他头颅般大小的白色晶体。 看着这颗白色晶体,格里斯直接傻眼了,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龙晶? 巨龙一族有上位巨龙,下位巨龙,亚龙之类的等级划分,黑龙、银龙和黄金龙属于上位巨龙,而红龙绿龙黄龙之类的属于下位巨龙,而那些智力低下的双足飞龙、地行龙之类的,统属于亚龙种。 巨龙和亚龙靠的是智慧来划分,而上位巨龙和下位巨龙,靠的就是这颗龙晶来划分。只有上位巨龙,才拥有这种巨大的龙晶,下位巨龙的龙晶一般只有这个的一半或者三分之一的体积。 那种诡异的波动,就是从龙晶中传出来的,有点像灵魂波动又不完全是,给人一种这颗龙晶是活的感觉。 这种感觉在格里斯的心里一升起时,他就下意识的把灵觉往龙晶里探去,如果这颗龙晶真的是活的话,肯定会对他的探察产生反应的。 格里斯的灵觉一探入龙晶中,顿时,一股庞大的威势透过灵觉笼罩了他的灵魂。 龙晶仿佛真的活过来一般,里面好像有一个庞大的黑影冒了出来,漆黑的阴影挤压着格里斯的灵魂,那浓重的阴影,仿佛大山,随时都会倒下来压扁他一样。 这种沉重的威势是格里斯前所未见的,一时间有点不知所措了。 “卑微的……生物…,臣服在…伟大的…银龙…达…菲尔的脚下吧……。”一个威严的声音断断续续的在格里斯的灵魂中响起来。 这个声音不响起还好,说不定格里斯真的会被吓到,但‘伟大的银龙达菲尔’这个名字一响起,格里斯马上就想到那匹一听到‘马’字就陷入狂暴状态的巫妖马,顿时清醒过来了。 趁着这机会,格里斯奋力的把灵觉从龙晶中抽出来,眼前的幻象全部消失,那个巨大的随时可以把他压碎的阴影也消失不见了,他也重新回到了巨龙颅腔内。 格里斯晃了晃脑袋,忽然感觉到有点疲惫。他可是不死骷髅啊,存活了二十个领主世代的他,还从来没有尝试过疲惫这种感觉,现在只是和龙晶稍微一接触,竟然会觉得累,显然刚才那一幕幻象非常损耗精神,如果不是他抽身得快的话,说不定会被那阵威势压迫得虚弱到消亡。 想不到一个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巨龙,其龙晶竟然还有如此可怕的威势,真不愧是上位巨龙。 龙晶里显然存在着一个灵魂的烙印,就是这条死去的银龙,号称伟大的达菲尔的灵魂烙印。这个烙印经历了不知道多少年漫长的岁月,依然强盛。 外面那匹傻兮兮的巫妖马,明显就是受到了这个烙印的影响,在它的成长过程时,整天接触到这个烙印所散的波动,久而久之,灵魂便和烙印产生了共呜,以致认为自己是一条银龙,叫达菲尔。因为这种灵魂的共呜,甚至令它产生巨龙的威势。 恐怕那匹巫妖马还不知道它的洞**石壁内,竟然会藏着真正达菲尔的骸骨。 ps:魂剑大6上少了一个剑神无天,却又多了一个绝世高手——海天!《剑神重生》书号17o61o1 [bookid=name=《剑神重生》]. 正文第九十四章.巨龙骸骨 格里斯把大半个身子都探进了龙骨里,双手抱起龙晶。.虽然差点被龙晶搞死,但格里斯对龙晶反而更重视了。这可是龙晶啊,上位银龙才会拥有的白色龙晶。而且还是残存着巨龙生前烙印的龙晶啊。 世界上的魔晶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魔晶矿脉孕生的魔法晶石,属于矿物的一种,无规律的埋藏在地里。 另一种却是魔兽体内自然形成的魔法晶体,人们习惯性的称之为魔核。 无论魔晶还是魔核,本质上都是魔法元素的聚合体,只是因为孕生的方法不同,导致称呼不同而已。不过同品位的魔晶和魔核放到一起,不是很资深的大师都无法分辩它们的差别。 而龙晶,就是属于魔核的一种,虽然巨龙一族时常高傲的称呼亚龙和其他的生物为卑微的,但在人类精灵等智慧种族分类习惯上,巨龙同样被划分到魔兽类,是最顶阶的。 巨龙的龙晶,自然也属于魔核的一种,只是体积有点吓人罢了。 很多时候,魔晶的品阶和体积是有直接关系的,像亚力克斯那根华丽法杖顶上镶嵌的那颗拳头大小的火系魔晶,就已经是世间少有的珍品,光凭他自己的财力也买不起,这根法杖是亚力克斯从他的老师手中继承过来的。 而上位巨龙的龙晶,体积却足有格里斯的头颅般大小,价值难以衡量。 不过在人类世界,还没有什么人敢去拥有上位龙晶制成的物品,因为没有哪个人或者国家,能够承受得起整个龙族的愤怒。 上位巨龙是龙族的皇者,任何一界的龙皇,都必定是从三大上位龙族中挑选出来的。在这等级森严的世界里,冒犯上位巨龙,就等于冒犯了整个龙族,当上百条巨龙集合起来的时候,屠城灭国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其实就算下位巨龙的龙晶也是没人敢公然使用的,别说龙晶,就连龙皮龙骨龙筋之类所有涉及巨龙一族的物品,都是人类世界的一个禁忌。 所有死去的巨龙,除非是意外死亡,否则都会在临死前回归出生之地——巨龙之岛,在那里,它们的躯体会被埋藏,在漫长的岁月中与大地融为一体。 如果有谁能够占领巨龙之岛,光是挖出那些死去巨龙的龙晶,就能一夜暴富,可问题是谁有能力攻入龙岛呢?岛时随时盘踞着三条上位巨龙,数目不明的下位巨龙,数之不尽的亚龙和各种强大的高阶魔兽。 在这个航海业并不达的世界,想占领远洋之外的巨龙之岛,就算整个人类世界联合起来也不一定能办得到。 无法消灭龙族,又无法独自承受龙族的怒火,所以没有谁敢公然触碰这个禁忌。 当然,龙族的数量太少,监管不过来,私底下偷偷摸摸使用龙骨龙筋龙皮之类的大有人在,只要改头换脸,除非是特征非常明显的东西,否则让巨龙亲自过来也不一定认得出来。 不过在死亡世界就没有这种顾忌了,这里是往生者的世界,就算是龙族的手也伸不到这里来。 只不过龙晶想利用起来也不是件简单的事,这么珍贵的龙晶,自然不可能用来当消耗品,太浪费了,可是因为体积的关系,也不可能把它用作法杖道具的增幅器,这样制作出来的法杖恐怕得巨人族才能用得了。 格里斯回想了一遍自己所学过的炼金术,似乎并没有哪一种能够利用得上龙晶又不会浪费的。 想不出用途,格里斯便暂时不想了,等以后再慢慢研究,他找了一张皮把龙晶仔细包起来,紧紧的绑到了身上。如此珍贵的东西,只有自己亲自保管才放心。 不过看到身上这个累赘的大包裹,格里斯的心里就非常希望现在能有一个空间魔法师出现,帮他把那颗无界水晶制成空间道具,这样就不需要背着累赘到处跑了。 原本格里斯预料秘银是埋藏在地下,需要挖掘,要费不少时间的。没想到在巫妖马的巢**里会有这么丰富的收获,光是秘银就有将近十斤,这更有精金数斤。 这些秘银足够格里斯的所需,而且根据格罗等亡灵们的探测,附近找不到秘银矿脉的存在,估计都已经被挖空了。 即然如此,格里斯便决定不在这里逗留了,他把巢**里所有有价值的物品全部打包,然后让所有的人离开洞**,然后在洞**顶部不断的施放流沙术,倾涉而下的土石方彻底把整个洞**都掩埋,包括洞壁内那具还没完全挖出来的巨龙骸骨。 其实这具巨龙骸骨也是非常有价值的,现在格里斯拼命地增加保命的本钱,如果能让领地增加一具骨龙,那整个领地防御力马上就会暴增好几个档次。当然,这里指的是成年骨龙,而不是苏珊娜这种龙蛋都没出得来的小幼龙。 可惜,格里斯手下缺乏能够驱动骨龙庞大躯体的强大灵魂。 骷髅的动力来源于它们的灵魂之火,一朵普通的灵魂之火,足以驱动一个人类骨骸组成的骷髅。但是巨龙的骸骨是普通人类的成百上千倍,想要驱动它,就需要一个比普通灵魂之火强大成百上千倍的强大灵魂。 拥有这种灵魂的至少也是骷髅王级别的上位不死生物了,让它们舍弃金属化的强壮躯体,去转生为骨龙并不划算,普通的骨龙,不一定是黄金骷髅对手,它们庞大的体型和笨拙的动作,很难击得中黄金骷髅,而它们的骨骼却又承受不起黄金骷髅的攻击。 真要打起来,最大的可能就是骨龙被黄金骷髅慢慢拆成零碎。 而普通骨龙想要像骷髅那样,进化成灰骨,白银级别,所需付出的努力和时间,更是普通骷髅的成百上千倍。不过,有付出就会有收获,如果能进化成黄金骨龙,全世界的黄金骷髅加起来也不是对手。 对骨龙和骷髅来说,同等级的情况下,体型就是决定胜负的因素。 可惜,格里斯手下没有这种强大的灵魂,也是因为这样,领地地**里的那些巨人的骸骨也没办法复活。 如果有办法能制造一些强大的灵魂,把地**的那些巨人骸骨和这个骨龙复活就好了。想到这里,格里斯看了一眼腰间的那个包着龙晶的包裹。 各位兄弟姐妹们,明天本书正式上架,谢谢大家的支持,今天连更四章,等一下还有两章,希望大家能把月票给我留起来,拜托大家了。. 正文第九十五章.收买 普尔森觉得自己的命运真悲惨,前不久他才给格里斯关了一段漫长的时间,好不容易放出来,不但给一匹疯马踢了一脚,整个胸膛都塌了,还要被夺去对身体的控制,眼睁睁的盯着伤害自己的家伙,又没办法教训对方,世上最悲惨的事莫过于此了。. 仇人就在眼前,还要眼睁睁的看着,眼睁睁的看着……,一开始普尔森还有力气怒气冲冲的瞪着对方,时间长了,气势消退后,那张脸怎么看怎么可恨。时间再长后,普尔森现在只想能够闭上眼,再也不用看到那张马脸,太恶心了。 估计巫妖马心里的想法和他的差不多,所以当他们的躯体重新回到自己控制后,两个家伙不约而同的转过头闭上眼,多看对方一眼都不愿意。 这让做好准备劝架的格里斯有点意外。 意识到在格里斯面前是打不起来的,巫妖马掉转马头的,往自己的巢**奔去。而普尔森看了格里斯一眼,没敢再出言挑衅。 等巫妖马跑回了它的巢**所在的位置,马上,愤怒的咆哮声便远远的传来:“是谁?!是谁?!谁这么大胆毁掉银龙达菲尔的巢**?他准备好承受达菲尔的愤怒了吗!……”然后紧接着一串很华丽的咒骂声。 格里斯下意识的一缩脑袋。刚才他只顾着要掩埋巨龙的骸骨,完全忘记了这里是巫妖马的巢**,虽然他不在乎巫妖马的愤怒,可是被刚向自己奉献了灵魂的子民埋怨,总归不是件好事。 不过巫妖马也是光打雷不下雨的货色,咆哮怒骂叫得震天响,却没见它有什么下一步动作,其实根本不用问,这里所有人都是听从格里斯命令的,而最有实力毁掉它巢**的就是格里斯本人,不是他做的也和他脱不了关系,算到他头上就对了。 可是它敢找格里斯算帐吗?本来就打不过了,现在连誓约之火都奉献出去,更是连算帐的资格都没有了。 这种情况下,巫妖马只能自认倒霉,怒骂了一通,展现一下自己那虚假的威势,然后便乖乖的刨起坑来,不一会便把它那堆破烂挖了出来。 看着一大堆闪闪亮的水晶玻璃琉璃宝石等晶体,巫妖马暗暗的松了口气。继承龙族那喜欢闪亮事物的天性,这些不值钱的水晶玻璃却是它的命根子,如果真的给新主人抢去了,虽然无力抗争,但它绝对会很痛心的。 幸好幸好,这位新主人似乎不喜欢这些闪亮的东西。至于那些黄的白的之类的金属,只是些陪衬,没了就没了,它心里不在意。 巫妖马四个蹄子拼命的把从坑里挖出来的水晶玻璃划拉到一堆,细心的清理起来。不过它的蹄子毕竟比不上人手灵活,无论怎么清理,水晶玻璃都和尘土混到一起,完全失去了应有的光泽,这下可把它急坏了。 “你喜欢这些东西”不知什么时候,格里斯也走了过来,普尔森跟在他身后。看到巫妖马如此辛苦的样子,格里斯不由问到。 巫妖马一仰脑袋,习惯性的用眼角斜了格里斯一眼,趾高气扬的说道:“只有这些闪亮的事物,才能装点伟大的银龙达菲尔尊贵的生活。” “嗤!”普尔森用鼻孔斥了一声,以强烈的表示自己的不屑,不要脸的马,装龙还装上瘾了,普尔森决定,等格里斯不在的时候再好好的嘲笑它一顿。 巫妖马听到这声嗤笑,眼神的闪过一道凶狠的光芒,不过很快就敛去,显然,它的心里也做了和普尔森同样的决定。 感觉到两个家伙暗中的争斗,格里斯无可奈何,他不擅长处理这种问题,只能顺其自然,只要别打坏就行了。 举起法杖,格里斯默诵起咒语来。火球术是最简单的火系一级魔法,最初级的魔法师都可以施展,甚至大半年前还是学徒的小吉米,也能够勉强施放出来。 但是大魔法师施放的火球术,和初级法师的火球术,威力绝对不可同日而语。 格里斯虽然暂时只有二级的魔力,但是他那高达六级的元素控制力和魔甲内的魔力囊,令他施放的火球术,远远的出了初级法师的层次。 脸盆大的火球术迅在法杖顶端成形,然后剧烈的向内收缩,慢慢的变成了只有拳头般大小,体积虽然变小了,可是火球的温度反而剧增,原本鲜红的颜色也化成淡蓝,并隐约向白色转变。 这样的火球术至少也得六七级的高级法师才能施放的出来,这也是格里斯需要默诵咒语的缘故,普通火球术,他早就可以默了。 看到这个蓝白的火球,巫妖马的瞳孔骤然一缩,敢情刚才格里斯对付它时还没迟出全力啊,如果被这个火球砸中,半边身体估计也得炸没。 其实巫妖马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在电光火石的战斗中,有效攻击比强力攻击更重要,威力再大的火球术,击不中目标也没用。而像这种火球术,格里斯需要念咒,不是随意能放得出来。等放得出来的话,敌人恐怕早就跑远了。 所以在常规战斗中,一般的法师是不会用太过花巧和太高级的魔法,哪种最熟悉就用那种。 压缩完火球后,格里斯把这个炙热的蓝白火球,缓缓的朝地面的沙砾压去。 噼啪的声音不时响起,那是细碎在沙砾在高温之下爆碎,更多的却直接融化了,这个火球的温度,已经达到了融化沙砾的程度了。 缓慢而坚定的压进沙砾中,火球缓缓的缩小,沙砾被压出一个坑来,融化的沙砾又流入坑中,压到火球上,最终把火球压灭。 最后,融化的沙砾渗到四周,和四周的沙砾结成了一团,凝固起来。 巫妖马和普尔森不明所以的看着格里斯的举动,好端端的费这么大劲,就是为了把沙砾烧融? 格里斯抬起大脚,猛然踩在温度还非常高的凝固物上。 融化的沙砾凝固后结晶化,被格里斯这样一踩,五彩的碎晶体迸射出来,洒满一起。 微光一照,附近的光线都陡然亮了许多。在这阵闪闪亮的光芒之中,巫妖马的眼睛也闪闪亮了起来。 “这……这些可以给我吗?”巫妖马激动得话都说不流利了。 “可以。”格里斯就是因为觉得拿了巫妖马太多东西,觉得不会意思专门做出来补偿它的。 在图书馆里他看过一本介绍玻璃制造工艺的书,大概了解一点制作玻璃的方法。虽然这里没有设备,没办法制造一些精美的玻璃工艺品,但巫妖马明显对所有闪闪亮的东西都有兴趣,外形却一点也不在意。 “领主大人,以后有什么事情尽管吩咐,银龙达菲尔全力为您效劳。”巫妖马嘴上堂皇的说着,动作却非常不雅的上半身趴到地上,两只前蹄笨拙的把散落四周的七彩玻璃划拉到自己的身前。 可怜的家伙,被一堆没价值的七彩玻璃碎给收买了。 各位兄弟姐妹们,明天本书正式上架,谢谢大家的支持,今天连更四章,等一下还有两章,希望大家能把月票给我留起来,拜托大家了。 ps:书号17827o5《满春光》,作者:袁艾辰,简介:犯我者,虽远必诛! [bookid=17827o5,bookname=《满春光》]. 正文第九十六章.有东西在追 一堆七彩玻璃和那些在洞**里划拉出来的水晶宝石加起来,比格里斯的收获还要多,为了搬运这些东西,不得不找了两张大兽皮,全部打包后挂在巫妖马的身上。. 巫妖马腰腹部的那个巨大的伤口已经彻底痊愈了,在一开始,巫妖马吟唱那种龙语魔法后,伤口在一直以肉眼可见的度愈合,在被格里斯罚站的那段时间就完全愈合,现在伤口除了比别地方干净点,完全看不出曾经受过伤。 格里斯对巫妖马所用的这个魔法极度的好奇,能让巫妖的伤口愈合的魔法,这不等于让死人长肉嘛。 “呃…,达…菲尔。”格里斯看了看巫妖马,又看了看普尔森,最后还是决定叫它喜欢的那个名字。 “你用在伤口的,什么魔法?”格里斯问到。 估计是因为五彩玻璃的缘故,达菲尔对格里斯的态度亲切了许多,虽然语气一贯的趾高气昂,但至少没有了那种普尔森一听就想揍它的傲慢了。 “那是我们巨龙一族特有的龙语魔法,只有高贵的龙族才能使用的魔法。” “什么名字?”龙语魔法里竟然还有这种让死去的躯体生长的魔法?如果有这个魔法的名字,格里斯也许可以从他看过的书籍里找到一些线索。 达菲尔斜了格里斯一眼,一副‘你没见识了吧’的表情。说实话,继承了巨龙一族傲慢性格的达菲尔,许多表情语气都很欠揍,幸亏格里斯习惯性的无视一切与自己没有切身关系的外界因素,否则一定会受不了它。 “龙语是世界上最优美最动听的语言,龙语魔法更是世界上最神奇的魔法,名字只不过是限制魔法用途的束缚,真正的龙语魔法没有名字。” “嗯?永久固形术不是名字?”格里斯不解的问到。之前他还问过达菲尔为什么肢体能保持活性,它就说了是永久固形术的效果。 “呃……”达菲尔顿时语塞,尴尬的眼珠一转,它才说到:“所以永久固形的效果也受到了限制,而真正的龙语魔法变化万千,可以让伤口愈合,也可以让它继续扩大。名字,只不过是一些卑微的生物亵渎高贵的龙语魔法的一种手段。” “嗤!狡辩,你不会把让伤口愈合的叫做愈合术,扩大的叫腐烂术啊。”看着达菲尔恬不知耻的模样,普尔森终于忍不住了。 “哼,你这种卑微的爬虫,又怎么会理解龙族的高贵呢?!浪费唇舌。”只要不叫它‘马’达菲尔都不会爆,倒是不屑的斜了普尔森一眼,傲慢的应到,对普尔森,它可没有对格里斯这种态度了。 “你……”普尔森顿时被气得半死,差点就想动手了。 看着剑拔弩张的两个手下,格里斯情不自禁的伸手抓了抓脑袋,亚力克斯被他问得头痛时,经常会做这个动作。现在,他有点能体会亚力克斯当时的感觉了。 一行人往来路走回去,与来时的队伍相比,少了一具骷髅,多了一匹巫妖马,特别是马上还大包小包的驮着一大堆东西,让整个队伍看起来就像搬家一样。 格里斯跟在达菲尔的身边,不时的向它询问关于永久固形术和那个可以让巫妖肢体愈合的魔法的施放方法。这个魔法已经被普尔森正式命名为死亡愈合术,意思是死掉的东西都可以愈合,达菲尔虽然强烈反对,但它越反对,普尔森也就越要这样做。 最重要的是格里斯也觉得有个名字,在交流的时候方便一点。 一开始达菲尔非常不乐意,它认为高贵的龙语,不是普通人能学会的,那些卑微的生物,使用龙语更是对龙族的亵渎。 然后格里斯便把它身上驮着的玻璃宝石的包裹搬下来,刚搬下第一袋,巫妖马就忙不絮的答应了。弄得打算看热闹的普尔森非常的失望,放肆的嘲笑它没骨气。 龙语确实不是普通人可以学得会的,巨龙的声结构和普通生物的截然不同,加上巨大的胸腔,令巨龙的中气十足,能出一些普通人无法得出的低频率声音,而这些常频率的声音,正好是龙语魔法的关键。 所以一匹马能够使用龙语魔法,实在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估计是长期接触龙晶内的那个烙印,导致巫妖马的声结构产生了什么变化,所以才能使用龙语。 不过具体是什么变化,恐怕就算真正的达菲尔复生,都不一定说得清楚了。在漫长的岁月中,任何一点细微的影响,长年累月积累下都,都有可能导致巨大的改变,没有什么不可能的。 于是一匹马会说龙语了,还认为自己是一条银龙。不过这种传承显然是不完整的,至少这匹马根本没继承真正上位巨龙的智慧,优点没多少,缺点倒是全学会了。 即使是龙语魔法,达菲尔也只能施放少数几样,而且都是威力并不大的低级或辅助性魔法,不管它再怎么认为,本质上它都不是真正的巨龙,没有巨龙那种浩瀚无匹的庞大魔力,自然施放不出来。 一路走着一边交流着,就在这时候,一道银灰色的身影高的从后面追上来,在格里斯一行人五六百米的距离外过去,看都不看这边一眼的一路远去,最终消失在下一道丘陵的背后。 普尔森和奥尼等巫妖都被这道风驰电掣的身影吓呆了,格罗等亡灵倒是兴奋不已,他们又看到了一个全新的物种。 就连格里斯,也愣愣的望着银灰身影消失的地方,心里浮起一种十分亲切的感觉,那是一具白银骷髅。 自从领地的所有同类毁在那个魔族女人的手上后,格里斯还是第一次看到白银骷髅,它那银灰的躯体,敏捷的身影,利落的动作,一切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只不过奔跑的姿势仓皇了点,似乎后面有什么东西正在追着它。 想到这里,格里斯连忙回头往白银骷髅奔来的方向望去。 上架第一天十章连更,希望大家能把月票给我留起来,拜托大家了。. 第二百一十四.烙印与碎片 能打人,而且力气这么大,显然是没有事的。格里斯把她轻轻放到一边,然后转到钢牙的身边。 钢牙的胸口被蛮牛人的角捅穿了一个大洞,捅断了脊椎,失去脊椎的支撑,钢牙整个人瘫在地上,只有头部和双手可以活动。 如果想恢复行动能力,必须把脊椎换掉。这对尸巫来说基本是残废了,它们可不像普通骷髅那样随便更换骨架。必须把坚韧的皮肉切开,换好骨架后再缝回来,基本上,光靠这些智慧低下的尸巫是不可能办到的。 不过到了格里斯的手里,倒成了轻而易举的事情,割开皮肉换好损坏的骨架,然后几个活化术扔下去,不用缝补,钢牙的皮肉就可以自动长好了。 钢十一也如法施为,没一会,两个僵尸再一次生龙活虎的站了起来。不过新换上的骨骼没有经过淬炼,达不到以前那种坚硬的程度,如果再受到伤害,很容易会损坏。但不要紧,暂时不让它们进行高强度的工作就行了。 格里斯聚精会神的进行着修补工作,迷迷糊糊的,他仿佛听到了一些说话的声音。一开始他还以为阿巴克等人的说话声,并没有理会,不过当他修补好钢十一的身体,抬头一看才觉不对劲。 阿巴克和费尔斯顿等人都围在他身边,目不转睛的看着他手上的动作,嘴巴并没有动作,可是那种窃窃私语的声音并没有消失。 静下心来倾听了一下,还是听不清这些声音是从哪时传来的,而且不管他怎样分辩,依旧听不清楚声音的内容。 人类疲惫或者精神不好的时候,有可能会出现幻觉和幻听,可是格里斯不可能出现幻听啊。 疑惑不解的,格里斯把注意力沉得灵魂深处,静静的感应着。 无思无想的冥想状态,格里斯早就轻架就熟,很快就沉浸下去。 一进入那个状态,格里斯顿时一惊,再也保持不了平静,全身大震的回过神来。这可是从来没有生过的事情,竟然震惊得破掉冥想状态,他到底看到什么东西啊? 格里斯有点难以置信的左右扭头看了四周一眼,好像四周有什么东西一样,可是阿巴克等人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看不到任何东西。 “生什么事?”普尔森紧张的问到,格里斯现在这种样子让他们有种不好的联想。 “好多灵魂……碎片?烙印?”格里斯也不知道该怎么去解释他现在看到的东西,整个空间填满了看不到的灵魂能量,这些能量有碎散的,有成团的,有一些比较明显的灵魂烙印上甚至还能感应到原本属于伯得纳,蛮牛人的气息。 这些灵魂碎片和烙印在空间中散失,逐渐微弱,格里斯听到的窃窃私语的声音,正是这些碎片烙印散失时所出的声音。 原来灵魂碎片是这样产生的?这是不死生物的最本源力量,原始的灵魂能量,就是由这些灵魂碎片分解后形成的。 不过死亡世界并不是生物死亡的第一现场,所以这种灵魂分解的情况比较少,就算有,也是生在往生之海里,格里斯无缘见到过。其实就算见过,以前的他也感应不到。 短时间内,一千多个深渊魔物的死亡,造就了大量的灵魂碎片和烙印,因为烙印和碎片太密集了,所以竟然被格里斯感应到了。 第一次见到这种毁灭与诞生的情景,对他的震撼是非常巨大的,以致无法保持平静,从而脱离了冥想状态。 平复一下心情,格里斯再次进入冥想状态,有了准备,他终于可以静下心来观察这些碎片和烙印了。 无论是灵魂碎片和烙印,都是灵魂能量的聚合体,都携带着一定的信息。携带比较完整信息的灵魂碎片,就是烙印了。 这是一个生命曾经存在的证据,只要烙印完整,凭借着这个烙印,完全可以把原来生命的灵魂复活过来。 当初亚力克斯之所以能复活,就是因为格里斯在他死的时候,保护了他的灵魂烙印,没让烙印消散,否则后来就算转生了,醒过来的也不是亚力克斯,而是一个什么记忆都没有的尸巫。 灵魂能量是灵魂的根本,烙印是生命的根本,没有这些烙印,灵魂就没有你我他的区别。 能保留住烙印的,一般都是灵魂比较强大的生物,比如蛮牛人和伯得纳,伯得纳这个智地精别看自身的实力并不强,可是灵魂的强大与否,并不是完全由自身实力决定的,反而和意志精神智慧等的联系更大。 以人类为标准,魔法师和剑士这些强者的灵魂很强大,但是那些个体实力很弱的宗教狂信者,灵魂甚至比这些人类强者更旺盛。 这些魔物里灵魂强大的并不少,格里斯仔细算了一下,至少有七十多个烙印保持了完整。 格里斯的灵魂一阵狂跳,完整的烙印是诞生智慧亡灵的根本,如果能把这七十多个烙印都转生成不死亡灵,那他很快就可以多出几十个拥有智慧的子民了。 有智慧的不死生物才是一个领地实力的根本,那些没有智慧的僵尸骷髅再多,也起不了决定性的作用。 想到就做,灵魂烙印和碎片正在逐渐散失去,拖得时间越久,烙印就会越不完整。 一瞬间,格里斯的灵魂笼罩了整个洞穴。 灵魂延伸并不是什么高深的技巧,大部分的不死生物都会,当初的默兰多能看到几十公里外的情况,靠的就是灵魂的延伸。 灵魂越强大,灵魂延伸的距离就越远。 像千万只触手般延伸而出,碰到那些灵魂碎片,直接吞掉,碰上烙印就直接绕过去。 如同海绵入水般,格里斯花费了大半个小时,把那些灵魂碎片全部吞噬。 当然,数以千计深渊魔物所产生的灵魂碎片,即使是格里斯已经凝结了灵魂之心,也没办法全部消化。 多余的部分,他会在提炼成最纯粹的灵魂能量再吐出来,贯输进那些完整的烙印之中去。 这些灵魂的烙印并不具备不死生物的本能,所以它们连主动的吞噬都不会,只会被动的吸收纯粹灵魂能量。如果附近没有灵魂能量的话,这些烙印就会逐渐消散。 幸亏它们碰上了格里斯,但这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死在敌人人手上,又被复活,从此灵魂掌握在敌人的手里,身不由已,但却可以换回永恒的生命,你会怎么选择? 二月只有二十八天,别把月票留过期了,浪费,投了吧。v 昨天搬家,抱歉了,今天能写多少补多少。 今天最后一天,能码多少更多少,一字不留。 书书网文字阅读、shushu※bsp;昨天搬家,搞得太晚非常累,而且新家没有网,连上来通报一声都没办法。抱歉了。 第二百一十五.狂暴派特森 伯得纳把所有魔物都带走,只留下两个智地精继续指挥那些穴居人进行工作。叶@子@悠$悠Qinkan.net() 以前派特森的存在并不引人注意,他一直都呆在对面的平台,从来不去管这些魔物的。 派特森在屠杀中展现出一种无坚不摧的破坏力,就像一具人形的兵器一样,没人是他的一合之将。照这种情况下去,他一个人屠尽场中的所有魔物并不是难事。 惨烈的屠杀吓傻了本来就被吓破胆了的深渊魔物,直到整个平台的所有魔物都死光了,余下那些爬到一半的魔物才醒悟过来,一声发喊又争先恐后的逃下去。不少看到这种惨状的魔物甚至等不及,直接从高处跳下,幸运的砸在同伴身上,保住一条性命,倒霉的就直接摔死。 这个倒霉的魔物就如同被炮弹砸中一样,而它的身体,在这种速度上,比豆腐还不如,整个身体被撞得四分五裂,含着血水内脏四散开来。 所有与这种生物战斗过的敌人都能体会到不死生物的可怕,你的队伍是越打越少,它们的却是越打越多。 一团豆腐被高速射出的炮弹撞上是什么后果? 看到平台上再也没有魔物,那些魔物也不敢再爬上来了,派特森才往着吓破胆的两个智地精招招手。 如无意外,晚上还能码一章,可是新房子还没拉网线,传不上来。叶~子%悠*悠如果时间早的话我就去网吧传,如果太迟的话就明天再传。最后一天,月票别墅浪费了。 惊慌失措的深渊魔物终于跑了回来,它们用最快的速度逃离那条洞穴,往平台上爬去。 平台上有一条通往地面的通道,用来运送物资的,被吓破胆的深渊魔物逃离那条通道后,直接往物资通道跑去,它们再也不愿意留在这里,被那些可怕的敌人烤成焦炭了。 书,书,网,文,字,阅,读,W,W,w,、,s,h,U,s,h,u,w,.,C,n 而所有有灵魂的生物,最后总会归到与不死生物为伍。 “不死生物……”目光穿透重重阻碍,投射在格里斯身上的派特森,语调淡淡却意味悠长的喃喃到。 派特森投映在地上的影子忽然涨大,凶狠的声音咆哮着:“都给我去工作,你们这些渣滓!” 完全是一边倒的屠杀,十分钟不到,就有将近两百个魔物死在他的手上,整个平台碎肉血水铺满了一起,没有一具尸体是完整的。 被抽中的那个魔物脑袋像西瓜一般爆开,无声无息的倒地。派特森的手中一轻,他用力过猛,给他当鞭子的这个魔物的手臂被甩断,整个身体也飞出去了。叶子@悠$悠^首发 “废物。”影子张牙舞爪的咆哮起来。 这个魔物整个身体被拖得甩离地面。甩到最极致,派特森跨前一步,以手中的魔物为鞭,兜头抽了过去。 但没叫两下,声音就嘎然而止,一只没有穿鞋的大脚踩上了它的脑袋,满地袖白之物飞溅。 这个骷髅在干什么呢?难道又在复活或转生什么不死生物?这个骷髅到底是来破坏深渊之门?还是纯粹来收人的? 不少魔物逼于无奈奋起反抗,但从来没有能挡住他一击之力的,反而招致更凌厉的打击,死无全尸。 派特森身影一闪,又往其中一个魔物撞了上去。如同虎入羊群,所过之处,爆起团团血雨,在他那狂暴的攻击下,所有被击中的魔物无不四分五裂,挨着死擦着伤,无一幸免。 在两个智地精的带领下,幸存下的这一千多魔物乖乖的回到深渊之门的那个平台上,继续工作。 灵魂永恒不灭,只有明白这个道理的存在,才能体会到影子这句话的意思。不死生物死了,还有灵魂,灵魂碎了,还有灵魂能量,只要机缘合适,灵魂能量又会产生新的不死灵魂,循环往复,永恒不息。 可是在狭窄的洞穴中一通烧烤,早把它们吓破胆了,没有了统一指挥的深渊魔物现在唯一的念头就是跑,越远越好。 现在大家都想着逃命呢,被派特森挡在前面,大家不敢向他动手,纷纷从两边试图绕过去。 跑在最前面,刚好上到这个平台的深渊魔物,被派特森巨大的威势吓了一跳,惊慌的避到两边。 派特森用力一跳,又像炮弹一样射回了自己原来所在的那个地方。满地的破碎尸骸没有人去管,也不需要理会,不用多久,饿了的深渊魔物就会下来把这些尸骸啃得一干二净,深渊魔物可是从来没有保存同伴尸体的习惯。 虽然现在的格里斯,派特森暂时还不放在眼里,只是这种生物终究很让人讨厌。 相距三百多米的距离,派特森轻轻一蹦就跳过去了……。 惨烈的情景让看到这一幕的魔物眼睛都快瞪出来了。没等它们反应过来,派特森又顺手抄起离自己最近的一个魔物的手臂,向后一拖。 相对于格里斯那种利用地形和卷轴取得胜利,派特森的凶残更让人惧怕。威压之下,没人敢反抗他的命令。 “我讨厌这种东西,打不死的东西。”低沉的声音在派特森的身边响起,他的影子一阵张牙舞爪,无比狂燥的样子。 断掉一条手臂又靠身体抽爆了同伴脑袋的这个魔物,发出惨绝人寰的凄厉惨叫声。 两个智地精屁颤屁颤的架着飞行器飞了过来。 派特森向前一跳,箭一般的撞到前面一个魔物的身上。 “给它们一些惩罚。”派特森轻轻吐了几个字。然后就见派特森微微屈膝,猛的一蹬。所在的位置砰的一下子爆开,碎石飞溅,派特森像一个炮弹般的射出去,砸到对面的平台上。 不过大部分人都知道这个超然于所有人之上的‘人类’。伯得纳连三头犬蛮牛人这些高等魔物都能驱使,却从来没见他敢去命令派特森。所以大部分人都对他保持着敬重,但并不畏惧。 其实如果是在开阔的地形,比如派特森所在的这个大空间,格里斯的人手再多上三五倍,也不是这数以千计的深渊魔物的对手。 地面被他高速的下坠砸裂了一圈蜘蛛网般的裂纹,四周甚至微微凹陷了一大圈。而他却稳稳当当的双腿着地。 抬起头,派特森漠然的双眼环视了四周的魔物一圈,目光所过之处,所有魔物脸色刷的一下全白了。 所有魔物瞬间把**都给夹紧了。 重新把目光穿越重重阻碍,投射到格里斯的身上时,派特森发现,对方竟然还留在原地,这种目光投射的方法虽然方便,但看不到格里斯灵魂层面的动作,他只看到,格里斯已经保持了这个姿势好久了。 骷髅魔导师最新章节列表第二百一十六.装死的构装体 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别人的观察中,格里斯不慌不忙的处理那些灵魂烙印。梦想http://把它们强化,打入灵魂誓约,引导它们去主动吞噬灵魂能量,壮大已身,用不了多久,这些灵魂就可以成形了。 对格里斯来说,这里的战斗基本已经结束了,根椐他从双头犬那里得来的资料,深渊之门修建队伍,最高的指挥就是那个指挥钢铁人的大头侏儒,三头高等魔物,还有一个有着人类外表的不知名生物。 现在大头侏儒,三头犬和蛮牛人都死了,一个黑瞳蛇人被擒,剩下一个人型不名生物,应该没什么威胁了。 除非那些吓破胆的深渊魔物有胆量重整阵脚,在一个高明的指挥官的指挥下,方有可能扭转现在的局势。但是从那个大头侏儒的指挥水平来看,深渊魔物能找出一个高明的指挥官恐怕很难。 其实大部分深渊魔物是死在伯德纳的愚蠢上的,如此狭窄的地型(地形),他用数以千计的手下把己方逃生和进攻的路给堵死了。就连蛮牛人和灵魂构装体攻击的时候,都必须踢开或者避开自己人,这种情况下,根本无法发挥全部实力。 而且密集的队形和半封闭的空间的(),也给格里斯的爆裂卷轴发挥最大杀伤力的机会。 如果是人类世界,这种愚蠢的指挥官,即使当场没战死,回去也要被撤职审判的。 深渊魔物森严的等级制度造成了这种不合理的情况,无论你指挥能力有多高,你都很难指挥等级比你高的魔物。-==梦想==- 等级和指挥能力并不是在正比的,实力越强大的魔物,越不需要配合,没有机会培养指挥能力。反而是低级的魔物,比如群体猎食的魔狼之类的,头狼的指挥素养反而非常的良好。 其实不死生物也有同样的弱点,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如果在相同的兵力下,随便一个人类指挥官都有可能把格里斯打得满地找牙。无论是临场调度和把握时机的能力,格里斯都不合格,只不过他碰到比他更愚蠢的敌人而已。 心里已经认为自己胜券在握了,所以格里斯才会不慌不忙。其实现在他的任务基本已经算完成了,根据双头犬的记忆,这里指挥深渊之门修建的人正是伯得纳,现在架构师已经死了,别人没有这个能力把剩下的工程完成。 所以即使格里斯现在就掉头回去,深渊之门短期内也不会完成。不过格里斯还是决定彻底毁掉已经修建的部分,这样就算深渊魔物重新派出构架师,也必须重从再来(),这一重来也许就是好几年的工夫。 巩固了这些孕育中的灵魂的状态,格里斯才召集所有的人,继续往尽头走去。 走过那团钢铁堆的时候,格里斯注意到,铁皮人的双眼微不可察的变化了一下。 之前魔神硬受了格里斯一记炎龙破,整个躯体被轰得倒飞而回,然后又被爆裂卷轴狠狠的炸了一下,大半个下半身都融化了。幸亏它掉在了爆炸点靠近格里斯这一边,否则估计连渣都剩不下。 大半个身体都毁掉的构装体侧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就像坏掉了一样。而指挥它的人也灰飞烟灭了,一时间所有人都没有再注意它。 没想到这个构装体居然还没有死,而且它在干嘛?它居然在装死。 格里斯就是一个装死的行家,当初为了躲避艾美娜,连灵魂的波动都能停息掉。 这个铁皮人显然没有达到格里斯的水准,双眼居然还有微弱的光芒在闪动。 明明有行动能力,却躺在那里大半天一动不动,看到它这种举动,格里斯的心里突然有种非常亲切的感觉,它为什么会装死呢? 尽管觉得很有趣,格里斯还是第一时间跳了开去,跳出魔神的攻击范围,以防止它突然暴起。然后他才召集所有人围了过来。 魔神显然是有知觉,并一直在留意着四周情况的,感觉到所有人围上来的时候,它的身上微不可察的升起一丝灵魂的波动。这丝波动非常微弱,如果不是格里斯正全心留意它的情况,恐怕都发现不了。 不过魔神依旧没有动,它不敢肯定格里斯是不是已经发现它的伪装,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它还是想糊弄过去。 十几个僵尸扔掉长枪,空手扑上去,拽手的拽手,扣脑袋的扣脑袋,牢牢的把魔神按紧在地上。 这下终于可以肯定,自己被人发现了,魔神那圆桶状的脑袋扭了一下,转不动,随即,它的双眼亮起了红光,全身收缩挣扎起来。 给十几个力大无穷的僵尸压住,就算是巨龙也挣不脱。 发觉自己挣扎一定作用也没有,这个构装体的体内闪过一丝惧怕的波动。 确定魔神没办法挣脱后,格里斯才凑上前去。 懂得装死,意味着这具铁皮人里的灵魂,是具有智慧的灵魂。而且智力应该挺高的。 这让格里斯非常的好奇,一具钢铁构装体居然会拥有灵魂,到底是如何做到的呢?难道钢铁这种死物,也能作为承载灵魂的容器? 突然间,格里斯有种把魔神拆散了好好研究一下的冲动。 不过时间不容许,他只能大概的用灵魂去探察一下。 灵魂刚延伸到魔神的身上,格里斯顿时感到不对劲,这个铁皮人的灵魂也太弱了吧? 就和当初的安东尼奥一样,这个铁皮人的灵魂最多也就灰骨骷髅的强度,和它那高达四米的钢铁身躯完全不匹配。 感应到格里斯的探视,魔神的灵魂嗖的一下缩到了躯体的最深处去了。 不过这种掩耳盗铃的做法,一点作用也没有。格里斯的灵魂顺延而下,里里外外仔仔细细的把魔神的灵魂看个透,果然,灵魂强度只有灰骨骷髅的层次。 再把魔神的躯体结构投射一遍,格里斯这才明白,为什么一个灰骨层次的灵魂,可以驱动如此庞大的钢铁身躯。原来这具灵魂构装体,和安东尼奥现在的躯体是一样的原理。 利用尸巫之心来供应能力,所以安东尼奥才可以凭借弱小的灵魂来驱动庞大的躯体,而这个构装体的体内有一个晶石能量核心提供动力,所以灵魂并不需要太强大。 骷髅魔导师最新章节列表第二百一十七章【前戏.强敌】 仔细一看,格里斯发现,这个构装体非常的具有研究价值,很多结构上的创新和能量的运用,都有可取之处,有些甚至比人类的技术更加精密。梦想 在实验室呆惯了,格里斯多多少少也染上了些研究癖好,见到感兴趣的东西就想拆开来研究个清楚,但这里的环境和时间不允许他这样做。 探察了半晌,格里斯摸索着把魔神的肩膀拆下来,胸前的甲板也拆掉,露出体内装载晶石的能量核心。 把所有的晶石从能量核心里掏出来,魔神挣扎了几下,眼中的光芒便彻底熄灭了。缺少能量供应,构装体就是一堆废铁。 把构装体扔进储物空间里,一行人继续往前推进。 虽然胜券在握,但格里斯从来不掉以轻心,在死亡世界养成了谨慎的习惯,罗刚依旧在最前面探路,巫师之眼封锁了所有通道,除非是像罗刚这样顶级的潜行者,否则很难接近到他的身边。 就算接近身边,戴着魔晶镜片的骷髅头,也能把这类潜行者侦测出来。一路前行,与队伍保持五公里左右距离探路的罗刚,终于离开狭窄的洞穴,进入往生河尽头的大空间。 巨大的水量从高处汹涌而下,激出层层的水雾,澎湃的声音在空间中回荡,隆隆作响。 源头的一侧,巨大的水声也掩盖不住丁丁当当的敲击声,数以千计的穴计人(穴居人)和深渊魔物井然有序的在工作着,不少魔物的身上还带着烟火焦黑的痕迹,显然是刚从洞穴中逃出来的那些魔物。 透过罗刚的双眼看到这种情况,格里斯心中一沉。~~梦想~~ 按照他的设想,这些被吓破胆的深渊魔物应该乱哄哄的逃到不知哪里去了才对,现在竟然若无其事的继续在干活? 除非有强而有力的领导者在压阵,否则这些毫无组织纪律的深渊魔物,不会这么淡定的。 控制着视野四处搜寻着,很快他就看到了平台上的派特森,对方根本没有隐蔽的意思,垂着手站在那里,目无表情的看着罗刚所在的位置。 罗刚心中一震,对方不会发现他的踪迹了把? 不过现在他所在的位置正好在洞穴出口,对方也许是在看着洞穴的情况。想到这里,罗刚试探性的向洞口旁边走了十来米。 派特森的眼睛并没有随着罗刚的移动而移动,依投注在洞穴前。 罗刚见状,大大的松了口气,潜行可是他看家吃饭的本能,被格里斯一个人发现已经让他很难受了,如果随便碰到一个敌人都能发现他,那他还怎么吃饭啊。 派特森的外表看不出有什么特别,就是一个普普通通人类的样子,气息也不强,就连那个张牙舞爪的影子,现在也看不出什么特别来。 可是所有人都在工作的时候,他一个人独自站在那里,这就显得很特殊了。 罗刚本能感觉到,这个人类有点危险。 格里斯也没什么特别的吩咐,罗刚干脆就潜伏下来,等大部队上来再说。 在双头犬的记忆里,格里斯就知道了派特森的存在。可是从来没有见他出手,所以双头犬也不清楚他的真正实力。 不过从伯得纳对待他的态度,可以推算出,这个派特森绝对不是普通存在。 为什么会有个人类在这里呢?难道深渊魔物与人类有勾结?又或者深渊世界也有人类的存在? 怀着这样的疑虑,格里斯下意识的按了一下胸膛,那里有着保命用的传送卷轴。 离开洞穴,格里斯第一眼就看到了站在平台上的派特森。 派特森的神情也微微一动,目光定格在格里斯的身上。 阿巴克和费尔斯顿同时皱起了眉头:“不对劲,好古怪的人类。” 派特森的身上,感觉不到气息,就连生命的气息也感觉不到。 一般只有构装体,傀儡或者不死生物这些没有生命的东西,才会连生命的气息都没有。 派特森就这样站在原地,默默的看着格里斯一行,什么动作也没有,就连那些深渊魔物也没有召集。 平台上忙碌着的深渊魔物看到格里斯等人的出现,顿时掀起了一阵骚动。不过因为距离比较远,还有派特森在盯着,这些骚动很快被两个智地精的皮鞭镇压下去了。 见到对方没有动作,格里斯犹豫了一下整理了一下队形,慢慢从洞穴里走出来。 格里斯这边人数比较少,一离开洞穴那种狭窄的地型,深渊魔物人优势就大增()。照现在这种情况,深渊魔物并没有完全失去战斗力,如果他们集体涌上来,在开阔的地形,他们这几十个人不一定挡得住。 不过他们不动,对方也没有动的意思,这样僵持下去没有意义。 “无所不在的火精灵,以格里斯的名义”一边走着,格里斯默默的诵唱着,澎湃的火系元素陆续汇聚到他的身边。 之前在洞穴里的那一战耗光了他的风系魔力的储备,火系魔力倒是没用多少,既然对方不主动出手,那自己就先动手,试探一下对方的实力。 只有五级的魔力,凭借着魔力囊庞大的储备,格里斯可以调动起来的元素,即使是阿巴克这种的大魔法师也感觉得惊心动魄(),下意识的躲开一点。这种程度的元素殉爆,护盾再强的护盾也挡不住()。 不过格里斯有超强的元素控制能力,自然不会让这种情况发生。 越逼越近,终于进入了魔法的射程范围,庞大的火元素迅速在格里斯的头顶汇聚出数十道火失,箭雨一般像派特森射去。 火失是比火球术更有穿透力,射速更快的魔法,对付单体目标比火球术更实用。 一个出色的魔法师,必须懂得在什么情况下选择最合适的魔法。 派特森不闪不避,任由火失射到自己的身上,火失击中他的身体时,失尖部分像插进肉里一样,陷入了一小部分,然后火元素散开。 看到这一幕,一直皱着眉头(的)费尔斯顿仿佛想到了什么东西一样,神情剧变。 数十道火失击中目标,散发的火焰一下子把派特森的身影吞没。 不过谁都不认为这个古怪的人类会就这样完蛋,格里斯更是聚精会神,等待对方的反击。 一个身影像炮弹一样从火焰团里射了出来,几乎笔直的朝格里斯所在的位置射来。 骷髅魔导师最新章节列表第二百一十八章【深渊投影】 无聊的去起点帮作者刷刷点击也好。-==梦想==- 支持作者,支持正版。 “小心,那是深渊投影!”阿巴克和费尔斯顿几乎是同一时间喊出声来,警示的同时他们更是本能的退避,这种本能的避让动作,显示了他们对能否挡下对方的攻击是一点信心也没有。 还没来得及思考深渊投影这四个字意味着什么意思,派特森已经射到身前,他笔直的落到格里斯身前的一个尸巫身上,赤足踏在了尸巫的胸膛。 那可以抵挡人类劲弩的重装铠甲,那不附加斗气刀枪都切割不入的坚韧皮肉,在派特森什么都没穿的脚上,显得如此脆弱。胸膛瞬间凹陷一大块,从后背突出来,巨大的冲击力把尸巫踩到地上,胸膛陷进去一个大大的脚印。 派特森的第二个脚紧接着落下,干净利落的踩爆尸巫的头颅,尸巫那长期被活化的脑袋,红白之物呈放射性的喷洒出来。 格里斯灵魂一阵狂跳。 派特森膝盖微屈,弓身对准格里斯,稍微停顿了一下,一秒钟后,猛然爆发射出。距离已经这么近了,根本没有闪避的余地,几乎是派特森冲出的那一刻,就撞到了格里斯的护盾上。 其实派特森经过了将近一秒的停顿,想闪的话随时可以闪,但格里斯完全被他的第一击震怒。派特森所展现出来的那种强横无匹的破坏力,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这可是尸巫,以皮肉防御著称的不死生物,加上人类精心锻造的精钢铠甲,居然连对方的一击都挡不住。 格里斯身上足足布置了五层的护盾,分属三种不同的属性,光论护盾的防御力,恐怕就连亚历克斯这种的大魔法师()都比不上他。~~梦想~~ 可是在派特森的撞击下,五层护盾被摧枯拉朽全部撞破。 五层护盾几乎同时的破碎,无法缓冲的瞬间冲击力大到把格里斯的身体都弹了出去,也幸亏是这样,派特森没有撞到他身上,除了护盾全碎,格里斯分毫无损。 从来没有感觉到死亡离自己这么近,格里斯终于清醒过来,第一时间捏爆手上所有的防御戒指。但是很快他就意识到,防御没用。 派特森可以一口气撞碎他的所有护盾一次,自然也可以撞碎第二次。他的加持护盾的速度,绝对比不过对方的破坏。 派特森再次微蹲,木然的脸上,双眼凌厉的盯在格里斯身上。 三四个尸巫手中的重剑奋力劈向派特森。 派特森完全没有理会尸巫攻击的意思,任由重剑落到他的身上。 像砍入史莱姆的身上一样,派特森的皮肤显示凹陷一点,然后非常干脆的破掉,剑锋划破他的身体。 没有鲜血,就连被砍成两段(的)手臂也没有掉下来,剑锋过后,伤口两边马上吸合,像没有受过伤一样。 看到这一幕,格里斯终于想起深渊投影这个名词的意思了。 普通的位面裂隙无法通过例如深渊领主之类强大的生物,它们自身的强大力量会撕裂位面的平衡。 在没有深渊之门这类可供通行的传送阵辅助的话,这些强大的魔物就必须通过投影的方式才能出现在别的位面。 把一部分的力量投射到别的位面,从而形成新分身,行使自己的意志,深渊投影就是深渊世界强大魔物在其他位面的代言者。 其实人类矮人或精灵等种族所信奉的神祗,也有同样的能力,它们称之为降临。 深渊投影使用起来有很多限制,只能把一部分的力量投射过去。投影的实力也许还不足本体的百分之一。 不过能够使用深渊投影的生物,一般都是深渊领主级别的可怕生物,它们的实力堪比神祗,即使只有百分之一的力量,也是非常可怕的。 而且这部分力量还拥有一些特殊的性质,比如无坚不摧。 这个人类居然是个投影,外面完全看不出来,那凝实的肤质就如同真人一样。 如此真实的躯体,这个投影肯定倾注了本体的不少心血,而且这个投影明显继承了本体的力量,那强横无匹的力量,根本不是普通生物能够抵挡的。 格里斯高速后退,试图拉远彼此间的距离,派特森的速度太快,距离近的话根本没有反应的时间。 派特森大力蹬在地上,坚硬的演示地面直接被他踩爆,碎石飞溅四散而开,而他的身影再次化成炮弹,只能看到一道黑线射向格里斯。 快,这是格里斯唯一的感觉,实在太快了。虽然他已经投注了全部的注意力在派特森的身上,可是当他发动的时候,格里斯只能勉强看得清一丝黑影,凌厉的危机感就扑面而来。 格里斯只来得及调动风系元素,狠狠地向一旁推了自己一下。 派特森撞在半边护盾上,只来得及补上四层的护盾再次集体破碎。格里斯被冲击力撞得打着转侧飞开去。 幸亏格里斯闪了一下,没有被正面撞上,否则四层护盾绝对缓冲不了派特森的撞击,护盾尽碎,戒指的储备也全部用光,如果再被派特森撞上,格里斯必死无疑。 普尔森眼都红了,一口气捏爆自己所有的戒指,所有能使出的魔法不要钱的朝派特森砸去。钢牙等尸巫一样奋不顾身朝对方扑去,剑砍没有用,干挂等人直接空手抱上。 普尔森这些与格里斯有深层灵魂联系的不死生物不得不紧张,格里斯是他们的灵魂契约拥有者,如果他死了,所有不死生物都得陪葬。 而如果格里斯不死,就算他们粉身碎骨,只要灵魂的烙印不灭,格里斯都有可能把他们复活。 武士那些砸在自己身上的魔法,派特森再次微微下蹲。 普尔森倾尽全力的一波魔法砸在派特森的身上,虽然砸得他身体四分五裂,但转眼间又复原了,好像完全没有受到伤害一样,自顾自的蓄力。他明显认定了格里斯,只要格里斯一死,所有以他为主的灵魂都是一起毁灭。他才是这支队伍的要害所在。 “没有用的,深渊投影与本体共享伤害,除非能把它的本体消灭,否则很难伤到他的投影。”费尔斯顿无奈的说道,当他看清楚派特森的本质后,他就完全没有战斗的了,这种层次的敌人根本是打不死的。 十几个尸巫紧紧的抱在派特森的身上,试图把他压住。 但是派特森一蹬腿,地面爆开,整个身体又次一射了出去(),瞬间爆发的力量撕断了抱在他身上的好几个尸巫的手臂。 躯体炮弹一样砸向格里斯。 骷髅魔导师最新章节列表二百一十九章[无法力敌] 派特森从蓄力到发动只过了短短一秒多点的时间,这么短暂的时间甚至不足以让格里斯发动传送卷轴。~~梦想~~ 类似传送卷轴这种东西,需要一个启动定位的过程,距离传送阵越远,所需要的定位时间越长。 而派特森的速度更是让人无从闪避,也许艾美娜这种剑士还勉强可能闪开,而他这种魔法师,反应速度甚至还跟不上对方的动作。 幸亏派特森需要一个短暂的蓄力的过程,唯一的方法就是在对方启动的同时就预估他的线路,提前闪避。 一道地刺在地上闪电的刺出,地刺的顶端被格里斯特意弄成平的,顶在了他的脚底,把他瞬间从地上顶到了空中。 派特森撞到了地刺上,地刺被撞得四分五裂。 心都提到喉咙上的普尔森艾尔利克等人,全身都给吓得发软,这种命悬一线的感觉实在太可怕了。 松了客气之余,他们又不得不佩服反格里斯,在这种情况下竟然还能想出这种闪避方法。用魔法把自己顶离对方的攻击路线,地刺这种魔法居然还可以对自己来使用。 派特森估计也没没料到,这种情况下,格里斯居然还能闪开。他有点收不住力度,撞碎地刺后,派特森顺势朝前一滚才停住身体。 转过身,派特森那木然的脸上有一丝冷光在眼中闪过,上下扫了格里斯一眼后,他才再次半蹲下身体。 格里斯的灵魂之心狂跳,他从来没有碰到这种危急的情况,一有闪失,他就会想地刺一样被撞得四分五裂。-==梦想==- 这种动则粉身碎骨的威胁,让他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精神去应付,一时间他的灵魂里除了派特森的身影外,再也没有别的任何东西。 派特森的身体化成一道黑线。 走啊就蓄势待发的风弹掉在格里斯的左边爆开,强大的冲击把他轰飞了开去。 派特森的身体撞到风弹的冲击波上,四面扩散的冲击波居然被他顶的全往一个方向散去。 接下来的战斗变成了一场古怪的追逐战,格里斯用尽各种和样的方法全力逃命,派特森一成不变的弓身蓄力,冲撞。 无坚不摧的撞击每次都被格里斯以毫厘的差距堪堪闪过,就差这么一点点,无法致格里斯于死地。 不断的躲闪,格里斯越闪越熟练,各种可以推动他身体快速脱离派特森攻击路线的魔法,都被他轮番的使用了一遍,不光如此,他还在一次次的尝试中,不断地加入之前不久才学会的风翔术,以致闪避的速度越来越快。 一次又一次的被敌人以毫厘之差闪过自己的攻击,派特森那木然的脸上也忍不住现出了烦躁的表情,逐渐的也加快了蓄力的速度。 格里斯全神贯注的留着派特森,自然也注意到他神情上的变化,但是让他奇怪的是,派特森只缩短蓄力的时间,却没有使用别的攻击手段。难道这个深渊投影只懂得这样撞人? 一次,两次,三次,派特森发动冲击的间隔时间越来越短,速度也越来越快。可是与此相应的,格里斯的闪避也越来越熟练,全神贯注之下,他竟然可以勉强捕捉到派特森的身影了。 这只不过短短的几分钟时间,格里斯在压力下的成长速度实在惊人。 此涨彼更涨的情况下,派特森反而更难捉摸到格里斯的衣角了。他的攻击模式似乎只有这一种,蓄力,冲撞,只要掌握住窍门,闪避起来越发简单。 意识到这样再难凑效后,派特森停下脚步,转身(朝)其他人冲去。 钢牙首当其中(首当其冲)。 不死生物大部分都贪生怕死,但也有一部分智力低下的种类,根本不明白死亡时什么意思,它们反而极度悍不畏死的这个范围。 派特森这次并没有蓄力,只是快步的跑过来,速度没有快到普通人无法反应的程度。 钢牙挥起大剑,当头向派特森劈下。 这样的攻击直接被派特森无视了,任由大剑劈去在头上(),从脑袋当中切了下去,而他的身体丝毫不停顿,继续冲前,一拳轰在钢牙的头上。 凶猛的力量作用在钢牙的头颅上,像高速飞行的石弹砸中了西瓜一样,红白之物向后喷溅。余下的冲击力更把钢牙无头的躯体轰飞了开去。 在危机四伏的死亡世界成长的格里斯见过了太多的诞生与消亡,即使不怎么喜欢杀戮的他,死在他手上的不死生物也不下十个,毁灭与消亡伴随着他的一生。 可是尽管看惯了生死,看到这一幕,格里斯还是出离()的愤怒了,钢牙是他的第二个拥有智慧的下属,相对当初的安东尼奥,钢牙无论是实力还是智力都要高得多。 不过现在显然不是愤怒的时候,格里斯伸手从胸甲里挖出传送卷轴,大声的向所有的人下令:“走!”,大叫的同时,他撕掉了卷轴的封印。 派特森的实力已经超出了他所能敌的层次,再这样下去只会损失更多的人。 不能因为愤怒而令别的人也跟着陷入危险。 感应到格里斯卷轴的波动,派特森的神色微微一动,眼中凌厉的寒光闪过。格里斯的时机把握的非常好,这个时候他再转身已经来不及了。 当下派特森一脚跺在地上,岩石地面被踩碎,弹起一堆碎石,派特森抄起其中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块,全力扔向格里斯。 巨大的力量让石块划出凌厉的破空声,闪电一般以肉眼都看不清楚的速度射向格里斯。 几乎比精灵射手射出的箭还要快,全神贯注的格里斯也只来得及侧过身体,飞射而过的石块在他的胸甲上擦了一下。 如此小角度的擦撞,大部分的力量都被魔甲的弧度卸掉了,但余力还是把格里斯刮退了好几步,一屁股坐倒在地上,胸甲被扣去了一大块。 受此重击,几乎被发动的传送卷轴顿时失效,爆开的元素绞碎了卷轴本身。 而这时,普尔森,艾尔利克,费尔斯顿,小吉米等人陆续启动完传送卷轴,把自己传送离开。 场中只余下了格里斯和所有的僵尸,还有艾美娜。 骷髅魔导师最新章节列表第二百二十章[掌握技巧] 第二百二十章[掌握技巧] 本来艾美娜已经掏出了传送卷轴的,但还没来得及撕开,就看到格里斯的传送被打断,神使鬼差的,艾美娜也放弃这个最好的脱离现场的机会。 本来她和格里斯只是相互利用的关系,格里斯需要她帮助返回人类世界,而她也需要格里斯帮她夺回领地。 但是相处久了,她慢慢的对格里斯产生了一些肓目的信任。格里斯是一个非常坦诚的骷髅,他从来不会弄虚作假,与他相处过一段时间的人都知道,格里斯从来不说谎。 家园被侵占,独自一人逃到死亡世界,其实艾美娜的内心是很傍徨无依的。身为领主的女儿,她的人生基本一帆风顺,缺乏逆境中挣扎求存的能力和勇气。如果不是碰上格里斯,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继续下去。当知道格里斯有能力帮助她,自然而然的,她就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格里斯的身上。她从来都不是个有主见的人,表面的坚强也只不过是被逼出来的,在领地没有被侵占前,她只不过是平常练练斗气,爱美贪玩的魔族女孩而已。 不知不觉的,格里斯已经在她心目中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即使这种危险的情况,她也不愿意舍弃格里斯逃生,这个骷髅是她所有的希望所在。 深渊投影与本体共同承受伤害,很显然,有能力进行投影的存在,不是普通的刀剑可以伤害到的,也许连防御都破不了。表现在派特森身上就是根本不在乎,任你砍,砍断了转眼又接上。 可是余下的尸巫依旧奋不顾身的对派特森进行攻击,哪怕延缓他零点几秒的时间也好。 一次接一次的冲撞,派特森再也不敢放松。其实他的心里也是挺郁闷的,虽然险象环生,可是格里斯总是能以毫厘之差闪避他的攻击,更让他想不到的是,格里斯竟然还有传送卷轴这样的保命圣物。如果他不能把格里斯压制得连使用卷轴的时间都没有的话,这个毁掉了大半个深渊之门修建队伍的家伙,就会传送跑掉。 弄得他现在也不敢腾出手来把那些烦人的尸巫全干掉。 你撞我闪,场内的战况僵持了下来。 与一开始相比,格里斯逐渐习惯了派特森的这种单一攻击方法,闪避越来越从容了,可是越来越难以见效的这刻,派特森依旧没有改变攻击方式,这让格里斯百思不得其解。 拥有如此可怕力量的投影,举手投足都拥有毁灭性的破坏力,刚才他随手捡起的一颗石头就差点把格里斯给砸成两段。 这种力量下,随便换一种攻击方式,都有可能让格里斯应付不了。不过格里斯也注意到,这个投影不蓄力冲锋的话,正常移动的速度只比初级剑士快一点,这样的移动速度显然追不上加持了疾风术轻身术还有风翔术的格里斯。 如果不靠冲锋的话,他想摸到格里斯都挺困难。 这显然不符合深渊领主的综合实力。一个强大的领主,不可能力量强大却速度缓慢,有可能是投影在投射的过程,只承继了本体的力量,却没承继相应的速度,或许可以在这方面利用一下。 想到这里,格里斯悄悄地汇聚元素,派特森弯腰,蓄力,然后全力一蹬。 就在这个时候,格里斯积蓄的元素突然在派特森的脚下爆开,把他脚下的地面变得平滑无比。 平滑术,一级的土系魔法,完全没有杀伤力的魔法,最常被人使用在室内建筑的时候用来平整地面。 一瞬间,脚下变得平滑无比,而派特森刚好又在这个时候用力蹬腿。就如同在浴室里踩着肥皂跳远一样,唯一的结果就是被滑倒,摔个四脚朝天。 砰,派特森异常狼狈的四肢着地,趴倒在地上。一直木然的滥觞恼羞成怒,现出了狰狞的神色。 他其实有注意到格里斯调动的魔法元素的,可是只有一级的土系元素,完全没有放在眼中,这种程度的元素给他搔痒都不够。 没想到一个简单的魔法用在巧妙地地方竟然会产生良好的效果。派特森感觉到仿佛被人狠狠的一耳光抽在脸上,让他羞愤难当。 自己堂堂一个深渊投影,竟然会自己滑了自己一跤,说出去也没人会相信。 吼!派特森一声暴吼,拳头砸在地上,敲碎了平滑的地面,顺手在碎掉的地上捡起一块碎石奋力扔出。 但就在他手臂甩下来的同时,他的身前,一根地刺闪电刺出,准确的刺在他的手腕上。 这根地刺可不是把格里斯顶起来时那种顶端是平的。在格里斯精妙的元素控制力下,地刺的顶端尖锐得有如利刃,刺穿了派特森的手腕。 但是同一时间,地刺也不被巨力绞断。不过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派特森投出去的石块失去准头,直射向高处去了。 格里斯心中一动,似乎找到了点灵感。 派特森的面容开始扭曲起来,再也不复原先那种木然。两次三番的攻击被打断,而且是被如此简单的手法打断,这种有力使不出的感觉让他非常的难受,同时深感羞愤,堂堂一个深渊领主的投影,竟然会被这种简单的手法难住。 跨越遥远位面投射而来的力量,极端而单一,派特森虽然拥有无可抗御的力量,但却缺乏驾驭这股力量的速度与技巧。 格里斯准确的把握住这一点, 他调动着并不强大的元素力量,找准时机,在派特森发力的那一瞬间,作用到最关键的位置上。 比如把地面平滑,或者把手臂顶歪。总之就是为了打断或延缓派特森的攻击。 只要派特森不能轻易地使出那种闪电般的直线冲撞,格里斯闪避起来就会很从容。 如果亚历克斯在场的话,绝对会为格里斯的成长而惊叹的,从这一刻开始,一直只懂得用蛮力的格里斯,(*囧)终于学会了运用更多的技巧。这种变化时一种跨越,是一位强者成熟的标志。 始终摸不着格里斯的衣角,派特森烦躁不已,双手握拳往腰间一压,狂暴的力量宣泄而出,把他身上唯一的衣物,裤子撑成了碎片,而他的影子疯狂暴涨,现出了狰狞的外形。 一声残酷的冷笑声划破整个空间。 作者:我有罪,我跑去玩魔兽了,第十区达克萨隆,8级血精灵刺客,角色名称也叫情终流水,谁在这个区的部落,寄点金币和装备过来吧。 我:“俺要求包养,俺是血精灵术士呀,俺还有个小恶魔跟班叻” 骷髅魔导师最新章节列表第二百二十一章【尘封万年】 第二百二十一章【尘封万年】 吱呀一声磨擦声,尘封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大门被推开,激起一地的灰尘。 亚力克斯轻轻一甩手,风元素在手上形成了强烈的涡旋,迅速把飘散的尘埃全部吸干净。 尘埃散尽,现出门后一条漆黑得看不到尽头的阶梯,一直往下延伸。 莉莉丝和训导主任愣愣的看着门后的阶梯,他们从来不知道,火炬塔的地下室下面竟然还有一个秘室。 这里是中央主教学楼的火炬塔下面的地下室,是贝尔金学院众多禁地之中最神秘的一个,就连训导主任和莉莉丝,来过这里的次数也是屈指可数的。 而地下室里面的这个秘室,他们更是一点都不知道. 密室的钥匙掌握在亚历克斯的手里,只有他才知道这个地方的存在。 “里面是什么地方?”看着漆黑得深不可测的阶梯,莉莉丝心里有点发毛,小声的问道。地位再高实力再强,她终究只是个女人,天性对这种黑暗阴森的地方抗拒。 “我也不知道。”亚历克斯幽幽的说道。这个秘室的秘密是从他老师那里传下来的,老师临死前千叮万嘱,每到人类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千万不要打开这个秘室,所以就连他也是第一次下来这里。 这里的存在已经埋藏了太久了,久到如果不是深渊魔物的入侵,亚历克斯自己都忘记了。 “这个秘室是整个学院最古老的建筑,在还没有学院之前,这里就已经存在了。”亚历克斯说道:“就连我的老师菲里图库也没有进过里面,他的老师也没有。据说这里传承下来已经十几任了,从来没有人进去过,所以没人知道里面会有什么东西。不过我猜测,可能是与三族大战有关的东西。” 莉莉丝和训导主任不约而同的神情一紧。三族大战是一个非常久远的名称了,久远到几乎让人都不知道是否真的曾经发生过这样一场战争的地步,现在更多的只能从传说,深化,史诗之类无法考据的文学作品中,才会出现关于这场战争的描述,这些描述,在学术上是不被认可的。 只有确切的文字和实物证据,才能证明这段历史的存在,但是这些文字和实物大多都泯灭在历史的尘埃之中,又或者被某些势力严密保存了起来,不在公开的场合出现,以至现在很多人类都没有听说过三族大战这段历史。 亚历克斯,莉莉丝和训导主任这种层次的人,自然都知道一些秘史,他们都曾经听过这样一首歌谣:披着魔导圣铠,手持焚天权杖,他从战车走下来,跨出第一步,热浪滚滚,第二步,地动山摇,第三步,风云变色。他停下脚步,漫天星辰陨落人间,百万蛮族灰飞烟灭。 一想起这首歌谣,自觉年纪不小的亚历克斯也忍不住热血澎湃,那是多么强大的力量。 不过,为什么这个秘室会有不到生死存亡时刻,不许开启的禁令呢?真是奇怪,难道里面存放的东西太过惊世骇俗,以致不能随便拿出来? 阶梯和门后铭刻着魔纹,隔绝了一切的魔力反应,看到这些符文,训导主任恍然大悟:“难怪一直有人感应不到这个位置的元素变化,大家还以为是魔炬塔的元素干扰而已,没想到,这里会有一个这样的秘室。” “魔炬塔的尖利,也许就是为了掩盖这里的存在吧。”莉莉丝说到。 怀着一丝好奇,亚历克斯掌出一个照明火球,对训导主任说道:“你在这里守着,不要让人接近。” 这里是禁地,只有贝尔金学院的院长才有资格进去,亚历克斯是前任院长,莉莉丝是现任院长。 “是,院长。”训导主任一副为知己者死的表情,实际上,人老成精的他对秘室里德一切都不感兴趣,他已经过了好奇心旺盛的年岁,深刻的体会到,知道的默默越多越危险的道理。 看着深不可测的阶梯,莉莉丝犹豫了一下,才跟着亚历克斯的脚步一步一步往下走去。 为了转移注意力,莉莉丝把注意力集中在阶梯上,每下一级就数一下,一直数到了三千下,他们才踩到了平地。 抬头望去,一扇足有四米高,看起来厚重无比的铁门挡住了去路,铁门的两边,一遍雕着一头炎魔,一遍雕着一头不死鸟,都是栩栩如生,几欲从铁门中走出来般的真实。 乍看之下,亚历克斯和莉莉丝都不约而同的神情大变。 贴门上的炎魔和不死鸟都不是雕刻出来的,二十倍封印成现在这个姿态的,所以才会如此的真实。 把生物与没肿物质相融合,从而把生物转成物质,这是一种很古老的封印术,现在基本已经失传了。偶尔还能碰到一些几千年前流传下来被封印的小蚂蚁,小青蛙之类的小生物,猫狗都算大型的,比较少见。 可是现在,亚历克斯竟然在这里看到了炎魔和不死鸟两种巨型的强大魔物的封印。这种体型的生物,不说封印所需要的力量,光是制服他们就已经非常困难了。 光是这扇大门,一种藐视天下的气势就扑面而来,这种强大的生物也只配封印了在此看门,那在铁门之后的东西又该是何等惊世骇俗的存在啊?! 按捺着心中的激动亚历克斯自习的探查了一遍,没发现什么机关之类的。这才小心翼翼的走到门前,用力一推。 厚重的大门之上上百吨,在亚历克斯的推动下,纹丝不动。 亚历克斯的表情有点尴尬,这下糗大了,像这种厚重的铁门,肯定有驱动机关没起作用,难道因为太久没动,坏掉了? 如果坏掉了的话,亚历克斯就得去调一整队的魔法师来才有可能移得开这扇门了。 又试了几次,无论是推还是拉,把他的脸憋得通红,还是纹丝不动。 亚历克斯放弃了,准备先上去调人再下来。就在这时,莉莉丝指了指贴门上的一个扣环,说道:“不如我们敲敲门吧。” “吓?!”亚历克斯傻了,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看着莉莉丝,这是什么异想天开的想法啊?亚历克斯差点就想骂人,这道大门已经几千年没有打开过,难道里面还会有人来替你开门? 不过想一想,这不正是女人的可爱之处吗?亚历克斯看着被自己盯得不好意思的莉莉丝,心里泛起一丝柔情。 他甩了一下收,一道风元素掀起了门叩,落下。当当的两声闷响,整扇大门仿佛都被震动起来,嗡嗡作响。 好半响后,沉重的铁门居然真的在亚历克斯和莉莉丝不可思议的眼神中,缓缓张开。 骷髅魔导师最新章节列表第二百二十二章[魔导圣铠] 铁门之后,两具高大的黑影把铁门缓缓推开 ,逐渐把它们的身体全部显露出来。 那是两具高达五米的钢铁巨人,粗壮的躯体 上斑驳着岁月的痕迹,不少地方都带着顽固的锈 斑,那是铁锈被擦拭却没擦干净,时间长了之后 融入铁质中的现象。 钢铁巨人的关节上,泛着一些油光,清晰的 可以看见关节上并不均匀的黄油块。 难道在这个封闭了数千年的秘室中,还有人 在替这些钢铁巨人除锈,上油吗? 亚力克斯一边乱想着,一边护着莉莉丝,警 惕的退后了两步。 铁门被推开,两个钢铁巨人却一左一右堵在 了原来铁门所在的位置,左边的铁人双目一亮, 低沉而机械的声音从它身上传出来:“出示传承 的印记。” 传承的印记?被铁人所说的话弄得为之一愣,什 么传承的印记?他的老师传给他这个秘密的时候 ,可是从来没有说什么传承印记这个名词的。 等了几秒,见亚历克斯没有反应,两具铁人的双 目都红光大盛,双臂张开做出攻击姿态:“出示 传承的印记。”看那样子,好像一不出示就马上 攻击的样子。 亚历克斯不由自由自主的苦笑起来,这不是坑人 嘛,老师,你可害苦我了。不光没有交代传承印 记的事情,甚至里面有两具强力的守卫这种事情 也没有说过。 如果菲里图库还在世的话,肯定会大呼冤枉的, 这些东西连他都不知道。 “钥匙,上边那个门的钥匙。:莉莉丝在他手后 小声提醒。如果他们还有与这个地方相关的东西 ,唯一的就是上面那个门的钥匙了。 亚历克斯有点不信,上面那个门的钥匙平平无奇 ,通体就是一根黝黑的铁条,连穿在上面的皮绳 都不知道换了多少次。 那种东西会是传承的印记? 不过死马当活马医,亚历克斯还是掏出钥匙往身 前一亮。 两个钢铁巨人同时把目光转移到亚历克斯手中的 钥匙上。 因为铁人的双眼在发光,所以当他们的目光聚焦 到一起的时候,三只眼睛里的光线竟然把钥匙稍 微映亮了少许。在那丝光芒的照射下,亚历克斯 竟然发现,黝黑暗淡,平平无奇的粗铁钥匙上, 竟然出现一丝精美的纹路。”印记符合。“两个铁人体内传出机械的语调, 同时往门后一站,让出了大门。 亚历克斯和莉莉丝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中 看到想吐血的冲动,感情这个不起眼的钥匙真的 是所谓的印记,这也太坑人了吧?莉莉丝只是随 口提议一下,但她的内心其实也不认为那会是所 谓的印记。 但事实有时候就是这么诡异,亚历克斯苦笑说道 :”你真是我的福星啊。“ 老夫老妻了,莉莉丝倒是不脸红,四下无人,她 微笑的应到:“平常你不都叫人家小甜心的吗?” 刚一说完,两个人都不约而同的感觉到一阵恶寒 ,又有丝丝甜蜜在心头弥漫。 “咳咳咳”亚历克斯一正容,撑着照明火球 ,头也不回的往两个钢铁巨人的重剑走去,莉莉 丝亦步亦趋紧紧跟上,无论里面有什么危险,两 个人都愿意一起去面对。 门后是一个十分巨大的空间,高度只撒谎哦有十 五六米,长宽至少上百米,两排巨大的石柱从铁 门两边往对面延伸,支撑起整个顶部。 在石柱的下方,沿着中间的直到两两相对,耸立 着一具具形状各异的巨大的雕像,有些亚历克斯 认识,都是一些传说和现实中存在过的强大生物 ,有一些却连见都没见过,不过看外形也知道全 是些强大的生物。 每一具雕像都栩栩如生,纤毫毕现,恍若实物。 亚历克斯两人越看越心惊,如果没猜错,这些雕 像恐怕都是用大门上那个炎魔和不死鸟同样的手 法,用活物封印成现在这样子。 秘室的主人该是何等强大的存在,才有能力收集 这么多强大生物,并封印起来。 顺着雕像排列出的道路,亚历克斯两人往前走着 ,终于,手上照明光球放射的光芒,照到了尽头 的一个高出地面的平台。 高台突出地面大约高处地面一米左右,五级台阶 延伸到平台上。平台的正中央,摆放着一张高背 椅子,椅子上倚坐着一个“人” 看到椅子上的“人”亚历克斯和莉莉丝都吓了一 跳,封闭数千年的秘室,难道真的还有“人”留 在里面? 不过仔细一看,却发现并不是人,而是一件铠甲 ,铠甲通体炎红色,在火球的映照下,流动着通 透的光芒,一点也不像成尘封了数千年的样子。 而且铠甲依在椅子上的姿势,像极了一个穿着铠 甲的人坐在椅子上一样,如果不是手腕颈部等关 节处空荡荡的话,根本看不出那是一件空铠甲。 莉莉丝感觉到亚历克斯的身体在颤抖,转头一看 ,果然,只见亚历克斯的脸上现出一种狂热,浑 身激动的发抖,就算当年他追求自己的时候,都 没见过他这么激动。 “这件是什么铠甲?”一件能让亚历克斯都如此 失态的铠甲,难道是传说中的那一件? 以想到这个可能,莉莉丝也忍不住浑身颤抖起来。 “魔魔导圣铠”亚历克斯激动得说话都不 利索了。 果然是那件传说中的圣铠。莉莉丝全身一震,还 是有点难以置信的求证到:“就是歌谣里:披着 魔导圣铠,手持焚天权杖,他从战车走下来 的那件魔导圣铠?” “就是那一件。”从小听着长大的歌谣,早已成 传说的神奇,拥有毁天灭地威能的魔导圣物,就 在这不经意的刹那重现人间。 亚历克斯还能保持得住没立刻扑上去,就已经很 不错了。 按捺住心中的激动,亚历克斯探察了平台一遍, 没发现什么机关,这才踏上了台阶。 谁知道,他的脚再踏在台阶上,身上的钥匙竟然 翁翁的轻颤起来,原先那被两个钢铁巨人眼光照 射时,才显现出来的纹路,这一次竟然主动地出 现,并发出微弱的光芒,把那些细不可见的纹路 勾勒得清晰无比。 与此同时,依靠在椅子上的空铠甲,眼眶位置竟 然亮起了幽蓝的光芒。 骷髅魔导师最新章节列表第二百二十三章【罗伦斯】 空铠甲眼眶上的光芒聚焦到亚力克斯的身上,把他从头到脚扫视了一遍,最后定格在他手上的传承印记上。 整件铠甲动了,右手一撑,双腿一缩,居然站了起来。同时,一把低沉的声音在铠甲上响起:“带着传承印记而来,你们唤醒了我,现在已经是什么年代了……。” 被铠甲眼眶中的光芒聚焦的时候,亚力克斯有种被格里斯盯上时的感觉,魔导圣铠居然拥有自己的灵魂,而且还能自由的活动? “贝尔历2011年。”亚力克斯沉默不语,反倒是莉莉丝回答了圣铠的问题。 “没听过这个历法,也就是说距离我沉睡到现在至少已经两千多年了。”魔导圣铠中的灵魂明显智力很高,从莉莉丝的一句话里就推算出一些事情,虽然这离事实还有很大的差距。 “也许还不止,如果你认识一个叫矮达绯克的人,并与他生活在同一个时代,那么他死去的时间,距今已经把钱七百三十五年了。”亚历克斯忽然说道。 “八千七百年”铠甲的声音在喃喃。 良久,铠甲眼中的红光才再次凝实,聚焦在亚历克斯的身上,拥有传承印记的你们,都是艾达绯克的传承吗?“ “呃”亚历克斯有点语塞,要说传承,整个人类世界的火系魔法师,恐怕都有艾达绯克的传承,只要学会了火系魔法,就和这个火系魔法导师脱不了关系。 可是真要说关系密切嘛,他就不敢肯定了,他从来没有听老师说过,他们这一系的传承,会是延续艾达绯克的。可是手上这个传承印记优势怎么回事? “也许应该可能是吧。”亚历克斯犹豫不决应到,万一说是,自己没办法证明,魔导圣铠生气了怎么办? “时间太久远,真相模糊不清了,是吗?”魔导圣铠一看亚历克斯的表情,就猜到了答案。 “嗯嗯。”亚历克斯点头不遂:“老师并没有和我提过这些事情,他只把这个印记交给我,说不到生死存亡的时刻,不要进来。” “嗯?!”魔导圣铠瞳孔中光芒为之大盛,“嗯”的一声,竟然有种惊心动魄的味道:“不到生死存亡不要进来!?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吩咐?我只是说了我要睡一觉,没事不要打扰我。” “啊!?”其实也不怪亚历克斯失态,从下来这里的那一刻,所有发生的事情都和他想象中有点不一样,现在看着魔导圣铠的反应,显然有什么地方误会了。 看到亚历克斯一副莫名其妙的表情,魔导圣铠突然倒背起手,来回踱其步来,转了几圈后,它才转头说道:“我明白了,应该是我那句话流传下来后就变化了,不要随便打扰变成不到生死存亡时刻不能进来。难怪知道八千多年后,才由你来唤醒我” 魔导圣铠的这个推断还是挺合常理的,不要随便打扰,什么情况才叫不随便呢?当然是生死存亡之际才最不随便嘛。 亚历克斯点头不已,深表赞同,然后他试探的问道:“呃,那个,您是哪位?和艾达绯克有什么关系?” 魔导圣铠的眼眶又是一暴:“身为艾达绯克的传承者,你竟然连我是谁都不知道?”声音充满了与质问。 “就连自己是不是艾达绯克的传承者都不敢肯定呢。”亚历克斯苦笑的说道。 “我们这个时代,只要学过火系魔法的,基本都属于艾达绯克的传承者,踏实火系魔法的发现者,奠基人,开拓者,是他创造并完善了这个体系,在整个魔法体系的传承上,他就是火系魔法的神祗。” “哦,民间的火神殿的诸神,就是以艾达绯克为原型的,虽然我们学魔法的都不信神,但是在民众间,火神的声望还是挺高的,信众也不少。” “所以,我根本不知道你是谁。”亚历克斯总结说道。 魔导圣铠沉默了良久忽然悠长的一声长叹:“时间果然是能消磨一切的东西啊”。 莉莉丝忽然贴到亚历克斯的耳边低声说了句:“这件盔甲还挺有诗意的。” 亚历克斯哭笑不得,现在都什么时候了,莉莉丝居然在关注这些东西,女人真是不靠谱。其实莉莉丝平常事挺靠谱的,只是在他身边才会这样。 “美丽的女士,你可以叫我罗伦斯。”魔导圣铠似乎听到了莉莉丝的话,略带不满的说道。 莉莉丝脸上一红,不好意思的眨眨眼睛,拈这裙摆屈膝施礼道:“抱歉,敬爱的罗伦斯先生,我不是有意的,请您原谅。” 自称为罗伦斯的魔导圣铠居然也像一个绅士般,收按腹部弯腰回了一个礼。 “很显然,我和你们不是同一种生物,我是一个魔灵,艾达绯克曾经是我的主人。”罗伦斯用一种略带惆怅的语气缓缓地述说着。 其实一听到魔灵这两个字的时候,亚历克斯就有种很熟悉的感觉,知道听完罗伦斯的讲述,亚历克斯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 魔灵,就是魔甲的灵魂,魔导圣铠竟然是一件魔甲。 不过魔导圣铠明显比格里斯身上的那件魔甲神奇多了,魔灵竟然能以铠甲为躯体,自田行动。 而格里斯那件魔甲,如果不穿在格里斯身上的话,连铠甲的形态都没办法维持,会缩成格里斯第一次见到时的那种圆蛋形状。 当年的艾达绯克,就是穿着这件魔导圣铠征战四方,把野蛮人赶紧了蛮荒之地,把原来主导世界的矮人族扫为二等种族。 之后的火系法师,也许有实力比艾达绯克更强大的人,但绝对没有取得过比他更高成就的。他就是火系法师的一个标志,一个神话,一个从来没有人能超越的传奇。 一个人的成就高到有人会为他去建立一个宗教,去全心全意的信奉他,就可想而知了。 作为艾达绯克所使用的铠甲,魔导圣铠的传说也在流传着,有传说魔导圣铠是受过众神祝福的铠甲,可以免疫大部分的伤害,也有人说那是一件具有增幅能力的铠甲,能让使用者的魔法层次提高。 林林种种,不一而足,但是从来没有一个传说提到,魔导圣铠竟然是一件拥有灵魂的魔甲,一件活的甲胄。 看到亚历克斯脸上难以置信的表情,罗伦斯奇怪的问道:“你对我的存在方式有疑惑?难道你从来没有听过有灵魂的铠甲吗?这应该是比较普遍的武装方式。” “不,罗伦斯先生,我见过,我的学生就拥有一些与你同等存在方式的铠甲。”亚历克斯忙不絮的说道。 骷髅魔导师最新章节列表第两百二十四章【生与死】 第两百二十四章【生与死】 遥远的沉沦之地,亚力克斯唯一拥有魔甲学生,正陷入有生以来 最大的危险之中。 随着那一声残酷的冷笑,格里斯忽然发觉自己的身体再也不能动 了,派特森涨大的影子映在他的身上,如同一个实物般他紧紧的压在 原地。 派特森也同时屈膝蓄力,做出冲撞的准备。 格里斯奋力的挣扎,可是一个骷髅,本身的力量并不小,可是那一 层薄薄的阴影就仿佛有千斤巨力一般,怎么也挣脱不了,甚至还屏蔽了 体内魔力与体外元素的共鸣,让他无法调动起元素,连魔法都施展不 了。 格里斯无措了,这种束缚的方式太诡异太让人防不胜防。 挣脱不了,魔法施展不开,他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派特森蓄力, 然后化成一道黑线迎面朝他撞来。 格里斯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了,在派特森冲撞过来的这一瞬间,他忽 然想到了当年在领地毁灭的时候,那一个骑在火焰马上的紫色头发的女 人。 他的那二十个领主世代,经历都是很平淡的,直到从那一刻开始, 他的记忆才真正丰富起来,如果说他的一生,那么也许那一刻,才是他 一生的真正开始。 短短的一刹那,格里斯那漫长却又短暂的一生,电光火石的在他的 脑海里闪过,然后定格成一头飘逸的紫色长发。 艾美娜的身影出现在他的眼前,挡在他的身前,全身的斗气前所未 有的暴涨,幻化出一种星晨般的光芒。 那是斗气凝实到极端化所产生的一种星芒现像,拥有这种星芒斗气 的人,统一有一个名称一一剑圣。 实力一直在大剑师层次停步不前的艾美娜,在这个紧要关头,竟然 爆发出了剑圣的实力。 艾美娜的手上暴出一团光芒,统一向着前面散发,那是剑刃所组 成的光芒。仿佛水银泄地一般封锁了她身前的所有空间。 那速度快得只能看到一道黑线的派特森,无坚不摧不可抵挡的派特 森,终于在这一层水银泄地般密不通风的剑芒中,现出了身影。 长剑每刺在他的身上一下,他的身体就会少掉一个菱彤的缺口,数 不清的剑芒刺在他身上,竟然直按把他给绞没了。 与此同时,格里斯从背后看到艾美娜的身体为之一顿,不过却又若 无其事的硬受了下采。 绞碎了派特森的身体,艾美娜顺势后翻,尚在空中的时候,一道 半月形的剑气劈下,把格里斯身前的岩石黑影全都劈战两半。 落地之后,她一把抄起僵直中的格里斯,闪电一般往来时的洞穴飞 奔而去。 而这时,粉身碎骨的派特森的身体己经在缓慢的重聚中。 格里斯不得不说是一个神经超级大条的家伙,被艾美娜托着狂奔的 时候,他竟然还有余暇去关注那些尸巫们,见到派特森竟然在重聚形 体,他忙在心里下达了撤退的命令。 所有的尸巫飞快把受伤的同伴抄起,聚到一堆,启动传送卷轴, 在派特森的身体完全恢复之前安全的传送离开了。 艾美娜托着格里斯埋头狂奔,其势如电。 一个拥有星辰斗气的剑圣全力狂奔的速度会有多快?格里斯的感觉 就是风元素狂烈的碰撞着自己,其它系别的元素几乎都汇聚不起来。 自己就算全力飞行,速度估计也没艾美娜跑得快,格里斯干脆就放 松身体,让她扛着自己逃命算了。 在曲折复杂的洞六内疾驰着,十几分钟的时间,艾美娜扛着他,竟 然跑出了五六十公里的距离,彻底远离了派特森所在的那个空间。 格里斯趴在艾美娜的肩上,看着她斗气上星晨般闪耀的光点逐渐变 少,消失,最后连斗气也开始减弱。 “叶!”艾美娜的身躯陡然一震,一口鲜血喷了出来,脚下一软, 抱着格里斯一起摔作了滚地葫芦。 高速奔驰中,这样一摔非常的凶猛,两个人在地上滚了好几圈,最 后撞到障碍物才停下来。 撞倒的那一刻,格里斯就做好了碰撞的准备,护住了全身脆弱的 关节,所以没什么事。但当他爬起来一着,艾美娜却晕了过去。 很显然,拥有大剑师顶级实力的艾美娜,不会这么轻易一撞就晕, 令她晕过去是的硬受了派特森冲撞的力道,加上强行激发的血气和潜 能,又狂奔数十公里透支了体力,才导致她晕过去的。 艾美娜的实力很早就到达了大剑师的级别,在魔甲的辅助下,她的 修炼是非常顺利和按部就班的,假以时日,达到剑圣的等级并不困难。 而传承了这么多代的魔甲,也拥有许多临时激发潜力,短暂突破境 界的方法。不过这些方法都很损害身体,甚至会损耗生命力,而且需要 一定的准备时间。 不过为了救下格里斯,她已经顾不了这么多了。 格里斯对不死生物是专业的,对活着的生物就不太懂了,照着书中 的方法按着她的胸口,感觉到有心跳,鼻子有呼吸着风元素,然后确定 她还活着。 没过多久,艾美娜悠悠醒来,卟的一声,面甲下的小嘴又是一口鲜 血喷了出来,原本粉嫩的樱唇泛起一丝暗青的颜色。 即使再不懂,格里斯也知道,血吐多了肯定是不好的。不过他又 不懂怎么治吐血,只要把艾美娜的脑袋抱起来,让她枕到自己膝盖上。 这样脑袋高点,血应该就吐不出来了吧。 被他一动,艾美娜彻底醒过来了,睁开眼睛一看,就见到格里斯那 看不到表情的面甲。 就算没有面甲,格里斯也是看不到表情,至少面甲比格里斯那骷髅 头好看多了。不知道为什么,艾美娜竟然会胡思乱想到这些,忍不住 微微一笑了起来。 还会笑,应该没事了吧? “有没有事?”格里斯不太确定的问到。 “不知道,全身都麻木了,没感觉,不过就算死了,你也能把我复 活的,对吧?”艾美娜一副很没所谓的语气说到。她死了,格里斯还 能把她转生,而格里斯死了,就算她还活着,所有的希望也没了。 投一万二催更票的都是坑爹的,明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三千的 还比较靠谱,能争一下。不过最好还是直接赏了吧。(未完待续 骷髅魔导师最新章节列表第两百二十五章【没有追击】 第两百二十五章【没有追击】 格里斯点点头,当然可以,不死生物的生存能力,比活物的生存能力要强太多了。至少不需要空气,不需要食物,永生不死。只不过身为同伴,格里斯愿意尊重他们的选择,如果是敌人,早就一枪捅死然后转生,打上灵魂誓约了。 “复活之后我还可以保持现在这个样子,不会变得像费尔斯顿那么丑吧?”这才是艾美娜不抗拒不死生物的原因所在。她亲眼看到亚力克斯被复活,原来是什么样子,现在还是什么样子,完全看不出是一个不死生物,而且还能永远保持现在这个容貌。 这可能是所有女人的梦想,就连莉莉丝也说过,如果把这种方法传播开去,绝对会有无数爱美的女人愿意放弃生命,永远保持最美丽的容貌。 有活化术在,这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不过没体温."格里斯如实说道,他也不觉得没体温为什么会不好,不过亚历克斯已经向他提过几次这个问题了. 艾美娜的眼睛投在格里斯的脸上,眼中慢慢涣散焦点,不知道在想什么,好半响后,她才幽幽的说到:"如果你是个魔族,那该多好啊." 格里斯歪了歪头,不明所以的看着她.为什么是魔族会好呢?格里斯不觉得自己现在的生命形态有什么不好的. 似乎想到什么羞人的念头,艾美娜的脸突然红了一下,双手撑地勉强的坐起身来. 格里斯有点意外,不是说快要死了吗?怎么还有力气坐起来,而且鼻子呼吸的风元素反而更有力了. 吐了两口血后,艾美娜已经轻松了很多,她只是脱力而已,还不致于死掉.魔族的生命力比人类强大多了,没那么脆弱. 虽然暂时没有生命的危险,不过艾美娜伤的也不轻,勉强坐起来后,就难以为继了. 看到她这个样子,格里斯忽然想到了一个魔法.水系的滋养术,当初亚历克斯就是靠着这个魔法才坚持到他回来. 调动水元素,注入到了艾美娜的身体. 对生命来衰竭的病人来说,滋养术只是苟延残喘的续命之术,但对于那些生机澎湃却受了重伤的人来说,确实激发生机,加速痊愈的好魔法. 在滋养术的滋润下,艾美娜的唇色红润了一些. 在滋养术的滋润下,艾美娜的唇色红润了一些. 艾美娜虚弱的看了格里斯一眼,不无佩服的说到:"你到底还有什么不会啊?" 原本只是很平常的感慨,可是不懂人情世故的格里斯还是很认真的考虑了一下,然后说到:"生孩子."这应该是少部分格里斯没办法做到的事情之一. 听到格里斯如此一本正经的语气说出这句话,艾美娜终于忍不住扑哧的失笑起来. 小声迫动她的伤势,笑声转眼就变成痛苦的呻吟. 格里斯木愣愣的看着她又笑又叫,一头雾水. 格里斯操控着巫师之眼吧洞穴四周的环境都操控在他的观察下,不过一直没发现危险,就连派特森也没追上来,虽然那个投影正常的移动速度不是很快,不过已经过了这么久他都没追上来,显然不是速度问题. 而艾美娜一路狂奔留下的痕迹非常明显,也不会找不到他们的踪迹,唯一可能的就是,派特森根本没有追上来. 为什么会没追上来呢?自己消灭了他这么多手下,连构架师都消灭了,大大延缓了深渊之门的修建工作,难道他就不想消灭自己? 又或者他被什么东西缠住了,可是凭派特森的能力,能缠得住他的东西几乎没有. 爆发出星辰斗气的艾美娜,也只能延缓他几十秒的时间,这个世界还有什么人可以缠得住他呢? 有格里斯在侦察敌情,艾美娜导师挺安心的,连罗刚那种虚妄武士都逃不过他的侦察,其他的人更不可能,所以她直接闭上了眼睛,全心调理自己的伤势.导致她晕倒的主要原因是脱力和强行激发血气造成的反噬,但她本身的伤势也并不轻,水银泻搬密集的剑芒绞碎了派特森的躯体,但冲撞时所产生的巨大冲击力并没有能完全卸掉,小部分作用到她的身上. 如果顺势而退就不会有什么事,但是为了身后的格里斯,她硬是生受了下来,又拖着格里斯跑了那么远.这样一来伤势就严重了. 在滋养术激发的生命力滋养下,配合自己的调理,性命无忧,但短时间内是没办法战斗了. 突然,格里斯身躯一动,第一时间挡在调息中的艾美娜身前. 只见格里斯身前十几米的地方,一个模糊的阴影慢慢的浮现了出来. 看清楚这个阴影后,格里斯愣住了,竟然是罗刚,但是原本已经晋升为侯爵的罗刚,现在的形体却连刚诞生的虚妄武士都不如,仿佛随时要随烟飘散一样. "发生什么事?"格里斯第一时间掏出一个死灵的灵魂,捏碎,送到罗刚的面前,并出言问到.罗刚这种虚弱的状态,让他不敢直接透过灵魂去翻看记忆,怕罗刚会承受不住. "他一直都知道我的存在的,你们走后,他就第一时间向我出手,好不容易才脱身出来"罗刚断断续续的说着,一边大力的吞噬者灵魂的能量,吞噬了几缕之后,他的形体才稍微稳定下来. 派特森一直都知道罗刚的存在,他一出现就被对方发觉了,一开始派特森看到罗刚的时候,罗刚以为他是在看出口,所以侧移了十几米. 派特森的目光非常狡猾的没有跟着罗刚的移动而移动,诱导了罗刚,让他以为自己的行踪并没有被发现. 谁知道格里斯和艾美娜逃离之后,还大模大样潜伏在旁边的罗刚第一时间就发现了自己移动不了,派特森投射的那个影子不光可以禁锢物质,连他这种没形体的虚妄武士也可能禁锢. 随后,派特森满脸狰狞的表情扑了下来,一口气在他所在的地方轰了上百拳,似乎要报所有的愤怒都要倾泻出来一般. 因为派特森只有物理攻击力,罗刚勉强在对方的轰击下,保持了一丝灵体的不灭,最后在碎成一团的石缝里偷偷溜了出来,只不过大部分的形体都被轰散,如果再找不到灵魂能量来补充,恐怕也支持不了多久. "不追我们?一点意图也没有?向你泄愤?"格里斯疑惑的问道,没人缠着派特森,没追上来的原因是因为他根本没去追. 为什么会这样呢?智地精架构师和大量深渊魔物死亡的时候,他不去援助,自己跑掉他也不去追,难道那里有什么重要的东西需要他守护,抽不开身? 作者:一到周末就很不想码字,可是一想到也许有人会在等吧,就又自动自觉地坐在电脑前了 (八度吧 第二百二十六.灵魂核心 第二百二十六.灵魂核心 格里斯陷入了沉思。 他是一个比较爱思考的骷髅,虽然他的想法经常会引人发笑。 派特森这种怪异的举动,让他隐约想到了点什么,顺着这个思路 推测下来,终于让他想到了一个一劳永逸解决深渊之门的方法。 不过首先,他需要证实自己的猜测是否正确。 其实一直以来,格里斯都有许多稀奇古怪的想法,比如何灵魂与元 素结合,魔甲的简化等等。 艾美娜所说的魔甲制造方法非常的复杂,光是材料就高达上百种。 而且这些材料并不是魔甲主体的材料,而是把魔灵和软金融合成一个 整体时的辅助材料。 收集这些材料实在太困难了,格里斯在战备仓库里就搜集过一次, 只找到不到十种的材料。 所以他一直在想,有什么方法能简化这些材科。 这是有理论上的可行性的,因为这些材料并不是主体材科,所以只 需要把魔灵和软金的融合问题解决了。 灵魂与物质的融合,对普通生物也许是难过登天,但对他来说并不 什么不可能的事情。每一个骷髅和尸巫的诞生,实际上就是灵魂与物 质融合的一个过程。 只不过魔甲所用的软金是一种死物,而不是本身就承载着生命的躯 体。所以才需要上百种材料调制的药剂,把软金转变成可以融合灵魂 的状态。 在没有各种材料的情况下,怎么把软金转变成这种状态呢? 格里斯心念电转着,翻查起他那庞大的记忆库。 虽然他把整个图书馆的书籍都背了下来,可是室验室的书籍,主要 还是集中在元素魔法,前人的心得笔记,历朝历代的秘史传记之类的范 围内,而且比较集中在人类与生命种族上。 里面连暗黑魔法的资料都比较少,更不用说不死生物和灵魂这些 了。 格里斯现在想寻找的问题,恐怕整个人类世界,都不会有答案,翻 找了大半天,毫无意外的一无所获。 “灵魂,软金,融合……”呆坐在那里,仰着头呆看着洞顶,灵魂 喃喃的念叼着。 因为是灵魂上的波动,艾美娜听不到,倒是灵魂恢复了一大半,正 在警戒的罗刚听到了。 罗刚并不懂格里斯所思考的问题,他没有这个思想深度,所以并不 准备多事的。但是听到格里斯念叨得久了,似乎是很困感的样子,罗刚 终于忍不住问到:“格里斯,你是不是在想那具灵魂傀儡的事?” 嚓!晴天霹雳,灵光一闪,格里斯一下子就捉住了灵魂傀儡这几个 字。 没错,那个大铁人的躯体就是钢铁制成的,却能承裁灵魂,如此说 来,这个傀儡的制造者肯定有灵魂与物质融合的方法。 哗啦,格里斯划开了储物戒指,把那具铁皮人倒了出来。 咣当一声,一个大铁块砸到地上,整个洞穴都回荡起碰撞的闷响。 整个下半身消融了的铁皮人掉到地上后,眼睛位置闪烁了两下, 亮了起来,然后他转头看了一圈四周的环境,估计还有点迷糊,一只手 抬起来抓了抓光秃秃的脑袋。 手指和脑袋都是铁的,相互磨擦出刺耳的刮蹭声。 最后,它的目光落到了格里斯的身上,眼中的光芒陡然一亮,似乎 想起了什么一样,双手一撑起,想站起来。可是手还没松开,就感觉 到不对劲,低头一下,发现脚不见了。 铁皮人这才想起它的脚为什么会不见,但它已经顾不着了,手撑着 地面,以手代脚蹭蹭的就退了好几米,然后双手架到身前,一副戒备的 姿势。 可惜没有了下半身,铁皮人根本立不稳,一举起手,竖在地上的 身体就开始摇摇晃晃。 铁皮人连忙撑了一下,稳了稳身体,又抬起手继续戒备。但刚抬 起手马上又失去平衡,抬抬放放好几次后,铁皮人不得不一手撑地,一 手架在身前,非常滑稽的模样。 “扑哧。”刚被巨响响醒的艾美娜看到这一幕,忍不住失声笑了 起来。 格里斯灵魂却忍不住跳了一下,明明把这个铁皮人收起来的时 候,格里斯已经把它体内的魔力晶体掏出来了,缺乏能量驱动,为什么 这个铁皮人竟然还有活动的能力呢? 还没等格里斯想完,铁皮人的双眼就闪烁了一下,光芒变转淡,几 乎要熄灭一样。 果然只是残余的能量在作怪。 缺乏能量供应,铁皮人像喝醉酒的醉汉一样,开始摇摇晃晃起来。 趁着这个机会,格里斯跳到铁皮人的身上,祭出灵魂誓约打了进 去。 只有灰骨骷髅强度的灵魂,根本无法抵御灵魂誓约的入侵,很快 就被烙印上了,格里斯的灵魂中清晰的听到铁皮人灵魂的惨叫声。 烙上了灵魂誓约,格里斯这才掏出一块魔晶扔进铁皮人的嘴里。 铁皮人的嘴巴连接着能量核心的,一颗晶石吞下去,它双眼中的 光芒暂时稳定了一点。 打上了灵魂誓约,也不怕铁皮人会突然爆走,格里斯直接用灵魂波 动,近距离的扫描起它的构造。 灵魂的波动几乎是无孔不入的,只要灵魂足够强大,甚至能延伸上 百公里的范围。但是如果遇到阻碍,就要视乎阻碍的密度,密度越大 的越难以穿透。 以格里斯现在的灵魂强度,穿透个一半半米的钢铁不是问题。 铁皮人的全身上下,巨细无遗的被扫描个通通透透,连内部有多 少根铆钉都一清二楚,在灵魂誓约下,铁皮人甚至不能调动魔晶的能量 来干扰这种扫描。 在铁皮人的体内,格里斯看到了一颗两个指头大小的圆球,球体的 表面刻满着符文,被一根中空的铁管套在里面,中空的铁管内处壁都刻 满符文,一端连结了能量核心,一端连接了动力中枢,而动力中枢却 通过无数的管子,把整个构装体的所有部件连结到一起。 这些管子似铁非铁,似肉非肉,能伸能缩,功能非常类似人类的肌 肉纤维。 构装体的内部结构竟然是这样的?这一番仔细的透视,顿时激起了 格里斯巨大的研究热情,如果能掌握这种构装体的制造方法,造出一 堆铁皮人来…… 昨天胃痛了一天,码字多年,身体垮了,现在什么毛病都出来了, 看来要注意保养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七.构装技术 格里斯几乎忘记了时间,他把铁皮人的所有部件一块块的拆下来,分门别类的摆放好,一直拆到最内部的灵魂核心。。 这一颗两个指头宽的圆球,就是灵魂构装体的灵魂之所在,表面上铭刻的符文,令圆球的内部形成一个可以承载灵魂的空间。 但是格里斯却发现,符文并不是唯一的条件,这个圆球的物理特性似乎也被改变过,变得比普通的钢铁更软了点。这种硬度的改变,需要仪器去测量才能确定。 格里斯随手融了一块铁片,制作成圆球,然后把灵魂核心的符文复刻到新的圆球上,再注入随手凝聚的灵魂之火。 很可惜,灵魂之火一进入圆球中,并不能与铁质融合成核心,反而随时间的推移而消弱。 研究工作到这里进行不下去了。 不过格里斯并不着急,灵魂核心即然能融合灵魂,那制造灵魂核心的人肯定懂得这种方法。而这个人的灵魂,如今正在转生中。 只要等伯得纳转生成亡灵,格里斯就可以在他的记忆掏出灵魂核心的制作方法。 亡灵的转生比巫妖需要时间更长,因为它们需要足够的时间来锤炼自己的灵魂,让灵魂可以不依托任何物质而存在。 这大概需要十天左右的时间。 时间异常充足的格里斯决定,先把所有的东西都准备好。 格里斯沉入灵魂深处,向遥远的远方送出了自己的指令。 大半个小时后,格里斯取出传送板的定位坐标,在空旷处摆好。几分钟后,传送坐标开始闪烁起运转时的光芒。 暴烈的强光闪过,一大堆的物资和人员被传送过来,因为传送阵的容量关系,只有阿巴克,普尔森,费尔斯顿等人被传了过来,钢牙等那些尸巫都留在了学院。随行的还有一大堆的物资,精铁铜锡都有一点,铁皮人的躯体基本是由这些物质构成的。 看着熟悉的地下洞**的环境,费尔斯顿和他手下的那些很少甚至从来没见识过传送阵的家伙们,情不自禁的一阵感叹,传送来传送去,几千公里的距离,就这样一转眼就跨越了,真是太神奇了。 如此保命的好东西,费尔斯顿决定,有机会一定要向格里斯多讨要几个才行。 传送过来的物资中,有好几吨提炼过的精铁,有了这些精铁,随便一个合格的铁匠都能打造出精良的武器。在与深渊魔物的战斗中,这样的精铁就是最紧需的战略物资。也多亏是在贝尔学院,格里斯才随时一个传讯,就能弄来这么多物资。 除此之外,还有大量的空白卷轴,如果接下来的试探,证实他的猜测是正确的,那大量的卷轴就必不可少。 所有的炼金术士都是最出色的铁匠,他们能做到一些普通铁匠无法做到的事情,比如普通铁匠需要借助大量的工具和人手,才能炼制大型的铸件,可是高级的炼金术士却不用。 格里斯直接把火元素贯注进铁锭中,一直注到饱和,然后触发。 充满了火元素的铁锭自已就燃烧起来,迅速白炽,融化,格里斯聚集大量的土元素,承托融化的铁水,在他精妙的元素控制力下,铁水被塑形,凝固,最后变化成一块块完整的铁铸件。 重新被拼装好的魔神,歪着脑袋很好奇的看着格里斯的动作,因为那些铁块看起来非常的熟悉,它自己在脑里把这些铁块拼装好后,赫然发现,这些竟然可以组合成它的下半身。 缺乏了下半身让魔神非常的不习惯,而且它还是第一次看到自己躯体诞生的过程,这让它非常的好奇,越发集中精神了。 外表的结构铸造好后,格里斯开始制作那些肌肉纤维一样的管子,那才是构装体可以灵活运动的关键所在。 这些管子是采用编织的方法制造的,材料是非常常见的钢锡合金丝,不太难找,反倒是编织起来特别费工夫,这种工作需要一些极具耐心的人来做。 幸好,格里斯这边能找到的具有耐心的人绝对不少,每一个活了几百上千年甚至永生不死的存在,什么都可以缺,唯独不会缺乏耐心和时间。 阿巴克,普尔森和费尔斯顿一人拿起一束合金丝,就端坐在地上编起来了。 一点一点的构建铁皮人的内部结构,花了大半天的功夫,终于把所有的部件都弄好。 一直在旁边好奇观察的铁皮人忽然动了,它一手撑地,一手指了指地上的各种部件,然后又指了指自己,灵魂发出一种不太清晰的波动。 “你是说你会拼?”格里斯半猜半蒙的解读魔神这段波动的意思。 魔神圆桶状的脑袋快速的点了点,这个动作所有位面的人型生物基本通用的。 这个构装体的灵魂明显具有非常高的智慧,属于是高智的灵魂,格里斯很想知道它的智力到达了什么程度,所以很爽快的让出自己的位置,示意构装体过来拼装。 魔神双手撑地,蹭蹭的就爬了过来,轻架就熟的翻起骨盘的部件,上半身一坐下去。 咔嗒的脆响,关节卡到了一起。 以前为了节省能源,伯得纳都是让魔神原地散架,需要的时候再自己组装起来,没有什么人能比它更熟悉这种拼装过程。 行去流水眼花缭乱,一分钟不到,魔神就干脆利落的组合好下半身,重新用双脚站了起来。 向上奋力一跃,然后猛然下坠,一连串咔嗒的声音响起,借着这下坠之力,所有的关节都被扣紧。 连格里斯都看得有点目瞪口呆,这下半身的部件虽然是他制造的,但他没想到,组合的时候竟然可以如此的有动感。 魔神来回的走动着,试验着关节,又拍打着大腿,发出结实的闷响,看它的样子,似乎对自己新的下半身非常的满意。 确实,魔神的上半身,材质非常的粗,用傻大粗黑才可以形容,深渊世界的冶金技术并不发达。而且伯得纳也不注意保养,不少的地方都锈蚀了。 而现在的下半身,使用的本就是人类精心提炼过的精铁,加上是全新铸造,表面膛亮膛亮的,无论哪一方面,都要比上半身好多了。由不得魔神不满意。 看到魔神灵活的动作,格里斯就知道,自己可以算是掌握构装体的技术了。只要再把灵魂核心的制造方法研究出来,就可以大规模的制造这种强大的战斗兵器,一想到覆天盖地的钢铁构装大军,格里斯微微有点兴奋。 给点动力吧,写得好闷啊,票子() 你正在阅读第二百二十七.构装技术,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我们纠正! 返回:骷髅魔导师书页,如你喜欢本书请收藏!手机上网推荐您使用QQ浏览器更新书签. 第二百二十八.灵魂与永生 接下来的时间,格里斯全部用来制作爆裂卷轴,他甚至还把完整的魔炎草封进一个盒子里,和五根爆裂卷轴一起,制成全新的集束卷轴。M 如果没有魔炎草,一根卷轴和一百根卷轴合到一起,威力变化不会太大的,因为卷轴启动后,会调动四周的火元素。周围只有这么多火元素,再多的卷轴也没用。 但如果有配合能瞬间释放大量火元素的魔炎草的话,威力就会完全不一样了。 五根四级爆裂卷轴加上魔炎草,所爆发出来的威力甚至能超过七级的魔法爆炎。 只是限制于地下空间太小,格里斯没敢去试验。不过按他的估计,十个这种集束卷轴,炸垮一个直径三十米内的洞**,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这样的集速卷轴,他做了三十个。 花了一百八十个空白的卷轴和一大堆的魔力药水,一堆卷轴垒成了小山一样。 余下的还有每人一个的传送卷轴,无论任何情况,格里斯都喜欢把后路留好。 整完了这一切,格里斯才带队往之前与伯得纳带领下的深渊魔物发生战斗的那个洞**。经过了十几天的孕育,这个半封闭的空间,飘荡起了微弱的死亡气息。 地上的焦黑尸体已经腐烂,在死亡气息的侵蚀下,慢慢的改变着状态。如果这里的死亡气息可以像死亡世界的那么浓烈,这些尸体就会干枯韧化,可是按照现在这种环境,这些尸体最终都逃不过267044393彻底腐化成白骨的命运。 此刻的环境看起来是非常恶劣的,不过幸亏这里的人都是见惯这种场面,没有谁表现得太过异常,只有艾美娜实在是受了这里的气味,皱了皱眉后直接向格里斯示意,自己跑到上风处调息去了。 在一地腐朽的躯体上,几十个若隐若现的影子在飘浮着。 上千的深渊魔物身死后所产生的灵魂能量,几乎都被格里斯引导进这几十个影子的体内,靠着这些灵魂能量,所有的影子都孕育出各自的形体,成功转生为亡灵。 从死亡到转生,他们经过的时间非常的短,烙印保持得非常完整,几乎是没有损失的。这种保留了生前记忆的亡灵,一诞生就会有非常成熟。 不过保留着记忆也有一点不好,那就是无法适应生命形态的变化,以前是生物,用四条腿或两条腿走路,用嘴巴吃东西,现在却成了一团空气,随时可以穿墙过壁,四处飘浮。 有很多保留着生前本能亡灵,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走路都是顺着路来走,实际上过了一段时间后,不太厚的阻碍他们都是直接穿过去的。 这就是生命形态改变后造成的影响,而现在对这些新生的亡灵来说,第一个难题是,没有了双脚四肢后,他们不懂得怎么去移动身体。 不过这对格里斯不算什么难道,他早已经把灵魂誓约打进了这些新生的亡灵的灵魂中,可以进行深层次的沟通,直接把一些亡灵的本能给他们贯输了进去。 这种被动的接受过程比较痛苦,一时间,整个洞**都响彻了亡灵那没有声音的凄厉尖啸。 经过一番折腾后,这些新生的亡灵全都一副饱受摧残的模样,各自躲到一边去融汇格里斯刚贯输给他们的知识。怎么移动,怎么壮大,怎么感知世界,完全不同的生命形式,有着太多的东西需要他们重新学习。 唯独形体最凝实的那个亡灵没有动。 伯得纳又是惊惶又是畏惧的感知着自己的状态,三百的全视角,连后面都像长着眼睛一样,这样的视野让他非常不适应。没有双手和双脚,让他无所适从,老是本能的想伸手,但动的却是他的一缕虚影。 这种感觉并不比全身瘫痪,眼瞎耳聋好得了多少。 然后格里斯出现了,再然后,大量的信息涌入了他的灵魂。 这些涌入的信息让他的灵魂几乎爆裂,但也瞬间让他领悟到自己的状态,原来自己变成了一个亡灵。 最让人恐惧的是未知,当知道自己的变化后,伯得纳反而冷静了下来。 身为深渊魔物,他倒对不死生物没有什么抵抗的情绪,变成这样总比死了好。但是对方不会无缘无故的转生他们,这意味他们有利用的价值,转生为亡灵的他们,还有什么利用价值呢? 智地精在深渊世界,其实是一个比较凄惨的种族,天生就没有强壮体魄的它们,在深渊世界的那种恶劣环境中,存活率非常的低,十胎能有三个幸存下来,就非常不错了。 但凭着地精一族的强大生育能力,它们还是在深渊世界站稳了脚步。 不过深渊世界,强大的存在太多了,地精一族的生活非常的悲惨,不断的受到各种强大生物的欺凌。 为了生存,他们必须依附一些可以庇护它们的强大存在。 借着高超的智力和远古流传下来的知识,智地精在深渊领主的眼中有了利用的价值,于是它们得到庇护,得以生存下来。 一直都在夹缝中生存的伯得纳很清楚,只有当自己有利用价值的时候,别人才会在乎你的存在。 当格里斯让其余的亡灵都散去,却单独把他留下来的时候,他就知道,表现自己利用价值的时候到了。 魔神跟在格里斯的身后,看到伯得纳这团虚影时,它的眼中亮了一下。 “这个,怎么做的?”格里斯直接在灵魂里向伯得纳问到,边问,他一边拆开魔神的胸部甲片,露出中空的金属管道。 “这位毁灭我的生命,却又赐与我新生的存在,在回答您的问题前,可以请您赐下您的名讳吗?”伯得纳用一种很谦卑却略带恭敬的语气问到。 格里斯歪了歪头,看了伯得纳一眼,他没想到在这种情况下,伯得纳竟然会对他的名讳感兴趣。不过名讳是什么东西?难道是像当时罗伯特教他那句祷文所说的一样,‘无所不能的至上圣灵之下,掌管灵魂与永生的格里斯’? . 第二百二十九.投影的弱点 第二百二十九.投影的弱点 伯得纳是智地精,一个在夹缝中生存的种族,他非常的清楚在这种情况下,他应该怎么做,顺从还是毁灭这几乎是不需要犹豫的事情。叶^子~悠$悠Qinkan.net “伟大的主人,伯得纳向你奉献一切,他将是你最忠心的仆人。” ---------- 灵魂核心融合了一种很常见的物质——魔钽,这是一种常见的炼金材料,价格低廉,用处也不大,很少有人需要。不过魔钽和精铁融合炼制成的合金,却具有一种很神奇的特性,可以保护其中的灵魂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消散。 这样的物质就具备了承载灵魂的能力。 魔钽这种物质很常见,格里斯一个传讯,十几分钟后,一份十几公斤的魔坦就传送过来了。 融化炼制合金,重新制作一个圆球,然后打进一朵灵魂之火,一次成功。 看着格里斯行云流水的一系列的动作,伯得纳的灵魂充满了惊讶的波动,他是一个架构师,傀儡师,对炼金术有一定的涉猎,但是他从来没见过像格里斯这样精确得有如一台自动机械一样的炼金术士。 每一个动作,都好像事先演练好一样,几乎没有丝毫的多余,干脆利落。叶^子~悠$悠Qinkan.net材料的分量,完全不用天平,伸手一掂就能精确的取出适当的份量。这样的操作水平,绝对是大师级的。 有如此精确的操作,一次成功不奇怪,不成功才奇怪。 格里斯把魔神的灵魂核心掏出来,换上这个全新的核心,一激活,庞大的钢铁构装体双眼放射袖光,成功的被驱动了。 这意味着魔甲终于有成功的可能了。 几个手指头大小的灵魂核心被制造出来,然后,格里斯进入冥想状态,大量的魔力元素疯狂涌入他的**。 其实所有魔甲材料里,软金是最容易获取的,因为这种活性材料,只要魔力元素充足,它就可以无限制的扩张,一个指头大的软金可以分裂出几百套几千套魔甲的材料都没问题。 在魔力元素的催生下,一大块的软金被分裂出来。 灵魂核心内的灵魂只是一个刚诞生的灵魂,没有智慧,格里斯必须通过深层的灵魂联系,去控制这个灵魂,然后能过它去操控软金。 一件甲胄在众人的眼前逐渐成形。 因为有了灵魂核心这种承载灵魂的部件,所以不需要把灵魂融入软金里。(叶子@悠$悠^首发) 格里斯的这件魔甲,甲胄的本身就是魔灵的躯体,无论是哪部分损坏,只要没完全化为飞灰,魔甲都可以重新复原。 但是利用灵魂核心的这种新魔甲,核身才是灵魂的躯体,软金更类似于衣服,就算全部毁掉也无所谓。 缺陷却是灵魂核心就不能损坏,否则就算甲胄没损坏,也会完全失去效用。 特鲁特这件魔甲,坏得只剩一小片都可以复原,新的魔甲,只要灵魂核心损坏就报废了,从耐用性上面,肯定是特鲁特这种魔甲更高级。 不过格里斯并不需要这么高级的功能,其实从铠甲的角度,如果甲胄本身都损坏成这个样子里,里面的人也粉身碎骨了。 而且魔甲最神奇的功能是传承,魔灵与甲胄的主人一起成长,当第一代主人死去,第二代的主人继承了魔甲的同时,也继承了一个成熟的魔灵,这个魔灵可以把第一代主人的所有经验和技能传承下去。 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只要第二代主人不是很笨,都会超越前人的。这样一代一代的传承下来,最终会达到一个非常可怕的层次。 魔界的人型魔族就是靠着这种方法,牢牢的占据了魔界的主导地位。 如果新魔甲的灵魂核心能放进一个有智慧的灵魂,那新魔甲也会具备这种功能。 格里斯思索了半天,忽然歪了歪头,有点蒙了,因为他发现,这个功能对他没有作用,他的子民们都是永生不死的生物,根本不需要传承。 好吧,至少有好过没有…… 从戒指里取出一具备用的骨架,注入灵魂之火,然后把新魔甲披到骷髅的身上。 因为骷髅和魔甲都不具体智慧,所以还要格里斯用深层的灵魂联系来控制,把魔甲转换得和他的形态一模一样。然后他控制着魔甲骷髅快步的朝往生河的尽头走去。 -------------- 往生河尽头,深渊之门前,派特森皱着眉头看着远方,格里斯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注视下,看到这里,他终于意识到有点不妙了,这个奇怪的骷髅难道已经知道了他的弱点? 他是深渊投影,来自深渊的力量,可以穿过遥远的虚空,投射在这里的原因是因为,这里是位面的薄弱处。 投影是没办法随心所欲的,否则直接把力量投射到人类的首都,把所有指挥者全干掉岂不是更方便? 再强大的力量,也敌不过位面的法则,位面壁垒有非常强的复原能力,一般的跨越传送,只是短暂破开位面壁垒而已。但是深渊投影却是持续的投射,需要长期穿透位面的壁垒,这意味着力量的所有者必须持续不断的与位面的力量在作抗争。 这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事情,所以深渊投影,必须借助位面本身的漏洞,例如位面壁垒的薄弱处。 深渊魔物之所以选择在这里兴建深渊之门,就是因为这里是位面壁垒比较薄弱的地方,派特森也是利用这一点,才能从深渊世界,把自己的力量投射过来。可是这种投射不可避免了出现了一些局限性,比如有固定的活动范围。 他现在的活动范围只能在深渊之门所在的位置的五公里内,这个半径还没办法覆盖格里斯等人所过来的那个洞**口。也就是说,如果格里斯等人躲进了洞**里,他是没办法攻击到对方的。 不是派特森愿意眼睁睁的看着那些深渊魔物被消灭,而是他没办法去到哪里。 这是深渊投影的局限性,如果格里斯不进入他的攻击范围,而是在外面活动的话,他是奈何不了对方的。所以他很担心,格里斯是否已经猜到了他的弱点,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事情就麻烦了。 这两天的打赏月票和推荐最都很给力耶,谢谢大家。还差一个我就有十个执事以上的粉丝了。 第二百三十.真正目的 第二百三十.真正目的 小骷髅穿着新魔甲,伪装得和格里斯一模一样,抱着一束集束卷轴,在格里斯就指挥下,快步朝着深渊之门所在的方向走去。叶@子#悠$悠Qinkan.net 格里斯的确猜到了派特森的弱点,不过他更多的以为,派特森是因为需要保护什么重要的东西,所以才不敢离开所在的位置。 所以他把小骷髅伪装成自己的模样,企图去试探一下派特森的底限。如果对方真的不敢离开原来的位置,那他就可以大胆的动作了。 但是没想到的是,派特森竟然有可以穿破重重阻碍的目光,他的一举一动都在对方的注视中。 探头探脑的,小骷髅从洞**里探出上半身,往派特森所在的平台望去。 一块石头犹如出膛的炮弹,高速划破空间,带起凌厉的呼啸。高速飞行的石块甚至和空气摩擦得白炽化,**一道袖光。 小骷髅刚探出头来的那一刻,石块正好砸在了它的头上,把它的脑袋犹如西瓜一样砸成粉碎。 一击爆头,小骷髅的灵魂彻底消散。与小骷髅正处在深渊灵魂联系的格里斯,如同被人凌空捧了一拳,整个身体为之一震,从灵魂联系中退了出来。 歪了歪头,他有点蒙了,为什么对方会这么准确的知道他会从哪里伸出头来?难道他可以看穿墙壁? 无头的躯体蹭蹭的退了两步,骷髅的灵魂爆了,但魔甲的却没有,躯体在魔甲灵魂的控制下,还可以活动自如。叶^子~悠$悠Qinkan.net格里斯很快就把灵魂重新与魔甲联系起来。 不过魔甲的感知外界的方法非常有局限,几百米外的情况就看不清楚了。格里斯只好控制着它往回跑。 准备了这么久的试探计划,还没出场就宣告失败。 不过格里斯一点都不气馁,他有的是时间和资源。 一具具的新魔甲被制造出来,传送阵启动了一次又一次,钢牙等五十个尸巫也通过了传送阵传了过来。 格里斯第一时间给这个尸巫换装新魔甲。以前那种普通的板甲,虽然防御力是挺高的,但实际上对尸巫的作用并不大。 钢牙这些铜皮尸巫本身的皮肤防御已经很高了,多一层板甲没有太大的意义,破不开板甲的攻击,同样破不开它们的皮肉。 但魔甲就不一样了,软金所组成的魔甲质轻硬度高,可薄可厚,厚重的防御形态,绝对比它们皮肉的防御强上好几倍。如果能配合有智慧的魔灵,给它们进行辅助,完全可以提升好几倍的实力。 想到这里,格里斯又纠结了……,如果有智慧的灵魂,为什么要用来充当魔灵呢?何不干脆直接转生成有智慧的不死生物,然后让它们穿魔甲就行了。叶@子#悠$悠Qinkan.net 这段时间,格里斯已经数次碰到了让他无解的问题。这意味着,他已经成熟到了一种超越了前人的地步,所碰到的问题,不那么容易从他那庞大的资料库里找到答案。 至少这种新型的魔甲就是完全没有出现过在世界上,这由格里斯创造出来的新事物。 数以千计焦黑腐朽的深渊魔物尸骸成了最好的材料,格里斯不断的分离灵魂之火,试图把所有的魔物骸骨都复活成骷髅。 这是一件异常艰巨的工作,因为格里斯并不是那种灵魂强大的不死生物,他在不久之前才跨越了上位不死生物的界限,凝聚了灵魂之心。虽然层次到,但没有时间积累,他的灵魂并不强大。 每分离十几朵灵魂之火,他就必须休息一段时间,利用与战神之灵的联系,快速恢复灵魂能量,然后再次分离。 不断重复这样的步骤,足足花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他才分离出足够的灵魂之火。 一批接一批的骷髅被复活,然后被分别派遣出去,探索那些没有去过的洞**。一个月后,6续复活的上千魔物骷髅几乎把附近的所有洞**都探了个遍,还找到了一条通到深渊之门下面的通道。 上百个骷髅抱着新做的几十个集束卷轴爬到深渊之门下,拿起铁杆就开始开凿小孔。 其实所有人一直都不知道格里斯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复活这么多骷髅,制作这么多爆裂卷轴到底是做什么的,直到现在,大家才算明白了,感情他是想把整个深渊之门直接炸飞啊。 这种方法格里斯是从艾美娜那里学来的,当初艾美娜就是靠爆裂海参硬生生炸开堡垒的后门,那可是用魔纹与整个堡垒连成一体的后门,却瞬间被炸开一个大洞,可想而知爆炸的威力是多可怕。 在这些骷髅开凿爆炸孔的时候,轰的一阵闷响传到所有骷髅的灵魂中,它们所在的洞**,顶上的石碎扑挲扑挲往下掉。 五秒钟后,又是一声闷响。 同样的闷响以五秒为间隔,一下比一下沉重,一下比一下更剧烈。到最后,整个洞**震得所有骷髅都几乎站不稳了。 地震?还没等格里斯搞明白是什么回事,哗啦一声,洞**的顶上破开一个大洞,一个人影从洞中穿了出来,一落地就马上窜出,双手捏上最近的两个骷髅的头颅,用力捏成粉碎。以前一直能保持着神情木然的派特森,如今脸上的表情愤怒得无比扭曲狰狞。 他也明白格里斯的打算了,让他愤怒的是他竟然找不到破解的方法,对方根本不和他正面作战,亏他有无坚不摧的力量也没有使用的地方。 投影的活动范围限制,更让他无法离开超过深渊之门五公里的直线范围外,否则他哪会让对方如此从容的布置。 不过也是,凭他的这种破坏力,没有活动范围的限制,人类没有任何的堡垒城市可以挡得住他的攻击。 就连现在限制这些骷髅的爆破,他也要靠打破地面才来下到这一层。更让他愤怒的是,格里斯居然没有亲自出马,而是派出这些无足重轻骷髅,就算他能把这些骷髅杀干净也没用。 余下的几十个骷髅第一时间撕开了所有集束卷轴的封印,然后扔下,撒腿就跑。 轰一阵狂暴得让整个沉沦之地都在抖动的狂暴爆炸,直接把派特森破开的那个洞**还有下层那个洞**扩大了一圈。 在层层烈焰中,派特森的身体慢慢的走出来,他的脸色阴沉得几乎可以滴出墨来。 透过重重的阻碍,他把目光投射在格里斯的身上。而在同一时间,格里斯竟然也把脸转到他这个方向,目光仿佛也能跨过了重重的阻碍,看到了他一样。 到了这一刻,派特森已经有所明悟了,深渊之门的修建,注定会是失败的收场。 上一章刚说差一个执事,马上多了一个执事。太给力了,谢谢。 第二百三十一.投影的本体 第二百三十一.投影的本体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格里斯投入了大量的人力,不断的挑衅着派特森,终于给他肯定了一件事,深渊投影原来是有活动范围限制的,而且这个活动范围只有大概五公里。。c 派特森离开深渊之门越远,他的力量就大幅度的减弱,一超过五公里的范围,他的身体就直接消失,然后重新在活动范围里出现。 这种现象就好像地下堡垒里的小银龙,一离开魔纹延伸的范围就会消失一样。 “我明白了……”拥有深厚的空间魔法造诣的阿巴克终于想明白是什么原理:“他们现在修建深渊之门的地方显然是这片空间位面壁垒最薄弱的地方,深渊投影的力量就是从那个点上的,投射过来,所以不以离那个点太远,否则力量的投影就会无法持续……。”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站他的投射范围外,就算只差一米,他也是碰不到我们的?”费尔斯顿补充到。 “对,就是这样,我就说为什么有这么强大的守护者,之前深渊魔物全军覆没时候竟然没出现,原来是因为他离不开。”被派特森赶得要用传送卷轴逃命的阿巴克等人,其实也憋了一肚子的火的。现在知道敌人的弱点,心里不免幸灾乐祸起来。 小吉米更是提议到:“我们到他的活动范围外,用魔法炸他吧。” 这个荒谬的提议竟然得到好几个人的同意,连阿巴克也忍不住心动。就在一群人热烈讨论如何到派特森的活动范围外,远距离欺负人的时候,格里斯一句话就把他们浇个透心凉:“他会用石头砸死你们。” 派特森离不开活动范围,又不代表着他投出的石块不能离开,以他那种可怕的力量,随便投出的东西都具体毁灭性的破坏力,普通的防御罩都挡不住。 想到派特森投掷的东西那种可怕的威力,小吉米阿巴克的脸色都为之一白,再也不敢提这种荒谬的主意了。 数以千计的骷髅,在格里斯的指挥下,沿着派特森的活动范围外寻找着沉沦之地的支撑点。有路可以绕过去就绕,没路就直接用爆裂卷轴炸开一条路。 在地质结构松散的地方,格里斯阿巴克等强大的法师,更是直接用魔法轰出一条路来。 深渊的投影再可怕,不跟你正面作战,直接把整个地下空间炸塌了,把空渊之门埋起来看你还怎么修建。 格里斯就是怀着这个打算,一点一点的掏空着整个地下空间的支撑点。 这是一个浩大的工程,需要一大批像不死生物一样悍不畏死又能被格里斯如臂使指的工人。 ———— “吼”一个刚臂魔猿满脸不甘的决死表情,畏不悍死的冲了上来,在它的身后着上百同样疯狂的魔物。深渊魔物从来都不是勇敢的生物,但如果背后有人举着屠刀对准它们,不冲上来就死,冲上来也许还有一线生机的时候,它们就会疯狂的奋死一搏。 从格里斯开始这种掏空根基的行动后,派特森就开始迫逼那些幸存下来的深渊魔物进行骚扰,试图打乱格里斯的布置。刚臂魔猿这批魔物已经是最后一批了,至此,整个深渊之门修建大军,总数四千的深渊魔物,除了少部分趁乱逃掉的之外,余下的全部分批次死在格里斯等人的手里。 这里面包括了一个架构大师和三个高等魔物,数量达到了人类与深渊魔物七年战争中,所消灭的高等魔物的三分之一。架构大师更是唯一的一个。 精通大型位面传送的架构大师,一个位面也不一定找得出一个,这一次深渊魔物毫无疑问是损失惨重了。 早就给格里斯修补好,喂了好几颗恶灵的灵魂做补品,灵魂大有增长的钢牙披着厚厚的魔甲,整个人看起来像一头钢铁打造着怪物。 软金打造的魔甲量轻质硬,足有四寸的厚度,换成普通的钢铁起码得上吨重,但换成软金也就几百公斤,钢牙扛着还能活动自如。 马蹄般大小的拳头一拳轰在钢牙的身上,刚臂魔猿以双臂闻名,一拳至少有千斤之力,轰在钢牙的身上。 可是披上魔甲足有半吨重的钢牙一沉腰,硬受了对方的一拳,重剑劈下,闪电般的剑势一下子把刚臂猿劈成了两半。 同样的场面在别的尸巫那里也同样发生,披着重装魔甲后,所有的尸巫都仿佛成了重型的钢铁战车,组成的防线直接把敌人堵死在原地。 没有高等魔物坐阵的魔物阵营损失惨重,又常常徒劳无功。 所有深渊魔物死光之后,派特森再没见有什么动静了,只是敲在深渊之门前,默默的注视着格里斯所在的地方。 半个后,花费将近六千个爆裂卷轴,所布成的环绕整个深渊之门爆破圈终于建好了,每个爆裂卷轴都布置在支撑这个地方的支撑点上,并带着自动启发的装置,只要格里斯发出信号,这些爆裂卷轴就会同时爆炸,所产生的威力绝对可以把整个空间都炸垮。 就算不能彻底垮塌,往生河也会被炸开源头,到时整个空间都会被淹成的泽国。深渊之门如果幸运没压坏的话,不知道泡在水里还能不能运转呢? 格里斯捧着手上的金属片,上面铭刻着精美符文的金属片,正是所有爆裂卷轴的控制片,只要输入一点魔力,金属片就会释放出特殊的魔力波动,启动所有的爆裂卷轴。 所有的一切都准备就绪,格里斯也已经把大部分的人员都撤离了这个空间,避免卷轴启动后,垮塌连锁反应,把现在这个位置也压垮掉,把所有人活埋了。 至于留下来的那少数几个人,格里斯已经准备好传送卷轴,只要真要波及现在这个地方,他会马上启动传送离开的。 因为金属片所产生的波动不能传递太远,所以只能用这个方法。 不过准备在启动金属片的时候,格里斯的心里却有一种不妙的感觉。之前的行动已经证实了派特森有看穿岩层的能力,自己等人躲到几十里外的地方都被他看到。 可是除了让余下的深渊魔物来送死之外,派特森再也没有进一步的行动,难道他真的已经没有办法了吗?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虽然心中感觉到奇怪,但格里斯还是往金属片里输入了魔力。一阵无形的波动扩散开来。 波动所过之处,轰轰轰的闷响连成了一片,当无数计闷响汇聚起来,最后化成了地动山摇的可怕震动。 格里斯所在的位置,所有留下来的人都震得快站不稳了,头上的岩石被震个哗啦哗啦往下掉。 照这个声势,他们所在的这个位置肯定也保不住了,要知道这里可是离爆炸点几十里外了,竟然还震成这样,爆炸的威力有点出乎所有人的预料。 大家连忙启动传送卷轴,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比震动更强烈的波动在格里斯散开,一条比他整个身体还要粗壮触手闪电的刺破空间,把格里斯的身体缠得结结实实,在这条触手的身上,众人感觉到一种无比恐怖的气息,和派特森身上一模一样,但强烈了千万倍的气息。 “不好,爆炸破坏了这里的位面壁垒稳定性,原先的活动范围暂时限制不住他了,这个是他的本体……。”阿巴克恍然大悟的惊叫起来,但已经迟了,格里斯已经被那根巨大的触拖进了破碎的虚空中。 艾美娜身的爆发剧烈的斗气波动,趁着被撕破的空间裂缝没有完全闭合的时候,一头撞了进去。 地动山摇中,阿巴克,费尔斯顿,普尔森几个坚持留下来的家伙面面相觑,不知所措。 第十一集收尾章,写得久了点,二千五百字,多出来的算补偿。 [] . 第二百三十二章唯一的方法 骷髅魔导师第二百三十二章唯一的方法 格里斯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正在快速的移动,被拖着往遥远不知名的深处飞去。叶^子悠~悠巨大的触手紧紧的缠在他的身上,让他绝无丝毫挣扎的空间,却并不勒紧。 这个巨大触手的力量,根本不是格里斯能抗衡得了,如果真的想要他性命,用力一收紧,就能把他勒得粉身碎骨。 之前启动的传送卷轴已经爆开了,但格里斯连着卷轴一起被缠实,爆开的传送卷轴所造成的波动,被触手表面泛起的一种光芒给抵消掉,根本传送不出去。 怎么办呢?格里斯的心念电转着,灵魂之心以前所未有的高速跳动着,这个触手有着派特森的气息,却强大了千万倍,显然是派特森的本体,如果格里斯被拖到对方所在的位面去,到时恐怕想死都死不成了。让人死不困难让别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才困难。紧急关头,格里斯也爆发了,瞬间他想到了一个方法,如今只有借用战神之灵的力量,才有可能挣脱这个触手了。 灵魂一沉,他迅速进入了冥想状态,本来他被触手拖进了漆黑虚的虚无之中,什么都看不见的,但当他已进入冥想状态的时候,触手拖着他所飞过的地方,竟然亮起了无数缕细微的亮光,像流星般一闪而逝。^^叶子*悠悠_首发 一直以来,格里斯都不敢去正面触碰这个强大的战神之灵,之前一次稍微紧密一点的接触,从对方那里汇来的巨大力量,几乎把他撑爆。战神之灵的力量不是现在的格里斯可以承受得住的。 为了避免自己给撑爆,之后的接触,格里斯都只敢一触即收,就是这样谨慎的接触下,战神之灵汇来的庞大力量就已经能轻易补充格里斯所消耗的灵魂能量,从那时候开始他就从来没有过灵魂能量缺乏的时候。 这时格里斯能调动的最强大的力量,他不一定能承受得住,这根触手也不一定能承受得住。 非常迅速的,格里斯与战神之灵,联系上了,彼此之间的联系异常的清晰。以前在冥想状态下感应到的战神之灵,仿佛都隔着非常遥远的距离,可是现在,巨大的战神之灵就如同在身边一样,每一丝力量的波动都清晰地传递到格里斯的身上。 顿时格里斯的心中有了种明悟,显然是因为没有了位面壁垒的隔绝,他与战神之灵的联系才会这么清晰,这是否意味着战神之灵也是在位面壁垒后面那无尽虚无的世界里呢? 因为没有隔绝,更清晰地感应到战神之灵的变化,格里斯可以看清楚以前没能看到的东西。叶^子~悠~悠战神之灵在有规律的波动着,不紧不慢,不急不缓丝毫不会为外界的变化而变化。 这种规律的变化格里斯简直是太熟悉了,一般只有那些没有自我意识的生物,才会有这种规律的变化。任何有自我意识的生物,自身的波动都会随着思绪的变化而变化的。 战神之灵就和之前格里斯所设想的那样,是一个没有意识的意念集结体,它更像一个联系所有信仰他的生物的枢纽。 格里斯情不自禁的想,如果能把自己的意念取代战神之灵的灵魂,这个半神是否就变成了自己的一部分呢?又或者给他进行智慧启蒙,让他变成只听自己话的智慧半神?智慧启蒙这种事情格里斯常做,轻驾就熟。 不得不说格里斯的神经确实非常的大条,这种紧急的时候,还有时间乱七八糟想这些东西。意识到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格里斯马上把意投注在战神之灵的身上,引导战神之灵的力量往自己身上涌来,一瞬间,澎湃的力量溢出格里斯的体外,在他身体处激发出一种类似斗气一样凝实的光芒。 漆黑的无尽虚无空间爆起了一道闪光,像星辰的闪烁,鲜艳,却映亮不了漆黑的深处。 格里斯被狂暴的力量几乎撑爆了,魔甲霹雳啪啦响起爆裂的声音,特鲁特的惨叫响彻了他的灵魂。 强忍着这种灵魂上的剧烈痛楚,格里斯引导者所有的力量,全部贯注到缠在他身上的触手中。 劈叉!~就像晴天闪过的霹雳,剧烈的电芒闪动。 巨大的触手猛然一抽搐,表面爆开了许多的裂口,一丛丛血雾喷洒开来,同时触手一般的松开了格里斯(*),一下子缩入了漆黑之中。 格里斯的身体在虚空中余势未消的翻滚着,但他没空管这个,他正全力的平复那撕裂灵魂般的痛楚,谁说不死生物不会痛的,上到灵魂绝对能痛得死去活来。 砰,一个告诉掠过的物体撞到了格里斯的身上,“啊.....!”那个物体尖叫了一声,抱着格里斯翻滚着,最后像撞到了什么东西一样,两个人的身体都从漆黑中消失了。 --------------------------------- 铁岭部落,战神号角召集过来的五万矮人整齐的阵列在山谷之外。 号称是整齐,其实和人类的队伍一比,实在是差太远了。不过现场没有人类可以对比,看在矮人的长老们眼里,还是非常满意的,这可比他们以前的水平好太多了。 显然,在与人类一起抵挡深渊魔物的这段日子,大多数的矮人还是学了不少东西。 这时矮人一族最后可以拿得出来的精锐阵容也是他们最后的力量,数十万的矮人族,剩下的所有青壮几乎都在这里了。 大部分听到战神号角赶过来的矮人部落,气势都是抱着必死之心赶来的。为了数千年来的信仰,最后可以奉献的全部在这里了。谁知道赶到这里后,却发现没有战斗,感觉到受骗上当的各部落长老们,差点就把新的铁岭部落给拆了。 新上任的代理长老,穆萨丁.铜球根本压不住那些老家伙,幸好,泰坦矮人天穹可以证实一件事。 “我用我的胡子来保证,战神雕像的确发出辉煌光环了,战神没有抛弃我们。不相信的,跟我决斗!”天穹挥着他的巨大战锤,四米高的身体在哪里暴跳咆哮着。 全族唯一的泰坦矮人所说的话当然不会有人敢质疑,于是一群矮人就在这里呆下了,整天无所事事的训练着,他们都在等,等待战神新的讯息的到来。 作者:这两天的月票打赏好给力啊,害我想偷懒一下都不敢了。现在才二十一号,大赏已经超出上个月的一半了。谢谢大家。 第二百三十三章【神秘宫殿】 随着时间的流逝,战神雕像却再也没有新的动静,各部族的长老们开始不耐烦了,五万多青壮不事生产,聚在一地,光粮食的供应就够让人头痛。/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ks.com请看小说网/如今的矮人族已经养不起一支五万人的脱产军队了。 原本就没什么家底的铁岭部落更是苦不堪言,全族的粮食都搬出来了还不够,搜刮了一堆破铜烂铁向人类连换带借,勉强糊弄下来,可是再这样下去也不行啊,战神一天没有新的动静,他们难道就得一直等下去?再虔诚的信徒也是得吃饭的。 几个大部落的长老聚在一起忧心忡忡:“部落能调的粮食都调过来了,再动剩下的那些,家里的老人小孩就得挨饿了。” “南方沦陷时我们逃得匆忙,部落积攒的东西没来得及全带出来,不然现在也能向前线供应,村镇的年轻人类大部分征召上前线地都没人种了。 该死的深渊魔物”几位长老不约而同的齐声诅咒起来。 嗡.......!大殿正中央的战神雕像毫无征兆的大放光华,澎湃的力量向四面八方倾泄开去。五万矮人青壮聚集在这里,也不是什么事都没有做,他们吧现在供奉战神雕像的山洞进一步的修整,按照曾经的战神殿的规格,重修了一遍。叶^子~悠~悠 五万矮人青壮,这样修整是在是太小儿科了,三班倒日夜不休五天时间就弄好了(*) 曾经的战神殿并不是随便修筑的,那是经过无数矮人建筑大师精心的设计,让战神雕像在释放力量的时候,能毫无阻碍的最大范围扩散出去,甚至还有轻微的共鸣增幅的功能。 修整好之后,战神雕像再次释放力量的时候,所产生的光华十数里外都清晰可见,力量范围更是直接把整个山谷都笼罩起来了。 所有经历过战神殿保卫战的矮人顿时热血沸腾起来了,多么熟悉和亲切的力量,战神的力量,战神真的没有抛弃我们! “吼!!”战意被瞬间点燃,一部分矮人发出狂热的吼声,迅速感染了所有的人,谷外五万矮人狂吼这,跺着脚,最后逐渐化成整齐的跺脚声吼声,铺天的战意弥漫整个天地。 战神,战斗之神,战无不胜的神祗,信奉他的种族必然是最好战的种族。五万人一起散发的战意,足以让所有人都相信,就算面前挡着一个神祗,他们也有能力掀翻。 当战意汇聚到最高点的时候,矮人阵列里忽然彼此起伏的爆发出一些气息,某些矮人的身形竟然暴涨起来。叶子~悠*悠 看到这一幕的几个长老忍不住虔诚的拜服在地,高声呼唤起雷克丁的名字。 “觉醒,是觉醒,战神还在庇护着我们!”已经多少年没有看到过这种场面了?以前每一年有可能觉醒狂暴天赋的矮人,都会从四面八方汇聚到战神殿,感受战神的力量。 在这个过程里,有的人成功觉醒了天赋,成为强大的狂暴矮人,这可是除了天生的泰坦矮人之外,矮人一族最强大的战力了。 泰坦矮人是天生的,一出生就决定了,但狂暴天赋的觉醒确实讲机缘的。有人第一次没能觉醒,但第二年却觉醒了(*),所有一切都看个人对力量的领悟,人人都有可能。 这才是矮人最渴望获得也最有可能获得的力量。可是战神殿沦陷之后,再也没有矮人能够觉醒了。 如今,这种场面重新出现,所有的矮人终于重新看到希望了。 这些正在觉醒狂暴天赋的矮人,忽然诡异的看到了一张带着盔甲的脸孔,这张脸不是用眼睛看到,而是直接出现在他们脑海里。 看到这张脸的矮人都诧异不已,如果铜球和仙蒂雅也能看到的话,就会发现,这张脸赫然就是格里斯的样子。 格里斯调动战神之灵的力量,战神雕像所以释放力量,矮人受到战神力量的引导,爆发战意,领悟这种力量的矮人与战神之灵是联系到一起的。格里斯,战神之灵,觉醒天赋的矮人在这一刹那联系到一起,占据主导地位的格里斯的形象就这样透过联系,印入正在觉醒的矮人的心中。 这下不是神使也是了,水都洗不清了。 战神雕像平复后,觉醒的矮人都为刚才看到的陌生景象相互交流,顿时发现,所有觉醒的人都看到了这张脸,随后以描述,所有见过格里斯的铁岭部落的矮人都不约而同的确认,这个就是战神使者,人类传说中的龙骑士。贝尔金学院老校长的学生。 仙蒂雅甚至还翻出了魔法影像,和那些觉醒矮人一印证,就再没有疑问了。 天穹激动地一手提起了铜球:“果然是神使,战神在告诉我们神使降临了!降临了.......,矮人族还有希望,我们一定要找到神使大人!” 从来没见过格里斯,一直对神使半信半疑的天穹和众位长老毫无疑问,现在就算格里斯跳出来说他不是,别人也不会相信他了。可问题是格里斯真的不是啊。 ———————————————————————————— 完全不知道自己给赶上了架子的格里斯抬头一看,一对圆润的山峰耸立在眼前。这种东西男人没有女人才有,格里斯只有助骨,他很好奇,用手指捅了捅。 罩着魔甲,硬硬的。 头抬高点,越过山峰,格里斯看到了艾美娜那张倩丽清秀的脸,感情在虚无空间撞到他,把他撞出来的是艾美娜。 此刻的艾美娜双目紧闭,彻底陷入了昏迷。 感应到对方还有呼吸,而且还很平缓,格里斯就猜她大概不会有生命危险了,就算死了,大不了转生为不死生物就是了。 底气十足的格里斯不再管她,双手撑起从她身上爬起来,转头打量四周的环境。 映入双眼的是一片的荒凉与死寂,这里和死亡世界非常的相似,只是缺少了死亡世界那种浓郁的死亡气息。 一片崎嶙怪石延伸到地平线的尽头,在怪石中,有一根明显有别于天然的巨型光滑石柱斜倒在地上。 什么东西?格里斯好奇的往前走了两步,走到所在的位置最高处顺着那根石柱往后望去,一座高达宏伟,庄严的庞大宫殿在黑暗中若隐若现 第二百三十四.进去? 第二百三十四.进去? 虽然已经残破不堪,可是那巨大的石柱,空旷的回廊无不显示它曾经的宏伟和壮观,所有结构都是由巨石搭建而成,充满着人类的建筑风格。毫无疑问,这是一座由人类设计,监督建造的建筑。 格里斯对这种建筑风格可以说是非常熟悉了,实验室里有许多关于历史有名的人类建筑的一些图谱,在这样一个陌生的空间,见到这种熟悉的建筑,让格里斯不由的好奇起来,这里是什么地方? 几个巫师之眼被放了出去,方圆数十里内都没有生物活动的痕迹,死寂,荒凉,唯一的建筑就是这座庞大的宫殿。 格里斯耐着好奇的,扔了个滋养术在艾美娜的身上。 这段时间,艾美娜也挺倒霉的,短短一两个月内都晕倒了两次了,不过她也因祸得福,自身的实力隐隐有突破原来境界的迹象,成为一个真正的剑圣。 剑圣现在已经是人类剑士等级中最强大的存在了,但是在斗气体系创立的这数千年里,剑圣之上还有更强大的存在,那种领悟了领域力量的强者,他们称之为领域剑圣。 那是堪比魔导师的强大存在,是人类**力量的巅峰,已经可以用**力量去调动天地间的能量,形成对自己有利的领域。 掌握领域的人,被称之为最接近神祗的人,虽然这样说有点荒谬,不过确实,领域的究极形态,就是神域,神的领域。 不过这些东西对艾美娜还非常遥远,先突破现在的境界,把实力稳定在剑圣的层次再说吧。 不过即使成为了剑圣也没用,她的武技导师就是一名巅峰剑圣,却依旧被菲迪赫马斯徒手撕成两半,如果想报仇血恨夺回领地,恐怕需要成为领域剑圣才有可能了。 四野无人,艾美娜又没醒,格里斯只好在她的身边坐下,翻出一个空白卷轴制作起来。 为了炸掉深渊之门,格里斯耗尽了足足六千多个爆裂卷轴,光是空白卷轴就用了七千多个,几乎把学院的所有储备都掏空了。 七千多个卷轴制作下来,格里斯闭着眼睛也不会画错,而且不断的积累着经验,慢慢的他发现,某些魔纹的简化或增加,似乎可以带来完全不同的效果。 现在格里斯就试图改良爆裂卷轴的魔法符文结构,看看能不能把它的威力增大。 这是一件非常考验耐性的事情,每一个符文的改变,都有可能会失败,需要不断的试验,最终取得最优化的契合。 一直失败了十五次,艾美娜才醒了过来,刚开始醒过来,眼珠在眼皮转动的时候,格里斯就注意到了,眼珠转了几圈后,艾美娜的身体猛然一震,像受到什么惊吓一样,眼睛一下子睁了开来。 翻身坐起来,转头四望,像在寻找什么东西一样,当她看到安然无恙坐在自己身边的格里斯,才大大的松了口气,身体也无力的跌坐在地上。 格里斯歪了歪头,算起来,艾美娜已经救过他好几次了,这次如果不是艾美娜把他撞出来,恐怕挣脱触手后,他也会迷失在无尽虚无的世界。传送卷轴也是需要元素才能运作的,不知道虚无深处,有没有元素的存在,如果没有,他连传送卷轴都用不了,只能永远在那个世界里漂荡。 休息了好一阵后,艾美娜才开口问到:“这里是什么是哪里?” 格里斯摇了摇头,他也不清楚,也许是某个荒芜的位面吧。 问不到答案,艾美娜也不问了,直接闭上眼睛调息起来,她要尽快恢复行动的能力。 半个小时的调息后,艾美娜又精神奕奕的跳了起来。不得不说,修炼斗气的剑士,都是生命力极其顽强的存在,这段时间艾美娜大大小小的伤也受了不少,可是转眼间就又像个没事人一样,简直就像有不死之身。 “没事?”格里斯试探的问了句。 “嗯,没事。”艾美娜随口应到,手上的魔甲裂开,露出血契,她准备召唤火焰马。明知道危险她也要追上来的目的就是在这里,如果只是格里斯,就算能挣脱那个触手,也肯定找不到回去的路,但是她却不一样,只要有她在,随时都可以召来地获火焰马,把他们带回去。 其实当时,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追上来,只是看到格里斯被拖进位面裂隙里,她的脑袋顿时就一炸,下意识就冲了进去,等她反应过来,已经冲进裂隙里了。 “不要。”格里斯制止她发动血契,伸手向远处的那个宫殿一指。 顺着格里斯指示的方向望去,看清楚那个庞大的黑影,艾美娜不知不觉的把嘴巴张成圆形,好半晌都说不出话来。 这座宫殿已经完全超出正常人所能想像的极限了,根本不像是给人住的,更像是巨人的宫殿,那高耸入云的穹顶,顶天立地的石柱,断崖一般的台阶,把格里斯两个映衬得无比渺小,他们就像站在宫殿下的蚂蚁。 “这…这是哪里?”艾美娜说话都不利索了。如此宏伟大的宫殿,建造它的人肯定是非常强大的存在或者种族,无论哪一种都不是他们两个人可以匹敌的。 刚开始还以为这里很安全,转眼却发自己掉在巨人窝里,巨大的心理反差让艾美娜有点不知所措了。 看出了艾美娜的担忧,格里斯说到:“附近没东西。” “检查过了?” 得到格里斯肯定的答复,艾美娜这才松了口气。然后格里斯下一句话又把她吓到了:“进去。” “进里面去?”这种宏伟大的宫殿,曾经的保卫措施肯定会很严密的,也许还会有大量的机关或守护傀儡之类的东西。现在虽然看起来荒废了,可是谁知道有没有什么危险存在。 好奇心是灾祸的根源这句格言很多人都知道,想活得久一点就千万要控制自己的好奇心,不涉险地。身为一个女孩,艾美娜从来不喜欢冒险,现在居然要进去这种神秘莫测的地方? 格里斯毫不迟疑的点点头,他也不是个喜欢冒险的人,在艾美娜没醒过的时候,他就已经放出巫师之眼把宫殿搜索了一小半,没发现什么危险,连生物活动的痕迹都没有。不过宫殿的面积实在太大了,远远的超出了巫师之眼的遥控范围,所以大部分的地方还是未知的。 但从已知的那小部分却已经可以看出很多东西,这是一座人类建造的,充满人类建筑风格的,代表着人类最高建筑成就的建筑。里面很多东西都给格里斯很大的启发。他有预感,这个宫殿绝对会对他产生非常重大的影响。 所以尽管不喜欢冒险,格里斯还是决定进去看看。E 你正在阅读第二百三十四.进去?,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我们纠正! 返回:骷髅魔导师书页,如你喜欢本书请收藏!手机上网推荐您使用QQ浏览器更新书签 第二百三十五.满地魔晶 第二百三十五.满地魔晶 魔甲转成防御形态,身上加持了五个魔法护盾,两个临时制作的新魔甲骷髅走在前面探路,四个巫师之眼盘旋在四周。 就连艾美娜的身上也加持了两个土系护盾,这是她能够加持的极限了,因为没有高深的元素控制力,所以她无法像格里斯这样加持五个三系以上的复合护盾。不过两个护盾配合她自身的斗气,防御不一定会比格里斯弱。 两个人就这样全副武装的,小心翼翼往宫殿走去。 看起来很近的宫殿,走起来其实挺远的,特别是他们为了安全起见,都没用使用斗气和魔法加速,只用普通人步行的速度前进,走了好半天都没走到宫殿前。 走着走着,格里斯忽然不小心踢到了一块石头。石头往外滚去,与地面碰撞发出一连串清脆的撞击声,听起来不像石头,反倒像晶体类的物质。 晶体?格里斯低头一看。 这个世界漆黑无比,普通人在这里,绝对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格里斯因为通过灵魂感知外界,所以勉强能看到东西,艾美娜也是因为自身修为的缘故,能在黑暗中视物,但实际上,他们两个的视力都不可避免受到黑暗的削弱。 格里斯能看得清物体的形状,但却需要很小心的辩认,才能分辩得出质地和颜色。仔细一看,他踢到的那块石头是袖色的,还是半透明的。 袖色,半透明,火系魔晶? 嚓,格里斯燃起一个火球,想借着光线来辩认一下。可是就在他调动火元素的时候,整个空间仿佛被点燃的**桶,火元素一下子活跃了起来,本来只是想点一个小火球的,但是他用了点小火球的力气,点出了一个脸盆大的巨形火球。 突如其来的热量吓得艾美娜都侧退几步,避开余热。而就在火球大放光华的同一瞬间,整个火光映照之处,地面如繁星般闪烁起璀璨的光华,散布了整个旷野。 火系魔晶,格里斯踢到的真的是一块拳头大的火系魔晶。从体积上看,这颗火系魔晶至少也像亚力克斯那根豪华魔杖上的那颗同一等级了。 六级的火系魔晶,就这样随意躺在满是沙砾的地面上。而那些如繁星般闪烁的光点,赫然全都是火系魔晶的反光,稀稀落落,但却遍布了火光所及的所有地方。 艾美娜倒吸了口凉气,在这片寂静的旷野中,倒显得有点惊心动魂的味道。她以前并不清楚这些闪闪发亮的东西的价值,对她而言,再大的魔晶也只是装饰品。可是和格里斯相处久了,逐渐也开始了解什么是可遇不可求,什么是无价之宝。 这种拳头大的魔晶,在人类世界就是可遇不可求的无价之宝,多少法师愿意倾家荡产换取一颗这样的魔晶。 然而在她目光所及的地方,上百颗一看体积就得至少五六级的火系魔晶,就这样如同破烂一样散落在地上。这是多暴殄天物的一件事,如果让袖龙和巫妖马看到,肯定会发疯的。 格里斯却诧异的俯下身,把魔晶拿到手上。 这里是一个古怪的地方,看起来平平无奇,刚才格里斯释放风系的巫师之眼和水系的滋养术时,都没有什么特别,可是当他一释放火系的火球术,四周的火元素马上变得无比的活跃,同等级的火系魔法,在这里施放至少要比在人类世界强上好几倍。 这种情况一般只会发生在火山口和铁炉旁这些火元素密集的地方,但是四周的火元素并没有特别的密集,为什么会这样呢? 再就是这些火系魔晶,一般像这种体积的高等魔晶,自身都会不自主的和四周的同系元素产生共鸣,然后不断的散发出波动,这种波动对魔法师来说是非常容易感知到的,根本不会发生踢上去才知道这样的事情。 但问题是这些火系魔晶,完全没有任何的波动,难道只是大块的袖宝石? 格里斯输入一丝火元素,嗡~,魔晶疯狂的共鸣起来,那一丝火元素在这种共鸣下不断的激荡,几倍的增强。 这下轮到格里斯傻眼了,这真的是火系魔晶,而且是最纯粹的那种,一般的六级魔晶,能把魔力元素增幅个百分之四五十就已经很厉害了,但这块魔晶的增幅竟然是百分之几百。 这种现像完全超出了格里斯的认知范围。 走到十几米外,把最近的一颗晶石捡起来,输出魔力,同样产生了数倍的增幅效果,可是没有输入魔力激荡的时候,这些晶石却一点动静也没有,更像普通的袖色晶体。 不管是什么原因,晶体的这种数倍的增幅效果,足以让这些晶石价值连城,拿回人类世界去,估计亚力克斯都得眼袖。 当下,格里斯又把最后三具备用骨架也掏出来,转成魔甲骷髅,三个骷髅排成一行跟在他们的身后,拖着一个大皮袋收集目光所及处的所有晶体,等皮袋装满后才追上来,交给格里斯扔进储物空间里。 一路走一路捡,当他们走到宫殿前的时候,已经收集了足足三百颗拳头大的魔晶。 而在他们所经过的范围之外,还有更多的魔晶散落在旷野上,几十公里的范围都是如此。 这让格里斯有点头痛,因为他的储物空间已经装不下了,纠结间,他把目光投到了艾美娜的手上。 不过就算把艾美娜的储物空间也算上,恐怕也装不了几十公里所散落的那些魔晶,何况这个世界到底有多大还不知道,在格里斯探索不到的地方,是否也同样存在着这种情况呢? 更重要的是,现在还没进到宫殿里,就已经发现这么大量的,珍贵的魔晶,那宫殿之内呢?会不会还有更多更珍贵的东西? 想到这里,格里斯非但没有兴奋,反而越发警惕了,越有价值的地方,越会充满危险,越是珍贵的东西,越需要有命去享用。 而且这里的情况非常的复杂,格里斯隐约有点猜测,但是没敢肯定。思索了半晌,他掏出一个传送卷轴,撕开后远远的扔了开去。 嘶~,传送卷轴爆开,然后发出一种漏气了一般的声音,就什么变化也没有了。传送不出去,传送卷轴搜索不到坐标。 这意味着当危险来临,格里斯就没有最方便的逃命方法了。 求打赏和推荐票,月票。。E 你正在阅读第二百三十五.满地魔晶,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我们纠正! 返回:骷髅魔导师书页,如你喜欢本书请收藏!手机上网推荐您使用QQ浏览器更新书签 第二百三十六.神域 第二百三十六.神域 格里斯和艾美娜对视了一眼,虽然看不到格里斯的表情,但艾美娜还是从他这个动作而看明白他的意思,她抬起手按动血契。(*[奇`书`网]*www.qiyebooks.com*[奇`书`网]*) 无形的波动远远的传递开去。 然而好半晌,都不见火焰马破空而来。如果不是火焰马接收不到血契的波动,那就是它无法跨入这个空间。 艾美娜焦急的又试了两次,可是还是不见火焰马的踪影。她就是仗着自己的火焰马这样的位面行者,如果召唤不了火焰马,那她这样追过来岂不是完全失去了意义? 格里斯沉入了冥想状态。幸好,他与所有子民的灵魂联系还是持续着,虽然模糊了许多,不过那也是因为位面阻碍的缘故,而与战神之灵的联系依旧清晰。 他传了个讯息回学院,十几分钟后,他取出坐标石板。 石板毫无反应,学院那边的普尔森传来讯息,传送阵根本找不到坐标石板。 又试了自己所能想到的一切方法,最后格里斯不得不肯定,除了灵魂上的联系,这个空间完全是一个与世隔绝的世界。 看着格里斯一种一种的尝试都失败,艾美娜忍不住急了:“现在怎么办?” 她可不想困这个荒凉死寂的世界,这个世界连食物都没有,更连可以种植魔莲子的活性尸骸也没有。如果把她戒指里储备的粮食吃光,她会饿死的。 格里斯倒不怎么着急,他指了指宫殿说到:“进去。”这个世界显然不是普通的位面,这里的火元素特别活跃,这里散落大量增幅能力达到数倍的火系魔晶,那么这个宫殿也不会是个普通的宫殿,格里斯相信,那里会有很多东西的答案。 只要能解开这个空间的秘密,相信离开这里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来到了宫殿前,才真正的发现这个宫殿到底有多大,光是一个门庭就至少上千米高,支撑门庭的石柱需要上百人才能合抱,从门庭的这边,几乎看不到另外一边的尽头。 门口的台阶层层而上,每一阶都有十几米高,像一面断崖。 这样的一座庞大的宫殿,真是让人望而生畏,光是站在它的脚下都让人情不自禁的感觉到渺小。 渺小只是艾美娜的感觉,格里斯倒不怎么觉得,祭起风翔术,格里的的身体缓缓的飞了起来。 现在他的风翔术基本已经掌握了,可以说,他是在派特森的逼迫下才掌握这种技巧的,当时为了闪避派特森那种迅雷不及掩耳的冲撞速度,他几乎所有的手段都使出来,就连这刚学的风翔术都不得不用出来。 魔甲骷髅不会飞,但十几米的台阶根本难不到它们,骷髅的超强弹跳力,在魔甲的辅助下有了倍数的增强,几步助跑,跳跃,手掌搭到上一级阶的边缘,用边一翻,上去了。 蹭蹭蹭……五具魔甲骷髅就爬上了台阶,四下散开去探路,确定安全后,格里斯和艾美娜才慢慢的飞上来。 巨大的门庭往内延伸,层层深入,层层缩小,等格里斯两个进入大殿后,赫然发现里面大殿的空间,完全不像外面看到的那些庞大,反而像正常人类的内部建筑空间了。 “好古怪的地方。”艾美娜不太适应这种表里不一的空间变化。 “空间缩放。”格里斯随口说到,这是一种建筑上经常使用的魔法应用,学院的教室就很普遍的采用用这种方法,让教室的面积更宽敞。但是这里显然把这种魔法技巧运用到了极致,看起来特别明显而已。 大殿的正中央耸立着一座高达十米的雕像,雕像穿着一件无袖的法袍,法袍下一件贴身修身的甲胄,手里握着一根权杖。 一看到这座雕像,格里斯马上想起了他在实验室里某本手抄本上看到的一段描述:披着魔导圣铠,手持焚天权杖,他从战车走下来,跨出第一步,热浪滚滚,第二步,地动山摇,第三步风云变色。他停下脚步,漫天星辰陨落人间,百万蛮族灰飞烟灭……。 这是火系魔导师艾达绯克的雕像……。 看到这具雕像,格里斯就意识到自己的猜测没有错,这里果然是神域,神的领域。 这里的火元系特别活跃动,这里的魔晶增幅数倍。这里除了灵魂联系,完全与世隔绝,这些都是神域的特殊性质。 神的领域,一个可以自由定制规则的世界,里面所有的一切,都是由创造者来的设定,如果你是神域的主人,你可以让这里的水往高处流,天热下雪,天冷曝晒,甚至男人生孩子也行。 格里斯一直怀疑神域的存在,这基本上是自己创造一个位面了。 直到看到这具艾达绯克的雕像,他才敢肯定,这就是神域,大魔导师艾达绯克的神域。 魔法师是没有信仰的职业,他们本身就是力量的掌控者,但是这并不代表,艾达绯克没人去信仰。 人类社会一直有着传承久远的火神殿,供奉的就是艾达绯克,当然,现在的火神殿比不上生命女神和神圣议会的规模,但是在很久以前,火神殿也曾经是人类社会数一数二的大宗教。 神祗这种东西,在格里斯的眼里并不是什么神秘的东西,他自己就有一个冒牌的‘至上圣灵之下,掌管灵魂与永生’的称号。虽然他这个称号,信徒只有一个,就是教导他信仰元力的罗伯特。 神仰元力是群体信念的集合,越多人信奉的神祗,神力也会越强大,当初曾经数一数二的火神殿,他们所供奉的神祗必然也是非常强大的存在。 这样一来,所有疑惑都可以解释清楚了,这里的火元素如此的活跃是因为,这里根本就是火系魔导师所创造的神域。那些增幅数倍的火系魔晶,估计也就是在这里才能有这么大的增幅效力,拿到人类位面去,只会比普通同级的火系魔晶强上一点。 不过就算持平,五六级的魔晶也是无价之宝,而格里斯收集了好几麻袋的说。 神域是个全封闭的空间,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创造**的规则,但灵魂可以与外界联系,是因为需要接收信仰元力。 可是这里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子呢?破败荒废成这个样子,难道达艾绯克陨落了? 票e 你正在阅读第二百三十六.神域,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我们纠正!(*[奇`书`网]*www.qiyebooks.com*[奇`书`网]*) 第二百三十七.远古封印 第二百三十七.远古封印 雕像的基座上刻着几行文字,是用火系魔法文字来铭刻的,格里斯下意识的也用魔法语言来默念上面的文字。({qisuu小说网 www.qiyebooks.com}) 可是刚念第一个字,与之相对应的第一个魔法文字腾的一下燃烧了起来。 第二个字格里斯没敢念下去,谁知道继续念下去会有什么后果?神的领域,即使已经破败成这样子,某些变化也不是他现在可以应付得了的,一不小心就有万分的凶险。 只看不念,格里斯看完上面的文字。内容平平无奇,不过是介绍一下艾达绯克的生平,但是在最后面却写到:信奉他的人,请大声呼唤他的正名,火之精灵将会引领你前往纯洁的圣殿——艾达绯克。 “上面写什么?”艾美娜可没有格里斯这么深厚的魔法语言的功力,完全看不懂上面的东西,见到格里斯盯着基座,好半晌都没有反应,她终于忍不住出言问到。 格里斯摇摇头,调动起火元素,让它们在身前幻化出一排火焰文字。自从领悟了用能量振动空气发出声音的说话方式后,格里斯已经很久没有用这种方法来与别人交流了。 想给艾美娜翻译上面的文字,必然要念到那些字的,可是这些文字,连默念都会有变化,谁知道全部念完全会有什么事情发生? 所以他只好用这种方法来给艾美娜解说。 “艾达绯克?”成长在魔界,对人类世界根本不熟悉的艾美娜,完全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忍不住疑惑的念出来。 就在艾美娜念出第一个艾字的时候,基座上相对应的最后的落款上,艾达菲克的第一个字顿时燃烧了起来。一个名字念起来很快,快到格里斯看到这种变化后,还来不及阻止,艾美娜已经念完了。 基座上的落款处,艾达菲克的名字熊熊燃烧着,如同平静的湖面被投入巨石,整个空间的火元素都被激活了,它们欢快的律动着,飞舞着,在雕像的后面组成两道笔直的火线,清晰的刻划出一条通道,一直通往遥远看不到的尽头。 闯祸了……,艾美娜提高警惕戒备着,同时忍不住吐了吐小舌头,不好意思的看了格里斯一眼。 格里斯非常无语的瞄了艾美娜一眼,凝神戒备。其实这也出乎他的预料了,上面的文字明明说‘大声的呼唤他的正名’,但是艾美娜那句算大声吗?实在太坑人了。 不过等了好半晌,除了这条燃烧的火焰通道,四周就再也没有别的变化了。 ‘通往纯洁的圣殿’,难道这两条火线就是指引通往纯洁圣殿的道路吗? 格里斯默默的看着延伸到看不见的遥远尽头的火线,陷入了沉思。 这里是艾达绯克的神域,是由他创造的世界,几乎就等于他的家,有谁会在自己的家里树起一个自己的雕像,还在上面讲解一大堆的让外人看的东西?到底是艾达绯克自恋成狂,还是有别的目的。 接引至纯洁的圣殿,所谓纯洁的圣殿是什么地方?接引谁?谁会来这里? 一连串的疑问让格里斯的脑子差点转不过来,现在这里破败成这样子,艾达绯克还存在吗?纯洁的圣殿还存在吗? 所有的疑问都没有答案。想了老半天,一个问题都没想通,格里斯只好把这些疑问扔到脑后,转而查看起四周的情况。 这个一个圆形的大殿,十二根巨形的石柱环绕着,支撑起大殿的结构,头顶是个半圆形的穹顶,上面刻画着史诗中的那著名的一幕:披着魔导圣铠,手持焚天权杖,他从战车走下来……。 那些在图画中的蛮族是用浮雕的形式刻画的,个个都栩栩如生,纤毫毕现。 不对,看清楚那些浮雕后,格里斯全身一震,那些不是浮雕,而是封印,活生生被封印起来的蛮族。 一个荒废了不知道多久的神域,失踪神祗的宫殿里,一群被活生生封印着的远古蛮族,几个要素一结合起来,情形顿时诡异起来了。 看到他这个样子,艾美娜忍不住又出声询问,当格里斯解说清楚后,艾美娜看望穹顶上的那些浮雕的脸色就全都变了,忍不住往格里斯身边靠了靠。枪木箭雨她不怕,毛茸茸的小虫子和神神秘秘的诅咒封印反倒能吓到她。 如果亚力克斯也在这里的话,肯定就会发现,这些浮雕的封印手法,和学院下面的那些封印的手法是如出一辙的,艾达绯克一个火系魔导师,为什么会这么喜欢用这种封印呢? 不得不说,格里斯的学识已经远远超过了亚力克斯,懒惰的前院长根本认不出这是什么封印,而格里斯却认出来了,这是蛮族人的巫兽封印。 所谓的蛮族人,在远古时期,曾与人类,矮人三足鼎立的一个种族,他们是现在被赶到中央山脉北面,蛮荒高原上的野蛮人的祖先。 在远古时期,这是一个非常强大的种族,除了拥有**强横的力量,还懂得驱使魔兽。 他们把一些强大的魔兽,用特殊的封印炼制成兽印随身携带,战斗的时候解开封印,指挥魔兽把敌人撕成粉碎。 而这种封印魔兽的方法就称之为巫兽封印。 艾达绯克用敌人最擅长的封印把敌人封印起来,做成浮雕装饰自己的宫殿,不得不说是一个强烈的讽刺,讽刺敌人的无能。 不过,巫兽封印是可以解除的,也就是说,穹顶上的那些浮雕其实是活的,随时可以解封。 这些有资格被艾达绯克做成浮雕来装饰自己的宫殿的蛮族,自然不是普通的货色,从体形上,格里斯就分辩出,这些至少都是酋长级别的野蛮人。远古时期的野蛮人酋长可不像现在那么羸弱,全部都是堪比巅峰剑圣的强者,领悟领域的也大有人在。 就在格里斯全神贯注在这些浮雕上的时候,其中一具最为突出的浮雕突然咔嚓的一声,碎裂出一道小缝。 今天在微|博上,有人说,作者都是ji|女,需要取悦读者,否则爽完了可以不给钱。 爽一下不给钱也就算了,大可以叉掉不看。可是他却不会,他还要继续不给钱,继续爽下去,然后骂你婊|子。 有理由相信,说这种话的家伙,现实中也不过是一个卖屁|眼的。做生意需要取悦顾客,打工需要取悦老板,否则别人上完你还可以不给钱。 写作是一件很幸苦的事情,像我这样的龟速写手,写两千字需要四个小时,每天上完班,业余时间就全部投进去了。 但是很多人写作换来的稿费,只够买几包不太好的烟或交下网费。很多人都在用别的工作来支撑自己的梦想,可是当这种梦想换来的不是支持与鼓励,反而是谩骂和侮辱,相信没有多少人还能坚持下去。 一个不尊重原创的国家的悲哀在于,它有超过所有国家的历史,但它的人们只能看着日本的漫画,听着欧美的音乐,看着美国的电影,然后yy自已五千年的历史。 当我们在为着梦想前行的时候,求求你们,即使没有能力来支持,也不要用侮辱和谩骂来打击他。 (*[奇`书`网]*www.qiyebooks.com*[奇`书`网]*) 第二百三十八.火焰元素使 第二百三十八.火焰元素使 格里斯歪了歪头,这些巫兽封印不会正在解封吧? 为什么会这样呢?这个世界存在恐怕已经不知多少年头了,这么久的时间不解禁,偏偏等他来到这里才解禁?有可能这么巧吗? 纳闷不已的格里斯若有所思的转头望向那两条延伸至远方的火线。(八度吧 静下心来,格里斯细细的感应着,因为两条火线的缘故,整个空间的火元素正在以非常缓慢的速度在消耗着。原本整个空间的元素是达到一种平衡的,可是因为火线的消耗,导致这种平衡正被破坏,原本维持封印的力量也失衡了。 推算到这里,格里斯忍不住又纳闷了,难道以前这个神域没荒废的时候,就从来没有任何的消耗吗?那时候的元素平衡又是怎么维持的呢? 巫兽封印的确正在以非常缓慢的速度在解封,以这两条火线消耗火元素的速度,大概两三天就会完全破坏这种平衡,也就是说,两三天后,这个巫兽封印就会解封,当整个空间的力量完全失衡后,其余的巫兽也会大量的解封。 也许三五天后,格里斯就要面对数以百计从远古封印中解禁的蛮人酋长,那可是每一个都有巅峰剑圣实力的可怕强者。 格里斯有点头痛了,如果他有办法离开这里,谁还管这些蛮人解封啊,但现在的问题是他没办法离开这个世界。 一定要想办法延缓这种解封过程,或者趁它们还没能脱离封印之前,离开这个世界。 一直不慌不忙的格里斯顿时加快了速度,仔细的在整个大殿先搜索了一圈。 整个大殿几乎所有的墙壁和柱子,都铭刻着火系符文,这也是格里斯为什么愿意冒着巨大的风险进来这里的原因。火系的魔法符文他大部分都学过,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不可避免的也缺失了一小部分。 当一种文字缺失了一部分,那缺失的部分就会变得非常关键,因为没有这些缺失的部分,一段记述就完整不起来。 人类世界为什么会有这么多顶级魔法失传,就是因为这样,因为越高级的魔法,需要的文字和语言就越多。 当初亚力克斯就是靠复原一个地火焚城的禁咒,才成为大魔法师的。 如果格里斯能把所有的火系魔法符文都学会,复原那些失传的禁咒简直就是易如反掌。 凭借着过目不望的能力,格里斯硬生生的把所有没学过的魔法符文都记了下来,然后在心里推算它们的意思。 当一段文字,其中大部分认识,中间偶尔一两个字不认识的话,是很容易把不认识的字的意思推算出来的。连蒙带猜的,他很快就搞清楚了大部分符文的意思,偶尔一小部分暂时推算不出来的,不过格里斯相信,只要给他一点时间,最终也是能破解出来的。 可惜的是,从这些符文里,格里斯找不到维持封印的方法。 “啊格里斯,它动了,它的眼睛在动。”潜心研究中的格里斯,忽然被艾美娜的一声惊叫惊醒。 顺着她的手指望去,只见穹顶那个破裂的浮雕,眼珠子竟然滴溜溜的转了一圈,最后,眼珠的焦点聚集在格里斯的身上。 深渊魔物都是一些嗜血,凶残的生物,从这个浮雕成的眼中,格里斯看到了与深渊魔物同样凶残嗜血的神色,被这双眼睛一盯,格里斯就有种被魔兽盯上一样的感觉。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杀气? 之前还怀着一丝幻想的艾美娜,这下终于不用幻想了,一开始她还想,这些封印过了这么多年,被封印的蛮族会不会死跷跷了,可是现在的情况看来是没有。 “怎么办?”艾美娜问到,现在有格里斯在身边,她是越来越喜欢问怎么办了,这种依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建立,现在习惯成自然。 短时间内,格里斯肯定是想不出离开这里的方法,但留在这里也不行,三天之内,这些封印肯定解禁,从这些蛮族嗜血凶残的眼神,彼此肯定是没有和平相处的可能。唯今之计,只有顺着火线的指引,去那所谓的纯洁的圣殿,看看有没有什么方法了。 两个魔甲骷髅继续一马当先,充当开路先锋。格里斯和艾美娜小心翼翼的跟在后面。 顺着火线的指引,他们离开了大厅,进入一条笔直宽敞的廊道。 一直走了三个小时,他们仍然在廊道里。这座宫殿的空间运用简直是神秘莫测,这条廊道的距离远远超出了外面所能看到的宫殿总长度,如果是正常的空间的话,他们早就走出了宫殿了。 如果这里是人类世界,想要维持这样的空间异化的现象,根本是不可能的。也只有在这种神的领域,才能做到这种匪夷所思的奇迹。 前面的路上,在两边火线的映照下,忽然亮起一点反光。 整整三个小时都是沉闷单调的黑暗与火焰的延伸,随便出现任何变化,都是让人振奋的。 格里斯两人把目光移动发光的点上,那是一颗拳头大小的火系魔晶。 这样的魔晶格里斯宫殿外已经见多了,发现是魔晶后,他略微有点失望。不过仔细一看,顿时发现,这颗魔晶和宫殿外的那些魔晶完全不一样。 火光映照下,光线变幻的瞬间,隐约可以看到魔晶的表面泛起一些怪异的纹路。这些纹路在变幻间,让人的感觉就像是,这颗魔晶是活的。 不过在格里斯捡起来后,才发现魔晶的另一面竟然碎裂了一个巨大的裂痕,差点就把魔晶一分为二了。 拿着魔晶,格里斯并没有停住脚步,只是边走边研究着,走了几分钟后,眼角又闪过一丝光芒,又有一颗同样的火系魔晶静静的躺在地上。 同样是表面带着古怪花纹的魔晶,这颗魔晶上也裂开了一道裂纹,不过这道裂纹要比之前那颗小很多,魔晶整体上还是保持着结构的完结。 从这颗魔晶上,格里斯心里那种魔晶是活的感觉更强烈了。 忍不住,格里斯试探的朝魔晶里输入一丝魔力。 魔晶爆闪出夺目的强光,然后一团火焰腾的从魔晶里冒出来,变化出一个火焰组成的躯体。 格里斯在魔晶爆闪强光的第一刻就松手后退,等看到火焰组成的身体后,他忍不住出言提醒道:“小心,火焰元素使。” 谢谢大家的鼓劲与支持,这也是为什么在作品明显扑街,盗贴严重的情况下,依旧坚持在更新的原因。你们的支持,就是我白天上班晚上码字没有周末累死累活的原因。希望这份坚持,不会因为现实的原因而夭折。 (*[奇`书`网]*www.qiyebooks.com*[奇`书`网]*) 第二百三十九.惨烈至极 第二百三十九.惨烈至极火焰元素使,纯粹由能量构成的,元素精灵的最高阶形态。 格里斯有高达九级的元素亲和力,如果说还有什么东西的亲和力能比九级更高,那就只有元素精灵。 这种纯粹的能量生物,实力非常的可怕,如果说格里斯是一座移动火球炮台,那火焰元素使就是一座移动的魔晶大炮。 格里斯的话意刚落,一道狂暴的斗气斩狂劈而下,准确的劈在元素使的魔晶核心上。 纯粹元素构成的元素使是没有形体的,但核心是有形体的。 如果是完全成形的元素使,靠近它是很困难的。 但现在元素使刚聚形,完全没有自保能力,自然挡不了艾美娜的雷霆一击。 这道狂暴的斗气斩划破空气的时候,隐约又爆闪出星辰般的闪光。 原本就有裂痕的火焰魔晶核心,在斗气斩下粉身碎骨。 艾美娜的脸上带着风轻云淡,信心十足的表情。 制止已经来不及了,格里斯第一次爆出了一句粗口:“傻蛋”。 语气似足了亚力克斯以前骂他的时候。 然后他第一时间冲到艾美娜的身边,全力撑开自己的护罩,把艾美娜也罩在里面。 魔晶粉身碎骨的爆开,同时爆开的还有狂暴至极致的火焰和冲击波。 整个空间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冲击波震得为之抖了一下,笔直的火线以爆炸为中心,熄灭了整整一百多米的一段。 格里斯身上的护罩被连续震破了四层,这还是他全力支撑护罩时所产生的结果,如果他来不及反应的话,五层护罩肯定全都碎光。 可就是这样,狂暴的冲击波还是推得他往后倒飞,撞到艾美娜的怀里,然后两个人一起摔作了滚地葫芦。 火焰元素使的核心能砍的吗?这种最纯粹的能量体的核心,完全就是一堆压缩过的元素能量,被破坏了,这些压缩的能量必然会渲泄出来,那可是比魔法师的自爆更可怕的威力。 这得多么没有常识的家伙,才会想到用剑去砍魔晶核心啊。 格里斯是一个情绪很淡漠的人,但是那一刻,他却充分的体会到,以前亚力克斯被他气得直跳脚要骂娘时的心情。 挣扎着爬起来,格里斯一边修补着自己的护罩,一边很无语的看了艾美娜一眼。 大部分的冲击都被格里斯挡下来了,所以艾美娜没受什么伤害,看到格里斯那种很无语的姿态,她缩了缩脑袋,很郁闷的说到:“魔晶上不是有裂纹嘛,我以为可以砍的……。” 难道魔晶核心上的那些裂纹不是劈出来的?当然不是,这些裂纹明显是元素使短时间承受了极端的能量转换,出了极限后炸裂开的。 比如火焰的身躯瞬间被冻成冰块……,又或者大量的水元素把它淹了……。 想到这里,格里斯仔细的一查看四周的墙壁,果然,墙上有非常久远的水淹和冻裂的痕迹,在岁月的侵蚀下,依旧清晰可辩。 火神的神域,被水淹了……。 格里斯不得不说自己的推测很荒谬,可是却证据确凿。 这些痕迹一直往后延伸着,格里斯一路走过去,又现了一颗魔晶核心。 越往后,现魔晶核心的频率也就越高,到最后,魔晶核心是三三两两的一起出现。 一开始,格里斯还见一颗捡一颗的,这些魔晶核心虽然裂了,可是再怎么裂,本质上还是纯粹的能量晶体,扔回死亡世界去驱动地下堡垒也是可以的。 可是捡着捡着,他就不得不把那些破损比较厉害的扔掉,因为实在装不下了。 只挑那些主体保存比较好,可以激活出元素使的,每一个元素使都是非常强大的存在,如果能化为已用,绝对是强大的战斗力。 一路捡一路走,不过走了多久,火线在前面终于有了变化,手臂粗细的火线双双穿过一个大门,在门后化成两根巨大的火炬,直冲上高空。 门后也是一个圆形的大殿,只是这个大殿大得有点离谱,从这边靠肉眼竟然望不到对面的墙壁,更加望不到穹顶。 往上方望去,遮挡在上方的那些是什么?雾气,云团?高耸入云只是一个形容词,但谁会看过飘荡在室内的云团的?不过这个时候,格里斯和艾美娜已经没有闲情去注意这些东西,大殿内一片狼籍,曾经存在的各种物品全部支离破碎,地面更是被砸出一个个巨型的坑洞。 更让人惊心动魄的是,地上撒满了大量的火焰魔晶核心,有些地方甚至聚成了一堆,在这些成堆成堆的魔晶核心之间,滴着一滩滩的透明胶质,在胶质上,长着一些洁白的花朵。 密密麻麻一眼望不到尽头的魔晶,恐怕足有数十万之数,如果每一颗魔晶代表着一个火焰元素使的话,那生在这里的那场战争简直是惨烈得让人难以想象。 艾美娜是看得触目惊心,但格里斯却更多的关注那些透明的胶质和长在上面的白色小花。 这个世界其实是很诡异的,火元素无比的活跃,但是这种活跃你平常感觉不到,因为它已经与周围的能量形成了一种平衡,只有打破这种平衡,才能感觉到它的可怕。 这些白色的小花和胶质明显也是这样,格里斯可以隐约的察觉到,白色小花上所蕴含的可怕能量,但是它显然也与周围的能量形成的平衡,乍眼看去平平无奇。 一个荒废的宫殿里,出现这种充满生命力的鲜花,实在是让人诧异不已。 而这些胶质与小花的分布并不平均,有些地方多,有些地方少,大部分魔晶核心的地方,这些胶质也会散落得比较多。 这些胶质不会是与火焰元素使战斗的东西留下来的吧?用手指擦了一点,很粘稠的样子。 这并不古怪,古怪的是,这里荒废了这么久,再沾稠的胶质恐怕也干掉了吧?难道这些胶质不受空气的影响吗?手指一离开胶质,沾在他手指上的那一点胶质腾的一下冒起洁白的火焰。 “格里斯,你看……。” 还没等格里斯搞清楚这种火焰的属性,就听到艾美娜的话,她的声音里带着一种压抑不住的颤音。 封推了,今天不两更简直对不起衣食父母啊。 求打赏推荐月票。 推荐本人同系列的作品《级骷髅兵顺便推一下:一个猥琐的胖子横行异界的故事,一个强势的将军崛起的过程。 书号1636278中文網 第二百四十.巨型核心 第二百四十.巨型核心 拳头大小的魔晶已经是非常珍贵的魔晶了,格里斯见过最大的晶体就是死亡世界的那颗上位龙晶,但即使是那颗龙晶,跟眼前这颗晶石相比,也是小巫见大巫,有谁见过三米高,直径起码两米的魔晶吗? 这颗魔晶就窝在一个直径上百米,深五六米的凹坑里,这个凹坑积满了透明的胶质,胶质上长满了茂密的白色小花。(本站更换新域名8du8.com) 如果说这个透明的胶质都是这些火焰元素使的敌人留下的,那得死多少敌人,才填得满这个凹坑啊? 格里斯情不自禁被自己想象震撼了,他这一刻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想知道这里到底发生什么事情的冲动。 毫无疑问,这场惨烈的战斗就是这个世界荒废的主要原因,难道这颗巨形的火焰魔晶是陨落的火神艾达绯克吗? 习惯性的,格里斯让魔甲骷髅探路,自己跟着往凹坑中央的巨形魔晶走去。 其中一个魔甲骷髅走得前一点,一脚踩到了透明胶质上。 魔甲非刻意封闭的话,本身是不密封的,能挡刀剑,但却挡不住水汽的入侵。除非刻意密封起来。就连格里斯,眼眶位置也是有无数细密的小孔,可以供他的灵魂来探察世界。 魔甲骷髅踩在胶质上,脚掌陷了进去,胶质就不可避免的从缝隙中渗进去。 魔甲骷髅的灵魂发出一种凄厉的尖啸声,整个腿掌从内燃烧起来,蓝白的火焰**着从魔甲的缝隙中**出来。 这种蓝白的火焰,温度并不高,甚至可以说是没有温度的,包裹着骨骼的魔甲没有事,可是里面的骨骼却燃烧得非常剧烈。 这种燃烧还迅速从脚掌往整个大腿延伸。 惨嚎之中的魔甲骷髅,再也保持不了平衡,一头裁倒在胶质上,这下不光是从脚掌开始,而整个接触了胶质的那一面疯狂的燃烧起来,几个呼吸间,魔甲骷髅整个躯体都着了火,所有缝隙,特别是眼眶位置,蓝白的火苗窜出了一尺多高。 魔甲骷髅扭动着,惨嚎着,几个呼吸后就嘎然而止,地上只余下一具余烬未消的空壳魔甲,里面的骨头和灵魂全都烧光了。 很少感觉到恐惧的格里斯只感觉到一股凉气直从天灵盖透到了灵魂深处,魔甲骷髅的死法太掺人了,从它的尖嚎中,格里斯能清楚的感受到那种极端的痛楚。 刚才被艾美娜打断了,格里斯没有仔细查看手指上那些白色火焰的属性,可是现在从魔甲骷髅身上腾起的火焰,却让他清晰的感受到神圣至极的光明圣力。这可是和不死生物的暗黑系完全相反的属性。 格里斯第一时间把魔甲转成密不透风的形态,除了眼眶位置必须用来感知外界的小孔,其余的缝隙一个不留。同时下意识的往后退了几步,并让那个差一步还没踩到胶质上的魔甲骷髅远远的退开。 进来宫殿这么久,都没有损失的魔甲骷髅,没想到在这种最不经意的的情况下,会损失一具。危险果然会在最不经意的地方发生,本来有点松懈的格里斯顿时又打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 那些散落在四周的胶质,幸好他一块都没踩上。 就在这个时候,格里斯的灵魂里忽然传来一阵强烈的呼唤:无所不能的至上圣灵之下,掌管灵魂与永生的格里斯,你虔诚的信徒向你奉献一切,祈求你的回应,在圣灵的光荣之下,在灵魂与永生的……。无所不能的…… 清晰得有如在耳边响起的呼唤,让格里斯下意识的转头寻找声音的来源,但这里除了艾美娜,根本没有别的人。 其实他也知道这个呼唤不可能是从身边传来的,可是太清晰了,让他不得不产生这种错觉。 至上圣灵之下,掌管灵魂与永生的格里斯?他的信徒?他什么时候有信徒了? 困惑不解的,格里斯尝试和那个呼唤他的意念进行接触。彼此的意念刚联结上,那个意念忽然传来了一个惊讶的波动:“咦?” 然后,格里斯身前的空间就开始产生了扭曲,没多久,一个裂隙在格里斯身前两米多的空中裂开,灰头灰脸的罗伯特脸朝下着地,一头摔了下来。 一直都肩负着保护格里斯重任的艾美娜,此刻早就护在了格里斯的身前,她没见过罗伯特,并不清楚他与格里斯的关系,当下就想制服这个突然出现的陌生人。 “不要。”格里斯拉住了她。他还以为是谁会信奉他那个虚构出来的名讳,原来罗伯特,的确,只有罗伯特才知道他的这个名讳。 摔得七荤八素的罗伯特晃了晃脑袋,终于清醒过来,他看了看格里斯,又看了一眼警惕的盯着他的艾美娜,尴尬的笑了笑,这个骨子里还带着生前贵族情怀的骑士,在女人的面人大失形象是一件让他很羞愧的事情。 连忙从地上爬起来,掸了掸身上的灰尘,罗伯特一手抚胸施礼:“美丽的女士,很荣幸见到您。” 可惜无论他怎么掸,身上的脏乱都掸不掉,离开死亡世界才刚洗过一次澡的贵族巫妖,此刻的形象比他在死亡世界的时候还有不如,身上的衣服都快遮不住身体,破破烂烂像最低下奴隶的一样,而且满是血污。 可想而知他的旅途充满了多少艰辛与困难。 打完招呼后,罗伯特这才有机会打量起四周的环境,当他看到了远处的墙壁和石柱,顿时不由自主的咦了一声,这些墙避和石柱明显不是死亡世界会有的东西。 等他再看到满地的红色魔晶,特别是那颗巨型的魔晶后,面上一直带着的尴尬笑容顿时敛去,神色凝重的做出防御姿态,然后向格里斯问到:“这里是什么地方?” 死亡世界不可能有这么巨型的魔法晶石和这么多拳头大小的魔晶,有这些东西的地方绝对是非常凶险可怕的世界。罗伯特当初教格里斯信仰元力,就是为了以后在无尽虚无中迷失方向时,可以借格里斯这个坐标返回死亡世界,现在他历尽了千幸万苦,终于迫不得已联系了格里斯,却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而且可能会非常凶险的世界。 “艾达绯克的神域。”格里斯如实应到。 “火神,魔导师艾达绯克?”罗伯特像被踩到尾巴的猫一样跳了起来。随便闯入神的世界,没有哪个神祗会容许这种行为的。 看到他这个样,格里斯意识到这个名字吓到他了,顿了顿,补充了一句:“他不在这里。” 还好,这句话让罗伯特松了口气,他是一位神术者,所有的力量都是来源于神祗的,没有人会比他更清楚神祗的力量。 “你怎么会在这里?你是怎么离开死亡世界的?哦,我明白了,难怪会这样……”罗伯特一口气问了好几个问题,然后突然想到什么似的,一脸恍然。 第二更,回到家连澡都没洗,求推荐和打赏安慰。 (*[奇`书`网]*www.qiyebooks.com*[奇`书`网]*) 第二百四十一.圣光铠化 第二百四十一.圣光铠化 “我就说为什么你的回应会这么清晰,原来我们都处在虚无的世界里。”刚才格里斯回应他的时候,他惊讶的咦了一下,就是因为这点,如果有位面壁垒的阻碍,回应不会这么清晰。 “不对。”刚说完,语音一转,他又疑惑到:“我刚才费了很大的工夫才突破这里阻碍的力量,这里的阻力比一般位面壁垒的要强大多了。” 这个问题格里斯一开始也觉得挺奇怪的,明明灵魂联系很清楚,可是传送阵却找不到这里的坐标,不过现在他隐约猜到是什么原因为了:“这里不限制灵魂联系。” 罗伯特皱眉一想,他对信仰元力的了解比格里斯深厚很多,很快就想到原因:“也对,这里是神域,灵魂联系和信仰联系是一样的,身为神祗,肯定不会限制信仰联系。” “不过,你们为什么会在这里?”好端端的死亡世界不呆,怎么会跑到艾达绯克的神域来了?格里斯又不是火神的信徒。 这话说起来就话长了,格里斯只好把回到人类世界碰上深渊入侵跑去毁掉深渊之门最后被深渊领主拖进无尽虚空然后被艾美娜撞到这里来的经过大概说一遍。 这么长的一番话说下来,听得罗伯特直想吐血:“你说你回到了人类世界?” 他自己历尽千幸万苦排除万难,最后都没回到人类世界,这个被他当做坐标的格里斯,反而先回人类世界转了一圈,而且不是自己回去的,是带着一堆人回去的。早知道这样,他何必自己这么辛苦呢? 更让他吐血的是,为什么格里斯在人类世界的时候,自己没有联系他,等自己联系他了,他却跑到这个不知所谓的火之神域里来。 郁闷不已,罗伯特问到:“你们有离开这里的方法吗?”无论如何,这里都是神域,不清楚这里底细的罗伯特一刻都不想在这里呆着。 “我们没有,你可以。”本来格里斯一时间还找不到离开这里的方法,不过罗伯特能进到这个世界来,那就肯定可以离开这个世界。只要知道他是用什么方法跨越进来的。 罗伯特的实力深不可测,看他随意的来往各个位面就可以知道,他现在缺乏的是一个坐标而已,而坐标,格里斯多的是。 “哦?……”还没等格里斯详细解说,一声狂暴的吼叫从廊道里远远的传来。 声音传到这里已经不算很大,但是所有人都可以从声音里听到一种疯狂的杀意。 艾美娜和格里斯对视了一眼,不约而同的想到那些封印。这些封印的解封时间远比格里斯猜想的还要快。 看到他们的样子,罗伯特不由问到:“那是什么?” “远古蛮族。”格里斯应到。 “蛮族?”远古蛮族这个词并不能引起罗伯特的警惕,人类占据了人类世界,远古蛮族已经消失了,就连他们的后代也被赶到了蛮荒高原上。对这个连自己生存空间都争取不了的种族,有什么好忌惮的。 不过格里斯后面接着说了句:“都是酋长级的。” 酋长级的远古蛮族?都是?这就意味着不只一个,这下罗伯特的脸色终于变了。 没隔多久,第二声吼叫又一次传来,这次,声音远比上一次的更洪亮,这意味着,那个脱困的蛮族,正高速朝这里赶来。 罗伯特无奈的长吁了口气,他是巫妖,根本没有呼吸等习惯的,不过自从格里斯教会了他活肤术,让能把把躯体保持得像真人一样之后,他就下意识的恢复所有活着时候的习惯。 因为他的最终目的是回到人类世界,到时必然要融入人类社会,这些小细节,更容易掩饰他的真实身份。 罗伯特突然一撩那破烂不堪衣服的下摆,单膝跪了下来,嘴里念念有词。可是他没注意到膝盖落点处正好有一滴胶质,这一膝盖正好跪在那胶质上。 他的动作太突然,格里斯想阻止都来不及,这种胶质可是把魔甲骷髅烧得连骨头都不剩的圣洁能量,罗伯特身为不死生物……。 胶质被膝盖一压,腾起了洁白的火苗。 罗伯特这才注意到这平平无奇的胶质,双眼一下子瞪得比牛眼还大,难以置信的说到:“好…好纯粹的神圣力量。” 火苗窜起来一下,然后散开成星星点点的白色光点,在罗伯特的身边缠绕起来。 这个结果大出格里斯的意料,他竟然没事?身为不死生物,竟然不受神圣力量的侵蚀?看那些白光缠绕他的样子,明显罗伯特对这种力量还有非常高的亲和力。他是怎么办到的? 罗伯特仔细的感受着这些神圣力量,脸上的神情慢慢的从惊讶变成了狂喜。 意识到这些胶质就是圣洁能量的集合体,他嗖的一下跳起来,四处寻找更多的胶质,当他看到巨型晶体所在的那个凹坑里积满的竟然都是这种胶质时,下巴都快掉下来了。 神棍就是神棍,惊讶过后,罗伯特脸色一正,现出无比神圣,庄严,肃穆的神情,走到凹坑边上,用低沉而虔诚的语调念诵着:“至高无上,无所无能的至上圣灵,你以无尽的光辉照耀着我,在你的威严下,污秽终将清洗……” 整个凹坑里的胶质都发亮了,泛起洁白而柔和的光芒,这些光芒不断的升化,化成星星点点的亮光,向罗伯特飞来。 越来越多的星星点点把罗伯特裹成了一个光人。 格里斯厌烦的看着这些恼人的光点,不由自主的往后退了出几步。四周的神圣力量越来越密集了,这让他非常的不适应。 “信仰慰我心灵,圣光护我体肤……,铠化”最后两个字,罗伯特是用喊的。话音刚落,他身上缠绕的那些光点爆闪出夺目的强光,映得格里斯不得不避开正面的直射。 强光敛去,原本狼狈不堪的罗伯特完全大变样了。身上那些破烂布条掉在地上,取而代之的是一身洁白,精美,华丽,贴身,流溢着圣洁光芒的铠甲,把他整个人映衬得威武无比。 看到这身铠甲,格里斯不由的想到某本典籍里看到的圣光铠化,罗伯特这身上的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神圣武装吗? “吼~”充满杀意的吼叫再一次响起,声音已经越来越近了。 月末了,月票还留在手里就浪费了 (*[奇`书`网]*www.qiyebooks.com*[奇`书`网]*) 第二百四十二.阴险的食物 第二百四十二.阴险的食物 罗伯特还沉醉在充沛的神圣力量实质化时那种神奇的变化中,他低下头,仔细的检查着铠甲,看到不合心意的地方,就把手虚按在上面,掌心闪动白光,不合心意的地方就被调整好了。 这样的细细调整,本来就很精美的铠甲越发完美起来。 “格里斯,来个水镜术。”看着看着,罗伯特忽然向格里斯招呼到。 一人高的水镜术前,罗伯特前照照后照照,力图让圣光铠难尽善尽美。 艾美娜挺看不惯男人的这种习惯的,撇撇嘴,低声嗤道:“臭美。” 艾美娜的声音并没有刻意掩饰,罗伯特也不是聋子,自然听到了,不过他并不在意,继续整理铠甲的瑕疵,然后微笑的应到:“圣光铠第一次塑形的时候,会固化出一种形态,以后就很难再修改,这是我的第一次,所以慎重了点,请莫见怪。” 所有细节都修整好了,可是怎么看老是觉得少了点什么,思索了半晌,终于让他想到了,挥手间,光明圣力飞快的汇聚到他的背上,强光闪过,一件洁白泛着微光的披风罩在他的背上。 艾美娜眼前一亮,铠甲虽然精美,但太刚硬的,配上一件披风,刚硬中马上透出一种柔和,中和了铠甲的生硬感,整个人看上去顿时提升了不少。 看看格里斯,再看看自己,艾美娜决定,等离开这里后,第一件事就是给格里斯和她都配上一件披风。 “吼~”吼叫声近在眼前,廊道未熄的火线映照着一个高速接近的身影。 ‘好饿’,这是刹利摩此刻唯一的感觉,整个胃仿佛被火在烧,看到墙上的石砖,它都恨不得啃下一块,如果这东西能吃的话。 可惜,它把所有看到却不认识的东西都啃了一遍,却发现没有东西可以作为食物。刹利摩的鼻子很灵,可以闻到空气中残留着一些肉香,这些肉味是它还被困在穹顶时,所看到的那一男一女两个‘人类’一样的生物留下的。这两个‘人类’恐怕已经是它最后的食物来源了。 饥饿激励着它,让它用最快的速度,循着这些味道一路追了上来。等它终于看到那两个人类的时候,却发现,食物原来不止两个,而是三个。 刹利摩狂奔之中,大吼一声,全身爆出一种血色的类似斗气一样的气芒,本来就很粗壮的躯体更加粗壮了几分。它在地上奋力一跃,身体像金刚魔猿一样朝格里斯三人扑来。 格里斯一顿法杖,地上窜起两个泥土组成的手掌,一把揪住了刹利魔的双脚。 不过刹利摩的冲势非常猛烈,被抓住后双腿更是用力一顿,顿时把泥土组成的手掌震碎了。而它的身体只是稍微缓了一线,但原式不变的继续扑来。 艾美娜长剑狂劈而下,扯出一道粗大的半月形斗气芒,凌厉的斩向刹利魔。 刹利摩不闪不避,双爪探出,爪上血光大盛,直接抓在气芒上。 斗气与血光碰撞出炫目的光芒,刹利魔的冲势被劈停了,但艾美娜的气芒也被对方抓爆。 艾美娜双目一眯,眼中精光闪动,太难以置信了,自己无坚不摧的斗气剑芒,竟然被对方空手硬生生的抓爆。就算她以前的剑术导师,巅峰剑圣也从来没说敢空手接她的斗气斩,虽然说她的导师没专门练过,但是就算专门练过,空手接斗气斩也是很变态的一件事啊。 刹利摩瞪着血红的瞳孔盯着艾美娜,口水哗啦啦的从嘴角边上淌下来,肉香,那诱惑着它跑了这么远的距离来到这里的肉香,就是眼前这个女性人类身上发出来的。看她白嫩的肌肤,纤细的腰肢,吃起来肯定很香嫩。 看到‘食物’在眼前,刹利摩越发饿了。不过这些‘食物’的实力好像并不弱哦,想吃到嘴里可能还要花点功夫。 格里斯默默的调动着魔力,悄无声息的把所有元素分散到四周八方,因为元素平衡的关系,在这能量所产生的波动,远远要低于外界。就像火元素和那些光明圣力,不触碰的时候,其本察觉不到。 格里斯敏锐的意识到,这种现象用来偷袭是最好的,不习惯这个世界的生物,很容易会着道。 “准备。”格里斯压低声音说到。 刹利摩一脚跨出,大手朝艾美娜闪电抓来。 可是他刚抬起脚的时候,一根地刺悄无声息的刺出。刹利摩正在跨前,地刺的顶端又刚好出现在它移动的轨迹上,等于它自己往地刺上顶去一样,胯下压到地刺顶端。 地刺出现的位置和时机都太阴险了,刹利摩根本没有防备,胯下只有薄薄的一层血光保护,这样顶过去,血光直接被地刺顶破,而地刺也被撞碎了顶端。余下的一截被它一屁股坐了上去。 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胯下是很敏感的位置,这样一屁股坐到尖尖的地刺上,是男人都知道是什么滋味,刹利摩明显是个雄性的,拉发脖子发出一声变调的怪叫声。 “哦~” 抓紧机会,艾美娜一剑劈出,绞向刹利摩的手臂。 刹利摩的反应非常的快,强忍住痛楚,运转血光到手臂上,硬生生的挡下了艾美娜的这一剑。 不过仓促之下,斗气还是穿透下去,把它的皮肤破开了个两寸余的伤口,鲜红的血液溢了出来。 就在它挡下这一剑的时候,它双腿所站立的地面瞬间一个光滑术爆开,地面随即变得光滑无比。 如果它下盘稳固的话,完全可以硬受这砍劈的力量,可是现在腿上一滑,身不由已的被劈歪了一个方向,倾金山倒玉柱般的摔倒下来。 这种机会,艾美娜哪能不把握住,手中长剑抚出一朵剑花,无数星芒爆开,如同剑雨般向刹利摩罩去。 刹利摩快疯了,明明眼前这个女性人类的实力并没有它的高,可是背后有一个卑鄙无耻的法师在搞鬼,从一开始,它就没讨过便宜。 剑雨迎头罩下,刹利摩血光护体也觉得割肤生痛,危急关头,它全身一缩,缩成一团后猛的绷直,双手成拳,并到一起往艾美娜轰去,凝实的血光在拳上幻化出实质,几欲破拳而出。 求票求打赏 (*[奇`书`网]*www.qiyebooks.com*[奇`书`网]*) 第二百四十三.技术型施法 第二百四十三.技术型施法轰一声闷响,风元素在刹利摩的身下爆,化成一道气柱直喷在它的身上,风元素是所有自然元素里最难察觉的一种,因为四周都是空气。 就像在海水里,最难察觉的是水元素的变化一样。 特别在这个元素波动微弱的神域,更是如此。 巨量风元素化成的气柱,杀伤力几乎没有,冲击力却非常狂暴,瞬间把刹利摩的身体喷到了半空。 当下,无论是艾美娜的剑雨,还是刹利摩的炮锤都失去了各自的目标。 不过被顶到空中的刹利摩却不由得慌了。 除非你是天生就在空中战斗的法师,否则千万不要离开地面,特别是在法师的面前。 没有大地的借力,就算有斗气之类的力量,在空中也灵活不起来,至少不可能比目光锁定后的魔法更灵活。 被顶到空中的刹利摩瞬间感觉到了一股强大的目光锁定了在它的身上,当它转头望去,顿时现,那个卑鄙无耻阴险狡诈不停偷袭它的魔法师,身边竟然聚起了十几个脸盆大的火球,每一个都疯狂的压缩中,压缩最厉害的已经缩小成拳头大的白色火球,蓄势待。 刹利摩毫无疑问是被艾达绯克或者是所谓的火神封印在这里的,身为火焰神祗的敌人,它当然知道这种压缩到白炽的火球威力有多可怕,虽然比不上所谓的神火,但已经是普通生物可以掌握的最高温度了。 被正面轰上,以它的实力,也有点吃不消,而这样的火球居然一口气十几个之多。 身中空中,被法师目光锁定,刹利摩可没这么自大到认为自己可以在空中闪掉法师的目光锁定,它并不擅长空中移动。 身体再次一缩,双手抱住胸袋,膝盖顶到胸前,刹利摩向后翻滚着往地上落去,血红的光芒有如实质的在它身上缠绕了一层。 这里是火神的领域,火元素比外界要活跃数倍,任何火系魔法,在这里都有一到数倍的增幅,格里斯本来只是祭出三极的普通火球术,但是祭出来后,这些三极的火球术,体型要比得上外面六七级的了。 避免浪费,格里斯自然要压缩一下,没想到一压,火球直接白炽化了。 火之神域对火系魔法的增幅果然是全方位的。 压缩到极致的火球闪电射出,几乎没人看清就轰在了刹利摩的身上。 猛烈的爆炸中,熊熊火焰吞噬了刹利摩的身体。 第二颗火球紧随而上,穿透熊熊火焰,准确击中被火焰吞没的刹利摩。 嗖嗖嗖,轰轰轰,破空声和爆炸声连成了一片,一连串十几个火球毫不停息的轰击,爆的热量让整个空间的温度都提升了许多。 艾美娜抿着脸,美目闪闪。 格里斯不愧魔法炮台的称号,十几个火球一射完,马上又有十几个盘旋在他身边。 那些爆开的火焰他也没有浪费,四周的空气在他的控制中开始旋转,越旋越快最后化成一道旋风,挟着那些火焰往中心的刹利摩压去。 风助火势,原本就很凶猛的火焰在狂风的助阵下,快的释放所有的热量,顿时把旋风中心的温度拉到了极致。 “啊啊啊”旋风中心传出一阵痛苦的吼叫,一股强大的力量在那里爆开,轰的一下,连着风火旋一起震散。 刹利摩混身焦黑的从旋风中心冲了出来,全身的肌肉鼓胀着,血光弥漫。 太丢人了,竟然在一个实力明显不高的法师身上吃了这么大的亏,以前这种等级的法师,刹利摩是正眼都不看一下的。 全身的灼痛让它怒火中烧,刚才它把全身的血气全都激出来,才勉强撑住了这波攻击,本来就空空的胃现在感觉更饿了,一定要战决。 打定主意刹利摩重重的落到地上,气愤过头的它完全忘记刚才的教训。 地面陡然变得光滑无比,双脚吃不住地面,顿时往前一滑,双脚腾空后屁股重重的坐到地上。 但是刚才平滑无比的地面,在它坐倒的那一刻,又出现了数颗尖锐的凸起。 “哦”刹利摩屁股一紧,刚一次出了变调惨叫。 捉住机会,压缩完成的新一批火球开始射出。 “吼”刹利摩双拳猛砸地面,凶猛的力量把光滑的地面震得粉碎,余力更透进地面,把格里斯静悄悄所积蓄起的土元素完全震散,然后它四脚着地,像个大猩猩一样打横弹跳,试图躲开火球。 被目光锁定,火球在空中直接拐了一个弯,从侧面绕回来,射向刹利摩的背后。 不过这样一绕,不可避免慢了一线,刹利摩已经趁机动,四肢着地手腿并用,像兽人一样纵跳的向格里斯扑来。 它是给格里斯搞怕了,手脚并用虽然丧失一点度,但至少不会那么容易被滑倒。 既然如此,格里斯也不偷偷摸摸了,直接施放平滑术,覆盖刹利摩与他之间的那一段距离。 同时第二个火球迎面朝对方射去。 刹利摩落地前一拳先把平滑的地面轰碎,落地才迅往侧面一闪,避过第二个火球。 但还没等他动,第三个火球已经接踵而来。 避无可避,刹利摩一拳轰出,血光透拳而出,先一步轰爆了第三个火球。 紧接着第四第五个火球也射到。 刹利摩借力一闪,忽然感受到背后一热,被它闪过的那两个已经绕到它的身后。 旧力刚尽新力未生,无从闪避,刹利摩只能抡起拳头,转身挥击想轰爆这两个火球,可是还没等它转身,两个火球已经先一步相互碰撞,提前爆了开来。 巨大的冲击力,刮得本来就还没站稳的刹利摩不由自主的往前一倾,再次失去平衡。 余下的火球一口气轰在了它的身上,把它壮硕的身体轰得一步步后退,最后被狂暴的火焰彻底吞没。 这几个回来的交手虽然描述起来很繁琐,但实际上只是几个眨眼的时候,快到罗伯特看起来都有点眼花缭乱,他目瞪口呆的看到这里,最后挤出一句话:“呃,没想到格里斯你还是技术流的啊……。” 控制的精妙,时机把握的精确,法术运用的灵活,各系魔法的配合,完全是教科书般的经典。 本来罗伯特还打算上去帮忙的,可是现在看来好像不用了。 “吼”火焰中再次传来刹利摩的咆哮,可是声音与之前相比,明显有点中气不足了。 下推荐了,没收藏的都收藏吧,免得找不到了。 顺求推荐打赏。 第二百四十四.失忆的意念 第二百四十四.失忆的意念 这一番激烈的战斗下来,刹利摩越发饿了。又饿又累又痛又看不到取胜希望,如果还有第二条路走,刹利摩绝对会毫不犹豫选择第二条。可惜没有,一路跑过来,这么远的距离看到不任何可以填肚子的东西。 不打就饿死,刹利摩只好硬着头皮上,可是肚子空荡荡的它越来越难以发挥自己全部的力量。 反倒是格里斯,适应了神域的增幅倍率后,施法起来越来越顺手。 如果这里不是神域,凭格里斯现在的实力,绝对不是刹利摩的对手,所以一开始,他只是想配合艾美娜,自己远程牵制,然后让她来干掉对方。 可是打起来后,艾美娜一时间跟不上他的节奏,最后倒令他成主力了。 一波*的火球炸得刹利摩鸡飞狗跳,技巧这种东西,更多只是为了让所施放的魔法发挥全部的威力,想取得胜利,最根本的还是靠火力。 上百个火球的轰击下,刹利摩那原本就所剩无几的血光终于被耗尽,**硬抗了几个火球就被炸得血肉模糊,爆开的火焰吞没了它的躯体,炙烧着它的皮肉。战斗打到这个份上,刹利摩已经累得连惨叫都叫不出来,只能痛苦的呻吟几声,最后什么声息也没有了。 火焰全部熄灭后,只看到原地一具焦黑的躯体卷曲在那里,死得不能再死了。丝丝血水从焦炭般裂开的表皮下淌出来,渗进了地面里。 格里斯终于松了口气,整场战斗,他也是挺谨慎的,法师和近战职业进行战斗,最重要的一个前提就是保持距离,如果他不能把敌人压制在对方的攻击范围外,输的就肯定是他,由不得他不慎重。 幸好,最终还是磨死了。 “啪啪啪啪……”罗伯特热烈的鼓着掌,满脸都是赞叹的表情,实在太精彩了,精彩到他都不知道用什么词去形容,换作自己在刹利摩那个位置,碰上格里斯这种技术精堪的法师,恐怕也没有更好的应付办法,只能用远程攻击。 刹利摩吃亏就亏在它是一个近战职业。 不过他也有点奇怪,按照格里斯所说的,这是一个酋长级的蛮族人,至少应该有剑圣级别的实力,可是很显然,对方所表现出来的实力,离他所认知的剑圣还有不少的差距。 被他一说,格里斯也觉得奇怪,不过任他们想破脑袋,也不会想到那是因为饿的。 想了半晌想不出答案,罗伯特笑到:“不过就算它真的有剑圣的实力也没用,照样逃不过格里斯你那精妙魔法打击,实在太精采了。”罗伯特情不自禁又赞叹了一句,他曾经是一名神圣骑士,死后迫不得已成了一个神术者,死之前他没见过这么精彩的魔法战斗场面,死了之后就更没有。不是什么人都有机会近距离观看亚力克斯和德流仕这样级数的魔法师间切磋的场面的。 格里斯的下一句话,却让他的脸色直接变了,格里斯指着地上的焦尸说到:“还有一百多个。” “还有一百多个?”之前格里斯就表示过这种远古蛮族不止一个,但是他绝对想不到数量会是上百的,这么多人,一人拍一巴掌就能把他们拍成肉酱了。 看到格里斯肯定的点头后,罗伯特毫不迟疑的说到:“我们先想办法离开这里。” 刹利摩的尸体不断的淌出血水,渗进了地面里,无论是格里斯和罗伯特,都没有意识到,地面并不是松软的沙砾,而是细腻的泥土,血水渗了一会后就应该饱和,然后汇成血潭才对的。可是现在血水渗了这么久,地面依旧像无底洞一样,那些渗进去的血水到哪里去了呢? 空间里,某些东西仿佛被激活了一样。 格里斯突然转过头,往凹坑里那颗巨形的魔晶望去,就在刚才,他感觉到,魔晶好像释放了一种古怪的波动。 等他转过头才发现,巨形的魔晶里,不知什么时候竟然出现了一些星星点点的光芒,这些细小的光点彼此追逐,聚散不定,在魔晶里构筑起异常玄妙的运行轨迹,看起来炫目无比。 格里斯看了艾美娜一眼,刚才他一直和罗伯特说话,没有留意这边,魔晶是什么时候开始出现这种变化的? 艾美娜摇摇头,她也没有注意到,如果不是格里斯突然转头,她还没发现魔晶的变化呢。 作为如此巨型的一颗魔晶,任何的变化应该都是非常巨大的,三人不约而同的提聚力量,以应万变。 魔晶中的光点越来越多,多到可能是达到一个饱和的程度,霍,整颗魔晶燃烧了起来。 那些覆盖和贴在魔晶上的透明胶质,被火焰一激,化成星星点点的白光散开到空中,转眼眼,巨型魔晶的附近已经没有透明胶质的存在了。 下一刻,一个意念掠过了格里斯等人的心头。 冰冷的意念像俯视众生的神灵,没有丝毫感情的注视着格里斯等人,它的意念先在罗伯特的身上打转了一圈,最后定格在格里斯的身上。 “你们是谁。”格里斯三人的心里同时响起了一声机械,冰冷,语调毫无变化的询问,内容是询问,但语气听起来更像陈述,一点情绪的变化也没有。 “你是谁?”格里斯不答反问,这个意念的语调他实在太熟悉了,所有没有自我感情的智慧生物,基本都是这种语调,它们没有情绪,没有感情,只会机械的判断正确和错误,只要你回答的问题附合它的逻辑,就算你用全世界最恶毒的语言去咒骂它,它也不会有反应。 某种程度上,格里斯也是属于这种类型,所以应付这种智慧他是最专业的。 “我是谁……,我是谁……,我是谁……”冰冷饭的声音用同样机械的声音说了‘我是谁’,然后停顿了好久,接着再次重复,就这样反复好几次。 从对方这个反应,格里斯推测出了几件事,这个智慧的所询问的问题不是必须回答的,二是,这个智慧好像失忆了……,它连自己是什么都快记不起来了。 最后一天,月票别浪费了。 (*[奇`书`网]*www.qiyebooks.com*[奇`书`网]*) 第二百四十五.终极元素使 第二百四十六.跟上来了 第二百四十七.甩不掉 罗伯特脸朝下狠狠的摔在地下,格里斯和艾美娜一屁股坐到他身上罗伯特的这种传送方法显然不是很完美,每一次出现都是这么的狼狈 不过此刻他们已经顾不上形象了,连爬带滚的闪到一边去,裹着紫色火焰的毁灭元素扑扇着翅膀,缓缓的穿过空间的裂隙,出现在他们的头顶 格里斯不知道这些神火不小心沾上一点,会不会像传说中的那样,直接把灵魂都烧掉他不愿意轻易的尝试,还是有多远躲多远为好 闪到一边后,格里斯快调整魔力,加持护盾,警惕的盯着毁灭元素,这个家伙解决那些蛮族人的度,乎了所有人的想像,竟然在他们离开之前就赶回来,而且还跟着他们穿越了空间裂隙 她到底有什么目的?应该是不来消灭他们的,如果是这样的话,刚才在虚空之中就可以动手了,虚空限制了他们的活动,可是肯定限制不了毁灭元素的灵活 看到格里斯这个姿态,毁灭元素现出疑惑的表情,不解的看着他那表情似乎在奇怪为什么会对她这此戒备 看到她这个表情,格里斯便明白她对自己是没有敌意的,连忙也收起这种戒备的姿态,他可不想原本没有敌意的,反倒被他的戒备姿态惹出敌意来,那就得不偿失了 见格里斯收回了戒备的姿态,她也收回了目光,眼睛几道精光闪过,虽然她没有转头,可是格里斯却感觉到,她的身上有一道很细密的破动,正在扩散向四面八方 像这种等级的存在,根本不需要用肉眼去观察世界,随意一个波动,就能把四面八方都探测清楚 这个时候,格里斯却注意到,毁灭元素身上的紫色神火,似乎变淡了许多 这并不是错觉,格里斯仔细的观察了一阵后,发觉神火的颜色的确是在变淡,毁灭元素的气息也在微弱的下降 略微一想,他便明白是什么原因了,是神域,离开神域,增幅效果就没有了,作为火焰元素使的她,实力自然也会大幅度削弱 不知道毁灭元素的实力最终会下降到什么程度呢? 转头打量了一围四周的环境,这个世界也是一个荒凉的世界,两个红月的月夜高挂在空中,四周寸草不生,空气温度很低,典型的一个荒芜世界 “这里是什么地方?”格里斯转头向罗伯特问到 罗伯特摇摇头,眼角余光瞄着毁灭元素,有点紧张的应到:“不知道,随机传的,这里离刚才那个地方比较近” 回答完后,罗伯特压低声音:“她怎么跟过来了?” 刚才他和艾美娜也同样做出戒备的姿态,不过毁灭元素的注意力完全不在他们身上,估计是认为他们没有威胁然后见格里斯解除了戒备,这种情况下,他们也只能唯格里斯马首是瞻 格里斯也一头雾水,等毁灭元素从环境探察中回过神来,他连忙问到:“为什么跟过来?” “主神不见了”毁灭元素目光落在格里斯的脸上,一个字一个字硬邦邦的说到 格里斯注意到,现在的毁灭元素的表情和语气,相对刚苏醒的时候,人性化了许多,这显示了她的记忆和智力也在缓慢的恢复和提升中 身为最终极的毁灭元素体,艾达绯克肯定不会让她像一个呆板的傀儡一样,之前那种表现,完全是因为记忆失损和沉睡太久所造成的 不过主神不见了,和他有什么关系? “主神不见,关我什么事?”格里斯不解的问到 “你要找到主神”毁灭元素说到,她那种刻板死硬的语气,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听起来就像不容置疑的命令一样 格里斯脑袋上差点就要冒出一个大大的问号了,艾达绯克不见了,关他什么事?他也不知道艾达绯克去了哪里?怎么找去找? “不知道艾达绯克在哪里”格里斯如实的说到 毁灭元素歪了歪脑袋:“能去到神域的信徒都知道主神在哪里” 这里顿时又陷入了一个逻辑判断的关键点了,因为之前他号称自己是艾达绯克的信徒,能去到神域的信徒都知道主神在哪里,如果他还认为自己不知道艾达绯克在哪里,那就表示他不是艾达绯克的信徒 不是信徒那就是入侵者,如果真被毁灭元素判断成入侵者,她肯定会二话不说把他们三个都灭了 意识到这一点后,格里斯的心里第一次浮起一种无力感这种死板不知变通的智慧意识虽然好骗,但骗了一次,就要一直的骗下去如果哪一天逻辑判断对他不利,毁灭元素肯定会二话不说把他灭了,这等于带了一个随时会爆的爆裂卷轴在身上啊 不过现在有他拒绝的余地吗? 只能先带着,找到机会再把她处理掉看着毁灭元素身上还在逐渐变淡的神火,格里斯默默的思索着 这种荒芜的世界没有什么停留的价值,格里斯掏出卷轴,让罗伯特和艾美娜靠近一点,然后撕开封印 强光一闪,漆黑之中,彩光闪烁,不久之后,眼前的景物一转,格里斯三人便出现在学院地下室的传送阵里 “咦?”刚离开传送状态,三人就发觉有点不对劲,艾美娜是惊讶的叫出声来,毁灭元素竟然没有一起被传送过来 没道理啊,虽然格里斯没有刻意的让毁灭元素靠近,可是她所在的位置一样是传送卷轴作用的范围,难道太靠边缘,所以传不过来? “是不是因为你的传送卷轴容纳不下她的力量,所以传送不过来?”罗伯特虽然不是专修空间魔法的,但他对传送和位面跨越的理论可能比一般的空间魔法师还要深厚,马上就推测出一个原因 有可能,格里斯点点头,任何传送魔法都有一个容量的限制,体积越大,能量越高的物体,传送所需要的能量就越大 像毁灭元素这种强大的能量体,传送卷轴确实有容纳不了的可能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就太好了,格里斯一点也不想带着个定时爆裂卷轴在身上 可是还没等他高兴完,传送阵中心的空间缓缓的裂开,毁灭元素像一个闲庭漫步的仕女一样,毫不费力的从虚空中走了出来 不知不觉又多了两个舵主,很快就十个舵主了,谢谢各位打赏 第二百四十八.会面 第二百四十八.会面 格里斯走在前面,不时侧头看一眼身后。 他的身后,毁灭元素凌空悬浮着,双眼看着前方的空处,眼神好像没有焦点,但四周的变化却丝毫隐瞒不了她。 艾美娜和罗伯特很没义气的躲得远远的,毁灭神火这种东西,还是躲远点好,谁知道不小心沾上一点会有什么后果。 格里斯也想躲远点,不过毁灭元素好像跟定他了,寸步不离他的身后。 一路走出地下室,上到一楼推开门后,却发现外面很安静,照理说普尔森,阿巴克这些人都已经提前回到学院,实险室附近应该很热闹才对,为什么会这么安静呢?人都跑去哪里了? 转了一圈,没见什么人,只有在院子门口,米勒老爹悠闲的躺在椅子上晒太阳。 格里斯一出现,米勒老爹就发现了,他可以分辩出所有人的脚步声。 以前很多人都以为,米勒老爹只是个瘸腿的看门老头,一开始格里斯也是这样认为的。不过认识了阿拉岗之后,才知道,米勒老爹竟然是阿拉岗的父亲,而且还是亚力克斯的老师的护卫,一位曾经突破剑圣境界的顶级强者。 不过后来因为腿受伤了,境界下降,如今的米勒老爹早已不复当年之勇了。 有脚步声的他能听得到,听出是格里斯等人后,他就懒得动身了,格里斯的回归还不足以影响他晒太阳的心情。 可是没有脚步声的,比如毁灭元素,就必须靠近后,米勒老爹才感应得到,一开始,他有点疑惑的抬起头,眯着双眼向格里斯的方向望来,当他看到飘在格里斯身后的毁灭元素,双眼猛的瞪大,触电一般从躲椅上弹起来。 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多少东西能让他动容了,就算七八个**在他面前跳艳舞,估计老米勒也没兴趣看上一眼。可是毁灭元素的存在实在太惊悚了,老米勒虽然不认识这个绝色的美人是谁,但身上那些紫色神火,他还是能感受出来的。 格里斯还是第一次见到老米勒脸上出现如此震惊的表情,连忙介绍到:“毁灭元素。” “炽。”毁灭元素面无表情的在格里斯话后补充到。 格里斯这才想起,当时她介绍自己的时候,的确是用了‘毁灭元素?炽’这个名字的。 以前格里斯也带过一堆乱七八糟的生物回来,什么红龙,龙人,巫妖亡灵虚妄武士什么的,老米勒正眼都不看一下。可是现在带回来这个,实在是太吓人了,毁灭神火,这种东西可以随便出现在人类世界吗?随便沾上一点,整个学院都会给烧没的。 “学院里不准玩火,不记得了吗?”米勒老爹顿着拐杖,好半天才挤出了这样一句话。而且他还不敢冲着毁灭元素说,只能冲着格里斯说。 格里斯回头看了一眼炽,她身上神火的颜色越来越淡了,正向白炽化转变。现在的毁灭神火虽然可怕,但是却没有温度,只要不沾上应该都没事,可是如果转成白炽化的话,四周的温度都会上升,离得近点都能直接烤熟。 的确是个麻烦的问题,格里斯试探的问到:“火焰能收起来吗?” 一些不需要进行逻辑判断的事情,毁灭元素倒是挺好说话的,眼睛都不眨一下,身上的火焰就瞬间消失,露出她那裹在精美甲胄里,凹凸有致的性感**。 这下不光米勒老爹,就连罗伯特和艾美娜都大大的松了口气。站在一堆沾着就能把人烧成灰的火焰旁边,压力实在是太大了,他们可没格里斯这么大条的神经,能神色如常。 “其他人呢?”整个实验室除了米勒老爹就没有其他人,这让格里斯很奇怪。 “都去那里了。”米勒老爹伸出拐杖,往远处的魔法火炬塔指了指。 说完后,米勒老爹挥挥手,自顾自的躺回了躺椅上,嘴里还低声的念叨着:“这个世界真的变了,什么稀奇古怪的都跑出来了。”话语中似乎意有所指。 学院真的萧条了许多,走在学院的大道上,连学生都难得见到几个。不过少数的几个学生,依旧被毁灭元素给牢牢吸引住了。 这个外形几乎完美的符合人类审美观的毁灭元素,看上去就是最美丽的人类女性。无论是男女都无法忽略她的魅力,一些阅历比较低的学生,眼睛几乎都变成心形了。 等他们来到魔法火炬塔下的时候,几十个学生已经团团把他们围住,像看稀有动物一样看着毁灭元素。 一开始,格里斯还担心这种围观会不会让毁灭元素发怒,不过毁灭元素并不反感这种围观,反而目光不断的在众多学生的脸上来回移动,她似乎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人类。 魔法火炬塔下不知什么原因竟然派驻了三队护卫守护着,其中一队护卫看到格里斯走过来,连忙赶了过来,驱散围观的学生,不过即使是这些训练有素的护卫,也一样被毁灭元素的样子震住了。 但是更让他们震惊的是炽身后火焰组成的翅膀,还有那举动若轻悬浮在空中的姿态。 格里斯的样子就是最好的通行证,他的龙骑士大名早就传遍整个人类世界,就算亚力克斯的名气,也没他大。 带着毁灭元素和罗伯特艾美娜走进了魔法塔,在秘室的大门前看到了阿拉岗。最核心的机密,还是需要最信任的人来守护,那些学院的护卫远算不上是最值得信任的。 “回来了?他们在下面。”阿拉岗的目光从毁灭元素一出现,就集中到了她的身上,连平常最习惯和调笑都顾不上了,他的眼中更多的是震惊。 从回来人类世界不到半个小时,格里斯碰到这种情况已经让他数不清了,以后再带这个毁灭元素出去的话,一定要想办法把她的脸遮起来。 顺着秘道走下去,一直到那扇封印着炎魔与不死鸟的铁门前,还没等他们怎么动作,铁门忽然缓缓张开,里面传出一把嘶哑的声音:“你是…炽?” 随着声音,还有一股强大的气息从铁门中透出来。 感受到这股气息,一直脸色淡淡没什么表情的毁灭元素双眼精光一闪,率先往铁门飞去。 门后,魔导圣铠默默注视着迎面飞来的毁灭元素。 PS:我要去修一下肩膀,实在受不了了。 第二百四十九.是不是人? 第二百五十.艾达绯克之死 第二百五十一.怎么死的? 第二百五十一怎么死的? 艾达绯克死了,一个永生不死,强横无匹的神祗死了,他是怎么死的? “火神杀死的。”毁灭元素语气淡淡的陈述到。 这个答案让所有人都莫名其妙,艾达绯克不就是火神吗?他怎么会被火神杀死了? 这不是普通人可以理解的,最后还是格里斯反应快,试探的问到:“他被自己杀死了?” 格里斯这个问题终于让毁灭元素的神情有点变化了,她抿起嘴皱眉,眼中电芒急的闪动,显然又在高的思考起来。 好半晌,毁灭元素眼中的电芒越闪越快,快到格里斯都担心她会不会自己把自己烧坏的时候,毁灭元素才停止思考,面无表情的说到:“不懂说……。” 毁灭元素和罗伦斯是通过意念去交流的,能看到影像。但想把这些影像用语言描述出来,很困难,普通人没有这种能力,除非你是以此为生的职业咏游诗人。她只是个什么人情世故都不懂的元素体,战斗她可能这里是这里最强大的一个,但论到语言的能力,她连格里斯都比不过。 显然,艾达绯克的死不是那么容易说得清楚的事情,被火神杀死?他本身就是火神,如果不是自已杀死自己的话,他又是被哪个火神杀死的呢?这个疑问把所有人的好奇心都挑起来了,得不到答案,大家的心里都像猫挠的一样,混身痒。 除非格里斯可以与她进行意念上的交流,否则她是没办法把艾达绯克的死说清楚的,可是看她的样子,完全没有这种意思。 “艾达绯克是自杀的?” “练习某种法术的时候自爆的?” “被别的火神杀死的?”神祗的世界是神秘的,也许还有更多的火神也不一定。 “……” 所有人你一言我一语的猜测着,几乎想出了所有能想到的答案,都被毁灭元素摇头否定了,而且她似乎不太想谈这方面的事情,一直木无表情的脸上隐约现出一丝不耐烦的神色了。 能让她这种情绪淡漠的元素生物产生情绪的变化是非常困难的,格里斯连忙制止大家的询问,反正罗伦斯不是叫他安顿了毁灭元素后再来找他吗?在他那里应该可以更容易得到答案。 离开火炬之塔的时候,格里斯头也不回的问到:“你们在里面做什么?”刚来到这里的时候,所有人都从罗伦斯那个地方走出来,里面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会让所有人都愿意留在那里呢? 因为毁灭元素飘在格里斯的身后,所有人只敢远远的呆在他身后七八米远的地方,幸好这里是地下,非常寂静,大家可以很清楚的听到他的问题。 “哦,罗伦斯在跟我们讲述一些远古的秘闻,顺便指定一下大家的魔法,你也知道,魔法体系经过了这么多年的展,虽然说是越来越完善,但是在这个展的过程,不可避免的失传了一些东西,特别是他们的那个远古的魔法世代,很多资料都没有记载的。”亚力克斯说到。 “是啊,罗伦斯先生的学识非常渊博,和他的交流真让我们获益良多。”阿巴克接口赞叹到。 莉莉丝也笑着说到:“我们跟他说了许多关于你的事情,罗伦斯先生对你很感兴趣,很希望能尽快见到你。” “他是什么……东西?”格里斯想了半天,只能想出这个词来形容罗伦斯,显然他并不是一个生物,但也不是不死生物,到底是什么来的呢? 但是这句话听在普通人的耳里,怎么听都像句骂人的话。亚力克斯尴尬咳了两下:“他不是什么东西,他是一件魔甲,嗯,比你身上这件更高级的魔甲。” “魔甲?”格里斯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亚力克斯,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一件魔甲怎么可能离开主人而独立存在呢? 一看到他回头,对他知根知底的亚力克斯自然明白他想问些什么,不待他询问就接着说到:“所以说,他比你身上那件更加高级。我在猜他单独找你和艾美娜下去见他,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魔甲,因为你们两人都有魔甲。” 魔甲还能有更高级的形态?格里斯不知道,掌握魔甲制作方法的艾美娜也不知道,就连特鲁特这个魔甲自己也不知道,听完这些后,好久没有出场机会的特鲁特顿时在格里斯的灵魂里大叫起来了:“主人主人,我们快去见一下那个家伙吧,让他教特鲁特怎么能有更高级的形态吧。” 好不容易安顿了毁灭元素,像她这种等级的强大存在,就算把她换在火山口里也没有事,主要不是安顿,而是让她不再跟着。 毁灭元素好像只认格里斯一个人,寸步不离的跟在他身后,幸亏格里斯不需要上厕所,否则恐怕她也会跟着。最后,格里斯拿出了一块魔法呈像板,才勉强把她的注意力吸引过去了。 魔法呈象板是一种播放魔法影像的魔法装备,一般不是太穷的组织或者团体,都会买上一个,以便有需要的时候来接收播放一些影像资料或者情报。 矮人的铁岭部落也有这种装备,仙蒂雅就是从上面看过格里斯的魔法影像的。这种装备价钱并不高,也就十来个金币而已,但是它的使用费用却高得离谱,播放三个时的魔法影像,需要两颗三极以上的魔晶。这可就是几十上百金币了,而且是消耗品,用掉就没有了。 除非是特别情况,否则不会轻易使用这种装备,使用成本太大,没多少人能用得起。 格里斯曾经也玩过这东西,知道上面投呈现的魔法影像,对像毁灭元素这种单纯的智慧生物挺有吸引力的。 果然,当一场昂贵的战争资料影象一放,毁灭元素的注意力就被吸引过去了。 趁着这个机会,格里斯和艾美娜重新回到了魔法火炬塔的下面。 沉重的铁门缓缓的打开,罗伦斯在门后远远的看着他们,清晰的声音在空间的里回荡着:“对你们来说,魔甲只是一件防御和传承知识的工具,但拥有灵魂的物体,永远不可能只是一件工具。它们也会渴望成长,想知道魔甲进化的方法吗?” 剧情转折的地方,写得很纠结,度提不上来。 第二百五十二.璀璨之力 第二百五十二.璀璨之力 亚力克斯刚见到罗伦斯的时候,他是一具空铠甲的模样,依坐在椅子上。但现在格里斯见到他时,罗伦斯已经完全是一个穿着封闭式铠甲的人型,表面完全看不出是一具空的铠甲。 所以一开始,格里斯并没有认出这是一件魔甲。 魔导圣铠,那件传说中穿在艾达绯克身上,陪他征战四方的铠甲,竟然是一件魔甲,真是让人太意外了。而这件魔甲为什么可以独立存在并自由活动呢? 如果罗伦斯真的是魔甲的话,格里斯有点相信,艾达绯克真的是死了,因为只有死去了,魔甲才有可能脱离主体。 “怎么进化?”顺着他的话,格里斯问到。 “进来吧。”罗伦斯说着,自顾自的转身后更里面的位置走去。 一进门,格里斯就被两个巨大的钢铁巨人给吸引住了,高大的躯体充满着力量感,精钢的表面古朴而带着坚固可靠的感觉,一看就知道上了年头,却又保养得很好。 这样的钢铁巨人,看上去威力不比魔神这种灵魂构装体弱。可是这样强悍的东西,竟然只用来开门。艾美娜总觉得有点暴殄天物的感觉。 门后的空间平不算太大,大概一千个平方米左右,高度达到了十二三米,四面的墙壁都是用整块的巨形条石砌成,用特殊的粘合剂粘合后,表面打磨平整,刻上大量的阻断符文。 这些符文可以保持室内空间的各种状况的稳定,同时也可以防止里面的波动传递到外面去。所以这里面的东西存在不知道多少年了,直到今天才重见天日。 “亚力克斯说过,你对魔法的文字和语言都很有了解的,上面的符文应该都可以看得懂吧。”看到格里斯对墙上的符文有兴趣,罗伦斯开口问到。 格里斯点点头,换作以前,他可能不一定能全懂,但是在神域的大殿里,他补全了许多没学过的符文,现在基本上很少有火系的符文可以难得倒他了。 “上面的符文都有什么作用呢?”对于亚力克斯所说的,罗伦斯并不太相信,哪有骷髅可以这么聪明,不但精通全系的魔法,而且大部分的魔法语言和文字都掌握了,就连艾达绯克都没这个水平。 格里斯把那些符文一个个的念出来,然后逐一解释它们的意思,再把它们组合起来会产生什么效果,都详细说了一遍。 罗伦斯有点愣住了,好半晌都没能回过神来。本来他不太相信,格里斯能把这些符文都记住,可是没想到不但记住了,还理解了,甚至还能把组合之后产生的效果也都清楚,这岂不是意味着,只要知道正确的思路,格里斯甚至能创造自己的魔法? 当年的艾达绯克真正的伟大之处,就是创造了火系魔法的文字,所以他可以通过火系魔纹,组合出所有火系的魔法,但是艾达绯克也没有能力,把所有系别的魔纹全都记住啊。 本来他把格里斯和艾美娜单独叫过来,是因为他们都拥有魔甲,抱着一种好为人事的心态,才把他们叫过来,指点一下魔甲的进化方向的。可是现在他却发现,除了魔甲,在别的方面也指点一下的话,说不定能教出一个很厉害的家伙。 一想到这里,罗伦斯内心的冲动顿时就沸腾起来了。 魔甲是什么?那是一件肩负着传承使命的甲胄,除了给主人提供防御之处,还肩负着传承前任主人的知识与经验的重任的,这是它们的使命。 身为魔甲的罗伦斯,自然也免不了受到影响,所以他有一颗好为人师的心,教育学生是他的一大乐趣。格里斯没回来的时候,他就把亚力克斯等人叫过来,指点一下各自法术的不足,然后看着学生们崇拜的眼神,这样的生活他很喜欢。 而一个好为人师的人,最喜欢的是什么呢?当然是有潜质的学生啊。 “这两个魔符连在一起的时候,哪个是主,哪个是次?”罗伦斯随手画出两个魔符,考校到。 “这个。”几乎不用想,格里斯就指出了正确的答案。 “魔符最基础的符文有哪几个?”发觉自己第一个问题太简单了,罗伦斯连接提升好几个难度。 同样毫不费力的,格里斯便把全部的基础符文都报了一遍,没有一个漏掉的。接连好几个问题,罗伦斯一次次的提升难度,却发现根本难不倒格里斯,最后他不得不放弃了,转移话题说到:“我们还是说说魔甲进化方面的事情吧。” “我看看……”边说着,他的意念在格里斯和艾美娜的身上扫过。 “咦,你的魔甲已经觉醒了魔力囊了?”这个发现让罗伦斯有点惊讶。 格里斯歪了歪头,觉醒魔力囊很奇怪吗?为什么要这么惊讶,这个魔力囊好像是魔甲上一任主人时就觉醒了的,到了他的手里后,才因为大量的魔力的贯输,而重新激活,所以不是在他手里觉醒的。 “嗯,你的气脉也觉醒了,应该开始领悟璀璨之力了吧?”罗伦斯又对艾美娜说到。 “璀璨之力?什么东西?”艾美娜一脸茫然。 “就是斗气释放出来时,出现一种星光一样的现像,有过吗?”连璀璨之力都不知道,罗伦斯只好问到。 艾美娜点点头,这不就是实破到剑圣时候所产生的星闪现象吗?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璀璨之力? “那就是璀璨之力,领悟了这种力量,就代表你真正理解斗气的本质了。” “什么是斗气的本质?”艾美娜神情一动,迫不及待的问到,其实所有运用斗气力量的人,都渴望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可是每个人的理解都不一样。按照她的武技导师的理解,斗气就是生物体内血气运行时所产生的一种气。可是按照魔法公会的理解,斗气也是一种魔法,气系魔法。 别人说的,不是自己领悟的,艾美娜总觉得把握不住核心,就像雾里看花,找不到重点。不过前人的经验,总能给她一些启发,所以她很想知道罗伦斯对斗气是怎么理解的。 罗伦斯微微的摇摇头:“我们还是先说说什么是魔力囊和气脉吧。 第二百五十三.绯克元素军团 第二百五十三绯克元素军团 无论是任何的生物,只要不是纯粹的能量体,对魔力的容量必然会有一个限度,过多的魔力,肯定会影响生命形态的健康,当一个人类血管里流动的不是血液而是魔力的时候,这个人类肯定活不下去的。脆弱的躯体和庞大的魔力,在这里形成了一种对立的关系。 像那些魔兽,体形越庞大,质量越大的,魔力也会越高,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当然,这并不是绝对的,有些魔兽天生就具有容纳魔力的器官,可以在很的体形内容纳更多的魔力,而不影响躯体本身的健康。魔力囊的原理差不多就是这样。 软金是一种可塑性很强的物质,可以随着各种外界的变化而变化自已的物质形态,比如经常有大量的魔力元素贯输,它就会慢慢增大自己的魔力容性,如果经常流动的是斗气,它自然就会增大自己的斗气容性,这都软金这种物质的特性造成的,是全自动,无需刻意去引导的。 当魔力容性的斗气容性增加到一定的程度,软金就会在形成无数细的空隙,容纳这些能量。法师的身体其实也是一个容器,但是身体毕竟是血肉之躯,当魔力越出了身体可以容纳的程度,就会把身体撑爆。但是软金却是死物,可软可硬,当魔力饱和之后,反而会在自身的压力下进行压缩,容量是人体的十数倍以上也不会撑爆软金的空隙。 而因为斗气需要流动的,这些细的空隙会在一些需要流动的位置聚集,形成一个回路。 所以容纳魔力的叫魔力囊,容纳斗气的叫斗气回路就是这个原因。 实际上,魔力囊比斗气回路的实用性大多了,因为魔法师一般都是动脑多过动手的家伙,没有经过锤炼的身体,容纳不了太多的魔力。反而斗气越强,剑士的身体素质越好,容性也会越大,所以斗气回路必须到了后期,才会对剑士的实力产生影响。 能觉醒魔力囊或斗气回路,就意味着魔甲的物质经过了无数次饱和的冲击,容性得到提升,也就是说魔甲的主人实力必须会到达了一个层次。 罗伦斯的解释非常的浅显易懂,格里斯和艾美娜很快就听懂了。 不过格里斯却有个疑问:“特鲁特到我手里前已经觉醒魔力囊,但它上一个主人是个剑士。”即然是剑士,觉醒的应该是斗气回路才对的。 “原来你的魔灵叫特鲁特。谁知道呢,也许任的主人,或者任的主人也说不定,想觉醒魔力囊,必然经过无数次饱和的冲击。其实你能激活已经存在的魔力囊,也说明了你的魔力已经到了让魔甲饱和的程度,就算原来没有觉醒,经过一段时间的冲击后,一样会觉醒的”罗伦斯说到。 “特鲁特的第二任主人是一位强大的魔剑士,魔力囊是那时候觉醒的。”特鲁特在格里斯的灵魂里吼到。 原来如此,格里斯点点头,继续问到:“魔甲离开主人的身体后无法聚形,是因为它本身没有能量。人类的意识来源于脑部,血液来源心脏,如果魔灵是脑袋,魔力囊是心脏吗?”一般只有学术研究的时候,格里斯才会一口气的说这么长的话,从来没有听过他说这么长话的艾美娜,有点惊讶的看了他一眼。 罗伦斯眼眶一亮:“你能这么快想到这一点,真是大出我的预料,没错,魔力囊就相当于人类身体的心脏,可以在脱离主人身体后给魔甲提供能量来源,你看到我这种存在形势了,魔力囊就是魔甲可以独立存在的关键。” 然后他又转向艾美娜:“斗气回路其实也是一样的,都是一个独立能量的来源而已,不过魔力是存在于灵魂里的,元素是存在于空间的里的,只要是有灵魂的生物都能运用,斗气却不行,就连黑武士所使用的暗黑斗气,也是由他们的躯体产生的,所以拥有魔力囊的魔甲有独立活动的可能,有斗气回路的却不行。” “那为什么特鲁特没办法独立活动?”格里斯不解的问到。按道理说,特鲁特在第二任主人的时候就觉醒了魔力囊,没道理等到了自己的手上才能苏醒。 “魔法是一种很讲究领悟的力量,你的魔灵有这种智商吗?”罗伦斯用一种略带鄙夷的语气问到。 罗伦斯有资格去鄙视其余的魔灵,身为曾经神祗的魔甲,他的智商和还有知识层次都太高了。 “他才没智商,他才是蠢蛋”特鲁特给鄙视的非常不服气,拼命的在格里斯的灵魂里大吼咆哮着。 格里斯却对罗伦斯这个说法深表赞同,别说特鲁特的智商有问题,光是它这种狂燥的性子就不可能学得了魔法。学不了魔法,就不能在四周聚拢元素力量,就算能独立存在,当魔力囊里储备的魔灵用光后,魔甲一样会停掉。 “而且”顿了顿后,罗伦斯接着说到:“身为魔甲,就必须有魔甲的使命,主人没有死,它怎么可能自由活动,这是从制造之始就深刻在魔灵灵魂里的烙印。” 就像忠诚誓约?格里斯有点理解了。 “但是,这有什么好处?”这样对他有什么好处,魔甲可以独立活动后,似乎并没有对主人的实力有所增幅。 “别的增幅先不说。”罗伦斯用一种‘早知道你会这样问’的语气说到,说话的时候,他的下半身忽然脱离了上半身,快步的跑前,一脚踹在格里斯的护盾上。幸亏格里斯有一种在陌生人面前保留护盾的心惯,否则这一腿就给踢实了。 “当魔甲可以独立活动之后,你就相当于多了一个分身。”说这话的时候,罗伦斯的上半身和下半身分别生长,填补自已缺失的部分,很快就变化成两个一模一样的罗伦斯。 “更多的好处需要你自己去掘,不过魔灵的智商肯定会提高几个层次的。”罗伦斯总结式的说到。 “那需要怎么才能让魔甲进化?”艾美娜对分身这个功能还是挺有兴趣的,忍不住问到。 “我不是说过了吗?重复的饱和式冲击。除了平常的冥想外,还可以借助外力来短时间的冲击。你刚从艾达绯克的神域回来,应该有收集到一些魔晶吧?” 格里斯一口气把收集来的魔晶倒了山般的一堆出来。 “咦?”罗伦斯捡起一颗表面上有符文的魔晶,仔细查看了一下:“破损不是很严重,修一下还是能用的,唉,艾达绯克的绯红元素军团啊……”。 第二百五十四.炽的杀意 第二百五十四.炽的杀意 上一章章节名错误,应该是‘绯红元素军团’才对的,大家自行脑补。 神圣议会有自己的圣光之翼,战神有自己的雷霆风暴,就连爱好和平,救死扶伤的生命女神,也有自己的生命礼赞神军,这些被喻为神之武力。 而艾达绯克的神之武力,正是罗伦斯嘴里所说的绯红元素军团。 这些名词有些是各自的信徒凭空捏造出来的,比如战神就没有所谓的雷霆风暴,生命女神的生命礼赞神军也没有在人类世界出现过。能肯定是确切存在的只有神圣议会的圣光之翼,至于绯红元素军团,历史上并没有任何史料记载。 如果不是罗伦斯突然说起,格里斯根本没听过这个名词。 不过艾达绯克手中曾经有一支数量高达数十万的元素生物所组成的军队,这是确切无疑的事实,格里斯在神域里所见到的那些魔晶核心就可以证明。 但是如今,这支元素军队还存在吗? “炽属于绯红元素军团吗?”艾美娜问到,这些魔晶核心和毁灭元素都是同一个地方发现的,而且她们的构造显然也是一样的。 “当然,毁灭元素啊,元素军团的最高阶位。不过炽现在的实力是大不如前,好多东西她都好像忘记了似的。”罗伦斯随口说着,顿了顿然后接着道:“我先布置一下,让你的魔甲进化,那些能修的我就直接修复,不能修的用来给你们魔甲进化好了。” “它们修复后,听谁的话?”在神域的时候,格里斯把一个损坏不严重的元素使激活过,但它清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攻击格里斯。 如果这些元素使修复了却无法掌控,有必要修复它们吗? 罗伦斯转过头,眼眶中红光闪动,大有深意的看着格里斯。 他身为艾达绯克的魔导圣铠,把前主人的附属军团复活,是很理所当然的事情,在他的想法里,元素使自然还是听从炽的命令,艾达绯克的绯红元素军团,当然不能听从别人的命令。 不过从格里斯的语气里可以听得出,格里斯并不是这样想的。难道他还想让绯红元素军团听他的号令? 格里斯的确是这样想的,没办法控制的力量,他宁愿不去修复,如果不是因为毁灭元素他打不过,他也不愿意炽整天飘在他的身后。 毫不示弱的,格里斯回望着罗伦斯,这些元素核心是他从神域取回来的,他有这个权利。 “好吧。”罗伦斯的语气里多了一些笑意:“我负责修复,但留给你激活,至于激不激活,怎么收复它们,就靠你来想办法了。” 很狡诈的,他把这个选择推给格里斯,照炽的那种性格,如果知道格里斯手上有一批修复好的部下,难道不会迫他把这些部下全部激活吗? 格里斯并不是控制欲很强的家伙,他只是不习惯把自己的安危放在别人的手上,这让他很没有安全感。即然激活由自己控制,他也没有继续反对。 一个直径三米左右的阵法被布置起来,上面由导流回路,激活符文,缓慢释放符文等组合成的一个能量释放结构。可以把魔晶的能量缓慢的释放出来。 剧裂的释放那是爆炸,缓慢的释放就是可控的。 再布上环流回路,屏蔽法盾等等,组合成一个能小范围增加元素浓度的魔阵。 数个拳头大的废魔晶核心被镶进魔阵里,罗伦斯手一摆,示意格里斯站进去。 格里斯是亲眼看着这个魔阵建立的,以他的专业眼光,自然可以看得出这个魔阵不会有危险,魔晶能量的释放已经被抑制在一个不会造成伤害的范围内了。 站进去后,魔阵被启动,释放出来的火元素迅速填充了魔阵内的空间。 站在魔阵里,就像站在火山口附近,自己每一个魔力的波动,都能带动四周的元素变化一样。几乎不需要怎么静下心,四周的魔力元素就会源源不断的补充到魔甲里。 在这种持续的饱和状态中,魔甲的魔力囊就会不断的扩充,向着更新的形态进化。这需要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不过要比让魔甲自然进化快得多了。 “那我的呢?”艾美娜问到,自已的斗气回路,显然是需要斗气来扩充的,斗气不像魔力元素那样随处可得。 “斗气回路的扩充更多需要你自己的努力,不断的使用自己最强的力量,不断的突破自己的极限,当你突破自己的极限,魔甲的极限也会自然而然的突破了。所以你需要的只是一个滋养身心,让你快速回复的东西就可以了。”一边说着,罗伦斯怀里掏出一个项链。当这个项链一出现,艾美娜马上感觉到四周多了一种很清新的气息。 刚进入魔阵里的格里斯并没有怎么费力去引导魔阵的工作,这个过程几乎是半自动的,他只要站在魔阵里就行了。所以他犹有余暇地注意着艾美娜这边的情况,当他看到这根项链的时候,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迦莲娜迦的祝福?”迦莲娜迦是生命神殿神典上一个很重要的角色,她是一位生命礼赞者,她的一生,用自已的力量,挽救了无数人的性命。在她成为生命礼赞者的某一年,大陆爆发了一场可怕的瘟疫,死伤无数,迦莲娜迦用自己的力量,挽救了数千病人的生命,最重要的是她不顾病者的宗教信仰,就算不是生命神殿的信徒,她也一视同仁。 这种博大的胸怀曾经感动过无数的人,曾经受过她救助的人,很多甚至改变了自己原来的信仰,听闻过她的事迹的人,也会因为她而对生命神殿充满好感。 传说中,得到她祝福的人,将免除一切疾病与伤痛。她死了之后,身体焚化,遗留了一颗绿色的心形珠子,这颗珠子叫做迦莲娜迦之心,用这颗珠子制成的项链,被人称之为‘迦莲娜迦的祝福’。 当然,这些都是传说,实际上‘迦莲娜迦的祝福’数量不少,全世界至少有十几条,当然不可能是她的心制成的。不过的确具有了加速恢复和免疫部分疾病的效果,是一件十分珍贵的魔法饰品。 “给你吧,这种东西留在我这里也没有用。”罗伦斯是魔甲,格里斯是不死生物,这种只对生命种族有效的饰物他们都用不上。 艾美娜接过项链,欣喜的说了声谢谢,有了这种加速恢复的项链,以后她修炼的速度就可以提升好几倍了。 就在这时,格里斯身后的空间的荡起了波动,炽那比例完美的丰满身躯状若无物的挤破空间,此刻,她的身上已经被熊熊的紫色火焰包裹,俏脸冷若冰霜,双眼却蕴含愤怒的电光,刚挤出空间的,她就冷硬的说到:“消灭异端,庇护信徒”语气充满着杀意。 bk 第二百五十五.清洗 第二百五十五清洗 格里斯不应该胡乱拿一些魔法影像给她看,特别是关于宗教压迫和清洗的资料片,身为艾达绯克的神之武力,炽本身就是一个纯粹的极端宗教主义者,一切以信仰和神祗为主,给她看到这种火神信徒被清洗的资源影像,根本就是唯恐天下不乱。 格里斯之前拿的那部魔法影像就是这样一部资料片,主要是论述人类有史以来的各大宗教的展与兴衰,其中有许多秘密的资料是关于信仰压迫和宗教清洗的。 亚力克斯之所以对神圣议会这么反感,主要的原因就在这里,里面的资料大部分都是神圣议会压迫和清洗别的宗教的影像,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了火之神殿的信徒。 在神圣议会数千年的展历史上,这样的情况层出不穷,伴随着所支持的国家版图的扩张,神圣议会的影响力也在扩张,在消除新的教区原有宗教的影响,狂热的信徒有时候会采取最简单粗暴,但也是最有效的方法——屠杀。 历史上,神圣议会制造过数次惨绝人寰的种族灭绝大屠杀,东北蛮荒高地原本有一支信奉原始宗教的部落,总人数高达一百六十万人,但在神圣议会的势力延伸到那里之后的三十年里,这个部落种族彻底从世界上消失了。 种种的资料都显示,造成这个种族消失的原因就是神圣议会,亚力克斯年轻的时候,曾到蛮荒高地游历过,曾经亲眼见过许多个埋藏了大量尸骸的深坑和山洞。 从那以后,亚力克斯对神圣议会的观感就一落千丈,一提起来就恶心。 之前炽看的那份资源片里,就有一些神圣议会迫害火神信徒的片段,对付异端,他们最喜欢用的火刑架把对方烧死。 用火来烧死火神的神徒,是一种特别讽刺又特别破坏信念的事情。 看到这些画面,炽当场就愤怒了,一把火把魔法呈像板烧了,爆出来的怒火差点把实验室也点着了。 多亏亚力克斯死命的解释这是幻像,不是真实的,不然炽真的能把实验室给烧了。 但庇护信徒也是她的使命之当下直接就撕破空间,找到格里斯这里来,让格里斯带她去消灭这些杀害火神信徒的异端。 “都死了。”格里斯弄清楚炽的意思后,回答到。 “都死了……。”依旧是陈述的语气,炽的脸上却多了一些不解的神情。 “人类的寿命最多只有一百五十年,这些影像都是二百年前的,里面的人全都死了。”格里斯说到。 “为什么会死……。”炽的脸上依然有点不解。 “……”格里斯多少有点无语,毁灭元素的智商很高,但这种永生不死的元素生物,根本没有寿命的概念。 “两百年前的人类,只能活一百五十年,最长命的,五十年前也都死了。”这种所有智慧生物都理解的常识性问题,反而更难解释,所有人都懂,自然就不会记录这些东西。实际室里的书籍,再深奥的魔法问题都有探讨,但绝对没有哪讨论本来只能活一百五十年的人类,为什么二百年后就会死……,寿命不够长啊。 炽木无表情的愣了半晌,身上的火焰忽然慢慢熄。信徒和迫害信徒的人都死了,她想消灭异端,庇护信徒也都找不到对像了。 当然,格里斯绝对不会跟她说,资料影像里迫害火神信徒的人虽然都死了,但这个宗教并没有死,迫害异端的事情也从来没有停止过。只不过火神殿近年来的势力大不如前,火神的信徒剧减,不再是神圣议会要的目标了。现在的贝尔帝国,包容性强的生命神殿才是信仰的主流。 不过因为深渊魔物的入侵,人类世界大部沦陷后,一些极端的宗教势力又开始抬头了,战神,雷神,暗黑魔神,毁灭之王等崇拜武力的宗教,信徒越来越多,越是乱世,强大的武力才越能给人安全感。 看到格里斯把炽安抚了下来,无论是艾美娜还是罗伦斯都大大的松了口气,这个世界本来就够乱,拥有强大实力,但思想却单纯的像白纸一样的炽,如果放到外面去,肯定只是个添乱的货色,而且还是没人能制的添乱货。 格里斯倒不觉得太麻烦,心思单纯的毁灭元素,只要顺着她的性格,很容易可以安抚,安抚不了也能糊弄过去,和那些呆头呆脑的僵尸骷髅呆久了,格里斯做起这样的工作来简直是轻驾就熟。 被安抚之后,炽这才注意到格里斯所在的魔阵的古怪,火系元素特别浓郁。 她对别的东西很迟钝,但身为火系元素,炽对火系的一切都了如指掌,不用看也能知道这个魔阵的作用,观察了一会后,炽忽然朝着魔阵里吐了一口。 她吐的不是气,而是紫色的毁灭神火。 她的这个动作太突然了,以致谁都没有反应过来,格里斯眼睁睁的看着恐怖的毁灭神火钻进魔阵里,化成一团,充斥了整个魔阵,把他完全吞没。 如果刚才,魔阵里的火元素只是温水的话,那这一刻,元素就彻底沸腾了。 格里斯有种魂飞魄散的感觉,差点就要跳起来。毁灭神火,沾一点就甩不掉,能把灵魂都烧成灰烬的火焰,现在竟然沾到了自己的身上。 本身并没有触觉的格里斯,竟然感觉到四周的温度急剧攀升,如同把他的灵魂抽出来,放在烈日下曝晒一样,整个灵魂都开始灼痛。 特鲁特凄惨的惨叫,撕心裂肺,魔甲像被吹了气一般迅肿大起来。 这个时候,格里斯就算想防御也来不及了。 但是很快的,他就现,毁灭神火的负面效应也止于这里而已,让他的灵魂感受到一点灼动,让魔甲剧烈澎胀起来,然后就没了,反而因为毁灭神火的涌入,魔甲的容性极限不断的被突破。 难道毁灭神火还是可以控制的?如果无法控制,那他必然会在第一时间的被烧成灰烬才对啊。 最近比较忙,尽力争取两更 第二百五十六.进化 艾美娜身上的斗气暴涨,准备扑上去救人,完全没有意识到吞噬格里斯的是能焚化万物的毁灭神火。 罗伦斯第一时间把她拦下来:“不用担心,炽没有恶意,虽然这样会让进化的过程剧烈一点,魔灵吃的苦头大点,对魔甲的进化反而会有好处。” 真的是这样?焦急的看了一眼罗伦斯,艾美娜依旧放心不下,虽然罗伦斯没有理由骗她,毁灭元素也没理由去伤害格里斯。可是看到格里斯那恐怖的毁灭神火包裹着,她的心还是慌乱不已。”不会有事的,炽就是元素体,最高阶位的元素生物,毁灭神火在她的手里就像你手中的剑一样。不会有事的……”。“罗伦斯安慰到。 不这样说还好,这样一说,艾美娜更担心了:“我自己练剑的时候都常常伤到自己……”。” “呃““罗伦斯一时给咽得说不出话来。 不过给这样一担搁,格里斯真要有事的话,恐怕也已经饶成灰了,但直到现在,火焰中的格里斯好像并没有什么不良的反应。 艾美娜只好按捺自己的担忧,静观其变。 足足过了三个多小时,熊熊的紫色神火才逐渐减弱,格里斯在火焰中的身影也越来越清晰。 看到那个完好无损的身影,艾美娜的一直提着的心终于可以放下来了。 紫色的火焰终于退尽,当看清楚魔阵里的格里斯后,艾美娜美眸一亮,脸上忍不住浮起一丝红晕——太帅了! 以前格里斯的外形粗犷,狰狞,充满力量感和不死生物风格。粗犷那是男人才会喜欢的东西,女人一般都喜欢精美的。 炽拥有完美的人类外型,这表现了制造她的人良好的艺术修养。显然,艾达徘克也把这个艺木修养传承给了她。 在魔甲进化重新塑形的这个阶段,炽把自己对美的理解融入了魔甲的新外形里,流畅的残条,黑底红边,半隐的精美花纹,贴身的关节转折,构造出格里斯全新的形象。 这种更符合人类审美观的新外形,看得艾美娜两眼发光。 以前格里斯的魔甲粗犷是粗犷,但灰褐灰褐的,颜色要多难看有多难看,现在的新造形,光是一个颜色就提升了不知道多少档次了。 格里斯倒对外型没有多大的感想,反倒觉得现在这种厚度,防御力会不会不够? 双拳互击了一下,感受一下新形态的防御力,顿时发觉,厚度比以前少了接近一半的新形态,防御力反而大幅的增长了,怎么会这样呢? 右手掌压在左手臂上,轻轻用力抹过,竟然抹出一丝能量交击的电芒,魔甲的表面竟然带着薄薄一层能量形态的防御膜,防御力的提升就是从这上面来的。 而这层能量膜的来源,赫然是那些半隐式的精美花纹,远看是花纹,但放大一看,这些花纹全部是由米粒大小的魔法符文组合而成的。一两个这样细小的符文,格里斯还能划得过来,但多得能组成花纹的他还没试过。 这层防御膜并不需要格里斯去启动,没有受到攻击的时候,它是不激活的,不浪费任何能量,构思非常巧妙。 这个时候,格里斯的灵魂里,特鲁特有气无力的说到:“主人,好饿……”。“以前特鲁特说话习惯用吼的,因为被习惯牲的忽略,不吼的话格里斯根本不会注意到它。 可是魔甲的进化差点没把它折磨死,毁灭神火的强行注入,改变了魔甲本身的材质和属性,早就与软金融为一体的它,这种深层次的改变是最让它痛苦的。 想像一下把你架到火堆上烤,烤得金黄流油了还死不掉,就可以体会到特鲁特所受到的痛苦了,不过毁灭元素才不会在意一个魔甲痛不痛苦,不会死掉就行。 整个过程里,特鲁特不断的在惨斗,叫得灵魂都快没力气了,所以才会有现在这种奄奄一息的样子。 不过奄奄一息的现在,灵魂的波动也比之前的时候强很多,魔甲的进化,同样也提升了特鲁特的灵魂强度,只不过这种强度的提升是不稳定的,如果接下来没有大量的灵魂能量去补充,强度很快就会衰退,这也是特鲁特感觉到饿的主要原因。 不过特鲁特以前并不能直接吞噬灵魂能量,格里斯试过很多种方法,始修无法提升它的灵魂,现在就算他饿,格里斯也想不到什么方法去喂它。 “魔灵的灵魂能量如果提升?”放着罗伦斯这种顶级魔甲不问,那就太浪费了。”魔灵在原理上也是灵魂的一种,你怎么提升你的灵魂,它就能怎么提升。“罗伦斯说到。 “以前试过,不行。“格里斯翻出一个恶灵的灵魂。 “好东西不少哦。 “罗伦斯小小的惊讶了一下,他倒是看不上这些东西,但看格里斯随手就能翻出一个,看起来家底很厚的样子。”无法提升的原因是因为本身魔甲的限制,现在这种限制已经提升了,不会再有这种问题了。“魔甲毕竟有其持殊性,不能像普通不死生物那样,通过灵魂的提升来促使魔甲进化,只能通过魔甲的进化,来提升魔灵的成长空间。 格里斯捏碎了恶灵的灵魂,在特鲁特的欢呼声中,魔甲像海锦吸水一样,一口气把所有碎散的灵魂能量吸牧的一干二净。 安静了几分钟后,特鲁特用略带讨好的语气说到:“伟大的主人,特鲁特还有一点饿呢。” 一连捏碎了三个恶灵的灵魂,特鲁特才满足的喊停,虽然魔灵没有所谓的灵魂之心,可是此刻的持鲁持,灵魂强度已经非常接近格里斯刚凝结灵魂之心时候的强度了。 因为魔甲的持殊材质,而且是先进化魔甲才能提升灵魂,所以它在灵魂提升的过程,并没有碰到像格里斯这种消化不了的情况,只要能量供应充足,提升是显而易见的。 不过也幸亏是格里斯,换成别人,上哪里找三四个灵魂之心强度的灵魂给它吞噬啊?在死亡世界,那可是要借杀三个黄金骷髅或铁皮僵尸才能凑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