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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吸血盟2红蜘蛛之恋》》 · 张小娴 · 202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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箫音如泣如诉,幽幽荡荡,如幽谷怨妇,摄人心魄。原本,我吹箫不需要曲谱词牌,任何的曲谱也比不过我心灵的放歌。只是此时的我,心中无我无物,只有对她满怀的思念与悲伤,和这在心中不但默颂的词句,这才使的我将它吹奏出来。在箫声荡漾之际,我眼中缓缓的滚下了泪珠,随着音乐的波动沿着双颊滑落,撞到地面,碎成无数颗包含着我血泪的小水滴,似乎也将心中的悲哀郁闷摔了个粉碎。激荡的心神随着箫声的发泄,终于缓缓的平静下来,幽怨的旋律也慢慢的消失在空气中,停了下来。与往常寂静无声的大厅不同,我的耳边传来一阵阵的啜泣的哭声,缓缓的擦去眼角的泪珠,睁开双眼。只见,大厅里的人们一个个还没有恢复过来,一个个双目垂泪,满脸忧伤,还沉浸在悲伤幽怨的旋律中,不时的发出啜泣的声音。我的箫声令他们心有感触,激发出了他们心底最底层的伤心往事,实在是罪过罪过。带着歉意的眼神,我向人们扫了一眼,正准备再吹奏一曲,抚慰大家由于我而伤感的心情。突然,透过斗笠在人群中看见一张熟悉的脸旁。浅蓝色眼眸,一张如芙蓉般的精致面庞,细腻的如同用毫无瑕疵的白玉雕刻出来的皮肤,娇小的琼鼻,樱桃般漂亮,洁白的贝齿,一头如水波般浅蓝色的长发披在洁白的法师长袍外。如今,也和其他人一样,双眸含泪,如带雨梨花般让人心痛,不由的暗生怜惜。对于百合,这个心地善良,纯洁美丽的女孩,我有一种说不出的好感。如今,让她哭了出来,实在是我的错。突然,百合娇躯微微一颤,似乎感受到了我的目光,她猛的抬起头来,我们的眼神正好撞在了一起,水汪汪的大眼睛,令我不由的心中微微一荡。不愧是修炼魔法的魔法师,能在这种情况下感受到我注视,对心灵的锻炼果然不是一般人能比的。她的脸先是微微一红,然后透露出疑惑的表情,反复的打量我,然后只见她突然放出喜悦的光芒,似乎想起了什么,脸更红了,却仍然注视着我,不肯错过我的一举一动。看来,她认出我了,我心中暗叹。其实,这也在我意料之中,她和露斯是第一个见过儒衫和洞箫的人,她们发现现在的圣京流行起这种服饰,她们不起疑心才怪。尤其是百合,当日我的那间被露斯刺坏儒衫,是送给了她,当他看见路上的人们都突然学习突然从天而降的天籁箫圣的样子,穿起了儒衫时,她第一个想到的那一定是我了。在众人面前,我不便说什么,只是微微向她点点头,在她惊喜娇羞的目光中,和以前一样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不一会儿,房门打开,眼睛还是红红的乔兄弟三人进来了。同时,进来的还有约翰。肖恩一进门就埋怨我,“老弟,你今天怎么了,让大家都哭了,尤其是让我在那么多漂亮小姐面前掉眼泪。我还是第一次,那么丢脸。”对他的话不用太认真,我只能抱歉的对肖恩微微一笑,。“云先生,外面有一个很漂亮的小姐想见你……”约翰突然对我说。“云大哥,不是说不想见么?”雪莉一听是漂亮姑娘,顿时想起了街上那个美丽的少女,如临大敌般打断了约翰的话,并眼都不眨的看着我,生怕我去见那个姑娘。“可是,”约翰难堪的说,“那位小姐说只要云先生看了这个包袱里的东西,就会见她了。”说着,将一个毛皮包裹递了过来。“哦,是什么?那么神秘!”雪莉疑惑的问道。“我看哪,有人抢先一步,先给我们御风老弟写情书了!呵呵”肖恩顿时来劲了,有调侃雪莉和我的机会从来不会错过,连刚才丢脸的事也忘了一干二净。“胡说!才不会呢!”果然如肖恩所愿,雪莉立刻急了起来,生气的说。“我才没有胡说呢,凭御风老弟的本事,武功又高,文才又好,还是著名而且神秘的天籁箫圣,我看打动公主都不成问题。”肖恩嬉皮笑脸的说,还大作老朋友状佩服的拍着我的肩膀,让我哭笑不得。“胡说!……肖恩你……”“肖恩,雪莉,不要闹了!云兄弟,你打开看一下吧!”微微一笑,在围在我周围众人好奇的眼光中,我打开了裹的严严实实一层层皮包。果然在我的意料之内,是一件白色的儒衫,我将儒衫抖了开来,仔细一看,果然不错,是我上次给百合披上的那件儒衫。这件儒衫已经给洗的干干净净的,没有了半丝的血渍污滓,叠的整整起起,还有一丝丝的百合花的香味。在肩头还有用针线补过的一个不起眼的小洞,若非有意查找,恐怕也无法发现吧。没有想到,她真的把他洗干净,补好送还过来了!“原来是件破衣服啊!这连雪莉也可以做的!”肖恩失望的说。“云先生,你要见她么?”约翰问道。“请她上来吧!”“好!”“你认识她?”雪莉,听我愿意见她,不由幽幽的问道。“曾有一面之缘。”我对雪莉笑笑,心中却有些期待与浮躁。这时,楼梯上传来了约翰粗重的脚步声,和另一个同样略带兴奋和羞涩的轻微脚步声。“尊贵小姐,请进,云先生就住这里!”房门开启,清新脱俗的百合,羞涩的出现在我们的面前,立刻吸引了所有的人的眼光,肖恩看的目瞪口呆,好半晌才回过神来,“御风老弟,你真厉害,你在哪里认识的,告诉我,我也去碰碰运气。”此言一出,百合更是羞不可制,满脸通红的好像要滴出水来,被那么多道眼睛看着,两只手都不知道放在哪里好,让肖恩再次怪叫连连。也难怪肖恩,就是同样身为女孩的雪莉也被百合清新淡雅的美迷住了。“百合小姐,你好!”“啊!你好”百合的脸不由自主的又红了红。“上次,匆匆别过,在下还没有介绍过自己。在下姓云,草字御风,见过百合小姐。”“云大哥,你好!”“云老弟,你就不要再这样文绉绉的了,快给我们介绍认识一下吧!”肖恩看到百合,两眼放光,早就按耐不住了。微微点点头,“我来介绍一下,百合小姐,他们是,乔,肖恩,雪莉,是兄妹。”百合,提着群角,幽雅的一一蹲身点头为礼。“这位是百合小姐。”肖恩与乔立刻以最为绅士的动作,向百合弯腰行礼,肖恩甚至还想用宫廷礼仪,吻她的手背,只是被乔一拳打了回去。“姐姐,你真漂亮!”“不,妹妹,你才漂亮呢!”“啊,百合,多美的名字啊!”“谢谢你,雪莉妹妹,你的名字也很好听啊!”……

女孩子间,的确奇怪,刚才在街上两个女孩怒目而视,现在雪莉看到了百合,两人却一见如故,相互赞美。还是,乔年纪大些,稳重些能把持自己,寒暄片刻后,一把拖着不情不愿的肖恩和雪莉离开房间,“我们先走了,不要妨碍她们了,云兄弟,你们慢慢聊!”“百合姐姐,有机会我们一起出去玩哦,要来看我们哦!”“好的,雪莉妹妹,一定。”三人一走,只剩下我和百合两人,气氛一下子变的异样起来,百合只是坐在我对面椅子上,拨弄着她水蓝色的长发,一语不发,连头也不敢抬起来。只是间或瞥我一眼,却又迅速垂下同样是水蓝色长长的睫毛,通红的脸颊娇艳欲滴,连修长幽雅的脖子也红透了。她最吸引我的,除了她如水一般的温柔善良,就是现在这副娇羞无限的少女情怀,让我心醉神迷的,忍不住想将她搂在怀里亲怜密爱。其实,百合人如其名的美丽,不带半点污垢的纯真,以及热爱一切的善良,让人起不了半丝的杂念,只是想好好的保护她,不让她受半点伤害。她的这份气质,与她何其相似,一瞬间,我觉得似乎坐在我面前的好像是她!“你好美!”这句话,丝毫不经过大脑的脱口而出,刚一说出口,我就后悔了,但想收回已经来不及了。听到我这句话,百合的娇躯不由的猛然一颤,几乎将她面前桌上的水杯打翻了。她满脸通红的将头垂的更低了,长长的美丽睫毛,不但的颤抖着,现的又羞又喜,我能感觉到她如鹿撞般的心跳。“真的?”声音如蚊子般的轻微,几不可闻,声音颤抖迟疑,却又带着无限的欢喜问道。“真的!”虽然我后悔说了那句话,可是已经收不回来了,我又怎能忍心昧着良心说话呢。百合深吸了一口气,缓缓的抬起头来,看着我,双眸里含着海一样的欢喜与深情,是那样坚定,虽然她如苹果般可爱的脸蛋仍然红晕未减。这只是普通的小小举动,可是我知道,对于这个那么害羞的姑娘,却需要多么大的勇气来表达自己的欢喜和深情。“云大哥!”“百合,谢谢你为我缝补衣衫,还替我洗干净,送过来。”“这是我应该做的,你是为了救我才会受伤的。”突然像想到了什么,百合慌急的说,“你的伤好了么,现在还疼么。我替你治疗一下吧!”我看着她的眼睛,又是微微一笑,她脸上稍退的红晕又浓重起来,略一迟疑,却没有像以前一样再垂下头去,仍然担心的看着我。“你放心,我的些许小伤早就好了,不要忘了,我也会恢复治疗魔法啊!”那都是好几天以前的事了,不提魔武双修,而且已经进入先天境界的我,就是普通的一个治疗师,到了现在也早就可以将伤势治疗好了。似乎也明白过来,她的脸又红了起来,“其实,云大哥,我其实早就将衣服补好送还给你了。可是我不知道你的名字,也不知道你住在哪里。直到昨天我,出……出家门,看到街上那么多的人穿和你一样的衣服,我一打听才知道,这是在模仿前几天吹奏出美妙音乐的天籁箫圣的服装。我想一定是你,其他人虽然也学你这样穿,但是……”说到这里百合的脸又红了一红,接着道,“也没有你穿的好看!那天在那种情况下,你仍然这样的……他们一个也及不上你!”说着,两眼放出兴奋欢喜的光芒,接着说道,“我今天一早就,来到这里来看一看天籁箫圣是不是你,果然让我找到你了!”看着,眼前因为找到我而满心欢喜的少女,我不由的心里感动,“百合,真是难为你了!”“不会,不会”百合连连摆手道,“你是为了救我才受的伤,我们还误会你是……其实,露斯姐姐也明白的,你不是那种人,以你的本事,要做……坏事的话,她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虽然她嘴上不说,但我知道,她心里很还是后悔的。只是,她一下子拉不下脸来,才会这样做的。云大哥,你不要怪她,好么!露斯姐姐是好人!她也是为了保护我,才……”说着,百合满脸期待的看着我,双手捧在胸前,似乎担心着我不肯原谅那个刺伤我的露斯。她明白,且不说我在那天表现出来的实力,就看在我教导下有如此强横实力的乔三兄妹,她也知道,我如果要对露斯不利,简直是易如反掌的事。然而,我虽然不喜欢露斯,但又怎么会是那种斤斤计较的人呢,但仍然对她没有半点好感。在我的眼力,她与那些持着自己的身份地位,欺压平民的贵族没有什么两样。“我哪里敢啊,只要露斯小姐不再怪我,我就谢天谢地了。”“不会,不会。”百合看着我冷淡的表情,着急起来,“一定不会的,露斯姐姐已经后悔了,她不是有意的!真的,云大哥,你一定要相信我啊!”情急之下,百合不由的紧紧抓住了我的手,似乎我随时会出手伤害露斯一样。看着百合着急的样子,我心里一软,轻轻的拍拍她的小手,柔声宽慰她道,“好吧,百合,你放心。我答应你,我不会伤害她的,我尽量让着,大小姐她就是,如果不是太过分的话。我们平民又怎敢和贵族对抗呢?”我的话,让她平静下来,但眼睛里仍然藏着一丝忧色。她幽幽的问我,“云大哥,你很讨厌贵族或者王族么?”我被她突如其来的话,问的一愣,脱口道,“我的确不愿意与他们打交道,这些贵族不是整天不学无术,无所事事,就是到处仗着自己的身份权势,欺压穷人,的确让人讨厌。”※※※听到我的回答,百合不由的娇躯一颤,水蓝色的大眼睛不敢看着我,犹豫的问我,“云大哥,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我是贵族,你是不是也不愿意与我做朋友呢?”我明显的感受到百合的担心,她微微发抖的小手紧紧的握住我,手心里还湿漉漉的。难道,她也是贵族么?有可能,既然她和露斯那么亲密,说不定她也是哪一国来这里学习的王公贵族。想到这里,我不由的反手将她的小手握在我的手心里,右手微微托起她的下颚,让她的眼睛看着我的视线,与她对视半晌,抚慰她的心灵,坚定的说,“你怎么一样呢?你记住,我愿意和你交朋友,不是因为你的身份,而是你这个人。因为你的善良,你的纯真。无论你是平民还是贵族,都不能抹杀你的善良和纯真。”“云大哥!那我以后可以再来找你么?”“当然可以,求之不得耳!”听到我保证的百合,眼睛里放射出醉人的光彩,充满的喜悦,整张脸变的如此的明艳照人,不可方物。猛然,她意识到两人的亲密姿势,不由的大羞,连忙将玉手从我的掌心里缩了回来,后退几步,满脸通红,一只手捂着胸口,随着胸口剧烈的起伏,诱人之极,但还不忘记送我几个柔情似水的眼神,让我为之沉醉。“只是,若非我无法走出酒馆,我倒很愿意请你带我到处游玩一番。”我有些懊恼地说。谁知,此话一出,惹的百合捂嘴轻笑不已,“云大哥,你那么聪敏,怎么不会想到乔装一下,这里来自各地的人都有,你只要披上斗篷遮起来,又有谁能认的出你呢?”对啊,我云御风聪明两世,居然会连这些都想不到,实在让人汗颜啊。“那就这样说定了,云大哥,今天我不能在这里呆的时间太长。明天,我在来找你,我们一起出去逛逛,好么?”此言一出,无异于是一个约会,看她虽然羞的满脸通红,仍期待的看着我,等待着我的回答。没有想到,得到我承认她是我的朋友,居然会给她带来如此的勇气。我又怎能伤,这么可爱的女孩的心呢?“好啊!”“说定了!”“一言为定!”……半夜,我久久无法入定,回想着今天发生的事情,我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与懊悔中。自从,到了异界,我清楚的察觉到了自己的不同,与反常。以前,我不是没有被除了她之外的其他的美女追求过,心仪过。她们有的美艳动人,有的热情主动,有的楚楚可怜,有的清纯可爱,有的高贵典雅,有的英姿勃发。但是,无论怎样,都无法在我的心中留下痕迹,更无法占据一定的位置。只有她,只有她才让我体验到了红尘万象中,最令人沉醉,也最令人心痛的体验,我更对此付出几乎魂飞魄散的代价,却中不曾后悔。可是,现在的我,好似一发而不可收拾一般,变的多情起来,无论是百合,雪莉,还是在家乡的嘉斯米,都给了我不同的体验,更留在了我的心里,让我无法忘怀,不知所措。百合的清丽,雪莉的温柔,嘉斯米的天真,甚至是一剑刺伤我的露斯,都让我无法忘记。再也无法像以前那样云淡风轻,一笑而过,爱恨情愁都如拂过山冈的清风般,随风而逝。这是为什么,是走火入魔,是转世而改变个性,是修炼魔法的缘故,还是我本为多情种,没有了听雨弟子的名分障碍而暴露出来?到底是什么原因?是夜,我一夜无眠。清晨,雪莉又一如既往的,端来清水毛巾,要服侍我梳理。当冰冽的井水,洒落在我的脸上的时候,清凉的触感,让我的精神为之一振。我猛然将整盆的水,在雪莉的惊呼中,高举过头,让清水从水盆中倾泄而下,直接浇向我的全身,顿时浑身上下被冰凉的井水滋润个通透,皮肤接触到清凉的井水,毛孔大开,畅快之极,似乎将昨天的一宿未睡郁闷冲的干干净净。“小心着凉!”一条干净柔软的毛巾,围上了我肩头,只见雪莉微带责怪的说,“云大哥,你这是干嘛,不怕着凉么!”看着,雪莉担心的眼神,衣服上湿了一片,额头的刘海上还挂着几颗被我波及的水珠,如出水芙蓉般的美丽,却丝毫无暇顾及,只是拼命的用毛巾为我吸收着我身上的水滓,我又怎能不为她感动呢。我按住她的玉手,默默的从中接过毛巾,替她擦干了刘海上的水珠,披在他的肩上,“我不要紧,对不起,将你的衣服弄湿了,到是你不要着凉了!”“云大哥,我……”雪莉羞涩的看了我一眼,却接着被眼前的情形惊呆了。先天混沌真气,在我心诀的催发下,加速运行,身上和头发上的水分迅速蒸发,在我身上出现了一层雾气,围绕在我的周围,如梦似幻,大袖鼓动,好似神仙中人。

这时,房门打开,乔,肖恩以及约翰鱼贯而入,同样被眼前的情形惊的目瞪口呆。乔三兄妹,得传我的内功心法,略一思量,已经明白此理,知道我是用上乘深厚的内力将水分蒸干,佩服之余,不由的心中优势,羡慕又是期待。羡慕的是,不知何时能拥有如此深厚的内力,期待的是;在我的调教下,这中愿望并非遥遥而不可及的。可是,约翰却不这样想,这样的能力除了神还有谁能拥有呢?他双膝一软,就要跪倒向我膜拜祈祷。现在可不是接受他膜拜的时候,心诀一转,身边的水气,又从毛孔中吸入体内,转换为水魔法力,储存起来。这只有在碧水潭边悟通随心所欲转换水魔法与混沌真气方法的我才能做的到。这一下,连乔兄妹三人也看的,莫名其妙起来。“约翰,不必如此,起来吧!”我大袖一拂,无形的罡气将约翰肥胖的身子硬生生的托了起来,吓的约翰面如土色,两腿发软,怎样也站不起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是不是得罪了神灵。“约翰,站好,不要害怕!”看看,我的神色平和,并没有发怒,约翰终于稳定下来,脚踏实地,既然他认我为神,我的话自然是神喻,一定就要尊崇。“伟大的神啊!请原谅我的无知,饶恕卑微的子民吧,我再也不敢让尊贵的神抛头露面了!”约翰惶恐不安的向我行礼,底头忏悔。“约翰,你搞错了,我不是神,我只是普通的人!”“尊贵的神啊!您就不要瞒我了,谁能拥有这样强大的力量,拥有这样强大的魔法,又有谁能演奏这样不属于人间的音乐?您一定是来人间解救苍生的神!”……。对此,我无言可待。看他这样虔诚的认准我是神,看来我是说什么也不会相信了。事实上,我拥有的能力,的确不是这个世界所能理解的,尤其是混沌真气,更是与创始之神有,同根同源,在某种意义上,说我是神也不为过。若非,乔三兄妹也习练,神秘默测的内功心法,恐怕他们也会像约翰一样认准我是神吧。或者,他们早就在心里认为我是神了。“也罢,约翰。今天的事,你不要向任何人透露!”我催发混沌真气,两眼射出连乔三兄妹也没有见过的神光,摄人心魄,罩在约翰的身上,令人无法正视。“是,我向您保证,尊贵伟大的神!我这就取消所有的演出,并且,您和神的使者的所有生活费用,都有小人来负担,请放心!”“这倒不用,不过,时间次数由我来定,乔的食量大,我不能白白住在这里!你去吧!”“多谢您,伟大的神,多谢您仍然肯将福音赐予人间!小人告退了!”听闻此言,雪莉原本黯淡的双眸绽放出难以置信的光芒,还带着一丝惊喜,“真的?云大哥!我可以么?”可是瞬间又暗了下来,幽幽的说,“这样恐怕不好吧!百合姐姐会不高兴的!”“没有关系的!大家一起才热闹!”我心中默念,对不起雪莉百合,我就是想让你们明白,我只能作你们的好朋友,好大哥,但是如果是其他的话,对不起!我的心里恐怕容不下别人了……“乔,肖恩,如果你们愿意,也可以一起来啊!”“真的!太好了!”肖恩一听到这话,顿时眉开眼笑,手舞足蹈起来。“不行,我们还要练功!”只听“趴”的一声,乔的巨掌将肖恩打了一个趔趄,不管肖恩捂着脑袋大声抗议,对我说道,“云兄弟,还是你自己去吧,我们还要练功呢?离考试没有几天了,至于雪莉,你多多照顾,我们就不麻烦你了!”说着,他还意味深长的看了雪莉一眼,对我笑笑,似乎很放心将雪莉交给我。直笑的雪莉面红耳赤,但俏脸上抑制不住的透出喜悦的光彩,娇呼了一声,“大哥,讨厌!不理你了!我去换衣服去了”一转身,避开乔和相继迩来肖恩的逗趣笑声,兴高采烈离开我的房间,还不忘娇媚地,瞥了我一眼,“云大哥你等等我啊!我马上就好!”而我只有无奈的苦笑,似乎又被误解了,事到临头,我总不能再返悔吧,我只好等她片刻。也许是这个世界对片刻的理解与前世不同,又或者是男女对片刻的理解不同,这个所谓的片刻居然可以使我有七窍生烟的感觉。而在旁边一边闲呆着的兄弟俩显然有些幸灾乐祸,一边无所事事的擦拭着自己的武器,一边带着明显看好戏的眼神瞅着我。看来,他们不是头一次领教了。经过,恍如隔世的漫长等待,黎明终于出现。尽管由于长时间的等待,让我心绪不宁,如坐针毡,但在雪莉出现的一刹那,似乎那如水般流淌的时间停顿了下来。一直以来,在我的印象中一直是女剑士打扮,虽然是女儿身,却有着不输男子的实力,豪气和坚强。即使,在面对我的时候免不了有时候露出小儿女的羞态,在其他人的面前却谈笑自如,不让须眉,但总体而言是一个英姿飒爽的女中豪杰。可是,眼前的雪莉,却颠覆了我对她的印象,卸下了皮甲与武士服,换上了一身黄色的百褶连衣长裙的雪莉显得分外的亭亭玉立,体态婀娜多姿。一件可爱的小坎肩,罩在身上,更加对比突出了她玉腿的修长,显示了少女的风姿。在看她的面容,显然经过一番悉心的装扮。只见原本束缚在脑后的栗色长发放了下来,垂到了背后,两鬓垂到胸前在文静的同时更添加了几分活泼。脸上略微施了些水分,却不能掩盖在白皙的肌肤上显示出健康的红润。娇艳的双唇,小巧的鼻梁,妩媚的大眼睛,秀丽的双眉,绽放出青春少女的独有魅力,释放出朝气与青春。我,呆呆的看着站在我面前的雪莉,看着她的俏脸在我注视之下慢慢变红,惊艳的感觉,在心中弥漫开来。如果,先前我对雪莉的感情是感激以及兄妹之情,如今我无法隐瞒的意识到,现在的我的确有些心动了。这样一个少女,为了与自己出去,精心打扮,又如何不能心动呢。“兄弟!如何,我们的妹妹还不错吧,”肖恩拍拍我的肩膀,又朝我挤挤眼睛,神秘西西的凑到我的耳边,却用足以让整个房间的人都听的到的声音说,“雪莉从小就不愿意作女孩子打扮,要看她穿裙子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跟着你,我们还有大家有眼福喽!”说完,又冲着我们嘿嘿直笑。直笑的雪莉两颊红晕,跺脚娇嗔不依,更添几分如小鸟依人般的动人妩媚。“好了,好了”眼看着又一场纠缠要产生下去,乔不得不出来打圆场,“时间不早了,别让百合小姐等了,兄弟,雪莉,就交给你了!”在长兄如父般慈爱的目光注释下,我略现狼狈的带着雪莉离开了酒馆。走到酒馆外面,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有一种说不出的轻松。再看看雪莉,乖乖,更加不得了!原本就已经被两个不正经的哥哥,调笑的不胜羞涩,再加上刚才随着我如躲瘟疫一样的快步下楼,以及将要与我一同出游的兴奋,使的脸上红扑扑的,可爱的如青涩却略显红晕的苹果般的可口,惹人怜爱。那对水汪汪的眼睛里,闪烁着调皮兴奋的光彩,小巧的鼻翼因为激动,不停的开阖。看见我停了下来,她微启启朱唇,露出洁白的皓齿,对我嫣然一笑,“云大哥,你怎么停下来了,快些嘛!百合姐姐一定等急了!”说着,一把拉着我飞快的向我们约定的地点大步走去。

我不知道是不是雪莉以前走路也是这样的,还是因为今天着急才会走的那么快。如今,路人可以看到一个奇怪的情景:一个绝色的美女,拉着一个身穿普通黑色冒险斗篷的冒险者(也许是),飞快的穿街过巷。她拖地的百褶长裙,居然也无法阻止她的步伐,如行云流水般的在拥挤的各色人群缝隙中穿行,毫无阻碍。我教给她的轻功身法,她能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就能练到这个地步,能本能的运用到平时的生活里,的确不简单,看来化了不少的功夫。只不过,在这个时间,这个地点,在这种情况下,似乎并不合适啊!虽然说,她已经卸下了剑甲,换上了普通女孩的服饰,让人无法一下子认出她就是在约翰酒巴里那个天籁箫圣的传人。但仅凭她的美丽的容颜,高挑的体形,玲珑浮突的身材,如花般的笑颜,就已经足够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再加上她如幽灵般幽雅的动作,灵活如舞蹈的步伐,更是让人们惊叹她美艳的同时被她自然散发出来的青春气息所感染。还有不少的狂蜂浪碟,被她吸引,纷纷跟在她的身后。只是,没有人能跟的上她的步伐。她仿佛是不属于人间的幽灵,在惊鸿一现之后,就消失在人们的面前,让人扼腕以叹。至于,在他身后的我,更成为人们猜测的对象。毕竟,用黑色斗篷遮住全身的我即使在白天也有透出一种说不出的神秘,这使的人们纷纷猜测我的身份。“那个穿黑斗篷的人是谁啊?居然可以和那么漂亮女孩在一起!”“不知道,是她的保镖吧!”“不会吧!”“怎么不会,没有看到他穿的是冒险斗篷么,我看一定是那个漂亮女孩聘用的保镖。”“别开玩笑了!你没有看到他们两个手牵着手么?你见过有牵着顾主手的保镖么?”“哦,说的也是啊!”“那他是谁啊?”……在这种我已经早已领教的讨论和传播中,我终于有了我的身份:雪莉的长辈。原因是那些人不愿意给我雪莉恋人的身份,只有雪莉的长辈才是他们能解释我为什么被拉着手,又同时能被他们接受,至于我是她的父亲还是叔叔自然又有不同的阐述与定义了。由于,雪莉一心只想快些到达目的地,而且他们的讨论声低沉,自然是听不到这些无聊的讨论。可是,又怎能慢的过我的双耳呢?即使我不想听也不可得,对此我也只有充耳不闻,只愿早些到达我们约好见面的地点。饮马河,古名天河,横贯这个大陆东西,周年水波奔流不曾停息,整条河是这个大陆人们生存的依靠,传说人类起源就是在河边。后因为著名的七剑圣和四大魔导师,在大战前夜,在河边饮马誓师,后独闯德斯兰大营,大破德斯兰帝国大军,迫其退兵割地求和,人们为了纪念他们的丰功伟绩,而冠河以名“饮马”。饮马河,自古为天险,河宽水急,在以前人们不会魔法的时候,非大舟好手,不能驾船通过。如今,魔法武技盛行,比以前更容易通过,但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如果两国交战,如果要突破此天然屏障,几乎是痴人说梦。然而,即便如此,在一处地方,饮马河却出奇的窄,虽然说水流在上游两岸的绝壁的挤压下,显得更加湍急,但人们在魔法的帮助下,在河面上架起一座,梦幻般的桥梁,取名:飞虹。这也就是,为什么凯恩公国为什么自古以来就是兵家的必争之地,如果谁能掌握这座桥,那么什么饮马天险都丧失了他的意义。无论谁掌握了他,就可以轻而易举的越过大河,冲突无法避免。当年德斯兰帝国,就是因为掌握了这座桥,所以在整个大陆上燃起战火,纵横南北两岸,神出鬼没,如入无人之境。也难怪人们说:谁得到了飞虹桥也就等于得到了夺得天下的钥匙。也正因为如此,其余几国只有当德斯兰帝国割让出这块土地,让七剑圣之首的斯沃德掌管这把宝钥,才同意退兵,放心收队回国。只有义薄云天的斯沃德才有资格掌管它。飞虹桥,取自凯恩公国的著名景点:彩虹飞渡。由于河道的狭窄,所以从上游绝壁俯冲而下的饮马喝水,在这段河道显得分外汹涌,浪淘翻滚,水气弥漫,在阳光的照耀下,常常显现出一座七彩彩虹,与飞虹桥交相辉映。故取名:飞虹。飞虹桥同时由于是重要的连接南北大陆的交通要道,无论是探亲,旅游,买卖,冒险或者什么,虽然说人们可以用其他的手段从其他地方过河,但仍然愿意从这个整个大陆最平和最富饶,最富有文化艺术风味的国度通过。于是飞虹两头又是整个凯恩公国最著名的商业街,繁华热闹的地段,这使的飞虹桥更加的繁华,热闹虽然饮马河彩虹桥拥有它们与众不同的经济,军事,政治的重要性,但现在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一切都说明一个道理,在这里要找一个女孩子,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过,这却难不倒我,无论人群如何拥挤,声音如何嘈杂,都无法组织我感受到百合恬静如水的气息,那是如此的与众不同。“云大哥!这里好热闹啊!可是,百合姐姐倒底在哪里呢?”雪莉一边打量着四周,一边搜索着百合的身影。我微微一笑并不答话,稍微加快了一些步伐,虽然我能感觉到百合的存在,但也只能锁定她的气机,确定方向。就在雪莉被琳琅满目的商品迷的眼花缭乱的一刻,我的身影已经几乎隐藏在人群中了。“云大哥,等等我嘛!干嘛走那么快!”说着,脚下急演“飘花游”,莲步微踩,身似浮萍,飞快的追了上来。在普通的眼力,她只是加快速度而已,但如果仔细观看,就可以发现,虽然速度极快,但上身却丝毫不晃,脚步如行云流水一般的流畅。看着雪莉已经能够熟练的将“飘花游”运用到平时生活,甚是欣慰。虽然,还无法领悟到身法中除“快”字诀以外的“轻,稳,静,雅”其他四字诀,但对一个只练习了几天的初学者来说,已经难能可贵了。不过,现在不是欣慰感叹的时候!雪莉刚才那声清脆的娇嗔,在人群中远远传播开,并引起了骚动,吸引大批“有心人士”的注意“听到没有,他居然是那个女孩子的大哥!”“不会吧!”“他既然是那个女孩子的大哥,干嘛遮着严严实实的,不敢见人么?”“你管的着么!”“反正只要大哥能接受我,那我就有希望了!”“不用那么肉麻吧!他是你大哥么?”“哼,你管呢!”“说不定,别人不是她的亲大哥,说不定是……嘿嘿!”“闭上你的乌鸦嘴,这怎么可能!”“谁说不可能的,你没看她对他多亲热,刚才那声叫的我的心里都酸软了!”“去死……!”“花痴……!”我真不知道是应该高兴还是头痛,不但是步伐,连内功也已经有不弱的火候了,刚才那一叫,雪莉在不知不觉中使用了内力,才使声音可以传的那么远。看来,她还没有适应由外力促进下产生的功力。突然,我心中一动,随着雪莉的呼声,百合的如水般的气机,产生了波动,并逐渐向这里接近。显然百合也听到了雪莉的声音,我不由的再次加快脚步,心中充满了复杂的感情,有点冲动,有点喜悦,还有些迫切。猛然,我停了下来,心念电转。我是怎么了?我到底在干什么?我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我来这里是能找个机会让她和雪莉明白,我只是把她们当妹妹看待。可是,我真的只是把她们当妹妹么?为什么我会如此的冲动?如此的心浮气燥,这可是犯了武学大忌啊!我到底在想什么?我不能这样下去了,我的心中只有她,我来这里的目的只是找到她,向她问个明白。这个世界的其他都与我无关,我只是一个过客而已!没错,我什么也不是,只是一个过客,一个只路过不参与的过客!“云大哥,你怎么了?不用理那帮无聊的人,你没有事吧!”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缓缓吐出郁气,似乎要将这些烦人的事情都通过这一吸一呼,排除体外。籍着吸入体内的凉爽的空气,我将烦躁的情绪缓缓的压了下去。

可是虽然,表面恢复了一贯的平静,但我知道我只能将它压制下去,而无法真正的摆脱它,他潜藏在心灵的深处。我心里隐隐越越的察觉到,我的心诀似乎出了问题,虽然不能清楚的说出错在哪里,但我肯定的是一定与百合有关。既然这样,我只有在它未扩散之前,将它扼杀,虽然这样可能伤害到雪莉和百合,但长痛不如短痛。我不能在未找到她之前死!我还要问她,为什么她要这样对我!“没什么,走吧。”我的声音恢复了原本的清冷,回头淡淡的看了雪莉一眼,举步迎着百合的方向走去。雪莉似乎察觉到了我态度的改变,原本活泼好动的她也安静下来,但并没有表示出来,只是静静的跟在我后面。在过往人群的尽头,露出了一角白色的裙摆。虽然,无法一览全貌,但在人与人之间所呈现那惊鸿一瞥的幽雅体态,微风中荡漾的浅兰色长发,还有那别人无法模仿的恬静气质,让我知道百合来了。微一迟疑,我保持同样的速度,继续向她走去,那张秀丽的脸旁终于完全的展现在我的眼前。她就这样静静的站在那里,虽然处在喧嚣的环境里,但似乎由于她的存在,周围的一切变的幽静了,并带着淡淡的忧郁与期待。看见了,我的现身,那双美丽的双眸中猛的放射出惊喜的光芒,嘴边荡漾起亦羞亦喜的笑容,在那一瞬间让我又回想起了在碧水潭边的惊艳。我可以清楚的感受到百合的喜悦,与周围那些暗中注视着百合人们的目光,炙热而爱慕,并因为百合的笑容感染了他们的心境。我压下了心底的一丝喜悦,浮起的却是淡淡的歉意。对不起,百合!我今天来的目的就是要了解你我之间的误解。我又忍不住问自己,这真的只是误解么?不管怎样,你我是没有结果的!我再一次,默运心诀,调整心情,将心境平静下来,如古井一般。可是,我发现我无法完全的平静下来,在喜的一瞬间我走向百合的速度不由自主的快了一线,而当感到歉意的时候却踏出的那一步略显迟疑。心魔,我心里苦笑,果然不是那么容易的克服的。此时,百合快步的走到了我的面前,“云大哥,你来了!”她仰起不知道是因为兴奋还是害羞的俏脸,眼波流动,望了我一眼,射出如水般的柔情。在那一刻,集中在我身上的目光不止百合一人,无数蕴涵着嫉妒,羡慕,好奇,遗憾的目光都凝视在我的身上。可是我已经无暇顾及这些了,百合没有如火的热情,但她就像水一样,无声无系的将情丝包围着我,虽然无形无质,却可以清楚的感觉到。没有直露的表白,但无声的情意却几乎破了我的混沌心境。就在我急思如何说第一句话的时候,我从来没有想到我还会有不知道面对一个姑娘说不出话的时候,却没有注意到我灼灼的目光一直凝视在百合的面颊上,并为其渲染上了一层红霞,更增添了几分娇艳。“云大哥,你怎么了?就算百合姐姐漂亮,也不用这样看着百合姐姐!百合姐姐,你好!不要理他,他今天怪怪的。”雪莉的话,将我从沉思里惊醒,连我也觉的脸上有些发烧,百合更是为她的话脸红的几乎滴出水来,垂下头却不忘偷偷瞥我一眼。那些盯着百合看的人,看到了百合的羞态几乎连眼珠也掉了下来。更有甚者,张大了嘴连唾液垂了下来也不自知。哎,雪莉真是那壶不开提哪壶!兄妹果然是兄妹,果然得到了肖恩的真传啊!“啊!雪莉妹妹,你也来了?”“是啊!是啊!我和云大哥一块来的!可惜你只看见云大哥,没有看到我!”“那有啊!”“你瞧,你脸又红了!好可爱啊!”“雪莉……!”“好了,好了!百合姐姐,我来你不会怪我吧?”“不会,不会,……当然不会了!一起玩也热闹一些!”“百合姐姐,你今天好漂亮啊!偷偷告诉我吧!是不是特地打扮过啊?”“那有!……妹妹你才漂亮呢!”……看着两个人一见面就窃窃私语,我只有苦笑。原本我带雪莉来的目的是让她们两个人互相牵制,没有想到似乎弄巧成拙。不过扪心自问,看着她们两个美丽的女孩,的确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情。雪莉说的没有错,百合似乎是打扮过了。没有穿上一贯的法师袍,却换上了一套做工精细却没有奢华花样的白色衣裙。白色长群及地,裙撑将裙角撑开,方便行走。用一条银白色的腰带扎在腰间,更加显得她的小蛮腰,不堪一握。上身是一件饰有可爱流苏领口的长袖外套,显得可爱幽雅,香肩上披着一块披肩,显得的典雅大方,配以她与生俱来的幽雅气质和恬静的微笑,如同女神般的圣洁美丽。两个女孩,一个热情一个恬静,一着白一着黄,无论那一个都有自己独特的美丽与美丽,却毫不相饽,而且相互辉映,美不胜收。无怪乎让周围的人们个个饱餐秀色,乐不思蜀了。就在我为她们的美而目眩神移之际,周围已经聚集了越来越多的人。略有教养的偷眼相看,还知道自持身份;而有的就不堪入目了,且不说那动作神情的失态,更有甚者,开始低声的交头接耳。虽然声音不大,周围又嘈杂,但又怎能逃过我的双耳呢!更有些不知羞耻的败类,不时的露出淫亵的目光在百合与雪莉的身上来回巡视,嘴里不干不净,使我不由的在心中起了淡淡的杀机。

不好!我心中惊兆顿起,我的心诀果然出了问题,我居然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我并非没有起过杀机,在前世的战场上的磨练,江湖的纷争中,这是少不了的。但不同的是,我可以控制自己在必要的时候,产生杀气,并随时收敛起来,恢复平静无波的情绪。不像现在,不由自主的因为那几个无赖而杀机大盛!略微平复了一下心绪,“两位,你们有什么要聊的话,最好换个地方,此地不宜久留!”※※※“你们再不走的话,恐怕要走就不容易了,看看四周吧!”女孩子居然旁若无人的当街聊天,居然还对周围的情况一无所知,实在是令人费解。听闻此言,百合与雪莉不由自主的向四周扫了一眼,两双明眸,秋波流会,转动如水,一个目光英气爽朗,一个含羞带情。眼波过处,人人为之夺魄,倾慕之情溢于言表。一时间,周围似乎都安静了下来,个个想抓住这难得的机会,挺胸叠肚作豪气状的有之,整理衣襟作斯文状的有之,目光凝视作神情状的有之,甚至还有的露出如那深山老林中身材雄伟却头脑迟钝狗熊般肌肉,来显示其过人的强壮。不过,当他们从迷人的眼神中清醒过来,忙不迭地摆出自认为最能体现自己特色风采的一面的时候,佳人的目光已经转移到他处了。看着他们失望的眼光,连我都有些替他们可惜,替他们叫屈,至少要给他们一个给佳人们鉴赏的机会啊。不过,机会往往是不等人的。只是这略微一扫视的时机,两位少女已经为周围人们狂热的眼神,泛着红潮的各色面孔,冒着汗淄油津津的额头,僵硬的肌肉,以及一部分人口角边流出长短粗细不一的口水,而猛的吃了一惊。面对那么多人灼灼的目光,百合娇嫩的双颊上又浮现出我早已经熟悉了的红晕,长长的睫毛也垂了下来,并轻轻的颤动着。使的她纯洁恬静的美丽里,增加了几分羞涩,几分艳色,让人忍不住要抱在怀里轻怜蜜爱。本来,百合就是一个连说说话都会害羞的女孩,现在让她成为被那么多人注视的焦点,而且是这样一个大庭广众之下,更加让她羞不可抑了。同样是吃了一惊,雪莉却是完全与百合不同的反应,只见她修眉一挑,杏目含威,向四周扫视之间,目如闪电乍现,眼中一闪即逝的精芒,显示了这些天来苦修内功的成绩。她左脚后踏半步,右脚似实似虚,浑身肌肉放松,含胸拔背,作好了最佳的战斗状态。只是,她一下子就将修炼的内力提到了最高,却无法保持其状态,而无可避免的出现浮动,毕竟只有短短几天的功夫,无论是功力火候都甚是欠缺,有待磨练。当然,这些只有我一个人能够察觉,到了在场的人们眼力,就变成了英气不凡,不让须眉,虽然雪莉的闪亮的目光让他们无法直视。但是,对于看惯了娇柔的病态美女,或者满身珠光宝器的贵族小姐,或者妩媚娇艳的女孩的人们,这样一个英气勃勃的美女更吸引他们,觉的新鲜可人。虽然,不敢直视,却仍然,偷偷的用余光打量。看着眼前的一幕,我不由的摇头哑然失笑,我本欲乔装出游,享受观光之乐,可是无论我怎样的改装,带着这样两个,而且还是经过精心打扮可人儿同行,想要不引人注意简直是痴人说梦!实在是失策啊失策!如今被人们里三层外三层的包围着,看来得施展出当年一身是胆的无敌上将军赵子龙,七进七出长板坡的气势才能闯出,这不比曹公孟德的百万大军差的人群!正在这个时候,人群北端突然一阵骚动,传来几声叱呵声,“让开!让开!不要挡住亲王殿下的去路!让开……”人群不自觉的被硬生生的分了开来。只见,四五个穿着华贵服饰,头上戴着插着羽毛的无檐帽,披着兰色的披风,从左肩到右肋下扯出的带子在胸前打了个节,腰间还配着长剑高大的男人将人群分开,双臂过处,人们纷纷跌跌撞撞的向一边倒去,显示除了不俗的臂力。人们虽然被无理的推倒,可是无人敢抗议,“民不与官斗”这是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自古不变的定理,更不用说是拥有亲王的贵族,甚至是皇亲国戚。是故,被推倒的人们只有默默只有一声不吭的摸摸摔疼的屁股,站起来,自认倒霉。可是当亲王出现的时候,我实在无法如何形容我的心情,有点好笑,有点恼怒还有些头痛。他……他,他居然也穿着如今圣京最最流行的:儒衫!只是,他也许为了体现他与众不同的身份,品位如其他的贵族一样进行了所谓的创新改造!把原来宽松飘逸的儒衫上身制作成这个大陆人们习惯的紧身衣,并使用了他们贵族最喜欢的红色和兰色来作为衣服的主色彩,原本是用丝带在右肋下打节来系紧衣服,现在他将衣服中间对半开,用了许多的金银混合的细线串了起来,胸前还挂了无数的各色珠宝饰物,走动间耀眼生花。最令无哭笑不得的是,他居然把前后长摆原本平坦的布料做成和雪莉百褶长裙一般。有了儒衫,又怎能少的了招牌洞箫呢?只是,他手中的与其说他是洞箫,不如说是镶满无数钻石宝石的一根翡翠长棒!在众人羡慕的眼光中,至少是他认为的,得意洋洋一步三摇的走了过来,倒不要说,他走的那几部倒是有几分我前世那里老夫子的味道。亲王很年轻只有二十多岁,高大英俊,留着贵族式的长长如波浪半的头发。如果不是嘴角边挂着,目空一切惹人讨厌的轻浮笑容,应该是一个十分的才俊。而现在却是一副生在富贵人家,却不知天高地厚的二世祖败家子的样子。身边还跟着一个穿着黑色紧身衣裤,披着掩心黑色软甲,外罩着类似我的冒险者披风,背着无鞘黑剑的消瘦的年轻人。大约三十不到的样子,与男爵的轻浮不同,他的脸显的十分冷默,举手投足都沉着稳定,似乎显出了超越其年纪的老到。他长的不是特别的英俊,可是深邃的眼神似乎藏着无穷的悲哀和冷漠,紧紧抿住的薄嘴唇显的倔强不屈,高挺的鼻梁,深陷的眼窝,还有若有若无散发出来神秘气质,都有起独到的吸引力再看其石肩头露出了长剑的剑柄,给人的感觉他是使的是右手剑,可是经过我真气的自动接触,我知道他隐藏在披风里的左手才是真正的杀手,无论是手臂的强壮程度,经脉的韧性,还是手指的老茧都不在右手之下。看他的身型步伐,步履轻盈,却给我如履薄冰,步步为营的感觉,似乎这里到处都有陷阱机关一般。无论是哪一点,他给我的感觉不是一个武者,而是一个经常生活在危险边缘,整天为安全奋斗的求生者,这点令我甚是费解。但无论如何,这样的人出现在男爵的身边,无疑是极大的反差。似乎察觉到了我在观察他,他本来低着的头,微微抬了起来,向我望了过来,看来他也对同样看起来神秘莫测的我,很感兴趣。正在我们相互打量之际,只听,“嗤”的一声,雪莉再也忍不住了,一下子笑了出来。其他人也许不知道,但她和我这个正牌天籁箫圣呆了那么久,对于他如此献宝似的装束,又如何能忍得住,顿时笑了出来。有了寻莉带头,百合自然也被笑声感染了,用袖子捂着嘴偷偷笑了起来。古人说,一笑倾城,实不欺我!虽然,还没有到这样的地步,但回首一笑百媚生,却也是甚为恰当!两人笑厣似霞,花枝乱颤,晕袭双颊,交相辉映,娇艳不可方物。如此一来,又把人们的目光吸引到了她们和身上,久久无法将视线移开。亲王自然无法例外,连魂也为之夺,丑态百出,连口水都可以飞流直下三千尺了。面对如此美丽的景色,黑衣剑士露出意乱神迷的惊艳震惊,毕竟如此的绝色佳人并不多见,更不要说两人同时现身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即使冷漠如斯的他,也不能免俗。可是,在我的意料之中的是,他迅速从迷失的自我中清醒过来,显示出比其他人强的多的自控能力,果然不同凡响。拥有坚强的意志,和自我控制能力是成为一流高手的必备条件。我不由的从斗篷里稍稍露出脸对他微微一笑。他对我的举动一愣,眼中闪过一丝奇光,随即又隐入了亲王背后的阴影中。不对,突然我心中一动,真正值的我注意的人恐怕是那个看起来满脸猪哥本色,傲慢且不知所谓的亲王。从外表看起来他是普通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众多贵族纨绔子弟之一,但事实并非如此。如果,他真如其表现的被迷的晕头转向,不知天南地北的话,他的心率不会如此的平静,至少应该大起大伏才对。然而除了刚见雪莉与百合之时有短时间的波动外,他比那个黑衣人更快的恢复神智。若非,我的混沌心诀永不间断的运转不息,察觉到其血脉畅通,气息匀称,也要被他骗过了。我不由的又重新省视了起来,虽然穿着一层层的衣服,却并不防碍我的观察:通过其衣服的折皱,可以看的出身材高大却没有其他贵族那样的单薄;体内的肌肉经过良好的锻炼,尤其是腰部没有半点赘肉,这不是普通人做得到的,更不用说养尊处优的王公贵族了;肋下的肌肉尤其发达和双臂手腕的骨骼肌肉粗大,应该是长期练习武器的缘故,手上虽然带着名贵的白手套,但我却可以看的出他指节粗大,指掌留有老茧。双目清明有神,气脉平缓,可见他的修养气度都颇具火候。无论从哪点来看,都不弱于那个黑衣剑士。

可是为什么他还要作出这等表现,还特地带着黑衣剑士,来反称自己的荒唐无能?难道,他有苦衷,不得不装疯卖傻,有其不请看小说网得已的目的。不管如何,拥有如此心志与城府的人,必非等闲之辈。不简单,不简单啊!既然,他费尽心机的伪装自己,我还是作壁上观,以探究竟。我刚打定主意,我就几乎有了要推翻在片刻之前所作出决定的冲动!“百合小姐,你好!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我想这是无所不能,无所不在的神赐予我的机会,让我能再次目睹你那如同月亮般美丽圣洁的容颜,这实在是我最大的荣幸!……”俊伟的容貌、高大的身材、温柔的声音以及优雅的举止,不可否认这一切都有其吸引女性的独特魅力,若非嘴角边还残留着没有擦干的口水的话。看来,百合和这个亲王并非初识,但显然百合仍然有些手足无措。听了他的赞美,她只有羞涩的往雪莉的背后躲,只敢偷偷的从雪莉的背后向我作出求救的眼神。“喂,你是谁啊?百合姐姐不想理你,你走开!你这样像什么样子?不要缠着我们,否则我就不客气了!”还是雪莉干脆利落,一把将那个亲王拦住,丝毫不因为他是王公贵族而客气,其实作为平民的她从小就没有受过贵族大臣的气,根本不会给他们好脸色看。“大胆!居然敢对我们亲王无理!”一听雪莉出言不逊,几个侍卫手持剑柄纷纷喝骂。似乎对雪莉如此不客气的言辞颇为意外,亲王的眼中瞬间闪过一丝惊异好玩的光芒,随即又换上一副色咪咪的笑脸,向侍卫微微摆手将他们喝退。再一个贵族式的鞠躬,“啊!美丽的小姐,请原谅我的无理,其实我早已经被小姐带着如史诗般的美丽所征服。然而请原谅我的愚昧,我不知道如何才能和小姐认识,其实我们能在这里相逢,是上天赐给我们的缘分,又何必寻找语言来装饰呢?无论,你还是百合小姐,都是我心中的女神!哦!神啊!您为什么要给我出这样的难题,这让我如何取舍?两个那么可爱的女孩子,我哪一个都不想伤害!”说着,他居然流出了激动的眼泪,连我都不能不对他唱作俱佳的表演甘拜下风。其他的人,都不由的目瞪口呆,似乎被这样不知羞耻的自大狂给惊呆了!而他手下的侍卫都露出了“又来了,真没面子”的表情,显得哭笑不得。只有,黑衣剑士仍然保持着冷漠如冰的表情。“不管怎样,”突然,他抹掉眼泪,一脸严肃的对雪莉道:“既然神给了让我认识你的机会,就不要管其他将来了。让我们好好彼此了解对方,好好的交往吧!让我来介绍我自己,我叫修耐得,是德斯兰帝国的王子,也是朗阁皇家贵族学院的学生,更是著名的圣京第一美男子!不知道,我是不是有幸知道小姐的名字?”看着他的表情,似乎就差类似“跟着我吃香的,喝辣的享福去吧”的句子没有说了。雪莉显然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死皮赖脸的角色,只是又羞又恼的看着修耐得王子,不禁有些手足无措,但我可以明显的感觉的到她丝毫没有松懈体内的真气,让真气不断的在十二正经和奇经八脉中运转不息,以防不测。哎!至于么,真的会有不测么?突然,修耐得凑上前似乎又要说些什么肉麻无比的话时,不测终于发生了!处于失神状态的雪莉,显然被突然出现在眼皮底下,无比接近自己的那张猪哥脸吓了一大跳,处于本能的她,毫不客气的一掌打向修耐得那张俊脸,居然还用了八成内力。以雪莉现在的修为,如果这一掌打足了足有上百斤,不要说人脸,恐怕连石头都难逃粉身碎骨的命运。不得已,我曲指弹出一缕指风,封住其右手的曲尺,消解了大约九成的劲力,也应该让那个亲王受些教训。那个亲王显然不简单,在如此近的距离也能作出反应,肩膀微晃,想躲过这一掌,无论是幅度距离方向都无可挑剔,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太多这样的经历的缘故。可是,这次他失算了,如果是其他普通的女子,显然躲过一巴掌不是件难事。可是雪莉那一掌虽然是无意打出,却是蕴涵着“旋花掌中的”的“落英缤纷”一式,快捷无伦,而且掌中五指微扬,笼罩其躲闪的任何一个方向。“啪”的一声,清脆无比,让闻者听的心旷神怡,吐了一口闷气,其语音缭绕,绕梁三日,使人不知肉味,实在是悦耳至极啊!随着这清脆的巴掌声,全场一片寂静,随即爆发出暖味的轰笑声,就连亲王手下那几个侍卫都嘴角抽筋,忍俊不住。修耐得左边脸上出现了一个秀美纤细的掌印,其形状优美让人想入非非。修耐得不由的一愣,显然没有想到自己会被打中,显出了难以置信的惊异的神色,但这只是一瞬间。就那一刹那,他又恢复了原来纨绔子弟的面貌,捂着脸恼羞成怒,大叫道,“这个丫头居然敢打我,给我上,抓住她,把她带回府,我要好好教训她。”他顿了顿,眼中滑过一丝狡猾的光芒“不过,最好不要打伤了她!”“是!”那几个侍卫,应了一声,走向雪莉,眼中却充满了不屑与鄙视。这也难怪,以他们的功力是无法看出雪莉那一掌的奥妙,在他们的眼力,一个堂堂的亲王而且还是著名的魔法学院的学生,居然被一个“弱小”的女子打的毫无还手之力,实在是丢人丢到家了。看着侍卫对自己的主子地鄙视,连普通的平民都对他毫不尊敬,加上他的身份,他的行为终于可以解释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虽然修耐得贵为王子,可是他是战败之国德斯兰帝国的王子,他在这里名为学习,实为人质,自然得不到因有的尊敬。加上作为储君的他,将来就是德斯兰帝国的国王,五国自然不希望这个国家将来的国王是一个英明神武的明主了。既然如此,身在虎狼之地的异乡,他要保护自己的性命,自然要伪装自己。但身为魔法学院的学生,不可能实力很差,多少会一些真本事,如果假装什么也不会反而让人起疑心。所以,他就将自己伪装成一个虽然有不俗的武技,但是贪花好色又傲慢狂妄之徒。可是,五国还是不放心他,在他身边安插了奸细,就是那几个侍卫,名位侍卫,实为监视。所以,他必须时刻伪装自己。只是那个黑衣剑士,我还是想象不出他的身份,似乎挺不简单,还是拭目以待吧。这些想法,如浮光掠影般在我脑海中一闪而过,感受到雪莉的目光,我抬头向她看去。只见她目光中充满了对这一战的渴求和希望,看看那几个侍卫的确不足畏惧,不如让她在实践中再磨练一下她的武功,我微微点头。“百合,你过来!”我让百合站到我的背后,用自己的身体挡在她前面,看着她焦急的神色,给了她一个宽心的微笑,同时嘴唇微启,用传音入密,道,“放心,雪莉没有事的,有我呢!”然后将目光转向兴致勃勃的雪莉身上。这是我第一次开口说话,顿时引来了无数的目光,人们纷纷转向我这个隐藏在冒险者斗篷底下的神秘的家伙,居然一句话就让百合乖乖的站到我的身后。修耐得与那个黑衣剑士也不断的打量着我,时不时的还神色凝重的对望一眼,显然不是因为我照顾百合的关系,而是发现了雪莉出手是经过我的首肯的。看见他们交换眼色,我第一想到的就是他们的关系看来不简单啊,恐怕只有那个黑衣剑士才是那个亲王的真正心腹。这时,耳边传来了雪莉的娇笑声和那些侍卫的怒吼声。只见,几个侍卫如狼似虎的扑向雪莉,咬牙切齿地挥动长剑不断的向雪莉劈去,毫不留情。那几个出手最凶狠的脸上赫然印着鲜红的红手印,无论大小形状都与德斯兰帝国的王子修耐得亲王脸上的手印,同出一辙,看来毫无疑问又是雪莉的杰作了。虽然,几把雪亮的长剑在几个侍卫的手中舞动如飞,寒气逼人,将雪莉团团围住,然而我知道对于雪莉来说,看似险象环生,实则稳如泰山。只见雪莉在刀光剑影中,如蝴蝶般的舞动川流不息,如闲庭悠步,时不时高兴就打他们几个耳光,如戏耍猴子一般。那几个剑士被激的暴跳如雷,明知道不是雪莉的对手,却丢不起这个人,而且在没有名义上主子的命令无法停手,只得硬着头皮不断的猛攻,希望消耗雪莉的体力,反败为胜。雪莉如梦幻般的身手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如舞蹈般的动作步伐,充满了如漫步在花园间的写意,如不愿伤害初上枝头的花蕾般,差之毫厘地躲过一把把刺向身体的长剑,那么的惊险,可是似乎又完全没有惊险的气氛,好似一招一式都是串好的动作,如同舞蹈般的和谐。黑衣剑士身子往前踏出半步,收敛无神的双眸露出一丝若有若无奇光,紧紧盯住雪莉闪避刀剑的身法,若有所思,却不得其法。修耐得王子看着几个随从一一挨了耳光,不由自主的也轻抚脸上渐渐消去了的掌印,嘴角边却泛起了好似得意,好似自嘲的微笑。随即,收起笑容,在黑衣剑士的耳边说了几句话。虽然细若蚁语,但又如何瞒的过我:“让他们多吃点苦头,等一会儿再救他们。”那黑衣剑士不比那几个草包,恐怕不是雪莉能应付的。我略一转念,“雪莉,不要玩了!速战速决,但不要伤人!”一缕话音,穿过层层剑风,清晰的传进了雪莉的耳中,正是传音入密的上乘武学。※※※“好!不和你们玩了!”一声娇斥,雪莉脚踩“飘花步”,游弋间右手拇指紧扣中指,其余三指微扬,呈兰花状,幽雅美观,正是折花手中的点穴手法“兰花指”。只见她香肩一晃,脚步加快直欺进一个高举长剑意欲劈下的大汉怀里,如同投怀送抱一般的香艳美丽,香风飘洒,兰花拂过,却留下一座怒目泥金刚,动弹不得。随即,移型换步,以脚尖点地,身行如陀螺般滴溜溜转动,手臂舞动,如纤手观音手捻兰花,在随即围上的侍卫身上一一拂过,幽雅如仙,和侍卫的剑技的粗俗,不可同日而语。

在众人眼花缭乱,目眩神移之际,雪莉停下身法,在旋转中飞舞的长发飘落在肩头,露出微笑,脸颊显出运动后的微红,将呆若木鸡动弹不得的众侍卫留在身后。众人顿时爆发出如雷鸣般的掌声,不是发出尖叫和欢呼。众人又何曾见识过如此如诗如画般的武技,每一个动作都仿佛经过艺术家的精心雕琢,无一不美,无一不妙,和这个世界上的各种武技大相径庭。尤其在这个人人追求美学与艺术的圣京,如此的武技又与艺术有何区别,更使人们打开眼界。再看黑衣剑士与修耐得王子,无不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其实,他们在雪莉开口之际就凝神屏气准备出手,以测完全。只是没有想到,话音尚绕梁未绝就已经结束了,他们从来也没有想到这样一只纤纤素手,居然有如此威力,轻描淡写就将侍卫不知道用什么办法制住了无法动弹,而且又不是使用魔法中的“风缚术”。实在是出乎他们意料之外,以至于救助不及。“风大哥,雪莉好厉害啊!”百合在我身边露出羡慕的眼神说道,“而且可以那么美丽,就像跳舞一样!”“如果,你想学,我可以教你!”“真的?可是,我已经学了魔法了,我的身体可以么?”“如果,你愿意的话,当然可以。”我朝百合微微一笑。“那个什么不知羞王子!你不是要抓我么?来呀!不过不要再派这样的脓包上了,我可没有兴趣陪这样的人玩游戏!”我微微一愣,转头一看,只见雪莉挟胜利之余威,指着修耐得大发雌威。果然,黑衣剑士缓步走向雪莉,恢复了一脸的漠然,看来他已经从震惊中恢复过来了,的确有大家风范,恐怕不是资历火候尚浅的雪莉能应付的。“风大哥,要雪莉小心一些,(奇*书*网^.^整*理*提*供)他叫詹穆斯,是修耐得殿下的第一剑士,很厉害。曾经打败了很多对修耐得殿下不利的武者,但仍没有人知道他有多厉害。不过据说,他应该已经有大剑师的级别了!”大剑师?大剑师曾经是这个大陆对剑手最高级别的称呼了,不过自从圣京城主逼退德斯兰帝国军队后,七个参与其会的大剑师被授予了圣剑士的称号,大剑师被降到了第二等。但即便如此,拥有大剑师称号的人也屈指可数了,父亲在没有我指点的情况下也无法达到大剑师的级别。还是把雪莉叫下来吧!不,还是让她好好磨练一下,这些日子以来,她饱尝胜利的果实,应该让她受些挫折才是。虽然轻松的制服了那几个侍卫,可是雪莉似乎也察觉这个黑衣剑士的不凡实力,提足全身功力,谨慎的面对即将到来的战斗。詹穆斯来到雪莉前一丈八的地方,是不但进攻还是防守都游刃有余之地,缓缓地拔出他那柄鞘柄兼黑的长剑,长剑出鞘无声无息,对距离和控剑能力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再看此剑身长四尺,柄长八寸,宽一指半,刃薄如剑�胬�奁ィ��⒘鞫�羲���鞫�淙匆��荚枷殖龊焐��坪跏巧巳颂�喽�幌恃�竞炝说娜肥且话押媒#�话焉比松巳说暮媒!?剑已出鞘,可是詹穆斯却没有立刻进攻,却前臂平举,长剑斜指,随即收臂在胸前剑尖指天,接着挥剑向右下斜劈。此举一出,顿时引来了一阵骚动。原来此举是作为剑士表示尊敬的礼仪,只有当一个剑士认为自己的敌人是值的尊敬的时候才会行礼,而此举一出也就等于承认了对手的实力,将会出全力来表示自己的尊敬。詹穆斯,修耐得亲王麾下第一剑客,与人对决无数,由于自视极高,很少会在与人交手前向对手行剑士礼,往往是一言不发就将对手打败。如今,面对这样一个女孩,即使她刚刚露了一手,也不至于会认为她就是值的自己使出权利的对手啊。难怪,人群会骚动起来,引起人们纷纷议论和猜测。无论人群如何嘈杂,詹穆斯却丝毫不受其影响,向前踏出一步,挥出第一剑。虽然只有一剑,我却不由的暗暗点头,没有想到他拥有如此的造诣。且看这踏出的一步就大有讲究,光看他迈腿的幅度就似乎就可以预测出他前进的距离,其实不然。他充分的运用腰胯之力加强了前进的距离,同时后腿脚尖伸缩不定来控制最终的距离。虽然脚尖能调整的距离只有五寸,但高手对决哪怕只差之毫厘,就会有生死之别,更别说是五寸了。而那一剑也不同凡响,虽然双手握剑,但看他右手固定使力,左手握在右手后三分,可以用来调节剑身的角度,弥补了其不够灵活的不足。而这一剑的力度却是通过脚踝,腿部传至腰部,又由腰部转动发力至手臂,可以说虽然是区区一剑却拥有聚集全身的威力。到了这个世界以后,我就发现这里剑士的武技完全无法望前世江湖各色武学的项背,只有简单的招式,使力方法以及技巧,来来去去就这样刺,劈,扫,绞等几个动作,更不用说博大精深的各门心法内功了。可是,就是因为其招式的简单,却使他们穷毕生的时间来练习这几个基本动作,使他们将几个动作练得炉火纯青,没有了前世江湖中各种武学的招式的繁复花巧,却更精练简洁。虽然,不会内功心法,但他们天生的强壮臂力,却可以略微弥补其不足。这就是所谓的,重剑无锋,大巧不工。然而,最另我印象深刻的却是这一剑中蕴涵的惨烈的杀气,这是只有在实战中才能培养出来的气势。其非初览武学门径的雪莉所能及的。果然,雪莉心神立时被其惨烈的杀气所夺,一时手足无措,呆在当场。我心中,暗叫不好,连忙用传音入密道,“走巽位,转坎位,踏中宫,趋离位……好!雪莉清醒点!”正处在恍惚之间的雪莉,听到熟悉的声音,不由自主的使出“飘花步”闪过詹穆斯的“三连斩”。所谓的“三连斩”是剑士的剑技中的在几个基本动作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连续攻击技巧,就是根据对手的变化而变化,连续攻击对手。虽然这看起来很简单,但是由于连续技是几个单个的动作串联起来,无论是使力的大小,角度,连贯性都大有讲究,如果其间出现了破绽,当变化中旧力刚消,新力未生之际被人从中截断,会受到致命的打击。然而“三连斩”并不是说,仅仅可以攻击三次,三只是一个概数,可以根据剑技的掌握熟练程度而使出“四连斩”,“五连斩”甚至是人人向往的“无限连斩”的至高技能。由于雪莉对我的信任而如反射般的自然踏出“飘花步”而险之又险的躲过了詹穆斯的连续剑技,可是在外人的眼力却是好整以暇以微米之差的游刃在如行云流水般的连续技中,再一次上演了如舞蹈般美丽的步伐。闪过詹穆斯的攻击,雪莉在听到我最后一句蕴涵“天龙吟”无上玄功的传音后,终于清醒了过来。俏脸一红,娇斥一声“好”,脚步一错和身扑上,将我所传授的“旋花掌”“折花手”“落花腿”一一施展出来。这套武学既以花为名,自然是我取花之百态,加以提炼而成的,指掌腿千变万化,层出不穷,连绵不断。男子使用,妙则妙矣,若不知道加入阳刚之气,则不免会略显脂粉感。然而又雪莉使出来,那就又有不同了,以百花现百姿,各有不同,美妙绝伦,如梦似幻,令人消魂,魂被之夺而无怨无悔。然而其所蕴涵的威力却恰恰是与其美丽一脉相承,越是美丽蕴涵的力量就越是巨大,往往当敌人被其美丽的外表所迷惑之后就是起败北之时。一时间,詹穆斯被雪莉的凌厉攻势避的险象环生,有些手足无措。由于,这个世界没有真气心法,所有的力量都来自肉体,逃脱不出骨骼肌肉的限制,所以每一种武技都建立在肉体的强度上,这也就是为什么只有那些强壮如猩猩的人才能成为战士。他们的一位伟大的贤哲曾经说过:神赐给人肉体和精神,他们两个是分开的。如果肉体强健者就成为了战士。如果精神里强大的就成为了学者和魔法师。这都是因为魔法与战技的修为都取决于先天的差异与优势,瘦弱的人永远也无法练出强壮的肌肉,而精神里差的人却无法理解深奥的魔法和知识。而正式这种思想将他们分为了战士和魔法师。作为一个战士修炼武技,无非是将自己的力量技巧性的全部发挥出来,这就必须符合骨骼和肌肉的规则,所以他们的招式就趋向与简单,实用。一招一式无不干净利落,丝丝分明,虽然简单粗糙,但是配以他们比普通人强壮的多的肉体和臂力,威力也不容忽视。然而,这中理论却不存在我的前世,靠打熬力气,锻炼强壮的肉体,只是最下层的普通武师的行经。要修炼上乘武学,往往以内外兼修为最,内自然是指心法内功,而外指的并不是一定要锻炼出强壮的肉体,而是指掌握配合所修炼心法的招式。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武学的修为高低,不但取决于人修炼的努力程度,时间的长短,一个人的悟性和根骨也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悟性的高低和根骨的好坏决定了一个人是否修习所学的武学,由于所谓“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所以悟性高者方可领悟出心法与招式的奥妙。至于根骨的好坏,并不是以是不是身体强壮为标准的,而是指一个人的骨骼的形状,经络的强度等等的综合因素,直接关系到积累真气的快慢。所以在江湖中的顶尖高手,可以有机会达到贯通天地双桥,三花聚顶,五气朝元的境界,这时候在表面上根本与常人无异。所以,人说江湖藏龙卧虎,果不其然,往往一个瘦弱的书生,干瘪的老头,柔弱的女子,苍老的和尚,往往就是深藏不漏顶尖高手,这些根本就是这个世界的人无法想象的到的。※※※尤其到了追寻武道至境的时候,是没有人能够教你的,虽然佛法三千,皆可成佛,但惟有大智慧的人才能参透各种玄机。所以,无论是修炼那一种武学,只有心志坚定,精神里极强的人,才能成为江湖中的顶尖高手。正因为,武学招式的力量已经脱离了骨骼肌肉的束缚,而是来自于修炼多年藏于经络中的真气内力,所以往往一个在这个世界剑士的眼力是花拳绣腿而毫无力道的招式,实际暗藏杀机,威力惊人。首次领教上乘武学的詹穆斯,又如何能领悟的到其中的玄奥,往往被其忽视的一弹指,一挥手实则蕴涵着无上的威力,若非他拥有丰富的经验,身体自动作出闪避躲让的动作,他早就败退了。即使如此,他那身黑衣也被劲气割破了好几个口子,露出里面护体的软甲。眼见,被人们称作实力深不可测的詹穆斯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女孩打的如此狼狈,观战的众人看的眼花缭乱。虽然,我传授雪莉的这套武学蕴涵着无上的威力,不过力量威力并不代表着杀机。当年,我在江南游历,赴邀参加领袖江南武林的百花山庄的百花大会。那时,适逢暖春,正是百花盛开的季节,百花山庄内百花争艳,更显春意盎然。我无意江湖大会的烦琐,独自漫步在山庄的后山,迷花不识路,但闻花香不愿归。一时间,情不自禁欲折花随行,却不小心被花刺所伤,猛然惊醒,环顾四周漫山花朵枝条,看似凌乱却内有天地造化,另人目眩神迷,而无法拂袖脱身。心有所悟,取百花之姿,枝叶之态,终创此绝学。花,顾影自怜,人故爱之,珍之。然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花本无意伤人,然人若欲采摘,则自有花枝当道,其根羁绊,更生有花刺,待兔以株。故,不争,却无不争,五色令人目盲,五味令人口爽,驰骋功猎,令人心发狂。魄被其夺,势为其趁,难免轻躁。虽不争,然静为躁君,重为轻根,又焉能不胜。故效花之态以争胜,实丧其之本意,与煮鹤焚琴何异?是以,演此武学,当冲虚平和,不焦不躁,幽雅如花,自在如叶,心慕其色而持正以君子待之,方能与“诚心诚意,心神合一”的武学要旨相和,则威力自生。如今的雪莉虽然清醒过来,可是几次进攻却不可得,不由争胜之念顿起,招招紧逼,掌掌催命,虽有先天武学,却无先天心境,而无法完全发挥其威力,虽然看似妙招层出不穷,却发招的时机以及力度角度的把握难免有所偏差。既然没有先天心境的支持,丧失了这套武学幽雅若仙,飘然自若的气质,则无法发挥其“花不迷人,人自迷”的全部功效,詹穆斯略一慌神就恢复过来,,虽然一时间被雪莉凌厉的招式避的节节后退。但几次遇险后,冷静下来,开始慢慢适应其打法,并以守围攻,以退为进,然退而不乱,育攻于守,步步为营。同时手中长剑连打带消,籍长剑的长度保持彼此的距离,使雪莉无法欺近身体。不断的消耗雪莉的真气,并仔细查找其招式转换中的破绽。看似气势如虹的雪莉,此时所付出的体力真气远比詹穆斯要剧烈的多,若非我传授了她心诀,内功已经有一定的火候,早就支持不下去了。而詹穆斯看似危如叠卵,实则稳如泰山,一旦雪莉露出破绽,就会此消彼长,长驱直入了。突然,雪莉的攻势缓了一缓,露出了一丝空隙,似乎是体力不支。不错啊,小丫头也懂得了用智了。以我对雪莉功力的了解,即使是体力不支,真气匮乏那也要在三百招以后了,现在她那么早就出现了破绽,那只有一个解释,无非引蛇出洞,打破僵局。果然,一直在等待机会的詹穆斯又如何会放过这个机会呢?手中长剑一振,化作一道剑芒直指雪莉,动作干净利落,丝丝入扣。啊呀!不好!雪莉怎么如此卤莽,居然想姑技旧施,指若兰花,想要直接用兰花指拂开剑身,直避中宫,制其穴道。这原本也不错,可是她没有考虑到彼此的实力。先前,她能成功固然是因为兰花指玄奥无比,但也因为那两个侍卫与其功力相差太远之故。否则,就凭她这初学乍练的三脚猫,如何能一击就中,可是,詹穆斯就另当别论了,无论是经验还是技巧掌握的熟练程度,都是天壤之别。而且,由他如今这一剑上弥漫着的惨烈的杀气,带着一去不返的至刚至快的威力,岂是以雪莉如今兰花指的火候所能接下来的,其结果只能是断指中剑了。眼见雪莉不自量力的扣向詹穆斯的剑身,詹穆斯早有防备,“喝”吐气开声,脚尖电离地面,身形剑速再增,剑尖颤动,其残影越过雪莉的十指关,剑锋带着森森寒气直逼雪莉的咽喉。好在詹穆斯高估了雪莉的实力,他无法判断雪莉是否真的能拂开这一剑,不想冒险的他,选择变招增速,否则的话,雪莉的手指早就落地了。可是,即使如此,雪莉仍然面对生死一线的危机。眼见雪莉要血溅当场,在场众人都惊呼起来。就连修耐得也“啊”的一声叫出来。可是在场所有人的心态都无法逃脱我的感知,我清楚的感受到他的心神没有丝毫的波动,眼神冷静的近乎冷漠,还带有一丝饶有兴趣的神色注视着事态的发展,惊叫声纯粹是为了演示自己。这些思量只是如电光火石一般在脑中掠过,无奈之下,我也顾不得引人注意了。双肩微晃,如影子般出现在雪莉的身边,大袖一拂,卷起雪莉的纤腰,用柔劲将她凌空送至百合的身边,就如同有人将她举至空中又轻轻放下一般。如今只剩下我一人独自面对不断接近的长剑,以及突然暴增的腾腾杀气。虽然,剑势迅若奔雷,剑气扑面迩来,却无法激起身上斗篷一丝波动,我对着他微微一笑,这可不是普通的笑容,内涵“捻花指”的心法。“捻花指”是佛门上乘武学,脱胎与佛经:当年佛祖与众圣论禅,却闭口不谈佛理。惟只手捻花微笑,众圣不解其意,惟迦叶尊者点头回应,与佛祖相视一笑。佛祖捻花而笑,心中无牵无挂,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盘。佛法无边,且大慈大悲,普渡众生,化一切戾气为祥和。故这一笑另詹穆斯这一剑的杀气顿减。我一手垂放至腰后,双脚不丁不八,伸出中食二指,摒其成剑,端的是意态悠闲至极,视凶器若无物。手臂前伸,指尖准确的点在詹穆斯剑脊,可是在其他人的眼里,与其说是我点在其剑上,不如说是我把手指放在那里,詹穆斯自己将剑凑到我的手指上。剑尖后三分,不多不少,正是其力所不及,万种变化却不得施展之处。默运心诀,真气震动,又化解起剑身上的三成劲力,指带太极剑之“捧”字诀,圆韧如意,黏带着詹穆斯的剑凭空画出一个完美的的半圆,其劲力含而不露连绵不绝,改变了其前刺的方向。长剑由于这一指之力,改变方向,带着余劲前进,剑刃在离颈外三分处荡开。詹穆斯身体乘势前扑,两人擦身而过,背身而立。一时间,两人之间弥漫这一剑激荡起的层层气劲,卷动两人之间地面上的几片落叶,随风起舞,飘忽不定,看的人惊心动魄,百合却更是花容失色。“多谢兄台手下留情!”我转过来微一欠身为礼。由刚才他这一剑突增的气势,以及在我三成功力的带动下,他仍能保持重心的稳定来看,他尚没有用全力,更何况他真正的杀手左手剑还未使出。而他对雪莉显然也尚留有余力,且看他变招的熟练程度而论,即使我不出手,他也不会轻易的伤害她。只是我当时关心则乱,而为以防万一而多此一举罢了。他面对我的答谢,并没有任何的表示,仍然冷漠如故,似乎对我能看出他没有使用真正的实力并没有感到奇怪。只是,坦然的转过身来,并不担心我在其转身的时候偷袭,随即再双手握剑,左脚踏出一部,长剑右指,恢复了其进攻的起手式。

不会还要动手吧!我不由的苦笑,刚才我出手只是为了救人而已,我可不想再惹事端,引人注意!“兄台,是在下的朋友不对”我向他略一拱手,随即走到那几个侍卫的身边,随手拍打,解了他们的穴道,“就此罢手如何,我在这里向你们道歉,就此揭过如何?”那几个侍卫穴道初解,浑身酸软无力,互相搀扶着活动手脚,等血气运行开了,才慢慢走到修耐得的身边。刚才与雪莉那一战,他们被打的灰头土脸,然后莫名其妙的手脚动弹不得,又莫名其妙的可以行动了,算是脸面无光,初时的趾高气扬的神色不再,只是默默的站在修耐得的身后,难堪不已。修耐得眼中闪过一丝幸灾乐祸的神色,随即又神色凝重起来,看了我一眼,随即又露出轻浮跋扈的贵族腔,咬牙切齿的对詹穆斯大吼大叫:“谁让你停下来的!快!上,上啊!教训这个卑贱的家伙!让他知道我的厉害!”眼看,这场战事免不了了。突然一个雄壮高昂的声音传了过来:“住手!”声音激荡,中气十足!再看修耐得一愣,随后又露出厌恶的神色。而詹穆斯虽然不露声色,却垂下了手中的剑。看来,来人对他们来说不是生客,而且似乎彼此之间不太得劲啊。初听声音,我就知道来人不俗,声音响而不浮,重而不躁,而且充满了自信和威严。再看来人,人群闪开了一条道路,一个高大强壮的男子走了过来。只见他全身上下披着银色的骑士盔甲,只有在手肘和大腿根部露出黑色的连环内甲,看起来就像一个出征刚回来的将军。骑士甲与前世战将的盔甲不同:前世一个将军的战甲往往除了在胸前胸后心脏的要害部位用护心铜镜遮掩外,其他的部位包括护腿与护肩是用坚韧牛皮锁或者铁索将一块块镶着铁片的牛皮或者其他材料串起来成为一件衣服。而骑士甲却是用一整快的铁直接围成的,没有丝毫的空隙。而我们的盔甲,护肩和护腿只是盖在腿上肩上的两张甲片,而其他部位如小腿和小臂只是穿着普通的护腕与战靴,而没有铁甲护卫。而骑士甲却不同,手臂穿有连着铁手套的铁臂,腿上却穿着直到大腿根部的铁靴。整个盔甲穿在身上就像一个铁人一般,将全身上下护卫的严丝不漏。相较而言,我们的将军盔甲更轻便,更实用。而骑士甲也只有这里的战士拥有的强壮身体才能穿在身上,仍然行动自如。当然就防御而言,显然是骑士甲更胜一筹。这盔甲显然保养的很好,上面的油将盔甲擦拭的光可鉴人。可是,与崭新的盔甲不同,上面还隐约可以看的见其已经修补好的新旧伤痕,想必是身经百战的结果。他没有戴上可以将除了眼与口鼻之外都遮蔽起来的骑士盔,露出他那张刚毅粗旷的脸。他不英俊,可是脸上线条分明,口鼻方正,浓眉斜挑,虎目含威,迥然有神,充满了男性的阳刚之气。眼光扫射间,不自觉的露出在只有在沙场磨练过后才拥有的淡淡的杀气,加上高大的身躯,承重的银色战甲,配在腰间的骑士剑,带着脚下金属靴与地面碰撞而铿然有声的步履,不用作势气势就扑面迩来。他非官府中人,既军队中人。“圣京要地,不得斗殴滋事!”“兰斯特!又是你!”修耐得瞪着他,不满的说。“亲王殿下,这里是圣京,我身为圣京督骑长,负责京畿安全,职责所在。请你自重,不要使我为难。”“哼,难道我一个堂堂的亲王,请人喝酒吃饭,也违反了京畿安全么?”“如果是这样当然没有问题。不过我想以殿下的高贵身份,总不至于需要喊打喊杀的才能请人用餐吧!”没有想到,这个看似豪迈威武的骑士,词锋如此尖利,不动声色的就将修耐得亲王噎的说不出话来,满脸通红,却又发作不得。当然到底他现在难堪的表情到底有几份是真心的,就不得而知的。不过,就事论事,相对于这个名教兰斯特的骑士的光明正大的形象,修耐得的确会引起别人几分瞧不起,他们的冲突似乎也不是头一次了,也许这也是在这个心机深沉的亲王考虑之内吧。“哼!有你的!走着瞧”修耐得忿忿的转头瞪了那几个随身剑士一眼,“我们走,我的脸给你们丢尽了!”说着,当先分开人群,扬长而去。詹穆斯,似乎并没有被扰动心神,只是冷淡的挽了个剑花,倒转剑身将其夹在剑鞘和左手手指中间,顺势收剑入鞘,随即迈步便走。“请留步!”兰斯特将就要离开的詹穆斯拦住,盯住他的眼睛,似乎要看穿他的想法。令他失望的是,詹穆斯的双眸深邃如故,不带半点的感情波动,毫不回避的与其对视。“为什么你这样的人要跟着他?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成为你的朋友。”兰斯特还是不放弃,语气甚是真挚。沉默,回答他的仍然是一语不发,只是淡淡的看了他一眼,绕过骑士魁梧的身躯,默默的向修耐得亲王消失的方向离开了。然而,别人不知道,我却能感受到,他若有若无,一现即逝的激动。人非太上,孰能无情,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对这点感同身受,我惟有默默的看着他,同病相怜之感,油然而生。似乎也察觉到了我的目光,步伐略微一滞,却没有停顿,更没有回头,又继续了他那不紧不慢的步子。我在观察别人的同时,也在受别人的观察和猜测,兰斯特灼灼的目光落在我身上,上下打量着,毫不掩饰对我这个与实力深藏不漏的大剑师交手,却仍能占上峰的神秘冒险者的兴趣。“冒险者,你好。我叫兰斯特,我可以知道你名字么?”他的这句话令我对他产生了三分好感,他没有报自己的官名,而是以平等的身份与我打招呼,询问我的姓名,不是那些一看我的装束就皱眉头,认为自己高人一等的贵族官员所能比的。至少,他在见过我一部分功力之后,明白我不是一个普通的冒险者。突然,我察觉到这个现身以来一直保持冷静的威武骑士,目光向我身后的百合和雪莉射去,同时产生了剧烈的情绪波动,似乎是一份夹杂着惊喜以及苦涩的复杂情绪。“百合!没有想到能在这里碰到你!”同样的一句话,从修耐得和从这个猛汉嘴里出来就有完全不同的味道,听的出来声音充满了深厚的感情,却强行压制的苦涩。“兰斯特大哥,你好!”百合从雪莉的身后探出半个身子,红着脸向骑士打了个招呼,似乎是一个乖巧的女孩碰到了一个威严的大哥。望了我一眼,百合似乎想起了什么,道:“兰斯特大哥,你不要怪云大哥和雪莉,他们是因为要保护我才和王子殿下发生冲突的!你不要怪他们好不好!”有别于前面略带羞涩迟缓的语气,这句话却显得急切诚恳,似乎生怕兰斯特以扰乱圣京安全秩序的罪名,逮捕我。其实,百合完全不用担心这些,我刚才早就察觉兰斯特刚才只是针对修耐得才扣上扰乱秩序的大帽子,对我他根本没有敌意。“哦,他们就是你对露斯所提到的朋友?没有关系,我不会怪他们的!”兰斯特温柔的对百合笑了笑,同时奇怪的看了我一眼。以百合羞涩的性格居然会独自出来,并和陌生人交了朋友,雪莉还好说,她也是个女孩子,至于我这个蒙着冒险斗篷神秘兮兮的家伙,就值的推敲了。“对了,你今天一早就自己出门了,露斯来找你,不见你人,就急冲冲的拉我出来找你,生怕你出事。原来你出来找朋友去了!你也应该和露斯说一声,省的露斯和我担心啊!”虽然从他的言谈中是提及为什么来找百合的原因,但我总觉的他似乎在掩藏什么。我还在猜想着他到底在掩藏着什么,一种令人不舒服的脚步声传了过来。没有错,又是她,脑海中浮现出那张虽然美艳绝伦,却高傲无理的面孔,露斯。刚才,听兰斯特提到她时,我就有一丝的不快,现在我更想避之大吉了,免得我掩藏的身份暴露。然而,想归想,似乎不太可能,如果只有我一个人,我当然在没有任何人的察觉下可以走的无影无踪,可是我又不能扔下百合与雪莉。“咦!百合你也在这里!我和兰斯特大哥都快急死了,你去哪里了,也不说一声,万一又碰到淫贼怎么办!”果然,这个刁蛮任性的丫头,还是把我当作偷看他们的淫贼。“露斯姐姐,”百合不由的看了我一眼,生怕我生气,急声说,“云大哥他不是淫贼!他是……啊!”突然,她意识到了自己刚才已经向兰斯特介绍了我,这样等于在揭穿我的身份,连忙捂住她的樱桃小嘴。可是,已经晚了!当她“啊”字一出口,就引起了兰斯特的注意,等到百合捂着嘴,抱歉的看着我,就是露斯也对我露出警惕的眼神了。事到如今,我惟有苦笑。直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真实写照!“你就是那个恶贼!”露斯那双大眼睛,死死的盯住了我,流露出厌恶,憎恨,恐惧的神色,娇躯因为紧张而微微的颤抖,不由自主的将身体隐藏在兰斯特的背后。看来,我对他造成的影响牢牢地烙印在她灵魂的深处,她至今无法摆脱那份束缚,恢复原有的自信。念及于此,我不由的觉得她倒有点可怜。看了看身后微微战抖的露斯,兰斯特双目放射出锐利的光芒,似乎要将我看的通透,“不管你是谁,阁下现在似乎应该露出你的真面目了吧!”一反刚才的态度,兰斯特明显的多了几分敌意,几分猜忌,几分狐疑。没有办法了,果然如我所料!虽然,我一心想隐藏自己的身份,躲避不必要的麻烦,如今却再做什么都是徒劳的。既然如此,我也不会逃避了。一言不发,我缓缓的从灰色的斗篷里伸出双臂,在旁人惊疑好奇的注视下掀开陈旧的斗篷,随手将它抛在地上,露出一身洁白飘逸的儒衫,略微一掸双袖,抬起头来向四周扫视了一眼,停留在露斯那张露出难以置信的脸上。只见她张大她那张小口,露出疑惑又意外的神色,显然觉得似曾相识,又不能肯定。其实这也难怪露斯,当天我和她是在我最倒霉的时候与她见面的,且不说衣衫不整,浑身湿漉漉的,而且披头散发,由于束缚黑发的步条被是水带走了,凌乱的发丝步满了我脸,将本来面目遮蔽了起来,可以说是狼狈不堪。再加上,当时的情景,可以说在露斯心中留下的对我的影响,只怕不会好到那里去,甚至糟糕透顶。在露斯心中我的形象,恐怕与眼前的我出入颇大。但即便如此,她还是会生出似曾相识的感觉,与众不同的黑发,在任何时候都恬然自若的神态,深邃却并不凌厉的眼神,还有就是我腰间随身携带的翠竹箫。即便是对我印象恶劣至斯的露斯也无法忽略我身上具有的不应该出现这个世界上的与众不同的气质。如今脱下伪装的我,整个人都轻松起来。原本的我潇洒自在,无拘无束,这一切都来符合道家与魔家的本性。修道之人,无不如闲云野鹤,天地逍遥,法地之生机,法天之广博,法道之希夷,一切顺其自然,如拂山冈之清风,似照长河之明月。而魔家虽然和道家相对,但起本意同样是为了追求绝对的自由,人挡杀人,佛挡杀佛,天地玄黄,唯吾独尊,纵酒狂歌,笑世人之庸俗,笑黄天之傲慢,笑厚土之迂腐。什么是仁?什么是义?什么是理?什么是知?什么是信?全他妈的是狗臭屁!而到了这个世界以后,我心中的牵挂越来越多,心中的秘密无人吐露,一切的一切都给自己增添了枷锁。甚至为了隐藏身份,居然会穿上斗篷,做出乔装打扮这种无聊的事情,太过着相,完全违背了我的本性。原来的我,又岂是会为了这种原因而犹豫不定的。当我放下包袱,敞开心胸,甩开包袱的那一刻起,似乎在这几天被包裹在斗篷之下时所积累的郁气,统统的释放出来,消失在九霄之外。被斗篷压低了好久的脊背募然一挺,肩膀陡张,整个人散发出一种重生的光芒。似乎是一个久未沐浴之人,洗去了多年沉积的污垢,绽放出逼人的英气。但不同于兰斯特那种威慑人心的锐气,我的身上却是散发出让人精神愉悦振奋的气息,不但不会给人以恐惧压迫的感觉,反而让人有一种刚丛从一个好觉中醒过来,伸了个懒腰时那种,懒洋洋,却浑身舒坦,精力充沛的感觉。浑身的混沌真气也似乎感应到了我的心境,在我一呼一吸之际,带着毛孔中新加入的天地精气,活活泼泼地经脉中流动着,虽然只是增加了少许,但我能清晰的体会着真气像拥有着生命一般,不断成长,丰盈起来的美妙感受。

在既来之,则安之!我云某人又岂是怕事之辈。微微吐出一口浊气,将心境保持在愉悦的状态里,对着露斯和她身边的兰斯特平静的说,“露斯小姐,我们又见面了!兰斯特先生,在下,云御风。”“你!你!你就是那个淫贼!”露斯似乎仍然没有确定我的身份,在兰斯特身后轻声问。我心中苦笑,不知道是点头好,还是摇头,没有想到这个身份尊贵的女孩怎么这么喜欢记仇,认定我是淫贼了。“谁说云大哥是恶贼,我看你是自己做了坏事,才会被云大哥教训的!”雪莉显然对这个贵族小姐没有什么好印象,听到露斯反复多次称我为淫贼,按奈不住,顿时跳了出来,反唇相讥。不过,可以说是哪壶不开,她提哪壶,她的话正好戳到了露斯的伤口,说的露斯,抿着朱唇,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又找不出词反驳。“你居然对我无理!”露斯涨红着脸,一手拔出长剑,想也没有想,刷的一剑向雪莉当胸刺去。这手拔剑出鞘,挺剑前次,无声无息倒也干净利落,打有长进,显然在那天后,露斯又加倍练习过。只是这一剑在露斯恼羞成怒之下去势甚急,而且又有谁会想的到露斯一言不合就会痛下杀手,众人都没有反映过来,恐怕就是露斯自己也没有想到。这一剑是露斯因为对我的恐惧以及被雪莉激怒后失去理智的无意识之举,反倒符合了剑术的上乘心法,在闪念间长剑已出,无声无息的刺到了雪莉的胸前,几乎粘到了雪莉胸前的衣服,众人连惊叫的机会都没有,被突如其来的变故震住了。好在雪莉一直没有放松全身真气的运行,下意识的一矮身,躲过了这致命的当胸一剑。可是,即便如此,仍然无法免除皮肉之苦,被利剑划破了肩头的肌肤,鲜血顿时涌了出来,染红了她黄色的衣裙。雪莉,不由的惊呼了一声,捂着肩头,退开两步,不可置信的看着露斯滴血的长剑。这一切何等相似,似乎就是当日的重演,看到半身被鲜血染红的雪莉,刚才对这个出手不知轻重的丫头一丝怜悯顿时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无比的厌恶。“哼!”我怒哼了一声。在别人耳朵里,这只是生气的怒哼,可是到了露斯的耳朵里,却犹如九天霹雳,炸响在耳畔。顿时,只见露斯脸色发白,嘴唇发青,身子摇摇欲坠,手中的长剑再也拿捏不住,手一松,“镗啷”一声掉在了地上,剑身乱颤,光华流动,虽然比不上先前被我所毁的魔法剑,但也不是凡品。兰斯特连忙快步上前,左手扶住露斯的身体,同时时刻警惕地盯着我,将身体遮挡在露斯的前面,右手按剑提防我出手伤害露斯。先前向我打招呼之时友好的神态,自露斯“淫贼”二字一出,便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淡淡的敌意。不过,看到了露斯伤害了雪莉,那双警惕的眼睛里多了一份歉意,一份无奈。可见,他也知道露斯那出手不知轻重的坏毛病。我无暇顾及露斯,走到正在为雪莉治疗的百合的身边。我查看了一下伤势,还算幸运,伤口虽然看上去吓人,但护体真气的作用下,雪莉只伤了皮肉,经脉却并无大碍。我伸出手指,运指如飞,拂过她伤口周围几处大穴,血流顿时缓了下来,可是要伤口愈合还要涂上上好的金疮药,并修养一段时间,几天后的入学考试势必会或多或少地受到影响。再百合闭上眼睛双手紧握,嘴里念念有词,身上绽放出圣洁的光芒,轻呼一声,“女神的祝福”,将双手放在雪莉的伤口,明亮却不耀眼的光芒投射在雪莉的肩膀上。另我惊奇的是,在这道光芒的照射下,血流挺了下来,并且伤口奇迹般的不断收缩,慢慢凝结成疥,然后脱落显出一道暗红色的伤疤,最后连伤疤也慢慢的消失了,实在是神乎奇迹啊!我从来没有想到,这个世界的魔法竟然拥有如此奇妙的力量。这样的伤痕,在前世,即使是一个踏入先天武道的高手,在江湖中第一名医活阎罗华无忌的医治下也没有这么快愈合的速度,更不用说就凭空将伤疤消失,连上好的美玉也用不着!华无忌,人称活阎罗,是因为他就像阎罗王一样可以决定人们的生死,只要他肯出手,再重的伤也有可能治好。可是,和刚才这个只有十六七岁的小姑娘的治疗术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我不是不会魔法,但我从来没有想到魔法竟然有这样不可思议的力量。上次受伤,我借助水潭中水元素的力量,结合混沌心诀,治疗剑上也用了一个时辰,已经引为奇迹了。谁知是井蛙观天,这个世界魔法的博大精深,我只是管中览豹而已,不可小嘘啊!其玄奥之处实不在先天武道之下!就以百合刚才使用的“女神的祝福“为例,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使用这样魔法的。根据老哥哥所说,在这个世界上的六种魔法,人们都可以学习。可是到了一定的阶段,随着魔法威力的增大,就会出现性质相对的魔法力量回相互抵触的现象,就是火与水,风与土,光与暗,都只能二选其一。而且越往深出学习,所需要的精神力量,魔法控制的要求都会加倍增长。这就是往往法师只精通一门魔法,而可以涉猎其他的几种魔法。可是,还有些魔法是需要和一些神灵签定契约才能使用的,就像“女神的祝福”。只有决定将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光明女神的神殿的神官才可以使用。而与光明女神签定了契约以后的神官,会接受女神的任命和祝福,使用光明魔法会更加得心应手。但是,其条件却是很苛刻的!据说,这些女神官必须终生服侍光明女神,终生不嫁,而且必须遵守许多苛刻古板的神殿的规则条例。可以说,获得光明力量的条件就是一生的幸福。这却也是老哥哥一直弄不懂的,如果其他神赐给力量时需要一定的条件回报,那还好说。但是光明女神却是善良慈祥的象征,为什么会有那么苛刻的要求,相当于毁灭了一个女孩子的一生。但是,这一切都是,神殿的条例,任何人都必须遵守,不得置疑,哪怕是一个国家的国王。否则将被开除出教籍,沦为异教徒。但这样的说法对我是不起作用的,“它”曾经告诉过我,其实这个世界的光明女神其实就是“它”的另一面,象征“道”的力量。那它的力量应该是我很熟悉的,从小修习的,可为什么我不能使用“女神的祝福”?就是因为老哥哥也不会她的咒语而没有办法教我?这一切都让我十分的疑惑,也另我对进入学院研究魔法的奥秘,更多添了几分期待。“云御风!”兰斯特特有的雄壮的嗓音从我的背后传来,带来一丝无奈,一丝歉疚,同时似乎还有一丝隐藏在军人血液中的澎湃战意。向雪莉与百合打了个让她们安心的眼色,转过身来,面对满脸肃穆的兰斯特。兰斯特身子如标枪一样挺的笔直,深陷在眼窝里虎目,紧紧的盯在我的脸上,浑身上下缓缓弥漫出带着淡淡杀意的气势,并没有说话。可是,正是因为无言的沉默给予人分外的压力,这压力似乎也感染着周围的人群,喧嚣声慢慢地消散在已经斜指西方金色的阳光中,人们的目光集中在我们两个人的身上,紧张的等待事情的发展。仍然一言不发,兰斯特上前一步,缓缓的将右手的铁手套卸了下来,可是就是这个动作有引起了一阵骚动。人人都知道接下来兰斯特的动作,这是这个世界的常识,当骑士将自己的手套脱下来丢在对手的面前,就意味着向对方发出正式的挑战,当对方把手套从地上拣起来,就表明他接受对方的挑战。这类似我们战书的性质,却显的更风雅更神圣,为这种喋血斗殴的行为增添了戚美雍容的风味。果然,兰斯特将铁手套抛向地面。可是,情形却出乎兰斯特甚至是围观群众的意料之外,手套并没有机会与地面接触的机会,它们就这样停顿在离地面二尺的空中,脱住他们的是我的手。没有人知道,我什么时候上前接住手套的,似乎本来就站在那里,算准手套滑行的弧度,等着它们落在我的手心上。人们在那一刻愣住了,没有人知道接下去该怎样。但我却不得不这样做,一旦手套尘埃落定,我只有选择战与不战,没有转圜的余地。战,我自然不用担心,虽然兰斯特很强,但对我的威胁并不是很大。只是,我不想这样不明不白的和人进行一场无意义的战斗,无论胜负都对我毫无意义。不接受挑战,却会被人视作懦夫,而为人不齿,尤其在这样一个崇尚武力的世界,虽然我不在乎,但同样是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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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手套接住,显然是史无先例的,到底是战还是退,人们又开始议论纷纷起来。“我很愿意与阁下切磋武技。然,时间,地点,原因似乎都不适合此战。如若有缘再见,御风自当从命。不过,在此之前,还请阁下先打听事情的原由,再下定论不迟。”说着,我将铁手套递向兰斯特。兰斯特,犹豫了一会儿,终于默默接过了他的铁手套,若有所思般深深地看了我一眼,退到仍然心有余悸的露斯旁边,却没有了刚才的敌意。我拾起被抛在地上的披风,抖抖灰尘,将它轻轻地披在雪莉的香肩上,遮掩住衣襟上那醒目的斑斑血渍。“百合,既然你朋友来找你,你就和他们回去吧,不要让家里人担心你!”“不,我还是送雪莉妹妹回去,我还要为她医疗呢!”一听说我要让她回去,百合顿时满脸通红,惶急地要求跟我回客栈。此话一出,兰斯特不由的脸色微变,随即又恢复正常,显然这个已过而立之年的硬汉对百合有着异乎寻常的关爱。“百合小姐,你还是随我们回去吧,不然勃格大人和夫人又要担心了!”“可是……!”“百合!”我轻轻打断百合想说的话,“你出来一天了,现在是应该回去了,不要让家人担心。同时,现在你不太适合再和我回去,你更应该照顾你的姐妹。”心中暗暗叹了一口气,望了兰斯特与露斯一眼。百合虽然害羞,但毕竟不笨,懂得分辨轻重缓急。原本,百合出游与普通女孩子逛街玩耍无异。可是如今这般一闹,发生的事会迅速传到百合父母的耳朵里,让他们担心。同时,以我现在一个“淫贼嫌疑犯”的身份,兰斯特又如何放心让她跟在我身边。即使兰斯特本身不相信我是淫贼,然而如今围观市民甚多,正所谓“人言可畏”,避闲她总还是懂的。另外,她还必须回去向自己与露斯家人解释与我相识的来龙去脉,免的我被人误会。念及于此,百合只得黯然低头不语,雪莉则在旁开导劝慰。“既然如此,就此别过,后会有期!”我微一拱手,叫上仍然与百合恋恋不舍的雪莉,撇下可能还没有弄懂我词义的兰斯特与依依不舍望着我背影,飘然离去,却仍然抑制不住心中的一丝黯然。“兰斯特,你是说圣京督骑长兰斯特!”听完我讲述完今天发生事情的乔,顿时以他异于常人的大嗓门来显示他的惊讶,也让围坐在他周围的肖恩与雪莉对着他直翻白眼,表示不满。“对,有和不妥么?”我对他的大惊小怪不以为然。“御风,也许对你是没有什么。可是,这个大陆其他人一提到兰斯特的名字,无不视其为继当年七剑圣后最杰出的骑士!他是大剑圣斯沃德的学生,同时又是光明神殿所祝福的勇士,被莱恩公国国王斯沃德与教皇亚里士多德七世认可授予光明骑士。他不但学会了大剑圣的所有剑术,并能够使用光系魔法,那身接受光明女神赐予光明力量的铠甲,可以抵挡和反射所有攻击性魔法的一部分力量,与暗系魔法攻击。他用的那柄是斯沃德由于他十七岁一个人平息了德斯兰帝国潜伏在莱恩境内妄图挑起纷争的势力,而赐给他的带有光属性的魔法剑。那次,他一个浑身受了二十七处剑伤,被六系魔法灼伤冻伤,没有一处完整的皮肤,却杀了对方三个魔法师,十二个剑士,以及他们的头目一个拥有大剑士实力的魔剑士。他的光辉却没有让他远离平民,反而帮助了许多被贵族无故欺负的人。无论是他的忠诚,正直,勇猛都无可挑剔,无愧与光明骑士的称号。是少女们的偶像,却仍然单身不娶,传言他要把一身都奉献给神灵。”我从没有想到像兰斯特这样沉稳的人,居然可以滔滔不觉,一发不可收拾,让我怀疑他是不是曾经担当若例如说书之类的副业。无论是用词,谈吐,还是投入性都无可挑剔!说完心中偶像的光荣事迹,乔终于从激昂的情绪中恢复过来,不好意思的瞥了我一眼,“其实,当初我一心想靠凯恩魔法学校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他是这个学校第一界毕业生,如果我能考进去的话,就是他的学弟了!”面对如此热情的崇拜,我便有天纵口才,也不知从何说起。当我苦笑之际,肖恩与雪莉也被乔的热情感染了,三个人你一句,我一句讨论起来,详细的追问兰斯特事迹的细节。……“好了,”我对他们毫无办法,“明天是考试报名的日期,你们还是早点休息吧!”如果,我不打断他们,恐怕他们可以一直持续到天明。哎……三人离去,我却无心睡眠,回想今天与兰斯特的见面。无可否认对,他的确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能够同时得到皇室与教会的承认,并不是一个容易的事情。虽然,这对一个骑士是无上的荣誉,可是在我的眼力,却潜伏着无可避免隐患。这个世界和中原的历朝历代不同,虽然他们都是由许多国家组成,可是却还多了一股势力,那就是教会的势力。虽然教会不是国家,没有自己的领土,只有少数的护殿卫士和神官魔法师,可是他势力的庞大却不是任何一个国家可以匹敌的。在中原,虽然也有佛教,道教等众多教派,可是势力再大,充其量被帝王封为国师,掌管天下教众香火。无论再怎样庞大也只是皇室的附庸,为天子办事。虽然,也曾有过通过宗教方式引发战争,煽动民心作乱动摇皇家宝座,但在百姓心中仍然以皇家为正统,国之根本,即使拥有高手无数,叛乱仍以失败告终。总之,皇权始终是凌驾于宗教之上的。而在这里,似乎完全不是这样一回事!首先,无论有多少个国家,多少个皇帝,教会只有一个,教皇也只有一个。其次每个皇帝掌管本国子民,财政,军队。教皇却掌管所有的教众,与中原不同是,这个世界几乎所有的人类都是教会的信徒,教会的教义深入到每个人的心中,包括军队里的帝王将相!每个国王在登基,都是由教皇派人举行加冕仪式,由教皇认可后才能真正成为国王,每一个国王都必须是信徒,否则没有资格成为国王!总之,在这里教皇的权利凌驾在国王之上,可以说国王是教会选出的,只有得到教会支持的王子才能成为国王。虽说本身教皇的神殿里没有想皇宫那么多的卫士,可是每年来神殿接受祝福册封的骑士,魔法师却数不胜数,只要教皇振臂一呼,军队里有多少骑士和魔法师会倒戈相向,实在难以预料。如今,兰斯特既是国王的臣子,又是教皇所封的光明骑士,要同时效忠两方,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果国王是庸碌守业之辈,倒也相安无事,可是如今他效忠的国王却是传说中的英雄,七大剑圣之首,同时又是他的老师,看他雷霆手段,又岂是泛泛之辈,难道会真的甘心雌服于,这个放任战争,袖手旁观的教皇之下?祸兮,福所依。福兮,祸所伏!……次日清晨,霞光初现,红艳胜火,朦胧如烟,清风徐来,谁家单衣薄,无奈寒襟似水,乍暖还凉。原本应该宁静的圣京的街道却被喧嚣打破了往日的沉寂,应该空旷入野的街道布满了人群,应该紧闭门户赖在温暖被窝里的人们却打开了家门,兴致勃勃地享受着难得的热闹,而聪明的店家都早早的卸下自己店铺的门板开始了比平时早二个时辰的生意。这一切的反常,都是因为这是个不同寻常的日子,是著名的郎阁皇家魔法学校考试报名的时候!各地的考生云集于此,无论是高大威武的战士,还是身材消瘦的魔法师,都带着美好的期望,对自己能力的自信,家人的殷殷期盼,来到这个能实现自己梦想的地方,排着长龙等待考试的报名。“哎!还是出来的太晚了!只能排在这里了!”“就是!肖恩,都是你不好!睡什么懒觉啊!”“这能怪我么!你自己不也是大哥硬把你从床上拖起来的!”“好了!好了!不要吵了!你看别人都在看我们呢!”面对这三个由于昨天晚上兴奋的睡不着,而今天由于睡眠不足而肝火旺盛,阴阳失调,脾气毛糙的三兄妹,即便是以我的修养,也不仅感到有些头疼。同时,似乎睡眠不足的似乎并不单单这三个问题兄妹,再看看排队的周围考生,大多眼圈发黑,眼睛不满血丝,有的昏昏欲睡,有的却精神亢奋。但无论是谁,都对这三个一大清早就不断吵嘴聒噪的兄妹抱以白眼,却也无可奈何,明显的抱着“惹不起,躲的起”的态度,与他们保持一定的界线。虽说这是在异界,可是却与当年科举有异曲同工之妙,所谓“五分实力,三分声望,二分运气”,在很多情况下实力是与声望相辅相成的。如果,能在考试前闯出一番名望,对考试大有裨益的。如今的乔三兄妹可说在考生圈里是人尽皆知的风云人物,凭借着与众不同的惊人武技,接受四方挑战,更无一落败,技惊四座。甚至有不少名动四方的高手,也在他们的手下饮恨而去,又怎能不使的他们在考生中的人气扶摇直上。而且,初尝胜利果实的三人,更一改当日作风,四处挑战敌手,一时间锋芒避露,无与争锋,这却也是当日我让他们替我抵挡麻烦时候,始料未及的。然而,他们这样的作为没有带来如我当日所担心的树敌无数,反而众多考生由于钦佩他们的过人实力,而对他们景仰有佳,虽则并非没有暗中嫉恨之徒,然好友知己却更远在其上,一路上向他们点头打招呼的比比皆是。这都不由让我感叹,这个世界人们的心胸宽阔厚道,不私江湖众人为鸡毛绿豆大的小事而动僦刀光剑影,甚至怀恨报复全家而世代结怨。由于他们三人的声望实力所至,以至于各地赌其考试高居三甲的盘口赌场,给只有一陪一的陪率,这却让想通过下注买自己赢的肖恩后悔不已,为何自己不收敛稍许。说道赌博,我不由叹息此道无论在何处都有其旺盛的生命力和发展前途。只是这里的人民更加疯狂的热忠这项,可以说是运动吧。他们疯狂到什么都赌,甚至是可以赌到某位来访的他国王公大臣下马车是先出左脚,亦或右脚!官府却不但不加以制止,反而大力提倡,甚至不少王公大臣更是各中高手,为此沉迷不已,只是从中所收取的税率却也不是其他的商业行为所能比拟的。然而,即便如此,开赌场的暴利让商人门乐此不疲。

当然,最让赌徒们津津乐道的当然是关于我的消息,甚至事后,肖恩向我交代,他曾通过下注,赌天籁箫圣是男是女,而狠赚一把!关于我的赌局除了,赌我是男是女外,不下数十种。这当然同样给予肖恩赚外快的良机,直让约翰感叹肖恩作商人的天分。对此,我除了摇头苦笑,实在想不出其他的说辞。经过耐心的等待,终于轮到我们报名了。“名字?”登记报考的中年魔法师头也不抬的问道。“云御风”“恩,云,御,风……恩!云御风?你就是那个天籁箫圣?”中年魔法师猛一抬头,吃惊的问。“恩,正是在下!”看着他由吃惊,逐渐变的有些呆滞,最后兴奋起来的脸,我不由的微微一笑。今天,可以说是我第一次正式以真实面目现身。略显瘦弱的身体,一袭雪白儒衫,乌黑发亮的及腰长发,碧绿欲滴的竹箫,正是我以一曲清箫震惊众生天籁箫圣的标志。不同的是,原本斗笠已经去除,展现在人们眼前的却是他们意想不到的面容,一副他们从来没有想象到的,却又似乎似曾相识的脸。宽阔的额头似乎装的下天下的智慧,两道这个世界从来没有斜飞如鬓的剑眉,配着温润如玉似乎能看透包容万物的眼睛,一双如深潭一样清澈却望不到底的眼睛,让刚与柔完美的平衡在冠玉般的脸上。秀气的鼻梁,嘴边若有若无的笑容,似乎包含着无限的温情,却又似乎清冷如霜。然而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自然,似乎本该如此。配合与众不同的气质,人们感受到了自然的气息,天地的味道,人世间的浮躁,在流动的目光间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无边的宁静和愉悦。誊写了一天的名字而积累下的辛苦,似乎在我微微一笑之间随风而逝了。我的箫声已经被人们视为无上的享受,我的名字更是在乔三兄妹的口中,传的街知巷闻,我的武道与相貌更是在肖恩三寸不懒之舌的渲染下,被无限的夸大流传。在人们的眼中神秘的天籁箫圣,如今就这样站在他的面前,即使以精神里修为见长的魔法师也有轻度的失控现象,有谁会想到,大名鼎鼎的云御风居然也会参加郎阁学院的招生考试。“我要报的是魔武班!”在我的天龙吟的无上玄功的作用下,中年魔法师终于恢复了正常,递给我一块两面分别科着“魔”“武”二字的铜牌,“请三天后来参加集体考试项目,届时注意公布的魔武班的考试项目。”“谢谢!”接过铜牌,转身再次面对令我头痛万分的人群,从刚才考试报名的魔法师的惊呼中,我的身份早已暴露无疑,骚动的考生,闻讯赶来一赌我真面目的市民一下子将报名处围的水泄不通。摇头抛去让乔替我挡住人群,我以绝顶轻功由后门撤退的诱人念头,在乔三兄妹的簇拥下,在千百双眼睛的注视下,我报着我佛大无畏慈悲精神,缓步走向被人群堵的已经看不见门的出口。晨风拂过,白衫依依,大袖微摆,长发如墨,飘然出尘,宛如神仙中人。看的人群目眩神迷,不知所谓,大呼过瘾,酣畅淋漓,不吝此行。可是,又有谁知道,淡雅肃然的表情下,我心中默唱,见离之古曲,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素衣白帽,寒风萧瑟,慷慨之余,唯叹人生机遇,天地造化。面对我们的走进,人群不但没有让出一条路,反而越逼越近,若非报名场所庄严所至,恐怕他们早就扑就上来,将我捏在手里仔细打量,亦或七嘴八舌,将我的生辰八字,家世来历,问的一清二楚。我和乔对视一眼,都感受到对方的无奈与好笑,难不成让我们如当年武圣汉寿亭侯关二爷,过五关斩六将,杀出一条血路?强压下使用“御风行”的无上轻功从他们头顶落荒而逃的念头,向前两步,向人群团团抱拳作了一个揖,“诸位,对区区的厚爱,在下不胜感激。但能否请诸位,放在我等一条归路,云某在此谢过!”不得已,我再次使用“天龙吟”,清朗的声音唤醒了迷失在好奇震惊之中而议论纷纷的考生和市民。欣慰的看着让出一条路的人群,我刚想离开,却被人叫住。“云御风!”我回头一看,赫然是昨天遇见的修耐德王子与他的随身侍卫黑衣剑士詹姆斯。一身贵族打扮的修耐德,满脸轻浮的走到我的面前,上下打量着我,似乎要从我身上挑出刺来,“嘿嘿,我们又见面了!”“原来是王子殿下。”“没有想到,你也会来考魔法学院,好,很好。呵呵呵呵!”一阵令人不舒服的阴笑,让原本对贵族就没有好感的乔,直皱眉头,紧紧的盯着修耐德,以防他对我不利。这举动却引来詹姆斯的警惕,同样紧盯着乔,气机牵引,两人双目相互注视,同时一亮,又紧紧锁在一起,在一边议论纷纷的人们看来,好似两作泥塑怒目金刚,互不相让。看似不经意的扫了两人一眼的修耐德,微微一笑,“詹姆斯,不要猴急!等考试的时候,你自然有机会和这两位比试比试,呵呵!”同时又用眼光斜了我一眼,“小子,考试可不要怯场啊,我等着你!”此话一出,无意于向我发出挑战。郎阁魔法学院,有一个规矩,就是历届考试的内容可以由学院里的学生与老师共同制定的。由于,只有负不起钱的平民或没落贵族子弟才会通过考试的形式来争取在学院深造的机会。所以,对那些拥有显赫家事,万金财产的王公贵族来说,和贫民一起读书实在是有失身份。因此,他们总会竭尽全力力图阻止平民的加入,会绞尽脑汁想各种奇怪的高难度考试方法来刁难平民考生。出人意料的是,原本致力于维护平民利益安全的大魔导师凯恩,却没有阻止。“只有经过挑选才能从沙子中找到金子,只有经过磨练锻造,才能铸造出好剑。既然以贫民的身份和贵族一起读书,一定会有巨大的压力。我护的了一次,护不了终生。既然要加入我们的学院成为一个出色的魔法师或者剑士,自然要有足够的承受能力。与其在进入学院后被迫离开学院,倒不如在考试时被淘汰出去。”所以,只要贵族们不太过分,事先保护工作充分,他也就听之任之,不加干涉。这就是第一阶段的集体考试内容,只有通过贵族学生们的刁难,才有资格进入下一个阶段,专业考试。所谓专业考试,就是学校请学院老师对考生进行测试,可以是实战也可以是其他形式,只有让在场观看测验的老师认可,才能通过测验,得到入取认证。当然,考官同样不限于老师,如果哪个贵族拥有不弱于测试老师的水准,也可以上台对考生进行测试。由于,贵族都拥有自己家族绝技,所以实力强劲的不在少数,如修耐德,兰斯特,露斯等都是其中的佼佼者。在这个阶段,名义上是看考生的综合实力,然而,如果是由贵族下场的话,往往只有两种目的:一是看中了这个贫民的资质而想将他收位己用,成为自己的属下,这样学生往往会一步登天,踏入豪门为自己的主人效力;二是除掉自己看不顺眼或者敌对的平民。虽然,在考试时不允许杀人,但贵族自然可以用各种借口将平民打成重伤,甚至残废而逍遥法外。这样学生轻则无法在学校里继续读书,重则失去自保能力,惟有庸庸碌碌终其一身,无法再成为魔法师或者出色的战士。所以,当修耐德要作为测试者向我挑战,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他要对我不利,因为昨天他与我冲突的花边新闻早就传的沸沸扬扬,一个是神秘的天籁箫圣,一个是臭名远播而实力非凡的王子,又怎能不吸引人们的注意,成为全城皆知的新闻。可是,如果他真的像其表面上一样是个心胸狭窄,不能容物,又贪花好色的王子,那自然没有什么好谈的。但,真的那么简单么?对着他令有玄机的说辞,我微微一笑,“那就请王子殿下多多指教了!”深深的看了我一眼,修耐德转身就要离去。“云先生,我们又见面了!”令我记忆犹新的雄壮声音传了过来,同时也让修耐德离去的身行一滞!随着铿锵有声的步伐,兰斯特依然穿着那身光明铠甲,大步向我走了过来,丝毫不理睬与其擦肩而过的修耐德,“呵呵,我们果然很快又见面了!”

“兰斯特大人,你好!”我瞥了一眼,自从兰斯特出现,就眼现异彩的乔,“我是来报名考试的,我来介绍一下,这是我的朋友,乔。”“光明骑士大人你好!我是乔,很高兴认识您!我早就听说过您的事迹,希望以后有机会向大人请教!”挺了挺原本就宽阔的胸膛,乔大声的向兰斯特问候,丝毫不演示自己对他的崇拜。“你好,你实力很强啊!好啊,有机会我们笔画两下!”乔微笑着看着眼前这个魁梧豪气的年轻人,好不吝啬对他极高的评价,令乔兴奋的红光满面。“乔的弟弟,肖恩。”“你好,大人。我是肖恩,我是从小听我老哥讲述你故事长大的,我老哥可是对你崇拜的很。”还是老样子,一句话不到,就把乔出卖到家了,让其的脸皮更红了,可是眼睛却盯着兰斯特全身白银打造的盔甲,不知道是不是正估算着盔甲的价格。“你好,很高兴认识你。”兰斯特满脸笑意的看了乔一眼,对肖恩的举动颇有兴趣,毕竟能在他面前还如此惫懒的人可不多。“雪莉,你已经见过。”“很高兴见到你,美丽的小姐。”兰斯特牵起雪莉的手吻了一下,表示对年轻女士的尊敬。“云先生,你的朋友的实力都很强,我想通过考试一定没有问题。”“谢谢夸奖。露斯小姐没有事吧!”“没有事,百合已经把事情都和我说了,是我错怪你了,不过还请原谅露斯的冲动,她还年轻,难免冲动了一些,而且当时的情形……”兰斯特看看周围竖起耳朵倾听我们谈话的人们,不无忌惮“没关系,我没有放在心上。”我微微一笑,潇洒自然,让他相信我的确不是一个记仇的人,而大为放心,“只要露斯小姐不怪我唐突就好了!”兰斯特微微一叹,黯然摇头。“恩,对了,上次我向你挑战,你以时间,地点,理由不对而拒绝,我想这次考试应该没有理由拒绝我这个考官的挑战了吧。不要拒绝,我可是很期待的!”说完,兰斯特热诚的望着我,期待着我的回答,作为一个武者,遇到一个强大的对手,欲一较高下,不是为求胜负,只是天性。“故吾所愿,不敢请耳!”面对这样的要求,我又怎会拒绝,尤其是听了乔告诉我他的世纪以后,他恐怕是我遇到的第一个魔武高手,机会难得啊!“恩?”哎!老毛病又犯了。--------------------------------------------------------------------------------“哦,我的意思是,我接受。这也是我期待的,和阁下一较高下。”“御风,你不是还要和那个什么王子比试么?不如,大人就由我来接战吧!”乔一听,顿时按耐不住,想替我挡一场,可以和自己的偶像同台比试,是他梦寐以求的事情。“哦,你还要和修耐德比?那你可要小心了!可是,我只负责魔武班的考试,恐怕……”“没有关系,既然答应了阁下,我又岂会食盐而肥。放心吧!乔,等进了学校,你还怕没有机会么?”感受到乔的失望,我又加了一句。“好,果然有魄力,我就在考场等你!”“不见不散!”“不见不散!”我和兰斯特相视而笑,知己的感觉,溢满心田,浑然不顾周围的人群为我不知道是疯狂还是自信的行为目瞪口呆,彼此的距离顿时拉近了。心念一闪,我不由的微微一笑,今天还真是聚会的好日子,眼睛望着沿着道路慢慢走来的三个人影。一个体态娇柔,纯洁秀丽,身披洁白的法师长袍,满头湖水一般蔚蓝的头发,正是淡雅若仙的百合。令一个身材高挑,高贵艳丽,金发披肩,长腿细腰,肋悬长剑,正是令我头痛万分的露斯。最后一个却是绿发少女,却与百合露斯这样的美丽少女站在一起却,毫不逊色。一张精致的面孔,细腻红润,如慈娃娃一般的可爱。两道弯弯的秀眉,在如云似雾的刘海下若隐若现。眉毛之下,却是一双让人难以形容的大眼睛,眼波流转让人被她们深深吸引,脑海里只有那双大的异乎寻常的眼睛。仔细一看,却发现似乎如此大的眼睛里空旷无物,却似乎又包含了无限的天真好奇,充满了求知的欲望,智慧与单纯在眼睛闪烁之际演绎的淋漓尽致。娇小鼻梁,因为不知道什么事情生气而紧紧抿着的小嘴,却令有一番风味。“云先生,你小心啊!那个绿头发的小女孩就是学院我们最聪明,却也是最会闯祸的小学妹天才魔法师雅儿!看样子好象是来找你的,你们慢慢谈,我先走了!”我看着拍拍我肩头,随后走的惟恐溜之不及的兰斯特,不好的预感浮上心头。果然,雅儿一脸不善的笔直的向我走来,后面跟着略显焦急的百合,与神情复杂的露斯,同样不理会和百合露斯略微点头打招呼就匆忙离开的兰斯特。站到我身前两只会说话的大眼睛,直直的盯在我的脸上,“你就是云御风?”声音如黄莺出谷,清脆动听,却丝毫不客气。“不错!雅儿小姐,你好!”我不动声色,扫了露斯一眼,向百合点头打了个招呼,“哼”虽然,一心想制造出不乐的凝重气氛,可是仍然被清脆的声线破坏了。我疑惑的看了不断扯拉着雅儿衣角的百合,和一直没有抬头看我的露斯“不知,雅儿小姐有何指教!”“很好,我在考场上等你!”撂下一句话,雅儿拉着露斯,扭头就走,丝毫不理会身后百合的呼叫。“哗!”四周一片哗然!人人为一波三折的戏剧性变化而惊的目瞪口呆。我居然片刻之间接受了三场比试,即使最高难度的赌场陪率也没有那么高!而且常常都是高手,来自德斯兰帝国的王子,传说中的光明骑士,还有是连兰斯特也忌惮三分的学院最出色的女魔法师,居然都要在考试那天对我进行测试!这下靠传播花边新闻或赌场吃饭的人,有的好忙了。“哇!御风老弟,你中头奖了!居然要接受三次考试,还都是高手中的高手,呵呵!你的运气还不是一点点啊!”看着在一边幸灾乐祸的肖恩,我差点就给他一记“降龙十八掌”,让他忙着满地找牙,而没有空再发出一点无聊的议论。“三次?”雪莉不解的问,“肖恩,是怎么回事?”一件美女垂问,肖恩顿时精神百倍,一时间,黄河倒流,铁树开花,顽石点头,添油加醋的将发生的事情一一告诉百合,听的她惊心动魄,紧簇蛾眉,捧心而忧。我终于了解,原来乔和肖恩的说书天分可说是家族性一脉相传。“识人者彰,自知者明”虽然,我听雨楼一门传人根据各自的特点资质拥有对理解武学互不相同,但一切都是对道的认识而来的。所以,对这句名言可以说是我们修炼的总纲。以往对敌之际,我都是以心为明镜,一丝不漏的看清楚局势,地形,对手以及一切有价值的事物,来决定战略。是故“多算胜,少算不胜”,由于对于他人的了解,已经首先立于不败之地,也就是《孙子兵法》上所记载的“非恃敌不攻,恃己不可攻耳”。然而,即使作到这一切,也还只是达到“识人者彰”的境界而已。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世人皆以为知彼易,知己难,其实不然。由于识人,犹如超脱于棋盘之外而观看全局,利害优劣无不跃然与胸中,心若明镜,不染一尘,只是因为镜面原离飞尘,而再复杂在危险的世间五色,只是映照在镜面内的空相而已。明镜可以映照出身边万物,却无法发现其后显著缺陷污垢,即使发现了,也会因为总是置身事外而以为是身外映射镜面的幻象,而无法真实的看清自己。是故,识人者智,而自知者慧。智者,博览群书,勘天识地,胸藏万象,然而千虑仍然必有一失,非他人败之,实败于己。慧者,识人知己,却无人无己,色空互易,须弥芥子,本相如一。所以,听雨楼弟子在达到“智剑”后,就必须下山修行,经历红尘万象,在期间找寻真我,看破一切,而后由外而内,巩固自身的修养,达到空无一物,则其性自定,定而后生静,静而后生慧,最终习得“慧剑”的至高境界。而我,就是在修炼中,“慧剑”蒙尘,为情丝所绕,终功亏一篑,没有参透最终一着。可是,祸福难料的重新为人,来到这个异界。可是,无论是思想还是,对天道的追寻方式,都与前世格格不入。尤其是,这里人们的魔法的修炼,不愧是以“魔”为法,与前世行云密宗的修炼心法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如果,我的修行方式是“以智为剑”,行“破”字诀;那他们就是“以情为剑”,行“入”字诀。就以魔法为例,魔法六元素,除了光,水和风与我心法还比较接近,暗,火,土则都只有拥有丰富的感情才能驱动它们。可是,光多了一份慈爱,风多了一份浪漫,而最接近道的水,却多了一份温柔。因此,热情火暴的人容易修炼火魔法;女性与生俱来的温柔和恬静使水魔法几乎成了女性魔法师的专利;浪漫多情又喜好自由的人能更好的体会风魔法的真谛;为人沉稳憨厚,则以休息土魔法为佳;光和暗的魔法则成了区分善与恶的标准,在这里只有善良的人才能修炼光系魔法,而只有邪恶残酷的人才会修炼暗系魔法。性格越接近魔法元素的人,越能快速的掌握和驾御魔法,且施展威力强大的魔法,因此魔法如人性,反映其本质。然而,以情为媒,使之入剑,则剑分双刃,未伤人先伤己,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因此,往往魔法师身体都非常虚弱,这都是因为长时间修炼魔法造成的。即使,以现在不断完善的魔法自我防卫术,也无法彻底的改善这个现实。同时,魔法也有改变人的性格的作用,邪恶的人越是修炼暗黑魔法则变的更加邪恶,而脾气暴躁的人修炼了火魔法,会更加性如烈火等等。因此,我现在能修习魔法恐怕是因为体内的混沌真气混合了属于行云密宗的心法,同时也让我的性格也在不断的改变,变的更容易动心动情了,让我能够达到“慧”的梦想更遥远了。最令我担心的,却是我似乎还有些享受这样的感觉。

感受到心情有些烦躁,我缓缓的睁开眼睛,展现在眼前的是广阔无垠的蓝色苍穹,点缀着已经缓缓收起璀璨光芒的星星,虽然光晕不再,但仍然洁白的一轮皓月悬挂在西方天际。深深吸了一口含带着另我脑子为之清醒的草木花香,从草地上站了起来,来到碧水潭边上。自从,上次来到碧水潭,我就颇为喜欢这个环境雅致安静的地方,隔三岔五的,我就会来到这里,享受清幽的夜晚,倾听这里令人沉醉的自然之声,在不知不觉中,入定睡去。带着清晨独有的些许寒意,感受着泼在脸上的水珠沿着我的脸颊缓缓下滑,竟让我有些不忍将他们吸入体内化作混沌真气。直起身子,举起手,伸了个懒腰,让浑身的骨头做了做晨运,在骨骼深处传来骨节碰撞的声音,与此同时一种令人又酥又软的感觉,让我舒服的呻吟出来。轻啸一声,双臂一展,向着草地的中心掠了过去,大袖飘飘,脚不沾地,犹如御风而行。一时性起,我双足一顿,身体笔直的一飞冲天,到达半空的最高点,提气展袖,将身体用微微晨风托起。随即,双掌舞动,身子随着被舞动的掌势带起的劲风在空中忽起忽落,一时间,空中地面掌风四起,枯草落叶随风起舞,纷纷扰扰,落英缤纷煞是好看。这是我当年独自领悟出的第一次脱离了招式的范畴完整武学,由此踏入先天武道的第一步,恩师赐名为“云御风行”,我也因此有了自己正式的名字:云御风。这套武学,是以掌行风,身子根据风势变幻无常,无论是自然之风,或者敌我的劲气,都可以成为我身法的依靠,接力打力,支持身法的运行,只有轻功身法大成,且初步领悟了佛法: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既是空,空既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能够化解利用敌手的劲气掌风才能使用,就如同无色无相的风。同时,由于掌法与身法混若天成,每一掌变幻莫测,天马行空,因敌而变,借用敌人的力量来攻击对方,是根据“水无常型,因势而化”的心法来催动的,就如同无形无常的云。故称其为“云御风行”。由于,肉体是靠着一口真气支持的,一旦没有真气的支持,身体就会重如泰山。因此,要使用“云御风行”就必须踏入先天境界,断绝后天呼吸,靠着先天真气的不断运行,补充大量消耗的真元,因此十分耗费内力。如果,骤遇强敌,内力的消耗会随着敌人功力的大小而定,所以即使先天真气达到圆满的境界,如果遇到实力相当的对手,吸收天地元气的速度恐怕也远远无法满足其消耗的程度,即使靠掌法精妙占据上风,也需要速战速决,一旦真气耗尽,那轻则优劣易主,重则为敌所乘。所以,一直以来,我不会轻易使用,至多单独使用“云御”诀或者“风行”诀。--------------------------------------------------------------------------------今天,我不由的将这套旷古绝今的武学演练出来,由于无人对敌,虽无力可借,但也不用化解侵入的掌风劲气,自然不用担心为敌所乘的危险,但一口真气也无法长时间支持。被自己的掌风裹住的我,真气已经消耗了三成,但一时性起,我一边加速混沌心决以补充耗损的真气,一方面催动掌劲扩展到极至。一时间,狂风大作,折枝摧石,威不可当。这样的威力,自然是使的真气大量的消耗,不一会儿就接近我的底线。就当我想要收功落地之际我的混沌心决产生了异变。由混沌心诀产生的掌风不断的吸引着同样自然界的风元素,向我不断的凝聚过来,而拍出的掌风也不再是消散开去而是也变成了风元素与被吸引过来的其他的风元素融合在一起,受到体内混沌心诀的吸引,不断的向我靠近。与此同时,我拍出的云掌,也不再是靠着浑厚的混沌真气产生仅仅无坚不摧的掌风,而是将一部分的真气转换成雾气,将我的掌势笼罩住,随着真气的催动雾气越来越浓厚,将本来就变幻莫测的掌势隐藏的若有若无。其所蕴涵的水元素也在呼唤着自然中的同族元素向自己靠拢,强大的劲风却并没有组织水元素的靠拢,反而加速旋转将自己和水元素更快速的送到我的身边。这时候,在如果有外人的话,一定可以看到碧水潭的上空漂浮着变幻不定,隐隐传来风雷声的雾气,但与通常的晨雾不同的是,这雾气不但是飞快的变换着不同的样子,而且飞动如风,飘逸灵动,如同被风吹拂飘在空中的云!这些,我却已经不知道了,就在混沌心诀发生变化的时候,虽然发生变化是我料想不到的,我却清楚的知道,我将第一次使用出魔武绝学。福临心至,虽然身型掌势依旧,心却安定了下来,细腻的感受着心诀的不同,体验着风和水的元素和我真气的密切接触。这一切,其实并非偶然。“云御风行”虽然是我独创的武学,但其所用的心法却是水与风的特性,水的另一形态云雾变幻莫测,而风的自由和潇洒不羁,两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这些以前和现在没有什么不同,不同的却是当年我使用的是原先的心诀,而如今用来催动“云御风行”的却是“魔道合一”拥有魔法元素性质的“混沌心诀”。更重要的是,当时在充满水元素的碧水潭底我已经领悟出了水魔法的本质,并使混沌心诀运行时自然会产生水元素,并不时的自动吸取水元素转换为混沌真气。如今,我以混沌心诀来催动“云御风行”,将掌风施展到极限,将自己周围形成一个风的世界,自己化身成为云,来驾御风的运行。那混沌心诀中的水元素自然起到了催动控制风元素的作用,将掌风中的风元素控制住来牵制自然的风元素,并由于水元素与混沌心诀的互换性质,水元素带着风元素容入我的真气里,再次进行元素转换。在魔法六元素中,除了水之外,风是最接近我的一种元素,无论是魔还是道,都是崇尚自由的,但魔更多了与风相同的不羁,不受牵制。若非我的“云御风行”是专门研究如何控制,化解,驾御风的法门,也无法完成风元素的转换。与此同时,原本不断扩展的雾气,受到牵引,不断的浓缩旋转,如同一个蚕茧一样将我团团包围起来,不断的缩小,进入我的体内。即使有“云御风行”的法门控制,有水元素的治疗作用,我的经脉也不断的受着风元素的肆虐,摧残,我的神经如同被千万把小刀不断的搁着,随即又被水元素修复。这就如同在这个世界流传的一个神的故事:有一个为了解救人类的神灵,偷盗天火触犯天条,于是被订在十字架上,白天被神鹰撕开肚子撕咬肠子,而到了晚上又复合如初。如今的我,就像他一样,受着残酷的折磨。我只有苦守着最后一点清明,坚持不昏厥过去,以免走火入魔全功尽弃。野性难驯的骏马,终于安静下来,我静静的体会着风和水元素不断的和混沌真气互相交融转换,清凉的感觉,在肆虐过后,更有一番平和逍遥的舒爽。一阵晨风吹过,如同争宠般,围着我不断旋转着,看着凌空而站的自己,我不由的仰天长笑,声似龙吟,直上九霄。在我的混沌真气融合了风元素之后,我竟然可以如此谈笑自如的凌空而立,衣抉飘飘,俯览万物,说不尽逍遥自在。需要屏住一口真气用掌风支撑身体的境界早已经打破了,混沌心诀转化出来的少量风元素可以轻易的将我托在空中。

其实,漂浮在空中,只要是能使用下阶上段的风系魔法师运用“风舞术”就可以做到了,并不在少数,这是大多数魔法师都能使用的法术,用来原离敌人,高空打击,是对付剑士的最有用的战略,所以无论是哪系的魔法师都会首先学习“风舞术”来保护自己。但是,我的“御风行”却远非他们所能及的。虽然“御风行”使用魔法来支撑,但究其本源,确是来自先天武道,是武学。它并不是如同“风舞术”只是简单的将人托在空中或向某个方向移动而已,而是随心所欲的驾御清风,他是将武道从地面上解放出来的无上法门。更由于他消耗极少,远远比不过我吸取先天真气转换成风元素的速度,使我可以自由自在的翱翔与天地之间,这一点上与传说中仙人驾风遨游寰宇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了。如今我要再使用“云御风行”,不但消耗只要原来的一成,而且因为领悟了水魔法和风魔法的武道运用,更演化出各种不同的魔武绝学。我终于踏出了魔武道的第一步!带着全新心情,临风而立,望着逐渐湛放出灿烂光芒的朝阳,迎接新的一天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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