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江湖》 作者:快哉风吹 申明:本书由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ks.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江湖?江湖!  写在江湖?江湖!之前的话 这是一篇关于江湖的故事,在作者快哉的心目中始终有这样一个江湖,这个江湖只是一个26岁女孩子心中的江湖,也是一个向往传奇的江湖,于是就把自己的想法融于作品当中,听快哉讲快哉心中的江湖。 曾经孤鸿影问过快哉一个问题,“什么是江湖?” 快哉煞有介事说:“请翻开快哉词典108页第一个词条是这样解释的,江,形声。从水,工声。本义:长江的专称。英文念------长江瑞维尔。(ChangjiangRiver)湖,形声。本义:陆地上聚积的大水体,英文念------雷克(lake)湖,大陂也。——《说文》。江湖当然就是江河湖泊,包括长江,汉江,嘉陵江,黑龙江,松花江。西湖,巢湖,洞庭湖,鄱阳湖,洪泽湖。等等。” 孤鸿影笑着打了快哉一下,说道:“你明白的,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啦,你好好讨厌哦。”(不知道什么时候孤鸿影突然变得说起话来一股港台味,嗲嗲的肉麻的让人受不了,动不动拖一个长长颤巍巍的尾音,或是加一个好好放在形容词前面作修饰,为此快哉抗议了很多次,屡教不改,唉,港台片害人不浅,教坏了好好多的小孩子的啦) 快哉搓搓手臂上的鸡皮疙瘩,学着孤鸿影的口音说:“你好好讨厌哦,人家还没说完就打人家........” 江湖究竟什么是江湖? 快哉很费力的思考了一下: 江湖其实就是人,人就是江湖。 江湖也是爱,爱也是江湖。 江湖还是恨,恨还是江湖。 江湖由人组成,人又是由爱恨痴傻一切情感的复合体。 所以江湖是一种情绪,可以是一抹感慨,可以是一抹感伤,可以是一抹感动,可以是一抹感怀,可以是一抹感情........ 这就是相当于a=b,b=c,所以,a=c。一个道理。 江湖,江湖,什么是江湖? 每个人心中有不同的答案。向往过古道西风瘦马的孤独江湖,那是种单骑走江湖的凄美。向往过纸醉金迷醉生梦死的奢靡江湖,那是种奢迷江湖的华丽。向往过清纯之爱才子佳人的浪漫江湖,那是种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爱情的忠贞不渝。 没有人正真的看透这个江湖,因为我们都是江湖人。古诗有云: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既然身在江湖就看不透江湖,这是自然而且是必然的。 初出江湖的人往往对江湖有一种向往,于是就想迫不及待的长大,就像个小女孩偷穿妈妈的高跟鞋一样,总想从大人们用手搭建的象牙塔的缝隙偷偷的向外张望。外面的世界五光十色充满了诱惑力。他们天真的以为那就是事实。等到真的长大了,不得不独自面对这个江湖了才发现,江湖不是金色的,就像天堂也不是金色的一样。于是就开始后悔,于是就开始怀念,于是就开始唱起S.H.E的我不想长大,我不想,我不想,我不想长大,我真的不想长大,长大就会失去他...... 得到与失去,在两难中我们开始犹豫,痛苦,茫然无措。 也无怪乎诗人们可以用这样的诗句来描写自己的心情: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好个秋。辛弃疾的这首词写得再贴切不过了。还有这样的诗句,更使人意犹未尽地评品,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所以,在快哉的设想的情节中: 一个翩翩少年向老人请教:“江湖?” 老人捋捋胡子眼望远方意味深长的语带感慨的说道:“江湖!” 少年对江湖还有许多美好的向往和几份期许。而老人的心境却是历经沧桑,曾经沧海难为水。 江湖?江湖! 前者是向往,后者是感叹。 这样的一问一答中,少年是向往江湖的,老者是走过江湖的。老者不能告诉少年到底什么是江湖,江湖只有少年自己去走才会得出一个属于少年自己的答案。 任何一个人,无论他曾经有多风光无限,有多儿女情长,有多英雄豪气,当他步入老年就显出一副痴痴呆呆的可怜相,在他们的眼中就会流露出一种对外界的茫然无措,惶惶然。 都说英雄不提当年勇,然而英雄每当回忆起当年勇时想必在他的心中也会涌起无限的怀念与留恋,所以,也不会有这样的诗词:忆昔午榜桥桥上饮,坐中多是豪英,长沟流月去无声,杏花疏影里,吹笛到天明。二十馀年成一梦,此身虽在堪惊。闲登小阁看新晴,古今多少事,渔唱起三更。想来诗作者也是江湖划船人,只有在历经江湖的风吹雨打,波涛洗礼之后,在夕阳西下的年纪对往事的回忆留恋。如果一个人经常的回忆留恋前尘往事的话,那就意味着这个人不是老人就是一个伤心人。被江湖磨练的老人,被江湖伤了心的人。 心有多大,江湖就有多大,因为江湖就在我们心里。 楔子 宋朝,这是个自五代十国之后开始统一的朝代,也是我们故事发生的朝代。宋朝也有自己的江湖故事。 如果读者有兴趣的话,打开电脑,打出赵匡胤三个字,用百度搜索一下,于是百度百科就会告诉我们赵匡胤的生平事迹,其准确率比快哉本人诉说出来还要准确可靠,毕竟快哉不是神而是人,是人的话就能力有限,百密也有一疏,尽管这样,作为作者快哉来说也有必要讲述以下我们故事的背景。 宋的创始人是赵匡胤,这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公元927年二月出生于今天的河南洛阳,相传赵匡胤出生时香气缭绕,故小名香孩儿,就是他的传奇出世造就了他的传奇人生。 21岁的赵匡胤略懂文墨,武艺过人,于是离家走江湖,开始了他的江湖生涯,最初投在郭威帐下,身强体壮精干的赵匡胤已很得周世宗柴荣的赏识,不久成为其高级将领之一,北破燕云。不久,柴荣病逝,在众人的鼓舞簇拥下黄袍加身从周朝君主柴荣之子柴宗训手中夺得兵权,于是33岁的赵匡胤兵不血刃登上帝位成为一代开国之君。这就是有名的“陈桥兵变”。赵匡胤建立了大宋,不仅统一了大半个中国,而且治国有方。经济和文化达到我国历史上的又一个高峰。 赵匡胤按道理来说还是很仁慈的,他先南后北的战术使西南一些小国一一降伏,在西南诸国中以南唐的势力最大,赵匡胤对于那些降伏的诸国国君均予以安置。消灭的了籓镇割据的局面统一了中原。每一位开国之君登上帝位总会大肆杀戮有功之臣,怕的就是,这些手握兵权的将领成为尾大不掉之势,而坐上皇帝宝座的赵匡胤,他却采取了一种很温和的方法来解决这种状况,这就是“杯酒释兵权”。 公元976年,49岁的赵匡胤病逝。他的逝去如同他的降生一样充满了传奇色彩,而这传奇又将衍生出多少让后人猜测的故事来?!有的说是病逝,有的说是兄弟赵光义杀害,还有的说兄弟赵光义调戏花蕊夫人被发现从而引发赵匡胤的死。无论是哪种说法,后人无从得知,但那个“烛影斧声”的雪夜之谜足以让后人们凭借想象出若干故事来。 总之,赵匡胤的继位者,是他的兄弟,赵光义。而我们的故事也就是这段时间产生的。那在赵匡义当政的这段时间里,赵光义又是怎样对待南唐诸降臣,又是怎样对待杯酒释兵权的有功老将们呢?赵光义他是一个与其兄赵匡义性格相反的人。那我们有必要介绍一下赵光义的生平。百度就是好,如果输入赵光义这个词条,点击搜索就会有有关赵光义详细的资料告诉我们,那我们就借用一下相关简介,交代一下我们故事产生的背景,由于快哉本人历史知识的有限,所以不得不借用一下百度的搜索,就当是对历史知识的补充了。敬请诸位见谅。 22岁时,参与陈桥兵变,拥立其兄赵匡胤为帝,曾参与太祖统一四方的大业。宋太宗治政有为,不善武功。太宗即位后,继续进行始于后周周世宗时的统一事业,鼓励垦荒,发展农业生产,扩大科举取士规模,编纂大型类书,设考课院、审官院,加强对官员的考察与选拔,进一步限制节度使权力,力图改变武人当政的局面,确立文官政治。这些措施顺应了历史潮流,为宋朝的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因为急功好利,几次北伐攻辽都受挫,太平兴国四年(979年)宋太宗赵光义移师幽州,试图一举收复燕云十六州,在高粱河(今北京西直门外)展开激战,宋军大败,耶律休哥射伤宋太宗,乘驴车逃走。他两度伐辽失败,导致四川王小波、李顺农民起义。因此太宗转而执行守内虚外的政策。晚年政治大计循规蹈矩,使宋朝渐渐形成了“积贫积弱”的局面,给宋代社会的发展也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君请看:江湖?江湖! (一) 富二爷  毛主席曾经说过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这不,癞头伙计就反抗了。 癞头伙计何许人也?他不是什么名人,他只不过是个下人,富二爷的小伙计而已。 富二爷何许人?他不是什么名人,他只不过是个小酒店的老板,癞头伙计的老板而已。 富二爷一早起来是照例要饮一杯浓茶的,当然这些事不用他来做,他有一个癞头伙计,每天癞头伙计会帮他沏上一杯浓浓的茶来。然而今天富二爷起床后,坐在那把唯一看起来气派摆在堂屋里的太师椅上,等了老半天,也不见癞头伙计端茶来。于是高声唤了起来,然而任凭富二爷怎样千呼万唤却始终不见癞头伙计来。 “死癞头,臭小子死到哪去了,一大清早的又跑出去了,真是没规矩,不教训教训就没把我富二爷放在眼里,一天光知道吃饭,也不知道做事,白白浪费我的银子,还不如养一头猪,唉,真是......。” 说着富二爷咕咕哝哝,边数落边往外走,来到癞头伙计房外,抬腿就是一脚,踢开了门。 “懒猪,你.......”话音没落却惊奇的发现,癞头伙计的床铺,被子居然根本就没打开过,还端端正正的叠放在那,一摸铺上还是冷的,似乎昨晚就没人在。 富二爷挠挠头:“奇怪,这臭小子究竟死到哪去了?难道是我昨晚骂他了几句,他就撂挑子走人了?我也没怎么说他啊,臭小子,说两句就不声不响的走人了,这年头就怎么找不到一个踏踏实实做事的人?” 富二爷边抱怨边自己动手为自己泡起茶来,富二爷是一个有原则的人,多年的老习惯不能打破,即使耽误了这么长时间,癞头伙计不见了,茶还是要喝的。 匆匆喝完茶,觉摸着时间不早了,才动手卸下门板,打开酒馆的店门,算是营业起来。从门背后捞起一把破笤帚,有一下没一下扫起门前来,之后拿起一条油腻腻破抹布有一下没一下的搽起同是油腻腻的桌子起来。当然,在癞头伙计没走之前他是不用做这些的,在癞头伙计走了之后,这些事情自然由他来做,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个不起眼的小酒馆,在癞头伙计没走之前只有癞头伙计一个伙计,在癞头伙计走之后就没有伙计了。富二爷不做这些事的话就没人做这些事了,除非他不想再继续开酒馆了。如果他不继续开酒馆,他就会饿死。富二爷并不富,相反,在外人看来他很穷,当然是在那些真正的富人眼里看来是如此。虽然在这个偏僻的小镇,他的穷并不显得多么突出,因为这个偏僻的小镇大多数人都很穷。 人穷就志短。 在富二爷看来,他只求每晚坐在油灯下数一天赚的散碎银子就很满足。 物质决定精神,在富二爷看来,他的精神追求也不高只想有个女人让他搂。 (据目前看来似乎如此。这当然是作者本人一厢情愿的推测,至于富二爷真实的想法,吾非富二爷,焉知富二爷之所想。也许富二爷会有更高的精神追求,那也说不准哦!) 然而这两个追求似乎都很难,小酒馆开在一个偏僻且有穷的小镇你能指望一天能有多少银子赚,男人没有钱长的又不帅自然就没有女人让他搂,自从十年前老婆死后就再也没有女人让他搂。 所以富二爷现在的乐趣只能是每晚嘬着小酒嚼着花生豆借酒消愁,或者,拿一本雕版印刷的市面上流传的黄色小说看的是不亦乐乎。这不,瞅瞅门外也没客人来,富二爷就缩在柜子旁的椅子上掏出那本早就磨得破破烂烂的黄色小说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之前已经介绍过,富二爷并不富,以开小酒馆为生。 癞头伙计没走之前好歹有个下人让他耀武扬威的呼来喝去,所以这让他觉得自己与众不同。满足了他想当个富人的虚荣心,毕竟在这个偏僻而且穷的小镇,能有下人的人家不多,这常常让他觉得有种鹤立鸡群的自豪感。 自从癞头伙计不告而别后,这让他很失落,不禁暗自懊悔昨晚可能不该说小伙计,也暗自懊悔平日应该对小伙计好一点。想到这里,突然觉得就连自己平日喜欢的黄色小说也突然变得没滋没味,嘴里的小酒也跟着寡淡起来。 说到酒,这也是富二爷引以为自豪的,他的酒是祖上传下来的手艺,味道极醇。虽然平日卖给客人的酒都是掺水的,但这丝毫没有让富二爷感到良心不安,卖酒这一行业,都有个心照不宣的商业秘密,那就是往酒里掺水,无奸不商嘛,不然怎么赚钱? 富二爷也不是排行老二,只不过他姓富,名二,自从开了酒馆,招了伙计,大家就把他叫二爷了。 富二爷的长相也很不足一提,面色焦黄,下颔微须,眯眼大鼻,嘴些许突出,有点地包天,俗话说:地包天是福相。但,就目前这情形看来也没有见他有什么福,就连唯一的一个伙计昨日也不告而别。 小伙计三年前招来的,来的匆匆去的也匆匆,就像三年之前,癞头伙计突然来到富二爷酒馆做工,三年之后突然不告而别。三年了,就是养只狗也会有感情的,富二爷平日虽然对癞头伙计不怎么样,但小伙计走之后,或多或少心里还是觉得有些难受,似乎他已经把癞头伙计当作自己的一份家产了,现在却觉得孤单了。 还有就是,平日里富二爷总是穿着一件灰不溜秋,胸前有着油渍的大褂,拦腰系这条褐色的布腰带,跻着一双底都快磨通的懒汉鞋,走在大街上连狗都不愿再多看一眼的,就算是狗会看他,那也是他走路才到狗尾巴而已。 但有时也有例外,每个月有些日子,富二爷也会不告而别几天,每到这时候,富二爷就会换上一套新的有些刺目的大褂,换上一双正宗江南宫绣的官靴。没人知道他去哪,看来富二爷也有不为人知道的秘密。富二爷是一个有原则的人,所以不管风吹雨打,还是下冰雹,富二爷都是雷打不动的自然消失好几天,而且呈周期循环性。 (二) 春成家  如果说富二爷的消失是秘密,然而百密有一疏,隔墙都有耳,没有不透风的墙。 如果没有那一晚,富二爷的秘密也许不会被外人知道,然而事情就那么奇巧,无巧不成书嘛。 富二爷有一个邻居,叫春成嫂,春成嫂是春成的老婆,三十七八来岁的年纪,长的还算可以,应该属于风韵犹存的少妇型,如果把脸洗干净了,抹上城里女人用的御宝斋的胭脂水粉也算得上是个美人了。 但春成是不会给老婆买御宝斋的胭脂水粉的,春成是春成嫂的男人。他知道自己的老婆是有几分姿色的,不抹那些胭脂水粉已经有几个不怀好意的光棍盯上了,如果再抹上那些胭脂水粉岂不是自己要做个超级无敌的苍蝇拍了。干嘛?当然是打那些狂蜂浪蝶了,隔壁的富二爷像只大苍蝇,首当其冲,不然的话这绿帽子就非他戴莫属了。 所以他把老婆盯的很紧,很少让老婆出去,自己也很少出去,所以他家的孩子就特别多。孩子多家就穷,家一穷就没酒喝,而他却偏偏喜欢酒,没酒就咽不下饭,咽不下饭就没精神,没精神就盯不了老婆,盯不了老婆就会戴绿帽子,戴绿帽子就会让他失掉面子和自尊,一个男人如果没有自尊和面子那就不是男人。 所以为了证明自己是男人,他就不能失掉面子和自尊,不失掉面子和自尊就不能戴绿帽子,不能戴绿帽子就要盯老婆,盯老婆就要有精神,有精神就要咽的下饭,咽的下饭就要有酒喝,有酒喝就要有钱去买。问题就出现在这,春成没那么多的钱买酒喝,他有老婆要养,有五个孩子要养,又不愿出去做工,他要盯老婆。 所以没有那么多的闲钱买酒喝,有闲钱的时候,那也是偶尔在附近做工赚取的,之前说过小镇很穷,所以能请得起人做工的人家也不多,请得起做工不多的话就没那么多的闲钱,没有那么多的闲钱的话自然就买不了酒喝,买不了酒喝就咽不下饭,咽不下饭就........ 总之,春成每天都过得很苦恼,他始终在彷徨,徘徊在出去做工还是不做工?盯老婆还是不盯老婆?喝酒还是不喝酒?等许多问题当中,思考这些问题。 每当春成思考起来,就显出一副深思熟虑的高深样子,结果导致春成长了一副学者的面孔。每次思来想去的结果都以让自己老婆去向富二赊几两酒而告结束,自己去赊的话有关面子和里子的问题,如果自己去赊的话会招来别人的取笑,特别是来自富二的取笑,他看不惯富二那一副居高临下自以为高人一等的有求于他的小人得志的死样子,如果老婆去的话他就不用这么痛苦了,虽然眼睛不受看人脸色的痛苦,但心灵还是要受一些痛苦的,但无论什么样的痛苦都会让春成看起来更学者。其实,春成大字不识一个。 对于春成嫂来说,她既愿意去富二那也不愿去富二那,愿意去是她喜欢看富二看她的眼神,那是一种狗看骨头,牛看鲜花,汤姆看杰里的眼神,有一种垂涎欲滴的感觉,这让春成嫂很得意,大大的满足了做女人的虚荣心。她也不愿意去富二那,原因是总有一种低人一等的感觉,一种有求于人的感觉,有一种乞讨的感觉,这让春成嫂觉得低贱,大大伤害了做女人的自尊心。 所以女人的自尊心还是虚荣心都建立在自己嫁给一个什么样的男人。 隔三差五春成嫂就会去富二那赊酒,这渐渐成为一种一种习惯,习惯成自然,每当春成嫂穿上那件红碎花的小褂子,系上那条青布裙子,用沾着唾沫抿抿微微蓬乱的头发,斜倚在富二的酒店门前时,富二就会心照不宣的照例打上几两小酒递过去,在趁机在春成媳妇手上留恋许久。当然春成嫂不会让他流连过于久的,男人是不能太占便宜的,否则他们会得寸进尺,孙子兵法春成嫂是没读过的,但三十六计中欲擒故纵这一招倒是被春成嫂发挥得淋漓尽致,抛一个媚眼,抿嘴一笑,用甜的能滴出蜜来的语调喊一声富二哥哥,富二骨头都酥了,这样的眼神,这样的微笑,这样的语调,比得上那好几两银子。 关于这一点春成嫂知道,春成嫂的丈夫也知道,富二自己也知道。每当春成嫂拿到酒之后就袅袅婷婷的渐行渐远,留给富二一个苗条无限遐想的背影,每当这时候,富二直到目送那女人迈进家门完全看不见时,合上那张开老大的嘴,用袖子擦擦流得老长的哈喇子,才会狠狠的想:妈的,又让老子白白送她那许多的酒,下次决不再赊给了。然而,每当到了下次,富二又会上了春成嫂的故计重施的当。 富二是一只没偷着腥的猫。不,错了,富二是一只没啃到骨头的狗,没吃到鲜花的牛,没逮到杰里的汤姆。即便如此,这样的戏码每月都要上演好几次。 其实富二有贼心没贼胆,原因是春成是他的邻居,倒不是这个邻居有怎么样,而是这个邻居对他虎视眈眈,横眉冷目,膀大腰圆。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近邻往往掀起祸根。 富二的秘密就被春成发现,之前说过每逢一定的日子富二会自动消失几天,最早发现的就是春成。 本来一个人出去走走亲戚,也会消失几天的,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是,富二消失实在月黑风高之日,着实可疑。 更可疑的是一个不修边幅的人居然会打扮得那么鲜艳,其实打扮的鲜艳也没什么,可是鬼鬼祟祟的样子就招人可疑。 之前春成还怀疑富二打扮那么鲜艳是为了逛窑子,后来发现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因为,每次富二回来时都会显出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春成也旁敲侧击过几回,但始终被富二敷衍搪塞过去,但春成发现富二似乎就不愿意让人知道他出过小镇似的。 所以,春城没钱花的时候也会来赊,也是照例不还的。春成喜欢看富二那副好比割肉的样子,这让他心里很痛快。春成嫂来赊酒就比别人显得异常容易,当然春成嫂的美貌也是一种原因。 所以每当春成嫂来打酒时,富二就在春成嫂的手上能流连多久就流连多久。 富二常恨自己不该落下把柄,怨天怨地怨自己。 春城很喜欢抓住了富二的这个把柄,谢天谢地谢自己那晚的一泡尿。 如果不是那晚春城被自己的一泡尿憋醒,还发现不来富二老小子的秘密。 如果富二知道自己被发现是源自一泡尿的话更是会气的呕死。 如果富二知道自己被发现是源自春成喝自己给赊酒太多的话,那更是要呕死之前喷2000cc血. (三) 杨瞎子  公元978,春,天气特别的冷,比往年此时要冷的多,往年此时也不至于呵气如冰,今年却出奇的冷,倒春寒。 俗话说得好:春雨贵如油。可今年的天降春雨特别的多。 马上都是四月份了,天气还是一如既往的冷,冷得让人还穿着棉袄,冷的还让人出门就抱着脖子缩着头,进门就抱着火炉子打哆嗦,就连杨瞎子一连好几天都没有出去摆过摊了。不摆摊儿的时候,杨瞎子就在富二爷的酒馆里讲故事。大家都喜欢听故事,富二爷也也喜欢听故事,但富二爷更喜欢的是那些到他酒馆来的人,人来的越多他越高兴,他的酒就会卖得快。他的酒就会卖得快,他赚的银子就会多。 杨瞎子也算是小镇上一个比较传奇的人了,只要是传奇的人就总会有与其他人不一样的特别之处。 杨瞎子没人知道他从哪来,似乎不知道哪一天他就出现在小镇上了。凡是初来乍道的人总会不自觉的有手足无措,强力要得到别人认可,极力的表现,而杨瞎子却不是这样,奇Qīsūu.сom书他一出现在小镇上就是一副泰然自若,心安理得的样子,就像在这里住了很久的样子,比原住民还原住民。这让纯正的原住民春成看了很不爽。 他不只一次的向富二爷说这件怪事,富二爷听都有些烦了。 今天他又凑大富二爷絮叨杨瞎子,富二爷却不耐烦的挥挥手像在轰一只苍蝇说道:“这是人家的事你管的着吗?” 春成像吃到一只苍蝇似的惊异的看着富二爷半天说不出话来。富二爷仍旧很专心的用那条油腻腻的抹布擦着同是很油腻腻的桌子。 据春成所知,富二与杨瞎子既没有什么特殊的关系,也不是亲戚的血缘关系,只是在杨瞎子不摆摊儿时到富二这儿讲故事。这似乎就是杨瞎子的第二爱好。 那要问杨瞎子的第一爱好是什么?一个瞎子的爱好当然不会有很多,当然只是替人算命,拆字,看相,诸如之类的。如果非说他有什么其他爱好的话,那就是讲故事,在富二爷的小酒馆里讲故事。 关于这一点,富二爷是欢喜的,原因是杨瞎子一来,酒馆的人就多,不是杨瞎子本人有什么魅力,而是杨瞎子的故事很有魅力,杨瞎子讲故事很有一套,绘声绘色,让人身临其境。讲红花花红的娇艳异常,说绿叶叶绿的青翠欲滴,道古今古今如亲历,叙情仇情仇如分明。 每当杨瞎子讲故事时,杨瞎子就会散发出无穷的魅力,他那深陷的眼眶中灰蒙蒙的眼珠就会散发出一种炯炯的的光彩,光彩炯炯得如同不是瞎子而与常人无异。每当这时候富二,春成,春成嫂,春成五个孩子,以及除过他们之外来听故事的小镇的其他人,都不自主的想把手放在杨瞎子眼前挥挥一下,看他到底是不是瞎子。 经过千万次试验,杨瞎子的确是瞎子。其中,实验中最有说服力的是:春成的儿子,是小儿子,大家都叫他狗儿。狗儿今年五岁了,五岁的孩子正是调皮的时候。 杨瞎子每天要摆摊儿算命的,春成嫂领着狗儿在街上看热闹时,狗儿当着杨瞎子的面偷了杨瞎子好几文大钱,如果不是瞎子的话,就不会让狗儿偷走自己的钱,那可是他用来糊口打酒赖以生活的必需品。 还有一次,也可以证明杨瞎子的确是个不折不扣的瞎子,杨瞎子下班了,哦,是收摊儿了,春成的三儿子,狗儿的哥哥,叫三狗。三狗比狗儿大三岁,今年已经是8岁了,八岁的孩子也是正调皮的时候,也是鬼点子最多的时候。 三狗是春城五个孩子中鬼点子最多的娃,调皮有鬼点子多的孩子虽然最让人厌烦,然而正是这样的孩子去在成年后表现出来的能力是最突出的,就拿三狗来说,很小时候变已经凸现出他的领袖才能,就连比他大的孩子,包括春城的其他孩子,也包括小镇其他的孩子,全都听他的指挥。 话说得远了,回归正题,杨瞎子收摊儿了,三狗跑到杨瞎子面前,一副天真烂漫,奶声奶气的问:“杨瞎子大大,我送你回去如何?” 杨瞎子微微一笑,说声:“好啊,真是乖孩子。” 三狗便牵着杨瞎子那根油光水滑,从不离身的紫竹竿。 这根紫竹竿子五尺有余,上面挂着一副杏黄布招子,上书:江湖大算。之类的招揽话语。 有人曾问过杨瞎子:“怎么不叫江湖神算呢?这样岂非更有气势?” 杨瞎子解释道:“我一个穷瞎子,算命乃是为了混口饭吃,怎能自我吹嘘?自诩为神人?这样说自己岂非是大逆不道,皇上尚且不敢自诩为神人,自谦为天子,我区区一介草民,怎敢?不可不可。” 杨瞎子住在小镇的西头,那是一所大宅子,不是杨瞎子有钱买的大宅子,一个算命的能有多少钱,这个宅子是小镇唯一大户,李老爷的房产。 李老爷似乎很有钱,因为他住的宅子更大,在小镇东头,不仅东头,就是小镇大多数的地方都是属于李老爷的。 杨瞎子一来就住这么大的房子,且,深得李老爷的喜爱,这让原住民春成很不满。这种不满他不敢表达给李老爷,因为李老爷有钱,是大户。 一般人对于有钱人总会有一种不自觉的畏惧,这种畏惧源自自卑。 关于这一点,春城很自卑,他没钱,他对有钱人有种不自觉的畏惧。 他这种不满只敢向富二爷拐弯抹角的说杨瞎子坏话表达出来,自从富二顶了他一句之后,就再也没在富二面前说过杨瞎子坏话了。他这种不满只有通过教唆自己的狗儿们捉弄杨瞎子。(看来春成不是一个好父亲,孩子的家庭教育最重要,这往往会影响孩子的一生) 杨瞎子住的地方,门前有一个很大的烂泥塘,杨瞎子路过时总会很小心的绕过去,生怕粘到一点泥。他可是一个很爱干净的人,青衫大褂虽然很旧但却很干净,一尘不染,似乎天天都洗。 富二曾问过:“天天都洗澡不麻烦吗?” 杨瞎子解释道:“一个人,一个男人,他可以很穷,但必须干净,一个瞎子,一个是瞎子的男人,一个是瞎子而且又穷的男人,尤其要干干净净。只有外表干净多少会有些许自尊。” 富二听的是似懂非懂的点点头,春成在旁听到,也点点头,他是看富二爷点头才跟着点头的。 这就是从众心理,别人都懂的事,你不懂就是无知。 话仍会到三狗送杨瞎子这件事上,三狗牵着竹竿子,边走边唱儿歌,当走到烂泥塘时,三狗仰起头奶声奶气的说:“杨瞎子大大,你家到了,你只管往前走就好了。” 杨瞎子微微一笑,说:“乖孩子,送大大回来,真懂事。”拍拍三狗的头。 说着就迈步向前走去,径直走到烂泥塘里,这是毫无疑问的。当杨瞎子满身是泥,像只叫化鸡一样,手忙脚乱的狼狈样子,三狗还有其他孩子拍手大笑,旁边还有一些看热闹的闲人,诸如:原住民春成,原住民甲,乙,丙,丁。路人戊,己,庚,辛。旁人A,B,C,D。闲人E,F,G。狼狈的如同叫化鸡的杨瞎子总算手忙脚乱的爬上了岸,原住民们,路人旁人加闲人,原以为杨瞎子会勃然大怒的,会叫骂不迭的,然而令人诧异的是,杨瞎子既没叫,也没骂,更没跳着脚撒泼,他只是笑微微的摸索着回家。准备看好戏的人们自讨没趣的摸着鼻子回家了。 第二天,春成哭丧着脸找富二借钱,说是三狗昨晚又哭又闹一整晚,像是病了,要给三狗抓药看病。 (四) 廖婆婆  廖婆婆这个人很难定义她是一个怎样的人,说她是婆婆可在外表上怎么也不像个婆婆,虽然已经到了婆婆的年龄,但从外表却怎么也看不出来,皮肤依旧有光泽,头发依旧很黑,腰肢依然柔软,双腿依然修长,如果不是原住民春成一再证明,自己从小的时候就看见廖婆婆在这居住的话,如果不是原住民春成一再证明,自己从小的时候就看见廖婆婆是这个样子的话,打死任何一个初到小镇上的人也不会相信廖婆婆会是婆婆。 据推算,春成已经有四十余岁了,据现在科学家研究发现:小孩子在3岁就有记忆的话,(当然我讲的故事是发生在公元978的事了)廖婆婆现在至少也有60余岁了,这样说来廖婆婆的却是一个婆婆了。不然的话初次到这个小镇的人,绝对不会相信廖婆婆会是婆婆了,似乎更应该称呼他为廖婶婶,廖阿姨,廖姑姑,廖嫂嫂,或许也可以叫廖姐姐,但绝对不会是婆婆。 然而事实就是如此,年纪到了婆婆就是婆婆,小镇的人都是有礼貌的,尤其是公元978年的小镇的人素质更高,对待长者是很尊敬的。不像现在的人们,动不动口出脏话,把人家妈挂在嘴边,这让我很不满,当然我有时也会把人家妈挂在嘴边的,但这样的时候很少,几乎是微乎其微,大部分,不,很多的时候我对别人的妈妈都是很尊敬的。 话仍回到廖婆婆的故事上,在我看来廖婆婆就是一部传奇,在小镇上的人看来平淡无奇,我是大惊小怪,小镇人是见怪不怪。 廖婆婆是个传奇人物,她很美且无所不能。 她的美体现在她的外表上,她的无所不能体现在她的行为上。 小镇上所有男孩子娶媳妇都是廖婆婆帮忙操办。小镇上所有的姑娘出嫁都是廖婆婆帮忙梳洗打扮。小镇上的孩子几乎都是她接生的,小镇上的人生病了也会去找她,几乎吃几副药病人就会药到病除。 这不,春成的孩子三狗儿自从那晚病了以后,第二天就找上廖婆婆,可这次,廖婆婆看过三狗的病,却久久不发一言。 春成急了,说道:“婆婆,这孩子究竟有救没有啊?您到是说话啊,是不是没救了?天啊,这可怎么办,这可怎么办?” 立在一旁的春成嫂,立时很合时宜的嚎啕大哭起来,边哭边絮絮叨叨:“天啊,我的儿啊,你可不能啊........你叫娘怎么办啊........” 廖婆婆微微皱眉,摆了摆手,说道:“孩子倒也不是没救,只是........” 春成和春成嫂一听赶紧说道:“只是怎么?您倒是说吧,是要买贵重的药材,还是怎的?这可怎么才好?我们就只有这些许银子了,就连这些也是问富二接了好久才借来的,不行的话,只有卖了那头猪了。” 那头猪是春成一家准备一年了的成就,是过年可以用来换酒喝,打肉吃,给孩子扯布做衣服的,尽管那头猪瘦弱的像条狗,但也算是全家一年的指望。 廖婆婆突然笑了笑说:“你们不用担心,也不用卖你们的猪,不要你们的钱,也不要你们的猪,只要你们把孩子交给我,三天之后来接孩子,在这期间你们不要来找我,也不要来找孩子,三天之后我自会让孩子去找你们的。” 春成俩口子不约而同的问道:“为什么不许我们来看孩子啊?” 当看到廖婆婆皱起的眉头,又立马噤了口,道:”好好好,但凭婆婆吩咐,我们照办就是,照办就是,只要孩子没事,我们做什么都可以........” 廖婆婆挥挥手,春成俩口子识趣的退下,在某些方面,这两口子总会有些默契的。 不管哪俩口子,只要是人,呆在一起的日子久了都会有一份默契的,这份默契,蕴藏在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个表情,默契是天长日久慢慢培养的。然而对于有些人而言,不管你与他呆多长日子,你们之间始终没有那份默契,这就是一种悲哀,什么叫有缘无份?大概这就是。如果这俩人不是俩口子,那还好,如果是俩口子,那就不好,大大的不好。这会让两个人都别扭,既然觉得别扭呆在一起就是一种悲哀,两个人都没错只是两个人在一起就是一种错误。 三天之后,孩子果然原封不动的回到了家里,活蹦乱跳,生龙活虎,和之前一样的活泼好动,顽劣调皮,捉弄一切可以被他们捉弄的人和动物,但是,他再也不敢捉弄杨瞎子了。这是廖婆婆告诉他的。 谁也不知道廖婆婆是怎样把一个快死的孩子治好的。廖婆婆自己不会说,一个乐于救人的人是不会大肆宣传自己的功劳的。孩子自己也不知道,一个处于生死边缘半睡半昏迷的孩子能指望他记得什么? 这就是廖婆婆的神奇之处,所以小镇的人都认为廖婆婆无所不能。另外,廖婆婆无所不能还体现在很多地方,比如说:他住的地方比杨瞎子的房子还要大,还要幽雅,还要美,门前也没有烂泥塘。且,邻居就是李老爷,和李老爷更大的宅子紧紧相邻,站在廖婆婆的院子甚至可以望见李老爷园中的竹子,当然能站在廖婆婆院中的人不多,廖婆婆是干净人,闲杂之人是进不去的,就算有求廖婆婆时,只需说给廖婆婆的丫鬟就行,廖婆婆自会接见,这也是廖婆婆与人不同之处,她也是小镇上可以用的起丫头不多人家中的一个,当然另一个就是李老爷了,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李老爷的宅子能进出自由的人也不多,平时宅子大门紧闭,但廖婆婆是个例外,例外中的例外,这也就更显得廖婆婆的与众不同,这份与众不同,春成自然不敢有什么不满和非议,不仅仅廖婆婆救过自己的孩子,更重要的是廖婆婆是全镇人的偶像,简直就是一个神祗,一个传奇。 (五) 李荻秋  之前说过,公元978年天气特别的冷,公元2009年也是一样的冷,比往年此时要冷的多,往年此时也不至于呵气如冰,今年却出奇的冷,倒春寒。俗话说得好:春雨贵如油。可今年的天降春雨特别的多。马上都是四月份了,天气还是一如既往的冷,冷得让人还穿着棉袄,冷的还让人出门就抱着脖子缩着头,进门就抱着火炉子打哆嗦。 尽管如此的冷,樱花还是开放在这春寒料峭的春风里,颤巍巍,抖抖索索,让人不自主的想怜香惜玉起来。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度过,透过挂着浅橘色的窗帘,露出了窗子的一角,笔者快哉坐在窗子下电脑面前,听着周杰伦的兰亭序,有一搭没一搭的敲击着键盘,编着心中的江湖,心绪很乱,思绪很远,飘到那个久远的年代,飘渺孤独的眼神凝视着窗外灰蓝色多云的天空,面前的镜子里映出的脸孔有一些苍白。公元978年是否也有这样一个女孩子,坐在窗前,窗外的天空也是灰蓝色而多云,窗里的人也是有些苍白,有着一双有些冷漠而飘忽的眼神。公元2009年的女孩子眼神冷漠的另一面是波涛汹涌,飘忽是因为近视,一切在她眼中都是月朦胧花朦胧鸟也朦胧。波涛汹涌是因为心中还有江湖。如果公元978年也有这样一个女孩子的话,她的冷漠飘忽会是因为什么?孤独吗?不知道。但这个命题的条件是必须有这样一个女孩子存在才会成立。有没有这样个女孩子存在呢?笔者快哉还没想好。 嗯,糟糕,上班的时间到了。嗯,下午回来继续编故事。这就会有一段时间好好构思一下,再决定有没有这个女孩子的命运。决定她的存在与否,是否有意义。站在阳台上眯眼看着春风里的太阳,在这个小城里行走着,从东到西,2156步,从西到东,2156步,一个眼神飘忽一身黑衣的女孩子,行走在自己心中的江湖里。 小城有些小,心有无限大。心有无限大,江湖无限大。 眯眼看了半天太阳也没想好究竟怎么写这个女孩子,是不是应该有这样一个女孩子出现,之前的构思是没有这些的,但转念一想,在一个小说里没有女孩子,没有爱情似乎不能够吸引人,那怎么安排这个女孩子的命运呢?还没想好,但注定是悲剧。 这个有些苍白,细的像风中芦苇的女孩是李老爷的女儿,李老爷是小镇上的大户,唯一的大户,小镇百分之九十九点多的土地都是李老爷的,小镇百分之九十九点多的房产也都是李老爷的,小镇百分之九十九点多的居民都对李老爷很敬畏。李老爷的女儿十八岁,叫李荻秋,名字很好听,取自李珣的渔歌子,荻花秋,潇湘夜,橘洲佳景如屏画........这首词。李荻秋是廖婆婆带大的,所以正因为如此,廖婆婆与李家关系才显得与众不同,所以正因为如此,廖婆婆才可以自由的出入李家大门,不会被李家的家丁呼喝出去,不会被李家的高门槛吓住,在小镇大多数人的眼中看来,李老爷的家是一个迷,高不可攀的迷,平日里朱门紧锁。李老爷的下人是个谜,深藏不露的谜,平日里下人很少出来。李老爷本人也是个谜,神龙不见首的谜,小镇的人从来就没见过李老爷本人。既然如此,李老爷的女儿李荻秋自然也是个谜,老爸都是谜了做女儿的不能不孝顺的,于是就跟着是谜。 这个有些苍白,细的像风中芦苇的女孩很少出门的,这是必然,公元978年据笔者快哉所学过的历史知识知道那还是封建社会,封建社会讲究的是妇德,三贞九烈,三从四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就是笑一下也要掩口葫芦,笑不露齿。所以这个女孩子只有幻想,幻想着外面的天地,她最喜欢的事是坐在窗边望着天空想入非非,她最喜欢的事是帮廖婆婆整理草药,她最喜欢的事是听杨瞎子讲故事,虽然这样的时候不多,每逢廖婆婆,杨瞎子来的时候她总是央求他们能够多呆一点时间。 这个有些苍白,细的像风中芦苇的女孩的生活就是那么的简单且透明,似乎许多天对于她来说就像是一天,一天就像是许多天一样,也许日子就是那样的过,然而如果不是那件事的发生....... 说真的,笔者快哉在写这篇故事时没一点灵感,就像憋屁,挤牙膏一样难受,到目前为止,最终也没想好怎么安排这个女孩子的命运,也许她就不该出现,她是一个多余的人,她的出现是一种错误,在这个提倡构建和谐的社会,是不和谐的音符,导致和谐故事不和谐,唉........快哉长叹:我都写些乱七八糟的什么啊? 天气还是随着日子的增加慢慢的暖和了,尽管还有风在,毕竟吹面不寒杨柳风了,风来了,樱花就落了。快哉坐在小城长廊的凳上看书,樱花一片片飘飞,花瓣飘落在书上,英雄末路,美人迟暮,花瓣掉落,都是一种婉约凄美。 (六) 苏乞儿  看了若干部小说或是武侠小说之后,当快哉的眼睛由之前的1.5的好视力变成现在上网必须要带上三百度的眼镜之后(这是快哉的收获)有一个心得体会就是,无论哪一部小说,都离不开吃喝拉撒,爱恨情仇。 具体到,无论哪一部武侠小说,但就在人物构成上,都离不开高手和低手。 高手就是主要人物,特别是男女主角。 像这样的,男主角一般都很帅,出身凄凉悲苦,身负血海深仇的名门之后。或是不闻一名的江湖小混混。但,武功在一系列的机缘巧合之下都会成为杀伤力指数一流,且,深得众多女侠们的欢心,对其死缠烂打,围追堵截。 至于女主角,一般都会身世清白,是所谓的名门正派的千金,被众多的狂蜂浪蝶,江湖登徒子追捧。或是纯净自然,浑然天成,清新可人,未出江湖,不谙世事的小家碧玉。或是不染铅华,超尘世外,飘逸大方的神仙姐姐。 然,女主角慧眼独具的只对男主角一见倾心,自始至终,忠贞不渝。 于是乎,一个郎才,一个女貌。一个翩翩浊世佳公子,一个冰清玉洁俏佳人。在一系列的机缘巧合之下,要么是英雄救美,要么是美女救英雄,一见倾心,非尔不娶,非尔不嫁。排除万难,历经磨难有情人终成眷侣。当然也会存在另一种状况,磨难虽已经历,万难没有排除,终成悲剧收场的江湖怨偶。 而,低手与高手最大的区别是,出现的镜头少得可怜,有时候连脸都没露一下,刚出场啪的一下就栽倒在地,变成死尸。要么就是出演一些路人甲乙丙丁,旁人戊己庚辛,死人ABCD,背景EFG,群众赵钱孙李,蟹兵虾将周吴郑王。 但这在快哉小说里绝对不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快哉是个好青年,在她眼中的江湖,不管大人物还是小人物,不管是高手还是低手,都是一视同仁,一片朦胧。在快哉的小说里出现的都是小人物。这当然与她的个人倾向有很大的关系。 马克思老人家曾经曰过:历史都是群众创造出来的。马克思是快哉最崇敬的人,再加上,既然小说作者都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又加上她有这么高的思想觉悟,自然而然,在她的小说里也有许多的小人物组成。 无论大人物也好还是小人物也罢,无论是高手也好还是低手也罢,其实在江湖中,只要是人都会有自己的故事,每个人都会是一部传奇。 漫漫的成长历程,从呱呱落地的那一刻起,再到悲悲切切离开人世,这是一个伟大的历程。无论这个历程的长短,其实长有多长?短有多短?不知道,只能是不知道。 无论这个历程的辉煌与否,其实辉煌?或不辉煌?不知道,只能是不知道。 但,每个人都是与众不同,且,独一无二的。 所以每个人都是一部传奇。一部与众不同,独一无二的传奇。 在若干武侠小说里,众多的小人物都离不开,酒馆老板,算命瞎子,人民群众,虾兵蟹将,乞讨人员。所以快哉的小说无一例外的也会有这样的人物出现,所以这次隆重出场的是:当,当,当,苏乞儿踏着五色祥云,身披七彩百衲衣,左手提经典武器打狗棒,右手端一锯齿状陶瓷碗,大踏步的款款向我们走来。 这里面的苏乞儿不是周星驰主演清朝时期的那个武状元苏乞儿,他是离清朝要早多的苏乞儿,是公元978年的苏乞儿,而大清建国却是公元1644年,这两人相差600--700年。至于为什么他也会姓苏,那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倒不是快哉本人对姓苏的有什么意见,只是巧合,纯属巧合。顶多算作山寨版的。况且二者是有区别的,周星驰版的苏乞儿很帅,这里的苏乞儿一点不帅,不仅不帅而且很丑,不仅很丑而且很臭,不仅很臭而且很老,嗯,也不算多老了,据估计,顶多也就四十来岁的光景,如果是有钱人的话,注意保养的话,看起来也不算老,不仅不老而且正是男人最有魅力的时间段,是女孩子包括女人们都喜欢的年龄段。但是我们这里的男主角却是一个又丑又臭的穷乞丐,那就不仅没什么魅力而且令女人很厌恶的。为什么?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马克思老人家那句话,物质决定精神。金钱的魅力无与伦比,无论是公元978年还是公元2009年人的心理都一样,对金钱的崇拜,对物质的敬仰,无论何时都一样。 快哉不敢说自己有多与众不同,有多淡泊名利,这不是沽名钓誉,不是自诩清高。毕竟也是平常人一个,也是要吃要喝的,这就难免需要金钱,但快哉对金钱的需求既不崇拜也不敬仰,仅限于解决温饱而已。有一个家,不大但温暖的家。有一个人,不帅但温暖的人。有一份工作,不多钱但稳定的工作。唉,快哉什么都好,就是喜欢在作文里乱发感慨,乱抒情感,乱七八糟的东拉西扯。 回到苏乞儿身上,这个苏乞儿也是一部传奇,有关小人物的传奇. 苏乞儿也不算是原住民,也是属于外来的三无人员。哦,在这里我要解释一下所谓的三无人员是什么意思,三无人员指的就是,无固定居所,无固定收入,无固定监护人,看来似乎每个乞丐都符合这个条件的。 我们的苏乞儿却与众多的乞儿大大的不同,他不隶属于江湖第一大帮丐帮的统领,顶多算作丐帮外聘的编外人员,也可以称呼其无照从业人员,没有经过第一大帮的认证认可,没有从业资格证。 所以,似乎乞儿都应该显得畏畏缩缩,有些像见不得光的耗子,乞讨起来也是一副抖抖索索,不理直气壮的模样。其实想想也对,似乎没有哪个乞丐在乞讨时会显得那么理直气壮,都是一副抖抖索索,畏畏缩缩的样子,要不然的话,那就不是乞讨了而成打劫的了。 尽管乞丐苏只是一个乞丐,但他是一个有气节有原则的乞丐,乞讨是乞讨,但决不搞违法犯罪的事,就是坐在路边乞讨时,也是一副正襟危坐,目不转睛,眼观鼻,鼻观心,心观面前的破瓷碗,破瓷碗里偶尔会有路人扔着几文大钱,或是发霉的馒头,或是李老爷家养的大黄狗看他可怜衔来送来自己的口粮肉骨头,或是富二爷偶尔善心大发心血来潮倒给他的残羹冷炙,然而乞丐苏却正眼不瞧一眼,显出一副不屑一顾不食嗟来之食的清高模样,即使要吃的话,他也会很慢条斯理的吃,仿佛像在品尝珍馐美味,吃过之后还会优雅的擦擦嘴。 小镇上的人都认为乞丐苏是个很有气节的乞丐,乞丐苏的气节还表现在他作为一个男人却从不多看春成嫂一眼,就这样,大家对他不仅生出无尽的敬意,无穷的敬仰。只有春成对此不以为然,嘁,乞丐就是乞丐,穷人就是穷人,没钱就是没钱,至于吗?再多有气节终究是一个乞丐。 其实春成的看法也不无道理,乞丐就是乞丐,什么气节,什么清高,在金钱面前一文不值,有气节有清高的话,那就别做乞丐啊。既然是乞丐,就是要放下自尊,抛弃尊严,出卖人格,丧失追求,这些高于物质的上层建筑是一个乞丐玩不了的,也玩不起的。 乞丐苏经常为这些奇怪的人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搞得很愁苦,很郁闷。如果说在这个小镇上谁还会对哲学这么感兴趣的话,乞丐苏应该算一个,突然快哉发现一个问题,只要对哲学有研究的人,都长着一张山羊般的脸,乞丐苏也不例外,山羊脸,山羊胡,很学究,有一种典型的学院派风格。 乞丐苏那根不离身的打狗棒子也是流光水滑,也是一根竹竿子,只不过是一根青竹杆子,杨瞎子也有一根竹竿子,是紫竹的,长五尺有余,上系一张写着江湖大算的白布招子,也是不离身的。而乞丐苏的竹竿子,要短一些,平日别在腰间,在乞丐苏的腰上还别着一只流光水滑的黄色葫芦,这也是乞丐的经典造型,便于他们行走江湖,能讨来酒时,就用来盛酒,讨不来酒时,就用来盛水。 乞丐还会有什么家产呢?费力的思考了一下,对了,许多武侠小说都会写道丐帮弟子都会分几袋长老的,袋子越多的长老级别越高,杀伤指数就越高,袋子的材质一般都会是麻织的,做功粗糙,这是理所当然的,大家是没钱的乞丐嘛,不背麻织的袋子,难道还要背江南丝绸宫织宫绣的?或是北疆上好的麂皮袋子? 然而乞丐苏似乎是个例外,乞丐苏就有这样一个袋子,他的腰间别着一只北疆上好的麂皮袋子,白色的小巧精致,挂在腰间白的刺目,干净的过分,当然这是对比而言的,因为乞丐苏身上的衣服又破又脏,千缝百补,灰不溜秋,脏不拉叽。过分的还有这只白色的麂皮袋子上竟然还绣着一朵蓝色小巧精致花儿,蓝色的花瓣,黄色的花蕊,两片淡绿色的叶子,花朵绣的异常精致,用针纤巧细致,识货的就可以认出绝对是江南宫绣。更过分的还有乞丐苏的那双手,乞丐的手按道理说应该又脏又裂,骨节粗大,污浊不堪,而乞丐苏的双手却很干净,也是干净的过分,不仅干净而且肤质细嫩,手指修长,骨节匀称,显得很有力度。 之前,这让春成很好奇,当他把这告诉富二时,富二仍像上次谈论杨瞎子一样,不耐烦的挥挥手,对春成说:“这关你什么事?”还是一副不紧不慢用油腻腻的抹布抹着同是油腻腻的桌子,春成照样一副像吃了苍蝇的表情瞪眼看着富二,并暗自发誓以后再也不会和富二说话了,然而春成的誓言向来是不管用的,每次要说别人闲话时又不自觉的找上富二的。 其实,春成有时候很纳闷,他觉得这个小镇的人都奇怪,每个人都有一些与众不同,不为人知的秘密。有时候春成也有一些众人皆醒我独睡的感觉,这让他感觉很不安,非常的不安。似乎在这个小镇上隐藏着秘密,一个惊天的大秘密。 (七 ) 小镇  说了这么多小镇上的人,也该说说小镇了,小镇是这些人存在的前提,是人物活动的重要地点。任何一部小说或是故事中,在其内容架构上都会有人物,事件,地点。人物,在小镇上还有很多。事件,快哉想故弄玄虚的卖个关子。所以在这一篇中就介绍一下地点,那就说说小镇吧。 嗯,小镇,怎么说呢?其实小镇是个很普通的小镇,普通的不能再普通,平凡的不能再平凡,与大多数的小镇也没什么不同,有山也有水,但山不太青水也不太绿,小镇人的环保意识不怎么强。有土也有沙,但不漫漫也不怎么飞扬,有风的时候也会漫漫飞扬。 小镇不怎么大,小镇上的居民大约也就百十来户,还有一些像乞丐苏一样的外来人员,百分之七十都是原住民,还有百分之二十是乔迁户,还有百分之多少是三无人员。这是据快哉的不完全统计,的出的结论。 小镇虽然很穷,好像用词不当啊,小镇怎么会是穷的呢?应该说小镇上居民虽然很穷,但他们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闻鸡而起舞,舞起锄头来汗珠子摔八瓣儿的良民。他们没什么大的理想,也不存在什么很高的思想境界,安贫乐道,自得其乐。小孩子光着屁股满街跑,玩着尿泥泥猴似的一天天茁壮,然后像他们的父辈一样生活,然后像他们父辈一样繁衍生息,直至娶妻生子含饴弄孙,再慢慢老去被自己儿孙在一片吹吹打打哭天喊地的送进黄土。 小镇不怎么大,前后两条街,街上建筑都是比邻而居,房挨房的,两家人公用一堵墙,既减少了建房的费用又增进了邻里的感情,几乎天天都有两户人家跳着脚对骂,一户说你家的鸡吃了我家的谷子,一户说我家的猪被你家孩子当马骑。一户说我家的枣子被你家偷了,一家说我家的绣花针被你家拿了。一户说我家老婆被你家的欺负了,一家说你家的孩子打了我家的娃。总之天天都有杨二嫂般细脚伶仃的女人,或是五大三粗的黑脸汉子横眉冷对,相互对骂,呼天喊地,拳脚相加,煞是热闹。清官难断家务事,更何况快哉。当然,有时候他们吵归吵闹归闹见面之后严守以待如临大敌,有时候亲热友好的就像是一家人的称兄道弟不分彼此。 小镇的建筑土木结构,土墙木梁木板门面,门前石砌台阶,大门左右各摆两个石头墩子,供闲暇之余晚饭之后坐在门前说古到今,闲话家常,东家长西家短,在那个媒体事业还不发达的年代,许多消息就是这样被人们口耳相传,以讹传讹,道听途说。女人热衷于谈论别人隐私,男人热心于谈论人家婆娘。于是乎,石头墩子就会被这些人们的屁股磨得是流光水滑,油浸浸,湿润润。当然,有时候人们愿意睡的早点儿老婆孩子热炕头,有时候人们更愿意去富二的酒馆里闲坐,喝点小酒,就点自己带的小菜盐拌萝卜条,听杨瞎子讲故事。毕竟,小镇物质不丰富,精神追求就不高。 小镇的房子结构简单,进门就是石头砌的天井,正面一间房,左右两侧各有。也有独门独院的,进门一个小院,种花养草,喂鸡养鸭。小镇的建筑风格形式多样,还有的就是一简单利索的茅草房子,每逢八月风怒号,卷他屋上三重茅,茅飞渡河撒河郊,小镇群童欺人老无钱,公然抱茅入竹去,老无钱者依杖自叹息。 小镇自西向东有一条小河,居民们就依河而居,形成两条街,这两条街的房子面面相视,人们吃用洗涮就全靠这条小河,平日小河老虎不发威像是一病猫,雨季一来水涨拍岸就像是老虎。河岸旁河堤上长着粗壮的老柳树,每逢杨柳依依便是青年男女居民谈情说爱的好去处,这些柳树荫里为小镇居民的繁衍生息做出了无私的奉献,老柳树身上也刻满了只有情人们才看得懂的奇怪符号,柳树们见证了他们的爱情。有人会说那是封建社会,讲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允许自由恋爱的。偏见绝对是偏见,在这个狗不拉屎鸟不下蛋,山高皇帝远的小地方,封建礼教也会对爱情作出些许让步的。通常女青年在洗衣服时被男青年扔个小石子溅起一片水花,湿了女青年的衣服,红了女青年的脸。回瞪一眼,一来二去,眉目传情。自然而然杨柳荫里就会响起欢声笑语,悄声细语。男青年会提着酒肉鸡鸭上门提亲,老人们乐见其成,女青年们就羞红了脸由男青年们背了回家。哪像现在动辄成万上几万,六七十年代,录音机,自行车。八十年代,大立柜,缝纫机。九十年代,三金,组合家具。而如今,房子,车子,票子一样也不能少,现在的女孩普遍认为,年龄不是问题身高不是距离有钱就好,找个好工作不如去做小。当然快哉说的是普遍现象,不代表个人观点。 小镇大多数的土地属李老爷所有,大多的房产也归李老爷所有,大多人也就理所当然的听李老爷的话。居民们对李老爷很爱戴,李老爷对居民们也很爱护,他不怎么收租子,不仅不怎么收租子,还经常资助居民们。有时候小镇居民为自己能有这样一个老爷而感到自豪。但是居民们却很少见到李老爷,这很自然,没有人会觉得奇怪,老爷嘛,自然是要摆谱的,神龙见首不见尾,保持一种神秘,便会产生敬畏。 小镇按道理是要有名字的,但我们这个小镇却是没有名字的,也确实没有名字。所以我们只能称呼它为小镇。四月了,春雨蒙蒙,小镇就被笼罩在一片春雨蒙蒙中,春雨中的小镇,蒙蒙中的小镇,春雨蒙蒙中的小镇。李荻秋就在这样一片春雨蒙蒙中坐在窗边看着春雨,听着雨打樱花树的声响,手中虽拿着一卷书,却无半点想看的迹象,怀里搂着一直大白猫,捋着猫毛,宽宽的袖管露出一截白嫩细瘦手腕........ (八) 小虎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奇怪的是,老天应景似的也会在这天淅淅沥沥的下起蒙蒙细雨。给人平添几许哀愁。清明节过后,天气转暖了。 四月了,春雨蒙蒙,小镇就被笼罩在一片春雨蒙蒙中,春雨中的小镇,蒙蒙中的小镇,春雨蒙蒙中的小镇。李荻秋就在这样一片春雨蒙蒙中坐在窗边看着春雨,听着雨打樱花树的声响,手中虽拿着一卷书,却无半点想看的迹象,怀里搂着一只大白猫,捋着猫毛,宽宽的袖管露出一截白嫩细瘦手腕........ 李荻秋怀中这只猫是只白色的大猫,此时的白猫安安静静的卧在李荻秋的怀里,接受着来自主人轻柔的爱抚,眯缝着眼睛,喉中传来微微的呼噜声,这只猫已经养了很久了,是廖婆婆送给她的,才抱回来时才那么一点点小,一只巴掌就能把它托起来,而现在这只小猫已经长成了一只大白猫,一只肥头大耳,憨态可掬的大白猫。几乎和2009年孩子们最喜欢的加菲猫有得一拼,不用说是一只手了,就是两只手李荻秋都很费劲了。 李荻秋给这只白猫取名叫柚子皮,没什么特别的意思,就是因为在白猫才抱来时,也是四月,李荻秋当时正在吃一只柚子,于是就叫白猫柚子皮,有一搭没一搭的漫不经心捋着猫毛,静静地靠在窗边,凝视着窗外的细雨,在看着春雨中的景色,又像不是。 女孩子的心就像是飘忽的云,你永远别想知道他们的心里是怎么想的,他们会因为一件小事耿耿于怀,也会因为一点细节改变看法,这似乎是女孩子的通病。 十八岁对于女孩子来说更是一个喜欢做梦的年纪,其实不管是多大年纪,只要是女孩子都喜欢做梦的。十八岁对于女孩子来说更是一个喜欢胡思乱想的年纪,其实不管是多大年纪,只要是女孩子都喜欢胡思乱想的。所以在女孩子的眼里你总会看到一些像雾像烟又像水的东西。 时间久了,李荻秋恍惚觉得这个姿势维持的久了,加上柚子皮的重量足以压酸任何人的腿,拍拍柚子皮的屁股撵它下去,柚子皮不满喵的一声,才懒洋洋的跳下去,超重的胖胖身体在跳下去时由于重力作用发出沉闷的噗通声,跳到地上,后腿伸的老长大大的打了个懒腰,这样一来倒使胖胖的身体拉长变得苗条了。李荻秋望着柚子皮可爱的样子禁不住轻笑出声来,重新抱起柚子皮举到脸前,用额头抵了抵那胖乎乎的毛茸茸猫脸,用脸爱恋的轻轻摩挲着那温温热热的小躯体,鼻尖传来动物身上那种特有的腥臭气,嘴里喃喃地说道:“啊呀,我的胖丫头,你怎么这么重呢?怎么办?怎么嫁的出去呢?我的胖丫头。呵呵。”其实关于柚子皮的婚事是不需要李荻秋忧虑的,每天晚上柚子皮总会偷偷溜出去,在房顶上与一群众多的求婚猫打闹的不已乐乎。其实李荻秋担忧的倒是,柚子皮超重的身体会不会压碎屋顶的瓦?房顶会不会被压塌?那么胖呼呼的身体动作不灵活会不会从屋顶掉落下? 在四月蒙蒙细雨外,李荻秋和柚子皮玩的时候,因为他们呆在屋里没有淋雨。在四月蒙蒙细雨中,却有一个头戴斗笠的人踽踽独行,因为他走在雨中。 这个走在细雨中的人,一身黑衣,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孤绝的气味,有几分肃杀,而这份肃杀孤绝直到现在富二现在提到仍然记忆分明。 这个被雨淋的透湿的人走到富二爷的酒馆找了一张挨着窗子的桌子坐了下来,抬手去下斗笠,轻轻放在桌子上,富二爷看见来了客人,忙不迭放下手中看得津津有味的盗版黄色小说从火炉边跑了过来招呼道:“这位客官,您想用点什么?”黑衣人仿佛蓦然一惊,从若有所思间抬起头来冲富二一笑,这一笑倒把富二感动了,就是这一笑,直到现在富二也念念不忘的经常对人提起。 其实,笑,每个人都会的。美人笑,那是回眸一笑。奸人笑,那是笑里藏刀。小人笑,是皮笑肉不笑。就是不同人笑声也会不同,从笑声中也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性格来,咯咯的笑声看得出这人开朗,哈哈的笑看得出这人豪爽,呵呵的笑看得出这人可爱,嘿嘿的笑看得出这人憨厚,冷笑看得出这人自视清高,笑不出声看得出这人心深,笑不露齿证明这人个性温婉,掩口葫芦则说明此人懂理,银铃笑声是形容少女的,微微一笑证明此人心性恬淡........当然不一而足。 但是,眼前这个年轻男子的笑容却让富二爷感觉温暖,这种温暖的感觉就像是春雨里洗过的太阳,不伤人,纯粹的温暖,这一笑使灰暗的小酒馆散发出黄黄的阳光,眼前一亮。而且让富二爷念念不忘的还有男子的脸,青年男子的脸,不是那么的俊美,用现在的形容词不怎么帅也不怎么酷,但有一种男子气概,让人看起来很舒服的青年男子的脸,男子看起来也就二十五六岁的年纪,二十五六岁的年纪对于男子来说还是很年轻的,但眼前的男子却又一副沧桑感,但眼睛却又是明媚清澈,纯净自然不染尘垢,当男子不笑时,冷漠孤绝如同一把刀,当男子笑时,就如同灿烂温暖如春阳。就是这样一个矛盾重重的人,浑身上下简直就是一个谜,然而这个谜却在不久之后被富二爷解开了。男子身量很足五尺,偏瘦但胸膛很厚实很有力量的感觉,肩很宽,看起来可以担当一切扛起一切困难挫折和压迫。小虎的腰很直,直立如同一把刀。小虎是谁?小虎就是眼前的男子,这是之后男子告诉富二的。 当富二问道:“客官,您想用点什么?” 男子一笑道:“随便上几样小菜,几两酒,但绝对不要掺了水的酒。” 富二呐呐惭笑:“瞧您说的,好像我卖的酒是掺了水的啊,我富二不是那样的人。”其实富二在做这番辩白时,明显的现露出意思底气不足的。卖酒人卖不掺水的酒是不可能的,行业里心照不宣的秘密。 富二心中知道看来对方是经常跑江湖的。不敢怠慢,亲自下厨做起菜来。话说回来,即使富二不下厨,他也没办法,酒馆就是富二爷一个人,他不下厨,没人下厨,所以富二爷除过是酒馆老板之外,还是掌柜,跑堂,小二,门迎,保安,打杂,兼职大厨小厨,真是若干职务兼于一身。其实别看富二形容萎缩,但他有一个轻易不显露本领,这个本领就是做菜,富二爷做菜很有一套,平平常常的几样青菜萝卜,家常菜料,在富二手中竟然像是有了灵气,转眼间就摇身一变,成了一盘盘味美的佳肴,当然,关于这个本领,小镇上的人并不怎么知道,原因是小镇上的人一般不怎么有机会品尝到,原因是他们在通常时候不怎么有钱,没钱怎么会让富二爷现露他的这个本领呢?但眼前这个男子却和旁人不一样,至少和小镇上大多数人不一样,至少和富二爷目前接触过所有的人不同,至少是富二爷自己这样认为的。 原来小虎根本就没做什么指望会在这样一个脏兮兮,油腻腻,破破烂烂的小酒馆里会吃到什么像样的饭菜,但,当富二爷把菜端上桌的时候小虎被震撼了,不仅是视觉的震撼,味觉也被震撼了,不仅味觉就是听觉,嗅觉,整个一个感觉都被震撼了。太,太,太好吃了,简直就是一种享受,特别是在这样一个春雨蒙蒙的季节,还有一些些冷的季节,而这种味道突然想让小虎想哭,有家的味道,有妈妈的味道,有温暖的味道,就在这一刻起,小虎几乎同时做出了决定,在这个小镇上住下来,阡陌相通,鸡犬相闻,闻鸡而起舞,起舞弄清影,小桥流水人家,不再古道西风瘦马,不再过问江湖事,不再想起江湖人。 小虎是一个缺少爱的孩子,从小到大都是。他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不知道自己叫什么,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不知道自己祖籍何处,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也不知道将往何处,就连小虎这个名字也是小虎自己取的,他是吃母虎乳长大的,直到出现那个人,教他武功的人,否则的话小虎一定会像人猿泰山一样一辈子过着丛林生活。 小虎在一生当中,哦,错了,小虎年仅二十五六的生命里从没像此时想安定下来。小虎在生命里他饱经沧桑的成长,小虎在生命里从没感受到什么爱。 所以他是孤独寂寞的,孤独像百合,寂寞像把刀,刀刀刻画着小虎的心,小虎的血,小虎的生命。 所以当小虎不笑时冷漠孤绝像把刀,当小虎笑时温暖如春雨暖阳。 所以小虎貌似很江湖其实内心是纯净自然的。给他一些些爱,一点点温暖,他都会感觉温暖,甚至会为了这份温暖出生入死,两肋插刀,甚至是生命的付出。 就在这样的季节,这样的春雨,这样的小镇,这样不起眼的小酒馆里,这样一个像流云般的男子突然想安定,突然想有自己的家,突然想有自己爱的爱自己的人。 这些感觉对于李荻秋来说是感觉不到的,对于小镇大多数人也感觉不到的,因为他们都很安定,都有自己的家,都有自己爱或爱自己的人。 而我们大多数人不满足,埋怨没有这个,没有那个,与小虎比较而言,我们是何等的幸福,而这份幸福往往被我们忽视,我们拥有自己忽视小虎重视的一切。 于是,第二天小镇又多了一个外来人口,富二爷又新招了一个伙计,小伙计的名字就叫小虎。 富二终于在失去癞头伙计之后的又招来了一个伙计,而这个伙计是自己找上门来的,富二从来没想过小虎可以留下来不计报酬的当一个小伙计,从一个客人的身份变成了下人,富二从来没想过像小虎这样的人会留下来当一个小伙计,小虎不像是会做小伙计的人,也许有人会说,职业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为什么小虎就不像会做小伙计呢?难道一个人做什么事生下来就会决定的吗?当然不是,一个人做什么,会做什么,能做什么,可以做什么,是从这个人气质可以看出来的,小虎就没有做小伙计的那种气质 虽然富二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虽然富二只是一个貌不惊人,虽然富二只是一个毫不起眼小酒馆的小老板,但在这个小镇上或多或少是见过多少世面的人,这是由他的工作性质决定的,酒馆是小道消息流传最佳场所,富二是酒馆的老板,自然而然他听到的见到的了解的自然就比较多,再加上富二爷可是一个文学爱好者,有事没事喜欢看看书,这在小镇上也是不多见的,尽管富二爷经常看的是盗版印刷的黄色小说。但只要是书或多或少就有一种作用,什么作用?当然是增进见闻的作用了。只要是书,不管是增进什么见闻,好的还是坏的,有益的但还是有害的。总之这都为人们增长了见识,打开了眼界,拓展了思想,为人们知识的积累,文明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所以富二爷确定肯定以及一定像小虎这样的一个人根本不会作小伙计的,这是由小虎的气质决定的,小虎是浪子,是流云,是风........,他永远不会安定的,然而富二爷错了,大错特错了。子非鱼焉知鱼之乐,富二不是小虎焉知小虎心中所想。小虎想安定了,就想在个小镇,在这个小酒馆,停留下自己疲倦的脚步,不是小镇有什么吸引他的地方,比这清幽的多的小镇他去过,比这繁华的小镇他去过,不仅是小镇,就是大镇,大城市,都城,他都去过。不是小镇小酒馆有什么吸引他的地方,比这干净的多的酒馆他去过,比这繁华的酒馆他去过,不仅是酒馆,就是酒楼,大酒楼,酒店,他都去过。只是不知怎么的小虎觉得想留下来。也许是累了,倦了,厌了。是浪子也有自己想停下脚步的时候,是流云也有自己想变成春雨的一刻,是风也想有为自己眷恋的小小风车。 突然,小虎自己向富二爷提出了这个要求:“我能留下来吗?” 富二爷诧异的看着小虎,也许是小虎看到富二爷的眼神里的诧异。解释道:“我能在这做一个伙计吗?不要报酬的。” 看到富二爷眼中的诧异更深,不得不解释道:“你的菜很好吃,酒也很纯,我喜欢。” 听到被人夸赞富二爷难得的不好意思的笑了,搔了搔自己的脑袋。 小虎也笑了,说道:“我不要报酬,只要管我能吃你做的菜,你酿的酒。” 也许小虎的笑感染了富二,也许富二自己的寂寞孤单。 总之任何事情都是在一系列机缘巧合之下的产物,这就是所谓的天时地利人和。总之富二留下了小虎,小虎这个像刀一样的男子,小虎这个有温暖笑容,这个有干净眼神的青年,就这样地呆了下来,呆在这个低矮,破旧,油腻腻,脏兮兮的小酒馆里,像模像样的做起富二的小伙计来。 职业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职业也是不分人的,人的能力都是培养出来的,任何一份职业不是你来说你是否能做,而是只有你做了才知道你能否来做。所以马克思老人家说过:理论到实践是一个飞跃。一个人的理论再怎么丰富,永远不去实践,那你就只是个空想家。同样,一个人老是自告奋勇的去实践,没有理论为依据,那他只能是一个会走弯路的莽夫。 话说回来,有些事情可以奋不顾身的勇敢实践,而,有些事情去不能奋不顾身的去实践,比如说,爱情。 爱情很伤人。 伤人,伤心,伤元气。 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伤了爱情又是怎么样呢?快哉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快哉是个纯学院派的,理论知识很丰富的空想家。据快哉估计那肯定也不是件好事,打,打住快哉你这家伙又开始抒情了啊,这是件很不好的事,做人要厚道,做人也要有职业道德。关于这一点,你要向小虎学习,知道吗? 小虎就很有职业道德,在富二的店中当起了伙计,而且当的还像模像样,富二爷发现来酒店的人比以前多了,赚的银子也比以前多了好多。为什么呢?富二爷想了好久,终于得出了答案,这一切改变似乎是在小虎当起伙计之后所发生的吧。为什么呢?富二爷想了好久,终于得出了答案,这么多人的到来似乎是被小虎温暖的笑容吸引来的吧。 (九) 初相遇  李荻秋的柚子皮不见了,就是那只大白猫,那只和加菲猫有得一拼的大白猫,那只叫柚子皮的李荻秋的大白猫不见了。其实谁家的猫不见了都没什么大惊小怪的,但这只猫不一样,它是柚子皮,它是胖胖的柚子皮,李荻秋的胖胖柚子皮。这就很值得大惊小怪,李荻秋李老爷的女儿,柚子皮是李荻秋的猫。妻凭夫贵,子凭父贵,畜生也凭主人贵。柚子皮理所当然的就凭李荻秋富贵起来了,所以它的失踪就值得大惊小怪,小题大做。 下人们就为了这只叫柚子皮的大白猫忙了一早上,一中午,一晚上。直到第二天,管家不无遗憾的告诉李荻秋:“小姐,柚子皮确实不见了。”老管家说话时不自觉的低垂着头,眼睛下视|Qī+shū+ωǎng|,不敢看李荻秋。 不是李荻秋人品不佳,不是李荻秋很凶狠,而这是下人不自觉的表现,做下人的要有职业道德,这代表着对主人的服从,对主人的忠诚,其实李老爷对下属并不刻薄,相反很好报酬很高。之所以,老管家说话时不自觉的低垂着头,眼睛下视,不敢看李荻秋,好像柚子皮不见了是他的错一般。除过他有很好的职业道德之外,更多的是他不想看到李荻秋眼睛里那抹浓浓的失望,面前这个细弱白皙眼睛大大的女孩,是他从小看到大的,她是个可怜的孩子,有人会纳闷大户人家的千金衣食不愁怎么会可怜呢?而且是被一个社会地位低的人可怜,(郑重申明,快哉本人绝对没有什么社会地位高低的偏见,只是现在是编故事,编一个公元978年的故事,那时还是封建社会,封建社会就有高低贵贱之分的)还是那句老话: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子非鱼焉知鱼之乐,子非李荻秋焉知李荻秋之苦。但,老管家知道,他是看着李荻秋长大的,他已经把这个细弱白皙眼睛大大的女孩当作了自己的孙女,他已经把这个细弱白皙眼睛大大的女孩当作了自己的孙女般的疼爱。 李荻秋知道了,她的柚子皮离开了她,其实这是早已可以预见的,这几日柚子皮和一只毛色黄黄的野猫打得火热,原本她是可以阻止的,但她没有,人都有自己向往的爱情,猫也不例外,柚子皮也会渴望爱情。 其实李荻秋也会渴望爱情,这是人性的本能,尽管她不知道爱情是什么,是长的是圆的,是甜蜜的是苦涩的,还是其他的味道。但李荻秋是一个爱幻想的女孩子,在封建社会里有很多这样的女孩子,循规蹈矩的如同岩石,内心自由不羁的像风。 柚子皮私奔了,它是为了自己的爱情。李荻秋也不见了,她是为了找柚子皮的,她只想找一下柚子皮,也许这只是一个借口,一个为自己不合规矩行为找一个借口,她怕柚子皮傻傻猫找不到回家的路。果不其然,李荻秋终于在柳树荫里找到了瑟缩成一团的柚子皮,看来柚子皮为情所伤了,被黄毛抛弃又找不到家了,又是一个细雨蒙蒙的天气,可怜的柚子皮只有瑟缩在柳树下的树洞里躲着雨。李荻秋爱恋的抱起柚子皮,柚子皮立即依偎在李荻秋怀中,激动的喵喵叫,像在撒娇。快哉想,柚子皮此时的心里肯定是悲喜交集的。那种失而复得的心情此时李荻秋深深体会到了,那种失而复得的心情此时柚子皮深深体会到了。抱着柚子皮艰难地走在春雨里,李荻秋不堪重负,步履艰难。 小虎就是在这样一片春雨里第一次见到李荻秋,小虎是去离小镇三十里之外的稍微大一点的镇去的回来的路上遇到李荻秋和她的大白猫的。 望着这个吃力抱着大胖猫的瘦弱女孩子,小虎的不禁上前搭话:“怎么不打伞呢?”并不由自主的把伞向女孩头上伸去。 李荻秋受了一惊抬起头来望着这个比自己高出许多的男子,眼睛里盛满了委屈,似有泪花闪现。用带着哭音的语调说道:“我是偷偷跑出来的,忘了带伞。” “偷跑出来做什么呢?家里说你了吗?还是....”小虎问道。 “没有人说我,从小到大没人说我,我也没有人可以说。”李荻秋回答。“我是来找它的。”用下巴指了指怀中的猫。 小虎心脏猛地一抽,似乎在他内心深处有那么一根弦被拨动了一下,那根弦让他心中某个角落盛满了莫名的感觉,柔软,甜蜜,心疼,怜爱,想搂她入怀,用尽一生去爱。 他不禁伸出手拂去了李荻秋脸上个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泪水的东西,声音更柔地说道:“这只傻猫是你的吗?” 李荻秋在眼前男子刚触到她脸的那刻,稍稍后仰了一下,但男子的手很温暖,眼神也很温暖,让她觉得信任,任由小虎为自己擦去泪水和雨水。 轻轻笑出来:“它才不傻呢,它是我的柚子皮,我最好的朋友。” 小虎笑道:“哦,这只傻猫叫柚子皮啊,好难听啊,不过跟它挺匹配。” 李荻秋有些恼怒的嘟起嘴强调道:“它不傻。” 小虎眼中的笑意更浓。眼前这个女孩子很可爱,瘦弱白皙,眼睛大大盛满了无邪,被雨淋湿的浓密黑黑长发直至披散下来束成一束,只是她怀里那只猫实在是太搞笑,胖乎乎的,脏兮兮,被雨淋湿的毛贴在身上,一绺一绺的,分明可以看见那粉色的皮肉,更搞笑的是,胖乎乎的毛脖子上还系了一颗铃铛,用红色的缎带系着,还被细心的打了一个大大的蝴蝶结。 小虎问道:“你能指望这样的猫逮老鼠吗?老鼠早就被铃声惊跑了。” 李荻秋说道:“我才不要它逮老鼠呢,它是我的柚子皮,可爱吧。” 小虎有些好笑的望着这个女孩子:“你的审美还真与众不同呢。” 李荻秋白了小虎一眼,不过很快又笑了,柚子皮现在这个样子的确是有些可笑。 小虎说道:“把你的傻胖猫给我,我帮你抱。” 李荻秋歪着脑袋看着这个陌生的男子,这个有着暖暖笑容的男子,他眼中的东西让她觉得信任。 小虎不由分说的从李荻秋怀里抱过来柚子皮,并同时夸张的猛地沉了一下肩膀,口中说道:“真够重的啊,胖死了,你都喂它什么啊。” 李荻秋呵呵一笑:“不告诉你。” “我叫李荻秋,你叫什么?”李荻秋问道。 “我叫小虎,小老虎的小虎。”小虎答道。并在心里默默念了好几遍李荻秋的名字。 李荻秋说:“那你的名字也不比柚子皮好听多少啊,还说我的小猫猫,是不是呀皮皮?” 说着还用手轻轻点了点柚子皮的小脑袋,柚子皮应景似的喵喵的叫了几声。 小猫猫?皮皮?小虎心中暗自好笑。他可看不出这只胖的要死,肥头大耳的猫哪里小了,只是眼睛倒是和它主人挺像的,大而圆,水汪汪,可怜巴巴的。想到这里小虎又笑了。 “你一个人笑什么?”李荻秋问道。 “不告诉你。”小虎学着李荻秋的语调回答。 小虎一只手抱着那只胖胖呼呼的叫柚子皮的大白猫,一只手举着伞,与李荻秋这个才认识却让他想疼爱一生的女孩子并肩向前走去,渐行渐远。 就这样,只是这样。 就在这一片春雨里,小虎遇见了一个让他想疼爱一生,可爱,瘦弱白皙,眼睛大大盛满了无邪的女孩子。 就在这一片春雨里,李荻秋遇见一个让她感觉有温暖眼睛很清澈,笑容温暖的就像春雨里的阳光的男子。 一个叫李荻秋的女孩子遇见了一个叫小虎的男子。 一个叫小虎的男子遇见了一个叫李荻秋的女孩子。 越走越远,快哉含笑的望着他们的背影,心中想到:又是一段美好爱情的开始,结局会是怎样的呢?不知道,只能是不知道。人生若只如初恋,那该多好。 (十) 初遇续  假如王力宏出现在公元978年会怎样?快哉想:那公元978年的李荻秋,也许会唱着王力宏的“春雨里的太阳”坐在窗前为柚子皮梳洗着那一身白色皮毛。 同样一首歌在不同的心境下唱出来的效果就不一样,心情欢快时歌声就会单纯清凉,心情悲伤时歌声就会委婉凄凉。 李荻秋此时就哼着歌,当然不会是王力宏的歌了,如果李荻秋会唱王力宏的歌,不是李荻秋疯了,而是快哉本人疯了。有时候人的心情特别不好的时候总想哼两句歌曲的,但有时候人的心情特别好的时候总想哼两句歌曲的。 李荻秋就在唱歌,当然不会是心情不好的,而是心情好极了,好的心花怒放。为什么?用脚趾头都能想得出来,她当然心情会好了,每个女孩子在遇到自己有好感,何况对方对自己也有好感的男子时心情都会好的。 就像王力宏的歌词一样,雨后的天上,彩虹出现,衬出一片蓝天,我在淋过一场大雨之后的晴朗,那是春雨里洗过的太阳,每个呼吸都是新的芬芳。这首歌词描写李荻秋此时的心情再贴切不过了。 李荻秋不会唱这首歌,王力宏没出现在那个时候,简直可惜。所以李荻秋就哼着她自己也不知道曲子,随性而发轻轻婉转,一边帮柚子皮梳洗着那身脏兮兮的毛发,可怜的柚子皮傻呼呼的任李荻秋摆弄,用晾干了的衣服搽干了。 小虎就在旁边笑微微的看着这一切,心里涌起无限的甜蜜,眼前的这一切是他无数次向往的,家的感觉。 李荻秋把梳洗干净白毛蓬松的柚子皮举到小虎面前歪着头说道:“看,漂亮多了吧,以后不许说它是傻猫了。” 的确,擦干净的柚子皮比之前好看多了,小虎瞪着眼前者只白色的庞然大物,仍觉得它呆头呆脑,但也憨态可掬的十分可爱。 不由说道:“是比之前好看多了,可爱了那么一点点而已,好,我不叫它傻猫了还不行吗?” 李荻秋又说:“不行,你保证。” 小虎笑并举起右手做发誓状,道:“好好好,我发誓,我不叫它傻猫了。” 李荻秋甜甜笑道:“这还差不多,真乖,呵呵。” 小虎望着眼前的女子,眼中充满了怜爱,宠爱,溺爱让女孩子怦然心动的温暖。 李荻秋那不谙世事心里涌上一股甜甜的感觉,那是什么?是爱情吗?是恋爱的感觉吗? (旁白:写到这里,快哉心中泛起了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是什么呢?也是甜蜜吗?拜托,你又不是李荻秋,瞎甜蜜个什么劲呢?唉,这说明了什么?快哉为自己辩解道:只能说快哉做人很厚道,妙笔生花,把自己都带入到此情此景中,一个好的写手,就应该如此,把自己想像成剧情里的人,这样才能出好的东西,不是吗?快哉为此而不懈的努力着,尽管石油涨价了,但是快哉你仍然要加油,加满油,不要怕累,更重要的是不要怕贵,知道吗?知道了,知道了,啰嗦。加油!加油!糟糕,时间不早了,补一个觉,睡,先。) 小虎与李荻秋相识在一场春雨中,雨湿透了两人的身,却甜透了两人的心,爱情就像是一棵蒲公英的种子轻轻悄悄的落在了两人的心中,在春雨的润泽中,悄悄的滋长....... 小虎含笑的看着李荻秋细心的帮柚子皮系上穿着金色铃铛的红丝带,还打了一个大大的蝴蝶结。外面的雨越下越大了,此时的二人在一间破庙里避雨。 破庙似乎是小说里不可缺少的,经常在各类小说里出现,有时候它的身份是阴谋的诞生地,有时候它的身份是聚义的召集点,有时候他为丐帮弟子无私的发挥着收容所的功用,而此时此处的破庙却是爱情滋生地。 人间四月芳菲尽。快哉始终想不清楚为什么芳菲会在四月尽呢?难道在四月里就没有鲜花盛开吗?好吧,就算四月没有鲜花的盛开,但,快哉想:对于李荻秋和小虎而言他们的心花开了,清清纯纯,柔柔嫩嫩,纤纤巧巧,白色的花,嫩绿细茎,颤颤巍巍,娇俏可人。 天气渐渐的暖了,这几日尤其如此,中午太阳已经开始显出它的热情来,原来已是初夏了。 (十一) 李府  在一片春雨里看清了云的形状,看懂之后又是无尽的失望迷茫。然而人就是这样没意思,在得与失之间我们始终在徘徊,心就渐渐的变得不快乐。 但,至少,或者说现在,李荻秋是快乐的,在春雨里她认识了小虎,那个春雨过后的下午,李荻秋在小虎的陪伴下回到了李府,此时的李府早就乱成一锅粥了,一向温顺可爱的小姐不见了,那是一件大事,人们看着安然无恙的小姐抱着柚子皮出现在众人面前时,都松了一口气,也明白了小姐不见的原因,下人们手忙脚乱的扶着小姐要进房中梳洗换衣,一片嘈杂。 站在李府门外的小虎就在这一片嘈杂中正欲告辞,李荻秋却挣脱了众人的搀扶,跑到小虎面前面露央求道:“你以后要来找我啊,啊。” 小虎眼色温暖的点点头。 李荻秋歪着头说道:“你保证。” 小虎笑意暖暖的说:“我保证。”并举起了右手做发誓状。 李荻秋这才满意的开心笑了,在众人的簇拥之下进到李府里。 老管家走到小虎面前说道:“多谢你送我家小姐回来,以后有什么为难之处.......” 小虎抱拳告辞道:“我叫小虎,富二酒馆的伙计,送小姐回来举手之劳而已,告辞。” 遂即转身欲走,老管家出声唤道:“等等。” 小虎停下,问:“老伯还有何事?” 老管家道:“我家小姐天真烂漫,不懂世事世情.......。” 小虎转身微微笑道:“不管何时,我是不会伤害她的。” 老管家看着笑意暖暖的小虎,还有他眼底的那丝掩饰不住的柔情微微一愣。小虎再度微一举手,转身大步离开。老管家望着转身离去的小虎的背影若有所思,这个远去的背影,腰挺如刀。老管家看了许久想了许久,方才转身迈进门槛,挥手示意看门人合上黝黑厚重的李府大门。只听哐当一声李府大门合的严丝合缝。已经走了好远的小虎在听到哐当的关门声时那挺立如刀的腰似乎有些泄气,脚步也似乎慢了下来,小虎在想什么呢?只有小虎自己知道。 第二天李荻秋发现自己生病了,天生的体质弱,在淋过一场雨之后受了些许风寒,就这样躺在被窝受着身体伤痛的李荻秋却心里温暖甜蜜,也许每一个女孩子在陷入爱情里都是这样,不是有一句老话说过吗?为情伤风,为爱感冒。这不,李荻秋伤风又感冒了。再次证明了这句话的经典。 任何一个观点要成为经典,就要有充分的论据加以论证。 在一场春雨里李荻秋认识了一个温暖如春阳的男子,这在她的心里,一个没经历风雨洗礼的小小单纯的心里,开始藏有一颗小小蒲公英的种子,这个种子叫爱情。浇灌爱情的是蜜糖。虽然李荻秋衣食不愁,是个千金大小姐,对于李荻秋而言其实这些都不重要。她是个缺少爱的孩子,因为她没有,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和母亲。 在老管家眼里李荻秋是个可怜的孩子,这个苍白细弱的女孩子如风中的芦苇一样,她是个在孤单里长大的孩子,从小就被抱到这个小镇上来了,那时的小姐好小啊,还不足月,奄奄一息,像只小猫一样蜷缩在黄色的织锦缎小被子里,小脸冻得发紫,似乎已经哭不出声了,只是瞪着那乌溜溜,圆圆大大眼睛,眼睛里生满了无辜的可怜,是啊,孩子是做了什么孽啊!至少她是无辜的。 当来人把孩子交到他怀里说了句:“主人给孩子取名李荻秋,荻花秋潇湘夜的李荻秋。主人说了,不管怎样好好照顾她,不要告诉她事情真相,如有机会自然会相见,如果没有机会就让她这样长大,过两天会有一个廖姑姑来,她是主人身边的人可以放心。孩子我是交给你了,好好照顾她,主人说,一切听凭造化。好了,我走了。”说着转身匆匆离去,身影融在一片夜色的雨雾中。 老管家抱着这个尚在襁褓里奄奄一息,却有着乌黑大眼睛的女婴,心里只有心疼和怜悯。之后的几天里他在小镇里为女婴找了才生完孩子奶水很足的村妇,小家伙这才慢慢的看起来似乎好了一些,但还是经常的蜷缩着睡,看起来还是有些虚弱。 过了几天,果然来了一个自称姓廖的很美的妇人,在她手里拿着主人经常带在身边的一块青玉,于是就安排廖姑姑在李府旁边的宅子里住下。廖姑姑就把孩子接到身边用了几服药之后,孩子似乎精神好多了,吃奶的劲头似乎比以前好多了,小手小脚似乎也有劲多了,哭起来声音也洪亮的多了,不再像小猫叫了。 李荻秋,一个可怜的连自己父母都没记忆的女孩子,就这样长到十八岁,在这十八年的时光里,老管家扪心自问他确实尽心尽力的照顾孩子,按主人的命令行事,他早已把这个孩子当作自己孙女一样的疼,但他也知道自己身份,所以他一直守口如瓶没告诉孩子真相,有时他想,就这样让孩子像普通人家的孩子长大也好。 十八年前,廖婆婆还比较年轻,那时我们可叫她廖姑姑,廖姑姑才来小镇时就已经很美了,即使现在我们叫她廖婆婆,她仍然很美。廖姑姑来小镇时也是在一个春雨蒙蒙的季节,一个黑的伸手看不到手指的春雨之夜,当她手持主人的青玉敲开了李府的大门,在众人有些惊异,不,应该说惊艳的目光中不紧不慢的迈进了门槛,走进了李府。 轻声对老管家说:“主人目前一切都好,但主人唯一担心的就是孩子,小姐还好吧?” 老管家回答道:“小姐还好,就是身体太弱,前两天给她找了一个奶娘。” 廖姑姑若有所思地说道:“这也难怪,不足月份,而且有奔波了那么长时间。” 顿了顿又道:“一会儿抱来我看看。” 老管家立即吩咐下人抱来李荻秋,廖姑姑接过孩子,说也奇怪刚才还熟睡的李荻秋立即睁开了那有圆又大的眼睛,廖姑姑脸上露出了怜爱之色,摸摸孩子前额,一只手握住李荻秋右手的脉门,沉吟了一会这才缓缓将李荻秋交给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下人打扮的妇人,然后提笔写了几行字交给老管家说道:“这是我开的一副方子,明天你找人去拣三副药来,至于药引子我有办法。”之后廖姑姑就被安排在李府旁边的宅子里住下。 忘了马克思老人家曾经曰过还是其他老人家曾经曰过:群众的目光是雪亮的。当廖姑姑在第二天首次在小镇上亮相,小镇的人民都被震撼了,太,太,太美了。在之后的日子里,廖姑姑不仅用自己的美丽征服了小镇的人民,也用她的无所不能的魅力征服了小镇的人民。就这样廖姑姑在下镇上呆了下来,一呆就是十八年。在这十八年中,廖姑姑一面照顾着李荻秋,一面乐于助小镇人民。在廖姑姑的眼中李荻秋是个可怜的女孩子,她疼惜她如同自己的女儿。 在小镇人民眼中李府的存在很正常,大户人家嘛。平日自然家规森然,下人自然是不怎么出来的,家人也自然是不怎么出来的,主人更是不怎么出来的。平日里那两扇黝黑的大门总是紧闭的,只在旁边有一处小门供下人们进出,所以人们对李府很是敬畏,但敬畏不代表不爱戴。小镇人民很爱戴李府的,因为李府以及李老爷对小镇人民很好,不仅租子收的很少,而且不管谁家家里需要找李府,李府人们都很乐于助人。所以小镇人民爱李府,也爱与李府相关的所有人们。对于礼服的小姐李荻秋,小镇人们都是知道的,但没怎么见过,李老爷李夫人他们更是没怎么见过,当然这不妨碍他们的爱。这些可爱的人们,他们是善良的,就如同我们祖国大多数的人们一样,善良朴实勤劳勇敢。平时里也许会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骂的是不已乐乎,打的是不可开交。但是到了关乎民族气节大爱尊严时便会出现一种民族凝聚力。这就是我们可敬可爱的老百姓,人民群众。 (旁白:有人问我,你眼中的江湖是怎样的?是一剑一酒一颗侠义心还是.......?快哉答道:每一个人眼中的江湖都是不一样的,心是怎样的江湖就是怎样的。因为人是不同的,是单独的个体,就有个性的存在,虽然马克思老人家曾经曰过:个性蕴与共性。但,但就具体的人而言,个性就是个性。怎么理解呢?就如同快哉在这里画一个圈,不同的人就会把它想象成不同的东西。乐观的人会把它想象成笑脸,悲观的人会把它想象成句号,小孩子会把它想象成太阳,老人会把它想象成夕阳,幸福的人会把它想像成圆满,不幸的人会把它想像成一个箍,贪吃的人还会把它想象成煎饼,当然不同的人就会把它想象成各种各样的东西,蝌蚪,纽扣,车轮,篮球........诸如此类。其实关于这件事情,我们曾经学过一句诗就能很好的说明这个问题,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看待事情的角度不一样,得出的结论就不同。) 所以不同人眼中的李府也就不同,小镇的人们觉得在李府里生活的人衣食无忧,而在李府里生活的人却自有另一种看法。至少李荻秋眼中的李府那是她的家,一个从小生活到大的家,只是从小到大她没见过自己的父母,关于这件事曾经她问过老管家和廖姑姑,但他们都告诉她说,总有一天老爷和太太回来的,并且嘱咐她不要告诉给李府之外的人,一个字也不要说。李荻秋是一个乖巧的女孩子,从此以后她再也没有问过这个问题。只在心里记住了,总有一天会看到爹爹和娘的。于是她就这样在期盼与孤单中祈求这一天早些到来,随着日子的一天天增长,李荻秋也渐渐明白也许永远也见不到爹爹和娘的,但在她内心深处仍有一丝丝期盼。 (十二) 众生相  五月了,天气无以逆转的渐渐变得有些暖起来,其实一年的当中就这样的季节最好,太阳慵懒的不刺目,天空一如洗过一样,什么叫碧蓝如洗?就像这几天一样吧。 在这样的季节谈恋爱最好了,碧蓝的季节,晴朗的心情,就如同李荻秋和小虎一样,两人的爱情如同简单的天气一样。简单的手牵手一步两步三步四步望着天,看星星一颗两颗三颗四颗连成线,有多少个日子小虎和李荻秋就这样坐在断墙之上相互依偎,没有欲念,简单没有任何杂质,明净自然。 (每当此时,快哉如同鬼魅一样站在二人的身后,含笑望着二人的背影,衬着月光,夜幕,那依偎的剪影浪漫唯美的一塌糊涂。) 当然除了快哉像鬼魅一样站在他们身后以外,其实还有很多人也想鬼魅一样站在他们身后关注着他们,诸如,老管家,廖婆婆,杨瞎子,苏乞儿,富二爷,春成一家,李府的人,小镇上所有的人,原因不是大家都太好事,而是他们坐的地方太高了,是小镇上唯一比较高的建筑之一,一处不知修建于何时的城墙,残破,好几处都有些破损了。这么多的人都关注着他们的爱情,只是李荻秋不知道而已,至于小虎知不知道?小虎当然知道了,毕竟都是练功之人,但功夫高不高,不清楚。因为目前为止他没有显露过他的功夫,大家不得而知。 有时候事情是很简单的,只是我们往往期待它更完美一些,结果事情就变得复杂起来,结果适得其反,望而生畏,高不可攀。每个人都曾经经历过一段感情,或山盟或海誓,或甜蜜或悲伤,或悲或喜,或简单或波折,无一例外的就是甜蜜的开始到最后的不了了之,还是那句话,幸福都是一样的不幸或有千差万别。其实,无论幸也好还是不幸也罢,那个带给你幸与不幸的人也是我们生命中一个伟大的进程。 小虎像一道阳光照进李荻秋那个单纯简单苍白的生命里,在这道阳光里李荻秋感受到温暖并在这道阳光里舒展双臂自由尽情舞蹈,这使得李荻秋是快乐的,苍白的生命因爱情而变得滋润丰满红润而甜蜜。小虎亦然,在他历经挫折昏暗萧瑟的生命里因李荻秋而变得更柔软感性多彩多姿。对啊,不管将来如何,未来怎样,但这一刻,这一时,他们是快乐明净而甜蜜。就这样,就这样,就这样也好。 (写到这里,快哉不禁黯然神伤心酸的几欲哭泣,打,打,打住,如同海潮涌上的感伤,多愁善感的心碎如麻。) 最近富二发现了一件怪事情,他是小镇上最先发现这件怪事的人。以前他酿一坛酒可以加水卖好久,除过赊给春成,自产自销以外,几乎很少有人正儿八经的购买过他的酒,所以他赚的钱就很少,但维持温饱就已足够。然而最近他的酒生意却出奇的好,不仅好,而是好的过分,倒不是春成赊的很多,春成还是要留有余地的。自产自销的很厉害,富二可舍不得自产自销那么多。也不是小虎喝的很多,小虎最近没工夫,借酒消愁的是失意人,小虎不是借酒消愁他是春风得意,爱情的降临使他变得如沐春风。富二觉得这一段时间他的酒馆里似乎客流量比以往多了很多,银子也源源不断的涌入他的荷包,富二在欢喜之余也有些忧虑,这预示着什么?究竟是山雨欲来风满楼?还是黎明寂静夜的黑暗?富二爷有些忐忑不安,他把这些不安的感觉告诉过杨瞎子,杨瞎子沉吟许久却没说话,但富二爷分明看得出杨瞎子那一脸的凝肃。 其实关于富二爷的话杨瞎子并不是没有察觉,一个瞎子眼睛如果不太好使的话,耳朵总是很灵明的。瞎子的心总是比平常人来得更为敏感且细致,察人之不能察之事,观人之不能观之物。所以,从古到今大多数知天机晓命理的大多数就是瞎子。所以瞎子从事算命算卦便有一种宿命感,也是他们使这样一份职业赋予一种神秘。杨瞎子知道万事万物自有定数,该来的回来,该走的会走,在他那看透世事的心里淡定自然,以不变制万变,以静制动,是最高境界。所以,杨瞎子依然很有职业道德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早九晚五,按时的上下班,只是一脸的凝肃。 像杨瞎子一样很有职业道德就是苏乞儿了,似乎除了上次对苏乞儿的描述之外,快哉就很少安排他出场了,倒不是快哉对乞讨职业有所歧视,职业是不分高低贵贱的。对他个人也不存在偏见。因为作为乞丐来说,他是很忙的,要解决温饱问题,至于怎么解决?那就属于个人隐私了。所以不是必要的时候是不好去打扰的。苏乞儿也是一脸肃穆的按时上下班,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早九晚五,比以前更为准时的坐在富二爷的小酒馆的墙根处,蹲在那里如同雕塑一般眼观鼻鼻观心心观面前的破瓷碗,一如以往的不卑不亢,一如以往的不言不喘,一如以往的身穿七彩百衲衣,一如以往的又脏又丑,只是那双手一如以往的出奇干净,唯一与以往不同的是在那双干净有些刺目,手指纤巧细致瘦长有力度的手中捏着一把精巧的小刀,时不时的修剪着自己那双精巧绝伦的双手,时不时的还对着阳光仔细的观察,时而舒展,时而攥成拳,似乎在观察着双手的状态,每一条筋脉,每一丝肌肉,每一根骨腱,每一块骨节它们的运转。那个白色的麂皮小袋子依然挂在腰间,纤尘不染,白的刺目。 廖婆婆比以往进李府的次数更勤了,这当然是瞒过小镇众人的眼睛的,是人总有些不愿让人知道的秘密,但是有些人就特别喜欢刺探别人的秘密,对别人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王母娘娘裹布的隐秘事总有一股出奇的好奇心,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理,是满足了他们的心理需求还是特殊嗜好?我们不得而知。 生活中,像这样的人很多,比如春成一家,尤其以春成为甚,一个五大三粗膀大腰圆的堂堂汉子,好什么不行,偏偏无所事事的好打听人的隐私,但这几天春成好像也似乎闻的一丝不同寻常的气氛来,私底下他也套过富二爷的口气,但套不出什么,富二爷仍是那副不紧不慢的样子,用油腻腻的抹布擦着同是油腻腻的桌子说道:“我们一小老百姓,管那么多做什么。”春成照例又碰了一颗不软不硬的钉子,摸摸鼻头讪讪离去。 大多数小镇的人们照旧的该吃的吃,该喝的喝,该睡的睡,一如既往,平淡如常。 (十三) 暗潮涌  五月的天气一如既往的热了起来,天气的燥热引来了人们内心的烦躁,日子就这样天天平平淡淡的度过了,小镇上的人们也就这样平平淡淡的过,周而复始,套用春节红角小沈阳的一句话:这人啊,眼一睁一闭一天就过去了,啊。就这样小镇上人们不知挨过去多少个日日夜夜,睁了多少次眼睛又闭了多少次眼睛。有的睁开了眼睛有第二次闭上的机会,有的闭上了眼睛在没有睁开。 公元978年五月某某的一天小镇人们感到不安了,这不安从哪里来?首先从富二爷那里来。 今天一起床,富二爷就觉得眼睛一直的跳,心里暗暗惴惴不安:“莫不是要出什么事情?”思考的余音袅袅未落,抬手卸下门板时就发现一个黑乎乎的人影坐在门前。 富二心中暗道:“乞丐苏今天上班果然很早啊。”然而随着门板的卸落,黑乎乎的人影也跟着倒下,定睛一瞧却不是什么乞丐苏,而是另外一个人,在定睛一瞧,这个人富二居然认识,居然是消失很久的癞头伙计,再在定睛一瞧,癞头伙计胸前居然殷红一片。 富二爷忙高呼:“小虎,小虎,快来啊。快来看,他,他......。” 小虎一个箭步从里屋冲出来,奔到富二爷的跟前,并蹲下身子检查着问道:“他是谁?怎么受伤的?你什么时候发现的?” 富二爷答道:“他是我以前的小伙计,在我这做了三年了,几个月前突然不告而别,今天不知道怎么突然出现了,不知道怎么还受了伤,我今天一开门就发现他躺在这了。” 小虎翻翻癞头伙计的眼皮,摸摸癞头伙计的脉门,隐隐还有一丝跳动,小虎说道:“他躺在这不行,小镇上人们会看到的,我们把他抬到里屋去。” 小虎说话时斩钉截铁有一种不容人质疑的口气,尽管富二爷是老板,作为老板的富二爷却常常有没有当老板自觉性,有时候他这个老板竟然要看伙计小虎的脸色,这是种不自觉的表现,与是不是老板没关系,这也是小虎身上那种与众不同的气质所决定的,与小虎是不是小伙计也没多大的关系。 两人小心翼翼的把癞头伙计抬到里间,放在床上,小虎小心翼翼的撕开癞头伙计胸前的衣服,发现胸前斜斜有一道很深的刀口,皮肉反卷,竟隐隐可以看见白惨惨胸骨,随着小虎的动作牵动伤口鲜血立刻往外流着,小虎和富二爷到吸了一口凉气,小虎当即连点了癞头伙计周身几处大穴,凝聚癞头伙计一丝气力护住胸脉。 小虎立即吩咐富二爷说:“快去请廖婆婆。” 富二爷忙颠颠的跑了出去。这边,小虎手按癞头伙计的脉门,不仅沉思,是谁?怎么下这么重的手?看伤口的样子似乎有些日子了,究竟是什么竟让一个身受重伤的人拼死来到这个小镇?难道是........?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这边富二爷已经到了廖婆婆的府中说明了情况,廖婆婆问明情况之后立即收拾了一下,大家别误会,当然不是廖婆婆自己打扮了,是要收拾一些治疗的器械和药物,随着富二爷匆匆来到酒馆,一路上廖婆婆心中暗想:“究竟是怎么回事?是不是.......?难道是.......?”想到此时,廖婆婆不仅心中一紧又一惊。 最近天气不好,一会下大雨,一会下小雨,一会下中雨,一会大小中雨一起风雨交加。黄飞鸿拿的据快哉推测是十三姨送的黑伞,快哉拿的是中国移动送的一把塑料白伞。手拿一把长柄的白塑料伞,收拢的伞尖斜斜指向地面,让快哉感觉自己象独孤大侠一般,在拿着一把长剑,伞尖不停滴落的雨水,快哉想像成淋漓的血滴。就这样,快哉拖着长伞,一步步走向办公室时,心中竟有一丝丝刚从战场归来的悲壮。 悲壮的不是快哉而是癞头小伙计。 当廖婆婆来到富二爷酒馆里室的床上看见癞头伙计,心中一惊。检视癞头伙计的伤之后,心中更是一惊。只见癞头伙计胸前皮肉翻卷,受伤极其严重。 床边有一男子,理所当然是小虎,小虎起身双手抱拳微微一拱说道:“有劳廖婆婆,此人是.......” 只见廖婆婆微微一摆手,想必在来时的路上富二已经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廖婆婆。 廖婆婆说道:“我已经知道,幸亏你已经用病人仅剩的一丝气力护住了他的心脉,伤情重虽然重,但还好,不是没有救,只是方法麻烦一些了。”随即挥挥手示意二人出去。 待二人出去之后,廖婆婆取出小药箱,只见那小药箱中装有小刀小剑小钩小叉各式各样的医疗器械,应有尽有,样样精巧细致,居然全是金质。 廖婆婆从中取出一只小盆往里到了些富二爷早已准备好的热水,并从一只金色的瓶子中倒出一些白色的粉末,用小汤匙搅拌均匀。后撩起来净净手,再把剩下的水用棉质帕子轻轻的冲洗癞头伙计胸前伤口,尽管小癞还在深度昏迷中,廖婆婆也分明能感觉到病人因为疼痛微微有些抽搐,廖婆婆清洗过伤口之后,掏出一只长长的金针穿上一根细的几乎看不见的透明丝线,手法娴熟得缝起那长长的刀伤,再从小药箱里掏出又一只小瓶子倒了些白色透明的粉末,均匀的洒在伤口上,用细软的白色细棉布轻轻的包扎起来。 经过这样一系列的处理伤口之后,突然廖婆婆手法一变,迅速连点小癞周身几处大穴,并在癞头伙计头上轻拍一掌,那刚刚还奄奄一息的小癞竟悠悠的醒转过来,看见廖婆婆后小伙计竟然挣扎着要起身,廖婆婆俯首在小伙计耳边不知说了句什么,并用手按住了小伙计的动作。 口中说道:“安静小六,伤口很严重,有什么话你就说吧。” 那个被廖婆婆称呼为小刘的癞头伙计竟然很听话的顺从躺了下去,但神色焦急轻声说道:“事情恐有变化,主人很危险,看来情势不容乐观,我走时,三爷只对我说了一句:无愧天地,奇Qīsūu.сom书尽力而为。并吩咐我,让我们做好准备以防有变,我在回来的路上遭到了伏击,所幸人数不多,被三爷派来护送我出城的人全都歼灭,我只是不小心中了第二批埋伏,人不多只有两个,都被我干掉了,只身逃了出来,回来就是为了通知你们,小镇上不安全,上面已经有察觉了我们中有人......” 那个被廖婆婆称之为小刘的小伙计顿了顿又喘了口气继续说:“还有小姐.......” 廖婆婆摆摆手,说道:“小姐你不用担心,我们不管怎么样总会保住主人的血脉的。” 想了想,又说:“你还是先住在这里,我们仍像以前一样。” 说着,轻轻又向叫小刘的癞头伙计头上拍了一掌,癞头伙计居然又像刚刚没醒过来一样沉沉睡去,仍是一副气若游丝的模样。廖婆婆这才不紧不慢收起小药箱,轻声唤富二他们进来。 富二爷和小虎进来之后,廖婆婆说:“富二这是你以前的小伙计你就做做好事留下他来,至于他的伤呢,已经没有什么大碍,这你不用担心,这些银子你拿着,如果还需要什么尽管来找我。” 说完,又转向小虎问道:“你是小虎?我知道你,你的确有些与众不同的地方。”小虎脸色微微泛红,微微一笑道:“婆婆您过奖了。”廖婆婆深深的看了小虎一眼转身离去。 小虎和富二爷送廖婆婆出门,目送离去。转身奔回里屋,小虎看了看床上人的伤,看来廖婆婆处理的很好,刚刚还气若游丝的病人此时呼吸渐渐变得沉稳了,脉搏也比之前跳的更有力了。 这边富二却说话了:“这个死癞头,不声不响的走了这么久,招呼都不打一个,现在又不声不响的回来了,还带了一些伤,我真是晦气,还要伺候他。” 小虎笑了笑说道:“二爷,您呀,就少发些牢骚吧,您不发牢骚还可爱,发起牢骚就跟个饶舌妇人一样,您可是有品位有内涵的文化人呢。” 富二爷一听立马住了口,想了想道:“也对,我好歹也算是小镇上的文化名人,外树形象,内塑品质啊。” 小虎朗声笑道:“这就对了,您还是大善人,再说小伙计跟了您这么多年也是有感情的对不?” 小虎又说道:“二爷,您老人家是深藏不露。” 富二爷眼中精光一闪随即消失,又显出那副浑浑噩噩的样子来。长叹一口气,说道:“谁说不是啊,别看我一天到晚咋咋呼呼,可这人都是有感情的啊,就是养一条狗,时间常了还有感情呢,何况是人呢?” 说着踢搭着鞋嘴里哼着十八摸的小调转身向外走去。 (十四) 漏玄机  夜里,一条黑影从小酒馆里一闪而没,身法轻盈如燕。快哉看的分明,那背影竟如此熟悉,就在快哉费力思考时又有一条黑影从窗进入到酒馆的一间房中,居然背影也很熟悉,身法也轻盈如燕,快哉蹑手蹑脚跟着过去,扒在窗外往里偷偷一瞧,只见那黑影径直来到床前,这床竟然是富二爷的床,那黑影来到床前伸手朝床上一摸,竟然笑道:“这老狐狸。”那笑声暖暖,也似乎耳熟。 快哉蹑手蹑脚跟去瞧,心中忽然顿悟一拍脑门,哦,原来是他们。屋里的人听到动静,清声呵斥:“是谁?谁在外面?” 快哉转身欲逃却被人一把抓住,只得转过头来笑道:“是我,是我。” 那人皱皱眉头道:“怎么又是你?你不好好写东西又跑来做什么?知不知道这样会干扰剧情的,你有没有职业道德?真是,就算文章是你写出来的,但你也不能说来就来,有炒作的嫌疑啊。” “好,好。好,我闪。”快哉一晃消失。 (看到此时,大家似乎有些糊涂吧?对不起啊!快哉常常不由自主的身临其境进去充当配角,对不起,你们继续啊,我只是路过,不干我事,我是打酱油的。) 原来夜已深沉小虎躺在床上想着日前所发生的所有事情,这一切让小虎似乎在意料之中有出乎小虎的意料之外,只是小镇上的人身后似乎都有些让人不可捉摸的地方,就是小酒馆里也似乎藏着什么让人不可知的秘密,还有那个突然出现的癞头伙计,这一切预示着什么?对于小镇来说,这是灾难抑或其它。 未来是未知的,说的也是好笑,未来当然是未知的,如果克制我们不就成了先知了吗?正因为未来的不可预知性,才会让我们的生命增添了更多的趣味与挑战,惊险与刺激,玩味与期待。 小虎向来是愿意接受挑战的男人,但此时的小虎不得不考虑得更多,因为小虎现在的心中藏了一个人,一个想他爱他牵挂他的人,一个他想她爱他牵挂的人。他不再是一个孤单走天涯,浪荡游江湖的人,因为有了爱就有了牵绊,有了爱就有了责任,那就意味着从此他的生命有一半属于另外一个人,他不仅是为自己而活,也是为了爱人而活。 (所以快哉一直认为,我们每一个人从出生到现在都是不完整的,就像是只有一半的水晶球,所以我们一直在寻觅,寻觅生命中那丢失的另一半水晶球,找到了,那就是相契合的,于是快乐幸福。找不到,那就是孤单的,于是形单影只。找错了,那就是悲哀的,于是痛苦寂寞伤心如麻。) 就在小虎胡思乱想,一会想着自己,一会想着李荻秋,想她现在在做什么?想她是不是睡了?想她是不是有想他?想她是不是蹬被子?想着想着心里就一抽一抽的疼,想着想着就想此刻拥她入怀,狠狠的紧紧的牢牢的,用尽一生好好去疼爱。就在小虎想着他心爱的李荻秋,心里甜蜜如花,香醇似酒。陶醉婉约如同天边那一轮晕黄的弯月。 突然,小虎发现窗外似乎人影一闪,天生江湖人的灵敏反应使小虎一跃而起,随即开门出去,只见人影已经越墙出去,霎时身影如烟,步伐身形不逊任何高手,步伐身形竟然是他。小虎没有跟过去,似乎早在他的意料之中似的。为了证实自己的想法,小虎朝其中的一间房子推窗轻跳进去,径直朝床边走去,用手一摸,床上空无一人,果不其然,小虎轻声一笑道:“老狐狸,故弄玄虚。”遂开门出来,又掩上房门。 夜未眠未眠夜,月未眠人未眠,今晚未眠的人很多。 小虎算是一个,另一个恐怕就算是富二爷了,富二爷不仅没睡着,而且很忙,忙的没时间睡觉,今天这一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了,多得让人目不暇接,多得让人措手不及。当他发现躺在床上实在是一种折磨与痛苦时他就起身了,悄没声息的越墙而出自以为无人知晓,其实这一切已经让小虎尽收眼底。 其实富二爷也没特别的不让小虎知道,就算知道了也没什么关系,更何况小虎早已知道,因为他知道小虎是高手,他也不是低手。既然两个都是高手的话,想瞒也就瞒不住,既然都是高手的话,难免不会英雄惜英雄。 有时候富二爷也会想,想他的一生。来到小镇已经很久了,久到他都以为自己原就是小镇上与生俱来的人,来到小镇已经有些年头了,在这年里他经历了小镇的变迁,荣辱喜乐悲欢年华。 他在这里结过婚拜过天地,他以为这里就是他终老一生的宿命地,他原想着守着自己老婆平平淡淡走完一生,然而十年前老婆死了,对于老婆他没有投入多少爱,老婆是个乡下女人,什么浪漫,什么风流,什么罗曼提克,她不懂,也不愿去懂,在他看来那都是镜中花水中月虚无缥缈情感世界。他认为老婆就是用来过日子的,实实在在的日子,平平凡凡,不咸不淡。欢喜了就搂着好好的疼,不欢喜了就狠狠地打,累了就让老婆捶捶背,背痒痒了还有人给你挠挠。可是人老了痒痒就多,老婆死后再也没有人帮他挠挠背了,每当这时候他就会觉得痛苦,痛苦了就不由自主的想到老婆坟前坐坐,说说话,心里就好受多了。每到此时,他总不愿让老婆看到他的邋遢像,总会换上干净的衣服打扮整齐。 几多年前他来到小镇也不过是像小虎一般的年龄,如今已是年过半百。几多年前他来到小镇是为了一个使命,如今看来安宁不了多久了。是啊,起风了。 “前辈在这里不冷么?”突然有一个声音打断他的沉思。 富二爷没有转身,说道:“明天会下雨。” “为什么?”那个声音继续问道。 “因为起风了。”他回答。转过身来,来人是小虎,笑意暖暖的小虎。 “是什么风呢?”小虎问。 “是大风,特大风,龙卷风。”富二回答。 小虎暗自心惊。 “我早知是你,在我背后站了许久吧?。”富二说道。 小虎问道:“前辈怎么知道?” 富二回答道:“因为我们都是高手。” 小虎一愣,旋即二人相视哈哈大笑,笑的是豪情万丈,笑的是心中坦荡。 小虎问道:“坟冢是前辈的爱人?” 富二回答:“是我老婆,死了十年了。” 小虎说:“看来前辈用情很深。” 富二答道:“我不懂什么情啊爱啊,我只觉得过日子就是那样,有一个你不讨厌也不讨厌你的女人在一起就行了。” 小虎道:“前辈也是性情中人,痛快。” 当小虎回自己房中,夜更深了,继续躺在床上想他的李荻秋,想她的现在,畅想他们的未来,想到未来,他又觉得有些忧虑,他们还有未来吗?会幸福吗?不知道,只能是不知道。小虎的心情就这样患得患失中迷迷糊糊的进入了梦乡,梦中两人相爱相拥如花。只少此刻梦是甜的,至少此刻心是甜的,不是吗? 刮风了,下雨了,收衣服了。快哉大叫如大话西游里的唐僧。 (十五) 大风起  下雨之前会刮风。 对于癞头伙计的归来,小镇的人们没有感觉到有什么意外,生活已经把人们的心磨砺的有些麻木,情感也变得粗糙起来,就如同我们现在大多数人一样,生活越好,人越疏远,对待别人都有一种潜在若有若无的敌意。 小镇上的人们倒没什么敌意,只是有些麻木。但是有些人们还是从中察觉到有些不同寻常,比如说春成,说实话,春成不去做暗探实在是浪费,如果他出生在公元2009年,估计下一集的007男主角非他莫属。貌似很学者的春成经常会察觉到别人不注意的地方,在那个传媒不怎么发达的年代,像春成这样的人他们所起的作用就相当于现在的媒体,他们默默地为传媒事业作着自己的贡献,为人们在茶余饭后促进消化提供谈资。所以来头伙计归来之后的第n天,小镇的人们就知道了。这与春成不无关系,一个男人如果太嘴碎实在很让人讨厌。 春城在我们的故事里是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至于为什么写春成呢?春城有时候的作用就相当于催化剂,粘合剂,氧化剂的作用。呃,这些好像是化学药品吧?对不起啊,小春,我无意忽视你的存在意义,每一个人的存在都是有意义的,就像有位名人说过的那样,天生我才必有用。 言归正传,又是一个夜晚,天空微微有几颗星子,暗淡的散发着光彩,小镇的人们大多陷入了梦乡之中,只见嗖嗖的几声,错了,只闻见嗖嗖的几声,几条黑影急如流星的划过夜空,一闪而逝,淡如黑烟,袅袅的消失在一间房子,一件大房子,确切的说应该叫一所宅子,一所大宅子。要说在这个小镇上还有谁可能有这么大的宅子的话,那毫无疑问,绝对,肯定,一定是李府了。 这几条黑影一字排开的立在李府大院里,其中一个矮胖子操着南方口音如同唱歌一般的语调非常有礼貌的说到:“请问有人吗?” “有,当然有,这么大个李府怎么会没有人呢?”只见从暗影处转出来几个人。为首的竟赫然是李府的老管家,皓发银首。 矮胖子拱拱手道:“想不到老前辈多年不见,竟然在这么个地方隐居起来,晚辈失敬了。” “哪里哪里,江湖上赫赫有名的江南第一高手不也是做了官吗,而且这个官还不小。”老管家说道。 矮胖子姗姗一笑:“老前辈说的不错,在江湖上刀头添血的日子不好过啊,不如做了官家人,好歹还有口饭吃,好歹也是铁饭碗啊,衣食倒也无忧。” (旁白:看来无论什么时候都是一样的,难怪现在考公务员的那么多?) 矮胖子接着说:“前辈,你我二人各为其主,只是不知今晚我们......。” 未等胖子话说完,老管家说道:“今晚无论如何都不能善了,你我也不用客气,在江湖上大家凭本事吃饭,既然各为其主当然你我要尽全力。” 胖子一笑,笑的很婉约,但也能看得出来也有一丝无奈。 是啊,在江湖上有很多事情都是都是无奈的,不是妥协就是抗争,人的态度不一样所做出的选择也就不同。胖子错了吗?没有。老管家错了吗?没有。我们每个人都没有错,红楼梦里的一句话:假作真时真亦假,快哉套用一下,错做对时对亦错。 看来今晚这场恶战是在所难免了,胖子为首其余还有四个人,每个俱是大内一流高手,为了不让这四个人抗议,那快哉就在这里做一个简单介绍,呃,排名不分前后,按照姓氏笔画。 体格匀称的叫丁一人,江湖人称-----碎碎剑,因为在他剑下的人,确切的说是剑下的死人,更确切的说是剑下的不像人形的死人,早已被他的剑碎成若干块。 下一个眯缝眼的叫李宝儿,善使双刀,为人奸险,城府极深,深不可测,所以江湖人称-----尖刀刀刀尖尖,刀尖人也尖。 下一个叫张路,长着一双桃花眼,体型微胖,身材壮硕,此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好色,相传朝廷送他10个燕瘦环肥绝色美人,耀花了他的眼遂投靠朝廷,善使一钢鞭,一条钢鞭打遍天下使同类武器的无敌手,所以江湖人送雅号------云海翻蛟龙。 最后一个姓雷名为牛,雷牛,听起来似乎此人应该是壮如牛,牛哄哄,膀大腰圆,满脸横肉,然而你错了,大错特错,此人典型的名不符人,此人既不膀大腰圆也不满脸横肉,相反此人面黄瘦小一副弱不禁风病仄仄的样子,却不见此人拿任何兵器,要问此人如何闯江湖,一张嘴巴喷江湖,为人尖酸刻薄,雅号------平地起惊雷。由此可知看来此人绝学八成是狮子吼之类的功夫了。 至于那个胖子,想必就是这个大内五人组的对外发言人,此人姓赖名仁心,其实他也不能完全叫胖子,只是相较其余四人而言,体型更为壮硕而已,面容更为仁慈而已,说话更为动听而已,此人手持一支笔,这可不是普通的笔,兵器谱上叫判官笔,何谓判官笔?笔判人生死,故名也。看来此人擅点穴,江湖人送雅号------深居写人生,一判定生死,仁心判官。 这个大内五人组杀伤指数8.5,暴力指数9.0.武器装备8.5。 再看李府这边,老管家自不用说。 在老管家身后站的竟然是我们大家早已经熟悉的江湖大算-----杨瞎子,杨瞎子手中仍拿着那幅白布招子,白布招子上仍写着江湖大算四个浓墨黑字。虽然此时杨瞎子不是在富二爷酒馆讲故事,但此时杨瞎子的眼睛却比在富二爷酒馆讲故事时显得更为双目炯炯,精光四射,悠悠的精光竟然比天边的星辉更为明亮。 站在杨瞎子身旁的居然是一身邋遢的乞丐苏,实在是太让人大跌眼镜了。所以,快哉此时的眼睛惊奇的睁的比李荻秋的柚子皮的眼睛还要大,眼睛上的眼镜也不由自主地滑落下来差点跌落在地。杨瞎子是一个极为干净的人他竟然允许乞丐苏这么个邋遢的人站在他的身旁,而且距离之近,似乎呼吸可闻。就算这不是最奇怪的,但奇怪的是像李府这样的大户人家竟然也会平易近人的让一个乞丐随随便便的进来,而且还站得大模大样理直气壮。乞丐苏仍然是那副眼观鼻鼻观心,此时面前却没有破瓷碗的样子,但他腰间仍挂着那个白得刺目的麂皮袋子,当然还有那个溜光水滑小葫芦,仍然低眉顺眼的举着一把小巧的刀修剪着那双精巧绝伦的双手。 就目前的形式看,对方有五个人,这面有三个人。对方俱是江湖上响当当的大人物,这边却是无人知晓名不见经传的小角色。对方的杀伤指数暴力指数武器装备俱是优秀,这边的杀伤指数暴力指数武器装备均是未知。而且还是老弱病残,所以无论是人数,气势,还是其他的一切似乎李府这边都不利。古人都讲做任何事情要天时地利人和,照目前看来李府只占地利这一个优势了。天知道今晚结局会怎样,果然应了那句话,月黑风高杀人夜啊! (十六) 雨蒙蒙  山雨欲来风满楼,风刮了必然会下雨,这是理所当然的事。 李荻秋就看到了一片雨,一片血雨,在血雨纷纷中看到许多人倒下,她恐惧极了,泪水滂沱,想喊却喊不出来,想叫也发不出声,只有漫天的血雨,和那些支离破碎的人,终于,终于,雨终于不下了,有一个人站在那里,是小虎微笑的看着她,如释重负般的奔过去,她想只要在小虎怀里就好了,就不会害怕了,小虎会为他解释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明明人就在那里,可就是怎么也近不了前,小虎反而越来越远,越来越远,越来越远,渐渐的已经看不清楚,慢慢地淡化,淡化,直至不见,这一刻李荻秋内心的恐惧完全被悲伤笼罩,一种撕心裂肺的痛楚,袭然而至,几乎摧溃她整个的人,凄厉的大喊一声猛然坐起,却发现原来是一个梦,一摸脸颊已是冰湿一片,整个身体也像被水浸泡过一样粘腻着内衣,冷而潮湿,屈起双腿瑟缩一团,把被子紧紧地抱在胸前,似乎这样就可以驱赶心中的恐怖,但梦中的那种巨大悲伤仍停留在脑海里,身体里,挥之不去,心脏仍是一抽抽的疼痛不已,想到这里,又不由自主的低低抽泣出声。 闻听李荻秋的喊声,几个随身丫鬟揭帘而进,疾跑到床边连声问道:“小姐,小姐,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 李荻秋起身急急的穿着衣服说:“只是做了一个梦而已,我要出去一下。” 刚刚跑到门口,廖婆婆突然进来拦住了去路,说道:“荻秋,现在不可以出去。” 李荻秋说道:“为什么呢?我梦见小虎,还有好多死人,我怕极了。还有雨,是血雨,小虎不见了,他不见了........婆婆,我要出去看看他。” 廖婆婆搂住李荻秋说道:“做恶梦了是不是?傻孩子,没有什么死人,也没有什么血雨,小虎也不会不在,他怎么会不见呢?你看天还没亮不是吗?黑着呢,就是要去,也要等天亮了啊,是不是呢?好孩子听婆婆的话,没有人会伤害你,啊,相信婆婆,乖。”半劝解半强制的带李荻秋躺到床上,躺下。 坐在床边轻轻拍着李荻秋,看她静静入眠,李荻秋岁把眼睛闭上了,但并没有睡着,只是心中隐隐的觉得奇怪,婆婆怎么这么晚还在呢?似乎有些不妥,心中有些不安,但又不知是什么,就在朦胧将要睡去,似乎又隐隐听见什么动静,还有婆婆低低的在向人交代着什么,然后渐渐沉入梦乡........ 是不是真像廖婆婆那样说的那样没有死人没有血雨呢?当然不是。为什么不是呢?当然在前院还有一场即将拉开序幕的决斗。 回到我们那场决斗来,双方的战斗比例不成正比,就是这样,没见老管家他们有丝毫的惊慌。 只见,来客大内杀手五人组的发言人赖仁心说道:“老前辈,既然我们双方站在这里了,那我们就开始如何?” 老管家开口说到:“既然我们都这样了自然就开始,只怕你们会后悔的,后悔来到这里。” 赖仁心不怒反笑:“是吗?你这么肯定?也太小看我兄弟几人了,老前辈纵然武功不可测,但这样说未免太托大了,以老人家的岁数,已不是像小伙子一样狂傲吧。” 老管家轻轻一笑:“我是好心提醒你,既然执意如此,那就是自寻死路。” 随即转过头来对着杨瞎子说道:“小杨,有没有兴趣和我下一盘棋?” 杨瞎子躬身答道:“这个自然愿意,原本我还想与赖兄弟打赌呢,赌我们赢,但又想到我们赢了,他们输了,我的银子还是到不了手,您想死人会付赌输的赌债吗?” 老管家指着杨瞎子笑道:“老早就听说你会讲故事,一张铁嘴不饶人,这样会容易得罪人的,低调低调做人要厚道。” 这边大内五人组早已气的是哇哇乱叫,尤其是后面的四个人,个子矮小的雷牛更是气的脸如猪肝色,吱哇乱叫:“死瞎子好厉害的一张嘴啊,分明不把我们兄弟放在眼中。” 杨瞎子委婉一笑:“我不是分明不把你们放在眼里,是我原本就没把你放在眼里,因为我是死瞎子嘛。” 杨瞎子这一笑很委婉也很婉约,只要熟知杨瞎子的人知道杨瞎子越是这样的笑对方死的越惨,但杨瞎子此时却不想出手。 雷牛行走江湖这么多年虽不是江湖上绝顶高手,因为在浩浩江湖上谁也不敢说自己是绝顶的,山外青山楼外楼,长江后浪推前浪,关于这一点,江湖人都知道。但雷牛何许人,他再怎么不济也是江湖上名头极响的高手,一个处于盛名之下的人,难免有一些自负,就算不是自负,那也好一点面子,而杨瞎子的话太不给他面子,不仅没有面子连里子也没有了,不仅面子里子都没有,而是直接打了他响亮的一记耳光,不仅连面子里子也没有受了一记响亮的耳光甚至连台阶都不给他下,不仅没有台阶下那简直就是没有路了。所以雷牛暴跳如雷,又羞又气,面红耳赤,脸红过耳,幸好是月光昏黄的夜晚,不然的话雷牛这副样子更是好笑。尽管别人看不到自己现在这副样子,但雷牛自己知道,雷牛可是一个自尊心很强,喜欢以自我为中心的一个人。 为了自己的荣誉,遂一他怪叫一声:“好,好,果然是牙尖嘴利,光说不练假把式,来,来,来你我何不过两招。” 杨瞎子却是不理又是一笑,躬身对老管家说到:“老人家难得今天有雅兴下棋,只要您不嫌我棋艺低陋,我就陪您下两盘。” 旁边垂手肃立的杂役们早已摆上了棋盘与锦凳,两人面对坐下。 老管家侧脸向乞丐苏说道:“小苏,这就交给你,没问题吧?” 乞丐苏端详了一下自己的手说到:“应该可以,我办事您放心,绝对会让他们都变成肉包子。” 杨瞎子哈哈一笑问道:“为什么叫肉包子呢?” “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啊。”乞丐苏说道。 杨瞎子又笑道:“嗯,很有创意的名字,但你别忘了他们现在可是五个打你一个哦,那你岂不是小狗了?” 乞丐苏挠了挠头说道:“你说的对哦,我总是受你的奚落,又被你绕进去了,那我就当一个狼,狼比狗更喜欢肉包子。” 这边哇哇乱叫的雷牛见对方果然丝毫没有把他放在眼里,自是心里又羞有气,但别人不理你你又耐人何,只得硬生生咽下这口恶气,然后很阿Q的把这口恶气变成屁趁人不注意徐徐的悄悄放了出去,俗话说响屁不臭臭屁不响,雷牛这个是哑屁,自然是很臭。 站在他旁边的张路首先闻到这股臭味,原本张路想隐忍不发的,但实在是太臭了,所以当听到乞丐苏问到:“谁愿意第一个出来过两招时。” 张路自告奋勇的首先一跃而起,在腾空的那一刻,撤出缠在腰间的钢鞭,钢鞭如同一条银蛇,直直扫向乞丐苏,张路舞银蛇自是气势不凡,如果对手是别人倒也罢了,但他面对的是乞丐苏,乞丐苏虽然名不见经传他就有些轻敌了。 轻敌绝对不是好事,会让你放松警惕,其实越是名不见经传的就越不能小看,这样的人才是深不可测的。 所以当张路倒下的那一刻也没看清楚乞丐苏是怎么出手,只觉眼前一花,一只精巧绝伦的手如同兰花一样早已盛开在眼前,手中一空钢鞭早已落在在对方手中,紧接着咽喉一紧,低头看到自己的钢鞭已绕上了自己的颈部。他大睁着自己不可思议的眼睛,又圆又亮如同柚子皮的眼睛。 临死的人会在脑子想些什么呢?其实,就在他倒下的一瞬间,他满含怨气的侧脸看向雷牛,想到,这臭小子放的屁怎么这么臭啊!我可是死在了你的屁下了! 雷牛看到张路满含怨意的一瞥就已经知道张路的意思了,一切尽在不言中,心虚地缩缩脖子,不要说张路受不了自己这个屁,就是自己也快受不了了,但是作为始作俑者,为了证明这个屁不是自己放的,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为了证明自己与这个屁是毫不相干的,并且势不两立的,只能巍然屹立不动做出一番若无其事如沐春风的样子。 其实很多时候,有过在大庭广众放屁经验的人,常常就像雷牛一样,自己放的屁自己最先吃,而且又要装的食之甘贻,泰然自若,津津有味的模样,因为清白很重要,面子也很重要。 屁虽然在也风中有些稀释了,但隐隐约约仍若有似无。第二个闻见这股臭味的是碎碎剑丁一人,要不然他也不会紧接着撤出剑来握在手中,一跃而起落在乞丐苏面前,口中说道:“乞丐兄,果然一身好武艺,我们兄弟倒是今日有幸领教了。”说话间早已把剑刺向乞丐苏。 乞丐苏哈哈一笑:“丁兄嘴上客气,手上倒不客气,所以不用客气。” 岁岁剑丁一人果然有两下子,一把剑使得是眼花目乱,一片璀璨,其实杀人用不了这样,耍的再好看那只是噱头而已,关键是要有实用价值。 就在两人打斗之时,眯缝眼李宝儿在暗中对雷牛一使眼色,两人心照不宣,李宝儿一提双刀也在暗暗中向乞丐苏招呼过去,扫向乞丐苏的双腿,果然是为人阴险的刀尖人也奸,刀尖尖尖刀刀,想以人数压人,好个乞丐苏,提气站在双刀之上,一招铁板桥倒身向后一翻,一脚踢向丁一人使剑的的手腕。 这边雷牛想发出狮子吼意乱乞丐苏的斗志,就在还一声未出之时却发现口中发不出一声,似有异物,低眼一瞧,原来口中的异物竟然是一只男人的鞋子,这只鞋子不偏不倚堵在嘴巴里,让已把内气提起的雷牛有硬生生的的压了回去,并迸发个惊天动地的人人都听到了一个巨屁,这时候雷牛想若无其事以示清白都不成了,众人俱是一愣。 杨瞎子大笑道:“平地起惊雷,果然名不虚传啊!小苏你这招真漂亮。” 雷牛悻悻拔出嘴中的鞋子,这才发现这只鞋子原来是乞丐苏脚上的鞋。 乞丐苏答言道:“哪里,暗中伤人算不得英雄,我讨厌。” 大内五人组,哦,不对,现在是大内四人组,面上俱是红扑扑如同太阳花,幸好还是夜晚,黑黑的夜色多少遮去了几人的羞色,夜色也淹去了四人的羞耻心,被人一语道破,索性一拥而上,丁一人用剑刺向乞丐苏的眼睛,赖仁心判官笔点向乞丐苏胸前三三得九处大穴,李宝儿仍双刀扫向乞丐苏的双腿,旁边的雷牛仍运气,腹胀如鼓,其形怪异至极,怪声蓬勃而出,尖厉啸声直刺人耳膜,李府杂役俱都双手捂耳,面上一片痛苦之色,只有老管家杨瞎子气定神闲。 李荻秋和小镇上的人们在睡梦中突觉心中异常难受,但这只是一瞬,就在他们还没有从沉睡间醒转过来,怪异之声已经戛然而止转而又陷入睡眠中。 原因是,乞丐苏右手从他那个白的刺目的麂皮袋子掏出几枚银光闪闪的东西抖手一展急打向雷牛的肚子,雷牛的肚子就像气球一样渐渐变小,并噗哧噗哧发出气来,还好不是屁,屁会臭,气不会。平地起惊雷雷牛就这样死了,死的像破气球,终于他不会再放屁了。 这边三人一起攻向乞丐苏,乞丐苏暴退向后,在银镖打死雷牛之后,复又欺身向前,右手一挥衣袖卷向丁一人的剑,侧身,左手卷向赖仁心的判官笔,双腿腾空蹬向李宝儿脑门,再退去,丁一人的剑,赖仁心的笔,都在乞丐苏的手中,李宝儿也被乞丐苏这一蹬,蹬的面部鲜血直流,李宝儿倒退好几步仰面倒下,丁赖二人一看就知道李宝儿面部脑骨已碎,想必也活不长久。 直到此时两人知道,果然对方道行很深,但就一人已弄死三人,看来他们二人也别想活着走出李府大门了,想到这里二人已是心惊胆颤。 丁一人拔身冲天,不是扑向乞丐苏,却是退向院墙,看来像是要逃,是啊,这也是在情理之中,面对强敌胆怯是每一个人不由自主的。如果是以前乞丐苏也就作罢,但这是在小镇,是情势非比寻常之时,所以他只有让丁一人死,所以丁一人死了,死在了自己的剑下,乞丐苏手一抖,原物奉还,不是递在丁一人的手中而是插入丁一人的心脏,所以丁一人就这样从半空中落下,扑通一声掉落在地面,身体还跳了几跳,余震袅袅的弹了几弹。 至此,大内五人组只剩下赖仁心一人了,此时的赖仁心突觉一点孤单,把这孤单转化为战斗力,倒显出一种飞蛾扑火的悲壮,他不顾一切的扑身向前,五人组中说话好听一点,懂礼貌一点,讲文明一点的就是赖仁心了,乞丐苏是一个很重情感的人,向来很敬重英雄,赖仁心明知会死,仍然想以死报主,这就是忠也是种,他难免不会英雄惜英雄。 乞丐苏问道:“赖兄此时心中此时何想?何不加入我们。” 赖仁心惨然一笑:“如果我投靠了你们,你反而会看不起我了,何不成全我想当英雄的愿望,这样死了也是一种尊严。” 乞丐苏道:“既然如此,就成全你了。” 转身,一抖手一道银光刺向赖仁心的咽喉,赖仁心倒下,到死也没看清乞丐苏是怎么出手的,也没看清是什么刺穿了自己的咽喉。 到此时,我们才有时间细细地看清,原来乞丐苏麂皮袋子里装的是大钱,原来乞丐苏人家很有钱嘛,竟然用大钱作暗器,原来乞丐苏是高手,是擅使镖的高手。 老管家出声道:“小苏幸苦了,剩下的事情下人自会处理,来来来,小杨最近棋艺大涨,帮我看看我们怎么治住他。” 杨瞎子抱怨道:“怎么两人欺负一个人?不公平。” 乞丐苏道:“谁让你最爱得理不饶人,一张铁嘴讨人嫌。” 三人哈哈大笑,这是多年以来培养起沉厚兄弟一般的笑声,就像兄弟一般亲像一家人。 (十七) 露端倪  其实早在李府这边绝杀还没开始时,早已有人来了,来者不是别人,是大家都熟悉的小虎和富二。 小虎是来看情人,富二是来看热闹。 虽然李府不是人人都能来的地方,但对于小虎和富二这样的高手来说,翻墙趴屋顶倒也寻常。虽然李府不是龙潭虎穴,但也是一个戒备森严的地方。所以二人只有小心翼翼,屏住呼吸。 今晚他们来对了,因为他们看了一场好戏,绝对是一场精彩绝伦的好戏,原来在小镇上还有这等高手,看来杨瞎子,乞丐苏与李府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看来杨瞎子,乞丐苏与李府上下的人很熟悉,包括老管家也是个深不可测的人。这个李府究竟是个什么地方?为什么于朝廷竟然也有关系?现在这些疑问堆在小虎与富二心中挥散不去,他们完全不知道吗?也不尽然。 李府上下尽管做事很低调,但也难免会招人议论。就如同人一样,其实我们每一个人也是一样,当你自己觉得自己做的问心无愧,似乎不会被人议论成为话题,但往往就是那么奇怪,人人都热衷于议论他人,人人都被他人热衷议论。只不过有些议论是背着你的,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在人前仍昂首阔步高谈阔论。有些议论是对着你的,这便有些指桑骂槐的意味。 小镇上的人倒不敢怎么议论李府,虽不明目张胆,但有时难免窃窃私语。毕竟大户人家做事情再怎么低调,但总归站的高,经常会成为话题的中心议论的焦点,所以别人的议论也在所难免。 比如小镇上大多数人就很不看好李荻秋与小虎的爱情,曾经窃窃私语偷偷议论。是啊,大家小姐与漂泊浪子之间怎么么会有爱情呢?即使有的话,那也会海枯石烂地老天荒吗?也会山无楞江水为竭相濡以沫吗?不会的,谁也不敢为爱情打包票,其实小镇上的人们杞人忧天多虑了。那样的爱情太沉重,太悲壮,太可歌可泣。沉重悲壮可歌可泣的像一个理想中的神话。既然是神话,他们不是神人,所以他们的爱情就会有变数的存在,小镇的人们就不看好这段感情。但我们有哪一个人会自告奋勇的说未来尽在掌握中呢?既然没有,对于我们男女主人公来说重要的是他们的感觉,只要他们自己感觉两人在一起舒服自然,心情愉快干净透明心空晴朗万里无云那就行了。 小镇的人们的担心其实也是老管家的担心,因为他把李荻秋当作自己孙女一样疼爱。不止老管家会担心还有其他与李府有千丝万缕人都担心,但廖婆婆说过,一个女孩子应该接触爱情,这是他们在成长中必需要学习的一课。尤其是想李荻秋这样的女孩子,她的内心远比任何人都脆弱敏感,她的出生既然是一场悲剧,家庭是不完整的,那么就让她去完成一件她想完成的爱情,过一个正常女孩的应该享受的爱情,我们没有权利去干涉到她的思想与情绪。所以,只要小虎不过分的话,李府的人对于李荻秋的爱情就睁只眼闭只眼的默许,所以李荻秋和小虎的爱情半明半暗独享着那份快乐,正因为这样半明半暗才会让二人更觉得弥足珍贵爱不释手。 小虎曾经也问过李荻秋的身世,这倒不是小虎好打听别人隐私,这是情侣之间相互了解认识的前提,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李荻秋对自己的父母只字未提,或多或少会让小虎觉得奇怪,但一个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做一个知趣的人,这样才会招人喜欢,别人愿意告诉你的话自然就会告诉你,别人不愿告诉你的话也自然有人家的理由,如果一味的打听,追根问底的打听出那些陈谷子烂芝麻的往事又有什么意思呢?也许那是别人心中的隐痛,知道了只会让觉得不快,心生厌倦。小虎不是这样的,他是一个很知趣的男人,李荻秋不愿告诉有关她父母的事情,小虎就不会追问,他只想等待,等待李荻秋愿意告诉他,这也是李荻秋喜欢小虎的原因之一。对于小虎的身世过去,李荻秋亦然,但小虎告诉过李荻秋他是个孤儿的事实。 今晚,小虎来李府不是为了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自从癞头伙计的神秘归来,以及身上的伤。富二先生的支支吾吾,欲言又止,神神秘秘,闪烁其辞。小镇上人们的点点滴滴。越发使小虎觉得在这个地方似乎有些不足为外人道也的隐秘。 =奇=就拿今晚来说,刚刚躺下的小虎正欲入眠,忽然听见窗楞有人在轻轻敲打出声,紧接着伸进来一个脑袋,脑袋主人他当然认识,不是别人正是富二,富二在笑,笑得神神秘秘鬼里鬼气,不仅笑还冲他招手,小虎自然出去了。富二也不答言,拉着小虎的手就翻身跃出院墙之外。 =书=小虎低声问道:“老板,这么晚了什么事?” =网=“富二又是神秘一笑:“看戏,看一场好戏。” 说罢,拉着小虎一路奔向李府,小虎的心狂跳起来,李府?莫非小秋出了什么事不成?带着疑问跟着富二来到李府,确切地说来到了李府的大院正房的屋顶上,屏气凝神向院中看去。此时,大内五人组已经拉开了阵势,所以从头至尾他们滴水不漏地看了一场好戏,绝对精彩的好戏。小虎更多的是担心当然是李荻秋,但发现李府上下人人似乎高深莫测时,小虎反而放心了,至少小秋在这样的环境是安全的。 是戏就会有收场的一刻,就当小虎二人欲离去的一刻,嗖嗖两声尖啸,有两点不明物体向二人胸前急打过来,所打部位俱是二人胸前大穴,好个二人,不约而同侧身鹞子翻身,接住击来的物体,触手一片圆润,原来是两枚棋子。 只听见一个苍老的声音说道:“屋顶的客人,来了这么久,晚上寒气重,何不下来喝两杯酒去去寒气。” 两人一愣,知道原来自己的行藏早已被人家得知,如果再藏头缩尾就不像个好汉,于是哈哈一笑,跳下屋顶,拱手说道:“惭愧,惭愧,多谢老前辈手下留情。” 老管家接着说到:“小虎你来找小姐吧?放心她很安全。只是富二先生您来是....?” 富二讪讪的摸摸鼻子:“老前辈深不可测,早已知道我们在房顶上,只是好奇而已。” 老管家说道:“恐不止好奇那么简单吧?男人太好奇不是好事。富二先生也是高深莫测啊,在小镇上这么久,到没发现富二先生什么时候好奇心变得这么重了。” 富二躬身一握拳:“前辈有所不知,我自知有些不光明磊落,但我绝不是和贵府为敌的,我其实是.......。” (十八) 电光闪  上回说道富二躬身行礼,双手抱拳向老管家说道:“老前辈误会了,我并不是对贵府有什么恶意的,如果来前辈有兴趣一听的话,我们借一步说话如何?” 富二此时深知,在这个高深莫测的李府里,这个老管家的身份非同寻常。 老管家伸出右手做出请的姿态来,口中说道:“这边请。”随即把富二,小虎让进大厅。杨瞎子,乞丐苏自然也跟了进去。 富二知道这二人与李府的关系非同寻常遂也不避嫌,说道:“老前辈别误会,我的确对贵府无恶意,不错,我是武林中人,以前在江湖上也小有名头,只是后来不想再在过这种刀头添血风雨漂泊的生活,才在这里定居下来,今晚之所以到贵府来,一方面是好奇,另一方面最近总感觉小镇上似乎要出事情。至于原因,前辈比我更清楚吧?” 老管家沉吟不语。良久,方一挥手。 按住此处不说,随着镜头一变,场景转换。 京城,汴梁,大宋都城,胡府。 这是一所富丽堂皇的大房子。一个体态微胖体格高大的男子背对观众负手而立,在他身后站着一个男子,微微躬着身子抱拳对着负手男子说道:“大人,派去的人都死了,无一生还,大人要不要把这件事按住不上报呢?” 负手男子转身,这是一个面白下颔有须的中年男人,沉吟道:“是啊,当然,说不定我们得知情况的同时上面已经知道了。记住永远不要小看别人,不管这个人是否是敌是友。你太天真了小宋,就算我把这件事情按住不报,你以为会瞒住上面的耳目吗?” 京城,皇宫大内。 养心殿偏侧有一处小小的房间,之所以说它小不是我们所理解的小,而是相对于其他那些恢弘气势的房子而言,是有些小,但对于老百姓而言,那又是无比的大,尤其相对于生活在2009年的我们来说,那简直是可望不可即的,就这么一间房子,单论其大小而言,恐怕够普通老百姓勒紧裤腰带全家人不吃不喝积攒一辈子也买不起的。再说其装修之豪华,不,应该说奢华,那更是无与伦比,能住得起这样房子的人当然不是寻常人了,不仅不寻常,而且是万人之上的人,这个人不是别人,在公元978年这样的人只能有一个,那就是皇上。 赵光义端坐在一张雕有龙形的靠背龙榻上,手里握着一个圆润的大珠子,他是一个体格健硕眼角微微下垂的浓密胡子的四五十岁的男人。 一个面白下颔有须的中年男子跪在地上,这位男子就是我们刚刚提到过的那个男人,不要小看此人,此人姓胡,在朝为官已经多年,权限耳目通天,皇上身边的主要人物,无论黑道白道此人均能左右逢源,这当然是题外话,江湖人称“三爷”便是此人。当然这个名字只有那些知道底细的人才能知晓,而能知道底细的人有极少极少,据说此人与一个叫“老管家”的人私交极好。知道这个的人更是极少极少。就是笔者本人也是费劲脑汁才琢磨出来的,为什么安排他的出现?此时按住不提。 胡大人抱拳说道:“启禀皇上,赖仁心五人俱已........”。 未等白面男子话说完,赵光义截口说道:“不用说了,我已经知道。” 白面男子心里一惊,暗道:“果不其然。” 赵光义说道:“看来,朕身边你也是很忠心的。百般事宜均要你来打点。” 白面男子伏下身子,口中高呼万岁:”谢皇上夸奖,臣不胜惶恐,为皇上效力,自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赵光义双目一抬,口中漫不尽心的说道:“这样最好,爱卿,快快平身。” 白面男子起身,头部一阵眩晕,腿竟有些抖,不知是跪久了还是天气太热了,抑或是高血压犯了。 其实这君臣二人的关系极其微妙,微妙到什么程度,两人心知肚明,至于对方不知道的,那就不知道了。 小镇,富二酒馆。 7月份了,天气越来越热,公元978年如此,公元2009年亦是如此,天气热会使人变得慵懒,但对于有些人来说却恰恰相反,他们要么是胸怀大志的人,要么是为了名利而忙的人,要么是韬光养晦的人,要么是阴谋诡计的人,不同的人生观价值观会让不同的人做出不同的行为来。 公元978年的人们在这样炎炎夏日忙忙碌碌,不亦悦乎。就在这样炎热纷纷扰扰的一天,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白天虽然已经过去,夜晚来了,白天同夜晚没什么区别,都是一样的炎热,着炎热如同沾了水的绸子,粘腻浓稠裹的人喘不过气,在这样的夜晚你们会做些什么?老管家在这样的夜晚居然有雅兴去富二的小酒馆,去酒馆能做什么?一般人当然是为了去喝酒,老管家也是去喝酒吗?不得而知,我们且尾随他前去一看究竟。 老管家来到酒馆后,富二一点却不惊讶,开门见山道:“我知道老前辈一定会来的。” 老人道:“是吗?” “我也知道到老前辈为什么而来。”富二接着又说。 老人说:“是吗?不妨说说看。” 富二说道:“之前我已经说过了,我不会对你们构成威胁,不仅不会构成威胁,也许在必要的时候,老前辈如有需要晚辈自当效劳。您老人家前来肯定是追问我的身份的,我说的对吗?” 老管家哈哈一笑:“看来,小杨要把他的江湖大算的招牌送给你了。” 富二笑道:“不敢不敢,其实我隐姓埋名这么多年是因为一个人。” 老管家问:“谁?” 富二说:“前皇帝,赵匡胤。” 老管家:“是他,那你是.......。” 富二脸色一整:“当年杯酒释兵权,不才是前大将石守信帐下一员偏将,石将军最后被剥夺兵权成为节度使,我等自然而然也就交出兵权,纵使心中不甘,但转念一想,看透了朝廷的勾心斗角,江湖的打打杀杀,就隐姓埋名在这个小镇,但就是这个身份,我也不会是前辈的敌人。” 京城,汴梁,大宋都城,胡府。 胡大人回到府中,脱下朝服之后似乎放松了许多,仰面倒在榻上,这才缓缓吐出一口长气,喝了下人端来的一杯凉茶,方才觉得后背粘乎乎的,一抹是汗,摇摇头暗道:“伴君如伴虎,果不其然。” 京城,违命侯府。 一名面容清癯高瘦的中年男子站在外面望着天边一轮明月,心中仿佛似有无尽的哀愁,面容微戚,口中吟道:“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京城,皇宫大内,养心殿。 赵光义问身边的太监:“右千牛卫上将军违命侯那里怎么样了?是不是又有佳作了?” 太监躬身答道:“据报他做了一首词。” 赵光义微微侧转身子:“哦?是吗?念来听听。” 太监躬身道:“是。” 随即口中吟道:“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赵光义冷哼一声:“哼,真有雅兴啊,诗性大发嘛。” 说着,那双眼角微微下垂的眼睛寒光一闪。 寒光闪,杀机现。 (十九) 雷霆怒  寒光闪,杀机现。 皇上一怒,怒发不冲冠,怒气可冲天,现在赵光义生气了,他一生气后果很严重。 想他赵光义何许人也,当年黄袍加身是他的哥哥赵匡胤,他是参与陈桥兵变完成宋朝统一大业的重要参与者。太祖病重时发现他与花蕊夫人的奸情,气怒之下就有了烛影斧声的千古传说,历史上就有赵光义继位之谜,究竟历史的真实情况是怎么样?这需要历史学家将来给我们答案,单就这错综复杂的故事也足够成就一篇传奇,引来后世人的无尽猜想与推测,又有多少故事诞生出来。 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当太监把这副词呈现给赵光义时,赵光义刚刚宠幸过一位女官,脸上带着浓浓春意的赵光义看到这幅词勃然大怒:“哼,好高的才情啊,好有雅兴啊,真是不知天高地厚,朕的榻旁其容他人安睡?”一张拍在了面前雕着龙形的桌子,发出惊巨一响,身边的太监被这雷霆之怒吓得瑟瑟发抖。 太监老刘是皇上身边的人,跟随皇上这么久了,多多少少对皇上的脾气还是知道的,在他眼里赵光义是他的主子,不仅是他的主子,也是很多人的主子,万人之上,不何止万人[奇+书+网],天下还有谁能比皇上的权力更大?普天之下莫非皇土,普天之人莫非皇臣。但皇上这乖戾的脾气,喜怒不予色,就连他这自皇上还未登基之时就已经跟随了的老太监,而且还是大内总管,每一天在赵光义身边还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小心再小心地伺候,唯恐那一天自己吃饭的家伙与自己永远的说拜拜了,在小太监眼中大内总管权力很大,威力很大,是每个当太监最高的人生目标。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或宏伟或远大,或现实或反之,有的人总是把目标定得很远,远到遥不可及不切实际,这就有好高骛远眼高手低的嫌疑,如快哉。有的人从来就没给自己订立什么目标,过一天算一天的混世魔王,这就有浑浑噩噩妄自菲薄的嫌疑,如快哉。有的人会根据自己的现实状况冷静分析制定出切之可行的目标,这样人才是生活中的智者。 小太监们永远不知道,其实在老刘眼中这个大内总管他是苦不堪言,他常常要做一些情非所愿的事,说一些言不由衷的话。 其实有很多时候人们都不知道,我们总是羡慕别人着羡慕别人那,平头百姓羡慕位高权重者,丐帮弟子羡慕达官贵人,相貌平常者羡慕绝世红颜,于是引得人们为了这些孜孜不倦趋之若鹜的追求,就像苍蝇追屎,飞蛾扑火,狗撵骨头。最近快哉在思考这样一个哲学问题,都说为高权重的达官贵人们很风光,因为他们可以利用手中掌握的某些权利随心所欲的为自己谋取利益,举个例子,比如说行贿受贿,无论行贿者还是受贿者,其实他们都各自有苦衷,对于行贿者他们想要达到一种目的于是投资给位高权重达官贵人,这种投资是有风险的,要么投资有收获最终达到目的,如果这样还算很好,最起码是落得个各取所需皆大欢喜。要么投资没收获目的没达成,打碎牙齿自己咽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谁也不敢再去向位高权重达官贵人要回自己的投资,只能暗自在心里骂一句,狗日的,钱白瞎了。反过来说,呵呵,辨证嘛,对于受贿者他们就没风险吗?其实也有的。收了钱就要办事,这也是要风险的,拿着自己的权利高官锦袍做赌注,好的话落得个各取所需皆大欢喜,不好的话遇到个刺头来个检举揭发,到那时什么前途仕途乌纱官帽锦衣锦袍都会与之挥手告别,搞不好八十岁老娘倒绷小孩,阴沟叉子翻了船,鲜活活得生命都会与之挥泪告别。总之思考了这么久,只能说一句,生活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被羡慕者风光艳丽的背后也有无尽的苦楚和哀愁,如太监总管老刘,小太监们不知道,老刘知道。 老刘常常在夜深之时不得安卧,老刘其实是个很婉约的人。老刘回想自己,想当初,老刘还是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孩子,无忧无虑的童年啊,老刘暗自感叹,那时的自己有爹有娘还有家,每个人都渴望有一个家,提到家每个人都会觉得温暖,老刘也渴望有家况且自己曾经也有过一个温暖的家,那种温暖的感觉直到现在一直是老刘心中最美的感觉,就是这种感觉让历经沧桑的老太监在夜深人静不为人知的时候眼角会湿润心里会酸酸,就是这种感觉让他饱经磨难苍老的内心深处还有那么一小块湿润软软之地。那时的自己多幸福啊!然而后来战争,瘟疫,天灾人祸种种的不幸接踵而至,老百姓流离失所,老刘那是还叫小刘,小刘亦然流离失所,爹娘的相继离世,不足十岁的小刘跟着邻居大伯来带京城,然后为生活所逼净身做了太监,其实想想太监们有谁愿意做这样一个职业呢?都是为生活所迫逼不得已。想到这里老刘不觉痛苦起来,是啊,太监是男人的耻辱,世间最卑微的职业,连窑子的妓女都不如,至少他们还能有人们最向往的欲望的发泄,不管这种欲望发泄是自愿还是被动的,短暂的灯红酒绿纸醉金迷也是一种享受,而他呢只有心中的回忆让他觉得快活,被看他身为大内总管被众太监仰慕着,可这些孩子们又怎知他的今天是受了多少的屈辱,多少委屈,多少泪水与汗水,多少辛酸与苦楚啊,简直就是一副属于老刘的辛酸成长史。 就在他还沉浸在自己的思虑中,门外忽然传来匆匆的步履声,并伴随着敲门声,老刘心中一紧,暗自揣测:莫非皇上有事召见?今天他并不当值啊。今天当值的应该是才来皇上身边伺候不久的小赵啊,难道他出什么岔子了?这孩子怎么不小心点呢?唉。 岂料打开门却是小赵站在门外,小赵躬身对老刘说:“总管,皇上召见你。” 老刘微微一咳说道:“知道了。” 换好衣服,小赵在前打着灯笼引路,匆匆步行去见皇上的路上老刘不禁暗自揣测:这么晚了,皇上召见他做什么呢?出了什么事情了吗?是要他去宣什么密旨吗?还是让他去杀人.......。.想到这里他不觉身上一战。 京城,皇宫大内。 这个万人仰望的巍峨建筑里住着一个万人仰望的至高权威。 养心殿旁的净心阁,这是一处赵光义最爱呆的地方。皇上-------赵光义歪坐在案几后的龙椅上,一只手支着额角,另一只手仍在把玩那个不离身的珠圆玉润的大珠子,案几上摊开一卷书册,但很显然赵光义并没有怎么去读它的兴趣,低垂的眼睛看不出皇上有什么打算,老刘深知主子不愿说话的时候做奴才的不要去问,只要静静的等待。 果不其然,小太监小赵退出去不久之后,一阵静默之后,赵光义开口道:“去右千牛卫上将军违命侯府中宣夫人前来晋见。” 老刘心中会觉奇怪,不管谁都会觉得奇怪,深更半夜不召见右千牛卫上将军违命侯反而召见其夫人,难免让人觉得诧异,当然,做奴才的,一个有职业道德训练有素的奴才深知,主子的吩咐就又快又好的依命行事,永远不要抱有好奇心去探知究竟,永远给主子留一个影像:我办事你放心。这样才能保住饭碗,保住脑袋。 老刘就知道,只低低说道:“是,老奴这就去宣皇上口喻。”这样的回答也是经过思考的,第一,会间接地问主子是宣口喻还是密旨。第二,用不用打着皇上的旗号去办事。 果然,赵光义接着说到:“快去快回,只身前往。” 老刘躬身:“是。” 京城,右千牛卫上将军违命侯府。 总管老刘秘密来访给这个饱经磨难的前皇帝李煜带来的是喜是福还是是灾是难,就目前而言80%以上是灾难与耻辱。老刘还是挺同情面前这个男子的,他清高有才学,天真的理想主义者,风流倜傥卓尔不群,年轻时像个翩翩浊世的佳公子,如果他不是皇上的话。然而作为一个皇上,不应该有太多的浪漫情怀,太多的浪漫主义完美追求者往往太多多愁善感优柔寡断花前月下的情思太多,有这样的身份,我们不得不说他是不称职的,作为皇上是要有霸气与担当的,李煜不是,他喜欢美景,喜欢美女,喜欢一切美丽的东西;喜欢诗词,喜欢文学,喜欢卿卿我我的纯文学。拿现在的话说,李煜不应该是皇上而应该是个艺术工作者,文学青年。 面对这样一个有着深情款款天真清澈绵羊般大眼睛的前皇上,老刘有些为难的开口道:“皇上召见夫人有要事相商。” 李煜不疑有他忙吩咐下人:“去,告诉夫人,皇上召见。” 右千牛卫上将军违命侯府的心清小阁。 坐在软榻上的夫人,前朝皇后,小周后周薇小名阿英,手拿绣线绣着一只徐徐生动鸳鸯,这是一件男子的衣裳,鸳鸯是绣给他心爱的丈夫------李煜的。她面带微笑,想象着丈夫穿它时的样子,肯定会对她的手艺爱不释手大加赞赏,这时丫鬟的传话打断了她的想象,她有些惊慌,来到大厅靠紧丈夫,她有些不明白当今皇上找她做什么,而且又是在这样一个夜晚,内心不禁惶惑与不安,站在丈夫身旁单薄的身子有些发抖,丈夫回首轻轻的拍拍妻子的手,说道:“别担心,不会有事的,我陪你去。” 老刘不由接口道:“皇上只宣夫人觐见。” 李煜讶异道:“为什么呢?”他白皙有着浅浅皱纹脸上满是大惑不解。 老刘望着这个单纯的男人禁不住想大声叫道:“你怎么这么愚蠢呢,一个人善良过了分单纯过了分那就是愚蠢,就是软弱。另外一个男人深更半夜找你的老婆会有什么好事吗?”但这只能在心中说说而已,口中却道:“这个老奴不知。” (二十) 惊霹雳  上回说道:赵光义夜召李夫人,天真人不疑去赴约。此次前去境况如何切听我细细道来。 李煜心中也有些不安,但他知道他是男人,他不能把这种不安传达给妻子,那只会给妻子带来更大的不安。是啊这么晚了皇上夜间急召夫人有什么事呢?李煜忽然想到一种可能,心中一紧,不,不,不,不会的,不可能的,堂堂的一国之君啊。 老刘有些可怜面前这个男人,于是低低地说道:“时间不早了,皇上还等着呢,不管是什么惹怒了皇上担待不起啊!” 停了停又说到:“侯爷,您以后最好不要再写那些东西了,会惹皇上龙颜不悦的,这对您们也没什么好处,事情已经是这样了,您纵然懊悔当初又能如何,我这个做奴才的多嘴了,侯爷别放在心上。” 李煜抬眼看着面前这个老太监,直觉告诉他面前这个人是善良的,于是他深深对着老刘一辑,说道:“多谢总管提醒,只是我夫人前去,我怕她有什么.......。”­ 说到此处李煜噤口不言,但脸上一片祈求恳切之色。­ 老刘慌忙扶起李煜,口中说道:“不敢不敢,老奴担当不起,担当不起啊!” 李煜道:“夫人麻烦总管照应,一个妇道人家,我恐她有什么不周之处惹怒皇上......“ 老刘摆摆手道:“侯爷放心,有什么我自然会提醒,但我只是一个奴才,皇上圣意莫测,唉,该来的回来。“ 老刘接着又向小周后躬身催促道:“夫人请跟老奴前往。“ 阿英心中纵使有千万个不愿意,但又奈若何,皇命是天,如今,她和自己丈夫已经不是皇后和皇上了,他们的身份只是个可怜的寄居者,一个朝不保夕的阶下囚,女英心中对着自己呵呵冷笑,是啊,阶下囚,多么大的人生落差啊,以前是人人要看她的脸色,而现在呢,自己却要处处看人家脸色,多么的可笑又可悲的人生际遇,而这一切又是让自己遇到,为什么?她暗自问自己,为什么这一切要让自己遇到?此次前去是凶是祸,突然她下定决心,心一横,算了,不多想了,管他是凶是祸,总是躲不过的。只是只是她放心不下心爱的丈夫,这个让她欢乐,给过她浪漫,满足过她做女人的所有虚荣心的男人。在迈过大厅的门槛时,回过头向自己丈夫露出一个微笑,她希望这个微笑是最美的,然而这个微笑在外人眼中却显得无力且苍白。­ 阿英说道:“煜哥哥,你放心,我会回来的,你等我,我给你做的衣服还没绣好呢。”­ 李煜道:“好,我等你,你还没有把鸳鸯绣好呢,我还要等着穿给你看呢。”­ 老刘站在一旁暗暗叹了口气。­ 老刘他们走后,李煜独自站在庭院很久很久,口中喃喃的说道:“我等你,我等你回来,唉,该来的会来,该来的会来........”长长的叹了口气。­ ­ 皇宫,静心阁,灯火辉煌。 赵光心不在焉的翻看卷册,心中想着当初初次见到小周后那种惊艳的感觉,美丽的不可芳物,就连去世的大周后他也看过她的画卷,同样的不可芳物,光华绝代,想当初三国有两大美人大乔小乔,大乔嫁给了孙策,小乔嫁给了周瑜。而今,娥皇女英同是姐妹,同是美人,却都嫁给了李煜。那个男人何德何能竟享尽齐人之福独占二美,大周后娥皇他是享受不到了,今天他就好好宠爱小周后。想到这里,赵光义有些急不可耐,转头瞟见案几上那首词: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心中一阵冷笑,李煜啊李煜你就等着即将而来的羞辱吧,还在想着你的江山吗?还在想着你的龙椅吗?一个阶下囚还妄图恢复你的河山,哼哼,你会连你的女人都保护不了的。就在他面露冷笑时,忽闻身后传来太监老刘的声音:“启禀皇上,侯爷夫人来了。” 赵光义转身,抬眼望去,之间女英一身素衣淡妆的立在厅内,在烛光的映衬下,虽然面色比以前有些苍白,身子比以前有些单薄,但仍是那么美丽,美丽的不可芳物,风华绝代。­ 赵光义挥手让老刘出去,并吩咐老刘将门掩上,老刘依命行事。直到老刘退下,赵光义心痒难耐的快步走近女英,这不是赵光义的风格,他是一个喜怒不与色的人,之所以今天反常,还是那句老的不能在老的话了:英雄难过美女关。何况这个美人离自己这么近,发香可闻。­ 赵光义走近阿英撩起一缕长发放在鼻前闻到,说:“当世人把夫人与令姐比作当年的大乔小乔,初次见夫人朕惊为天人,夫人雍容华贵,风华绝代,朕早已心折夫人的魅力,今日一见夫人只觉夫人稍显清瘦之外仍是绝代风华,只要夫人依从朕,朕保夫人无忧,夫人以为然否?”­ 阿英心中一阵慌乱,扑面而来的男人热气,女英强耐心中反感,强自镇定下来,开口道:“皇上乃万乘至尊,小女子乃蒲柳之姿,能得皇上垂青,自是无尽欣喜,但,小女子与拙夫曾指天盟誓,此生此世绝不负彼此。请皇上放过小女子,成全奴婢名节。”­ 赵光义问道:“夫人真不依从朕?”­ 阿英心一横:“请皇上自重,成全奴婢名节。”­ 赵光义冷哼一声:“如果朕不成全,又奈我何?”­ 阿英道:“夫君与我皆是皇上臣子,自是奈不了皇上,但天下人的眼睛是瞒不过的。”­ 赵光义哈哈大笑,转而笑声顿止,挥袖道:“天下,哼哼,天下,天下是朕的,天下人也是朕的。李煜不是天天感叹江山落于他人之手吗?不是天天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抒发他的情感吗?今天朕就让他看看天下怎么是朕的,天下人也怎么是朕的。”­ “来人哪。”赵光义喝令道。­ 侯在门外老刘闻声进入。­ 赵光义吩咐道:“宣宫廷画师觐见。”­ ­ 御用画师陈沉沉睡着,忽闻下人在门外敲门道:“老爷,速起,宫中来人了,皇上召见。”­ 画师陈匆忙起身跪迎老刘。­ 老刘说到:“皇上召见,作画。”­ 画师陈道:“是。”­ 整理画箱未敢多问只得匆匆随老刘前去。­ ­ 这边,赵光义已让宫女们强自剥去阿英的衣服,淋汤而浴。裸体沐浴完毕后的阿英,玲珑有致的身体莹润如玉,在烛光与夜明珠的盈映之下毫纤可见,粉嫩诱人,快哉想此时的赵光义肯定是暗暗咽口唾沫,抹去鼻血,趁人不注意时搽干净流到嘴边的哈喇子,心中道:“靠,这妞,真正点。”嗯,嗯,错了错了,那是公元978年,皇上不会那么没水平的。快哉不是男人自是不知道男人看到触手可摸得女人裸体会是怎样的反应,但总之不会心无所动波澜不惊面不改色的。­ ­阿英觉得羞耻,她的裸体只有自己的丈夫看过,而现在又被另外一个男人见过,但又能怎样呢?她不能反抗,对方是如此的强势,且如果她反抗煜哥哥怎么办呢?就让这一切的耻辱由她来承担,只要煜哥哥性命无忧就行。在踏入这个大殿之前,总管老刘就已经嘱咐过她,不管遇到什么,只要忍耐,忍耐可以避免更多的人受到伤害。­ 但阿英更不知道更大的羞耻等着她,画师陈走进大殿面对的就是这样一幅情景,小周后美丽的裸体落入眼中,他有些震惊与惶恐,他不敢正视,因为这是亵渎。­ 赵光义命众宫女脱去自己的衣服,抬来软塌,命女英躺了上去,自己旋即也俯下身去,.........写到这里快哉不想再写了,再写就太色情了,况且快哉并不擅长这个,这个,这个.........嗯,细节描写。总之,这是一种亵渎,一种对美,对人,对人格,对尊严的一种亵渎。老刘是这样想的,画师陈也是这样想的,然而皇命难违,皇上之命,谁人敢违,抗旨不遵,株连九族。于是,画师陈觉得这简直是对他画家人品的侮辱,画师生涯的污点。于是,这样一幅画诞生了--------《熙陵幸小周后图》。­ 而李煜却不知,一顶帽子戴在了他的头上,颜色是绿色的,而给他戴帽子的人不是别人是当今的皇上,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皇上。这是耻辱,虽不是血淋淋的,但是,是最让人不堪的。人世间有什么恨事呢?无非是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啊!­ (写到此处,快哉暗叹一声,这个江湖有太多的美好与浪漫,也有无尽的险诈与阴恶。有风 有雨有雷有电有霹雳。我们想要的太多,可爱的太少。江湖!江湖!)­ (二十一) 闷棍雷  上一回:赵光义临幸小周后,可怜人被逼受屈辱。 皇上强暴女人叫临幸,官员强暴幼女叫通奸,百姓强暴女的叫强奸。说真的,面对这样的江湖你能奈若何?只能忍气吞声,无可奈何。当然除此以外,我们遇见很多事情都只能忍气吞声,无可奈何。李煜也无可奈何。 在这个江湖上我们想要的太多可爱的太少。­ 回府之后阿英当即扑在丈夫怀里哀哀的哭了起来,李煜抚摸着妻子瘦削的肩头,此时的他你内心是百感交集的,妻子的哀哀哭泣使他明白了自己最不堪正视的事实,皇宫内部向来如此,皇上是天,在这里他可以要一切他想要的东西,在这里他可以要自己想要的一切女人。毕竟他也是皇上,毕竟他也曾要过他想要的东西,其中也包括女人。 他的原皇后是娥皇,美人,生于公元九三六年,比后主大一岁。她是个多情而贤慧的女人,擅弹奏琵琶。这个女人是他曾经最爱的女人,身为文学青年的李煜来说,艺术向来是与女人分不开关系的,这个美艳的女人曾经让他写下了多少香艳优美的诗词,女人让他灵感大动,诗情大涌,然而就在娥皇27岁那年因病离世,在娥皇病重期间娥皇的妹妹年仅15岁的现任妻子的出现更让他倾倒于她的美色中,李煜是个多情种子,又是个爱好文学的青年人,面对这样的美人,他不动心,那是假的,任何一个男人面对这样的美人,不动心那也是假的,除非是瞎子。 所以,在娥皇离世以后,他理所当然的迎娶了娥皇的妹妹,也就是现任的妻子。其实在他的生命中出现过无数的女人,有他爱的,也有爱他的。所以,女人对于他来说是生活的激情,|Qī+shū+ωǎng|创作的源泉­,灵感的来源。 这是男人的劣根性,他们一边暗自感叹现在的女孩纯洁的太少,一边又恬不知耻的希望女人们见到他们个个都会饿虎扑食。他们都期望自己的妻子单纯可爱的如同圣女贞德,一方面又想入非非的期望别的女人个个都是荡妇淫娃。 当妻子扑在自己怀中哭泣的那一刻起,李煜就明白了,此时有一顶帽子戴在了他的头上,颜色碧绿,其华灼灼,灼的他脸红耳赤,怒不可遏,又羞又愧。灼的他怒发冲冠,心头发紧,喉头发干。当妻子絮絮诉说了自己所遭受的凌辱与尴尬,喉头从发干变成了发甜,一口鲜血喷涌而出。 阿英看到丈夫口中喷出了一口鲜血,忙不迭的唤丫鬟来,又掏出丝帕替丈夫抹去嘴角的血迹,扶着丈夫那摇摇欲坠的身子在榻上躺了下来,又哀哀的抽泣起来,丈夫向来是风花雪月的,特别是做了人家的麾下臣子,身体越发的单薄了,更是郁郁寡欢,多愁善感。 如今又受到这样的打击,这顶绿帽子压得李煜有些不堪重负了,把他心中那仅有的一点自尊和文人的傲气摧毁了,如摧枯拉朽般轰然倒塌。身为一个男人,如果来自己的妻子也保护不了的话,那就不像个堂堂正正的男人。尤其像他这样身份的男人,他曾经也是堂堂的一国之君,他曾经也是万人之上,他曾经也是养尊处优,哪里受过这样的侮辱,羞辱,耻辱。尤其是这个羞辱是那么的堂而皇之,赤裸裸的不加掩饰。堂堂众人,悠悠之口啊!就算想驼鸟的掩耳盗铃,装作漠然都不行。这记耳光太明显,明显到李煜此时眼冒金星,头晕眼花。此时李煜的心情很抑郁。 天是晴的,风是轻的,心情是沉的。墙是白的,沙发黑的,心情是灰的。 这就叫:成者为王败者寇,曾经养尊又处优,而今确成阶下囚,何君没有几多愁? (二十二) 暗伤情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试问有哪个人在遭遇到国破家亡,妻离子散,似乎也不对哦,李煜有那么多的妻子少个一两个也无所谓,其实在李煜的心目中,最爱的是大小周后,其他的女人在他翻阅过无数女人的人生历史中,只不过是过眼的云烟,游遍花丛美女无数,对于他来说他只能很抱歉的对那些女人说一句徐志摩写过的一首诗:我是天空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波心,你无需讶异,更无须欢喜,在转瞬间便消失了踪影。如果他会现代诗的话。而如今,这个让他最爱的女人却受到这样的侮辱伤害,使他敏感脆弱的心备受摧残,伤心伤情伤肝肾,吐了一口血后便病了,经医生诊断以后,给出的结论是,气血攻心,只须安心养神即可。其实用我们现在的医学观点估计是,气怒攻心,高血压犯了。­ 即便是这样,赵光义对他更是在以后的日子里让他不堪,频频召见小周后阿英,明目张胆的气焰嚣张,生性懦弱的二人只能在受屈辱之后抱头哀哀哭泣。女人懦弱是理所当然,男人懦弱就是不堪,阿英对于自己丈夫是了解的,因为她爱他,所以她不怨他保护不了自己。因为爱会使人变得包容。她的哭泣只是觉得羞耻,无颜面对丈夫的羞耻。对于李煜来说,他的哭泣是一种羞愧,对妻子的羞愧是一种抱歉,如果可以的话,他愿意用泪水洗刷掉加注在妻子身上耻辱。是啊,其实我们又能怎样责怪李煜呢?天性使然,历史的机缘巧合,促使了事情朝一个无可逆转的方向继续发展下去,也有了我们后来的故事。­ ­ 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李煜与妻子的种种遭遇与不堪,只限于皇宫内部少数人知道,这些人当中有太监总管,画师陈,宫女若干....这些赵光义身边人知道而已,当然还有当事人双方。这些人纵使看见,知道,也只能装作看不见,不知道。就像现在一样领导交代的事只要又快又好的完成,千万不能刨根问底,负责领导很生气,后果很严重。皇上生气起来那更是不得了的事,后果严重到无可挽回,轻者,伤自己,重者伤家人,更有甚者会株连九族的,连朋友,门生都伤害了,那还不让人指着脊梁骨骂死你啊。­ 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凤阁龙楼连霄汉,玉树琼枝作烟萝。几曾识干戈?一旦归为臣虏,沈腰潘鬓消磨。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 境遇的机变,让此时的李煜常常百感交集,罄竹难书。惟写写悲愤的诗作来抒发自己的情感。然而就是他这些文学作品,让赵光义愈发看他不爽,欲除之而后快。­ (二十三) 贵交心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千里之外,会是哪里?是乐土吗?其实天下之大,没有任何一处可以称之为乐土的。世上本没有乐土,只是想的人多了,就冒出无数的向往与憧憬。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是诗人的虚构出来的。如果是现在,你想采菊吧,有严禁攀折花木提示牌,你想见南山吧,估计你拿着望远镜加眼镜也看不到,茫茫钢筋水泥丛林早挡住你的视线了。 千里之外的小镇,也不见得是乐土了,至少李府里的人是这样觉得。自从那夜大内五人组如贵客般光临过李府之后,于是,此后的日子里,频频有不明身份黑衣人鬼鬼祟祟探头探脑的扒在墙头朝里窥视,当然对于李府高手来说,这算不了什么。但是苍蝇多了总是很烦人的。 这几日,老管家,杨瞎子,乞丐苏,廖婆婆,这些日子经常在一起,每个人表情凝肃,而且原本就大门紧闭的李府,这段日子更是紧闭大门严丝合缝。这样的奇怪气氛就连李荻秋也感觉到了。 她曾问过老管家:“管家爷爷,家里出了什么事吗?” 老管家说道:“小姐不用担心,一切老奴自会担待。只是这些日子,小姐尽量不要出去,就是有事情出去一定要告诉家人,好吗?” 李荻秋乖巧地点点头,轻声道:“我知道了。” 老管家仍似乎不放心的又叮嘱了一遍:“小姐要乖,听话啊。” 李荻秋撒娇般摇着老管家的膀子笑道:“知道了,知道了,爷爷您就放心。” 老管家满面慈祥,笑微微的拍拍李荻秋的手。似乎让李荻秋放心,又是相信她的保证的表示。 这段日子,李荻秋与小虎的爱情在大家的默许下似乎进行得很顺利,他们牵手看星星,并肩望夕阳,说着恋人们才会说的一些话语,幸福甜蜜的就像围绕在他们周围的的空气都是粉红色的气泡。 小虎满面笑容的从床上一跃而起,伸了一个懒腰,心绪还沉浸在刚才甜蜜的梦里,在梦里他和荻秋仍是那么快乐,嬉笑打闹。这时富二爷却不请自入的推门进来。 小虎不满的抗议道:“二爷,请你尊重别人的隐私,进来时要敲门,这是礼貌问题。” 富二爷咧开大嘴笑道:“阿呀,咱们都是大老爷们怕什么?再说我是有急事找你的。” “好,好,好,你总是这样振振有词,我服了你。”小虎双手作投降状。 继续说到:“您老人家有什么事情请讲,就不要卖关子了。” 富二爷说道:“当然是好事,你说有人请我们赴宴是不是好事呢?” 小虎双目精光一闪说道:“有人请喝酒当然是好事。” 富二爷说:“只是这喝酒的时间订的不太合适。” 小虎说:“这年头有酒喝,有人请酒喝,就不错了,管他什么时间呢?不是吗?” 富二爷说到:“只怕喝了人家的酒就要替人家办事了。” 小虎道:“大丈夫有所为也有所不为,况且锄头闲的太久会生锈,人闲的太久人也会生锈的。活动活动筋骨有利于健康,生命在于运动嘛。是不是老富?” 富二爷笑骂:“臭小子没大没小的。” 在这段日子里,富二与小虎的感情从陌生到亲如父子兄弟,人就是这样,相处得久了,就会有情感。 脾气相投,就会成朋友,言语不合,就会成陌路。和有的人相处,会一见如故,而和有的人相处,会心生厌恶。大人物有大人物的喜怒,小人物有小人物的哀乐。人生百态,冷暖自知。 汴梁,京城,违命侯府。 李煜仰头望着星河,仰望茫茫夜空,他的内心从未像此刻这般苍凉,这般超脱,这般宁静。如果在他面前只能有一个结局,他愿意。从这一刻起,他不再害怕,不再畏惧,与其在提心吊胆中苟且偷生,不如在心思安宁中面对一切。如果会有一场暴风雨,那就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既然自己无力与强大的大宋王朝相抗衡,那就用自己的笔,口诛笔伐,表达自己的情感。向来懦弱的李煜此刻突然觉得内心无比的坚强,这股坚强让他觉得无畏,而这种无畏又让他变得男子汉气。 搂过缓步走过来的妻子的肩,抬手掠了掠妻子的头发,轻抚妻子消瘦的脸庞,说道:“阿英,这些日子你受苦了,而我却......。” 李夫人抬手轻掩李煜的口,说:“这不是你的错,我知道你心里也饱受煎熬,不比我好受多少。” 李煜问道:“阿英,你怨我吗?” 李夫人嗔道:“看你说的什么话,都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临各自飞。但你我二人之间永远不要说那样的话,只要我们不分开,我愿意忍受一切,你是我的丈夫,我的郎君,我的天,只要你好,不管什么我都愿意承受,只要你不嫌弃我。” 李煜加重了搂着妻子肩头的力道,紧紧地拥着妻子,两人相望,一切爱意尽在眼底。 茫茫红尘人百态,贪嗔痴慢疑恨爱,纵使还有丑恶假,但也还有真情在。 天边的银河,隔河相望的牛郎织女星,闪闪烁烁。 (二十四) 新故人  千里之外的小镇。 午夜,小镇的人都沉浸在梦乡,天边仍是那条银河,星子仍是闪闪烁烁,两条身影也是闪闪烁烁,影影绰绰。不是别人,当然是富二爷与小虎,这么晚了他们会去哪呢?当然是去赴宴了。赴谁的宴?当然是李府之宴了。李府正厅灯火辉煌,李府的大门一反常日的大门洞开。 在李府里还会发生什么?惊堂木一拍,请听。 这一夜,李府。 李府的正厅灯火辉煌,在大厅的周围燃烧着粗如小儿手臂般的红色蜡烛,烛光跳跃,光影中几个人的脸显得异常肃穆,当然这几个人毫无例外的是老管家,杨瞎子,乞丐苏,廖婆婆,似乎这几人与平日并无二致,但仔细一看又似乎略有不同,如果你观察得很仔细的话,便会从这不同中找出若干来。 老管家是一个面容清癯,年逾八旬的老人,须发洁白,一把雪白的胡子飘飘洒洒垂在胸前,颇有几分仙风道骨的模样,一双眼睛炯炯有神,身着浆洗的极净的青布长袍。没人知道他从哪里来,在小镇人们的记忆里,似乎子李府出现那日就已经在那里了,那李府究竟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呢?在小镇人的记忆力里似乎一直就存在着。 杨瞎子我们之前也曾给大家介绍过了,四五十岁的年纪,身形瘦高,面色微黄,三缕花白长须,他工作时间按总是很敬业的给人算命拆字看手相,帮人解密开惑,不工作时就常常去富二爷酒馆里讲讲故事,故事讲得极好,每逢此时,他平日雾蒙蒙的眼睛就会精光四射极有神,绘声绘色讲的故事如同自己亲见,在这个镇上文化人不怎么多,所以杨瞎子自然是受小镇人欢迎的,不自觉地充当了帮小镇人们扫盲的工作。他也是个喜欢干净的人,每天要洗澡的,这个习惯在小镇上也是不多见的,一个普普通通的瞎子,小人物一个,除了故事讲的好之外与他人并无什么不同,关于这一点春城很是不解,颇有几分看不惯,教唆过自己儿子捉弄过杨瞎子,但当天晚上儿子就病了,而且还不轻,于是廖婆婆就警告过他,不要去招惹杨瞎子,自此以后春城看到杨瞎子远远的就避开了,他的这种情绪还严重的影响到春城嫂。春城嫂我们之前也介绍过,她是一个风韵犹存的妇人,自以为很有风韵的女人就常常会自以为是,总喜欢在男人面前指手画脚,而且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以前总是时不时的找杨瞎子批个八字什么的,而且从不给钱,自那次之后,她不仅很少去批八字了,就算是去了也总是很规矩的照价付款。就连春城家那只叫二黄的狗,也深受影响的,见到杨瞎子老远就避开,即便是不期而遇的话,也总是讨好地摇着尾巴,绕着圈快步走开。杨瞎子此时也一如往常的穿着那身洗得很干净但有些发白的长袍,仍然是高瘦清爽的模样,遥想当年,杨瞎子如果还年轻的话,如果不是瞎子的话,应该是个很迷人的男人。 乞丐苏是个长相没什么特色的人,他比在座的男人显得稍稍年轻些,黑发短须,平日里黑发随意垂落,形象写意,男人本色,不修边幅,潇洒落拓,只是他这不修边幅潇洒落拓的有些像丐帮弟子,须发蓬松凌乱纠结一气,身穿七彩斑斓百衲衣,尽管他这丐帮弟子并没有得到丐帮的实名认证,但他就是这样肆无忌惮地在小镇上出现,没人知道他什么时候出现的,但人们对此也丝毫不觉得有什么奇怪,丐帮弟子江湖漂零,五湖之内皆是兄弟,四海之内皆是我家。乞丐苏的到来却让本地的丐帮弟子大是不服气,因为乞丐苏的到来就大模大样的占据了小镇唯一的最佳乞讨地点,富二爷小酒馆的门外,他们经常暗自嘀咕,这姓苏的家伙假冒我们丐帮弟子,抢了我们乞讨生意,简直岂有此理,于是几个乞丐暗自结盟想给乞丐苏几分颜色看看,没想到他们还没近乞丐苏的身,就被无形的手一推老远,跌落摔得是鼻青脸肿,五彩斑斓如同他们身上的衣服,于是此后的日子他们再也不敢暗自不满,这份不满也不敢表现在脸上和行为上。平日里乞丐苏总是显得很有男人味,男人味是什么味?寒酸臭味江湖味,呃,还有饭菜馊味。乞丐嘛。但今天晚上的乞丐苏却很不一样,不仅身上没有什么男人味,还微微散发出沐浴之后的清香的味道,衣着打扮与他人并无什么不同,只是与乞丐苏平日的着装打扮就大相径庭,不仅不不修边幅江湖落拓,头发既没纠结在一起,居然还很整齐的梳成一束。身上也没有穿他那经典的装扮---七彩八宝百衲衣,而是穿了一件样式时髦的长袍,这件长袍在市面上很是流行,其实穿在别人身上倒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是穿在乞丐苏这样身份的人身上就有些令人惊讶。乞丐苏平日就是个表情严肃作风严谨的男人,此时的乞丐苏更是表情严肃到木讷。 廖婆婆我们之前也曾介绍过,很美的老人家,像她这样的年纪居然会说她很美,是不是有些夸张?其实一点也不,她真是一个很美的老妇人。18年前初到小镇是廖婆婆还是40岁左右的年纪,那是她就很美。18年后的今天已经有60余岁的年纪了,她仍是很美。岁月的手似乎在她脸上并没有留下什么痕迹,但只是在她发间增添了些许白发而已。她是个医术很好的妇人,与她医术一样好的是她的心肠,她是个很有爱心的人,经常为小镇的人们看病,而且从不收钱。就是冲着这份好心肠,小镇的人们很爱戴她,爱戴到从不去骚扰或是探究廖婆婆身世来历。所以大部分时间廖婆婆总是会上山采草药,身边也只是有一个长相极普通十来岁的女孩,而这个女孩子也是他来小镇后收留的流浪女孩。他们也会时不时地去李府串串门,所以在李府小姐李荻秋眼中他们也像是自己家人一样。 现在这样的四个人围坐在一张圆桌周围,四人均没有说话,表情严肃,但可以看出来每个人内心似乎有无限的心事。圆桌上有一个牛皮封套状似信件的东西。 最后还是老管家清了清嗓子开口道:“大家看过之后的看法如何?” 廖婆婆开口道:“二主受苦了.....”话语哽咽,似有说不下去的样子,说着眼中不自主的泛着泪光。 乞丐苏双眼也湿润了,眼中泪花晶莹,是他那原本木讷严肃的脸孔平添了一幅脉脉温情。 杨瞎子一拍桌子开口道:“我向来话多,还是我说一下我的看法,看来我们是要提前行动了,二主夫妇他们受到这样的侮辱,我们做下属的岂能不闻不问?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况且我们在这里隐忍了这么久不就是想保全实力回复我南唐江山吗?不然的话我们之前所做的一切努力,安排的一切不就是白费了吗?大丈夫在世,有所为有所不为,既然如此我们就要活得精彩,活得轰轰烈烈。这样才不枉来人世间走一遭,也不枉爹娘给的一副身躯。” 话音刚落,突闻传来一阵拍手的声音,“好,说的太好了,大丈夫在世有所为有所不为。” 四人俱是朝门外望去,只见富二爷,小虎立在门外。而刚刚说话的正是小虎。老管家带头站了起来,冲二人抱拳为礼,开口道:“原来是客人到了,我等一时不查,怠慢怠慢。” 小虎刚想开口说话,却听富二爷已经说道:“哪里哪里,老人家客气了,我们都是老相识,不必客套,李府上下俱是高手,您们四位武功更是深不可测。看你们神情似有心事,再加上我们是您们邀请的客人,不然的话,我二人也不会这么轻松就进来了不是。” 老管家哈哈一笑:“看你说的,李府不是龙潭虎穴,随时欢迎各方朋友的,只是来的是朋友我们有美酒,来的若是对手我们有拳头。” 富二爷问道:“小虎是你们的准女婿吧?他应该有美酒。至于我嘛...老前辈认为呢?” 老管家道:“着关键取决于你们的意思了。” 富二爷问:“何解?” 老管家道:“开诚布公,坦诚相待。” 富二面色一整:“好,开诚布公,坦诚相待。” 这时廖婆婆低声说到:“叔父,您忘了请客人坐下来谈啊。” 老管家一拍脑门,笑道:“啊呀!老糊涂,老糊涂了,忘了请二位坐下了,失礼失礼得很哪。” 富二爷道:“老前辈是鹤发童颜,老当益壮,好比东海长流水,好比南山不老松啊。” 听到这里,小虎不由扑哧一笑,富二爷怪眼一瞪:“臭小子笑什么?我说的不对吗?” 小虎开口:“不是不对,只是这前两句倒也可以,这后两句嘛,场合不对,场合不对。” 富二纳闷问道:“怎地不对?” 小虎说道:“这一般用来祝寿用语。” 富二搔搔脑袋,面上一红:“你怎的不早说,害得我出恁大的丑。” 说着一拱手,朝四位一举:“出丑了,见笑见笑,多包涵,多包涵。” 其他人看见富二这副样子不禁莞尔,一缓刚才那种凝肃的气氛。 待众人一一落座,老管家环顾四周开口道:“今日请二位前来只想听二位的真心话。” 富二爷刚想开口,老管家摆摆手阻止了,接着说到:“二位的身份我们也知道,只是我们想听一下二位的真心话,相信你们二位,所以我们才有今日这一约。当然,如果你们另外有看法我们并不勉强,但我们也不是......” 老管家接下来的话没继续说下去了,但其中的意思俱是不言而喻,大家都是明白人,富二爷,小虎也是,所以老管家这番话半是诚恳半是威严。 老管家示意廖婆婆吩咐下人给小虎二人斟茶,之后,自己端起茶缓缓的饮了一口,道:“小虎,你是孤儿,从小食过母虎的奶,后来被一神秘人收养,传授了你一身武艺,你四海为家,四个月前来到小镇。现在是富二爷家的伙计,至于你为什么留下来能告诉我吗?” 顿了一顿,说道:“你也可以不说,但我现在郑重的问你一句,你爱我家小姐吗?” 小虎同样郑重的点一点头,同时开口道:“是的,我们是真心相爱,我对小秋从来就是真的。” 老管家点点头,道:“以后不管遇到什么,我家小姐就拜托你了,你会保证她的平安,不会辜负她吧?” 小虎说:“我会尽全力保护她,哪怕是我的生命。以后会遇见什么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我会用生命去避免她受到伤害。” 老管家看着小虎那双真诚的眼睛沉吟片刻道:“很好。” 说罢,接口又言:“其实你们一直会好奇李府究竟是什么性质的,今天我就告诉你们,老夫方一浩,前朝之臣,曾经的太子李弘翼的师父,当年璟帝归天,本应秉持遗训将帝位传给弟弟景遂,但景遂是个胸无大志,软弱无能的人,弘翼不听老夫劝阻,暗中杀了叔父景遂,意望自己能坐上帝位。弘翼什么都好,能文能武,是个做大事的人,做事果断,但就是太果决了,这既是他的优点也是他的缺点,所以他很不受他父亲李璟帝的喜爱,而这最后也使他走上不归路,在他暗杀叔父景遂之后不久之后,弘翼不久也...了,于是,他的弟弟李煜才得以继承帝位。” 说到这里,老管家双眼有些湿润了,是啊,怎能不湿润呢?顿了一顿老管家---这个前朝太子太傅方一浩,又说道:“我家小姐,对,秋儿,她不是别人,她就是弘翼唯一的女儿,十八年前我们带着弘翼的遗孤来到这里,那时的南唐王朝已是风雨飘摇了,皇上李煜同他的父亲一样,喜爱诗词玩乐,性格懦弱,所以,弘翼不想把唯一的女儿留在宫中,所以就有了现在的李府。原本以为就这样,但赵光义逼人太甚,一直想铲除我们,说什么我们妄图回复李唐王朝,关于这点,我并不想否认,要知道我李唐王朝的臣子也不是好惹的,我们有自己的一套人事制度,在这里我不方便透露。” 说着方一浩转向富二爷,说道:“如果来的是朋友我们有酒,如果来的是对手我们有拳头,二爷以为呢?” 富二爷仰天哈哈笑道:“方老前辈坦诚以待,我富二爷不是小人,请老前辈放心。我,富二绝不会是对手,因为我想喝酒。至于杯酒释兵权的众位将领,大多早已解甲归田,即使在朝的,也是受到冷落。老前辈想必也暗中调查过我富二,其实每隔段时间我也会找以前同朝为官的老朋友,大家在一起只是喝茶聊天仅此而已,所以老前辈不用担心,必要时富二愿尽自己一份心力。” 老管家,管家爷,原太傅方一浩,杨瞎子,等众人俱是神情动容。 方一浩豪气大笑拍拍手道:“来人啊,上酒,窖藏三十年的女儿红。” 这就叫:谁说人间只有愁,患难之间知音求,千金难买知心人,惺惺相惜成朋友。 (二十五)鼎足立  公元978年的江湖,各种势力大体说来分为三股。 一股是,以赵光义为首的执政党,且这股势力及其强悍。一股以石首信,富二等为主的被释兵权的开国老将。另一股就是已经降伏的各诸国,其中以老管家众人为首的南唐旧部。 第二股势力是保持着中立的,所以在赵光义眼中,这第三股势力是他的眼中针,肉中刺,欲除之而后快的。 其实,大多数的执政党在打江山是可以同生死,然而在守江山时却未必能与你共富贵。每一位当权者上台之后的首要大事就是要把军权政权牢牢把持住,所以之前的打江山的同生死共患难的是首先要开刀的对象,怕这些人身后形成实力,有尾大不掉的忧虑。只有先除掉这些老将,军权才能牢牢把握,接下来会怎么做呢。所以就有了秦始皇的焚书坑儒,直到康乾盛世的文字狱,以及现在在大多数人记忆里的那场轰轰烈烈的文化大革命。 所以在赵光义看来他就加快了对李煜的迫害,这种迫害是从李煜身心入手的。与此同时他也开始加快了对南唐旧部的迫害,所以暗暗调查,李府首当其冲,这是赵光义加快巩固军政权利的绊脚石。 大内五人组的覆灭让赵光义又羞有气,这五人是试金石,开路的卒子,但这开路的卒子也是经过他精心布置的,虽然这五人的武功不算是最高的,但也绝不是能让人小觑的,在大内高手排名榜中也好歹算做排在前三十名的,然而最后却一去不还,很明显此五人八成是早已一命呜呼了,而且据最隐秘的眼线密报,并且把当时的现场情形画成了手写本,就是这本画册更是让赵光义觉得气愤,为什么?居然只有薄薄的五六页而已,这意味着什么?当然意味着他的人跟人家只过了五六招而已,且人家是一对五,他的人平均计算一下也只不过是只堪堪跟人家过了一招就嗝屁了,由此可见他的所谓高手,对于人家这样的真正高手来说那简直是小儿科。羞愤之余他便把一腔怒气出在小周后身上,更是频频召见小周后阿英,当然这与他沉迷小周后本人的美色也很有关系。 男人最让人瞧不起的就是把怒气出在女人身上,似乎这样才能证明他们是强者,赵光也是俗人一个。 表里不一,画皮江湖。 为了维护执政者的尊严,赵光义自不会善罢甘休。 (二十六)施小计  施小计显神通往往会起大作用。 这一日直到日上三竿,春城和春城嫂子梦中醒来,他们前一晚睡得极沉,农村人文化生活极其贫乏,但农村人对精神上的追求却是孜孜不倦的追求,这不,春城和春城嫂就也追求的一把,如果他们不追求的话,也不会有接连起伏,高低不一的好几个孩子。 起来以后的春城百无聊赖腿脚发虚踢踏着一双懒汉鞋在街上瞎转悠,身后跟着那只骨瘦如柴的名叫二黄的狗,今天他发现了一件怪事,他发现李府的大门居然不像以前那样紧闭着,而是大开着。这可是天大的新闻。 他马上屁颠屁颠的找富二爷宣布自己的这一重大发现,口中说道:“二爷,你看这事奇不奇怪?” 富二爷不紧不慢不死不活不阴不阳不痛不痒地说道:“春大爷,这你管得着吗?别人的事你总是很好奇,其实我也很好奇你昨晚做什么了,怎么才起来啊?您说的早就不是新闻了,管好自己的媳妇,看好自己的家不就行了吗?要知道好奇心会杀死猫的,我要是你啊早就收拾收拾去外地奔亲戚去。” 春城面上一红,道:“我昨晚干什么你管得着吗?” 说着,又一瞪眼:“你这话什么意思?什么叫好奇心会杀死猫啊?什么叫我要是你啊早就收拾收拾去外地奔亲戚去?” 富二一副高深莫测状:“你不知道?杨瞎子大爷曾告诉我你有灾厄,轻者失财,重者血光之灾啊。” 春城一梗脖子说道:“你瞎说,你在咒我。” 富二说:“不信拉倒,就当我没说。”说罢就自顾自的忙。 “哎哎,我说,杨瞎..”咽口唾沫,马上改口道:“杨大爷怎么没事怎么单单就给我卜卦呢?” 富二说:“前些日子你媳妇找他卜卦,当时怕吓着你媳妇,留着没说,昨晚我们喝酒,聊着聊着就说起来了。我你可以不信,杨大爷的话你不可不信,他卜的卦灵着呢,想必你也知道的。” 春城犹自梗着脖子强作镇定:“我可不太信这些的。”看来我们的春城还是一个无神论者,马克思主义唯物论者。 春城白着脸踢踢踏他的回到家,还没到家就听见自家媳妇嚎啕大哭声,他大步的奔到近前,媳妇看到他哭得更是汹涌,似有无限的委屈。 春城满是疑惑焦急地问道:“孩儿他娘,这大白天的你嚎什么呢?” 春城嫂抽抽涕涕的说道:“狗子他爹,咱家的猪死了,猪死了啊,天啊,这可怎么办啊?这叫我怎么活啊?,啊呀我的猪啊,你死得好惨啊,你死了我怎么给孩儿他爹打酒给孩儿买糖我怎么买那条梦寐以求的裙子啊,啊呀,我不活了啊......” 农村女人哭起来很有一套,他们会边哭边诉说,使得这哭声显得婉转动人,抑扬顿挫,高低起伏。 春城从老婆的的哭诉中大致明白了事情的原委,早上老婆起床照例给他们那头瘦得比狗还像狗的猪倒猪食时,他们那头宝贝猪却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口流白沫,状似死亡。 春城奔到猪圈经过验证,果不其然,自家的那头猪已经一命归西,驾鹤西游了。哎,其形可哀,其境可叹,正当壮年,身材苗条,曲线动人,尔却早逝,呜呼哀哉,猪,你死的一点都不坚强。 春城忽然想到富二给他说的话,杨瞎子给他媳妇卜的卦­,突的一个机灵,莫不是叫那瞎子算准了,看来自己是要做个提防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明天要找杨瞎子问问可有破解自己血光之灾的法子。 这一夜春城是辗转反侧不得安卧,到了半夜还咂着牙花子琢磨,不时还听见媳妇在梦中发出的抽涕声,心中暗想:这娘们,肯定又是梦见自家的那头猪了。 这就叫:浑人自有浑法治,无端招惹恁多事。 第二天一大早春城就把自己媳妇推搡着醒了,春城嫂揉着眼睛说道:“娃他爹,你做啥子哟? 春城说:”咱家这猪死啊是有前兆的,人家杨瞎子老早就算出来的,说咱家会佘财,搞不好还有血光之灾呢?你说准不准,我这琢磨了半宿,说不定这杨瞎子是半仙之体呢。” 春城嫂一听就急了,忙说道:“他爹你可不能有啥事啊,我们娘几个就指望你呢。这可怎么办呢?”说着说着,嘴巴一瘪似要哇开大嘴哭出声来。 春城说到:“我这想呢,找杨半仙问问看是否有什么破解之法。” 春城嫂一听忙披衣起来说道:“那还不赶紧的。”收拾停当后,两口子拉着扯着,踢踏着鞋子忙奔向杨瞎子上班的地方---小镇后街歪脖子柳树下。 杨瞎子这边刚刚坐定,就瞄见春城两口子火急火燎的奔来,心中暗想:“富二这方法挺管用,看来省不少事了。”连忙又做出一如平常的样子,翻着瞎眼捻胡沉思状。 要说这富二与杨瞎子好歹也是高手高手高高手,为何设计春城这名不见经传,浩淼历史长河的沧海一粟呢?众看官心中好奇,在这抛个包袱,且听我细细讲来。 春城已到跟前,两口子满脸堆笑道:“半仙,啊呀,您这卦算的太准了。” 杨瞎子怪眼一翻:“此话从何讲起?” 春城嫂忙道:“前段日子不是请您卜了一卦吗?你早已算出我家会失财不是?这不,昨天我这猪死了,要知道我这猪可是我家一年的指望啊,柴米油盐可全指望这啦,可没想到......”话没说完呢,着眼圈就又要红了,抽抽噎噎哭腔已经出来。 “听您说我家还有血光之灾?着如何是好啊?今天特来请教您可有什么破解之法?”春城嫂顿了顿,接着道:“以前呢,我家孩子不懂事,您大人不计小人过,大人有大量不要计较。” 春城在一边连忙点头道:“是啊是啊,向先生请教,望先生赐告。” 这两口子平日倒是个混人,但今天这番话倒说的像模像样。 杨瞎子捋捋胡子,长叹一声:“唉......,其实不只是你啊,这小镇上老百姓的日子怕是不太平喽!” 春城问道:“半仙为什么这么说呢?” 杨瞎子说道:“天灾人祸啊!天机不可泄漏,天机不可泄漏。” 说罢又是一副高深莫测状。 春城说到:“那我家这可有破解之法?” 杨瞎子道:“避。” 春城问道:“避?此话怎讲?” 杨瞎子道:“走为上策,小镇不久将有变故,就算你不走,也会牵连进来,所以你必须走。” 春城说到:“这,这,这,叫我往哪里走啊?” 杨瞎子道:“越远越好,如果你不听我话,我敢说,一日之后这必先应验在你家孩子身上,不过你不要急,这只是个老天给的警告而已,我先给你家狗儿画个符带在身上。唉,老夫担心的倒是这小镇上的百姓啊!”说着就提笔沾上朱砂画了个道符,交给春城手里。 春城,春城嫂一副虔诚的样子伸手接过道符。 春城嫂忙从小衣里抠了个大钱递了过去,杨瞎子推辞道:“啊呀,这就免啦,都是乡里乡亲的,只是我担心小镇上的百姓啊。” 这春城两口子忙道:“多谢先生了,多谢先生了。” 第二天,小镇上的人就知道了,不久小镇将有一场灾祸,据说这是小镇上的文化名人杨半仙夜观天象得来的结论,这杨半仙何人也?当然就是我们大家早已熟悉的杨瞎子了。至于小镇上的人们为什么会得到这样的讯息?这当然春城两口子是功不可没的,在当年那个文化平瘠的年代里,媒体还不怎么发达,于是就有像春城这样的人出现了,他们的出现就为传播事业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人们从这些人嘴里得知消息,然后口耳相传,一传十十传百。所以春城两口子,小镇人们送一雅号---小镇大喷家,江湖小喇叭。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里也有这样的人,他们喜欢传播小道消息且乐此不疲,这些人会告诉你别人的一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在么就是别人的一些花边新闻,说完之后,还不忘叮嘱你一遍,这可是秘密你可不要对外人说啊。听话的人往往做信誓旦旦状,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说出去的。好,这个听到秘密的人会毫不例外地把话又说给别人,紧接着还是不忘叮嘱一声,你可千万别告诉别人啊。于是这个第三人呢也会马上做出信誓旦旦状,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说出去的。然而转过身,立马就会告诉第四人......就这样,这话就从这个嘴里传到那个嘴里,再从那个嘴里传到那那个嘴里,于是这话慢慢的就变味了,怎么的就透着屎味,少说也会透着哈喇子味。 这一时间,小镇上的人,都人心惶惶,再加上春城两口子的亲口证实,以及刚过不到一天,春城两口子家的小儿子---狗儿,在家门口玩的时候,叫一来历不明野狗把屁股蛋子咬了一口,着更为杨瞎子的推断提供了有力的证人证言,一时间,小镇人对杨瞎子的话奉若名言,金科玉律,金口玉言。再加上,小镇上又有传言,李府的人也准备搬离这儿呢,频频请杨瞎子进府商量,这就更为杨瞎子的语言提供了有力佐证。 李府就发言了,对外发言人当然是我们的文化名人杨瞎子,据说,小镇上的人要搬家的,或是要投奔亲戚的,李府愿意提供花费开销以及路费。说这是李老爷念及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自己身为一方乡绅,理所当然为大家着想,等避过风声之后,大家仍可以回来......等等如此言论。 小镇人们一听就沸腾了,大家争先恐后的前往李府领取盘缠。这年头,还有人无偿资助你免费旅游,这样的好事不抢着去才怪。再说,出去避段时间又会回来,何乐而不为呢?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出去投个亲戚,玩玩也好啊,来回车费还有人报销,猪都想去何况是人呢? 但李府的对外发言人---杨瞎子,叮嘱大家:“这是天机,万望保密,否则......”杨瞎子没有把话说完,但人们忙不迭地点头以示明白。 人就是这样,事关自己自然仔细,事关别人高高挂起。 于是,不出两日,小镇人人去房空,俨然一副空城计。在中国是很少见的,一点小事推三阻四踢皮球的不给办理,人都有一个坏毛病,这就是惰性然而这件事却难得的高效率。 (二十七) 七夕夜  公元978,夏,七夕夜。 夜间天气微凉,不像白天那般炎热。天上星子点点,一条银河划过夜空,在银河的两端有两颗星子异常明亮,那一颗是牛郎星,一颗是织女星,两颗星子遥遥相望,传说织女是天上仙子而牛郎只是人间普通的男子,但他们就那样相爱了,天母自然不允许,逼织女回到天上,牛郎在家中老牛的帮助下披着牛皮也飞到天上找织女,天母恼怒,拔出一根银簪朝天边一划,一条大河顿时出现,这就是银河。这茫茫银河割断了牛郎织女,牛郎只有在银河的这头,挑着担子,一头是他和织女的女儿,一头是和织女的儿子,孩子的哀哀哭泣,和牛郎深情的呼喊,他们苦苦地哀求,天母终于被二人感动,于是答应每年的农历七月七日可以相会一次,在这一天在人间所有的喜鹊都会不见,他们是为牛郎织女每年难得的相见的一天搭桥去了,这就是鹊桥的由来。 于是老人们就会说,到了七月七日这一天坐在葡萄架下就会听到牛郎织女相会时情人的甜言蜜语。多么凄美的爱情传说,牛郎织女的感情感天动地,两人隔河遥遥相望,茫茫银河也割不断两人深沉的爱情。 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世间最大的悲哀就是生离,最大的痛苦就是相爱的两人相望却不能相聚。 于是七月七日就是中国人的情人节。 公元2009年的今天是七夕,中国人的情人节,浪漫的紫色情人节。 陪她坐在葡萄树下,说着浪漫的情话,温柔地将头靠在对方的肩上,远处的天际一道银河横在夜空,星子闪闪烁烁眨着眼睛,一如情人温柔的眼眸。 深深地对视,眼神诚挚而清澈,诚挚的是心,清澈的是爱。 随着夏日的风轻轻地吹,丝丝飘扬起来发梢顽皮的在风中舞蹈,爱人温暖的胸膛坚实的让你可以放心依靠。侧耳倾听彼此的心跳,那一刻纯净而明净,晃动穿着球鞋的脚,放肆贪婪地享受着难得的美好。 没有太阳的夜,有月亮。 没有月亮的夜,有星星。 你娇憨的扬起手臂喊道:“看,银河。”转头,迎着他满是娇宠笑意温柔暖暖眼眸,绽开甜甜的微笑,白色横条纹的T恤满是风的味道。 附近草丛蛐蛐的鸣叫,还有那在风中清点脑袋的小草。 公元2009年的七夕,没有星子更别提银河了。 然而公元978年的七夕又是怎么样的呢?这一天对于不同的人是不同的过,有甜蜜的,有悲情的。 甜蜜的是李荻秋和小虎,他们几乎完成了所有快哉关于七夕的构想,所不同的是,李荻秋被小虎抱上葡萄藤,倚靠在小虎的臂弯里,李荻秋满是幸福,将头靠在对方的肩上,远处的天际一道银河横在夜空,星子闪闪烁烁眨着眼睛,一如情人温柔的眼眸。深深地对视,眼神诚挚而清澈,诚挚的是心,清澈的是爱。还有温暖,温暖的是感觉。晃动着穿着精巧绣鞋的脚,飘扬的发丝,星辉洒在李荻秋细腻光洁的额头上,嘴角清甜的笑意,上弯的如此婉约,引得小虎忍不住低头轻吻...... 快哉捂住眼睛从指缝间偷看,天,天,天,他,他,他们吻了,吻了呀!甩甩头握紧拳头,那感觉是什么?甜蜜?幸福?眩晕?这一刻快哉心中充满了神圣的成就感,同时也为李荻秋和小虎的爱情而祈祷,同时也为天下所有的爱人,当然也包括快哉本人在内祈祷:愿有情人终成眷属,这句老得不能再老,俗的不能再俗的话。 李荻秋和小虎此刻是甜蜜的,然而千里之外的汴梁城却有一对悲情的苦命人。是谁呢?当然是李煜与小周后,李煜是个多情的人,有才情。其实李煜与七夕这个浪漫有悲情的七夕节有着不解之缘,公元937年七夕这一天李煜出生于五代十国南唐国君宫,七夕这个拥有浪漫悲情古传说,犹如李煜的人生,他的一生也是浪漫而悲情的,他的第一个最爱的女人----大周后娥皇,出生在公元936年比他大一岁却是死于公元965年七夕这一天。到了公元978年七夕这一天,李煜42岁了。 一大早小周后就开始张罗着为李煜过生日,今天他的郎君42岁了,这是他们做阶下之臣的第三个年头了。这一年他们经历了种种的不堪,种种的屈辱,但在他们看来这没有什么,只要两个人相爱,能厮守在一起就行了,他们只有这样一点小小的祈求与愿望。 并肩看日出,牵手看夕阳。 其实相爱说简单也简单,说不简单也不简单。简单可以就那么单纯相处,不简单是因为我们常常要在爱情上负载很多东西,所以这样的爱情就淡薄脆弱的不堪一击。比如说:物质,亲情,条件,家境,背景......等等。 (二十八) 牵机药  关于夫君的生日,阿英看着丈夫日益消瘦的脸庞和深锁的眉头,她多么想用自己的爱抚平夫君那满是创痕的心,深锁的眉头。尽管自己深受不堪在丈夫面前却强装欢颜,其实李煜何尝不明白妻子的爱和心意呢?然而就是这样面对妻子强装的欢颜,更是让他心生怜惜深锁眉头。 阿英设想着要为丈夫过好今天这个生日,亲自下厨动手为丈夫做着他爱吃的小菜,嘴里哼着小曲,心里充满甜蜜,有时候为爱人的付出是会给人一种成就感,为爱人亲自下厨做着小菜也是一种幸福。撒盐,放麻油,煎葱花蛋饼,轻轻溅起的油末,食材散发出来的香味,引人垂涎欲滴。碧绿的青菜,粉红的西红柿,紫色的茄子,简单的家常菜在爱人的手中出来比山珍海味更觉好吃,没有别的原因,只因为这里面有一种佐料叫做爱,只因为这里面有一种感觉叫做家。家有时候也会是一种感觉,温馨,温暖,思念...... 李煜倚在门边,微笑地看着妻子忙活,抛开以前的宫廷生活,其实在这三年里,他们就像寻常夫妻一样,真正体味到什么叫做相知相许相濡以沫,爱也可以这样如胶似漆,爱也可以这样幸福甜蜜。 走上前揽住妻子的腰,下颔抵住妻子的头,轻声说到:“阿英,我好幸福。” 阿英靠着丈夫轻声说到:“我也很幸福。” 李煜说道:“真希望咱们永远这样,永远不要分开。” 阿英答道:“我们当然不会分开。” 李煜突然有些落寞答:“但愿如此。” 察觉到丈夫有些低落的情绪,阿英转身,轻抚丈夫的脸庞说到:“假如我们在一起只有一天,这一天我们就快乐。假如我们在一起只有一年,这一年我们就幸福。假如我们能一辈子,这一辈子就甜蜜。” 就在夫妇二人沉浸在这一片温情脉脉中,门外突然传来一声高喝:“皇上有旨,李煜接旨。”这是老太监老刘的声音。 李煜夫妇只得迎到门外跪迎接旨,老刘高声说到:“皇上口喻,今逢七夕佳节,恰是违命侯寿诞,朕为表心意,特赐御酒一瓶,以示祝贺。”说着,就把手中三四寸许的白色瓷瓶交到李煜手中。 李煜双手接过白瓷瓶,口中呼道:“谢万岁。” 老刘道:“皇上吩咐老奴亲眼看到侯爷喝下去。”说罢,长叹一声转过身去。 李煜与小周后阿英对视一眼,哀然一笑,果然,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要知道这白瓷瓶里装的哪是什么御酒,分明是毒酒。要知道皇上哪是什么贺寿,分明就是要命。 当刘公公扭转头过去李煜就已经明白这个白瓷瓶意味着什么,里面装的是什么,谁在哪时候都会明白的,李煜知道小周后也知道,所以当二人对视的那一眼,无限的情意,无限的哀怨尽在这一对视之中。 小周后阿英开口对太监老刘道:“公公,今天是夫君的寿诞,能不能烦请公公稍待,奴家为夫君做了几样小菜,也许这是我夫妇二人最后的一次用餐了,等夫君他尝过之后再饮了这杯御酒如何?” 刘公公长叹一口气:“老奴并非无情之人,只是这皇上让老奴伺候侯爷饮用。” 阿英道:“就请公公包涵则个。” 太监老刘挥挥手道:“罢了罢了,你夫妇二人想必也有许多的话要说说,奴才就在这院里侯着。” 小周后阿英和李煜对老刘微微一颔首道:“多谢公公。” 李煜夫妇旋即进入屋内。 老刘独自立在屋外的院子里收拾干净整齐的院子一角有一棵老枝虬髯葡萄树,树枝盘盘绕绕蔚然成荫,透过枝叶缝隙老刘扬起头看见黯淡的星空边远处有同样一颗暗淡的星子奇Qīsūu.сom书,突然老刘不禁悲从中来,习惯了整日弯腰低头的老刘直起腰时却觉得有些不习惯了,竟然有些微微的发痛,老刘暗自叹一口气,心中念到:“唉,老啦,老啦。人这一辈子暗淡的就像是那颗星子。不,还不如那颗星子。是个零,是个零啊!” 就在老刘感想起伏时,突然听到屋中传来杯盏摔碎的声音,接着就是女人哀哀的哭声,老刘摇摇头,又叹了口气,缓缓地迈步向屋内走去。其实跟随皇上这么久,在江湖也算是风雨人生几十年了,见过不少杀人的,也见过不少被杀的,但此时老刘的心中从没有像此刻这样的感到悲哀,也许是老了,人老了就怕见杀人,也怕见杀人的人,当老刘看见地上躺的那个人时虽然有心理准备但还是忍不住倒吸了口气。对,躺在地上的不是别人正是李煜,身子蜷缩成一团,整个脸部四肢似乎被一种奇异的力量牵扯成奇怪的状态,看起来极其可怖诡异,看来的却是喝下了皇上赐的御酒,老刘知道这酒里加了一样东西,他看过不少喝了加了这样东西的人,确切的说应该是死人,其形可怖其状可哀总之惨不忍睹。这个东西是一种毒药,名叫牵机。吃下去后,人的头部会开始抽搐,最后与足部拘搂相接而死,状似牵机,所以起名叫“牵机药”。 一旁的小周后哭得几欲昏厥,闻声前来的小丫鬟,看到这幅情景均尖叫一声,等看清楚原来是自己主人时,又不禁放声大哭起来。 老刘最见不得人哭了,尤其是现在这样的夜里,这样的也总让他的心情多愁善感。所以,他只有深深的作了一辑道:“逝者已矣,夫人节哀,贵体要紧。” 说罢,摇首回皇宫复命。这真是:几家欢喜几家愁,为看明月登高楼,明月哪知凡间事,一片清辉撒九州。 (二十九) 人归来  七夕不久的一个早晨,太阳还裹着面纱,月亮还罩着薄雾,这个时候正是阴阳交汇,日月交辉,太阳月亮你侬我侬羡煞旁人的时候。离小镇不足两公里的黄土路上一队简约的人马缓缓地行走着,他们之所以行动迟缓,是因为和他们同行的宝马车上有一口大木箱子,黑漆的大木箱子,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口亮闪闪的黑漆棺材。而护送这个黑漆棺材的人大约有五人,而且每个人都衣衫褴褛,神情疲惫。这队人马在这样一个清晨,这样飘着细雨丝丝的清晨,一辆马车上还有这样一个黑漆棺材,显得极其诡异。谁也不知道这对人马和这口棺材从哪来,往哪去,经过我们的观察之后这些人与这个口棺材径直驶向小镇,径直驶向小镇的李府,然而这一切都在悄无声息中进行着,小镇安静的似乎没有一个人存在,极其的静谧,看不到任何的灯光,但随着这队人马的进入李府,霎时之前还是一片沉寂暗淡的李府随即灯火通明。 这日清晨的前一天老管家就开始失眠了,确切的说应该是钱好多天李府上下所有的人都已经开始失眠了,似乎之前的所有日日夜夜就是为了今天这样一个不同寻常的清晨,今天老管家更是激动,对于他这样年纪的老人家来说什么事情没见过?什么事情没经历过?然而他还是很激动,其实不只老管家,李府很多人都很激动。 李荻秋也觉得最近府中的气氛很不寻常,每个人的表情似乎都很凝重,但对于一个沉浸在爱情中女孩子来说,她会忽略别人的情感变化,在他心目中只会在乎一个人的情感变化,那个人是谁?当然是自己的恋人,当然是小虎。即使她有所察觉,但是在他那小小的心中如果装满了爱情就再也装不下其他的东西了。 这天夜里,李荻秋在半睡半醒之间似乎听到什么动静,心中似乎觉得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一样。廖婆婆,杨大叔,还有很严肃的苏叔叔都在家中。 柚子皮躺在床边的小毯子上,听到主人起床的声音了,睁开一只眼睛眯着看着主人的动向,鼻子轻微的发出呼噜噜呼吸声,其实柚子皮这段日子很生气,自从主人认识了小虎之后和它玩耍的时间少了,大多都是和那个什么小虎在一起。自从主人认识了小虎之后抱它的次数也少了,大多都是被那个什么小虎的抱了。再加上那个什么小虎的家伙老叫它那么难听的外号,严重的伤害了它做猫的小小自尊心,这让它很不满,所以每次看见小虎它总是一副不理不睬懒洋洋的样子。 李荻秋从睡梦中醒来,起身穿衣。李荻秋走过去,蹲在柚子皮面前,点点它的小鼻子,轻轻的抱起来,柚子皮喉咙里发出微微的呼噜噜声,重回到主人的怀里猫猫好幸福,柚子皮如是想。 推门走了出去,站在刚刚升起的太阳清辉里,清晨的风有些微凉,地上有些湿润润的,看来像是下过小雨了。已经是初秋了,早晚之间已经有些凉意,只有在中午时分还能感受到夏的热意。整个夏天,在公元978年那个环保还好的年代,山上郁郁葱葱的林荫里,环绕小镇的溪水旁,都曾留下他们的身影。清风中明月下,他们可以小艇垂纶初罢。酒盈杯书满架,他们可以对月吟诗作画。有时候李荻秋也很惶惑的想,幸福越是来的这么甜蜜就越怕失去。人啊,在爱情中总会患得患失。女孩子就是有这么多的小心眼小心事,但这也是女孩子的可爱之处不是吗? 就这样李荻秋一边想着心事不知不觉间走到了前院,突然听到一阵脚步传来,抬头一看原来是廖婆婆身边的小丫头雁儿低着头一溜小跑。她们年龄相仿,经常在一起帮婆婆整理药材的,关系很要好。 李荻秋开口问道:“雁儿,你做什么呢?急匆匆的样子。” 雁儿停下脚步抬头:“哦,小姐啊,今天怎么起这么早?” 李荻秋说道:“睡不着,家里有什么事情吗?瞧你急匆匆的样子。” 雁儿答道:“我也不清楚,好像府里来病人了,婆婆吩咐我去取几味药材来。” “来人了吗?谁啊?病得重吗?”李荻秋问。 雁儿答道:“我不知道,婆婆不让我进去。对了,管家爷爷和杨大叔他们也在呢,不过病人很奇怪呢。” 李荻秋奇道:“奇怪?哪里怪了?” 雁儿说:“我无意间听到管家爷爷议论,说什么主人老爷之类的字眼。对了,病人是躺在棺材里送进来的。” “主人?老爷?棺材?”李荻秋心中一阵猛跳,难道是......! 强压心头的狂跳,李荻秋急急的对雁儿说到:“那人病得很厉害吗?那他有没有生命危险?婆婆有把握治好他吗?” 雁儿虽然讶异李荻秋的反应,但还是说到:“小姐你别着急,似乎来人病得很重,但婆婆医术高超没有她治不好的病人的。这不,我就是按婆婆吩咐,去取几味药材的。” 李荻秋忙推着雁儿说道:“对啊,雁儿你快去,快去,那人有什么情况你一定要给我说啊!” 雁儿点点头:“小姐我知道了。” 说罢就一溜小跑,李荻秋抱着柚子皮的手微微地发抖,口中喃喃道:“不要紧,会好的,一定会好的,我要去问管家爷爷,问问不就知道了吗?。”想到这里,她快步跑向前厅。 老管家坐在八仙桌旁看到李荻秋上气不接下气地跑来开口问道:“小姐,你来了,什么让你这么着急呢?” 李荻秋放下怀里的柚子皮,抓住老管家的手说:“爷爷,告诉我,家中的那个病人是谁?是不是我爹爹?那我娘有没有来?” 老管家拍拍李荻秋的手:“你怎么知道家中来病人了?” 李荻秋说:“您就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了,告诉我是不是我爹爹?爷爷,我知道,有些事情您们不愿意我知道,知道我身体不好,不告诉我,不愿我担心是为我好,但是,请您一定告诉我,是不是我爹爹回来了?我已经等了18年了,这18年里我没有一天不想我爹爹和娘的,但我知道也许永远见不到他们了。听雁儿说,她无意间听你们议论什么老爷的,所以我想那人是不是我爹爹?爷爷您告诉我啊!”说着哀哀的哭出声来。 老管家摸着李荻秋的头发说道:“好孩子,我们知道你想爹娘,有那个孩子会不想爹娘呢?有些事情爷爷不告诉你,是怕你担心,从小你就身体弱,但是你要知道,爷爷虽说是下人,但我一直是把你当作亲孙女看待的,我还有杨大叔他们都是你的亲人,我们做任何事情都是为了保护你不受伤害,想让你想起像其他女孩子一样快快乐乐的长大,你知道吗?” 李荻秋从老管家怀中抬起早已是泪痕斑驳的脸,仰头说道:“爷爷,我知道,我知道。但那人是谁呢?” 老管家也有些哽咽道:“雁儿丫头多嘴,爷爷告诉你,你的身世呢,爷爷以后再告诉你。但是,来的那人不是你爹爹,但他也和你有些关系的。” 李荻秋忙追问道:“爷爷,是谁?” 老管家语气凝重的说:“他是你的叔叔,亲叔叔。” 三天了,整整三天了,廖婆婆都一直没离开那间房子,那间躺着李荻秋叔叔的房子。自从那天李荻秋知道来人并不是自己的爹爹而是叔叔,虽然有些失落与失望,但李荻秋还是又快乐起来,叔叔,亲叔叔,那可是与她有血缘关系的亲叔叔耶。但是三天了叔叔还没醒来,每天李荻秋照例都会站在那间房子外呆立半晌,她衷心祈祷上苍,能快点让叔叔好起来。每天李荻秋照例会向廖婆婆的丫头雁儿打听消息,尽管雁儿那丫头也是一问三不知,因为婆婆就不让她进去,只是吩咐她干些跑腿的事情。比如配些药材啊,拿盆清水啊,熬些汤药啊,倒些杂物啊什么的。但似乎这样做,李荻秋才会觉得心里好受些。 第四天一早,雁儿咚咚地敲开李荻秋的房门,李荻秋开门见雁儿满面喜色的站在门外。一见李荻秋开口便道:“小姐,告诉你个好消息,婆婆从房间里出来了。”凡是知道廖婆婆的人都知道,婆婆有个习惯,如果不把病人医治缓过来的话,是不会出病人房间半步的。李荻秋一听拉起雁儿就向那里跑去。那里早已经有人在那里了,毫无疑问,当然就是管家爷爷他们。 看到李荻秋来了,老管家忙说:“小秋小姐,不用担心了,二主人醒过来了。” 李荻秋道:“爷爷,我可以进去看看吗?” 老管家说道:“你可以进去,但不要打搅他,刚醒过来身体还很虚弱,不要说太多的话知道吗?” 李荻秋忙点点头,蹑手蹑脚的进去,之见床上躺着一个人,面色苍白,面容清瘦,留着几缕黑须,眼角已有浅浅的皱纹,但看得出来,年轻时绝对是一个潇洒倜傥风度翩翩的男人。李荻秋立在床前,打量着床上的人,心里想到:这个人就是我的叔叔吗?我的叔叔就是这样的啊!那我爹爹是不是会长的跟他像吗?李荻秋端详着面前的这张脸,想象着自己爹爹的样子。 病人似乎感觉到身边有人,缓缓地睁开眼睛,只见一个娇小面容白皙大眼睛的女孩子站在面前,歪着脑袋仔细看着他,有气无力的招手示意女孩走得更近些,开口问道:“你叫李荻秋吧?” 李荻秋点头道:“是啊,您怎么知道的?” 那人说到:“我怎么会不知道那,你是我的侄女啊。” 李荻秋说:“叔叔,你是我叔叔,我以后就有叔叔了,以前我不知道我还有叔叔的。” 那人说:“好孩子,别怪叔叔,叔叔有不得已的苦衷,其实叔叔一直想见见你的。现在终于看到你了,原以为永远也看不到你了......” 说着说着,那人的声音哽咽起来。 李荻秋忙上前抹去那人眼角滴落的泪,说道:“叔叔不哭,以后我们要住在一起,秋儿好开心有个叔叔。” 那人道:“叔叔也很开心,想不到我的长得侄女很可爱呢。” 李荻秋面上一红,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但在他们彼此的眼中似有泪花晶莹闪烁。 今晚的夜空静谧幽蓝,淡淡的星子洒落天上。小虎与李荻秋坐在李府书房的屋脊上,这也是他们常常约会的秘密地点之一,其实哪里是什么秘密地点啊,坐的那么高,瞎子都会看见,只是李府人默许下,对他们视而不见罢了。 李荻秋把头轻轻靠在小虎的肩上,脸上挂着甜甜微笑地说道:“小虎哥哥你知道吗?我有亲人的。” 小虎温柔问道:“是吗?是谁呢?” 李荻秋坐直身子道:“叔叔,我有叔叔的。” 小虎道:“有叔叔也不奇怪啊,每个人都会有叔叔的。” 李荻秋道:“才不是呢,这是我的亲叔叔,他回来了。” 小虎身子一震,忙问道:“回来了是什么意思?” 李荻秋犹自陷在自己的情绪中,丝毫没有注意到小虎的神情回答道:“当然就是来这里了,但是叔叔他病了,病得很重,三天了,今天才醒过来呢。” 小虎道:“是吗?病了吗?醒过来就好。” 此时小虎突然觉得嘴里发干。 (三十) 说牵机  说牵机忆往昔,一切谜在七夕。 在李府人们的照顾之下,那个病人,李荻秋的叔叔很快的慢慢变得好起来,到了李府的第五天已经可以下床在院子里走动了。 这天李荻秋陪着叔叔在园中散步,挽着亲叔叔的手臂,李荻秋突然想哭,终于知道了,原来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人和自己血液相连至亲之人,和叔叔的交谈总让她涨不少的见识,在他看来叔叔学识渊博博古通今,他会讲许多她不知道的东西,那些知识在她面前展开了一个色彩斑斓的世界,并不是李荻秋没有接受过任何教育,她从小就接受种种教育,比如,女孩子必修的针织女红,泛泛的经史子集,各类的诗词歌赋,对了还有宫廷礼仪,其实李荻秋不明白学那个的意义,但因为廖婆婆告诉他那是必须要学的也许以后用得上,所以她就学了。但在李荻秋自己看来那些东西还不如杨大叔讲的故事有趣,现在叔叔给他灌输的那些谈话又把她引领在另一个高度看问题,也许他们都姓李的缘故,所以在他们的骨血深处总有一些相同之处,比如说浪漫,对纯文学的见解,等等。但是李荻秋发现,叔叔总是一副很忧伤的样子,在人们不注意的时候他眉头紧锁,眼神哀伤,常常望着南方的天空暗暗叹息。 就拿今晚来说,李荻秋抱着偷跑出去的柚子皮看见叔叔坐在院中石凳上一副很哀伤的样子,李荻秋迈步上前说:“叔叔,您怎么还不休息呢?外面风大对您身体不好。” 李煜道:“哦,小秋啊,来陪叔叔坐一会儿。” 这人当然是李煜了,李荻秋的叔叔,李弘翼的弟弟,前朝皇上,右千牛卫上将军违命侯,赵光义眼中钉肉中刺欲除之而后快,遂命刘公公以祝寿诞之名以加了牵机药的御酒毒死的李煜了,当然李煜是死而复生了,否则的话他也不会出现在千里之外的小镇之上。 至于其中内情如何?那又是一个离奇诡异一波三折的故事了。在这里快哉实在是想把这个故事进行快点结束,本想就蜻蜓点水一笔带过,然而不交代清楚的话,又怕会引来旁人的不满,那好,请随着快哉深邃的目光,转向那苍茫的夜空,月亮在白莲花的云朵里穿行,晚风吹来一阵阵说话的声音,让我们坐在高高的谷堆上听快哉讲那过去的事情。镜头来个快哉面部的特写先,然后转移,视角跟随镜头的转换投向那茫茫的夜空,倾听快哉那富有磁性的声音,让我们的思绪回到《江湖?江湖!之牵机篇》。 刘公公站在院中,那屋内的情况又是怎么样的呢?不要着急,我们来看。 李煜夫妇进入房间,面对一桌子小周后阿英亲手下厨的饭菜,两个人谁也没有胃口品尝,是啊,当人们知道即将面临死亡谁会有心情呢?此时的李煜尽管愁肠百结无限的痛苦,但他明白死是他现在唯一的选择,当别无第二条路可走的情况之下,李煜突然反而淡定了,回想他这一生,他曾被人不得已情非他愿的推向风口浪尖站在权利的巅峰登高一呼过,现在也被人踩在脚下无情的践踏他做人的尊严把脸皮当作拖把蹭过地,他曾经左拥右抱燕瘦环肥阅遍群芳享过无数男人梦想的齐人之福过,现在也尝到最爱女人被他人侮辱自己有口不能言有手不能为做男人的深深挫败感。一个人如果经历过这些寻常人一辈子都没经历过的人生跌宕起伏巨大落差也算是这辈子没白活。所以他此时的淡定也就不难理解了。 牵起小周后的手,缓缓坐在那一桌菜肴旁,轻声说到:“阿英,我们不需要悲伤,我们已经悲伤的够多了。今生我们能在一起那是上天赐给我无上的礼物,我李煜已经享尽无尽的人生百味了,既然上天注定我今天的离去,那我就享一下死亡的味道,当然在这之前我要先尝尝我可爱夫人亲手为我做的美味了。” 说着,嘴角还露出浅浅的笑意。 阿英抹去泪水,仰头深情地望着亲爱的丈夫,伸手轻抚他的脸庞和嘴角的笑意,刚刚抹去的泪水又不自觉地重新涌出眼眶。 李煜说道:“亲爱的夫人,还不给夫君斟上你祝寿的第一杯酒?” 小周后依言拿起白瓷酒壶,将壶中的酒轻轻倒在李煜面前的白瓷酒杯,同时也为自己斟了一杯酒,举起酒杯刚想说祝你福如东海寿比南山之类的话,但这时这情这景说这样的话无疑是一种讽刺。 李煜似察觉到妻子的尴尬,开口笑道:“夫人但说何妨?为夫的心已是百炼成钢。”说着说着竟用起了唱戏的腔调,想以此逗得阿英一笑。但此时的阿英哪里笑得出来呢?其实就李煜自己而言他的笑容也只是装出来的,人的笑分为好几种,李煜此时的笑盛满的不是幸福,不是欢乐,不是甜蜜,有的只是生离死别的无尽苦涩。 说到这里,快哉已经眼眶湿润声音哽咽,生离死别是人生最大的痛。 当李煜用筷子夹起菜肴放入口中佯装高兴津津有味狼吞虎咽的咀嚼食物,风卷残云的将面前的食物一扫而光,抹抹嘴故作轻松的拍拍肚皮打个饱嗝,说道:“夫人的手艺果然很美味,我李煜临死之前能吃到这样的美味也算是上天的恩赐。” 阿英望着丈夫突然扑过去将脸深深地埋在丈夫的怀中嘤嘤的哭出声来,李煜目光一暗那挂在脸上伪装的笑意渐渐敛去,哀伤蔓延,抚摸妻子的秀发,阿英15岁嫁给了自己,这个比自己小11岁的妻子还未到30岁的年纪却跟自己受了那么多的苦,丝丝秀发之间竟隐约有了几根白头发,真是苦了她了,想到这里李煜留恋地环顾四周---这个住了三年和面前女子相濡以沫的家。举手抬起阿英的脸捧着它用指腹轻轻抹去妻子脸上的泪水两人目光深深对视,是那种穿透人心发自肺腑那浓浓的爱意尽在这目光中传递,这样的目光包含有太多的东西,太多的情意,而这些东西只有两人知道,有愧疚,有不舍,有歉意,有留恋,还有一样那就是---爱。 然后李煜缓缓拿起桌子上的那个小小的白瓷瓶,小小的白瓷瓶竟似乎有千万斤重。李煜开口道:“阿英,来世我一定对你好,决不负你。”说罢,便要举头要饮。 说是迟那时快一道黑影闪过,夫妇二人还没晃过神来,李煜只觉手上一空,握的瓷瓶竟在来人手中。定睛一瞧,此人一身黑衣,黑巾蒙面,身材高大微胖。 李煜惊问道:“阁下是谁?意图何为?” 来人缓缓解下面纱,屈腿跪在地上双手抱拳,开口道:“属下参见我主。” 李煜开口道:“是你!” 来人重新将面纱戴好,说道:“正是属下,刚才惊到主人,实属罪过,属下不能真面目示人是有情非得已的苦衷。” 李煜摆摆手道:“这个我知道,但我万万没想到你会是老三。” 来人说道:“我正是老三,老管家安排我入朝廷,就是为了在万不得已之时保护主人。” 顿顿接着说到:“属下一路上怕有人跟踪,暴露行藏,所以多绕了一会,真该死,差点就让主人......”想到此处,想到会发生的后果,这个被称之为老三的人惊了一身冷汗。 这边阿英听的是一头雾水,抬起头疑惑的望向丈夫,李煜察觉到妻子的疑问,拍拍妻子的手开口解释:“是我们南唐的人,之前只听过有一个叫老三的高手安排在朝廷,一直没见过,这属于机密,但没想到的是竟然你会是阁下你。”说着又目光转向来人。 阿英点点头。 老三开口道:“那赵光义欲置主人死地,要想瞒过他的耳目很难,唯今之计只有请两位主人受苦了,时间不容耽搁,我就简单说下行动步骤吧,望主人定要相信与我,我们自会尽全力。” 阿英急急追问:“那你的意思是说夫君他无性命之忧了?” 老三道:“回娘娘,话虽如此,但有变数,会有风险,但眼前只有置之死地而后生了。” 阿英略有失望的应道:“这样啊,那怎么做呢?” 老三从怀中掏出一物道:“请主人先服下此药丸再饮下白瓷瓶的酒,此药丸会保住主人心脉,成假死状态,我们会安排主人出城与老管家他们会合,那里自然会有人接应并为主人解去所中之毒。” 说罢有对阿英说道:“眼下先保住主人性命要紧,至于娘娘,我们要想演好这场戏,娘娘不能与主人同行,但后面自会安排接应娘娘出城,到时再与主人相见,望娘娘包涵。” 阿英忙不迭地点头,道:“我没关系,只要夫君平安就好。” 说罢转头:“夫君只要你在我就有希望,你我夫妇总有相见的一天。不然你去了,我断断也活不下去的。” 李煜揽住妻子的肩突一用力似要将阿英搂进自己的身体。 这边老三催促道:“主人不可再耽误了,速速行事才好。”说罢将手中之物递与李煜。 阿英也催促道:“是啊,夫君,不能再耽搁,恐事情有变,再说我们也无他法,赵贼奸险啊。” 李煜看着妻子的眼说道:“只是我不放心你独自留在这里。” 阿英道:“赵贼不会拿我个妇道人家怎样,无性命之忧的。只要你在,我们定会相见。” 李煜对黑衣人抱拳说道:“烦请请阁下照顾则个。” 黑衣人老三说道:“主人不用担心,这是下属的使命。” 李煜深深看妻子一眼,仰头服下...... 后来的事也就向诸位看到的那样,经历了一系列的刀光剑雨艰难险阻,总算一路风尘有惊无险平安到达李府,这一系列过程快哉在这里就不细述了。 这就叫:风雨漫漫人生路,一切因缘皆有故,万事皆有天注定,艰险之时有人助。 (三十一) 探路人  当丁海带着一队人踏上这个小镇,一眼就看见路边有一个人,这个人正在喝水,坐在大太阳地里一个人喝水。初秋正午的阳光还是很强烈的,丁海一行人此时早已是气喘吁吁汗流浃背了。他们从皇都汴梁马不停蹄地来到这里,这一路上可以说衣不解带,奇怪的是他们并没有遭到伏击,根据情报非常顺利地找到小镇,此时的他们嗓子干得冒烟了,而眼前这个人抱着个大木桶喝着水,此时那清亮亮的水比琼浆玉液还让人垂涎。 丁海是赵光义自大内五人组覆灭之后第二批派来探路的,临行之前,丁海曾被秘密召入宫中,被赋予一个使命,那就是探听李煜归来之谜,但丁海始终有个不好的预感,觉得自己有种壮士一去不复还得悲壮。说真的丁海人还不错,至少,比他弟弟碎碎剑丁一人为人更光明磊落。所以此次前来,第二个目的就是替弟弟报仇,这是做大哥的职责。 丁海翻身下马想想便举步走向那喝水的人,同时示意手下的人就地歇息,下属们立即翻身下马,从马肚子旁的简单行囊解下水壶,举着就喝了起来,这时一名下属拿着装着不多水的水囊双手送到丁海面前说道:“老爷请喝水。” 丁海接过同时坐在那个人旁边,开口问道:“敢问兄台,你是这里的居民吗?” 那人翻翻眼睛说道:“啊,怎么啦?” “请教兄台大名”丁海道。 那人说:“我叫春城,这里的原住民。” 丁海问:“那你对这里很熟悉了?” 春城哈哈一笑:“笑话,我是这里的原住民,祖上八辈儿都住在这在这里的,这儿没我不知道的。” 丁海道:“那镇上有个李府了?不知......” 春城道:“哎,有啊,李府人都厉害啦。” 丁海一听来了精神心想:莫不是李夫人个个都是顶尖高手。 便问:“此话怎讲?” 春城说到:“上次有个小丫鬟我就拍拍她的屁股结果被她骂了个狗血喷头,李府那叫一个有钱啊!有好几个分堂呢,那些堂主楼主啊什么的每月都要上交很多银子呢。” 丁海一听暗自心跳:莫不是江湖上的分堂?看来李府果然不简单啊。何不趁此机会多打听打听。 说道:“堂主,楼主?” 春城道:“是啊,离这三十里地的花红镇上有好几家澡堂子都是李府的产业,还有那什么得月楼怡红楼醉花楼也是李府产业啊。啊哟,那可是赚钱的好买卖。” 丁海一听暗道:“靠,我晕,害我白激动一场,还以为是什么呢。” 转念又想:我也是混帐,从一个乡下人哪里能打听到什么,屁都不知道。 这时摇摇手中的水囊,水囊里的水早已喝得一滴不剩。 春城从桶里舀了一瓢水递了过去,说道:“喝吧,这可是纯天然绿色的农夫山泉有点甜啊。” 丁海哑然失笑,暗想此人倒是有点意思。看看下属的休息的差不多了,开口问道:“不知镇上有什么可以让人吃饭休息的地方?” 春城道:“有倒是有就是怕你们这些大地方来的住不习惯,有个酒馆,叫富二酒馆。” 丁海听罢一挥手向下属示意,众人均纷纷上马向小镇奔去。如果丁海脑袋后面长着眼睛,就会看到春城望着他们的背影笑得极其诡异。 丁海一行人进入小镇,也许是晌午的缘故,街上的人并不多,但隐约街上会有三三两两的人走过,街上的小贩也躲在阴凉处无心做生意。一进入镇上首先看到的是镇上中心位置有棵大柳树,柳树下有一张桌子,桌子旁边有一个人,这个人面黄高瘦,下颔有须,身后立着一个白布招子,上书“江湖大算”四个墨汁淋漓的大字,这人当然是杨瞎子无疑。 当丁海一行人经过此人,那人突然开口道:“客官从远方而来,似有灾厄啊。” 丁海停下脚步顿了顿又举步往前。 此人又说:“是为了办公家事情吧?” 丁海心中一惊暗想:“这瞎子怎么知道我们是要办公家事的,难道他知道我们的官差身份?我们可是画了装的,便衣官差啊。” 想罢,回首问道:“先生恐怕搞错了,怎么说我们有灾厄呢?又说我们是官差之类的莫名其妙的话来,我们只是做生意的而已。” 杨瞎子说:“我说的对与否客官自然明白。” 说罢低头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起来,霎时竟打起呼来,似乎睡得挺香甜。 丁海牵马走着,但怎么都感觉后背有种凉飕飕的感觉。 接着他又看到一个人,一个乞丐,蹲坐在一个不起眼的酒馆前面,说是乞丐也不像乞丐,气质与众不同那人冷冷的看着他们进入酒馆,而看他们的眼神似乎带着一种怜悯,是一种看着掌中猎物的怜悯。不仅面前这个乞丐看他的眼神奇怪,就是酒馆里坐的其他人看他们的眼神也很奇怪。丁海故作不见,但此时他的心脏开始收缩,变得冰冷,不知怎么回事他突然觉得自己像掉在陷阱里,有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感觉。 三日后,赵光义接到一封密函,密函中只有一句话:“丁海死。”恼羞成怒的赵光义抽出挂在身后墙壁上的剑,用力向面前的案几砍去,霎时案几四分五裂。 回到小镇上,丁海当然是死了,当然是死在了李府人手中。大家也许会觉得奇怪小镇上的人不是已经出去旅游了吗?怎么又出现了春城,还有村民呢?是不是快哉脑子昏啦?当然不是。由于快哉的言辞贫乏,原本想把气氛渲染的诡异一点,结果驾驭文字的能力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加上快哉自己实在是想尽快结束这个故事,结果弄得不伦不类弄巧成拙,其实现在镇上的人并不是原来镇上的人,也就是说镇上的村民当然是伪装的了,谁伪装的呢?当然是那些南唐旧部了。这当然是老管家他们事先安排好了的,赵光义迟早会对他们下手的,无论如何也不能连累那些无辜的百姓,所以只有把他们安全的转移,如果赵光义找茬的话村民们可以性命无忧。 又是这样一个不眠夜,李府又是灯火辉煌,赵光义屡屡派人前来试探,这绝对不是好事,加上李煜的归来,消息早晚都会被赵某人得知,基于李煜的伤势也渐渐好转,接下来会怎么样?李府人的命运如何?李煜会被安全转移吗?李荻秋与小虎的爱情顺利吗?究竟是谁让赵光义能得知他们的情况?南唐旧部众人是不是出现了家贼?老管家一行人将怎样面对赵光义更大的打击行动?我们后面接着讲。 (三十二) 誓生死  李煜到达李府的第四天,身体刚刚复原,但可以下地走动了。李荻秋坐在李府的屋脊上告诉了小虎自己有个叔叔的事实。 李煜到达李府的第五天天,白天,丁海一行人全部被歼灭。 李煜到达李府的第五天,夜晚,李府大厅灯火辉煌。 他们在召开会议,与会人员李府主要人物,以及南唐旧部主要将领,在这里我就不一一介绍了,当出现有他们时,快哉自然会简单白描一下他们健美英勇的外表,在这个似乎是小说的故事里,正义的一方应该是副形象光辉高大,外有形象内有品质的人物塑造风格。 李煜坐在大厅当中的太师椅上,示意老管家发话,老管家清清嗓子开口道:“在座的都是我南唐旧部,今日有幸大家齐聚一堂,主人的归来更是幸甚至哉。”说着转身向李煜深施一礼。 诸位将领,堂主,与会人员,纷纷跪拜,口中高呼:“我主归来,群龙有首,幸甚至哉,为主至尊。” 李煜摆摆手,示意众人起身,声音略显疲惫地说道:“想不到我李煜有生之年还可以见到诸位,与诸位相聚一堂,诸位为了李煜牺牲不小,让李煜愧对大家厚爱,我也是死过一回的人了,死里逃生再世为人,稍前老管家等人与吾已商量过今后的行动方案,吾身体有恙,就让老管家主持会议,一切听老管家安排,再说这些年也是他老人家主持大局,大家可以提议,但不得误了大事,诸位可有异议?” 诸将领异口同声:“为我主马首是瞻,一切听凭老管家安排,我等自会听从调遣。” 李煜点头。 待众将领归座,老管家开口道:“这次主人归来可喜可贺,但我们不得不针对以后早作安排,不然的话我们将前功尽弃,诸位以为然否?” 众人纷纷道在;“这是自然。” 这时一个膀大腰圆的络腮胡站起来问道:“但不知管家爷如何安排下一步计划?” 老管家说道:“这次我们成功地将号称大内十三鹰丁海一行人击毙,的大家功不可没。丁海的出现也给我们警示,大家知道大内十三鹰那是大内顶尖高手,排名在三十名前的,十三鹰的整体素质,武力指数,均高于之前的大内五人组---赖仁心等人,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赵光义在试探,在试探我们的实力。我相信下一次赵光义派来的不仅仅是大内高手了,那很可能是对我们一次更为重大的打击,所以我在这里提醒大家一定要做好心理准备,也许这次打击是赶尽杀绝的,是一次血与火的考验。” 众人在心里均是一片沉重,重似千钧。 老管家环视一周接着说道:“大家也无需如此,其实我们这些人早就明白,我们是现今朝廷的眼中钉肉中刺后顾之忧,我们是风里来雨里去刀头添血的人,我们早已失去了我们的土地亲人妻儿,我们只希望偏安一隅度过一生,但赵宋王朝不给我们机会,所以我们要反抗要抗争,因为我们是响当当的南唐子民,我们是忠心护主的臣民,是热血澎湃的男人,是顶天立地的好汉,大不了赤条条的来赤条条的去,杀头不过头点地,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这一番话让众人眼角泛着泪花,但这一番话也是众人的心声,直抒胸臆,振聋发聩。 李煜望着众人也不由得流出了泪水,想这一切,李煜他何尝没有责任呢?扪心自问,他李煜心中有愧啊! 李煜站起来说道:“我李煜今天还能苟且偷生至今,而我南唐儿女饱受的磨难,我南唐子民崎岖度日都是我李煜的缘故,是我......。” 老管家诸人纷纷道:“吾皇我主,我们生是南唐人死是南唐鬼。” 一个白面白衣大汉站起哈哈一笑:“生又何欢死又何惧?我们都是南唐人自然要尽一个南唐臣子的责任。” 另一黑袍五旬老者也说道:“对,我等也是赴过刀山趟过火海的人了拼死一搏,死又何憾,我主无需担心我等忠心,这么多年我们早已情同手足,互为一家。” 这一番话说的李煜早已泪花闪烁百感交集,此时大家也都泪花闪烁五味杂陈,情同手足的一家人,多么炽热美好的感情,多么可爱热心的一群人啊! 老管家待众人情绪稍稍平复,接着说道:“丁海一死,从这到汴梁,马不停蹄的话最快也要三日,赵光义的耳目众多,他的情报机关实力很强,赵光义要得知丁海的死,最快也要三日后,如果再派人来,这一来二去前后也要六天,所以在这六天之内我们不仅要做好心理准备,另外实力方面也要做好准备,每一环节,每个步骤都要想到。另外还有一件事情我也要提醒大家,在座的都是这么多年的生死弟兄,我们自然是想信得过的,然而我主归来这等大事,难免不久之后也会传到赵光义耳中,因为世界上没有绝对的秘密,所以我们要考虑进去,以免造成被动的局面。” 顿了顿接着说道:“所以我们必须兵分几路,一路以唐统领为首,精选十名高手,他负责保护我主。唐统领接令。” 这时,刚才那位黑衣五旬老者走上前来从老管家手中接过一个小小的龙纹铜牌。 口中说道:“唐某人接令。” 老管家接着说道:“一路以毛统领为首,精选十名高手,负责保护小姐。毛统领接令。” 刚才说话的络腮胡走上前来,胡子纠结果然很多毛,双手接过令牌道:“毛某人接令。” 接着说道:“一路以宋统领为首负责开路,一路以王统领为首负责断后。宋统领,王统领接令。” 一个眉毛浓密的和身量矮小汉子走上前分别双手接过令牌。 “其余人均留下来,全力周旋,尽量拖住赵光义的再次袭击。小镇上我与扬大人,苏大人负责。另外因为我主身体还虚弱廖婆婆与唐统领同行负责照料。我这样安排大家有没有异议呢?” 这时有一人站出来说道:“管家爷您老人家是不是也应该撤离呢?” 老管家说道:“怎么嫌我老头是个累赘?” 那人忙道:“管家爷爷您这是哪里话呢?你老人家年岁已高,这么些要不是您老人家我们早就七零八落了,您要主持大局,我们也要负责您的安全转移啊。” 众人忙纷纷附和。 李煜也开口说道:“说的对,老管家你也要同我们转移啊。” 老管家摆摆手道:“我已经是八旬老人了,在这个小镇隐姓埋名住了这么多年,早已离不开这里了,我方一浩也想与赵宋一战,已证我老方老当益壮宝刀未老呢。” 说罢哈哈一笑。 接着说道:“况且我们要对抗的是整个宋王朝,我们实力有限啊。只要保住了李姓血脉才是我们头等大事。” 这番话的确是事实,是啊,面对的是整个大宋王朝,区区不多的南唐旧部怎能与之相抗衡呢?无疑是螳臂挡车。其实这道理大家都知道,只是他们又能怎样呢?当面前只有死亡这一条路,与其顺从命运的安排,还不如奋起抗争,争取一线生机,死也死的有尊严,人生一世,草木一春,大丈夫死又何妨,这样的死亡也是一种气节。面对死亡的这种无惧无悔,泰然处之,谈定对待,这样的死亡也是一种风格。一个男人有了气节与风格那就是一个真正的男人,无悔于人生。 这就叫:步步安排有乾坤,风雨笑谈写人生,人人都会有一死,天然无物又一春。 (三十三) 风满楼  老管家做了调兵遣将如此这般的安排,待众人散去,大厅里只剩下了廖婆婆等人。 这时,廖婆婆开口道:“管家爷,主人的身体刚刚复原,实在经不起在长途奔波了,还需几日的静养啊。” 刚想开口说话的李煜,被自己不自觉的好一阵咳嗽,廖婆婆忙上前轻拍李煜后背,好一阵才停止下来。李煜喝口清茶,平复了胸口的气血,才说道:“我不碍事,不要因为我影响了大局。” 老管家说道:“是啊,主人身体的确是需要静养,只是这时间上实在急迫,我们不能再冒风险了,主人必须尽快转移,否则的话前功尽弃。你们这几人我是知道的,我们这些年经历多少风雨的考验,但是毕竟人多口杂,难保我们的计划不会透漏出去。包括主人的事情,赵光义早晚也会知道,估计这消息要瞒住赵光义的耳目也只不过区区十日左右,所以不能不提早作打算,不然的话我们就太被动了。” 李煜听到这里面上显出惊慌之色,忙急急问道:“那阿英怎么办?那她岂不是有危险吗?赵光义一定不会放过她的。”说到这里李煜神色一片惘然,说:“我不在的这些日子不知道阿英是怎么过的?赵光义该不会为难她吧?老三呢?他有没有传来消息?” 老管家忙抱拳说道:“这件事,老奴正准备向主人上报,据老三发过来的消息,赵光义暂时没有发现主人诈死,娘娘贵体无忧,只是每日思念主人形体消瘦,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赵贼未起疑心,还派人赐予娘娘各式物品以示安慰。” 李煜道:“但也难保赵贼早晚不加害与她啊?” 老管家说道:“老奴深知主人夫妇情深意重,自会吩咐老三一有机会定救娘娘,主人应以保养身体为重,属下自会安排妥当,尽全力营救娘娘。” 李煜一脸疲惫,神色黯然,说道:“有劳了。”话音刚落,又是一阵剧烈的咳嗽声。 汴梁,洛阳,侯爷府。 小周后阿英,病仄仄的躺在榻上,夫君在七夕夜离开自己掐指算来已经有段时日了,虽得知夫君性命无忧,但最让人劳神伤情的是思念。明明知道那里有一个人,是自己最牵挂,最想见的人,然而不能见,那只能是思念。孤独的思念,寂寞地思念,身体在思念中慢慢变瘦,情绪在思念中慢慢变忧。 心系一人,伊人暗忧,忧之伤情,情之伤身。 于是阿英病了,整日浑浑噩噩身子发软,不思茶饭。在这期间,赵光义也曾召她入宫,但她均以夫君亡故自己守灵为名百般推脱。那赵贼也无计可施倒也没拿她怎么样,只是面对这样的骚扰,阿英烦不胜烦,唯有在心中暗暗祈祷,希望夫君身体安康,早日有人相救她逃脱泥沼,与夫君相会。但阿英也深知,这样是难上加难的事情,赵贼对他的垂涎,自己妄想安全离开更本就是渺茫,再加上自己在这里也会使赵贼免于发现夫君是诈死,有助于赢得更多时间,帮夫君得以安全。试想一下,一个女人家既要抵制外人的骚扰又暗自思念爱人,这样一个娇滴滴如花似玉文文弱弱的小周后怎能不一病不起?伴随她的是每夜的噩梦,以及噩梦醒来后的无尽思念与哀伤。常常一个人躺在榻上,失去爱人没有热度冰冷的榻上,拥被暗自垂泪到天明。 汴梁,洛阳,皇宫。 赵光义躺在一个蓄满热水大池子里,周围有玉雕的龙形花纹。人在饱暖之余有什么追求呢?当然是精神追求了。对于此时躺在热水里身心放松的赵光义来说他在想些什么呢?他在想小周后这个让他爱不够的女人。 这段时期,他频频派人宣召小周后入宫,但均被拒绝,当然拒绝的理由很充分,让他无计可施无可奈何,但早晚这个女人就会是自己的,他坚信这一点。女人嘛,是要哄是要宠是要疼的,早晚他会把这个女人收归自己怀中,变成掌中劵养的金丝雀,所以他不着急,慢慢来,他知道当珠宝美玉凤冠金钗摆在女人面前时,女人在面对这样的诱惑,而且对方又是如此强势的男人时,会屈服的,会拜倒在自己的龙袍之下。 但想到小周后,就不由得想到了李煜,不仅嘴角浮起一丝笑容,李煜的死,无疑是给南唐旧部的打击。但想到南唐旧部,他又不由得头痛起来,这股势力神出鬼没高人无数想要完全打击掉无疑很难啊。怎样才能让他彻底的高枕无忧?他必须好好的思考计划一下。一拳打在水面,激起千万水花。这次他要动手,动大手,一击必中的大手。看来是该动用那个人了,养虎千日,终须一用。 赵光义向来不是个好脾气的人,他暴躁,刚愎自用,喜怒无常,喜怒不形于色。但这都无可否认赵光义也有自己的优点,否则的话他也会坐拥天下,大人物也有大智慧。 任何一个人他能得到什么,在这背后自然有他之所以得到这个的理由。我们无需去嫉妒别人所拥有的一切,也许人家之所以比我们能获得更多的幸福甜蜜快乐那些所有我们梦想所有的一切,自然有人家所拥有这些的道理。然而很多人看不明白这个道理,就会变得很偏执。当然我们也不能去责怪,应为存在即是合理。 小虎躺在富二爷小酒馆的一张床上,这原本属于癞头伙计的床从他决定在富二爷家打工那刻起就属于他的了。 至于癞头伙计,他们也明白了那是李府老管家他们的人,主要的工作当然是为了打探传递消息,我们知道在过去那个年代有什么地方能够得到更多的江湖消息呢?当然是酒馆,茶楼,妓院了,这些地方去的人多而且杂,人多是非多,人多就口杂,所以消息就多。所以别小看癞头伙计,他的作用是联系消息互通有无。毛主席曾经说过:一桥飞架南北,天堑变通途。在这里就是,一人东跑西跑,消息尽在掌握。他就相当于邮递员,邮政所,联通,移动,鸽子,信件,电报,快递,EMS,电话,手机,电脑,多种用途集于一身,厉害啊! 回到小虎身上,小虎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睡,这一夜是她遇见李荻秋之后唯一的一次没有想她的一夜,没有想她的人,但在想她的话。她告诉过他,她的叔叔回来了,李荻秋的身世他已经知道,皇室血脉,贵族血统,是他这样个穷小子,浪子所高攀不上的,然而命运偏偏给了他这个机会去认识她,爱她。而她也爱他,这让他很感激命运的安排,在他看来这是上苍赐予他的无上礼物。原本他以为就是这么简单,两个相爱的人因为爱走在一起,那就好好珍惜这份恩赐。 毕竟在茫茫人海中,我们每天要与很多人相处,说话,擦肩而过,但就是在那一瞬间,光电火石之间两个人相遇并相恋,能走在一起那是很不容易的事情,也是种很奇妙的事情,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然而李荻秋的叔叔回来了,这个事实却让他此时难以决断,其实这样的忧虑存在很久了,只是他故意去忽略它的存在,只想与李荻秋简单爱,然而有些事情并不是像忽略就能忽略的,想漠视就能漠视的。这个问题时可横亘在他的心中,和他的爱情中。使他在这个之间摇摆不定,如果可以他可以抛弃一切与李荻秋远走高飞,让他独自来保护这个女人,然而李荻秋不可以啊,在她的身后有各种斩不断的百葛纠缠。她的叔叔如果没有回来也许他们就这样下去,然而他的叔叔回来了那就意味着事情更加的复杂。“叔叔”。他暗自叫了一声,也苦笑了一声,思绪又陷入无尽的烦乱中。也许他该去看看这个叔叔,是不是那个叔叔。也许他的日子会不好过了。 (三十四) 夜探府  夜深沉,夜色如墨,一道黑影悄无声息的来到李府的后院的围墙边,跃身而起,轻如狸猫,躬身伏在屋顶上稍作观察之后,迅即而又敏捷的朝一个地方奔去,脚下却无一丝声音,很显然来人是一个对李府地理环境很熟悉,轻功卓绝内家功夫一流的绝顶高手。只见这人伏身来到一件大房子的屋顶上,手足并用,使了一招倒挂金钩,双脚勾住房檐一角,身子弯折成几近90度,一只手攀住屋顶的椽子,另一只手轻轻将窗户纸戳出一个小孔,眼睛凑了上去,这间房中人显然并未入睡,从屋子里透漏出来的烛光投撒在来人的面上,只见这人一身黑衣,并且黑巾蒙面,只露出一双眼睛,这双眼睛的主人岁看不清是谁,但是很明显这是个年纪不怎么大的人,是个年轻人。 这人顺着被自己戳出的小孔望进屋内,屋内的烛台之上燃着烛火,在八仙桌上还摆着一个小烛台,烛台上的蜡烛随着燃烧流下斑驳的烛泪,八仙桌旁坐着一个白衣人,这人身体单薄,面容清瘦,下颔留有微须,须发皆黑,只在两鬓些许有微微白发。这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皮肤保养得很好,面孔上只有浅浅的皱纹,看来此人是个养尊处优惯了的,岁月在他的脸上留下微微的痕迹。此人一手支额,目光清澈而忧郁。只听这人长叹一声并自言自语:“唉,阿英你可好?何日你我夫妇才能再在一起?苍天啊!蒙您恩赐让我李煜再世为人,上苍啊!既然如此眷顾李煜,那就让我的阿英也早日逃出泥沼。我李煜定焚香叩谢。”说罢,又是一声长叹。 窗外的黑衣人听见屋内人的这一番言语,心中一阵狂跳,暗自想到:“李煜,这人果然是李煜,南唐的皇上李煜。”来人痛苦的闭了闭眼睛,暗道:“小虎啊小虎,李煜果然没死,李荻秋的叔叔果然没死,试问你该何去何从?你将如何处之?” 没错,来人就是小虎无疑。小虎为什在这样的一个夜里偷偷来到李府?为什么要如此掩人耳目?他到底有什么目的?诸位不要着急且听我慢慢道来。 小虎又把眼睛凑了上去,之间李煜似乎仍无睡意,起身在房间内缓缓踱起步来,步履凝重迟缓,看来果然是大病初愈不假,一步一摇头,一步一叹息。 “秋风多,雨相和,帘外芭蕉三两窠,夜长人奈何!”刚刚吟罢,突然咳嗽了起来。 这时,传来一阵脚步声,小虎一惊,忙缩起身子,俯身侧耳贴在屋顶上,来的是廖婆婆,廖婆婆的声音小虎是再熟悉不过得了。 廖婆婆轻轻叩门,李煜问道:“是谁?” 廖婆婆开口道:“禀皇上,是老奴。” 李煜道:“进来吧。” 廖婆婆推门而入。只闻廖婆婆开口道:“吾皇我主,夜已经很晚了,老奴看您房中还有灯火,便知道您还未安寝,您身体虚弱需要静养。” 李煜道:“不要叫我什么皇上了,我早已不是什么皇上了。” 廖婆婆忙到:“皇上,您在奴才心目中仍是皇上。” 李煜疲惫地摆摆手道:“以后不要这样叫了,改过来罢,叫老爷,叫老爷好。” 廖婆婆道:“是,皇......”忙改口:“是,老爷。” 然后又问道:“老爷今日感觉如何?身子还有未有一阵阵的抽搐?” 李煜道:“好许多了,比前几日手脚的抽搐不那么频繁,只是这右手怕是再也拿不成笔了。” 说着,伸出一直藏在袖子里的右手。小虎大着胆子仍由刚才的小孔朝屋内窥去,只见李煜伸出的右手手指呈极其怪异的形状整个手掌的肌肉被一种力量纠结在一起,肌肉的纠结牵引着手的骨骼,状似鸡爪,肌肤枯槁。 廖婆婆道:“都是老奴医术不精。” 李煜摆摆左手,说道:“哪里是大姑你医术不精啊,而是赵贼下的毒实在是厉害,要知道当今天下还有谁能解这牵机之毒非大姑莫属。” 廖婆婆摇首道:“皇...老爷夸奖,当今江湖武林能人异士甚多,以后老爷安全转移,风声不紧,老奴自会尽心找出彻底医治这牵机之毒。如果老爷刚中此毒,未经时日耽搁,也许老奴还尚有把握彻底治好。” 说着扶李煜坐下,口中道:“待老奴检查一下老爷的腿脚。” 李煜依言撩起裤脚,说道:“大姑也是宫中老人,以后不要在称呼自己老奴了,大家都是天涯沦落人,今日不必往昔,那些宫中的旧礼就不要再遵循了。” 廖婆婆道:“一切听老爷吩咐。”说罢,低头检视李煜腿脚. 李煜腿部的肌肉部分似有纠结状,但不似右手那般恐怖。 廖婆婆道:“恭喜老爷,恢复得很好,但是仍不能较长时间行走。” 李煜点头。 廖婆婆又道:“待管家爷打点好一切,不日就要出发了,老爷放宽心来静养,无需忧虑,那样不利于身体恢复,闲杂之事自有我等打点。” 李煜颔首不语。 原来小虎之所以夜探李府是因为:这一夜小虎一夜未眠辗转反侧,一回想着一回想那的,一个大男人因为爱情而变得婆婆妈妈,这从来不是他的风格。但眼前必须要先弄清楚那个叔叔到底是谁?是不是那个人?总之是睡不着,索性翻身一跃而起,夜探李府。 听到这里,小虎总算明白,原来李煜并没有死,江湖传说的南唐皇上死于风寒的谣言是假的,当今皇上赵光义曾下牵机剧毒毒杀李煜,但被南唐旧部以狸猫换太子之术掩人耳目救出李煜。看来此事由来已久,难怪李府人会遣散小镇居民,怕是早已料到有今日一变。 还有就是,不日,李煜等人将转移,小虎心中猛跳,天啊!自己究竟得知了什么啊?这是天大的机密,而这个机密一旦泄漏,又有多少人会牵连其中,又有多少人会为此送了命。如果,不日李煜一行人及将转移,那小秋怎么办?她会一并离开吗?而自己又会置身于其外吗?小虎想到小秋心中不禁纠结成一团,纠结一团心乱如麻。 腰部一使力,身子轻巧借势仰面躺在屋顶上,望着满天星斗心绪纷乱,稍稍平静了心情,刚要起身跃下屋顶,突闻院中传来一声厉喝:“是谁?” 小虎一惊,以为自己被发现,借着夜色伏在屋脊藏住身形。 屋内廖婆婆说道:“管家爷,您老人家还未睡吗?是我。” 老管家道:“原来是婆婆在主人屋中,想必是在给主人换药吧?” 廖婆婆道:“奴婢路经老爷房前,见老爷未睡,就进来看看老爷病情,只不知管家爷如何也未休息啊?” 李煜也闻声而出,道:“管家爷您老人家怎么来了?” 老管家弓身行礼道:“老奴心中不安,又无睡意,起来巡视一圈,刚到主人这里看见屋内似有人,怕是刺客,故有此一问,惊扰主人休息实属该死。” 李煜道:“管家爷这些年鞠躬尽瘁,日夜操劳,李煜能逃脱生天,也多亏老人家多方周旋。您与大姑都是宫中老人以后不必多礼,就叫李煜老爷吧,也不要自称老奴,说到这里倒是李煜深感惭愧,愧对我南唐子民。” 老管家道:“好,就按老爷吩咐,这样称呼也好,日后行走也方便,免得暴露行藏。” 屋脊上的小虎屏气凝神,不敢丝毫大意,要知道这老管家功夫之高,深不可测,如果不是自己反应快掩饰行踪,又凝聚全身内力抑住呼吸,怕是早已逃脱不了这老人家的耳目聪敏。 这时老管家与廖婆婆躬身施礼,嘱咐李煜早日歇息之类,便告辞而去。这边小虎也不敢再耽搁,一跃而下急如流星奔回富二酒馆,刚掩住自己房门,却不知又有一黑影自转角而出,望着小虎的房门,久久不出一言。 (三十五) 秋风清  到底这个从转角出来的人是谁呢?镜头转换,拉近镜头,那人竟赫然是富二爷。今夜是个不眠夜,也是一个很热闹的夜晚,居然会有这么多的人长夜漫漫无心睡眠。富二久久的望着小虎紧闭的房门,不发一语,若有所思,所思为何?不得而知。 前些日子李府遣散小镇的居民,自从得知李府人与众不同的身份,他早已料到李府的人似乎有动作,到底什么动作?富二爷不知,但他知道这个动作不会小,肯定是个大动作。 虽然他向管家爷说过,自己作为被杯酒释兵权开国老臣这样一股势力,绝对不会南唐旧部构成威胁。而李府他们的一些事情也并没有避开他们,富二爷他们只是作为旁观者,作壁上观,互不相帮,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既不帮助当今朝廷,也不帮助南唐旧部。其实在富二爷心中就以他自己而言,他更同情的是以李府为代表的南唐旧部。虽然他作为开国老臣这样的身份按道理来说,应该更倾向于当今朝廷,但是每当想起自己为了大宋夺取政权,出生入死,上刀山刀山上显身手,蹈火海火海里立神威,他不求立国之后会有什么天大的恩赐,地大的奖励,他需要的是肯定。说什么苟富贵无相忘,都是假的。 大宋的建立,助赵某人得到帝位,而这些开国老臣得到了什么?什么都没有,没有肯定,只有倒戈相向。给个虚飘飘的闲差,曾经的兄弟到如今避而不见。在那个烽火岁月里,他们同生死共患难,他们立下豪言壮语。那时众人豪气冲天,赤膊穿衣不分你我,肝胆相照明月可鉴。如今呢?勾心斗角虽不是血雨腥风刀兵相向,但也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每每想到此处,富二就觉得心寒,人最怕伤心,心一寒意就懒,看破这一切,万事原来风高云淡。富二想过的超脱一些,但在他身上仍洗不掉江湖气,什么是江湖气?那就是豪气,豪气可冲天。如今富二单以自己而言,他愿意在李府需要的时候助其一臂之力,但他碍于身份的特殊性根本就不可能有什么明目张胆的帮助行为。他一动意义就不一样,朝廷就会以为南唐旧部与开国老臣之间达成某种协议,两股势力合在一起共同对抗朝廷。这样一来的话罪名就大了,不是他富二能担当的,会牵连到更多的人,会有更大的伤亡,刚刚稳定的江山,刚刚稳定的百姓,将又会陷入烽火连三月中。国外各种敌对势力难免不会趁势而入,江湖又会是一片风雨飘摇。介于这样种种的考虑以富二爷为代表的开国老臣这股势力已于李府的达成一种默契,互相尊重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但富二此时心中却有一丝奇怪的且不好的预感,是什么?他说不清楚。 这段日子,李荻秋并没有什么机会出去,也没有和小虎怎么见面,一是老管家嘱咐过她不要随随便便出去玩。二是叔叔刚刚回来,面对这样一个唯一的亲人她想多一点时间与叔叔呆在一起,因为在心中她已把这个叔叔当作自己的父亲般爱戴了,在叔叔身上她可以想象着父亲的样子。 虽然她一派天真烂漫,但作为女孩子的直觉,她觉得家中似乎有一些变化,原本冷冷清清清清静静地家里,这段时间却不时有一些从未见过面的叔叔伯伯经常出入,她问过管家爷爷,但爷爷告诉过她,这个无需担心,他们都是叔叔以前的朋友,是来看叔叔的。 今天起床,推开窗子,空气一片清新,早秋的阳光有些慵懒,花园花儿草儿的身上顶着巍巍的露珠,李荻秋看着这一切心情很晴朗。懒懒趴在地上的毯子上的柚子皮,半眯缝着眼睛一副将醒未醒的样子,似乎还留恋着自己的美梦。 猫会做梦吗?人不知道。但我想是会的,只要是生物都会做梦的,就是因为我们有梦,所以我们才有在这个让人身心俱疲的世界继续活下去。梦就是一种希望,只要有梦,只要还会做梦,那希望就在,生活的勇气就在。所以快哉现在又可以热爱生活了。 沐浴在早秋的阳光里,揽着柚子皮坐在花坛的石凳上,恣意的享受秋阳的温暖。这时老管家来到近前问道:“小姐昨晚睡得可好?” 李荻秋微笑着回答:“爷爷早上好,昨晚睡得好极了。” 老管家道:“那就好,小秋,爷爷想告诉你一些事情。” 李荻秋好奇地问:“是什么事情呢?爷爷你有话就说荻秋听着。” 老管家方一浩想了一想说道:“是这样的,小秋,你们要去另外一个地方住一段日子,你呢,一会让丫鬟们帮你收拾收拾东西,拿一些日常用的东西,越简单越好,不够呢,以后安定下来了爷爷会让人去准备的。” 李荻秋问道:“为什么要离开呢?在这里住的不是好好的吗?” 老管家道:“这个....怎么给你说呢?老爷他,哦,也就是你叔叔他被坏人陷害了还给他下了毒,廖婆婆虽然医好了,但是仇家难免不会又找上门来,为了你们的安全考虑,爷爷和杨叔叔他们商量了安排你们到另外一个地方住段时间,你明白吗?” /奇/李荻秋问道:“那爷爷会和我们一起走吗?” /书/老管家说:“爷爷和杨叔叔他们要在这打理一下才能离开啊,所以你们先走,廖婆婆会和你们一起,另外还有一些叔叔伯伯会保护你们安全,避免坏人加害你们。” /网/李荻秋说:“那爷爷你们会不会很危险?那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再在一起呢?” 老管家道:“爷爷你就不要担心了,你知道的,杨叔叔他们功夫是很高的,等你们安全离开这里,我们打点好这里的一切,到时自然会去找你们的,那时候我们自会相见。” 李荻秋想了想,有些着急又有些不好意思的又问道:“那小虎哥哥怎么办?我们是不是以后就不能在见面了?” 老管家慈爱的笑笑:“就知道你会这样问的,担心爷爷是假,更担心的是小虎吧?” 李荻秋不好意思的羞红了脸,娇娇的摇着老管家的臂膀:“爷爷......” 老管家说道:“小虎是吗?爷爷知道你和小虎相爱,他是个不错的小伙子,他很疼你,爷爷知道。但是现在情况特殊,为了你和你叔叔的安全,小姐,看这样好不好?等你们安全到达地方安顿好了,爷爷会让小虎去找你的。” 李荻秋问道:“那要多长时间呢?我们要去什么地方呢?小虎哥哥会不会找得到呢?” 老管家说道:“为了保密起见也为了安全起见,到时自然会有人接应你们的。至于小虎,他肯定会去,肯定会找到你的,只要他爱你,两个人的短暂分离是为了更好地在一起。你知道吗小秋?” 其实老管家的意思用非常有名的一句词就能概括,那就是: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李荻秋乖巧地点点头。 李煜遥望着远方,目光所望的地方是都城汴梁,他在挂念着妻子,满怀忧伤与思念,吟道: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将来会如何?李煜茫然。 这就是:前路漫漫,往事悠悠,思绪纷纷,俗务扰扰。 (三十六) 生别离  爱情是一个人世间最让人神往圣洁高尚的精神追求,而两个字换一下位置就有些不大对头,情爱,这个词就不同爱情这个词来的让人感觉圣洁,似乎总有些猥琐猥亵偷偷摸摸见不得人透不了光让人想入非非的意思。 江湖有情色,江湖也有爱情。 生别离,离人泪,泪光斑驳人心碎。人心碎,永相随,世间唯情惹人醉。 是情让我们体味人生,是爱让我们学会长大。 现在的青年人谈恋爱都有手机相互联系约会的地点时间,保密性相当的好。而在当年,情人之间的约会往往是四邻皆知,那经典的布谷鸟声一响起,周围人就知道肯定是男孩子来找女孩子了,老人们会会心一笑,沉湎于自己当年的青涩时光。而女孩子的父母就会咬牙切齿地埋怨道,哪家的臭小子又来勾引自家的女儿。 在公元978年,小虎约李荻秋出去,才不会没水平学布谷鸟声或是蛤蟆叫声,虽然他是高手他也不会给李荻秋施展传音入秘,他是高手,李荻秋不是啊,所以他发出的传音入秘的频率信号李荻秋接收不到啊。所以他们的约会暗号比较起旁人来更有情调一些。 每当小虎坐在李府后山大树上拿着树叶吹起一首婉转的曲子,李荻秋就知道是小虎来找他了。 在小虎没吹响那首熟悉的曲子时,李荻秋正在房中和丫鬟一起收拾着即将要离开小镇的行囊,准备着简单的几件日常要穿的衣物和一些散碎的东西。在那些衣物当中有一个小小的包裹,里面是件小孩子穿的小袄,黄色的缎面,廖婆婆告诉她,那是她小时候穿的衣服,是娘一针一线绣出来的。还有她胸前戴的那块青玉,廖婆婆告诉她那是父亲留给她的东西。每当思念父母亲了,她就会翻出来抚摸着,想象着,祈祷着。 好不容易来了叔叔,却不得不和小虎分离,想到小虎,李荻秋整个心就乱了,纠结在一起,凝结成团,堵得慌,横亘在胸口,一揪一揪的疼,疼痛间双眼不觉之间就雾蒙蒙了。 当丫鬟说道:“小姐,东西都收拾好了,您还有什么吩咐?”李荻秋眼中的雾不自觉的孕育成泪滚落在地。 丫鬟看到小姐这副样子,忙问道:“小姐,您怎么啦?哪里不舒服吗?” 李荻秋摇摇头。说道:“没什么,只是想到离开这里,心里不舍而已。” 正说话间,小虎的哨声响起依旧是那么婉转动听,但不知怎的,今天的哨声在李荻秋听来却倍感亲切,但又凄凉。亲切是小虎终于来找她了,而她也正在思念着小虎。凄凉也许是心境的缘故。 人的情感是很奇怪的,总会被很多的外界事务所影响,不然也不会有物是人非事事休,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这样的情绪了。其实心境凄凉的又何止李荻秋一人,小虎亦然。他想见小秋,又怕见。佛家有云:人世间的痛苦就有着生别离。 李荻秋赶忙从后院的小门偷偷跑了出去,小虎早已等不急得匆匆迎了上来,揽着李荻秋的腰提气纵身几个起落就来到后山上那棵最大的树下,树下有一块突起的大石块,这里也是俩人经常幽会的地方。 李荻秋看着小虎的眼睛说:“小虎哥哥,我要走了。” 小虎佯装不知的问道:“要去哪里?” 李荻秋说道:“我也不知,管家爷爷没说。” 小虎问道:“要去多久呢?” 李荻秋说道:“我也不知,可能再也不会回来了。” 顿了顿,李荻秋说道:“小虎哥哥,我怕。” 小虎问道:“怕什么呢?丫头。” 李荻秋说道:“怕再也见不到你了啊,小虎哥哥,你不怕吗?难道你不愿再看到秋儿了吗?你不再喜欢秋儿了吗?” 小虎紧紧地搂着李荻秋,说道:“我的傻丫头,我怎么会不怕呢?我怎么会不再想你呢?我怎么能不喜欢你呢?你永远不要质疑我对你的真心。你是我的秋儿,我永远都要保护你的,我不要你受到伤害,你是我一想起来就会心疼的丫头。但我知道你要离开自然会有你要离开的理由和原因。” 李荻秋泪眼婆娑地说道:“小虎哥哥,我不想离开你。可管家爷爷说了,如果不离开的话,叔叔就会有危险,会有仇人来找他麻烦。怎么办?我有了叔叔却要离开你,[奇+书+网]我多么希望我所爱的所有人大家都能生活在一起,永远没有分离。” 小虎说道:“小秋,你看着我的眼睛,我要告诉你的是,我,小虎,这辈子最爱的女人,就是你,一个叫李荻秋的傻丫头。” 李荻秋破涕为笑,娇嗔的捶捶小虎的胸口,说道:“人家哪里傻了嘛。” 小虎双手握着李荻秋的手,把李荻秋的两只手圈在自己两只手里,眼神暖暖的说道:“就是傻丫头,像那只傻猫,我的傻丫头。” 李荻秋的双手被小虎紧握着,她抗议的跺跺脚,娇声道:“我和柚子皮哪里像了嘛,小虎哥哥最讨厌。” 小虎道:“小秋你知道吗?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吗?” 李荻秋在他怀中点点头。 小虎说道:“那是一个雨天,当我第一次看到你抱着柚子皮站在雨中的时候,你无助的眼神灼痛了我,我就在心里说了,就是这个女孩,就是这个女孩是我想要的,我要用一生去保护她。” 听到这里,李荻秋禁不住又要泫然欲泣。将头轻轻窝在小虎怀里,听着小虎心跳,泪水肆意流落。 一个女孩子只有从心里深深的依赖这个人了才会在他的面前撒娇耍赖大笑流泪。 小虎一手揽住李荻秋的腰,一只手轻轻地抚摸李荻秋的长发。他不禁想到:将来自己做的事情真的不会伤害到怀里的这个女孩吗?只有在心里暗暗说道:小秋,不管将来如何,但你要知道我是爱你的。老天,就让这一刻无限延长,不要将来吧。 甩甩头,低声对李荻秋说道:“小秋不要哭,再哭,小虎哥哥也要哭了。再哭,你的眼睛就更像你的那只傻猫了。” 李荻秋从小虎怀里抬起头,小虎用手抹去李荻秋脸上的泪,不知怎的,自己的心里酸酸的,眼角也不知怎的湿润起来。这样单薄,瘦削,单纯,可爱,大眼睛,楚楚可怜如带雨梨花的女孩子,总能牵动他心里最深处的那根弦。 踮起脚尖,李荻秋唇亲吻在小虎的唇上。 啊呀,李荻秋呀李荻秋,快哉大惊小怪的喊道,女孩子要矜持些,怎么能随随便便的乱亲男孩子呢?真是的,那多让人难为情呢。 俩人唇唇良久,久到快哉禁不住脸红。 小虎说道:“小秋,愿不愿意飞呢?” 大家不要想歪啊,那时候的人是很单纯的。 还未等李荻秋回答,小虎拦住李荻秋的腰,一个跺脚,借力使力,一跃而起,跃到一根树枝上。 李荻秋惊呼。 小虎说:“让我们再高些。”又是一个起跃。 这时候李荻秋和小虎也站在树上最高处,目光越过小镇眺望远方,远方的天那么明朗蔚蓝,白云如丝如缕,耳旁有风吹过,黑发扬起。 小虎问道:“冷吗?” 李荻秋摇摇头又点点头,小虎脱下自己的衣服裹住李荻秋。 李荻秋说道:“小虎哥哥,我们把名字刻在那里好不好?”指着树的最高处。 小虎答道:“好,我们刻。” 李荻秋问道:“小虎哥哥,等事情安定下来,你会来找我吗?” 小虎肯定地说:“我会的。” 李荻秋问道:“一定?” 小虎答道:“一定。” 李荻秋问道:“小虎哥哥,你会娶我吗?” 小虎肯定地说:“我会的。” 李荻秋问道:“一定?” 小虎答道:“一定。” 李荻秋问道:“小虎哥哥,你会每天想我吗?” 小虎肯定地说:“我会的。” 李荻秋问道:“一定?” 小虎答道:“一定。” 李荻秋问道:“小虎哥哥,等以后你会带我飞到这里看我们刻的名字吗?” 小虎肯定地说:“我会的。” 李荻秋问道:“一定?” 小虎答道:“一定。” 镜头渐行渐远,镜头里小虎揽住李荻秋的腰,李荻秋将头轻靠在小虎肩头,镜头外还隐隐约约听到李荻秋不停的问,“小虎哥哥...”,小虎肯定的回答。 相爱容易,相忘难。但让相爱的两人分离更难。 (三十七) 暴雨来  这个世界上果然没有不透风的墙,李煜未死的风言风语还是传到了赵光义的耳中,赵光义大怒自是不待言,从他当时一掌劈裂龙头靠椅就能得知。 这一日刘公公还在御书房伺候主子赵光义,赵光义无论如何来说也还算是个比较称职的皇上,也是个很有职业道德的皇上。他虽然好女色,但也是在处理完公务之后精神追求。他虽然暴烈,但作为一个掌控人生杀予夺大全的一国之君来说是要有杀气的,否则镇不住人的。他虽然喜怒不现于色,这样才能凸显出高深莫测来,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那就是酷。 所以我们任何一个人也无权去评判别人所做的事情是对还是错,因为所站得角度不同,思考问题的方式也就不同,赵光义错了吗?李煜错了吗?抑或是快哉错了?都没有错,这里的无论是李煜也好还是赵光义也罢,他们只不过是快哉借历史人物所杜撰出来的人物形象而已,他们的形象塑造并非出于他们的本意,是迫于快哉的一厢情愿,被逼无奈的出现。也许现实中的李煜与赵光义并不是这样的,一切都是我快哉的假想。 赵光义终于发怒了,他的怒火理所当然,是在情理之中的,如果你是皇上,如果你是赵光义,如果你站在赵光义的角度去思考问题时,你也会发怒的。作为一个皇上,他工作量也挺大的,权衡各方利弊,平衡各种势力,财政,宗教,军队,政治,文化......种种问题摆在面前,假如你是皇上,你会怎么做? 皇上也要宏观调控。 仍是那句话,我们不要简单地看待任何事实,说哪个是对的,说那个是错的,其实对于错之间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分界点,也许现实就是如此,存在即是合理,这就是生活教给我们的。无怪乎,郑板桥也会发出这样的感叹:难得糊涂。有时候想认真的做人做事太难了,你会饱受打击,碰一鼻子灰,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热脸贴上人家的冷屁股,头撞南墙头破血流。尽管如此,那就活得认真点,无需他人的肯定,自己要肯定自己就可以了,守着自己内心小小的快乐,让这些快乐一遍遍的温暖自己。 皇上一怒那自是如同雷霆千军,关于这一点刘公公是深知的,作为内臣他见过不少次。坐在高高的朝堂之上,赵光义是掌握军国大权的皇上,他的一切要让臣子们觉得皇上是高不可攀高山仰止的,所以他从不轻易现露出自己的情感,表达自己的好恶这样可以体现出皇上的威严。但皇上也是人,他有情感和好恶,所以刘公公知道赵光义在私底下因为朝政,因为种种压力,弄坏过不少的桌椅板凳,家具摆设,因为他需要发泄,为自己宣泄压力找个渠道。 然而这次,赵光义再接到一封密奏之后,表情出奇的凝肃,凝肃到了接近冰点,目光冰冷像天边的寒星,眼睛里的寒光可以冻伤万生万物,作为开国大将的赵光义来说虽然是他的兄长坐上皇帝的宝座,但他丝毫没有减轻对这个座位的向往,终于当他坐了上来之后,他深知来之不易的艰辛,所以他更珍惜,原本就功夫高强的他,原本出身绿林的他,原本出入黑社会的他,于是培养了大批的杀手,网络了江湖上各类高手。在他的人才库里,高手云集,群英荟萃。 武林中人才济济高手如云,但也鱼目混杂滥竽充数。原其何也?武林大了,什么鸟都有。那作为统治者,或者说,作为挑选人才的一方来说,应该选择那些实用性强,性价比相对来说更合理的。怎么说呢?就是花最少的钱选择更实用的人才,一份谁都可以做的事情,与其花大价钱请高材生还不如用高中生,用较小的付出换取较大的利益,这种思想对于企业管理者来说更是如此。只要是掌权者也要如此。 看过密函的他,怒了,森然,如同呲着白牙的狼,不怒则罢,一怒冲天。墨守则罢,一出必中。招招逼人死地,刀刀见血封喉。这是他做人的信条。 老刘感到背后袭来的寒意,让他从头到脚凉彻心底。但他不敢抬头,垂手侍立,心中忐忑,不知这回又是所为何事。在这种时候他知道最好的办法就是默不作声悄然等待。 赵光义开口道:“刘公公。” 老刘道:“奴才在。” 又是良久的不开口,这沉默令人窒息,犹如水草紧紧缠住老刘的脖颈,甚至心脏。他噤声,连呼吸都不敢大声,怕成为皇上怒火爆发的临界点,只是他不知皇上为什么会这么生气,仔细回想着近日来所发生的一切,皇上交代的事他总是竭尽全力尽善尽美的全力以赴的,果真如此吗?老刘扪心自问,他觉得自己是这样的,吃皇家的饭,虽然是铁饭碗,甚至是镶了金的铁饭碗,但谁知道他在皇上跟前吃饭,那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赵光义开口道:“刘公公,朕待你怎样?” 老刘道:“皇恩浩荡。” 赵光义说道:“朕一向视你为心腹,许多大事都是交待你去,难道你就是这样替寡人办事的吗?” 老刘禁不住双膝一软,跪落在地。叩头道:“皇上,奴才对您的忠心苍天可见,那是丝毫没有懈怠的。” 赵光义道:“当真?” 老刘声音发抖:“皇上明鉴。” 又是一阵沉默,赵光义喉头动了几动,但还是未再开口。 一挥手,说道:“宣枢密使胡大人。” 老刘躬身告退,口中道:“遵旨。” 少顷,老刘躬身回复:“皇上,胡大人到。” 赵光义早已回复那副不言与色的表情,沉声开口道:“宣。” 一进入屋中的胡大人,作为老江湖的他立即嗅到一丝不寻常的气息,跪倒,叩首道:“卑职叩见皇上。” 赵光义开口道:“你我君臣开门见山,朕一向珍惜爱卿,今日交代爱卿去帮朕完成一件大事,不知爱卿意下如何?” 胡大人开口道:“为皇上办实事奴才的荣幸,皇上尽管吩咐奴才,奴才尽心尽力完成。” 赵光义这才开口道:“爱卿平身,赐座。” 胡大人道:“谢皇上。” 胡大人原名胡不笑,原也是江湖儿女,被赵光义收复麾下。此时,胡不笑心中不禁猜疑道:只不知皇上急召我所为何事?难道要动手了吗?心中一凛,一阵寒气。 方自在这里猜测,那赵光义开口道:“召爱卿前来是要爱卿做一件事,你可知朕日夜所忧何事?” 胡大人道:“恕臣愚钝,请皇上明示。” 赵光义说:“那南唐旧部始终蠢蠢欲动,使朕不得安卧,现在江湖上又出现这样一股势力,气焰嚣张,若不及早打击,恐日久生变。” 胡不笑心中一阵乱跳。 赵光义又说道:“今日朕赐你密旨一道,率朕皇家禁军轻骑一千,大内高手若干,围剿......”赵光义回首一挥,手指直指身后地图的某一点。 胡不笑仔细一看,心中更是一阵发紧,强按心中的百感杂陈,单膝跪地抱拳道:“微臣遵命。” 小镇终于迎来了那一场大雨,而且是场暴雨,要人命的暴雨。这场雨来势极其凶猛。瞬时,地面上已经积起深深的积水来,直没脚踝。这场雨下的是酣畅淋漓极其痛快,据富二先生事后回忆,那场雨下的是极其痛快,那场架打的也是极其痛快。只是,每当富二先生回忆到这里,总会伴随着一声长叹,没有别的。他只是在惋惜,惋惜自己没有参与进去,尽管他极想参与,只奈何这场浑水趟不得,干系重大。浑水趟不得,那雨水总趟得。 在这样漫漫一场大雨来势汹汹时,同样来势汹汹的是一群黑衣人,说是一群不太恰当,应该是黑压压一片。这些人一来就将不大的小镇围个水泄不通,马蹄扬起的水雾远比天上下的雨更大,这些人无一例外全身黑衣,头戴斗笠。为首一人身穿软甲头戴斗笠,径直骑马来到富二门前,富二此时正坐在门里的板凳上正襟危坐看着一卷书册,那人见他也不搭话,他见那人也不搭理。 来人径直坐在他的对面,良久,那人终于开口:“先生所看何书?” 富二怪眼一翻道:“黄色小说,盗版。客官可有兴趣?” 来人说道:“先生好雅兴。” 富二道:“山野村夫,无一解闷,消遣罢了,不像客官。” 来人望着门外道:“门外好大雨,先生最好不要去淋雨,会受风寒。” 富二道:“这个自然,虽然富二很想淋雨,好久没洗澡了。” 来人道:“先生在抱怨?” 富二道:“平头老百姓有口饭吃就已满足不敢有何妄想。” 来人道:“先生如此识大体就好,否则我等很不好做人。” 富二道:“不好做人,那就甘心做一条走狗?” 来人道:“先生不该这样说,各为其主罢了,我等也是无奈,走到哪也就为一口饭吃。情非得已罢了。” 富二冷哼一声,不再开口。 两人皆是默默地看着门外的大雨。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胡不笑,胡大人。奉皇上之命前来围剿南唐旧部。 门外雨大,喊杀声也大。 其实早在这些人来到此处,李府一干人就早已得知,其实就早在这些人未到之时,李府一干人也早已得知。他们没有逃走,也不能逃走,他们要拖延时间,为李煜安全转移争取更多机会,转移朝廷的视线,分散其注意力。更何况,东躲西藏的日子他们已经受够了,总之在他们的宿命里会有那样一战,那就挺起胸膛去迎接他的到来,而非一退再退。 此时的南唐旧部斗志是昂扬的,大雨里一场绝杀在所难免。 刀,扬起,一片雨雾。刀,落下,一片血雾。雨雾血雾混成一片,淌在地上,那就是血流成河。 据富二先生回忆,斗争是艰苦卓绝的,喊杀阵阵,昏天黑地,南唐旧部个个英勇非凡,然而,好汉双拳难敌四手,来这不仅人数众多,质量也较之前更为精良。精良步兵一千,大内高手若干,而南唐旧部却只有区区几百人众,势不均力不敌,这样只有一个结局,不是坐着生而是站着死。 杨瞎子站着死了,江湖大算的布招子早已被鲜血浸湿,原本就已盲的双眼插着若干支箭簇,胸前亦然。 乞丐苏也是站着死了,白色的麂皮袋子镖已然打尽,那支竹棒子由之前的碧绿盎然被血浸染成陈紫色。 老管家是最后死的,但毫无疑问他也是站着死的,老人家须发皆张,双目暴睁,死之前,那毫无疑问的是经过一场恶斗的,一身灰衣长袍已是鲜血斑斑,左手手持对手若干兵器,右手亦然。胸前一片插着若干箭簇。 但南唐旧部个个都是好汉,尽管死伤殆尽,朝廷来人也未见占了多少便宜,一千轻骑兵只剩下零星百余名,大内高手也死伤无数。 当胡不笑胡大人问到南唐旧部的情况时,尤其仔细。 尤其当问到老管家时,胡不笑问道:“方前辈有无留下什么话?” 下属回道:“有,只说了一句。” 胡不笑忙追问:“是什么?” 下属道:“老三保重。” 富二惊奇地发现,胡不笑听到这句话竟然哭了,别人没看见富二看见了。当然男人宁愿流血也不流泪,可富二分明看到胡不笑的眼中滚落下晶莹的泪珠,面上分明一片凄然之色。然而就只在那一瞬间,又恢复了常态。 富二没有哭,但是当那些人撤离,富二趟着血与雨捡起杨瞎子的布招子,乞丐苏的麂皮袋子,酒葫芦,还有那支竹棒子,老管家的围棋子时,把这些东西一一整理好,放在富二酒馆的桌子上时,富二哭了,哭得极其放肆,如同门外的雨一样酣畅淋漓。也许在这个只剩下他一人的小镇上没有人会笑他的缘故,所以才会这么肆无忌惮地哭,痛哭出声。很久了,很久了,他从未这样哭过,这关乎男人的自尊,但面对这样一个空荡荡的镇子他哭了。很久了,很久了,久到事隔多年,每当想起或是提起当年那一战,在富二眼角依然会湿润。 人都是有情感的,英雄惜英雄,只是他依然想不透,为什么胡不笑也会哭?他以为像他那种人是不会哭的,事隔多年以后,富二终于想通了,原来胡不笑是他...... 这就叫:几番轮回苦,一朝生死梦,滚滚红尘里,谁是清醒人? (三十八) 相见不欢一  相见欢,自欢颜,满腔相思终如愿。 相见欢,却无言,千言万语倾诉难。 相见欢,泪涟涟,却道晓风杨柳岸。 相见是欢乐的,但有时相见却不如怀念。相见并不都是欢,相见也有不欢。 人生有时候往往是无奈的,我们往往期待很多美好的结局,月团中秋,月圆人圆,那是最好的期望,但月圆了,人却不见得团圆。 这一篇故事快哉是隔了好久也不愿下笔的,因为写了这篇故事,我们的这个故事也到了尾声,而这个尾声也是快哉心情该告一个段落的时候了,那就是是我的江湖情结。注定是个不欢而散的结局,相见却不欢。 老管家,杨瞎子,乞丐苏,李府人,江南旧部,若干人等,一干英雄,终于写完了他们人生中最浓墨重彩的一笔,而这样的一个谢幕,是悲情的。但悲情中却不失豪迈,这就是英雄的结局,是英雄就是站着死,不是坐着生。是英雄就是马革裹尸,而不是醉卧美人怀。他们是死了,但他们是得偿所愿,悲壮的离去。 那现在就跟着快哉的笔锋一转,去看看李荻秋和她的叔叔李煜他们的境况又是如何? 就在小镇一战之前,李荻秋和李煜就已经离开小镇,在老管家的安排之下李荻秋和李煜提前离开了小镇,也许老管家在这之前早已预料到,或者说已经打算战死沙场。原先的计划是李煜先走,然后李荻秋再走,这样一来目标很小不会引人注目,他们会一路向北,途中会经过飘云寺,这个地方虽然叫飘云寺,但却没有一座寺庙,而是一个比小镇还要小的小镇,在这有安排接应他们的人,这些人是比他们先行一步宋统领的人。所以会在此处作短暂的停留,据老管家安排,当李煜离开小镇日夜兼程的话两天之内就会到达这个据小镇800余里叫飘云寺的小小镇,在此处稍事休息与调整,停留一夜,以便配备供给,调换马匹。 第二日一早,李煜一行走了之后,晌午时间李荻秋一行人才会到达,同样,也是在此处休息一晚,调整一下,次日再上路,也就是说,李煜与李荻秋他们中间隔着半天的路程,这样的距离不远不近,一旦出现麻烦可以相互驶援,又可以减小目标。 李煜他们出小镇,行驶过一段时间,天色将近傍晚。也许是一路的颠簸,也许是李煜身体还没复原,也许李煜天生锦衣玉食不适应长途奔波,也许残存在李煜体内的毒发作了,突然就发病了,全身抽搐不止,手脚痉挛。 李煜满面甚至全身流着冷汗,一片痛苦之色,剧烈的一阵阵抽搐让他痛苦出声:“啊,啊,啊,好痛......” 倒不是李煜娇气,要知道这牵机之毒是极其厉害的,它会牵动人身上的皮肤,导致骨骼变形折断,所以只要中了牵机之毒,临死之前的人都痛苦的反而盼望着尽快死去,这是一种对身体的极度折磨,而中了此毒的人,死状也极其恐怖,全身蜷缩成一团,成球状。 廖婆婆是和李煜同行的,这样安排就是为了方便照顾李煜,廖婆婆焦急地说:“老爷,你再忍忍,我们找一处稍微平坦的地方,老身方好施为。” 李煜坐的是一辆双马并辔的马车,车上并不宽敞,仅容两人半卧,廖婆婆也坐在马车上,李煜半卧在马车上面上留着冷汗,廖婆婆用蘸了清水的白巾一点点搽拭着,试图减轻李煜的痛苦。 李煜道:“大姑,我是不是快要死了?啊,大姑。” 廖婆婆安慰道:“老爷千万不要这么说,老爷会平安的,难道老爷不相信老身的医术吗?” 李煜道:“大姑,我好难受,我好痛,怎么这么痛啊?比之前几次发作还要痛啊,我想我坚持不下去了。” 廖婆婆想在安慰着一个可怜的孩子一样,轻轻拍着李煜的肩,说道:“不要担心,不要怕,有大姑在,会没事的。这是最后一次反复,是在体内残存的毒发作了,不要紧,只要坚持一会,只要熬过去,一切都会好了,一切都会好的,以后啊,就不会再发作了。” 李煜道:“啊,好痛,我怕是坚持不了了,大姑,我不行。” 廖婆婆道:“你行的,你一定行的,那么的苦你都忍受下来了,怎么马上我们就要到了你却坚持不了了呢?想想我们南唐的弟兄,想想我们南唐的子民,对了,还有你妻子,你的阿英啊,为了这些人也要坚持下去啊。” 李煜道:“是我不好连累了大家,不值得为我,是我不好啊。” 廖婆婆道:“不,南唐后人希望你活下去,这是我们无怨无悔的选择,这不是连累,知道吗?这不是连累。你想想阿英,她在等你,早晚我们也会救她出来的,你们会生活在一起,想寻常夫妻一样白头偕老,过着你不是向往已久的平凡生活吗?” 说着说着,廖婆婆眼角泛出了泪,流泪是为了眼前的这个可怜人,也是为了那些南唐的弟兄,还有很多很多很多,多少年的心酸苦楚,多少年的忍辱负重,多少年的残喘于世,人活着真累啊,太累了。 我们活着,在这个世上,总要担负着各种的职责,承担着各种责任,承受着各种压力,然而就是这些职责,责任,压力,压得我们苦不堪言疲于奔命,然而如果没有了这些那我们生存的意义又是什么呢? 也许南唐旧部之所以这么义无反顾,也是为自己苟延残喘找一个精神上的目标与追求,这个目标与追求就是李煜,就是让李煜活下去,让李氏血脉得以传承,这是他们无怨无悔的选择。 想到此处,廖婆婆双眼湿润,此时,那些留在小镇的人们又是如何呢?是死还是活?老管家他们能安全撤离吗?廖婆婆不知,和这些人一起生活几十年,即使没有血缘关系,但在他们看来已是如一家人一样血脉相连,变成了亲情,任何一个人的离去,在彼此的心中那都是一种痛。廖婆婆觉得心里好痛,她不敢再想下去,只得不停安慰枕在自己腿上的李煜。 李煜面上青筋暴起,不停抽搐,他知道他此时正忍受着极大的痛苦,非常人能忍受的痛苦。李煜听到廖婆婆提到了阿英,提到了他久已向往的生活,眼前似乎浮现出阿英那清丽的面庞,秀美的笑容,他不禁微笑,口中喃喃道:“阿英,阿英,我们会在一起的,我们大家不会死的,我们到时生活在一起,还有秋儿,你还没见过秋儿呢,那是你的侄女,那是个可爱的女孩,像极了大哥,但那双眼睛清澈无邪的如你一样。” 李煜这里的喃喃自语,却让廖婆婆眼中的泪花成珠。捋着李煜那被汗水濡湿的头发,这哪里是以前那个高高在上意气风发英气勃勃的皇上啊,就像一个无助的孩子一样,但双鬓隐约可见的白发已看出这个人承受过多少的心理折磨与人生的大起大落,廖婆婆心中充满了怜悯。 她探出身去吩咐道:“唐统领走到平坦的地方停一下,主人发病了。” 唐统领双手抱拳,口中道:“好的,大姑,主人还好吧?” 廖婆婆道:“没事,这是残存的毒在颠簸下又发作了,我有把握医治,你们放心。” 他们现在所行驶的是一段山路,十分的崎岖险峻,沿途却没有一处适合停留的地方,为了减轻李煜颠簸的痛苦,只得放慢了前进的速度,众人骑着马,骑不了马的时候就牵着马步行,这条路堪堪只容一辆马车前行,唐统领一手牵着马一手用袖子搽着脸上不断留下的汗水,日近中秋,离中秋节还有段日子,虽然已不太热了,但正午时分天气还是很热的,秋老虎嘛。唐统领心里十分的焦急,一方面是为了主人的病情,一方面是担心留在小镇的弟兄,还要担心但愿此时不要朝廷的追兵。 然而,越是怕什么就回来什么,这不就在不远处站着十余人,为首的一人全身黑衣黑裤黑巾蒙面,挺拔而立,犹如风中挺立的一把刀,一把寒气逼人的刀。那人只是冷冷的看着他们,若有所思,并不作声,就这样好久,看的唐统领心中发毛,那人久久不动,在他身后的人也久久不动,似是在等待着为首之人的命令。 蓦地,那人一挥手自己却退了开去,只站在远远的一旁观看并不出手,这边唐统领一干人已然开始动手,唐统领深知自己的任务是保护好主人为己任,所以他谨守在马车边,只有当敌人近前时才出手,为的是保存体力,自己所带的那些下属们全力在拼杀,掩护他们撤离,他驾着马车径直超前驶去,当驶过蒙面黑衣人近旁时,那人居然也不避让也不出手,竟然稍微侧身让他们过去了,唐统领心中很是奇怪,眼前的情形容不得他多想,他一抖马缰,马受惊大步狂奔起来。身后自己的下属阻挡着那奇怪黑衣人的下属,喊杀阵阵。 廖婆婆催促道:“唐统领快点,你尽管催马前行,但你不要让马太过颠簸,尽量平稳些,我施展金针缓解老爷的疼痛。” 唐统领口中应到:“大姑放心,这个我晓得,我尽力就是。” 此时的李荻秋他们已然到了飘云寺小镇,用过餐之后,天色已是傍晚,接应他们的人在给马喂料草,李荻秋抱着柚子皮慢步走出客栈,站在不大的院落里,抬首望着天边的流云,从统领口里得知这个地方叫飘云寺,飘云寺多么富有诗意的名字。 “飘云寺,飘云,飘云......”李荻秋口中喃喃自语,想到自己,她不禁想到,自己似乎就是那天边的云,飘云...... 毛统领走出房门站在李荻秋身旁,问道:“小秋小姐在想什么呢?” 李荻秋侧过身子道:“哦,毛大叔,我在看那朵云,想这个地方名字叫飘云寺,挺诗意的一个名字啊。” 毛统领哈哈爽朗一笑:“是啊,这个地方是挺奇怪的不是?叫飘云寺,有飘云却没有寺庙是吗?” 李荻秋抿嘴一笑,很喜欢眼前这个个性爽朗一脸络腮胡的大叔,整天嘻嘻哈哈的,一路上一会唱些山歌,一会又摘些花花草草编成花环递给她玩,似乎在他心里就没有烦恼,天生的乐天派。 李荻秋曾经问过:“毛大叔,你怎么老是这么开心呢?” 毛统领回答的也挺有趣:“为什么不快乐呢?快乐是一天,不快乐也是一天,与其要不快乐的过,那我还不如快乐的过。”说罢又是爽朗的笑。和这样的人相处,即使再阴郁的人也会不由自主的被他所影响,心情变得好起来。这多少也减轻了李荻秋对小虎的思念,对老管家等人的牵挂,对小镇的留恋。 人的性格是互补的,一个多愁善感的人,也许能和多愁善感的人成为知音,但永远不要成为爱人,否则,两个敏感的人相处,不是快乐而是猜疑,这样会很累的。 就在俩人站在院中说笑时,忽闻天空一阵鸽哨,一只鸽子忽忽悠悠地飞落下来,落在毛统领的肩上,毛统领从腰上小袋子里掏出一些黍米粒子喂给鸽子,一边解下鸽子腿上一个小小的竹管。李荻秋好奇地看着毛统领的动作,毛统领从小竹管里倒出一个小纸卷来,展开一看,脸色大变。 马上转身朝手下人大声吩咐道:“大家不要休息了,收拾收拾,我们马上动身。” 又侧头对李荻秋说道:“小秋,你去告诉燕儿他们,不要再耽搁了,收拾收拾,我们马上动身。” 李荻秋诧异道:“毛大叔,出什么事了吗?” 毛统领说道:“你王叔叔送信来,事情有变,我们的赶快动身,你叔叔他们也许有危险,我们赶去驰援,断后的王叔叔他们也会赶来,现在不管怎么样,我们大家要聚集起来,以防不测。” 顿了顿,怕李荻秋担心,有道:“小秋啊,你放心,你叔叔不会有事的,你唐大伯武艺高强,属下身手也个个了得,只要我们赶去帮忙,不会有事的,你放心啊。” 李荻秋抱着柚子皮快步向屋内跑去,廖婆婆的小丫鬟燕儿是与李荻秋同行的,这是出于两个丫头同龄,遇到问题两人也好有个商量,另一方面呢燕儿多少也会些医术便于照顾李荻秋。 就这样李荻秋一行人快马加鞭的一路直朝前路追去,冀望在天黑之前可以追上李煜他们。 究竟小纸条上写了些什么呢?小纸条的确是王统领发来的,上面写着:管家爷战死,主人有危险,提防......,纸条后面的字没有写完,看来是在极其匆忙的情况下写的,看来,王统领一行人也许已遭不测,毛统领这样想到。 的确,王统领他们动身不久后就遇到埋伏,临死前对自己的战友发出了自己最后的一个讯息。至于王统领又是怎么知道老管家他们的情况呢?那又是另外一个人告诉他的,那个人理所当然是留在小镇上的富二爷了。 那时富二爷忽然想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小虎呢?似乎在小镇之战还未开始之前,小虎就已经不告而别了,想到小虎近来的种种情形,富二心中一凛,难道小虎他...... (三十九) 相见不欢二  唐统领驾着马车心中满是疑虑,但是现在不允许他有多的时间去思考这其中的缘故。马车中李煜的呻吟声越来越大,越来越痛苦,唐统领知道主人正面临着生死关头,忍受着常人所不能忍受的巨大痛苦。 牵机之毒,毒性剧烈,它是与鹤顶红,鸩毒并列的三种剧毒,几乎无药可解,幸亏廖婆婆祖上是医药大家,当年江湖上颇有盛名,后来因为报恩,随进宫为皇室服务,到了廖婆婆这一代她对解毒的方法研究的更为精深。 然而不管是什么毒,除了医者自己的妙手回春起死回生,更重要的是中毒者自己的毅力与意志,才可以将其根除。这就是:外毒好戒心毒难解,外瘾好解心瘾难除。所以在李煜体内还会残存着牵机毒,而这一点点的心毒是外人难以根除的,主要是靠李煜自己的意志力了。 唐统领的这边犹疑难解,廖婆婆他们却不知,廖婆婆正在为李煜缓解疼痛施展着金针大法,132根金针封住李煜周身132处穴道,在这紧要之处,廖婆婆岂能旁顾?再说唐统领的功夫在江湖上也是数一数二的,关于这一点廖婆婆是深知的。 唐统领回首看看身后并无追兵,想到廖婆婆正在为主人施展金针,害怕过于急速行驶的速度会影响医术的施展,于是慢慢的减速了,这时马车已经来到一个坡度稍缓之处,|Qī+shū+ωǎng|当地人把这儿叫“回首望”的地方。 一面绝仞千尺,一面悬崖千仞,深不可测。万丈深涧,树木苍翠,不知名的山雀呢呢喃喃,这块地方向里有一块几十平米凹陷处,唐统领停下马车,环顾一下此处到可以暂时停留,后面又无追兵,希望廖婆婆尽快能缓解主人的病情,他别无选择。担心主人病情,一停下马车立即揭开窗帘向内探视,不禁倒抽一口气,果然,廖婆婆正凝视金针找穴,而躺在在马车内的主人李煜呈现着一种极其诡异的姿势,全身缩成一团,这就为廖婆婆金针找穴增加了难度,这从廖婆婆凝重的脸色就已经明显看出。 唐统领悄然退出来,跳下马车擦了擦满脸的汗水,盘腿坐在地面上,又思考起来,那个黑衣人究竟是谁?而我们的行踪谁泄漏出去了?难道小镇管家爷他们有什么不测?那毛统领王统领他们又会是怎样呢?千般疑问,百种疑难,萦绕在心间,挥之不去。他手下的弟兄没有一个赶上来,他知道定是在全力阻挡敌人的埋伏,在为他们的安全尽量的拖延着时间,但愿他们多拖延一点时间,至少能让他把主人安全的交到接应的弟兄那里,那他也算不负重托。 然而最害怕的还是来了,那个黑衣人就在他恍惚之间突然就出现了,像影子一样,静静的站在离他二十尺开外的地方,静静的看着他,仍是黑衣黑袍黑巾蒙面,身后站着四五个一看便知是大内高手衣着的属下。 唐统领忽然觉得自己老了,在江湖上闯荡这么多年,久负盛名的唐门当年的二掌门唐颂,竟然忽然觉得自己老了。 每个英雄都有自己当年叱咤风云的荣光岁月,然而随着年华老去英雄暮年,当年的荣光已不复存在,只残存在曾经的记忆里。都说美人怕迟暮,其实英雄也怕迟暮,年华老去是无可奈何的事,不管当年你是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是翩翩浊世佳公子,还是一统江湖一呼百拥众星拱月的武林豪杰汉,到了老年就变得期期艾艾反应迟钝双眼流露出那种茫然无措的茫茫然,唐统领此时的心境就是这样。 一个人最怕的就是还未行动自己就打退堂鼓认为自己不行,那高手出招也是如此,还未出手忽然觉得自己在心理上并没有取胜的把握,唐统领就觉得自己今天必定会死在此处,前无接应,后无援手,而且自己身上还担负着重大的责任,面临这么重大的心理包袱又怎能轻装上阵与敌一战? 唐统领唐颂缓缓地站起来,开口沉声道:“兄台很奇怪。” 那人以比他还低沉的声音问道:“何解?” 唐统领道:“你我为敌对,为什么不出手?” 那人沉默了一会道:“但就你我之间并无深仇大恨,况且你没有做好准备,所以我并不想出手。” 唐统领道:“还是各为其主逼不得已是吗?” 那人默然。 唐统领问道:“我的弟兄呢?” 那人默然。 唐统领惨然一笑:“其实你不说,我也应该明白他们是好汉,不辱使命的好汉。” 那人说道:“关于这点我赞同,是的,的确是好汉。” 唐统领仰天长啸一声,忽然他笑了,笑了不是因为开心快乐,但也不是绝对的不开心快乐,是因为他看见天空有一个东西,这个东西就是毛统领的鸽子,鸽子在天上飞,那就意味着毛统领他们离此不远了,他估摸着自己与对手一战胜算能有几分,以现在的状况,他必须拖延到毛统领赶上来,想到这里他似乎觉得又有几分胜算。 是啊,一个人在心理上不再畏惧对手的话,即使胜算很小,但小比没有好。那人似乎对唐统领态度的转变有些诧异。 唐统领说:“你出招吧。” 那人说:“你准备好了?” 唐说:“你我并无第二个选择是吗?” 那人默然,退后,一挥手,在他身后站着的几个下属迈步走上前来。 唐统领道:“你不与我打?” 那人不语。 唐统领忽然哈哈一笑道:“好,带我收拾了眼前的再与你打。” 话还未完忽地出手,右手灰袍大袖一卷抽出背在左肩的大刀来,口中喝道:“看招。”右手旋即一刀挥出,到在空中划出一个完美的半圆劈在其向为首的瘦猴颈部,那瘦猴也是机警,猛缩脑袋,刀堪堪的贴着头皮飞过。 说起来唐统领唐颂本是四川唐门中的二掌门,四川唐门,看过武侠小说的人都会有印象,那是一个专门研究毒药暗器的江湖门派,那唐颂如果会毒药暗器倒也不奇怪,然而唐颂并不会毒药暗器,他总认为一个男人使毒药暗器不光明磊落,显得不够大气侠义,不够男人。所以他就研究刀法。这样看来,唐颂也是个极其有趣的人,也许在他年轻的时候也会有无数女人为他痴迷,也许有可能的话快哉也愿意在以后的作品中以他为主角写个小说,但在这里,唐颂只是个暮年英雄,只是我们这部小说中的一个配角。对不起,快哉也许不该这么说。 每一个人都是主角,自己的主角,每一个人都是一部传奇,自己的传奇。但是,当人们出现在别人的故事里或者不得不出现在别人的故事里,那就只能做人家的配角,出现的场景不同,他的身份也就不同,那我们的身份就出现了两种情况:自己的主角,他人的配角。扮演好自己在不同场景里的角色,那你就是一个很成功的角色。永远不要妄想做他人的主角,妄想主宰他人的意志,那样的话就既做不好自己应当做的也做不好自己必须做的,那结局就只有一个那就是失败。 瘦猴是运气好反应机警,要知道唐颂这一刀那也是尽全力的,因为他知道今日之事并不能善了,所以刀刀逼人死地,招招皆是狠招。但是站在他身后的老兄就不如他运气好反应机警,虽然唐颂这一刀的挥出,距他有不小的距离,但刀锋刀气已划开他的胸前衣襟,伤着了里面的皮肉,虽不致命,但也皮肉划伤淌出鲜血来。被划伤的人自是不愿意,哇哇一声乱叫,冲了上来,此人使一十字,这十字追魂棍短小精悍轻巧易带,拿在手里,打出的招式可以变化多端,对外可以进攻,对内可以防护。 受伤的人原名徐无敌,在他手上驾鹤西去的人也不少,江湖上也是赫赫有名的人物,手底下的功夫自是不弱,徐无敌名为无敌倒也不虚此名,他冲了上来出手便是凌厉异常,这十字追魂棍可以找穴点穴,漫天飞舞的皆是这棍影,霎时笼罩了唐统领周身四十二处大穴,好个唐统领,临危不惧,将那大刀舞的是水泼不进针插不入。左手将真气汇聚虚虚拍出一掌,却并不是拍向徐无敌,而是之前的瘦猴,瘦猴万万没想到唐统领还可以心有旁骛,一招打俩人,果真是老江湖。侧身避过,但那掌风也刮得脸生生的痛,比被人打耳光痛多了,忽觉耳朵一凉,抬手抹去,一手鲜血,原来耳朵被人削去了半拉,恼怒异常的瘦猴撒手就是一串连梭镖,唐统领抬脚将第一枚踢飞,头一低避开第二枚,侧转身子凌空飞起,身子在空中平平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右脚一踢将那第三枚梭镖踢了回去直冲瘦猴门面,瘦猴躲避不及刚待侧身已经打在左肩,那瘦猴接连吃了两个哑巴亏,抬手又是一串梭镖,这瘦猴这次不敢托大,这串梭镖尽是朝着唐统领面部打来。那里徐无敌也是一招十字追魂棍,攻了上来,唐统领一方面要应付十字追魂棍,一方面要躲避瘦猴的梭镖,高手过招就是如此,若论单打独斗这两人未必是唐统领对手,然而两人若是配合默契,唐统领应付艰难,加上唐统领一路的风餐露宿,疲于奔命,六十余岁的人了,就是好汉也双拳难敌四手,抽冷子就中了瘦猴一镖,不偏不倚正中左眼。好个唐统领,眼睛剧痛却不理会,一刀凌厉横扫瘦猴腰部,瘦猴这次的运气就不如刚才的好,整个人应声断为两截。一抬脚,双脚连续蹬出,脚脚蹬在徐无敌胸前,直逼的那徐无敌连连后退,口中连续吐出鲜血,一个踉跄倒在地上,捂着胸口呻吟不止。 唐统领这才收住暴退向后,双眼已经被鲜血糊住,满面尽是鲜血,唐颂用力拔下直插在左眼的梭镖,那镖上还插着一只眼球,唐统领用袖子抹去脸上的血,仰头哈哈大笑,众人皆被他那副神情镇住,收住了扑上来的势子。 唐统领举着那支插着眼球的梭镖,看了半晌,忽然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父之精血,母之骨肉,扔了可惜。” 说罢,经将那眼球含在口中,一仰头硬生生吞下。众人都看得发呆,却也不得不佩服唐统领的勇气与豪气。 马车里的廖婆婆也听到马车外的情形,但眼前的情形容不得她分心,现在正是紧要关头,她只得沉声说到:“唐统领,接住。” 说着便从马车内扔出一物事,唐统领伸手接住,摊开一看,原来是一小瓶。 廖婆婆说:“敷在伤处。” 唐统领依言行事,撕下袍袖草草的包扎一下,满面的血污煞是吓人。 唐统领沉声道:“来啊,你们来啊。” 那些人面面相觑,似被唐统领的气势吓住,竟有些住步不前。 唐统领道:“怎么?怕了?我姓唐的一个人单挑你们三人,你们一起上吧。真他妈的痛快。” 说罢,拔出插在地上的大刀,一个转身,斜斜凌空飞起,大刀直挥向其中一个穿着蓝袍的书生打扮的男子。该书生使一剑,剑长三尺有余,剑与刀相比,不如刀雄浑深厚,但剑是轻盈灵动。书生把剑舞的是如灵蛇出洞,看得出书生是使剑的好手。唐统领似乎是杀的兴起,一出刀似乎就要致人于死地,正因为剑不如刀沉厚雄浑,唐统领使了全力,一刀便将那书生的剑荡了开去,书生忙一剑护胸,却也抵挡不住刀势,逼得连连后退,却不知后背已经抵住了绝壁,唐统领大喝一声:“呀。”手腕子一施力,竟硬生生的将书生的剑砍进书生自己的胸膛里,方才撒手,一退向后。却不知身后早有人暗袭出手,待听到风声为时已晚,那人手中的分水峨嵋刺已刺着唐统领的腰部,唐统领一吃痛,侧身掣肘顶在那人胸前,然后右手将刀挥了出去。可怜唐统领全身是血,衣袍已经被血染红,看得出他已经快支撑不住,支持他的只是他的意志力和他的责任心了,即便是英雄也好汉难敌四手,况且对方无论在人数上还是其他方面占尽了优势,一圈车轮大战,唐统领全身力气近乎虚脱,但他仍不肯倒下,不仅不肯倒下,而且也不肯坐下,他怕,他怕一旦坐下就再也站不起来了,退步靠在马车旁呼呼地喘着粗气,用刀拄在地上支撑着身体,血人也似。 (四十) 相见不欢三 大结局  毛统领看看天色,天边有红色的流云,驾着马车一路前行,终于来到了唐统领他们第一次与黑衣人相遇的地方,毛统领飞身下马,仔细地看了看四周的情形,没错,这里有血迹,也有打斗的痕迹,但是地上却没有一个人,当然指的是死人,只是在旁边的土坡上有几个小小的土丘,土丘上插着兵器,很明显这些兵器显然是土丘人里的。 毛统领走上前仔细地辨认了一下,大大小小共有十八个土丘,这十八个土丘上插的兵器竟然有十来个是他所认识的,这是南唐弟兄的,没错,是的。唯独没有唐大哥的,毛统领心里少许有些安慰,至少主人他们是安全的,他焦灼担忧,但他不能表现出来,因为他是男人,是统领,是身后这些人的主心骨。他只是不明白这些土丘是谁掩埋的?当然不可能是唐统领了,也绝对不会是,情理不通也不符合逻辑啊。那会是谁呢?难道是埋伏着的对手吗?但他们为什么会这样做呢?就算是要掩埋也不会掩埋南唐的弟兄啊?毛统领搔搔脑袋,就算是想破脑袋他也想不出来。但他就是有一个好处,实在是想不通的事情就不去想了。他拿着水囊来到坟前他的属下也跟着走上前来。 这时,李荻秋从马车探出头来问道:“毛叔叔,怎么不走了。” 毛统领扬声道:“小秋啊,没事,你就呆在马车里不要出来。” 李荻秋乖巧的应到:“哦。” 毛统领一行人,毛统领站在最前方高举水囊口中轻声道:“南唐的弟兄们一路走好,你们死得其所,是铮铮铁骨好汉,现在以水代酒,待他时再回来安葬你们。”说罢,将水囊的水缓缓洒在坟前。 此时,无论是毛统领还是毛统领的下属们,均眼角含泪,莫道男儿不流泪,只是未到伤情处。 略略思忖了一下,毛统领转身吩咐道:“看来唐统领遭到埋伏,而且对手功夫不弱,现在我们兵分两路,留下三个弟兄在后照顾小姐他们,剩下的人跟我前去驰援。” 顿了顿,接着说道:“老赵,你们三个负责小姐安全,不要再按原来第一个计划的路线走,你们按照第二个方案行动。记住,在事先约定的地方只停留半天,奇Qīsūu.сom书如果我们没去的话,不要耽搁,马上就走,不要继续等我们。你们听清楚了吗?” 那三人抱拳道:“属下遵命。” 嘱咐好,毛统领走到马车举手揭开车帘,说道:“小秋,现在情况有变,必须另作安排,你们和赵叔叔先走我们随后就来。” 李荻秋道:“怎么了毛大叔?是不是我叔叔遇到了危险?” 毛统领道:“没关系的,不用担心,只是为了安全起见,再说马车走得慢,毛大叔到前面探探路去,你知道吗?” 李荻秋:“唔。”的一声。 毛统领这才一挥手示意众人上马,众人纷纷翻身上马,策马扬鞭而去,马蹄踏过,扬起一阵尘土。 当毛统领赶到唐统领处,他看到的就是之前的那副情景,唐统领像个血人一样,以刀拄地斜倚靠在马车边。但口中仍大声喝叫道:“上来啊,有种的上来啊,我老唐不怕你们......。” 毛统领翻身下马,紧走两步上前扶住唐统领,唐统领看到原来是毛统领,顿时身子一软,口中道:“老毛,你来了,你可来了,那我放心了,放心了......主人发病了在马车里,不过你放心,廖婆婆在用金针帮主人治病,应该无大碍。” 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唐统领接着说道:“小姐呢?我的弟兄呢?” 毛统领双眼含泪拍拍唐统领的臂膀说道:“小姐好,只是弟兄们,管家爷他们......” 毛统领没有把话说下去。 唐统领眼角湿润了:“他们都是好样的,好样的,好样的......” 毛统领说道:“老唐不要多想了,好好休息,剩下的交给我老毛解决,好久没有痛快的打一架了。” 毛统领起身而立,腰挺得很直,一阵山风吹来,众人头发随风飘扬。头发可以飘扬,但心情没有飘扬,有的只是肃杀,肃杀得如同这秋日的山风,凉如水,风凛冽。一声暴喝:“呀。”毛统领挟着这股山风,凛冽的转身打了几个圈,一拍腰间,撤出腰上别的两把铜锤,双锤相击,叮然一响,铮铮然一声,声如霹雳,毛发须张,状似雷神也般。 这中间的过程快哉不想赘述,这是一场极其酣畅淋漓架,一场大架。黑衣人出手了,不管他是出于什么目的,还是有其他的什么迫不得已的理由,总之他也不得不出手,黑衣人的身手不容小觑,这从一个个倒下的南唐兄弟就可以得出结论。 当毛统领也像个血人似的时候,他退后靠在马车旁,抬手看向天边,天边的云好红啊,红得像血,是云还是血,毛统领有些分不清楚了,难道那是南唐弟兄们的血染红的吗?是吗?他还是有些分不清楚了。他觉得好痛,不是身体上的痛,是他的心在痛,不是身体在淌血,是心里在淌血。曾经的那些兄弟的面庞一个个出现在他眼前,或亲切,或肃穆,或细致,或粗旷,或豪爽,或惨烈,或大笑,或怒吼...... 他只能在心里默默地说:“对不起,对不起,我的朋友兄弟,老毛尽力了。对不起,管家爷,毛某人没完成您老人家的嘱托,老毛我有愧啊。”跌坐在地上的唐统领不知何时来到了毛统领身旁,两人相视一笑,是人间最苦涩的笑,两人不约而同伸出手,紧紧相握,两手相握,面上青筋暴起。 两人不约而同一跺脚,暴喝一声:”啊......“紧接着就向前冲去。 ”住手。“忽然听得一个低沉但威严声音喊道。 众人一愣停下手来皆朝发声之处望去。只见一个人歪歪地站在马车的车辕上,那人不是别人,正是李煜,面部还不停抽搐痉挛。其实李煜在马车里听到外面的动静了,只是他发不出声音,动弹不了,他很心痛,为那些为他而死的弟兄们的离去而心痛,不值得啊,他觉得不值得,何苦让那么多的人为他而牺牲呢?他觉得有愧。所以刚刚能动他就阻止了廖婆婆的阻止,执意出来。就让他李煜来面对这一切,而不是在牺牲更多的人了。 “够了,够了,你们不就是想要我李煜的性命吗?你们拿去好了,我会成全你们的。” 搀扶着他的廖婆婆,还有唐统领他们同声叫道:“老爷......” 李煜摆手阻止他们继续说道:“够了,你们不要拦我,让我把话说完。我真受够了,我不要那种苟且偷生的生活,那么多的人为我而牺牲,不值得。就算我们逃,但是我又能逃到哪里去呢?难道还要一辈子过那种东躲西藏的日子吗?像老鼠那样,我李煜不屑。我李煜一辈子没有做过一件轰轰烈烈的事,那就让我做一件轰轰烈烈的吧。” 说着,又回头对廖婆婆说道:“扶我下去。” 廖婆婆开口道:“老爷,你......” 李煜加大声量道:“扶我下去。” 廖婆婆只得依言行事。 下到地面,李煜随即挥手阻止了廖婆婆的搀扶,蹒跚着缓步走着,口中还说道:“我自己的事情我做主,就是死,我也要自己做主,让我和你们去汴梁去受赵光义的羞辱吗?不,不,不不不,你们看这里多美,还有那天边的云,多美,多美......” 说着说着,声音渐渐低沉下去,犹如自言自语。 人生愁恨何能免?销魂独我情何限!故国梦重归,觉来双泪垂。高楼谁与上?长记秋晴望。往事已成空,还如一梦中。 在众人无知无觉间已来到深渊旁,高声喊道:“阿英,我们来世再为夫妻。”说罢,纵身一跃,越向深涧。 “不要。”众人惊呼,几乎是在第一时间,离李煜最近的廖婆婆也纵身跳了下去试图拉李煜上来。廖婆婆的武功不高,但她的医术一流,轻功很高。当李煜纵身跳下时,她似乎连思考都没有本能的反应,然而失算了。待众人奔过去向下探视时,哪里还有两人的身影。 “不要,叔叔。”一个娇小穿着白色衣裙的女孩子也扑过去,所幸的是旁边的人及时地抓住了女孩的臂膀,这个女孩不是别人正是李荻秋,当李荻秋,老赵几人赶到时看到的就是李煜纵身跃下的情景。 李荻秋转身扑在燕儿怀里恸哭失声,燕儿轻拍李荻秋瘦削的肩背道:“小姐,小姐,不哭了,啊,不哭了啊。”口里安慰着李荻秋自己去不自觉的也痛哭起来,要知道,廖婆婆对于燕儿来说亦师亦亲,俩人哭作一团,萎顿在地。 毛统领喝斥老赵道:“你们怎么来了?小姐安全重要啊!” 老赵道:“是小姐她执意前来,我......” 毛统领摆摆手:“罢了,罢了,我知道,小姐总要有些小姐脾气,况且她只有这样个叔叔,情理之中,可以理解。” 唐统领等人目现泪光,转头看向站在十余米开外的对手,恨恨道:“还我们主人命来。”说罢,老赵等人扑将过去,却也奇怪,那黑衣人不避不闪,眼睛愣愣的看着哭的泣不成声的李荻秋,冷不防老赵等人冲了上来,方才回过神来,却也只是腾挪躲闪并不还手。 毛统领叫道:“还手啊,你倒是还手啊,你们这些人不就是想将我们赶尽杀绝吗?你们这些人不就是赵光义的走狗吗?我们这些南唐人不就是他的眼中钉肉中刺吗?好,你们逼死了我们的皇上,杀光了我们的弟兄,那就让我们像个爷们儿一样痛痛快快的打一场。” 李荻秋浑身一震,皇上?南唐?叔叔是南唐的皇上?难道自己......?她不敢想下去,原来如此,她恍然大悟,难怪管家爷爷一直不告诉她的父母是谁,难怪众人对她视若明珠[奇+书+网],难怪众人对她敬畏有加,难怪每个人对她的身世都讳莫如深。此刻她明白了,原来自己只是个没落皇族的没落公主,忽然她觉得自己好可怜,一个被大家可怜呵护的孩子,从没见过自己的生生父母,如今就连唯一的亲人也离她而去,还有待自己如同孙女的管家爷爷,廖婆婆,扬大叔......他们......她不敢在想下去。 用袖子擦干了泪,站起身子来,瘦削的身子在山风的裹挟下脚步有些踉跄,说道:“唐大伯,毛叔叔,诸位南唐的叔叔伯伯,请告诉荻秋,我是谁?我的叔叔真是南唐的皇上吗?请告诉我。” 众人目光闪避,默然不语。 “好,你们的表情已经告诉我了。那今天我们李家的事就让李家的人自己解决,你们退下不要再插手了。”这个娇小女孩字字铮铮,倒真有皇家威严与气势。 李荻秋转身直视站在对面的黑衣人,双目相对,忽然李荻秋睁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对方,以手捂住嘴喊道:“是你,小虎哥哥。” 那黑衣人浑身一震,避开李荻秋的目光。 李荻秋脚步不稳的走上前去,口中喃喃说到:“小虎哥哥是你吗?啊?你说话啊,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你要这么做?” 小虎解下蒙在面上的黑巾,果然,果然,那黑衣人不是小虎又是何人?是啊,李荻秋与小虎是那么相爱的两个人,相爱的人怎么会不认识自己的爱人呢?爱人的眼睛,眉毛,鼻子,嘴巴,五官,手,胸膛,笑容,目光,神态,举止......这一切的一切,一点一滴,无不铭刻在对方的心里,是啊,如果是恋人总会一样,把彼此放在最美的地方。 李荻秋忽然觉的心好痛,最爱的人杀死了最亲的人,虽是“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此刻的心痛比任何一次都来得猛烈。 李荻秋问道:“为什么要逼死叔叔?管家爷爷,扬大叔他们呢?你看看唐大伯,毛大叔他们,还有那么多的南唐人......还有我,是不是你还要杀死我呢?是不是我们的爱情从来就不是真的呢?是不是你在拉我的手,抱我,亲我的时候,心中暗暗的笑我是个傻姑娘呢?是不是我也是你计划的一个利用的棋子呢?” 小虎忙说道:“小秋,别这样,你听我说,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是真的爱你的,我......” 李荻秋打断小虎的话:“不要再骗我了,你说的都是假的,现在我已经没有什么利用价值了,你也用不着骗我了,难怪我叔叔的行踪会那么快的被朝廷知道,是你听我说我叔叔回来了,是你把消息传给朝廷的吧?我真傻,是我害了叔叔,是我,是我,都是我。” “不是的,小秋,我......”小虎说道。 “不,不要叫我小秋,我不是你的小秋,你也不是我的小虎哥哥了,你是朝廷的人,我是南唐的公主,小秋不是你叫的,我们是敌人,是敌人......” 李荻秋流泪却佯装坚强的样子看的小虎内心阵阵的刺痛,握紧双拳,指甲深深地刺进肉里,好痛好痛,可在怎么痛也比不上此刻的心痛。他想走上前去将这个女孩搂在怀里,他想向这个女孩解释自己是逼不得已,他想向这个女孩说自己从没骗她,他爱她。 就在自己想靠近时,李荻秋却说道:“不要过来,不要过来,你不是我的小虎哥哥,不是,不是......” 说着说着,李荻秋喉头一甜,一口鲜血不自觉的喷出来,好痛啊,捂住胸口,李荻秋觉得好痛,心好痛,眼睛一黑缓缓地倒了下去,倒下去时她只看到在那遥远的天边有一朵流云,那朵流云好美啊!是红色的,红色的,一朵红色寂寞的流云......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好多年过去了,那时的人那时的事变成了过去的人过去的事。富二爷仍在小镇开着小酒馆,仍当着小酒馆的小老板,所不同的是他居然请了好几个伙计,这些伙计年龄差异很大,其中居然还有一个独眼龙。 富二爷居然也写了一部书,这部书的名字叫《富二回忆录》,富二爷有时心情好的话也会讲故事,讲的什么呢?讲老管家,讲杨瞎子,讲乞丐苏,讲那些过去的人,过去的事。 春城还是那样体格健壮膀大腰圆,所不同的是他却不再喜欢打听别人的事,从哪里可以看出来呢?就是每当富二爷讲故事时那些人都会问道:“那李老爷与廖婆婆真的死了吗?小虎与公主呢?还有唐统领他们呢?” 每当此时,春城总会一瞪牛眼道:“你这人怎么恁般罗嗦,一个男人最好不要打听别人的事请。”那人被春城外强中干凶神恶煞的样子吓得一缩脖子不敢再问。 富二爷每逢此时总点着春城笑道:“你这人,也是个有意思的人,有趣,有趣。” 富二爷在《富二回忆录》最后这样写道:公元978年中秋节过后不久,小周后抑郁而死埋葬在汴梁城郊。当一切尘埃落定,每逢小周后祭日总有一个老婆婆带着一个痴痴呆呆年近半百面部歪斜模样极丑面貌不辨的男人前来祭拜...... 合上书,富二爷不禁长叹一声,起身而立,迈步走向院中,抬头望着天空,内心一阵惘然。冷不防踩着了一坨大便,摇摇头大声叫道:“燕儿,小秋,猫又在乱拉大便啦,你们也不管管。” 说罢,又暗笑一声:“这两丫头,呵呵。” “富爷爷,富爷爷,你看柚子皮的孙女好像柚子皮啊!”一个娇小的女孩抱着一只小猫过来,说着边坐下来自顾自的和小猫玩了起来。 燕儿走了过来说道:“小姐,我们进房去,外面风大。” 那女子也不理会,抱着猫喃喃说道:“你看,好可爱,你看,好可爱。” 燕儿说:“可爱,可爱,可爱。”就在燕儿的半哄半搀扶下走进了房。 变的多愁善感的富二爷又是一声叹息。 在这个江湖上总有说不完的故事,转眼又快是七夕,这几日后山上总有一个黑衣男子迎风而立,腰挺得很直犹如一把刀,衔着一枚叶子吹着一首婉转的曲子,吵得富二爷睡不着。 富二爷向那人说道:“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那么做。” 那人说:“报恩,那个人对我有救命之恩,是他把我从母虎的怀里抱回,是他请人教我武功,所以我答应过他,在他有事相召时定会帮他。” 富二爷点点头。 富二爷又说道:“不要吹曲子了,她痴痴呆呆听不懂的,她不记得以前的事了。” 那人说道:“不,她懂,不,她记得,我知道,就是不记得了也会记得我的,我们那么相爱过的。” 富二爷摇头说道:“你这又是何必呢?” 那人说:“我答应过她要爱她,每天要想她,以后要娶她,还要带她飞到这棵树上看我们刻的名字......”说着那人指了指身边的那棵树,几年之间那棵树又高了许多。 说罢,有吹起那婉转的曲子。 那个抱着猫的女孩听到传来曲子的声音泪早已流落满面。 秋天了,天气冷了,故事似乎也到了尾声。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更多精彩好书,更多原创手机电子书,请登陆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