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之痒2]《我们分手吧!》 作者:凯琍 申明:本书由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ks.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第一章 “我们分手吧!” “好。” 短短两句话,结束了七年的情侣关系。 陆崇平望著那曾是他最亲密的人,不得不感到陌生,为何她能平静提出分手,仿佛只是在说要看哪场电影,神色安详到近乎残忍。 而让他更无法理解的是,为何他总无法对她说“不”?为何他永远拒绝不了她? 桌上的咖啡已冷,白色雾气消失在两人之间,仿佛突然看清了什么,从一个梦境中走出来,才发现四周是如此荒凉,玫瑰园中只剩荆棘。 雷若璇一身黑色调穿著,像在参加自己爱情的葬礼,她嘴角仍是那淡淡的笑,因为若不逼自己笑,她怕就要哭了。 “我放在你家的东西,请你收好以后,用快递寄给我。” “好。” “你放在我家的东西,我也会收好,用快递寄给你。” “好。” 交代完毕,她打开皮包,拿出自己那杯饮料的钱,不疾不徐放到桌上。 “你……”他喉咙被什么梗住了,想开口却发不出声音,只是一个小小动作,却揭穿了他最不想面对的事实──从此他不再是她的男朋友,不能理所当然地请客了。 七年前,就是从一次请客不请客的话题,开始了他们纠缠的缘分,过去她也提过几次分手,却不曾表现得如此坚决。 这么说来,他已经没有任何希望,而她也没有任何留恋了? “就这样吧。”仿佛看出他内心的疑问,她下了个结论,站起身走向大门,也走出他的生命。 真的就这样了吗?他握紧拳头,忍住追上去的冲动,只因追上了他也不知该怎么做。 一切都是他的错,是他忘了什么叫呵护、什么叫珍惜,当感情要从手心溜走,连佛祖的手也握不住。 即使他仍深爱她,却已无信心让她快乐。事实上,他造成的只是她的不快乐。 隔著玻璃窗,他望著她的背影,直到那倩影完全消失,久久无法移开视线,眼看外头飘起了雨,他还有资格为她撑伞吗? 端起她没喝完的咖啡,吻过她留下的粉红唇印,缓缓喝下喉,一滴不剩,苦得让他眼角都酸了。 餐厅外是二月的夜晚,刚过完情人节的天空,显得湿答答、雾蒙蒙的,看不到月亮或星星,只有雨水滴答落下。 走在街头的雷若璇,并不打算躲雨,反而抬起头迎接,轻轻对自己说:“我自由了。” 但真的自由了吗?为何呼吸一口气也要这么努力、这么痛彻心肺? 雨水打在脸上,冷得没有温度,正好降低眼泪的热烫,就让一切冰封,回到当初的她,还不知什么是爱,也不知什么是痛。 其实她想听到的答案并不是“好”,而是“不”,这很矛盾吗?没错,一个等著被爱的女人,总是自相矛盾的。 为什么他不说,他不要跟她分手,他要跟她在一起? 罢了,她不想再问为什么了,还有期待才会问这傻问题,从今后她要收起期待,那就不会有失落。 走进雨中、走进雾里,她想她的生命永远不会再放晴。 回到家,陆崇平开始打包东西,一切属于雷若璇的东西。 只要是他答应她的事,都会尽力为她做到,即便是如此痛苦的要求。 五年前他从研究所毕业,在屏东种田的双亲拿出头期款,为他买了这间二十坪大的房子,劝他说能早结婚就结婚,不要拖过了青春、错过了时机。 那时他不以为意,心想自己和若璇已互相认定,应该先投入工作,等到他能买大房子的时候,再来举办一场盛大婚礼,让所有人都羡慕他们的幸福。 而今他升上经理,年薪将近千万,想买豪宅也没问题,女主人却提早告辞,不愿再陪他爱情长跑。 放眼望去,屋内有他的书房、卧室、厨房和浴室,但处处都是她的影子。 浴室里有她的毛巾、沐浴乳和保养品,厨房的用具大多是她采购的,冰箱也放著她买的牛奶、起司、蛋糕、水果,怕他工作太忙找不到东西吃。 书房里有她的笔记型电脑、成山的漫画小说,卧室里是她挑的床单和窗帘,衣柜里还有她的睡衣、她的内衣,窗台上则是她搜集的许多蜡烛。 他们在这爱的小屋内,早已累积多少回忆、多少甜蜜,这些点点滴滴,叫他如何放下? 这小俩口的交往方式,双方家长都能了解,毕竟现在年轻人不像他们过去,大多二十岁就结婚了,因为学业和工作,因为要打拚前程,三十岁才结婚也不算奇怪。 然而人生大事就这样拖著、拖著,直到有一天拖不动了,不是闪电结婚就是闪电分手。 他一直以为他们会是前者。交往了好多年,规划了许多未来,说好将来要买一栋大房子,生三个小孩子,每年都要去做家族旅行……谁知人算不如天算,越是以为理所当然的,就越是容易随风而去。 忘了多久没看到她的笑容,忘了当初他多喜欢她的笑声,其实他所做的一切,不就是希望她快乐吗? 找到了纸箱,他却不知该从何收拾起,屋内隐约还有她的香水味,耳边还听得到她的笑声,心里还牵挂著她的容颜,这叫他怎么收拾、怎么归还? 铃铃铃…… 电话声骤然响起,他心跳得好尖锐,像气球突然被灌满了气。 带著颤抖和期待,他接起了电话。“喂?” “崇平啊~~是爸啦!”陆弘基一派气定神闲,不晓得儿(奇*书*网.整*理*提*供)子正在天堂与地狱的悬崖间。 “爸……”气球被戳破了,期待也转为失落。 “你最近老加班,好久没听到你的声音,打来看看你还活著吧?哈哈!”陆弘基笑声爽朗,长年务农的他是个大嗓门,个性粗率而乐天。 唯一的儿子能念到硕士,又在大公司当经理,他们深深以他为荣,即使南北两地生活,只有过年才能相聚也值得。 这又是一个为前途而冷落情感的例子,现代人总认为工作重于一切,只要有好发展哪儿都该去,任由家乡父母思念也是应该的。 “工作是忙了点,对不起,很久没打给你们。”陆崇平忽然发现,爸爸的声音没有以前宏亮,此时他多想念恒春的阳光,外头那雨是太寒冷了些…… “工作再忙也别忽略了身边重要的人,我们怎么说一辈子都是你爸妈,跑也跑不掉,但你对女朋友可得用心点,否则跑了就找不到了。”陆弘基有感而发,儿子有再好的发展,都不如有美满家庭重要。 “嗯……”陆崇平说不出口,今天正是他和女友分手的日子,独立生活后他多是报喜不报忧,不愿爸妈为他担心。 “自己的身体也要顾,你小时候常感冒,还好长大后健壮多了,那时我还以为你会养不活咧!”陆弘基仍把儿子当小孩,忍不住叮咛几句。“啊,你妈在旁边催我,换你妈跟你说了。” “喂?” “妈……”陆崇平轻唤了母亲一声。 施盈霞劈头就问:“你这傻儿子,忙昏头啦?到底什么时候要娶老婆?” 她个性比较急,早八百年前就催促儿子该娶了,谁叫他拖拖拉拉的,眼看都三十岁了还不成家,现在的年轻人真不知在想什么? “妈,我该听你的话。”他这才明白,老人家的话最有道理,该把握的就该紧紧把握。 “那当然!”施盈霞哼了一声。“你一定要找时间回来,不能再拖到明年了,把若璇也带回来,我们好好讨论结婚细节。” “我、我会找时间的……”陆崇平答应得很虚弱,就算他有大把时间,却已人事全非。 “这才对!”施盈霞总算安心了点。“我和你爸会开始挑日子、选餐厅,台北和屏东各请一场喜酒,你们只要去拍好婚纱照,等著结婚就行了。” “谢谢妈。”他就是开不了口,就是无法说出事实,那连他自己都不能接受的事实。 挂上电话,他看著电话好久一段时间,以为还会响起,但它始终沉默。 是否他亲爱的前女友,也曾这样痴痴等他的电话?是否他曾让她期待、期待再期待,而后失望、失望再失望?那过程是多么漫长而孤独? 别想了,再想下去,他怕有一部分的自己就要崩溃。 他转过身,不再注视电话,却在书房角落,发现了一把吉他,那是他最爱的一把吉他。 曾经有段时间,他很喜欢弹吉他,每天都要练一个小时以上,不知从何时起,吉他被遗忘在角落,蒙上了灰尘,不再被重视和珍爱。 为何会在这个分手的夜,让他注意到它的存在?是否老天也想告诉他,该回头看看,什么才是最珍贵的? 他拿起吉他,小心翼翼擦去尘埃,许多往事涌上心头,太过拥挤,却没有一个出口。 咚!弹了第一下,弦竟断了。 他完全愣住,久久无法回神,连琴弦都断了,是否这份情真要结束?弦可以换新,却弹不出昔日的琴音,情人可以来去,却找不回初恋的悸动。 在这静夜,他开始深思,自己究竟是怎样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 同一时间,雷若璇打开了家门,家中两老立刻站起,瞪大了眼看著女儿。 雷祥恩放下电视遥控器,冲到女儿面前,惊问:“怎么淋雨淋成这样?崇平没有送你回来吗?” 听到男友的名字,不,是前男友的名字,雷若璇心中仍是一震,垂下视线没有回答。 “来、来,快擦干头发!要是感冒就不好了。”潘仪宁拿来毛巾,踮起脚尖替女儿擦干头发,女儿长得比她高多了呢。 “爸、妈,我想回房休息……”雷若璇眼睛没有焦点,仿佛仍在雨中、雾中,什么也看不见。 “你到底怎么了你?”听女儿声音如此虚弱,雷祥恩担心死了。 知女莫若母,潘仪宁看得出女儿现在不想回答,拍拍她的肩膀说:“好了好了,先去洗个澡,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 雷若璇点个头,走进房,卸下紧绷的伪装,泪水如雨纷落,却是寂静无声。 客厅里,雷祥恩双手抱在胸前,对妻子皱起眉。“瞧她淋雨淋得一身,又一脸心事重重,你居然能忍住不问她为什么?” 潘仪宁坐回藤椅,喝口暖茶。“女儿都二十五岁了,不是小孩,她不想说的话,你逼问她也没用。” 妻子所言甚是,雷祥恩却忍不住忧虑。“唉~~咱们这个女儿,真让人放心不下。” 雷家的长子和次子都已成家,住在附近社区,常带孙儿回来吃饭,现在家里就剩么女让人牵挂。 雷若璇身为唯一的女儿,大家都把她当成宝,无微不至地呵护,多少造成了她骄纵的个性。自从她跟陆崇平交往以后,他们暗自松了口气,有这么稳重体贴的男友,就不怕她嫁不出去了。 “会不会是跟崇平吵架了?”潘仪宁歪著头想。 “崇平哪会跟她吵?一定是她骂崇平,崇平只会乖乖地听。”雷祥恩打从心底同情未来女婿,那副温吞好脾气,根本被他们女儿吃定了。 “说得也是。”几年下来,潘仪宁对陆崇平的欣赏有增无减,他就像老天为若璇特别打造的。 虽说他工作时间超长,难免会冷落了若璇,但那也是为了前途著想,听说他现在年薪好几百万,以后若璇就不用工作,直接做贵妇喽! “不过以前他们分过一次,长达三天,你记不记得?”雷祥恩一想起来就觉头皮发麻。 “当然记得,吓死人,还以为真的会完蛋!”潘仪宁叹口气,要是让乘龙快婿给飞了,想找到一样好的可就难了。 “该不会是又闹分手了吧?”雷祥恩拍拍自己的额头,倘若如他所想,未来这段日子一定很难熬。“虽然舍不得女儿嫁人,我还是希望他们快点结婚。” 潘仪宁替丈夫按摩一下颈子,温柔道:“我也这么希望。可惜崇平工作太忙,连休息的时间都没有,要结婚还得先请好假吧?” “工作、工作!其实钱够用就好,赚那么多,用得完吗?”雷祥恩实在不懂,他在银行上班,当了二十多年的经理,一向是工作和生活并重。 潘仪宁赞成地点个头。“当年你两袖清风,我都敢嫁给你,不像他们想得太多,反而越拖越久。”她在大学教书,当了二十多年的教授,也不会让自己忙过头。 “是啊!不用想那么多,有股冲劲就可以了。” 中上阶层的他们,无法想像一个农家之子,是多么渴望出人头地,就如同雷若璇也不能了解,工作到底是有多重要,会比女朋友还让他牵挂? 夜深了,雷若璇躺在床上,怔怔望著天花板,头发擦不干,因为眼泪不肯停。 明明是她提分手的,明明是她想要自由的,但为什么,她伤心到像被全世界抛弃,像明天再也不会有朝阳升起…… 如果人生能重来一次,是否她还会爱上他?她回答不出来,思考成了最难的事,伤悲不断涌上,早将她淹没在泪海中…… 床头音响正播放一首应景的歌曲:“心痛的感觉”── 是什么留住了我的眼泪,是天上的星星还是霓虹灯 又一次要和爱情说再见,扬起头不流泪…… 啊我告诉自己,爱情已远去,何必又何必,何必再想你 啊这一份冷漠,它掩盖了我,心痛的感觉,它侵蚀了我…… 第二章 时空回到七年前,雷若璇是个刚满十八岁的女孩,如愿考上理想的大学,对未来充满期待,只觉人生黄金期就在眼前。 从小到大,她被爸妈保护得太彻底,上了大学终于解禁,可以夜游、可以交男朋友,但她自有主见,她不想玩游戏,她要选她最爱的,同时也是最爱她的。 一生只爱一个人,这想法或许落伍了点,她却抱著这份坚持,在人海中寻觅那个对的人。 就读企管系的她,系上已有许多精彩人物,她还参加了吉他社,除了因为爱弹弹唱唱,她也想认识更多有趣的人。 吉他社第一次活动就是迎新聚会,他们包下了一家火锅店,九月的天气热呼呼,店里的冷气强呼呼,每个人都吃得不亦乐乎。 现任社长是个活泼开朗的女生,自备迷你麦克风,不只要炒热气氛,还要妙答妙问,让每个人都做一番特别的自我介绍。 轮到雷若璇的时候,她站起来,落落大方道:“大家好!我叫雷若璇,今年十八岁,就读企管系一年级,我不是很女生的女生,虽然外表像女生没错,但我内心满像男生的,希望和大家做好朋友,谢谢!” 然而,她这番话以柔细的声音说出,搭配上她白净娇美的外表,根本没有任何说服力。在场男性,从大一新生到研究所学长,都不约而同这么想。 即使她穿著简单的牛仔裤和T恤上男了一头俐落的短发,还刻意戴上铁炼造型的配饰,没用,她百分之百的女孩样,绝对不会被认为是男孩。 不多久,轮到隔壁桌做自我介绍,雷若璇对其中一个学长待别印象深刻── “大家好,我叫陆崇平,是前任社长,今年二十三岁,就读电机系和资讯系研究所,因为是双修学位,课业压力很重,能来参加社团活动,是我唯一放松的时间,希望大家都能珍惜这缘分。” 很简单的自我介绍,配上他腼腆的表情、温和的微笑,竟构成一种让人很舒服的感觉。 那是雷若璇第一次看到陆崇平,当时她最大的感想是,好个里外不一的男孩! 明明他的外型高大魁梧,英气十足,却拥有不可思议的好脾气,任凭大家怎么闹他、亏他,都不见他皱起眉头,仍是那温和的微笑,仿佛天塌下来了也不会怎样。 相较之下,外表娇柔秀气的她,脾气却意外的固执,喜欢和讨厌都写在脸上,真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 不晓得为什么,她开始注意隔壁桌的陆崇平,也听到了他们的对话── “学长,你不是有在科技公司兼职?今天就让你请客吧!” “对啊!学长赏我们一顿吃的嘛~~” 众人起哄,陆崇平连一声抗议都没有,温和笑道:“好好,令天我请客。” “喔耶!”大家都欢呼起来,除了雷若璇。 她皱起眉。他们二十几个人吃火锅、叫饮料,少说也要五千元,怎能由他一人出钱?未免也太滥好人了吧? 大家的态度更奇怪,自己吃的当然自己付,学长只是前任社长,又不是大家的爸妈,怎可叫他买单? “请问,为什么大家都要那位学长请客?”雷若璇开口问身旁的学姊。 学姊一番解答后,她才知道陆崇平除了吉他弹得好,成绩更是优异,同时修两个硕士学位,拿遍校内外奖学金,还在“擎宇科技公司”研发部门兼职,早被内定为正式员工。 虽然他是出身农家,自己从不奢侈浪费,但看在一般学生的眼中,都觉得他是标准“金主”,更何况他有求必应,被“拗”请客的例子比比皆是,大家已经习惯成自然。 “可惜,他虽然条件优秀,脾气又温和,却从来没交过女朋友,任谁也攻占不了他这座山。”学姊叹口气,一副也是过来人的表情。“还有人说他可能是同性恋呢!你觉得他像不像?” “我看不出来。”雷若璇据实以答,她对分辨同性恋和异性恋并无研究,她只是觉得奇怪,这位陆学长未免也太好说话了,他做人的原则该不会就是“我为人人”吧? 她最看不惯这种滥好人,就算他要日行多善,也不要行到她这儿来! 聚会结束,陆崇平果真主动结帐,众人纷纷向他道谢,盛赞前任社长真是太棒了,但陆崇平并没有被捧得飘飘然,脸上仍是带著那谦逊的微笑。 雷若璇静静站在一旁,手中握著三张百元钞,却找不到时机拿出来。 就算她再直接、再坦率,也懂得给人留点面子,有些事还是私下解决为妙。 眼看大家都散了,各自走向回家的路,她心一急,干脆尾随陆崇平的脚步。等到没有闲(奇*书*网.整*理*提*供)杂人等时,总能把钱交给他吧! 转过两个街角,陆崇平准备骑机车离开,这时背后传来一个娇柔的声音──“学长,请等一下!” 那声音他记得,不就是那个说自己很像男生的学妹吗?转过身,他看到一张皱著眉的小脸,神情有些紧张,不知他能为她做点什么? “学妹,我记得你叫雷若璇对吧?” 他的记忆力极佳,听过一次自我介绍就能牢记,社内其他的新社员他都认得了,更何况是这位吸引力十足的学妹。 除了秀丽苗条的外型,她还有一双黑白分明、炯炯发亮的眼,他想不记得都难,不是每个人都能有这般澄亮的眼眸。 “没错,我叫雷若璇,你叫陆崇平。” 她的话加深了他的微笑,好一个特别的女孩,让他对她涌上万分好奇。“你找我有什么事?” 她向来不拐弯抹角,直接说明来意。“学长,你会不会太好说话了?人家叫你请客就请客,难道你不觉得被占便宜了吗?” “只要大家开心,我没关系。”他仍是微笑,和煦有如阳光。 “可是我不开心,我不喜欢让人家请客,无功不受禄。” 他一愣,这可真是他的无心之过。“学妹,很抱歉让你不开心。” “今天你请客,我当著大家的面不好意思多说,但现在我把我的那一份给你,什么也不欠你。”她拿出三张百元钞,拉起他的大手,硬要他收下,也不用他找零钱了。 这、这怎么回事?陆崇平看著手中的钱,又看向她即将离去的背影,有种不能就此结束的直觉。 “等一等!”这回换他叫住她,微笑不见了,从容不见了,只有一股怦然心动。 刚才被她碰到手的时候,有股奇妙电流窜过全身,他突然想问,她到底对他做了什么? 二十三年来,只有女生主动接近他,但他从未心动过,只专注于学业,生平还是第一次有这种触电感受呢! 她转过头来,义正词严的、坦荡无畏的,再次对他强调:“还有,以后每次聚会我都不会让你请客,就算你要先出,我还是要还给你,希望学长你能谅解,谢谢!” 多奇妙的感觉,这次她并没有碰他的手,只是用那双大眼盯著他,就让他浑身发热、心跳发抖,这是怎么回事?莫非他被霸道的爱神射中了箭? 他忍不住冲动问道:“那如果是我自己找你呢?我可以请客吗?” “除非你是我男朋友,否则我不会让你请客的。”在她的观念中,只有情人可以给予、可以宠溺,其他的普通朋友都没这种特权。 说完,她转身就走,骄傲的抬起下巴,那不是她拒绝别人的骄傲,而是她忠于自己的骄傲。 陆崇平站在原地,先是目瞪口呆,继而摇头微笑,这女孩多么直率,诚实得让人下不了台。 可奇怪的是,他竟移不开自己的视线,有种命中注定的预感,他二十三年来平淡的人生,将会因这女孩而有重大改变。 雷若璇、雷若璇……这时他还不知道,往后的七年内,他将不断呼唤这名字,直到成为一首歌、一首诗。 过没多久,陆续从吉他社、电机系和企管系传开消息,陆崇平开始追求雷若璇了。 以陆崇平优秀的条件,当然是“十大黄金单身汉”之一,却不曾看他交女朋友,还有人谣传他是同性恋,但这回跌破大家眼镜,他终于出手了! 不过,与其说他是追求,不如说是默默付出。 从未追求过女生的他,根本不知从何追起,像个乡下人一样,只想到送吃的给对方。 他查好了雷若璇的课表,每天把早餐放到她的教室,请她好心的同学转交,晚上则送宵夜到她宿舍,请她好心的室友转交。 因为他平常做人就很有“口碑”,所有人都愿意帮他,反正转送一次就有好康的,何乐而不为? 雷若璇每次都要拒绝,但看到同学们一脸窃喜,想把那些好货色占为己有,她又替陆崇平打抱不平,干么花钱买这些东西白白送人? 最后她还是收了下来,就算不饿也想办法吃完,但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她一点都不想欠他人情,更不想因此而变成小胖猪啊! 除了早餐宵夜的攻势,还有吉他社的社团时间,照理说该是他们发展感情的温床,但身为前任社长,陆崇平对每个人都很公平,该指点的就指点,该赞美的就赞美,他对雷若璇并没有另眼相看,或特别热心殷勤,反而让她觉得奇怪,学长到底是不是在追她? 其他社员都心知肚明,陆崇平表面上没行动,那双眼却老追随著雷若璇的背影,多么痴情呀! 原本一些有意追求雷若璇的男社员,也早早打了退堂鼓,毕竟学长平常对大家这么好,收买人心就是用在这时候喽! 一个月后,雷若璇在社团活动结束后,终于找到机会和他说话。 “学长,请等一下!” 她跟著他来到停车场,在他准备发动机车前喊住他。 转过头,陆崇平惊喜的看见那张小脸,带著紧张和期待说:“学妹……你……你好。” “我有话想跟你说,你有时间吗?” 当然有时间!他所有的时间都可为她预留,可知他有多少话想告诉她,却又不知从何说起,不曾追求女生的他,只会用最笨的方法行动,却不敢问她做何感想? “呃……这里太阳很大,你一定不想晒黑,我们到树下那边谈吧!” “我才不怕晒黑,学长你很像女生耶!”她真不敢相信有他这种男生,如此小细节也会注意。 他抓抓后脑,笑得更深。“对了!我忘了你说过,你只有外表像女生,内心却像男生。” 此话一说,气氛转为轻松,两人走到树荫下,就著微风徐徐,开始一段出乎意料的对话。 雷若璇原本的用意只是要还债,但恋爱本是一种意外,何时要展开、何时要结束,都是不由自主。 “学长,我大概算了一下,这个月你送我的东西,应该有五千块吧!”她拿出早已准备好的钱,直接要交到他手中。 “学妹!”他又惊又窘。 “拜托你别这样,那是我的心意……请绝对不要给我钱。” 虽然再次被她握起手,让他飘飘欲仙,但他绝对不能收下,他纯粹是想关心她、照顾她,拿她的钱岂不荒谬? “我说过了,无功不受禄!我不会白白接受人家的好意。”她顿了一下,原本想忍下的,还是忍不住。“还有,你每次拜托别人送东西给我,是不是就得请他们吃饭、帮他们做事?你怎么那么傻?!” 她最无法忍受的,不是他对她的付出,而是他对别人的宽容,这种蠢事他也做得出来,真是够了! 被她数落,他却不觉讨厌,反而有种温馨感。“可是我……我觉得很值得。” “值得什么啊?”她睁大眼,像看著一个外星人。 “只要你能开心,我觉得都值得。”他脸颊微微红了,一向斯文有礼的他,并不习惯如此坦承感情,但在这关键时刻,他居然开得了口,自己都佩服自己。 她才不认同他的论调。“你就只希望我开心、别人开心,那你自己算什么?” 他没回答,反而提问道:“你替我打抱不平,是因为你关心我吗?” “才不是!”她回答得太快,自己都觉心虚。 没错,正如他所说,她是有点替他打抱不平,所以就有点变成是关心他,这、这怎么搞的呀? 沉默片刻,只见他冲著她笑,仿佛看出她的心慌意乱,害她莫名脸红起来,连呼吸都不听话的变急,惨了惨了,她该不会是被他电到了吧? “你到底想怎么样?”讨厌!她怎么也停不住怦怦的心跳,不由自主的感觉真难受。 “我希望有一天我请你吃饭的时候,你能不要把钱还给我。” “除非你是我男朋友,否则不可能。”她一向的观念就是,她只会对自己的男友撒娇、耍赖,其他男生想让她欠人情,可是想都别想呢! “那么……我可以……可以做你的男朋友吗?” 老天,他说出来了,他真的说出来了!也许是在脑中盘桓太久,竟在此时不自觉脱口而出,二十三年来初次表白,不知会是怎样的结果?此时此刻,他的命运就由她发落了。 “你──”她想不到他这么大胆,连他都敢表白了,天底下还有胆小鬼吗? 他继续用那双坚定的黑眸看著她,在这情况下,她无法敷衍以对,人家是这么认真,她也必须认真回应,因此她选择说出真心── “也许……也许你会觉得很难相信,但我早就决定了,我这辈子只会爱一个人,所以……我不只要谈恋爱,还准备要结婚。” 想必他会退避三舍吧?十八岁的女孩就想要结婚,若不是太复古就是太疯狂! 果然,他睁大了眼,除了惊讶却更有喜悦。“好巧,我也有这种想法,这一生只要爱一个人,我没有交过女朋友,一直在等我的妻子出现。” “是吗?”她呆了下,这怎么可能?难道眼前这大男孩,就是她要爱一辈子的人吗?不会吧,她什么都还没搞清楚,就要做出一生的决定了? 他不想在这时逼她做什么决定,他最不擅长的就是给人家压力,他只想让她快乐。 “我可以叫你小璇吗?” 她整张脸都皱起来,身上鸡皮疙瘩纷纷冒起。“不可以!我最讨厌这种恶心巴拉的小名,我连我的名字都不喜欢,太柔弱了,不如叫我雷,我的英文名字就叫RAY。” “可是……”那多像男孩子的称呼! “好啦好啦!小璇就小璇,但不准在别人面前这样喊我,太愚蠢了。”她妥协的速度之快,连自己都难以置信,为何他那真诚的眼神,会让她一下就心软呢? “小璇。”他轻喊一声,忍不住又多喊几声。“小璇、小璇……” “你喊够了没?” 他笑得好灿烂。“我要喊一辈子,怎么喊也喊不够。” 她说不出话了,阳光让她有点睁不开眼,这大男孩看似笨笨的,却又意外的执著,她不晓得这算什么状况?不晓得两人算哪种关系? 但莫名其妙地,她就是无法拒绝他,甚至迷上了他憨直的笑,说不定她才是最傻的那个人呢! 他们真的开始交往了吗? 从旁观者的角度来看,陆崇平和雷若璇已是一对情侣。每天他接送她上下课,帮她买早餐、宵夜,还替她撑伞、背吉他,试问不是情侣难道是主仆? 连雷若璇那担心过头的爸妈,都对这男孩竖起大拇指称赞,还有她那两个过度保护的哥哥,也认定今生妹婿就是此君了。 不论他们是否开始交往了,但是雷若璇开始后悔了。 没错,陆崇平温柔体贴,处处照顾她、呵护她,但是他这人被动得要命,彻底谋杀她的耐心! 每次约会都是她主动提出,要是问他意见,他只会说:“看你想去哪里、想做什么,我都会陪你。” “你就这样随我决定?” “只要你快乐,我就快乐。”陆崇平的回答毫无迟疑。 雷若璇完全被他打败,气他也不是、骂他也不对,只会显得她太任性,爸妈曾对她告诫,不要占了便宜还卖乖,陆崇平唯一的缺点就是“唯雷若璇是从”,万万不可因此欺负他呀! “好吧,今天还是老地方见。” 为了增添约会乐趣,她曾找过路边摊、西餐厅、高级饭店、地方小吃,可惜对他来说都一样,既然如此,她也懒得多想,就去他们最常去的那家火锅店,也是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 三个月下来,每周至少报到一次的结果,老板和服务生都认识他们了。 从外表看来,他们是一对很传统型的情侣,男方高大威武,女方娇柔可人,但事实却相差甚多。 男方总是那个被骂、被念的人,女方常指著他的鼻子告诫:做人不可以那么随和!被别人欺负了还笑著说谢谢,一点道理都没有! 只见女方越骂越激动,男方却越听越开心,最后女方骂不下去了,男方才体贴地替她挟菜。 这画面看在旁人眼中只觉不可思议,真是什么锅配什么盖,天生一对呀! “别气了好吗?多吃点,你太瘦了。”陆崇平挟了她爱吃的青菜和冬粉,还帮她沾好酱料,弄成一口的分量,拿汤匙凑近她嘴边。 “你老是这样!”雷若璇气归气,还是吞了那一口,谁叫他殷勤到她拒绝不了? 算了、算了,她早该知道他是“好好先生”,跟他吵也吵不起来,只是浪费自己的脑细胞。 “以后你花的钱要记帐,我要看你有哪些是花在自己身上,哪些是花在当凯子大爷上?”她最气不过他被别人占便宜,这样下去,就算他赚到金山银山上适不是白忙一场。 “我不会记帐,那好麻烦。”他拿出皮夹,里面有钞票、提款卡和信用卡,全部都交给她。“你给我零用钱好了,可以吗?” 她心头一震。“才不要!我又不是你妈,还给你零用钱咧?”怎么这男孩如此信任她?两人才“交往”三个月,他当真把她当成老婆了? “可是……我对管钱一点概念都没有,你念企管系的,你一定比我懂。”他停顿一下,不太好意思地摸摸后脑。“而且:而且我的就是你的,所以……所以……小璇,拜托你了!” 不会吧?他这是在对她撒娇吗?有时她都难以相信,这个比她大五岁的男孩,明明有成熟稳重的外表,师长们也说他才智过人,前途不可限量,但他常在她面前流露孩子气,尤其是两人独处时,看不出他有一丁点聪明优秀,根本就是蠢透了! 更离奇的是,她偏偏拿他没办法,也许她是有点母性本能,也许是女人特有的温柔,当他那样呆呆笨笨的望著她,感觉就像巧克力被放进口中,甜美得她自己都受不了。 于是,她接过他的皮夹,稍微翻了一下,做出决定,“拿去,一天两百块,不能再多了。” “喔……”他皱起眉,一脸困扰。“可以再多一点吗?” “你要钱做什么?又要请谁吃饭、帮谁买东西?嗯?!”她说话的态度就像个老妈子,完蛋了,她已经以陆太太自居了吗? “因为今天我要请你吃饭,我怕不够钱……” “傻瓜!”讨厌,害她感动得想哭,他可不可以不要这么可爱啊? 那个被骂傻瓜的人,仍是傻笑,他喜欢被她骂,这很怪吗? 人家说热恋期只有三个月,但他有种预感,他会永远这样爱著她,只要有她的笑容,生命就有阳光。 第三章 吃完火锅,陆崇平替女友拿起背包,那里面都是教枓书,重如巨石,他当然不让她提。 “时间不早了,我送你回家好不好?” “好。”他处处贴心的态度,让她有如娇娇女,却又对他怜惜不已。“对了,今天由我付钱。” “好,可是要拿我皮夹里的钱。”他提醒她,千万别拿错了。 “你好啰唆!”她捏捏他的脸颊,哭笑不得。 多奇妙,有时候他对她像父亲宠女儿,但有时候她又像母亲一样管教他这个儿子,爱一个人是否就会把对方当小孩,达自己也会变成小孩呢? 两人走到停车处,他为她戴上安全帽,却一点也没碰到她的脸,真佩服他的技术,这可不容易。 她坐上机车后座,抱住他的腰,感觉他身体一僵,怪了,他是怕她还是怎样? 为什么他从来不碰她?他就像个老派绅士,对淑女保持绝对的礼仪和尊敬,她以为是自己太多心了,却无法不介意这件事。 回家的途中,她把脸贴在他背上,迎著凉爽的夜风,却觉身体越来越热,难道只有她有这种感觉?难道他从来没想要更进一步? 想到以前学姊说过的话,传言他是同性恋,她原本不愿相信,但这又该做何解释? “到了。”他压下煞车,速度不疾不徐,不像普通男孩那样,想乘机吃女生豆腐。 “喔!”她搭著他的肩膀,缓缓下车,感觉他又僵硬了些。 因为不敢直视她,他只好望向她家门口,像对著路灯说话。 “那么……你早点睡……我明天早上来接你。” “嗯……”她低著头,不像平常那样对他微笑说再见。 “怎么了吗?”他发现她意外的沉默,似乎比他更不自在。 她抬起头,决定勇敢面对,不管答案多么让人难以承受,她仍要揭开事实真相,与其拖拖拉拉,不如干干脆脆,这才是她雷若璇的个性。 “有件事我非说不可,虽然我是女生,但反正……反正我一点也不像女生,或许你也这么觉得吧!” “啊?什么意思?我不太懂。”在他面前是一个如此美丽的女孩,怎么会不像女生呢? “因为……我们交往三个月了,你从来没牵过我的手,也从来不想亲我,你真的有把我当女人看吗?或者你是同性恋,只是拿我当幌子?” 她可不是那种委曲求全、期待浪子回头的女人,要爱她就是要全心全意,没得打折没得妥协。 乍然听到女友如此“抱怨”,陆崇平整张脸都胀红了,他怎么可能不想?他是个正常的年轻男子,他想得可多了,恐怕说出来会把她吓著。 但不知为什么,他总觉得她凛然不可侵犯,连稍微碰到她都像做错了什么。 或许是他自认配不上她,她爸妈是银行经理、是大学教授,她两个哥哥则是律师、医师;比较起来,他家只是种田的,他还在租房子、骑机车,他真不知自己何德何能?像她这么完美的女孩,怎会属于他呢? 他迟疑的态度被她所误解,以为他当真是男同志,当真一点都不想碰她,才会窘迫得脸都红了。 “你今天不给我一个交代,我就要跟你分手!”她不玩游戏,她要的是真爱,倘若他不能给她,那么现在就该做决定,长痛不如短痛! 分手?!这两字威力太大,陆崇平被震得头晕眼花,脑袋里闹哄哄地响著──小璇要跟我分手!小璇要跟我分手! 然而沉静片刻,他用尽所有力气,只能回答:“好。” 他自己都不敢相信,他怎能答应?他怎能说好?或许他已经崩溃了、疯狂了,才会做出这么愚蠢的回答,或许当一个人绝望的时候,只想躲起来独自舔伤口,无法承受更多打击。 “你说什么?!”她一听大怒,小手捶打在他胸膛上,恨不能敲醒他已石化的脑袋。“你这根木头,你竟敢说好?你早就在等我开口是不是?你从一开始就在耍我,你可恶!” 他怕她手疼,握住她的手,诚挚而痛心地说:“我当然不愿如此,但我尊重你的决定,只要你快乐,我就快乐。” “快乐?快乐个头啦!你干脆去撞墙、去跳海、去结扎算了!”她恨死他这温柔体贴,她才不要尊重,她要他的爱! 陆崇平怔怔望著她,不懂为何,即使她口不择言,仍教他心动不已。 面对这个小自己五岁的女孩,他脆弱得像玻璃不堪一击,他忽然领悟到,她对他的影响力之巨大,已经远超乎他的想像。 只是木讷迟钝如他,难以形容自己此刻的感受,一心只想著往后的日子里,若再也看不到她的笑,他还能有快乐的理由吗? 所幸,老天还不想给他判死刑,还让他的生命存在希望,只听得雷若璇以天籁般的声音对他下令── “陆崇平,不准你跟我分手,你听到了没有?快说好!” “好……”他呆了几秒钟才回答,这么说来她要跟他复合了?才分手几分钟而已,她就愿意再给他一次机会了? 他的女王仍不满意,继续发飙。“现在你不就握著我的手了吗?以后都要这样做,知不知道?” “知道……”快乐尖锐到近乎痛苦,他紧紧握住她的手,这双翻云覆雨的小手,随时能让他上天堂,也能让他下地狱。 “如果、如果连接吻……都要我开口……”她嘟起嘴,眼眶[奇][书][网]都红了,泪水已在打转。不管她多骄傲、多高姿态,她也只是个恋爱中的女孩,这支舞需要两个人才能跳,不该由她唱独角戏啊! “对不起……”他不敢迟疑,再多言语都是多余,惟有行动才能说明心意。 一场几乎破局的吵架之后,两人的初吻终于降临,甜蜜中带著酸涩,多么得之不易,或许日后会有几百、几千个吻,但他们将永远记得这初吻。 拥吻中,所有烦忧都蒸发了,有时爱不只要说出口,还得身体力行,让体温高升,让不安融化。 他不见得是接吻高手,却能吻去她的痛,吻出她的温柔,原来初吻就是这样,有种几乎要站不好、又像要飞起来的晕眩感。 就是他了吧!他就是她要爱一辈子的人,忽然她有点想哭,不知是感动还是感伤,或许两者都有吧! 终于依偎在他怀中,仿佛天生她就该在此栖息,忍不住叹口气,幽幽问道: “爱我吗?” “我爱你。”对此他不曾怀疑。 “有多爱?” “我……我不知该怎么形容。”他真恨自己不善花言巧语,连爱也形容不出来。 她却已心满意足,只因她懂,他是真正在乎她,只是不会化为言语。“以后你什么都要答应我,就是不可以答应我分手。” “好,我都听你的。”他这话是有逻辑矛盾的,若当真什么都听她的,那自然也包括分手,若到时不答应她分手,不就变成不听她的话了? 然而恋爱中的人本来就很矛盾,管什么逻辑不逻辑,他们自有一套恋爱哲学。 她终于笑了,灿烂而满足地笑了,而他对自己发誓,要全力守护她的笑容,再也不让她皱起眉头。 这是他们第一次分手,维持了没几分钟,陆崇平暗自祈祷,拜托不要有下一次了,否则他一定会死无葬身之地! 第一次接吻之后,两人的感情突飞猛进,才真正像是一对恋人。 旁人不明内情,只当他们热恋期特别长,都两、三年了还卿卿我我的,也佩服陆崇平修了两个硕士学位,还能兼顾打工和女友,算他厉害。 时光飞逝,当雷若璇升上大三,陆崇平也毕业了,他选择服国防役,既能上班也算当兵。 虽然国防役要四年的时间,但他认为值得,他迫不及待要在职场上发挥,他相信自己可以出头天,让爸妈安享老年,让女友以他为荣。 “擎宇科技公司”早就预留了位子在等他,尤其是研发部门,对他期望甚深。 在毕业后、上班前,陆崇平有一周的假期,因此他回屏东老家一趟,还带了女友去见爸妈。 他因为每天接送女友,与雷家人早已熟识,也获得他们的支持和欣赏,只差没感谢他肯做她的男友,拜托他千万别甩了她就好。 雷若璇第一次见到男友的爸妈,仿佛媳妇见公婆,害她紧张万分,决定表现得淑女些,毕竟南部人比较保守,应该会喜欢乖乖牌的女孩吧! 一看到儿子进门,还牵著一个女孩的手,陆弘基和施盈霞都吓得目瞪口呆,除了儿子事先没通报,想给他们惊喜之外,更因为这呆头鹅终于开窍,学会谈恋爱啦! 过去三、四十年来,雷家都是种田维生,富不起来但也不算穷,只盼下一代能走出另一条路。 种田人勤奋有余、热情不足,平常也不知怎么教儿子修恋爱学分,希望他到适当时机就娶妻生子,反正别人家的孩子不都做到了吗? 雷若璇受到空前的热烈欢迎,附近的亲友都跑来看她,带了许多农特产品,又赞又夸,直称雷家的未来媳妇,真是漂亮伶俐又讨人喜欢。 来到雷家的第一天晚上,雷若璇因为舟车劳顿,加上亲友们的热情轰炸,一上床就沉沉睡著了。 这时,陆崇平和父母坐在门前院子里,亲子间难得有机会深谈,听虫声蛙鸣、夜风徐徐,令他感觉格外亲切。 “爸、妈,你们对若璇的印象怎么样?” 陆弘基端起茶杯,皱起眉头。“这还用问?你一定要好好把握,这么可爱爽朗的女孩,太难得了。” 父母的反应让陆崇平松了口气,他已决定此生要爱的人就是若璇,自然希望父母也能赞同。 “对了,”施盈霞拿出存折和印鉴。“我们存了一点钱,想说在台北给你买个小房子,不过只有头期款,剩下的你还得自己加油。” 陆崇平一惊,忙道:“爸、妈,你们不用这么做的。” 他明白双亲的辛苦,每分钱都是流汗赚来的,从小他们就要他好好念书,长大后做个在办公室吹冷气的人,不要像他们一样只会种田。 因此,他早下定决心,等硕士一念完就要好好工作,赚很多钱来孝养父母,让他们过惬意的晚年。 陆弘基拍拍儿子的肩膀。“我们知道,以后你赚了大钱,就能买大房子,但是先有自己的窝也不错。” 施盈霞跟著说:“顺利的话,等若璇毕业了你们就结婚,这房子就是你们的新房,不要等来等去的,等得人都老了,没钱也是可以结婚的,别考虑太多。” “可是……”陆崇平不知该怎么开口,他只怕是自己一厢情愿,他没半点信心她会答应。更何况,在他尚未开创一番事业之前,他该怎么承诺她幸福? 若璇虽不是豪门千金小姐,从小却也被呵护得像个宝,精神和物质上都不曾缺过什么,他希望自己能给她最好的环境、最棒的生活,连一点苦都舍不得她尝。 看儿子犹豫不决,陆弘基和施盈霞又劝了几句,陆崇平只能点头回应,却难以说明自己的心情。 “时间不早了,去睡吧!你明天带若璇到处去走走,希望她会喜欢我们这里。” “嗯……爸妈晚安。” 看父母都进房了,他才悄悄走进客房,静静坐在床边,就著窗外洒入的月光,让他看清那张柔美的睡脸,有种难以言喻的感受。 爸妈都赞成他们尽快结婚,但他很难想像,这么一个年轻美丽、朝气十足的女孩,会愿意嫁给他这木头人吗?尤其是在她了解他们的家境以后,未来还要为房子、车子、孩子辛苦,她是否会打退堂鼓呢? 忽然,雷若璇睁开了眼,把他吓了一跳,但更让他诧异的是她说的话。“刚才我去上洗手间,听到了你跟你爸妈的对话。” “啊?”他心一沉,那么她也听到那些关于买房子、娶媳妇的话了? “你是不是想娶我?”她不懂,他为何一脸忧郁?难道这男人从来没想过他们的未来? “嗯……”他点点头,没有否认的余地。“如果你愿意的话。” “如果我说我不愿意,你不会苦苦追求我吗?”真是的,可不可以拜托他霸道一点啊?要是她跑了,他就该追上,这才是真正的男人呀! “我……我不敢强求,只希望你快乐。” “哼!”她双手使劲,用力捏起他的脸颊,她对他最不满意的就是这一点,老实归老实,却不懂得攻占女人心,除了刚开始,他算勉强有“追求”过她,接下来都是她主动的耶! 他任由她捏圆捏扁,只会傻呼呼地看著她,等她做出决定,决定他的幸福或痛苦。 终于,他听到了天使的声音── “陆崇平,我警告你,你敢不娶我,你就试试看!” “小璇……”他又惊又喜,握起她的小手,难以相信这事实,她真的愿意嫁给他?! 唉……雷若璇不禁在内心感慨,这下可好,连求婚都是她自己来,命运实在太不公平,要到什么时候他才会开窍,给她浓烈到近乎窒息的爱? 月光如水,他轻轻吻上她的唇,仿佛亲吻全世界最脆弱、最珍贵的水晶,唯恐一不小心就会弄碎了,这是上天赐给他的宝贝水晶,他将一辈子为她的光华而炫目。 而雷若璇告诉自己,在柔情和热爱之间,她不能两者兼得,既然有了他的柔情,就珍惜吧! “恳亲之旅”结束后,陆崇平成为擎宇科技公司的正式员工,全心全意投入工作。 为了让女友幸福,为了让爸妈休息,他把所有责任都放在自己肩头,相信只要他努力工作,就能换取美好未来。 研发部门对他期望甚深,他也想发挥所长,从周一到周五,他每天早出晚归,三餐都在公司解决,到了周末仍常加班,即使没到公司,也会在家作业,只要一台电脑,处处都是办公室。 忙碌是种奇妙的习惯,一旦染上就难以戒除,一停下来反而不知所措。 雷若璇明白工作的重要性,因此不敢打扰他,常常来到他的住处,静静地帮他拖地、做饭、洗衣服,不要求他多所注意。 又是一个加班的周末夜,陆崇平盯著电脑萤幕,双手飞快敲著键盘,神情严肃到让人不敢打扰。 “喝杯咖啡吧!”雷若璇泡了杯蓝山咖啡,端进书房。 他没有回应,她正想再开口,却又忽然放弃了,他正全神专注于工作,她又何必打断他的心思? 于是她放下咖啡杯,坐到她选的那张红色单人沙发上。 如此望著他的背影,不被发现也不被注意,她是否还存在著? 即使两人相恋已迈入第四个年头,寂寞仍会不时爬上她心头。 说他不爱她吗?不,她确定他爱她。说他对她不好吗?恐怕会惹来旁人怒目,大家都认为天底下最温柔、最认真的男人就是她男友,她哪有资格抱怨? 可为什么?她会不由自主地叹息,甚至常偷偷地想哭,她好讨厌自己这样,明明拥有却觉空虚,到底她是缺了什么呢? 不知过了多久,陆崇平回过头,发现沙发上的她已睡著了。 他替她盖上小毯子,轻抚过她的睡颜,柔声道:“我会让你幸福的。” 他所认定的幸福,就在不远的未来,他会赚很多钱,买大房子、买好车子,举办豪华的婚礼,然后生三个健康可爱的孩子,上最好的学校、拥有最棒的前程。 一切的一切,就在他投注工作时,即将一点一滴画出他们的梦。 桌上那杯咖啡已冷,他端起喝了一口,苦得他皱起眉头,但想必苦尽会甘来,他期待那一天的到来。 连下战功、成绩斐然的结果,让陆崇平以最快的速度从职员升上小组长,创下擎宇科技公司的历史纪录。 为此,雷若璇为男友办了个小小庆功宴。 周五的夜晚,她一下课就来到他的住处,买了一大堆材料,坚持不让他进厨房帮忙。 从小都是大小姐的她,在家里只要饭来张口,茶来伸手,还不曾帮爸妈切过一次水果,但跟他交往以后,她开始尝试下厨,东摸摸西搞搞的,终于也有些进步。 女友之命难违,陆崇平只好在书房继续工作,猛一抬头,闻到厨房有烧焦味,赶紧跑到她背后问:“没事吧?” “由我雷大厨出马,怎么会有事?”只不过烧焦了点,不会有多严重的,她舀起一匙浓汤,看他喝下才问:“好吃吗?会不会太淡,还是太咸?” “好吃!”她的厨艺还有得磨练,吃在他嘴中却是五颗星。 “问你都不准,真讨厌。”她叹口气,瞪他一眼,却是娇媚十足。 他看得傻了,她真的好美,有时他会不敢相信,如此美丽盛开的一朵花,居然会是他的女朋友,甚至常说爱他,还答应日后要跟他结婚!幸运如他,应该更认真工作,为两人打造灿烂前景。 庆祝大餐端上了桌,两人面对面坐著,还开了一瓶香槟,难得有这闲情逸致,毕竟过去半年来,他们的约会都是他加班、她休闲呢! 当他日以继夜地赶工,她就看漫画小说、写报告做作业,或者起身打扫做饭,虽然跟他在同一个屋檐下,也明知他仍是爱她的,但哪个女人不需要浪漫? 今晚,除了庆祝他升迁,她更想燃起两人的恋火,就不知他肯不肯合作了? “祝你升迁快乐,干杯!” “谢谢。” 两只玻璃杯轻轻撞击,他们将香槟一饮而尽,琥珀色的液体流过喉头,带来一阵凉爽和余热,多矛盾的滋味,正如爱情,带给人们阳光和风雨。 吃了几口“大餐”,雷若璇放下碗筷,看男友一脸津津有味,她知道就算这些菜肴味道怪异,他仍会一扫而光。 相处越久,越发觉两人的差异,他可以每天都吃一样的三餐、穿一样的制服,约会也只要两个人能在一起,做什么都无所谓。 相较之下,她似乎是个不容易满足的人,常要有变化、有起伏,才能感受自己是活著的。 交往到现在,他的存折、印鉴都在她这儿,他的零用钱都找她拿,表面上看来,她确实拥有这个男人,但为什么,她有种渐渐抓不住他的心慌感。 “你还喜欢我吗?” “嘎?”他哑然失笑,差点喷出浓汤。“这什么问题?那是当然的。” “你知不知道?我已经二十一岁了。” “我知道,你的生日是十二月二十六日,所以你现在是二十一岁又五个月。” 他摸摸她的刘海,像宠爱一个小女孩。 “那你知不知道?我们已经交往三年多了。”从大一到大四,她的青春只为他盛放。 “我知道,今天是第一千零六十六天。”他的头脑就像电脑,要记得任何数字、号码、生日、年代,都是轻而易举。 她沉默片刻,却不觉快乐或欣慰,可能她太贪心了,她要的不只这些,她还想要更狂热、更极致的爱。 一开始,她以为是他太绅士,而她也还没准备好,总想说等毕业后再说,也许他们很快就结婚了,那到时什么该做的都会做。 但有股强烈的不安始终缠绕心头,看他日夜忙于工作,有时几乎忘了她的存在,虽然他从不多看别的女人一眼,但是否她已对他失去吸引力?“猜疑”是一股难以抗拒的力量,她就快被自己的不安打倒。 “你除了牵我的手、亲我的嘴、摸摸我的头发……从来都没有想做什么?” “呃……”他整个人僵住,视线左右飘忽,就是不敢直视她的眼。“嗯……那个……你年纪还小……” “我成年了,早就有投票权了。” “我们还没结婚……所以……” “如果等到你三十岁我们才结婚,在这之前都不可以喽?” “我担心……万一没做好保护措施……” “算了!当我什么都没说。”搞得她像色情狂一样,有时她真觉得委屈,为何他总如此被动、如此木讷,什么都要她开口要求,他就不能给她一点浪漫缠绵? 看女友神色低落,他转过她的肩膀。“小璇!你别生气。” 她却微笑起来。“我生什么气啊我?你这么保护我、体贴我,我应该高兴才对。” “对不起,我错了。”相处这些日子以来,他只学会一件事,就是及早认错,只要她能快乐,他愿意承担一切过错。 “你哪有错?你好得很!”她仍是微笑,却让他心疼。 “小璇……” “你确定你不是同性恋?”她认识的女性朋友中,只要有交男朋友的,多多少少都有进展,哪像他们还停留在牵手和接吻,而且当初还是她提出的要求呢! 这份感情就像杯开水,每天都要喝,最能解渴,久而久之却没了滋味,酸甜苦辣都化为平淡。 而她还年轻,或许心性不定,或许是天性使然,她有时都觉得快窒息了,如此淡而无味的恋情,真的一辈子就要这么过吗? “我真的不是!”他该怎么证明自己才好? “无所谓。”她耸耸肩,心都灰了。 她那放弃一切的神情,教他全身发冷,不行,这样下去他会失去她的,再不做点什么的话,他会后悔的! “你等我十分钟,不,五分钟就好!” 她看他冲出大门,不明所以,心底仍闷闷不乐,她也不喜欢自己这样,但就是没安全感,没有被爱的感觉,她要求的是否太多? 五分钟后,陆崇平气喘吁吁地回到屋内。“小璇,我……我……” “你怎么了?”她看他满头大汗,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我买了这个,希望你能答应我用。”他从口袋掏出一个小盒子,居然是保险套! “你──”她脸一红,既慌乱又失措。 两人对视,气氛诡谲,暧昧中带著僵硬,仿佛只要谁一开口,就会燃起高压电波,震撼得彼此心中都天摇地动。 终于,她转身走向卧房,没听到他的脚步声,回头向他一瞥,嘟起小嘴说: “要温柔点喔!” “啊?”他终于领悟,立即跟上她。“是!” 当晚,雷若璇挥别了困扰她许久的疑虑,事实证明,她的男朋友百分百是喜欢女人的,此后她再也不用因此烦恼了! 只是为什么,当她看著身旁熟睡的男人,仍有种碰触不到的距离感?原来,不是拥抱了就是拥有,她的空虚仍然存在,爱与被爱,都是困难的课题,她要学的还有很多很多。 她真怕有天看透自己的心,发现只是一片荒凉沙漠…… 第四章 六月,盛夏的果实已成熟,在雷若璇毕业典礼这天,她的爸爸、妈妈、两个哥哥都来了,为雷家唯一的女儿庆贺毕业。 “崇平呢?”雷祥恩和潘仪宁问了不只一次。 “他答应过会来的,可能晚点吧!”雷若璇也同样引颈期盼,她相信他会到,虽然他升上组长后,工作忙到爆,几乎没时间吃饭,但这是她的毕业典礼,他不会忘记的。 对于任何数字日期,他都深记在心,要忘也难,有时她不记得某些数字,只要问他就知道了。 热闹校园中,众人不断拍照留念,时间一点一滴流逝,眼看典礼即将开始,他们不能再等了,只好一起走进礼堂,见证雷若璇领取证书的那一刻,她还拿了一份奖学金呢! 然而,雷若璇完全没办法高兴起来,她的心沉到海底最深处,那儿是温度最低的地方,潜水夫到达不了,侦测器也找不到。 雷家人面面相觑,他们了解这小丫头的心情,向来陆崇平都把她捧得高高的,今天这么重重一摔,怕是要摔坏了。 典礼结束后,雷若璇连全家聚餐都拒绝了。“我好累,我想回去休息。” 大家也不敢勉强她,光看她那紧抿的唇、泛红的眼,就知道她随时要哭了,只好赶快开车回家。 回到家,进了自己的房间,雷若璇放下家人送的花束,脱下特别挑选的衣服和鞋子,什么也不想就走进浴室冲澡,唯有在哗啦啦的水声中,才能掩饰她的放声大哭。 为什么他没来?她明明提醒过他,还在他的记事本做了记号,他绝对不可能没看到。 不用问,她也能猜到,又是工作耽搁了他,那最伟大、最重要的工作,什么也比不上的工作。 当晚十一点,陆崇平才出现在雷家门口。 过去三天来,他不眠不休地工作,猛喝提神饮料,由于厂商出错,生产线大乱,他必须亲自坐镇指挥,才能让产品如期出货,否则擎宇枓技公司的信用将会受损,期待拿到新产品的消费者更会失望。 等到他想起今天是女友的毕业典礼,为时已晚,他没准备礼物或花束,只有一张疲倦至极的脸。 雷祥恩开了门让陆崇平进来,拍拍这年轻人的肩膀。“什么都不用说,你一定是忙坏了,我看得出来。” 潘仪宁则送上热茶。“我们都能谅解,但若璇不发脾气是不可能的,你多包容她一些。” “是我不好,对不起。”陆崇平鞠躬道歉,这三天来他不断说“对不起”,现在终于对得起公司和消费者,却对不起自己最爱的女入。 “我们支持你,别灰心。”雷祥恩对未来女婿是怎么看怎么顺眼,这样谦逊正直的男人,有谁忍心苛责他? 陆崇平点点头,鼓起勇气走向女友的房间,看到灯光亮著,他知道她还没睡,应该是气得睡不著吧? 一进房,只见床上的人儿横躺,背对著他,不让他看见她哭红的双眼。 “小璇……” “你忙完了?”她仍背对著他。 “对不起,我错过了你的毕业典礼。” “这几天你很忙,你有想过我吗?”她要的不多,只要一通电话、一句问候,真有这么难吗? “我当然想你,可是……对不起,我工作实在太忙了。” “你脑子里只有工作,已经没有我了。”她不能再忍受期望和失望的过程,心都老了好几岁。“就让你好好工作吧,我不打扰你。” “小璇!”他怎能让她离去?他走上前,握住她的肩膀,想看看她的眼,对她说爱她。 “放开我。”她冷冷推开他的手,仍拒绝让他看清她的脸。“如果你不能抓紧我,就放开我。” “对不起。”他只能说对不起吗?他却想不出更好的表达方式。 “不要再说对不起,我讨厌这三个字!”她终于坐起身,小手握紧床单。“跟你交往以来,一直有人在追我,而且还不只一个,你知不知道?” 看到她泪光闪烁的眼,他静默了,他只会让她悲伤,不能再令她快乐了吗?他了解,自己不是最好的人选,以她的条件、她的魅力,可以有更多选择。 曾经她说过,她这辈子只想爱一个人,或许他不是那个值得她爱的人,或许他该放她走,让她飞向更宽广的天空,因为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她能幸福。 最后,他只能逼自己祝福她:“只要你能快乐,我可以放手。” “很好……”她要听的不是这种话,她要的是一个紧迫到要窒息的拥抱,还要无数个冲昏理智的热吻,斩钉截铁的告诉她,甚至是命令她,今生今世谁也别想把她抢走。 但是,他让她彻底失望了。 “分手吧!” 她话一说出,空气仿佛凝结,时间也暂停了,四年来的感情真要如此画上句点?事实上连她自己都不愿接受,却又是她提出来的,很矛盾吗?爱一个人本来就很矛盾呀! 而他听见自己说:“好。” 短短一个字,说出口就收不回,有什么东西随之飘散了,那是当初说好要爱一辈子的决心。 这是陆崇平和雷若璇第二次分手,已经第三天了。 三天内,饱受折磨的不只是小俩口,还有雷家二老,雷祥恩和潘仪宁,他们整天看女儿红肿的眼、苍白的脸,还猜不出是怎么回事吗? 早餐桌上,雷祥恩故作轻松问道:“女儿,这两天怎么都没看到崇平?他在忙什么?” “我跟他……完蛋了。”雷若璇吃了老半天,一碗粥还是没变少。 潘仪宁一听差点昏倒,这小俩口交往都四年了,忽然说完蛋就完蛋,这下该如何是好?她深呼吸几口气,镇定问道:“你要不要考虑再给他一个机会?” “我要开始找工作,我很忙。”雷若璇望著报纸上的分类广告,画了好多个圆圈,也画了好多个叉。 雷祥恩和潘仪宁互望一眼,感情这种事最难帮上忙,他们除了继续担心还能怎样呢? 三天内,陆崇平和雷若璇毫无连络,不见面不打电话,在任何人面前都不提起对方的名字,仿佛不曾存在于彼此的生命中,仿佛爱只是童话,小时候有人说过,长大后就没人提了。 陆崇平如常上班、加班,拖到很晚才回到家。望著满室冷清,他怕的就是这个,宁可在办公室做到进度超前,也不愿面对空洞的房子。 屋内有那么多两人的回忆,他们的第一次亲密,她常为他煮咖啡、做饭、打扫,闲暇时他们会一起看DVD,他老是看到一半就睡著,醒来发现自己身上盖了被子,而她就坐在一旁静静看著他…… 那时,她眼中有淡淡的哀愁,为何他会看不清楚?为何他不能为她抹去? 洗过澡,刷过牙,他该睡了,但他躺在床上不能成眠,忽然手机声响起,他拿起一看,来电显示竟是小璇的号码! 他颤抖著接起,听到一个颤抖的声音:“喂?是我。” “小璇……”老天,他竟还能听到她的声音,为此他要歌颂这美好世界! “你想我吗?” “想你。”怎会不想?思念逼得他快要发疯。 “你爱我吗?” “爱你。”怎能不爱?懊悔追得他无路可逃。 “你……你为什么……不来找我?”她的声音已哽咽,藏不住心痛的感觉。 原来她还愿意给他机会,他终于领悟。“我现在就去找你!等我一下,我马上到!” 他一手拿手机继续说话,一手抓起车钥匙和外套,打开大门后,他却不能动弹。 因为她就在他面前,穿著单薄的衣裳,脸上满是泪痕,不知已等待多久、迟疑多久,终于才打了他的手机号码,发出崩溃前的求救讯号。 “你怎么……”他心头颤动,双手更是颤抖。 她主动投进他怀中。“我不要分手、我不要分手……” 她没有用,她真的好没用!自己说要分手,却又回头来找他,天知道她是怎样一个骄傲的女孩,即使她爸妈也拿她没办法,只有陆崇平能让她妥协,甚至把自尊踩在脚下。 她不管了,她只知道,她不能没有他,就算他继续冷落她,只要他仍愿意给她一些关爱,她可以就此满足。 “小璇!小璇!”他紧紧将她拥住,满心不舍和疼惜。 她抬起泪眼,全身好冷又好热,强烈的情感让她几乎承受不住。“你答应过我,什么都会听我的……就是不准答应我分手,你忘了吗?” “对不起,我……”他抚过她泪湿的脸颊,愧疚道:“我居然忘了,我实在太听你的话了,我们重新来过,好不好?” 她微微一笑。“好……” “我会更珍惜你,相信我,我这辈子只会爱你一个人。” “嗯……”不管他说的能否成真,她愿意相信,只要还能有这个梦。 这一晚,雷若璇没有回家,陆崇平替她打了通电话告知家人,雷祥恩和潘仪宁一听,终于松了口气,过去三天来的焦虑也一扫而空。 趁还能相爱的时候,就相爱吧! 第二次分手之后,雷若璇下了决心,既然她不能改变陆崇平,那就改变自己吧。 若他平常要加班,她就去他公司送宵夜,若他周末在家也要加班,她就在屋里帮忙打扫、洗衣,只要他还记得摸摸她的头,对她说声:“谢谢你。” 虽然看DVD时他会睡著,她却可以望著他的睡脸,摸摸他的额头、眉毛和嘴唇,她自己都没想过,她竟是如此爱他。 那个好强任性的女孩,而今为了爱情委屈自己,因为若没有这份爱,她会枯萎,她会哭到天荒地老,直到成为盐柱。 多无奈的事实,她却甘愿接受,因为再也承受不了分手的痛,她宁可苦苦地爱下去。 毕业后两个月,雷若璇找到生平第一份工作,在一家知名传播公司担任企划,她的个性活泼积极,非常适合这份工作,也得到企划总监姜凯元的赏识,常在上班时间之外,找她一起吃饭、参加活动。 面对这个才二十二岁,朝气十足、笑容如花的新进员工,姜凯元无法自制地动了心,以往他最讨厌办公室恋情,搞得人心浮动、乌烟瘴气,更何况凭他的条件,哪儿找不到对象? “我早就有男朋友啦!交往四年,都老夫老妻喽~~”雷若璇一开始就说明自己名花有主,所有想追求她的男士都大失所望。 “是吗?”姜凯元嘴角轻轻牵动,想要微笑却不太成功。 “多谢总监让我大开眼界,有些活动办得真的很棒,希望我也有这样的能力。”雷若璇发现这是件有趣的事,协调人际关系,集合各方力量,让企划案具体呈现。 “加油!你办得到。”姜凯元心想反正近水楼台,他终有一天能追得美人心,至于那个元配,就只好怪自己不够本事了。 他万万没想到,雷若璇进公司三年后,他始终还是找不到机会介入,两入仍是上司和属下的关系,除此之外没别的。 原来这世上真有坚贞不渝的爱情?一向游戏人间的姜凯元,对雷若璇只有更欣赏、更喜欢,这女人很不一样,他只遗憾认识她的时机太迟了。 同时他也观察到,雷若璇的男友是个大忙人,举凡他们公司聚餐、员工旅游、尾牙派对,很少看到他出现来接送雷若璇,后来才听说他是擎宇科技公司的经理,事业做得这么大,想必忙碌不已。 雷若璇偶尔也会透露,男友是工作摆第一,当年连她的毕业典礼都错过了,搞得两人差点走不下去,现在她妥协了,细水长流也不错,不用每天都轰轰烈烈。 姜凯元默默记住这些细节,他相信自己有机会,因为他看得出来,雷若璇是颗未爆弹,尽管她现在安于现状,努力维系和男友的感情,但总有一天,长久的不安会让她崩溃的。 转眼间,毕业也三年了,雷若璇获得不少工作经验,懂得什么叫人在职场、身不由己。 她和陆崇平之前两次分手,第一次只有几分钟,第二次只有几天,却教她心碎难愈,因此她选择和平路线,只要还能维系彼此的心,就不要轻易放手。 年纪轻轻就升上经理,原本已经够忙的陆崇平变得更忙,像中毒似的无法脱身,因工作牺牲睡眠和休假,美其名说这是为将来奋斗,但将来何时才会来? 人们永远学不会活在当下,不懂现在就是未来,再也没有别的时空。 更重要的是,雷若璇是个需要很多爱的人,她从小被父母、兄长所宠爱,追求她、对她好的男生从来没少过,被爱的感觉像是呼吸一样自然。谈了恋爱,她当然渴望男友的陪伴,但他们之中总是有个第三者──他的工作。 虽然大家都知道她有男朋友,优秀到让人人羡慕,有时候她却觉得自己比单身女郎还寂寞,宁可他不要赚那么多钱,只盼他好好专心的和她约会。 眼看二十五岁的生日就快到了,人缘好的她接到不少邀约,包括她的顶头上司。 “若漩,我记得后天是你生日,请你吃饭!”姜凯元脸上挂著潇洒笑容,这笑容让他在情场上战无不胜,可惜雷若璇老给他钉子碰。 “多谢总监,但我跟男朋友约好了。”雷若璇早想好理由,一个她可以推辞众人的理由,因为在这一天,她只想和男友共度。 “对,差点忘了,你那伟大的男朋友。”姜凯元最近听闻的风声是──雷若璇的男友年薪逼近千万,是女同事眼中的超级黄金单身汉。 “他才不伟大,常常忙到忘了我呢!”雷若璇摇摇头说。 “你生日,他一定不敢忘的。”姜凯元对她微笑保证,随即拿出礼物,那是一条珍珠项炼,白净柔细。 “送给我的?”雷若璇一看,皱起眉。“这太贵重了吧?” 姜凯元早知道她不会收下厚礼,因此找个借口说:“厂商送我的啦!借花献佛而已,别想太多。” “喔……那就多谢了。”她多少明白上司的用意,但她就是无法变心,当她的心在另一个男人身上,是自己也管不住的。 除了总监,其他同事也记得她的生日,纷纷送上贴心礼物,熟一点的客户还寄来卡片。她的爸妈和哥哥们更是年年都给她买金饰,款式由她事先挑好,从小到大已经不下五十多条,虽然她还没那么多岁呢! 有时她自己会想,这样被爱、被宠的她,是不是因为得到太多,反而得不到最渴望的爱?人生很公平,有得有失,不可能对她太周到,所以她更该珍惜和满足,是吗? 她最要好的朋友李怡蓁,上周末已请她吃下午茶,提前为她庆生,礼物则是一本新娘书,从婚纱、喜筵到蜜月,都有详尽介绍。 “二十五岁喽~~该考虑终身大事了。”李怡蓁大学一毕业就结婚生子,现在怀了第二胎,老是鼓吹雷若璇跟进。 雷若璇一边翻书,一边回答:“我不是不想,可是崇平他太忙了。” “说得是,要他抽空结婚,可能得半年前先预约,不如你现在就帮他排入行程表?”李怡蓁连嗑了两个香草蛋糕,满足得舔舔嘴角。 每次她们的下午茶之约,总是满满一桌的美食,雷若璇今天却没什么胃口。 “才不要呢!应该是他向我求婚,哪有我自己提出的道理?” “唉哟~~别这么苛求,都交往第七年了,还计较这种小细节?” “你不知道,我是很需要被爱的。”雷若璇苦笑一下,她常反省自己是否太贪心,却停止不了那孤独感蔓延。 七年来,李怡蓁看著这对佳偶的恋爱过程,算是最了解他们问题的人,也最能做出客观分析── “哪个女人不想被爱?不过男人都很蠢,你就稍作让步,给他机会爱你一辈子嘛!” “我已经给过很多机会了,其实我该认命了,他最爱的就是工作,我只能排第二位。” “他认真工作、努力赚钱,也是为了给你更好的生活,男人有点事业心才好啊!”李怡蓁这话有点算违心之论,因为要是她老公常加班夜归,她也会给他脸色看的。 “什么叫更好的生活?我不懂,我们是为了将来而活著,还是为了现在的快乐悲伤?”雷若璇有感而发,也许是年纪大了,也许是看得多了,她开始怀疑,他们过去描绘的梦想真有那么重要? 想要买大房子、买大车子、存孩子的教育基金,都是为了将来,那么现在算什么? 李怡蓁回答不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盲点,看不开也走不出,她只能劝道: “至少再给彼此一次机会,等你生日那天,说不定他就会向你求婚了,到时可别赌气说不要啊!” 雷若璇苦笑一下,她根本不敢期待,只求男友别忘了这日子,当所有人都祝她生日快乐,她更想听他亲口说:小璇,生日快乐,我们结婚吧! “去年你生日,他不是送你机票加酒店,超高级的夏威夷行程耶!”李怡蓁想到都忍不住流口水。 “结果呢?只有我爸妈跟我一起去,他最后还是抽不出空。”不提还好,一提起来,雷若璇就忍不住哀怨的心情。虽然和爸妈旅行也很温馨,却始终缺少了什么,那是一个遗憾、一种牵挂。 不知要到哪天,他们俩才有可能手牵手去旅行?该不会等到蜜月旅行,他还抽不出空吧? “今年说不定就轮到你们去喽!结婚后立刻出发前往夏威夷~~”李怡蓁祝福道。 “但愿如此。”雷若璇表面上耸耸肩,内心却不禁幻想,当她和他走在夏威夷的海滩上,迎著海风共赏日出日落,那该是多么浪漫写意。 幻想,无尽的幻想,只要还在恋爱中就会幻想,直到对一切都不存希望,才能斩断这幻想的根源。 第五章 圣诞夜和圣诞节,雷若璇下班后乖乖回家,反正她男友也没空陪她,眼看街上情侣双双对对,她有时会疑问,自己究竟是单身或有伴?怎么感觉都没什么差别? 若是单身,她应该去寻觅好对象心右是有伴,她应该有个肩膀可依靠,但她又不是单身又不像有伴,卡在其中不上不下的,才真让人无奈。 幸好,还有家人提前为她庆生,望著他们的笑容,温暖了她寂寞的心,她拥有的真的很多,她该感恩才是。 至于十二月二十六日,也就是她的生日,她推掉所有人的邀约,就为了等陆崇平。 晚上七点,她来到他的住处,拿钥匙打开门,屋里是暗的,果然没人在家,她的心不禁一沉,今晚不知要等到几点? 去年,他送她夏威夷行程,前年,他买了整套水晶首饰,大前年,他更新了她的所有3C产品,回想起过去七年,他总是无条件的付出,令她深受感动。 但其实,她最需要的并非奢侈享受,最怀念的反而是交往第一年,他骑车带她上山下海,亲手为她折了纸星星和纸鹤,那才是她珍贵的宝物,这一生她都要好好保存。 她一边回想过去,一边洗手作羹汤,等陆崇平回来一起庆祝,虽然是她自己做的饭,好歹也有他陪她一起吃,这就够了。 她的厨艺越练越好,连她爸妈不敢相信,直呼女儿真的可以结婚了,当初那葱蒜不分的小女孩,已是贤慧能干的女人。 只是,陆崇平越来越忙,很少有时间好好吃饭,她只能先做好便当,等他有空微波了再吃,常看他一边工作一边吃饭,根本没发现她又学了什么新菜色,这样下去,她就算做到五星级大厨的水准,也会不知为何而做了…… 不到两个小时,她端出了一桌大餐,还自己做了一个小蛋糕,上面插著一个问号的蜡烛,或许她可以问看看男友,他知不知道今年她满几岁了?这问题虽然可笑,但说不定他还真忘了呢…… 望著蛋糕上的蜡烛,她心底也浮现问号,这等待的日子还要过多久?等著等著,流逝而过的不只是青春,恐怕连希望都要遗弃她了…… 晚上十一点多,仍在办公室加班的陆崇平,终于注意到面前的桌历,看到他自己在今天的日期上写了八个──小璇二十五岁生日。 生日?!猛地他全身一僵,他怎会忘了这重要日子?他以往都会费心给她惊喜,但最近几个月来,为了增设分公司的事,他忙得不可开交,压根儿没想到这件事。 而今时间已晚,他已来不及准备,他打了通电话回家,接起的人果然是雷若璇。 “你……还记得今天是我生日吗?”她的声音显得有些遥远。 “对不起……”他立即认错,这完全是他的错。 “你果然忘了。”她陈述的是个事实,一个她不愿相信却必须接受的事实,心痛瞬间转为心碎。 听出她声音中的哀伤,他急著挽回所有错过的。“对不起,我马上就回去找你,你等我!” “十二点以前,见不到你的话,我们就不用再见面了。”她累了,等他等到花儿都谢了。 “小璇!” 他没机会再多说,电话已被挂断,他立刻关上电脑,拿起公事包,飞快冲出办公室,开车返家。 一路上他心跳得好快,有种慌乱不安的预感,开车一向谨慎守法的他,今夜接连闯了两个红灯,在他的人生中已是破纪录,只但愿还来得及见到她,在十二点之前对她说声生日快乐。 当陆崇平打开家门,已是十二点过十三分,幸好屋里还有人,虽然没开灯,但有许多蜡烛,那是雷若璇收集的蜡烛,每一根都点著了。 烛火令人感觉温暖,还带著点花香,这是为何她喜欢蜡烛的原因,但今晚她一直好冷,点上所有蜡烛,仍拯救不了心冷的感觉。 十二点一过,灰姑娘的魔法消失了,爱情童话也该结束。 她不太喜欢自己的生日,在圣诞节过后的第一天,满街只有萧瑟落寞,昨夜狂欢的人们都一脸倦意,仿佛没什么可再庆祝的。 以往至少有他会费心为她庆生,不管礼物是什么,其实她只想见到他,两人静静地在一起就够了,即使只是说说话、听听音乐,都能让她满足得不得了。 而今,她知道一切都是奢望──她要的,他给不了;他给的,她不想要。 “小璇……”陆崇平呐呐开了口,他知道一切是他的错,而她的表情让他想到两人上次分手,她的眼神那么冰冷,没有半点温度。 他坐到餐桌旁,两人面对面,中间有她精心烹调的五菜一汤,还有一个六吋的红豆抹茶蛋糕,她花了三个月的时问才学会做的。 它们都被辜负了,没有人即时享用。而她也被辜负了,没有他来爱她。 “抱歉,我迟到了,让我补偿你好吗?” 她似乎听不到他的话,视线没有焦点,望著眼前的空白。“我想……我们的缘分可能用完了吧?” 平常她不会相信命运之说,但是七年感情走到这一步,似乎也不得不向命运低头,或许冥冥中一切都有注定,如果他们要走的路不同,那又何必勉强拉著彼此? 陆崇平握起她的手,连连保证:“不会的,我对我们有信心,我们会一直在一起的。” “你就在我眼前,我却觉得好遥远,为什么我有男朋友,却是这么寂寞?” “小璇,我会改的,相信我好吗?我准备好要买房子了,我们也可以筹划婚礼了,你想去哪里蜜月旅行?都由你安排。” 他一切的努力,不都为了两人的将来?他只盼她能永远陪在他身边。 “蜜月旅行?”她苦笑一下,想起好友的祝福,是的,他终于向她求婚,也提到旅行了,但她却丝毫不觉高兴。“你有空去吗?说不定我得在机场等你,而你必须加班或开会。” “我可以请假,分公司的事我大致都处理完了,接下来交给负责人管理就好,你相信我!”他忽然觉得恐惧,有些事情他掌握不住,只能眼睁睁看它溜走…… “我不是不相信你,只是不想再期待了”那么多的失落、那么深的感触,就快把她溺毙,向来她是个开朗乐观的人,何时成了哀怨的小女人? 不想再期待?他心头一怔,领悟到一件事,不只是她的生日过去了,某种心情也过去了。 “我好累,我想回家了。”她不愿再多说,收回自己的手,站起身走向门口。 他立刻跟上。“我送你。” “不要了,我搭计程车就好。”她要一个人静静的,谁也别来打扰她的伤心。 “不行,那太危险,我坚持一定要送你。”她是他最牵挂的人,他怎能放心让她孤独离去? 为何总要到这种时候,才能感受他的温柔?人生好复杂也好困难,她承认她是输家可以吗?拜托别再让她心伤就好。 一路上,他们之间只有沉默,她看著窗外夜景,有如往事一幕幕流逝而过。 当车子停在一个红灯路口,她看到一对骑机车的年轻男女,女孩从后面拥抱男孩,夜风很冷,但他们的表情很暖。 迷蒙中,她想起那段骑机车的日子,那并不是很久以前的事,感觉却让人好怀念。 现在虽然有大车开,不用吹风淋雨,两人的距离却不知不觉拉远了,不能把脸靠在他背上,不能把小手贴在他胸前,感受他的心跳和体温。 此刻在车中,两人的座位隔得并不远,然而当她凝视他的侧脸,却找不到当年相爱的决心,深夜里起了雾,眼前茫然,她什么也看不清。 过没多久回到雷家,车子停下,他寻思著该说些什么,她却先开了口:“后天是星期五,下班后给我一点时间好吗?” “好,你想去哪里、想做什么,我都陪你。”他急于补偿她,无论她要什么,他都会答应。 “你总是会说好,不管我要求什么。”她淡淡笑一下,打开车门,走向自己家。 结果,就在那个星期五晚上,雷若璇将他的钥匙、存折和提款卡归还,甚至自己付了饮料的钱,正式宣示他们分手。 而陆崇平只能说好,他无法拒绝她,即使是这痛彻心肺的要求。 选在星期五晚上分手,确实是睿智的决定,经过一个周末的调适,每个人都该正常去上班。 管你黯然神伤或心痛欲裂,生活就这么回事,你已经长大,是个成熟理性的社会人,绝对不要露出你的悲哀,那是不合时宜的。 星期一早上坚持要来到,陆崇平醒在清晨的阳光中。事实上他没睡多少,一边整理一边回忆,终于完成对前女友的承诺,收好三大箱属于她的东西。 这两天中,他还接到好几通部属的电话,要求他回答问题、做出指示。 连失恋都不能专心点吗?他对自己苦笑,难怪若璇要离开,他整个人已有一大半属于公司了。 转过身,他看到床边一件白色睡衣,那是若璇的睡衣,当她不在他身边,至少还有睡衣陪伴,这举动很可笑吗?为何他只觉可悲? 他收好了该归还的东西,唯独这件睡衣,他私自留下,无法放弃。 刷牙洗脸、穿西装打领带,他的动作如机械般准确,如同往常在七点半出门。 身为擎宇科技公司研发部经理,他的上下班时间都是自订,没有人敢质疑,但他常常是最早到、最晚走的那一个,也许是责任感或是某种驱动力,他就是放不下工作。 开车上班,谨守交通规则,精确地在八点到达公司,他是个一成不变的男人,从来没想要变心,也不会被挖角,给人一种信赖、可靠的感觉。 这天他唯一不同之处,就是载来了三个大纸箱,他向警卫借了一台推车,直接推向他的办公室。 推这推车并不算重,他的脚步却很沉重,里面是他七年来的爱情、他七年来的幸福,而今他要把所有快乐起来的理由,通通寄还给雷若璇了。 进了办公室,通常他会立刻打开电脑萤幕,浏览部属们更新的讯息,但这天早上他没有这样做,只是静静看著那三个箱子,室内不只有他一人,还有当年的她和他。 十八岁的她坚持塞钱给他,还说除非是她的男朋友,否则她才不让人请客。 二十三岁的他被她震撼住,从此下定决心,要成为可以替她付帐的那个男人。 小俩口一路牵手走来,也有阴天也有晴天,他们到底是在何时走散的?他怎能放开她的手,怎么能够? 其实不是她依赖他,而是他深深地眷恋她,那小手带给他的柔情款款,是他这辈子遇过最美好的事…… 九点整,他的秘书赵苓准时上班,接到今天第一份任务── “赵秘书,麻烦你,帮我把这些束西用快递送出去。” “是。”赵苓拿出纸笔记录。“请问地址和收件人是?” 陆崇平背出那串熟悉的地址,而后又说:“收件人就写雷若璇小姐。” “好的。”赵苓常替经理寄东西给这位小姐,她也知道这两人是情侣关系,照理说并不奇怪,但她看到那三个大纸箱,不禁困惑问:“这么多啊?” “是一些……属于她的东西。”陆崇平无法再多说,转身走回自己的办公室。 “咦?难道……他们分手了?”赵苓望著经理的背影,悄悄自问。倘若如此,她不就要出运了? 过去三年多,她担任陆崇平的私人秘书,替他打理大大小小的事务,却始终打不进他的心,只因他早已有个交往多年的女友雷若璇。 想起那女人,赵苓就觉得不公平,雷若璇只有外表像女人,内在没半点女人味,常打电话来质问陆崇平为什么迟到、为什么忘了他们的约定。尽管如此,陆崇平却把她当女神,在电话中低声下气地道歉,再请秘书代订鲜花、礼物,以安抚佳人芳心,可知她这个秘书做得有多呕! 那个雷若璇,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先认识了陆崇平,才害得后来的女人都没机可乘。 也不想想,在他们擎宇枓技公司中,陆崇平是何等重要的风云人物?工作当然,男女私情算什么? 就算一定要谈恋爱,陆崇平如果选她这个秘书当女友,该有多好呀!她会乖乖陪他加班,适时替他泡咖啡、按摩肩膀,顺便偷亲一下振奋精神,嘿嘿! 唉~~为什么天不从人愿?赵苓不只一次这样感慨,也许老天听到她的心声,这下大好机会真的来喽! 她迅速处理好快递包裹这小事,拿起记事本走进经理办公室,看陆崇平像平常那样盯著电脑萤幕,双眼却显得茫然无神。 “经理?经理!”她喊了两、三声,仍得不到他的回应,这座标准工作机器是怎么了?果真失恋了吗? 众所皆知,陆崇平是公司里最耀眼的一颗星,从他还在念硕士就被内定为正式员工,走马上任之后,更为研发部门带来丰硕成果。 科技产业最重研发,整个研发部有如公司心脏,二十四小时都有人在工作,仿佛只要一停下就会倒闭。 陆崇平的表现让董事长也刮目相看,常亲自过来关切进度,五年内就将他从员工升为组长、主任,继而担任经理。 “啊?”陆崇平终于回神,注意到秘书的呼唤。 “经理,等一下要开早会了。”赵苓露出最甜的微笑说。 “好。”他点个头,听到就像没听到。 “你看起来很累,我能帮你做点什么?”她适时展现柔情关怀,想乘虚而入就得趁现在呀! 可惜,陆崇平仍像往常一样,维持绅士礼仪,婉拒道:“我没事,谢谢。” 可恶!赵苓内心暗骂一声,到底要到何时才能攻破他的心防?就不信她永远靠近不了他! 稍后,在早餐会报上,大家一边喝咖啡、吃三明治,一边讨论最新产品,从性能、升级、消费群到市场反应,结合电脑科技和企管行销,做好通盘考量和决策。 陆崇平向来是聚精会神,一边聆听一边做笔记,不时提出见解,但在这天早上,他咖啡没喝、三明治没吃,望著视线前方的液晶萤幕,却看不到画面、听不到说明。 “经理?经理?”一旁的业务部主任迟疑很久才开口,他很难相信经理在发呆,但事实似乎真是如此。 “嗯?”陆崇平毫无意识的回应。 业务主任咳嗽一下。“请问……关于刚才的决议,经理有什么指示?” “你们决定就好,我去洗手间。”陆崇平随便找了个借口,立刻走向门口。 他这一走,留下部属们目瞪口呆,你看我我看你,这真是人称工作机器的陆经理吗?一定是身体非常不舒服才会这样吧? 业务主任眨了眨眼,终于转向赵苓说:“赵秘书,请你多关心一下陆经理的情况,或者提醒他去做健康检查好了。” “没问题。”赵苓这下可以确定,凭她对经理的了解,绝对是出事了! 稍晚,赵苓拿公文进办公室,看到陆崇平站在窗前,而且又是在发呆,莫非就要彗星撞地球了? “经理,请问……”赵苓走到他身后,决定直接出击。“你是不是跟雷小姐分手了?” 陆崇平全身一僵,无法否认。“嗯……” “如果……如果你不嫌弃,明天起……我帮你做便当好吗?”她内心窃喜,期期艾艾地问。 “多谢,但是我想……你的工作已经够多了,我不能再增加你的压力。” 陆崇平走向办公桌,一头埋入公文中,那态度虽温和却坚持,他这辈子只爱一次,既然爱过了就不会再有第二次。 赵苓的小脸一垮,她又被拒绝了,不管她如何明示暗示,就是打动不了他。 “有什么需要的话,请随时告诉我。”赵苓只得先退一步,静待情势发展。 等办公室的门关上,陆崇平才放下公文,长长叹了口气。 他知道这会变成习惯,他的余生都要这样深深叹息,因为她已不在身边,却始终在他心上…… 这天早上,雷若璇准时到达公司,跟平常一样打卡、开电脑、接电话、见客户,没人看出面具底下的她在掉泪,那是无声无息的哭喊,只有她自己听得到。 午休时间,她和一群女同事用餐,旁边一位同事忽然发现她的异状。“若璇,你怎么都没吃?” “喔!我不太饿。”雷若璇微笑一下,她体内满[奇][书][网]满是泪水,真的什么也塞不下了。 “你已经够苗条了,不用刻意减肥。”同事替她解决一颗水饺,又转过去讨论要事,也就是今晚的出战计划──联谊是也。 “今天的对象不是医师就是律师,虽然行情看好,但会不会很闷?”浪漫派的女同事问。 “改天约服务生和推销员,保证你不会闷,但你会很想嫁吗?”务实派的女同事回答。 兀自发呆的雷若璇,终于对四周产生知觉,尤其是听觉这方面的,因而开口问:“你们……晚上是不是要去联谊?” 一名女同事故意冷冷看她一眼。“问这做啥?你已经有男朋友,别抢我们的市场。” “如果还有名额,我想参加。”雷若璇从未参加联谊,从十八岁起认识陆崇平,这类活动都与她无关,但现在应该可以解禁了吧? “你敢劈腿?不怕天打雷劈?”两名女同事狠狠瞪她一眼,众所皆知她坐拥黄金单身汉,不知羡煞多少女人。 “其实,我现在是单身。”雷若璇终于宣布,语气出乎自己想像的平静。 “啊?”众女同时转过来同声惊呼,简直花容失色。 “你疯啦?放弃那么好的货色,到底什么原因?” “是谁甩谁的?要是他甩你,没良心,要是你甩他,没脑袋!” 面对排山倒海而来的质问,雷若璇仍是微笑。“我们个性不合,该分的就分,没什么。” 女主角平和回应,大家却一脸不可思议,谁都知道雷若璇的男友是明日之星,甚至可说是今日明星,能在擎宇科技公司做经理,个性又老实温和,如此金龟婿上哪钓? “所以,让我也参加联谊,好吗?”雷若璇又问一次,明明面带笑容,在旁人看来却像哭泣。 唉唉唉~~失恋兹事体大,公司应该要开放失恋假才对,可惜没这前例,眼睛就算哭肿还是得上班,女同事们都是过来人,有谁不曾碰到美梦幻灭、童话结束的时刻? 气氛从惊愕转为同情,迅速蔓延不可自拔,女同事之一安慰她说:“男人带来的伤害,只有男人能为你消除。” 女同事之二慷慨大方道:“好吧,今晚我们拱你做联谊女王,到时想要哪个男人都随你挑!” 联谊活动中,原本是女人跟女人的斗争,争奇斗艳,你争我夺,看到猎物就相互厮杀,但现在为了抚平同类的伤痕,她们愿意收起心机狡诈,把最好的猎物奉献给受伤者。 雷若璇微笑得更深了,原来她除了爱情之外,还有温暖的友情,是该满足了。 接下来,一连好几个晚上,在女同事们的刻意安排下,雷若璇玩得疯也玩得猛,不管是唱歌、跳舞、喝酒、夜游,甚至跑到海边看星星,各种奇妙的活动她都热烈参与。 只要时间能过得快一点、紧凑一点,就不会有空隙留给思念,单身生活最怕闲著没事,一定要把行程安排得满满的,满到即使自己是伤悲的也不会发觉。 周末,雷若璇返家时已过午夜,没有月光映照,只有街灯相伴,她拒绝了想送她回家的男人,自己搭计程车到了家门前的小巷,慢慢踱步回去。 她脱了高跟鞋,拎在手上,转了几个圈,仿佛凌波漫步,心情好极了,甚至唱起歌来 “我和我自己的影子,一起在街上悠悠荡荡……喔夜风吹,我和影子共陶醉……寂寞也无所谓……” 又过了一天,分手后已经第八天,事实证明她做得到,她一个人也可以好好的,分手根本不算什么,地球还是会转动,她还是会活下去。 只是,她不禁要想,如此夜游而归,似乎带著点自暴自弃的味道? 若是从前,陆崇平绝对不准她这么危险行事,三更半夜的,路上连个鬼影都没有,万一发生什么意外怎么办?要是让他知道了,怕是要忧心如焚吧? 但是,她已经删除他的手机号码,所以不能打电话叫他来接她…… 骗人!她明明就背熟了那些号码,包括他的手机、他的住家、他的办公室,随时都在她脑中回荡,有时她要拨电话时,还会不小心按到不该按的那串数字,甚至她会让电话响了一声才挂断。 骗人、骗人!当她打开家门,那倔强的伪装终于崩溃了,让虚弱的双脚跪在地上。 抬头一看,地板上那影子拉得好长,不只她和她自己的影子,还有他的影子,还有回忆的影子,砧在她脚边不肯离去,怎么也割舍不了…… 狂欢过后人生虚更甚,没错,地球仍在转动,她也还活著,只是少了一双大手的牵引,她不知自己该怎么走下去,因为不管走到哪里,是回忆…… 姜凯元之所以发现他最信任的员工失恋了,是因为他听到女同事们的闲谈,说雷若璇居然开始参加联谊!这原因还用得著问吗? 观望了三年多,虽然他身旁女伴也没少过,但雷若旋才是他最渴盼的对象,他迫不及待想展开攻势,早晚要攻下这座女神峰! 这天,雷若璇完全无法专心工作,一连好几夜的疯狂行径,带给她的只有身心俱疲,她毕竟不适合当花蝴蝶,没那本事。 她走进上司办公室,递出假单。“总监,不好意思,我今天下午想请假。” “身体不舒服吗?”姜凯元看得出她脸色疲惫,尤其是那双眼,光芒尽失。 “嗯。”她点个头,她心缺了个大洞,什么也填不满,恐怕没有任何医生能帮上忙。 姜凯元批准了请假单。“好好休息,多照顾自己。” “谢谢……”她轻轻鞠个躬。 “对了。”公事之余,他也不忘聊点私事。“听说你参加了几场联谊,哪天也跟我联谊一下吧?” “那只是无聊打发时间而已,以后我不会参加了。”她发现那就像喝酒,可以暂时忘却,但醒来后更清楚,何必呢? “我保证不让你无聊,怎么样?”姜凯元有百分百信心,像他如此懂浪漫、解风情的男人,可是极品哪。 “多谢总监,但我想……你值得更好的选择,祝福你。”她拿了假单往外走,态度不卑不亢,不想让上司有错误期待。 姜凯元望著她的背影,再次感叹。怎么她都跟男友分手了,还是不肯给点机会?看来只有静观其变,或许还需要点疗伤期,他将密切注意时机。 中午后,雷若璇离开公司,约了好友李怡蓁,两位昔日同窗又坐在同一个窗口,共享美味餐点和女人话题。 雷若璇从来没跷过班,但今天她实在无法继续工作,唯有和好友谈心,才能稍稍平静。 不用上班、专职家管的李怡蓁,准时前来赴约,一眨眼已喝了第三杯榛果奶茶,满足自己和肚子里的小宝宝。 “唉~~真不敢相信你会跟学长分手,那么好的男人早就绝种了,你以为世界上还有第二个吗?”她们俩是大学死党,多年友情不用客套,想说啥就说啥。 “我要的,他给不了,那又何必强求?”雷若璇仍搅拌著浓咖啡,有一口没一口地喝著,最近她爱上了咖啡,甚至想学抽烟,把自己锁在雾里。 “拜托!他爱死你了好不好?每个人都看得出来,自从你跟他分手,他整个人瘦了一大圈。” 世界很小,李怡蓁的老公和陆崇平刚好是同一家公司,因此她成了双方资讯交流站,又可打听陆崇平那边的消息,又能了解雷若璇这边的情况。 “不要再提他了。”雷若璇喝了口咖啡,已经不觉得苦,这表示有进步,她越来越没感觉了。 “你知不知道,你丢的有多少人要捡?听我老公说,除了他那个秘书赵苓,公司里一票女人都肖想要钓他,我保证不出三个月,大家都会争得头破血流,学长则会被啃得尸骨无存。” 李怡蓁的恐吓并不夸大,陆崇平从以前就是众女注目焦点,现在他事业有成,又恢复单身,当然女人要像蜜蜂蝴蝶似的扑过去。 雷若璇只是耸耸肩。“随便,我无所谓。” “少来!瞧你黑眼圈这么严重,你以为你瞒得了我?”李怡蓁可不是第一天认识她,这女人的倔强和脆弱,极端得要命,也让人心疼。 雷若璇苦笑一下,也不想对好友说谎,只得转移话题。“别说他了,最近我天天参加联谊,头都疼起来了。” “联谊?”李怡蓁瞪大眼。“不会吧?我们都二十五岁了,那是十八岁才做的事,。” “我十八岁时没参加过,现在才大开眼界,但一下子就觉得无聊了。”雷若璇也承认,她并不适合做推销员,在那场合却得不断推销自己。 “就是说咩!还是找个适合的,相看两不厌。”李怡蓁暗自庆幸,她跟老公早早就结婚了,要不然还要去婚姻市场寻觅,多劳心劳力。 “真好,至少你们是幸福的,让我觉得世界还有点希望。”雷若璇终于领悟,有些事不及时把握,就会变得太晚。只可惜,当她想好好珍惜的时候,忙于事业的男人却抽不出空。 李怡蓁怎会听不出她的感慨?拍拍好友的肩膀说:“你呀!不要太要求一百分,我知道,学长他是挺忙的,个性也有点木头,但是哪个男人能十全十美?我们自己也不完美啊!” “我懂,但是我太寂寞了,一个人的话就不会有期待,两个人反而要被失望淹没。”那样的凄凉等待,她不愿再品尝,算她怕了可以吗? “唉……怎么会这样?你们明明就是天生一对,难道真是相爱容易相处难?” 看好友一脸惋惜,雷若璇反倒鼓励起她。“别替我烦恼了,多吃点,喂饱你肚子里的宝贝,我等著收第二个干儿子或干女儿呢!” 李怡蓁不理她,迳自道:“我跟你说,这阵子你随时想找我出来都没问题,别把自己闷坏,知不知道?” “谢了,我会常打扰你的。”雷若璇明白,她的生活即将多出许多空白,有伴的日子过了太久,单身之后才需学习。 “老朋友了还说谢?来,干一杯,失恋无罪,分手万岁……呿~~我在说啥啊?”李怡蓁做个鬼脸,自己都不敢相信这鬼话。 雷若璇笑了,不妨就为过去的七年干杯,因为,她爱过了。 第六章 日升日落,不管单身或有伴、热恋或分手,人间事仍继续运转。 午餐时间,陆崇平有一口没一口地吃著便当,在他手边是最近的销售资料,一切都往上爬,只有他的心往下沉。 最近他已稍能专心工作,人类的适应能力果然很强,再巨大的破洞都能缝补,只是常会抽痛起来,不管何时何地,一个小小思绪就能延烧燎原。 叩!叩! 听到门口传来敲响,他只说了句:“请进。” 等脚步声接近,他才抬起头,没想到是董事长亲自驾临。 “董事长好,”他连忙站起身。“抱歉,不晓得您要过来。” “没关系、没关系!”董事长笑咪咪的,摸了摸翘胡子,说:“你连吃饭都在看报告,实在认真过头了,别搞坏自己的身体。” “我知道,我会注意。” “这次的产品客户很满意,订单接都接不完,还有分公司也步上轨道了。” “那太好了。”陆崇平真心感到高兴,却挤不出笑容,从去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起,他就失去了这能力,未来怕也很难恢复。 “你已经很久没休假了,给你两个礼拜的假期,好好去玩,记得带女朋友一起去。”董事长拿出两张头等舱机票,目的地是夏威夷。 夏威夷?陆崇平一愣,他记得若璇一直嚷著一定要跟他去,现在终于可以成行了,有假期也有机票,但是她已经不在他身旁,有些事不是来得太晚,就是去得太快。 “谢谢……”他接过机票,不知该如何感受。 “辛苦了!”董事长拍拍他的肩膀,眨个眼睛说:“等下个月股东大会,我曾提议升你做总经理,你先给自己做点心理准备。” 总经理?陆崇平再次愣住,原来他已爬上这地位,即将坐到公司第二把交椅,那也就是说……他成功了? “谢谢董事长……” “别客气,你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若不是我女儿已经结婚,我一定叫她嫁给你,”董事长笑道:“不过你放心,我用人唯才,你不用娶我女儿,我也会让你来管理这整间公司。” 说完一番话,董事长带著满意的表情推门而出。他相信自己找到最佳人才,可以继承他一手创办的公司,这放心的感觉他可是多年来第一次感受到。 办公室门被关上了,陆崇平缓缓坐回位子,仍觉难以消化这事实。 过去,他给自己订立的目标,就是要升上总经理,拥有千万年薪,购置豪宅,迎娶女友,眼看而今一一实现了,但女友的位子已空,他还能娶谁? 人生的讽刺莫过于此,舍近求远,而后发现自己的成果无人分享,连成功都是过错。 如果能发明时光机器,他要回到两人分手那一天,改变所有的错,但是还回得去吗?他们还能回到过去吗? 下班前,研发部门的员工们都蠢蠢欲动。“经理,我们应该庆祝一下,今晚去哪里狂欢才好?” “董事长给我们发了奖金,怎么说都该去花一花!” 部属们热烈讨论,但因选择太多难以决定,最后陆崇平开了口── “我……我想去一家常去的火锅店。” 对于上司指示,大家立即同意。“好呀!先吃个饱,再去唱歌跳舞!” 晚上七点,研发部门一行十几人,浩浩荡荡来到“老陈火锅店”,店面虽不豪华新颖,客人倒是不少,好不容易排出座位给他们。 “陆先生,这阵子都没见到你,在忙些什么?”老板认识陆崇平七年了,像老友一般招呼。 “刚忙完一个案子。”陆崇平简短回答,他一向不多话,除了跟前女友能谈心,对其他人总多少会有距离。原来他这么孤单,失去她之后才明白。 “原来如此,那要多吃点,我看你瘦了不少。”老阐又看看他左右,显得有点迷惑。“耶?雷小姐人呢?她晚点才来吗?” “她……她最近也很忙。”听到有人提起前女友,陆崇平仍会心头猛跳。 “喔!那你们慢用,有什么需要就跟我说。”老板点个头,转向厨房去忙。 庆功宴开始了,同事们吃吃喝喝、谈天说地,好不热闹,陆崇平却定定望著窗边那双人桌,那是过去他和女友的指定席,还记得他老是点招牌锅,她则是每种锅轮流吃一回,但更多时候是他们喂彼此吃东西,不管哪种锅都是一样甜蜜。 回忆多美丽,也多伤感,却是如今他仅有的。 “经理,你怎么吃这么少?”同事中有人眼尖,发现他筷子动的时候不多。 “我不太饿,这些料给你吧!”他推开盘子,站起身去端饮料,却忽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不用猜测不用寻思,他知道那是谁,那是他的心上人。 分手三个月后,这是他们第一次相逢,生活在同一个城市,难免会再遇到对方,只是他做好准备了吗?他能冷静地向她打招呼吗? 胆怯的他想转身就走,却发现自己走不开。 她似乎瘦了些,显得那双大眼更大,她皮肤原本就白,现在看来似乎缺了点血色,不知道她是否也吃不下、睡不好?不知道她……还记得有他这个人吗? 雷若璇尚未发现他的注视,秀眉轻皱,正在犹豫不晓得该选哪种饮料。 有时选择太多也是烦恼,不如像某人一样,每次都喝柠檬红茶。 才这么想著,她已按下柠檬红茶的按钮,来不及反悔,只得接受。 一转头,看到前男友站在前方,她手中饮料差点泼落,怎么会在这儿碰到他? 不过想想也没什么好奇怪的,这家石头火锅是他们常约的老地方,从学生时代吃到变成上班族,老板和服务生都认得他们。 她明白他是个念旧的人,不懂找啥新鲜货色,只要这间餐厅不关门,他大概一辈子都会来光顾。 “嗨!”她迅速找回镇定,招呼道:“这么巧,你也来了。” 好可怕,她怎能如此冷静?连自己都不敢相信,她竟是个出色的演员,在事过境迁之后,她得学会不流露真心。 “庆祝案子完成,部门同事一起来吃饭。”他佩服她的沉着,相较之下,他的慌乱都是多余,该要向她学学,毕竟彼此都是成人,哪还能像小孩一样诚实? “原来如此,恭喜。”她仍为他高兴,即使他们的生活已无交集。 “你呢?跟同事来吃饭?” “嗯,我跟总监还有同事一起来的。”事实上,她希望立刻就走,她紧张到胃都痛了。 总监姜凯元不知从哪儿得知,这是间外表古老、料好实在的餐厅,这晚就约了大家一起来吃,她找不到理由拒绝,只好也跟著团体行动。 “喔……”陆崇平点了个头,他看到不远处的姜凯元,他早听说这男人对雷若璇有意,只是她一直以自己有男友为借口,阻挡所有想介入他们的追求者。但现在,她的借口已不存在,也许那些追求者就有机会了? 同时,雷若璇也看到不远处的赵苓,她早察觉这女人对陆崇平有心,只是他从未多看过别的女人一眼,但既然他们已分手,或许他会找个会乖乖等他的女人? 一时之间,两人找不到别的话题,难道该说,你想我吗?爱我吗?为什么不来找我? 这时老板插入谈话,笑呵呵道:“我就说今天雷小沮芒么没来?现在终于出现啦!” 陆崇平和雷若璇同时转过身,看到老板热情的笑容。 “到底什么时候请我们喝喜酒?认识你们这么久,也该发个红色炸弹,千万别忘了我们!” 陆崇平一脸尴尬,不知如何作答,雷若璇则落落大方地说:“我们已经分手了,现在只是普通朋友。” 普通朋友?这名词震得陆崇平一阵头晕,原来他们只是普通朋友,这是个铁一般的事实,他却还没真正接受。 “啊?!”老板的笑容凝结了,咳嗽几声,不太好意思地说:“抱歉、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没关系,”雷若璇安慰他说:“你们的东西好吃,我们还是会来光顾的,只是情况跟以前不太一样而已。” “那你们慢用,不用管我,真不好意思……”老阐抓抓后脑,边干笑边走向厨房。他可不习惯这种场面,当今的年轻人真是成熟,换作是他早就转头闪人。 “经理!你怎么拿个饮料拿那么久?”赵苓跑过来,发现陆崇平和他的前女友。 “若璇,你要选什么锅?我们都点好了。”姜凯元也走过来,发现雷若璇和她的前男友。 四人之间暗潮汹涌,没人说破什么,最后雷若璇先开了口:“那就先这样了,拜。” “嗯,拜。” 当她转身走开,陆崇平再次目送她的背影,再次感到心痛如绞。 下次在街头相遇的话,他还是只能目送她离去吗?若是那样,他宁可不再相逢,但想到此生若不能再见她,他宁可继续相逢、继续心痛。 拜拜!两只手分开了,所以拜拜了。 第二天,陆崇平的休假开始了,不用加班、不用开会、不用出差,突然多出一大把时间,反而不知该做什么。 有时屋内太空旷,只有他的寂寞蔓延,有时外头太宽阔,只会突显他的孤单。 发呆发了一整天,他决定回屏束老家,看看恒春小镇,让自己沉淀下来。 “崇平啊,怎么没带若璇回来?”一看到儿子,陆弘基只顾著问准媳妇的消息。 “嗯……”陆崇平放下简单行李,仍无勇气说出实情。“她工作忙,不能请假。” “后天就是周末了,她可以来吧?”施盈霞接著问。 “……她还要加班。” 施盈霞听了皱起眉,忍不住抱怨道:“工作!加班!你们两个也真不会想,人生又不只是工作和加班。” “妈,你说得对,真的很有道理。”陆崇平摸摸家中饕的两只土狗,汲取一点温暖,瞧狗儿们笑得开心,每天只要有得吃、有得住、有主人摸摸头就够了,为何人类却是那样不知足? “知道就好,还不贯彻执行?”陆弘基替妻子发问,夫妻俩一条心。 看著狗儿们天真的表情,陆崇平决定坦承:“可惜我知道得太晚了,其实……我跟若璇已经分手三个月了。” “什么?!”陆弘基和施盈霞同时惊叫,既是不敢相信,也是不能接受,这么一个可爱活泼的女孩,又陪他们儿子长跑七年了,怎么会说分就分? 陆崇平明白他们的感受,事实上到此时此刻,他自己也难以置信,他跟若璇的未来已成为过去,他们再也不会有交集了…… 接下来当然是一连串的质询── “你是不是惹她生气了?不管谁对谁错,你要先认错啊!” “怎么可以说分手就分手?你要把她追回来呀!” “爸、妈,有些事不是我想要就能做到。”陆崇平明白双亲的失望,但他自己又何曾好过?每当午夜醒来,发现枕边没有她,只剩她的睡衣,忽然呼吸就困难起来。 “可是──这太可惜了!”陆弘基和施盈霞同声道。 “很抱歉辜负你们的期待,现在起我还有十天的假期,我想好好休息。”陆崇平无法再多说什么,拿起行李走进自己的房间。 经过客房的时候,他停了下来,望著那张整洁的单人床,桌上还有一张雷若璇来访时拍的照片,他的胸口重重地抽痛起来,也许该去做个健康检查,不知失恋有没有得药医? 得知儿子和未来媳妇分手了,陆家两老瞬间又老了几岁。 除了为儿子的终身大事担心,更遗憾失去雷若璇这个好女孩当媳妇,他们夫妻俩也是整夜难眠,躺在床上望著天花板,说不完的忧虑心情。 “现在该怎么办?”一向当家作主的陆弘基此时完全没了主意。 “欸!”施盈霞灵机一动,推推丈夫的手臂。“我看我们出动吧?” “出动?”他一时没意会过来。 “明天就上台北,找若璇去。” 他被妻子的提议吓了一跳,但转念一想,这倒也是个好主意。“那要跟她说什么才好?” “说什么都好,只要能打动她,我们总是得试试。”她心想至少要尝试过才能放弃,否则这一辈子都有遗憾存在。 “好,就这么办,光是唉声叹气没有用,我们那个儿子就是太被动了,也不会积极点,唉!”说著,他又叹了口气。 第二天,陆弘基和施盈霞抛下儿子,大老远从屏东开车北上,一台九人座厢型车里载满了农产品,全部先送到雷家,夫妇俩才转到饭店投宿。 收到这份大礼,雷家两老感动之余也是叹气连连,为何这么一对佳偶要分离? 他们深觉可惜却也无奈,两家双亲只能彼此安慰,希望儿孙自有儿孙福。 午后,雷若璇接到一通手机来电,陆弘基一开口就问:“若璇,愿意陪伯父、伯母吃顿饭吗?” 听到这熟悉的口音,雷若璇瞪大眼,拿手机走到楼梯角落,压低声音说:“当然愿意,只是最近常加班,所以……可能要安排一下。” 陆弘基豪爽道:“什么时间都可以,我们配合你,一周七天,凌晨半夜都可以。” “伯父,请问你们在屏东还是台北?” “我们今天刚到台北,住在你上次帮我们找的饭店,服务生都还认得我们呢!”陆弘基哈哈一笑,他们乡下人进城,什么也搞不清楚,但总有贵人相助。 “那、那就今天晚上,好吗?我到饭店去找你们。”雷若璇明白,两位长辈需要有人照顾,在台北人生地不熟的,她实在放心不下。 “当然好。” “请问……应该就只有你们两位吧?”雷若璇不太确定地问。 “放心,不会让你为难的,我僩三个人纯吃饭,不谈那个臭小子。”陆弘基想起儿子就有气,居然让这么好的女孩离开,没半点积极进取之心。 听伯父这样说,雷若璇心中有数,他们也知道她跟陆崇平分手的事,今晚恐怕不谈也不行了。 一下班,雷若璇直奔饭店,在餐厅门口就看到陆家两老,他们穿上最正式的衣服,挺直了腰杆站在门口,服务生早劝告他们进去等,他们却坚持要在门口等。 “伯父、伯母,好久不见!”雷若璇握住他们的手,那样粗糙而温暖的手,让她不知该高兴或感伤,两位曾有可能是她第二对父母的人,而今怕是没缘分了。 施盈霞一看到她就心疼问:“若璇,你怎么瘦成这样?” “最近比较忙一点。”雷若璇苦笑一下,招呼两位走进餐厅。“来,我们先坐下,你们想吃什么尽管说,今天我请客。” “怎么能让你请?你还是小孩子,要让大人出钱才对。”陆弘基掏出几张大钞,直接要拿给服务生。 服务生一脸为难。“先生,你们还没点菜,我不能收钱啊……” 陆弘基也不管那么多,硬塞过去。“你先拿著就对了,等一下再算仔细。” “好好好,今天我就让你们请,不要紧张嘛!”两老的热情直率让雷若璇简直想哭,也许他们没有太高的学历、太多的见识,却有比任何人都真诚的情感。 三人终于坐到桌旁,点了许多根本吃不完的菜,陆弘基和施盈霞自己不吃,光是帮她挟菜就忙得不亦乐乎。 “来、来,多吃点!” “这么多?我吃不下的。”雷若璇面前的小山越来越高,她盛情难却又感动在心。 “看看你,脸颊都没肉了,这样怎么会漂亮?”施盈霞摸摸若璇的脸颊,南部人总爱女孩子福气些,她可舍不得让若璇的福气都没了。 “好,我尽量多吃点。”雷若璇深吸口气,忍住想哭的冲动,除了她爸妈之外,就数伯父、伯母最疼爱她了。 陆弘基叫了瓶酒,自己陪自己喝,酒意一上来,他不禁感慨道:“都是那臭小子,我晓得他是个笨蛋,你愿意陪他这么多年,已经算他好运。” “他自己不懂珍惜、不会争取,他活该!”施盈霞虽不喝酒,也有满腔情绪要抒发。 “请不要这样说,”雷若璇不愿听他们指责儿子,这并非她所乐见。“其实……其实我……” 看她欲言又止,陆弘基皱起眉。“该怎么说呢?我们只是希望你明白,你们分手是一回事,但我们疼你又是另一回事。” “没错!”施盈霞频频点头。“不要这样就不跟我们联络,我们会很寂寞的。” “我保证,我一定跟你们保持联络,一辈子也不会断掉。”雷若璇慎重承诺,一生都会把两位长辈当作自己的亲人。 “就算你以后嫁给别人,没缘做我们的媳妇,我们也希望你快快乐乐、平平安安的,知道吗?”陆弘基说到感慨处,甚至想到未来的情节。 “知道,我知道……”雷若璇连连点头,就快止不住泪意汹涌,只得站起身先离席。“抱歉,我去一下洗手间。” “慢慢来,不要急,人生很长的。”施盈霞摸摸她的手,这话颇有深意,有时走得太急,反而会错过最重要的时光。 雷若璇走进洗手间,擦去眼角的泪滴,同时感到温馨和哀伤,伯父、伯母对她真诚的关怀,她岂会没感觉?正因如此她才更心痛,深深感谢却无以回报。 忽然,一阵恶心的感觉涌上,她却又吐不出来,头晕目眩,难受极了。 看来她是该诚实面对了,或许她跟伯父、伯母的缘分还不止于此,还有更长远的路要走,那就慢慢地散步、细细地体会吧! 第二天傍晚,雷若璇一下班就搭上计程车,前往一家她信赖的妇产科医院。 不出她所料,她已怀孕三个多月。她自己的身体她自己了解,许多现象都在告诉她这事实,只是她选择当缩头乌龟,直到今天才肯面对。 推算回去,应该是陆崇平难得不用加班的那个周末。虽然他在看电影时睡著了,在吃饭时还要看文件,但那晚他有一、两个小时,是全神专注在她身上的。 好极了! 她第一个反应竟是雀跃,这下她有更重要的事做,不用去联谊相亲征友,不用找活动打发单身时间,她应该好好来培育她的孩子! 当然,这也是陆崇平的孩子,只是她并不打算让他知道。 孩子将是他和她的结晶,也许外表像他、个性像她,或者刚好相反?她开始期待、开始幻想,她的心又能跳动了,因为她又有梦了。 不知是谁说过,若一个女人愿意和一个男人生孩子,那么她无疑是爱著他的。 没错,她仍爱他,虽然她不愿再回头,她心底却也没有别人,只有陆崇平和过去七年的回忆。 那么,就抱著回忆和孩子,一起生活下去吧!霎时间,她感觉充满了力量,也许是母爱的本能,让她更确定自己要坚强、要认真,才有资格保护这老天赏赐的孩子。 回到家,已是晚餐时间,雷祥恩和潘仪宁坐在餐桌旁,招呼女儿说:“吃过了没?煮了你爱吃的菜,快来吃吧!” “好。”雷若璇给自己盛了满满一碗饭,慢条斯理地吃,却吃得不少。 雷祥恩和潘仪宁互看一眼,两人都觉得奇怪,女儿自从和陆崇平分手后,总是食欲欠佳,有一顿没一顿的,甚至靠咖啡过日。今天是怎么回事,突然胃口大开? “桌上这些菜,都是崇平他爸妈自己种的。”潘仪宁试探性地问,想看女儿有何反应。 “嗯,很好吃。”雷若璇多吃几口,每一口都是力量和祝福,这是孩子的祖父、祖母亲自栽种的,她要孩子好好吸收这养分。 雷祥恩和潘仪宁又再对看一眼,完全看不出女儿在想啥? 等吃饱饭,雷若璇深吸口气,宣布道:“爸、妈,我怀孕了。” “什么?!” “我不会结婚,但是我会生下孩子。” “什么?!” “就这样,不用多说,不用担心,等著抱孙吧!” 雷若璇站起身,走进房,她有好多事得忙,查资料、做功课,为了迎接孩子的诞生,她必须是个准备周详的母亲。 雷祥恩和潘仪宁面面相?,他们最牵挂、最心疼的小女儿,居然要未婚生子,做个单亲妈妈,这叫他们怎能不担心?天方夜谭啊! 但女儿那一脸毅然决然的表情,仿佛革命志士即将一去不复返,他们又怕刺激到她哪根脑神经,万一动了胎气可不好。 看女儿走进房,雷祥恩才转向妻子问:“怎么办?” “只好先顺著她的意思了。”潘仪宁摇摇头,一时也没主意。 “然后呢?让孩子生下来没爸爸?”他真不敢想像那情况,孩子多无辜! 她忽生一计。“我想……可以有意无意地泄密吧?” “你想打电话给崇平?”他用膝盖想也知道,孩子的父亲除了此君别无人选。 “当然不能那么冲动,但可以透过中间人呀!” “说得对,这真是个好方法。”雷祥恩紧绷的肩膀终于放松了些。“这么一来,女儿有老公,孙儿有老爸,我才能放心哪。” “还不一定会那么顺利,慢慢来。”潘仪宁明白有些事急不得,得靠时间酝酿。 既有对策,夫妻俩这晚睡得好多了,自从女儿恢复单身后,还是第一次睡得这么香呢! 第七章 休假两周后,陆崇平重回工作岗位,恢复他往昔的工作机器人称号,如令没有人等他回家,没有人催他赶赴约会,他更能全力投入。 只是,他需要抱著前女友的睡衣才能入眠,只是,他越来越不知自己为何而活。 “陆经理!” 听到有人呼唤,陆崇平转过头,在公司走廊上,看到一个眼熟的男人,随即想起对方是业务部的员工,叫做姚正峰。 他是李怡蓁的丈夫,而李怡蓁是雷若璇的好友,以前他们曾一起吃饭过,还感慨说这世界真小,绕了一圈大家都是熟人。 “陆经理,辛苦你了!”姚正峰对他竖起大拇指。“多谢研发部日夜加班,推出热销产品,我们业务部现在忙翻天了!” “哪里,是大家一起努力的结果。”陆崇平并不居功,谦逊笑道。 闲聊几句后,姚正峰转入正题。“对了,昨天我老婆说她陪若璇去医院。” “去医院?”陆崇平浑身细胞紧张起来,难道若璇生病了吗? “嗯,看妇产科。” “妇产科?”陆崇平连呼吸都有困难,不禁要猜测其中原因是…… “我也不晓得怎么回事?女人的问题不方便问,总不会是怀孕了吧?” “怀孕?”陆崇平这下肩膀垮了,仿佛巨石压顶,他就快被挤成碎片,然而念头一转,一股喜悦如喷泉猛烈涌上,强大到他可以面对千军万马而无所惧。 “我瞎猜的啦!哈哈……”姚正峰暗自窃喜,果然如他老婆所料,陆经理的反应像洗三温暖似的,脸上表情千变万化,一下消沉一下振奋,乱有趣的。 陆崇平已听不下别的话,满心就在想──小璇怀孕了?小璇怀孕了! 那应该是三个多月前,有个不用加班的周末,他想起来了,他那天做了些什么…… 姚正峰知道现在多说什么都没用,转身离去,既然完成老婆大人的指示,他可以回去交差了。 当晚,陆崇平回到家,无论做什么都静不下心,倒水时打翻了杯子,吃饭时弄掉了筷子,打开电脑工作,却搞错了好几个程式。 老天!他怎么还能如此镇定?说不定他最爱的女人怀孕了,说不定他就要做爸爸了…… 可是他能做什么?若璇一定不肯接他的电话,也绝对不会告诉他实话,两人相处这么久了,他太了解她的个性,决断到没得商量。 在屋内来回踱步许久,他终于想到一个办法,拨了通电话,对象是李怡蓁。据他所知,她是雷若璇最好的朋友。 电话一接通,他连打个招呼都忘了,直接问:“怡蓁,请你告诉我,若璇她……她是不是怀孕了?” “唉呀呀……你怎么会来问我?”李怡蓁早知道会有这通来电,还嫌他打得太晚了呢! “我知道她不会告诉我,我只能请问你了。” “这个……那个……我不能透露,若璇会砍了我!”李怡蓁故作紧张神秘。 “对不起,请你告诉我!我一定得要知道,这对我太重要了!”他向来不会强人所难,但这次他就算逼也要逼问出来,事情不只关于他和若璇,还关于孩子! “唉……我也太命苦了吧?夹在你们中间,两边不是人。”李怡蓁故意感慨几声,最后才带著笑意说:“不过,以朋友的身分,我要向你们说声恭喜!” “谢谢、谢谢你……”终于得到解答,陆崇平心中一颗大石落下了。 “我什么都没说喔!”她再次提醒他。 “当然,我明白。” “那就加油吧!不要太矜持,勇往直前,越挫越勇。”李怡蓁暗自高兴,这份传话的任务终于成功,亏他们旁人左转右绕的,只希望这对冤家快复合,否则大家都心急死了。 “我会的,谢谢……”挂上电话,陆崇平怔怔望著墙壁,许久无法动弹,喜悦、震撼和冲击同时到来,难以形容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分手以来,他始终抱著祝福的心情,希望她能快乐就好,尽管这很难做到,但他告诉自己,若不能保护她的笑容,至少不要再让她掉泪了。因此,他选择默默走开,选择让她自由去飞,以为这是对两人最好的结果。谁知道,过去他们梦想的未来,居然在分手之后实现了,仿佛一道御令从天而降,现在他不用再压抑自己,他绝对有资格带给她幸福,谁也不能剥夺他的权利。 当初他们说好要生三个孩子,那么这就是老大了?一想到此,他全身充满神奇的力量,几乎跳起来就可以碰到天、抓到星。 小璇、小璇,我们的“未来”原来已在眼前,我终于明白,我们不用再等,现在就要爱了! 星期五,上班族满心期待的下班时间一到,大家都像在脚底抹了油,关了电脑、挂了电话,飞也似的冲出公司大门。 雷若璇却刚好相反,她慢慢收东西,慢慢走下楼梯,拖著耗著时间,就是不想看到别人恩爱的画面,因为门口会有一些男人,微笑等待他们的女友,小俩口赶著去周末约会。 那亲热戏码,她也曾经演出过,而今已成往事,才知那画面对单身的人来说多刺眼。 坚强点!她告诉自己,虽然没有男友,但她即将有个孩子,为了这点她就得快乐起来。 走出公司,相约的人儿大概都走了,门口显得安静许多,但一辆眼熟的车子吸引了她的注意。 最近走在路上,她总会不由自主挑出这款车系,研究一下车主是怎样的人,车况保持得如何,因为陆崇平就是开这种车。 当初买车之前,他们有过热烈讨论,她喜欢吉普车,他中意休旅车,她要上山下海,他要全家同乐,两种不同价值观拉扯著彼此。 研究了老半天,他们才选出这台德国出产的休旅吉普车,功能和外观都符合他们标准。 她端详了几眼,车况很不错,应该是勤做保养,才能让车子显出该有的价值,而那车子的主人……竟然就是她的前男友! 没错,站在她眼前的,就是陆崇平。 忽然间,她双腿有点软、喉咙有点紧、心跳有点不听话,以往他也曾站在这里等她,但在分手后还有必要这样做吗? 终于等到心上人,陆崇平全身紧绷,两人仿佛认识很久又仿佛初次见面,他清了一下喉咙才说:“你……有没有空?我们一起吃个饭好吗?” 多客套的问话,她不由得怀念,在不很久的从前,他们老是打打闹闹的笑语,为何时光不能停留在那时候?为何感情一定要走到这一步? “我不饿。”她什么也吃不下。 她的回答让他眼中神采尽失。 “……喝个饮料就好了。”但是,她喉咙干哑得快烧起来了。 她的回答让他眼中燃起希望。 已经分手三个月的两人,缓缓走到附近一家餐厅,正是他们当qi書網-奇书初谈分手的餐厅。 如今想来,那好像是上世纪的事,怎么时间过得这么慢?是否离开彼此之后,生命只剩无味与无趣,再没有时光飞逝的感觉。 相对于雷若璇的心事重重,陆崇平却是神采昂扬,他的黄金时期才要展开。爱过而后失去,失去而后寻回,或许这都是必经过程,都是通往幸福的转折点。 两人一坐定,服务生送上菜单。“两位需要点什么?” 不约而同的,他们都点了蓝山咖啡,以往她最常泡的、他最爱喝的口味。 服务生离开后,陆崇平先开口问:“你最近好吗?” 看她一脸平淡,往日的笑容不再,那双灵动活泼的眼,曾几何时已失去光采? 若是他带走她的快乐,是否他还能为她找回? “还好。”雷若璇不知该如何说明自己那失了心的感觉,明明是她提的分手,为何却有种被全世界抛弃的落寞?在她得知自己怀孕后,兴奋之情却无法持续太久,总会被不时的忧郁所攻占。 没多久,两杯香醇咖啡被送上桌,雷若璇端起来喝了两口,却让他揪起眉头,忙道:“你别喝那么浓的咖啡,多加点奶精和糖。” 她没说话,看他细心替她服务,那态度跟从前没什么两样,在旁人看来,他们应是一对情侣吧?只可惜,表面和实际相差甚远,他们只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看那黑色液体变成咖啡色,陆崇平才稍微放心。“对了,加点一个蛋糕好不好──” 她还来不及回答,他已走向玻璃柜台,替她点了一个蛋糕,当他端著盘子走来,她看到那是她最爱吃的红豆抹茶蛋糕。 霎时她的眼眶酸了、热了,他总是这样,注意一些该死的小细节,然后让她该死的感动不已。 “来,试试看味道怎样。”如同往常,他替她拆开玻璃纸,把蛋糕工工整整地切成小块,再用叉子送到她嘴边,满怀期待地望著她。 恍惚中,她以为时空倒转了,回到他们相恋的日子,那时他爱她,她也爱他,到底是哪里出了错? 还记得,两人都说过这辈子只会爱一个人,那么是否除了对方,从今后就无法再爱别人了…… 忍住叹息,她告诉自己,他们已经不是情侣,有些事真的不能做。 于是她退后一些,摇头道:“抱歉,我不想吃。” “是吗?”他轻轻放下叉子,表情却不见失望,现在的他比任何时候都要坚定,关怀问道:“最近胃口不好吗?要不要看看医生?” 他知道,上次她去看医生,是由李怡蓁陪伴,但以后不会再这样了,他将巩固自己的权利,时时刻刻守护在她身旁。 他的问候一如往日温暖,她却不愿让自己习惯这关怀,万一习惯变成依赖,叫她如何戒得掉?“你找我到底有什么事?就只为了问候我的健康?” 他深吸口气,直视著她。“我辞职了。” “啊?”雷若璇眨眨眼,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怎会放弃最热爱的工作?以前不管她怎么闹、怎么哭,他就是工作第一、公司为上,结果就在他们分手后,他辞职了?! 他自嘲地一笑。“继续做这份工作,虽然赚得多,但我失去的更多。我打算在家工作,自己接案子,时间调配上比较自由。” 有句话说只爱美人不爱江山,以前他会觉得很不可思议,没有经济来源怎么谈未来?但现在他更明白,即使赢得全世界却失去最爱,那才叫舍近求远、愚蠢至极。 回想两人最甜蜜的热恋期,那时他骑机车、租房子、还没完成学业,却最常看到她的笑容,那才是他努力追求的目标啊! “嗯……”她百感交集,很想鼓掌欢呼,却已没那个必要。 而今他的人生跟她已无交集,不管他要走怎样的路,都不会与她同行。 陆崇平继续倾诉:“以前我只有过年时才回老家,以后我每个月都要回去看我爸妈,能和他们相处的时间不多了,我再不把握的话只有后悔。” “这样很好。”她相当认同,他是该多陪陪他父母,两位老人家辛勤一辈子,不就想要安享天年、含饴弄孙吗?她的手放在小腹上,忽然有种愧疚感。 陆崇平放下咖啡杯,正视她的眼。“还有,我要跟你在一起,我不要分手。” 无须迟疑、无须思考,就像活著必须呼吸一样,他们必须在一起才能幸福。 “你在说什么?!”剧情急转直下,她以为自己听错了,拜托别开这种玩笑! “我说──”他又说了一次,坚定得像是法官宣判。“我不要跟你分手,我要永远跟你在一起。” 她再次傻眼,心想这男人是哪根筋不对劲?分手这么久才说这台词,慢了可不只半拍,他以为时空会为他倒转吗? “小璇──”他凝视住她,以沉重的语气说:“我知道,你怀孕了。” “谁告诉你的?”她表情一变,藏不住惊慌,脑中闪过几个嫌疑犯,是她爸妈还是哪个大嘴巴? “那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必须尽快结婚。”他不能让自己的孩子没有父亲,更不能让自己深爱的女人无依无靠,现在起,他要承担一切责任,那是最甜蜜、最情愿的责任。 “结婚?”他突来的求婚,没有让她喜上眉稍,只有不以为然。“谁说怀孕就一定要结婚?更何况这孩子的父亲也不一定是你,你何必帮别人养孩子?” “孩子的父亲一定是我,就算不是我,因为孩子的母亲是你,我就会负责到底。” 在他想像中,如果是女儿,一定像她一样,倔强却又惹人怜爱,嘴巴上不饶人,其实心软到极点。 如此矛盾的她,如此深深吸引著他,再也不能放开手了,他自信比任何人都有资格照顾她,因为他爱她胜过自己。 “谁要你负责了?你少自以为是!”她快气炸了,这男人何时变得这么嚣张? 她早知他是这种古板个性,众人皆可负他、唯他不可负人,一副好像全天下的错都是他的错,正因如此她才不想让他得知,没想到消息仍然走漏,算她疏忽了亲友们的功力。 但无论如何,她不需要一桩由责任促成的婚姻,奉子成婚绝非她的作风,那太无聊也太可悲。 尽管旱知她不会答应,他仍握住她的手恳求:“小璇,我拜托你,让我好好照顾你跟孩子。” 照顾?她又不是身心障碍,何须他来照顾?她有自信做个单身母亲,拜托他别来破坏她的计划,人各有志,她不需要同情! 她立刻甩开他的手。“你以为我一个人就办不到吗?不用你担心,我一定会很好的!” 她站起身离去,忘了要付自己那一份的钱,或许她是气急败坏,但在他看来,这就是一个希望的开始,因为她肯让他请客了! 这次他不会只目送她的背影,他将有所行动,不只为了两人的未来,更为了三人的幸福,他要勇往直前,越挫越勇,写出新结局! 说爱的小璇,诗你拭目以待,迫去的我有一郁分已经死了,因为现在的我有一部分新生了,那是为爱而成长的过程,使我更坚强、更成熟、更懂得如何去爱你。 回到家,雷若璇把自己关在房里,不听音乐不看书,只是静静坐著,听窗外的风雨越来越大、越来越强,仿佛她的心情,怎么也平静不下来。 该死的陆崇平,为何他对她仍有这番影响力?明明已是过去式的恋人,怎能左右她现在的情绪,这不合时态也不该存在。 一切都被他搞砸了,叫她怎么做个快快乐乐的单亲妈妈?像他那种牛脾气,一旦认定是自己的错,就会补偿到天长地久,她却不想成为他的责任,她的自尊心不允许这种悲情。 更重要的是,她所渴望的是纯粹浓烈的爱,添上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都快变成公民与道德了! 过没多久,雷祥恩敲了敲女儿的房门。“若璇,外面下雨了,有人在等你。” “谁?” “你孩子的爹。” “喔。” 她应了一声,动也不动,雷祥恩见状,只得关上门。 又过没多久,潘仪宁也来敲女儿的房门。“若璇,外面打雷了,他还在等你。” “谁?” “你心里想的那个人。” “喔。” 雷若璇还是不为所动,有如雕像坐在窗前,聆听那不肯歇息的雷雨声。雨落在她眼底,雷打在她心底,究竟要到何时,她才能找回阳光? 可恶的陆崇平,他何时学会来门外站岗,还特地挑这种风雨交加的夜晚?他以为他是全民情圣,还是痴情种子?休想这样就让她感动! 她太了解他,一定是孩子引发了他强烈的愧疚感,否则分手三个月以来,他连半点行动都没有,直到今天才突然说他不要分手,很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正当她心绪翻飞,找不出一个头绪,却还有人要来锦上添花,除了爸妈,住在附近的两位哥哥和两位嫂嫂,都排班似的来劝告这位小妹── “崇平他只是钝了点,将来对你和孩子都会照顾得无微不至,你还有什么不满意?” “我听说他连工作都辞了,这对一个男人多不容易,他不就是想以后多陪陪你吗?!” “看他在外面淋雨,你真的忍心?千错万错也不用这样处罚他吧?” 他们说得都对,但感情没有对错,只有爱与不爱,而雷若璇早已决定不爱,于是她用力关上房门。“请让我静一静,你们都走吧!” 房门外,所有关心她的人只能叹息摇头,到底这好强的女人要如何才能融解?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难熬的心痛和心酸让雷若璇难以成眠,她干脆起床,打开衣柜,拿出行李箱,里面装满的是她上一段感情的纪念品。 有他为她做的纸鹤、纸星星,还有两人的合照、电影的票根、餐厅的名片,甚至有停车费的收据,她都当作宝贝一样收藏著,拼凑出每一段和他分享的回忆。 真的是上一段感情吗?已经不是进行式了吗?下一段感情又在何方?会不会总在原地踏步,永远走不出去?为何她不能断言这段感情就是过去,不是现在也不是未来? 为何她还有犹豫,她的决心都到哪儿去了?过去三个月的自我调适,全都是自欺欺人吗? 一夜无眠到凌晨,不管她多么矛盾、多么心乱,为了肚里的孩子,她还是走出房门,准备做一顿营养早餐。 谁知一走到客厅,只见沙发上有个浑身湿透的男人,她立刻惊问:“他怎么会在这里?” 那是陆崇平,像刚从游泳池爬出来,脸色白得像鬼一样,正不可思议地躺在黑色皮沙发上。 雷祥恩神色平静,以一家之主的身分宣布:“刚才我开车带他去看过急诊,开了药、打了针,现在他要住在我们家休息,你有什么意见吗?” 潘仪宁则端出一杯热茶,对陆崇平说:“先喝点热的,你一定冷透了。” 陆崇平站起身,虚弱道谢:“多谢伯父、伯母。” 眼看局势骤然改变,雷若璇对前男友说:“你立刻回去,自己照顾自己。” “雷若璇!”雷祥恩连名带姓地喊。“你们分手是一回事,但我们跟崇平也有感情,难道要看他淋雨淋到肺炎?” “抱歉……我想我还是不该打扰……”陆崇平想走向大门,眼前却是一片迷茫。 雷祥恩立刻把他拉回来。“你一个人回去,还不是只有一个人?谁照顾你?” 潘仪宁也指著他下令:“今天你就住下来,把这当自己家,知道吗?” “爸、妈!”雷若璇真不敢相信,陆崇平淋雨没感动到她,反而感动到她父母了?! 潘仪宁推推丈夫的手臂,雷祥恩才想起自己的台词:“对了,我们有事要出门,你自己看著办!” “什么?”雷若璇更是傻眼,这摆明了是送作堆,太明显了吧? 临走前,潘仪宁只对女儿交代两个重点:“记得让崇平洗个热水澡,煮点好吃的让他补一补,听到没?” “我?我才不管呢!”雷若璇放声抗议,却毫无效果。 眼睁睁地看爸妈走出家门,却不肯带陆崇平一起走,当大门一关,就剩他们俩对望,身分是前男友与前女友,气氛是冷到爆。 她气坏了,转向他问:“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几岁的人了还把自己弄成这样!” “你不用管我,没关系……”他勉强自己走向前,但一阵头晕目眩,让他必须靠墙才能站好。 “你可别给我昏倒,你去躺在床上啦!”她被吓著了,一向强壮健康的他,怎会如此虚弱?感冒已经很糟,万一真是肺炎还得了? 不得已的情况下,她只好扶他到她房间,让他躺在她的床上,看他脸无血色却又冒汗,就算她再没常识也知道他在发烧。 “我真会被你气死!”她骂归骂,心底却是关心他的,眼看他应该没力气去洗热水澡,干脆拿出所有毛巾,替他擦干头发、脸庞和脖子。 擦著擦著,她忽然一呆,脖子以下的地方怎么办? 算了,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咬一咬牙,她解开了他的扣子,脱下他的衬衫和长裤,反正以前又不是没看过,更何况她现在是为了救人,管他身材多棒都不是重点。 当她的小手在他身上游移,陆崇平一阵舒坦,又一阵紧绷,哑声道: “谢谢你。” “要谢就谢我爸妈,现在他们都站到你这边了!”真是的,她从小到大很少看爸妈生气,天生娇娇女的她几乎没被骂过呢! 他闻言笑了,确实,若没有伯父伯母的支持,恐怕他还是不得其门而入。 总算帮他擦干了全身,她立刻替他盖好被子,免得他春光外泄,害她眼睛都不知该看哪里。 “躺好,不准动,我去泡壶茶来。” 他看她转身跑向厨房,那背影不再让他心痛,反而让他窝心,毕竟她是关怀他的,这就是一个好的开始。地球是圆的,从起点走到终点,不就又是起点了吗? 没多久,雷若璇端来热水果茶,还有好消化的麦片粥,看他一点一点吃下,总算放心了些。 “你嘴巴旁边沾到了。”她指向他的右脸,没耐心等他去找,干脆伸手帮他擦去。 怪哉!怎么这样一个小动作,就让她心跳加速?他们之间更亲密的都有过,有时甚至像老夫老妻了,此刻她却小鹿乱撞到像个小女孩。 “多谢。”他凝视著她说。 “你睡吧!” 她等于是逃出了房间,不敢回头,跑到客厅沙发坐下,一时也不知做什么好,干脆拿起遥控器,转了好几轮,却没有一个节目看得下去。 陡然一阵电话声响起,她像只兔子跳起,找了好一会儿,才找到自己的手机。 “喂?” 打来的人是她老爹,只听得雷祥恩以愉快的声音说:“若璇,我们这几天不回去,我们在屏东。” “屏东?”雷若禳立刻觉得不对劲。 雷祥恩一副理所当然的态度,如闲话家常般说:“对呀!我们来找崇平的爸妈,他们上次送青菜水果给我们,这次我们也带特产来拜访,这里风景真好、天气也好,我们要多玩一阵子。” 果然!雷若璇差点没昏倒,这对天才爸妈成天想把她嫁出去,这下甚至跑到对方家里去推销了! “你们去找他们做什么?拜托别帮我瞎搅和!” 对于女儿的抱怨兼恐吓,雷祥恩啧啧了两声。“奇怪了,我们就不能跟他们做朋友?你自己要断了这缘分,可不表示我们没权利去交朋友。” “爸!你别闹了!”雷若璇跟他有理说不清,神奇老爸一“番颠”起来,谁也没办法收服他。 “就这样了,掰掰~~”雷祥恩挂上电话,不给女儿机会多说,孩子有孩子的想法,但父母也有父母的作法,走著瞧。 烦、烦、烦!雷若璇瞪著手机,又火大又无奈,在客厅里来回踱步,就是找不到方法平静下来。 最后,她回到房间,瞪著床上那个始作俑者。 一切都是他害的!她该打他一顿,把他赶出门,可为什么,望著那熟睡安详的脸庞,她心里充满的只有酸酸甜甜的感觉…… 第八章 陆崇平醒过来的时候,风雨已经停了,窗外是黄昏时分,坐在一旁守护他的,竟是雷若璇! 屋内灯光晕黄,勾勒出她的曲线,迷离中带著神圣,神圣中却又显得美丽,那就是他心目中的她,又像女人又像孩子,一个他永远都想留连、探索的世界。 “醒了?”她冷冷问,一脸想揍人的表情。 “你一直在这?”他坐起身,全身仍微微发热,一部分因为发烧,一部分因为她,她只是坐在那儿,穿著简单家居服,在他眼中却性感得过火。 “怕你死在我家、只好盯著你,没办法。”她耸耸肩,故意曲解关怀之情,像个别扭的小女生,她自己都讨厌自己,傻透了。 他岂会不懂?她一向好强,却比谁都善良,而他所爱的就是这样可爱的她。 “我不想那么早死,我还有很多事要做。” “不想死还做那种蠢事!”她真想敲开他的脑袋来看看,里面到底装了些什么? “我只是想知道,当初你跟我提分手,一个人走在雨中的感觉。” 她转过脸,拒绝回应,那天的雨好冷,她到现在想起来仍会发抖。 他继续倾诉:“我终于了解,等待是一种慢慢渗透的心冷,我竟让你等我等了那么多年,难怪你会选择离开,是我太自以为是,自私地要求你继续等。” 也许是从小成长的环境,以及男人的事业心,让他盲目到看不见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在他的排行榜上,永远都该以爱为第一名,而非名利或物质。 而今,他只盼望她的心伤能被抚平,让他再拥有一次爱她的机会。 房内气氛似乎变得感伤,她却不愿因此红了眼眶,连忙站起身打破僵局,骂道:“闭嘴啦你!发烧发过头了是不是?” 她的责骂只换来他的微笑,多怀念这感觉,没想到还能找回,他为此感谢上苍、感谢一切。 他是该骂,甚至该打,这能让她开心点,当然也能让他好过些。 看他傻笑,她伸手摸上他的额头。“我看你应该退烧了,拜托你也清醒一点,行不行?” 谁知他执迷不悟,握住她的手,再次求婚:“嫁给我,马上嫁给我。” “不要。”这家伙又怎么了?她想甩开他的手,却被他握得死紧,力量大得出大可。 “我不管你要不要,你一定得嫁给我。” “你有病啊?”她才说完,想到他确实有病,感冒又发烧。 “没错,我是有病,我病得很重!没有你,我一辈子也好不起来!”他说的不只是他的身体,还有他的灵魂,少了她就无法康复。 她被他激动的语气吓著了,心想这家伙真过分!病情才稍微好一点,就开始对她大呼小叫,实在太不知感恩,以前的他可不敢这么张狂。 “既然退烧了,你现在就走!我跟你没什么好说的。” 看她转过头,他握住她的肩膀,让她面对著他,毫无预告地吻住她,不让她挣扎、不让她抗议,这个吻毫无商量余地。 “唔……”雷若璇不敢相信,如此疯狂热切的陆崇平,是她不曾见过的,怎么这个天性温和的好男人,一下变得她都不认识了? 可莫名其妙的是,这个吻让她超有感觉的,他吻得像不顾一切,随时就是末日,必须把握最后分秒,害她心头猛跳如擂鼓,忍不住沉浸其中。 陆崇平要的不只是吻,虽然这很美妙,当他离开她的唇,立刻将她往床上带,以高大身躯压住她,眼神像只猎豹盯著猎物。 分手以来,他每晚抱著她的睡衣入眠,怀念佳人芬芳,而今她就在他怀中,他怎能不好好把握?谁也别想把她带走,她唯一的选择就是他! “你……”雷若璇愣著了,还没意会到情势发展,更不懂他那侵略性的表情。 “你……你想做什么?”该不会是要对她做那件事吧?他高烧才刚退,怎么可能有体力? “我不想再压抑了,最好的时光就是现在,我要做的现在就要做。”他拂开她的发丝,轻舔她的耳垂,随即带来一阵酥麻,她自己都不敢相信,为何他对她仍有这么强的影响力? “你疯啦?放开我!”她又推又捶的,可惜对他毫无作用,反而是她的双手都疼了起来。 “我不让你离开,你打我骂我都没关系,我就是放不开我的手。”他一手就钳制了她的双手,另一只手则解开她的衣扣,发现这动作太慢,干脆一整排扯落。 “你怎么可以?!”她睁大了眼,原来他也有野蛮的时候,过去七年来他都是装的?! 看出她的万分惊讶,他回应道:“我没变,我还是爱你,不,或许我变了,我更爱你了。” 这什么跟什么啊?她动弹不得,只能看他低下头,开始吸吮她的颈子,喔不,那感觉实在太可怕,舒服得太可怕! 吻出了一个又一个吻痕,他才抬起头,满意审视自己的成品,这一来,所有人都会知道她名花有主,任何人都别想跟他抢! “别这样!”她扭动身子,却躲不开他的固执,那是一种熟悉又陌生的感觉,熟悉的是这个她已认识七年的男人,陌生的是他极少流露的热情澎湃。 “你知道我有多爱你?你永远都不会知道,我爱你爱到快发狂了……” 他一边呢喃爱语,一边对她上下其手,不管她怎么扭动,就是不让她挣脱,这曾是她梦想过的情节,却没想到会在此时上演,她丝毫心理准备都没有,拜托老天别这样捉弄她好吗? 他像是吃了秤砣铁了心,就在她家、就在她的床上,对她做出许多不可思议的事。 她又咬又叫又踢腿,费画全力抗拒,已经很对得起自己的立场,却不得不承认,这个强悍的陆崇平实在难以抗拒,终究她还是融化了,甚至得到无法想像的快感…… “小璇、小璇……”他把她的名字喊成了一首诗、一首歌。 “拜托你停一下……”全身软绵绵的她,双手已不再被他牵制,反而主动揽住他的脖子,娇喘著求他别那么激狂。 “我停不下来!你好美……你是老天为我创造的,我戒不掉,也不想戒……” 他的嗓音低哑而魅惑,过去她怎会认为他是个不懂情趣的男人?现在他流著汗、喘著气的模样,活像一匹大野狼呀! 越来越高昂的情欲,带领两人攀上高峰,终于抵达他们的小宇宙,一个流星不断、愿望都会成真的小宇宙。 人生实在讽刺,不是吗?就在他们分手三个月之后,就在她决定不爱了之后,却尝到前所未有的激情滋味,远远超过以往的每次经验。 如此无奈又无助的喜悦,怕是一时冲动而已吧?她努力说服自己,否则她还能怎么办? 一夜狂欢纵情之后,终于来到清晨,虽然没睡多少,却没什么不满足的。 雷若璇伸了个懒腰,好久没这种感觉,神清气爽、全身舒畅,不过……这该不会是拜陆崇平所赐吧? 她一点都不想承认,用力捏起自己的脸颊,再次提醒并警告自己,不是一次高潮就能抵消一切,就算是好几次高潮也不能! 话说回来,昨晚那个骁勇善战的男人跑哪儿去了? 一回头,她发现枕边空空的,房内也不见那英勇战士的身影,倒是桌上有张纸条写著── 我在这里等你,今生今世,不见不散。 此外还附上一个地址,居然在天母,天晓得那是什么地方?还敢说今生令世、不见不散,他是想等她一辈子不成? “搞什么东西?叫我去就去?当我是个小孩吗?”她把纸条揉成一团,却没丢掉,只是不断碎碎念。“一大早醒过来就不见人影,他以为吃过了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 当她发觉自己在翻衣柜找衣服,对自己更生气,她是被洗脑了还是怎样? 半小时后,雷若璇终于出门,搭车抵达目的地后,她看到一栋新盖好的透天厝。拜托,在台北怎么会有这种房子?还在天母这种寸土寸金的地方? 不管怎样,既来之则安之,好奇心已起,她也想知道这到底是何宝地? 大门是半掩著的,她一推就开,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座种满波斯菊的花园,旁边是白色的木制桌椅,还在树下挂了一张吊床,整个画面休闲写意。 越往屋内走,她越觉惊奇,客厅采地中海风格设计,蓝色白色为主题,缀以碎石砖和绿色盆栽,厨房有高大枫木柜、玻璃雕花窗,完全符合她心目中的设计。 打开主卧房的门,她差点忘了呼吸,那悬挂著帷幔的公主床,不正是她梦想的逸品?记得她曾描绘过,她要白色大床、粉色枕头、紫色床单,还要有串风钤在窗边轻唱,柜上则摆满她喜欢的香水蜡烛。 她曾对谁描绘过?没错,她对陆崇平说过她的梦,没想到他一字一句都记得,她不需怀疑或猜测,这就是他为她完成的梦。 “小璇,你来了。”有个声音从她背后传来,那是陆崇平。 转过头,她不愿流露感动的痕迹,故意冷著脸问:“你叫我来做什么?” “你觉得这房子怎么样?庭院喜欢吗?还有厨房满意吗?” “都很好呀!但那又怎样?”她明知故问,不愿流露真情。 他从口袋拿出钥匙,坚持放到她手中。“这是唯一的一把钥匙,交给你。” “为什么给我?”那沉甸甸的重量,让她心底也为之一沉。 他打开衣柜,里面只放了一件衣服,就是她的白色睡衣。“如果你不来开门,它就会变成一栋废屋,如果你愿意打开,你就是它的主人。” “主人?”她开始觉得不妙,眼前这男人似乎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是的,这是为你和孩子买的房子,只有当你们和我一起生活,这里才是一个家。” “你不能这样强迫推销,我才不要这钥匙!”她想还给他,他却左闪右躲,硬是不收。 “我走了,等你做出决定,随时通知我。” 眼看他走向大门口,她只得在背后大叫:“我才不管你呢!” 转过头,他留给她一句话:“我等你,令生今世,不见不散。”过去她为他等待的心情,现在就由他来承受,这是他欠她的。 说完,他转身离去,留下她目瞪口呆,讨厌,这什么房屋强迫推销术?她才不管,她要逃走,她怕被往事追上、怕被回忆俘虏,她好不容易才走出来的呀! 慌慌张张地,她跑出房子,等回过神,发现自己手中还握著钥匙,想丢却又不舍。 怎么办?她该怎么办?太多滋味同时涌上,像牛奶的也有、像柠檬的也有、像苦瓜的也有,她只怕自己就要错乱了…… 当天下午,雷若璇约了她最好的朋友李怡蓁,进行她们最喜爱的活动──喝下午茶。 “你们复合了吗?”一见面,李怡蓁劈头就问,顾不得桌上有许多美食,她实在好奇死了。 “是你说出去的?”雷若璇翻翻白眼,慢条斯理地喝著牛奶,为了孩子好,她决定戒掉咖啡。 “说啥?”李怡蓁装傻的功夫一流,一边吞乳酪蛋糕一边瞎掰:“说你夜夜笙歌、留连花丛?还是说你夜夜饮泣、悔不当初?” “你明知这两者都不是真相。”雷若璇冷哼一声。“总之不是你就是我爸妈,居然把我怀孕的事告诉他!” 李怡蓁立刻推诿责任。“哎呀呀~~那一定是你爸妈说的,你还不去找他们算帐?” “他们已经跑去屏东,找陆崇平的爸妈玩,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回来。” “喔!既然人都不在,你也没办法做什么了。”李怡蓁暗自窃笑,这对父母也真够宝的,那天雷伯母打电话给她,千万拜托她要泄漏秘密,她好不容易才想出迂回方法呢。 事已至此,雷若璇也不想调查是谁泄密,反正抓到了又不能怎样。“现在我最气的是,陆崇平那家伙变了!” “怎么个变法?”万年好好先生会变坏吗?真让人期待万分。 雷若璇劈哩啪啦说了一堆,从周五那天两人喝咖啡、他淋雨等候一整夜、结果发烧住进她家,还有接下来的摇滚乐戏码,以及早上才发生的“强迫推销房屋术”,通通一五一十脱口而出。 她实在藏不住这些秘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她心底激烈翻腾,震撼到她无法思考了,老天,她的世界怎会如此天翻地覆? 李怡蓁听得一愣一愣,这比什么小说漫画都神奇,因为就发生在她认识的两个人身上! “哇~~”她低声赞叹道:“我鼓励他勇往直前,还真的冲锋陷阵了咧……” “你说什么?”雷若璇仍沉浸于混乱的心绪,没听清楚好友说的话。 “没事、没事。”李怡蓁微笑起来。“那么,你一定很感动喽?” “感动什么?他硬交给我这把钥匙,我一定要把它丢掉!”雷若璇掏出那把钥匙,上面还有个心型钥匙圈,仿佛他把心也交给她了,真是得寸进尺。 李怡蓁连忙劝阻。“万万不可!丢掉了这把钥匙,可就丢掉你和孩子的幸福呢!” 说到孩子,雷若璇更有满腔怨言。“他就是为了孩子才变得这么多,又辞职又买房子,还跑来跟我纠缠个不停,气死人了!” 李怡蓁就事论事,分析道:“这只是一个机缘巧合,若他不爱你,又怎会爱你们的孩子?要不要给他一个机会?当作观察期、实验期都好,再试试看眼!” “我才不要!” “你这样很像在赌气喔?”李怡蓁提醒她,女人过了某个年纪,再赌气就不可爱了。 “赌气就赌气,哼!”雷若璇嘟起嘴,当真像极了只有十八岁。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我看老天也分开不了你们。”李怡蓁有感而发,甚至做出预言: “我有预感,不出三个月,你们就会结婚度蜜月去。” “你哪来的预感?”雷若璇的好奇心被挑起。 “我女儿告诉我的,一向都很准!”李怡蓁拍拍自己的肚皮,仰头而笑。 雷若璇很想翻个白眼回应,这算哪门子的预感?但很奇怪的,她居然觉得还挺有道理,真糟糕,该不会她自己也希望这预言成真吧…… 第九章 星期一,雷若璇一进公司就发觉气氛诡异。 怎么每个人都似笑非笑地望著她?难道他们知道她怀孕了,还过了一个热情奔放的周末夜? 不可能吧?她脸上有写字吗?是写“我要当妈妈了”还是“我终于体验了罪恶般的快乐”? “若璇~~”好心的女同事走上前,笑吟吟地说:“恭喜你!我们都好为你开心。” “开心什么?”雷若璇有种不好的预感,凶多吉少。 “你看!多感人、多浪漫呀!”女同事指向办公桌,桌上摆著三大报,是大家最常看的报纸。 只见头版登了大幅广告,上面有一对热恋男女的照片,女主角刚好就是她,男主角刚好是她前男友,此外还有几行字── 亲爱的小璇:你是我孩子的母亲,也是我生命的女神,你手中的那把钥匙,可以打开我们的房子,也可以打开我们的未来。请答应我的求婚,我会用一辈子追求你,每一天都让你感受到我的爱! 一时间,雷若璇只觉头晕眼花、天旋地转,差点忘了还要呼吸。 这该死的陆崇平,居然用这种该死的方法,搞得全台湾有看报纸的人都知道,她不只怀了陆崇平的孩子,而且拥有一栋房子的钥匙,再不嫁给他岂非坏女人一个? 眼看四周,人人脸上都写著“恭贺新婚愉快、生产顺利”。她连解释的力气都可省了,反正怎么说他们都会“劝合不劝离”,还是省下来吧! “该做事了,公司请你们来不是聊天八卦而已。”终于有个正义之声出现,那是企划总监姜凯元。 众人纷纷散去,嘴角仍挂著笑容,一大早就有这么可爱的消息,忧郁周一症候群都减轻多了。 眼看总监走来,雷若璇低下头,没别的话好说,只有道歉。“不好意思,造成大家的骚动。” 姜凯元已看过报纸内容,深表敬意。“他真是个强硬的男人,可惜我太晚认识你了。” “总监……我……”她百口莫辩,若说自己不会接受陆崇平,又怕总监对她仍存期待,若说自己会接受陆崇平,连她自己都还不能接受呢! “什么都不用说,我会准备好红包,到时要请婚假、产假也都没问题,我可不是那种自己得不到,就见不得别人好的小人。”说完,姜凯元不禁佩服自己,像他这种落落大方、成人之美的君子,只怕已是稀有动物了吧? 雷若琥嘴角微微扭曲,不知该说啥好,什么婚假、产假的,她有说她要结婚了吗? “祝福你。”姜凯元拍拍她的肩膀,潇洒地转身离去。 望著总监的背影,还有其他同事温暖的笑容,她知道,她的人生很难翻身了。 同一时间,发出惊呼的还有屏东的陆家── “崇平干得好!” “这小子总算开窍了,哈哈!” 雷家夫妇仍在陆家作客,两家人就像一家人,看到报纸立刻击掌称好,还互相恭喜大家都出运了。 “对了,刚刚才谈到,餐厅要选中式还是西式的?” 话题继续发烧,他们该办的事情如天星繁多,却是甘之如饴、求之不得呀! 雷若璇从未感觉一天是如此漫长,同事们都对她贴心到极点,叮咛她怀孕了不该喝咖啡、不能搬东西,连走路都不该走得太快。 她若敢拒绝大家的好意,绝对会被当成不知感恩的混蛋孕妇,说不定还要告她虐待小生命! 除此,众人也替陆崇平求情── “我是不知道他做错了什么,但他这么有诚意,你就原谅他,再给他一次机会吧!” “你想想,我们当初给你介绍那么多联谊对象,你也没半个看得上眼,可见你除了他谁也不爱,就别蹉跎彼此的青春了!” “嗯……呃……对……”雷若璇一贯以傻笑敷衍,懒得解释她的复杂心情,因为连她自己也找不到一个方向,前途茫然。 下班时间一到,她立刻就想闪人,谁知命运替她安排了更耸动的情节。 当她搭电梯到一楼,只见大门口站满了人,奇怪,大家不赶去骑车、开车、搭捷运或公车,怎么还对公司恋恋不舍? 雷若璇正想搞清楚情况,就听到女同事对她尖叫:“若璇~~你快来啊!我们等你好久了!” “发生什么事了?”今天已经够糟了,还能更糟到哪里去?她往前走了几步,脚步突然停住。 不会吧?陆崇平居然背著吉他,身穿白色西装,站在人行道上,这算什么? 而他身后的休旅吉普车上,载满上百朵红玫瑰,众人每拿一朵就送到雷若璇面前,微笑对她说:“结婚吧!” 她没有选择,只得接下玫瑰,满满一大把,快抱不住了,大家才停下送花。 然后,吉他弦音拨弄,情歌悠悠唱起,那是周华健唱过的“让我欢喜让我忧”── “爱到尽头覆水难收,爱悠悠恨悠悠……为何要到无法挽留,才又想起你的温柔。 给我关怀为我解忧,为我凭添许多愁……在深夜无尽等候,独自泪流独自忍受。 多想说声我真的爱你~~想说声对不起你……你哭著说情缘已尽,难再续,难再续…… 就请你给我多一点点时间,吞多一点点问候,不要一切都带走 就请你给我多一点点空间,吞多一点点温柔,不要让我如此难受。 你这样一个女人,让我欢喜我忧,让我甘心为了你,付出我所有……” 不知多久没听他弹吉他、唱情歌,还记得刚热恋的时候,他曾腼腆地唱过几首给她听,后来吉他就被收在角落,再也不曾传出旋律。 此时此刻,吉他重新活过来了,歌声唤醒了许多回忆,她仿佛站在大海中,脚下只有一个小石块,巨浪汹涌将她淹没,是残酷、是温柔、也是不由自主。 当弦音停歇,歌声仍回荡在她心底,世界仿佛停止运转,四周人车都消失了,只见陆崇平放下吉他,拿出戒指,跪下来求婚── “小璇,请给我机会,让我爱你!” “啊~~啊~~”一旁的女同事快晕了,尖叫连连,全天下女性最美的梦就是这一刻呀! “唉~~唉~~”一旁的男同事都感慨不已,这男人实在是典范中的典范,以后他们追女友就得更尽心尽力了。 “你、你……”雷若璇瞪著那枚钻戒,正是她偏爱的心型设计,好漂亮、好炫目,对她发出强力电波呼唤,只要是女人都不可能抗拒。 但她已经拿了房子钥匙,若再收下这戒指,岂不是做定陆太太了?她怕还要心痛,还要掉泪,她已经怕到不敢爱……谁能相信好强的她竟是如此胆怯? “你不答应的话,我就不起来。”陆崇平这台词很老套,但只要有用,老套也无妨。 “嫁给他!嫁给他!”不只公司同事,连路人都加入啦啦队行列。“嫁给他!” 人山人海、声势浩大,似乎她不答应的话就会引起暴动,这可怎么办?她真希望学会隐形术! 谁能给她一份保证书,保证日后不用难过寂寞,保证他能这样爱她到老? 忽然,出现了一个像是救星的声音── “你们挤在这里做什么?交通乱成一团!” 来人是两位交通警察,这时正是下班时间,车流繁忙,这群人却动也不动地挤在人行道上,还吸引来往车辆停留,交通警察当然看不下去! 雷若璇暗自松口气,这下有公权力介入,应该能还她一个默默走开的权利吧! “警察先生,是这样的……”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帮忙解释,就怕坏了好事。 听了民众说明,警察先生点点头,转向雷若璇说:“这位小姐,你必须立刻答应这位先生的求婚,否则我们只好开罚单,因为你妨害交通秩序,也妨害执行公务。” “什么?”雷若璇快昏倒了,这世界还有没有一点正义公理呀~~ “小璇──”陆崇平抓紧机会再次求婚:“嫁给我吧!我会让你幸福的,请相信我,我爱你。” 天时、地利、人和全站在他那边,渺小无助脆弱的她除了投降还能怎样?没有勇气的她其实也想鼓起勇气,也想抓住幸福,这愿望是否能得到老天允诺? 众目睽睽之下、众望所归之中,雷若璇接过了那枚戒指,让qi書網-奇书陆崇平将它套进她的手指,四周随即涌起热烈欢呼── “耶~~太棒了!祝你们幸福快乐!” 陆崇平终于可以站起来,虽说男儿膝下有黄金,但没有老婆的话,再多财宝都是尘埃。 “好了,请尽快离开,多谢大家合作!”交通警察指挥众人解散,顺便对男女主角说:“今天报纸的头条我们都看了,恭喜你们啊!” 原来两位交警早知他们是哪号人物,难怪会做出那种诡异判决,雷若璇再次感叹,她根本逃无可逃。 坐上满是玫瑰花的吉普休旅车,车内芬芳到让人晕眩,雷若璇忍不住嘟起嘴抱怨:“你把场面搞得这么严重,害我都不得不答应,你很过分耶!” 陆崇平替她系上安全带,摸摸她的头,含笑道:“不管怎样,你已经答应了,我有请朋友全程录影,你想反悔也不行。” “啊?”她有没有听错?这男人居然来阴的,无所不用其极,就是要把她套牢?! 这不是她所认识的陆崇平,这怎可能是?! 面对她的震惊万分,他只是微笑,一如往常的温柔微笑,车子往前平顺开动,他转开音响。“我录了一整张光碟,你慢慢听。” 吉他伴奏流泄而出,还有他诚挚的歌声,一首又一首浪漫的情歌,都是为她而唱。 听著听著,有种感受几乎夺眶而出,太多感受同时涌至,她已不知该如何回应,是该哭还是该笑,或者一起来? “陆崇平。” “怎么了,老婆?”他一手开车,一手握住她的手,尤其是那戴著戒指的无名指,他怎么摸都不够。 “你还是回到以前那样好了,我比较习惯。”那个呆呆笨笨、脾气好过头的男人,虽然不懂浪漫,至少她还能招架,现在这个崭新又强势的男人,她快招架不住了。 “不行,我要让你爱我,让你再也不能离开我。”他对她温柔微笑,说的话却固执。 好极了,她跟这个新的他无法沟通。雷若璇暗自叹口气,转个话题。“我们要去哪里?” “去我们以前的家,今晚将是告别的日子。” “告别?”她不懂,要告别什么? “告别单身的最后一夜,明天我们就要结婚了。”他像对著一个无知的孩子说话,充满宽容。 她完全被吓坏。“哪有这么快的?!”才刚复合,才刚收下戒指,然后明天就要结婚? “如果可以,我本想今天就结婚,可惜你爸妈和我爸妈动作太慢了。” “你搞清楚,我已经不爱你了!”她不知自己在说啥,就像好友李怡蓁所形容,她在赌气没错。 “没关系,我的爱够我们两个人用。” 靠!他哪儿来的精辟台词?说得这么顺畅、这么自然,活像他真的是情圣再世! 雷若璇又惊又恼,难道她就这样被他收服了?好不甘心的感觉,但又甜蜜得难以抗拒,如此被爱不正是她的梦想吗? 这时,绿灯亮了,陆崇平踩下油门往前,速度并不快,他开车向来按部就班,是个优良驾驶。 但并非每个人都像他一样守法,只见一台疯狂货车疾驶而来,应该是要赶时间而闯红灯,发现前方有车已经来不及了。 “叭──!”刺耳的喇叭声轰然而响,似乎也宣告命运的丧钟。 “小璇!” 昏迷前,雷若璇最后一个印象是陆崇平转身抱住她、保护她,那臂膀是她一生最想归属的地方。 “我爱你……” 那是谁的声音?是谁在说爱她?可不可以大声一点,可不可以再说一次? 没错,她需要强而有力的肩膀、燃烧如火的爱情,但她更期盼的是,和他相守一辈子…… 第十章 当雷若璇再次面对这世界,看到四周一片白色,还以为她飞上了云端,接著有股消毒水气味窜入鼻间,让她随即了解到──这里是医院。 对了,她想起来了,他们发生了车祸,有一台可怕的货车冲过来,陆崇平试图要保护她,然后她就失去意识了。 “若璇,你醒了?”病床边的潘仪宁首先发现女儿的动静,立即问:“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我……我头有点晕……”雷若璇的声音干哑,全身都隐隐泛疼。 “那货车司机太心急了,闯红灯还超速,实在要不得。”雷祥恩向女儿解释:“整台车子都毁了,你只受点小伤,已经很幸运了。” “是吗?”雷若璇视线一转,发现陆弘基和施盈霞,想必是得到车祸消息,两家人同时飞奔到医院。“伯父、伯母,你们也来了……” “你好好照顾自己,不要想太多。”陆弘基拍拍她的手,疼惜之情溢于言表。 “幸好你没事……你肚子里还有个宝贝孩子呢……”施盈霞拿手巾擦过眼角,她念佛念了这么多年,只求儿孙平安无事。 “崇平呢?他怎么不在?”雷若璇看过整间病房,就是没见到向她求婚的男人。 雷祥恩咳嗽几声,掩饰忧伤。“崇平他……他为了保护你……所以……” “他到底怎么了?”有那么一瞬问,雷若璇以为自己失去他了,难道老天会这样残忍? 他们才刚复合,哪有那么快又分开的?爱情又不是游戏,她才不是那种人,她相信他更不是,他说到就会做到,他明明说要给她幸福的! 潘仪宁握住女儿的肩膀。“若璇,你听我说,崇平他……他好像忘记了一些事情,但也许他记得你。” 雷若璇终于松了口气。“我要见他,我现在就要看到崇平!” 还活著就有希望,她现在只求两人都平安,才能继续相爱下去。 “你的身体现在很虚弱,不应该下床的,至少让我请护士拿轮椅过来,你等一下好不好?”潘仪宁明白女儿的个性,什么也挡不住她,只得退而求其次。 雷若璇点头答应,对四位关心她的长辈说:“好,慢慢来,你们不要担心,我会很好的,为了孩子和崇平,我一定会坚强的。” 坐上轮椅,由爸妈推著前进,由伯父和伯母带路,雷若璇来到走廊另一端。 打开病房门,她看到一个熟睡的男人,他应该只是睡著了,只要他醒过来,就会紧紧拥住她,对不对? 四位长辈们关上门,留给这对小俩口独处的空间,其实他们也不敢想像,若陆崇平不认得雷若璇了,那画面该是多么感伤…… 雷若璇从轮椅上站起,一步一步走向陆崇平,这路程虽吃力,她却万分愿意。 相较于她的轻伤,他显得糟糕极了,整颗头都包著纱布,脸上许多大大小小的擦伤,从左脚的膝盖到脚踝,有一道深长的伤痕,缝合得很细密,却让人触目惊心。 为什么他会变成这样?不正是为了保护她吗?不正是因为他爱她吗? 泪水仿佛不是她的,不请自来、不断涌出,但她不想让自己视线模糊,她想要看清楚,在他唇边仍有微笑,那温柔到让她心痛的微笑。 当初就是他的微笑打动了她的心,自始至终,他不当对她大声说过一句话,不曾给她脸色看,即使是她提分手时,他仍是温柔到不可思议。 想起他对她的好,那么多那么浓,她一辈子也还不起,都怪她任性、她贪心,老天一定是在处罚她,但为什么要发生在他身上,该受重伤的人是她才对呀! “崇平、崇平……”喃喃呼唤他的名字,她已无力站好,跪在病床边啜泣。“你不会忘了我吧?你不会的、不会的,对不对?” 半梦半醒中,陆崇平听到有人呼唤,缓缓睁开眼,只见有个女人满脸是泪。 “你……你为什么……哭?”他试著发出声音,却是意外的沙哑和破碎。 虽然他不认谶她,却直觉地不显她哭泣,那泪水仿佛有种力量,反覆拉扯他的心,会疼。 “你醒了?”听到他的声音,雷若璇抬起头,赶紧抹去泪水。“你认得我是谁吗?” “抱歉……我好像很多事情都不记得了……刚才有几个人进来,我也不知道他们是谁……”他皱起眉,试著回忆,却只引来更剧烈的头疼。 他连自己是谁都忘了,刚才那些人说明了他的名字、他的身分,但他毫无印象,反而觉得眼前这哭泣的女人,好像从很久以前就在他身旁,带给他一种深深怀念的感觉。 “你真的忘了我?”她不敢相信,那个疼她、爱她的男人,居然把她忘得一干二净? “我觉得你很面熟……”他深感歉意。“请问……我们是什么关系?”她看来似乎受到莫大打击,如果可能,他希望抹去她脸上的泪滴,但在了解两人关系之前,他又不确定自己能否这么做。 他这问题让她哑口无言,她也说不出来,他们现在是什么关系呢?是前男友与前女友?是分手后复合的情人?是即将举行婚礼的准夫妻? 而今他都不记得了,她该如何解释、如何定义? “我……”望著伤痕累累的他,她不再迟疑,做出回应:“我是你决定要爱一辈子的人,你也是我决定要爱一辈子的人。” 一说出口,她内心感觉好踏实,过往的忧虑不安都蒸发了,没错,她已有决定、已有目标,就是要好好地爱他。 “啊……是这样吗?”不知为何,他竟不觉惊讶,仿佛这是天经地义,毫无疑问的一件事。 “你连我的名字也忘了?你一向叫我小璇的……”每次他喊她的时候,总是用最温柔的声音,仿佛他在唱一首歌、吟一首诗,那是她最想回应的呼唤呀! 他天性善良,立刻心生愧疚。“真抱歉,我居然想不起来……” “没关系,今生今世,我都会等你。”她对他微笑,柔情似水。 她的笑好暖、好亮,他恍惚了一下,忘记疼痛,情不自禁道:“你……笑起来……真美。” “你好好休息,什么也别想,我哪儿也不去,我就在这里陪你。”她伸手合上他的双眼,看他缓缓睡去,抚过他脸上的伤痕,告诉自己,这就是他们爱的证明。 深沉的疲惫让陆崇平很快进入梦乡,在临睡前,他心想自己是幸运的,即使他不认得眼前这女人,却有种怦然心动的感觉。 他相信她说的话,过去他们应该是相爱的,因为对未来,他也如此期待…… 两周后,陆崇平出院了。 由于左脚受伤,他必须拄著拐杖,一拐一拐慢慢行动,日常生活也得靠雷若璇帮忙。 一开始,他实在不好意思让她服务,尤其是洗澡、洗头、换衣这些事,让他害羞到了极点。 但在得知自己是她腹中孩子的父亲后,他想两人应该是最亲密的人了,就算不习惯也得习惯,在这世界他们除了彼此,还能和谁互相扶持呢? 她常用那双秋水般的眼望著他,虽然她没给他压力,他也明白,她非常希望他能恢复记忆,为此他更觉不好意思,他怎会忘了和自己相爱的人? 但他相信,爱上她并不难,那简直就是太容易了。就算他找不回从前,从现在起,他的爱也在萌芽,对这个总是温柔微笑的女人。 雷若璇已辞去工作,为了照顾好她所爱的人,为了找回错过的一切,他们必须全心全意地追寻。 在他住院期间,她带来两人的照片、纪念品,却只能唤回他些许的熟悉感,她没有时间失望,只是更积极地思考,还有什么能刺激他的记噫? 出院这天,她扶著他走出医院,提议道:“为了庆祝你出院,我们去一家火锅店吃饭好吗?” “好。”陆崇平也不知是习惯还是什么,凡是她说的,他都会反射性的答应。 “你老是说好,不管我提什么。”她停下脚步看著他,同时看著过去的他和现在的他,其实都是同一个人,都是这善良真诚的他。 他傻笑著抓抓头。“因为……因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你什么都可以说好,就是分手不准说好,知道吗?” “知道,但我不会让你提分手的。”他冲口而出,也不晓得原因,直觉式的加了后面一句。 “嗯!手牵手,再也不分开了。”她握住他的双手,这将是她一生的伴侣和牵手。 稍晚,他们走进老陈火锅店,老板立刻迎上前来,这回他学聪明了点,先问清楚── “陆先生、雷小姐,欢迎光临!请问……你们现在是男女朋友还是普通朋友?” “我们……不只是朋友。”雷若璇看了陆崇平一眼,微笑回答。 陆崇平发现这答案挺好的,他们不只是朋友,他们是各种关系、有各种可能──更重要的是,他们现在牵著彼此的手,这让一路上都有了好风景。 老板听了大乐,他一直看好这两位贵客,早就该开花结果的。“喔,那太棒了,我给你们安排老位子,靠窗边,两人桌,可以吗?” “当然可以。”这次回答的是陆崇平,不知道为什么,他对那座位就是很有好感。 两人坐定后,雷若璇思考片刻,才点了海鲜锅,陆崇平没想太多,就点了招牌锅。 老板呵呵笑道:“陆先生每次都吃招牌锅,雷小姐就每种锅轮著吃,你们真是绝配。” “是吗?”陆崇平一怔,也觉得很有道理,他和她是如此不同,却又如此契合。 火锅一上桌,雷若璇正想告诉他该怎么品尝,没想到他动作灵活,已开始挟菜下锅,还帮她调好沾酱,仿佛他吃过了几百次,闭著眼睛做都没问题。 看他吃得津津有味,她自己反而不想动筷,光看他就饱了。“好吃吗?” “好吃。”他点点头,也喂她吃一口冬粉配青菜,虽然他没有印象,却很自然地这么做。 “谢谢。”她吃了这一口,忽然有点鼻酸,是快乐也是感动,他总是对她这么好,失去记忆了也没变,这份爱她怎能不珍惜? 可惜,尽管他们吃得相当满足,陆崇平并没有因此想起什么,雷若璇只能先放下期待,即使是这家他们吃了七年的火锅店,也不能唤起他的记忆,那就继续努力吧! “你等一下,我先去付钱。” 看她拿出皮夹,掏出钞票,这动作让他皱起眉头,脱口而出:“不要!” “怎么了?”他激动的声音,让她吓了一跳。 他握紧拳头,自己也不懂为何,就是想阻止她的行动。“抱歉,我觉得很不舒服。” “哪里不舒服?”她摸摸他的额头,确定他并没有发烧,那么会是头痛吗? 他低下头,深呼吸几口气,抬起头时,眼神已经不同,从茫然转为坚定。“你是不是说过,除非是你的男朋友,否则不能请你吃饭?” “是的。”她心头狂跳,莫非他想起什么来了?即使只是蛛丝马迹,她仍为之雀跃不已。 他继续往脑海深处泅泳,看到海底有一片闪亮的地方,虽然光芒过于刺眼,他仍要睁大眼看个清楚,因为那是属于他们俩的回忆。 “以前也发生过同样的事,对吗?你自己付钱,不让我请客。” “嗯,第一次让你请客的时候,我就坚持要自己出钱,还有第三次分手的时候,我付了自己那杯咖啡的钱。”这些回忆都是她的珍宝,但若只有她一个人守著,太寂寞了,多希望他也能记得。 “原来如此……”他面色凝重,点了点头。“所以你要去付钱,我觉得不舒服,应该让我请客才对。” “你都想起来了吗?” “有些事情好清楚,有些事情又好模糊,但是我很确定,我是你的男朋友,我有资格请客。”没错,他越来越肯定,他们不是普通朋友,他们是彼此最重要的人。 “你真是……记得这种小事做什么?”她实在被他打败,失去了记忆还这么固执,或许这对他是极为重要的部分,所以一点小刺激也受不了。 “总之,我来付帐,你不准动。”他走向柜台,动作稳健,看不出是个失忆的人。 望著他的背影,她的视线已蒙眬,自己都觉得惊讶,她竟比从前更爱他。 多感谢老天赐给她这一份爱,不管他能否找回记忆,她将为他守候一生。 吃完火锅,他们搭上计程车回家,途中她握著他的手,相信这份温暖的传逵,能够传入他心中。 “我们要去哪里?”他反覆摸著她的手指,尤其是那戴著婚戒的无名指。 “回家。”她只淡淡回答了两个字,却是他们一路分分合合走来,好不容易到达的地方。 车子开到天母一栋独立的二楼住宅前,陆崇平抢著付了车资,雷若璇笑盈盈看著他的动作,发觉自己一天比一天更爱他,甚至超过了当年的热恋期。 下了车,她拿出钥匙,打开大门。“这里是我们的家。” “我有种……很熟悉的感觉……”陆崇平环顾四周,那些摆设和家具、书本和用品,还有窗台边的香水蜡烛,在在刺激他的神经末梢。 “乖,你先坐下来,慢慢去感觉。”她扶著他的肩膀,像对一个孩子说话,宠溺而温柔。 他坐到双人沙发上,手边有几个布偶,也让他觉得怀念,他不知道那是当年他送她的礼物,只是拿起来观察把玩,仿佛回到很美好的一段过去。 雷若璇站起身。“等我一下,我去换件衣服。” 他却放下玩偶,握住她的手。“我……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你说。”他的眼神带著期待和信任,她怎能拒绝这双眼? “我们……我们一直很相爱吗?” 她深吸口气,忍住落泪的冲动。“是的,我爱你,你也爱我,七年多来从未改变。” 就算只有她一个人记得,就算他永远失落这段记忆,他们确实相爱过,谁也改变不了这事实。 他微笑点了头,他真高兴事惰是这样的,能与她相爱,想必是他人生中最棒的一件事。 不一会儿,她走出卧房,身上只穿著一件白色睡衣,她知道这对他有特殊意义,当初他归还了所有属于她的东西,就独留著这件睡衣没还,而后当他买下这栋房子,衣柜里也只放了这件睡衣。 在两人分手的那三个多月中,这应该就是他最怀念的东西吧? 果然,陆崇平一看到就睁大眼,站起来握住她的肩膀,喃喃道:“这件睡衣、这件睡衣……” 只是一件白色棉质睡衣,却让他心头狂跳,但她什么也不说,不催促不提醒,由他自己去回想。 他的呼吸越来越急,有什么东西正敲打著他的心门,一次比一次强烈呼唤,他不打开门都不行。 终于他伸手抱住她,抱得那样紧、那样用力,几乎让她疼起来,却高兴得想哭。 车祸以后,她常会抱抱他、摸摸他,拉近两人的距离,但都是她主动,他只会害羞地接受,一开始甚至僵硬得不得了。仿佛又回到刚相恋的时候,她必须先开口,要求和他牵手、拥抱,她并非不愿意,只是她仍期盼他的热情,让她感觉自己被需要。 “小璇……小璇……”他把脸埋进她的发中,呼吸那熟悉的花香,四周的迷雾随之散开,这呼唤像把钥匙,解开他的心锁,当他探入一看,发现满园花都开了,他所拥有的是那样丰盛、美好。 他放开她一些,探寻她脸上的表情,只见她双眸似水、笑中带泪,这张脸让他看得入迷,原来他要守护的就是她的笑容,他怎会忘了?应该是一看到她就能想起来的呀! 无法形容自己现在的感受,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以行动说明,于是他将她横抱起来,走向主卧室。 他的动作好直接,连问都没问过她,但她抱著他的颈子,没有疑问没有害怕,她确定他会保护她。 他将她放到床上之后,自己也躺到她身旁。 “这种感觉好怀念,我躺在右边,你躺在左边,仿佛很多年来都是这样,即使你离开了,你的睡衣仍陪著我。” “我不会再离开,我就在这儿。”她依偎在他臂膀中,再也不用寻觅,她的家就在这儿。 “小璇、小璇……”他一一吻过她的额头、脸颊和嘴唇,轻柔得像春风,珍惜他最宝贝的人儿。 她闭上眼,感受这细雨般的吻,她正被爱著,她知道,因此她融化了,毫无保留。 柔情之后涌上的是热烈,他们的吻加深也加重了,他仿佛第一次喝酒的小男孩,喝得醉了也疯了,百尝不厌这绝美的滋味。 她闭上眼,承受这暴风一样的情欲,她好高兴,他是那样需要她、渴望她。 吻到两人都气喘吁吁了,她才幽幽问:“还记得我们第一次接吻吗?” “我记得,那时你说要跟我分手……我整个人都乱了……” “还好你知道及时行动,否则我真要被你气坏了。” “抱歉,我太爱你了,爱到不知该怎么办。”一闭上眼,他看到当年的自己,年轻而稚嫩,过于保护对方却不知及时把握。 “那现在呢?”她俏皮地眨眨眼问。 “现在,我知道该怎么办,我会让你没有抱怨的机会。”他再次吻上她的红唇,以行动证实决心。 拥吻之外,两人聊起了往事,一件接一件,说也说不完,他们一起看过许多风景、走过许多转弯处,而今两人在此歇息,谈谈过去,也想想未来。 然而最好的时光就在此刻,因为他们在彼此怀中,哪里都比不上这处天堂。 确定他慢慢恢复了记忆,她并不如自己想像中激动,反而是一种安详的感觉,因为她对他有信心,他一定能想起来的,那些深刻美丽的回忆,他是舍不得放开的。 时针已跨过午夜,灰姑娘的魔法或许消失了,爱情故事却正要展开,这不是童话不是神话,而是他们用爱刻划、用心体验的人生。 “累了吗?”她摸摸他沉重的眼皮问。 “嗯……好多好多回忆,像自来水一样,打开了就关不住……”他像是重新活了一次,太多感受和想法,让他一时难以消化、整理。 “闭上眼睛,好好睡一觉,醒来以后,我们可以去旅行、可以去见爸妈,只要我们牵著手一起走,哪里都能到达。” “好……”他完全赞同,他不会再迷失、不用再彷徨,只要有她这双小手的温柔。 这晚,他们同床而眠,什么也没做,只是手牵著手,像两个在雾中失散的孩子,忽然在分岔路找到了对方,也找到了方向。 今天就这样过了,但还有明天,许许多多的明天,都能让他们相爱。 【全书完】 更多精彩好书,更多原创手机电子书,请登陆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