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侠达伦·山传奇》第一部 作者:[英]达伦·山 申明:本书由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ks.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主要人物表 达伦·山:本书主人公,原是一个普通少年,后成为吸血鬼及吸血鬼王子,幽灵之王的可能人选。 斯蒂夫·伦纳德:又名豹子,主人公的少年朋友,后成为吸血魔及吸血魔王,幽灵之王的可能人选。 安妮·山:主人公的妹妹,后与斯蒂夫生了一个男孩。 达瑞斯·伦纳德:安妮与斯蒂夫的儿子。 黛比·赫姆洛克:主人公少年时的女朋友,后与警官爱丽丝组织吸血鬼灵帮助吸血鬼对抗吸血魔。 爱丽丝·伯吉斯:原是一名警官,后与黛比组织叹血鬼灵帮助吸血鬼对抗吸血魔。 埃弗拉·冯:一个蛇娃,怪物马戏团的演员。 暮先生:即拉登·暮,原名封·霍斯顿,一个把主人公引入吸血鬼世界的吸血鬼。 盖伏纳·波尔:吸血鬼将军,暮先生的朋友。 万查·马奇:吸血鬼王子之一,暮先生的朋友。 科达·斯迈尔特:吸血鬼将军,主张与吸血魔结盟,成为吸血鬼叛徒。 哈克特·马尔兹:一个受小先生控制的神秘“小人”。 摩根·詹姆斯:原是一名警官,后成为吸血魔人。 “钩子”:又名R.V.,一位环保战士、素食主义者,后成为吸血魔。 莫劳:一个滥杀无辜的疯吸血魔。 佳龙·哈斯特:万查的弟弟,吸血魔王最忠实的得力助手。 高先生:即隆冬·高,怪物马戏团的老板,小先生的儿子。 夏娃娜:一个法力无边的女巫,小先生的女儿。 小先生:即常虚·小,挑起吸血鬼和吸血魔之间战争并试图干预宇宙法则的神秘人。 卷一 初变吸血鬼/麦秸 译 献词 这场怪异的演出能与观众见面,多亏了我那些实验室助手们的辛勤努力,他们是: “恐怖二人组”——比蒂与利亚姆 “大魔王”多蒙尼卡·德罗沙 “尖叫鬼”吉利·拉塞尔 “毁灭者”艾玛·施莱辛格 以及 “绛色夜晚之王”——克里斯托弗·利特尔 还要感谢那些和我一同赴宴的朋友: 哈珀柯林斯出版社的那些可怕的家伙。另外“贪吃小学”(和其他学校)里那些顽皮的小学生,甘愿充当实验品,勇敢地体验噩梦般的恐怖场面,尽量使这本书变得紧凑、神秘,令人毛骨悚然。 引子 我一向对蜘蛛特别着迷。小的时候,我特别喜欢蜘蛛。我经常花好几个小时,在我们家花园尽头脏兮兮的破旧小棚屋里寻找蜘蛛网,看那里是不是潜伏着专门捕食昆虫的八脚大虫。每当找到一只,我就把它带到我的卧室里,让它自己到处乱爬。这经常把我妈妈气得发疯。 一般情况下,我逮来的蜘蛛一两天就逃走了,从此不见踪影,但有时它们会待比较长的时间。有一只蜘蛛在我床头上结了一张网,然后伏在那里守候了近一个月。我上床睡觉时,经常想像着蜘蛛会悄悄溜下来,爬到我的嘴里,滑进我的喉咙,在我的肚子里产卵;再过一阵子,小蜘蛛就会孵出来,把我从里到外活活吃掉。我小的时候就喜欢自己吓唬自己。 九岁那年,爸爸妈妈给了我一只小狼蛛。它没有毒,个头也不大,但它是我收到的最棒的礼物。那时候,我每天一睁眼睛,就陪好只狼蛛玩耍,给它各种好吃的东西:苍蝇、蟑螂和小毛毛虫什么的,简直把它给宠坏了。 后来有一天,我做了一件傻事。我当时在看一部动画片,里面有一个人被吸尘器吸了进去,结果一点也没有受伤。他从袋子里钻出来,浑身脏兮兮的,全是尘土,气得发了疯似的。这真好玩。 太好玩了,我就亲自试了一把。用我的狼蛛。 不用说,事情的结果并不像动画片里的那样。蜘蛛被撕成了碎片。我哭得好伤心,可是眼泪流得再多也没有用了。我的宝贝狼蛛死了,这都怪我,我没有办法把它救活了。 爸爸妈妈知道我做的事情后,大喊大叫了一通,那声音差点把房顶都掀翻了——那只狼蛛花了他们不少钱呢。他们说我是个不负责任的傻瓜。从那天起,他们就再也不让我养宠物了,就连一只普普通通的花园蜘蛛也不让我养了。 我从这件往事开始讲这个故事,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随着本书故事的展开,你们就会一目了然。另一个原因: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我不指望你们相信我——我如果不是亲自经历,也不相信——但它确实是真的。我在这本书里描述的每件事都是真的,没有一句假话。 真实生活的一个规律就是,你如果做了一件傻事,一般就要为它付出代价。而在书里,英雄人物可以随便犯错误,爱犯多少就犯多少。他们做什么都没有关系,因为最后总是大团圆的结局。他们总会打败坏蛋,把事情摆平,最后一切圆满,皆大欢喜。 可是在真实的生活中,吸尘器就把蜘蛛弄死了。如果你穿车辆多的马路不小心,你就会被车撞倒。如果你从树上摔下来,你就会摔断几根骨头。 真实的生活是残酷的,不讲情面。它才不管什么英雄人物啦,大团圆结局啦,以及事情应该如何啦。在真实的生活里,倒霉的事情会发生,人会死,打仗会输,坏蛋经常赢。 还有一点:我的名字其实不叫达伦·山。这本书里所说的事情都是真的,只有名字是假的。我不得不把名字改掉,因为……唉,等你看到最后,就会明白了。 我没有用一个真名,我的名字、我妹妹的名字、我朋友和老师的名字,以及其他所有人的名字,统统都是假的。就连我生活的那座城市和那个国家的名字,我也不会告诉你们。我不敢。 好了,我的引子写得差不多了。如果你准备好了,我们就开始吧。如果这是一个凭空编出来的故事,那么故事就会发生在深夜,外面狂风大作,电闪雷鸣,猫头鹰尖叫,床底下传出嘎啦啦的声音。但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它是从哪儿开始发生的,我就只好从哪儿说起。 故事是从厕所里开始的…… 第一章 我在学校的厕所里坐着,嘴里哼着小曲儿。我没脱裤子。我是在英语课快要结束时感到恶心,才到厕所里来的。我的老师多尔顿先生在这些事情上特别厉害。他能知道你是装病还是真的不对劲。我举手说我不舒服,他看了一我眼,就点点头,叫我去上厕所。 “把弄得你不舒服的东西吐掉,达伦,”他说,“然后再把屁股坐回到教室里来。” 我希望每个老师都像多尔顿先生这样通情达理。 结果,我并没有生病,但我还是感到恶心,就留在厕所里。我听见下课铃声敲响,午休时间到了,同学们匆匆跑了出来。我真想去跟他们一起玩儿,但我知道,如果多尔顿先生看见我这么快就跑到院子里,一定会气坏的。多尔顿先生这个人,如果你骗了他,他并不发火,只是沉默,好长时间不理你,还不如被他狠狠骂一顿来得痛快。 于是我坐在那里,哼着小曲儿,眼睛看着手表等待着。就在这时,我听到有人叫我。“达伦!喂,达伦!你掉到茅坑里去了还是怎么着?” 我笑了。是斯蒂夫·豹子。其实斯蒂夫姓伦纳德①『注:在英语里,伦纳德和豹子读音相似』,但大家都叫他斯蒂夫·豹子。这并不仅仅是因为两个词读音差不多。其实斯蒂夫一直是我妈妈说的那种“野孩子”。他不管走到哪儿都是惹是生非,跟别人打架,偷商店里的东西。有一天——当时他还坐在儿童推车里——他抓到一根尖尖的木棍,用它戳过路的女人(猜猜他戳的什么部位,猜中无奖!) 他不管走到哪里,大家都既怕他又瞧不起他。但我不是这样。从我们第一次见面起,我就一直是他最好的朋友。我妈妈说我是被他那股野性吸引住了,我只是觉得跟他在一起很带劲儿。他性情暴躁,发起脾气来非常吓人。这也没什么,他发脾气时我就走开,等他平静下来了,我再回来。 这些年来,斯蒂夫的名声有所好转——他妈妈带他去咨询了许多很不错的专家,他们教他怎么控制自己——但他仍然是校园里的一个小传奇人物,一般的人都不敢惹他,尽管有些人年龄比他大,块头也比他大。 “喂,斯蒂夫,”我答应道,“我在这里。”我敲了敲门,让他知道我在哪扇门后面。 他跑过来,我把门打开。他看见我穿着裤子坐在那里,就笑了。“你吐了?”他问。 “没有。”我说。 “你觉得要吐吗?” “大概吧。”我说。然后我突然往前一趴,发出呕吐的声音。哇!但斯蒂夫太了解我了,不会上当。 “趁你趴在这儿的时候,给我擦擦靴子吧。”他说,我假装往他鞋子上吐了口唾沫,用一张手纸把它们擦干净,逗得他哈哈大笑。 “课上又讲什么了?”我问,一边坐直身子。 “没什么,”他说,“还是老一套。” “你的历史家庭作业做了吗?”我问道。 “明天才交呢,是吧?”他问,神情有些担忧。斯蒂夫总是忘记做家庭作业。 “后天交。”我对他说。 “噢,”他松了口气,说道,“那就更没事了。我还以为……”他停住了,皱起了眉头。“慢着,”他说,“今天是星期四。后天就是……” “你上当了!”我大喊一声,捶了他的肩膀一下。 “哎哟!”他喊道,“真疼啊!”他揉着胳膊,但我看出他疼得不厉害。“你出来吗?”他问道。 “我本来想待在这里,欣赏欣赏风景。”我说着,靠在抽水马桶上。 “别胡扯了,”他说,“我刚才进来时,我们已经二比五落后了。大概落后六七个球了。我们需要你。”他说的是足球。我们每天午休时都要踢一场。我那个队一般总是赢的,但最近我们好几个最棒的队员都不在了。戴夫·摩根摔断了腿。萨姆·怀特因为搬家转了学。丹尼·柯坦不踢足球了,他要用午休时间和谢拉·利出去拍拖,他喜欢那个姑娘。这个白痴! 我是我们队里最好的前锋。我们还有更好的后卫和中场队员,托米·斯是全校最棒的守门员。但只有我能够冲在最前面,一天连进四五个球。 “好吧,”我说着站了起来,“我来救你们。这个星期我每天都表演帽子戏法。现在不露一手太可惜了。” 我们从几个大男孩身边走过——他像往常一样在水池边抽烟——匆匆赶到我的锁柜前,换上我的运动鞋。我以前有过一双很棒的运动鞋,是我在写作比赛中赢来的,但几个月前鞋带断了,鞋帮上的橡胶也开始剥落。而且我的脚也长大了!我现在穿的这双不行,但和以前那双不是一个品牌。 我赶到球场时,我们三比八落后。其实那不是真正的球场,只是一个长长的院子,在两端画出了球门柱。画球柱的那家伙准是个十足的傻瓜。他把一边的横梁画得太高,另一边的又画得太低。 “别害怕,神射手达伦·山来也!”我冲进球场。球员们有的哈哈大笑,有的连声抱怨。我看得出,我的队员霎时振作起来,对手们越来越不安了。 我一开始就出脚不凡,在一分钟内连进两球。眼看我们就要追平或者胜出了,但是时间没有了。如果我早点赶来,我们就赢了,可是就在我踢得正起劲儿时,该死的铃声响起来,我们七比九输了。 就在我们离开球场时,阿兰·莫里斯跑了进来。他气喘吁吁,脸涨得通红。我有三个最好的朋友:斯蒂夫·豹子、托米·琼斯,还有阿兰·莫里斯。我们一定是世界上最古怪的四个,因为我们中间只有一个人——斯蒂夫——有绰号。 “看我找到了什么!”阿兰喊道,把一张湿乎乎的纸在我们鼻子底下晃来晃去。 “什么东西?”托米问,想把纸抓住。 “是——”阿兰刚想说话,多尔顿先生冲我们喊了起来。 “你们四个!快进来!”他吼道。 “我们来了,多尔顿先生!”斯蒂夫也冲他吼道。斯蒂夫是多尔顿先生的得意门生,有些事情,搁在我们身上肯定要倒霉,可搁在他身上就没事。比如,他有时候在写作文里写一些骂人的话。如果我把斯蒂夫的那些话写进我的作文里,我早就被赶出校门了。 但多尔顿先生对斯蒂夫心肠很软,因为斯蒂夫与众不同。有时他在班上表现出色,什么都能应付自如,另外一些时候他连自己名字都拼不出来。多尔顿先生说斯蒂夫有点像白痴学者,那就是说,他是个傻瓜天才! 不过,虽说斯蒂夫是多尔顿先生的宝贝,但他如果不能按时上课还是会挨罚的。所以,不管阿兰拿的是什么,都只好等下课再说了。我们踢完足球后浑身是汗,又累又乏,拖着沉重的脚步回到教室,开始上下一节课。 我哪里知道阿兰那张神秘的纸将会彻底改变我的一生,而且是向坏的方面改变! 第二章 午饭后,是多尔顿先生的历史课。我们在学习第二次世界大战史。我不是很感兴趣,但斯蒂夫认为很棒。只要是跟杀人啦、战争啦有关的事情,他都喜欢。他经常说他长大了想当一名雇佣兵——就是为钱打仗的人。他是真心这么说的! 历史课后,是数学课,真令人不敢相信——又是多尔顿先生,已经连着三节课了!我们平常的数学老师休假了,其他老师只要有空就来代课。 斯蒂夫简直乐坏了。他最喜欢的老师,接连上了三节课!这是多尔顿先生第一次给我们上数学课,斯蒂夫开始出风头了,他告诉多尔顿先生我们上到了什么地方,又开始解释几个比较绕人的问题,就好像在跟一个孩子说话。多尔顿先生倒不介意。他熟悉斯蒂夫的脾性,知道怎么对付他。 一般情况下,多尔顿先生教起课来总是得心应手——他教课很有趣,但我们上完课总能学到点东西——可是他在数学方面就不太行了。他倒是挺卖力气,但我们看得出来,他有点力不从心。他在那里焦头烂额地忙着应付,脑袋埋在数学书里。斯蒂夫在旁边提出各种“热心的”建议,我们其他人开始坐不住了,互相交头接耳,递小条子。 我给阿兰递了个条子,叫他把他带来的那张神秘的纸给我看看。一开始他不肯递过来,但我不停地递条子过去,最后他只好答应了。托米和他只隔两个座位,就先把那张纸拿到了手里。他打开仔细地看了起来。他看着看着,脸上开始放光,嘴巴慢慢地张开了。当他——读了三遍以后——把那张纸递给我时,我很快就明白是为什么了。 这是一张小海报,是一个巡回马戏团的广告传单。顶上画着一个狼头,狼的嘴巴张着,口水从牙齿间流下来。最底下画着一只蜘蛛和一条蛇,它们都显得很凶恶。 就在狼头下面,用红色的大写字母印着这样几个字: 怪物马戏团 下面是一些较小的文字: 怪物马戏团——只演一星期! 请看塞弗和塞萨——曲体双胞胎! 蛇娃!狼人!钢牙格莎! 暮先生和他的会表演的蜘蛛——八脚夫人! 排骨亚历山大!胡子夫人!神手汉斯! 双肚拉莫斯——世界上最胖的人! 再下面是地址,告诉你在什么地方买票,这些节目在什么地方表演。再往下,也就是在蛇和蜘蛛的画像上面,还印着: 胆小者不宜观看! 票数有限! “怪物马戏团?”我自言自语地嘟囔道。怪物马戏团!难道是怪物出来表演?看样子是的。 我把传单又读了一遍,那些图画和奇异的表演者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我实在太入迷了,把多尔顿先生忘到了脑后。直到我突然意识到教室里沉默下来,我才想起他。我抬起头,看见斯蒂夫独自站在教室前面。他冲我伸出舌头,露出一个坏笑。我觉得我脖子后面的汗毛根根竖立,扭头一看,只见多尔顿先生站在我后面读着传单,嘴唇抿得紧紧的。 “这是什么?”他厉声地说,一把将传单从我手里夺了过去。 “是一份广告,先生。”我回答道。 “你从哪儿弄来的?”他问。他看上去非常的生气。我还从没见他这么激动过。“你从哪儿弄来的?”他又问了一遍。 我局促不安地舔着嘴唇,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不想出卖阿兰,害得他倒霉——而且我知道他是不会自己坦白交待的:即使阿兰最要好的朋友也知道,他不是世界上最勇敢的人——可是我的脑子处于迟钝状态,我一下子编不出一个合情合理的谎话。幸好,斯蒂夫挺身而出了。 “先生,那是我的!”他说。 “你的?”多尔顿先生慢慢地眨着眼睛说。 “是我在公共汽车站附近捡到的。”斯蒂夫说,“一个老头扔的。我觉得它看上去怪好玩的,就捡了起来。我正准备待会儿下课向你请教呢。” “噢,”多尔顿先生使劲不让自己显出高兴的样子,但我看得出来,他听了这话心里很受用,“那就不一样了。有求知欲总是好的。坐下,斯蒂夫。”斯蒂夫坐了下来。多尔顿先生用一个图钉把传单钉在黑板上。 “很久以前,”他指点着传单,说道,“存在着真正的怪物马戏团表演。贪婪的骗子们把畸形人塞进笼子里,然后——” “先生,什么是畸形人?”有人问。 “就是看上去不正常的人,”多尔顿先生说,“长着三条胳膊或两个鼻子的人;有没腿的人;个子特别高或特别矮的人。这些可怜的人除了长相特别外,和我们大家没有什么不同,可是骗子们把他们拉出去展览,还管他们叫怪物。骗子卖票叫大家来看他们,还欢迎大家来嘲笑和捉弄他们。骗子像对待动物一样对待这些所谓的‘怪物’。只给他们很少一点钱,还经常打他们,给他们穿破烂的衣服,从来不让他们洗澡。” “那太残忍了,先生。”德莱娜·普莱斯——一个坐在前排的姑娘——说道。 “是的,”多尔顿先生赞同地说,“怪物马戏团是残忍、野蛮的产物。所以我一看到它就气坏了。”他一把扯下传单。“他们在很多年前就被禁止了,可是你们会经常听到谣传,说他们仍然是蒸蒸日上。” “你认为怪物马戏团真的是让怪物表演吗?”我问。 多尔顿先生又仔细看了看传单,然后摇了摇头。“我表示怀疑。”他说。“也许只是一场残酷的骗局。”他又说道,“如果它是真的,我希望在座的谁也别去观看。” “噢,不会的,先生。”我们赶紧异口同声地说。 “因为怪物表演是很可怕的,”他说,“他们表面上弄得像正常的马戏团一样,实际上是藏污纳垢的地方。谁要去捧场,谁就是跟经营这种东西的人一样坏。” “谁想要去看这种东西,那他的心理肯定很不正常。”斯蒂夫附和道。接着,他望着我,眨了眨眼睛,用口型说:“我们要去!” 第三章 斯蒂夫软磨硬泡,想让多尔顿先生把那张传单给他。他说他要把它贴在卧室的墙上。多尔顿先生不肯给他,但后来改变了主意。他把传单交给斯蒂夫时,把底下的地址裁掉了。 放学后,我们四个——我、斯蒂夫、阿兰·莫里斯和托米·琼斯——聚在院子里,仔细研究那张花里胡哨的传单。 “这肯定是假的。”我说。 “为什么?”阿兰问。 “现在不让搞怪物表演了,”我对他说,“狼人和蛇娃好多年前就被禁止了。多尔顿先生这么说的。” “这不是假的!”阿兰不服气地说。 “你从哪儿弄来的?”托米问道。 “我偷来的,”阿兰压低声音说,“它是我哥哥的。”阿兰的哥哥叫托尼·莫里斯,曾经是学校里最厉害的小霸王,后来被开除了。他长得人高马大,样子非常难看。 “你从托尼那里偷来的!!?”我惊讶得喘不过气来,“你想找死啊?” “他不会知道是我,”阿兰说,“他塞在裤兜里,妈妈把那条裤子扔进了洗衣机。我把传单掏出来后,又往口袋里塞了一张白纸。他会以为纸上的字被洗掉了。” “聪明。”斯蒂夫点着头说。 “托尼是从哪儿弄来的?”我问。 “有一个家伙在巷子里分发的,”阿兰说,“是马戏团的一个演员,叫暮先生。” “就是那个带蜘蛛的人?”托米问道。 “是啊,”阿兰回答,“但他当时并没有带着蜘蛛。那是晚上,托尼从酒吧出来往回走的时候。”托尼的年纪还小,酒吧不卖酒给他,但他和一些大男孩混在一起,他们给他买酒喝。“暮先生把传单递给托尼,还告诉他,他们是一个巡回怪物马戏团,在世界各地的大小城镇偷偷表演。他说只有拿着传单才能买票,他们只把传单发给他们相信的人。拿到传单的人不能把演出的事告诉别人。我能摸得这么清楚,是因为托尼当时兴奋得要命——他一喝了酒就是那样——管不住自己的嘴巴。” “多少钱一张票?”斯蒂夫问。 “十五镑一张。”阿兰说。 “十五镑!”我们都喊了起来。 “没有人会花十五镑去看一群怪物!”斯蒂夫哼着鼻子说。 “我会的。”我说。 “我也会。”托米表示同意。 “还有我。”阿兰也积极响应。 “不错,”斯蒂夫说,“问题是我们没有十五镑钱去往水里扔啊。所以这是纸上谈兵,对不对?” “什么叫纸上谈兵?”阿兰问道。 “意思就是,我们根本买不起票,光空想买不买其实是白搭。”斯蒂夫解释道,“如果你知道自己不会买,你自然可以轻松地嚷嚷着要买。 “我们有多少钱?”阿兰问。 “两便士半。”我笑着说。这是我父亲经常说的一句话。 “我真想去,”托米悲哀地说,“它听起来太棒了。”他又开始研究那幅图画。 “多尔顿先生认为它不是什么好东西。”阿兰说。 “我就是那个意思,”托米说,“既然老师不喜欢,那肯定特别棒。凡是大人讨厌的东西,一般都是很精彩的。” “我们真的买不起吗?”我问,“说不定他们对小孩子可以减价呢。” “没准他们不许小孩子进去呢。”阿兰说,不过他还是告诉了我他有多少钱,“五镑七十便士。” “我有十二镑。”斯蒂夫说。 “我有六镑八十五便士。”托米说。 “我有八镑二十五便士。”我告诉他们,“那么加起来一共是三十多镑,”我一边做着心算,一边说道,“我们明天就能领到零花钱。如果把钱凑在一起——” “可是票都差不多卖光了。”阿兰打断我的话说,“第一场演出是在昨天,到星期二就结束了。如果我们要去,就只能明天或者星期六去,别的晚上爸爸妈妈不会放我们出门的。那个把传单发给托尼的人说,这两个晚上的票差不多都卖光了。我们必须今晚就把票买来。” “可是,我们只有这么多钱呀。”我说,做出一副很勇敢的表情。 “也许不一定,”斯蒂夫说,“我妈妈把一叠钞票放在家里的一个罐子里。我可以借一些先用着,等我们拿到零花钱再还回去。” “你的意思是偷?”我问。 “我是说借,”他不高兴地说,“拿了不还才叫偷呢。你们认为怎么样?” “我们怎么能买到票呢?”托米问道,“今天不是周末,大人不会让我们出门的。” “我可以溜出去,”斯蒂夫说,“我负责买票。” “可是多尔顿先生把地址撕掉了,”我提醒他,“你怎么知道到哪儿去买票呢?” “我记在脑子里了。”他得意地咧嘴一笑,“怎么,我们是整个晚上都站在这里找借口,还是现在就采取行动?” 我们互相看了看,然后——一个接一个地——默默点了点头。 “好吧,”斯蒂夫说,“我们赶紧回家,把钱拿出来,再在这里碰头。你们就对家里大人说你忘了一本书什么的。我们把钱凑在一起,不够的我从家里的钱罐里补齐。” “万一你偷不到——我的意思是借不到钱,怎么办呢?”我问。 他耸了耸肩膀。“那就算了。可是不试怎么能知道呢。好了,赶快行动!” 话音刚落,他就撒腿跑了。片刻之后 ,托米、阿兰和我拿定了主意,也分头跑回家去了。 第四章 那天晚上,我脑子里只有怪物马戏团。我想把它忘掉,可是办不到。就是在我看着最喜欢的电视节目时,我心里也老想着它。传单上说的真古怪:一个蛇娃,一个狼人,一只会表演的蜘蛛。那只蜘蛛特别让我激动。 爸爸妈妈没有注意到我有什么不对劲儿,安妮觉察到了。安妮是我的妹妹。她有时挺烦人的,但大多时候都很乖。如果我调皮捣蛋,她也不会跑到妈妈那儿去告我的状,她还知道怎样保守秘密。 “你怎么了?”吃过饭后,她问我。我们两个在厨房里洗碗。 “没什么。”我说。 “哼,肯定有事,”她说,“你这一晚上都怪怪的。” 我知道她会一直缠着我问个不休的,就把马戏团的事告诉了她。 “听起来真棒。”她的想法和我一样。“但是你们不可能进去。” “为什么?”我问。 “我敢说他们不让小孩子进去。这好像是给大人看的表演。” “他们大概不会让你这样的小娃娃进去,”我没好气地说,“但我和其他人没问题。”她的脸色一下子变了,我赶紧道歉。“对不起,”我说,“我只是随口说着玩的。我生气是因为你说的可能是对的。安妮,只要我能去,让我付出什么代价都行。” “我有一个化妆盒,可以借给你。”她说,“你可以在脸上画上几道细纹什么的,让你显得年纪大一些。” 我笑了,亲热地搂抱了她一下,这个举动是我不常有的。“谢谢你,小妹。”我说,“没关系,我们能去就去,去不成也没有关系。” 然后,我们没再说什么。我们擦干碗和盘子,匆匆赶到电视间。几分钟后,爸爸回来了。他在建筑工地工作,在城里跑来跑去,所以经常回来得很晚。他有时候显得挺烦燥,但那天晚上情绪不错,把安妮抱起来转了个圈。 “今天有什么激动人心的事吗?”他向妈妈问了声好,又亲吻了她一下,问道。 “我午休的时候又上演了一次帽子戏法。”我告诉他。 “真的?”他说,“了不起,太棒了。” 爸爸吃饭的时候,我们把电视的声音调小了。他吃饭的时候喜欢安安静静的,还经常会问我们一些问题,或者跟我们讲讲他白天工作上的事儿。 后来,妈妈到她自己的房间去摆弄集邮册。她是个很认真的集邮爱好者。我以前也集过邮,那时我年纪还小,比较容易对什么东西都感兴趣。 我跟了过去,看她有没有新邮票,上面有外国的动物或蜘蛛什么的。她没有。我待在那儿时,旁敲侧击地向她打听怪物马戏团的事。 “妈妈,”我说,“你有没有看过怪物马戏表演?” “什么?”她问,心思还在她的邮票上。 “怪物马戏表演,”我又说了一遍,“有胡子夫人、狼人,还有蛇娃。” 她抬头望着我,眨了眨眼睛。“蛇娃?”她问道,“蛇娃是个什么东西?” “是个……”我说不下去了,这才想起我自己也不知道。“唉,管他呢,”我说,“你有没有看过这种表演?” 她摇了摇头。“没有。他们是非法的。” “如果不是非法的,如果有个马戏团到了咱们镇上,你会去看吗?” “不会,”她浑身抖了一下,说道,“那些东西使我感到害怕。而且,我认为这对那些被展览的人是不公平的。” “你这是什么意思?”我问。 “如果你被塞进一只笼子里,让别人来观看,你会是什么感觉?” “我不是怪物!”我气鼓鼓地说。 “我知道,”她大笑起来,吻了吻我的头顶,“你是我的小天使。” “妈妈,别这样!”我嘟囔着,用手擦擦我的前额。 “傻孩子,”她笑了,“可是你想像一下,如果你有两个脑袋或四条胳膊,别人把你拿出去展览,让大家取笑你。你肯定不会喜欢的,是不是?” “是的。”我说,不安地用脚蹭着地板。 “对了,你怎么会想到怪物马戏表演?你是不是又很晚了不去睡觉,待在那里看恐怖电影了?” “没有。” “你是知道的,你爸爸不愿意你看――” “我没有很晚不睡觉,行了吧?”我喊道。大人们不肯认真听我们说话,这最让人恼火了。 “好吧,坏脾气先生,用不着大喊大叫。如果你不喜欢跟我待在一起,就到楼下去,帮你爸爸浇浇花园。” 我不想去,可是妈妈不高兴我冲她嚷嚷,于是我就离开她的房间,来到楼下的厨房里。爸爸正从房子后面进来,看见了我。 “原来你一直躲在这里。”他轻声笑着说,“怎么,今晚忙得顾不上帮帮老爷子了?” “我正要去帮你呢。”我对他说。 “太晚了。”他说。一边脱掉脚上的长筒靴,“我已经浇完了。” 我望着他穿上拖鞋。他的脚很大,穿12码的鞋子!我小的时候,他经常让我站在他的脚上,带着我走来走去。我就像踩在两只长长的滑板上。 “你现在想做什么?”我问。 “写信。”他说,我爸爸在世界各地都有笔友,美国、澳大利亚、俄罗斯和中国。他说喜欢跟地球上的这些邻居保持联系,不过我想这只是一个借口,他不过是想到他的书房里打个盹儿! 安妮在玩布娃娃什么的。我问她想不想到我的房间来玩床上网球,用袜子当球,鞋子当球拍,可是她只顾忙着给那些布娃娃安排野餐。 我来到自己的房间,把我的连环漫画书一本本拽了下来。我有一大堆特别棒的连环漫画书,《超人》、《蝙蝠侠》、《蜘蛛人》,还有《壮崽》。我最喜欢壮崽。他是个超级英雄,以前曾是地狱里的一个魔鬼。有几本壮崽的漫画书特别吓人,可是正因为这个,我才喜欢他们呢。 那天晚上剩下的时间里,我就看那些漫画书,并且把它们归置整齐。我以前经常跟托米交换着看,他的漫画书多极了,可是他总是把饮料滴在封面上,把面包屑掉在书页里,后来我就不跟他换着看了。 大多数晚上,我都是在十点钟上床,可是那天爸爸妈妈把我忘记了,我就一直待到差不多十点半。这时爸爸看见房间里的灯光,就过来了。他假装很恼火,其实并不怎么生气。爸爸对我不按时睡觉并不很在意,是妈妈总为这事儿唠叨个不停。 “快上床,”他说,“不然我早上就没法把你叫醒了。” “等一分钟,爸爸,我要把漫画书放起来,还要刷牙。” “好吧,”他说,“动作快点。” 我把漫画书塞进盒子,又把盒子放回我床头的搁板上。 我穿上睡衣,过去刷牙。我不慌不忙,慢慢地刷着,等我最后上床的时候,差不多十一点了。我躺在床上,脸上微微带着笑意。我感到很累,知道自己几秒钟内就会睡着。我脑子里想到的最后一件事就是怪物马戏团。我猜想着蛇娃长得什么样子,胡子夫人的胡子到底有多长,神手汉斯和钢牙格莎都有什么本领。可在我梦里出现最多的还是蜘蛛。 第五章 第二天早上,托米、阿兰和我在学校大门外等斯蒂夫,可是上课铃都响了,还是不见他的影子,我们只好走进了教室。 “我敢说在他睡懒觉。”托米说,“他买不到票,不想来见我们了。” “斯蒂夫不是那样的人。”我说。 “我希望他把传单带回来,”阿兰说,“即使我们不能去,我也想留着那张传单。我要把它贴在我的床头――” “你可不能把它贴出来,傻瓜!”托米大笑着说。 “为什么不能?”阿兰问道。 “因为托尼会看见的。”我对他说。 “噢,对了。”阿兰闷闷不乐地说。 我在课堂上很不开心。第一节是地理课,奎因夫人每次向我提问,我都答错了。在正常情况下,地理是我最拿手的一门课,我原来收集过邮票,知道地理方面许多知识。 “昨晚熬夜了吧,达伦?”她笑眯眯地说,“你的眼睛下面的眼袋比超级市场的口袋还大呢!”大伙听了这话都哈哈大笑――奎因夫人平常是不怎么开玩笑的――我也笑了起来,尽管这个笑话是针对我的。 那个上午过得很慢。每当你觉得失望或扫兴时,时间总是特别难熬。我只好靠幻想怪物马戏团来打发时间。我想像自己是一个怪物,马戏团老板是一个很凶恶的家伙,他鞭打每一个人,即使他们并没有做错什么。所有的怪物都恨他,但他身材那么高大,脾气那么暴躁,没有一个人敢说什么。最后有一天,他打我打得实在太厉害了,我就变成了一只狼,把他的脑袋咬了下来!大家都欢呼喝彩,我成了新的老板。 这个白日梦做得真过瘾。 然后,就在离下课还有几分钟的时候,教室的门被推开了,猜猜是谁走进来了!斯蒂夫!他母亲跟在他后面。她跟奎因夫人说了几句什么,奎因夫人点了点头,微微地笑了。接着伦纳德夫人就走了,斯蒂夫慢慢走到他的座位旁,坐了下来。 “你去哪儿了?”我气呼呼地小声问。 “去看牙医了,”他说,“我忘记告诉你们我要去看牙医。” “那件事怎么——” “够了,达伦。”奎因夫人说。我立刻就把嘴巴闭上了。 下课后,托米、阿兰和我差点把斯蒂夫弄得透不过气来。我们同时冲他嚷嚷,并使劲儿用手拉他。 “你买到票了吗?”我问。 “你真的去看牙医了吗?”托米急着想知道。 “我的传单呢?”阿兰问。 “耐心一点,伙计们,耐心一点,”斯蒂夫说,大笑着把我们推开,“心急吃不着热豆腐。” “快点,斯蒂夫,不要折磨我们了,”我对他说,“你到底有没有买到票?” “买到了。又没买到。”他说。 “这话是什么意思?”托米呼着鼻子说。 “这话的意思是,我有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还有一个奇怪的消息。”他说,“你们想先听哪一个?” “奇怪的消息?”我不解地问。 斯蒂夫把我们拉到院子的一边,看看周围没有别人,才压低声音说了起来。 “我弄到了钱,”他说,“七点钟的时候,我趁我妈妈在打电话就溜了出去。我走到镇子的那头,赶到售票亭,结果,你们猜,我在那里见到谁了?” “谁?”我们齐声问道。 “多尔顿先生!”他说,“他和两个警察在那里。他们把一个小个子的家伙从售票亭里拉出来——那实际上只是一个小棚子——突然,砰的一声巨响,一股浓烟把他们都遮住了。等浓烟散去,小个子家伙已经不见了。” “多尔领先生和警察还做了什么?”阿兰问。 “把棚子搜了一遍,到处看了看,然后就走了。” “他们没看见你吗?”托米问道。 “没有,”斯蒂夫回答,“我藏得很隐蔽。” “这么说,你没有买到票。”我难过地说道。 “我并没有这么说。” “你买到了?”我激动得喘不过气来。 “当时,我正要转身离开,”他接着说道,“突然发现那小个子家伙就站在我后面。他的身材那么小,却穿着一件很长的袍子,把他从头到脚裹得严严实实。他看见我手里的传单,就拿了过去,然后把票递了过来,我再把钱交给他,就这样——” “你买到票了!”我们开心地嚷道。 “是啊。”他喜滋滋地说。接着他又沉下了脸。“但是有一个意想不到的情况。我刚才对你们说还有一个坏消息的,记得吗?” “什么坏消息?”我问,心想他大概把票丢了。 “他只卖给我两张票,”斯蒂夫说,“我的钱够买四张票的,但他不肯要。他什么也没说,只是指了指传单上的‘票数有限’,又递给我一张卡片,上面写着怪物马戏团每张传单只卖两张票。我把多余的钱给他——我一共有差不多七十镑钱呢——可是他不肯要。” “他只卖给你两张票?”托米问,一副很扫兴的样子。 “那就是说……”阿兰想说什么。 “……我们只能去两个人。”斯蒂夫替他把话说完。他脸色阴沉地望着我们。“另外两个人只好待在家里了。” 第六章 那是星期五的傍晚。学校一星期的课结束了,周末开始了,大家终于自由了,一个个都大声欢笑着奔出学校,恨不得马上赶到家里。只有一个四人小组还留在校园里,愁眉不展,就好像世界末日已经来临。他们叫什么名字呢?斯蒂夫·伦纳德,托米·琼斯,阿兰·莫里斯,还有我——达伦·山。 “那是不公平的,”阿兰抱怨说,“谁听说过哪家马戏团只肯让人买两张票?真是荒唐。” 我们都赞同他的话,但我们一点办法也没有,只是傻乎乎地站在那里,用脚尖踢着地上的土,脸上都是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 最后,阿兰提出了我们每个人都想问的问题。 “那么,这两张票给谁呢?” 我们互相望望,没有把握地摇了摇头。 “要让我说,斯蒂夫应该得到一张,”我说,“他出的钱比我们其他人都多,票也是他买来的,他肯定应该得到一张。没意见吧?。 “没意见。”托米说。 “没意见。”阿兰说。我认为他本来是想反对的,但他知道讲不过我们。 斯蒂夫笑了。抽去一张票。“谁跟我一起去?”他问道。 “传单是我拿来的。”阿兰赶紧说。 “你别胡扯!”我对他说,“应该让斯蒂夫挑。” “你想得倒美!”托米大笑着反驳我,“你是他最要好的朋友,如果让他挑,他当然会挑你喽!我建议,我们来决斗吧。我家里有拳击手套。” “那可不行:”阿兰尖叫着反对。他个子小,打架从来占不了上风。 “我也不想打架。”我说。我不是胆小鬼,但我知道打起架来我肯定不是托米的对手。他爸爸教他拳击,他们家里就挂着拳击的吊袋。不出一个回合,他就会把我打翻在地。 “我们抽签来决定吧。”我说,可是托米不愿意这样。他的运气糟透了,在这种事情上从来没赢过。 我们争论了一会儿,最后斯蒂夫想出一个主意。“我知道该怎么办了。” 他说,一边打开书包,拿出一个练习本,撕下中间的两页,用尺子仔细地把它们裁成小纸片,每一片都跟那张票一样大小。接着,他又拿出空的午餐盒,把那些纸片放了进去。 “我的办法是这样的,”他举起第二张票,说道,“我把票也放进去,盖上盖子。使劲抖一抖,明白吗?”我们都点点头。“你们站成一排,我把纸片扔到你们的头顶上。谁抢到票,票就归谁。以后有了钱,我和赢的人就把买票的钱还给另外两个人。这样够公平的吧,谁还有更好的主意?” “我觉得这主意不错。”我说。 “我不知道,”阿兰不满地嘟囔道,“我年纪最小,跳得没有别人高——” “别胡扯了,”托米说,“我个子最小都没有意见。而且,那票可能埋在纸片底下,出来以后飘得很低,正好让个子最矮的人一把接住。” “那好吧。”阿兰说,“但是不许推人。” “同意,”我说,“谁也不许撒野。” “同意。”托米点点头。 斯蒂夫盖上盒盖,把盒子使劲儿抖了很长时间。“各就各位。”他对我们说。 我们从斯蒂夫身边闪开,站成一排。托米和阿兰肩挨着肩,我稍微离开了一点,好让两只胳膊都能挥起来。 “好啦,”斯蒂夫说,“我数到三,就把饭盒里的东西都扔上去。准备好了吗?”我们点点头。 “一。”斯蒂夫数着,我看见阿兰擦去他眼睛周围的汗水。 “二。”斯蒂夫又数道,托米的手指在抖动。“三!”斯蒂夫大喊一声,一把掀掉盒盖,把纸片抛到空中。 一阵微风吹过,纸片直接朝我们飘来。托米和阿兰尖声叫着,向空中乱抓。在那一大堆纸片中,根本看不清票在哪里。 我正要去抓,可心里突然产生了一种冲动,想做一件奇怪的事。说起来荒唐,我一向认为应该听从直觉和冲动的。 于是我就这么做了,我闭上眼睛,像瞎子一样伸出两只手,等待奇迹发生。 我相信你一定知道,如果你想模仿电影里的情节,一般都不会成功。比如你想用你的自行车表演后轮平衡特技,或者让你的滑板凌空跃起什么的。可是偶尔在你最意想不到的时候,奇迹就发生了。 在那一瞬间,我感觉有纸片从我手边飘过。我正要去抓,一个声音告诉我,还不到时候。又过了一秒钟,我脑海里的一个声音喊道:“是时候了!” 我猛地紧紧合上双手。 那阵风过去了,纸片纷纷落在地上。我睁开眼,看见阿兰和托米跪在地上,正找那张票呢。 “不在这儿!”托米说。 “我怎么也找不到!”阿兰大声嚷道。 他们不找了,都抬起头来望着我。我一动不动地站着,两只手攥得紧紧的。 “你手里是什么,达伦?”斯蒂夫轻声问道。 我呆呆地望着他,说不出话来。我就好像在梦里,不会动,也不会说话。 “他没抓到,”托米说,“他不可能抓到。他一直闭着眼睛呢。” “大概是吧,”斯蒂夫说,“可是他的拳头里攥着东西呢。” “把手张开,”阿兰推了我一下,说道,“让我们看看你藏着什么。” 我望望阿兰、托米,又望望斯蒂夫。然后,我慢慢地、慢慢地展开我右手的拳头。 里面什么也没有。 我的心往下一沉。阿兰笑了起来,托米又开始低头在地上寻找,想找到那张失踪的戏票。 “你还有一只手呢?”斯蒂夫问。 我瞪着我左手的拳头。我几乎忘记了这只拳头!慢慢地,慢慢地,比第一次还要慢,我把它展开了。 我的手心里躺着一张绿色的小纸片,正面朝下,背面什么也没有,为了进一步证实,我把它翻了过来。没错,那上面用红色和蓝色的字母印着那个神奇的名字:怪物马戏团。 我抢到了。戏票归我了。我要和斯蒂夫一起去看那怪物马戏表演了。 “太—棒—了!”我大声嚷道,把拳头砸向空中。我赢了! 第七章 票是星期六的,这样正合适,我可以有机会跟我父母谈谈,问他们能不能让我星期六晚上住在斯蒂夫家。 我没有把怪物马戏团表演的事告诉爸爸妈妈,我知道,他们如果知道了,是不会让我去的。我没有说实话,心里很不是滋味,但话说回来,我也没有撒谎呀。我只是闭着嘴巴,什么也没说。 我觉得星期六那天特别难熬。我想使自己忙碌起来,那样时间就会不知不觉地过去,可我还是忍不住想起怪物马戏团,巴不得马上就能去看。我的脾气坏透了,这在星期六是很反常的,后来我终于要去斯蒂夫家了,妈妈才松了口气:总算把我打发走了。 安妮知道我要去看怪物马戏,她叫我给她带点东西回来,如果可能的话,拍一张照片拿回来给她,但我告诉她那里不能使用照相机(票上写着呢),我也没有那么多钱买T恤衫。我对她说,如果他们有纪念章,我就给她买一个,或者给她买一张海报,但她必须把它藏好了,万一被爸爸妈妈发现,也不能告诉他们是从哪儿弄来的。 晚上六点钟,爸爸开车把我送到斯蒂夫家门前。他问第二天上午什么时候来接我。我说如果没什么特殊情况,就中午吧。 “别看恐怖电影,知道吗?”他走之前又叮嘱道,“我可不希望你回来做噩梦。” “拜托了,老爸!”我唉声叹气,“我们班的同学都看恐怖电影。” “听着,如果是文森特·普赖斯的老片子,或者是不太吓人的德拉库拉①『注:德拉库拉,爱尔兰作家斯托克(1847—1912)创作的剧本《德拉库拉》(1897)中的吸血鬼形象,二十世纪被英、美、法、日多家电影公司搬上影幕。』电影,我倒不怎么反对,但千万别看那些乱七八糟的新玩意儿,知道吗?” “好样的。”他说完就开车离去了。 我匆匆跑向斯蒂夫的家,按了四次门铃,这是我跟斯蒂夫约好的秘密暗号。他一定就站在门后面等着呢,因为他立刻就打开门,把我拉了进去。 “来得正是时候,”他瓮声瓮气地说,然后指着楼梯,“看见那个小山包了吗?”他说话的口气就像战争片里的士兵。 “看见了,长官。”我说,双脚啪地立正。 “我们必须在黎明前把它拿下。” “是用步枪还是用机枪,长官?”我问。 “你疯了吗?”他吼道,“带着机枪怎么通过那片烂泥地!”他冲着地毯点了点头。 “那就用步枪,长官。”我立刻响应。 “如果被抓住了,”他警告我,“把最后一颗子弹留给自己!” 我们像两个士兵那样朝楼梯上走去,一边用假想的枪朝假想的敌人射击。这一套太孩子气了,但确实挺好玩的。斯蒂夫在路上“丢了”一条腿,我只好扶着他走到楼梯顶上。“你们可以夺去我的腿,”他在楼梯平台上喊道,“你们可以夺去我的生命,但你们永远别想夺去我的祖国!” 这番讲话真是令人激动,至少把伦纳德夫人给惊动了。她从楼下的起居室出来,看这里闹哄哄的在做什么。她一看见我就亲切地笑了,问我想不想吃点什么或喝点什么。我婉言谢绝了。斯蒂夫说他想吃点儿鱼子酱,喝点儿香槟,但他说话的口气不太好玩,我就没有笑。 斯蒂夫跟他妈妈关系有点紧张;他家里就他和他妈——他爸在斯蒂夫很小的时候就走了——斯蒂夫和他妈三天两头吵架,大着嗓门嚷嚷。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我从来没有问过他。如果你是男孩子,有些事情你是不能跟朋友谈论的。小姑娘家可以谈论这些事情,但如果你是个男孩,你就必须谈电脑、足球、战争什么的。至于爸爸妈妈怎么怎么,太没劲了。 “我们今晚怎么溜出去?”斯蒂夫的妈妈回到起居室后,我小声问道。 “没问题。”斯蒂夫说,“她自己还要出去呢。”斯蒂夫经常管他妈妈叫她。“等她回来的时候,她会以为我们已经上床睡觉了。” “如果她来检查呢?” 斯蒂夫笑了,声音很难听。“不经允许就闯进我的房间?谅她不敢!” 我不喜欢斯蒂夫这样说话,但我什么也没说,生怕他又发起他的脾气来。我可不希望有什么事情破坏我们看演出的兴致。 斯蒂夫拽出几本恐怖连环漫画书,我们大声读了起来。斯蒂夫有一些很棒的漫画书,本来只有大人才能看的。我爸爸妈妈如果知道了,准会闹得把房顶都掀翻了!斯蒂夫还有一大堆旧书和旧杂志,都是关于怪物、吸血鬼、狼人、鬼魂什么的。 “那种尖桩必须是木头的吗?”我读完一本德拉库拉的漫画书,问道。 “不一定,”他说,“也可以是金属或象牙的,就连塑料的也行,只要够硬,能穿透心脏就行。” “那就能杀死吸血鬼了?”我问。 “绝对能。”他说。 我皱起了眉头。“可是你上次跟我说,必须把他们的脑袋砍掉,在他们身体里塞满大蒜,再把他们扔进河里。” “有些书里这么说过,”他表示同意,“但那是为了保证你不仅杀死了吸血鬼的肉体,连他的灵魂也被消灭了,这样他就不会变成鬼魂再回来啦。” “吸血鬼会变成鬼魂回来吗?”我问,吃惊地睁大眼睛。 “也许不会,”斯蒂夫说,“但如果你有时间,而且想使心里踏实一些,就把他的脑袋砍掉,彻底摆脱他,这绝对没有坏处。对于吸血鬼你可不想冒险,是不是?” “是啊,”我说,身子有些发抖,“那么狼人呢?真的要银子弹才能打死他们吗?” “我觉得用不着,”斯蒂夫说,“我想,普通的子弹就能要他们的命。你必须连开好多枪,但应该是管用的。” 斯蒂夫对这些恐怖事情无所不知。市面上的恐怖书他都读遍了。他说,每个故事至少都有一点儿真实的东西,尽管大多数故事都是胡编乱造的。 “你说,怪物马戏团的那个狼人真的是一个狼人吗?”我问。 斯蒂夫摇了摇头。“从我读过的书来看,”他说,“怪物马戏团的狼人一般都只是一些汗毛特别重的大汉。有些家伙不像人,倒更像动物,吃活鸡什么的,但他们不是狼人。狼人待在马戏团里可不行,他一到满月的时候就会变成一只狼。平常他完全是一副普通人的样子。” “哦,”我说,“那么那个蛇娃呢?你说——” “嘿,”他笑了起来,“留着这些问题吧,待会儿就知道了。很久以前的演出是挺可怕的。老板们经常不给怪物吃饭,还把他们锁在笼子里,把他们不当人。但我想这个马戏团不会是这样的。他们大概根本就不是怪物,只是一些人乔装打扮出来的。” 举办怪物表演的地方在镇子的另一头。为了保证准时到达,我们必须一过九点就出发。我们本可以叫出租车,但我们的零花钱大都用来还斯蒂夫从他母亲那里拿出的现金了。而且,走着去更好玩!阴森森怪吓人的! 我们一边走,一边讲着鬼故事。基本上都是斯蒂夫在说,因为他知道的比我多得多。他的状态极佳。有时他会忘记故事的结尾,或者把名字弄混,但今天晚上没有。跟斯蒂夫在一起,比跟斯蒂芬·金②『注:斯蒂芬·金(1947— )美国恐怖小说家。』在一起还带劲儿呢! 我们走了很长时间,比原想的要长,我们差点儿就来不及了。最后半公里我们不得不跑起来。赶到那时,我们累得像狗一样呼哧呼哧地喘个不停。 这是一个古老的剧场,曾经放过电影。我以前从这里路过一两次。斯蒂夫有一次告诉我,这个剧场之所以关闭,是因为有个男孩从楼厅掉下去摔死了。他说这个地方闹鬼。我问过我爸爸,他说这都是一派胡言。到底应该相信爸爸说的话呢,还是应该相信最好的朋友,有时候真让人想不明白。 剧场外没有挂牌子,没有停着汽车,也没有人排队。我们在门口停住脚步,弯下腰喘了一会儿。等气儿喘匀了,才直起身子看着这幢建筑。它非常高大,黑乎乎的,表面是一些参差不齐的灰石头。许多窗户都被打破了,门看上去像一个巨人张开的大嘴。 “你能肯定就是这个地方?”我问,努力使我的声音听上去别显得害怕。 “票上说的就是这里。”斯蒂夫说。为了肯定,他又核对了一遍。“没错,就是它。” “说不定警察发现了,怪物们只好又搬走了。”我说,“说不定今晚根本就没有什么演出。” “大概吧。”斯蒂夫说。 我望望他,又不安地舔舔嘴唇。“那你说我们该怎么办呢?”我问。 他也眼巴巴地望着我,迟疑了一会儿。“我想我们应该进去。”他最后说道,“我们这么大老远地跑来,不弄个清楚就返回去,也太窝囊了。” “我同意。”我点了点头,然后抬头望着这幢阴森恐怖的建筑,倒吸了一口冷气。它看上去就像恐怖电影里的场景,许多人进去以后都出不来了。 “你害怕吗?”我问斯蒂夫。 “不怕,”他说,但我听得见他的牙齿在咯咯地打战,知道他没有说实话。 “你呢?”他问。 “当然不怕。”我说。我们互相望望,都咧嘴笑了。其实我们心里都很害怕,但至少我们俩在一起。只要不是独自一人,即使害怕也没有什么关系。 “我们进去吧?”斯蒂夫问,努力使声音显得很愉快。 “应该进去了。”我说。 我们深深吸了口气,把手指交叉着③『注:根据西方传统,把一根手指交叉放在同一只手的另一根手指上能带来好运。』,迈步踏上台阶(一共有九级石阶通向大门,每个台阶上都有裂缝,覆盖着青苔),走进门去。 第八章 我们发现自己站在一道又长又黑、寒冷刺骨的走廊里。我身上穿着夹克衫,但我还是冷得发抖。冷死了! “为什么这么冷?”我问斯蒂夫,“外面很暖和的呀。” “老房子都是这样。”他对我说。 我们朝前面走去。走廊另一头有灯光,越往前走,光线就越亮。这使我感到欣慰。如果越走越暗的话,我肯定受不了:那就太可怕啦!墙上被划得左一道右一道,还有人在上面乱写乱画过,天花板一片片地剥落了。这真是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地方。在大中午就已经够可怕的了,何况现在是晚上十点,离午夜只有两个小时! “这里有一扇门。”斯蒂夫说着,停住脚步。他把门推开一道缝,门吱吱嘎嘎地响了起来。我差点转身就跑。那声音就像棺材盖被人撬开一样! 斯蒂夫好像一点儿也不害怕,把头伸了进去。他什么也没说,让自己的眼睛适应了里面的黑暗。过了几秒钟,他把身子缩了回来。“是楼梯,通向上面的楼厅。”他说。 “那个小孩就是从那上面掉下来的?”我问。 “是的。” “你说我们要不要上去呢?”我问。 他摇了摇头。“我看还是别上去了。上面很黑,没有一丝灯光。我们看看能不能找到另外一条路进去,可是我觉得——” “需要帮助吗,小伙子们?”有人突然在我们身后说道,吓得我们差点灵魂出窍! 我们赶紧转过身,面前站着一个人,是世界上最高的人。他低头望着我们,就好像我们是两只老鼠。他太高了,脑袋几乎碰到了天花板。他的两只大手瘦骨嶙峋,一双眼睛黑极了,像两块漆黑的煤镶嵌在他的面孔中央。 “你们这样两个小孩子这时候出来乱跑,不是太晚了吗?”他问。他的声音低沉沙哑,有点像青蛙的声音,但他的嘴唇几乎一动不动。他肯定能成为一个很出色的口技演员。 “我们……”斯蒂夫刚说了两个字就停了下来,舔了舔嘴唇,才接着说下去,“我们是到这里来看怪物马戏表演的。”他说。 “是吗?”那人慢慢地点点头。“你们有票吗?” “有。”斯蒂夫说,把他的票拿了出来。 “很好。”那人小声嘟囔道。然后他转向我说:“那么你呢,达伦?你有票吗?” “有。”我说着就到口袋里去掏我的票。突然,我楞住了。他知道我的名字!我扫了一眼斯蒂夫,他正在瑟瑟发抖。 高个子男人笑了。他的牙齿黑黑的,还掉了几颗,舌头黄腻腻脏兮兮的。“我是高先生,”他说,“是怪物马戏团的老板。” “你怎么知道我朋友的名字?”斯蒂夫勇敢地问。 高先生笑了。他弯下腰,跟斯蒂夫脸对着脸。“我知道许多事情,”他低声说,“我知道你们的名字,还知道你们住在哪里,还知道你不喜欢你妈妈和爸爸。”他把脸转向我,我吓得后退了一步。他的呼吸臭气熏天。“我知道你没有告诉你爸爸妈妈要到这里来,我还知道你的票是怎么赢来的。” “怎么赢来的?”我问。我的牙齿抖得太厉害了,也不知道他到底听没听见我的问话。即使他听见了,他也没打算回答,因为他接着就站了起来,转过身去。 “必须抓紧时间了。”他说着就迈开了步子。我原以为他的步子一定很大,没想到他的步子很小。“演出就要开始了。其他人都已经坐好了。你们迟到了,孩子。算你们走运,我们还没有开演。” 他转过走廊尽头的一个拐角。他只在我们前面两三步远的地方,但待我们转过拐角时,他已经坐在一张长桌子后面了。桌子上铺着黑布,一直拖到地上。他现在戴着一顶红色的高帽子,手上还戴着手套。 “请把票拿出来。”他说,伸手接过票,张开嘴巴。把票塞了进去。然后嚼了嚼就咽了下去! “很好,”他说,“现在你们可以进去了。我们一般是不欢迎小孩子的,但看得出来,你们俩都是好样的有胆量的年轻人。我们可以破例。” 我们前面有两道对开的蓝色帘子,从大厅尽头挂下来。斯蒂夫和我面面相觑,倒吸了一口冷气。 “我们直接往前走吗?”斯蒂夫问。 “那还用说。”高先生说。 “没有女引路员拿手电筒给我们引路吗?”我问。 他大声笑了起来。“如果你需要有人拉着你的手,”他说,“你应该把保姆带来。” 他的话使我很恼火,一时间我忘记了我心里有多害怕。“好吧。”我气冲冲地说,猛地跨前一步,把斯蒂夫都惊呆了。“既然就是这里……”我飞快地走上前,一把推开帘子。 我不知道这些帘子是什么材料做的,摸上去像是蜘蛛网。我穿过帘子后立刻停住脚。我站在一道短短的走廊里,前面几米远的墙上挂着另外一对帘子。我身后传来一点声音,接着斯蒂夫便来到了我身边。我们可以听见对面的帘子后面有喧哗的人声。 “你认为安全吗?”我问。 “前进比后退要安全一些。”他回答,“我想,如果我们返回去,高先生肯定会不高兴的。” “你说,他怎么对我们的情况什么都知道呢?”我问。 “他一定能看透别人心里在想什么。”斯蒂夫回答。 “噢,”我仔细思索着他的回答,过了几秒钟,我又坦白地说,“他差点把我吓死了。” “我也吓得够呛。”斯蒂夫说。 然后,我们就向前走去。 这是一间很大的屋子。剧院里的椅子早就被搬走了,但里面又搬进来许多可以折叠的帆布椅。我们在那里寻找空座位。整个剧院都坐满了,除了我们,其他都是大人。我可以感觉到人们在望着我们,小声地议论着。 仅有的两个空座位在前面第四排。我们必须跨过许多条腿才能坐进去,这惹得人们低声发着牢骚。我们坐下来以后,发现这两个位子非常好,正好在中间,前面也没有高个子的人挡着我们。舞台上的情形我们看得清清楚楚。 “你说,他们会卖爆米花吗?”我问。 “怪物马戏团?”斯蒂夫很轻蔑地说,“你别做梦了!他们大概会卖蛇蛋或壁虎眼睛,但我敢打赌他们绝不会卖爆米花!” 剧院里的人形形色色,五花八门。有些人衣冠楚楚,有些人却穿着运动服。有些人已经很老很老了,还有些人比我和斯蒂夫大不了几岁。有些人毫不在乎地与同伴谈天说地,|Qī-shu-ωang|就好像在观看一场足球比赛,另外一些人则默默地坐在座位上,紧张地东张西望。但是每个人脸上都显露出兴奋的神情,我可以从他们的眼睛里看出来。我和斯蒂夫的眼睛里也闪烁着这种兴奋的光芒。我们似乎都知道我们就要看到一些不同寻常的东西了,这可是我们以前从未看见过的呀。 就在这时,响起一阵急促的喇叭声,剧场里安静下来。喇叭声响了好长好长时间,越来越响,越来越响,电灯一盏接一盏地熄灭了,最后剧场里变得漆黑一片。我心里又害怕起来,但现在要离开已经来不及了。 突然,喇叭声戛然而止,剧场里一片寂静。我的耳朵嗡嗡作响,有几秒钟脑袋直发晕。然后我回过神来,在椅子上坐直身子。 在剧场上面高高的地方,有人拧亮了一盏绿色的灯,把舞台照亮了。 啊,看上去真是说不出的怪异!大约有一分钟,什么动静也没有。然后两个男人拖着一只笼子走上了舞台。笼子底下有轮子,上面盖着一张像是大熊皮地毯般的玩意儿。他们走到舞台中央停住了,扔下手里的绳子,返身跑回了舞台侧翼。 又是一片静默,持续了几秒钟。然后喇叭声再次大作,吹了短促的三声。笼子上的地毯飘落下来,第一个怪物亮相了。 尖叫声四起。 第九章 其实根本没有必要尖叫。怪物是挺吓人的,但他被链子拴在笼子里面。我想人们大概是为了好玩才尖叫的,就像人们在过山车上大喊大叫一样,并不是因为他们真的害怕得要命。 那是狼人。他长得很丑,浑身都是毛,只是腰上系着一块小布条,就像猿人泰山一样,所以我们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他毛蓬蓬的大腿、肚子、后背和胳膊。他长着一大把茂密的胡子,把大部分脸都遮住了。他的眼睛是黄的,牙齿是红的。 他使劲儿摇晃着笼子的铁栅,大声吼叫着。那确实让人害怕。他吼叫时,又有更多的人开始尖叫。我也差点尖叫起来,但我不想让自己看上去像个毛娃娃。 狼人继续摇晃着铁栅,不停地跳来跳去,最后才安静下来。他像狗一样坐了下来,这时高先生走上舞台,开始说话。 “女士们、先生们,”他说,尽管声音低沉而沙哑,但每个人都能听见他在说什么,“欢迎你们光临怪物马戏团,这里聚集了世界上最离奇古怪的人。 “我们是一个古老的马戏团,”他继续说道,“我们巡回演出了五百年,把奇异的节目带给一代又一代人。我们的演员阵容改变了许多次,但我们的宗旨始终不变,那就是要让你们感到震惊和害怕!我们上演的节目又奇特又恐怖,你们在别处是绝对看不到的。” “胆子较小、容易害怕的人应该趁早离开,”他警告道,“我相信今晚有人以为这是一个玩笑才来的。他们大概以为我们的怪物只是一些乔装打扮的人,或没有危险的怪人。不是这样的!你们今晚看到的每个节目都是真的。每个演员都是独一无二的,没有一个是没有危险的。” 他的话说完了,他走下舞台。接着,两位穿着闪光衣服的漂亮女人走上舞台,打开狼人笼子门上的锁。几位观众显得非常害怕,但没有人离开。 狼人从笼子里出来后,一个劲儿地狂吼、咆哮。后来一个女人用手给他施了催眠术,另外一个女人对观众讲话。 “你们必须保持绝对安静,”她说话带着点儿外国口音,“只要我们控制着狼人,他就不会伤害你们,但如果有响声,就会把他惊醒,他就会变得非常危险!” 她们准备好了以后,就带着被催眠的狼人从舞台上下来,走过整个剧场。狼人的灰头发脏兮兮的,他走起路来弯腰曲背,手指一直垂到膝盖附近。 两个女人一直跟在狼人左右,提醒观众保持安静。如果你愿意,她们还让你摸一摸狼人,但你的动作必须特别温和。狼人走过时,斯蒂夫摸了摸他,但我害怕狼人会醒过来咬我,就没有去摸。 “感觉怎么样?”我尽量压低声音问道。 “怪扎人的,”斯蒂夫回答,“像一只刺猬。”他把手指凑到鼻子跟前闻了闻。“还有一股子怪味儿,像烧糊的橡胶。” 狼人和两个女人顺着一排排座位往后走,走到一半的时候,突然传来砰的一声巨响。我不知道那声音是怎么发出来的,但狼人突然吼叫起来,一把推开了两个女人。 观众们大声尖叫,那些离他最近的人从座位上跳起来,没命地逃跑。一个女人慢了一步,狼人猛地朝她扑去,把她拉倒在地上。她歇斯底里地惨叫着,但没有人过去救她。狼人把她仰面翻过来,然后张开大嘴,露出可怕的牙齿。女人举起一只手想挡住他,但他一口咬住,把手咬掉了! 有两个人看到这一幕晕了过去,又有更多的人开始尖叫、逃跑。这时,高先生不知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突然出现在狼人身后,用手臂搂住狼人。狼人挣扎了几秒钟,但高先生在他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话,狼人很快就安静了。然后高先生领着狼人返回舞台,那两个穿闪光衣服的女人让观众平静了下来,并叫他们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去。 但是人们迟疑着,那个手被咬掉的女人还在尖声惨叫。鲜血从断了的手腕里喷出来,流到地板上,溅到别人身上。斯蒂夫和我张大嘴巴,呆呆地望着她,我们猜想她大概要死了。 高先生从舞台上下来,捡起那只断手,很响地吹了一声口哨。两个身穿蓝长袍、头戴蓝兜帽的人跑了过来。他们个头很矮,比我和斯蒂夫高不了多少,但胳膊和腿都很粗壮,肌肉也很结实。高先生把那女人扶起来,在她耳边悄声说了几句什么。她停止了尖叫,一动不动地坐着。 高先生抓住女人的手腕,从衣兜里掏出一个棕色的小皮口袋。他用闲着的那只手打开口袋,将一些闪闪发亮的粉红色粉末撒在血淋淋的手腕上。他把断手接在手腕上,朝两个穿蓝衣服的人点了点头。他们拿出两根针和许多橘黄色的线。然后,他们就开始一针一线地把断手缝回到手腕上!剧场里的观众看得目瞪口呆! 穿蓝长袍的人缝了大概五六分钟。女人一点儿也不觉得疼,尽管那两根针在她的皮肉里穿出穿进,围着手腕缝了一圈。终于缝完了,那两人收起针和没有用完的线,回到了他们刚才出来的地方。他们的兜帽一直把脸遮得严严实实,我看不出他们是男人还是女人。他们走了以后,高先生松开那女人的手,朝后退了两步。 “活动活动你的手指。”他说。那女人愣愣地望着他。 “活动活动你的手指!”高先生又说了一遍,这次她动了动手指。 手指居然能动了! 大家都吃惊地抽了口冷气。那女人呆呆地瞪着她的手指,仿佛不敢相信它们是真的。她又动了动它们。然后她站起来,把手高高举过头顶,使劲儿挥舞、摇晃着,那手完好如初!上面的针脚还能看见,但已经没有血了,而且手指活动自如。 “你不会有事的,”高先生对她说,“针脚过两天就会脱落,然后就一切正常了。” “大概没有那么简单吧!”一个声音喊了起来,接着一个红脸膛的大汉走上前来。“我是她的丈夫,”他说,“要我说,我们应该去找医生,然后再去见警察!你们不能把那样一个野兽放到观众中间来!如果他把我妻子的脑袋咬掉了呢?” “那她就死了。”高先生心平气和地说。 “听着,你这家伙——”那丈夫又要说什么,但高先生打断了他。 “先生,请你告诉我,”高先生说,“狼人进攻的时候,你在什么地方?” “我?”那男人反问。 “是啊,”高先生说,“你是她的丈夫。野兽失控时,你就坐在她旁边。你为什么不跳出来救她呢?” “噢,我……来不及……我不能……我没有……” 这个做丈夫的不管说什么,都不可能让人心服口服,因为真实的答案只有一个:他当时只顾自己逃命去了。 “听我说,”高先生说,“我向你们发出了合理的警告。我说这场演出可能有危险。这不是一个美好、安全的马戏团,不会一切都一帆风顺。失误难免会发生,有时候人们的下场比你妻子还要糟糕许多呢。所以这种表演才被禁止,所以我们必须半夜三更在废弃的老剧场里演出。在大多数情况下,演出都很顺利,不会有人受伤。但我们不能保证你们的安全。” 高先生原地转了一圈,似乎轮流望着每个人的眼睛。“我们不能保证你们大家的安全,”他大声吼道,“这样的事故一般不会发生,但它有可能发生。我再说一遍,如果你们觉得害怕,就请离开。趁现在还来得及,赶紧离开!” 有几个人真的走了,但大多数人都留了下来观看其他演出,就连那个差点丢了一只手的女人也没有走。 “你想走吗?”我问斯蒂夫,心里隐约希望他做出肯定的回答。我很兴奋,但同时也很害怕。 “你疯了吗?”他说,“这简直太棒了!你总不会想走吧?” “才不呢。”我撒谎道,并且挤出一丝颤抖的微笑。 唉,真希望我当时没有那么担心自己显得像个胆小鬼!那样我就会离开,后来的一切就会平平安安。可是,不行啊,我必须表现得像个男子汉,坐在那里,坚持到演出结束。但愿你能够知道,从那以后,我多少次希望自己当时使出全身的劲儿头也不回地从那里逃出来…… 第十章 高先生刚离开舞台,我们也刚在座位上重新坐踏实了,第二个怪物,排骨亚历山大就上场了。他的表演不太恐怖,倒更具有喜剧色彩。经过刚才那个吓死人的开场之后,我们正需要这样的节目来使情绪稍稍平定一些。排骨表演时,我偶尔扭头看了一眼,发现那两个戴蓝色兜帽的人正跪在地上擦拭血迹。 排骨亚历山大真瘦啊,我从来没见过这么瘦的人。他的样子完全像一具骷髅!身上好像一点儿肉也没有。他要不是咧着大嘴和蔼亲切地微笑着,本来是会显得很吓人的。 滑稽的音乐开始演奏,他绕着舞台跳起舞来。他穿着芭蕾舞服,那样子说不出的荒唐可笑,很快,每个观众都哈哈大笑起来。过了一会儿,他不跳了,开始伸展四肢。据说他是个柔体杂技演员(就是骨头像橡胶一般柔软的人,身体能朝各个方向弯曲)。 首先,他把脑袋拼命往后仰,看上去简直被砍掉了一样。他转了个身,我们看见他的脸倒挂在背后,然后他继续往后仰,最后他的脑袋居然碰到了地面!接着,他把双手绕到双腿后面,把脑袋从腿间拉出来,竖在他的身体前面。看上去,那脑袋就像从他肚子里长出来的一样! 他的这番表演赢得了热烈的掌声。之后,他站直了,开始拧转身体,仿彿他的身体是一根弯曲的稻草!他不停地拧呀拧呀,一共拧了五圈,最后骨头都绷得嘎嘎作响了。他就那样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地待了有一分钟的工夫,然后眨眼间把身体又展开了。 接着,他弄来两根鼓槌儿,头上是毛皮的。他用第一根鼓槌敲了敲他瘦骨嶙峋的肋骨。他张开嘴巴,居然跳出了一个音符!听起来像是钢琴的声音。然后他闭上嘴巴,敲了敲身体另一侧的一根肋骨,这次发出的是一个更响、更尖厉的音符。 这样又敲了几次之后,他就张开嘴巴,开始演奏乐曲了!他演奏了《伦敦桥倒塌了》,几首披头士乐队①『注:披头士乐队,或译甲壳虫乐队,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英国利物浦一支四人组成的流行歌曲乐队,曾风靡一时。』的歌曲,还有一些很出名的电视剧的主题歌。 瘦子离开舞台时,大家齐声喊他再来一次。但没有一个怪物会应观众的要求重新登台。 排骨亚历山大之后,是双肚拉莫斯。亚历山大瘦得吓人,而拉莫斯则胖得吓人。他是个超级大胖子!他走上舞台时,地板都被他压得吱呀吱呀直响。 他走到舞台边缘,不停地假装要倒栽葱摔下来。我可以看见坐在前排的人都很害怕,看到他走近,有人还往后退缩着躲避他。这不能怪他们:如果他真的摔下来,准会把他们全都压成肉饼! 到了舞台中央,他停住脚步。“大家好。”他说。他的声音很好听,低沉而带有一点吱吱声。“我名叫双肚拉莫斯。我真的有两个肚子呢!生下来就是这样,就像有些动物那样。医生都惊呆了,说我是个怪物。所以我就加入了这个马戏团,今晚来给大家表演。” 刚才给狼人催眠的那两个女人推着两辆小车上场了,车子上堆满了食物:蛋糕、土豆条、汉堡包、一袋袋糖果和一棵棵圆白菜。还有一些东西我以前见都没见过,更别说尝过了! “嗯,嗯,真香。”拉莫斯说。他指着一只用绳子吊着的大钟。钟停在他头顶上三米左右的地方。“你们说,我吃完这些东西需要多长时间?”他指着那堆食物问。“答案最接近的人有奖。” “一小时!”有人大喊。 “四十五分钟!”另外一个人吼道。 “两小时十分三十三秒。”又有一个人大声说。很快,大家都在嚷嚷了。我说的是一小时三分钟,斯蒂夫说的是二十九分钟。最短的时间是十七分钟。 我们都猜完了,大钟滴滴答答地走了起来,拉莫斯开始吃了。他吃得像风扫残云一般。他的胳膊动得太快了,简直都看不清楚。他的嘴巴好像根本没有闭上。他把食物塞进嘴里,囫囵吞下去,再接着往里塞。 大家都看呆了。我看着看着就觉得有些恶心。有几个人真的恶心得吐了。 拉莫斯终于狼吞虎咽地吃掉了最后一块面包,他头顶上的大钟停止了走动。 四分五十六秒!他吃了那么多东西,只用了不到五分钟时间!我简直不敢相信。这似乎是不可能的,即便这个人有两个肚子。 “味道不错嘛,”拉莫斯说,“不过我还可以再吃一些甜食。” 我们大笑着鼓掌,穿闪光衣服的女人把小车推走了,又推上来另外一辆小车,上面堆着一些玻璃雕塑、刀子叉子,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金属玩意儿。 “在我吃之前,”拉莫斯说,“我必须提醒一句,你们在家里可别想这样做!我吃这些东西不在话下,但换了普通人,就会噎死,卡死。不要学我!你们如果这样做,就会死的。” 他说完就吃了起来。一开始是几颗螺钉和螺帽。他一下子就把它们吸到肚子里去了,眼皮也没眨一下。吃了几把以后,他抖了抖圆圆的大肚子,我们听见里面传来金属碰撞的声音。 他的肚子起伏波动,然后他把螺钉和螺帽都吐了出来!如果他只吐出一两个,我会以为他把它们藏在了舌头下面或两侧的腮帮子里,可双肚拉莫斯的嘴巴哪有那么大,能装下那么多东西呀! 接着,他开始吃玻璃雕塑。他嘎吱嘎吱地把玻璃嚼成碎片,然后就着一口水,把碎片吞了下去。接着他又吃刀子和叉子。他用手把它们弯成圆圈丢进嘴里,一滑就下去了wωw奇Qìsuu書còm网。他说他的牙齿要咬碎金属还差点劲儿。 他又吞下一条长长的金属链条,然后停下来喘着气。他的肚子又开始抖动起来,轰隆作响。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最后他大喘了一口气,我看见链条一头从他嘴里冒了出来。 链条出来时,我看见那些刀子叉子什么的都绕在链条上了!他居然在他肚子里让链条穿过了那些圈圈。这真是让人难以相信。 拉莫斯下台时,我想大概没有谁的表演会比他更精彩了吧。 可是我错了! 第十一章 双肚拉莫斯走后,两个穿着带蓝色兜帽的斗篷的人走过来兜售礼品。那些东西真是太棒了,有拉莫斯刚才吃的螺钉和螺帽的巧克力模型,有和排骨亚历山大一模一样的橡皮小人儿,你可以把它弯过来拧过去。还有从狼人身上剪下来的毛发,我买了一点儿,发现它又粗又硬,像刀子一样锋利。 “待会儿还有更新奇的玩意儿呢,”高先生在舞台上宣布道,“别把你们的钱一下子都花光了。” “这个玻璃雕塑多少钱?”斯蒂夫问。就是刚才双肚拉莫斯吃的那种雕塑。戴蓝色兜帽的人什么也没说,只是举出一个写着价格的牌子。“我不识字,”斯蒂夫说,“你能告诉我要多少钱吗?” 我吃惊地瞪着斯蒂夫,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说谎。戴蓝色兜帽的人还是没有说话。这次他(也许是她)很快地摇了摇头,不等斯蒂夫再提出新的问题,就往前走去了。 “怎么回事?”我问。 斯蒂夫耸耸肩。“我想听他开口说话,”他说,“看他是不是人。” “他当然是人,”我说,“不然还能是什么?” “这可说不准,”他说,“所以我才要问呢。他们总是把脸遮得严严实实,你不觉得这很奇怪吗?” “他们大概是害羞吧。”我说。 “也许吧。”他说,但我看得出来,他并不相信这一点。 卖礼品结束后,下一个怪物登场了,就是那个有胡子的女士。起初我还以为这个节目是个玩笑,因为她脸上一根胡子也没有! 高先生站在她身后,说道:“女士们、先生们,这是一个非常特别的节目。这位祖丝佳是我们大家庭的新成员。她是我见过的最不可思议的演员之一,真的具有非凡的天赋。” 高先生走下舞台。祖丝佳长得非常漂亮,穿着飘逸的红长袍,上面有左一道右一道的开衩和裂口。剧场里许多男人都开始咳嗽,并在座位里动来动去。 祖丝佳走到舞台边缘,好让我们看得更清楚些,然后她说了几句什么,听上去就像海豹在叫。她双手捂住两边面颊,轻轻地按摩皮肤。然后她用两根手指堵住鼻孔,一只手轻轻挠着下巴。 最离奇的事情出现了:她开始长出胡子来!先是下巴,然后是上嘴唇,再后来是两腮,最后脸上全长满了又长又直的金黄色的胡须。 那些毛发长到大约十来厘米的时候,突然停止了。她放开堵着鼻孔的手指,走下舞台,来到观众席中。她在剧场里四处走动,让观众拉扯、抚摸她的胡子。 在她走路时,胡子还在不断变长,最后一直拖到了她的脚上!她一直来到剧场后排,然后转身返回舞台。尽管一丝风也没有,可她的胡须还是四处飘舞,在她经过时扫拂着观众的脸。 她回到舞台上后,高先生问有没有人带着剪刀。许多女人都带着呢。高先生就邀请几个人上台去了。 “如果有谁能剪下祖丝佳的胡子,怪物马戏团就奖给他一根结结实实的金条。”高先生说,然后举起一块金灿灿的小金锭,表示他不是在开玩笑。 许多人都兴奋起来,剧场里几乎每个人都拼命想剪下祖丝佳的胡子,闹了有十分钟。但他们都失败了!什么也剪不断胡子夫人的胡子,就连高先生递过来的那把花园里用的大剪刀也不管用。有趣的是,那胡子摸上去仍然软软的,就像普通的胡须一个样! 最后大家都服输了,高先生请舞台上的人都下去,祖丝佳又站在了舞台中央。她像刚才那样抚摸她的面颊,然后堵住鼻子。这次胡子居然往回缩!大概花了两分钟时间,所有的胡须都缩没了,消失得无影无踪。好了,她的样子就跟她先前刚出来的时候一模一样。她下场时,观众们报以热烈的喝彩。紧接着,下一个演出就开始了。 这位演员叫神手汉斯。他一上台就跟我们谈起了他的父亲。他说他父亲一生下来就没有腿,于是学会了用手走路,走得像其他人用脚走路一样好,后来便把他的秘诀教给了自己的孩子。 汉斯说完就坐了下来,抬起双腿,两只脚绕住了脖子。他靠两只手支撑着,在舞台上走来走去,然后跳下来,任意挑选了四个男人,提出要跟他们赛跑。他们可以用脚跑,而他用手;他还保证说,如果有谁跑得比他快,就可以得到一根金条。 他们把剧场的通道当作跑道,汉斯尽管条件不如另外四个人,却很轻松地赢了他们。他声称他用手可以在八秒钟内跑完一百米,剧场里的人都对他的话深信不疑。后来,他又表演了几个令人咋舌的体操动作,证明一个人即使没有腿也照样可以运动自如。他的表演虽然不是特别惊心动魄,但看着也是享受。 汉斯下台后,出现了片刻的静场,然后高先生上台了。“女士们、先生们,”他说,“我们的下一个节目也是非常独特、令人称奇的。它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因此我要求你们不要发出声音,也不要鼓掌,除非我告诉你们危险已经过去。” 全场立刻安静下来。经过刚才狼人的事情之后,大家都用不着他再说第二遍。 剧场里鸦雀无声,高先生走下舞台。他一边走,一边报出下一个怪物的名字,但他的声音很轻:“暮先生和八脚夫人!” 灯光被调得很暗,一个阴森森、令人毛骨悚然的男人走上了舞台。他个子很高,皮肤似白蜡一般,只是头顶上有一小撮橘黄色的头发。他的左颊上有一道长长的伤疤,一直延伸到嘴角,嘴巴看上去仿佛裂到了腮帮子上。 他穿着暗红色的衣服,手里提着一只木头笼子。他把笼子放在一张桌子上,定了定神,然后转身面对着我们。他鞠了个躬,脸上露出微笑。他笑起来的样子更加吓人,就像我以前看过的一部恐怖电影里的一个疯癫的小丑!接着,他开始解释他的演出。 他讲话的前一部分我没有听见,因为我的眼睛不是望着舞台上面,而是望着斯蒂夫。你瞧,暮先生走出来时,全场一片寂静,只有一个人大声地喘息着。 是斯蒂夫。 我好奇地瞪着我的朋友。他的脸色几乎和暮先生的一样煞白,而且全身都在发抖。他甚至把刚才买的排骨亚历山大的橡皮模型都掉在了地上。 他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暮先生,目光好像粘在了他身上。我望着他瞪着那个怪物的样子,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他好像看见了一个鬼!” 第十二章 “并不是所有的蜘蛛都是有毒的。”暮先生说。他的声音很低沉。我好不容易才把目光从斯蒂夫身上移开,盯着舞台上。“大多数蜘蛛都像你们在世界上任何地方看到的蜘蛛一样,对人是无害的。即使那些有毒的,身上的毒性也只够毒死一些很小的动物。” “但有些蜘蛛是致命的!”他继续说道,“有些蜘蛛一口就能把人咬死。这些蜘蛛很罕见,只在极其偏远的地方才能找到,但它们确实存在。” “我就有一只这样的蜘蛛。”他说着就把笼子的门打开了。一时间没有动静,然后,从笼子里面爬出了一只我平生见过的最大的蜘蛛。它的颜色有绿有紫又有红,长着毛茸茸的长腿和一个圆鼓鼓的大肚子。我一向不怕蜘蛛,但这只蜘蛛的样子却有些可怕。 蜘蛛慢慢地往前爬,然后腿一弯,身体伏了下来,好像在等着捕捉一只苍蝇。 “八脚夫人在我身边已经待了好几年,”暮先生说,“它比普通蜘蛛的寿命长。把它卖给我的那个修道士说,像它这个种类的蜘蛛,有的能活二三十年呢。它真是一种非常奇特的动物,不仅有毒,而且还很有智慧。” 就在他说话的当儿,一个戴蓝色兜帽的人牵着一头山羊走上了舞台。山羊发出惊慌失措的咩咩叫声,不停地挣扎着要逃跑。戴兜帽的人把它拴在桌子上就离开了。 蜘蛛看见山羊,听见山羊的叫声,就开始行动起来。它爬到桌子边上,停在那里,似乎在等待指令。暮先生从裤兜里掏出一支闪闪发亮的六孔小笛——他干脆就管它叫笛子,短促地吹了几声。八脚夫人立刻一跃而起,落在山羊的脖子上。 蜘蛛落下时,山羊惊跳起来,开始大声地哀叫。八脚夫人不予理会,牢牢地粘在山羊身上,并朝头部挪动了几厘米。它觉得一切就绪了,就露出它的长牙,把它们深深地扎进了山羊的脖子! 山羊突然呆立不动,眼睛睁得老大。它停止了哀叫,几秒钟后,扑通倒在地上。我以为它死了,可后来发现它还在呼吸。 “这支笛子是我控制八脚夫人的手段。”暮先生说,我的目光从倒地的山羊身上挪开。他把笛子举过头顶,慢慢挥了几下。“尽管我们共同相处了这么长时间,但它不是一个供玩赏的宠物,如果我的笛子丢了,它肯定会把我咬死。 “山羊被麻醉了。”他说,“我训练八脚夫人不要一口咬死。如果我们不管山羊,它最后还是要死的——被八脚夫人咬了便无药可救——但我们要迅速结束它的生命。”他吹了吹笛子,八脚夫人在山羊的脖子上爬动起来,最后站在它的一只耳朵上。它又露出长牙咬了一口。山羊颤抖了几下,便一动不动了。 它死了。 八脚夫人从山羊身上滑下来,朝舞台前面爬来。坐在前排的人都吓坏了,有几个人慌张地站了起来。但听到暮先生一句简短的命令,他们又吓得不敢动了。 “不要动!”暮先生压低声音说,“别忘了刚才给你们的警告:突然发出声音可能意味着死亡!” 八脚夫人在舞台边缘停住脚步,然后靠两只后腿站立起来,就像狗那样!暮先生轻轻吹着笛子,它开始向后倒退着走,仍然只靠两条后腿支撑着身体。它走到桌子离它最近的那条腿边,转身爬了上去。 “你们现在安全了。”暮先生说,前排座位上的那些人这才慢慢坐了下来,尽量不发出声音。“可是我请求你们,”他又说道,“不要大声喧哗,不然的话,它就会向我进攻。” 暮先生显得很惊恐,我不知道他是真的感到害怕呢,还是这也是表演的一部分。他用右胳膊的衣袖擦了擦前额,然后把笛子重新放进嘴里,吹出一个奇怪的声音。 八脚夫人先扬起脑袋,然后好像点了点头。它爬过桌面,最后站在了暮先生面前。暮先生放下右手,八脚夫人爬上了他的胳膊。一想到那些毛茸茸的长腿在他的皮肉上爬动,我浑身直冒冷汗。而我还是喜欢蜘蛛的呢!那些平时害怕蜘蛛的人,一定紧张得把腮帮子里面的肉都咬碎了。 八脚夫人爬到暮先生的肩头,又匆匆顺着肩头爬上他的脖子、耳朵,一直爬到他的头顶,然后伏下身子。它看上去就像一顶滑稽古怪的帽子。 过了一会儿,暮先生又开始吹笛子了。八脚夫人在他另一侧脸颊上顺着那道伤疤爬下来,随即又爬了几步,头朝下趴在暮先生的下巴上。然后它吐出一根丝,让身体悬挂下来。 它现在悬挂在暮先生下巴下面十厘米处,开始慢慢地左右摇摆。很快,它就摆到与暮先生耳朵平行的高度。它的长腿都收了起来,从我坐的地方看去,它的样子就像一团毛线球。 就在这时,它突然往上高高荡起,暮先生把脑袋向后一仰,八脚夫人就径直飞到半空中。那根蛛丝断了,它一圈一圈地翻着跟头。我望着它飞上去又落下来,以为它会掉到地板或桌子上,没想到它居然稳稳地落在暮先生的嘴巴里! 一想到八脚夫人就要顺着暮先生的喉咙滑下去,钻进他的肚子里,我就差点吐了出来。我以为它肯定会把暮先生咬死。可是这只蜘蛛比我知道的聪明得多。它刚才落下来的时候已经伸出腿来,抓住了暮先生的嘴唇。 暮先生把脑袋伸到前面,让我们看清他的脸。他的嘴巴张得大大的,八脚夫人就悬挂在他的嘴唇间。它的身体有节奏地跳动,在他嘴里出出进进,看上去就像一只他不停地对着它吹气吸气的气球。 我不知道那笛子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暮先生现在怎么控制蜘蛛。就在这时,高先生拿着另一支笛子出现了。他吹得不像暮先生那样好听,但也足以唤起八脚夫人的注意。它仔细听着,然后从暮先生嘴巴的一边爬到另一边。 起初我不知道它要做什么,便使劲儿伸长脖子看着。后来我看见暮先生的嘴唇上有一根根的白丝,这才明白过来:它在织网! 它织完网,就像刚才那样从暮先生下巴上悬挂下来。暮先生的嘴巴上织了一张大大的蛛网。他开始把蛛网舔到嘴里嚼着!他把蛛网整个儿都吃了下去,然后揉揉肚子(小心着不要碰到八脚夫人),说道:“味道真美。没有什么比新鲜蛛网更好吃的了。在我的家乡,这可是一道美餐呢。” 他又让八脚夫人在桌子上推球,然后让它站在球上保持平衡。他拿出几件小小的体操设备,很小很小的杠铃、绳子和吊环,开始测试它的本领。凡是人能做到的,八脚夫人都照样能做,比如把杠铃举过头顶,还有顺着绳子爬上去,把自己悬在吊环上。 然后,暮先生端出一套很小很小的餐具。有小盘子、小刀子、小叉子,还有小巧玲珑的玻璃杯。盘子里装满了死苍蝇和其他小昆虫,我不知道玻璃杯里是什么。 八脚夫人开始用餐了,举止非常优雅,简直挑不出毛病。它居然能拿起刀叉,每次四把,把食物往自己嘴里送。桌上还有一只假盐瓶,它拿起来往一只盘子里撒了一些! 大概就在八脚夫人端起玻璃杯喝东西时,我认定它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宠物。只要我能得到它,要我拿什么去换我都舍得。我知道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即使我能把它买下,爸爸妈妈也绝不会让我养它——但我还是忍不住渴望着。 表演结束了,暮先生把蜘蛛放回笼子里,深深地鞠了一躬,全场观众热烈鼓掌。我听见好多人说,让蜘蛛咬死可怜的山羊是不公平的,可是那一幕多么刺激啊。 我转向斯蒂夫,想告诉他我认为这只蜘蛛有多么棒,但他还盯着暮先生呢。他看上去不再害怕了,但他的样子还是有些不对头。 “斯蒂夫,怎么了?”我问。 他没有回答。 “斯蒂夫?” “嘘!”他厉声地说,然后一句话也不肯再说,直到暮先生离开了舞台。他望着那个古怪的男人回到舞台侧翼,然后才转向我,喘着气说:“真是太令人惊讶了!” “是那只蜘蛛吗?”我问。“它真了不起。你认为——” “我说的不是蜘蛛!”他不耐烦地说,“谁在乎一只傻里傻气的破蜘蛛?我说的是……是暮先生。”他停顿了一下,才说出那人的名字,似乎他本来想用另一个名字称呼他。 “暮先生?”我不解地问。“他有什么了不起的?他不过吹了吹笛子而已。” “你不明白,”斯蒂夫没好气地说,“你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怎么,你知道吗?”我问。 “知道,”他说,“不瞒你说,我确实知道。”他摸了摸下巴,脸上又显出担忧的神情。“我只希望他不知道我知道。如果他知道了,我们大概就不可能活着离开这里了……” 第十三章 暮先生和八脚夫人退场后,又有短暂的幕间休息。我想叫斯蒂夫再跟我说说那个男人是谁,但他死活不肯开口了。他只是说:“这事儿我得考虑考虑。”然后就闭上眼睛,垂下脑袋,在那儿使劲儿地思考。 幕间休息时,又有许多很带劲儿的小玩意拿出来卖:胡子夫人脸上的那种胡子啦,神手汉斯的模型啦,最精彩的还有和八脚夫人一模一样的橡皮蜘蛛。我买了两只,一只给我,一只给安妮。虽然它们不像真家伙那样棒,但已经很了不起了。 他们还卖糖做的蛛网。我买了六张,把我口袋里的最后一点钱都用光了。在等待下一个怪物上场时,我吃掉了两张蛛网。味道有点像棉花糖,我把第二张蛛网衔在嘴唇中间,像暮先生那样舔着吃。 灯光暗下来了,每个人都重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下一个上场的是钢牙格莎。她是一个大块头女人,粗腿、粗胳膊、粗脖子,脑袋又大又结实。 “女士们、先生们,我是钢牙格莎!”她说,她的声音显得很严厉。“我的牙齿是世界上最坚固的!我小的时候,我父亲把手指放在我嘴里逗我玩,我一口就咬掉了两根!” 有几个观众笑了起来,她用恶狠狠的目光阻止了他们。“我不是一个喜剧演员!”她厉声地说,“如果你们再嘲笑我,我就下来把你们的鼻子咬掉!”这话听着非常可笑,但没有一个人敢笑。 她说话声音很响。每句话都是喊出来的,后面都带着惊叹号,“我的牙齿把世界各地的牙科医生都惊呆了!”她说,“我在每家大的牙科中心都接受过检查,但谁也弄不清它们为什么这么坚固!有人愿意给我一大笔钱,要拿我去做实验,但我喜欢旅游,就没有答应!” 她拿起四根钢条,每根大约都有三十厘米长,粗细不等。她请观众自愿上台,就有四个男人走了上去。她给了每个人一根钢条,叫他们使劲儿把它们折弯。他们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但谁也没有成功。等他们都败下阵去后,钢牙格莎拿起最细的那根钢条,放进嘴里,咔嚓一下就咬断了! 她把两截钢条拿给了一个人。他吃惊地瞪着它们,然后把一截放进自己嘴里咬了咬,要验证它是否真是钢的。他差点把牙齿都磕碎了,痛得惨叫起来,这证明钢条是真的。 格莎把第二根、第三根钢条拿起来,如法炮制,它们都比第一根粗。轮到第四根了,它是四根里面最粗的,格莎居然嘎吱嘎吱地把它嚼成了碎片,就仿佛那是一根巧克力棒。 接着,两个戴兜帽的助手拿上来一面大大的暖气片,格莎在上面咬出了许多洞!然后他们又给了她一辆自行车,她连车身带轱辘一股脑儿放进嘴里,嘎吱嘎吱地嚼成一个小球!我想,世界上不管什么东西,只要钢牙格莎拿定了主意,就没有她咬不碎的。 她又请观众自愿上台。她递给一个观众一把大锤和一把大凿子,又递给另一个观众一把小锤和一把小凿子,再递给第三个观众一把电锯。她仰面平躺下来,把大凿子放进嘴里,朝第一位自愿者点了点头,示意他用大锤去砸凿子。 那人把大锤高高举过头顶,狠狠地砸了下来。我以为他要把格莎的脸砸成肉饼了,看来其他许多人也是这样想的,因为他们纷纷倒抽冷气,用手捂住眼睛。 但格莎可不是傻瓜。她猛地一闪躲开了,大锤砸在了地上。她坐起来,呸地吐出嘴里的凿子。“哼!”她轻蔑地哼了一声。“你以为我就那么傻吗?” 一个戴蓝色兜帽的人走上台,把大锤从那男人手里拿了过去。“我只是叫你上台证实大锤是真的!”格莎冲那人说。“好了,”她又对我们观众席里的人说,“瞅仔细了!” 她又躺了下来,把凿子塞进嘴里。戴兜帽的人等了片刻,然后高高举起大锤,猛地砸了下去,速度比刚才那人更快,用的劲儿也更大。大锤击中了凿柄,发出一声尖锐的巨响。 格莎坐了起来。我以为会看见牙齿从她嘴里掉出来呢,但她张开嘴巴,拿掉凿子后,牙齿完好如初,连一道裂缝也看不见!她大笑起来,说道:“哈!你们以为我没有真本事就敢胡吆喝吗!” 她让第二个自愿者动手,那人手里拿着小锤子和小凿子。她提醒他小心别弄伤了她的牙床,然后让他把凿子插进她的牙齿里,重重地敲打。他抡起锤子,使劲地砸呀砸呀,差点把胳膊累断了,也丝毫没能伤害那些牙齿。 第三个自愿者试图用电锯把牙齿锯掉。他用锯子在她嘴里来来回回地拉呀拉呀,火花溅得到处都是,但当他放下电锯、擦去粉末后,格莎的牙齿还是那样洁白、明亮、坚固。 在她之后上场的是曲体双胞胎塞弗和塞萨。这对双胞胎长得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他们和排骨亚历山大一样,也是柔体杂技演员。他们的表演包括把身体和对方缠绕在一起,看上去就像一个人有两个前胸却没有后背,或者有两个上身却没有下肢。他们的演技很娴熟,看着倒是怪有趣的,但跟其他演员比起来,就显得不够带劲儿了。 塞弗和塞萨的表演结束后,高先生走上台,感谢我们的光临。我以为怪物们还会再次出场,在舞台上站成一排,然而没有。高先生只是说,我们出去的时候可以在大厅后面再买到一些礼品。他叫我们把这个马戏团介绍给我们的朋友。然后他再次感谢我们的光临,并说演出到此结束。 就这样平平淡淡地收场了,我觉得有些失望,但时间已经很晚,我猜想怪物们大概都累了。我站起来,拿起我买的那些东西,转身正想对斯蒂夫说些什么。 他抬眼望着我后面的楼厅,眼睛睁得大大的。我扭头想看他在望什么,就在这时,我们身后的人突然尖叫起来。我抬眼一看,明白了。 楼厅上有一条大蛇,我这辈子还没见过这样长的蛇呢。它正顺着一根柱子,滑向楼底的人群! 第十四章 蛇的长信子从嘴里吐出吐进,看样子它是饿极了。它的颜色倒不很鲜艳——是墨绿色的,间或有一些比较鲜亮的斑点——但看上去非常危险。 楼厅下面的人吓得纷纷逃回他们的座位。他们一边跑一边尖声大叫,把买的东西也扔在了地上。几个人晕过去了,还有一些人摔倒在地,被人踩在脚下。幸好我和斯蒂夫坐在靠近前台的地方:我们是剧场里个头最小的,如果被卷进这场骚乱,肯定会被踩成肉泥。 大蛇正要滑到地板上,突然一道强光射在它的脸上。大蛇呆住不动了,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那道强光。人们不跑了,紧张的情绪平定了下来。那些摔倒的人爬了起来,还好,看上去没有人伤得很严重。 我们身后响起了一个声音。我转身朝舞台望去,看见了一个男孩。他大概十四五岁,身体很瘦,长着一头黄绿色的长发。他眼睛的形状很古怪,像蛇眼那样窄窄的。他穿着一件长长的白袍子。 男孩发出一种嘶嘶的声音,把胳膊举过头顶。长袍滑落下来,望着他的人都吃惊得猛吸一口冷气。他全身覆盖着鳞片! 他从头到脚闪闪发亮,绿色、金色、黄色和蓝色,身上只穿着一条短裤。他转了个身,我们看到他的背后也和前面一样,只是有几处颜色稍微深一些。 然后他又转回身来,趴在地上,从舞台上滑了下来,那动作跟蛇一模一样。我这才想起广告传单上的蛇娃,把他们联系在了一起。 他滑到地板上,站起来朝剧场后面走去。在他经过时我发现他的手和脚都生得很怪:手指和脚趾间有一层薄薄的皮肤互相连着。他看上去有点像我在一部恐怖电影里看到过的那个住在黑湖里的怪物。 他在离柱子几米远的地方停住脚步,蹲下身子。刺得蛇看不清东西的强光突然灭了,蛇又开始爬动,最后滑下了柱子。男孩又发出那种嘶嘶的声音,蛇停住不动了。我记得在哪本书里读到过,蛇听不见声音,但能感觉到。 蛇娃往左边挪了挪,又往右边挪了挪。蛇的脑袋跟着他动,但没有出击。男孩一点点地向蛇靠近,最后蛇都能够碰到他了。我担心蛇会扑过来咬死他,真想大声喊他快跑。 但蛇娃心里有数。他靠近后,就伸出长着蹼的古怪手指,在大蛇的下巴下面轻轻挠了挠。然后他俯身向前,亲了亲蛇的鼻子! 蛇缠绕到男孩的脖子上,绕了两圈,尾巴从男孩的肩膀上垂下来拖在背上,像一条长围巾。 男孩抚摸着蛇,脸上露出微笑。我以为他会走到人群中来,让我们大家摸一摸蛇,但他没有。他走向剧场的一侧,停在离出门通道有一段距离的地方。他把蛇从身上解开,放到地板上,然后又在它的下巴下面挠了挠。 这次蛇的嘴巴张得大大的,我看见了它的长牙。蛇娃在离蛇不远的地方平躺下来,然后扭动着朝蛇爬去! “不要啊!”我轻声对自己说,“他肯定不是打算……” 没想到,他真的把脑袋伸进了蛇大张着的嘴里! 蛇娃在蛇嘴里待了几秒钟,然后慢慢退了出来。他又把蛇缠绕在身上,一圈又一圈,最后蛇把他严严实实地盖住了,只剩下他的脑袋露在外面。他费力地跳着站起来,咧开嘴笑了。他看上去就像一卷地毯! “好了,女士们、先生们,”高先生在我们身后的舞台上说,“现在是真的结束了。”他微笑着从舞台上一跃而起,消失在半空的一股烟雾中。烟雾散去后,我看见他已经到了剧场的后排,把出口的帘子撩了起来。 漂亮女人和戴蓝色兜帽的神秘人都站在他的左右,他们怀里抱着一摞装满新奇玩意儿的托盘。我真后悔我口袋里已经一文不名。 我们等着退场时,斯蒂夫一言不发。我从他脸上严肃的表情看出,他还在思索着什么。从过去的经验中,我知道这时候跟他说话是自讨没趣。斯蒂夫一犯脾气,钻起牛角尖儿,九匹马也没法把他拉回来。 后面的观众走空后,我们也开始朝剧场后面走去。我把我买的东西都拿上了,还把斯蒂夫手里的礼品也抢了过来,因为他只顾自个儿出神,准会把礼品落下弄丢的。 高先生站在剧场后面撩着帘子,对每个观众微笑着。我们走近时,他笑得更亲切了。 “嘿,孩子们,”他说,“觉得演出怎么样?” “太妙了!”我说。 “你们不害怕吗?”他问。 “有一点儿,”我承认道,“可是并不比别人怕得厉害。” 他笑了起来。“你们俩真是好样的。”他说。 后面还有人,我们不想把他们堵住,只好加快脚步。我们走进两边挂着帘子的那一小段走廊时,斯蒂夫四下望了望,然后凑过来对着我的耳朵小声说:“你自己回去吧。” “为什么?”我问,一边停下了脚步。刚才在我们后面的人正跟高先生说话呢、所以现在不太拥挤。 “你听我的就是了。”他说。 “为什么要这样?”我问。 “因为我先不回去,”他说,“我要留下来。我不知道事情会有什么结果,但我必须留下来。我过后再回家找你,等我……”他没有说下去,拉着我继续往前走。 我们推开第二道帘子,来到放着桌子的那段走廊,桌上蒙着长长的黑布。我们前面的人背对着我们。斯蒂夫扭头望了望,确信没有人会看见,就一猫腰钻到桌子底下。躲到了黑布后面! “斯蒂夫!”我压低声音说,真担心他会给我们带来麻烦。 “快走!”他也压低声音说道。 “可是你不能——”我说。 “照我说的做!”他恶狠狠地说,“快走,不然我们就被抓住了。” 我真不愿意这样,但有什么办法呢?听斯蒂夫的口气,如果我不照他说的做,他就要发疯了。我以前见过斯蒂夫大发雷霆的样子,他生气的时候,别人最好离他远点儿。 我只好走了,转过拐角,顺着通向前门的长长的走廊往前走。我走得很慢,脑子里盘算着。前面的人都走远了,我扭头望望,后面仍然没有人。 就在这时,我看见了那扇门。 就是我们进来时看见的那扇门,通往上面的楼厅。我在门边停住脚步,又一次看了看身后。还是没有人。 “好吧,”我对自己说,“我也留下来!我不知道斯蒂夫到底要做什么,但他是我最好的朋友。如果他遇到了麻烦,我希望在这里帮他一把。” 我没等自己改变主意,就打开门,一闪身溜了进去,又赶紧回身把门关上。我站在黑暗里,心跳得像小老鼠乱窜。 我在那里站了好长好长时间,侧耳细听着,直到最后一批观众也走了出来。我可以听见他们在低声谈论刚才的演出,声音压得很低,显得惊魂未定,但同时也很兴奋。然后他们都走了,四下里一片寂静。我以为我能听见剧场里面发出的声音,比如人们打扫场地、把椅子放回原处的声音,但整个建筑物像坟墓一样,一片死寂。 我往楼梯上走去。我的眼睛已经适应了黑暗,可以看得很清楚。楼梯很破旧,踩上去嘎嘎作响,我真担心它会在我的脚下断裂,我掉下去摔死。还好,它承受住了我的重量。 我来到楼梯顶上,发现自己站在楼厅中央。这里很脏,到处都是尘土,而且很冷。我悄悄往前移动,浑身发抖。 从这里可以看到整个舞台。灯还亮着,每样东西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四下里没有人,没有怪物,没有漂亮女人,没有戴蓝色兜帽的人——也没有斯蒂夫。我缩回身子坐了下来,等待着。 大约五分钟后,我看见一个影子慢慢地、鬼鬼祟祟地朝舞台走去。它纵身跳上舞台,走到中央停住脚步,转过身来。 是斯蒂夫。 他开始朝舞台左侧走去,没走几步停了下来,又转身向右侧走去,后来又停了下来。我可以看见他啃着自己的手指甲,犹豫着到底往哪边走。 突然,一个声音在他头顶上空响起。“你在找我吗?”那声音问。一个身影从上面扑向了舞台,手臂张开着,长长的红色斗篷像一对翅膀一样在身后飘荡。 那身影落到舞台上,一骨碌打了个滚,斯蒂夫吓得差点灵魂出窍。我也吓得往后一倒。等我又坐直身子时,那个身影已经站在那里,我可以看清那人的红衣服、橘黄色的头发、煞白的皮肤和那道大伤疤。 是暮先生! 斯蒂夫想说话,但他的牙齿颤抖得太厉害了。 “我刚才就看见你盯着我。”暮先生说,“你第一眼看见我时,大声地喘息着。怎么回事?” “因—因—因为我—我—我知道你是—是谁。”斯蒂夫总算说出话来,但结结巴巴的。 “我是拉登·暮先生。”那个看上去阴森森的男人说。 “不是,”斯蒂夫回答,“我知道你到底是谁。” “哦?”暮先生笑了,但他的笑容里没有一丝幽默。“告诉我,小毛孩,”他讥讽地说,“我到底是谁呢?” “你的真名是封·霍斯顿。”斯蒂夫说,暮先生吃惊得下巴都掉了下来。可斯蒂夫说出另一句话后,我的下巴也掉了下来。 “你是个吸血鬼。”斯蒂夫说,然后是一片寂静,很长很长时间的寂静,使人感到说不出的恐惧。 第十五章 暮先生(或者封·霍斯顿,如果这是他的真名)笑了。“这么说,”他说,“我被发现了。我不应该感到意外,这种事早晚会发生的。告诉我,小家伙,是谁派你来的?” “没有谁。”斯蒂夫说。 暮先生皱起了眉头。“听着,小家伙,”他恶声恶气地说,“别跟我玩这一套。告诉我,你在替谁卖命?是谁派你来找我的?他们想干什么?” “我没有替任何人卖命。”斯蒂夫仍然坚持道,“我家里有许多书和杂志,都是关于吸血鬼和怪物的,我在上面看见过你的一张照片。” “一张照片?”暮先生怀疑地问。 “是一幅画,”斯蒂夫回答,“一九〇三年在巴黎画的。你和一个富婆在一起。那篇报道说你们两个差点就结婚了,但她发现你是个吸血鬼,就把你给甩了。” 暮先生笑了起来。“真是个蛮不错的借口。她的朋友们以为她是为了让自己面子上好看一些,胡编了一个离奇的故事。” “但那不是胡编的,对吗?”斯蒂夫问。 “对,”暮先生没有否认,“确实不是。”他叹了口气,用凶狠的目光盯着斯蒂夫。“不过,这要是她胡编的,你的日子倒更好过一些!”他粗声大气地说。 如果我处在斯蒂夫的位置,听到他说这句话,肯定会吓得撒腿就跑。可是斯蒂夫连眼皮也没眨一下。 “你不会伤害我。”他说。 “为什么不会?”暮先生问。 “因为我有一个朋友,”斯蒂夫说,“我把你的情况都告诉了他,万一我有个三长两短,他会去找警察的。” “他们根本不会相信他。”暮先生轻蔑地说。 “大概不会,”斯蒂夫没有否认,“但如果我死了或者失踪了,他们肯定会去调查的。你大概不愿意这样吧。许多警察都来盘问你,在大白天到这里来……” 暮先生十分反感地摇了摇头。“你们这些可恶的毛孩子!”他气呼呼地吼道,“我讨厌你们!那么你想要什么?钱?珠宝?发表我的故事的权利?” “我想跟你在一起。”斯蒂夫说。 我一听这话,差点从楼厅摔了下去。跟他在一起? “你这是什么意思?”暮先生问,他的惊讶程度不亚于我。 “我想变成一个吸血鬼,”斯蒂夫说,“我要你把我变成一个吸血鬼,把你的那套本领教给我。” “你疯了!”暮先生吼道。 “没有,”斯蒂夫说,“我没疯。” “我不能把一个小孩变成吸血鬼,”暮先生说,“如果我这么做,我会被吸血鬼将军们杀死的。” “什么是吸血鬼将军?”斯蒂夫问。 “不用你管,”暮先生说,“你需要明白的就是:这事绝对不可能。我们不给小孩子换血,否则会带来太多的麻烦。” “那就别马上改变我,”斯蒂夫说,“没关系,我愿意等。我可以先做一个学徒。我知道吸血鬼经常带着助手,他们是半人半吸血鬼。让我也做一个助手吧。我会拼命工作,证明自己的能力,等我年纪大一些以后……” 暮先生瞪着斯蒂夫,盘算着他说的话。想着想着,他就打了个响指,只见一把椅子从前排嗖地飞到了舞台上!他坐在上面,跷起了二郎腿。 “你为什么想成为一个吸血鬼呢?”他问。“这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儿。我们只能夜间出来。人类瞧不起我们。我们只能睡在这样肮脏破败的地方。我们永远不能结婚,不能生孩子,也不能在一个地方稳定地住下来。这是一种很可怕的生活。” “我不在乎。”斯蒂夫固执地说。 “莫非你是想长生不老?”暮先生问。“如果是这样,我必须告诉你——我们并不是长生不老。我们的寿命比普通人长得多,但我们早晚也是会死的。” “我不在乎,”斯蒂夫还是这样说,“我想跟你在一起。我希望学会这些。我想变成一个吸血鬼。” “那么你的那些朋友呢?”暮先生问。“你永远也不能再见到他们。你必须离开学校和家,永远都不能回去。还有你的父母?你难道不会想念他们吗?” 斯蒂夫痛苦地摇摇头,垂眼望着地板。“我爸爸跟我们不住在一起,”他轻声地说,“我差不多从未见过他。我妈妈也不爱我。我做什么她都不关心。她大概根本不会注意到我不见了。” “这就是你想离家出逃的原因?因为你母亲不爱你?” “多半是吧。”斯蒂夫说。 “你只要再耐心等待几年,等年纪稍大一些,就可以自己离开家了。”暮先生说。 “我不想等。”斯蒂夫回答。 “那么你的朋友们呢?”暮先生又问。他这会儿看上去挺和气的,但仍然有些吓人。“你不想念今晚跟你一起来的那个男孩吗?” “达伦?”斯蒂夫问,随即点了点头,“会的,我会想念我的朋友,特别是达伦。但那没关系。我想成为一个吸血鬼,这胜过我对他们的惦记。如果你不接受我,我就去报告警察,而且等我长大了,我要做一个专门抓吸血鬼的人!” 暮先生没有笑,而是严肃地点了点头。“你都想明白了?”他问。 “是的。”斯蒂夫说。 “你能肯定你真是这样想的?” “是的。”斯蒂夫回答。 暮先生深深吸了一口气。“过来,”他说,“我必须先给你测试一下。” 斯蒂夫站在暮先生身边。他的身体挡住了我的视线,我看不见吸血鬼,所以我不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事。我只知道他们压低声音交谈了几句,然后传来像是一只猫舔舐牛奶的声音。 我看见斯蒂夫的后背在颤抖,我以为他要摔倒了,但他还是坚持着没有倒下。我看着这一幕,心里有说不出的恐惧。我真想一跃而起,大声喊道:“斯蒂夫,不要这样,快停下!” 可是我吓得一动也不敢动,我害怕如果暮先生知道我在这里,他肯定会毫不犹豫地杀死我和斯蒂夫,把我们俩全都吃掉,没有什么能够阻止他。 突然,吸血鬼咳嗽起来。他一把推开斯蒂夫,跌跌撞撞地站稳了。我惊恐地发现,他的嘴巴红通通的,沾满了鲜血。他赶紧把它擦掉。 “怎么回事?”斯蒂夫问。他摔倒在地上,揉着碰痛的胳膊。 “你的血不好!”暮先生尖叫着说。 “你这是什么意思?”斯蒂夫问,声音颤抖。 “你是邪恶的!”暮先生喊道,“我从你的血里尝到了危险。你是个性情残酷的人。” “你胡说!”斯蒂夫嚷道,“你把这话收回去!” 斯蒂夫朝暮先生扑去,抡起拳头想打他,但暮先生用一只手就把他掀倒在地。“这没有用,”暮先生吼道,“你的血不好,你永远成不了吸血鬼!” “为什么?”斯蒂夫问。他哭了起来。 “因为吸血鬼并不是传说中的恶魔,”暮先生说,“我们尊重生命。你有一个杀人狂的天性,而我们不是杀人狂。” “我不会把你变成吸血鬼的,”暮先生坚持道,“你就打消这个念头吧。回家去,继续好好过日子吧。” “不行!”斯蒂夫尖叫道,“我绝不会打消念头!”他挣扎着站了起来,伸出一根颤抖的手指,指着高大而丑陋的吸血鬼。“我不会放过你的,”他一字一句地说,“我不在乎要等多长时间。总有一天,封·霍斯顿,我会追捕你,杀掉你,就因为你今天拒绝了我!” 斯蒂夫从舞台上跳了下来,朝出口处跑去。“总有一天!”他扭头大声喊道,我可以听见他一边跑一边哈哈大笑,那真是一种疯狂的笑声。 他走了,剧场里只剩下我和吸血鬼。 暮先生在那里坐了很长时间,双手抱着脑袋,呸呸地把嘴里的血吐在舞台上。他先用手指擦了擦牙齿,然后又用一条大手帕擦了起来。 “讨厌的毛孩子!”他大声哼着鼻子说,然后站了起来,仍然擦着牙齿,朝剧场中那一排排的椅子扫了最后一眼(我赶紧一猫腰,生怕他看见我),然后转身走回了舞台侧翼。我看见他一边走,一边还有鲜血从他嘴唇上滴落下来。 我待在那里,过了很长很长时间。太刺激了。我还从未体验过在楼厅上的这种恐惧呢。我真想赶紧冲出剧场,能跑多快就跑多快。 但我留了下来。我强迫自己再等等,直到我相信怪物和助手们都走光了,才慢慢地爬过楼厅,走下楼梯,来到走廊,然后终于走进了夜色中。 我在剧场外面站了几秒钟,抬眼望着月亮,仔细察看了一番周围的树木,弄清了确实没有吸血鬼潜伏在树枝上。然后,我尽量不发出声音,一溜烟地跑回了家。是我自己的家,不是斯蒂夫的家。我眼下不想接近斯蒂夫。 我害怕斯蒂夫几乎和害怕暮先生一样。我的意思是,他居然想成为一个吸血鬼!什么样的疯子才会想到要变成一个吸血鬼呢? 第十六章 星期天,我没有给斯蒂夫打电话。我对爸爸妈妈说我们闹了点儿小别扭,所以我就早早地回家了。他们不太高兴,尤其是我半夜三更独自走回家来。爸爸说要扣除我的零花钱,而且整整一个月禁止我外出活动。我没有分辩。要我看,我受的处罚还算轻的呢。想想吧,他们如果知道了怪物马戏团的事,还不知道要怎么收拾我呢! 安妮很喜欢我给她买的礼物。她三口两口就把糖蛛网吞进了肚子,那只蜘蛛倒是玩了几个小时。她要我把演出经过详详细细地告诉她。她想知道每个怪物长得什么样儿,他们都做了什么。当我讲到狼人、讲到他怎样咬掉—个女人的手臂时,安妮吃惊得睁大了眼睛。 “你在开玩笑,”她说,“这不可能是真的。” “是真的。”我一口咬定。 “你发誓?”她问。 “我发誓。” “用你的眼睛发誓?” “我用我的眼睛发誓,”我保证道,“如果我说谎,就让老鼠把它们咬掉。” “哇!”她喘着气说,“真希望我也在场。如果你下次还去,会带上我吗?” “当然,”我说,“但是我想那个马戏团不会经常到这里来。他们总是到处走。” 我没有告诉安妮暮先生是个吸血鬼,也没说斯蒂夫想变成一个吸血鬼,但我整天都想着他们两个。我想给斯蒂夫打个电话,但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他肯定要问我为什么没有回到他家里去,而我不想告诉他我曾留在剧场里暗中监视他。 想想吧:真正的吸血鬼!我以前曾经认为吸血鬼是真的,但爸爸妈妈和老师都使我相信他们不是真的。这就是大人们的智慧! 我暗自猜想吸血鬼到底是什么样子,猜想他们是不是真的像书上和电影里说的那样,能做那么多事情。我看见暮先生让一把椅子飞了起来,看见他从剧场的房顶上跳下来,还看见他喝了一些斯蒂夫的血。他还能做什么呢?他能变成蝙蝠、变成烟雾、变成老鼠吗?你能在镜子里看见他吗?阳光会要他的命吗? 我不仅想到了暮先生,我也同样多地想到了八脚夫人。我又一次希望我能买到一只像那这样的、我可以控制的蜘蛛。如果我有一只那样的蜘蛛,我也加入一个怪物马戏团,到世界各地巡回演出,去体验许多神奇的冒险经历。 星期天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我在家里看电视,帮爸爸侍弄花园,帮妈妈做饭(这是我对自己晚归的一种惩罚),下午出去散了好长时间的步,脑子里胡思乱想,尽琢磨着吸血鬼和蜘蛛。 星期一到了,该上学了。踏进校门时我很紧张,不知道该对斯蒂夫说些什么,也不知道他会对我说些什么。而且,我这个周末没睡多少觉(在见到一个真的吸血鬼后,你是很难睡着的),所以我觉得很累,昏昏沉沉的。 我到校时,斯蒂夫正在院子里,这有些反常。他一般都比我晚到校。他站在离其他孩子稍远一点的地方,专门等着我。我深深吸了口气,然后走过去,挨着他靠在墙上。 “早上好。”我说。 “早上好。”他回答道。他眼睛下面有黑圈,我可以肯定他这两天睡得比我还少。“演出结束后,你到哪儿去了?”他问。 “我回家了。”我告诉他。 “为什么?”他问,谨慎地望着我。 “天太黑,我走路时没有看清楚,拐错了几个弯,后来就迷路了。等我发现自己到了熟悉的地方时,那里到我家比到你家更近一些。” 我尽量把谎话编得像真的一样,我看得出他正在努力分辨我说的是不是真话。 “你一定遇到了许多麻烦。”他说。 “可让你给说着了!”我叹息了一声。“没有零花钱,一个月不许外出活动,爸爸还叫我干许多许多家务活。不过,”我咧嘴笑着说,“还是值得的,是吧?我的意思是,怪物马戏团真是棒极了,不是吗?” 斯蒂夫又把我仔细研究了一会儿,最后断定我说的是实话。“是啊,”他说,也朝我露出了笑容,“确实太棒了。” 托米和阿兰来了,我们只好把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了他们。斯蒂夫和我都很善于演戏,你根本不会想到斯蒂夫星期六还跟一个吸血鬼说过话,而我亲眼看见了那个吸血鬼。 但随着这一天时间的慢慢过去,我知道我和斯蒂夫的关系永远不会和从前一样了。就算他相信了我告诉他的话,但他内心仍隐隐约约地在怀疑我。我不时地看见他用古怪的目光望着我,仿佛我是一个曾经伤害过他的人。 从我这方面来说,我也不愿意再跟他走得太近。他对暮先生说的话,以及暮先生对他说的话,都让我感到害怕。根据暮先生的说法,斯蒂夫是邪恶的。这使我很担心。不管怎么说,斯蒂夫准备去变成一个吸血鬼,准备去杀人,喝人血。这样的人,我怎么能继续跟他做朋友呢? 那天下午,我们谈起了八脚夫人。斯蒂夫和我原先没怎么谈论暮先生和他的蜘蛛。我们不敢谈到他,生怕说漏了什么。可是托米和阿兰不停地缠着我们,最后我们只好把那个节目详详细细地跟他们讲了一遍。 “你们怎么觉得他能控制那只蜘蛛呢?”托米问。 “说不定那是一只假蜘蛛。”阿兰说。 “不是假的,”我轻蔑地说,“所有的怪物都不是假的,所以演出才这么精彩。你能看得出来,所有的都是真的。” “那么,他是怎么控制那蜘蛛的?”托米又问道。 “也许那支笛子有魔力,”我说,“要么就是暮先生知道怎样给蜘蛛施魔法,就像印第安人会给蛇施魔法一样。” “可是你们说了,八脚夫人在暮先生的嘴里时,高先生也能控制那只蜘蛛。”阿兰说。 “噢,是啊,我忘记了。”我说,“那么,也就是说,他们肯定用了魔笛。” “他们没有用魔笛。”斯蒂夫说。他一整天都没怎么说话,在介绍演出时,话也没有我说得多,但斯蒂夫从不放过用事实击败别人的机会。 “那么他们用的是什么呢?”我问。 “传心术。”斯蒂夫回答。 “那和电话有关系①『注:英语里“传心术”(telepathy)与“电话”(telephone)有相同的前缀tele-,该前缀表示“远”、“远距离”的意思。』吗?”阿兰问。 斯蒂夫笑了,托米和我也放声大笑(尽管我也不大清楚“传心术”是什么意思,而且我敢说托米也不知道)。“笨蛋!”托米吃吃笑着,一边玩笑地捶打着阿兰。 “好了,斯蒂夫,”我说,“告诉他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吧。” “传心术就是你能接受并读懂别人的脑波,”斯蒂夫解释道,“或者不用说话就能把脑波传达给别人。他们就是这样控制那只蜘蛛的,用他们的脑波。” “那么笛子又是做什么用的呢?”我问。 “或者只是为了演出,”斯蒂夫说,“或者,更有可能的是,他们需要笛子来吸引蜘蛛的注意力。” “你的意思是谁都能控制它?”托米问。 “凡是有脑子的人,都能。”斯蒂夫说。“这就把你排除在外了,阿兰。” 他说,但同时脸上笑着,表示他是说着玩儿的。 “不需要魔笛,不需要特殊训练,什么也不需要?”托米问。 “我认为不需要。”斯蒂夫回答。 后来,大家又说了一些其他事情——大概是足球吧——但我已经心不在焉了。因为我突然产生了一个新的想法,我的大脑一下子激动起来,冒出了许多念头。我忘记了斯蒂夫,忘记了吸血鬼,忘记了一切。 “你的意思是谁都能控制它?” “凡是有脑子的人,都能。” “不需要魔笛,不需要特殊训练,什么也不需要?” “我想是不需要。” 托米和斯蒂夫的对话不停地在我脑海里跳来跳去,一遍又一遍,像一盘有毛病的激光唱片。 谁都能控制它。那个“谁”也可能是我。只要我能接触到八脚夫人,跟它交流,它就会成为我的宠物,我就能控制它…… 不行,这个想法是愚蠢的。也许我可以控制它,但我永远也不可能得到它。它是暮先生的,他绝对不会把它卖掉,无论是为了钱,为了珠宝,为了…… 突然,我脑子里灵光一现,有办法了。我有办法把它从暮先生那里弄来。有办法把它变成我的。敲诈!如果我威胁那个吸血鬼——我可以说我要叫警察来抓他——他就不得不把蜘蛛给我了。 可是,想到要去面对面地与暮先生交涉,我就怕得不行。我知道我不可能办到。那就只剩下一个选择了:我必须把它偷来! 第十七章 偷蜘蛛的最佳时间是凌晨。怪物马戏团的大多数成员都演出到夜里很晚,大概要一直睡到上午八九点钟呢。我人不知鬼不觉地溜进帐篷,找到八脚夫人,拎起来就跑。如果办不到——如果帐篷里的人醒着——那也没什么,我就回家,把这件事抛到脑后。 最难的是要选一个日子。星期三比较理想:前一天晚上要进行最后一场演出,马戏团很可能在中午之前就要撤离,不等吸血鬼醒过来发现蜘蛛被偷,他们已经挪到下一个地方了。但是,如果他们演出一结束,在半夜三更就离开我们镇子,那可怎么办呢?那我就错失良机了。 必须明天就动手——明天是星期二。那就意味着,整个星期二晚上暮先生可以从从容容地寻找他的蜘蛛——寻找我——但我必须冒这个风险。 我上床的时间比平常略早一些。我很累,很想马上就睡着,但我太兴奋了,以为自己肯定睡不着。我吻了妈妈,向她道了晚安,又和爸爸握了握手。他们以为我是想讨好他们,把零花钱再讨回来,其实我是担心我在剧场遭到不测,以后永远见不到他们了。 我有一台收音机,也可以当闹钟用。我把闹钟设在早上五点,然后戴上耳机,把它的另一头插在收音机里。那样,我就会一大早按时醒来,而不会吵醒家里的其他人。 我没想到自己一下子就睡着了,一觉就睡到了第二天早晨。不知道我做梦没有,即使做了,我也全都忘了。 我睡得正香,闹钟突然响了起来。我哼了一声,翻过身去,然后猛地从床上坐起来,揉了揉眼睛。一时间我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早就醒来。然后,我想起了那只蜘蛛和我的计划,便开心地咧嘴笑了。 我的笑容很快就收起来了,因为我发现铃声不是从耳机里传出来的。 我一定是睡着的时候翻了个身,把耳机线扯了出来!我从床上一跃而起,啪的一下把闹铃揿停了,然后坐在凌晨的黑暗中,听着四下里的动静,心跳得像打鼓一样。 我相信爸爸妈妈都还睡得很香。我从床上滑下来,尽量不出声地穿好衣服。我上了趟厕所,刚想冲水,突然想到这会发出很大的声音。我赶紧把手从水箱把手上缩回来,擦去额头上的汗。他们肯定会听见的。真险哪。到了剧场,我一定要更加小心才是。 我蹑手蹑脚地下了楼,出门来到外面。东方已经泛白,看样子今天是个晴朗的艳阳天。 我走得很快,还哼着歌给自己鼓劲儿。我心里紧张极了,有十几次都想打退堂鼓,转身回家算了。有一次我真的转身住家里走了,但我突然想起那只蜘蛛从暮先生嘴里挂下来的样子,还有它表演的那些把戏,我就又回过身,继续往前走。 我无法解释为什么八脚夫人对我来说这么重要,也说不清为什么我要冒这样的生命危险去得到它。现在回想起来,我已经不知道当时是什么动机驱使着我了。那只是一种无比强烈的欲望,我无法置之不理。 那幢摇摇欲坠的破败的建筑在白天更显得阴森森的。我可以看见正前方的墙上有一道道裂缝,还有老鼠和野耗子打的洞,窗户上结满蛛网。我打了一个激灵,赶紧绕到房子后面。这里很荒凉。空空的老房子,破旧的院子,还有一堆堆的垃圾废物。待会儿天大亮了就会有人活动,但现在它活像一座鬼城。我甚至连一只猫或狗都没有看见。 我早就想过了,进入剧场的路有好几条。有两扇门和许多窗户可供选择。 房子外面停着几辆小汽车和大篷车。我没有看见车上有任何招牌或图画,但我肯定它们是属于怪物马戏团的。我突然想到,那些怪物很有可能就睡在大篷车里。如果暮先生也在大篷车里过夜,我的计划就泡汤了。 我悄悄溜进剧场,感觉比星期六晚上还要阴冷。我踮着脚尖走过一道长天的走廊,然后又是一道走廊,接着还是一道走廊!这里简直像迷宫一样,我开始担心自己会找不到出去的路。也许我应该回去拿一团线来,可以给走过的路做个记号—— 不行!来不及了。我如果离开了,就再也不会有勇气回来。我只好尽量记住我走过的路,走一步祷告一声。 我连怪物的影子也没有看见。我开始怀疑我这一趟完全是白跑了,他们都住在大篷车或附近的旅馆里呢。我找了二十分钟,走了太多的路,两条腿像灌了铅一样沉重。也许我应该放弃这个疯狂的计划,把它忘到脑后。 我正准备就这样放弃了,突然发现有一道楼梯通向下面的地窖。我停在那里,犹豫了好长好长时间,咬着嘴唇,不知道该不该下去。我看过那么多恐怖电影,知道地窖是一个吸血鬼最可能潜伏的地方。在我看过的许多电影里,男主角走下这样的地窖,结果受到攻击,被杀死,被剁成碎片。 最后,我猛吸一口气,开始走了下去。我的鞋子发出的声音太响,我就把它们轻轻脱掉,穿着袜子往下走。我的脚上扎了许多刺,但我太紧张了,根本没感觉到疼。 在靠近楼梯底部的地方,有一只很大的铁笼子。我侧着身子靠过去,隔着铁栅往里看。狼人仰面躺在里面沉沉地睡着,打着呼噜。就在我望着他的时候,他扭动着身体,发出一声呻吟。我赶紧向后一跳,离开了笼子。如果他醒了,他的吼叫声会在顷刻之间把整个怪物马戏团的人都招下来抓我! 就在我跌跌撞撞地后退时,我的脚碰到了一个软绵绵、滑溜溜的东西。我慢慢地转过头,看见蛇娃就在我的脚边:他摊手摊脚地躺在地板上,眼睛睁得大大的,他的那条蛇就缠在他身上!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挺住的,既没有尖叫也没有晕倒,只是一动不动地待在原地,没有发出一点儿声音,这样便救了我。因为,蛇娃尽管睁着眼睛,但他是睡着的。我从他的呼吸声可以听得出来:低沉、粗重而均匀。 如果我摔倒在他和蛇身上,把他们都惊醒了,会有怎样的后果呢?我强迫自己不要往这方面想。 够了,够了。我最后一次环顾着黑乎乎的地窖,向自己保证说,如果没有看见吸血鬼,我就离开。我望了几秒钟,什么也没看见,正准备撤退,突然发现墙根边有一个像是大箱子一样的东西。 很可能就是大箱子吧。然而不是。我心里太清楚那是什么了。是一口棺材! 我猛地抽了一口冷气,然后小心翼翼地朝棺材走去。它大约两米长,八十厘米宽。黑乎乎的木头,上面斑斑点点的。好几块地方长出了青苔,在棺材一角我还看见了一窝蟑螂。 我真想说我当时非常勇敢,掀起棺材盖往里面窥视,可是,唉,当然啦,我胆子还不够大,没有那么做。光是想到要去摸一摸那口棺材。就使我怕得发抖! 我寻找着八脚夫人的笼子。我觉得它肯定离它的主人不会太远。果然,笼子就在那里,在棺材头前的地板上,盖着一块很大的红布。 为了更有把握,我朝笼子里扫了一眼。没错,它就在里面,肚子有规律地起伏着,八条腿在一下下地抽动。现在离得这么近,它看上去非常难看令人恐惧,一时间我真想离开它。我突然觉得我以前的想法是多么愚蠢,一想到要触摸它毛茸茸的腿,让它靠近我的脸,我就害怕得不行。 可是事到如今,只有十足的胆小鬼才会打退堂鼓。于是我拎起笼子,把它放在地窖中央。钥匙挂在锁上,一只笛子系在笼子一侧的木栅上。 我掏出前一天夜里在家里写好的纸条。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却花了我很长时间。我用一块口香糖把它粘在棺材顶上,最后又读了一遍: 暮先生: 我知道你是个什么家伙。八脚夫人我拿走了,我要养它。不要来找它。不要再回到这个镇子。不然的话,我就告诉大家你是个吸血鬼,你就会被抓住、被杀死。我不是斯蒂夫。斯蒂夫根本不知道这件事。我会好好照顾这只蜘蛛的。 当然啦,我没有留名字! 也许我不应该提到斯蒂夫,但我相信吸血鬼肯定还是会想到他的。还不如干脆点出他的名字。 纸条粘在了合适的位置上,现在可以走了。我拎起笼子,三步并作两步匆匆地走上楼梯(同时尽量不发出声音)。我穿上鞋子,找到了出去的路,并没有我想像的那么困难:经过地窖里的黑暗之后,走廊显得明亮多了。我来到外面,慢慢地绕到剧场前面,然后撒腿跑回家去,一步也没有停留,把剧场、吸血鬼和我的恐惧统统甩在身后。我把一切都甩在了身后——只带着八脚夫人! 第十八章 我总算在爸爸妈妈起床前二十分钟赶回了家。我把蜘蛛笼藏在我衣柜后面的一大堆衣服下面,并留出一些空隙,让八脚夫人能够呼吸。它待在这里应该是很安全的:妈妈已把打扫房间的事交给了我,她很少进来到处乱翻。 我悄悄爬到床上,假装睡得很香。八点差一刻的时候,爸爸叫我起床。 我穿上校服走到楼下,一边伸着懒腰,打着哈欠,好像刚刚睡醒的样子。我三口两口吃完早饭,又匆匆回到楼上查看了一下八脚夫人。从我把它偷过来之后,它就一直没有动弹过。我轻轻摇了摇笼子,它还是没有反应。 我真想留在家里盯着它,但这是不可能的。妈妈一眼就能识破我在装病。她太机灵了,从来不会上当。 那一天过得真慢啊,简直像一个星期那么长。一分一秒都那么难熬,就连课间休息和午饭时间也慢得像蜗牛爬!我踢了一会儿足球,但心思不在这。我在课堂上也集中不了思想,总是傻乎乎地答错问题,就连一些很简单的问题也答错了。 好了,总算放学了,我可以冲回家,钻进我的房间了。 八脚夫人还待在原先的地方。我真有点担心它死了,但看得出它还在呼吸。这时我突然想起来了:它在等着吃东西呢!我以前看见过蜘蛛这副样子。它们可以接连几个小时一动不动,等着人们把下一顿饭端上来。 我拿不准该喂它什么,但我猜它吃的东西应该和普通蜘蛛没有多大差别。我匆匆忙忙跑向外面的花园,半路在厨房里抓了一只空果酱罐。 很快我就抓到了两只死苍蝇、几只臭虫和一条长长的、正在蠕动的毛毛虫。然后我又赶紧跑回家里,把果酱罐藏在T恤衫下面。这样妈妈就不会看见。过来追问我了。 我关好卧室的门,用一把椅子顶住了,不让人进来。我把八脚夫人的笼子放在我的床上,拿掉了上面的罩布。 面对突然强烈的光线,蜘蛛眯起眼睛,身子伏得更低了。我正要打开笼门把吃的东西扔进去,突然想起自己是在对付一只有毒的蜘蛛,它只要一两口就能要了我的命。 我把果酱罐举到笼子上面,从里面拣出一只活虫子扔了下去。虫子脚朝天落在笼子里,几只脚在空中拼命划动起来,好不容易才把身子翻了过来。它赶紧爬着逃命,但没走多远。 虫子刚一开始动,八脚夫人就朝它扑去。刚才它还像浣熊一样站在笼子中间一动不动,一眨眼的工夫就扑到虫子身边,露出了牙齿。 它一口就把虫子吞了下去。这条虫子够一只普通蜘蛛吃一两天的。但对八脚夫人来说,它只能算是一客小点心。八脚夫人退回到原来的位置上,望着我,仿佛在说:“不错,味道很好。正菜在哪里呢?” 我把果酱罐里的东西都喂给了它。毛毛虫拼命挣扎,扭动着身体转来转去,但蜘蛛用牙齿咬住它,把它撕成两片,又撕成四片。看来它最喜欢吃的是毛毛虫。 我突然想起一个主意,就从床垫子下面拿出我的日记本。日记本是我最珍贵的财产,正是因为我把所有的事情都记在日记本里,我现在才能写这本书。当然啦,这个故事我大体上都记得,可一旦碰到想不起来的时候,我只要打开日记本,查一查当时的情况就行了。 我把日记本翻到最后一页,把我知道的有关八脚夫人的情况都写了下来:暮先生在表演时介绍它的话,它会玩的一些把戏,它喜好吃的东西。我在它爱吃的东西旁边划一个勾,在它特别爱吃的东西(目前只有毛毛虫)旁边划两个勾。这样我就能知道怎样喂它最稳妥,而且以后我让它表演把戏时,也知道用什么东西犒劳它。 接着,我从冰箱里又拿出一些吃的:奶酪、火腿、莴苣和腌牛肉什么的。 不管我拿什么给它,它都照吃不误。看样子,光是把这个丑夫人喂饱就够我忙乎的了! 星期二晚上让人胆战心惊。我真担心:暮先生一觉醒来发现蜘蛛不见了,只有一张纸条粘在蜘蛛原来所在的地方,他会怎么想呢?他会不会像我警告他的那样走得远远的,还是会千方百计地寻找他的宠物?也许是后一种可能,因为他们俩可以通过传心术对话,他肯定能找到蜘蛛的下落! 我在床上坐了几个小时,胸前拿着一个十字架。我不知道十字架是不是管用。它们在电影里倒是挺神的,但我记得我跟斯蒂夫讨论过这个问题,也说十字架本身并没有多大威力。他说只有好人用十字架时,它才会管用。 大约凌晨两点钟的时候,我终于睡着了。如果暮先生来了,我是完全没有能力招架的。还算幸运,我早上醒来时没有发现他来过的迹象,八脚夫人还安安稳稳地待在衣柜里呢。 星期三我就觉得轻松些了,特别是我放学后又去了一趟老剧场,发现怪物马戏团已经撤走了。那些汽车和大篷车都没有了。四周连怪物马戏团的影子也看不见。 我成功了!八脚夫人归我了! 我买了一个比萨饼庆祝,有火腿和加香料的硬香肠。爸爸妈妈想知道我有什么事需要特别庆祝。我说我就是觉得心情有点儿特别,我切了一块给他们——还有安妮,他们就不再追问了。 我把比萨饼弄碎了喂给八脚夫人,它特别爱吃。它在笼子里跑来跑去。 把每一片碎屑都舔进了嘴里。我在日记里写道:“特殊犒劳,一块比萨饼!” 接下来的两天里,我让它认识了一下它的新家。我没有把它放出笼子,而是拎着它在房间里到处走走,让它看清每个角落,熟悉熟悉这个地方。我希望等我最后把它放出来时,它不会感到紧张。 我一刻不停地跟它说话,告诉它我的经历、我的家和我家里的人。我告诉它我多么喜欢它,还告诉它我准备给它吃什么东西,我们以后要表演什么样的把戏。也许它其实听不懂我的话,但它那副样子又似乎能听懂。 星期四和星期五,我放学以后去了图书馆,把关于蜘蛛的书全找来该了。有好多稀奇古怪的知识我都不知道。比如蜘蛛的腿可以多达八只,它们的蛛网是胶质的液体,吐到空中后就变硬了。但没有一本书提到会表演的蜘蛛,也没有提到有传心术本领的蜘蛛。我没有找到八脚夫人这一类蜘蛛的图片。看来写这些书的人都没有见过它这样的蜘蛛。它真是独一无二的! 又到了星期六,我认为时机已经成熟,可以把它放出笼子,表演几个把戏了。我已经练了吹笛子,可以把几只曲子吹得很好听。最难的就是一边吹笛子,一边还要把思想传给八脚夫人。这肯定需要很高的技巧,但我觉得我会成功的。 我关好房门和窗户。这是星期六下午,爸爸去上班了,妈妈带着安妮去买东西了。家里只有我一个人,即使出了问题,也是我一个人的责任,由我一个人承担后果。 我把笼子放在房间中央的地板上。我昨晚没有喂八脚夫人东西吃。我猜想,如果它肚子饱饱的,它大概就不肯表演了。动物和人一样,都是有惰性的。 我拿开罩布,把笛子放进嘴里,然后转动钥匙,打开笼子上的小门。我退后几步,低低地蹲下身子,这样它就能看见我了。 起初八脚夫人一动不动,然后它慢慢爬到笼门边,停下来嗅了嗅空气。它看上去太胖了,很难从小门里钻出来,我开始担心我肯定给它喂得太多了。可它吸气收腹,把身体缩到最小的程度,总算钻出来了。 它坐在笼子前面的地毯上,圆滚滚的大肚子一鼓一鼓的。我以为它会绕着笼子走一两圈,查看一下整个房间,但它对房间没有显露出丝毫的兴趣。 它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我! 我大声吸了一口冷气,同时拼命克制着不让它看出我的恐惧。这很难,但我总算没有发抖,也没有尖叫。就在我望着蜘蛛时,笛子从我嘴唇间滑下来两三厘米,但我仍然噙着它。应该开始吹了,于是我把它塞进嘴里,准备吹曲儿。 可就在这时,它开始行动了。它猛地一跃,一下子就从房间那头跳了过来。它嗖地飞到空中,嘴巴张得大大的,露出里面的毒牙,毛茸茸的长腿微微抽动着——朝我毫无掩护的脸上扑来! 第十九章 如果它扑中目标、肯定会把毒牙深深扎进我的皮肉,我就一命呜呼了。可是,算我走运,它没有落在我脸上,而是一头撞到笛子头上,飞出去摔到了一边。 它缩成一个球落在地上,摔得晕头转向,顷刻间有些不知所措。说时迟那时快,我迅速做出反应、把笛子塞进嘴里,像疯子一样吹了起来。我知道我要想活命就全看我动作够不够快了。我的嘴巴发干,但我仍然使劲儿吹着,不敢停下来舔舔嘴唇。 八脚夫人听到音乐,脑袋轻轻摇晃起来。它挣扎着爬起来,身体从一边歪到另一边,像喝醉了酒似的。我抽空赶紧换了口气,开始吹一支节奏稍微慢一些的曲子,免得把我的手指和肺累坏了。 “你好,八脚夫人,”我闭上眼睛,集中意念,在脑子里说道,“我叫达伦·山。我以前跟你说过,但不知道你听见没有。就连现在你能不能听见我也没有把握。” “我是你的新主人。我会待你非常好的,给你吃好多好多肉和虫子。但你必须好好表现,我叫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不许再扑过来咬我。” 它不再摇晃了,而是紧紧地盯着我。我不知道它是在倾听我的思想,还是在准备再次向我发动进攻。 “现在,我要你用两条后腿立起来,”我对它说,“我要你用两条后腿立起来,鞠一个躬。”有那么几秒钟,它没有丝毫反应。我继续吹笛子,继续用我的意念叫它站起来,先是请求它,然后是命令它,然后又乞求它。最后,当我简直连气都喘不过来时,它抬起身子,用两条后腿立了起来,正是我要它做的那样。然后它微微鞠了一躬,身体放松下来,等待着我的下一个命令。 它服从我了! 我的下一个命令是叫它爬回到笼子里去。它照我的吩咐做了,这个命令我只想了一遍它就服从了。它一钻进笼子,我就赶紧关上笼门,一屁股坐在地上,笛子从我的嘴里掉了出来。 它刚才朝我扑来时,真把我吓得够呛!我的心脏砰砰狂跳着,简直要顺着喉咙从我的嘴里跳出来了!我在地板上躺了很长很长时间,呆呆地望着蜘蛛,想着刚才死里逃生的惊险场面。 这件事应该给我敲响警钟。凡是有点理智的人,都会让笼门从此紧紧关上,再也不会动摆弄这只可怕的宠物的念头。太危险了。如果它刚才没有撞到笛子上呢?如果妈妈回到家里,发现我躺在地上死了呢?如果蜘蛛扑过去咬她和爸爸,还有安妮呢?只有世界上最傻的人才会再去冒这样的危险。 继续前进——达伦·山。 这简直疯了,但我克制不住自己。而且在我看来,如果我一直把它关在一只傻乎乎的破笼子里,我又何必把它偷来呢? 这次我学得聪明一点了。我把笼门的锁打开,让门仍旧关着。然后我吹笛子,叫蜘蛛自己把门推开。它照办了,然后它像小猫一样乖巧温顺地钻了出来,我叫它做什么它就做什么。 我叫它表演了许多把戏。我让它像袋鼠一样在房间里跳来跳去,然后又让它从天花板上挂下来,用蛛网织出图画。接着我又让它举重(一支钢笔、一盒火柴、一粒弹子)。然后,我叫它坐在我的一辆遥控汽车上。我打开开关,看上去就像蜘蛛在开车似的!我让汽车撞到一堆书上,但在最后关头叫蜘蛛跳了出来,所以它没有受伤。 我就这样和它玩了大约一个小时,巴不得能够快活地玩一下午,可是我听见妈妈回来了。我知道如果我整天待在房间里不出来。她会觉得奇怪的。我最不愿意她和爸爸探听我的私事了。 于是,我赶紧把八脚夫人塞进衣柜,小跑着下楼来,竭力装出一副轻松自然的样子。 “你在上面放唱片吗?”妈妈问。她买了四大包衣服、帽子什么的,正和安妮一起在厨房的桌上把东西一件件拿出来。 “没有。”我说。 “我好像听见音乐声。”她说。 “我吹笛子来着。”我告诉她,并使自己的声音听起来随便些。 她停住了手。“你?”她惊奇地问,“吹笛子?” “我会吹的,”我说,“我五岁的时候你教过我,记得吗?” “记得,”她笑了起来,“我还记得你六岁的时候对我说,笛子是女孩子吹的玩意儿。你发誓再也不看笛子一眼!” 我耸了耸肩,似乎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我改变主意了,”我说,“我在昨天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了一支笛子,就想试试我还会不会吹。” “你在哪儿捡到的?”她问。 “在路上。” “我希望你是把它洗干净了再放进嘴里的。谁知道它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我洗过了。”我撒谎道。 “那倒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她笑了,揉了揉我的头发,用潮乎乎的嘴唇在我腮帮子上使劲儿亲了一口。 “哎哟!别这样!”我嚷道。 “我们要把你培养成一个莫扎特,”她说,“我现在就能想像得出来:你在宽敞的音乐厅里弹钢琴,穿着一套漂亮的白西装,你父亲和我坐在前排——” “现实一点吧,妈妈,”我抿着嘴微微一笑,“这只是一支笛子。” “小小的橡实,可以长成橡树。”她说。 “他和橡树一样粗。”安妮咯咯笑着说。 我冲她伸出舌头。 后来的几天真是太棒了。我只要一有可能就陪八脚夫人玩耍,每天下午都喂它吃东西(它一天只需要吃一顿,只要这一顿够分量就行)。我也不必担心要锁上卧室的门,因为爸爸妈妈答应,只要听见我在练习吹笛子,他们就不进来。 我考虑把八脚夫人的事告诉安妮,但后来决定再等一段时间。我现在已经把蜘蛛调教得很不错了,但我感觉得出来,它在我身边还是有些不安。不到我认为绝对安全的时候,我不能把安妮带进来。 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我的功课大有长进,进球的数目也增加了。从星期一到星期五,我一共踢进了二十八个球。就连多尔顿先生也觉得我很了不起。 “凭着你在班上的好成绩和你在球场上的出色表现,”他说,“你可以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职业足球运动员兼大学教授:贝利和爱因斯坦合二为——!” 我知道他只是在拿我开玩笑,但听他这么说我仍然挺高兴的。 我花了好长时间才鼓起勇气让八脚夫人爬上我的身体,爬到我的脸上来,最后在星期五下午,我终于大胆尝试了。我吹着我最拿手的曲子,先不让它动,直到我把吩咐它做的事情重复了好几遍。当我觉得时机已经成熟时,我就冲它点了点头,它便顺着我的裤管爬了上来。 一开始还行,可是当它爬上我的脖子,那些细细的、毛茸茸的长腿在我皮肤上划动时,我觉得恶心极了,差点把笛子掉在地上。如果笛子真的掉了,我就必死无疑,因为它所在的位置正好下嘴咬我。幸好,我的勇气支撑着我,我继续吹着笛子。 它爬上我的左耳,又爬到我的头顶上,在那里躺下来休息了一会儿。我的头皮被它抓得痒痒的,但我头脑还算清醒,没有伸手去挠。我照了照镜子,不由地咧嘴笑了。它看上去就像一顶法国贝雷帽。 我叫它顺着我的脸滑下来,用—根丝从我的鼻子上悬挂下去。我没有让它爬进我的嘴巴,但我让它左右来回摆动,就像它在暮先生脸上做的那样,然后又让它用腿挠了挠我的下巴。我没有让它挠得太厉害,生怕我忍不住笑起来,把笛子掉在地上! 那个星期五晚上,当我把它放回笼子时,我觉得自己就像个国王,我觉得一切都不会有问题,我的整个一生都将是完美无缺的了。我在课堂上成绩出色,在足球场上也表现非凡,还有这样一个宠物,这一切是任何一个男孩都愿意拿他最值钱的东西来换的。我即使中了大奖或得到一家巧克力工厂,也不会比现在更开心。 不用说,就在那个时候,一切都出了问题,整个世界正在我周围坍塌下来。 第二十章 星期六傍晚的时候,斯蒂夫来了。我们一星期都没怎么说话,我压根儿没想到他会来。妈妈让他进了屋子,又把我喊下楼去。我在楼梯上走到一半时看见了他,便停住脚步,喊他上来。 他睁大眼睛打量着我的房间,似乎好几个月没来过似的。“我差点忘记这个地方是什么样子了。”他说。 “别说傻话了。”我说,“你两星期前还来过这里。” “感觉要更长一些。”他坐在床沿上,眼睛转过来望着我。他的神色显得严肃而寂寞。“你为什么老躲着我?”他轻声问道。 “你这是什么意思?”我假装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这两个星期里,你一直千方百计地躲着我,”他说,“起先还不太明显,但你每天跟我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上个星期四在体育课上打篮球时,你都没有挑选我。” “你篮球打得并不太好。”我说。这是一个站不住脚的借口,但我想不出更好的。 “我起先挺纳闷的,”他说,“后来就想明白了。去看怪物马戏农演的那天夜里,你根本就没有迷路。对吗?你留了下来,大概就待在上面的楼厅里,你看见了我和封·霍斯顿之间发生的事。” “我根本没看见什么事。”我不耐烦地说。 “没有吗?”他问。 “没有。”我撒谎道。 “你什么也没看见?” “什么也没看见。” “你没看见我跟封·霍斯顿说话?” “没有!” “你没有——” “听我说,斯蒂夫,”我打断了他,“不管你和暮先生之间发生了什么,那都是你自己的事。我当时没有在场,什么也没有看见,也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如果——” “不要对我撒谎,达伦。”他说。 “我没撒谎!”我继续撒谎道。 “那你怎么知道我说的是暮先生?”他问。 “因为……”我支吾了。 “我说的是我跟封·霍斯顿说话。”斯蒂夫微笑着说,“你如果不在场,又怎么知道封·霍斯顿和拉登·暮是同一个人呢?” 我的肩膀往下一垂。我挨着斯蒂夫在床沿上坐下。“好吧,”我说,“我承认,我当时是在楼厅上来着。” “你看到和听到了多少?”斯蒂夫问。 “所有的一切。我看不清他是怎么吸你血的,也听不见他在说些什么。但除此之外……” “……什么都看见了,”斯蒂夫叹着气替我把话说完,“所以你才一直躲着我:因为他说我是邪恶的。” “这只能算部分原因吧,更主要的是你自己说的话。斯蒂夫,你居然请求他把你变成一个吸血鬼!如果他真的把你变成了吸血鬼,你追着我不放怎么办?大多数吸血鬼一开始都喜欢追逐他们最熟悉的人,对不对?” “书里和电影里是这样的,”斯蒂夫说,“但这不同,这是生活里的真事儿。我不会伤害你的,达伦。” “也许是这样,”我说,“也许不是。问题在于,我不想去弄清楚。我不想再跟你做朋友了。你可能变成一个危险人物。如果你再遇见一个吸血鬼,而这个吸血鬼又满足了你的愿望呢?或者,如果暮先生说得对,你真的是邪恶的,是——” “我不是邪恶的!”斯蒂夫大声喊道,猛地把我推到床上。他跳上我的胸口,把手指戳在我脸上。“收回你说的话!”他吼道,“收回去,不然我发誓一定要拧下你的脑袋,还要——” “我收回!我收回!”我忙不迭地尖叫道。斯蒂夫重重地压着我的胸口,他的脸气得通红。只要能让他快点下去,要我说什么都行。 他在我胸口上又坐了几秒钟,才嘟嘟嚷嚷地翻身挪开了。我坐起来。呼哧呼哧地喘着气,用手揉着脸上被他戳过的地方。 “对不起,”斯蒂夫喃喃地说,“我太过分了。可我心里太难受了,暮先生说那样的话,你在学校里又老不理我,太让人伤心了。你是我最好的朋友,达伦,我只有对你才能说知心话。如果你跟我绝交,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说着说着就哭了。我望了他片刻,心情很矛盾,既害怕他又同情他。然后我心里高尚的一面占了上风,我伸出一只手臂搂住他的肩膀。“好了,没事了,”我说,“我还是你的朋友。行了,斯蒂夫,别哭了,好吗?” 他想止住哭,可是过了一会儿才止住了眼泪。“我一定像个大傻瓜。”最后他抽抽搭搭地说。 “别瞎说了,”我说,“我才傻呢。我应该和你站在一边的。我是个胆小鬼。我从来没有仔细想想你心里的感受。我只想着我自己和八脚——”我做了个鬼脸,没有再说下去。 斯蒂夫好奇地盯着我。“你刚才说什么?”他问道。 “没什么,”我说,“我说漏嘴了。” 他哼了一声。“你说谎都说不像,山。你一向都是这样。快告诉我,你差点说漏的是什么?” 我仔细端详着他的脸,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他。我知道不该告诉他,那样只会带来麻烦,但我又觉得他挺可怜的。而且,我也需要告诉一个人。我想炫耀一下我那神奇的宠物,还有我们会表演的那些了不起的把戏。 “你能保密吗?”我问。 “那还用说。”他轻蔑地说。 “这可不是个一般的秘密。你千万别告诉别人,行吗?我告诉了你,就只有咱们俩知道。如果你把它说出去……” “……你就把我和暮先生的事也说出去,”斯蒂夫说着,脸上露出一个坏笑,“你把我完全抓在手心里了。不管你告诉我什么,你都知道我不会说出去的,即便我想说也不行。好了,那个天大的秘密是什么呢?” “等一等。”我说。我从床上下来,打开房门。“妈妈?”我喊道。 “什么事?”传来她含糊不清的回答。 “我要给斯蒂夫看我的笛子,”我大声喊道,“我要教他吹笛子,但不能有人来打搅我们,行吗?” “好吧。”她大声回答。 我关上门,朝斯蒂夫笑了笑。他显得有点莫名其妙。“笛子?”他问,“你那个天大的秘密就是笛子?” “笛子是一部分,”我说,“听着,你还记得八脚夫人吗?就是暮先生的那只蜘蛛?” “当然记得,”他说,“它在台上时,我没有怎么注意它,但是我想,像它那样的动物,谁看了都不会忘记的。那些个毛茸茸的腿……” 在他说话的时候,我打开衣柜的门,把笼子拎了出来。他见了,眼睛先眯了起来,随即一下子睁大了。“我该不会弄错吧?”他问。 “那就说不准了,”我说着,一把揭开罩布,“如果你认为这是一只有剧毒、会表演的蜘蛛——那你就对了!” “我的天哪!”他吃惊地喘着气,差点从床上摔下来,“那就是……它是……哪儿弄来的……哇!” 他的反应使我感到很得意!我站在笼子旁边,像一位骄傲的父亲那样微笑着。八脚夫人躺在笼子里,像往常一样安静,根本不理睬我和斯蒂夫。 “太恐怖了!”斯蒂夫说着,爬过来想看得更清楚些,“它和马戏团的那只一模一样。我简直不敢相信你能找到一只这样像的蜘蛛。你从哪儿弄来的?宠物商店?动物园?” 我的笑容消失了。“我是从怪物马戏团弄来的,那还用说吗。”我有些不安地说。 “从怪物马戏团弄来的?”他问,脸皱成了一团,“他们也卖活蜘蛛吗?我怎么没有看见。这一只多少钱?” 我摇了摇头,说道:“我不是买的,斯蒂夫。我……你就猜不出来吗?你就不明白吗?” “明白什么?”他问。 “这不是另外一只差不多的蜘蛛,”我说,“这就是同一只蜘蛛啊。它就是八脚夫人。” 他呆呆地瞪着我,好像没有听见我说的话。我刚要再说一遍,他却赶在我前面说话了。“就是……同……同一只?”他用低低的、颤抖的声音问。 “是啊。”我说。 “你是说……这就是……八脚夫人?那个八脚夫人?” “是啊。”我又说了一遍,被他那副惊讶的样子逗得笑了起来。 “这就是……暮先生的蜘蛛?” “斯蒂夫,怎么啦?我还要再说多少遍,你才能——” “等一等,”他厉声打断我,摇了摇头,“如果这真的是八脚夫人,你是怎么把它弄到手的?你在外面发现它的?他们把它卖掉了?” “没有人会卖掉这样一只蜘蛛。”我说。 “我也是这样想的,”斯蒂夫表示赞同,“那么你是怎么……”他让这个问题悬在了空中。 “我偷来的。”我说,觉得非常得意,“那个星期二的早上,我又去了一趟剧场,找到了蜘蛛,把它偷了出来。我留下一张纸条,叫暮先生不要来找它,不然我就告诉警察他是一个吸血鬼。” “你……你……”斯蒂夫喘着粗气,他的脸变得煞白,看样子他马上就要崩溃了。 “你没事吧?”我问。 “你……这个蠢货!”他吼道,“你这个疯子!你这个弱智!” “喂!”我恼火地喊道。 “白痴!傻瓜!痴呆儿!”他一声接一声地吼道,“你明白你做了什么吗?你知道不知道你惹了什么麻烦?” “怎么啦?”我迷惑地问。 “你偷了一个吸血鬼的蜘蛛!”斯蒂夫喊道,“你偷他东西的那个人是一个不死的人!你知道他抓住你会把你怎么样吗,达伦?打你的屁股,给你留下五十道红印?告诉你的爸妈,叫他们不让你出门?我们谈的可是吸血鬼啊!他会撕碎你的喉咙,拿你去喂蜘蛛!会把你扯成碎片,然后——” “他不会的。”我平静地说。 “他当然会的。”斯蒂夫回答。 “不会。”我说,“他不会的。因为他找不到我。我是上上个星期二把蜘蛛偷来的,他有将近两个星期可以找到我,对我连他的影子也没看见。他和马戏团一起离开了,再也不会回来了,他知道这样对他有好处。” “那可说不准,”斯蒂夫说,“吸血鬼的记性非常好。他也许等你长大成人,有了自己的孩子时再回来找你。” “如果真是那样,我就到那时候再发愁吧。”我说,“我暂时已经逃脱了。一开始我不敢肯定我能逃过去——我以为他肯定会找到我,杀死我——但是没有。所以你别再骂我了,好吗?” “你真是挺特别的,”他笑了起来,一边摇着头,“我原以为我胆子够大的了,可是去偷一个吸血鬼的宠物!我做梦也想不到你还有那样的勇气。你怎么想到要这么做的?” “我一定要得到它,”我对他说,“我看见它在舞台上时,就知道我一定要不顾一切地得到它。后来我发现暮先生是个吸血鬼,就想到可以敲诈他。我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但他确实是个吸血鬼,所以我这样做并不算太坏,是不是?偷一个坏人的东西:说起来还是一件好事呢,对吗?” 斯蒂夫哈哈大笑。“我也不知道这件事是好是坏,”他说,“我只知道,如果他有朝一日来找他的蜘蛛,我可不愿意处在你的位置。” 他又仔细端详着蜘蛛。他把脸紧紧地贴在笼边(同时小心不让蜘蛛能抓到他),望着蜘蛛的大肚子一鼓一鼓地起伏着。 “你有没有把它从笼子里放出来过?”他问。 “每天都放出来。”我说。我拿起笛子吹了两声。八脚夫人向前跳了一两厘米。斯蒂夫吓得尖叫起来,屁股摔倒在地。我放声大笑起来。 “你能控制它?”他喘着气问。 “暮先生让它做的事,我都能让它做到。”我说,并使自己的声音别显得太得意了,“这挺容易的。只要你集中意念,它就绝不会伤害你。可是,如果你的思想走神哪怕一秒钟……”我用一根手指划过我的喉咙,假装被憋得喘不过气来。 “你有没有让它在你的嘴唇上织网?”斯蒂夫问。他的眼睛炯炯发亮。 “还没有,”我说,“我还不敢让它爬进我的嘴巴:一想到它会顺着我的喉咙滑下去,我就吓得不行。而且,在它织网的时候,我需要一个同伴来控制它,而我到现在一直都是一个人。” “那是以前,”斯蒂夫脸上露出微笑,“现在不是了。”他站起身,拍了拍手。“我们来干吧。你教我怎么吹那支神秘的小笛子吧,让我来控制它。我倒不害怕让它爬进我的嘴里。来吧,我们干吧,我们干吧,干吧,干吧!” 对于这样激动人心的事情,我不可能无动于衷。我知道让斯蒂夫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接触蜘蛛是不明智的——我应该让他跟蜘蛛多熟悉熟悉——可是我竟然不顾常识,完全听从了他的愿望。 我对他说,他没有经过练习是不可能会吹笛子的,但是他可以和八脚夫人玩耍,而我在一旁控制蜘蛛。我把我们要表演的把戏一一告诉了他,确保他把一切都弄明白了。 “最重要的是保持安静。”我说,“什么也别说。甚至不能高声吹口哨。如果你分散了我的注意力,我就会失去对它的控制……” “行啊,行啊,”斯蒂夫叹着气说,“我知道了。你就别担心了。只要我愿意,我可以安静得像一只老鼠。” 他准备好了以后,我打开八脚夫人笼子门上的锁,开始吹笛子了。它听从我的命令向前爬去。我可以听见斯蒂夫屏住了呼吸,显得有点害伯,因为蜘蛛现在已经到了笼子外面。但斯蒂夫没有显出愿意停止的样子,我就继续吹着笛子,开始让蜘蛛表演平常的那些节目。 我先让它自己玩了很多把戏,才让它靠近斯蒂夫。在最近一个星期左右,我们之间已经形成了很默契的关系。蜘蛛已经熟悉了我的意念和思想方式,它越来越灵,现在我的命令还没有完全发出去,它就能照着办了。我发现它可以接受最短的指令:我只要用短短几个字就能使它立刻采取行动。 斯蒂夫一声不吭地望着这场表演。有几次他差点鼓起掌来,但在两个巴掌就要拍在一起、发出声音的一刹那,他及时克制住了自己。他不能鼓掌,就不停地向我竖起大拇指,并用口型对我说“太棒了”、“了不起”、“真精彩”之类的话。 现在,轮到斯蒂夫出场了。我按照我们预先的约定冲他点了点头。他愣了一下,深深吸了一口气,也朝我点点头。他站起来,向前跨了一步,尽量不挡着我的视线,让我仍然能看见八脚夫人。然后他跪下来,等待着。 我吹了一支新曲子,发出一串新的命令。八脚夫人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听着。当它明白了我的意图时,就开始慢慢朝斯蒂夫爬去。我看见斯蒂夫在微微发抖,并紧张地舔着嘴唇。我真想取消这个行动,把蜘蛛打发回笼子里去,但这时斯蒂夫停止了颤抖,变得平静下来,于是我就接着往下做了。 当蜘蛛顺着他的裤管往上爬时,斯蒂夫微微打了个冷战,这种反应也是很自然的。有时候蜘蛛毛茸茸的长腿在我皮肤上划过时,我也禁不住要发抖呢。 我命令八脚夫人爬到斯蒂夫脖子后面,用腿轻轻挠他的耳朵。他轻声笑了起来,最后一丝恐惧也消失了。我看到他平静下来,信心就更足了,命令蜘蛛从后面转到他的脸上来。它在他的两只眼睛上结了一些小网,然后顺着他的鼻子滑下来,从他的嘴唇上跳了出去。 斯蒂夫觉得开心极了,我也玩得很高兴。现在我有了一个伙伴,就能做许多以前没做过的事了。 蜘蛛站在他的右肩膀上,正准备顺着胳膊滑下来,就在这时。门开了,安妮走了进来。 一般来说,安妮进我的房间都要敲门的。她是个很乖的孩子,不像和她一样大的小鬼们那样讨厌。她几乎每次都很有礼貌地敲敲门,等我回答了再进来。但那天晚上,完全是活该倒霉,她碰巧撞了进来。 “喂,达伦,你有没有看见我的——”她刚说了半句就顿住了。她看见了斯蒂夫和他肩膀上那只可怕的蜘蛛,蜘蛛的毒牙闪闪发亮,好像正准备咬人,于是她做了一件最自然不过的事。 她尖叫起来。 这声音把我吓了一跳。我扭过头去,笛子从我嘴上滑掉,我的注意力一下子就分散了。我和八脚夫人之间的默契断裂了。它摇摇头,飞快地朝斯蒂夫的喉咙靠近,然后露出毒牙,似乎露着狰狞的微笑。 斯蒂夫吓得失声号叫,猛地跳了起来。他挥拳朝蜘蛛打去,但蜘蛛矮身一躲,他打了个空。不等他再次出拳,八脚夫人就埋下头去,动作快得像蛇一样,将它的毒牙深深地扎进了他的脖子! 第二十一章 蜘蛛刚咬到他,斯蒂夫就凝固不动了。他的喊叫在喉咙里突然止住,嘴唇顿时发青,眼睛一下子睁得老大。他跌跌撞撞,踉踉跄跄,那一刻显得无比漫长(实际上不会超过三四秒钟)。然后,他像稻草人一样瘫倒在地上。 幸亏他摔倒才捡了一条命。就像怪物马戏团的那只山羊一样,八脚夫人咬的第一口只是使斯蒂夫昏迷了,并没有使他立刻丧命。我看见在斯蒂夫摔倒前,八脚夫人正在他脖子上爬动,寻找一个合适的地方下嘴,准备咬第二口,那才是真正致命的一口;斯蒂夫砰地摔倒在地,分散了蜘蛛的注意力。它从斯蒂夫的脖子上滑下来,又花了几秒钟才爬了起来。 那儿秒钟对我来说至关重要。 我当时完全被吓呆了,但看到它从斯蒂夫的肩膀上冒出来,像一个可怕的、蜘蛛状的太阳正在慢慢升起。我一个激灵回过神来,弯腰拾起笛子,赶紧插进嘴里,差点把喉咙都戳穿了,然后吹出了我一生中最响亮的一个音符。 “不许动!”我在大脑里喊道,八脚夫人跃到了空中半米高的地方。 “回到笼子里去!”我命令道,于是它从斯蒂夫的身体上跳下来,飞快地在地板上爬动。它刚爬过笼门,我就一步跨上前去把笼门关上了。 把八脚夫人治服了,我的注意力转向了斯蒂夫。安妮还在高声尖叫,但我来不及替她操心,我得先照顾我那中了毒的朋友。 “斯蒂夫?”我爬到他的耳朵边喊道,真希望能听到他的回答。“你没事吧?斯蒂夫?”没有回答。他还在呼吸,因此我知道他还活着,但仅此而已。除此之外他没有任何动静。他不能说话,也不能动一动他的手臂。他甚至连眼皮也不能眨一眨。 我意识到安妮就站在我身店。她不再尖叫了,但我感觉到她在颤抖。 “他……他……他死了吗?”她用细细的声音问道。 “当然没有!”我一口否定,“你可以看见他还在呼吸,是吗?你看看他的胸口和肚子。” “可是……他怎么一动不动呢?”她问。 “他被麻醉了。”我告诉她,“蜘蛛把毒素注到了他身体里,使他的四肢停止了活动。就像把他催眠了似的,但他的大脑还在活动,他什么都能听见,什么都能看见。”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我希望是这样。既然毒素放过了他的心脏和肺,很可能也会放过他的大脑。但如果毒素渗进他的头骨…… 这太可怕了,我不敢再想下去。 “斯蒂夫,我扶你起来。”我说,“我想,如果我们扶着你到处走走,就会把毒素消耗掉。” 我双手搂住斯蒂夫的腰,拖着他站了起来。他很重,但我根本没有注意这一点。我拖着他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不停地摇晃着他的胳膊和腿,一边走一边跟他说话,告诉他很快就会好的,被蜘蛛咬一口中毒不深,不会要他的命,他会好起来的。 就这样过了十分钟,没有丝毫变化。我累得要命,实在拖不动他了,就把他放到床上,然后小心地把他的身体摆顺溜了,怕他觉得不舒服。他的眼皮是张开的。看上去很古怪,让我害怕,于是我把它们合上了。可是这样一来,他的样子又活像一具尸体,我只好又把它们打开了。 “他会好起来吗?”安妮问。 “当然会的,”我说,努力使自己显得很有把握,“过不了一会儿,毒素就会消散。他就又活蹦乱跳的了。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我知道她并不相信我的话,但她什么也没说,只是坐在床沿上,像老鹰一样死盯着斯蒂夫的脸。我开始纳闷为什么妈妈没有上来调查一下。我悄悄走过去把门打开,站在楼梯顶上听着。我听见楼下的厨房里传来洗衣机转动的隆隆声。怪不得呢:我们家的洗衣机又旧又破。如果你在厨房里,洗衣机又开着,那你什么声音也不会听见。 我回来时,安妮已经不坐在床上了。她伏在地上,端详着八脚夫人。 “这只蜘蛛是怪物马戏团的,是吗?”她问。 “是的。”我没有否认。 “是有毒的那只吗?” “是的。” “你怎么弄来的?”她问。 “那并不重要。”我说,不由得脸红了。 “它是怎么跑出来的?”安妮问。 “我把它放出来的。”我说。 “什么?” “这不是第一次了,”我对她说,“它到我手上已经差不多两星期了。我许多时间都和它一起玩。只要不发出声音,就没有一点危险。如果你刚才没有那样闯进来,它就不会——” “哦,你不能这样,”她喊了起来,“你不能把责任推到我身上。你为什么不把它的事情告诉我?如果我知道,刚才我就不会闯进来了。” “我本来是想告诉你的,”我说,“我想等到我认为没有危险的时候。后来斯蒂夫来了,就……”我说不下去了。 我把笼子塞回到衣柜里,这样我就用不着去看八脚夫人了。我和安妮一起坐在床边,眼巴巴地望着斯蒂夫一动不动的形体。我们默默地坐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就那样呆呆地望着。 “我想他不会醒过来了。”她终于说道。 “再等等。”我央求道。 “我觉得再等下去也没有什么用,”她坚持道,“如果他会醒过来,现在就应该有点儿动静了。” “你怎么知道这种事情?”我粗暴地问,“你还是个小孩子。你什么都不懂!” “你说得对,”她平静地承认道,“可是你懂的就比我多吗?”我悲哀地摇了摇头。“所以不要不懂装懂了。”她说。 她把一只手放在我的手臂上,勇敢地笑了笑,表示她并不想使我难过。“我们只能告诉妈妈了。”她说,“我们只能让她上来了。她也许知道该怎么办。” “如果她也不知道呢?”我问。 “那我们就只好把斯蒂夫送到医院去了。”安妮说。 我知道她是对的。我从一开始就知道。我只是不想承认罢了。 “让我们再等一刻钟吧,”我说,“如果他到那时还没有动静,我们就叫妈妈。” “一刻钟?”她没把握地问。 “不会多一分钟。”我向她保证。 “好吧。”她同意了。 我们又默默地坐着,望着我们的朋友。我想着八脚夫人,想着我该怎样向妈妈、向医生、向警察解释这件事。如果我对他们说暮先生是个吸血鬼,我抓去坐牢的。他们大概会说,既然蜘蛛是我的,就应该由我承担责任。他们大概还会告我谋杀,把我关起来。 我看了看表,只剩三分钟了,斯蒂夫还是一点变化也没有。 “安妮,我想请你帮个忙。”我说。 她怀疑地望着我。“什么?” “我希望你不要提八脚夫人的事。”我说。 “你疯了吗?”她喊了起来,“那你准备怎么解释这件事?” “我不知道,”我承认道,“我也许会对他们说我刚才不在房间里。蜘蛛咬的印痕很小,看上去很像小蜜蜂叮的,而且一直在慢慢淡下去。医生大概不会注意到的。” “我们不能那样做,”安妮说,“他们大概需要检查一下蜘蛛。他们大概——” “安妮,如果斯蒂夫死了,责任全在我。”我轻声说道,“有些事情我不能告诉你,不能告诉任何人。我只能说,如果发生最糟糕的事,只能由我一个人遭受惩罚。你知道他们会怎么惩罚杀人犯吗?” “你年纪还小,不会把你判成杀人犯的。”她说,但口气很不确定。 “不,我不小了,”我对她说,“我这么大岁数也许还不能被关进真正的监狱,但他们还有一些地方是专门关小孩子的。他们会先把我关在那种地方,等我满了十八岁,再……求求你,安妮。”我哭了起来。“我不想坐牢。” 她也哭了起来。我们互相抱在一起,像一对婴儿一样哭泣着。“我不想让他们把你抓走,”她抽泣着说,“我不想失去你。” “那么你答应了不说出去?”我问,“你就回到你的房间,假装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好吗?” 她难过地点点头。“但如果我觉得说真话能救他的命,”她说,“如果医生说必须弄清是什么东西咬了他,不然就救不活他,那我还是要说的。行吗?” “行。”我同意了。 她站起来朝门口走去。走到一半又停住脚步,转身走回来亲了亲我的额头。“我爱你,达伦,”她说,“可你真不该把那只蜘蛛带到家里来。如果斯蒂夫死了,我想责任应该由你来负。” 说完,她哭着跑出了房间。 我又等了几分钟,抓着斯蒂夫的手,请求他醒过来,显露出一些生命的迹象。但我的请求没有得到回应,我便站起身来,打开窗户(为了解释神秘的攻击者是怎么进来的),深深吸了口气,然后冲下楼去,一边高声叫着妈妈。 第二十二章 救护车上的护土问我妈妈,斯蒂夫是不是患有糖尿病或癫痫。妈妈不太清楚,但她认为没有。他们还问了过敏之类的问题,她说她不是他的妈妈,不知道。 我以为他们也会让我上救护车,但他们说那上面坐不下了。他们记下了斯蒂夫的电话和他妈妈的名字,但她不在家。一位护士问我妈妈,她能不能开车跟着他们去医院,尽量把那些表格填一填,他们便可以开始治疗。妈妈同意了,把我和安妮都塞进了汽车。爸爸还没有回家,妈妈就给他的手机打了个电话,告诉他我们去哪儿了。爸爸说他会直接过去。 去医院的路上真叫人难过。我坐在后座上,不敢去看安妮的眼睛,我知道我应该把事情说出来,但又不敢。更糟糕的是,我知道如果躺在那里昏迷不醒的是我,斯蒂夫一定会立刻爽爽快快地坦白交代的。 “到底怎么回事?”妈妈偏头问道。她在不超过车速限制的范围内把车开得很快,所以不能回头看着我。幸亏如此:如果她和我面对面,我的谎话肯定说不出口。 “我也不清楚,”我说,“我们在聊天,后来我要去上厕所,等我回来的时候——” “你什么也没看见吗?”她问。 “没有。”我撒谎道,觉得害躁得耳朵都红了。 “我真不明白,”她自言自语地说,“他的身体那样僵硬,皮肤都发青了。我还以为他死了呢。” “我想他是被什么东西咬了。”安妮说。我刚想使劲儿捅一下她的肋骨,但及时想到我还要靠她保守秘密呢。 “被东西咬了?”妈妈问。 “他脖子上有两道印子。”安妮说。 “我看见了,”妈妈说,“但我想不会是这样,亲爱的。” “为什么?”安妮说,“如果一条蛇或者……一只蜘蛛爬进来咬了他……”她突然想起答应过我的话,瞟了我一眼,微微红了脸。 “蜘蛛?”妈妈摇了摇头,“不会,亲爱的,蜘蛛不会到处咬人,把人咬得昏迷不醒,这里的蜘蛛不会。” “那是怎么回事呢?”安妮问。 “我也拿不准,”妈妈回答,“也许他吃了什么不合适的东西,或者犯了心脏病。” “小孩子不会犯心脏病。”安妮不相信地说。 “也会犯的。”妈妈说,“比较少见,但不是没有。不过,医生会弄个水落石出的。他们比咱们更了解这些事情。” 我对医院不太熟悉,妈妈填那些表格时,我就到处东张西望。我从来没见过这么白净的地方:白墙、白地板、白大褂。这地方的人并不忙碌,却给人一种忙乱的感觉、床移动的声音、咳嗽声、机器的嗡嗡声、刀子碰撞的金属声,还有医生轻轻的说话声。 我们坐在那里时没有怎么说话。妈妈说斯蒂夫已经被收住院了,正在做检查,大概要过一阵子他们才能弄清是怎么回事。“他们的口气还是蛮乐观的。”妈妈说。 安妮渴了。妈妈就叫我带她到拐角处的自动售货机那儿去买饮料。我把硬币投进去时,安妮望了望四周。看有没有人听见。 “你还想等多久?”她问。 “等我听到他们的说法。”我对她说,“我们先让他们给他做检查。他们很可能知道是哪一种毒。自己就能把他治好。” “如果治不好呢?”她问。 “那我就告诉他们。”我保证道。 “如果在那之前他就死了呢?”她轻声地问。 “不会的。”我说。 “万一——” “不会的!”我不耐烦地说,“不要说这种话。这种念头想也别想。我们。一定要抱最好的希望。我们一定要相信他会挺过来的。爸爸和妈妈总是对我们说,乐观的想法会使病人感觉好一点,是不是?他需要我们对他有信心。” “他更需要说实话。”她嘟囔道,但没有再说什么。我们拿着饮料回到板凳上,默默地喝着。很快爸爸就赶来了,还穿着他工作时的衣服。他吻了妈妈和安妮,又果断有力地捏了一下我的肩膀。他的脏手在我的T恤杉上留下了油腻腻的印子,但我毫不在意。 “有什么消息吗?”他问。 “还没有,”妈妈说,“正在给他做检查。大概要过好几个小时才能听到消息。” “他到底怎么啦,安吉拉?”爸爸问。 “我们还不清楚,”妈妈说,“只能耐心等待。” “我最讨厌等待。”爸爸嘀咕了一句,但他也没有别的选择,只好像我们大家一样耐心地等待着。 过了两个小时,什么情况也没有,后来斯蒂夫的妈妈来了。她的脸和斯蒂夫的一样苍白,嘴唇紧紧地抿在一起。她径直朝我冲来,猛地抓住我的肩膀,使劲儿摇晃着。“你把他怎么了?”她用刺耳的声音问,“你把我儿子弄伤了?你把我的斯蒂夫害死了?” “喂!别这样!”爸爸喘着气说。 斯蒂夫的妈妈根本不理他。“你到底做了什么?”她又尖叫着说,把我摇晃得更厉害了。我想说“什么也没做”,但我的牙齿在咯咯地打战。“你到底做了什么?你到底做了什么?”她问了一遍又一遍,然后突然不再摇晃我。松开双手,瘫倒在地板上,像孩子似的号啕大哭起来。 妈妈离开板凳,蹲在伦纳德夫人身边,抚摸着她的后脑勺,轻言细语地安慰她,然后扶她起来,两人并排坐了下来。伦纳德夫人还在哭,呜咽地说她是个多么不称职的母亲,斯蒂夫是多么恨她。 “你们两个到别处去玩吧。”妈妈对我和安妮说。我们走开了。“达伦,”妈妈又把我叫了回去,“别把她说的话放在心上。她没有怪你。她只是心里害怕。” 我难过地点点头。如果妈妈知道伦纳德夫人说得对,这件事完全怪我,她会怎么说呢? 安妮和我发现了游戏机厅,就进去玩了一会儿。我原以为我没有心思玩,但过了几分钟,我就忘记了斯蒂夫,忘记了医院,完全沉浸在游戏里了。能够暂时逃脱现实世界的烦恼也是好的,如果不是硬币全用光了,我大概会在里面玩整整一夜呢。 后来我们回到椅子上,伦纳德夫人已经平静下来,和妈妈一起去填表了。安妮和我坐在那里,又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十点钟的时候,安妮打起了哈欠,我也被传染得哈欠连天,妈妈看了看我们,命令我们回家。我还想分辩、但她打断了我的话。 “你们在这里一点用也没有,”她说,“一有消息我就给你们打电话,即使是半夜三更也会告诉你们,好吗?” 我迟疑着。这是我坦白交代的最后一次机会。我很想把事情一股脑儿都说出来,但我太累了,不知道该从何说起。“好吧。”我闷闷不乐地说,然后就走了。 是爸爸开车送我们回家的。我想,如果我把蜘蛛、暮先生等等事情全都告诉他,他会怎么做呢?他肯定会惩罚我,这我知道,但我并不是因为这个才不告诉他的:我知道他会因为我撒谎、光考虑自己的利益、不顾斯蒂夫的死活而脸红的,所以我才保持了沉默。我真害怕他会讨厌我。 我们到家的时候,安妮已经睡着了。爸爸把她从后座上抱起来,送到床上。我慢慢上楼走进自己的房间,脱掉衣服。我不停地在心里咒骂自己。 我把衣服放到一边时。爸爸朝房间里望了一眼。“你没事吧?”他问。我点点头。“斯蒂夫会醒过来的,”他说,“我相信这点。医生会有办法的。他们会把他救过来的。” 我又点点头,不敢让自己开口说话。爸爸又在门口站了一会儿,然后叹了口气,脚步沉重地下楼回他的书房去了。 我正在把裤子挂进衣柜,突然看见了八脚夫人的笼子。我慢慢地把它拎了出来。它躺在笼子中央,轻松地呼吸着,和往常一样平静。 我仔细端详着这只色彩斑斓的蜘蛛,心中的感觉很淡漠。没错,它确实很鲜艳,但它毛茸茸的样子丑陋得让人恶心。我开始讨厌它了。它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无缘无故地咬了斯蒂夫。我喂它吃东西,照料它,还陪它玩,结果它就这样报答我。 “你这个恶毒的怪物。”我厉声吼道,使劲儿摇晃着笼子,“你这个忘恩负义的爬虫!” 我又晃动了一下笼子。它用脚死死地抓住笼子的格条。这更使我气得发疯,我粗暴地来回抖动着笼子,想让它松开那些脚,想弄伤它。 我把笼子抡起来转了一圈,又抓住把手让笼子打着转儿。我不停地骂着,用各种难听的话骂它,我希望它死掉,希望我从来没见过它,希望我有胆量把它从笼子里抓出来捏死。 最后,我愤怒到了极点,快爆炸了,就使劲儿把笼子扔了出去。我本来就那么胡乱地一扔,结果吃惊地看见它穿过敞开的窗户,飞到外面的夜色中去了。 我望着笼子往外飞。赶紧冲了过去。我害怕笼子在地上摔裂,我知道如果医生没有办法救活斯蒂夫,他们有了八脚夫人的帮助或许就会有办法。如果他们研究一下八脚夫人,就会知道怎样治疗斯蒂夫了。可是如果蜘蛛逃跑了…… 我冲到窗边,已经来不及抓住笼子了,但我至少可以看见它落在哪里。我望着它飞出去以后又往下坠落,暗暗祈祷它不要摔裂。它坠落的过程显得那么漫长。 就在它快要落地的一刹那,一只手从黑夜的阴影里伸出来,从半空把它抓了过去。 一只手!? 我赶紧探出身子,想看得更清楚些。这是一个漆黑的夜晚,我看不清下面是谁。可接着那个人走了出来,一切全明白了。 起先我看见他皱巴巴的手拎着笼子。再是他长长的红衣服。接着是他剪得短短的橘黄色头发。然后是他那道长长的丑陋的伤疤。最后是他露着牙齿的狞笑。 是暮先生。那个吸血鬼。 而他正抬头冲我微笑呢! 第二十三章 我站在窗口,以为他会变成一只蝙蝠飞上来,但他什么也没有做,只是轻轻晃了晃笼子,看八脚夫人是不是安然无恙。 然后,他依然微笑着转身走开了。几秒之后就被黑暗吞没了。 我关上窗户,为了安全,我赶紧逃到床上,但我的脑袋里翻来覆去地冒出许多问题。他在下面多长时间了?既然他知道八脚夫人的下落,为什么在这之前不来把它拿走?我原以为他会气得要命,没想到他看上去挺开心的。他为什么没像斯蒂夫说的那样扯断我的喉咙呢? 睡觉是根本不可能的。此刻,我的恐惧比偷到蜘蛛以后的那晚还要强烈。那时我还可以对自己说,他不知道我是谁,所以不可能找到我。 我考虑要把事情告诉爸爸,毕竟,有一个吸血鬼知道我们住在哪里,而且他有理由对我们怀着刻骨仇恨。应该让爸爸知道。应该提醒他,让他有机会做好防备。可是…… 他不会相信我的。特别是现在八脚夫人已经不见了。我想像着我拼命使他相信世界上真的有吸血鬼,有一个已经到过我们家,而且还会再来。而他听了这话一定以为我是个傻瓜。 当天空泛起鱼肚白时,我总算眯着一会儿,因为我知道吸血鬼要到太阳落山后才向人发起攻击。我没睡多长时间,但片刻的休息也会使我觉得好受些,醒来之后我的头脑更清楚了。我把事情又从头到尾想了一遍,发现自己根本没有必要害怕。如果吸血鬼要杀我,他会趁昨晚我毫无防备的时候下手。不知为什么,他并不希望我死,至少现在还不希望。 心里消除了这个担忧,我就可以集中考虑斯蒂夫,考虑我真正棘手的问题了:到底要不要把实情说出来?妈妈整夜都待在医院里照顾伦纳德夫人,并且四处打电话,把斯蒂夫的病情通报给朋友和邻居。如果妈妈在家,我大概会告诉她的,但一想到要和爸爸说这事,我就怕的不行。 那个星期天,家里十分冷清。早饭时爸爸煎了个鸡蛋和香肠,他像往常一样把它们都煎糊了,但我们谁都没说什么。我三口两口就把早饭吞了下去,根本没吃出味道来。我其实不饿。我只是为了假装这个星期天与往常没有什么不同。 我们快吃完时,妈妈打电话回来,和爸爸谈了好长时间。爸爸没怎么说话,只是点点头,哼哼几声。安妮和我一动不动的坐着。竭力想听清他们的谈话。爸爸打完电话,走过来坐下。 “他怎么样了?”我问。 “不太好,”爸爸说,“医生不知道这是怎么造成的。看来安妮说得对:是中毒了。但不象他们知道的那些毒。他们把血样送给了其他医院的专家,希望有谁会知道的更清楚一些。可是……”他摇了摇头。 “他会死吗?”安妮轻轻地问。 “也许吧。”爸爸没有对我们小孩子隐瞒。我对这点很满意。大人们在重大问题上经常对小孩子说谎。有关死亡的事情,我情愿听到实话,而不愿意被人哄骗。 安妮哭了起来。爸爸把她抱起来放在膝盖上。“好了。乖乖,不要哭,”他说,“事情还没完呢。他还活着,他还有呼吸,脑子好像还没有受影响。只要他们能找到办法消除他体内的毒素,他就应该没事了。” “他还有多长时间?”我问。 爸爸耸了耸肩膀。“照他目前的情形,他们可以靠机器让他活好长时间。” “他们还要过多久才不得不使用机器?”我问。 “你的意思是就像那种昏迷的人?”我问。 “正是这样。” “他们认为再过几天吧,”爸爸回答,“他们还不能确定,因为不知道他们对付的是哪一种病毒,但他们认为再过两三天,他的呼吸和血液循环系统就开始衰竭了。” “他的什么?”安妮抽抽搭搭地问。 “他的肺和心脏,”爸爸解释道,“只要这些器官还在工作,他就活着。他们不得不靠输液给他提供营养,但他其他方面的情况还行。当——一旦——他停止呼吸,麻烦就真正开始了。” 再过两三天。时间太少了。昨天他还有整整一生的日子可以展望。现在只剩下两三天了。 “我可以去看他吗?”我问。 “你如果觉得受得了,今天下午就去吧。”爸爸说。 “我受得了。”我保证到。 我这次去的时候,医院里显得比较忙碌,挤满了探视者。我以前从未见过这么多的巧克力和鲜花。似乎每个人都拿着东西,要么是花,要么是巧克力。我也想在医院的商店里给斯蒂夫买点东西,但没有钱。 我以为斯蒂夫在儿科病房,没想到他住在一个单人病房,因为医生要对他进行研究,也因为他们拿不准他到底感染了什么。我们进病房时不得不戴着面罩和手套,穿着长长的绿色大褂。 伦纳德夫人在一张椅子上睡着了。妈妈做了个手势,示意我们保持安静。她挨个搂抱了我们,然后对爸爸说:“来了两份其他医院的化验结果,”她的声音隔着面罩传出来,显得有些发闷,“都没有肯定的说法。” “总该有人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了吧。”爸爸说,“到底能有多少种毒呢?” “好几千种。”妈妈说,“他们把标本寄到国外医院去了。希望那家医院会有这种病毒的纪录,但要过些日子他们才会给我们回音。” 他们说话时,我仔细端详斯蒂夫。他端端正正地躺在床上,一只胳膊上插着输液的管子,胸口接着许多电线和仪器。他身上还有医院抽血样留下的针眼。他的面孔煞白,浑身僵硬。他的样子太可怕了! 我哭了起来,怎么也止不住。妈妈用胳膊抱住我,把我搂得紧紧的,这使我更难过了。我想把蜘蛛的事情告诉她,但我哭的太厉害了,根本说不出连贯的话。妈妈不停地搂着我,亲吻我,叫我安静下来,最后我终于不哭了。 又来了一个探视者,是斯蒂夫的亲戚,妈妈决定让她们单独跟他和他妈待一会。她把我领了出来,摘去我的面罩,用一张面巾纸擦干了我的泪水。 “行了,”她说,“这样好多了。”她微笑着,不停地逗我,直到我也露出了笑容。“他会好起来的。”妈妈保证道,“我知道他现在看上去很糟糕,但医生正在尽最大努力。我们必须相信他们,抱有最大的希望,好吗?” “好的。”我叹了口气。 “我觉得他看上去挺好的。”安妮一边说,一边使劲儿捏了捏我的手。我感激的朝她笑了笑。 “你现在回家吗?”爸爸问妈妈。 “我还说不准呢,”妈妈说,“我觉得我应该再待一会,万一——” “安吉拉,你目前已经做得够多的了,”爸爸语气很坚决地说,“我敢说你昨晚一点儿没合眼,是吗?” “是没怎么睡。”妈妈承认道。 “如果你继续待在这里,你今天也睡不成。行了,安吉,咱们走吧!”每当爸爸甜言蜜语的想哄妈妈做什么事时,总管她叫“安吉”。“还有别人可以照料斯蒂夫和他妈妈呢。没人指望你把事情都包揽下来。” “好吧,”妈妈同意了,“那我晚上再过来一下,看他们是不是需要我。” “行啊。”爸爸说,然后领头出门朝汽车走去。这次探视就这样草草结束了,但我没有抱怨。我巴不得赶紧离开呢。 我们开车回家的一路上,我都想着斯蒂夫,我想他的模样,还想他为什么这副模样。我想着他血管里的毒素,知道医生肯定没有办法治好他。我敢说,世界上没有哪个医生领教过八脚夫人这样一只蜘蛛身上的毒。 今天斯蒂夫的样子已经惨不忍睹,我知道再过两三天还会更糟糕。我想象着他在呼吸机的帮助下费力的喘息,脸上带着面罩,身上插着横七竖八的管子。想起来真可怕。 只有一个办法能救斯蒂夫。只有一个人可能了解这种毒,知道怎么打败它。 暮先生 当车子拐进我家的车道,我们从车里出来时,我已经拿定了主意:我要找到暮先生,叫他尽最大的力量帮斯蒂夫。等天一擦黑,我就偷偷溜出去寻找那个吸血鬼,不管他在哪里。如果我不能逼他吐出秘密,不能把治疗办法带回来…… ……我就再也不回来了。 第二十四章 我不得不等到差不多十一点钟。我本来可以早点儿走的,反正妈妈去医院了,可是爸爸的两个老朋友带着孩子来了,我只好留下来招待客人。 妈妈大约十点钟的时候回来了。她非常疲倦,爸爸赶紧把客人们打发走了。爸爸妈妈在厨房里喝了一杯茶,说了一会儿话,然后就上楼睡觉了。 我等他们慢慢进入了梦乡,就悄悄下楼从后门溜了出去。 我像一颗流星一样在黑暗中穿行。我的动作快极了,谁也看不见我,听不见我的声音。我一个衣兜里装着十字架,那是我在妈妈的首饰盒里找到的,另一个兜里是一瓶圣水,是爸爸的一个笔友几年前寄给我们的。我没能找到木桩。我本来想带一把尖刀的,可又担心只会把自己割伤。我用起刀子来总是笨手笨脚的。 老剧场漆黑一片,非常荒凉,没有一丝人气儿。这次我走的是前门。 我不知道如果吸血鬼不在这里该怎么办,但不知怎的我感觉到他应该在这里。这感觉就像那天斯蒂夫把藏着戏票的纸片扔向空中,而我闭上眼睛盲目地摸索也知道它肯定是我的一样。这都是命中注定的。 我找了一会儿才看到那地窖。我带了一支手电筒,但是电池没有电了,只亮了几分钟就忽闪忽闪地灭了,害得我像一只鼹鼠一样在黑暗中摸索。 后来我终于找到了楼梯,就毫不犹豫地往下走,没容我有时间去害怕。 我越往下走,光线越明亮,最后我来到底部,看见了五根长长的、闪闪烁烁的蜡烛。我很吃惊——吸血鬼不是害怕火光吗?——但同时我也很高兴。 暮先生正在地窖的另一头等我。他坐在一张小桌子旁,自个儿玩着纸牌。 “早上好,山少爷。”他头也不抬地说。 我清了清喉咙才开口说话。“这不是早上,”我说,“是半夜。” “对我来说就是早上。”他说,然后抬起头笑了。他的牙齿又长又尖。我从来没有离他这么近过,我以为能清楚地看到他的一些怪异之处——红牙齿、长耳朵、细长的眼睛——可他看上去和普通人没什么不同,只不过是个特别丑陋的人而已。 “你一直在等我,是吗?”我问。 “没错。”他点点头。 “你知道八脚夫人在我那里有多长时间了?” “在你偷它的那天夜里,我就找到了它。”他说。 “那你当时为什么不把它拿走?” 他耸耸肩膀。“我本来想那么做的,可是后来我又想,是什么样的孩子居然敢偷一个吸血鬼的东西,于是我断定你值得我再研究研究。” “为什么?”我问,一边拼命克制着不让膝盖打弯。 “是啊,为什么呢?”他模仿着我的口气回答。他打了一个响指,桌上的纸牌自动跳到一起,钻进了纸盒子。他把它放到一边,又把指关节按得叭叭作响。“告诉我,达伦·山,你为什么要来?又来偷我的东西吗?你还想要八脚夫人吗?” 我摇了摇头。“我再也不想看见那个怪物了!”我气愤地说。 他大声笑了起来。“它听了这话会伤心的。” “别拿我开玩笑,”我警告道,“我不喜欢别人取笑我。” “是吗?”他问,“如果我不听你的,你会怎么做呢?” 我掏出十字架和那瓶圣水,把它们高高举起。“我要用这些东西来对付你!”我吼道,以为他会后退几步,吓得呆住不动。可是他没有。他反而笑了起来,又打了个响指,一眨眼间,十字架和塑料瓶已经不在我手里了。它们落到了他的手里。 他仔细端详着十字架,吃吃地笑着,把它捏成了一个小球,就好像那是锡箔做的。接着他又打开圣水的瓶盖,大口喝了起来。 “你知道我最喜欢什么吗?”他问。“我最喜欢痴迷于恐怖电影和恐怖书籍的人。因为他们对读到听到的东西信以为真,带着一些愚蠢的东西来对付我,十字架啦,圣水啦,而不是真正能造成伤害的武器,像手枪和手榴弹什么的。” “你是说……十字架不能……伤害你?”我结结巴巴地问。 “它们为什么能伤害我?”他问。 “因为你是……邪恶的。”我说。 “是吗?”他问。 “是的,”我说,“肯定是的。你是个吸血鬼。吸血鬼都是邪恶的。” “你不应该读到什么就相信什么。”他说。“不错,我们吸血鬼的口味确实与众不同。但不能仅仅因为我们饮血就说我们是邪恶的。吸血蝙蝠喝牛血马血时也是邪恶的吗?” “不是。”我说。“但那不一样。它们是动物。” “人也是动物。”他对我说,“如果一个吸血鬼杀了人,那么他就是邪恶的。但如果他只是喝一点血来填饱他饿得咕咕叫的肚子……这有什么害处呢?” 我答不上来。我头脑发木,不知道该相信什么了。我独自一人,手无寸铁,完全受他摆布。 “看得出来,你没有心思辩论,”他说,“很好。我就把这些演说留着以后再讲。那么告诉我吧,达伦·山,既然你不想要我的蜘蛛,那你想要什么呢?” “八脚夫人咬了斯蒂夫·伦纳德。”我告诉他。 “就是那个人们管他叫斯蒂夫·豹子的家伙,”他点着头说,“这事儿真糟糕。不过,不知天高地厚、随便玩火的小男孩,活该——” “我要你把他救活!”我嚷道,打断了他的话。 “我?”他问道,假装很吃惊,“可我又不是医生,又不是专家。我只是一个马戏团演员。一个怪物。你没忘记吧?” “不,”我说,“你的本事很大。我知道你能救他。我知道你有这个能力。” “也许吧。”他说,“八脚夫人的毒牙是致命的,但每一种毒都有解药。也许我确实有药。也许我有一瓶血清,可以恢复你朋友的自然生理功能。” “是啊!”我高兴地喊了起来,“我早就知道!我早就知道!我——” “可是,”暮先生说,竖起一根长长的、皮包骨头的手指,让我闭嘴,“也许那只是一个小瓶子。也许里面的血清只有一点点。也许它非常珍贵。也许我想留到真正紧急的时候再用,万一八脚夫人咬了我呢。也许我不想把它浪费在一个邪恶的小家伙身上。” “不行,”我轻声说,“你必须把它给我。你必须把它用在斯蒂夫身上。他快要死了,你不能让他死。” “我当然能,”暮先生大笑着说,“你的朋友对我来说算得了什么?那天夜里你在这里也听见了:他说他长大以后要做一个专门抓吸血鬼的人!” “他只是嘴上说说而已,”我喘着气说,“他是因为生气才说那个话的。” “大概吧,”暮先生在沉思,一边用手揪揪下巴,又摸摸那道伤疤,“可是我还要问一句:我凭什么要救斯蒂夫·豹子呢?血清很珍贵,用完就再也没有了。” “我可以花钱买。”我大声说道,他早就等着我说这句话了。我从他眼睛里看得出来,他眯起眼睛,猛地跨上前,脸上泛起笑容。他正是因为这个才没在第一天夜里拿走八脚夫人,他正是因为这个才没离开这个镇子。 “花钱买?”他狡猾地问,“可你只是一个小孩,你不可能有那么多钱,能买得起解药。” “我可以一点点地把钱付清,”我保证道,“每星期付一点,付五十年,或者你愿意多久就多久。我长大了找一份工作,把挣到的钱都给你。我发誓。” 他摇了摇头。“不行,”他轻声说,“我对你的钱不感兴趣。” “那你到底对什么感兴趣?”我压低声音问,“我知道你肯定有一个价钱,所以才在这里等着我,是不是?” “你真是一个机灵的年轻人。”他说,“那天我一睁眼,发现我的蜘蛛不见了,那里却粘着你的那张纸条,我就知道你很机灵。当时我对自己说:‘拉登,那儿有一个非常出色的孩子,一个真正的天才。那儿有一个非常合适的男孩。’” “别再胡扯了,快说你到底要什么。”我不耐烦地吼道。 他声音很难听地笑了,随即又严肃起来。“你记得斯蒂夫·豹子和我谈的事情吗?” “当然记得,”我回答道,“他想变成一个吸血鬼。你说他年纪太小了,他就说他愿意做你的助手。这一点你没意见,可是你接着发现他的本性是邪恶的,就拒绝了他。” “大致上是这样,”他赞同道,“只是还有一点不知你记不记得,我当时对招一个助手的想法并不很热心。助手也许有点用处,但同时也是个累赘。” “这一切又说明什么问题呢?”我问。 “后来我又把这件事重新考虑了一番,”他说,“觉得弄一个助手也许并不是一件坏事,特别是我现在离开了怪物马戏团,需要自己照料自己了。巫医大概也会吩咐我招一个助手呢。”他笑着说出这个小小的玩笑。 我皱起眉头。“你是说你现在想让斯蒂夫成为你的助手了?” “天哪,才不是呢!”他尖叫起来,“那个恶魔?谁也说不准他长大以后会做什么。不,达伦·山,我不想要斯蒂夫·豹子做我的助手。”他又用一根长长的、皮包骨头的手指指着我,我在他开口前的一刹那就知道他要说什么了。 “你要我!”我抢在他之前说了出来。看到他脸上阴险、恶毒的笑容,我知道我说对了。 第二十五章 “你疯了!”我嚷道,跌跌撞撞地后退着,“我绝不可能成为你的助手!你一定是疯了,竟然动了这样的念头!” 暮先生耸了耸肩膀。“那么斯蒂夫·豹子就非死不可了。”他轻描淡写地说。 我不再后退。“求求你,”我恳求道,“肯定还有别的办法。” “这件事容不得讨价还价,”他说,“如果你想救你的朋友,就必须到我身边来。如果你不肯,我们就没必要再谈下去了。” “如果我——” “不要再浪费我的时间了!”他捶着桌子,厉声说,“我已经在这个肮脏的洞里住了两个星期,忍受着跳蚤、蟑螂和虱子。如果你对我的建议不感兴趣,你就直说,我就走人。但是不要提出别的办法来浪费我的时间。因为根本就没有别的办法。” 我慢慢点了点头,朝前跨了几步。“跟我说说做一个吸血鬼的助手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说。 他笑了。“你会成为我的旅伴,”他解释道,“陪我一起在世界各地游荡。白天你是我的手和眼睛。我睡觉时你为我放哨。缺少食物的时候,你去为我找食物。你把我的脏衣服送到洗衣店。你为我擦鞋子。你还要照料八脚夫人。总之,你负责伺候我,满足我的每一个需要。作为回报,我会把吸血鬼的本领教给你。”。 “我一定要变成一个吸血鬼吗?”我问。 “最后是要的,”他说,“起初你只具有吸血鬼的某些能力。我会把你变成半吸血鬼,也就是说。你白天也能四处活动。不需要吸很多血就能保持精力充沛。你会获得一些本领,但不是全部。你的衰老速度是普通人的五分之一,而全吸血鬼是十分之一。” “这是什么意思?”我不解地问。 “吸血鬼不是长生不老的,”他告诉我,“但我们的寿命确实比普通人长。我们衰老的速度是普通人的十分之一。也就是说,每过十年我们才长一岁。作为一个半吸血鬼,你是五年增长一岁。” “你的意思是说,每过五年,我的年龄才增加一岁?”我问。 “确实如此。” “我说不清,”我嘟囔道,“总觉得听上去有点玄乎。” “看你自己的选择吧,”他说,“我不能强迫你做我的助手。如果你觉得不愿意,就尽管走人好了。” “可是如果我走了,斯蒂夫就会死!”我大声说道。 “是啊,”他同意我的说法,“或者你做助手,或者他一命呜呼。” “那并没有多少选择余地。”我不满地抱怨道。 “是啊,”他承认道,“确实如此。但只有这个条件,你接受吗?” 我盘算着。我真想一口拒绝,赶紧从这里跑开,永远不再回来。可如果我这么做,斯蒂夫就死定了。他值不值得我花这么大代价呢?我心里的负疚感真的这么沉重,需要我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回他的生命吗?最后,我的回答是—— “好吧。”我叹了口气,“我不愿意答应,可我的双手被拴住了。不过我想让你明白一点:一旦我有机会背叛你,我会马上背叛;如果我有机会向你报复,我绝不会犹豫。你永远不可能信任我。” “够公道的。”他说。 “我不是说着玩儿的。”我说。 “这我知道,”他说,“所以我才要你呢。一个吸血鬼的助手必须有点骨气。正是你身上的这股斗志吸引了我。我知道,让你这样的孩子陪伴在我身边肯定有危险,可到了关键时刻,到了真正需要战斗的时候,我知道你肯定是一个得力的助手。”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我们怎么做?”我问。 他站起来,把桌子推到一边。他走上前,在离我大约半米远的地方停住了。他真高啊,简直像一座大楼。他身上还有一股我以前没有注意到的恶臭,是血的气味。 他举起右手,手背对着我。他的指甲并不是特别长,但看上去很尖。他又举起左手,把右手的指甲扎进左手指尖的肉里;然后又以同样的方法,左手指甲在右手指上也扎出了血印。他这么做的时候疼得龇牙咧嘴。 “把你的两只手举起来。”他粗声粗气地说。我只顾望着鲜血从他的手指上滴落,没有服从他的命令。“快点!”他吼道,一把抓住我的双手,把它们举了起来。 他把他的指甲扎进我指尖的肉里,一次就把十个指尖全扎破了。我痛得大叫,使劲儿往后退缩,把手抽了回来,在两侧的衣服上擦着。 “别像个娃娃似的不懂事。”他讥笑道,猛地把我的手拉开了。 “疼死了!”我叫道。 “当然会疼,”他大声笑道,“我也疼呢。你以为变成一个吸血鬼就那么容易?要习惯疼痛。还有许多疼痛等着你呢。” 他把我的两根手指放进他的嘴里,吸出了一些血。我望着他让血在嘴里滚来滚去,咂摸着血味。最后他点点头,把血咽下去了。“这血不错,”他说。“我们可以开始了。” 他把他的手指压在我的手指上,伤口对着伤口。我的手臂传来一种麻酥酥的感觉,持续了好几秒钟。然后,我感到全身的血液都在奔涌,我意识到我的血正通过我的左手从我的身体流向他的身体,而他的血则通过我的右手流进我的身体。 这是一种奇怪的、微微有些刺痛的感觉。我感到他的血从我的右臂流上来。然后顺着躯体往下走,再循环到身体左侧。血流进我的心脏时,突然有一种刀刺般的剧痛,使我差点瘫倒在地。暮先生也经历了同样的感觉,只见他咬紧牙关,全身大汗淋漓。 疼痛一直持续着,直到暮先生的血循环到我的左胳膊上,开始重新流回他的身体。我们互相对着手又坚持了几秒钟,然后他大喊一声甩开我的手。我仰面跌倒在地。我觉得头晕,恶心。 “把你的手指给我。”暮先生说。我抬眼望去,看见他正舔着他的手指。 “我的唾沫能使伤口愈合。不然的话,你的血会流光,你就会死。” 我低头望着我的手,发现鲜血正在大量地流出来。我伸出双手,让吸血鬼把它们放进嘴里,用他粗糙的舌头舔着我的指尖。 等到他吐出我的手指时,血已经不流了。我用一块破布擦去残留的血迹。我端详着我的手指,发现指尖上只有十个淡淡的小伤痕。 “这是你识别一个吸血鬼的标志,”暮先生告诉我,“把一个人变成吸血鬼还有其他办法,但手指是最简单、疼痛最轻的办法。” “就这样吗?”我问,“我现在就是半吸血鬼了?” “是的。”他说。 “我没觉得有什么不同。”我对他说。 “一般要过几天才会出现效果。”他说。“总需要有一个适应期。不然就太够呛了。” “怎样才能成为一个全吸血鬼呢?”我问。 “还是这个办法,”他说,“只是对手的时候更长一些,让吸血鬼的血更多地流进你的身体。” “有了新本领,我能做什么呢?”我问,“我能变成一只蝙蝠吗?” 他哈哈大笑,震得房子都在颤抖。“蝙蝠!”他声音刺耳地说,“难道你真的相信那些愚蠢的故事?你我这么大块头的人,怎么可能变成一只小不点儿的飞老鼠呢?动动脑子吧,小伙子。我们不可能变成蝙蝠、老鼠或青蛙,正如我们不能变成轮船、飞机或猴子一样!” “那我们能做什么呢?”我问。 他挠了挠下巴。“太复杂了,现在一时半会儿说不清楚。”他说,“我们必须去照料你的朋友了。如果他不能在明天早晨之前得到解药,这些血清就不起作用了,何况我们以后有的是时间讨论这些神秘的本领。”他咧嘴笑了。“可以说我们的时间要多少有多少。” 第二十六章 暮先生领路,我们走上楼梯,离开了老剧场。他信心十足地在黑暗中穿行。我觉得我似乎比进来的时候看得更清楚些,但那也许只是因为我的眼睛已经适应了黑暗,而不是因为我的血管里流淌着吸血鬼的血。 一到外面,他就叫我跳到他的背上。“手臂搂住我的脖子,”他说,“不要撒手,也不要突然乱动。” 我跳上去时低头一看,发现他脚上穿着拖鞋。我觉得很奇怪,但什么也没说。 我刚趴到他背上,他就跑了起来。我起先并没注意到有什么异样,但很快发现周围的建筑物嗖嗖地往后闪。暮先生的腿似乎并没有动得那么快,相反,好像是整个世界都在飞快地移动,而我们正从它旁边溜过! 几分钟后,我们就来到了医院。这段路一般要花二十分钟,还需要拼命奔跑才行呢。 “你怎么跑得这么快?”我一边从他背上滑下来,一边问道。 “速度是相对的。”他说,这就是他给我的回答。他用红斗篷紧紧裹住肩膀,尽量躲在阴影里,不让别人看见我们。 “你朋友在哪个病房?”他问。 我把斯蒂夫的房间号告诉了他。他抬头数着一扇扇窗户,然后点点头,再次叫我跳到他背上。我坐稳后,他便朝墙根走去,然后脱掉拖鞋,手和脚贴在墙上。接着他把指甲径直插进了砖头里! “嗯,”他嘟囔道,“砖头有点松了,但还能支撑得住。万一我们滑下去,你不要紧张。我知道怎样双脚落地。吸血鬼只有从很高的地方摔下来才会摔死。” 他顺着墙往上爬,指甲插进砖头,先移动一只手,然后是一只脚,再是另一只手和另一只脚,就这样手脚交替着爬。他的动作很快,一眨眼的工夫我们就到了斯蒂夫的窗口,贴在窗台上朝里面望去。 我拿不准现在是什么时间,但肯定很晚了。病房里除了斯蒂夫没有别人。暮先生推了推窗户,发现插死了。他把一只手的手指放在插销旁的玻璃上,用另一只手打了个响指。 插销一下子就弹开了!他把窗户推了上去,抬腿跨进病房。我从他背上滑了下来。他去查看门时,我仔细打量着斯蒂夫。斯蒂夫的呼吸比上次更吃力,断断续续的,全身又插了许多新的管子,弯弯曲曲地连着一些看着怪吓人的机器。 “毒性发作得很快,”暮先生说,他在我身后隔着我的肩头垂眼望着斯蒂夫,“我们也许来得太晚了,救不活他了。” 暮先生探身翻开斯蒂夫的一只眼皮。他久久地盯着那只眼球,然后抓住斯蒂夫的右手腕。最后他哼哼了两声。 “我们还来得及,”他说,我顿时觉得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幸亏你没有再耽搁。再迟几个小时,他就没命了。” “别说了,快给他治疗吧。”我不耐烦地说,并不想知道我最好的朋友离死亡有多远。 暮先生身上的衣服有许多口袋,他从其中一个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玻璃瓶,打开床边的灯,把瓶子举到光线下,端详着里面的血清。“我必须格外小心,”他对我说,“这种解药差不多和毒药一样致命呢。只要多喝几滴,就……”他用不着把话说完。 他把斯蒂夫的脑袋偏向一侧,叫我扶稳了,然后他用一个手指甲贴住斯蒂夫的脖子划了一道小口子。他用手指按住伤口,另一只手打开瓶塞。 他把玻璃瓶举到唇边,正准备要喝。“你在做什么?”我问。 “必须通过我的嘴喂给他。”他说,“医生可能会打针,但我对针头之类的玩意儿一窍不通。” “这安全吗?”我问,“你不会把细菌传给他吧?” 暮先生无声地笑了。“如果你想叫医生来,随你的便。”他说,“不然的话,就请多少相信一点你面前的这个人吧,早在你爷爷生下来以前,他就在干这一行了。” 他把血清倒进嘴里,含在舌头上滚来滚去,然后探身向前,用嘴唇盖住了那道伤口。他的腮帮子鼓起来又瘪了进去,他把血清吹进了斯蒂夫的体内。 完事以后。他坐回到椅子上,擦了擦嘴唇周围,把嘴里残留的一点血清吐在地上。“我总是害怕不小心把那玩意儿咽下去。”他说。“我一定要在某天夜里去报一个学习班,学会用简单的办法做这件事。” 我正想回答,可就在这时斯蒂夫开始动弹了。他先动了动脖子,然后是脑袋,然后是肩膀。他的胳膊抽搐着,两条腿也动了起来。他的脸缩成一团,他开始哼哼了。 “怎么回事?”我问,生怕出了什么差错。 “一切正常。”暮先生说着,把瓶子收了起来,“他刚才处在死亡的边缘,而回到人间的旅途肯定不会令人愉快。他会疼上一段时间,然后就活下来了。” “会不会有什么后遗症?”我问,“他会不会腰部以下瘫痪什么的?” “不会,”暮先生说,“他会好起来的。他会觉得身体有些僵硬,而且很容易感冒,但在其他方面他和从前完全一样。” 斯蒂夫的眼睛猛地睁开了,盯住了我和暮先生。他的脸上闪过一丝困惑的表情。他张嘴想说什么,可是他的嘴巴不听使唤。接着他的目光变得散乱起来,眼睛又闭上了。 “斯蒂夫?”我喊道,一边摇晃着他,“斯蒂夫?” “这样的情形还会出现许多次,”暮先生说,“他整个夜里都会忽而清醒,忽而糊涂。到了早上他就会醒来,到了下午他就可以坐起来,嚷嚷着要吃饭了。 “好了,”他说,“咱们走吧。” “我想在这里再待一会儿,看到他恢复了心里才踏实。”我回答道。 “你是想弄清我没有骗你吧。”暮先生笑了起来,“我们明天再来,你就会看到他已经好了。现在我们真的必须走了。如果再待下去——” 突然,门开了,一个护士走了进来! “这里是怎么回事儿?”她看见我们大吃一惊,喊了起来,“你们到底是——” 暮先生的反应非常迅速,他一把抓起斯蒂夫的被单朝护士扔去。护士挣扎着想扯掉床单,结果摔倒在地,双手都缠在乱糟糟的床单里。 “快走,”暮先生压低声音说,一边赶紧朝窗口冲去,“我们必须马上离开。” 我望望他伸过来的那只手,又望望斯蒂夫,再望望那个护士,然后望望敞开的房门。 暮先生垂下手。“我明白了,”他用一种干巴巴的声音说,“你是想背叛我们的契约。”我迟疑着,张了张嘴想说什么,然后——不假思索地采取了行动——转身朝门口冲去! 我以为他会拦住我。但他什么也没做,只是在我后面嚷道:“很好,达伦·山,你跑吧!这不会给你带来任何好处。你已经是夜间活动的生灵了。你已经是我们中间的一分子了!你会回来的。你会跪着爬回来,哭着喊着求我帮助你。跑吧,傻瓜,跑吧!” 说完他就哈哈大笑起来。 他的笑声一直追着我跑过走廊、跑下楼梯、跑出前门。我一边跑,一边不停地扭头朝后看,以为他会飞身朝我扑来,可是我一直到家都没有见到他的踪迹——没有看见他的身影,没有闻到他的气味,也没有听见他的声音。 他留给我的只有他的笑声,那笑声像巫婆刺耳的诅咒声一样,在我的脑海里久久回荡。 第二十七章 星期一早晨,妈妈接完电话,告诉我们斯蒂夫已经恢复了,我装出很吃惊的样子。妈妈很兴奋,拉着我和安妮在厨房里跳了一会儿舞。 “他是自己突然好起来的?”爸爸问。 “是啊,”妈妈说,“医生都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但谁也没说什么。” “真是不可思议。”爸爸喃喃地说。 “也许是个奇迹吧。”安妮说,我只好把脸偏过去,不让别人看见我在笑。确实是一个奇迹! 妈妈出门去看伦纳德夫人了,我去上学。我离开家门时,隐约有点担心阳光会把我烤焦。当然啦,这种事情没有发生。暮先生告诉过我,我可以在白天四处活动。 我经常感到疑惑,怀疑这一切只是一场噩梦。回想起来太不可思议了。在我内心深处,我知道这是真的,但我拼命想使自己相信这不是真的,有时候差不多真的相信了呢。 我一想到我这个身体很长时间都会不长不变,就觉得特别讨厌。我该怎么向爸爸妈妈和其他人解释呢?过了几年我会显得很傻,特别是在学校里,我坐在班上,周围的同学看上去都比我大。 星期二,我去看望斯蒂夫。他已经坐了起来,一边看电视,一边吃着一盒巧克力。他看见我高兴极了,告诉了我一些他住院时的事情,伙食啦,护士带给他玩的玩具啦,还有那些堆成小山般的礼物。 “我必须经常被毒蜘蛛咬上几口。”他开玩笑说。 “如果我是你,我可不想养成这样的习惯,”我对他说,“也许下一次你就挺不过来了。” 他若有所思地端详着我。“你知道吗,医生们都被弄糊涂了。”他说。“他们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生病,也搞不清我是怎么好起来的。” “你没有把八脚夫人的事告诉他们吗?”我问。 “没有,”他说,“那好像没有多大意义,而且会给你带来麻烦。” “谢谢你。” “它怎么样了?”他问,“它咬了我以后,你把它怎么样了?” “我弄死了它。”我撒谎道,“我气疯了,就一脚把它踩死了。” “真的吗?”他问。 “真的。” 他慢慢点了点头,目光始终没有离开我的脸。“我第一次醒过来时,”他说,“好像看见了你。我肯定是弄错了,因为那是半夜三更。可是那个梦多么逼真呀。我好像还看见有一个人跟你在一起,高高的,长得很丑,穿着红衣服,头发是橘黄色的,左脸颊上有一道长长的伤疤。” 我什么也没说。我说不出话来。我低头望着地面,双手紧紧地捏在一起。 “还有一件有趣的事,”他说,“发现我醒过来的那个护士,发誓说她看见病房里有两个人,一个男人和一个男孩。医生们说她脑子里出现幻觉了,没把她说的话当回事儿。可是真奇怪呀,是不是?” “真是很奇怪。”我表示赞同,但不敢看他的眼睛。 在接下来的两三天里,我开始注意到我身上的变化。我发现我上床后很难入睡,夜里经常醒来。我的听力也提高了,能听见人们在很远地方的说话声。在学校里,我能听见隔壁两个教室的声音,就好像我的教室和它们之间没有隔着墙壁似的。 我的体力增强了。在课间休息和午休时间,我可以在院子里跑来跑去而不出汗。没有人追得上我。另外,我对自己的身体也更敏感,并且更能够控制它了。我可以随心所欲地摆弄足球,在对方的包围中任意盘球。星期四我一连进了十六个球。 我的身体也比以前结实了。我可以不费劲地做俯卧撑和引体向上,想做多少个就做多少个。我没有长出新的肌肉——至少我没有看见——但是我浑身上下涌动着一股力量,这是以前所没有的。我还没有好好测试一下这股力量,但我相信它一定很了不起。 我想把我的新本领隐藏起来,但是很难做到。对于跑步和足球方面的能力,我打马虎眼说我最近加强了锻炼和训练,但其他事情就比较麻烦了。 比如说。星期四午休结束时,铃声响了,球被一个守门员一脚踢到空中。这个守门员已经让我攻进了十六个球。球径直朝我飞来。我伸出右手去抓。我抓到了,但当我捏紧时,我的指甲扎进球里,把球弄破了! 那天我在家里吃晚饭时,有点心不在焉。我听得见隔壁邻居在吵架,我仔细地听他们在吵什么。我嘴里吃着土豆片和香肠,吃着吃着,我发觉不对劲儿,这些东西不应该这么硬。我低头一看,发现我把叉子头咬下来了,把它嚼成了碎片!幸好没有人看见,我洗碗的时候把它悄悄扔进了垃圾箱。 晚上,斯蒂夫打来电话。他已经出院了。他本来应该再恢复一段时间,过完这个周末才回学校呢。但他说他闷得要发疯了,已经央求妈妈明天就让他上学。 “你是说你想上学?”我吃惊地问。 “听着挺奇怪的,是不是?”他大声笑看,“平常我总是找借口待在家里。可是现在我有了借口,却又想上学了!可是你不知道,整天一个人关在房间里有多无聊。在家待一两天还有点意思,可整整一个星期……” 我考虑要不要把实情告诉斯蒂夫,但又拿不准他会是什么态度。他曾经想变成一个吸血鬼。我想,如果他知道暮先生选择了我而不是他,他肯定会不高兴的。 那么要不要告诉安妮呢,这个念头想都别想。自从斯蒂夫恢复健康后,她没有再提到八脚夫人,但我经常发现她老是盯着我。我不知道她脑子里想些什么,我猜大概是这样:“斯蒂夫好起来了,但这不是你的功劳。你本来有机会救他的,可你没有。你说了谎话,拿他的生命去冒险,就为了不给你自己惹麻烦。如果换了是我的话,你也会这么做吗?” 星期五,斯蒂夫成了大伙关注的中心。全班同学都围在他身边,请他讲讲事情的经过。他们想知道是什么东西使他中了毒?他又是怎么活过来的? 医院里是什么样儿?医生有没有给他做手术?有没有留下刀疤?反正就是诸如此类的问题。 “我不知道是什么咬了我。”他说,“我当时在达伦家里,坐在窗户旁边。我听见一个声音,可没等我看清是什么东西,我就被咬了,一下子就昏过去了。”这是我去医院看望他时,我们一起编造的一种说法。 就在那个星期五,我的感觉更奇怪了。我一上午都在教室里东张西望,觉得自己仿佛不属于这里。这一切太没有意义了。“我不应该待在这里,”我不停地想,“我不再是普通的孩子了。我是吸血鬼助手,我应该出去谋生。英语、历史和地理现在跟我有什么关系呢?这不是我应该待的地方。” 托米和阿兰把我踢足球时的非凡表现告诉了斯蒂夫。“这些日子他跑得像风那么快。”阿兰说。 “他玩起球来简直和贝利不相上下。”托米补充道。 “真的吗?”斯蒂夫问,一边用古怪的目光看着我,“这个重大的变化是怎么产生的,达伦?” “没什么变化,”我撒谎道,“只是这阵子我比较顺,运气不错。” “听听,真是个谦谦君子!”托米大笑起来,“多尔顿先生说,他准备让达伦报名参加十七岁以下青年足球队。想想吧,我们中间有一个人在队员年龄不超过十七岁的队里踢球!在我们这个年龄的人里,还从来没有哪个人能进那个队呢。” “没有,”斯蒂夫沉思着说,“确实没有。” “啊,那只是老师为了鼓励我。”我说,想把这事轻描淡写地一带而过。 “也许吧,”斯蒂夫说,“也许。” 那天午休时我踢得很糟糕,我是故意的。我看得出来,斯蒂夫起了疑心。我想他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但他感觉到了我身上有点不对劲儿。我故意跑得很慢,并且放过了一些我平常没有特殊本领时也能抓住的机会。 我的计划成功了。球赛快结束时,斯蒂夫不再仔细研究我的每个动作,又开始拿我开玩笑。可是就在这时,发生了一件事,把一切都给毁了。 阿兰和我都在追一个球。其实他不应该来凑热闹的,因为我离球最近。但阿兰的年纪比我们其他人都要小一点,有时候会做一些傻事。我考虑中途放弃,但我一直故意不好好踢球,已经有些腻烦了。午休时间快要过去了,我想好歹也得踢进一个球吧。于是我拿定主意,去你的阿兰·莫里斯吧。这是我的球,他敢挡我的道,讨厌! 在碰到球的一刹那,我们撞到了一起。阿兰大喊一声,飞了出去。我哈哈大笑,把球盘到自己脚下,转身就要射门。 就在这时,鲜血吸引了我的视线,我停住了脚步。 阿兰笨重地摔倒在地,左膝盖撞破了。伤口很深,鲜血顿时涌了出来。 他哇哇大哭起来,也不知道找点纸巾或布条把伤口捂住。 有人把球从我脚下踢走,盘带着跑开了。我根本没有理会。我的眼睛盯着阿兰。特别是阿兰的膝盖。特别是阿兰的鲜血。 我朝他跨了一步,又跨了一步。我现在站在他面前,挡住了他的光线。 他抬头望着我,一定从我脸上看到了一些异样。他突然停止了哭泣,用不安的眼神瞪着我。 我跪了下来,不等自己明白在做什么,就已经用嘴唇压住他腿上的伤口,吸着他的鲜血,大口地往肚里咽! 就这样持续了几秒钟。我闭着眼睛,嘴里满是鲜血。味道真美啊。我不知道我到底会喝多少。也不知道我会对阿兰造成多大伤害。幸好,我没有机会弄清了。 我意识到人们都围拢了过来,便睁开眼睛。大家几乎都不再踢球,而用惊恐的目光盯着我。我把嘴唇从阿兰的膝头挪开,望着周围我的朋友们,不知道该怎样解释。 突然我有办法了,我一跃而起,张开双臂。“我是吸血鬼之王!”我喊道,“我是不死国的国王!我要吸你们每个人的血!” 他们惊慌地瞪着我,然后都哈哈大笑起来。他们以为我是在开玩笑!他们以为我是在假扮吸血鬼呢。 “你真是个大傻瓜,山。”有人说。 “真野蛮!”一个女生看见鲜血顺着我的下巴滴落,尖声尖气地说,“应该把你关起来!” 铃响了,要回教室上课了。我对自己感到很满意。我以为我把大家都蒙骗住了。可是当我注意到人群后面的一个人时,我的喜悦消失了。那是斯蒂夫,他阴沉的脸色告诉我,他完全知道是怎么回事。他根本没有被我骗住。 他知道了。 第二十八章 那天傍晚,我躲着斯蒂夫,直接奔回了家。我内心十分困惑。我为什么要袭击阿兰呢?我并不想喝别人的血。我并没有寻找可以让我吸血的人。 那么我为什么会像野兽一样朝他扑去?如果再发生这种事怎么办?如果下次旁边没有人出面阻止,我就会一直吸呀吸呀,最后…… 不,这种想法是荒唐的。当时因为是突然看到鲜血,我没有准备,所以一下子失去了控制,就是这样。我会从这件事上吸取教训,下次我就能够控制自己了。 血的味道还留在我的嘴里,我来到浴室,用几杯水把它彻底漱干净了,又刷了刷牙。 我仔细端详着镜子里的自己。我的脸还和以前一样。我的牙齿没有变得尖利起来,眼睛和耳朵也没有丝毫变化。我的身体还是以前的那个身体。没有长出新的肌肉,体重也没有增加,也没有新长出几撮汗毛。惟一比较明显的变化是我的指甲,它们变得坚硬了,而且颜色发黑。 那么我为什么会有这么古怪的行为呢? 我用一个指甲顺着镜子划下来,划出一道又深又长的印子。“我必须当心这些指甲。”我暗自想道。 除了向阿兰发起过一次进攻,我的表现还算可以。实际上,我越想越觉得这件事没有那么可怕。不错,我要过很多很多年才能长大,而且我看见鲜血时必须格外小心。这些都是令人沮丧的事情。 可是除此之外,生活应该还是蛮不错的。我比其他同龄人都要结实,动作也比他们敏捷、协调。我可以成为一名运动员,或者拳击手,或者足球队员。我的年龄可能对我不利,但如果我有足够的能力,那也不成问题。 想想吧:一个吸血鬼足球队员!我会成为百万富翁的。我会到电视上做访谈,会有人给我写书,还会有一部电影专门讲我的故事,我还会应邀与一支著名乐队合作一首歌曲。或者,我可以进入电影界,为其他孩子做替身。 或者…… 我正想得出神,突然有人敲门,打断了我的思路。“谁?”我问。 “我是安妮。” 门外的人回答。“你洗完了吗?我要洗澡,已经等好长时间了。” “进来吧,”我对她说,“我完事了。” 她进来了。“对着镜子自我欣赏呢?”她问。 “当然啦,”我咧嘴笑着说,“不应该吗?” “如果我长着你那样的一张脸,我就会远远地躲开镜子。”她咯咯地笑了。她身上裹着一条毛巾,拧开浴缸龙头,把一只手伸到水下试试水温。然后她坐在浴缸边上,用探究的目光打量着我。 “你的样子怪怪的。”她说。 “没有啊,”我说。我又照着镜子问道:“我怪吗?” “是啊。”她说,“我也说不上到底怎么回事,反正你有点儿不对头。” “你在胡思乱想。”我对她说,“我还和以前一个样。” “不对,”她摇了摇头,说道,“你肯定……”这时浴缸放满了,她停住话头,扭身把龙头关掉。她俯下身子时,我的眼睛紧盯着她颈部的曲线,突然感到嘴里发干。 “就像我刚才说的,你看上去——”她一边说,一边转过身来。一看见我的眼睛,她的话戛然而止。 “达伦?”她紧张地问,“达伦,你怎么——”我举起右手,她顿时沉默下来。我将手指慢慢地来回移动,然后又划着小圆圈。她目光呆呆地瞪着我的手指,眼睛越睁越大。我居然在给她催眠!我也不知道我怎么学会这样做的。 “过来。”我吼道,声音比平常低沉。安妮站起身,听从我的命令。她的动作像在梦游,目光呆滞,胳膊和腿都直僵僵的。 她站在了我的面前,我用手指抚摸着她颈项的轮廓。我的呼吸粗重,好像隔着一层薄薄的烟雾看着她。我慢慢用舌头一圈圈地舔着嘴唇,肚子里隆隆作响。我感到浴室里热得像火炉,我看见一滴滴汗珠顺着安妮的面颊滚落下来。 我绕到她身后,两只手一直没有离开她的身体。我可以感觉到她的血管在我手指的抚摸下轻轻跳动。当我压紧她脖子根附近的一根血管时。 我看见它暴突出来的样子蓝莹莹的,非常美丽,似乎等着人来把它扯开吸干。 我露出牙齿。探过身子,嘴巴张得大大的。 就在这最后关头,就在我的嘴唇快要碰到她脖子的一刹那,我看见了我在镜子中的形象,谢天谢地,这总算使我停止了行动。 镜子里的那张脸像是一张陌生而扭曲的面具,上面是通红的眼睛,刀刻一般的皱纹和恶狠狠的狞笑。我抬起头,想看得更清楚些。那张脸是我的,同时又不是我的。就好像有两个人共同占有一个身体,一个是正常的普通男孩,另一个则是夜间活动的野兽。 我望着望着,那张丑陋的脸隐去了,渴望饮血的冲动也慢慢消退了。我呆呆地看着安妮,心里充满恐惧。我刚才差点咬了她!我差点吸了我亲妹妹的血! 我大喊一声,从她身边跳开,双手捂住脸,不敢再看镜子,不敢再看我可能会看到的东西。安妮踉踉跄跄地后退了几步,然后用迷迷糊糊的目光打量着浴室四周。 “出什么事了?”她问,“我觉得挺奇怪的。我是进来洗澡的,是吗?洗澡水准备好了吗?” “是的,”我轻声说,“准备好了。” 我也准备好了。准备成为一个吸血鬼! “你洗澡吧,我走了。”我说,然后就走了出来。 我靠在门厅的墙上歇了两分钟,做着深呼吸,使自己平静下来。 这是无法控制的。对血的渴望将是我不能战胜的。我现在甚至用不着看见流出来的血了。只要一想起血,就足以勾起我身体里的兽性。 我跌跌撞撞地回到自己的房间,瘫倒在床上。我躺在那里伤心地哭着,因为我知道我作为一个正常人的生活已经结束了。我不可能再像以前那个普普通通的达伦·山那样生活了。我身体里的吸血鬼本能已经无法控制。 它早晚会使我做出骇人听闻的事情,说不定我会把爸爸妈妈和安妮都杀死呢。 我不能让这种事发生。绝不能。我的生命已经不再重要,我的朋友和亲人的生命才是最重要的。为了他们的缘故,我不得不远走他乡,到一个我伤害不到他们的地方。 等到夜幕降临,我便偷偷溜了出去。这次我没有耽搁到爸爸妈妈都睡着以后,因为我不敢。我知道爸爸或妈妈睡觉前会到我的房间来。我可以想像得出来,妈妈俯身亲我,向我道晚安,结果我一口咬住她的脖子,把她吓得魂飞魄散。 我没有留纸条,也没有带走任何东西。我根本不可能考虑这些事情。我只知道我必须离开家,越快越好。任何妨碍我出逃的东西都是讨厌的。 我走得很快。不一会儿就到了剧场。它不再显得那么阴森可怕了。我已经习惯了它。而且,吸血鬼压根儿就不害怕黑乎乎的、闹鬼的房子。 暮先生正在门后面等着我。 “我听见你来了,”他说,“你在常人的世界里待的时间比我料想的要长。” “我吸了我一个最好朋友的血,”我告诉他,“我还差点咬了我妹妹。” “你现在逃出来还算便宜的,”他说,“许多吸血鬼杀死了周围亲近的人,才意识到他们注定要走上这条路。” “没办法再回到从前了,是吗?”我悲哀地问,“没有灵丹妙药,可以使我重新变成普通人,或者阻止我去袭击别人?” “现在惟一能阻止你的东西,”他说,“就是用一根结结实实的旧木桩刺穿你的心脏。” “好吧,”我叹了口气,“我实在不愿意,但我想我也没有别的选择。我是你的人了。我不会再逃跑,你随便处置我吧。” 他慢慢地点点头。“我说这话你大概不相信,”他说,“其实我知道你正在经历的事情,而且非常同情你。”他摇了摇头。“可是说这些都没有什么用。我们还有工作要做,不能再浪费时间了。来吧,达伦·山,”他说着抓起我的手,“我们还要做许多事情,你才能获得作为我助手的合法身分。” “什么事情?”我不解地问。 “首先,”他说,脸上浮起一个狡猾的微笑,“我们必须杀死你!” 第二十九章 最后那个周末,我在心里默默地向一切告别。我拜访了我最喜欢的每一个地方:图书馆、游泳池、电影院、公园、足球场。有些地方我是让爸爸妈妈陪我去的,有些是和阿兰·莫里斯或托米·琼斯同去的。我真想和斯蒂夫一起待一会儿,但我没有勇气面对他。 我经常感到好像有人在跟踪我,这使我脖子后面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可是当我回头张望时,却什么人也看不见。最后,我断定是我自己神经过敏,不去睬它了。 我珍惜和家人、朋友在一起的时刻,觉得每分每秒都那么宝贵。我出神地端详他们的脸,倾听他们的声音,让这一切牢牢地铭刻在我记忆里。我知道我再也见不到这些人了,这真使我感到心如刀绞。可是没有别的办法,我已经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 那个周末,我觉得他们不管做什么都那么可爱。妈妈亲我吻我,我不再觉得别扭;爸爸叫我做这做那,我不再感到生气;就连阿兰那些愚蠢的笑话,也没有把我惹恼。 我和安妮在一起的时间比别人都多。以后我最想念的人就是她。我把她背在背上,抓着她的胳臂把她抡起来转圈,和托米一起带她到足球场玩儿!我甚至还陪她玩了一会儿布娃娃! 有时候我真想哭啊。我望着爸爸妈妈和安妮,意识到我是多么爱他们,失去他们我的生活将会多么空虚。每当这时,我不得不扭过头去,深深地吸气。有几次即使这样也不管用,我只好一头冲出去,找个地方偷偷地痛哭。 我想,他们也猜出我有点不对劲儿了。星期六晚上,妈妈走进我的房间待了好长时间。安顿我上床,替我掖好被子,给我讲故事,听我说话。我们已经好多年没有这样在一起了。她走了以后,我觉得很后悔,以前这样的夜晚太少了。 早上,爸爸问我有没有什么事情想跟他谈谈。他说我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肯定要经历一些变化,如果我有情绪波动,或者想一个人单独待着,他可以理解。但只要我想与人交谈,他总是在那里等着我。 “你会在那里,可我不会了!”我又想哭了,我什么也没说,只是点点头,谢过了他。 我尽量表现得非常完美。我想留下一个很好的印象,以后他们想起我时,就会记得我是一个好儿子、好哥哥、好朋友。我希望我走了以后,没有人会认为我有哪点不好。 星期天,爸爸本来打算带我们到饭店吃晚饭,但我提出在家里吃。这将是我和他们吃的最后一顿饭了,我希望它不同寻常。等我在以后的岁月里回想起这顿晚饭,我就能记得我们四个人在家里,是和和美美的一家人。 妈妈烧了我最爱吃的东西:鸡、烤土豆、煮玉米棒。我和安妮喝的是刚榨出的橙汁,爸爸妈妈喝一瓶葡萄酒。我们的甜食是草莓乳酪饼。每个人的情绪都很好。我们还唱歌来着。爸爸呵呵笑着说了几个特别滑稽的笑话。 妈妈用两把勺子敲了一支曲子。安妮念了几首诗。后来大家都玩起了看手势猜字谜的游戏。 我真希望这一天永远不要结束。然而,当然啦,所有的日子都终归会结束的。太阳落山了,夜的黑幕笼罩了天空。 过了一会儿,爸爸抬起头,又看了看他的手表。“该上床睡觉了,”他说,“你们俩明天还要上学呢。” “不,”我在心里说,“我不上学了。我再也不会上学了。”那本应该使我高兴的——可是我心里只想着:“不上学就意味着没有多尔顿先生,没有朋友,没有足球,没有学校组织的郊游。”我尽量拖延着不肯上床睡觉。我花了好长时间脱衣服,换睡衣;又花了更长的时间洗手,洗脸,刷牙。后来再也躲不过去了,我就来到楼下的起居室,爸爸妈妈正坐在那里聊天。他们抬起头看见我,感到很惊讶。 “你没事吧,达伦?”妈妈问。 “我挺好的。”我说。 “你没觉得不舒服吧?” “我挺好的,”我向她保证,“我只想跟你们道个晚安。”我用手臂搂住爸爸,亲亲他的面颊。接着我又这样亲亲妈妈。“晚安。”我分别对他们说。 “这真可以写进书里了。”爸爸笑了起来,揉着面颊上我刚刚亲过的地方,“安吉,他多长时间没有亲我们俩,向我们道晚安了?” “太久太久了。”妈妈微笑着说,拍了拍我的头。 “我爱你们,”我对他们说,“我知道我平常不说这句话,但我真的爱你们。我爱你们两个,永远都爱。” “我们也爱你,”妈妈说,“是不是,德莫特?” “那还用说。”爸爸说。 “那就告诉他吧。”妈妈不依不饶地说。 爸爸叹了口气。“我爱你,达伦。”他翻了翻眼珠,知道那副滑稽样儿会把我逗得乐。然后他搂了我一下。“我真的爱你。”他说,这次是认真的。 然后我离开了他们。我不忍离去,在门外又站了一会儿,听他们说话。 “你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妈妈问。 “小孩子嘛,”爸爸大大咧咧地说,“谁知道他们脑子里想些什么?” “肯定有什么事不对劲儿,他怪里怪气的,已经有些日子了。” “大概他有女朋友了吧。”爸爸说道。 “大概吧。”妈妈说,但听上去并不完全相信。 我已经耽搁得太久了。我担心如果我再不走,我就会冲进屋去,把实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他们。如果我那么做了,他们就会拦着我,不让我去执行暮先生的计划。他们会说现实生活中根本没有吸血鬼,他们会不顾危险地阻止我和那些人混在一起。 我想起了安妮,想起我差点就咬了她,我知道我绝不能让他们阻拦我。 我拖着沉重的脚步上楼来到我的房间。这是一个温暖的夜晚,窗户是开着的。这点很重要。 暮先生躲在衣柜里等我。他听见我关门的声音,就钻了出来。“里面真挤,”他抱怨道,“我真为八脚夫人感到难过,被挤在里面那么长时间——” “闭嘴。”我对他说。 “用不着那么粗暴嘛,”他鼻子里喷着气说,“我只是发表一点看法。” “行了,不许再说三道四。”我说,“你大概觉得这个地方不怎么样,可我觉得很好。从我记事的时候起,这就是我的家、我的房间、我的衣柜。过了今晚,我就再也看不到它了。这是我在这里的最后一点儿时间。所以不许你说它的坏话,行吗?” “对不起。”他说。 我最后一次久久地环顾着这个房间,然后悲哀地叹了一口气。我从床底下拖出一个包,递给暮先生。“这是什么?”他怀疑地问。 “一些私人的东西。”我对他说,“我的日记。一张全家福照片。还有其他几样零碎的东西。没什么大不了的。你能替我保管吗?” “好吧。”他说。 “但是你保证不偷看。”我说。 “吸血鬼之间是没有秘密的。”他说。但他一看见我的脸色,便咂了咂嘴。耸了耸肩膀。“我不打开就是了。”他保证道。 “好吧,”我说,深深吸了一口气,“药水带来了吗?”他点点头,递过来一只深色的瓶子。我往里一看,那液体又黑又稠,还有一股难闻的气味。 暮先生走到我背后,把双手放在我的脖子上。 “这行吗,你有没有把握?”我紧张地问。 “你就相信我吧。” “我以前总是以为,人如果断了脖子,就不会走路,也不会说话了。” “不是这样,脖子上的骨头没有多大关系。如果脊髓——就是脖子中间向下延伸的那条长长的神经断了,人就会瘫痪。我会小心不伤着它。” “医生不会觉得有些奇怪吗?”我问。 “他们不会检查的,药水会使你的心脏跳得很慢很慢,医生会认为你已经死了。他们会发现你的脖子断了,就把两件事联系在一起。如果你年纪再大一些,他们会给你做尸体解剖。可是没有哪个医生愿意把一个孩子切开。好了,你是不是完全清楚了要发生的事,清楚了你必须怎样做?”他问。 “清楚了。”我说。 “千万不能有丝毫差错,”他警告道,“你只要失误一点点,我们的整个计划就泡汤了。” “我又不是傻瓜!我知道该怎么做!”我没好气地说。 “那就行动吧。”他说。 我就行动了。 我怒气冲冲地把瓶子里的东西一口吞了下去。难喝极了,我做了个鬼脸,但随即我打了个激灵,身体突然僵硬起来。倒不怎么疼,但有一种冷冰冰的感觉顺着我的骨头和血管蔓延开来。我的牙齿也开始格格地打战。 过了大约十分钟,药水才发挥它致命的魔力。到了最后,我的四肢都动弹不得,肺也不呼吸了(实际上还在呼吸,只是很慢、很慢),心脏也停止了跳动(实际上并没有完全停止,但它跳动的速度慢得检测不出来)。 “我现在要拧脖子了,”暮先生说,接着我就听见咔哒一响,他把我的脑袋猛地拧到一边。我一点感觉也没有:我的器官都失灵了。“好了,”他说,“应该差不多了。现在我要把你从窗户中扔出去。” 他抱着我走过去,在那里站了片刻,呼吸着夜晚的空气。 “我必须把你狠狠地扔下去,使效果显得逼真一些。”他说,“你大概会摔断几根骨头。几天以后,等药效过去了,它们就会疼起来,但我过后会把它们接好的。我们走吧!” 他一把拎起我。犹豫了一下。然后把我猛地扔了出去。 我迅速坠落,景物模糊地从眼前一闪而过,最后我重重地仰面摔倒在地。我的眼睛是睁着的,我发现自己瞪着房角的一根下水管。 暂时没有人发现我的身体,我就躺在那里,听着夜晚的声音。最后,一位过路的邻居看见了我,过来查看。我看不清他的脸,但他把我翻转过来、看见我毫无生气的身体时,我听见他倒抽了一口冷气。 他赶紧冲到我们家门前,使劲地捶门。我听见他在高声喊着我的爸爸妈妈。然后他领着他们向这边走来,这时我又听见了爸爸妈妈的声音。他们以为他在跟他们开玩笑,或者是弄错了。我爸爸气冲冲地大步走过来,一边低声嘟囔着什么。 他们一拐弯就看见了我,脚步声立刻停住了。一片可怕的死寂,持续了很长时间。然后爸爸妈妈扑过来抱起了我。 “达伦!”妈妈尖叫着,把我贴在她的胸口上。 “放开,安吉。”爸爸喊道,掰开她的手,把我平放在草地上。 “他这是怎么啦,德莫特?”妈妈哭号着问。 “我不知道。他一定是摔下来了。”爸爸站了起来,抬头望着我卧室敞开的窗户。我可以看见他的双手攥成了拳头。 “他不动了。”妈妈先是平静地说,然后猛地抓住我,剧烈地摇晃着。“他不动了!”她尖叫起来,“他不动了。他不动了。他不——” 爸爸又一次把她的双手掰开。他示意我们的邻居过去,把妈妈交给了他。“把她带进去,”他轻声说,“打电话叫救护车。我留在这里照看达伦。” “他……死了吗?”邻居问道。妈妈听了,用手捂住脸,大声抽泣起来。 爸爸微微摇了摇头。“没有,”他说,一边轻轻捏了一下妈妈的肩膀,“他只是昏过去了,像他的朋友那样。” 妈妈放下双手。“像斯蒂夫那样?”她略微带着点儿希望问。 “是的,”爸爸微笑着回答,“他会像斯蒂夫那样突然好起来的。好了,快去打电话叫人吧,好吗?” 妈妈点点头,赶紧跟着邻居离开了。爸爸脸上的笑容一直保持到她走出了视线,然后他朝我俯下身子,检查了一下我的眼睛,又摸摸我的脉搏。 他没有发现任何生命的迹象,就把我重新放下,拂去遮住我眼睛的一绺头发,然后做了一件我怎么也没想到的事情。 他哭了! 我就这样进入了人生的一个崭新而悲惨的阶段,那就是——死亡。 第三十章 医生们很快就宣布了他们的结论。没有呼吸,没有脉搏,没有任何动静。对他们来说,这是个一目了然的病例。 最让我难受的,是我知道周围发生的事情。我真后悔没有向暮先生另外要一种药水,能够让我陷入沉沉的梦乡。像这样听着爸爸妈妈伤心地哭泣,听着安妮尖叫着呼唤我醒来,真让人痛苦极了。 过了两个小时,我们家的朋友们纷纷赶来,又是一阵阵哭泣,一阵阵唏嘘叹息。 我多么想躲开这一切。我还不如在半夜三更和暮先生一起逃跑呢,可他对我说那是不可能的。 “如果你逃跑了,”他说,“他们就会找你。到处贴着寻人启事,报纸上登着照片,把警察也惊动了。我们就会不得安宁。” 装死是我惟一的选择。如果他们认为我死了,我就自由了。没有人会去寻找一个死人。 现在,我听着周围悲哀的声音,心里同时诅咒着暮先生和我自己。我不应该这么做。我不应该让他们经受这些。 还是从好的方面来看待这件事吧,至少,长痛不如短痛。他们是很悲哀,而且这悲哀会持续一段时间,但他们最终会缓过劲儿来的(我这样希望)。如果我逃跑了,他们的痛苦就会永无止境,他们会一辈子都盼望着我回来,千方百计地到处寻找我,相信我总有一天会回到他们身边。 负责丧葬的人来了,把屋里的探视者都劝了出去。他和一位护士脱掉我的衣服,检查我的身体。我的一些知觉慢慢回来了,我可以感到他冰冷的手在我身上这里捅捅,那里戳戳。 “他的状况非常好,”他轻声对护士说。“又结实又新鲜。没有一点伤痕。我对它没有什么可做的,只需给他抹一点胭脂,使他的面颊显得红润一些就行了。” 他翻开我的眼皮。他是一个胖乎乎的男人,长得挺喜气的。我真担心他会从我的眼睛里看出我还活着,但他没有。他只是轻轻把我的脑袋从一侧转到另一侧,我脖子上的断骨咔咔作响。 “人是多么脆弱的动物啊。”他叹息着,一边继续给我做其他检查。 那天晚上,他们把我搬回了家,放在起居室里的一张铺了布的长桌子上,让人们进来向我的遗体告别。 我听着人们议论我,就好像我已经不在人世,那感觉真是好古怪!他们议论我的一生,说起我刚生下来时的样子,还说我是一个多么优秀的孩子;如果活着,将来会成为一个多么出色的男子汉。 如果我突然跳起来,大喊一声:“呸!”那会把他们吓成什么样子啊! 时间一点点地过去了。我简直无法形容在那里躺几个小时有多么难熬。我不能动,不能笑,也不能抓抓我的鼻子。我甚至不能望着天花板,因为我的眼睛是闭着的! 我必须格外小心,因为我身体的感觉又回来了。暮先生告诉过我会发生这种事,他说在我完全苏醒之前,会有刺痛和酥痒的感觉。我尽管动弹不得,但如果我真的一使劲,也会稍微抖动起来,那样就彻底露馅儿了。 那种痒酥酥的感觉简直要把我逼疯了。我想不去理它,可是办不到。到处都痒,像数不清的小蜘蛛在我身上飞快地爬来爬去。我脑袋和脖子上的骨头断了,那里痒得最厉害。 最后,人们总算开始离去。天色一定很晚了,很快房间里就空无一人,完全安静了下来。我独自在那里躺了很长时间,享受着这份寂静。 然后,我听见了一个声音。 房门正在打开,很慢、很轻地打开。 脚步声从房间那头传来,停在桌子前面。我的五脏六腑突然变得冰冷,这不是因为那种药水。谁来了?起初我以为是暮先生,但是他没有理由偷偷溜进我家里来。我们定好以后再见面的。 不管这个人是谁,他——也许是她,我都尽量不发出声音。几分钟内,一点声音也没有。 接着,我感到有两只手在摸我的脸。 他翻开我的眼皮,用一支小手电筒照了照我的瞳孔。房间里太黑了,我看不清他是谁。他嘀咕了一声,松开我的眼皮,又撬开我的嘴巴,把什么东西放在我的舌头上:好像是一张薄薄的纸,但有一股古怪的苦味儿。 他把那东西从我里嘴拿开后,又抓起我的两只手,仔细端详着手指尖。接着,响起了咔嚓咔嚓的声音,是照相机在拍照。 最后,他用一个尖东西——好像是一根针——刺我。他很小心,没有刺到我会流血的部位,而且避开了我的重要器官。我的感觉已经恢复了一些,但是还没有完全恢复,因此针刺没有引起多大的疼痛。 后来。他就走了。我听见他的脚步声像刚才一样悄无声息地穿过房间,然后房门打开又关上,一切又平静下来。不管刚才来的那个人是谁,他已经走了。只留下我躺在这里,充满困惑,又有些害怕。 第二天一早,爸爸进来陪我坐着。他说了很多话,告诉我他为我制定的所有计划,我将来要上的大学,他希望我做的工作。他哭得很伤心。 到了最后,妈妈也进来了,和他坐在一起。他们抱头痛哭,又竭力安慰自己。他们说好在他们还有安妮,说不定还能再生一个孩子,或者领养一个。至少我是一下子摔死的,没有多少痛苦。而且,他们还有那么多往事可以回忆。 我真不愿意引得他们这么伤心。只要能让他们摆脱这种痛苦,要我拿什么去换我都愿意。 那天后来还有许多活动。一只棺材搬了进来,人们把我装了进去。来了一个牧师,他和我的家人、他们的朋友们坐在一起。屋子里人来人往,川流不息。 我听见安妮在哭,哀求我不要再开玩笑了,快点坐起来。我真希望他们把她带走,那样我会觉得好受许多,可是我猜他们不愿意让她长大以后觉得,他们剥夺了她最后向哥哥告别的机会。 最后,棺材盖合上,拧上了螺丝。人们把棺材从桌子上抬起来,搬出去放到灵车上。我们慢慢地驶向教堂,这时人们说的话我就听得不怎么清楚了。后来,做完弥撒以后,他们把我抬到了墓地,我可以听见牧师说的每一个字,以及哀悼者的哭泣和叹息。 后来他们就把我埋葬了。 第三十一章 他们把我放进了下面漆黑、阴湿的洞穴里,这时所有的声音都变得遥远而模糊起来。棺材落到底部时震动了一下,接着传来雨点般的声音,人们开始把泥土一把把地撒向棺材盖。 之后是长久的沉默,最后掘墓人开始用铲子把泥土填进坟墓。 泥块最初落下来时像砖头一样,沉重的撞击声把棺材震得微微发颤。 最后,坟墓填满了,泥土堆积在我和上面的世界之间,活人的声音越来越远,越来越轻,成了一片模糊的低语。 到了最后是一阵轻轻的拍打声,他们在把土拍打平实。 接着便是彻底的寂静。 我躺在万籁俱寂的黑暗中。听着泥土被压实,幻想着听见蠕虫在泥土中朝我爬来。我本来以为会很吓人,没想到实际上很安宁。我觉得待在这下面非常安全,世界上任何人都伤害不到我。 我花了一些时间回想过去的几个星期:那张怪物马戏表演的传单,那股使我闭上眼睛、盲目地摸索戏票的奇怪的力量,我第一眼看见那个黑乎乎的剧场时的印象,还有我站在那里目睹斯蒂夫和暮先生对话的那个冰冷的楼厅。 有那么多决定命运的关键时刻。如果我没有抓到票,我就不会在这里。如果我没有去看马戏表演,我就不会在这里。如果我没有留下来观察斯蒂夫想做什么,我就不会在这里。如果我没有去偷八脚夫人,我就不会在这里。如果我拒绝了暮先生提出的条件,我就不会在这里。 这真是一个充满“如果”的世界,可是又能怎么样呢?现在木已成舟,发生的已经发生。如果我能及时返回…… 然而我不能。过去的一切永远不会再回来。现在最好的办法是不再往回看,而应该忘掉过去,将眼光放在现在和将来。 时间一小时一小时地过去,我渐渐会动了。一开始是我的手指,它们弯起来攥成拳头,从我的胸口滑了下去——负责丧葬的人把它们交叉着放在我的胸口。我慢慢地曲伸了几次,消除手心里那种痒酥酥的感觉。 接着,我的眼睛睁开了,可是并没有多大用处。不管眼睛是睁着还是闭着,在这下面都没什么区别:完全漆黑一片。 感觉回来了,疼痛也跟着回来了。我从窗口摔下去时把背摔伤了,现在疼得要命。我的肺,还有心脏——因为已经不习惯跳动了——也隐隐作痛。 我的腿在抽筋,脖子僵硬。我身上惟一不痛的地方是我的右脚大拇指! 就在我开始呼吸的时候,我担心起了棺材里的空气。暮先生说我可以在昏迷状态下存活一个星期,不需要吃东西或上厕所,也不需要呼吸。可是现在我又开始呼吸了,我意识到这里面空气很少,而我消耗得很快。 我没有紧张。紧张会使我大口喘气,用掉更多的空气。我保持平静,呼吸得又轻又慢。我尽量一动不动地躺着:运动也会使呼吸加快。 我没有办法知道时间。我试着在头脑里数数,可是数着数着就糊涂了,只好再从头开始。 我默默地唱歌,讲故事给自己听。我真希望他们埋我时给我在下面放一台电视机或收音机,但我猜想死人一般是不需要这些东西的。 时间过得真慢啊,似乎过了一个世纪又一个世纪,耳边终于传来掘土的声音。 他的速度比所有的普通人都快,快得仿佛不是在挖掘,而是在把土呼呼地往外吸。不到一刻钟,他就挖到了棺材。这么短的时间一定可以破记录了。可对我来说,我巴不得他再快一些呢。 他在棺材盖上敲了三下,然后就开始撬盖子了。他花了两三分钟的时间就把盖子撬开了,我发现在我眼前的是一片我从未见过的美丽夜空。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坐起身来,忍不住咳嗽了几声。这是一个比较黑的夜晚,但在地下熬过这么长时间以后,它在我看来就像白天一样明亮。 “你没事吧?”暮先生问。 “我觉得闷得要死。”我有气无力地笑了一下。 他听了我这句玩笑话,脸上露出了微笑。“站起来,让我检查检查。” 他说。我站起来时疼得龇牙咧嘴,浑身都像针刺一般。他用手指轻轻抚摸我的后背,然后是我的前胸。 “你真走运,”他说,“没有摔断骨头。只是有点儿擦伤,过两天就长好了。” 他手一撑跳出了坟墓,然后俯下身来拉我。我仍然浑身僵硬、酸痛。 “我觉得我像一只挤烂了的针垫。”我抱怨说。 “这些感觉要过几天才会消失,”他说,“可是不要担心:你的身体状况不错。我们还算走运,他们今天就埋葬了你。如果他们耽搁一天才把你埋下去,你的感觉还要难受得多呢。” 他重新跳进坟墓,盖上棺材盖。上来以后,他拿起铁锹,开始把泥土铲回去。 “需要我帮你一把吗?”我问。 “不用,”他说,“你只会妨碍我。去散散步吧,活动活动你浑身发僵的骨头。我要走的时候再叫你。” “你把我的包带来了吗?”我问,他朝旁边的一块墓碑点了点头,我的那只包就挂在那里。 我把包拿在手里,检查他是不是翻看过。看样子他没有侵犯我的隐私权,但我不敢肯定。我只能听信他的话了。其实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日记里的内容他已经全部知道了。 我在坟墓间散步,看看我的四肢还灵不灵活。我甩动着腿和胳膊,尽情地享受着这份感觉。任何感觉,哪怕是针刺般的疼痛,也比什么感觉都没有强啊。 我的视力比以前更强了。我能够看出几米外墓碑上的姓名和日期。这就是我身体里吸血鬼的血在起作用。吸血鬼不是一辈子都生活在黑暗中吗?我知道我只是一个半吸血鬼,但也同样——突然,就在我想着我的新本领时,一只手从一个坟墓后面伸了出来,一把捂住我的嘴巴,把我撂倒在地,拖到了暮先生看不见的地方! 我摇了摇头,张开嘴巴刚想喊叫,突然看见了一样东西,我顿时呆住不动了。那个袭击我的人,不管他是谁,手里拿着一把锤子和一根大木桩,桩尖不偏不倚地对准了我的心脏! 第三十二章 “只要你敢动一动,”袭击我的那个人警告道,“我就把它刺进你的心脏,连眼睛也不会眨一下!” 这句话吓得我浑身冰凉,可是说出这句话的那个熟悉的声音更让我胆战心惊。 “斯蒂夫?”我喘着气问,我的目光从桩尖抬起,寻找着他的脸。没错,就是他!他想显得勇敢一些,可实际上非常害怕。 “斯蒂夫,这是怎么——”我想说话,可是他用木桩一拥,打断了我。 “不许说话!”他压低声音说,俯下身子躲在石柱后面,“我可不想让你的朋友听见。” “我的……?噢,你说的是暮先生。”我说。 “拉登·暮,就是封·霍斯顿,”斯蒂夫讥讽地说,“我可不管你叫他什么。他是个吸血鬼,这才是我关心的。” “你到这里来做什么?”我小声问。 “抓吸血鬼。”他粗声恶气地说,又用木桩捅了我一下,“哼,瞧瞧吧:看样子我一下子逮住了两个!” “听着,”我感到的是恼火而不是紧张(如果他真的要杀我,就会一下子结果我的性命,而不是像电影里的人那样,先坐下来跟我说这说那),“如果你想用那玩意儿捅我,就尽管捅吧。如果你想说话,就把那玩意儿拿开。即使你不再捅出新的窟窿,我浑身也已经够疼的了。” 他瞪着眼睛,然后把木桩缩回了几厘米。 “你为什么到这里来?”我问,“你怎么知道该来?” “我一直在跟踪你。”他说,“自从我看见你对阿兰做了那件事以后,整个周末我都在跟踪你。我看见暮先生进了你家。我看见他把你从窗户中扔了出来。” “原来溜进起居室的那个人就是你!”我吃惊地说,想起了那个神秘的半夜来访者。 “是的。”他点点头,“医生很快就签了你的死亡证书。我想亲自检查一下。看你是不是还活着。” “往我嘴里放的那张纸?”我问。 “是石蕊试纸。如果把它贴在潮湿的表面,比如贴在活人的身体上,它就会变颜色。就是这个,还有你手指上的伤痕,向我泄露了秘密。” “你知道手指上的伤痕是怎么回事?”我惊讶地问。 “我在一本很旧的书上读到过,实际上我就是在那本书上找到封·霍斯顿的照片的。其他书里都没有提到手指的事,所以我还以为这又是一个关于吸血鬼的神话。可是当我仔细打量你的手指,我发现——” 他停住话头,偏过脑袋。我这才发现我已经听不见掘土的声音了。一时间四下里一片寂静。然后暮先生压低了的声音从墓地那头传来。 “达伦,你在哪儿?”他喊道,“达伦?” 斯蒂夫吓得脸色完全变了。我可以看见他的心在怦怦乱跳,看见大滴的汗珠顺着他的面颊滚落下来。他吓傻了,不知道该怎么办。他没有考虑到这样的情况。 “我很好。”我喊道,吓得斯蒂夫惊跳起来。 “你在哪儿?”暮先生问道。 “在这儿。”我回答道,一边站了起来,毫不理会斯蒂夫的木桩。“我的腿没有力气,所以躺下来歇了一会儿。” “你没事吧?”他问道。 “我挺好的,”我说,“我再休息一会儿,然后起来走走试试。你准备好了就叫我一声。” 我重新蹲下来,面对着斯蒂夫。他看上去不像刚才那样勇敢了。木桩的尖头指着地面,不再对我构成威胁。他的整个身体都可怜兮兮地耷拉着,我感到很同情他。 “你为什么到这里来,斯蒂夫?”我问。 “为了杀死你。”他说。 “杀死我?天哪,为什么?”我问。 “你是个吸血鬼,”他说,“还需要别的理由吗?” “可你对吸血鬼不反感,”我提醒他,“你自己还想成为吸血鬼呢。” “是啊。”他恶狠狠地吼道,“我本来是有这个想法,可最后变成吸血鬼的是你。这一切都是你计划好的,是不是?你对他说我是邪恶的。你让他拒绝我,这样你就可以——” “你完全是胡说,”我叹着气说,“我根本不想成为吸血鬼。我之所以答应加入他一伙,是为了救你的命啊。如果我不当他的助手,你就死了。” “编得跟真的似的。”他轻蔑地说,“想想吧,我以前还相信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呢。哈哈!” “我是你的朋友!”我喊道,“斯蒂夫,你不明白。我绝不会做什么事来伤害你。我真讨厌我遭遇的这些事。我这么做只是为了——” “别再给我编这些哭哭啼啼的伤心故事了。”他哼着鼻子说,“你策划这件事有多久了?你一定是在怪物马戏表演的那天夜里就去找他了。你就是那样弄到八脚夫人的,是不是?你做他的助手,他就把蜘蛛送给了你。” “不是的,斯蒂夫,不是那样的。你千万不能那样想。”可是他不相信。 我从他眼睛里看得出来。不管我说什么,都无法改变他的想法。在他看来,是我背叛了他。我偷走了他觉得本来应该属于他的生活。他永远也不会原谅我。 “我要走了。”他说着准备往远处爬去,“我以为我今天夜里能把你杀死的,可是我错了。我年纪还太小,身体不够强壮,胆子也不够大。 “可是请你留神,达伦·山。我会长大的。我会变得更成熟更强壮更勇敢。我要把我的全部生命都用来训练我的身体和意志,当那一天到来时……当我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当我有了足够的力量和勇气…… “我就要找到你,杀死你。”他发着誓,“我要成为世界上最优秀的吸血鬼杀手,不管你躲到什么洞穴里,我同样都找得到。不管是洞穴,是岩石,还是地窖,我都找得到!” “如有必要,我要追踪你到世界的尽头。”他脸上闪着疯狂的光,“你和你的师傅。我找到你们后,就用带钢尖的木桩刺穿你们的心脏,然后砍下你们的脑袋,往里面塞满大蒜。然后我还要把你们烧成灰,撒进流动的河水里。我不会留下一点后患。我要保证你再也不会从坟墓里爬出来!” 他停住了,掏出一把小刀,在左手心里划了一个小小的十字。他举起手,我看见鲜血从伤口里流了出来。 “我凭着这血起誓!”他宣布道,然后转身跑了,几秒钟后就消失在黑夜的阴影中。 我完全可以顺着血迹去追他。如果我喊来暮先生,我们就能追到他,让斯蒂夫·豹子连同他的威胁统统完蛋。这样做应该是明智的。 可是我没有。我做不到。他是我的朋友啊…… 第三十三章 我回来时,暮先生正在把土堆弄平。我在一旁看着他干活。铁锹又大又重,但在他手里仿佛是纸片做的。真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大力气,也不知道我将来会有多大力气。 我考虑要不要把斯蒂夫的事告诉他,但又害怕他会去追他。斯蒂夫受的磨难已经够多了。而且,他的威胁也只是嘴上说说而已。过不了几个星期,他的注意力被新鲜事吸引过去后,他会忘记我和暮先生。我希望这样。 暮先生抬头一看,皱起眉头。“你真的没事吗?你看上去很紧张。” “你在棺材里待一天试试看。”我回答道。 他大声笑了起来。“山少爷,我在棺材里待的时间比许多真正的死人还多呢!”他最后使劲儿拍了一下坟墓,然后把铁锹捏成碎片,扔得远远的。 “僵硬的感觉是不是没有了?”他接着问道。 “比刚才好一些,”我扭动着我的胳膊和腰肢,“我可不想经常装死。” “不会了,”他沉思地说,“唉,多半不会再有这个必要了。这是挺危险的一招。许多环节都有可能出问题。” 我瞪着他。“你对我说过我会非常安全的。”我说。 “我没有说实话。有时那种药水会使患者朝死亡的方向走得太远,他们就再也醒不过来了。而且我也拿不准他们会不会给你做尸体解剖。还有……你想要我全告诉你吗?”他问。 “不想。”我厌恶地说,“我不想听。”我气愤地挥拳朝他打去,他很轻松地躲过了,一边躲一边哈哈大笑。 “你说这是很安全的!”我喊道,“你撒谎!” “我只能那么说,”他说,“没有别的办法。” “如果我真的死了呢?”我生气地问。 他耸耸肩膀。“那我就少了一个助手。不算什么大的损失。我肯定能再找到一个。” “你……你……哦!”我狠狠地踢着地面。我可以用许多话来骂他,但我不想在死人面前说粗话。我准备以后再把我对他这套诡计的看法告诉他。 “准备走了吗?”他问。 “再等一分钟。”我说。 我跳到一个较高的墓碑上,四下环顾着这座镇子。我从这里看不到多少景物,但我生在这里,长在这里,这是我对这个地方的最后一瞥,所以我尽情地看着,把每一条漆黑的小巷都看做时髦的街道,每一个破旧的平房都看做酋长的宫殿,每一座两层楼房都看做摩天大楼。 “过一段时间,你就会对离开一个地方习以为常了。”暮先生说。 他站在我身后的石头上,双脚像踏在空气上一般。他的脸色很阴沉。“吸血鬼总是在告别。我们从来不在任何地方待很长时间。我们永远都要连根拔起,迁移到新的牧场。这就是我们的生活方式。”他又说道。 “第一次是不是最难受?”我问。 “是的,”他点点头说道,“但这滋味总是不太好受。” “我多长时间才能习惯它?”我真想知道。 “大概再过几十年。”他说,“也许更长时间。” 几十年。听他的口气就像在说几个月。 “我们永远不能有朋友?”我问,“我们永远不能有家,有妻子和孩子?” “不能。”他叹了口气,“永远不能。” “那不是很孤独吗?”我问。 “孤独极了。”他承认道。 我悲哀地点点头。至少他现在说的是实话。我以前说过,我情愿听实话——不管实话多么让人难受,也不愿意别人用假话骗我。只有听了实话,你才清楚自己的处境。 “好吧,”我说,从墓碑上跳了下来,“咱们走吧。”我拿起我的包,掸去沾在上面的一些墓地的泥土。 “你如果愿意,可以骑在我的背上。”暮先生提出。 “不用了,谢谢。也许过一会儿会骑,但现在我想活动活动僵硬的腿脚。” “也好。”他说。 我揉揉肚子,听着它咕咕叫。“从周日到现在,我什么也没吃,我饿了。” “我也饿了。”他牵着我的手,杀气腾腾地朝我咧嘴一笑。“咱们去吃吧。”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努力不去想菜单上会有什么。我紧张地点点头,捏紧了他的手。我们转身离开了墓地。就这样,我们,吸血鬼和他的助手,肩并肩地迈开脚步,走进了夜幕中…… 卷一 初变吸血鬼 完 卷二 吸血鬼的助手/马爱新 译 献给 爷爷奶奶——两个老倔头 订一盘血淋淋的肥肠献给: “追踪者”卡罗琳·保罗 “掠夺者”保罗·利瑟兰 骷髅头若干献给: 比蒂·吉基尔①和利亚姆·海德 “盗墓者”吉利·拉塞尔 哈珀柯林斯出版社那帮阴森恐怖的家伙 以及 (“我们是食尸鬼”里的)艾玛和克里斯 『注:吉基尔是英国小说家R.L.斯蒂文森(1850—1894)所著小说《化身博士》中的一个善良温厚的医生,因服用了自己发明的一种药物变成了一个性情凶残的人。』 引子 我叫达伦·山,是个半吸血鬼。 我并不是生来就这样。我以前挺正常的,跟我爸爸妈妈和妹妹安妮住在一起。我喜欢上学,还有很多朋友。 我喜欢看鬼怪故事和恐怖电影。有一次镇上有怪物表演,我最要好的朋友斯蒂夫·豹子弄到了票,我们便一起去看。表演精彩极了,真是稀奇古怪,恐怖之至。那天晚上过得很刺激。 可是最稀奇的事情发生在表演结束之后。斯蒂夫认出了其中的一个演员——他在一本旧书上见过他的画像,知道他是什么——一个吸血鬼!表演结束后,他就缠着人家要把他也变成吸血鬼。暮先生(那个吸血鬼)本来答应了,可是他发现斯蒂夫的血是邪恶的,于是只好作罢。 本来事情可以到此为止,但当时我也留了下来,要看看斯蒂夫想干什么。 我不想和吸血鬼打交道,可是我一向喜欢蜘蛛——我养过它们,而暮先生有一只表演用的毒蜘蛛,叫八脚夫人,能玩各种有趣的把戏。我把它偷走了,并给吸血鬼留了一张条子,说要是他来抓我,我就揭出他的老底。 长话短说,八脚夫人咬伤了斯蒂夫。他被送进医院,眼看快不行了。于是我去找暮先生,求他救救斯蒂夫。他同意了,但要把我变成半吸血鬼,做他的助手,跟他到处游荡! 在他把我变成半吸血鬼(把他那可怕的血注入了我的身体)之后,我们救活了斯蒂夫。我逃了回来,可是我发现自己想喝血,我担心我在家里会做出可怕的事情(比如咬我的妹妹)。 于是暮先生帮我装死。我被活埋后,他趁深夜没人时把我挖了出来,带我远走他乡。我做正常人的日子结束了,做吸血鬼助手的夜行生活开始了。 第一章 一个温暖干燥的夜晚,斯坦利·科林斯先生参加完童子军会议后决定走回家去。路不太长——不到两公里。尽管天很黑,但这条路他早就走熟了,每一步都像系一个结儿那么容易。 斯坦利是童子军队长。他热爱童子军,小时候当过,成年后还一直保持联系。他把三个儿子都培养成了优秀的童子军,现在他们长大离家了,他就帮助当地的孩子们。 斯坦利走得很快,好使身体暖和一些。他只穿着短裤和T恤,尽管天气很好,他的手臂和腿上很快就起了鸡皮疙瘩。他并不在意,等他到家时,他太太会已为他准备好一杯热乎乎的巧克力牛奶和葡萄干面包等着他。在赶了这么多路之后,他会吃得更香。 路两旁都是树,黑漆漆的,对不熟悉的人来说十分危险。但斯坦利一点也不怕。相反,他喜欢黑夜,他爱听自己的脚踩在深草和荆棘上发出的嘎吱声。 嘎吱,嘎吱,嘎吱。 他笑了。儿子小时候,他带他们回家时,经常骗他们说有怪物躲在树上。他会发出可怕的声音,趁孩子们不注意时摇晃低处的树枝。有时他们会哇哇尖叫,没命地跑回家去。斯坦利跟在后面哈哈大笑。 嘎吱,嘎吱,嘎吱。 夜里睡不着的时候,他就想像自己走在回家路上的脚步声,每次都能安然入梦。 这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声音。在斯坦利看来,它比莫扎特和贝多芬的所有音乐都好听。 嘎吱,嘎吱,嘎吱。 啪。 斯坦利站住了,皱了皱眉。好像是一根棍子折断的声音,但怎么可能呢?要是他踩到了树枝,他应该有感觉啊。附近田里也没有牛羊。 他静静地站了半分钟,好奇地聆听着。没有再听到声音,他摇头笑笑。是他的想像跟他开了个玩笑。回家把这事告诉太太,她会和他一起开怀大笑的。 他又向前走去。 嘎吱,嘎吱,嘎吱。 啊,还是熟悉的声音。周围没有别人。要是有的话,他不会只听到一根树枝折断的声音。没有人能偷袭斯坦利·科林斯。他是训练有素的童子军队长。他的耳朵像狐狸那样灵敏。 嘎吱,嘎吱,嘎吱。嘎—— 啪。 他又站住了,心怦怦地跳着,恐惧把他的心一点点地攥紧了。 不是想像。他听见了,清楚极了。头顶上什么地方有根树枝折断了。在此之前还有极细微的沙沙声,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动。 斯坦利抬头往树上看,可是太黑了,什么也看不见。就是有一个汽车那么大的怪物,他也发现不了。十个怪物,一百个!一千—— 哦,别傻了。树上没有怪物。怪物是不存在的,是幻想出来的。很可能是一只松鼠或猫头鹰,或者其他什么平常的东西。 斯坦利抬起脚,正要落下去。 啪。 他的脚悬在空中,心脏剧烈地跳动着。不是松鼠!声音太响了。是一个大东西。一个不应该在那儿的东西。一个以前没有的东西,一个—— 啪! 声音近了一些,低了一些,斯坦利突然再也受不了了。他跑了起来。 斯坦利是个大块头,而且就他这个年纪来说,还相当健壮。可是他很久没有这么快跑过了,一百米之后,他已上气不接下气,肋间隐隐作痛。 他慢慢停了下来,弯着腰,大口地喘着气。 嘎吱。 他猛地抬起头。 嘎吱,嘎吱,嘎吱。 有脚步声向他走来!缓慢,沉重的脚步声。他惊恐地听着,越来越近。怪物是不是已从树上跳到他前头去了?它是不是爬下来了?是不是要来结果他了?是…… 嘎吱,嘎吱。 脚步声停下了,斯坦利看见了一个人影,但不像他以为的那么大,差不多还是个孩子。斯坦利直起身体,重新鼓起勇气,向前走了一步,想看得更清楚些。 真是个孩子!一个瘦瘦小小、神色惊恐的男孩,上衣、裤子都脏兮兮的。 斯坦利不禁笑了,摇了摇头。他刚才多傻呀!如果他把这件事讲给妻子听,不把她乐坏才怪呢。 “你没事吧,孩子?”斯坦利问道。 男孩没有回答。 斯坦利不认识这个小家伙,但最近这片地方搬来了许多人家。他已经不能把邻里的每个孩子都认清了。 “我能帮助你吗?”他问,“你迷路了?” 男孩慢慢地摇了摇头。他的样子透着点儿古怪,斯坦利觉得不安起来。大概是天太黑了,那些黑乎乎的影子在作怪吧,可那男孩看上去非常苍白,非常干瘦,非常……饥饿。 “你没事吧?”斯坦利一边向他走去,一边问道,“我能帮——?” 啪! 声音是从头顶上直接传来的,很响,很吓人。 男孩迅速往后一跳,闪开了。 斯坦利抬头一看,勉强看见一个巨大的红色物体,像是蝙蝠,飞快地从树上扑下来,咔嚓咔嚓折断了无数根树枝。 接着那个红色怪物就扑到了他身上。斯坦利张开嘴巴想喊,但没等他喊出声来,怪物的手——莫非是爪子?——已紧紧捂住了他的嘴巴。一阵短暂的搏斗,斯坦利瘫倒在地,失去知觉,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不知道了。 两个夜行生物靠上来,准备进食。 第二章 “想想吧,他这么大年纪,居然还穿着童子军的制服。”暮先生把我们的牺牲品翻转过来,嘲笑道。 “你当过童子军吗?”我问。 “我那会儿还没有童子军呢。”他答道。 他拍拍那人肥胖的小腿,咕哝道:“这家伙血不少。” 我看着暮先生在他的腿上找到血管,用指甲把它划开——划了个小口子。血刚一冒出,他便把嘴凑到伤口上吸起来。他把血称为“珍贵的红水银”,不舍得浪费一点点。 我犹疑地站在旁边。这是我第三次参加袭击,但我还是不习惯眼看着一个吸血鬼从一个无助的人身上吸血。 我已经“死”了将近两个月,但仍然难以适应这种变化。很难相信我原来的生活已经结束,我现在是个半吸血鬼,再也没法回头。我知道我最终必须丢弃我的人性。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 暮先生抬起头。舔了舔嘴唇。 “上好的美酒,”他开玩笑地说,一面起身让开,“该你了。” 我向前走了一步,又停住了,摇了摇头。 “不行。”我说。 “别犯傻,”他咆哮道,“你已经退缩两次了,这次你一定要喝。” “不行!”我喊道。 “你已经喝过动物的血了。”他说。 “那不一样,这是一个人。” “那又怎么样?”暮先生厉声说,“我们不是人。你必须开始把人当成其他动物一样,达伦。吸血鬼光靠喝动物血是活不下去的。如果你不喝人血,你会越来越虚弱。如果你一直不喝,你会死的。” “我知道,”我痛苦地说,“你跟我说过。我也知道吸血并不会给人造成多大伤害,除非我们吸得太多。可是……”我烦恼地耸了耸肩。 他叹了口气。“好吧。我知道这很难。尤其是你只是个半吸血鬼,饥渴得还不那么厉害。这次我同意你不喝。可是你必须早点开始,这是为你自己好。” 他又回去料理那伤口,擦干那人腿上的血迹——我们说话时血一直在往外渗着。然后他抿出一口唾沫,让它慢慢滴到伤口上,又用一根手指揉了揉,坐下来看着。 伤口自动愈合了。一分钟后,腿上留下的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伤疤,那人醒来后可能根本不会发现。 吸血鬼就是这样保护自己的。和电影里不一样,他们吸血时并不杀人,除非是饿狠了,或是失去了控制。他们每次只吸少量的血,这里吸一点,那里吸一点。有时他们在户外袭击行人,就像我们刚才那样,有时候则在深夜爬进卧室、病房或牢房。 被吸血的人大都不知道自己被吸血鬼吸了血。眼前这个人醒来后只会记得一个红色的物体掉下来。他无法解释他为什么会昏迷了,以及他昏迷时发生了什么。如果他发现了那个伤疤,他也许会以为那是外星人留下的,而不会想到吸血鬼。 啊,外星人!没有多少人知道是吸血鬼制造出了飞碟的故事。这是最好的掩护。世界各地都有人醒来发现身上有奇怪的伤疤,他们全都把这归罪于想像中的外星人。 暮先生是靠吹气把那童子军队长熏昏的。吸血鬼能呼出一种特殊的气体,可以使人昏迷。暮先生想让谁睡觉时,就朝手心里吹口气,然后把手捂在那人的鼻子和嘴巴上。几秒钟后,那人就失去了知觉,至少要二三十分钟后才会醒过来。 暮先生察看了一下伤疤是否正常愈合了。他对被他吸血的人挺照顾的。从我看到的情况看,他倒像个好人——尽管他是个吸血鬼! “走吧,”他站起来说,“夜还长呢。我们去给你找一只兔子或是狐狸。” “我没吸他的血,你不介意吗?”我问。 暮先生摇了摇头。“你终归会吸的,”他说,“等你饿极了的时候。” “不,”他转身走开,我跟在他身后,心里默默地说,“我不会,不会吸人的血。我永远也不会吸人的血!” 第三章 这天下午,我像往常一样醒得很早。我和暮先生是在天快亮时上床睡觉的,但是他要睡到天黑,而我却可以起来在白天的世界里活动。这是只当个半吸血鬼的好处之一。 我用烤面包加果酱做了一顿迟到的早餐,在旅馆的电视机前坐了下来——即使是吸血鬼也必须吃一般的食物,光靠吸血不能维持体力。暮先生不喜欢旅馆,通常睡在露天,或旧谷仓、破房子和大土窖里,我可住不惯。在野外睡了一星期后,我就直截了当地对他说我受够了。他发了点牢骚,但最终让步了。 这两个月过得很快,我忙着学习怎样当吸血鬼的助手。暮先生不是个好老师,他不喜欢重复,所以我必须自己用心加紧学习。 我现在非常强壮。我能举起很重的东西,能捏碎大理石。如果我和人握手,我得当心不要把他们的骨头捏断。我能做一整夜的引体向上,扔铅球比任何大人都扔得远。(有一天我量了量我扔的距离,再到书上一查,发现我创下了新的世界记录!我兴奋了一阵,但随后意识到我却不能跟人说。尽管如此,知道自己是世界冠军还是很高兴的。) 我的指甲特别厚,我只能用我的牙齿把它们咬短:剪刀和指甲刀对我那坚硬的新指甲都没有用。这指甲真是麻烦:我穿衣脱衣时老是把衣服划破,把手插进兜里时经常会把衣兜戳出几个洞。 那天夜里离开墓地之后,我们已经走出了很远。一开始我们用吸血鬼最快的速度行进,暮先生背着我,像两个幽灵一样在路上快速移动,快得人们都看不见我们。这叫做掠行。可是掠行很累,所以过了两夜我们就开始搭乘火车和汽车。 我不知道暮先生是从哪儿弄到乘车、住旅馆和买食品的钱的。我没见他带有钱包和信用卡,可是每当他要付账的时候,他总能拿得出钱。 我没有长尖牙。我原来以为会长的,有三个星期,每天夜里我都照镜子看自己的牙,后来被暮先生发现了。 “你在干什么?”他问。 “找尖牙。” 他盯着我看了几秒钟,突然大笑起来。“我们不长尖牙,傻瓜!”他大声说。 “可是……那我们怎么咬人呢?”我疑惑地问。 “我们不咬人,”他告诉我,还在笑着,“我们用指甲划开他们的皮肤吸血。我们只在紧急情况下才用牙咬。” “那我不会长尖牙了?” “不会。你的牙齿会比任何人的都坚硬,只要你愿意,就能咬断皮肉和骨头,但这很脏。只有笨吸血鬼才用牙齿,而笨吸血鬼一般活不长,他们会被人抓住杀死的。” 我听了有些失望。在那些吸血鬼电影中,我最喜欢的东西之一就是他们的尖牙:吸血鬼露出尖牙时看上去多酷呀。 可是转念一想,还是没有尖牙好。指甲总是戳破衣服已经够糟的了。要是我长出尖牙,把自己腮帮子上的肉咬下来,那可真是倒霉透了。 大多数吸血鬼故事都不符合事实。我们不会变形,也不会飞。十字架和圣水伤害不了我们。大蒜只能给我们带来口臭。我们有影子,也可以照镜子。 但有些传说是真的。吸血鬼没法拍照和录像。吸血鬼身上的原子有点奇怪,在胶卷上只会留下一团黑影。我仍然可以拍照,但不管光线有多好,拍出来的照片都不清楚。 吸血鬼跟老鼠和蝙蝠的关系不错,和有些书和电影上说的不同,我们不会变成老鼠或蝙蝠,但这些动物喜欢我们——它们从血液的气味中闻出我们和人不一样,经常在我们睡觉时依偎上来,或者到我们身边来找零食吃。 狗和猫却由于某种原因憎恨我们。 阳光可以杀死吸血鬼,但没有那么快。一个吸血鬼可以在日光下走动,只要他裹上厚厚的衣服。他很容易晒黑,一刻钟后皮肤就会发红。四五个小时的阳光会把他晒死。 当然,一根尖桩刺进心脏会使我们丧命,但子弹、刀子或电击也能杀死我们。我们也会被淹死、压死或感染某些疾病。我们比普通人结实。但并非是不可摧毁的。 我还有很多东西要学,很多很多。暮先生说我要过好些年才能知道所有的事情,才能独立生活。他说,作为半吸血鬼要是不熟悉情况,不出两个月就会没命,所以我要像影子一样跟着他,哪怕我并不想那样。 吃完面包加果酱,我坐着咬了几小时指甲。电视里没什么好节目,但我不想出去,因为没有暮先生带着。我们在一个小镇上,我看到人就紧张,总觉得他们会看穿我,知道我是什么,举着尖桩来追我。 夜幕降临后,暮先生揉着肚子走过来。“饿死了,我知道时间还早,但我们还是出发吧。我应该多喝一点那个童子军笨汉的血。我想今晚我要再找一个人。”他扬起眉毛看着我。“也许这次你会和我一起吸。” “也许。”我说,但我知道我不会。我发过誓不做这种事。也许我必须喝动物的血才能活下去,但我永远不会以自己的同类为食,不管暮先生说什么,不管我的肚子饿得怎样咕咕叫。我是个半吸血鬼,这不假,但我还有一半是人。想到要袭击一个活人,我心里就充满恐惧和厌恶。 第四章 血…… 暮先生花了很多时间给我讲血。它对吸血鬼至关重要。没有它,我们就会衰竭,变老和死亡。血能使我们保持年轻。吸血鬼衰老的速度是人类的十分之一(也就是说每十年才长一岁),可是如果不吸人血,我们就会比人老得还快,也许一两年内就会长二三十岁。作为半吸血鬼,我的衰老速度是人类的五分之一,我不像暮先生那样要吸那么多人血,但还是必须吸一些才能活下去。 动物(狗、牛、羊)的血能帮吸血鬼顶一阵子,但有些动物的血他们——我们——不能喝:比如猫血。吸血鬼要是吸了猫血,那就跟服了毒药一样。猴子、青蛙,以及大多数鱼类和蛇的血我们也不能喝。 暮先生还没把所有的危险动物都告诉我。有一大堆呢,要花很多时间才能分清哪些是安全的,哪些是危险的。他建议我每次尝新东西前都问一下。 吸血鬼每隔一个月左右就必须吸一些人血。有很多吸血鬼每周吸一次,这样每次可以少吸一些。如果你每个月吸一次,那就必须吸很多。 暮先生说长时间不吸人血是危险的。他说饥渴会使你吸得过量,结果可能会把人弄死。 “经常吸血的吸血鬼能够控制自己,”他说,“而等到非吸不可时才吸,就会疯狂地猛吸。我们体内的饥渴要靠进食才能得到控制。” 鲜血是最好的。你如果吸活人的血,血的营养很充分,就不用吸很多。但人一死,血就会变酸。如果你吸死人的血,你就必须吸很多。 “一般的原则是,死了一天以上的人,他的血千万别吸。”暮先生说。 “我怎么知道一个人死了多久呢?”我问。 “血的味道不同,”他说,“你要学会区分好血和坏血。坏血像酸牛奶,只不过比酸牛奶还要难喝。” “吸坏血有危险吗?” “有。它会使你生病,使你发疯甚至死掉。” 我们可以把鲜血装在瓶里,随便保存多长时间,以备急用。暮先生的斗篷下就藏着几瓶鲜血。他有时吃饭时喝一瓶,就像喝一小瓶葡萄酒。 “你能靠瓶里的血活下去吗?”一天夜里我问他。 “能活一段时间,”他说,“但是长期下去不行。” “你是怎么装血的?”我打量着一个瓶子,好奇地问。它很像试管,只是玻璃厚一点,颜色深一点。 “这里头有技术,”他说,“下次装血时我让你看看。” 血…… 它是我最需要的东西,也是我最恐惧的东西。如果我吸了一个人的血,那就再也无法回头了。我就会当一辈子吸血鬼。如果我不吸人血,也许还有可能重新做人。也许我体内吸血鬼的血液会消耗掉,也许我不会死,只是我身上属于吸血鬼的那部分会死掉,然后我就可以回到我的家人和朋友身边。 这个希望很渺茫——暮先生说过我不可能再变成人,我相信他的话,但这梦想是我惟一的希望。 第五章 日出日落,我们继续流浪,从小镇到乡村再到城市我和暮先生相处得不是太好。虽然他对我不错,但我无法忘记是他把吸血鬼的血液注入了我的体内,使我不能和家人团聚。 我恨他。有时在白天,我真想趁他睡着时把一根尖桩刺进他的胸膛,然后自己一个人过。要不是知道我离开他活不下去,我也许就动手了。眼下我还需要这个暮拉登先生,但是等到我能够照顾自己时…… 我负责照看八脚夫人,给它找吃的,训练它,打扫它的笼子。我不想干这些——我恨那只蜘蛛,几乎像恨那吸血鬼一样。但暮先生说我曾经把它偷在身边,所以我可以照看它。我时而会逗逗它,但没什么心情。它已经不再能引起我的兴趣,随着时光的流逝,我逗它的次数越来越少。 流浪的一个好处是能去许多我以前没去过的地方,看到各种风景。我喜欢旅游,可惜我们总是在夜里出行,看不到多少东西! 一天,暮先生睡觉时,我在屋里待腻了,就想溜出去。但我怕他睡醒时我还没有回来,就在电视机上留了一张纸条。我兜里没几个钱,也不知道我要到哪里去,但这没关系,只要能到外面一个人待会儿就好。 这是一个大镇子,可是很安静。我逛了几家玩具店,在店里玩了一些免费的电子游戏。我玩电子游戏一向不很高明,但现在反应能力和动作技能提高之后,我干什么都得心应手。 我一口气玩通了好多级速度游戏,在武术比赛上打倒了所有对手,又在科幻历险中射死了天外飞来的所有外星人。 我接着在镇上闲逛,沿路有很多喷泉、雕塑、公园和博物馆,我都津津有味地看了。可是参观博物馆时,我想起了妈妈,心里难过起来。每当想到爸爸妈妈或安妮时,我就感到孤独和悲伤。 我看到一群跟我差不多大的男孩子在一块柏油场地上玩曲棍球,每方有八名队员。大多数人拿着塑料球棍,少数几个拿的是木球棍,他们用一个白色的旧网球当曲棍球。我停下来观看。 几分钟后,一个男孩走过来打量着我。“你从哪儿来?”他问。 “镇外,”我说,“我跟我爸爸住在旅馆里。”我讨厌管暮先生叫爸爸,可是这样说最安全。 “他是镇外来的。”男孩回头对他的伙伴喊道,他们已经停止了比赛。 “他是亚当斯家族①『注:指根据美国连环漫画家查尔斯·亚当斯(1912-1988)的系列漫画改编的电视系列片《亚当斯一家》中的家族。』的吗?”其中一人叫道,他们都笑了起来。 “什么意思?”我不高兴地问。 “你最近照过镜子没有?”那男孩问。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脏兮兮的上衣,知道他们在笑什么了。我看上去活像是从《奥利弗·退斯特》里走出来的。 “我放衣服的包丢了,”我编了个谎话,“只剩下这一身,过几天我就会买新的。” “是该买了。”那男孩笑道,然后问我会不会打曲棍球。我说会,他就邀请我跟他们一起玩。 “你参加我们队吧。”他递给我一根球棍,“我们二比六落后。我叫迈克。” “我叫达伦。”我也说了我的名字,一面试着球棍。 我挽起裤腿,检查了一下鞋带。这时候对方又进了一球。迈克大声诅咒着,把球带回中场。 “你想助攻吗?”他问我。 “当然。” “那就来吧。”他把球传给我,自己跑到前面去等我传球。 我很久没有打曲棍球了——在学校的体育课上,我们可以选择曲棍球或足球,而我从没放弃过一次踢足球的机会。可是现在球棍拿在手里,球在脚边,一切就像昨天一样。 我试着从左向右击了几下球,看看自己是否还记得怎样控制它,然后我抬起头看准球门。我和守门员之间有七名球员,但没有人冲过来拦我。我猜他们是觉得没有必要,因为他们已经领先五个球了。 我开始冲锋。一个大个儿男孩——对方的队长试图截住我,但我敏捷地闪过,甩掉两个还没反应过来的队员,带球绕过了第四个人。第五名队员扑过来,球棍举得和膝盖一般高,可我轻松地跳了过去,惊呆了第六名队员,在第七名也是最后一名防守队员冲过来之前,我已击球射门。 尽管我打得很轻,球却以大大出乎守门员意料的力量,飞进了球门的右上角。球从墙上弹回,我腾空接住。 我微笑着转身看看我的队友。他们还在自己的半场,吃惊地望着我。我把球带过中场分界线,轻轻放在地上,然后转身对迈克说:“七比三。” 他这才回过神,笑了起来。“好样的!”他乐呵呵地朝队员们眨了眨眼说,“这回咱们要过把瘾了!” 我感觉好极了,控制着比赛的进程,快速回防,传球准确无误。我自己进了两个球,又协助其他人攻进了四个,我们九比七领先了,而且势头不减。对方很恼火,要走了我们两名最好的队员,但还是没有用。我可以把人都给他们,只留下守门员,照样能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后来比赛变得野蛮了,对方的队长——丹尼一直企图对我犯规,可是我反应很快,他每次举起球棍或伸腿绊我,都被我跳过去了。后来他开始推我,踩我的脚,用胳膊肘撞我的手臂。这些都伤不了我,但是令我不快,我讨厌输不起的人。 最后,丹尼掐了我一个很疼的部位!就是吸血鬼也有极限。我大叫一声,弯下腰,痛得脸都变了形。 丹尼得意地笑着,带球一溜烟地跑了。 几秒钟后我直起身来,怒不可遏。丹尼已跑到半场,我猛追上去,把其他球员推到一边——管他是对方的还是我方的。我扑到他身后,挥棍朝他腿上扫去。就是普通人这样一击也是很危险的,何况我是半吸血鬼—— 只听到一声断裂的脆响,丹尼惨叫着倒了下去。比赛立刻停止了。场上的每个人都听得出一般疼痛和极度痛苦时发出的喊声有什么不同。 我爬起身来,心里已经后悔了,真希望能够收回自己的行为。我看看手中的球棍,但愿它断成了两截,但愿这就是刚才那声脆响的原因。可是球棍依然完好。我打折了丹尼的小腿骨。 他的小腿奇怪地弯着,皮肤绽开了。血肉模糊中可以看到白色的骨头。 迈克蹲下去查看丹尼的双腿。他站起身来时,眼里充满了恐惧。 “你把他的两条腿生生给打断了!”他嘶嘶地说。 “我不是有意的。”我喊道,“他掐了我的……”我指着腰下的那个部位。 “你打断了他的腿!”迈克吼道,同时后退了几步,周围的男孩也一起向后退去。 他们怕我。 我叹了口气,扔下球棍离开了。我知道要是我留下等到大人来,事情会更糟。没有一个人来阻拦我。他们吓坏了。我让他们不寒而栗……达伦·山……一个怪物。 第六章 我回到旅馆时天色已黑。暮先生已经起来了。我对他说我们必须立刻离开这个镇子。他看看我的脸色,点了点头,开始收拾我们的行李。 那天晚上我们没说什么话。我一直在想当个半吸血鬼是多么倒霉。暮先生感到我有些不对劲儿,但没有来问我。我不是第一次这样闷闷不乐。他已经习惯了我的情绪波动。 我们找了一个废弃的教堂睡觉。暮先生睡在外面的一张长凳上,我就着地板上的一堆苔癣和野草当床躺下了。 我醒得很早,把教堂和外面的小墓地转了个遍,转了一整天。墓碑有年头了,许多都有裂缝或覆着野草。我花了几小时清理一小块墓地,拔去杂草,从附近的小溪打来水冲洗墓碑。这使我暂时忘却了曲棍球比赛。 旁边有一个兔子洞,住着一窝兔子。时间长了,它们悄悄地靠拢来,窥视我在干什么。它们是一群好奇的小家伙,特别是幼兔。有一次我假装睡着了,两只兔子一点一点地凑近,后来离我只有半米远。 等它们不可能再靠近时,我跳起来大喝一声“砰!”它们像磷火一样飘开了。有一只栽了个跟头,骨碌碌滚进洞里去了。我觉得很开心。 下午我找到一家商店,买了些肉和蔬菜。回到教堂后我生起火,从暮先生的长凳下面拿出放锅碗的包袱。我在包里翻来翻去,终于找到了我需要的东西,一个小罐子。我小心地把它倒扣在地上,然后按了按底上一个突起的金属。罐子像蘑菇一样撑开了,折叠的夹层全部展开,五秒钟之后就变成了一只大锅。我把它装满水,放在火上烧着。 包里的锅和盘子都是这样的。暮先生很久以前从一个叫艾瓦纳的女人手里买下了这批东西。它们的重量和普通炊具一样,但因为可以折叠,携带起来比较方便。 我炖了一锅菜,是暮先生教我的,他认为每个人都应该学会做饭。 我把切剩的胡萝卜和卷心菜碎屑拿到外面,撒在兔子窝周围。 暮先生醒来后惊讶地发现午饭已经做好了——哦,在他看来是早饭。他闻了闻炖锅里飘出的香味,舔了舔嘴唇。 “我会习惯的。”他微笑道,然后打个哈欠,伸伸懒腰,挠挠他那头橘黄色的短发,又抓抓他左脸上那道长长的伤疤。这是他的一套例行程序。 我总想问他那道伤疤是怎么来的,但一直没有问。等我哪天晚上胆子大些的时候再问吧。 没有桌子,我们只好把盘子放在腿上。我从包里取出两个折叠的盘子,把他们打开,又取出刀叉。我把饭菜盛出,我们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吃完后,暮先生用一块丝巾擦了擦嘴,不自然地咳嗽了一声。 “味道很好。”他夸赞道。 “谢谢。”我回答。 “我……唔……我想说……”他叹了口气,“我一向不会绕弯子,所以还是直说了吧:昨天出了什么事?你为什么那么不高兴?” 我盯着我那几乎空了的盘子,不知道自己愿不愿意回答。突然,我冲动地把一切都说了出来。从头讲到尾,中间几乎没有喘气。 暮先生仔细地听着。我说完后,他想了一两分钟才说话。 “你必须习惯这些,”他说,“事实是我们比人类结实、敏捷和强壮。如果你跟人一起玩,就会伤害他们。” “我没想伤害他,”我说,“这是个意外。” 暮先生耸了耸肩。“听着,达伦,如果你跟人来往,你就没法防止这种事发生。不管你怎样努力做得像个正常人,你永远都不是。意外总是难免的。” “你是说,我不可能再有朋友了,是吗?”我悲哀地点了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我才这么难过。我已经渐渐习惯不能回去看我的老朋友,可是昨天我才发现我连新朋友也交不了。我只能跟你呆在一起,不能再有其他的朋友了,是吗?” 他摸摸他的伤疤,噘起嘴唇。“不是这样,”他说,“你可以有朋友,只要你小心一些。你——” “没有用!”我叫了起来,“你自己说了,意外总是难免的。就连握手也有危险。我的指甲会把她们的手腕割破的。” 我慢慢摇了摇头。“不,”我坚决的说,“我不想拿别人的生命去冒险。我这样危险的人不能再交朋友了。而且,我也不可能交上真正的朋友。” “为什么?”他问。 “真正的朋友之间没有秘密。我永远不能对别人说我是吸血鬼。我总要撒谎和伪装。总是担心他们会发现我的秘密,然后憎恨我。” “所有吸血鬼都有这个问题。”暮先生说。 “但不是所有吸血鬼都是小孩子!”我喊道,“你是什么时候变成吸血鬼的?你曾经是人吗?”他点点头。“对大人来说朋友不是那么重要。我爸爸告诉我大人没有许多朋友也能习惯。他们有工作、爱好和其他事情要忙。可是朋友是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东西,除了家庭之外。你把你的臭血灌进了我的身体,使我有家不能回。现在你又害得我永远交不上一个朋友。” “多谢,”我气呼呼地说,“多谢你把我变成了一个怪物,毁了我的一生。” 我几乎要哭了,可是我不想哭,不想在他面前哭。于是我用叉子戳起盘中最后一块肉,狠狠地塞进嘴里,使劲地嚼着。 暮先生在我发作之后一直沉默不语,我不知道他是生气还是内疚。有一会儿。我觉得自己说得太多了。要是他背过身去说:“如果你是这么想的,那我就离开你吧。”我可怎么办? 我正想道歉时,他忽然开口了,语气温和得令我吃惊。 “对不起,”他说,“我不应该给你换血。这是个错误,你太小了。我小时候的事情离现在太遥远了,我已经记不清自己当时是什么样儿了。我没有想到你的朋友们,没想到你会这么想他们。我给你换血是个错误。可怕的错误。我……” 他说不下去了。他看上去那么痛苦,我几乎同情起他来。但想到他对我做的事情,我又觉得很恨他。然后我看到他眼角有水珠,可能是眼泪吧,我又开始同情他了。我心里很乱。 “好了,懊恼也没有用。”我最后说道,“我们不能回到从前。生米已经做成熟饭了,是不是?” “是啊,”他叹道,“如果可能的话,我愿意收回我可怕的礼物。但这是不可能的。吸血鬼的身份是终身的。一旦换血之后,就不可能再换回来了。 “不过,”他沉思地说,“情况不像你想的那么糟。也许……”他的眼睛眯了起来。 “也许什么?”我问。 “也许我们可以为你找到朋友。”他说,“你不需要总跟我待在一起。” “我不明白。”我皱眉道,“刚才不是说我和人类来往不安全吗?” “我不是指人类,”他露出了笑容,“我说的是有特异能力的人,像我们一样的人。你可以把你的秘密告诉他们……” 他倾过身来握住我的手。 “达伦,你想不想回到怪物马戏团去?” 第七章 我们谈得越多,我越喜欢这个主意。暮先生说马戏团的演员会知道我的身份,把我接纳为他们的一员。马戏团的演员队伍经常变化,几乎总是有像我这般大的孩子。我可以跟他们一起玩。 “要是我不喜欢那儿呢?”我问。 “我们可以走。”他说,“我喜欢跟马戏团一起巡回演出,但也不是特别迷恋。如果你喜欢,我们就留下来。如果你不喜欢,我们就继续上路。” “他们不介意我跟着吗?” “你要干活。”他答道,“高先生坚持每个人都要做事。你可以帮着摆椅子、挂灯泡、卖纪念品、在散场后打扫剧场,或者做饭。你会很忙的,但他们不会让你劳累过度。我们会有足够的时间上课。” 我们决定试一试。至少可以有一个像样的地方睡觉。老睡在地上把我的背都睡僵了。 暮先生先要了解马戏团在什么地方演出,然后我们才能出发。我问他怎么了解,他说他能搜索到高先生的脑波。 “你是说传心术?”我想起斯蒂夫说过有的人可以只用脑子交谈,这叫传心术。 “有点像。”暮先生说,“我们不能用脑波交谈,但我可以找到他的……他的光环。一找到光环,跟踪他就不成问题了。” “我也能找到他的光环吗?”我问。 “不能,”暮先生说,“大多数吸血鬼——还有少数有特异功能的人有这种能力,但半吸血鬼没有。” 他坐在教堂中央,闭上眼睛,静默片刻。然后睁开眼睛,站了起来。 “找到了。”他说。 “这么快?”我问。“我以为要花很长时间呢。” “他的光环我搜索过很多次了,”暮先生解释说,“我知道怎么找。找他就像在干草堆上找一根针一样。” “这不是很难的吗?” “对吸血鬼来说不难。”他咕哝道。 我们收拾东西准备出发时,我环顾着这座教堂。有个问题困扰着我,但我不知道该不该跟暮先生说。 “说吧,”他突然说,吓了我一跳,“你想问什么就问吧。” “你怎么知道我有问题要问?”我惊得目瞪口呆。 他笑了。“就算不是吸血鬼也看得出小孩子啥时候好奇。你有一个问题憋了好久了,是什么呀?” 我深深吸了口气,问道:“你相信上帝吗?” 暮先生古怪地看着我,缓缓点了点头。“我相信吸血鬼的上帝。” 我皱起眉头。“吸血鬼也有神吗?” “当然,”他说,“每个种族都有自己的神:埃及人的神、印度人的神、中国人的神。吸血鬼也不例外。” “那天堂呢?”我问。 “我们相信天堂,它在星空的外面。如果我们一生过得虔诚,我们死后,灵魂就会飘离地球,穿越无数的星星和星系,到达宇宙另一边的神奇世界——那就是天堂。” “要是过得不虔诚呢?” “就只好留在地球上,像幽灵一样,注定只能永远在这个星球上游荡。” 我想了一会儿。“对吸血鬼来说,怎样才算是虔诚的一生呢?”我问,“怎样才能进天堂呢?” “过得清白,”他说,“不要在不必要的情况下杀人,不要伤害人,不要糟蹋这个世界。” “吸血不是邪恶的吗?”我问。 “不是,除非你把人弄死了。”暮先生说,“即使是这种情况,有时也可能是好事。” “杀人可能是好事?”我不相信地问道。 暮先生严肃地点了点头。“人是有灵魂的,达伦。人死了以后,灵魂会进入天国。但是有一种办法可以把他们灵魂的一部分留在这里。我们吸少量的血的时候,不会摄取一个人的灵魂。但如果我们吸得很多,就能使他们灵魂的一部分活在我们体内。” “怎么会呢?”我皱着眉头问道。 “我们吸人血的时候,会同时吸收那个人的一部分记忆和感情,”他说,“它们会变成我们自己的一部分。这样,我们就会以他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会记得一些可能被遗忘的事情。” “比如什么?” 他想了想。“我有一个好友叫帕里斯·斯基尔,”他说,“他岁数很大了。好几百年之前,他是威廉·莎士比亚的朋友。” “威廉·莎士比亚——那个写剧本的?” 暮先生点了点头。“剧本和诗。但是莎士比亚的诗没有全部记录下来,他的一些最有名的诗篇都丢失了。莎士比亚临死的时候,帕里斯吸了他的血——是莎士比亚请求他这么做的,这样他就可以记住那些丢失的诗句,把它们记录下来。如果没有这些诗,这个世界会贫乏许多。” “可是……”我顿了一下,“是不是只有在一个人提出请求,而且是在他临死的时候,才能那样做呢?” “是的。杀死一个健康的人是邪恶的,但是吸临死的朋友的血,保存他们的记忆和经历……”他微笑道,“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好啦,”他接着说,“路上再想吧,我们必须出发了。” 收拾停当之后,我跃到暮先生的背上,我们开始掠行。他还是没有解释他为什么能走得这么快。好像他并没有飞跑。而是世界在飞快地后退。他说所有真正的吸血鬼都会掠行。 看着田野向我们身后退去,这种感觉很美妙。我们越过山丘,穿过广阔的平原,走得比风还快。四周静悄悄的,没有人注意到我们。我们仿佛被隔离在一个神奇的气泡里。 在掠行时我思考着暮先生的话,用吸血来保存一个人的记忆,到底是怎样的呢?我还是不大明白,决定以后再问问他。 掠行很辛苦,吸血鬼出汗了,我看得出他开始感到有些吃力。我取出一瓶人血,打开塞子,举到他嘴边给他喝。 他点头表示感谢,擦了擦额头的汗水,继续赶路。 最后,天蒙蒙亮时,他收住了脚步。我从他背上跳下来,环顾四周。我们站在一条乡间公路的中央,两旁是田野和树木,看不到一所房屋。 “怪物马戏团呢?”我问。 “在前头,还有两三公里。”暮先生指着前方说。他跪到地上,气喘吁吁。 “你不行啦?”我掩饰不住嗓子眼里的笑声。 “不是,”他瞪眼道,“我能走到,只是我不想到那儿的时候满脸通红。” “你最好不要歇得太久,”我警告道,“天快亮了。” “我知道现在是什么时间!”他没好气地说,“我比世上任何人都更了解黎明和早晨的界线。我们的时间足够,还有四十三分钟呢。” “随你怎么说吧。” “我没瞎说。”他气呼呼地站起来,往前走去。我等他走出去一点,然后追了上去,跑到他的前面。 “快点走,老头儿,”我嘲笑地说,“你落后了。” “你神气吧,”他咆哮道,“等着瞧,看我不揪你的耳朵,踹你的屁股。” 两分钟后他小跑起来,我们俩并排慢跑。我兴致很高,几个月来第一次这么开心。有件事情可以盼望真好。 我们从一群衣衫褴褛的宿营者旁边跑过。他们刚开始醒来活动。有两个人朝我们挥挥手。他们的样子很好笑:长头发,奇异的服装,还有稀奇古怪的耳环和手镯。 营地上有不少旗帜和横幅。我想看看上面的字,但跑步的时候看不清楚,我又不想停下来。根据我的揣测,这些人好像是在抗议一条新的地方法律。 这条路非常曲折。在转过第五个弯后,我们终于看到了怪物马戏团,宿营在河岸的一片空地上,无声无息——我想所有的人都在睡觉。要是我们开着车,不注意找大篷车和帐篷的话,很容易就错过了。 马戏团扎在这里有点不可思议。附近没有大剧场或大帐篷可让怪物们表演。我想这一定是两个镇子之间的歇脚地。 暮先生自信地在大篷车和小汽车之间穿来穿去。他知道往哪儿走。我跟在后面,可没那么自信,我想起了那天深夜我从怪物们身边溜过去偷八脚夫人的情景。 暮先生在一辆长长的银色篷车前停下来,敲了敲门。门几乎立刻就开了,高先生巨人般的身躯出现在门口。他的眼睛在微光中显得比平常更黑。要不是对他有所了解,我会发誓他没有眼球,只有两个黑色的空洞。 “啊,是你,”他说话声音很低,嘴唇几乎不动,“我好像感觉到你在搜索我。”他打量着暮先生,低头看见了瑟瑟发抖的我。“你还把这孩子带来了。” “我们可以进去吗?”暮先生问。 “当然可以。对你们吸血鬼应该怎么说来着?”他微笑道,“想进就进?” “差不多。”暮先生答道。从他的笑容看,这是他们之间的一个老玩笑。 我们进篷车坐下。里面东西很少,只有几个架子,上面放着马戏团的海报和传单,还有我见他戴过的红色高帽和手套,两件小摆设和一张折褥床。 “我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回来了,拉登。”高先生说。他就是坐在那里也显得高大无比。 “我本来没这个打算,隆冬。”隆冬?好怪的名字。不过,对他倒是挺合适的。隆冬·高,听起来有种特别的味道。 “你们遇到麻烦了吗?”高先生问。 “没有。”暮先生说,“达伦不开心。我想他在这儿会好一点,和他的同类在一起。” “噢,”高先生好奇地打量着我,“我上次见你之后你走了很远,达伦·山。” “我宁可留在原来的地方。”我咕哝道。 “那你为什么要走?”他问。 我瞪着他,冷冰冰地说:“你知道为什么。” 他缓缓地点了点头。 “我们可以留下吗?”暮先生问道。 “当然。”高先生马上回答,“很高兴你们回来,真的。我们眼下正缺人手。排骨亚历山大、塞弗和塞萨、钢牙格莎要么休假要么出差了。魔术四肢科马克要来,但还没有赶到。暮拉登和他的会表演的神奇蜘蛛会给演出增色不少。” “谢谢。”暮先生说。 “那我呢?”我壮起胆子问。 高先生笑了。“你没有那么重要,”他说,“但同样受欢迎。” 我哼了一声,没说什么。 “我们在哪儿演出?”暮先生又问。 “就在这儿。”高先生说。 “这儿?”我惊叫道。 “你觉得奇怪吗?”高先生问。 “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我说,“我以为你们只在镇上或城里演出,可以有许多观众。” “我们总是有许多观众。”高先生说,“不管我们在哪里演出,人们总是闻风而来。我们一般留在人多的地方,但现在是淡季。我刚才说了,几位最好的演员不在,还有……其他一些人也不在。” 高先生和暮先生交换了一个神秘的眼色,我感到他们有什么事儿瞒着我。“所以我们在此休整一下,”高先生继续说道,“今后几天都不表演,只是休息。” “我们路上看到了一群宿营的人,”暮先生说,“他们有没有来找麻烦?” “NOP战士?”高先生笑起来,“他们忙着保卫那些树和石头,没工夫来干涉我们。” “NOP是什么?”我问。 “保护自然战斗队,”高先生解释说,“是一些环保战士,他们在全国各地奔走,阻止建造新的公路和桥梁。他们在这儿已经有两个月了,不过很快就会离开。” “他们真的是战士吗?”我问,“有没有手枪、手榴弹和坦克?” 两个大人笑得前仰后合。 “他有时候挺傻的,”暮先生在大笑的间歇中说,“可是他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笨。” 我感到脸上发烧,但忍住了没说话。我凭经验知道,当大人笑你时,生气是没有用的,这只会使他们笑得更厉害。 “他们自称是战士,”高先生说,“其实不是。他们把自己拴在树上,把沙子倒进掘土机的引擎里,往汽车路上撒钉子,诸如此类的事情。” “为什么——”我还想问,但暮先生打断了我。 “我们没时间问问题了,再过几分钟太阳就出来了。”他起身和高先生握手,“谢谢你收留我们,隆冬。” “别客气。”高先生说。 “我的棺材你还保留着吧?” “当然。” 暮先生愉快地笑了,搓着手。“它是我一路上最想念的东西。又能睡在棺材里真是太美了。” “这孩子怎么办?”高先生问道,“你要我们给他也打一口棺材吗?” “想都别想!”我叫起来,“我再也不要被放进那里面了!”我一想起被活埋在棺材里的情景,就禁不住浑身发抖。 暮先生笑道:“让达伦和别的演员住在一起吧,最好是和他年纪差不多的。” 高先生想了想。“埃弗拉怎么样?” 暮先生眉开眼笑。“对,我想让他和埃弗拉搭伴是再好不过了。” “埃弗拉是谁?”我紧张地问。 “你会知道的。”暮先生说着,打开了车门。“我把你留在高先生这里,他会照顾你的,我要走了。”然后他就匆匆去找他那心爱的棺材去了。我回过头来,看见高先生正站在我身后。不知道他怎么这么快就从对面过来了。我甚至没有听到他站起来。 “我们走吧?”他说。 我咽了一口气,点点头。 他带我穿过宿营地。天方破晓,我看见几处大篷车和帐篷里亮着了灯光。高先生把我带到一顶灰色的旧帐篷前,里面住得下五六个人。 “这是一些毯子,”他递给我一包毛毯,“还有枕头。”我不知道他是从哪儿变出来的,离开大篷车的时候他手里没有这些。可是我累得不想问了。“你可以想睡多久就睡多久。等你醒了我会来给你分配工作。在此之前埃弗拉会照顾你。” 我掀起帐篷的门帘向里张望。里面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清。“埃弗拉是谁?”我转身问高先生,可他已经不在了,又是那样无声无息地迅速消失了。 我叹了口气,把毯子紧紧抱在胸前,走进帐篷里。我把门帘在身后放下来,然后静静地站在门内,等眼睛适应黑暗。我听见有人轻轻地呼吸。并依稀看出帐篷那头暗处有一个黑影睡在吊床上。我想另找个地方铺床。我可不想我的同伴起床的时候绊在我身上。 我摸黑朝前走了几步,突然,什么东西在黑暗中向我滑来。我停住脚步,定睛细瞧,真希望我能看见(没有星星和月亮时,就连吸血鬼看东西也很费劲)。 “喂?”我轻声喊道,“你是埃弗拉吗?我是达伦·山,你的新——” 我打住了,滑行的声音已经到了我的脚边。我站在那里,像生了根一样。一个肉乎乎、滑腻腻的东西绕到了我的腿上。我立刻知道了它是什么,但是直到它爬到我的半腰,我都不敢低头看。最后,当它缠到我胸口的时候,我鼓足勇气垂下眼睛,正好与它的目光相对,那是一条又粗又长、咝咝吐着信子的……蛇! 第八章 我吓得一动不敢动,僵立了一个多小时,看着大蛇那死人一般冷漠的眼睛,等待它发起攻击。 终于,朝阳透进帐篷帆布,吊床上的人影动了一下,打了个哈欠,坐起来环顾着四周。是那个蛇娃。他看到我时吓了一跳,坐在吊床上朝后荡去,举起被单,仿佛想要自卫。然后他看见那条蛇缠在我身上,便松了口气。 “你是谁?”他厉声问道,“在这儿干什么?” 我慢慢摇了摇头。我不敢说话,怕肺部的活动会引起大蛇的攻击。 “你最好快回答,”他警告道,“不然我把你眼睛挖出来。” “我……我……我是达—达伦·山,”我结结巴巴地说,“是高—高先生叫我来—来的。他让我跟—跟你住在—住在一起。” “达伦·山?”蛇娃皱起眉头,然后醒悟过来,指着我说,“你是暮先生的助手,是不是?” “是的。”我轻声说。 蛇娃咧嘴一笑。“他知道高先生让你跟我住吗?”我点点头,他笑了起来。“我还没见过哪个吸血鬼连一点讨厌的幽默感都没有呢。” 他从吊床上翻身下来,走到我身边,捏住蛇头,把蛇一圈圈解开。“没事的,”他安慰我说,“其实你根本就没有危险。这条蛇一直都在睡觉。你就是把它拽下来它也不会动的,它睡得可沉了。” “它在睡觉?”我尖叫道,“可是……它怎么会缠到我身上来?” 他笑了。“梦游呗。” “梦游!”我瞪眼望着他。又望望那条蛇,它一直都没有动一下。最后一圈蛇尾解开来,我终于能够走到一边,我的腿都站麻了。“一条梦游的蛇。”我不自然地笑道,“幸好它没有梦吃!” 蛇娃把他的宝贝放到一个角落里,宠爱地抚摸着它的头。“它就是醒着也不会吃你,”他告诉我,“它昨天刚吃了一只山羊。像它这么大个儿的蛇不用经常吃东西。”他离开那条蛇,掀开门帘走了出去。我赶紧跟出去,不愿和那个爬行动物单独待在一起。 在外面我仔细地打量着蛇娃。他和我记忆中的一样:比我大几岁,长得很瘦,黄绿色的长发,窄窄的眼睛,手指和脚趾间有奇怪的蹼,身上覆着绿色、金色、黄色和蓝色的鳞片。他只穿着一条短裤。 “对了,我叫埃弗拉·封。”他伸出手,我们握了握手。他的手掌很滑,但却是干的。我抽回手的时候手上粘了几片鳞。它们像是彩色的死皮。 “埃弗拉·封什么?①『注:德语von,音译为“封”,用于人名前,表示贵族身份,并非用作姓氏。』”我问。 “就是埃弗拉·封,”他说,揉了揉肚皮,“你饿不饿?” “饿了。”我说。然后就跟着埃弗拉去找吃的。 宿营地上热闹起来了。因为昨晚没有演出,大部分演员和助手都睡得很早,所以起得比平时要早。 我被这忙碌的场面吸引住了。没想到马戏团里有这么多人。我还以为只有我和斯蒂夫在那晚的演出上看到的演员和助手呢。可是现在我发现他们只不过是冰山的一角。至少有二十多人在散步、交谈、洗衣、做饭,这些人我从来都没见过。“他们是什么人?”我问。 “是怪物马戏团的脊梁。”埃弗拉答道,“他们开车、搭帐篷、洗衣、做饭、补戏服、打扫场地。事情可多了。” “他们是正常人吗?”我问。 “大部分是。”他说。 “他们怎么会到这儿来?” “有些是演员的亲戚。有些是高先生的朋友。有些是在路上碰到的,喜欢这儿,就留下来了。” “可以这样吗?”我问。 “如果高先生喜欢他们的话。”埃弗拉说,“怪物马戏团里总有空缺。” 埃弗拉在一堆大篝火前停了下来,我也站住了。神手汉斯(那个用手行走,比世界短跑冠军跑得还快的人)正坐在一根木头上休息,祖丝佳(那个想长胡子就能长出胡子的胡子女士)在烤用木棍串着的香肠。还有几个人坐着或是躺着。“早上好,埃弗拉·封。”神手汉斯说。 “你好。汉斯。”埃弗拉回答。 “你的小朋友是谁?”汉斯怀疑地打量着我问道。 “他是达伦·山。”埃弗拉说。 “就是那个达伦·山?”汉斯扬起了眉毛。 “正是。”埃弗拉调皮地一笑。 “什么意思……‘就是那个达伦·山?’”我不解地问。 “你在这里很出名。”汉斯说。 “为什么?因为我是——”我压低了嗓门,“——半吸血鬼?” 汉斯亲切地笑了。“半吸血鬼并不新鲜。如果把我见过的半吸血鬼算成金币,那我就有……”他皱着眉头想了想,“二十九个金币。可是小孩半吸血鬼就不一样了。我从没见过像你这么大的娃娃与吸血鬼为伍。告诉我:吸血鬼将军来考察过你吗?” “谁是吸血鬼将军?”我问。 “他们是——” “汉斯!”一位洗衣的女士喊道。他打住了话头,心虚地回过头去。“你觉得拉登会喜欢你到处乱讲吗?”她严厉地问。 汉斯做了个鬼脸。“对不起,是早晨的空气太新鲜了,我不大习惯。所以说了不该说的话。”我希望他讲讲吸血鬼将军,但这时候提问是不礼貌的。 祖丝佳看看香肠,捋下两根递给我们。她走到我面前时微笑着用一种奇怪的外语说了些什么。埃弗拉笑了起来。“她问你喜不喜欢吃香肠,是不是吃素的。” “有意思!”汉斯吃吃地笑了,“吃素的吸血鬼!” “你会说她的话?”我问埃弗拉。 “会。”他自豪地说,“我还在学——这是我学过的最难的语言,不过在这里只有我一个人能听懂她的话。我学语言很有天分。”他自夸道。 “是什么语言?”我问。 “我不知道。”他皱眉道,“她不肯告诉我。” 这听起来挺怪,但我不想冒犯他。我拿了根香肠,微笑着表示感谢。我一口咬下去,又赶紧拿了出来,好烫!埃弗拉哈哈大笑,递给我一杯凉水。我一口口地喝水,直到嘴巴恢复正常,然后朝香肠上吹气,让它冷却下来。 我们跟汉斯和祖丝佳他们一起坐了一会儿,一边吃香肠一边聊天,晒太阳。草地上有露水,但谁都不在乎。埃弗拉把我介绍给每一个人。要记的名字太多了,所以我只是微笑,握手,记住他们的面孔。 没多久高先生出现了。他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祖丝佳身后,正伸手烤火呢。“你起得很早嘛,达伦。”高先生说道。“我睡不着,我太——”我看看埃弗拉,笑着说,“——太兴奋了。” “我希望这不会影响你干活。”高先生说。 “没事儿,我精神头足着呢。”我说。 “你肯定吗?” “肯定。” “我喜欢听这话。”他拿出一个大笔记本翻着。“看看今天给你找点什么活儿干。”他想了想。“告诉我,你会做饭吗?” “我会做炖菜,暮先生教我的。” “你有没有做过给三四十个人吃的饭?” “没有。” “太遗憾了,也许你可以学。”他又翻了两页。“你会做针线吗?” “不会。” “你洗过衣服吗?” “用手洗吗?” “对。” “没有。” “唔。”他又翻了一会儿,然后合上本子。“好吧,在我们为你找一个比较固定的活儿之前,你先跟着埃弗拉,帮他干活吧。这样行吗?” “我愿意。”我说。 “你没意见吧,埃弗拉?”他又问蛇娃。 “那还用说。”埃弗拉回答。 “很好,就这么定了。在没有进一步通知之前,你先由埃弗拉照管,按他的吩咐去做。等你那位同事起来以后,如果他愿意,你晚上可以跟他在一起。我们要看看你适应得怎么样,然后再决定怎样更好地发挥你的才能。” “谢谢。”我说。 “别客气。”他回答。我以为他又会突然消失,但他却转过身慢慢地踱开,一面吹着口哨,享受着早晨的阳光。 “嘿,达伦,”埃弗拉用一只带鳞的胳膊搂住我的肩膀,“看来咱们是伙伴了。你觉得怎么样?” “我觉得很好……伙伴儿。” “太棒了!”他拍拍我的肩膀,吞下最后一截香肠。“我们干起来吧。” “先做什么?”我问。 “做我们每天早晨的第一件工作,”埃弗拉说着就跑开了。“把我那条蛇毒牙里的毒汁挤出来。” “啊,”我刹住脚步,“危险吗?” “除非它在我们挤完之前就咬人。”埃弗拉说,然后一看到我脸上的表情。他哈哈大笑,把我推进了帐篷。 第九章 埃弗拉自己挤完了毒汁——我大大松了口气。然后我们把蛇拖出去,放在草地上,打了几桶水,用非常柔软的海绵给它浑身上下擦洗了一遍。 接下来,我们还要去喂狼人。他的笼子在营地后面。看到我们走近,狼人咆哮起来。他看上去像我和斯蒂夫那晚看到的一样狂暴和危险。如果我们靠得太近,他就摇晃着栅栏,朝我们挥拳头——我们根本不敢靠近! “他为什么这么凶?”我扔给他一大块生肉,他伸手接住,撕咬起来。 “因为他是真正的狼人,”埃弗拉说,“而不只是长着粗毛的人。他一半是人,一半是狼。” “用铁链锁着他,不是太残忍了吗?”我问,又扔了一块肉给他。 “要是不锁着,他就会疯狂地杀人。人与狼的血液混合使他疯狂了。他不会只在饥饿的时候杀人。如果被放出去,他就会不停地杀人。” “没有办法治好吗?”我为狼人感到难过。 “治不了,这不是病。不是他感染了,而是他生来就这样。他就是这样。” “怎么会这样呢?”我问。 埃弗拉严肃地看着我。“你真的想知道吗?” 我望着笼子里那个毛乎乎的野兽,他撕扯着生肉,就像撕扯棉花糖一样。我吸了口凉气,说:“还是算了吧。” 我们又干了一些别的杂活,削好晚上吃的土豆,帮着修理一辆汽车的轮胎,花了一小时油漆一辆大篷车的车顶。埃弗拉说大多数日子都是这样,在营地上转悠,看有什么事要做,谁需要帮忙就帮一把。 傍晚,我们把一大堆罐头和碎玻璃搬到了双肚拉莫斯的帐篷里。这位超级大胖子什么都吃得下去。我想留下来看他怎么吃,可是埃弗拉把我拖走了,拉莫斯在台下吃东西时不喜欢别人在旁边看着。 我们有许多时间可以支配。休息的时候,我们讲自己的故事,告诉对方自己从哪里来的,怎样长大的。埃弗拉的父母是普通人,他们生下他时吓坏了,把他丢在孤儿院里。他四岁时,一个坏心肠的马戏班主把他买了出来。 “那段日子真悲惨,”他轻声说,“他老是打我,把我当蛇一样对待。他把我关在一个玻璃笼子里,让人们掏钱来看我,取笑我。” 他在那个马戏班里过了漫长而痛苦的七年,被拉到各个小镇上展览。他觉得自己是个丑陋的怪物,一无是处。最后,是高先生救了他。 “一天晚上,”埃弗拉说,“他从黑暗中突然出现,在我笼子跟前站了很久,一句话都没说,我也没说话。” “马戏班主来了,他不认得高先生,但猜想这是个有钱的主儿,有意要买我。所以他就说了个价钱,退后一步,等着回话。” “高先生有几分钟没说话。然后他左手抓住那马戏班主的脖子,捏了一下,那个家伙就瘫到地上,一命呜呼了。高先生打开笼门对我说:‘我们走吧,埃弗拉。’我想高先生能看透人的思想,要不他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呢。” 埃弗拉沉默了,眼神遥远而恍惚。 “想不想看点儿绝活?”他终于从沉思中回过神来。 “当然。”我说。 他转过脸对着我,伸出舌头,舔到上嘴唇,接着又舔到了鼻子! “噫——!恶心!”我兴奋地叫道。 他缩回舌头,嘻嘻一笑。“我有世界上最长的舌头,要是我的鼻子够大的话,我可以把舌头从鼻孔里一直伸上去,然后再绕回到嘴里。” “不可能!”我大笑道。 “也许不可能。”他咯咯笑道,“不过反正是够长的。”他又伸出舌头,这次是舔鼻孔,舔完这只再舔那只。看着虽然倒胃口,却十分好笑。 “这是我见过的最倒胃口的动作。”我笑着说。 “我打赌你希望自己也能这么做。”埃弗拉说。 “就是我会,我也不想做。”我撒了个谎,“你舌头上不会粘到鼻涕吗?” “我没有鼻涕。”埃弗拉说。 “什么?没有鼻涕?” “是啊,”他说,“我的鼻子和你们的不一样,没有鼻涕、脏东西和鼻毛。我的鼻孔是全身最干净的地方。” “它有什么味道吗?”我问。 “你去舔舔蛇的肚子就知道了。”他说,“味道是一样的。”我笑起来,说我并不那么感兴趣! 后来,暮先生问我这一天干了什么时,我简单地说:“交了一个朋友。” 第十章 我们已在马戏团里过了两天两夜。我白天和埃弗拉待在一起,帮他干活,晚上跟暮先生学习吸血鬼的功课。我睡得比以前早了,但很少在凌晨一两点之前上床。 我和埃弗拉建立了牢固的友谊。他比我大,但是很害羞——也许是他过去的经历造成的——因此我们很合得来。 第三天,我看着这些大篷车、小汽车和帐篷,觉得自己在这个集体里已经待了好多年。 我开始感觉到一直不喝人血的后果。我的身体已不如以前强壮,行动也不如以前敏捷,视力下降,听觉和味觉也比以前迟钝了。我依然比做人的时候强壮和敏捷,但我能觉出我的力气在减少,每天都减少一点。 我不在乎。我宁可损失一些元气,也不愿去喝人血。 那天下午,我和埃弗拉在营地边上休息时,忽然发现灌木丛中有一个人影。 “那是谁?”我问。 “旁边村里的一个小男孩,”埃弗拉说,“我见过他在附近转悠。” 我观察着灌木丛中的男孩。他竭力避免被人发觉,但对我这样感官敏锐(尽管已不如以前)的人来说,他就像一头大象那样明显。我很想知道他在干什么,就转身对埃弗拉说:“咱们来开个玩笑。” “什么玩笑?”他问。 “靠近点,我告诉你。” 我对他耳语两句,他笑着点头,然后站起来,假装打了个哈欠。 “我要走了,达伦,”他说,“待会儿见。” “再见,埃弗拉!”我大声回答。等他走后,我站起来独自朝营地走去。 我走到灌木丛中那男孩看不见的地方,又调转身来,用大篷车和帐篷做掩护,先朝左走了一百米,然后匍匐前进,知道与那男孩处于同一条线上,再悄悄朝他摸过去。 还差十米时我停了下来。我在他后面一点的地方,他看不见我。他的眼睛还在盯着营地。我朝他另一侧望去,看见了埃弗拉,他比我靠得还近。埃弗拉用拇指和食指做了一个“OK”的手势。 我俯下身子,呻吟起来。 “哦——哇——” 那男孩身子僵住了,紧张地扭头张望,他看不见我。 “谁?”他问。 “呜哇——”埃弗拉在另一侧叫起来。 那男孩赶忙把头转向另一面。 “谁?”他喊道。 “嗷——嗷——嗷——”我学起大猩猩叫。 “我不怕,”那男孩一边朝后蹭一边说,“你们只不过是在开一个讨厌的玩笑。” “咿——咿——咿——”埃弗拉尖声怪叫。 我摇动一根树枝,埃弗拉把灌木摇得哗哗响,我又朝那男孩身前扔了一块石头。他的脑袋像木偶一样转来转去,拿不准是逃走还是留下来更安全些。 “喂,我不知道你们是谁,”他说,“可我——” 埃弗拉已经爬到他身后,趁男孩说话的时候,他伸出舌头舔着那男孩的脖子,并发出蛇一样的咝咝声。 这下那男孩再也忍不住了,他尖叫起来,没命地跑了。 埃弗拉和我追着他跑,狂笑不已,孩不断发出怪叫。他从荆棘丛中跑过,好像感觉不到有刺,一边高喊救命。 几分钟后,我们厌倦了这个游戏,准备让他逃走,不了他绊了一下,倒进了一片高草丛中。 我们站住了,用目光在草丛中搜寻,却看不到他的踪影。 “他在哪儿?”我问。 “我看不见。”埃弗拉说。 “他没事吧?” “我不知道,”埃弗拉有些担心地说,“他也许掉到一个大洞里了。” “小家伙?”我喊道,“你没事吧?”没有回音。“别害怕,我们不会伤害你的。我们只是开个玩笑,我们没有——” 身后有人冲上来,一只手按在我的背上,把我推倒在草里,埃弗拉和我同时倒下了。我们爬起来,惊诧得说不出话,却听见身后有人大笑。 我们俩缓缓转过身,原来是那个小孩,正在捧腹大笑。 “上当啦!上当啦!”他手舞足蹈地唱着,“我早就看到你们了,只是故意假装害怕。我偷袭成功啦,哈哈,嗷——嗷——嗷,咿——咿——咿——” 他取笑着我们,我们感到自己很蠢,但互相望望,又不禁大笑起来。他刚才把我们引到了一块结满带刺的种子的草地上,我们俩从头到脚粘满了草籽。 “你看上去像一棵会走路的植物。”我取笑埃弗拉。 “你看上去像可爱的绿色巨人。”埃弗拉回敬道。 “你们看上去都傻乎乎的。”那个男孩说。我们瞪着他,他的笑容收敛了一些。“就是嘛。”他咕哝道。 “你大概觉得这很有趣吧。”我吼道,他点了点头。“好啊,我要告诉你,小孩,”我逼近一步,做出最恶毒的表情,威胁地停顿了一下,然后忍不住笑了。“是很有趣!” 他高兴地笑了,对我们能看到事物光明的一面感到欣慰,然后向我们伸出手来,一人一只。“你们好,”握手时他说道,“我叫萨姆·格雷斯特,很高兴认识你们。” “你好,萨姆·格雷斯特,”我握着他的手,心想,“看来这是第二个朋友。” 他确实成了我的朋友。但当怪物马戏团离开此地时,我却衷心希望我从来没有听到过他的名字。 第十一章 萨姆的家离这儿大约有一公里远,他有爸爸妈妈、两个弟弟,一个小妹妹,三只狗、五只猫、两只虎皮鹦鹉、一只海龟,还有满满一个水族箱的热带鱼。 “就像住在挪亚方舟上,”他笑道,“我一有机会就往外跑。爸妈也不管,他们认为小孩子应该有表现自己个性的自由。只要我夜里回家睡觉。他们就放心了。就是我偶尔逃学,他们也不在意。他们认为学校是灌输教条的专制机构,只会摧残精神,扼杀创造性。” 萨姆总是这么说话。他比我年纪还小,但是从他的话中可听不出来。 “这么说,你们俩是剧团的?”他把一片腌洋葱卷在嘴上问道——他爱吃腌洋葱,到哪儿都带着一小塑料瓶这玩意儿。我们已回到了营地边缘,埃弗拉躺在草地上,我在低处的一根树枝上坐着,萨姆在我头顶上方爬树。 “这是什么剧团?”我们还没来得及回答第一个问题,他又问道,“车上没有什么标记?我一开始还以为你们是游客呢。观察了一阵之后,才断定你们是个什么剧团。” “我们是恐怖的主人,社会变化的精英,超现实的大师。”埃弗拉说,显示他也会像萨姆那样咬文嚼字地说话。我希望自己也能冒出一两句惊人之语,可惜我一向缺乏口才。 “是魔术团?”萨姆兴奋地问。 “是怪物马戏团,”我说。 “怪物马戏团?”他张大了嘴巴,一片腌洋葱掉了下来,我急忙躲开。“长着两个脑袋的人之类的?” “差不多,”我说,“但我们的演员都是身怀绝技的艺术家,不仅仅是长相离奇。” “刺激!”他瞥了一眼埃弗拉,“当然,我一开始就看出了你的角质层病变——”他是说埃弗拉的皮肤(我后来查了字典)“但是我不知道你们团里还有其他人像你一样。” 他好奇地朝营地上望去,两眼闪闪发亮。“真是太有趣了,”他叹道,“你们中间还储存着哪些奇异的人体样本?” “如果你是问‘还有哪些演员?’的话,那可多着呢。”我对他说,“喏,我们有一位长胡子的女士。” “还有一个狼人。”埃弗拉说。 “还有一个两个肚子的人。”我补充道。 我们把整个演员表报了一遍,埃弗拉提到的一些演员我都没有见过。怪物马戏团的演员阵容经常变化,有来的有走的,取决于马戏团在哪里演出。 萨姆听得着了迷,我们相识后他这是第一次说不出话。他吮着腌洋葱片,瞪大了眼睛静静地听着,时不时地摇摇脑袋,仿佛不能相信他听到的事情。 “真是难以置信,”我们报完后他轻声说,“你们一定是这个星球上最幸运的小孩,和真正的怪物马戏团演员住在一起,周游世界,知道许多了不起的秘密。要是能跟你们换一换,叫我干什么都行……” 我暗自微笑,心想如果他知道了我的故事,就不会愿意跟我换了。 “哎!”他突然想到了什么,“你们能不能说说情,让我也参加进来?我干活勤快,脑子也灵,有责任感,我会派上用场的。让我参加吧,做个帮手,行吗?” 埃弗拉和我微笑着对视了一下。 “我想不行,萨姆,”埃弗拉说,“我们马戏团不要这么多小孩。要是你大一点,或是你的父母想参加,那就不一样了。” “他们不会有这种想法,”萨姆坚持道,“但我要参加他们会为我高兴的。他们总说旅行可以增长见识,一定愿意让我到外面闯荡闯荡,见见世面。” 埃弗拉摇摇头。“对不起,也许等你再大一点可以。” 萨姆噘起嘴巴,把旁边树枝上的树叶踢得纷纷落下,树叶从我头上飘过,有几片落在我的头发上。 “这不公平,”萨姆嘟囔道,“人们总是说‘等你长大一点’。要是亚历山大大帝‘等他长大一点’,世界会是什么样子?还有圣女贞德,要是她也‘等她长大一点’,英国早就征服法国,把法国变成她们的殖民地了。谁来决定一个人要多大才能自己做主?应该由每个人自己来决定。” 他慷慨激昂,抱怨着大人们和这“腐朽可恶的制度”,到什么时候才能让孩子自己做决定。我们像听一位狂热的政客在电视上发表演说。 “如果一个小孩想办一家巧克力厂,就让他去办。”萨姆激烈地说,“如果他想当节目主持人,好啊。如果他想当探险家,到野人出没的陌生小岛上去。完全可以!我们是现代的奴隶,我们是——” “萨姆,”埃弗拉打断了他,“你想不想看看我的蛇?” 萨姆喜笑颜开。“那还用说!”他高喊道,“我以为你永远不会问我呢。我们走吧。”他翻身从树上跳下来,箭一般地朝营地跑去,把刚才的演说忘到了脑后。我们悠闲地跟在后头,轻轻地笑着,觉得自己比实际年龄成熟和聪明得多。 第十二章 萨姆认为那条蛇是他见过的最刺激的东西。他一点也不害怕,马上就把它像围巾一样缠在脖子上。他问这问那:它多大了?吃什么?多久蜕一次皮?从哪儿弄来的?是什么蛇?爬得有多快? 埃弗拉回答了萨姆的所有问题。在这方面他是专家。蛇的王国中没有他不知道的事情。他甚至能告诉萨姆这条蛇大概有多少块鳞片! 然后我们带萨姆参观营地,带他看了狼人,又把他介绍给神手汉斯(萨姆在那毛乎乎的狼人所待的大篷车阴影中时非常安静,被里面传出的狼嗥声吓坏了)。接着我们碰见双肚拉莫斯在那里练习他的绝活。埃弗拉问我们能不能看看,拉莫斯同意了。看到拉莫斯把一个杯子嚼碎吞下去,过一会儿又吐出来一个完好的杯子时,萨姆的眼珠子都瞪出来了。 我本想把八脚夫人拿出来,让萨姆看看我训练它玩的一些把戏,可是我精神不太好,是长期不喝人血的缘故。无论我吃多少东西,我的肚子还是经常咕咕叫。有时候我会恶心不舒服,必须赶快坐下。我可不想在那只蜘蛛待在笼外时晕倒或发病。我凭经验知道,哪怕只有两秒钟失去控制,它都会造成致命的危险。 萨姆想一直待下去,可是天黑了,我知道暮先生马上就会醒来。埃弗拉和我还要干活,所以我们对他说该回家了。 “我再多待一会儿行吗?”他恳求道。 “你要回家吃饭。”埃弗拉说。 “我可以和你们一起吃。”萨姆说。 “饭不够。”我撒谎说。 “没关系,反正我也不怎么饿。”萨姆说,“想不到腌洋葱这么饱人。” “也许他可以留下来。”埃弗拉若有所思地说。我惊讶地等着他,他朝我使了个眼色。 “真的?”萨姆兴奋地问。 “当然,”埃弗拉说,“但你必须帮我们干活。” “干什么都行,”萨姆说,“我不在乎,是什么活?” “要给狼人喂食,还要给他刷洗。”埃弗拉说。 萨姆的笑容消失了。 “狼——狼——狼人?”他紧张地问。 “没事的,”埃弗拉对他说,“他一般吃饱后就安静了。他很少咬服侍他的人。万一他真的咬你,你就把脑袋躲远一点,把一只胳膊塞进他的喉咙里,丢只胳膊总比——” “哦,”萨姆急急地说,“我想我是该回家了。我妈好像说晚上有朋友要来。” “原来这样,真可惜。”埃弗拉笑道。 萨姆后退着,眼睛望着狼人笼子的方向。他看上去很难过,我把他叫住了。 “明天你打算做什么?”我问。 “不做什么。”他说。 “愿不愿意下午过来和我们一起玩?” “当然!”萨姆欢呼起来,忽然又停住了,“我不用喂……?”他倒吸一口冷气。 “不用。”埃弗拉笑吟吟地说。 “那我一定来。明天见,伙计们。” “明天见,萨姆,”我们一起说。 他挥挥手,转身走了。 “萨姆挺好的,是不是?”我对埃弗拉说。 “是个不错的家伙,”埃弗拉说,“就是说话有点卖弄,胆子小点,但其他方面没什么毛病。” “你觉得让他参加马戏团行吗?”我问。 埃弗拉哼了一声。“那不是老鼠掉进猫窝里嘛!” “什么意思?”我问。 “这种生活不是谁都过得了的。几个星期不回家,还要打扫厕所,给三四十个人做饭……他准得哭着喊着跑回家去。” “我们不是挺适应的?”我说。 “我们不一样,”他说,“我们和其他人不同,我们天生就适合这种生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圈子,这就是我们的圈子,我们是……” 他突然停住了,皱起眉头。他的目光越过我的头顶望着远处的什么东西。我也转过身去,一开始什么也没瞧见,过了几秒钟才看出东边树丛中有火把的微光向这边移动。 “会是谁呢?”我问。 “我不清楚。”埃弗拉说。 我们看了几分钟,火光越来越近了。我看见树丛中有黑影晃动,不知道有多少,但起码有六七个。然后,当黑影走出树丛时,我认出了他们,疹得脖子和胳膊上不禁起了鸡皮疙瘩。 原来是我和斯蒂夫那天晚上见过的戴蓝色兜帽的小矮人,他们向观众兜售糖果和玩具,并在演出中充当助手。好几个月过去了,加上又有许多其他的事情,我已经忘记了这些戴蓝色兜帽的怪人。 他们一对对地走出树林,我数了一下,共有十二个人,但后面还跟着一位,个子比较高,拿着火把。 “他们从哪儿来?”我悄声问埃弗拉。 “我不知道。”他回答道,“他们几星期前离开了马戏团,不知道到哪里去了,他们不大跟人说话。” “他们是什么人?”我问。 “是——”他正要回答,忽然停住了,惊恐地睁大了眼睛。 是那走在最后、个子较高的第十三个小人让埃弗拉如此恐惧的——他现在走得更近,可以清楚地看到了。 戴蓝色兜帽的人默默地从我们面前走过。当那神秘的第十三个人走过来时,我注意到他和其他人穿的不一样。他不是特别高,只是和其他人比起来显得魁梧一些。他一头白色的短发,戴着厚厚的眼镜,穿着一件时髦的黄西服,一双绿色的长筒靴。他身材较胖,走路摇摆得有点奇怪。他愉快地朝我们笑了笑,我也冲他一笑,但埃弗拉却像钉在地上一样,脸上肌肉都僵住了。 那些戴蓝色兜帽的人和拿火把的人一直走到营地后面,在那里找了一块空地,支起帐篷——他们一定是把那些东西掖在斗篷下面的。高大一些的那个人朝高先生的大篷车走去。 我看看埃弗拉,他浑身发抖,他的脸尽管永远不可能变白,但比以前任何时候的血色都少。“怎么啦?”我问。 他默默地摇了摇头,竟答不上话来。 “怎么回事?你为什么这么害怕?那个人是谁?” “他……它……”埃弗拉清了清嗓子,深深吸了一口气,再开口说话时声音很低,微微颤抖,显出极度的恐惧。 “是小先生。”他说。然后我就再也问不出什么了。 第十三章 临近傍晚的时候,埃弗拉的恐惧逐渐消除了,但是他恢复得很慢,一直烦躁不安。当他削晚饭吃的土豆时,我只好把刀子拿过来替他削,我担心他会把手指削掉。 吃过饭,帮着洗完碗筷后,我向埃弗拉打听那位神秘的小先生。我们在帐篷里,埃弗拉在玩他的蛇。 他没有马上回答,我以为他不会回答了,可是最后他叹了口气,打破了闷葫芦。 “小先生是小人的头头。”他说。 “就是那些戴蓝色兜帽的小矮人?”我问。 “是的。他管他们叫小人。他是他们的老板。他不经常来——我有两年没见他了。但每次见到他我都会起鸡皮疙瘩,他是我见过的最恐怖的人。” “我看他挺正常的嘛。”我说。 “我第一次见他时也是这么想的,可是等你和他说过话就知道了。我也说不清楚,但每次他看我的时候,我都觉得他想宰了我,剥皮烤了吃。” “他吃人?”我打了个激灵。 “我不知道,”埃弗拉说,“也许吃,也许不吃。但你觉得他想吃你。不是我一个人胡思乱想,我和马戏团其他人讨论过,他们都有这种感觉,没有人喜欢他。小先生在场的时候,就连高先生也显得有些不安。” “噢,那些小人一定挺喜欢他的吧?”我问,“他们听他指挥,是不是?” “也许他们怕他,也许他强迫他们听他指挥,也许他们是他的奴隶。” “你问过他们吗?” “他们不说话,”埃弗拉说,“不知道是不是能说。还是不愿意说。反正马戏团里没人从他们的嘴里掏出过一句话。他们很有用,会做你要求的任何事情,但是一天到晚像哑巴一样。” “你见过他们的脸吗?”我问。 “看见过一次。”埃弗拉说,“他们一般不让兜帽滑下来,但有一天,我在帮两个小人搬一台很重的机器时,机器砸了下来,压到一个小人身上。他一声没吭,不过他当时肯定很痛苦。他的兜帽滑到了一边,我看到了他的脸。 “真可怕,”埃弗拉抚摸着他的蛇,轻轻地说,“脸上全是伤疤,而且皱成一团,好像被巨人捏过似的。没有耳朵和鼻子,嘴上好像有个罩子。皮肤是死灰色,眼睛像两只绿碗,长得特别靠上。也没有头发。” 埃弗拉打了个哆嗦。听着他的描述,我也觉得身上发冷。 “他后来怎么样?”我问,“死了吗?” “我不知道,”埃弗拉说,“他的两个兄弟来把他抬走了——我总觉得他们都是兄弟,尽管也许不是。” “你没再见过他?” “他们看上去都一个样儿,”埃弗拉说,“有的人矮一点或高一点,除此以外实在没有办法区分。相信我:我试过的。” 越说越奇了。我对小先生和他的小人们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一向喜欢神秘的事物。也许我能解开这个谜。也许,凭着我吸血鬼的本领,我可以有办法和某个戴兜帽的怪物谈谈。 “这些小人是从哪儿来的?”我问。 “没人知道,马戏团里一般总有四到六个小人。有时会有小人自己来这儿,有时小先生带一些新的来。很奇怪,你来的时候这儿一个小人也没有。” “你认为这跟我和暮先生来有关系吗?”我问。 “我看不像,”埃弗拉说,“也许只是巧合,或者是命运。”他顿了一下。 “对了,小先生的名字叫常虚。” “那有什么?” “他让人们叫他常无。” “那又有什么?”我仍不明白。 “你把它多读几遍。”埃弗拉对我说。 我反复念道:常无常无常无常…… “无常先生。”我小声说,埃弗拉严肃地点了点头。 我好奇极了,又问了埃弗拉好多问题,可他的回答很有限。他对小先生几乎一无所知,对小人的情况也只知道一点。他们吃肉,身上有股怪味,平常行动缓慢。他们感觉不到疼痛,或是从不表现出来。他们没有幽默感。 “你怎么知道?”我问。 “皮筋张,”埃弗拉阴郁地说,“以前是马戏团的演员。他的骨头跟橡皮似的,四肢可以抻长。” “他不大好,老爱捉弄人,而且他笑起来让人很不舒服。他不仅使你看上去很傻,而且使你觉得自己很傻。 “我们曾经在阿拉伯王宫里专门为一位酋长演出。他所有的节目都看得津津有味,但最喜欢皮筋张。他们两个聊了起来,皮筋张告诉酋长他不能戴珠宝,因为他的身体变来变去,珠宝不是滑掉就是被撑破。 “酋长马上走去拿来了一只小金镯子,递给皮筋张,让他戴在手腕上。皮筋张戴上了。然后酋长叫他把镯子甩掉。 “皮筋张把胳膊变小变大,变短变长,使出了浑身解数,可是怎么也甩不掉那只镯子。酋长说它有魔力,只有戴它的人想摘掉它时才取得下来。这镯子是无价之宝,但是他愿意把它送给皮筋张,表示对他的欣赏。 “再说那些小人,”埃弗拉说,“皮筋张老拿他们开心,总是想出新花样来捉弄他们。他设下圈套把他们倒吊起来,还把他们的斗篷点着,往他们用的绳子上喷洗涤剂,叫他们抓不住,或是喷胶水,把他们的手粘住。他往他们的饭里放图钉,把他们的帐篷弄塌,或是把他们锁在大篷车里。” “他为什么这么坏?”我问。 “我想是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反应,”埃弗拉说,“他喜欢看人们生气,可是小人从来不哭不叫,也不骂。他们似乎对他的恶作剧毫不理睬。至少,大家都以为他们没有理睬……” 埃弗拉发出了一个古怪的声音,一半像笑,一半像呻吟。 “一天早晨我们醒来,发现皮筋张不见了,哪儿也找不着。我们找了半天,可是他一直没出现,我们就上路了。大家并不担心。马戏团的演员来去很自由。半夜有人悄悄离开也不是头一回。 “我也没再想这件事。过了一星期左右,小先生来看我们,他把小人都带走了,只留下两个。高先生叫我帮留下的两个小人干活。我替他们收拾帐篷,卷吊床——他们都睡吊床,我的吊床就是这么来的。我跟你说过吗?” 他没有,但我不想岔开话头,就没搭腔。 “后来,我把他们的锅洗了洗。那是一只黑乎乎的大锅,放在帐篷中央的炉火上。小人们做饭的时候,煤烟一定很浓,那锅上积着厚厚的污垢。 “我把锅端到外面,把里面的一些残羹剩饭倒在草地上,几片碎肉、碎骨头什么的。我把锅彻底刷洗了一遍,端回了帐篷。然后,我决定把草地上的碎肉捡起来,扔给狼人吃。‘要想不缺,就得节约。’高先生常这么说的。 “在我收拾起碎肉和骨头渣子时,我发现一个东西闪闪发亮……” 埃弗拉转身在他的吊床下面的一个包里翻找起来。他再转过来时,手里已拿着一只小金镯子。他让我看了一会儿,然后把镯子套上他的左手。他飞快地使劲晃动着胳膊,可是那镯子纹丝不动。 后来他不晃胳膊了,用右手的手指把镯子退下来,扔给了我。我一把接住,仔细端详着,但没有把它套在手上。 “这就是酋长送给皮筋张的那只镯子?”我猜测道。 “就是那只。”埃弗拉说。我把镯子还给了他。 “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特别的事情,”埃弗拉抚摸着镯子,说道。“还是他们讨厌他没完没了地捉弄他们。我只知道,从那以后,我对那些穿着蓝色斗篷、|Qī-shu-ωang|整天默不做声的小人们不敢怠慢了,尽量客客气气的。” “你把剩下来的那些……我是说,那些碎肉?”我问,“埋掉了?” “咳,没有,”埃弗拉说,“我按原先打算的那样,喂给狼人吃了。”他看到我惊恐地倒吸了一口冷气,又说:“别忘了,‘要想不缺,就得节约。’”我呆呆地望着他,然后放声大笑起来。埃弗拉也呵呵笑出了声。一转眼,我们就笑得用手捂住肚子在地上直打滚。 “我们不该笑,”我喘着气说,“可怜的皮筋张。我们该放声痛哭才对。” “我笑得太厉害了,哭不出来。”埃弗拉咯咯笑着说。 “不知道他吃起来味道怎么样?” “谁知道呢,”埃弗拉说,“但我敢打赌那一定很筋道。” 我们笑得眼泪都出来了,顺着腮帮子往下流。为这么可怕的事发笑是不应该的,但我们控制不住。 在我们大笑不止的时候,帐篷的门帘被掀开了,探进来一颗好奇的脑袋,神手汉斯走了进来。“什么事这么好笑?”他问。可是我们无法告诉他。 我想说,但每次刚一开头,就又大笑起来。 他摇摇头,对我们的愚蠢一笑置之。等我们平静一些后,他讲了他进来的目的。 “我来给你们捎个口信,高先生希望你们尽快到他的大篷车里去。” “什么事呀,汉斯?”埃弗拉咯咯地笑着问,“他为什么要见我们?” “不是他,”汉斯说,“小先生在他那里,是他想见你们。” 我们的笑声立刻停止了。汉斯没再说话,自己出去了。 “小……小……小先生想见我们。”埃弗拉倒吸了一口气。 “我听到了,”我说,“你觉得他想干什么?” “我不知……知……知……知道。”埃弗拉结结巴巴地说,但我能看出他脑子里在想什么,跟我的脑海里翻腾的念头一样。我们想到了小人、皮筋张,还有一口盛满人肉碎骨的大黑锅。 第十四章 高先生、暮先生和小先生都在大篷车里。埃弗拉像树叶一样瑟瑟发抖,我倒不是特别紧张。但是,当我看到高先生和暮先生那担忧的表情、发现他们多么不安时,我心里也有些发毛。 “进来,孩子们。”小先生招呼我们说,好像他是这大篷车的主人似的,“坐吧,不要拘束。” “如果不碍事的话,我愿意站着。”埃弗拉说,尽量不让人听出他牙齿打架的声音。 “我也站着吧。”我跟着埃弗拉说道。 “随你们的便。”小先生说,只有他一个人坐着。 “我听说了你的很多事情,小达伦·山。”小先生说。他手里摇晃着什么东西:一只心形的手表。每当他说话停顿的时候,我都能听见表针的嘀嗒声。 “大家都说你是个好少年,”小先生继续说道,“不同凡响,为救一个朋友牺牲了一切。没有多少人能这样做,现在人们都以自我为中心。看到这世上还能产生英雄,真是令人欣慰。” “我不是英雄。”我红着脸说。 “你当然是,”他坚持道,“英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他人的利益而甘愿牺牲自己的一切吗?” 我骄傲地笑了。不知道埃弗拉为什么如此害怕这位慈祥的怪人。小先生没有什么可怕的,我挺喜欢他。 “拉登告诉我你不愿意喝人血。”小先生说,“我认为情有可原。那是肮脏恶心的东西,我也受不了。当然,小孩子除外,他们的血是琼浆玉液。” 我皱起眉头。“你不能喝小孩的血,”我说,“他们太小了,你会把他们弄死的。” 可是从他嘴角露出的诡异的笑容(我怎么竟会把它当成慈祥的微笑呢),我看得出他不是这么想的。但我肯定他错了,如果见到过这样一个人物,我是不可能忘记的。 “言归正传吧。”小先生说。他的手抓紧了那只心形的手表,有一刻那双手似乎发出红光,与嘀嗒走时的表面融为一体。我眨眨眼,又用手揉了揉,定睛再看时,幻觉却消失了——这一定是幻觉。 “你们俩看见我和我的小人来到这里,”小先生说,“他们是我新的信徒,还不大熟悉规矩。一般我会留下来教教他们,但现在我要到别处去。不过他们很聪明,我相信他们可以自己学。 “但在他们学习的时候,我希望你们两个懂事的好孩子能够给他们一些帮助。不用做很多事情,我主要希望你们为他们寻找食物。他们胃口很大。 “怎么样,孩子们?我已经征得了你们监护人的许可。”他朝高先生和暮先生点了点头,他们似乎不大喜欢这种安排,但是无可奈何。“你们愿不愿意帮助可怜的小先生和他的小人?” 我瞟了瞟埃弗拉。看得出来他不想答应,但终于还是点了点头。我也一样。 “好极了!”小先生低沉地说,“我想小埃弗拉·封知道我的小乖乖们喜欢什么。如果你们有什么问题,就向隆冬汇报,他会帮你们安排。” 小先生挥了挥手,示意我们该走了。埃弗拉朝后面蹭,但我站着没动。 “对不起,”我鼓起全部勇气说,“您为什么叫他们小人?” 小先生缓缓转过头来。即使他对我的问题感到吃惊,他也没有流露出来。可我看见高先生和暮先生的嘴巴都张大了。 “因为他们长得小。”他愉快地解释道。 “我知道,”我说,“可是他们没有其他的名字吗?一个合适的名字?如果有人提到‘小人’,我会以为他在讲小精灵或是小矮妖。” 小先生微微一笑。“他们是小精灵和小矮妖,世界各地都有神奇小矮人的传说。传说总有个来源。这些传说的来源就是我忠实的小个子朋友。” “您是说这些穿蓝斗篷的侏儒就是小精灵?”我不相信地问。 “不,”他说,“小精灵是不存在的。那些侏儒——按你粗鲁的叫法,很久以前被无知的人看见了,人们给他们取了种种名字:小精灵、仙子或小妖怪,并且编出各种故事来讲他们是什么,有什么本领。” “他们能有什么本领?”我好奇地问。 小先生的笑容消失了。“我听说你很喜欢问问题,”他咆哮道,“可是没人告诉过我你这么爱管闲事。记住,达伦·山:好奇使猫送了命。” “我不是猫。”我厚着脸皮说。 小先生倾身向前,脸变得阴沉沉的。“如果你再问下去,”他咬牙切齿地说,“你就会发现你自己也变成了问题。生活中没有任何东西是永远的,包括人形。” 他的手表又发出了红光,像真的心脏一样红。我断定自己该走了。 “上床好好睡一觉,”暮先生在我离开之前说,“今晚没有功课。” “早点起来,孩子们。”小先生补充说,一面跟我们挥手告别,“我的小人们在早上总是很饿。对他们的饥饿不予理会是不明智的。你永远不知道如果长时间不吃东西,他们的脑子和牙齿会转向什么对象。” 我们急忙退出去,撒腿跑回自己的帐篷,一下子扑倒在地上,听着我们的心脏怦怦乱跳。 “你疯了吗?”埃弗拉在他能够开口说话之后问道。“跟小先生那样讲话,还问他问题,你肯定是疯了!” “是啊,”我回想着刚才的遭遇,惊奇自己哪里来的勇气,“我肯定是疯了。” 埃弗拉反感地摇了摇头。时间还早,但我们还是爬到了床上。两眼盯着帐篷顶,躺了好久。最后我迷迷糊糊睡着了,梦见了小先生和他的心形手表。不过,在梦里那不是手表,而是一颗真的人心。我的心。他用力一捏…… 啊……痛! 第十五章 我们起了个大早,去给小人找东西吃。我们精神疲倦而烦躁,过了很久才活跃起来。 我问埃弗拉小人喜欢吃什么。 “肉,”他说,“随便什么动物,他们不在乎。” “我们要抓多少动物呢?”我问。 “嗯。他们有十二个人,但是他们吃得不多。我想两个人吃一只兔子或刺猬就行了。大一点的动物——狐狸或狗,可以够三四个人吃的。” “刺猬能吃吗?”我说。 “小人们能吃,”埃弗拉说,“他们不挑剔。耗子也行,但那样就得抓好多。不上算。” 我们每人拿了个麻袋,分头去找。埃弗拉说肉不一定是新鲜的。如果我发现一只死獾或死松鼠,就把它塞进袋里,节省一点时间。 我走出去没几分钟就看见一只狐狸正叼着一只鸡回洞,我一直跟着它,瞅准时机从树丛后扑了上去,把它按倒在地。 死鸡从它嘴里飞了出去,它掉转身来,怒吼着,想要咬我。没等它扑上来,我手疾眼快地抓住了它的脖子,使劲儿往左一拧。咔嚓一声,狐狸气绝身亡。 我把死鸡丢进麻袋——额外的收获,但是没有马上把狐狸放进去。我需要血,所以我找到一条血管,割开一个小口子,吸了起来。 我身体的一部分厌恶这些——似乎太没有人性了,但我提醒自己我已经不再是人了。我是个半吸血鬼。我的同类都是这么做的。开始几次我觉得杀死狐狸、兔子、猪和羊都是罪过。但现在已经习惯了。我必须这样做。 我会习惯吸人血吗?问题就在这里。我希望能避免吸人血,但从我精力衰退的情况看,我知道最终我不得不吸……或是死去! 我把狐狸的尸体扔进袋,继续捕猎。我发现一窝兔子在附近一个水塘边洗耳朵。我尽量悄悄靠近,然后突然发起袭击。它们惊慌逃散,但我已用尖利的指甲掐住了三只小兔。 我把它们也装入袋中,心想可以回去了。狐狸、死鸡和兔子足够六七个蓝兜帽吃一顿了。 我在营地上碰到了埃弗拉。他找到了一条死狗和一只死獾,感到很满意。“这是我最轻松的一次打猎,”他说,“而且我发现一块地里有好多牛。我们晚上去偷它一头。至少可以够小人们吃一两天。” “那养牛的农民不会发现吗?”我问。 “有几十头呢,”埃弗拉说,“等他过来数牛的时候,我们早跑没影了。” “可是牛要花钱的。”我说,“我不介意杀野兽,可是偷农民的牲口就不一样了。” “我们给他留一些钱好了。”埃弗拉叹了口气说。 “哪儿来钱?”我问。 埃弗拉笑了。“怪物马戏团永远不缺的就是钱。”他想叫我放心。 后来,我们干完杂活后,又和萨姆聚在了一起,他在树丛中等我们老半天了。 “你为什么不到营地来?”我问。 “我不想太冒昧了。”他说,“另外,我想也许有人把狼人放出来了。我昨天见到他的时候,他好像不太喜欢我。” “他对谁都那样。”埃弗拉告诉他说。 “也许吧,”萨姆说,“可是我想最好还是不要冒险。” 萨姆有一肚子的问题。显然他从昨天回家后一直在想着我们的事。 “你从来不穿鞋吗?”他问埃弗拉。 “是啊,”埃弗拉说,“我的脚底特别硬。” “要是踩到荆棘或钉子会怎么样?”萨姆问道。 埃弗拉笑笑,坐下来把脚伸给萨姆。“用尖树枝刮刮它看。”他说。 萨姆折了根树枝,去戳埃弗拉的脚底,就像企图在硬牛皮上戳洞一样。 我感兴趣地看着。 “尖锐的玻璃碴儿可能会刺伤我,”埃弗拉说,“但这种事很少发生,而且我的皮肤一年比一年硬。” “要是我也有那样的皮肤就好了。”萨姆羡慕地说。然后他转向我问道:“你怎么老穿同一身衣服?” 我低头看看我被活埋时穿的这身衣服。我本打算要几件新衣服的,可是忘记了。 “我喜欢这身。”我说。 “我以前从没见过哪个小孩穿这种衣服。”萨姆说,“除了在婚礼或葬礼上。有人逼你这么穿吗?” “没有。”我说。 “你有没有问你爸妈,你能不能参加马戏团?”埃弗拉问,想引开萨姆的注意力。 “没呢,”萨姆叹了口气,“当然,我跟他们谈到了马戏团。我想最好还是一步步来,等我离家之前再告诉他们,或者走后再告诉。” “你还是想参加?”我问。 “那还用说!”萨姆说,“我知道你们想甩了我,可是我会有办法参加的。你们瞧着吧。我会经常过来,会看很多书,了解关于怪物马戏团的一切事情,然后我就去找你们的老板陈述理由,他没法拒绝我。” 埃弗拉和我相视一笑。我们知道萨姆的梦想永远都不会实现,但是我们不忍心告诉他。 后来我们走去看两公里开外的一个废弃的火车站,萨姆跟我们讲过。 “好地方,”他说,“人们过去在那儿捣鼓火车,检修、上漆之类的。以前是个繁忙的车站,后来在城市附近建了一个新站,这老站就衰败了。那儿可好玩了,有生锈的铁轨、空工棚、一个警卫所,还有两节老式火车的车厢。” “那儿安全吗?”埃弗拉问。 “我妈说不安全,”萨姆对我们说,“这是她让我不要去的地方之一。她说我会从车厢顶上陷进去,或是被铁轨绊倒什么的。可是我去过好多次了,什么事也没有。” 这又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我们慢慢地顺着树阴往前走。我忽然闻到了一种奇怪的味道,停下来嗅了嗅。埃弗拉也闻到了。 “什么味道?”我问。 “不知道,”他在我旁边嗅着说,“是从哪边来的?” “搞不清楚。”我说。这是一种浓烈的、酸臭的味道。 萨姆什么也没闻到,一个人走到前面去了。他发现我们没跟上,便停了下来,回头看我们是怎么回事。 “怎么啦?”他问,“你们为什么——” “抓住啦!”我身后一个声音叫道,我还没反应过来,就觉得一只大手抓住了我的肩膀,把我扳转过来。我看到一张胡子拉碴的大脸,随即便向后倒去,被那只有力的大手推倒在地。 第十六章 我狼狈地摔倒在地上,把胳膊给扭了。,我痛得叫了一声,然后努力想挣脱那个胡子拉碴的人。可是他已经在我身边蹲了下来,脸上是恶狠狠的表情。 “嘿,伙计,我没伤到你吧?”他的声音很快活,我意识到自己没有生命危险,接着他的面部表情由凶恶变成了关心。 “我没想把你吓成这样,”那男人说,“只是想稍微吓唬你们一下。逗个乐子。” 我坐起来揉了揉胳膊肘。“我没事。” “真的吗?胳膊没折吧?要是折了我有草药。” “草药治不了骨折。”萨姆说。他已经走了回来,站在埃弗拉身边。 “当然治不了,”陌生人同意地说,“可是它能把你抬升到更高的意识层面,使骨折之类世俗的烦恼缩小成茫茫宇宙中的小点。”他停了一下,摸着他的胡子。“当然,它还会灼伤你的脑细胞。” 萨姆茫然的表情说明连他也没听懂这一长串莫名其妙的话。 “我没事。”我又说了一遍,站起来转动着手臂。“只不过扭了一下。过会儿就好了。” “那就好,”陌生人松了口气,“我不喜欢造成人身伤害。伤害是一种罪孽,伙计。” 我仔细地打量着他。他高高胖胖,胡须浓黑,头发长而蓬乱。他的衣服很脏,最近肯定没有洗澡,因为他身上臭气冲天。这就是刚才那股怪味儿的来历。他看上去那么友好,我觉得自己刚才的害怕很愚蠢。 “你们是本地的吗?”那人问道。 “我是,”萨姆说,“他们俩是马戏团的。” “马戏团?”那人乐了,“这附近有马戏团吗?哦,我怎么会错过呢?在哪儿?我喜欢看马戏。从来不会放过任何一次看小丑表演的机会。” “不是那种马戏,”萨姆告诉他说,“是怪物马戏团。” “怪物马戏团?”那人瞪着萨姆,然后望了望埃弗拉,后者的鳞片和肤色显然标志出他是演员之一。“你是马戏团演员吗?”他问。 埃弗拉羞涩地点了点头。 “他们没有虐待你吧?”那人问道,“有没有用鞭子抽你,让你饿肚子,或是逼你做你不想做的事情?” “没有。”埃弗拉笑着说。 “你是自愿参加的?” “是的,”埃弗拉说,“我们都是,这是我们的家。” “哦,那就好。”那人又露出了笑容。“有时会听到关于这些巡回演出的小马戏团的谣传。所以……”他一拍额头。“对了,我还没自我介绍呢。我这人有时候真不开窍。我叫R.V.。” “R.V.?这名字有意思。”我说。 他难为情地咳了一声。“嗯,”他压低了声音,“是瑞吉维素的简称。” “瑞吉维素?”我笑了起来。 “是的,”他苦笑了一下,“瑞吉是我的真名,瑞吉维素是上学时他们给我起的外号,因为我是吃素的。我不喜欢,就让他们叫我R.V.。也有人这么叫,但是不多。”他似乎对这段回忆感到很痛苦。“你们要想叫我瑞吉维素也行。”他对我们说。 “我觉得R.V.挺好的。”我安慰他说。 “我也是。”埃弗拉说。 “我也是。”萨姆也说。 “太好了!”R.V.喜笑颜开。“现在,我的名字已经公开了。你们三个呢?” “达伦·山。”我自报家门,我们握了握手。 “萨姆·格雷斯特。” “埃弗拉·封。” #奇#“埃弗拉·封什么?”R.V.像我第一次那样问道。 #书#“就一个封字。”埃弗拉说。 #网#“哦,”R.V.笑了,“有个性!” R.V.是一位环保战士,是来这里阻止修建公路的。他是NOP——保护自然战队的成员,在国内四处奔波,拯救森林、湖泊、动物和名胜古迹。 他提出带我们去看看他的营地,我们欣然同意。火车站可以等一等,这样的机会可不是每天都有的。 他滔滔不绝地谈着环境保护,数说人们对大自然母亲做的种种坏事及其恶果:森林的破坏、河流的污染、有毒的空气、濒临灭绝的动物等。 “这些都发生在我们自己的国家里!”他说,“我说的不是其他地方的事情。这就是我们对自己的土地所干的事情!” NOP竭力要把地球从那些贪婪、危险、麻木不仁的人们手中拯救出来。他们东奔西走,努力使其他人意识到存在的危险,并且散发宣传环境保护的书籍和小册子。 “但光是提高觉悟还不够,”R.V.对我们说,“这只是个开始。我们还需要做更多的事儿。要制止对乡村的污染和破坏。就拿这地方来说吧:他们要穿过一块旧坟场修一条公路,那是几千年前德鲁伊特①『注:古代克尔特人中一批有学识的人,担任祭司、教师和法官,或当巫师、占卜者等。』教僧侣安葬死者的地方。你能想像吗,伙计?就为了使开车的人节省十来二十分钟,便去破坏一段历史!” R.V.悲哀地摇摇头。“这是疯狂的年代,伙计。”他说,“我们现在对这个星球做的事情……将来的人们——如果还有将来的话,他们回顾这些事情的时候,会把我们称为愚蠢的野蛮人。” 他对环保充满热情。听他说了一会儿,萨姆、埃弗拉和我也热血沸腾起来。我以前没有想过这些,可是和R.V.相处两个小时之后,我发觉自己应该关心这些问题。R.V.说得对,那些现在不思考不行动的人,等到世界在他们周围崩溃的时候连抱怨的权利都没有。 他的营地是个有趣的地方。宿营者有二十人左右,睡在用树枝和灌木搭的小屋里。多数人都像R.V.一样又脏又臭,但他们都很开心,也很大方。 “你们怎么阻止修公路呢?”萨姆问。 “挖地道,”R.V.说,“破坏他们运来的机器。我们还通报新闻媒体。有钱佬害怕摄像机镜头。一个电视新闻摄制组抵得上二十名积极的战士。” 埃弗拉问R.V.他们打不打架。R.V.说NOP不主张暴力对抗,但从他的表情中可以看出他并不喜欢这样。“要按我的脾气,我们应当以牙还牙。” 他轻声说,“有时候我们太礼貌了。伙计,要是由我做主,准叫那些家伙们尝到一点教训。” R.V.请我们留下来吃午饭。饭菜不太好,没有肉,净是蔬菜、米饭和水果。但是我们吃了不少,以示礼貌。 他们还有许多蘑菇——颜色奇异的大蘑菇,可是R.V.不让我们吃。 “等你们长大了,伙计。”他轻声笑道。 我们吃完午饭后不久就告辞了。NOP的队员各有各的任务,我们不想碍事。 R.V.说我们可以随时过来,不过他们可能过两天就要走了。 “我们在这里差不多已经取得了胜利,”他说,“再过两天就该挪地方了。战斗会结束,伙计,可是斗争永远不会停止。” 我们挥手告别,往回走去。 “R.V.真奇怪,”过了一会萨姆说道,“想想看,放弃了一切去为动物为农村做斗争。” “他在做自己信仰的事情。”埃弗拉说。 “我知道,”萨姆说,“我很高兴他这样做。我们需要他这样的人。可惜没有多少人像他这样。不过,你们不觉得这是一种奇怪的生活方式吗?你必须非常有献身精神才行。我觉得我就当不了环保战士。” “我也不行。”我说。 “我行。”埃弗拉说。 “你不行。”我嘲笑道。 “为什么?”他嘟起嘴,“我可以带着我的蛇跟他们一起生活,一起战斗。” “你不行。”我坚持说。 “为什么?”他问。 “因为你不够味儿!”我笑道。 埃弗拉做了个鬼脸,然后咧嘴笑了。“他们是难闻了点儿。” “比我一个星期没换的袜子味还大!”萨姆大笑道。 “不过,”埃弗拉说,“我能想像出我长大后会有数不尽更糟糕的日子,等我大了,我宁愿像R.V.这样。” “我也是。”萨姆说。 我耸了耸肩。“我想我也会习惯的。”我表示赞同。 我们一路上兴高采烈地聊着NOP和R.V.。谁也没有想到这位可爱的环保战士不久将带来的麻烦……或是他无意中制造的悲剧。 第十七章 接下来几天我们过得很悠闲。埃弗拉和我继续干杂活,给小人找食物。 我曾尝试与两位戴蓝兜帽的沉默怪物说话,可是他们连看都不看我一眼。 我们无法区分他们谁是谁。有个别人突出一些,因为他——她(或它)比别人高一点,或是矮一点,或是瘸了一条腿,但其他的人都一模一样。 萨姆在营地帮忙的时间越来越多。我们没带他去打猎,但其他大部分杂活都让他帮忙。他干活很卖力,一心要给大家留下好印象,好给自己在马戏团中挣得一席之地。 我不大看见暮先生。他知道我要起早给小人找吃的,所以大多数时候都不来找我。我很高兴这样,省得他老唠叨着让我喝人血。 一天清早,魔术四肢科马克来了,引起了一阵轰动。 “你一定要看看这个人,”埃弗拉一边拖着我走一边说道,“他是世界上最神奇的演员。” 我们来到高先生的大篷车前时,科马克身边已经围了一大群人(他是来高先生这里报到的)。人们拍着他的后背,问他过得怎么样,到哪里去了。他向每个人微笑,握手并回答着他们的问题。他真像一个明星,只是很和气。 “埃弗拉·封!”他一看到蛇娃便大叫起来,伸出胳膊和埃弗拉拥抱了一下。“我心爱的两条腿的爬行动物怎么样啊?” “很好。”埃弗拉说。 “你最近蜕皮了吗?”科马克问道。 “最近没有。”埃弗拉说。 “记住,”科马克说,“蜕了皮给我。这是宝贝,在一些国家人蛇皮比金子还贵。” “你要多少都行。”埃弗拉叫他放心,然后把我推到前面,“科马克,这是达伦·山,我的朋友。他新到马戏团,以前没见过你。” “没见过魔术四肢科马克!?”科马克嚷道,装做不高兴的样子,“怎么可能呢?我以为世界上每个人都看过魔术四肢科马克出神入化的表演。” “我连你的名字都没听过。”我对他说。 他捂住胸口,仿佛心脏病发作。 “你表演什么?”我问。 科马克扫视着人群。“要不要我做个示范?” “要!”众人热烈地喊道。 科马克看看站在人群后面的高先生。高先生叹了口气,点了点头。“你还是做吧,”他说,“不然他们是不会让你走的。” “很好,”科马克说,“请大家往后退,给我一点场地。” 人群立即朝后退去。我正要跟着后退,科马克按住了我的肩膀,叫我留在原地。 “诸位,”他对众人说,“我已经巡回演出了好多年,那一套完整的程序都演烦了,所以我们来得简单点。” 他右手握拳,然后伸出食指。“达伦,把这根手指放进你的嘴里好吗?”他问。 我看看埃弗拉,他示意我按科马克说的去做。 “现在,”科马克说,“请你咬它。” 我轻轻地咬了一下。 “重一点。”科马克说。 我稍稍加了点力。 “喂,小伙子,”科马克喊道,“拿出点气力来。使劲儿咬。你是鲨鱼还是老鼠?” 好吧。他要我咬狠一点?那我就咬给他看。 我张开嘴巴,猛地一口咬下去,想吓他一跳。结果却是我自己吓了一跳,因为我把他的手指生生地咬了下来! 我惊恐地倒退了两步,吐掉断指。我急促地瞥了科马克一眼。以为他会高声惨叫,可他只是笑笑,把那只手举了起来。 被我咬断的地方没有血迹,只有一截白色的指根。就在我盯着它看的时候,最神奇的事情发生了,手指重新长了出来! 我想这一定是我的幻觉,可是几秒钟过去,那手指继续生长,一直长到原来的长度。科马克又使它保持不动几秒钟,然后曲伸几次,显示它灵活如初。 众人齐声喝彩。我感觉心理一块石头落了地。 我低头看看地上的断指,发现它开始腐烂,仅一分钟就变成了一小堆灰色的腐土。 “对不起,我吓着你了吧。”科马克拍拍我的脑袋说。 “没关系。”我说,“现在,我应该学会在这里对意料不到的事情有心理准备了。我可以摸摸这根新手指吗?”他点了点头。它摸上去和其他手指没什么两样。“你是怎么做的?”我惊奇地问,“是幻觉吗?”。 “不是幻觉,”他说,“这就是他们叫我魔术四肢科马克的原因。我从小时候起就能再生肢体——手指、脚趾、胳膊、腿。有一次我不小心用菜刀把自己的鼻子割掉了一块,我父母就发现了我的这个功能。我几乎可以再生身体的任何部位,除了脑袋之外,我还没有试过砍脑袋。最好不要拿性命冒险。” “疼吗?”我问。 “有一点,”他说,“但是不厉害。我的一个肢体被砍掉后,新的肢体马上就会长出来,所以只有一两秒钟的疼痛,就好像——” “好啦,好啦!”高先生大声打断了他,“我们没有时间详细说明。马戏团闲了很久,应该重新为公众演出了,不然他们就快忘记我们了,或以为我们都退休啦。 “各位,”他朝众人喊道,一边拍着双手,“大家传个话。休整结束了。马戏团今晚演出!” 第十八章 整个下午营地上热火朝天。人们像蚂蚁一样匆匆地跑来跑去。一大群人在搭马戏团的大帐篷。我以前没见过它。搭好之后相当壮观,一座高大的红色圆篷,上面装饰着演员的画像。 埃弗拉和我忙得不亦乐乎,在地上钉桩固定帐篷,在场内安排座位,布置舞台,为演员准备道具(给双肚拉莫斯找罐头和螺母螺钉,帮着把狼人的笼子搬进帐篷里,等等)。 事情繁多,但进展惊人地迅速。营地上的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岗位,清楚自己该干什么,没有出现真正慌张失措的场面。每个人都是集体的一部分,工作进行得很顺利。 萨姆午后不久就来了。我本想把他留下来帮点忙,可是埃弗拉说他会碍事的,我们就打发他走。他老大不高兴,没精打采地往回走,踢着一只空罐头。我为他感到难过,忽然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让他高兴的办法。 “萨姆!等一下!”我高声喊道,对埃弗拉说了声“我马上回来”,就朝高先生的大篷车跑去。 我只敲了一下,门立刻就打开了。高先生站在门口,没等我开口,他就递过来两张怪物马戏团的戏票。 我瞪着戏票,又瞪着高先生。“您怎么知道……?” “我有我的办法。”他微笑着回答。 “我没有钱。”我提醒他。 “我会从你工资里扣的。”他说。 我皱起眉头。“你没付我工资呀。” 他的笑纹更深了。“我是个老滑头。”他把票递给我,我还没来得及道谢,他就把门关上了。 我急忙跑回去找萨姆,把票塞到他手里。 “这是什么?”他问。 “今天晚上演出的门票,”我对他说,“一张给你,一张给R.V.。” “哇,太好了!”萨姆赶紧把票塞进口袋里,好像怕它们会飞走或消失似的。“谢谢你,达伦。” “小意思。”我说,“不过,这是晚场演出。我们十一点开演,要到凌晨一点左右才结束。你来得了吗?” “当然。”萨姆说,“我偷偷溜出来。爸妈每天九点半就上床了,他们是早睡早起型的。” “要是被抓到了,别告诉他们你去哪儿。”我警告道。 “我一定守口如瓶。”他保证说。然后兴冲冲地跑去找R.V.了。 从那以后到演出开始,除了一顿简便的晚饭之外,我们没再休息。埃弗拉去擦洗他的蛇,我在大帐篷里安放蜡烛。有五个大枝型烛台要挂,四个挂在观众席上方,一个挂在舞台上。但这由小人们负责。 麦格丝——一位在演出间歇卖玩具和糖果的漂亮女士,叫我帮她准备托盘。我便花了一个小时摞放糖蜘蛛网和能吃的“玻璃”雕像,还有狼人的毛发。有一个新玩意儿我以前没见过:魔术四肢科马克的小模型。你把它的身体砍掉一部分,立刻就会有新的长出来。我问麦格丝这是怎么做的,可是她也不知道。 “又是高先生的发明,”她说,“许多玩意儿都是他自己制作的。” 我把模型的头切了下来,想从颈口往里看,可是一个新头马上长了出来。 “这些模型不能长期保存,”麦格丝说,“它们过几个月就会腐烂。” “你告诉买东西的人吗?”我问。 “当然,”她说,“高先生坚持要我们让买主知道他们买的是什么。他不喜欢骗人。” 演出开始前半小时,暮先生把我叫了去。我进屋时他正在穿他的戏服。 “把八脚夫人的笼子擦一擦,”他命令道,“然后掸掸你的衣服,把自己收拾的干净一点。” “为什么?”我问。 “跟我上台去。”他说。 我眼睛一亮。“你是说让我参加演出?”我激动地说。 “做个小配角。”他说,“你可以提着笼子,等八脚夫人在我嘴巴上织网的时候。你吹笛子。” “平常不是由高先生做的吗?” “平常是这样。”暮先生承认道,“但今晚我们的演员不够,他自己也要表演。而且,你比他更适合这个角色。” “为什么?”我问。 “你看上去更加吓人。”他说,“看你这苍白的面孔和这身破烂的衣服,就像是从恐怖电影里走出来的。” 我吃了一惊。我从没想到自己看上去很吓人。我照了照镜子,发现自己的样子是有些恐怖。因为一直没喝人血,我比正常情况下苍白得多。一身脏衣服使我看起来更像幽灵。我决心明早一定要找些新衣服穿。 十一点演出准时开始。我原以为不会有多少观众——我们在荒郊野外,又没有多少时间去通知人们——可是帐篷里却座无虚席。 “这些人是从哪儿来的?”看高先生介绍狼人的时候,我悄悄问埃弗拉。 “四面八方。”他轻轻地说,“只要我们有演出,人们总会知道。再说,虽然高先生今天才告诉我们,但他可能在安营的时候就知道我们今晚要演出。” 我在舞台旁边观看演出,感到比第一次看时还要有趣,因为现在我认识了这些演员,觉得自己是这个大家庭的一部分。 狼人之后神手汉斯上场,接着是双肚拉莫斯。第一次休息之后,高先生上台表演。他神出鬼没,忽而在东,忽而在西,身体似乎没动,只是突然消失,又出现在另一个地方。然后是祖丝佳。接下来就轮到我跟暮先生和八脚夫人一起上台了。 灯光很昏暗,但我凭着吸血鬼的视力,在观众席中分辨出了萨姆和R.V.的面孔。他们看到我上台很惊讶,但拍手拍得比谁都响。我竭力掩饰住兴奋的笑容:暮先生叫我装得悲伤忧郁一些,以吸引观众。 我站到一边,由暮先生介绍八脚夫人有多么危险,然后我打开了笼门,一位助手牵上来一头山羊。 八脚夫人咬死山羊的时候,观众中发出了一声吃惊和愤怒的叫喊…… 是R.V.。我顿时意识到不该请他来看这场演出——我忘记了他是多么喜爱动物。但要撤回邀请已经太迟了。 轮到我吹笛子控制八脚夫人时,我有一点儿紧张,觉得帐篷里的每双眼睛都在盯着我。我从未当众表演过,有几秒钟我担心自己的嘴唇不会动,又担心忘了调子。可是等我开始吹笛子、把我的思想传递给八脚夫人时,我就专心致志了。 它在暮先生的嘴巴上织网时,我突然想到我现在就可以除掉他,只要我愿意。 我可以让它咬死他。 这个念头把我吓了一跳。我以前也想过要杀他,但都不是认真的,而且自从我们加入马戏团以后,我一直没再想过。可现在,他的性命就捏在我的手上。只需要那么“一滑”。我可以说是个意外事故,没有人能证明不是。 我看着蜘蛛来来回回,爬上爬下,它的毒牙在烛光中闪闪发亮。蜡烛的热度似乎很高,我浑身是汗。我想到我可以说是因为出汗手滑。 它在他嘴上织网。他的双手垂在两边,不可能阻止它。只要吹错一声,一切都结束了。只要一个杂音中断我和蜘蛛之间的思想联系,就会…… 我没有那样做,而是稳稳当当地吹完了曲子。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放过了这个吸血鬼。也许因为怕高先生可能会知道是我杀死了他。也许因为我还需要暮先生教我生存的本领。也许因为我不想变成杀人凶手。 也许,只是也许,因为我开始喜欢这个吸血鬼了。毕竟,他把我带到了马戏团,还让我跟他一起演出。如果不是他,我不会遇到埃弗拉和萨姆。他对我不错,尽了他的最大能力。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反正我没让八脚夫人咬死他的主人。表演结束后我们一起鞠躬退场。 “你想杀死我。”到了后台,暮先生轻轻地说。 “你说什么呀?”我装聋作哑。 “你知道我在说什么。”他说,停了一会儿又说,“不会成功的。我在上台之前挤掉了它的大部分毒汁,剩下的那些在杀山羊时用掉了。” “你考验我?”我瞪着他,又产生了憎恨。“我还以为你是对我好呢!”我嚷道,“原来从头到尾只是一次卑鄙的考验!” 他面色沉重。“我必须知道,”他说,“必须知道我是否可以信赖你。” “那好,我告诉你,”我怒吼道,踮起脚尖要跟他眼对眼,“你的考验是没有用的。我这次没有杀你,可是一旦再有机会,我绝不会放过!” 说完我就愤怒地冲了出去,没有心思再看魔术四肢科马克和演出的结尾。我感到受了欺骗,尽管在内心深处我知道他说得有道理。 第十九章 第二天早上我心情还是不好。埃弗拉一直问我发生了什么事,但我不愿告诉他。我不想让他知道我想杀死暮先生。 埃弗拉说他在演出结束后见到了萨姆和R.V.。“萨姆非常喜欢,”埃弗拉说,“特别是魔术四肢科马克。你真应该留下来看科马克表演。当他把腿锯掉的时候……” “我下次看吧。”我说,“R.V.觉得怎么样?” 埃弗拉皱起眉头。“他不大高兴。” “因为那只山羊?”我问。 “是啊,”埃弗拉说,“但不光是那个。我说那只羊是从屠夫手里买来的,所以它反正是要死的。最让他不高兴的是狼人、蛇和暮先生的蜘蛛。” “他们又怎么了?”我问。 “他担心他们受到虐待。他不喜欢把他们关在笼子里。我对他说只有蜘蛛是关在笼子里的。我说狼人在台下安静得像只羊羔,又让他看我的蛇,看它怎么跟我一起睡觉。” “他相信狼人像你说的那样吗?”我问。 “大概吧。”埃弗拉说,“不过他走的时候好像还有点疑心。他对他们的饮食习惯特别感兴趣。他想知道我们喂他们什么,多久喂一次,食物从哪儿来。我们对R.V.要当心一点。他会惹麻烦的。幸好他过两天就走,但在这之前要多加小心!” 这一天过得很平静。萨姆下午很晚才过来。我们都没有多大兴致玩耍。 天阴沉沉的。我们都有点不舒服。萨姆只待了半小时,便又跑回家去了。 太阳落山后不久,暮先生叫我去他的帐篷里。我不想去,但觉得最好不要太冒犯他,他毕竟是我的监护人,弄不好可能会把我踢出怪物马戏团。 “你想怎么样?”我一进去就没好气地说。 “站过来,让我好好看看你。”吸血鬼说。 他用瘦骨嶙峋的手指抬起我的脑袋,翻开眼皮看看我的眼白。然后叫我张开嘴,看了看我的喉咙。又检查了我的脉搏和反应能力。 “疲劳。”我说。 “虚弱?”他问,“不舒服?” “有点儿。” 他咕哝了一声。“你最近血喝得多吗?”他问。 “喝了该喝的量。”我说。 “可是没喝人血?” “没喝。”我轻声说。 “好吧,”他说,“准备一下,我们出去。” “打猎?”我问。 他摇摇头。“去看一个朋友。” 出了帐篷,我骑到他背上,他跑了起来。离开营地之后,他开始掠行,周围的世界变得一片模糊。 我没怎么注意我们往哪里去,光想着我的衣服了。我今天忘了要新衣服,现在,这身旧衣服越看越破烂。 有几十处破洞和裂口,颜色也比原来灰暗了许多,因为沾满了污垢和尘土。许多线头都散开了,丝丝缕缕的,每次我动一动胳膊或腿,就跟我身上掉毛一样。 我从来不很在意穿着,但我不想看上去像个叫花子。明天我一定要找一身新衣服穿。 我们来到了一座城市,暮先生放慢了速度。他在一所高楼的后面停了下来。我想问这是哪儿,可他把一只手指放在嘴唇上,示意不要说话。 后门锁着,但暮先生一只手按在门上,另一只手打了个响指。门应声而开。他带我穿过一条长长的黑暗的走廊,爬上一段楼梯,走进一个灯火通明的门厅里。 几分钟后,我们来到一张白色的写字桌前。暮先生左右看看,确认没有旁人,然后摇响了挂在一面墙上的铃铛。 桌子对面的玻璃墙上出现了一个人影,墙上的门开了,走出来一个赤黄色头发的男人,穿着白大褂,戴着绿口罩,看样子像个医生。 “有何——”他开口说道,忽然停住了,“暮拉登!你在这里做什么?你这个老魔鬼。” 那男人拉下口罩,我看到他在笑。 “你好,吉米。”暮先生说。两人握了握手,相顾而笑。“好久不见了。” “没有我想的那么久。”那个叫吉米的男人说,“我听说你死了。一个老仇人终于把一根木桩插进了你那腐朽的心脏,传说是这样的。” “你不应该听什么信什么。”暮先生说。他一只手放在我的肩上,把我推到前面。“吉米,这是达伦·山,我的同伴。达伦,这位是吉米·奥沃,我的老朋友,全世界最好的病理学家。” “你好。”我说。 “很高兴见到你。”吉米和我握了握手,”你不是……我是说,你不是俱乐部的一员吧?“ “他是吸血鬼。”暮先生说。 “只有一半是。”我立刻说,“我不是真正的吸血鬼。” “对不起,”吉米做出一副害怕的样子说,“请不要用那个词。我知道你们是什么,我不介意,但那个词总让我觉得疹得慌。”他开玩笑地打了个哆嗦。“我想是因为我小时候看的那些恐怖片吧。我知道你们跟电影里那些怪物不一样,但很难把那些印象从我的脑海中清除。” “病理学家是干什么的?”我问。 “我解剖尸体,看他们是怎么死的。”吉米解释道,“我不解剖很多——只解剖那些死亡原因可疑的。” “这是城里的停尸房,”暮先生说,“存放送到医院时已经死亡,或在医院里死去的人的尸体。” “就放在那儿吗?”我指着玻璃墙后面那间屋子问吉米。 “对。”他愉快地说,挪了一下桌子,请我们进去。 我忐忑不安,以为会看到几十张台子,上面高高地堆着剖开的人体。然而没有,倒是有一具尸体,从头到脚蒙着白布,但我只看到这么一具。这是一间宽敞明亮的大屋子,四面都是大档案柜,屋里散放着一些医疗器械。 “生意怎么样?”我们三人在陈列尸体的台子旁坐下后,暮先生问道。 吉米和暮先生都不注意那个死人。为了不显得失礼,我也不去注意。 “够淡的。”吉米答道,“天气很好,没有多少交通事故。没有怪病、食物传染病,没有大楼倒塌。对了,”他又说,“几年前我在这里见到了你的一个老朋友。” “哦?”暮先生礼貌地问,“是谁?” 吉米重重地吸一下鼻子,然后清了清嗓子。 “盖伏纳·波尔?”暮先生兴奋地叫起来。“这老家伙怎么样——和以前一样蠢吗?” 他们开始谈论这位朋友,盖伏纳·波尔。我好奇地四下张望,想知道其他尸体放在哪里。最后,等他们停下来喘口气的时候,我问了吉米。他站起来,带我走到一个大档案柜前,拉开了一格抽屉。 一阵咝咝声,一团冷雾从抽屉中升起。雾气消散后,我看到一个用布蒙着的人形。我这才知道这些不是档案柜,而是冷冻棺材! “我们把尸体保存在这里,等待解剖,”吉米说,“或等到他们的亲属来认领。” 我环顾四周,迅速地数着一排排抽屉。“每个抽屉里都有一个死人吗?” 我问。 吉米摇了摇头。“我们目前只有六位客人,不算台子上的这位。我刚才说了,生意清淡。不过,就是在我们最繁忙的时候,大部分格子也是空的。半满的时候都不多。我们只是喜欢做最坏的准备。” “有新鲜的尸体吗?”暮先生问。 “让我看一下。”吉米说。他拿起一个大本子,翻了几页。“有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吉米说,“八小时前死于车祸。” “没有更新鲜的了?”暮先生问。 “恐怕没有了。”吉米回答。 暮先生叹了口气。“那就它吧。” “等一下,”我说,“你不会吸死人的血吧?” “不。”暮先生说。他伸手从斗篷里摸出几个装人血的小瓶。“我是来灌血的。” “不行!”我惊呼。 “为什么?”他问。 “这是不对的。喝死人的血是不道德的。还有,血可能已经变质了。” “可能不是特别好,”暮先生承认道,“但装瓶是可以的。我不同意你的说法,死人是最理想的取血对象,因为血对他没有用。装满这些瓶子需要很多血。从活人身上取太多了。” “如果你从好几个人身上取就不多了。”我争辩道。 “不错,”他说,“可是那需要花费时间、精力和冒险。这样做容易些。” “达伦说话不像个吸血鬼。”吉米在一旁说。 “他还在学习。”暮先生咕哝道,“好啦,请带我们去看尸体吧。我们不能整晚泡在这里。” 我知道再争辩也没有用,便闭上嘴默默地跟他们走。 吉米抽出一位修长的金发男子的尸体,拉开了盖布。那人的头上有一大块淤血。身体非常苍白,但除此之外他看上去仿佛睡着了一样。 暮先生在那男子的胸口切开一条又深又长的口子,露出了心脏。他把瓶子放在尸体旁边,取出一根管子,一头插在第一只瓶子里,另一头插进死人的心脏。然后他握住心脏,像打气那样捏着。 血液慢慢地沿着管子流进了瓶中。等到快满的时候,暮先生把管子抽出来,在瓶口盖上一个塞子,再把管子插入第二只瓶子,继续灌血。 他举起第一只瓶子,喝了一口,在嘴里品了品,像品尝葡萄酒一样。“不错,”他舔着嘴唇说,“挺纯的,可以用。” 他一连灌了八瓶,然后转身严肃地看着我。 “达伦,”他说,“我知道你不想喝人血,但现在你应该克服你的恐惧。” “不。”我立刻说。 “别这样,达伦。”他低声吼道,“这个人已经死了。他的血对他没有用了。” “我不能,”我说,“不能喝死人的血。” “可是你又不肯喝活人的血!”暮先生火了,“你终归要喝人血的。这是最好的开始方法。” “唔,我说,二位,”吉米说,“如果你们要喝什么,我想我还是出去——” “安静!”暮先生厉声说,目光灼灼地盯着我。“你必须喝,”他坚决地说,“你是吸血鬼的助手,你应该表现得符合你的身份。” “今晚不要,”我乞求道,“下一次,等我们打猎的时候,找个活人。我不能喝死人的血,这太恶心了。” 暮先生叹息一声,摇了摇头。“总有一天你会发现你是多么傻,”他说。“我只希望那时你还没有到无可挽救的地步。” 暮先生感谢吉米·奥沃的帮助,他们俩开始聊起往事和老朋友。我一个人坐在那里,觉得很悲哀,不知道自己不喝人血还能坚持多久。 他们聊完之后,我们走下楼去。吉米送了出来,挥手同我们告别。他是个好人,我很遗憾我们在这种阴暗的环境下见面。 暮先生在回去的路上一句话也没说。当我们回到怪物马戏团时,他气呼呼地把我甩下来,一只手指着我。 “要是你死了,”他说,“可不是我的错。” “行。”我回答。 “傻小子。”他咕哝一句,怒气冲冲地回他的棺材里去了。 我又待了一会儿,看着太阳升起,一面想着我的处境,想像着我精力衰竭、奄奄一息时的情景。一个不愿吸血的半吸血鬼,如果这事儿不是那么致命的话,听起来倒是蛮有趣的。 我该怎么办?这个问题使我在太阳升起之后仍久久不能入睡。我该怎么办?放弃我的原则去喝人血?还是保持我的人性而……死去? 第二十章 我这一天大部分时间都待在自己的帐篷里,连萨姆来时都没有出去打招呼。我的情绪消沉到了极点,觉得自己没有一个归属的地方。我不能当人,又不愿当吸血鬼,在其中经受着煎熬。 晚上我睡了一大觉,第二天感觉好了一点。太阳当空照着,尽管我知道我的问题还没有解决,但我可以暂时不去想它。 埃弗拉的蛇病了,感染了一种病毒,埃弗拉只好留在屋里照看它。 萨姆来了之后,我们决定去看看他说的那个旧火车站。埃弗拉不介意一个人留下。他以后还可以去。 火车站很好玩。有一个圆形的大工场,铺着碎石块;一所三层楼房,是以前的警卫所;两个旧工棚,还有几节废弃的火车车厢。随处可见掩盖在青草丛中的铁轨。 我和萨姆走在一条铁轨上面,假装我们是在高空走钢丝。每当一个人掉下去时,都要大声尖叫,假装重重地摔到地上。我比萨姆走得好,因为我具有吸血鬼的能力,平衡感比任何人都好。 我们钻进几节车厢看了看。有两节很破烂,但大多数都还不错。脏是很脏,但其他方面还挺好的。我不明白人们为什么把它们扔在这里生锈。 我们爬到车厢顶上,舒展开身体晒太阳。 “你知道我们应该干什么吗?”过了一会儿萨姆问道。 “干什么?”我问。 “歃血为盟,结做兄弟。” 我用胳膊肘撑起身体,瞪着他问:“歃血为盟,结做兄弟?为什么?怎么做?” “很有趣的,”他说,“我们每人在手上割一个小口子,然后手拉手发誓从今以后做最好的朋友。” “行啊,”我同意了,“你有刀子吗?” “我们可以用玻璃。”萨姆说。他滑到车厢边上,伸手从车窗上扯下一块碎玻璃。他回到我身边,在他手掌上肉多的地方割了个小口子,然后把玻璃递给我。 我正要割,忽然想起我血管中有吸血鬼的血。我想这一点点血不会对萨姆有害,但是万一…… 我放下玻璃,摇了摇头。 “不行,”我说,“我不想这样做。” “来吧,”萨姆催促道,“别害怕,只一个小口子。” “不行。”我还是不同意。 “胆小鬼!”他轻蔑地说,“你害怕了!软蛋!胆小鬼!”他唱了起来:“胆小鬼,大乌龟,缩着头,驼着背。” “好吧,我是胆小鬼。”我笑了,说谎比讲真话容易。“每个人都有害怕的事儿。那天我也没见你敢过去给狼人刷洗呀。” 萨姆做了个鬼脸。“那不一样。” “五十步笑百步。”我得意地说。 “什么意思?”他问。 “我也说不准,”我承认道。“我爸爸以前常这么说。” 我们又说笑了一会儿,然后跳下来,穿过工场向警卫所走去。大门早已朽掉,窗玻璃也大多都掉了。我们穿过两个小房间,走进一间大屋子,以前是起居室。 地板中央有个大洞,我们小心地避开。 “看上面。”萨姆说。 我抬起头,竟直接看到了屋顶。中间的楼板都已塌陷了,只剩下周围参差不齐的一圈,可以看到阳光从屋顶上的几个破洞中射进来。 “跟我来。”萨姆领我走到屋子一侧的楼梯前。他开始往上爬,我迟疑地跟在后面,不知道这样做是否明智——楼梯吱吱嘎嘎,好像要散架一样。但我不想在同一天中两次被称做胆小鬼。 我们在三楼停了下来,楼梯到此为止。从这里可以摸到屋顶,我们伸手摸了摸。 “能到房顶上去吗?”我问。 “能,”萨姆说,“但是太危险。瓦板都松了,会滑下去的。不过,这儿有比房顶更好的东西。” 他开始沿着最大的一间房子的墙壁往前走。大部分地方残余的地板约有半米宽,但我还是后背贴着墙,不想冒险。 “这点地板不会塌掉吧?”我担心地问。 “以前从来没塌过,”萨姆回答,“但凡事都有第一次。” “谢谢你让我宽心。”我嘟囔道。 又走了一会儿,萨姆停住了。我伸长脖子朝他前面看去,发现那里有一些椽子,约有六七根,长长的木条从屋子一头搭到另一头。 “这儿以前是阁楼。”萨姆告诉我。 “我猜到了。”我说。 他回头朝我一笑。“你能猜到下面我们要干什么吗?”他问。 我瞪着他,然后低头看看那些椽子。“你不会……不会是要……你要走过去,对不对?” “对啦。”他说,左脚踏上了椽子。 “萨姆,这可不是好玩的,”我说,“你在铁轨上都摇摇晃晃。要是在这里绊一下……” “不会,”他说,“我在下面是装的。” 他另一只脚也踩到了椽子上,开始走起来。他走得很慢,两臂平伸。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觉得他肯定会掉下去。我朝下望望,知道他要是掉下去准活不了。算上地下室一共有四层呢,这么高,摔下去就没命了。 然而萨姆却平安地走到了对面,转过身来鞠了一躬。 “你疯了!”我喊道。 “没有,”他说,“只是勇敢。你怎么样?想试试吗?这对你来说比我容易。” “什么意思?”我问。 “软蛋不怕摔嘛!”他大声说。 好啊!我让他看看! 我深深吸了口气,走上了椽木,充分利用我吸血鬼的能力,比萨姆走得更快。我不敢向下看,努力不去想我在做的事情,只两秒钟就到了对面,站在萨姆的身边。 “哇!”他十分佩服,“我没想到你也会走,更没想到你走得这么快!” “跟着马戏团还能学不到两下子。”我说,心里也挺得意。 “你觉得我能走那么快吗?”萨姆问。 “我可不想说。”我告诫他。 “我打赌你不敢再走一次。”他激我说。 “瞧着。”我说。健步走了同来,比刚才走得还快。 我们开心地来回走着玩,把每根椽子都走过了。然后我们两个人同时走,一人一根椽子,互相大叫大笑。 萨姆在他的椽子中央停住了,转过身对着我。“嘿!”他喊道,“我们玩镜子游戏吧。” “怎么玩?”我问。 “我做什么你也跟着做什么。”他把左手举到头上摇了摇,“像这样。” “噢。”我也摇了摇手,“好吧,只要你不跳下去自杀。那我可不学。” 他笑了,然后做了个鬼脸,我也做了一个。他慢慢地做了一个金鸡独立,我也来了个金鸡独立。他弯下腰摸摸脚趾,我也摸摸脚趾。我迫不及待地想轮到我先做动作。wωw奇Qìsuu書còm网我要做几个高难度的——比如从一根椽子跳到另一根椽子上,让他学不了。头一回,我对自己身上的吸血鬼血液感到高兴。 自然,就是在这时它突然出了毛病,让我失望了。 没有任何预兆。我摸完脚趾,正要站起来,突然觉得一阵眩晕,手臂抽搐,两腿发颤。 这不是第一次——我最近也晕过几回,但我没怎么在意:只是坐下来,等眩晕过去。但这次却不同,我在四层楼高的空中,没有坐的地方。 我努力蹲下身子,希望能抓住椽木,爬到安全的地方。可是没等抓到,忽然脚下一滑……我摔了下去! 第二十一章 虽然是我的吸血鬼血液使我在椽木上遇了险,但也是它救了我一命。 在摔下去的时候,我一只手抓住了椽子——纯粹出于侥幸,如果我是个普通人,靠一只手肯定是吊不住的。但我不是普通人。我是半吸血鬼。 虽然是在眩晕之中,我还是能紧紧抓住,吊在那里。 我在四层楼的高空荡悠,闭着眼睛,全身的重量都吊在五根细细的手指上。 “达伦!抓住!”萨姆喊道。其实不用他说,我也不打算撒手! “我这就过来,”萨姆说,“我尽快到你那儿去,别松手,别发慌。” 他一面走过来,一面不停地说话,让我镇静下来,对我说会没事的,他会救我的,让我别紧张,一会儿就好了。 他的话很有用,它让我有一些别的东西可想,而不去想坠落的情景。要是没有萨姆,我肯定就掉下去了。 我感到他上了我的椽子。木头吱吱嘎嘎,有一刻我恐惧地想到它会折断,我们两人会一起摔死。但是椽子没有断,他趴在椽子上,迅速但小心地爬着,越来越近。 爬到我身边后,萨姆停了下来。 “喏,”他说,“我要用右手抓住你的手腕,我慢慢的,你不要动,不要用你的另一只手来抓我,好吗?” “好。”我说。 我感到他的手握住了我的手腕。 “不要放开椽子。”他说。 “我不会的。”我保证道。 “我没有力气把你拉上来,”他对我说,“所以我要左右荡你。你把另一只手张开。一有机会就抓住椽子。如果没抓住,也不要慌,我还抓着你呢。如果抓到了,歇几秒钟,让你的身体放松。然后我把你拽上来。明白吗?” “明白,上校。”我挤出一丝微笑说。 “好。现在开始。记住,一切都会好的,这个办法一定会成功,你不会死。” 他开始荡我,先是轻轻的,然后稍稍加大力量。荡了几次后我很想伸手去抓椽子,但克制住了自己。等感到荡得足够高时,我张开手指,看准薄薄的木板,抓了一把。 抓到了! 我歇了一会儿,让我右手的肌肉休息一下。 “你觉得准备好了吗?”萨姆问道。 “好了。”我说。 “我帮你把上身拉上来。”他说,“当你身子趴到椽子上之后,我就闪开,让你把腿提上来。” 萨姆用右手揪住我的衬衫和外套的领子——防止我滑脱,然后开始把我往上拽。 椽子擦伤了我的胸口和肚皮,但我没有介意。事实上我喜欢这种痛感:它意味着我还活着。 我安全之后,萨姆向后退去,我把腿提了上来。我跟着他往回爬,爬得很慢很慢,其实没必要那么慢。爬到头后我还一直蹲着走,到楼梯旁才站了起来。我靠在墙上,颤抖着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哇!”萨姆在我左边说,“真有趣!你想再来一次吗?” 我想他是在开玩笑。 第二十二章 后来,我跌跌绊绊地走下楼梯——我的平衡感仍很不可靠,但好了一些。我们回到车厢旁,在一节车厢的阴影里休息。 “你救了我的命。”我轻声说。 “没什么,”萨姆说,“你也会这么帮我的。” “也许吧,”我说,“可是我没有被逼到那个地步。我没必要动脑筋,做出很酷的行动。你救了我,萨姆,我欠你一条命。” “你留着吧,”他笑道,“我要它有什么用?” “说真的,萨姆。我欠你很多。你想要什么或是需要什么,就只管说,我会上天入地给你找到。” “你是说真的?” “向上帝保证。”我发誓说。 “有一件事。”他说。 “说吧。” “我想参加怪物马戏团。” “萨姆……”我支吾起来。 “你问我想要什么,我就告诉你了。”他回答。 “没那么简单。”我反驳道。 “是不简单。”他说,“但你可以跟马戏团老板谈谈,替我说说好话。帮个忙吧,达伦。你刚才说的是真心话吗?” “好吧,”我叹了口气,“我去问问高先生。” “什么时候?” “今天,”我保证道,“一回去就问。” “太好了!”萨姆高兴得一挥拳。 “可是如果他说不行,这事就算了,好吗?”我警告他,“我会尽力的,但是如果高先生说不行,那就是不行。” “好,”萨姆说,“我能接受。” “也许我也能找到一份工作。”我身后有人说道。 我迅疾转身,看到R.V.站在那里,脸上带着古怪的笑容。 “你怎么这样鬼鬼祟祟的,”我不悦地说,“吓了我一跳。” “抱歉,伙计。”R.V.说,可他看上去并不很抱歉。 “你在这儿做什么?”萨姆问。 “我想找达伦,”R.V.说,“我还没谢谢他给我戏票呢。” “没关系。”我说,“对不起,散场时我没有来找你们,因为有别的事情。” “没事儿,”R.V.说着,在我身边的铁轨上坐下来,“我能理解。那么多人的演出,肯定有一大堆事要做,是吧?我打赌你忙得团团转,是吧,伙计?” “可不是。”我说。 R.V.朝我们俩一笑。他的笑容里有种东西让我感到不安,这不是亲切的笑容。 “告诉我,”R.V.说,“狼人现在怎么样?” “他很好。”我说。 “他一直被铁链子拴着,是不是?”R.V.问道。 “没有。”我说,想起了埃弗拉的警告。 “没有吗?”R.V.故作惊奇地说,“像他那样凶残危险的野兽,竟没有锁起来?” “他实际上并不危险,”我说,“那是演戏。其实他很温顺。”我看到萨姆瞪着我,他知道狼人有多凶,不明白我为什么撒谎。 “告诉我,伙计,那种家伙吃什么?”R.V.问道。 “肉片、猪骨头、香肠。”我勉强笑道,“普通的东西,都是店里买的。” “是吗?那蜘蛛咬死的山羊呢?给谁吃了?” “我不知道。” “埃弗拉说那只山羊是你们俩从本地农民那里买来的。价钱贵吗?” “不怎么贵,”我说,“它是只病羊,所以——” 我顿住了,埃弗拉对R.V.说羊是从屠夫手里买的,不是农民。 “我做了一点调查,伙计。”R.V.温和地说,“我们营地中的其他人都忙着准备撤离,但我却四处走动,清点牛羊,向人打听,挖掘地里的骨头。 “最近有动物失踪,”R.V.继续说道,“农民们没怎么注意——他们不在意少掉一两头牲口。但我很感兴趣。你认为会是谁干的,伙计?” 我没有回答。 “另外,”他说,“我沿着你们宿营的那条河边散步,你猜我在下游发现了什么?好些小骨头和皮肉碎屑。你认为它们是哪儿来的,达伦?” “我不知道。”我说,然后我站了起来。“我该走了,要回马戏团去,还有活要干呢。” “不耽误你的时间。”R.V.微笑道。 “你们什么时候拔营?”我问。“在你走之前,我可能会过去跟你说再见。” “谢谢你。”R.V.说,“不过别担心,我短期内不会走。” 我皱起眉头。“我以为你说你们要撤离。” “NOP要撤离,”他说,“实际上他们已经撤走了,昨天晚上拔的营。”他冷冷地一笑。“可是我还要待一段时间。有几件事想查一查。” “噢,”我心里大声地诅咒着,表面却装作很高兴,“好消息呀。这样仍然可以看到你。” “对,没错,”R.V.说,“你会看到我的,伙计。这一点可以肯定。你会经常看到我的。” 我局促地笑了一下。 “再见吧。”我说。 “再见。”R.V.回答。 “等一等,”萨姆喊道,“我跟你一起去。” “不用了,”我说,“你明天来吧。明天我会告诉你高先生的答复。再见。” 没等他们俩再说别的,我就走掉了。 R.V.对动物失踪的兴趣让我感到担心,但朝营地走的路上,我开始放松下来。不管怎么说,他只是一个胡子拉碴的、无害的人,而我们怪物马戏团都是本领高强的异人。他怎么会伤害我们呢? 第二十三章 我本想一回去就向高先生汇报R.V.的事,可是在我朝他的大篷车走去时,祖丝佳——那位会长出不可思议的胡须的女士抓住了我的胳膊,用手势表示要我跟她走。 她把我带到她的帐篷里。它装饰得比其他大多数帐篷和大篷车都要华丽。壁上挂满了镜子和图画。有很大的衣柜和梳妆台,还有一张特大的四柱床。 祖丝佳用她那奇特的海豹般的声音说了些什么,然后让我站在屋子中央,示意我不要动。她拿出皮尺,量了量我的身材。 量完之后,她努着嘴想了几秒钟,然后打了个响指,快步走到一只衣柜跟前。她在里面翻了一阵子,找出一条裤子。在另外两只衣柜里找出了一件衬衫、一件外套,又在一个大箱子里找到了一双鞋子。她让我自己从梳妆台的一个抽屉里挑选背心、短裤和袜子。 我走到一扇丝绸屏风后面去更衣。埃弗拉一定跟她讲了我想找身新衣服。幸亏他这么做,因为我可能老是忘记。 我走出来后,祖丝佳一看就拍手,立刻把我推到镜子前面。衣服非常合身,而且想不到,我看上去帅极了!衬衫是浅绿色的,裤子是深紫色的,夹克是金色和蓝色相间的。祖丝佳又找出一段长长的红绸,扎在我的腰间,这样就齐了:我看上去活像一个海盗! “非常好!”我说,“只是,”我指着我的脚,“鞋子有一点紧。” 祖丝佳把那双鞋拿了回去,重新找了一双。这一双比刚才那双软,鞋尖朝上翘着,像水手辛伯达①『注:辛伯达《一千零一夜》中的航海家。』的鞋子。我一看就喜欢上了。 “谢谢你,祖丝佳。”我说。我正要离开时,她举起一只手,我站住了。她将一把椅子拖到一个较高的衣柜前,站上去,从柜顶搬下一个好大的圆盒子。她把盒子放在地上,打开来,抽出一顶棕色小帽,帽上插着一支羽毛,就像罗宾汉戴的那种帽子。 没等我戴上帽子,她又让我坐下来,拿起一把剪刀,给我理了个发。我太需要理发了。 新理的头发和帽子对我来说更是锦上添花。我再照镜子时,几乎都认不出自己了。 “哦,祖丝佳,”我说,“我……我……”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就张开手臂抱住了她,用湿乎乎的嘴唇热烈地亲了她一下。放开后我自己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庆幸周围没有其他朋友。但祖丝佳开心地笑了。 我跑去让埃弗拉看我的新打扮。他觉得衣服很漂亮,但发誓说他没有叫祖丝佳帮我找衣服。他说大概是她看烦了我那副邋遢相,也可能是暮先生叫她替我拾掇拾掇的,也可能是因为她爱我。 “才不是呢!”我喊道。 “祖丝佳爱达伦,祖丝佳爱达伦。”他唱了起来。 “闭嘴,你这黏糊糊的烂蛇。”我冲他吼道。 他笑了,一点也没生气。 “达伦和祖丝佳坐在树上,”他唱着,“亲—亲—亲嘴儿。恋爱啰,结婚啰,达伦推着小宝宝。” 我大吼一声,扑到他身上,把他按倒在地,一直到他求饶才放手。 我们闹完之后,埃弗拉回去照看他的蛇,我出去干活。因为要干两个人的活,我忙得一刻不歇。我忙忙碌碌,再加穿上新衣服的兴奋,我忘记了R.V.,忘记了把这位环保战士要调查失踪动物的事告诉高先生。 要不是我这么粗心大意,也许结局会不一样,也许我们在这里的逗留不会以血和泪而告终。 第二十四章 夜幕降临的时候,我已精疲力竭。埃弗拉警告过我今晚不要睡在他的帐篷里,因为病毒的关系,他的蛇脾气很坏,可能会咬人。我走进暮先生的帐篷,在八脚夫人的笼子旁边打了地铺。我躺下不到两分钟就睡着了。 过了不知多少时间,在我做梦的时候,什么东西卡住了我的喉咙,让我感到恶心。我咳嗽两声,醒了过来。 一个黑影俯在我身前,把一只小瓶子举在我嘴边,企图灌给我什么液体。我第一个恐怖而奇怪的念头是:“小先生!” 我咬断了瓶口,割破了我的嘴唇,大部分液体都洒掉了。那人诅咒了一声,捏住我的下巴,撬开我的牙关,想把剩余的液体倒进我的嘴里,但被我吐了出来。 那人又诅咒了一声,松开手,颓然坐下。我的心跳得慢了一点,我看出他不是小先生。是暮先生。 “你想干什么?”我生气地叫道,气得连嘴唇被割伤的疼痛都忘了。 他给我看了看那只被咬破的小瓶子……是他储存人血的瓶子。 “你想灌我人血?”我惊骇地问。 “你必须喝。”暮先生说,“你憔悴了,达伦。照这样下去,你不出一个星期就会死掉。如果你没有勇气喝,那就必须灌给你。” 我狂怒地瞪着他。他有些不自在,移开了目光。 “我是想帮你。”他说。 “如果你再这么做,”我缓缓地说,“我会杀了你。我会等到天亮。然后轻轻走进来,把你的脑袋砍掉。” 他看出我是当真的,因为他沮丧地点了点头。 “再也不了。”他妥协了,“我知道不会成功,但我必须试一试。只要你咽下去一点,就可以多支撑一段时间,而且你尝过滋味之后,也许就不会那么怕喝了。” “我永远不要尝!”我大声喊道,“我不要喝人血。就是死了我也不在乎。我不喝人血。” “很好,”他叹了口气,“我已经尽力了。如果你坚持要犯傻,那是你自己的事。” “我不是犯傻……我是有人性。”我喊道。 “可你不是人。”他轻声说。 “我知道,”我回答道,“但我想当人。我想跟萨姆一样,想有一个家和正常的朋友,想按正常的速度长大。我不想一辈子吸血,以人血为食,害怕阳光,被人追杀。” “太遗憾了,”暮先生说,“这就是你的命运。” “我恨你。”我咆哮道。 “太遗憾了,”他又说,“你和我拴在了一起。如果这对你是个补偿的话,”他又说,“我可以告诉你,我也不太喜欢你。把你变成半吸血鬼是我犯过的最大的错误。” “那为什么不放了我?”我哭喊道。 “我不能,”他说,“要是能的话我会放的。当然,你随时可以离开。” 我怀疑地瞪着他。“真的?”我问。 “真的,”他说,“我不介意。事实上,我宁愿你走掉。这样我就不用对你负责了。不用看着你死去。” 我缓缓地摇了摇头。“我一点儿都不理解你。”我说。 他几乎是温柔地笑了。“我也不理解你。”他说。 我们笑了一会儿,一切又恢复了正常。我不喜欢暮先生做的事情,但能理解他为什么这么做。你实在无法憎恨为你好的人。 我对他讲了我白天做的事情,讲了和萨姆去火车站,萨姆怎样救了我的命,还告诉他我几乎成了萨姆的盟兄弟。 “幸好你及时停止了。”暮先生说。 “要是我没有会怎么样?”我问。 “你的血会污染他的血。他会喜欢生肉,会在肉店前面逗留,盯着窗户里看。他会长得比一般人稍微慢一点。变化不太大,但也足够了。” “足够什么?”我问。 “使他发疯。”暮先生说,“他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他会以为自己变得邪恶了。不知道为什么他的生活变了样。过不了十年他就会疯掉的。” 想到我差一点毁了萨姆的一生,我不禁打了个寒战。这就是我必须跟暮先生待在一起的原因,我要学习做半吸血鬼的一切知识。 “你觉得萨姆怎么样?”我问。 “我没见过他几次,”暮先生说,“他一般是白天来。不过他看上去不错,非常聪明。” “他帮我和埃弗拉干活。”我说。 “我知道。” “他很能干。” “我也听说了。” 我紧张地舔了舔嘴唇,说:“他想参加马戏团。”暮先生的脸色阴沉下来。“我原想去问高先生的,可是忘记了,我明天去问。你认为他会怎么说?” “他会说你最好来问我。小孩子要想加入怪物马戏团,必须有团中一位独立的成员同意做他的监护人。” “我可以做他的监护人。”我说。 “你年龄不够,必须由我来当。我本来应该同意的,但是我不会同意。” “为什么?”我问。 “因为这是个荒唐的主意,”他说,“一个小孩子已经够麻烦了。我再也不想要第二个。何况他是个人。我跟你拴在一起是因为你血管中有吸血鬼的血。我为什么要为一个人而自找危险呢?” “他是我的朋友,”我说,“他可以给我做伴。” 暮先生哼了一声。“有八脚夫人做伴就够了。” “那不一样。”我哀叫道。 “告诉我,”暮先生郑重地说,“他发现你是吸血鬼后会怎么样?你认为他会理解吗?得知他最好的朋友的最大爱好是割开他的喉管,把他的血吸干,他还会睡得安生吗?” “我不会那样做的!”我喊道。 “我知道,”暮先生说,“但我是个吸血鬼,我知道你实际上是什么样儿的。高先生、埃弗拉他们也知道。但你认为一个普通人会怎么看你呢?” 我沮丧地叹了口气。“你不肯让他参加?” 暮先生开始摇头,然后停住了,慢慢地点点头。“好吧,他可以参加。” “真的?”我诧异地瞪着他。尽管我一直在为萨姆争辩,但我并没真正认为他们会让他参加。 “是的。”暮先生说,“他可以参加,跟我们一起巡回演出,帮你和埃弗拉干活。但有一个条件。”暮先生凑近我,冲我露出他最恶毒的笑容,“他也得变成半吸血鬼!”他从牙缝里挤出咝咝的声音说道。 第二十五章 第二天一大早,看见萨姆跑进营地,我的心情很沉重。我不想使他失望,但是知道我不得不这么做。我绝不能让暮先生把萨姆变成半吸血鬼。 夜里我想了很久,可怕的是,我相信如果我让萨姆选择,他是会同意变成半吸血鬼的。虽然他那样聪明,但我想他不会考虑到当吸血鬼的孤独和痛苦。 他一看见我就冲了过来,激动得连我的新衣服和理过的头发都没有注意到。 “你问过他了吗?问了吗?”他一脸的希望。 “问了。”我苦笑道。 “怎么样?” 我摇摇头。“对不起,萨姆。他说不行。” 萨姆的表情一落千丈。 “为什么?”他叫起来。 “你年纪太小。”我说。 “你也大不了多少!”他顶了一句。 “但我没有父母,”我撒谎道,“我参加马戏团的时候没有自己的家。” “我不在乎我的父母。”他不屑地说。 “这不可能,”我说,“你会想他们的。” “我可以在放假的时候回家。” “不行,你适应不了怪物马戏团的生活。也许以后,等你长大一些。” “我不想听‘以后’!”他喊道,“我想现在就参加。我干活勤快。我证明了自己。昨天你对R.V.撒谎说狼人不凶的时候我也没有吭声。你对高先生说这些了吗?” “我什么都说了。”我叹息道。 “我不信,”萨姆说,“我怀疑你根本就没去说。我要自己去见他。” 我耸耸肩膀,指着高先生的大篷车方向说:“他在那边。” 萨姆气鼓鼓地朝那边走去,但刚走几步就慢下来,然后停住了,愁闷地用脚尖蹭着地面,走了回来,坐在我的身边。 “这不公平。”他嘟囔道。我看见泪珠顺着他的脸颊滚下来。“我已经下决心要参加,多有意思啊,我都计划好了。” “还有别的机会。”我说。 “什么时候?”他问。“我以前从没听说过有怪物马戏团在这一带表演。哪年哪月才会再碰上一个呢?” 我没有回答。 “你不会喜欢这种生活的。”我说,“不像你想的那么有趣。想想冬天的情形,你早晨五点钟就得起床,在冰冷的水里洗东西,冒着大风雪干活。” “我不怕。”萨姆坚持道。然后他的眼泪止住了,眼里露出了一丝狡黠的光芒。“也许我可以跟你们走,”他说,“我可以偷偷钻进一辆大篷车,让你们把我带走。那时高先生就只好收留我了。” “你不能那样做!”我急道,“你不可以!” “只要我愿意就可以。”他咧嘴一笑,“你不能阻止我。” “我能。”我吼了起来。 “你怎么能?”他讥笑道。 我深深吸了口气。事到如今,只能把萨姆·格雷斯特吓走,让他永远不敢再来。我不能告诉他我的故事,但我可以编一个差不多同样可怕的故事,保证会把他吓跑。 “我没有跟你讲过我父母的事吧,萨姆?还有我是怎么参加怪物马戏团的?”我把声音控制得低沉而平稳。 “没有,”萨姆轻声说,“我经常琢磨,但是不想问。” “我杀死了他们,萨姆。”我说。 “什么?”他的脸变白了。 “我有时候会发疯,就像狼人那样。没人知道我在什么时候发疯,也没人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我小时候住在医院里,但病情似乎有所好转。我父母把我接回家过圣诞节。晚饭后,我跟爸爸拉一个彩包爆竹时,我突然发病了。 “我把他撕成了碎片。妈妈想把我拉走,可是我把她也给杀了。我的小妹妹跑去求救,但被我抓住了。我像撕彩包爆竹一样把她撕成了两半。 “我杀死他们之后……”我盯着萨姆的眼睛。这样可以使他相信,“把他们给吃了。” 他瞪着我。呆若木鸡。 “不可能,”他轻声说,“这不可能。” “我把他们杀死吃掉,然后逃走了。”我瞎编道,“高先生发现了我,他同意收留我。他们做了一个特殊的笼子,如果我发疯就把我关进去。问题是没有人知道我什么时候会发疯。所以大多数人都躲着我。埃弗拉没关系,因为他力气大。其他一些演员也是这样。但是普通人——我能在眨眼之间把他们杀死。” “你撒谎。”萨姆说。 我随手拾起一根大木棍,在手里转了一下,然后把它放进嘴里,像咬一根大胡萝卜似的咬着。 “我会像嚼软骨一样嚼你的骨头,再吐出来。”我对萨姆说。我的嘴被小棍扎破了,血淋淋的看上去很可怕。“你无法阻止我。要是你参加了马戏团,你就会睡在我的帐篷里,成为第一个受害者。 “你不能参加怪物马戏团,”我说,“我希望你参加——我很想有个朋友,但又不能让你能加。如果你参加了,我会杀死你的!” 萨姆想要回答,但嘴巴不听使唤。他对我胡编的故事信以为真了。 他从马戏团的演出中知道,这种事是可能发生的。 “走吧,萨姆。”我悲哀地说,“走吧,别再回来。这样安全些。这样对我们两个都会更好。” “达伦,我……我……”他拿不定主意地摇摇头。 “走!”我双手捶着地吼道,龇着牙齿咆哮起来。我能使我的声音比人的低沉许多,听起来像野兽的吼声。 萨姆尖叫一声,爬起来拼命向树丛中逃去,没有再回头。 我心情沉重地望着他的背影,知道我的计划成功了。他不会再回来了。我再也不会看见他了。我们的道路从此分开,再也不会相遇。 如果我知道自己犯的错误——如果我对即将来临的恐怖之夜有一点预感,我就会跟他一起逃走,再也不回那个血腥的马戏团,那个可怕的死亡马戏团。 第二十六章 我正闷闷不乐地溜达,一个小人拍了拍我的后背,是瘸腿的那一位。 “你有什么事?”我问。 那个小个子男人(如果是男人的话)穿着带蓝色兜帽的斗篷,揉了揉他的肚子,这表示他和他的兄弟们饿了。 “你们刚吃过早饭。”我说。 他又揉了揉肚子。 “吃午饭还早呢。” 他又揉了揉肚子。 我知道要是这样下去,可以耗上几个小时。他会耐心地跟着我,揉着他的肚子,直到我答应去替他找吃的。 “好吧,”我不耐烦地说,“我去找找看。但我今天是一个人,所以如果我的袋子没装满,请你们将就吧。” 他又揉了揉肚子。 我哼了一声,拔腿走了。 我不应该出来打猎的。我非常虚弱。尽管我仍然比人跑得快,比大多数同龄孩子强壮,但我不再是超级强壮了。暮先生说如果我再不喝人血,一星期内就会死掉。我知道他说的是真话。我能感觉到自己在衰竭下去。再过几天我就起不了床了。 我想抓一只兔子,但是跑得不够快。追兔子追出了一身汗,不得不坐下来歇一会儿。我去路上找轧死的动物,可一只也没找到。最后,因为我很累,又怕空手回营地(小人们可能会决定吃我!),我便朝一片有许多绵羊的草地走去。 羊群正在安详地吃草。这些羊对人很熟悉,我走进草地的时候,它们连头都没抬一下。 我想找一头老羊,或是看上去有病的羊,这样我杀它时就不会有那么强烈的罪恶感。最后我发现了一头瘦骨嶙峋、四腿打战、目光呆滞的绵羊,决定就是它了。反正它看上去也活不了多久。 如果我有力气,我会拧断它的脖子,这样它会立刻断气,没有什么痛苦。然而我身体虚弱,动作不利索,第一次拧得不够重。 绵羊痛得叫了起来。 它想逃走,可是腿不给劲,摔倒在地,躺在那里咩咩地哀叫。 我再次试图拧断它的脖子,但还是没有成功。最后我搬来一块石头,结束了这件事。这样杀死一只动物是污秽而可怕的。我抓着它的后腿把它从羊群中拖走的时候,感到很羞耻。 我几乎走到了围栏跟前,才发现有人坐在上面等我。我扔下绵羊,抬头看去,以为是一位愤怒的农民。 然而不是。 是R.V.。 他怒气冲天。 “你怎么能?”他吼道,“你怎么能用这样残酷的方式杀死一只可怜的无辜的动物?” “我是想让它快点断气,”我说,“我想拧断它的脖子,可是没成功。然后我本想放过它,可是它很痛苦。我想最好结果了它,免得它受罪。” “你真伟大,”他讽刺地说,“你觉得你会为此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吗?” “对不起,R.V.,”我说,“不要生气。它有病。农民也会杀死它的。即使它活下来,最后还是会被送到肉店去的。” “这不是理由。”他气愤地说,“不能说因为别人卑鄙,你也就应当卑鄙。” “杀动物并不卑鄙,”我说,“只要是为了吃它们。” “吃素有什么不好?”他问。“我们不需要吃肉,伙计。我们不需要屠杀。” “有的人需要吃肉。”我争辩说,“有的人离开肉活不了。” “那就该让他们去死!”R.V.咆哮道,“那只羊没有伤害过任何人。在我看来,杀死它比杀人更邪恶。你是一个谋杀犯,达伦·山。” 我悲哀地摇摇头。跟这么一个顽固的人争论是无用的。R.V.对世界有自己的一套看法,而我有我的看法。 “听我说,R.V.,”我说,“我不喜欢杀生。如果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变成吃素的,我会高兴得跳起来的。可事实不是这样。人们要吃肉,这是现实。我不得不这样做。” “那好,我们看看警察会怎么说。”R.V.说。 “警察?”我皱眉道,“这跟警察有什么关系?” “你杀死了别人的羊,”他冷笑道,“你认为他们会放过你吗?他们不会为杀害一只兔子或狐狸逮捕你——可惜,但他们会为杀一只绵羊而控告你。我会让警察和卫生检察官像成吨的砖头一样向你压来。”他狞笑着。 “你不会的!”我惊叫道,“你不喜欢警察,你总是和他们作对。” “在必要的时候。”他承认道,“但是当我可以让他们站在我的一边时……”他又笑了。“他们会先把你抓起来,然后把你们的营地翻个底朝天。我调查了那儿的情况。我看到了你们是怎样对待那个可怜的毛人的。” “狼人?” “对。你们把他像动物一样锁着。” “他就是动物!”我说。 “不,”R.V.反对道,“你才是动物呢,伙计。” “听我说,”我说,“R.V.,我们不用成为敌人。跟我到营地去,同高先生和其他人谈谈,了解了解我们。何必——” “算了吧,”他打断了我,“我要去找警察,你说什么也拦不住我。” 我深吸了一口气。我喜欢R.V.,但明白我不能让他毁掉怪物马戏团。 “好吧,”我说,“如果我说什么都拦不住你,也许我做的事情能使你有点儿反应。” 我使出全部剩余的力气,把死羊朝R.V.身上扔去,正砸中他的胸口,把他从围栏上撞飞了出去。他惊叫一声,重重地摔在地上,痛得直叫唤。 我跳过围栏,他还没来得及动,我已扑到他身上。 “你哪儿来那么大劲,伙计?”他惊奇地问。 “不关你的事。”我粗暴地说。 “小孩扔不动羊的,”他说,“你怎么——” “闭嘴!”我大声喝道,扇着他那胡子拉碴的脸。他震惊地瞪着我。“听着,瑞吉维素,”我吼道,并且用了他讨厌的名字,“你听清楚,你不许找警察或是卫生检察官。因为如果你去了,我今天拖回怪物马戏团的尸体就不只是这只羊了。” “你是干什么的?”他的声音发抖,眼里充满恐惧。 “如果你冒犯我,我就是你的末日。”我发誓说,然后把指甲抠进他脑袋两旁的泥土里,双手钳紧他的头,只是让他领教一下我的力气有多大。 “从这里滚蛋,瑞吉,”我说,“去找你NOP的朋友。专心抗议新建公路和桥梁的事去吧。这儿的事你搞不明白。我和我的马戏团朋友都是怪物,怪物是不会像其他人一样遵守法律的。懂吗?” “你疯了。”他轻声说。 “是的。”我叹了口气,“但是你如果留下来多管闲事的话,就比我更疯。” 我站起来,把死羊扔到肩上。 “找警察也没用,”我说,“等他们到营地的时候,这只羊早就没了,连骨头都找不见。 “你爱干什么就干什么,R.V.,走开或是留下,把我报告给警察或是保持沉默,随你的便。我只想再说一句:对我和我的同类来说,你跟这只羊没什么区别。”我摇晃了一下那只死羊。“我们不想杀你,就像我们不想杀地里的任何哑巴动物一样。” “你是个怪物!”R.V.倒吸了一口凉气。 “不错,”我承认道,“但我只是个小怪物。你该看看其他几位是什么样的。”我恶毒地朝他笑了笑,心里憎恨自己卑鄙的表演,但知道这是惟一的办法。“再见了,瑞吉维素。”我扬长而去。 我没有回头看。不需要看,我回营地的一路上都听见他的牙齿格格打战的声音。 第二十七章 这一次我直接去了高先生那里,向他报告了R.V.的事。他仔细地听着,然后说:“你做得很好。” “我也是迫不得已,”我说,“我并不感到得意。我不喜欢欺负人吓唬人,可是没有别的法子。” “其实。你应该杀掉他,”高先生说,“这样他就不会对我们有任何危害了。” “我又不是杀人犯。”我说。 “我知道。”他叹了口气,“我也不是。可惜没有一个小人跟着你。他们会毫不犹豫地砍掉他的脑袋。” “你认为我们应该怎么办?”我问。 “我想他不会造成太大的麻烦,”高先生沉思道,“也许他吓得不敢马上去报警。即使他去了,他们也找不到证据。会有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但是我们过去也和警方打过交道,我们能对付。 “我更担心卫生局。我们一上路警方就找不着了,可是卫生局的人只要嗅到你的气味,就会像猎狗一样跟上来。 “我们明天就走。”他决定道,“今晚有一场演出,我讨厌临时取消演出。卫生检察官最早也要到黎明时才能赶到,所以我们在黎明前拔营。” “你没生我的气?”我问。 “没有,”他说,“这不是我们第一次与外界发生冲突。不能怪你。” 我替高先生向全团传播我们要出发的消息。所有的人都不大在意。大部分人似乎很高兴这么早得到消息,他们经常接到通知后一两个小时就要动身。 这一天我很忙,不仅要为演出做准备,还要帮人们准备撤离。我自愿要帮祖丝佳收拾行李,可是等我去的时候,她的帐篷已经空了。我问她怎么收拾得这么快,她只眨了眨眼睛。 暮先生醒来后,我告诉他早上拔营,他并不感到惊奇。 “我们已经在这儿待得够久了。”他说。 我要求不参加晚上的演出,因为我感觉不大舒服。 “我要早点上床,”我说,“好好睡一觉。” “这没用,”暮先生告诫道,“只有一件事能让你好起来,你知道是什么。” 夜色渐深,不久演出就要开始了。人们又是蜂拥而至。路上两个方向都堵车了。团里每个人都忙得不亦乐乎,或是准备登台表演,或是帮人找座位,或是卖东西。 似乎只有我和埃弗拉两个人没有事情可做。他因为蛇病了,不用表演。他撇下它几分钟来看演出开幕。我们俩站在舞台一侧,看着高先生做开场白,介绍狼人。 我们待到了第一次场间休息,然后走出去看星星。 “我们走了以后,我会怀念这个地方的,”埃弗拉说,“我喜欢农村。在城里看不到这么多星星。” “我不知道你还对天文学感兴趣。”我说。 “不是,”他说,“但我喜欢抬头看星星。” 我看了一会儿就感到头晕,只好坐下来。 “你感觉不舒服吗?”埃弗拉问。 我无力地微笑道:“不如以前。” “还是不喝人血?”我摇摇头。他在我身边坐下。“你没对我说过你究竟为什么不愿喝,”他说,“我想它和动物血没太大区别吧?” “我不知道,”我说,“也不想弄清楚。”我停了一下。“我怕如果喝了人血,我就会变得邪恶。暮先生说吸血鬼并不邪恶,但我觉得他们是邪恶的。我想任何把人看成动物的人一定是邪恶的。” “可如果是为了让你活下去……”埃弗拉说。 “开始都是这样,”我说,“我会对自己说我是为了活命,我会发誓永远不喝超过必要的量。但要是我阻止不了自己呢?我在成长中对血的需要会增加。要是我控制不住我的饥渴呢?要是我杀了人呢?” “我想你不会的,”埃弗拉说,“你不邪恶,达伦。我不认为一个好人会做邪恶的事情。只要你把人血当成药,就没有关系。” “也许吧,”我说,但心里并不相信,“反正,我现在还没事,两三天之内还不需要做最后决定。” “你会宁死也不喝吗?”埃弗拉问。 “我不知道。”我诚实地说。 “要是你死了,我会想你的。”埃弗拉悲哀地说。 “哎,”我不大舒服地说,“也许不会到那一步。说不定有其他办法可以让我活下去,暮先生要到别无选择的时候才会告诉我。” 埃弗拉咕哝了一声。他和我一样清楚没有别的办法。 “我要回去看我的蛇了。”他说,“你想来坐一会儿吗?” “不了,”我说,“我最好去睡一觉。我太累了,明天还要早起。” 我们道过晚安就分手了。我没有直接去暮先生的帐篷,而是在营地上走了走,想着我和埃弗拉的对话,猜想着死亡是什么感觉。我“死”过一次,还被埋葬了,但那不是一回事。如果真的死了,我就永远活不过来了。生命将就此终结,我的身体会腐烂,然后…… 我仰望星空,我会到那里去吗?宇宙的另一边?吸血鬼的天堂? 这是个心烦意乱的时刻,在家的时候我几乎从未想到过死,它是老年人才会遇到的事。可如今我却直接面对着死亡。 要是能有人替我做决定就好了。我应该考虑上学和参加本地足球队,而不是考虑是喝人血还是让自己死掉。这不公平,我还这么小,不应该—— 我看见一个黑影从旁边的帐篷前经过,但没有留意。直到听见咯嘣一声,我才寻思那人会是谁。这儿不应该有人。参加演出的人都在大帐篷里。 难道是观众吗? 我决定去察看一下。 我朝黑影消失的方向走去。天很黑,转了几个弯之后,我就搞不清那人到哪儿去了。我正要放弃搜索时,又听见咯嘣一声,这次近了一些。 我迅速向四面寻视,确定了自己的位置。我立刻知道了声音是从哪里来的:狼人的笼子! 我深深吸了口气,镇定一下,打起精神朝那边跑去。 第二十八章 草地湿漉漉的,踩在脚下没有一点声息。跑到狼人笼子前,也就是最后一辆大篷车前时,我停下来聆听着。 有轻微的当啷声,仿佛有人在轻轻摇动沉重的链子。 我从隐蔽中走出来。 狼人笼子的两边都有微弱的灯光,我能看得清清楚楚。他表演完后被推回这里,像以前每晚一样。笼子里有一块肉,平常他会大嚼,但今晚没有。 今晚他的注意力被别的东西吸引住了。 狼人的笼子前有一个魁梧的大汉。他拿着一把大钳,已经绞断了笼子门上的一部分链子。 那大汉试图解开链子,但没有成功。他小声诅咒着,举起钳子去绞另一节链子。 “你在干什么?”我喊道。 大汉吓了一跳,丢掉钳子,转过身来。 不出我所料,果然是R.V.。 他一开始显得心虚害怕,但发现我是一个人后,他的胆子壮了起来。 “别过来!”他警告道。 “你在干什么?”我又问。 “解放这个可怜的受虐待的生灵。”他说,“我不会把最有野性的动物关在这种笼子里。这是不人道的。我要放了它。我已经给警察打了电话——他们早上就来,但我决定先自己做一点儿事情。” “你不能那样做!”我大惊,“你疯了吗?那家伙很残暴,如果你把他放出来,他会把方圆十里内的一切都杀光的!” “那是你说的,”R.V.嗤之以鼻,“我不相信。我的经验是,动物会根据受到的待遇做出反应。如果你把它们当做疯狂的野兽,它们就会表现为那样。如果你尊重它们,爱它们,对它们仁慈……” “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我告诉他,“狼人不像其他的动物。在你还没有闯下大祸之前,赶紧离开。我们可以谈谈,可以——” “不行!”他尖叫道,“我不想再谈了!” 他转过身去,继续绞那些链子。他把手伸到笼子里,把最粗的链子拽出了铁栅。狼人沉默地看着他。 “R.V.,住手!”我大叫一声,冲过去阻止他打开笼门。我抓住他的肩膀。 使劲儿想把他拉走,可是力气不够。我朝他腰间猛击几拳,他只哼了哼,手下却加紧了。 我去抓他的手,想把它们从链子上掰开,可是有栅栏挡着。 “走开!”R.V.喊道。他扭头冲着我嚷,眼神疯狂。“你无法阻止我!” 他厉声叫道,“你无法阻止我履行我的职责。我要放掉这个受害者,我要伸张正义,我要——” 他突然停止了叫嚣,脸色变得惨白,浑身发抖,然后僵住了。 一阵咀嚼和撕咬的声音,我朝笼子里看去,发现狼人采取了行动。 他在我们争论的时候从笼子那头跳了过来,抓住R.V.的双臂,塞进嘴里,把它们齐胳膊肘生生咬断了! R.V.惊恐地跌倒在地。他举起断残的胳膊,看着鲜血从肘根汩汩流出。 我想把他的前臂从狼人的嘴里抢出来——要是能抢回来,还可以安上去。可是狼人动作太快,一下子跳到后面,大嚼起来。几秒钟内,两根手臂就被嚼烂了,我知道它们再也没用了。 “我的手呢?”R.V.问道。 我的注意力回到这个大胡子身上。他瞪着两截残肢,脸上表情很古怪,暂时还没有感觉到疼痛。 “我的手呢?”他又问。“它们不见了,一分钟前还在的。哪儿来这么多血?我为什么能看到我的骨头?” “我的手呢?”他凄厉地高喊。 “你必须跟我走,”我走近他说,“我们必须把你的手臂包扎一下,免得你流血过多死掉了。” “别过来!”R.V.叫道。他试图举手来推我,然后想起他已经没有手了。 “都是你!”他喊道,“是你把我弄成这样的!” “不是,R.V.,是狼人。”我说。可是他不听。 “都怪你,”他坚持说,“你拿了我的手,你是个邪恶的小怪物。你偷走了我的手。我的手!我的手!” 他又开始尖叫。我伸手拉他,可是他把我推到一边,掉头就跑。他尖叫着在营地上狂奔,高举着被鲜血浸透的断臂,尖声狂叫着,消失在夜幕中。 “我的手!我的手!我的手!” 我想跟上去,可是怕他会攻击我。我动身去找暮先生和高先生——他们会知道怎么办,可是一声令人不安的嗥叫使我站住了。 我慢慢转过身,狼人站在笼门边,门旋开了!他不知怎的弄断了剩余的铁链,自己跑了出来。 我呆呆地伫立着,他站在那里龇牙狞笑,尖利的长牙在微光中闪烁着。 他左右看看,伸手抓住两边的栅栏,然后蹲下身子,两腿紧绷。他一跃而起,朝我扑过来。我闭上眼睛,等着最后一刻的到来。 我听见并感到他落在我面前一米远处。我开始说临终祷词。 然后,我听到他从我的头上飞过,意识到他跳到了我的身后。在恐怖的两秒钟里,我等着他的牙齿咬进我的后颈,把我的脑袋咬掉,但是没有。 我迷惑地转过身,惊讶地发现他从我身边跑开了!我看到他前面有一个人影,在大篷车之间飞奔,这才知道他在追赶另一个人。他撇下我去追更美味的食物去了。 我踉踉跄跄地追了几步,脸上带着微笑,心里暗暗感谢上帝。我简直不敢相信刚才死亡会离我那么近,当他跃起时,我以为——我的脚踢到了什么东西,我停了下来。地上有一只包,准是被狼人追赶的那个人掉下来的。我这才开始琢磨那个人会是谁呢。 我拾起那只包,是一只挎包,摸得出里面装满了衣服。我把包翻过来时。里面掉出一只小瓶子。我把它捡起来,打开瓶盖,闻到了一股冲鼻的气味……腌洋葱! 我的心脏几乎停止了跳动。我开始疯了似的寻找包上的名字,一面祈祷腌洋葱不要意味着我害怕的事情。我的祈祷没有得到回答。 我找到了,笔画工整,但没有连笔,是小孩的笔迹。 “这只书包属于萨姆·格雷斯特,”底下是他的地址,最后是一句警告,“把手拿开!”联想到刚才R.V.的遭遇,这句话有点儿讽刺意味。 但我没有时间为这个黑色幽默发笑。 萨姆!他今晚偷偷溜到这儿来,也许是想躲在大篷车里让马戏团把他带走。他一定是看到了我,跟了过来。狼人的圆眼珠看到的是萨姆,他站在我身后。在营地上奔跑逃命的是萨姆。 狼人在追赶萨姆! 第二十九章 我不应该自己去追他们,而应该去喊人。一个人冲进黑暗中是疯狂的行为。 可是他在追萨姆。想参加马戏团的萨姆,想做我盟兄弟的萨姆,温和友善、爱说话的萨姆,那个救过我的命的男孩。 我没有考虑自己的安危。萨姆有危险,没有时间去喊人。我也许会送命,但我必须去追他们,设法搭救萨姆。我欠他一命。 我迅速跑过营地。云层敞开了,我看见狼人消失在树丛中,急忙以最快的速度追上去。 过了一会儿,我听见了狼人的嗥叫。这是个好迹象,表明他还在追赶萨姆。如果他抓到了他,就不会有工夫嗥叫了。 我奇怪他为什么还没有抓到他,应该已经抓到了。尽管我从没见过狼人在野外奔跑,但我想他一定跑得很快。也许他在跟萨姆逗着玩,玩够了再杀他。 夜晚潮湿的泥地上脚印很清晰,但就是光听声音,我也能够跟踪他们。在树林中奔跑很难不发出声音,尤其是在夜里。 我们这样追跑了几分钟,萨姆和狼人远远地跑在前面,我看不见他们。我的腿沉重起来,但是我强迫自己坚持。 我边跑边考虑追上他们之后怎么办。要一对一地打起来,我可不是狼人的对手。也许我可以用木棒什么的砸他的头,但不大可能。他强壮而敏捷,又尝到了人血的味道,是很难制止的。 我能做的最多是挡在他的跟前,替萨姆去死。如果我牺牲自己,也许他会来抓我,萨姆就可以逃掉了。 我不惜为萨姆去死。我为一个朋友放弃了做人,为另一个朋友放弃生命也不算太多。 而且。如果我这样死了,倒是死得其所。我不用再为喝人血还是饿死而烦恼。我会在搏斗中死去。 几分钟后,我冲进一片空地,意识到萨姆把我们带到了什么地方:那个废弃的火车站。 他似乎头脑还很清醒。这是最好的地方,有许多藏身之处,还有许多物件——金属和玻璃,可以用做搏斗的武器。也许我们俩都不会死。也许我们有获胜的机会。 我看见狼人在场地中央停下来,嗅了嗅。他又嗥叫起来,令人毛骨悚然。接着,他朝一节生锈的车厢走去。 我从车厢的后面绕过去,尽量不发出声音。我听了听动静,但什么也没听见。我踮起脚向车窗里看去,什么也看不见。 我猫腰跑到第三个窗户前,还是什么也看不见。 我正踮脚朝下一个窗户里张望,忽然瞥见一根铁棍急速朝我脸上打来。 我急忙扭身躲避,铁棍呼啸着从我脸旁扫过,擦破了一点皮,但不严重。 “萨姆,住手,是我!”我低声说,一边扑倒在地。片刻寂静之后,萨姆的脸出现在圆圆的窗口里。 “达伦?”他问,“你在这儿干什么?” “我跟你们来的。”我说。 “我以为你是狼人呢。我想杀死你。” “差一点儿。” “对不起。” “哎呀,萨姆,别浪费时间道歉了。”我着急地说,“我们很危险,必须动动脑筋。你快出来。” 他的脑袋消失了,一阵轻轻的脚步声后,他出现在车厢门口。他张望了一下,确定狼人不在附近,然后跳下车来,溜到我身边。 “他在哪儿?”萨姆问。 “不知道,”我小声说,“但就在周围,我看到他过来了。” “也许他发现别的目标了,”萨姆满怀希望地说,“一只羊或一头牛。” “我觉得不大可能,”我咕哝道,“他不会追了这么半天,在最后一刻放弃。” 我们紧靠在一起,萨姆监视右边,我监视左边。我感到他的身体在颤抖,我想他一定也能感到我在颤抖。 “我们怎么办?”萨姆问。 “我不知道。”我回答道,“你有主意吗?” “有几个,”他说,“我们可以把他引到警卫房。他可能会把朽烂的地板踩塌。我们可以让他掉下去。” “也许可以,”我说,“但要是我们掉下去了怎么办?那就无路可逃了。他可以随时跳下来把我们吃掉。” “那些椽子怎么样?”萨姆提议道,“我们可以爬到一根椽子中央,背靠背守在那里。我们可以带一些棍棒,他要过来就把他打退。那上面只有一条路。” “马戏团的人迟早会来的。”我思考着说,“可要是他决定把椽子的一头弄断呢?” “它们嵌在砖头里很深,”萨姆说,“我想他空手是弄不断的。” “那椽子经得起我们三个的重量吗?”我问。 “我没把握。”萨姆承认道,“但如果我们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去,至少可以死得快一点。谁知道呢,也许我们运气好,摔在狼人身上,有个缓冲,而他摔死了。” 我无力地笑了一下。“你卡通片看得太多了。不过倒是个好主意,比我想到的好。就是在椽子上不容易挡住他,但会使他难靠近一些。” “你认为马戏团的人什么时候会来?”萨姆问。 “要看他们什么时候发现出事了。”我说,“运气好的话,他们可能听到了他的嗥叫,过两分钟就会赶到。否则我们就要等到演出结束,那还有一个小时,或者更长。” “你有武器吗?”萨姆问。 “没有,”我说,“我没时间拿家伙。” 他递给我一根短铁棍。“给,”他说,“这是我备用的。不大理想,但比空手强。” “发现狼人了吗?”我问。 “没有,”他说,“还没有。” “我们最好在他来之前行动。”我停了一下又说,“怎么到警卫房去呢?要跑很长一段路,狼人可能躲在路上什么地方。” “我们只有冲过去,抱最好的希望。”萨姆说。 “我们要分开吗?”我问。 “最好不要,”他说,“我想两人在一起好一些。” “我同意。你准备好了吗?” “再等几秒钟。”他说。 我转过脸,看着他喘气。他脸色苍白,衣服在林中奔跑时被挂破弄脏了,但他看上去很镇定。他是个坚强的小男子汉…… “你今晚又回来干什么,萨姆?”我轻轻地问。 “参加怪物马戏团。”他说。 “我跟你说了那些之后,你还是想参加?” “我决定冒一下险,”他说,“你是我的朋友。我们应该忠于自己的朋友,对吧?在我克服了开始的恐惧之后,你的故事更坚定了我参加的决心。我也许能帮助你。我看过关于性格病态的书。也许我能把你治好。” 我禁不住笑了。“你是个傻瓜,萨姆·格雷斯特。”我说。 “我知道。”他微笑道,“你也是,所以我们是一对。” “如果我们能逃出去,你就参加好了。”我对他说,”不用担心我会吃你:那是编出来吓你的。“ “真的?”他问。“啊,”他擦了擦额头说,“现在我可以放心了。” “如果狼人抓不到我们的话。”我加了一句,“准备好了吗?” “好了。”他提了提裤子,准备跑步。“听我数到三。”他说。 “一——”他开始数。 我们面朝着警卫房的方向。 “二——” 我们做好起跑的姿势。 “三——” 他没有说完,一双毛茸茸的大手突然从车厢下伸出来——狼人藏在下面!我发现得太迟了。那双手抓住了萨姆的脚脖子,把他拖倒在地上。 第三十章 脚脖子一被抓,萨姆就开始尖叫。摔跤使他吃了一惊,声音中断了下,但两秒钟后又尖叫起来。 我跪下来,拽住萨姆的手臂。 我看见狼人在车厢底下疯狂地笑着,毛乎乎的肚子贴在地上,嘴上流着口水。 我使劲地拽着,萨姆朝我这边移动,但狼人也跟着过来了,扭动着身体从车厢下钻过来,没有松手。 我放开萨姆,抓过他丢下的长铁棍,跳起来照着狼人伸出的手臂打去,狼人愤怒地嗥叫着。 他松开一只毛爪来打我。我低头一躲,去打他还抓着萨姆的那只手。狼人痛得大叫一声,松开了手指。 “快跑!”我把萨姆拉起来,对他喊道。 我们一起朝警卫房跑去。我听见狼人挣扎着从车厢下爬出来。他刚才是逗我们玩儿,现在却是气急败坏了。我知道他会使出浑身解数追赶我们。游戏结束了,我们跑不到警卫房,他在半路就会追上我们。 “往前跑……”我喘着气对萨姆说,然后停了下来,转身等着狼人。 我的动作出乎他的意料,他撞到我的身上。他的身体很重,又是毛又是汗。我们两个都被撞倒在地,胳膊和腿交缠在一起,但我迅速挣脱出来,抡起铁棍狠狠地打他。 狼人暴怒地咆哮着,挥手来打我的胳膊。这次他打到了,正击中我靠近肩膀的地方。我的手臂顿时失去了知觉,变成了一堆无用的骨肉。棍子掉在了地上,我又用没受伤的左手去捡。 但狼人比我快。他抓起铁棍朝远处一扔。哐当一声,铁棍消失在黑暗中。 他慢慢站了起来,狞笑着。 我能看懂他眼里的表情。如果他会说话,他一定会说:“现在,达伦·山,你是我的了!你的游戏做完了,现在我要杀死你!” 他抓住我的两肋,张开大嘴向我头上咬来。我闻见了他嘴里呼出的恶臭,看见了他的黄牙间还留有R.V.手臂上的肉和衬衫的碎片。 他正要咬下来的时候,一个东西砸在他的头上,打得他踉跄了一下。 我瞥见萨姆站在他身后,手里拿着一块厚木头。他又砸了狼人一下,这次使他的手松了开来。 “善有善报!”萨姆喊着,第三次将木板向狼人砸去,“快来!我们——” 我没有听见萨姆下面的话。因为我刚朝他跑去,狼人挥动一只拳头向空中乱打,这是盲目的动作,但他很走运,打中了我的脸,我仰面倒了下去。 我的头几乎炸裂了,眼前一片金星,然后就瘫在地上,晕了过去。 几秒钟或几分钟后(我不知道到底过了多时间),我醒了过来,火车站静得出奇。我听不见任何人奔跑、尖叫或搏斗,只听见前面不远处有嚼东西的声音。 咯吱,咯吱,咯吱。 我慢慢坐起来,顾不上脑袋里锤子敲击一样的疼痛。 我的眼睛过了几秒钟才适应了周围的黑暗。视觉恢复之后,我发现我盯着的是狼人的后背。他四肢着地,俯头吃着地上的什么东西,咀嚼声是他发出来的。 我被那一拳打得昏昏沉沉,过了一阵子才意识到他吃的不是东西…… 而是人。萨姆!!! 我急忙爬起来,忘了疼痛,冲上前去。但是一看到狼人身下那具血肉模糊的尸体,我知道已经太迟了。 “不!”我尖叫着,不顾一切地用我的好手去打狼人。 他咕噜了一声,把我推开。我又跳上前,连踢带打。他嗥叫着,想再把我推开。但这次我没有撒手,揪住了他的毛发和耳朵。 他咆哮起来,终于抬起了他的嘴。嘴是红的,可怕的深红色,满是内脏、鲜血、肉和骨头的碎屑。 他滚到我身上,把我压倒在地,用毛乎乎的长臂按住我,仰起脑袋,对着夜空长啸。然后,他恶魔般地狂吼一声,张开牙齿咬向我的咽喉,打算一口结束我的性命。 第三十一章 几乎是在最后的一刻,一双手从黑暗中伸过来,抓住了狼人的嘴巴,制止了他的猛咬。 那双手把狼人的头扭向一侧,他尖叫起来,从我身上滚了下去。 来人骑到狼人背上,把他按在地下,一阵雨点似的拳头,看得我眼花缭乱。狼人昏死过去。 那人站起来,把我从地上拉起。我抬头看见了暮先生那张带伤疤的红脸。 “我用最快速度赶来,”吸血鬼喘着气说,一面轻轻左右转动我的头,检查我的伤势,“埃弗拉听到狼人的嗥叫。他不知道你和那男孩在这里,他只是想到这家伙逃出去了。 “埃弗拉报告了高先生,他取消了剩下的演出,组织了一个搜索队。然后我想到了你。看见你的床空着,我四处寻找,发现了你们的脚印。” “我以为……我要……死了。”我哽咽地说。我浑身伤痕,惊魂未定。“我以为死定了。我想……没有人会来。我……” 我用好手臂搂住暮先生,紧紧地拥抱着。 “谢谢你,”我抽泣道,“谢谢你,谢谢你,谢谢——” 我突然停住了,想起了我倒下的朋友。 “萨姆!”我尖叫起来,放开暮先生,冲到那男孩躺着的地方。 狼人撕开了萨姆的肚皮,把他一大部分内脏都吃掉了。奇怪的是。我走近的时候,萨姆还没断气。他的眼皮微微地颤动,尚有微弱的呼吸。 “萨姆,你没事吧?”我问,这是个愚蠢的问题,但我破裂的嘴唇只说得出这一句话。“萨姆?”我轻轻抚摸他的额头,但他似乎听不到也感觉不到。 他看上去很安详,至少从胸部以上是这样。 暮先生在我身边蹲下来,检查他的身体。 “你能救活他吗?”我问,他缓缓摇了摇头。“你必须救活他!”我喊道。 “你可以使伤口愈合,我们可以叫医生来,你可以给他吃一种药,一定有什么办法——” “达伦,”他轻声说,“我们无能为力,他快死了。伤势太重,再过两分钟……”他叹了口气。“至少他已经没有感觉,没有痛苦了。” “不!”我大叫一声,扑到萨姆身上,失声痛哭。 “萨姆!你不能死!萨姆!活下来!你可以参加马戏团,跟我们周游世界。你可以……你……” 我说不下去了,垂下头,抱紧萨姆抽泣起来。 在这个废弃的火车站上,狼人没有知觉地躺在我身后,暮先生默默地坐在我身旁。而在我身下,曾经是我的朋友,并且救过我的命的萨姆·格雷斯特静静地躺着,一点一点地滑入可怕的、过早来临的死亡的沉睡中。 第三十二章 过了一会儿,我感到左手的袖子被轻轻拽了一下,扭头一看,暮先生站在那里,看上去很难过。 “达伦,”他说,“也许现在说不合适,但你必须做一件事,为了萨姆,也为了你。” “你说什么?”我擦擦脸上的泪水,抬头望着他,“我们能救活他吗?告诉我,让我做什么都愿意。” “我们无法救活他的肉体。”暮先生说。“他正在死去,无可挽回。但我们可以为他的灵魂做一些事情。 “达伦,”他说,“你必须吸萨姆的血。” 我继续望着他,但眼里不再是希望,而是难以置信。 “你怎么能?”我轻轻地问。“我的好朋友奄奄一息,你能想到的却只是……你真残忍!你是个残忍的、变态的怪物。你应该去死,而不是萨姆。我恨你,滚开。” “你不明白,”他说。 “我明白!”我高喊道,“萨姆要死了,可你却只想让我吸血。你知道你是什么?你是个狼心——” “还记得我们谈到过吸血鬼能部分地吸收一个人的灵魂吗?”他问。 我正要痛骂他一顿,但他的问题使我迷惑了。 “跟这有什么关系?”我问。 “达伦,这很重要。你还记得吗?” “记得,”我轻声说,“那怎么样?” “萨姆正在死去,”暮先生说。“再过几分钟他就不在人世了。但如果你现在吸了他的血,在他死于狼人造成的伤口之前结束他的生命。就可以使他的一部分活在你身上。” 我简直不能相信我的耳朵。 “你想叫我杀死萨姆?”我叫道。 “不是,”他叹息道,“萨姆已经被杀死了。但如果你趁他死于狼人咬的伤口之前结束他的生命,你就能够保存他的一些回忆和感觉。他会在你身上活下去。” 我摇摇头。“我不能吸他的血,”我轻声说,“不能吸萨姆的血。”我低头看着那个瘦小的、被残害的身体。“我不能。” 暮先生叹了口气。“我不强迫你,”他说,“但你好好想一想,今晚的悲剧会在很长时间里折磨着你。但如果你吸了萨姆的血,吸收了他的一部分灵魂,接受他的死就会容易一些。失去一个亲爱的人是痛苦的。这样做你就不会完全失去他。” “我不能吸他的血,”我抽泣道,“他是我的朋友。” “正因为他是你的朋友,你才必须这么做。”暮先生说,然后转过身去,让我自己决定。 我低头看着萨姆。他看上去毫无生气,仿佛已经失去了那使他富有人性、活力和个性的东西。我想起他的玩笑和长句子,他的希望和梦想,要是这些都随着他的死亡而消失,该是多么可怕。 我跪下来,左手按在萨姆的脖子上。“对不起,萨姆。”我哽咽道,然后把我尖利的指甲掐进了他柔软的皮肤,俯身将嘴巴对准了掐出的洞眼。 鲜血涌进我的嘴里,我一阵恶心,几乎跌倒了,但我稳住自己,把它咽了下去。他的血又热又咸,像稠奶油一样流进我的喉咙。 萨姆的脉搏逐渐减慢,最后停止了。但我继续吸着,吸下最后的一点一滴。 终于把他的血吸干了,我转过身,像狼人那样对着夜空长啸。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惟一能做的事情就是长啸——我已经变成一头黑夜中的野兽。 第三十三章 过了一会儿,高先生和马戏团的一些人(包括四个小人)来了。我坐在萨姆身旁,已累得没有力气,只呆呆地望着天空,感到他的血流进了我胃里。 “怎么回事?”高先生问暮先生,“狼人是怎么跑出来的?” “我不知道,隆冬,”暮先生答道,“我没有问,也不想问,至少在一两天之内。达伦现在不宜回答问题。” “狼人死了吗?”高先生问。 “没有,”暮先生说,“我只是把他打昏了。” “为小小的仁慈而感谢上帝。”高先生叹道。他打了个响指,小人把昏迷的狼人拴了起来。一辆马戏团的大篷车停了下来,他们把他塞进了车厢。 我想要求把狼人杀死,但是又有什么用呢?他并不邪恶,只是天性疯狂。杀死他是残忍而无意义的。 收拾完狼人后,小人们的注意力转到萨姆残存的遗体上。 “等等,”他们要把他抬起、用小车推走时,我叫道,“他们要把萨姆怎么办?” 高先生不自然地咳了一声。“我,啊,我想他们准备把他处理掉。”他说。 我过了片刻才意识到这句话的含义。“他们要吃掉他?”我尖叫起来。 “我们不能把他留在这里,”高先生解释说,“又没有时间埋葬。这是最简便的——” “不。”我坚决地说。 “达伦,”暮先生说,“我们不应该干涉——” “不!”我喊道,大步走过去把小人推开,“如果他们要吃萨姆,先得吃了我!” 小人们默默地瞪着我。绿眼睛里发出饥饿的光芒。 “我想他们很乐意成全你。”高先生冷淡地说。 “我是认真的,”我吼道,“我不能让他们吃掉萨姆。他该得到安葬。” “让虫子吃掉?”高先生问。我怒目而视,他叹了口气,烦躁地摇摇头。 “听这孩子的吧,隆冬。”暮先生温和地说,“你可以跟其他人先回马戏团,我留下来帮着挖坟。” “好吧。”高先生耸耸肩,吹了声口哨,向小人们竖起一根手指。他们犹豫了一下,退下去围到马戏团老板身边,留下我守在死去的萨姆身边。 高先生和他的助手们走了。暮先生在我身边坐下。“你怎么样?” 我摇摇头,无法简单地回答。 “你感觉强壮一些了吗?” “是的。”我轻声说。尽管我吸了萨姆的血没多久,但我已经感觉到一些变化。我的视力和听力都增强了,受伤的身体也没有原来那样疼痛了。 “你很长时间里不用再吸了。”他说。 “我不在乎。我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了萨姆。” “你生我的气吗?”他问。 “没有。”我叹了口气。 “达伦,”他说,“我希望——” “我不想谈这个!”我打断他说,“我又冷又痛,伤心孤独。我想一个人想想萨姆,不想跟你废话。” “随你的便。”他说,开始用手指挖土。我默默地跟他一起挖了几分钟,然后停下来看着他。 “我是真正的吸血鬼助手了,是吗?”我问。 他悲哀地点点头。“是的。” “你觉得高兴吗?” “不,”他说,“我觉得羞耻。” 我困惑地望着他,这时一个身影出现了,是那个瘸腿的小人。“如果你想来抢萨姆……”我举起一只沾满泥土的手警告他。但话没说完,却见他跳进挖出的浅坑中,把他那宽宽的灰手插进泥里,大把大把地抓起土来。 “他在帮我们?”我疑惑地问。 “好像是。”暮先生说,一只手放在我的背上。“去休息一下吧,”他建议道,“我们挖得很快。到埋葬你的朋友的时候,我会叫你的。” 我觉得有道理,就点点头,爬了出去,在迅速挖成的坟墓旁躺了下来。 过了一会儿。我走开去。坐在老火车站的阴影中等着。只有我和我的思想,还有萨姆深红色的血液留在我的唇齿之间。 第三十四章 我们把萨姆放进坟中,然后把坟墓填好,没有什么仪式——我想不出合适的话可说。我们没有把坟墓掩蔽起来,这样警察会发现他,给他正式安葬。我希望他的父母能给他举行适当的告别仪式。但这个临时的坟墓能够使他不受野兽(以及小人)的侵袭。 我们要在天明前拔营。高先生通知大家要长途跋涉。萨姆的失踪会引起麻烦,我们必须走得越远越好。 临行时我想到了R.V.,不知他怎么样了。是不是在树林里失血死了? 还是及时找到了医生?还是仍在奔跑呼号:“我的手!我的手!”? 我不大关心。尽管R.V.是想做好事,但他铸成了大错。如果他不去动狼人笼子上的锁,萨姆就不会死。我并不希望R.V.死掉,但我也没有为他祈祷。就把他交给命运好了。 马戏团出发了,埃弗拉和我坐在一辆大篷车的后面。他要说什么,又止住了,清了清嗓子,然后把一个包放在我的腿上。“我找到了这个,”他轻声说,“你也许需要。” 透过模糊的泪眼,我看到“萨姆·格雷斯特”的名字,不禁泪如雨下,捧着包放声大哭。埃弗拉紧紧地搂住我,跟我一起哭泣。 “暮先生都跟我说了。”最后埃弗拉止住哭泣,擦擦面颊说,“他说你吸了萨姆的血,好让他的灵魂活下来。” “表面上是。”我无力地回答,并不相信。 “听我说,”埃弗拉说,“我知道你多么不愿意吸人血,但你这是为了萨姆,是好事,不是邪恶的事。你不应该为吸了他的血而难过。” “我想是吧。”我说,然后继续哀悼哭泣。 白天渐渐过去。怪物马戏团继续前行,但我对萨姆的思念却无法丢下。夜幕降临时,我们开到路边歇息。埃弗拉去找点心和饮料。 “要给你带点什么吗?”他问。 “不用,”我把脸贴在玻璃窗上说,“我不饿。” 他转身要走。 “等一下。”我把他叫了回来。 我嘴里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萨姆的血在我嘴唇上还是热的,带着可怕的咸味,但这不是引起我舌根的味蕾兴奋的原因。我想要一种我以前从未想要过的东西。一开始我不知道它是什么,然后我弄清了这种奇怪的欲望。 无力地笑了一下。我在萨姆的包里搜寻,但那只瓶子一定是丢在营地了。 我抬头看着埃弗拉,擦擦眼泪,舔了舔嘴唇,用很像我认识的那个好奇的、神气活现的小男孩的口气问道: “有腌洋葱吗?” 卷二 吸血鬼的助手 完 卷三 吸血魔/周莉 译 献给 德克兰——“快乐先生”的原型 订一盘血淋淋的肥肠献给: “美洲虎”乔·威廉森 “蛇神”左伊·克拉克 常见的怪物有: “作法自毙”的利亚姆和“新娘”碧蒂 “扯肠者”吉利·拉赛尔 饥饿的哈珀柯林斯的食人族 以及 艾玛和克里斯——“你会叫谁?” 引子 ……血腥味令人恶心。银钩上挂着几百具僵硬的尸体,凝固的血闪着光。我虽然知道它们只是些动物——牛、猪、羊什么的——但总是忍不住觉得它们是人。 我小心地向前迈了一步。头顶强烈的灯光把周围的一切照得像白昼一样明亮。我必须小心前行,藏在那些动物尸体的后面,慢慢移动。血水弄得地板滑腻腻的,使前进更加困难。 就在前面,我看见他了,那个吸血鬼,那个暮先生。他像我一样悄悄前进,眼睛死死地盯着前面那个离他很近的胖子。 那个胖子,就是他使我来到了这个冰冷的屠宰场。他就是暮先生要杀的人,是我要救的人。 胖子停下脚步,查看挂着的一爿肉。他戴着干净的塑料手套,两颊红扑扑的。他爱抚地拍了拍那些僵死的动物——尸体晃动的时候,钩子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让我浑身起鸡皮疙瘩——然后开始吹口哨。他又迈步走了,暮先生跟着他,我也紧跟在后面。 埃弗拉不在这儿,我让他待在外面。没必要我们俩都冒生命危险。 我加快速度,慢慢地靠近,他们俩都没察觉。如果一切按计划进行,在暮先生采取行动,而我被迫反应之前,他们是不会知道的。 胖子又一次停了下来,弯腰查看什么。我迅速后退一步,担心他会看见我,但就在这时,暮先生逼近了他。该死!没有时间躲躲藏藏了。如果这是暮先生选择的进攻时间,我必须靠得更近些。 我冒着被听见的危险,向前蹿了几米。幸运的是,暮先生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胖子身上。 现在我在那吸血鬼身后只有三四米远。我操起一直顺在身旁的那把长长的屠刀,不错眼珠地盯着暮先生。在他行动之前,我什么也不会做——我要给他机会,证明我可怕的怀疑是错的——但紧接着,我看见他绷紧了身体,准备跳出。 我紧了紧手中的刀。一整天我都在练习劈杀,我很清楚要砍杀的确切位置:在暮先生的喉咙上迅速地一割,就是这样,再不会有吸血鬼,尸体堆里又多了具尸体。 漫长的几秒过去了。我不敢看那胖子在查看什么。难道他再也不打算起身了吗? 终于,胖子费力地直起腰来。暮先生发出嘶嘶的声音,准备前冲。我摆好架势,绷紧了神经。胖子站直了。他听见了什么,向天花板看去——方向错了,笨蛋!——暮先生纵身一跃。吸血鬼跳起来的时候,我也跳了起来,大叫着,挥刀向他砍去,一心要杀死…… 第一章 一个月前…… 我叫达伦·山。我是半吸血鬼。 我在偷一个吸血鬼的蜘蛛以前,是个正常人;而在那之后,我的生活彻底改变了。暮先生——那个吸血鬼——强迫我做他的助手。我还加入了一个全是怪异表演者的马戏团,叫做怪物马戏团。 适应环境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喝人血更难,很长时间里,我都不愿意。最终,为了保留一个濒死朋友的记忆,我喝了血(如果吸血鬼喝干一个人的血,就能保存他的记忆)。我一点也不喜欢——之后的几个星期太可怕了,噩梦始终纠缠着我——但喝了第一滴血后,就不可能回头了。我接受了作为吸血鬼助手的角色,学习如何善处逆境。 在接下来的一年里,暮先生教我如何去猎食,饮血,而又不被人抓住;如何获取仅供维持生命的血液;如何在人群中隐藏吸血鬼的身份。渐渐地,我抛开了我作为人才有的恐惧,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夜行生灵。 两三个女孩站在那里,神情严肃地看着魔术四肢科马克。他伸胳膊踢腿,转动脖子,活动肌肉。然后,他冲女孩子们眨眨眼,把右手中间的三根手指放到牙齿中间,一口咬了下来。 女孩们尖叫着逃开了。科马克咯咯地笑着,扭动着新长出来的手指。 我哈哈大笑。你一旦在怪物马戏团工作,你就会习惯这些把戏。巡回演出的演员都是奇人,是自然界的怪胎,拥有奇特、有时甚至是骇人的力量。 除了魔术四肢科马克,其他的演员还有:双肚拉莫斯,他能吃下一头成年人象或者一辆坦克;钢牙格莎,她能咬穿钢板;狼人,一半是人,一半是狼,就是他咬死了我的朋友萨姆·格雷斯特;祖丝佳,一个美丽神秘的女人,能随心所欲地长出胡子;还有高先生,他能像闪电样快速移动,而且好像能读懂人的心思。高先生是怪物马戏团的老板。 我们正在一个小镇上演出,营地设在一座旧磨坊的后面,营地里每晚都有演出。这是一个破烂的垃圾堆置场,但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场所。我们可以在世界上最气派的剧场中演出,住最豪华的酒店——马戏团赚了很多钱——但我们保持低姿态,待在警察和其他官员们很少去的地方会安全些。 我跟暮先生离开家,已经快有一年半了,但我的外表没多少变化,因为我是半吸血鬼,我衰老的速度只是人类的五分之一,这就意味着,虽然十八个月过去了,但我的身体只比以前老了三四个月。 虽然我外表变化不大,但在内里我已经完完全全是个新人。我比任何同龄的男孩都要强壮,能够跑得更快,跳得更远;我的指甲坚硬得出奇,能抠破砖墙;我的听觉、视觉和嗅觉能力都大大加强了。 但由于我不是全吸血鬼,很多事我还不能做。比如,暮先生能超速奔跑,他把那叫做掠行;他能呼出一种气体,使人昏迷;他还能与其他的吸血鬼以及高先生那样的人交换思想。 在我变成全吸血鬼之前,这些事我都不能做,但我并没有难过得睡不着觉。半吸血鬼自有他的好处:我用不着喝那么多人血,而且更好的是,我能在白天活动。 白天,我跟蛇娃埃弗拉翻检垃圾,为小人找食物——小人是一些古怪的小东西,穿着带兜帽的蓝色斗篷,从不说话。也许除了高先生,没人知道他们的身份,也不知他们是干什么的,更不知道他们是从哪儿来的,为什么要随团演出。他们的主人小先生是个令人讨厌的家伙(他喜欢吃小孩子!),但我们在团里不常见到他。 “找到了一条死狗,”埃弗拉叫着把它举过头顶,“闻着有点臭。你觉得他们会介意吗?” 我闻了闻——埃弗拉离得很远,但我还是闻到了死狗的臭气,好像近在咫尺——然后点点头。“很好。”我说。不管我们带回去什么东西,小人都吃。 我的包里装着一只狐狸、几只老鼠。我不喜欢弄死老鼠——老鼠对吸血鬼们很友好,只要我们发出召唤,它们就会像温顺的宠物一样跑来——但工作就是工作。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得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儿。 马戏团里有很多小人,大约二十个左右,其中一个跟我和埃弗拉一起寻找野物。他是在我和暮先生加入马戏团后不久来的。我能在小人中认出他,因为他左脚有点儿瘸,我和埃弗拉便习惯叫他左儿。 “嘿,左儿!”我喊道,“怎么样啊?”那穿着带蓝兜帽斗篷的小人没有回话——他从来不答别人的话——只是拍拍肚子,表示我们还需要更多的食物。 “左儿说还得继续。”我告诉埃弗拉。“我觉得也是。”他叹口气。 我蹑手蹑脚,去找另一只老鼠。突然,我在垃圾里看见了一枚小小的银色十字架。我把它捡起来,掸掉脏土。看着十字架,我笑了。想想看,我一度还以为吸血鬼们害怕十字架呢!老电影和书本里说的大部分玩意儿都是瞎编的。十字架、圣水和大蒜都伤害不了我们。我们能涉过流水。我们不请自到,随意进入人类的房子。我们有影子,也能照镜子(虽然全吸血鬼不能照相,这大概是因为我们的原子总是跳来跳去)。我们既不能变形,也不能飞行。 尖桩穿心能杀死吸血鬼,但子弹射对了地方,一场大火,或者重东西掉下来也能让我们毙命。我们比人类难以杀死,但我们不是不死的,远不是这么回事儿。 我把十字架放在地上,后退几步,集中注意力,想让它飞到我手里来。我全神贯注地盯着它整整有一分钟,然后右手打了个响指。什么也没发生。 我又试了一次,还是没有成功。我已经试了好几个月了,一次也没成功过。暮先生做起来显得很容易——手指一响,一件东西就到了手,即使那东西是在几米开外的地方——但我就是没法照着做。 我现在跟暮先生处得不错。他不是一个邪恶的老家伙。我们不是朋友,但他作为老师,我已经接受了他,而且我也不像他刚把我变成半吸血鬼那会儿那么恨他了。 我把十字架放进了衣服口袋,继续搜寻。不久,我在一只旧微波炉的残骸里发现了一只饿得半死的猫。它也在抓老鼠。 那猫冲我嘶叫起来,竖着背毛。我假装背过身去,然后迅速旋身,抓住它的脖子一拧。它发出一声含混微弱的叫声,就软绵绵地不动了。我把它塞进包里,去看埃弗拉干得怎么样。 我不喜欢杀死动物,但猎杀是我本性的一部分。无论如何,我不同情猫,猫血对吸血鬼是有毒的。喝猫血不会令我死亡,但会让我生病。还有,猫也是猎杀者。在我看来,猫少了,老鼠就多了。 那晚回到营地后,我再次尝试用意念移动十字架。我已经完成了当天的工作,而演出几小时后才会开始,所以我有很多闲暇时间可以打发。 那是十一月末的一个寒冷的夜晚,还没有下雪,但天气阴沉沉的。我穿着鲜艳的海盗服:浅绿色的衬衫,深紫色的裤子,金色和蓝色相间的夹克,腰上扎着块红色绸布,戴着插有羽毛的棕色帽子,穿着鞋尖翘起的软底鞋。 我游游荡荡地离开了大篷车和帐篷,在老磨坊边发现了一个隐蔽的地方。我把十字架插在面前的一块木头上,深吸了一口气,集中心思只想着十字架,希望它能飞到我摊开的手掌里。 毫无作用。 我又凑近了一些,我的手离十字架只有几厘米远了。 “我要求你移动。”我打了个响指,说道,“我命令你移动。”啪。“动。”啪。“动!” 最后一个词我是吼出来的,我没想用那么大的嗓门。我还生气地跺着脚。 “你在干什么?”身后一个熟悉的声音问道。 我扭头一看,暮先生正从阴影里走出来。 “没什么。”我边说边想把十字架藏起来。 “那是什么?”他的眼睛明察秋毫。 “只是一个我在打猎时发现的十字架。”我说,把它拿了出来。 “你拿它干什么?”暮先生怀疑地问道。 “我想让它移动。”现在是问问这个吸血鬼有关他的魔法的时候了,“你是怎么做的?” 笑容展现在他脸上,左颊上那条长长的伤疤都皱了起来。“原来这就是让你烦心的事。”他咯咯地笑着,伸出手来,打了个响指,这让我眨了一下眼睛。然后我所知道的就是,那十字架已经到了他的手里。 “你是怎么做的?”我问道,“只有全吸血鬼才能做到吗?” “我再演示一次,这次看仔细了。” 他把十字架放回到木头上,然后退回来,打了个响指。那十字架又消失了,跑到了他手里。“看清了吗?” “看什么?”我糊涂了。 “最后一次,别眨眼。” 我盯着那小小的银东西。手指啪的一声响过之后——我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我觉得自己似乎看到了一条极淡极淡的影子从我和十字架之间掠过。 我转过头,他把十字架在两手间抛来抛去,笑着问:“看破了吗?” 我皱皱眉。“我想我看见……看上去好像……”我脸上露出喜色,“你没让十字架动!”我激动地喊道,“是你自己动了!” 他笑了,以惯常的讽刺方式表扬了我一句:“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笨嘛。” “再来一次。”我要求说。这次我没看十字架,而是盯着吸血鬼。我没办法完全看清他的动作——他太快了——但我模糊地看到他往前冲,抄起十字架,又跃了回来。 “这么说你也不能用意念让东西移动?”我问道。 “当然不能。”他笑着说。 “那你为什么要打响指?” “为了分散你的注意力。”他解释说。 “那么这只是个把戏,”我说,“跟是不是吸血鬼没关系。” 他耸耸肩。“如果我是个常人,就不可能动得这么快。不过是的,这只是个把戏。我在成为吸血鬼之前,学过一点魔术。我喜欢玩玩,别荒废了。” “我能学吗?”我问。 “也许。你的行动不可能跟我一样快,但如果东西近在手边,你应该可以应付。你得多加练习——如果需要,我可以教你。” “我一直想成为一个魔术师,”我说,“但……等等……”我记得有几次,暮先生打个响指就把锁打开了。“那锁是怎么回事儿?”我问。 “那不同。你知道什么是静电吧?”我的脸上一片茫然。“你有没有在梳完头发后,把梳子靠近一张很薄的纸?” “有!纸被吸过去了。” “那就是静电。”他解释道,“吸血鬼掠行的时候,会形成一个非常强的静电场。我学会了如何控制这个场,因此我能打开锁。” 我想了想。“那么响指呢?” “积习难改。”他笑了。 “但老吸血鬼易除!”一个低沉的声音在我们身后响起。在我还没搞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之前,一个人已经逼近了我们,两把非常锋利的刀子压到了我们柔软的喉咙上。 第二章 那可怕的声音和锐利的刀锋使我浑身都僵住了,但暮先生却一点也不在意。他轻轻地把刀从喉咙上推开,又把那十字架掷还给我。 “盖伏纳,盖伏纳,盖伏纳,”暮先生叹息道,“总是这样,你还在半英里外,我就听到你了。” “不可能!”那声音恼怒地说,刀子从我脖子上拿开了,“你不可能听见的。” “为什么不可能?”暮先生说,“世界上没有一个人的呼吸比你的重。就算我蒙着眼,也能在上千个人里把你挑出来。” “总有一晚,拉登,”那陌生人嘟囔着,“总有一晚,我会抓住你,到时候再看看你有多聪明。” “如果有那么一晚,我会背负着耻辱退隐。”暮先生咯咯地笑着说。 暮先生挑起眉毛,很有兴味地看了我一眼。我余悸未了,身体僵硬,虽然我知道我们的生命并没有危险。 “真丢人,盖伏纳·波尔,”暮先生说,“你把这孩子吓着了。” “看起来,这就是我擅长的把戏,”陌生人咕哝着,“吓吓孩子和小老太太。” 我慢慢转过身,终于和那个叫做盖伏纳·波尔的人面对面了。他不高,但很宽,体格像个摔跤手,穿着条普通的牛仔裤和一件口袋似的白色套头毛衣。他的脸上满是疤痕和黑斑块,眼睛周围非常黑,棕色的头发剪得短短的。他咧嘴一笑,黄色的牙齿闪闪发亮。 我瞥了一眼他的指尖,看见了十道伤疤,这才意识到他是个吸血鬼,大多数吸血鬼都是这样产生的:割开指尖的嫩肉,把吸血鬼的血输进去。 “达伦,这是盖伏纳·波尔,”暮先生介绍说,“一个可信任但有点笨拙的老朋友,盖伏纳,这是达伦·山。” “很高兴认识你。”那吸血鬼握了握我的手,“你没听见我过来,是吧?” “没有。”我老实地回答。 “瞧!”他兴高采烈,骄傲地说,“瞧见没有?” “恭喜,”暮先生干巴巴地说,“如果让你偷偷溜进一个幼儿园,应该没有问题。” 盖伏纳做了个鬼脸。“看来时间没把你变得甜蜜点,”他评价道,“说话还是那么不饶人。多长时间了?十四年?十五年?” “到二月份就十七年了。”暮先生迅速回答。 “十七年!”盖伏纳吹了声口哨,“比我想的长多了。十七年,还是那么个坏脾气。”他戳戳我的肋骨。“他早上起来的时候,是不是还是像个坏脾气的老太太那样,抱怨个没完?”他问道。 “是的。”我傻乎乎地笑了起来。 “不到三更半夜,他说不出一句好话。有一次,整整四个月,我不得不和他共用一口棺材。”回忆让他颤抖了一下。“我生命中最漫长的四个月。” “你们共用一口棺材?”我难以置信地问道。 “没办法,”他说,“有人在抓我们,我们只好待在一块。当然我不会再这么干了,我宁愿在太阳下烧死。” “难道就你有理由抱怨,”暮先生嘟囔着,“你的鼾声几乎把我逼得去直面太阳了。”他的嘴唇牵动着,我肯定他一定在费力地忍住笑。 “为什么有人要抓你们?”我好奇地问道。 “别说了。”盖伏纳还没回答,暮先生就抢着说,同时瞪着他的老伙伴。 盖伏纳做了个鬼脸。“都快六十年了,拉登,我没觉得这是绝密消息。” “这孩子对过去没兴趣。”暮先生强硬地说(我非常肯定我有兴趣!)“你在我的地盘上,盖伏纳·波尔。我要求你尊重我的意愿。” “老顽固。”盖伏纳嘟囔着,但还是点点头,屈服了。“那么,达伦,”他问道,“你在怪物马戏团做什么?” “一些杂活,给小人们找食物,帮演员们做准备——” “小人还跟团旅行吗?”盖伏纳插嘴问道。 “比以前更多了,”暮先生回答说,“现在有二十个。” 两个吸血鬼心领神会地交换了一个眼神,没再说下去。我肯定盖伏纳很烦恼。他皱着眉,脸上的疤都结到了一块儿,看上去很凶恶。 “将军们怎么样?”暮先生问道。 “老样子。”盖伏纳说。 “盖伏纳是一名吸血鬼将军。”暮先生告诉我。这引起了我的兴趣,我听说过吸血鬼将军,但没人确切地告诉我他们是些什么人,是干什么的。 “对不起,”我说,“什么是吸血鬼将军?他们是干什么的?” “我们盯着这样的混蛋,”盖伏纳捅了捅暮先生,一边哈哈大笑,“确保他们不干坏事。” “将军们监督吸血鬼一族的行为,”暮先生补充说,“以保证没谁滥杀无辜,或者用我们的能力做邪恶的事。” “他们怎么做呢?”我问道。 “他们如果发现一个吸血鬼变坏了,”暮先生说,“就杀了他。” “哦。”我瞪着盖伏纳·波尔。他看上去不像个杀手,但那些疤痕…… “多数时候,这活儿很烦人,”盖伏纳说,“我更像乡村警察,而不是一个战士。而且,我从不喜欢‘吸血鬼将军’这个名号。太夸张了。” “将军们消灭的不仅是邪恶的吸血鬼,”暮先生说,“他们还负责管束愚蠢或虚弱的吸血鬼。”他叹了一口气。“我一直在等待你的光临。我们能不能到我帐篷里去谈谈?” “你在等我?”盖伏纳看上去很吃惊。 “纸里包不住火,”暮先生说,“但我没有试图藏起这孩子,或者隐瞒真相,请注意这一点。在审判我的时候,我会用这一点为自己辩护。” “审判?真相?孩子?”盖伏纳完全糊涂了。他低头看了一下我的手,看到了我指尖上吸血鬼的印记,他的下巴都掉了下来。“这孩子是个吸血鬼?”他尖叫道。 “是的,”暮先生皱了皱眉头,“当然你是知道的。” “我一点也不知道有这种事!”盖伏纳抗议说。他盯着我的眼睛,聚精会神地看着。“他身体里的血很弱,”他若有所思地说,“他是个半吸血鬼。” “当然,”暮先生说,“让我们的助手变成全吸血鬼,不符合我们的传统。” “让孩子做我们的助手,也不符合传统!”盖伏纳断然说,听上去比刚才有权威多了。“你在想什么?”他问暮先生,“为什么不告诉别人?” “一年半以前,我给达伦换了血。”暮先生说,“我为什么这么做,说来就话长了。至于我为什么没告诉别人,这个问题回答起来容易一些:你是我遇到的第一个同类。如果没有先遇到将军,下一次议会我会把他带去。现在没必要了。” “该死的,有必要!”盖伏纳咆哮起来。 “为什么?”暮先生问道,“你能审判我的行为,并给予裁决。” “我?审判你?”盖伏纳大笑起来,“不,多谢了。还是把你留给议会吧。我最不想干的就是卷到这种事里头。” “对不起,”我又插嘴道,“你们在说什么?为什么你们谈到审判?议会是什么玩意儿?它是做什么的?” “我以后再告诉你。”暮先生说,便把我的问题抛在了一边。他好奇地审视着盖伏纳。“如果你不是为这孩子,那你为什么来这儿?我想上一次我说得很清楚,我再也不想和将军们打交道了。” “你说得非常清楚,”盖伏纳表示赞同,“也许我这次来,只是想谈谈旧日的时光。” 暮先生讥讽地笑了。“在你抛下我,让我自生自灭十七年后?我可不这么认为,盖伏纳。” 将军谨慎地咳嗽了两声。“可能会有点麻烦。跟将军们无关,”他赶忙补充说,“是私人问题。我来这儿是因为我觉得有些事情你应该知道。”他闭嘴不言了。 “接着说。”暮先生催促他。 盖伏纳看看我,清了清嗓子。“我不反对在达伦面前说,但刚才我们谈论过去的时候,你似乎很着急,不想让他了解某些事情。也许我必须告诉你的也不适合他听。” “达伦,”暮先生马上说,“盖伏纳和我要在我房内继续我们的谈话,就我们俩。请去找一下高先生,告诉他今晚我不能演出了。” 我很不高兴——我想听听盖伏纳要说什么。他是除了暮先生之外我遇到的第一个吸血鬼——但从暮先生严厉的表情来看,他已经下定了决心。我转身走开。 “还有,达伦,”暮先生又把我叫了回去,“我知道你天性好奇,但我警告你:别试图偷听。如果你偷听,我会很生气的。” “你把我看成什么人了?”我说,“好像我是……” “达伦!”他喝断我,“不许偷听!” 我点了点头,郁郁不乐。“好吧。” “高兴点,”我沮丧地走开时,盖伏纳·波尔说,“只要拉登一转身,我就告诉你。” 暮先生猛地转过身来,眼里燃烧着怒火。将军迅速地举起手,笑着说:“只是个玩笑!” 第三章 我决定自己跟八脚夫人——暮先生的蜘蛛——一起表演。我能很好地控制它,而且,能取代暮先生的位置是非常有趣的。我跟他上台表演已经有好多次了,但每次都是他的跟班。 我在神手汉斯之后上场——汉斯能在八秒钟内用手跑完一百米——玩得很开心。观众的喝彩声都快把我掀翻了。之后,我把成堆的糖蜘蛛卖给了那些大呼小叫的观众。 表演结束后,我和埃弗拉四处闲逛。我把盖伏纳·波尔的事儿告诉了他,并且问他是否知道有关吸血鬼将军的事。 “不多,”他说,“我知道有吸血鬼将军,但到现在我一个也没遇到过。” “那么你知道议会吗?”我问道。 “我想那是个大会,每十年或十五年举行一次。”他说,“一个非常大的集会,吸血鬼们聚到一起,讨论事情。” 他所能告诉我的就是这些。 黎明前几个小时,埃弗拉正在照顾他的蛇,盖伏纳·波尔从暮先生的大篷车里——吸血鬼们喜欢睡在大楼的地下室里,但旧磨坊里没有合适的地方——走了出来,让我跟他一起走一会儿。 将军走得很慢,摸着脸上的疤痕,很像暮先生思考时的惯常动作。 “你喜欢做半吸血鬼吗,达伦?”他问道。 “不是很喜欢,”我老老实实地说,“我已经习惯了,但我做常人时,更加快乐。” 他点点头。“你知道,你衰老的速度只是人类的五分之一?你得度过很长的少年时期?这使你烦恼,是吗?” “是的,”我说,“我曾经非常期望长大,可现在要花那么长时间,我很烦恼,但我对此也无能为力。我毫无办法,不是吗?” “是的,”他叹息道,“这就是换血的问题所在:没有办法把吸血鬼的血再抽出来。所以,我们不给小孩子换血:我们只要那些人,他们知道所要面对的一切,自愿放弃他们的人性。拉登不该给你换血。这是个错误。” “这就是他为什么说要接受审判,是吗?”我问道。 盖伏纳点点头。“他得为他犯的错误负责。”他说,“他得向将军和王子们证明,他的所作所为对他们没有伤害。如果他不能……”盖伏纳的脸色很严肃。 “他会被杀死吗?”我小声问道。 盖伏纳笑了。“我想大概不会。拉登非常受人尊敬。他会受到责罚,但我想没人会要他的脑袋。” “你为什么不审判他?”我问道。 “所有的将军都有权审判没有官品的吸血鬼,”他说,“但拉登是我的一个老朋友。法官最好没有偏见。就算他真的犯了罪,让我审判他也很困难。而且,拉登不是普通的吸血鬼,他曾经也是一名将军。” “真的吗?”我瞪着盖伏纳·波尔,被这个消息惊呆了。 “而且是非常重要的一位。”盖伏纳说,“他辞职时,就要当选吸血鬼王子了。” “王子?”我怀疑地问道,很难想像暮先生戴着王冠、披着皇袍的样子。 “这是我们对领导者的称呼。”盖伏纳说,“他们人数很少,只有最高贵、最受人尊敬的吸血鬼才能当选。” “而暮先生差点就成了一位王子?”我问道。盖伏纳点点头。“那发生了什么事?”我又问,“为什么后来他跟马戏团一起旅行?” “他辞职了。”盖伏纳说,“一连两三年,他都逃避任命——我们把挑选王子的过程叫做任命——一天晚上,他说他厌倦了这种事,再也不想跟将军沾边。” “为什么?”我问道。 盖伏纳耸了耸肩。“没人知道为什么,拉登从不多说。也许他只是厌倦了打打杀杀。” 我想问问将军们得和什么作战,但此刻我们已走过了镇上的最后一座房子,盖伏纳·波尔微笑着伸开双臂。 “起飞。”他高兴地咕哝着。 “你要走了吗?”我问道。 “得走了。”他说,“将军的时间表排得很满,我只是顺路来看看。我很想留下来,跟拉登聊聊以前的时光,但我不能。另外,我想拉登自己很快也要走了。” 我的耳朵竖了起来。“他要到哪儿去?” 盖伏纳摇摇脑袋,咧嘴笑了。“对不起,如果我说了,他非把我活剥了不可。我已经说多了。你不会跟他说我告诉你他曾是将军,是吧?” “如果你不想让我说,我就不说。”我说。 “谢谢。”盖伏纳俯下身,跟我面对面,“拉登有时候让人很难受;他总是守口如瓶,想从他那儿打听消息,就像要撬开一条鲨鱼的牙齿。但他是个好吸血鬼,最好的之一,你不可能再期望有更好的老师了。相信他,达伦,你不会走弯路的。” “我尽力吧。”我笑了。 “对于吸血鬼来说,这个世界可能是个危险的世界,”盖伏纳柔声说,“比你知道的要危险得多。跟拉登待在一起,你就比我们中的很多人有了更好的存活条件。你已经掌握了不少小把戏,但如果不多学些,你不会活到他那样的年纪。” “他到底多大了?”我问道。 “我不是很肯定,”盖伏纳说,“大约一百八十岁或两百岁吧。” “你多大了?” “我是个小青年。”他说,“一百刚出头而已。” “一百岁!”我轻声尖叫起来。 “这对一个吸血鬼来说算不了什么。”盖伏纳说,“我第一次换血的时候,还不到十九岁,二十二岁成为全吸血鬼。如果吸血鬼上帝允许,我能整整活到五百岁。” “五百……!”我没法想像那有多老。 “想想,吹熄五百岁蛋糕上的蜡烛!”盖伏纳咯咯地笑起来,然后他直起身,“我必须走了。天亮前,我还得赶五十公里的路呢。我得加速快跑了。”他做了个鬼脸,“我讨厌掠行,掠行后我总是不舒服。” “我能再见到你吗?”我问道。 “也许,”他回答,“世界是很小的。我肯定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我们的道路会再次交叉的。”他握了握我的手。“再见,达伦·山。” “下回见,盖伏纳·波尔。”我说。 “下回见。”他改口道,然后他出发了。他深吸了几口气,开始慢跑。过了一会儿,他便开始冲刺。我站在原地看着,直到他达到了掠行的速度,眨眼之间消失了。我转过身,向营地走去。 我在暮先生的大篷车里找到了他。他坐在窗边(窗户全用黑胶条蒙住了,以挡住白天的阳光),茫然出神。 “盖伏纳走了。”我说。 “知道了。”他叹了口气。 “他没待多长时间。”我说。 “他是名将军,”暮先生说,“时间不是他自己的。” “我喜欢他。” “他是个好吸血鬼,一个忠实的朋友。”暮先生表示赞同。 我清清嗓子。“他说你可能也要离开。” 暮先生怀疑地看着我。“他还跟你说了什么?” “什么也没说,”我赶忙撒了个谎,“我问他为什么不多留一会儿,他说没必要,因为你可能很快也要走了。” 暮先生点点头。“盖伏纳带来了不好的消息,”他小心地说,“我得暂时离开马戏团。” “要到哪儿去?”我问道。 “到城里去。”他含糊其辞地回答。 “那我怎么办?”我又问道。 暮先生若有所思地挠挠那条伤疤。“这正是我一直在考虑的事。”他说,“我不想带你去,但又可能必须带着你,我可能需要你。” “可我喜欢这儿,”我抱怨道,“我不想离开。” “我也一样,”暮先生打断我,“但我必须走,而你得跟着我。记住:我们是吸血鬼,不是马戏团演员。马戏团只是藏身的地方,不是我们的家。” “我们要离开多长时间?”我闷闷不乐地问。 “几天,几个星期,几个月,我也说不准。” “如果我不走呢?” 他威胁地审视着我。“一名不遵从命令的助手就没有价值。”他淡淡地说,“如果你不合作,我只能采取措施结束我们的关系。” “你是说要炒我的鱿鱼?”我苦涩地笑了。 “对待一个不听话的半吸血鬼,只有一个办法。”他回答说。我知道那方法是什么——尖桩穿心。 “这不公平,”我嘟囔着,“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你整天睡觉,我干什么呢?” “你是一个常人的时候你干什么?”他问道。 “那不一样,”我说,“那时我有朋友,有家人。如果现在我们离开,我又要孤零零一个人了,就像我刚跟你在一起时一样。” “是很难受,”暮先生深情地说,“但我们没有选择,我必须在黄昏时动身——要不是马上就要天亮了,我现在就想走——而你必须跟着我。没有别的……” 他突然住了口,好像想到了一个主意。“当然,”他慢吞吞地说,“我们可以多带一个。” “什么意思?”我问道。 “我们可以让埃弗拉跟我们一起去。” 我皱着眉考虑了一会儿。 “你们俩是好朋友,不是吗?”暮先生问。 “是的,”我说,“可是我不知道他愿不愿离开,而且还有他的蛇:我们怎么安排它?” “我肯定会有人照顾那条蛇,”暮先生说,对这个想法很热心,“埃弗拉会是你的好伙伴。还有,他比较聪明,能在我不在的时候,让你不做错事。” “我可不需要保姆!”我愤愤地说。 “是啊,你不需要。”暮先生并没反对,“但一个监护人可不能出岔子。你一个人的时候,总是习惯性地招惹些麻烦。还记得你偷了八脚夫人的事吗?还有我们和那人类男孩之间乱七八糟的事情,他叫萨姆还是叫什么来着?” “那不是我的错。”我嚷嚷起来。 “是啊,确实不是,”暮先生说,“但它发生在你一个人的时候。” 我拉长了脸,没说话。 “要不要我去跟埃弗拉说?”暮先生追问。 “去跟他说,”我说,“你可能会逼着他去。” “那就你自己去说吧。”暮先生站起身来,“我去跟隆冬说。”那是高先生的名字。“天亮前回来,我跟你简单交待一下——我想确保在夜晚来临前,做好出发的准备。” 埃弗拉考虑了很长时间。他不想离开马戏团的朋友们——还有他的蛇。 “这不是永别。”我告诉他。 “我知道。”他还是犹犹豫豫。 “就把它当成一个假期吧。”我提议。 “我喜欢这个主意,”他承认说,“但如果知道要去哪儿,会更好些。” “有时惊喜更有趣。”我说。 “可有时不是。”埃弗拉嘟囔道。 “暮先生整天都在睡觉,”我提醒他,“我们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观光,看电彩,游泳,什么都成。” “我还从来没游过泳呢。”埃弗拉说,咧嘴笑了,我知道他决定去了。 “我告诉暮先生你愿意跟我们一起去?”我问,“然后让他找人照看你的蛇?” 埃弗拉点点头。“反正它也不喜欢冬天,”他说,“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 “太棒了!”我心花怒放,“我们会玩得很开心的。” “最好如此,”他说,“不然,这就是我最后一次陪你去‘度假’。” 那天余下的时间,我忙着收拾行李,包裹包好了又打开,打开了再包上。我只能带两个小包,一个是我的,一个是暮先生的。除了我从不离身的日记,我不停地改变主意要带什么。 然后我想起了八脚夫人——我不能带它一起去——赶紧去找人帮忙照顾它。神手汉斯答应照看它,但说绝不会把它放出笼子。 终于,忙碌了几个小时之后——暮先生轻轻松松地待在一边,这只狡猾的老山羊——夜幕降临,该动身了。 暮先生查看了一下行李,稍稍点了点头。我告诉他,神手汉斯同意照看八脚夫人,他又点了点头。我们去接埃弗拉,跟高先生和其他人道了别,就朝背对营地的方向走去。 “带着我们两个,你能掠行吗?”我问暮先生。 “我没准备掠行。”他说。 “那我们怎么走呢?”我问道。 “坐汽车和火车。”他回答。看见我一脸惊诧,他哈哈大笑。“吸血鬼和常人一样,也能使用公共交通设施,没有法律禁止这一点。” “是的,我想没有。”我笑了,一边心里琢磨,如果其他乘客知道跟他们一起坐车的人中有一个是全吸血鬼,一个是半吸血鬼,还有一个是蛇娃,他们会怎么想。“那么,我们动身吧?”我问。 “行。”暮先生简短地回答。我们三人向着小镇中心进发,去赶最早的一趟火车。 第四章 待在城市里的感觉太怪了。头几天,城市的噪音和气味都快把我逼疯了:我超强敏锐的感官使我就像待在一个旋转的食物搅拌器里。整个白天我都躺在床上,用能找到的最厚的枕头蒙着头。但五六天后,我就习惯了那种过分强烈的声音和气味,学会了忽视它的存在。 我们的旅馆在城区的一个安静的角落里。傍晚时分,车辆很少,周围的孩子们都聚在外面踢足球。我很想加入,但是不敢——很可能在不经意间,我超强的力量就弄碎了某人的骨头,甚至更糟。 一个星期刚过,我们的生活已经进入了非常舒适的常轨:我和埃弗拉每天早上起来大吃一顿——暮先生一到晚上就出去,从不告诉我们上哪儿;然后出发到城市里去探险,巨大的老城充满了有趣的事物;晚上,以防暮先生需要帮忙,我们便回到旅馆里,看看电视,或者打打电子游戏,一般在十一点到十二点间上床睡觉。 在怪物马戏团待了一年后,又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真是令人激动。早上能睡懒觉,无需为小人找食物烦神;不用四处奔忙,为演员们干些杂事;还能熬着夜一边大嚼糖果,一边看电视——真是天堂! 埃弗拉玩得也很开心,他从不知道还有这样的生活。打他记事以来,他就一直待在马戏团里:先是一个小马戏班,老板是个讨厌的家伙;然后才来到高先生的马戏团。他喜欢怪物马戏团——我也是——想回去,但他不得不承认休假还是不错的。 “我从没想到电视这么吸引人。”一天晚上,在我们连着看了五个肥皂剧后,他说。 “我爸妈从不让我看太多的电视,”我告诉他,“但我知道学校里有人每晚都看五六个小时。” “我不会那么干,”埃弗拉思忖着说,“但少看一点还是挺有趣的。也许回到马戏团后,我会买一台便携式的。” “我加入马戏团后从没想过要搞台电视,”我说,“事情太多了,我几乎没想过它。但你说得对,有一台是不错,哪怕只是看看重播的《辛普森一家》。”那是我们最喜爱的节目。 我有时候会猜想暮先生到底在干什么——他总是神秘兮兮的,但从来没像现在这样偷偷摸摸——但事实上,我并没有为此过度伤神:他不在,感觉挺好的。 不管我们去哪儿,埃弗拉必须套上一层层的衣服,不是因为冷——天气是挺冷的:我们来了没两天就下了今年的第一场雪——而是因为他的长相。虽然他不介意人们盯着他看——他已经习惯了——但如果他能走过一个普通人面前而不引起注意,四处闲逛就方便多了,因为这样他就不用每隔五分钟或十分钟就向一个好奇的陌生人解释他是什么人或是干什么的。 遮住他的身体和四肢很容易——一条裤子、一件套头毛衣、一双手套就可以了——但遮住脸就困难多了:比起身体的其他部分,他脸上的鳞片没那么多,颜色也没那么浓重,但跟普通人的脸还是不一样。一顶厚厚的帽子盖住了他长长的黄绿色头发,一副墨镜遮住了上半个脸,但下半个怎么办呢? 在试过绷带和鲜艳的油彩之后,我们终于找到了解决办法:一副假胡子!我们在玩笑商店买了一副,尽管它看上去很傻——没人会认为它是真的——但效果不错。 “我们看上去一定是很般配的一对。”一天我们在动物园里溜达的时候,埃弗拉咯咯地笑着说道,“你穿着海盗服,我带着这身行头,人们可能以为咱俩是逃出来的一对疯子。” “旅馆里的人肯定是这么想的。”我也咯咯地笑了,“我听见侍者和女仆谈论过我们,他们认为暮先生是个疯医生,我们俩是他的病人。” “真的吗?”埃弗拉哈哈大笑,“想想看,如果他们知道了事实真相——你们俩是吸血鬼,而我又是个蛇娃!” “我想没关系,”我说,“暮先生的小费给得很慷慨,而这才是最重要的。一名女仆抱怨有个男的总是不穿衣服在走廊里闲逛,我听见一个经理说:‘金钱能买来隐私。’” “我见过他!”埃弗拉叫了起来,“我以为他是被锁在门外了。” “才不是呢,”我笑了,“四五天来,他一直光着屁股走来走去。经理说他每年都来住上两三个星期,只是四处溜达,像个婴儿一样赤条条的。” “他们就让他这样?”埃弗拉难以置信地问道。 “金钱能买到隐私。”我又重复了一遍。 “我认为怪物马戏团就够怪了,”埃弗拉哭丧着脸咕哝着,“人类比我们还要怪。”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随着人们准备迎接十二月二十五日的来临,城里圣诞的气氛越来越浓。圣诞树立了起来;晚上的彩灯和其他装饰照亮了橱窗和街道;圣诞老人也降临世间收取定单;各种形状、各种大小的玩具塞满了商店的架子,从地板一直堆到天花板。 我期待着这个圣诞节:去年圣诞节无声无息地就过去了,怪物马戏团的人才不会烦神去庆祝什么圣诞呢。 埃弗拉无法理解这种忙乱的意义。 “这有什么意思呢?”他不停地问,“花大把的钞票,给彼此买其实并不想要的礼物;为了准备一顿丰盛的晚饭,把自己弄得半疯半傻的;种树,养火鸡,然后又以惊人的数量把它们砍倒、杀掉。真是可笑。” 我试图告诉他,这是和平的一天,是表达良好意愿的一天,亲人团聚,平家欢庆,但他听不进去。在他看来,这是疯狂诈钱的闹剧。 当然,每次谈起这个话题,暮先生都嗤之以鼻。“愚蠢的人类风俗。”这就是他的评价。他根本不想跟它沾边。 没有家人的圣诞会很孤单——一年里的这一天,我比任何时候都想念我的家人,尤其是安妮——但我还是期待着它的来临。旅馆的服务人员正在忙着为客人们准备一个盛大的晚会,有火鸡、火腿、圣诞布丁,还有烟花。我下定决心要让埃弗拉了解圣诞精神:我想只要他亲身体验了圣诞节,他就会改变看法。 一个寒冷的下午,我往脖子上裹着围巾,问埃弗拉:“想去购物吗?”(我不需要围巾——吸血鬼的血让我浑身热乎乎的——也不需要羊毛毛衣和厚厚的外套,但如果我不穿,就会太引人注目了。) 埃弗拉瞥了一眼窗外。从早上就开始下雪,外面的世界一片银白。 “不麻烦了,”他说,“我不想再套上那厚厚的衣服。”我们早上出去打了场雪仗。 “好的,”我很高兴他拒绝了,因为我想给他挑几件礼物,“我一两个小时就回来。” “天黑前你能回来吗?”埃弗拉问道。 “可能吧。” “你最好回来。”他冲暮先生睡觉的房间点点头,“你知道事情就是这样:只有一个晚上他醒来的时候你不在,而正好就是这个晚上他要你帮忙。” 我笑了。“我要冒冒险。你要我给你带点什么吗?”埃弗拉摇摇头。“那好,回头见。” 我踏雪而行,独自吹着口哨。我喜欢雪:它吸收了大部分气味和许多声音。一些住在广场周围的孩子正在外面堆雪人。我停下来看了一会儿,但在他们邀请我加入之前,我就走了——最好不要和人类打交道。 我在一家大百货商店门前停住了脚,研究着橱窗里陈列的商品,思忖着给埃弗拉买什么好。一个女孩走过来,站在我身边。她肤色有点黑,留着长长的黑发,年纪跟我差不多,比我矮一点儿。 “嘿,船长。”她说,敬了个礼。 “你说什么?”我愣了一下。 “海盗服,”她咧嘴笑着,拉开了我的外套,“我认为这很酷,看上去真像个海盗。你要进去,还只是看看?” “我不知道。”我说,“我想给朋友买份礼物,但不知道送什么好。” “哦,”她点点头,“他多大?” “比我大一点。” “剃须润肤水。”她坚定地说。 我摇摇头。“他还没开始刮胡子呢。”埃弗拉永远也不会刮胡子,鳞片上根本长不出毛发。 “那好吧,”她说,“那么CD机怎么样?” “他不怎么听音乐,”我说,“不过也许我给他买一台CD机,他就会开始听的。” “很贵的。”女孩说。 “他是我的好朋友,”我说,“他配得到这份礼物。” “那么进去买吧。”她伸出手来——虽然天气很冷,但她没带手套——“我叫黛比。” 我握了握她的手——跟她的手比起来,我的显得很苍白——告诉了她我的名字。 “达伦和黛比,”她笑了,“听上去不错,就像邦尼和克莱德①『注:邦尼(1909—1934)和克莱德(1911—1934):三十年代美国出名的强盗小集团。』。” “你总这样跟陌生人讲话吗?”我问道。 “不,”她说,“但我们不是陌生人。” “我们不是?”我皱起广眉头。 “我以前见过你。”她说,“我家在广场边,和旅馆只隔几户人家,因此我知道你的海盗服。你总是和那个古怪的家伙,那个戴着墨镜和假胡子的人四处乱逛。” “他叫埃弗拉,我就是想给他买份礼物。”我努力想回忆起她的脸,但就是想不起来我哪次在孩子堆里见过她。“我以前没注意到你。”我说。 “我不常出来,”她回答说,“我感冒卧床了,所以我看见了你——我整天看着窗外的广场。如果你不得不待在床上,生活是很无聊的。” 黛比往手里哈气,摩擦着。 “你该戴上手套。”我告诉她。 “瞧瞧你自己吧。”她哼着鼻子说——我在出来前,忘了戴上手套。“而且,这就是我到这儿来的原因——我的手套丢了,我一家家商店逛,想找副同样的。我不想爸妈知道我下床的第二天就把手套弄丢了。” “你的手套什么样儿?”我问道。 “红的,手腕上有圈人造毛。”她说,“几个月前我叔叔送我的,但他没说是从哪儿买的。” “你看了这家吗?”我问道。 “嗯,”她回答,“我看见你的时候,正往这儿来呢。” “想跟我一起进去吗?” “好啊,我讨厌一个人逛商店。如果你需要,我可以帮你挑台CD机,这方面我知道得不少。” “好。”我说,然后推开门,让她进去。 “嘿,达伦。”她笑了,“别人会以为你喜欢我呢。” 我感到我的脸红了。我试图想出合适的回答——但找不到。黛比咯格笑着,走了进去,让我跟着她。 第五章 黛比姓赫姆洛克,她讨厌这个姓①『注:①赫姆洛克(Hemlock),在英文中是一种毒芹属植物。』。 “想想,居然用一个有毒植物的名字做姓!”她愤愤地说。 “没那么糟糕吧,”我说,“我挺喜欢。” “瞧瞧你的品味。”她嗤之以鼻。 黛比刚跟她父母一起搬到这儿。她是个独生女。她爸爸是个计算机工程师,为了工作,老是居无定所。自打她出生以来,他们已经搬了五次家了。 听说我也四处流浪,她很感兴趣。我没告诉她怪物马戏团的事,只说我爸爸是个巡回推销员,我经常跟他一起上路。 黛比很好奇为什么没在广场上见过我爸爸。“我见过你还有你哥哥很多次,”——她以为埃弗拉是我哥哥,我也没纠正她——“但从来没见过你爸爸。” “他起得很早,”我撒谎道,“总是天亮前就起来了,一直到天黑才回来。” “就把你们俩孤零零地扔在旅馆里?”她嘟着嘴想了想。“那你们上学吗?”她问。 “这副手套像你想要的吗?”我从架子上拿起一副手套,避开了这个问题。 “挺像,”她回答,一边细细地看了看,“我那副颜色还要深些。”我们又去了一家商店,看那成堆的CD机。我带的钱不多,所以什么也没买。 “当然啦,圣诞后是会降价的。”黛比叹了口气,“但你能怎么办?你等的话,就显得太小气了。” “我不担心钱。”我说。我总能从暮先生那里要到钱。 我们又走了几家商店,也没找到合适的手套,就溜达了一会儿,看着街上和橱窗里的灯慢慢亮起来。 “我喜欢傍晚这个时候,”黛比说,“就像一个老城睡去,而一个新城正在醒来。” “一个夜行者的城市。”想到了暮先生,我说。 “嗯,”她回答,好奇地看着我,“你是哪儿人?我听不出你的口音。” “四海为家,”我含糊其辞,“处处是家乡。” “你不想告诉我,是吧。”她直截了当地说。 “我爸不让我告诉别人。” “为什么?”她步步紧逼。 “不能告诉你。”我咧嘴微微笑了笑。 “嗯。”她嘟囔了一声,抛开了这个话题。“你们的旅馆怎么样?看上去有点儿脏兮兮的,是吗?” “不,它比我待过的大部分地方都好:你在走廊里玩,服务员不会骂你。还有一些客人……”我告诉了她那个裸走男人的事。 “不!”她尖叫着,“你一定是在开玩笑。” “绝对没有。”我发誓说。 “他们不把他给踢出来?” “他付钱了。在他们看来,他有权以他喜欢的任何方式走来走去。” “我什么时候得去看看。”她嘻嘻一笑。 “什么时候都行,”我笑着说。“除了白天。”想起了睡觉的暮先生,我又赶紧补充道。我可不想让黛比进来碰到一个熟睡的吸血鬼。 我们转身慢慢地向广场走去。我喜欢跟黛比在一起。我知道我不应该和人类交朋友——这太危险了——但我很难拒绝她。自从我变成半吸血鬼以来,除了埃弗拉,我一直没有与我年龄相仿的朋友。 “你怎么告诉你爸妈手套的事?”站在她家门前的台阶上,我问道。 她耸耸肩。“说实话。跟他们说的时候我就使劲儿咳嗽,希望他们可怜我,别太生气了。” “真坏。”我哈哈大笑。 “有个毒草的名字,还有什么好吃惊的?”她笑了,然后问我,“想进来待会儿吗?” 我看看表,暮先生这会儿应该已经起来了,说不定已经离开了,我不想让埃弗拉一个人待得太久:他如果觉得我忽视了他,也许会生气,也许会决定回马戏团去。“不了,很晚了,他们还等着我回去呢。” “随你,”黛比说,“明天只要你想来,什么时候都行,我一直都在家。” “你不上学吗?”我问道。 她摇摇头。“马上就要放假了,妈妈说下个学期再去。” “但她却让你出来找手套?” 黛比窘迫地咬着嘴唇。“她不知道我出来,”她老实说,“我乘出租车出来的,告诉她我去一个朋友家。我本应该坐车回来。” “哈哈,”我笑了,“有机会敲诈了。” “你尽管试试!”她哼了一声,“我会熬一剂魔药,把你变成青蛙。”她从钱包里掏出钥匙,又停住了,“你会来,是吧。我一个人很无聊,而且我还没有很多朋友。” “我倒没关系,只是你怎么跟你妈妈解释呢?你不会告诉她我们是在出租车上遇到的吧。” “你说得对,”她眯起了眼睛,“我没想到这个。” “我可不是只有张漂亮脸蛋呀。”我说。 “不是只有张漂亮脸蛋,”她哈哈大笑。“那么我到旅馆去怎么样?”她提议道,“我们可以从那儿去电影院,然后我可以告诉妈妈我们是在那儿碰上的。” “好吧。”我告诉了她我房间的号码。“可是别来得太早了,”我警告说,“五六点以后,天完全黑了再来。” “好的。”她在台阶上跺了跺脚,“那么?”她说。 “那么什么?” “你不准备问问我吗?” “问什么?” “问我去不去看电影?” “但你刚才说过——” “达伦,”她叹了口气,“女孩子是从来不约男孩子出去的。” “是吗?”我糊涂了。 “傻了吧,不是?”她咯咯地笑了,“就问我一下愿不愿意去看电影,好吗?” “好的,”我呻吟了一声,“黛比,你愿意跟我一起去看电影吗?” “让我想想。”她说,然后打开门,消失在门内。 女孩子们真怪! 第六章 我进屋时,埃弗拉正在看电视。“有什么消息吗?”我问。 “没有。”他答道。 “暮先生没有提到我?” “他根本没注意到你出去了。他最近很怪。” “我知道,”我说,“我该喝血了,但他提也没提,平常他总是唠唠叨叨的,要我准时。” “你准备一个人去喝血吗?” “也许吧。今晚深夜,我会偷偷溜进一个房间,用注射器从熟睡的客人那儿取点儿血。”我还不能像全吸血鬼那样用唾液愈合伤口。 这一年来我改变很大。不久前,我还为能逃掉喝血而欢欣鼓舞;现在,我因为需要而喝血,但不是被迫。 “你最好小心些。”埃弗拉警告我,“如果你被人抓住了,暮先生会大闹一场。” “被抓?我?不可能!我能像个幽灵一样飘进飘出。” 我确实做了,大约在半夜两点。对于我这样的天才,这容易极了:把耳朵凑在门上,听听里面的声音,我就能听出房间里有几个人,是不是睡得很死。我发现有扇门没锁,屋内只有一个人,像只熊一样打着鼾。我进了房问,取了需要的血量,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把血挤到杯子里喝了。 “这就行了,”喝完了我说,“至少明天没问题了,这很重要。” “明天是个什么特别的日子?”埃弗拉问道。 我把我遇上黛比以及准备去看电影的事儿告诉了他。 “你有了个约会!”埃弗拉高兴地笑道。 “这不是约会,”我哼着鼻子说,“我们只是去看电影。” “只是?”埃弗拉坏笑着,“跟女孩们可没什么只是,这是个约会。” “好吧,”我说,“这就算是一种约会。可我不傻,知道不能陷进去。” “为什么?。” “因这她是一个正常女孩,而我只是半个人。”我说。 “这并不妨碍你跟她一起出去。她不可能知道你是个吸血鬼,除非你咬她的脖子。” “哈哈,”我干笑了几声,“不是因为这个。五年后,她就会变成真正的女人,而我却还是这个样子。” 埃弗拉摇摇头。“还是担心担心五天后吧,”他建议说,“别什么五年后了。你跟暮先生待在一起的时间太长,变得和他一样忧郁了。没理由你不能和女孩子约会。” “我想你是对的。”我叹息道。 “当然我是对的。” 我紧张地咬着嘴唇。“就算这是个约会,”我说,“那么我该怎么做呢?我从来没有约会过。” 埃弗拉耸耸肩,“我也没有。我想就跟平常一样吧,跟她聊聊,讲几个笑话,待她像朋友那样,然后……” “然后怎样?” 他嘟起嘴。“给她一个吻。”他开怀大笑。 我冲他扔过去一个枕头。“真后悔告诉了你。”我嘟囔着。 “只是开个玩笑。但我告诉你,”他变得很严肃,“别告诉暮先生。他可能会马上把我们带到另一个城市去,至少是另一家旅馆。” “没错,”我表示赞同,“他在的时候,黛比的事,我一个字也不会提。这不会很难:我很少看见他;就算见了,他也几乎什么都不说,似乎在自己单独的世界里。” 我那时还不知道,我、埃弗拉很快就会成为他那个世界的一分子……还有黛比。 第二天过得很慢。我的肚子紧张得直抽筋,只得喝热牛奶来压一压。埃弗拉也不帮忙。他不停地大声报出时间,并解释说:“还有五小时!”“还有四小时!”“还有三个半小时……” 幸运的是我不用担心衣服:我只有一套衣服,所以不用操心穿什么。虽然这样说,我还是在浴室里待了好几个小时,检查我是不是一尘不染。 “镇静点,”埃弗拉终于忍不住了,“你看上去棒极了,我都想跟你去约会了。” “闭嘴,笨蛋。”我气呼呼地说,但还是忍不住笑了。 “喂,”埃弗拉说,“你希望我在黛比来之前消失吗?” “为什么?”我问。 “你也许不希望我在这儿。”他喃喃地说。 “我想让她认识你,她以为你是我哥哥。如果她来了,你不在倒是怪怪的。” “只是——嗯——你怎么解释呢?”埃弗拉问。 “解释什么?” “我的样子。”他说,一边摸着手臂上的鳞片。 “噢。”我这才想起来,黛比不知道埃弗拉是个蛇娃。她以为他是个正常的男孩。 “我可能会吓着她。”埃弗拉说,“很多人在跟我这样的家伙面对面时都很害怕,也许最好——” “听着,”我坚定地说,“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不是吗?” “是的,”埃弗拉勉强地笑笑,“可是——” “不!”我打断他,“别‘可是’了。我很喜欢黛比,但如果她受不了你的长相,那就太糟了。” “谢谢。”埃弗拉小声说。 夜幕降临,暮先生起床了,看上去很憔悴。我为他准备了晚餐——熏肉、香肠、火腿——他吃得很快,在黛比来之前就走了。 “你身体好吗?”在他狼吞虎咽时,我问道。 “很好。”他咕哝着。 “你看上去很糟,”我直截了当地说,“最近吸血了吗?” 他摇摇头。“我没时间。也许今晚吧。” “我昨晚从一个客人那儿取了血,”我说,“能撑一个星期左右。” “很好。”他心不在焉地说。这是我第一次独自吸血,本以为会得到表扬,可似乎他根本不在意。他可能对我已经没有兴趣了。 暮先生走后,我又收拾了一下,然后坐下来跟埃弗拉一起看电视,等着黛比。“她不会来了,”在好像过了几个小时后,我说,“她耍了我。” “放松,”埃弗拉哈哈大笑,“你才坐了十分钟,还早着呢。” 我看了一下表——没错。“我应付不来,”我呻吟着,“我从来没跟女孩子出去过,肯定会搞砸的,她一定会认为我是个笨蛋。” “别这么紧张,”埃弗拉说,“你想跟她一起出去,而且你马上就要和她一起出去了,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我正要回答,这时传来黛比的敲门声。我一跃而起,开门去迎接她,把紧张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第七章 我本以为黛比会好好打扮一下,但她只穿了条牛仔裤,一件肥大的套头毛衣,裹了件长长的外套。 我注意到她戴着双红手套。 “找到你的手套了?”我问道。 她做了个鬼脸儿。“它们一直在我的房里,”她呻吟着说,“掉在暖炉的后面。当然啦,是在告诉妈妈我没戴手套在外头乱逛之后才找到的。” “你爸爸和哥哥在吗?”她问道。 “暮——我是说,爸爸出去了,但埃弗拉在。”我顿了一下,“有件关于埃弗拉的事,我想你应该知道。” “什么事?” “他跟其他人不一样。” “又有谁跟其他人一样呢?”黛比笑着说。 “你瞧,”我开始解释,“埃弗拉是个——” “得了,”黛比打断我,“我不介意他是个多么古怪的家伙,就带我进去,替我们介绍一下吧。” “好吧。”我无力地笑了笑,做了个请进的手势。黛比自信地走在前面,脚步轻快。进房间没两步,她看见了埃弗拉,停了下来。 “哇哦!”她叫道,“那是戏服吗?” 埃弗拉不自然地笑了笑,站在电视前,双臂僵硬地交叉在一块。 “黛比,”我说,“这是埃弗拉,我哥哥。他是个——” “那些是鳞片吗?”黛比冲上前去问道。 “哦——嗯。”埃弗拉说。 “我能摸摸吗?”黛比问。 “当然。”埃弗拉告诉她。 她的手指自下到上滑过埃弗拉的左臂——他穿着件T恤——又从右臂上滑下来。 “哇哦!”黛比咽了口气。“你一直是这样子吗?” “是的。”埃弗拉回答。 “他是个蛇娃。”我解释说。 黛比猛地转向我。“你这么说太恶劣了!”她厉声说,“你不能因为他长得不一样就这样叫他。” “我没有叫他——”我说,但被黛比打断了。 “如果有人拿你那可笑的衣服开玩笑,你会怎么想?”她怒气冲冲。我低头看了一下我的衣服。“哦,是的!”她愤愤地哼着说,“我能大大地嘲笑一下那身傻装束,但我没有。我想,如果你想看起来像《彭赞斯的海盗》①『注:《彭赞斯的海盗》,吉尔伯特(1836—1911)和沙利文(1842—1900)所写的小歌剧。彭赞斯是英国最西部的小城。』,那是你的选择。” “没关系,”埃弗拉轻声说,“我是蛇娃。”黛比怀疑地看着埃弗拉。“我真的是,”他发誓说,“我有很多蛇类的特性:我蜕皮,血是冷的,我还有蛇一样的眼睛。” “不过,”黛比说,“把你比做蛇,还是很不好。” “如果你喜欢蛇的话,就没什么不好。”埃弗拉笑了。 “哦,”黛比回头看看我,有点惭愧,“对不起。” “没什么。”我说,为她的反应暗自高兴——这证明她没有偏见。 黛比被埃弗拉迷住了,不断地问他问题:吃什么?多长时间才吃一次?能跟蛇讲话吗?我让埃弗拉向黛比展示一下他的舌头——他有令人难以置信的长舌头,能伸到鼻子里面。 “这是我见过的最不雅观的事,但是太棒了!”当埃弗拉展示他舔鼻孔的神功时,黛比叫道。“我希望我也能做,准能把学校里所有的学生都震傻了。” 终于是去看电影的时候了。 “我不会很晚回来的。”我告诉埃弗拉。 “别因为我而赶时间。”他说,冲我眨眨眼。 电影院很近,我们到的时候,离开演还早。我们买了爆米花和饮料进广场,在放广告的时候闲聊着。 “我喜欢你哥哥。”黛比说,“他看上去有点害羞,这可能跟他的长相有关。” “是的,”我同意说,“生活对他来说很艰难。” “你家里还有什么人像蛇吗?”她问。 “没了,就埃弗拉一个。” “你妈妈跟一般人不一样?”我告诉黛比我爸爸和妈妈离婚了,我和埃弗拉跟他们俩各待半年。“或者是你爸爸?” 我笑了。“爸爸不像常人,”我说,“但跟埃弗拉不一样。” “我什么时候能见到他?”她问。 “很快。”我撒了个谎。黛比一见蛇娃就很热情,但对吸血鬼呢?我有种感觉,如果她知道了暮先生的身份,她是不会那么友善的。 那是部傻傻的浪漫喜剧,黛比不时哈哈大笑。 回去的路上,我们讨论了一下电影。我装出很喜欢的样子,其实我没那么喜欢。我们走过一条黑漆漆的小巷,黛比抓住我的手,紧紧地依靠着我,这让我觉得自己很伟大。 “你怕黑吗?”她问道。 “不怕。”我说。在我吸血鬼超常的视力看来,小巷很明亮。“有什么好怕的呢?” 她哆嗦了一下。“我知道这很傻,但我总有点担心吸血鬼或是狼人会跳出来攻击我。”她笑了,“这很傻,是吧。” “是啊,”我无力地笑了两声,“是有点傻。” 如果她知道…… “你的指甲真长。”她说。 “对不起。”我说。我的指甲坚硬异常,剪刀根本剪不动,我只能用牙齿把它们啃掉。 “你不用道歉。”她说。 走出小巷后,我感到她借着街灯审视着我。“你在看什么?”我问她。 “你跟普通人有点不一样,达伦,”她思忖着说,“是什么,我还说不出来。” 我耸耸肩,努力想轻松一些。“因为我太英俊?”我开玩笑说。 “不是,”她严肃地说,“是你的内心。有时候我能从你的眼睛里看出来。” 我把眼睛转向别处。“你让我觉得很尴尬。”我嘟囔着。 她捏紧了我的手。“爸爸总是这么说我,他说我太好奇。我老是胡思乱想,而且总是口无遮拦。我应该学会沉默。” 我们走到广场,我又送黛比到了她家门口,然后手足无措地站在台阶上,不知道下面该干什么。 黛比替我解决了这个问题。 “想进来吗?”她问道。 “你父母在家吗?” “没关系——他们不会介意的。我告诉他们你是我朋友的朋友。” “嗯……那好吧。”我说,“如果你肯定。” “我肯定。”她笑了,拉起我的手,打开了门。 我紧张极了,就像那一晚摸进家乡旧剧场的地下室,从熟睡的暮先生身边偷走八脚夫人一样紧张。 第八章 事实证明我根本就没必要紧张,黛比的父母,杰西和唐娜,跟她一样善良——他们不让我称呼他们赫姆洛克先生和赫姆洛克太太,让我一进门就有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 “你好!”我们进起居室的时候,杰西先看见了我,“这是谁呀?” “爸爸,妈妈,这是达伦,”黛比说,“是安妮的朋友。我看电影时恰巧碰到了他,就请他回来了,没关系吧?” “当然没关系。”杰西说。 “是啊,是啊,”唐娜接口说,“我们正准备吃晚饭,你也吃一点吧,达伦。” “如果不麻烦的话。”我说。 “一点也不麻烦。”她容光焕发,“你爱吃炒蛋吗?” “那是我最爱吃的。”我告诉她。事实上我不怎么爱吃炒蛋,但我想这样说礼貌些。 吃饭的时候,我向他们简单地介绍了一下我自己。 “上学吗?”杰西问道,黛比之前也问过这个问题。 “我爸爸以前是个老师,”昨天我已经想过这个问题,因此撒谎道,“他教我和埃弗拉。” “再来点鸡蛋吗,达伦?”唐娜问道。 “好的,谢谢。”我说,“味道好极了。”炒蛋的味道确实很好,比以前吃过的都好吃,“里面放了什么?” “几种特殊的调料,”唐娜骄傲地笑了,“我以前当过厨师。” “我希望旅馆里有你这样的人,”我叹息道,“那儿的伙食可不太好。” 饭后,我主动要求洗碗,但杰西说他来洗。“辛苦一天后,我靠它休息休息。”他解释说,“再没什么比洗碗、擦水槽和吸尘更让我喜欢的了。” “他在开玩笑吧?”我问黛比。 “不,是真话。”她说。“我们上楼去我的房间好吗?”她问。 “去吧,”唐娜说,“可是别聊太久了:我们还有两章《三个火枪手》要看呢,记得吗?” 黛比做了个鬼脸。“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她呻吟道,“真激动人心啊——我可不这么认为。” “你不喜欢《三个火枪手》吗?”我问她。 “你喜欢吗?” “当然,那电影我看了至少八遍。” “但你从来没读过书吧?” “是的,不过我看过一本漫画版。” 黛比跟她妈妈交换了一个瞧不起的眼神,俩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我每天晚上都得读一点所谓的经典,”黛比抱怨道,“我希望你永远不要知道这些书有多无聊。” “我很快就下来。”她告诉她妈妈,然后带我上了楼。 她的房间在四楼,很大很空,有个很大的内嵌式衣柜,几乎没什么图片和装饰。 “我不喜欢拥挤的感觉。”她看见我四处张望,就解释说。 房间角落里立着棵光秃秃的人造圣诞树。起居室里也有一棵,而且在上楼的时候我注意到其他房间里也有。 “为什么要那么多树?”我问道。 “爸爸的主意。他喜欢圣诞树,所以我们在每间房里都摆了一棵。装饰品都在地上的那个小盒子里,”——她指指树底下的小盒子——“圣诞前夜我们把盒子打开,开始装饰圣诞树。这种方式很好,晚上很快就过去了,人累得精疲力竭,头一挨枕头就睡着了。” “听上去很有趣。”我热切地说,想起了在家时跟家人一起装饰圣诞树的情景。黛比静静地看着我。“圣诞前夜你可以来我家,”她说,“你和埃弗拉,还有你爸爸,你们可以帮我们装饰圣诞树。” 我瞪大眼睛看着她,“你是说真的?” “当然是真的。不过我得先跟爸妈商量一下,但我认为他们不会反对。以前我们也有朋友来帮忙,这种事人越多越好。” 我很高兴她邀请我,但还是很犹豫要不要接受。 “要我去邀请你爸爸和哥哥吗?” “我不知道我们圣诞节时是不是还在这里。暮——爸爸的安排无法预料,只要工作需要,他随时都会离开,也不知去哪儿。” “不管怎么说,我发出了邀请。如果你们在,就太好了。如果,”——她耸耸肩——“我们自己也能应付。” 我们谈了谈圣诞礼物。“你准备给埃弗拉买CD机吗?”她问。 “是的,外加几张CD盘。” “那只剩下你爸爸了。”她说。“你准备送他什么?” 我考虑了一下暮先生会喜欢什么。我什么也不打算送他——他对礼物只会嗤之以鼻——但想想送什么还是挺有趣的。到底有什么东西会让吸血鬼感兴趣呢? 我笑了。“知道了,”我说,“我会送他一盏太阳灯。” -奇-“太阳灯?”黛比皱了皱眉。 -书-“这样他能晒黑些,”我哈哈大笑,“他不怎么晒太阳,太苍白了。” -网-黛比不懂我为什么笑得那么厉害。我很想让她知道——买盏太阳灯,看看吸血鬼脸上厌恶的表情,完全值得——但是不敢。 “你的幽默感很奇怪。”她困惑地嘟囔着。 “相信我,”我说,“如果你了解我爸爸,你就知道我为什么笑了。”我回去会把这个点子告诉埃弗拉,他肯定能理解。 我们又聊了一小时左右。我该走了。 “嗯?”我起身时,黛比说,“不来个晚安吻别吗?” 我想自己就要瘫倒了。 “我……嗯……我说……那……”我变成了一个结巴的废物。“你不想吻我吗?”黛比问。 “想!”我气喘吁吁,“只是……我……嗯……” “唉,算了吧,”黛比耸耸肩说,“吻不吻都没关系。”她站了起来。“我送你出去。” 我们快快地走下楼梯。我想跟杰西和唐娜道个别,但黛比没给我机会。她径直走向前门,把门打开了,我还在费劲巴巴地穿大衣。 “明天我能来吗?”我一边一个劲儿找寻着左袖子,一边问道。 “当然,如果你想来。”她说。 “瞧,黛比,”我说,“很抱歉没有吻你,我只是——” “给吓坏了?”她笑着问。 “是的。”我承认。 她哈哈大笑。“那好吧,你明天可以再来,我希望你来。只是下次勇敢点,好吗?”然后她关了门。 第九章 我在台阶上逗留了似乎有几个世纪,感觉自己像个傻瓜。我向旅馆走去,但发现自己不愿回去——我不愿向埃弗拉承认我的表现有多蠢笨。我绕广场走了一圈又一圈|Qī-shu-ωang|,让夜晚寒冷的空气充满我的胸膛,洗涤我的头脑。 已经约好了黛比明天见面,但我突然觉得不能等那么长时间。我打定主意,在她家门口停下脚步,四下看了看,以确保左近没人。我超常的视力什么也没发现,因此我确信没人能看见我。 我脱下鞋子,顺房子正面的排水管爬了上去。黛比房间的窗户离管边有三四米远,我爬到了与窗等高的位置,用坚硬的指甲抠着砖墙,横向爬了过去。 我正正地挂在窗下,等着黛比出现。二十分钟后,黛比房间的灯亮了。我用指关节轻轻地敲敲窗玻璃,一会儿又敲了一下,这次声音大了些。脚步声过来了。 黛比把窗帘拉开一条缝,朝外张望着,满脸困惑。她向下看了片刻,看见了我。她吃惊得几乎要瘫倒了。 “打开窗户。”我说。担心她听不见,我把每个字说得都很清楚。她点点头,跪了下来,推开最下面一格窗扇。 “你在干什么?”她小声问道,“你抓住什么了?” “我在空中飘着呢。”我开玩笑说。 “你疯了,”黛比说,“你会掉下去的。” “绝对没事,”我安慰她,“我很会爬高的。” “你肯定冻坏了,”她看见了我的脚,说道,“你的鞋哪儿去了?快点进来,免得你——” “我不想进去,”我打断她,“我爬上来是因为……嗯……我……”我深吸了一口气,“那提议还有效吗?” “什么提议?”她问。 “那个晚安吻别。”我说。 黛比眨眨眼笑了。“你疯了。”她吃吃笑着。 “百分之百地疯了。”我表示完全赞同。 “你费这么大劲儿就是为这个?”她问。 我点点头。 “你完全可以敲门的。”她说。 “我没想到,”我笑了,“那么——怎么样?” “我想你该得到一个吻,”她说,“但快点,好吗?” “好的。”我答道。 黛比把头伸了出来,我探身过去,心怦怦乱跳,啄了一下她的嘴唇。 “上来这一趟值得吗?”她微笑着问。 “值得。”我浑身发抖,但不是因为冷。 “喏,”她说,“再送你一个。” 她甜甜地吻了我,害得我差点从墙上掉下去。 她走开了,神秘地微笑着。在窗玻璃的投影中,我看到我自己笑得像个傻瓜。 “明天见,罗密欧。”她说。 “明天见。”我幸福地叹息了一声。 她关上窗户,拉好窗帘。我爬了下去,对自己很满意。我几乎是一路蹦跳着回到了旅馆,都快到门口了,才记起我的鞋。我冲回去找到了它们,抖掉雪,套到脚上。 回到旅馆,我恢复了镇静。我打开门走进去,埃弗拉正在全神贯注地看电视,根本没注意到我。 “我回来了。”我脱掉外套,说道。他没有应声。“我回来了!”我提高嗓门又说了一遍。 “嗯。”他咕哝了一声,心不在焉地冲我挥挥手。 “这态度不错啊,”我哼着说,“我还以为你会对今晚的事情感兴趣呢。下次我会聪明点。以后——” “你看新闻了吗?”埃弗拉静静地问道。 “可能让你吃惊了,年轻的埃弗拉·封,”我语带讽刺地说,“电影院再也不放新闻了。好了,你还想不想听听我约会的事。” “你该看看这个。”埃弗拉说道。 “看什么?”我恼火地问,绕到他身后,那是个新闻节目。“新闻?”我哈哈大笑,“关了它,埃弗拉,我告诉你——” “达伦!”埃弗拉打断我,声调很奇怪。他抬头看看我,满脸愁云。“你应该看看。”他又说,但这回说得很慢。我意识到他并不是在开玩笑。 我坐了下来。电视上先是一幢房子外观的图景,然后镜头推入内部,浏览各个房间。字幕告诉观众,这些图片来自于库存的电影胶片,也就是说,它们是以前拍摄的。与此同时,一位记者正在喋喋不休地介绍这栋房子。 “出什么大事了?”我问道。 “房子里发现了尸体。”埃弗拉轻声说。 “什么尸体?” “你看吧。”他说道。 镜头推进到一个看起来跟其他房间一模一样的黑房间里,在那停留了一会儿,然后又拉回到房子的外部。字幕显示这些新图片是于今天早些时候拍摄的。警察和医生走了出来,推着活动担架,每个担架上都躺着个僵直的东西,盖着尸袋。 “这些就是——?”我小声问道。 “尸体,”埃弗拉确定地说,“到现在已经有六具了。警察还在继续搜查房子。” “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呢?”我不安地问道。 “听。”他调大了音量。 一个记者正对着摄像机做现场报道,解释警察是如何找到尸体的——几个孩子比胆子,探索这栋废弃的房子时,偶然发现了这些尸体——并介绍调查的开始时间和进行过程。那记者看上去非常震惊。 电视播音员询问死者的情况,记者摇了摇头。“警方还没有公布名单,”她说,“要等通知了死者家属后才会公布。” “你知道死因吗?”播音员问道。 “不知道,”她说,“警方封锁了消息。我们只有早期的情况。六名死者——我们不知道死者是男人还是女人——似乎是被连环杀手所杀,或者是某种邪教的牺牲品。我们不知道最后发现的两名死者的情况,但前四具尸体的情况都一样,都有一个一模一样的奇怪伤口。” “你能再介绍一下前四具尸体的情况吗?”播音员问道。 记者点点头。“受害者——至少是前四个——的喉咙被割开了,这好像就是他们的死因。另外,尸体的——我必须指出这是早期未被证实的消息——血好像被吸干了。” “是被吸干了,还是抽干了?”播音员问道。 记者耸耸肩。“现在除了警方,没人能回答这个问题。”她顿了一下。“当然,还有那个凶手。” 埃弗拉关掉了声音,只让画面开着。 “明白了?”他轻声问道。 “哦,不。”我倒抽了一口凉气。我想起了暮先生,自从我们到这儿,他每晚都独自出门,神秘地在城市里搜巡。我想着那六具尸体,想着那记者和播音员的报道:“……被吸干了血。”“可能是被吸干了,或是抽干了。” “暮先生。”我说。很长时间我只能默默地盯着屏幕,什么也说不出来。 第十章 我在房间里踱来踱去,紧攥双拳,愤怒地咒骂着。埃弗拉默默地看着我。 “我要杀了他,”最后我嘟囔道,“等到白天,拉开窗帘,把尖桩刺进他的心脏,砍下他的脑袋,把他扔到火里烧死。” “你不相信碰运气,是吧?”埃弗拉挤眉弄眼地说,“我想你还会把他的脑子挖出来,然后把脑壳里塞满大蒜。” “你这个时候竟然还开玩笑!”我咆哮道。 埃弗拉犹豫了一下。“有可能不是他。” “得了!”我咆哮,“还可能是谁呢?” “我不知道。” “他们的血被吸干了!”我大声嚷嚷。 “那是记者们认为,”埃弗拉说,“他们自己也不确定。” “也许我们应该就这么等着,”我愤愤地说,“等他再杀五六个,是吗?” 埃弗拉叹了口气。“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他说,“可我觉得,我们只有掌握了证据后才能杀他。脑袋一掉可什么都完了,以后我们如果发现自己犯了错,那可就无可挽回了。我们没法把他的脑袋粘回去,只是说:‘对不起,这是个大错误,可别生气啊。’” 他是对的,不能没有证据就把暮先生杀了。但肯定是他!每晚都出门,行动鬼鬼祟祟,从不告诉我们上哪儿——所有这一切加起来…… “还有,”埃弗拉说,我低头看着他,“我们只是假设暮先生是凶手。” “毫无疑问。”我嘟囔着。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埃弗拉问,“这不是他的风格。我认识他的时间比你长,我从没见过,或听说他干这样的事。他不是个杀人魔头。” “他是将军的时候,很可能就是。”我说。我告诉过埃弗拉我和盖伏纳之间的对话。 “也许,”埃弗拉同意说,“但他只杀那些邪恶的吸血鬼,他们都罪有应得。我想说的是,如果真是他杀了那六个人,也许他们也是罪有应得的吸血鬼。” 我摇摇头。“他早就不当将军了。” “盖伏纳·波尔也许说服他再次加入了。”埃弗拉说,“我们不了解将军,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工作的。也许这就是暮先生为什么来这儿的原因。” 听上去似乎有点道理,但我还是不相信。 “六个邪恶的吸血鬼同时在一座城市里晃荡?”我问,“可能吗?” “谁知道?”埃弗拉说,“你知道邪恶的吸血鬼怎么行动吗?反正我不知道。也许他们成群活动。” “然后暮先生单枪匹马把他们都干掉了?”我说,“吸血鬼是很难杀死的。杀死六个人,没问题;但六个吸血鬼呢?不可能。” “谁说是他一个人干的?”埃弗拉说,“也许盖伏纳跟他在一起;也许城里有很多将军。” “你的第二点理由很难成立。”我说。 “就算这样,”埃弗拉说,“这也不意味着我错了。我们不知道,达伦。你不能光凭感觉就杀了暮先生,我们必须等待。再想想,你会明白我是对的。” 我冷静下来,把事情又想了想。“好吧,”我叹了口气,“在没被证实有罪前,他是无辜的。但我们该干什么?只是坐着,看着事情发生?向警察告发?跟他当面问清楚?” “如果在马戏团,”埃弗拉思忖着说,“我们可以告诉高先生,让他处理。” “但我们不在马戏团啊。”我提醒他。 “是的,我们不在。我们只能靠自己。”他思索着,狭长的眼睛眯得更细了。“这样吧,每天他出去的时候,我们跟着他,弄清楚他去哪儿,到底干什么。如果我们发现他就是那个凶手,而且死者是普通人,那么我们就杀了他。” “你会这么干吗?”我问他。 埃弗拉点点头。“我从未杀过人,”他轻声说,“而且我讨厌这个念头。但如果暮先生滥杀无辜,我会帮你杀了他。我宁愿让其他人来干,但既然现在没有其他人……” 他的表情很坚定,我知道我可以依靠他。 “但我们必须明确一点,”埃弗拉警告我,“只要有一丝疑感,我们就不能干。” “同意。”我说。 “而且我们必须共同决定,”埃弗拉又补充说,“你得发誓,没有我的允许,你不能杀他。” “好的。” “我是认真的。”他告诉我,“如果我认为暮先生是无辜的,而你要杀他,我会尽一切办法来阻止你,就算这意味着……”他没把威胁的话说完。 “别担心,”我说,“我也不希望事情发展到那一步。我已经习惯了暮先生。我不想杀他。” 我说的是实话。如果我的怀疑被证明是毫无根据的,我会很高兴。但我有一种可怕的预感,情况不是这样。 “我希望我们错了,”埃弗拉说,“说杀他很容易,但做起来可太难了,他可不会躺在那儿,等着我们去杀他。” “以后再担心这个吧,”我说,“现在把电视声音打开,如果我们走运,警方也许已经破了案,凶手只不过是个看了太多吸血鬼电影的疯子。” 在晚上余下的时间里,我坐在埃弗拉身边看着新闻。我们俩基本上没说话,等着那吸血鬼——或者是凶手?——回来。 第十一章 跟踪暮先生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头一个晚上,几分钟后我们就跟丢了;他蹿上一个防火梯,等我们爬到顶上,他已经不见踪影了。我们在城里走了好几个小时,希望能偶然碰上他,但整个晚上连他的影子也没见着。 我们吸取了经验。第二天暮先生睡觉的时候,我去买了两部手机,和埃弗拉在天黑前试了一下,效果很好。 那天晚上,暮先生又跑到了房顶上。由于埃弗拉没法跟上我的行动,他——留在地面上。我一个人跟着吸血鬼,然后把消息传给埃弗拉,让他在地面上跟着。 即使一个人跟踪还是很困难,暮先生的速度比我快。幸运的是,他不知道我在跟踪,所以并没有全速前进,因为他觉得没有必要。 那一晚,我跟踪了三个小时,之后他回到地面上,转了几个弯就不见了。第三个晚上,我跟踪他直至黎明。以后的晚上,跟踪的时间长短不定:有时一小时内他就不见了;有时我能跟着他一直到早晨。 我跟着他的时候,他什么也没做。有时,他长时间待在屋顶上,静静地观察下面的人群(在挑选下一个猎物?)。有时,他一刻不停地四处搜巡。他的路线不定:有时连着两三天走同一条路,有时每晚的路线都不同,根本无法预料。 埃弗拉每晚都累得精疲力竭——我总是忘了他没我这么强壮——可他从不抱怨。我告诉他如果需要,他可以歇几个晚上,但他总是摇摇头,坚持要跟我一起去。 也许他觉得,我一个人会杀了暮先生。 也许他是对的。 除了那屋中的六具尸体外,再没发现新的尸体。后来的消息证实了受害者的确被吸干了血,而且他们都是普通人:两个男人、四个女人,全都很年轻——最大的不过二十七岁——来自本城的不同地区。 听说受害者是普通人,埃弗拉的失望是显而易见的——如果他们是吸血鬼,事情就容易多了。 “医生能区别人类和吸血鬼吗?”他问道。 “当然。”我回答说。 “怎么区分呢?” “两者的血液不同。”我告诉他。 “可他们的血被吸干了。”他提醒我。 “两者的细胞也不一样。吸血鬼身体内原子的运动很奇怪——这就是吸血鬼不能照相的原因,而且吸血鬼有出奇坚硬的指甲和牙齿。医生能辨认出来,埃弗拉。” 我试图不要先入为主,对事情做出过分武断的结论。我们跟踪的时候,暮先生没有杀人,这是一个很有希望的迹象。但从另一方面看,也许他只是在等待消息平息,然后再攻击——这个时候,如果有人晚回家,警钟马上就会敲响。 又或者在我们跟踪的时候,他也许也杀了人。他可能知道我们在跟踪,因此只有在确定已经甩了我们之后才会下手。这种情况不太可能,但我并不完全排除这种可能性。如果需要,暮先生会变得很狡猾。我不能放过任何可能。 虽然白天的时间多在睡觉——为了晚上保持清醒——我还是设法在日落前和黛比待上几小时。通常我会去她家,待在她房里,听听音乐,聊聊天——我要为夜晚的跟踪保存体力——但有时候,我们还是会出去走走,或者逛逛商店。 我下定决心不让暮先生毁了我和黛比的友谊。我喜欢和她在一起,她是我第一个女朋友。我知道我们越早分开越好——我没有忘记我的身份——但我不愿意缩短我们在一起的时间。我已经牺牲了夜晚来跟踪暮先生,不愿再牺牲我的白天。 “为什么你晚上再也不来了呢?”一个星期六,我们看完下午场电影出来,黛比问道。那些日子为了与她共度白天,我比平时起得早。 “我怕黑。”我装出哭哭啼啼的样子说。 “严肃点。”她说,掐了一下我的胳膊。 “爸爸不想我晚上出来。”我撒谎道,“他白天不在,觉得有点内疚。他希望晚上能陪我和埃弗拉坐坐,听我们讲讲白天的事。” “你偶尔出来一下,他应该不会介意吧。”黛比抗议说,“我们第一次约会的时候,他让你出来了,不是吗?” 我摇摇头。“那回我是偷偷溜出来的。”我说,“他发现后,简直气疯了,关了我一星期。所以到现在我也没带你去见他——他还在生气呢。” “他听上去像个老守财奴。”黛比说。 “他就是,”我叹息道,“但我能怎么办呢?他是我爸爸。我只能跟着他。” 我讨厌对她撒谎,但没法告诉她事实。我傻笑着,想像着告诉她真相时的情景:“那个人是我爸爸?他不是。他是个吸血鬼,而且我认为就是他杀了那六个人。” “你笑什么?”黛比问道。 “没什么。”我赶忙说,一边抹去脸上的笑容。 这是种奇怪的双重生活——白天是正常的男孩,晚上是吸血鬼的致命追踪者——但我很喜欢这样的日子。如果是一年前,或者更早的时候,我会非常困惑;我会在梦中翻来覆去,担心明晚会发生什么;胃口也会受影响,我会变得非常沮丧;我也许会集中心思只干一件事,不再和黛比约会。 但现在不会,与暮先生和怪物马戏团在一起的经历已经改变了我,我能同时应付两个不同的角色。事实上,我喜欢这种角色的变换:晚上追踪吸血鬼使我感到自己很重要,很伟大——达伦·山,沉睡城市的保护者!——而下午与黛比的约会让我觉得自己是个普通的人类男孩。两个世界的生活都很棒。 这样的生活在暮先生盯上下一个猎物——那个胖子——后结束了。 第十二章 开始我并没有意识到暮先生在跟踪人。他只是在一条繁忙的商业街上徘徊,待了近一个小时,研究那些购物者;然后毫无预警地爬到他倚着的屋子的顶上,开始飞檐走壁。 我给埃弗拉打电话。他从不给我打,因为担心吸血鬼会听见。“他又移动了。”我小声说。 “正是时候,”埃弗拉咕哝道,“我不喜欢他停下来,你不知道傻站在底下有多冷。” “去弄点东西吃,”我告诉他,“他移动得很慢,我想你能歇个五到十分钟。” “你肯定?”埃弗拉问道。 “我肯定。”我说,“如果有什么事,我会通知你的。” “好吧,”埃弗拉说,“我想要个热狗外加一杯咖啡。要我给你带上点什么吗?” “不了,谢谢。”我回答,“我会保持联系的,待会儿见。”我关掉手机,跟上吸血鬼。 在跟踪暮先生的时候,我不想吃热狗、汉堡、薯条之类的东西:那种强烈的气味,他一下子就能闻到。我啃干面包片充饥——面包片基本没味——喝装在瓶里的自来水解渴。 几分钟后我觉得事情有点蹊跷。其他晚上,他要么待在一个地方,要么就没有方向地四处搜巡。这回他有了目标。 我决定靠近些。这很危险,尤其现在他移动得又不快,更有可能发现我,但我必须看看他要干什么。 我把我们之间的距离缩短了三分之一——这是我敢尝试的最近距离,看到他把脑袋探出屋檐外,凝神看着下面的街道。 我向下瞥了一眼灯火通明的大街,看不出他在跟踪谁。他停在一盏路灯的上方时,我才注意到灯下有个胖子在系鞋带。 这就是了!暮先生在跟琮这个胖子!这完全可以从暮先生的样子看出来。他瞪着胖子,等着他系好鞋带继续开路。胖子终于起身继续前行。果不出所料,暮先生跟上了他。 我后退几步,通知埃弗拉。 “怎么啦?”他问道。听得出他正在嚼热狗,通话中有咀嚼的声音。 “行动了。”我简短地说。 “哦,该死!”埃弗拉抽了口凉气。我听见他扔掉热狗,推开身后的人,跑到个安静点的地方。“你肯定吗?”他问。 “非常肯定,”我说,“猎物已经出现。” “好吧,”埃弗拉叹了口气。他听上去很紧张。我没责怪他——我自己也很紧张。“好吧,”他又说,“告诉我你的位置。” 我读出街道的名字。“别跑,”我告诉他,“他们走得很慢。跟他们保持几条街的距离,我可不想让暮先生看见你。” “我也不想!”埃弗拉哼了一声,“随时给我消息。” “没问题。”我把手机关了,跟着追击的吸血鬼。 暮先生尾随胖子来到一座大楼前。胖子走了进去。暮先生等了半个小时,然后慢慢地绕楼走了几圈,检查了一下门窗。我保持距离,尾随其后,准备如果他进去的话,就快速跟上。 他没有进去。在彻底检查完后,他退到附近的一个楼顶上——从那儿他能很清楚地看到所有出口——坐下等着。 我告诉了埃弗拉发生的一切。 “他只是坐在那儿?”埃弗拉问道。 “没错,只是坐等。”我肯定说。 “那是什么地方?” 我跟着暮先生时,看到了墙上的名字,也往窗户里瞥了几眼,但光凭那令人恶心的动物血液的味道,就可以知道那楼里在干什么。 “是个屠宰场。”我轻声说。 长时间的静默,然后埃弗拉提出:“也许,他只是为了取点动物的血?” “不可能。如果是那样的话,他现在就可以进去。他不是为那些动物来的,是为那个人。” “我们没法确定,”埃弗拉说,“可能他要等关门后再进去。” “那他可有的等了,”我笑了,“屠宰场整晚都开着。” “我就过来,”埃弗拉说,“我来之前,千万别行动。” “不管你在不在,暮先生行动,我就行动。”我说,但埃弗拉已经关了手机,没有听见。 几分钟后,他来了,满嘴胡椒和洋葱的味道。“从现在起,啃干面包。”我低声说。 “你认为暮先生会闻到吗?”埃弗拉问,“也许我该下去——” 我摇摇头。“他离屠宰场太近了,”我说,“血腥味会盖掉其他味道的。” “他在哪儿?”埃弗拉问。我指了指。埃弗拉歪着头偷偷张望着,终于看见了那吸血鬼。 “我们得保持绝对安静,”我说,“一丁点儿声音都可能使他攻击我们。” 埃弗拉抖了一下——不知是因为冷,还是因为想到会遭受袭击——坐了下来。之后我们俩几乎没说话。 我们双手互握成杯状,把口鼻凑在上面,以此掩盖哈出的白气。如果下雪就好了——雪能盖住白气——但那是个清朗寒冷的夜晚。 我们就那么坐着,直至凌晨三点。埃弗拉的牙齿直打战。我刚要让他回去,免得冻死,那胖子出现了。暮先生马上跟上了他。 等我意识到暮先生要从我们面前经过时,已经太晚了,已经没时间藏起来了。他会看见我们的! 吸血鬼向我们走来,光脚稳稳地走在冰冷的屋顶上。我确信他会看见我们,但他只是不错眼珠地看着胖子,从我们面前五米处走过——他的影子像可怕的幽灵一样从我们身上扫过——离开了。 “我以为我的心脏都停了。”埃弗拉颤抖地说。听到蛇娃那熟悉的心跳,扑通,扑通(他的心比普通人跳得慢),我笑了。“没事了。”我安慰他。 “我还以为我们完了。”埃弗拉颤声说道。 “我也是。”我站起身,看了一下吸血鬼走的路线。“你最好下到街上去。”我告诉埃弗拉。 “他走得不快,我能跟上。”埃弗拉说。 我摇摇头。“我们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加速,胖子可能会打的或搭便车。而且,刚才只是侥幸逃脱,我看我们最好还是分开:这样,就算一个被抓,另一个还能回到旅馆,假装没有参与。” 埃弗拉明白这其中的道理,就从最近的防火梯上爬了下去。我尾随着吸血鬼和胖子。 胖子沿来路返回,经过我第一次看见他、但现在空空荡荡的街道,来到一栋公寓楼前。 他住在六层中央的一套房里,暮先生等屋内的灯熄火后,便坐电梯上去了。我跑上楼梯,在楼梯平台的尽头观察着。 我本以为暮先生会开门进去——开锁对吸血鬼来说不是问题——但他只是察看了一下门窗,然后转身回到电梯里。 我飞奔下楼,紧随着慢悠悠离开的吸血鬼。我告诉了埃弗拉发生的事以及吸血鬼前进的方向。几分钟后,他跟我会合了。我们一起跟踪着在街上漫步的暮先生。 “他为什么没进去?”埃弗拉问道。 “我也不知道,”我说,“也许里面还有别的人;也许他打算以后再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不是上去送信的。” 过了一会儿,我们绕过拐角,走进了一条小巷:一个女人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暮先生伏在她身上。埃弗拉倒吸一口凉气,准备冲上去。我抓住他的胳膊,把他拉了回来。 “你干什么?”他嘶声道,“你没看见吗?他攻击了!我们得拦住他,在他还没有——” “没事,”我说,“他没杀人,只是在进食。” 埃弗拉停止了挣扎。“你肯定吗?”他怀疑地问道。 我点点头。“他从那女人的手臂上吸血,而那些尸体都是脖子被割开了,记得吗?” 埃弗拉犹豫地点点头。“但如果你错了……” “我没错。”我安慰他。 几分钟后,吸血鬼抛下那女人,继续前进。我们赶紧跑去察看。正如我所料,她只是昏迷了,但还活着,左臂上有一道新疤,那是唯一的痕迹,表明她曾被吸过血。 “走吧,”我站起身来,说道,“她几分钟后就会醒,我们最好赶快离开。”我看看天,计算了一下还有多长时间天亮。“他今晚不会杀人了,”我说,“时间不够。他现在很可能正往旅馆走呢,我们得快点一如果不能在他之前回去的话,就得向他解释到哪儿去了,那可真好受了。” 第十三章 第二天太阳还没下山,埃弗拉便到公寓楼去盯着胖子,而我则待在家里好跟踪暮先生。如果吸血鬼去公寓楼,那么我和埃弗拉就能会合。如果他去别的地方,我们就会商量一下,看埃弗拉是否继续留守岗位。 太阳一下山,吸血鬼马上就起了床。他看起来很高兴,虽然他还是不适合在葬礼以外的场合出现。 “埃弗拉哪儿去了?”他问,一头扎进我为他准备的食物里。 “买东西去了。”我回答说。 “他一个人?”暮先生顿了一下。那一刻我还以为他起了疑心,但他只是在找盐瓶。 “我想他是去买点圣诞礼物。”我说。 “我还以为埃弗拉不会搀和到这种傻事里头呢。嗯,今天几号?” “十二月二十。”我回答说。 “圣诞节是二十五号?” “是的。”我说。 暮先生沉思地摸着脸上的疤。“那时候,我的事应该已经做完了。”他说。 “是吗?”我努力使自己听上去一点也不好奇或激动。 “我本打算事一办完就走,但如果你想留下过圣诞节,我们就多待一些时候。旅馆的服务人员好像在张罗什么庆祝活动。” “是的。”我说。 “你想参加,是吗?” “是的,”我奋力挤出个微笑,“我和埃弗拉在为彼此买礼物。我们打算跟其他客人一起去参加晚宴,放烟花,大吃一顿火鸡。你如果想来,也可以参加。”我努力使自己听上去好像真希望他也能参加。 他笑着摇摇头。“我对这样的蠢事不感兴趣。”他说。 “随你便。”我回答。 他走了,我如影随形地跟着。他径直把我带到了屠宰场,这使我很奇怪——也许他真的对胖子没兴趣:他盯上的可能是别的什么事——或者别的什么人。 我和埃弗拉在电话里讨论了一下。 “是很奇怪,”埃弗拉同意说,“也许他想在胖子上下班的时候动手?” “也许吧。”我迟疑地说。事情看起来有点奇怪,吸血鬼并没有像我预想的那样行动。 埃弗拉留在原处,跟着胖子。我选了一个安全的地方,在一根热水管旁边,那里可以驱掉一点寒气。我看屠宰场的视角没有昨晚那么好,但我能清楚地看见暮先生,而这才是最重要的。 胖子准时到达,埃弗拉随后而至。看见胖子来了,我移到屋檐边,准备如果暮先生行动的话,就跳下去干涉,但吸血鬼一动不动。 一整晚就这样过去了:暮先生坐在房檐边;我和埃弗拉蹲在另一处;工人们在屠宰场里忙碌着。凌晨三点,胖子走出来回家。暮先生又跟着他,而我们跟着暮先生。但这一次暮先生没有上楼,这是唯一的一点变动。 第二天晚上又是这样。 “他到底想干什么?”埃弗拉问。寒冷刺骨,他抱怨腿都冻得抽筋了。我让他先走,但他决定要坚持。 “不知道,”我说,“也许他要等一个特殊的时候行动,比如说月亮在某个位置什么的。” “我以为狼人是唯一受月亮影响的怪物。”埃弗拉半开玩笑地说。 “我也这么想。”我说,“但我也说不准,关于全吸血鬼的事,暮先生有很多没告诉我。那些事你都可以写本书了。” “如果他攻击的话,你准备怎么办?”埃弗拉问,“动起手来我们有机会吗?” “如果公平较量,我们肯定不是对手。”我说,“但如果用见不得人的手段……”我掏出一柄锈迹斑斑的长长的杀猪刀,让埃弗拉看了看,然后又把它塞回到衣服下。 “从哪儿搞来的?”埃弗拉倒抽了口冷气。 “今天我到屠宰场里转了转,熟悉一下地形,看见这把刀在后院的一个箱子里。它锈得太厉害了,我想是没用了。” “你要用这个?”埃弗拉小声问道。 我点点头。“我要割断他的喉咙,”我轻声说,“等他行动时,我就……”我咬紧牙关。 “你认为你能做到吗?他动作很快。如果失手,就不可能有第二次机会了。” “他没有准备,”我说,“我会成功的。”我看着埃弗拉,“我们说好了一起行动,但到时候,我想一个人去。” “不行!”埃弗拉嘶声道。 “必须这样。”我说,“你没法跟我那样快速移动,如果跟来,只会碍事。而且,”我补充道,“如果事情不顺利,我失败了,你还能有机会再对付他:等到白天,在他睡觉的时候杀了他。” “也许这是最好的办法,”埃弗拉说,“也许我们俩都该等等。我们到这儿来的主要原因只是证明他是凶手。如果他真杀了胖子,我们就有了证据。我们为什么不等到——” “不,”我轻声说,“我不能让他杀那个人。” “你对他一无所知。”埃弗拉说,“记得我说的吗:那六个人可能是罪有应得?也许这家伙也是个坏蛋。” “我不管,”我固执地说,“我同意跟着暮先生,是因为他说他并不邪恶,他并不杀人。但如果他是那个凶手,那么我,一直相信他帮助他的我,就也成了帮凶。我没法阻止那六场谋杀——但我能制止第七场,我一定会。” “好吧,”埃弗拉叹了口气,“按你想的做吧。” “你不会插手?” “不,我不会。”他发誓说。 “即使在我遇到麻烦,看上去需要帮助的时候?” 他犹豫了一会儿才点了点头。“好吧,即使在那种时候。” “你真是好朋友,埃弗拉。”我紧握他的手,说道。 “你这么认为吗?”他苦涩地笑了,“待会儿事情砸了,你被暮先生抓住,尖叫着喊救命,而我只是袖手旁观。那时候,再看你会认为我是怎样的朋友吧!” 第十四章 十二月二十二日晚,暮先生行动了。 那会儿埃弗拉在盯梢。我在旁稍事休息,放松一下眼睛——即使是半吸血鬼,在长时间凝视后眼睛也会酸痛——突然埃弗拉惊跳起来,抓住我的脚脖子。 “他动了!” 我跳上前,正好看见吸血鬼跳到屠宰场的屋顶上,撬开一扇窗户,迅速地溜了进去。 “动手了!”我哀叹一声,准备行动。 “等等,”埃弗拉说,“我跟你一起去。” “不!”我厉声说,“我们已经商量过了,你发誓说——” “我不会一路跟着,”埃弗拉说,“但我不想就这么坐在这儿,一个人担心得快疯了。我在屠宰场里等你。” 没时间争辩了。我随便点了一下头,开始飞奔。埃弗拉以最快的速度跟在我身后。 跑到打开的窗前,我停下来,仔细倾听吸血鬼的动静。静悄悄的。埃弗拉来到我身旁,上气不接下气。我爬了进去,埃弗拉随后。 我们进了一间狭长的屋子,里面堆满管子。地板上满是尘土,暮先生的脚印清晰可见,我们跟着脚印来到门边。这扇门连着一条铺有花砖的通道,暮先生穿过房间时沾在脚上的灰在花砖上标出了他行进的路线。 我们跟着灰印,经过通道,走下一段楼梯,来到屠宰场一个僻静的角落——工人们几乎都聚集在另一头——但我们还是小心翼翼地移动着:可不能在如此紧要的关头被发现。 脚印越来越淡,我担心会失掉吸血鬼的踪迹——我可不想在屠宰场里盲目地乱找——我加快了脚步。埃弗拉紧跟着。 转过一个拐角,我看到一件熟悉的红斗篷,马上住了脚,拉着埃弗拉退到吸血鬼看不到的地方。 我用嘴形示意:“别说话。”然后小心地溜到拐角处,看暮先生要干什么。 吸血鬼躲在堆放在墙边的纸盒子后面。没看到其他人,但有脚步声临近了。 胖子出现在门口,吹着口哨,翻看着手中笔记板纸页上的记录。他停在一扇大自动门前,按了墙上的一个按钮。门发出尖锐的吱吱嘎嘎的声音,缓慢地提了上去。 胖子把笔记板挂在墙面的钩子上,走了进去。我听到他按了另一边的按钮。门吱吱嘎嘎地以同样缓慢的速度落了下来。 暮先生急冲上前,从门下滑了进去。 “回到那有管子的房间藏起来。”我告诉埃弗拉。他开始抱怨。“就这么办!”我打断他,“你留在这儿,他出来时会看到的。如果我成功地阻止了他,我会到那儿去找你;如果……”我紧握他的手,“认识你真好,埃弗拉。” “小心,达伦。”埃弗拉说。我能看出他眼中的忧惧,那不是为他自己担心,而是为我。“祝你好运。” “我不需要运气,”我勇敢地说,拔出我的刀,“我有这个。”我又握了一下他的手,然后飞跑过通道,伏身在地,从门缝下滚了进去。门在我身后合上了,把我、胖子和吸血鬼关在了里面。 满屋子动物的尸体,挂在从天花板垂下的钩子上。这是间储藏鲜肉的冷冻室。 血腥味令人作呕。我知道那只是些动物的尸体,但总忍不住觉得它们是人。 头顶的灯光出奇地明亮,我得小心移动:一丝影子可能就意味着我的末日。地板滑腻腻的——是水?是血?——我每走一步都得留神。 灯光和血液辉映,在尸体上抹上了一种奇怪的粉色光晕。在这样的地方,你不会想成为素食者! 有一会儿,除了尸体,我什么也看不见。然后我看到了暮先生和胖子。我调整步子,跟着他们。 胖子停了下来检查一具尸体。他一定感到很冷,因为他尽管戴着手套,还是往手里哈气取暖。检查完后,他拍拍那死动物——尸体晃动起来,钩子吱嘎作响——开始吹口哨,调子和他在外面吹的一样。他又走动起来。 我开始缩短和暮先生之间的距离——我不想离得太远——突然胖子弯下腰,检查地板上的什么东西。我急忙后退,担心他会看到我的脚,而就在这时,暮先生向他逼近了。 我无声地咒骂着,向前跑去。如果暮先生留心,他是会听见的,但他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前面的人身上。 我在吸血鬼身后几米处停住,抽出那柄锈刀。现在是最佳的进攻时间——吸血鬼静静地站着,紧盯着胖子,丝毫不知我就在身侧。理想的靶子——但我不会进攻,我要等暮先生先行动。在他行动之前,我不愿相信他就是凶手。正如埃弗拉所说:人死不能复生。现在可不是犯错的时候。 胖子弯腰细看着引起他注意的东西,那几秒就像几小时那么长。终于,他耸耸肩,直起身来。暮先生发出嘶嘶的声音,绷紧了身体。我举起刀。 胖子一定听见了什么,抬头向上看去——方向错了,应该向后看——暮先生跳了起来。 我虽然早就料到了他的行动,但还是错过了时机。如果我和吸血鬼同时跳出,就能劈中目标:他的喉咙。但我迟疑了,虽然不到一秒,可是机会已经错失了。 我大叫一声,跳了出去。我之所以叫喊,部分是因为想吓住暮先生,部分是因为自己非常害怕。 喊声使暮先生迅速地转过身来,眼睛因惊讶瞪得出奇地大。由于没有向前看,他笨拙地撞到胖子身上,俩人一起滚倒在地上。 我扑到暮先生身上,举刀砍了下去。刀锋陷进了吸血鬼的左上臂,深深地咬进肉里。他痛苦地吼叫一声,想把我推下去。我按住他——他处于不利位置,尽管他比我重,力气比我大,都没有用——抽回手臂,想用尽全力来给他致命一击。 那致命的一刀没有劈下。因为我扬起手臂时,刀碰到了某个人身上,某个跳下的人身上。他尖叫一声,以最快的速度滚开了。 那一刻我忘了吸血鬼,向后看着那滚开的身形。在他停止滚动、站起身来之前,我只能看出那是个男人。 而当他站起来看着我时,我发现自己真希望他一路滚出房间。 他看上去真可怕。高高的个子,又肥又大,穿着一件从头到脚雪白的长袍,在滚动中染上了些灰尘和血迹。 跟他雪白长袍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他的皮肤、头发、眼睛、嘴唇和指甲。他皮肤上有一块块的紫色瘢痕,其余地方则是闪亮的暗红色,好像浸泡在血液里。 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怪物,但我可以马上断定他是个邪恶的家伙。他的表情、站姿、狞笑的样子、红得异常的眼睛中疯狂的神情,还有那猩红的嘴唇和尖利狰狞的牙齿奇Qīsuū.сom书,都表明了这一点。 我听到暮先生咒骂着,挣扎着站起。他还没起身,白衣人便怒吼一声,以人类难以想像的速度向我冲来,低头撞了我一下。这一下几乎戳穿了我的肚子,我差点晕了过去。 我向后飞了出去,把暮先生撞倒在地。 白衣人尖叫一声,犹豫了片刻,好像在考虑再一次进攻。然后他高高跃起,抓住一具尸体,借力上了窗台——这时我才意识到房间顶部四面都是窗户——砸烂了玻璃,溜走了。 暮先生又咒骂了几声,把我推开。他踩着尸体跳上窗台,这一下牵动了左臂的伤口,疼得他皱了皱眉。他在那儿待了一会儿,凝神倾听。然后他的头垂了下来,肩膀也耷拉了。 胖子——刚才一直像孩子一样哭泣着——现在四肢着地,想偷偷爬走。暮先生注意到了。他最后向窗外投去绝望的一瞥,跳下来,急急向正努力站起的胖子走去。 我无助地看着暮先生把胖子拽起来,怒视着他:如果他现在准备杀死胖子,我已经无力相助。我的肋骨像被一头公羊撞了一下,连呼吸都疼痛难忍,移动更是不可能了。 但暮先生并没想杀人,他只是冲胖子的脸吹了一口气。胖子的身体僵直了,然后他滑到地板上,失去了知觉。 暮先生猛地转过身,向我走来,眼中燃烧着怒火,就像我以前见到的那样。我开始为自己的生命担心。他一把揪起我,把我像个玩偶一样摇晃着。 “你这个笨蛋!”他怒吼道,“好管闲事的傻瓜!你知道你干了什么?你知道吗?” “我……只是……想阻止……”我费力地说,“我以为……” 暮先生逼近我的脸,咆哮着:“他逃走了!就是因为你他妈的瞎搅和,一个疯狂的杀人犯逃走了,像跳华尔兹一样轻松,没受任何惩罚!我本来有机会阻止他,而你……你……” 他说不下去了,愤怒攫住了他的舌头。他把我扔到地上,转身走开,蹲在一旁,咒骂,呻吟——有时似乎都要哭了——毫不掩饰他的沮丧之情。 我看看吸血鬼,看看沉睡的胖子,还有那破碎的玻璃窗,意识到(这并不困难)我犯了个可怕的——也许是致命的——错误。 第十五章 长时间的静默,气氛很紧张,每一分钟都那么漫长。我摸摸肋骨——没有断。我站起来,紧咬牙关,身体内疼得像火烧。以后几天可得当心了。 我挪到暮先生身边,清了清嗓子。“那家伙是谁?”我问道。 他瞪着我,摇摇头。“傻瓜!”他咆哮道,“你在这干吗?” “不让你杀他。”我说,指指胖子。暮先生瞪着我。“新闻报道了六个受害者,”我解释说,“我以为你是凶手。我跟着——” “你以为我是凶手?”暮先生怒吼起来。我闷闷地点点头。“比我想的还蠢!你就这么不相信我——” “我还能怎么想?”我叫道,“你什么也不告诉我。每天一到晚上就消失了,从来不说去哪儿,去干什么。你说,当我知道六个人被吸干血的时候,我还能想什么?” 暮先生看上去很吃惊,然后变得若有所思,最后他微微点点头。“没错,”他叹息道,“一个人要想得到信任,得首先信任别人。我本来不想让你知道这些血腥的事实。我不该瞒你,是我的错。” “没关系。”我说,被他缓和的态度吓了一跳,“我想我也不该像这样跟踪你。” 暮先生瞥到了刀。“你想杀我?”他问道。“是的。”我有些尴尬地说。 让我吃惊的是,他干涩地笑了。“你是个莽撞的小伙子,山先生。但这一点我在收你做助手时就知道了。”他检查了一下手臂的伤口,“我想我应该谢谢老天,没伤得更糟。” “你没事吧?”我问道。 “死不了。”他说,把唾液抹到伤口上治伤。 我抬头看着破碎的玻璃窗。“那是谁?”我又问。 “不该问是‘谁’,而该问是‘什么’。他是个吸血魔,名叫莫劳。” “什么是吸血魔?” “这说起来话就长了。我们没有时间,以后——” “不,”我坚定地说,“就是因为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今晚我几乎杀了你。现在就告诉我,这样将来就没有误会了。” 暮先生犹豫了一下,然后点点头。“好吧,”他说,“在这儿说也一样。这儿没人打扰,但我们不能久留。事情的发展不尽如人意,我得好好想想,重新计划。我简单说说,不要问不必要的问题。” “我会的。”我发誓说。 “吸血魔是……”他试图寻找合适的词,“很久以前,许多吸血鬼看不起人类。他们猎杀人类就像人类捕杀动物一样,吸血鬼在一星期里吸干几个人的血根本不足为奇。渐渐地,我们觉得这样不对,于是确立法律,禁止滥杀。” “大多数吸血鬼同意遵从法律——如果我们不杀人,也就不易被人类发现——但有些吸血鬼却觉得这样做背叛了我们的事业。他们认为人类生存在这个星球上就是让我们捕杀的。” “他们疯了!”我叫道,“吸血鬼开始也是人。太——” “好了,”暮先生打断我,“我只是在解释那些吸血鬼是怎么想的,并不想谴责他们的行为。” “七百年前,分歧激化了。七十个吸血鬼脱离群体,宣布另成一族。他们自称为吸血魔,建立了自己的律条和统治机构。” “基本上,吸血魔认为从人类身上吸血而不杀死他们是不对的。他们觉得吸干一个人的血,吸取他们的精神是高尚的行为——就像你喝萨姆·格雷斯特的血,保有他的记忆那样——而像虱子一样吸少量人血则是丢人现眼的。” “所以他们总是杀死那些被他们吸血的人?”我问。暮先生点点头。“这太可怕了!” “没错。”吸血鬼说,“吸血魔脱离群体的时候,大多数吸血鬼也这么想。于是一场大战爆发了。很多吸血魔被杀,许多吸血鬼也战死了,但我们占了上风。我们本可以消灭他们,要不是……”他苦涩地笑了,“我们试图保护的人类来干涉的话。” “这是怎么回事?”我问道。 “许多人知道吸血鬼,但只要我们不杀他们,他们就对我们睁一只眼闻一只眼——他们害怕我们。但当吸血魔大量屠杀人类的时候。他们陷入了恐慌,开始反击。不幸的是,他们分不清吸血魔和吸血鬼,所以两边都杀。” “我们能对付吸血魔,却应付不了常人。他们几乎使我们灭绝了。最后,王子们与吸血魔签署了停战协定:如果他们停止滥杀,我们就不再干涉。他们只能在需要进食的时候杀人,而且得尽力不让人类知道。” “停战协定生效了。当人类意识到他们安全后,就不再追杀我们。吸血魔远走他乡,避开我们——这也是协定的一部分——这样,几个世纪来,除了偶有冲突和决斗外,我们基本上没跟他们打过交道。” “决斗?”我问。 “吸血鬼和吸血魔的生活很粗野。我们不停地竞争战斗,测试自己。人类和动物是有趣的对手,但如果吸血鬼想真正地挑战自我,就得和吸血魔作战。吸血鬼和吸血魔相互决斗,不死不休,是很平常的事。” “那很蠢。”我说。 暮先生耸耸肩。“这就是我们的生活方式。”他继续说,“随着时间的流逝,吸血魔有了很大的改变。你应该已经注意到那红色的头发、指甲和眼睛?” “还有嘴唇,”我补充说,“还有紫色的皮肤。” “发生这样的变化是因为他们比吸血鬼喝的血多。大多数吸血魔的颜色没有莫劳这样深——他喝的血实在太多了——但他们都有相似的特征;年轻的吸血魔除外——颜色要几十年的积累才能渗进去。” 我思忖着。“那么吸血魔是邪恶的了?就是他们让吸血鬼得到了这么坏的名声?” 暮先生若有所思地摸着脸上的疤。“说他们邪恶并不完全正确。对于人类来说,他们很邪恶。但对吸血鬼来说,他们是误入歧途的兄弟,而不是邪恶透顶的狂魔。” “什么?”我简直不相信他居然替吸血魔辩护。 “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这个问题。”他说,“你已经习惯了人血,不是吗?” “是的,”我说,“可是——” “你还记得开始时,你是怎样抗拒的吗?” “是的,”我又说,“可是——” “对许多人来说,你,一个年轻的喝人血的半吸血鬼,是邪恶的。”他说,“你想想,如果你真实身份暴露的话,是不是马上就有人要杀你?”我咬着下嘴唇,思量着他的话。 “别曲解我的意思。”暮先生说,“我并不赞成吸血魔和他们的行为,但我也不认为他们是邪恶的。” “你是说杀人没关系?”我警惕地问。 “不,是说我能理解他们的想法。吸血魔因为他们的理念而杀人,而不是因为他们喜爱杀人。在战场上杀人的人类士兵并不邪恶,不是吗?” “那不一样。”我说。 “但界限很模糊。对于人类来说,吸血魔很邪恶,明白而简单。但对于吸血鬼来说——你现在也属于吸血鬼一族——就没法那么简单下结论了。这两者的性质很相似。” “而且,”他补充说,“吸血魔也有优点。他们勇敢忠诚,从不食言——只要发了誓,就从不违背。如果一个吸血魔撒了谎,他的同类一旦发现,二话不说就会把他处决。他们有缺点,而且我个人并不喜欢他们,但邪恶?”他叹息道,“这很难说。” 我皱着眉头。“但你准备杀死这一个?”我提醒他。 暮先生点点头。“莫劳不是普通的吸血魔。他疯了,毫无控制,滥杀无辜,只是为了满足个人疯狂的欲望。如果他是吸血鬼,将军们就会处决他但吸血魔对他们不幸的同类却心慈手软,他们厌憎杀死同类。” “一个吸血魔如果丧失理智,只会被放逐。只要他避开同类,他们就不会阻止或伤害他。他是——” 一声呻吟使我们俩跳了起来。回头看去,我们发现胖子动弹了。 “来吧,”暮先生说,“我们到房顶上去,边走边说。”我们离开冷冻室,原路返回。 “莫劳已经游荡好几年了,”暮先生说,“通常疯了的吸血魔支撑不了这么久,他们会犯一些愚蠢的错误,很快就会被人类抓住杀掉。但莫劳很狡猾,他还有足够的理智,在杀人时不留痕迹,并把尸体掩藏起来。你知道那个荒诞说法吧:吸血鬼除非受到邀请,否则不会进屋。” “是的,”我说,“但我从来都不相信。” “你也不该相信。但跟大多数神话传说一样,它还是有一定的事实根据。吸血魔从不在人类的家里杀人。他们把猎物抓到外面杀死,进食后再把尸体藏起来,或者伪造伤口,使死者看上去像是意外死亡。发疯的吸血魔——都忘了这些基本规则,但莫劳记得。所以我知道他不会在家里袭击那人。” “你怎么知道他会袭击那个人?”我问。 “吸血魔们很传统,”暮先生解释说,“他们预先选好猎物。在那人睡觉的时候偷偷溜进他房里,做好标记——在左脸上轻轻划三道。你看到胖子脸上的标记了吗?” 我摇摇头。“我没看。” “就在他脸上,”暮先生确定地告诉我,“很轻微——胖子也许觉得自己在睡觉时抓伤的——但只要知道如何辨认,就错不了,因为标记总在一个地方,有着同样的长度。” “这也就是我跟着胖子的原因。那一晚之前,我还是盲目地在城里乱找,希望能偶然发现莫劳的踪迹。我碰巧看见胖子,就跟上了他。我知道攻击只可能发生在屠宰场或者在下班的路上,所以就等待莫劳行动。”吸血鬼的脸阴了下来,“然后你就插了进来。”他的声音里满是遮不住的苦意。 “你能再找到莫劳吗?”我问。 他摇摇头。“找到带标记的人,完全是难以置信的好运气,不可能再次发生。而且,尽管莫劳疯了,他可不是傻子。他会放弃选中的人,逃离这座城市。”暮先生闷闷不乐地叹口气,“我想只能就此罢手。” “罢手?你不打算再找他了吗?”我问道。暮先生摇摇头。我在平台上停住脚——马上就要到堆有管子的房间了——惊异地看着他。“为什么?”我嚷道,“他是个疯子!会杀人的!你得——” “不关我的事,”吸血鬼轻声说,“本不该由我来操心莫劳这种家伙的事。” “那你为什么要卷进来?”想着疯狂的吸血魔可能会杀死人,我喊道。“将军们不能管这种事。”暮先生说,“因为害怕引起全面的战争,他们不敢采取行动,消灭发疯的吸血魔。我说过,吸血魔很忠诚,杀了他们一个,他们就会报复。在公平决斗中杀死吸血魔没有关系,但如果将军杀了一个疯狂的吸血魔,他的同类就会觉得必须反击。” “我插手这件事,是因为这座城市是我出生的地方,是我做人时居住的地方。虽然我认识的人早就死了,我还是觉得有责任——这儿是我认之为家的地方。” “盖伏纳·波尔知道情况。当他获悉莫劳在这儿,就去找了我。他认为我不会坐视,让一个疯狂的吸血魔制造混乱——他猜得不错。他的行为不够光明正大,但我不怪他——处在他的位置,我也会这么做的。” “我不明白。”我说,“将军们好像想避免战争。” “确实是。” “但如果你杀了莫劳,难道——” “不,”他打断我,“我不是将军,只是个吸血鬼,跟别人没有任何牵连。如果吸血魔知道我杀了莫劳,只会来追杀我,而不会牵涉到将军。这只会是场个人恩怨,而不会导致战争。” “我明白了。现在,你的城市安全了,你就不想再管了,是吗?” “是的。”暮先生简短地说。 我不能同意暮先生的做法——我会把莫劳一直追到世界的尽头——但我能够理解,他只是在保护“他”的人——现在既然危险已经解除,吸血魔就不再是他的问题。这是典型的吸血鬼式逻辑。 “我们现在怎么办?”我问,“回马戏团,把这一切都忘掉?” “没错。”他回答,“莫劳以后再也不会来这座城市。他逃回暗夜的世界,而我们则回去继续原来的生活。” “直到下次。”我说。 “我只有一个家乡,”吸血鬼回答说,“绝不可能有下次。走吧。如果还有问题,我以后再回答你。” “好吧。”我顿了顿,“我们说的不再相互隐瞒重要事情的话,还有效吗?你以后会相信我,把事情告诉我吗?” 吸血鬼笑了。“我们以后会互相信任。” 我也笑了,跟着他走进堆放管子的房间。 “为什么刚才没看见莫劳的脚印?”沿着我们先前进楼的痕迹进屋时,我问道。 “他走的路线不同。在他行动之前,我不想靠近他,以免被发现。” 在爬出窗户之前,我想起了埃弗拉。“等等!”我把暮先生叫了回来,“我们得找找埃弗拉。” “蛇娃也知道这事?”暮先生哈哈大笑,“那就快点找,但别指望我对他把故事再讲一遍。细节就由你处理了。” 我四处找我的朋友。 “埃弗拉。”我轻声喊,没有回答。我提高了声音:“埃弗拉!”他藏到哪儿去了?我在地上看到一行单独的脚印,通向一堆管子下面。  “埃弗拉!”我又叫了一声,沿着足迹走去。也许他看见我和吸血鬼在一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没事了,”我喊道,“暮先生不是凶手,是另一个——” 我的脚踩到了什么,发出破碎的尖厉声音。我后退一步,弯下腰,把那东西捡了起来,仔细察看。当我意识到那是什么的时候,心猛然一沉——那是手机的残片。 “埃弗拉!”我尖声大叫,向前猛冲。前面有打斗的痕迹——地上灰痕狼藉,好像有人在上面厮打过。尘土还在空中飘荡。 “怎么啦?”暮先生问道,警惕地走了过来。我给他看了手机的残片。“埃弗拉的?”他猜测说。 我点点头。“一定是吸血魔把他抓走了。”我惊惧地说。 暮先生叹了一口气,垂下头。“那埃弗拉一定完了。”他直截了当地说。我放声大哭的时候,暮先生始终低着头。 第十六章 我们一回到旅馆,暮先生马上退了房,以防工作人员注意到埃弗拉不见了,或者吸血魔迫使埃弗拉说出了我们的住处。 “万一埃弗拉逃出来,到哪儿去找我们呢?”我问。 “我想他不可能逃出来。”暮先生抱歉地说。 我们住进了另一家旅馆,离原先的不远。一个神情肃穆、脸有疤痕的男人,带着个心慌意乱、身着海盗服的孩子,在如此尴尬的时间登记住宿,是够让接待员奇怪的,但他没有表现出来。 我求暮先生再告诉我一些吸血魔的事。他说他们从不喝吸血鬼的血——我们的血对于吸血魔和其他吸血鬼来说都是有毒的;他们活得比吸血鬼稍长一点,虽然这种差距微乎其微;他们很少吃食物,愿意靠鲜血维持生命,但只在没办法的时候才喝动物的血。 我仔细听着。把注意力集中在另一件事上,就能少想埃弗拉。但等到曙光来临、暮先生上床、我独自一人时,我脑海中又纷纷扰扰,发生的事便又历历在目。 我眼睁睁地看着太阳升起。我很疲劳,但是睡不着。我怎么面对那确实在等待的噩梦呢?我为自己准备了丰盛的早餐,但只吃了一小口,就胃口全无,我把它们一股脑儿倒进了垃圾桶。我打开电视,不停地换台,可根本不知道放的是什么。 我不停地想,这只是个梦。埃弗拉不可能死去。我只是在跟踪暮先生时睡着了,做了个梦。埃弗拉随时都会把我摇醒。我会告诉他我的梦,我们两个会大笑一场。“你可没那么容易把我甩掉。”他会咯咯地笑着说, 但这不是梦。我亲眼看见了吸血魔。他绑架了埃弗拉,要么已经杀了他,要么正准备杀他,我必须面对这些事实。 问题是,我不敢面对。我担心如果面对,我就会变疯。所以,我拒绝接受事实,拒绝想办法应付,而是把事实深深埋藏起来,不让它来烦扰我——我去找黛比,也许她能使我高兴点。 黛比正在广场上玩。夜里下了很大的雪,她和一些孩子们在堆雪人。这么早看见我,她很吃惊,但也很高兴。她把我介绍给她的朋友们,他们好奇地打量我。 “想散散步吗?”我问。 “等我堆完雪人好吗?”她回答说。 “不,”我说,“我很烦,想走走。不然我晚些时候再来。” “那好吧,我就来。”她惊诧地看看我,“你还好吧?你的脸白得像张纸,还有你的眼睛……你哭了吗?” “我刚才切了洋葱。”我撒了个谎。 黛比转向她的朋友。“回见。”她说,然后挽住我的胳膊,“想去什么特别的地方吗?” “不。”我说,“你领路吧,我跟着。” 我们默默地走着,很少交谈。然后黛比拽拽我的胳膊,说:“我有个好消息。我问过我爸妈,你能不能在圣诞前夜来帮忙装饰,他们说可以。” “太好了。”我说,挤出了一个微笑。 “他们还邀请你共进晚餐呢。”她说,“他们本来还想请你圣诞节也来的,可我知道你准备参加旅馆的晚宴。而且,我想你爸爸不会让你来,不是吗?” “是的。”我轻声说。 “但圣诞前夜没问题,是吧?”她问道,“埃弗拉也可以一起来。我们早早吃饭,下午两三点就吃,这样我们就有很多时间装饰圣诞树了。你能——” “埃弗拉不能来。”我简短地说。“为什么?” 我努力想找一个合理的谎言。最后我说:“他得了流感,躺在床上不能动。” “他昨天看上去还很好呢。”黛比皱了皱眉,“昨晚我看见你们两个出去。他看上去——” “你怎么会看见我们?”我问。 “我在窗口看见的。”她回答说,“这不是我第一次看见你们在天黑后出门了,以前我没提,是因为我觉得如果你想让我知道,你就会告诉我你们去干什么。” “偷看别人可不好。”我厉声说。 “我没有偷看!”我的口吻和指责伤害了黛比。“我只是碰巧看见。如果你是这种态度,就忘了圣诞前夜吧。”她转身准备离开。 “等等,”我抓住她的胳膊,“对不起。我只是心情不好。我不太舒服,也许被埃弗拉传染了。” “你看上去是不对劲。”她的脸色缓和了。 “我们出去,只是去接爸爸,”我说,“我们在他下班后去找他,一起吃点东西,或者看场电影。我本该邀你一起去,但谁知道我爸爸怎么想。” “你该给我们介绍介绍。”黛比说,“我敢说只要有机会,我一定能让他喜欢我。” 我们又开始散步。 “那么,圣诞前夜怎么样?”她问。 我摇摇头。跟黛比和她父母共进晚餐是我现在最不想考虑的事。“我会再通知你,”我说,“我不敢肯定我们那时候还在不在这儿。我们可能又要出发了。” “可是圣诞前夜就在明天!”黛比叫道,“你爸爸应该已经告诉你他的安排了吧。” “他很古怪,”我说,“喜欢把事情留到最后一分钟才说。可能现在我散完步回去,就发现他已经收拾停当,准备出发了。” “埃弗拉生病了,他没法走。”她说。 “他如果想走,就能走,就会走。”我告诉她。 黛比皱着眉头,停住了脚步。一米左右的地方,有个下水管口,热气从铁格里冒出来。黛比走上前,站在格条上。“你不会不告而别,是吧?”她问。 “当然不会。”我说。 “如果你什么也不说就消失的话,我会生气的。”我看见眼泪在她眼眶里打转。 “我发誓,如果我知道要走了,你也会知道。我以名誉担保。”我在胸口画了个十字。 “到这儿来。”她说。她把我拉近了,紧紧地拥抱着我。 “你为什么这么做?”我问。 “用得着理由吗?”她笑了,然后指指前方,“我们在前面那个拐角转弯,就能回到广场。” 我挽起黛比的胳膊,想陪她回去。然后我记起我们换了旅馆。我回到广场,就得回原来的旅馆去。如果她看到我偷偷溜走,会起疑心的。“我想再走走,”我说,“我明早打电话,告诉你我能不能来。” “如果你爸爸想离开,你就硬着点,让他留下来。”她提议说,“我真心希望你能来。” “我会尽力的。”我发誓说。我悲伤地看着她走到拐角,从眼前消失了。 突然,我听到脚下传来咯咯的轻笑。我透过铁格张望着,什么也没看见,但我确实听见了声音。然后阴影中传来一个声音: “我喜欢你的女朋友,达伦·山。”那声音咯咯地笑着。我马上知道了是谁在底下。“一道美味的菜肴。一定很美味,你说呢?看上去比你另一个朋友好吃多了,比埃弗拉好吃多了。” 是莫劳——那个疯狂的吸血魔! 第十七章 我跪了下来,透过铁条向下看。底下很黑,但几秒钟后,我模糊地看到了吸血魔肥大的身形。 “你女朋友叫什么名字,嗯?”莫劳问,“安妮?比阿特丽斯?凯瑟琳?黛安娜?埃尔莎?弗兰妮?杰拉尔丁?亨丽埃塔?艾琳?乔西——①『注:这一串名字的起始字母分别以A、B、C、D、E、F、G、H、E、J开头。』”他顿了顿,好像皱起了眉头,“不,等等。艾琳的起始字母是个E,而不是I。有什么女人名字以I开头吗?我一时还真想不出来。你怎么样,达伦?有主意吗?想得出来吗?”他念我的名字时声调很奇怪,听上去好像加仑。 “你怎么找到我的?”我屏息问道。 “很容易。”他身体前倾,小心地避开阳光,然后轻轻拍拍脑袋。 “只要动动脑子。”他说,“小莫劳的脑子多得用不完,啊,是的,用不完。我在你朋友——蛇娃身上略施小计,他就告诉了我,你们的旅馆在哪儿。我在外面扎下营:留心盯着。看到你和你的女朋友走过来,就跟着了。” “略施小计,什么意思?”我问道。 吸血魔放声大笑。“用我的刀。”他解释说,“我的刀,还有几片鳞片。明白了吗?鳞片。蛇娃身上的鳞片,钢琴的调儿②『注:英语中scale一词既有“鳞片”,也有“音调”的意思。』。哈!脑子,我告诉你,脑子!傻瓜可想不出这么好笑的笑话,这么有水平的笑话。小莫劳的脑子大得——” “埃弗拉在哪儿?”我捶打铁条,让他住嘴。我猛力拉拽铁条,想下去抓他,但铁条紧紧地嵌在路上。 “埃弗拉?埃弗拉·封?”莫劳在黑暗中似舞非舞地怪跳着。“埃弗拉被绑着呢,”他告诉我,“绑着脚倒吊着,血液直冲头部,像个猪崽一样吱吱叫,哀求我放了他。” “他在哪儿?”我绝望地问,“他还活着吗?” “告诉我,”他说,对我的问题置之不理,“你和吸血鬼待在哪儿?你们换了旅馆,不是吗?所以我没看见你们。还有,你在广场上干什么?不!”我刚要开口,他叫道,“别告诉我,别告诉我!莫劳的脑子够用,就像有人说的,都快从耳朵里流出来了。” 他住了嘴,两只小眼睛左盼右顾,然后打了个响指,高叫一声:“那个女孩!达伦的小女朋友!她住在广场附近,嗯?你想见她。她住哪儿?别告诉我,别告诉我!我会想出来的。我会抓住她。水灵灵的女孩,有很多血,不是吗?美味的、咸咸的血。我好像现在就尝到了。” “离她远点!”我尖叫着,“如果你靠近她,我就——” “闭嘴!”吸血魔吼叫起来,“别威胁我!我可不受你这样发育不良的半吸血鬼威胁!再这样,我就走,蛇娃可就完了。” 我控制住自己的情绪。“那是不是说,他还活着?”我颤声问道。 莫劳咧嘴笑了,摸摸鼻子。“也许活着,也许死了。你没法知道,不是吗?” “暮先生说吸血魔不能撒谎,”我说,“如果你告诉我他还活着,我就知道了。” 莫劳慢慢地点点头。“他还活着。” “你发誓?” “我发誓,”他说,“蛇娃还没死:绑着,吊着,像猪崽一样尖叫。我要留他到圣诞节做我的圣诞晚餐,是蛇娃,不是火鸡。你觉得我恶心吗,嗯?”他发出一阵狂笑。“明白吗?恶心。虽然不是精妙的笑话,也不错了①『注:蛇蛙(snakey)和火鸡(turkey),恶心的(foul)和家禽(fowl,火鸡是一种家禽)几个词的英文在发音上相近或相同,造成一种修辞效果。』。蛇娃就笑了。现在我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你处在他的位置,也会这么做的。倒吊着,像猪崽一样尖叫。” 莫劳说起话来不停地重复,令人心烦。“听着,”我说,“放埃弗拉走,求求你,他没有伤害你。” “他扰乱了我的计划!”吸血魔尖叫着,“我本来准备进食,那会是很棒的一餐。我会吸干那个胖子,活剥他的皮,把尸体吊在冷冻室里,跟其他的尸体挂在一起。杀掉一个毫无防备的可怜人,是多么伟大的一次运动,不是吗?” “埃弗拉没有妨碍你的事,”我说,“是我和暮先生。埃弗拉当时在外边。” “不管里边外边——反正不在我这一边。但他很快就会了。”莫劳舔舔猩红的嘴唇。“在我这一边,下了我的肚子。我从来没吃过蛇娃,很想尝尝。也许在吃之前,我会在他肚子里塞点东西,这样更有圣诞气氛。” “我要杀了你!”我大叫,再次猛力摇撼铁条,完全失去了控制,“我会抓到你,把你五马分尸,把你撕成碎片。” “噢,天哪!”莫劳哈哈大笑,装出很害怕的样子,“哦,我的上帝!讨厌的半吸血鬼娃娃,别伤害我。小莫劳是好人,求求你放了我吧。” “埃弗拉在哪儿?”我咆哮道,“把他带到这儿来,就现在,不然我——” “得了,”莫劳厉声说,“够了!我到这儿来,可不是让人来冲我大吼大叫的,绝对不是。如果我想挨骂,有很多地方可去,不是吗?现在你给我闭嘴,好好听着。”我费了很大力气,终于冷静了下来。 “好,”莫劳嘟囔着,“这样就好多了。你比大多数吸血鬼要聪明些。达伦·山还有点儿脑子,不是吗?当然跟我比还差点儿,但有谁比我还聪明呢?小莫劳的脑子大过……” “那么好吧。”莫劳手抠着下水道壁,向上爬了几米。“仔细听着。”现在他听上去很正常。“我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找到我的——不管我刮下多少鳞片,蛇娃都不肯告诉我——我也不想知道了。那是你们的秘密,就留着吧。我们都有秘密,不是吗,嗯?” “我也不计较那胖子的事了,”他继续说,“他只是一顿饭,在他待的地方还有的是。在人类的肉海里有无穷的鲜血。” “我甚至也不在乎你,”他哼着鼻子说,“我对半吸血鬼不感兴趣。你只是跟着主子,没必要为你劳神。我打算让你活着,你、蛇娃,还有那个胖子。” “但那个吸血鬼——那个拉登·暮。”吸血魔血红的眼睛里满是仇恨。“我只要他。他该识相点,别挡我的路。吸血鬼和吸血魔本来井水不犯河水!”他扯直嗓门大叫,“就算世界上最笨的笨蛋也知道!这是约好的,我们两者互不干涉。他违反了规则。他必须为此付出代价。” “他没有违反规则,”我大胆地说,“你疯了,在城里到处杀人。得有人阻止你。” “疯了?”我本以为莫劳会因此狂怒,但他只是咯咯轻笑,“是他告诉你的?疯了?小莫劳可没疯!我跟世界上任何一个吸血魔一样理智。如果我疯了,我会在这儿吗?你看见我嘴角冒白沫了吗?你听见我像个傻瓜一样胡言乱语了吗?嗯?” 我决定捧捧他。“也许你是没疯,”我说,“现在想想,你好像很聪明。” “我当然很聪明!小莫劳有头脑。有头脑的人怎么会疯呢,除非被疯狗咬了。你看见疯狗了吗?” “没有。”我说。 “那不就得了!”他胜利地宣布,“没有疯狗,所以莫劳没有发疯,懂了吗,嗯?” “懂了。”我小声说。 “他为什么要干涉我?”莫劳问道。他听上去很困惑,很暴躁。“我没惹他,没挡他的路,他为什么要来捣乱呢?” “这是他的城市,”我解释说,“他是人的时候,就住在这儿。他觉得有责任保护这儿的人。” 莫劳难以置信地瞪着我。“你是说,他是为了保护他们?”他尖叫道,“那些血液携带者?”他疯狂大笑。“他一定是个疯子!我还以为他想独享呢,或者我不当心杀了他亲近的人。我从没想过他这么做是因为……因为……” 莫劳大笑。“那不就结了。”他说,“我不能让这样的疯子在世上乱逛。根本不知道他接下来会干什么。听着,达伦·山。你看上去是个聪明孩子。我们做个交易吧,把这事解决了,怎么样?” “什么交易?”我怀疑地问。 “我们来个交换,”莫劳说,“我知道蛇娃在哪儿,而你知道吸血鬼在哪儿。一个换一个,怎么样?” “交出暮先生,换埃弗拉?”我讥讽地说,“这算什么交易?用一个朋友去换另一个?你觉得我会——” “为什么不会?”莫劳问道,“蛇娃是无辜的,不是吗?他告诉我,他是你最好的朋友。而吸血鬼却把你从家里,从家人身边带走了。埃弗拉说你恨他。”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说。 “就算是这样,”吸血魔继续说,“如果让你在两个里面选一个,你会选谁?如果他们两个都快要死了,而你只能救一个,你会救谁?” 我并没有考虑太长时间。“埃弗拉。”我老实说。 “那就得了。”莫劳用低沉的声音说道。 “但暮先生并没有生命垂危,”我说,“你想让我用暮先生去换埃弗拉,”我悲哀地摇摇头,“我不会这么做。我不会出卖他,把他引入陷阱。” “你不用把他引入陷阱,”莫劳说,“只要告诉我他在哪儿,告诉我旅馆的名字和房间号,其余的我来做。我在他睡觉的时候溜进去,完了事,就带你去找埃弗拉。我保证放你们两个走。想想,嗯?考虑一下,吸血鬼还是埃弗拉,你选吧。” 我又摇摇头。“不,没什么好考虑的。我愿意用自己交换,如果——” “我对你没兴趣!”莫劳尖声大叫,“我要的是吸血鬼。一个傻乎乎的半吸血鬼娃娃有什么用?又不能喝血。除了杀了你,没有别的好处。要不交出暮老鬼,就没有交易。” “那就没有交易。”我说。想到我的话对埃弗拉意味着什么,我的喉头哽咽了。 莫劳厌憎地啐了我一口,啐声在下水道里回荡。“你是个笨蛋,”他咆哮起来,“我还以为你挺聪明呢,其实你笨透了。算了,我自己也能找到吸血鬼,还有你的女朋友。我要杀了他们,然后再杀了你,等着瞧吧。” 吸血魔松开手,落入了黑暗中。“记着,达伦·山,”他从管道里滑走时高叫着,“圣诞的时候,当你咬着火鸡和火腿的时候,你知道我会啃着什么,不是吗?”他得意地走了,笑声在管道里听上去阴森恐怖。 “是的。”我轻声说。我确切地知道那时他会吃什么。 我站起身来,擦干脸上的泪水,准备去叫醒暮先生,告诉他我遇到了莫劳。几分钟后,我爬上了一个防火梯,在屋顶上飞奔,以防吸血魔逗留在附近跟着我。 第十八章 知道莫劳监视着旅馆,暮先生并不吃惊——他已经预料到这种可能——但他吃惊的是我竟然回广场去了。 “你在想什么?”他打断我说。 “你没有警告我要避开广场。”我回答说。 “我认为没必要说的。”他沉吟道,“什么东西能把你引回去呢?” 我觉得是告诉他黛比的时候了。在我解释的时候,他一言不发。 “女朋友,”他最后说,惊异地晃着脑袋,“你为什么觉得我会反对呢?你完全可以和女孩子交朋友。即使是全吸血鬼有时也跟常人相爱。这种事很复杂,不应该提倡,但并没有错。” “你不生气?”我问。 “我为什么要生气?我不管你心里的事,只要你行为得体:你没有许下实现不了的诺言,而且你始终很清醒,明白这关系是短暂的。令我担心的是,你和你女朋友的关系怎么会和吸血魔有牵扯。” “你觉得莫劳会去抓她吗?” “我觉得不会。”他说,“我想他会离开广场。现在我们知道他在那儿出现过,他会担心我们去搜查。但你得小心,天黑后别去找她。从后门进,避开窗户。” “我再见她没关系吗?”我问。 “没关系,”他笑了,“我知道你觉得我是个扫兴的家伙,但我从来不想有意令你难过。” 我感激地笑了。 “那么,埃弗拉,”我问,“他会怎么样?” 暮先生的笑容消失了。“我不知道,”他思忖了几分钟。“你真的拒绝用我去换埃弗拉?”他听上去好像觉得我编造了谎言来打动他“千真万确。”我说。 “为什么?” 我耸耸肩。“我们说过要互相信任,不是吗?” 暮先生侧转身,握拳掩嘴,咳嗽了两声。当他转身再次面对我的时候,他看上去很羞愧。“我大大低估了你,达伦,”他说,“下次不会了。选你当我的助手,我做了一个比我料想的更加明智的决定。有你在我身边我很高兴。” 他的夸奖让我觉得不自在——我不习惯吸血鬼说这么好听的话——所以我做了个鬼脸,试图显出不在乎的样子。“那埃弗拉怎么办?”我又问。 “我们要竭尽所能解救他。”暮先生说,“很不幸你拒绝用我来交换:如果我们知道莫劳会提出这样的要求,本可以设一个圈套。现在你已表示了对我的忠诚,他就不可能再次提出要求。我们打败他的最好机会已经失去了。” “但是还有希望,”他说,“今天是二十三号。我们知道在二十五号前,他不会杀埃弗拉。” “除非莫劳改变主意。”我说。 “不可能,出尔反尔不是吸血魔的特点。如果他说要到圣诞节再杀埃弗拉,就不会更改。我们还有两个晚上,可以搜寻他的巢穴。” “他可能在城市里的任何一个角落!”我叫道。 “我不这么看。”暮先生说,“他不在城市里,而是在城市下。他藏在地下的排水管里,这样就能避开阳光,随心所欲地自由行动。” “你没法肯定,”我说,“今天他可能只是为了跟踪我,才在那里面的。” “如果那样,”暮先生说,“就无法可想了。但如果他真把老巢建在地下,我们就有了一线机会:地下的空间不是那么大,声音更容易觉察。这虽然还是很困难,但至少有了希望。昨晚,我们可是毫无头绪。” “如果失败了,”他补充说,“我们一无所获……”他脸上露出坚定的神情,“我会去找我们危险的表兄,提出请求,做你这之前想跟他做的交易。” “你是说……?” “是的,”他严肃地说,“如果我们不能及时找到埃弗拉,我会用我的生命去交换。” 地下的空间比暮先生想的大得多,简直是没有尽头的迷宫。那些管道似乎通向四面八方,看上去毫无规律。有些大得足够直立前进,有些只能勉强屈身爬行。有很多在用,里面流着污水和废弃物;而那些干涸破裂的则是被废弃的老管子。 管道里臭气熏天。有一件事可以肯定:我们也许碰巧能听到莫劳和埃弗拉的声音或者瞥到他们的身影,但我们肯定闻不出他们的踪迹! 老鼠、蜘蛛和其他昆虫随处可见。但我很快发现,如果你忽视它们,一般说来它们也会忽视你。 “我真不明白为什么人类要这么多管道。”在几小时毫无结果的搜查后,暮先生严肃地说。我们似乎已经走过了半个城市,但当暮先生把头探出地面、察看位置时,发现我们只前进了远不到一公里。 “我想不同的管道是在不同的时期修的。”我说。我爸爸曾经为一家建筑公司工作,他对我解释过一点地下排水系统的事。“排水管用到后来,有些地方就老化了。一般说来,建新管道比修补旧的要省事。” “真浪费,”暮先生蔑视地嘟囔着,“这些该死的管子占的地方都够安置一座小城了。”他环顾四周。“看上去,”他说,“窟窿比完好的地方还多,真奇怪这城市没塌陷下来。” 又走了一会儿,暮先生停了下来,咒骂着。“你想歇歇吗?”我问。 “不,”他叹息道,“我们得继续。搜寻总比坐等好,这样我们多少还能控制自己的命运。” 在管道里,我们打着手电。我们需要一点光:漆黑一片,即使是吸血鬼也看不见东西。光线有可能使莫劳在我们还没找到他之前就看见我们,但我们必须冒这个险。 “在地下,不能用传心术找他,是吗?”在停下稍事休息时,我问道。屈身爬行使人特别累。“你不能找寻他的脑波吗?” 吸血鬼摇摇头。“我跟莫劳没有脑波联系。”他说,“找寻一个人的脑信号,需要双方进行某种类似雷达发射的过程。”他举起双手的食指,相隔半米左右。他摇摇右食指,“假如这是我。”然后动动左指,“这是高先生。多年前,我们就知道如何辨认彼此的脑波。如果现在我要找他,就发射类似雷达信号的一系列脑波。”他曲伸着右指。“当这些信号传到隆冬那里时,他大脑的一部分就会自动回复,即使他显意识里对此毫无觉察。” “你是说,即使他不想被找到,你也能知道他在哪儿?” 暮先生点点头。“所以大多数人拒绝让别人了解他们的脑波信号。你只能让你真正信任的人知道。这个世界上,远不到十个人能以这种力式和我进行相互联系。”他脸上浮现了些许笑意,“不用说,这些人中没有吸血魔。” 我不敢肯定是否完全理解了脑波的事,但我知道暮先生不能用这种方式找到埃弗拉。 又一个希望从清单中抹去了。 但这番交谈使我陷入了沉思。我确信一定有某种方法,能增加成功的几率。暮先生的计划——在管道里乱找,希望能偶然发现吸血魔——太不可能成功了。我们就不能做些别的吗?就不可能设下一个圈套,引莫劳上钩吗? 我把现时的注意力集中在搜寻上——如果我们真的碰巧遇上吸血魔,我可不想不明不白地就被抓了——但把其余的精力用来认真思索。 吸血魔说的某些话始终在我脑中盘旋,但我一时还想不明白。我仔细回想他所说的一切:我们谈到埃弗拉、暮先生、黛比,还有那个交易…… 黛比! 他用黛比挑逗我,说要杀了她,喝干她的血。当时我认为他只是随便威胁一下,但现在我越想越觉得他可能真对黛比有兴趣。 他躲在地下,可能饿了。以前他习惯于定期饮血,而这次我们扰乩了他的计划。他说要喝埃弗拉的血,但那是真的吗?吸血鬼不能喝蛇血,我希望吸血魔也不能。也许埃弗拉的血也不能喝。也许莫劳只能在圣诞那天杀死蛇娃,而不是像计划的那样喝他的血。他好几次提到黛比看上去有多美味。这是不是意味着埃弗拉看上去不好吃? 时间一点一滴地逝去,我脑中思绪翻涌。暮先生告诉我该回到地面上去时(他体内有他的生物钟),我什么也没说,以防莫劳正在跟踪我们而听见我们的对话。我们爬出管子,穿过街道,走过房顶,从旅馆的窗户溜了进去,一下子瘫倒在椅子上,精疲力竭,心情沉重。我始终一句话没说。 然后,我犹犹豫豫地咳嗽了两声,想引起吸血鬼的注意。“我想我有个计划。”我说,然后慢慢地向他道来。 第十九章 我打电话到黛比家,是杰西接的。我问是否能跟黛比通话。他笑了。“如果她起来了,就没问题。你知道现在几点吗?” 我看了一下表:还有几分钟才到七点。“噢,”我沮丧地说,“对不起,我没意识到。吵醒你了吗?” “没有,”他说,“我得到办公室去,所以跟平时一样。事实上,你刚巧逮住我——我刚要出门,电话就响了。” “明天就圣诞了,你还要工作?” “苦命人没休息。”他笑着说,“我只去几小时,在圣诞前把工作扫扫尾,有充裕的时间,不会耽误晚饭。说到晚饭,你会来吗?”“会的,”我说,“所以我打电话来,想告诉你们。” “太好了!”他听上去真的很高兴,“那么埃弗拉呢?” “他不能来。”我说,“他还是不舒服。” “太遗憾了。哎,要我叫醒黛比吗?我能——” “不用了,”我赶忙说,“只要让她知道我会去就行了。两点可以吗?” “没问题。”杰西说,“那么回见,达伦。” “再见,杰西。” 我挂上电话,径直上了床。刚才暮先生和我的长谈让我的脑袋现在还乱哄哄的,但我迫使自己闭上眼睛,想些好事。过了一会儿,我疲乏的身体飘了起来,进入了梦乡。我沉沉地睡到了下午一点,被闹钟叫醒了。 起床时肋骨还是很疼。肚子上莫劳撞的地方青一块紫一块,满是伤痕。走几分钟后没那么疼了,但我还是很小心,不做突然的运动,而且尽量少弯腰。 我好好洗了个澡,擦干身子后,又在浑身上下喷了些除臭剂——下水道的气味很难去掉。我穿上衣服,拿起一瓶葡萄酒,那是暮先生买的,让我带到黛比家去。 我按照暮先生的教导,去了黛比家的后门。唐娜打开门。“达伦!”她吻了吻我的两颊,说道,“圣诞快乐!” “圣诞快乐。”我回应说。 “你为什么不敲前门呢?”她问。 “我不想弄脏地毯,”我一边说,一边在门内的垫子上擦了擦鞋,“我的鞋上都是烂泥。” “你太傻了,”她微笑着说,“好像有人在圣诞还会在乎地毯似的。黛比!”她冲楼上喊,“这儿有个英俊的海盗要见你。” “嘿,”黛比从楼上走下来,跟我打了个招呼。她也吻了我的两颊。“爸爸告诉我你打过电话。包里是什么?” 我拿出那瓶酒。“晚餐时喝,”我说,“我爸爸让我带来的。” “噢,达伦,太好了。”唐娜说。她拿过酒,冲杰西喊道:“看达伦带来了什么。” “啊,酒!”杰西的眼睛亮了,“比我们以前的都要好。真是请对了人。以后该常常请他来。启瓶器在哪儿?” “等一会儿,”唐娜大笑着说,“晚饭还没准备好呢。我去把酒放到冰箱里。你们先去起居室待着,饭做好了,我就叫你们。” 在等的时候,我们玩了一会儿纸牌。黛比问我爸爸有没有决定离开。我回答说他已经决定今晚就动身。 “今晚?”她看上去很失望,“没人在圣诞前夜旅行,除非是回家。我真想到旅馆去,把他拖出来,然后——” “我们就是回家去,”我打断她,“妈妈和爸爸打算在圣诞节团聚,款待我和埃弗拉。他们本想给我们一个惊喜,但早上我在他打电话时听到了。所以我才那么早就给你打电话——我太激动了。” “哦。”我看出这个消息使黛比心烦意乱了,但她做出一副勇敢的样子。“那太好了。我想这是你能期待的最好的圣诞礼物了。也许他们能解决矛盾,重归于好。” “也许吧。”我说。 “那么这是你们在一起的最后一个下午了,”杰西说,“命运使小情人们不得不分开了。” “爸——爸!”黛比呻吟着,掐着杰西,“别说这种话!太羞了!” “这才是爸爸的作用,”杰西坏笑着,“我们的工作就是让女儿在男朋友面前丢脸。” 黛比冲他做了个鬼脸,但我能看出她喜欢受到这种关注。 晚饭棒极了。唐娜充分发挥了她多年的经验。火鸡和火腿简直入口即化;烤土豆又脆又香;蔬菜像棉花糖样甜。每样东西看上去都好极了,尝起来就更棒。 杰西说了几个笑话,我们忍不住哈哈大笑。唐娜表演了她的晚会绝技:在鼻子上顶一个小圆面包。黛比含着一口水,唱完了《平安夜》。然后轮到我表演了。 “晚餐太棒了,”我叹息说,“我甚至能把餐具也吃了。”在大家哈哈大笑时,我拿起一把勺子,把勺头咬下来,嚼成碎片,咽了下去。 三双眼睛几乎暴出了眼眶。 “你是怎么做的?”黛比尖叫道。 “巡回推销的时候,可不是光吸了点尘土。”我说,冲她眨眨眼。 “那勺子是假的!”杰西叫嚷着,“让他试试我们的。” “把你的给我。”我告诉他。他犹豫了一下,试了试自己的勺子,确定是真的,然后把勺子递给我。我很快把它吞了下去,吸血鬼坚硬的牙齿做这事轻而易举。 “难以置信!”杰西倒吸了一口气,疯狂地鼓掌,“让他再试试汤勺。” “住手!”杰西伸手去够长柄汤勺时,唐娜喝道,“这是成套餐具,很难配的。下回你就要让他试我祖母留下的名贵瓷器了。” “有什么不好?”杰西说,“我从来都不喜欢那些旧盘子。” “小心着,”唐娜拧着他的鼻子,警告说,“不然我会让你把这些盘子吃下去。” 黛比微笑着,身体前倾,捏了捏我的手。 “吃了勺子后,我觉得很渴,”我站起身来,开玩笑说,“我想是我的葡萄酒上场的时候了。” “太好了!”杰西欢呼起来。 “我去拿。”唐娜站起身来说道。 “不用,”我说,轻轻地把她推回座位里,“一下午你都在忙,现在作为交换,该让别人为你服务了。” “听见了吗?”唐娜满脸笑容,对那两位说道,“我要考虑用黛比去换达伦。他可有用多了。” “那好!”黛比哼着鼻子说,“明天没你的礼物。” 我笑着把酒从冰箱里拿出来,撕掉瓶口的锡箔。启瓶器在水槽里,我把它洗了洗,然后打开了酒瓶。我闻了一下——我对酒知道得不多,但这酒很好闻——找了四个干净的玻璃杯。我在口袋里摸索了一会儿,然后调弄了三个杯子,倒上酒,回到桌边。 “万岁!”看到我出来,杰西高叫着。 “你怎么呆这么长时间?”黛比问道。“我们都打算派出一支搜索队去找你了。” “拔塞子的时候花了点时间,”我说,“我不怎么会弄。” “你可以直接把瓶口咬掉。”杰西开玩笑说。 “我没想到,”我严肃地说,“下次我会这么做的,谢谢你的建议。” 杰西怀疑地看着我。“我差点就相信了!”他突然哈哈大笑,摆动着一根手指,“我差点就相信了。” 他的动作让我一时想起了吸血魔,但我很快把这念头赶了出去。我举起酒杯。 “请允许我向赫姆洛克一家敬一杯,”我说,“他们的名字虽然是毒药,但他们的好客绝对无与伦比。干杯!”我早先已经演练过这段祝酒词。就像我预想的那样,效果很好。他们先是呻吟,然后大笑着跟我碰杯。 “干杯。”黛比说。 “干杯。”唐娜说。 “一口喝干!”杰西咯咯笑着说。 我们一饮而尽。 第二十章 圣诞前夜的深夜,下水道里。 我们一连搜寻了几个小时,但感觉上时间更长。我们一身大汗,满身泥土,鞋和裤子全被污水浸透了。我们尽力快速前行,弄出了很大的声响。刚开始我的肋骨很疼,但后来最糟糕的时候过去了,现在弯腰扭身时,我已经很少觉察到疼痛。 “慢一点!”有好几次,暮先生嘶声说,“如果你再这样,他会听见的。我们得小心点。” “去他妈的什么小心!”我嚷道,“这是找到他的最后机会,我们得尽可能扩大搜查的地方。我才不在乎弄出多大的声音呢。” “但如果莫劳听见——”暮先生又开始说。 “——我们就把他的脑袋砍下来,把脑壳里塞满大蒜!”我咆哮道。然后我更快地向前走,弄出了更大的声响。 不一会儿,我们来到了一条大得出奇的管道面前。大多数管道中的水位都比昨晚高,因为地面的积雪融化了,但这条管道里是干的。也许它是在别的管道满溢的时候应急用的。 “我们在这儿歇歇。”暮先生说。他瘫倒下来。对于他来说,搜寻工作更困难,因为他比我高,得更费力地弯腰。 “我们没时间休息。”我厉声说,“你认为莫劳在休息吗?” “达伦,冷静点,”暮先生说,“我知道你很着急,但着急生气并不能帮助埃弗拉。我累了,你也是。不管怎么说,几分钟不会有什么差别。” “你并不关心,不是吗?”我气冲冲地说,“埃弗拉就在这儿的某个地方,受着折磨,也许都被烤了,而你就只关心你那两条老脚。” “我的两条腿是老了,”暮先生咆哮着,“而且是累了。我敢肯定,你也是。坐下来,别像个孩子似的。如果注定会找到埃弗拉,我们就能找到。如果……” 我愤恨地对着吸血鬼大叫大嚷,冲到他面前。“给我手电。”我说。我想把手电从他手里抢过来,我的在早些时候掉在地上摔碎了。“我自己走,你就坐在这儿休息吧,我自己去找埃弗拉。” “住手,”暮先生说,一把推开我,“你的行为简直令人难以容忍。冷静点——” 我猛力一夺,手电从暮先生手里飞了出去。但我没有接住,手电在管壁上撞碎了。我们陷入了完全的黑暗之中。 “你这个傻瓜!”暮先生咆哮道,“现在只能回去再拿一个备用的了。你浪费了我们的时间。我告诉过你要小心。” “闭嘴!”我叫道,狠狠地在吸血鬼的胸口推了一把。他重重地摔倒在地,我摸黑向后退去。 “达伦!”暮先生叫道,“你在干什么?” “我去找埃弗拉。”我说。 “不能!你不能一个人去!回来,扶我起来,我扭了脚。我们去拿更亮的手电,然后回来快点干。你不能摸黑找。” “我能靠听力,”我回答说,“我能感觉,而且我还能喊,埃弗拉!”我叫喊着,以此为证。“埃弗拉!你在哪儿?是我!” “住嘴!莫劳会听见的。回来,安静。” 我听到吸血鬼摸索着爬了起来。我深吸一口气,跑开了,跑进深深的管道里。然后我放慢速度,发现一根小管子,通向一条大管道,就弯腰爬了进去。暮先生的喊声变得越来越微弱了。我快快地又爬进一根管子。然后一根,又一根。五分钟后,我已经彻底失去了吸血鬼的踪迹。 我孤身一人。在地下。在黑暗中。 我颤抖起来,然后我提醒自己为什么要到这儿来:埃弗拉正处于危险之中。我用手摸索着,找寻大些的管道。 “埃弗拉,”我轻声叫道,然后清清嗓子,大声喊,“埃弗拉!是我,达伦!你能听见吗?我来找你了。如果你听得见,就大声喊。埃弗拉。埃弗拉?埃弗拉!” 我喊叫着,伸着双手摸索前进,不放过一点声音,眼睛是没用了——我现在正是夜魔最佳的攻击目标。 我不知道在地下待了多久——在管道里,没法知道时间。我也不知道方向——我可能只是在打转。我只是向前走,叫着埃弗拉的名字。我的双手被墙刮伤了,小腿和双脚又冷又湿,麻木不堪。 有时一丝气流拂过鼻翼,提醒着我上边的世界。每当闻到空气的味道,我就加快脚步,担心如果停下呼吸新鲜空气,就再也走不动了。 我向下走去,走向管道系统的更深处。我揣测会有多少人来过这儿:肯定没几个。几个世纪以来,我可能是第一个走过某些极为陈旧的管道的人(半个人)。如果我有时间,都想停下来,在墙上刻上我的名字。 “埃弗拉!你能听见吗?埃弗拉!”我不断地喊。 没有回答。事实上我也不期待回答。如果我碰巧经过莫劳的巢穴,他也一定把埃弗拉的嘴蒙上了。吸血魔可不会忽视这样的细节。 “埃弗拉!”我嘶哑地叫着。叫得太多,我的声音已经哑了。“你在吗?你能不能——” 突然,一只手毫无声息地在我背后猛力一推。我摔倒在地,痛楚地叫了一声,然后翻身跃起,盲目地瞪视着漆黑的深处。 “谁在那儿?”我颤声问道。回答我的是一声干巴巴的轻笑。“是谁?”我倒吸一口冷气,“是暮先生吗?是你吗?你跟我下来了?是——” “不是,”莫劳在我耳边轻声说,“不是。”他咔哒一声打开手电,光线直照着我的眼睛。 光线太刺眼了。我咽了一口气,闭上眼睛,完全忘了自我保护。这正是吸血魔想要的。在我还没来得及应变之前,他已经冲了上来,张嘴对我哈了口气……僵尸的气息……使人昏迷的气息。 我想后退,但已经太晚了。那股气息包围了我,爬上鼻腔,冲下喉咙,溢满肺部。我弯腰大咳起来。 我能记住的最后一件事是我瘫软了下去。我倒下的时候,莫劳赤裸的紫脚变得越来越大。 然后……什么也没有了。只是一片黑暗。 第二十一章 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面对着一个骷髅。那可不是什么经年的骷髅——上面还带有血肉,一只眼球耷拉在眼眶之外。 我尖叫一声,想抽身后退,但是动不了。我向上看到了自己的身体(为什么是向上,而不是向下?),意识到自己被绑得死死的。在片刻的困惑和慌乱之后,我看到了脚脖子上的绳索,这才明白我正被倒吊着。 “我想从那个角度,世界看起来有点不一样,不是吗?”莫劳说。我摆过身来——我的四肢无法动弹,但我能够晃动绳索——看见他坐在离骷髅不远的地方,正啃着一根手指头。他伸出脚,玩弄着骷髅。“跟埃弗拉问个好吧。”他咯咯地笑着。 “不!”我尖叫一声,咬牙切齿地向前晃去,想把他腿上的肉咬下来。但很不幸,绳子没那么长。“你发过誓,在圣诞前不杀他的!”我叫道。 “你是说,还没到圣诞节吗?”莫劳一副无辜的样子问道。“噢!对不起。一点儿小错误,不是吗?” “我要杀了你,”我发誓说,“我要——” 我没有说完。背后传来一声呻吟。我转过身,发现自己并不是孤身一人:几米外,还有一个倒吊着的人。 “你是谁?”我问道,心想那一定是暮先生,“谁在那儿?” “达—达—达—达伦?”一个微弱的声音说。 “埃弗拉?”我倒抽了一口气,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莫劳哈哈大笑,打亮了一支很强的手电。好几分钟后,我的眼睛才适应了那种强光,然后我看到了蛇娃熟悉的脸庞和身形。他看上去又饿又怕,精疲力竭——但他还活着。 埃弗拉还活着! “上当了,不是吗?”莫劳嘻嘻笑着,慢悠悠地走近。 “你怎么会在这儿,达伦?”埃弗拉呻吟道。他满脸严重的擦痕和割伤,右手和肩膀上的鳞片被粗暴地揭掉了,露出块块粉色的肌肉。“他怎么——?” “说得够多了,爬行动物!”莫劳咆哮着,踢了埃弗拉一脚。绳子大幅度晃动起来。 “住手!”我嚷道。 “那就来阻止我吧。”莫劳狂笑。“闭嘴,”他警告埃弗拉,“如果没有我的允许就再乱说,那就是你最后一次开口。明白吗?”埃弗拉无力地点点头,他已经没有一点反抗的力气,看上去可怜极了;但至少他还活着,这才是最重要的。 我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我们在一个大洞里。洞里很黑,看不出是天然的还是人造的。埃弗拉和我被吊在一根铁条上。地上到处都是骷髅。某处有滴水声。角落里铺着一张简陋的床。 “为什么带我到这儿?”我问道。 “蛇娃很孤单,”莫劳说,“我想你能好好陪陪他,不是吗?” “你怎么找到我的?” “不难,”莫劳说,“一点也不难。几英里外我就听到你和吸血鬼的声音了。我跟着你。莫劳了解这些管子,就像了解自己的后牙床,是的,就是这样。小莫劳很聪明。我在这儿待了很久了,可不只是玩玩。” “你为什么不攻击我们?”我问,“我以为你想杀死暮先生呢。” “是的,我要杀死他。”莫劳说,“我在等待,等待最合适的时机。然后你怒气冲冲地跑开了,事情就好办多了。这样的礼物,小莫劳可不会错过。我以后再杀吸血鬼,现在先杀了你。你和蛇娃。” “暮先生现在落单了,”我诱惑他,“而且在黑暗中,没有手电。可你却来杀我,真是个胆小鬼。你害怕攻击跟你势均力敌的对手。你太差劲,比——” 莫劳的拳头击向了我的下巴,我两眼直冒金星。 “你再说一遍,”他嘶声说,“我就割了你的耳朵。” 我仇恨地瞪着吸血魔,但管住了自己的舌头。 “莫劳什么也不怕!”他告诉我,“尤其是像暮老鬼那样衰弱的老东西。居然让个孩子做助手,哼!他根本不值一提。我以后再杀他。相比之下,你更有胆气,更有血性。”莫劳弯下腰,拧拧我的脸。“我喜欢血。”他柔声说。 “你不能喝我的血,”我说,“我是半吸血鬼,属约定范围。” “也许我不属于约定范围。我是个自由人,没人可以管我。吸血魔的律条在地下对我不起作用,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我的血有毒,”我倒吸一口凉气,说道,“吸血鬼的血对于吸血魔来说是有毒的。” “是吗?” “没错,蛇娃的血也是。你不能喝我们俩的血。” 莫劳做了个鬼脸。“蛇娃的血是有毒。”他嘟囔道,“我喝了一点——只是试试,你知道,只是试试——疼了我几个小时。” “没错吧!”我得意地说,“我们对你没用。我们的血没价值,不能喝。” “是的,”莫劳嘟囔起来,“不能喝,但能让它流淌。就算不能喝你们的血,但我可以杀了你们。”他开始推我们,绳子疯狂地晃动着。我觉得头晕恶心。 然后莫劳转身去拿什么。回来时,手里多了两把大刀。看到刀锋,埃弗拉小声抽泣起来。 “啊,蛇娃还记得它的作用。”莫劳邪恶地狂笑。他把两刀相碰,发出尖厉的摩擦声,我禁不住一哆嗦。“我们用它得到了不少乐趣,不是吗,爬行动物?” “对不起,达伦,”埃弗拉呜咽着说,“他逼我说出了你们的住址。我没有办法。他割掉我的鳞片,还——还——” “没关系,”我冷静地说,“不是你的错,换了我,我也会说的。而且,我也不是因为这个被抓住的。在他发现以前,我们已经搬出了旅馆。” “你们一定把脑子也忘在旅馆里了。”莫劳说,“你们真以为可以轻轻松松地溜进我的地盘,救出蛇娃,然后像快乐的小羊一样跑开?你们难道没有想到我是这地方的主人,会尽一切办法来阻止你们?” “我想到了。”我轻声说。 |Qī|“那为什么还来?” |书|“埃弗拉是我的朋友,”我简洁地回答,“我会尽力帮助他。” |ωang|莫劳摇摇头,不屑地说:“你还残留着人性。如果你是个全吸血鬼,就不会这么犯傻。真奇怪,暮老鬼竟然跟你走了那么远才逃跑了。” “他没有逃跑!”我嚷道。 “他逃跑了,是的,逃跑了。”莫劳哈哈大笑。“我跟着他一直到了地面,所以我那么晚才来抓你。他跑得飞快,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追他。” “你撒谎,”我说,“他不会逃走,不会抛下我一个人。” “不会?”吸血魔狞笑着,“你不像你想的那样了解他,孩子。他走了,退出了游戏,夹着尾巴逃跑了,现在可能已经快回到他来的地方了。” 突然,莫劳毫无预警地冲向我,挥刀向我脸上砍来,一边一把。我尖叫着,闭上眼睛,以为他要杀我。但在距我脸颊毫厘之处时,他收住攻势,用刀拍拍我的耳朵,向后退去。 “只是试试,”他说,“看看你有多少勇气。看来没多少,不是吗?没多少。蛇娃是在我砍了四五次后才叫的。你没我想的那么有趣。也许不用再折磨你了,该马上杀了你。觉得怎么样,半吸血鬼?这样最好:没有痛苦,没有折磨,没有噩梦。蛇娃就有噩梦。告诉他你的噩梦,爬行动物。告诉他,你怎样猛然惊醒,像个婴儿一样尖叫哭泣。” 埃弗拉紧紧地抿着唇,一言不发。“啊噢!”莫劳得意地笑着。“在朋友面前又变勇敢了,是吗?又发现勇气了,嗯?好吧,不用担心——不用多久,我就能把它碾碎。” 他又用两把刀互相敲击着,在我们后面踱着步,我们看不见他。“从哪个开始呢?”他自言自语,在我们身后跃跃欲试。“我想……该选……”他变得悄然无声。我感到脖子上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你!”他猛然吼道,冲向……我。 第二十二章 莫劳把我的头向后一拉,锐利的刀锋抵到我柔软的喉咙上。我身体僵直,等着那致命的一刀。我想尖叫,但刀刃下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就这样了,”我想,“完了。这种毫无价值的死法真令人丧气。” 但吸血魔只是试试我。他慢慢地把刀撤开,刺耳地大笑起来。他有的是时间,根本不用着急。他还想再玩一会儿。 “你不该来,”埃弗拉小声说,“这样很傻。”他顿了顿。“但是,谢谢。”他补充说。 “如果是你,你会抛下我吗?”我问他。 “我会。”他说。但我知道他在撒谎。 “别担心,”我告诉他,“我们能想出办法。” “办法?”莫劳嬉皮笑脸地说,“别胡说八道了。你们怎么可能逃出去呢?咬断绳子?如果你能够到绳子,还有希望,但你够不到。用你吸血鬼超强的力量挣断绳子?没有用。绳子很结实,我预先试过的。” “认命吧,达伦·山——你完了!没人会骑着马来救你的。没有人会在这地底下找到你。我会慢慢地把你切成很小很小的一块一块,撒遍整个城市——就像通心粉——你无法可想了,放聪明点。” “至少让埃弗拉走,”我请求说,“你已经抓到了我。你并不需要他。想想吧,如果你放他走了,他的生活会多么可怕。他每时每刻都会想起我替他死了。这是多么沉重的负担,甚至比杀了他还可怕。” “也许,”莫劳嘟囔道,“但我是个简单的人,喜欢简单的快感。这是个好主意,但如果你不反对,我宁愿把他慢慢剐了,少点麻烦。” “求你了,”我抽泣着,“放他走吧。你让我干什么都行。我……我……我用暮先生来交换!” 莫劳放声大笑。“不行。你本来有机会这么做的,可你搞砸了。而且现在,你也不能带我去找他了。他肯定又换了旅馆,甚至也许已经逃离了这座城市。” “一定有什么东西可以交换,”我绝望地喊道,“一定有某种方法能……”我顿了顿。 我几乎听到莫劳的耳朵竖了起来。 “什么?”在几秒的静默后,他好奇地问,“你想说什么?” “等等!”我急急地说,“我得再想想。”我感到埃弗拉注视着我,含着希望,也含着对命运的绝望,觉得我们不可能逃出去。 “快点。”莫劳催促我,在我们面前打转。昏黄的灯光下,他紫色的脸模糊不清,所以他的眼睛和嘴唇就像三个飘浮的红点,而他变了色的头发则像个奇怪的垫子。“我可没有整夜的时间,”他说,“在还能说的时候,快点说。” “我只是在想,”我飞快地说,“这之后,你得离开这城巿,不是吗?” “离开?”莫劳咆哮起来,“离开我美丽的管道?绝不!我爱这地方。你知道我在这儿,在地下,是什么感觉吗?我好像在这城市的体内:这些排水管就像血管,而这个洞就像心脏,城市的血液从这儿流进流出。”他首次露出了不是狞笑的笑容。“你能想像吗?”他柔声说,“居住在体内,在血管里畅行——在流着鲜血的管道里——无拘无束,随心所欲。” “但是,”我直截了当地说,“你不得不离开。” “你为什么老是说离开?”他厉声说,用刀捅着我,“你惹我生气了。” “我只是实话实说,”我说,“你不能留在这儿。暮先生知道你在哪儿,他会回来的。” “那个懦夫?不会。他太——” “他会带帮手回来,”我打断他,“带着其他的吸血鬼来。” 莫劳大笑起来。“你是说,吸血鬼将军?” “是的。”我说。 “胡说!他们不会来杀我。我们和他们有协议,他们不能干涉。暮老鬼不是将军,是吗?” “是的,”我说,“他不是。” “那就是了!”莫劳得意地叫道,“但如果他是将军,他也不能来抓我。规矩、法律、生活方式,这些对于吸血鬼来说跟对吸血魔同样重要。” “但不管怎样,将军们都会来,”我小声坚持说,“他们以前不能,但现在可以。如果不是今晚,肯定就在明天。也许这就是暮先生一直策划的。” “你在瞎说什么?”莫劳看上去有点不安。 “刚才你说的很有趣,”我说,“你很奇怪为什么暮先生跟我下来搜查。以前我没想过,但现在想想,没错:是很奇怪。我以为他想帮我找埃弗拉,但现在……” “什么?”我停下的时候,莫劳尖声大叫,“告诉我你在想什么,说出来,否则……”他威胁地举起了刀。 “那个吸血鬼和吸血魔之间的协定,”我快速地说,“规定一方不能干涉另一方,是吗?” “没错。”莫劳回答。 “除非是自我保护,或者是复仇。” 莫劳点点头。“是这样。” 我惨淡地笑了。“你还不明白吗?我是半吸血鬼。如果你杀了我,将军们就有了杀你的借口。暮先生一定一直在谋划。”我深吸一口气,直盯着莫劳的眼睛,“他让你找到我;他想让你抓住我;他希望你杀了我。” 莫劳的眼睛瞪大了。“不,”他惊诧地说,“不可能。” “他是吸血鬼,”我说,“这样做,一点也不奇怪。这是他的城市,而我只是个学徒。你会牺牲哪一个?” “可是……可是……”吸血魔紧张地抓耳挠腮。“我没有挑衅!”他叫道,“是你要杀我。” 我摇摇头。“是暮先生要杀你,我是无辜的。我没有给你造成任何威胁。如果你杀了我,就罪责难逃。将军们会杀了你,而吸血魔不会保护你。” 莫劳默默思忖着我的话,然后开始上蹦下跳,愤怒地诅咒着。我让他发泄了一会儿,然后说:“现在还不晚。放我走,还有埃弗拉。离开这座城市,那样他们就抓不住你了。” “但我喜爱这些管道。”莫劳沉吟道。 “你愿意为它们死吗?”我问道。 他眯起眼睛。“你很聪明,是吗?”他厉声说。 “并不是,”我说,“如果我聪明的话,就不会下到这儿来。但如果直面事实,我还能认清真相。杀了我,莫劳,你就签署了自己的死亡判决书。” 他的肩膀耷拉了下去。我知道自己安全了。现在只是担心埃弗拉了。 “蛇娃,”莫劳恶声说,“他不是吸血鬼。没什么能阻止我杀他,不是吗?” “不!”我叫道,“如果你伤害埃弗拉,我就到将军那儿去,告诉他们——” “告诉他们什么?”莫劳打断我,“你认为他们会在意吗?你认为他们会为了个爬行动物而挑起战争吗?”他哈哈大笑,“小莫劳想杀人。我不能杀小吸血鬼,但你不能阻止我杀蛇娃。看着,达伦·山,看着我在蛇娃身上刻出一张嘴,在他的肚子上!” 莫劳抓着绳子,左手把埃弗拉拖了过去,右手持刀,摆好架势,准备砍出第一刀。 “等等!”我尖叫道,“住手!住手!” “为什么?”莫劳狞笑。 “我用自己交换!”我叫道,“用我换埃弗拉。” “不行。”莫劳说,“你是半吸血鬼,交易做不成。” “我用其他人交换!更棒的人。” “谁?”莫劳放声大笑,“你能给我什么人,达伦·山?” “我给你……”我使劲儿咽口唾沫,闭上眼睛,轻声说出那可怕的话语。 “什么?”莫劳怀疑地停住手,问道,“大声点,我听不见。” “我说,”我舔舔嘴唇,放大声音,再次挤出那些词,“我说把我的女朋友给你。如果你放了埃弗拉,我给你……黛比。” 第二十三章 我无耻的提议引来一片死寂。埃弗拉首先打破了沉默。 “不!”他叫道,“别这样!你不能这样做!” “用黛比换埃弗拉,”我说,对埃弗拉的请求充耳不闻,“怎么样?” “黛比?”莫劳慢慢地挠着腮帮子,几分钟后才明白我指的是谁。然后他笑了,“啊!黛比!达伦·山美味的小女朋友。”想起黛比,他的眼睛闪闪发亮。 “她比埃弗拉有用,”我说,“你能喝她的血。你说过想喝她的血,还说她的血会很美味。” “是的,”莫劳赞同说,“咸咸的,美味多汁。”他从埃弗拉身边退开一步。“但为什么要选择呢?”他大声地自言自语,“为什么不把两个都杀了?现在杀了蛇娃,再去喝黛比的血。她不难找奇Qīsuū.сom书。明天我去盯着广场,看她住在哪儿,等到晚上……”他狞笑着。 “你没有时间,”我说,“你必须今晚离开,不可能再等。” “还胡说什么离开?”莫劳不屑地说,“如果我放你走——你说服我必须这么做——我就不用离开了。” “你必须离开,”我反驳说,“吸血鬼们不可能马上就发现我没有死。将军们一到就会搜查管道。他们最终会知道我还活着,但如果他们先杀了你……” “他们不敢!”莫劳尖叫,“这意味着战争!” “但将军们不知道。他们认为自己名正言顺。他们要为这个错误付出沉重的代价,但对你来说,却是于事无补。你必须尽快离开,几周后再回来;留下就意味着灾难。” “小莫劳不想离开,”吸血魔绷起了脸,“我喜欢这儿,不想走。但是,你是对的。”他叹口气,“我必须离开,至少几个晚上,找一个废弃的黑地窖。藏起来,躲着。” “所以黛比比埃弗拉好,”我继续施加压力,“你一定饿了,一定想在躲起来之前进食,不是吗?” “没错。”莫劳说,揉着咕咕作响的肚子。 “但毫无准备地进食很危险。吸血鬼会这么做,但吸血魔不会,不是吗?” “没错,”莫劳说,“我们比吸血鬼聪明。我们事先考虑,谋划,预先标出猎物。” “但你现在没法这么做,”我提醒他,“你需要小吃一顿,撑过躲起来的日子。这个我能提供。只要你同意条件,我就带你去找黛比。我能领你进去,不被别人发现。” “达伦!住嘴!”埃弗拉咆哮着,“我不需要这个!你不能——” 莫劳狠狠地照埃弗拉的肚子来了一拳,使他闭上了嘴巴。 “我怎么能相信你呢?”吸血魔嘶声说,“我怎么知道你没有骗我?” “我怎么骗你?”我反驳说,“你可以把我的双手绑在背后,把刀架在我的脖子上,把埃弗拉留在这儿——如果我有什么异动,我们两个都完了。我不蠢。我知道我们的处境。” 莫劳思忖着,嘴里不成调地哼哼着。 “你不能这么做。”埃弗拉呻吟道。 “没有别的办法。”我轻声说。 “不要用黛比来交换,”他说,“我宁愿死。” “瞧瞧你明天还会不会这么想。”我嘟囔着。 “你怎么能这么做?”他质问道,“怎么能这样把她献出去,好像她只是一个……只是一个……” “一个人。”我简短地说。“我是想说一头动物。” 我惨淡地笑了。“对于吸血鬼来说都一样。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埃弗拉,而黛比只是我一时有点好感的人。” 埃弗拉摇摇头。“我再也不认识你了。”他悲伤地说,扭过身去。 “好吧。”莫劳做了决定。他抽出刀砍来。我闭目等死,但他只是砍断了我脚脖子上的绳索。我重重地落到地上。“就照你说的做,”吸血魔宣布,“可是只要你走错一步……” “我不会,”我站起身来,说道,“现在——你发个誓吧。” “什么?” “你还没有给我承诺。没有承诺,我不走。” 吸血魔笑了。“聪明的孩子,”他咯咯地笑着,“好吧,我同意——用女孩换蛇娃,用黛比换埃弗拉。怎么样,够好了吧?” 我摇头。“你发誓喝了黛比的血后,就放了埃弗拉;发誓不会阻拦我回来救他;发誓之后再不会伤害我们两个。” 莫劳放声大笑。“噢,你真挺聪明,几乎就要赶上小莫劳了。好,我放你走,也不阻止你回来,或者在你们自由后伤害你们。”他举起手指,“但如果你再回到这座城市,或者将来让我再碰到你,你就死定了。这只是暂时的承诺,不是永久的保证。明白吗?” “好。” “很好。我们现在就走?” “你能不能再去掉几根绳子?”我请求道,“我这样几乎没法走路。” “勉强能走就不错了。”莫劳哈哈大笑,“我可不想让你钻空子。我总觉得你会耍花招。”他猛地在我背后推了一把。我摔倒在地,然后重又站起,开始向前挪动。 我回头看了一眼埃弗拉。“不会太久的,”我说,“我天亮前回来,跟你一起回马戏团,好吗?” 他没有回答,甚至都不愿看我一眼。 我叹息一声,转过身来,向洞外走去。莫劳在我身后跳跳蹿蹿,指引我在管道中穿行,哼着恶心的小调,告诉我他的魔爪得到黛比时会怎么做。 第二十四章 我们在管道中快速穿行。莫劳用指甲挠墙,留下标记。他不想这么做,但我告诉他,如果他不这样干,交易就取消。这样在回来时,我只要跟着标记走就行了。这可比试图记住这些弯弯绕绕容易多了。 在匍匐前进或向上爬行时,莫劳得扛着我。我讨厌跟他挨得这么近——他的呼吸浸满了鲜血的气味——但也只好忍受。他始终不肯松开我手上的绳子。 我们从广场附近的一个下水道口爬了出来。莫劳刚把我扛出来,便有一辆汽车驶过,他猛地把我摁倒在地。 “小心,”他耳语说,“自从警察发现尸体后,就像苍蝇一样在城市里乱转,真烦人。以后藏尸体得加倍小心。” 他站起身,掸掉自己白袍上的土,但根本没管我。他恼怒地嘟囔道:“回去又得做件新衣服,真麻烦,又不能去同一个裁缝那儿,嗯。” “为什么?”我问道。 他扬起眉毛看着我。“你会很快忘了这张脸吗?”他指着自己紫色的皮肤和血红的五官问道。“没有人会忘记,所以我只能在裁缝做好衣服后把他们杀了。如果有合适的,我就从商店里偷,但我的身材可不一般。”他咯咯笑着,拍着自己的大肚子。 “好,”他说,“带路。走后街,这样不太会被发现。” 街上几乎没人——这是圣诞前夜的深夜,雪融化了,道路很滑,行走困难——我们一个人也没碰到。我们在雪泥中跋涉,只要有车驶过,莫劳就把我推倒在地。我烦透了——倒下时,我不能用手撑,脸部损失惨重——但对我的抱怨只是哈哈一笑。 “让你坚强点,不好吗?”他说,“锻炼一下肌肉。” 我们终于来到黛比家门前。莫劳在黑乎乎的后门口停住,紧张地四处张望着。周围的房子都漆黑一片,但他还是犹豫不决。有那么一会儿,我都以为他要毁约了。 “害怕了?”我轻声问。 “小莫劳什么也不怕!”他马上反驳说。 “那你还在等什么?” “你好像很热切地要带我去见你的女朋友嘛。”他怀疑地说。在绳索的捆绑下,我最大幅度地耸了耸肩。“等的时间越长,我心里就越不好受。”我说,“我知道我要干什么。我并不喜欢,之后也一定会内疚,但现在我只想快点了结,这样我就能去救埃弗拉,然后找一个暖和的地方,躺下来歇歇。我的脚就像两块冰。” “可怜的半吸血鬼娃娃,”莫劳咯咯轻笑,用尖利的指甲在后门玻璃上划出个圆洞,然后伸手进去,打开门,把我推了进去。 他凝神听了听屋内的动静。 “有几个人住在这儿?”他问。 “三个,”我说,“黛比和她父母。” “没有兄弟姐妹?”我摇摇头。 “也没有房客?” “只有他们三个。”我重复了一遍。 “喝完女孩的血,可以顺便尝尝她父母的。”他嘟囔说。 “这不是交易的一部分。”我嘶声说。 “那又怎么样?我从来没说过不杀他们。喝完女孩的血,我可能还饿。或者我可以以后再来,把他们一个一个杀了,那样人们会以为他们家遭了诅咒。”他咯咯地笑起来。 “你真令人恶心。”我低声吼道。 “你这么说是因为你喜欢我。”他轻轻笑着。“继续走,”他回到正题,厉声说,“上楼,先去她父母的房间,我要确认他们睡着了。” “他们当然睡着了,”我说,“现在是半夜。如果他们醒着,你一定会听见动静的。” “我可不想他们妨碍我干事。”他说。 “听着,”我叹口气,“如果你想查查杰西和唐娜睡着没有,可以,我带你去,但你只是在浪费时间。尽快去把事情干完不好吗?” 吸血魔想了想。“好吧,”他说,“但如果他们突然出现,小莫劳就会杀了他们。是的,杀了他们,这都是你的错。” “很公平。”我说,然后向楼上走去。 这是一段漫长艰难的路程。绑着绳子,我不能跟平日一样快速移动。每当脚下发出吱嘎声,我就畏缩不前。莫劳也很紧张:每当我弄出声音,停下脚步,他就扭动双手,深吸一口长气。 来到黛比门前,我侧耳倾听,悲叹一声。“就是这儿。” “闪开。”莫劳厉声说,把我推到一边。他身体僵直地站了一会儿,然后笑了。“很好,我能闻到她血的味道。我肯定你也能闻到,不是吗?” “是的。”我说。 他转动把手,轻轻把门推开。房间里很黑,但我们的眼睛已经习惯了下水道里的黑暗,所以很快就适应了。 莫劳环顾了一下四周:衣柜、橱柜、几张海报、几件小家具,还有窗边那棵光秃秃的圣诞树。 黛比的身形在被单下隐约可见。她像做噩梦的人那样微微颤动。空气中充斥着她血液的气味。 莫劳刚要向前冲,突然想起了我,过来把我绑在门把手上,拉了拉绳子,确保绑牢了,然后把脸凑上来,狞笑着。 “你以前见过死亡吗,达伦·山?”他问道。 “见过。”我说。 “很棒,不是吗?” “不,”我直截了当地说,“太可怕了。” 吸血魔叹了口气。“你欣赏不了其中的美。没关系,你还年轻,长大后会学会的。”他用紫色的手指捏着我的脸,“我要你看着,看着我割开她的喉管,看着我吸干她的血,看着我吸取她的灵魂,成为我的一部分。” 我想移开眼睛,但他手上加力,逼我转过头来。“如果你不看,我马上就到她父母房里,把他们也杀了,明白吗?” “你真是个恶魔。”我怒气冲冲地说。 “明白吗?”他威胁地又说了一遍。 “明白了,”我挣开他的手,说,“我会看着。” “好孩子,”他咯咯笑着,“聪明的孩子。你永远也不知道——你可能会爱上它。这可能会是你的新开始。也许我离开的时候,你会想跟我走。怎么样,达伦·山?考虑考虑,甩了那个乏味的老吸血鬼,成为小莫劳的助手,怎么样?” “想也别想。”我说,毫不掩饰我的厌恶。 莫劳慢慢地走过房间,毫无声息。他抽出刀,边走边把它们像警棍一样转动着。他吹着口哨,但声音很轻,只有超强的耳力才能听见。 被单下的人还在微微动弹。 我胃里一阵阵翻江倒海,看着他走近猎物。就算莫劳没命令我,我也移不开双眼。这一幕很可怕,但是很吸引人,就像看着一只蜘蛛慢慢逼近一只苍蝇,只是这只蜘蛛拿着刀,把城市作为网,以人类为猎物。 他在离床半米处停下,从口袋里拿出些东西。我竭尽目力,看出那是个小包。他打开包,拿出些盐一样的东西撒在地板上。我想问问那些盐是干什么的,但是不敢。我想这一定是吸血魔在家里杀人时举行的仪式。暮先生告诉我吸血魔很看重仪式。 莫劳绕床而行,往地板上撒着盐,喃喃地说着我听不懂的话。做完后,他慢慢走到床尾,回头瞥了一眼,确定我在看着。然后只一下——动作非常快,我几乎没看清——就跳上了床,骑到熟睡的人身上,猛地拉开被单,双刀挥出致命的一击。这一下就能割开黛比的喉咙,结束她的生命。 第二十五章 双刀呼啸着砍向黛比脖子的位置,割破了柔软的枕头和垫子。但不是黛比的脖子。因为黛比不在床上。 莫劳愕然瞪视着床上的动物,它的蹄子和嘴巴都被紧紧地绑着,绑得跟我一样结实。 “这……这……”莫劳的下巴颤动着,一个词也吐不出来。 “是头山羊。”我冷笑着,替他把话说完。 莫劳慢慢地转过身来,一脸的困惑。“但是……但是……但是……” 他张口结舌,试图弄明白怎么回事儿,这时衣橱的门打开了,暮先生走了出来。 吸血鬼穿着他血红色的斗篷,顶着橘黄色的头发,再加上那道疤痕,看上去比吸血魔还要凶恶。 看到暮先生,莫劳僵住了。他红色的眼睛暴突出来,血冲到脸上,皮肤的紫色浅了好几分。 根据以前看过的电影,我期待着一场长时间激烈的大战。我想他们首先会互相辱骂,然后暮先生抽出一把刀或者一柄剑,两人动手过招,在屋内一阵激战,起先只有轻微的划伤,慢慢才有比较严重的伤口。 但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这是两个拥有超强本领的夜行猎食者之间的战斗,他们只喜欢猎杀,对吸引渴望打斗的观众不感兴趣。激战只有四招,眨眼之间就结束了。 暮先生首先出招。他右手闪电般地掷出一把短刀,击中莫劳的左胸上部,只比目标——心脏稍高一点。吸血魔倒退几步,深吸一口气,尖叫一声。 莫劳的嘴还没有合上,暮先生冲了过去,只一大步,就来到床边,与吸血魔近在咫尺,那就是第二招。 第三招是莫劳出手——也是他唯一的一招。他惶急地挥动左刀,劈向暮先生,刀锋在黑暗中闪闪发亮,速度骇人。这一刀如果砍中,一定能置吸血鬼于死地,但刀锋在距暮先生头顶足有六厘米处呼啸而过。 莫劳左手未及收势,露出一个空门儿。暮先生没有错过机会,右手给了他致命一击。他摊开手掌,坚硬的指甲就像五把利刃,一下子捅入了莫劳的小腹。 我说捅入,可一点没有夸张! 莫劳咽了一口气,就毫无声息了。他愕然地向下看着,手中的刀掉了下来。暮先生的手深深陷入吸血魔的小腹,直至小臂。 过了一会儿,暮先生才猛然把手抽回。肠子和黑血喷涌而出。 莫劳呻吟一声,瘫软下来,几乎压烂了山羊,然后滚倒在地板上。他翻过身,仰面朝天,迅速地往手掌里吐唾液,试图愈合伤口。 但那个洞太大了,吸血魔具有疗伤功能的唾液也毫无作用,已经无法掩住伤口,阻止他珍贵的血液汩汩而出。 他完了。 暮先生从垂死的吸血魔身边走开,捡起一面床单,擦拭着手上的血迹。他的脸毫无表情,似乎对他所做的一切丝毫不感到欣喜或悲伤。 几分钟后,莫劳意识到已经毫无希望了。他又翻过身,肚腹着地,两眼看着我,向我爬来,因为疼痛而紧咬着牙关。 “暮先生?”我颤声说。 暮先生审视了一下爬行的吸血魔,摇了摇头。“别担心,他伤害不了你。”但为了谨慎起见,他还是走过来,站在我身边,准备如有必要就攻击,这让我安下心来。 吸血魔痛苦地极其缓慢地爬着,我几乎都要可怜他了。但想到埃弗拉还被吊着,想到他准备对黛比下手,我提醒自己他是罪有应得。 他不止一次停了下来,我以为他会死在半路,但他决定要说出最后的话,于是继续奋力前行,虽然他知道这样只是加速死亡。 他瘫倒在我脚边,喘着粗气,鲜血从嘴边涌出。我知道死亡就要降临了。他抬起一根颤抖的手指,屈指示意我俯下身去。我询问地看了暮先生一眼。吸血鬼耸耸肩。 “现在他已经没有能力伤人了,你自己决定吧。”暮先生说。 我决定听听垂死的吸血魔想说些什么。我弯下腰,凑到他嘴边。他已经活不了几分钟了。 他那红色的眼珠在眼眶里茫然乱转,花了极大的力气才定在我身上,然后双唇咧出最后一个狞笑。他尽力抬高脑袋,轻声说了句什么,但是我没有听见。 “我没听见,”我告诉他,“大声点。”我把耳朵凑得离他的嘴更近些。 莫劳舔舔嘴唇,清去一些鲜血,吸了一点空气。然后用尽最后一口气,他吐出了那些看上去对他很重要的话: “咳——咳——聪明——呼——呼——孩子,嗯?”他咯咯轻笑,然后笑容僵住了,他向前一趴。他死了…… 第二十六章 我们把莫劳的尸体塞进一个大大的黑色塑料袋里。后来,我们把它扔进了他深爱的下水管道,这对于他来说是最合适不过的墓地了。 我们把山羊也装进了口袋,但在袋子上留了几个洞。那山羊是我们从动物园的儿童中心偷出来的,我们本以为莫劳会杀了它。暮先生想把它带回马戏团去——作为埃弗拉的蛇或者小人不错的零食——但我说服暮先生把它放了。 然后我们清扫了现场。莫劳流了很多血,都得擦干净。我们不想让赫姆洛克一家发现异状,产生疑心。我们干得很快,但还是花了好几个小时。 打扫完后,我们爬上阁楼,把熟睡中的杰西、唐娜和黛比抱下来,放回他们各自的床上。 整个晚上完全按照计划进行。我带去的那瓶酒?我在厨房时往里面下了药,暮先生的一种无味的混合物,能使人在十分钟内睡去。他们还要再睡几个小时,醒来时只会有点头疼,没有任何其他的副作用。 他们醒过来,发现自己穿戴整齐地躺在床上,一点也记不起昨晚的事情,会怎么想呢?想到这个,我笑了。这将是他们永远也解不开的谜。 这并不是个完美的计划,很多环节都会发生差错。首先,无法保证我和暮先生争吵并独自跑开后,莫劳会发现我;而且就算他发现我,很难说不会马上就杀了我。 他也许会在抓住我时把我的嘴堵上,这样我就不能说服他别杀我,他也有可能对那关于将军的警告充耳不闻——我说的不是谎话,但问题是,莫劳是个疯子。说不准一个疯吸血魔会干什么,他可能只是哈哈一笑,然后,把我砍成碎块。 说服他用黛比换埃弗拉是最困难的。为了不让他起疑心,我得有出色的演技。如果我径直提出,莫劳可能会怀疑,不会上当。如果他非常理智,我相信不管我怎么表演,他都不会落入圈套,所以这是他的疯癫帮了我们的忙。 当然啦,能不能杀死他也是个问题。他有可能打败暮先生。如果那样的话,我们六个人——暮先生、我、埃弗拉、黛比、唐娜和杰西——就都没命了。 这是拼死一搏——这对赫姆洛克一家很不公平,他们对于在这场死亡游戏里担任的角色一无所知——但有时你不得不冒险。为了救一个人而使五个人冒险,这样明智吗?也许不。但这就是人性。如果要我说从这回的遭遇中学到了什么,那就是吸血鬼也是人。我们必须做人——如果没有一点人性,我们就成了莫劳,就成了夜行嗜血的怪物。 我替黛比把新换的被子掖好。她左脚脖子旁有一条小疤,暮先生早些时候从那取了点血。他需要一点血涂在山羊身上,好瞒过莫劳的嗅觉。 我抬头看着吸血鬼。“今晚你干得棒极了,”我轻声说,“谢谢。” 他笑了。“我只是做了我该做的,这是你的计划,该由我来说谢谢;但第一次发现他的时候,是你碍了事,所以我们俩扯平了,谁也不用谢谁。” “如果其他吸血魔发现我们杀了他,会怎么办?”我问,“他们会来杀我们吗?” 暮先生叹了口气。“运气好的话,他们是不会发现尸体的。如果他们发现了,也希望他们不会查到我们的头上来。” “但如果他们知道了,那……”我继续追问。 “那么即使是追到世界的尽头,”他回答说,“他们也一定要杀了我们。我们是不可能有机会的,他们会成群拥来,而将军们却不能帮助我们。” “噢,”我说,“我希望自己没问过。” “你难道希望我撒谎?” 我摇摇头。“不,不要再有谎言。”我笑着说,“但我看最好还是不要告诉埃弗拉,他不知道,也就不会被烦扰。而且,现在他还在生我的气呢。他以为我真的要用黛比交换,简直怒不可遏。” “只要解释清楚,他就会冷静下来。”暮先生很有信心地说,“现在——我们去救他吧?” 我犹豫着,低头看了黛比一眼。“我能不能单独待一会儿?”我问道。 “当然可以,”暮先生说,“但别拖太久:天很快就亮了,我不想明天被困在那些废弃的管道里。我在楼下等你。”他离开了。 我看了看表,马上就到凌展四点了。那么现在已经是十二月二十五日,是圣诞节了。 我快快行动起来,把光秃秃的圣诞树拖到黛比床边,打开装饰盒,在树上挂满了闪亮的小球、小玩偶、彩带和亮片。做完后,我搬动黛比的身子,使她面对圣诞树,这样早上一睁开眼,她就能看到。 就这样不告而别,我心里很不好受。希望这样能多少补偿一些。她醒来时,看到这棵树,会知道我并不是决然离去,会知道我还想着她。希望她不会因为我突然离开而生我的气。 我站着,看着她的脸。这无疑是我最后一次看她了。她沉沉地睡着,看上去是那么甜美。我真想找个相机,拍一张照片,但不需要了——这景象的每一个细节将永远铭刻在我心里。她的脸将和我父母的、妹妹的、萨姆的,还有其他我所爱人的脸一起,永存于我的记忆中,永远不会褪色。 我俯下身去,在她额上轻轻一吻,把垂在她眼前的一缕发丝拂开。“圣诞快乐,黛比。”我柔声说。然后我转身离开,去救埃弗拉…… 卷三 吸血魔 完 ====请看小说网敬告==== 感谢元气小猴的扫图,神父、homers、元气小猴的手打校对,谨在此向所有为制作本系列电子书付出努力的同学致敬,转载请保留 2009/11/10 ================= 更多精彩好书,更多原创手机电子书,请登陆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