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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谋国》》 · 妖物 · 202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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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国》

作者:妖物

申明:本书由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ks.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第一集 闪亮的铠甲 第一章 - 大厅

韦林缓缓地转动着把手,一脸严肃地凝视着架子上的小猪。这只小猪的皮上抹着一层又一层酱汁,油争先恐后地从里面涌出来,在皮上聚集成一堆小泡沫,又一个接一个地爆开,已经变成金黄色的皮吱拉吱拉地响个不停。

“拿点姜过来,还有腌青鱼,到底切好没有?那就放进锅里吧。韦林!别一脸傻像,又该抹酱汁了。”

玛娅大婶站在厨房中间,用力挥舞着铁勺。厨房里的佣人、杂役,还有来端菜的侍从们象苍蝇一样撞来撞去,乱成一团。

野鸭垂头丧气地摊在架子上烧烤,大块的绵羊肉在盆子里勇敢地和月桂叶搏斗着,切成大片的鲈鱼一言不发地沉到了锅底。

“韦林,老爷让你到大厅里去。”

整个厨房突然出现一种诡异的寂静,每个人都盯着韦林,面无表情或是出现了各种表情。

扔在一边的绵羊头颅高傲地看着韦林,仿佛还有一丝怜悯。野鸭弯过脖子来,咧开了嘴,好象是准备马上幸灾乐祸地大笑。鲈鱼依然努力保持尊严,沉默地瞪着发白的眼珠,如同圣人般的高洁。

大厅当然就在城堡的底层,打磨得非常平整的石板铺在地上,上面是结实厚重的地毯。四周的墙壁上挂着垂到地面的布幔,用来挡住墙上的水渍——城堡的墙上总是不会缺少水渍的。或者有时候也可以用来挡住埋伏在后面的侍卫,那些可怜的侍卫们就必须一边闻着食物的香气,一边竖起耳朵努力倾听主人发出的信号。

传说曾经有过一位领主企图用这个办法谋杀一群客人,他和侍卫们约定,如果他把杯子扔在地上,侍卫们就要冲出来解决这些不受欢迎的客人。但是他显然第一次干这事儿,也没有和值得信赖的人商量,更没有考虑过宴会上恐怖的喧闹。客人们被慷慨好客的主人所感动,狂呼痛饮,根本就没有闲下来的时候,巨大的噪音足以掩盖任何杯子扔在厚实地毯上的声音。

倒霉的谋杀者被这意料之外的情况弄得手足无措,他想让客人们安静下来好发出信号,却依旧可耻地失败了。等他好不容易想起要跑到侍卫身边的时候,又被感动得一塌糊涂的客人们围在中间跳舞……

这样的情况当然很让人无奈,谋杀这种事情果然是要看天分的。最后客人们终于注意到了主人频频扔出的酒杯——这时候一脸郁闷的主人已经在开始扔盘子了。他们被这种新奇的娱乐方式吸引,为了尊重本地风俗,纷纷扔出自己手边能抓到的东西。其中有几位客人喝多了美酒又手劲大的,把份量十足的杯子砸到了布幔后侍卫的脑袋上,这个难题才得以解决。

不管这个传说是不是真有其事,领主们都千方百计地在自己城堡里安装各种各样的机关暗道。通向城堡外的暗道是最普遍也是最实用的,但是人们却更喜欢谈论大厅里的领主座位,认为那才是发挥聪明才智的绝佳位置。

传说狄德罗公爵的座椅上就安装了许多的机关,可以在一瞬间把座椅上的人安全送到下面的暗道里,同时大厅里会被弩箭“打扫”一番,也许是会从地上喷出烈焰,把整个大厅变成熔岩地狱,又或者……

不管这些听起来就象神话的东西是否真的存在,具有神秘感的东西总是更容易引起人的兴趣。人们不喜欢谈论阴暗潮湿,缺乏美感的暗道,当然也就更喜欢充满阴谋和情欲味道的卧室,还有威严庄重的大厅。

传说始终只是传说而已,事实上一座城堡里最重要的建筑就是大厅,人们普遍认为关键是要足够大,其他的都是细枝末节。

几乎所有激动人心的宴会和仪式都是在大厅举行,单调乏味的日常公务也是在大厅进行处理。在几年前,就连烹调也是在大厅的某个角落里,那时候还没有单独的厨房呢,你可以想象到那时的人们面对频繁发生的火灾会是如何镇定的一副神情。

所以这座大厅有着结实得可以顶起世界的柱子来支撑起屋顶,里面宽敞到可以容纳几十名客人和他们的随从加上猎狗。

正对着门的一端是主位,在一级台阶上,比周围都高,这可以保证主人即使是坐着,也不需要抬着头看人。这块高处也足够宽阔,举办宴会的时候把桌子放在座位前面,主人就可以连椅子都不换了。但是千万不要以为那位置很舒适,事实上是相当的不舒服,真的,从脑袋和屁股两方面来讲都是这样。

在下面的两边是宽大的桌子和长板凳,人多的时候可以一直排到门边上去。客人们吃着盘子里大块的肉,用金杯或冒充金杯的铜杯子喝酒——当然公爵的宴会上是不会出现铜杯子的。

女眷和高级侍从可以坐在前面,低级侍从和猎狗都坐在自己主人后面的空地上。主人通常拿起一大块肉或是一大块排骨后只咬上几口,就扔到后面,侍从和猎狗们一拥而上,分享主人赐予的美食。

这时候也可以看出客人的一部分实力,历史悠久的家族所使用的侍从和猎狗都是传了很多代,平时也经常一起去打猎,他们之间已经有了默契。即使是没有文化的低级侍从和只知道捍卫食物的猎狗,在分享肉块的时候,也会显得极其安静,默默地把自己那一份送入口中,然后用同样轻蔑的目光看着每一个走近的仆人。大家都认为,这样的表现,是主人风度的一部分。

而那些新贵们则没有这样的底蕴,他们为了赶时髦或者说是为了获得这个阶层的认同,用低廉的价格弄来侍从和狗。通常他们会用自己的某个亲戚当侍从,再引诱来一条流浪狗,这样的组合当然是不能带出去打猎的,他们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和金钱。这样连吓唬平民都有些勉强,在宴会上如果主人向后面扔了一块肉,那么你马上就可以听到一阵咆哮声,狗毛和衣服碎片飞得到处都是,然后主人就只好尴尬地赶紧再扔一块肝。

后来有位滑头小贵族,他用自己小市民般的智慧,雇佣了一名猎人和他的猎狗,他们在这方面表现出来的风度完全不亚于那些古老的家族,并且相当有战斗力。这样的侍从和猎狗带出去,已经可以镇住一些不明真相的小贵族了。

显而易见的,这种投机取巧的行为被所有大贵族和“除了纹章什么也没有”的古老家族鄙视。但不可否认的是,盛产优秀猎人的巴雷特高地开始变得出名起来。以前这块贫瘠的土地几乎被人们遗忘了,现在大家都知道,这里的特产巴雷特猎人遍布了整个卡耳塔。

这次公爵的客人很多,所以坐在门边的人就是一个独立的***,一个穿得象是公鸡的家伙正在卖弄自己从别人那里听到的言语:“这一百年来我们的改变比以往一千年都多。”旁边有人小声说道:“这白痴是从指间大陆的人那里听来的吧,我们的历史哪里有一千年?”但是也有不少人因为还没有听过这样的说法而认真倾听,准备在其他的宴会上让那些孤陋寡闻的乡巴佬大吃一惊。

公鸡先生继续说:“我们的祖辈本来是信仰奥林匹斯神教的,当时的父神教是邪教。我们曾经杀死和钉死的父神教徒,也许和现在的父神教徒人数一样多,谁能想到现在我们自己也信仰了父神教。”

“白痴!”不止一个人在小声说。有些人虽然地位也不高,但他们消息灵通,有某个姐姐或妹妹是大人物的情妇,也知道更多的一些东西。现在表面上看起来卡耳塔信仰的是父神教,实际上在贵族中,小贵族们虽然声称自己信仰的是父神教,但是却并不虔诚。他们把宗教信仰和宴会、猎狗这些东西一样,看成上层社会的标志。也许他们一点都不喜欢这些,但是为了能够在喜欢这些东西的人那里捞到好处,他们随时可以改变自己的爱好甚至信仰。另外,如果没有这些东西,还有什么能把自己和那些贱民区别开来呢?

第一集 闪亮的铠甲 第二章 - 勋爵

大贵族们有很多依旧信仰古老的奥林匹斯神教,对他们来说,父神教既没有象酒神节、维纳斯节那样“有趣”的活动,也不能为他们带来财富。他们用冷淡而矜持的目光审视着来传教的父神教神甫,慷慨地给予了父神教在贵族中传教的权利。但是如果神甫想在“意志不坚定也更容易受到诱惑”的平民和农奴中传教,会受到很多的限制。作为一个岛国,卡耳塔要主动抵制某种外来宗教是很容易的。

当然父神教也带来了好处,主要就是可以得到圣战的红利。由于指间大陆的国家大多信仰父神教,他们长期和自己的异教徒邻居作战,迫切需要同一信仰的盟友加入。卡耳塔宣布自己的国教是父神教,就可以加入这个团伙,千里迢迢地去抢劫了。沿途的父神教国家必须提供补给,抢到的战利品又大部分归自己,所以大家对此的积极性都很高。否则的话,保守的卡耳塔人甚至都不会允许父神教神甫上岸。

“我们的祖先也曾经用硬面包做盘子,现在都换成了黄金和白银的了。我们的祖先也曾经直接用手抓取食物,现在女眷们开始用刀叉了。对了,还有我们一直喜欢吃的美味内脏,天知道今后会变成什么样,说不定某一天我们的后辈都不再吃这种食物呢。”公鸡先生结束了发言,对自己的记忆力赞美不已,又抓起了一块炖得很烂的肥肠嚼起来。

韦林站在门口,听着这些话,想起在某个世界里,谈论祖先如何如何是个有趣的话题。某些人喜欢见人就炫耀自己“祖上也曾经阔过。”某些人却喜欢见人就哭诉“祖上从未阔过。”

但是韦林却实在不知道如何对待自己在这个世界里的亲人,所以对于自己的祖先也没什么可吹嘘或感到耻辱的。也许就这样混过一生?吃着乏味的食物,观看乏味的节目——就象现在这样。

穿着古怪彩色衣服的艺人们喷吐火焰,把苹果抛来抛去,当然城堡里不可能随时都有流浪艺人到来,所以有时候领主的侍从也会兼职表演。一名吟游诗人手里托着扬琴,轻轻拨动琴弦,唱着吉诃德的故事:

他名传异域、威力所及,

从卡耳塔直到维吉亚。

他的勇敢和深情,

使他心中只有杜尔西内娅,

除此以外,再无其他。

人们都说,

他是最后的游侠。

吉诃德这个名字韦林已经听过很多遍了,这位神话般的英雄是指间大陆上伊比里亚某个古老家族的独子。

某一天,他突然得到了神的启示——到底是哪位神祗目前还有争议,但大家都确信的一点是,他就这样告别了自己的爱人杜尔西内娅,穿着不合身的古老铠甲,带着自己的矛和仆人开始了游侠生活。

他走过了指间大陆的很多地方,惩恶扶善,维护和平,也见过了许多著名的骑士,当时他们都在吹嘘自己是最伟大的骑士。如果他们肯结结实实地来场比赛,也许就没这么麻烦了。不过按照当时的风气——现在也一样——他们更喜欢雇佣吟游诗人来鼓吹自己。

吉诃德解决了这个问题,他把那些高贵的骑士全部打倒了,最著名的是风车骑士、绵羊骑士和狮子骑士。这当然引起了大人物们的反感,他们不敢向英雄挑战,就买通了英雄最好的朋友,使用了来自东方的神秘毒药,这种毒药会让内脏缓慢受损。于是吉诃德在随后的一次战斗中败给了一个自称镜子骑士的无名小卒,被迫发下誓言,回到家乡隐居,并且终身不能和杜尔西内娅见面,最后郁郁而终。

每次听到这个故事,韦林都会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他当然是想起了在自己原来的那个世界里,向风车冲锋的著名骑士。为什么会有这样相似而又截然不同的传说?作为一个阴谋论者,韦林认为这个游侠吉诃德才是历史上的真实面目。但是在自己原来的世界里,在有心人的掩盖下以及战乱、天灾等原因,传说慢慢变得面目全非,英雄成为了疯子。

“我呢?我来到了这个世界,最后能不能死在自己的床上?”韦林想起残酷的战争和无数奸诈的敌人就觉得喘不过气来,只愿意平静地过完这一生,但是无数的财富和美女也许可以让自己过得更舒服点。

“果然自己是个只能意淫的懦夫宅男啊。”韦林冷笑着想。

培根正站在中间的空地上,表演自己的拿手绝活——吞天鹅蛋。身为公爵贴身侍卫的培根本来是不需要象流浪艺人和小侍从一样表演,但是他总抱怨自己肚子饿,同时也并不是任何人都有一口气吞下十枚天鹅蛋的本领。所以每次宴会公爵大人都会让他来表演,而培根自己也乐在其中。

煮熟的天鹅蛋装在蛋杯里,已经用汤匙敲破了壳,培根用粗壮的手指象绣花一样灵巧地剥开蛋壳,又向空中抛起来,准确地落在大嘴里。韦林和其他一起高声数着数:“……八……九……十。祝您健康!”等到培根站回了公爵的身后,韦林快步走了过去,鞠躬以后问:“老爷,您召唤我有何吩咐?”

客人们看着韦林站在中间,开始争辩公爵大人召唤来的这个少年到底是准备吞下寒光闪闪的利剑,还是能够吐出灼热的烈焰。

狄德罗公爵从酒杯上面抬起头来,身体坐得笔直,双肘搁在扶手上,手指交叉,浑厚的嗓音里仿佛带着金属摩擦的声音:“在亚平宁人来到卡耳塔的时代,他们几乎占领了整个岛屿——除了北方,是的,北方是个例外。罗慕洛斯帝国几乎占领了他们能够到达的一切地方,但是这块巴掌大的地方却始终在文明世界之外,他们甚至还修建了以皇帝名字命名的长墙,来抵御野蛮人。”

客人们很显然都惊讶于公爵居然会开始谈论历史,他们立刻在下面议论起来,每个人都在“大放厥词”,同时向和自己一样毫不知情的人询问详细情况。

“不管是客人,还是他们发出的声音,这就是所谓的背景啊,气氛就是这样烘托起来的。”韦林对历史保持了浓厚的兴趣,狄德罗公爵所讲的他在很久以前就学习过了,但是……

“但是公爵为什么叫我来?”韦林当然不会认为狄德罗公爵是准备当众宣布自己将成为他的女婿。

“在那道墙的后面,是我们的敌人,我们坚守在这里,是因为我们有自己的责任。我们知道我们应当保护女人和儿童、保护我们的小麦和橄榄、保护一切没有力量保护自己的人。”狄德罗公爵继续说着,湛蓝的眼睛紧紧地盯着韦林。“所以不计其数的小伙子们来到这里和我们并肩作战,虽然他们不是北方人,但他们是卡耳塔人。”

“骑士不只是一个称呼,当你准备成为骑士的时候,至少应该明白自己为何而战,这比学习骑士的技巧更重要。”看到韦林依然在展示着标准的迟钝表情,狄德罗公爵似乎有点失望的样子,嘴角却露出了一丝微笑,淡淡地说道,“韦林,到北方去,到边境去吧,我给你找了个好老师。”

韦林依然是一副没有反应过来的样子,客人都在相互打听,这个少年好象不是小丑或艺人,那么他是谁?

“你好象在厨房里待得太久,久得忘记自己也是个贵族,是来学习如何成为一个骑士的了,韦林勋爵。”

第一集 闪亮的铠甲 第三章 - 韦林的祖先们(上)

在当初,韦林的祖先麦斯麦先生不过是巴雷特高地上的一个小庄园主,当岛上的贵族们再一次相互开始征战的时候,他就敏锐地意识到这是个难得的机会,他把自己的家产送给一个名为奥古斯丁的小贵族作为军费,又召集庄园附近的猎人参加了军队。

巴雷特高地上的猎人都擅长使用长弓,特别是当他们躲在高及人腰的草丛里的时候,任何勇士都逃不过神出鬼没的利箭。

在战场上,麦斯麦先生把猎人们编成横队,站在前列向敌人倾泻箭雨,猎人们不管是射速还是射程都远远高于卡耳塔其他地方的弓箭手,他们在极短时间里就可以射出一箭,精确地击中一百米内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可怜步兵。

关于“米”这个计量单位,还是了不起的麦斯麦先生发明的。在此之前,人们最常用的单位是“里”,还有就是“肘”,就是成年男子从手腕到手肘的距离。

据说当时为了更准确地把握麾下猎人的实际情况,麦斯麦先生努力使用长弓练习箭术。好象卓有成效的样子,因为大家总是听到麦斯麦先生谦虚地说:“啊呀呀,这次又是离靶心还差一米。”

每个人都知道,“米”是孟斐斯所出产的一种和麦子相似的粮食,当初亚平宁人征服孟斐斯的时候把它带回了指间大陆,据说他们当初还用这东西做面包,真是可怕!

现在大家都更喜欢麦子,猎人们虽然不是旅行家,但也清楚地知道,米和麦子形状大小应该都差不多。

猎人们在为麦斯麦先生的成绩感到骄傲的同时却产生了怀疑,当然不是怀疑他们尊敬的麦斯麦老爷,而是感到自己的训练方式也许不大对劲。

因为在贫瘠的巴雷特高地上,打猎是很多人唯一的谋生技能,每个猎人都必须从小开始训练,才能达到足够的射击速度和精度,更不用说实际的战斗技巧,还有使用猎狗及如何潜行隐蔽等问题了。而从没碰过长弓的麦斯麦先生却能几乎是在刚开始训练的同时,就做到别人也许一生都无法达到的成绩。

于是在几个德高望重的老猎人指导或者说是唆使下,以提高巴雷特猎人技艺的名义,麦斯麦先生用过的箭靶被偷了出来,人们惊奇地发现,离靶心最近的箭孔都在箭靶的边缘。

老狐狸们在一次闲聊的时候,仿佛无意中提到了做人要厚道的话题,委婉地提醒麦斯麦先生,说谎的孩子会被狼吃掉的。

而博学的麦斯麦先生则给孤陋寡闻的乡巴佬们讲了个神奇东方大陆的故事,大意是说某人出去游历,在某个地方发现了某种植物。这种植物的果实和“米”完全一样,但是体积却是其若干倍。当地人用这种果实作为测量距离的工具,一颗米的距离又可以称为一米。当然其中又穿插了主角和公主的爱情,与怪兽的搏斗等等情节。

大家听得目瞪口呆,又纷纷为自己恶意猜测麦斯麦先生感到羞愧,不过在里和肘之间终于有了新的计量单位,这点至少对用弓箭的人来说当然是件好事。

这个极其富有神秘色彩的故事随着巴雷特猎人征战的步伐传遍了整个卡耳塔,后来商人和贵族们又把这个故事带到了指间大陆。最后的结果就是大家都把三肘长的距离称为一米,那是麦斯麦先生的箭离靶心最近的距离。

麦斯麦先生给猎人们带来的改变远不止这些,以前勇敢的猎人们总是习惯在敌人靠近或是随身携带的一袋箭射完后,就拔出匕首准备肉搏。

在麦斯麦带领下的猎人部队,虽然在一开始的时候都站在前排射击,但是当喘着粗气、咬牙切齿的敌军士兵冲到前面的时候,猎人都已经收拾起长弓和箭,退到己方剑士和长矛手的身后了。然后就是等着敌人溃败后追击,或是等在己方溃败后被追击——幸好这种事很少发生。

大家普遍认为,弓箭手在不射箭的时候投入肉搏是理所当然的事。只有守财奴麦斯麦用自己老母鸡捍卫小鸡的勇气捍卫自己的部队,这是极其不合规矩的行为,对于胆敢这样做的人,通常都会被主将剥夺部队的指挥权。幸好麦斯麦遇到的是奥古斯丁,他宽恕了这种行为。

曾经有贵族因此质问麦斯麦,并要求奥古斯丁将其治罪。麦斯麦先生是这样回答的:“剑士的战场在三米以内,长矛手的战场在十米以内,而巴雷特猎人的战场在五十米以外。”

奥古斯丁对这句话大加赞赏,并命令大家不得再提这件事情。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敢污蔑勇敢的麦斯麦是个胆小鬼了。

巴雷特猎人在战争期间的损失可以算得上是微乎其微,这对于战后的发展当然的有好处的,并且巴雷特人看着其他领主那些断手断脚或者干脆就是死无全尸的士兵们,也就更加觉得麦斯麦先生那张脸格外亲切而值得信赖。

韦林一直认为麦斯麦之所以能得到奥古斯丁的宽容,和他是奥古斯丁最早的支持者有很大关系。也许奥古斯丁是想收买人心,并且麦斯麦每次这样胡闹都没有让战局变得更糟,所以也就被容忍了。

当时还有许多庄园主都有自己的支持对象,他们也都无一例外地坚信自己一方会赢得整个国家,但最后感到满意的永远只有一小部分人。

不到十年的时间,奥古斯丁就成为了卡耳塔的国王。其实在这时候,有不少心怀嫉妒的失败者到处散布谣言,说他出身低下,是妓女和流浪汉生下的孩子。幸亏一批有良心的青年历史学家挺身而出,使用了无可辩驳的资料和论证,宣布奥古斯丁其实是传说中的英雄圣提雷尔的后代,并且强烈地希望他能够恢复自己的姓为“圣提雷尔”。

改变的当然不止是一个姓而已,麦斯麦先生也从一个小庄园主成为了男爵。奥古斯丁为了奖励这位最先追随自己的人,慷慨地把整个南部巴雷特高地划为他的世袭封地。

当然,这块土地是有那么点不大适合耕作,好象也没什么矿藏,但是中央肥沃的土地理所当然应该属于王室所有,对于这一点,所有人都表示了赞同。

巴雷特高地是卡耳塔与指间大陆最接近的部分,一直都是国际贸易商们的必经之路。其他贵族们也许会觉得这块不能耕作,也不适合放牧的土地实在是最差劲的,但幸运的是,这位领主大人血液里的商人天赋爆发了出来。

经过许多年的努力,虽然人们仍旧用“巴雷特高地的小麦”来形容某种稀少而又低劣的东西,但是依靠和指间大陆的贸易,家族聚集了相当巨大的财富,领地里的人口也多了起来。

在此之前,贵族的财富大多是通过农场和掠夺得来的,当然,还有一些矿石和武器、手工制品之类的买卖。但是从没有哪个高傲的贵族象这样,自己的领地不出产任何东西,却象卑贱的商人一样,通过倒卖而获利。

赞美伟大的商人保护神赫耳墨斯!王室对巴雷特家族频繁送上的礼物相当满意,所以家族可以安安稳稳地发财。但是在某些贵族看来,巴雷特家族居然不是靠压榨佃农和农奴,或是抢劫那些小地主和商人来发财,实在是贵族中的败类,即使是那些以要求亲自使用初夜权而闻名的贵族,也可以对此义正词严地进行指责。

当然大多数贵族对此都觉得无所谓,这样一个小贵族的胡闹不会危及到整个阶层。对他们来说,这样的一个家族,甚至还不值得关注。只是觉得有这样一群乡巴佬在,今后肯定会增加许多谈资了。

无论如何,麦斯麦男爵完成了家族最初的积累,按照罗慕洛斯古老的习俗,他被称为“长腿”麦斯麦。按照公开的说法,这不过形容他的特征而已,同时赞扬他令人惊叹的行军速度,但是贵族们知道,这说明大家没有忘记麦斯麦男爵当初在战争中扮演的角色。

第一集 闪亮的铠甲 第四章 - 韦林的祖先们(下)

第二代巴雷特男爵厄棱费尔大人是个很有危机感的人,他知道自己家族的财富让很多人眼红。象所有神经质的艺术家一样,他也拥有一样天赋,那就是建筑。

当然,这并不是那些华而不实的东西,他对暧昧放荡的卧室和莫名其妙的庭园不感兴趣,他关心的只有城堡。

领主当然要住在城堡里,当时的城堡主体材料虽然一般都是石头砌成,但是最常见的城墙是用泥土和木头混用的。用土夯成大约两人高的城墙。如果在外面加上了一层泥砖,就算的很奢侈的了。墙通常很矮,也很薄,在墙里再用支架撑起木板,竖立木制的箭楼。战士们就在窄小的木板上依托城墙,提心吊胆地战斗,随时都要担心自己会掉下去。冷起来的时候,城墙上连个火盆都不敢放,否则整个城墙都有可能被点燃。值得庆幸的是,他们总算知道挖壕沟——虽然里面没有水。

厄棱费尔男爵发明的新式城堡,主体当然全部用石头砌成。外面是双层围墙,城墙里面是夯实的碎石和泥土,外面是打磨得整整齐齐的巨石。这样城墙就可以修得很高,顶部也足够宽阔,战士们在防守的时候可以组织起更多的兵力。

城墙上建有高大的塔楼而不是箭楼,宽阔的顶部不但可以看得更远,也能安装笨重的投石机,塔楼底部还可以驻扎士兵。

城门通常安有三道,最外面是可以快速降下的木头栅栏,虽然不是很结实,但是足够争取时间让防卫者关上后面的大门了。中间是钉上了铁皮的厚实木门,用巨大的门闩固定。最里面是用铁条串成的栅栏,万一敌人突破了大门,长矛手还可以躲在盾牌后面攻击冲进来的敌人。

巴雷特家族的城堡都会建在河边和湖边,不但便于防守、取水方便,还可以挖掘护城河,以木制吊桥连接。

当时刚好有一批贵族对权力和领地的分配感到不满,发起了大规模的叛乱,忠于国王的领主们接到的命令是坚守领地并伺机攻击叛军,他们全都无一例外的用极大的热情来执行命令的前半部分。效果是很明显的,所有觊觎巴雷特家族财富的叛军,都在厄棱费尔男爵设计的城堡前碰得头破血流。在叛乱终于平息后,这种城堡样式很快就流行了起来,这一代的巴雷特男爵被称为“筑城者”厄棱费尔。

巴雷特家族就这样一边意气风发地赚钱,一边胆战心惊地改造加固城堡。骑士们都认为,纯粹从防御设计上讲,巴雷特家族的城堡不比王城塞克斯更容易对付。

许多年过去了,巴雷特家族依然是贵族眼里的商人,钱挣得越来越多,离贵族的***却越来越远。

这一代的巴雷特男爵麦独孤还背负了贩奴者的恶名,因为就在当初小贵族、庄园主和有钱的商人中流行雇佣巴雷特猎人时,领主大人突然发现了自己领土上还有名为“巴雷特猎人”的特产,于是他下令所有的雇佣者必须通过巴雷特家族才能雇佣猎人。

当然这是为了挑选出最好的猎人和猎狗,以满足高贵顾客的需要,所以加收一点点费用就是理所当然的了。另外,所有愿意被雇佣的猎人必须先到巴雷特家族的城堡里报名,由上流社会的管家统一培训,这样他们就可以更好地为主人服务,也就是可以赚到更多的钱,所以加收一点点费用也是理所当然的了。

当然,仁慈的领主大人也知道猎人们是不可能先给出钱来的。所以双方会签定契约,规定猎人们首先是成为巴雷特家族的仆人,经过训练后再“借”给某人,所以猎人的收入应该是雇佣者直接全部支付给巴雷特家族,然后巴雷特家族再给自己的仆人报酬。

这样对于雇佣者来说,他们并不是买来的泥腿子当仆人,而是某个古老家族借给他的侍从,这是相当有面子的一件事情。对于猎人来说,这样做他们的确更容易被雇佣,收入也比那些普通仆人更高,实在没有反对的理由。巴雷特家族则大赚了一笔,还几乎没付出任何代价就得到了一大批仆人,增强了家族的实力。

在整件事中唯一不满的就只有某些高傲的大贵族了,如果地位低的人看起来和地位高的一样,那么地位高就没什么好炫耀的了。打猎一向是贵族运动,在这个领域那些暴发户现在能轻易地挤进来,实在是让某些人沮丧不已,他们私下里酸溜溜地把这一代巴雷特男爵称为“贩奴者”麦独孤。

领主大人知道家族的财富即使更多,也无法得到其他贵族的认同,这对家族的发展不是一个好现象。毕竟掌握国家的是贵族而非商人,所以他觉得改变这种状况的最佳方式,就是家族里出现一个真正的骑士,依靠自己的武勋来使家族获得尊重。

虽然从阶层上讲,骑士还在勋爵以下,而贵族的儿子,一生下来就是勋爵了。有的贵族并不长于军事,但是如果一名贵族首先是骑士,就更容易获得人们的尊重。

在卡耳塔,最伟大的骑士除了费尔巴哈陛下以外,就是狄德罗公爵了。于是这一代的巴雷特领主麦独孤男爵不顾全家的反对,坚持按照传统(虽然这个传统在巴雷特家族很少被提及)把15岁的宝贝儿子韦林送给狄德罗公爵当侍从,以便学习如何成为一名骑士。

他在信中写道:“……如果能够在您的身边,时刻聆听伟大骑士的教诲,即使是在厨房里做杂役也是我们的荣幸……”

于是,我们的韦林少爷到达城堡后就被通知,自己已经成为了狄德罗公爵大人领主厨房里一名光荣的杂役了。

当然,从理论上讲,韦林现在应该是一名见习骑士。贵族们把自己的孩子送给其他的贵族做侍从,就是为了学习如何做骑士,对于课程的安排,父母是不能干涉的。

这三个月来,韦林在城堡里忠实地工作着,他经常怀疑自己是不是会一直在厨房里待下去,然后过几年就会被公爵找个理由踢回巴雷特。

现在,终于有机会出门去见世面了,韦林激动不已,半夜溜到厨房连啃五个鸭头作为庆祝。

吃了太多被撑得死去活来的韦林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想着那个狗娘养的历史齿轮终于肯嘎吱嘎吱地转起来了,马上就要开始骑士和公主的故事,忍不住泪流满面。

第一集 闪亮的铠甲 第五章 - 威塔塞克城堡

韦林躺在城墙上,懒洋洋地舒展着四肢。风从耳边呼啸而过,把平原上的小麦吹得如同快出锅的汤一样翻滚不休,又鼓足了劲把磨坊的风车转动起来。成袋的面粉会被磨出来,在面包房里烤成香喷喷的面包。

虽然狄德罗公爵在宴会的时候就说起了要让韦林到北方边境去进行骑士修行,但是由于冬天快到了,领主们需要在这个时候管理整个领地准备过冬的事情。这是相当重要的一件事,所以看起来狄德罗公爵好象忙得忘记了安排这件事,韦林也乐得多清闲几天。

就这样静静地休息,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想,这实在是韦林最喜欢的事了。

风力变得强劲了起来,被秋日暖阳晒得迷迷糊糊的韦林挣扎着爬起来。从垛口看下去,前面的田野,还有正在劳作的农奴和佃农,都被阳光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芒,仿佛是传说中的黄金国。

一小队巡逻骑兵正向城堡奔来,在前面带队的骑士穿着仔细擦拭过的铠甲,象镜子一样折射着阳光。这件铠甲大体上是一件锁子甲,但是在胸背部分加了大片的铁甲,以增强其防御力。

骑士的头盔上是火红的马尾顶饰,就象是复仇女神阿里厄丝狂笑着,疾驰过暗夜的旷野时高举着的火把。鸢形盾和骑士剑挂在马鞍旁,骑士矛上挂着长长的矛旗,迎风飘扬。

这些装备足以说明这是位正式的骑士,跟在后面的是一群坐得笔直的伙伴骑兵。他们虽然不上上骑士那样高贵,但也是战场的宠儿。

象庄园主这样的有钱人自筹装备服兵役时,通常都是成为轻装骑兵,执行骚扰侦察之类的任务,带着骑兵对步兵的天然优越感,他们在谈起步兵的时候总是说:“是啊,步兵,可怜的乞丐。”当然在追杀溃逃的敌人时,他们也是冲得最快的。

而骑士的扈从通常都要跟在骑士后面一起冲锋。更重要的是,象韦林这样的见习骑士也需要跟随着骑士上战场,才有可能成为正式的骑士。他们是骑士最忠实的战友,被称之为伙伴骑兵,他们必须接受严酷的军事训练,装备和马匹也仅仅是比骑士的差一点而已。

伙伴骑兵们穿着锈迹斑斑的锁子甲,这并不是那种长袍一样的锁子甲,而是比较短的,没有遮住肘部以前和膝盖以下。众所周知,一件锁子甲需要使用上万个小铁环,为了防止生锈想要每天都擦拭得闪闪发亮,是足以让任何人累到吐血的任务。

所以伙伴骑兵们很高兴自己的锁子甲外面有件罩袍,并且他们也很满意头盔上面迎风飘拂的白色羽毛,这是浪荡子们勾引女人的重要道具。见习骑士们用白羽来相互攀比,在王城交际场上大出风头,每年都会有“最长”的白羽出现。

可怜的见习骑士们举着光秃秃的骑兵矛,眼巴巴地望着带队骑士的矛旗。他们只有在战时和某些仪式上才被允许使用矛旗,还只能是燕尾形,而不是正式骑士的长方形矛旗。

因为周围没人,韦林可以肆无忌惮地用嫉妒眼神死死地盯着下面拉风的骑士,正准备吟诗一首或是说点必然会成为名言的警句,却一时间张口结舌,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呆呆地站了一会儿,韦林又准备唱歌,不过想一想连自己也觉得很恶心,只好站着发呆了。

“小家伙,不要偷懒,干活了。”身后仿佛传来野兽的咆哮,那是玛娅大婶站在厨房顶部的楼梯口,挥舞着铁勺,对着韦林吼叫:“立刻到特里莎那里去把今天的鳗鱼和孔雀带过来,厨房里还有只小猪等着你来烤呢。”

“知道了,我马上就去。”韦林立刻回答,然后象野兔一样弹跳着跑开了。

在双层城墙和塔楼保护下的城堡结构紧凑,领主厨房的顶部就是一大块平台,紧挨着城墙,必要的时候这块平台可以用来集结士兵。

作为卡耳塔北方的中心,威塔塞克城堡是少见的大型城堡,谷仓和武器作坊等与战争直接有关的建筑都在城堡里。顺着楼梯下去,一出城门和护城河上的吊桥,就是围绕着城堡的庄园了。

近处是酿酒坊、织布房之类的工场,这些都是领主大人的私产。农奴和佃农的女儿们在里面工作,在巡查的监工严厉目光下,少女们不敢象平常一样嬉笑玩闹,但是监工一旦出门去巡视下一处工场,少女们就相互开着粗俗的玩笑,经常会有类似这样的谈话:

“珍妮,啥时候跟磨房汤尼结婚?你一定等急了吧。”

“啊呀,不知道,他正在攒钱呢,等到足够向老爷买下俺的初夜权。”说话的少女会假装出羞涩的神情,同时努力模仿贵族小姐的姿势,但是用力踩着踏板的双腿和飞一般的梭子都表明,她并不会见到血就尖叫着晕倒。如果她企图假装晕倒,就会象石头一样砸向地面,然后腾起滚滚烟尘。

“不如不要买初夜权了,省下这笔钱可以买很多漂亮衣服和首饰。并且和美男子公爵共度一夜难道很坏吗?”说这话的女人不一定很漂亮,但是肯定很会打扮自己,她平常都让这些少女们既鄙视又嫉妒。

“老爷们都不叫初夜了,是叫初穗的。”

“呸!这都没啥大不了,但是老爷一直都是转卖初夜权的,要是被转卖给了蜂巢约翰呢?”

然后所有的少女都会感到一阵恶寒,特别是那位即将结婚的。这时大家都会很聪明地转换话题,开始讨论起据说最近一直在附近活动的“阿里巴巴的四十大盗”。

按照王国的法律,所有平民的女儿在出嫁的时候,都必须将初夜献给领主。这种野蛮而古老的法律实际上是渡海而来的芮尔典人在占领卡耳塔期间的产物,由于某种未知的原因,在诺顿王赶走芮尔典人之后,这条法律也保留了下来。当然,领主们一般都是将初夜权转卖给其他人,通常都是新郎买下,成为了事实上的“结婚附加税”。

第一集 闪亮的铠甲 第六章 - 卡丽娣

离城堡远一些的地方是麦地、葡萄园、橄榄园和菜园,鱼塘和孔雀棚也在那边,用篱笆围在了一起。

这块领地的主人狄德罗公爵有着与其地位相称的品味,美食当然也是其中的重要部分。不但领主厨房里有专门从指间大陆聘请来的厨师,还有一群人专门为领主厨房提供各种指定的食材,而大多数领主是自己土地上出产什么就吃什么。

特里莎大婶是膳食总管玛娅大婶的堂妹,以一人之力执掌鱼塘和孔雀棚,算得上是位高权重了。

不过最关键的是,特里莎大婶的两个女儿是阿蒂妮小姐的贴身侍女!所以特里莎大婶绝对是城堡里众仆役中排名前十位的大人物。

现在韦林就站在这位大人物的面前,双腿发软、额前冒汗。

韦林会这样并不是因为特里莎大婶的身上散发出了无形的王霸之气,而是刚才特里莎大婶用难得的温柔语气问韦林:

“你到底看中了姐姐还是妹妹?”

韦林好象是被闪电击中了一样,感觉全身都麻木了,动弹不得,好一会才恢复过来,脸颊的肌肉用力,扯成一个微笑的样子说:“这个问题实在是太复杂了,我……我到这里来是拿鳗鱼和孔雀的,您突然跟我说起这个,我一点思想准备都没有,我……哈哈哈,今天的鳗鱼很肥啊。”

“公爵大人随时都有可能给小姐订婚,卡丽娣和卡金娣两个应该有一个陪小姐出嫁,另一个你必须立刻决定是谁。”特里莎大婶激动起来,手里的鳗鱼在韦林头上飞舞。

韦林提心吊胆地蹲低了身体,小心翼翼地选择用词:“特里莎大婶,您想想看,如果……我是说如果,要您在鱼塘和孔雀棚之中只能选择一样掌管的话,您会马上决定吗?”

“这样说好象也有道理,但是……呃?这话好象有点不对劲啊。”

“特里莎大婶,您为什么要这么快就作决定呢?反正您有两个好女儿,无论我有幸娶到哪一个,都是好得不能再好的婚姻,我也会一直象对待自己母亲一样对您的。”韦林偷偷地看着特里莎大婶的脸色,确认自己已经从险境中脱身出来了。

“你发誓?我总觉得你是爱上了小姐,所以一直在拖延时间。”特里莎大婶拿着鳗鱼就象拿着皮鞭一样,威胁地挥来舞去。

韦林摆出一副奴颜婢膝的表情,两手互握,努力想着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后,就再也没有能够吃到的红烧肉,一下子就悲从中来,不可断绝了。眼睛马上变得水汪汪的,装起可怜也更有说服力了:“哦,特里莎大婶,所有的正常男人都喜欢小姐。但是我们也都知道,小姐至少也要嫁给一位亲王,就算是成为某个国家的王后也是有可能的。”

“小家伙还真是清醒啊,比其他的那些可怜虫强多了。”

“所以放心好了,我会娶您的女儿的。”韦林知道,这时候自己脸上的表情一定很猥琐。

韦林虽然又成功地蒙混过关,但他很清楚这只是暂时的。在这关于爱情和婚姻的选择上,任何一个心理正常、身体健康的成年男人都会选择迎娶阿蒂妮小姐,当然同时还要两个侍女作为陪嫁。

但是韦林同时也很清楚,这事只能偷偷地想一下而已,要是胆敢把这样的话说出来,会被玛娅大婶的铁勺敲成肉糜的,所以韦林很明智地选择了拖延战术。半年时间,足够发生很多事情了。

不过卡丽娣和卡金娣两姐妹也算是难得的美人了,虽然比不上阿蒂妮小姐,但是温柔的姐姐和活泼的妹妹也没有阿蒂妮小姐那样高不可攀,一直都是年轻人们的追求对象。

特别是姐姐卡丽娣,简直就是温柔贤淑、善解人意的典型,如果和她共度一生,好象也不错啊。

上次自己和守林杰克打架,虽然给对方带来了恐怖的身体伤害和毁灭性的心理伤害。但是由于自己在打斗中不小心跌了一跤,身上受了几处小伤,不得不躺在床上屈辱地忍受守林杰克的嘲笑,那混蛋居然还在自己病床前跳舞。

又不是美女跳的木柱舞!很稀罕么?

是卡丽娣听说这事后主动来给自己敷药,虽然她弄出了更多的伤口,但是毫无疑问,被美女弄出来的伤口和被守林杰克弄出来的伤口是不一样的。

韦林一直为此事感到羞愧,因为他当时没有能够象传说中的勇士一样平静或是充满喜悦地接受卡丽娣的护理。想一想当时因痛苦而扭曲的面孔,还有比哭还难看的笑容,韦林就觉得无地自容。

回想起卡丽娣在换药时闪闪发亮的眼睛,还有在看到自己伤好后失望的表情。韦林越来越觉得卡丽娣肯定是不可救药地爱上了自己,象这样女人中的女人,男人梦寐以求的恩物,是男人,就绝对不能放过。

卡丽娣的微笑、卡丽娣的眼神、卡丽娣的发丝……

卡丽娣、卡丽娣、卡丽娣……

“卡丽娣!”

“嗯?”

“真巧啊,你来看你妈妈?我刚从那里过来。”韦林把装着鳗鱼的篮子放在地上,又把肩膀上挎着的两只孔雀拿下来,悄悄地移到了背后。

“就算心里想着要打晕了拖野地里,也要保持风度。”韦林提醒自己,“风度!风度最重要。”

卡丽娣提着篮子轻轻地晃动,微笑着说:“才不是呢,阿蒂妮小姐最近迷上了花瓣浴,我到外面的草地上找些花回来。”

“那个……要我帮忙吗?我正闲着没事呢。”韦林挺起了胸膛,用脚后跟把地上的篮子往后面蹬,心里默念着:“不要结巴、微笑、安全感,还有什么?坚强的臂弯?”

卡丽娣瞥着韦林身后那一大堆东西,抿着嘴,连脸颊上的酒窝都好象是在微笑:“是吗?我可是听说厨房那边还差人手呢。采摘鲜花也用不着男人去帮忙,我先走了。”

韦林用力点着头,想要跟上去却又在犹豫,脚不停地踏在地上,于是看起来就象是只野猪在用蹄子刨地下的块根。

卡丽娣忍着笑,摇曳着腰肢走远了,直到那飞扬的红色头发被万恶的作坊墙壁挡住,韦林贪婪的目光才收了回来。

花瓣浴?怎么女人不分时代都喜欢这个?不过想一想碧波荡漾中的花瓣,白皙滑腻的胴体,飘荡开来的青丝(或是别的什么丝),真是让人热血沸腾啊。

韦林的思维又开始跳跃了:花瓣浴——偷窥——被发现——干柴烈火——从此以后韦林和美女们过着幸福的生活……

但是,偷窥这种事情好象很无耻啊。不,这根本就不是重点,关键是如果被发现,恐怕韦林只有“但求速死”了。

阿蒂妮小姐是韦林心中的梦想,但是在多次仔细思量后,韦林不得不承认,自己要想娶到阿蒂妮小姐,好象……似乎……可能不是这一辈子能完成的事。如果下药的话……咳咳,先不说有没有这样的药物,这种爽一把就死的做法,实在不符合韦林的审美观。

作为狄德罗公爵女儿的贴身侍女,卡丽娣和卡金娣两姐妹虽然不是贵族,但是她们的身份却足够嫁给贵族了。特里莎大婶一直认为,自己的女儿和小贵族韦林是门当户对的,这个小家伙虽然看起来没什么出息,不过毕竟是家族的继承人,财富当然也不会少。

按照特里莎大婶的计划,两姐妹会有一个作为阿蒂妮小姐的陪嫁,小姐当然是会嫁给某个公爵或是王子,作为陪嫁可以很容易地得到更高的地位。为了以防万一,另一个嫁给韦林,至少可以保证这一辈子的生活了。

韦林当然知道特里莎大婶的计划,他有时候也想妥协算了,不过每次想起阿蒂妮小姐,心里就变得灼热起来,总是不由自主地觉得反正自己年龄不大,可以等一等再说。

现在既然卡丽娣说起阿蒂妮小姐的花瓣浴,那么自己也许可以偷偷地看一眼,“只看一眼,只看阿蒂妮小姐的脸和花瓣,其他的绝对不看,嗯嗯,真的不看。”

去,还是不去?这是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第一集 闪亮的铠甲 第七章 - 金鱼

朦胧的月光洒满了整座城堡,在轻雾一般的夜色下,只有几处窗户是明亮的。跳跃的火焰把影子投在窗户上,不时地有飞蛾扑扇着翅膀,带起一路闪闪发亮的磷粉钻进房间。

每到晚上,领主大人就寝以后,精心饲养的大型科尔特猛犬就会被放出来,在院子里警戒。受过严格训练的猛犬不会接受他人的贿赂、不会因为妻儿被绑架受威胁、不会以驱寒为借口在喝酒后偷懒、不会在赌场里输了钱然后当内奸,公爵的军队序列里始终都有军犬这一项。

毛色黑亮的卡拉趴在地上,耳朵耷拉着,眯缝的眼睛偶尔睁开一线。月光透过树冠把斑驳的花纹印在身上,秋虫的呢喃格外动听,顽强的藤蔓趁着没有褪去绿色,还在扩张自己的领地。

一个蠕动着的东西吸引了它的注意,是的,就是象只虫子一样蠕动,但是卡拉可以对伟大的珞黧虞婕女神起誓,自己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么大的虫子。

卡拉爬了起来,走到那东西的旁边,鼻子不停地嗅来嗅去。很奇怪的味道,象是青草,又象是岩石。卡拉感到自己就要拨开层层迷雾,打开真相的大门时,突然听到“嗤”的一声,就象是一个皮囊被划开的声音,然后是一团粉末在鼻端飞散开来。

那是怎样一种味道啊,这味道不是很浓烈,但是对于卡拉来说,现在唯一想做的就是远远地跑开,好象马厩那里有个水槽的……

那东西静静地等待了一会儿,直到卡拉呜咽的声音远去,才重新动了起来。如果不仔细看,甚至感觉不到这是个会动的物体。

慢慢的,那东西到了墙边,竟然象壁虎一样就这么爬了上去。伸展开四肢,牢牢地攀住墙壁的缝隙和藤蔓的根部,执著地向某个还有亮光的窗口移动。

这扇窗户是对着城堡里面的,不用考虑防御问题,所以建造得足够宽大。里面点的不是油灯而是许多蜡烛,这样的奢华即使在大贵族中也是不多见的。

柔和的光线能够照射到窗外,现在可以看清楚了,悬挂在外面的那是个全身裹在深色衣服里的人,连头发都被包得严严实实。手掌和脚上象是长了爪子,牢牢地攀附在墙上。

很显然,窗户里面的人没有能够发现就在窗台旁边,有一双眼睛正目不转睛地盯着某个地方。

屋子里的摆设极其简单,一张大床在背风的墙边,带有很明显的维吉亚风格。虽然卡耳塔也参加了对维吉亚异教徒的所谓圣战,但大家都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

在前线的骑士获得大量战利品,国王们象盗贼头领一样从中挑选最好的东西,还可以把看不顺眼的家伙弄去送死。

要知道这可是历史悠久的做法了,远在神话时期的戴维王,为了能和一名士兵的妻子干柴烈火烧得更久,就把他的丈夫派到最前线去,然后撤下了其他部队,成功地让那男人断送了性命。

据说在东方也有类似的传说,但是那奸夫不是国王,所以只能依靠自己去解决障碍,结果事成后还没享受多久,就被那死鬼亲夫的兄弟宰掉了。

很多热血青年就是从这件事上开始知道,权力对一个男人有多重要了。

在战场上,即使是一个普通的佃农,也有可能得到值钱的战利品,那么他就有很大机会拥有土地,成为自耕农。

而父神教也毫不在意俗人利用了宗教的名义去战争,他们甚至召集了最睿智的僧侣来修改教义,以使神的意志与凡人保持一致。与此同时,红衣主教们就已经在各国的王廷和国王讨论新占领土上的宗教政策了。

然后就是一群群虔诚信徒和不那么虔诚的信徒在国王或是领主的率领下去拯救世界。

战争让所有的人都得到了报偿——逝者除外。

所以老爷们可以义正词严地说这是圣战,为了父神的荣耀笼罩世界,我们为此而牺牲。当然说这话的人通常都会活得很好,也不会有人说我们其实是为了黄宝石和绿水晶而战。

所以托圣战的福,异教徒的神祗得以飘洋过海,来到这片本来不可能到达的土地,在公爵小姐的闺房里展示自己的天国。

男神和女神在床柱上追逐嬉戏,仆人们川流不息地送上佳肴,他们在山谷和原野上不知羞耻地赤裸身体,一遍又一遍地沐浴。

异教徒的星星和月亮在帐幔上俯瞰着一切,布幔和挂毯装饰了一半的墙壁,周围不再是死气沉沉的石头,而是奇妙的异国花纹。另一半墙壁上挂着各种常用的和稀奇古怪的武器与盾牌,其中甚至包括了伊比里亚左手短剑和父神教苦行僧惯用的锁链。

地上没有按照维吉亚风格铺上地毯,而是按卡耳塔习俗垫着很厚的兽皮,熊皮、豹皮、貂皮、海獭皮、黑狐皮,层层叠叠地铺满了整间屋子。

阿蒂妮小姐和她的两个贴身侍女正在沐浴,准确地说,是阿蒂妮小姐正在享受花瓣浴。卡丽娣和卡金娣忙着把花瓣扔到水里,还照看着旁边烧水的炉子,不时地把热水加进浴缸里。

“明天就是史卡柏的市集日吗?”阿蒂妮小姐把水捧起,清水夹杂着花瓣倾泻而下,在令人目眩神迷的山峦上激荡起水花。

卡丽娣将花瓣摘下后放进篮子里,抬起头来说:“是啊,虽然明天是这次市集日的第一天,不过听说这次来的流浪艺人比上次还要多呢。”很难相信会有红色的头发能象她这样,如同水一样的柔顺,温柔地抚过脖子,又轻轻地顺着双肩和胸脯流淌下去。

“有舞蹈熊吗?有猴子和狗吗?阿蒂妮小姐,我们明天一起去好不好?”卡金娣拥有和姐姐一样的红发,但是她蓬松的红发却是跳跃的火焰,仿佛可以灼伤所有怪叔叔的眼睛。

“当然可以了,明天市集的钟声响起以后,我们就要去好好地逛一逛。”阿蒂妮懒洋洋地回答,握住了自己的一束湿漉漉的黑色头发,在水里荡来荡去,眼睛盯着蜡烛的光晕。

卡金娣坐在火炉边,双手捧着脸,眼睛闪闪发亮,梦呓般地说着话:“迷迭香、沉香、麝香、龙涎香,还有那么多好闻的香水、香粉和香膏,真想快点天亮啊。”她靠着雪花石浴缸坐下来,伸了个大大的懒腰,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

刚好倒完花瓣的卡丽娣顺手用篮子在卡丽娣的头上敲了一下:“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在你长大以前,不准用这些东西。”

卡金娣干脆躺在了地上,在厚厚的毛皮上打了个滚,就抱住了卡丽娣的腿,象小猫一样用被敲的地方蹭来蹭去,含糊不清地说:“可是……我又没用掉……嗯嗯……人家就是喜欢……香香的味道嘛。”

“真是奇怪的嗜好。”阿蒂妮扭过头去看着墙上的挂毯出神,“不过说到奇怪,我们还有只小耗子呢。”

卡丽娣笑了起来:“您是说那个刚来三个月的厨房杂役?他确实有些……特别。”

“韦林哥哥是坏蛋!”卡金娣突然喊了起来,“他在很久以前就说要带我去看金鱼的。”

“金鱼?那是什么?”卡丽娣满是疑惑的看着阿蒂妮小姐,发现她也在苦苦思索。

卡金娣看着两个大姐姐都不知道,得意洋洋地炫耀起来:“韦林哥哥上次在厨房里偷东西,被我看到了,就说有一种鱼叫金鱼,是世界上最好看的鱼,但是只有象我这样聪明可爱又不多嘴的女孩子才能够看见。”

“笨蛋!”阿蒂妮下了结论,然后问,“后来呢?”

“我就要他带我去看,但是他说了很多奇怪的话。”

“奇怪……的话?”阿蒂妮的眼睛里开始有了杀气,“他说什么了?把他的原话说给我听。还有,他有没有做什么奇怪的事?”

卡金娣咬着手指仔细回忆,“他说要有金鱼,就必须先有鲫鱼,但是我们没有金色的鲫鱼,嗯……好象他说的是红色鲫鱼,哎呀啊,我忘了……”卡金娣一副要哭出来的样子望着阿蒂妮小姐。

“红色或是金色?这个根本就不重要!然后呢?”

“然后?然后韦林哥哥说他去找红色的鲫鱼……好象是说金色的鲫鱼?嗯嗯,接着就跑掉了。”

“就这样?”阿蒂妮盯着卡金娣,“然后你们就分开了,没有发生其他的事?”

“没……有。”卡金娣的眼神躲躲闪闪,转移向了姐姐,却发现卡丽娣也是一脸严肃地看着她,立刻就哭了出来,“呜……我就知道……不能说谎……父神会惩罚我的。”

“父神?关那老家伙什么事?”阿蒂妮本来以为发生了让自己生气的事,但好象又不是这样了。

第一集 闪亮的铠甲 第八章 - 箭

在这个世界里,最大的问题是人口问题,不管做什么,都会觉得人太少。一些法律就是为了增加人口而设立,按照法律,除了王室成员外,四十岁以下女子不得戴面纱,这样她们就更容易和男人交往,从而把自己成功地嫁出去。并且四十岁以下女子如果丈夫死了,最多守寡三年,然后必须再嫁,如果想要继续守寡的话,是违背社会道德和法律的,必须没收一半的家产作为惩罚。

如果韦林和卡金娣之间发生了什么,也是很正常的事,何况特里莎大婶也说过希望韦林成为自己的女婿。阿蒂妮只是讨厌这种欺骗的手段,明明可以正大光明地结婚,关金鱼什么事?

但是现在卡金娣提到了父神,这事就有点诡异了。虽然父神教提倡贞节,但是要贵族们保持对伴侣的忠诚无疑是件可笑的事情。不管是**还是交换情人,几乎都是公开的秘密。如果说这么点小事就会受到父神的惩罚,那么王国里的贵族恐怕会被父神宰个干净,也许会剩下几个吧。或者说,卡金娣是个虔诚信徒?平时看不出来啊。

“头啊……天鹅的,我吃了两个呢。”卡金娣抽泣道。

看样子真相水落石出了,父神教认为动物的血和头颅是不能吃的,因为血里包含了永恒的灵魂,头颅则代表了希望,把血和头颅都交给父神,就是表示愿意服从神,听凭神的安排。至于内脏,则是归奥林匹斯神教所有,他们相信内脏上有神秘的力量,所以要拿这东西去占卜。

于是一只牲畜或是禽类在被父神教信徒宰杀后会放掉血,如果是被奥林匹斯神教信徒宰杀的话,内脏也许会被先拿来占卜,接着还是要烹饪的。小户人家会把禽类的头也扔掉——反正上面没有多少肉,贵族们喜欢保持完整烹饪,吃的时候不去碰头就是了。但是家畜和野兽的头肉比较多,扔掉就舍不得了,大家会心照不宣地仔细把肉剔下来后烹调,别让人在吃的时候看到完整的头颅就可以了。

“好啦,吃了就吃了,有什么关系,上面那老家伙又不是猎头族,要头干什么?不会找你麻烦的,不要让其他人知道就是了。虽然我很怀疑那东西有什么好吃的,居然还吃了两个。”

“真的很好吃嘛。”卡金娣的泪水来得快去得也快,“韦林坏蛋哥哥吃得好快,我开始吃第二个的时候他就开始吃第四个了。总共只有六个啊,我本来可以吃更多的。”

“真有那么好吃?”阿蒂妮有点动心了。尽管人们有很多的食材,但是烹饪方法通常是炖、煮和烤,再加上香料的匮乏,这个世界的菜肴实在是让人提不起多大的兴趣。即使是贵族们的宴会也只能追求食物的完整造型,比如一整只带着羽毛的孔雀或是天鹅,简直可以算是艺术品,但是味道就不要指望了。“既然这样,下次找个机会让他做给我们吃吧。”

“好啊好啊。”卡金娣欢呼雀跃。

“说起父神教啊,我倒是想起……”阿蒂妮正懒洋洋地谈起新话题,却被一只窜进屋里来的蝙蝠吸引了目光,随即她发现窗台旁边好象有什么东西,是野猫?还是……阿蒂妮顺手抄起搭在浴缸旁的湿布扔了过去。

没有击中目标,那东西突然消失了。阿蒂妮警觉起来,立刻从浴缸里跳出来,一路滴着水跑到墙边,拔出了一柄长剑,倒退几步,又拿起一面弧形方面大盾护在身前,缓缓向窗户边走去。

卡丽娣和卡金娣早就跑到了门边,蹲低了身体。走廊上应该有巡逻的卫兵,只要大声呼救就会过来。但是现在当然不能喊,如果没有任何危险就把卫兵叫来,会被人笑死的,更何况阿蒂妮小姐现在身上连一寸布都没有呢。

阿蒂妮走到窗户边,什么都没有发现,墙上的藤蔓、院子里的树,全都正常得不能再正常了,只是……狗到哪里去了?那条叫卡拉的科尔特猛犬,一直都喜欢趴在树下面的。

阿蒂妮后退一步,依然将自己保护在盾牌后面,微微侧头对卡丽娣说:“叫卫兵警戒,立刻搜索城堡,把狗都放出来。”

卡丽娣轻轻地“嗯”了一声,拉开厚重的木门出去后,卡金娣又把门闩上了,然后爬到一面盾牌后面躲好。

不一会儿,院子里就有卫兵举着火把出现了,他们用手中的长戟检查每一处可疑的地方,仆人们牵着狗也在到处检查。

阿蒂妮这才从窗口离开,在卡金娣的服侍下迅速擦干身体,穿上衣服,然后在墙上的武器中选了一张长弓和一袋箭。

做完这些,阿蒂妮走到窗户前,把箭囊放在脚边,用脚踩住弩前端的铁环后双手拉住弩弦一用力,弩弦就挂上了,又抽出一支箭来上好,就静静地站在那里不动了。

这时候,整个城堡都沸腾起来了,已经有士兵点亮了城墙上的火盆,持弓的士兵全都上了城墙和塔楼。

韦林也被叫了起来,手里塞了根鹤嘴锄,迷迷糊糊地跟在别人后面到处乱转。

“那是什么?”有人喊了起来。

韦林立刻把鹤嘴锄护在胸前,确认没有遭到袭击后用力在腿上拧了一下,感觉清醒多了,这才发现一个人影在迅速向城墙上爬去。就象是只猴子一样,攀着墙上巨石的缝隙,灵活地移动着。

在那人的头顶,刚好有一名弓箭手,很明显是只菜鸟,刚射了一箭,却射到了地上,箭杆上的白羽还在不停颤动。那弓箭手恐怕做梦都没有想过会在这种场合成为焦点,他伸手去拿箭,却怎么也碰不到箭囊,明明只要稍微偏一下头就可以看到箭囊,然后从容拔箭了,但他的眼睛却死死盯着那人影,仿佛中了魔咒一样,手指无意识地挥动着。

下面有人喊了起来:“快拔箭!”

“箭在哪里?”那弓箭手问。

“箭囊里!”下面的人都在替他着急。

“箭囊在哪里?”那弓箭手更着急。

“屁股旁边!”下面的人都快急哭了。

“我的屁股在哪里啊?”那弓箭手已经哭出来了。

“这家伙死定了。”不少人都这样想。刚才其他弓箭手本来可以射击的,但是都怕误伤,公爵大人也不会无故下令射杀自己人。现在看到这弓箭手的表现,就算侥幸活下来也会受到惩罚的,并且那人影已经快爬到顶上,挡在路上的那弓箭手肯定会被顺手干掉,公爵大人恐怕会立即下令其他弓箭手射击了。

“可怜的孩子。”即使死的是白痴,也是令人伤感的,已经有人开始为他祈祷了。

“弓箭手准备!”果然楼上传来了公爵的声音。弓箭手们纷纷把弦拉开,到处都响起了吱吱嘎嘎的声音。

那人影已经爬到了城墙顶部,一只手按着墙面,双腿一蹬,就象只豹子一样敏捷地冲向外墙,另一只手带着寒光向还站在那里拔箭的弓箭手划去。接着一翻身,就一头栽到了地上。

栽到了地上?韦林先看到了那人背上的白羽,然后才听见弓弦响动的声音。扭头看去,正看见阿蒂妮小姐站在窗前,正缓缓放下手中的弩。她穿着一身宽松的袍子,仿佛风的精灵,黑色的头发在发着光。

周围的人群好象突然消失,天地间只留下了这个优雅而神秘的身影,韦林痴痴地望着上面,觉得自己真的恋爱了。不需要任何理由,韦林认为自己已经深深地爱上了阿蒂妮。

韦林后悔了,他本来就是准备晚上去仔细研究一下阿蒂妮小姐的花瓣浴,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始终迈不出那一步。为什么?是害怕被抓住,是觉得这样太无耻,还是自惭形秽?

韦林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脸上满是庄严地喃喃自语道:“大好美女,自当推之。”

第一集 闪亮的铠甲 第九章 - 史卡柏集市

韦林愁眉苦脸地跟在全副武装的士兵和赶着大车的仆人后面向史卡柏走去,今天是史卡柏市集日的第一天,他们是去收实物税的。

刚出了城堡,就看见阿蒂妮小姐也在前面,在她身后的是卡丽娣,她手里拿着一个篮子,小心地看着路,不时地看着阿蒂妮小姐,卡金娣则象只快活的小狗一样窜来窜去。在她们身边还有几名步行的骑士和扈从。

士兵们本来是坐在大车上的,这时候也立刻跳下车来。带头的中队长下令保持这个距离,既不超前,也不要离得太远。所有人都得到了命令,不准谈论昨天晚上的事情。那个死掉的家伙到底是刺客或是厉害的窃贼无人知晓,可以肯定的是,调查会在暗中进行,无论如何,城堡被入侵都是一件大事。

对于韦林而言,这件事的真相无关紧要。他烦恼的是一大早就被叫起来,然后得知今天要和其他仆人一起去集市收税。

这个世界的村庄很小,城市很少。想要很方便地买到东西是不可能的,即使是国王也一样。

港口城市几乎在任何时候都有商人来往,城市里面建造了仓库,还有更便宜的货栈,用来堆放可以在露天存储的商品,甚至还有城市把大多数货栈建在了地下,并用地道连通。市镇里则通常每年有一次市集,出售手工业产品,每周或每天都有较小的市集,出售日常用品,主要是肉类和谷物。

农村里面就只有依靠单帮小贩了,他们从一个村子走到另一个村子,出售盐、布匹之类的东西。人们的食物主要是靠交换,猎人用肉来和农夫交换粮食,渔民也是这样,在平时用到钱币的时候其实并不多。

在内陆的领主们就没有这样的福气了。他们通常都在自己的城堡附近设立集市,春季和秋季各开放一次,每次大约一个月左右。有的地方在夏季还有一次,象史卡柏集市这样每个季节都开放的及其罕见,象狄德罗公爵这样宁愿住在靠近边境的城堡里,而不是住在舒适安逸城市里的大贵族就更罕见了。

没过多久,就可以看到史卡柏集市的围墙了。一人多高的围墙圈起了方圆数十里的一块平地,这就是卡耳塔北方最重要的集市史卡柏了。

从外面看起来,这里更象是一个营垒而非集市。最外面是一圈壕沟,里面插着削尖的木桩。在这条沟后面,则阴险地挖了很多坑,坑底照例是尖木桩,上面用树枝伪装了起来。后面又是一圈加了尖木桩的壕沟,然后才是围墙。围墙是用泥土混合石头筑成的,大约有成年男子的肩部那么高,墙很厚,足以让人站在上面战斗,还有一道木栅栏深深地埋在墙上。

壕沟之间用木桥相连,走在上面的时候,发出“嘭嘭”的空洞声音,脚下的木板好象变得比饼干更脆,随时都要裂开。韦林只觉得胆战心惊,他努力不去看桥下面的尖木桩,死死地用手抓住大车上的横木。

走在前面的女人们安然过了桥,精力充沛的卡金娣居然还在桥上多跑了个来回。

“丢脸啊!”韦林看着如履平地的女人们绝望地想,他紧紧地跟在大车后面进入了集市。

门后面是一排结实的石头房子,管理者就在这里,他们要收税并且维持治安,还要帮助商人们起草和公证契约。这是领地里重要的收入来源,所以一个大队的步兵和一个小队的骑兵驻扎在这里,也就是60名步兵和10名骑兵,这足够对付闹事的家伙了。

集市里面划分了许多的区,中间有宽阔的道路,足够四辆大车并排行驶。即使这样,依旧觉得很挤,运货的大车走在路的中间,买东西的人都在路边随着其他人的脚步移动。

在市集开始以前,就已经收过税了,韦林和其他仆人一起进入了管理者的石屋,把里面的东西往大车上扛。

因为是实物税,所以有许多杂七杂八的东西,贵重物品有黄金、白银、宝石之类的,当然这些东西都是放在结实的箱子里并且上了锁。不那么贵重的也有腌青鱼、草席、劣质葡萄酒等等,这些东西则是见缝插针地堆得到处都是。

韦林刚把装着谷物和蔬菜的筐子往车上放好,正在把牵着几头绵羊的绳子往大车栏杆上系的时候,一个扈从走了过来问:“韦林勋爵?”

韦林满脸疑惑地点点头:“是的,请问有何吩咐?”扈从和侍从以及侍卫是不一样的,侍从和侍卫都有可能是贵族家里把儿子送来学习的。扈从则通常是骑士从自己管辖的佃农家庭里寻找合适的人培养,需要跟随自己一起上战场的,他们的装备和战马由骑士提供,战利品也归骑士,所以这个扈从应该是奉了某个骑士的命令来找自己的。

当然扈从不可能对身为贵族的韦林“吩咐”什么,不过这是贵族礼仪的一部分,真正三代以上的贵族家族都会这样,就算是对乞丐说话,也要保持这样的态度——如果真有必要的话。

“阿蒂妮小姐要见你。”扈从仔细打量着这个和咸鱼筐子在一起的奇怪贵族。

韦林和带队的仆人说明情况后,就急急忙忙地跟着扈从走了。

走了没多远,就看见阿蒂妮小姐站在一个货摊前试着马鞭,看见韦林过来了,微笑着说:“既然你也在这里,就跟我们一起吧。”

卡金娣从后面冲了出来,快活地说:“哈哈,我早就看见你了,这下子跑不掉了吧。”

韦林委屈地想:“我没想躲啊。”当然他还是回答阿蒂妮小姐道:“如您所愿,很乐意陪伴您。”

阿蒂妮小姐看起很满意这条马鞭,顺手递给了正对着韦林扮鬼脸的卡金娣,卡金娣呆了一下,又窃笑着塞给了韦林,那边卡丽娣已经在付钱了。

阿蒂妮早就转过身去,向前继续走了,韦林苦着脸,拿着马鞭,一副受虐待的样子。其实在心里,韦林感觉极其满足,这个样子很象是自己梦中的场景呢。

那是在韦林和阿蒂妮小姐结婚以后的某一天,也是象现在这样阳光明媚的上午,卡丽娣和卡金娣陪伴在身边。阿蒂妮兴奋地走在最前面,只要是感兴趣的都要拿起来看一看,自己也是这样微笑着默默地看着她。

韦林麾下的骑士跟在身后,一言不发地接过自己手中的马鞭……

一言不发地接过自己手中的马鞭?

韦林清醒过来,发现旁边的扈从已经很自觉地把马鞭接了过去。果然幸福的时光总是短暂的,韦林悲愤地想:“我就是意淫一下而已,这都不准我把白日梦做完?想也不行,想也有罪吗?”

这时候阿蒂妮小姐已经在一个毛皮货摊前停了下来,她在一堆的毛皮里翻找起来,想找找看有没有特殊点的,卡金娣也在一边帮忙或者说是添乱。

韦林站在后面,百无聊赖地到处张望,却总是觉得前面的摊主看起来打扮很奇怪。他悄悄地问旁边的一名骑士:“那个摊主是哪里的?”

“科尔特人,你到北方边境后要对付的人。”那名骑士平静地说。

韦林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科尔特人?他们怎么可能到这里来?我的意思是说,我们不是正在打仗吗?”

“打仗归打仗,生意归生意。”那名骑士回答得象个哲人。

第一集 闪亮的铠甲 第十章 - 哈伯尔尼亚人

韦林这时候才知道,卡耳塔人通常所讲的北方蛮族其实有两部分,一部分是土生土长的科尔特人,无论是当初的亚平宁人或是后来的芮尔典人都没有能够完全征服他们,只是把他们全部赶到了北方。还有一部分是当年被诺顿王赶走的芮尔典人,他们在休养了许多年后,又陆陆续续地来到卡耳塔。不过他们的力量不足以征服卡耳塔,所以芮尔典人和科尔特人结盟,共同生活在卡耳塔的北方哈伯尔尼亚,他们有时候也自称为哈伯尔尼亚人。

他们象野兽一样躲在寒冷的北方,窥伺着南方肥沃温暖的富庶土地,他们从未放弃过征服整个卡耳塔的计划,却对于边境上坚固的防线束手无策。卡耳塔人也从未放弃过统一整个卡耳塔的梦想,却无法让大量的部队进入北方寒冷的密林里作战,最多在边境冲突时占一点上风。

这样的胶着是很让人无奈的,于是在双方高层的默许下,军队不再进攻商队,同时允许对方商人在靠近边境上的几个地方做生意。

在卡耳塔的这边,最重要的就是史卡柏集市了。

北方蛮族出售金属、毛皮、木材、牲畜和鱼,另外卡耳塔的贵族女子有很多都喜欢蛮族人的红黄色头发。不得不说这个爱好很奇怪,由于没有合适的染料,商人们购买红黄色头发后做成假发,然后高价卖给那些贵族女子。

而卡耳塔的樱桃蜜酒、谷物、水果、五金工具这些东西在北方也很受欢迎,通常都是供不应求的。商人们赚得盆满钵溢,也大把大把地向边境军队撒钱,所以在北方边境可以看到双方的军队厮杀得热火朝天,却对附近的敌方商队视若无睹。

韦林听得目瞪口呆,忍不住问了一句:“既然这样,还打什么?大家老老实实做生意啊。”

“这是绝对不可能的。”骑士严肃地说,“做生意是因为可以给我们带来利益,打仗则是我们的使命。”

韦林似懂非懂,旁边有人说道:“请允许我来为您解释吧。”

正是卖皮货的摊主,笑着走到了身边,他在行礼和说话的时候就看得出来,很明显是经常和卡耳塔人做生意的缘故,他虽然穿着蛮族的服装,看起来却和卡耳塔人很相似。

“如果您愿意的话,非常感谢您能指点我。”韦林看到周围的骑士一点诧异的样子都没有,阿蒂妮小姐还在挑选皮毛,卡金娣和卡丽娣依旧一个在旁边帮忙,一个在旁边添乱。

“我的名字是华莱士,请原谅,我并不是故意偷听你们的谈话。”摊主微微点头,“但是刚才我在旁边知道了您将要到边境上去,所以我希望我微薄的知识能对您有所帮助。”

韦林兴致勃勃地问:“华莱士?这名字不象是个蛮族人,是你专门起的卡耳塔名字吗?”

“不,事实上,我曾经是个卡耳塔人。”华莱士镇定自如地解释。

“冒充蛮族的卡耳塔人?”韦林的第一反应是遇到假洋鬼子了。

“这是一个很长的故事了,简单的讲,我曾经是卡耳塔的一名商人,现在在哈伯尔尼亚,我是你们所说的北方蛮族商人。”

韦林小心翼翼地问:“好吧,我不想追问细节,但是我听说哈伯尔尼亚是蛮荒之地,那么你作为一个商人,为什么一定要说自己是蛮族人?”

“卡耳塔人几乎什么都有:黄金、丝绸、珠宝……连狗都是在银槽里吃饭。我们在哈伯尔尼亚,除了面包、葡萄酒和快乐,就没有什么别的东西了。”华莱士说这话的时候,语气依旧谦逊,神情却骄傲得象个国王。

韦林知道在所谓的文明世界里对商人压榨得很厉害,但是不知道居然严重到了这个地步。

“象你这样的人多吗?”韦林隐隐地感觉到这也许是自己可以利用的东西,却一时找不到头绪。

华莱士的脸上满是无奈地说:“是的,有不少了,主要是从卡耳塔逃出来的农奴,他们几乎被自己的主人逼得没有办法活下来了。按照哈伯尔尼亚的规矩,他们要为自己找一个主人,就可以在这里生活下去。还有一些佃农和商人,他们宁愿以奴隶的身份享受自由,也不愿意以自由人的身份被奴役。”

在哈伯尔尼亚,基本上还是保持了部落的形式。如果有外来人想加入部落,就必须先选择一个人自愿成为他的奴隶,不过实际上是类似于仆人。奴隶没有权力给自己换主人,但是他可以先和主人商定一个限额,可以是在战场上杀死多少个敌人,或者是上缴多少粮食之类的。当他达到这个限额,就可以赎回自己,他的主人则会根据这个限额来决定应该给他提供多大的帮助。

这听起来很象是借贷关系,虽然奴隶还需要为自己的主人承担部分劳役,也比在卡耳塔好得多。按照卡耳塔的法律,农奴不完全属于自己的主人,主人不能随意处死他们,但是他们也没有任何的东西属于自己,就连茅草屋都是主人的财产。

他们不是活生生的人,而是依附于土地的一部分,就象地上长的野草一样。人们买卖土地的时候,农奴就和土地一起被卖来卖去。如果某个农奴精于耕作,那么这块土地的价格就可以再高一点,就象是肥沃的土地总是比贫瘠的土地贵一样。

这听起来有点诡异,文明世界对待农奴居然比蛮族更苛刻。韦林当然不会蠢到相信蛮族本身就是仁慈而爱好和平的,那不过是因为在边境上占不到便宜,掳掠不到多少居民,这才变个方法来增加人口而已。

“我还是无法……”韦林正要说话,却被一阵鼓声打断了

“最好的葡萄酒,来自公爵大人的葡萄园。”有人在大声喊叫着,“只要你尝一尝,就会管不住自己的嘴。”

韦林看见几个人走了过来,一个人敲着鼓,其他的人背着酒桶,拿着酒杯。

旁边有商人走了过去,拿起小小的木头杯子,从桶里舀了点葡萄酒出来,一饮而尽。

“真不愧是公爵大人的葡萄酒,”商人在问清价格以后又说,“先给我送两桶过来吧,我想很快就会喝光的。”

华莱士对韦林说道:“您看,既然叫卖葡萄酒的来了,就让我们谈一谈葡萄酒吧。对于农奴来讲,他不但要在所属土地上劳作,还必须在领主的葡萄园里做工,这是葡萄税。如果是一名自耕农栽种的葡萄,那么他必须给领主缴纳一定数量的葡萄,这是实物税的一部分。当有人准备自己酿酒的时候,按照法律规定,他必须使用领主的酿酒器具,并缴纳一部分酿好的葡萄酒,这是酿酒税。”

韦林感到了一些不快,不是对华莱士,而是对自己。这些知识本来是贵族必须掌握的东西,现在一个商人在谈到的时候,自己竟然插不上嘴。在巴雷特的时候,韦林学习的知识更多是集中在历史方面,还有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一个领主需要掌握的知识反而没有多少。虽然在公爵这里没有人教自己这些,但这并不是无知的理由。“是不是我以前稍微懒了点?还是缺乏身为领主继承人的觉悟。”韦林想着,“别说阿蒂妮小姐了,恐怕就连卡金娣都不会正眼看一下这种白痴懒鬼的。”

华莱士继续说着:“当然了,所有的酒店和卖酒人都必须给领主缴纳葡萄酒税。在进入市集以后,每桶葡萄酒都是要另外再缴纳市集税的。哦,对了,如果葡萄酒是从水路过来的,肯定要给路过的领主缴运酒税,如果是陆路,就是车轮税了。还有,别忘了禁售权,当领主准备卖自己的葡萄酒时,他可以下令在一个月内禁止任何人在自己的领地里卖酒。这就是葡萄酒相关的税了,幸好不算太多,我们还能够有些利润。”

韦林大笑着说:“是不少利润吧。”

华莱士谦卑地弯了弯腰说:“一点点,只是一点点而已,全凭诸位大人的照料,才让我们得以养家糊口。”

这时候,阿蒂妮小姐已经挑好了一条小白狼的皮,华莱士急忙跑了过去收钱。

韦林看着旁边一脸正义庄严的骑士,突然想起了东扯西拉了这么久,还是没有说到正题上。不就是大家都想发财嘛,多大点事,我还以为是抢鸡蛋呢。

看样子是大家都发现了对面的敌人不好对付,只好老老实实做生意了,当然直接杀过去可以抢更多,但是杀不过去呀。

如果双方和解了,必然这些生意要由王室来主持。按照狄德罗公爵的影响力,使卡耳塔和哈伯尔尼亚始终处于战争状态很容易,大家在边境上打得热火朝天,暗地里大做生意。当然了,如果发现了可乘之机能解决对手,双方也是绝对不会放过的。

看起来阿蒂妮小姐的心情很好,决定继续逛下去,其他人当然也是紧紧跟随。虽然市集里人很多,但是如果有人不知趣地到处乱窜影响交通,就会被配剑持矛的扈从用木柄狠狠地抽打,直到对方退到路边为止。

第一集 闪亮的铠甲 第十一章 - 夜

现在已经是黄昏了,商人们收拾好了商品,大多数人都是把东西捆扎在一起,然后在旁边铺上毯子,晚上就要睡在这里。虽然这样肯定不会舒服,但是这里有围墙和卫兵的保护,还随时可以买到热的食物和葡萄酒,对于出门在外的商人来讲,还能有什么奢求呢?

一些买卖贵重物品的商人则是把自己的东西存放在了市场管理者那里,然后让仆人搭好帐篷,早早地躲到里面享受美酒佳肴去了。其中一些从遥远地方来的,还被狄德罗公爵邀请到了城堡里。在这个时代里,由于交通不便,从远方来的客人是很受欢迎的,他们的到来几乎是城堡里最重要的娱乐活动。

男主人会询问那些地方在打仗或者现在没有打了,女主人会询问现在罗慕洛斯、维吉亚等地流行的是什么服饰,然后他们会一起询问那些著名骑士的消息。

由于各种原因,这些流传的消息当然有很多都是捕风捉影的,比如当初奥古斯丁陛下在位期间,就有人献上了一根长角,就是传说中独角兽的角。当时认为这种珍奇宝物能够出现,充分表明了陛下的确是英雄圣提雷尔的后裔,能够成为卡耳塔之主是必然的,因为他是众神的宠儿,任何阴谋反对他的敌人都将死于神祗的雷霆之下。

宫廷诗人们用大量的精力来赞美此事,他们说:

“只有在传说中的盛世,

才会出现独角兽的长角;

我仿佛听到独角兽的嘶鸣,

在宣扬卡耳塔的威严。”

此事发生后,其他国家纷纷宣布在自己的领土内也发现了巨龙、狮鹫、老虎之类的东西,但是这些跟风者很快就闭嘴了。因为奥古斯丁陛下命令使者携带着长角到各国去,让他们知道这东西不是用木板、石头什么的就能够做出来。最后奥古斯丁陛下让人将这支独角兽的长角做成了权杖,上面镶满了红宝石、绿宝石、蓝宝石和钻石,他在接见外国使臣和属下大臣的时候,手里就拿着这根权杖。

后来随着人们能够进入更远的海洋,各种闻所未闻的东西被带到面前。船上的水手们声称他们在北方海洋的深处看到一种奇怪的大鱼,那种鱼长着独角。后来有人找到了这种鱼被冲上岸的尸体,将独角砍下来献给王室,人们惊奇地发现这和那独角兽的长角的一样的。

虽然那根著名的长角不是独角兽的,但大家坚信如此珍贵的东西不可能仅仅作为观赏品。许多博学者认为这种长角拥有让人起死回生的力量,所以每当王室成员得了重病的时候,都会在家族成员的监督下磨下一些角的粉末,让病人吃下去。

阿蒂妮小姐坐在毯子上,和旁边的骑士们闲聊着这些让人感到轻松的话题,中间的亚麻布上放着买来的食物,煮豆子、肉丸子、腌过的野兔肉,还有各种蜜饯,当然还有国王和农奴都要喝的葡萄酒。

韦林竖起耳朵偷听他们的谈话,一边看着那些食物吞口水,一边在心里嘲笑这些未开化的野蛮人没见过世面,还要在卡金娣悄悄把小土粒扔到自己头上的时候恶狠狠地瞪回去。

“开始了、开始了!”卡丽娣满脸兴奋地小声叫了起来。

大家坐的位置靠近集市的中心,这里有个广场,其实也就是一大片平地。中间搭了个木头的台子,有什么事情要对商人们宣布或是要拍卖的时候才会派上用场,那里禁止任何人摆设摊点。

但是现在那里显得非常热闹,一个个巨大的篝火堆似乎突然间就在周围燃了起来,火焰欢快地跳动着,一颗颗小火星跃入天空,然后消失不见。男人和女人们就在篝火间谈话、打闹、跳舞。不时地有行动鬼鬼祟祟的人被一群人追打着冲出人群,还有更加鬼鬼祟祟的男女出了人群,进入篝火照不到的地方。

史卡柏的夜晚开始了。

如果说白天的集市是充满了讨价还价的声音、腌鱼和羊粪的气味、银币和铜币的颜色,那么晚上的集市就是充满了年轻人放荡的笑声、廉价葡萄酒的淡淡酸味、艳丽裙摆的颜色。

商人们警惕地看护自己的商品,卖布匹和毛皮的商人干脆就睡在自己的商品上面。一些带了仆人的商人则是把货物交给了仆人看管,自己跑到了广场里,急不可待地想要有次艳遇,如果实在没有,找妓女也是很方便的。

小偷、乞丐、流氓、醉鬼、妓女们兴高采烈聚在一起,在天色完全黑暗以后到午夜前,这里是他们狂欢的世界,浪荡子和商人们也在里面混水摸鱼,士兵们就站在广场边缘冷冷地看着他们。

女人们旋转了起来,裙摆飞扬着,然后不知道冲进了哪个男人的怀里,这些男人就会用力搂住她,恶狠狠地抚摩亲吻以后再大笑着放开。也许他们之间会发生点什么,也许不会,但是在天亮以后,大家都是陌生人。

这就是史卡柏市集著名的夜晚狂欢,其实是起源于父神教的酒神节活动。现在虽然没有多少人搞酒神节祭典了,但是人们内心里对于寻欢作乐的渴望,对于无拘无束的追求是不会消亡的。

白天这块空地上会有人表演杂耍,还有带着舞蹈熊、猴子和狗的流浪艺人,使用雷贝琴和扬琴的吟游诗人一边唱着歌,一边色迷迷地看着围观的女人们。

卖各种零食和葡萄酒的小贩走来走去,人们很容易就经不住诱惑地掏钱出来,如果有吝惜鬼一毛不拔,那他也会被偷个精光!

到了晚上,好孩子都回家睡觉去了,附近的流浪者和下流坯会占领这里。而维持秩序的士兵们似乎和他们有着默契,只要这群疯疯癫癫的家伙不烧掉广场中间的木制高台,士兵们是不会愿意去干涉他们的。同时,如果某个手贱的扒手管不住自己,甚至用不着失主要求,其他人会把这不守规矩的害群之马教训一顿。

夜晚狂欢是如此的有魅力,对于穷人们来说,这是他们为数不多的欢乐时光,能够这样放肆地大笑。据说逃亡的农奴们,不会放过他们遇到的每一个夜晚狂欢,也许这是他们对卡耳塔唯一的美好回忆了。

可以想象到,这样的狂欢对贵族小姐来说,具有致命的吸引力。虽然阿蒂妮小姐不是现在通常意义上那种成天在闺房里,等着小白脸骑士出现的贵族小姐,但是她也喜欢在有些时候来到这里,静静地坐在广场旁的阴影中,象黑暗中的君王看着自己的臣民。

韦林坐在阿蒂妮身后,看着火光明灭中的美丽脸庞,吃着卡丽娣偷偷递过来的肉丸子,再呲着牙吓唬一下卡金娣,偶尔瞄两眼广场上的风骚女人,只觉得乐在其中。

“回去吧。”阿蒂妮站了起来,把斗篷上的兜帽盖住了头,向出口走去。

骑士们和两姐妹立刻跟上,韦林和扈从们手忙脚乱地收拾好了东西赶上去,却被一名市集管理人员拦了下来:“韦林,明天可能会有松露运过来,你就在这里等一晚上吧,到时候就可以立刻送回城堡了。”

“要是明天没有运来怎么办?”韦林措手不及,他还想回到自己的小窝去睡觉呢。

对方很通情达理的样子:“没关系,那不是你的错,到时候你直接回去就是了。”

第一集 闪亮的铠甲 第十二章 - 哈库尔

韦林在市集管理人员那里领到了一张毯子,就回到了广场边,在一个毛皮堆的旁边安营扎寨。

躺在毛皮堆上的商人警惕地盯着韦林,突然笑着扔了两捆毛皮下来,“哈哈,既然留下来了,怎么不去玩?”

韦林凑过去一看,原来就是那个哈伯尔尼亚人华莱士,便苦笑着说:“哦,我被流放了,明天早上回去,那边的活动对我来说,太……剧烈点了。”一边说着,一边把毛皮仔细地在地上铺好,“谢谢,毛皮很不错,这下好多了。”

毯子对折后放在毛皮上,铺的和盖的都有了。韦林把毯子卷成了蛹一样,脱下外衣叠成枕头放好,然后钻进毯子里去,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

“哈伯尔尼亚是什么样子的?”韦林问道,心里恍惚间觉得象是回到了自己原来的那个世界,大学宿舍晚上熄灯后开卧谈会。

华莱士兴致勃勃地回答:“很冷很辽阔,你就算是在树林里也不会觉得压抑,只会感到这地方很大。天气冷的时候,人们都躲在屋里,如果要出门撒尿,就必须随身带根木棍。”

韦林偷偷地笑了起来,但还是很凑趣地问:“为什么要带木棍?”

“天气太冷了,撒出来的尿会立刻结成冰,如果不一边撒尿,一边用木棍敲,很快那话儿就会被尿冻在地上。”华莱士一本正经地说道。

听到这个著名的笑话,韦林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道:“我的朋友,这个笑话的确很有趣,但是你真以为我会相信吗?”

华莱士从毛皮堆上探出头来注视了韦林一会儿,也微笑起来说:“是的,这的确是个笑话。但是听过我讲这个笑话的卡耳塔人可没有一个认为这是笑话,他们全都相信了。所以我很好奇,你是怎么知道的?”

“哦,虽然我没有去过哈伯尔尼亚,但是按照逻辑来讲,你所说的有很多漏洞。实际上,只要仔细想一想,就知道你所讲的根本就不可能发生。那些相信这话的,是因为他们愿意相信。”韦林意味深长地说,“他们认为哈伯尔尼亚就是蛮荒之地,那里生活的就是一群野蛮人。我敢打赌,如果你告诉他们说,你们那边的男人都只有一个睾丸,也会有人相信的。”

“那么你呢,既然如此,你应该也是这样想的才正常啊。”

韦林看着露出神秘微笑的华莱士,缓缓地说道:“难道你不是和我们吃着同样的食物,同样的武器可以伤害你,同样的医药可以治疗你,冬天同样会冷,夏天同样会热,和一个卡耳塔人一样吗?如果你被匕首刺中,流出来的血不是红色的吗?如果别人侮辱了你,你不会感到愤怒吗?如果你喝到了上好的葡萄酒,你的嘴角不会有微笑吗?”

一阵沉默以后,韦林成功地看到了华莱士眼中似乎有了些闪闪发光的东西。

“我的朋友,你是一个很有趣的人。现在我跟你讲讲真正的哈伯尔尼亚吧。”

“啊,没了?不是说王霸之气一放后就是众小弟纷纷拜倒吗?说句有趣就完了?这么煽情的台词都没效果?”韦林忿忿不平地想:“难道是因为我没有唱流行歌曲也没有念唐诗?我就知道那个脖子上围花边的家伙靠不住。”

“嗯,我们从哪里说起?”华莱士看见韦林还在走神,就问了一句。

韦林急忙回答:“啊,那个,你们喜欢吃什么?有什么特色食品吗?”

“吃?有意思的问题。”华莱士笑着摇了摇头,“其实我在哈伯尔尼亚和卡耳塔吃的都差不多,不过当地人可能鱼肉和鲸鱼肉吃得多一点。”

“鲸鱼肉?那东西可以大量供应吗?”韦林对这个问题很好奇。

华莱士仔细考虑了一下后说:“捕鲸是有季节的,如果捕到的鲸足够整个村子吃一段时间,他们就不会再捕。因为即使天气寒冷,但是肉也不能无限期地保存下去。所以对于他们他们来说,鲸鱼肉是重要的食物,其他时候他们可以吃鱼。”

韦林满怀希望地问:“鲸鱼肉好吃吗?”

“那东西其实和牛肉差不多,你不要寄太大希望。”华莱士建议道;“如果你想吃点与众不同的东西,可以在二月份去哈伯尔尼亚的海边村落,那里有可以让你终身难忘的美味。”

“你确定?”韦林满怀希望地问,“那是什么?”

“你不会想知道的。”华莱士宣布道,“这需要你自己去品尝、去感受,那才是美食家。”

韦林突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他狐疑地问:“这话虽然听起来很有道理,但是我想起来以前好象听人说过那边的风俗,不会是那东西吧?”

华莱士狡猾地反问道:“什么?你不可能知道的。”

感谢那个世界的现代资讯,韦林突然想了起来:“你说的不会是哈库尔吧?”

“众神在上!这不可能!”华莱士惊讶地叫了起来,“你怎么可能知道这个名字的?”

韦林垂头丧气地说:“我还知道你说的这东西就是把鲨鱼肉埋在地下,过几个月后等它腐烂了再拿出来切成小块吃。”

华莱士再次沉默良久,然后他抓住毛皮堆的边缘,把头探了下来,尽量靠近韦林,压低了声音问道:“我是一个普通的商人,但是如果有必要的话,我可以为您引见我们的王。那么现在,阁下,我该如何称呼您?”

韦林眯起了眼睛,双手把毯子稍微向上拉了点,只露出自己的眼睛,好让华莱士看不见自己脸上的神色。

“到底怎么了?这家伙怎么突然一副神神鬼鬼的样子?”韦林紧张地思考着,“天啊,该不会是因为……”

是的,这些小知识在韦林来的那个世界里虽然不是常识,但是有心人还是很容易得到的。还有不少电视节目就是召集一大群人,看着他们在主持人各种刁钻冷僻的问题下尴尬的样子,观众们以此取乐。如果有人全部答对了,那才没意思呢,就是要看着他们出丑,那样才有乐趣啊。

但是在这个世界里,对于卡耳塔人来说,如果不是去过哈伯尔尼亚或是别有用心的人,是不可能知道这些情况的。

这样一来,恐怕华莱士会坚持认为韦林和他在下午、晚上的两次巧遇是有预谋的了。如果自己不能把他打发走,那么很有可能他会认为自己是对他有敌意的。“老头子不会杀人灭口吧?”韦林这样想着,悄悄地向周围看了看,发现好象附近的几个商人都狰狞地对着自己露出了牙齿,手也放在了怀里,似乎拿着什么东西。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第一集 闪亮的铠甲 第十三章 - 生意

“您好,华莱士先生,我是巴雷特家族的继承人韦林勋爵,很高兴见到您。”韦林露出了自己的脸,按照礼仪要求矜持地向华莱士点头微笑,但是却没有站起来,“在这个特殊的环境里,请原谅我的失礼。但是我相信,我们接下来的谈话会很愉快。”

“很荣幸见到您,勋爵阁下,我是公正的审判者、森林的保护者、猎人和渔人以及捕鲸人的保护者、荣耀的第一战士、威严的哈伯尔尼亚之主科内斯里乌陛下……的老师华莱士。”华莱士用毫不逊色的矜持微笑回应了韦林,“我期待接下来的谈话是充满善意并且能够促进我们双方友谊的。”

韦林听得目瞪口呆,心中惊叹道:“啊啊啊啊啊,好拉风的介绍,我决不允许一个蛮族老头子居然能够比我更拉风!今天就算了,下次我要自称为萝莉的保护者、御姐的掌控者!不过这个身份……已经有足够的理由杀人灭口了,得想个法子混过去,不然自己的小命就要不保了。”

“正如今天下午您所知道的那样,我将在可以预料到的将来——也许就是这几个月内到达北方边境,进行我的骑士修行。”韦林打起精神来开始谈判,“我希望届时可以和您进行更进一步的商谈,是关于我们双方都可以得到的利益。”

“很感谢您的信任,但是利益越大,需要准备的就越多。我希望能够知道最基本的情况,以便禀报我王,以利于我们的合作。”华莱士当然不会满足于一些空话。

“相信您对于我们家族在商业上的兴趣有所耳闻,我们有很多可以合作的地方。”韦林只想着蒙混过关,继续胡扯道,“我们认为和哈伯尔尼亚的贸易应该不止是木材、粮食之类的。”

“哦?是什么呢?如果可以在我们和其他家族现有贸易的基础上,再增加新的种类,我们会很感激您的。”华莱士对这个很感兴趣。

“有很多的生意,比如……皮毛。”韦林灵机一动,说了出来,“不知道您发现没有,您卖的皮毛很不错,但是价格却不高,并且您是不是每年都会有一些卖不出去,只好降价销售?”

“当然,虽然不能说现在的价格就是很便宜的,但是如果您可以使价格更高的话,对于整个哈伯尔尼亚来说意义重大。”华莱士的意思就是让韦林不要想着暂时提价,或是巴雷特家族多给点钱收购之类的馊主意,这样的话,利益是不会长久的。

“您看,现在所有的贵族衣服都是由自己的裁缝做的,因为这样才能做得合身,但是永远不要低估人对于时尚的追求。”韦林胸有成竹地说着,“我们等待远方的客人,询问各种消息,他们带来的还有指间大陆流行的服饰,不得不承认,这方面我们是远远落在后面的。但是由于交通的原因,他们得到的流行服饰甚至可能是一年前的!是他们没有钱吗?不,他们很有钱,只是他们的城堡偏僻了点。”

“您说的是服饰买卖?”华莱士感到自己还没有明白过来,“我们哈伯尔尼亚和指间大陆分别在卡耳塔的北方和南方,您说的和指间大陆的服饰买卖,我们根本无法加入。”

“不,哈伯尔尼亚是重要的一个环节,我们做的是皮草买卖。”韦林微笑起来,到现在,他才发现,好象这个生意真的是有利可图的,“我们在指间大陆聘请最好的裁缝,当然我们要告诉那些贵族,我们聘请的不是裁缝,而是服装设计师。”

“什么是服装设计师?”华莱士迷惑不解地问。

“就是裁缝!”韦林回答道,“他们不能离开指间大陆,否则我担心他们在卡耳塔待久了会变傻的,只有在指间大陆他们才能设计出好的服饰来。然后他们的设计将被绘成图样,用快船送到卡耳塔。我会在卡耳塔设立几个缝纫作坊,不需要太优秀的裁缝,只要经过我们的训练,能够看懂图纸,然后使用哈伯尔尼亚直接送来的大量皮毛制作成衣。”

“您认为这个建议如何?”韦林斗志高昂地问。

华莱士皱紧了眉头思考着:“听起来似乎是可行的。但是既然大家都习惯了用自己的裁缝,他们会使用我们制作好的衣服吗?”

“这就需要我们的引导了,您知道,他们打听指间大陆的流行服饰并且让自己的裁缝照着做,就已经说明了他们会接受的。他们没有购买成衣的习惯,我们就培养他们的习惯。”韦林开始变得歇斯底里起来,“我们一定要请最有名的裁缝,再出钱收买吟游诗人让他们更出名。在买的快船船帆和船身上都要有我们的标志和标语,让所有见到的人都知道。根据卡耳塔有钱人的分布来建造缝纫作坊,一定要一网打尽。作坊前面就是专卖店,要修得连小庄园主都不敢进来的。店员要在全国选美,声势要造得大家都知道,到时候门前就站这么一排,穿低胸礼服的、戴钻石耳环那种,有人一进门,不管有事没事,都得跟人家说,我能为您做什么吗?要用昆雅语讲,谁都听不懂的那种。店里面还要附设休息室和厕所,用黄金贴地板,宝石啊、珍珠啊、钻石啊,什么贵就往上镶什么。这样的地方……哧!”

韦林抓着分成了两半的毯子,仔细想了想,才反应过来。原来是自己太激动了,双手抓着毯子发疯的时候不小心一用力就把毯子撕破了。

镇定地把毯子盖在身上,迎着华莱士微微有些呆滞的目光,韦林问道:“对于我刚才说讲的提案,您认为是可行的吗?”

“当然了,虽然还有些名词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也能猜出来。”华莱士微笑着回答,接着又叹息着说,“巴雷特家族的血脉果然是非同一般的,我远在哈伯尔尼亚就听说了您的父亲麦独孤男爵阁下的大名,能够想出这样的主意,果然不愧为贩……哈哈哈,您的提议我会尽快禀报我王的。”

虽然华莱士没有说完,但是韦林也猜得出来,他是想说不愧为“贩奴者”的大名,并且显然华莱士认为这主意是麦独孤男爵想到的,然后利用韦林到北方的机会好和哈伯尔尼亚联系,说不定他还认为麦独孤男爵把韦林送到狄德罗公爵这里来,就是为了这件事的。麦独孤男爵名声在外,恐怕没有多少人会认为他是真的想把继承人培养成骑士的。

“非常感谢,我相信如果双方都能够得到巨大的利益,我们的联盟将牢不可破。”韦林偷偷地把“合作”一词换成了“联盟”,他想看看华莱士怎么应对。

“是的,虽然这只是一个开始,但是我有预感,这不会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华莱士的回答就是告诉韦林,想要更紧密的合作,看看效果再说吧,现在的生意还不足以让哈伯尔尼亚付出太多代价。

韦林放松了下来,只觉得极其疲惫,他强打起精神来对华莱士说道:“我相信胜利青睐深谋远虑者,我相信您的眼光。夜色已深,不敢打搅您休息,我告辞了,明天再来拜会,晚安。”说完,韦林就沉沉睡去。

韦林没有听到,华莱士依然在一本正经地说着:“公正的审判者、森林的保护者、猎人和渔人以及捕鲸人的保护者、荣耀的第一战士、威严的哈伯尔尼亚之主科内斯里乌陛下感谢阁下为和平所做的一切。”

韦林没有看到,在午夜的钟声敲响以后,在广场上疯狂舞动着的男女们,每人都从熊熊燃烧的篝火堆里抽了个点着的木柴,然后沿着道路一言不发地狂奔回家,史卡柏市集的夜晚狂欢结束了。

第一集 闪亮的铠甲 第十四章 - 猎狐

第二天韦林没有能够再来拜会华莱士,他起床的时候发现华莱士和他的皮毛堆都无影无踪了,不过昨天晚上韦林用来当垫子的两捆毛皮还在。韦林立刻把毛皮卖掉了,小赚了一笔,然后跑到集市管理所归还了毯子,到处问松露到了没有,结果被忙得焦头烂额的管理人员赶了出来。

韦林对此毫不在意,他走到外面,在小贩那里买了面包、熏肉、葡萄酒、又混到管理室里偷了一个洋葱。

韦林用衣襟兜着食物,手里拿着装葡萄酒的木杯,走到围墙边,翻了上去。他用左肩靠着围墙上的栅栏,拔出身上携带的小刀,仔细地将面包、熏肉和洋葱切成片,再把熏肉和洋葱夹在面包片里,狠狠地咬了一口,眯着眼睛咀嚼。在目前的条件下,这样的饮食算是可以的了,韦林喝了口葡萄酒想着:“昨天和华莱士的谈判虽然是为了自己脱身,但是看他的样子,好象很有诚意,并且这生意,应该也是有很大利润的。不过具体怎么做,好象只有写信回去告诉自己的父亲了,他应该能够把想法进一步完善。”

对于华莱士的不辞而别,韦林完全可以理解,毕竟和自己的正事谈完了,他的身份被别人知道了,现在又不能杀韦林灭口,为了不冒险,当然要找个地方躲起来了。

“会不会华莱士正在召见他们潜伏在这里的间谍?”韦林用力咽着食物想,“管他呢,至少我现在安全了,并且到了北方边境后,日子也应该很好过吧。”

看样子今天是不能在一早就送松露回去了,韦林求之不得,虽然韦林被命令送松露回去,但是这个命令只说了没有就回去,却没有说什么时候回去。难得有个空子钻,韦林决定偷懒一个上午,在这里过了中午再回去,路上走慢点,或是假装脚受伤了什么的,到城堡以后就该吃晚饭睡觉了。

韦林惬意地吃完了最后一口面包,端着还剩小半杯的葡萄酒,无聊地四下张望着。秋天旷野的景色有一种苍凉的美,并非到处都是黄色的树叶,还有绿色和灰色……

韦林呆呆地站了起来,看着地平线上一条灰色的线越来越清晰,还有咆哮和狂吠的声音越来越近。

似乎速度不是很快,这支队伍冲到了面前以后就能够看清,有十几个穿着猎装的人骑在马上,被周围的一大群狗簇拥在奔跑。后面是一群骑兵跟着,有穿着皮甲的,也有穿着锁子甲的,手里拿着的旗帜是狄德罗公爵的。再后面是更多的人徒步跟着,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手里拿着,背上背着各种东西。

一名穿着猎装的人突然离开队伍,向围墙跑过来,在壕沟外面吼道:“韦林,跟上!”然后拨转马头,回到了队伍中。

韦林苦笑着跳下围墙,一边跑一边喝干了杯子里剩下的葡萄酒,然后把木杯还给了小贩,拿回了自己的押金。还好,卖葡萄酒的小贩就是门边上,韦林向外面冲去,似乎还来不及感到害怕,就过了在进来时还觉得无比恐怖的吊桥。

队伍就这样在集市外面掠过,继续向南方奔去。韦林追了上去,发现在后面跑的都是城堡里的厨师和仆人,他找到一个厨房里的杂役,微微喘着气问:“怎么了?跟逃命一样?”

那名杂役有气无力地翻了翻白眼,大口喘着气道:“猎……猎……狐。”

猎狐!是猎狐,这几乎就是卡耳塔贵族在秋天里最喜欢的运动,他们训练并指挥猎狐犬去捕杀狐狸,而不是自己亲手去杀。

他们认为这种活动是高贵的,当然了,任何一个头脑正常的猎人都不会这么做,为下一顿饭而奔波冒险的猎人无法理解明明有很多种方法来干掉狐狸,为什么偏偏有人选择最麻烦的一种。

韦林哀叹着自己的不幸,如果自己没有那么醒目地站在围墙上,就不会被抓到,然后象个傻子一样在马屁股后面吃灰尘了。妈妈说的,人多的地方不要去,不要去看热闹,果然是至理名言啊。在围墙上觉得队伍的速度不快,但是当自己也在队伍里的时候,才发现队伍的速度太快了。

跑了不知道多长时间,韦林发现来到了一个小丘前,可以看到后面是灌木,再后面是树林,旁边有小溪流过。

一队骑兵跑上了小丘,然后有十几个倒霉的仆人被命令去扎帐篷,其他的人都在抓紧时间休息。

韦林坐在地上回气,看着那队穿猎装的人,发现是公爵大人领头,还有阿蒂妮小姐,卡丽娣和卡金娣也在这里。

阿蒂妮小姐的头发挽成了发髻,显得干净利落,合身的猎装突显了完美的身材,她靠在自己的马旁边,手里的皮鞭漫不经心地抽打着马靴。

“嘿嘿嘿,我的阿蒂妮果然无论穿什么都是最美的啊。”韦林这样想着,似乎觉得身上也不那么酸痛了,又想起了那首著名的歌,“我愿她拿着细细的皮鞭,不断轻轻打在我身上……连她挥马鞭的样子都那么漂亮,哦哦哦哦,女王陛下,请用力一点吧。”

突然间“啪”的一声,一只鞭子挥了过来,打在了韦林的脸上。韦林只觉得鼻子又疼又酸,一下子就弯下了腰,顺势躺在了地上,连叫都叫不出来了。

“韦林哥哥,你怎么了?地上有什么?你在数蚂蚁吗?”天上传来了声音。

韦林痛苦地看了肇事者一眼,已经说不出话了。刚才是就是卡金娣兴冲冲地跑了过来,然后在韦林面前突然停下,她梳的那根漂亮的大辫子上还绑了一个木头做的小饰品,显得更加活泼,但是如果狠狠地打在鼻子上,那就会象韦林一样了。

“要坚强,不能哭。”韦林给自己鼓劲,“可是真的很痛啊,死丫头,早晚有一天要收拾你。”

“韦林哥哥,我们一起悄悄地做东西吃好不好?”卡金娣趴在韦林耳边说道。

韦林坚定地摇了摇头,什么话也没有说。

卡金娣鬼鬼祟祟地抬起头来向周围看了一眼,然后又把小脑袋凑到韦林耳边说:“乖哦,我们一起做东西吃,阿蒂妮小姐去打猎,姐姐身上带了调料,你可以做很好吃的东西出来啊。”

韦林哼了一声道:“你就是负责吃和捣乱吧?”

“韦林哥哥,你不喜欢我了吗?”卡金娣眼圈一红,就哽咽起来,“我做错了什么啊?今后一定改的。”

“岂有此理,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我是这么容易上当的人吗?小丫头想用眼泪攻势,我……我实在挡不住啊。”韦林恨恨地想。

这时,一只白皙的小手按在了韦林的鼻子上,轻轻地揉了揉,耳边传来声音:“对不起,你没事吧?”

“呜呜呜,你揉得我更疼了啊,不过卡丽娣的小手好柔嫩呢。”韦林泪眼朦胧地看着卡丽娣一只手继续揉着自己的鼻子,另一只手扶着自己的头,脸上满是担心的神色。

韦林陷入了两难的境地,是阻止卡丽娣继续残害自己呢?还是忍着疼,表现自己的大无畏精神?

在这个时候,狄德罗公爵象天神一样出现了,他下令所有人做好准备,要开始猎狐了。韦林乘机站了起来,保持着风度对卡丽娣道谢,当他看见卡丽娣依旧一脸担心地想要继续揉自己的鼻子,韦林果断地转身大步走开了。

一部分骑兵留了下来,守卫在帐篷这里,厨师和他的助手也留了下来,其他的仆人们都远远地散开了。

号角声响起,猎狐开始了。

第一集 闪亮的铠甲 第十五章 - 野餐

仆人们手里拿着木棍,排成稀疏的队型,仔细搜索着。公爵和其他人骑在马上,在远处慢慢地走着。

这些仆人绝大多数都是公爵用了很多年的,他们已经被训练出来了,大家保持着相互的距离,左右呼应着。

猎狐这种运动本来就是模拟战斗的,猎人扮演指挥官,直接指挥猎狐犬中的头犬,就象是指挥下级军官,头犬再指挥着犬群。猎人不能直接指挥猎狐犬,如同将军不可能指挥单个的士兵。猎狐只能由犬群攻击猎物,猎人不能攻击,就象是在战斗中,指挥官不应该亲自去冲锋一样。

当然在冷兵器时代,指挥官亲自去冲锋陷阵的也不少,猎狐规则中的这一点,倒是象火器时代以后的战争。

而这些负责打草惊狐的仆人们,就相当于军队里的侦察部队了。

韦林的位置在边上,担心地看着草丛,他当然不是害怕狐狸,万一冲出来一只猛兽怎么办?所以他悄悄地往其他人的方向靠拢。

路上不时有小鸟被惊飞,尖叫着远去,大家都不为所动。还有一些蛇盘起身体,发出咝咝的声音吓唬敌人,却立刻被乱棍打死。

走了一段路后,韦林正感到无聊,突然听见了附近有人大声喊叫的声音,然后是号角声响起,嘈杂的声音吓得韦林惊疑不定。

公爵带着人冲了过来,不过在前面的还是那群狗,公爵大声吆喝着,指挥头犬,头犬又吠叫着指挥其他猎狐犬。

韦林只看见前面的草丛乱动,后面是一群狂吠的猎狐犬紧追不舍,接着又是公爵带着的猎人、骑兵、仆人一窝蜂地跟了过去。

韦林觉得这样大呼小叫地跟在后面实在很傻,但是如果不去的话,只剩自己一个人,多半会迷路的,那时候再出来一两个猛兽什么的……

“跟我来。”旁边有人说着,是卡丽娣的声音。

韦林转过身来,看见了卡丽娣坐在马上,她穿着裙子,用的是女鞍,双腿屈在左边。为了防止树枝挂到头发,平时喜欢披散着的头发扎成了马尾,别有一番魅力。

她就这样看着韦林,上午的阳光从树叶间洒下,披在她的肩上,嘈杂的声音已经远去,周围的鸟鸣声使森林如梦如幻,她就象自然女神一样静静地在那里微笑。

韦林觉得自己的喉咙有些发干,他张了张嘴,却发现自己好象说不出什么,他就这样略有些慌乱地看着卡丽娣。看着她的容颜,韦林感到自己似乎慢慢恢复了勇气,他微笑着走了过去,一只手拉住了马的笼头,另一只手抚摩着马的脖子,抬起头来说道:“卡丽娣,我……”

“韦林哥哥,快来呀!”前面是卡金娣在大呼小叫,接着马蹄声越来越近。

韦林垂头丧气地松了手,被打了岔就说不出口了,看来自己还是没有做好准备呢。卡丽娣笑着跳下了马,拉着马缰绳,另一只手轻轻地扯了下韦林的袖子,转身走去。

韦林想了想,悄悄地从地上捡了条刚被打死的蛇起来,准备拿回去改善伙食。但是没有东西装,只好把蛇象腰带一样系在衣服下面,仔细地把衣服盖好。

刚刚藏好,卡金娣就坐在马上过来了,小丫头驱使着马儿不停地围着韦林奔跑,嘴里呢喃着谁也听不懂的话语。卡丽娣笑了笑,弯腰从地上捡了根树枝,扔在了卡金娣的背上,引来了一阵欢快的笑声。

卡金娣驱马来到韦林旁边,敏捷地跳了下来,眼睛警惕地盯着前面的姐姐,小声对韦林说:“我们今天做什么?”

韦林怔了一下问:“什么做什么?是你们叫我的呀。”

“姐姐没有跟你说吗?”卡金娣一脸大惊小怪的样子,“小姐说难得今天有机会,我们悄悄地做好东西吃,不要告诉别人哦。”

“我就知道,没有办法偷懒的。”韦林郁闷地想,“不过既然是悄悄地,那就应该没有其他人在,和三个美女待在一起总比和一群臭哄哄的男人满林子跑要好得多了,不过这群女人真是无法无天,居然把猎狐活动变成了野餐会。”

韦林漫不经心地和身边的卡金娣闲聊,眼睛却更多的是注视着走在前面的卡丽娣,她牵着马走在前面,偶尔回过头来看见韦林灼灼的目光,就飞快地转过头去,象只受惊的小鹿。但是过不了一会儿,她又会回过头来微笑。

这段路程好象很短,韦林发现自己已经到了一条小溪边,阿蒂妮小姐就坐在一块石头上,马放开了笼头自己在吃草。地上堆着几个口袋,只看形状,就知道其中肯定有一个是平底锅。

韦林轻快地走了过去,向阿蒂妮小姐行礼:“小姐,需要我做什么吗?”

“哦,我听说了你在烹饪方面的才能。”阿蒂妮转过头来说着,“刚好今天有空,你需要些什么?”

韦林思考了一下说道:“任何东西都可以,我想您一定带了调料的,食材带的是什么?”

“食材?马上就好,你先做准备吧。”阿蒂妮说完就站了起来,骑上马向林中奔去。韦林这才注意到,阿蒂妮不是用的女鞍侧坐方式,而是象男人一样跨坐的。

“怪不得她穿的是长裤而不是裙子,真是剽悍的女人啊。”韦林感叹着,开始做准备工作。

首先是把那几个口袋打开,里面有锅和烤架,还有各种调料,有些调料可能是平民一辈子都用不起的,还有几个木盘、一个银盘、汤匙、刀子。

韦林不知道食材是什么,不过看样子,还是先把架子搭起来吧。先找了个平坦和稍微干燥点的地方搭好了烤架,然后找了几块合适的石头围了个灶,放上了平底锅。

这时候,卡丽娣姐妹已经把捡好的枯枝抱了过来,韦林看着卡丽娣微红的脸蛋,正准备调笑两句,却听见马蹄声响起,阿蒂妮小姐回来了。

阿蒂妮面色平静,象是刚刚摘了花回到闺房的小姐,她把挂在马鞍旁的猎物扔在地上,没有下马就问:“你看看,还需要什么吗?”

韦林蹲下去翻看着猎物,有野兔和野鸡各一只,全都是命中要害。韦林手里拎着猎物站起来说:“不用了,这些就可以了。”

来到小溪边,韦林拔出了小刀先斩断了兔爪,再从兔子的嘴边下刀,一边割一边剥,感到差不多了就把皮抓紧用力向下一撕,一张完整的兔皮就剥了出来。

旁边的卡金娣发出“哦!”的惊叹,韦林得意地回过头去,发现三个女人……嗯,是两个女人和一个小女孩都在旁边看着,卡金娣满脸都是崇拜地说:“韦林哥哥,你好厉害哦,是怎么做的呢?”

韦林一脸慈祥地回答说:“因为有爱啊。”然后就回过头去料理兔子的内脏了,后面传来了卡丽娣偷笑的声音,还有卡金娣不满意的怨言。

野鸡没有拔毛,韦林决定把皮直接剥掉,这样省事很多。两个猎物都收拾完好后,韦林正准备继续,却发现少了样东西,他沮丧地问卡丽娣:“你们不会是忘了带砧板吧?”

“啊呀。”卡丽娣用小手捂住了嘴,“对不起,对不起,都怪我不好,居然忘记了,现在怎么办呢?”

韦林望着卡丽娣充满希望和企求的眼神,开始想到底用什么东西可以代替砧板呢?平底锅!韦林在平底锅里把鸡肉切成丝,兔肉切成片,心里赞扬着自己果然是聪明啊。

菜其实很简单,就是鸡丝汤和烤兔肉而已。但是在这个世界里,由于香料的缺乏,昂贵的价格使得厨师们没有足够的材料来进行一些菜肴的创新。而韦林所习惯的味道,是不知道经过多少人的尝试才流行起来的。所以韦林现在无比深刻地感受到,好吃且爱自己做饭,果然是有好处的。

鸡丝汤里面加的是多香果和龙蒿叶,做好以后在汤面上洒了点胡椒。野兔肉片切成巴掌大的片,上面是加的百里香和月桂叶一起烤,快熟的时候加了点芝麻,红亮红亮的,最重要的盐也是加得刚刚好。

卡金娣一只手上端盘子,另一只手上的小刀串着肉片,喝一口汤吃一口肉,忙得不亦乐乎。眼睛不时地从盘子上面抬起来,快速地向韦林看一眼,又继续消灭肉汤,小心翼翼的样子,就象只可爱的小老鼠。

卡丽娣则是把烤肉片放在了烤架上,慢慢地喝着汤,微微地张着嘴,用汤匙捞着里面的鸡丝吃。

阿蒂妮似乎更对烤肉感兴趣,但是她也没有放弃鸡丝汤,只不过是在吃了些烤肉后再猛地喝一大口汤。

韦林心满意足地看着,似乎她们都很满意的样子。果然要征服女人的心,就是先征服她的胃啊,至少现在是一个良好的开始。

第一集 闪亮的铠甲 第十六章 - 秋季攻势

在猎狐或者说是野餐结束以后,韦林迫不及待地想要扩大战果。其实根本就没有发生什么,只是韦林临时充当厨师的角色,表现还可以而已。但是韦林坚持认为既然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就应该再接再厉,于是他开始策划秋季攻势。

“这是一个相当具有挑战性的课题,阿蒂妮和我的身份差异就决定了难度。但是有困难要上,没有困难,制造困难也要上!”韦林下定了决心,仔细思考着,“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不能让卡丽娣反感,如果还想要一箭三雕的话,就不能太冷落了卡丽娣,否则嫉妒的女人会毁灭整个世界的。并且万一失败了,我至少还有卡丽娣,卡金娣这小丫头养个几年,应该也是可以的。”

韦林想了想,觉得似乎问题很麻烦,如果有什么计划要通过卡丽娣帮忙的话,她多半是不肯的。如果不通过卡丽娣的话,那就更难了。这样一来,好象就只有自己想个什么办法去接近阿蒂妮了。

“韦林,快点吃,完了去检查一下铅管,好象又破了。”这是来自于玛娅大婶的直接指示,同时也是厨房里的最高指示。

韦林这时候正在吃早饭,众厨师、杂役们就围着厨房里收拾食材的大桌子,每人都有一盘加了菜叶和大蒜的汤,还有管够的黑面包。昨天宴会上剩下来的一些烤乳猪、炖羊肉就是无上美味,因为数量有限,只有几个高层人员才能够享用。韦林因为毕竟是贵族,同时还有卡丽娣姐妹的关系,分到了一块猪蹄子,仔细找的话,还是能够在上面找到肉的。韦林照以往的惯例,谦虚地把这份特供食品献给了玛娅大婶,获得了众人的一致赞扬。

虽然对于食品的美味程度和卫生状况不能抱太大指望,但是韦林还是坚持吃饱喝足了,他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事实上,他在知道自己要被训练成骑士以后就认命了,现在还能够悄悄地弄点好东西吃,在骑士训练的时候和将来,恐怕会很辛苦。

由奢入简易,由简入奢难。现在就必须开始适应饱一顿饿一顿的生活,将来的生存能力才能更强。

韦林向外面走去,城堡里面有水井,但是水井里的水比较少,在围城的时候当然可以省着点用。平时都是用水渠向城堡里供水,从外面引来的水进入城堡内的水池后,再用铅管分到各处。

铅管都是裸露在外面的,别指望会有人把管道埋在墙体里面或是地下。所以有些冒失鬼经常会被铅管拌倒,坐在铅管上也比坐在地上舒服,特别是在夏天,很多人都喜欢贴着铅管睡觉。这样一来,铅管当然就很容易坏了,幸亏修补是件比较容易的事,大家也就习惯这样的情况了。

韦林先来到了大水池边,石头砌成的水池大部分埋在地下,露在外面的部分只有到腰部这么高,这样在发生火灾的时候可以很容易地取水。从这里开始分了几根铅管出来,向几个方向延伸出去。水池里的水和平时比起来少了很多,睿智的玛娅大婶就是根据这个断定铅管破了的。

“先检查哪边呢?”韦林看着铅管想,“算了,还是按从左到右的顺序检查吧。”

最左边的铅管是顺着墙铺设的,一直进入了城堡的主塔,韦林弯着腰一路看过来。本来铅管破裂后漏水会流得到处都是,应该很容易发现的,但是漏水的地方也有可能正好对着下面的某条裂缝,不仔细找很容易错过的。

所以韦林现在只好辛苦点了,他几乎是在地上爬行着,脑袋突然撞到了个软软的东西,“多半是卡金娣。”韦林猜测着,“其他人不会不看路的。”

“韦林哥哥,你在做什么呢?”果然是卡金娣,“在学小狗狗吗?”

“当然不是了,我在思考一个很严肃的问题。”韦林靠着铅管坐了下来,保持着威严的神情。

卡金娣扑了过来,抱着韦林弯起的膝盖一阵摇晃:“是什么?是什么?快告诉我吧。”

“哼哼哼,是很重要的问题,关系到国计民生、社会和谐,怎么能随便告诉你呢。”韦林继续胡扯道,得意地看着卡金娣满脸失望地嘟起了嘴。

“到底是什么呢?我也有兴趣知道。”旁边有人说话了,韦林转过头去,发现居然是阿蒂妮小姐。

韦林只觉得全身的肌肉一下子绷紧了,靠着铅管的后背觉得冰凉冰凉的,“这下死定了,”韦林觉得自己的好运气一定是昨天用光了,“这个问题真是……麻烦啊。”

“我到底在做什么呢?如果说是在看风水行不?”韦林迅速否定了这个方案,“太离谱了,她们一定会认为我是巫师的。”

韦林深沉地拍着铅管,就象是要讲述一段尘封已久的历史,事实上,他刚好想到了一个主意:“铅管,我们使用的铅管实际上是有害的。”

“哦?”看得出来,阿蒂妮对这个话题感兴趣。

“干净的水流经铅管,会被污染,这样的水会缓慢地腐蚀我们的身体。”韦林一本正经地说道,“虽然这种危害是不容易察觉的,但是却真实存在。”

“既然不容易察觉,那么你是怎么知道的呢?”阿蒂妮表达了自己的怀疑,“或者说,我们怎么能知道这个是有害的?”

韦林决定偷换概念:“我们可以看看,如果是吃下大量的铅粉,那么一定会中毒的,到哪里找条狗来试下?”

“不用了,我有更好的主意。”阿蒂妮小姐皱着眉头想了一下,然后喊道,“卫兵,卫兵!”

韦林不敢相信地看着阿蒂妮,心里想着,“她不会是觉得我妖言惑众,要把我咔嚓了吧?”

卫兵跑了过来,阿蒂妮吩咐道:“去找个死囚来,告诉他,只要吃下磨成粉末的铅,就可以不用死了。”然后又对韦林说:“你去磨铅粉吧。”

韦林呆了一下,急忙连蹦带跳地跑去找了个杂役,告诉他阿蒂妮小姐让他磨些铅粉,在磨的时候一定要把裸露在外面的皮肤用布盖住。韦林担心分量不够,体现不出效果,特意让杂役磨了很多,然后好心地在里面加了点盐。

囚犯很快带来了,衣衫褴褛、披头散发,手铐叮叮当当地乱响,因为知道自己有了生存的机会,所以显得很高兴,一点没有为科学献身的悲壮和骄傲。

韦林把装铅粉的盆子放在他面前,又提了桶水放在旁边,囚犯就开始吃了起来,吃得相当之激烈,好象是什么美味佳肴,韦林看着就觉得自己的肚子好象又饿了。

韦林看见卡丽娣站在一边,怜悯地看着死囚,就轻轻地走到旁边问:“这是什么人?”

卡丽娣先是给了韦林一个甜甜的微笑,然后说道:“他是个面包师,有人控告他卖的面包份量太少,城堡里派出骑士检查后发现平均每个面包少了十分之一重量,所以他被判了死刑,本来是准备在河里淹死的。”

没过多久,症状就开始出现了,死囚先是速度慢了下来,然后不时用手按着腹部,但还是坚持在不停地吃着铅粉。韦林悄悄地退到了后面,躲进城堡的房间里面,这时耳中果然开始充满了死囚凄厉的哀嚎。

但是没有其他的声音,没有人打电话报警,没有救护车的鸣笛,没有人大声吆喝着抢救。韦林用手指堵着耳朵,靠着墙蹲了下来,他从未象现在这样感到恐惧与孤独。

第一集 闪亮的铠甲 第十七章 - 铅管

来到这个世界以后,韦林总认为依靠着自己的身份,只要勤奋一点努力训练,成为合格的骑士以后总是可以安全地活下来。但是现在这个死囚似乎把韦林心底的恐惧揭了出来,在这个世界里,人命就是这样低贱,如果自己的身份是平民甚至农奴,真的可以凭借王霸之气咸鱼翻身吗?

韦林知道自己不是天才,也没有能让人一见之下就立刻拜倒的魅力,缺点更是一大堆。比如有自知之明算是优点,但是明明知道了又不改就是缺点了。

如何在这个世界里活下去?贵族的身份可以让自己生活得舒服一点,但是同样的,这个身份也会带来麻烦。现在并不是个和平的年代,除了边境上的冲突在提醒着大家,国王也经常征召骑士去和维吉亚人战斗。感觉敏锐的贵族开始觉得这栋被称为卡耳塔的房子开始摇摇欲坠了,他们想方设法地提高自己的实力,联盟、暗杀、收买、胁迫,几乎每天都有这样的故事在上演。

巴雷特家族很幸运地在南方,周围没有强大而不怀好意的邻居,同时从厄棱费尔男爵的时候开始,巴雷特家族的城堡就从来没有被攻破过,这使得家族可以维持一只数量比较少的军队也可以保证安全。

虽然麦独孤男爵固执地不肯扩充军队,但是他依然准备把韦林培养成骑士,也许就是考虑到了潜在的危险。

但是象自己目前这样的状况,基本上就是个废物,哀嚎声顽强地突破手指的封锁灌进耳朵里,韦林把身体蜷缩起来,却意外地发现卡金娣也蹲在面前,小脸上满是惊慌。

韦林叹息着将卡金娣抱在怀里,象是两只鹌鹑在暴风雨中相互依偎,直到颤抖的身体平静下来。

阿蒂妮在外面仔细观察着死囚,现在犯人已经躺在地上不停地翻滚,嘴里发出意义不明的声音。囚犯突然扭曲了身体,然后狠狠地向地上撞去,仿佛用来自外部的疼痛可以减轻来自体内的疼痛。

阿蒂妮满意地点了点头,对旁边的卫士说:“帮他一把。”就转身向城堡主塔走去。卫士会意地走过去,用脚尖把囚犯翻过来,脸对着天空。然后再把脚踩在了囚犯的胸膛上,将手中的长戟掉转过来,矛头对着囚犯的咽喉,猛地刺了下去。

韦林这时已经面色平静地站在了后面,卡金娣躲在他的身后,拉起了他的衣摆,把脑袋藏在里面。

“既然这样,铅管不能再用了。”阿蒂妮有些忧虑地说道:“你有什么建议吗?”

韦林毫不犹豫地说道:“当然是用陶管了。”

“好象太脆了吧?”

“当然,但是陶管只需要安在城堡里面,不必要太多。并且我发现现在的管道铺设方式显得浪费了点,很多管道没有必要铺的,如果重新规划一下,需要用到的陶管就更少了。不得不用的陶管,可以埋在地下,上面盖上砖,也不怕被破坏。”

阿蒂妮诧异地看着韦林,突然微笑起来道:“想不到你还知道这些,巴雷特家族已经全部使用陶管了吗?”

“不,还没有。”韦林觉得很沮丧,阿蒂妮小姐的话显然是认为韦林不可能自己想出来的这些,一定是家族里已经这样做了。给阿蒂妮留下了这样的印象真是失败,但是韦林没有分辨,他觉得自己居然没有告诉家里,用铅管引水的危害,是不可原谅的错误,难道是自己还没有真正融入家庭?

所以韦林回答没有的意思是自己家族里还不知道这件事,但是阿蒂妮小姐肯定会理解成巴雷特家族还没有完全换成陶管。但是韦林已经顾不得解释了,他沉浸在自责中,并且决定今天要写封信问候父母。

不过现在,还是努力扩大在阿蒂妮小姐心目中自己的位置吧,韦林继续说道:“并且使用陶管还有另外的好处。”

阿蒂妮惊讶地看着韦林,却发现他向周围不停地扫视着,于是阿蒂妮明白过来,沿着梯子向城墙上走去,韦林跟在后面。

卡丽娣站在梯子下面,卡金娣进了最近的一个塔楼,现在他们的谈话不会被人偷听到了。

“据我所知,以前铅管都是一些小作坊在做,但是这些年来,您感觉有什么变化吗?”韦林站在雉堞旁边,目光清澈地看着阿蒂妮。其实他看的是鼻梁,在无法直视阿蒂妮眼睛的时候,看着鼻梁可以让对方以为他是看的眼睛。

“似乎价格更便宜了。”阿蒂妮回忆着说。

“在卡耳塔刚开始使用铅管的时候,是全部从指间大陆运过来的,这种从罗慕洛斯帝国时代就开始使用的东西,在运到卡耳塔后,就只有最有钱的人才买得起了。后来,在卡耳塔也有了制造铅管的小作坊,价格进一步降低,几乎所有的贵族都在用。到现在,你知道是谁垄断了铅管生意吗?”

阿蒂妮脸上露出了古怪的笑容,说道:“不会是巴雷特家族吧?”

“是父神教。”韦林意味深长地说,“现在全卡耳塔的铅管作坊几乎都是父神教的产业,修士们雇佣卡耳塔的人来制造铅管,然后卖给卡耳塔。”

阿蒂妮不以为然地说:“他们是嫌捐款太少了,不够维持生活?”

“我记得公爵大人是希望限制父神教在卡耳塔的活动吧。”

“不用连他们做铅管也限制吧?”

韦林坚定地看着阿蒂妮说道:“这只是个开始而已,父神教想要在卡耳塔传播开来,不可能离开那些下层的民众。垄断铅管生意也许是第一步,他们在试探,如果卡耳塔对此无动于衷,那么很快就是其他的行业。”

“想一想吧,现在,已经有铅管制造行业的工人和他们的亲属受到影响,下一步,就是其他的行业。他们有指间大陆的资源,应该很容易做到这一点,父神教组织严密,不是现在衰落的奥林匹斯神教可比的。总有一天,我们会发现,所有的重要行业都掌握在父神教的手中。我们的兄弟也许会对我们动起刀枪,只是因为我们不肯信仰他们的神。”韦林向阿蒂妮努力描绘可怕的未来,如果不能说服阿蒂妮,就没有指望了。

“我没必要强调父神教影响扩大以后的危害,也没有必要说明他们现在掌握了多少,您其实早已知道,只是暂时没有把目光投到铅管这样的小事上来而已。”

阿蒂妮沉默良久,却没有太多担心的样子,她问韦林:“我想你已经有计划了吧?”

“是的,我们现在已经知道了铅管是有害的了,我相信这个消息很快会传遍卡耳塔,现在能想到最好的替代品就是埋在地下的陶管。巴雷特家族的领地里可以出产最好的陶管,但是我们在销售方面力量很弱小,如果可以得到赫尔姆霍茨家族的帮助,我们将感激不尽。”

现在条件已经开出来了,当铅管制造业被击垮后,两个家族将形成合作关系,共同用陶管来填补这个领域。本来巴雷特家族没有必要把利润分给别人的,但是能够和强大的赫尔姆霍茨家族合作,今后的日子肯定会好过点,这也算是韦林为家族做的贡献吧。

“好吧,我想这是个好主意。虽然我不知道利润有多少,但是能够敲打一下父神教,父亲一定会同意的。”阿蒂妮盘算了一下就答应下来,接着又问,“我有一个小问题,如果父神教转而发展其他的行业……”

韦林坚定地回答道:“毫无疑问,那肯定是有害的,即使我们现在不知道是什么,但是我可以肯定,那就是有害的。”

第一集 闪亮的铠甲 第十八章 - 狼来了

一脸无奈的韦林被培根拖着胳臂向马厩走去,他刚刚觉得阿蒂妮和自己有了良好的谈话氛围,正准备聊聊天气啊、理想啊、人生啊之类的,却被培根抓住了。卡金娣还忠于职守地企图拦截他,却象是只蚊子徒劳地想要袭击犀牛。

培根没有等韦林问,就开始说了起来:“昨天有村民向巡逻队报告说附近出现了狼群的踪迹,巡逻队没有找到,搜索了一下就继续去其他地方了。公爵让我带一个小队的骑兵去看看,还特别说明让你一起去。来吧,小伙子,打起精神来,让我们一起去干翻那群狗娘养的吧!”

狗娘养的……狼?这算冷笑话吗?韦林还没有明确地表现出对培根幽默感的鄙视,旁边的骑兵们已经大声地笑了起来。

大家在马厩里整理自己的装备,韦林也分到了一把剑,幸亏分量不是很重。虽然韦林不认为自己有使用它的机会,但还是放到了鞍囊里。

看了看周围的骑兵们,全都有头盔,只有韦林没有,没有关系,这样才能显出发型。每人一副皮胸甲,韦林穿着他的亚麻短衣,虽然防御力不足,但是凉快。骑兵们穿的马靴虽然不是擦得很亮,但是加上了后跟的马刺,显得格外威武。韦林当然知道,自己的腿就这样摩擦着马鞍下面的汗垫,会很不舒服甚至受伤,但是他依然安慰自己,木底鞋还是比马靴的分量更轻啊。

大家准备完毕以后,一起上了马,自觉地排成两列纵队,就向城堡外面奔去,培根在最前面,韦林在队尾。穿过大门的时候,韦林回头看了一眼,发现卡丽娣在城堡的一个窗户里探出头来,对着他挥舞着手巾送行。

很象是妻子送自己的丈夫出征啊,韦林这样想着,心里突然间充满了责任感和荣誉感,默默地发誓一定要砍他几十个狼头,然后当成鲜花捆在一起,回来献给卡丽娣。

或者多砍点,给阿蒂妮小姐也送一份?

出了城堡后队伍就向北面跑去,没有人说话,他们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开玩笑,什么时候要保持警惕。即使现在是在安全地区,大家也是随时可以战斗的样子。

到发现狼群踪迹的森金村有大路,虽然只是稍微平坦一点的,用脚踩出来的路,但也不错了。韦林跟在后面,把衣领提起来,捂住了口鼻,吃的灰尘少了点,马匹颠簸得也不是很厉害,就感觉自己第一次出征还是比较顺利的。

队伍在中午以前就到了森金村,培根下令大家下马休息,自己拉着韦林一起去找村长。这个村子几乎是按照一个圆形修的房子,中间是一块空地,有个火塘。房子就围成了一圈,门都是对着里面的,一些杂物和木柴都放在了中间的空地上,养的猪也在到处乱跑。

找这里的村长很简单,培根看了一眼周围,就肯定是在最大的一间屋里。门框很大,但是没有门扇,里面是个很宽大的房间,被木板隔成两部分,看样子里面是私人空间,外面相当于城堡的大厅。周围墙壁上有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象野猪的脑袋、干枯的熊掌之类,可能是历代村长的战利品。

也许是听见了有人进来的声音,里面门上挂着的兽皮掀开了,出来一个打扮得象野人的老头子,手里还拿着一个冒着热气的盘子,里面的可疑物体呈现出诡异的绿色。

培根恶狠狠地盯了他一眼,就把他吓得向后一闪,撞在了墙壁上,痛得那张满是皱纹的脸缩成一团。

培根看着屋顶上的茅草,用下巴指着老头子说:“我是公爵大人的骑士培根,你可以叫我骑士大人,或是骑士老爷,听说你这里发现了狼群?”很明显培根是在欺负别人没见识,想提前过下骑士瘾。

那老头子眼睛一亮,一下子就窜了过来,盘子里的东西神奇地没有洒出来,他抱着培根的腿哭了起来:“大人啊,可把您盼来了啊,全村的人今天都不敢走得太远,怕遇到了狼群。我们就知道,公爵老爷一定会派最勇敢的骑士过来,一看到您,全村的人都可以放心了啊。只要有您在这里,别说是几只狼了,就是熊和野猪全都在村外徘徊,也会在您的威严面前落荒而逃的。”

培根本来想把这恶心的家伙踹出去的,现在却发现这老头子的衣着其实相当有品位,脸上看起来杂乱的皱纹其实是排列成了菊花的形状,特别是他的眼睛相当有神啊。于是培根得意洋洋地问:“看不出来你还是很有眼光的啊,你是村长?”

那老头子谦卑地说:“是的,我就是森金村的村长布尔,骑士大人,您现在要休息一下吗?还是吃点东西?”说完就急忙跑回了屋里,拿了一张黑忽忽的草席出来,上面还放着几个更黑的块状物体。

培根很大度地挥了挥手说:“不用了,说说现在的情况吧。”

布尔村长垂着手,弯着腰说道:“骑士大人如此的崇高,和古代传说中的游侠骑士们相比毫不逊色。我们其实在前几天就发现有点不对劲了,出去牧猪的村民说在村子北面有了狼群的粪便,我们怕麻烦老爷们,就没有报告。我们村是附近养猪最多的,白天都是把猪赶出去让它们自己找吃的,前天晚上把猪赶回来的时候发现少了几头,于是就在昨天给巡逻的骑士老爷们报告了。”

“既然已经有了狼群的踪迹,又有猪失踪了,看样子有可能是狼群到附近来了。你放心好了,我们一定会给你把这几只狼解决掉的。”培根说着,就一把抓起韦林向外大步走去,对着正休息的骑兵们喊道,“全都起来,跟我去找那几条迷路的小狗。”

骑兵们哄笑着上了马,向北方缓慢走去,韦林看着培根精力旺盛地走着前面,就很自觉地走慢了点,不过为了不吃灰,于是走到了队伍的旁边。

出了村子一段路后就是树林,培根下令所有人排成稀疏的横队,缓慢前进搜索。大家在林子里走了一会儿后,马突然有些烦躁不安,培根紧张地下令道:“所有人靠过来,当心点!”

骑兵们安抚着马匹,警惕地注视着周围,几个骑兵把剑拔了出来,却什么都没有发现。于是只好继续前进,但是大家不敢再排成稀疏队型了,而是紧紧地靠在了一起。韦林勇敢地迎着骑兵们鄙视的眼神挤到了队伍中间,心里想着:“安全第一,哼哼,你们看着我做什么?我可是非战斗人员啊。”

队伍继续前进,就在大家纷纷驱马跳过一丛灌木的时候,稍微分散了点,袭击开始了。

一只狼突然从草丛里蹿了出来,直扑向一匹马的腹部,血盆大口张得大大的,牙齿闪着寒光,韦林感到自己几乎都能闻到狼嘴里喷出来的恶臭味了。

马上的骑兵提起了矛对着狼嘴捅了下去,巨大的冲击力把矛折断了,狼嘴里的矛柄露出了一截,还向前冲了几步,就倒在了地上。

就在大家注意力被吸引了过去的同时,另一边的草从里冲出了三只狼,一只狼从侧后方接近,咬向了一名骑兵的大腿,另外两只狼分别从左前方和左后方冲向了培根。

那名骑兵和狼的距离太短,拔剑已经来不及了,他注视着狼的动作,在狼跳起来攻击的一瞬间弯下腰,握拳砸向了狼的面部。这一拳刚好砸到了狼的眼睛上,立刻把狼打倒在地上,然后在狼翻身爬起来前,旁边的骑兵已经冲了过来,几根矛把狼钉在了地上。

培根冷静地用左手拔出剑来,在左前方的狼冲到马前时弯腰砍杀,锋利的剑刃斜着劈进了狼的脖子。割断大血管后没有卡在里面,继续向后挥动,手腕巧妙地转个了角度,又砍中了从左后方过来的狼,这次是从咽喉砍进去的。

培根疑惑地看了一下周围,下令道:“你们等在这里,韦林,跟我来。”说着跳下马,把剑上的血在狼的毛皮上擦干净后入鞘,对着旁边的一处山崖走去。

韦林一边决定在心里把培根诅咒一百遍,一边跟在培根后面向山崖爬去。这处崖不是很陡,但是路上的荆棘让韦林吃足了苦头,手上脚上都是划出来的血道子,流的血不多,但是看着很吓人。

韦林不停地自我催眠,把自己当成了一个米口袋,咬着牙向上爬,同时羡慕地看着前面的培根,这家伙皮粗肉糙,荆棘几乎无法在他身上留下什么痕迹。

好不容易到了顶上,培根小心翼翼地走到边缘,向下看去,然后就立刻对韦林低声说:“走,快下去。”

韦林两眼一黑,心里想着不能白来一趟啊,就学着培根蹑手蹑脚地爬到山崖边缘,向下看去,好象……没有什么啊,就是有些灰色的好象是……狼?

韦林把手塞到嘴里紧紧地咬住,面色苍白地缩回头来,看着培根眼里的一丝赞赏,“他赞赏我什么?不加调料就能啃了自己的手?”

培根轻轻地把韦林提了起来,夹在腋下开始下山,走了几步,小声对韦林说道:“不错啊,小家伙,我还以为你要尿裤子呢。”

第一集 闪亮的铠甲 第十九章 - 援军

韦林不敢说话,他担心自己控制不住声调,发出太大的声音。刚才他看到的是一大群狼,至少有上百只,山谷里面的植物已经被狼群折腾得差不多了,露出了下面的黑色泥土,绿色群山中的黑色地面,灰色狼群,看起来极其有视觉冲击力。

下山比上山快多了,很快培根就带着韦林回到了骑兵那里,大家本来是都站在地上等着的,培根一跑过来,就连忙催促着所有人快走。

众人上马后刚跑了几步,就又发现了几只狼,骑兵们分了几个人出去,很快就把狼解决掉了,还没有把剑收回鞘里,旁边不太远的地方就响起了凄厉的狼嚎声。

“狗娘养的,居然还有一个躲起来了。”培根大声咒骂起来,“快跑啊,跑起来,回到村里去,有矛的跑后面!”

骑兵们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是也知道能让大胆的培根都一副逃跑的样子,恐怕麻烦不小了。

这时候山谷里也响起了一阵阵的狼嚎声,象是在相互呼应着,大家都不出声了,弯下腰驱马疾驰。

韦林虽然不是正规的骑兵,但是他的骑术还是不错的,身上也没有那么多的装备,所以跑到了队伍的中间位置。

快要出树林的时候,后面冲了几只狼过来,就在快要咬到马屁股的时候,马背上的骑兵转过身来,准确地用矛把狼扎在地上,后面的狼立刻就降低了速度。一直快到村子了,狼群还是没有从树林里出来。

“准备防御!”培根一进村子就大声吼叫着,“把家具和木柴堆在房子之间,堵死窗户,点起火堆。”

培根骑着马一直冲进了村长的大屋,他拎着布尔村长的衣服咆哮着:“立刻集中所有人,听从我的命令,帮不上忙的到空地中间去,不要妨碍我们,去吧,立刻!”

然后培根又转过身来对着一起冲进来的韦林喊:“你回城堡去找援兵,快去!”韦林干净利落地跳下马,拔出剑来说道:“我要留下来。”培根的手动了动,似乎想又把韦林抓起来,却终于还是走出门去了。

韦林这样做并不是一时头脑发热的结果,他在和骑兵们一起狂奔回村子的时候就想到了,培根肯定要派人回去求援的。培根自己不可能离开,在骑兵和自己之间做个选择的话,培根当然更愿意留下有战斗力的骑兵。并且这里只有培根和韦林两个是贵族,这些骑兵们只是自备武器马匹服役的庄园主等有钱人,培根从贵族的角度出发,即使鄙视自己没有战斗力,但还是会在这种危及到生命的关头尽量保护自己。

所以派韦林去求援几乎成了定局,但是这么多的狼,跑不跑得出去还是个未知数,要是路上被拦住了,那是死定了的下场,这里好歹还有这么多的人,只要防御措施得力,拖到援军到达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并且留下来的话只要不死,必然可以得到培根的尊重,至少是好感。巴雷特家族和布雷德家族的领地之间只隔了几个小势力,巴雷特家族长于经济,布雷德家族长于武力,如果两家能够结成同盟的话,对大家都有好处。所以韦林决定了一定要留下来,就算是帮不上什么忙,但是做这样一个姿态已经足够了。

培根在外面找了个村民,两人说着什么,还向韦林这边望了一眼,然后那个村民就骑上一匹骑兵腾出来的马跑出去了。

村子里这时候已经被动员起来了,中央的火塘升起了火,猪都被赶到了一起圈起来。老人和儿童们在把木柴搬到离火堆更近的地方。

骑兵们已经全部下了马,马匹现在是拴在猪的旁边,士兵们和村里的男人们用木材和绳索捆绑成栅栏,堵在房子之间,两边和下面都用木头楔子钉死。那条大路上的栅栏是活动的,但也更加厚实。

大家都努力工作着,即使是村民也知道如果援军到来前狼群就发起进攻,这些工事就是活命的希望。

女人们也已经关好了窗户,由于整个村子的窗户都是比较狭小的,并且窗扇都是厚木板,所以只要闩好了就行。

韦林捆扎着栅栏上的绳索,还要修得更高更厚才行,韦林这样想着,突然听见前面路上有声音传来,手上的工作也不自觉地慢了下来,“是援军来了吗?”

培根也跑了过来,站着栅栏后面张望着,突然他喊了起来:“把栅栏移开,快!”韦林心里想着:“安全了,安全了。”手忙脚乱地和其他人一起搬开了栅栏,然后站在路边伸长脖子看着大路远处。

响声越来越近了,似乎除了马蹄声外还有车轮的声音,韦林开始有了不祥的预感:“援军怎么可能还带了车来?并且……怎么可能这么快?”

随着轰隆隆的声音,几名骑兵簇拥着一辆车向村子里过来,在前面的就是那个培根派出去叫援军的村民。

“怎么回事?”培根走上前去一把抓住马笼头问。那个村民畏畏缩缩地下了马说:“我刚出去没有多远呢,就碰到了这个老爷,他问我出了什么事,我禀告老爷了,他就让我带路赶过来。”

培根看着这个村民的样子,感到一阵无力,他找了个会骑马的村民而不是骑兵去城堡,就是不希望浪费宝贵的战斗力,想不到人算不如天算,居然被人半路上拦回来了。

虽然这个村民没有说清楚,但是培根可以想象到,马车里的家伙在听说附近有上百只狼的狼群后吓破了胆。当时离城堡比较远,离村子很近,当那个胆小鬼知道村里有骑士带人在准备防御后,就很自然地想到村里来避难了。

现在天色已经开始暗了下来,透过栅栏可以看到外面大路上远处已经出现了狼群,再派人去求救是不可能的了。如果人少了说不定会被狼群拦截下来,如果是多找些人去求救又削弱了村子里的防御力量,现在只好祈祷能撑到天亮了,巡逻队总会发现情况的。

培根眼神不善地打量着马车,这是一辆四匹马拉的车,上面的纹章表明了这属于墨菲家族。墨菲家族是世袭伯爵,而培根的布雷德家族只是世袭子爵。

虽然很不甘心,但是培根只好对着马车问道:“请问里面是墨菲家族的哪一位?现在为了对抗狼群,可以请您的护卫一起加入吗?”

马车里面响起了咏叹调般的声音:“我正是为此而来,当我听说了村子里遭到狼群的威胁,受人尊敬的狄德罗公爵的财产被损害,他麾下勇敢的骑士正在组织战斗,我就决定了要和大家一起并肩作战了。我的护卫现在归你管辖,请象指挥你自己的战士一样指挥他们吧。”

培根的脸色这才好了点,他对着那几个护卫说:“请把马车赶到火堆那边去,然后过来帮忙。”

马上的护卫们庄重地点了点头,赶着马车过去,但是似乎拉车的马受到了惊吓,前进两步就后退一步。护卫们紧皱着眉头,纷纷把手搭在马车上,仿佛是防止马车散架,随着马车一起“晃”。

培根看着这一幕摇了摇头,最终还是没有说什么。韦林已经看得目瞪口呆了,虽然手上的工作没有停,但是心里已经对这群主仆佩服得五体投地。

看看那主人,明明是逃命过来的,还没有见到危险就落荒而逃已经够可耻的了,更何况他实际上亲手掐断了这群人求救的唯一机会,还能够大义凛然地说自己是来和战士们并肩作战的。嗯嗯嗯,这么经典的颠倒黑白一定要记下来,将来说不定什么时候用得上。

他的护卫也不简单,一定是在他的身边接受了长期熏陶,所以能够在培根要求他们干活时毫不犹豫地答应,然后又做出一副很忙的样子来偷懒。

韦林对比了一下自己,觉得很惭愧,不说自己指鹿为马的功夫还很浅薄,就连偷懒都没有这么自然。这群人真的聪明啊,韦林这样想着:“但是,这群聪明人难道没有想过,如果狼群攻破了防御,他们该怎样脱身呢?这样威镇八方的厚脸皮,正因为防御力太强了,所以只能保护脸,不能保护其他部位啊。”

第一集 闪亮的铠甲 第二十章 - 食物问题

天色暗了下来,幸亏月光还不错。培根已经下令停止修建防御工事了,男人们都坐在地上恢复体力,女人们用刀和斧子把栅栏上面的一头削尖。

韦林和培根一起靠着中央火塘边上的木柴堆,看着外面忽隐忽现的狼,皱着眉头说道:“也许我们应该考虑第二重防御了。”培根转过头来吃惊地问:“真的有这个必要?”

韦林苦笑着说:“至少没有坏处吧。我们把中间的火堆移到火塘周围去,人聚集到中间,可以紧密一点,木柴也全部放过来。如果外面的栅栏拦不住了,就用火把大家围起来,应该可以坚持更长时间的。”

培根看了看周围点着头说:“好吧,我们可以向后面移一点,你看,村长的房子是最大的,并且是建造在木桩上面。他们把猪关在下面,刚才我注意到了,那房子比地面多了半人高,我们用火堆在那房子外面围半圈吧,其他人可以进房子里面去。”

于是女人、老人和小孩们动了起来,他们先是把那房子大门一方的下面堵了起来,实际上已经可以算是一道木墙了,因为这下面是关猪的,已经有栅栏了,他们竖起来的都是桌子之类的厚木板,紧紧地排在一起,桌子腿被砍下来顶在后面。前面则是准备了四个柴堆,组成了一个半圆,剩下的木柴都堆在后面一点的地方。

那辆马车也赶了过来,这次速度很快,韦林悄悄地对培根说:“如果需要的话,我们可以把车劈碎了当木柴用。”于是培根很热情地去帮助他们把车停好了,马车上的人没有下来,护卫们依旧眼睛看着别的地方,培根也装成不在意的样子对旁边的一名骑兵说道:“我知道你们肯定有备用的矛,我们需要拿来武装村民,战士们有剑和盾就够了。”那名骑兵没有说话,眼睛却看着马车的窗户,过了一会儿,马车里的人说道:“命运眷顾勇士,但是神祗也需要武装,我们所有的矛,不管是自己用的还是备用的,请全部拿去吧。”

立刻就有两名护卫迅速地从马车底下抽了捆矛出来,加上他们自己的,大概有十几支,培根满意地把这些矛都发了下去。本来还想再弄点东西出来的,不过在欣赏了一会儿护卫们混合着心疼、警惕、敬而远之的表情后,培根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

韦林笑着对得意洋洋的培根说道:“干得不错啊,他们既然喜欢待在外面,就让他们保持这这样的想法吧,反正我们的马已经牵进屋子里去了,万一狼群冲了进来,那几匹马应该可以小小地满足一下它们的胃口,让狼群不会立刻攻击屋子。”

他们背靠的这屋子又叫英雄厅,这其实是带有强烈蛮族风格的建筑,特别是在建筑功能上来讲。村长都有自己的房子,但是在他成为村长后,就要搬到这个大房子里,住在英雄厅的后面那部分,前面用来招待客人、聚集村中长者议事等等。在很久以前,住在这片土地上的蛮族酋长就是在英雄厅里和自己的勇士们一起喝酒作乐的,现在北方的哈伯尔尼亚人依旧也是这样。

培根拿起自己的剑挥舞了几下,其实他并不喜欢用骑士剑这种轻飘飘的武器,他更喜欢链锤和钉头锤这类可以用来做肉酱的武器。但是对付狼的话,武器必须灵活,于是培根极不情愿地拿着剑,在其他骑兵的劝说下,他也准备好了自己的小圆盾。

培根看着那些焦虑不安的男人们,对韦林说道:“情况有点麻烦,他们不是士兵,我们不可能让他们坚持整夜不睡觉,现在天才刚黑下来而已。我们应该想个办法才对,你有什么主意?”

韦林仔细思考后建议:“我们吃饭吧。”

“你说什么?”培根目瞪口呆地看着韦林,“现在?吃饭?”

“当然,我们迟早要吃饭的,早点吃比晚点吃更好,如果晚上饿了,可以继续吃,反正火是一直燃着的。”韦林用一副饿得要命的表情说道。

培根用力拍着韦林的肩膀说道:“看来我还是小瞧你了,你说得对,这些人可能会担心得睡不着觉,但是他们应该可以吃下饭的。”

果然在听到了可以做饭的命令后大家一片欢呼,由于整个村子都是房门向里的结构,中间的空隙也有栅栏和士兵,他们的身后就是火堆,所以女人们可以放心地回去做饭。

女人们把罐子提了出来,以往她们也都是在屋子外面做饭的,现在当然也不例外。特别是现在,既然自己家的木柴都被集中起来了,那么做饭当然也要使用公有的火堆了。

由于是在每个空隙后面都有一堆火,为了节约木柴,这些火堆都不是很大,女人们熟练地用木棍交叉捆起来做成支架,把陶罐从上面吊下来,又从井里打来清水——感谢众神,这村里有口井。

她们往里面扔各种奇形怪状的东西,然后就等着水沸腾。她们很有默契地煮了很多,坐在地上的骑兵们纷纷起身走了过去,然后果然如韦林恶意猜测的那样,有一处传来这样的对话:

“一个银德那?你确定?”韦林可以想象到说话的人脸上惊诧的神色。

“是的,老爷,就是只要一个德那。”说话的人一脸忠厚老实。

“只要?你、竟然、胆敢说只要……”嗯,这是开始生气了。

“是啊老爷,大家都是这样卖的啊。”说话的人肯定是一副理所当然的神情。

“你们煮的这东西只要几个铜西斯就可以买一大堆,听清楚了吗?是西斯!一大堆!”嘿嘿,很想打人吧,当初我在火车上……

“可是老爷,您说的是以前啊,我们这里现在就是卖这个价的。”放弃吧,可怜虫,你斗不过她们的,你应该庆幸她们是用的井水而不是洗脚水。

过了一会儿,垂头丧气的骑兵回到了自己的岗位,他手里拿着一个盘子,里面装的是各种分不出本来面目的食物——嗯,应该是食物吧。值得高兴的是,份量看起来很足,不过看着这堆东西可疑的颜色和可疑的造型,韦林感到自己其实还不是很饿。

在马车上的墨菲家族的人从里面递了些东西出来,看着护卫们撕咬的样子,韦林辨别出应该是熏肉,他们用自己的水袋装满井水,就坐在马车周围吃起来,看起来他们不愿意分享别人的食物也不愿意食物被别人分享,于是骑兵们很知趣地没有去打搅他们。

这些骑兵们都是游骑兵,他们通常是庄园主等有钱人,都是没有爵位的,他们可以欺压自己庄园里的农民,但在这里不行。这些农民是在赫尔姆霍茨家族的领地里,他们是狄德罗公爵的农民,或者是公爵麾下骑士的农民。但是无论如何,这些骑兵们是没有资格欺压他们的,也许他们的主人残虐百倍,但是其他人没有资格。“我主人的主人不是我的主人”,更不要说这些骑兵只是主人的手下了。

所以骑兵们老老实实地付钱买吃的,因为要是他们敢耍赖的话,自然有领地的主人来找他们麻烦,这是连爵位都没有的他们承受不起的。

韦林和培根都没有吃,因为培根作为指挥官,正在检查防御工事,韦林跟在后面,因为他知道,不管按照哪个世界里的规矩,真正愚蠢的人是当不了官的,即使只是一个小小的村长。

当他们检查完毕后正向英雄厅走去,森金村村长布尔突然出现了,他惊讶地打量着周围,痛心疾首又惭愧之极地说道:“众神在上,勇士们怎么都吃了,还是这么粗劣的食物,这都怪我,光想着用最好的食物来招待勇士们,却忘了告诉大家先等一等。”然后他转过来对着培根诚恳地说:“看起来骑士大人光顾着检查工事了,却忘记了吃饭,真是古往今来游侠骑士中的典范。幸好我准备了一些吃的,虽然配不上您高贵的身份,但也是我们的一片心意,还请不要嫌弃。”

于是培根大笑着走了过去,韦林窃笑着跟在后面。

第一集 闪亮的铠甲 第二十一章 - 士气

培根、韦林和村长布尔围坐在英雄厅的小火塘边,这是用劈成两半的原木围成的,中间垫上了厚厚的一层沙子,火焰上架着一只小猪,皮已经被剥去。看起来外面的肉已经熟了,三人就用小刀割下一片片的肉来慢慢吃着,让火焰继续烤着里面的部分。三人的面前都放着一个粗陶的细颈单耳水壶,里面当然不是酒,有清水就不错了。

“猪肉太差、火候不好、没有香料……”韦林一边腹诽着布尔的手艺,一边仔细地切下一大片肉。培根正对布尔说道:“你们这里的情况还算不错的,幸亏你们村子的建筑方式就适合防守,为什么会这样?”布尔回忆一下说:“好象在我出生的时候村子就是这个样子了,也许这个村子一直是这样的,如果房子垮了大家也会在原来的位置照样子重修,人多了以后要修新房子也是在村里照样子修,从来没有人想过要把门开在外面或是把房子修到村外去。”

“那么你们这里以前就可能是拓荒者在北方的据点,为了抵御蛮族而采用的这种建筑方式,这么说起来,你们的祖先都是勇士啊。”培根肃然起敬,接着又问道,“这英雄厅还足够结实吧?”布尔殷勤地提起一个罐子给培根身前的水壶里倒满了水,然后得意地用拳头在地板上锤了几下说:“放心好了,骑士老爷,英雄厅总是在翻修的,现在的英雄厅是我们刚在两年前修好的,比以往任何时候的都更结实。”

培根又问了几句村子的情况,韦林在旁边仔细听着,敏捷地割下一片片肉来吃了,还没有吃到半饱,外面传来了嘈杂的声音。培根迅速扔掉了手中的水壶,抓起盾牌就向外面跑去,韦林的小刀上面还挑着一片肉,只好用手抓着一边跑一边吃。

刚出英雄厅,就看到外面乱成一团,小孩和女人们到处乱窜,老人们紧紧地抓住最近的东西不放,仿佛这样就可以让他们不会遭到伤害,村里的男人们有的向栅栏跑去,有的却向后面跑来。

培根铁青着脸拔出剑来跑到骚乱发生的栅栏边,看到两名士兵和几个村民站在栅栏后面,前面没有狼,没有血迹和尸体。培根顺手抓过一个士兵问他:“怎么回事?”

“其实也没有什么,刚才我们好象看到了一只兔子?”

“兔子?”

“嗯,是的,就是那种有着长耳朵、会跳的……”

“白痴,说重点!”

“是的,我们看到了那只兔子,但是这些农民们看到了却以为是别的什么,我就知道这群农民不……。”

“说然后!”

“嗯,然后,一个农民叫了起来,真的是尖叫,我发誓从来没有听过……”

“好了,闭嘴,我知道了。”

虽然这名骑兵在交流上有些问题,但是培根还是弄清楚了事情的经过。当时这几名士兵和几个农民正坐在一起休息,突然前面好象有东西在动,在前面一点的士兵已经看清楚了是野兔,他们在享用了森金村的特色晚餐后虽然肚子里装了不少东西,但却感觉更饿了。如果能够烤上一只肥嫩的野兔,大家是不会拒绝的,于是一名叫霍尔特的士兵就想着把这兔子打来吃了,他向前走了几步,举起手中的骑矛,准备扔过去。

野兔是在栅栏外面,他们又没有携带弓弩,只好用矛来投掷,幸亏会用矛的骑兵们都会学习掷矛的技巧。霍尔特对自己的准头很有信心,唯一的问题就是怎么把射杀在外面的野兔弄进栅栏里面来,但是他没有想到麻烦不是来自身前而是身后。

当后面的几个村民看到前面的士兵有了可疑的举动,当时就已经被吓得不轻了,大家本来想聚在一起壮胆,但是看着其他人害怕的样子,自己也越来越怕了。现在这个士兵举起了矛,他想干什么?他走了几步,他把矛扔了出去,他……

“众神啊,救命啊,可怜可怜我们吧。”这名胆子太小,又太敏感的人终于歇斯底里地喊叫着,拼命向人多的地方跑去,骚乱就这样开始了。

最先受到影响的是女人和小孩,她们有的尖叫着,有的乱跑,有的尖叫着乱跑。老人也开始害怕了,幸运的是他们表现出良好的素质,只是象溺水的人一样默默地抓住身边的东西,没有喊叫也没有乱跑。

村民们的表现分成截然不同的两种,有人拿起武器准备战斗,有的人却扔下了武器寻找自己的亲人,在这些被扔下的武器中有草叉、鹤嘴锄,也有几根矛,这本来是分配给村里最强壮的男人。

士兵们和一部分村民保持了稳定,虽然有些不知所措,但是他们至少一直在防御着栅栏,否则很可能出现明明有一村子的人,却找不到人来防守的怪异场面。

这场骚乱来得突然,去得也快,大家恢复平静以后,培根已经把防线巡视一遍了。还好,骚乱的人群没有造成任何的破坏,但是培根已经准备采取更严厉的措施了。

在刚才的骚乱中,墨菲家族的护卫们一开始是准备冲出去的,但是在看清楚了形势后又迅速地冷静了下来,护卫们紧靠着马车,如果有人跑向马车,就会被他们踢倒在地。培根看着那些发现家人无恙后又返回防线的村民,对马车里的人说道:“看到了吗?这次是个意外,幸好自动平息了下来,如果我们不能有效地控制他们,狼群会淹没我们,或者用不着狼群,他们的力量足够掀翻马车了。”

“你想要什么?”马车里的人问。

“你的护卫,全部的。”培根斩钉截铁地回答,“你的马车夫可以留下。”

“这绝对是不……”

培根不客气地打断了他:“这是唯一的办法了,有我们在,你就不需要额外的保护,或者你认为光凭这么几个人就可以保护你吗?”

于是培根得到了五个训练有素的护卫,虽然他们在战斗热情方面还值得怀疑,但是毕竟他们是更容易服从命令,也知道如何使用自己的武器。培根没有把他们编进防卫的队伍中,而是把老人、小孩和女人集中到了一起,然后让护卫守在旁边。

村民们都看着培根,满怀希望地认为骑士老爷会安排更多的士兵保护自己的家人。培根站在英雄厅的梯子上看着这些人,大声喊了起来:“所有人都听着,我知道你们很担心自己的家人,所以我决定帮帮你们,看到这些护卫了吗?”

村民们欣喜地点着头,培根脸上恰到好处地露出嗜血的微笑,他继续喊着:“接下来不管什么原因,如果没有我的命令,谁要是敢跑回来的,我就剁掉他的脚,再把他家里人的眼睛挖出来,听到了吗?”然后他开始欣赏那些村民们的脸。

韦林在旁边看着村民们脸上露出的悲哀,那是简直连石头人也要感动的神色,他叹了口气,走到培根身边说:“让我来说几句吧。”

“你?”培根狐疑地看着韦林,但还是退到了门里去。

韦林在梯子上来回走了几步,虽然没有穿长袍让他有些不满,但是看着下面的一双双眼睛,还是很有感觉的。

“森金村的居民们,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但是对于勇者而言,几句话就胜过千言万语。”韦林这样开始了自己的演讲。

“我理解你们,即使是最勇敢的人也会被突然而至的恐怖所吓倒。”韦林看着下面脸色开始缓和的村民们说,“勇气很少与生俱来,多数情况下要通过严格的训练和铁一般的纪律来铸就。”

“村民们,你们在这里和狼群战斗,你们必须战胜,否则就是死亡,你们——还有你们的家人。命运使你们不得不拿起武器,狼群就在前面,身后是你们的家人,你们所必须保护的一切。”

“你们为什么要背对着狼群,难道它们会怜悯你们吗?难道它们不会把你们和你们的妻子、孩子当成食物吗?”韦林挥舞着手臂说道,“你们是为了自己而战斗,难道你们的心中不会充满勇气吗?在我面前的,难道不是最勇敢的战士吗?”

“你们当然可以逃跑,然后你会被狼从背后扑倒,在你临死前,你会看到自己的家人因为失去了保护被撕得粉碎。你们在胜利和死亡之间绝无回旋的余地,如果不能战胜,结果就是死亡。既然这是命运女神的安排,与其屈辱地死于逃亡,不如死于战场。”韦林感觉自己在这一刻被狄摩西尼和汉尼拔灵魂附体了,他神色坚定地说道,“我看到了你们的决心,你们已经战胜了,是的,你们已经战胜了,这是永生的众神在人们夺取胜利时所赐予的最有力的鼓励。”

就在这个时候,凄厉的狼嚎声响起,狼群开始进攻了。

第一集 闪亮的铠甲 第二十二章 - 绝境

霍尔特坐在栅栏后面,刚才的骚乱让他脸上无光,虽然这全怪那个胆小的农民,但是他总觉得周围的人都在看着他,当他转过身去的时候,总能听到窃窃私语,他们好象在说:“看就了吗?就是那个人,他想用矛去扎兔子……”这让人极其烦恼,他只好和其他的士兵一样,把矛架在了栅栏上,然后若无其事地坐在火堆边聊天。

“是的……没错……嗯……真的吗?”霍尔特漫不经心地说着,想让自己和其他人一样不那么引人注目,心里越来越烦躁,“该死的,让那狼群快点来吧,就算是兔子群也好,不不不,不要来兔子了。”

当韦林开始演说的时候,霍尔特的心中充满了感激之情,既然大家的注意力都在那边,终于可以松口气了。

霍尔特向后面退了几步,他百无聊赖地到处张望着,忽然看见月光照耀下的远处好象有动静,但是不敢肯定,他用脚踢了踢旁边的士兵:“那是什么?”

“什么?一大群兔子吗?”那士兵嬉笑着转过头来,当他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后,目光却突然象是被锁住了。在眼睛里能够看到的范围里,似乎全是狼的影子,远远的,狼嚎声传了过来。他深深地吸了口气,然后扯着嗓子喊了起来:“敌袭!”

士兵们迅速地动了起来,他们拉扯着还坐在地上的村民,连踢带打地把他们赶到栅栏后边,又象摆弄木偶一样,把村民手里的矛和草叉之类的东西架在栅栏上。

刚才的演说好象有些用,来到栅栏边的村民虽然手依旧在颤抖,也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但是至少他们的脚不再无意识地向后挪动了。不少村民回头张望着,看见那些护卫已经拔出了剑,在老人和小孩的旁边走来走去。女人们没有闲下来,她们在把英雄厅的下面都用木板封起来,这是因为村里的猪全都赶到了下面,为了防止狼群的破坏,她们必须把周围都保护起来。

狼群越来越近了,它们不紧不慢地走了过来,就象要去赴宴一样优雅而从容。它们在栅栏前十来步远的地方停了下来,每个方向都有几只狼在跑来跑去地试探。

“别管它们,稳住、稳住。这些畜生想要跳过来的话,就狠狠地戳它们的肚皮。”有经验的士兵大声喊叫着。

看到狼总是在转来转去,村民们虽然不可能完全无视前面的狼群,但是也没有那么紧张了,“也许栅栏就把狼挡住了?”不少村民这样想着,他们看见狼在栅栏外面装出要跳的样子,却又始终不敢跳过来,有人干脆放下手里的鹤嘴锄,从地上捡起土疙瘩扔过去。虽然没有一个命中的,但是看着狼跳开的样子,村民们还是觉得很高兴。

一只狼看起来是被连续扔来的土疙瘩吓昏了头,每次跳开都是不同的方向,没有人发现,这只狼和栅栏的距离越来越近了。

这边栅栏后面的村民乐不可支,几乎一半人都在玩这种游戏,看着这只狼灰头土脑的样子,他们越来越兴奋。却没有想到,既然能够看到土粒打在狼身上暴出的烟雾,那么狼离自己还有多远呢?

守在这边的士兵很不幸是既没有经验也不够警惕的类型,他们虽然没有参与进去,却也笑吟吟地站在后面看着。

这只狼在一次齐射后又是一跳,村民们脸上的笑容还没有消失,就惊恐地发现,这只看起来又蠢又不灵活的狼居然就这样跳了过来。它轻轻松松地越过了栅栏,还在空中,嗜血、残忍、冰冷的感觉就让村民们感到了绝望。

后面的士兵虽然没有能够阻止村民,毕竟反应还是灵活的。一名士兵把前面的村民踢倒在地,他挥舞着手中的矛倒在地上时,骑矛虽然没有能够把狼拦截下来,但是矛尖轻轻地在狼左前爪上划了一下。这只狼落地时失去重心,歪了一下,旁边的士兵来不及掉转矛头,就用矛柄在狼的肚子上狠狠地抽了一下。另一名士兵拔出剑来,对着狼脖子砍了下去,这只狼挣扎了几下,就不再动了。

这时候,前面懒洋洋的狼群已经动了起来,一只只的狼企图从栅栏上跳过来,有跳得太低撞在栅栏上的,也有在空中就被扎下来的。有些狼成功地跳了过来,如果其他人没有能够及时杀死,就会带来很大的混乱。村民们的反应不是很快,手里拿的又是不能灵活使用的长兵器,在狼的攻击下损失惨重,很快就有不少人被咬伤了,但也坚持着没有后退。

韦林也在这道栅栏前,所有人都有自己的岗位,培根又不能象普通战士一样只坚守某一道栅栏,所以在危急的时候,韦林只好充当机动部队了。

但是韦林对自己的剑术很有自知之明,他没有手持利剑大喊大叫地冲在最前面,而是从火堆里仔细地找了两根燃烧着的木柴,这两根木柴都是比剑还长一点,并且刚好燃烧了一半。韦林双手各拿一根,威风凛凛地左冲右突,所到之处,人狼皆避。

但是如果有人仔细观察的话就会发现,这种燃烧着的木柴用来保护自己还差不多,要是攻击的话威力还是小了点。韦林也从不第一个冲过去,他总是从狼的侧后方怪叫着挥舞火焰杀过去,他所做的其实只是挡住了狼侧后方的退路,但是从视觉效果上看似乎韦林才是最耀眼的英雄。

在人们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一些狼跑到了栅栏下,用爪子不停刨着土,这些栅栏都是临时用重物砸进土里的,所以并不是很牢固。士兵们从栅栏的缝隙中用矛去扎,但是狼太多了,没过多久,栅栏就摇摇欲坠了。

培根站在村子中间,紧紧地皱着眉头扫视了周围一眼,狼群包围了整个村子,但是只在一段栅栏前发动了攻击。偏偏他又不敢把其他人调过去,每道栅栏分配的人都是计算好了的,没有多余的人手了。培根知道,如果狼群发现某个方向的人减少了,肯定会毫不犹豫地进攻,现在狼群只进攻一段栅栏,整个村子却不能动弹。

“把栅栏点起来!”培根终于下了这个命令。在一开始做栅栏的时候,培根就预计到可能守不住,为了尽可能地拖延时间,把栅栏点燃是必须的。

所以村民们把富含油份的松树根部绑在栅栏上,这些松根本来是村民们夜间唯一的照明工具,现在也顾不得这么多了。

执行这个命令有点麻烦,村民们不愿意点燃栅栏,因为除了英雄厅,其他的房子都极其矮小,火焰很容易把房子也点燃,他们能够把松根绑在栅栏上是一回事,亲手点燃自己的房子又是另一回事。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有只狼跳到了房顶上,茅草的屋顶支撑不住重量,立刻破了一个洞,狼掉下来后打了个滚就窜出了房门。韦林再一次挽救了大家,当时他正好在房门口,听到房里的响动后立即把手里燃烧的木柴舞成一团,狼被堵在了里面,直到士兵们赶过来把狼钉死在地上。

村民们看到这一幕,终于下定了决心,栅栏很快被点燃了,不只这一处,所有的栅栏都变成了火墙,跳跃的火焰点燃了旁边房子上的茅草,屋顶也烧了起来。

现在,所有不能战斗的人都退到了英雄厅里面,能够继续挥舞兵器的留在英雄厅大门前的空地上,他们前面都散落着木柴,但还没有点着。

韦林坐在台阶上,呆呆地看着熊熊燃烧的火焰,计算着刚才的战果,狼群大概只损失了二三十只狼,现在至少还有六七十只。己方现在能战斗的不超过五十个,其中真正的士兵不到十个了,剩下的不是更容易弄伤自己的村民,就是滑头的护卫,韦林的演说鼓舞了村民的斗志,但是对于这些爱自己胜过一切的墨菲家族的人来讲,火候还是缺了点。

栅栏的失守并不意外,意外的是居然这么快,看样子培根是准备在栅栏的火熄灭后点燃前面的木柴,然后在新的火墙掩护下继续战斗,如果有必要的话——这几乎是肯定的了,要撤退到英雄厅的门口,那是最后一道防线了。

“好不容易来这么一趟,又要完了?”韦林不甘心地想着,“难道我来到这里就是为了给狼群送一顿饭的吗?”韦林生气地用剑柄敲着台阶,下面的猪发出抗议的哼哼声。

“连猪都造反了,这还有天理吗?”面临生死关头,韦林却胡思乱想起来,“不过这猪真是嚣张啊,这么长的獠牙……”

前面突然又是一亮,原来前面有一处栅栏上的火焰已经熄灭了,也许刚好是那些木头的水分太重,总之狼群已经从这个缺口涌了进来。看着前面缓慢逼近的狼群,即使是培根也感到了绝望,他刚下令点燃了最后的木柴,希望火墙能挡住狼群,更希望狼群会自己冲进火里被烧死。

韦林看着狼群,突然从旁边的人手里抢过了鹤嘴锄,他跑下台阶,跳到火墙的外面,用力地敲着刚钉上去的木板,一下、两下,只用了两下,一块木板就被挑了开来,继续凿了五六下后,里面的栅栏也被破坏了。

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地看着韦林发疯,培根好不容易反应过来,他对着韦林跑了过去,看样子是准备把他拎回去,韦林却自己扔下了鹤嘴锄,又回到了火墙里。“你到底……”培根正准备问个清楚,却看到韦林又跑进了英雄厅,用力地跺着脚,还到处乱跳。

“这家伙被吓疯了。”大家这样想着,小孩子们可不管这么多,他们早就闷坏了,平时大家这个时候应该睡觉了。现在大家不睡觉又没有事情做,正在无聊的时候,难得有人带了个头,于是小孩们也学着韦林的样子到处乱跑还猛跺脚,顿时英雄厅一片鸡飞狗跳。

即使在这样的喧闹中,大家也能听到从地板下面传来了可怕的声音,仿佛有一支重装骑兵部队从下面经过,还伴随着骇人的尖叫和呼噜呼噜的声音。很快,外面传来了狼的声音,这次不是悠长的狼嚎,而是象被欺负的小狗一样呜咽的声音。

等到外面稍微平静了点,有胆大点的村民悄悄来到门口一看,发现外面火墙依旧,狼群却只剩下了一地尸体。

第一集 闪亮的铠甲 第二十三章 - 猪也是猛兽

当韦林在英雄厅里折腾的时候,培根正在火墙后面和战士们一起脸色发白地看着狼群来赴宴。似乎是知道猎物跑不掉了,狼进入村子后不慌不忙地散开,也正因为如此,韦林才有机会去凿开木板墙。

狼群停在火墙外面不远的地方,一个个都坐了下来,有的闭目假寐,有的眼神阴沉地盯着人群,舌头舔着自己的伤口。

这种从容竟然让大家感到了畜生们强大的自信,培根看了看左右,村民们握着矛的手已经因为太用力而发白,士兵们要好一点,至少他们拿剑的手很稳定。墨菲家族的护卫们紧靠着马车,马已经被解了下来赶到了英雄厅里,但是车里面的那个人却始终没有出来。培根能够想象到,他们一定是拿定了主意,防线被突破后进马车去避难,反正狼是不可能咬穿马车的。

本来把英雄厅的门一关就是了,但是英雄厅根本就没有门扇,不但如此,门框还修得特别大。如果用桌子之类的东西来堵,肯定会有不小的缝隙,万一被突破了,里面毫无防卫能力的人就会遭到屠杀。就连里面村长住的小房间,不但小,并且门只是搭在门框上的一张兽皮而已,无法当成防御工事。

村民们的茅草房太矮,狼可以轻易地跳上去,就算跳不上去,也可以轻轻松松地从门口进去。这些门都是用细树枝做成框架,里面搭上张草席,别说防御力了,就连风都不能完全挡住。

算来算去,在这个村子里,虽然有着这么多的房子,最适合防守的地方居然是那辆马车。想必墨菲家族的人也在后悔吧,当初如果迅速往威塔塞克城堡跑过去,也许不会被狼群拦下来。现在进退不得,万一狼群冲过来的话,就算躲在车里的人不会受到什么损伤,至少那几匹好马保不住了。

“如果实在撑不下去了,要不要把墨菲家的人全部杀光呢?”培根认真地想着,“可惜马车里面有人,我想强行进去的话必然会把门破坏掉,我又拿什么来挡?”

“或者我可以带块木板进去,但是这个时机不好掌握啊,还是疯子和傻子好,根本不用思考。”培根想起了疯子,忍不住回过头去看了一眼正在发疯的韦林,事实无可辩驳地证明了疯病是可以传染的。看着乱成一团的英雄厅,培根摇了摇头,却意外地发现英雄厅的侧面好象钻了什么东西出来。

在被楼上的恶人吵得忍无可忍以后,原来那些关在下面的猪群躁动不安起来,它们在光线昏暗的栅栏里到处乱窜。这时候有一只猪跑到了刚被韦林挖出来的大洞前,犹豫了一下就跑了出去,旁边的猪也一个接一个地跟了出去。

外面虽然没有可怕的噪音,但是到处都是熊熊燃烧的火焰,猪群狂奔起来,发现唯一的缺口就在前面,于是勇猛地冲了过去。

狼群虽然发现了异动,但是又能怎么样呢?猪群象洪水奔涌而来,挡在前面的狼不是被顶得飞了起来,就是被獠牙挑伤后又被后面的猪活活踩死。虽然有些狼咬住了跑过来的猪,但是如果它没有松开嘴,就会被后面跟着的猪撞开。

猪群飞奔着,就象是重骑兵从背后冲击一群轻装步兵。狼的爪牙虽然锋利,但是猪也是皮粗肉厚,并且一旦狂奔起来,仿佛就不会停下。

路上的一切都被碾得粉碎,猪群狂叫着从狼群进来的缺口处涌了出去,只留下满地的狼尸和还没有死透的狼。

培根和士兵们面面相觑,想要说点什么却又好象没有什么好说的,旁边一个村民突然叫了起来:“快去把猪撵回来啊,要值好多钱的。”

听到这话,强悍如培根也感到一阵无力,他一把拎住那村民的脖子,把他举到空中吼道:“你这蠢货,狼群都没有清理干净,你还想干什么?”

“全村子的猪啊,都跑了……”在培根压迫性的气势下,那村民还是挣扎着说了出来。

培根不耐烦地把手里的村民扔在地上说:“好了,总能找回来的,我的骑兵们会去找的。”

那村民爬起来,站都站不稳,却还是小声说道:“万一死了……”

“那就做熏肉!”培根恶狠狠地瞪着他说。

“如果……”

“不行就做腌肉!”培根说完就用剑把前面燃烧着的木柴拨开一些,把火墙裂开一条路。他带头走了出去,士兵们跟在后面,村民们也缩头缩脑地走了过去。

外面狼的尸体几乎都是被践踏得不成狼形的了,但毕竟能清楚地数清楚数量,培根一边用剑让那些受伤的狼解脱,一边计算着:“四十六、四十七,嗯?没有了?这样来看的话,活下来的狼不会超过二十了,这样的数量还不足以造成太大的威胁,至少是不敢进攻村庄的了。”

看着还没有移到头顶的月亮,培根知道是不可能马上派骑兵出去的,为了防止村民们找麻烦,得给他们找点事情做。

已经燃起来的栅栏和屋子可以不管了,反正里面也没有什么东西,最值钱的家具不是用来堵猪圈,就是已经被烧掉了。衣服都穿在了身上,还能有什么?钱?那东西对绝大多数农民来说,是没什么用的。

农民们已经习惯了以物易物,那些来卖盐和针线之类东西的小贩,也是直接换兽皮和熬好的油什么的。

所以房子在真的烧着了以后,村民们其实已经没什么好担心的了,现在他们所有的希望都在那群猪身上。

森金村的村长布尔说过,他们村子里每家人都养猪,当然最大的猪群是村长家的,但是大家也都有一两头猪,如果找不回来,那就是所有的财产都损失了。

当然培根是绝对不会在晚上冒险把骑兵派出去的,如果猪群真的找不回来了,领主应该会提供一点借款,让农民用劳役补偿。不过往往领主会恶意地设置障碍,逼迫农民卖掉土地后成为农奴,他们的命运如何,就全看领主的了。

培根大声喊叫着驱赶那些村民,让他们去灭火,把还没有燃烧完全的木柴抢救出来备用,这完全是让他们有些事情做,不至于闲下来后又要坚持去找猪群。培根吓唬他们说:“快快快,一定要把木柴抢救出来,狼群可能还没有走,如果不能准备足够的木柴点到天亮,我们全都要完蛋。”

看着热火朝天——真的是热火朝天地忙碌着的村民,培根松了口气,他悄悄地吩咐士兵们也去装装样子,然后才有空来看在危急关头开闸放猪,挽救了所有人的大功臣。

韦林懒洋洋地躺在英雄厅的大门口,很不雅观地摊开四肢,刚才的活动其实并不是很剧烈,却耗干了他所有的力气。

“呼哧呼哧……”韦林大声喘着气,心里想着,“还好还好,还以为这次搞个并肩作战好套个盟友,结果差点把自己套进去了,幸亏本爵爷博览群书,记得这傻呵呵、胖乎乎的猪有着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剽悍史啊。”

这个时代的猪驯化得并不完全,家猪也有清晰可见的獠牙,毛色也是更接近野猪的黑褐色。很少有人把猪圈养,大家都是把猪赶到野外去,让它们自己找吃的,有钱人家里会有牧猪奴来专门照料猪群,就象放牧羊群一样。在森林里,猪可以刨地下的块根,还有树上掉下来的山毛榉果实、橡实和槲实。

虽然森林里可能有猛兽,但是这些家猪和野猪的唯一区别就是不会轻易地主动攻击人类而已,即使是狼群也不敢招惹数目巨大的猪群,它们更愿意去捕食相对温顺的羊。牧猪奴要保护的不是猪群,而是自己。

韦林在关键时候记起了这些,所以他冒险一试,如果不这么做,自己和猪的性命都保不住,如果试一下,至少还有成功的希望。

现在回想起来,韦林感到一阵后怕,且不说当时可能有狼来拦截自己,就算是村民和士兵,也可能会好心地来阻止自己。

“既然狼群跑了,应该不会回来吧,也许?”

韦林就这样想着,沉沉睡去。培根走过来正要说话,看到韦林的样子又轻手轻脚地走开,然后把村长的兽皮拿了几张过来把韦林裹得象个蛹一样。

在英雄厅里的女人和老人们没有看到韦林大发神威的时候,只看到了他疯疯癫癫的样子,于是把怀里的孩子扯紧了点,又悄悄地向里面挤了挤,好离那家伙远点。

第一集 闪亮的铠甲 第二十四章 - 嫩狼肉

还没有天亮,韦林就饥肠辘辘地醒了过来,他努力睁大迷迷糊糊的双眼,看见周围的人大多进入了梦乡。在英雄厅前原来燃烧火墙的地方,现在每隔一段距离都有一个火堆,火堆后面坐着几个人,不时地把木柴拨动一下,让它能充分燃烧。

韦林看到培根就在中间的一个火堆后,于是他从兽皮卷里钻出来走了过去。培根迅速回头,看到是摸着肚子走过来的韦林,笑着点了点头,招呼韦林过来坐下,自己走到一边。

韦林的视线跟着培根,看到在火堆的外面多了一堆什么东西,又走过去几步,才发现那竟然是狼的尸体堆在一起,在惨白的月色下这些灰色尸体堆成的小丘,看起来格外吓人。

培根走了过去,仔细地挑来拣去,还用手捏着肉来检查,看得韦林一阵恶寒,怀疑培根是不是有什么古怪的血统。不过还真是冷啊,韦林又跑回英雄厅拿了几张兽皮披在身上,等他回到火堆边,培根已经挑好了一只小狼。

走到水井边,培根拔出小刀开始剥皮,他从狼的下唇开始下刀,一直划到了尾根,然后再从两边一点一点地往上剥。狼的爪子都被剁了下来,头部是最麻烦的,因为要保持完整,等剥到了颈部,培根放下小刀,把已经露出肉来的狼头扔在地上用脚踩住,双手抓住狼皮用力一扯,整张狼皮都被撕了下来。

培根顺手把狼皮扔在地上,明天自然会有人来料理,他打了桶水上来把狼洗干净了,就这样提着还在滴血水的狼走回火堆旁,扔在了自己的盾牌上。

这时旁边的那几个士兵也活跃起来,其中一个拔出自己的小刀在狼身上割了好几块肉,都是脊背两边肉厚的,他们拿起旁边的矛,把肉串在矛尖上凑到火上烤。

韦林叹了口气,暴殄天物啊,即使狼肉不算什么美味,这样搞也是很没有美感的事情。他看见培根也拿着矛在烤狼肉,矛尖上还是两块肉,为了避免吃这东西,韦林对培根说道:“虽然我很感动,不过这东西还是我来弄吧。”

培根迷惑不解地眨了眨眼,随即恍然大悟地说:“啊,是的,这东西你最……”后面的话却没有说下去,一个贵族可以擅长吃饭,可以擅长睡觉,但是以烹饪著名并不是件值得夸耀的事情。

韦林已经习惯了,他拔出小刀仔细割了片腹部的肉,切得很薄,狼肉本来就很粗糙,腹部的稍微嫩一点,如果不是现在没什么吃的,韦林是不会想吃这东西的。

他把狼肉片挑在小刀上去烤,又要过了培根的小刀好把肉翻转以使其均匀受热,没过多久,肉片就散发出诱人的香气,他用两柄小刀夹着肉片向培根示意。培根毫不犹豫地一把抓过来往嘴里一扔,这块巴掌大的肉片就消失在黑洞中。

然后培根满脸期待地看着韦林问:“嘿嘿,这个,还有吗?”韦林只好又片了肉下来烤,其实这肉没有放任何调料,狼肉本身还有点酸味,但是饿坏了的人还能有什么奢望呢?不过这次在烤熟后他是立刻扔进自己嘴里,然后一边咀嚼一边烤下一片,两人就这样一人一片地吃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