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痴情》 作者:瀚涛 申明:本书由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ks.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第一章 奇遇 作者:瀚涛 一日,一个可爱的妙龄少女,从李成志身旁经过,长长的秀发如漆似墨,随着一丝丝的微风吹动,彼此相互飘逸,远看就像那盛开的菊梅,孤傲又美丽。 她清纯的瓜子脸粉红,淡淡的樱桃小嘴似张即合,两片柳叶似的眉毛轻轻的向上扬了扬,一对含杏目似看非看地向路人一一瞥去,仿佛世间只有自己一个人存在。 李成志从远处远远的走过来,在老远的地方,他第一眼就看见了。从他第一眼看见后,两条腿就像着了魔似的不听使唤。他不由自主地加快脚步,向那个美丽的少女奔去,不知是出于好奇,还是出于故意。也许两者都有吧!就在他看见她的真面目以后愣在了原地,时间停止了脚步。多么高贵的气质和不凡的外表,天女下凡也不过如此! 他在心里暗想此人,如此清高自大,如此的孤傲,如此的美丽,又如此的清纯与脱俗。 他在心里细细地打量着此人。时间倒流,只见她面带好像略有一丝微微忧郁之情,稍有不悦,身体像翩翩起舞的蝴蝶,不一会飘过这边来。她为何不悦?又为何忧愁? 李成志为了一饱眼福,忍不住多瞧了几眼,正瞧的起劲。忽然,一道清澈的目光扫向他的全身,李成志激灵地在心地打了个颤,从未见过如此美丽清纯的少女。当目光相遇的那一剎,他的全身竟似触电一样,一阵暖流从他心田里缓缓流过,他愣在那里好久好久,欣赏小妹可爱的倩影。 当他发现她在注视他的傻样时,他鼓足了勇气和她对视良久,只见她小脸焉燃微红,害羞地目光错乱,一副完全不只所措的样子,即惊谎又恼怒。想不到这个男人为什么如此失礼地,痴痴地看着自己,什么是色狼?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色狼,现在自己遇到了,该怎么办呢?三十六计走为上策,他还在敢跟着不成,想到这里她不再恐惧,再一次的竖起勇气,和他的目光相遇后她就后悔了。 光天化日之下,他就像非洲的难民看到丰盛的食物,贪阑的目光上下不停地打量着自己,好像自己快要变成了他的猎物似的。更要命的是,老盯着不该看的部位,更不应该是女人最反感男人看的那个部位。 她哭笑不得,骂吧!骂什么?难道骂他流氓,无赖。词都想好了,就是无发骂出口,她一向很是淑女,这也不符合她的性格。她只好又恶恶狠狠地瞪了那色狼几眼,那小子竟然死猪不怕开水烫,还一个劲地盯着看,根本无动于衷。 李成志意想不到,那女孩竟然又看了自己几眼,高兴的心里就像千军万马在战场上奔驰,心咚、咚、咚、咚就差点从胸口跳出来。 忽然,她立即像明白了什么,焉然一笑,花枝乱颤,楚楚动人。(男人没见过美女,谁有啥办法。) 后来,他才知道人世间竟有这样好看的笑容。 此时李成志的心里仍像撞了一头小鹿,咚咚直跳,为什么跳呢?他到现在还不明白。 直到她的背影消失在远方的人群中,他还在回味刚才的幸福时刻,痴痴地呆在那里“傻笑”。不知道在出神的想着什么,却引来周围一大群人的围观。好心的人还以为这小伙子是不是有什么病呢?是不是犯病了,可要赶紧送医院。 第二章 相识 一天,他去省图书馆借书,到公交车站坐车,等公交车的人特别多,有两三个大学生,四五个中年妇女和几对青年恋人。 车到站时,人们一窝蜂似地拥向车门口,有时候你拥我挤好多人卡在那,好久也上不去一个,李成志不喜欢太热闹,也不喜欢和别人挤,更不会故作是很高尚的人,但他是最后一个上车的。故作高尚的人出门,一般穿的都很整齐,遇见穿戴更讲究的就会让座或让别人先上,来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如果遇到一位农民工,情况可恰恰相反,这就是所谓的高尚或素质比较高吧! 中国,虽然地大物博,但人满为患,到处都是人。 毛主席曾说过人多力量大,可都过去这么多年了,想不通为什么还会有这么多的人,干什么都得排队。比如:买票排队;结账排队;上厕所排队;坐车排队;甚至买个肉加馍也要排队………………等等如此。 我想这就是大都市的生活,在农村应该不用干什么都这样吧! 每到节价日,人如潮水。一波接着一波,源源不断,到处是人的海洋世界。不能前进不能后退,只能随波逐流,行如蜗牛。 如果你有急事,只好弄的心神憔悴狼狈不堪,可周围的人那一个知道你很着急,现如今看来实施计划生育在中国,在合适不过。 李成志刚上车不久,就闻到一股清淡的幽香。寻着香源,离自己不远处,他看见了一个似曾相似的高窕背影。长长的头发齐肩,一袭紧身的连衣裙,衬映她的肌肤如玉,仟仟玉手白嫩嫩的勾在扶栏上,仿佛你用手使劲挤捏,能滴出几滴水来。皮肤雪白但脸色红润,不像病态的苍白,让人心里顿时产生了一种说不上来的好感,莫名的兴奋。 长长的秀发,随着车子的行使,彼此飘逸,像波浪似垂柳。窈窕的身段也彼此起伏,玲珑的曲线淋淋尽至,完美地展现在他眼前,或上、或下、或左、或右。高跟的皮靴,黑色的长丝袜,更显的无限神秘。语言难以形容的美丽。 李成志看的如痴如醉,好像自己在腾云驾雾,又像在做梦,梦到如此美丽的女子,又好像在那里见过,难到又是在梦里。他记起来了,就是上次看了好久的那个女孩。 她近在眼前,他不禁欢喜地痴痴地看着,欣赏着。睁大的着眼睛,在睁大着眼睛,眼珠子仿佛能掉出来似的。他此刻,突然非常恨自己为什么只生了一双眼睛。因为他怎么看也看不够。 他心里暗暗叹到,此人若现在就是自己的女友,能永远和自己厮守在一起,不知该有多好。不像前女友那样追求高物质生活。也不像上一个初恋情人,总是那么招蜂引蝶,花心无比。 一个男人如果发现了一个美女,就像发现了新大陆。特别是自己喜欢的那种,不时的忍不住偷偷瞧上几眼,顿时心旷神怡,心情舒畅,嘴角有时还露出痴痴的傻笑,而别人全然不知,而自己没事偷着乐。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外国专家研究结果表明:“人类在婴儿期,对美的事物注意的时间比普通事物注意的时间要长。”足以说明,在婴儿时期就能辨别美丑,而“美”正是人的天性。 如果一个君子,发现一位自己钟爱已久的女人,全然以色狼的眼光,还有什么君子风范可言。君子坦荡荡此时,恐怕也会无计可施。 我想女人也是如此吧!如果有一个自己心仪已久的男子,她看见了也会暗暗欢喜。虽眉开眼笑,有时外表是冷漠的,内心却无比的火热。自己明明想要,可她偏偏会说自己不想要。 下面我给大家讲一个小故事:一天晚上,男女朋友回不去了。于是就找到一家宾馆,开了一个房间。睡觉前女的在床中间划了一道线,告诉这个男的。你不要超过这条线,你如果超过了这条线,你就是禽兽。这个男的一晚上,都控制着自己,不要超过这条线。第二天,这个女的就非常生气,打了这个男的一个耳光,并骂道:“你简直连个禽兽都不如”。你说这个男的冤不冤。 女人心海底针。 有人曾对我说过:“你在观察别人的同时,别人也在着观察你”。不多一会儿,李成志看见一个贼眉鼠眼的中年男子,鬼鬼祟祟慢慢地移向那个少女,在她身旁站了下了,挡住了他的视线。他心理说不出的滋味,十分恼火。只想把那个人给扔下车。 车一会开,一会停,人也往往前伏后倒,少不了肌肤接触。肩并肩,面对面,碰到对方是不可避免的事。除了尴尬,还有什么。 车上的人越来多,你碰我我碰你,真让人喘不过气来。空气也忽然变的稀薄和混浊起来,让人头脑发晕。人越多,当然也就成了小偷下手的最好时机和有些心理变态者的下手场所。 这位中年男子,随着上车时和下车时人流变化进行偷窃,男女青年自然成了主要的行窃目标,因为年青人比较大意,得手后收获也颇丰富。 小偷以不被人们发觉的手法进行盗窃,眼看她的手机落如贼手。 此时他心急如焚,略觉察到小偷有两个,一个给一个打掩护。 如果他们失手了,遭到殴打,肯定一起施暴。因为李成志被小偷偷了好几次,自己反抗时险些遭到三个小偷的围攻,早已对小偷深恶痛疾。 凡事有因必有果。 李成志想,要帮助这位不认识的少女,只能智取,不能鲁莽,说不定小偷还带有凶器——刀呢?谁能知道呢?更何况好汉不吃眼前亏,不是明智的选择,只好声东击西,想办法提醒她了,说不定能够结识她呢?正是老天给他结识她的一个好机会,如果情急之中装着要下车挤到她的后面,能撞她一下,小偷也就一时不能得逞了,但有可能会撞到她丰满的臀部,引起她的误解。属下流之作,实属无奈。“君子有所为,而有所不为”。想来想去,这一招自己无论如何也使不出来。十分难为情,引起她的误会自己就更没办法认识她了,但已经做出了决定,马上实施是他的一向的习惯。 但转念之间,想到一条妙计,及不伤自己的自尊心又不会造成尴尬局面的计策。 一个决定往往是一瞬间完成的。 于是,李志成装作很热情很熟悉的样子,挤到她面前和她打招呼,并说是中学时的同学,好几年不见了。 这位中年男子眼看要得手了,又被这个没眼色的家伙给弄泡汤了,心里十分的气恼,狠狠的撞了李成志一下,见他没有作声便下车去了,同伴也相继跟着下了车。本以为,只要这小伙敢出言不逊,自己就找到了借口,发泄自己刚才的不满与怨恨。 李成志想,小偷对这样的美少女竟也能下得了手,完全不知恋香惜玉和道德观念,可见已经没有了人性。没有了机会,便放弃了。如果时时有机会,一天不知要害多少人呢? 李成志很热情的打着招呼,仔细地端详着。美女看着他不知所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起初还以为自己长的漂亮,要和自己搭讪,故意找借口呢?不于理睬,态度十分的冷漠。 李成志弄的一头雾水,暗想当好人可真不容易,于公于私自己都有,但自己无缘无故地被别人当成了轻浮狂荡之徒,实属天大的冤枉!还好,当自己挤到他跟前时,小偷正要下车。 当他把刚才看到小偷要盗她手机的事,向她说明以后。(是因为自己看她面熟,不想小偷得逞,不得以才想出这么个办法,并表示自己没有其他恶意。)她态度才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这就是女人忽冷忽热的一贯计俩。 这会却十分的感激,其中还加杂着少许的感动,刚才还爱理不理,冷若冰霜,这会却滔滔不绝地讲个不停,说自己略觉察到一些,那人不怀好意。自己一直躲,那人一直挨着自己,她瞪了那小偷几眼,那人竟然视而不见,心理素质如此之好。 也由此可见,其脸皮也如此之厚,恐怕要赶上咱们古城的城墙了。 她告诉李成志,自己是一名大学生刚刚攒下钱,上星期天刚淘汰了自己用了多年的手机,竟被贼盯上了,幸亏没有被偷走,不然的话,要郁闷、伤心好几天。 李成志刚才的不悦与尴尬,被少女的几句感激的话,说的烟消云散,喜上眉稍。惊喜的是两人不约而同地在同一站下了车,顺理成章的一起过马路。缘分看来是天注定的,不的不由你不相信。互相了解之后,得知此女叫刘静怡,就读于某高校中文系,今年二十一岁,人如其名,文静而贤淑。 只是和李成志脑海里学中文的截然不同,学中文的人,高傲又自命不凡,文邹邹,呆头呆脑,满口的之乎者也,身体是弱不禁风,骨头却硬,脾气又臭,还清高的要死。特别是女的多愁善感,长的好看的并不多,因为不靠脸蛋吃饭,靠的是笔杆子。 刘静怡告诉他,她们系里有的是才女和美女。有的虽没有闭月羞花之貌,沉鱼落雁之容,但才子佳人还是皆皆比有。也不一定要倾国倾城,艳丽无比,但清水出芙蓉,出淤泥而不染,也不乏。 刘静怡,她正是一个不被世俗所染的佼佼也,温柔而淑静。 她没有一点点的现代化妆品气息,却无比的清纯与脱俗。当真是世间少有的稀有动物。 李成志内心无比的欢喜,但只能装做表情平静,完全看不出来任何的破绽,这可不是他一向的作风。因为他知道,不能一开始就表现出来,自己非常非常喜欢她。不然人家女孩就会有了防备心,一眼就看透了你要干什么。即使恋爱了,也没什么意思。 感情就是这么稀奇古怪的一件事。欲速则不达。 要想一个漂亮的女孩主动喜欢你并追求你,那只是电视电影里和小说里才有的事。在现实生活中,你如果遇到的话,那你不是天才,便就是亿万富翁。 李成志想了想,自己即不是富翁也不是天才,那只有主动出击了。不然过了这个村,可就没有这个店了。何时才能遇到令自己如此心仪的对象。更何况机不可失,失不在来。临分离别时,他说道:“可以留个联系方式吗?咱们做个朋友。” 刘静怡微微一笑,报出一联串数字:“130********”。 李成志会心地一笑,随即说了一句:“谢谢!我的电话是:131********,以后有时间了常联系。” “不客气”,“再见”! “再见”!说着便消失在茫茫的人海中,寻找自己心中的真理。 第三章 善与恶 这一天,李成志心里比吃了蜜还要甜,时间飞快的流逝,他在图书馆不知不觉,直到肚子不争气的咕咕叫,借了两本书,便匆匆离开。 出来以后才发觉,天已经全黑。已经入了初冬,寒气袭人,但他的内心却无比的火热,丝毫没有感觉到一点冷。看着夜色下匆匆的行人,马路对面的高楼亮起了耀眼的灯光,他加紧脚步消失在如潮的人海中。在这冷漠的城市,冷漠的人群中穿行。在这林立的高楼中,没有一间是属于自己的家。但是当他踏进这个城市的那一刻,他已经下定决心要在这里安个家,可是在这里安家又谈何容易。 他回到自己租住的房间里已是十点多钟,漱洗完毕,他躺在床上思绪如潮。思考着人的本性,是“善”还是“恶”。 纵横华夏五千年的文明历史,辉煌成就文明与腐败堕落相辅相乘。早在春秋战国时代,我国古代的思想家们就围绕着人性的善恶问题展开过一场大辩论。 孔子说:“性相近也,习相远也。”承认先天因素(性)在人性发展中的一定作用,更强调后天因素(习)对人性发展的影响。 孟子说:“人之初,性本善。” 告之说:“食色性也。” 孟子不以为然,认为人性不能理解成“饮食男女”一类的本能。因为这些本能是人与动物所共有的;人之所以不同于动物,在于人有先天的道德观念和社会道德观念。 而旬子说:“人之性恶,其善伪也。”就是说人性是邪恶的,人们表现的善都是在后天社会环境中习得的。 构成两种对立的见解,也像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对后来西方文明产生的影响一样,支配着中华民族,影响几千年至今。 人性是善是恶,至今也没人能说的清楚。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那是肯定的。 小偷自从人类社会产生以来就赖以生存。 自从我们的祖先,用勤劳的双手和汗水浇铸成辉煌的果实时。就有一部分人,即不想劳动也不想付出,那么果实从那里来呢?那只有一个办法,占有别人的劳动成果。自然而然就变成了偷或抢,或变成不劳而获的小聪明,大骗子。 从古至今,都为人们所不耻和唾弃。弄不好坐牢是小,杀头是大,没了吃饭的家伙,不死也活不了。然而今天小偷这职业十分火爆,当然也十分猖獗,光天化日之下,出手行窃。围观者不在少数,竟视而不见,让人寒心,都暗于庆幸自己没被偷。真是大错特错,其实下一个被偷的目标就是你。 “江山易改,秉性难移”。 只要有机可乘,小偷便会顺手牵羊,你不知不觉中便成了猎物。 古人云:“破财消灾”。现代求生之道,则其倡“明哲保身”。这就是现代人的思想和心理。 正是这种思想和心理才导致了,小偷越来越放肆,越来越胆大越猖狂。 正是小偷把握了人们的这种弱点,屡次得手,这也正是人性中的弱点。不是那一个人所独有,而是人类所共有的。但是小偷们的未来,一般都比较悲惨,不是被人唾弃,就是被社会所遗弃,关在铁笼子里度过残生,直到生命结束,看来蛮悲苦的。 “不要说你有多么得牛,总有人能拾掇了你”。 做什么都可以,就是别和政府别和人民作对,不然的话吃亏的还是你自己。别后悔莫及,那可怪不了别人。 猛然间,李成志想起了自己初中时一位班主任曾这样说过:“人活着往往不光是为自己而活,好多时候往往是为了亲人朋友或着为理想而活着。人要活着就要做有意义的事,做有意义的事就是要有利于人民,有利于社会。” 其实每个人都活得都好辛苦,遭受着这样那样的煎熬和困惑,即是很辛苦很困难,也要坚强地度过每一天,每一秒。 困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不敢去面对。 总之,活着比什么都好。 老子的《道德经》中写道,“人要善于控制好自己的欲望,以达心理的宁静”。 不然总会有一天,会被自己的欲望所吞噬,自己栽在自己的手了。当你觉悟时,可悲又可气。 如果你丧失了做人的基本,一生不安。将受尽良知的折磨与心理煎熬,何乐而为,何乐而生呢? 李成志暗暗高兴,自己把这些看似模糊,乱如麻的问题,想通了并有了结论,酣畅、痛快淋淋。他坚信自己的真理,是永恒不变的。心里说不出的自豪与高兴。余兴未尽,脑海里顿时呈现出一个窈窕的少女,凹凸有致的曲线,玲珑的面孔,白皙的皮肤,一一浮现在眼前。 第一次看见时,竟有触电的感觉,好久没这种感觉了。这是怎么了呢?有又了好像恋爱时的感觉,来的这么快,又这么直接,这么强烈。见了两次,就无法自拔。难道就这样无可就药了吗? 李成志想着想着,不知不觉中便进入梦乡。 第四章 梦 一片绿绿油油的草地,李成志置身与草坪中间,太阳暖烘烘地照在他和刘静怡身上,此刻她就坐在自己身旁,无限的幸福洋溢着每一个空间。空气是那么的清新,心情是这么的舒畅与洽意,他们谈天说地,空气中的每一个分子都充满了他们的欢声笑语。他们对对联,对诗句进行着交流与比赛,莫名其妙的,毫无章法。 李成志从小酷爱文学,喜欢写些诗歌、散文之类的东西,更喜欢唐诗宋词。因为自己不是学中文的,周遭的朋友又嫌文学过于枯燥,没有人和他交流,只苦于自己摸索。当知道刘静怡是学中文的他高兴坏了,说不定能一箭双雕,找到女朋友和知音。 他对着对着肚子里没有多少墨水,一会就给榨干了,丑态百出。刚才心里面还暗自高兴,自己有点学问,这会开始自责自己的孤陋寡闻,和她相比自己又是那么的无知。他涨红着脸,粗着脖子,厚着脸皮,心理十分的焦急,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本想让她佩服自己,不想却弄巧成拙。 刘静怡却告诉他,你知道这么多已经不容易了,自己作为一个专业人士,知道的也不过如此。一个业余文学爱好者,能达到这种境界,实属罕见,我蛮佩服的。 她终于开始转换了话题,不在与李成志为难,还好没进行着古文的交谈。不然,真要出丑,非找个地洞钻不可了。因为她学中文好几年了,也没有遇见几个和自己一样喜欢文学又能谈到一起的朋友。 常常感叹:“人生得一知己足也。”也许别人没有深切的体会,但好多搞艺术的人都深有同感。 李成志虽不是艺人,但也深有同感,深懂“千金易得,知己难求。” 古人云:“士为知己者生,士为知己者死。”谈了一些轻松愉快的话题后,才结束了高水准的思想文化交流。 到那么一个地方,那里芳草鲜美,那里鸟语花香,山谷幽静,溪水潺潺,一座深山,一条崎岖的小路,一座大寺庙。我们驶过危险路段,穿过原始森林,征服泥泞,来到了一处仙境。抬起头,时而可见鹰击长空;侧耳聆听,处处小鸟啾鸣。 忽,又在一起游历公园,过小桥流水,穿过亭楼玉宇,下到了小河边,欣赏着红掌拨清波,鸟儿怕被人看见似的纷纷散开,成群结对的鱼儿在水中嬉戏。两人不胜欢喜地趟过湖中心,路过一段大石头突出水面的曲折水路,刘静怡正在欣赏美丽的湖光山色,只见微波粼粼,银光闪闪,湖水里倒影着美人,美人的身影在湖里。如诗如画,不知是湖了的美,还是岸上的美。湖水反射着太阳光,一阵眼花,两眼发黑,接着脑袋嗡的失去了知觉,打了个趔趄。李成志愣了一下,会意过来,手急眼快,在未摔倒之前,伸出手扶住了她,她将差点掉进湖里。由于自己重心不稳,一只脚掉进了水里,凉簌簌的。 猛然间,李成志醒了过来。思维的波动在徐徐地扩散处与浅睡眠状态,大脑里同时浮现着各种没有头绪的回忆和一些无理的念头,随后又匆匆的散去。 李成志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好让自己立刻清醒,但吸进体内的空气,却让他的思维越发地滞重,刚才做梦的惊险还存有余悸,心脏现在还在扑咚、扑咚、扑咚的跳个不停。梦里一只脚,掉进了水里凉凉的,原来是刚才一只脚伸到了被子外面。 梦可真奇怪,完全不符合常理和逻辑,常让人捉摸不定,一会在这里,一会有在那里,一会又和故去的人在一起。 第五章 情路迷茫 李成志起床后,洗漱完毕,胡乱的吃了一点东西,看了会书,又点累休息了一小会。 此时太阳还没有出来,正躲在云里,像个害羞的姑娘,来了男客人躲在门后,想看又不敢出来。 天灰朦朦似死鱼的眼睛,没有一点生气。看了一会书后,他便觉的心神不定,起身舒展筋骨,直到身体微微发热,出了少许的汗,方才觉的身心舒畅。 此时正是身体最佳时期,健康的标志。 他休息了一会,百般无聊。于是打开了音箱,几首英文歌曲,高亢疯狂。在劲爆激扬过后,李成志的心里说不出的狂躁与躁动。接着几丝忧伤随接而来,(奇*书*网.整*理*提*供)正是刘德华的《今天》,如泣如诉。 走过岁月我才发现世界多不完美 只不过是有一些错觉 江湖有多深 总需要人了解 总要过完一生 谁没受过伤 谁没流过泪 何必躲在阴暗里 自顾又自怜 我不断失望,又不断地希望 不在自己嘲笑与你分享 如今站在站台上也难免会心慌 如果要飞的高,就应该先把地平先忘掉 等了好久终于等到晴天 梦了好久终于把梦实现 前途漫漫的我长信还会远 盼了好久终于到今天 忍了好久终于把梦实现 那些不便的风霜早就无所谓 累也不说累………………………… 接着又一首《天意》带着他的思绪遨游在愁苦的海洋…………。。 只听见…谁在乎我的心里有多苦 谁在意我的明天去何处 这条路究竟有多少崎岖多少坎坷 我的爱藏不住任凭世间无情的摆布 我不怕痛不怕输 只怕是再多努力都无助 如果说一切都是天意 一切都是命运 总久已注定 是否能够多爱一点 能够多看一眼 伤会少一点 、、、、、、、、、、、、、 “天意”天注定。更是让李成志悲伤凄离加迷茫,满肚子的苦水不知向谁倾诉,只有以书当友,找到乐趣。 李成志朋友虽多,能真正进行精神交流,志同道和之人,犹如国家的一级保护动物。 美国精神学家艾里克森,把人格的发展化分为八个阶段: wωw奇Qìsuu書còm网 (1)婴儿前期0~2岁:获得信任感,克服怀疑感,良好的人格特征是“希望”的品质。 (2)婴儿后期2~4岁:获得自主感,克服羞耻感,良好的人格是“意志”的品质。 (3)幼儿期:4~7获得主动感,克服内疚感,良好的人格是“目标”品质。 (4)童年期7~12岁:获得勤奋感,克服自卑感,良好人格是“能力”品质。 (5)青少年期12~18岁:形成角色同一性,防止角色混乱,良好人格是“诚实”品质。 (6)成年早期18~25岁:获得亲密感,避免孤独感,良好人格是“爱”的品质。 (7)成年中期25~50岁:获得繁衍感,避免停滞感,良好人格是“关心”的品质。 (8)成年后期50岁以后:获得完善感,避免失望或厌恶感,良好人格是“智慧、贤明”品质。 而李成志正处于艾里克森的成年早期:“避免孤独,爱的需要阶段”。是以才这么困惑,而“爱情正是,可遇不可求得”。不是你想爱就能爱的,他认识的女孩很多,不知道自己该去爱谁?有又谁值得自己去爱。 现如今有如此令自己心动得女孩,该咋办呢?人有需要,就会产生动机,有了动机,才会有行动。何况打铁还要趁热,就是不知人家有没有男朋友,中意自己不。 李成志内心十分矛盾,该何去何从。他拿起电话又放下,正在拨号中又挂断,最后一次拨通了,听服务台说在占线中。他长长的呼出一口气,不知打通了又如何是好。反反复复,复复反反了好多次。 李成志又暗暗叹了一口气,自己做事一向很果断。这会竟这般犹柔寡断,连续做着同一件事。与其打电话,不如发个短信,人对人的第一印象非常重要,往往决定着事情的成败。如果让对方先产生好感,再熟悉熟悉,然后做个朋友就容易多了。 李成志想自己好印象是留下了,就是不是很熟悉,于是发了这样一条短信: 荒城 狂风 夕阳如血 一位剑客临风而立 他的剑很冷 眼神很冷 心也很冷 所以………… 他冷死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天冷了,一定要多穿衣服”! 过了大概有三分钟,李成志好像等了一个世纪,当手机响起来时心花怒放,但望眼一瞧,顿时傻在那里。这见短信洋洋洒洒地写着:这也许是我,最后一次用这个号码,给你发短信了。最近发生了很多事,我也承受了许多。如今我想通了,我要走了,离开这个家,离开这个城市,一个人走,机票都买好了。你收到短信时,我已在飞机上,不要为我担心,我一个人去北京,刚才还在犹豫要不要告诉你呢?但事情太突然了,没有跟你商量,别怪我我也没办法,锦涛说他不干了,让我去接替他,以后想我了,就看新闻联播吧!哈哈! 李成志开始还以为是真的,看到最后才恍然大悟,自己上当了。但他还是打心眼里高兴。不管以后结果如何,只要自己努力付出了,就永远不会后悔。就这样一直保持着联系,直到有一天他忍不住了,给刘静怡打了电话,约好星期日一起去大雁塔玩。 第六章 雁塔一日游 西安古称长安,是陕西省的省会中心,集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为一体,又是中国西北地区的第一大城市。 西安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已有3100多年的历史。它是中国建都最早,时间最长的著名古都。自公元前126年起,先后有周、秦、汉、隋、唐等十多个朝代,在这里定都。历时千余年,为中国七大古都(北京、西安、洛阳、开封、安阳、南京、杭州)之首,与古罗马、雅典、开罗并称为世界四大文明古都。 唐代时,长安的规模很大,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面积达7857平方公里,比现在的西安古城大的多。西安又是“丝绸之路”的起点。 自古以来,西安是中国与世界各国进行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城市,堪称一座天然的“立体历史博物馆”,特别是1974年在西安的东郊(今临潼区),发掘出秦始皇兵马佣和铜车马,轰动中内外,被誉为“世界八大奇迹”。 西安不仅具有悠久的历史,而且还具有光荣革命历史传统的城市。 唐末黄巢农民起义,明末李自成领导的农民起义,曾分别在这里建立过农民政权。在近代史上,震惊中外的“西安事变”就发生在这里。 西安旅游资源极为丰富,有古遗址、古陵墓4000多处,出土文物12万多件,其中是国内仅有,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稀世珍宝。到西安来旅游参观,可以说是进入了一个展览中国古代辉煌文化艺术成就的大观园。也凝聚着中国古代长安人民的勤劳和智慧。 一个星期天的星期日,天气格外晴朗,万里碧空,天边远处飘着几朵淡淡的白云。 李成志起了个大早,打了一会蓝球,吃罢饭。便向自己约好的地点----大雁塔行进。 大雁塔距西安城南约4公里处,坐落在西安南郊雁塔路南端的慈恩寺内,始建于公元652年(唐高宗永徽三年),是西安现存最著名的古塔,亦是古城的象征。 唐652年,玄奘法师为保存从印度带回来的657部梵文经和佛像而建造的藏经塔,初建时只有五层,高60米是仿照西域佛塔形式建造。后经多次修茸,现今高64米,共七层,底边各长25米。 大雁塔是中国楼阁式砖塔的优秀典型。塔身用青砖砌成,磨砖对缝,坚固异常。塔内设有楼梯,盘旋而上,每一层四面各有一个拱券门洞,可以凭栏远眺,塔底四面都有石门,门楣上都有精美的线刻佛像,具有显著民族特色和风格。古时有许多文人墨客登临塔颠居高远眺,临风抒怀,留下了诸多脍炙人口的诗词佳作。 他到达大雁塔时,只见人头赞动,一片人的海洋。他不知人多处,那一处是自己熟悉的,要找的人儿。漫无目的溜达了一通,拨通了她的电话,得知她还带了一位舍友,正在观看亚洲第一大喷泉。 李成志暗暗叹道:“看来是带了一位参谋,幸亏自己对大雁塔作了研究,不然就没有下文了”。不一会,便见到她俩窈窕的身段,在人群中脱颖而出。 上前打了个招呼,刘静怡介绍到:“这是我的好朋友林宝玉美女,一个宿舍的”。 接着说到:“这位是我给你说过的了,见义勇为的大英雄,李成志,小诸葛(不动一根手指,就能把歹徒轰走)。” 李成志缓缓到:“不敢当,举手之劳,不足挂齿。如今,让我能认识到,你们俩位天仙般的美女,真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 李成志心想,老天待我不薄,恐怕艳福不浅。只见俩女,小脸通红,微带羞涩之色,余下的就剩自信十足,洋洋得意了。世上还有什么比欢愉和自信更能使一个女人变的美丽呢?两朵美丽的花朵绽放,众人都相互失色,仿佛在这喧闹的广场上,只置身剩下他们三人。 刘静怡这才缓缓道:“想不到你的嘴巴还挺甜的。” 李成志道:“是吗?我咋一直还没发现呢?原来见到美女以后,我的嘴巴就会变甜。嘿嘿!” 两位美女脸更红了,不过很快又笑了。笑的很甜很甜。 李成志细细观察林宝玉,只见此女实乃林黛玉复生,两弯似戚非戚的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的含情目,即没有狐眼的妩媚,也没有猫眼的冷漠,秋波如水,说不出的美。她面态略生愁容,肌肤白如汉玉,稍有运动便娇喘微微,闲静时似娇花照水;行动时若如弱柳扶风,心比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心灵感触许多,玲珑剔透。想笑时,笑个不停,笑弯了腰,笑痛了肚子;要想哭时常以泪洗面,痛不欲生,让人堪怜。 世间竟有如此可爱之女,她们真可谓是绝配的一对朋友。 他们在大雁塔北广场欣赏喷泉,只见喷泉的水柱随着音乐如银龙飞舞,彼此起伏。在一片银白色水柱的海洋中,似蛟龙出海,强大的水雾在空气中弥漫。一株株银色水柱拔地而起,直冲云霄。几秒钟后,小小的水珠,劈头盖脸的落了下了,落在周围人的身上,人们因为感叹喷泉的壮观,全然不觉。她们俩人看见不少小孩跑进去,蛮好玩。一时童兴激起,在喷泉暂停的一刹那,也跑进里面,千柱还未齐发就吓得两人急忙奔出,花容失色。不然,成不了落汤鸡,也成了天然沐浴,引的周围的人一阵哄笑。看完了喷泉,全身潮潮的,像置身于海边。 随着看喷泉的人潮慢慢散去,她们一起经过了草坪,进入了小树林,找到了在小山坡上的一座凉亭,凉亭四角翘天,古朴而典雅,里面刻有浮雕和壁画,彩色的壁画和浮雕栩栩如生,让人感觉回到了唐朝时代又仿佛时空倒流。 亭内四周设有木凳,可供游人歇息。少歇片刻,来到了一处假山,只见怪石林立,最高处有两丈多高,依稀可见涓涓的流水,最低处竟有几米深,杂草葱郁,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 一行徒步来到了南广场,瞻仰心仪以久的大雁塔,古塔古朴而美丽,在夕阳的照耀下,越显的更加的壮严,更加的神秘。玄奘法师,当年不惜万苦,求得真经,以解救黎民于水深火热之中。古塔既为藏经而建,可见极其珍贵,它的存在诉说着古都昔日的辉煌,展示着西安今朝的风采,使前来观光的无数中外旅客观后倍感新奇,惊喜而振奋。 李成志三人到了慈恩寺院门口,充满好奇。想进去看看在这繁华的闹市,出家的僧人是如何生活,如何能耐受孤独和寂寞。如何接待游客,又如何会六根清静,不被尘世所扰呢? 但超脱世俗,也需要勇气和气魄,世上真正有又几人能领悟,又能够做到。 正要买票,谁知林宝玉不让。因为她害怕大雄宝殿里的阴森森和阴冷气氛,更对香烟过敏,众人只好作罢。 李成志也有同感,如果让你独自一人置身于一座寺庙的大殿,庄严而有神圣,罗列着罗汉和金刚,阴森森的空气洒满每一个角落,静的让人害怕。 如果突然听见室内那一处有声音,似有似无,恐怕你这会两腿发软,极想逃离这个地方。逃,恐怕都怕没力气逃了,只感觉全身汉毛竖起,冷汉直流,仿佛与世隔绝。 李成志也不相信什么鬼神,天主和上帝。只相信自己,自己就是自己心中的神。 因为求人不如求己,凡事还是得靠自己。就算有人能帮你,帮了你一时,却不能帮你一世。 世上没有人能完完全全了解你,理解你,每一个人都是这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没有一片树叶是相同的,更何况人的思维是千变万化的,又是多么的复杂,就好比那浩瀚的星空。万事万物都在不停的轮回和变化,你能预测下一秒钟会发生什么呢? 李成志的思维早已到了九霄云外,两位美女发现他在发呆,偷偷在笑。 他全然不觉,还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林宝玉终于忍不住,质问李成志在想什么,是否在思念自己的女友。 嘴角早已撅起,显然醋意浓浓。 李成志不假思索地到:“发呆”。 俩美女顿时给乐了,笑成了一朵花,林宝玉反复念到“发呆、发呆”好玩。 刘静怡道:“你会发呆,看不出。我还没发过呆呢?” 这会轮到李成志乐了。 于是三个人都乐成了一团。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 突然林宝玉说道:“大雁塔”为什么叫大雁塔呢?咋不叫别的名子。我咋想不通。”众人一愣,不只所云。冷不丁的提起这个问题,真让人难以捉摸,一时无语。不过正提到李成志的心里。 李成志慢慢会意过来,说到:“我知道,你想知道吗?不过有一个条件”。 林宝玉一双秋波闪了闪,眼睛转了转,说道:“啥条件”。 刘静怡说道:“人家要你以身相许。”说着自己就笑了,笑得直不起腰来。 李成志有些不好意思了,赶忙说道:“要你叫一声哥” 林宝玉说:“容易,只要你说的有头又尾,有资料证明是事实,我就认你为哥。”说完这些话以后,她就后悔了,也不知为什么? 李成志道:“一言为定。”“大雁塔为什么称大雁塔呢?传说不一:有的说当时有一群大雁落下来时留下的;有的说是仙人点化而形成的;有的说唐玄奘西域取经时,无水而困于沙漠,得一群大雁引路而到水源,得以还生,完成取经之事,为报大雁之恩,而取名为“雁塔”。至于雁塔之前冠以“大”字,则是后来为区别于荐福寺(即小雁塔)之故。大雁塔的底层南门两侧,镶两块石碑,一块“大唐三藏圣教序”,是唐太宗在贞观684年为玄奘所译绪经的总序;另一块:“大唐三藏圣教序记”是唐高宗为“圣教序”所作的纪文。 李成志滔滔不绝地说着,林宝玉当时就傻在那里,看来非叫哥不可了,她多多少少有些不愿意,想不明白看似相貌常常的他,竟有如此渊博的知识,心里好生感叹,人真是不可貌相也。 但李成志说完这些以后,并没提起此事,不过有人愿意叫哥,他也不会拒绝,心里当然也高兴。更何况是一个如花似玉的美女。 就这样,下午的时光慢慢地流逝,黑色的天幕慢慢垂了下来,笼罩着大地。月牙儿也不知啥时偷偷的跑出了妈妈的怀抱,脸上洋溢着全是自由快乐的神情。就在这银光如水,月色朦胧的夜晚,还是要依依离别。世上在伤感的莫过于离别了,而离别正是为了下一次的相聚,没有离别的存在,也就没有相聚。在这花红灯绿的世界,夜色中五颜六色的广告牌,琳琳琅目,在云里在雾里,往往让人像进入了幻境,往往很沉醉,很浮躁。难以抑制的浮躁,平常很节约的人,也有冲动时挥金如土。 只为,一时的气氛,一时的冲动,一时的头脑发热,一时的豪气冲天。除非你,是有很好的自我控制能力,不然的话,也会被世俗所染。明知是陷阱,还是忍不住要跳,因为诱惑实在太大。 世人有又多少人能抵抗住这诱惑!而诱惑就像个无底洞,永远不着天地。 李成志走在大街上,就这样为难着自己,直到想买东西的欲望不再那么强烈。 第七章 深夜私语 某高校女生宿舍11栋308室还亮着灯,给朦朦的黑暗中带来一丝丝温暖,给路上的行人带来了希望和光明。窗外月光如水般洒在大地,夜很静,也已经很深。但刘静怡和林宝玉却没有一丝睡意,本来已经很疲倦,但还沉浸在白天的快乐中,讨论着属于她们女生特有的话题。 但是女人谈话的话题,永远也离不开男人,男人谈话的话题也总围绕着女人。 男人、女人永远充满着神秘,永远有说不完的话题,更何况是正在花季的少男少女们呢? 只隐隐听见,林宝玉说道:“看不出,今天那小子还蛮有学问的,人长得还算白净,蛮高的,应该有1。80m吧!国字脸,修长的下巴。浓黑的眉毛下面,有一双鹰一般锐利的眼睛,两眼炯炯有神,目光坚定而不飘移,身穿米红色的运动装,潇洒而不乏帅气,美中不足之处,有点偏瘦,也照样玉树临风。站如塔,行如风,脚步轻盈,健者的步伐,实乃美男子,人中之“杰”。” 刘静怡笑了笑说道:“是吗?有你形容的这么好吗?我咋没发现。你喜欢吗?要不你做她女朋友吧!他好像还没有女朋友,哈哈!” 林宝玉:“我做人家女朋友,那你呢?你还不是没男朋友吗?还不把我给吃了。” 刘静怡:“我还没想好,你喜欢的话,我让给你,谁叫你是我的好姐妹呢?” 林宝玉:“我已经是人家的妹子了,怎好意思做人家的女朋友。你这个大美女和才子,正是郎才女貌,天生得一对,我怎好插足呢?。” 刘静怡:“这么快就成人家的妹子了,羞不羞呀! 林宝玉:“不羞呀!一言既出,八匹马也难追。人要守信用,你要我做无信之人吗?” 刘静怡:“不是,他妹子。说着就咯咯地笑了。 林宝玉:“你敢取笑我,看我咋收拾你。”说着便取挠她的腋窝。 刘静怡:“你饶了我吧!我错了还不行,因为她最怕痒。他呀!还可以啦!不是我得就是你得,咋们这么铁,还分什么你和我呢?” 林宝玉听了后,叹了一口气说道:“那可就便宜那个小子了,这小子真是好福气,看来魅力不小啊!。”说着很激动的抱住了她。 刘静怡挣扎着说道:“我不是那小子,你放开手。等见到他时,你去抱他吧!”边说边坏笑。 林宝玉红着脸,用她的粉拳轻轻的砸打着她的脊背,说道:“我就要着抱你,抱着你。咋了!我还要和你睡在一起呢?” 刘静怡:“你一个大姑娘咋说这话呢?是不是想找个男朋友啦!好让让男朋友天天抱着,”说着两人又闹了起来。闹了一会她说到,不要闹了,其她人都已经睡着了。咋们也赶紧休息吧!不然明早起不来啦!”说着大了个哈欠,她还依然抱着她,但她丝毫没有推开她的意思。两人和衣而睡,同床而眠,不一会就进入了梦乡。进入了她们五彩缤纷的浅意识世界——梦的故乡。 第八章 梦引发的往事 李成志好久没这么好好地逛了,他虽然常常锻炼,但一时间真得还挺累的。男生陪女生逛,一般男生都感觉很累,很痛苦,有一种有苦难言的感觉。男生需要什么看上了,买了就走,从不计较贵贱,一般不会在这方面浪费太多时间。而男生和女生在一块,就算有痛苦,一般也只能有苦往肚子咽,最多抱怨几句也就罢了,不然的话,你的女朋友就要和你拜拜了。除非她已经非常爱你,但那一天忍受不了了,也很难说。 李成志虽然很累,但心里却十分的高兴。累有累的好处,轻松有轻松的好处和不好之处。凡事有利必有弊。万事万物因果循环,相生、相克、相辅、相乘,才组成了变化万千的徇丽世界,才会有我们丰富多彩的生活。 晚上,李成志早早的上了床,也没有睡意。被窝里舒服的感觉,让他能全身心的放松,在这里没有一点点压力和一点点事要做,要做的只是放松全身肌肉——睡觉,好舒服,好惬意,真是一种很微妙感觉,也真是一种幸福,暖哄哄,软绵绵仿佛掉进了天堂,无比的幸福。此时就算要起来上厕所,恐怕也不想起来了。慢慢的眼皮重的抬也抬不起来,本还要计划好明天的事。但他懒的抬起眼皮,只听鼾声彼此起伏,就像交响曲随呼吸上下起伏。 他在梦中梦到了一个好久未见的人,自己的前女友。此时思绪回到了三年前,自己女友江燕和自己闹别扭的一幕幕,浮现在眼前,平常为一些无所谓的小事吵架,本习以为常,可这一次却十分的过分,简直是无理取闹。 李成志的妹妹打来电话说她来玩,找不见,让哥哥出来接一下。自己还在半路,女友又打来电话说让去先接她,自己还在外面要下雨了。他告诉她让先往回先走,自己一会就到。谁知女友大发雷霆,限十分钟之内赶到,不然以后让再也别找她。 他一直让着她,看来真给把她给惯坏了。刚要解释解释,她已经把电话给挂断了,来了一个先斩后揍。 李成志无比的恼火,接到妹妹以后,送到自己的住处,本不想再去接自己的女友了,简直是无理取闹嘛。想想了还是去了,你若爱上一个女人,就算这个女人再给你胡闹,你也束手无策。 因为爱上一个人的同时也就等于给了这个人伤害你的权利。 有了感情,就有了宽容,但还不一定有理解,女人的情绪变化就像夏天的天气,常常变化无常,让你随时随地准备淋雨受气。你这时就成了出气筒,你爱上一个人的同时,也给了这个人伤害你的权利。这时外面已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如花针,如牛毛,像无数条丝线垂落下来,打在人们的身上,头发上,衣服上,不大一会你的衣服已经潮潮,也像无数的鼓槌敲打着地面。 李成志看到此时此景,真得有点想哭,但他不能哭,人们都说男儿流血不流泪,但是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怕是未到伤心处。其实哭也是一种宣泄,男人也会哭,只不过哭得时候很少。不像女人,想哭就哭,眼泪已成了她们征服男人的武器。有谁能眼看着自己的女人流泪而不理,那这个男人也太那个了。 李成志还以为自己的女友会慢慢向回走。自己去到了那儿,才知道她一直就在这儿等着自己。如果自己兜气,不去得话她一定会更生气,恋爱常常就是这样痛苦着。开始他去,自己的女友还耍小脾气,不理。 说着说着就冒出了这样的一句话:“你妹重要,还是我重要。” 李成志简直苦笑不得,稍加思索回答到:“你和她不一样,不能比,也没有什么可比性。” 李成志想你还不如直接问:“是你重要还是我妈重要得了”。她感觉问这话的女生特别的傻,稍微动一下脑筋,就不会问这样的话了。两者没什么比得,都是生命中很重要的人,但李成志的女友不依不饶,非要问个水落石出不可。答案只有一个,你比她重要,那是谎话,他从不说慌的,更何况是自己喜欢的人,更不能。也不能有了媳妇忘了娘,他决不是这种人,他更不想欺骗任何人,只好不在言语。有时沉默是最好得回答,无言胜有言。 女友于是就得出了结论,你爱我还不够深、还不够真。人们常说恋爱中的男女,十个是傻子,九个是弱智,一点也不假。 李成志还是一个原则,爱她胜过爱自己。 因为爱情需要两个人共同经营,两颗心才能擦出心灵的火花。 孤掌难鸣,孤雁难飞,最终他和她分道扬镖,你很爱那个人,而那个人不在乎你,那么你得爱就失去了价值和意义。 所以,他和女友分手时,虽然很痛苦,但还没失去理智。因为他还很爱她,毕竟他们还深深的爱过,有过一段甜蜜的生活。他也不会后悔,因为爱过就够了,以后能不能在一起,就看谁在后天的环境中变化和追求的更高。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 没有绝对的事和永不改变的爱情。 李成志醒来时,好像自己的世界一下失去了光彩,生活也没有了滋味。 天已经放亮,看了看表还有五十分钟的时间,他懒在床上没有起来,脑中闪过一个人,她的一举一动,已深深得刻在他的脑中。忽然他偷偷的在笑,没有人能知道他在笑什么,为什么而发笑。刚才他还闷闷不乐,这会又很开心。只有想到令人愉快的事,才会发笑,他还沉浸在自己的幸福中,可是时间已经来不及了。马上要迟到了,他终于从思绪里清醒过来,迟到了也要去,去总比不去要强的多,这就是他的过人之出。 一个人独处时难免有点孤独感,不是身体的孤独,就是思想的空虚。孤独和寂寞无时无刻的伴随着我们,只要你思维不在活动,它就像潮水袭来,但它并不可怕,你如果有事要做,它立马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李成志每天都过得十分得忙碌,甚至没有一点闲暇,到了晚上,他还要看会书,书能给他带来快乐。看完书一个人躺在床上,冰冷的月光从窗外斜斜的照进来,显得无限的凄凉,举头望明月,低头思佳人,思念意中人,想她在干吗?睡了吗?过得好不好。虽然不能在一块,但在心里还是想着她,念着她。 感情是人类最复杂最高级的情感,只要你动了真情,你的烦恼就会越来越多。不要轻易地动真感情,如果一旦受伤,真的是太痛苦了,感情就像决堤的洪水般泛滥,一发不可收拾。劝你别作痴心人,感情最好还是多保留几份,是不想,不敢,还是不应该,剪不断,理还乱。 人到了一定的时期,就会需要一个归属,就像你需要别人的爱,和你要爱别人一样重要。如果你找不到爱,你也不知自己该去爱谁?这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 第九章 情路艰辛 李成志近日来,也不知怎地电话费爆涨,平时打的电话也不少,也没一个星期交了两次话费,还不够用。他给刘静怡发短信表白,接连都没见回复,他弄不明白是不是没戏了,还是人家女孩在考验他,还是人家有事顾不上自己,种种的矛盾和困惑影响着他的心情,这几天他一直高兴不起来,就像那乌云罩在山头,等待那一阵风吹来,及时而能解决困惑的风迟迟还不见吹来。 他焦急地等待着,盼望着,像那干旱的土地需要雨水的滋润;母亲盼望游子的归来;婴儿需要母亲的照料,心里是这样的依恋。 她此刻在他心里是多么的美好,以近完美,她的一举一动,像舞蹈般那么的自然,那么的和谐优雅,没有一点的瑕疵与不协调,天生就像个艺术家,好比墙上画中的人。 李成志看来真的没得救了,只有自己伤心的份了。他依然坚持着,每一天都会发个短信或着打个电话。时而回复时而没有消息,他的心情也时而好时而坏。 黑暗总会有黎明,更何况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到彩虹。先苦后甜,也是这个道理。 他执着地坚持着,但他从未提起过自己现在有多么得喜欢她,爱她。只是关心关心她,让她感觉到自己对他是多么的感兴趣。以前的暗示和隐隐的表白,就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没有一丝的痕迹,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可是影响多少还是有的,但他还不是一个完全没有理智的人,因为他还要生活、学习、发展。 就这样,越来越熟悉,越谈越投机,越来在一起的时间越长;就这样死缠烂打地追求着;就这样把刘静怡当星星、当月亮捧着。有时候,他真的很想放弃,但是不能,不是因为感觉自己付出很多,而是真的他很喜欢她。 他真是太喜欢她了,何况他不是一个计较付出多少,就要收获多少的人。如果是这种人,得不到收获往往是很痛苦的。因为李成志不是这样的人,所以他常常很快乐。 第一眼看到她,就喜欢上了,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任何动机,就那么干脆,那么直接,那么的强烈,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吧! 一个决定往往是在某一个瞬间完成的。他是一个敢想敢做的人,从来不害怕失败,没有失败就没有成功。 他觉得做为一个男人,就应该撞得头破血流,就应该有不到黄河不死心的决心。困难并不可怕,可怕得是你不敢面对,也就没办法解决。 第十章 男儿本色 星期天的一个夜晚,李成志、刘静怡、林宝玉一行三人在长安路的翡翠明珠KTV唱完歌,已至深夜十二点钟,大街上已经几乎没有了人迹。他们余兴未尽,走在路上还哼着小曲,夜凉如水。 风吹乱了她们两人的秀发,两位仙女全然不知。李成志伸出自己宽大的手掌,拢了拢妹子林宝玉的长长秀发,妹子对自己回以甜甜的一笑,无限的温暖包围着他。夜很冷,可他的心却无比的火热。自己和刘静怡能这样,她得功劳不小,他又伸手拢了拢刘静怡的乱发,她微微一笑,没有拒绝,证明她已经有了安全感,正默默地接受着自己。 就这样漫无目地走着,撞见了几个醉汉,几对拥抱中的情侣,稀稀拉拉的汽车和满天的星星,还有几只野猫野狗。 在这如诗似画的夜晚,身旁有佳人相伴,李成志无比的高兴。以至深夜了,她们回不去学校了,她们已经很累了,他想找个地方住下得了,但不好意思说出口,只好拖着。两个女孩更掰不开脸,开口让一个男生带自己去开房,实在不雅,其实大家都已经很累了。 路边灰暗的路灯眨着顽皮的眼睛,仿佛在嘲笑她们这一群,这会无家可归的孩子,又这么的好面子,没有一个人敢说出心里的话,那就自己受罪吧。 李成志终于提议找个地方休息,大家立马欣然同意,只是略有不好意思之情,很无奈,谁让自己玩到这么晚呢?找了好几家,没有找到一家合适的,好多旅馆都关门了,还没睡的老板已经很少。 就在,刚行到一条胡同口有三个青年在争吵着什么,窃窃私语着什么,行动十分的诡秘,不时地朝他们这边望来。 李成志心里有一种说不出得感觉,右眼皮也紧跟着跳了几下,一股不祥之兆慢慢得袭来,两位女生也下意识地看了看他,不知如何是好。 李成志招呼两位美女,赶快离开这是非之地,思维也没有停顿下了,他分析到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劫财,一种是劫色。”那一种都不好对付,钱财没了,还可以赚;人要是受伤害了,什么也换不回来,那自己只有拼命了。因为人们常说:“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想到这里,他信心十足,在也没有什么顾虑。 如果情况危机,他一向的惯例恐怕只会拼命。 走出不多远,三个青年追了上来,一个染着黄色的头发,看起来大概有十六七岁的样子,白白的脸像纸一样那么的白,没有一点血色更像一个活鬼,一双深陷的眼眶里,镶有一对没有一点生气的眼睛。如果你看第一眼,定会误认为他是个女的,瘦长的身材,白皙的皮肤,长长的黄头发遮掩着惨白的脸,让人看了有点心疼。 一个更小,大约十二三岁的模样,显的有点害怕,灰头灰脸,穿一身很破旧的衣服。鼻孔还流着鼻涕。另一个胖子,长的肥头大耳,满脸的横肉,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当然更也不会是什么善类,和他的两个帮手,显得那么的不协调。 胖子一伙三人,走到李成志跟前看了看他们。胖子对他说道:“哥们能不能帮帮忙,买包香烟,我手头最近有点紧。”说完笑嘻嘻看着他,露出满嘴肮脏的黄牙,看了令人作呕。两个女生一愣,停住了脚步,李成志也停了下来,他早胸有成竹,缓缓说道;“你要买香烟呀!不好意思,我不会抽烟。”说完也笑咪咪地看着他。 还没等胖子开口说话,黄头发的那个瘦小子说道:“让你给买烟,要么掏钱,我们自己买,你的明白。”胖子听到这么快就把底给露了,很不高兴。狠狠的瞪了他一眼,黄毛小子立马闭口不在说话了,好像很害怕似的。 李成志说:“我还以为你们要和我交朋友呢?” 胖子说:“是呀!就是和你交朋友,朋友手头有点紧,能不能意思意思,先借点买包烟。”说着,做了一个捻钱的手势。 刘静怡和林宝玉已经看出来了,说是借实则是抢。 李成志依然笑咪咪地说到:“是朋友当然要借,不知你要借多少。” 胖子笑了笑说:“不多,不多,借我一百块钱就够了。” 李成志依然带着他特有的微笑很快说到:“要是我没有呢?” 胖子立马阴笑着说:“既然是朋友,你多少都应该借点吧!”说得真是脸不红心不跳,真和借钱商量似的。 接着又说道:“不然,大家都不好看。我答应你,我的兄弟也不一定答应。说着,看了看他身旁的那两个少年。 李成志脸上依然带着笑说到:“你在威胁我?我好怕呀!”说着,装出了很害怕似的表情。接着表情又恢复正常,说道:“我出门借人钱,从没借这么少的钱,我借你五百你借不借。还差两百我让她们帮忙。” 胖子高兴坏了说;“有多少借多少,多了不嫌多,少了不嫌少。” 李成志说着便走到两位美女跟前,说道:“你们谁带钱了,全拿出来让我借给这位大哥。又低声地对她们说:“能躲多远就躲多远,不要管我。赶紧,立刻,马上,走。” 刘静怡和林宝玉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以为李成志真要拿她们的钱,借给这几个不认始的人。明知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但她们还是乖乖地照做了,有去无回,难到她们不知道。刘静怡带着疑惑,但还是很顺从地带着林宝玉站在很远处,看着他们。 李成志对小偷很痛恨,更何况是要抢自己钱的人,他能容忍吗?还有自己喜欢的女生在不远处,他能不好好表现表现自己吗? 她们俩后来听到他让她们赶紧走,不要管他,就明白了,他有可能要和那三个人打架,以他的性格是不会轻易服输的。 看来她还不是非常了解他。其实他一般遇到事先忍着,直到忍无可忍,他才无需在忍。可今晚上实在忍无可忍,那就无需在忍,他会拼命。拼命,不是为了争一口气,而是为了正义或真理。 世间像他这种执着的人,应该很多。 因为人们永远相信并坚持着真理,提倡着正义。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李成志带着一脸的笑容,回到了胖子面前。胖子三人也带了满脸的陪笑,都直直地盯这他的手,因为他手里多了好几张红色的老人头,甚至那个十二三岁的少年,乐得鼻涕掉在了地上,自己也不知道。 李成志把钱顺手装在兜里,斥问道:“你们要借多少。” 胖子,黄毛瘦子,留着鼻涕的年轻少年三个人不约而同地说道:“有多少就借多少。” 李成志道:“很好,果然够意思。”说着又掏出了自己身上所有的钱,伸了出去。 三个人都笑成了一朵花,因为他已经屈服了,而且出手还很大方,温顺的像待宰的羔羊。就在他们最得意的时候,李成志递钱的手,忽然就变成了铁拳,狠狠地砸在他的脸上,钱已经攥在手心装进兜里,又一个左勾拳打在胖子的下巴,胖子立马狼呛退后了好几步,差点摔倒,只觉的天旋地转,两眼冒着金色的星星。就在他左拳击出之后,他立刻又飞起一脚,踢在流鼻涕少年的腹部,少年还在做他的发财梦,直到实实地挨了一脚,才醒悟过来,捂着肚子狼嚎,觉得比他喝了二斤二锅头还难受。也许他出手太重了。 他们三人谁也没有想到,他会先动手,出手还这么快,这么狠。他明明处在劣势,明明已经屈服,但他还是出手了。这就是他,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不为强势所压迫。 因为李成志深知,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兵法有云:“天出奇兵,出奇而制胜。”“兵贵则神速”,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现代打架拼命观点:“不出手则以,一出手一定要快、稳、狠。你不想进医院,那就是别人进医院。” 打架是比技巧,也是比谁心更狠,更又计谋。 李成志心不狠也不行,因为这是一个规则+原则,永久不变的原则。不然躺下的就是你了,因为谁也不愿意躺下。 但李成志还是躺下了,因为就在他还未完全回过神来时,黄毛小子已经跳起来,把他给蹬倒了。此时,他正在全力踢那最小的,那个流鼻涕的少年,就在刚踢着的那一瞬间,腿还没收回来时,他听到了背后的风声,一个踉跄,摔倒了。身子刚挨着地,他还没有来的及和它亲热,接着胖子就扑过来骑在了他身上,左一下,右一下,他呢?看来就只有挨打的份了。 但奇迹出现了,明明被压在了身底下挨打,这会被压在身下挨打的却是胖子,事情总是那么离奇。 这就是他,他不是别人,他就是他。 胖子忘记了一点,他是背向上倒下去的,而且还没有完全倒下,两只胳膊还支撑着地面,准备和大地亲吻呢?他骑上去的时候,只是把李成志压在了地上,他刚打了几下,他就火了,还没等他第二轮的拳头落下,李成志借地面的支撑力,一个游鱼翻身,胖子就四脚朝天地躺在那儿,让他揍了。 李成志那肯放过这种好机会,一拳刚抡下去,被人撕扯了下来,他又爬上肉山,但又被拉了下来。自己的脖子,不一会被人从后面掐住差点让他背过气,窒息开始蔓延他的每一寸肌肤。拳脚像暴雨一样劈头盖脸的打了下来,在恐慌混乱中,他已经快没有力气,只好出于求生的本能,抱住了那个人的手。他没有了意识,大脑里一片空白,他烦躁不安地胡乱使出平生从未有过的力气,一肘撞在那个紧掐自己脖子人的胸口。那个人松手了,捂住自己的胸膛,空气中的氧分子,又随着呼吸的节奏充满他全身的每一个细胞。 人类在极限中的力量竟这么大。他心里只有一个想法,他要活下去,因为他的人生刚刚开始,必需活下去,还有好多好多的事等着他去做,还有不能让自己心爱的人失望,更不能让辛苦养育自己的父母绝望。 自己心爱的人失望就是自己的绝望,也带有那么一点点的逞强之心,他成功了。很快他就发觉自己错了,因为他发现他遇见的也是很会拼命的人。 这三个人,这会全燥了。你一拳,我一脚,打的李成志只有哭爹喊娘的份。他还坚持着,逞强着,这就是男人,死要面子,活受罪。不过他只要逮住一个,就狠狠的揍,别人拉也拉不开,他已经接近了疯狂。 如此疯狂,是以前从未有过的事。 地上已经流了好多血,也不知是谁的,胖子的鼻梁恐怕已经断了,血不断的往出涌,李成志的嘴角也流着小溪。他这些年从未遇见过如此不要命的狠角色,他也一样。 他一时不知是该退,还是继续直到拿到自己想要的,退吧!自己已经付出了血的代价,不甘心,继续吧!遇到的角色又这么狠,这么的不要命。 刘静怡和林宝玉早已经打了110,大概五分种后就能赶到。此时看见李成志只有挨打的份,两拳还是难敌六手,能不被打成重伤、残废就已经不错了。但李成志还挣扎着,只要一有机会,就还击,没有像一出手那么狠了,但威力还不小,被打到的人,明显畏惧几分。 林宝玉看到自己的哥被人打的没有还手之力,她不顾一切扑了上去,这时警车的警笛在远处划破了寂静的夜空,这么的急切,这么的凄凉仿佛一个哭泣的怨妇,满肚子的委屈无处可诉。 \奇\流鼻涕的少年挡住了她,不让她接近他。李成志躺在地上躲着,挡着。 \书\林宝玉很着急地喊道:“警察马上来了,你们还不住手。”边喊边拿自己贴身包包打流鼻涕的少年。 刘静怡也学着她的样子拿自己包包跟着打。她们完全不顾自己淑女的形象,一边打还一边哭。 流鼻涕的少年这会可傻眼了,他从未遇见过这种情况,做梦也没遇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还会打人,也从没遇见过这么完美的女人。 此时,这么美丽的两个可爱女生,正在打着自己身上,一点也不疼,反而很受用。他痴痴地看着,也不生气,反而觉的很舒服。他傻了吗?没有,他只不过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未经世事,只知道什么是“美”。却不知什么是好,什么是坏。被坏人利用或被环境所影响,其实他的本质还没坏透,还未向女人伸手。 可他们的大哥胖子可就不同了,十足的一个社会失败类,十足的恶魔。就在他听到警笛声时,恼羞成怒,拿出了他随身携带的一把尖刀,立刻就向李成志刺去。 他只觉寒光一闪,一股冷气,从头顶凉到了脚。特别在晚上,刀就分外的醒目,反着光分外的耀眼,白灿灿。你看到之后,恐惧感就充满了全身,毛孔就会不由自主地收缩,鸡皮疙瘩立马悄悄爬满全身。 李成志也不例外,大脑又一片空白。 此时从气势来说,人家有利器在手,而你赤手空拳,不战自败,出于下下风。一般人绝对不会主动出击,而他却和别人不同,不走常规路,要主动出击,强占先机。一个鲤鱼打挺,(李成志小时候,炼过几天武术,所以身体一直很好。)居然站了起来,接着一脚就踢在一个胖乎乎的手腕上,一声惨叫和咣当一声(刀落地声),同时发出。此时惨叫声、刀的落地声、责骂声、哭泣声、警笛声、叹息声都混在了一起。让你分不出那种声音,是从那里发出来的。 黄毛廋子在此时非快的捡起地的刀,又非常敏捷拥向了李成志,说来也巧。他刚好一转身,臀部一阵钻心的疼痛,他还未发觉这是这么回事。就听见,流鼻涕的那个少年,吐字不清且变声失色地喊道:“快………跑……警察……………。快……………” 三个人于是就像兔子一样飞快地跑了,就好比老鼠见到猫还要跑的快得多。黄毛廋子跑的最晚,还差点摔倒,他甚至还忘了带,刀。 李成志屁股上的那把刀。 他一拥出去,就听见有人喊让快跑。他只知道得手了,来不及思索就立马跑了。可是李成志的屁股上还插着一把刀,就像被切前的牛排,也像中了箭的大雁。 警车呼啸着划破了夜的宁静,来的虽然很快,但还是晚了一步,该发生的事情,还是发生了,钱没被强走,人却受伤了,歹徒也跑了。 警察来了后,问明了情况,说只能先立个案,根据提供的情况,以后找到了歹徒在通知,自己先给自己治伤。 林宝玉和刘静怡看到了他身上插了一把刀,哭的更凶了。 李成志咬了咬牙,把刀拔了出来,顿时血流如坏了的水龙头在也止不住,幸好自己懂点医学常识,简单的做了压迫止血,来到了医院,急诊科医生说要缝几针,就像缝衣服一样缝了五六针,做了专业的包扎。包扎的护士是一个很美的白衣天使,面带着微笑,就像那花朵一般绽放,充满了春天般的温暖,手法也非常轻柔,他没有感到一点的疼痛。完了以后连坐都不能坐,只能面朝下的躺着或站着。 一个人生病了,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就算有人很焦急、很关心你,很照顾你,那有怎么样或什么用呢?你还是痛苦着,因为身体是你自己的,别人不能代替你更不能替你分担,你的心理变化和感受,别人无法理解,也永远了解不到。你就你,独一无二的你。有句话说的好,“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一点不假,身体是干一切事的前题条件,可以这么说,没有好的身体,一切事都是空谈。 生命在于健康,而健康在于运动。只有运动生命才会不息。 第十一章 朋友的变故 李成志经过了一番努力,终于确定了恋爱关系。要找一个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实在太困难了。如果你要追一个,你非常喜欢的女孩子,会非常更难,难、难、难于上青天。最起码要有物质条件作基础,保障所谓的爱情,还要经的起考验,家里还要多少有点钱,因为爱情需要面包。这还不够,你还要放下你的一切,甚至你的自尊心,来换取的女孩的欢心,直到你有牢固的感情为止。有人说,男人结婚前一个样,结婚后一个样,一点不假。世事变化无长,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对待嘛。 有人说:“爱需要互相尊重。”但有尊重还不够,还需要理解和宽容。否则在好的感情也会变质就像新鲜的蔬菜,放久了也照样会变坏,不是菜的本质有问题,而是环境的影响,人和菜其实也是一个道理。 一对男女恋人,开始相互尊重、相互宽容,爱的死去活来,到淡如白开水,最后到乏味之极,如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女人不在小鸟依人,时时撒娇发嗲,时时发脾气,时时不可理喻,男人一味的忍让,一忍再忍,理解理解在理解,包容包容在包容,直到忍无可忍,终于无需再忍,不知是女人的错,还是男人的错。他(她)们都不在忍让,也就无法相处。以前所有的优点,现在都成了缺点,看见了就心烦,看不见有又点想念,真搞不懂到底算怎么一回事。 李成志在刘静怡学校的餐厅请客聚餐,请了她一宿舍的舍友们吃饭,林宝玉也在其中,一共八个人,但只有李成志一个男的,多少有点别扭,就好比万朵花从中一点绿。但是红花需要绿叶相衬,才得以美丽,当然这一点绿,也相衬的不容易。 现如今,大学里流行着这样的一股风气或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如果一个女生和男生恋爱了,要确定关系,一定要请这个宿舍的全体女生大吃一顿,一是看看这个男生到底咋样!长得帅不帅,大方不大方。二是满足这个女生一点点的虚荣心,好让别的女生羡慕自己,自己又洋洋得意。三是找个即帅有又钱的男友来抬高自己的身价或者在别人心目中的地位和价值。四是让大家做个见证人,如果这个男生以后变心或对女生不好了,她们宿舍的全体女生可以指责他或都不理他。 在吃饭的时候,她们宿舍的女生不停地对他说:“你要好好待我们的才女,不然我们是不会放过你的,也不能让她不高兴,凡事都的让着她,她说什么就是什么,不能反对她,还要事事关心她,时时照顾她。”他只有拼命的点头的份,并保证会比爱他自己还要爱护她,呵护她。 李成志明知别人在威胁自己,他还是让着尽量不让自己生气并幸福地聆听着这一帮女生的教悔。尽管有时候很生气,很懊恼好像自己以后绝对要变心似的,但他养成一个习惯,从不生女人的气。和女朋友吵架了只要他睡一觉,啥事都忘了,好像根本没有发生过,该干嘛还是干嘛!以他往常的个性,是不允许别人威胁自己的。因为他遇事从不怕事,但也不轻易惹事,所以他活的很快乐,也很很独立。 一个人一旦动了真感情,如果失败了,那受伤的一定是你自己,因为你付出的感情更多,爱的更深,当爱情变了质,你就会明白你付出爱是多么的苍白、多么的无力。 李成志就在这样的气氛中由众多人鼓舞着,欢笑着,祝福着。其实,他一点点也高兴不起来,他觉的更多的是一种责任在等着自己,一种说不出来的压力与责任。但他愿意承担这责任,因为他实在太喜欢她了,比喜欢自己,还要喜欢很多。 他从此以后,要每天关心她,照顾她,不能让她有半点的不高兴。因为她的不高兴,一切的喜怒哀乐,将直接的影响着自己的情绪变化。也许他想的太多了,也许他会把她给宠坏。但他不会害怕,因为他就是他。 李成志和刘静怡恋爱的事,很快同宿舍的哥们们都知道了,喜事当然又要庆祝一番,于是在同宿舍人的强烈要求下。他带上自己的女友和同宿舍的一群大色狼们,大吃大喝了一顿,吃完饭还去K歌,足以让他大出血。因为这个,他省吃俭用了整整一个月呢?才知道了没钱的难过与滋味。 作为一个男子汉,我一直为恋爱却不能自立而惭愧,大学里谈恋爱的人都有同感,手中花着不是自己挣来的钱,浪漫多少有了几分沉重。我何尝不知道现实社会的残酷,没有钱是万万不能。 刘静怡的温柔和优雅的肢体动作,征服了李成志宿舍的每一个人。每一个人都说,他找到了个好姑娘,争着要她给自己物色一个合适的对象,以告别单身生活。 其中,李成志最好的哥们加朋友——纯宝刚就是其中的一位。 纯宝刚,男,23岁,民族汉,出生与山西大同,几代煤矿世家,独生子,家庭条件非常优越,拥有宝马车一辆,豪宅几座,父亲现任某煤矿矿主。此人身长1。68米,脸黑如煤,体胖略有点发福,最胖时就像一头来自北极的黑熊。头发黑的似染过,两道剑眉直愣愣地画在额前,一双大眼圆睁,像古时的一位将军,在李成志宿舍的男生中是长的最不起眼的一位,唯一一个优点就是大方。因为家里有钱,所以只要你缺钱,找他,他一定会借给你,不管多少。现在的学生每个月的花费总是会超额,等到下个月家里打钱了,在补上上一个月的,就像一个无底的深渊,永远没有个头。因为现在的诱惑太多了,欲望也就像个无底洞,永远也满足不了。 李成志和纯宝刚,自从大一报道时认识,一直到现在,是很要好的朋友,两个人一块学习,互相帮助,共同进步,在他还没有女朋友之前,他们在经常一块学习,一块打篮球,一块上网,一块去逛街…………。。等等。简直是行影不离,可以这么说,有李成志的地方就有纯宝刚,有纯宝刚的地方就有李成志。 因为李成志和纯宝刚是很要好的朋友,所以纯宝刚和自己女友刘静怡的关系也不赖,三个人经常在一块玩,彼此都很了解。后来在刘静怡的帮助下,纯宝刚和林宝玉也成了男女朋友。但纯宝刚和林宝玉在一块时,老没有感觉弄的两个人都很尴尬和无趣。 李成志曾经问过两个人,彼此对对方都没有感觉,就这样交往了一段时间,没意思了,两个人在一起,一个月有余,连手都没牵过,这是谈的那门恋爱,李成志都为自己的好友打抱不平。自己出门上街过马路时老牵着妹妹(林宝玉)的手,也没见说啥或不愿意的,是不是咱们的男生不主动呢?还是两人的感觉不到位呢?原来纯宝刚不是个木头,而是林宝玉不解风情,不让他碰自己,开始还有一点感觉,到最后连一点点感觉也没有了。 最后,胡纯刚上街宁愿给自己的好朋友的女朋友买东西吃,也不愿给自己的名义女友买东西。这样还不如,没有呢?分手是理所当然的,没有爱的存在,两人也不存在什么伤害,后来干脆谁也不理谁了。 一个女的如果不愿意和你恋爱,你连手也没的牵。 可是天下的事就是那么的怪,你喜欢的偏偏不喜欢你,你不喜欢的却偏偏喜欢你。老天就会这样地捉弄我们的感情。 林宝玉第一眼就喜欢上了李成志,而李成志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刘静怡,纯宝刚第一眼也喜欢上了刘静怡,刘静怡却第一眼没有喜欢上李成志,这是后来才知道的事。 如果你第一眼对一个异性没有好感,那么以后发展成恋人的机率会很小,有可能结果几乎为零,就算在一起了,也可能会没有结果的。 三个人在一块,几乎熟透了,无话不谈,当李成志不在她身边时,胡纯刚可以说,就是她的第二任男朋友,照顾的无微不至,甚至超过了自己。胡纯刚的表弟和刘静怡一个学校的,所以每次去表弟,都会随便去看看自己哥们的女友,不知是有意的还是偶然。 恰巧有一次,李成志回家了,让纯刚照顾自己的女友,她半夜发烧了,她们宿舍里的其他女生和胡纯刚也很熟,于是告诉了他。他正好就在学校,他表弟的宿舍。于是,他不顾三更半夜,说服舍管出去,在校门诊叫醒正在熟睡做梦的大夫给她(刘静怡)开药,大夫火冒三丈,差点没出来骂街,没见患者更是生气,不给开药。理由,弄不清症状,没见患者,不能开,他焦急地不知道咋办!后来打电话,问清了症状,说了一箩筐好话,给大夫送了点水果,大夫才开了一大堆药,可刘静怡关机,又失去了联系。这可急坏了他,冒着被这栋楼女生骂的危险,在她们楼下喊她,下来拿药。如果是李成志的话,很有可能要到明天才能让她吃到药,她蛮感动的。 他(李成志)知道,也能看的出来,自己的铁哥们(胡纯刚)也喜欢自己的女友,而且还喜欢的很深,如果自己不是比胡纯刚认识的早的话,那么刘静怡说不定成了人家的女朋友。只是近水楼台先得月罢了。 李成志和胡纯刚是铁的不能在铁的哥们,他明知自己的好哥们是自己最大的威胁者,但他不相信他会背叛自己,更不会相信,他会成为自己的情敌。 世事变迁,花开花落,白昼交替,没有一成不变的事实。我们谁也无法预测未来,更不知道下一秒种会发生什么? 李成志打死也不相信,更不会相信自己的女友会背叛自己和自己的好朋友在一起逛街。当别人看见她们在一起逛街,而且还手牵手时,别人也难以置信,但这是事实,铁打的事实,宿舍的好几个舍友都看见了。当第一个舍友告诉他时,李成志不相信,还以为人家和自己开玩笑呢?当第二个舍友告诉他时,他微微有点不悦,半信半疑的。当第三个人告诉他,说他也看见了是事实时。 李成志的脸一阵白一阵青,说不出来的痛哭,看来是相信了。这就是三人众虎的效果,拿心理学来说,这是心理暗示起的诱导作用,当很多人说这一件事是真的,你不信都不由你了。当一个人遇到危险,都会朝人多的地方跑,以寻求心理的安全,这就是所谓的从众心理吧!这也正好说明了一点,他对自己不自信,对自己的爱情不自信。 李成志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但事实就在眼前,不相信也不行,还是当面说清楚为好。计划永远没有变化快,当他对女朋友说起,女朋友并承认有这事,核实以后,他忽然觉得她们两人好陌生,他无法面对,也不知道,这一年来的感情,还是否还要继续。心理的距离到底有多远,爱情是相互的占有,是自私的。谁也不可能大方到,让别的男生也占有自己的女友,更可气的是,情敌是谁都行,就不能是的好朋友加哥们——胡黑炭。 在李成志的世界里,朋友是不能背叛的,否则就不配做朋友。因为他特别的重义气,特别崇拜的是三国的刘关张,“桃园三结义”,还有《水浒转》里的一百零八将,生不离,死不弃;有难同当,有福同享。世间还有什么友情这么伟大!可他遇不见,遇到的是这种,该咋办! 正想这事呢?他已经在门外面了,那熟悉的脚步声越来越近,眼看就要进来了。 第十二章 困惑 胡纯刚从门里进来了,他像往常一样,给大家和自己打招呼,大家都没有理他,李成志本也不想理他,但还是打理了他。因为不忍心让自己的友谊,灰飞烟灭。 胡纯刚还在门口时,就听见屋里你一句,我一句激烈的讨论着什么,好像听见了自己的名字,他蛮高兴的,兴冲冲的跑了进来。自己是进来了,但是屋里立刻就鸦雀无声,像水一般地静,又好像遇见了恶魔,受到了惊吓似的,没有人愿意打理自己,连自己的好朋友李成志都不爱打理自己了,咋会这样呢?他咋也想不通,自己纳闷着,无聊着,找不到一点点乐趣。 于是,他需要一种发泄方式或者找点事情来做,以求心理平衡,来打发这无聊、空虚的时光。一个人不理他还不打紧,都不理他,那可就麻烦啦!什么都不怕,可是民众的力量是很可怕的,千万不要引起民愤,如果是那样,你就惨了,死定了。 胡纯刚出了校门,直奔网吧上网去了,打游戏就成了他这以后的最爱。现代大学生除了上课,睡觉,吃饭,交女朋友,看点闲书以外就没事可做了,上网就成了主要的业余生活,以网吧为家。现在的网吧设施齐全,连饭都包了,按点提供饭食,只要你带足够多的钱,你在网吧生活个一两个月都无所谓。 他也照样不能例外。游戏,以网络游戏最为火爆,但胡纯刚还是热衷于打CS,要么自己把别人打个稀巴烂,血溅三丈;要么别人把自己打个爆头,永不超生,就在这警匪的互换角色中,寻求刺激,寻找快乐。只有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没有任何的约束,为所欲为,想杀谁就杀谁,没有法律的约束,不需要负任何的责任。当然也不会有处罚,所以才得以盛行,受人欢迎。 当你进了网吧你就知道,有多少人在打游戏,有多少人是那么地空虚和无聊。真正在网吧,上网查资料,学习的人,犹如浩瀚的星空中的一颗明星。 一个若大的网吧,大多数在玩各种游戏,不分男女,不分年龄,剩下的一小部分在看电影和聊天。有时还没有空余的机子,不管环境如何的网吧,也常常爆满,不经常去的话,你会匪夷所思。你不去,少你不少,多你也不多。江山依旧,一切如常。 在现实生活中无行的压力,压的人喘不过气来,在生活中的欲望常常得不到满足,总要找个地方发泄。网络游戏于是成了一个很好的发泄世界,刺激有又乐趣,所以才得以流行。 李成志在宿舍中从来说一不二,很够哥们义气的那种,常常为朋友两肋插刀。只要朋友有事,他一定会放下自己的事,尽全力帮助,有时候朋友有烦恼了,自己常给出谋划策,找捷径。在古代管这种人叫“谋士”,现在应该叫“参谋”吧!这种人在别人最困惑、最需要别人帮助时出现,慢慢形成的威信,是不言而喻的,大家公认的大好人,大智慧家。 所以,当舍友中有一个看到,纯刚和静怡牵手的那一幕,都非常气愤,一个传两个,最后大家都知道了。李成志当然也不能例外,当自己的好朋友挖自己墙角时,他也不敢相信,也不可能无动于衷。常言道:“无风不起浪”,没有事情,别人是不会乱说的,一定有点什么。自己愤愤不平时,大家竟形成一种共识,团结一致,共同对外。 所以,胡纯刚进来时,没有人打理他。李成志内心十分矛盾,不知是真是假,也不知该怎么面对自己的朋友,朋友是相互帮助、相互鼓励、相互关心、共同进步的。常言道:“交友要交心,浇树要浇根。” 他交的朋友常常分好几种:1。普通朋友2。好朋友3。最好的朋友4。知己。胡纯刚就是属于最好朋友的那一类,当他刚知道这事时,他恨不的立刻找到他(胡纯刚),把他暴打一顿,以泄自己心头的不悦。可当人家站在自己面前时,有下不了手了。当大家都说时,就算不是真的,也会成真的了,反正他想给他几个耳光或着几拳,也不解决什么问题,还不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何况家丑不可外扬。 胡纯刚给自己打招呼,开始时自己没有吭气,最后自己不忍心,还是不知怎地,稀里糊涂应了。自己刚一出声,刷刷刷几双眼睛像利剑一样扎在身上,浑身有说不出来的不舒服。 胡纯刚刚一走,又七嘴八舌的议论开来,李成志都有点受不了了,想不到一个个大男生都这样的鸡婆,这件事成了他们茶余饭后的话题,宿舍的舍友们关心,关心的让人多少有些生气。 李成志这一夜彻底失眠了,睡在床上就像睡在针毡上,人要是有了烦心事就产生了焦虑,很难受,坐卧不安,就算是难受死了,也不解决问题。当务之急,就是立马解决你自己难受的最主要问题。 他在脑海中理了理比麻还乱的思维,综合分析归纳后,做了最坏的打算。但一定要先弄清情况,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怠。 心头的一大块石头,落下来了,不管结果如何。 他不一会,就呼呼的打起了鼾。 这一天,他没有联系她,她也没联系他,不知道谁在折磨谁,彼此都痛苦着。 刘静怡只知道这一天,李成志没有打理自己,没打过一个电话和发过一条短信过来,她很想问为什么?但是没有,也不知道为什么!她隐隐约约感到他,肯定是出什么麻烦了,他一定很忙也很痛苦。她知道李成志很优秀,能自己解决,自己就不给添麻烦了。她想,等他自己处理好了,一定会说给自己听的,后来才知道他误会自己和胡纯刚了。 李成志睡着睡着,梦见了他们三个人有在一起逛街,不知怎地又稀里糊涂地在吃饭,自己的好友胡纯刚还在不停地给自己的女友献殷勤,自己就稀里糊涂的喝啤酒,好像快醉了,头晕晕的,还有好像点痛。后来不知咋地,两人吵起来啦!刘静怡哭了,哭的一蹋糊涂,自己真给急了和胡纯刚干起架来,你一拳,我一脚,打得好激烈。打的他满地打滚,他想不到自己会这么狠,他发疯了似的滚,自己像发疯似底追,直到打到他,在也不敢还手,才罢休,结束了战斗,我没吃啥亏!我正在高兴的笑呢?笑着笑着,便笑醒了。 醒来上个厕所,看见邻床上的他依旧是他,我依旧还是我。 接着又梦见他望着我,我望着他,他可怜兮兮的。 我走过去,拉起他的手。问他“伤着了没有”。 他说:“不碍事”。 于是,两人都笑了。 我对他说:“不好意思,我太激动了” 胡纯刚说:“我也是。” 于是两人使劲握了握手,互道还是好朋友。难道这就是先兆,误会了。 又稀里糊涂的做了一些乱七八糟的破事,被尿就给憋醒了。 上完厕所以后,看见他没有起床,还赖在被窝里想着什么。 李成志也躲在被窝里想今天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他想好了,终于得出一个永久不变的真理,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永远没有纯洁的友谊,有的只是各自的需求和动机。如果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一起,走得太近了,出事是早晚的事。 男女朋友之间要么成为恋人,要么成为陌生人,彼此伤害着,折磨着。因为人是有感情的,有思维。 人之所以不同于动物,就在于人有情感体验和大脑里的思维活动。其实,爱情也是大脑活动所产生的一种强烈的情感体验。人所有的活动都由大脑支配,不管什么事,生理的、心理的。 一个人,若是想通了烦心事,啥事都好办!如果钻牛角尖了,自己能走出来还好办!如果钻在里面出不来,别人给的建议又不听,那可就有的忙了,先找找心理医生,不能解决;再找精神科大夫,还不行。那这个人,这一辈子,就完了,因为他活在自己设置的障碍里,永远困着,直到生命的终结——自杀。 李成志想到这,不由得在心底打了个寒战,已经决定要约刘静怡出来好好谈谈,不管结果如何,这事总得说清楚,不然憋在心,早晚要说出来,与其痛苦,还不如早点解决。 李成志脸皮薄,知道自己见了她的面,一定说不出狠话来,有些话但必须说清楚,对两人都好,可自己又说不出来。好多时候,话到嘴边了,就是脸嫩,说不出口,有口难言,硬生生的咽回去了。咋办!他想到了一种古老的交流沟通方式——写信。 于是洋洋洒洒,写了这样一封信: 亲爱的静,你好吗? 最近过的好不好。我昨天很难受,你知道吗?也许你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可以明白的告诉你,是因为“你”。 因为你是我的天,是我的地,是我的唯一。自从有了你,我得世界变的好美丽。 如果没有了你,我的生活会失去光彩,我的天空将会暗无天日。 我的世界将会开始下雪,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不是很长,但我们在一起很快乐。 我本不相信一见钟情,不会当真。可我遇见你第一次以后,竟一点一点心动,直到我爱上了你,我担心我太认真,担心你不太认真,继续下去我会很受伤,每一次的热情你都拒绝,我想了很多很多,想的我脑细胞严重受损,我本是一个不善于思考只会意气用事的人,而这几天我刻意收起自己的感情,这不是我的作风。不管发生了什么我还想给自己一个机会和你一直走下去。 我们应该珍惜我们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你还记得,我们刚认识时的那些时光吗?如胶似漆,谁也少不了谁,我们彼此离开一两天,彼此都想念的不得了,一见面就拥抱,就接吻,吻的彼此都喘不过气来,你还咬破了我的嘴唇,我都没觉得痛,可你非要我回答你,有没有刷牙,因为咸咸的。我刚喘了几口气,就发现你嘴唇上的血,你就发现我的嘴唇肿的老高,还在涓涓的往外渗血。你吓坏了,我还在使劲你脸上留下了一个血印。 前些天我们宿舍有人看见你和胡纯刚手牵着手,不知是咋回事。我都不敢相信,也不敢往下想了,如果纯刚是你的男朋友话,我不知道,那我到底算你的什么人,情人吗?还是你的好朋友。我恨我自己,不知为什么。 如果说我们的爱变了质,我不会勉强。我曾经说过,我不说我会爱你一万年或说爱你到天荒地老,这些老掉牙的谎话。 我只会说,我比下一秒种更爱你,爱你爱到你再也不爱我为至。我想两个人在一起,首先是真诚,再是尊重,最后才是感觉。如果没有信任感和相互的尊重,在有感觉的爱情,也会破灭,就像是泡沫,触即便灭。 有人说爱情就是相互的冲动和青春的躁动。我不知道对不,但细细琢磨了一下,觉的还蛮有道理。 你是一个很有思想的人,不知你如何认为。我们都认为我们的爱情很伟大,很轰轰烈烈。可是古代的梁山伯和竹英台;现代的罗密欧和朱丽叶她们得爱情不伟大吗?不轰轰烈烈吗?经过了几千年也流传了几千年,那之所以会这样,我想它不过是爱情的典范,楷模和榜样罢了。曾经轰轰烈烈的爱情,那不过已经是过去,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当两个人的生命终结了,什么也就不存在了,只剩下坚贞不渝的精神。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好好珍惜我们的未来呢? 如果说没有未来,当我们的爱存在时让我们好好珍惜,不存在了,在一块也就没有了意义。让我们永远像向日葵一样,面向阳光。 祝你永远快乐! +++++ 李成志写好了这一封信,就交给了自己的好妹妹——林宝玉。 刘静怡收到这封信时已经是晚上,看完就哭的跟泪人一样。在哭声中给李成志打了个电话,他一听见她哭可就慌了,一时六神无主。于是,约好在一家咖啡厅见面,他早早就到了,在那里等她,等了不大一会,只见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子进入了男人们的视线。 第十三章 和好如初 李成志看见她来了,免强着打起笑脸,笑了笑,立即又恢复正常,因为他打心底笑不出来,不知自己笑的有多难看。 他说道:“来了,请坐吧!”说着便很绅士地帮她拉开椅子。刘静怡,还是像往常一样微微一笑,笑的那么灿烂,那么亲切。他们认识以前她是多么的清纯可爱,不知什么时候她已经变的很有女人的韵味,现在更多的是妩媚。 她接收他献的一切殷勤。她还是那么漂亮,那么迷人,那么让人心动。 她点了点头,说着便坐在他的对面,一阵香气扑鼻而来,让人突然产生一种说不出的欲望。李成志内心更加的狂乱,不知道是舍弃,还是死皮赖脸的缠着。他爱她,爱的太深了,舍不的她离开他,如果分离,真让人舍不得,更让人痛心撕肺。此刻,李成志真的好想、好想抱着她,再一次嗅着她的秀发,嗅着她的体香。但出于男人的自尊心,还不能让做出这样伤自己脸面的事。因为在他的世界里,面子上根本过不去。 男人就是死要面子,为了面子可以不顾一切,甚至可以拼命。好多男人就因为面子,常常大大出手,和别人打架就像有些女人非常的虚荣,非要和别人攀比,比谁有钱或更漂亮一样。 李成志非常的想妥协,又十分的不情愿和一百个不愿意。 刘静怡一直沉默着,这时便开始说话了,只见她樱桃小嘴张了张,没发出声音来,似乎面带有些为难之色。李成志看见她这样却更加的难受了,不知道她将要说些什么,心里更没有了谱,拿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没自信。 她从牙缝了挤出来一句不痛不痒的话,你不是说要给我说话吗?咋不吭气了呢? 李成志顿时无语,涨红着脸,愣了半晌,说不出一句话来。他稍微沉思了半饷,说到:“我写的信你看到了吗?不知你做如何打算。”说完就可怜巴巴的望着自己如花似玉的女朋友,等待宣判。宣判,爱情还是否要继续,否要等待,是否变质。 刘静怡像做完错事的小女孩一样低着头,用手玩弄的裙角,长长的黑发遮住了她美丽的面孔,看不清她脸上的任何表情。 李成志又再一次的问她,到底作啥打算!她还是仍然低着头不语,空气死一般的寂静。他喝了一小口的咖啡,静静地等待她的回答,就这样一直僵持着沉默着,咖啡厅里欢快的音乐喧闹着,但与他们无关,音乐让人多少有点透不过气来。情人们谈笑风生、打情骂俏,高雅的爱情流行歌曲依然歌唱着,根本无暇顾及别人的忧伤与失落。 李成志实在坐不住了,再一次地逼问到,你咋回事?说句话呀!如果你不愿意和我好了,你就直说,不用这样。。。。。。。。。。。 她一愣,肩头微微颤动抽噎,胸廓彼此起伏,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珍珠,吧嗒吧嗒地往下掉,轻轻地抽噎呜咽着。 他吃了一惊,自己没说什么重话呀!只是一时着急,想知道结果,随口说出,语气有点重罢了。这会,一时不知所措。 后来才知道,女人的武器就是眼泪。哭有好多种,真哭、假哭、委屈的哭,气的哭、伤心的哭、高兴的哭。女人只要一哭,男人就慌了,会束手无策。谁又会让自己心爱的人儿伤心的流泪而无动于衷呢?如果是这样,那只能说明这个男人,太差劲了,不适合和那女人在一起。因为女人生来,就是让男人宠,让男人爱,让男人疼的。 没有男人的天不蓝,没有女人的生活不甜;有了老婆好,不吃都能饱;有了男人疼,没米饿不成;有了老婆爱,吃饭不吃菜;有了老公抱,天天偷偷着笑。 他真的不知道该做些什么,能使她不在哭泣。女生哭通常有两种办法,第一种:通情打理的哄哄就不哭了。第二种:顽固不化的,越哄哭的越凶,谁也没有好办法,说的好听点就是让自己发泄、发泄,宣泄一下情绪。说的不好听,就是哭吧,朝死的哭,没人理她,她哭一会自然就不在哭了。不过这样做会很没人性,大多数女生哭时还是很希望男朋友或别人能安慰、安慰自己,可不想没人理,那样可太痛苦了。她们只不过想引起男人的重视罢了,哈哈! 现在满咖啡厅的人们都在看着她们俩,这精彩的一幕,李成志一个劲的在旁劝阻,也于事无补。看来说话,以后真的要小心,刚才自己只有那么一点点过分,也许她还爱着自己,所以这样。由于自己的不自信,不的不说出狠话来,当她意识到自己犯了严重的错误时,脸面让他不能不做出让步。男人的面子,有时侯会把人害死。 现在所有的人都在看着自己,自己必需做出让步,没办法的办法,必需妥协,必需向她道歉,才能缓解。男人的低声下气,才能换的女人的满足和虚荣,世界上有好多的事情,总是那么让人无奈与无助。以前的风花雪月,海誓山盟,喃喃细语,温柔贤淑,全变成了虚无乌有,就像海市蜇楼,稍显即逝,更像美丽的昙花一现,像流星划过浩瀚的夜空,都因为一件事改变了彼此的看法和交流的思想。感情脆弱的难以想像,一有困难就像绝提的洪水般泛滥又像残灯忽闪、忽闪,随时有可能破灭。 李成志想自己的爱情也是这么的脆弱,不堪一击,女朋友的不理解,好朋友的变故,舍友们的议论,让他无所适应。困惑、迷茫、郁闷、仿惶无一不困扰着他。爱情将何去何从!痛苦着,挣扎着,努力着。 他真的很爱她,很爱、很爱、甚至爱她胜过爱自己。 他妥协了,放弃了自己的一切尊严,不顾男人的面子,依然地去花店买了一大束玫瑰花,送到了她的面前,希望她能原谅自己。 所有的一切都成了他的错。 她欣然接受,一切就这样结束了,不了了之,谁也不再提以前的事。看来玫瑰的力量对爱情的催化是不可小视的,“红玫瑰”火一样的爱情。 几天后的一个夜晚,夜凉如水。天上挂着一轮明月,星星眨着它笑咪咪的眼睛,俯视着这可爱的夜晚,月光洒下另有一番情趣。 李成志和刘静怡抬头看着天上的星星和月亮们,幢景着未来的理想和幸福的生活。今天中午还哭哭啼啼,这会却喜笑言开,拿着他又给自己写的爱情诗歌,幸福地依偎在他的怀了,欣赏着他的杰作。 世事多变,女人更是善变。 只见月光下淡蓝色的信纸上写着一串串让人心动的音符缓缓地跳动着。她忍不住的小声吟出声来,只听见:《赠佳人》 北方有佳人, 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 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 佳人难再得。 云想衣裳花想容, 春风拂澜露华浓。 若非群玉山头见, 会向瑶台月下逢。 在天愿作比翼鸟, 在地愿为连理枝。 天长地久终有尽, 此恨绵绵无绝期。 地久天长人无悔, 天涯海角永相随。 第十四章 毕业与人生的思考 经过了好几年的艰苦奋斗,毕业了。一种欣喜若狂,自由飞翔,一小点成就感油然而生。过了那么几天,心静了下来,不在那么浮躁和狂野,一种离别回归社会的恐惧悄悄的袭来,同学们忙着离别前的聚会,学校周围的餐厅和饭店,因为他们的到来生意超常的红火,KTV也彻夜不眠,网吧更是虚无空席,毕业了学校相对管理的比较松懈,他们都出来消磨这段时光来弥补上学时所失去的所有欢乐。玩是每一个人的天性,每一个人从小就会玩,玩着这样那样的游戏,成人了也不例外,人类从游戏中学习知识和经验。 08年一个有喜有泪的一年,圣火传递西安站,她们两人观看了这感人的一幕幕,见证着圣的传递,感受着祖国的伟大和昌盛。她们发疯似的奔跑,发疯似地呐喊,回来以后李成志赶紧记录下当天自己对祖国的热爱和对奥运的期盼。内容如下:《喜迎西安圣火传递》 中国迎来奥运年 盼了几个世纪 奥运梦终于实现 看今日圣火在我古城西安传递 西安人民热血沸腾 为奥运呐喊加油助威 从小雁塔到大唐芙蓉园 完全展现了古都西安的风采 梦里几回回 不敢想的事 如今变成现实 圣火所到之处 每一个人 无一不被现场的气氛所感染 为祖国而自豪而发狂 人们以排山倒海之势 向圣火瞻望 国旗的海洋和志愿者的笑容 一路狂奔一路呐喊 中国加油 奥运加油 刘静怡和他经过这一次热情的释放,真心流露在一成不变白开水般的生活中起了波澜增添了色彩,使她们又恢复了青春的活力。两人在一起久了,难免会很腻,很平凡很乏味,生活因为有了波澜才得以壮观与美丽,平静如水的生活让人多少有点乏味与讨厌。 人如果倒霉了,连喝水都会塞牙缝。 在今天这个高速发展的社会里,人们避免不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如社会、工作、事业、爱情、家庭等,压力越大背负的精神负担也就越来越重,无形中造成了很多隐患,使人失去生活的勇气|Qī=shū=ωǎng|,消极茫然与困惑,从而导致各种病态的心理,不敢与别人打交道。 现今毕业就意味着失业,我国每年有几十万名的大学生毕业,每年都有没有找到工作和失去工作的人。为了缓解就业的压力或逃避压力好多的学生还是选择继续深造来逃避现实,研究生自杀的趋势逐年上升,心理疾病患者也成倍成倍的增多。心理疾病已成为不可忽视的杀手,就在几天前的一个晚上李成志系里一名女生跳楼自杀,也不知为什么,有人说是男朋友把她给甩了,失恋了一时想不开自杀;有人说找工作时被人给骗了好几千块钱;有人说准备上研究生没考上,一时人云亦云。但不管怎样,生命是宝贵的,对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可怜了父母白养了一个白眼狼,让白发人送黑发人。 从不懂人生的他,开始思考起自己的人生和未来,在今夜无月的夜里。他根据自己的生活经历和人生感悟记录下了自己的思想,雪白的纸上写下他的第一次对人生的认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有了记录下自己思想的习惯。也许这也是另一种发泄吧。 《人生》 小时候稀里糊涂 长大后迷茫彷惶 爱恨情愁悲欢离合 成功失败变化无常 一瞬间 空虚孤独寂寞 将你我包围 谁又能忍受 无不扰乱我们每一个生活者 又有谁能理解呢 心如止水无欲求 这种精神境界理想之理想 寻求精神安慰 大彻大悟宗教才得以盛行 要战胜别人首先要战胜自己 人生好像一场梦 梦里几多欢喜几多愁 只是扮演的角色不同 可人人都是主角 免不了痛苦和挫折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到彩虹 笑看人生 那有又何妨 一时欢乐一时悲伤 有又什么关系呢 只不过看你这样看待罢了 微笑面对每一天 何乐而不为 谁想,第二天成了他们俩今生在一起的最后一整天,她要回家了,父母的死命令。她在西安找不到工作,可回家就不一样了,家里已经给她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开始时她还割舍不下这一段恋情,随这几个月的奔波和拮据的生活,她失去了希望。她想过更好的生活和更有保障质量的未来,她选择了逃避与放弃,没有给李成志一点的机会更没给自己一点的机会。因为李成志家买不起房子。 一个刚毕业的学生如果要结婚,结婚女方肯定要房子,买房子自己没能力就只好给父母出难题。 她们的交往原来就是个错误。他万万没想到她会是这种人,几个月以后他明白了。 第十五章 离别 当刘静怡把她要回家的消息告诉李成志时他正在打篮球,他以为她在开玩笑,昨天还不是好好的吗?于是发生了争吵各自不欢而散。 李成志打篮球直到筋疲力尽才回宿舍,洗完澡蒙头大睡,外面的天黑了他仍睡着。直到手机把自己吵醒才知道是刘静怡打来的电话约自己吃饭。可把他高兴坏了,到了地点她点了一大桌自己最爱吃的川菜,他狼吞虎咽地吃完而她只吃了几口,桌子上还剩下好多,等他上完厕所回来,她已经把帐给结了。因为自己走的急,没带多少钱出来,还好她结了,不然还真有点难为情。出来时他问她为什么吃了那么一点点,是生病了。她说:“没有,只是不想吃,她要好好的跟自己谈谈”。 她告诉李成志自己火车票都买好了,明天中午的。她本不想回去,一是自己在这边找不到工作,二是父母要求的,三是放不下他。 李成志听完沉默着。 爱是要有距离的,所以他选择了接受事实,并尊重对方的选择,还用自己所剩的钱给她买了好多路上吃的零食。她不知是出于感激还是别的原因,要求晚上住在学校外面,李成志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欣喜若狂,终于要破处男身了。他还精心准备了一盒安全套,可是想像的并不是他自己想的那样,在宾馆里她连澡都没洗,说自己下午已经洗过了,他本想先洗个鸳鸯澡再把彼此的第一次交给对方。 当他要扒下她的内裤时她死活的不愿意,说自己怕痛,就是不让。李成志死缠着不放并保证自己一定很温柔,很小心时她也没答应。后来说她大蚂蚁来了,让李成志看她带的卫生巾,他相信了无计可施。于是就整晚抱着她,他终于忍不住射在她的内裤上她埋怨着他,说自己要是怀孕了咋办。并要他保证以后要对自己负责,李成志信誓旦旦的答应着,天一亮就在一个计生店里买了一包测早孕的试纸,按说明没有变成异常色才放心。 中午李成志拎着大包小包去火车站送刘静怡回家。离别的车站刮起了风吹乱了人们的头发更迷离了人们的眼睛,它不顾人们的悲欢与离合。开始时她们没有太多的话语,谁也不想在悲伤中离别更不想在痛苦中分离,陕西的地方就是邪,你如果怕啥就来啥。比如你正在说某人,某人就来了,就在你的跟前,中邪似的老准了。 离别前的那一刻,李成志深深地抱着刘静怡,他们不顾世人的眼光,相依相偎在一起,一种生离死别的痛折磨着这可怜的人儿。当广播响起,送亲友的朋友们请抓紧时间,火车即将离开古城西安时,她们两人的心如刀搅般难受,刘静怡的眼泪像断了线的水更像一眼泉不断的涌出,怎么止也止不住。 李成志眼泪也不争气地往外淌像眼睛里进了沙子,他越不想淌眼泪越止不住的往下流。今日一别,何时相见,直到火车鸣响了汽笛,她们才依依不舍的分离。火车开始缓缓的开动着,他追着跑着她跟着哭,直到飞快地消失在模糊的视线里,一切都结束了随着他的泪被风吹干。 在以后的日子里孤独伴随着他,他有恢复了一个人的世界。她回家后只给他打了几个电话,从此便蒸发在人间的某一个角落。手机停机,相处这么几年竟不知她老家的详细地址,一次的离别竟成今生的永别。 有些人注定只是你生命中的过客。 如果能留下多一秒钟 可以减少明天想你的痛 我会愿意放下所有 交换任何一丝丝可能的占有 幸福只剩下一杯沙漏 眼睁睁看着一幕幕甜蜜 不会再有原来平凡无奇的拥有 到现在竟像是无助的奢求 我已开始练习 开始慢慢着急 着急这个世界没有你 已经和眼泪说好不哭泣 但倒计时的爱该怎么继续 我天天练习 天天都会熟悉 在没有你的城市里 试着删除每个两个世界里 那么曾经共同拥有的一切美好和回忆 爱是一万公顷的森林 迷了路的却是我和你 不是说好一起闯出去 怎能剩我一人回去 回去······ 这正是此刻他的心境,正好像是为他而唱。 第十六章 迷途的羔羊 林宝玉自从和男朋友分手以后就再没有找男朋友。也许是爱的越真,痛便越深。她受伤了,但谁也没有看出来她很受伤,谈了一次恋爱就很受伤,可见用情很深,一种无形的痛,痛的撕心裂肺,而她的外表依然一如继往,若无其事。谁能感受的到呢? 有人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每当林宝玉的目光和李成志的眼光相对时,他通过了她的眼底看到了她的灵魂,一个孤独寂寞的灵魂,脆弱的像一张纸,压抑着痛苦的泪水,外表依然坚强,至少还有少许的无奈与迷茫或从目光中看到炙热的爱情渴望与贪婪。 他又何况不是这样呢?每一次的失恋都痛不欲生,痛在心里说不出口的难受。每一次恋爱的对象都刻骨刻骨铭心,无法忘掉她们一张张曾经熟悉又陌生的脸,还再寻找能陪伴自己一生的爱情。一次次,一场场他前赴后继地追求着属于自己真正的爱情。不管有多么的痛苦和折磨,他都不管只为真爱而生,永不放弃。 这就是他,他就他。 今夜又是一个无眠夜晚,他写下《在那里见过你》来表达自己对爱情的困惑与质疑,他现在就是一头迷失方向的羔羊,有又谁又能拯救这只迷途的羔羊。 这也许是一种很好的发泄方式。如下: 爱情是什么?我有些茫然,有些迷茫,更不知所措。我找不到感觉,找不到我的爱情,应该属于爱情的感觉,好像还却点什么,缺了点就不完美了。我虽不是追求完美的人,可是就缺了那么一点什么,生了一道看不见隔阂,可我又无法穿破这道隔阂。我于是沉默了,为难着我自己,也许是自作多情,老天就这样作弄着,更作弄人生,高不成低不就,半死不活。 很多时候,我不想一个人。没有人一起分享我的喜、怒、哀、乐,更没有一个人完全了解我,理解我。我就这么一直孤独、寂寞着。有时候我真的很想你,那又有什么用呢?你有不知道,就算你知道了也于事无补,你是谁连我都不知道。因为你不是我的另一半,更不会是我的她。她连我也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在这冥冥的世界里,我想一定在什么一个角落里,我的她就这样一直静静的等着我出现。 我们彼此只为彼此的相遇,相知。 曾经的你早已死去,现在的你不是我的你。 我找不到我的爱,不知道我将会爱上谁,更不知道谁会爱上我,所以我要留下我的思想和灵魂与别人一起分享我的一切。每一个人都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我的你还在那里徘徊,你的我在今夜无眠的夜里,写下我的灵魂与你相聚。 你是我梦中的女神 可我总记不清你的模样 曾几回回 我遇见了你 似曾相识 在那里 在那里见过你 第十七章 无比的思念 有一天,李成志破天荒地看见她桌子上放着一纸,上面写着一首诗,一看笔迹是她写的勿庸置疑。只见雪白的信纸写着: 爱若动痴情, 痛苦便无形。 内心孤苦醒, 情爱越无赢。 写的多好的诗呀!还压着韵,又表达了作者的内心世界与真情流露。 李成志看完这,有一种想哭的冲动,但强忍着在眼睛里打转的泪花,想起了刘静怡的一举一动,眼泪不争气地落了下来,他不想让林宝玉看到,越是掩饰,眼泪流的越欢,回想起以前的种种坎坷,真是往事不堪回首,爱情又一次的夭折,无疑雪上加霜。 至今,他仍不敢相信自己曾经那么浪漫的爱情,像电影里演的主人公一样,曲折,离奇,让人回味无穷。也不知道以后再恋爱,爱情会变成什么样!“以后”这两个字就像刻在他脑子里一样,挥之不去,“未知的未来”。 他是要呆在西安发展,可她必需回老家。因为她家里早给她找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她们常常为此而吵架,没有了以往的和谐与幸福,浪漫尚存,爱却变质。最后一次的吵架和好,却成了永久的离别,她回老家了,没有再联系他,独自一人。 她在也不会围着他跑前跑后,畅谈理想,人生,社会和生活。永别了,今生也许在也不会相见。曾经的轰轰烈烈已成过眼云烟,近日的凄凉正是昔日的对照。剩下的只有自己对她无比的思念。 想你 在想你的每一次 我有许多心里话要对你说 让我敞开真诚的心扉 向你倾诉我多么的爱你 我是一个壮志难愁人 心比天高 渴望理想与梦想一同实现 让我的心胸和天空一样浩瀚广阔 我是一颗痴情的种子 渴望爱情之树常青 直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烂 我是一个乐观的人 渴望学习、事业、爱情都结出累累硕果 在想你的每一分种 我有许多话要对你说 当我见到你的那一瞬间 脑子里只剩下一片空白 也许是兴奋冲昏了头 有时,我满面春风兴奋不己 和你在一起的时光 有时,我郁郁寡欢迷茫困惑 和你吵完架以后 有时我泪流满面十分难过 我盼望你打来电话 安慰我那颗受伤的心 有时我恨我自己 为什么不是你所倾心的那位 有时我怀疑你是否还爱着我 而我总是热情似火一往情深 有时我不知道究竟喜欢你什么 也许因为喜欢所以喜欢 有时和你在一起很受伤 但我还是喜欢和你在一起 这就是所谓的爱吧 常在爱与不爱之间徘徊 爱一个人好难 好好的去爱更难 在有限的时间里 想你、想你,还是想你 未知的未来,让人前途迷茫彷徨,愈演愈烈。现在大学生便地都是,多如牛毛,高学历已经成为求职的一项最重要的门槛,国家虽提倡能力第一,但你没有学历这块敲门砖,恐怕只能找到下苦力的工作,苦力还要身体强壮的。 这毕业以后的日子里,惶恐与迷茫让人心绪不宁,举目无亲让人无助,社会的复杂让人无奈。每天在烦躁和郁闷中都过,大多数的时间里全在找工作,找工作时间全浪费在路上,什么也干不成,因为一颗心老在漂泊,安静不下来,心浮气燥。 李成志一脸的困惑,弄不清世界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而他清楚的知道她是一个乖乖女,即是她再一次的妥协,也不会有好的结果。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彼此折磨,彼此伤害。种种的原因让人不能接受这铁的事实。 爱情到底是什么? 悲欢离合,吵分合聚。 见了心烦,不见又想的慌。 有时就在眼前,还是想。就这样折磨着一颗颗脆弱的心灵。 从不会作诗的人,突然就变成了诗人。看来经历的事多了,人的思想也就深刻了。 一个空虚寂寞的人,越是清醒自己要的是什么,也就越空虚寂寞。 得不到的东西常常让人向往,着迷。 第十八章 犯错 有人说成功总有诀窍,找不到诀窍就要有耐心,用耐心去代替。 李成志一个人,他的天早已塌陷了,仍强打起精神整天忙碌着,过自己随心所欲的生活,把自己累个半死好让自己不曾有空闲来思念她,脑子不能闲着,只要一闲下来满脑子都是她的影子,赶也赶不走。 一天下午,李成志实在无聊于是和林宝玉出外游玩,看着外面的花花草草也起不起兴趣。它们为了娱乐,去KTV唱歌,唱歌纯属的鬼哭狼嚎,如果让那些大明星们听见了非气死不可,不过足可以让她们发泄一番,痛快淋淋。归来的路上,林宝玉遇到一家烧烤店喊着要吃烤鱼,吃肉当然要喝酒,心中的郁闷随着酒精的麻醉慢慢的忘却,渐渐他迷糊了。 李成志跌跌撞撞地扶着已经不醒人事的林宝玉在大街上乱喊乱叫,哭着,笑着,痛苦着。已经很晚回不去了,他到宾馆开了一个双人房间把林宝玉扶上床,自己也爬上另一张床躺下,才结束了这一次疯狂的娱乐。 命中注定的事,谁也无法改变。以后是该悲呢?还是欢喜呢? 李成志躺在一张比棉花还软的席梦思床上,分不出是梦是醒?旁边仿佛有一个人,她这会比花香。是不是林宝玉呢?还是刘静怡?他分不清,也不愿分清。管他是梦也好,清醒也好,就这样一份朦胧飘忽空荡荡的感觉,说不出的滋味。人生又有几个能够领略得到此时此景? 夜已很深很静。床边浮动着细碎的身影,仿佛有人在轻唤:“成志,老公。” 他没有回答,也不愿回答,更不愿清醒。 但他能感觉到身旁躺着一个人,赤身裸体的一个人,而且还是个女人。然后就感觉到一只带着甜味的香手伸了过来,搂住了自己,像棉花一样软的手烫的似一块火炭,他浑身也热的似一把点然的火焰,推开火炭似的身体。不知到啥时床上多了一个人,还是一个有香味的女人。 原来是林宝玉口渴了,起身迷迷糊糊喝了点什么,嘴里还喊叫着热死我了,说着就把自己脱的一丝不挂,看见床就爬了上来。 她爬上床还看见床上躺着一个玩具娃娃,抱着便躺下。她雪白的肌肤无比的晶莹剔透,加上酒精的作用更是白里透红,诱人的身体,还有香味足以让人想入非非。 可他睡着了,全然不见。 一片春色无人欣赏,岂不可惜。 她全然不顾玩具娃娃是个大活人,手轻轻地摸索着,她又紧紧抱住了他,在他的脸上捏打着、抚摸着,玩具娃娃很重她抱不起来,接着她便爬过来吻他的额头,无比的兴奋。 比花儿香,比花儿更美的人。长长的腿,细细的腰,乌云一般的头发披散在双肩,皮肤光滑的就像是缎子。 李成志迷迷糊糊的迎接着她的热吻,早已心急火燎,下体也莫名其妙地打起了小鼓,涨的厉害,浑身说不出的燥热。他不顾一切的在她的胸前,揉搓那两只还没见过人的小白兔,还胡乱地在她身上乱亲乱摸,她全身凡是被他亲过的地方都痒痒的,两只小白兔不一会也乖巧的竖起两只耳朵,静观其变。 她闭着双眼,体验着爱的真谛。他亲吻着,吻的她差点背过气来,但还是无法舒泄他这多年来对性的渴望。 他和女友也在一起同居过,你怎样都可以,就是不能和她MakeLove。让他最痛苦的莫过于此,整整两年,至今他还是个童子鸡,天天处与性饥荒。 他曾经怀疑过她是否真的很爱他,不是说爱一个可以为他(她)付出一切吗?难到爱的还不够真,不够切?他也问过她为什么要这样,她回复他,她要把自己的贞操留给新婚之夜,他当时就无语了,为自己图一时快乐的想法而感到羞耻。 这会他争着两只发红的眼睛,像野兽一样,笨手笨脚的急扯脱着自己的衣服,压在她的身上,匆匆进入她的体内,她呻吟着,不知是痛苦着,还是欢乐着,进行这歌唱一样美妙的交响曲。 她紧紧的包容着他,直到他射出白色的乳汁,全身颤抖着。他好像被吸干了什么似的,累的躺在那里一动不动,看到殷红的鲜血染红了床单。看着她丰满的身体,他流下了泪水,不知是喜还是悲。 林宝玉哭了,一个女人把自己最宝贵的东西给了他,不知是害怕,还是对自己曾经所拥有的惋惜,她的付出无疑不是对他的信任与真挚感情的流露。 两个人虽说都是在醉酒的情况下发生了关系,但都很从容就好像早会那样发生一样,林宝玉并不后悔,李成志更没什么后悔的。 因为两个人都是第一次,所以快乐并痛苦着。 两个人都有不幸的恋爱,留下了心酸的眼泪和对爱的恐惧。从此他们将会走在一起,因为她认识时的第一眼就偷偷喜欢上了他。只是自己没告诉他,也不敢承认这个事实罢了。 林宝玉躺在他的怀里久久的依偎着,互相奉献着彼此。她使劲往他的怀里钻了钻,突然她喃喃地说:“我从看见你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你,无可救药。谁也不能阻止我喜欢你,你也不能,我忍着心痛帮助你和刘静怡成为好朋友,我痛苦,我烦恼,可我能在你身边,看着你,我就高兴。我离不开你。” 李成志傻傻的愣着,胳膊僵硬地搂着她,没有做声。好像想起了什么心思,丢了魂似的愣着。 林宝玉说:“我知道不应该说这么多话,我只希望你一直抱着我,别放下我不管。” 李成志愣着心痛的早已无法呼吸,他说:“你是我干妹子,我不会放下你”。 林宝玉:“我不要做你干妹子,别不理我。” 李成志;“好。”紧紧的抱着她,林宝玉幸福地躺在他宽阔的胸膛。 第十九章 真爱 有人说:“恋爱时是纯碎的感情维持,有了性以后,就是性关系维持着。” 李成志不知道以后的关系会怎样?他想我一定要对她负责到底,是男人就必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管是什么情况下。即使是喝醉酒,那有如何?铁打的事实,谁也不能否认。 渐渐的李成志和林宝玉因为有了爱情的滋润,生活慢慢的丰富起来。谁也离不开谁,一会不见就想的慌,因为彼此很是熟悉与了解。 同是天涯沦落人,两颗受伤的心在一起很是相惜相恋,谁也不忍心再让彼此伤心。 雨过总会天晴,风雨过后必有彩虹。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水到渠成,马到成功。当你到一定的时候,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强求也不会成功。 李成志又一次恋情已意想不到的形式来临,让人多少有点措手不及,她来的那么快;来的那么执着;来的那么真挚;来的又那么热烈。 第一次看见她就有预感一定会发生点什么,发生了,以不可思议的方式发生了。 两人默默相处,心早已紧紧长在一块,不分你我,如同一人。有他的地方必有她的身影,有她的靓影的地方必有他的酷形。身即是影,影便是身。 苦尽甜来。 功夫不付有心人,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这份迟来的爱,让人喜出望外。 李成志和林宝玉开始时还不习惯,叫哥叫妹吧!显然已经不在合适,叫老公老婆吧!有多少又点别扭,该给的都的给了,该发生的也都发生了,也许事情发生的太超乎意外,太突然了,多多少少让人有点意外。一切又那么的顺其自然,发生的顺其自然,意外。 两人开始时你喊他“哎”,她也还她“哎”,听着说不出的别扭,后来他们又在一起共度了一个美好而浪漫的夜晚,陌生的感觉渐渐的逝去。熟悉的两个人发生了点什么,彼此变的很陌生,陌生的连自己都有点受不了;陌生的两个人陌生并熟悉着,熟悉并陌生着,由熟悉到陌生,再由陌生到熟悉,不可思议的彼此交换,人就是这么奇怪的动物。 男人和女人永远有说不完的故事和话题。 他看到一篇超经典的关于男人和女人的文章,如下: 男人爱上女人后,他就会作诗 女人爱上男人,她就会做梦 女人对男人往往会朝思暮想 男人对女人往往会朝秦暮楚 女人的看家本领就是撒娇 男人的拿手好戏就是撒谎 女人的幸福在于他真的爱我 男人的幸福在于她值得我爱 当女人走投无路的时候 她会和一个男人结婚 当男人走投无路的时候 一个女人会和他离婚 精明的女人会嫁给爱她的男人做老婆 单纯的女人会嫁给她爱的男人做老婆 做情人的时候,女人会让男人心疼 做妻子的时候,女人会让男人头痛 少女习惯用眼神征服男人 少妇习惯用眼泪征服男人 女人能够忍受不幸的婚姻,不能忍受不幸的爱情 男人能够忍受不幸的爱情,不能忍受不幸的婚姻 女人再婚是为了赌气 男人再婚是为了碰运气 女人较好的长相使男人迅速坠入情网 男人的甜言蜜语,使女人乐于被拉下爱河 男人获得爱的方式迅速出击 在燃烧中拥抱爱的烈焰 女人获得爱的方式是缓慢地渗透 然后在平静中品尝爱的芬芳 男人为结婚而恋爱 女人为爱情而结婚 男人酒后话多 女人婚后话多 女人活得爱的方式是缓慢地渗透 然后再平静中品尝爱的芬芳 如此的美文真是太精彩了,把男人和女人写的很透彻,两人看后不胜欢喜,默默的微笑。 这就是男人和女人。 第二十章 快乐时光 李成志和林宝玉为了节省开支搬在了一起,当下男女同居成了一种时尚,如果在学校一个女生没有男朋友或没人追求会很没面子。男朋友不仅是长期饭票,还是廉价的劳动力,有什么大小事了他都得统统包揽。男人就是责任的化身,不能喊叫累,更不能不承担责任,那便不叫男人。男人就要顶天立地,头割了碗大的疤,大不了十八年后再做好汉。 同居就意味着在一起一块生活,同呼吸同命运,你有什么缺点和优点全统统的暴露在对方的眼前。开始的互相吸引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渐渐淡化,激情的生活不在热情,曾经的感动慢慢的习以为常,生活在平凡不过。 现在大学里有的高校男女同居的现像非常普遍,曾经有一个学者对高校的学生做过一个调查,一个陌生人晚上约你同居,你会怎么办?在男生里有80%的人表示无所谓,只要自己喜欢,10%的表示不会,还有10%表示看情况;在女生里60%的人表示自己不会,20%表示看情况,10%表示可能会,还有10%的人表示不确定。 “性”一个古老又神秘的话题,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激素食品的日益食用,导致儿童性成熟也越来越早,社会媒体的广大宣传与网络不良信息的影响,都可能导致不健康的心理。我国著名生殖泌尿性学家董协良教授曾提出《大学生性问题》《农民工性问题》等,一针见血的指出了大学生的性需求,性冲动和如何理智的对待。性并不是可耻的,不能见阳光的也没那么神秘更没有那么恐怖。 在一起的日子里幸福的像花儿一样绽放,李成志有什么烦心事,高兴事,不理解的事一古脑的全说给她听,她有又什么新点子也全说给他听,理解和宽容成了她们在一起的最大优点。他们打起了一个小灶俨然成为了一个家庭,男女主角也成了名副其实的小夫妻,每一天都有欢声和笑语从房间里传出来。 快乐的日子也似流水般的流逝,李成志终于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每天忙碌着可回到家看见自己心爱人儿的脸,一天的疲劳早已烟消云散,只有高兴的份,偶尔的一次吵架只会加深俩人的感情。 每天,李成志下班回来了,有时林宝玉还没有回来,他于是做起了饭,炒菜对大多数男人来说,简直比登天还难,他呢?可是强项,比如:蛋炒饭,西红柿炒鸡蛋,香菇炒肉丝,麻辣豆腐,拔丝红薯.........;等等,都是他的拿手好戏。媳妇也并不一定要洗衣,做饭。男人也同样能做,也许会做的更好。 一个男人不仅要有男子汉的气概与胸怀,还要有一颗怜悯苍生的爱心,粗中有细,勇敢与智慧并存才不失为伟丈夫。 民以食为天嘛,饮食也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之一,美食人人爱之。 人生病的主要原因也就以下几点:1。遗传决定着体质及一切生命密码2。生活规律和饮食,一个不可忽略的隐形杀手,俗话说病从口入,好多疾病都是从吃喝上慢慢形成的,不规律的生活饮食,积累到一定时间,就会爆发出来,就像积劳成疾一样,成为祸害。 所以,李成志一直在养成一个好的生活习惯使自己永远保持活力,青春。人们常说:“年轻是最大的资本。”年轻固然美好,可是青春易逝,过上数十载,人们年轻的资本,已是昨日黄花,还得从饮食上抓起。 俩人自己做饭吃,一是为了省钱,二是为了自己能吃好,男同志在外面,贵就不说了还吃不饱,三是现在传染病很多如:“乙肝”,很难治好。四是自己做的吃着香,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男人做家务也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每当她们吃完饭一起看电视或出外散步,林宝玉都感觉无比的幸福。 幸福总是那么的短暂,接着就出现了麻烦。 第二十一章 回家 家一个温暖的港湾,当你在外面受伤了或受委屈了,家永远是你的避风港。 幸福总是那么来之不易,好时光总是那么短暂。 李成志因为自己的父亲不小心手弄受伤了,作为儿子的他当然不能无动于衷。父亲在他的心里就是一座大山,一辈子辛勤劳作,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永远没见他和自己的母亲闲过,在他的印象中家里从来没缺过钱,也和父母的辛勤劳作有关。所以,从他懂事起就开始帮父母干着干那,生活不用说都很自立,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嘛!做饭就是那时候开始学的,因为父母忙没时间做饭或回来后早已精疲力尽,他挨饿后。便学着自己做饭吃,有第一次的经验以后,他做的饭于是越来越出色。 回家,是一个诱惑的字眼特别是对一个常年在外的人来说。当决定要回家时往往归心似箭,只想早点到家,不差于一个游子回家时的急迫心情。 李成志的家位于陕西的陕南地区,秦岭山的余脉就是他家屋后的大群山。那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古时侯也是兵家必争之地,闯王李自成曾经在这里屯兵休养,唐代也有很多诗人隐居此地,闲云野鹤,修身养性。 在这里还出生了一位传奇天才作家,我国著名作家—贾平凹先生。他的故乡离李成志的家很近,大约有3000米远,小时侯他常和妈妈一起去贾平凹先生曾经居住的棣花镇赶集,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这里出了一个大作家,稍长时便看见了他集资捐款盖造的棣花镇中心希望小学,还有他亲笔题的字。于是,贾平凹先生便在他幼小的心中烙下了深深的印,成了他心中的大英雄,拿现在的话说叫偶像。 从此,他一发不可收拾地喜欢上了语文,偏科成了他致命的关键,语文老是第一,数学是勉强及格。到后来便喜欢上了文学,更迷上了创作。坎坷的生活才刚刚开始,他天生有一颗怜悯苍生的心,直率又多愁善感,敏感而又好强让他吃尽了苦头,饱尝了人情冷暖,江湖的险恶。困惑、迷茫、彷惶让他无处可逃,他还是读完了大学,一轮又一轮的感情失败更让他自尊心越发的敏感,却更加的坚强。 在又一次的人生低谷,生活中的又一次奋斗,他相知了她,林宝玉生命的转折点,生活的希望和勇气给了他在一次对一切美好事物的追求,人生从此更精彩。 当时李成志很害怕,很担心父亲,林宝玉也跟着担心,害怕。最终决定了回家探望,她也刚好休息,于是第一次来到了他家,以女朋友的身份很是让他的父母吃惊。他的父母想不到自己家的穷小子给他们家领了个很温柔,很体贴,很漂亮的大闺女而且还是个大学生,可乐坏了一家人。 连李成志他爸也乐呵呵的,本来手伤的很严重,没有二三个月是好不了的,从不爱闲着的他,百般无聊。自从不能干活以后简直度日如年,像霜打了的茄子,蔫的不能再蔫。可自从看见未来儿媳妇回来,这几天也精神倍增,伤口也好像没以前那么疼了,康复的特别快。 看见女大学生不嫌家了贫穷,而且还抢着干农活,不光李成志看了高兴,家里人更不知有多高兴。村里的邻居有事没事地就议论开了,“看人家娃长的多白呀”!另一个说:“就像电视里的一样。” 李成志的父亲听见了,甭提心里多舒坦了。时间就这样的一晃,该回去上班了。在这几天里,林宝玉了解了李成志的另一面,作为农民儿子的他是多么的辛苦,不光没有经济来源,还没有社会关系。所以,一切都得靠自己,在家里所有的活他都抢着干,尽量为母亲减少劳动力度,他成了名副其实的农民,穿着破烂的衣服整天灰头灰脸,不是他穿不起,作为一个农民不停得干这干那,衣服不脏不破,这是不可能的。 他就是农民,但他不是真正农民。 他从没否定过自己不是农民,但上过大学有一份稳定的工作的农民又有几个,所以他不是农民。可是所有的农活,他都得心应手,没有不会干的。 另一个李成志每天脏兮兮地早出晚归,林宝玉有时简直都不能忍受,和自己住一起的李成志,每天把自己打扮的干干净净,意气风发,生机勃勃,简直是判若两人。还好,两人临走前他又回到了以前。看来把你放在不同的环境和不同的衣着打扮,你将会干不同的事情,就像演戏一样。同一个人一会演少爷,一会演农民,两个都像而且都很出色,你难到说他不是同一个人。 这还不是最糟糕的。 第二十二章 善意的谎言 就在她们回去不久,林宝玉的家人说是给她介绍了一个条件很不错的男孩,让回家去见见,这给她们的生活添加了不安分的因子。 林宝玉开始时瞒着他,答应回去见见,这可惹恼了李成志,李成志不知道自己到底算什么,爱情是否还要继续,为此她们大吵了一架。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理所当然,只有你情我愿,谁也无话可说。让李成志想不通的是她咋会那样!嫌自己没钱嘛!那还干嘛还和自己住在一起,难到说是忍受不了孤独和寂寞,自己只是个替代品。 当林宝玉一意自己要回家,自己她问回家要干什么时就不说话了。后来问的急了,她只会说想家了,回家看看。因为他妈给她打电话时他全听见了,他问她时,她说:“他听错了”。他没在意,只会全明白了。家里没有打电话说给她介绍好对像时,她咋没急着要回家,李成志想到这里都快要疯了。 两人在同一个屋檐下,立马形同路人,没有往日的甜言蜜语,空气中到处充满了陌生的分子,让人难受的无法忍受。这一夜她们分居了,再没有人争着暖那冰冷的被窝,而是一人一个被窝。 有人说:“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合。”这会也不见的,两人在一起。首先是相互尊重,其次是理解和宽容,再次是崇拜和仰慕。一旦一方不在尊重一方,另一方一直忍着,直到忍无可忍,爆发了就像山洪一样,一发不可收拾。 就在林宝玉走了那一刻,李成志死的心都有了,他请了一天的假,回家倒头就睡,一个男人无助无能时能干些什么呢?如果和人打架,他一定会杀了那个人。被窝里到处是她的气息,他闭上眼睛是她,睁开眼睛还是她,他在床上翻来覆去,再也睡不着。痛苦就像和他较上了劲,一口一口吞噬他的心,百般折磨。他从床上一跃而起,痛苦的已无法忍受。 爱上一个人的同时就会恨上一个人,爱有多深恨就有多深。 他打开了音乐企图让音乐来为自己疗伤,谁知只会让他更加痛苦。胸口堵着一口气,咽不下去,吐不出来,需要发泄此时比什么都重要。他蹦上窜下,打拳,做俯卧撑像发疯似的野兽,来疏泄自己所有的不快。就在他像一头老黄牛一样,一口一口喘气时,他看见门口站着一个女人,而且还是个和自己喜欢的人长的一模一样的女人,他累的爬在地板上,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那个女人,仿佛是在梦里,难到是出现了幻觉。随着,他眼前一片黑暗,失去了知觉。然后,他感觉有一个人很讨厌的在不停的摇自己,他很想狠狠的揍那个人一顿,可浑身使不上一丝力气。 等他醒来时,林宝玉正把他往床上拖,眼里噙满了爱恋的泪水,泪水掉在他的脸上冰凉冰凉的。他没有动,任她使出全身的力气把他拖上了床,她嘴里还在不停的喊着:“别吓我,你不会有事的。你有事了,我怎么办、、、、”。忽然,看见李成志咧着嘴在对自己笑呢?她愣了一下,接着粉拳就砸在他的胸膛,你吓死我了,刚才推都推不醒。你看见我了装死呢?坏死了,还没等第二个坏死了出口呢?李成志早已把她紧紧地搂在怀里,她也非常温顺躺在他怀里。 李成志突然想起了什么问到:“你不是回家吗?” 林宝玉:“舍不得你呀!说出来就后悔了好像说错了什么似的赶紧避开目光,小脸也慢慢的泛起了红晕像熟透的苹果。 李成志反问到:“是真的吗?” 林宝玉:“假的,不过怕你想不开会自杀。” 李成志:“嘻,笑话!我会自杀吗?这不是活的好好的,再说了我的人生刚开始。” 林宝玉;“得了吧你就会贫嘴。刚才那是干吗呢?半死不活的。 李成志:“我那是健身呢?别自作多情好不好,我健身你有不是没见过。” 林宝玉:“哈哈!见过呀!可没见过你健身能成那样的。”说着满脸的坏笑。 李成志说:“还不是生某一个小坏蛋的气。可恶的家伙竟然要跑回去和别的男人相亲,把我当成什么了,你说?” 林宝玉说:“宝贝了,可谁让他说不爱我,把我不当宝贝呢?不爱我,我去相亲找个爱我的人,难道又错吗?” 李成志:“谁把你不当宝贝了,这不是抱着你吗?”接着推开她说到:“去,一边呆着。人家是不是看不上你呢?又跑回来粘着我啦!” 林宝玉很委屈地说到:“谁说我去相亲啦!谁说没人看不上我,我是没去,只是想看看某人的反映罢了。你既然这么说那好,我现在就去,看是谁没人看的上。” 说着便要出门,不过被李成志给拦着了,抱着死活不让去。 李成志:“我错了还不行吗?谁让你害我担心受怕,痛苦的不行。说俩句气话你就当真了,你是我的小心肝,小宝贝。” 林宝玉被李成志几句甜言蜜语说的眉开眼笑,在也不喊着要去相亲了。 林宝玉告诉他,家里早要给她介绍对象了,而且据说个个条件和人品都不错,她都没有答应。后来逼的不行了,她告诉她家里人有男朋友了,不要在忙活。家里人把他家的条件一听,坚决不同意,她心里也有了动摇。如果坚持会背负很大的压力,但她真的很爱他,她不知道自己在他的心里到底又多重要,她还知道他至今忘不了她的好朋友刘静怡。一个男人的心里只有一个女人位置,谁都一样,谁也不愿意自己的爱被别人占有,爱是自私的更是占有的。 当她妈又一次的说让自己和李成志分手,并且有一个比他更好的男生会更适合她时,她顺水推舟给李成志演了一场戏,看看李成志会有什么样的反映,来决定是否早早结束这段感情,如果没有爱的存在,早早结束对谁都好。 可当她发现李成志痛苦不不得了,真的爱她时,她再也无法忍受看着他痛苦,所以李成志看见出现在门口的她。 李成志也承认他忘不了刘静怡,一个自己曾经深深爱过的人一辈子也忘不了。可他又说了这样一段话:“我曾经说过,有些人注定是我生命中的过客,过客像美丽的昙花一现,固然美好,可已经成为过去,我是展望未来的人,绝不会在做那些傻事和没有用的事,过去就是过去,谁也无发挽留。至于我对你的感情,我可以用一辈子来证明。” 男人顶天立地,李成志是一个很讲信用的人更知道什么是责任,说出去的话如同泼出去的水,这在一年后很快就有了验证。 当晚两人一块去超市买了好多好吃的,还买了一瓶红酒准备庆祝这一次思想觉悟的转变和为以后结婚做下坚实基础的转折。人生有很多的转折点,如果一次没转折好,将会遗憾终生。 晚上在她们的小房间里,只见餐桌上燃着红红的蜡烛,对面坐着脸比蜡烛还红的一个女子。她们精心品尝着两人一起动手做的美味佳肴,品味着鲜红的美酒,她们的爱情就像这浓浓的红酒,两个人都愣愣地看着对方,目光相对着,凝视着久久不能分开。他们醉了,醉在这美好的夜晚,不知是喝醉了酒,还是陶醉在这烛光晚餐得,俩人的美好世界里。 第二十三章 父母的反对 爱的正是你浓我浓时,节外的分支总是形影不离,爱情不在脆弱,但需要考验,就好像真理需要反复论证一样。 结婚,人生的一件大事。也需要双方互相坚持,互相理解,更需要父母的支持。 家是一个人的归属,更是一个人的安全港。没家那有你,没家那有我,没你那有家。 李成志在人生的又一次路口,发生了意外。当恋爱发展到了一定要谈婚论嫁时,爱情也会像一张纸一样很容易破损,心也像玻璃一样成了易碎品。 当一段感情需要婚姻的承诺时,恋爱走到了最高潮,可总会有点阻扰,完美的事不会光临他,而他这几十载总是在选择与被选择,考验与被考验中度过。 李成志到了该成家的年龄,成家,男人的分水岭,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的承担,也是一个小男人应该有的一小点成就感,因为这样他很更努力更出色。 两人的恋爱从一开始,林宝玉的父母就反对,因为离的远管不着。当自己的宝贝女儿说要和李成志结婚时,父母一百个不愿意,强烈的反对可急坏了貌美如花的林宝玉,父母的养育之恩比山高似海深,可为难死人了,该何去何从着实让人头疼。 父母的人生宝贵经验不可以不听,但老一辈思想就是转不过弯,无非是雄厚的经济基础,是否和自己老俩口的品味,家庭条件,背景,人品,学历,是否养儿能防老。 昨日之日不可留,今日之事多烦忧。 本来你情我愿,能走到一块也不容易,该结婚就结呗!父母这一关过不了,让人有何等的心情看待以后的生活,社会就这样,人情也这样,我们不能选择我们的父母,但我们能选择我们的未来,难到还要让我们的父母包办婚姻不成;难到真让她们棒打鸳鸯,难道真的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难道民主自由恋爱是空口号;难道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难道上天不给我们机会,这些想法在脑海里一一闪过,他把想法告诉了林宝玉,她们要自己做主,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谁也不能左右。 因为他们是21世纪的青年,是时代的宠儿,是自由恋爱的代表,是反对阻扰她们在一起的典范。 wωw奇Qìsuu書còm网 林宝玉湖北人,独生女,父亲高中教师,母亲工厂小领导,家里大小事母亲说了算,有时候她这为自己的父亲不平,没一点权利连自己的男人主义也给剥夺。所以,她找男朋友的第一个标准就是,不能对自己百依百顺,就是要有自己的主见,能独当一面,在外面是一堵墙,在家里就是一张床,挪那就可以。 他俩人商量着去林宝玉的老家和她的父母谈谈,一是见见未来的岳父和丈母娘,二是做最后的谈判,发出通牒。 俩人严装以待,一路上不知是激动还是难受,心里说不出的滋味,他们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但比她们想的更糟。 那天,天阴着没有一丝的阳光,连风儿也不知躲到那里去了,林宝玉告诉父母说带男朋友未来的准女婿回来时,母亲坚决的不同意,说她中学时的一个男同学现在是什么公司的经理,去年她回家时人家一眼就相中,他妈来家里提亲了好几次了,她已经答应人家来,趁这次回来好好熟悉熟悉,晕!什么和什么嘛! 他们下了火车,林宝玉的爸爸特地来接他的宝贝女人,但妻子严重声明要接女儿可以,可不能把她女儿的男朋友带到家里,让那小子知难而退,死了那份心。谁知一个人民教师那能让女儿的朋友不进家门呢?为女儿着想可以,最起码的礼节还是有的。 李成志幸运的通过了第一关,还和林宝玉的爸爸热火朝天地谈论着男人们特有的话题,国家大事。通过几小时的交谈,林宝玉的父亲打心眼里喜欢这为英俊的小伙。好景不长,管事的回来了,一听女儿介绍说是自己的男朋友,先把自己的老公臭骂了一顿,接着把李成志赶出了家门,死活不承认他这个女婿。 可怜的李成志第一次上长母娘家就被赶了出来,林宝玉眼睁睁看着无能为力,还被母亲关在房里,只恨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母亲。 李成志开始被赶出来时,只有自己苦笑着。一连几天,都是这样,好说歹说,不见效果,还被骂个狗血喷头,他从小那受过这样的委屈,万般无奈,只好回家。 这会他终于弄明白了,说来说去,还是嫌他家里贫穷,买不起房给不了林宝玉幸福,他给她说过,她知道也去过他家,更没嫌弃过他。 林宝玉回家后父母再也不让她出来,俩人的异地相思,思念更让人痛苦的无法忍受,孤身转侧夜难眠;爱到浓时唯断肠。 人们常说:“一分钱难到英雄汉。”钱害人的东西,李成志对钱有又了另一番看发和觉悟。他这几天一直泡在网上来消磨时光,只见他在博客中这样写到: 谈钱 钱作为一种流通工具,也是现代商品经济中必不可少的一种支付交换手段。 原始社会我们的祖先用物品互相交换,后来金属币的出现和现在纸币的流行,在经济学中统称为货币。那么货币是怎样来的呢?为什么要出现呢?在人们日常生活和生产中,对人们有用且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物品,必然就要出现交换,在现代人们称为“商品”。是商品,那么就有一定的价值,最初的商品交换是物品与物品的交换,并没有货币作媒介。 后来随着物品的交换,从物品世界中分离出一种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具有一定的度量衡,这种物品或商品就成了货币。货币,古代时有铁币、铜币、银币、金币,现代人为了方便发明了纸币。假如现在让你用物品交换或带金属币进行交易来满足你的需求,那么你会怎么样?结果不言而喻。 钱是越多越好,还是越少越好。大多数人肯定会认为钱越多越好,因为钱多了可以支配人们好多的需要与欲望。那么到底多少是这好?我想因人而异,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有人说“一百万就够了”。有人说:“一千万、甚至更多。”更甚者说:“越多越好,花都花不完,数钱数到手抽筋,那才叫个好。”好坏咱暂且不论,这时让我想起一个朋友,一次几个人在一起谈论以后要赚多少钱为人生目标时,他讲到:“钱只要够花就好。”当时觉的他挺明智,有又圆滑之嫌。如果他花钱大手大脚,那么有多少钱够他挥霍,有又多少才为个够。我想钱这个东西,如果你不克制自己的欲望,加之合理的利用,那么永远也不能满足。 钱多有钱多的烦恼,钱少有钱少的痛苦和无奈。有人就问:“钱多了还有烦恼,你会信吗?”我想你也许会相信,也许你不信,因人而异吧!比如:“社会上的普遍现象,男人有钱就变坏。大多数男人是这样,但也不是绝对都会变坏。但是有钱了以后,人的欲望就会膨胀,膨胀了就需要满足,而欲望一旦决堤将会无穷无尽,失去理智做出连自己也意想不到的事,甚至犯罪。还有,有钱了得想方设法保住“财”,与财近了与亲朋好友也就必然疏远,慢慢变的吝啬,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守财奴,吝啬鬼。那么,没钱了更痛苦,遭人白眼,连家人好友也不能理解你,因为你没有生活来源,唯恐你向他们借钱或要钱。要么你成为金钱的奴隶,终日奔波,一心只为寻钱,全然不知生活的滋味,弄的整日焦头烂额。有钱也烦,没钱也烦,这就是做人之难。正应了事物间的相生、相克、相辅、相乘以及因果循环和事物间的矛盾性。有钱就变坏或成为守财奴,没钱遭白眼或沦为金钱的奴隶,那么我们现在该如何对待金钱呢?有钱了不要猖狂,没钱了不要气妥,合理用钱,努力克制自己的欲望,做自己必需做和应该做的事,提高自身人文修养。有钱人也会有变成穷光蛋的一天,没钱人也会有有钱的那一天,只要你相信奇迹,奇迹就会出现。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轮流转!人生永远没有定数,未来永远不可预知。 钱不是万能,没钱是万万不能,这是我们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看似矛盾,但很有哲理。为什么呢?因为有好多东西是金钱买不到的,用金钱无法衡量,金钱纵然有价,人生好多东西都是无价之宝。亲情似海,恩情似山,爱情刻骨铭心都无无法用金钱衡量,如果你硬要拿金钱来衡量就是对自己和父母的一种侮辱。没钱也万万不能为什么呢?因为人的吃、衣、住、行、无一样离不开钱,这最基本的生理需要也不能满足,谈何其他呢?有一次,我在公交车站等人,看见一位三四十岁的老者,捡起别人刚扔下的饼,狼吞虎咽起来,让人很吃惊,看上去不似乞丐。但是,吃别人吃剩下的东西(除了家人和恋人之外),不怕传染病吗?真让人心寒。某一日,我在街上遇见一位双下肢截取的人,他坐在特制的滑板上用手撑着前进,行如常人,写的一手的好毛笔字。我由于好奇上前观看,欲意购买一副字画,只见他行云流水写下了“宁静致远”四个大字,他发现我以后,问我要字吗?我点点头,问他一副多少钱。他扶了扶眼镜说到;“你看着给吧!我无所谓多与少。”于是我就买下了“宁静致远”四个字,买完以后我有一种想哭的冲动,这是一种用何等伟大的精神来对待生活,来对待人生,坚持自己独有的生存方式,不需要怜悯与同情,一颗永远不被别人漠视,坚强而勇敢的心,永不言放弃。 金钱即为财,财字左边是一个宝贝的贝,右边为才华的才。如果按造字的意思说:“有才能的人,才具备好多宝贝”,这就是中国方块字的魅力所在。有又多少人为财痴狂,从古代的科举到今天的高考,无一不被名利所惑。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但有才华的人,也不一定有很多的钱。我国伟大的教育家孔夫子,一生欲不得志,死后其弟子编写了他的言行《论语》,还有好多像李白、老子、杜甫、曹雪芹、蒲松龄、、、、、、、、、,才华横溢的文人骚客,清贫一生,生不得志,死后却流芳百世,影响至今。有才的人不一定有钱,有钱的不一定有才。 如果人人钱财平等,那么我想那么就不存在鸡鸣狗盗,杀人越祸犯罪的勾当,也就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与勾心斗角,世界从此一片祥云,共产主义也不难实现,消灭这一切的丑陋,还人类本来的纯洁、高尚、友好。 还不解气,他又一口气写下了诗歌: 《钱的喜与忧》 你本是一种流通的货币 只负责交换和度量 而多少人为你变了质 败坏了社会风气 伤害了亲朋好友 你使人类 变的从此丑陋 为你痴为你狂 为你喜为你忧 为你烦为你恼 你也许说这不是你的错 错的是我们自己——人类 你也很为此而苦恼 那一天明白我(钱)的价值 你将会视作粪土 那才是我们共同的胆魄 朋友,也许你与我想的一样 那么就让你的心胸像海洋般壮阔 让智慧与生命完美的结合 此时心理才稍微找回了点平衡,未来依然没有着落。 第二十四章 红颜薄命 人要是倒了霉,就一发不可收拾,上天注定要让你衰,你就衰的不能在衰。 李成志的父母让他们赶快结婚,好给他们生个大胖小子。他们还说:“趁他们还健健康康,能够帮带带小孩,你们年龄也不小了。”听到父母的这些话,他的心里说不来的难受,身体的某一个器官痛了一下,父母说的对,也能理解他们的心情,自己是老大不小了,可能告诉他们自己家里穷,人家父母不愿意吗?让父母跟着难受,自责自己没本事吗? 这不是他,他是有苦自己吃,有泪自己往肚子咽,有喜悦大家分享,有痛苦自己承担。从来是报喜不报忧,从不让父母操很多心的那种孩子。 靠天,靠地,靠祖宗,靠父母不是好汉。 有人说:“结婚就是王八看上了绿豆对上了眼”,一点都不假。林宝玉看上了他,他又看上林宝玉。 林宝玉这几天头老是晕晕的,没有一点精神而且这几天的例假特别长,还很多。她以为感冒了,来到她们市中心医院挂了个呼吸内科(奇*书*网.整*理*提*供),大夫用一根带着一个圆椭椭的器械,好像叫听诊的东西,再她的前胸和后背听来听去。后来又给她开了一个查血象的化验单,她在众多排队交费的队伍中站起了长龙队,交完费抽完血大约不到十几分钟结果就出来了,她拿着结果飞快的冲进就诊室,大夫正在悠闲地看着报纸和着茶。 林宝玉恭恭敬敬地对大夫说:“结果出来了,麻烦你给看看。” 大夫随手放下茶杯,抓过化验单看了看,皱一皱眉头说到:“小姑娘,你去看血液科吧!这不属于我的专业范围,你的血象很低”。 从大夫的表情和建议中她看出了不好的预兆,血象低可不是闹着玩呢? 她又从新就诊于血液科,血液科的大夫看上去是很慈善的一位老太太。 她直接开门见山地说:“呼吸科让我来的,麻烦你给看看。” 大夫接过化验单,看了看并寻问到最近粘膜、鼻子或早上刷牙,牙齿有没有出血的情况,还有例假等,她一一照实回禀。 大夫沉思了半天对林宝玉说:“让你家人进来一下,我和她们谈谈你的情况。” 林宝玉:“为了不让父母担心,我一个人来的。” 大夫:“你有男朋友吗?” 林宝玉:“有”。 大夫:“让他进来,我和他谈谈也行。” 林宝玉:“他工作忙,没有来。” 大夫:“男人为什么都这么自私,女朋友病都这么严重了还不好好关心。” 林宝玉:“其实他很好,我不想让他们为我担心,你说吧!我到底这么了,啥病?” 大夫支支吾吾地说:“血象很低,中性粒细胞才0.38×109小于,0.4×109就是那个。” 林宝玉:“大夫你就直说吧,我有心里准备。” 大夫:“以我的经验,是再障(简称)”,全名再生障碍性贫血。 林宝玉:“我知道就是血液系统的癌症,“血癌”。” 大夫:“姑娘你还很年轻,发现的早赶快住院治疗,还能维持很长的时间。” 林宝玉:“很长的一段时间是多长。” 大夫:“我也说不准,要看病情的发展情况,你得赶紧住院治疗。” 林宝玉:“不住院能行吗?” 大夫:“不行,住院你有什么困难吗?” 林宝玉:“我不能让我的家人和朋友担心。” 大夫:“那你必需下一周再来复查,看看情况再说。” 林宝玉:“好的,谢谢大夫。” 大夫:“不要客气,有什么事了给我打电话,这是我的名片。” 林宝玉再三感谢,走出了全是药味属于医院特有的空气范围,离开了那满是一片雪白的世界,那里有人诞生,有人死亡。 林宝玉走在回家的路上,两条活蹦乱跳的腿灌铅似的沉重,从医院到家门口不到几十分钟的路程,她整整走了半个小时。 回到了家,家里像往常那样宁静。她把自己关进了房间里,心里就像那翻江倒海似的难受,她即将面临死亡,死亡多么可怕的一个字眼,她还这么年轻才二十几岁,花儿一般的时光,人生才刚刚开始。她更不能离开他,于是她决定回到他的身边度过自己仅又的一段生命。 鱼和熊掌不能兼得。她做好了饭菜唤出还在忙碌中的父母,一家三口其乐融融享受美食和亲情。吃完了晚饭,林宝玉又拽着自己的父母出外散步,她像小时候一样一手牵着一个父母,她尽情地感受亲情的温暖,可亲情和爱情不一样,也永远不能代替。人需要亲情和爱情,缺一不可,这样人生才不会留下遗憾。 晚上回到家里,父亲正要洗脚,母亲坐在沙发旁边。 林宝玉对父母说:“爸,妈,我还没给你们洗过脚呢?我想给你们洗洗脚。” 父亲:“洗脚,你不是前几天给我洗过吗?” 母亲:“给我也洗过,你忘了。上次我生病时就是你给洗的。免了,免了,我的好女儿,哈哈。” 林宝玉:“不行,不行,我说的是给两人一起没洗过。” 父亲:“什么,你说的是一个盆里放四只脚,一起洗。哈哈。” 林宝玉点了点头,于是父母的四只脚放在一盆里,她轻轻地擦洗着。 母亲:“老头,你说咱们的两只脚是白天呆在一起的长吗?还是晚上呆在一起的长。”(边说边笑) 父亲:“那还用想吗?肯定是晚上。”说着也乐了。 作者:瀚涛 第二十五章 暴风雨的前夕 第二天一大早,林宝玉悄悄地起床,带上自己昨天晚上收拾好的衣物,给父母留了一封告别信,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生她养她的父母。如果说没有遇见李成志,没有爱的那么深,没有那么的无可救药,她会选择留在父母身边,让亲情时刻把她融化,把她包围。 李成志下班回到了家,突然看到林宝玉,高兴的差点跳起来。他又以为自己在做梦,使劲掐了一下自己,才知道不是梦,是真的,揽入怀中的她更是悲喜交加。 李成志:“你真的回来啦!” 林宝玉:“真的回来了。” 李成志又大声地问:“林宝玉你真的回来啦!” 林宝玉:“真的,你不是抱在怀里吗?” [奇]李成志:“是呀!想你我都快成弱智儿童了。” [书]林宝玉:“你就是个弱智儿童吗?” 李成志:“是,是,一见着你就弱智了,别人见了可不一定像我。嘿嘿!” 林宝玉:“那可不一定”。 李成志:“我可没看出来,来先亲一个。” 林宝玉:“你没看出来吗?不,等你有了那高级眼光了再说。” 李成志:“我现在就看出来你有呢?刚才眼拙,说着就亲了一口”。 看似无言胜有言。 林宝玉的母亲早晨起来做好了早餐在客厅喊了老半天,不见应声,还在合计闺女是不是生病了,让自家的老头子去瞧瞧,不管咋说吃早饭要紧,不然大家一会上班都要饿肚子。 老头子敲了敲卧房的门,见里面没有动静,又使劲敲了敲,还是没有动静。一着急,推开房门,一走进闺女的卧房就傻眼了。人呢?跑那里去了。被子叠的整整齐齐,床早就没有了温度,他像四处扫视了一遭,发现桌上放着一封信: 亲爱的老爸老妈,你们好?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已经坐在开往西安的火车,请不要担心,不要害怕更不要悲伤。因为你的女儿已经长大,会有属于自己的一片蔚蓝的天空,雄鹰搏击长空才得以翱翔,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归属和命运,是上天注定的谁也改变不了,我知道你们不喜欢我的男朋友,可我真的很喜欢他,他在你们眼中可能给不了我,你们所谓经济带来的幸福,可是我们在一起很开心,也很不容易,但我感觉很幸福。人这一生要幸福,离不开真爱,我离不开他,他也离不开我。请原谅女儿的自私吧!不要忧伤,不要抱怨,我知道你们的养育之恩比山高似海深,更不要生气。我知道你们为我好,可我更有权利选择自己的人生道路,请尊重女儿的选择吧! 祝你们永远健康! 不孝女:林宝玉 +年+月+日 老头子看完后很伤心,看来女儿真的是长大了。 他对林宝玉的母亲说:“老太婆领导,我要向你汇报一件事,但听过以后可要答应我,不准生气。” 老太婆:“快说,快说,啥事,没看我正忙着吗?” 老头子:“你先答应我,说完了不许生气。” 老太婆:“不生气,自咋女儿回来了以后就没再生气了。” 老头子:“你先答应我。” 老太婆:“答应你,赶紧说。” 老头子:“把手里的活先放下,是你宝贝女儿的事。” 老太婆赶紧放下手里的活说:“女儿咋了,赶紧说是不是生病了,我去瞧瞧。” 老头子:“老婆子你先别去看,听我说,她出外旅游去了。怕你不让去,偷偷的走了,刚还给我发了一条短信,报平安呢?” 老太婆:“翻了天了她,你给我说说是不是跟那个叫什么成志的跑了。” 老头子:“净瞎猜,人家是和她高中时的女同学去的,你看看不是说一路平安吗?” 林宝玉一下火车就给父亲发了,一条报平安的短信。 老太婆:“不行我得打电话问问,安全不安全,啥时能回来。” 老头子:“别瞎操心了好不好,不是刚报来平安吗?你们母女俩呀!一见面就吵,打电话还是吵,你能不能让娃自己锻炼锻炼,娃现在长大了。好了,好了。 过了几日,林宝玉的母亲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是医院打来的说是有一个叫林宝玉的病人在那看过病,病的很重,让来复查结果。过了好几日,也没见来,也没住院治疗,家长是这么回事。 林宝玉的母亲犹如晴天霹雳,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还问清了人家是那一个单位,她要去核实一下,当一切都是事实时,她发疯似的跑回家,叫回了自己的老头子,哭天喊地,问老天爷为什么这样不公,让自己的女儿得上这样的不治之症。 第二十六章 东窗事发 作者:瀚涛 林宝玉突然接到自己父母打来的电话说是已经来西安了,要她去火车站去接,她一副茫然不知所措的样子,可除了惊讶和意外之余,还有什么。没有什么语言可以形容她当时的心情。 她打了个电话寻求李成志的帮助。李成志告诉她:“去接父母,接到要么住宾馆,要么住咱们的小屋,他自己另寻它处将就几天。并很抱歉,自己不能一块去接,免的让他们生气,既然来了要好好的玩玩,高高兴兴地离开。说不定还能回心转意呢?” 林宝玉照办了,来到了火车站,人流如织,接到了父母以后离开这永远都熙熙攘攘的人群。 本还想好好让父母欣赏一下古都的城墙和城市魅力,但父母无瑕欣赏只催着赶快回她们的住处,一路叫喊着自己老了,受不了旅途的疲惫,她被弄的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以前父母可不是这样,可爱旅行了吗?可如今,唉! 回到了小屋,林宝玉的父母看了看简单的摆设和简陋的房间,忽然间问到:“你的那个男朋友呢? 林宝玉心里一阵暗喜,父母终于肯承认他是我的男朋友,可是太晚了。 她愣了愣神说:“什么”。 林宝玉的父母说:“叫什么成志来着,他人呢?” 林宝玉又愣了愣,然后慢慢地说到:“你们来了,怕惹你们生气就、、、、。” 林宝玉的父母:“你们都这样了,我还能怎么样,你把他叫回来吧!” 林宝玉:“好的,你们可不准再生我们的气了。” 李成志听都这个消息简直是心花怒放,高兴的不得了。不一会,他高高兴兴地拎着好多水果屁颠屁颠地跑回来。看来他还不知道林宝玉生病的事,知道了又会怎样呢?是继续坚持没有结果的爱情,还是选择离开,不在彼此伤害? 李成志回来后,先礼节性地问候了一下,曾经过上一次的事件后,他早已对林宝玉的父母没有什么好印象,但还得小心的陪着笑脸,谁让他们是她的父母呢?为了她,只要她能高兴,他什么都愿意做,什么都可以做。 林宝玉的父母说自己口渴了要喝饮料,让林宝玉去超市给她买点喝的东西,并点名让李成志留下来陪他们说说话,说他们要好好聊聊。 林宝玉也乐意去,让至亲至爱的人好好沟通一下,有又什么不好呢? 可苦了李成志,经过了一番寒喧,他不知道如何是好,是站着,还是坐着。最后,他选择坐下,烦燥不安地一会翘起二郞腿,一会又放下,换一个姿势又一个姿势,企图来掩饰自己内心的焦虑与不安。 林宝玉的父母突然对李成志说:“你们谈了多长时间了,你爱我的女儿吗?” 李成志:“一年多了,爱,很爱”。 林宝玉的父母:“有多爱”。 李成志:“怎么说呢?有多爱,就好比我爱我自己一样。” 林宝玉的父母:“那如果她生病了呢?” 李成志:“一样爱”。 林宝玉的父母:“那你爱她什么呢?” 李成志:“自从爱上她以后,什么都爱,没有我不喜欢的。” 林宝玉的父母:“你爱她,她爱你吗?” 李成志:“爱,也像我爱她那样爱我。” 林宝玉的父母:“如果她得了不治之症呢?那你会选择坚持,还是放弃呢? 李成志:“不管怎样,我都不会放弃她,我对她曾说过我这一辈子都不会离开她,更不不会违背我们的誓言。” 林宝玉的父母:“是真的吗? 李成志:“是真的。” 一个人可以昧着良心说瞎话,可是他的眼睛不能撒谎。眼睛是心灵的窗户,通过眼睛可以看到那个人的灵魂,比如:彷徨、困惑、迷茫、无助、焦虑、恐惧等人性的弱点都可以通过眼睛表示出来。 林宝玉的父母就这样一直望着他的眼睛,但除了看到他坚定的眼神外,再没有看到其他什么。 这时林宝玉回来了,也开口说到:“你们都知道了,谁告诉你们的,我在门口全都听见了。” 林宝玉的父母:“是的,你没有去复查,医院里给你看病的那位好心大夫把电话打到家里让你去复查并询问最近的病情,我才知道的,但我不相信,去了医院和那位大夫核实,才确定是真的。傻孩子你为什么不早早告诉我们呢?” 李成志:“小玉,为什么不早早告诉我。不管怎么样都要去医院治疗,我们要相信医生,更要相信现在的医疗科技水平和我们自己。” 林宝玉的父母:“对,我们要抓紧治疗,相信医生。相信我们能战胜病魔。” 林宝玉一直没有说什么。 这时哇的一声哭着喊到:“让我怎么去战胜,是“血癌”好不了的。” 李成志愣着嘴里喃喃地说到:“不,不可能。一定是医院弄错了,你不会得那种病的。” 林宝玉边哭边喊到:“志,是真的,是真的。” 李成志喃喃到:“我不信,我不信。” 林宝玉:“你忘了我吧!“志”,找个好女人,好好活下去。” 李成志:“不,我爱你更离不开你。” 这时也拖着哭腔歇斯底里喊到:“我不管,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一定要让你好起来,相信我。”(用眼晴直直地看着她,用眼神告诉她一定要相信我,你能好的。) 林宝玉哭着扑进他的怀里,两人哭作一团,顿时屋子里哭成了一片,人人都在抹着眼泪。不知是为她的命运而哭,还是为要失去女儿或女朋友而哭。 老天爷往往就是这样的不公,你千辛万苦的得到某一样东西,它会让你突然丢失或失去,让你措手不及,让你痛不欲生。你只有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忍耐,才有可能战胜这残酷的事实与无奈。 现实固然残酷,可未来无限美好。在有限的生命里,做些有意义的事,何尝不是一种美,更是一种幸福。 第二十七章 痴心难改 大家商量着要给林宝玉赶紧治疗,于是就找当地最好的医院,最好的医生,当然住院费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除了自己的积蓄和每个月的工资外,就只能向朋友借了,好尽一份自己作为男朋友的力。 林宝玉的父母和李成志商量着筹钱给林宝玉做最好的治疗,在西安的大医院展转反侧换了好几家,也花了不少的钱,可就是不见起色。天啊!为什么要难为这般的人儿。 李成志每天一下班,就跑到医院里看望林宝玉,白白的医院,白色的病房,雪白的床单,穿着白色工作服的医生和护士,到处都是一片白色的世界。 不来医院不知道,一来以后吓一跳,医院好比自由市场更像超市或商场,人们像是逛街,一人生病全家出动,或许人们的健康意识提高了,不管什么大病小病都往大医院里跑。挂号排队,就诊排队,检查排队,化验排队,交费排队,取药排队,一条长龙接着一条长龙,好多医院都配有专职的保安来维持秩序。 有人欢喜,有人愁;几多欢喜,几多愁。 李成志轻轻地来到了病房,林宝玉还在打着点滴,透明的液体正一滴一滴慢慢的渗入她的血管,顺着她的血管遍布她的全身的每一个细胞。她的妈妈早已经累的趴在床边呼呼的睡着,这几天小玉的病情终于稳定下了,不管是小玉的父母还是李成志都松了一口气,一颗悬着的心稍稍放回了肚子里面。 这会看着小玉甜甜的睡着,甜甜的脸,弯弯的睫毛,小小的嘴巴,李成志心里说不出的暖,一种温暖时刻包围着他。他静静地看着小玉那张纯真接近完美的脸庞,不仅心酸地悄悄地落泪,而且无限怜惜地望着,紧紧抓着她的手,害怕失去什么,更害怕昔日的柔情蜜意会成为永远的回忆和过去。 林宝玉忽然缓缓地睁开美丽的眼睛,正好看到成志流着泪着的脸,心痛的抽噎,惊动了身旁小玉的父母。 小玉的父母紧张问:“那儿不舒服,要不要叫医生。” 小玉:“没有,不用了,我好好的。” 小玉的父母一回头又看见成志的脸上挂着晶莹的泪珠,顿时明白了什么。很快下楼,买了点自己女儿爱吃的饭菜,为女儿补充点营养,因为只有成志才可以让女儿吃点东西,别人根本无能为力,也爱莫能助。男朋友成了女儿的精神支柱,让老俩口颇感欣慰,李成志当然义不容辞的担起了重任,不管他又多忙,他都会跑过来和小玉一起吃饭或互相喂对方吃饭。 爱的越深、越浓、越缠绵。 李成志有时想,是不是自己的爱情惹得让老天红了眼,所以老天才会这样的不公,让女朋友受这样的身心折磨。 林宝玉的父母再也不会低看李成志这个毛头小伙,每个月他把自己所挣不多的工资全部拿出来交了住院费,还利用剩余的时间做了一份兼职,只为赚更多的钱,来医好自己的女朋友。小玉的父母除了感激和感动,她们还能像以前一样那样对待李成志吗?人心换人心,永远不变的真理,痴心永不改,神鬼共惧。 怒冠一冲为红颜,此生何求,此生何憾! 瀚涛 第二十八章 去北京治疗 作者:瀚涛 在西安治疗的那一段日子,效果忽好忽坏,人们的心情也忽好忽坏,七上八下,全然找不到一丝的感觉,主治的大夫正好是李成志的老乡,建议去北京的一家大型血液病医院就诊,那里有他的导师,在国际上赫赫有名,也许能帮上忙。于是,李成志和林宝玉的全家商量是不是转到北京去治疗,效果会更好一些,当人们听到这个消息后,大家都兴奋不已。 在离开西安的前一个晚上,所有的人全部表态要去北京,就连林宝玉也动了心。第二天一大早就动身了,天灰蒙蒙的看不到一丝阳光,空气中也充满了死气沉沉的分子,但小玉脸上重现了往日没有的笑容,让人感到十分欣慰。 由于临时决定去北京治疗,李成志还没来的及请假,更没有时间去筹集她的医疗费,好在她的父母有点积蓄。 凌晨四点钟,成志和小玉以及她的家人一块来到火车站,离别的车站总是那么让人悲伤,总是那么熙熙攘攘,总是让人流眼泪,总是会发生点什么。 就在快要检票进站的前几十分钟,林宝玉突然对李成志说:“你回去吧!不用送我了。” 李成志:“不行,我明天就请假,我要和你在一起共同面对,战胜病魔。” 小玉:“不行,你别傻了吧,好不好。不行的、不行的,你走吧!” 小玉的父母:“小志,你回去吧!我们可以的。” 李成志很严肃地说到:“我不傻,我很清醒,我知道我现在正在做什么。” 小玉:“如果我不在爱你了呢?那么你以后就别在打扰我了。” 李成志一愣,说到:“我做错什么了吗?如果我做错了,我可以改。你不能这样,我知道你不会这样的。” 小玉泪流满面地说:“你什么也没做错,是我做错了。我不想在连累你,你忘了我吧!” 小玉的父母站在一旁静静的不在说话,她们不知道自己的女儿如果没有男朋友了将会怎样,后果将不堪设想。自己的女儿,只有自己才最了解。女人往往是那么的口是心非,可有时候不得不那样做。 李成志痛苦的低下了头,连望一望她的勇气都没有,悲伤地说到:“求求你,别在胡思乱想了,好不好。我不会离开你的,更不会忘记你。我不能忘记你,更不能离开你,因为“我爱你”。” 说完不等她说什么,就紧紧地把她揽入怀中。此时还有什么话还能比一个拥抱更温暖呢? 离别的列车缓缓的启动,带着所有人的希望,带着李成志的大半人生,更带走了他的幸福。 北京的天气要好过西安,天气晴朗的时候,天空深蓝深蓝,还能看见朵朵白云,如羊群、如奔马、应有尽有,你觉的像什么,越看就会越像。不知什么时候她开始注意这些美好的事物,这些都是李成志到北京后小玉告诉他的,她现在就像个老太婆整天唠唠叨叨对李成志说这说那,以前都是李成志在说,她在静静的听。现在她好像比以前能说多了,而且特爱表现自己,别人只要给点她小小的鼓励,她高兴的像小孩子一样,手舞足蹈。有时候,真让人受不了,这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呢? 第二十九章 意想不到的重逢 来到了北京,一个新的环境,完全的陌生,他的人生也发生了转变。刚来的那会,上个厕所连地方也找不到,可憋坏了李成志,他感叹伟大的首都可真大,比西安城大老多了。从没去过北京的他,差点迷失在这喧嚣繁华的都市,不过在这茫茫的人海中,他还是找回了自己。 他到达医院已是凌晨三点,很是让小玉的父母感动,小玉静静地睡着,他没有打扰,把借来不多的一点的钱交给了她的父母。小玉的父母死活不要,他费了好大的劲才说服,为了不让她担心,小玉的父母没有告诉她,李成志也没有告诉她。 本来小玉的父母要陪李成志到外面去开房间,但被李成志拒绝了。 小玉的父母:“小志,你累了吧。” 李成志:“阿姨,我不累”。 小玉的父母:“我陪你到外面找个房间,早点休息吧!” 李成志:“不急,让我再看几眼。” 小玉的父母:“走,明天了你好好看。” 李成志:“阿姨,你用陪我去了,我一个人可以的。” 小玉的父母:“你人生地不熟的,不好找。” 李成志:“我一个人不是来了吗?没事的,我是男娃。”(谁又知道他走了多少冤枉路,问了多少人,浪费了多少时间) 小玉的父母:“男娃也个是娃。” 李成志:“阿姨,真的不用了。一会小玉起来要喝水或要上厕所没有人陪着,该是如何是好。” 小玉的父母:“你真的一个人可以,那你可得注意安全。” 李成志:“你放心好了,你赶紧去陪着小玉,我明天早上就过来看她。” 小玉的父母:“好,那我进去了。” 李成志:“进去吧!我也走了。” 当小玉的父母走进了病房,李成志也出来在外面转悠了半天,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合适,下午吃过饭到现在还没吃晚饭呢?今天所有该办的事情都办完了,这会他感觉很饿,大半夜的这会那有人卖饭,看来只能等明天吃早饭了。 他转悠,转悠又转悠到了医院门口,一个小商店还亮着灯。他还喊了老半天,起来了一位中年妇女极不耐烦地问要卖什么?他说卖一盒泡面,那妇女从窗口扔出一盒泡面说:“十块钱。” 李成志说:“怎么这么贵。” 中年妇女不耐烦地说:“晚上就这么贵,你到底卖不卖。我还要睡觉呢?”说着抓起泡面就要去睡觉。 李成志赶紧一边掏钱一边说:“买,买。麻烦问一下,你这有热水吗?” 中年妇女:“没有。”丢下这句话就走了。 李成志拿着这盒泡面,幸福的不得了。能吃面了,现在把生理问题解决了比什么都重要。 幸福是什么?就是当你饿时,有一碗热气腾腾的面;当你冷时,穿一件棉袄;孤独时,一个好朋友的陪伴;哭鼻子时,一句安慰的话,一块纸巾。 幸福是一种感觉,是一种亲身体会,更是一种发现。发现幸福,你就会幸福。 李成志这会幸福地坐在登子上嚼着干巴巴的泡面,但他觉的非常地美味,正在他狼吞虎咽时走过来一位护士小姐,看到他的狼狈像以后对他说:“先生你好,吃东西要慢慢的嚼,慢慢的咽,你这样不利于身体健康。” 李成志:“我知道,我因为太饿了,让你见笑了。” 护士小姐:“没有,不过你能让泡面泡上热水,会更好点。” 李成志:“不好意思,我找不到热水,只能这样将就一下。” 护士小姐:“向左拐,那里有开水间,24小时免费提供热水。” 李成志还没有来的及说声谢谢,护士小姐的背影就消失在走廊的尽头。 不一会他端着热气腾腾的泡面来幸福他的胃,吃过了晚饭就该休息了。他运气不错,找到了一条避风的过道,不一会他躺下鼾声四起,进入了梦乡。幸福就这样时时刻刻包围着他,|Qī=shū=ωǎng|他有无不时时刻刻被幸福包围着。 第二天早上,小玉起来上厕所,看见登子上躺着一个人很像他的成志,她昨天晚上都梦见了好几次呢?给她妈说,她妈不相信,等她们从厕所回来路过时,躺在登子上的那个人刚好翻了身,面朝外面。 小玉一眼就认出来了,惊叫着跑过去。原来还真是李成志,高兴的欢天喜地,李成志愣不丁的被面前的人,吓了一跳。随即高兴的也欢呼起来,为再一次的重逢大喊“万岁”! 作者:瀚涛 第三十章 艰难的岁月 俩人都喜出望外,不胜欢喜。 小玉:“你这么在这儿呢?” 成志:“嗯,我昨晚来的。” 小玉的父母:“不是昨晚你去开房间了吗?” 成志:“我想天就快亮了,开房间太浪费了。” 小玉:“昨晚来的,我咋不知道。” 小玉的父母:“你这孩子。” 成志:“太晚了,没有打扰你,怕影响你休息。” 小玉埋怨到:“妈,你也真是的,竟不告诉我。” 成志:“也不能全怪阿姨,是我不让她告诉你的。” 小玉的父母:“好了,你们都饿了吧!我去给你们买早餐。” 成志:“阿姨,我去吧!” 小玉的父母:“你们好好聊聊,我去。” 小玉:“妈,路上注意安全。” 小玉的父母:“哎,我知道了。” 李成志细细地观察着心爱的人儿,这一段时间的治疗,很有起色。聊了半天才发现都没有洗脸,眼角的眼屎还悄悄地藏在眼角,他们一块儿去水房洗脸,不一会水房传来他们嬉闹的笑声。 好景总是那么短暂,幸福总是那么脚步匆匆。 一晃,不知不觉过了大半年。起先的治疗,已经没有多大的效果,最多只是维持,国际知名的教授建议尽快进行骨髓移植手术,越早而且以后康复效果越好,活的时间越长。当然进行骨髓移植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大约需要40万,上那去筹那么多的钱。 建议虽好,可费用昂贵,骨髓移植难,要做骨髓移植必须在全国骨髓库找同一类型相吻合的骨髓,而且捐赠骨髓必需要捐赠者本人自愿捐赠,就是说找到骨髓捐赠志愿者愿意捐献才可以做这样的手术。有些有钱人,得了这样的病,付给人家高昂的捐赠骨髓营养费也没有人愿意捐献,更何况连手术费也凑不齐的他们。 他们想尽了个种办法,也凑不齐这天文数字,李成志的伙计和朋友们一接到他的电话就头大,以前借的钱还没有还上,他很不好意思再张口,可是除了让自己的朋友们帮忙,还有什么办法。 既然走到了这一步,他甚至想到了去卖血,听人说卖血来钱快,可怎么也找不到地方,到处是无偿献血。原来在以前,好多农民没有经济来源,有没有自生能力,都去买血。卖血来钱快,如果一次失血不超过800毫升,对身体健康危害不大,而且经过一段时间还能自动恢复,于是一个人传一个人,大人小孩都去买血,疯狂时一个村里的人都去,但是由于好多黑血站为了节省成本使用一个针管给很多卖血者抽血,造成很多人交叉感染,很多农民和经济收入少的家庭因为卖血被感染上像乙肝、艾滋等非常难治疗的疾病,而且一旦得上终生受折磨。 后来,据媒体调查报道有些村,一个村庄里全是“艾滋病”,后来被人们称为“艾滋病村”。整村的人被隔离和强制行治疗,现在国家还给这样的村庄免费送药,像这样的村庄在我们国家有好多。 国家为了输血人的安全和血液市场的安全以及人类健康,杜绝传染病的滋生蔓延和传播,严厉打击黑血站,整顿医疗市场,提倡无偿献血。取消了所有的黑医疗血站,现在大家看到的都是国家建立的血液中心,血库血的来源都是志愿者无偿奉献的。 如果现在你想“卖血救急”是不可能的。血只有在医院经过大夫和血液中心联系才能买到,就算你有血可卖,别人也不会相信,而且“卖血”已成为一种违法犯罪的活动。 李成志回到了现实,除了向家里要的,还有向朋友借的和自己的工资外,没有其他的经济来源。别人还有什么股票啦,基金啦,什么小生意啦,甚至小车啦。可他什么也没有,一个刚毕业不久工作不到两年的学生,连最廉价的房子也没有更谈不上车了。 他每天除了上班,晚上还到建筑工地干别人不愿意干的脏活累活,只要能挣钱。有时侯顾不上吃饭,他就喝矿泉水啃冷馒头,吃得他胃疼也舍不的买药,更舍不得吃自己最爱吃的牛肉馅饺子。有一段时间,他由于吃的蔬菜少加上重体力劳动便秘的厉害,蹲在厕所里想拉半天也拉不出来,肚子涨涨像鼓一样,用手敲咚咚地响,使了吃奶的劲也没有拉出来,那种滋味甭提有多难受。经过不断努力,终于解出来了,臭不可闻这不要紧,可竟然有血就像那小细泉滴滴答答地往下淌,可吓坏他。经医生诊断,是肛裂,要有多痛苦就有多痛苦,到后来还得上了痔疮。不过话又说回来,十个男人九个痔,可他每次上厕所大解就像上了战场一样紧张,后来他的朋友们知道了有人说,真是痴情,百年不遇的情痴;有人说,是不是琼瑶的爱情小说看多了,残害了大好青年;有人说,娃是个好娃,就是让社会给害了,没钱啊。 李成志听他们说时,一直沉默着,有时侯只是简简单单地说一句:“你们不会懂的”。 有人说:“事业是男人的第一生命”。但在李成志的眼里,爱情第一,事业第二。如果一个人没有后方爱情家庭的支持,他是不会成功的。不是他干不好事业,而是他事业的道路和爱情同样的坎坷,可他一直努力着,一刻钟也没有放松过奋斗,现实残酷的让人难以忍受。女朋友得了这样的病,放弃吗?一个自己深爱的人,一个深爱自己的人,谁也不能放下,谁也无能为力,只有让自己更努力,人生才不会留下遗憾。努力了不管结果如何,也问心无愧,这一生也没有白活,因为他可以大声的对别人说:“我深深爱过别人,别人也深深的爱过我,这就够了”。 作者:瀚涛 第三十一章 大爱无声 天妒英才,红颜薄命。在那艰苦而有挣扎的岁月里,李成志尝到了什么是人情冷暖,什么是一分钱难到英雄汉,什么是饿的前心贴到后背,什么是累的浑身散了架,什么是意志和磨练。从小生活在父母宠爱的怀抱里,出来上学后笼罩在同学朋友的光环里,同学们的评价是很聪明很刻苦学习的一个同学,朋友们的评价也很讲义气,很守信用,很值的交往的一个哥们。 李成志生活在困难的生活中,困难没有把他压倒,无意中他认识了一个又名的记者,记者大哥问他:“你像个知识分子不像农民工兄弟咋干这么重的活,你身体吃的消吗? 李成志微微一笑说:“是的,但吃不消也得吃呀!我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工资够我养活自己但我的朋友生病了要很多的钱,没有办法,只好出来打点零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承救她的生命。” 记者大哥:“是你女朋友吗?生病多长时间了,能不能说给我听听,也许我能帮到你。” 李成志放下了手中的活坐在地上说:“可以,只要你有时间听,我都说给你听。”说着说着早已泪流满面,记者大哥早已递上面巾纸,默默地听着,心里早已构思好了一篇新闻稿。分手的当天夜里,他们互相留下了联系,记者大哥并说要把她们的故事写一篇报道,说不定有好心人的鼎力相助,让他不要出来打零工了在家等着好消息。 第二天一大早,李成志来到科室上班脸色蜡黄没有一点精神,平常关系不错的同事都来问是不是生病了,他只是摇摇头,告诉他们自己晚上没睡好而已,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一会一个同事拿来一份华商报,头版头条“一个在建筑工地打工的知识分子为女友赚医疗费”,吸引了不少人的眼球,上面还配有照片。忽然人们发现,这个人和咋们科的李成志这么像呢?而且越看越像,奇怪了。和成志关系好的同事都被他借过钱,当然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暗暗吃惊这及时的报道,这下他的女朋友有救了,他也解脱了。 李成志也细细看了这报道,照片照的似像非像,这样很好,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又能很好的宣传能引起社会热心人的广泛关注和共鸣。更想不到的是,那位记者大哥,连夜写稿,第二天就见报了,可见新闻行业的及时性,敬业性也就不必说了,大家有目共睹。 齐?不到下班时间,记者大哥打来电话告诉他,他们报社已经接到全国好心人士的捐款达20万余远,并又好多热心市民打电话来询问患者的病情,快有点招架不住了。 书?李成志又一次感到人性的关爱,社会主义的温暖。他立即打电话给小玉告诉这一好消息,谁知小玉并不领情,责备他为什么这么大的事情不跟她商量,自己做主。并明确表态自己是不会接受捐款的,李成志打完电话傻眼了,好不容易得来的治疗机会,为什么不接受呢?真是想不通。 网?李成志似热锅上的蚂蚁在也在西安呆不下去,领导知道了这件事立刻动员捐款2万多余,并允许李成志三个月的假期,李成志一经许可立马飞似地赶往了北京。 到了北京情况并不乐观,林宝玉有时拒绝治疗,也不见他。只要他一去,她就发脾气,让他无所适从。有钱也要生活,贫穷也要生活,两者只是生活的质量不同罢了。又过了几日,记者大哥告诉他现在已经有60万元的捐款了,而且有一个法国籍的中国华侨老太太看到他们的报道后非常关心,连夜飞回祖国,明天正准备来京看往小玉。 李成志赶紧连忙表示感谢,并告诉记者大哥,小玉拒绝来自任何形式的捐助,现在治疗费也差不多了,还没有找到合适的骨髓配型,小玉的身体越来越差,如果错个这一时期以后,效果将会更差。最头疼的是,募捐没和小玉商量,现在正在闹情绪,连男朋友也不理,看来那位老太太白跑了,所有的一切都要婉言拒绝。如果实在不行,只好让热心人邮递祝福或信件之类的东西了,后来她们就收到了和小山一样的 #〓§〓〓〓〓〓§〓〓〓〓〓〓§〓〓〓〓〓§〓# ↓↓↓↓ ☆★☆☆★☆☆★☆☆★☆ ☆祝☆☆你☆☆幸☆☆福☆ ☆★☆☆★☆☆★☆☆★☆ 身体健康! ※※※※祝福,看来世界上好人还是很多。 李成志来到了病房,想进去又怕小玉生气,就这样来来回回十几次。小玉的父母看自己的女儿这时心情还不错,就在李成志又一次徘徊在门口时,叫住了他。让他和小玉好好谈谈,因为小玉一整天也没开始开口说话了,没完没了地看电视。 李成志进来坐下后,怕惹小玉生气,不敢开口说话。小玉看见他不声不响地坐在自己身旁陪自己看电视,有些于心不忍,更不愿意自己活泼的男朋友畏畏缩缩地好像见了老虎。于是说:“你来了。为什么这几天没有来看我。” 李成志:“嗯!每天都来了,可是不敢进来怕你看见我生气。” 小玉:“其实我都看到了,谁让你不和我商量,害的我没有面子让所有的人都笑话我。” 李成志:“是我不对,但没有钱怎么做手术怎么办呀!我天天为贫穷而恐慌。” 小玉:“那让我以后怎么见人呀!我不是已经放弃手术了吗?” 李成志:“你不能,因为我不允许你放弃,更不能放弃我。” 小玉:“可我欠下的债一辈子也还不完。” 李成志:“如果你不接受的话我们就全当借,欠下的我们一起在还给人家,你看这样行吗?” 小玉沉默不语,看来是默认了。 李成志又说:“你要好好配合治疗,我还等你结婚呢?” 小玉羞涩地说:“谁说要嫁给你了。” 李成志故意着急地说:“那你要嫁给谁。” 小玉:“嫁给你,我怕配不上你。” 李成志:“我才怕配不上你呢?” 这时主治小玉的教授来到了病房,高兴地对大家说:“好人一生平安,一点都不假。骨髓库刚打来电话告诉我,找到了和小玉可以相吻合的骨髓了,可以安排手术。” 李成志俩手紧紧地抓住教授的两只胳膊使劲地摇了摇问到:“是真的吗?” 教授:“是真的,不过小伙子你把我弄疼了。” 李成志尴尬地连忙说:“对不起,不好意思,我太高兴了”。 小玉的父母和小玉听到这个消息早已哭成了一团,忘记了给教授让坐,忘了给教授倒水,等她们想起时教授早已离开,他们还沉浸在幸福的喜悦中。 当李成志激动的握着小玉的小手时,小玉才发现李成志的两只手的皮肤像松树皮一样粗糙,手掌结满了老茧,人也比以前黑瘦了很多,不用想都知道是为了谁?眼泪还未干的小玉一头扑进他的怀里又一次次地下雨,女人就是这么感性的动物,怎么安慰也于事无补。 作者:瀚涛 第三十二章 骨髓移植 当天定下要做骨髓移植手术后,医生找家属谈话签有手术同意知情术和患者知情同意术。在当天晚上,她脑子里不停地想一个问题,什么是骨髓,能治好我的病吗?骨髓移植是个很有诗意动性的名词,又那么地充满恐惧,会不会痛,一连串的疑问困扰她无法入睡。 她翻来覆去地怎么也睡不着觉,还好有李成志陪在她身旁,听她的唠唠叨叨,当李成志知道她为什么睡不着时,连夜查了资料讲给她听,真是用心良苦,下面就是他一晚上苦苦寻觅的结果,不过他只往好的方面说。 什么是骨髓?骨髓是存在于长骨(如肱骨、股骨)的骨髓腔和扁平骨(如髂骨、肋骨、胸骨、脊椎骨等)的松质骨间网眼中的一种海绵状的组织,能产生血细胞的骨髓略呈红色,称为红骨髓。成人的一些骨髓腔中的骨髓含有很多脂肪细胞,呈黄色,且不能产生血细胞,称为黄骨髓。人出生时,全身骨髓腔内充满红骨髓,随着年龄增长,骨髓中脂肪细胞增多,相当部分红骨髓被黄骨髓取代,最后几乎只有扁平骨松质骨中有红骨髓。此种变化可能是由于成人不需全部骨髓腔造血,部分骨髓腔造血已足够补充所需血细胞。当机体严重缺血时,部分黄骨髓可转变为红骨髓,重新恢复造血的能力。 那么骨髓有什么作用呢?人体内的血液成分处于一种不断的新陈代谢中,老的细胞被清除,生成新的细胞,骨髓的重要功能就是产生生成各种细胞的干细胞,这些干细胞通过分化再生成各种血细胞如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淋巴细胞等,简单的说骨髓的作用就是造血功能。因此,骨髓对于维持机体的生命和免疫力非常重要。 骨髓移植:(英文:bonemarrowtransplantation,BMT)是器官移植的一种,将正常骨髓由静脉输入患者体内,以取代病变骨髓的治疗方法。用以治疗造血功能异常、免疫功能缺陷、血液系统恶性肿瘤及其他一些恶性肿瘤。用此疗法均可提高疗效,改善预后,得到长生存期乃至根治。 骨髓移植的成功率和费用,骨髓移植成功率受诸多因素及时间考验:“只有依次顺利通过以上这五关,并在半年后作基因检查,在患者体内发现供髓者的基因表达,且骨髓、血象及重要脏器检查正常、无明显症状,才算真正成功。” 临床上常见有些患者在移植出舱后一月、三月、六月甚至一年后出现复发的。这与患者病情类型、机体脏器功能、自身免疫反应、移植过程的并发症及供髓者与患者的基因位点匹配相符率、移植医院的综合水平又有相当关系。 目前骨髓移植真正移植成功率新闻媒体报告在50%左右,但医学界认可在33%左右。即1/3、1/3、1/3观点:1/3患者在移植中失败;1/3在移植后半年内复发;1/3患者获得移植成功。 骨髓移植费用:因患者病情、并发症、输血量、所用药、进舱时间长短等有关,一般在15—50万元左右。 配型一次在4000元/次,一般得在3--4次左右的。 动员针剂600到800元不仅供者打,受者在细胞回输后也要打,打到血象上升。分离一次2500,冷冻5000,还要用白蛋白培养近2500,分装几袋,进口袋子一个300多的,要用7、8个。 化疗药有的贵有的便宜,贵的60ml要24800元,便宜的几块钱。 中心静脉管有700--1000元的。 层流舱一天1400,要住35+天这就要50000多。 血不是每个人都要输。 预防的感染药不多也就1000--2000元,感染的就要用好的药,那一用要上万。 最主要的是排异,因为不是自己的东西。有的人轻有的人重,不一定,而且出舱后还要用,有的排异重的人最多要花几十万。 所以顺利的话在十几万,严重的话20--50万,这是北京的价,其他地方略有浮动。 采集骨髓或干细胞的方法:干细胞可以从供体的骨髓或外周血中采集。如果是做自体移植,那么将对您本人预先进行干细胞动员和采集并保存。 1)收集骨髓:用细针从供体髂骨部位抽取骨髓,这些富含干细胞的骨髓将被贮存起来以备移植。采集过程中,供体处于麻醉状态下,不会感到痛苦。(目前这种方法已基本上被取消。) 2)采集外周血干细胞:外周血中也存在干细胞,但数量相对较少,需要用一些细胞因子如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等药物来增加外周血中干细胞的数量。当干细胞数量足够多后,就可以通过血细胞分离术进行采集。血液通过血细胞分离机分离后,干细胞被分离出来,而其余血液回输给供体。采集到的干细胞也将贮存到移植时。一次分离需要3-4小时,为了采集到足够数量的干细胞,通常需要进行1-3次分离术。 外周血细胞分离采集术是相当安全的,使用的是一次性全封闭管道,不会造成任何感染,且此法适用于年龄较小的供体或其他不能经受骨髓采集的人。 移植分两大类:一类为异基因骨髓移植(1970年代以来临床应用,已取得很大的成功)。它需有与患者人类白细胞抗原(HLA)相匹配的同胞兄弟、姐妹以及极少数的无亲缘关系的供髓者所输入的异体骨髓,或家庭成员间如父母和子女的骨髓移植;以及与患者HLA不很匹配的无关供者的骨髓。非同胞的兄弟姐妹虽HLA相匹配,但易发生轻重不等的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尤其在后一种情况更严重。另一类为同基因骨髓移植,即极少数的同卵双胎孪生兄弟或姐妹间的骨髓移植。 还有一类为自体骨髓移植(ABMT)。此类骨髓移植开展较晚,80年代应用于临床。用自身的骨髓,不需供髓者,此法简便,易于推广,可用于独生子女,并且无GVHD的发生。用于白血病,淋巴瘤和多种实体瘤的治疗。 可怜的小玉得是慢性粒白细胞白血病,自体骨髓移植对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疗效甚差,异基因骨髓移植才是最佳的选择和正确的治疗。 异基因骨髓移植(BMT)是目前可以根治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唯一手段,处于慢性期的CML患者接受异基因骨髓移植后,5年无病存活率可达60-90%。即使同处慢性期,确诊后17个月内进行BMT效果优于17个月后行BMT。患者年龄越轻,疗效越佳,移植前服用羟基脲者疗效优于服用白消安者。国内统计结果为:慢性期的CML患者接受HLA配型相同的同胞异基因骨髓移植,长期无病生存率为80%,进入加速期或急变期的CML患者,异基因疗效不如慢性期患者。 骨髓移植是一种相当先进的治疗方法,主要用来治疗急慢性白血病、严重型再生不良性贫血、地中海性贫血、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以及现在更进一步尝试治疗转移性乳腺癌和卵巢癌。 骨髓的来源:骨髓移植有自体骨髓移植和异体骨髓移植之分,顾名思义,自体骨髓移植的骨髓来自患者本人,异体骨髓移植的骨髓来自捐献着。 第二天上午,志愿着就捐献了骨髓,经过医学处理就可以直接给小玉进行治疗了。选择合适的病人,适当的时机,例如白血病,成人急性白血病在第一次完全缓解期(此时体内仍有≤白血病细胞)、慢粒在慢性期,用超大剂量的化疗加放疗进行预处理,使病人体内的白血病细胞进一步杀灭。同时使病人机体的免疫机制及骨髓功能极度抑制,使后者难以自身恢复,然后将供者(适用于急性与慢粒白血病)或事先取出的自体的骨髓(仅适用于急性白血病完全缓解期)由静脉输注给病人,得以解救,并注意其间可能出现的出血感染等合并症,采取有效的相应措施,等待正常的造血功能在数周内重建,以达到根治的目的。 这期间不光对患者的经济是一大考验,而且对患者心理和身体也是一大考验。 第三十三章 有情人终成眷属(终结) 骨髓移植手术做完以后,小玉每天要吃各种昂贵的抗排斥药物,更要命的是每天还要做这样那样的化疗和理疗,不知道是身体差异的原因还是其他的原因,小玉的排斥反应比类似的病人的反应要强烈很多。 在一次次的绝望中战胜自己,人类就是这么的不可思议,爱情的力量更是伟大。让没有希望的人燃起生活的希望;让烦恼不堪的人快乐的一往从前;让梦想的种子在残酷的现实里发芽;让身患疾病的女友依然坚强;让心里恐惧的患者,坦然面对死亡。 人生真的很短,生命像燃烧的蜡烛更是短暂。我们每一个人都会面对死亡,可有好多人不往那里想,更有好多人不敢想。死亡有什么可怕?只要你正确认识死亡,你就不在恐惧,人终有一死,只不过是生命终结的自然规律。自然地孕育出生到自然的灭亡,我们永远也逃不过这自然规律,裸裸地来到人间,又裸裸地回归大自然,化为一捏泥土,一阵轻风,生生不息。 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坎,爬不过的坡。船到桥前自然直,一点不假。小玉的身体越来越硬朗,人也越来越开心。痴心不改的李成志一如继往地照顾着她,只为那曾说过的誓言,更为那相遇、相知、相恋、相爱。 结婚本是两个人的事,可并不是那么简单。因为它牵扯两个不同的家庭这样那样的事。 李成志提出要和小玉结婚后,遭到了家里人的强烈反对,明确表态就算你打光棍不抱孙子,也不要给家里取个药罐子,要不然把你扔在半路,还要再婚。其实父母的担心很有道理,李成志也知道父母为自己好,但谁怪俩人爱的太深,更扔不下另一方,除非他们生命的结束才会终止这段痴痴的恋情。 结婚也遭到小玉父母的反对,小玉父母的理由是,李成志已经做的够多、够好、够让他们和女儿感动感激,他们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么好的小伙,跳进火坑而置之不理。 小玉开始也不答应,但还是感动的稀里哗啦。要做出这样的决定需要何等的勇气,需要拿一生来做赌注,也许代价大了点。 小玉哭着说:“你看我都成什么样了。” 李成志:“我不管你成什么样,我都喜欢。” 小玉胸廓上下起伏很激动地喊到:“看,看,我的头发都掉完了。”说着用手撕扯因为化疗因起的不良反应—脱发。 李成志扑过去抱紧她,阻止她这样伤害自己,她在他的怀里才稍微安静那么一点。 李成志轻轻地趴在她耳边说到:“真的没有关系,我不会在乎的。咋们结婚好不好。” 小玉:“真的吗?我在也没有以前漂亮了,你还会像以前一样喜欢我吗?” 李成志:“别傻了,我永远都爱你。明天咱们就结婚。” 小玉:“可我什么都没有准备好。” 李成志:“什么也不用准备,我们先去照世界上最好看的结婚照。” 小玉有恢复了往日的笑容,虽然病还没有完全好,可是她感觉自己一定会是最幸福的新娘。 次日,在一个大酒店,一对新人双双走进婚姻的红地毯,接受所有亲朋好友的祝福。 佛说,前世500次的回瞬,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 今世,李成志用余生的目不转睛的注视和相视,换取来世的在一次相遇、相知、相恋、相爱。 (本书完) 作者(瀚涛)语: 首先,谢谢各位读者朋友们支持我的拙作,再感谢上天给了我一次发现自己能写小说的机会,让我在写作中找到自我,找到了快乐。虽然写的不是很好,点击率也一般般,但这是我的处女作,毕竟为次兴奋不已,付出过很多汗水和努力。再此感谢的就是周围一切对我有影响的人和事,感谢他们的影响和启发。常言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一点儿也没错,要干好一件事,总得好好下一番苦功夫,勤劳的汗水和收获往往对等。再要感谢的是网站的编辑们对我的认可和欣赏,对我的肯定,因为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所以,今后我会不断的学习,加紧修炼写出更多的好作品,在浩瀚知识的海洋里,做一朵小小的惊涛。 更多精彩好书,更多原创手机电子书,请登陆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