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公子的传说》 作者:春酒暖 申明:本书由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ks.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人心——真实的想法  通常一个人的第一部真正意义的小说,书中的人物,或多或少,都会带有自己的影子,就像围城。一个人,在人生在道路上,在向前进的同时,需要偶尔回首往事。看看自己,错过了什么,得到了什么,做过哪些正确的选择,又有过多少错误的决定。回首并不是怀念,我们当然没有必要活在回忆中。回首只是让我们能够正确的面对自己,勇敢的面对自己,我相信许多的人都有一些自己不敢或不愿面对的往昔。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只有自己知道的事情就不会对自己造成伤害。有时那些只有自己知道的事情方是伤害我们心灵的最有效的凶器。所以,在小说中将这些凶器剥析出来,它就不会再具有伤害我们心灵的能力了。 而这种剥析或许会令人感到痛苦,但是,写出来之后,编排在小说人物上之后,也许就这样得到了解脱。得到了将会是坚强的心和快乐 而且我觉得写文章本身就是一种快乐,将自己的想法付诸于文字,表达出来,不管是好是坏,这是一种释放。现代都市的人们已经很紧张了,需要放松,我放松的方法便是写些东西。有时写完才知道自己写了些什么,而这个时候呈现在笔下的往往是最真实的自己。 世界上最了解自己的并不一定是自己的敌人,也可以是我们自己。毕竟调查自己比调查别人方便的多。所以不要以为别人说的自己就是真实的真正的自己,真正的自己只会存在在自己内心的最深处。那里有个最敏感的自我,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去发现自我的。因为好多自己真正的内心的想法很可能与表面的自我的想法是不一样的,甚至于是正统所不容的。当出现这种情况时,有的人选择退缩,隐瞒真实的自己,展现出来的便是光鲜的、随波逐流的自己。就这样活在现实中,活在生活里,做着人们眼中的自己。其实我们绝大多数人都是这样,做着别人眼中的自己,并非内心的自我。 而极少数的人则会不停的深入了解自我,并将其展现,或通过自己的行动,或通过著书立说,展现自己的内心最深处、人性的最深处。他们的思想或行动,要么被世人所大家赞赏,成为信仰;要么为世间所唾弃,成为世间公敌。我想这也许就是人之初,性本善或性本恶的表现吧。就像世上没有什么东西是能够凭空产生的一样,历史上所有善的、恶的、好的、坏的学说或者思想,都有其产生、生长的土壤,其中人性绝对是在那个土壤里有决定作用的成分。 当然,我不认为人性有着绝对的决定作用。就像上面说的那样绝大多数人的生活一样,他们并没有成为人性的努力,而是过着自己思想所控制的生活。这里有些矛盾,我们挖掘内心的自我,来认识自我,过我们的生活。这样的生活也许又和不敢挖掘自我的生活一样,看似很矛盾。其实,一点都不矛盾。就像我们在学校做某些选择题目时,有的人理解深刻,层层推理,很理性、很肯定的得到正确的选项;而有的人拼评介自己敏锐的感觉(特别是文科的某些题目),也能选出正确的选项;更有甚者,撞大运,每次都能撞上,虽然很少,但不是没有。我想这就是所谓的最深处的往往又是最表面上的,这种说法的原因吧。虽然条条大路通罗马,但是路上的风景必然是不同的,路也必然是不一样的。同时,从各条路上来的人肯定是不同的,我不可能同时从东西两个城门进入罗马城。虽然结果都是大家处在罗马,但是罗马城根下的人和远方的来客肯定有着不同的经历与认识。就像井底的青蛙与井外的青蛙的见识必然不同一样。这里并非有褒贬之意,只是大家的认识不同而已。虽然过得生活差不多,但是思想上并非一样。 我就是想通过写些东西,来挖掘内心深处的一些东西,来展现在自己面前,通过这样的过程来了解自己,深入的认识自己。进而明白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应该如何面对现实的生活。 这个社会已经有了很多的黑暗,我无时无刻不在担心自己,担心自己会随波逐流,会在不知不觉中陷入庸俗。所以总希望自己能够写一些向上的、奋斗的东西,并不是多伟大的东西,只是让我深入的了解我的内心,让我内心的自我能够真正的展现在我面前。经过千锤百炼,能够理智起来,能够辨明是非,能够从容的判断,而非迷茫,亦不冲动,真正的成熟起来。 就像好多人说的:永远不要低估一颗冠军的心。当我们深刻了解到内心最深处的自我,倾听他最渴望的呐喊,了解自己最深刻的期望,那么我们就有可能真正的拥有自己,拥有一颗坚强的心。勇敢、乐观、坚强的生活。没有什么能够真正、彻底的打败我们。因为,我们的心是活的。 同样,无可否认的是,环境的确对人的影响很大。我生活在北京。这是一个复杂的城市,复杂的人口组成,复杂的人际关系,不是复杂的城市回像北京。北京的复杂,是人造成的;而这种人造成的复杂又使来到这里的单纯的人变得复杂。 在这种复杂的城市中,我们更应该学会如何信任。信任,并不是说相信什么人性本善之类的貌似很高尚的理论的东西,应该是一种加上自己判断的理性的相信。信任自己的眼光,信任自己的选择,在信任自己的基础上,信任别人。如果你感到你的朋友背叛了你,我想第一个应该怨恨的不应该是那个背叛你的人,虽然,背叛本身就很可耻,背叛的人更是值得让别人痛恨。可是被背叛的人更应该反省一下,为什么别人没有被他背叛呢。因为那些人从来就没有相信过他,那些人看透了他,知道他总有一天会作出不好的事情来,不一定是背叛,可能是别的什么事情。所以,他们选择不相信他。 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是对的,很少有人会在受到伤害后还埋怨自己。这就是抱怨的起因,虽然抱怨一点用处也没有。在环境对我们造成影响、改变的时候,我们重视抱怨环境。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如果我们的心够坚决,够理智,那么环境还能肆无忌惮的影响甚至改变我们吗? 或许我们真正应该做的就是修炼自己的心,让自己的心变得坚强、睿智、理智,在这个复杂的都市里,清醒的生活,明智的生活,信任应该信任的人或事。 谓之专家 记得经常看到这样的新闻:据专家说,80后的人注重个性,不重团体。 我看到这样的报道之后,非常想知道,这个专家是谁,他到底接触过多少的80后的人,居然敢下这种结论。我不知道别的人周围的80后的人如何的个性而没有集体观念。身为80后出生的我,我的朋友,我么都很注重集体合作。在80后出生的人,仅以我接触的人为蓝本进行调查。我认为被称之为80后的人,最大的特点就是理智。是的,我们理智的对待生活,对待工作。如果我们觉得一件事情,一个人足够完成,我们不会花两个人去完成。如果我们觉得一件工作需要大家的合作,那么自然会组成团队,一起工作。 当然,说个性也不是没有道理,毕竟,80后出生的人更注重分工。或许就是这个原因导致有人认为80后没有集体观念吧。因为在那些所谓的专家的眼里,既然在集体之中了,那么大家都应该去事情,不论什么事情,每个人都有义务。但是,80后不这么认为。从小到大,从素质教育到高考改革,经历过这么多事情,被这么多教育教导出来的80后,记住了马克思同志的一句话,分工提高了生产力。是的,80后的人认为,即使在集体中,也应该分工明确。在分工的集体工作中,很容易就会被认为不合群,特别是和那些60后,70后一起的时候。因为80后会很有效率的完成自己的部分,然后。你说呢,既然完成了任务,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办。 如果你选择装作工作的样子在那里玩耍,那么,很好,你不是标准的80后。 如果你选择告诉领导,让领导安排,那么,你这个80后做得很称职。是的,大多数80后就是这样子的。 如果你选择什么都不说,把完成的工作上交,转身离开。那么,显然你是专家眼里的80后。 如果 我不能举出所有的情况,只是简单的写一写,毕竟讨论80后不是我的真正的目的。 我的准星瞄准的是那些“专家”,我很纳闷,他们做过多少调查,做过多少研究,下的那些结论。从小到大,包括现在,从来没有被调查过,而我所有途径能够得到的消息中,也没有什么80后被问过这些事情。那么,是不是我们太渺小了不够被调查的资格,还是我们这些人是另类的80后,不具有普遍代表性。那可真是荣幸啊。 那么,那些专家调查的又是那些群体呢。能不能说出来或者写出来让大家认识认识呢。好期待哦。 最后,写一个真实的事情。一个关于专家的故事。 记得那一天,我陪同事去医院,而且他貌似还有公费医疗。于是,我们便挂的专家号。专家啊,很厉害的,说不定一下子就能把病治好呢。 然后,那个很像医学家的专家,为我同事诊断,开药。我感到,专家就是厉害,不到十分钟,就为我同事开好了药。 但我们出来,我把我的敬佩告诉他时。他说,其实上次来,挂的普通号,也是这个专家。这个医生好像不是什么正宗的专家。 哦。原来这样啊。连医院的专家都不一定是真的呢。当然,也有可能人家确实是专家,只不过也看挂普通号的病人而已。我同事命好,能够赶上专家看普通号的病人。 序章  这个世界的很多事情都是在不经意间改变的,很多事情在当时看起来不是什么大事,但,正是这些事情会改变人的思想,改变人的决定,最终改变人的命运。而套用一句网络名句,命运的齿轮就在那一刻开始改变转动,使人生驶向更加未知的未来。 这个故事开始于一场篮球赛,一场校内篮球赛,一场连校史都写不进去的篮球赛。虽然比赛的队员都有自己的传奇,但这场篮球赛在当时的所有人的眼里都是极其平常的一场篮球赛,即使现在看,也不是什么大的比赛,毕竟谁都有自己的传奇。而且波澜不惊,至少表面上是这样的。如果不是后来发生的许多大事情与当时双方的绝大多数队员有剪不断的关系话,也许大家不会将那场比赛记住。 京华大学,共和国最好的两所大学之一。下设十大学院,分别是土木学院,文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材料学院,机械学院,信息学院,商学院,应用科学学院,空间学院。每个学院早国内都很出名,在国际上有颇有名声。所以,京华大学的招生条件在国内也是有名的苛刻。除了要学习成绩好之外,学校还会派出人调查学生的品行,这当然耗时耗力,但保证了学生质量。所以京华大学出来的学生都不会太平庸。 众所周之,大学生活都是很无聊的。为了打发这些无聊的时间,京华大学组织了很多的活动。其中最出名的便是京华大学的校内篮球赛。因为没有体育系的京华大学会从校内篮球赛中选拔出表现好的学生组成校队去参加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而我们故事的最终起点便是一场篮球赛。所以,这是一场篮球赛引发的传奇。 2004年11月,北京,京华大学,篮球场。虽然已经是冬天,但是太阳还是给面子,今天温度还是不错。这个学期的学院篮球赛也到了决赛阶段,决赛的两支球队是上届冠军—机械学院队Vs黑马外国语学院。 以往,由于先天因素,别的学院都是一个年级组织一支球队,而后进行院内循环赛,选出最佳球队和好的队员,然后重组成一支本院的最强阵容。而外国语学院由于男女比例为1:5,再加上京华大学是理科大学,外国语学院招的人比较少,所以人数不足以组织多支球队进行选拔,只是整个学院组织一支球队。可想而知,外国语学院的球队一向都是全校最烂的,每次都垫底,垫底呢就没有人愿意加入球队,毕竟只是学校活动,没有什么硬性规定,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奖励,于是恶性循环,外国语篮球队越来越烂,近年来更是连球队都组织不起来,已经连续4年没有参加比赛了。 可是,多么可爱的“可是”,有了“可是”说明情况逆转了。今年外国语学院日语系招收了6名男生,25名女生;英语系同样招收到了9个男生,50名女生。这15名男同胞彻底的向同学们验证了“初生牛犊不怕虎”这句话,在他们的传奇队长丁小日的带领下居然磕磕绊绊的挺进决赛。 决赛中,虽然丁小日有着后羿射日般的投篮能力,无奈整体实力不如机械学院,输掉了比赛。本来这种结果也在大家的意料之中,可是既然说了这是一场推动命运的比赛,自有它的特殊之处。 这场比赛令世人猜疑的有两点,正是造成这连个疑点的两个人,推动了历史的进程,改变了未来。 其一,便是外国语球队前锋李明指腹为婚的大二学姐、外国语学院院花云琳,在比赛中、众目睽睽之下向对方的队长—机械学院大二的刘风献吻以示鼓励,并成为对方拉拉队队长。此举深深的伤害了李明,也对比赛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此举看起来或是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它特殊在,引起了第二个疑点,一个更可疑的疑点。 第二个疑点便是,比赛结束后,刘风来到丁小日身边,看着李明在丁小日的耳边低语了几句。当时没有人知道他说了什么,只知道一向以冷静著称的队长,居然听完之后暴打了刘风,最后得到了警告的处分。 这件事导致了历史的转折。或许命运真的是那么的无聊,他夺取了人们想要的,却给了人们不想要的。这,或许就是作为人的宿命吧。 第一章 无聊的站台  2004年12月31日清晨,烟台火车站。大雪纷飞,每年的这个时候,烟台都会有场大雪,偶尔还会加上点狂风。今天也是,大雪纷纷扬扬的落下,幸运的是没有风。 “真是无聊,他居然选择这么个天气回来,害的少爷我早起来接他。”俊文臭屁的理了一下自己帅气的头发,嘟囔着,然后,从身后变魔术般弄出了一堆东西,边吃边低估,“晕,她们准备的吃的有点多。既然这么无聊,我把它们卖了吧,还能借机呵呵呵呵呵” 虽然已经接近早上7点,但是由于还在下雪,所以天色还是蒙蒙亮,站台的那些昏黄的灯光依然在顽强的闪烁。 而此时,站台上已经站满了人,大多是都是来接亲人的。还有一些小商小贩不是穿插在人群中,而且大声叫卖:“花生、苹果、桔子,便宜了,一块钱一袋喽。”说是一袋,其实那个袋子小的连手都装不进去,里面的内容更是差的要命。可仍然有人买。就听这个哥们说:“我每样要一袋,两块钱,怎么样?”“这位老板,我这是来接人,顺便卖点东西。不挣钱的。”小贩苦着个脸,“您看这天气,风大雪大温度低的,我们不容易啊。其实我早就来了,等了好久了。您看我这张脸,蜡黄蜡黄的,我好凄惨啊。”“cao,不就要你便宜一块钱吗,至于吗?”眼见客人有些不耐烦了,小贩依然继续自己的表演:“话可不能这么说,一块钱也是钱。一分钱还能难死英雄汉呢。知道秦琼吗?”“我不买了。”小贩一看,不行,不买我东西行,可你不能不听我说话呀,特别是我正说道兴头上。就拉住客人,说“我说,你急什么。车还没到站呢。陪我聊会儿,两块钱,给你了。”“聊什么,我就不明白了,你是来卖东西的,还是来找人聊天的。”说着,他拿出了两块钱,给了小贩。小贩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的速度收起钱,然后丢个他三袋食品,然后自己拿出了一袋花生,边吃边说,“我是来接人的,闲着没事就弄了点东西,边卖边吃。真的好无聊,不过哥们你也挺逗的。和我说了这么久。” 只见客人抬头朝轨道远方望了一下,悠悠的说道,“我是来看人的。”“看人,行,你够无聊。大冷天来这里看人。不过也是,这里人流多,美女也多。喂,看那边的那个,对就是那个黑色羽绒服的,啧啧,有味道。告诉你啊,刚才她买我东西的时候,我摸了一下啊,手感,恩~好啊”两个无聊的陌生人,在这个无聊的时刻,无聊的聊起了男人的话题,大有相见很晚之意。如果他们聊点接人的事情,说不定会发现,他们等的是同一个人。可惜,历史永远不会有如果的发生,而发生的事情永远不是我们后来所期盼的如果。 “K285路列车即将进站”火车马上就要进站了。俊文看了一眼即将进站的火车,对客人说:“火车来了,我要去接人了。有机会下次聊。”那客人也不客气,说道,“行啊,我去找地方看人了。”虽然有些相见很晚的感觉,但是大家都很洒脱,平静的各自找寻自己的目标。 第二章 主角到站  随着“嗤~”的一声,从北京来的K285列火车稳稳的停在了车站。 看着车窗外面的纷纷大雪,丁小日顺了一下自己的短短的碎发,懒懒的伸了个懒腰,真是累啊。当时,从北京到烟台的K285列火车,是16点30分从北京站发车,次日清晨的7点半左右到达烟台,在车上足足要待15个小时。虽然坐的是软卧,但是睡觉也是很累的。丁小日亦然,他前一天一上车就开始睡觉,一代睡神的外号不是白给的。足足睡了15个小时,建议失眠的同志,可以向他请教一下睡觉的秘诀。能够随时随地的入睡也是一种能力。 虽然肉体感觉比较累,当时精神很好。小日整理了一下衣服,就准备下车了。没错,他居然没有带行李。用他的话就是,回家需要带行李吗?需要吗?“不知道那个傻瓜来了没有,要是下车没有看到他,哼。” 站台,人流,行李,看到这么多人疲劳的拖着行李挤来挤去,丁小日感觉特别的爽,什么叫幸福,幸福就是大家都累的时候,自己很轻松。恩,这种想法很邪恶,不可取啊。我的装出痛苦的样子才行,不然待会他看到我没有行李还让他来接,他还不跟我急啊。小日如是想。 “小日,日,我在这里。”吴俊文高声大喊,兴奋啊,三个月没见面了,还能明目张胆的大叫他日啊。以前想干不敢干啊。今天终于有机会了。不过,俊文忽然感到有点冷飕飕,突然想起小日的能力,不禁打了个冷战,自己怎么就这么没记性呢,急忙岔开话题,进行补救:“嘿嘿,老大,怎么做火车回来,累坏了吧。”还谄媚的向前,想帮小日拿行李,结果发现丁小日两手空空。“咦~,老大,怎么什么都没带,别告诉我你就是这么空手回来的。” 丁小日长叹一声,挺直身躯,面朝南方,让清晨的阳光照着自己的侧面,好酷,好帅。丁小日心想,“问怎么多干嘛,难道让我告诉你,我睡过了忘记带行李?”装出一副很酷的样子,嚣张的解释道,“我带钱包了。”吴俊文露出一副你果然很强的表情,随即想起了些事情,便问道,“你不是说要低调吗?怎么这次回来这么嚣张,不是你的风格啊。” “哦,我嚣张吗?我做火车回来还嚣张,都没有飞机。” “拜托,这几天又是雪又是风的,飞机能飞吗?再说,你不是说要大学四年过一过平淡的生活,还说四年要独立,不回来吗?怎么才3个月,就回来了?我以为就我这样的典型的纨绔才回来呢。” “行啊,知道思考了。的确发生了事情。以后再说吧。我这次元旦假期很短,加上周末才三天,回来商量点事情就回去。有时间到北京找我玩儿吧。你在南京待得怎么样?” “我混的可爽了,自由,强大就是我的注解。来,边走边说,我的车在外边。” 随着一段段爽朗加淫荡的笑声,丁小日和吴俊文在暗处的那名吴俊文的“客人”的注视下,离开了车站。那名“客人”望着阳光下那辆另类的吉普上的两个人,喃喃自语,“的确很有意思,值得期待啊。” 第三章 唯美马路的杀意  烟台,沿海马路,这条路西起蓬莱东至养马岛,始建于2000年,于2004年12月19日开通。既然是沿海马路,自然是建于海边的。这一天实在不是一个看海景的好天气,雪越下越大,没有风,所以给人一种很慵懒的感觉。可是,旁边的海却并不平静。 冬天,烟台的海一向是不平静的。今天,虽然没有风,但是,海并没有因为没有风就不起浪。深褐色的海面显得很凝重并富有激情,可能是大连那边有风吧,小山似的涌浪像千万头暴怒的狮子,从北边的天际前赴后继、锲而不舍地扑向堤岸,溅起数丈高的浪花,发出雷鸣般的轰响。在这个无风的宁静的清晨,这种“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的景色显得格外的诡异与靓丽。 吴俊文的吉普在大雪里缓缓的向前行驶。虽然路面宽40多米,但是限速70公里,显得很是缓慢。在加上今天雪大,所以车开的相对比较慢。远远的望去,就是一辆吉普,在漫天大雪中缓缓的行驶。恩,比较漂亮,很是悠闲。再加上旁边的那深褐色的凝重的大海,奔腾的浪涌,惊涛拍岸的浪花雪。两种不同的雪,两种不同的意境,居然诡异的同时展现出来。动静之间,快慢交替,严肃与慵懒的对比,展现出这条路的不平凡。 车里的两个人也比平静。很显然,这种景色虽然很美,很惬意,也很有意境,但并不常见。虽然以前也有过,甚至丁小日自己也欣赏过。但是今天有些不同。那旁边惊涛拍岸的海,仿佛刻意的隐藏着什么。所以吴俊文把车开的比较慢,保持在时速40公里左右,这是一个自己能够把握的车速。虽然不知道旁边的死党为什么会反常的这个时候回家,但是吴俊文知道,丁小日绝对不会做没有意义的事情。也就是,他这次回来,必定是做一件重要的事情。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但是以吴俊文的感觉以及他对丁小日的了解,很容易就能从丁小日看似平静的神情上看出不同寻常的东西。尽管不知道这三个月发生了什么事情,但吴俊文可以肯定丁小日一定经历的很特别的事情,他从丁小日的身上感觉到,仿佛被压抑的野兽在丁小日身上,那种力量是吴俊文从未见过的强大的力量。以前吴俊文就知道丁家每个人都很强大,但是丁小日现在身上那种压抑的力量是他前所未见的强大。 所以吴俊文知道丁小日这次回来必定很不寻常,再加上这种不一般的美景,很自然就可以发现其中的些许杀意。虽然对方很有智慧,但是不足以瞒过他们。 “小日,你说谁会这么大的胆子来袭击咱们。貌似还有超级高手的样子。” “这我怎么知道,不管了。坐了一夜我火车,有点累。我先眯会儿。打起来了叫我。”说着又闭上了眼睛,貌似这个人刚睡了十多个小时。果然很能睡,看他睡觉的样子,仿佛不是倚在车上,而是躺在世界上最舒服的床上一般舒服。 烟台的这条沿海马路是出了名的限速低,红绿灯多,并且红绿灯的时间间隔比较长。看到绿灯闪烁着,吴俊文便将车速进一步缓了下来。以比蜗牛稍快一点的速度,将绿灯时间耗完,稳稳的停在了白线钱,刚停好,红灯便亮了。不错,正是红灯。 “喂,醒醒,该打架了。” 话音刚落,便见一道黄色的半月形刀罡从车正前方袭来 第四章 刺杀  “貌似高手。”“我的车,我一定要把他们都剥光。”吴俊文狼一般的嚎叫,喊出的话也如同狼一样。 只见刀罡如切豆腐般瞬间从车的正中央,两人之间划过。然后车身由外到内便出现了一条极细的裂缝。 没有人可以形容那一刀的速度,如果它对准的是人,那么无气确信没有人可以躲得过去。只可惜,只可惜,这一刀瞄准的是车,而且是对方即使不躲也不会受伤的车的正中央。作为C级三大杀手的无气,对这次刺杀的安排一直都不是很理解。尤其是他看到,车里的目标两人好像对这一刀居然毫无反应,就更加不满了,同时也有些懊悔。如果瞄准的是人的话,把任何一个干掉,我都会成为亿万富翁吧。当然,这只是无气一个人的意淫而已,也只不过是那几秒中的瞬间想法。看到刀罡穿过吉普车,吹散大雪,露出车里的情景时,无气便有些呆滞。 时间退回到几秒之前,甚至是更短的时间之前。那一刀的速度的的确够快,也够力量。通常够快的东西必然带来足够大的力量。但还不足以让车内的二人感到威胁。看到这一刀的刀罡,车里的二人便知道遇到高手了,同时也知道那强有力的刀罡瞄准的并不是自己,这是一个有组织、有计划的。于是,丁小日边说:“貌似高手”,边拿出了一支沙漠之鹰,这样的武器吴俊文的车里一向不只有一支。而今天由于接人,所以他只放了两支,而且加起来也只有14发子弹。但是,对二人来说,已经够了。因为他们已经判断杀手只有十人,还富余四颗。于是二人便不慌不忙的各取一支,然后就作出了令无气呆滞、不解的动作。二人互对了一掌,就像击掌那样。但是可以确定力量很大,因为中央开裂的吉普车居然因为这一掌没有向中间塌陷,而是向两边倒去。在对掌之后,二人同时借力,调整方向背部靠向车门,随着车向后倒去。这还不算完,只见他们举起枪,面对对方,然后分别向对方的斜上方45度左右的地方开了一枪。 “嘭”,枪声 “噔”,两个半边车倒地的声音,因为借助枪的后座力,所以几乎枪响的同时,车便着地。 “扑腾”,两个身着白色忍者服的忍者杀手落地的声音。 很快很整齐,仿佛约定好的一般,只发出三声。说是很慢,其实很快,快到无气没有反应过来两个同伴的死,就已经被丁小日的子弹洞穿的眉心,他当然也没有反应过来自己的死。也永远都不会明白为什么头领会让他砍车不砍人。 看来这就是他们的计划,先以无气的刀罡破开汽车。在这种突发情况下,由于事情太过突然,而刀罡也有足够强大的威慑力(毕竟只有进入先天高手的人才能发出刀罡,不是杀手不厉害,而是主角太冷静。),都会让车里的人暂时的慌乱。在这种情况之下,车里的人会条件反射的打开车门,逃向车外;或者,如果是高手,也有可能破开天窗(如果车的天窗功能还在,就是打开。这种几率小到忽略不计),冲向空中。但是,不论是那种选择,都会陷入杀手的算计。因为外面恰好有两名忍者隐藏于雪花中,这场大雪给了忍者足够多的帮助。貌似很完美的计策。 可是,丁小日和吴俊文的冷静和理智,以及仿佛是未卜先知的那种洞察力,使这个近似完美的计划漏洞百出,没有起到任何的作用,白白的浪费了三个杀手。也许真的应该安排让无气直接劈向目标。 而丁小日则根本就没有理他们这些个死人,在他的眼里,这些个人只是个龙套,连个小喽啰都算不上。接下来,他便和吴俊文背靠背,准备着面对暗处的其他的杀手。果然,从车的两侧分别跳出一名刀客,身着战甲,手举砍刀,同时劈向二人。但是这种简单的招式根本不会形成威胁,二人冷静的举枪。瞄准的对方的头部。在刀落下,露出头部的时候便是他们丧命之时。可惜刀并没有这么简单的落下来,而是挡住头部,随着杀手的身体旋转了起来,旋转几周后,经过旋转加力的刀如同闪电般斜劈向二人。杀手们绝对有信心在此刻杀掉目标,因为他们两个之时明杀,引诱目标的注意力。各自还带了两个忍者进行暗杀,他们会在目标注意力降低的瞬间将其击杀。使用这个计划,杀手们相信世界上能躲过这一击的人不会超过十个。 刀,劈了过去。枪声响了。连续的三声。 “扑腾,扑腾,扑腾”六个人落地的声音。 世界瞬间宁静。雪依然在下,依然飘飘荡荡,慵懒的落下。 在刀劈下去的瞬间,空间停滞了。能动的只有丁小日和吴俊文,他们同时开了枪,尽管每个人开了三枪,但是太快太默契,让人只听到三声枪响。 这,便是丁小日的能力之一,选择性空间禁锢。他禁锢了杀手所在的空间。这种能力当然不是无敌的,以丁小日现在的能力,最多也只能选择性的禁锢周围10米以内的一些非高手类约5秒的时间。 5秒钟足够了。那些忍者太废物了,不论多高级的忍者,他们最擅长的就是隐匿,一旦被识破,他们就像脱光衣服的美女,暴露出来。对有空间能力的丁小日他们来说,忍者的隐匿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能控制空间的人,必定无比的了解空间。而忍者的身体并没有什么太强悍的地方,即使有,在沙漠之鹰强悍的攻击力面前也没有什么作用。毕竟,战甲那种厚重的防御工具是不适合忍者的。而并不是所有人都有机会获得韦爵爷那种金丝背心护甲的,何况来自小岛的忍者。所以在丁小日眼里,那些忍者简直就是不设防的。 他们的打扮很统一,一个刀客带领两个忍者,看来他们是同一种风格,来自同一个组织。 杀手们死的比较简单,甚至都没能让丁小日和吴俊文出汗。谁让杀手这么笨,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用冷兵器,而且是很冷的冷兵器。即不是什么神兵,也不是什么利器,几把破铜烂铁,在没有绝对实力的条件下,居然光明正大的冲向手持利器的丁小日和吴俊文。要知道,他们可不是普通人,手里还有沙漠之鹰,可以说他们是找死的。 但是他们并没有放轻松,很显然,这些都只是龙套。真正的杀招还在后面。毕竟还有一人没有露面。 “啪啪” “不愧是号称横跨传说的双龙。”一个全身雪白的金发男子拍着掌站立在方才无气倒下的地方,仿佛他一直都站在那里,又仿佛才站在那里,让人无法捉摸。很帅的样子,那一头的金发仿佛是冬日的阳光,在这个大雪纷飞的天气里更加显眼。 第五章 圣斗士?  起风了,原本安静的雪也开始飞扬。只见那名金发男子稳稳的站在雪中,在他身边雪静静的绕着他飞舞。英俊的面庞,尖尖的下巴,白皙的皮肤,最是迷人的是那梦幻般的碧色眼眸,再加上那一头的金黄色的头发,简直是帅到掉渣啊。还有那飞扬的雪,仿佛是在向人们诠释何为真正的轻舞飞扬。飞舞的雪,静立的帅哥,唯美的画面啊。与对面的两人形成鲜明的对比。 同样的雪,同样的风,不一样的是不同的画面。与金发男子不同,丁小日和吴俊文没有讲自己特别的能力用在这些事情上。所以,他们在雪面前是没有设防的。大雪,风,再加上对面不明身份、貌似强大的金发帅哥的刻意为之,短短几秒钟,二人便变成了窈窕版的雪人,浑身沾满了雪。但是二人并不是很在意,又仿佛很喜欢这种感觉。 只见丁小日伸出未拿枪的右手,不经意的在空中划过,在密集的雪中留下一条玄妙的轨迹,一段近似真空的空白。然后,张开手,手里出现的是一个冰淇淋形状的雪球。丁小日张开嘴,伸出舌头,缓缓的添了几下。然后便闭上眼睛,仔细回味雪的味道,仿佛很享受。丝毫不在意自己面前还站着个实力强大的敌人。 就这么简单将对方制造的“势”给破坏掉。 “嘭”,就在丁小日闭上眼享受自己的雪球冰淇淋是,吴俊文开枪了,瞄准的便是金发帅哥的眉心。378米/秒的出膛速度,已经超过了音速,已然不在人的应变能力之内,绝对是一个人眼无法捕捉的境界。子弹高速螺旋的呼啸着奔向金发男子,击穿了无数的雪花,伴随着无数雪花瞬间汽化并旋转而成的蒸汽,在空中留下一条笔直的轨迹,飘逸的飞向金发男子。不到20米的距离,这本是一个极佳的射击距离,没有人能在这种距离下躲过这一枪。吴俊文仿佛已经看到金发男子的眉心被贯穿。 可是,那名金发男子显然不是普通人。只见,子弹悬浮停在了那名男子额头前方,几乎就碰到他的皮肤了,也仅是“几乎”而已。可谓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没有对金发男子造成任何的伤害。瞬间,子弹凭空消失了。是的,没有征兆的凭空消失了,就好像从没有出现过一样,无声无息。这本是一件十分奇异的事情,但是丁小日和吴俊文二人并没有感到太大的惊讶,他们本身就可以做到,但只是不会做得如此的轻松写意罢了。所以二人的神情变得慎重了,因为他们感到对方确实很强大。 “沙加?”丁小日睁开眼睛,缓缓的问。 “有见识,不错,我就是这一届的处女座沙加。”沙加丝毫不介意对方看穿自己的身份,也许在他的眼里,面前的两个人已经是死人了。 “沙加,传说中是佛陀转世。在沙罗双树下出生,最后,也是在沙罗双树下化作尘土。可是自圣战传说之后便成为雅典娜的圣斗士。虽然不知道什么原因,古印度的神话人物居然甘心沦为奥林匹克的走狗,并且握有两种神话的能力,很杂种啊,沙加,你果然有性格。”吴俊文出口道出沙加的来历,并试图挑起圣斗士中最为冷静的沙加的怒气。 “哼,废话少说,今天二位的命就留给我吧。你们的人生到此为止了。”沙加果然生气了,可依然风度偏偏,语调缓缓的表达自己的怒气,甚至脸上的表情也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可见这位沙加的功力并没有达到处女座真正的实力水平。被称为最为冷静的处女座竟会为吴俊文的一句话而动怒,他也只是把握了处女座的形,并没有把握住精髓。这令丁小日很放心,他没有信心对抗巅峰的处女座,但是一个菜鸟处女座,应付起来还是比较轻松的。 “嘭嘭嘭”二人毫不犹豫,迅速的开枪。并踏着诡异的步伐,由两侧向沙加奔去。 “防御环”只见沙加大喝一声,身边立时幻化出一层透明的防御罩,这便是处女座的最强防御,子弹也无法击穿的防御环。子弹在防御环上转了几圈,然后不甘心的消失了,就像吴俊文的第一颗射出的子弹一样。可是子弹只不过是虚招,真正的杀招是奔袭的丁小日二人。在子弹消失的瞬间,二人便已经来到了沙加的身边,并各自轰出一拳,对准的正是沙加的胸部。 每个希腊神话的人物都会有自己致命的弱点,像阿喀琉斯有致命弱点,在脚踵,因为忒提斯提着那里浸泡河水反而将之忽略,导致在日后的战斗中被人利用此弱点将他杀害;西格弗里特也有致命弱点,在后背双肩中间,因为一片菩提树叶飘落在他沐浴龙血的时候,最终也因之将他送入了黄泉。圣斗士也是如此,男性的处女座由于天生的生理缺陷,胸部便成了比较弱的一个环节。至于为什么,我想大家都是正常人,应该不难理解关于冲量的作用吧;嗯,好吧,当你重力击打在某物上面,接触的时间越长造成的伤害越低。男性的处女座由于没有那块肉,导致那里的防御力稍低。不理解,好吧,简单地说,就是,女性的处女座的乳房多肉、柔软,具有缓冲的作用,所以处女座的武技和防御中,没有关于胸部的防御。毕竟很少有人会故意在战斗中瞄准那里。久而久之,人们都忽略了这一个最明显的弱点,也没有听说那位处女座的战士是被袭胸而死的。可惜这次的处女座碰上了丁小日和吴俊文二人。这两个人,典型的只追求最佳结果,至于攻击是否雅观,根本不在二人的考虑范围之内。或许半个月之前的丁小日会稍微迟疑一下,此时的丁小日根本没有任何的迟疑,攻的果断无比。 这一拳结结实实打在了沙加的胸部,快速而有力。 第六章 最后一颗子弹  丁小日当年在家族受训的时候,每天都会练习出拳。他们甚至知道十多种出拳的方法,他们相信自己的拳即使打不死大象,打死头牛还是没有问题的。可是 “扑通”,二人,反弹摔倒在地。 他们的确找打了沙加的软肋,也攻出了近乎完美的一拳。但是处女座毕竟是最接近神的圣斗士,虽然此刻的沙加还不没有达到处女座应有的高度;可也不是区区两拳就能打死的主。 丁小日和吴俊文骗过沙加,将他的防守击中在子弹上,趁机击中沙加的那一瞬间,沙加强行爆发自己的星域,瞬间升起防御环。虽然击退了丁小日二人的攻击,但不可避免的收了很大的内伤。并且,看似丁小日二人被击退,甚至摔倒在地,但是双方都知道,这并没有对他们形成实质性的伤害。 “你们真的惹怒我了。”沙加升起了自己的星域,只见一片美丽的处女座星域笼罩在沙加身上,闪闪发亮的星星,在落雪的点缀下无比美丽,可惜这是一种凄美。就听沙加高喊,“天魔降伏。”本来沙加目前的实力还不足以使出这一招,但是愤怒中的沙加合情合理、很狗血的燃烧了自己的星域和生命,意图再现青铜五小强的辉煌,使出了必杀技。 “哼,果然不是顶级的圣斗士。”丁小日冷笑道,随即推到了吴俊文身后,很不厚道的来了一句,“你来。” 吴俊文很是哀怨的看了一眼丁小日,没有办法啊。刚才丁小日已经用了一次空间禁锢了,单纯的空间禁锢不会耗费太多的能力,可是那是一个选择性的空间禁锢,只选择性禁锢了敌人,而为子弹和自己破开空间,很是耗费精力的。空间禁锢毕竟不是点穴,并不是那么好控制的。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丁小日的控制力的强悍。虽然能力的消耗不会对体力造成影响,但是精神上会有所损耗。所以丁小日要躲在吴俊文的背后,准备射出最后一颗子弹。刚才吴俊文连射2颗子弹,加上前面的射杀,他的子弹已经耗光了。而方才丁小日只射了一颗,故还留下了最后一颗。 “封印:能量封印”吴俊文边喊边用手怪异的划动,仿佛在用双手合力写出隶书“封”字,在空中留下诡异的痕迹。瞬间吴俊文便完成了手里的动作,甚至比喊的话还要快些。双手向前一推,那个“封”字痕迹便迎着沙加的“天魔降伏”飞去。随着两大必杀的接触,空间开始湮灭,最终所有的能量消失,由于沙加是升起了星域发出大招,又生在星域中,所以在他在星域被封印之时也一并被封印了。虽然封印“天魔降伏”之后的封印效果已少的可怜,可是此时的沙加已经筋疲力尽了,星域的光芒也暗淡了许多。当然这个封印不会坚持太久,也许一秒,甚至一秒都不到。但沙加永远也不会知道这个封印有多久了。因为在封印他的那一瞬间,一颗子弹同时到达了他的额头,这一次他没有能够抵挡,吴俊文那强弩之末的封印也没能帮他抵挡,子弹帮他破开封印的同时带走了他的生命。 “噗”,沙加的眉心喷出一滴鲜血,缓缓的倒在了没有雪的地上,方才他将雪吹走了,但在他死后,雪开始肆无忌惮的落向他的身体。有洁癖的处女座,终究无法逃脱染血而葬于雪的看似唯美的结局。 “噗通”,在沙加倒地之后,吴俊文也因用力过度而昏迷了过去。 十个杀手,一个圣斗士,三名魔道刀客,六名日本忍者,每个人的眉心都有一个弹孔,死的没有痛苦。 风停了,也许本没有风,飞扬的雪可能是因为杀伐。没有了杀伐,雪自然可以悠闲,自由自在的随意飘落。 旁边的海也静了下来,安静的海,没有浪涌,就是不知道这种平静能保持多久。 雪很大,很快就将尸体掩埋,或许明天会有人发现,或许永远不会。毕竟这种事情,必然有人来进行清洁。 第七章 “我有什么不平凡”  丹崖山巅,蓬莱阁,古炮台。 在炮台城墙上稳稳的站了个神秘黑衣人,此时的古炮台上没有游人,有的只是和他一样装扮的黑衣人。在城墙上的黑衣人明显是在等待着谁,或是等待某个消息。 “报”,只见一个忍者凭空出现在神秘黑衣人背后5米开外,并单膝跪在地上,向神秘黑衣人汇报工作。 “讲”,明确,干净,利落,黑衣人似乎不屑浪费一分力气。 “处女组刺杀失败,全军覆没,死因均是眉心中弹。具体情况,由于雪大,无法探明。” “能挡住C级处女座的攻击,丁小日,你果然不是普通人。”黑衣人似乎并不生气,语调轻松的道,“就这样吧,暂时暂停这个任务,退下吧。”说完,便不在言语,任由雪落在自己身上,平静的看着面前那凝重的深褐色的海面。此时的他就像旁边的铁炮,开炮前异常平静,可是开炮时就会天崩地裂。 次日,雪停,阳光普照,温暖而慵懒。午后,丁家,温泉别墅,书房。丁小日的父亲丁鹏,吴俊文的父亲吴贤,正品茗手谈。茶过三巡,棋便到了收官阶段。 “哎”,丁鹏长叹一声,弃子认输,起身来到窗前,望着屋外的雪,眼神分外沧桑。 “老伙计,怎么了,这可不像你啊。不就是刺杀吗。咱们年青那会儿,不整天对付这个吗?”吴贤呷了一口茶,悠悠的说道,“再说,昏倒的可是我的儿子,我都没急,你急什么。看这棋下的|Qī-shū-ωǎng|,真是,还不如小学生呢。难道这就是你吹嘘的可以匹敌曹薰铉的棋?” “我不是急,我是在想,我是不是错了,封印他的大部分功力,一直要求让他做个普通人,做个平凡人。没想到,麻烦还是来了。”丁鹏依然望着窗外,语调有些惆怅。 “唉,要我怎么说你好呢。地球人都知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这次小日回来,不单单是回来过元旦这么简单吧。”见丁鹏点了点头,吴贤接着说道,“林欲静而风不止啊,有的事情并你不是你我能够控制的,孩子大了,听听他们的意见吧。” “让我考虑考虑,也不能完全的由着他,你知道的,我们丁家有祖训。” “知道知道,要不是你丁家祖训规定,未满16岁必须在老宅接受训练,这次小日他们可就危险了。对了,那两个兔崽子呢?” “在泡温泉,臭小子说他爱干净,杀人出汗了,要洗洗;被攻击,受惊吓了,要泡泡。你儿子醒过来就跟去了。” “这两个小子,就是会享受,过去看看?” “过去看看。走。” 说着,二人瞬间消失,那壶已过三巡的茶悠悠的冒着白汽,甚是悠闲。 温泉别墅之所以命名温泉别墅,是因为别墅里的确有温泉。丁家的别墅是附近最大的,别墅里的温泉也是最出名的。丁家人一向都是喝最烈的酒,开最野的车,泡最好的温泉。 现在温泉里便泡着两个人,准确的说是两个男人,两个黑眼睛黄皮肤,光屁股的两个英俊的男人。不错,你猜对了,就是丁小日和吴俊文二人。什么,你说不用猜,正常人都知道。不,这种认识是不对的。(奇*书*网.整*理*提*供)猜对了,至少能证明你是正常人,所以,猜,还是很有作用的。你猜他们在干什么。当然是泡温泉了,在温泉里泡着,不是泡温泉是干什么。我严肃的告诉你,他们是在,的确是在泡温泉。只不过他们的声音,~~~~ “啊~嗯~,好热,哎呀唉呀,真爽啊。丁小日,别来喷我。再喷我跟你急。”这是吴俊文的声音。 “好的,我很严肃的告诉你,我是在用水泼你,不是用某种液体喷,OK?”丁小日很是无奈吴俊文的淫荡。 他们的确在泡温泉,只是不安静而已。 正在二人嬉戏之际,二老出现在他们面前。是的,凭空出现的。这种出场方式立时将二人镇住了。不论是谁,赤身裸体暴露在两个不良大叔面前,都会被镇住的。 “啊~”好多分贝的尖叫悠扬的飘荡在空中。 “嗯,嗯”“别叫了,怪烦人的,”吴贤一脚将鬼叫的吴俊文踩进水中,也不管他儿子是刚刚昏迷来着的。“呵呵,别闹了。我们边泡边谈吧。”汗,丁鹏的话好冷,好暧昧。尽管水温很好,丁小日和吴俊文还是感到很冷。 “这次的事情,有我们去查就行了。你们就别管了。小日,说说你这次回来的目的吧。”丁鹏上来就直奔主题。 “我这次回来是想告诉你们,我想做真实的自己。”丁小日面对父亲也是一副酷酷的样子,直接说出自己的决定,而非商量。 丁鹏看着儿子坚毅的神情,试图尽最后的努力,“我让你低调,不用功夫和能力,就是希望你能过普通人的生活,能平凡、安静的生活。”丁鹏确实有自己的打算,也是为儿子好。可是 “父亲,我知道您是为我好。可是时代不同了。听我说完好吗。我想问您几个问题。” “说吧” “我是克林顿吗?” “不是” “我是小布什吗?” “不是” “您是老布什吗?” “不是,你到底要说什么,快点。”丁鹏被搞晕了。 “您不是老布什,我也不是克林顿、小布什。我有什么不平凡的。” 是啊,有什么不平凡的,难道我错了。丁鹏果然被蒙住了。 “所以,我要做真正的自己,做真正的自己就是过我的平凡的生活。”丁小日激动啊,终于把他蒙住了。 “等等,你说的这些确实有道理。可是,如果你又用能力,又有武功的。会不会和你的同学他们不一样啊。这还叫平凡?” 果然是老的辣,没有完全被唬住。看来有必要进行B计划了。丁小日看了一眼吴俊文,吴俊文马上会意,“叔叔,看您说的。其实现在好多同学都不是一般人。他们都接受周围的人有些特殊的能力。您也知道,现在玄幻小说那么多,我的同学们都在看。他们都说,好看,意淫很好,看的舒服,想的彻底。有点超能力挺好的。” “真的?”吴贤用审视的目光看向自己的儿子。 “当然,我刚泡的妞都有一手呢,告诉你啊,她控着水和我玩的时候,那感觉”吴俊文突然反应过来,对面不是自己的同学,而是老爸,完了。 “小兔崽子,还泡妞,才多大呢你,我让你泡个够。”只见吴贤不停的敲打自己的儿子的脑袋,还不时的打到水里。 “我不敢了,呜呜,” “父亲,您也听到了。” “好吧,但是要下个学期才行。” “这么痛快?”丁小日有些不太相信。 “对。” “没有什么条件?” “你觉得应该有条件?” “对,以您的风格肯定会有的。说吧,我答应。顺便告诉我为什么是下个学期开始,不是这次回去就开始。”丁小日看似很高兴,露出了点自己的某些痞子语调。 “既然你这么要求,我就满足你吧。”转头对着吴贤说,“居然有人提出这样的要求,说实话,我还真没见过,既然他都这么说了,你说我该不该提。” 吴贤一边将儿子压入水中,一边说,“提啊,干嘛不提。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把握机会啊。” “那好。我就提了,我真的提了。儿子,春节结婚吧,反正你都订婚这么久了。不用担心年龄的问题,绝对让你拿到盖着大印的结婚证书。对,就是联姻,你不用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我。不同意?” “同意”,丁小日出乎意料的干脆。把所有人都镇住了,恩,不是所有人,还有一个水里的在挣扎。 “去看看你爷爷吧。”丁鹏没有说别的,带着吴贤又消失了。 他们诡异的走了,正如他们诡异的来。擦了擦身上的水,没有带走二人。 第八章 所谓联姻  长安陵园,丁家的人故去后都会选择安葬在这里。 傍晚时分,孤独而昏黄的夕阳映照在铺雪的寂静墓地上,显得格外的孤寂。在丁浩然的墓碑前,静静的做着一个少年。他身体斜靠在墓碑上,一条腿放在地上,另一条腿则脚踏实地,膝盖朝天;一条胳膊搭在膝盖上,另一只手里拿着瓶烈酒老白干,不时的喝几口。显得无比的寂寞、悲伤。 这便是丁小日,悲伤的令人心碎。 远处,丁鹏和吴贤静静的看着他。“你说他能想通吗?”吴贤担心的问。“我通知了你父亲,希望他能让这个小子明白。”丁鹏远远的望着自己的儿子和父亲的墓碑,眼光坚定。“我们是不是对他太严厉了,毕竟他还不到二十岁,还是个孩子。联姻这种事情,很容易让他叛逆的。”吴贤好像比丁鹏更要担心。“马上就到了,过了年,他就不再是孩子了。丁家的男人必须这样,不然”丁鹏眼色并不像平时那么自信,望着丁小日的眼神中有很多的担心。 “爷爷,你在那边过得好吗?你知道吗?我就要结婚了,虽然不知道和谁,但却要结婚了。呵呵,好好笑”丁小日喝着酒,吐露着自己的心声,“难道我们这样的家族还需要联姻吗?” “不是需要,而是必须。”一个貌似普通的老人不知何时站在了他面前,此人便是吴俊文的爷爷,吴贤的父亲,传奇吴崖。“联姻只是形式,如果你非要知道答案,那我告诉你,需要!” “爷爷”丁小日仰头看着面前慈祥的老人,马上站了起来,恭敬的叫道。吴丁两家为世交,吴俊文的爷爷便是他丁小日的爷爷。这便是这种世家的传统,中华民族的某些东西早已融入到我们的血液之中,有些东西,虽然时代变了,但这些东西却不能丢掉。正所谓“礼,不可废”,特别是在世家之中,这是他们所必须遵循的。所以丁小日在心神如此脆弱之时,仍然保持着自己的风度。 “你的事情我都听说了。你在想联姻的事情?” “是的,我在考虑结婚的事情。爷爷,我们这样的家族还需要这样的联姻吗?” “我还是那句话。联姻只是形式,如果你非要知道答案,那我告诉你,需要而且必须!” “为什么?” “因为你需要的是一个忠贞的妻子,我们需要一个对家族忠诚的夫人,爱情通常是不忠诚的。只有这种联姻才能保证她的忠诚,因为我们足够了解她。” “那她的家族呢?” “自她嫁出的那一刻,她就是我们家族的人了。” “就是我们家族的人了?” “对,你现在需要考虑的不是家族,而是你自己。你是否需要这样的联姻,你是否有反对的理由。对你自己来说,联姻是好是坏?我可以告诉你,联姻牺牲最多的不是你,而是对方。知道你父亲为什么对你母亲那么好吗。因为联姻之后,男方虽然不可再婚,但还可以出去鬼混,寻找所谓的爱情,可是作为妻子这不能。她们只能爱她们的丈夫。” “现在也是这样吗?都男女平等了。” “这我就不知道了。这是你考虑的问题。我只是把我们的经验告诉你。时代变了,但是有些东西是时代所改变不了的。你好好考虑考虑吧。”说完,吴崖便转身离开了,或许他明白,丁小日一定会想明白的。 “是吗?”丁小日望着墓碑上爷爷和奶奶甜蜜的合影,又看看周围那几个有墓碑没有名字的墓,脸上逐渐有了笑容,眼神逐渐的坚定。痛饮,将酒瓶和剩下的酒放在爷爷的墓前,说道:“爷爷,我走了,下次来的时候,我会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 第九章 未婚妻  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一样,只要你肯挤,它流逝的还是很快的。特别是考试周,经过元旦回家的洗礼,丁小日决心做一个真正的男人,认真对待自己,于是他很认真的对待这一个入学以来的第一次考试。认真的时间总是跑的很快,一个周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继元旦的三天短假之后,年轻的学生们又迎来了较长的寒假。 进入大学的第一个假期,又是快乐的春节假期,同学们回去的都很早,有的甚至买的是刚考完试的时候的机票。丁小日将自己要好的几个同学,李明等送走之后,并没有着急回家,并不是他不想回家,而是他需要在北京办件事。为了下学期能够真正的做自己,解除身上的封印,他不得不听从家里的命令,完成婚姻。要结婚首先要有结婚对象,这,丁小日倒是有一个,便是自己的未婚妻—燕如雪。 其实,丁鹏所说的联姻并不是草草做得决定,而是在很早以前便为丁小日定下了一门婚事。毕竟他们这样的家族是不会相信一个不熟悉的外人的,即使是真爱,也不能保证忠诚。所以,他们都会为自己的继承人选择合适的妻子。这样,才能保证家族的传承。丁小日的未婚妻便是京城燕家的燕如雪。而结婚之前,丁鹏对丁小日的要求便是要他在除夕之前至少赢得燕如雪的好感,让燕如雪心甘情愿的陪他回家,早婚。毕竟,燕家不想自己女儿不幸福。否则,结不成婚,麻烦就不是解不开封印那么简单了。 故而,丁小日现在要做的就是,追求未婚妻,时限十天;即使追不到也要让她自愿的和他春节结婚。他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是正式的认识一下未婚妻,尽管小时候在一起待过一段时间,但自从自己接受家族训练以来还没有见过呢。虽然来北京快半年了,他也还没有到准岳父家去过,有些过分。不过听说未婚妻现在可不是普通的女人,据说挺出名。不关心学生八卦的丁小日不知道,未婚妻何止是出名,那是非常出名啊,而且有相当的号召力。这一点在接下来的一个学期他有了深切的体会。 现在,丁小日精心打扮了一番,笔挺的咖啡色休闲西服,配上白色毛衣,再加上水磨花纹的休闲牛仔裤,黑色休闲皮鞋。一身轻松打扮的丁小日即显得文质彬彬,又不失潇洒,还略带书卷气质。稍微有些另类,相信能让对方相信自己的诚意。毕竟都还只是学生,即使自我感觉再怎么成熟,也无法改变年龄小的客观事实。所以丁小日没有必要穿的很严肃。打了辆车,奔向准岳父家。 此时,燕家,燕北飞,看着自己的女儿,说,“今天你有事吗?” 燕如雪抱着母亲的胳膊,坐在沙发上,疑惑的问,“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怎么了,爸,突然搞得很严肃。” 燕母,一个高贵典雅的女人,虽然已年过四十,依然光鲜照人。像她这样的女人,一向都保养的很好。她慈爱的摸着女儿的脑袋,“傻丫头,今天你未婚夫要来。” “未婚夫?那个丁小日?他怎么出来了?”燕如雪听到未婚夫的字眼有点激动,语调不禁提高了。可见小时候在一起的那些日子并不是令她有美好记忆的日子,但确实让她刻骨铭心的记住了。导致这么多年后听到丁小日的名字便激动了,这也不失为一件好事,起码丁小日在燕如雪大美女的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此顺便向正在追求女孩的朋友们建议,不论好的坏的、深的浅的,你一定要在你想要追求的女孩心里留下印象,只要你能让她闭上眼就是你,那么,我可以确定的告诉你,你已经走到她心里了。 “什么叫怎么出来了?他只是去家族训练了,你又不是不知道他们家的规矩。你可不能怠慢人家。人家可是你的未婚夫,再说老丁一家对你多好啊,人家真的把你当儿媳妇待。而且,听说这孩子挺有才华,是今年他们省的高考状元呢。”燕母详细的想女儿解释,丁家的家教很严,所以丁家子弟必然不会平庸。她可不想女儿对这场婚姻有所抵触,过来人的她自然明白这场婚姻无论如何都要履行的。与其让女儿有抵触的接受,不如让女儿爱上对方。这都是什么人啊,感叹啊,丁小日人品真好,碰上这么个岳母,咋咱就没这个命呢。 燕北飞看着女儿,也笑着说,“对,那个孩子不错。你们小时候不是挺好的吗?还一起睡呢。” “爸—”燕如雪的脸刷的就红了,虽然社会比较开放了,但是从老爸嘴里说出来这样的话,还是令人害羞的。何况,“一起睡”,那是那个小坏蛋故意搞出来的。红着脸的燕如雪不禁想起了当年在一起的情景,脸上不知不觉的露出了笑意。 第十章 十年之前  丁、燕两家人在丁小日和燕如雪很小的时候,就为他们定下了婚事。除了联姻之外,两家人确实也是为了自己子女的幸福着想。老人们都会认为和一个知根知底的人结婚,才会幸福。那个年代虽然开始改革开放了,但是爱情这种东西还没有深入人心。更别说他们这样的世代联姻的家族了。 燕如雪1985年出生,比1984年出生的丁小日小一岁。在她六岁的时候就成为了丁小日的未婚妻。然后,两家人为了让二人以后没有抵触情绪,便将燕如雪接到了丁家,可以说燕如雪的童年是在丁家渡过的。 年少无知的少年们在快乐中成长,那时的丁小日还没有接受家族的特训。处处表现的和常人没什么不同,就是皮了些,经常干些上房揭瓦之类的事情,好在丁家的别墅周围都是丁家的势力范围,除了保镖的住处就是亲朋的房子。倒也没有什么大事,大家也都习惯了丁少的恶作剧。那时七岁的丁少便展现出了其好色的本性。而其色的对象自然就是自己所能接触到的所有的适龄女性了。所谓适龄女性指的是六岁以上十六岁一下的所有漂亮女孩。故而,年龄虽小,但是天生色胚的丁小日便也是花丛老手了。充分证明,人之初,性本色,没有老师的丁小日完全的无师自通。 七岁那年,丁家来了个小女孩。精致无瑕的小脸,粉嫩如玉的肌肤,光亮顺滑又俏皮的小辫子,加上清脆动听的嗓音和发育完好的身材,虽然只有六岁,但那时的燕如雪便绝对是个十足的美人胚子。那时的丁小日并不知道站在自己面前的可爱少女便是自己注定要娶的人。他只知道,他不想让别人拥有面前的小女孩。于是在他的死缠烂打,两家大人的有意无意的放纵之下,二人便睡在了一张床上。那时候的燕如雪活脱脱的就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羔羊,虽然不太乐意,但是刚刚被父母留在了一个陌生人家里,心里正害怕呢,被丁小日把握住了机会。虽然刚满七岁的丁小日做不了什么,摸摸亲亲总是可以的。难怪现在燕如雪想起来会害羞,换成谁都不会很自然吧。试想,当你想起某人,不是被他抱着,就是和他脱光了一起洗澡这样的一些画面,相信你也会害羞的,如果你是少女的话。 燕如雪是个天使,而丁小日就是那个亵渎天使的恶魔。一个可以令天使堕落的恶魔。当丁小日十岁,也就是燕如雪九岁那年,丁小日便被家族捉去进行特训了。而燕如雪也要被家里接回北京入学了。最令燕如雪难忘的便是分别的那个春天了。 那年春天,梨花白如雪。 “梨花如静女, 寂寞出春暮. 春色惜天真. 玉颊洗风露, 素月谈相映, 肃然见风度. 恨无尘外人, 为续雪香句, 孤芳忌太洁, 莫遣凡卉妬。” 元好问的《梨花》被早熟的丁小日信手捏来。而并非庸人的燕如雪更是明白丁小日的心意。 此时的丁小日已比普通小孩成熟不少了,而且在前一天已经知道自己和燕如雪的婚事,虽然比较喜欢燕如雪,但是丁小日并不喜欢以这样一种方式得到她。他拒绝的是联姻,而非未婚妻,稍微有点复杂,哈,意思就是他想与燕如雪成婚,但不想以这种联姻的方式。就在那一天,丁小日说出了一句另燕如雪终生记住的话,同时也影响了她的许多的决定,那便是,“人,应该为自己活着。不要勉强别人,同样,更不要勉强自己。所以,如果你不想和我结婚,就告诉我。” 看似很伟大的样子,其实,不要被他骗了,他是怕这种强势的联姻性质的结婚把自己绑住了。在他看来,燕如雪给他也摸了,也一起睡了,还能嫁给别人吗?他讨厌的只是联姻而已。联姻之后怎么去找别的小姑娘呢?年纪轻轻的他便已经为以后的幸福考虑了。 果然,虽然不是很懂丁小日不知从哪里搬来的深奥的话,燕如雪还很是感动,泪眼婆娑,抱着丁小日,“小日哥哥,你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哎,可怜的孩子,就这么被套住了。直到燕如雪长大,看了n多言情小说才明白丁小日的话,也对他有了怀疑,一个十岁的孩子是怎么说出那么有哲理的话的。燕如雪自己的解释就是,丁小日就是一个好色的小恶魔。他是故意那么说得,好让自己记住他。不过,貌似丁小日已经达到目的了。在早恋如此流行的年代,在北京这个时髦的城市,燕如雪居然还没有谈过恋爱。不能不说丁小日确实在她的心里留有一席之地。虽然有那么多的追求者,其中也不乏优秀之辈,但燕如雪总会拿他们和丁小日比较,总觉得他们比自己的小日哥哥少了些什么。所以,这次丁小日的求婚任务是有一定物质基础和感情基础的,但是会不会那么容易呢?值得期待。 其实燕如雪早就知道丁小日来到北京了,毕竟她就读的中科大学是和京华大学并列的名校,而且隔街相望。燕如雪当然知道今年京华大学来了个传奇人物丁小日了,一直在暗暗生气丁小日来了北京居然不来看自己。决定这次给他点颜色看看。她会怎么做呢?值得思考。 “铃铃铃”,就在燕父、燕母谈论丁小日,燕如雪胡思乱想之时,外面传来了门铃声。 第十一章 拜见岳父大人(上)  燕家别墅门前,别墅的家门前是一条十多米长的,鹅卵石铺成的小路。据说经常在鹅卵石路上走有利于身体健康。小路的两旁是各种花草树木,高矮稠密适中,错落有致,体现主人的品味。虽然现在的别墅都会附庸风雅,但是在按响门铃,看清门院的瞬间,丁小日便感到了这个小院的独具的惬意。那是用名贵花草体现不出来的一种和谐,21世纪什么最重要,和谐。正因为和谐不易方才显现出它的重要性。这个小院就给人一种和谐的感觉。 “不许动,哪里来的小毛贼,居然胆敢擅闯燕家别墅。”不和谐的声音出现了,一个甜甜的调皮的小女孩的声音。 寻声望去,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十二三岁上下,大大的眼睛透着狡黠,白白水嫩的肌肤在北方很是少见,尖尖的下巴显得少许的妩媚。因为是冬天,穿的很多,明明有些瘦小的身体套着又大又厚的白色羽绒服,活像个可爱的小白熊,煞是惹人疼爱。可是她此时的动作一点都不可爱。因为她正拿着一把装满水的水枪,瞄准的正式刚刚按响门铃的丁小日。 丁小日可不想在准岳父的门口弄出意外了,而且,最重要的,好可爱的女孩啊。本着宁杀错无放过的方针,丁小日堆起了自认为最为阳光潇洒的笑容。没有人能躲过我的一笑,丁小日就是这样的评价自己的笑容的。可惜,对面的小女孩结结实实的打击了一下他,对方直接无视掉他的笑容,端着水枪,嚣张的说,“笑什么笑,你以为你是江枫(注:古龙<绝代双骄>里小鱼儿、花无缺兄弟的亲生父亲,江湖传言,没有人能躲过江枫的一笑,就像没有人能躲过燕南天的一剑。)啊。” 深受打击的丁小日决定放弃色诱的计划,还是解释来的容易。“我刚才明明” “明明什么,现在不一定要你说,但你说的将有可能做为呈堂证供。你有权保持沉默。”小女孩显然深受港片和美国大片的毒害。现在的小孩子都这样彪悍吗?丁小日很是郁闷。 “把你手里的东西拿出来,一看就知道来追求我姐的。真小气,上次来的那个人足足搬了一车东西,你就拿一包。哼。快点。”感情这个小女孩貌似是燕如雪的妹妹,好像很有对付追求者经验啊。可见追求燕如雪的人很多,很强大。 “飘然,别闹了,这个人好像是你姐姐的未婚夫。”正在丁小日无措只是,身后传来的天使般动听的—男人的声音。 一个帅气的同龄人,顺着阳光向自己走来,好耀眼啊。丁小日不禁升起了敌意。虽然没有自己帅,可也差的不多,在加上前面小女孩的表现。丁小日将这个男人当作了自己的情敌,而且他的语气好像和面前的小女孩很熟的样子,大敌啊。 感到了丁小日的敌意,年轻人赶忙作出解释,“你好,丁小日吧。我是如雪的表哥,亲表哥,人称神笔马自在。呵呵,第一次见面,你好啊。”他可是对丁家比较熟的,自然也听说过丁小日的厉害,不想被误会,如果莫名其妙的被打了就不好了。这个世界已经不流行装逼试探人这一招了。 原来是小表舅子,而且好像很喜欢我的样子。丁小日自恋的认为。便收起自己的敌意。“原来是表哥啊,神笔马良之后,久仰久仰啊。”一上来就套近乎,脸皮果然可以。不过神笔之后,丁小日也是由衷的佩服。别说你不知道神笔马良。那可是所有中国少年的梦中想要成为的人啊。好吧,让我来告诉你这个传奇人物的故事。 话说很久以前,到底有多久呢。我也不知道,就是很久了。有个孩子名字叫马良。父亲母亲早就死了,靠他自己打柴、割草过日子。他从小喜欢学画,可是,他连一支笔也没有啊! 一天,他走过一个学馆门口,看见学馆里的教师,拿着一支笔,正在画画。他不自觉地走了进去,对教师说:“我很想学画,借给我一支笔可以吗?”教师瞪了他一眼,“呸!”一口唾沫啐在他脸上,骂道:“穷娃子想拿笔,还想学画?做梦啦!”说完,就将他撵出大门来。马良是个有志气的孩子,他说:“偏不相信,怎么穷孩子连画也不能学了!” 从此,他下决心学画,每天用心苦练。他到山上打柴时,就折一根树枝,在沙地上学着描飞鸟。他到河边割草时,就用草根蘸蘸河水,在岸石上学着描游鱼。晚上,回到家里,拿了一块木炭,在窑洞的壁上,又把白天描过的东西,一件一件再画一遍。没有笔,他照样学画画。 一年一年地过去,马良学画从没有一天间断过。他的窑洞四壁,画上叠画,麻麻花花全是画了。当然,进步也很快,真是画起的鸟就差不会叫了,画起的鱼就差不会游了。一回,他在村口画了只小母鸡,村口的上空就成天有老鹰打转。一回,他在山后画了只黑毛狼,吓得牛羊不敢在山后吃草。但是马良还没有一支笔啊!他想,自己能有一支笔该多么好呢! 有一个晚上,马良躺在窑洞里,因为他整天地干活、学画,已经很疲倦,一躺下来,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窑洞里亮起了一阵五彩的光芒,来了个白胡子的老人,把一支笔送给他:“这是一支神笔,要好好用它!”马良接过来一看,那笔金光灿灿的;拿在手上,沉甸甸的。他喜得蹦起来:“谢谢你,老爷爷,……”马良的话没有说完,白胡子老人已经不见了。 马良一惊,就醒过来,揉揉眼睛,原来是个梦呢!可又不是梦啊!那支笔不是很好地在自己的手里吗! 他十分高兴,就奔了出来,挨家挨户去敲门,把伙伴都叫醒,告诉他们:“我有支笔啦!”这时才半夜哩!他用笔画了一只鸟,鸟扑扑翅膀,飞到天上去,对他喊喊喳喳地唱起歌来。他用笔画了一条鱼,鱼弯弯尾巴,游进水里去,对他一摇一摆地跳起舞来。他乐极了,说:“这神笔,多好呀!”马良有了这支神笔,天天替村里的穷人画画:谁家没有犁耙,他就给他画犁耙;谁家没有耕牛,他就给他画耕牛;谁家没有水车,他就给他画水车;谁家没有石磨,他就给他画石磨……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消息很快地传进了邻近村里一个大财主的耳朵。这财主,就派两个家了来把他抓去,逼他画画。 马良年纪虽小,却生来是个硬性子。他看透有钱人的坏心肠,任凭财主怎样哄他、吓他,要他画个金元宝,他就是不肯画。财主就把他关在一间马厩里,也不给他饭吃。 傍晚,雪纷纷扬扬地落着,地上已经积起了厚厚一层。财主想,马良这一下不是饿死,也准冻死了。他走过马厩门口,只见门缝里透出红红的亮光,还闻到一股香喷喷的味道。他觉得奇怪,凑近眼去,往门缝里一张,啊!马良不但没有死,而且还烧起了一个大火炉,一面烤着火,一面正吃着热烘烘的饼子呢!财主知道,这火炉和饼子,一定是马良用神笔画的,就气呼呼地去叫家丁来,要他们把马良杀死,夺下那支神笔。十多个凶猛的家丁,冲进了马厩,却不见马良,只见东面墙壁上,靠着一架梯子。马良趁着天黑,攀上这梯子,翻墙走了。财主急忙攀上梯子去追,没爬上三步,就摔下来了。原来,这梯是马良用神笔画的。 马良出了财主的家,他知道在村里是不能住了,他向自己的村庄挥了挥手,默默地说了一句: “伙伴们,再见啦!”马良用神笔画了一匹大骏马,跳上马背,向大路上奔去。没有走出多少路,只听见后面一阵喧哗,回头一看,火把照得通明,财主骑着匹快马,手执一把明晃晃的钢刀,带着一二十个家丁,追上来了。 眼看就要追着了,马良不慌不忙,用神笔画了一张弓,一支箭。箭一上弦,“飕”的一声,正射中财主的咽喉,财主翻身跌下马去了。马良拍拍大骏马,大骏马像飞一样地向前驰去了。 马良连日带夜地在路上跑了几天,到了一个市镇里,看看离家乡已经很远,就在这儿住下来。他画了许多画,拿到街坊去卖。因为他怕别人知道,便不让画活起来,画成的东西,不是少嘴便是断腿的。 一天,他画了一只没有眼睛的白鹤。一不小心,在它脸上溅上一滴墨水,白鹤便眼睛一睁,扇扇翅膀飞上天去了。 这一来,整个市镇都轰动了。当地的官员,马上把这件事奏给了皇帝。皇帝就下了一道圣旨,派人来召他到京都去。马良不肯去,他们把他拉去了。 马良听见过许多皇帝欺侮穷人的事,心里恨透了,哪肯给皇帝画画呢!皇帝叫他画一条龙,他却画了一只大壁虎;皇帝叫他画一只凤,他却画了一只大乌鸦。大壁虎和大乌鸦十分难看,在金銮殿里乱爬乱叫,还打起架来,弄得宫殿里乌七八糟。皇帝大为发怒,就命卫士们抢下他的神笔,把他打人了天牢。 皇帝拿到神笔,就自己来画了。他先画了一座金山。贪心不足的皇帝,画了一座又一座,画了一座又一座,重重叠叠地画了许多。画好一看,哪是金山!却是一堆堆的大石头;上面压得太多,就塌下来,差一点把皇帝的脚也打伤。 皇帝还不死心。他心里想,画金山不成,就换金砖。他画了一块嫌小,画了一块嫌小,最后画了长长的一大条。画好一看,哪是金砖!却是一条长长的大蟒蛇,张开血盆似的大口,向他扑来。幸亏卫士们救得快,不然,皇帝早被大蟒蛇吃掉了。 皇帝没有办法,只得把马良放出来,又假惺惺地对他说了一些好话,说什么要给他许多许多金银,还说什么要把公主嫁给他,招他做驸马。 马良一心想夺回神笔,他装作答应下来。皇帝见马良答应了,十分高兴,就把神笔还给了马良,要马良给他画画。皇帝想,画金山、金砖都不成,那末画株摇钱树吧!摇钱树上,长的都是钱,轻轻一摇,就能掉下许多钱来,这有多好啊!他就叫马良画摇钱树了。 马良心里打定了主意,不说什么话,提起神笔一挥,一个无边的大海,出现在眼前了。蓝蓝的海水,没有一丝波纹,亮闪闪的像一面大玉镜。皇帝看了很不高兴,脸一板,骂道:“叫你画摇钱树,谁叫你画海!” 马良在大海中央画了块小岛,岛上画了株又高又大的树,说:“这不是摇钱树吗?”皇帝看见那株树,发着耀眼的金色光芒,喉咙里咽了几口唾水,就嘻嘻地笑了起来,急巴巴地对马良说:“赶快画只船吧!我要到海中央去摇钱!”马良画了一只很大很大的木船,皇帝就带了娘娘、太子、公主和许多大臣、将军,都上船去了。 马良又画了几笔风,海水掀起密密的波纹,大木船就开动了。 皇帝心里痒滋滋的,嫌船走得太慢,在船头上叫:“风大些!风大些!……”马良就加了几笔粗粗的风。海动荡起来了,白帆鼓得满满的,木船急速地向海中央驶去。 马良又加上几笔大风。大海不安地吼叫起来,卷起滚滚的浪涛,大木船摇摇晃晃了。 皇帝心里害怕,向马良摇手,大声地喊道:“风够了!风够了!……”马良装作没有听见,不歇手地画着风。海水发怒了,浪涛扑上船去了。船倾斜了,船上乱起来了。 皇帝被海水打得浑身湿漉漉的,抱着船的桅杆,不住地叫喊:“风太大了!船要翻了!不要再画了!……”马良不去睬他,还是不住手地画风。风更大了,吹来了许多厚厚的乌云,又鸣,又闪电,还下起暴雨来。浪更猛了,海水像一堵堵倒坍的高墙,接连不断地往船上压去。船翻了,船碎了,皇帝他们都沉到海底去了。 皇帝死了以后,《神笔马良》的故事就传开了。但是,马良后来到什么地方去了呢,大家都不清楚。有的说:他回到自己的家乡,和那些种地的伙伴在一起。有的说:他到处流浪,专门给许多穷苦的人们画画。 当然还有另一个版本。那就是: 从前,有个孩子叫马良。他很喜欢画画,可是家里穷,连一枝笔也没有。一天,他放牛回来,路过学馆,看见里面有个画师,拿着笔在给大官画画。 马良看得出神,不知不觉地走了进去。他对大官和画师说:“请给我一枝笔,可以吗?我想学画画。” 大官和画师听了哈哈大笑,说:“穷娃子也想学画画?”他们把马良赶了出来。 马良气呼呼地说:“我偏不信,穷娃子就不能学画画!” 从此,马良用心学画画。他到山上去打柴,用树枝在沙地上画天上的鸟。他到河边割草,用草根在河滩上画水中的鱼。他见到什么就画什么。 有人问他说:“马良,你学会了画画,也去给那些大官们画吗?” 马良摇摇头说:“我才不呢!我专给咱穷人画!”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马良画画进步很快。可是他依然没有笔。他多么盼望能有一枝笔啊! 一天晚上,他躺在床上。忽然屋里闪起一道金光,一个白胡子老头儿出现在他面前。老头儿给他一支笔,说:“马良,你现在有一枝笔了,记住你自己的话,去给穷人画画!” 马良真高兴啊!他立刻拿起笔在墙上画了一只公鸡。奇怪,公鸡活了!它从墙上飞下来,跳到窗口,喔喔地叫起来。原来白胡子老头儿给他的是一枝神笔。 马良有了这支神笔,天天给村里的穷人画画。要什么就画什么,画什么就有什么。 一天,他走过一块地边,看见一个老农和一个小孩儿拉着犁耕地。泥土那么硬,拉不动。马良拿出神笔,给他们画了一头大耕牛。“哞——”耕牛下地拉犁了。 大官听说马良有一支神笔,带着兵来捉他,把他带到衙门里,要他画金元宝。马良恨透了大官,站着一动不动,大声说:“我不会画!”大官气极了,就把他关在监牢里。 到了半夜,看守监牢的兵睡熟了,马良用神笔在墙上画了一扇门,一推,门开了。马良说:“乡亲们,咱们出去吧!”监牢里的穷人都跟着他逃出去了。 大官听说马良逃了,就派兵去追。可是马良早已画了一匹快马,骑上马跑远了,哪里还追得着! 一天,他走到一个地方,那儿天气干旱,庄稼都快枯死了。农民们没有水车,用木桶背水,吭唷!吭唷!真够吃力的。马良说:“我来给你们画几架水车吧!”农民们有了水车,都很高兴。这时候,人堆里忽然钻出来几个官兵,拿铁链往马良颈上一套,又把他抓去了。 大官坐在大堂上,不住地吆喝着,“把马良绑起来!”“把他的神笔夺下来!”“快去叫画师来!” 画师来了。大官叫他画一棵摇钱树。画师拿起马良的神笔,就画一棵摇钱树。 大官欢喜得很,急忙跑过去摇,不料头撞在墙上,额角上起了个大疙瘩。画仍旧是画,没变成真的摇钱树。 大官走过来,给马良松了绑,假装好声好气地说:“马良,好马良,你给我画一张画吧!” 马良想夺回神笔,就一口答应说:“好,就给你画一回吧!” 大官见马良答应了,非常高兴,把神笔还给他,叫他画一座金山。 马良不说什么话,用神笔在墙上画了个无边无际的大海。 大官恼怒了,说:“谁叫你画海?快画金山!” 马良用笔点了几点,海中央出现了一座金山,金光闪闪,满山是金子。 大官高兴得直跳,连声说:“快画一只大船,快画一只大船,我要上金山运金子去!” 马良就画了一只大船。大官带了许多兵,跳上船就说:“快开船!快开船!”马良画了几笔风,桅杆上的帆鼓起来,船直向海中央驶去。大官嫌船慢,在船头上大声说:“风大些!风大些!”马良又加上粗粗的几笔风,大海涌起滚滚的波涛,大船有点儿倾斜了。大官心里害怕,着急地说:“风够了!风够了!”马良不理他,还是画风。风更猛了,海水咆哮起来,山一样的海浪不断地向大船压去。 大船翻了,大官他们沉到海底去了。 马良又回到村里,给穷人画画。 这两个故事虽然有些不同,但都讲述了一个能够将所画东西变成实物的故事。这个便是神笔马良的故事。很有意思吧,其实神笔马良是真实存在的,只是没有那么神奇罢了。马氏家族为炼器世家,专门锻造神兵利器和炼制灵丹妙药。就像太上老君似的,据说那个白胡子老头就是太上老君下凡传授马良炼器之道。后来便炼成了绝世神笔。而马自在便是马良的后人,擅长绘画,在炼器一途也有不俗的成绩。 丁小日一看有机会和这样的牛人盘上关系,要是自己能有支神笔,那多牛逼啊。就像和马自在套套近乎。就在此时,门开了,燕家的燕父、燕母,还有燕如雪都出来了。 第十二章 拜见岳父大人(下)  多情的男人一定要在女人面前表现的痴情,对感情认真。不论你面对多少女人,都要让对方觉得你的眼里只有她,要让对方觉得你就是她的唯一。当然,她并不一定会是你的唯一。我们不能做到每个人都喜欢我们,但是一定不能让人讨厌我们。最重要的,请谨记,我们是有品味的花花公子,而不是没有技术含量的色狼。我们的最终目标是情圣,是占有她的身心,而非仅仅是身体。 所以,我们不怕见家长,我们喜欢见家长,因为见家长只是我们追求女孩的方法。适当的提出这种意见会被认为我们是认真的,同时,请相信我,不会有很多女人同意这个意见的。但是,她们会认为你很认真的对待她。当然,即使见过家长也不要紧张,那只会增进你的可信度。因为她们会以为你是正大光明的,没有阴谋的人。但是,见不见家长和有没有阴谋其实没有必然的联系。这只是女人的心理作用。作为一个立志成为花花公子的人,我认为你应该具备讨好家长类人物的能力。 可是,拜见准岳父的话,需要你认真准备。特别是很牛的岳父大人。 ——丁小日语录之花花公子的策略 看到出来的三人,丁小日便知道这就是自己的准岳父、准岳母,还有未婚妻。 看到门口那个举着双手的俊朗少年(时间很短,丁小日依然保持这双手举起的样子),燕如雪便知道,这就是自己命中注定要嫁的人。虽然不想承认,燕如雪还是觉得,丁小日的确很有吸引力。 看到燕如雪的时候,丁小日便收起了自己的浪荡,展现出成熟的一面。既然来求婚,当然的表现的成熟一点,不然,谁家的父母愿意将孩子嫁给你个小孩子。直接无视掉燕飘然,拿着自己进行准备的礼包,来到准岳父面前,“燕叔,这是送给您二老的礼物。”燕北飞看到准女婿成熟英俊的模样,就知道当年做得决定没有错,也没有打开礼包,直接笑呵呵的说道,“小日啊,好久没来看我喽。快进来。你们也是,别愣着,都进屋。”说着便和丁小日寒暄着进到屋里,其他人自然不甘落后,一起进屋。特别是燕飘然,对丁小日的无视很是不满,嘟囔着嘴,明亮的大眼睛很是邪恶的看着丁小日。似有所感,丁小日在和燕父寒暄的时候偶尔抽时间向燕飘然笑笑。二人有眉来眼去的嫌疑。看的燕如雪有些不满。 分宾主坐下之后,所有人(除了丁小日)都把目光投在了丁小日的身上,当然目光的含义不同。燕父燕母的目光是审视的满意的目光,都有看女婿的感觉。燕飘然则是好奇的看着眼前的年轻人,早就听说自己的姐姐有个不错的未婚夫,早就想见见了,毕竟在这么现代的社会居然有娃娃亲这种东东,让90后的她十分的好奇。虽然在门口有过小摩擦,但不影响她对未来姐夫的好奇和一点点的好感,好帅啊。而燕如雪则有些娇羞的看着丁小日,毕竟是自己的未婚夫,不能坦然处之啊。而马自在,也看着丁小日,不过他的目光直接被无视了。一个大男人,看我做什么,我可不是玻璃,不理你。丁小日如是想。 “小日啊,听说来北京半年了,怎么才来看我啊。是不是不喜欢来啊。”燕父率先开口了。虽然女婿不错,可也得多了解了解,多敲打敲打。 “当然不是啊,没来的确是我的不对。我早就想来了,这不是新来乍到,事情多。这不,一到假期,我马上就过来了。”丁小日自然知道来北京这么长,居然不来看看准岳父相当说不过去,所以非常诚恳的道歉。 “哦,是吗?那就不追究你了。听说你是今年的高考状元,不错啊。”作为教育部副部长的燕父,自然对教育界比较关注。虽然今年的题相对简单,但要在山东省取得状元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众所周之,今年山东的高考陷入恶性循环,高考分越来越高。山东的高三的学生们为了上好大学,玩了命的学习提高分数。据说他们每次模拟考试完,不是计算自己得到多少分,而是计算自己失掉了多少分,每次都不停的减少十分。导致近年来高考的分数越来越接近满分。当然,满分是不可能的了。就像今年,燕父很吃惊的发现刚从家族特训出来的丁小日居然高考得了716分,比第二高出一分,成为高考状元。别以为高一分很容易,总分750分,虽然650以上的山东考生已经遍地都是了,但700分以上的就少多了,这个分数段便是百尺竿头了,要想再进一步不是那么容易的。而715分的正是吴俊文,遇到丁小日是他的不幸,只能屈居第二。不然这个比北京最高分高出n多分数也必然会引起轰动的。而丁小日的低调使得今年的高考不是那么热。不然,他还不得被当作“国宝”给保护起来 “只是小打小闹,一个数字罢了。怎入得您的法眼啊。倒是听说如雪多才多艺,可是才女啊。”丁小日想多关心关心未婚妻。 燕母听着这些没有营养的话,看着丁小日对自己女儿的特殊目光,哪能不知道丁小日在想什么。便拉着燕父,言道,“让他们年轻人说说,我们去准备别的。飘然,自在,跟我来,有事情要交代你们。”燕父见状,先是一愣,随后便哈哈大笑的拉着众人离开了。 丁小日和燕如雪自然不是笨人,怎么明显的事情怎么看不出来。丁小日更是为准丈母娘的体贴而感动。此时,客厅只剩下丁小日和燕如雪二人。善于把握机会的丁小日怎么放过如此良机,他准备此时便进行自己的求婚大作战。 燕如雪自然是有些害羞的,小心的看着丁小日,看着他的目光一点点的坚定。自己的心跳也随之加速。他要开口了。 第十三章 求婚大作战 开始  不论一个女人喜欢什么样的男人,有一个原则是不变的,她喜欢的是男人。 适当的场合说适当的话,对不同的人要采取不同的策略。女人都是天生有母性的,适当的胆怯和蹩脚会让你更加容易的引起她对你的兴趣和关心。但要把这种兴趣和关心转换成爱意,一定要表现出你男性的刚强和征服欲望。因为没有一个女人会爱上一个娘娘腔,当然某些有特殊爱好的女人除外,但是那些女人显然不是我们这些优秀男人的目标。记住,你的目标越是难以得到,越是优秀,你越要表现的勇敢,越要男人。 ——丁小日语录之花花公子的策略 北京的冬天一向是少雪的,尤其是近几年,很少下雪。虽然已是寒冬腊月,但是阳光依然很是温暖明亮,照的古色古香的客厅分外古雅。不要以为他们这种富豪会把家里装潢的金光闪闪。特别是燕北飞这样档次的人,富丽堂皇已经不是他们的品味了。高贵典雅正是燕家客厅的写照。此时客厅的二人也正诠释着金童玉女。 温暖阳光,古雅客厅,俊男美女,谈情说爱的俱佳场合啊。可是 “你吃了吗?”丁小日看到大家都走了,怎么不明白这是为自己制造机会。看到气氛稍微有些尴尬,觉得自己好歹是个男人,便想说点什么。开口就令人喷饭啊。听得墙角的四人差点跌倒,燕飘然更是小声嘀咕,[奇+书+网]“果然是个笨蛋。” “早饭吃了,午饭还没有。午餐在家吃,好吗?”看来今天短路的不是丁小日一人,燕如雪似乎也不太正常啊。两个人有必要在这个问题上弄的那么清楚吗?听得墙角的四人晕头转向。 “好啊。好久没有和你一块吃饭了。几年不见,你越来越漂亮了。”貌似丁小日有点想进入正题,可是,你的转折也太大了点吧?完全没有逻辑啊。 “恩,中午我们就吃炸酱面吧。我家做得炸酱面挺好吃的,正好是你喜欢的。你也越来越帅了,小时候可没这么好。”这都是什么和什么呀。只能感叹他们果然是一对,说话都能这么的像。没有逻辑的那么合拍,不容易啊。墙角的四人已经佩服的不舍离去了。 #奇#“如雪,这次我来是专门来找你的。”丁小日突然结束没有营养的闲谈,进入正题,“其实我来是想接你和你父母他们到我家过春节的。” #书#“可以啊。我也好久没有去你家过年了。”燕如雪很干脆的回答,不知道这种事情,怎么还用搞得那么严肃。 #网#“如雪,不是那么简单的,我想和你今年春节完婚。”丁小日很干脆的道出自己的目的。不知道燕如雪惊道了没有,墙角的四人可是吃惊的要命。虽然被丁家知会过,可是听到丁小日这么直接,燕父仍是有些担心。自己的女儿可不是表面那么简单啊。看似温柔,其实心里鬼主意多着呢。温柔下的坚强,老实下的调皮,完全是绵里藏针的啊。 “小日哥哥”这,叫得所有聆听的、窃听的人都酥了。 不好,看了无数魔幻玄幻、武侠仙侠、当代言情小说的丁小日怎能不知道这种突然的温柔所隐含的危险。这要解释不好,自己可就惨了。虽然婚能结成,婚后可就没有好生活了呀。 “如雪妹妹,不要打断我,我不想有事瞒着你,听我说完,好吗?”丁小日以毒攻毒,一句如雪妹妹同样攻击力十足,让所有聆听的、窃听的人都起了鸡皮疙瘩。丁小日丝毫不觉不妥,仍然表现的大义凌然,很是深情,他还站了起来,深情的看了一眼燕如雪。然后走到了客厅的落地玻璃窗前,看着屋外,叹了口气。他这是在拖延时间,能够让自己得以思考,同样面对窗外不让燕如雪看到自己的眼睛,这样即使撒谎,她也不知道。果然是大师级的。高,实在是高。 “我不想骗你。我要和你完婚不仅仅是为了家族婚约,更是为了我们以后的幸福着想。”说的很伟大的样子,继续忽悠,“我发现好多人的婚姻生活不幸福有很多共同的原因。像是太关注事业而忽略了家庭生活,为了某些利益伤害了夫妻感情,而最多的便是因为各种理由在一起的时间比较少。我觉得现在结婚,我们有很多的时间在一起,一起体验婚姻生活。毕业之后,恐怕就没有这种机会了。虽然家族希望我尽快接手家族事务,但是我还想过完大学生活。和你一起。没有压力,只有爱情。”丁小日觉得自己说的很感人,燕如雪应该被感动了吧。 “真的吗?你真的是这么想的?没有别的?”没有听到自己想要的反应,反而有些疑惑的声音。丁小日有些吃惊,不过并没有吃惊太大,毕竟早就知道未婚妻不是花瓶,不是那么容易对付的。便将眼神变得无比诚实,转过身,盯着燕如雪,语调沉重的说,“既然你一定要知道,那么我就告诉你吧。”说完又转过身,望向窗外。 后面的燕如雪被他的眼神吓了一跳,看到丁小日又转向了窗外,感到很奇怪。干嘛不对着我说呢? “其实我有种不安全感。你知道吗,”丁小日的语调变得伤感,也不管燕如雪回不回答,接着讲,“当初我决定像个一般人家的孩子一样过自己的大学生活,你也知道我在家族特训了这么年,除了吴俊文之外没有什么朋友。进到大学之后很不适应这么多人的地方,这个时候我认识李明。一个很好很痴情的人。你知道吗,他和我一样,也有个未婚妻,而且是指腹为婚的。他说他们高中的时候便约定,到了年龄就去结婚。他还说那个时候他们感情极好,还说什么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阵阵,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这样的誓言。可惜啊,李明高考没有他未婚妻考得好,于是便复读了一年,考进他未婚妻一样的大学的同一个学院。” “然后呢。”燕如雪明显的对这个故事有了兴趣。 “然后?呵呵”丁小日冷笑几声,接着道,“你知道我们篮球决赛输了,对吧。” “恩。”虽然不知怎么回事,但是燕如雪还是感到了丁小日的愤怒。 “那场比赛一开始,李明的未婚妻便和对方的人呆在一起,还在对方的队长上场的时候吻在了一起。难怪她到了大学之后就不理李明了。李明一直以为她是为了让李明专心学习,没想到是移情别恋了。李明就这样发挥很不好,我又没有用我的那些能力。我们输掉了比赛。所以我开始没了信心,” “你不信任我。”虽然很感动,但听到丁小日说这种话,燕如雪马上打断,很是生气。 “如雪,你听我说。”此时的丁小日已经进入剧情,转身来到燕如雪面前,盯着她,“如雪,我不是不信任你,我是不相信自己。你知道的,我憋了这么久,又在日语系,班里都是女人。我怕自己挡不住诱惑啊。” 燕如雪哭笑不得,没想到他居然那么认真的说出这样的话。看到他那么真诚,真有些感动,“真的吗?” “当然,”丁小日信誓旦旦,“也许有点遗漏,但是我敢发誓我说的都是心里话。下学期我想做真正的自己,不再隐藏自己的感情,做真实的自己。我真的想和你结婚,迫切的想。我是认真的。嫁给我吧。” 人才啊!中华语言真是博大精深,他说的每个理由,每一句话都是事实,也确实是自己心里真实的想法。却将最重要的原因用一个“也许有点遗漏”,一句带过。虽然没有欺瞒,但却暗示了一个理由:我是想和你结婚才结婚的,是为了将来的幸福,而不是为了解开封印。所以,我们可以得到结论:「言葉には力がある」(语言蕴含力量。日剧《圈套》的一句台词。) 说完,丁小日便从口袋里拿出了早就准备好的戒指。深情的盯着燕如雪。 墙角的四人早已被感动了,燕飘然更是着感动的鼻涕横流,不停的挥舞着拳头,相当的激动,居然看到了只能在电视剧上才能出现的狗血的镜头。被燕飘然压在身底下的马自在,承受着燕飘然激动的拳头,(不然你以为她的拳头挥向哪里?)已经被感动的面目狰狞了,不停的祈祷:答应吧。那我就可解放了,好累啊。 第十四章 吃饭  即使中科大学的才女也没有发现丁小日话里的玄机,感觉丁小日还算诚恳,而且自己注定要嫁给他。于是,她在众人的期盼中点了头。这算是爱情吗?燕如雪不知道,看着丁小日欢喜的给自己带上戒指,燕如雪突然感到一种幸福。她知道自己这么多年一直在等待这个时刻。 “人,应该为自己活着。不要勉强别人,同样,更不要勉强自己。所以,如果你不想和我结婚,就告诉我。”听着丁小日的话,燕如雪仿佛又回到了那个无忧的年代,看向丁小日的眼神也更加的明亮。 看着燕如雪的眼睛,丁小日突然有种愧疚,脱口而出,“不要勉强自己,如果你不想和我结婚,就说出来。” 墙角边,压迫下的马自在咬牙切齿的想,“虚伪,戒指戴上了才说。能不能干脆点,兄弟我在这里很累的。” 燕如雪仿佛听到了马自在的申诉,坚定的回答,“我不勉强。你知道吗,自从当年你说出这段话。我就不可自拔的爱上了你。虽然当初还小,不知道具体什么意思。但是我知道你不会让我后悔的。刚才或许有部分婚约的原因,但是现在,我真的不后悔。” “如雪,相信我,我会给你幸福。”看看,听听,这就是情圣的水准,向自己的未婚妻求婚也要感天动地。 四目相对,柔情蜜意,柔和的阳光照在二人身上,恍若神仙眷侣。 “吃饭了。”燕母实在看不下去了,出来打断他们。随后其他的三人也都来到了餐厅。 饭菜比较简单,炸酱面,在加上几个小菜。吃饭其实并不需要吃什么名贵的东西,每样东西都是平等的,人无高低贵贱之分,各种食材也是一样。每种食材都有自己的味道,可能会因为吃的人、做的人的不同,而给人以好坏高低的不同,但是,它的味道是客观的,只有感觉不同而已。不能因为人的口味的不同,而将食材分成三六九等。而北京的炸酱面就是很好的食物。 它是北京富有特色的食物,由菜码、炸酱拌面条而成。将黄瓜、香椿、豆芽、青豆、黄豆切好或煮好,做成菜码备用。然后做炸酱,将肉丁及葱姜等放在油里炒,再加入黄豆制作的黄酱或甜面酱炸炒,即成炸酱。面条煮熟后,捞出,烧上炸酱,拌以菜码,即成炸酱面。也有面条捞出后用凉水浸洗再加炸酱、菜码的,称“过水面”或者“凉面”。荤素适中,没有用什么所谓名贵的食材。简单而不平凡。 看桌上几个人的吃相就知道了,特别是丁小日,和几年没吃饭似的。按理说,他这样的世家子弟不应该表现的如此失礼才对。他给出的解释是:他把这当作自己家,觉得吃饭就应该洒脱,该怎么吃就怎么吃。还说,自己吃了半年食堂,都快的厌食症了。众所周之,学校食堂的饭的确差了些。至少还没有什么学生夸奖过自己学校食堂的饭菜好吃的。更何况,京华大学的食堂,有名的难吃。 听到丁小日夸张的悲惨生活,燕母提议让他下个学期住在燕家,就不用天天吃食堂了。 “那就不用了。我想还是在学校周围买栋房子,这样就可以和如雪一起住了。”够狡猾,利用吃饭引出同居,直接跳过结婚那一段。可见他是很清楚在坐的人当时都在偷听了。听到他这么说,燕如雪低头吃饭,脸色羞红,还有一丝欢喜。 “哦?说说你的打算。据我所知你一直想要体验普通的大学生活。怎么突然想出来住了,还想结婚,有点早啊。这可不是你的风格啊。”燕父显然心存疑惑。 “燕叔,我这次来是向如雪求婚的。我打算和如雪春节完婚。您知道结了婚的男人会更有责任感。而且我想趁现在还有学生身份,没有接手家族事务,能多陪如雪。多点时间过家庭生活。是吧,如雪。”说完,丁小日眼神深情的看着燕如雪。 “这样啊,那好吧。吃完饭,咱们爷俩下盘棋,好好聊聊。”燕父看着女儿那小女人的样子,叹了口气,话中另有深意。 “好的,早就知道岳父您老人家棋艺高超,终于有机会见识一下了。”丁小日一句“岳父”,便结束了短短的餐桌谈话。 “不能就这么简单,虽然我也觉得小日这个孩子不错。不过还是要的看看,现在的能力够不够结婚。不能光挺嘴上说,我想看看小日的实力。如果实力不够,我认为还是毕业之后结婚的好。”温和的燕母突然发难。果然不是个普通的女人啊。丁小日想起这位准岳母大人当年可是标准的野蛮女友类型的啊,甚至还大闹过自己父亲的婚礼呢。这可是一位一听到婚嫁之类事情就兴奋的女人啊。看她那兴奋的眼神,不知道会有什么另类的提议?丁小日很是紧张的想。 “哦,是吗。原来岳母大人不相信我能照顾好如雪啊。” “那倒不是,我们家如雪还不至于让人照顾。只是我听说你们丁家其他几个子弟不是那么安分。不知道你的能力能否保证顺利的接手家族。我可不想我的孩子那么年轻就,所以我想试试你的能力有多大,你明白我的意思吧。”燕母的语气越来越严肃。也是,前不久就有人暗杀过丁小日,说不担心那是假的,这也是一种爱护子女的表现。当然,燕家还不会因为丁小日的弱势而悔婚,毕竟保证他们的生存,燕家的实力还是足够的。不过,他们当然希望自己的女婿是个强者了,所以,燕母想要知道到底丁小日的能力有多大(丁小日能力被部分封印的事情只有丁家父母知道,不然,燕家人很容易就能猜到丁小日早婚的原因。)。如果实在不行,就让他结婚之后放弃继承人的身份,来燕家算了。也就是入赘。 “我也觉得应该让如雪安心的做我的妻子。让大家放心。”丁小日明白岳母的苦心,那是为人父母的自然想法,给了燕如雪一个安心的眼神,悠悠的问,“只是不知道岳母大人想怎么试呢?” “我觉的以前的那些闯三关的方式挺好的。刚才你不是要和北飞下盘棋吗?那就算在第一局了,就别去书房了,在客厅就行了。刚吃完饭,消化一下。然后在开始其他两局。怎么样?有意见吗?”说完,便看向丁小日。 “我怎么都行。不知岳父有没有安排。”丁小日看向燕北飞。 “行。”燕北飞苦笑着点头,谁不知道,家里完全是燕母的势力范围,他能不同意吗?与其被逼上梁山,还不如主动些。不是有句话那么说吗,生活就像强奸,不能反抗的话,那就享受吧。 “那好,大家快吃,吃完开战。”燕飘然兴奋的大叫,她的性格随母亲,不像姐姐那么温柔似水。 第十五章 茶道棋战  “观众朋友,听众朋友,大家好。您现在观看、收听的是名为‘求婚大作战’的擂台争霸赛。可能您刚刚打开电视,打开收音机。现在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此次擂台争霸赛的详细内容。此次比赛是为试验我的姐姐,燕如雪之未婚夫婿,没错,就是丁小日同志,他的实力。以决定是否允许他们早婚。虽然党和国家提倡晚婚晚育,但是如果丁小日的实力可以的话,我们是允许这样的个别人提前结婚,带动祖国的婚姻事业的。没错,我就是美女主持,燕飘然。比赛的第一局名为‘茶道棋战’。现在让我们静静的等待比赛的开始吧。” 看着燕飘然扮作主持人的样子,屋里的其他五人一脸的黑线。不过也的确需要一个这样的角色,所以也就任由她恶搞。 第一局比赛的确是“茶道棋战”,即要求丁小日在与燕父下棋的封棋休息期间,为大家展示茶道。至于茶道种类,丁小日可以自由选择。但必须体现所选茶道的精髓。 不要以为茶道是轻松愉快的游艺,什么,你不信。那好我给你讲一个典故,你就相信了。是一个小日本古代的事情。 话说很久以前,至于多久,您可以查一下史书。古日本有个加贺藩国,加贺藩国的第二代藩主前田利长在茶道方面则是千利休的弟子。千利休是日本很有名的茶道大师。利长在茶道方面造诣颇深,可与千利休最出色的学生们相比。 有一次,利长对自己的侍臣说道:“天下有三件事情让我觉得害怕。第一件是见丰臣秀吉,第二件是见春屋和尚,第三件则是在千利休面前点茶。而这三件事情中,在千利休面前点茶又是最可怕的。” 在师傅面前点茶最最可怕。利长害怕的是什么呢?是点茶,还是千利休本人?这就不得而知了。但利长的心里话却清楚的说明了一点:茶道绝不是轻松愉快的游艺。甚至比棋战更为恐怖。 至于为什么第一局有两种不同的比试。燕母是这样回答的,“我记得当时说的是算在第一局了,所以不算失信。至于为什么有两种表示,棋战检测的是你征战的实力和心态,茶道,我要看看你静下来的情况。再说如雪的茶道不错,总不能你的茶道太差吧。”什么叫不错,燕如雪的茶道那是击败过当代日本茶道宗师—千利休传人里千不二的。令里千不二不敢在燕如雪面前言茶。为了幸福,为了下学期开始的美好人生,我忍,丁小日果然很有茶道精神,够能忍。 十三分零三分的午后,冬意料峭,丁小日与燕北飞上演围棋巅峰对决。这一局,因为丁小日为来客,亦为自己后辈,同时又事关自己女儿终身大事。燕北飞便让丁小日执黑,深知丁小日棋力不俗,不想过分为难他。 棋是会说话的。丁小日自然明白岳父的意思。便选择了积极主动、不落俗套的“中国流”布局。 所谓的中国流布局又被称为桥梁型布局,其基本形是黑棋在占据右上星位和右下小目之后的第五手棋不是按照‘占空角最大,分角守角次之,拆边再次之’的传统布局理论守右下无忧角或是挂对方的角,而是直接隔五拆边连片,由于右边黑棋的棋形结构就象一座桥梁一样,故而称为桥梁型布局。 据说,这一布局的最初构思其萌芽早在日本天和三年(一六八三年)时四世本因坊道策(白)与三世井上道砂因硕(道策之弟)下的一局棋中就有体现,当然,那是根据手割次序改变所得出的结论。此后,在一九五八年吴清源与藤泽朋斋第一期日本最强者战中也曾经下出这个棋形,吴清源执黑,因为另一个角是黑小目单关守角,所以还不能算是真正的“中国流”,但已极为接近。出现在正式记录中的第一个“中国流”布局范例是一九六一年第七期日本业余本因坊战决赛,对局者是原田实(黑)对西村修,黑棋的前三手正是标准的“高中国流”。 一九六零年,当时年仅十七岁的我国年轻棋手陈祖德刚刚进入国家集训队,在那个时期,我国的围棋水平还很落后,中国棋手的总体水平与日本业余强手比较接近。在和日本职业棋手有了更多交流的机会之后,陈祖德发现日本职业棋手普遍理论基础扎实,盘面判断准确,大局观强,中国棋手若是采用稳扎稳打的战术很难从日本棋手那里找到机会,因此,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把棋局导入复杂多变的战斗格局,如此,才能够尽量发挥中国棋手战斗力强的特点。 所以,那之后陈祖德有意识地在自已的对局中尽量采用对角星布局,通过这种地中国有着悠久历史的座子布局,陈祖德在对外交流比赛中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战绩。 然而这种布局也有其局限性,比如对方若想破坏这个布局非常简单,只需在他占到右上星位后直接占据左下角既可,对此,黑棋可以说没有任何办法。 怎么样才能找到一种适合自已的布局呢?陈祖德一直在苦苦的琢磨。正所谓苍天不负苦心人,不能确切地说到底是看到过原田实的那一局棋产生了灵感,还是多年修行,一朝得道,总之,陈祖德发现了这一违反当时围棋理论布局手法的威力。 在其自传体小说《超越自我》中陈祖德曾经提到研究过日本业余强手的布局,但没有提到是否曾经从某处看到过“中国流”。正如数学史上英国的牛顿和德国的莱不尼兹,两人互不相识,靠各自的研究分别发明(或发现)了微积分。 也许,这正应了一句老话“英雄所见略同”。自发现这一有力的布局之后,陈祖德和他的队友们对这一布局进行了相当深入而详细的研究,进而发展成为一套与众不同的布局系统并应用于实战:在一九六五年的中日围棋团体对抗赛中,所有中国棋手不论执黑还是执白,一律使用这一之前在职业棋手中极为罕见的布局手法,虽然因第一次在对日正式比赛中使用,其成果只能说是差强人意,但中国棋手这一独特而又整齐划一的运作给日本棋手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并产生了兴趣,一九六六年下半年岛村俊宏九段访华后在日本国内比赛中频频使用“中国流”获得很好的成绩,从此,‘中国流’开始在日本乃至世界棋坛广为流行。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中国流”这个名称是从日本叫出来的(虽然现有记录显示日本业余棋手最早下出这种新型),正说明日本棋界充分肯定了中国棋手对此布局的发展所作出的贡献。秀策并不是“秀策流”布局的发明者,最早下出“秀策流”连同着名的第七手“小尖”的也不是秀策,但最早对此布局进行系统研究并在实战中大量应用的是秀策,“秀策流”名之无愧。所以,基于同样的道理,将这一布局体系称之为“中国流”名之无愧。 中国流布局最鲜明的特点是:以星小目的配合为基础,迅速向边上扩展地盘,在围空速度上压倒对手。当对方不得不进入黑阵时,则通过攻击来取得主动。 丁小日今天使出这一布局,目的就是发挥自已灵活多变的特长,也是适合年轻人心里的布局,积极主动的进攻,是为一动。之后的茶道为一静,动静相间,增大取胜的可能。 黑棋,右上星位。白棋,左下星位。黑棋右下邻角小目。白棋左上小目。黑棋,“3.九”。白棋,“10.三”。丁小日标准的中国流开局,燕北飞应对的也是十分的老到且并不保守,有对攻的意思。 黑棋,左上目外。丁小日率先挑起争斗,来势汹汹啊。白棋,“16.十二”。燕北飞沉着应对。二人以左上角开始,迅速展开攻防。以攻对攻,棋盘上杀意十足。二人均落子飞快,不长时间已经下了70多手,而此时燕北飞陷入长考,然后在中腹落下第78手,这一招显然是此时的妙招。丁小日紧忙“冲”,意图分开白棋。 此时,恰好到了封盘时间,二人均舒了口气。这场以攻对攻的棋局很是扑朔迷离,二人均感到了疲劳。“哈哈,不错啊。小日的中国流布局已经达到很高的水平了。”燕北飞显然对丁小日的棋艺很是欣赏。“您的棋更是妙啊,特别是刚才的那一手靠,好棋啊。”丁小日的嘴果然够甜,同时也对刚才燕北飞的妙招深感佩服。“呵呵呵。不说了。我准备欣赏一下你的茶道了。准备一下吧。” 茶道是什么?茶道就是为客人准备茶水的一种高度形式化的方法,从饮茶的形式中体味人生。现在提起茶道,可能大部分人的第一反应就是日本茶道。日本茶道确实很出名,但,仅仅是茶道的一种分类而已。中国的茶文化来自平民大众的日常习俗,而日本恰恰相反,饮茶文化走的是自上而下的道路。而茶在刚刚传入日本的时候,完全是属于奢侈品,只有皇族、贵族和少数高级的僧侣才可以享受,茶道被当作一种高雅的先进文化而局限在皇室的周围,形式和内容都极力模仿大唐。所以日本茶道多有华而不实之感,重形式而轻内涵;同时又由于模仿大唐使得日本的茶道统一,不像中国的多样。更因为中国知「道」而不轻言「道」,日本不知「道」而言「道」,中国人不太随意高谈茶道。因为中国人对于「道」的认识和理解是有着相当的崇高与尊重的意味。孔子说:「朝闻道夕死可矣!」同时也深受道家思想的影响很大,无为而顺乎自然,形而上才可曰道,形而下则为器矣。 总的来说,日本的茶道体现的是形式上的高雅;中国的茶文化则是实际上的品茶。丁小日此时没有闲功夫花时间故弄高雅,这也不是合格女婿的应有行为。所以他选择的便是务实的中国茶艺,而且是中国四大茶道中的世俗之道。茶是雅物,亦是俗物。进入世俗社会,行于官场,染几分官气。行于江湖,染几分江湖气;行于商场,染几分铜臭;行于清汤,杂几分脂粉气;行于社区,染几分市侩气;行于家庭,染几分小家子气。熏得几分人间烟火,焉能不带烟火气。这便是生发于"茶之味",以"享乐人生"为宗旨的世俗茶道。选择世俗之道,聚精于生活,便是丁小日所要展示的茶道。而功夫茶,更是丁小日说所擅长的。 1、治器:泥炉起火,砂铫掏水,煽炉,洁器,候火,淋杯。 2、纳茶:静候砂铫中有松涛飕飕声,初沸出现鱼目时(以意度之,不可撒盖看也),即把砂铫提起,淋罐、淋杯令热。再将砂铫置炉上,俟其火硕(老也,俗谓之“硕”),一面打开锡罐,倾茶于素纸上,分别粗细,取其最粗者填于罐底滴口处,次用细末,填塞中层,另以稍粗之叶撒于上面。如此之工夫,谓之“纳茶”。纳茶不可太饱满,约七八成足矣。神明变化,此为初步。 3、候汤:汤分三沸。一沸太稚,三沸太老;二沸最宜。“若水面浮珠,声若松涛,是为第二沸,正好之候也。” 4、洗茶:滚汤环壶口、缘壶边冲入,切忌直冲入壶心,不可断续,也不可迫促。铫宜提高倾注,称“高冲”,始无涩滞之病。首次注入沸水后,应立即倾出茶汤,以去除茶叶中所含杂质,这就是“洗茶”。倾出的茶汤废弃不喝。 5、冲点:冲法同上。 6、刮沫:冲水必使满而忌溢;满时,茶沫浮白,凸出壶面,提壶盖从壶口平刮之,沫即散坠,然后盖定。 7、淋罐:壶盖盖定后,复以热汤遍淋壶上,俗谓“热罐”。一以去其散坠余沫;二则壶外追热,香味充盈于壶中。 8、烫杯:淋罐已毕,仍必淋杯,俗谓之“烧钟”。淋杯之汤,宜直注杯心。“烧钟(钟即茶杯的俗称)热罐,方能起香”:这是不容忽略的“工夫”。淋杯后洗杯,倾去洗杯水。 9、洒茶:茶叶纳入壶中后,淋罐、烫杯、倾水,几番经过,正洒茶适当时候。因为洒茶不宜速,亦不宜迟。速则浸浸未透,香味不出;迟则香味迸出,茶色太浓,致茶味苦涩,前功尽废。洒必各杯轮匀,称“关公巡城”;又必余沥全尽,称“韩信点兵”;壶宜放低洒茶,以避免茶香飘散、泡沫丛生,称“低洒”。 以上便是功夫茶的详细制作过程。果然是很耗时间的泡茶方法。看着面前的六杯飘香的茶。燕母挑不出问题。没想到丁小日的茶艺甚是不凡。燕父也赞赏,“不错,虽然时间长了些,倒也是值得。来,继续我们的棋局。” 棋战,在茶艺之后。经过煮茶的静,回到棋盘的丁小日更是杀意十足,而燕父毕竟年龄上去了,终于黑棋在169手锁定胜局。棋战,丁小日中盘胜。燕父大叹,后生可畏。丁小日则言,燕父手下留情。 一个下午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眼看就要天黑。马自在起身告辞,被燕母拦下,“别走,下一场马上开始。这一场你是重要角色。”不知道第二局是什么,怎么和自己扯上了关系,难道是绘画,不至于吧,燕家姐妹的画工都不错啊。马自在用纯洁而疑惑的眼光看着燕母,心想,你们燕家招女婿,管我什么事情啊。我不就是想凑凑热闹过来看看吗?得,把自己搭进去了。正所谓棋品即是人品,看丁小日的棋力,马自在就知道丁小日的实力不一般。 第十六章 诗画幻境  “观众朋友,听众朋友,大家好.您现在观看、收听的是名为‘求婚大作战’的擂台争霸赛。可能您刚刚打开电视,打开收音机。现在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此次擂台争霸赛的详细内容和进程。此次比赛是为试验我的姐姐,燕如雪之未婚夫婿,没错,就是丁小日同志,他的实力。以决定是否允许他们早婚。虽然党和国家提倡晚婚晚育,但是如果丁小日的实力可以的话,我们是允许这样的个别人提前结婚,带动祖国的婚姻事业的。没错,我就是美女主持,燕飘然。现在马上就要开始第二局了,第一局丁小日胜出,但是我们的要求是三局均胜出,才能算闯关通过。所以,第一局只是前奏,现在才开始正式进入正戏。这一局将由我的准姐夫丁小日选手,对阵神笔马良之后,今年的中科奇才,也就是我的表哥,马自在。而丁小日准姐夫是京华大学的传奇性人物。所以这场比试可以看做中科与京华尖端人才的较量,现场气氛真是紧张啊。来,给我点爆米花,让我们尽情观赏这场饭后娱乐吧。”燕飘然依然唯恐天下不乱,本来想留手的马自在听到她这么说,也要全力以赴了。毕竟中科与京华,一山之两虎啊。 “飘然,别闹了。过来。这一局你也是关键人物。”燕母看到女儿的表现,还算满意。这叫后继有人,深有乃母风范啊。燕飘然伸了伸舌头,做了个可爱的鬼脸。先来到丁小日旁边,腻腻的嗲嗲的言道,“准姐夫~,人家看好你哦。赢了之后也要带上我去你家哦。”然后又小声的在丁小日耳旁嘀咕道,“听说小姨子有一半是姐夫的,不知道姐夫怎么想的,有时间,单独告诉我。”说完还眨眨眼,“这是我们两个间不能说的秘密。”果然是个小妖精,丁小日忙念静心咒。即使想,也不能在这个时候有所表示,岳父岳母都在旁边看着呢,燕如雪也紧紧的盯着。然后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多谢小妹的鼓励,我一定不负你所望。”一句多意啊。中国语言真是博大精深啊。说的燕飘然脸一红,毕竟还是小孩子。再怎么调皮,看起来很成熟的样子,也只是说说玩玩,经不起调教啊。 “上一局,你能在动静之间把握平衡,顺利的转换。并能不摇羽扇就时刻保持冷静,可见你的功力不在诸葛孔明之下。棋战布局大气而细腻,攻守平衡,足以媲美周瑜。第一局算是你通过了。这一局我要看看你别的地方怎么样。”燕母也不忘幽默一把,又没有告诉丁小日第二局到底试验哪个方面,看到燕母“为老不尊”的、不怀好意的眼神,丁小日感到很不踏实。 只见燕母将马自在和燕飘然叫了过去,低声的商量。马自在不时的露出为难的神色,每露出一次都会被打一次。看的丁小日还挺高兴。燕父是个厚道人,把无所事事的丁小日拉到客厅角落的沙发上,坐下,提醒他,“小日啊,你可要小心。我这个侄子的水平我清楚,论才学虽然比起你来,不及你这个高考状元。可是他家传炼器绝技可是不一般啊。那毕竟是神笔马良之后。”“岳父教训的是。我也听说过一些马家的传闻。虽然不知道是否属真,但是空穴来风,必有其因。马家的炼器功力实在是令人恐惧的存在。特别是其先祖马良所练之神笔,都可以媲美上古第一神器——盘古斧了。再加上马家独特的绘画功力,二者相加,几有创世之力。单论诗画,我自信不会输于马兄,可是他的炼器神笔实在令人头疼。”丁小日显然并不像表面那么轻松,谁面对神笔马家都不会轻松的。 “其实,你也无需如此悲观。自马良之后,马家已无人达到那中神笔的境界了。现在马家的炼器功夫虽然仍宇内无双,不过再也没有炼出神器级别的笔了。马自在的功力应该可以勉强使用4品的笔。不过只是场比试,他应该会用5品的笔。不用担心,以你对空间的控制,取胜应该不难。放心吧。”燕父拍着丁小日的肩膀给他加油。 丁小日苦笑,那时没有封印的情况下,现在只能调用2层功力,是场恶斗啊。神笔马家虽然号称炼器家族,但是只炼神笔,当年马良所用便为神笔。后代所炼之笔均不达神笔之境,于是将所炼制之笔分为1至9品,一品最佳,仅次于神笔,9品最次。丁小日知道马家神笔为“五品为虚,四品为实”,即使用五品一下画出的只是幻境,使用四品以上的笔方能你化虚为实,当然也要看用笔人的功力了。还要有很多的辅助器具,这是后来丁小日才知道的,那时的他将所有的希望都放在了神笔上,可惜这是后话。由于此种特性,所以马家人很少使用四品之上的笔。但五品笔所勾勒的幻象已很具威胁了。但是,现在丁小日预先知道待会很大可能是幻象,便在比试中占了先机。有心算无心,丁小日的赢面很大。正如燕父所说的,只是场比试,不足以反应马自在的真实实力。说是测试丁小日的实力,其实测试的主要是他的心,至于其他,自有其他方法测试。是不会让马自在这样的年轻人来测试的,更何况还有一个唯恐天下不乱的燕飘然。 夕阳西下,昏黄的阳光在这个冬日里越显温暖。经过一番教导,燕母终于满意了马自在的状态。宣布比试开始,马自在来到丁小日前方站定,距离大概10米。这应该是他发挥的最佳距离。燕飘然这个重要角色则来到二者之间站定,与二人形成一个等边三角形。很有三角的味道,燕母果然不是一般人。 “终于可以见识一下马家的画了,久闻神笔马家炼器、绘画双绝,如今能亲身体会马兄的笔下神功,妹夫我深感荣幸啊。”丁小日不忘与马自在勾搭一下,一副高手的模样,很有风度的样子。实际上他是想通过交谈来测探马自在的虚实,同时,如果可能还想通过交谈影响马自在的发挥。毕竟号称熟读天下书的他对很多方面的知识,不是略懂那么简单,对催眠就有一定的了解。 可惜,人家马自在是个实诚人,根本不受影响。这也是催眠的一大悲哀,如果对方过于实诚,很难通过催眠来暗示对方,让对方改变自己的初衷。就像现在,马自在根本没有注意丁小日故意摆出的姿势,拿出自己的笔,还言道,“燕母说丁妹夫你也是才华横溢,还有很多奇怪的本领,而且认为中科徒有其表,已经不是当年包容天下的中科了,正在走上迟暮。我很好奇妹夫的本领有多大,能这么透彻的了解中科。” 就知道燕母会做点什么,没想到会这样和马自在说,自己以前也只不过随便对中科点评一点点,跟本没有马自在说得那么严重。现在又不是解释的时机。要知道马自在这种人就是传说中的郭靖类型的,属驴的,还是有点憨的大笨驴,很难短时间内解释通。比起自己,燕母的话更有说服力啊,毕竟未婚妻在中科,自己在京华,事实啊。现在不能解释,如果解释,就会变成掩饰。丁小日只能幽怨的看一眼岳母,然后对马自在言道: “既然马兄这样想,我也没必要解释。请马兄起画吧” “好的。既然妹夫这样有自信。我就却之不恭了。请指教。”言毕,马自在左手撒向空中,用仙女散花手法,让整个空间布满暗黄色粉末。这就是神笔马家的画布——“地”。 丁小日看到漫天的黄色,好奇的伸出手想触摸一下,却发现,摸不到任何东西,仿佛整个空间原本就是黄色的空间。而擅长控制空间的丁小日却没有发现空间有任何的异常。这种颜色就像阳光将空间填满一样,不着边际,丁小日有了兴趣,决定看看到底马自在要画什么。 只见马自在将整个空间染黄之后,右手持笔,看似随意在两人之间一划,中间地上便出现一条米宽的羊肠小路,向两边延展。一端的尽头赫然是燕飘然。而后,马自在便手持笔朝燕飘然方向迅速勾勒几笔。 碧云天,黄花地。 此时的燕飘然已无半点调皮之意,一双水灵的大眼睛流露出忧伤,静静的期盼的望着丁小日。 西风紧,带来满地枫叶。 此时的燕飘然眼里流出了泪水,一滴一滴,大大的泪滴不断的低落在身边的枫叶之上。 看到这情景,丁小日心里没有来的一阵心伤,送别了爱郎,送走了爱情,莺莺等来的不是张生的爱情,而是他的绝情。得知张生绝情的莺莺就是这样的哀伤吗?而至心于官场,不惜背弃承诺的张生真的会得到他想要的吗?不知不觉,丁小日被引入了画中。 古道,西风,瘦马 燕飘然的对面方向,羊肠小路的另一端,夕阳正缓缓落下,一匹瘦弱的老马正吃力的迎着西风,走向夕阳方向,走向刺目。难道这就是张生的结局吗?那夕阳究竟是当初山盟海誓的恋人,还是一心想要的功名利禄?丁小日不禁又有些同情张生,毕竟可恨之人必有其可怜之处。 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夕阳已经下山一半了,欲显的整个天空昏黄。人在天涯,此情此景,如何能不断肠。难道我也像张生一般,孤独的步向迟暮?还是我原本就是张生。丁小日不禁自问,他已完全融入画中了。 整个空间依旧昏黄,满眼的昏黄并没有带来温暖,居然还有一丝的阴冷。而夕阳也愈发衰弱,都不能照出自己的影子了。丁小日在恍惚中低头,没有看到自己的影子。 不对,丁小日不禁惊醒。再怎么微弱的阳光,也会照出人的影子。 马自在的功力的确非凡,一步一步。先以黄色画布为夕阳铺垫,紧接着淡淡的几笔点划勾勒出淡淡的愁绪,逐渐将丁小日引入剧情。要不是丁小日偶尔发现没有影子这个瑕疵,马自在必然会取胜。 马自在的确认为自己就要赢了,没有人能在如此完美的布局下破画。整个布局完美无缺,情愁,离愁,背叛,功利,几乎囊括了人所有的负面情绪。没有人能逃得出来。 “空间破”就在马自在即将封笔之时,听到了丁小日的喊声。 接下来,整个昏黄色的空间破裂,画布被撕裂,烟消云散,一切就像没有发生一样,客厅恢复原样。只是燕飘然晕了过去,在丁小日画破之时精神受损,昏迷了过去。不过没有什么大碍。 破画而出的丁小日也是满身大汗。 不可能,这怎么可能,明明他已经深入画中,怎么可能破画而出呢?要知道一旦陷入画中,即使是幻境,也拥有领域级的力量,足以困住任何人。要想破画,一是用绝对的力量强行撕开;一是找到画眼,所谓画眼即使阵眼,其实马家的画即使一种阵法,特殊的阵法。阵眼即使画眼。当然这并不是阿猫阿狗都知道的事情,可以说知道这个秘密的人当世之上不会超过5个人。马自在确定丁小日并不知道这个秘密,同样,马自在也确定丁小日并不是用绝对的力量破画而出的。难道,仅凭在阵中这一段时间,他便参透了所谓画阵的秘密?马自在怔怔的看着丁小日。 啪啪,“好,能在最危险的时候看出破绽,还能迅速的找的解决的办法,解开神笔马家的秘密。小日,确实不错。不过,看来你需要向马自在解释一下了。不然恐怕他要睡不着觉了。哈哈”燕父对丁小日的表现深感满意。 “不错,我也想知道你怎么看出画阵的秘密的。”燕母也感到疑惑,要不是对马自在还算了解,她甚至会认为马自在故意放水。 “丁兄,请为我解惑。你开始明明不知道这张画就是个阵法,怎么会想到攻击画眼,来破画而出。”马自在确实有疑惑的理由。 “不要这么看着我。好累,让我先休息一下。”浑身是汗的丁小日确实很累。而燕如雪此时已来到丁小日旁边,看到丁小日这样,不禁心里有些难受又有些欣喜。难受的是爱郎如此劳累,欣喜的是为自己而劳累。她扶着丁小日做到沙发上,然后一直默默的为他揉着肩膀,偶尔目光相遇,二人均流露出欢喜,郎情妾意。 “我受不了了。丁兄,喝点水,拜托您快说正题吧。”马自在果然很急。 “呵呵。好吧。你一定想知道,我是怎么知道此画就是一个阵法,而画眼,也就是阵眼,就是飘然。对吧?” 这不是废话吗?要不疑惑什么,都说过是疑惑这些的。马自在很是鄙视丁小日不认真听自己说话,而此时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一旦惹怒丁小日,他不说了。马自在还不郁闷致死啊。马自在诚恳的看着丁小日,点点头,他都无语了。 看到马自在的眼神,丁小日也不好再挑逗他。于是道出破画经过。 “其实你的画的确高明,我已经陷入画中了。” 废话,都看出来了。 “不过有个缺点。” “什么缺点?”听说自己的画有缺点,马自在一下子很是认真。 “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你用黄色粉末封闭了整个空间,另造一个空间。切断我与外部的联系,这个创意很好。可是这也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你的画不够完美时,就会让人醒悟到这是画。” “为什么?”马自在上升为好奇宝宝。 “阳光,你的画里有夕阳,却没有影子。这是最大的失误。” 啊,的确是大失误。 “我发现没有影子,马上醒悟过来,这就是画。我觉得你以后可以不用封闭整个空间,可以封闭一部分,半真半假,虚虚实实,这样效果可能更好。就像你现在之上画个毛毛虫,大家都知道这是画;可是如果你在树上画,那么就有可能以假乱真。” 是啊,如果将画中世界连接上真实世界,岂不是可以达到真假相依的境界。马自在深受教育。“那你怎么看出这是阵法,还准确的找出阵眼的?” “我们的站位,明显的三才阵的变化。而且据我所知,能制造出幻境,要么是领域力量,而你肯定没有;再就是用阵法了。至于阵眼,是阵就有阵眼。画中一切的情绪都是由飘然为出发点的,可以说只有看到她才会有后续的那些情绪变化。紧紧这些不足以让我确认她就是阵眼。也可能是那个夕阳,或者瘦马,或者古道。这些并列的东西无法合理的排除。” “那你是怎么确认的?” “呵呵。这就要感谢岳母了。” “感谢我。为什么?”燕母坐在对面的沙发上,有点疑惑。 “呵呵,您说飘然有很重要的作用。在这个画中,还有什么比阵眼更重要的呢。”看到众人似有所想的神色,丁小日没有理他们,继续说道,“还有就是,神笔马家,既然是神笔,自然不会用一般的东西作为阵眼了。人,显然就是非同寻常的东西。在这个空间应该有三人。作画的马自在,画中被困的我,还有就是被画作莺莺的飘然。从我们的身份来看,作画的马自在需要作画,不会是阵眼;而我则是被攻击对象,以马兄的功力,想叫一个不知阵法的人无意中成为阵眼,可能性挺小。而飘然,从画中来看,即是画眼。我就想,是不是画眼即是阵眼呢。于是我猜对了。”说完,丁小日释了口气,毕竟那时的他也不是有百分百的把握。 “丁兄果然天纵奇才。”马自在深感佩服。 “其实马兄的画工已经登峰造极了。我觉得如果马兄能将被攻击之人作为画眼,并将之置于画与真实之交,那此画堪称完美。”丁小日对马自在也颇为欣赏。 “啊,难道这就是通往神之笔迹的道路吗?”马自在顿悟,当即告辞,说是要回去闭关。正所谓因果循环,正因为指点了马自在一下,方使丁小日在日后的一次危机中没有绝望到底。 燕母没有拦下马自在,她知道这是一个机会,一旦马自在悟通,那就会上升不止一个境界。看着正在和自己女儿甜蜜的丁小日,说道,“今天就到这儿吧。晚上你们好好聊聊。明天开始第三局。”也不理害羞的燕如雪和有些小惊讶的丁小日。拉着燕父就,离开客厅,去看燕飘然了。毕竟那个还在昏迷中,就是不知道会不会留下什么因,造成个什么果。 第十七章 夜话  夜灯初上,晚饭过后,燕家书房。 此时的书房里坐着燕北飞和妻子,气氛不算融洽。燕母的脸色不是那么的好看。不用分析,用小脚趾都可以知道,他们在讨论燕如雪的婚事。 “你真的放心让他们现在就结婚?才多大呀。都没到法定年龄。”这么说得当然是燕母,原来她并不是反对燕如雪和丁小日的婚姻,只是不想他们这么早就结婚。说得也是,现在的大多数20左右岁的孩子只是生理上成熟,心里上根本就是个孩子,完全的没有成熟啊。当然,这是大多数的水准,由于丁小日等有主角早熟模式,所以心里也是相当的成熟,达到了古代人的水平。什么,你不知道古代人的水平是什么意思?那好,形象的说吧。古代的人大都结婚很早,像越王勾践便规定“子十七岁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虽说有其特殊的原因,但基本反应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古代的大多数男女都会在20岁之前完婚,十一二岁成婚的男子更不在少数。所以古代人20岁左右时,无论心理还是生理,便都已经相当成熟了。早婚是有助于人成熟滴。 “什么法定年龄?我觉得小日已经到了结婚的时候了。多好的孩子,你就不怕别人抢走了。”燕北飞显然看好丁小日。 “可是,他们也太年轻了吧。才20.还是个孩子。我担心他们他年轻,怎么能适应婚姻生活呢。婚姻可不是恋爱那么简单,何况他们还没有恋爱过。充其量就是青梅竹马。我觉得可以让他们先培养一下感情,哪怕同居都行,结婚还是早了些。”燕母显然摆脱不了中国人惯有的家长习惯,总是希望子女在自己的计划中生活,在自己希望的时间做自己希望的事情。即便睿智如全国政协委员的燕母,也无法摆脱这个怪圈。不过倒是挺开放的,不在意同居,倒也是,都有婚约了。但是,同居和结婚差异真的那么大嘛?对他们这种家族联姻来说? “呵呵,你啊你。”燕北飞笑着摇摇头,“难道你忘了我们是联姻吗?反正注定我们的女儿会成为丁家的妻子。还是趁着丁小日没有认识太多女孩子,现在他们感情还好结婚的好。不然以后认识了更多的女孩子,就不好了。你也知道丁家的事情,有些时候并不是他们花心,而是他们的血统的问题。” “血统,哼,知道这些,你当初还同意和他们联姻。”燕母显然不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宅主妇,对士族世家的事情并不是毫不知情。 “当初还不是你爸爸极力赞同的吗。再说,你不是也觉得小日这个孩子不错吗。而且他们虽然注定会有很多女人,也注定只能有一个妻子。我看挺好,你也知道,像我们这样的家族子弟,注定不会只有一个女人的。与其挣,还不如趁早嫁过去。”燕北飞显然不是什么都不算计的人。只是他的算计给人王道的感觉,大智慧。说着话,他已经来到了燕母的身后。 “哼。我明天会最后试他一下。哼哼。明天的测试可不是那么简单的。”说完,抽了抽可爱的鼻子,虽然已经有了两个女儿,燕母依然保持着玲珑的身材,还有魔女般的性格。看着妻子的表情,燕父不禁微笑着将手伸到了妻子的胸部。 “哦?你明天准备怎么测试他啊。”燕北飞的手继续向上前进,同时也感到疑惑,从今天的情况来看,丁小日的实力不俗。不知道妻子怎么会这么有把握。 “你忘了,如雪的那个同学不是来电话说是明天要来吗?我就让他们来场龙虎斗。呵呵呵呵呵呵”此时的燕母正在幻想女婿被自己整的样子,突然感到被袭胸,“哎哟,你这个老不正经的。嗯~” 此时,燕如雪的房子里,也在发生着相似的事情,只不过主角换成了丁小日和燕如雪。他们也在讨论结婚的事情。不然,你以为是什么?不要想歪了。 “小日,虽然不知道你这些年来是怎么过来的。但是我知道丁家的特训肯定不简单。你突然要和我完婚,我真的很开心。”燕飘然坐在自己闺房的沙发上,一身可爱的加菲猫图案的睡裙,倍显可爱。而慵懒温柔的声音更是惹人怜爱。 “如雪,这么多年,一直让你一个人。辛苦了。以后我会和你一起面对我们的人生。我保证,绝不会让你再孤单。”丁小日直直的盯着燕如雪,信誓旦旦。女人有时候真的很简单,也许一个承诺就能让她为你痴狂。可能那个越是聪明的女人越是看重你的承诺。所以讨好女人,话不用太多,但一定要让对方感受到你的诚意,让她知道你的话是你的承诺。当然,逢场作戏除外,那是大家各取所需。 知道丁小日从不轻易允诺的性格,所以燕如雪听到丁小日这样说,格外的开心。两个人,越来越近,当丁小日的嘴唇触到燕如雪的嘴唇的时候,他们都有触电的感觉,时隔十多年的一吻,让二人沉浸在深深的爱意与回忆中。二人拥抱在一起热吻,恨不得将对方融入自己体内。体会着燕如雪的丰润窈窕,丁小日知道自己的未婚妻绝对是人中极品,不论是身材还是张相。而燕如雪也感受着丁小日的强壮,感受着丁小日身上那种男人独有的热情和欲望。虽然不断的热吻,二人的目光确实一直紧贴,从未错开。整个房间为二人的热情和爱意所凝固。二人已经衣衫不整,二人的手都触到了对方的敏感部位。拥吻的二人不停的抚摸对方,激情,即将爆发。 “我就不接电话,我就不接电话”一阵可爱淘气的电话铃声打断了二人。那可恶的声音差点让丁小日崩溃。没想到,柔情如燕如雪也会用这种铃声。 看着丁小日咬牙切齿的表情,燕如雪笑着拍了一下他的胸膛,转身靠在他身上,接通了电话。 “喂~恩,对啊。不会出去。什么?你要来?当然可以,我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呀。恩,好的,那明天见。晚安。”也许是为了照顾丁小日,燕如雪没有煲电话粥。听意思,好像明天有人来找燕如雪。丁小日用询问的眼神盯着她。 燕如雪回头看到丁小日的眼神,自顾自的说道,“我一同学说是明天要来玩。你有意见吗?” “当然没有,到时候介绍我认识一下。一起玩,人多热闹。”开玩笑,怎么能有意见。即使有意见也不能表现出来不是,那显得自己没心胸,何况还不知道男女呢。丁小日表现的很男人。 “呵呵,一个很有意思的同学哦。明天你就知道了。”看着丁小日的表情,燕如雪哪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这句话也算安慰吧。 “明天的事情,明天再说。我都箭在弦上了。今晚”看来丁小日想要继续。 “你还是回去好好休息休息吧。明天最后的测试,我妈妈肯定会找个很难的题目的。等你通过了,我还不都是你的。”燕如雪边说边红着脸将丁小日推出房门。这可是自己家,还就在父母的隔壁。虽然现代人比较开放,但是多年后一见面就那个什么,还是很难接受啊。 丁小日自是明白,在门口对着燕如雪说,“放心,明天我一定不会输。你马上就是我的新娘了。呵呵”说着笑垫垫的走了。留下了羞红脸的燕如雪。 而此时,燕飘然躺在床上,喃喃自语,“这个准姐夫好帅啊。还什么都会,又风趣。”一边嘟囔,一边回忆着白天丁小日的表现。不知不觉的就进入的梦乡,也许丁小日还会出现在他的梦中吧。 夜深了,万籁俱静,该睡了。 第十八章 有客到  虚领顶劲,含胸拔背,沉肩坠肘,松胸实腹,提裆塞尾,气沉丹田,顶膝坐胯,足心含空,五指微屈,虎口圆撑。 屈膝,抬手。随着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丁小日以一个太极拳的起势开始,缓缓而流畅的打着太极。 调身、调息、调心。招随心走,看似无力的招式仿佛粘住了阳光。手揽阳光,轻握,缓缓推出,瞬间发力,嘭,阳光被震散,飘洒开来。破开光的一拳?这是明明不可能的事情,却真切的发生在面前,丁小日的晨练在燕北飞看来很有味道,也留下了疑惑。 太阳完全的升了起来,冬日的阳光格外的柔和。收势,丁小日完成了晨练,将空间能力融入太极拳,打出了仿佛破开光的一拳。丁小日知道这是开始,还有更深的境界等待自己探索。 啪啪,“不错。小日的功力深不可测啊。不枉多年的特训。”燕北飞拍着手走了过来。 “呵呵。岳父过奖了。您也起这么早?”丁小日显然不想多谈自己功力的事情。 “哈哈。”燕北飞爽朗的笑着言道,“多年的习惯了。今天如雪的同学可能会过来。你认识一下吧。都是年轻人,多交流交流。你岳母挺欣赏他的。” “哦,是吗?昨天如雪接电话后,告诉我了。我会和他好好交流的。”挺欣赏,难道是情敌,丁小日自从李明的事情之后,对这类的事情很是在意。眼中闪过一丝寒光。 “哦?如雪知道了?”燕北飞有些诧异,嘟囔着,“那孩子还说要给如雪个惊喜,居然给如雪打电话了。有点奇怪。” 二人一个在想如何对待燕如雪的“同学”,一个在疑惑,殊不知他们各自知道的都是事实,也没有人说谎,只不过今天将要来的同学并不是一个。他们说的也不是一个人而已。 太阳仿佛专门是为了照顾丁小日练功才出来的。才刚刚9点钟,太阳就消失了代替它的是漫天的云。 “这鬼天气。幸好没有风。”一边嘟囔着,吴俊文一边背着大背包,一身的学生打扮,朝着燕家走去。“闲着没事,把个别墅建在这种地方,出租车都不肯来。真是的。”看着前方的别墅,吴俊文总算露出了笑容,终于快到了。其实不是出租车不肯来,而是这里从没有出现过出租车,因为这里的安全防护很严,所有的出租车司机在进入出租行业的第一天就知道,北京的有些地方是出租车的禁区,而这里,恰巧就是其中之一。 忽的一阵冬风来,带起灰尘无数,也迷离了吴俊文的眼睛,一辆越野摩托风一般驶过。落下片片尘土,阵阵尾气浓烟。 “靠,谁啊。妈的。”收到伤害的吴俊文自是十分的不爽,满嘴的脏话就如喷泉般的喷出。 “小子,嘴巴放干净点。今天有急事,不然要你好看。”一个那人嚣张的声音传来。嚣张跋扈,就是那个人的写照,而且完全没有将吴俊文放在眼里。 被无视的吴俊文完全愤怒了,要不是即将见到丁小日,也许他会追杀过去。虽然他和骑摩托车的人去往同一家,可惜,他并不知道。不然,他一定会追上去的,因为同路。现在,为了尽快见到自己的好兄弟,他不想节外生枝。但,他已经记下了对方。命运呢,就是这么的神奇,仇人注定会成为仇人的,不同阵营的人不论以何种方士见面,也无论怎样的见面,都会对决的。这就是所谓的宿命吧。 “这位同学,别骂了,那个人是高丽棒子,没什么素质。需要搭车吗?我看你也是去前面,可能顺路。”就在吴俊文气愤的时候,旁边停下了一辆宝马。开宝马的自然是美女,而且是很美的美女,有很有素质,因为她说的是高丽棒子,而不是什么韩国人之类的,而且没有因为吴俊文的满口脏话而有所鄙视。难道我的桃花运来了,吴俊文开心了起来。马上就要答应,如果没有美女旁边副驾驶座位上的人的话。 “丁香表姐,快点开车吧。不要理这种人。让朴世浩抢先了。”旁边的男人果然很讨厌,很及时的在吴俊文马上就要答应,甚至准备拉开车门的时候,来了这么一句。 “着什么急!平时就没见你着急过。”说完,转头看向吴俊文,“这位同学,送你一乘吧,这里离别墅区还有段距离呢。”美女很是令吴俊文满意。可是他的尊严不允许。 “不必了,我这样可以锻炼身体。”其实吴俊文也是个奇怪的人,可能一句话就成为生死兄弟,也可能以为一句话而永远不会成为朋友。显然,因为那个男孩子的话,他对美女也不是很感冒了。 “既然如此,那就不便强求了。有缘再见。”美女显然比较吃惊,没有想到还会有人拒绝,发动车离开。 “切,不识抬举。”这个声音自然令吴俊文对那个男人彻底厌恶。 世上的路都有尽头,不短的距离难不住急切的心。吴俊文一会儿功夫就来到了燕家门口。而此时先前的两拨人也刚刚停好车,朝燕家别墅走来。 铃铃铃,门铃响起。 “到了”燕北飞,燕母,燕如雪,丁小日都这样想到。虽然想的内容一样,但想的人恐怕不同。燕北飞和燕母想的是骑越野摩托的那个人,燕如雪想的是宝马美女,至于丁小日,想的是燕如雪想到的。至于吴俊文,没有人会想到他回来。可以说是个惊奇。 九点零九分,看来自己的速度还挺快的。吴俊文低头看着表,自恋的想着。 门开了,怎么是他?这是屋里出来的人的想法。 “伯父伯母好。怎么都出来了?来迎接我?怪不好意思的。”这是吴俊文的话。 “你怎么来了。来也不通知一声。”这是丁小日问的,也只有他问合适。别人问的话,会被认为是不欢迎。 “我这不是听说你快要和嫂子完婚了吗?特意飞过来的。怎么样,兄弟我够意思吧。”说着便不理众人的诡异气氛,自顾自的拿下背包,走进别墅。“这里面是我为你们准备的礼物。累死我了。” 客厅,众人落座,想要审问一下吴俊文,看一下他的礼物是什么。好奇啊。 铃铃铃,门铃又响起。 “这下该是了吧。”燕北飞,燕母,燕如雪,丁小日都这样想到。但是都没有去迎接,免得尴尬。 果然,那两拨人同时来到客厅。看来他们互相都认识。“靠。他们也来这里,待会好好教训他们一下。”吴俊文看到路上见过的两个人,目露凶光。 正在观察敌情的丁小日瞥见吴俊文的眼神,很是诧异的问道,“你怎么了。” 趁着燕家人和来人客套的时候,吴俊文将路上的事情和丁小日说了一下。说完还问到,“他们不会是你未来的亲戚吧。”他显然不愿丁小日和这种人扯上关系。 “当然不是。他们好像都是来找我事情的。不过有点奇怪。”便将自己来此进行求婚的事情告诉了吴俊文。 “求婚大作战?”吴俊文看着丁小日点头,拍着胸脯说道,“果然很有意思。我帮你。哈哈哈哈” “看看再说。能不用你帮就不用。你只会越帮越忙。”丁小日可不放心吴俊文,一旦把人家弄伤了就不好了,马上就要春节了。丁小日不想在大过年的,还有自己的婚期内闹出什么不好的事情。但是,一旦对方太过分,那就没有办法了,所以也没有把话说死。不理会吴俊文伤心的表情,拉着他起身准备和如雪的朋友打个招呼。 第十九章 第三局之开局  很帅很漂亮,这是丁小日对对面三人的评价。男的帅气,女的漂亮,虽然是配角,但是无疑他们是很帅的配角。作为配角,很帅的配角,要么很光明,很有傻气,就像吴俊文,那是主角身边的配角,仿佛什么都很好很完美,可惜不是主角,但是很受欢迎,甚至在续集中可以成为主角。而另一类配角,也很漂亮,但是不是那么光明正大,有些心里不是很正常,阴气很盛,这种配角肯定是大反派的,而且通常这种配角还会对女主角有所觊觎。 在第一眼,丁小日就发现那两个男的和吴俊文完全不是一种人,注定会成为自己的敌人。但是现在还是不能表现出什么,尤其还是在未婚妻家里,不能让未婚妻认为自己小气,于是很友善的想要和他们打个招呼,“如雪的男朋友吧,欢迎欢迎。快请坐。” “你就是如雪的未婚夫?看起来没有什么不同吗?”摩托男显然是个金玉其外的草包,居然在燕家说这样的话,这是挑战丁小日,还是挑战燕家? “呵呵。虽然朴世浩你没有什么见识,这句话说的还是比较有道理。”另一个显然也不是什么聪明的人。丁小日很是放心,这样的小白,也许会有点才华什么的。但这种心里素质和大局观,是无法对自己造成真正威胁的。那个女的倒是不简单,目光深敛,高手的样子。 看到他们两个人的表象,丁香显然很是头疼,这些人的情商怎么这么低呢?为了让气氛不至于太过冷,丁香决定缓和一下气氛,“你就是如雪的未婚夫?我是她同学兼同屋丁香,这位是我的表弟,白玉言。至于另一个,就是我们学校的同学朴世浩。很高兴见到你。”美女,有情商的美女,不错。 “是啊,她可是我的好朋友。”燕如雪来到丁小日的旁边,补充道。至于燕家人,则是以让年轻人聊聊为由,为这些人创造了独处的机会。正因为这样,没有长辈在场,造成的比较紧张的气氛,而丁香的表现无疑是个亮点,很是令燕如雪高兴,毕竟她不想弄的不高兴。可是,真的能和平相处吗? “好朋友啊。丁香?难道就是那个琴棋双绝的‘迷失丁香’?”吴俊文果然对这些花边新闻很是掌故。 “一个寒冷的早晨 我走进一条幽深的小巷 我并不希望 碰着一位丁香一样的姑娘 我只想起浓浓的忧伤 抛洒在长长的小巷 小路漫长 小巷漫长 沉重的步子迷失了方向 心里有着蜜一般的忧伤 也许,是想着那位丁香一样的姑娘 我怎能不想 她柔波一样的胸膛 散发出软玉一般的漫香 还有分别时泪花的甜蜜 回转身时默默的凝望 小巷漫长 迷失了那丁香一样的姑娘 名好,人更好。”丁小日悠悠的吟出这首诗,点出丁香名字的出处,作出如此客观中肯的评价,这个名为丁香的女孩子确实漂亮,似笑非笑的大眼睛,尖尖的下巴,修长的身材,温婉的语调,淡淡带有忧愁的微笑,很有丁香的气质。至于两个男士,需要理会吗?又不是玻璃。 “丁香可厉害了。你知道吗?传说听过她的琴声,都会迷失在琴声里;下过棋的人则会在下棋中迷失。所以叫做迷失丁香。”燕如雪力挺友人。说得丁香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何止这样,我表姐还是亚太第二淑女呢。”白玉言显然对表姐很是崇拜,整个就是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说话的声音显得很是稚嫩。 “哦。亚太第二淑女啊。失敬失敬。不止第一淑女是谁?怎么评出来的?”丁小日显然对这些事情不是很知道。 “老大,第一淑女不就是你的未婚妻吗?”吴俊文显然很是无力,看到未来大嫂有些害羞,只能自己来解释了,“所谓亚太淑女呢,主要是中日韩外加新加坡等一些地区,评选出来的十名最为杰出的淑女。每年都会在所有知名大学的大一新生里面进行评选。至于评选的过程比较神秘,不过好像大家对结果都没有什么疑惑哦。很有权威的样子。今年中科有两名被进入上架,就是这两位了。今天还真是有眼福啊。对了,你们京华大学好像也有一名,评为第三。所以呢,现在亚太地区好多国家都知道,今年这一届的大一女孩子,中国的质量很高。好多人都来中国留学来了。”说完,还看了一眼朴世浩。 “我不是留学生。”朴世浩显然对吴俊文的含沙射影不是很满意,冷冷的说道。 “哦。如雪很厉害的样子啊。”丁小日根本没有理会朴世浩,兴趣勃勃的看着燕如雪。期盼燕如雪能够和自己说说淑女的那事情。 “你又没有问过我。哼。”燕如雪不理会他,拉着丁香,说道,“不和他们这些色狼一起,我们去聊会。”白了丁小日一眼便拉着丁香走了。 “大嫂,我可不是色狼啊。天地良心,我可是纯情男孩。”吴俊文很恶心的不停的嚷嚷。可惜,没有人理他。 此时,客厅只剩下四个男人。他们的眼神不停交错,火光四溅啊。 不用通知,更无需说明,丁小日自是看出对面两个小白脸对自家未婚妻有野心。所谓未婚就不是妻,在自己求婚大作战的时候来这么个节外之枝,不是什么好事情。得快点把他们呢给解决掉,不然,未来岳母必然会利用他们给自己下绊子。好在吴俊文也来了,而且和他们貌似有过节啊,有帮手,这是好事情。同时,他也知道未婚妻拉走丁香,也是为了给自己创造机会摆平他们。 看着丁小日那个淡淡的,似乎与世无争的欠揍样子(在他的眼中),朴世浩很不爽,尤其是看他居然和自己的女神那么亲密的态度,很想干掉他。燕如雪这个时候离开,难道她是不满意未婚夫,想要借我的手给他点教训?(不知道他从哪里看出来的,果然是有韩国人的特点。)看来这半年的功夫没有白费,如雪终于认真的看我了。哈哈哈哈啊哈哈哈。看我不整死你。朴世浩果然继承了韩国人的血统,喜欢意淫。 丁香表姐对我真好,故意拉走如雪,给我提供机会打击这个未婚夫。哼。看如雪的样子,似乎对未婚夫很满意,不过等我痛扁他之后,如雪就会认可我的实力了。男人吗,没有实力,顶多就是一个小白脸。白玉言显然也不是个安分的人。 靠,这两个家伙,想什么呢。用那种眼光看着小日,难道是,gay的可能性比较小,估计就是了,情敌!!!恩~?有动手的意图?好诶。让你们在路上仗着有个交通工具就欺负我。看待会儿我怎么收拾你们。吴俊文给了丁小日一个眼神,意思是,找个借口,揍他们。 现在,就差一个借口。这是个问题吗? “白痴。”丁小日收到吴俊文的眼神,笑了笑,对着朴世浩和白玉堂冷冷的言道。说完就拿起旁边的茶水抿了一口,顺便回了个眼神给吴俊文,意思是,要借口干嘛。这样,不就行了。 那丝毫没有将二人放在眼里的神色和不经意的举动,深深的伤害了二位大少爷的心灵,毕竟他们可不是吴俊文那种从小被丁小日蹂躏的人,忍受不了这种直指他们尊严的伤害。这种被人无视和打击,二人显然是不会容忍的。 “小子,你是什么人。配的上燕家大小姐吗?像燕家这样的大家族,他们的女婿应当是我们这样的富家子弟。像你们这样,连个交通工具都没有,去哪里都靠11路的人,是不配的。这不是拍片,现实是残酷的,识相的就快点走吧。免得吃亏。”很嚣张。显然,朴世浩误会的认为对面的两个人是两个穷小子。他也不想想,人家燕家能不知道吗?只能说他自作聪明,没有一点点的理智分析能力。 “就是。连如雪是第一淑女都不知道,看来你们也不算很熟。不要以为入赘进了豪门,就成了贵族。豪门深似海,不是你能玩得起的。趁早走,回去过你的生活去。想你们这种定亲的事情,就是一个玩笑。如雪那女神般的人物,你配的上吗?”白玉言居然和朴世浩形成了统一战线,很有文采的一段话啊。不过,这也激怒了丁小日。 丁小日本来只想和他们玩玩,没有想到他们说的这么过分,虽然门当户对的确是他所认同的,但是被人这么教训,可是犯了他的大忌。眼中的厉芒一闪而过。 朴世浩和白玉言没有注意到丁小日的变化,相视一笑,似乎对此次的合作很是满意。 吴俊文注意到了丁小日眼中一闪而过的厉色,不禁暗自惊喜,哈哈,两个白痴,把小日惹怒了。就连C级杀手面前都没有动过气的丁小日居然动气了,哈哈,这件事不能善了了,有意思喽。他幸灾乐祸了。 叮。丁小日的茶杯漂在面前。不错,漂浮在空气里。茶杯里的茶水沸腾着,不是的蹦出水花。丁小日则背负双手,冷眼看向朴世浩、白玉言二人。男人,这个时候,就得让对方见识一下自己的厉害,绝不能退缩。 铛。一根棍子出现在朴世浩手中。竹木制成,两端套有铜帽和铜鐏。我们通常也将这种兵器称为“棒子”。 “哼。”白玉言,冷哼一声,伸出手,摊开掌心。噗,一束火苗出项在手心。 果然大家都有一手。朴、白二人亦重视起来。 此时的吴俊文看似很悠闲的样子,毕竟他没有什么表示,依然靠着沙发,双手踹在兜里,看似潇洒。实际上,他的手指上已然打好了印结。准备阴他们一下。 剑拔弩张,一触即发。 第二十章 第三局之战前  时间退回到十分鈡之前,燕如雪带着丁香来到自己的闺房。与客厅里紧张的气氛不同,此时,燕如雪的闺房里面一片祥和温馨。 来到燕如雪闺房的丁香,得知好友即将听从家里的安排嫁给丁小日,看着燕如雪那幸福溢于脸表的样态,不禁感到奇怪和些许的淡淡的忧愁。难道自己的好友喜欢联姻吗?丁香禁不住问道,“你真的愿意?” “愿意什么?”燕如雪对自己好友的突兀的提问很是有些许的不解。 “结婚啊。还这么早,又是联姻。”丁香好奇的目光没有离开过燕如雪。在她看来联姻就是对爱情的侮辱,就像她,一直抗拒的家里的安排,一直对自己的未婚夫仇视着。其实这也无可厚非,正常的想法而已,甚至可以说在很多人的眼里,特别是所谓的现代人的眼里,她甚至就是一个勇士,追求爱情的勇士,因为在他们看来联姻或者说是父母之命简直就是罪恶。经过这么多年无数的教育或者是小说无数的渲染,长辈安排的婚姻等同于家长制,是自由的绊脚石,在恋爱自由的今天,这种长辈安排的婚姻已经被定性为了封建家长制,无数的人们抗拒着,挣扎着,同样,无数的长辈们也不知疲倦的安排着。虽然当今社会依然存在着少许的联姻,但是整个社会提倡的,或者说当今社会的主流是自由恋爱。当然,导致的结果就是一句名言的诞生,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呵呵。其实小日很好的。反正早晚都要嫁给他,就像他说的,宜早不宜晚。”燕如雪看着丁香好奇而愤愤的颜色,平静的说道,“还有就是,虽然是联姻,但是他说他娶的是我,而不是我的家族。你知道的,像我们这样的人家,找一个不在乎自己背景的人不多。” “是吗?你真的相信?他不是为了你的背景?他家里情况怎么样?”很少有人知道丁家的底细,虽然都是姓丁,显然他们没有任何的关系。丁香同时对丁小日也升起了些许的好奇,毕竟在中国不在乎燕家背景的人,可谓是凤毛麟角。 “呵呵呵。他家可大了。不过很多人不知道而已。像我们熟知的奇石集团就是他们家的。”燕如雪并没有正面回答,只是侧面指出丁家的强大。 “哦!”深知这种大家族规矩的丁香自然明白,也不再问下去。 “你呢。听说你那个未婚夫好像是他们学校的。”即便是燕如雪,也很八卦。 “他?哼。我才不理他。我要追求我的爱情,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丁香的头抬得很高,“你看古人都知道爱情和自由的价值呢。我可不想听从家族的安排。我要自由的爱情。我要抗争。”古人?虽然裴多斐那个哥们比较的不年轻,可是也谈不上古人吧。 啪啪。“我支持你,不过不要后悔啊。”燕如雪很是为朋友的豪情所感动,但是也有些许的担心。毕竟一些事情是年少的人们所不了解的,就像婚姻这种事情,总以为爱情很重要,可是没有多少人的爱情会在婚姻里得到幸福。所以燕如雪并不知道应不应该相信爱情的存在,但她知道不论存不存在,她的婚姻会很幸福,因为她要嫁给的人是丁小日。这个名字就是爱情的承诺。这就足够了。 跳过沉重的话题不谈,二人聊起了结婚的场所和自己理想中的婚礼的样子。室内一片欢声笑语,与客厅恰好相反。 与女人不同,男人是理智的,他们通常会选择简单而直接的办法解决问题,这种方法通常会有暴力性质,严重的甚至会导致一场战争。现在客厅里分成两派的男人们,马上就要开始一场战争了。是的,两派。虽然白玉言和朴世浩均看着对方不顺眼,但他们似乎有意先去掉丁小日这个共同的敌人,所以暂时成为一派。而看白玉言和朴世浩都不顺眼的吴俊文早就想教训他们了,所以自然的和死党丁小日站到了一起,并且急切的盼望早点开战。 可惜,并没有如吴俊文愿,毕竟在燕家啊。当燕北飞和燕母出现的时候,吴俊文就知道自己的印结白打了,没有自己偷袭的空间和机会了。 燕北飞的眼神有意无意的瞟过吴俊文手的方向,然后微笑的对着他们说,“这么快就熟悉了。你们都是各自学校的精英。吴俊文,不要笑,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南京干的好事,小心我把你弄到北京来。”燕北飞看到吴俊文居然在自己准备慷慨激昂来一段的时候发笑,很是不爽。“今天你们来的正好。正好有点事情请你们帮忙。不知道你们愿不愿意啊。”说完诡异的朝着丁小日笑了笑,好在由于站位的关系,其他几个人都没有看到。 白玉言听到这话,心急的想要表现自己,“伯父客气了。您尽管吩咐就是了。”朴世浩也点头。 “呵呵,我就是喜欢玉言这爽快的孩子。世浩也不错,很有大家风范。”燕母显然想要给白玉言和朴世浩信心了。果然,听到燕母这么说,二人均觉得燕母不赞成这场婚姻。再加上燕父燕母来到客厅之后并没有对丁小日有所特别的表示,给了二人这么一种错觉,我们不喜欢这个准女婿,你们最好把他给打倒,这样你们就有机会了。虽然没有根据,但是这种感觉就足够了。白玉言和朴世浩果然面带笑容的挑衅的看着丁小日和吴俊文,那个意思就是:原来你是一相情愿啊,打呀,看我们打败你,你还有什么脸面留在这。 虽然不明白他们怎么知道自己和如雪的婚事的,但是明显这可能就是第三局了,丁小日自是明白准岳母的意思——想要娶我女儿,就要打败所有追求的人,证明自己的实力。所以一向顺其自然的他,也升起了斗志。 至于吴俊文,深知丁小日的他,自是不甘落后了,何况对面的两个人让他很不爽。 目光交错中,燕母与丁小日对视了一眼,协议就达成了,说道,“这样,马上就开局吧。” 第二十一章 第三局之料理  “开局?” 开口的不只一个人。 显然,他们只是知道婚约。而不知道赌局。 “是的。我和伯母赌了三局,已经赢了两局。今天是第三局。你们来的正是时候。”接到燕北飞的示意,丁小日语意双关的朝着其他几个年轻人说道。不是笨人的他自然知道,这些人的到来有的是偶然,但也有的是安排。 “至于赌局的内容我就不详说了,只是告诉你们一点,是关于如雪婚事的。而且小日必须三局都赢才行。”燕母显然对丁小日的过于简单的介绍不是很满意,加上了这句能够让某些人全力以赴的话。同时也隐去了最关键的内容,赌局决定的是婚事的时间,而不是婚事的是否。她的话很容易的会让朴世浩和白玉言误以为赌局决定的是婚事的是否,而且最后的话很容易让人理解为她不喜欢丁小日,所以要求他要三局都赢。毕竟,通常的赌局,只要三局赢下两局就行了。所以,现在的朴世浩和白玉言可谓是野心勃勃,斗志高昂啊。 至于吴俊文,向来吊儿郎当的他,不会去关心这些所谓的言外之意的,因为他相信丁小日,相信只要跟着丁小日,就不会错。 “哈哈。我就知道伯母叫我来是有事情的。没想到是这件事情。我定会全力以赴。”果然朴世浩不是燕如雪联系的。不过他有点嚣张了,让你来只是试试丁小日而已,你以为招你为婿啊。烧火棍一头热啊。 白玉言虽然不满朴世浩,但是还是跟随朴世浩的节奏,坚定的点了点头,好像他有多重视似的。 看到他们这样的表现,燕母很是满意。 “那我就规定题目了。”看到他们急切的表情,燕母很满意,只是丁小日的似笑非笑的眼神很是令她不满。“快到午饭时间了。你们就先分两组,来弄个午饭吧。每组就四菜一汤吧。家庭点的。我可不能让我的女儿结婚后饿着啊。”废话,这里的人,哪个是会有可能饿着的,最后一句完全是在火山浇油啊。现在的朴世浩和白玉言真是热血沸腾,雄心勃勃,打定心思要拿下比赛了。 丁小日眼中也是金光一闪,知道,料理是个综合比试啊。不仅仅是饭菜那么简单的。 “看来大家都没有异议,那么我就等着吃午饭了。记住啊,我家习惯11点半开始吃。到时候飘然也该醒了。”说完,燕北飞就和妻子消失了,是的,消失了,很是诡异。客厅里就剩下丁小日他们四人。 已经是10点了,只剩下一个半小时了。 时间短,任务重啊。何况是他们这样的年轻的世家子弟,没有几个会做饭的。虽然丁小日曾经经历过一段野外生活,可是那些食物明显不能拿到这个家里餐桌上的,那毕竟不是家常菜啊。你听说过有人家把狼肉、蛇肉、魔兽肉当作家常菜吗?吴俊文也是一样的为难,典型的纨绔的他,也是不知道如何做饭啊。二人的脸色很是不好看。 “呵呵。二位我们先去厨房了。我几年前做的料理就比大厨好了。你们慢慢想啊。”朴世浩看到丁小日和吴俊文似乎不像会做饭的样子,显得很是开心。 “虽然我也不是很喜欢朴世浩,但是他的确有很强的做饭功底。他们家是厨神世家,尽管是韩国的。你们慢慢玩吧。”说着,白玉言也跟着朴世浩走进了厨房,短时间内做好一顿高水准的午饭,不是一个人的战斗啊。像他们这样受高等教育的人,自然知道什么时候该干什么事情。 丁小日看到他们都走了,脸上露出了诡异的笑容。笑得吴俊文有些冷飕飕的。 “你笑什么呢。那么阴险。”吴俊文问道。 “哈哈。我想到了一个稳赢的办法。”丁小日用手支着下巴,装酷的说道。哎,没有办法,虽然在燕家人面前表现的很是成熟,但毕竟不到二十岁的他,还很青春啊。 “什么办法,来来,看你怎么阴险,一定不是在想好事。快告诉我。”虽然不是很在乎胜负,又不是他的婚姻,废话,和他没有关系,吴俊文在乎个屁。再加上看到丁小日这么自信,吴俊文也调皮了起来。 “只要我们”丁小日在吴俊文耳边小声的嘀咕了一会。只见吴俊文的表情很是开心。 “行得通吗?”听完之后,吴俊文替丁小日担心。 “当然,她有没有要求亲手做。再说,如雪对我怎么样,你也知道。她肯定会帮忙的。”丁小日一向都很有信心。 “既然这样,我打电话了。”吴俊文办事也很干脆。 “行。你快点。还有,让他们用最快的速度来。晚了,哼,就永远别来了。打完电话,就开始行动。”丁小日很有黑社会领导气质。 “yessir!”吴俊文也很配合。马上拿出电话,拨通号码,“喂。你家少爷我啊。恩。给我来个四菜一汤,11点一刻之前送到香山别墅燕家。要快,知道吗?” “等等,那个汤,要一个补身体的,特别是补脑的。”丁小日突然加了这么一条。 “喂,刚才的听到了吗?听着,一定要弄最好的来。恩。就这样。”吴俊文挂断了电话,疑惑的看着丁小日问道,“为什么是补身体的?难道昨晚太累?呵呵呵”淫荡的笑声啊。 “别乱想。”瞪了吴俊文一样,丁小日继续说道,“我突然想起刚才如雪妈妈说飘然要来一起吃午饭,飘然昨天晕倒了。” “晕倒了。怎么回事说说。”吴俊文仿佛是一个好奇宝宝。 看到时间尚早,那两个傻瓜还在厨房忙碌着,而且仿佛说自己是傻瓜,闲来无事的丁小日便将自己前两局的比试和吴俊文说了一下,当然包括燕飘然晕倒的事情。 “这么说来,那两个傻瓜不知道你小姨子身体不舒服的事情了。看来,你未来岳母有意帮你了。”吴俊文认真的推测。 “是岳母。”丁小日纠正吴俊文的称呼,他可以这么说这么想,不代表他允许别人认为他这么想,好复杂。“其实我觉得是她爸爸提议的。反正如雪早晚要嫁给我。他们两个傻瓜根本就不知道我们的事情,来瞎凑热闹。” “那倒是。”吴俊文深以为然,“不过,老大,既然早晚要嫁,为什么还要比试呢。” “笨啊你。闲的啊。估计是如雪她妈妈太闲了,要找点乐子。你妈妈还不是一样。她们这些人,就是唯恐天下不乱的类型。不然,也不会找来这么两个小白。” “哈哈。有道理。老大,还有好多时间,不如我们出去转转,看看有没有好看的小娘子。”吴俊文很是邪恶的笑着说道。 “也好,免得让他们看出破绽。虽然不怕,但是太明目张胆的钻空子作弊就不好了。”丁小日显然也想出去,但是理由说的还是很冠冕堂皇的。 第二十二章 好狗  话说燕家别墅里面,朴世浩与白玉言二人配合默契,洗菜,切菜,炒菜,煮饭,忙的不亦乐呼,还不时的嘲笑丁小日几句。人生就是这么奇妙,有时候本来没有过节的人,会不自觉的看不顺眼,就像做饭的二人瞧着出去玩的丁小日和吴俊文二人不爽;而本来互相看不顺眼的二人,则因为有共同敌人则成为默契战友,朴世浩和白玉言就是这样结成统一战线的。不过,看起来,二人的厨艺还算不错,起码没有将燕家的厨房变成战场。可能这正式丁小日不愿做饭的原因吧,想那吴俊文必定是能够将厨房变成战场的人物。 且不管世浩与白玉言如何做饭,毕竟他们不是主角。此时的主角,丁小日正和吴俊文在外面溜达。 “腐败啊。有钱人住的地方就是好啊。”吴俊文一边溜达,一边嘟囔着,说得好像他是穷人似的。 丁小日则用鄙视的眼神看着他,“你家的后院比这个小区都大。” “我家那是因为有个高尔夫球场。再说,你看这里,站岗的都是特种部队的人。还有,你看看这个环境,居然到处都有玻璃温室,都冬天了,还到处都是鲜花啊。你未来老丈人不会是拿着国家的钱在这里享受吧。我家后院一到冬天就到处是雪,哪能看到这花红叶绿的。好地方啊。”吴俊文果然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那谁知道。不过这里的确不错,离学校也不是很远。对了,一直没时间问你,你怎么来了。不要说什么听说我要结婚了之类的,你知道我不信。跟我说实话。”丁小日显然对吴俊文的突然出现心存怀疑。 “没什么,就是上次暗杀的事情。”眼看瞒不住丁小日,吴俊文吐露了实情。 “哦?他们还没完没了了。”在自己幸福的时光来打搅自己,活腻了,丁小日很是不爽。 “也不是。只是,他们组织向我们道歉了。爷爷觉得事情有些诡异,让我来你这里看看。好有个照应。”吴俊文对丁小日没有什么可以隐瞒的了。 “这样啊。既然明里道歉了,那么再来生事的话,我就可以调动我的特别力量了。也好,照江湖规矩来。小心点就行,只要我们不出事,他们就处于被动。如果有人破坏规则,那么,,哼,我们就制定新的规则。”丁小日显然对上次暗杀的事情耿耿于怀,特别是现在是他婚姻的重要时期,如果此时招惹他,后果可能真的很严重。所以说话都带着冷气。 “估计他们也不敢乱来,毕竟,出来混总要还的。我们先去轻松一下吧。听说这个别墅区里有一个超好的网球场地,去玩玩。”一向活泼好动的吴俊文自是不愿意在这个敏感话题上纠缠下去。 说着,边很是熟悉的拉着丁小日向场地方向走去。 “贱种,快滚。这种地方不是你能来的了。大卫,放狗。”一名貌似贵妇的女人,挨着一个面目英俊、眼神略像丁小日的十五六岁的小男孩,小男孩手里则牵着一条大狗,一条很大很肥的狗。看来那名小男孩就是大卫了,听到贵妇的话。小男孩立刻松开了手里的狗绳,并且大喊一声,“大旺,去,咬她。”显然,那条有肥又壮的狗就叫做大旺。 而狗冲向的方向则站着一名看上去十一二岁大小的瘦弱的小女孩,水汪汪的大眼睛,泪眼婆娑,粉嘟嘟的小脸上布满泪痕,头上顶着两个小辫子,要不是表情悲伤,就完全是一个可爱的中国真人版的芭比娃娃。这么可爱的小女孩独自无助的看着奔袭而来的大狗。眼中充满了绝望。是啊,这么一个瘦小的小女孩,不论什么原因,能够站在这个超级别墅区里,说明这个场面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场景。那个小女孩曾经必然会有一个适当的身份。可是现在不是探究这些的时候,如果被那条看似可爱的狗扑上去了,后果不堪设想。 藏獒,丁小日只需飘过一眼,便知道这只狗的名字。 看得出,这家的主人很爱惜它。雪白的身体一丝不染,纯洁的好像处女一般,以丁小日的眼力,很容易就判断出这是一条正值壮年的5岁的公狗,尽管它的主人将它打扮的如同母狗。 丁小日和吴俊文的嘴角不禁流出了口水。当年,刚学会点本事的二人,出去执行些任务的时候遇到不少藏獒,开始还真给二人造成了些许麻烦。可是,人都是能够积攒经验的动物,虽然遭遇藏獒的次数的增多,二人对付它们的手段亦愈发高明。当然,随之而来的就是,所吃的藏獒的只数亦成直线增长,因为他们两个不满足送上门的,更是主动的出去寻找。于是乎,他们很了解如何能找到最好的藏獒,如何能将肉做到最好。再配上最烈的酒,在冬日,这是不错的享受。 所以,看到这么一头养的很好,肉质想必也很好的藏獒,二人的反应印证了诺贝尔奖金获得者、俄国生理学家伊凡巴甫洛夫的条件反射理论。 更何况,那个小女孩,明显是一个未来的美女啊。不吃这条狗简直就是一种罪恶。 有人说,悲剧,就像是将一个很美丽的花瓶打碎。无疑,在那个贵妇看来,丁小日现在做得自然是一件悲剧的事情。因为,她的雪白美丽,充满力量的大狗,缓缓的倒在了地上,轻微的抽搐了几下,渐渐失去了生命力。 原来,欣赏了一下藏獒美丽的奔跑之后,就在它咬向小女孩的一霎那,丁小日出现在它的面前,一根手指点在它的鼻头,于是,它便步入了死亡。不错,经过多年的杀狗经验,用一定的力量在它冲上了的时候,击打它的鼻尖,会让它死去,而且不会流出一滴血。而那个小女孩,则瞪大了眼睛,被丁小日抱在怀里。 左手抱着小美女,右手一指点倒雪白的藏獒。在那狗缓缓倒下去的时候,他依然保持这个半蹲的姿势。是的,那个帅气的姿势。而此刻,微风拂过他额前略长的发丝,紧接着,雪花又开始飘落。不得不说,天气实在太配合了,每次的雪花都能配合他的杀气,让他每次杀伤的时候都显得很唯美。几乎完全隐去他残酷的眼神。而恰好落在他指尖的那片雪花,则点睛般的勾勒出这个唯美的画面。也许,并不是天气的配合,有可能是他的杀气影响了天气。指尖的雪花,保持完美的雪花形状,没有融化。 朝着怀里的小女孩笑了笑,抱着她站起来。 指尖的雪花弹出去,高速的飞行,而目标,就是那个面目可憎的十五六岁的小男孩。一个明显是有心里问题的男孩,而且是一个貌似有点背景的人。丁小日不想给自己留下隐患。 那片漂亮的雪花,就是他的催命符。 第二十三章 王子?  雪花,高速的飞向那个男孩。不必怀疑,被击中,只有死亡一个下场。 “叮”,就在雪花即将击中他的时候,一柄剑挡住了雪花,二者相碰,发出了金属相撞的声音。可见,雪花飞行的速度的确够快,而持剑人的功力亦不凡,挡住雪花的剑没有一丝的颤抖。 好快的剑。挡住丁小日一击的剑,已然回到了剑鞘,快到让人无法看到剑的样子。而后,丁小日看到一名剑客,站在贵妇旁边;男孩的面前,而越过剑客的身体,丁小日明显的看到那个男孩眼中嚣张的眼神。 啪啪。“很好的剑法。”吴俊文叼着支烟,稳稳的站在丁小日旁边,叼着烟的嘴里吹出一团烟,可见他的嘴的功力非凡,吸烟的同时吐烟圈,还说着话,非同凡响啊,他还没有停的打算,继续说道,“虽然你的剑法已经很好了,但是,那不能骄傲,知道不。你还要继续研究剑术。功夫不负有心人,知道这个道理不。认真听着,说得就是你,小屁孩。我知道他是你师父,不要否认。”吴俊文看到对面的人似乎想要打断自己的话,很是不爽,教训了他们几句,继续讲到,“等你剑法研究好了,达到人剑合一的境界。人剑合一的境界,知不知道。什么,不知道。那我告诉你,就是,你就是剑,剑就是你。到了那个境界,你,已经不是一个剑客了。你,已经脱离了低级趣味,你,就是剑人(贱人)了。那个小屁孩,瞪什么眼,你就是小贱人。知道不。”吴俊文继续吐着烟圈,滔滔不绝的讲着。说的让所有的人都很无奈,而且,凡是正常的人,必然会无法忍受的。终于,那名剑客,拔出了剑。 是的,终于,因为他从对面的两个年轻人的身上感觉到了一种压力,特别是那个抱着小孩装酷的男孩子。汗!追求简洁唯美攻击的丁小日,被人认为是装酷,虽然他的一手抱着小美女,一手伸出一根手指,控制着一片雪花的样子很有装酷的嫌疑。但是,给他压力最直接的还是话多的这个人,他的声音里带有一丝特殊的力量,让他无法用力,所以,在吴俊文说完话的时候方才拔出了剑。不然,他定不会让吴俊文将话讲完。 “好剑。”丁小日看到剑的第一眼,就知道这是一把古董剑,而且应该是一把名剑。 剑客,最大的心愿,就是得到一个剑上的知己,敌人也好,好友也罢,只要是懂剑,就会得到剑客的好感。这个持剑的人明显是一名标准的剑客,听到丁小日的话,他居然眼中闪过一丝好感,但作为一名标准的剑客,执着,是必须的。他不会放过伤害过自己或者自己主人的人,就像现在,他冷冷的说道,“看来你懂剑。但是,我不会手下留情的。” “懂剑?”吴俊文望了一眼正努力和小美女做眼神沟通的丁小日,疑惑的问道。而回答他的是丁小日不屑的眼神,“何止懂剑,没有什么我不懂的。那柄剑很有价值。”原来如此,自家兄弟果然是以看古董的眼神来看那把剑啊。也是,一向认为先进战胜落后,现在必定远胜古代的丁小日,看待古代的兵器,一向都是用看古董的目光来看。即便拥有非凡的能力,手持利剑的西门吹雪,也很难战胜手持机关枪的普通人吧。 “是的。”那名剑客对着吴俊文说道,“他是一名懂剑的人。我这把剑是名剑。但很少有人知道。” “哦?很少有人知道的名剑。”吴俊文还是改不了好奇的本性,所以他是配角,不如丁小日沉稳。虽然丁小日也不知道到底那把剑是什么剑,但是他的莫不在意则给人高深莫测的感觉。恩,他很会装。所以,他是主角。 “是的,它就是,凌厉刚猛,无坚不摧的紫薇软剑。在这个世界上,当年独孤前辈弱冠时所用之剑,后来埋于剑塚。现在,是我的佩剑。”他看向剑的眼神无比的温柔,让吴俊文很是寒冷。 晕。原来是那把弃剑,神雕侠侣里略提过的剑。没想到,真的存在,不过,这把剑应该是铁制的,看来他保养过了。不然,早就绣没了。丁小日习惯地分析剑的质地。 “出招吧,你们侮辱了王子,让我来了结你们的性命赎罪吧。”剑客很是潇洒的抖了一个剑花。 “王子?”这次轮到丁小日疑惑了。 “如果我没猜错,你们应该是夜郎一国的人。”吴俊文果然博学啊,居然知道他们,“你们不好好的在暗夜国度待着,跑到正常世界来干嘛?” 所谓暗夜国度,既是一个与我们所在正常世界相反的另一个地球,也就是俗称的异界。众所周之,很多的科学家提出,宇宙中的物体必然存在其相对的另一种物质。比如,光和暗,正物质和反物质,再比如,阴和阳,男人和女人。而地球,也有他相对的一个存在,那就是暗之地球,当然,这个暗之地球是因为是我们这个地球的人先发现他们的地球的原因,有点绕。简单的说,就是他们的星球的布局和我们一模一样,都是七大洲四大洋,那个星球上同样有很多的国家,除了国家版图和我们不一样,人不一样。两个星球就是双胞胎星球。他们也管自己的星球叫做地球。只是他们科技比我们落后百年以上,所以我们先发现了他们,所以他们是暗之地球,他们的国家则是暗之国度。虽然是相反两个世界,但是却可以通过某些方式到达彼此的世界,就是俗称的穿越。当然我们也能去他们那里,用得方法是科技方法,制造场爆炸什么的,当然由于需要大量的能量,所以爆炸的大小很难让人接受。而且需要算准时间和角度。据说,当年日本的两颗原子弹,就是某个人为了穿越弄得,第一颗由于喝醉酒,没有算好角度,导致了第二颗的爆炸,可怜的日本人,本来只需要一次爆炸就行了,都是酒惹得祸啊。当然,现在已经可以不必使用那么豪放的方法了,但是穿越一次所需的能量也不是随便一个国家所能承受的。而且由于两边的情景差不多,所以没有掠夺的方法和价值,也就很少有人去研究了。当然,是很少,而不是没有人,私下里,每个国家都在研究。置于研究进度,看看网上的小说就知道了,那么多的穿越,都是研发的事故啊。 而此时有人从那边过来了,说明对方的科技也发展大一定程度了。起码,有核反应了,就是不知道,是不是通过核爆炸穿过来的。 当然,知道以上这些东西的人都不是一般的平头百姓,不然,还不乱了啊。不要对别人说哦,这可是保密知识啊。 “既然知道了我们的身份,你们更没有活着的必要了。郭侍卫,处理掉他们。”王子的话很冷,很高傲,“动作快点,我还要办事。”说完,拦住了旁边那位明显可以做他妈妈的贵妇的腰,还在上面不停抚摸,卖糕的,老少恋? 第二十四章 剑vs枪之剑法  看到他的动作,丁小日和吴俊文表情很是诡异,难怪那么多人喜欢穿越,难道暗之国度流行老少恋。别说,那名贵妇面容姣好,身段婀娜,平平的小腹,高挺的胸脯,显然没有生育过,而且皮肤白嫩,极品啊。 “他们本来就是母子。”正在丁小日他们疑惑的时候,耳边传来了解惑的声音,声音的来源正是丁小日怀里抱着的小女孩。纯洁的大眼睛,闪烁着狡黠。 “哦,原来如此。”丁小日和吴俊文恍然大悟般的点着头,貌似理解的样子,的确,那名女子确有倾城的容颜,误国的媚态。而且方才那声王子的称呼表明他们似乎还是王国制度,在王国制度之下,任何事情都是有可能的,国王很可能有很多的王妃,王子可能喜欢上比自己大很多的“母后”,当然未必都是亲生的,但必然会有这类的事情发生。就像古代的突厥和匈奴,很流行即位的新的部落首领接受上任首领的一切,女人,财产,全部。我们熟知的王昭君,就不只是侍奉了两任单于。 看到他们的眼神,贵妇很是恼火,气愤的嗲声道,“郭侍卫,还不动手。” “郭侍卫,难道你忘了父王和母后是如何待你的了吗?你真的要为虎作伥。”看到郭侍卫利剑出鞘,小女孩厉声喝道。虽然很小,但是王宫长大的孩子,哪个能真正的没有心机呢?就这么两句话,恩威并重。 “公主,对不起。身为皇室侍卫,我们必须忠于王子。”郭侍卫也不傻,把所有的行为推到命令上去,不牵连丁点责任。 看着怀里的所谓的公主的样子,丁小日不禁感叹,“现在的年轻人啊,成熟真早啊。”不过,这并不影响他的心情,毕竟,有心机的可爱少女还是可爱的,强势的男人是不介意身边的女人有些小心机的,因为他们自信自己有能力把握住她们,只有弱者才会期盼自己的女人有德而无才,像个花瓶般,没有心机。心机,即心计,计谋;有总比没有好,丁小日一向都是这么认为。 说话间,手持利剑的郭侍卫边冲了过来。只有高手才会如此镇定,看到丁小日和吴俊文的镇定,郭侍卫将他们看成了高手。刚从暗之国度来到这里没有几天的他,自然不知道,在现代,很多人看到拿刀剑的人看向自己都会很镇定,特别是手里有枪的人。 “嘭”,沙漠之鹰的枪声,很有力量,很是震撼。好在住在这个别墅区的人都不会是普通人,路边的大妈们瞟了他们一眼,继续在冬日的别墅花房里打牌,果然很镇定。如果不是在这个特殊的别墅里,丁小日恐怕也不敢随便的开枪,至少也会部个结界啥的。 “叮”的一声脆响,郭侍卫的名剑,折了。 郭侍卫呆呆的盯着手里的断剑,眼神无比悲伤,像死了妈似的。这一刻,他灵魂附体了,他不是一个人,他和剑融为了一体。在卖命给皇室这么多年后,他终于达到了剑人合一的境界。讽刺的是,居然是因为自己的爱剑被击折,心动之下,方才达到此境界。这就像任贤齐版的新楚留香,薛笑人以魔悟出第十五剑,而楚留香和薛可人以情悟出第十五剑;而郭侍卫更是厉害,居然以悲悟出剑道,牛人啊。果然是剑人中的剑人,唯有忠于剑方能悟出剑道,恰似此理。 自觉武功大进的郭侍卫,扔掉手中的剑,食指与中指并拢,以指代剑,指向丁小日,很酷的言道:“虽然不知道你用什么方法打断了我的宝剑,但是,却让我达到了剑人合一的境界。本来应该感激你的,但是,你毁了我最崇拜的独孤剑魔先生的剑,而且,王子和王妃又有令取你性命。抱歉了。来战吧。或许经此一战,我更能达到传说中的天人合一之境界。” 丁小日也感到了郭侍卫的进步,此时正值他士气最旺的时期,虽然有把握战胜他,但是在敌人最好状态与之战斗,这不是丁小日的风格啊。丁小日一向是崇尚理智的,就是要将一切的战斗设计在对自己最有利,而之于对方最不利的条件下进行。当然,这只是一个原则,就是要尽可能的达到这种状态,即使无法达到十分的状态,也要相对的贴近。所以,他觉得有必要给郭侍卫降降温,不能让他这么旺。 “当然,此一战在所难免。能与达到剑人境界的你一战,是我的荣幸。事才太过着急,没来得及介绍一下我,我叫丁小日,旁边这个装酷的是我朋友吴俊文。我们都是世家子弟,也就是经常被写作反派的纨绔子弟。不知兄台大名?”丁小日决定尽量拖会儿时间,无疑,寒暄介绍是一条有效的方法,毕竟,你不能打个大半天,还不知道和谁打吧。 “在下郭靖。马家村人士,师从中阳门。现在是大宋公国御前四品带刀护卫。”只见郭侍卫双手放在背后,慷慨激昂的说道。 郭靖?马家村?不是牛家村?手拿紫薇软剑?不是空手用掌法?貌似很是雷人啊,和金大侠的郭靖很是相似。难道暗之国度现在的状况很是类似中国古代的南宋? “郭靖?那你会不会降龙十八掌啊?”吴俊文问出了丁小日和读者朋友都关心的问题。 “降龙十八掌啊?什么东东。不知道。”郭靖严肃的脸面显疑惑,继续说道,“我追寻的是剑道。不会分心学习什么掌法的。” 听到他这么说,丁小日明白了,他可能不会是金大侠笔下的郭靖,可能只是姓名相似而已,不过,有必要去暗之国度看看。说必定会有以外发现啊。 眼看吴俊文已经在郭靖心里种下了疑惑的种子,虽然他说不会分心,但是丁小日看的出,郭靖在听到降龙十八掌的时候,神情还是有所触动的,毕竟多了解一些武技,对境界的提升还是有所帮助的|Qī-shū-ωǎng|。此时的郭靖已经不是刚才那个完全融入剑中的人了。经过介绍之后,他难免会想起他的过去,他的现在,这样他就不是只有剑的人。追寻剑道的人,心里有了杂念,就有了破绽。即使境界达到了,也会因为有破绽,而威力降低的。这也是为什么郭靖做侍卫这么多年一直是剑客,无法更进一步的原因。 “既然大家都认识过了,就让我来领教郭兄的高招吧。”丁小日左手背在背后,右手做请的动作,像极了黄飞鸿,应该说他模仿黄飞鸿的样子真像,很有一代宗师的感觉。 至少郭靖将他当作了一代宗师。 在丁小日身上感到压力的郭靖,抬起右手,依然食指和中指并拢,并成剑的形状。高高跃起,在空中,仿佛有什么支撑住他似的,居然悬浮在那里。 “接剑吧。”只见他大喝一声,向丁小日冲了过来。 天外飞仙?很像。只见郭靖并为剑状的手指放在最前面,一直指向丁小日。手臂伸直,与身体成一条直线,另一只手则放在身后,可能是负责控制平衡和方向吧。他的指尖闪烁的点点剑气,浑身仿佛笼罩在剑气之中。从远处看,他整个人,就是一柄剑,一柄剑气外射,剑意十足的剑!其中还带有郭靖剑道的悲和爱的属性,一种精神力量。 但他不是直线飞过来的,而是一个曲线的飞行。是的,先是双曲线的样子从空中飞下,然后一个曲率很小的小曲线飞向丁小日。这种攻击线路最有利于降低空气阻力,并给自己加速加力。任由他完成这个动作,在攻击到达那一刻,丁小日将受到郭靖自身重力,还有他的功力,他的精神力量,以及在空中借的势,多种的压迫。 这一剑,融合了郭靖对剑的理解,是他目前为止,刺出的最完美的一剑。郭靖相信,他这一剑在暗之国度足以挑战任何人,能躲过去的不超过5人。同时他也确信,在这个地球,他认为他的剑,没有人能躲过去,因为在他的认识里这个地球的武技实在是不堪一击。所以他可以肯定,这个叫做丁小日的少年不可能躲过去。这是自己几十年功力的结晶,只要被攻击到了,没有人能在这一剑下面幸存。郭靖甚至看到了丁小日倒下去的场面。 可惜,他面对的是丁小日,而不是别人。可叹,丁小日是不会让他将最强的剑刺到自己身上的。可悲,他来到这个地球时间太短,不知道在这个科技社会中,武技已经不是那么重要了,很多高手都隐居了,所以才会给他造成这个地球的武技实在是不堪一击的认识。 只见在郭靖刚刚进入小曲率飞行,即将起速而又没有完全起速的时侯,也就是所谓的旧力用尽,新力未升的时候,丁小日收回了放在前方的手,伸出了背后的手,手里赫然是那把将郭靖的紫薇软剑击折的沙漠之鹰。 “嘭”,在这个郭靖最难受的时候,丁小日开枪了。 第二十五章 剑vs枪之枪法  子弹的速度是很快的,起码比人跑的速度快上不只一点,而飞在空中的人,想躲过去高速飞行的子弹,那个难度可不是一星半点啊,那是相当的难。比如说郭靖,他就没有躲过去,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躲的反应时间。十米的距离,对子弹来说,实在太近了。 果然,意料之中,郭靖硬抗了这颗子弹。 “嗤~”子弹与郭靖的剑气摩擦居然发出了这种金属摩擦的声音。 没有让大家失望,子弹没能突破郭靖的剑气罩,接触了一段时间便被弹开。虽然没有造成伤害,但是也造成的干扰,郭靖的速度有所降低,没有达到他的预期的速度和攻击线路。 即使高手如郭靖,一颗子弹,便足够给他造成麻烦了。高手过招,胜在细节,何况子弹的影响绝不止细节那么简单。想要达到很高的速度,需要可观的加速度,同样,要想减速,亦是需要不小的减速度。虽然子弹将郭靖速度减了下来,但是,郭靖还是沿着自己很不舒服的进攻线路飞向丁小日。此时的他,在空中无法借力,不到十米的距离也无法调整到最佳攻击路线。他甚至无法对自己的进攻进行掌握。可以说,这颗适时的一枪,让丁小日占据了主动。 “嘭嘭嘭”接下来,丁小日连开三枪。由于开枪速度太快,三颗子弹距离很小,偏离角度也相当的小,几乎没有,是的,几乎。如果有个高速摄影机的话,你会发现这三颗子弹与第一颗子弹,四颗子弹间的角度偏移均为0.5角秒。 这个看似直线的极小的偏移,就是死神的召唤。 只见这三颗子弹中的第一颗子弹与剑气接触受到阻碍后,第二颗子弹撞到它尾部稍微偏向外部的点上,于是第一颗子弹内偏移一点角度继续摩擦着剑气,而第二颗子弹则弹出,紧接着第三颗子弹击中第一颗子弹同样的位置。正是由于之间存在同样的角度偏移,而间隔的时间距离又刚刚好,方能使第二颗子弹将第一颗子弹撞击到偏移1角秒的位置上,使得第三颗子弹撞击到相同的位置上。这种精确的控制,再加上子弹本身的旋转,和丁小日对枪体射出子弹的瞬间控制,使得子弹的飞行诡异起来。 当然,这些都发生的很快,根本就没有給人反应的时间。在旁边的人看来,丁小日的第一颗子弹仿佛违反物理定律一般,在郭靖的剑气里螺旋状前进。当然,由于剑气的影响,已使得第一颗子弹的速度,可以被吴俊文这样的高手肉眼看见了。 郭靖也看到了这个诡异的画面,他甚至可以感到子弹马上就要射到自己的身上。可是,他无法躲过去。他和子弹做着相向运动,虽然子弹相对地面的速度足够他躲开,但是加上他的相向速度,相对于他,子弹实在太快了。而且,集中了三颗子弹力量的螺旋的子弹足够破开的他的剑气了。他,躲不过去。 螺旋的子弹击中了小曲率飞过来的郭靖的肩膀上,那正是他蓄力的手指所在的肩膀。受到子弹冲击的郭靖也落到了地上,正好在丁小日的脚前一米处。他,败了。 这是惊艳的一枪,败在这种枪法之下,郭靖无话可说。 击出这种惊艳枪法的丁小日也不好受,尽管三枪不是他的极限,但是沙漠之鹰那可怕的后坐力,还是让他的手在发抖。 所以,开完枪的他,继续将手放在身后,装出一派宗师的样子。不能让郭靖看到自己的手发抖的样子,有损形象啊。而那个小女孩,则站在他旁边,当然,注视这郭靖和那个所谓王子的她自是不会发现这个小秘密的了。即使发现了,她也不会说出去吧,尤其是对郭侍卫说。在他这次开第一枪之前,就将小女孩从怀里放下了,然后才做的那个一手在前,一手在后的黄飞鸿式的动作。不然,他没有三只手可用啊。 很帅很酷很强大。这就是丁小日给对方的感觉。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懂这种射击的难度的,那些不懂的人自然就认为,丁小日的取胜是因为他使用的武器好的缘故。就像那名王子。 虽然对郭靖的战败很是惊讶,但是,不了解事实真相的王子,依然嚣张,“不要以为有把枪就了不起。等我有了枪之后,再来找你决斗。生死决斗,敢不敢。”果然很无知啊,不过还是有些小心思的,提出决斗了结这次的争执,这样就可以保住自己的性命了。因为在他看来,丁小日下一枪很可能就会射向他。虽然,丁小日丝毫没有动他的念头。 “哈。好的。我等着你。”丁小日觉得很好笑,也很有意思。让一个王子惦记着虽然不是什么好事,但也不是自己所害怕的。所以也就痛快的答应了下来,这样还可以给自己一个提醒,随时保持警惕,也挺好,就是稍微累点。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山水有相逢。后会有期。郭侍卫,我们走。”很受武侠小说毒害啊,看起来有些脑残的王子,搂着美女王妃离开了。 郭侍卫也起身给丁小日行了一礼,然后随着王子王妃离开了。有深刻体会的他是明白丁小日实力的,在死亡边缘走了一回啊。他明白丁小日还是手下留情了,这个情他不得不领,不但留情,还让他的境界提高了,他需要记住。 很好,丁小日对郭侍卫还是很欣赏的,这个郭侍卫懂礼貌啊。碍眼的敌人走了,现在该是时候了解一下这个小女孩了。 只见丁小日手里的枪在手指上转了三圈,然后,他一撤手,枪仿佛停留在了空中。然后,又快速的用另一手拂过枪的表面,留下道道残影。再然后,枪,消失了。好帅!果然很会耍帅。尽管没有关掉保险,使得旁边的小女孩有些担心,害怕一不小心走火。不过,无可否认,的确很帅。从她眼里的神色就可以看出来。她被吸引了。 丁小日又吸引了一个小女孩,一个萝莉样的小女孩。 第二十六 王孙明名  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会和你擦身而过;有很多人,会和你有短暂的交集。这其中,有的人,会成为你的命运的转折,或者说,他们会成为你摆脱命运的契机。在这个一周工作、周末休息的轮回中,谁,会成为你打破轮回的契机呢。这就要看你的把握了。很多人,可以说是绝大部分人,都没有把握住这机会,所以,大多数人现在还在轮回里挣扎。而那些打破轮回的人,则过着不一样的生活。这或许就是王孙明名之所以成功的关键吧。在这种契机出现的时候,她很幸运的赶上了,又很明智的抓住了。所以,她,成功了。 ——王孙明名本纪 有一句经典的形容语句,叫做夏天的天气就像小姑娘的脸一样,瞬间就变了。很多小学生都会使用,记得小时候,每次写助人为乐类型的作文的时候,都会用上这句话。然后,就会出现个行动不便的老奶奶或者老爷爷,我们就可以扶她或他过马路,或者替她或他拿个包什么的。这几乎都成了围棋中的定式那样的存在了。没有人想过或者观察过,夏天的天气到底是不是真的就是这样毫无征兆的无常。其实,夏天的天气变化还是有一定的先兆的,特别是下雨,人们能够感到空气湿度的变化。而冬天,特别是在小说中,为了剧情的需要,天气的变化是很无常的。明明有些阴霾的天空,此时,居然亮堂了一些,就连太阳,都露出点面容,虽不是很清晰,但依然能感受到阳光的照射,映射的到处都是阳关的颜色。 而在这冬日的,格外难得的,甚至有些诡异的阳光中,丁小日和吴俊文手里各牵着东西溜达着。丁小日手里牵的是那名可爱的小女孩。至于吴俊文,大家没有忘记那天被丁小日秒掉的藏獒吧,不错,他牵的就是那条狗。很肥很好吃的狗,他们自是不会忘记的。 “凡是有人的地方就有争斗,说说你的事情吧。我想知道,你的故事和一般的小说桥段有什么不同。”显然,现在很闲的丁小日想听听故事。而这个小女孩,显然是一个有故事的人。“还有,告诉我你的名字。”晕倒,才想来自己不知道她的名字?! “我们皇族复姓王孙,我的名字是王孙明名。”闲着丁小日的手,小女孩,很是沉着。她的声音听起来不想一般的小孩子那么幼嫩,反而有中少女的清脆。也许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缘故吧,虽然同样是黑色头发,黄色皮肤,但是由于她的眼睛是诡异的灰色,所以给人一种异样的感觉。而且,在男人的眼中,这种特别无疑是很有吸引力的。或许一些年龄稍大的女人可以通过化妆或者什么的,来做到这个样子,但是远不如萝莉来的诱惑啊。可惜,王孙明名似乎并不知道自己对丁小日有这种吸引力,在她看来酷酷的丁小日似乎并没有关注自己,一副酷酷的样子,搞得她很是有些忐忑。 刚开始的时候没有注意,现在一切闲杂人等都处理之后,丁小日才发现,这个小女孩,或许,是自己命运的一次转机。也许,从今以后,自己的道路,将不会只是命运。这个异界女孩带来的,是命运所无法预测的东西。所以,他的手,很温柔。 “明明?这个名字还真是普通。”狗尾巴的手感,自是不如小美女的手了。所以,手里提溜着毛茸茸的大狗尾巴的吴俊文很是无聊,于是就干这些插嘴的事情。 “是明天的明,名字的名。真笨。亏你还是上国人呢。”女人或者女孩,通常她们感兴趣的东西并不多,而名字无疑就是它们感兴趣的东西。所以,对吴俊文的话,王孙明名很是忿忿。 “哦。明名。这个名字倒还是可以。”吴俊文很高兴,因为终于有人理自己了。貌似从遇到这个女孩到现在,所有的人都把他当成了空气。现在终于有个人正面和他说话了。 “好了。说说的你的故事吧。还有,为什么把他叫做上国人。”丁小日很是鄙视吴俊文的行为。而王孙明名的话,让他好奇心更强了。 “叫你上国人,当然是因为我们把这里叫做上国了。真笨啊。另外我的故事也是一个很简单、很一般、甚至烂俗的故情。”王孙明名知道自己现在的处境,楚楚可怜不足以打动身边的这个少年,至于色诱,貌似自己还没有发育完全,虽然不排除一些萝莉控,但好像在这个酷酷的少年身上很难用这些方法。或许说出实情,是最好的选择吧。 “你们听过白雪公主的故事吗?”小女孩问道。 虽然感到王孙明名的问题有些无厘头,丁小日和吴俊文还是点了点头。 “其实,那个故事就发生在我们那里。我们那里是和这个地球一模一样的星球。是的,就是暗之国度。因为是你们这边的人先发现的我们,所以,在我们那里,这里叫做光之国度。” “暂停一下。”被这里那里搞得很乱的吴俊文打断了王孙明名的话,“我们找个地方坐着说吧,顺便喝点水。” 这个提议马上得到了同意,并实施。虽然别墅建设的位置有点偏僻,但是像咖啡馆这样的貌似很小资的地方却还是有的。一会儿之后,他们便坐在了咖啡厅里,喝着咖啡,晒着太阳,听着故事,很是惬意。 从王孙明名的口中,他们知道了暗之国度的事情,以及暗之国度和光之国度的联系。还有就是,这个名为王孙明名的身份。这真的是一个很简单的故事。但,丁小日和吴俊文听完之后,却感到了震惊。 第二十七章 白雪公主的故事  在这个世界的另一面,有着另一个世界,那便是暗之国度。在暗之国度,没有国家之分,整个星球就是一个国家,这个国家叫做华之公国联盟,简称华盟。 这个地球是我们所在地球的一个翻版,所以地理和物种、人种的存在都很相似。不同的是,我们的地球——光之国度(以后均称为光之国度,另一个称为暗之国度),话语权掌握在手里。虽然我们华夏民族的祖先先发明了火药,但是他们白人率先大规模用于战争,进而发展到现在的格局,而且现在的科技可以说都是以这种能量为源头的。 而在暗之国度,这里的黄种人并没有发明火药,他们一直在锻炼着自身的功力。而这里的白人,则将炼金术发扬到了极致,可惜,将炼金术量化,并大规模用于战争的是黄种人,并最终统一了暗之国度。所以,在暗之国度,没有光之国度的所谓的科技的力量,这里的人注重的是肉体的锻炼,和精神力的开发。这里,就是光之国度的网络小说所描写的异界,是的,存在各个种族,魔法师满街跑的异界。所以,这个郭靖侍卫才会以拥有一把好剑为荣。所以,他才会不知道枪的威力,才会硬抗子弹。因为在暗之国度,魔法炮和其他的一些法宝,这些远程攻击武器也是需要操作者自身有很高的能力的。 从暗之国度来光之国度只能通过魔法井,并且需要很大的魔力支持。再加上魔法井10年才能使用一次,每次的成功率又很低,导致几乎没有人成功的穿越过来。这次之所以穿过来这么人,那是因为王子集结了全国的法师,并用掉了一颗极其珍贵的魔法石,才成功的。至于怎么回去,好像那名王子似乎有所等待,等待某样东西的出现,得到那样东西之后,他们便可以回去了,甚至可以打通两个世界的通道。或许那个时候,魔法、科技将会同时出现,哲学界又将会面临一场动荡吧。不过这就是以后的故事了。 在暗之国度,华盟的帝王是世袭的。王孙一脉,自从统一之后,就一直统治着暗之国度。 王孙明名就是皇族的一员,她的母亲,就是赫赫有名的白雪公主——故事里的那名阴险的王后,呵呵。王后是个精灵,很美丽,但是有魅魔血统的公主更加的迷人。与童话里的故事差不多,同样的美丽无比的公主,同样美丽阴险的王后,但她想杀死公主不仅仅是因为妒忌公主的美丽。更重要是为了除掉公主这个第一继承人,好让她自己肚子里的孩子继承华盟帝王的位置。 可是,事先得到消息的白雪公主成功的逃跑了。在逃亡的路上,她结识了七个武艺高强的人,那便是七武士,因为他们比高贵的华族人矮小,所以称之为七个小矮人,他们拯救了落难的公主。 不甘心失败的王后派来了很厉害的杀手,想要彻底的除掉公主。 可惜,美丽的公主迷住了杀手,使杀手不忍心杀害她,于是,在一名成熟帅气稳重的炼金术师的帮助下,公主服下了假死的毒药。然后,看到公主尸体的王后,得意之下败露了阴谋。终于,所谓的正义战胜了邪恶,公主顺利的继承了王位。而那名英俊的炼金术师则成为了亲王,白雪女王的丈夫。至于老帝王,放任王后行动的他,同样被白雪公主灌下了炼金术师的药,可惜,不是假死的药,这次的药真正地夺取了老帝王的生命。 是的,和光之国度的白雪公主的故事很是相似,但不完全一样。王孙族的白雪公主更加的富有心计,利用自己的美丽的外貌得到了七武士、杀手、炼金术师的帮助,战胜了王后,除掉了自己的帝王父亲。 登上帝位,成为白雪女王之后,她便封了太子,就是那个很是嚣张的、有郭靖保护的王子,他的名字便是王孙迁。 至于王孙明名,由于王孙明名身上有一半精灵的血统,所以实际上已经18岁的她看起来才12岁,精灵的血统使得她发育的稍晚于普通人。白雪女王害怕杀掉她会惹来精灵一族的报复,所以,将她放逐,并命令她永远不得踏进帝都——天京一步。而且18岁之前,她都呆在精灵部落,没有给白雪女王机会。直到她十八岁生日之后,回到帝都想要查明事实的时候。她知道了所有的一切,也迎来了对自己的处罚。 就在王孙明名被驱逐的时候,王子王孙迁,这个嚣张的王子做了一件很牛的事情。他,喜欢上了自己父亲的小妾。 由于白雪女王忙于国事,婚姻生活不幸福的炼金术师,在得到女王的允许之后,取了一个小妾。这名小妾也是白雪女王的同族,同样拥有魅魔血统的,灰姑娘。对,就是那个灰姑娘。 年轻,漂亮,富有活力的灰姑娘。岁月渐渐逝去,身体慢慢衰弱,逐渐老去的炼金术师。再加上炼金这个行业的特有的枯燥、有害,使得炼金术师的身上有着异于常人的味道。这些,都导致了灰姑娘的不满。 所以,在一次舞会上,精心打扮的灰姑娘,偷偷的穿上了炼金术师的那双能够获得爱情的玻璃鞋。于是,光彩四射的灰姑娘,英俊强壮的王子,相遇了。 就像童话中讲得,灰姑娘,在12点的钟声敲响之前,在玻璃鞋的魔法失效之前,逃离的舞会。其实她逃离的原因还有一个,就是12点之后,亲王和白雪女王回到舞会上去做一个演讲。但她故意的将一只玻璃鞋留给了王子。 于是,按照剧情的发展,王子利用玻璃鞋的线索找到了灰姑娘。但是,王子却发现,自己的梦中爱人,居然是自己父亲的爱妾。虽然以前由于忙着跟随女王学习治理国家,没有见过这位小妈,但是,还是听说过的。(奇*书*网.整*理*提*供)所以,为了追寻爱情,将灰姑娘救脱“苦海”。王子利用自己的全力,打开了魔法井。 此时,收到处罚的王孙明名,同样来到魔法井,想在这里了解自己的一生。于是,巧合发生了。他们,一起来到了光之国度。 来到光之国度后,王孙迁凭借着灰姑娘和郭靖的力量,轻松的取得了这里的一家富豪的全部,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而王孙明名,想通之后,不想寻短见的她,来请求自己的侄儿,王孙迁,告诉自己回去的方法。之后发生的事情,就是丁小日和吴俊文所看到的那样了。 第二十八章 午饭时间到  “的确不是很复杂的故事,也很好理解。白雪公主和灰姑娘,这几个名字,我们也很熟悉。”听完故事,丁小日如是评价。 “也许这些故事,正是时空交错间,通过某些途径流传过来的吧。”吴俊文用脚踢了踢旁边地上的狗说道。他生怕肉硬了,还好,故事很简洁,花的时间少,狗还是保持这刚刚死去时的状态。当然,这也与狗的死法有关。 “或许这种时空交错,能有先知的效果吧。不管了,快到午饭时间了,该回去了。也不知道你订的饭来了没有。”丁小日看看手表,起身继续道,“王孙明名,跟着我们走吧。相信我们不会让你失望的,到时候再去找那个王孙迁,好把你送回去。我们也想去看看暗之国度什么样子。” 结完帐之后,当然是拖着狗的吴俊文结的帐。三人便离开了咖啡厅,一路说笑着走回燕家别墅。该吃饭了。 但他们走到别墅门口的时候,恰好他们订的午餐送到。而当他们将订做的四菜一汤放到餐桌上的时候,朴世浩和白玉言也恰好完成了自己的料理。一切的发生就像齿轮一样配合的恰到好处。 青椒炒鸡蛋、手撕包菜、香干炒肉、蒜香鸡翅,再加上天麻补脑汤。这就是吴俊文订的高级大厨做得具有国宴水准的四菜一汤。荤素搭配,荤菜居多,还有那个补脑的汤。 而朴世浩和白玉言的四菜是土豆青椒盒、西芹百合、丝瓜炖粉丝、麻酥里脊,不错的菜。对两个大少爷来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作出这么几个菜,还是不容易的。看上去也不错,就是颜色搭配起来有些诡异。再看他的汤,苦瓜皮蛋汤。单单看汤,色相还算不错,可是搭配起来,就显得有些不搭调了。不过,似乎是很去火的几道菜,也许会惹人喜欢吧。 而此时,燕飘然和丁香也从楼上走了下来。一样的美丽,不一样的气质,让几乎所有的人都迷失了。而王孙明名的眼里也闪过一丝艳羡。 “我们亲手做好饭,可以开饭了。”朴世浩的中文说的不错,但他似乎并不只是想通知大家可以吃饭这么简单而已,就听他继续说道,“我们一直在厨房忙着,没有看到这二位仁兄。不知二位在哪里做得饭呢?”显然,他的目的,很是不简单;用心“良苦”啊。 “对。我刚才看到,好像是送外卖的来过。你们不是订的外卖吧。”白玉言的话里透漏着几许的嘲弄。 “管你们屁事。我们把饭搞定就行。你管我们怎么办到的。人家燕家人没有发言,什么时候轮到你们来说了。”吴俊文手里依然拖着那条大狗,挥舞着狗尾巴,不忿的阴阳怪气的继续说着,“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人觉得自己是救世主什么的,老想管管别人的事情。也不看看自己多少斤两,就算你红内裤外穿,也不是超人。顶多是个骚人。” “你说谁骚人。自己不会做饭就叫外卖,你们算什么东西。”朴世浩显然不是个易处的主,句句带着敌意和恶意。 “哼!”听到他的话,丁小日很是生气,侮辱性的话,令他心里升起不满。本来,几番测试,特别是和马自在的比试,让他感到很有趣。可是,今天来的这几个人,显然不是马自在那种有气质的对手,又是情敌。所以在看到他们的时候厌烦的种子就在他心里埋下了。而吴俊文的意外到来带来的惊喜稍稍缓解了这种厌烦,但是并不是消除,只是让这种厌烦更加深的埋藏而已。先前那王孙王子的事情稍微释放了一些,不然他是不会一出手就干掉那条狗的,虽然他很想吃狗肉,起码也得说几句再干掉不是,丁小日是很有素质的。 可是,现在这个高丽棒子的毫无风度的话,令他忍下的厌烦瞬间爆发。于是他的一声哼里,带着自己特殊的功力。 朴世浩就觉得周围的空气仿佛突然被挤压了一下,大气压瞬间增强无数倍,就像突然从海面下潜到深海一般。连潜艇都能压破的压力作用在他的身上,可以想象他瞬间承受的压力。毫无准备的他,马上运足十成功力抵抗,可惜那种压力一闪即逝,当他的功力向外发力时,突然发现,周围恢复了正常。他的功力完全击打在自己身上。在其他几个人开来就是,丁小日哼了一声,朴世浩马上作出战斗的样子,然后见他全身红光一闪,突出一口血。好神奇。 是的,丁小日将朴世浩周围的空间瞬间压缩了,又瞬间解除压缩。于是朴世浩完全的上了当,受了不小的内伤。 此时,得到吃饭消息的燕父燕母也携燕飘然来到了餐厅。看到朴世浩意外吐血,自是十分疑惑。但这并不是应该询问的时间。于是燕父便直接将所有的人都拉到了餐桌上,朴世浩也吃了这么一个暗亏。 虽说是四菜一汤,但是,两拨人的菜同时摆上了餐桌,就变成了8菜2汤。虽说看起来这些饭菜还是有些搭配不合理,特别是朴世浩和白玉言的,而两拨人做得饭放在同一张餐桌上,总有些怪异。不过,[奇+书+网]总算还可以,貌似在做的各位吃的还很合意。也是,几个不到二十岁的人做得饭能好到哪里去。比较起来,丁小日他们订的名厨做得饭自然是明显的好很多了。 所谓,食不言,寝无语。所以餐桌上,众人还算安静的吃饭。但是,餐桌上各人的心情显然不同。 只见,朴世浩和白玉言虽然身在吃饭,但是心却在飘荡。他们的目光不时的飘过燕如雪,秀色可餐在这个时候得到了很好的诠释。同时,他们貌似很是紧张这场比试的胜负,因为他们的目光在燕如雪嘴上和筷子上停留的时间也比较长。其他的人,他们投去的目光就相对的少了。即使是对手的丁小日和吴俊文,也没有得到他们的关注。 至于丁小日,他的目光不时的和燕如雪交汇,隐蔽的交流着信息。是以,专心偷看燕如雪的朴世浩、白玉言二人也没有发现他们的“奸情”。而注意到这些的除了燕家父母之外,还有丁香,这个谜一样的姑娘,好像她的注意力大部分都放在了丁小日的身上。不明所以的丁小日对这种关注自是采取了不理的态度。丁小日吃的倒是不多,因为他还打算待会儿去处理那条狗。他在餐桌上唯一主动做的事情,就是给燕家每个人盛了一碗汤,特别是燕飘然,好大的一碗。搞得燕飘然满脸的黑线,虽然精神受到些许冲击,但是燕飘然美丽的眼睛里依然透着狡黠。 至于吴俊文,当然是猛吃猛喝。天生胃大的他,自是不担心吃多后会吃不下狗肉。他的吃相很是惊人,反正是他付的钱,不吃回来怎么行?估计他就是这么想的。 燕家父母当然是看到了所有的情况,他们也只是含笑吃饭,看在眼力记在心里啊。 吃饭的时光总是幸福而又短暂,在这片刻的“温馨”之后,等待他们的是什么呢。当然是,结果了。 意料之外,情理之中,评判是燕飘然。意料之外,是说朴世浩和白玉言,没有意料到,燕如雪选婿,怎么会是燕飘然做评判?难道双收?太邪恶了。情理之中,是说,丁小日感到让燕飘然来做裁判,很合情理。不然,燕母就不会在比试前特地通知他们,燕飘然会一起来吃饭了。细节决定成败啊。其实在燕母说出那一句话的时候,丁小日就知道,自己无论如何都不会输了。燕母是不会让自己的未来女婿失败的。 只见燕飘然玉唇轻起,“还是丁小日未来姐夫的饭菜好。”一句定音。 “呵呵。真赢了,飘然,是吧。待会儿找个地方烤狗肉吃去。”吴俊文显然很是高兴,跃跃的跳了出来。可惜,燕飘然丝毫不理他。而丁小日依然与燕如雪用眼神交流。 “等等。我不同意这个结论。我怀疑有黑幕。”不负众望,朴世浩果然跳了出来,表达自己的意见。果然是典型的反派配角啊。看人家白玉言多配合,静静的盯着那条狗发呆,估计是馋了吧。 做人,一定要明智。现在的情况明显,丁小日是主角,虽然燕母对他有所挑剔。但那是种求全责备,是个丈母娘看女婿的目光。你朴世浩,一个高丽棒子,瞎蹦跶什么啊。这不是欠揍吗? 果然,燕母先不高兴了。心想,我让你来,是让你来试试小日水平的,又不是让你来无事生非的。便冷冷的说道,“黑幕啊。什么黑幕啊。我还真没看出来啊。来,说说。” 一心以为自己抓住把柄的朴世浩怎么听出这话里的不满。他还以为这是对他的鼓励呢。 第二十九章 来场激烈的吧  只见朴世浩得意洋洋的,自以为拿住丁小日的把柄,言道,“我发现他的四菜一汤,不是他做得。是他订的饭。他作弊。”小朴说的很委屈,好像是个被非礼过的小姑娘的口气。如果他是女人呢,这种语气就比较惹人怜爱了,可是一个大男人,这样口气说话,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恶寒啊。 “哦。是这样的吗?小日~。”燕母的与其平淡,听不出她的真实想法。 “恩。但是我不认为这样是违规,或者作弊。”丁小日显然认为没有撒谎否认的必要,“但是您说的是,弄个午饭,而不是要求我们亲手做饭。再说,我认为凭我们的财力,做饭质量不重要,重要的合理的配菜。” “太对了。”闲的发霉了的吴俊文接过话来,“听说飘然午饭能出来吃了,小日特地让人弄了个补身体的汤。” “哦?”燕母看了他们哥俩一样,眼中闪过一丝欣赏,显然对他们认真听自己的话很是满意,这是一种尊重啊。相反,朴世浩他们显然没有认真听自己的话,自然对他们不是很满意了。“这样说倒是没有错。你还有什么意见吗?” 白玉言一看,就知道朴世浩这个笨蛋搞砸了。不得不站出来,“其实我个人也认为丁兄确实赢得正常,毕竟我们都没有注意到的细节他注意到了。但是我还是不服。虽然称不上作弊,但总有些投机取巧吧。” “确实,丁小日你觉得呢?”燕母对白语言的鹅表现还是挺满意的。 “既然白兄都这么说了,我也觉得确实他们输得有些冤。而且做饭这种事情也不能代表我们的实力。所以,我想听听白兄的意见。看看他还有什么好主意。”丁小日自是知道第三局,自己不可能就这么轻易的赢下来,与其让燕母出些稀奇怪异的题目,还不如自己主动的找出些东西比比。主动展示一些自己的才华。而且,他觉得白玉言说的也有些道理,而且没有那种愤愤的语调,这个人,貌似好人的样子。所以,丁小日不介意和他在来个友谊赛。至于朴世浩,他要来的话,哼哼。 “我愿意和丁兄再比试一番。不论输赢,我都会祝福你的。”显然白玉言看出了些东西。 “我也想再比一下。我一定会赢的。”朴世浩果然没有什么头脑啊。虽然表达的意思一样,但是他的话说出来就那么让人不舒服。 “既然你们双方都同意了。那就再比试一下吧。”燕父看到双方的样子,知道比试是大势所趋。而且,在做的几个女性同志,好像也很兴奋,大有期待的意味。特别是燕飘然,身体没有大碍,精神也得到恢复的她,显得很是兴奋。也是,喝了那么多的汤,她也应该兴奋兴奋了。 “恩。让我们来场激烈的吧。”丁小日看到大家都同意,便提议道,很有气势的样子。虽然年轻的脸上尚余些许青涩,但是坚定的语气让人忽略掉这一点,而此时他又展现出硬朗的样子,只能说,男人啊。 可是旁边一个不和谐的低估声破坏了他的形象。“来场激烈的?比试床上功夫?这个我在行啊。”能这么说的,只有那个彪悍的吴俊文。 满屋的人,满屋子的黑线。 很令人惊讶的话啊。不过没有人,理他。都用,一种你是鸟类吗,这样的鄙视的眼神看他。 略过这些不谈,最终他们商量为进行最后一项比试,一场订输赢。因为丁小日实在是比烦了,燕母也觉得没有必要在刁难他了。把大家搞的不舒服就不值了。 “恩。最后一场,还要来场激烈的的。比什么好呢。如雪,以后一场的比试内容,你来决定吧。”燕母将最后一场的决定权交给了燕如雪。本来,人家燕如雪嫁人,当然得有个决定权了。 听到母亲的话,燕如雪只是知道自己的无良老妈将结婚时间交由自己决定。说实在的,虽然被称为第一淑女,燕如雪毕竟还只是个不到二十岁的女孩。正处于渴望爱情和婚姻的年龄,只有没有经历过婚姻的人才会渴望婚姻,这正好体现了燕如雪的心态。试想一下,本来就心存好感的男孩子,要和自己结婚了,她能不期待吗。所以,其实燕如雪内心深处还是渴望和丁小日成亲的。在校的大学夫妻生活,又是一时瑜亮的两所大学的传奇人物,那是多么梦幻的事情啊。身为淑女的燕如雪也是喜欢被人羡慕滴。 于是,她此时希望丁小日能赢。看了丁香一眼,说道:“听丁香说白玉言同学很是擅长翻筋斗,那么你们两组各处一个人比比这个吧。”看似比的是白玉言的强项,其实她这么说了,自是排除了让朴世浩出场的可能,此时,没有人会做任何惹她不高兴的事情。而丁小日和吴俊文则可以出一个擅长的,或者都上场。而且燕如雪知道,虽然白玉言很是擅长此道,但是,好像吴俊文更优秀一些。 “很好。”燕父对这个提议很感兴趣,“当年一代大侠四条眉毛的陆小凤和当时的第一神偷司空摘星便比过翻筋斗,传为美谈。今天,你们就比一下吧。想必你们这场比试,也会成为两个学校学生的谈资。”压力在一瞬间降临。教育界泰斗,燕北飞,这句话,很是耐人寻味啊。 显然,白玉言有了压力,他不能因为自己的原因让学校蒙羞。虽然他并不是那么在乎,但是因为自己失利导致恶果的话,那么,人言可畏啊。 至于吴俊文,两个学校怎么样,管他屁事。他又不是这两个学校中任何一个学校的学生。而且,司空摘星可是他的偶像啊。论翻筋斗,丁小日都不是他的对手,更别说对面这个小白了。所以,他是信心满满。不用指派,主动的出场,挑战白玉言。 燕如雪的暗箭,燕北飞的名压,吴俊文的实力,或许其中的一个还不足以轻松击败白玉言。但是,三者叠加,足以击溃他。 心里有了压力,动作就会有迟疑,所以白玉言的成绩停留在499个筋斗上,离他的最好成绩606个,还有好大的一段距离。 而在白玉言翻的头晕脑涨,停下来的时候。吴俊文正在正翻转逆翻,在转侧翻,变着花样的翻。翻得看的人都感到头晕,不得不强令他停止。胜负显而易见。 胜负即分,在场的人,见证了燕如雪和丁小日的婚期达成,就在正月初六。 丁香带着头晕脑涨的白玉言向燕如雪告辞,临走的时候,满怀深意的看着丁小日,对燕如雪说道:“虽然我还不能理解你的做法,但我会祝福你的,希望你能得到幸福。如果可以,我会去参加你的婚礼的。” 朴世浩也郁郁的告辞离开,当然也虚情假意的祝福丁、燕二人。 客人都走了,眼看天色也暗了下来。一天就这样不知不觉的到了夜晚。 为庆祝二人婚期确定,唯恐天下不乱的吴俊文提议放烟花。还好因为马上就是春节,又处于近郊,这个别墅区是允许燃放烟花的。漆黑的夜空中,各式的烟花更显明亮和美丽。瞬间,上百的焰火便被吴俊文点燃,千百朵烟花绽放在燕家别墅上空。 美丽的烟花,怀里的如雪,看着燕如雪欣喜的面容,丁小日的眼中迅速的闪过一丝忧伤,快到他自己都差点无法捕捉,但是,他还是有所察觉的。如烟花般的爱啊,是灿烂还是无比寂寞呢?眼中的闪现不影响对怀中妻子的注视,望着燕如雪的专注的眼神,丁小日知道,无论往事如何,此时,自己真的爱上了自己的未婚妻。感受到丁小日的目光,燕如雪眼神对上丁小日,此时,爱情在相依的二人间泛滥。不知不觉间,二人的嘴唇贴到了一起。 上空爆放的五彩烟花,映照着烟花下热吻的人。 看到这情景,燕家父母都露出了笑容。或许没有爱情的联姻也能到老,但是绝对不会幸福。而丁小日和燕如雪,他们会得到幸福吧。 而另一方,燃放过第一波烟花之后,吴俊文便在燕家的院子里搭起了火堆,煮起了狗肉,香味四溢。初次降临地球的王孙明名则不知道怎么和燕飘然玩到了一起,二人不时的燃放着烟花,有不时的看看拥吻中的丁小日和燕如雪。这三个少年的眼中都透漏着些许的异样。 (第一卷第一集完第二集将正式的夏花绚烂秋叶静美) 第一章 开学了  经过不懈的努力,丁小日终于娶得美人归,于正月初六与燕如雪完婚。之后就回到了北京,并在学校附近买了套房子,过起了二人世界。 时间并没有他停留在幸福的时刻,而减缓自己的行进。转眼间,开学了,显然,丁小日并不想因为开学的关系而影响自己的幸福的生活。或许这就是他坚持在学校附近买房子的原因吧。他,光荣的成为了舍友口中的叛徒,脱离集体宿舍生活,堕落到同居世界之中。 李强,外国语学院的篮球队队长,丁小日的舍友兼好友,葬送外院篮球冠军的悲情人物。这个学期已经完全恢复了过来,一开学便拉着其他的同学努力的联系球技,想要在春季运动会中取得好成绩。不过,丁小日依然能从他看自己夫妻的那种带有丝丝复杂的眼神中,感受到他的内心不平静。立志向上的丁小日只能配合他练球,来让他有所安慰。也许,除了几个朋友之外,篮球就是李强唯一剩下的东西了吧。 其他的同学在开学后,也都展现出了不同的成长。毕竟,大一的上半年,就是高四,而下半年,摸清大学情况的人们,已经开始学会享受人生了。京华的才子才女们,花枝招展的迎来了他们的新学期。 新学期的第一堂课,惯例,就是大家交流一下寒假感受,师生们谈谈各自的假期经历,联系一下感情。毕竟,大学的教室不固定,课余时间大家又都有自己的事情,交流不是很多,一个假期过去了,如果不交流一下的话,很容易造成再度的陌生。而班导师也会借此机会和大家进行一下沟通,并告诉大家一些新学期的要求和计划之类的。 今年,外语系,日语班的第一堂注定是一个被众人所记住的时刻。原因很简单。被誉为外院第一人的丁小日,身为京华校草的他,携带自己的妻子——中科的校花燕如雪,来给大家发喜糖。俊男美女的早婚组合,瞬间成为大家口里的传奇。李强等人虽然在开课前便知道丁小日的事情,但是没有想到他居然胆大的带妻子到教室,大呼勇敢。女生们,则将燕如雪围在中间,七嘴八舌的谈论着女人感兴趣的话题。 正在大家热气腾腾的交流着的时候,班导师走进教室了。说起这一届日语系的班导师,那可是京华有名的美女导师。当年的京华第一美女兼才女,毕业后直接留校任教,年仅28岁便已经是副教授了。虽然钱钟书在围城里将副教授比作贵妃一职,难以升为教授,比讲师又要好很多。的确很有贵妃的性质,难以扶正,有比一般的人地位高很多。但是,在这个国度里,28岁的教授还是很有前途的。而且听说,这位美丽导师的背景很是深厚,所以,她的上位没有经过潜规则的洗礼,多少在风言中有些遗憾,无聊的人总是喜欢谈论那些有花边新闻的人,像这样有些神圣气息的人,很少出现在他们的谈话中,这不得不说是京华的一个损失。 这名导师有个很好听的名字,欧阳南明,很中性的名字。 看到老师进来后,同学们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响叮当之速度随意的坐了下来。在京华,同学们的座位当然是不固定的,就连教室都是只有上课的时候到安排课的教室去,没有自己的固定教室。不过在一个班里,有些位置是相对固定的,大家都有种惯性,喜欢坐第一次坐过的位置。 只见,欧阳老师缓步走上讲台,轻敲一下桌子,“静一下。”声音也蛮好听的。 教室里瞬间就安静了下来,女的都将此女导师封为偶像,自是听话的安静下来。男生们呢,嗯~,要知道这个班级里只有6名男生,却又25名女生。而且虽然丁小日搞定燕如雪这样的美女值得欣赏,不过一个已婚女人,一个美丽的未婚熟女,大家当然知道如何选择。 欧阳老师的目光满意地扫过大家,在丁小日和燕如雪那里稍稍停顿了一下,但没有丝毫讶异,显然是事先已经知道他们的事情了。然后,轻启红唇,“大家都到齐了,还这么有精神,想必假期过得都很滋润。很好。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个新同学。”说着,她又来到门口。对门口的人说道,“进来,别害羞。咱们班里的学生都很好。” 门外的人进来了,虽然低着头,但是他的帅就像漆黑的夜里的萤火虫,无论在什么地方,怎么低头掩饰,都是那么的引人注目。最是他那一低头的忧虑,遮眼的头发轻抖,低低地道一声“报告”,道一声“报告”,那一声“报告”里透露出无比的磁性,挑拨着所有女生的心弦。好多女同学的心都像被挠了一下,扑腾扑腾的而跳过不停,又仿佛小鹿般跳来跳去。二八月,春心动的时候了。 “大家好,我的名字是吴俊文。男,未婚,家有良田数顷,牛羊无数。仰慕京华这种大城市里的顶级大学,所以特地转学来到这里。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京华的学生了,新来乍到,许多不懂的地方,请大家多多帮助啊。”靠,果然是吴俊文,开始装的和一个文静的人似的。一开口,那轻佻的语气,挑逗的眼神,欠揍的模样,果然是他一贯的作风。 丁小日满脸的黑线,记得婚礼的时候吴俊文倒是提过,想来京华和自己共创辉煌。没想到一向说话犹如排泄身体废气的他,这一次居然说到做到,还这么快,大学都能转学过来。还有他的表现,怎么看都像是吃错药的样子。 燕如雪则是张大了樱桃小嘴,偎依在丁小日身上。自小收到传统教育的她,怎么也不能相信,眼前的人就是那个在婚礼上喝的大醉的那个人。虽然不是很熟悉,但起码也是自小认识,燕如雪现在才觉得自己其实对吴俊文一点都不了解,他果然是个人才。 至于其他人,女生们被他的帅迷住了,没有时间去考虑他表现的内向与说话的轻佻,大都两样冒红心的盯着他看。估计除了他的名字,这些个女生没有听到其他的什么东西,她们在瞬间进入了武林高手梦寐以求的物我两忘的境界。高,真是高。 男生倒是没有女生那么强大,成为不了绝世高手,但是他们的表情和女生差不多,都是瞪大了眼睛看着吴俊文,不过他们眼里没有小红心。有的是不解,鄙视,羡慕。不解他的前后判若两人,鄙视他装嫩,羡慕他这么快就得到女生的好感。高手啊,为什么当初我没想到涅。 总的来说,吴俊文的表现还是成功的,班里的学生都对他产生了好感,想必他能很好的融入这个班级吧。那么,今年的超级杯篮球赛,也许,会有夺冠的希望。丁小日看着吴俊文依然在滔滔不绝的讲着自己的事迹,主要是他如何牛的一些事情,把自己都讲成了传奇,舒心的想着。不过他也太能说了吧。 果然,班导师觉得他说的时间有些长了,不得不打断他。“看来吴同学不像表面那么内向啊。这也好,相信吴同学很快就能融入到我们班级中。好了,吴同学,随便找个位子坐下吧。随意一些,我们的课堂气氛一向很轻松的。” 吴俊文当然是来到了丁小日的旁边,可惜,燕如雪占据了最佳位置,他不得不选择另外一个没有人坐的、离他们二人近的位置。这当然是为了方便和他们交流了,至于交流什么,日语达到国际一级的他自然不会是交流学习了。 “还有一件事情宣布。想必大家已经有所耳闻了。就是超级杯的事情。”看到同学们都进入状态,欧阳老师开始宣布重量级消息。 第二章 超级杯  “你们听到的传言没有错。今年的超级杯选在我们学校举行。到时候全国的八强将会在这里争夺冠军。之所以在这里举行,原因很多。其中一个就是去年我们是CUBA联赛冠军,提前锁定了一个名额,所以我们学校还是很有实力的。我想,关于比赛规则的事情,你们知道的可能比我还要清楚,就不多说了。我要说的是,我们学校今年校队的产生问题。”欧阳老师看到大家都在认真的听她说话,大受鼓励,接着说道,“不错,今年我们校队的产生是通过春季运动会来选拔的。会在春运会的比赛中选出比赛的选手。只要表现的好,谁都有可能成为校队队员的。大家有意愿参加的,要努力啊。”说完,还意味深长的看了看丁小日。 听的这些,班里立即炸了锅,议论纷纷,大都兴奋的讨论这这件事情。这可是件大事情啊,超级杯啊。 国人总会把自己的一些东西弄个英文名字,不管有用与否。就像他们那些非英语系的学生,也会给自己取个英文名字,听上去很好的样子。殊不知其实我们的汉语名字应该有一个联想的英语名字,所以他们英语系专业同学的英文名字都是有讲究的。而超级杯也是一样,有个英文名字,叫做UniversityBasketballSuperWinners‘Cup,简称SuperCup,很有创意。 超级杯实际上就是各个冠军争夺超级冠军的比赛,所以又可以叫做冠军超级杯,参加这个比赛的都是各种比赛的冠军。目前,有八个比赛冠军,所以参赛队伍是八支。他们分别是,CUBA冠军、CBA南区冠军、CBA北区冠军、甲A冠军、业余篮球联赛冠军、全国高中联赛冠军这六支男队,再加上WCBA冠军,WCUBA冠军这两支女队。总的来说,球队的组成很有凑起来的意思。但是,他们的确代表了篮球各个领域最高的水平,所以还是很激烈的。再加上采取的是单场淘汰赛,导致爆冷频频,每年参加的球队又不是很确定,至今还没有那个球队能够成功卫冕。所以,超级杯的冠军,是冠军中的冠军,足以载入史册。 并且,由于冠军很难有卫冕的情况,所以每一届都会有一个特别的奖杯,供获胜的球队永久保存。像第一届的奖杯谣传是传说中的圣杯,也不知道当初组织者从哪里搞到的。超级杯的组织者也是一个神奇的人物,至今还没有人见过组织者的真面目。今年的奖杯据说是传说中的至宝——神农鼎。相传神农鼎乃当年一代大神——神农帝所有,当年神农帝得到一块天外陨石,似杯又四方,便名之以鼎,以之试药,聚千年来无数灵药之气,据说能炼出天界诸神亦无法轻得之旷世神药,并隐藏其他神秘之力量。虽然不知道传说是否属实,此次的作为奖杯出现的神农鼎又是否是真品,但这个嘘头已经足够了。东西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所代表的意义。 “挺有意思的。可惜我们学校这次没有机会参加。”燕如雪听过之后明显的感兴趣,大学生们通常都有这么个心里习惯,对别的学校的活动总是很是羡慕,并且很想积极的去参加一下,尽管不可能加入。而如果自己学校有同样的活动呢,又会找各种理由来推掉。即使高贵如燕如雪也逃不过这个怪圈。 虽然不知道妻子是否真的羡慕这种事情,但是作为丈夫的自己,丁小日自然要说点话了。“我学校不就是你学校吗?放心,我会拿到那个超级冠军的。好给我们的宝宝。” “还宝宝呢。哼,你先取得参赛资格再说吧。”燕如雪显然没想到丁小日会在大庭广众下这么说,脸庞红红的。 “呵呵。你真漂亮。放心,冠军是我的。”丁小日看着自己的美丽的妻子,握紧她的手,给她一个信心的笑容。 “受不了了。太肉麻了。”大喊的自然是吴俊文,虽然其他人也感到肉麻,但没有人像他这么直接。 “别吵。待会再和你算账。”丁小日对吴俊文打断自己和妻子的眼神交流很是不满。不过既然被打断了,就不能继续把别人当作空气了。 “好了。大家都别吵了。如果想要比赛获胜的话,课下就多练习一下。还有,心态也很重要。”说着,还看了李强一眼,显然对去年的意外失利,班导师虽然嘴上没有说什么,心里还是有些想法的,看的李强很是羞愧。不过李强就是李强,短暂的羞愧之后,他便用坚定的目光看向欧阳,表达自己的决心。看到学生这样,欧阳老师心里也算是安下心了,便接着说道,“比赛的事情你们自己决定。刚才你们很热闹的样子。经过了一个寒假,想必你们都有很多的故事和体会。下面,都准备一下,一个个起来说说,你们寒假的感受。” “啊。”“不是吧。”班里顿时乱成一团。 “你们同学好有意思啊。”看到大家装模作样的表示不满,燕如雪小鸟依人的逗着丁小日。 “别吵了。”欧阳老师显然知道这帮小子的心里,不就是想让自己先说嘛,才不会让你们如愿,想着。正好看到丁小日和燕如雪的样子,显然他们二人没有理会自己刚才的话,被无视的欧阳老师自是不爽了,“不但要说,下届课还要把你们说的写成日语作文交给我。” “不是吧。”“太难了。”又炸了。 “安静。”欧阳老师用力拍了一下桌子,“让你们不好好听话。听着,你们已经学了半年日语了,应该能用现在的语法和单词作文了。就当是锻炼了。我看你们刚才似乎在讨论丁小日啊。丁小日啊,寒假有什么新鲜事情吗。说出来,让我听听。”欧阳老师果然不凡,在大家又要吵闹之前,转移话题,移到风头人物丁小日那里。 “好啊。好啊。老师,丁小日结婚了。他早婚耶。违反法律了呢。”靠,听这个声音,就知道是班长吕萌萌。还违反法律呢,有个做法官的老爸了不起啊。 不过,欧阳老师似乎很满意吕萌萌的话,便示意丁小日讲讲。 眼见躲不过去,丁小日便起身,把自己的故事添油加醋的讲了讲。无非就是自己的家里是传统的家族,自小便与情投意合的燕如雪订了亲,如今长大了,家里的长辈便逼着自己结婚。讲得很有18岁新娘的意思。把班里的小女生给感动的呦,好浪漫啊。故事很精彩,掌声雷动。 “很好。”欧阳显然不会以为故事会这么简单,“那你就把这些用日语写成作文。下节日语听说课的时候交给我吧。” “啊。”不是吧。写成作文?都可以写成剧本了。为了将时间拖到下课,故意说的很多的丁小日这叫一个后悔啊。在同学们幸灾乐祸笑声中。新学期的第一堂课就这么结束了。只留下丁小日有些小郁闷的叹息声。好在,有燕如雪在,总算有些安慰。 不过,燕如雪下课后的第一句话居然是,“不错啊。还是长辈逼婚呢。”话里的寒意可是冷得丁小日发抖啊。 “哪能呢。那是编故事,恩,编故事。” “不用说了,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事实。回家后,哼哼,今天周一,红色的搓板。” “不是吧。” 哇哇。几声鸟叫,新学期还真是快乐呀。 第三章 最幸福的事  在欢笑中,匆匆忙忙的开学第一天就这样很快的过去了,新的学期开始了。 吴俊文也很快的融入了京华的节奏,有熟人就是好办事,他甚至都没有另外申请宿舍,搬出去与燕如雪同居享受二人世界的丁小日刚好留下了一个空床位,于是,吴俊文理所当然的成为了李强的新舍友。而在搬进去的当天,丁小日便以为自己结婚补请大家为名,将全班同学聚集到一起大吃了一顿。吴俊文也借此机会和大家搞得很熟了。 过完年,成长了一岁,自信自己成熟了的大一同学们再次开始了这个学期的学习。上课,逃课,吃饭,打闹,兼职,等等;丰富而又快乐的生活又仿佛步入了正轨。这便是正式的大学生活了。 对于日语系的同学来说,新学期的生活还算滋润。众所周之,日语系的课还是很多的,不过,大家都知道,语言嘛,通过看电影、电视剧什么的也能学的不错。所以,像吴俊文、丁小日这中已经会说好几国语言的人,上课并非必需。同样,自认身负绝技的李强,也把外国话说得很溜。是而,在其他同学努力看电影的时候,他们正挥汗如雨,在操场上努力的练习着球技。因为外语系,所以真正篮球打得好的也就他们三个人了。这还是,因为这个学期,吴俊文神奇的转来了这里,不然就丁小日和李强两个会打球的了。这也是为什么上学期的决赛,没有李强的发挥,丁小日独立难支的原因。好在今年来了个吴俊文。 怎么说呢?吴俊文和丁小日的打球风格一样,没有多少激情,就是运球、投篮。别看他平时嘻嘻哈哈,打球的时候却是十分的冷静。不慌不忙的运球,不急不慢的投篮,虽然身高180cm的他有能力灌篮,但是以丁小日为榜样的他从不。至于丁小日,在篮球场上,就像一块万年寒冰,理智的让人心寒,从不为了掌声或者激情什么的冲动,总是理智的攻击、防守。而李强,则完全相反,仿佛有着用不完的激情,高大挺拔的他最喜欢的就是冲击篮下,用华丽的步伐调动士气。所以,他是队长。丁小日适合组织进攻,而不适合领导球队。一个球队,需要激情的队长。吴俊文,体质甚至好于丁小日的他,小前锋的位置上没有人能与他一争长短。 一个球星就能使一直普通的球队成为一直强队,何况一下子出现了三个很牛的人物。再加上其他几个日语系的略懂篮球的同学的帮助,相信今年春运会的篮球,必定是日语系霸占天下。就算是超级杯,相信京华也是很有希望的。想到这些,在这个没有刺杀危险的校园里,看似成熟的年轻俊杰们肆意的挥霍这自己的青春和活力。他们对未来的路,充满了期待。 可以说这段时间是丁小日最幸福的时光了,每天晚上去中科与燕如雪一同上个晚自习,然后在其他中科学生的羡慕和嫉妒的眼神中,一起回到家里,享受美妙的二人世界。日子充实而又幸福地一天天过去,丁、燕二人陪在对方身边,见证时间的流失,偶尔出去唱唱歌,会会友,回趟娘家,又间或到对方学校里给对方打打气。擅长做饭的二人在家里的生活也是滋润,没有那种新婚夫妻的慌乱,有的是一同做饭、吃饭的甜蜜。他们温馨而又浪漫地生活着。就像丁小日想的那样,这时候成亲的他们,没有生活的压力,没有家族的钩心斗角,没有一切负面的本质的矛盾,即使有些许的摩擦,也是爱情的调剂。此时的他们夫妻的生活便是那种只羡鸳鸯不羡仙的诠释,是最浪漫的事的现实。 而在这个最浪漫的时候,丁小日迎来了自己人生里最重要的事情,燕如雪迎来了她人生最幸福的时刻,燕如雪,怀孕了。就在三月中旬,那个北京已经是春暖花开的季节里,燕如雪告诉丁小日,她有了快一个月的身孕,他,即将做爸爸了。 得知这个消息后,丁小日高兴的找不着北了,满世界的宣扬。虽然这个时代没有以前那么保守,但是,在校怀孕还是不那么光彩的事情。但是,强悍的丁小日愣是让中科的领导阶层接受了这个结果。并准许燕如雪在这个学期结束之后休学生养。也是,怀着孩子上课,影响不是那么好啊。 恰好超级杯的时间定下来了,决定在10月,那个秋高气爽的月份里举行。或许,在得到超级杯冠军的那一刻,丁小日正好当上爸爸。兴许,超级杯,是他给儿子最好的礼物了。燕如雪一定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每次丁小日打球的时候她都抚摸这肚子在旁边幸福的看着,虽然依然保持良好身材的她,肚子还是挺平的,不过,她的手好像就是能抚摸出个曲线来。 第四章 妖异  北京的春天总是出奇的短暂,来的晚,去的早。每年的三月下旬方春意撩人,但是到了四月份,天气就已是炎热了。虽然不是那么成熟,夏天还是急切的临幸了这个城市。三四份开花的郁金香,此时亦是以她那绽放的花姿铺满整个京华校园,取郁金香博爱.体贴.高雅.富贵.能干.聪颖之意的京华,将郁金香是为校花的京华,在这个郁金香满开的季节显得格外的美丽。 在这个接近五一的周末,正值郁金香全盛的日子里,京华大学一年一届的春运会开始了。偌大的操场上人声沸沸,彩旗飘扬。由于春运会只有两天所以篮球赛安排的极其紧凑,输得还好说,赢得一方则只有很短的时间进行休息。对于这一点,有过很多经验的各学院早有准备,那就是把所有能打球的人都搞进球队,采取犯规战术为主力争取时间休息。不过,显然,这个策略外语学院用不上,会打球的人太少啊。好在他们的主力丁小日和吴俊文都不是缺体力的人。 显然所有的人都知道了超级杯的事情。看他们的口号就行了,什么“胜利,通往超级杯之路”、“必胜,为了超级杯”等等。虽然他们不知道选拔队员看的是队员的球技和表现,而不仅限于胜负。不过,显然胜负是一个非常明显的指标,所以,对胜负的追求成为了这个春运会篮球场上的主节奏。好在大家都是正在受高等教育的京华学生,想必都看过灌篮高手和足球小子之类的幻想?科幻?性质的漫画,都把自己视为主角,球打得还算干净,除了犯规多了些,还是很好看的。没有什么黑手什么的。 就这样球赛一场一场的进行着。经过上半学期的球赛,各学院的对比情况,大家对各个学院的实力都有了一个感官的认识。上半学期外语学院取得了亚军,所以作为种子队,分在了下半区。只有两个分组的上半区的种子队当然是机械学院队了。 今年的比赛毫无悬念,虽然其他学院想以人数的优势拖垮外国语学院队。无奈只能有五名队员上场,所以,替补们虽然有着满身的力气,却用不上,只能客串着拉拉队。可惜,他们的拉拉队也没有外国语学院的养眼,你想啊,男女比例为1:5的外国语学院,男的都会派上场顶上一阵,不管你会不会打。所以,外国语学院的拉拉队,如众人所料那样,一色的青春女生。在这个重理的学校里,无疑是外国语学院的女生顶起了女生们的天空。每次外国语学院的比赛都会聚集很多人来观看,就是不知他们是来看球赛呢,还是看美女。而所有美女中,手拿粉色郁金香,母性美丽正绚烂燕如雪更是美女中的美女,此时的她正是最美丽的她。 如上所说,比赛进行的没有什么悬念。在燕如雪的注视之下,在她那微凸的下腹面前,丁小日如同磕了某种药物一般,投篮、抢断、传球,表现的如同篮球之神般的凶猛。而吴俊文亦想在众多美女面前表现一番,新来乍到的他自然不被别人说了解,现在表现的如此出色,自然能够赢得别人的欢心。至于李强,他本就是为胜利而来,自是全力以赴。其他人也在这个进攻三角的带领下嚎叫着前进。 意料之中,外国语学院和机械学院都以王者之势,取得了全胜的战绩,命运般的会师决赛。周日下午,16点,春运会最重的一项冠军,篮球冠军战,如期在京华体育馆举行。由于涉及到参加超级杯的参赛名额,所以这场比赛赢得了众多的观众,还有很多闻风而至的记者。 经过了半年多的熟悉,现在的7号丁小日和4号李强已经成为外院球队的明星,而吴俊文以其华丽的球技,风趣的谈笑,阳光的气质,成为另一新星。而他8号的球衣上的发字更是使他赚的了不少的人气。他们便是外院的三巨头。再配上几个不错的角色球员,现在的外院可谓强队。 而机械学院,高手云集,他们的队长更是集球技、英俊于一身,队长刘风,那个11号,号称现实版流川枫的男人。他在明星云集的机械队的地位就如同98年法国足球队的齐达内。其他的队员亦是不弱,进攻、防守,没有漏洞的机械学院,他们甚至有自己的教练。与其他学院的瞎打完全不同,他们有自己的战术。 总的来说,机械学院很强大,几乎不可战胜。一些暗地里开出的赌注也证明了这一点,外国语学院的赔率居然是1賠9,对于必胜的外语学院来说,这个明显小瞧自己的赌注,给了自己挣钱的机会。三巨头都高价买了自己获胜,这也给球队注入信心。此时的两支球队间的火花足以将整个城市点燃。 随着裁判的哨声,比赛开始。 结婚后,丁小日解除了身上的封印。解除封印的他不仅功力达到全胜,身体也好的不得了。虽然不打算利用自己的异能力来打球,但是随着功力的恢复,更加强壮的身体对赢得比赛也有好处。接到李强挑过来的球,丁小日迅速的向自己的半场推进,没有发动异能力的他的速度也不是普通人能够追上的。很快进入三分线了。而此时,距离他最近的防守球员,便是刘风,刘风的反应不可谓不快,追击速度也快的异常,可是他仍然落后运球前进的丁小日两个身位。进入三分线,丁小日的命中率接近100%,一个恐怖的命中率。急停,跳投,根本没有人能反应过来,丁小日有100%的把握将球投进。 只见皮球划过一条美丽的弧线,弧线的终点便是篮球中心。 “嘭”,球打在篮圈上。居然没进,那条美丽的弧线在即将入网的瞬间,发生了诡异的下坠。砸在了篮圈上。丁小日感到了异常,但是没有犹豫,迅速的前去抢篮板,但是,篮球弹回的特别远,越过了他的头顶,落在了身后的刘风的手里。 接到球的刘风使出看家本领——流风步,诡异而快速的奔向自己的半场,三步上篮接暴扣得分。 “哇!”“刘风,你好棒啊。”“刘风刘风,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刘风的扣篮得分点燃了赛场激情。 2:0,机械学院领先。 “你感觉到了吧。”吴俊文脸色沉重,悄声地对丁小日说道。 其他人也面露疑惑,以丁小日后羿射日的绰号,那一球没有可能投失,只不过他们只是疑惑,不如吴俊文和李强他们明白而已。不过,他们的信心还是收到了打击。 “啊。感觉到了,没有人比我更了解空间了。我会再给那个10号一次机会。你不要出手,你刚来,第四节的时候才是你发出致命一击的时候。而且我怀疑刘风也不是个简单的人。”丁小日看着正和刘风庆祝的对方的10号,对吴俊文说道。“还有,就是,比赛还刚刚开始,我还想给他们一个机会。下个球,你来投。” 外国语学院底线发球,丁小日接球。运球快速推向前场。假动作晃过对方的防守队员。此时,那个丁小日关注的10号放弃对角色球员防守,前来补防丁小日。 很好,丁小日想到,这正是他想要的。因为10号放弃的角色球员,外国语学院的0号,正是球队中最擅长做挡拆的林峰。只见林峰后撤一步,退到了防守吴俊文的对方队长刘风旁边,而吴俊文则在他站定的瞬间启动,绕过林峰,跑进三秒区。刘风则正好被林峰挡住。此时,吴俊文处于无人防守状态。 球,从机械学院10号的裆下穿过,传到了吴俊文手里。拿球,急停,起跳,投篮。 完美的配合。球,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飞向篮筐。 此时的补防的10号背对篮筐,已来不及做任何动作阻止球的入框。而防守李强等人的球员也是背对篮筐,这么快速、配合完美的进攻的出现本就在他们的反应之外。 能够阻止球入框的只有刘风,只有他使出自己的异能力,方能阻止球入框。这就是丁小日所说的再给他们一次机会。看他们是否不仁到不让自己得分的程度。如果,他们真的在比赛的开始便如此嚣张,如此的决绝,那么,自己也没有什么好顾及的了。毕竟,年前的那场比赛,丁小日压抑自己太多。 结婚以后,丁小日不会再忍。他要为自己的孩子树立榜样。做一个光明正大、宽容的人。 所有的决定,就在这一球。 第五章 华丽球赛  给别人机会,就是给自己机会。所以在机械队将异能用于篮球比赛中时,丁小日并没有马上给以颜色,而是选择给对方一个机会,吴俊文的这次投篮就是给他们的机会。在排除所有可能因素之后,将决定权放在刘风刘队长手里,看他如何处理这个球。这个球的结果将决定这场比赛的基调。 球,飞向篮圈。 风起,刘风的眼中闪过一抹诡异的蓝色。 球,越过篮框,撞向篮板。 难怪叫刘风,对风的控制的确有比较高的水平。虽然那是几乎没有人能察觉的风,刘风自信在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人会察觉,又是这么紧张的情况。 可惜,他不知道这是对他的考验。他更不知道这是丁小日故意给他的一个绝好机会。所以,他的隐秘的作弊没有逃过丁小日的感觉。 “快抢篮板”,在球刚要撞向篮板的时候,刘风的话就随着他的风飞出了口。 “嘭”,球撞在篮板上,弹了回来。 “抢篮板喽。”这个破嗓子的幸灾乐祸的声音当然是吴俊文了,不知道他怎么想的,自己没进球居然这么高兴。怪异的表现直接被刘风归类于白痴类的直立动物。 其实,在吴俊文球出手之后,其他的人(丁小日和刘风除外)便冲抢篮板了。即使球进了,冲抢也是积极的一种表现,何况球不一定进呢。 “嘭”,球进了。 李强,抢到了篮板,并且空中直接扣篮得分。 2:2 虽然知道丁小日好像有意让对方稍微得意一下下,但是到了球场,李强就无法抑制自己的激情。特别是落后的时候,越是这个时候,李强越能激发自己的潜力,这也许就是他为什么能这么快就从被甩的打击中恢复过来的原因吧。 “必胜!”外国语队的激情完全被点燃,就在这一扣之下。 “看出来了吗?”看着李强的身影,丁小日边回防边对吴俊文说。 “恩。他身体很好,就是为篮球而生的。”吴俊文同样也对李强的那一扣很是赞赏。 “你就看出这个。”丁小日显然对吴俊文的眼光很是怀疑。 “嗯?难道还有别的。” “当然。他启动的时间比别人早。这么说吧,他也是知道这个球必然不进,所以他才能够在别人之前将球抢下。”丁小日看到吴俊文惊异的表情,便示意他听自己说,继续解释道,“他没有超能力。有的话绝对瞒不过你,怎么说你也是专门对付这些能力的。是他的身体本能,他有种野兽般的本能,还有魔兽那样超常的身体。” “你是说” “不错。他应该是武者。而且姓李,估计也是世家后人啊。” 说话间,二人便来到了自己的后场,应对对方的进攻。 “防住他们。”李强大喝。 “防守~防守~”外国语的美女拉拉队也高喊。 比赛刚刚开始,双方便顺利的进入状态。 “打一场华丽的比赛吧。”丁小日高喊。 华丽的比赛啊。比赛不是精彩吗?华丽这个词好像不是那么准确吧。场边观看比赛的人很是鄙视丁小日的用词不当。同时对他这种防守对方球员时有走神嫌疑的叫喊不满。 丁小日防守的正是刘风。 刘风右手运球,左手护球,眼睛盯着丁小日的眼睛。他想突破丁晓日,而丁小日的喊话给了他一个信息,就像观众说想的,他认为丁小日走神了。 机会。刘风突然向右斜向加速。右手运球向右加速,意图从丁小日的左边突破过去。这个篮球动作很正确,向右加速会使的球向右远离自己,同时更加远离防守队员,自己的加速正好与球同一方向,而对方则无法跟上这一突然加速。刘风仿佛看到球进后,众人欢呼的声音了。 他突破过去了。他成功了。 太好了。刘风如是想到。由于正面面对篮框突破,所以在向右斜向突破过去的第一反应,便是将球往回拍一下来正对篮圈,以便投篮。右手接触球,向下一拍,左手准备接球,然后来个完美的起跳投篮。 恩?准备好的左手没有接触到球,怎么回事? “哇~哇~,加油!加油!” 听到众人的加油声,刘风迅速回头。 丁小日已经运球到了自己的半场。 怎么回事?刘风又自问了一下。 丁小日已经到了三分线,急停,起跳,投篮。 “哼!式神小兔,去阻止他。”10号又想以自己的特殊能力阻止丁小日进球。 球出手后,丁小日的手依然留在空中,自然而又顺便地打了一个响指。“空间斩”,他轻喝一声。 “啊~”只见机械队10号,在没有和任何人接触的情况下,突然倒地。当然这只是他在旁人看来。在刘风看来,则是因为他的式神被丁小日杀死,精神收到重创,而晕倒了。悲哀啊。连名字都没留下来的配角。在这个被称为双龙年的一年了,他不会是最后一个配角。 好球。 在观众眼里,这个球是这样进的。首先,刘风轻松的突破了丁小日,丁小日的防守仿佛真的很懒,懒到人家刘风快速突破他之后,他居然是懒洋洋的挥挥左手,仿佛要挥掉手上的尘土一样。可是就是这么一挥手,球居然到了他手里,刘风居然犯了低级错误将球拍到自己脚上,反弹到了身后,恰好弹到了挥手的丁小日的手里。 接下来便是他那快速的快攻了。甚至在快攻之前,他还看着自己的左手和手里的球向场边的观众张大嘴做了一个惊讶的表情。逗乐了观众。 投出三分球,落下的时候头发还在飞舞,右手的很自然的响指秘密的干掉了捣乱的那个滑稽的小兔形状的式神。 球进。露出完美的笑容。向场边的燕如雪挥挥右手。 5:2,外国语领先。 这便是他像场边观众表演的华丽的进攻。的确,观众的掌声也认可了这一球的观赏性。虽然不知道刘风的那个失球并不是失误,而是丁小日控制了空间在作怪,但这并不影响观众们看热闹的心情。何况还有个唯恐天下不乱的解说员呢。 只听解说员讲到,“外国语学院的这个7号很厉害啊。有专业水平啊。他的防守密不透风,进攻也是犀利无比啊。”防守是密不透风,但是透人啊。 比赛继续。经过开场的这几个回合,不留手的丁小日,拥有必胜信念的李强,对丁小日言听计从的吴俊文,组成强大的攻击三角。对抗刘风领衔的高手多如狗的机械队。他们双方展开了异能篮球大战。风、水、土、木、空间、封印等等,球场上闹得真叫一个电光火石。而在观众看来则是华丽无比。不间断的断球,扣篮,远投,盖帽。这场比赛拥有了所有精彩比赛所应有的东西。中场休息时双方球员的摩擦,对裁判的不满,当然都不可少。 你来个凌波微步,我给你个乾坤大挪移。你用横空八步赶禅,我来个梯云纵。你使龙抓手,我应隔空取物。你用魔法,我使武功。双方你来我往,把球打得很是精彩啊。 第六章 冠军  在这个华丽的比赛中,双方你来我往,斗得不亦乐呼。精彩的对决让所有的人都忘记了比分。当然,解说员不包括在内,在这个赛场上,他的唯一的任务就是报告分数和说点无聊的评论。比如说,他现又开始说了。 “观众朋友,终于到了最后一刻了。离比赛结束还有30秒。外国语学院72:60领先三分。而现在是机械学院刘风控球,他会选择怎么进攻呢。恩?怎么回事?他叫暂停了。让我们先休息一会,稍后再来看他会怎么组织这次进攻。” 是的。当听到解说员说道自己队以3分落后时,刘风就明白了,这场比赛到目前为止根本就是在陪丁小日玩。他的那个三分球之后的比赛完全是场表演,看来丁小日对去年的事情还是很介意呢。开始的那几个回合,还有最后的这30秒才是比赛的关键。说实话,自己并不害怕这种情况,连翠熙麦嫡都能在35秒里拿个十多分,何况身怀奇功的自己。一定要让他知道什么叫强者。 且不理刘风如何的yy。这边,领先的外国语队士气高昂,对胜利充满了信心。30秒落后3分,连星球最高水平的篮球联赛里都很少能翻盘,所以逆转才那么令人惊叹,所以翠熙才会感动上天。如果谁都能逆转,那么想必正常赢球就会成为经典了吧。 当然,丁小日为了完全地赢下比赛还做了很多安排。他要让刘风明白什么叫做无能为力。所以他嘱咐吴俊文让吴俊文在最后才能出手,所以即使比赛很艰难,他依然坚持让吴俊文使用篮球技巧来得分和防守,而不是利用自己的异能在这里投机取巧。吴俊文也忠实的执行了这一战略。 在大家的体力、功力均几乎耗尽的情况下,吴俊文这个浑身功力多的如大款肚子的人,就成了比赛的主宰着。 就像赛前丁小日对他说的:“我们需要一个传奇,如果没有,那么,就让我来打造一个。俊文,你够风流,够潇洒,够无耻,而且够坏。你很适合成为传奇人物啊。”最重要的一点他没说,那就是吴俊文是他的好兄弟。 剩下的30秒,是吴俊文的30秒。没有这个觉悟的人,必然会成为他成功的垫脚石,湮没于双龙的传说中。 全体选手都回到了赛场,赛场即是战场,第一即是冠军,第二则无容身之处。没有这个觉悟,就无法全心投入比赛。丁小日当然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从比赛的一开始,就定下了全盘的打法。 最后30秒,大家围在一起,9个球员彼此间的距离很近,他们几乎抱成一团了。太适合吴俊文了。手指似缓实快的在空中划出甲骨文的“封”字,这个目前为之,吴俊文所掌握的最厉害的封印。这个封印不仅会无声无息地封印住对手的所有能力,更能通过封字网将对方的力量收为己用。 球从中线发了出来,飞向迎球的刘风。 准备使用风将球送入球框得三分的刘风,瞬间感到自己的风飞走了,而自己也无法控制的感到了力量的流逝。在指尖触球的刹那,刘风感觉到了球的力量,那不是现在的他所能接住的,可惜,已经晚了。 “咔嚓”,刘风的食指断了,球弹向来到吴俊文的方向。毫无疑问,与其他强弩之末的球员相比,此时的吴俊文的状态好的出奇,没有人能跟上他的速度。 激情的扣篮得分。比分扩大到了5分。而这次从对方发球到抢断,到扣篮得分,仅仅用了4秒。 比赛已经没有悬念了,受伤离场的刘风,被丁小日阴到的10号,机械队的高手们根本没有办法阻止外语队的前行。在历史的巨轮面前,每个人都是渺小的,阻止前进的人必将被碾碎在车轮之下。 吴俊文在最后的三十秒里复制了翠熙的神奇。 外国语的同学们尽情的享受这胜利的乐趣。 而在赛场的看台的最高处,校长和国家安全事务局简称国事局的局长也关注着这场比赛。 年近60的校长的声音里透漏着大智慧,“你看到了吧。这样的结果是你预知的吗?” 40多岁的局长依然保持着对老师的尊重,“是的。自从天下第一神算给丁小日算过一命之后,我们一直都关注着他。” “是吗?”显然校长并不知道这些关注。 “是的。您也知道,有些事情我们没有办法告诉您。只能说我们的预测师预测到了这场比赛的结果。还说过这场比赛将是开始。”局长诚实的解释着。 “异能啊。”校长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过丁小日,看着这个自己学校风头正盛的学生,继续问道,“那么,天下第一神算对他的命运的评断是什么。” “他之说了两个字?” “哪两个字?” “传奇。” “传奇啊。”校长感叹着。 “是啊。”局长也很是无聊的学着校长感叹着,“现在这些异能者越来越多,现在连打个球都搞得和个异能大赛似的。” “恩。总觉得近几年这些异能者的出现很不平常,恐怕有些事情要发生啊。”校长似乎能够感到冥冥之中的某些宿命般的东西将要产生,就在自己的学校。 “天下第一神算也说过,当异能者越来越普通,这个世界就越来越不稳定,而京华,似乎将会成为所有事情的引发中心啊。”局长对母校很是担忧。 “是福不是祸,该来的总要来。是时候去宣布校队成员了。一起去吧,见见你的学弟学妹们。”校长的眼神依然睿智而犀利。 欢天喜地,这个词仿佛就是为这个时候的外国语学院定制的。大家都乱七八糟的互相拥抱着,还有几个傻哥们趁着激动到处占女生便宜。而吴俊文就是这样的代表,他不断寻找小美女进行拥抱,还趁乱吻人家。至于丁小日,这个已婚的老男人,似乎更具魅力了,虽然有妻子在旁边,依然挡不住上来借庆祝而占便宜的疯狂女球迷们。李强则和来观战的欧阳老师交流着,估计是想互相沟通一下吧,毕竟经过去年的事情之后,欧阳老师对他还是有所意见的,这个胜利是他们互相理解的一个契机。 外国语终于得到了建院以来的第一个冠军,第一个奖杯。同时,无可争议,他们的三位主力将会进入校队,一起征战超级杯。 “丁小日吗?恭喜你。”正在被班长吕萌萌骚扰的丁小日被一个好听的声音解救。两道来自丁小日夫妇的感谢的目光,一道来自吕萌萌责怪的目光,砸在了出声的一个英俊男孩身上 第七章 队长冯迁  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这个英俊的男孩,那准确的词应该是漂亮。英俊这个词用在他身上有些不太合适,是的,他有一种女孩般的漂亮。可惜他明显的是个男性,所以只能屈就英俊了,对于一般男人来说可谓梦寐的词,用在他这里也只是高攀而已。标志的脸庞,白皙的皮肤,黑发褐眼,挺拔的身材,有女性的漂亮的面容,而又不失男性的阳刚。这是一个令人目眩的男人。他是谁? “你是谁?”对于这个男人,丁小日居然有种害怕的感觉,不是那种对敌人的害怕,而是一种莫名的害怕,害怕与他接近,他特别是他看自己的眼神,感觉很邪恶。 “丁学弟。你的大名,我们空间学院可是久仰啊。”这个男人没有直接回答丁小日的问题,而是莫名其妙的来了这么一句。 “空间学院。难道你就是京华篮球队的队长,冯迁?”不愧是被称为丁小日的李红袖的吕萌萌,虽然看上去有些大条的样子,但是她脑袋里装的东西可是不容小觑,也许她不知道相对论怎么使用,但是绝对知道何为相对论,她号称凡是公开的东西,没有她不知道的。显然知其然和知其所以然是不一样的,但是,如果世上的事情,均知其然,也是不容易的,而吕萌萌就是这样号称的。虽然没有去实验她这的大话的真假,但是,丁小日还真没有发现她不知道的事情,这也是丁小日不排斥她和自己亲近的理由之一,另外的原因便是他把吕萌萌当兄弟。虽然吕萌萌可能不这么想,但是世界上的事情又怎么说的清楚呢,更何况这些少男少女的事情,充满了变数。也许只有那种在一起的幸福的感觉才是不变的吧。 言归正传,对眼前的丰满而又可爱的小女生叫出自己身份,冯迁并没有感到惊奇,“是的。我就是冯迁,你就是丁小日的李红袖吧。早有耳闻啊。”来见丁小日,冯迁自然要做些功课,不能在后辈面前失礼。 心里有鬼的吕萌萌被冯迁的含蓄的话搞得很是不自在。燕如雪细腻的眼神也有所暗示的看了她几眼,但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表示,丁小日已经是自己的丈夫了,又即将成为自己孩子的父亲,在这种幸福中,还有什么可想的。 迟钝的丁小日自是像绝大多数男主角一样,根本没有听出什么弦外之意之类的东东。白痴般傻呵呵对着这位队长说道,“原来是冯师兄,久仰啊。你可是传奇人物啊。” 是的,带领京华夺得去年cuba冠军的队长,冯迁是个传奇人物。他的事迹甚至比丁小日更具传奇性,可惜他不是主角,因为,看到后面,大家就知道了。 “哪里。丁学弟才令人羡慕呢。是吧,中科的燕如雪。”不理会对方的反应,冯迁悠悠的继续讲道,“我今天来就是通知你和你的几个兄弟,你们被篮球队录取了,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校篮球队的一员了。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有些事情,还是不用说开的好。特别是这几年,发生了好多事情。五一假期回来之后,来我们学院找我吧。我还有些关于赛程的事情和你谈谈。今天就不打搅你们庆祝了。” 冯迁果然是个非常人,说完就走了,仿佛他就是来给个通知似的。走的突兀,就像他来的时候一样,感觉很无厘头的样子,众人很不理解他的突然出现和突然离去。丁小日也感觉到了丝丝的不寻常,不过幸福中的人总会选择性的忘掉这些貌似节外生枝的事情的,谨慎如丁小日也没有严肃对待冯迁的话。 领过校长的奖杯,听过校领导的赞扬,取得老师的勉励,大家伙终于可以好好的享受胜利了。 明山叠翠大酒店,国内最好的酒店之一。胜利的人们当然会选择最好的酒店进行庆祝了,尤其还是已婚男人要请客。所以,丁小日这个冤大头只好预定了明山叠翠,好在明山叠翠够高档,使得五一期间居然能够订上位子。 其实聚餐本身没有什么意思,无非就是吃吃喝喝,吹吹牛皮什么的,而一些餐桌上的活动,像真心话大冒险之类的,也无非使吃饭不那么无聊而已。聚餐的乐趣在于从细节中发现众人间的微妙关系。就像现在。 借故休息的燕如雪并没有来,这给了丁小日一定的自由。而吕萌萌很好的把握住了机会,将吴俊文、李强一干人等挤走,占领了丁小日的身边,就连装未成年少女的王孙明名也被挤到了身后。是的,王孙明名同志已经完全进入了丁小日的生活,就像粘在丁小日身上一般。也许这就是燕如雪放心丁小日前来的原因吧。想必能对半精灵血统的美女免疫的男人不会轻易的沦陷吧。但是,她还是低估了吕萌萌同志的毅力。 借着酒醉的微酣,眼神迷离的吕萌萌几乎贴在了丁小日的身上。“小日,你有白头发了。小日,你知道么,其实在去年入学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你了。”将头放在丁小日的肩上吕萌萌梦语般的讲着,“我还记得那时候我拿了那么多的东西,而你就提了一包,里面全是钱。讨厌麻烦的你,居然会帮我。我就是那个时候沦陷的。”她继续说着,说着。说着这半年的事情,说着丁小日入学来的所有事情。 没有人可以对爱着自己的人干脆的拒绝,即使表面酷酷的丁小日亦是如此。深知班长情根深种的众女生们自然乐得给她这个讲明的机会。其他的男生,看到最有魅力的男人被一个女生搞定,自是欣喜的冲进森林般的女生堆里。整个场面动静相间,快乐洋溢,甚至感染到了整个大厅。在这个高档的地方,如此坦白的快乐还真是少见呢。 快乐的声音传遍了酒店,在酒店二层走廊安静站着的人,看着下面大厅的热闹。当她的目光扫过丁小日的时候,顿时如炬,目光集中在丁小日身上,特别是丁小日发髻边那只有贴在他身边才能看到的那几个特别的白色头发。 “你,终于回归了吗?”低语中,原本有些死寂的眼变得闪亮。 第八章 未明  没有人知道她的过去,她的来历,所有知道的人都已步入历史,在遥远的过去。她自己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她甚至不知道现在的自己是否就是真实的自己。 每天看着镜子里那千年不变的脸庞,她不确定今天又是怎样的一个昨天的重复,她甚至不知道自己该去做些什么。 不论外部的世界如何变化,她的心似乎永远的停留在遥远的过去,而她亦停留在了千年不变的美丽之上。每天例行公事的吃饭、睡觉,不停的重复,没有目标,没有方向,也许正是有感于此,或者准确的说是有预见于此,当年,那个他,才给自己改名为未明吧。 而现在,在未明看到丁小日的那一霎那,命运的巨轮便转到了它无法控制的地方。也许,从这一刻开始,不再是命运审判人间,该是命运接受审判的时候了。 看着面前站的这个女人,丁小日突然觉得周围都漆黑一片,自己能感觉到的只有眼前的这个女人。虽然知道此时吕萌萌正在自己肩膀上,可是身体却无法感觉到她的存在。而在她要求自己跟她走的时候,居然无法抗拒她的要求,甚至自己的内心深处还期盼遵循她的要求。自己的感情似乎也不受自己的控制,没有害怕,还有些许的激动。心里复杂的丁小日就这样安静的跟随未明来到未明的私人空间。 来到这里之后,丁小日突然发现自己感到无比的舒服,仿佛自己本来就属于这里一般。但是,他明白,这里是对面这个漂亮的女人的空间。感到舒服的同时,他也同样对眼前这个一直盯着自己的女人产生了好奇。 丁小日不是没有见过强者,他的爷爷在世的时候,向他展示过天下强者的实力。但是没有任何人能和眼前的这名女子相提并论,她居然能够使用阵法制造一个与外界完全不同的空间。这简直就是中国阵法的最强应用了。 看着丁小日那陌生而又熟悉的模样,未明平如井水的脸上露出的不仅仅是笑容。那是一种冰封千年的喜悦,微笑的溢出。 “不要说话。我怕我听到你的声音会忍不住。仔细地听我说。我会告诉你所有的一切,关于你我的。还有一些,关于这个世界的。”未明拉着丁小日坐下,讲述着惊人的事情。 “首先,我们的世界有一个反物质世界,想必你也知道,现在好多的科学家也都坚信这个事实。我要说的事情和这个有很大的关系。 我要说的是关于生死的。在我的时代里,待会我会告诉你我的时代。我们同样坚信世界的正反,我们认为世上的一切均由阴阳决定。同样,我们认为,人之所以会死去,是因为正反世界的存在,也就是阴阳世界的存在。 生气,就是现在所说的生命力,在正反之间不停的往复。正所谓孤阴则不生,独阳则不长,故天地配以阴阳。我们的生命力不停的产生和消逝。基于能量不灭的理论,我们发现,我们生气的产生是因为反物质世界的对应的人的生气的消逝,同样,我们之所以会死去,是因为另一个世界有人要诞生,即将新生的婴儿从她出生的那一刻,便注定我们这个世界的某个人会死去。这也是人性本恶的根源,人是靠着夺取生气而来到这个世界的,所以人在出生的那一瞬间,便以为着有人因他的出生而亡。 为了掩饰这种罪恶,我们称之为转生。当然,也有真正转生的情况出现。如果,另一个本该诞生的人,却因为我们世界的对应的人的直接原因,而无法得到出生机会的话。比如让摸个血脉断绝,那么我们世界对应的人便永远不会死去,当然代价便是这个永生的人不会有后代了。不过嘿咻嘿咻还是可以的。不过这种机会太少了,除了远古传说而来的神魔大战,还没有几个人得到永生。而那些大战得到永生的人,也因为破坏世界的规则而被放逐,那便是神仙的传说了。 就像刚才说的,这种机会很少,但并不是没有,在人类几千年的进化、奋斗的过程中,再稀少的事情,经过时间和数量的积累,出现几个也不会太稀奇。而正因为稀少,这种永生才神奇。这种永生的人绝对不会死亡,不论任何方式,因为他的生命永远不会消逝,永存与世,永远保持着获得永生的那一刻的样子。是的,据我所知,到目前位置,得到永生机会的人,似乎只有我。” 将这个骇人的事情讲出来之后,未明似乎心情平复了一些。 “嗯。很精彩,我愿意相信。但是,请告诉我,这与我有什么关系。”经过刚见面惊心,听过这么事情之后,显然丁小日也平复了自己的心情。也许,这就是未明选择以这么长的话来开始他们关系的原因吧。 “呵呵呵。”这个笑声怎么这么像是阴笑啊。“刚才是关于我的理论。当然和你没有什么关系。接下来我要说的就是你的故事了。” “哦。我的故事,难道我会不知道自己的故事吗?”有点疑惑,甚至有些许的不爽,自己的故事还要别人讲给自己听,难道自己得了疯牛病不成。 “别急。仔细的听我说。这很关键,真的很关键。那是我还没有得到永生的时候的故事。”每次想到当年的事情,未明拥有的都是悲伤,而这次更要亲口叙说,她的语气难免很变得些许的异样。 话的内容可能有假,甚至说话的语气都有可能骗人,但是,真情伴随的语言,丁小日深信此时的未明讲得都是真话,但是丁小日并不认为未明讲得是事实。一个人完全可以用真话讲述一个假的事实,真话的堆积并不意味着事实的呈现。就像积木,你可以用积木堆积出各种形状的东西,有美有丑,并不是所有搭成的东西都是心里所想的东西。那么,到底自己,或者说,未明眼里的自己到底发生过什么事情呢,还是n年前的事情。难道自己也是个老古董不成? 第九章 为谁停留了脚步  “是的,你的故事。或者说是我们的故事。”未明看着丁小日,眼神中流露出的悲伤几乎能够淹没整个城市。 “就像我说的。人死是因为生命力流逝到了另一个世界,通常生命力是没有记忆的,但有些人会在生命力上烙上印记,带上部分的记忆来到异界。这类人当然是年轻人居多,因为他们的生命力够强,而带有完整记忆的人则需要超强的生命力。 但是,更有一些绝世强者,则能带着完整的烙印再次转生回这个世界。但是两次转生无法保证记忆的完整,所以不变的,或者说转生随来的是人格。这种人的记忆并非自动觉醒,毕竟正反物质的相逢便意味着湮灭,所以,能保存完整的人格已是不易,而记忆则会深埋。” “哦。你的意思是,我就是那种绝世强者。现在的我就是二次转生的我。”有些略懂的丁小日感到有些滑稽,难不成自己还真的到异世旅行的一番?可是自己又不知道,因为自己的记忆深埋了? “是的,可以这么说。”未明的语气很是肯定。 “是么,我很奇怪,我都不知道的事情,你怎么会知道。”丁小日的语气显然有些轻佻的味道。 “因为你和我的关系非常。”未明继续说道,“我们曾经是很亲密的关系。你知道风水师吧。” “当然知道。国粹啊。” “其实在千多年前,风水师是一种正当的职业,他们遵循命运的安排,引导人们。没有人会有改变命运的念头,那时的风水师可以说是命运的奴隶。这种情况直到五代十国时候才有所改变,那时的风水师看到民生疾苦,感到命运的不仁,便意图审判命运。于是” “停。我突然不想听了。”丁小日突然有些清醒了,自己干嘛在这里听这个女人瞎扯?自己是有家的人了,燕如雪才是自己注定的妻子,而且自己马上就要做爸爸了。难道就因为自己对这个女人有很特别的感觉,就在这里和她谈这么久。先不说她说的是真是假,真的的话,那就太危险了,审判命运?命运这个东西能是随便审判的吗?同样,如果她说的是假的的话,那么,还有听得必要吗?所以,丁小日决定不听了。 “恩?为什么?你知不知道,我要说的真的很重要,是你自己的事情。你真的不想知道真正的你是什么样子吗?”听到丁小日不想听下去,未明感到有些抓狂,自己千年的停留就是这个结果? “不为什么?我得回家了。虽然我觉得你是个不错的人,说的也可能是事实。但是,我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而且,我认为现在的我就是真实的我。不必探究那么遥远的过去。千年,都成王八了。”丁小日铁了心要走。 听到他这么说,未明也明白真的而无法继续谈下去了,便盯着丁小日说道,“既然你这么说了,那么我也不做太多挽留。但是,我想告诉你,不论你相不相信,你不会停留太久了,我已经停留了以前多年,这个世界有太多的变化,该来的总归还是要来。” “谢谢。谢谢你告诉我这么多,以后保持联系吧。”说完,丁小日便转身踏出未明的空间,头也不回。他害怕无法面对未明的眼神。那种炯炯的眼神让丁小日感觉到自己仿佛被融化一般。 看着丁小日离去的背影,未明喃喃低语,“姐姐,我终于明白当年你的感受了。也许当年你的决定是对的。但是,历史再度重演的时候,命运又会再次降临。经过了千年的停留,你说我该怎么办呢,姐姐。”随着她的低语,一具迷幻着白色雾气的冰晶棺出现在她的面前。冰晶,一种永远不会被热量融化的冰,它可以完整的保存棺内人的原状,可以将重伤的人保持不死不活,等待复苏。而此时的冰晶棺内,沉睡着一名绝美的女人。可能由于长期的冰封,她的皮肤过于白皙,美丽的睫毛配合着安静的睡容,让人不愿意相信这是一个濒死的人。即使天妒红颜,这样的红颜中的红颜,也应该得到重新回到阳光下的机会吧。 她,未明的姐姐了吧。沉睡千年的美人,等待着自己的王子出现。 他,丁小日,此时正在回家的路上,想着居家的妻子,开心的和旁边的王孙明名谈论着。而微醉的吕萌萌则躺在车的后排座上。是的,在这个浮躁的城市里,很多的年轻人在学生期间都会有车,而且是好车,更别说丁小日这样的已婚男人了。说起男人,吴俊文这个哥们喜欢做些成熟男人做得事情,他之所以没有和丁小日一起回,那是因为他被一个中意的女孩勾去了明山叠翠的套房。 是的,就在丁小日他们闲聊着回家的时候,明山叠翠大酒店里,808号房,满地的衣服,大的小的,洒落的到处都是,它们见证了一对男女的疯狂。一场风雨过后,激情的余韵依然充斥这房间,一向以快著称的吴俊文依然进入了梦乡。是的,在不到一小时的时间里,他就将一名女孩变成了女人,然后在甜言蜜语中步入了梦乡。 他一向对自己的甜言蜜语很有自信,这次也不例外,而且他能够真切的体会到对方的确很快乐。自己又确信是她的第一个男人,所以他毫无防备的进入睡眠。 越是觉得安全的事情,就越危险,就像现在。 本来应该熟睡的女人,起身了。一名纯洁漂亮的、尚余少女青涩的女人。明亮的大眼睛里满是成功的喜悦,而非欢愉后的满足。红嫩的嘴唇斜斜的拉出一个弧度,性感无比。毫不在意一丝不挂的身体经受空气的抚摸,在微风拂过的瞬间甚至露出享受的表情。 微风同样将她的声音带到了吴俊文的耳边。那是一个吴俊文战斗时常说的词汇,一个足以将吴俊文刺激醒的冰冷而又清脆可人的声音,不亚于一小时前她的令人亢奋的好听声音,可是声音的内容却让吴俊文无法亢奋,甚至无法使出半点力道。 “封印!”…… 第十章 双龙之变色龙  听到这个女人嘴里飘来的封印二字,吴俊文便清醒了。他没有办法不清醒。能力被自己熟悉的方式封印,使不出一丝力道。脖子上不知什么时候被加上了一把匕首,虽然不知道这把危险的匕首是否是把神器之类的东东,但他很确定,即使是纸做的匕首,眼前的这个刚和自己放纵过的女人也能把自己送入地狱。当然,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会上天堂,那可是需要有中彩票的运气才行。邪恶的吴俊文,有时还是挺相信天堂之类的东西的存在的。 “醒了。喝杯水吗?”轻启的嘴唇吐出温柔的声音,仿佛是夫妻间普通的问候,丝毫不像一个杀手。可是,温柔的声音无法让人忽视她沉稳的手,没有一丝一毫颤抖,证明她绝对不是第一次将匕首架在别人脖子上。 虽然感觉不到杀气,但是一向视生命重于一切的吴俊文不敢有一丝的大意。“恩,醒了。有点冷。来杯热水吧。”语气也没有什么异样,仿佛是回答妻子普通的问题。 “呵呵。双龙的变色龙啊,果然像传言中一样。紫衣,倒杯热水过来。”听不出她话中的感情,貌似很了解吴俊文的样子。 空气中轻微的波动一下,一名身着紫色衣服的少女出现在室内,并且单膝跪在床边。应了一声后,便取来一杯热水。 忍着烫嘴含笑咽下嘴边的热水,吴俊文用欣赏的眼神看着这个女人,说道:“变色龙啊。看来这就是你们给我的称呼了。其实我一直不明白你们为什么把我和丁小日叫做双龙。而现在更有了变色龙这么细致的叫法。不知道小日叫什么啊。” 看着眼前这个轻松说着话的男人,这个似乎没有什么特别的男人,而且看上去很弱的样子,紫凤觉得自己很委屈。养了二十年的白净净的身子就这样为了杀他而给了他。没想到,他居然这么弱,根本没有牺牲自己的必要嘛,那个自己自小就爱恋的人怎会如此的决定呢。越看吴俊文,紫凤便越生气,手就发抖起来,对吴俊文脖子的压迫也就更厉害了。 吴俊文感到了不妙,自己的脖子凉飕飕的。虽然不知道眼前的女人怎么突然变得有些异样,吴俊文知道自己必须让眼前的女人清醒一下,争取点时间,不然自己的小命就不保了。 “虽然不知道你的真实名字是什么。但是刚才的确很快乐。”吴俊文显然想说点令人气愤的话来转移紫凤的注意力,因为他看出来了对方似乎没有杀自己的决定权,也就是说对方显然是个小兵,而非领导。只要不过分,对方是不会杀掉自己的。他的欠揍的话果然让紫凤很是清醒,也更加愤怒了。无疑,他的确成功地拯救了自己一次。 该死的吴俊文,紫凤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挂掉,可惜自己没有权力这么做。只能凭借眼神企图结果他。 看到小美女手中的匕首离开了自己,吴俊文更是确定自己的想法,这个女人是专门培养的杀手。确定之后,心里更是惊讶,于是他的试探也就跟着来了。 “说说你是怎么看我的。我也正好奇呢。你们怎么老是说些双龙什么的。我自己都不知道这些。”不想说太多两个人之间的事情,毕竟对方想自己示好,又和自己发生快乐关系,也只不过是她的手段而已。不论她是否会对自己有所感觉,又或者是否将来会对自己有所冲动,吴俊文不会接受一份恶心的感情,所以他的话根本没有明确的涉及这方面的内容。吴俊文,是一个执拗到偏激的人。也许他认定的事情没有人能让他改变吧。 “哼。你当然不会知道了。双龙是我们组织给你们取得代号。”紫凤的话解开了吴俊文年前受到刺杀时的疑惑,难怪那时候那个洁癖的处女座会以双龙来称呼自己。原来是自己已经上了对方的名单啊,还获得了个不错的代号。看来眼前这个也是那个杀手组织的人。 “哦。代号啊。我就是双龙的变色龙了。为什么叫我变色龙啊。还有,还有,丁小日那个家伙,你们给他的代号是什么啊。”听到一些又用的信息,吴俊文变得有些兴奋起来,语气里都透漏着精神,好像他不是被制住,而是在闲谈一般。如同燃烧着八卦之火的青铜小强般热情冲天。 “反正过了今夜你就是我的人了。告诉你也无妨。”这句话听起来怎么那么的令人血脉扩张啊,特别是配上不是很整洁的这个房间。这个女人果然不平常啊,就是不知道他怎么那么肯定自己将不会再有威胁呢,还这么痛快的要告诉我些许的秘密。吴俊文感到丝丝的疑惑。但这并不妨碍他凝神听这个女人说下去。 一边玩弄着手上的匕首,一边看着吴俊文好看的面容。紫凤的表现很是诡异,明明说过很是想杀死眼前的人,又用一种暧昧的眼神看着他,不知道这个女人在想些什么。但是她说出的话,吴俊文却不敢掉以轻心。 “丁小日的事情我不是很清楚。我是负责你的。”紫凤的话,仿佛很真实。至少她觉得没有说谎的必要,在这些事情上,毕竟这些都是组织内很公开的秘密。在领导来临之前,预先给这个男人上点培训,想必也是一种功劳呢。说不定,那个他,会高兴些。紫凤如同梦游般给吴俊文扫盲着她们杀手组织的一些事情。 “组织的事情,待会我们领导会和你说的。我只能告诉你,关于你的事情。不错,我们组织刺杀过你。派去的正是我们星组的同事。只是没有想到被你们都给杀了。不过这样也好,不然也轮不到我们出手。至于为什么把你们叫做双龙。那是因为会长给我们的资料里是这么叫你们的,所以整个杀手世界的人都知道,你们就是会长选中的双龙。你的变色龙头衔吗,那是因为会长曾说过,你好色,而且喜欢换新女人,说是叫你变色龙,很合适。” 哦,原来这就是变色龙的来历啊。这位会长看起来很有才的样子啊。变色龙还有这么个解释。高人呐。原本还真以为自己是什么命中注定的人物呢,说不定还能跨越传说,成就个什么威名呢。原来,这个双龙只是人家死亡名单上的一个代号而已。不知道那上面还有多少人被叫成什么龙呢。吴俊文感到自己的心,受到了伤害。 其实他这么想也是有点菲薄了,在死亡名单上冠以龙的称号,证明他的实力非凡。不是随便什么阿猫阿狗都会被叫龙的。有的被杀的人,在他们组织里的名单上也只是有个编号而已。凡是留上文作为代号的人都不是凡人。当然,死亡名单上是不会出现真实姓名的。出现的都是代号,这样才能保证雇主的利益。 吴俊文丝毫没有阶下囚的自觉,开心的和这名杀手聊着,掩饰着眼中稍显即逝的那斯血光,顺便等待着她口中的他的出现。 而就在他们爽着的同时,紫凤口中的他,出现在丁小日的车前。 第十一章 夜帝、半支烟  京城的夜晚没有安宁的时候,总是那么的喧哗,那么的多事。在光明褪去的夜晚,正是欲望迸发的时候。街道旁肆无忌惮欢笑的人群,追逐的相互嬉戏,在这个五一黄金周的前夜,疲惫的人们选择轻松一下。 即使是主路,车仍是行驶的非常缓慢。车里的人,聊天的同时还欣赏着路旁的众生相。 似乎有些不寻常,丁小日感觉到了危险的来临。下意识的扫了一眼时钟,一个恰好的时间。二十二点二十二分。 是的,二十二点二十二分的夜,遭遇红灯的十字路口,寂静的等待着丁小日的停留。是的,这个路口等待这丁小日到来,宽阔的路口没有一丝生气。 没有丝毫的犹豫,丁小日将车稳稳的停在了白线之后,恰好进入对方毫不掩饰的结界之中。在这样的结界之中,所有的事物都只是真实世界的镜像,相当于一个独立的空间,所有对物的伤害,都会在结界消逝之后归于零,所以即使车受到的损害,在结界撤除之后,又会回复原样。也许当初最先使用这种结界的人就是为了保护环境吧。 见惯了大场面的王孙明名自是神色平常,熟睡中的吕萌萌当然也不会给出什么反应了。看着十字路口正中间的男人,丁小日感到了压力。 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出现在那里的,仿佛他一直就在那里,但是丁小日只能清楚的感应到结界,无法对这个男人进行任何的反应。这必然是一个危险的人物。 是的,这个人物就是紫凤的他。能让吴俊文中意的女人崇拜,而忽视吴俊文的男人,的确不会是一般人。至少不应该只比吴俊文强上一点。 当丁小日走下车后,他突然发现那人已经离自己如此之近,可恶的是,自己现在看他需要仰视。不错,他出现在丁小日的车顶,毫无征兆的从原地消失,出现在车顶,丁小日甚至怀疑自己出现了幻视。长长飘扬的银发遮不住孤傲的眼神,合身紧贴的风衣静静的呆在他的身边,一动一静,对比明显。白净的皮肤不然丝毫尘嚣,挺拔的身姿,冷峻的面容。 随便一站便有无敌的王者气势,萨菲罗斯,是神非人的萨菲罗斯。 最让丁小日在意的不是此人的强大,抑或如此的悬疑,偶像与实力并重的萨菲罗斯,并不是一个令人太过陌生的人。他的强大令人恐惧,但是,丁小日坚信,生命都是复杂的,不可能有条线或某些数据将实力分的那么清楚,所有的强大都是相对的。 他在意的是这种动静相反的气质,这种同时出现的矛盾的和谐,让他想起了年前的雪,那个雪日里的刺杀。更让他想起了,一个情报,一个世界上所有黑暗势力之王的情报,夜帝——萨菲罗斯。 而他更想到了另一个人物,一个与夜帝形影不离的人,半支烟。果然,在夜帝站在车顶后不久,他,半只烟,站在了红绿灯之上,与萨菲罗斯呈犄角之势将丁小日围住。潇洒的身姿不逊于萨菲罗斯,一身随意的衣服静静地飘荡,同样,丁小日对他的出现也没有任何的感应。 半支烟,虽然他从不吸烟,但是,所有熟悉的人都叫他半只烟。 他是个作家,确切的说,是一个业余作家,他的笔名恰好就是,半支烟。他的正式工作是杀手,杀手之王。 但是所有熟悉他的人,并不知道他就是作家半支烟。 这个年头,同名的人很多,何况外号和笔名。 他叫半支烟,因为每次他要杀的人都含着半支香烟含笑而亡。所以,大家都叫他半支烟。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姓名,包括丁小日。 他是一个有性格的人,只有有性格的人才能干出他所干的事情。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知道这么多,这个世界上知道作家半支烟就是杀手半支烟的人绝对不超过5个,丁小日就是其中一个,当然,半支烟最秘密的秘密丁小日是不知道的,那是一个让丁小日无法想象的秘密。 尽管他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强者,但是面对这两个人,他没有相信自己能够获胜的理由。但是,带着两个女孩,同样没有放弃的理由。 叮铃铃,萨菲罗斯的长刀出现在他手中。 另一端,很少出鞘的湛泸剑亦指向了丁小日。 能让这两个人同时出手,丁小日也算个人物了。 第十二章 完败  避无可避,丁小日只能硬接这两计攻击。 叮,一声轻灵清脆的金属撞击声,紧跟着便是难听的金属摩擦声。丁小日两手各持一把手枪,硬抗了夜帝和半支烟的第一击。 接下来,丁小日便见识到了冷兵器的厉害,一向看不上冷兵器的他,第一次感到了冷兵器的厉害之处。唯有冷兵器能够发挥出一个人的真实威力,热兵器的威力绝大部分还是自身的性质决定的,就像射程500米的步枪不能射到1000米一样,操作者只是让这种威力更准确或者更集中的发挥而已。这就好似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便能持枪干掉比他强壮的大汉一般。 冷兵器则不同,他的威力大小完全取决于使用者的功力大小。功力弱的人还不如用热兵器来的有威胁,而绝顶高手,就是那种比郭靖高出不只七八筹的传说级别的高手,热兵器根本无法发挥出他们的实力,特别是近身格斗中,他们的功力足以抗住热兵器的轰击。 在夜帝萨菲罗斯和半支烟的雨点般地进攻下,丁小日偶尔的冷枪并没有对他们二人造成实际的影响。反而每次分神开枪都会被对方抓住机会,在自己的身上留下伤口。 枪,还是不适合近身格斗啊。 叮。没有什么特殊成分的枪,被击断。夜帝的刀,半支烟的剑,同时在丁小日的前胸留下了伤口,居然恰好是个V字形状。 剑气透兄,背后同样留下了相同的形状。 血,淌出,染红了衣衫。 萨菲罗斯又站在了车顶上,依然保持着优雅。半支烟,依旧站在红绿灯之上,没有丝毫的疲惫,还是那么的悠闲。仿佛他们没有动过一般,稳稳的站在他们动手前的位置上。 喘着粗气,品尝着自己的血汗鸡尾,丁小日败了。 “多谢手下留情,不知道什么事情有劳二位亲自出面。可否为在下解惑一二。”是的,他们的确手下留情了。在枪断的那一刻,他们额外的停顿使得丁小日有时间利用空间将自己的内脏保护起来,在那瞬间,他们伤的只是他的前胸后背,而心肺则处于空间元素的保护之中,让过了刀剑的威力,没有受到伤害。丁小日明白,这不是他们的失误,而是故意的留手。 所以他败了,完败。 “今天我们原本就不是来杀你的。”说话的自然是半支烟,身为帝王的萨菲罗斯不会轻易开口,他的话,与金口玉言相差无几。 “我很纳闷。本来我们应该没有什么交集的。我的实力,应该还不至于让两位出手吧。”没有谁会在完败之后高兴,尤其是这种自己的能力完全被抑制,没有机会发挥的情况下输掉,丁小日自然感到憋屈了。 “哈哈。丁小日啊,去年刺杀你的那批杀手叫你和吴俊文跨越传说的双龙,你还记得吧。”半支烟的笑声很是开朗。 怎能忘记呢。那个洁癖的处女座,很是玩味的把自己和吴俊文叫做跨越传说的双龙。正是因为不喜欢他那中神色,方才直接干掉,没有审问。双龙啊,似乎很有意思的样子。 丁小日等待半支烟的继续。而萨菲罗斯那冰冰的眼眸中则是满含喜意的倒映这丁小日的好奇样子。 第十二章 双龙之大龙  “我想,你一定很奇怪为什么当初他会叫你们双龙吧。”半支烟说话的语气很有痞子味道,一点都不像个作家高手的样子。 “说实话。我不是很想知道。”丁小日的回答并不在他的意料之中。 “哦。你不想知道?难道你已经知道了。”要知道每个人都关心自己的名字或名声,一旦听到别人叫自己的时候不喊自己的名字,喊的是另一个名称,普通人都会打破砂锅搞清楚吧。毕竟好奇是人的天性,连九条命的猫都能杀死,居然不能吸引丁小日,半支烟当然有理由怀疑。 “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半支烟怀疑的直接,丁小日回答的也干脆。 “果然很有个性,可是,你在说谎,你骗不了我的。要知道,第一神算的话向来是没有错的。”半支烟的话惊了丁小日。 “哦。第一神算啊。她,还好吗?”丁小日神色变了。 “哈。你果然是知道的。大龙。你还是忘不了她。”半支烟虽然面带微笑,但是语气中透露出的却是严肃。 听到大龙的称呼之后,丁小日便知道昨日重现了。“当然记得,怎能忘记呢。”低低细语中,丁小日任由汗水伴着鲜血流下,陷入了回忆。 “你也是一个痴情的人。”萨菲罗斯喜悦的眼神透露出些许欣赏,凌空止住了流血,顺便将车里的两个人彻底的昏迷,拉入这个时间静止的结界之中。静静的看着丁小日的回忆,而从萨菲罗斯那仿佛万能的眼睛里,我们可以看到那些追忆的画面。 美好的景色,是的,最先出现的是一片非常美丽的风景。蓝蓝的天空,几朵仿佛是装饰过的白云点缀着这个天空。偶尔还有几只飞鸟飘过。大地上,却没有天空上宁静安详,也不对,地面上也还算宁静,只不过一个鲜血浑身的人的出现破坏了那原本的安详。 是的,安详,美丽的少女静静的躺在躺椅上,安静的看着手里的那本不知名的书。 那个鲜血浑身的人自然是丁小日,这个看似悠闲的女孩便是天下第一神算。是的,天下第一神算是个女孩子,一个俊俏靓丽的年轻女孩,年轻的有些过分的小女孩。 看到面前这个浑身是血的男人突然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她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惊异,依旧看着自己的书。也许,她早就知道的一切,或者,她能算到所有的过往、将来。 昏迷的丁小日不知道自己来到了神家的花园,更不知道重伤后的自己出现在了陌生人的面前,更不知道这个美丽的陌生人居然对自己的出现不理不睬。 时间匆匆流走,夕阳的余晖透过旁边的金色银杏树,洒在女孩的身上。金秋的季节啊。 “该醒了呀。”少女合上书,肯定的说着。 “嗯~”呻吟着,重伤的丁小日从昏迷中醒来。 “呵呵。大龙,你醒了。终于来了。我等这一天好久了。”看到眼前这个男人醒来,少女都雀跃了。 大龙?这个拥有纯黑眼眸的女孩子实在叫我吗?少年轻狂的丁小日第一次对女人真正的有了好奇。 第十三章 到付  “你在奇怪我问什么叫你大龙是吧。”玩味的看着地上这个浑身是伤的男孩,她自顾的继续说道,“很像宠物的名字吧。没办法啊,这个世界上已经很少能有事情能让我有兴趣了。你,恰好就是一个。呵呵,很想知道我是谁是吧。觉得我很嚣张是吧。要抓狂了,是吧。” 丁小日确实要抓狂了,被这个人几个是吧搞得头都大了。本来还打算说点什么的,现在什么话都没有了。 “算了。现在的你还是挺没意思的。等你伤好了,才能有意思呢。告诉你,不要想着逃跑哦。我可是什么都知道的。”说着,这个无所不知的女孩就拖着丁小日走向花园的门口,不错,就是抓住丁小日的裤脚拖着。果然够强悍。 三天之后,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马路边。丁小日无奈的接着电话,“你不是说要去吃拉面吗?怎么把我放在路边了。来接我啊,这里根本就没有计程车的呀。不接我,我根本去不了的。你又不准我瞬移过去。”(奇*书*网.整*理*提*供)怨气的语调仿佛少妇,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应该是恶心。没想到,遇见那个女孩子才三天时间,丁小日就变成这个样子了。好可怕。 “哼。这个年头谁还吃拉面啊,都吃鲍鱼了。还有,如果一小时内你来不了的话。哼哼,你该知道会有什么后果。”似乎电话里面传来的语气不善啊。 没办法啊,老鼠爱上猫了,这个小猫咪的吩咐,丁小日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抵抗的。有条件要做到,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做到。很少有车经过的大路。时间紧,任务重,怎么办呢。 唯有在这种困难的状况下,方能显示出我们主角的聪明才智。 “哼。想难道我。以为我不动用我的势力就不行是吧。哼哼,让你见识一下本少的才智。”说着,丁小日用手机拨了一个号码。 “欢迎致电到可么快递,你好,请问有什么可以为您服务?”话筒里这次传来的是好听的客服小姐的声音。 “哦。你好,听说你们公司是出了名的快递范围广,送达速度快是吧。”丁小日的余数还是很快的。 “是的。我们公司的送达速度是国内最快的。特别是同城快递,我们承诺五环之内一小时送达。”客服小姐的声音好听而有磁性。 “那好。我在东五环的**地方,来取下货。大概65公斤。你们要快,我要求从现在开始算起,一小时内到达名苑酒楼,可以吗?”虽然比较急,丁小日还是保持的语调的清晰。 “可以的。您稍等。我们的工作人员马上到达您那里。”客服小姐的声音依旧好听。 “行。你们尽快吧。”丁小日撂下电话,等待着。 @奇@十分钟之后,一辆挂着“到可么”的快递公司牌子的摩托来到了丁小日的面前。 @书@“先生,请问您的货物在哪里。”在这个只有一个人站着的地方,服务人员很容易找到丁小日。 @网@“什么货物。我叫你来是来快递我的。”丁小日等待的有些气急败坏,十分钟,其实并不是很长的时间,但是在等待的人的感觉中,一分钟,有时也会像一年那样的长。 “快递就是要快,你知道吗。快点,快点啊。”跨上了对方的摩托车,丁小日继续折磨这可怜的取件人员。丁小日充分体现的人的劣根性,将女孩带来的痛苦转嫁到别人的身上。 无奈的快递人员只能迅速的发动车,载着丁小日驶向他的方向。 三十分钟后,名苑酒店门口。在这个用富丽堂皇修饰都嫌寒酸的酒店门前,“到可么”快递公司的破烂摩托停了下来。丁小日迅速的跳下摩托,不理会保安,径直地就欲进大门。 摩托骑手不干了,让我取快递,结果运了个大活人,没有快递签单不说,还耗了这么多的汽油。你还不打算付快递费怎么着?只见他大喝一声,“呔。这位小客人,留下快递费,再走不迟。” 本来着急的丁小日是不会轻易停下的,怎奈这个哥们说话太有意思了。那么像鲁智深啊,长的也是肥头大脑,健壮无比。 “呵呵。难道客服没有告诉你,我叫的是到付吗?”丁小日撂下这句话,又准备跑了,可能心里还是有点愧疚的感觉,有加了一句,“要是保安不给你钱的话,就说是神小仙让他付的。”说完,他就真的跑了。 “到付?”快递男疑惑的眼睁睁的看着丁小日离开,等他眼光拉近回眼前时,保安就在他身边。 “听到了吗?他说的。到付!给钱。不然我老鲁拔了你们的这个柱子。”看上去只有三十几岁的快递男嚣张的面对保安。老鲁,难不成他还是鲁智深的后代不成。 保安只得一脸黑线的付了快递费,大酒店的工作人员还真是有素质啊。到付,恩,想法很好啊。 第十四章 雨中情  名苑酒店的二层,明亮的大玻璃足以透视到下面的一切,丁小日的做派自是逃不出神小仙的眼睛。 神小仙,小神仙,那个见面就让丁小日抓狂的女孩。那个天下第一神算,说是天下第一神算,也就是中国第一,毕竟洋人们的东西和咱们不一样,算命这个东西还真就是国粹,经久不衰的国粹啊。据说风水相师,算命这些职业真正被定义成迷信,恰好就是千多年前五代十国的后周时期。 在神小仙的目光关注中,丁小日来到她面前。是的,此时的二人已经熟到见面拥抱亲吻的地步了。不过,怎么看,手揽对方“细腰”,俯身享受亲吻乐趣的神小仙掌握了主动,同时很是快乐。而另一方,后弯腰,一只腿翘起的可爱模样的丁小日,怎么瞧,都是被袭吻的样子。没办法啊,得知救自己的少女便是大自己一岁的天下第一神算之后,丁小日便彻底的成了软柿子,怎么都变不成硬柿子。也是,无论你想什么,干什么,她都号称能够先知。在试过其真实性之后,丁小日便沦陷了。 这个花痴少女,说是自己是她的钥匙,只有和自己一起,才能接触外界。于是,在伤好之后,丁小日变成了神小仙的御用跟班。当然,也有人高兴,神小仙原来的跟班,那个叫李飞的家伙,欢呼雀跃的去度假了。顶替他的正是丁小日。 本来,在家族中接受训练,执行任务中的丁小日也得到了尚在世的爷爷的通知,让他听候神小仙的指令。无奈的人碰上狡黠生事的神算。快乐的日子就降临了。 吃着酱肘子,看着对面吃鲍鱼的少女,回想这三天的遭遇,丁小日感到一阵莫名的轻松和感动。这个有点野蛮,有点可爱,还有点聪明的少女,真的很适合自己。不知不觉中,丁小日爱上了她,就是这么的神奇,惯于行走在危险之中的他,喜欢上了这个给自己平和的女孩。 “大龙,想什么呢。欠扁了是不是,色迷迷的看着我。”想要表达自己深情的丁小日差点被憋死,看着张牙舞爪和龙虾搏斗的神小仙,丁小日发现,也许说不说都一样,号称天下第一神算的她怎会不知呢。于是,很是讨好般的朝神小仙笑着。 “干嘛呢。笑得这么龌龊,想吃自己吃。笑得和个龙虾似的。”果然,仿佛不打击一下自己,她就不舒服。丁小日只得捧起自己的拉面,化伤心为食欲。郁闷,对面的女孩吃龙虾,吃龙虾,这边的食物却是拉面,伤心啊。 “喂。知道我为什么叫你大龙吗?”奋力掰着比自己的小脑袋仿佛还大上几分的龙虾,神小仙看看丁小日的拉面,突然转移话题。 “当然是因为我是人中之龙了,是大大的人才啊。”趁神小仙不注意,快速的偷来一只鲍鱼,丁小日满嘴鲍鱼的支吾。 神小仙没有理会他的小人行径,摔打着虾壳,“别闹。我和你说真的。从见到你开始,我就没有骗过你。我就是美丽与智慧并重的神算小神仙。我们见面三天了,不知道我陪你的这三天比不比得上你特训的这三年的其他人。” “怎么突然说的这么严肃啊。”丁小日听到她的话不太寻常,便放下筷子和碗,认真的看着这个认识三天便已经有了爱意的女孩子。 “下雨了。这可真是个好天气啊。”没有理会丁小日的打断,神小仙挥挥手看着窗外落下的雨滴继续的说道,“三天的时间够长了。我这三天过得很快乐。不要打断我,你现在需要记住我说的每一句话。 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完美的。就连我们算命的能力也是。我们没有办法计算与自己有关的事情,包括与自己关系密切的人。呵呵,你疑惑了吧,当初我怎么说早就知道你会出现,还叫你大龙是吧。我说过,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完美的,就连这个限制都有一个bug。 那天,那个追杀你的人,我曾经给他算过一命。很巧,算到他的最大的敌人会因为套进一个花园而逃过一劫,而逃过那一劫之后,他就再也无法对你构成威胁了。呵呵巧吧。 最巧的是,我们算命的虽然不能对自己进行占卜,但是我们可以知道这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会是什么时候。这个最重要的时刻可能是性命相关的时刻,也可能是其他的什么时刻。每个人都不一样,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时刻恰好会发生在那一天,那一刻,那个花园。所以,呵呵,也等于我能算到你的到来。 叫你大龙,其实没有什么别的特别意思,就是一种相士的直觉。在给那个人算过命之后,我就知道,那个时刻出现的人,便是上天注定的人,他,出现的名字,就是大龙。 不要小瞧这个名字,记住,相士的话都有特别的意思,特别是这种很无厘头的感觉。 也许今后见面的机会不会再有了。不要说话,静静地听我说,我能感觉得到,我不是你命中注定的妻子。你会有你的妻,我不知道具体的情况,但是一定要珍惜你们的第一年。 还有一点你要记住,你是大龙,龙中之大,家族特训后你一定要保持你的骄傲。你是天下第一神算爱上的男人,没有人比你牛逼。” 雨,开始滂沱。地上已经铺满了雨水。看着面前认真的神小仙,丁小日突然有一阵的眩晕,然后便发现似乎神小仙的眼角有些湿润。“我不信命。我爱你。” 看着面前丁小日那在雨中依然清晰坚定的眼神,神小仙眼神迷离的缓缓倒下。 是的,在丁小日眩晕之后,他们就被一种莫名的力量拉扯到了外面的大雨之中。这种情况,自然是被设计了。 一支箭,命中了神小仙。虽然不能给自己算命,但是,小神仙的神小仙还是能够预知这种危险吧,所以才在会在自己中招之前说出那么多话。 看着怀中的神小仙,丁小日感觉自己的爱一点一点的融进她的身体里。周围的喊杀声,雨的泛滥,仿佛都消失了,这个空间正一点一点的缩小,小到只有自己和神小仙两个人,仿佛全世界的雨水都来到了这个空间,化作悲伤的泪水。人的泪水已经不足以表达丁小日的悲伤,全世界的雨水都为他伤心。 不,不能让她死掉。用我所有的爱,补充她的生命。丁小日的世界里,只剩下了这个念头,他的爱,全部到了神小仙的身上。 凡事到了某个关键点之后,都会有质的改变。不懂爱的丁小日,将自己今生的爱都转化成了神小仙的生命。神小仙,就成了他的爱。为了保护他的爱,他质变了。 他的世界小到尽头,开始急速膨胀。 嘭,集合到他身边的雨水爆了。他的情,他的爱,他的一切,在那一刻开始泛滥。 第十五章 荷花  砰,雨点击穿的敌人的身体。砸起个个水花。鲜血开始流动。 砸起水花的地方,没有出现尸体,或者说在出现的瞬间便消失了。出现的反而是几多荷花,是的,突然长出几朵莲花。在这个大雨滂沱的地方,分外诡异。也许是丁小日不想这些不净的血,污染自己的爱。一朵大大的荷花,出现在他的身下,逐渐上升,托起他和神小仙。他没有忘记,神小仙最喜欢的花就是荷花。 “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离开,也不知道能陪你多久,也许很长,也许很短。我不能算出这些事情。不知道能不能陪你看秋叶,但是,荷花,应该还是可以一起看的。”丁小日的耳边仿佛又响起了自己伤好之后,神小仙对自己说得话。 “纵使看不到秋叶,也一定会给你最美的荷花的。”丁小日看着逐渐平稳的神小仙,承诺着。 一朵一朵的莲花盛开,在这个滂沱的雨里,每一朵莲花的盛开,都代表一条生命的终结。开始的时候还有一些水滴声,落水声,随着时间的推移,声音越来越小,直至声音消失。雨还在下,花已开满。 但丁小日的爱全部给了神小仙之后,命运展示了她无与伦比的力量,神小仙慢慢的苏醒了过来。是的,受到致命箭伤的神小仙居然从死亡的边缘归来。明显,这不是她计算中的结果,她的脸上明显带着惊喜。 漫天大雨中,英俊的男人怀里躺着美丽的女人。此时的神小仙是温柔的,将头靠在丁小日的怀里,低低的说了句话。 而后,丁小日便眼睛一亮,随手挥出一掌。 嘭,暗处隐藏的人对上了一掌。水花四溅。显然,暗处躲藏的人,已经被识破了,他不得不正面的与丁小日面对。 拓跋寒,大燕后人,世家的传承。为了成为王者,拓跋家族千年努力,没有丝毫的放弃。拓跋姓,一说,出自鲜卑族拓跋(又称托跋)部,为黄帝后裔有拓跋氏。相传黄帝娶妻嫘祖,生子昌意。昌意娶蜀山之女昌仆,生高阳氏颛顼。昌意的小儿子悃被封在北土(即今中国北部地区)。黄帝以土德之瑞称王。鲜卑族谓“土”为“拓”,谓“后”为“跋”,故以“拓跋”为姓,称拓跋氏,意即黄帝德后代。北魏孝文帝拓跋宏改革时,率王族改为元姓,其王族之外德拓跋氏遂成为庶姓,仍为拓跋氏,不与皇室同族。另一说,出自李姓所改。西汉时,有李姓者改为拓跋氏。不知道,拓跋寒,是哪个传承。不论哪个,拓跋,在这本书中,必是一个阴谋荡漾的姓氏。 而丁小日,同为世家传人,是无法为拓跋寒所容的,就像古代的避讳,像拓跋寒这样的人不会允许有人与自己相似的,他要把自己弄成一个独一无二的传说。这,就是王者的霸气。虽然丁小日还没有这种认识,但是,他同样无法忍受一个和自己相似的人出现在自己的视野里。 这一战,无法避免。 第十六章 战  男人的尊严和女人不一样,特别是在历史悠久的这个国度,历史越是悠久,受传统的影响就越大。在这个国度里,尊严,集中在一个“节”字之上。或许女人的主要是一个“洁”,男人则是另一个“节”。在这个国度里,我们宁折不屈,我们活着就是为了一口气。 而面前的这个男人就是让丁小日咽不下这口气的人。没有仇恨,却一直追杀自己,在自己好不容易安静一下,以为找到了一直不懂的真爱的时候,又企图毁掉自己的爱。如果说先前的追杀还给丁小日一种试炼的乐趣的话,这次的刺杀彻底的激起了丁小日内心深处的杀意,无论如何,不能看着自己关心的人有这种危险,必须将这种危险扼杀在萌芽之中。不知不觉之中,丁小日完成了一种蜕变,原本和气,有些顺其自然的丁小日,现在决定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实现一些目标。神小仙的命算的还是真准,就是因为逃进那个花园之后,丁小日方才发生了巨变。没有人能够打败认真的丁小日,拓跋寒是人,所以他也不能。而让丁小日认真起来对待人生的,恰恰就是拓跋寒,这个想要迫不及待想要杀掉丁小日的人。正如神小仙所说,经过这一劫之后,拓跋寒在也无法对丁小日造成威胁了。死人,是不会对活人造成威胁的。至少在这个世界上是这样的。 拓跋的刀法一凶狠出名,一刀挥出,确实还有一种舍我其谁的霸气。没有招呼,也无需寒暄,拓跋寒在献身的第一时间便挥出了这一刀。 这一刀速度很快,很快的速度必然带来巨大的力量。而拓跋世家独特的冰封寒气内劲更是使这一刀杀气冰人。虽然做不到杀气内敛,但是年纪轻轻便能有如此实力,拓跋寒也算不俗了。|Qī-shū-ωǎng|这一刀也算是有那种传说中的后天顶期之类的实力了,比无气的那一刀有过之而无不及。毕竟无气的那一刀是刀罡外放,大家都知道,这个能量离开源头必然会逐渐的损失,就像太阳表面的温度贼高,而到达地球之后的阳光温度就不是那么高了。而拓跋的高明之处就是有自知之明,虽然做不到杀气内敛,却尽量不将内劲外放,减少损失。 这一刀,确有开山裂石之力。如果劈实了,一百条命都不够杀的。不过,前提是劈上了。 以丁小日的能力,能被劈上吗?显然是不能滴。他,可是主角啊,在自己的追忆篇中怎么可能死去呢。想到这一点,萨菲罗斯的眼中笑意更浓了。他,会怎么办呢。 无需躲避,丁小日甚至都懒得看他一眼。目光一直关注着怀中神小仙,对于蜕变后的他来说。这一刀或许真的谈不上威胁吧。 刀穿过了面前的两个人的身体,但是拓跋寒明显没有感到砍到人,刀,仿佛只是砍到了空气。 是的,刀的确只砍到了空气。蜕变后的丁小日对空间的理解更为深刻。在拓跋寒落刀的瞬间,将自己所在的空间与外部空间隔离开来,于是,拓跋寒的力气全部砍到了空处。而旧力已死,新力未生所描述的便是这个时候,是的,刀尖触及地面,但未砍进地面。可见,拓跋寒的力道控制的还是很好,没有浪费半点力道,完全将所有的力量看到了丁小日所处的空间。 聪明如丁小日自是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了,打了一个响指,响指过后,食指顺手一划。一道白光闪过,闪过整个拓跋寒的身体。划过之后的食指停留在神小仙的眉毛之上,轻轻抚摸。 拓跋寒眼睛睁的很大,无法想象丁小日居然能发出这么一招。拓跋寒清晰的感受到自己的骨骼,肉体,被割裂。但是,神经依然完好,能够清晰的感受到割裂的痛苦。 “嘣”,还好,他承受痛苦的时间不是很长,过了大概5秒中,就在这一声“嘣”中解体了。他,的确无法再对丁小日造成威胁了,死人,是不会对活人造成威胁的。 有一朵大大的荷花盛开。 第十七章 花伴雨  拓跋寒就这样变成了一朵莲花,他甚至还没有等到知道自己真正身世的时候。美丽的虚幻之花啊,是不是就像他们拓跋家的宿命呢。他实在不该相信命运这个东西,当命运告诉你,如果你做成某件事,你就会如何如何时,你一定要想一下,要付出多少才能做成这件事,又或者,做不成这件事情,你会如何呢。显然,拓跋寒没有想这些,他做不到的时候,就是他失去生命的时候。 丁小日并不知道眼前的人的具体身份,只是知道这是一个让自己遇到神小仙的人,一个自己必杀的人。现在,则是一个死人。死人,是不需要关注的,至少在目前,他是不考虑的。 他的眼里只有她。 一只旋转的足球打破了平静。又一只。转瞬间,每朵荷花的上方都旋转悬浮了一个足球。一个真正的足球,而非虚幻的构像。 没有杀意,但是,丁小日不会允许这些东西处于自己的上方,特别是神小仙的眼皮动了动,似乎马上就要苏醒过来的时候。 “爆”,每个荷花都弹起一片花瓣,割裂上方的皮球。 蜕变后的丁小日已经不惧任何人。 花瓣伴随着破碎的足球,就如国足之梦,美丽而又易破,消失在细雨之中。是的,瓢泼大雨已然变为了毛毛细雨。 高大威猛,这个词似乎生来就是形容眼前的这个人的。虽然不想承认,眼前这个不如自己帅的男人,的确比自己更男人,更有魅力。坚毅的轮廓完美的勾勒出男子汉的面容,随意飘散的头发更显不羁。他,仿佛就是楚留香和杨过的完美结合,又帅又酷,还很男人。 “有人说我帅,有人说我酷,其实,他们说的都不对,我是又帅又酷。“ 看着眼前这个掉渣的男人说着无聊的话,丁小日突然感到一阵无力。 “嘿,哥们。不要紧张。我不是你的敌人。还有,你怀里的那个女孩,是我的女儿。”一开口便破石惊天。 “失礼了,不知神叔叔到来,失敬。”听见是对方是神小仙的父亲,丁小日自是要恭敬一下下了。毕竟还是十几岁的小男孩,见到家长,还是有些惴惴的,特别是怀里还抱着人家的爱女呢。 “果然还是个孩子啊。失礼就免了。你就这么轻易的相信我的话?假如我是假冒的呢。另外,虽然我真的是小仙的父亲,但是我不姓神。”这个老帅哥明显的是长辈的语气。 “就冲这话,我就知道前辈不会是坏人。虽然这个世界上好人并不一定可以相信,但是我的感觉不会骗我。你的确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除了这样的话,丁小日的确没有其他的更为合适的话。 “呵呵。果然是人中之龙,我看好呢哦。”老帅哥很是满意的样子,又接着说道,“既然醒了,就起来吧。乖女儿。” 还赖在丁小日怀里的神小仙红着脸站了起来。虽然在两人独处的时候比较的开放、强势,但是,父亲面前的女儿形象还是很羞涩的,特别是被暗暗点出自己小把戏的时候。不过她的表情在丁小日眼中,那是可爱的完美诠释啊。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去你的馨园吧。”老帅哥一句定音,挥一挥手,没有带走一片花瓣,却留下漫天飞舞的花瓣,在这个花瓣雨中,一阵旋风突现,一阵花烟留下,三人便消失于细雨鲜花红烟之中。 第十八章 温柔一刀成海  馨园,这可真是一个温馨的花园。想到第一次见丁小日的时候,他那个平沙落雁,屁股向上的姿势,神小仙就不禁的露出笑容。美丽的笑容。 看见眼前女孩的笑容,不明所以的丁小日自是沉醉进去。每次在神小仙的面前,丁小日都会沉醉,这是个温柔乡啊。 “小仙,去做点菜吧。想必刚才你们也没有吃好。小日啊,你可有口福了,仙儿做菜可是堪比黄蓉啊。” 认识三天,还没有吃过神小仙的菜,丁小日只是傻乎乎的期待了。 号称算尽天下事的神小仙又怎会不知道自己的无良老爸有事对小日说。 “小日啊,知道我是谁吗。” 废话,你不是神小仙的老爸吗?可以这么想,当然不能这么说了,“小侄愚钝,不知叔叔何意?” “呵呵。你有听过温柔一刀吗?” “难道您就是温柔一刀。”丁小日的惊诧并非空穴来风。传说中,20年前,温柔一刀只身东渡,在岛国上演万人斩,从岛之南一直屠戮至岛之北,刀锋所向,血流成海。眼前这个老帅哥怎么看也不像个冷酷的杀手啊。虽然岛国的人全都该被虐杀,但是,距离自己这么近,还是让人有点惊讶。 “呵呵。看来小日你知道的也不少啊。不过我只是一刀,温柔,。。。。。她是另外一个人。”老帅哥的眼中充满了回忆,将当年的那段热血在烈酒中娓娓道来。 神家本就是接近神的家族,而家族传承的预知能力更是让神家的人务必相信这一点。神棍,这是敌人的蔑称。神家人一直认为自己就是中华大地的守卫者。数千年以来,神家人隐藏于各界,努力而又默默的扮演着各种类似先知的角色。他们的确挽救了很多的人。 直到二战,直到南京。当时,定居于昆仑的神家人在噩梦中惊醒。随即便火速奔向噩梦的城市。可是,在那个年代里,他们无能为力,错过了拯救的最佳时机,眼睁睁看着数十万的平民同胞的冤魂在烈日下消散。 当时的家主,神小仙的外曾祖父—神大明,便在数十万的冤魂的见证下,亲口立下誓言:终神家一脉,必将送倍数于此次遇难者之仇敌魂魄至黄泉之渊;凡神家之后,订婚之日必着黑服,成婚之日须将黑服以敌之血染为赤红;神家之胥,神家之媳须尽屠岛国万人以示忠良。如违此誓,神家绝后。 残酷的誓言,刻在三生永恒之石上,世世代代鞭策着神家之人。 仇恨不应该传承,后人不应该背负沉重的仇恨生活下去,这,的确算的是冠冕堂皇的“真理”。但是,前提是,仇恨得到了补偿。数十万平民的鲜血,数十万的冤魂的仇恨,不是说放就放的。中国古言道:杀父之仇,不共戴天。那么,绝后之仇呢,没有留下多少后代的他们的仇,由谁来伸张?数十万人的生命,总该有点东西赔付吧。可是,没有!所以,神家将仇恨铭记在了神氏一脉的灵魂之中。 也许,道德之士会说屠杀只是那些当政者、军国者的错,岛国的平民是无辜的。可惜,那数十万的人,就不是无辜的吗?也许,就像某些政客所诡辩的,那是战争。的确,那的确是战争期间,是两国的战争,是全面的战争,是70多岁岛国矮子积极送自己后代上战场的战时。这些积极的人的手上到底沾了多少国人的鲜血?真正该死的就是这些所谓的无辜的平民。岛国人,都该杀! 温柔一刀,温柔,神温柔;一刀,唯一刀。20年前,情投意合的二人,决定用岛国人的鲜血见证自己的爱情。国仇,爱,万人斩事在必行。 事情,很顺利,二人将岛国杀了个通透,甚至还多杀了不少,当然这个唯一刀口里的不少,自是五位数的才能算上是不少。 温柔一刀,还真不温柔啊。 无疑,眼前的男人就是唯一刀,神温柔自然就是神小仙的母亲了。挺好的,丁小日心想,杀个几万岛国人,也挺不错的。难道,他认同我了,准备让我去杀个几千,做个礼物。丁小日都跃跃欲试了。 第十九章 爱成往事如山  血流成河不足以形容那种流血,也许让岛国陷入血海方是神家的愿望吧。而丁小日那渴望鲜血的眼神深得唯一刀的赏识。 “什么时候出发。我一定将衣服染得全是血。”兴奋啊,不是有首诗写着吗,男儿行,当杀人。男人的本性都是嗜血的,丁小日只是不想掩饰自己的本性。 “我也想让你去杀啊。可惜,温柔有为你占卜。你的妻子不姓神,姓燕。你将会为你的妻杀人。”唯一刀显然不愿欺骗丁小日。 没有想到,绝对完全的没有想到。所以丁小日能做的反应就是没有反应。 “你也知道,我们是算命的。但是,我们想要做得就是改变命运。在北周之前,我们只是顺从天命的安排。后来,神家遇到了一个改变一切的人。所以,从北周之后,我们就试图改变人们的命运。可惜,那时开始,命运便在人间找到了代言人。千年的恩怨就开始了。我能告诉你的就这么多。记住,我们要做得是改变命运。所以,你积攒足够的实力才行。那样,你和小仙方能有希望。不过,你不能伤害你的妻子啊。她,唉~,珍惜吧。实力,方能改变啊。”唯一刀的话显然不详尽,不知道此时的丁小日能不能有所感觉啊。 看着丁小日些许呆滞的眼神,唯一刀感到一阵无力。难道命运就这么难以改变吗? 丁小日的眼中映射的只有神小仙,身着厨师服的神小仙。所谓制服诱惑,就是这样吧。端着饭菜的神小仙很是可人,比饭菜都要诱人,秀色可餐,也许就是这么个情形吧。 也许丁小日没有听到唯一刀所说的话,也许他听到了,但是暂时还不想因为这些破坏此时的气氛,何况,他本来就知道自己有个未婚妻来着。 神小仙的饭菜没的说,除了好吃没有别的词可以形容。在各方的有意无意的配合之下,温馨的气氛充斥着整个花园。是的,花园餐厅,即使花园,又是餐厅,饭菜与花香的良性配合,美妙的感觉便是此时的花园。 当然,花园边缘的人便没有那么幸运了。黑衣,永远是黑暗中行走的人的必须装备。但是,身着黑衣,并不代表能在黑夜里隐形,在这个花园里,神小仙就是神,没有任何东西或者人能够瞒住她,轻轻地笑,轻轻地挥手,随意地将一枚奇异果核扔到花丛。黑衣人,融入黑夜。 总的来说,这顿晚餐吃的还是很愉快的。毕竟,中午的时候丁小日没有吃多少东西,而下午的活动也耗费了他许多的能量,当然需要补充了。至于神小仙,她就是无数人所鄙视的那种贼能吃,又怎么吃都不胖的人,这也许就是她练习厨艺的出发点吧。 欢乐持续到次晨,看着丁小日熟睡中安静的睡容,眼泪从神小仙的脸上滑落。“为什么,究竟是为什么。我们为什么不能在一起。就因为那个预言,就因为一个命运?”神小仙无奈的口气透漏着绝望。 “你,知道的。今天的离别是为了将来的相聚。”唯一刀不忍心的转过头。 “为了将来的相聚?那她怎么办呢?”神小仙的目光中透露出些许的愧疚。 “我们试图改变命运,你知道的,如果你们现在坚持在一起,必然是悲剧。如果你们此时分开,就可能不是悲剧。我和你母亲推算了无数遍。虽然不知道确切的结果,但是,你们不分开的结果绝对不是你想要的。” “我们真的能胜利吗?”神小仙留下了这句话,只能随父亲离开,为了不悲剧的可能。 没有对错,对他们相士来说,冷眼冷酷冷静的判断,才是他们存在的基石。即使是自己的女儿,为了得到最好的结果,唯一刀必须听从妻子的安排,安排他们自认为最正确的事情。不相信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的荒诞,他们追求的是最大限度的厮守。 爱,不能像雨露一样,美丽却短暂;爱,如山,稳定长存方是正道。这,便是神家一向的方针。无所谓对错,甚至无所谓爱不爱,这都是虚无缥缈的,千年传承方是他们第一目的。 丁小日的妻子,必然活不过一年。这,就是他们算出的丁小日的无法更改的命运。 神家不会允许家族最好的相士这样夭折,所以,所谓命运,必有人参与,方能成为命运。故而,相士的话方能成真,这就是神小仙的母亲神温柔算出的命运。 第二十章 进步了  风雨过后不一定会有彩虹,就像昨日的大雨,没有给昨日带来彩虹。但是,雨后的余韵,却给今晨带来了美丽。经过雨水冲洗的花园更显美丽,水珠挂在绿叶之上,美丽的花朵朦胧着雾气。而那美丽的标准七色彩虹,奇迹般的挂在花园之上。仙境,也许就是这般的美丽吧。 宿醉的丁小日,躺在花园中心的小厅里,身上还盖着神小仙心爱的毛毯,也许上面还留有神小仙的味道吧。当彩虹散射的美丽映照上丁小日的英俊,缓缓张开的眼皮释放出丝许的慵懒,懒洋洋的眼神,懒洋洋的睡态。仿佛他睡的不是露天花园的硬地,而是世界上最舒服的床。他的神态就是舒服的展示。如果哪个学生搞不懂舒服的含义,那么,可以看看此时的丁小日,那将会比字典的解释更为准确。 眼神瞬间锐利,死亡的气息从花丛中传来。经过风雨,经过沉淀,今晨的丁小日比昨日有更进一层。唯有不断的锤炼方能不停的进步,这就是人类进化的原因吧。 丁小日瞬间消失,再次出现的地方恰好就是昨晚那几个黑衣人步入死亡的地方。神小仙的伤害自然不会遗留给丁小日,这样的人才算的上是天才,凡是出现失误,或者作出一些让人惹起质疑的事情的人,必然只是有所聪明而已,绝非天才。唯有思维全面,计算滴水不漏的人,方能称得上天才。神小仙,无疑就是这样的人。至于,丁小日,他,还没有达到这个境界。也许他还没有遇到让他质变的人吧。遇到神小仙,他进步了很多;但是那个缘,可能还未到呢。 黑衣人死的没有痛苦,丁小日也没有起疑的空间,因为在那尸体旁边的信说明了一切。 “。。。。。。。 今天的离别是为了将来的永远。你头上的彩虹很美丽,可惜,太过短暂了。即使严寒的冬日里,那占尽天时的飘散于空中的雪花,也逃不过融化的结局。我们还有期待。仙” 这便是刻在丁小日脑海,映射在丁小日眼球的文字。 “原来这个世界上有种爱恋是明明相爱,明明能在一起,却要分离。哎,世界上最痛苦的爱。”近乎神的萨菲罗斯自然能够读出丁小日眼神中那映射的文字。 一瞬间的久远,丁小日从回忆中醒来。疑惑地看着这两个人,不明所以。温故而知新,回忆总醒来的丁小日自然心境上有所提升。但是,还是不明白,这两个强者为何这么做。 “时间,会证明一切。如果你活的够久,你就会发现,许多的阴谋,都是没有意义的。真正的谋划,在于势。你的实力还不足以自保。尚需努力啊。”半支烟那长辈般的话语飘荡在丁小日的耳边。 “还有,吴俊文很不错,帮我解决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这个,就送给你们吧。”说着,萨菲罗斯一手扔出一个黑色的圆球,悬浮在丁小日的车前。不大不小的麻烦啊,不知道那个死于吴俊文手下的痴情女孩会怎么想啊。同样的没有征兆,瞬间消失。 就这么走了,留下这么一句话,很是无厘头啊。丁小日迷惑的目光不影响他看清对方的行动。虽然半支烟和萨菲罗斯可能没有用上全力,但是丁小日还是很庆幸的居然能够看清他们的动作。 这,也是一种进步吧。 第二十一章 最了解吴俊文的人  车里的人仍然在熟睡,丁小日看看她们,无奈的将熄火的车重新发动起来,默默地上路。他们有什么目的呢,似乎对吴俊文也有所行动,到底想干什么呢。迷惑中,丁小日的车在昏暗的路灯逐渐消失与黑暗。 当丁小日的汽车尾灯划出美丽的弧线,消失于街角。萨菲罗斯和半支烟又出现于台灯之上,眼望着北边。 “你在想什么呢?萨菲罗斯。一点都不像你啊。今天。”半支烟的手里叼着半支烟,没有吸,他一向不吸烟的,烟却像有人吸一般一点一点地燃烧,就像人的生命一般。 “我希望他能真正的打破轮回啊。”萨菲罗斯,这个近乎神的男人,对丁小日的期待正是他想做却无法做到的。 “为了这个,你就忍心让爱你的那个女孩白白实在吴俊文手里?”半支烟显然对萨菲罗斯的做法存在疑惑。 “谁知道呢,她爱我是她的事情,我做决定是我的事情。将来的事情,谁能清楚呢。谁有知道他是不是白白牺牲呢。”风中带来的声音里透漏着无情的理智和至情的心死。 午夜十二点的钟声想起,即使豪华的酒店,也步入了宁静,贵宾房里的吴俊文,静静的欣赏着眼前的女人。从女孩变成女人,这个女人更有味道了。风雨过后的彩虹漂亮的令人窒息,酣畅淋漓的云雨过后,从报复的快感中再度凝视这个女人,吴俊文发现,真的很爽,这个晚上。 “你的他还没有来呢?”抚摸着那凝脂般的肌肤,吴俊文的话很是让她不爽啊。为了爱的人,和这个痞子般讨厌的人发生各种关系。原以为能够刺杀成功,没想到失败之后在平静的谈话里,吴俊文居然又将自己干败在床上。没有等到他的她,身体更是敏感啊。想要把吴俊文当成他,却发现,这个痞子样的人,无法让自己如愿。自己和吴俊文的距离是负的,他仍在自己体内。每当他说话,自己的身体都会作出令人羞愧又激情的反应。她,要崩溃了。 见身下丽人的神态,吴俊文突然感到一阵没劲,没有必要继续下去了,嗜血的眼神再现,“既然他不来,你能给我的快乐也没有多少了,献出你的灵魂吧。” 瘦金体的“封”字闪现。 “啊~~”高亢的快感喊声不绝的从她的口中喊出。仿佛她一声的快感都在这一刻迸发。 一缕和她一模一样的魂魄从她的秘密部位飞出,被吴俊文一口吞下。表情很是快乐啊,爽过的吴俊文。 没有人是没有秘密的,没有人是单纯的;任何人都有自己的秘密,都是复杂的,就像吴俊文的这种攻击性的封印,是只有他自己才知道的事情。丁小日,吴俊文父亲等,他们都不知道,在他们眼里,吴俊文这个整天嘻哈的阳光少年,是不会拥有这些貌似阴险的异能的。 所以,最了解自己的人,还是自己,敌人,也不会了解的彻底。萨菲罗斯,半支烟,漂亮的女人,他们了解的只是资料上的吴俊文,独处时候的吴俊文远远不是他们想象的那样。 “原来是这样,”吸取了紫凤灵魂的吴俊文对她们的了解瞬间达到了自己人的程度,“你们,也没有多大用处了。” “封杀”低低的声音抵不住蕴藏的杀意。 “扑腾”四声,紫衣,紫食,紫住,紫行,紫字组紫凤的直属“衣食住行”四侍女从空气中显身,匆匆的追赶紫凤。 看着眼前如花似玉的女体,笑意爬上吴俊文的嘴角。 第二十二章  大学的时间总是很快,比逝水都快,用一个比喻的话,那就是,像海绵里的水一样,只要你挤一挤,紧一紧,那流逝的还是很快的。仿佛就是刹那间,暑假到来了。暑假来的如此突然,突然到很多同学没有什么准备,考试就完了。 怀孕快四个月了,燕如雪愈显母性魅力,让旁边的丁小日品尝何谓幸福。好学生的燕如雪虽然为了下一代,祖国的未来,被小日劝说在家里静养,不过成绩依然高歌。至于丁小日,为了将来能够去那个岛国弄点血雨腥风什么的,自然学得不错了。吴俊文,深藏不漏的人,表现出来的自然就是普普通通,不上不下了。 燕飘然,这个小妖精级别的人物,刚刚高考完,就搬到了丁小日和燕如雪的爱巢,美其名曰照顾姐姐,实际上是从家里逃出来疯玩的。这个号称必然会进京华的女孩之,很是嚣张。她认为她和姐姐不同,中科那种呆板严肃的一如既往的氛围不适合她。晕,现在的孩子都这样的自信吗? 不过这个小妖精的到来倒是给燕如雪添加了不少的方便和麻烦。方便的是有个人可以使唤了,买个东西啥的,不用自己顶着个大肚子去了。麻烦的是,燕飘然实在是太活泼了,屋子都快成猪窝了。 猪窝也有猪窝的好处,要不是燕飘然的到来,燕如雪还不知道多忙呢。冯迁,那个天才般的人,居然像个小孩子一样,一天三四趟的往他们家跑。还带着李强等一干人,几乎把整个校篮球队的人都带来了。吴俊文,也没有少。这也没有办法,谁让校篮球队这么多人,就丁小日够胆量在学校附近搞套大房子,还离运动馆那么近,不去他家去哪里? 这么多天的接触,大家伙对燕如雪都很喜欢,也很是敬佩。兄弟情,在这个炎热的夏日,也成了主调。也许,当箭头所指的时候,便是真正决胜的时候吧。 胜利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他们虽然没有什么切身体会,但是十几年中国特色的教育,已经将这些观念植入了他们的神经深处。挥汗如雨,便是他们的状态。在这个难得的和平里,丁小日他们的球技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刘风,李强,冯迁,这些一时的瑜亮般的人物居然融合到了一起,共同为超级杯奋斗,很有意思。当然了,帅哥们打球,旁边自然是有美女观看的了。燕家姐妹自不必说,丁香,燕如雪的闺中好友,也来捧场,她的目光似乎瞄的是刘风。而花云琳,这个被刘风抢走的院花,居然会被冯迁搞来做球队经理,果然很是诡异。这个美丽的女人关注的既不是刘风,又不是李强,她关注的竟是燕如雪。 诡异而又复杂的气氛反而激发了他们的激情,投篮越来越准,配合越来越流畅。冯迁,这是个不得不说的人物,在拥有丁小日、吴俊文、刘风这样一流队员的球队里,他,冯迁才是灵魂。丁小日,我们的主角,外院得冠的核心;刘风,机械的灵魂,在丁小日到来之前,完全是制霸校园的人物。他们,在冯迁的面前,低下了头,甘愿听从指挥。冯迁,太强了,他打球的风格比丁小日更加的朴实无华。但是,没有人能够防住他,持球的他完全就是一个为球而生的人,传球无比的到位,投篮精准,突破更是犀利无比,而且没有什么风格,体力更是无穷尽,丁小日甚至怀疑,这个人的异能就是体力无限。这样的人,完全就是用篮球的基本动作在打球,简单的动作,简单的目的,赢。在他的身上,丁小日明白了,什么叫不可阻挡。 时间匆匆,开学,学习,等待这球赛的开始。王孙明名,也变成了燕如雪的跟班,无时无刻的陪在她身边。而那个妹妹,燕飘然,飘飘荡荡的进入了京华大学。居然进入了空间学院,有冯迁的照顾,她很嚣张。没有挤宿舍,厚脸皮地待在姐姐姐夫的家里。 超级杯,就要开幕了。 第二十三章 高歌凯进  “终于到了。”看着以冯迁为领导的队员们不停的将球送进篮筐,校长的脸上不是笑容,而是一种严肃的期待。是啊,京华的篮球瞎了多少年了,每次的大赛京华都会有一个天才,可是每次的天才都不足以带领球队走向胜利。即使是冯迁那样空间学的篮球高手也无法实现巅峰的理想。可是,这一次不同了。这次的阵容足以铸造一段传说。 “是啊。多少年了。从你年轻的时候就渴望着这个冠军吧。”国安局长不愧是校长的挚友,知道的不少。不过,一个篮球赛,还没有达到惊动你的地步吧。 “恩。赢下这场比赛,明天就是冠军战了。说起来,你怎么来了。现在的公务员都是这么闲吗?”没有人是傻子,堂堂一个高干来看个比赛,还是个校园的。肯定不是寻常的事情。 “呵呵。被你看出来了。除了来给你加油之外,还有就是收到消息,明天燕部长会来。所以,保卫工作得我们来做啊。”坦白,才是王道。 “老燕要来。来看他女婿吧。哼,上次我们建校百年,主席都有发言,也没有看他来。”酸溜溜的语调更加证实了燕北飞的威望。 “也没有那么夸张。只不过,传言,这次的奖杯——神农鼎,是燕氏一脉流传下来的。这次组委会不知道从哪里搞到作为奖杯。所以,老燕非要来看看不可。”国安局长的解释怎么听怎么糊涂。但是校长又不好多问,毕竟,有些事情,是有个国家秘密一说的。不过,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神农鼎真的比电饭锅更为神奇吗。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神器? 一声哨响,比赛结束。101:67,京华众将士以屠城之势拿下比赛。霸气十足的进入决赛。 京华休息室,掌声雷动,拥抱的鲜花在飞舞。在飞舞的花瓣中,所有的人抱在一起,庆祝进入决赛。郁金香之恋,在唱响: “当花期再度降临 胜利的乐章谱写 骄傲的心骄傲 橙色的风暴来袭 我们谱写传奇 高亢的乐曲进入婉转 永恒的花瓣步入轮回 我们静待未来 青春的风采 没有绝望的现在 ~~~~~” “静一静。让校长给我们说几句。”冯迁果然很是冷静。 校长,那在学校可是一手遮天的存在啊。 “应该高兴,今天,你们已经创造了历史。但是,这远远不是你们的极限。我相信,打入决赛也不是你们的目标。明天过后,你们将是冠军。我要你们记住,我们京华第一任校长曾经说过的。也许,我们大学不是最好的,但是,没有一个大学敢说比我们更好。” 啪啪啪。掌声雷动。是的,也许这个世界上没有最好一说,但是,决不允许比自己优秀。我们追求的永远是更好。没有人能比我们更加优秀。我们的敌人永远是自己。没有别的人或事值得我们追求,我们才是标准,追求的对象。 明天,业余篮球联赛冠军,一战决胜吧。 第二十四章 时间到了  时间到了。 万众期待的超级杯终于到来了 “京华必胜!京华加油!”果然是主场啊,气势就是不一样,口号和标语漫天飞。拉拉队的美腿白花花的令人战栗。光这气势,就够客队吃一壶的。不知道业余冠军们如何打算。 说起京华的对手,业余冠军队,今年也是出现了传奇人物方能够打进决赛的。以往,那可是第一个就淘汰的队伍呢。今年的超级杯倒是很有意思,两支从未进过超级杯决赛的队伍争夺冠军。不能不说意外啊。 情节进行的总是快过文字的表达,随着音乐的响起,双方运动员入场了。 京华,作为主场当然要先站在场上做欢迎的动作了。红黑相间的远动服,很有AC米兰的调调。这可是篮球服啊,看上去比较个性,当然,用不伦不类也是可以的。冯迁队长的品味果然很有一套。据他讲,这种搭配有科学依据的,红色令人兴奋,黑人令人恐惧,红黑结合会令对方混乱。 对方混不混乱不知道,球迷倒是混乱了。京华的球迷都是学生,穿的中规中距的,所以看到业余冠军队的那些球迷的打扮,顿时就炸了。 “真酷啊。” “**~”注意,用阳平来读。 “有性格”~~~~ 确实很不同反响,人家的球迷,都是圣斗士啊。看啊,黄金圣斗士开路,冥斗士殿后,海斗士和神斗士左右护卫,护卫谁?不是吧哥们,看到这么多亲切的斗士,你就没想到那部经典的圣斗士星矢来?一个妙龄少女就在他们中间,很是漂漂的步入~~~~观众席!当然了,一些什么青铜、白银战士之流的,也错落有致的坐在业余冠军队的观众席周围。很一致吗。奇怪的是,和纱织形影不离的青铜五小强呢?不会是 果然,就在这些奇装异服的人落座不久,业余冠军队出现了。他们的装扮,呵呵,就是青铜五小强啊。当然,一支蓝球队,仅有五个人是不足的,他们当然有自己的替补了。那就是,黑暗圣斗士,是的,什么黑天马,黑白鸟什么的。很有针对性的替补,不论哪个体力不支了,都可以保持风格不变,甚至必要的时候可以都换下。厉害啊。就是不知道他们是真的有圣斗士那样的能力呢,还是只是喜欢圣斗士的服装? 与别人的怀疑不同,丁小日和吴俊文则确实感到了事情的不同。毕竟,他们和黄金圣斗士的处女座交过手,明显能感到气氛的诡异。 丁小日看了一下场边的燕如雪,走到马自在的面前。是的,马自在也来了,不只是他,燕飘然,丁香,甚至朴世浩,白玉言等一干中科的才子佳人们也来到了京华,观看比赛,怎们说也是兄弟院校嘛。再者,中科的才子们也想看看京华第一人,丁小日,是如何的厉害,不然就这样让中科的神女被叼走,实在不甘心啊。 “老表啊。今天的情况不对头啊。待会儿,有什么异动滴话,保护好如雪她们。”丁小日很是严肃的拜托给马自在,相信马自在的实力还是可以保护个人的。 “放心。我全力支持你。”一家人不说两家话。马自在也感到了气氛的不寻常。一副画轴就在手中,必要时可以进入这个画境,那可是很保险的方法。 重新回到赛场的丁小日给冯迁一个准备就绪的眼神。 领导们讲话了,无非是一些上纲上线的话。随着燕北飞一句奏国歌,比赛进入最后的准备。 一声哨响。比赛开始了。 第二十五章 就用同样的招数  其实丁小日本质上就是一个懒人,像跳球、控球这样劳累的事情,只要有别人愿意做,他不介意让出来。甚至,要不是冯迁那个懒人更懒,号称是京华的藤真,对就是灌篮高手里面的那个藤真,就在旁边观战,也不上去打打球,号称教练什么的,其实就是懒。如今队里有刘风这样优秀的控卫,李强这样比较强悍的中锋,还有吴俊文等人才,丁小日觉得自己可以偷下懒。是的,为了学校的荣誉,刘风等人均抛开成见,团结在了一起。别说,他和李强配合的还挺好。果然是有相同爱好的人啊。 青铜五小强果然很擅长被虐,开场五分钟了,被打了个16:0,果然很贴近原著啊。估计他们要曝气了吧,那句叫什么来着,哦,同样的招数对圣斗士是没有用的。在场上犹如梦游般的丁小日胡思乱想着。 是的,凤凰座的一辉率先发力。只见他屁股上的几股仿佛是断掉的腰带一般的丝带闪闪光,估计那就是凤凰的尾毛了。瞬间他偷到正在准备上篮的李强的球,并成功的晃过李强的就地防守,将球甩向自己的前场。身高最矮的星矢和舜,速度却最快,双线快攻。而正在中线的那个圈圈晃悠的丁小日仿佛没有反应般,继续哈欠着,都没有做什么阻挡的动作。 很顺利吗,接到球的星矢,高兴地想着,还很有团结精神的将球传给更接近篮圈并准备跳起的舜的上空。空中接力! 2:16,青铜小强们终于得分了。 “被圣斗士看过一次的招数,不会有效第二次。”星矢,果然是很欠揍的类型啊。本来人家丁小日就没有动手好不好,用这么臭屁吗?答案是肯定的,他的臭屁还在继续。 “没有希望,生存就失去了意义。希望是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的。不要丧失信心,要努力奋斗!要突破任何恶劣环境的困难……然后产生希望!这场比赛,我们必胜!燃烧吧!” “燃烧吧!!呼呼!!呼呼!!”他们拉出联防的驾驶,嘴里哼哼着。 “小日啊,还真像你说得。他们还真是挺逗乐的。”吴俊文看到青铜五小强们正经八百的用双手划拉着自己星座的图案,排着标准的阵型,还哼哼着燃烧什么的。怎么看,怎么像跳大神的。 “哎。凭借意志的一群小丑啊。真是的,难怪冯队长不出手。估计,也就对方那个什么暗黑之王的什么东东才会有点挑战吧。”李强果然眼光比较专业。 “既然这样,那就想办法让他上场吧。让我在这里跑来跑出,多累啊。也该让迁迁出来溜溜了。”还迁迁,溜溜,你以为养狗呢。这么多人就你最闲散,还跑来跑去,你是溜达过来溜达过去吧。没见大家伙都用鄙视的眼神瞄你呢吗?看来对付这些小强,还真得丁小日丁大神您出马了。 运着球,看着自己洁白的手,丁小日还真不舍得让对方的爪子弄脏自己的手啊。那可是,要摸摸燕如雪的手啊。 看着三分线内联防的青铜小强们,丁小日笑了笑,急停,跳投,就在舜的面前。身高矮小的他,当然防不住了。 空心入篮。三分。 19:2 之后,丁小日不停的投篮。他才不愿意突破呢,多浪费体力啊。运到前场,起跳投篮。就在星矢,舜甚至紫龙的面前。嚣张的投篮。不管有没有人抢篮板。 京华的队员也没有反对,也没有怨言。就是照常的跑位,空跑。仿佛每次都会是以个阵地战。可是,一旦青铜小强们对丁小日夹击地话,自然会有人空出来。那就是,接球,跳投。 是的。就是跳投。同样的招数。有事得两分,有时得三分,但是还没有投失过。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一招鲜吃遍天? 出现了十多次的招数,居然在青铜五小强面前都奏效了。神奇啊。不是说同样的招数在圣斗士面前没有作用的吗?看来话,不能说得太大啊。 “怎么了,小强们。同样的招数起作用了。神奇啊。呵呵呵,哈哈哈。”投进押哨三分,结束上半场的丁小日,更加的嚣张。懒懒的口气,高傲的眼神,足以让佛祖气的升天。那就是传说中的一佛升天啊。 50:30 不理会小强们坚定而又痛苦的眼神,丁小日走向场边的冯迁,目光透过冯迁,看着看台上的美丽的风景。 第二十六章 灿烂一刻  大比分拿下上半场全队都很高兴,尤其是队长冯迁,你想啊,一分力气不出就能拿个冠军,这就叫领导的力量。所以,他对丁小日这五个场上拼搏的队友很是鼓励和赞扬,那好饮料好吃的,伺候的,保证比对自己亲爹还亲。 当然,他也知道,下半场方是决胜的时候。那五个暗黑圣斗士可不是按常理出牌的人啊。而且,就算丁小日他们上半场打得看似很轻松,其实冯迁知道,他们也是竭尽了全力,没有突破的跳投看上去不费体力,确实也没有费多少,但是那是非常耗费精神的。而且,下半场一定得给他们一定得休息时间才行啊。这段时间就要看自己如何的带领替补打比赛了。这也是他坚持下半场才上场的原因。偷懒,那只是一句玩笑罢了。冯迁,知道自己的责任。 “哥几个,上半场学弟们给咱们开了个好头。下半场看咱们的了。”看着场边摩拳擦掌的老资历的队友,冯迁激励着他们。 篮球中场休息时间本来就短,没说上几句话,下半场的比赛开始了。果然是暗黑圣斗士登场。暗黑圣斗士的小宇宙完全没有征兆的燃烧,他们的力量和速度远超过冯迁领衔的队伍。 黑天马的天马流星运球,无人能够阻挡。和他配合的黑紫龙的升龙一霸扣篮,更是威力无穷。再加上黑啊舜的念力锁链,黑白鸟的寒冰真气,黑凤凰的幻影步同样让人琢磨不透。暗黑生圣斗士的技巧和力量果然远超青铜五小强啊。 可惜啊。他们之所以不是主力,就是因为他们的持久力差。所以他们在银河战争才会输给青铜五小强啊。持久力不行,得不到纱织的支持啊。要想做主角,持久力是关键。 于是,在他们把比分逼近到75:80的时候,就泄了,被冯迁瞬间两个三分球又将比分拉开。不过,他们反应的倒是不慢。换人也很及时。所以,在最后的这十分钟里。双方的队员,走马观花一般,上去下来,换的很是频繁。 而且,如大家所料。各种机能也不断的在场上亮相。最无耻的便是凤凰座了,看到自己队伍落后。一辉便不上场,在场下使用凤凰幻魔拳,将时间搞得乱七八糟。原本要打十分钟的比赛,硬是让他拉伸到30多分钟。不过他也因为拖力昏迷过去。不然还不知道打到什么时候呢。 在轮转时间里,明显青铜五小强的配合更好一些。毕竟他们暗黑圣斗士对应着青铜五小强,每个位置都千锤百炼呢。而京华半年的配合,显然对这种高强度的轮转有些生涩。 比分胶着了。 在青铜五小强的小宇宙加成之下,他们都快的离谱,而且射篮极准。京华这一边,吴俊文的封印似乎没有对圣斗士起作用。所以,还没有找到遏制青铜五小强的办法。不愧是女神的宠儿啊,越战越勇了都。 眼看进入最后一分鈡了,京华仅以一分领先。此时,瞬使出了绝技,仙女步,没有锁链在手的他,踏着诡异的步伐,踩出巧妙的星云锁链的轨迹,突破吴俊文和刘风的联合防守。在三分线外起跳投篮。 通常篮球场上的小个子球员投篮都比较准,瞬的身高很矮,所以他投球应该也比较准吧。 “为了爱,为了哥哥。你,一定要进啊。”嘴里喊着,手上推出篮球。瞬,充满希望的眼神望着篮圈。 第二十七章 那一分钟的疯狂  在所有的小说之中,关键时刻总是令人心惊胆颤的,不管关键球最后是否会进框,为了惊险,为了票房。 果然,阿瞬这个软柿子,柔软的手划出柔柔的曲线,球随之飞向球框。在观众们意料之中,球,砸在了球框上,然后就在上面转圈,俗称“涮锅”。 “呼~,嘘~”,“是不是打假球啊,太老套了。”果然是高级人才,观众们对这些三流肥皂剧里面的剧情都免疫了。 阿瞬的脸红了,他也想直接进球啊,可是没那种能力啊,优柔寡断的他,哪次进球都不是那么干脆的。管他的,进,就行。 “快,抢篮板。”能这么有远见的自然是丁小日了。 情理之外啊,球居然没有进。青铜五小强的眼中自然满是疑惑。他们了解阿瞬,软弱是软弱,可是关键时候这种外柔内刚的内还是很有实力的。球没有进,唯一的解释,就是这个预先知道球不进的人有鬼。 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篮板球的争抢自然也是逃不出这一规律。李强,稳稳地拿下篮板,长甩,快下,丁小日的配合更是默契。在李强传出球的那一刻他都快跑过中线了。而接球的时候,已经站在了三分线外。 起跳,投篮。 是的,这一刻,他是一个人,伟大的京华篮球,激荡的京华精神,在他的身上闪闪发光,在旁人看来,他的头上仿佛有个光圈。不要给对方任何机会。 球进了。京华领先四分。整场没有怎么认真得分的丁小日,在青铜五小强追至只差一分的时候,突然发力,拿下这个三分球。这个球的有意义不在于分数的拉开,而在于给对手心里的打击。丁小日不会给他们任何机会的,当他们的希望之火星蠢蠢欲动之时,他亲手将它湮灭。星星之火,灭起来总比燎原大火容易一些。能稍用力气就少用力气,丁小日不会给他们机会撩起来的。 时间剩下40秒了。五小强急了。 后场迅速发球,天马座急速运球向前。 天马座并不适合后卫的角色,他,太冲动了。 啪。欲速的天马被突然来了精神的丁小日断球了。 三分线外急停,丁小日想要彻底断掉他们的希望。 恩?好快的速度啊。天马,追了上来。怎么,跳起来,想盖掉自己吗? 丁小日的嘴角弯起一个帅帅的弧度。你跳啊,还怕你不跳呢。 “嘟”“刷!” 嘟的一声是裁判给天马座的,好糗啊。犯规了你,还在那里瞎蹦跶什么了。老老实实地把手举起来吧你。 刷的一声是球进的声音,好球啊。还能加罚一次。丁小日毫不犹豫的走向了发球线。他,果然不想给对方任何关于胜利之类的幻想,就连想想也是不行的。 球当然稳稳的罚进了。 还剩下30秒了,京华领先8分,而且,丁小日几乎摧残了对方的信心。京华的学生们仿佛见到了神农鼎的光彩闪耀在郁金香围绕的校园里。 就在京华的人们高兴之际,紫龙,这个来自庐山五老峰的男子,展现的篮球的真谛,不到最后一秒决不放弃。 28秒,在两秒的时间里,他居然快速进攻得了两分。将比分拉近五分。为比赛留下一丝悬念。难道这场比赛将会有buzzerbeat的出现。 看着眼前的这个努力的男人,丁小日心里暗暗有些佩服。在凤凰座失去力量,阿瞬失去自信,天马失去再战的勇气,白鸟的冰河不堪大用,这种情况下,紫龙能有如此的韧性,实在不容易。 丁小日决定使出自己最佳的状态,以示尊敬。 只见丁小日向紫龙伸出大拇指,喊了一声,“战吧。” 认真的丁小日不是青铜五小强他们所能阻挡的,尽管他们使出了所有的力量,甚至黑暗的斗士们都把力量传给了同星座的场上队员,为他们回了一下气。但是,丁小日所展现出来的水平不是他们所能抵抗的,没有人能挡得住专注的丁小日。 球仿佛就是他的手的延长,不管是对方控球,还是自己运球;不论是异能,还是功夫,抑或小宇宙的力量,都无法对丁小日造成威胁。青铜五小强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无奈,最后一分钟的丁小日打出了神一般的水平。 在全场人员惊诧的目光中,在最后的一分钟里,丁小日共投出5个三分球,并有4个盖帽,没有篮板球进账,那是因为没有人能在他的防守之下将球投到球板范围内。 最终,京华以15分的优势夺得冠军。 神农鼎即将降临满铺郁金香的京华。 第二十八章 人入画  赢了,虽然过程中还是有些惊险,但是最后一分钟,丁小日的爆发,彻底的击败了业余队。京华,历史上第一次赢得了超级杯的冠军。在开学之初,这似乎预示着一个好的开始。 虽然已经不是花开的季节,但是科技的好处无时无刻不体现在流行浪端得校园,在丁小日投进buzzerbeat,拿下比赛那一刻,体育馆沸腾了。从体育馆的上方洒下早已准备好的无数的郁金香花瓣。这种古欧洲贵族方能拥有的花,正是京华在国内大学里地位的象征,而此刻,篮球场的花瓣仿佛昭示着,京华唯一的软肋,体育竞技的腾飞。 花瓣飞舞,人群沸腾,美丽却又激情,此时的场面如画 在花香笑语充斥的体育馆,在夺得大中华篮球至尊荣誉的这一刻,丁小日没有想象的那么激动,反而有种返璞归真的平静,静静的看着场边对着自己微笑的亲友团众们。或许有些许的不恰当,但是却有一点铅华洗尽的感觉,他,似乎好像有些悟道了。 紧紧的靠在爱人的怀里,感受迷人的气息,燕如雪感到了幸福,有了一个马上就要完整的家庭,没有世俗的打扰,丈夫又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近乎完美的生活,她似乎明白了什么是完美,什么叫做幸福。 手抚着妻子的柔发,看着队友们的相互拥抱,丁小日感到了成功,虽然自己比较有天分,毕竟这场比赛也付出了相当多的汗水。而且整场比赛都是自己控制着节奏,他,有一种充实的感觉。 烟花总在爆炸时最灿烂,就是说烟花盛开在本体的爆炸中。人,总在最幸福的时候最放松,警惕性最低。 果然,所有小说中都会出现的场面出现了。在鲜花的飞舞中,金色的小箭急速飞行。黄金十二宫前,雅典娜中招的那种箭! 圣斗士的装束并不是偶然的,他们布置了这个杀局。无数的幻影中只有一支真的箭。而那支箭,历史重演般插在燕如雪的胸前。 如雪,如血,命运般的相似。 没有人知道那一刻丁小日是怎样的感受,所有人在回忆那永生难忘的一刻的时候,都用“死寂”这个词来形容丁小日。是的,那一刻丁小日没有任何表情。幸福在一瞬间被摧毁[奇+书+网],看着燕如雪酥胸上的那支箭,丁小日无可奈何,他无法拔下箭,同样无法移动。那是一支来由感应线的箭,稍微的移动就回引发难以预料的后果。他,只能保持状态,看着凶手逃走。 幸好,马自在来了。幸好,在与丁小日一斗之后,马自在有了质的突破。看到变故的发生,马自在第一时间来到丁小日的面前,打开一幅空白画卷。悬浮在燕如雪面前。 “画中人” 马自在大喝一声,双手舞动,诡异的符号在画卷和燕如雪之间飞舞,将燕如雪和画卷连接。如同旋转的太极,一个由玄妙符号组成的太极形的立体圆球将画卷和燕如雪环绕。而丁小日亦被排斥出来。 身体恢复自由的丁小日强忍悲伤,咬破食指,瞬间完成一个大大的封字。并将它推向眼前的符号圆球。 就在封字进入燕如雪身体的瞬间,马自在一声“收”。 如照相一般,燕如雪无比真实的印在画卷之上。 画中人,人在画中,燕如雪保持着中箭那一瞬间的样子。幸福的嘴角还带着一丝的微笑。 终章 谜样的传说、命运的开启  京华的人都记得那一天,那一天京华篮坛封王,而一手缔造这一切的主角在迎来最大的悲伤之后步入新纪元,只留下了一个未完的、谜样的传说。 “还记得我说的我来这里的目的吗?还有那个永生的传说。”说话的自然是王孙明名。 丁小日手持画卷,眼睛发红,如引擎过热的雷达般扫描着全场,意图不言自明。“不记得了,快说,最好有用。” 愤怒、伤悲并没有让丁小日失去理智,识时务的王孙明名当然不会在此时说废话,那么她的话必然与燕如雪的复活有关。 “时间不多了,简单的说,在暗之国度,就是我来的世界里,燕如雪应该会有对应的生命力,夺来的话,她,就可以复活。”王孙明名的眼里充满了炙热。如果丁小日答应,必定会需要自己的帮助,那么,回到暗之国度...... 丁小日眼中冷光闪过,“哼。是夺舍吧。说吧,怎么穿过去。”为了救燕如雪,丁小日不在乎付出的是什么,无辜,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是真正无辜的。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当一个人有别人需要的东西,而自己又不愿交出的话,这就是罪恶产生的原因。 “王子魂,神之魄,阴阳合一血。天地人三才合一,便可打开能量屏蔽。”王孙明名没有犹豫,也没有掩饰的继续,“王孙迁正好在这里,他穿越过来,正是王子,他的魂。神农鼎,当年神农遍尝百草,早已将自己的魄蕴于其中,神农鼎其实就是神之魄。阴阳合一血,就是燕如雪的血。”说着,王孙明名捡起了那只箭。 “阴阳合一血?可是她已入画,没有血留下。”丁小日看着画。 “是的,她怀的是男孩。而那一箭射中的正好是她心房。而这只箭,能够躲过你们这么多高手感应的箭,当然不会是普通箭了。这只箭,还是指路针。”说着,王孙明名一手握箭尾,一手握箭头,用力一拉,叮,箭身中部亮出一处中空,一滴鲜艳的血正在那里旋转的悬浮着。 那便是燕如雪的血。 不得不承认命运的捉弄,丁小日对着吴俊文说道,“我知道你有隐藏的实力。拿出来吧。” 没有悬念,集齐三宝的丁小日打开了能量之壁。步入了暗之国度。他,穿越了! 那么多的巧合,真的是命运的安排吗? 丁小日打开的是通向异界的门,还是通向死亡的路。 没有人知道他会在暗之国度里遇到什么,只知道,他给京华留下了一个不败的传说。 也许,命运之门,才刚刚开启。 更多精彩好书,更多原创手机电子书,请登陆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