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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2008年青年文摘精编版》》 · 中国青年出版社 · 202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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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唇,点缀了一颗白色的烟,烟雾中,逐渐模糊。

后来的过招是因为车坏在了半路,狭路相逢,不得不说。

清新的空气,自彼此间萦绕,都是同病相怜,恐这一程的寂寞漫长。

后来想起,如若料得你日后老谋深算,当下定不信你的胸无城府。

轻言几句便有了笑,年轻的脸晃如花开。

许久后,再忆,你的笑长了薄翅,飞舞间把我迷惑,而我的笑,似水,柔弱中你深陷。

我们赴一个共有的目的地,我是归宿,你是路过。

虽晚了几个点种,这一路,寂寞渐淡,路程渐短。

深夜这旅程方停歇,你留了电话给我,挥手,与我告别,我捏了那张笔记本上的纸,心有余悸。是,我还不能有随便给人电话的从容。

我看着这些陌生的数字,陌生到虚空的你,摇头间为自己不曾将矜持坚持到底而愧疚。

其实,我可以截了你唯一的来路,潇洒度日。

初时,我便如此。

挽了他的臂,张扬于一颦一笑,嘻骂于一嗔一怒,再看他好脾气圈哄我。

我是习惯了这样被宠的感觉,如髓附骨。

而我忘了,我曾把你唯一留给我的小心翼翼地存放,那时,我是否有逃走或者图谋不规?

或许是冥冥中谁的旨意,要你路过,然后留一倒丑陋的疤给我?

我们曾经路过许多人,或匆匆一瞥,或乍喜相悦,还有偶尔共同的感受带来的滔滔不绝。

我们不断地与过往的他们相逢,相聚,相交,相别,不断地惊喜,不断地失望,不断地收获,不断地失落。谁都是谁的风,刮过,了无痕迹。

我便这样,一直以为你也是一阵风而已,难忘,暖风,曾于我的寂寞涂抹一丝深蓝。

我的生活,遁着它既定的轨道,有条不紊地前行。

我与我五年相恋的男友开始谈婚论嫁。

是,我的婚姻在五年前就开始起草条目,而今,终是尘埃落定,喜煞两家亲人,羡煞双方朋友,都贺一双壁人,接连理,共将来。

老人们说,要想婚姻幸福,就是要找一个跟自己相反的人,那样过起来,有滋味不说,还可长久。

正好我的柔弱被他的阳刚所包容,而我的张扬弥补了他的内敛。

我们应该是注定的幸福。

抬眼望我高大的新郎,似水柔情都涌上眼底,接纳我的是他的深情款款,朝暮心相携的决心,化眼底坚韧。

我们的照片遮了半张墙,里面的人,比我们整整大了一圈,新房布置的舒适,都是他亲手设置,一瓶一花,一案一几,都具匠心。

他俯身来,吻着我的耳垂。

这时候,即便有一分不悦也消散尽,我还有何处的不妥贴?

日子有板有眼地过下来。

婚姻生活便如此,亲密渐淡,口头的驳斥渐紧。

曾经山盟海誓,都封存于风花雪月的梦中。

便开始厌倦,厌倦呆板的生活,像印刷的旅游路线,连一丝惊喜都成奢侈。

他的爱也渐恒温,华氏20度,跟空调同步。

我嫁给了一台机器。于是我这样说,跟他,也跟各自的家人。

他笑。家人也笑。

而我知道,笑容背后是不同的内容,在这些不同的面具下,我重回很久很久以前的寂寞。

很久以前,是一个什么概念?

我想想,对了,是上一个世纪的事情,是漫长岁月之中的一百年。

一百年,长的没有来路、尽头。

而我的寂寞,比一百年,还长。

我开始整日坐在冰冷的电脑前寻求温暖,那些虚假的言语,安抚了我片刻的疼痛,而更沉的夜里,谁都无法探究。

无聊的聊天终成过眼云烟,我爱上了码字,编各种各样的故事,所有的男人都完美无缺,都一样的深情厚谊,一样的专著唯一。

为了更完美的爱人,我需要读很多很多的书,才不至编到半截而枯竭。

你就藏在我尘封已久的书了,藏在上世纪的某一个黄昏,藏在我寂寞日子的缝隙里。

我已经不是昨日的羞涩,这张写电话的纸,已不复洁白,它的黄晕提醒我,百年已过,你属前尘,我居后土。

而我还是毫不迟疑地按下了健。

一百年,足够你换无数次号码了,我只不过是在用试探,来弥补我百年的好奇。

而电话,居然通了。而且是你先说话了。

我认识这个区号,在这个城市里,我只认识一个人,如果你是她,请你告诉她,我等她的电话等的过完了一个世纪……

原来,你就停在上世纪的那个黄昏之后的深夜,背上是大大的旅行包,你年轻的脸有些许疲惫,而你的目光却神采飞扬。

于是,在我的QQ中,多了一个曾经谋面的你。

有几次,你说要给我你的照片,我无理由地拒绝。

我还是那样地惊恐,还是那样地易感,甚至依旧多疑。

我情愿,你,就活在我的记忆里,说着现时的话,哼着以往的歌。

你给我讲你当年孤然旅行的艰辛,说遇见我的欢欣,感谢某一段走过的路上我带给你的安慰,叙述你曾为我偶然忆起你而永不改变的手机号码。

这样的日子,每星期我们会有三天,从黄昏到黎明,细细的谈,慢慢地流。

可是我们从不说一句不该说的话,虽然我们彼此的好感足以甚于任何一对情侣。

你告诉我你的喜悦与困惑,而我会悄悄地将忧伤传递。

直到半年以后,你突如其来的举动令我目瞪口呆。

你又一次降临到我居住的城市。

终于相逢,在迎来送往的车站。

你还是一眼就认出了我,而我,好象已经迟钝。

入目的你,有太多的陌生。

如果说曾经的相遇使我能够记住你一时,分别经年,我唯一的记忆也在梦的边缘,恍惚的面容,伴着窒息走过黄昏,走过夜半风过的白杨斑驳的影下。

我是如此惶惶,面对你的从容。

将自己的双臂抱紧,是为了颤栗的躯体能够平静下来。

我的眼里,有笑,而我的嘴唇被齿痕磕遍,象堵了一面坚固的墙,无声无息。

你的臂伸过来,那么长,长到将我今生缠绕。

你的笑迎将来,那么模糊,模糊到所有的想象。

而我,伫立在这里,郁郁寡欢中一再提醒自己,身后那个不能逃离的家,那个不能遗弃的爱人,还有不能承受的命运的改变。

是,我已习惯这样,远远地看你,远远地,将自己与你分开在两个世界。

我不能,不能投入你的臂,你的心房。

一摔头,我远离了你。

我发疯似的奔跑,听见你的叫喊,在身后,在那片空白,至,一头钻进出租车拥挤不堪的缝隙里。

那玻璃后窗是那么的窄小,我只能,于泪眼中,凝视你支离破碎的身后,人潮汹涌。

之后再无音信。

我的,或者你的。

屏前,一片灰。

我知道即便亮起来,我也不敢再去点击。

真的,我又如何面对一颗热忱被我故意伤害的心呢?

于是,相似的夜里,我总会被那串风铃清脆的声响所震动,似谁的心,叮叮当当间都是怨恨,而我在这埋怨声中,珠泪滚滚。

今又是冷嘲热讽的夜,他未归,你不来。

我的泪在有你之故事的探访中渐渐干枯。

我已很久不曾敲打关于爱情的字眼,也不曾光顾你习惯存在的网站,只是日日对着这个屏幕,呆思闷想,无路逃遁。

窗外,开始落雨,是七月清凉的雨,叮叮当当变换成淅淅沥沥。

一切因雨而变的安静,连同无你灰暗的习惯我也释然。

我是准备转身的,转身,一切便不同,有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次序,不同的经过。

这时候,那个寂静月半的头像开始闪动。

我打开来,是一行字:我的好友,你在线吗?我想我唯一想对你说的,就是很想你,因为我习惯了跟你聊天。

接下来,你微笑着注视我。

我没有说话,也不知道还可不可以跟你说话。

只有看着你那个虚拟夸张的头像,慢慢地,流下热泪。

你走以后.txt

你走以后

怎么也没想到你能入梦,很清晰。仍然一副敦厚温和的模样,笑嘻嘻地。

“怎么你回来啦?”我很惊喜的问。

你却定定地看我,笑而不答。

然后就醒了,方知是一场梦。梦终归是梦,此时彼地,你已在异国他乡另觅新生活。那是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对我来说。

也许,唯让我耿耿于怀的是你的突然出走吧?正值四川出差,半个月的时间时间不算长,回来时却听说你已办完一切手续,走人了。可我临行前的半小时还与你通过电话,你对离去只字未提。只是沙哑的声音流露出你病了,问起,你说想家。可你怎么就走了?怎么就这样不辞而别?

也许,朋友就是朋友,远未到推心置腹的程度,我讪笑。

然而几天来忽然地心绪不宁。并非很重要的朋友,可断然抽去这页薄薄的内容,生活竟微微地失衡了。才知道,构成这世界的每一份都曾重要,譬如你那抹隐在人群后的悠悠笑意,此时忆起恍然如梦。

你走了,真的走了,意味着又一个电话号码作废了。心情不好时,谁来听你鸟儿般聒噪?

痕迹却无处不在。

拉开抽屉,你送的绿MORE还有半盒,此刻却带了某种特殊含义令我绝然不碰。那是个很戏谑的场合,你玩儿似的抛来一盒绿MORE送我,不会吸烟的本小姐顿时笑逐颜开,很炫耀。

还有,还有过生日时,你及你一帮子莺声燕语的女同事共同签名的贺卡也在这儿……搞没搞错,你没走?只要我把电话号码拨过去,你那挺有特点的声音会响起,会。

西宇,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声,为什么?

写到此,我的左手已捂住了眼。

呵,我没有必要这样激动的,我跟我自己较什么劲呢?我们只是很普通的朋友而已,大家认识了,时常聚聚,心情好时,来上几杯,多是你们聊,很亲近。我一小口一小口地啜着饮料,在不远不近的氛围里,体会亲情。时或,也通个电话,问及某个共同朋友的行踪,后来挺熟了,干脆就通告自己挺无聊的,说说话怎么样?

隔着条条街道座座楼房,在这个城市的两个办公室里,同样无家可归的两个人,眼瞟着室外灯火阑珊的夜色,聊着,其无主题漫谈常常延续很久。说到最后,都不知哪一句是调侃哪一句是认真的。感谢上帝,电话线两端的我们所感受的愉悦竟比面对面交谈更富效果,自然而然减弱禁忌返朴归真亲近友善……而这些,也随之你的远走成为奢侈了。

也许,你真的该走。妻已非妻,家已非家,唯一的爱女已被托付给同样遥远的故园你的老父老母。在这个城市,你的确算得上无一亲人了。那夜你背着这包裹步行在这座南方小城市的街巷中,却不知何处归宿。听着城市不为任何悲喜所动的沉入温柔舒曼的夜曲,你哭了。哽住嚎啕哽一住泪雨。你的绝望具体地流成一个三十岁独身男人的真实凄苦。哭声在你心里,无人分担,无人。

你把这种感觉叙述出来时,我们心里忽然袭上一种荒漠的感觉,这感觉随即派生出一种对不幸命运深刻的恐慌和厌恶,很不舒服。久久地,不劝,不说,不看。最后,轻描淡抹地吐出烟圈,算了,别想了。

你走了,听说送机时大家都凄凄,最不可思议的是在送你回来的路上,一素称冷面的男子——你的密友,竟在人前大恸。。。。。

曾,十分憎恶男人的泪对男人的懦弱本能地不原谅,以为,那很卑琐。可是,可是现在我竟哑然,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压抑着。现代人的生活,现代人的节奏,现代人的心态,现代人的神经……往往脆弱得不堪一击。平常那种杯水盏茶的素淡之交竟在别离时制造出如此戏剧一幕。这,能简单归咎谁的心智不成熟吗?想此,也就不必为谁包括自己脸红了。或许,还应为自己在如此纷纭复杂的世事面前未完全麻木而竟能流露出难得的真情而庆幸。

好了。走了走了。留了留了。生活之轮一如既往地转动,平静平常平淡的日子依然。假若能在很深很静的夜里,独对心灵燃起一柱香,那种空茫该是一种极致的风景了,我想。么也没想到你能入梦,很清晰。仍然一副敦厚温和的模样,笑嘻嘻地。

“怎么你回来啦?”我很惊喜的问。

你却定定地看我,笑而不答。

然后就醒了,方知是一场梦。梦终归是梦,此时彼地,你已在异国他乡另觅新生活。那是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对我来说。

也许,唯让我耿耿于怀的是你的突然出走吧?正值四川出差,半个月的时间时间不算长,回来时却听说你已办完一切手续,走人了。可我临行前的半小时还与你通过电话,你对离去只字未提。只是沙哑的声音流露出你病了,问起,你说想家。可你怎么就走了?怎么就这样不辞而别?

也许,朋友就是朋友,远未到推心置腹的程度,我讪笑。

然而几天来忽然地心绪不宁。并非很重要的朋友,可断然抽去这页薄薄的内容,生活竟微微地失衡了。才知道,构成这世界的每一份都曾重要,譬如你那抹隐在人群后的悠悠笑意,此时忆起恍然如梦。

你走了,真的走了,意味着又一个电话号码作废了。心情不好时,谁来听你鸟儿般聒噪?

痕迹却无处不在。

拉开抽屉,你送的绿MORE还有半盒,此刻却带了某种特殊含义令我绝然不碰。那是个很戏谑的场合,你玩儿似的抛来一盒绿MORE送我,不会吸烟的本小姐顿时笑逐颜开,很炫耀。

还有,还有过生日时,你及你一帮子莺声燕语的女同事共同签名的贺卡也在这儿……搞没搞错,你没走?只要我把电话号码拨过去,你那挺有特点的声音会响起,会。

西宇,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声,为什么?

写到此,我的左手已捂住了眼。

呵,我没有必要这样激动的,我跟我自己较什么劲呢?我们只是很普通的朋友而已,大家认识了,时常聚聚,心情好时,来上几杯,多是你们聊,很亲近。我一小口一小口地啜着饮料,在不远不近的氛围里,体会亲情。时或,也通个电话,问及某个共同朋友的行踪,后来挺熟了,干脆就通告自己挺无聊的,说说话怎么样?

隔着条条街道座座楼房,在这个城市的两个办公室里,同样无家可归的两个人,眼瞟着室外灯火阑珊的夜色,聊着,其无主题漫谈常常延续很久。说到最后,都不知哪一句是调侃哪一句是认真的。感谢上帝,电话线两端的我们所感受的愉悦竟比面对面交谈更富效果,自然而然减弱禁忌返朴归真亲近友善……而这些,也随之你的远走成为奢侈了。

也许,你真的该走。妻已非妻,家已非家,唯一的爱女已被托付给同样遥远的故园你的老父老母。在这个城市,你的确算得上无一亲人了。那夜你背着这包裹步行在这座南方小城市的街巷中,却不知何处归宿。听着城市不为任何悲喜所动的沉入温柔舒曼的夜曲,你哭了。哽住嚎啕哽一住泪雨。你的绝望具体地流成一个三十岁独身男人的真实凄苦。哭声在你心里,无人分担,无人。

你把这种感觉叙述出来时,我们心里忽然袭上一种荒漠的感觉,这感觉随即派生出一种对不幸命运深刻的恐慌和厌恶,很不舒服。久久地,不劝,不说,不看。最后,轻描淡抹地吐出烟圈,算了,别想了。

你走了,听说送机时大家都凄凄,最不可思议的是在送你回来的路上,一素称冷面的男子——你的密友,竟在人前大恸。。。。。

曾,十分憎恶男人的泪对男人的懦弱本能地不原谅,以为,那很卑琐。可是,可是现在我竟哑然,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压抑着。现代人的生活,现代人的节奏,现代人的心态,现代人的神经……往往脆弱得不堪一击。平常那种杯水盏茶的素淡之交竟在别离时制造出如此戏剧一幕。这,能简单归咎谁的心智不成熟吗?想此,也就不必为谁包括自己脸红了。或许,还应为自己在如此纷纭复杂的世事面前未完全麻木而竟能流露出难得的真情而庆幸。

好了。走了走了。留了留了。生活之轮一如既往地转动,平静平常平淡的日子依然。假若能在很深很静的夜里,独对心灵燃起一柱香,那种空茫该是一种极致的风景了,我想。

女孩的故事.txt

女孩的故事

作者:婷自由飞… 文章来源:龙源文摘 点击数:4603 更新时间:2005-6-1

女孩很聪明,小巧玲珑,聪慧的大眼睛永远活力四射。女孩爱笑,于是很多人说女孩是个开心果,无忧无虑的。没有人知道女孩的忧伤。女孩不漂亮,从来不是众人目光的焦点,所以,女孩的心事无人知晓。

女孩有一个心爱了的人。自碰到他的第一天、第一个凝视,女孩就知道这是份生生世世的缘,知道自己将万劫不复。感情付出了,然而,没有承诺,没有一份真情的回报。几年的岁月,只有在独处时,他对她才像个情人。众人面前,他始终如路人般冷漠。女孩以一种无法解释的执拗,固执地等待着一个结局。岁月蹉跎,女孩苍老了,不是容颜,而是心境,似乎很看破的样子。然而,元旦前夜,照例的,他是不肯陪她的。女孩一个人独自留在宿舍里,走廊很大很长,回荡着女孩寂寞的脚步声。

女孩走进了网吧,让自己沉入“网”中。第一次,不再做网上的旁观者,而是在一个名叫“绝情网”的论坛上,写下了自己的心声。下意识地,她申请并留下了QQ号码。也许,女孩真的是太寂寞了,岁末特有的哀伤击破了她坚强的伪装,她太想有人陪她聊聊天了。可是,等了很久,论坛上无人响应,QQ上亦没人加。大概是在辞旧迎新的日子里,大家太兴奋了吧,忽略了别人的悲伤。元旦,女孩梦游般地在大街上逛了一天。繁华不是她的,热闹不是她的,她只是个孤魂而已。好在,几年来她已习惯了。

下次上网时,Borland加了她的QQ并给她留言。很热切的劝着她,“看开一些”诸如此类非常温暖的话。女孩很感激。虽然这么多年来隐藏自己太深,她已不习惯于别人的关心,但是,这一次,她感觉到了温暖。与Borland的网上交往由此开始。

起先,女孩并不热心。她不相信这世上会有人懂她,可能是寂寞的原因吧,她把那个不曾谋面的人当作她的日记,说出了很多现实中不想说的话。QQ上的Borland很能聊,渐渐地,她了解了一些Borland的背景。Borland似乎也是一个大学生,受过良好的教育。女孩惊讶了,她不知道,这样一个与她生活在两个世界里的人,怎么会那么懂她的心思,不曾见过面,却对她的性格、特点了如指。再后来女骇和Borland通电话了,言语之间,有浓浓的关心和爱护。女孩感动极了,从小时候开始,女孩就被认为是很独立自主的,一直以来,她扮演了一个强者的角色,从来没有人想过,她有自己做不到的事情,没有人知道,她是多么渴望被呵护。不知不觉中,女孩开始对这份网上友谊注入了感情。女孩是个很激烈的人,只要投入,就绝对是全心全意。最后,和Borland的通话聊天,成了生活中最重要的事。

可能是不见面的缘故吧,距离让人去掉了许多的伪装。女孩和Borland的言语渐渐的热烈了起来,彼此都说过很多很温情的话。女孩骨子里很浪漫,对爱情失望后,她选择了友谊,一厢情愿地,她相信友谊会是天长地久的。Borland要求见面,女孩如受惊的兔子般逃避。她对自己太缺乏自信。Borland很无奈但并没有怪她。之后的日子,女孩就在等待电话中度过。

就在这段日子里,女孩遭受到巨大的打击。爱了几年的人,终于弃她而去,家中亲人亦永远离开了她,这让女孩痛苦万分,但女孩却在努力地支撑着,因为她知道,还有Borland在关心她。Borland的每次通话,都令她精神大振。情人节前夜,女孩和Borland聊得很晚。深夜,女孩哭了,女孩的悲伤终于可以倾诉了,而Borland,除了一如既往的安慰外,还做了一个果断的决定:明天他要见她。这一次,女孩无法逃避了。因为, Borland没有给她机会。女孩不安极了。她不知道该如何面对Borland,她很怕自己平凡的容颜会令这份浪漫的友谊褪色。

半喜半忧中,女孩终于熬到了天亮。那一天,从清晨开始就太阳高照,女孩心中忽然有种不祥的预感。她不知道是为什么,只是感到非常的恐惧。见面的时间到了,女孩和好友在约定的地点等候了二十分钟,空气是异常的潮湿闷热,可是女孩却冷极了,从心底向外的冷出现了,给女孩的第一印象远远不如想象中的那样亲切,电话里的熟言利语不见了。女孩想,这就是以往和我谈得很知心的他吗?通过两个小时的接触,女孩彻底地失望了,表面上装得很热情,内心却恨不得马上离开。女孩不停地看着表,终于捱到吃完了饭,女孩拉上好友飞一般的跳上了公车,头也不回地走了。

回到宿舍,女孩很伤心,趴在床上大哭了一场,任朋友们如何劝,也止不住她啜泣声。女孩想了一夜,发誓再也不交网友了。Borland次日早上打电话来时,女孩还没有起床,电话这头女孩不停地叹气,一句话也没说。以前Borland也曾在QQ视频上见过女孩,觉得女孩比自己想象的要好,才提出见一面的要求,见面后,Borland是有点失望,可还是觉得女孩很好,所以做事总是小心谨慎的,怕给女孩一个坏印象,见女孩和她的好友聊得交心,不便于插话,便默默地闪到旁边。女孩走后,Borland松了一口气。当晚Borland想一定得给女孩一个电话,可因进城办事给耽搁了,Borland一回宿舍,就给女孩打电话,那时女孩没起床,电话中也不知道说什么好,每每听见女孩叹息声时,Borland心如刀绞。当女孩挂了电话,Borland还拿着听筒在想自己那里做得不好?

Borland曾经对她说过他不会以貌取人,这句话曾点燃女孩心中的希望之火,而今,这火已经熄灭了。女孩不知道,她的容貌,是否会妨碍她和Borland友谊继续。女孩在想,你以为我低微、不美,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女孩笑了,苦笑,笑容很短暂,昙花一现般。女孩的容颜,在这笑容之后,迅速地憔悴了。这份网上友谊,用尽了女孩最后的一点真情。如今,她已精疲力竭,没有人知道她伤得有多重。同时失去爱情和友情的女孩,不知道还有什么是她可以相信的。她将自己封闭起来,不会说,也不会笑了。太阳还照样升起,而女孩心中,再也没有了阳光。女孩的心,彻底苍老了。

Borland 深表不安,也不知道自己那天哪里做得不好,真的伤透了女孩的心,只能真诚地向女孩说声:“对不起!”为此,Borland赠了首自己拼凑的诗给女孩,希望女孩能很快地摆脱阴影,重拾生活的信心,每天过得快快乐乐,再也不要受任何干扰。

天边挂着紫云

清晨有只美丽的鸟从我窗前掠过

一片洁白的琼羽缓缓于风中飘落

许多年了家乡的春水悠悠

你已不是昔日的青梅少女

繁星的夜你的目光如皎皎月亮

深情回望幼时那无忧无虑的年华

忘掉过去那些不顺心的时光

回味这些日子的喜悦与欢畅

油菜花遍野金黄

我们在艳阳里拔剑狂歌

你在马上娇笑

忽忽衣袂温柔拍打我们的轻狂

山上的雪融了

冰莹的泉水无声流淌

那里是养育你的故乡

群山逶迤丛林蓊郁

弟兄如青松屹立雄壮坚强

你恰似一朵紫云游弋苍穹

轻逸缥走人间!

女孩子应该体谅男孩子的地方.txt

女孩子应该体谅男孩子的地方

1、如果你喜欢他,就告诉他吧,即使他拒绝,并不丢面子,因为在他的心里,会因为你的真情而非常非常感激你。

2、如果他喜欢你,要明确告诉他你的感情,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千万不要怕伤害他而犹豫不决地。不要让他脆弱地等待到最后受到抛弃,因为男孩子的心一旦碎了很难很难再好起。

3、男孩子也有自己的脾气,只是因为爱你而压抑。不要总是任性,有时他们的决定也很有道理。

4、男孩子莫名地向你发脾气,那是因为他爱你,把你当成最亲的,最贴心的,最有安全感的人,千万不要和他发脾气。静静地等着,等他消气后后悔地去抱你。

5、他为你准备的东西,即使再难看,再廉价,也要去珍惜。因为那里面融汇着他整晚的思绪。

6、相信他许愿给你多么多么美好的生活,要给他鼓励,因为你的鼓励会使他创造出奇迹。

7、不要总是和他联系,问他去哪里,告诉他注意安全,你会等着他就可以。

8、不要总说“我爱你”,他会半真半笑着说烦你,但不要不说,因为有时候,他们比女

孩子更需要这句。

9、他为你掉眼泪了,那么他是真的非常非常地爱你!珍惜他的每一颗眼泪,不要道

歉,不要安慰,握着他的手,默默地为他擦去泪滴。

10、要信任他,他爱你,就什么都不会骗你!即使真的有欺骗,也是为你们的爱情能够永远不离不弃!

女人的脸.txt

女人一生都在同她的脸作着艰苦卓绝的斗争

妻子经常干的一件事,是坐在梳妆台前,边对着镜子研究琢磨自己的脸,这扒扒那揉揉,作出种种怪状,边向我印证:“喂,我最近是不是白了点?”或“我是不是黑了?”这令我颇感为难。黑是绝对道不得的,否则她一不高兴容易不做饭。白也并非容易,因为白的后面往往跟着新问题:“我真的白了吗?……可是,怎么又起斑了?”我只能苦口婆心地替她的脸辩解:“其实你原来脸上就有斑,由于黑显不出来。现在你白了,斑就显出来了。”“那还不如黑点看不出来斑呢!”她悻悻地道着,拿起把小刀比划着,“真恨不能把斑剐了去!”

在佛教禅宗里,禅师为了验证徒弟悟了没悟,常打一些哑谜,诸如竖起一根手指,或在虚空画个圆圈什么的,然后盯着徒弟,观察他的反应。妻子也经常这样。据我粗略统计,她土洋结合,使用过的“易容术”,怎么也有20种了。洋的如在美容店作整套美容,换各种各样化妆品,土的如在脸上贴黄瓜片,抹(又鸟)蛋青,还有一种黑不溜秋象沥青的东西。有一次人家抱着孩子来串门,她脸上的“沥青”吓得人家孩子直哭。

每试过一种“易容术”,她都要对我进行验证:在我眼前走过来一趟,瞟瞟我,若是没反应,就又走过去一趟,瞟瞟我……三四趟后,我若仍然“不悟”,只好直接发问了:“喂,你看看我的脸,有什么变化?”我抬起法眼,上看下看左看右看,除去对她那张饱受蹂躏的老脸深表同情外,实在看不出什么变化。只好敷衍道:“哟,我还真没注意呢——你的脸怎么弄的,变得又白又嫩的了!”

“真的吗?真的吗?”她如禅师般一叠声追问,生怕我是“没悟装悟”。见我“真悟了”,欣喜之余,才带着她“又白又嫩”的脸,一溜烟地下楼,又去找别人印证去了。

女生宿舍的爱情旗语.txt

2002年的国庆节,南京处处张灯结彩,可我却在这个喜庆的日子里霉透了——先是工资和奖金少了很多;接着,当我为了散散心去见海生时,没想到一见面,就挨了他一顿好训!

海生是我的男朋友,几年前我们一起离开家乡来到南京打工。原先在一个厂的时候,我们的作息时间完全相同,有足够的时间整天黏在一起。因为我们拿的是计时工资,所以每天下班后我们都要加几个小时的班,一直到夜里12点,我们俩才像侥幸逃脱的小偷一样拥在一起,欣喜地计算今天又可以挣多少钱,次品率又降了多少……可是现在,这一切都随着海生被调往开发区的分厂做仓库工料员而彻底改变了。

其实,海生所在的地方离这里并不是很远,隔着宿舍七楼的窗口我能遥遥地看到他所在的那个分厂。而且他几乎每天都跟随分厂的货车来总厂提原料——可是厂里的制度很严,随便脱岗会受重罚,所以我根本见不到他。这样的情形叫我烦躁不安,次品率提高了不说,还夜夜失眠。而且好几次,我都差点把手伸进机器里去,惹得组长大骂我是不是想死。

为了能跟海生联系上,我先是自作主张买了个二手手机,每天一下班就给海生打电话。结果一个月后,我就发现自己的口袋因此而变得空空荡荡。于是,我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请了一个晚上的假,打的直接赶到了分厂。

海生先是欣喜若狂,但当他听说我是请假打的过来找他的时候,就瞪大了眼睛。往返30元钱的的士费!这是我们两个人加班加点一天挣的钱啊!

可是海生并没怎么责备我,于是我就像得到了某种鼓励,每个星期都去找他。眼看存折上的积蓄不但没有增加,还在锐减,海生终于忍无可忍了。国庆节的晚上,我们刚见面,才看了几个景点,他就郑重地举着在新街口捡到的几面彩旗,对我说:“明子,看着我的眼睛。我们不能再这样花钱了,这样下去,我们马上就要破产了!”

我低头不语——想他念他喜欢他,然后每周花点钱去看他……就要破产了?

可是,不去找他就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吗?我闷闷不乐。陪我回宿舍的路上,我和海生都没说话。我们被一种说不出来的疼痛折磨着,不知道如何是好。

海生手里拿着捡到的彩旗,无聊地晃来晃去。走到宿舍楼前时,他突然一把将彩旗举到我眼前,然后激动地说:“你还记得我们小时候看过的《幸福的黄手帕》吗?用手帕来表达自己的心情,多好!你以后就分别用这些彩旗来代表你的心情,然后挂在阳台上的晾衣架上,我到厂里提货时会看到的,就像你在当面向我诉说一样。哪天我看你难过了,就会给你打电话,安慰你,或者留个信在传达室。”

我不忍拂了海生的浪漫心意,就听他兴致勃勃地继续讲下去:大红代表很顺利,工作生活都很开心;黄色代表有些小麻烦,但是通过努力一切都解决了;绿色就意味着虽然没什么特别开心的,但是心情很平静;蓝色就说明很忧郁,正在思念像大海一样心胸开阔的海生……

哪有这么夸自己的?我笑着打了他一拳。他接着把紫色、黑色和白色小旗郑重地举到我面前说:“紫色代表你的心情很糟,你十分需要我的安慰,让我立刻打电话过来;黑色的就是如果我不能立刻出现在你的面前,你就要请假过去找我;白色的呢,就说明你病了。知道吗?小丫头,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需要用忍耐为自己赢得一个未来。”

我含着泪点头答应了,就冲他煞费苦心想出来的这些招儿,我也要努力坚持下去。而且,说不定这方法真的很灵——就算没效,大不了,我再打的跑去找他。

第二天,我一大早就爬了起来,看着枕头底下的一大片彩旗,我笑眯眯地拿出一面大红旗子来,把它挂在了阳台上的晾衣架上:昨天晚上和海生玩得很开心,当然是挂红色的旗子了。一整天,我在忙碌的间隙都在想,海生看到那幅大红的旗子,会多么高兴!他一定会一边在阳光下装货,一边不时地看看那面小旗傻笑……想着全世界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秘密,我就禁不住偷着乐。

那天我的心情奇好,连主任都夸我,说我干的活变得漂亮利索了,而且脸上居然有了笑容。我惊奇地发现海生的旗子仿佛有神效,整整一天,烦恼、寂寞和枯燥根本就没来过我身边。

接连五天,一早起来,我都会很快跑到阳台上,把那面大红的旗子牢固地插在晾衣架上,然后心满意足地去上班,争取明天再插上一面鲜艳的红旗。

可是,不如意的事还是不期而遇。我和流水线对面刚来的小柳是工作中的对头,我们一直在争谁的次品最少,谁的成绩最好,然后是谁的工资拿得最多……这个月,我明明干活很专心,可是等到质检员抽检到我时,却还是从中挑出了很多次品。我朝小柳看去,她装作满不在乎地瞥了我一眼,然后心虚地躲开了……刹那间,我全都明白了,一定是她,嫉妒我最近的成绩,趁我不在时交换了我们的产品!

精疲力竭地回到宿舍,我的眼泪终于止不住流了下来——看来,这个月的奖金要泡汤了。如果海生在身边,一定会讲很多笑话哄我开心,可是现在呢?

第二天早上,我先是拿出了一面紫色的旗子——我很想听听海生的声音。可是当我怒气冲冲地跑到门口时,我突然想起海生说他们那里没有电话,找公用电话要跑出厂区很远。我努力忍住冲动,换了一面绿色的旗子挂上。绿色代表平静,可是我的心里一点也平静不下来,我在思忖自己的问题所在。小柳为什么要老是跟我作对呢?是不是我的处世方式有问题?毕竟小柳过去被罚时我也幸灾乐祸过……

这一天上班时,我的态度好了很多。跟小柳有说有笑的,还伸手拿过她的一个产品,很真诚地对她提了建议,并主动帮她做了一次示范。交给小柳时,我听见她低声却清晰地说了声“对不起。”我的情绪一下子变得异常轻松——原来人与人交往其实就这么简单!有一个朋友在身边会比有一个敌人惬意千万倍!我本来只是为了给海生挂一面让他放心的旗子,却意外地赢得了快乐这个副产品。明天,我要把黄旗挂出去,告诉海生,小小的问题,我已经圆满解决了。

跟彩旗相伴的日子,我的生活在期待与容忍中慢慢地变得明朗起来。有一次,因为一瓶开水,我和宿舍里的一个姐妹起了争执。若是换了从前,我肯定会立刻打的去海生那里,扑到他怀里痛痛快快地大哭一场。可是现在,我开始变得能够容忍——就在昨天,我还接到妹妹的电话,说又收到海生寄给她们的钱了。我心里明白,海生的钱平时都是交给我统一管理,寄去的可能是额外的加班费,可是他在门卫室留下的信中却只字未提。他能够为我默默地付出,我怎么能额外地增添他的负担呢?“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这是海生的口头禅,但现在我也学会了。是啊,有什么天大的事情解决不了呢?

一个月后,我干脆把紫色、黑色和白色的小旗收了起来。十分十分想见他的时候,我就把其余的四色旗子拿出来,一边把玩,一边想海生最初对它们的解释。想着想着,就很快入睡了,梦里全是旗子的世界,而我和海生就在一片旗的海洋中一起傻笑……

也许我最初的理由很简单,就是为了让海生安心,不过当那个冬天快要过去的时候,我又变得像当初海生在身边的时候一样,活泼,有朝气。因为我消除了对他的依赖,学会了独立处理工作生活中的难题。

偶尔也有出意外的时候。有时候顺心的日子一久,就大意偷懒了,居然忘了挂旗子,害得海生从前门仓库,横穿长长的厂区跑来找我。车间制度严格,不让进,他就打内线电话给主任,但一般都没有人接。下班后,他就找一辆破自行车,赶十几里路过来。听着他一连串的为什么,我虽然很自责,但面对他的深情,真是比听一万遍我爱你还要心动和温暖。

2003年的国庆节,在我们的美丽旗语快挂满一年的时候,我们结婚了。这个时候,海生已经做了分厂的部门经理,主管原料的购进和总检。我也做了车间主任,组建了分厂第一个女工车间。当初因为水瓶事件跟我吵架的姐妹现在是我手下最得力的班长,我们成了最好的伙伴。开发区早不是一年前的光景了,它现在交通便利,繁华热闹。我们住在一套崭新的两居室里,并计划来年的国庆节,在房子旁边加上一间小小的婴儿室!

现在,我仍然会每天把旗子挂在家里的阳台上。不过,现在我只挂一种旗——红旗。我希望海生每天在下班之后,望到它就会想起家的温暖……

女驯兽师的爱情.txt

她是一位年轻貌美的驯兽师。老虎、狮子还有豹是她的朋友。在她的调教下,跳火圈、走单杠等动作是常有的事,那些百兽之王有不合作或耍小性子时,她还可以跟它们生个气。有时则要口头批评一下,有时甚至要拍一下它们的屁股。每天在动物园偌大的兽笼里跟这些动物打交道,她觉得快乐无比。

先后有两个优秀的男人爱上她。第一个是大学里的哲学老师。那天他来接她下班。站在兽笼外的他看着她在里面跟这些动物忙活,他觉得很骄傲。她突然将手伸给了他。“进来吧。”她温柔地说。

他看着她伸过来的手,犹豫了,这可是人命关天的事,调教之前,听她说里面有只老虎咬死过好几个人的。他尴尬地摆摆手,“我看还是算了吧,万一它们兽性发作,我怕你控制不了它们。”

她没勉强他。知道他相信的只是那个属于哲理的世界。第二天,她就跟他分手了。

第二个男人是个外企的营销经理,有能力也有魅力,他说他爱她,她相信了他,跟他频繁地来往起来。

仍然是他来接她的那天,他站在笼外欣赏着她的表演,她将手伸给了他。他犹豫了一下,将手伸过去,她于是小心地将笼门打开,“相信我,没事的,好吗?”她温柔地对他说。他紧张得涨红了脸,走了进去,老虎朝他望了一眼,“它在望我!”他大叫道。

她笑着,“没事的,它又不是瞎子。”老虎慢慢走了过来,他闪到她身后,抓住她的衣服,直打哆嗦,“我还是出去,我怕它!”说完逃命似地跑出了笼子。

她关上门。泪水在心底流淌,她不希望所爱的人像窥伺动物一样窥伺爱情,不希望这个笼子把她跟外界隔开时也把爱的信念隔开。她反复回想,觉得他们对她是一种伤害。她多么希望在她的引导下,让他们知道动物也是有人性的。而他们,在笼子前仿佛把她也当成了兽类。

她跟营销经理分手后,一直独身着。

此后她带着那些动物先后在世界许多大城市轮流演出,场场轰动,电视台来采访她。在直播间采访完毕,还需要摄些她训练动物的镜头。电视台派了个摄像师跟她前往。摄像师是个年轻的小伙子,来到兽笼前,她打开门,独自钻了进去。

“我怎么办?”他笑着问站在笼内的她。

“就站在笼外摄嘛。”她说完就去招呼那些老虎狮子们。

“你能过来一下吗?”他叫她。

她走了过来。

“我想到笼内去摄。”他望着她。

她抬起头,望着他坚定的眼神,心底泛出好感,“既然这样,我保证你的安全。”她只说了一句话。

他跟在她的身后进来了。“你就站在这儿摄行吧?”

“太好了。”他很兴奋,她也很兴奋地转身,“谢谢你。”他说。

她转过身来,望着他,“为什么谢我?”

“你很……”小伙子脸红了,“你很漂亮。”

她再次转过身去,一个响鞭,所有的动物各就各位。她就像一个将军,镇定地指挥着她的千军万马。

过了一会儿,一只老虎看到了势力范围的他,朝他瞄了一眼,他将镜头拉近,逼真地摄下老虎那摄人心魄的凝视。

镜头里他看到老虎朝他走了过来,他的手颤抖着,但始终没有关机,心里还在想多么好的近镜头。

老虎在一丈开外停住了,打量着他。“李雯之……”他埋首在镜头里用颤抖的声音朝她求救。

她唤了一声,老虎就乖乖地离开了。

所有镜头采集完了。他们并肩走出笼子。

他用她递过来的手巾擦着额头的汗,朝她嘿嘿地笑。“你为什么不怕老虎?”她望着他说。

“谁说我不怕?这不有你在吗?”

“你有女朋友吗?”她突然大胆问他。

他羞涩地低下了头,“还没有。”

她递给她一张很少发给他人的名片,上面有自己的私人电话和地址,“今后叫我阿雯可以啦。”

他接过名片,脸笑成了一朵花。

不久,她嫁给了他。

陪你,直到生命的最后.txt

陪你,直到生命的最后

作者:天堂ジ囡… 文章来源:女友《校园版》第11期 点击数:4412 更新时间:2004-12-14

今天的心情好糟哦!!!我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我最爱的人已经离我而去了!

那天的天气很清爽,有一种很舒服的感觉.."嗯~~~好舒服哦!!!''我用鼻子用力的呼吸,想将这种让人舒心的感觉好好地记住!!到底会不会因为我的用力呼吸,而把周围的空气吓跑..呵呵呵~~那我就不知道啦!!他缓缓地在我身边坐下,我的眉头拧了一下."轩,你就不能注意一点吗?地真的很脏啊!!''我微怒."不要紧啊~~反正今天也是最后一天了....''我当时愣住了!究竟最后一天是什么意思?我不解的想轩望去,他避开了我的视线.他接着说:"我们应该是时候要结束了...我有了她..''我只感觉到,那个"她''字他说得很吃力.我当场崩溃了,我用力的摇他,泪水顺着脸颊

手机号码

不停的流,拼命地摇头:"轩!!你告诉我这不是真的!只是你一时意气说的谎话!你说啊!!!!!''他苦笑着甩开我的手,轻轻地摇了摇头:"对不起....我...这是真的!!''我无力地跌坐在地上,轩,我第一个男人,就这样离开了我.他的离开,也把我生存的勇气带走了.

于是,我开始不停地跟踪他,想证实他说的是谎话.就算是真的,也好让我对他彻底死心..我就是这样的女人,任性,爱吵,...以前,轩总是很疼惜我,包括我的缺点.从来不和我斗嘴..而我总爱和他开玩笑:"老公~~和我吵架嘛~~''而他总会用手指弹一下我的额头:"小傻瓜!哪有人向你,老爱找渣!!''我就一脸幸福状,故意倒在他怀里:"晕哦~~我就爱找你的渣!!我现在要耍赖咯~~''"好!来吧!!''他立刻把我抱起来,把我往床上一摔:"嘿嘿~~老婆!我也要学你,耍赖咯~~''我一想到这里.泪水又来了!!不行!!不行!!我现在哪像跟踪!!于是我又打起精神来,继续跟在他的屁股后面.

第一天

咦?好奇怪哦!!他平时不吃这些的,他为什么改变了口味,而且连我也不知道!!我真的好失败(暗自垂泪中..555555)我的怪异行径立即引起餐厅服务员的注意..我连忙把趴在桌子上的脸扬起来,落慌而逃,飞也似地冲出餐厅..对了~~我现在是跟踪!跟踪!真笨啊!!快把人跟丢了!于是,我加快了脚步尾随上去.好在我的运动神经不错,没把人跟丢.他接着去了保险公司..我大疑问更大了.他买保险干嘛??我也进去了,轩正低着头,聚精会神地写着东西,我好想看啊..但我怕他会发现我,我只好乖乖地躲在角落里.啊~~好闷热哦!(猪头!你现在是在跟踪人,不要嫌三嫌四的!...)在我自我反省的时候,轩已经填好了,正向保险业务员说着什么..我连忙竖起耳朵倾听."我们已经按照你的意愿,帮你办理好了.''业务员说."嗯..很好!那我走了.''轩说..什么嘛!着这是哪门子对话嘛!我也不敢怠慢,也跟着轩走出了营业大厅.

第一天的跟踪行动失败!根本就没有见到她.不行!不可以气垒!!!!

第二天

有了第一天失败的教训,第二天我当然很谨慎咯!!!轩平时都是9点钟起床,然后就刷牙,洗脸..我每次都会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来一记突袭,而他总是怜爱似地看着我,蕴怒地说:“傻丫头!找打吗?!”呵呵呵……我于是早早的潜入他家,就是不信你不出门!!!其实我是很不服气啦~~~因为我一直都不相信那个女孩比我好!好…起床了!轩今天好奇怪哦…怎么不好好地整理自己一下呢?就这样子出门吗?去哪里???我的心里不由的打起了一连串问号.轩的胡子长了,也边得无精打采了,是我的缘故吗?(别做梦了!他不是向你提出分手吗?)这时,再任我多倔强,泪水还是忍不住涌出来.

轩今天去了公园,游乐场,电玩中心,咖啡厅….而且全都是我和他经常去的地方.为什么?难道只是为了表示一下你对我的内疚吗?我不需要你这种无谓的施舍!!!我不是已经被你抛弃了吗?为什么!!!!!我不敢再跟踪他下去了,我的心再一次被他的举动掏空了…我就这样失魂落魄地走开,离去..我怕我忍不住会上前去质问他.

第三天

今天天气很好,我在家里发呆.但我感觉不到太阳洒在我身上的温度,只感到很冷……

第四天

我应该去跟踪他吗?今天,说真的…我犹豫了一整天.

第五天

我再也忍不住了..我不想再这样下去!我想知道他为什么要离开我!!难道,我们的爱情真的经不起考验吗?难道她对你真的比我还要重要吗?我不相信!我要你再一次亲口对我说你还爱着我!

今天我没有潜入他家,只是在楼下静静地等着.轩下来了,令我感到震惊的是,你旁边站着的就是那个所谓的她!我真的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看来,我真的很傻!!我还寄望你会重新回到我的身边.我跌坐在地上,而你只是认真的和她说着话,完全没注意到我此刻的失态~~也好!我们就不用这么难堪.我再也哭不出了,泪,已经在你向我提出分手的那一天哭干了.我默默地离开你的住所…

第六天

我要走了,但我想看你最后一眼.我也已经告诉自己好多遍了,我想要自己对你彻底死心!!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亲口对你说我最后想对你说的话.

脚步不再像以前那样轻快了,我终于体会到什么叫沉重.我很早就来了,因为我不想遇见你的她..我还是用老办法:偷偷地潜入你家.

你还在睡,很甜.我细细地观察你,想留住我和你的最后一刻.你瘦了,眼睛也陷下去了..你怎么了?我用手清清楚楚地抚摸着你的脸,还是那么熟悉.不过,这已经不再属于我了.顺着你的脸抚摸下去,我将我的手搭在你的手上,你大手还是和以前一样的粗壮,比我的手还大一ma…这些都没变啊!但我们的心变了,变得无法沟通.我们近在咫尺,而心就远在天涯.我俯下头,将我的嘴唇与你的嘴唇最后一次重叠一起.

我该走了…我恋恋不舍地回头,想看你最后一眼.这时,窗外突然起风了.一张纸顺风飘落在我的脚边.我蹲下(禁止)子,细细地注视着纸上大字体…天啊!!!怎么会是这样!!!!你为什么不早对我说!!傻瓜!!!

轩得了肝癌……

第七天

我站在你旁边默默的看着你..而你也向我这边望去.你的视线穿过我的身体.投向了那边的她.她小跑过来,气喘着对你说:“林轩先生,你的遗嘱我已经帮你办理好了,而保险赔偿方面,受益人是紫依.不过,遗憾的是,她已经不在了…”当时,我终于明白了所有的一切!!但是,我的离去对轩来说又是何其的打击啊!!!轩,你知道吗?那天你向我提出了分手,我急得追了出来,突然,一辆飞驰而过的汽车把我撞倒在地上,我眼前的一切全都模糊了.我只记得你的背影离我越来越远了..当我觉得一切都完了的时候,我的灵魂和我的身体分开了.

我就这样,成为了一个孤单的灵魂.但我真的好想在你身边,一直陪着你..想不到……

这时,我非常害怕你会接受不了我已经先你而去的恶号.轩,你却表现得非常平静,语气也非常温和:“哦…你说错了.她一直都没离开,一直都待在我身边,所以,我不怕.”说完,一脸柔情地向我做了一个鬼脸.什么!!!你竟然能看见我!!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的泪水向缺堤的洪,再也忍不住了!!!你接着说:“我感觉到她今天就站在我的后面!”呵呵呵……傻瓜!被你气死了!

第七天晚上

我坐在你的床边,静静地看着你入睡.轩,不要怕,我会一直都陪着你,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天.我爱你!

你做梦了吗?怎么傻笑呢?呵呵呵…我再一次俯下(禁止)子,在你的额头轻轻地吻了下去.好温暖~~

七年.txt

七年

作者:暴暴蓝BA…

从来都没想过要把它就这样写成一个故事。忽然在心里酝酿这一个主意,把这个故事化成文字。为了纪念。更是为了遗忘。

听见 冬天的离开

我在某年某月醒过来

我想 我等 我期待

未来却不能因此安排

他有一张倔强的脸。有明亮的笑容。能把白色衬衣穿得很好看。昂首挺胸的走路姿势,自信而骄傲的男孩子。却有两个小虎牙,平添几分孩子气。

遇到他那一年的冬天,她12岁。他在后面叫她,她一转身看到那张陌生而明亮的笑脸,可爱的小虎牙,怔了一会儿,脸红地跑开。纯真的年少,懵懵懂懂的感情。在校园里碰到他,窘迫地和他吵嘴来掩饰。直到他觉得她讨厌而不理她。年少的伤是如此波澜不惊。她依旧算准了时间在上学时看到他。只看一眼,即便没有语言,也是非常欢喜。这种单纯的快乐她在几年后便再也没有。她还会打电话给他,每次都问他同一个人的电话号码,即使他每次都不耐烦地回答不知道。这种傻傻的行为她之后便没有再做。

一直把你的笑容藏在我心上

一直把窗开向你会回来的方向

一直把等待当作明天的力量

只怕一觉醒来已白发苍苍

13岁的一个晴天,他们开玩笑地吵嘴,她伸出手佯装打他,他一把握住了她右手的手腕,她一抬眼又看见那张明亮的笑脸,可爱的小虎牙。于是即便过了许多年,她右手手腕那个位置一直不允许任何人触碰。有时在阳光下抚摸它,心里有颤抖的悲伤。像一块敏感的旧伤疤,她想,即使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痛,却有心里某种不可名状的生疼感。

13岁的一个雨天,雷雨交加。走廊上,他和她把手伸出去盛了雨水,开玩笑地弄得彼此满脸的雨水。于是即便过了许多年,一看到雷雨天气她就会想他,站在窗边会情不自禁伸出双手,才知道原来雨水是如此冰凉。为何当时不会有凉的感觉?她怎么想也想不明白。

那一年夏天,他们考上了不同的中学。八月他生日,她折了365颗幸运星想送他。不是520颗,是365——要他天天快乐。她的那些感情始终是未曾表白。最后连那365也送不出去。她没有勇气。

她放学回家会经过他所在的学校。她有时候看到他,不敢叫他,怕看到他眼里的陌生。所以就把单车停在路边,望着他。呆呆的。直到他远去,消失。初中那几年,她就这样张望他,望着他的身影变得颀长,望着他的脸庞愈发清秀。有一天她忽然想,她守望的到底是什么。她觉得自己在守望着无望。

但舍不得放弃。

有生之年 狭路相逢

终不能幸免

手心忽然长出纠缠的曲线

懂事之前 情动以后

长不过一天

留不住 算不出 流年

中考。她发挥失常。心情非常低落。

公布成绩后,她打了三年来的第一通电话给他。还好,他记得她。他比她少了4分。他似乎不想接她的电话,很快就说了拜拜。她听得出他语气里的不耐烦,很难受。

后来她大病一场,睡觉、吃药、打针、发脾气……很多事情也就不再想太多。也就不难过。也就忘。两个月的假期,就这样匆匆过了。

开学的时候,她的身体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报名那天中午,她的好友打电话给她,好友居然和他是同校。但好友说,他没有去报名。所以她着急地打电话给他,是他母亲接的电话,他去北京了。

放下电话后,她没有哭。有种失落。

想着要放弃了。高一,想过尝试去接受其他男生的感情来忘怀他。然而第一次的时候,那个男孩牵了她的手,却是欺骗她,18小时后就和她说分手。尽管对那个男孩的感情并不深,但被骗的感觉让她碎了心。她哭,哭得一塌糊涂,哭干了眼泪,从此便很少落泪。但经常心痛。

她看安妮宝贝的文字,沉溺在里面。她开始不相信感情,开始很没有安全感,开始忧郁。她变了很多。那一年的变化太多。几乎颠覆了她的生命。……

但她仍然关心,在那个遥远的城市里,他能不能过得好,会不会快乐,有没有好好照顾自己。她的担忧与祈祷从未改变。她习惯了时不时打电话给他以前最好的朋友,询问他的情况,却从不过问他的地址电话。只是想知道他过得好不好。默默的。她已经学会了隐忍。也清楚有些东西其实已经离她远去。

谁的心忘了收 在风里看日升月落

任凭岁月碰触伤口隐隐在作痛

谁的心忘了收 在海面听潮起潮落

打不开我心中的枷锁

高二那年的春节。她有些冲动了。她问了他好朋友他的手机号码。她发了短信,祝福和叮嘱。没有告诉他自己的名字。原本,是应该关机的,但是她始终……他回了短信,问她是谁。她不肯说。倔强的他就一直猜。大年初二的晚上,他忽然发过来一句“如果你是我小学的同学,那我知道你是谁了,但我已经叫不出名字了。”已经很少掉过眼泪的她顿时就孩子气地哭了。这么多年,她不是没有预料到他的遗忘,只是当想的成为现实摆在眼前,还是那么难以接受。

第二天,因为她无意中说出了他弟弟的名字,他知道了她的真实身份。她问“你昨晚说的那个已经忘了名字的人,是谁?”他终于还是残忍地说“是你。我是忽然想到你的名字的。”后来她知道,他并不是忽然想起的她的名字,而是去问了别人的。

很久以前她曾天真地以为,把一个人装在心里,就可以这样过一辈子。无论那个人是否记得还是遗忘。但现在她知道,经历了伤痛的她知道,知道自己的脆弱,知道自己没有勇气拿自己的幸福当赌注,她没有能力那样守望着无望过一生。她想,放弃是什么样的痛,她或许应该去承受了。

后来 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

可惜 早已远去 消失在人海

后来 终于在眼泪中明白

有些人 一旦错过就不再

你都如何回忆我

带着笑或是很沉默

这些年来 有没有人能让你不寂寞

高三,读物理。她知道这两年来她已经让家里人非常操心了,她原来是那么乖的好学生,却……她开始想努力,却再也找不回那种感觉,依旧十分懒散。幸好,她遇到了一班好同学一个好老师。

最后,终于考上了本科。她觉得自己是幸运的。

在高考前两个月,她和一个男孩在一起了。那个男孩子,胖胖的,老实憨厚,严谨克己,学习非常勤奋。对她真心,尽管不懂得怎么让她快乐。

但她知道自己累了,所以甘愿。只要有人对她真心就好。平淡的感情。

大学时候和男友分离两地,感情却是淡淡地维系着。

大一的冬天,她学会了织围巾。织的第一条围巾给了老爸,第二条给了老妈,第三条给了男友。其实她还想织多一条的,想到自己高一时就想给去了北京的他亲手织一条围巾却一直没有时间学……她在深夜里想了很久很久却不知道应该怎么做,后来朋友对她说,你知道的,有些事情,只能想,不能做。她承认朋友说的对,所以很想,但没有做;心里很痛,但她知道,不能对不起另一个人。不能。

她还是时久会发短信给他,问他的近况、叮嘱他要好好照顾自己。第一次他回的短信,说“你一个人生活要特别注意身体”。她心里忽然痛得无法呼吸。为什么她期待了那么多年的一句关心的话在终于得到的时候,却给她这么心痛的感觉。那条短信她一直没舍得删。却也不敢去看。

他跟她说他搬家了,并给了她新家的电话,说有事打电话给他。可她知道,这辈子她都不会打这个电话的。只会偶尔想起发一两条短信,像老朋友之间的问候。波澜不惊。她原来也是可以放下他的。

她对她的男朋友很好。也就是这样了。平平淡淡,真真切切,温暖平实的感情让她觉得甘愿。累了吧。她不明白,为什么才二十岁的年龄,竟就如此苍老。

很多年前她说过,有些往事不可能有续集。现在她依然相信,绝对没有续集,没有任何续集。

她依然看安妮宝贝的书,也渐渐发觉,安妮在漂泊的旅程中越来越清醒地面对生活。她发现,安妮的文字并不全是阴郁的,其中透露的感恩和豁达,才是她真正想表达的东西。所以,她也渐渐学会了看淡一些东西。平静的。没有任何恨。

感恩,她很喜欢这个词。

如今坐在大学宿舍里,对着电脑敲下这些文字,她的内心非常安静。听着《美丽心情》。有淡淡的感激。爱过,被伤害过,被爱过。她的生活始终还是完整的。

多雨的冬季总算过去 天空微露淡蓝的晴

我在早晨清新的阳光里 看着当时写的日记

原来爱曾给我美丽心情 像一面深邃的风景

(那曾经爱着他的心情 有一股傻傻的勇气)

那深爱过他却受伤的心 丰富了人生的记忆

只有曾天真给过的心 才了解等待中的甜蜜

也只有被辜负而长夜流过泪的心

才能明白这也是种运气

让他永远记得曾经有一个人 给过完完整整的爱情

七月又十六.txt

守在孤独的星河里,我的身影之间环绕着一团清冷的月色。一切静谧而广漠。你的星,我的星,我们之间,隔着多少光年?我不敢问也不敢想。我站在这里,站在月色与星光的交织里,拿千万年前的回忆追溯我们的过往。

七月又十六。

七月,又十六。

我的心情始终没有办法平静。

那片淡紫色的薰衣草里上坠满雨滴。也许是露水。也许是泪珠。忧伤轻轻飘过来,由风携着那阵阵扑鼻的花香夹着淡淡回忆,让你,进入我的梦里来。如果不能忘记你,如果失去是注定,那么我感同身受的只是梦境,或者,是幻影。

都说分开的人如果相爱就一定会再相遇。而我预感,此生我们再无相逢的可能。聚首是因为相爱,分开是因为不再相爱。曾经我们相去甚远,远到你的身影我无法看见,笑语却轻轻萦绕于耳畔。如今我们很近很近,近到只是相隔来世今生。你始终在我心里奔走,你的微笑、你的落漠,都遗落在了我泪水中,凝固成美丽的琥珀。

若今生无法重聚,我该拿什么来爱你?

若是还有来生,在奈何桥的另一端遇见你时,我又情何以堪?

阳光大片地洒下来。从头顶,圈出美丽的光环。我在这样的光环里又一次看到了你。你的笑容没有一点点改变,眼角却明明生出了些皱纹。在我的心里你像个圣人,我以为你会永葆青春你却没有。所以,你依然只是个平凡的男人。让一个平凡的女人怀念着,在天水相接的夜空里遥想逝去的过往。

风还是那样的风,只是我无比寒冷。在没有你的世界里我孤独无助,夏日的清风也让我紧紧裹住自己,就像当初你紧紧裹住我一样。

用一种方式怀念。

用另一种方式纪念。七月又十六的今天。

千里千寻.txt

千里千寻

作者:信天翁

她叫王春艳,是我很早时候的同学,俗话说相逢就是缘分,相识更是一生抹不尽的情谊!然而我和她在相识之时并没有珍惜我们之间的那分友谊,知道我们结束了我们一起的学习生涯,我们才真正的开始我们从相识到相知的漫漫旅途!

从毕业分手我们就天各一方,然而这并不影响我们感情的发展。事实上连我都没有想到毕业后的我们居然能在相互的一语语关怀中从相识到相知。而事实上,更为确切的说她了解我远胜于我了解她。而我也不得不承认在相互的了解中她在慢慢的感化和改变着我。就这样我和她的通信在一封封增加,感情也在一点点增长。然而我们能够见面的机会却很少很少。我们也曾有过促膝长谈的时候,可是那时侯我们还都很小,我们都在紧封自己对彼此的那分真挚的感情!直到我们都认识到了这一点,可这时候一切又都太晚了。因为我和她约定:我们永远是最好的朋友,她永远都是我的红颜知己,除此以外,我们不会发生任何超越朋友界限的关系。于是就这样我们叫一份很美好的感情从我们约定中失去了。而这也就注定了我们以后的分离!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的感情也越来越深,然而愈是这样我们相见的机会愈少。毕业后几年,她开始工作,而我却仍旧在继续着自己的学业。这也许是我们以后分离的真正的原因。我知道她就在与我相邻的城市里工作,我也曾找过她,可是在那次我还是没有打破我们之间的约定。更为糟糕的是她对我说,也许有一天我会置她而不理,我当时不以为然的说“怎么会呢”。天真的我在这时候怎么也没有预想到这次的分手是我们永远的分离!也许所有的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在我上车离开时老天偏偏下起了雨,于是我把自己的雨伞留给了她。伞,不就是散吗?天知道我当时为什么会把伞给她,天知道我怎么会带把伞去找她,难道我真的知道回下雨吗?

就这样我们分开了,联系的也越来越少,开始是一月一封信,以后是两月一封,再以后就是仨月,半年 ……直到永远不和我联系。现在她已经换了地方,她知道我在哪里,而我却不知道她在哪里。一切的一切都结束的是那样的平静,只留下我对她的一份深深的思念。现在我也要离开这座城市了,未来的日子我也不知道会到哪里。如果有缘,我相信我们会在相见。现在,我只能将这份思念深深的埋在心里,并将它写在这里,希望她能够看见,因为她曾经和我说过她很爱看杂志的!我会等她并将继续找她,直到我们能够相谐白首!

亲爱的,我想对你说.txt

亲爱的,我想对你说

亲爱的,我想对你说:你记下了7月13号吗?那是我们相恋的日子。在那一天你投入了我的怀抱,在那一天我们一起流浪。还记得那座石桥吗?那晚我们相拥着坐在石栏上,一起数着天上的星星,一起欣赏着桥下微波轻荡的河水。祝视着你如水的目光,我问你是否愿意陪我一起流浪。你拒绝了,说是不相信我会一只守在你身边,听了这话,我的心一阵刺痛。

亲爱的,我想对你说:请不要怀疑我对你的感情,尽管我们之间还不是很了解,可是只要我们彼此真心对待,那么真爱的花朵总会在某一时刻绽放。

亲爱的,我想对你说:第一眼见到你是我就被你深深的吸引。你的言语,你的举止都一一牵动着我的心,那一刻我便告诉自己,我需要你的陪伴。于是我开始找机会接近你,找时间告诉你我对你真挚的感情。皇天不负有心人,在我简单真实的爱情攻势下,你终于打开了你心灵的大门,让我走进了你的世界。

亲爱的,我想对你说:我对你的爱虽然没有海洋那么巨大,那么深,但是也似山间溪水那样清澈,那样连绵 不绝。你就像条小鱼,生活在我爱的溪流里,我要用我爱的圣水去包容你,呵护你,让你感受到爱情的伟大。

亲爱的,我想对你说:如果有来生,我不愿再认识你,因为我要将来生给你的爱在今生统统都给你,只有这样才能成就我们轰轰烈烈的爱情。梁山伯与祝英台不渴望来生,所以他们甘愿化做蝴蝶彼此相依相伴。蝴蝶是美丽的,就像他们之间的爱,我们不需要化做蝴蝶,但是我们能够拥护这份爱,对吗?

亲爱的,我想对你说:我不会送给你一个五彩的世界,但我会给你我浓浓的真情。21世纪的爱情需要的是真实,如今的物质不能再充当爱的载体。爱是单纯的,爱是两颗心之间擦出的火花,爱是两个人共守的一份承诺。如果我能够打开我的胸膛,就定会让你真真切切的看到那颗鲜红火热的心。

亲爱的,我想对你说:我们没有山盟海誓,那上因为我们只争朝夕,我要让你快快乐乐的渡过我们在一起的每分每秒。如果上天让我陪你到永久,我将给尽你我的所有,以致我的生命。人生最忠帧的爱情莫过于给予所爱的人一切,而你正是我欲给予一切的人,你知道吗,亲爱的?

我爱你

但我却不敢开口

因为

如果我说了

我便会马上死去

我并不怕死

我怕我死了

再没有人能像我一样爱你

亲爱的你,不再流泪.txt

亲爱的你,不要再流泪

亲爱的,你有什么不开心吗?

亲爱的,不要流泪,好吗?

你知道你流泪,我会心碎吗?

心碎的感觉很痛,你明白吗?

亲爱的,不要让我心碎,好吗?

亲爱的,有什么事情,告诉我 好吗?不要流泪,好吗?

亲爱的,既然我们在一起,我们就应该共同面对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开心,我们共同面对,好吗?

亲爱的,我会始终在你身边的,始终,一直都爱你,关心你,宠你。

亲爱的,你是不是怕什么?怕我离开你吗?

亲爱的,我不会离开你,我只会紧紧的抱住你。

亲爱的,你是我的唯一了。我已经只有你了。如果你都不开心,那么,我的世界还有什么光彩呢?

亲爱的,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会呆在你的身边,永远的支持你的。

亲爱的,不要再流泪了,好吗?

青春的诠释.txt

所有的结局

都已写好

所有的泪水

也都已经启程

却忽然忘了

是怎样一个开始

在那个古老的

不再回来的

夏日

无论我

如何地追索

年轻的你

知入云影掠过

而你微笑的面容

极浅极浅

逐渐淹没在

日落的群岚

逐翻开

那发黄的扉页

命运将它装订得

极为拙劣

含着泪

我一读再读

却不得不承认

青春是本

太仓促的书----(席慕容)

我很喜欢这首关于青春的诗,于是把它背下来 :也是因为此刻的年轻容易百感交集,于是和诗人的思绪产生了共鸣。青春是什么?青春的诠释是什么?是年轻的不羁,还是青春的轻狂?是爱情的浪漫,还是生活的激情?”奋斗“给予了我们完美的答复,也是我十八年阅历关于青春的最好的诠释。我无悔踏上高中这片土地,也无悔用青春付出过的汗水。”命运“因此把青春装订得如此朴实无华。

我一直在想,怎样的青春不会另那‘扉页’发黄而在脑海里记忆忧新,现在看来那发黄褪色是因为生命里没有真正的感动,而使得那平凡的生活片段蹉跎岁月里渐渐埋没。在连山民中短短的三年里面,我曾经感动得流下了眼泪。正是那一滴滴晶莹的泪花闪烁出一张张天真无邪奋斗的紧张的脸,永远纂刻在我青春的记忆里,永远难忘。

青春的定义就那么简单,一次付出,一次感动。当使得别人过得开心和满足的时候,也就证明了我们青春的的实在意义。作为一名学生干部,我一直在为自己巡找一个平衡点,一个得与失之间的平衡点。学生干部更多的时候是用自己的汗水和青春去为同学创造更好的校园氛围,而我对付出后的满足的同时,我们也失去了很多普通同学所应该得到的东西。然而看着一张张满意和信任的笑容投向自己的时候,我刹时体会到”活着就是为了别人活得更好“的意义。

我不想大谈”为人民服务“,毕竟人民这个范畴实在太大,也谈不上为祖国奉献青春,因为我的青春有限。也不可能因此而失去青春。更实在点,做好我们手中的工作,为同学多做点事,为我们身边有需要的人多做点事,而这一切始终没有脱离那句”为祖国奉献青春“。

青春,有不羁,有轻狂:有浪漫,更有激情!我要把握青春,用平凡的生命节奏,谱写不平凡的生命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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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寄语

作者:徐红玉

青春在指尖偷偷地滑过,一去便已不返.

时间如流水.每次写这句话的时候总是很伤感,看到生命和时间在自己面前无声地流逝,带走了纯真的青春岁月.在似乎无穷无尽的青春里,有成功的喜悦,失败的痛苦.在时间的眨眼回眸里,我听见了青春未尽的足音.长大是一种责任,是不断被寄予期望,背负责任的过程.而漫长的一生不可能永远都是一帆风顺.幸福、灿烂、愉悦、微笑固然人人向往;但失落、彷徨、伤感、懊悔也是人生的一部分.唯有完全经历过这些,方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懂得了现实的含义.

有时候觉得理想是一种很奢侈的东西.很多年前我的理想是考上南京大学中文系,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友的理想是去南方过她向往的快节奏的生活.几年以后她考取了南大,而我却来到了南方停留在现在这座城市.造化弄人.生命里真的有太多东西无法主宰,尽管我们一直都在坚持.理想在很远的地方等着我,可是我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力气一直走到它面前.害怕把梦想写下来,看着它慢慢破碎,很疼痛的感觉.生命里很多东西都在飞快地离我而去,我伸手竭力想要抓住些什么,可是一切都消逝了,只留下一大片让我措手不及的空洞,残酷得不留一点余地.我的理想正在背我而去,自己终究这么长大着.

渐行渐远.走得越远发现自己离理想也越远.一直努力着的,只是遗忘.不断遗忘着曾经的追求.曾是那么充满激情地想要改变未来,但慢慢知道连自己都改变不了,青春的流水不着痕迹地带走了激情.艰难地明了:并非所有的追求都有完美的结局,并非所有的付出都能换来收获,并不是所有的真诚都能邂逅真诚,并不是所有的希望都有机会,并不是所有的呼唤都有回应.想起在校时一直形影不离的好友,在我踏上去南方的列车时对我说的一句话:走了,便不要再留恋过去,一个人要好好地生活.直到现在,我依然是一个人生活.学会了隐藏自己.习惯地将零散的忧伤写在纸张上封存在日记本里,然后对很要好的朋友说,我过得很快乐,你还好吗?

夜晚一个人走在寂静的园区小道上,看着自己的影子被无限拉长,缩短,心里却一片空白.可以长久地在人群中一言不发,习惯了一个人的寂寞."寂寞是午夜醒来,想打电话却找不到可以打的电话.是看着窗外大片大片如雪飘飞的樱花,想起曾经爱过的人."这是安妮说的话.在这个南方都市里,我没有见过樱花,对我而言,寂寞是深夜静默地坐在楼顶看着墨蓝的天空,长久而麻木地让时间一点一点流逝,心里一片荒芜.

心情茫然或愉悦的时候喜欢写一点东西,从小时候就是如此,因为有些话我只能对自己说,所以经常在日记本上对着自己喃喃自语,久而久之也就养成了喜欢随便写点什么的习惯.小时候的我眼中的世界是美好的,现在看来,尽管这个世界在我眼中依旧是美好的,但总觉得和以前的想像存在如此大的差距.虽说我能够坦然接受这种反差,却有一种失落感,这种失落感加上成长给我的那种真实的茫然失措,渐渐的我的写作已经不能停下,我只有在写点什么的时候才能看见自己.很多东西逝去了就不会再来,我想用我的笔记下些什么,以证明我曾拥有过的曾经.

如果可以,我只想安静地坐在家里的书桌前写着自己的梦.然而我却知道,诚然我能够写出一些文字出来,但我却依旧是渺小的.在这个社会上像我这样的人太多,每个人都在写着自己的梦,可每个人的梦也只会是自己的梦而已,我们也只能活在自己的梦里,一到了现实,我们就什么也不是.每天晚上我都要写些文字才能入睡,尽管有时我经常会在半夜惊醒,但唯独这样我才感到踏实.我喜欢一个人坐在灯光下写,独自体会着各式心情.我并不需要很多人懂我,只要我自己能懂自己就可以了.我相信世界的美好,但总能看到一些不该看到的,想到一些不该想到的,这是因为我是矛盾的,所以我写的东西有很多也是矛盾的.

在青春忽远忽近的日子里,我发现我一直在失去着.想去挽回,却措手不及.而当我沉浸在失去的悲痛里的时候我所经历的又成了过去,让我麻木不已.青春永远是一样需要珍惜的东西.我总是很矛盾,甚至伤感,我不明白过去与未来的关系.我想我要开始一个人在寂寞中成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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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期的第一场雪

作者:筱 菁 文章来源:《中学时光》2005年第5期 点击数:4779 更新时间:2005-6-13

我总觉得应该在冬天留下些什么,于是我做了一个雪人,再后来,我把它送给了一个女孩,最后冬天过去了,雪人也早已融化,我才明白这个冬天注定我什么也留不住。

他说那个“冲天炮”很可爱

2000年的元旦,四个高一女生在晚会上跳的一曲“数蛤蟆”的舞蹈,让台上台下乐成一片,四个女生中就有我——筱菁。

元旦后的一天,好友心蓉找我聊天。“你认识子轩吗?”她突然问我。

“认识,不就是你们学生会里那个文艺部的帅哥吗?”

“他说你很可爱耶!”

“啊?”我怀疑自己的听觉出了问题。

心蓉娓娓道出,那天跳舞的女孩都扎着垂下的马尾辫,就我扎着两个“冲天炮”。

“没办法,谁让我是短发呢?”

心蓉继续说:“子轩一看到你,就问我们,那个‘冲天炮’是谁?长得好可爱啊!”

我无语,但心里一阵窃喜。子轩是学校女生的白马王子,学习成绩优异,长得白皙俊秀。我如此平凡,只是个喜欢舞蹈的女孩,意外收获如此赞美,自是有些得意。

元旦过后,放寒假前的一天,子轩上楼来找我,跟我聊天,顺便借我的周记。他们的教室在一楼,毕业班,压力很是沉重,更何况他是老师眼中上名校的希望。这个年纪,这个年代,这个小城镇,学校和家长唯一的希望就是我们考上一所好大学。也许他也担心什么吧,以后每次他都是和一个男孩一块儿来找我。我们的谈话很简单,没有喜欢,没有爱情,也没有风花雪月,也许彼此曾想过,却不敢提及。

他送我亲手做的雪人

我们就这样平静地度过了寒假。开学时,我们那儿下了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场雪。晚上去上自习,教室的窗台上搁着一个雪人,很精致,粉笔盒做的帽子,红粉笔装饰的鼻子,蓝粉笔做成的手臂,黑扣子镶嵌的眼睛。进教室后,好友跑过来告诉我,外面的雪人是送给我的。送我的?谁这么有闲暇?一连串的问号在我看到雪人下面的小纸条后烟消云散,是子轩的字迹,小小的纸片上只有“筱菁(收)”三个字。我抑制不住地高兴,我这是第一次收到男生的礼物,更何况还是子轩亲手做的。

下了晚自习,在车棚取车,有人叫住了我。回头发现是他——子轩,“有事吗?”在他面前,我从来不会露出任何欣喜。“你们要考试了吧?你复习好了吗?”“没有,看着书就头疼。”“你要好好学习啊,回头我借几本书给你,有时间的话多看看。”我点点头表示谢意。

我们是要月考了,可我还没有开始复习。我的成绩一直都不好,因为我不喜欢学习,所以心思也没放在学习上。

考试结束,我的分数自然是不高。子轩来找我,问了我的成绩,我如实告诉他。他的表情开始有些严肃,冒出了一句:“我和你之间,你不要想多了。”对于这句莫名其妙的话,我生气地回答:“我想什么了?倒是你不要想多了。”

我们就这样不欢而散。一晃半个月,我们都没有再联系,就是在上学的路上,我骑车路过他身边,也没有停下,甚至没有回头打个招呼。

我一直生气他说的那句话。“我哪里有想多什么?我又没有喜欢他,真是的!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喃喃自语,一肚子不服。心蓉看着我,静静地听我的牢骚,偶尔会安慰我一句:“不生气,不生气。”

三个月后又相逢

直到愚人节,他都没有来找过我。愚人节后的第三天,晚自习,“筱菁,有人找!”走出教室,才发现是子轩,望着他,我忽然有一种很久没见的思念感。“你找我有什么事吗?”他先开口问我。“我找你?不是你找我吗?”我不解,心里想他怎么用这么烂的开场白。

“心蓉那天看见我,说你有事找我,我这两天复习太忙,今天才有时间找你。”“我没有找你啊,而且我都好几天没见到心蓉了。她怎么跟你说的啊?”“前天,她看见我,说你让她捎话,说是有事找我。”

这时,我猛地想起,“前天?前天是4月1号,天啦,前天是愚人节,她跟你开玩笑的吧?!你被她骗啦,傻瓜!”他也恍然大悟:“对啊,大概这段时间太忙了,复习太紧张,只想着高考那天,都忘了日子了。”

“呵呵……”“哈哈……”

很开心的晚上,因为心蓉的小玩笑,我和子轩又聊了好一会儿,完全忘记了曾经的不愉快。那天之后,我甚至很感谢心蓉,因为她,我和子轩才又像以前一样有说有笑。

15岁的我太小,有这么个优秀的人对我好,只觉得有些发自心底的骄傲和得意。

那个冬天他什么也留不住

7月的脚步越来越近,我们很少碰面。因为子轩的梦想是去那所有樱花盛开的高校攻读法律,不会因什么而改变。6月底我们结束了期末考试,就要放假了。

晚自习,心蓉递给我一张卡片和一封简短的信,打开信,字迹太熟悉了。“筱菁,提前的祝福,生日快乐!因为我担心被高考缠绕,我到时会不记得给你生日祝福。一直以来,我都认为有雪的冬天才是真正的冬天,后来真的下雪了,我总觉得应该在冬天留下些什么,于是我做了一个雪人,再后来,我把它送给了一个女孩,最后冬天过去了,雪人也早已融化,我才明白这个冬天注定我什么也留不住。今年冬天我很高兴认识你,你知道吗?其实我暗地里一直叫你‘小雪’,因为你是个单纯如雪的女孩。但和你接触多了,却发现我们之间差异很大。我想努力,但今年的9月,我就要去我梦想的那所高校了,而你还要这里学习两年,我不想因为我现在所做的一切,影响你今后的生活。你是个很优秀的女孩,但优异的学习成绩会让你更加出类拔萃。我祝福你!永远的朋友:子轩。”

看完信,我第一次为一个男孩泪流满面。我从未承认自己喜欢子轩,他也从来没有说过喜欢我,但我还是哭得一发不可收拾。

在高考前10天我们要放暑假了,离校前我去把书还给子轩,因为也不想留下些什么。简单的几句寒暄,还了书,我用一句“祝你一切顺利”结束了对话。

我不明白,不爱,为什么会哭;不喜欢,为什么会流泪;不在乎,为什么会心痛。只可惜,15岁,我还不懂爱。

爱只留在那个冬季

子轩高考后,我们没了联系。听心蓉说,他如愿去了那所有樱花的高校。接下来的日子,我和以前一样,并没有因为子轩的离去而改变什么。我过得很快乐,也很充实,我努力学习。后来我也考上了有子轩在的城市,不同的学校。

大学依然没有恋爱,因为总没有人能让我心动,让我有想恋爱的感觉。我每周和好友一块去那所有樱花盛开的学校修第二学位。

那天下课,我和好友边走向车站,边聊着当天的课。忽然有几秒钟,我的思绪静止,然后转过身轻声喊了一声“子轩”,那个刚刚推车与我擦肩而过的男子回头,是他,太久没见了,是啊,5年了,他清瘦了很多。“好久不见,你好吗?”“还不错吧。你呢?”“我在复习考研,想去北京。”“是吗?那很好啊。”“……”一阵无语。“那我先走了,再见。”“再见。”我们都礼貌地向对方微笑着告别。

一路上,我脑海里不停回想曾经的一幕幕。我找出那时的日记,一篇一篇重新阅读,竟然泪流满面。看着自己的文字,自己的心情,自己的故事,现在的我,才明白那时的他是喜欢我的,而我也是喜欢他的。彼此避讳的只是因为是那个年纪,那个年代,那个小城镇。

我想如果那时的我们有现在对待感情的心态,哪怕只有一点点,就不会轻易错过彼此。5年前的感情,5年后才明白,对谁来说,只是意味着遗憾,因为过去就是过去。

我终于明白,爱,只留在那个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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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涩男人

作者:星星点点

文/陈修琪

[编者按:有时候,一念之差,可能影响一生的命运,尤其这一念的源头是感情的时候,更会让人悔不当初。]

她一直犹豫着:是不是离开他?她觉得他是一个没有长大的男孩,单薄而没有深度,稚嫩而缺少稳重,如一只青涩的果子,让她感觉不到爱情的甘甜。而那些成熟男人,总清晰地带给她一种很迷人的气息,让她的心底涌起一种温柔,他却没有这种成熟的气息,很难让她心甘情愿地投入它的怀里。

难得下了一场大雪,他同她去城外的山野滑雪。他像一只鸟儿飞进了树林,沉醉于雪景的美丽里。看着他那高兴劲儿,她有些怅然地想:他真是个不知忧愁的大男孩。他沉醉于自己的快乐里,把她远远地甩在了后面。突然,他重重地摔倒在地上,脚钻心地疼痛,她试着想站起来,却又一次摔倒了,脚骨折了。她叫了他一声,他没有听见,鸟儿一般滑行于雪野上。她又叫了他一声,他拐了一个弯,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她忽然感到很委屈,泪水不知怎的一下子流下来了。

等他滑回来时,她已止住了眼泪,但伤痛让她浑身发抖。一见她的样子,他慌得不知如何是好,只抱着她急急地问道:怎么啦?你怎么啦?还是她提醒他:扶我上医院吧。他才背起她,向医院跑去。

她终于决定离开他。她想:一个碰到一点难处就慌得不知所措的男孩子,怎么敢指望他给自己带来一生的幸福?

看着他伤心痛苦的样子,她除了无奈,没有一丝留恋,他怎么就不能表现的豁达一点呢?她离开了他,也离开了这个城市。

她漂泊在另一个城市的夹缝里,也寻找着一份让她心甘情愿的爱情。后来,她遇到了一个让她心动的男人,那种成熟的男人气息让她心甘情愿地投入了他的怀抱。有一天,那个男人突然对她说,他爱她,却不能给她一生,因为他已经有了妻子。她想放声大哭,却咬着牙不让泪水流下来。

五年后,她带着一身的疲惫和伤痛,回到了原来的城市。一天,她非常偶然地碰到了他。她几乎人不出他了,她终于感觉到他身上所透出的那种成熟男人所特有的气息,她一时有些恍惚了:这是他吗?他沉静地微笑着问:过得如何?

他请她去茶座里坐坐,在那种宁静而淡雅的氛围里,他们淡淡地说着一些旧的和新的话题。他眼里的自信,还有他脸上的沉稳都让她觉得他是一个值得依靠的男人。它的手机突然响了。他抱歉地笑笑:对不起,儿子生病了,我得赶快送儿子去医院。

他走了,望着他匆匆而去的身影,她终于感觉到一种痛惜。

城市是有过程的,正如一棵果子,在它青涩的时候,你无法要求它成熟,如果你因此而失去等待的耐心,你也许会错失一棵最好的情感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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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断中秋

作者:dengdero…

当CD机放在我面前时,突然有一种痛在身体内蔓延,直抵心痱。

我是一个不满现状却又安于现状的人。我喜欢留恋过去,这并不是对现实的消极逃避,我永远相信前方有美景,也期待未来会比过去好;我也喜欢遗忘,但有些记忆却总也挥之不去,尤其是一些发生在特定时间或背景下的往事,更是常常教我辗转,辗转,再辗转……

不知道当一切尘埃落定的时候对往事重提是不是一种错误,但我却深信如果硬将一段挥之不去的记忆埋葬在时光的坟墓里,肯定是一桩毕生的遗憾。我知道,在自己温柔的内心世界里,我是何其不想,不愿,作一些徒劳的自欺或欺人!

有些事,我不得不去面对。不为其它,只为对人生完整过程的一种承认。我想我应该具有这种勇气。

我不知道该怎样整理这一段感情的碎片,有些人不能挽留,有些人只能记忆;有些人近在咫尺,你却把他遗忘在天涯;有些人远在天边,却感觉近在眼前;有些人只在你生命里停留过一次,却永远走不出你的心里。我深深喜欢她,不顾一切地对她好,最后还是苦了自己,我就像一根烟头,即使燃尽了一生的辉煌,也逃脱不了被抛弃的命运。她的绝情让我对感情产生一种深深的绝望,我不是为失去而绝望,而是为自己的付出痛心,为自己的痴心绝望。这一切难道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

我并不是个贪婪的人,14天的爱情本该草草结束。是她,一个看起来还算不错的女孩,用她特有的细腻思想和执著、可爱的表情和天真的话语而非容颜渗透了我的世界。

分手,这是我所有努力换回来的结果。在华灯初上,万家团圆的中秋佳节,我曾不顾一切对她好、我深深喜欢的人提出和我分手,我不愿意相信、不想相信、也不能相信。但我还是点了头,我是那种被动的人,不撞南墙心不死的人。就在我点头的那一瞬间,你欣喜若狂,我心如刀绞。走出教工之家,我象是个被婆家赶出门的小寡妇拎着被扔出门外的东西和感情,麻麻木木冷冷冰冰。这一切象做梦,不象是真的,不可能是真的!

那些即将实现的话语,随着分手二字的出口也变得支璃破碎,灰飞烟灭。

我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连一个询问、解释的机会都不给我。一句不喜欢你了就是你的理由,叫我怎能相信。前两天还好好的,还说国庆出去耍,而今天说分手就分手。我企图用音乐那无边无际的韵律安抚我悲愤的心,然而当游鸿明的歌声直击我内心深处柔软的一隅,顷刻间我内心无处不在的忧伤幻化成两眼热泪夺眶而出。

昨夜从梦里惊醒,试着快乐,却怎么也快乐不起来。 一直以为心痛只是一种形容,现在才知道,原来,心,真的会痛,真的在痛。

中秋节那晚,一段若有若无、若即若离的爱情就永远划上了休止符!

未来,也许不会有那样的爱,也不知道何时我还会开始新的恋爱?只是现在我不敢再投入太多!

如果有来生,下辈子,绝不与你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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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尚未毕业

作者:李大力

前序

大学三年留给我了很多东西,每次在嘴中回味的很有滋味,很想在嘴中反复咀嚼,不愿咽下;同时,我很想把这些食物拿出来让大家品尝一下,体会一下人间美味。但是,我爱吃的不见得你们都喜欢,可能还会感觉恶心。不过,在你们饿的痛不欲生的时候,会主动拿出这些东西的,并且会吃的一干二净。

是的,我写东西了。闲的时候,我总是拿着咱们班的照片看个不停,想想咱们班的每一个人,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每一件事。处于怀念再加上一些冲动,我决定利用我肤浅的写作水平把我所知道的一些事情回忆下来,让大家多少年以后记得曾经有一个这么电子商务01-2班,有一帮曾经一起生活过亲如兄弟姐妹的同学们。

訾江涛:又名出血,个子不高,发音很有个性,猴头猴脑,调皮捣蛋,但是工作认真,乐于助人,慷慨大方。什么事好像都会做,让人非常佩服。

张少斌:又名包皮,心眼坏,但是个好人,平时在班里充当笑料角色,说话幽默、逗乐,整天一开口就逗的全宿舍人很开心,可能是由于鹿泉口音再加上操着一口不标准的普通话的缘故吧;尤其是那颗虎牙,长的真是不是地方,每次吃完饭,那颗虎牙上总卡些菜之类的东西。

李民:人内心老实,我觉得他靠得住,爱憎分明,平时跟我们老故意装糊涂,晃点我们,很多人都上了他的当;沉迷于电视,爱看文艺性节目:东北人,二人传什么的或是过时八辈子的老歌。

朱岩光:又名莽夫,表面看不像一个蔫坏的人,但确实是,第一眼感觉像是黑社会的,但处久了感觉这个人肚量很大,你跟他闹,他很会进入状态,顺的你的意思陪你开心!就是很会做绣。任何事只要他一下决心好像没有办不到的,包括一些异想天开的事情;脸皮很厚,对异性有着无尽的追求欲望。

张建光:是兄弟就管他叫光光,很胖是吧,胖子一般有意思,平时自娱自乐,爱开玩笑,正经话中带着幽默,惹一群人大笑;天意弄人,大二患上了小儿麻痹从此以后好像更傻了。

袁哲:咱们班的班长,人长的成熟、稳重、平易近人、会说话、能办事……最近发现他泡马子一流,晚上不回家让他老子找到我家来了。

侯子峰:峰哥,老实、单纯的让人看不过去、迟钝,一些事情让人不知道他在做什么,记性比我还差。平时喜欢和袁哲混在一起。

苏立宾:人不错,兄弟义气,人很愣,不太会交谈;但他是练武之材,为弘扬中华武士道精神每天跟傻子一样带个拳套冲着墙练拳,时间久了具有了施瓦星格的身材,泰森的拳速,近亲产物的智慧,是百年怪才。

刘璐:他本善良的,后来慢慢为人狡猾、多疑,非常爱看别人的笑话,嘲讽别人(当然嘲讽我)总能一针见血,弄的人家红着脸跑了;毫无运动细胞但动作潇洒倜傥,惹来一大群女人们。将来是块跳舞料子。

张琪:动画思想浓重、幼稚、单纯、风流、异想天开。但是够兄弟,靠得住!

郭须光:又名南哥,人非常的不错,仅次袁哲,诚恳老实、谦虚、有责任感,工作认真,什么事都能做的有模有样,能体谅帮助别人,但是,我感到南哥“命苦”什么坏事他也能碰到,得不偿失。

付烁:又名二蛋,在街上很远碰到他冲他笑的话,就会看到他平时总紧绷的眉毛立刻塌拉了下来,也笑了起来,阳光一照,满面春光,因此又名春光灿烂付二蛋。他平时一脸严肃,不爱打扮,爱吃吃喝喝的,不愿动。

施立谦、周立柱、董永鹏、孙颖曾经都也给班里带来了温暖与欢乐,也够兄弟!

韩芳:老是对自己的身高很不自信,人长的漂亮就行了吗!他有着野蛮女友的性格,比一般女人要狠,若和你节了粱子估计你死定了。爱说爱笑,讲义气,够“兄弟”。

陈学英:爱笑,脸圆圆的可爱,一笑眼都眯进去了!留着一头披肩发,楚楚动人。工作狂。

宋园园:自称美女,从她的动作,说话上看确实具备了淑女的特点,但是百分之一,主要是内在美表现无疑,剩下的百分之九十九这辈子她也做不到了。

杨美娜:一般管她叫九段。有着健康的肤色,“魔鬼”的身材,爽朗的笑声,额头长的有特点,贪吃,不爱运动,爱管闲事,但用张少斌的话说就是“好……哥们儿”

李晓:我知道她好独来独往,爱看漫画,电视每天必看,而且很痴迷,你要不叫她,估计给你看一天;她有着一双迷人的大腿。

李英:在我脑海里她出现的次数很少,好像把精力放在了各种考试上;跟我一样爱吃辣椒,爱吃蒜和葱,吃完第二天嘴上就长疮。

石方:属于贤妻良母性格,热情,对好奇事物充满着无尽的求知欲;理财有方、持家有道。

岩岩:我现在都不知道她全名叫什么。但是她在我印象里是稳重、老实、刻苦的性格。

张伟亚:她说话很有特点!声音悦耳,说话直率。

房萍:相逢恨晚,身材不错,办事认真,事事都很小心,在工作上属于女强人的性格,但实际上是外表坚强而内心软弱的姑娘,不信可以让她自个穿高速公路去……。

彭浩:真正属于事业型的女子,善于社交,大方、爱笑、喜欢帮助别人。

高丽艳:我印象中好像总是在笑:你笑她笑,你哭她还笑。

罗萍、程荣花:恩,不错。

下面,我将我所能够回忆出的一些事情写出来,当然,只是发生在我身旁的一些琐碎小事。

报道

大一是我最难忘的一年,那一年发生了对我来说不少的新鲜事儿,是我过的最充实的一年。

初来学校的时候,下着雨。一切都很陌生、很新鲜,现在我还能感受的到当时空气的味道;第一感觉学校很大很大,当然现在闭着眼都能跑了。刚一进自己的宿舍,又湿又暗,屋内弥漫着发酵草子的味道,极其难闻。这里能睡吗?宿舍在我来之前已经来了一个了,不知这人咋样,后来才知道他是出血。他人不知所踪,听他说是提前一两个月就跑过来了。正收拾着被褥时,莽夫杀了进来。他身穿黑色紧身T-恤,胸肌尽显,浅灰色牛宰裤,头发很长。完了蛋了,来了个黑社会的。我向他打了个招呼,互相点了点头。紧接着李民、包皮都推开了门走了进来。李民一看就是个老实人儿,包皮的出现又让我眼圈一黑,心中涌起了无尽的恐惧,嘴真TM大,个子又高,脸上毫无笑容,当然与现在有着天地之分。晚上,就只剩下我和李民了,称这个机会我俩畅所欲言,无话不说,在很早就成了知己的好兄弟。也就在那时我知道了晚上熄灯时间。

几天过去了,通过平时开个玩笑,聊聊天什么的,很快和莽夫、包皮都熟识了,他们人都不错。尤其是包皮,他老子一走,趿拉的脸皮立刻直了起来,那颗具有帅哥标志的虎牙从傻笑中尽显。只要一说话,包准开心,在一笑,硕大的酒窝一览无疑。可能是因为那时他把普通话和鹿泉口音相结合的缘故吧。也就在那几天,出血出现了。一推们,我们以为是门卫的儿子过来调皮来了,我身上当时也有些糖球儿。正在掏的时候他伸过来一只手冲着我们,嘴里说道:“抽只烟吧!”。我们差点酿摆过去。

这马上就要军训了,这几天赶紧转转,熟悉熟悉环境。一天上午我叫上出血,往西边转了一圈儿。他跟在我后面,起初很少说句话,只是有时来一句“昂!”“是”“对”。在我和他寥寥无几的对话中,感到他懂得很多,逐渐的我开始向他问很多问题,慢慢的,我俩兄弟相漏出来了。这大一的一道风景线就是一到打饭打水的时间,总是六人一波儿五人一组的,每人拿个饭盆子和一个暖壶。晚上吃完饭也是六个人并排有说有笑走在水泥路上,一看就是大一新生。我们当然也不例外,“排着队”在街上穷晃荡。

“魔”练

还记得咱们教官吗?“今天大家精神不错,都比较饱满”还有那个首长“个儿班,个儿班”的叫,挺有意思的。

这军训确实挺累的,尤其是站完军姿后的一些惩罚训练,比如端腿。这一端一二分钟不等,军姿站了一个来小时,练了队列,打了军体拳,再端这两分钟的腿,确实不好受,别说两分钟,三十秒钟就到头了,脚放底了教官拿皮带抽你脚,本来就麻,一抽脚都快掉了。我记着包皮不知咋回事,好象是端腿不严肃,和咱们一起端完后又罚他端了两次。“还有20秒钟”,“报告教官,不行了”,“坚持,还有8秒”,“报告教官,腿快抽筋儿了”,咱们就一起为包皮到计时,4,3,2,1到了,他一下子瘫到了地上,开始揉他那发麻的脚,心里一万个不甘心。还有一次,包皮站军姿好像动了一下,教官揣了他一脚,包皮当然不服了,教官看出来了,拽了他出来:“不服和我单挑”,我看见他俩腿吓的开始痉挛了。当时把我吓的也差点傻了,你们估计也不轻吧!由于个性和作风问题,包皮很快的成了特殊照顾对象,受到了“器重”。

军训期间,我结识了不少同学。九段打喷嚏很有个性,好像是用鼻音发出来的!我要那样的话鼻涕也会跟着一起出来的,我总是被她的喷嚏声所吸引,眼圈一黑,心想:这样打的爽吗?看九段同时认识了李英,宋园园,认识了和我并排的房萍同学,在教室练歌的时候认识了韩芳同学……

军训是全面的,一体化的。除了平时的训练外,还要整理内务,都是军事化标准的。宿舍的豆腐被怎么叠,水壶怎么摆,每张床下有几双拖鞋……,在那一段,首长经常检查,也就是在那一段我们谁都不敢怠慢,当然以后又成老样子了。

九月份,可以说是秋天了,看阳光能看出来,光线明显发暗。昼夜温差变大,白天站在暴晒的阳光下,汗珠顺着额头往衣服上滴,一干校服上留下了一条条白色汗渍条纹。这么站着每个人脸上都能脱一层皮,再一出汗,别提多疼了。晚上,必须盖上被子,否则肯定感冒。每天回来头就扎到枕头上昏昏欲睡了。

一转眼,军训到了尾声,因此为了向校领导有个满意的汇报,这一段的训练强度也明显的加大。我记得军体拳总是记不住,苏立斌老牛B了,每套掌法名字都倒背如流,打出来的拳钢劲有力,确实为练武之材。电子商务01-1班有个叫徐建的,不知大家有没有印象,后来大一下半年就不上了。他个头不高,黑黝黝的皮肤,看上去非常的硬朗,下巴向前突出,一眼看上去像是干木匠活儿的,因此我们就管他叫木匠。他人老实,活泼,每次集体休息的时候,他们班很活跃总是有说有笑,我总看见他笑的最灿烂,最天真。因此说个不好听的话,后来逐渐的成了我们108宿舍的笑柄,每次军训回来总要说说木匠,开心一下,后来跟木匠也熟了,见了面打个招呼。记得有一次全体预演,站队时木匠被分到了咱们班末尾。站完军姿后,让全体坐下,我感觉坐着还不如站着舒服呢!挺胸,抬头,手放在两膝上,不能动一下。木匠这个人确实非常的实在,一向作风严禁,丝毫不敢怠慢,我们呢实在坚持不住了,称教官首长不注意,动一下松松筋骨,就是实在不行了,宁可被点名或是挨揣也值得。要不腰和腿实在难受,尤其是你两条腿,麻的都没知觉了,想站都站不起来了。也就在这时候,首长发令了“个儿班,都有,全体起立”,我们立刻站起来用很快的速度拍了拍屁股上的土,立正站好。就在着拍土的同时,我感觉后面有人在笑,而且笑声很熟悉,是包皮,平时他很幽默,只要他一笑,别管为什么,一看见他你就想笑。我回头望过去,包皮看见我摆了摆头,让我看那边,我看见木匠蹲在了地上,起不来了,摊了。光光站在他后面,他身子胖,又壮,两手抓者木匠两肩的衣领,硬是提了起来,包皮还是在那笑,而且更起劲儿了。“你没事吧”光光问木匠到。“没事,好了,你松手开把,谢谢你昂!”木匠擒着泪感激地回答到,这一松手的同时,木匠又立刻消失在人海中,速度很快,谁都知道肯定是脚麻的又扎在了地上,好多人望着他笑,他脸都红了,痛苦的好像想哭。包皮和周围的人都在捧腹大笑,我也尽兴的笑起来。张建光也红着脸笑起来。坐的时间太久,他人老实的又不敢动,两腿在站的一瞬间,当然抽筋儿了。当天晚上,我们听包皮把这件事儿完完整整的讲了一遍,五个人又一次开心的笑了。

正式表演开始了,我早说过,咱们集体荣誉感很强的,而且有很大的凝聚力,责任心很强。确实队列表演我们每个人都流露出非常饱满的表情,通过实力拿到了很好的成绩,获得了表扬。文艺表演方面更是不用说,歌唱比赛唱的那首《同一首歌》,从视觉和听觉给观众们带来了双项冲击。每人手中拿着蜡烛,我忘了不知是谁的蜡烛过长把出血的头发烧掉了一部分,当时满场都是烤家雀味。说到唱歌你们还记得《严守纪律歌》吗?“军号嘹亮步伐整齐,人民军队有铁的纪律,服从命令团结一致,条令条令要牢记……”后面确实忘了。当然,歌唱比赛我们的成绩不俗,也得到了奖状。因为咱们是很有实力的。

再见了,教官;再见了,首长;再见了;军训。感觉是刑满释放,虽然对军训、对教官有一丝挂念,但是毕竟自由了。洗了洗身子,休闲装一换。人儿倍儿精神。

生猛

这开学了,虽然发的书很厚,连书名看不懂,因此干脆就不看了,把精力放在咱们班的美女上,每个男人们都像饿狼一样翘首以待,等待着开班会,等待着上课。这不同学还认不全,找他们侃侃去。俺们男生,希望本班里出些美女,无时不刻都在观察。记得军训的时候,一到原地休息时就开始满操场东张西望寻找美女,然后回宿舍讲讲。“咱班也有啊!”“谁?”“走队列站在左前侧的那个小美女呗!”“叫韩什么的?”“哦!还过得去,不错,还有谁啊?”“站在你旁边的那个”“谁?”“姓木”“木?没听说过有这个女生。”“木匠!”“放屁!”“房萍,哦!不错!呵呵!”……韩芳和宋园园等一些女生确实可称的上“绣色可餐”,以后和他们在一起无论干什么,确实非常的开心。我印象最深的是有一个女生军训的时候累的昏死过去了,忘了是谁了。总之能认识你们是我的福分。

这大一新生可以用两个字形容---“生猛”,的确,记得有这样一件事:咱们学校门口左侧通常总有一辆献血车,111宿舍的几个人不知咋地要去献血,还在我们宿舍口前挑战:“你们去吗?不敢就算了!”谁啊,生猛的说:“给国家捐点血吧!”一群人被他的话“打动了”“去就去,谁怕谁啊!”忘了当时李民还是南哥的脸色献完后白的好像身体中的血都被抽光了一样;生猛还可以表现出这样:好象我说的“以后每天早起,坚持锻炼,跑10圈,然后洗脸、刷牙、吃早饭”。由于一时的冲动坚持了2,3天,往后通常还不是每天睡到7点50左右,周末一起来就可以直接打午饭了。还是包皮有毅力,三年从没起早过。

这学生还得上课不是,刚开始,出于生猛,每个人听的都很认真、仔细。包皮拿着很厚的笔记本记笔记,其认真程度三年就没见过。但是时间一长,都了解到老师的“弱点”后,开始肆无忌惮的逃课,班长还带着头儿,出去逛街、上网、在宿舍睡觉……来上课的都很少认真在那听课,书下面通常都压一本小说之类的东西。这虽然不是什么好事,但想想,感到真的既惬意又刺激。学校那段儿察的紧,晚自习还得上不是,7点半左右过来,晃荡会,喝口小茶儿,拿拿书,捕拉了几页,就到9点了,就开路打道回府了。没回去的同学在教室围一堆儿开始聊天了,说说这儿,说说那儿,我就爱这样儿!感觉真好!这说道快十点了,得回去了,把女生们送回南院这一天的任务就算完成了。

记得一次几个人在街上穷逛,碰到房萍和刘新哲了,让把他们送回宿舍,一说“房萍怕黑”我的眼圈一黑,差点痉挛“是真的吗?”好,送送你们吧!“想还来不及呢!”不过后来才知道房萍这种“优点”,平时连马路都不敢一人过!

时间一久,交了班里一些不错的女同学:韩芳,说话有的乐儿,我记得当时听的时候感觉以前她是个傻蛋,宋园园呢?一直俺呀俺的,说起来没完,人想回宿舍都不好意思回去!石方呢,好像那时就依偎在张建光身边撒娇,感觉他们几百年前就认识,他们有说有笑,有打有闹,完全不把我这电灯泡放在眼里。九段从那时起一直喊吃,喊了三年。再吃下去的话,下半身就爆了!你不怕吗?等等等等。很快,决定周末去公园开心去。光聊天是没意思的,慢慢的,自然就有活动了,我、李民、莽夫、张建光、袁哲、苏立斌、张伟亚、陈学英、石方一行九人来到人民公园游山玩水,照照相。秋天了,枫叶都变红了,掉落一地,爬上山顶,凉风吹过,感到阵阵寒意。当时一起照相,非要按什么血型拍照,前几天刚献血,每人发了一个小本儿子,上面记录你的血型等;一说到一个血型的在一起照我就感到丢人。当初献什么血啊!

“勤工俭学”谁先提出来的?昂?扯蛋!大冬天的,好像是腊月,寒风刺骨的,早上就出去,晚上8、9点才回来,手都冻的发紫的。恩!不错昂!还很饿,吃的比整的还多!被你们打败了!这部分英雄分别是韩芳、莽夫、李民

圣诞节和元旦将至,廊坊处于北京天津附近,因此这两个节日气氛相对比其他地方要浓一些,街上小店儿张灯节彩的,有的门口摆上圣诞树,服务员头上戴着圣诞帽。那天晚上,学校特意批准可不上自习,这下又是十几人去逛商场,记得那天晚上我不知哪根弦断了,买了瓶伏特加,当时还不会饮酒呢!这中国人就要过中国的元旦不是,还记得晚上咱们班的活动吗?是的,包饺子,节目表演。中午吃完午饭就跑到教室张罗节目的事了!吹气球、贴窗帘。玻璃上,灯棍上都是五颜六色的彩纸,到5点左右开始包饺子了!女人们开始忙个不停。班长也加入了行列,因为他贤惠嘛!这表演节目再吃完食堂给煮好的饺子后便如火如荼的开始了!“开始了,好戏开始了”。一曲108宿舍的《笨小孩》,唱出了当代青年的心声;109的《忘情水》反映了大学生的复杂感情;111的《流星雨》使我明白到无音不全的人对音乐的渴望与执着(那晚我听这首歌听哭了);韩芳袁哲的《谈心》赢得了满堂喝彩,很多人都上去给他们“献花”,莽夫的一首《冰雨》一炮打响了他在亚洲歌坛的长盛不衰……为了助兴,特地邀请了张华、秦占涛,他们分别给大家带来了一首歌和一个霹雳舞,舞蹈我是不会跳的,音乐会结束,我就跑了。

寒假快到了,又有新的活动开始在脑海中形成。还记得那年去包皮家玩吗?试刚刚考完,马上就得到了宿舍要在寒假中装修的通知,因此,要吧所有的用品都塞到教室。把桌子一并,被子一放,行李都提前打好包了,这晚上也没地方睡了,干脆包夜吧!九个人在“丽丽网吧”。张建光一辈子都忘不了的网吧。于是包了一夜,这从一开始包夜就是一个失误,为什么呢?到了凌晨四点拿上行李往火车站赶。还倒车,在往北京的火车上,没坐,但困的站着都睡了一觉。每人拿了一个大包,到了北京又走了很长的路才到北京西站,咱们那时侯确实都精疲力尽了。到了之后心想这下好了,可以在火车上好好睡一觉了。买了票后我差点栽过去,十点的火车,还有2个小时呢!这下玩儿完了。在候车室睡吧。把行李一放,一屁股坐到那就能睡着。蒙蒙笼笼中我脑海中一直回荡着王非的《红豆》。在火车上估计拿砖头盖我们,我们也不会被吵醒,累啊!……这不,鹿泉到了。我用重如铅球的眼皮疲惫的扫了一眼北白沙村子的景色,空旷的麦子地,前方很远的地方昏沉沉的,包皮毫无生气的用手一指“那个村儿”我们恨不得一下子飞到他家,吃上一顿热腾腾的饭,找张暖和的床躺下就睡,幸好张海山(张少宾他老爹)开着车过来接我们了,把包放了上去,冲着他家走去。吃完饺子,便找床睡去了。一张双人床六个人睡,不能翻身,而且只能侧躺,你们能想象得到吗?但是当时累啊!一躺下便进入梦乡了。袁哲这厮一人跑到客厅沙发上睡去了,晚上更是“热闹”,冬天冷,都着凉了,晚上一个劲的放屁,幸亏我在最边儿,只有一处有震感,在中间还不是死啊!早晨一醒,人的一半血液好象聚集到下方,浑身发麻。

第二天清早,开路向着黄避庄水库坝上进发。水库的表面结了一层厚厚的冰,咱们便在上面滑冰,我坐在了冰茬子上,南哥再后面推着我兜风,惬意非常啊!宋园园被两个人拉着,嘴里也刺激的大叫起来,天冷,但是玩的暖和和的.

街舞

学校每学期都有很多活动,今年夏天都不例外.使我印象最深的是参加学校街舞表演,韩芳和宋园园自编的舞蹈!又叫上班里五个男生,一共七个人一起跳这个舞,开始学习时我很不耐烦,以前没跳过,时间一长很不耐烦,因此进展缓慢,但是很开心,记的练习时我和莽夫这两个初学者动作都很大,还很花哨,逗的那几个人哈哈大笑,我们俩也很开心.等到正式表演的时候可真难为到我了,以前从没登过台,这一出场,俩腿开始哆嗦个不停,动作僵硬,做错一处,后面就都忘了.丢大人了.不过,往后就好多了,每次跳的时候都很沉稳.

大二上学期,是我舞蹈的顶峰,那学期,也是咱们班舞蹈的顶峰,《独角戏》我记忆犹新。每次练完我们的几个都会再陪女生们练会儿,开开心。我们大二的那个舞蹈,整整跳了两年。可谓长盛不衰。

野性

还记得大二上半年过十一的时候吗?去北京嘛!决定玩一圈再回家。当时去北京确实非常的兴奋,我小时曾去过一次,事隔这么多年,真想再去看看,大一时也很遗憾没和他们去玩。心想这次该一饱眼福了。也是出于兴奋,异想天开的决定转个通宵。当然只有不动脑子的人才会有这样的想法,同时也只有野蛮人才会陪我一起。当晚,转了转王府井,在路边照了几张相,就将近11点了。又跑到了天安门,看了看广场,感觉夜色中被霓虹灯照耀下的天安门更加的雄伟壮观。这趟确实没白来。当然拍照是少不了的。

相也照完了,眼也“吃饱”了,人也累了。不远看见红色城墙下面隔几米就有一个方凳,正好有歇脚之地了,便一屁股坐了下来,很是舒服。几个人坐在凳上有说有笑,望着地灯照上来的暗光,再加上身处在被大树罩住的这种阴暗的气氛中,确实让人倍感睡意。几个人几个凳子往上一躺便昏昏欲睡。这凳子还没暖热呢远处开过来一辆警车,人没见到一个只听见喇叭里嘟囔个不停。“走开了,走开了,不准在这里呆着,走了走了!”咱几个人就像乞丐一样背起行囊满肚子恶气跑了。这毕竟是中国的首都不是,走就走。

这离天明还早着呢!去哪啊?最后,转到了地下通道,打了个地铺几个人挤着就睡着了,天冷啊!还有风,又累,浑身很是不好受。但当时只要我喊一个不是就地招来其他人的唾骂,忍了。因为这全是我的注意。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把头子隔到刘璐包皮屁股之间埋头就睡,还不错,暖和。

外面的风呼呼的刮着,在地下听的很清楚,中间又不时来个陌生人,一下子从梦中惊醒,让我们心一颤。还好,也是来借宿的。就这样醒了睡,睡了醒,天快亮了。

这里离天安门不远,正好看看升国旗去。在天安门右边公共厕所洗漱了一番,便风尘仆仆的等在马路旁,等待升国旗。

这次乞丐之旅也算是一次难忘的经历吧,这几个野蛮人是韩芳、包皮、袁哲刘璐。

转眼是第二年的十一,生猛无处不在。还记得我和纽骨碌在自然公园的非正式跳水吗?这虽然不是我的注意,但听了之后心情激荡,很是赞同。人活着不要总是追求自然常规、伦理。要有些挑战性,有所叛逆,这样才不会白活在世上。以后你的回忆就不会那么空白、枯燥;我水性不好,只好靠着船竖直的跳下去,他是一头子扎下去,就不见踪影,很是厉害。我下去后糊乱的扑腾扑腾,便上了岸,他也累了,也游了过来。刚把衣上的水拧干,就看见池塘救生员开着汽艇朝这里转了一圈,跑了,估计是发现我们了。

困惑

我这个人,确实应该反省一下自己这三年的“所作所为”。办事不利、慌手慌脚、漫不经心这方面就不用说了,但是我感到我最担心的是害怕别人指出的情感方面。写这个,我也是经过考虑后决定的,一呢作为感情的爆发,老憋着就不对了是吧。二呢?每部电影大片都会有一些床上戏,来吸引观众,提高收视率。我也不例外,但是我所谓的“床上戏”来增加读者。不是有些人爱听吗?

说白了吧,我这个人儿是个感情人儿,很容易处久生情,很容易喜欢上别人,但时间久了才发现我早就有自己应该喜爱的人了。哎!这么说吧:不要和我久了,慢慢的我就会喜欢上你们的。反正目前我是这样。人是有感情的动物,我感觉我已超出了这个层次,看的太重了。因此很容易动情。大二下学期,我认识了李萍。是有原因的:非典封校,给每一个同学带来了精神上和生理上的双重打击。但是也成就了不少“因缘”,同学们一天天没事干,晚上整个溜达的都是一对一对的,我和包皮晚上一出来,看的眼都红了。“要不,咱也找一个”,几天的寻觅毫无收获。和李萍好确实对我来说太草率了,草率的就连面都没见过一眼就答应了人家。当然,并不是说人家不好看。之后一起散步,像你们一样无所不谈……但早晚有那么一天,你会觉得没意思,话都说空了,就是见了面说了3、4遍吃饭了没。说了一次忘了,又说了两次。这整天逛操场的也没意思,若不封校也许这段感情还能挺过去;比起尴尬的没话说还不如和宿舍一帮子围一圈坐着瞎侃呢!可能有一些不喜欢她的因素吧。不久,那天到来了,我提出了散伙。从那天起,我才觉得她挺可爱的,而且感觉她很是需要人的怜悯。

非典给我带来了双重痛苦。但是我努力使自己开心,每天吃完晚饭和同学打会儿羽毛球,踢会儿毽子,打会儿排球,踢会足球什么的,为了不郁闷,竟然玩起了小孩子的12345,哎!我当时还真希望回到小时儿去。

非典,每个人都很郁闷,几个宿舍从那时起每天开始尽兴,一买就是20来瓶,喝完一头扎在床上就睡,我和包皮从那时起就没断过,好象有一个月一天都没截过,有时一天两次。没有办法。说实话,我喝酒真能喝到些东西,喝出“道”来了,两瓶不过岗,再郁闷的事喝完就没事,一觉醒来忘的差不多了;当然,烟从那时开始猛抽,用张琪的弱话就是抽多了就不会干咳了。有痰了麻!

在和女生方面,说实话我很想和班里任何一个同学都相处到无话不说的境界,就是最要好得那种。并不是你不漂亮就疏远你、冷落你;也并不是你潇洒就一个劲儿的绕你转。不是说我自己牛比,我觉得人如果不自信的话,那他一辈子就完了,我曾经就有过不自信的地方,还很多,因此很痛苦,感受很深。因此自信是需要别人鼓励、同情的,对同学要一视同仁。有时候看到一些同学心情不好,可能和宿舍不合,也可能是纯粹的更年期,一个人走着,我很想追过去,问问她咋了,很想安慰安慰她,但我总没那个勇气过去,只能静静的看她低的头子往前走。

分离

这最后一年了,什么都要加倍珍惜是吧。每个人嘴里不说心理都这么想。从大三刚一开学起,我就觉得离毕业触手可及了

很快,一年扎眼间就过了一大半儿。回忆三年,喜怒哀乐。曾经一起说笑,一起游玩,一起参加生日派对,也曾经吵过嘴,甚至打过架……当然,这些都不重要了,最重要的,是珍惜现在每一分每一秒。是的,快毕业了,你做到了吗?

1不管你曾经多麽内向,一定要在全般同学面前认认真真的讲一次话或唱一支歌,即使你和开学是一样,再介绍一回你自己。

2拜访一会你最尊敬的的老师,在毕业时,认真的记住一条关于人生的经验。

3一定要对你喜欢的女生(男生),很认真的告诉她(他),我爱过你。

4一定要和一个女生(男生),很认真地走一回“情人路”或爬一次“情人坡”。

5即使你从不喝酒,你也一定要认真的喝醉一次。

6在夏夜的雨水里,大声的喊一次那个你想过多次的人的名字,不要怕你的声音过大,惊醒N多梦中人。

7认真的在你的不喜欢的食堂里,品尝一次食堂的免费汤,它的气味你会在很多年后还能记得。

8在一个太阳还没升起来的早晨,去操场跑一次步,和那些生猛的大一新生比较一下懒觉睡多了后体力上的差距。

9在宿舍里不要有类似于“XXX到此一游”的行为。

10下定决心,班级体的活动这一次一定不要借故溜走,如果还有的话。

11很认真的穿一次西装(套餐),看看自己和三年前变化的地方在哪。

12花一个下午时间,认真的整理一次自己的书籍,哪些是可留的,哪些是不要的。在某本书里,是不是看见了一张熟悉的纸片或是某人的名字。

13男生整理衣柜的时候,把你的球衣送给你的学弟,CD送给学妹,游戏碟记得自己带走。

14在校园里,假如有山,记得再爬一次;假如有水,记得再游一次。

15记得留下每一个你觉得是朋友的联系方法,然后把你的新的单位的电话留给他们。

16终于要走了,再剪一次头,让自己崭斩新新的离开,然后崭斩新新的开始。

17记得归还你的证件,陪了你三年的桌子,椅子和凳子。我们不提倡你宁愿罚款也要留下你的图书证、学生证、医疗证、食堂饭卡(校园卡)但我们对此表示理解。

18论文答辩可能是你人生当中最后一次课堂作业了,请你认真的书写每一个字。

19和你一起睡了三年的床,一定要和它合一张影。

20尽可能送没一个你能送的同学,你要明白他们是你三年的同学,他们中的某人也许是你最后一次能见到的人。(切记切记!)

当我看到这些东西时,感觉我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毕业。毕竟有很多事情都没有做好,留下的只有遗憾和无奈

照相那天,天气不错,但是每个人心里都很难过,眼神充满忧郁,班长带个头笑了一下,是那么的不自然,像弱智儿一样。一向爱出头的出血和李民隐藏在了最深处。

人好象都失去灵魂一样,跌跌撞撞的走,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宿舍里烟味弥漫,几个人神情彷徨,在宿舍里走来走去,只要一停下来,总会让人想起不愉快的事来。这几天,宿舍里的空酒瓶子又多了很多。这天下午,实在是闲着,干脆出去蹬几脚球去。我、袁哲、刘璐在宿舍楼前传了会球,实在无聊的很,没一点意思,就决定回去。也就是在回去的时候,袁哲心不在焉的跑到TM 的209换衣服去了,把我和刘璐笑的胆差破了。

散伙饭接踵而至,女生们一改往日常态,毫无保留,我们看到一个个这么爽快,舍命陪君子。大家心理都明白,可能以后没机会了。

星期日,天气闷热,这一天,望着依然上课的学弟们,望着依然川流不息的车辆,望着曾经拌我三年的河北石油,黯然的离开了廊坊,也许是永远的离开。

终结

从七月八号开始,我就开始无目的的回忆:我真的想再一次回到廊坊,多想和你们再去一次公园,多想和那帮子混蛋们一起去创业一起尽兴,回去再发一次酒疯,多想和包皮拿着枕头在床上开战,多想再跳一次街舞,多想再和那帮大一大二的在教学楼门口踢一过子球,多想和你们一起在教室里聊天说笑,多想……

电子商务01-2班,2001年组建,在班主任朱志新,班长袁哲的带领下,逐步形成团结一致,有组织有纪律、活泼、上进的班级体,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同学间如同手足,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天大的事塌下来,只要有班长在,只要同学团结一致,没有办不到的。02年积极评选精神文明号,03年,全班同学成功度过了非典的威胁,04年圆满完成三年的学习任务,全部顺利毕业。

时间和能力毕竟有限,也只能写成这样,感觉非常的不完美,水平也不高,也只记录了少数人的一些琐碎往事,这方面我深表歉意,我希望各位几年或几十年后翻翻咱们班的校友录,对某个人可能陌生了,再看看我的文章,可能从中能找出点痕迹吧。

书上说,人不能站在原地,总是回顾过去而停滞不前;说个不好听的话:总是对过去的怀念多了会失去继续前进的斗志。我是被这帮哥儿们“打败了”;也说心里话,由于环境会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我们,就需要我们大家在以后无论是工作或是学习时交一些比自己“高一层”的朋友,要让他正面影响自己,而不要像我以前一样总是吃喝玩乐、东跑西玩。现在还不是时候啊!等到工作稳定后,整了大钱,到那时才是咱们出风头的时候。好了,不说了,真该收笔了,怪难为情的。

我还是想忍不住的问一句:同学们各奔东西了,你们都在干吗?你们还好吗?我很想念你们啊!

2004/8/7晚7时

情愿孤单.txt

情愿孤单

作者:dengdero…

[编者按:心已不再,情亦不再。情变,无声无息,无情无义。]

腾讯公司推出了5M的免费邮箱,打开QQ只要有新邮件马上就会得到提示,这对我来说不能不算是一个好消息,因为我那聪明的女友不会开任何一个网站的邮箱。我发给她的照片,她因此也从没有看到。

我打算给女友一个惊喜,在没有对她说的情况下,自作主张地打开了她的QQ,开通了她的QQ邮箱。女友QQ上人烟稀少,只有一个叫“无爱”的网友不停地闪动着那黯淡的头像。我顺便接收了他发过来的信息:老婆,你为什么不说话;老婆,你再不说话我不理你了;老婆,我爱你!开始我非常震惊,后一想是网友发过来的,肯定是开完笑的。

女友是我的高中同学,我们的感情很好。原计划是去上一所大学的,无奈高考成绩悬殊,只好过着这种牛郎与织女般的生活。

好友薇打电话来抱怨最近打电话总是找不到我女友,我也有同感,我们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通电话了,我每次打电话都找不到人,而女友最近从没给我打过电话。我对薇说了女友的网友给她发过来的三条信息,薇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对我说:

“你们都是我的好朋友,我并不是想挑拨你们,但我感觉到她最近的确有些不对。”

“为什么这样说?”我问到。

“以前,我给她打电话她都在,现在我一天打好几次都找不到人,就是到了晚上11点她都还没有回来,问她寝室里的人她们都说不知道她去哪里了,也不知道她晚上回不回来。我曾对她说过,晚上要注意安全,她说没什么,反正随时都有人陪她。”薇薇说。

我心乱如麻,一种从没有过的危机感迅速充斥着身上的每一个细胞,进而转换成一种从没有过的恐慌。我强烈地预感到自己将要失去生命中曾引以自豪的东西,尽管我仍把她牢牢抓在手心,但她还是会选择从指缝间溜走。

我不停地往女友寝室打电话,我怎么能容忍自己心爱的人被别人叫作老婆。直到晚上12点左右才找到她。女友静静地说在图书馆看了一会儿书,就去加餐了。

我开门见山地问到:“你是不是有男朋友了?”

女友先是一愣,然后笑着问道:“你为什么这么问?”

“感觉。”我冷冷地说。

她继续笑着说:“哦,别多想,早点睡。”

第二天晚上,我打开QQ,就有一封女友发过来的邮件,我一阵窃喜,女友终于会发邮件了。却没有想到邮件上写的是:从一件小事就能看清楚一个人,你怀疑我有男朋友了,说明你对我已失去了最起码的信任,由此可知我以后会有怎样的幸福,忘了我吧,谢谢你这些年对我的好。

一种跌入冰窖的感觉袭遍全身,这种只有在书上、电视上才能看到的情节竟然毫无预兆地出现在我的身上。当感情出现裂缝,我竟是这样茫然而不知所措,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裂缝越拉越大。

我怎么能相信,让女友学会发邮后,发给我的第一封邮件就是和我分手。

我怎么能相信,曾像小鸟一样依偎在我身旁、柔情似水的女友会在我最无助的时候要我忘了她,忘了她,要我怎么忘了她?往事历历在目,而如今却让人肝肠寸断。爱情怎么能像自来水一样说关掉就关掉。有人说仅一秒钟就可能爱上一个人,但是忘掉一个人有可能要一辈子的时间。

我又怎么能相信,我们曾经不顾老师、父母的反对走到了一起;现在,在我们的梦想即将实现的时候,却突然要分开,所有的誓言现在都变成了笑话,那些美丽的初衷要怎样才能结出甘甜的果实!

对我来说,我们之间原本平凡无奇的拥有,从今以后会变成无助的奢求。想你,我也只能藏在心里。我试图解释什么,女友已不再接听我的电话!

室友的女友帮我打电话到女友的寝室找她,她的寝友说:

“她不在寝室。你是谁?”

“我是刘欣。”室友的女友说。

“你是刘欣呀!她刚和她男朋友出去了,你到操场上去找她吧。”女友的室友说。

后来我才知道,女友班上的同学中也有一个人叫刘欣。

既然心都不在我这里,你为什么又不说明白?依偎在别人的怀里,你就不应该对我再有隐瞒!

什么是爱情?我反复地追问自己,只知道它从不为谁逗留、来去也没有任何理由,也许分手后的情人永远都不可能再成为朋友。

情愿孤单!忘了你,不再听你任何消息,可是却又怕在无助的夜里不由自主地想起你!

情愿孤单!想恨你,可你毕竟是我心爱的人;还想爱你,但你已经选择了翩然离开。

情愿孤单!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会过得很好,真的。

去年烟花特别多.txt

当2003年年三十晚上12点的钟声响起时,无数的烟花在天空中绽放,距离我是那么那么的近,仿佛我一抬手就会触得到。那一刻,我有一种莫名的喜悦,然而这种喜悦却掺杂着或多或少的落寞。

有的时候我希望人生可以像烟花一样灿烂。然而繁华落尽,似水无痕,一切都会消逝。能留下的只有回忆。而回忆是实在还是虚幻?它摸不着看不到,但它却又是那样沉重的铭刻在心。十七岁已离我远去,回想这一年来,喜忧参半,有欢笑有泪水,是那样痛并快乐着。当我不可以再拥有,我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让自己不要忘记。

“开始的开始,是我们唱歌。最后的最后,是我们在走。最心爱的你,像是梦中的风景。说梦醒后你会去,我相信。不忧愁的脸是我的少年,不诚惶的眼等岁月改变。最熟悉你我的街,已是人去夕阳斜。人和人在街边道再见。……是谁的声音,唱我们的歌。是谁的琴弦,撩我的心弦。你走后依旧的街,有着青春依旧的歌。总是有人不断重演我们的事。……”还记得这样一首歌吗?那些歌词就像是浑浊的眼泪,等尘埃落定,析出的是透明。

杜拉斯说,我们哭。

如果可以,我愿意用我的整个身体,我的全部生命来哭泣。

我像是一个优伶,时哭时笑着。久而久之,也不知道这悲喜是自己的还是一种表演。很多人在看我,他们在叫好。但我很孤独。我生活在自己的幻想中,我幻想我在一个简单而又复杂的世界,那里没有人间的一切琐碎,却有一切你想象不到的东西。但真正生活在那里,我又孤独,因为我是一个人。

寂寞的夜我会听神秘园和纯正的爱尔兰音乐。那种音乐像一根细细的丝线,缠绕心脏,抓住你的灵魂,直到感觉缺氧般苍白。那个时候你会发现,原来生命就像一座恢弘华丽的城堡,轻轻一触,便如灰尘般溃散,脆弱的不堪一击。

其实我们并不能选择自己的生活,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任何人。然而我也不希望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我喜欢等待,我相信奇迹。我时常会没有理由的默默的望着天空,面无表情。我的一个朋友对我说:一个沉默无语的孩子会带来恐惧。然后我告诉他:当一个女子在看天空的时候,她并不想寻找什么,她只是寂寞。然后我们笑了。

在这样一个感性而敏感的年龄里,我只是想为自己留点什么,一个如烟花般绚丽的回忆,尽管它很短暂。十七岁的雨季已经过去,我为它写下这篇东西算是一个告别。所有的一切我都已留在心底,直到永远!

尾声

Misses someone whom he never meets.

Calls a number, which will never get through.

Dates someone who never appears.

Plants a flower, which will never wither.

……

如果累了 就相爱吧.txt

A

那天车上人多得要死,仿佛全中国人都赶这趟车似的。我手里举着行李,嘴里叼着车票,使劲地从人堆里挤出杀向自己的座位。却见一个穿着套三条边“阿迪”的小男孩坐在我的座位上,正低着头很香地啃着一节老玉米。我腾出一只手拍拍他的肩膀,不耐烦地说:“兄弟,闪了闪了,这座位是我的。”那厮一抬头……竟然是个短发小美女:“谁是你兄弟,流氓!”

这就是小小,小得能被我拎起来当牙签用。

那天上帝安排我们在同一列火车同一个座位上相遇,去的又是同一个城市同一条路上相邻的两所大学,这么好的机会要是再让它闪掉,估计连上帝都会找我算账。

那时我已经混到大二了,有的是时间,于是约小小便成为我课余生活的第一需要。她常去吃离校不远的胡同口的馄饨,我就经常以此为借口约她,她也少有推辞,乐得消受。

一个月以后,我开始有点风吹草动,可她却说:“别想太多,学校里恋爱没劲的,我们是兄弟。”我说:“谁是你兄弟,我是真的喜欢……”每次话还没出口,总是被小小打断了:“不许说,不许说,反动气焰也太嚣张了吧!?”

那时的小小在我眼中,真就跟江姐一样,甭想从她嘴里套出点什么来。于是我们便只能这么若即若离地耗着。而每每在本该让恋爱事业蒸蒸日上的寒暑假,别人都是双双把家还,她却仿佛有意避开我似的,每每闪得踪迹全无,就连007也找不到她。问她假期到哪儿去了?她就说打工挣钱去了,她需要好多好多钱。问她要这么多钱干什么?她说留着等毕业以后用,可以去西藏、新疆还有九寨沟、青海湖那些梦想已久的地方。

小小说自己是属驴子的,一头喜欢旅游喜欢ZN(自虐)的“驴子”,可她在我眼里分明就是一只小蜘蛛,漫不经心地编织着她的网;而我则是只ZN(作孽)的大甲虫,不小心一头撞进网中,虽然有时候有点懊恼她的我行我素,却再也没有办法摆脱。

B

大三夏天,小小在QQ里问我,去不去爬山露营。我说,我只想睡觉。她飞快地又回了一句,用了硕大的红色字体:“有美女相伴哦。”于是,我心痒痒地去了。可到那儿一瞧,几个美眉距离美女的标准起码得孙猴子翻个跟头。正暗自恼火时,小小来了,我揪她衣领压低声音质问道:“小样,你找扁啊,美女呢?”小小皱着眉头忒不屑地看着我说:“切!难道我不是吗?”

露营时我看出来,除了我,还有两个蟀哥对小小也有点意思,而学校里就更多了,好多男孩子都追她。她也来者不拒,乐呵呵地疯来疯去,跟着人家去踢球或溜冰,她这暧昧不清的态度让我很着急,想让她给我划清界限——我到底算哪根葱?

她说,你别急呀,不跟别人比,怎么能显得你优秀呢?这竟然也算个道理,而我竟然也嘿嘿地笑着点头。

秋天的时候,看到报纸写着,明天凌晨有流星雨。据说,相爱的人在看到流星的那一刻许愿,一定会心想事成的。我兴冲冲地跑去约小小,她却说,好像我还没有爱上你吧。一下伤了我的自尊,转身想走。却被她一把拉住:“切!革命意志一点儿都不坚定!”“那么说你是真的想和我一起去?”我怀着一丝希望望着她。她飞快地从兜里掏出一张纸条递给我,一脸坏笑地说:“嘿嘿,好吧好吧,这是陪看流星雨的零食清单,一样都不能少哦。”

一颗颗美丽至极的流星在黝黑的天际划过,我和小小同时闭上眼睛,默默地在心里许愿。睁开眼睛后,我说,我愿我爱的人也爱我,你呢?小小坐在我对面凝望着我,忽然沉默了,那眼神微眯,仿佛是在一泓清泉中寻找着什么稍纵即逝的小鱼,特深情。我肯定这是个暗示,心“怦怦”直跳,鼓足了勇气,缓缓地低下头去,试探着去吻她,就在彼此的鼻尖快触到时,她幽幽地说:“虫子啊,虫子飞到我眼睛里啦,帮我吹吹啦……”

看完流星雨,已经是黎明了,我俩不敢回学校,就随处逛着。那夜我们就像两辆既定轨道的电车,在那个城市里缓慢而平静行进着,说着一些不曾深刻的话题,聊着一些不曾深刻的事情,一种淡淡的情愫就像纷飞的小虫萦绕着桔黄的路灯般萦绕在我们周围。

最后,在胡同口吃完馄饨告别的时候,小小忽然很奇怪地问我:“今天几号?”我说:“10月23啊。”然后她又问:“那现在几点啊?”我说:“6点33分,怎么了?”“没什么呀,”小小很暧昧地看着我,缓缓道,“记住10月23号6点33分这个时刻,我开始有点喜欢你了呀。”

C

如果你爱过,你就会明白,喜欢一个人是一回事,爱一个人又是另一回事。爱还是不爱,这是一个问题。不过这个问题在小小那儿不成为问题,她用亦舒的话给我解释:“陪你在路上满心欢喜,是因为风景,不是因为你——所以我们走着看吧,走到哪一天大家都累了,不想走了,再爱吧。”

小小送我一个四四方方的水晶鱼缸,如果不是因为里面有几条金鱼的话,我更乐意拿这鱼缸去食堂打汤喝。小小把它放在我们男生寝室的窗台上,每天清晨的阳光会把鱼缸照得晶莹通透,远远地看去,小鱼们就像在暖暖的空气里游泳。从那以后,小小时常冷不丁地杀进男生寝室,把近乎全裸的我们堵在被窝里。每次当我们很色情地尖叫时,她就会很不屑地冲我们喊:“嗳,叫什么叫啊,流氓,没见过美女吗?”

小小每次来都给我们和金鱼带吃的来,兄弟们便全然不顾乍泄的春光,从被子里钻出来争着吃小小带来的早点或夜宵。一人得道,(又鸟)犬也跟着升天,兄弟们都很开心,都说我傻人有傻福。可惜金鱼命娇贵,时不时地会被我们的臭鞋臭袜臭烟味给熏死,为了能够继续吃到小小带来的美食,兄弟们只能轮流着跑花鸟市场,掏出恶心的死金鱼,对照着买差不多大小和颜色的冒充。真可谓用心良苦,倒也从未被小小识破过。

@奇@老爸老妈经常出差,顺道就来学校看我,有一次正巧碰上小小端着早点进来,一见他们,小小放下饭菜立即闷声不响地就闪了。我心想,咦,这小丫头竟然也有害羞的时候。可不一会儿,小小又捧着一叠纸饭盒进来了:“伯父伯母,没什么准备,随便吃点吧。”老爸一哆嗦,手里的烟掉地上了。回去的时候,老爸拍拍我的肩膀问我:“这姑娘谁啊?挺好的,像你妈小时候。”老妈一声轻哼:“胡说,我以前可比她漂亮多了。”

@书@毕业就在我与小小若即若离的恍惚与初吻的缠绵中晃晃悠悠地到来了。那段日子,每一天无论醒着还是睡着,都是醉生梦死的,兄弟姐妹们热血澎湃或清泪潸然地说了好多好多关于青春关于爱情关于未来的话,然后天明时抹把泪,从此天各一方,从此开始忘却。

@网@我决定留在这个城市,老妈法力无边,早就替我安排了一个机关工作。而小小却选择了漂泊,她说她现在不想工作的事,钱也存够了,只想那些梦想已久的地方,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漂走。

谁知道她是怎么想的,小小想好的事,永远都没有人也没什么办法可以阻止!启程在凌晨,为了不错过,小小就在火车站旁的小旅馆里租了个房间。我给她买了好多吃的东西,还有酒。我们不说话,就喝酒,然后悲恸欲绝地(**),每一次她都是那一种姿态,抱得我很紧,很紧,自始至终一直盯着我的脸,仿佛要拓印入脑海似的。最后我们相拥着沉沉睡去,一小时或是一辈子。

D

车站里,她吻吻我的脸颊,像阿诺在《The Terminator》那样对我说:“I'll be back”,然后抽身便走,头也不回。我远远地冲她的背影喊:“小小,我等你!”但火车隆隆的呼啸吞没了我的声音。当承载着小小的火车驶出视线的一瞬间,我眼前晶莹一片,不知道这一放手,最爱的是不是还会属于我——是的,后来听到《卧虎藏龙》里说:“有的人心里有种毒,漂泊就是这样一种毒,如同泪珠,怎么也找不到安置的脸庞……”我觉着,那说的就是小小。

我是那种当一个新的生活模式出现后,便会努力地去适应,然后便最好能固守于这种模式一成不变的人。两个月后,我已经逐渐适应工作,而且混得还不错,深得头儿的赏识。小小则依旧在路上,时不时地会发E-mail告诉我她在哪个城市,用各种形容词告诉我她的快乐,一张张照片撩拨着我的思念。当然,我对小小不应多抱什么幻想。她漂泊,我安稳;她小资,我小农;她心怀梦想,属于更遥远未知的明天,而我只看到今天,更多时候是活在昨天。

妈妈开始关心我的生活,电话里问我跟那个“长得不如我年轻时漂亮的”女孩子怎么样了?我问妈妈:“那年轻时候你跟爸爸是怎么样的呢?”妈妈说:“你老爸怎么能跟你现在比呢,他那时就知道扎根农村,还冒充知识分子,而我1977年第一批考进大学,毕业后本来可以留在北京的,我也不知为啥会喜欢上你爸,傻兮兮地又回来了,可能这就是你们说的缘分吧。儿子,有些事真的是命里注定好的……”妈妈的话让我很释怀。

单位里其实不乏美女,可我觉得她们的姿态让我觉着难受,她们在办公室里碰到我时的笑容和在公园里碰到我时的笑容都是一个版本的;她们吃饭从来不会像小小那样狼吞虎咽腮帮子塞得鼓鼓的;她们在E-mail里永远不会忘记“你好”两个字,而不像小小那样劈头就是“你还活着吧”……所以我真的无所适从,仿佛心有所牵,却又麻木不仁。我学会了抽烟,半年的时光,在烟雾飘渺中,一滑而过。

不知道从哪一天起,小小的E-mail就断掉了。我一遍又一遍地给她发信,却始终杳无音讯。我紧张坏了,甚至想到了她会不会被雪人抓走了。起初我还有一种错觉,总觉得我和小小之间有某种无形的约定,无论怎么样,最终我们还是会走到一起。可冬天来临了,每天在梦里,我都梦到她,却只是一个背影,不停前行的背影,她从来不曾回头望我一眼。我想,或许一切都该结束了吧。

我把对小小的怀恋与思念都装进一个叫“记忆”的箱子,等待着如果还有某一天,由小小来重新开启,或者都随着时光变成过眼云烟。

E

春天的时候,单位搞活动去杭州游玩,可以带着家属或恋人去。我身在爱情之外,虽然依旧单身,但玩得很尽兴。第二天走到断桥,领导说:“这桥有种说法,很灵的,一起在断桥上从头走到尾的人,一辈子就不会分开了。”领导的话像一只手,伸出来那么狠地捏了一下我的心——与我牵手的人,此刻身在何处?

别人都乐呵呵地牵着手走过去了,就剩下我和另一个美眉还傻愣着,对面的人都起哄。我掏出盒烟,想点一根掩饰一下难堪的表情,却发现里面竟空空如也,一如那时我真实的内心。美眉无可奈何地看着我,用求助的眼神。我笑笑,为避免尴尬,我伸出手去说,算了,咱也走吧。走到半道,手机响了,一接,听到一个差点让我潸然泪流的声音……

小小回来了,又黑又瘦,像《闪闪的红星》里的潘冬子,头发还是那么短,目光却变得异样温柔。一刹那汹涌而来的情感让我有点憋气,我说,你怎么回来了,不过才半年多呀?她说钱包瘪了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就来投靠你了,能在你这里敲一顿是一顿。她嘴巴歪歪地冲着我坏笑,这一笑,把我所有的矫情都给摧垮了。

我去银行里取了好多钱。小小问我干嘛,我说,没啥,这些日子你肯定没吃什么好的,今天我得把你一气补成个胖子。小小说,嗯,是的,是得好好敲你一顿,天南海北的时候特别想吃一种东西,梦里都想,现在你就跟我走吧。小小拖着我走过大街,转过小巷,路过学校,经过胡同,又找到了那个馄饨摊。

我说不行不行,今天你怎么能吃这个呢?小小说为什么不能啊,喜欢就是最好的呀,其实那时我喜欢馄饨,也喜欢你的,其实流星雨那夜我许的愿,就是我要我们在一起呀……现在,让我们从头开始吧。

半夜里,我忍不住问小小:“这半年多你都去了哪儿?”小小说:“你怎么这么健忘呀,不是告诉过你我去哪儿了吗?”我说:“那后来呢,你怎么连E-mail都不发给我呀?我还以为你给雪人做老婆了呢。”小小扇了我一下:“那么边远的地方,我上哪儿找网吧给你发信呀。有一次我足足走了50多公里才找到一个只有5台电脑的网吧。切,说你笨你还不信!”我说:“这经历对你很重要吗?”小小说:“是的。”我说:“那你以后有钱了还继续吗?”小小说:“够了。”我说:“为什么呀?小小说因为……我累了……不想走了……”

我抱着小小,闻着她短短头发和光滑身体上令我头晕目眩的味道,鼻子很酸。我把这种晕眩和发酸的原因归结为两个字——“爱情”。

是的,小农和小资都累了,想爱了。

如果你爱过,看看吧!.txt

如果你爱过,看看吧!

作者:蓝色闪电

那一年,我上初一。

生命的起点对我而言,一切都还是个开始,年少轻狂,不知道约束,对于未知的因素和神秘,充满了新奇和探究。学习对我来说,似乎成了副业,我开始更广泛地接触陌生的同学和事物,渐渐地知道,我的世界原来那么渺小,我的认知那么狭隘。

学校建在田地之中,校门前横亘着一条南北相通的土路,路边长满不知名的野花,奇形怪状的小草,沟间长满芦苇,把这条路装扮的异常清秀。校园朴实简单的构造,硕大的操场还有一块麦地,每年麦子吐穗的时候,便有三三两两的人,双手搓着麦穗,嚼着麦粒,那股淡淡的鲜甜,至今仍荡漾唇齿间。

用文字来记载过去,总没有回忆香甜。

那是怀疑的年代,具体怀疑什么?永远是个疑问,现在去体味,却没有了那种青涩。对于学习总有自己的主见,逐渐养成了习惯,至今仍受用。课堂尽心听,课后尽心玩,是我那时最好的学习方法。成绩一直不错,后来学校的分班,我自然分到了甲班,这种以成绩分班的做法,我无法适应。所谓的尖子兵团,我却高兴不起来,无法适应了。

下课了,也没有人出去玩。自己一个人在门前的花园里,很失落。有一次上自习课,一个人没事做,折飞机,那个年龄段的我们,有点叛逆,纪律就是粪土,随着飞机的起飞,我的视线落在了一个女孩子的身上,瘦弱的身体,层次分明的短发,弱不禁风中透着股锐气。瘦削的面孔透着清纯,就是这种淡淡的感觉,让我中邪了。

我开始琢磨着怎么接近她,纸飞机转了一个圈,落在了她的桌子上,她捡起,冲了我笑了笑,那张天使般的面孔让我呆了,我也笑了。

“上课不做作业吗?”

“作业?有作业吗?”

“有啊,课后的习题啊,你难道不做吗?”

“那个?我从来不做。”

她一脸的疑惑,好像在说,那你怎么学习的呢?我笑了笑。

“那些只不过是辅助的,课堂懂了,就足够了。” “哦”

“你是哪边人啊?”

“我是胡井的啊?你呢?”

“我是北面的,高集。”

………

这样我们可是熟悉了,下课我做了一个大胆的举动,现在想来都脸红,我向她要照片,她说没有,但还是给了我一张升学时的小照片,对我来说,老天太仁慈了,我把它贴在我最知心的日记本上,每天看着,整天迷糊起来。

“最近你上课,好像睡着了似的?睡不好吗?”

“没有啊,我在想问题啊。”我红着脸说。

“那要注意了,来甲班也会被踢出去的啊”

“恩,甲班乙班都无所谓的,我讨厌在甲班。”

“为什么啊?”

“我有压力,总没有人和我玩。我觉得累。”

“不是还有我吗?”她脸红红的。

我伸出手,说,我们永远是好朋友。她的手触到我的手很快地缩了回去。学期结束,不期所料的我回到了乙班。自此我们分开了,可那份友情还在,年少的我们不知道什么叫(**)情,只知道谈的来,就可以天天在一起玩,一起笑。事情不象我们想的那么简单,很快关于我们的事情被学校知道了,班主任狠狠地教训了我,那时的我好像并没因此而掉眼泪,很像一个战斗者,在做无言的战斗。后来他教训累了,叫我走了。我心底担心起她来,她会怎么样呢?

晚上放学的时候,我找她问了,她一直沉默着,眼泪在眼圈里打转,慢慢地流落。

“以后,我们不要在见面了。”

“为什么?”我大声喊到。她用手捂住嘴,转身跑走了。留下我一个人站在那里,血色的夕阳,洒下支离破碎的余光,在诗样的人生上抹涂,一幅糟糕艳丽如血的画在我脑海久久定格。

初二那年我想尽了办法去接近她,都在她迷茫无情的眼光中告于破产。她就像她的名字一样,玫瑰,一朵带刺的花啊,刺的我遍体鳞伤。那一年,分班的举措由于学生家长的反对也告于破产,我和她的机会,只剩下上学时的不期而遇,午休的刻意守候,放学的痴情等待,然而这一切,我不是为了爱,只是单纯到抗争。

爱,那时是个忌讳的字眼,哪怕有一点值得怀疑的火星,也会被老师和同学扼杀在火种之中。没有爱的日子,是冷漠的。没有友情的日子,是寂寞的。我就在这样的日子中苦苦煎熬,即使后来我有了很多好朋友,很多女朋友。

开始、过程、结束。一切对我来说永远是场不能醒来的梦,内容也仅仅是我知道而已, 对你来说,只是一个梦魇,转瞬即逝。

情窦初开,并不是借口。

借口是什么?仅是假托的理由或非真正的理由吗?记忆这种东西,不是时间命运可以随便改变的,那些刻骨铭心的记忆,就算失去记忆也无法抹去。人最痛苦的是去忘掉那些不愿意忘掉或不乐意接受的记忆,如果说时间可以淡忘一切,那死,岂不是一了百了。人啊,总是用无谓的解脱来困惑自己,作茧自缚。

人在世上,总有一些另人难以忘怀的事,生命的轨迹,印证了我渐行渐去的身影,花样的年华在血一样的学生时代凋零又盛开,是什么样的生命力在支撑我,如果让我相信这世间存在一种东西让我留恋,我宁愿是孤独的情感,孤独的心境,孤独的明天。那些因我而改变的女生,在我的生命画卷上抹下了一笔又一笔的重彩。

初三的那年我开始面临一种抉择,在爱与接受面前,我玩了个游戏,那是我最寒心的游戏,一场没有硝烟的恶作剧,每每想起,总会想到那扎着马尾辫,大眼睛的姑娘,是雪莲般的圣洁,是杜鹃花般的血样绽放。文静的美,一张另人不安的脸,美的让人吃惊。

她是我的同桌,家离学校很远,每次上课的时候,总是气喘吁吁的跑来,脸上淡淡的红晕让我迷恋,那股羞赧的微笑让我心醉。我和她的故事,正是那一年开始的,羞涩的感觉,在心底泛起层层的涟漪。

经历了初一的教训,度过了初二的煎熬,在初三的天空里,我开始自由的接受每一点属于我的快乐。鱼和水是分不开的,鱼离开了水,它的心就死了。和她的交往一点也不会让我感到紧张,因为她永远是听众,而我仿佛就是一个博学多才的学者,对于她的沉默,我是欢喜的,我喜欢以自我为中心的生活,喜欢她静静地听,偶尔一笑的羞涩。

随着交往的加深,我的取宠似的恶作剧也逐渐升级,每次都让她吃惊好久,由于初三开了晚自习,她必须每晚都回家,我俨然成了护花使者,送了很久,在通往她家的小路上,看着她渐渐模糊的身影,成了我那段时间乐此不疲的事。那信任的眼神,离别的凄楚,是我快乐的动力,因为爱在我们心中。

得寸进尺的恶作剧,把我和她拉的很近,但不知不觉中又是将她向外推。最后一次的恶作剧却成了我们之间最后的记忆。

那天,我去的很早,设计了我的方案,在门的上面放了一把扫帚,因为是星期天的补课,所以上的都是自习课,老师偶尔来一次。上课了,大家都在等一出戏,我开始后悔了,怕这样会闹大,在我的犹豫之间,她已经被袭击了。记得全班哄堂大笑,她跑到我的面前,哭了,“是你?”见我不说话。“为什么总是你?为什么偏偏是你?”那天,她走了,我想去追,年少时候的轻狂,总是虚伪的维护那股自尊,在那一刻,我没有。那一天,好像时间都静止了,漫长苦闷的一天,因我的骄傲和自尊,我尝到了人生最痛苦的煎熬,在煎熬中我如坐针毡,回去后我很早就躺下了,总也睡不着,一夜无眠。

第二天,她没有来,在我的抽屉里 ,我发现了一封粉红色的信笺,信上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女孩羞赧地笑着。

豪:

当你打开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在去新疆的车上了,去一个很早就应该去,现在才去的地方,也许  我想我的爸爸妈妈了,请不要为我难过,请为我高兴,我终于可以和家人团聚了,真想不到我们的最后一次见面,竟是这样的难忘,我不怪你,只怪我太在乎你了。

………

离开你是多么的痛苦,缘于多情的情是那么的遥远,如果上天注定的是悲剧,我希望我们的悲剧会因为我的离开,可以变的轻松快乐起来,因为有你,我的梦不再空幻,因为你的存在,我的牵挂才变的这么绵长,谢谢你曾经带给我的快乐和欢笑。希望那边的天空也可以看见星星,看见属于我和你小路。愿你永远快乐!

………

泪不知道什么时候,不听话的落了下来,那一刻我觉得自己仿佛长大了。

每次忆及此事,那无助的脸,哀伤的眼神,粉红色的信笺,都像一部留声机,诉说沧桑悲凉美丽的故事。

故事中有我,有她。

如果我的伴侣是你.txt

如果我的伴侣是你......

喜欢用妻子,爱人,伴侣或者另一半来形容自己的爱人

那么我的伴侣应该是个什么样的人?这是每个人不一样的描述,我们每个人会长大会结婚,会育子。会走到我现在说的这一天。女人是一本书,如果这本书看完了,女人的意义也便不多大。女人应该把这本书写好,男人也一样,把自己的这本书写好。在写好的时候,两本书会碰出火花。

我的伴侣并不很美,外在的美丽,实际如花儿一般,不长久,不可靠。美丽的东西下面喜欢生虫子,因为被美丽遮住了眼。

我的伴侣和我一样,是个诚实的人,伴侣之间只有相互真诚对待,这个家才是个家。

我的伴侣如果不能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无幼以及人之幼。”最起码的是“老吾老,幼无幼,”一个对自己父母都不爱的,对自己的孩子不疼爱的,这样的伴侣是盏在墙壁上的画,有一天总会掉下。

我的伴侣应该懂得“夜落归根”“勤以养身,俭已养德”的道理。

我的伴侣是水做的,因为我是钢铁,我炼的滚烫的时候,我的心被烧的通红,我已经不想再炼的时候,我的伴侣会说,你停一下吧,来我这休息。于是我躺在她的怀的。我的灼热,燃烧着她,我舍不得自己这样的成形,我要炼成锋利的宝剑。我对水说,“谢谢给我片刻的休息与安宁,我又要工作了。”水于是望着我。我成了宝剑,我把水装在自己的怀里,这就是我最爱的水。

我会对我的伴侣承若,如果她就是你,我变会做花的土壤,水的两岸,钢笔的水,天空中的白云。朝暮相息。

如果伴侣就是你我会告诉你“我就是那奔流的瀑布”

如果伴侣就是你,我这颗呆脑的蜜蜂,只采你这颗蜜。爱的唯一。

如果伴侣就是你,我会带你去善良的大地,请允许我把这颗戒指送给你。还有这美丽的披衣。

因为,爱是忠诚,爱是善良,爱是进取,爱是唯一。

如果我忧伤,你一定要快乐.txt

如果我忧伤,你一定要快乐

作者:郭亮 文章来源:原创地带 点击数:9738 更新时间:2004-12-16

三年前我去上大学,临走的时候我没见过许舟,那个成天吃药看上去病怏怏的女孩,她的头发一直都很卷,即便留长了也一点都不好看,高三坐同桌的时候我不停地对她说我喜欢长又直的头发,她总是假装很生气,其实我知道,许舟哪里会生气。

许舟和李凡是很好的朋友,李凡的名声不太好,她长得高挑性感早已超出那个年龄所应有的特征,许多人都奇怪像许舟这么老实本分的女孩怎么会跟李凡交上朋友,我却觉得一点都不难理解。

我一直相信一切不可思议的事情在本质上都有着和表面看上去完全不同的东西,而且绝大多数时候恰恰相反,李凡是在外面混的女生,许舟不是,但她们确实是好朋友,所以我认为,李凡和许舟都是内心善良的人,因为我知道,许舟是善良的女生。

上高三以前我一直是个比较本分的学生,至少历任班主任都是这么给我写评语的,我也自认为还对得起关怀我对我抱有殷切希望的长辈们的苦心,包括我爸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叔叔阿姨等等等等,但许舟很清楚,我并非那种书呆子型的男生,一方面我不戴酒瓶底厚的黑框大眼镜,另一方面我会时不时地给她使使坏。我给她椅子上放图钉,给她背后贴纸条,以及做一些那个年代流行的小手段,然而每次我都会于心不忍,到最后时刻拿走图钉取下纸条,而每当这时,发现情况的许舟都会笑着跟我说,使坏都不会。我就扬着头鼻子哼一声说,实在是看你可怜。

许舟的眼睛总是有一点点红,我问她怎么回事,她大多数时候都会装作没听见,要不就用那个老掉牙的答案来搪塞我,我当然很不满意“进沙子所以眼睛会红”这个理由,我说兔子的眼睛都是进沙子了吗?许舟哧地笑了,你别问我,我又不是兔子。

一天中午,雨下得很大,我和齐平平在大排挡吃羊杂碎,忽然看见不远处的桌子前,李凡和许舟还有另外两个男生也在吃饭,不知道许舟有没有看到我,只是隐隐约约听到李凡在开心地笑,过了一会儿,她们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大,我听不清楚到底在说什么,渐渐地说话变成了争吵,齐平平看我愣神,就说,你认识?我说,我们班的。

他们的争吵逐渐升级,先是两个男生在吵,接着李凡也开始和他们吵,最后就听见争吵声中许舟在嘤嘤地哭,我抬头看时,其中一个高个男生站起来推了李凡一把,李凡朝后面摔过去,头撞到了身后的墙上,许舟去扶她,两个人都蹲在地上,高个子走过去,嘴里不干不净地说着什么,另一个坐在桌子边瞅着他们,不知道哪儿来的勇气,我抄起桌上的酒瓶朝他们走去,齐平平还没反应过来,就在高个子动手拉许舟的时候,我一酒瓶砸在了他的脑袋上,酒瓶碎了,很显然高个子被这突如其来的一下给打得摸不着头脑,尽管他双手抱头。另一个男生站起来诧异地看着我,我拿着碎瓶子也盯着他,就这样将近两秒,也许是被我给镇住了,也许是看到齐平平也抄了酒瓶走了过来,他扶起高个子往外走去,高个回头看我一眼,狠狠地说,你他妈给我等着。

这时许舟的哭声让我打了个激灵,一看李凡,刚才那一下撞得不轻,血在墙壁上都染红了一块,我们急忙把她送到医院。

在医院里我问许舟怎么回事,她只是一个劲儿地哭,什么都不肯说,我火了,冲她喊,就知道哭,还嫌你眼睛不红啊?她顿了一下,却还是哭,我急得走过来走过去,齐平平在一边看着也没辙,他把我拉到旁边问我,你们俩什么关系啊?我说没什么,他瞪着我,没什么?那你刚才犯得着动手?你知道那是谁吗?我说,谁?

白飞龙知道吧?我说,二中的老大?齐平平不说话了,我说,就是他?他是白晓龙,白飞龙的弟弟。算了,打都打了,先把你同学弄好再说吧。

我还想问他点什么,许舟突然叫我过去,她已经不哭了,眼睛又红又肿,医院里刺鼻的药味让我感到分外熟悉,平时许舟身上就这种味道,她跟我说,你下午不要来上课了,他们肯定会来找你。我听她这么说,就感到一肚子火,我说,这叫什么话,我帮你你就给我说这种话?许舟急得又快哭了,连忙说,我没别的意思,只是不想让你卷进来。我气得不知道说什么,齐平平忙上来解围,算了算了,她不是那个意思,然后转身对许舟说,他是想知道怎么回事,你们为什么吵?不方便说的话就慢慢说……

我说,有什么不方便的,坐同桌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吧,我既然帮你就应该相信我吧。许舟又开始哭了,我有点后悔,齐平平瞅我一眼,劝许舟不要哭。

又过了大概五分钟,医生叫我们进去,李凡的头上缠好了绷带,人看上去还是有些迷糊,许舟跑到她跟前,握住她的手问,李凡你没事吧?李凡笑了,没事,傻瓜。说完抬头看着我们,你们没事吧?我说,没事。

雨一直下个不停,在回来的路上,李凡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我。

是关于许舟的。

原来许舟她爸是个赌鬼,一年前因为赌输了,欠下一屁股债就远走他乡,许舟妈又没有工作,家里的东西差不多给搬光了,钱还是远没有还清,亲戚朋友又都因为这种事不愿意把钱借给她家,许舟和她妈就只好一直住在她外婆家里,我说那这和那俩人有什么关系?李凡说,白晓龙他爸就是债主,我原以为他能帮忙说说,让他爸把别再逼了,现在许舟她们家的房子都卖了,前两天许舟她爸偷偷地回来了一趟,给他们知道了,这两天又在逼……

那白晓龙怎么说?

你也看到了,闹翻了,没想到平时花言巧语说翻脸就翻脸。她好像在自言自语,他那怂样,什么要求不敢提……

他提什么要求了?

他……李凡欲言又止。

说啊。

那你得先告诉我,你对许舟有没有意思?李凡看着我。

这个有关系吗?我一下给弄懵了。

有关系。李凡一字一句地说。

我定了定,然后说,不管我对许舟有没有意思,她是我的同桌,她是个好女孩,我不愿意看到她受到今天这样的伤害。

李凡眼里闪过一样东西,我不能确定那是什么,她说,白晓龙说,让许舟跟他一晚上,这事就结了。

扯淡……我盯着别处骂了一句,王八蛋。

快两点的时候,雨还在下,我们到了学校。

一直在安慰许舟的齐平平去五楼上课,他说,有事的话就上来叫我。我说,好吧。

坐在教室里,许舟一句话都不说,低头盯着书看,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班里的人都看到李凡头上的伤,我心里有一种感觉,好像突然长成了大人,没来得及回忆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也许有些事根本不需要考虑。

放学之后,白晓龙和白飞龙还有一大帮人都等在楼下,齐平平到教室来找我,他也找了一帮他的朋友,我和李凡,许舟,跟着他们一起到了楼下。

白晓龙见我出来,显得有些激动,他的头上也缠着绷带,大老远就指着我对白飞龙说着什么,齐平平让我在这边等等,他和他的哥们一起过去,两帮人在那儿僵持了半天,我和李凡许舟在这边站着,什么都不说,我觉出身边的许舟在微微发抖,就握了握她的手,她没有反抗,抬头看了我一眼。

这时齐平平走了过来,他跟我说,你和白晓龙道个歉。我说,什么?我道歉?看我惊讶的样子,他把我拉到一边低声和我说,要不是看李凡的头上也有伤,两帮人早干起来了,白飞龙的底细咱们又不是不清楚,没必要惹那麻烦,毕竟是咱们先动的手,现在道个歉就算完,给我个面子,行吧?我不说话,他急了,你怎么这么死脑筋啊,现在你打得起吗?你别忘了现在高三了,这样,要打的话等高考完,怎么样?我还是不说话,李凡和许舟也过来了,李凡小心地问,怎么了?我看着许舟紧紧地握着李凡的手,我说,没事没事。

后来,我还是道了歉。

当时满脑子都是许舟的影子,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再后来,我和许舟就不在一起坐同桌了,第一次模考之后班主任按成绩大调了座位,我坐到了教室前面,而许舟坐到了后面,我记不清她有没有再笑过,和我坐同桌的时候我们是快乐的,我又想起了我使的那些坏还有许舟身上那股淡淡的药味,我没问过她家里的事,我知道自己能帮忙到什么程度,高三的孩子面对这种情况又能怎么样呢?也因为这个原因,我一直没有勇气再和许舟说话,那段日子我一直埋头复习,许多事情也都在被我们刻意地忘记。

八月份的时候录取通知书下来了,我忙着准备到另一个城市上大学,我知道我没忘了许舟,转眼之间,差不多三个月没和她说过话了,想到这儿我心里有点莫名的难受,自从知道许舟的事情以后每次想到她我心里都会很难受,可又没有办法,所以我只好不想,可是分明昨天还那么好的两个人怎么突然就变得像陌生人一样呢?

人生有的时候真得很奇怪,那些发生在昨天的事情可能一觉醒来就已经面目全非了。上大学以后我一直本本分分,教室,宿舍,食堂,仍然是三点一线,我的大学生活不怎么精彩,认识了一些朋友,却始终没谈过恋爱,有一次,我和几个朋友一起去踢球,在回寝室的路上,一个朋友的女朋友一跳一跳地跑了出来,从后面拍了他一巴掌,嗲声嗲气地说,今天第一次看到你运动。

当时我觉得矫情地要死,起了一身(又鸟)皮疙瘩,可能身陷其中的人不会有这种感觉吧。我从没说过什么缠绵的情话,只是觉得那有些假,我就是这样不确定,哪怕真的有爱情。

就在我真的要忘了许舟的时候,李凡突然来学校找我,三年过去,李凡已经变得有点认不出来了,她的穿着还是那么时髦,头发烫的卷卷的,她笑着和我说,今天要来找你所以才穿了牛仔裤,看看你们大学生都怎么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我笑了,没你混得好,你干吗呢现在?

嗯,你猜啊!

李凡你也学会这么说话了,记得以前你说话挺直的啊。

哈……李凡开心地大笑了起来,她说,应该是你变了吧,说话还会刺激人。

到底干吗呢?

嗯,做生意呗,像我这种没文化又没相貌的人能干吗呢?她低着头摸着手上的戒指,我一看,是无名指。

结婚了?

对呀,老大不小的人了,再说,和你们走的又不是一样的路。说到这儿李凡有些严肃,我沉默了一会儿,我知道她说的你们指谁,我说,许舟,现在……怎么样?

我也没想到自己突然记起许舟这个名字,其实李凡之前给我打电话说要来,我都反应了好一会儿,也许我真的忘了以前发生过的事情,但还有一些事情是永远忘不了的。

李凡看了我一眼,她说,你们不联系了吧?

我说,高中毕业以后再没见过,听说她上了师范,你们联系吗?

那当然了,她过的还行,没什么太大的事。

那她家里,怎么样。我不知道该不该问这个,但还是问了。

差不多吧,钱基本上还清了,上次我去学校找她的时候她都不在,说是去家教了,小姑娘现在能行了,自己能照顾自己,其实,我觉得你还是联系一下她,毕竟你跟我说的那句话我还记着。

哪句?

你说,你不希望她受到伤害。

可是我知道,她已经受到伤害了。

你不知道,真的。李凡停住脚步,从包里拿出一个信封交给我,我看到熟悉的字迹,是许舟的。

和李凡吃了饭,送她出了学校,她说回宾馆找她的丈夫,还说改天一起见见面,我说,好啊。然后她凑过来和我抱了抱,她说,事情都在变,我们也都在变,有时间就给许舟打个电话吧。我说,好的。

回到宿舍,我掏出那封信,很旧很旧的信封,都有些磨损了。

“……忽然记起那夜从小市场回来我跑到人群中间跳舞的瞬间,光影游移我茕茕孑立,眼中望过去,满目的幸福,我不知道什么是幸福。有过瓜葛的人事沉浮不在少数,能记住的却是少之又少,那么权且把能记住的当做幸福吧。

你常跟我说卷发不好看,不知道你是不是说心里话,我知道自己对你什么感觉,我也知道我不再是小孩,只是,那时,我们都太年轻。

那件事以后,我们之间应该没什么了,我也自认为心里没什么负担,可是给你写这封信的时候心里却像塞满了千万斤的重量。

因为,你帮过我,你不仅仅帮过我,你还牵过我的手,你知道吗,你是第一个牵我手的男生,也是唯一一个,我忘了自己为什么没有躲开,可能真的是忘了。

……

还能记住些什么呢,其实我只是想静静地和你在一起,什么都不做,而你的样子却一直在晃来晃去,我让自己不要太在意,可是,不可以。

我觉得自己应该快乐,可是谁敢说自己是完全快乐的呢?

我一如往日,单纯且善良,和你一样,我觉得你也单纯而且善良。

……

如果每年都有一件忘不掉的事和一个忘不掉的人,我想我会很快地死于忧伤。

我不想一味地和你谈论过去,可是我拥有的,只有过去。

我在想着你,只因为你帮过我,只因为你牵过我的手。

……

如果我忧伤,你一定要快乐。

因为你快乐以后,我便不再忧伤。

如果我敢确定,我们有爱情,

那么这爱情已经延续了一千多个日夜……

我看不下去了,那个头发卷卷的病怏怏的女孩,我手里拿着她的信,心里却忘了自己要干什么。

三打蜘蛛精.txt

Jealousness:Women's Game

发现敌情&初次交锋

这几天,我觉得不对劲。男友森森,在上网时N次爆笑,下线后N次发呆。

像在搞情感走私。

星期五晚上,我破天荒给他买了两瓶啤酒。

“干嘛?有什么企图?”这家伙精着呢。

“哪有啊?人家来稿费了。念在你平时烧饭做菜,慰劳一下嘛!”我使了一个电眼。

两瓶啤酒一溜烟到了森森肚底。

他那量,我知道,一瓶不过岗。

不一会他就睡得直流口水了。

我哼了一声,迅速打开他的手提电脑,直击QQ。

森森QQ上的人不多。

男的,站右边。他不喜欢男人;

25岁以上的女性,站左边。摊上我这么一个高智商的,已经够他受的了。

余下的,站中间。哄哄小妹妹,可以满足他受挫的心嘛。

逐一查询后,重点放在一个叫“蜘蛛”的女孩上,21岁,本市人。

点开聊天纪录,我差点没晕过去。

第一句话大都是:鱼鱼又不在家,我好孤单。

我咬着唇,我不在家,你就往盘丝洞钻啊?

很多提到我的字句。

包括前天,他向我求婚,被我以等我的第三本书出来以后再说拒绝。

森森说:“我只想找个老婆抱着睡觉,而不是每天晚上先上床把被窝焐暖,等她胡编乱造什么鬼哭狼嚎的所谓爱情小说,深更半夜也不睡觉。”

气愤的是“蜘蛛”居然说:“她要再拒绝你,我就和你结婚吧。我一定每天晚上先上床给你焐被窝。”

真是一个蜘蛛精。

我恨得牙痒痒的。冲到床前,正要河东狮吼。却蓦地发现这事不能来硬的。

一根烟抽完,一个“三打蜘蛛精”的计划就布置出来了。

这第一步,就是立刻给“蜘蛛”留言:“我觉着还是我老婆好。我会等到她答应嫁给我。”

敲完这句话,我得意地钻进被窝。挽住那睡得像死猪一样的臭小子的手臂。

看你还往哪飞?

那天晚上,我梦见自己摇身一变,变成了孙悟空,拿着神通棒棒,直捣蜘蛛精的老巢,把那个小妖精打得落花流水。

这个梦让我忍不住在星期六的凌晨时分,格格笑醒。

森森侧过脸:“怎么看,都像有外遇的女人啊。”

“是啊,和孙悟空呢。”我一得意,咽了一个晚上口水直往外流。

“什么?”森森还没有回过神,我已经窜进卫生间,想我的第二招了。

再战蜘蛛精

星期六的晚上不能再给森森买啤酒了。空城计都只能用一次嘛。

一边把钥匙插进大门的锁孔,一边想着怎么把那小子弄睡着?

一开门,桌上摆着两瓶啤酒。

心中一阵狂喜。

看着森森企盼的眼神,我故意板起脸,然后作宽容状。

越难得到的越珍贵嘛,嘿嘿,也越容易醉嘛。

这小子好像有什么开心事,老偷偷笑。笑什么呢?

管他呢,乐去吧。看我不把他的小蜘蛛精打得八脚朝天。哼。

森森很快醉进被窝里,不费吹灰之力,轻松搞定。

上了QQ,蜘蛛有留言。

“亲爱的森森,做不了你的老婆,我还可以做你的情人啊。我们不是有约定吗?”

这下,气得八脚朝天的可是我了。

幸好,本姑娘早就准备好了第二招。

“亲爱的蜘蛛,我是森森的老婆鱼鱼。刚刚和他做完爱----这可比你们在网上干聊过瘾多了。我十二分地婉惜你的无知和愚蠢。因为,我和森森这个月底就要结婚了。”

只是遗憾,我一直没等到蜘蛛上线。

在第四个小时里,我又抽了一支烟。然后,想了一些事情。

其实,森森是个不错的男人。他会做饭,会炒菜,而且还会换保险丝。我老妈就经常数落我老爸连保险线都不会换。可见,会换保险丝的男人,还是有市场的,比如停电以后的黑暗。能让人有安全感嘛。

第五个小时里,我钻进会换保险丝的男人臂弯里。

星期天早上七点整,我再一次准点笑醒。

“是不是又梦见孙悟空了?”森森溜过来,不是从枕头边上。

“去去去,一边去。”我自得其乐。发现早餐做好了。

“今天加班,晚点回来。”星期天早上,森森的心情看起来比我还好。衬衫白净净的,西裤笔挺挺的。

“干嘛呢?相亲去啊?”我白他。心里却暗喜:不在家。本姑娘正好用我连环第三招。

“盘丝洞去。”森森诡笑着关门走了。

啊?什么?我在后面郁闷着呢。

最后的决战――原来我才是输家

“蜘蛛”一个白天没有动静。

晚上,我泡了方便面。

只要一等她出现,我就使出我的必胜绝招:三打蜘蛛精里的最后一招----敌杀死。

喷,喷,喷,喷死你。

八点了,“蜘蛛”还是黑的。森森也没有回来。房子是空洞而寂寞的。想起森森早上的灿烂笑容,和他临走前撂下的那句:去什么鬼盘丝洞。

糟了,盘丝洞不正是蜘蛛精的老巢吗?

莫非中了他的调蜘蛛离洞计?

想着这会我会换保险丝和会做早餐的男人正和蜘蛛精极尽缠绵,我心如刀绞。

真格后悔起拒绝森森的求婚来。

突然,清脆的敲门声,“蜘蛛”一下子亮了起来。

只有她,才能让我振作。我要亲手杀了她。

抹掉眼泪,坐直身子。好,在线上说明没和我的男人在一起。

花去我宝贵的一个周末,看我怎么收拾你。

拿出我的必胜第三招:敌杀死----

开骂。

“你这只死蜘蛛,不要脸的骚货。。。。。。”所有能用上的世上最恶毒的词汇,我全用上了。然后,点发送。

总算出了一口怨气。

“世间这样荒芜,寂寞这样深,如果我不在你身边,你这样想念我。”“蜘蛛”迅速打过来安妮的蜘蛛版。从回应速度看,是早在上线之前准备好直接发送过来的。

什么?“去你的死蜘蛛,我是森森的老婆,我答应他的求婚了,你还在这里勾引他。不要脸。”我噼哩啪啦地打过去。

“蜘蛛”的图像却一下子黑了。

我正想再狂喷敌杀死。

门开了,我的森森回来了。手里居然还捧着红玫瑰。

“没被盘丝洞的蜘蛛精缠住?”我没声好气,“搞这么多花,干嘛呢?没送出去啊?”

森森不说话,抿着嘴笑,然后冲我单脚跪下。

我差点没吐,“干什么?”

“求婚啊!”森森说。

“哪个答应你啊。”我余气未消。却不忘摆摆谱。

“你刚才不是说月底和我结婚?我看,明天不错,星期一,办手续的都上班。”森森扬了扬手机,按了按,我面前的“蜘蛛”又来敲门了。

“啊,蜘蛛!”我回过神来,臭小子,被他算计了。

“我喷,喷,喷死你。”我起身,正欲朝他狂喷敌杀死。

却被一只指环套住了我的中指。

三十的风情.txt

三十的风情

作者:皓腕凝香 文章来源:红袖 点击数:3860 更新时间:2005-7-22

时光如梭,转眼间,时光流逝得如此缓慢而迅速,不经意间悄悄从指尖滑落,不知不觉中,我竟然就快走近三十岁。时间的概念对于我一直都比较模糊,悄无声息生命就快进入而立之年,不由突然感到了生命的短促。

女人三十意味着什么?

有人说:“男人四十一枝花,女人三十豆腐渣,”无论多坚强的女人都有脆弱的一面,听到这样的描述,总免不了多了几分惆怅。

岁月无痕,娇颜依旧,这是古往今来女性们追求的梦想。然而,落花有情,流水无意。谁也无法担住时间的火车头。

其实,我知道,流失的往往是岁月,但等到那个三十一旦走近,就再也无路可逃了,当然,还有岁月中沉淀的一些感觉和情绪。再美丽的女人也要一刻一刻的老去,三十岁本来就意味着皱纹有增无减,爱情也往往伴随着外貌的衰老而衰亡,有人说:女人是为男人而来到这个世上的,精确的说女人是被爱的,而几千年来,女人接受的叮嘱只有一个:青春和美貌是获得男人爱的资本,失去这资本当然会心怀恐惧了,这种千年不变的剧目由女人一代又一代的重演着,并奏出一曲又一曲的精彩乐意,有些美妙的旋律一直延续至今。

近三十而没到三十,开始对身边那些已满三十的女人充满好奇,仔细观察她们的言行举动,我发现三十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多沧桑。她们是我的客户,都是些大酒店和公司的老板娘我很欣赏她们那种自立、自信、淡定、成熟。她们正是因为有着这么多的“内涵”,而能在商场中游刃有余,能和男人分担生活中的风风雨雨。

三十岁,或许你看不到自己经历过风霜的额头,但其实已经开始写满成熟,写满充实和壮美,开始表现出故作的矜持和稳重,如果说二十岁是一首朦胧诗,那么三十岁是一篇精美的散文,抑扬顿挫。

觉得上三十岁的女人已经学会了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尽量避免不合时宜、不讲道理、不宽容大量、不受欢迎的语言和行为。最近有二个酒店的老板娘经常过来看样板,认识她们五六年了,心里越来越喜欢她,并把她们当成自己的一面镜子。因为保养有方吧,并不会因为岁月的流失而慢慢变老,似乎更善解人意又风情万种,就像绽放的玫瑰,充满了成熟的韵味,有一种曲径通幽的美更耐人品味。

人的外在美是很容易消失的,就像歌德说的一样:“外貌美仅仅能够取悦一时,内心美才能历久弥新。”生命本来是柔美的,气质来自于一个人的文化修养、精神和性格,是一种由内而外的美,倾城倾国的面孔,并不一定具有气质。自信的人,才是最有气质的。三十岁的女人因为她们拥有了真正意义上温暖、安定的家,和属于自己的事业,也因为成熟,不再随波逐流,有了对自已和家庭的一份责任,女人天性中的柔情被调动出来,用其毅力、温情、宽容和仁慈来保护着自己的家。成熟,是一道永不褪色的风景线,于是生活因为女人而绚丽,因女人而明媚。

一个女人心中流动的是什么样的气息,她就具有什么样的形象,这种形象是不会受年龄限定的,气质美才是女人永恒的形象,女人注重气质美和内在美的应该要统一。《红楼梦》里开头描写林黛玉有一句诗:气质美如兰,同兰花的气质一样美,那是什么样的气质?气质的美是生生世世的,是自于知识、品德,也来自于对艺术修养与对自然的欣赏。外表美是一时的,而气质美才是一世的,只要自信的心不变,美便会永伴左右。

上帝在创造女人的时候也给了女人爱的力量,这个年龄的女人不再青涩,她们也是面对生活压力很大的时候,她们家里有老人需要照顾,有孩子需要教育,所以女人离不开爱,爱家庭爱老公爱小孩,爱如同流水,需要流动,不能淤积,一淤积就会变味变色,只要把爱给出去,身心就能获得健康快乐,这些爱是女人发自心底,而不是刻意做给别人看的行为。

孔子早就说过“三十而立”,为三十岁下了不同的定义。

其实女性能够三十“而立”,我不知道孔老夫子当年说出这句话时的最初指代是什么,但凭他能说出“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那他说的只是男人的事情。仅形容男子事业有成,“三十而什么”的确是一个值得思量的问题,我相信每个进入三十岁的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答案。

因女人可以没有爱情,但是不能没有事业,为女人经不起时间的改变,有了属于自己的生活空间、自己的职业舞台,随着社会的变化,美丽的定义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广泛。在今天,有人因为外在的无暇而美丽,有人因为爱情的甜蜜而美丽,有人因为事业的成功而美丽,有人因为智慧的光芒而美丽,我认为工作中的女人才是最美丽!

女人的心不能空着,“女人三十而立”,并不是一定要求女人在三十岁的时候达到怎么样的社会地位,拥有什么样的财富,而是一种生活态度。只是要女人们有一份三十而立的生活态度。任何事情都没有太晚的道理,只要你想就绝对可以。女人三十自当而立,可这而立的定义也当与时俱进。凭自己的心性过自己想要的生活,经济独立、事业进步,这样的女人永远自信,散发着迷人的芳香与魅力。

走过青春沼泽的女人已经懂得了爱,也懂得了被爱,在岁月中自己看清了自己,这时的女人知道是该负责任的年龄了,应该用自己的双肩挑起生活给予的一切,积累和阅历让自己更加从容地去选择。于是学会放弃不属于自己的一切,去珍惜所拥有的一切,可以活的坦然一些,相信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人生是美丽的,多姿的,是给人信心和向往的。多年的风雨漂泊,已如过眼风云,历史的责任呼喊与提醒,自己要开始新的生活,开始新的征程,静静的等待着三十的到来,为了一切从头开始。

伤了你的心的我伤心.txt

伤了你的心的我伤心

作者:sunday 文章来源:莲池空间 点击数:3344 更新时间:2004-10-23

第一次听孟庭苇用她那清纯甜美的嗓音唱这首歌时,我刚上高二。那个时候其实并不明白这首歌的意思,只是觉得很好玩,绕口令似的,便一遍一遍的跟着唱,唱多了,唱久了,似乎也能带出一点点伤感的味道来了。

小学跟 L做了一年半的同学,从未感觉跟他与跟别的小男生之间有什麽不同,只是唯一让我愤愤然的就是 L仗着比我高出十公分的个头,常常出其不意的刮一下我的鼻子再做着鬼脸逗我开心,而我却连碰一下他的鼻子的机会都没有。

升初中时, L以半分之差未进入我们那的重点中学,于是我们便不再同校。见面的机会也随之少之又少了,儿时的所谓朋友并未有着太深的感情,何况我和 L只是普通同学,儿时对朋友更是没有什麽理解,同学一茬茬的换,三年的初中生活之后,我都快将L淡忘了。

不幸的是贪玩的他和更加贪玩的我同样没有考进重点高中。于是我们在同一个学校的同一个班,开始了我们的复读生活。那个曾经刮我鼻子的小男生的形象又渐渐在我的记忆中清晰起来。只不过,现在的 L已经是个177cm 的大男孩了,高出我也不仅仅十公分了。

不知从复读的哪一天起,我和 L已经走的很近了。一起做那道难得要死的几何题,一起同病相怜的挨班主任的训,一起扛着重重的书包骑车回家,一起悲哀的大唱“昨日习题还未做,今日老师又要留,日日作业多多烦忧。。。。。。”下午课外活动时,我总是坐在操场边的台阶上看 L和他的铁哥们儿们一起踢球,虽然我看不太懂。 L踢球的样子很火,很帅。他曾一脸郑重的对我说过:“知道吗?《少男少女》上有一句我最欣赏的话:‘迷上了足球就是迷上了力量,是男人就要踢球。’”

复读的日子在所有人的眼里都是黑暗的,恐怖的。可是 L总能想出好多花样让生活变得有滋有味儿。复读时 L是那种不但会玩儿而且会学的学生,每次考试 L总是名列前茅。

L对我说过:“不管你下来怎麽玩儿,上课一定一定要注意听讲,这样才可以事半功倍。”可是我做的并不好。有时甚至会在课上故意捣乱。有一次我使劲儿摔书以示对语文老头儿不满。回家的路上, L一直绷着脸不说话,我觉得特委屈。以后的好几天我都倔强的自己回家。而他也同样不理我。冷战了几天后,有一天上午的大课间,他递给我一封厚厚的信,深深的看了我一眼就一言不发的转身走了。我打开信,信中 L说了好多,很不客气,很不留情面。 L说你上课怎麽可以这样不听话还耍孩子脾气,我真的不愿再看见你上课不讲成绩下降,更不愿意看到你再次考不上高中……最后写着一行小字:“如果觉得我说的 对,放学后等我一起回家……”

那时侯要临近高考了,放学总是很晚回家时天都已经漆黑一片了。 L每天晚上都送我回家,一定要看我进了家门才肯离开。有一次我晚上出来倒垃圾,忽然看到一个高高的身影抱着一个足球站了起来,原来是 L。我惊讶的问:“你怎麽会在这儿?”他淡淡的笑了笑说:“没什麽,学累了,我就边跑边踢球的,不知怎麽就到了你家门口了……”我也不知该说什麽,我们就这麽呆呆的站着。好一会过去了,他才轻轻的说:“回去吧,很晚了……”我慢慢的转过身,向家走去,到门口了,我回过头, L还在抱着球呆呆的望着,我轻轻的关上了门。

黑色的中考终于过去了。 L如愿以偿考上了一中。我却因病而未参加完考试。暑假中,我整天没精打采,意志消沉,觉得似乎是命运捉弄了我。是 L经常在我身边陪伴我,开导我。在爸妈的奔波下,我终于进了二中,再次与 L不同校。可是经常能收到 L的来信,告诉我许多一中的趣事。每年的生日, L都会带给我一个惊喜,或是一个精美的镜架,或是一个叫早的小闹钟,或是一个毛茸茸的小熊。高二那年我的生日, L发着高烧,刚输完液就跑到学校来找我,我却没有在, L托同学将一个小盒子转交给我就匆匆赶回去上课了。我打开包装纸——一个透明的方盒里是一片蔚蓝的大海,海上还漂着六叶小帆,无论把它转成什麽角度,帆都永远不会倒。晚上,我呆呆的望着它,好久都没有睡……

有一段时间, L经常到我们半上去上晚自习,去的时候总是带好多零食给我,但不久班上有些人,一些很无聊的人,开始私下里猜测和议论我们的关系,有的甚至说的很难听。于是一个晚自习上,我悄悄写了一张纸条给 L,告诉他回家再看。 L以后便不来我们班了。他写了一封信安慰我,告诉我别太在乎别人的闲言碎语,告诉我他永远是我的哥哥,告诉我要努力学习……后来没多久,又收到 L的来信,信上只有寥寥数语:夕儿,做我的妹妹好吗?如果愿意就写一个大大的 Y,如果不愿意就写一个小小的 N。(我多希望会看到一个大大的 Y)。

望着这封信,我有些不知所措,我的好朋友曾善意的告诉我 L可能是在打着哥哥的幌子而……我……我几乎都要写下一个 N了,可是我又害怕看到 L脸上眼中浓浓的失望。我终于写了一个 Y给他,尽管我很犹豫甚至有些不情愿。 L回信了,信中洋溢的满是兴奋和狂喜的话语。可我看的却很不是滋味。再见 L时,心中总觉得有些别扭,特别是当L关心我或逗我开心时,我便觉得更加不自在,觉得他已逾越了兄妹之情,觉得他别有企图。于是,我开始后悔那个该死的 Y了。

后来的日子里,我对 L越来越冷淡了,我知道我是故意的。 L似乎也觉察到了这一点,开始时他总是问我是不是他做错了什麽,而我,总是无言的摇摇头,有时甚至觉得他好烦。我的脸色也就越来越难看了。渐渐的, L来找我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有时在路上遇见, L总是带着一股浓浓的落寞看着我,欲言又止。最后总是轻轻的叹一口气,失望的离开。我想我也许伤了他的心了。

看着班里的闲言碎语漫漫减少,我甚至有点庆幸我的抉择,我也自然而然的认为 L一定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不再有什麽伤痛。就这样,高三紧张的生活,把每个人的头脑里的弦绷的紧紧的,我更加无暇顾及其他,我甚至再也没有见过 L。

高考的分数已经下来了,530,虽然还不知能考上哪,但我知道我可以过一个轻松的暑假了。暑假中 L没有找过我,我并不知道他的消息。直到有一天, L的一个好朋友来我家玩,无意中提起 L时,他很遗憾的说:“ L只考了 400多分,连大专的线都没够。”我惊呆了:怎麽会?怎麽会? L,怎麽会!聪明如 L,怎麽会!!!……过了好一会儿,他看着我说:“你知道他为什麽考这麽点分吗?你知道他后来为什麽一点都不学了吗?”我愣住了,头脑里一片轰鸣,千万条思绪让我心乱如麻,他的问题象一把利箭刺到我内心最深处……他摇了摇头说:“算了,不说了……”转而又跟我说起了其他的话题,而我的脑海里却一片空白……

当我迈进河北大学的校园时, L已坐在二中的教室里复读了。我一封信都不曾写给他。与其说怕打扰他的学习,不如说是我没有勇气没有资格去说抱歉。 L所有的真诚换得的只是失望和伤痛,这在他心中将会投下多大的阴影,而自私的我又怎能靠说声抱歉来洗脱我的罪恶?

大学的生活是丰富多采而魅力无穷的。可在这些美丽和绚烂背后,也有寂寞,也有孤独。这个时候,我就会想起以前的许多朋友,想起 L,想起那首现在才明白了的孟庭苇的老歌:

“三月的花都已经凋谢了

四月星星坠落你眼睛

五月的雨为你下不停

六月天空轻轻在哭泣

等到七月开始下雪我知道我

这次真的真的伤了你的心

怎麽让你伤心伤了你的心的我的心好伤心

怎麽让你伤心伤了你的心的我的心好伤心

……”

伤心.txt

彷徨的人啊,忘记了什么是泪

泪?在我看来只是病鬼的宝贝

而我,已经当腻了这个病鬼

悲伤的躯体,容不下你的影子

你?在我看来只是精神的麻醉

而我,早已习惯了被麻醉

我想忘记你,不想却丢了自己

为了讨好你,我背叛了我的心

而你,却让我留下了不堪的回忆

最后的自己,只剩下躯体

失败的自己,只会嘲笑自己

西风催人瘦,此刻没了你的牵手

我也已从天堂来到了废墟

不想却捡到了伤心的过去

为什么我带不走我的心?心痛又有什么了不起

是你霸占了我的心,而你为何又把我抛弃

为什么我只懂得伤心?伤心又有什么关系

是你让我失去我自己,而你却又置之不理

舍已树.txt

舍已树

作者:青 青 文章来源:《女报》 点击数:1598 更新时间:2005-7-29

英国作家戴顿有一篇名叫《舍己树》的作品,主角是一棵深爱着某个男孩的树。

男孩年纪尚小的时候,常吊在树枝上荡秋千,上树摘果子,在树阴下睡觉。那真是一段快乐无忧的日子。树很喜欢那些时光。后来小男孩逐渐长大了,他跟树在一起的时间愈来愈少。

“来啊!让我们一起玩耍。”树有一次说。

但年轻人一心只想赚钱。

“拿我的果子去卖吧。”树说。

他果真那样做了,赚了很多钱。树很快乐。

年轻人很久没有回来。有一次他路过树下,树向他微笑说:“来啊!让我们玩耍!”但这个中年人已经失去朝气,只想远离身边的一切,去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

“把我砍下来拿我的树干去造一艘船,你就可以远走高飞了。”树说。

那人果然这么做了。树很快乐。

许多季节过去了——冬去春来,多风的日子和孤寂的晚上,树在等待。最后,那人终于回来了,年老和疲惫使他不能再渴望玩耍、追求财富或出海航行。

“朋友,我还有一个不错的树桩,你何不坐下来休会?”树说。

他果然那样做了。树很快乐。在我们一生中,曾拥有多少舍己的树?多少人牺牲了自己的一部分,默默无闻,却成全了我们的抱负和梦想?在寂静的夜里如果我们每个人能够读读这篇《舍己树》,就会发现,一个让人尊敬的人应该不是总想着自己得到了多少,也要问问自己这一生中施与了多少。信 任魏振强

姐夫下午打来电话,要我到他家去吃晚饭。“菜和酒我都准备好了,你一下班就过来。”姐夫的声音乐呵呵的。

姐夫是十年前下的岗。刚开始他在街上开摩的,每天还能赚个十几二十来块的,但前年的一个雨天,他不慎撞上了一棵树,残了一条腿,后来就转行掏下水道了。每天一大早出门,跛着一条腿,背着包,拿着小喇叭,在各个小区里喊:“掏下水道哎!”有时喊了一天,也喊不到一笔生意。

推开门时,姐夫已将菜放在桌子上,酒也满上了。我问他今天碰到什么喜事,姐夫说:“先喝酒,等会告诉你。”

碰了一杯后,姐夫开口了:“今天我一分钱也没赚到,但今天是我下岗十年来最开心的一天。”我的好奇心被他吊了起来,瞪大眼看着他。

“下午我去一户人家,女主人是一个单位的会计,本来她下午不需要上班的,但三点多种的时候,单位打电话要她马上去一下。见她要出门,我就收拾东西跟她说,明天我再来吧。她很奇怪地望着我,问,你不修好,怎么就走呢?我说,你家里没人,我怎么能呆这儿呢?她笑了,说,你一个大男人,不会是因为一个人感到害怕吧?我知道她在开玩笑,就跟她说,我一个陌生人留在你家,万一你家丢了什么东西,我就不好说了。那女人哈哈一笑,说,不会的,你一看就是今好人,我放心,我把钱先付给你,你修好了,带上门就行了。我以为她是在开玩笑,没想她真的走了,留下我一个人在她家……

“说实在的,我当时真的很感动。我掏了近一年的下水道。对我客气的人给我倒点水喝,给根烟抽,但多数人对我不冷不热,好像我是专门来骗他们的钱似的。我有一次去一个人家,忘了换鞋,那家的女主人马上把我喝住,我只好退回来,光着脚进去了。还有一次,我在口袋里掏螺丝,女主人以为我要抽烟,让我先出去抽,抽完再进来。遇到这样的人,谁心里也不会舒服,但为了做手艺,也只好忍了,今天这个女人这么信任我,我还是第一回碰到。现在还有多少人不把陌生人当贼看啊厂姐夫说完,又喝了一大口酒,眼睛里有晶莹的东西在闪烁。

姐夫停了一会儿,接着说:“我修好的时候,女主人还没回来,我带上门走了,也没拿桌上的钱。她可能不知道她的那份信任对我多么重要,但我只能用这种方式表示我的感激了。”没人会踢一只死狗潇 迅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更乐意接受赞扬,而对别人的诽谤往往很气愤,甚至暴跳如雷。其实大可不必。

美国曾有一位年轻人,出身寒微,依靠自己的努力,在三十岁时就当上了全美有名的芝加哥大学的校长。这时各种攻击像雨点般落到了他的头上,有人对他的父亲说:“看到报纸对你儿子的批评了吗?真是令人震惊。”而他父亲却平静地说:“我看见了,真是尖酸刻薄。但是记住,没有人会踢一只死狗的。”

的确,没有人会踢一只死狗。愈是具有重要性的“狗”,人们踢起来愈感到心满意足。因为有些人喜欢攻击比自己成功的人,从而得到一种卑劣本性的满足。如果你被别人无情地诽谤,那是因为他们自以为如此会提高自己的重要性,这也意味着你获得了成功,并且深受人注意。

因而当你想坚持真理或表现得更好一点时,大可不必在意别人的诽谤和批评。正如美国罗斯福总统的夫人艾丽诺所说:“避免别人攻讦的惟一办法就是,你得像一只有价值的精美的瓷器,有风度地静立在架子上。所以,只要你觉得对的事,就去做——反正你不做有人批评,做了也有人批评。”

记住,没人会去踢一只死狗。惟有爱,造就爱佚 名

艾尔是一个年轻的制陶艺术家。他有一个妻子和两个儿子。

有一天,他的大儿子得了急性阑尾炎。正值夜间,他和妻子以为不过是普通的肠炎,没有重视,结果那天晚上大儿子去世了。

大儿子死于艾尔的疏忽大意。他深感内疚和自责,从此一蹶不振,情绪低落。随后他的妻子也离开了他,给他留下了一个六岁的小儿子,父子两人从此相依为命。大儿子的死和妻子的离开让艾尔无法承受,他开始拼命地喝酒,试图从酒精中寻求解脱。很快,他便成了远近闻名的酒鬼。为了喝酒,他变卖了一切家当,包括他的土地、他的陶艺作品。最后分文没有的他,因贫穷而孤独地死在旧金山的一家汽车旅馆里。

人们对艾尔的去世和他活在世上的时候一样,充满了蔑视。每当熟识的人谈论起艾尔,就会说: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一个毫无可取之处的人。

可是过了不久,人们惊诧地看到,艾尔的那个叫厄尼的小儿子,成了一个最成功的人物。厄尼品德高尚,极富同情心和爱心,仁慈善良,充满智慧,乐于助人,所到之处满是赞誉。人们很奇怪,那位酒鬼是如何在他儿子身上培养出这些高尚的品德的?

终于有一天,人们向厄尼提起了他的父亲,问:他是如何使你成为这么一个非同寻常的人的?厄尼安静地坐在那儿,略加思索,然后说:从我记事时起一直到我十八岁离开家,父亲每天晚上睡觉前都到我的房间里来,在我的额头上吻一下,并且说:“我爱你,儿子。”

一句极平常的话,让所有在场的人为之动容。

是的,在人们的眼里,艾尔是一个酒鬼,一文不名,没有留下一点物质财富给儿子。在厄尼的眼中,父亲也同样不是一个高大完美的人,他痛苦,他失意,他每日被酒精麻醉,尽管如此,他却不忘在回来的时候,在临睡之前走进儿子的房间,给黑暗中的儿子一个亲吻。

对于一个父亲,艾尔为儿子做的实在太少了。

对于做儿子的,厄尼似乎满足了。

孩子是单纯的,他们的心是那么容易被装满。一句及时的表扬,一个鼓励的眼神,一个会心的微笑,一个电话叮咛,一条短信的祝福,虽然都是细节,那么微不足道,但对于孩子,却是极大的安慰,足以让他们幸福好多时光。

我们可以不去想当时的小厄尼有多么的孤独,失去了哥哥、母亲,父亲又常常醉酒晚归,加上穷困潦倒。但厄尼至少可以相信一件事,父亲是爱他的。父亲每天都将这样的信息传递给他,来到他的床边留下亲吻。

艾尔的吻也至少可以让我们知道一件事:爱不一定需要语言去表达,也可以不用金钱来满足。爱心的造就和人格的完善更不可能一朝一夕从书本上学来。

知识不过增加我们的学问,法律只是约束我们的行为,学校告诉我们什么是文明和科学,监狱教育我们犯罪就要服法。世上没有一种东西能有效地帮助我们从内心深处做出向善的改变,造就爱,惟有爱。

深圳让我怀念梁子.txt

我们曾经老死不相往来

2001年大学毕业了,我们是整个班里仅有的两个来到深圳的家伙,一个是我,一个就是梁子。可是我在心里说,我们老死不相往来的。

梁子很漂亮,很懂得穿衣打扮,更懂得人情世故。我努力念书拿到“优秀毕业生”的证书,然后被深圳某大型民企相中的时候,梁子也忙忙碌碌在院系各领导家中走来串去,最终亦被推荐到深圳某事业单位。你瞧,像我们这样的两个女生,怎么可能走到一起呢?

毕业那阵子,在已经七零八落的寝室里,我用略带嘲讽的语气和对面床上的女生说起梁子,那个女生戴厚厚玻璃眼镜,被保送念了本校的研究生。我们总是这样讲:“梁子啊,她那种人,唉!”我们做不到她成天嘻嘻哈哈,更做不到她把好好的牛仔裤剪得破破烂烂引得回头率无数,亦做不到她面对各科60分的成绩无动于衷。

我们都是乖孩子,梁子不是。

梁子对我们,想必也差不多罢。

所以,我费尽力气买到到深圳的硬座票时,梁子已经轻轻松松搞到一张软卧,她甚至在QQ上问我:你要不要也来一张。My God!那我还不如坐飞机好了,再说,我还没坐过飞机呢!

我恨恨地回绝掉,在电脑上敲出一个鄙夷的符号“?”。

你要不要搬来和我一起住

在深圳的日子一点也没有想象中美好,原先许诺的住房因了同住女生的男友前来,变得拥挤不堪而且极为不便。不是不可以搬出去,可是与陌生人同住,你敢吗?反正我不敢。

至于工作,其实一点都不难,只是与所学的专业全不相干,突然之间发现一切都要从头开始,甚至大学四年的努力都是无用的。除了老老实实完成领导吩咐的事情,连学习都不知如何下手。关于未来,关于理想,好像一夜之间全部坍塌了,一向骄傲的我,就这么被抛入世俗的河流,变得渺小而琐碎。

那段日子,天空都是灰的。

收到梁子在QQ上发来的“:)”。

“我打算自己租房子,你要不要搬来和我一起住?”

梁子的头像一闪一闪,我的心也渐渐有了热度。与她同住,至少是安全的,不是吗?我找的是同居的伙伴,不是契合的知己,何必斤斤计较?

我敲出“:D”的表情,她亦回应“:P”,于是我下了。

抬头,突然发现天变蓝了,云朵的表情亦变得丰富,我咧开嘴,挤出了一个真正的笑容。

逛街的女生最快乐

“八月,你瞧,你的脸都起皮了,试试我的面霜吧!”

“八月,听说你们公司明天举办客户招待会是么?我这里有一支睫毛膏,你拿去用吧,待会我再陪你去做个头发。”

“八月,明天逛街去吧,秋装上市啦!”

我不知不觉,在梁子的热情里心甘情愿地堕落着。我开始看时尚杂志,对着镜子拼命找脸上的毛孔和黑头,用各种各样的刷子和粉把自己弄得容光焕发。我亦不再感慨学非所用的悲哀,而是心安理得接受命运的安排,在纷繁激烈的人事斗争中,用青春和乖巧为自己赢得一席之地。我终于明白,如果想改变,那么妥协吧。

我不得不承认,梁子的影响力是巨大的。

金秋十月,我们手拉手,不厌其烦地试衣。我们走街串巷,无论几十块钱一件的小店精品,抑或上千的名家手笔,我们都来者不拒。

偶尔我会沉默,为自己的不思进取感到淡淡的羞耻,可是又有什么比快乐更重要呢?我亦曾尝试着回到念书时勤奋努力的状态,但我根本找不到奋斗的目标。

哪里有爱情呢

梁子有很多的追求者,时不时家里会有上好的鲜花、巧克力以及其他不值钱的小饰品,因为贵重的东西,她全部退回去了。

但梁子没有爱情,她会拖着我跟几个男生出去泡吧看电影,但绝不会单独赴任何一个异性的约会。

“梁子,你这样会嫁不出去的。”我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异常郑重。

“八月,那我就不要嫁好了。”梁子的表情也很认真,我却愣愣地,未料到是这样的回答。随即她会爆发一阵大笑,然后仿似不经意的,“哪里有我要的爱情呢?其实我已找他好多年了。”低低的声音充满伤感,一点没有矫情的痕迹。

是啊,哪里有我们想要的爱情呢?

我没有梁子那么多的选择,但是结果并没有任何差别。在都市物欲的丛林里,做情感麦田最后的守望者,这大概是我与梁子,这两个迥然不同的人唯一的共性了。

2002年,风很大,雨很多,我们很少出门,就算有爱情,也早已擦肩而过。

梁子和那些阿姨们

我的工作一向乏善可陈,一度我每天要花上三个小时来抱怨,仿佛只有这样心理才平衡一点。可是梁子说,做什么事情并不重要,如我们这般的大学生,老板绝不会给你能力之外的工作,既然大家都是游刃有余,那么关键在于为人处事的态度。

其实我似懂非懂,但我看到梁子总是很快乐地回家,连五十岁的老阿姨都愿意开车载她一程,而我知道我不能够。我一向讨厌那样的阿姨———她们是啰嗦、浅薄和老土的代名词,我想许多和我一样年龄的女生都有同样的想法。“哦不”,梁子说,“你错了,她们有着最丰富的人生阅历和体验,最强有力的人际资源和关系,你应努力地,与她们走到一起。”

梁子是那么快乐,快乐得让我自以为是的骄傲和清高变得微不足道。

我开始学习,学习问候,学习关心,学习体贴和周到,学习包容和虚心……

一个阿姨说,单位每年都有外派香港的指标,八月你可以争取一下看看。

另一位阿姨说,八月人聪明,学历又高,这指标不给八月给谁呢?

还有一位阿姨说,八月你去办公室拿张表吧,回头我给你写个意见,到了外边,记得别忘了我们呀!

事实上,我已经从不计较的付出中得到了太多的快乐,我终于能和梁子一样,每天带着笑容回家,还有什么事情比这更值得庆贺呢?而外派香港,应是额外的馈赠吧?

在梁子身体力行的指导下,我学到了人生的第一课。

伤感的告别

2003年3月10日,是我启程去香港的日子。8日、9日两天,梁子很开心地拖着我去逛街,买了许多我一直喜欢又觉得穿的机会少而没买的衣服,一件雪纺绸的抽丝泡泡袖粉红色上衣,一件真丝的加长袖米色开衫,一条墨绿色真丝吊带长裙,加上两条MNG的麻料长裤,一条CHEVIGNON的限量版牛仔裤,两双真美诗的尖头中跟浅口皮鞋,一双其乐的休闲鞋,近十条真丝小丝巾……

“别买了吧,其实香港也有很多的,听说会更便宜。”我忍不住开口了,劝说着正要赶往下一个商场的梁子。

“胡说,没人帮你参考,你去香港怎么买衣服?”她凶巴巴的样子,让我不敢再开口。

直到9日晚上10点,所有的店都已打烊,我们亦累得筋疲力尽,连打车回家挥手的姿势都那么无力。

那晚,我们本来是喝干红的,因为她说送别应该浪漫一点,可是一瓶喝完,竟然都有意犹未尽的感觉,于是叫了更多的啤酒。花一般美丽的梁子啊,她就在我的对面,一次又一次与我一饮而尽。我们的眼泪,大滴大滴落在酒杯里,混杂成无法言喻的味道。

第二天我直睡到10点,梁子已经上班去了。她是8点就走了吧,我的头还疼着,她应该也是一样。房间已经收拾干净,一切都和往常一样,只有我身旁整整齐齐的行李,一个装了太多尚未撕下标签的衣服的袋子,还有墙角那排高高站立的酒瓶,在提醒着,你该走了。

没有梁子的我

在香港,我没有再买衣服。

我只是在打折的季节,为梁子买了许多衣服,而我自己,没了梁子的指点和肯定,我什么也不愿买,不能买,不必买。我只知道,如梁子那般漂亮聪明的女子,穿什么都是好看的。

我们都很忙,梁子升了办公室副主任,我的学业亦进入了关键时期。我们偶尔在QQ上遇见,聊聊近况,随即很默契地说:88。我突然发现,都市里的友情,一旦分离,就会一下子拉得好远好远,变得好淡好淡。

可是我永远忘不了临走前梁子凶巴巴的眼神———

“胡说,没人帮你参考,你去香港怎么买衣服?”

女人的友谊,往往是以亲密为基础,以分享私隐为快乐,可是我们已无话可说。

而婚姻,这是个顺理成章的句点,不是吗?

我把买给梁子的衣服,拿到邮局,认真地折叠、打包,写下她的地址、姓名、邮政编码、电话,然后,邮寄。她会在婚礼前夕收到我的祝福。而我不会再指望梁子陪我逛街,亦不会指望她给我上人生的第二课。

我只希望,她想要的爱情,她真的已经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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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恋的滋味

作者:xieqiong…

失恋并没有使我深刻,反而更加浅薄,我滔滔不绝地向你表白着爱心的纯粹.后来我发现我的行为毫无意义.实际上我所表白的你都已经一清二楚.发觉自己很蠢的时候,我止住了口.然后,然后我缓缓仰起高贵的头颅.天边正悬着一圆末日.

你有一颗春柳般动荡的心.我的心灵千疮百孔,已经经不起崭新的你再一次穿戳了.爱有时候是一种伤害,伤害有时候是一种爱.

老天也在惊愕过后,怅然而泪下,连绵不止.它是在为一场向日葵般默然生长又默然凋谢的爱情而痛哭.

失恋的滋味,像海洋一样千篇一律.我随波逐流,回头无岸.我生就五尺顶天立地的男儿身躯,却三寸多愁善感的女儿柔肠.

每天,我等你盼你,盼你等你!......可是,可是窗外只有如铅的冷雨,空阔的冷街.如果说我没有万分的恨,说明我也没有万分的爱.

不管是爱或是恨,都埋在心底,让它扭成千千结,我想直到老死我也不会解开.

......无非是一笔感情债.我借了,你还了.

我的故事讲完了.

失去的不只是戒指.txt

失去的不只是戒指

作者:梦琪蓝雪… 文章来源:新浪 点击数:2174 更新时间:2004-9-14

他就要结婚了,她禁不住掩面而泣。只有她自己才最清楚,他一直留在她的世界里。

五年前他们就认识了,后来他要去日本留学。在他走之前的一个星期天,他们一起在解放路上散步。街头有个小女孩在卖戒指,戒指在盒子里闪着光。她一眼就看中了。他抢着

付了钱,并把它戴在她的手指上。那是一枚8元钱的戒指。但她觉得那一刻神圣无比。

三月里,他走了。临别,他对她说,明年春节他会回来看她,如果她愿意见他,就在2月14日那天,等在新建路的那棵树下。他说,别弄丢了戒指,不见不散。

秋天的时候,她失去了他送的戒指。她答应过他一直会戴着它,可是转眼之间,她就失去了戒指。她是个崇尚完美的女孩,她不能容忍任何残缺。丢了戒指后,她的心是没有变,但除此之外,什么都变了。

他果然回来了。2月14日,她爽约了。一生中最重要的约会,她却没有勇气赴约。但她忍不住,让好友去看看他。好友没见过他,回来后说,看见一个穿风衣的男孩站在树下,手里拿着一枝红玫瑰。那天晚上,她哭湿了枕巾。

第二个情人节,她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走着,傍晚的时候竟不知不觉走到了新建路。

那棵槐树下,斜斜地倚着一个男孩。她的心狂跳起来,脚也不由自主地朝那个男孩迈去。是他!她在离他一米远的地方站住了。

他把手中的玫瑰递到她面前,他说:“我知道今年一定可以等到你。”她问:“如果我不来呢?”他微笑着回答:“那么我明年再来。”

她始终没有接过玫瑰。她转身离开时听到他在背后问:“那枚戒指,你,还留着吗?”“对不起,我把它丢了。”她头也不回地回答。她不敢看他的表情。

自那以后,她就再没有见过他。一转眼,几年过去了,她听到了他要结婚的消息。

那天,她在新建路走了整整一晚。但无论她怎么走,也不会再遇见他了。

“我爱你。”这句话已在她心头搁置了好几年,但她没法亲口告诉他。也许他只是偶尔地想起她,但她真的有自己的苦衷。几年前,在实习的那台车床前,她失去的不只是他送的戒指,还有整只左手。

爱就是这个样子的

作者:珍珍

就是这么盲目的爱,盲目得幸福-------爱-----珍珍

就是这个样子的

每一次,无意中抬头来的时候,就会看到坐在对面的林生。

办公室那么小,不过4个人,其实谁都很看见谁。可是林生他从在不用我

转弯的视线进里于是很能快的熟悉了他的样子。

林生二十七八岁,或者更多一些。他同我说第一句话的时候,我就知道他是一个面熟的男人了。他说:“在这里上班,你要学会适应寂寞。”

看着他,我常常想起男友马奇。马奇并不是个好看的男孩子五官有些生硬。可是,那天过足球场被迎面面来的足球吓呆的时候,却看到马奇扑到了我面前。然后是足球和人的身体接触的声音,再然后,血从他捂隹鼻子的指缝间凄历地流下来。

我很没良心地笑了。

下午请马奇吃饭,他已经恢复了英雄的本色,很高大的男孩,棕色的肌肤,符合体育系男生的一切标准。

我爱上了马奇,后来的事就都马奇有关了,穿他喜欢的衣服,看他喜欢的影碟........知道爱很盲目却总觉盲目得幸福。直到毕业时马奇选择了回家,才发现自己没有退路了。

收拾行李,跟了马奇走,把最初留在大都市做准白领的愿望丢给刚刚入学的小学妹。

马奇很快在一家证券公司找到工作。我揣着经济系本科毕业证东奔西跑半个月,只有那家几乎在市郊的储蓄所肯接收我。

没有觉得委屈,爱就是这个样子的。

林生脾气好,做他的搭档,我省去很多力气的有气无力的。他很耐心地教我处理往来业务。大学4年的所有的东西全没有了用处,好在计算机能够很熟练地操作。

每天处理账目并不少,忙的时候半天都不会抬头。林生说对了,那种感觉,真的很寂寞。

马奇每天都会来找我,坐着最破旧的中巴车。马奇第一次来,趴在我对面大声说有许动举起手来,抢劫。”

所有有都有抬起头来,露出恐慌,只有林生镜片后的眼镜波澜不惊。

后来都知道马奇是我帅气的男朋友。有一次,林生忽然在工作着的时候问我:“你是为马奇才来威海的吧?”

我愣了一下,看着占钞机”哗啦哗啦”地完面清占。不知道他怎么会忽然问了他一个问题,林生不是琐碎的男人,除了偶尔开一些干净的玩笑。

每次跟马奇掎在公交车里在这个在太大个很纯美的城市中穿梭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是快乐的。我喜欢把手藏出满手的汗,

在这个城市,马奇有一个很普通的家,父母家的房子很小,楼道的墙壁已经剥落。马奇不常带我回家。我感觉得到他荣誉背后的自卑。

上班后,马奇从家中搬出来,住在公司公寓。我们还一直没有结婚的打算,因为给爱情买不起房子,

春节匆匆飞回家去,又匆匆忙飞回去。林生私自多给了我3天假。他总是不动声色地用属于他的方式照顾我。

他没有女朋友,或者有过,不得而知。总之,没有女孩子找过他。林生算得上一个出色的男人,有一颗寂寞而宽容的心,不浮躁、不急功近利的生活着。

知道马奇开始用家人的名义炒股,是在我回到威海后不久。他把我们并不多的全部积蓄投积股市。

第一次有了争执,不是为钱,而是内心里我讨厌类似炒股、博彩这样的生活,潜意识里不能够接爱。而且,马奇的工作性质也是不允许他涉身其中的。

“我需要钱,”马奇看着我“我不想再继续过拮据的生活了。”

第一次马奇向我坦白一直被他藏得很好自卑。他说:“我很想为你赢得一个末来,靠着工作太漫长。”“马奇”我说:“我们可以租房子,可以坐公交车,可以看盗版的影碟我不在乎。”

“可是,我在乎。我们家的房子要拆迁了,上个星期我妈妈下岗了,而你千里迢迢给我来到这里,我不是为了让你吃苦的。”

我是为了爱情来的,但马奇开始给我们的爱情附加物质了。

马奇不再每天出现在工作台边,只是电话飞来飞去的,有时周末时带我去洒吧或去看原声电影,送我江南布衣”和我喜欢吃的德芙巧克力。那样的时候,我就知道他赚钱了。

十年.txt

十年

作者:易玛格格

十年以前,我认识了迪康。

那个时候,在读高中。两个人坐一张桌子,每天有十四个小时的共度时光。

无聊的时候我们就做打赌游戏,几乎什么我们都可以拿来赌。比如两个人对视,赌谁先眨眼或脸红;比如两个人对话,赌谁可以更长时间的不说你我他。

有一次我提议赌谁吃饭慢。结果我一直吃到下午上课。高高大大的迪康,慢慢在我的筷起筷落之间矮了下去。从此所有的赌题都由他来出,但依然是我赢的多。

由于相处的极其愉快,在迪康的追随者眼里,关系看来就极其暧昧。

其实更多的时候我们不过是彼此合作而已——我做他的秘书,他做我的保镖。

我的工作是替他收拾书包和课桌,整理全部他不喜欢科目的课堂笔记,并捎带在语文课上替他回复那些写满情话的小纸条。

他则帮我抵挡男生的邀约。

出了校门,我们一个向东,一个向西,再无瓜葛。

三年里,迪康只为我打过一次架。结果是被那个男生打得住院十四天。从此他只和他们文斗。

我却不只一次被他的追随者们拦截在走廊或拐角,强迫回答一些幼稚问题。我觉得对于一个女孩子而言,那是极为不尊重和不公平的。我觉得我经历的是武斗。

迪康说这你怪不得别人,瞧瞧你看我的眼神,一直色眯眯的。

我不承认。近视而不愿意戴眼镜的人哪个不是如此呢。而且你也是这样看我的啊。

迪康说正因为如此,她们觉得你幸运啊。她们是在嫉妒你被我色眯眯地看啊。

谁稀罕看你啊。我不屑地转过头。

迪康扭过我的脸,目光直直地射过来。

迪康说我知道你稀罕看我,一直知道。

我笑笑的躲开他,才怪。

迪康做出忧郁的样子,我好担心,有一天你会错过幸福。

我现在很幸福啊,有书读,有糖吃。

迪康说你还小,等你大了才能明白。

我侧头想想,不必长大,我也懂得幸福就是现在的欢乐时光。

七年以前,我和迪康都上了大学。

两个人在不同的城市,读不同的专业。

偶尔有书信往来,问候彼此的生活。依然会拿些事情来打赌。

我们甚至在赌被爱的时间,赌那些仰慕者什么时候会撤退。

迪康说记得当初你回复的那些纸条么?

我说记得,因为它们,练就了我的文笔。

迪康说那再练一次吧,我喜欢看你的文字。

我不知道写什么,因为这一次迪康忘记告诉我对方是谁了。

就一直欠着迪康的回信。

他的信却还在来。

迪康说他有女朋友了。认识的过程顺利而浪漫。

迪康说以后也许没有时间写信给我了,要我好好照顾自己。

我没有回复。默然的态度,和点头承认是一样的吧。

同学聚会的时候再见迪康。

我们在冬天的街边席地而坐。沉默好久都不知道说什么。

迪康说我们来赌赌过往的车辆吧。二十分钟内,如果往东的多就是我赢,反之你赢。

赢如何?输如何?我开始计数。

为对方无条件做一件事。

好。迪康,你一向少赢我。

但这次未必你赢。我们现在和天赌呢。

结果是我赢。可我不知道要他做什么。

迪康说君子承诺是百年,你随时可以让我为你做任何事。

四年以前,我遇上迪安。

他有一张和迪康酷似的脸。

问及姓名,知道这是宿命。

我无力抗拒迪安对我的好,只能接受。感觉里这是迪康还我的赌债。

和迪安在一起,我从来不打赌。哪怕只是赌赌谁该洗碗。

迪安说安静的我象一只入梦的猫。

迪安说你该表达你的欲望,知道么?不然你会错过你最想要的东西。

我想起了迪康的话,摇摇头。

我宁愿为迪安洗更多只袜子,也不愿想一次这样虚缈的问题。我只是个居家的女子,生活于我,是无解的方程式。

只因着我喜欢看迪安为我挑鱼刺时的专注,喜欢听他唤我吃药时的温柔,喜欢感觉他呼在我脖子上的鼻息,甚至喜欢他 生气时恨恨的表情。我决定和他在一起。

守着有迪安的家,我已足够,足够的幸福。

至于迪康,我已越来越少的想到他。

在另外城市里的他,也该有我这样的幸福吧。

我想告诉他,我并没有错过幸福。

三年以前,我与迪康重逢。

在我和迪安的订婚宴上。

迪安说你们是同学,应该叙叙旧。

看着我和迪安的合影,迪康问我幸福了么。

迪康说我欠你的赌债,想不到是由迪安来还。

迪康说他一直等我的信,可总是没有。等待中他以酒来解寂寞,却也因为酒而犯了错误。

迪康说他不能丢下那个女孩,所以不再联络我。希望我原谅他。

我拭去他的泪水。和迪安在一起,我很幸福。

迪康一个人在这里呆了很久才离去。

我奇怪那个女孩竟不打一个电话过来。

他们的感情一定不好。我这样猜测。

迪安说你爱我么?

当然。

迪安说那个女孩死了,白血病。迪康回来是为了你。但你已经和我在一起了。现在你还能说你爱我么?

为什么要瞒着我呢?你们对我到底隐瞒了多少?

迪安说迪康认识你的时候我就一直在你身边了,可惜你的目光从来没有看过我,连掠过也没有。

迪安说如果迪康可以给你幸福,我不会出现;但他不能了,所以我就站出来了。

迪安说迪康那晚的赌注其实是想要我等他,因为他知道那女孩不会活太久了,但他输了。

迪安说和迪康已经商量过了,我来照顾你一辈子,替他还那笔赌债。

迪安说我们不告诉你是因为想要你永远的幸福着。事实对你是伤害。

迪安说你现在可以选择你想要的幸福,我或者迪康,都会接受的。

十年过去了,我一个人生活。

听说迪康回来了。

听说迪安结婚了。

听说迪康得了子。

我带着这些消息在城市里逡行。

一幕幕往事随风飞舞,象飘摇在水里的旧照片,泛黄而模糊。所有的感觉都定格在过去的时光里,此刻的声音是沉默的。

曾经的校园和那晚坐过的街边,住过我、迪安还有迪康的小屋都已经不在。

与岁月擦肩,我不知道错过的是不是就叫幸福。

十年,其实也不过是弹指。

我心里这样想。

十七岁不哭.txt

十七岁不哭

致十七岁

不是所有的日子都能够缀成花环

曾有过暴风雨走过记忆的空间

我们是初飞的鸟孤独的帆

十七岁渴望流浪

渴望属于自己的蓝天和海洋

蹋过昨天浅浅的沙滩

脚印留下纷繁的情感

使足以凑成阅历不深的小诗行

我们从不需要赞赏

只要能哭得痛快笑的飞扬

不知为何那样羡慕撒哈拉

长风的形象

在一页页画满橄榄树的日子里

生长着谁也没法说清的忧伤

我们夜夜编织梦想

盼望着随着雨季一同去流浪

只想默默地播下燃烧的种子

哪知冰雪中却开放了惨白的创伤

我们未等眼泪风干

雾尽的前方尽是一次艰难的起航

调着六弦琴唱着光阴的故事

我们走了一年又一年

在偶尔的痴迷沉醉的后面

是对人的反思和生的欲望

成长的时候写下的故事很难成行

生命里的晨曲才刚刚奏响

寻找的世界在足底旋转

我的童话 我的森林又在何方

那么请给我一片微笑吧

谁愿折断热血的翅膀

别无他求请给我一片微笑吧

十七岁从来不惧怕风霜

我们将去追赶激流拥抱太阳

时间爱情.txt

时间爱情

作者:zizzzya 文章来源:红袖添香 点击数:1775 更新时间:2004-8-30

“从现在开始,我只疼你一个人,会宠你,不骗你。

答应你的每一件事情都会做到,对你讲的每一句话都会真心。

不欺负你,不骂你,会相信你。

别人欺负你,我会在第一时间出来帮你。

你开心呢,我就要陪着你开心;

如果你不开心呢,我就会哄你开心。

永远都会觉得你是最漂亮的,梦里面也会见到你。

在我的心里只有你。”

如果你有看过金庸这部《倚天屠龙记》的武侠小说或者电视连续剧,我想,你一定忘不了张无忌对蛛儿说的这段经典台词。

但是,说来容易做来难,简简单单脱口而出的几句话,却要用一生的时间来实践和履行诺言。

“爱一个人要了解, 也要开解;要道歉, 也要道谢;要认错, 也要改错;要体贴, 也要体谅;是接受, 不是忍受;是宽容, 而不是纵容;是倾诉, 而不是控诉;是彼此交流, 而不是凡事交代;是为对方默默祈求, 而不是向对方诸多要求……”

爱情是浪漫的,生活是清淡的,日子是平凡的.

爱一个人很难,爱一个人一生不变更难。

空口说白话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如果你空头支票开得多了,就再也没有人会相信你的,即使你后来开的已经不是空头支票了。

今天说爱这个,明天说爱那个,而且常常搞得满世界的风风雨雨,一团乌烟瘴气,惟恐天下不乱,我想,像这样的花心罗卜,大家都不会少见吧。

是真情真性的奇人异士,还是只会说甜言蜜语的花心罗卜,也许,也只有时间才能见证一切。

有一对老夫妇跟旅游团出去旅游,由于风景迷人,在山上跟旅游团的大部队走散了。

这时候,突然下起了大雨,老大爷一脚踩空了,身体正在往山谷下滑,老太太死死抓住老大爷的手……

一个小时过去了,老太太力将用尽,她用口把老爷爷的衣服紧紧咬住……

又一个小时过去了,老太太已经昏迷过去……

这时候,旅游团的大部队找了回来,把老爷爷和老太太救了起来。

后来,老太太醒过来了,她的牙齿全脱了,半边身子瘫痪了。

老爷爷泪流满面地问坐在轮椅上的老太太:“你当时为什么要死死抓住我的手呢?”

老太太想都没想就说:“我抓住的是一生的幸福,失去了就是一生的痛苦。”

岁月沧桑,世事变幻无常,只有时间才能证明爱的伟大。

也许,这就是爱和幸福的极致了。

真实的感情和真正的爱情,是生命里永远忘不掉的记忆,即使,它让我们伤痕累累。

“在时间的驿站,我们要许一个心愿,叫永远;在爱情的港湾,我们将寄一份希望,叫真挚。因为,彼此之间相守的情谊,将伴着真挚,到老。”

人,活着无须计较太多,等老的时候回头看看,真正一直陪伴在我们身边的,才是我们一生中最珍贵的。

“岁月不留痕,忘了相亲相爱的人。你和我也会苍老,连相片也看不清。你留下的小东西还藏在我的日记本里,红得象火的一片枫叶,那是我的青春纪念。”

人生的美丽,是如此的短暂,让我们共同珍惜你我相遇的这份情缘,让我们的人生充满浪漫和幸福。

很喜欢这么一则寓言。

从前,有一个小岛,上面住着快乐、悲伤、知识和爱,还有其他各种情感。

一天,情感们得知小岛快要下沉了,于是,大家都准备船只,离开小岛。

只有爱留了下来,它想坚持到最后一刻。

过了几天,小岛真的要下沉了,爱想请人帮忙。

这时,富裕乘着一艘大船经过。

爱说:“富裕,你能带我走吗?”

富裕答道:“不,我的船上有许多金银珠宝,没有你的位置。”

爱看见虚荣在一艘小船上,就说:“虚荣,你能带我走吗?”

“我帮不了你,你身上都湿了,会弄脏我漂亮的小船。”

悲伤过来了,爱向他求助:“悲伤,让我跟你走吧?”

“哦,我太悲哀了,请让我一个人静一静。”悲伤答道。

快乐经过爱的身边,因为它太快乐了,竟然没发现爱在叫他。

突然,一个声音传过来:“过来,爱,让我带你走。”

这是一位长者,爱大喜过望,竟忘了问他的名字,登上陆地后,长者独自离开了。

爱对长者感恩不尽,问另一位长者知识:“救我的人是谁呢?”

“他是时间。”知识老人回答。

“他为什么要救我?”爱疑惑地问道。

知识老人笑道:“因为,因为只有时间才能理解爱有多么伟大。”

很多人都喜欢说,时间会冲淡一切。

其实,在我们记忆深处的一些东西,并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而是逐渐沉淀下来,即使想忘却怎么也忘不了,成为我们生命中难以磨灭的印痕,永远珍藏在我们的心底。

所有的时间,都为我们含苞待放;所有的空间,都为我们吐露芬芳。

爱情,有时候很像火花。看着它点火,燃烧,激发,奔放,上升,辉煌,灿烂,跟着黯然,低落,熄灭,直至消失无踪,再也看不到一丝一毫曾经存在的痕迹。

火花很美,在一瞬间就会消失云散,如果,短暂的生命,能够像火花一样,在消失的时侯,也能那么灿烂美好,那也是一种幸福。

时间,可以改变一切,包括我们的人生观、我们的心态和我们的爱情等等。

当初,我们那么狂热地追求的爱情,在多年以后,为什么那美丽的玫瑰色居然会褪色褪得一干二净呢?也许是因为,因为我们从来没有真正投入地爱过;也许是因为,qǐζǔü因为我们从来没有真正地懂爱;也许是因为,因为我们从来没有好好地呵护爱、珍惜爱……

我们相信,相信在雨后一定能见到属于我们自己的彩虹;我们相信,相信我们自己的彩虹和别的人一样的幸福一样的漂亮一样的精彩;我们相信,相信我们自己会爱对方一生一世。

我们相信,所以我们愿意牵着对方的手,一起走向那神圣美丽的红地毯。

我们相信,就让时间来见证我们的相信吧。

试看我们怎样结束爱情.txt

The ending of our love

结束于婚姻的爱情,犹如长叹声中之掩卷,是完美无缺的幸福。

婚姻,不同年龄的人感觉完全不同,也有各种不同的说法。通行的婚姻,特指领了结婚执照的婚姻,区别于试婚,也区别于同居。那都是目前流行的做法。

代替婚姻的是同居,但后者很少有甜的,感觉上也远不如婚姻美满。既然雅克·德里达认为同居相当于一本书的前言或者导读,这样我就可以放心地指出,婚姻相当于这本书的后记或跋。成为经典的导读或前言不胜枚举,写得好的后记却并不多见。 不过需要切记的是,只有悲剧才显得好。

同居因显而易见的实用而被普遍接受,结束的意义却很暧昧。

一个成功的婚姻应该兼有一切压轴节目的乐而不淫以及悼词的哀而不伤,方能控制好“结束”的火候。

西式的婚姻花团锦簇,尤以美国为盛。典型的好莱坞婚姻,如汤姆 克鲁斯和妮可 基德曼,这种华丽的婚姻一出场,生活就变成了春装发布会的天桥,周围都是观众。作为美好婚姻的代表,外表英俊的汤姆 克鲁斯和姿态娇媚的妮可 基德曼风靡全球。他们的婚姻以蜜与糖的甜、巧克力的馥郁、乳酪和鲜奶油的稠香、以及最后咖啡的苦味,把“甜”以及甜所能唤起的种种错综复杂的体验,交糅着一层层演绎到极致,这个婚姻最后的结束必须是离婚,不然,欠缺一些苦的回味。

法国婚姻独步天下,可能与法国人对于“爱情”的特殊理解有关。往往在“甜”的主旋律之下提示着某种“甜美”和“忧伤”的风格,为其他人所不具备。不过,甜蜜的悲伤一旦滥觞起来,很容易聚合为密度大到令人窒息的妖艳以及腐朽,正是费里尼《甜蜜生活》的基调。

作为爱情的终结者,婚姻始终指向一种线性的(禁止)。E·阿连德在《春色》中直接了当地指出“婚姻是亲密纵欲的极致”,能让纯洁无瑕的圣女“眼睛里放出冶艳的光芒”。

传统中国被误认为轻视婚姻,那是因为幸福的婚姻太少的缘故,不过小蜜、红粉知己等等在任何场合并不缺乏,被轻视的可能只是顺序和名称。许多中式婚姻都适宜用来结束甜蜜的爱情,那是因为在中国红粉佳人太容易得到的缘故,也有可能由于没有在教堂结婚的缘故。此等婚姻往往过得直白乏味,也离得明火执仗而缺乏恻隐之心。还是最早的中国婚姻比较好,由大团圆结束。

相比之下,日本人倒真看重原创的婚姻,大部分婚姻皆以白头到老终。这一点,可能与日本人缺乏关于“结束”的观念、或曰他们对这件事有非常独到的见解有关。

若以浪漫为主食的西式爱情,总是把婚姻引领至天堂,那么尘归尘,土归土。以米面夫妻为本的中式婚姻多半把人带到地狱。

而同居的生活有着“天下无不散的宴席”的复杂心情。她洁净而不事铺张,月白风清之间最多也只许有少量的鹅黄桂花飘浮,用青花小碗盛着,甜酸里交织着酒的迷离,米的甘饴,酵的沉缅以及冰的清醒。如果“悲欣交集”让你觉得过火而且唐突了爱情,在心里说一声“天凉好个秋”总该是恰如其分了罢。

是谁打碎了我的花瓶.txt

2002年一个夏夜,我和冰儿为了捍卫自己的爱情,踏上了由河北邢台开往石家庄的列车。冰儿是个乖巧的女孩,在邢台市文联组织的一次笔会上,作为文学爱好者的我们不约而同地从一个小县城应邀参加。我和她谈得很投机,秀美的山水留下了我们快乐的笑声。不久,我和冰儿便相爱了。

在冰儿母亲的生日那天,冰儿满怀信心地把我和我那本薄薄的诗集作为一件别出心裁的“礼物”,呈现在她父母面前。可是,她身居政府要职的母亲得知我的父母仍在农村务农,而我还没找到一份固定工作时,她顿时面露愠色,用嘲讽的口吻质问我:就凭你怎么养活冰儿,简直是胡闹!我的自尊一瞬间被她凌厉的言辞鞭挞得无处藏身,一时冲动夺门而出……让我感动的是,一路流着泪追上来的冰儿并没有离开我,她依偎在我怀里啜泣着说,谁也别想拆开我们。于是,我和冰儿决定私奔,相拥着来到了石家庄。

虽然身上的钱不到500块,但我们仍像逃出笼子的小鸟一样,感到轻松和自由。冰儿陪我跑了几家报社,还找了一些私营店,却没想到竟四处碰壁。那个黄昏,夕阳在高耸的楼群里沉落,我和冰儿伫立在桥头,凝望着街上来往的人流,茫然不知所措。但我很清楚,既然做出了这样的选择,就必须承担这份责任,我尤其不能看见冰儿水一样的眼神里流露出无助的忧伤。我紧紧拥着她单薄的肩说:放心,面包会有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走投无路下,我领着冰儿几经周折找到了在石家庄一家小饭馆里当厨师的表哥。表哥听了我们的遭遇后,劝我们不要感情用事,还是赶紧回家,在外面混不是那么容易的。“不管怎样,我们不能就这样回去!”我坚持道。表哥说,就算不马上回去,也该给家里打个电话,总不能让家人牵挂啊。听到这儿,冰儿把脸转向了窗外,我知道她正努力地噙住就要淌下来的眼泪。

在表哥的帮助下,我们在东三教附近租了间平房,虽然低矮潮湿,但总算是安顿下来了。表哥对我说,你要是不怕吃苦,可以到南三条批发市场去蹬三轮车,勤快的话每月挣个千八百的不成问题。我听了很高兴,在打扫出来的那间租来的小屋里,我对冰儿说:放心,我能养活你。冰儿仰起脸浅浅地笑了。小屋经过冰儿悉心地拾掇,变得很温馨。一块鲜艳的花布做了窗帘,桌子上一个大花瓶里插着几束醒目的塑料花,整间小屋顿时有了生气。

南三条批发市场商贾云集,同时也养活着数以千计的三轮车夫,加入到他们的行列,我才真切地感受到挣几个钱是多么不容易。从胜南汽车站到南三条批发市场三四公里的路程,跑一趟仅仅能挣到两三块钱。我像当地的车夫一样,一条短裤,一件背心,外加搭在肩上的一条毛巾,开始了在一条条坑坑洼洼的柏油路上的颠簸。从早晨四五点钟一直蹬到深夜,我的衣服湿了干,干了又湿,擦汗的毛巾都能拧出水来。所有这些,我都能忍受,因为有心爱的恋人在小屋里等着我的归来。

第一天我挣了20块钱,这是一种怎样的欣慰啊!我花了10元钱买了一枚普通的不锈钢戒指,郑重地把它戴在冰儿纤细的手指上。我说,冰儿,我们会一天天好起来的,总有一天我会用一枚钻戒来娶你。冰儿柔情似水地望着我,说我也找个事做吧。我坚决拒绝了,因为我不能让冰儿受一点点苦,我要向她的父母证明,自己可以养活她,可以给她幸福的生活。

日子就这样过去了。生活渐渐变得平淡,浪漫的激情似乎一天天消退。我每天早出晚归,抢着揽活儿,拼命蹬车,往往一天下来,累得浑身像散了架,回家后与冰儿说不上几句话就倒在床上睡着了。不知何时,冰儿开始变得郁郁寡欢,常常一个人坐着发呆。可能是陪她的时间太少了吧,我想,可我又有什么办法呢?

天冷了,冬天来了。对我来说,冬天和夏天一样让人难以忍受。一双老头靴,一顶绒帽,一件绿军袄,这就是我的全副行头,有时站在镜子前看见自己的模样我都禁不住一声苦笑。拼命蹬车的时候,被汗湿透的内衣紧紧贴在身上,而泊在街头没活可干的时候,它又变得冰冷。为了多拉几个散客,我往往要很晚才能回到小屋。我曾劝过冰儿不要等我,可她每天仍然坚持守着炉火等我。有一次,我从车站接货送往南三条市场,一直拉到半夜,待我回到小屋的时候,却发现冰儿因煤气中毒而不省人事。待冰儿在医院里终于苏醒过来时,我们禁不住抱头痛哭……

在这样艰难的日子里,我心里一直悄悄地怀着一种期盼,那就是攒足了钱,亲自把一枚钻戒戴在冰儿的手上,让我们可以风风光光地回家。

春天快到的时候,我的愿望也终于要实现了。那天,我为自己放了半天假,跑了几家首饰店,为冰儿挑选了一枚漂亮的钻戒,一路上我想象着冰儿戴上它时的惊喜。但当我打开门的时候,眼前的一切却让我惊呆了:桌上的花瓶碎了,瓷片散落了一地,散落在地上的还有一枚枚1角、5角的硬币……

冰儿不知去向,桌子上只留下一封信,我用颤抖的双手启开写着熟悉字体的信封:

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吧。从那个难忘的夏夜出发,抵达这个隆冬的季节,似乎已经完成了一个轮回。以这样的方式作为结束,也许是我们最好的选择。

每天你风里雨里地奔波,早出晚归地拼命,而我则在寂寞和忧伤里苦苦等待着你的归来。每当看到你疲惫不堪强作笑颜的样子,我就在问自己,这就是我们不顾一切为之苦苦追寻的爱情吗?

有件事,我没有告诉你。其实,每当你外出蹬车时,我也换身旧衣服出门开始自己的“工作”——在外面捡废易拉罐、饮料瓶——这样每天能换回几枚硬币。我把每天挣来的硬币都投进桌上的花瓶里,每投一枚,我都会为我们的幸福默默祈祷。我心中有一个愿望,希望当攒够1000枚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如愿以偿,可以回家过上幸福生活。从夏天到秋天,从秋天到冬天,这个花瓶一直是我心里的支撑。还差13枚就够了,可是我却失手打碎了它。随着那砰的一声,同时破碎的还有我的心,那是我对我们爱的全部积蓄啊!

就在那一刹那,我终于崩溃了。或许这就是缘吧,当尽的时候我们无力去阻止。我走了,不要再找我,我会刻骨铭心地记住这段日子……

我的泪一滴滴地落在地上的碎瓷片上,落在闪着银色光泽的钻戒上,我抽搐的心疼痛不止:谁能告诉我,是谁打碎了我们的花瓶?

是谁遗落的肋骨.txt

女娲造人时把男和女分开,

要用一生去追寻另一半肋骨。

————————————————题记

而我又是谁遗落下来的肋骨。

忆起停在冬天里的午夜。到了一间叫“情人”的酒吧。pbu里是否全部都是情侣,只是好奇。第一感觉乌烟瘴气,乱七八糟。可我臭到潮湿里的发莓腐烂味道,于是一个陌生的男人坐在我身旁说要跟我玩甩骰子时,我才知道我被吸引过来了,只是因为我喜欢这儿。

整晚都在疯狂地玩,我知道他们都不让我喝太多的,不断地在劝我,启甚至把我输的酒抢过来喝掉。“关你什么事”。那晚我与启吵得特别凶,他紧扼着拳头,我知道他想打醒我的,最后还是容忍我的任性,然后转身离开消失于喧嚣的pbu与我的视线中。把他弄得身心疲倦,一次一次地伤害他,我回报不起对他的爱,于是我只能用各种办法让他不断地讨厌我。

是的。我做到了,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没有出现在我眼前。朋友告诉我他现在与他的女朋友同居,那么很好,我就知道幸福眷顾启的。直至昨晚朋友生日patty上再见到启,免强的挤出笑容,他一直都在看着我,依然在暗地里关心我的那个启。我喝得最别凶,为什么我爱的人不是你。

最后。启还是与往常一样把那个喝得烂醉的我拉出去,只因为没有喧嚣的气氛,没有酒精的吸引,有的只是一杯热腾腾的解酒茶。我不知道为什么这时启会突然抓住我的手,在上面写上“永远爱你”四个字。下一秒我缩回我的左手用力地把它擦掉,启一直沉默看着,我看到了失伤的眼神。左右手在遥摆,双脚不停地晃动,手心还有余温。启。幸福在我触摸不到的世界里,我承受不起的爱。

折腾了整晚,酒精在热茶的作用下,清醒了很多,该回去了。在车我回去的路上,他对我说,用什么方法才能让一个女人憎恨自己。我说,为什么?因为我不爱她。那么你去强jian她吧,她会恨你,哈哈。我把爱丢失在黑空中,用另一种方式去逃避。

发现一个男人从来就没有爱过一个女人时,他的心态是在自责还是想各种理由去救赎自己。婚姻不一定要建立在爱情之上。启对我说,有没有爱过一个人。我犹疑,没有。习惯了单身的生活,不用去对人负责,这样不好么?可他不知道早在四年前爱情扼杀我的所有,毁了我一切,我变了,变得敏感。

我只是用我的方式理所当然地过,我知道我是肮脏的,就让我与黑暗消失在夜空中,幸福止步了,我丧失了所有能让我踏上天堂阶梯的脚步。。。

嘘。。。午夜卷袭。。。沉淀。。。

手拉着手,别被风吹走.txt

手拉着手,别被风吹走

作者:丫 头 文章来源:《真情》2005年第6期 点击数:5077 更新时间:2005-7-12

哥哥来了

林西在我17岁那年成了我哥哥,因为他大我半岁,但我们没有血缘关系。我们的身份一样,是爸妈收养的孩子。但我是被爸妈用襁褓抱回来的,我早就在心里认定他们是我的亲生父母,而且,不想别人来分享。

但林西来了。

他来的那天,天气很暖和,一整天我都呆在天台上,看几只麻雀在我眼前飞来飞去,心里什么也没有想,只是难受着,说不出来。然后我就趴在自己的膝盖上睡着了。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发现另一双眼睛正望着我,干净清澈,隐隐的忧伤,嘴角却带着一股倔强的神情。

这是我和林西的第一面。我们谁都没有说话。我们同校同级但不同班,以前是陌生人,现在是熟悉的陌生人。我们每天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他在前面我在后面,我总超不过他。我们一路沉默着,就像我在跟踪他。

有哥哥真好

两个月后的一天,我把自己从楼梯上摔下去了,扭伤了脚脖子。于是林西就充当了我的车夫。第一天很不习惯,下了一点雨,路有点滑,我有点害怕。他大概看出来了,说,”小宇,抓住我的衣服吧,没什么好怕的。”到了学校门口,他的脖子里已经渗满了汗珠子,一颗一颗往下流。

他回过头,笑着说:“我运气真不错,捡了个这么重的妹妹。”我白他一眼,我怎么这么倒霉,遇到一个像丝瓜的哥哥!可从那天起,我却暗暗发誓,每天少吃一个(又鸟)蛋。我终于能自己骑车了。那天他请我吃麦当劳,说是为了庆祝他的车夫生涯的结束。我们点了奶昔,可乐,薯条,麻辣(又鸟)翅。小姐说,“二位不要汉堡吗?”我们对望一下,同时拼命摇头。”可是我们在搞活动,买三只汉堡可以送一只抱抱熊。”小姐继续引诱我们,她把熊熊都拿出来了!是一只粉红色的,是我一直想要的那种。我咽了咽口水,还是恹恹地回座位上去了。

他大块剁颐,我不停地拿眼角的余光瞄摆在橱窗里的熊熊。他说他去上洗手间。回来的时候他却端着三个大大的(又鸟)肉汉堡,那只粉红色的熊熊,被他顶在脑袋上!吃完三个汉堡,他拍拍肚皮说,“撑死了,丫头,看来做你的哥哥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我抱着熊,得意又感动,有哥哥真好。出门时,小姐还很热情地说:”熊熊一共有8款16只。我们每隔一周推出一款。”

我们的晚餐

然后我们去商场瞎逛。在首饰部,我们看到了我爸,一个女人挽着他的胳膊,正在买项链。那个女人,不是我妈。我们两个都呆住了。对望一眼,没有言语。我们就那样呆呆往外走,过了很久,林西慢慢地说,“为什么会这样,妈妈会很伤心的,我也才刚刚有了自己的家。”我心里发冷,觉得无比凄凉。

爸妈还是离婚了。离婚前他们天天吵架,之后是长时间的冷战,两个人都互不理睬,有时甚至彻夜不归。林西和我没有晚饭吃了。我们先是到外面吃,吃到都没有什么钱而且都腻了的时候,我们只好自己做。于是我们开始学会精打细算,去菜市场讨价还价,买土豆买胡萝卜买小葱杀好的鱼。可我对厨房里的事一窍不通,只会煮泡面。幸好他还懂那么一点点。于是他一边指挥我剥蒜洗葱一边说我,“连饭都不烧的丫头,将来怎么嫁得出去啊。”我瞪他,“不嫁,不行吗?”“嫁?”他眼睛瞪得比我还大,“那谁做饭养活你呢?”我不理他,假装生气了。他叹口气,“放心吧,还有我呢,你是我妹妹,我不会让你挨饿的。”我听了,心里感动着,又酸酸的。

向日葵和百合花

那个时候我正迷恋着彼得-梅尔的《山居岁月》。对书里描述的一草一木都非常向往,它们可以让我暂时忘却家庭的阴影。我看了就讲给林西听,有一天,他拍拍我的头,很坚定地说,“丫头,以后我带你去普罗旺斯,去看全世界最好的向日葵!”我说,“真的吗?”他说,“一言为定。”

家的楼下新开了一家花店,有很美丽的百合。每次路过我都会去看,可它们实在太贵了。林西发现了,说,“我们自己种,我教你,以前我学过种花的。”两天后,他就真的弄来了一包百合的种子。我们去买了一个花盆,星期天又到郊外装了一袋种花用的泥土。是他骑自行车带我去的,我轻轻抓住他的衣襟,一路都唱着歌。

他说再等等,等天气再缓和一点,就可以种了。

可天气还没有暖和起来,爸妈就正式离婚了。他跟了妈妈,我跟了爸爸。他们搬走了。像他来的那天一样,我躲在天台上,没有去送别。

我们的七月

我们几乎没怎么见面了。有时我有些想他,感觉很奇妙,好像胸膛里不停有暖暖的风刮过,带着向日葵阳光般的气息。爸爸终于把另一个女人娶回了家,是传说中灰姑娘的后妈那样的女人。我的日子可想而知。我开始不回家吃晚饭了。我几乎吃遍了学校和家附近所有的小餐馆。遇到林西那天,我正在学校外的小面店吃一盘炒粉。这是他离开后我们第一次见面。我们同时说,“你瘦了!”林西他真的瘦了好多。

他说妈妈也结婚了,家里的气氛他很不适应,就搬了出来,一个人租房子住。然后他带我去参观他的小屋,是一间20平米的阁楼,床,书桌,一个小衣柜,没怎么用过的简单的炊具。五月的太阳已经把屋子烤得闷热,但我迅速喜欢上了这里。我把复习课本从家里转移到这里。我不用再一个人孤单地吃晚饭,不用再一个人游荡到暮色四合他们都出门的时候我再回家复习功课了。每天放学后,我就直奔这里。

我和林西一人占桌子的一头,各自认真复习,埋头苦读。有时我们一起做晚饭,更多的时候一起吃我泡的泡面。吊扇扇出来的热风把我们严实的包围住,我们一点都不觉得艰苦,我们一心一意,除了学习,什么都好像忘记了,忘记了普罗旺斯、向日葵,忘记了百合花,忘记了麦当劳。因为我们都知道,只有拼命学习考上大学,才能离开这座城市,离开家,离开家带给我们的伤害和阴影。最后一门考试结束的时候,天下起了大雨。我们一起在大雨里狂奔,雨水打湿我们的头发打湿了我们的衣裳,忽然我们就手拉着手一起狂奔,后来,我们都在大雨里哭出了声。

在风里唱歌的孩子

那年的九月,阳光灿烂,我们都考上了大学。并没有约定,但我们到了同一座城市,离家二千多公里。我们的学校,隔着一条江。开学后半个月是我的生日,18岁生日。那一整天我都开着手机,等他对我说生日快乐。可整个上午手机都像坏了似的躺在那里。为了提醒他我的存在,我中午还给他发了条笑话,可手机像关机似的安静。在我几乎按捺不住想打电话给他说,今天是我的生日快说生日快乐的时候,他出现在我宿舍楼下,更让人吃惊的是,他抱着一堆熊!不同颜色不同款式的。

他说,“丫头,生日快乐!这些熊其实还在家的时候我就已经凑齐了。加上原来那只,一共16只了。”为了熊,他吃了48只他讨厌的汉堡!他又说,“丫头,还记得我答应你的事吗。带你去普罗旺斯看向日葵,教你种百合花,煮饭给你吃,我都会——去做的。”

顿了顿,他又说,“知道吗,小宇,我们都是在风里孤单漂泊的孩子,只有手拉着手,才不会被风吹走。”于是我知道,17岁那个暖和的日子,已经成为我一生中一笔无法替代的财富。

守望爱情的野百合.txt

守望爱情的野百合

作者:郁 离 文章来源:《黄金时代》年第12期 点击数:6667 更新时间:2005-2-1

对他来说,这只是一次课间游戏,但对她来说,这是对她人生的宣判。她渴望一次恋爱成功的爱情。

在那座以美女众多著名的大学里,她实在是太不起眼了:她有两道浓黑的眉和一双深凹下去的眼睛,而且齐肩的直发使她棱角分明的脸显得生硬,更别谈女孩子的柔弱和妩媚。由于她经常向室友们谈到她家乡的野百合如何美丽,同学们干脆就叫她野百合,她也笑眯眯地接受了。

她来自贵州,普通话说得不标准,总让听者摸不着头脑,所以,她不爱讲话,常常微笑着听别人讲,必须表态时也只是摇摇头或点点头。同寝室的女友笑她:“像你这样的人怎么谈恋爱哟。”

可她却无可救药地恋爱了,而且是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

张鹏是教她们经济法的老师,比她大5岁,正在读研究生,同时代课。在她的心目中,他是最优秀的,因为他能把经济法讲得深入浅出。

她盼望着每个星期五,因为这天有张鹏的课。她觉得男人戴眼睛特别好看,因为张鹏是近视眼。

有时,在课堂上,她痴痴地看着张鹏,心里暗暗地说,我要是他的女朋友,决不会让他穿着这种带有油污的衣服,我会让他干干净净,体体面面。

但她知道,张鹏有一个漂亮的女朋友,据说是他的同学,有很好的家庭背景。

她时常在自己想象的世界里爱着张鹏,写了许多“情诗”,但全压在抽屉底层。惟一知道她的心事的是同寝室的小丽,小丽说:“反正张鹏又没结婚,去把他抢过来!”她的脸被这话吓白了,如同小丽让她抢银行似的。

半年过去了,她甚至连一句话都没跟张鹏说过。

一天课间,几个女生起哄,让张鹏给她们看手相,她退出了人群,她怕自己的眼睛泄露了心里的秘密。

“陈昕,让我给你看看。”也许张鹏是怕冷落了这个不太合群的女孩,主动向她招呼道。他握住她的右手,用左手指在她的右手掌上轻轻划过,她只觉得热血沸腾,脑子里一片空白,心则在剧烈跳动。张鹏说了很多,但她只记住了一句话:你的爱情线很好,你会是一次恋爱成功的。

对于张鹏来说,这只是一次课间游戏,但对她来说,这则是对她人生的宣判。

她抛弃了家乡优越的工作,只身留在了北京,给一家电脑公司的法律顾问做秘书。她打电话告诉了她的决定,他只是淡淡地说,很好,不过你应该参加全国律师考试,做一名律师。

她千辛万苦地通过了律考,激动地给他打了电话,他还是淡淡地祝贺,并告诉她,他即将被单位外派到美国攻读MBA。她无权说什么,只是说:“我能在你走之前为你做什么?”他说想买一套美国口语的学习光盘,可到处买不到。

能为自己所爱的人做事,她太高兴了。她在炎热的8月,跑遍了大小软件公司,终于找到了这套光盘。

他邀请她去他家,她在他家里看到了他的女朋友琼。琼的确漂亮,苗条的身材,白净柔嫩的皮肤。她坐在客厅,看见他们亲密的言行举止,觉得自己简直就像个傻瓜。

离开那爱的小屋,她眼泪盈盈。没有什么比不能与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更痛苦的事,但她必须守住这个秘密,她决不会去打扰他们,她懂得有一种幸福,就是看着自己爱的人幸福。

张鹏出国前,她为他买了一件浅蓝色的牛仔衬衣,她觉得完成了自己的心愿。他有所悟,但没说什么,只是,要了她的E-mail,说我等你的好消息。

没有他的日子,有什么好消息哟!

他走以后,她只在他的生日和春季给他发电子邮件。一个人静下来时,她还禁不住思念他,尽管这份思念不应该属于她。

两年了,她少了许多稚气,多了一些成熟女性的魅力。尽管有一些真心实意的追求者,但她总找不到感觉,她还不能把心从大洋彼岸收回来。

第三年的圣诞节,她在一个商务舞会上遇见了琼,琼亲热地挽着一位成熟的男人,并大方地向她介绍,说这人是她的老公。

她第一次拨通了他的国际长途,除了问候,就是沉默,最后,她终于说出了她几年来无法启齿的那几个字:“我爱你,一直,一直……”

电话那边没有回音,许久,他才说,我需要调整心情。

她理解,因为她懂得当爱情远去时的滋味。她那压抑多年的感情火花燃烧起来,每天她都要坐在电脑旁给他发电子邮件,叙述她多年的愿望和不尽的思念。她把那些尘封多年的情诗一首一首地发给他,她说,我不知道我对你的爱情是否会有回报,但我对你的话深信不疑,我一定会一次恋爱成功的。

张鹏也常常给她回信,从中她知道了他们分手的原因——张鹏坚持要学成回国,而琼坚持要出国生活。琼很怨恨张鹏,认为张鹏耽误了自己的青春,因此很快就与一个能给她出国生活条件的人结了婚。张鹏说,我不能许诺你什么,我的贫穷的老家还有老父弱弟,未来还只是一个未知数,惟一能给你的只是我执着不变的感情。

在期待中,张鹏回来了,在首都机场,她看见张鹏身上穿的正是当年她送给他的那件蓝色牛仔衬衣。张鹏从接机的人群中看见了她,放下了手中的行李,然后向她伸展开了双臂,她向他奔了过去,外界一切都不存在了,她的眼里心上惟有他。

经历了三年感情风雨的变幻,他和她都懂得了:有一种爱情就像身上穿的贴身衣服一样虽然看上去不够华美,却能让穿的人时时刻刻都倍感温暖。

双鱼绝色迷离.txt

典型的双鱼小女子

林小毓喜欢郑秀文,她煽情地唱什么“我们的故事爱就爱到值得错也错得值得”的时候,总被我糗:“多么无力的自圆其说。”然后我的臂上会青一块,不用问,是她的指下功夫。

认识林小毓那年,我大二,她大一,学生会共事。心情好的时候,她会加班加点,不遗余力地帮我出谋划策;心情不好的时候,我若是叫她师妹,定然会遭到两个卫生球“我的名字被狗吃啦?”

真是典型的双鱼小女子,我受够了她的情绪化,暗自拿她的特点对星相书,几乎丝丝入扣。惟一的遗憾是,看到“B型双鱼花起钱来相当大方”这一条时,我做了个失败的试验。那天卡拉OK时,我声称忘记带钱包了,林小毓听后,两手插在口袋里,稳如泰山,“这里离学校不远,赶快打车回去拿钱,我抵押在歌厅等你。”我当场吐血,因为昨天她刚拿了这期校报的奖金。

偶尔和哪个女生走在一起,给林小毓撞见,我的头一个就要变两个大。她不仅打破沙锅问到底,还要对人家评头论足一番,直到我的回答让她满意为止。“难不成你在吃醋?”问了这句话的后果是,林小毓抓起扫把追得我落荒而逃,“扫尽万家油烟,看我一马当先。”

我一边抵挡一边反击,“那你问个不停做什么?”她盖棺定论,“我好奇,双鱼座的对周围的事物都有兴趣追根究底。”

“你无聊。”在我后悔前我听到自己的这句话,然后是一声称得上哀感顽艳的尖叫———韩楚!接着控诉开始,“你凭什么这样说我,全世界的人都欺负我,我为什么这么不讨人喜欢……”(以下省略N字),直到我不得不乖乖掏钱请她吃大餐,并声明一连三期的校报都是我写稿你署名,我工作你休息她才罢休。

“林小毓,你什么时候才不做浪漫主义的怨妇?”我看着瘪下去的钱包愤愤指责。

“那是因为这世界上太多你这种现实主义的庸夫。”林小毓津津有味地翻阅着情书。她处理情书的方法很特别,在郊外的小河边,叠成纸船把它们一一放走。“这是给所有爱着的人的祝福和希望。”这时候她会给我讲她的爱情故事,准确地说是爱情瞬间,她脸上总流露着孩子气的忧伤和天真,而讲到后来却又开怀大笑。

“眼泪还没擦干看到新的转机又垂涎三尺。”自从她听了我的结论,乘我不备一脚踹我下水后,我在批评她的时候就尽量离她远点,于是她的声音随着我的闪躲一路攀升,弄得整个河边的人都知道她收到了一封有史以来最浪漫最肉麻的匿名情书。

“双鱼有两条鱼,一条是自己的,叫绝色,另一条是自己的影子,叫迷离……”她一边把那张洁白的信笺叠成小船一边自言自语。信笺上,印着大朵的淡紫色玫瑰。“师兄,这个人好像很了解我呢,紫色是双鱼座的幸运色!”

这样的情景重复了好几回。然,最后也只有我和她,相对坐在歌厅里,半真半假地相对埋怨,笑着,愁着,成就了一个又一个周末。

林小毓总以这样的话结束,“本待将心托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我绞尽脑汁想句旗鼓相当的话,福至心灵,“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唯君之故,沉吟至今。”

林小毓突然不说话了。四目相对,空气一瞬间僵硬,我一时竟然也尴尬起来。我不该忘记,她身上有双鱼女子的敏锐和细致。

其实我们想的是同一件事情

有好吃的还是一起分享,有好玩的还是一起消遣,日子就如水样漫过,没有其他的。大四那年忙着写论文,实习,有时候几周不联系,偶尔碰到,彼此淡笑算是招呼。

“好吗?”

“不好不坏。”并肩走一段,遇到相熟的同学,“又和小师妹在一起?”

“是,和师兄走走。”她答。

一转眼,夏夜的霓虹就暧昧而迷离地,遮住了浓荫的街。

我离校那天林小毓哭得一塌糊涂,我开始相信一些星座书上说的,那个眼泪能淹死你的林妹妹必然是双鱼座,我说至于吗?又不是生离死别,“好了,好了,知道小师妹是个双鱼座的多情种子”我开玩笑。林小毓突然说,把这本星相书给你留个纪念。

“就这?”我倒吸一口冷气,“到最后还要这么吝啬?好歹我也做了你三年师兄。”

林小毓没有回答,我登上火车的时候看见她眼睛里有一种哀怨的光芒,我的心忽然像被玻璃划过一样,冷而痛。再看时,她已经跑开,边扬着声音叫,“师兄我还是给你看背影吧,比我的正面更浪漫。”

我摇摇头,什么都不想说了。

林小毓一开始不断地发信息给我,一会说她想留校,一会想开流行的十字绣小店,十分钟后又说查了相书双鱼座的不能经商,她这种口气往往让我想到校园里那个拉我去放纸船的女孩子。我回信说,你改改这个毛病吧!她针锋相对,你那时候批评得我还不够?

这么看来,其实我们想的是同一件事情。

绝色迷离

慢慢疏远在时光的痕迹里,我工作,碾转于不同的城市之间,后来,我把戒指套到一个女孩子的手上,23岁的巨蟹女孩,有着温柔而略显平淡的眉眼,话不多,很多时候,只是静静地依偎在我身边看我工作。

书上说巨蟹和双鱼同属于水相星座。只是我看不出她和林小毓有什么相同,除了她也喜欢唱歌,喜欢郑秀文。

林小毓得知后,打来电话恭喜,快要挂断的时候,她突然问,我送你的相书,还在吗?

我说,应该在的,但不知道丢哪里去了。

那头喀一声挂了。我拉开抽屉,那里躺着已经被我翻得发黄破旧的星相书,在37页上,她用红笔圈出了一段话:双鱼的恋爱模式是等着别人来向你求爱,如果要双鱼主动对别人表示情感,表达爱意却很感棘手。因为在众多的追求者之中,总是不知该如何下决定,而接连不断的爱情故事便源源而来……

可是,她不会看见我圈出来的一段话:处女座的男子,最注重的是安全感。总是试图将自己的激情和冲动控制在理智下,要求对方给他们安全、幸福的保证……

我明白她的暗示,可她明白么?我其实是一个很懦弱的处女座男子,我的内心深处,是那么地谨慎小心,我害怕着爱情也许是一瞬间的激情,而在生长范围内,我负担不起它的沉重。

只因为,我太了解林小毓的个性,也———太了解我自己的矛盾。我终究是自私的男人,负担不起一个双鱼女孩沉重的浪漫,她是一只色彩斑斓的火鸟,而我,拥有一只鹧鸪就足够,也许,更适合我。

我们一起分享过彼此的喜怒哀乐,互相关心,互相体贴,只是,谁都无法向前一步,我们是两只暗夜里的刺猬,也许我更甚,她还有幻想,而我,如果互相取暖会刺伤自己的话,我宁愿一开始就蜷缩起来。

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遇上了,却又如何?如果谁都不肯上前一步,最终只是在原地盘旋,然后,挥手作别。

闭上眼睛,我仿佛又听到了林小毓低低的声音,我们的故事爱就爱到值得错也错得值得。是的,有些错误可以改,改了才是好同志,可对于像我这样的男人来说,有些错误不能改,“不改才是好同志。”

只是,有件事情,这个敏锐而高深的双鱼女孩,也许一直知道———在她生日那天,我曾经写过几句话给她:双鱼有两条鱼,一条是自己的,叫绝色,另一条是自己的影子,叫迷离。

水是觉醒的冰.txt

“爱是一桩糊里糊涂的事”,我常常想,世界上可能不会有一个人能像我这样理解这句话的含义了。因为当我和拓宇有了爱的开始,就知道自己从此踏上了一条布满荆棘的爱情之旅。但爱情的魔力却让我别无选择,尽管我不止一次地试图说服自己,不要为这一份注定虚幻的爱情走火入魔,但我却对自己无能为力,当面对一个自己爱的男人时,我所有的矜持和坚守都在一个情潮澎湃的时刻全线崩溃,我完全地昏头昏脑了。

我的那个他叫拓宇,一个很好听的名字,每次当我在心底呼唤这个名字的时候,就觉得有一种柔情似水的感觉轻轻从心头划过,那是一种让我异常心动的感觉。他是一家公司的经理,和我们公司有业务往来,在业务往来中,我们渐渐熟稔了,我说不清我们是一种什么关系,似乎互慕互恋,却又保持着恰到好处的距离。因为他有太太,而我也有相恋多年的男友,因此尽管每次见面我们都用心照不宣的那种暧昧的目光对望,但我们却真的什么也没向对方表白。

和拓宇跨过那一步,是我主动的。

那一天,我相恋多年的男友带着新欢逛街竟被我撞了个正着,我经历了生平第4次被男人欺骗的那种锥心裂肺的痛苦,脑子里一片空白,在街上对他大打出手。奇怪的是发泄过后,却突然莫名其妙地有了些许的兴奋,我想起了拓宇,觉得自己有了爱这个男人的理由,我为这个感到高兴,于是给拓宇打电话,我几乎是哀求着他过来陪我。

我们在我的小屋里喝酒,我告诉他我失恋,我难受,所以想喝很多的酒,拓宇一点也不劝我少喝,只是不停地往我碗里盛汤,说:“边喝酒边喝汤,醉了才不会难受。”

借着酒劲,我心中的情欲有点翻江倒海,我挑衅地盯着他问:“怎么不劝我少喝点啊,是不是对我不怀好意?”

没想到拓宇的回答却是:“有这个必要吗?只是这个时候,你需要酒,酒给你的安慰比任何人给你的安慰都管用,喝醉了,什么也不用想,睡一觉,明天醒来,一切又都可以重新开始。”

我有点怅然若失,只要他稍稍给我一点力量,我就会投入他的怀抱,但他没有。我突然想起某个人说过的一句话,爱情有时就像跳探戈,你进我退,现在他退,就激发了我心中要“进”的那种欲望,我在心中对自己说,这个男人,今晚我再也不能让他从我身边溜走了。

于是,我喝越来越多的酒,因为我需要酒来赐予我爱的力量。最后我醉了,我觉得浑身燥热。拓宇也微醉。他扶我上床,他的一只手轻揽着我的腰,另一只手与我环着他脖子的手相握。第一次肌肤相亲,那种温暖与甜蜜直抵心灵深处,当我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清香味,压抑着的对他的欲念一下子就被点燃了。在他把我放在床上时,我顺势就把他的身体挽留在了自己身上,他轻柔地挣扎,我却更用力。我说:“让我们放纵一回吧,放纵一回好吗?哪怕只一夜。我爱你的,真的爱你。”说着,不知是因为醉酒的难受还是因为对他无望的爱情,我情不自禁地涌出了泪水。拓宇事后告诉我,正是因为我这般柔弱得像水草的模样彻底激发了他心中藏着的对我的万般柔情。他终于低下头来,试图吻干我脸上的泪水。他的唇厚实而温暖。而我的手趁机伸进了他的毛衣里,很快,他眼里就升起了蓝色的柔情和红色的激情,我的动情怂恿了他,他完全投入了进来。我闭上眼睛,感觉自己就像一片羽毛,轻盈地飞了起来,身体因爱变得热情似火却又柔弱无骨。而矜持的拓宇此刻也彻底向我敞开了心扉,他柔和又不失激情地和我奔腾在爱的巅峰,在(禁止)来临的那一刹,我的指甲深深地掐入了他的肉里,我心里弥漫起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愉悦和踏实,我觉得自己的灵魂和(禁止)从此要和这个男人融合在一起了,从此再也分不出彼此。那一刻,我感觉自己终于找到了一个码头,它宁静而博大。

清晨,他坦然地在我面前穿衣服,他的身体有些发福了,却没有掩饰,让我觉得可亲、可信。我蜷在床上,问他:“现在你是不是觉得对不起你太太了?”没想到他的回答却是:“我更觉得对不起你。”

我心里一酸。拓宇要给太太打电话,我让他去外屋打,我不想让他尴尬。他却说:“在你面前,我不想掩饰任何东西。”看着他故作镇定地对太太说:“昨天加班到深夜,等意识到该给你打电话时,想必你已睡了……"挂了手机,拓宇笑着说:“她总是很相信我。”我看到了他笑中藏着的苦涩,突然觉得自己很残忍,是我把他逼到了这样的困境里.

拓宇到厨房给我煮了牛奶,煎了(又鸟)蛋,端到我床前,我故意问他:“在家也这样吗?你太太可真有福气。”没想到拓宇脸上却浮起了痛苦的表情:“燕子,别这么说,我会很难过的。”我赶紧妩媚地安慰他:“别紧张,我不是一个贪心的女人,我比你想像的要现代和洒脱,才不会以为找了个肯做早点的男人就是好命呢!”他才如释重负,憨憨地笑。我心里却一阵阵难过。

原本以为那一夜之后,当我们之间那层朦胧的雾纱被穿破,随后的爱情就会如kuangfengbaoyu般倾泻而来,可那一夜之后,拓宇却坚持不再在我这里过夜,他说不愿再欺骗对他深信不疑的太太。

每次见面,他都会给我一个紧紧的拥抱,生怕我会溜走似的,可面对我的撩拨,却又不肯积极回应。我不得不对他的爱产生怀疑,于是不止一次地问他:“你到底爱不爱我?不会只是我一厢情愿吧。”他却总是拍着我的肩头长叹:“傻丫头,我们只是相识得太晚罢了。”

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既然爱我,为什么不迷恋我的身体?我不相信面对一个自己爱的女人,一个现代男人能有柳下惠般的定力。于是,又问他,是不是我的身体不够美,他却说:“我爱的是你的灵魂,而不是你的(禁止)。”可我要的不只是灵魂,我还要男欢女爱。他就对我说:“燕子,请理解我,每次和你(**),我都觉得自己在同时伤害两个女人。”

拓宇和妻之间到底有着怎样的一份感情?拓宇对我讲,他们是大学同学,她家庭条件优越,而拓宇来自农村,她顶住了父母巨大的压力,与他相爱并成亲。当拓宇说起他妻子的时候,我从他眼里读出了无限深情,而他的这种深情自然让我很不安。

因为那一刻,我才明白我面前的爱情险阻其实比我想像的要严重得多,这个男人身上有太多过去的痕迹,而这种痕迹是如此之重,以至我可能无能力把他从那里面拔出来重新开始我们的新生活,可是却又因为他对过去的这种依恋,让我感觉到这个男人是如此之好啊。我明明知道日后他不可能真正属于我,却还是想牢牢抓住他。

就这样,我和拓宇陷入了爱情你进我退的探戈游戏之中。当然那段时间,我也怀疑过,后悔过,觉得那一夜自己真的错了。我们在那之前的那种状态,多好啊!相互之间有期待,有心照不宣的暧昧,而现在,迈过了实质性的那一步后,我发现自己其实想要的还是实实在在的东西。我每天都盼望着的,其实是想和他跳一曲全场圆融滑转的爱情华尔兹而不是探戈。

做了第一次爱,有了爱的开始,没想到做第二次爱,却是在告别!

一次意外的车祸让拓宇的太太失去了双腿。得知消息后,我去看他,仿佛在一夜之间,拓宇苍老了好几岁。见到我,他深深埋在我怀里,像个孩子似的抽泣起来:“为什么是她,而不是我。”他喃喃自语:“我真不是个东西啊!”那一刻,我的心被刺痛了,我掂量出了他和太太的感情有多深,他和妻子之间的感情,也许不如我和他的情感绚丽,但却远比这要沉重、厚实得多。

两个月之后,他太太出院了。有一天拓宇抽空来看我了。与以往不一样的是,一进门他就发疯似的抱住我,然后直奔床上,我见多了这个男人的镇静,却从没见过这个男人会有如此激烈的感情迸发,突然没了主张地任由他摆布,衣服是怎么被他一件件地褪去的,我一点也不记得了,反正是随后,我们的身体热烈地交织在一起,我开始热血沸腾地呼应着他,比第一次更狂热地(**),整整一夜,他都在与我用各种方式缠绵,我很惊讶,这个平时很镇静很有些定力的男人现在竟有这般绵绵不绝的活力。

我突然就有一个不祥的预感,也许他是在用这样一种方式与我告别吧,事后证实,我的预测是对的。

天亮时,拓宇说:“燕子,我们分手吧,我已经是个罪人了,不想罪上加罪。”

我还能说什么呢?挽留?见多了喜新厌旧的负心男人,而这个男人,让我看到了男人身上越来越稀有的一种东西,我怎么能够忍心再给这样一个男人增加一点压力呢?于是,我说:“拓宇,我能理解,我会没事的,放心照料你太太吧!”拓宇惨然一笑,缄默。他默默地穿好衣服,与我长吻,在我快要窒息时才罢手。然后,他轻轻地打开门,出去,又轻轻地关上了门。我的心抽得很紧,我想叫住他,但喊不出口。

一夜就是一生啊。

从此,拓宇再没来过我这里。几天后,在街上碰到他,四目相对,我从对方眼里读到了凄惶和无助。他后来为我在报上登了征婚启事,他说:“不为你找个好男人来爱你疼你,我到死都不会安心。”我心都碎了,但却装着很有兴致的样子配合着他。我俏皮地笑着说:“这次网撒得这么开,一定能网个好男人。”

那个月中旬,我却发觉自己怀孕了,天哪,没想到命中率有这么高!最初的手足无措过后,我做出了一个让自己都惊讶的决定:我要生下我们的孩子。当然我没想到要告诉拓宇,我不想再给他施加压力。

我向总公司申请调到刚组建的东北分公司任经理。临行前,我用特快专递给拓宇邮去一封信,上面只有一句话:如果我的离开能让我们都生活得轻松和自由点,请原谅我的残忍,我相信,离开是我爱你的最好方式,水是觉醒的冰。

说好明天就分手.txt

说好明天就分手

作者:前尘无往… 文章来源:原创地带 点击数:8034 更新时间:2005-1-9

你远走,留给我一个不回首的背影。还不到落叶纷飞的季节,为何我的心已如秋花凋飘……

303路公交车还在不知疲倦的奔波着,我又迷失在这个复杂的城市。左摇右晃中我想要寻找那个让我心安的臂湾。可是,在哪里?谁给我迷茫的心一个焦点?

你总是笑我象个小孩子,笑我是个路痴。可是,在我习惯跟着你,由你带领我找站牌后,你却走掉,让我继续迷失。你的残忍让我心痛。

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我太固执。你有你的天空,我不能将你困在我的井底。可是,当初选择我,给我承诺,执拗的想要让自己的天空遮蔽我的,却也是你……

你从来不问我可不可以,就帮我决定今天要做什么,也从来不问我愿不愿意,就要我陪你到天黑。你从来不问,可是我没有过怨言,因为我不了解恋人间是否就是这样。

当我开始说我不懂你的时候,当我感觉爱已离境的时候,却还依然在坚持守望……

因为我的掌心里有你给的承诺,我攥的紧紧的,等着有一天你捧着玫瑰要我和你一起在你的天空下跳舞。

脸上带着微笑,等着……

我不是傻,我只是觉得自己的爱不应该这么早就夭折,那么虔诚的等待了19年,以为终要结束等待,终要开始新的命运了。

你却走了……

你转身的刹那没有说结束,还仔细的叮嘱我回家小心,然后留给我一个希望的背影。

很久以前你说你爱我,我模糊好象真的感觉到了。

第一次,你牵我的手,我就在心底问自己,他牵了我的手,是不是这辈子都会这样带我走。

第一次,你拥抱我,我感觉到的是窝心,你说你专程从学校赶回家,是因为想我,想把你这几年想说的话都告诉我,你说想就这样抱着我一辈子,不要松手……

第一次,你轻轻吻了我,我依稀觉得好温柔,仿佛自己在吻一个童话般的美丽承诺。

但是现在,你松开了手,松开了臂膀,放弃了许下的诺言。

我已经明白了,明白地看清了所有。原来我从没有拥有过,所以我没有失去。我没有为爱开心过,所以我没有眼泪。

可是,你会说我无情的。

那么,亲爱的——我还是习惯这样叫你,虽然清楚没有任何意义,你又是怎样感觉你对我所谓的爱,你给我所谓的山盟海誓。

你是在等待我说分手吗?可是你知道我从来没有说过,我不晓得要怎样说,我更不晓得要怎样开口——你从来没有让我生气或为难过,我没有借口……

当感情变成白开水的时候,感情线两端的人就成了陌生人。

明明知道已经是陌生人了,又怎么好意思说分手。分手,是恋人之间用的词语。我们,已经不合适了。

还记不记得,你从成都回合肥的前一天,我们冒雨去武侯祠?其实,从那天开始我们就已经开始成为陌生人了。

我开始明白所谓的诺言是不能相信的,我不能守着承诺过一辈子。你的诺言不能给我我想要的一切。

但是,我还是要情深意重的送你上火车,你还是要满怀深情依依不舍的和我说再见。

两个可悲的陌生人……

已经到最后了,还在猜对方什么时候说分手。

我觉得很无聊了,你觉得呢?

我想明天吧,明天如果你有空,就听我说一句,我们分手吧!

思念.txt

思念

作者:乐儿 文章来源: 点击数:1192 更新时间:2004-9-30

前些天我去超市逛的时候,本不想买茶叶,但茉莉花茶那淡淡的清香吸引了我,我挡不住它对我的诱惑禁不住花五元二角钱买下了小小的一包。要知道我是从来没有喝茶的嗜好一惯以为白开水就是最好的饮料,况且对于我这个连生计都要靠父母帮助的贫穷大学生来说,这显然有些奢侈了,可是我实在是抵挡不住它那股幽远的清香啊!

中午寝室里就我自己,刚刚上街回来,难得有这么清静的一会儿,我起身去泡杯茶给自己。记得以前在家的时候上街回到家肯定有母亲泡的一杯温度刚刚适宜嘴唇的清香的茶在等待着我,那可是母亲的等待啊!我希望能在那淡淡的香味中小憩一会儿就去学习,可是我一不小心就把一种叫“思念”的东西也泡了进去!我知道,我其实是用思念和眼泪泡出了回忆……

当瑟瑟的风儿吹落一地的黄叶。才发觉浪漫的秋天已悄然逝去,这一刻什么都可以忘记,唯独不能忘的是向我时刻牵挂的人们说一声:天凉了,注意身体,多加衣服,晚上早休息。不知道他们听到了吗?不知道他们一切都安康吗?

品着这杯茶,我格外的想家,想我亲爱的爸爸,妈妈,哥哥,亲人,朋友……还有阿昌,那个我日思梦想的人!这些日子以来我对他不停的思念,每每思念的时候就是太多的回忆!

尤其这几天天冷了,我就一刻也不停地想他们,想他们是否穿的暖和,天冷了我多加衣服了他们也多加了吗?冷吗?

要我给思念一个具体的诠释,我想就是这样一种简单的东西!

一杯茶泡出了我太多的思念和太多的回忆!

思念留在可可西里.txt

BACKROUND:藏羚羊绒在西方国家被誉为“软黄金”,高额的经济利润使藏羚羊成了不法分子盗猎和走私的对象。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中期,藏羚羊几度遭到了大肆捕杀,数量急剧下降。

丁小鲁的伤心地

每个人都会有一个伤心地。丁小鲁的伤心地位于东经89°25″~94°05″,北纬34°19″~36°16″,如果你手头有一本中国地图,你可以在青海省的西南部找到这个地方。它的名字叫可可西里,意思是青色的山梁。

在大学的迎新舞会上,丁小鲁第一次见到比她大两个年级的达一。达一穿着雪白的衬衫,有星一样的眼睛。丁小鲁忽然发现,原来男生的眼睛也可以用星星来比喻,那样明亮,眼底是淡淡的婴儿蓝。达一低头同她轻声讲话,小鲁闻见他身上的味道,是干净的皂香,还有太阳晒过的气息。

舞会过后小鲁打听到达一是地理系的学生,于是很多个星期三下午,她都去地理系旁听。最后一堂课上,丁小鲁终于鼓起勇气,递了一个小纸条给达一,上面写着:能告诉我你的电话号码吗?以后我有不懂的问题可以问你……一行字越写越小,仿佛那字也知道是在说谎,羞涩地缩在纸上替主人支吾。

达一回过来的纸条上倒是光明正大地写着一串数字,寒假里小鲁拨了几次那个号码,真的是请教问题,只是问题时深时浅,显见是随便从书上找的。幌子打了不久,达一便明白了这个小女生的心意。其实他也记得她,她在舞会上踩了他的脚,羞得连脖子也红起来。很可爱的女生,但说到喜欢么,达一还没想那么远呢。所以小鲁不敢表白,他便假装不知,一本正经地替她解答问题。

我们永远是朋友

丁小鲁读大二了。学校的图书馆里,许达一总帮她留着身边的空位。所有人都以为他们已经是情侣。可达一说了:小鲁,我们永远是朋友。小鲁有点丧气:永远的朋友,就是看着他和别人恋爱、结婚,也只能微笑着说恭喜的那个人。但年轻的小鲁很快安慰了自己———至少现在,他身边的座位,一直是她的。

直到有一天,达一忽然向她宣布:小鲁,我找到工作了。达一的工作是做一名可可西里保护生态和藏羚羊的志愿者,严格说来,这不算一份工作,因为它只有付出,没有报酬。

可可西里在什么地方?回到家小鲁摊开地图,找到时她一下傻眼了,如果用手来丈量,地图上那个叫可可西里的地方,离小鲁和达一居住的南京,有整整两个手掌远。达一要到离她两个手掌远的地方去保护那些从没有见过的羚羊,而不是她!丁小鲁想了一个晚上,咬牙切齿地决定:输给个人也罢了,竟然输给一群动物,她不甘心,怎么也得去可可西里,让许达一比较一下,丁小鲁和藏羚羊到底哪个重要?

有了小小的算盘,小鲁开始有意地搜集可可西里的资料。六月的南方骄阳似火,小鲁带着一背包冬天的衣服上路了。她听达一说过可可西里全年处于摄氏零度以下,但她其实并不真正明白这是个什么概念,小鲁的背包里,还装着糖果和小熊维尼。

美丽而艰苦的可可西里

如果丁小鲁到达格尔木之后,没有意外地遇见因生病回大本营休养的许达一;如果丁小鲁没有因为缺少人手被临时征调上不冻泉保护站,正式进入可可西里;如果……

到达不冻泉之前,小鲁听工作人员说这里条件是保护站中最好的,能看见玉珠峰,心里还有些向往。到了才发现,白茫茫的荒地上,一排平房,荒凉的气息像刀子一样刮在小鲁脸上。房间里面统共只有两张床,潮呼呼的寒气透过棉大衣,直接填进了小鲁的骨头缝里。

半夜里小鲁醒了。只觉得浑身的骨头都紧紧地折叠在一起,小腿像抽筋一样的疼,喉咙干涩,头昏脑涨。她还不知道这是高原反应。达一就睡在另一张床上,传出均匀的呼吸声,睡得很熟。小鲁不想叫醒他,握紧两只手,躺在被子里默默忍耐,意识渐渐模糊。

达一听到小鲁的呓语,起来察看,小鲁脸色发青,缩在被子里小小的一团,看上去可怜极了。达一伸手去摸她额头,有些烫,像是发烧。他赶紧把氧气瓶拿来,给小鲁吸氧。

小鲁清醒后一睁眼就看见达一那双明亮的眼睛,还是像两粒星星,悬挂在离她那么近的头顶上,她想摸摸它们,却抬不起手。达一用小勺喂她喝水,他把每一勺水都吹一吹,才喂给丁小鲁。其实完全是多余的,在可可西里,哪有烧开的水。

看到小鲁醒了,达一温和地笑了:这里的空气含氧量只有百分之五十,不适应是很正常的。我受过训练,习惯了。

这天晚上,小鲁并没睡好,每隔几分钟,她就会被冻醒一次。醒了之后,小鲁在黑暗里睁大眼睛鼓励自己:为了达一,我也会习惯。第二天,丁小鲁竟然退了烧。

孤独的自由

寒冷和缺氧之后,接踵而来的是孤独。留守不冻泉保护站总共只有六个人,白天达一和另外四个人都要去巡山,留下小鲁一个人在保护站里。最初小鲁还喜欢坐在门口,看远处的玉珠峰。渐渐的眼睛就酸了。小鲁开始有点想家,想找人说说话,可四周除了山,就是更高的山,它们都沉默地站在她对面,中间隔着含氧百分之五十的空气。

几天以后,小鲁告诉达一:我终于知道孤独是什么滋味了,孤独就是一只小虫子在咬你,你却赶不走它。她恳求达一:带我去巡山吧。达一看着小鲁因高原反应肿起来的苹果脸,心里一软,答应了她。

达一负责的范围就在保护站附近几公里以内。中午吃过饭他们带上食物和水就出发了。开始时小鲁还兴致勃勃,说这个说那个,走了不到一个小时,只剩喘气的声音。她第一次发现,平日里最简单的动作———走路,在这海拔4000多米的地方,变得多么艰难,每一次抬腿似乎都要花去浑身的力气。胸口越来越痛,嗓子里有一股甜腥味,像是刚跑完三千米。达一把小鲁的食物背到自己肩上,把小鲁的水也背到自己肩上,最后把小鲁整个人都背在了肩上。看着达一走得深一脚浅一脚,小鲁愧疚极了,自己要是平时少吃一点糖果,再瘦一点,他就不会这么吃力了。

那个傍晚丁小鲁伏在许达一的背上看到了高原日落。一轮红日从天际往地平线缓缓下落,整个高原都被染成了温暖的红色,就在夕阳落入黑暗的刹那,小鲁在达一耳边轻声说:我喜欢你,许达一。达一没有作声,他是没听见吧。是吗?可可西里的夜晚来临了。

爱情没有开始

2003年的7月24日,这一天对于丁小鲁来说是大概是一个永远也不会忘记的日子。

早上她和达一正准备去巡山,附近牧民来举报说发现了捕杀动物的套子。两人和保护站队员一起开车去了现场,果然在周围找到了偷猎者燃剩的火堆,于是辨清了车印,一路追赶下去。几天后,他们和偷猎者越来越接近,可以看到被盗猎者抛在路上的两具小羚羊尸体,队员们开始说起盗猎者的凶残,还有追捕时发生的激烈枪战。小鲁害怕了。

在丁小鲁过往的二十年里,死亡从没以这样真实直接的面目出现在她眼前过,她知道的死亡,不过是电影小说里的描绘。而现在,丁小鲁几乎能嗅到那种恐怖阴冷的气息。她会死吗?会死在这个离家千万里以外的地方吗,再也看不到父母、朋友,还有许达一?许达一呢,他也会死吗?丁小鲁被这些想法吓住了:不,她不能死,她还没有听见达一的回答呢!

小鲁试探地问达一:如果我死了,你会想我吗?达一凝重地看着她:小鲁,我必须得告诉你,我们这次是有危险的,你怕吗?许达一以为她经过这些天的锻炼,会表现得勇敢一点,可没想到……丁小鲁哇的一声哭了。

一场想象中的战争就在丁小鲁的眼泪中烟消云散,许达一跟盗猎者面都没照上,就被队长坚决地把他和小鲁一起送到了附近的沱沱河保护站。

与此一起结束的,还有丁小鲁没来得及开始的爱情。

所剩的不仅仅是思念

离开可可西里以后,小鲁回到学校里继续读书,每天照常上课、吃饭,去图书馆仍坐在达一以前经常坐的座位上。她时常想起许达一。

走的时候达一送她到格尔木的车站,路上他一言不发。到小鲁快上车了,他才说:小鲁,我知道你喜欢我,可是我无法接受。这是一个小鲁已经猜到的答案,那天她和达一在沱沱河保护站等到归来的队员和带回的11具藏羚羊尸体时,小鲁就明白,达一不会原谅她了。

小鲁还是背过脸哭了,不想让达一再看见她的眼泪。达一递了张纸巾过来:小鲁,你真的明白什么是爱吗?丁小鲁倔强地答:燃烧殆尽。达一沉默了一会,才告诉她:我所认为的爱,是尊重和支持,不是一味纠缠。比如这些藏羚羊,如果你爱它们,不是要驯养它们,而是给最大的空间,让它们自在地生活……

这以后丁小鲁终于体会到失去许达一的感觉,她曾经以为世界会崩塌,然而太阳每天照常升起,她曾经疼痛的地方也会慢慢剥落,长出新的皮肤。小鲁慢慢地懂得了一些东西,比如除了喜欢一个人,每个人的生命里都有许多其他重要的事情。

小鲁开始在网上做个人网站,是关于可可西里和藏羚羊的,网站做得很好,有很多网友留言支持藏羚羊的保护工作,还有人自发捐款。平时,丁小鲁做一些很实际的事,比如在餐馆里不用一次性木筷、节约每一张打印纸、买东西的时候不要塑料包装袋,这些事琐碎细小,离可可西里、离达一和他的藏羚羊很远,却是她所能做到的环保。小鲁做这些事时,总记得达一说的:爱是尊重和支持。

两年后的七月,丁小鲁带着募集的网友捐款,再次踏上了去可可西里的路,她不是去找许达一,她只是要亲手把这笔捐款交到保护站队员手里。或许那个队员,他叫许达一。小鲁出发的那天,阳光很好。

四月物语.txt

四月物语

作者:米粒儿 文章来源:原创 点击数:4952 更新时间:2005-4-6

四月的第一天,在网上下载了一首姜木的<情人>.

"情人你把我忘掉.知道吗我是为你好.我连自己我都养不了.别陪我走这单行道,你会没依靠."

太过直白的歌词,赤裸裸的现实.负重的男子们.背负太多,承受太多.

我爱你,所以我要离开你.

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我不是男子我无法体会.我只知道一个含泪的女子会无比哀怨地对他说,你欠我一个拥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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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QQ上无意间看到女孩的资料.是他现任女朋友.

资料写得甜蜜深情.等待着,等待着,婚纱,戒指.

我兀自坐在屏幕前偷笑.这个陶醉于自己幸福剧情当中的小演员,她接替了我的角色,她扮演得很不错.

我不嫉妒.我早已退到舞台下.我是个守规矩的观众.女人不必为难女人.

没人注意我的阴暗角落,我在这里幸灾乐祸.我知道剧情里大概永远没有最后一个.

很多时候我们知道真相.我们装作不知道.

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只能冷眼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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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4.1,印象里有很多朋友过生日.有人说愚人节出生的小朋友很聪明.我相信.

很多人也说我聪明.可我出生在寒冷的11月.我是自作聪明...

我的初恋情人的初恋情人也是今天出生的.高高瘦瘦的文静女孩,甜美地接过他送她的玫瑰花.

那年我18,读高三.

我到现在还记得.呵呵,你该知道我有多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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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4.1下了大雪.那个他回来.背着大大登山包,穿着白色运动装,手里提着一大口袋叫紫背天葵的植物叶子.味道古怪.

早晨起来我把头发熨直了.到了车站粘到了雪水,又有些弯曲.

第二天系里发了毕业论文的正式开题报告单.心里忽然慌乱.

就要毕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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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来了.春暖花开.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这种景象四年前遇到一次.

清晨5点从家出门.他在楼下等.猛然发觉路边的桃花一夜绽放.粉白,桃红.味道浓郁.真美.

后来他不见了,桃花也谢了.

我长出嫩绿的枝叶.我自己学会长大.是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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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婷说,四月的黄昏,是一段失而复得的记忆.

送给心中的“珊”.txt

送给心中的“珊”

作者:hjfjohn

珊是今年刚分来的同事,活泼可爱,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就被她所吸引,幽雅的气质,可爱的面容,让人不能不心动,也许有许多一样的大男孩对她都是有一种特殊的感觉,那就是她是大家喜欢的那种女孩子。我在不自然之中陷入对她的单相思。

其实我这样做在任何人看来都是不对的,因为我有一位女朋友,关系很普通,但在别人看来我们似乎很幸福,很让人羡慕,但就在这个秋天,这个让人浮躁和烦恼的秋天,我选择了放弃,选择了另一种生活方式,因为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对我一见生情的珊产生一种别样的感觉,对珊多么思念一天比一天强烈......

就在这个让人郁闷的秋天,郁闷的秋日下午,我对曾经的女朋友说了再见,告别我感觉不到幸福而别人认为幸福的生活,告别一段让人不想再去回忆的感情经历,告别相处了很久的她,告别了......

我的行为引起了公愤,但我不以为然,依然编织着我那个虚幻的梦,编织着可能永远都不能实现的梦,但我毅然选择了这个梦,这个希望有珊的梦。

自从珊走了我的视线,虽不曾走进我的生活,但我认为我的真爱即将有了角落,即将有了归宿,但是我的想法也许太幼稚了,我的长相也许有点对不起观众,因为我偏胖,就连珊也毫不客气的叫我“小胖”,当然,我对她的叫法不仅不反感,而且有种亲切感,只是后来的事让我顿时跌入万丈深渊。

就是这个难忘的秋夜,让我迷失方向的夜晚,让我......

办公事同事一起吃饭,我的视线总是在珊的身上,虽然她不曾感觉也没有发现有我这么一个人在注意着她,在关注着她,但我觉得很幸福了,因为我能近距离接触她,能真正看到她,因为她是整桌的焦点,是大家都喜欢的活泼女孩子,本来一次很好的聚会偏偏在舞会上让我心痛到极点。

在舞厅里,我非正式的要求珊和我跳舞,因为我怕太正式会让人尴尬,但珊的那句话让我心痛,因为她很直接的拒绝了我的邀请,我当时真的好难过好难过,因为我一直追求的东西瞬间烟消云散,我放弃了曾经的娟,喜欢上了现在的珊,为什么结果会是这样?

我立即离开了舞厅,离开了让我心痛的珊,因为她真的让我太失望太失望......

我在路上飞速前进,因为的摩托车不再听我使唤,我几乎绝望的心让我不能在减慢速度,不能在停止我的心跳,不能让我在这个难忘又难受的秋夜停靠在某个港湾,停靠我想去的地方......

珊,can you feel my love tonight?

送往天堂的爱.txt

送往天堂的爱

作者:草草 文章来源:《女友》 点击数:3994 更新时间:2005-5-19

他就那样轻轻的走了,带走了我所有的回忆,所有的思想.

认识梓涵是在一个飘雪的冬季,总是刮着刺骨的寒风,阴冷阴冷的,天空被黑漆漆的云遮蔽着,让人感觉到了世界末日临近时的压抑.可是,梓涵的出现却让这个冬季变得阳光灿烂.

和梓涵在一起,我总是很快乐,尽管,心里积聚着很厚的悲伤.不得不承认,我喜欢上了 梓涵,可是,我有缺陷啊.12岁时,在一次意外中,我右臂严重骨折,虽然后来保住了,却落下了永远的残疾.也正是因为这点,原本性格开朗的我一下子变的对人生彻底绝望了.虽然梓涵的出现让我的世界又有了希望,但是我右臂的残疾的的确确是永远都改变不了的事实.为了让自己打消对梓涵的希望,我选择了逃避,这样,心狠狠地疼给我看了.

让我万不能想到的是梓涵向我表白了,意外惊喜固然不小,但是,理智最终还是让我清醒过来----------不能拖累梓涵!于是,我坚绝的拒绝了梓涵.虽然梓涵受伤的眼神让我难过的要死.

可是,梓涵,他是个倔强的人,为了让我回心转意,他天天守在我家门口,风雨无阻.隐患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埋下,在一场暴风雨过后的第二天,梓涵没有来,我以为他终于明白了我的良苦用心.

一个星期以后,我和梓涵共同的好朋友志达告诉我说梓涵病了,因为暴风雨那天在雨中站的太久了,现在一直高烧不退.我于是急急忙忙的穿上衣服,和志达一起来到梓涵家.刚一进梓涵的房间就看到梓涵虚弱的躺在床上,脸色苍白的毫无血色,嘴唇干裂的往外渗血.梓涵,看到我脸上绽放了让人心疼的笑容.我可怜的梓涵啊,你为什么这么傻啊,为了我,你值得么?!我再也克制不住自己强烈的感情,扑到了梓涵的身上.

也许就真的象一些矫情的电视剧里说的那样,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梓涵的病很快就好了.

做了梓涵的女朋友以后,我又变回了以前开朗的那个自己.梓涵每天都带我上街,踩雪,听雪,这个寒冷的冬季也正是因为有了梓涵,变的温暖如春.

天有不测风云,一天,我和梓涵正在街上散步,梓涵突然晕倒........

"什么!!!你说什么!!!!你再胡说八道!我就让你死的难看."正要上前和医生拼命,志达急忙过来拉住我,看到志达那张亲切 的脸,我一下子垮了,泪拼命的往外流,似乎想吞没整个的我."志达,志达,你快点去教训教训这个口无遮拦,胡说八道的庸医,他说梓涵得了脑癌啊,怎么...怎么可能啊,梓涵一直都很健康啊,快.........快........快去把他 的嘴给堵住,不能让他胡说,会吓坏梓涵的.......志达啊 ,志达,你快说啊,怎么办,他说梓涵只能活一个月了,梓涵要死了..............梓涵.............梓涵...................."眼前突然一片空白........

醒来是看到了梓涵那张可爱的笑脸,我立即坐起来抱住梓涵,生怕,他会突然消失.梓涵抚摩着我的头,安慰我说:"傻丫头,别相信那大夫的话,他是骗你的,啊."我用力的点了点头.泪却已不知不觉浸透梓涵衣服一大片.

两天后,梓涵申请出院.梓涵因为放心不下我独自回家,就象往常一样送我回家.虽然我知道,现在的梓涵和往常的梓涵不一样了,但是我还是自私的答应了.到了家门口,梓涵紧紧的抱住了我,就象那天我清醒后抱他那样,梓涵 狠狠的亲了亲我的额头,仿佛是在告别,然后突然转身跑走 .我先是愣愣的,然后突然明白了什么,跑去追梓涵,可是,可是梓涵他跑得好快的.

接下来这几天,梓涵象我意料中一样没来找我,我知道,他不会再回来了.又过了几天,我收到了一封简短的邮件:

亲爱的小游,实在舍不得离开你,可是,你该知道,我身不由己啊,我走了,以后别再自卑了,做以前的自己,我好喜欢你的笑容,象个暖融融的大太阳照在身上.我在天堂看你永远不败的笑容.

梓涵

我笑了,泪水流进咧开的嘴里,是咸的.

他喜欢过我吗.txt

恋着一个男人,可是因为知道他有女朋友,虽然分居两地,感情还是很好,就一直不敢把这种暗恋表现出来,只能总以一个好朋友的身份,默默地在他身边,为他做一切可以做到的事情。他说过想要的东西,想做的事情,就是我那段时间生活中的目标,尽管有些事微小得连他自己都不记得了,为他做到了他也不一定看见,我仍然乐此不疲。总是找各种各样的理由,为他做饭,为他收拾屋子。他也默默的接受着这一切,默许着我在他的生活里频繁的出现。他也跟我聊他的生活,他的工作,他的过去,可是,他从来都和我留着那么一点距离,确保着没有身体上的接触。我一直不知道,这点距离,是因为他女朋友,还是因为我是他最好的兄弟托付他照顾的女人。

就这样,这种既疏远又亲密的生活过了一年,他仍然是那样,不冷不热,默许着又保持着距离。而对于我,被允许在他身边,就已经是很大的回报。如果不是那么一件意外,也许,我永远不会让他知道我的心意。那我也永远不会有现在这样的困惑。

那是一个和朋友狂欢的晚上,他从来不和我一起去这样的场合,可是那天他竟陪着我去了,我异常的高兴,还不到完场,我就已经烂醉在他的怀里。毫无印象是如何离开酒吧,如何回家。只知道开了门的那一刻他跟我说你醒醒,到家了。我紧紧拥着他,生怕他就此离开,第一次握着他的手,第一次脸抵着他的胸膛,我的心感动着。模糊中看到他扶我进屋后还没有离开的意思,我死死拉着他的手便又不省人事了。在梦中,我深情的吻着他,忽然,他熟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小优,是我啊”。我心里一阵惊慌,难道我不是在梦中吗?我撑起身子低头看着被我压在身下的他,他又说了一句,“是我啊”。我不想听,也不想醒。我又吻了下去。也不知道吻了多久,直到我的身体开始燥热的扭动,直到我情不自禁的喃喃地说“你要我吗?”他一直默默的,我就一直喃喃地问,忽然,他双手重重的搭到我腰间,又沉默了一下,终于褪去了我的小短裤。我还是意识迷离着,他的动作很轻柔,感觉过了很久又好像才一瞬间,他推开了我。帮我穿好衣服,把我抱到床上,我一路问着很多话,他都没有回答,我慢慢睡去了。醒来,天已经微亮了,我爬到了他躺着的沙发上,无力地想爬到了他身上,他叹了一口气,握住了我拥在他胸前的那只手,把我拉到了沙发上。我在他后面抱着他,很紧。我知道,清醒了,就再也不会那么亲近了。他仍握着我那只手,十指相扣。再次醒来,我盖着被子躺在沙发上,他坐躺在另一张椅子上。不忍再去打扰他,我知道他这夜累坏了,还有不到一小时,他就要出门开始新的一天。我静静地回味着这一夜我仅有的记忆。想着想着,听到他起来了,我瞪着眼睛看他,他用从来没有过的温柔低低的跟我说,头还痛吗?。。。好好休息。。。我走了。

在往后的两天里,这些记忆的片断充斥着我的脑海,我无法思考别的东西了。两天后,鼓起勇气去看他,甜蜜的感觉却全被驱散了。那个晚上,他基本上没有招呼我,和女朋友上着网。一连两个星期,他所有空余的时间都和女朋友上着网,我从来没有觉得他女朋友的存在有如那两周那么鲜明过,让我无法呼吸,他的小房子里,忽然没有一点点我的位置了。他仍然对我很礼貌,只是客气得带点冷。我拼命的调整着我的心情,却仍无法跟上他远去的脚步。我装着在一边看书,静静的流泪,他还是那么全神贯注上着网。

直到那天,我买了好多酒上他那里,只想好好说说话,他拒绝了和我一起喝酒,仍然上着他的网,也任由我在一边狠狠地喝着。也许他没有想到我会喝那么多,他下网的时候,我已经快醉了。他冷冷的问 ,你醉了?我的眼泪再止不住了。借着酒意我凄凉的哭着,我问你讨厌我吗?他沉默了一下,也许是我哭得太可怜,也许是见我快跌倒了,他架起我开始虚软的身躯,语气放的柔和了。他哄着我,拥我入怀,擦掉我的眼泪。他听我诉说着,哄着,又是那样的温柔。他说,你别哭了,我说我哭好多了。他说我看到了,我只是没让你知道,但我看到了,听到了。我才知道,他有留意我的。他哄着我睡上了床,他躺到了地铺上。我说你知道我好喜欢你,不舍得离开你吗?他轻轻说,我知道。我说我有时候想你的心好硬啊,他无语。良久,他说你以后别哭那么多了,别喝那么多了。。。睡吧。我哭着,轻轻说我知道你想做得很好,我也会做得很好的。我放弃。。。他背着身子,没有动,但我想,他是听到了。

第二天起来他已经出门了。再碰面,彼此表现得仿佛没有经历过这些酒醉的记忆,只是,他对我暖了一点,可是仍然是那种距离。我尽力恢复往日的笑容,也尽力在心底尝试放弃,如果这是他想要的结果,如果这样他开心。

原来,那一夜是我和他最美的回忆,现在,却成了我最后悔的事情。如果没有那一天,我们也许还可以那样的相安无事,我也还可以静静的在他身边。可是现在,已经没有了任何理由。我的心里真的好想知道,他有没有喜欢过我,那一夜温存仅仅是冲动吗?还是至少带有一点点感情?他对我的温柔是不是只为了不伤害我?不然为什么能那么忍心呢?我知道,我永远不会从他口中得到真相。这一个个问号在见不到他的这些日子里,闪现的越来越强烈,扯痛着我的心。可是我知道,即使我知道答案,我又能更开心吗?我只能放弃,如果这是他想要地,如果这样他开心。

天使不想念.txt

记忆与想念,

不会比我们的生命更长。

天使不想念

☆撰文 贺朗年 图 谢馥年

A

天凉了,头发留起来,再做个颜色。发型师说。

我说好。发型师给我设计了一款往外翻翘的短短卷发,颜色挑了一款栗色。他说你的肤色适合这个。他用了某一种新型的丝蛋白染发剂。染了。灯光洒下,有金棕光亮。

发型师是神情落寞的青年,瘦削身材,手指纤长,脸色苍白,听说是基督徒。

君度下班,顺路来接我。看见我栗色头发,他眼中有奇异神色。走下台阶的时候,他讲故事:从前有一个王后,怀孕了。下雪的天气,她坐在乌木的窗前给未出生的婴儿缝小衣服,突然针刺到手指,流出一滴血。王后呆了片刻,对自己说,如果生一个女儿多好啊,头发像乌木一样黑,皮肤像雪一样白,嘴唇像血一样红……

何不像玫瑰一样红?我说。

下雪天气,哪来的玫瑰。君度不以为然。

我看看他,没说话。玫瑰当然有的,玫瑰在雪下。漫长冬季里玫瑰被雪深埋。玫瑰。我的嘴唇是玫瑰的深红,我的头发染成了栗色。

教堂天顶画上,从来没有黑发天使。

B

他叫我Angel。通常叫这个名字的女子,喜着浅色衣衫,眼神纯洁,不谙世事———面对曲折幽深的人心,天使的第二个名字是“白痴”。

他笑我婴儿肥,他说他爱我波兰少女般的卷发与面孔。然而天使是用来赞美与呵护的,不是用来爱慕的,尤其是胖乎乎的天使。君度。他爱惜我,他自自然然地拖我的手,但我心知,他从未爱慕过我。胖人相比瘦人,在气质上总是吃亏的。一出场便被比下去。所以诗人总是瘦的好———胖诗人临风落泪,是没有观众的。

而重生就瘦。她是肤色微深的英俊女子,线条清楚,黑发如瀑。放在别的年代和国度,她该穿长靴持双筒火枪与男子一同纵马猎狐。

认识重生是在她的铺子里,她出售某个牌子的丝麻外贸衫。我从货架间一件一件看过去,只听她用英文跟一胖一瘦两名美国口音的背包女子讲:这个牌子确实来自你们的国家,但在世界任何一个地方你都别想用这么低的价钱买到它。二美女揭起价格标签,再细细研究做工同质地,对视一眼,狂喜的表情。怎可如此喜形于色?我叹气。这两个头脑简单的家伙,注定在店主快刀之下头破血流。

这家店主很有意思,用一个奇怪的地名做了店名。然而我知道那地名意味着什么:店主是我大学校友。

我转向她,用方言低沉道:斩鬼妹可以,斩我不行。

美丽的女店主两眼狐疑盯我良久,继而大笑。

收银台一角点了印度香,她拎一只香烟,神情慵懒,眯了眼看两股烟气交错上升。

我以极低的价钱买下一件浅栗色短衫,并一串腕珠,琥珀的颜色。

渐渐与重生熟络。

我带君度去了重生的店。走在路上他说,大好周末扰我清梦。我对他讲起重生的种种,他又道,你所说的,仿佛是妖精。一路不屑之极。及至见到重生,情况大异。我冷眼看君度,但见他目光如雨,略略回避之后,又毫不犹豫扫荡过去。他握着我的右手忽然有汗。

我内心震荡,呼吸下沉。

重生看他,轻描淡写地笑,对我道:你挑男友眼光倒不错。

回家路上,君度道:她很特别。

我说谁特别。君度略一停顿,道:你的,那位朋友。

我笑问:能特别过我?他也笑:你是天使,她是人间好风光。

C

日子逝过去,波澜不惊。月末的一天,下班时君度说他晚间要见朋友,我说那我约人去打球好了。然而球友临时有事,于是我决定去重生的店里看看,顺便淘两件衣服。

傍晚时分,店里热闹之极。重生和她的店员好似忙不过来的样子。我不想凑热闹,便靠在骑楼的廊柱上站住,打算等高峰过后再进去。

重生的店对面是一家咖啡馆。黄昏光线斜斜指向大幅窗玻璃,明暗错落。更令人惊异的是,透过窗玻璃,我看见了君度。他独自一人,沉默地坐在一个临窗的位置,面前一杯咖啡。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焦点落在重生身上,暗暗的隐忍,却一触即发如灼热熔岩———我想,我隐身在一株高大的扇葵后面,头脑昏沉地想———若要生生接住,就算不被熔化,至少都是烫伤。

他从未用这样的目光看过我。

没来由地,我竟然心脏狂跳,仿佛是自己的秘密被人撞破。

我拨开扇葵叶片,深吸一口气,默然退走。

D

报纸刊登最新医学研究成果,说,女人的爱是靠不住的,女人比男人更花心,女人对男人的专注通常只能持续四年。也就是说,女人大多四年一恋。

男人要多少年才会变心,报纸没说。四年零一个月?五年?谁比谁更持久。情比金坚?满街人潮中有几人识得如此腐朽词汇。

我与他相恋五年零两个月。啊哈,够了。我赚了。

我回家,脑中翻江倒海,只等着君度回来。夜深了,我精神亢奋,毫无睡意。

他回来了。我缩在沙发里,听见脚步在门前停下,然后是开锁的声音。

他开灯,看见我坐在黑暗中失神模样,情知有异,犹豫片刻终于开口:我……

我打断他,音色冷静:你不用说。我放你走。

第二日君度搬出去,只带了简单的行李,说暂时与同事合住。

重生那头悄无声息。我觉得奇怪。如果大家还是朋友,她该给我一个交代,否则日后见面亦是尴尬。

终于等到下一个周末,重生约我喝早茶。我想她是要跟我摊牌了。我洗干净隔夜失眠的脸,用定型水将头发拍出近乎完美的造型,穿了整齐的衣服,赶去我们常去的那家老广东酒楼赴约。

我想好了,如果重生开口说对不起,我便说,没关系,你想要的,你都拿去。

热气腾腾的酒楼早市。重生一早等在那里,虾饺叉烧肠马拉糕香芋饼潮州粉果柴鱼花生粥点了一桌。我说你点这么多,吃得下吗?重生发狠道:吃不下就打包回去,反正要走了,以后想喝早茶都难了。

要走?去哪里?我一惊。她说:我要回重庆了。

回重庆?重生点头:有人在重庆等我回去。

是她从前的恋人。他是画家,我在晚报上看过他在深圳一间美术馆开画展的报道。当初重生从重庆到北京到美国再到深圳,无非是与他打一场躲躲藏藏的二人战争。到如今,经历了漫长岁月,她才发现,他才是唯一能让她心安的人。她要回去,跟他共度余生。

君度呢?我突然发现这故事走入了岔道。我说:他怎么办?

君度怎么了?跟我回重庆有什么关系?重生一脸的不明就里。

没什么。我说。生生将所有疑问逼回胸腔。

原来。原来他与她,君度与重生,竟毫无干系。

重生淡淡道:对了,你和君度怎样?还好吧?

我一时凝咽。

君度。原来他与她只是一段尚未发生的情节。他爱上别的女子,堂堂正正讲清楚,先与我做了了断,再去追他的理想———他有如此高贵气质,真正难得。

无论如何,他不会回头,我亦不会再接受。以教养为荣者,必为教养所困。谁说这不是悲剧。

我爱他,但不可以勉强。

E

通常,受伤当时,人只会感觉麻木。疼痛与眼泪是转身之后才开始的事。

2003年12月14日。晚上10点,我无意间瞥了一眼电视。香港Pearl正在播放晚间新闻。那一刻,几乎全世界所有电视台的新闻都是同样的主题———屏幕上,美国军方发言人神色冷峻地宣布:We got him。

他们将满脸胡须的萨达姆先生从藏身的洞穴里拖出来。We got him。举世震动。

而一周之前,同一个时刻,我爱过的人,君度,他跟我说对不起。I lost him。是的。

他们得到他。我失去他。我颓然泪下。

是的,有人获得,有人必失去。生死。荣枯。冷暖。新旧。一得一失,能量永恒,此消彼长,便是公道。

我失去他,这个叫君度的男子。

从今往后世间再无此人。

F

重生在电话里讲,她在解放碑,重庆最繁华的地段,开一间特色铺子,仍旧卖丝麻衣服与藏银挂饰,生意好得出奇。她说Angel你回来,帮我打理生意,我好安心去装修我的酒吧。

不不不。我从不负累他人。

重生说,那你回来看看都好,重庆变样了。你有几年没回来了吧?

重生说,我请你到南滨路吃陶然居,你喜欢的麻辣田螺。

麻辣田螺。记忆点滴涌上唇舌,忽然之间我想家了。我答应重生,好的,到最冷的时候,我穿着你送我的花棉袄回去。

上一次回去,是与君度一起。他说,没想到重庆这么大,也没想到重庆的冬天这么冷。北方的冬天冷在皮肤上,你们重庆……冷在骨头里。

心死了,更冷。

江湖夜雨十年灯,君度有一次笑问,是黄庭坚还是顾炎武?我说不要问我,我不知道,我是个没文化的人。

江湖夜雨十年灯。十年廿年都恍若一梦。

香港自由行开通许久,从深圳去香港购物旅游易过去广州。但我一直没去申请通行证。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在深圳的地面上走来走去,阳光照着我的影子轻薄飘忽,我无法感觉热度,我的脸上没有表情。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只是托朋友从香港带回一个数码相机,从此日日蹂躏我的两个宝贝公仔大力欢和匹诺曹,给它们摆最可笑的姿势,令它们强颜欢笑着拍照。

早起上班,电梯里同事惊呼:你头顶有白头发了。

捱到周五下班,同事问:红宝路新开一家叫酷比龙的KTV,有没有去过?

酷比龙。抱着大桶好味道的爆米花,我点一首老歌,《边界1999》,许美静。屏幕上许美静戴一对灰白的天使翅膀,在失重的空间浮游,绝望神色似在悼念。她的背后是一些熟悉的面孔,许茹芸,熊天平,迪克牛仔,同样的绝望神色,来去,浮游。

永别,你爱我的世纪。离别后,如何面对孤独的千年。也许以后悲伤里沉醉。也许只要虚冷的抚慰。忘记了你,都市变成寂寞的废铁。

这是首悲伤的歌,然而我顺利地唱完了。没有哽咽,没有哭泣,甚至什么也没想。脑中空无一物。没有想任何人。

天使没有心。天使不落泪。天使无所谓想念。

然而我嗓音已嘶哑。

G

2004年1月18日,深圳机场。

换登机牌,行李托运,过安检。乘扶梯上候机厅,忽觉腹中饥饿。原来行色匆匆忘记了午餐。我去到餐厅,叫一份牛腩汤米粉。

米粉没有了,只得河粉。服务生说。

牛腩没有了,只得牛肉。服务生说。

好的好的,有河粉,有牛肉,也是好的。那么服务生,速速来碗牛肉汤河粉。

麦兜的校长说,没常餐,没快餐,没这样没那样。然而早晨的时候他宣布今天供应荔芋火鸭扎。说过的话,原来都可以不算数的。

牛肉河粉端上来,热气升腾。我加醋,加香菜,加大勺辣椒油,猛力搅拌,然后俯身下去,大吃。饥饿相逼,真是一刻也不能等。

背后坐了一个男子,站起来猛然转身,身后的旅行袋扫过我肩膀。我身体突地前倾,牛肉河粉的汤洒出来,弄脏了我的衣服前襟。

肇事者匆匆走开,他没看见他对我造成的损害,所以走开。我亦没有喊叫。或许此次行程的终点,有他爱的人在等候。这不相识的人,可怜的犯了错误还无知无觉的人。

然而我负伤逃匿,惨痛如斯,连一碗热汤粉都吃不安生。

生活的规则即是这样:让好的更好,坏的更坏。

这世界没天理。

吃完汤粉,我慢慢晃到候机厅坐下。橘黄色塑料椅子有冰凉暖意。不知为何食欲犹盛,我踱到一旁的免税柜台,掏10块钱买下一小袋熏鱼,回到座位,撕开便吃,不时吮吸手指。

从前并不是这样的。犹记幼时一干小同学笑话我吃饭时脊背挺直咀嚼时闭嘴不言形似老妪,及至长大,方知是教养,极之珍贵。

然而今天想放肆一把。上演麦当劳做派,狂吮手指。从食指到小指,挨个吮过。

众人侧目。一对老先生老太太微笑着摇头。我知道我的样子很难看,胸前还残留着牛肉汤粉的渍子。隔座小童艳羡地望我,小小手指放入口中,被陪伴一旁的成年女子喝止。我凝视小童,做个鬼脸,然后礼貌微笑,外科医生般举起双手,交替用散发薄荷味的Tempo纸巾一点一点拭净。

天使应该是这个样子的。

手机响起。重生在那头说到时开车去机场接我。我说不必了,我只需两个钟头就到。我说,我落地时,你可能还未到机场。

两个小时之后,天使即将着陆。彼时舷窗外应是这个城市冬天惯常的欲雪未雪的景象,天色青灰,可令绝望者死而复生般失笑。机上广播里,会有温情脉脉的女声款款报告:本次航班即将降落,目前机场地面温度为3摄氏度,请各位乘客注意保暖。

天使用羽翼保暖。我用什么。我两手空空。

大地不可以温暖我,那么就让我去温暖大地。天使不想念,但终有一日,有人会记起天使。

我起身。开始登机。编辑/海丁丁换登机牌,行李托运,过安检。乘扶梯上候机厅,忽觉腹中饥饿。原来行色匆匆忘记了午餐。我去到餐厅,叫一份牛腩汤米粉。

米粉没有了,只得河粉。服务生说。

牛腩没有了,只得牛肉。服务生说。

好的好的,有河粉,有牛肉,也是好的。那么服务生,速速来碗牛肉汤河粉。

麦兜的校长说,没常餐,没快餐,没这样没那样。然而早晨的时候他宣布今天供应荔芋火鸭扎。说过的话,原来都可以不算数的。

牛肉河粉端上来,热气升腾。我加醋,加香菜,加大勺辣椒油,猛力搅拌,然后俯身下去,大吃。饥饿相逼,真是一刻也不能等。

背后坐了一个男子,站起来猛然转身,身后的旅行袋扫过我肩膀。我身体突地前倾,牛肉河粉的汤洒出来,弄脏了我的衣服前襟。

肇事者匆匆走开,他没看见他对我造成的损害,所以走开。我亦没有喊叫。或许此次行程的终点,有他爱的人在等候。这不相识的人,可怜的犯了错误还无知无觉的人。

然而我负伤逃匿,惨痛如斯,连一碗热汤粉都吃不安生。

生活的规则即是这样:让好的更好,坏的更坏。

这世界没天理。

吃完汤粉,我慢慢晃到候机厅坐下。橘黄色塑料椅子有冰凉暖意。不知为何食欲犹盛,我踱到一旁的免税柜台,掏10块钱买下一小袋熏鱼,回到座位,撕开便吃,不时吮吸手指。

从前并不是这样的。犹记幼时一干小同学笑话我吃饭时脊背挺直咀嚼时闭嘴不言形似老妪,及至长大,方知是教养,极之珍贵。

然而今天想放肆一把。上演麦当劳做派,狂吮手指。从食指到小指,挨个吮过。

众人侧目。一对老先生老太太微笑着摇头。我知道我的样子很难看,胸前还残留着牛肉汤粉的渍子。隔座小童艳羡地望我,小小手指放入口中,被陪伴一旁的成年女子喝止。我凝视小童,做个鬼脸,然后礼貌微笑,外科医生般举起双手,交替用散发薄荷味的Tempo纸巾一点一点拭净。

天使应该是这个样子的。

手机响起。重生在那头说到时开车去机场接我。我说不必了,我只需两个钟头就到。我说,我落地时,你可能还未到机场。

两个小时之后,天使即将着陆。彼时舷窗外应是这个城市冬天惯常的欲雪未雪的景象,天色青灰,可令绝望者死而复生般失笑。机上广播里,会有温情脉脉的女声款款报告:本次航班即将降落,目前机场地面温度为3摄氏度,请各位乘客注意保暖。

天使用羽翼保暖。我用什么。我两手空空。

大地不可以温暖我,那么就让我去温暖大地。天使不想念,但终有一日,有人会记起天使。

我起身。开始登机。

同学少年.txt

同学少年

作者:知更鸟的…

(一)

San来找我,但我找不到什么话对他说。他大约寂寞了。然而我多失败,居然没话来安慰他。他在睡觉,我端详着他,除了一个大嘴巴比较好笑外,浓眉大眼,还是挺英俊的。他是粗线条的雕刻,而我是精致的雕刻。

我想起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一直觉得他有些傻气,不像能够和我的世界有共鸣的样子。后来慢慢接触多了,才觉得他有些可爱。大部分直肠子的人,我都觉得可爱。San很久都没来找我了。每次在街上碰到,我都快快走过,像逃跑一样。

我有时走路不看人,而且从不停下来打招呼或在路边聊几十秒钟的。很早就有人觉得我冷漠,我便找借口说,人生苦短,成天碰见人就要打招呼,浪费太多时间了。听的人点头称是。但我却知道,有时候朋友随随便便一声问候,都令我感动。我只不过是有些任性而已。我沉默着很内向。而San刚好和我相反。

San和我在一起时受不了我。他打球,找女朋友,上街下馆子等等,成天忙。但有时争论某些事的时候,他说不过我。他于是睁着傻眼沉默半天。和我们在一起的几个家伙也都差不多那样活泼。但我的活泼,则是希望自己像黑豹一样,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冲到草原上。当然这一定要受他们嘲笑的。他们都是现实主义者。

San和我一样,处于长大和没长大之间。有一次我叹气说,一个男孩在成长为男人之前,是真的不容易。San依然傻里傻气地笑。笑我感悟多而做的少。他会埋头苦干,但说的少。

他居然比我先有了女朋友,这一点颇令我愤愤不平。因为我一向认为虽然他有浓眉大眼,但我却比他帅而且懂得温柔体贴。大约他为人更容易说话吧,打他两拳都不会生气的人,拿他取笑也可以,反正只要大家高兴。

那一天San在图书馆旁碰到我急忙拉住我哀求说,帮我一个忙,下次请你。我莫名其妙,看见不远处一个女孩在等他。原来那女孩缠住他了,定要他陪他做逛街喝酒等等事。于是我只好过去替他解围。装做有事的样子,那女的见了只好做罢。

后来我们就很少见面了。我发现一到了外面很难维持友谊,自己对一切似乎都漫不经心起来,是不是要等到需要帮助时才去找他呢?我也都不知道。那一次他来找我,大约是寂寞了。但是我多失败,我居然找不到话来和他聊聊最近的情况!

(二)

可乐是个忧郁的少年。但我们通常都会用搞笑来冲淡生活的种种忧虑。同学少年,本来应该风华正茂。他写得一手好字,没事时在本子上写着李白的诗之类的。我欣赏他的聪明,所以我们成了朋友。三年后,各分西东,又将做什么事呢?我们谈过。大家几个人组成的朋友圈都谈过。最后我们都是以茫然结束。于是他又开始精心地写着他的字,灵秀活泼的字。他和我一样自负,凡事有些无所谓和随意,而有时候会恶作剧一样讪笑起来,以捉弄别人而感到快乐,好像要给无聊的生命以一个有力的反击。

周末的时候相约去游泳。我被拉着去了。我喜欢水和一切与水有关的比如海、湖、溪、泉之类。然而我不会游泳。我的命理中好像说,是受月亮影响而且遇水吉利的。不过经过那件事后,我依然喜欢水,却不相信遇水吉利的鬼话。

他们跳进水里。而我摸着慢慢下去,四周的山林绿油油的要多美有多美,一如世外桃源。我在边上学游,不想胆子渐渐大了,越走越下水中央,忽然一脚踏空,就沉下去了。水流似乎有一种吸力,要把我拉到无底洞去。我心中一谎,那一瞬间便想,不会吧,我就这样死了?在这幻灭的瞬间,我浮出水面大叫可乐救我。他拉住我的手。

其实他只是三脚猫的技术,于是我反而向下沉得更快。我大惊下又叫放手。那时我知道其实岸离我很近。我不该靠可乐,要靠的是自己。

他放了手后我自己用力划手脚,划三四下游不动,心一沉,拼命划到七八下时人向前了。终于上了岸,看见他正焦急着,看见我上来,一下便吐出几口水来,相对大笑。

如今我已经很少有这种和朋友相对开心大笑的时刻了。

三年以后,各分东西。我们谈论过的未来也没有给我们特别期待的东西。不知道他现在是否还是那样一幅有些自负和无所谓的样子,随意地讪笑别人。

可乐是我高中的朋友。高中压力大,压抑好像是我们熟悉的朋友。但相互的较量到后来仿佛不亦乐乎。夜里十一点多关灯后,宿舍的灯还是亮了起来,管理员不让开灯,我们就用充电式手电照着学习。管理员只好睁只眼闭只眼。我也加班,和我宿舍的弟兄较上了劲。直到后来ABC在眼里已经模糊,不知道自己在看什么。这个时候周围特别宁静而且清凉。

可乐后来没考上,我去看他重读时听到他的诉说。我叫他一定要考上。但我自己对大学却只在苦笑。或者,我不过是因着世俗的方式劝他而已。因为我实在还想看到同学少年的可乐。再过几年,大家也许就更加找不到相对大笑的坦诚了!

(三)

说起以前班里的女生,我说起其实我喜欢谁谁谁,他说他也喜欢那个女孩。我笑说,如今你已经慢了,而且以你的质量,恐怕还过不了她那一关。他说,我会努力。

鳗鱼原来是天蝎座。

之前我一直不知道。不过他是只憨厚的天蝎,我怎么看都不太像。我在QQ中与他联系时兴高采烈地说我的事,他说哦哦哦。我不满地问,你怎么变圆滑了?

他说,我本来就很圆滑。真拿他没办法。

那个女生。其实并不怎么漂亮,还有些胖,但举止之间就是令人觉得高雅甚至高贵,有些像公主。我解释给鳗鱼听说:那是气质!气质,懂吗?他瞪眼:“不懂!那是什么?”我故作神秘说:“此物可意会,不可言传也!”

没想到两年后我们喜欢的是同一个人,看来我们果然有朋友缘。只是当时我们都没对那个女孩说,也没有搏取到她的欢心。或者,我们应该一起唱《快乐的单身汉》了。

“你是有机会的。”他说,“她和你同校。”

我苦笑:“难道你没听过,无缘对面不相识吗?”以前都没有勇气向前,留到今天,又何必再说。何况我一向冷冰冰,而她也是冷冰冰。我一见她时她都躲着我。想什么呢?我纳闷,鳗鱼就更说不出所以然了。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他文绉绉地大发诗兴。

平时我都要逃命的,这次我用力地拍着他的肩膀:“幸好有你这个老友!”把他拍得苦着脸弯下腰去,连连咳嗽,并大叫饶命。

如今他已经有了女朋友,并且逼着他写情书,有一天忽然向我十万火急求助,说老兄你文采好,帮忙替我写情书吧,我实在想不出来!我哭笑不得说,这都要我帮忙吗?

我说我不会对着空气谈情说爱,最后还是把他赶走。

女朋友可是你的,不是我的,诚心诚意去写了,再稚气的情书,也是感人的!鳗鱼老兄!

同一屋檐下.txt

我举起手中的酒,轻轻和她碰了一下杯。我知道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对于一个单身女人的重要意义。

(1)一个上锁的大木柜

认识朱姐之前,我先看到的是那个上了锁的大木柜。那天,房东潘先生把我领进门,带我看过了卧房和卫生间后,又来到厨房。他说,你和她共用一个厨房,那些东西是她的,你可千万不要碰哦,要记得哦。

“她”指的是潘先生的前妻,离婚后,这套两居室的房子他们一人一半。而“那些东西”指的就是那个上了锁的大木柜。那木柜看起来像是从哪个单位淘汰下来的办公柜,却又进行了一番改造。柜子左侧的壁板上钻了一个洞,一个燃气灶的胶管从柜子里探出来,连接着外面的炉具。燃气罐显然是被锁在柜子里。见我好奇的样子,潘先生揶揄地解释道,她这个人就是这样,整天疑神疑鬼的,总是害怕别人占了她的便宜,连拖把都锁在里面呢。说着,他又话锋一转,安慰我道,你别担心,她很少回来的,所以这套房子基本上是你一个人住呢。

我知道潘先生是怕我担心未来的邻居太难相处而放弃租房的想法。从他介绍房子时急切的口气中可以听得出,他是很想把房子租掉的。他哪里知道,为了找到这处离单位较近的住房,我早已经累得精疲力尽了,更何况潘先生提出的房租也不算贵,虽然与人合厨麻烦一些,但我也不打算再挑下去了。

房子就这样租下来了。正如潘先生所言,合厨的邻居很少回来,有几次我晚上下班回家,发现防盗门的护锁器被别人调动了,我猜想大概是合厨的邻居白天曾经回来过。因为听潘先生介绍了她古怪的性情,再加上那个上了锁的大木柜的提醒,我是很不愿意与她见面的。她也一定很反感前夫把房子租给了一个陌生人,而不愿意与我见面吧?不过,这样也挺好,我当然是乐得清静。

可一个月之后,潘先生却突然打来电话,告诉我他的前妻要搬回来住了。在决定搬回来之前,前妻专门给他打电话询问我的情况。潘先生在电话里显得很不耐烦,气呼呼地说,我告诉她了,人家是律师楼的白领小姐,不会给你惹麻烦的。

我虽然对未曾谋面的邻居没什么好印象,但对潘先生的态度也很反感。他对前妻显然不够厚道。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他们离婚,且在离婚后又留下很深的成见和敌意呢?这个问题,我是不便也不该问潘先生的。

(2)就让我们老死不相往来吧

星期天的上午,邻居搬来了。她三十几岁的样子,穿着十分朴素,跟潘先生西装革履的样子反差很大。

我站在走廊里睡眼朦胧地对她笑了笑,她却似乎丝毫没有跟我打招呼的想法,转过身低头开她那一间卧房的门。

我硬着头皮问:“需要帮忙吗?”

她一声不吭,打开门,把一只装得鼓鼓的旅行箱拖进去,然后“嘭”地一声,关上了门。

我站在原地,愣了好一会儿,悻悻地一甩手,回房。真是自讨没趣。

我那天一直赖在床上,打盹儿、吃饼干、看小说。跟每个双休日一样。我在这座南方小城没有任何亲人和朋友。大学毕业后为了跟男朋友天长地久,我不顾父母的眼泪,跑到离家千里万里的异乡。可来了之后,却发现一切都跟想像的不同。后来两个人开始吵,再到后来是懒得吵,再再后来,只好分手。我不愿垂头丧气地回家,就暂时留下来混日子。我不知道自己究竟还能再挺多久。

傍晚时分,挨不过肚饿,我打算到厨房煮一包快餐面。厨房的灯亮着,邻居在准备晚餐。

大木柜上的锁已经打开了,柜门大敞四开,里面除了燃气罐,还有锅碗瓢盆和油盐酱醋,当然也有潘先生说的拖布。她在低头切菜。听见我的脚步声,连头都没有抬一下。我想自己真是冤枉了潘先生,这种女人,谁跟她离了婚,也不会说她好话的。我改了主意,决定变煮快餐面为泡快餐面,暖水瓶里还有点儿热水,我拿了包面回房间。

几分钟后,当我披着被子缩在床上吞吃不冷不热的快餐面时,厨房里突然传出响亮的炝锅声,并且伴着那声音飘出诱人的香味。这声音和味道对我是一个巨大的刺激,我重重地放下手中的面碗,将头狠狠地埋在被子里。眼泪“哗哗”地流下来,那一天是我离家一周年的日子。

邻居显然是个吃饭很认真的人,每天早晚都花很多时间做饭。因此炝锅声和饭菜香就不时从厨房飘出,充溢在这小小的单元房里。因为认为自己的生活状态很糟,我的心态变得不太健康,我把她对做饭的热情视为对我的嘲讽和挑战。我每天在工作中已经有很大的压力,现在回到家里居然还是不得轻松。这么想了,每当在厨房或走廊里遇见她时,我便抢先一步低下头去。就让我们老死不相往来吧。

(3)不小心碰了伤心处

可是,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却改变了我们的关系。

那晚我正睡得迷迷糊糊的,突然被刺耳的电话铃声吵醒。我抓起听筒,电话那端一个苍老的声音艰难地说要找朱碧梅。我说打错了,可对方却坚持说没错,然后重复了一遍号码。我告诉她,号码是对的,可是没有朱碧梅这个人。对方继续说,有的,有的,就是和你住在一起的,小潘的前妻。麻烦你请她听电话,她爸爸心脏病发作了。

我立刻披衣下床,去敲邻居的门。她好像还没睡,迅速而警惕地问道:“是谁?”

我说:“你的电话,你父亲病了。”

床板“吱呀”一叫,门开了,她穿着睡衣赤着脚跑出来,跑进我的房间,抓起听筒。她对着听筒焦灼地“嗯嗯”应答,然后说了声“我马上到”,便匆匆放下听筒,跑回自己的房间。一分钟后,她已经穿好了衣服,跑到走廊穿鞋。抬头见我站在一旁,便感激地说了声“谢谢”,话音未落,已经打开门锁,推门而出了。楼道里回荡起她急促的脚步声。

我经过这番折腾,一时没了睡意,干脆披着衣服来到阳台上。

阳台临着马路,她在路边焦灼地招手等车。偶尔有车子从她身边驶过,却不知何故都没有停下来。她急得几乎要跳起来了。突然,她摸了摸自己的口袋,抬头向楼上看来。

她显然没想到我会站在阳台上,而我躲闪不及,也只好硬着头皮站在原处。她冲我喊道:“忘带钱了!”我下意识地回答:“别上来了,我给你扔下去!”说着转身跑回房间,拿出自己的钱包。我把钱包中的现金全都掏出来,用一块毛巾包上,跑到阳台上,向她扔了下去。而就在此时,终于有辆计程车在她身旁停了下来。她拣起地上的毛巾包,匆匆钻进车里,走了。

直到计程车行驶得无影无踪,我才想起自己刚才匆忙间把钱扔给她,竟没有数一数数目。大概有一千多块吧,要知道那可是我现在全部的财产啊。这么一想,不知怎的,我的心里竟然闪过一丝担心和悔意。我想万一她也在匆忙间忘了清点钱数呢?或者她在医院里无法抽身,要过些天才能回来,我的生活费怎么解决?我和她虽然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却几乎没有说过一句话,我只知道她是一个小气、冷漠、古怪的人,此外对她没有任何了解。我的举动是不是太大意了?这么想着,我心烦意乱地回到屋里,却又一眼看见厨房里那只上了锁的大木柜。晚饭时她又香气扑鼻了一番,可现在厨房里连一口剩菜都没有。难道她把剩菜也锁起来了?潘先生对她鄙薄的评价又出现在我的脑海,她这人,每天那么有滋有味地吃饭,却连个电话都不肯安,真是奇怪透了。

那天晚上,我睡得很不踏实。第二天一早,便被厨房里的锅铲“叮当”声叫醒,还有饭菜扑鼻的香气。枕边掏得空空的钱包提醒我昨晚发生的一切不是梦,可她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厨房里那张平日靠墙而立的折叠桌被打开了,桌上摆着一小盆稀饭,一盘煎馒头片和一盘肉炒笋丝。见我进来,她抬头轻轻笑了笑,说:“昨晚的事多谢你了。我看你总吃方便面,今天一起吃点儿粥,换换口味吧。”我推辞了两句,可还是坐了下来。

吃饭时,她解释道:“我父母和弟弟住在一起,弟弟前几天出差了,我父亲心脏病很重。”

因为并不熟悉,我一时也不知该说些什么,没话找话的,竟问了一句:“你房里怎么没安电话?”

她的脸色阴沉下来,低头吃着碗里的稀饭。过了一会儿,才说:“你房里的电话还是那年我托朋友安的。”说着,眼圈竟然有些红。我不知道在她已经结束的婚姻里,在这个曾是她的家的地方都发生过什么,但我知道自己闯了祸,不小心碰了她的伤心处,于是匆匆吃完饭,起身离开餐桌。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沓钱,递给我,一边说谢,一边提醒我数一数。并且告诉我,毛巾洗干净了,搭在阳台上。

那天晚上,我回家时,发现厨房里的大木柜没有上锁。

(4)一起喝点儿什么

朱姐在医院里陪护了半个多月才回来。她回来的那天晚上,对我提议一起吃晚饭。她说这话的时候,好像很紧张的样子。看来,她是一个羞涩的人。

她那天煮了锅云吞,又一荤一素做了两个菜。她说:“什么都可以马虎,就是吃饭不可以马虎。健康没有了,真的就什么都没有了。”我当然知道她说的有道理。我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这么具有家居意味的饭菜了,一高兴,就从房间里翻出半瓶喝剩的红酒。

她没有拒绝我为她倒的酒。

她问,你是北方人?

我说,是的。

她说,怎么到南方来了?

我想了想,说,为了爱情。

她勉强笑了一下,问,你是怎么认识他的?说着把嘴向我的房间努了努。

我说,是指潘先生吗?通过房屋中介呀。

她点了点头,慢慢喝了口酒,才鼓起勇气般说道,我起初还以为你是他的女朋友呢。他离婚后换了几个女朋友了,每次都带到这里住。接着叹口气,补充道,我只想早点攒够钱,把那一半的房子买下来。

说完似乎想起了我的身份,便歉意地笑了笑。又接着补充道,那天打电话的是我的继母,弟弟和弟媳也不欢迎我回去住。

我举起手中的酒,轻轻和她碰了一下杯。我知道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对于一个单身女人的重要意义。

此后我们之间的关系变得逐渐融洽起来,但走动也并不是很频繁。我每天忙着工作,主动要求一些加班和出差来打发时间。母亲一次次打来电话,说北方今年的冬天很冷,父亲从早到晚不停地咳。

朱姐每天下班回家便很认真地做饭、吃饭。如果我回来早,她就邀我一起吃。所以我回家的路上就经常顺便买一点熟食,在餐桌上添一道菜。

我们吃饭时大多只是简单聊聊报上的市井新闻。她不善言谈,又出于礼貌,很少问我的私事。只是有一回似是无心地淡淡对我说,她两岁时母亲就去世了,连母亲的长相也不记得,可每回遇到难心事,还是忍不住一声声哭着叫妈。

我的眼泪落在饭碗里,我明白她的话。

朱姐饭后收拾完碗筷就回房工作。她为了赚钱,帮人做一些文字校对工作,每天要忙到很晚。我有时把洗好的水果放在她门前。第二天早晨,果盘总是洗得干干净净的放在厨房里,对于盘中的水果,她也不说谢。

(5)我回家了

春节快到的时候,我终于决定回家了。彻底回去。

还没来得及告诉朱姐,却意外接到潘先生的电话。他说他已经决定把房子卖给一个朋友,希望我能提前搬家,他可以给我一些违约金作补偿。

我急急地问,怎么会卖给别人呢?为什么不卖给朱姐?

潘先生对我的问题非常意外,他说,我是等着钱用呀,她怎么拿得出那么多钱?

我说她能拿得出的,你必须先问问她买不买。

潘先生显然对我的话非常不以为然,不耐烦地说,小姑娘不要插手别人家的事情好不好?房子分给我,我可以随便卖给谁。

我身体里北方女子的血液又涌了上来,我说,你难道忘了我是在律师楼工作吗?按照法律规定,朱碧梅有权优先购买房子。

电话那端传来潘先生气鼓鼓的喘息声,过了半晌,“吧嗒”一声,挂机了。

我走的时候,朱姐已经如愿以偿买下了房子。虽然她跟同事借了点儿钱,但她有信心很快还上,因此她的心情非常好。

潘先生显然对我的多事不太满意,违约金给得特别不痛快。

朱姐坚持要把我送上火车。我谢绝了她的好意。我想我们之间的交情一直都是淡淡的,没有必要来一个浓墨重彩的结尾。

火车上,我意外地在旅行袋里发现了她送我的礼物。那是一块洁白的真丝围巾,围巾的一角,精心地绣制了一朵梅花。她是想用这样的方式提醒我记得她吗?到底是南方女子,心思多么细腻。

可是,我怎么会忘了她呢?我的北方的家已经越来越近了,我应当快活起来。无论怎样,无论遇到什么事情,我们都应当好好地活。

网恋是真爱吗.txt

我是一个大一的学生,以前没谈过恋爱,也压根不太相信这个东西,因为我见过我的同学谈恋爱的太虚伪了,要么是为了满足肉欲,要么就是彼此利用,再加上父母重小便对我管的很严,所以再进去大学,甚至碰上她以前,我都是下定决心不谈恋爱的,因为我有我做人的原则,我对恋爱的态度是:我找朋友一定要找那种可以过一辈子的人,我要去照顾她,而不是玩玩而已,所以我决定不“耍”朋友(四川人管谈朋友叫“耍朋友”)。 经过了高中3年的奋斗我考上了大学,于是进如大一我便开始给自己放松了,沉静与《传奇》当中,一学期过了,我知道再这样不行,于是开始拒网了。但是在一个偶然的夜晚我碰上了她,怎么说喃,她给我的第一影响并不算好,感觉有点像很厉害的那种女生,但是我当时的一句话却给她留下了很好的印象,我叫她:“一个女孩子晚上不要出来上网,有危险。”当时真的是发自内心的说这句话的,因为我毕竟还是太善良了。结果她最后叫我第二天上午给她打电话,结果我没有打,因为那天家里有人,哈哈,都是到了星期一晚上了(那天是3月8号)我给她打了个电话,聊了一会,发觉她很高兴,因为他们班上给每个女生买了一朵玫瑰花,她说是她第一次收到玫瑰,那晚我发现她和我一样单纯,善良,但是我没有喜欢上她,我不属于那种一见钟情的男人。那次聊了2个多小时,真的是我和一个女孩子第一次聊那么久,真的很开心。 后来,我们几乎是每周通次话,然后约好再网上聊一,两个钟头,她是很难得上网的。慢慢的我觉得我仿佛是喜欢她了,但是我不敢也不愿意向她说这事,知道有一天,他给我说她们学校有个男生在追她,我心中真的出现了醋意,才在网上给她提了下我有点喜欢她,她也说她喜欢我,当然很隐讳拉。之后和她聊天我们逐渐放开了,真的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慢慢的,我觉得我自己很在乎她了,有时甚至上课的时候也要想她。记得她在有封信里给我说那个男的追她追的很紧,每天打电话,我觉得真的很不舒服,然而又感到一点满足感,因为我知道她为什么给我说这些。5。1的时候我们在网上聊了8个小时,说了很多,回校的那天给她打了个电话,真的,那天太快乐了吧,她给我说“你如果在。。。的话,我就做你女朋友。”听到这话,真的太高兴了,但是我还是不敢完全相信我喜欢她,更不敢去提爱她了。那晚我没睡着,我想了很多,我觉得我们的关系太危险了,再这样下去2个人可能会陷入痛苦之中,于是第二天我在我们约好的时候和她在网上说了“我们是不是在网恋?你晚上想过我没有?”之类的问题,她的回答是肯定的,于是我心中产生了一个念头,必须划请界线,我怕她陷的太深,也怕我伤了她。结果那晚之后的一个星期,我们2个陷入了一种极度痛苦之中,我每天去逃避喜欢她的事实,想去忘记她,然而我骗不了我自己,结果是越来越痛苦,我为了这个事吸了我人生中的前3支烟,真的很苦。而她喃,也好不到哪去,每天憔悴的不得了,感冒为此加重到了医院打了3天点滴。我们心中真正担心的是对方此时的感受,是不是很痛苦!那个周5我给她打了电话,当我再说那事的时候她哭了,我们聊了很多,当她告诉我那三天那个追他的男的陪了她3天的时候,我沉没了,当她问我如果我在她那我会不会陪在她身边3天的时候,我回答到“我可能不会,因为我可能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我真的不愿意去骗她,我可以说我会的,但是我真的喜欢她,我不能去骗我喜欢的人,如果那样,就是不尊重我自己了,我有我做人的原则。最后要完了时候,我给她唱歌,第一首便是《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我第一句真的唱不出来了,她叫我不要唱了,我听到她哽咽了,她在哭啊!我最怕女的哭了,何况是我最喜欢,最爱的女人啊!!!!最后把《再回到重前》唱完的时候,她真的不能自抑了,我安慰她说:我们面对现实吧!我叫她不要哭了,她做到了。最后我们都说明天会更好。第二天我和我寝室长回我家散心去了,我对着宝成线上开着的火车大叫了几声,我心里想的是“为什么2个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我真的舍不得放弃,但是我又有什么办法? 又是一个痛苦的心情,周1我发现我的胸口青了一大块,听起来有点不可思议哈,但是是事实,我又在痛苦中度过了一周,那周我每天都在担心她是否会好点,其实我比谁都清楚她又能好到哪去喃?毕竟我们2个是付出了心的啊!!!那周5我们在网上聊了会,我们知道了原来一周以来我们担心的是对方的时候,怎么说喃,她的想法我不敢说,我真的很难过,又很幸福。那晚我没有打电话给她,她说过,她怕受不了。 时间过的好慢,又是一个周2,但是对我来说,我发生了变化了,我想通了,哈哈(苦笑)那天吃完午饭,我实在受不了了,我到学校的心理咨询那去看了下,做了个性格坚定,结果是:我是个善良,正直,有责任感的人,有韧性,能战胜困难,拿的起放的下人,但是我有点偏激,大男子主义倾向,过分去考虑别人的感受而忽视自己,不能适应社会上的丑恶的一面,他叫我在不改变我正确的人生观点下,做一些表面的改变,多为自己考虑一下,去慢慢适应这个社会和现实。之后我觉得我心中真的好受多了。到了周末,我给她打了个电话,一打便是将近3个小时,我都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了,我谈了我对感情的看法,聊了一下2个星期来的感受,她喃,一如既往的在”感受我的思想“。第二天晚上我们又打电话了,又是2个多小时,我问了很多,我也说了很多,我们约好星期天早上去上网。第二天早上,她说她头天晚上没睡者,我问她为什么,我给了她2个选择,一是因为觉得伤害了我而感到内疚,二是觉得2个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而悲哀,她说是第二个。她告诉我,她就像做贼一样瞒着他来和我上网,她说她吸了2支烟,原因我当然知道。后来我问她,她是不是接受了那个追她的,她说是,她问我知道为什么吗?我说我不知道,她说是因为我,我不明白了,她说他需要刻意的去回避,她要用一个月时间去刻意和他在一起,看对他是否有那种感觉,我怎么说,我没有办法,这是她的权利,我不是那种自己得不到也不要别人得到的那种人。也许她说的对,她最好的处理方法可能就是逃避了,她说过,要忘记一段感情的最好方法就是去开始另一段感情,我尊重她的选择。 初恋就这样结素了,我对他说过,我也要用一个月的时间去冷静一下,我是男人,我不能逃避,我知道逃避没有用,因为我尝试过逃避带来的痛苦。我虽然一时可能还放不开吧,但是也许真的想同学说的那样,男人应该对自己恨一点。但是我觉得不会改变我的原则,我以后找朋友的目的依旧是过一辈子吧,哈哈。 就像她说的那样,再见了,我的初恋,再见了,我的初恋情人。我们真的把网恋当成初恋了,真实的恋爱。我以后怎么办,呵呵,我要为了将来能和我过一辈子的”她“而开始好好奋斗了,我是一个有责任感的人,我要给我爱的人很多很多东西,我要对得起她,我不能要吃不起饭的爱情。 如此纯洁的爱情也许只会在我这一生中发生一次吧,我并不遗憾,我真正找到了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我希望她过的幸福无比,既然我现在不能给她,我就只有把我对她的爱放在心底吧。我还没有资格去’爱‘一个人吧,因为我是以过一辈子为初衷和目的的啊! 再见了,我的爱人,相信未来,也许有一天我真的可以成为能够照顾你一辈子,能够给你很多东西的人吧。无论为了谁我都将努力的。 爱情之花并没有凋谢,而是将她的种子撒向未来了吧!!!!!!!!!!! 祝福我的爱人一生幸福!!!!!!!!

网络天堂里的玫瑰梦.txt

那个冬夜一定是很美的,因为我听到有人在对我说:在温柔的灯光里,片片雪花像一个又一个精灵一般地落下来。那个声音,轻轻的,带着磁性。是一个男人的声音。我好像沉睡了几千年一样地醒过来,睁开迷蒙的眼睛,却听见他还在问:你好吗?

四处一片黑暗,我睁大双眼向四处看去,慢慢地,看见各种各样的人在一个无边的空间里飘来飘去,如魂魄一般。这时节,我看到了自己。

修长的,美丽的,透明的,却也是魂魄一般的。

片刻的迷茫之后,终于,我明白了,我是一个电脑网络里的虚拟人。制造我的,是一个女子。当她在网络上的积分达到一亿分时,就形成了我这样的一个虚拟人。

我如此美丽,来来往往无数的男性的虚拟人总想过来搭讪。我的主人,不允我搭理他们。

没事时,我喜欢在网络里飘来飘去,我喜欢那种飘的感觉。可现在我动不了,主人要和一个男人说话,那个男人,就是刚才和我说话的那个人。我真是很喜欢他的声音,可是,我看不见他。他的声音,如同一道道微弱的闪电,在网络里一穿而过。

他说,他叫临风。

我笑了,临风现在也只能是一缕瞬间的电波,他要想在网络里出生,他的主人,得在网络上积满一亿分。

主人喜欢在BBS上灌水,她的那些文章,总是有很多很多的跟帖,有赞美的,有拍砖的,有欢呼的,有嘲笑的,主人毫不在乎别人的看法,我行我素,只是将自己的文章帖上去。这一点,我很欣赏我的主人,觉得她很有一点儿如男人一般的洒脱和自信。

只是到了晚上,我就无法东游西荡。主人会在忙完一天之后,在十点种准时打开QQ,她要通过我,与临风交谈。

每一次,临风都温和地向主人问好:轻盈,你好吗?

我在一边就会偷笑起来:我才是轻盈啊。

这个时候,主人好像就很开心。她与临风有说不完的话,我在电波间穿梭,与看不见的临风聊天,向主人传达着信息。

主人先前有许多聊友,渐渐地,主人只与临风聊天。两人一聊就是很久,每一次道别时,好像都很舍不得的样子,我也有些不舍,我喜欢和临风交谈。

偏巧主人那天心情不好,她通过我与临风聊着,我亦分不清是我在与临风聊天,还是主人在与临风聊天了。

那天临风走时,我很不舍,差一点就脱口而出:临风,等等再走!

猛然间惊得浑身一个哆嗦!我知道网络的规矩,我们只能是主人的工具,我竟然会想越过主人与临风沟通?我怎么了?

主人曾经向临风描绘过心中天堂的景象:平等,自由,没有烦恼。那这儿应该是天堂了。在这里,所有的虚拟人不用为生存发愁,因为他们不用吃饭。这里没有竞争,这里没有欺骗,这里有的只是飘来飘去的快乐。这里不是天堂又是什么呢?

可是我不快乐。没有人可以和我交流。所有的虚拟人除了玩,什么都不会。他们不像我喜欢思考。

我突然明白了一句话:这里不需要思想,如果你得到了思想,就等于得到了痛苦和孤寂。

我终于知道了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类到网上来聊天了。人类的思想太深奥,太复杂,所以,人类才有太多的痛苦和孤寂。他们需要在网络这个天地里发泄。

再不想在网络里乱飘, 一直静静地等,等到晚上十点,等临风的到来。

呵呵,等待的滋味,是多么甜蜜又多么无奈啊。

主人和临风又在聊天,可是,那天,因为某个观点不同,他们两人谈崩了。主人一怒之下提出再不相见。她的这个想法一出,我吓了一跳。我深知主人的脾气,她是一个说一不二的人。

突然间心中涌上强烈的不舍。在这个网络世界里,我是这样孤寂,这里的人都没有思想,惟一可以交流的,就是临风了。我怎么能失去他?

在主人将这几个字敲出之前,我冒着被销毁的危险,将主人的网路堵住了。

电流从我的身体里穿过,我觉得自己要变成碎片,要魂飞魄散了。我咬着牙坚持着,坚持着。我宁愿粉身碎骨,也不愿意失去临风。

第二天,我一整天都很担心,我担心临风不会再来,那么,我在这个网络的世界里,岂不成了孤魂野鬼一样的吗?我真是很害怕很害怕啊。

十点钟,我来到平时与临风聊天的聊天室,那是一个茶室,平日里就很安静。这一日是深冬了,更是清凉。我独自一人在茶馆中,等啊等啊,已经要失望时,重又听到那个好听的声音浅浅地响了起来:轻盈,你在吗?

那一瞬,心中的某个角落,一下子暖了,一种无以言说的感觉,渐渐在全身弥漫开来。有一滴晶莹的如液体一样的东西,如同碎钻,从面颊上光彩闪烁地滚落下来。

天啊!不知什么时候我已经不再是一个纯粹的虚拟人了,我竟然还有了与人类一样的感情。

那一天,我和临风聊了很久很久,自从做了虚拟人以来,我从来没有这样开心过啊。一直以来,我都是传达着我主人的思想,现在,我表达的,是我自己的思想啊!

我真快乐。

临分别时,我听到临风说:轻盈,你今天真可爱。他轻轻地说:吻你。

我没有回答,我觉得,我的脸红了。

就是从那一天,我深深地爱上临风了。白天,再也没有心思去图书馆看书,日日盼着到夜里,到了夜里十点钟,我就可以听到临风的声音了。

只是,临风说他最近很忙,一星期也上不了一次网。无数次,我坐在茶馆里,看着别人谈笑风生,内心的落寂,无人能懂。

随着日子一天天地过去,我心中涌上强烈的渴望。我已经不满足在这个网络的世界里只是和临风的声音交流,我想见他!渴望见他!

然而,直到现在,我也只是听过他的声音。他的好听的声音,已刻在了我的心里,只是,他总也积不到一亿分,所以,他总也只是一个声音,一个让我看不见抓不住的声音。

每一天,我告诉自己:你不用着急啊,你可以等。等到临风也在网络出世时,网络就真的变成了天堂,是我与临风的天堂。这个念头让我充满幸福的希望。

这是我,一个网络虚拟人的美丽的玫瑰梦。

然而,却只是一个梦……

那一晚,我终于等到临风时,临风告诉我,他读书过度,造成视网膜脱落,几个月后要去手术,手术后,医生说,他不能再上网了。

听了此言,我心如刀绞。我环顾四周,似乎想把临风找出来,然而,这是徒劳:他还没有出世啊!

那么,我将与临风永无见面之日,独自一人在这漫无边际的网络中,永远一个人孤独地活下去?我不要!我不要!我要见临风!可谁能救我?

约是春日了。听到有人在轻笑,说是片片春雪,如心落下。望着这些无心的虚拟人,他们也许是快乐的吧?只是这样的快乐,全由别人操纵,又怎能算得上真正的快乐?我心中黯然。

十点到了,听到那朝思暮想的声音浅浅响起:轻盈,你来了?

待那声音尚未完全入耳之际,我便纵身飞起,用尽全身的力气,剑一样冲过去。

身后,是一阵惊呼。

身体好像被一片一片地硬生生地扯下来了,我的双脚没了,双腿没了,双手没了……古人所言千刀万剐之痛,也不过如此吧?只是想见临风之心,已使这痛变得麻木。在穿出电脑屏幕的那一刻,我看到,屏幕前,坐着一个十分俊朗的年轻人,双目焦灼地盯着屏幕。

我在心中笑了:这就是临风了,他在等我。

无限温柔在心中升起。临风,亲爱的临风,与我想像中的一模一样。

俯身在他肩上,贴着他的面颊,轻轻一吻,轻言道:临风,我爱你。

拼着最后一点力气,我看到,他的目中是一丝惊异。

他看不见我,但我相信,他必定是听到我了,他是用心听到另一颗心的。

我看到自己残存的身体像是一团晨雾般地,在飞快地消散开来,消散开来……

忘记把你忘记.txt

忘记把你忘记

作者:淡淡 文章来源:非本站原创 点击数:2345 更新时间:2004-10-2

忘记把你忘记

我把初恋的盒子埋在树下

用秋的苍凉施了一个魔法

祈求让我忘记从前

就像丑小丫到天鹅的蜕变

把一切悲伤抛弃,还有那曾经的温馨

把一切寒冷摧毁,还有那曾经的甜蜜

一步步走回不再崭新的原点

一天天割舍有你存在的记忆

我努力的走着,艰难的走着

绕了一圈,为何又回到这里?

原来,泥土埋得下初恋的盒子,却埋不下我的伤心

脚步带的走残缺的身体,却带不走我的思念

刀刃割得断破碎的记忆,却割不断我的爱

原来,以千次发誓忘记你,却一千次忘记把你忘记

他是我最大的骄傲,无论在哪里,即使是完全不认识他的人,我也会不由自主地拿他炫耀。他是我的偶像,是我最崇拜的人,他也是我的初恋,是我真心真意爱着的人。我一直坚信,“初恋都是不完美的”这句话会被我们彻底推翻,因为是我们,是我和他。

那次,我送了一个刻着“龙”子的护身符给他,这是有不一样的含义的。因为“龙”既是我们的生肖,又是他的名字。一模一样的护身符,一个给我一个给他。我细心地为它们取了名字,一个叫“龙”,一个叫“莎”。是的,我就是着如此的喜欢他,如此的迷恋着他。这样说也许很俗气,但是,有他在的每一天,我都看不见黑夜,感受不到寒冷。他就是我的太阳,给我温暖的金灿灿的阳光。

我们的感情并不被人看好,所有人都认为,同样优秀的我们俩是不会对恋爱认真的。在这样的年纪里,聪明的人都铆足了劲地埋头苦读,像我们这样的优等生又怎么会让自己再如感情的漩涡呢?要么是虚张声势,要么是互相利用,要么是闲得无聊打发时间来解解闷。于是,各种版本的传言促使我们成为校园里最火旺的一场赌局——赌我们分手的期限。一个月、两个月、半年……不同的猜想背后有不同的却同样荒唐的理由。

可是,管他们怎么说呢?这与我们的感情是毫不相干的。也许真的是有些不可思议,我这样一个一向严于律己的乖乖女,居然冒着违反校纪的危险,如此这般得陷入了这不成熟的爱情。是的,不成熟,但正因此,那酸酸甜甜的味道更加让人魂牵梦绕,无法释怀。我们的感情岂能用相恋的时间来计算?那是从第一面开始的,从成为同桌的那一天开始的,从篮球场下我的心出奇的颤抖的那一次开始的,从他在好易通上写下“生日快乐”的那一刻开始的,从我们走在秋天的枫林中默默无语的那一幕开始的。不是一个月,两个月,半年,而是一辈子。

那是一个暑假,上午的补习结束了,有两个小时的休息时间。我们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打开了我准备好的两份“爱心午餐”。要知道这是多么不容易的事,一向家务白痴的我付出了三个星期的努力才换来了今天一顿可口的午饭。

“老实说,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他嘴里鼓鼓得说。

“什么问题?”我专心的吃着便当,没有抬头。

“如果有一天……你抛弃我怎么办?”

“噗!”我吓得喷饭,措手不及的看着他。

“哈哈哈哈哈……”他笑得也几乎喷饭,上气不接下气。

“你很混蛋哎!开这种玩笑,万一我呛死怎么办?”我打开水瓶,喝了口牛奶。

“不是啦,仔细想一想的话,这是很重要的问题。万一有一天,你不要我了,抛弃我怎么办?”他半正经的说。

“那……”我俏皮一笑,“你就考进清华去,气死我。”

“拜托!”他皱了皱眉,“这怎么叫气死你呢?我本来也是要考的嘛!”

“呃……”我做了一个呕吐的表情。

“好了好了,认真一点,我真得想了很久了。”他脸上的玩笑表情一扫而光。

“是吗……”我放下了筷子,“那么,你问这个问题真是太无聊了。”

“嗯?”他愣住了。

“没错,”我正视着他,“听我说,我不敢保证在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是我,但是我可以保证,除非你不要我了,否则我会一辈子不离不弃的缠着你。”

沉默在我们四周荡漾开来。

“这么说,如果我先抛弃了你,你就会头也不回的转身就跑了?”顽皮又出现在他脸上。

“那是当然,我这么受欢迎,怎么会在一棵树上吊死!”我也嗲声嗲气的顶嘴/

“好啊,那就这么说定了,以后哪一方先抛下另一个人,那个人就要毫不留恋的离开,然后把那个负心的人忘得一干二净!即刻生效!”

“好!”

这样一段半玩笑的对话,我并没有把它放在心上。因为我知道,令我如此深爱着的他,是不会让我伤心的,而我,是更加不可能抛弃他。我们在一起的时光那么那么的快乐,那么那么的幸福。龙,在我的心里,他就像神一般,抑或是来到人间寻找真爱的天使。我不能放手,要紧紧地抓住,否则一个不小心,也许,他又要回到天上去了。所以,我一直好珍惜,好努力的爱着他和接受他的爱,可是这一天还是毫无预兆的来了——龙,还是挣脱了我的手,回到天上去了。我拼命抓住的几根羽毛。只化作一滩鲜血,染在那身洁白的连衣裙上。

都说幸福的日子是短暂的,可是这,未免也太短了些——半年,是不是太短了些?半年,许多当初打赌的人赢了,我们就这样分手了。

龙,他的每一句话我都不曾忘记。

“如果哪一方先抛下另一个人,那个人就要毫不留恋地离开,然后把那个负心的人忘得一干二净。”我答应了他,我要做到。自私点说,为了自己,我也要做到。

站在公园长椅旁的那棵树下,我捧着装着那条白色连衣裙的盒子。对不起,从现在开始,我要忘了你,虽然这样很没良心,可是这不是你说的吗?我还有我的未来,我得坚持下去呀。但是,只要你还在我的记忆里,我就无法从过去的回忆中自拔,所以,请你救救我。

最后看了一眼那两条刻着“龙”字的护身符,把它们装进了盒子

“龙,是你先抛弃了我。”我轻轻的对合资说。然后无数次的埋下又无数次的挖起。最后,我双手空空的离开了。把一切一切属于我和他的东西一起埋在了树下,留在了这里。

是的,是你先抛弃了我,是你先离开了我,是你让我伤心难过!忘记那个负心的人,忘记你!3月19日,从这一天开始忘记,永远永远干干净净的忘记!不会很难的,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并不长,不是吗?我们在一起的回忆并不多,不是吗?我们的感情并没有山盟海誓过,不是吗?幼稚的爱根本称不上是爱,不是吗?会忘记的,不是吗?

我走了,跟父母搬到了遥远的城市,一个没有你的地方。下定决心,学会坚强,学会遗忘。

一转眼,没有你的生活已经过去了三年。又是3月19日,还有些料峭的早春。我已经变了样子了,不是穿着超短裙的高中生了,我长大了。三年来,从来没有回来看你,今天,我又站在了你的面前。

“你好吗?好久不见了。”我在心里默念着,“好久好久不见了……”

真的没想到,我又回到了这里——这个我一辈子都不想记起,一辈子都要逃避的地方。回到这里?这样说恰当吗?也许,我根本从未离开过。

“清华园的荷塘应该已经翠绿了吧?”我微笑着捧起属于你的护身符,“你看得见吗?等夏天来到时,那里就会开满了荷花了吧?”

冷冷的春风没有带给我你的回应。

“对不起,我已经和努力了,你是知道的,我已经尽力了,可是我们的约定,我还是没办法遵守。”我把护身符揣进了怀中。

“你知道吗?这不是我的错。”我轻轻把土坑填满,又摸了摸这棵已显沧桑的大树,“一千次发誓忘记你却一千次忘记把你忘记。”

委屈,但没有眼泪.txt

委屈,但没有眼泪,不是坚强,而是成长。

有人说,蝴蝶的某一次振动翅膀,便会改变这世界的某一瞬间。正如此般,我那纯真的爱恋也让它随风而去了。

当心里失去了宁静,便不由自主地想要逃开,逃开。

我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你会轻轻振翅飞走,唯有叹息。眉眼低落,不是闪躲,而是难过。

为何要拒我于千里之外?为何我只能妥协于你的妥协?为何我唯有痛苦蔓延至心?

是谁说过,在二个人的情感旅程里,只有两种角色,出走的,跟留下的。你属于前者,而我则属于后者。

我要的是真心的爱恋,不能得到便全身而退。没有规定,你就是我的氧气,我就是你生活里的点缀。沉默。

前面的路是否还可以与你风雨同行?我们还能一同看尽每个日出日落吗?也许可以,只是站在不同的世界里观看,就像我和你。

我是真的爱过,也尝试抽身远去,每一次都告诉自己要放弃,每一次总舍不得,每一次都想迈开脚步离开,每一次也都给自己有留下的借口,每一次你都无所谓,每一次我都装作不在乎……

很委屈,但不再有眼泪,只恨自己不够聪明。以后的路,要好好保护自己不再受感情的伤害,恋一个字,真的很可怕。

吻.txt

走了很多很多的路,从春到秋,再从满天的枯叶中回转身去,轮回了几多离愁。如果开始就是悲剧,如果这是注定,又何必苦苦纠缠,给彼此难以幻灭的美丽?我不想承认,仍然怀抱期待,可是你说:你的爱太沉重,我背负不起。

你转身,我心力交瘁。

还是像平常一样地走路,穿行在大街小巷。想起那些日子,为了买你喜欢的礼物而磨破的水泡,想起那副雕像,印第安人沧桑的脸庞和矫健的身姿,我说做男人就要这样,作一个父亲更要这样。你站在身后,双手环住我的腰际,微笑的气息轻轻飘入耳膜震荡大脑,每一次,你都这么温柔,你这么温柔,我不想融化,我要补钙。你轻轻吻着我,充满笑意和爱怜,你说“宝宝我爱你”,你说你不想也不会与我分离。

快乐总是如此短暂,当我重又回忆一首歌,不再是与你一起唱过的,或者听过的那些。留住一吻于心,从此我便是你的女人,即使短暂,即使忏悔,如果时间重来一次,我还是会走回老路再爱一次。如果你说这是注定,那么,我愿意相信,可是你已经离去,关于你的一切我不想追随,可是,却又不能不去回忆。

我终于决定要忘了你。

我一直想要忘了你。

即使昨夜星辰点亮眼角的泪滴,即使独自颤抖在冷风吹起的夜里,即使回忆灼痛了心上的伤口,即使翻江蹈海,即使上天入地,我也要忘了你。你说要我恨你,为什么要我恨你呢,爱有多深,恨就有多深,我在忏悔我的真诚。

关于昨天,关于从前,就好象做了一场梦。不管是美梦还是噩梦,醒来后我还是我,孑然一身,吻过无痕。

我爱麦兜.txt

我爱麦兜

作者:BOOBOO 文章来源:女友《校园版》第11期 点击数:2802 更新时间:2004-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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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布坐在电视前面吃着手指傻笑,看第一千零一遍的麦兜故事。看那只粉红色大鼻孔的小猪笨拙地翘着两只小脚唱:“大包再来两笼,大包再来两笼……没关系。”她就在地毯上瞎高兴。

我走过去啪地把电视关掉,她一骨碌从地毯上爬起来,看着我发愣。“为什么关我麦兜?”“20多岁的人了,心智还这么不成熟。”

“没错,我就是不成熟!怎么了?”她憨憨地露出四颗牙齿,得意的很坦率。然后她蹭到我身边,像那只小猪一样吭哧着:“多好看啊,对不对?”又学起麦兜的校长说山东话:“木有鱼丸!木有粗面!”。

我撑不住笑起来,她就肆无忌惮,拿着一张餐巾纸,用手搓来揉去,开始学麦太太做菜:“纸包(又鸟)——包——(又鸟)包纸——包——(又鸟)!”我无奈,走到卧室把自己扔在柔软的床垫上,发呆。这动画片我被布布逼着看过很多回了,我不知道为什么她会那么喜欢这个故事。无非是一只小猪很辛苦地长成一只大猪,可我不喜欢猪。

我转身趴在有香皂味道的床单上继续思考,思考我和布布目前的状态。布布是我的女朋友,她长着小鹿的大眼睛和天鹅的美颈,是个标准的小美人,正因为这样,一开始我才会去追求她。可是我们相处一年之后,她打碎了我的梦想。

她不喜欢收拾房间,不穿性感的衣服,不喷香水。惟一的优点是做一手好菜,因为她喜欢吃东西。还有,她喜欢把床弄的很舒服,因为她喜欢睡懒觉。总之,她就是一只长得很美妙、身材还不错的小猪。我经常这样说她,她完全不生气,反而笑嘻嘻地用麦兜的口气乖巧地说:“小猪就最好了!哈!”

可是有谁知道,我真的、真的不喜欢小猪啊!我梦想中的女朋友是小鹿、小天鹅、禁止、小绵羊……但绝不会是那只粉红色的麦兜!

我不希望我的女朋友是一个笨拙幼稚的家伙。毕竟我也月薪近万,每天西装笔挺地出入这个城市最高的写字楼,下班之后在昂贵的西餐厅吃三分熟的牛排,行走于衣着鲜亮的时尚男女中谈笑风生。

没错,我就是一个现在被很多人认为是恶俗的白领,可是当你已经选择做了一个白领,你当然只有把白领进行到底。

我自认,真的不是很小资,并没有要求布布非得变成我每天见到的那些外企供职的女人,操着流利的外语,用新款的LV手袋犒赏自己。我是传统的男人,希望我的女人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温柔又高贵。可是她虽然性格乐观,偏偏又不顺从,生气的时候冲上来张口就咬,没轻没重。有时候我真想一走了之,好像今天这样。

我没有告诉布布,目前我对于这段恋爱的感觉只有两个字:(又鸟)肋。还有一件事情我没有告诉布布,我明天要去人间天堂的杭州出差半个月,跟我一起去的是我们公司公认的大美女,天使脸蛋魔鬼身材。她叫马娜,但所有的人都叫她——马当娜。

我在收拾行李的时候,布布走进卧室,一看见我在装东西,立刻很雀跃地说:“要去马尔代夫了吗!那里蓝天白云,椰林树影,水清沙莠,是坐落在印度洋的世外桃源。”

我忧愁地看着布布那粉红色的脸蛋,清楚地发觉我们已经离分手不远的事实。她才进入状况,坐在我的行李箱上皱着小眉头,忧心忡忡地问我:“麦唛,你要去哪里啊?”

我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变的很生气,不能分辨是因为这个称呼还是这样的生活。我用力一抽箱子,布布没坐稳,骨碌碌地滚到地板上,咚地一声,估计摔得不轻。她哎哟了一声,接着便气冲冲地从地上弹了起来。“你摔疼我了!”她的眼珠周围开始有泪花闪烁,咬着嘴唇狠狠地盯住我。我并没有心疼地凑过去嘘寒问暖,而是拎着自己的手提箱,只交代了一句:“我要出差半个月。”就沉默地走出了家门。

我无法解释自己的心情,也不想面对她。刚好趁着出差离开一段时间,回来就该有个了结了。

马当娜留着酒红色的卷发,戴着GUCCI的宽框墨镜,绉纱领的白色雪纺衬衫,雪白的脚踝踩在细高跟的黑色鞋子里,在候机大厅里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这女人倒是难得,并不就此仰着鼻孔走路,反而和我不住谈笑,一笑便露出雪白整齐一排牙齿。我余光瞥见众男士的目光齐齐向我扫射,忍不住暗自感叹,布布也算是能吸引回头率的姑娘了,可像马当娜这样能够让男人对她身边的同性抱以不友善态度的女人,却真少见,所谓尤物吧。

飞机降落在杭州萧山机场,我一出来就伸手拦车去宾馆,马当娜却提出反对意见:“明天才开始和客户接洽,今天就应该偷得浮生半日闲,我们直接去西湖看看吧?”我想来,嗯,不错,不错。

天气不很晴朗,还有点氤氲的水汽,烟波浩渺的西湖边上游人不多。浩大的一片水面上,有鸟低低掠过,这城市里潮湿的微风在我耳边吹拂,把我从北京带来的烦闷一扫而光。我禁不住长叹一口气,深深感谢起马当娜的提议。

我和马当娜漫步在西湖边上的青石板路上,我有些意外地发现她真是好像刁德一唱的那样:“这个女人不寻常。”她对于西湖十景如数家珍,而且讲给我听那些历史典故,走到慕才亭她就讲一代名妓苏小小,来到风雨亭她便背得出秋瑾的“秋风秋雨愁煞人”。更重要的是,她的口气完全没有炫耀的成分,她就是很自然地聊天,她是一个很棒的导游,声音带着女人丝绒般的美感,丝毫不觉突兀,听得我津津有味。

我又忍不住想起布布,她是聪明的,却对任何事情只有很短的热情,当然,麦兜除外。我想起她在地毯上撅着屁股做填字游戏,忽然抬起头来郁闷不堪地问我:“写福尔摩斯侦探集的那个烂人是谁?”“柯南道尔啊!”我回答。她立刻就好像一个泄气的气球一样趴在地毯上,然后用拳头咚咚敲书:“我就记得是什么南什么尔嘛,可就是想不起来!我总是一下子就想到了南丁格尔!”然后她就用一种做作的目光崇拜地看着我,赞叹:“麦唛,好伟大啊!”让我啼笑皆非。

马当娜走进西湖边上一家商店,精心了几块最贵的真丝手帕,然后抽一盒给我:“回去送给你女友吧。”我讷讷地推回去:“我女朋友不会适合这种东西的。”她睁大美眸,不可置信地看着我笑,我只好点头。如何能够想像布布轻拈着这样的丝绢,梨窝浅笑着盘腿坐在地毯上看动画片呢?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频频想起布布,她明明是我正想摆脱的人。眼前的女人,风情万种,完美无缺,头脑样貌均是上乘,正是每个男人梦寐以求的类型。我决定努力地把自己的注意力转移到她的身上,而不去想那个可能正在家里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小猪女。

入夜,我却不能入睡。我忽然发觉那个小猪一样的女孩在我的心里还是占据很大位置的,以前我以为只是跟她混一段时间罢了。因为我在回忆她学麦兜说话的语气,还有她湿漉漉的眼睫毛,还有她身上好闻的洗发水味道,还有她像只小猪一样睡在我身边,孩子一样的呼吸,圆嘟嘟的粉色脸蛋。

这时候有人敲门,我起身去开。开了之后我很惊诧,因为马当娜正穿着鹅黄色睡裙站在我的门外,她甜美地微笑着,媚眼如丝。我忽然明白,原来这世界有些道理真的很简单,简单得好像废话。就好像麦兜说的,如果想要烤火(又鸟)好吃一点,惟一的办法就是:把它烤好一点。而我现在知道,一个被叫做马当娜的女人,当然她就是马当娜咯。

我笑了,然后问马当娜:“你看过麦兜的故事吗?”她愣住,然后对我的意外表现轻微地皱眉,流露出不明显的嫌恶表情,她说:“你说那只猪?”我忽然觉得很刺耳。

我也一下子明白布布为什么那么喜欢看麦兜了,原来那就是我们的生活。不对,我比麦兜差多了,这么长时间以来,我连自己喜欢的人都不清楚,我才是一只彻头彻尾的脑袋里便烂烂的猪。

我收拾自己的情绪,像白天一样微笑着和马当娜聊天,她是聪明的女人,很快礼貌地告辞,离开了我的房间。第二天我们的合作还是很愉快,她实在是非常能干,我想这样的女人真难得,可惜我已经爱上了一头小猪。

我终于意识到我有多爱她,为了她我也可以去学抢包山。

第七天,我接通了她的电话,布布在电话那头委委屈屈地说:“我要去马尔代夫了,或者去什么地方都可以,因为我爱的人已经不要我了。”说完这几句她就抽抽搭搭地哭了起来,简直让我恨不得杀了自己。

我用我最大的声音说:“宝贝,那么求你来杭州好不好?这里蓝天白云,椰林树影,水清沙莠……是小猪麦兜的天堂。”

我爱你,在1314页.txt

我没有料到会由我来讲这个故事。但是既然注定我和她相遇,注定和他相遇,注定和他们相遇;那么,冥冥之中,应该早已有安排。

2000年,秋天

新生入校,照例喧嚣。

去年此时,我也是这般模样,一点点新奇,一些些惶恐,但是眼睛里总还是有光芒。而现在,清晨醒来时对视镜子里那双死鱼眼睛,常常绝望。找了个借口没去迎新;我是个老得太快的家伙,我怕与年轻面对面的较量———令我无路可逃。龟缩在图书馆,我的阵地。

这个破学校十分狭促,教室永远的供不应求。一年东游西窜,终于觉悟。我在开学的时候撂了所有不用的书在图书馆的桌子上,气派地宣布我对它至少半年的占领,结束了我的流浪。众所周知,图书馆是个好地方,你可以装作思考不动声色地看对面的女孩,你可以借口上厕所路过期刊室张望里面翻时尚杂志的MM,又或者晃荡在书架之间,说不定哪一天就与某个她撞上……呵呵。

事情来得完全没有预兆。彼时我正穿梭于书架,像往常一样游荡。是一声窃笑,自身边传来———听上去声音蛮好。于是扭头,看见一张亮晶晶的脸,眼睛里盛满狡黠的笑。她在干什么?你知道,我永远有着成人的面孔孩子的好奇。她没有发现我。她用一只小巧玲珑的铅笔在一本很老的书上写着什么。书皮已然发黄,而且奇厚无比,纸张无以伦比的粗糙。

出于一种师兄的虚荣,我准备义正词严地制止她的行为。她正好扬起头,迎上我的目光,忽然惊诧得像受惊的小兔,急速地把书抱在怀里,顾不上爱惜那条白白的童装裙。她的笑无影无踪,变做可怜的哀求。那时的我表面上是很风度的,我微微皱眉却轻轻点头,然后自觉走开。当然,她不可能料到,我已经获取了我要的信息:《中国植物志》58卷。

我听到她很夸张地吐了一口气,拍拍胸口,而后发现裙子上的污迹,轻声地尖叫。我忍不住想笑。躲在她对面的书架后,我抽下一本哲学,空隙里正好目睹她小心翼翼卷上一页书角,仔细放回原处,蹑手蹑脚离开,宛如一只偷吃奶酪的小耗子。你说我会不会折回去看她究竟写了什么?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对吧?

“松鼠爱上松子了”,只有简单的一句话。真的很好笑。这是一个常识嘛,就跟“老鼠爱上大米”一样。我不禁莞尔。真是一个恶作剧的孩子!对了,忘了交待,她并不漂亮,但很可爱,让你觉得阳光。想起她方才郑重其事的样子,我忍不住还想笑。

2001,夏天

为了英语六级,为了省下买资料的money,也为了方便打望,我愈来愈久地逗留在阅览室里。无意中抬头,居然又见到那个女孩。仍记忆犹新她当初顽皮神情,大概因为,之前之后,我都不曾遇到。还是那本砖头样的书,摆在桌上。

近一年不见,仍然稚气十足,只是眉宇间,多了些温柔婉转,眼睛里,隐约有忧伤。不由感慨:这就是成长么?如我一样,逐渐褪去锋芒,黯淡无光,令人来不及感伤。她微微蹙起眉头,仿佛犹豫不决,忽而左右张望似乎有所盼望,十足心绪不宁。她要干什么?我再次好奇。她敏捷地把一样东西夹进书里,快速合上,既而若无其事。抬头,释然微笑。

整个下午,她就再也没动那本书,也没做任何事。每次抬头看她,都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日暮,听见铃响,值班老师在抖动钥匙。女孩仿佛有些紧张,眼里闪过一丝张惶。此刻,她迟疑不决,但还是把书放了回去。有些恋恋不舍。

你说我会不会去看她留下了什么?我说过,图书馆是我的阵地;而好奇,是我的天性。是一页漂亮的信笺,颜色很温暖;是一些日期,一些地点,没有人物,没有事件,是从去年到今年,一些纪念;是纤细的笔迹,有“I wish that you could know how much I love you”淡淡的暗影;而最后一行是:松鼠爱上松子了,怎么办?我突然有些恍然的感觉。忆起当初她在书页里郑重写下心事,脸上幸福表情。原来,这话并非没有意义。可是女孩,你为什么要问“怎么办”呢?松子是谁?他爱你么?这是爱的谜面还是爱的谜底,这是爱的符还是爱的咒呢?我可以知道么?

我仍然会去图书馆,不仅因为我的六级没过;而且,我想,我希望,有人给我一个答案。故事的结局,谁都渴望知道。我发誓,我绝对没有爱上那个女孩,只是她身上那份淡淡的忧郁,令人疼惜。她常常也会来图书馆,只是为了看一看那东西是否还在。每每打开,每每看到她的失望。有时候,她会静静坐一个下午,什么都不做,对着那本书,发呆,流泪。她的脸变得像我一样沧桑,令我再度绝望。原来这就是成长,无可抵挡。我甚至开始和她一样期待,“松子”会来翻开她那爱情的篇章。

是一个冬日的下午,弥漫着圣诞节的气息。约了我女朋友去图书馆。冬天了,人们总是渴望相互取暖相互依靠。有个清秀男孩,匆匆进来,径直走到女孩经常驻足的地方,准确无误地取出那本书。莫非他就是———我居然开始紧张。我坐在角落里他看不见的地方,我却可以清楚看到他的脸庞。他的手有些微的抖。我想,天太冷的缘故吧?

那抹粉红飘落下来,他急忙拾起。他坐下,脸上浮现感伤,并且逐渐复杂:幸福,夹杂着痛苦,欢欣,却有些绝望的味道。他轻轻摩挲那纸页,眼里有泪光在闪。铃声,响了。他有些不知所措。他似乎着急把信笺放回原处却找不到原来的位置。“1314页,一生一世呵,笨蛋!”我在心里骂道。老师在催了。他随意地往书里一塞,接着逃掉。夜色很好,虽然,他忘了把书放回书架。我对老师歉意的笑笑,走过去帮忙。

巨大的落地窗户望出去,一个女孩正在帮她男朋友围上围巾,然后相拥离去。这个冬天太冷了,所以我们的确需要相互取暖相互依靠。那个男孩似乎无意回头望了一眼,似乎有些留恋。他是他,她不是她!就在刹那间,我有了一个决定:把那东西撕掉!我以为,我们虽然年轻,却也经不起太多伤害太长等待。青春,其实不是可以透支的支票。我自己是这样,我想,某个女孩也该是这样吧。

女孩下次来的时候,有很深的疑惑。我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告诉她真相。我不知道自己做对了还是做错了。我只是希望,她失去了坚持的理由,也许就可以过得很好。

2002,春天

我和我的她去植物园看迎春花。那种笑脸灿烂的植物,让人心情愉快。是一棵好大好大的树,静默在路边。树身上是一个心形的刻痕,树皮可以因此而取下心形的一块。身边的她惊喜地叫了一声,非要让我把树皮揭下来让她看的仔细一点。拗不过,揭开了它。那一刻我明白了什么是宿命:里面是两个蚊细的字———松子!我没有说什么,只是突然紧紧抱住了身边的她。能有伸手可及的幸福,我觉得好感激苍天。

同一所学校,那个女孩,我还是会碰到。我继续我的爱情,继续考研。我已经不再感慨所谓成长。我已经学会接纳和认可,生活原本这样。与女孩擦肩而过的瞬间,常常有种冲动想问她现在好不好?松子如今怎么样?隐去了沧桑,她的脸年轻,仍有笑容。看她和很多人走在一起时,听得见她大声的笑,纯净干脆的笑;而她一个人走的时候,眼神却是游离,脸上又沉淀出淡淡哀伤;有时候会见到她很晚一个人下自习瑟缩发抖地走在路上,我常常犹豫是否该告诉她真相———至少是我所隐瞒的真相。有时候也会见到那个叫松子的男孩。每当这时总愈发觉得学校过于狭促,世界太小。有些无由希望,他们不要常常碰到。

六月,艳阳高照,我读研的第一个夏天,最后一次见到他俩。像所有即将离校的人一样,他们正在贱卖那些旧日物品:磁带,资料,CD。很多东西觉得不重要了,便卖掉。我意外地在松子的一堆磁带里瞥见了熊天平的《火柴天堂》。当初因喜爱而买过后来却遗失掉,引以为憾。于是喜出望外,两块钱,我买了下来。路过松鼠旁边,我不自觉地停步。我觉得我似乎有义务安慰她两句。她时时游离的眼神泄露了她心的方向。可是我又不能冒昧地说什么。我们连彼此是谁都不知道,这未免过于荒谬!

她无意发现我手里的磁带,眼神十分怪异,突然问道:“你可不可以卖给我?我给你十块钱!”我颇感意外,来不及答话,她忽而叹了口气,“算了”,语气里满是嘲笑的味道,“既然,其实都已不重要……”我有些尴尬,于是搭讪地问:“那个东西多少钱?”顺着我手指的方向,她的脚边,是个木头盒子,很有味道。她盯着我:“你喜欢?”我不置可否地笑。“那送给你。反正已经不重要。”我急忙掏钱包,她却坚持:“对我已经不重要了,既然你喜欢,就拿去。”我不好意思地接过来,谢了她,准备离开。她忽然问:“奇怪,你都不问里面是什么!”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她脸上竟浮现出当年那种顽皮的笑,“是日记啊,傻瓜!”“日记我也要!”我感觉从前那个可爱孩子又回来了,似乎从未曾改变。那么,这样的她是不是就可以重新开始,从此幸福了呢?我又看到了希望。

听熊天平的歌,怀旧的惬意味道。

温暖午后,阳光正好。音乐戛然,是个熟悉声音:松鼠爱上松子了。松子,你爱我吗?磁带里惟有空荡,没有回响。我突然无语,鼻子里是酸酸味道。那本日记,我没有打开。因为,松鼠忘了给我钥匙。而我,记起了她最后给我那个坏坏的笑。

我把爱情弄丢了.txt

我把爱情弄丢了

作者:三生世

妈妈

我把爱情弄丢了

它消失在2004的秋风里

随枯黄的落叶飘摇

堕落在苍白的大地

妈妈

我把爱情弄丢了

天使它死命的微笑

因为我的迷茫

我再也不会写

没有故事的秋天

镜片在阳光下闪烁

游离出这世上的悲哀

我把爱情弄丢了

就像被折射的日子

不知何去何从

恶魔的鲜血

如盛开的花朵

一簇一簇地凋谢

我把爱情弄丢了

在血和泪中

假装坚强

每一个落日和黄昏

夕阳依旧美好

只是那个和我肩靠肩

的人

从我的世界走远

我把爱情弄丢了

剩我一个

在如血残阳中独舞

蟑螂的贞操

一次又一次失去

把悲伤留给你自己

还要带去你的美丽

我把爱情弄丢了

风依然平静

却死了

那个熟悉的电话号码

正一点点删除

我能清洗记忆

却不能忘却感情

我把爱情弄丢了

也无力找回

忧伤、后悔、痛苦

都是虚假的精灵

那些过去的花草

终会被冬雪灭亡

我把爱情弄丢了

在挣扎中

挣扎

妈妈

我把爱情弄丢了

最后又丢失了自己

我的爱情为何像“玻璃杯”.txt

我的爱情为何像“玻璃杯”

作者:春天的海 文章来源:《大众医学》 点击数:3611 更新时间:2005-6-5

10年前,我正在读大学,是一个聪慧的女孩子,快乐像挥霍不尽的金色阳光肆意照耀在我的身上。尽管我眉清目秀,肤若凝脂,但我从不认为自己是个美人儿,因为我只有1.53米的身高。

一个晚上,我趴在图书馆的桌子上写作业,闭馆的铃声响了。我伸了个懒腰站起来正欲离开,忽然有个人走近我说:“明天我帮你占座位。”我吃惊地看到一张帅气的脸——扬!他与我同系不同班,有关他的个人资料早已在女生中传遍:身高1.79米,父亲是作家,母亲是演员。

“以后你来了,只要看到我,就可以找到你的座位。”他又说。我疑惑地瞧着空荡荡的大厅,证实了这句话的确是对我一个人说的。

“以后?一句话的工夫就变成了以后?”我品味着其中的含义有些不敢肯定。这时他对我一笑,那双大眼睛亮闪闪地投出一张网对我兜头罩下,我有些紧张不安,像正在狂奔突然坠入陷阱的小动物,完全不能分析突发的情况。

我一向不喜欢众星捧月的人,尤其是被女孩子宠的男生。我知道他们班有一位丹凤眼的女生一直在追他,那位身高1.72米的校花,每次遇到他时就暗送秋波,那双“电眼”威力无比,把扬周围的系友和室友“电倒”了一大片,可不知怎的,惟独没有扫射到目标。我们女生笑着猜测:“可能他自命清高,觉得‘最珍贵的就是自己所得不到的’而故作玄虚,想保持距离产生‘朦胧美’吧。”而此时,站在我面前的扬正把充满关爱的眼神掷向我,我的第六感觉让我立刻信赖了一个没有被宠坏的男孩子的纯真。那些稀奇古怪的“为什么?为什么?”都被我踢出大脑,一时间,心被忽来的快乐涨得满满的。

从此,每晚图书馆的寻觅成为了我每天日程表的重心。在上百个攒动的人头和背影中,寻找着最熟悉的那一个,就像拨开花丛去寻一朵独自为你开放的百合。每当一眼看到他,愉悦感就在心里铺展开来。走过去,把书静静地往桌上一搁,对面的脑袋就抬了起来,彼此相视一笑,感觉周遭的人群渐渐散去,喧嚷的空间只剩下对方。我们在默契中寻找着爱的话题,渐渐点燃那一盏爱的灯火。

我曾经问他为什么选择我。他笑了:“我12岁看《射雕英雄传》时,一下子喜欢上了黄蓉,我想,将来我要是有这样一位女孩做我的女朋友就好了!她聪明、灵秀、美丽、善良,像你一样可爱。”他满脸的笑意,目光也充满了怜爱,我无法躲避他传递过来的爱的信息,也甜甜地笑了。

以后的日子里,我们一直是校园的一道风景,我内心的缺憾被扬的柔情所覆盖,使一度自卑的我,变成世上最自信、最快乐的女孩子。

终于有一天,他提出让我去拜见他的父母,我丝毫没有犹豫就同意了。以前曾听人描绘过他母亲的美貌,那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我怀着无比敬仰的心情甜甜地叫了一声:“伯母!”那个雍容华贵的女人把我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那眼神仿佛几百年前在埃及某个集市上挑选一个农奴,我立刻有种被侮辱的感觉。当她冷若冰霜转身走开的那一刻,我的心也沉到了谷底,心里除了愤怒还有些惶恐。扬来不及给我倒水,只是拍了拍我的肩膀,兀自丢下我追了出去。窗外夜色凝重,忧郁的气氛从四周聚拢过来,我的快乐也被西下的日光带走了,仅存的希望也一点点被黑暗所吞噬。硕大豪华的客厅里,我蜷缩在一只厚实的沙发里,恐惧一波一波向我袭来,就像突然被网住的鱼,我艰难地等待着下一刻的命运将会是什么。

晚饭时,只有他母亲一个人在说话。主题就是“哪个老朋友的女儿身高1.66米,已经大学毕业了;与扬青梅竹马的小丽在外贸局工作,经常出国,漂亮得像个名模......”面对她刻薄露骨的讥讽,我调动全部的涵养和毅力,让脸部的肌肉保持平静。我静静地吃着菜,偶尔看一眼扬的爸爸,奢望他能用男人的威严制止她。但是我很快就失望了:这个驰骋文坛多年的男人,完完全全折服在一个女人的美丽和跋扈下。他淡定自若地吃着饭,偶尔投向我的目光里,闪现出一丝不安和焦虑,只是瞬间又严肃起来,稳稳地坐在那里,让我很容易想起校门口那尊文人的雕塑,看了让人肃然起敬!我又看着坐在我旁边的扬,他也同我一样木然地嚼着饭耷拉着脑袋,看样子比我还痛苦。顿时,一股酸酸的委屈涌了上来,我一边拼命地瞪大眼睛炫耀着我的坚强,一边却无比软弱地贬低自己的尊严。本来我是很鄙夷这种自欺欺人的女人的,但事情真的落到自己身上,才发现自己其实远不及想像得那么坚强。

事后,我和扬减少了约会的次数。对于那场令人伤心的晚宴,我们只字不提。可能都没有勇气去温习那难堪的一幕,让彼此的心再深深地痛一次吧。

可是过了没多久,一天,他打来电话说:“我压力好大啊,我妈说有你就没她,她还说,你什么都好,就是个子太矮了,让她觉得没面子。如果你高出10厘米,她就不会反对了。”传来的声音有些无奈和疲惫,我仿佛看到电话那头的他一副沮丧的样子。心痛之余我的怒气再也憋不住了——人是弹簧做的吗?可以伸缩自如?她这话不是明显地拒绝我吗?“你要我高出10厘米?哈,你要我高出10厘米?” 我愤愤地摔了电话,眼泪终于喷涌而出。

白天没有与黑夜颠倒,但是人心却突然不可把握——整个夏天电话成为我们吵架的工具,往日的温情不知溜到哪里去了。这个时候,我临时所在的公司组织旅游,我也去了。七天的快乐之旅,让我从苦闷中释放出来,对于他的种种不满和怨恨都转化为思念。踏上回归的火车,我心里又燃起希望:也许见了面就好了,只要一看见他那双明亮的眼睛和热吻过千遍的唇,一切都会平息。

当我满怀深情地跑向他时,他却淡然地看着我说:“我们分手吧。”

“你说过你爱我!” 我全身的血液沸腾起来。

“当初不懂事。”

“不懂事?好笑——现在懂事了?”

“你不要再缠着我好不好?” 他皱着眉头说,“如果你不想分手,那你就做出点什么让我妈妈看,好让我也有所交代。” 被侮辱的人格像藤蔓一样长出一股稠密而隐蔽的仇恨,我不敢相信自己娇小的身体可以孕育出一股巨大的力量,在我的体内咆哮着寻找着出口,我竭力克制着自己愤怒的情绪,异常平静地说:“我不想分手!” 眼泪在我转身后的瞬间狂泻而出。

此后的三年里,考过了六级英语,也通过自学拿到了美院的本科毕业证书。扬刻意地与我保持着距离。我就像他手中的风筝,他既不收回,也不松手。偶尔的见面似乎只是象征性地提醒着对方仍是恋人的身份,但敷衍的痕迹却掩饰不住已落下一大截爱的距离。

毕业后,我正式进入一家效益很好的外企公司。经过两年艰辛磨练,我被委任为进出口部的经理。此时,扬对我的态度不露声色地好转,甚至有时还对我说一些在学校里说过的话,让我在迷离的夜里有了几丝感动。

那天,他把我约到读书时我们最爱去的餐馆,依旧坐在那个挂满了许许多多葡萄串儿的包间里。他将一大束红玫瑰递给我:“今天是我们第一次约会的第六个周年纪念日。”我猛地抬起头,盯住对方的脸: 六年社会生活的磨砺已在那原本顺畅的线条间刻出棱角,过去的纯真和帅气而今转化成一个成熟男人的魅力。一瞬间,我犹如失足掉进了岁月河,又游回到出发点,心里泛起丝丝缕缕的感慨,又苦于寻不到往日熟悉的踪迹,枉自惆怅起来。我从来没想到有过这么一个纪念日。我接过玫瑰,并没有像许多年前举到鼻尖嗅上半天。

“我妈不反对我们了!”他激动地说,目光里闪动着异样的光彩,而我却不想接受他目光里传递过来的任何信息,只是低下头,将花搁到桌角,觉得这句话不免有些滑稽。忽然觉得有些事,说穿了,看透了,无聊得很。抬起头,嗅到了那一串串绿色葡萄散发的塑料气息,再次感到好笑:它们居然骗取过我对森林的遐想!想到这里,我“呵呵”笑出了声。他先是诧异了一下,然后也“呵呵”笑起来。刹那间,我变得没情绪,那些燃烧了多年的仇恨连一丝烟都没有冒上来,像泼上一盆水无声地熄灭了。望着对面的人,好像望着童年的一个玩伴,心里涌起的只是拼命追杀后的激情。不能否认,从前为了那种占满全身心的爱,自己犹如抓住一根救命稻草似地努力着,仿佛只是为了有一天能证明他还是爱我的、我还是值得他爱的,但是,眼下的自己却仿佛已找不到爱他的理由。

人,一旦失去了自主,也就失去了一切。一个连自己的爱都由别人支配的男人还能激发我的热情?我六年的忍气吞声勤奋不懈,难道只为了换取他妈妈的一句“不反对”吗?我曾痴心妄想有10%的希望来换取他的忏悔,可眼前的他......我无声地叹了口气,感觉辛苦堆砌起的爱情城堡已成为废墟一片,觉得连复仇都不值得去完成了。

我用了整个星期天写了一封信,委婉而礼貌地说:“爱已成往事,覆水难收。”他却像受了天大的委屈,在电话里、碰面时喋喋不休地对我重复着:“为什么会这样?难道你不知道我爱你吗?你应该知道,我从来就没有放弃过和你在一起的希望啊!”看着他的眼睛,我犹豫了,这毕竟是我深爱的男人。虽然他重重伤害过我,让我无法释怀。他说他爱我,我应该相信吗?如果他不爱我,这么多时间为什么还是孤身一人?也许他是很现实的人,他的爱似乎并未离去啊,一直在等候着我。但是,真的让我再和他在一起,心中的阴影又如何摆脱?……到底该怎么办?

爱情就像一只玻璃杯,你把它放在阳光下,会像彩虹一样在你眼里流动着光辉。可是当玻璃杯碎了,就会像刀子一样让你血流不止,这个世界永恒的爱情究竟有没有?也许在这一点上,它还比不上一只玻璃杯,虽然玻璃杯里的热水会变冷,但至少在我口渴的时候,它能够让我感到幸福,可是爱情呢,只会在你幸福的背后隐藏着未知的干涸。

我的初恋是暗恋.txt

我的初恋是暗恋

那年,我转学了。新的环境,新的人。他,是我的新同桌。

第一次看见他,我只能用一个次来形容,就是可爱 —— 一张超稚气的脸。

就这样,我认识了他。

渐渐的,我开始和他“混”在了一起。一种莫名其妙的关系在我和他之间产生了。说是恋人,总是少那么的一点点,说是朋友,却比朋友更深。或许,只是好朋友吧!就这样,到了毕业那一年。

那一年,我们换座位了,可能因为我们常讲话的缘故吧。我还清楚的记得那时,我的心,那种疯狂的跳。我害怕离开他,我不愿离开他,站在座位前,就像坐着时空机,忘掉了呼吸。或许是我信上帝的缘故,上帝保佑了我。我虽然被调走了,但坐在他后面。我感谢上帝,所以到如今我依然很爱上帝,只因上帝爱我。但我们的关系仍然是在朋友和恋人之间。因为这样,我开始烦躁了,和他,也开始经常因为小事吵架。

还记得,我们共同有过讨厌的老师,一起上课写纸条,骂老师吗?还记得,我伤心哭泣。你安慰我的话语吗?还记得,毕业前,那段美好的时光吗?过去的种种我,依然记得。可你呢?

毕业了,毕业那天,我没有哭,因为你曾经教会我坚强,我做到了,但你没有教会我勇敢,勇敢的说:“我喜欢你。”我真的很喜欢你……

喜欢你的笑——永远最真,最美。喜欢你的动作——永远最让人心动。喜欢你的一切~一切。

如今,昔日的美好都过去了,就如一缕清风,拂面而过,再也抓不住了。过去就让它过去吧。这份爱,只能埋藏在心里,时常听听。让人心碎。

又及,如果你正在暗恋别人,在此祝福你,爱,就大声说出来。

我的十几岁.txt

那天,我剪了头发.丝丝缕缕的我乌黑的头发凌乱的散落在地上,像我寂寞而纷杂的日子..我突然决定要写一点什么东西作为祭,祭奠这些凌乱和我已经失去的青春.这个大抽屉也该整理整理了,把一些无所谓的东西宝贝似的放在身边,沉甸甸的,压抑着情绪,整个人也爽朗不起来.十几岁,我的青春岁月啊.

十岁的时候,我读三年级.头上顶着男孩子一样的短发,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刚刚学会写东西,就已经知道把自己的心情写在纸上拿给别人看.有时候我会安静的坐在那,偶尔抬起头合同桌那个干净的小男孩说几句话.他有很多书,郑渊洁的童话大王,皮皮鲁鲁西西等等等等.他带来每一本给我看.我也拿自己的给他看,<红色童话>,<蓝色童话>,五颜六色的,像极了童话里面的世界.有一天他带了我的<黄色童话>回家,之后说,我再也不要看你的童话了。他嘟着嘴的样子可爱极了,像个小猪。前几天我们老同学聚会,又看见了他,有着短而干净的头发,瘦削的脸颊,穿深蓝色的大风衣,时不时地收到手机短信。我们都调侃他,快把嫂子带来让小弟小妹见见呀。他只是笑,微红的脸,可爱极了,还是像只小猪。

十一岁的时候,我认识了Jacky,那个有着明朗笑容和动听声音的男孩子。也许只有太深刻的记忆才会像可在木头上的精美的图案,会随时间的匆匆而腐朽,只剩下大片斑驳的痕迹显示曾经的美好和深刻。到底有过些什么我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考试的时候我们偷着作弊,只记得我们约好一起穿凉鞋的那个下午,只记得他画在教室黑板上巨大的吐着火舌的龙,还有他拿着乒乓球拍和我对打时的眼神。在这一年,我刚刚盖过头顶的头发长长了,软软的搭在肩上。十一岁的印象只留下这么多,其他全是空白。在以后的几年里,正是这些空白的回忆,占据了我大部分的记忆空间,随时随地的侵扰着我的生活。就像船上的破旧的帆,三番五次想扔掉,却怕失了在海上唯一的依靠,让我在大海中找不到方向.

十二岁我五年级,身体极度虚弱,即使是呼吸出的空气和流出的眼泪都是中草药的味道。十来岁的女孩子所拥有的活泼和野性在我的世界里完全成了奢侈和虚华。我静静的躺在床上,听除夕爆竹的噼里啪啦,想着窗外灿烂的冬日阳光和新鲜的空气。静寂的不自信的个性也好像是在一个冬天就把我吞没了,丝毫没有喘息和周旋的余地。

我一直保持这种安静慢慢的成长,一直到我十四岁。在这一年甚至可以说以后的这两年,我的朋友Pipper一直是我生活的重心。她带着我,从平静的生活中滑落到各种生活的边缘,看她熟练的周旋于安详和颓废,经济和堕落之间。波澜之中,我紧紧抓着她,让我们都能感觉到彼此温热的手。

Pipper是我见过得最个性的女孩子。高高的锁骨,挺立的浓黑的眉,干枯倔强的头发,纤细的腰肢,巧克力一样和褐色的皮肤.她的眼神冷傲而孤寂,充满迷离和诱惑.

我们十四岁的那个夏天,她带了一群朋友出现在我面前,又瓜瓜,还有Jacky.每个炎热的下午,他们都风风火火得骑着自行车来到我住的地方,在树荫下的乒乓球台上下棋,打牌,或是打乒乓球,一大群人天南地北的胡侃,好像整个世界,除了这个下午,除了这群朋友,就什么也没有了。自由的空气和暗暗的情愫,在彼此之间流动。晚上,瓜瓜会出现在我们学琴的教室的窗外,静静的看着沉浸在音乐里的pipper。等瓜瓜走后,我们几个孩子会一直在月亮地下玩到深夜,光着脚丫子在地上滚来滚去,抱作一团,然后浑身脏兮兮的坐在地上看星星,看月亮。Pipper会讲她和瓜瓜的种种。我也会想起Jacky明朗的笑容和微笑的眼神。

等夏天过了,我们的生活又恢复平静,整天背着书包颤悠悠的去学校,读无聊的课本。没有了瓜瓜在身边的周末的下午,Pipepr都烦躁的像头驴子,走来走去的。有时候我们会跳到瓜瓜窗前的房子上,用粉笔大大地写下他的名字,也会编出各种理由把电话打到他家。可pipper的眼神总是热烈而孤寂,泛着幽兰的光,一闪一闪的,好像有一团火在里面。

我知道,当爱情在这个夏天悄悄萌芽的时候,我们都是沉浸在自己的小幸福里的对彼此凌乱的心境和周围纷杂的世界漠不关心,像一颗闪着柔和光芒的小行星在苍茫的宇宙中独自旋转,掩饰在平静外表下的一颗心热列又沉着。我们拥有太多的幻想和憧憬,给予我们无限的旋转的力量。

终于有一天,她告诉我她觉得累了,很累很累了,累的想放弃一切。这种没有回应的爱的付出,她已经够了。她把自己比作一支冰冻了的玫瑰,低低的吟唱着,透过剔透的冰晶等着她的爱人给他心灵和肢体的解放。我没有说什么,只是看着另一个男孩子融化了束缚在他身上的冰霜,让她妩媚的绽放。

就是这个时候,她跌跌撞撞的上了高中,跌跌撞撞德州除了我的视线。这么多年以来,我几乎失掉了她的音信,多年积累下的感情倏得从身边就滑走了。只是在我考大学的那个夏天,我们见了一次。仍然是朱古力一样黑褐色的皮肤,幽暗迷离的笑容和纤细的腰肢,只是凌厉的眼神里多了一份女人的温柔。她的生活还是充满辛酸和刺激,一直和当初那个男孩子在一起,有很多不寻常的朋友,过心灵流浪的日子。她告诉我她这样很好,觉得很幸福。很多个静寂的夜晚,我都有强烈的想见到她的欲望,就像我再也不会见到她一样。我不相信我们十来年的友谊会因时光的流逝而变质,消失。有时候我会登陆她的同学录,看她的留言,打听她的消息。只是这么长时间以来,我从来都没有打过电话给她,再也没有见过她。也是在这个时候,我剪掉了留了很多年的长发,就像一个男孩子.我想变一变,就像Pipper的感情变了一样。

一九九九年,我十六岁,读高一。在这个冬天,老天格外开恩,下了一场又一场雪作为我青春的礼物。我们在操场上滑雪,打雪仗,堆雪人,在漫天飞舞的雪中只是像个孩子。雪片落在我红色的羽绒服上,刹时化作一团氤氲潮湿的水。我突然想起了JACKY,哪个我很早就认识的男孩子。一九九九年最后一天的晚上,我打了电话给他。我说,Jacky,你好呀,我是samen,还记得我吗?他的笑依然明朗如昨天。他说,samen,新千年快乐呵。

后来我听到了范晓萱的《相约一九九九》她用一贯清新的嗓音唱到“和你相约在哪一九九九最后一天,我们再也回不到回不到从前”。我的眼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热热的,在寒冷的空气中瞬时化作冰凉。

尔后,我也听到了关于jacky的一些传闻,我都笑笑。我只知道他现在在南京,喜欢上网。

那段时间,我疯狂的迷恋上了张爱玲,那个渗透着美丽和凄凉的奇女子。我花了大量的时间,一遍又一遍的读着她的小说,就上海的印象在我头脑中也越来越清晰。繁华奢侈的都市,迷离凄苦的爱情,大城市里小市民那种独有的沧桑在她温婉的笔下孤独的绽放。我做了大量的读书笔记评论,并在自己的报纸上摘录的她的《爱》。那个关于十八年感情的故事,常常让我暗自垂泪。曼祯和世钧,世钧和翠芝,翠芝和叔惠,曼璐和鸿才,鸿才和曼祯,曼祯和慕瑾,慕瑾和曼璐,几个人之间的恩怨情仇在十八年之后,一切都没有了,恍若隔世。也许人生真的就这样,悲欢离合根本就不是自己能够控制的了得,命运和造化却也常常刁难有情人。那些已经失去的曾经弥足珍贵的东西,即使是能够找回来,也已经失去的原有的价值和魅力。

上海印象在我脑中实在也挥之不去了。在庸俗腐朽的气息中升华出来的上海新气象越来越深刻地吸引着我。郭敬明说,他感觉自己的根是在上海,不是在四川。我只觉得,我曾经属于张爱玲笔下的那个旧上海,在那个世界一定有过我的爱情和死亡。每每在电视上看到夜晚闪耀的外滩和清晨有鸣着汽笛的船驶过的黄浦江,我都觉得心里一颤。我要亲眼看看那个曾经属于我的世界,找寻失落已久的爱情和灵魂。我不知道到底在哪个地方有我的过去,可我知道,这些地方都是有我的未来的。

十八岁,我高二,思维活跃,思想偏激,情绪狂躁,整天扯着喉咙大喊大叫,整个一小愤青。对什么东西都看着不顺眼,都想操纵,甚至想控制世界。一腔热血随时准备喷涌,乍着身上几根毛,小公(又鸟)似的。

十九岁,2002年,我高考。9月来学校报到,之后有五天军训,一个个晒得和非洲土著似的。在一个星期四的上午走进阳光明媚的有着朝南窗户的四楼教室。当时坐在第五排的位子上,后着实一个穿着土黄色上立着干净短发的男生。剪短了的头发又开始留起来的,我有足够的时间和心情料理她。

我快要把我的回忆写完,在旧上海瞎逛的时候的时候,小q打来电话。她问我过了四级没有。我说过了,61分。她说她六级60分。我们笑,就像俩个偷吃糖没有被逮着的孩子。我说,小q,我理了头发,写了篇文章,关于我的十几岁的。她问,又没有写到她。我说没有。我说我十岁以前就认识你了,你不属于这个范围。她说,呵呵。她又问我有没有写到小季,有没有写到Shelly,Edison,有没有写到赵薇。我说都没有,关于它们我回忆的已经够多了,这次就跳过了.我说等我整理好了E-MALL给你看,让你知道你可能不知道得我的生活和朋友。过了一会,她说,Samen,你告诉我,我是不是你保存下来的唯一的朋友。我说是,从几岁到十几岁,再到二十多岁,再到…….我听到她的眼泪掉下来的声音.

我们为什么要赞美手机.txt

机对老婆编瞎话,说自己在剧组里开会———林飞突然转过头来,阴险地瞪了陈棵一眼。

就在这时候,陈棵的手机滴滴的响了,是短信息。他心里咯噔一下。发短信息的是个小姑娘,喜欢贫嘴,说点半腥半咸的话。小姑娘说:坏蛋,你在干什么呢?林飞扭着头看着陈棵,似笑非笑的。陈棵吓得一哆嗦,飞快的把手机关了。陈棵说,单位的事,真他妈的烦。

看完电影,陈棵还有些心烦意乱,林飞闷不做声的,也没有立即回家的意思。走到一半的时候,林飞突然说,陈棵,咱们换个手机吧。陈棵一愣,他知道林飞的手机是老式的,收发不了中文短信息。陈棵说,好好的,换什么换啊?

林飞说,你手机里不会藏着什么秘密吧?

冯小刚你真缺德啊,以前拍的《不见不散》,多浪漫、多喜庆,大过年的现在你搞出个《手机》……按照电影里的说法,做人要厚道啊。

林飞明白了,什么东西都得要原配

自从看完那部《手机》,林飞就再也没找过陈棵。她在某一天还特意跑到新华书店里买了刘震云的小说《手机》,连续研读三日,最后得出了个结论———别看他道貌岸然的,可种种迹象表明,陈棵就是严守一。

林飞又开始了一次恋爱,对方是个油头粉面的小白领。有一天,那小白领带着她去吃海鲜,他们两个人的手机就放在餐桌着。那男子看了一眼,笑了,说,你这手机都成古董了,我送你一个,怎么样?然后,他炫耀般的拿起自己的手机,说,我这个是最新款式的,彩色大屏幕。

那个男子为了演示,还一口气发了若干个短信息出去,没过多久,就哗哗的回收过来。那段饭吃得林飞很郁闷。他的手机比陈棵的更时髦,按照林飞的判断,拥有漂亮手机的男人是不可靠的,虚荣,假正经,居心叵测。而且还大脑复杂,大拇指发达。回家后躺在床上,林飞突然想起了陈棵,想起他和她蹲在街边吃羊肉串的一幕。吃海鲜那叫吃面子,吃羊肉串才叫生活。应该说,陈棵还算是个好同志,他的手机虽然功能丰富,却也是使用了半年多,距离水性杨花还有点距离。况且,四年相处下来,也斗争出点感情了啊。林飞看自己的那个旧手机,看着笨拙,实为结实耐用。以前吵架的时候,林飞摔过两次手机,只摔掉一点漆,主体还是完好的。所以,林飞抚摸着自己的手机,不禁感慨万千,就仿佛抚摸着已然逝去的爱情———这世界,什么东西都是原配的好。

可那个原配的陈棵为什么不主动联系她呢?莫非他已经如鱼得水了?

想到这点,林飞恨得牙痒痒的,就把陈棵的号码删除了。

她还关了手机,而且一关就是三天。

其实,陈棵也在怀念原配呢

林飞错怪陈棵了。

和林飞分手以后,陈棵只兴奋了几天。他可以光明正大地玩弄手机了,站着发短信息,坐着发短信息,躺着发短信息,上厕所的时候也没闲着。其间,他还和那个经常和他贫嘴的小姑娘会晤了一次,令他沮丧的是,那小姑娘笨嘴笨舌的,根本不是他脑海中的那个伶俐女孩。可关键时刻那小姑娘的嘴皮子也会利索起来———

我听说你没事就喜欢吃大螃蟹,有这回事吧?

于是,陈棵被迫带着小姑娘吃了大螃蟹。回家之后,陈棵情不自禁的怀念起林飞来———在这个年头,能被几串羊肉串哄得欢天喜地的女孩,那不是极品是什么?想起大螃蟹,陈棵就倒吸了一口冷气。那可是好几百大元呢,别说羊肉串,连羊都能买一只回来。

在踌躇了几天后,陈棵终于给林飞打了一个电话。可是,林飞居然关机了。陈棵疑惑了几天,又发过去短信息,说得很婉转:我准备和你换手机。

过了两天,他还是没有收到回音。一怒之下,他飞快的按了几下,把林飞的号码从他的手机里清除出去。在删除林飞手机号码的那一刻,陈棵的心里疼了一下,就如同剜掉了自己的一块肉。他清楚一点,他算是和过去诀别了。

他忘记了一点,林飞的手机看不了中文。

最爱的那个人不见了

公司派陈棵到另一个城市去开展业务。离开的那天,他试图给林飞拨个电话,算是告别。可他怎么也想不起她的号码。想不起也好,其实他也没琢磨清楚自己想说什么。到了新的城市,他给自己买了新的手机。可那个新手机也不好用,按键很生硬,让他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热衷过发短信。于是他在里面养了一只宠物猫,名字就叫“林飞”。

某一天晚上,当他看电视的时候,不禁吃了一惊。新闻说昨天,林飞所在的城市发生了火灾导致楼房倒塌,损失惨重。镜头一转,那个熟悉的城市已经遍地瓦砾,一些解放军战士奋力的挥动着铁锹。陈棵几乎趴到电视机上,紧张搜索着画面———陈棵突然想起来,林飞居住的也是一幢想电视上看到那样的破楼。他忍不住流泪的时候,他还给自己发了一条短信息,他说:原来,我是爱你的,林飞。

第二天陈棵就飞回了那座城市。一下飞机,他就向林飞的那条街狂奔。根本都打不到车,所有的计程车都忙碌着运送受伤的人。在半路上他几乎是身体拦住了一辆车,那个司机跳出来想揍他。后来,陈棵的一句话让司机感动了。陈棵说,大哥,我得知道我老婆是死是活啊。

你要记得看手机,你不要睡过去了

那条街道已经面目全非,大部分楼房都倒塌了,包括林飞居住的那幢楼房。一些官兵还在奋力挖着瓦砾,还有几辆挖土机在一旁待命。陈棵抓住一个军官的手,说,你们不能用挖土机,里面还有活人呢!

军官叹了一口气,说,第三天了,我们该探测的都探测了,有幸存者的可能性很小了。

陈棵的眼泪又流了下来,仿佛自己身上就有一块巨大的石头,把他压得喘不过气。他想,我最爱的那个人就这样消失了?林飞的号码是多少?他记得前八位号码,可最后三位,他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了。这时,太阳已经西下,陈棵决定干另一件事———按照排列组合的规律,一个一个的打过去。每第一个电话被接通时,他的心脏慌得厉害。

喂,你是林飞吗?

靠,你有病啊!

第二个,第三个……天色慢慢变黑,陈棵换了个电池,继续打。有时对方是关机,也有时暂时无法接通。陈棵几乎要崩溃了,他开始怀疑其中无法接通的手机就是林飞的,寒风凛冽,陈棵的嘴唇都有些发紫了———

喂,林飞吗?喂林飞吗?

不知是他拨的第几百个号码,对方的手机接通了,却没有动静。然后,陈棵浑身颤抖起来,他听到手机里传来微弱的喘息声,如此的熟悉。仿佛过了一个世纪,对方抽泣着说,陈棵?这里还好黑,我好冷,好怕,我流血了……

陈棵冲向那群疲惫的军人。他举着手机,哭着嚷着,她还活着,她就在下面!

军人们大吃一惊,一次有目标的救援行动开始了。那是一个激动人心的夜晚,上百名群众聚集在一起,等待着一个生还者的出现。陈棵说,你千万不能睡着,你一定要清醒……你一定要回复我,一个字母就好。陈棵最后说。

陈棵开始给林飞发短信。这次他终于记得,林飞的手机是不可以看中文的,而他的英文又不好,于是,他选择了拼音。这是他平生第一次给林飞发送短信息,他从来没有按得如此专注,如此的郑重。他专门挑容易理解的句子发送,他发送的第一条是:ming tian wan shang,wo xiang he ni yi qi chi yang rou chuan。

陈棵不断发送着,直到发完二十条的时候,他的手机突然亮了一下。林飞给他发了一个字母:A。

救援行动还在紧张进行着,不知不觉,天色有些变亮。这时,陈棵收到了林飞第一条完整的短信息。林飞说:wo ai ni chen ke。

突然,那边传来一阵欢呼。陈棵奋力支撑,却站不起来了……

林飞获救后不久,他们要做的事就是结婚。在新婚之夜,林飞动情的说,当她被埋在瓦砾中时,是陈棵的短信息让她支撑下来的。在漆黑的废墟中,短信来时,手机上那突然出现的亮光,让我觉得心中充满了温暖。

还有一件事,陈棵主动和林飞换了手机。林飞感到很纳闷,说,我想明白了,干脆,我们都换新手机吧。陈棵不肯。他说,这个手机救了你,也救了我。这样的手机,值得用一辈子。

我们最后的校园民谣.txt

我喜欢的音乐是两个极端——摇滚和校园民谣。我记得我第一次这么说的时候的确有人伸手过来摸我的额头看我是不是发烧。

我有六盘心爱的CD,《校园民谣1》,《校园民谣2》,《高晓松作品集》,以及麦田公司的红白蓝系列。朴树的白色孤独,叶蓓的蓝色忧伤和筠子的红色激情。

我总是觉得中国五四时期和90年代初的大学生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大学生。五四时期有轰轰烈烈的诗歌运动,到了90年代,还有大学生为了海子的死亡而焚烧诗集以悼念。于是海子极其惨烈的死亡也随之有了光环。90年代还有高晓松。只是我们喜欢称他为搞笑松而已。

一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应该怎样来界定高晓松的音乐。我也不知道听惯了重金属的自己为什么突然对那么柔软的音乐着迷。我记得我最初把高晓松的作品集借给我的朋友听的时候,他回答我,好是好,不够味儿,没摇滚带劲。朋友的回答让我跌破眼镜。可我却是真正感受到那些哀伤清淡的旋律里面所蕴藏的激情,如同夜晚大海的黑色波浪,一波一波朝我内心深处打来,雷霆万钧。就像杜拉斯曾说过的“潮水匆匆退去又急急卷回”。给我更多冲击的还有他的歌词。我喜欢的作词人有三个,高晓松,何训田,林夕。有乐评人曾经说过,有了这三个作词的人,所有的诗人都该感到惭愧。何训田的歌词需要欣赏的人有强烈的西藏氛围来支撑,而林夕的词太偏重于城市里精致的爱情。而高晓松的词可以在晚上听,可以在白天听,可以夜色阑珊时听,可以在阳光明媚时听。小A曾经笑着说高晓松的歌像是万金油,百病皆治。我说不对,他的歌太老的人不能听,太小的孩子不能听。因为高晓松的歌词里总是会流淌着一条青春的河,时光蔓延,哀伤弥漫,轻而易举地就能将人覆盖。拿给小孩子听他还不知道是青春,拿给老人听他们想起了青春应该是民国时的水深火热,至于什么青春的忧伤之类的我想和他们八竿子也打不上。我总是喜欢设想这样一个问题:当我们已经大学毕业,每个人都在生活的夹缝里谋取营生,每天穿着整齐的西服穿行于石头森林的时候,突然听到诸如笔记本,考试,英语语法,寝室窗前的美丽香樟,同桌的漂亮女生,食堂门口常看见的帅气男生,心爱的书包,不及格的成绩单,毕业纪念册,足球场等这些词语的时候,有多少人会停下脚步,有多少人会涌出泪水。

然后是老狼。老狼身上似乎天生就有一种流浪歌手的气质。我一直都记得老狼在《流浪歌手情人》里哼唱“你只能一再的一再的一再的相信我”时,表情与声线是如何的哀伤与清澈。老狼的歌声像是一本日记,他就一页一页地将他的和我们的成长撕给我们看,于是相同的年轻和忧伤浸染了当时大部分的大学生。比如他唱的给女生写的情书,好兄弟彼此猜硬币,午夜哀伤的电影,弹吉他的流浪歌手。当初最早听他唱歌的人已经长大了,还没长大的我们继续听他的歌。“那天黄昏,开始飘起了白雪,忧伤开满山岗,等青春散场,午夜里的电影,写满古老的恋情,在黑暗中,为年轻歌唱。”恋恋风尘,恋恋风尘。

一直以来我偏爱叶蓓,那个迎风吟唱的蓝色歌手。说是“偏爱”是因为从对校园民谣的贡献来讲叶蓓的确比不上高晓松和沈庆。但是我喜欢。我最早接触校园民谣就是听的叶蓓,比老狼都还早。我记得第一次听到叶蓓唱歌是在一条喧嚣的大马路上。我经过一家叫“麦田风暴”的音像店,里面在放叶蓓的《B小调雨后》。一瞬间我停留下来,身边所有的喧嚣都立刻退得很远,包括那辆嚣张叫嚷了很久的洒水车,空气里只有她空灵的声音辗转回旋。旋律以血液的形式汩汩地流进我的身体。我觉得自己的身子像是夸父,一瞬间身体有变成山脉变成大海的冲动,皮肤上有开满离离的野花的激情。身体消失,灵魂飞升。就是这样,有点像佛经中的顿悟或者立地成佛。

叶蓓是个朴实无华且低调的歌手,我不知道这种性格在一个歌手身上究竟是一种优点还是一种缺点。叶蓓是声乐专业的本科学生,可是她很少炫耀这些的确值得她炫耀的东西,她也很少卖弄她轻而易举就达到的高音C,她就是那么安静而忧伤地唱,没有喧嚣和做作,如同月光下的湖泊,平静,但有着令人眩晕的银色涟漪。

之后我开始生活在白衣飘飘的年代。我穿越整个城市找遍了所有的校园民谣,然后就疯了一样地听。可是看看那些CD的出版日期,背后总是写着1995。这代表着什么轮不到我说,我只能说我以后很难买到新的校园民谣了。从这个角度来说,我认为那个时候的大学生是幸福的人,因为他们可以有唯美而忧伤的旋律来当做日记本,记录所有高昂或者哀伤的青春。

说到青春我想起沈庆,他的那首《青春》总是让我念念不忘。有些时候生活真的就像他说的一样:“青春的花开花谢让我疲惫却不后悔,四季的雨飞雪飞让我心碎却不堪憔悴。淡淡的云淡淡的梦,淡淡的晨晨昏昏,淡淡的雨淡淡的泪,淡淡的年年岁岁。”我想我到了很老很老的时候,老得几乎可以隐入落日的余辉的时候,我也会记得,年轻的自己曾经很喜欢过一首叫《青春》的歌。因为这首歌就是我的青春凝聚成的油画,我的整幅青春光彩夺目。我曾经在一个谈话节目上听到沈庆这么评价自己:青春的记录者。不管他记录的是谁的青春,总之我很喜欢并且很赞赏这种定位。他用音乐当做纸笔,写下大学时代的忧伤。就像他唱的那样:“我要埋下所有的歌,等它们被世间传说。”

另外一首《青春》是筠子唱的。我只记得那里面的吉他声有着让人落泪的破碎,恍惚的旋律,下雨的黄昏时分的冷清街道,路人空洞的眼神,一切都贯穿着旧电影昏黄的色调。筠子的声音高昂嘹亮,可是却有着忧伤的嘶哑,如同水晶杯子上的裂痕,听着筠子的声音我总会想到石康的话:“我看见一阵一阵尖锐的忧伤划过我的心脏”。《青春》里面有一句歌词:我脸上蒙着雨水就像蒙着幸福。当我听到筠子用梦呓一样的声音唱出这句歌词的时候,我听到了青春在天花板上扇动翅膀的声音,像是蓝天上嘹亮宣言。这让我想起我看到过的一篇乐评《十三楼的折翼天使》。里面所有的文字都浸染着一种情绪——孤独。筠子就给我这样的感觉,不,应该说所有的校园民谣歌手都给我这样的感觉。那些书写青春歌唱青春的人都离开学校了,他们意识到自己远离了自己清澈的柏拉图,于是他们拒绝离开,于是社会的喧嚣抛弃了他们或者说他们抛弃了社会的喧嚣。于是他们就孤独了。这就有点像不想长大的彼得·潘,他不想离开童年,于是他的伙伴长大了,他一个人留在了永无岛,于是他成了一个最孤独的孩子。高晓松他们的孤独是一种城市里的孤独。就像莫文蔚在《十二楼的莫文蔚》里宣扬的寂寞一样。

莫文蔚是商业流行歌手里面我很喜欢的一个,她在《十二楼》里准确地演绎出这个飞速发展的后工业时代给人们投下了怎样孤独的暗影。我想高晓松他们的孤独也一样。城市的发展越来越远离他们依恋的纯真年代。我想起一个我记不起名字的爱尔兰歌手的歌:整个城市在旋转,可是我转来转去总是孤独;喧闹的灯火照亮了一切甚至夜幕,可照不亮我手心的孤独;我们的青春无情地飞逝,年老的我啊依然孤独;最后我进了天堂,可天堂里孤独的我依然跳着孤独的舞步。

我想把孤独的内容演绎得最生动的还要数朴树了,那个白色的寂寞歌手。《那些花儿》里清晰的流水声音让我想起时光的荏苒,一起长大的朋友分散到天涯,距离的隔断真的让大家做到了“老死不相往来”。青春不再,光阴不再,麻木铺天盖地,涌入血液心脏骨髓。大多数人习惯了,接受了,屈服了,只有朴树不,于是他用带着哭声的歌问道:“她们都老了吧,她们在哪里呀?”然后有人听见,然后更多的人听见了,于是大家一起重新痛。“新的人间,化装舞会,早已经开演,好了再见”。朴树说他梦到一个孩子在路边的花园哭泣,因为他心爱的气球丢掉了。我知道那个孩子就是那些校园里孤独行走的歌手,高晓松,沈庆,叶蓓以及他们和她们,但我不知道那个丢失的气球代表着什么,我也不知道那个气球最终飘到了什么地方。

高晓松们的低调已经是对社会的一种退让,可是这个金钱至上的年代似乎还不满意,于是校园民谣被逼到了死角。以前校园民谣有商业价值,于是唱片公司也乐得赚钱,当校园民谣不再有号召力的时候,于是就有了“1995”的大裂谷。断裂,挣扎,消失。沈庆现在是一家音乐网站的总裁,西装革履地出入任何场合。当我看到沈庆在一个谈话节目上穿着西装唱《青春》的时候,想想那个毛衣牛仔裤的沈庆真的是恍如隔世。高晓松写书拍电影去了。老狼没有了消息,偶尔会在某某大学的校庆上看见他,可是脸上早已没有了年轻的飞扬,眼角的沧桑让人唏嘘。那天在一个采访中老狼说自己对未来还没有方向,于是我想起了他当初唱《月亮》时迷茫的样子:“我说什么我说什么,我为什么我为什么唱起了歌”。而叶蓓则在华纳公司唱情歌,听着她唱什么“你的怀抱”“回忆忘不掉”之类的东西的时候,我真的很难再想起她唱“夕阳下我向你眺望,你带着流水的悲伤”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了。不过叶蓓还是很不错的,因为她还会唱“很旧很旧的风在天上”。而庾庚戌呢?我只记得他在接受采访时说:我没唱校园民谣了,我在做设计,因为我要吃饭。“因为我要吃饭”,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鼻子酸酸的。排山倒海,物是人非啊!也许就像李碧华说的那样:“很多隐退的演员重新复出,不要以为是割舍不下艺术,皆因付不起醉生梦死的代价。”对校园歌手来说,很多人隐退不是不喜欢校园民谣,而是付不起理想至上的代价。

听到庾庚戌采访的那天晚上我就做了个梦,梦见高晓松叶蓓他们一起唱《孩子》:“我想跑跑得很快,心在不安里飘荡,但看一看四周,想到你已白发苍苍。春天的花朵,开在冬天的雪上,风吹过的过去,我们从未曾忘记,想和你分享,可是你已经老了。孩子孩子我还是孩子,孩子孩子我不是孩子,你原谅我吧,别对我说吧,我原谅你了,可我终于哭了。”

我一直不愿意接受某些媒体所宣称的“校园民谣时代的结束”。我在等待自己上大学的时候纯真年代能够重新降临。会有忧伤的歌手会在校园里弹吉他,会有为海子焚烧诗集的悼念仪式。可是按照眼前的情况来看好像希望很渺茫。也许在我大学毕业以后,我会对着我即将离开的校门说:校园民谣的时代真的过去了。我想那一刻我会听见黑色的劲风从耳边呼啸而过的声音,如同午夜最后一班飞驰而过的地铁。但是我想我会深刻地记得,那些歌手曾经是我生命花园里的灼灼桃花,我旅途驿站的阳春白雪,我青春的夜空里瞬间绽放而又转瞬即逝的美丽焰火。就像叶蓓的《蒲公英》:“一开始/我就站在这里/在风里面长大/没人路过身旁/为了你一句叮嘱/你留下的旧地图/我穿着这件衣裳/守着这片山岗/天黑了/没有星星的夜/没有雨的春天/没有你的流年/我不怕迢迢路远/我不怕浩浩人烟/我要随着风飘落在你的脚边”。那些寂寞的年轻人就像蒲公英一样,站在山岗上,守候我们心里的纯真年代,守候一份希望渺茫的希望,守候一份我们曾经的坚持。

我们最后的校园民谣,夕阳下我向你眺望,你带着流水的悲伤。

我是如何成为结婚狂的.txt

Wild for Marriage

2001年年初我认识一男子,交往半年,他说:我们结婚吧。我甚喜。

第二天,中国申办2008年奥运会成功,他说:国喜当前,我们先不结婚。

我忍。

过数月,男友说:亲爱的,我们结婚吧。我再喜。

第二天,911恐怖袭击事件。他说:世界太危险了,我们先不结婚。

我再忍。

数月后,男友说,你准备好了吗?我们结婚吧。我狂喜。

第二天,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他说:大喜啊,我们先不结。。。。

我一气之下和他分手。

2002年,我又认识一男子,交往甚月,有一天晚上,他对我说:我们结婚吧。我喜。

第二天,巴厘岛发生爆炸事件。他说:太危险了,我们蜜月没处度了,先不结婚。

我忍。

数月后,他深情款款地对我说:亲爱的,一切都过去了,我们结婚吧。我再喜。

第二天,中共16大顺利召开,他说:国喜啊国喜,我们先不结婚吧。

我一个狂晕。分手!

2003年,经人介绍认识一稳重大方得体的新世纪好男人,交往后,双方满意。

3月桃红柳绿,他认真地看着我的眼睛说:看到你第一眼就知道你是我要找的人。嫁给我吧。

我如小(又鸟)啄迷般点头。

第二天,世界太平。我很开心。

第三天,美国攻打伊拉克。

他来到我面前,说:我们要支持弱者。这场战役不会太久的,我们一起等吧。不出二周就会停战的。

我晕。

3月底,他拼着我的手说:不要管他们了,打不完了。山高皇帝远。我们结我们的。

我一阵狂点。亲爱的,太好了。

4月1日愚人节,我等了一天,没有他的电话,是的,没有。他并没有和我开玩笑,太好了!!

晚上九点电视新闻,张国荣跳楼自杀,和所有的人开了最大的玩笑。

第二天,男友在电话那端悲切地说:亲爱的,你知道吗?他是我最喜欢的偶像了。让我默哀二周吧。你不急,哦?

为了以后做一个贤淑体贴让人爱的好妻子,我在电话里点头,好的,亲爱的,我等你。

二周后男友捧着大把玫瑰对我说:我想清楚,这下没有任何事情可以打扰我们了。请你一定嫁给我吧。

我看着他的眼睛问:真的吗?

他狠狠捏了我一把,问:痛吗?

我说:痛。

他说:这就对了,因为这是真的。我在请你嫁给我。

五月阳光灿烂。

我幸福的脸庞就像被阳光晒着的小花儿那样。

男友一脸沉重地看着我:亲爱的,你知道非典吗?

我眼前一黑。男友被我踹出家门......

从此,

我的口头禅是:我要结婚!我要结婚!!

我的人生格言是:好男人就是现在马上肯娶我的男人!!

我的做人原则坚持是:不看新闻不上网不读报纸不流行!!

今天,你结婚了没有?

我喜欢淡淡一点的友情.txt

每天,我们都要遇到无数的人。邻居、同学、老师、同事……我想,不管是熟悉的面孔,还是陌生的面孔,只要不是自己的敌人,就是朋友。我们离不开朋友,不论在生活中,还是在网上,人人都会有朋友。

朋友是什么?朋友就是彼此有交情的人,彼此要好的人,是能够与你同甘共苦、分享快乐与烦恼的人。友情是一种最纯洁、最高尚、最朴素、最平凡的感情,也是最浪漫、最动人、最坚实、最永恒的情感。

人人都离不开友情。你可以没有爱情,但是你绝不能没有友情;一旦没有了友情,生活就不会有悦耳的和音,就如死水一滩;友情无处不在,她伴随你左右,萦绕在你身边,和你共渡一生。

我离不开友情,我喜欢有朋友相伴的每一个日子,更喜欢那种淡淡一点的友情。因为淡淡一点的友情很真,淡淡一点的问候很醇,淡淡一点的依恋很清,淡淡一点的孤独很美,淡淡一点的思念很深,淡淡一点的祝福最真!我喜欢这淡淡的一切带给我的感觉,一切都是淡淡的。

淡淡一点的友情很真,它没有娇柔造做,没有虚情假意,总是真真切切地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一如每天清晨发给你的那一声来自远方的轻轻问候,一如每天夜晚子夜时分那一句温馨而又充满关切的晚安。是的,朋友不一定合情合理,但一定知心知意;不一定形意不离,但一定心心相惜;不一定常常联络,但一定放在心上。真诚而不虚伪的友情,才是最为真实持久也最让人感动的。

淡淡一点的问候很醇,它就如那一杯散发着清香的香茗,只要轻轻呷上一口,便能使你神清气爽,心旷神怡,从此滋润你干涸的心田;它一如那一坛深藏在地底下的陈年老窖,时间越长,香味越醇厚。追求那种淡淡的友谊,我认为,是朋友,也不必常相见,偶尔的一句:你好吗?淡淡的问候此时就象发了芽的思念一样蔓延开来,一缕温情溢满你的心头。俗话说:君子之交淡如水,一个"淡"字就包含了多少的真诚与默契。

淡淡一点的依恋很清,一如手中那一杯淡淡的白开水,透明、清澈。它虽然没有咖啡的浓香,没有汽水的刺激,没有果汁的香醇,但它却最能解除你心中的干渴,它是生命之水。淡淡的依恋很清,虽然没有轰轰烈烈的壮美,也没有楚楚动人的浪漫。玫瑰虽美,但它有刺在身;牡丹虽艳,但它过于高贵,令人高不可攀。

淡淡一点的孤独很美,一个人的日子,静坐在洒满月光的小楼,点一支茉莉熏香,泡一杯茉莉花茶,再放一首如梦如幻的轻音乐,在这氤温着香气的氛围里,思绪便也荡漾开来。这时候你可以什么都想,也可以什么都不想,就这么静静地坐着,尽情享受着这种孤独所带给你的那份美丽。

淡淡一点的思念很深,花落满怀,暗香盈袖,淡淡欢喜淡淡愁。想一个人不孤单,爱一个人才孤单,只想知道你是不是如我想你一样想我?在这如水的夜晚,不经意间想起一个人,就这么淡淡地想起,不需要任何的理由。天涯地角有情时,只有相思无尽处。

淡淡一点的祝福最真,因为它发自内心深处,没有半点儿虚假。酒越久越醇,朋友相交越久越真;水越流越清,世间沧桑越流越淡;祝福越淡越真,没有修饰的文字越显朴实无华,只有那些朴实无华的文字最能打动人心。

茫茫人海,寻觅一个知心的背影,已是不易;找到更是不易,所以我珍惜。好好珍惜,或许是永久的情。一旦强求相守或永久,反而会如昙花一现,使人痛心。好朋友简简单单,好情谊清清爽爽,好缘分久久长长。

我的朋友,谢谢你愿意走进我的生命里,扮演朋友的角色,或许你不是唯一最好的,但却是我生命中最精彩的。有缘为知己,情缘为朋友,愿彼此珍惜这份难得的缘!

我要的,只是一个答案.txt

我要的,只是一个答案

作者:willowra… 文章来源:原创地带 点击数:11502 更新时间:2004-12-25

步入大学一个多月,曾今那份新鲜的感觉早已消失殆尽。一个无事可做的午后,潇箫拖着慵懒的步子来到网吧。按照惯例,她习惯地打开了自己的QQ。无奈的是,居然没有一个朋友在线。百无聊赖之时,恰好收到一条系统消息。潇箫看过这位陌生人的资料后,发现和自己同样在上海,就立即通过了验证。

很多时候,故事的开始总是平淡无奇的,然而其过程却充满了酸甜苦辣,结果更是难以预料。潇箫万万也没有想到,这么简单地通过一个陌生人的身份验证后,居然给她的生活带来了如此迅速的转变!

陌生人的昵称显示为“Ray”,没有什么特别。通过验证后,他便和潇箫搭起话来。本来潇箫就无聊至极,这会儿有人与她搭话,也就无所顾忌地和Ray侃了起来。由于是初次接触,所以彼此的谈话还是比较客套,只是随便问问各自的情况而已。整个下午,潇箫就这样在网吧和这位刚刚认识的Ray胡聊乱侃。逐渐的了解,让潇箫对这位陌生的朋友产生些许好感,不过仅仅是一点点罢了,毕竟刚刚认识。然而天色已晚,该是潇箫回寝室的时间了,她有点留恋地向Ray说声“88”,勉强地下线离开了网吧。

潇箫的故事就这样开始,没有任何暗示地就开始,以至于她自己居然一点没有感觉到。

一个礼拜紧张的学习结束后,潇箫觉得应该放松放松自己,她喜欢上网和朋友随便聊聊,了解了解各自现在的情况,于是她便欣然来到寝室大楼东侧的网吧。

刚刚打开自己的QQ,Ray的头像就开始不停地闪烁。不知道为什么,潇箫心里有种莫名的开心。点击对话框后,发现原来是Ray给自己的留言。“你还好吗?这个礼拜过的怎样啊?我有点想你啦!”看到“想你”这两个字,潇箫的心里微微一颤,有种被人牵挂的那种幸福的感觉。正准备回消息给Ray的时候,Ray上线了。潇箫激动地立即打过去一长串的问候。两人的交流也随即开始。Ray告诉潇箫说,尽管他是上海人,但是现在正在Australia读书,要到12份才能回家,到时候会来看望潇箫。对于Ray所说的这些,潇箫并不是很相信,但想想只不过是网上聊聊,也就不计较他说话的真实性,他说什么就随着他说好了。但是在与Ray越来越多的交谈中,潇箫终究相信了Ray告诉自己的一切。

这天他们聊得很开心,但是潇箫担心会自己陷入网恋得漩涡,趁早就认Ray做自己的弟弟。Ray也没反对,马上老姐老姐地喊了起来。

以后的日子中,潇箫每个礼拜都会上QQ和Ray聊聊,似乎这已经成为自己的一种习惯。她习惯了和Ray肆意地开玩笑,习惯了向Ray倾诉,也习惯了倾听Ray 的诉说。就着样,慢慢的,慢慢的,Ray已经成为她生活中的一种寄托。

那个时候,在潇箫的信念中,Ray是一个优秀的男生。他有志向,有责任心事业心,有广泛的兴趣爱好;他明白事理,待人处事有自己的原则;他真诚,对朋友没有掩饰;等等等等。总之,Ray在潇箫的心中几近完美。

这种好感一直在潇箫的心底滋生蔓延,让潇箫对Ray的感情一天天增长起来。

Ray回上海了,潇箫得知的时候很惊喜,也很高兴。然而她没有选择去见Ray,因为她怕自己真的会喜欢上这么一个优秀的男生。

学校的考试结束后,潇箫没有告诉Ray,悄悄买了车票回到自己的家乡。

回家后,潇箫在QQ上留言给Ray说自己已经回家了。后来Ray有点埋怨地回复潇箫说不应该这么快就回家地的,连见个面的机会都没有。虽然潇箫表面上说是因为时间紧,但只有自己心里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快赶回家。不过另一方面,知道Ray想见自己,潇箫心里也有几分甜甜的感觉。

寒假期间,潇箫和Ray几乎天天联系的。有的时候上上QQ,有的时候就发发消息。潇箫越来越明显地感受到Ray的存在,越来越感觉到Ray对自己的意义。

短暂的寒假很快结束,Ray回到了大洋彼岸的Australia,而潇箫也重新回到了自己的学校。

新的学期开始后,潇箫的寝室里接上了宽带,所以她上网就方便了许多许多。那段时间,几乎天天都能在QQ上遇见Ray。开始的时候Ray还一直抱怨说寒假的时候潇箫走得太急!

对潇箫来说,2月28日,是一个让她终生难忘的日子。

2月28日,一个普通的周六。潇箫依然在QQ上遇见了Ray。现在的他们,彼此已经很是熟悉,所以说话什么都放的很开。开玩笑更是随心所欲,该说的不该说的,能说的不能说的,他们全都脱口而出。在这天的闲侃中,潇箫不知怎么提到了Ray的GF。Ray告诉她说早就分手了,因为那个女孩不愿意这么等他,所以只能分开。潇箫心里也不知是什么感觉,总之怪怪的。后来他们说到了移民的问题。Ray告诉潇箫说以后他们全家都会移民加拿大。潇箫听后,发了个很难过的表情说:“真可怜,以后再也见不到老弟啦!”Ray很快回过来一句话说:“那老姐就做我GF吧,那样我们就能一直在一起的!”潇箫明白他们开玩笑习惯了,就全当Ray又在说笑而已。就告诉Ray少拿自己开玩笑的嘛。哪知道Ray突然变得很认真,说是一定要让潇箫考虑考虑,他想了很久了。潇箫被这突如其来的问题迷惑了:心里的确对Ray有很多好感,然而毕竟是在网上,而且他现在还远在Australia,他们之间真的好远好远。一时间,潇箫木然了,不知道该如何回答Ray。很久的沉默后,潇箫依然不知道该怎么办。但Ray一定要潇箫好好考虑一下,不要当作是玩笑。

有的时候,人真的是很感性的动物,太容易冲动,尤其是那些血气方刚,不知道天高地厚,没有自控力的年轻人。

短暂的考虑之后,潇箫冲动地答应了Ray。当时两人异常很开心,恨不得能飞跃时空,拥抱彼此。

潇箫和Ray的网络爱情就这样开始了,每天他们都会留出一部分时间给彼此,关心关心彼此的生活和学业。然而他们唯一能做的,也只能是上上QQ,给彼此以语言上的安慰。有的时候真的好无奈。

就这样,潇箫和Ray每天都会上QQ,他们谈的最多的就是Ray的下一次归来。

有的时候,Ray会打个电话给潇箫。要知道,每当这个时候,潇箫会有多么的甜蜜和幸福。

对Ray的思念成为潇箫每天的必修课。每一天每一天,潇箫都想念着远在Australia的Ray,想着他过得好不好,有没有什么不开心,有没有什么不舒服。每天潇箫也同样计算着Ray回来的日子。一天天一天天的,潇箫就这样在思念的煎熬中度过了整个大一的下学期。

6月20日,是Ray回上海的日子。这个自己曾今倒数过无数次的日子,终于就要到来了,潇箫的心里有种难以压抑的激动。

今天是Ray回到上海的日子。潇箫和Ray约定好的,Ray一下飞机就要打电话给潇箫。整个上午,潇箫的心思完全没有放在看书复习上,脑海里全是Ray的影子。

终于还是潇箫难以平静内心的波澜,试着拨通了Ray在上海的电话。意想不到的是,电话居然是通的。Ray接过电话告诉潇箫说刚刚下飞机,正准备给潇箫电话的。听到Ray的声音,潇箫激动地都快哭出声来。

接下来就是安排见面的事情了。由于Ray是刚刚回到家,肯定要先见见亲朋好友,所以潇箫没有怪他不能立即来看自己,只是告诉他见完之后就要来看望自己。潇箫每天都等着,等着Ray的消息,等着Ray的电话。

意料之外的是,潇箫什么也没有等到。Ray给的消息少之又少,电话从来也没打来过。潇箫不敢多想什么,只能归结为Ray刚刚回来,是很忙的。

然而,日子一天天过去了,眼看同学们都放假回家了,潇箫还一个人孤零零地守在寝室,等着Ray的消息。很多次,潇箫发给Ray很多很多的消息,然而Ray总是说有事情,没时间什么什么的。潇箫漠然,她继续地等待着,可是结果并没有因此而改变。

他们就这么耗着,一直到了Ray回Australia的日子了,他们仍然没有机会见面。

整个暑假,潇箫好伤心,有一次,她居然对着朋友打来的电话哭了整整一个下午。她有太多太多的不明白,她不知道Ray为什么不来看自己,就真的忙得一天的空余时间也没有嘛?她不明白既然这样,为何当初Ray要给自己这么多的承诺?她满心伤痕,满怀失望地离开只剩下自己一人的寝室大楼,回到了家乡。

她想忘记Ray,她不要再这么痛苦地喜欢一个人!

也许一直在家里,潇箫会忘记在上海那些伤心的事情。然而暑假结束还是要回上海的,潇箫没有能忘记Ray。

她在QQ上留言给Ray,说自己不想没有Ray的关心。

Ray倒也是蛮奇怪,很快又承认说是自己的不对,以后一定好好对待潇箫。还告诉潇箫一定原谅他,下次他回来定会好好照顾潇箫。

天真单纯的潇箫就着样又一次相信了Ray。

但这个学期由于Ray不大上QQ了,说是功课很忙的。所以他们之间的联系月来越少。有时候实在想Ray了,潇箫会打个电话给他。他们之间依然会说些恋人之间那些甜言蜜语的话。

时间过得飞快。Ray又一次要回到上海了。

潇箫蛮以为这次他们一定会甜蜜地呆在一起。

然而,有些事情一开始就注定了的,你再怎么努力也不能改变什么。

Ray回到了上海,但是没有告诉潇箫。

潇箫无意间打通了Ray在上海的电话后才知道,原来Ray已经回到了上海。

但是这一次,Ray没有接听潇箫的电话,直接就挂掉了。潇箫费尽心思发了很多消息,好说歹说,Ray就是一条也没回她。

潇箫麻木起来了,她感觉到了这个世界的虚伪,她感觉到了自己的心在一滴滴地流着血。

然而她所有的一切委屈痛苦,终换不来Ray一丁点的同情。Ray一直没有联系过她。

潇箫就这样,漫无目的地游荡在人海中。一切的一切都如同一场噩梦,但是她不愿就这么结束,因为她始终被蒙在鼓里。

不过无论她怎么想方设法,仍然得不到Ray一点点的消息。

后记:写到这里,我的心都麻木了。因为文中的潇箫就是自己。我不知道如何来给这个故事一个结局,因为我本身就不知道。太多的苦痛让我变得木讷了许多。不明白的是为什么Ray费尽心思地给我那么多的承诺,现在却连个消息也不回我?为什么他一直还说回来后要好好陪我?...也许你们已经在笑我有多么傻了,但是我只想说,这种事情没有发生在你们自己身上,所以你们才会想得那么简单。对我来说,这是一道很难跨越的门槛!我真的不明白太多太多的事情,而Ray却连让我明白的机会也不给我。

我在城外,想起你来.txt

我在城外,想起你来

作者:坏蓝眼睛 文章来源:女报时尚 点击数:2993 更新时间:2004-10-3

六月末,北京进入梅雨天气。总在傍晚急切地瓢泼似地降雨,落到这个躁闷城市的各个角落,避之不及,顷刻间全身湿透。

北京,是一座可以令人沮丧的城市。

四年前,柳骏说,我要给你一个家

四年前,柳骏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别看悉尼现在闹腾,2008,咱北京肯定比它还火,到时候,我们三个就在北京的胡同口迎接奥运圣火。”“我们三个?”“当然,还有我们的孩子。”“呸,谁跟你有‘我们’的孩子。”

彼时,距北京申奥成功还有一年的时间,柳骏已在乐观地遐想。那时候的温哥华漫天飞雪,曾小度和柳骏包裹严密地行走在异乡敞阔的街道上,张开双臂拥抱这严冷,她的脸上是无比的幸福和满足,有柳骏在,她不觉得这是大洋彼岸,不觉得生命孤单。

柳骏是一个如此热爱生命的男人,张开嘴就是爽朗,扬起脸就是明媚。他将单薄的曾小度牢牢地罩在怀里,即使漫山遍野的冰冷,也有温暖护住心口。可是,这样的快乐日子并没有维持多久。一年后,柳骏便因为母亲病重退学了,他悄无声息地撤除了她仰赖着的世界,黯然回国,从此,北京成为曾小度最牵挂的城市。

曾小度隐忍着把学业完成之后,义无反顾地奔赴了北京。是的,义无返顾。之前,曾小度得到了一个可以留在温哥华工作的机会,很诱人。打电话给柳骏,开玩笑的口吻:“看我,放弃温哥华的高薪挽留毅然回国,你有没有些感动?”电话那头沉默良久,柳骏答非所问,用一种奇怪的语调:“温哥华好,北京也好,但北京可能只是我的北京。”这句话让曾小度有点小小的踌躇,但爱着的曾小度已顾不了那么多。

四年后,在北京,莫安庆是一个影子

柳骏是无辜的。他不过是受挫之后难以再恢复原来的鲜活……他以前,曾经是那样阳光的一个男人。曾小度对着莫安庆艰难地表达着,但是她的语言是那么匮乏。莫安庆大部分的时间,充当了一个性别模糊的角色。她需要时他可以是她的心理医生;她迷路的时候他还可以是一个影子,在她找不到方向时跳跃出来,陪在她前后,踩着夕阳归家。一切都是她需要,她需要他是什么,他便是什么。

一年前她刚到北京,出门连方向都分不清楚。在方庄家乐福购物现金差两元,当天收款处的线路坏掉,无法刷卡付账,一时间尴尬。后面长龙一样的排队者开始喋喋不休地抱怨。莫安庆就出现了,实际上他也是排在她后面焦急等待付款的陌生人。不过就是清清淡淡地瞟了一眼账单,将钱放下,一切便风平浪静。

曾小度在超市的出口等他出来。路人潮水一样穿过,好久都看不到那个高个子、咖啡色皮肤、悬垂鼻梁的男人出现。曾小度扭开一瓶可乐,开始相信他不会出现,转身离开。走到超市的停车场出口,她停住了脚步,他弯着腰,捡滑落到地上的一枚硬币。旁边是一个乞讨的老年妇女,沟壑遍布的脸上闪着一丝狡黠光彩。呵呵,原来他惯于乐善好施。想必刚才那一幕,自己和这个乞讨的老人是一样的狼狈不堪。他把钱币放到老人手里,然后看到了她。似乎有点意外,又似乎本是应该。他说,原以为你酷到连谢谢都不说。曾小度注意莫安庆的表情,他是那样地从容淡定,可是她看不出来他的年纪,职业和社会关系,她只能隐隐约约感觉到他是一个君子,如此而已。

柳骏似乎连个影子都不是,他只在那里安静地生活

曾小度曾经兴高采烈地给柳骏描述过那戏剧性的一幕。届时柳骏正目不转睛地打他的MD游戏。退学回北京后,柳骏与以前有了不小的改变,至少在曾小度眼里是如此。从前的柳骏,虽然偶尔耽于幻想却抱负远大,脸上充满阳光,常有意想不到的惊喜带给自己。如今,守着一份月薪不高的工作,糊口之外所剩无几,似乎安于平淡的生活。他忘记了曾承诺给一个女孩幸福的生活。

而现在他只是从自己的世界里侧过脸来,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说:“恩,是吗?他还有车?那可是个有钱人。”便又转过去不闻不问。曾小度有一阵子的眩晕,不是因为柳骏的调侃,只是忽然觉得,与莫安庆的淡定优雅相比,柳骏就那么矮矮地小了下去。

莫安庆爱曾小度的孤独,有钱人无聊生活的调料

莫安庆的短信上说:“很多时候,你就像一个孤儿,似乎大千世界全都和你没有干系。你孤独的样子,让我心动。”

彼时曾小度正在一趟从西直门开往左安门的公车上昏昏欲睡,她回过去反驳他,不,我有一个美满的家庭,还有一个相爱的男朋友。我不孤独。回完信息之后她突然觉得无比悲哀,偎在车窗上看外面,这是一座繁华的城,川流着的各种叫不出名字的名牌车,霓虹灯掩映下商场林立,充斥着物质的气息。此刻,柳骏也一定是在回家的公车上,或许还打着盹。是什么时候开始,他们要如此辛苦地为生活奔波了呢?

初来北京的时候,经常会在某个路口迷路。她打电话给柳骏。努力控制着自己的焦虑,平静地说,我在平安大街,怎么回我的宿舍?柳骏正在加班,但也耐心地给她说周围的地理,只是他讲得繁琐又糟糕,她原本就零乱的思绪被他指点得更加迷乱,她假意明了,然后说,好,我明白了。挂掉电话,开始找离自己最近的站牌,可是,那一片密密麻麻的不知所谓的站名只能使她更加迷茫。于是绝望地迎着太阳走,直到自己再也走不动半步,她才会拦住一辆TAXI,全身软在舒适的座位上,任凭昂贵的计程表在欢乐地跳跃。

如果打给莫安庆,或许会是另外一番不同的情景。她这么想着,会流露一丝安慰。下一次她果然尝试打给了他,依旧是在平安大街。她说,我在平安大街,请告诉我,我应该怎么走,才可以回家。莫安庆说,好,你等我。半个小时后,莫安庆的车出现在曾小度的面前,他还是那样的清淡,没有笑意,也没有厌烦,他永远穿黑色,稳妥而合适。路上,他指给她看该注意到的银行,该看到的商场和一些固定的建筑物。快要到目的地的时候,他会把车停到某个餐馆的门口,然后带她去吃饭。

一日她休息,接到莫安庆的电话,那样的早,他开车绕着她平时经过的地方转了一圈,每到一处,他都会给她讲一些容易记忆的话,然后他再转,让她重复记忆。很快,她便大概记住了这些难记的地名,她似乎就这样快地,将这个城市的某个边角掌握住。而柳骏甚至没有发现,她再也不会迷路了。

而柳骏,是无权享受生活的其他乐趣的

她突然间失业。柳骏说,你准备怎么办。任性一次吧,她想。于是歪着头做无邪状说:“不工作了吧。每天给你煮饭洗衣,你养我。”柳骏吃了一惊:“别开玩笑,说正经的,现在工作不好找,要赶快,我那点钱哪够两个人开销。”心一片瓦凉,这就是现实。可是,在以前的玩笑中,他们真的讨论过这个话题,当时他说,那是当然,即使你失去了全世界,你还有我。原来真的来临的时候,他是不允许她开这样的玩笑的。曾小度皱着眉头说,我想休息一段时间,慢慢再找合适的工作。

她开始了每天的轻松度日。白天睡觉,晚上看电影,听音乐,在她狭小的房间里。柳骏每天的电话非常少,即便是零星的几个,也不过就是简单的问候。他很忙。上午打电话给他,正在忙;下午打电话给他,还是忙;晚上打电话给他,他要洗澡,困倦至极要睡觉。

这个夏天,比天气更热的是足球,亚洲杯上中国队一路跌跌撞撞打到决赛。在北京工体的看台上,柳骏脸上贴着五颜六色的油彩卖力地为中国队加油,曾小度却快乐不起来,两张球票,花掉了柳骏一个月近三分之二的薪水,他眉头都不皱一下,为什么丝毫不考虑生活的不易?心事纠结了半天,却怵然一惊,自己什么时候变得如此斤斤计较起来了?再看柳骏,欢喜得手舞足蹈,与场中跳跃呼喊的人们并无两样,他终究还是安于平淡,做了一个无争无求嬉笑随意的小市民。

凌晨3点的绝望哭泣,发自于一个不安分的女孩

曾小度又一次将口袋里的钱花光的时候,穿着拖鞋走到离自己最近的一个取款机。取了钱就走,到家才记起没有退卡。她几乎是狂奔着回去,可是卡已经无影无踪。她六神无主地摸起电话,拨给柳骏,柳骏忍不住抱怨:“你怎么这么粗心?”那一刻,她几乎突然间爆发了出来,她对着电话歇斯底里地叫:“我粗心,是的,可是,这便是我打电话给你要的结果吗?”

掐掉电话,曾小度跌坐在凌晨3点的冰凉里,刚下过雨的北京清新而又爽清,空气里混杂着泥土和雨水的气息,微凉着,向她袭来。她发了一个信息给柳骏,我们分手吧。

柳骏是在半个小时后赶过来的,这是他第一次打车来找曾小度。在永和豆浆店里,两个人相对而坐。良久,柳骏走出来,仰起头,重重地舒了一口气,消失在清晨氤氲的薄雾中。曾小度仍然那么静止不动地坐着,她在想柳骏此前的一番话,想着想着,心就疼了起来。

柳骏说:“我很怀念在温哥华的日子,我们无忧无虑,似乎一副开心到永远的样子。但那不是现实,现实是我们都很寂寞,而那时的你,无疑比我更孤单,你需要有人关心你,你认为那就是爱。”这便是一切烦恼的起因了吧。那刻的曾小度还颇有些自嘲。

然而柳骏没有停下:“当你带着所谓的爱来到这个城市,我已先你一步接触到现实,未完成的学位使得我必须从社会的底层做起,而我,也渐渐习惯于平淡的生活。”至此,曾小度的心有一刻被揪起,柳骏的声音从低沉微微有些上扬:“但你不是。你讨厌为生计奔波,你讨厌我安于做一个平庸的小市民,你想要一种安逸舒适、有人细心呵护的生活,我无法给你。所有这些藏在你的心里,只在和我的相处中不经意泄露出来,譬如你跟我讲莫安庆时、跟我去看球时,失望的眼神。”

柳骏的最后一句话彻底击溃了曾小度,他说:“小度,能够分开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你追求你的幸福,我则不必在你的鄙夷中过日子。小度,你是一个不安分的女孩。”

那么,我的孤独是否起于我的不安分呢?曾小度终于伏低在桌上,放声大哭。

北京,果然不是曾小度的北京

她有了一份新工作,每天早起晚归,穿越大半座城市。她不见得多么喜欢她的新工作,但这个城市不允许任何人有奢侈的梦想和倦懒的身体。她在摇晃的长距离颠簸中昏昏欲睡,短信声响起,她知道那是莫安庆的。她拿起手机,他说,小度,我爱你的孤独。她不禁笑起来,笑完之后有眼泪奔涌而出,无法抑制地。

她记得某天,看见莫安庆在西单的君度百货门口,彼时,莫安庆拎了一个手袋走向自己的车,窗口打开,探出一张少妇的脸,少妇的怀里,一个精灵可爱的小女孩在叫着什么。曾小度认得那口型,是“爸爸”。

不知哪里放起了歌,隐约记得是万芳的《温哥华悲伤一号》。她想起,很久以前柳骏说“温哥华好,北京也好,但北京可能只是我的北京。”心底一片悲凉。她想起,温哥华的街道宁静舒适,有鸽子低低地穿过房顶,冬天有火炉,夏天有沙滩,每个人脸上都有由衷的笑容,而她,曾和那样的生活如此接近。

夜幕降临,这座城市披上浮华的光彩,白天暴晒的地面蒸腾起湿暖的雾气,王府井百货正门的大屏幕上播放着奥运健儿启程奔赴雅典的盛况,那里,又是一个名利的战场。人们穿行其下,没有人笑,也没有人哭,脸上写满了疲倦,却不停止归家的匆忙。曾小度不知道,这其中,哪一个是柳骏,哪一个是莫安庆。

我在遥远海边为你守侯.txt

我在遥远海边为你守侯

作者:魔羯之泪 文章来源:原创 点击数:2068 更新时间:2004-10-22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一个人安静的坐在这里,一边听着几首很轻柔的音乐,一边幸福地回忆着你的美丽,品啧着你刚刚那清脆的泉语,然后就写下了这些话.

今天已是十一长假的第一天了,我很堕落地游荡了一整天,一大早很早就爬了起来了,有一点兴奋的感觉,利落地刷了牙,洗干净了脸,对着镜子臭美了一番,然后就去扒拉了两口饭。

满怀希望地准备要去泡一天网,可惜很扫兴的,学校国庆节也全休,我们就站在马路上看人家拍电视,很遥远的那一种“激情燃烧的岁月”的校园青春剧。我一个人怵在“嗖嗖”轻漫的秋风中抽了一根烟,百无聊赖地注目着飘起的落叶,真想上前问候一句:哪里是你的归宿,请带我一起归去吧!

哎,在举国欢庆祖国55岁华诞的大好光景里人家都或载歌载舞,或是黄金出游的时候,我们却很傻逼得思考着今天要怎么才能挨过这无聊的一天,我们很酷地摇摇晃晃横行霸道,插着手在裤兜里,还说我们简直就是F3,说话的时候我们很放肆地笑着,不顾及身边走过的人怪异地看我们。

后来,我们出去绕着这偌大的这座城市转了一圈,漫无目的,游弋在城市的水泥森林里,看着那一群又一群把自己苑囿在这座森林里的人们高兴地欣赏着自己的杰作,他们称之为现代社会的建筑艺术,在这座舞台上表演着人之百态,犹如在动物园里看到了一群群的猩猩一样无聊,但却感觉一阵阵悲哀袭来。

夜幕初降,我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海边,看着安静的黄海酣甜的睡着了,细细的沙子如流水一般地滑进我的鞋子里了。一轮皎洁的圆月楚楚地挂在廖远的天空,流淌着明怡的月华,倾泻在广袤的海面上而蔓延。浩瀚的黄海静谧地甜憩着,温柔的恰如娇美的爱人,安静的就像是一个可爱的婴儿,晶莹的月光好似流苏般轻盈,抚着大海撩起粼粼细纹轻轻闪烁。海与天相衔在遥远的海的那一端,相依相偎轻轻细吻,唯美和包容紧紧地牵起了手。那一分钟我一动也不动地静静地凝望着,感动得泪水挂在眼角,想要拥有一双翅膀飞向那月亮升起的海的远方。

也许,你会说我变了很多,变得比以前更加沉默了,甚至是有点自闭。你说,那时经常见我一个人坐在球场的看台上静静地看着他们打篮球,而从没有呼喊过一次,总是那末的平淡;你还说,我会常常一个人跑到河边的堤岸上,看着缓缓流走的河水发呆,整个下午整个下午地坐在那里,却从没有赤脚趟过去;你又说,我总在每一周的周三会抱着高高一摞的作文本,穿过长长的走廊,送到那尽头的办公室,从来没有间断过。最后你说,那时你就知道我很孤寂,有着一颗很冷漠的心,但心灵的深处却非常渴望能够找到一份暖暖的阳光来温暖冰冷的它。

吃饭,睡觉,溜达,上网,聊天……感觉就跟死人一般地苟且残喘着,尸位素餐,我可以笑得很放肆,很灿烂;我可以很释然地抛弃文明躯彀的面具,说很肮脏的话,想很下流的事;我可以游荡在这城市的角落,故装深沉地低首漫步,或昂首八字。可那又有什么啊,有谁知道我心里多空虚,其实我是一个很寂寞,很孤独的人,是一个内心世界很纯净的好孩子。有时候请你不要苛责我的离群索居,也许只有寂寞才是我真正的步履,其实,孤独也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纷繁热烈来了我会躲避,而我却偏执的爱着那属于我自己的荒凉。所以,有时我会淡淡地离去,只有身后留下的淡淡足迹明白我,它衔接着遥远的未知的地方,走啊走啊,走着走着,就看到了那一片荒凉,于是在梦中,我会把那艘小船划向月亮,就这样划啊划,心就丢在了广寒宫上。

我会在他们的高谈阔论中兀的缄口不语,我会在熙攘的人群中静静地走开;在路上,你会看见我总是落在一堆朋友后面,静静地听着他们吹牛,偶而淡淡笑一下,或是就那末低着头不语地走路。我常常在净朗的夜晚,独自地在昏暗的路灯下,顺着路沿一直走下去,像是在寻找一条小河的尽头,默默地走向远方;不管是晴朗的夜空下,还是蒙蒙细雨的夜幕里,我都会一个人站在旷廖的草地上,痴痴地仰望着无穷的遥夜,想要寻找北极星的位置,目光很明丽,表情很清净。

我总是在幻想着自己会在一个没有风的日子里,默默地,静静地,我背起了行囊要去远方,从此再也没有转过头。而身后的城市,苍凉得像一片贫瘠的荒原,留下了一片雪茫茫,我不愿再这么单调的像是一条鱼,僵硬地浮在鱼缸里,生活在他们伪造的海洋里。我不知道远方到底有多长,只知道它不会是地狱,也不是天堂,可是我会一直地向前。我不希望远方只是一个梦,虽活的舒适,却又活的迷茫,而我只希望它是一片蔚蓝色的大海,我可以自由自在孤独地游弋。

其实,我知道你是懂我的,理解我的心里有多么的失落,有许多的无奈,我无力去改变,只能很悲观的把自己包围在一层又一层的窠臼里,想要躲避所有的亲熟和陌生,逃离这枯燥的烦扰。想逃进难以寻觅的世外桃源,寻找心的兰色海洋,固执地守住心灵的家园,害怕听到嘈杂。因为你懂我,所以我也知道我是理解你的。

当初的你,会看到一片落叶而哭的眼睛通红,呆呆地攥着那片叶子出神;你会因为看到绚丽的夕落和锦绣的晚霞而高兴的连蹦带跳,抓着伙伴的手臂笑得很像小孩子;你还总是大家开心的小妹妹,他们友好地逗你玩笑,你上当以后无辜地噘着小嘴撒娇地呢闹;你曾经说过你是一只雨的精灵,总是为着些微的小事而泪雨霏霏,孱孱地拍打着稚弱的翅膀沉重地飞翔,低低地飞翔。可我却知道,你只是一株脆弱的百合花,虽然芬芳流溢,但是只想静静地绽放,并不在乎是否有一天会有蜜蜂的到来,做着美丽的梦,向往着飞到那传说中遥远的伊甸园。

那时候,我喜欢看你灿烂的笑脸,好像是在轻吻着一朵百合花,它盛开在明媚的春天,那一双眼睛濯濯地闪烁,像透明的琥珀,透过它我可以看到那末多的寂寞;笑的时候,绯红的脸上荡漾着纯净的酒窝,犹如一片浅浅的湖泊被风吹皱了,荡起惊慌的粼粼鱼纹;微微地俯仰也会引得齐肩的头发轻轻地起浮漂落,像是一曲瀑布多情地一垂又一落。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静静地坐在那里看着你高兴的轻轻跳跃,像一只小燕子一样活泼,我会心里快乐的微笑着,嘴角斜斜扬起,像阳光流在了脸上,感觉很灿烂的。

而你哭泣的时候我也总是在默默地坐在你身边,静静地看着你俯在那里低低啜泣,或是双手抱膝地把头埋在膝盖上咽着,而我只是看着你,没有说一句话,给你递上一块雪白的手绢看你把它擦湿。因为那个时候我总也不很会说话,总是说错话,害怕惹你伤心,而我也不敢对你表达,我只想在你受伤的时候,让你知道有我在牵挂。我静静地守护着你,看你把所有的委屈全都倾吐,即使你往我身上捶打,我也会一语不发,等你累了的时候,呵着你静静地在靠在我身上睡下。

而现在,总是这样,每当明天要来临的时候,而心却还没有做好准备。看着晚风轻轻掀动垂落的窗帏,一如往昔地揪动我的心,梦里常被你撩醒,醒来却又难以入睡,笑是醉,梦也是碎。是否我们有缘,却只像源头和水尾,“君住长江头,妾住长江尾”,难以相见,到最后只留下愁绪萦怀。你和我隔着山又隔着水,遥遥无期,真的很想念你,盼望着能够早一点见到你。为了这个遥远的等候,我不知在风中伫立了多久。 又一次的心仪,那是群山和夕阳亲密地握着手,又一次深深地暗羡,芊芊的芦苇在向秋风微笑着点头低语。希望你终于还是能够来了,于是,在漫漫的大海边,美丽的不再是海市蜃楼,还有你,而我却要对着你问,脚下的这条沙滩是很长吗,真担心,不够我们走。

而这一切都只为了一个遥远的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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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水的鱼遇上流浪的猫

作者:张蓉

真想,真想,前世的前世我是一条无水的鱼,今生的今生你是一只流浪的猫……

明明知道爱他爱的至深,确实不敢面对,望着QQ上他那闪烁的头像,直到他在线上,好想好想对他说,你在北京还好吗?换来的却是盈盈的泪滴与痴痴的发呆……

“借我一本书,金庸的!给我送过来!”读高中的我蛮横无理,颐指气使,好似天注定他就是我今生的奴隶,尽管我们认识还不到十分钟。

“好!”他笑笑,眼睛里满是温柔。

当他再度站在我的教室门口时,我正在啃薯片,满脸的都是,他只是笑,递给我一张纸巾,我胡乱一抹,OK!

“找我干什么啊?”

“给你送书,阿金庸的。”他喜欢叫“阿金庸”,正如第一次就叫我“阿苹苹”一样。

“嗯,好了,你可以走了!”我接过书,连声谢谢都没有说,就飞进了教室,继续疯填我的嘴巴。

他足球踢得很棒很棒,我则一十足的足球迷,拉拉队的主力。每次他踢进一球,都会不出响声地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那小虎牙我特喜欢……

“阿苹苹,做我女朋友吧!”他用坚定而又温柔的眼睛看着我,不会吧?让我做他的女朋友?我晕!这是真的吗?在我恍惚之际,他拥我入怀,可以嗅到他那香皂的气息,感觉到他心跳的节拍,我幸福地闭上了眼睛,真想让时间早那刻定格,永远,永远……就这样我糊里糊涂地成了他的女朋友。

他拉着我的手去吃校外的拉面,只是每次他都要辣椒,红红的,好辣好辣,辣得他汗流浃背,仍乐此不疲;我则加醋,好多好多的醋,酸的没法吃,“阿苹苹,你真是一醋缸!”他就这样评价我。周末,他拉我逛商店,玩蹦迪……夜晚,我们相偎坐在学校操场的主席他台上看星星。“你看,那两颗星星好近啊,你说右边那颗叫阿苹星,左边的那颗叫阿牛星,好不好?”“好啊,你说的什么都好。”那时的我真的感觉自己是世界上最最幸福的人。

但他毕竟要走的,高考完毕,他去了北京一所名牌大学念书,留下了孤苦伶仃的我。每次他来信都会鼓励我好好读书,他在北京等我,捧着他的信,如珍宝,不,给我一整座城池都换不得。每天我都在倒计时,计算着与他相距的时日。

下半年的我依然如故。突然,有一天受到他的电话,“阿苹苹,我们分手吧!毕竟我们分在异地,我受不了……”“好啊,分就分呗!”我满口的坚定。电话还没有放下,泪水早已落到了地下。为什么,为什么啊?异地相思之苦?我不是快到北京了吗?为什么会这样?蒙头在被窝里哭了一天,我发誓我不会考到北京的任何一所学校的!

高考完毕,我来到了济南,遇到了我现在的男朋友高。刚来大学的时候,我的心仍在滴血,封闭了一段时间,直到我迷上了网络游戏,一种叫CS的游戏,很刺激,但我不懂更不会!那天我在学校的机房上qq聊天,看他们那些玩的很起劲,我的手就痒。“教我玩好不好啊?”我对左边的那个人说。“好吧,但这不是女孩子玩的。”高就坐在我左边的左边。“高哥,过来帮忙进入游戏!”左边的人对他说。这时过来一个挺高大白净的男生,迅速搞定。就这样,我知道了别人叫他“高哥”,仅此而已。从此我就一发不可收拾,疯狂地迷上了cs。周末与高哥去彩虹网吧玩了半天的cs,去学校的第三食堂吃饭,他付得账。我觉得很过意不去,于是乎第二天会请他到“好莱坞”吃了一顿,算是当面道谢他的不吝赐教,表示我不欠他的。

如何让我遇见你

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为这

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

求他让我们结一段尘缘

佛于是把我化作一棵树

长在你必经的路旁

阳光下慎重地看满了化

朵朵都是我前世的期盼

当你走近

请你细听

那颤抖的叶是我等待的热情

而当你终于无视地走过

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

朋友啊

那不是花瓣

---是我凋零的心

闲暇的时刻,我时常想起北京的他,好想他……每次拿着话筒,拨好号码,听到那边他的声音,却不敢回应是我,只是徒然流泪伤怀……他在QQ上问我:“阿苹苹,你有男朋友吗?”我不回答,“真的,我真的是希望有个人能够好好的照顾你,呵护你,相信我,真的……”我能感觉到他的柔情,他那满眼的温柔,那么的深沉,不争气的泪水又来了,我迅速地回复:“不用你假惺惺的,我不用你管!”信息发过去以后,我就下了线,进入了CS.但我老是死,“你要用感觉、用心去玩得,这时游戏,不是你发泄的对象!”我抬头,看见高哥那一纸巾站在我的面前,向我微笑,本能地想说“不用你多管闲事”,但却接过了他的纸巾。我直到原来他和我是一班的同学。

元旦,班里聚会,包饺子,唱卡拉OK,我唱了莫文尉的《盛夏的果实》,他听别的同学说我要唱歌,飞也似的奔到现场,专注地听我唱完歌,并上来送我一气球,忽然我觉得他长的也蛮帅气的嘛!晚会结束后,高哥约我出去走走,“苹,做我女朋友吧,我是很认真的,从我第一眼见到你,我就很想照顾你一生一世的。”高一脸的真诚。我抬头看天空,寻找我们的“阿牛星”和“阿苹星”,是的,这儿不是操场的主席台,不同的地方,不同的人,这儿没有我的星星,没有。“做我女朋友,好吗?”高用手捧着我的双肩,是很有力的双手。“给你一个月的考验期,通过了我才考虑能否答应你。”我幽幽地抛下这句话,留下了兴奋的他。我走着,漫无目的地走,想起了北京的他,他不再是他,我干吗还是原来的我呢?

终于,我成了高的女朋友,我们一块儿玩CS,一块儿上课,一块儿吃饭,只有我知道我并不爱他。总是想起北京的他,看到QQ上他那闪烁的头像,那种咫尺天涯的感觉,好几次想拉到黑名单里删除,却是不忍心。

那天下午很冷,很阴霾,我在军备大赛现场因急性肠胃炎被同学背进了校医院。躺在冰冷的长椅上,等待血样化验单,望着冷色的天花板,我的心也冷到了极致。高哥听别的同学说,疯了似的跑过来,看到他满头大汗,我留下了眼泪。他抱着我上三楼下二楼,我双手搂着高哥的脖子,感觉好安全好可靠。我想也许高哥就是我命中的“克星”。

等我病愈,上QQ聊天,我把他的头像拉进了黑名单。他在我的生命中只是一个匆匆过客,而不是我的伴侣,我想我的幸福真正的已经开始了。

前世的前世我是一条无水的鱼,今生的今生你是一只流浪的猫,就在今生无水的鱼遇上了流浪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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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言的结局

作者:abgel

无言的结局

花季雨季的我们对于爱情的追求,都是很幼稚的!在我们的脑海中,会描绘

出很多美好的爱情。但是,现实中的爱情却并不是,像我们心中所想的那样!它

不一定会有开始,也不一定会有结束……

爱,是一种经历,不管结局是幸福还是痛苦,只要我们用心去爱了,即使没有

结果,也无所谓。因为爱的经历是挥之不去的情愫,值得我们悉心珍藏!

索尔安东尼说过:

你最爱的人,往往没有选择你;最爱你的人,往往不是你最爱的;而最长久

的,偏偏不是你最爱的,也不是最爱你的人!

所以,有时候,感情是一剂善变的药,融在爱人的酒杯中,苦涩里也终能品

出甘润;有时候,感情是一把双刃剑,握在敌人的手里,纵使轻轻挥下也觉得伤痕

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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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树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红袖添香 点击数:1396 更新时间:2004-9-11

秋风起的时候,一片一片的梧桐叶子落了满地,父亲总会在清晨将院子打扫的干干净净,将扫成堆的叶子堆在梧桐树下,在我还未起床上学的时候。傍晚放学回家,还是看见一片一片的落叶。父亲干活回来后再将它们扫在一起。我家有6棵梧桐树,一棵长在院子里,另外的5棵长在院外的街上。它们长得很茂盛,在炎热的夏天,它们会将我家的小院隐藏为避暑的佳境,爱串门的邻居总会在炎热的午后聚集在我家的小院,拉家常,做手工活。我要是不上学的话,则会躺在树下的竹床上和姐姐聊天或看小人书或听邻居的叔叔婶婶们和爸妈拉家常。不久就会熟睡在梧桐树的阴凉里。春天,则会满院飘香,粉红而特别的梧桐花,朵朵聚集,很美,很香。我则和姐姐让父亲用剪子从树上剪下一朵一朵的花,将花剥去后剩下那清黄的花根,再用绳子串起来,很长很长,串起来的花根像灵动的蛇,于是我和姐姐就会拿着这假蛇去吓唬小五、阿郎他们,这是我们常做的游戏。冬天的梧桐树,给我的印象,很光突,就剩下粗粗的干枝,在飘雪的时候,满树的冰雪,厚厚的洁白,很美,很动人,令人想到童话里的世界,还有在深秋的大雾落尽的时候,冰霜满树,很美,很动人。

梧桐树相伴我从记事起到我去离家50里的地方上高中,再者过去的岁月里,我天天感受这他们的存在,它们是我不变的记忆。街上的两棵由于修路的缘故给砍了,然后卖给了需要他们的人家。我感觉到有点世事轮回的味道。上高中后,我就没有太在意我的梧桐树了,因为我有好多的事要做。有时候往家里打电话时,父亲会冒出一句“梧桐花开了”我会“嗯”一声,就没有再说什么。当时我很迷茫,有要参加高考准备,又有一场前所未有的爱恋,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梧桐树又怎会跑入我的脑袋呢?

在那年的秋天,我被我喜欢的女孩子甩了,她说我们都还年轻,以前的一切都是美丽的错误,我们还要高考,看着她很诚恳很绝情的眼神,我同意了,我不能让别人为我流泪,我干脆放她去自由飞。于是在一个秋风起的月末的傍晚我会了家,一进门便看见满地的落叶,树上只剩下零零落落的叶子,冬天要来了。我将书包放下,拿起靠在墙角的扫帚,将一片一片的叶子扫在梧桐树下,那儿已经堆了不少的梧桐叶,之后我才仔细的看着院中唯一的梧桐树,恍然的明白它已是那么的粗了,粗糙的树皮记录着多年的风风雨雨,它修长的臂膀已伸到我家的堂屋上,它很雄伟,很旺盛。街上的剩余的几棵也已卖的卖,用的用了,这很出乎我的意料,以前我回家,我都没太在意的。母亲说父亲出去县城干活了,还未回来,通常会在八点钟回来。这是我不知道的,我只知道我得爱情,忽略了那么多亲情,忽略了父亲母亲,忽略了我的亲情,忽略了伴我长大的梧桐树,姐姐已上班了,很少回家。我明白了我错过了什么,我又获得了什么,家的温暖和唯一的梧桐树又给了我希望的动力,我勇敢而又坚强地向未来冲去。

在又一个秋天,我考上了一所省属的重点高校,虽然不是太理想,总算没有辜负父母的希望,姐姐的祝福,和我一起上学的有阿郎、小五,他们去了其他的地方,因为父母不想我远走就选了一所离家不远的这所名声还算不错的坐落在省会的大学,我带着乡亲的祝福,父母的期待,去了虽然很近但很陌生的城市,我要和它亲密接触四年的时间。我虽不是个恋家的人,但在秋风起的时候,我往家里打电话是总会问一下母亲梧桐树是不是落叶了,父亲是不是还在县城干活。我感到欠父母的太多太多,它们是无法量化的,我只能用努力地勤奋的刻苦学习来回报他们。姐姐在这一年嫁人了,我感觉她离我远了,从心境上离我远了,虽然她还是那样的亲我疼我,关心我。一切的一切都来了,我无法推脱无法避免的长大了。高中时我喜欢的那个女孩子离开我后,和另一个男孩子好上了,在那次高考中,他和他双双落榜,听说她自费去了外省的一所专科学校,我想她已是我甜蜜而遥远的回忆了。

大学生活是丰富多彩的,只要你有足够的活力和积极参与的勇气。我逐渐的适应了这半学校半社会的生活,我明白了许多许多的原来一知半懂的事,我知道了我的未来,我的梦,在闲暇的时候,总会想起家中的那棵仅剩下的梧桐树,它是我的牵挂,它是我童年的梦。

时光匆匆,常常在不经意的流失,当你恍然发觉时,它已远去,年华似水,似水的年华在你的千姿百态的编制中逝去,留下片片的回忆,等着未来的你将它们串起。

在2004年春初的时候,父亲对我说“秋儿,咱们将它砍了吧,它的年纪也已经不小了,等将来翻修房子用做门窗。”父亲指着院中仅剩的梧桐树。“你们要去我舅那儿,就留下我奶奶了,砍就砍了吧。”我知道它的年轮到了头。在好几个人的努力下,用电锯将它的粗壮的干从根部锯了下来,我看见它一圈一圈的年轮,二十二圈,它的年纪和我一般大,父亲早就说过,街上的梧桐树和姐姐一样大,院中的那一棵和我一样大,它们就是你和你姐姐的影子。街上的树已经一棵一棵的没了,终于轮到了院中的这一棵了。姐姐嫁人后,还经常回家。一次回来后问我为什么将梧桐树砍了,我说它的生命已到了尽头,姐姐没说什么,只温柔的看着我,用手轻轻的抚摸着我的头,我知道她要表达的意思。

在春天来了的时候,粉红美丽的梧桐树花开在学校里不多的几棵梧桐树上,我又想起了那棵已被肢解堆放在院墙内的一个角落里的梧桐树,想起我的童年,想起在夏夜里,躺在梧桐树下,透过斑驳的树影,看天上的星星,想起远在他乡的父母和独自在家的姐姐。我一个人在这个省会的城市里,一个人在享受着梧桐树的芬芳,看着天上稀疏的星星。未来和过去一样都是幸福,只有现在是痛苦,快乐地去面对着现实的一切,在这个花香四溢的季节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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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不是伤情天

作者:小 莉 … 文章来源:《东西南北·大学生》2005年第5期 点击数:3825 更新时间:2005-6-5

主治大夫:大卫

主治:爱情急症、友情疑难、慢性杂症、内、外科……(妇科除外)

毕业学校:宇宙医科大学

专业:生物情感急救

毕业年份:后公元2001年

职称:博导

履历:开设过情感问题专栏《星星知我心》,解救学弟学妹无数,在各高校做过多起情感问题专场讲座。爱情路上有没有“司令官”?爱情大魔症口剑腹蜜

病症:面对爱情也想当“班干部”

药方:颐指气使规避丸加低姿态胸怀

Q:大卫,我是一个班干部,现在都升任校团委副书记了,但我的爱情太糟糕啦。前段时间一个男孩子开始追求我,他很平凡,但我也决定试着和他交往。渐渐地,我觉得他对我太言听计从了。比如我让他买件换季衣服,他就说“我买什么样的你定吧”!每天去食堂之前,他都会问我,你吃什么呀,我买给你……我现在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司令官”,他就像是一个“勤务兵”,男子汉要有态度,我要他有点脾气,我真对他失望了!

可没等我甩他,他把我甩了!前几天,他对我提出了分手,他说我们不合适。我一下子呆了:怎么是他先提出来呀?(重庆工商大学 佳凝)

A:你是有点儿错。爱情路上,没有谁高谁低,不然成了“皇后“与“太监”的关系,那一切就不妙了。他平凡,这是“自然灾害”,但你不应该因此在潜意识里把你们的关系定位于“主仆”。爱情要两情相悦,当一方觉得对方并不是自己想象中的温柔可人,并没有把他当做一个知心爱人来对待,他就会渐渐失去热情,直到放弃。这是肯定的,在别的方面也一样。他之前是爱你,才对你言听计从,懂么?

你问一下自己:和他交往,是满足于自己“官”欲,还是真的爱他?这个问题是需要首先解决的。你可能只是不甘心于他先提出分手——“要是我先提出分手,我定不会这么想不开!”你是不是有这种想法?永远记得,爱情路上最重要的催化剂是“注重对方感受”,经常想着自己可以为对方做什么,而不是只迷恋于单方的成就感,不为对方着想。

请确定你是不是爱他,之后,再做出个决定:和他讲清楚你曾经的“漠视”,追回真正的爱,或者,再去找寻更适合你的爱情。初夏“疯情”提示:

五月不是伤情天

昨天傍晚,刚一打开QQ,一个好久没有联络的女孩的头像就疯狂地晃动了起来。“以前和你聊过,但你一直是那样高傲,不爱理人!”听着她对我的数落,我无言以对,因为开始意识到:长久以来,我已一步步忽略了QQ的原始功能,把它完完全全地当成了工作平台,对一些原本的好朋友,也少了哪怕简单的一句问候。

和她聊了许久,看着她渐渐明朗的笑容,我的内心也开始开出一朵花儿来。这快乐的功劳属于她自己,她预先给了自己暗示。人的潜意识很奇妙:快乐本就是许久平淡抑或迷茫之后,水到渠成的结果。

五月不是伤情天,好风好雨好流连。许多个看毛片的夜晚,是我最不像人的夜晚

急症门诊刮骨疗毒

病症:对黄片不能自拔

药方: 找到知心爱人加幻想忘却散

Q:大卫,我没治了,我陷入怪圈了。一直以来,我没有女友,所以比较苦闷。有一次,我们宿舍一个同学拿来一盘“毛片”,当电脑屏幕上香艳肉感的画面显现,撩人心魄的呻吟声响起,我开始有了无法扼制的冲动。那晚之后,我开始疯狂地找毛片看,或者到校外录像厅去看“午夜场”。你说我怎么走出来呀?(东北大学 大米)

A:能看出你处于这种燥动状态好长时间了。其实这种情况许多男孩都遇上过,这和男性生理特征、“境遇”有关。不少男生在找到女友之后就变得不那么“色”了。你这个年纪还没女友,没点“色”想法才不正常呢——关键在于自我调整。对你来说,找一个女孩子来爱是硬道理。有了女友,交往了一段时间之后,可能你生理上的问题就可以解决了——即便女友不让你突破她“最后的防线”,但你至少对女孩狂乱的幻想就少许多。因为真正的爱情会将你过分的好奇成功地转化为对此事物的正常关注。不多说了,找个好女孩来爱吧!下辈子再做女儿身?

慢性理疗 破壳而出

病症:男儿身体里的女性心魔作乱

药方:男儿心态回归类药片加心态纠正理疗

Q:大卫,我常想,自己要是女儿身多好,就可以有好多男孩来爱,在聊天室里,会有许多男人来找我说话,即使是说比较粗俗,或者暧昧的话——我就是喜欢这样的感觉。我平时也爱做女孩子的动作,比如体育课上跳舞,或者在女孩子堆里欢呼时都有女孩子模样——你说我是不是不正常?(淮南师范学院卫平)

A:你是有点不正常,但这种感觉不是你想要的,所以不要猜是不是父母给了你错误的基因。你这种情况在科学上简单来说叫“性别认知错位”。好多人都这样想的,有些女人还想自己是男儿身该多好呢!

一个拥有女孩子心态的男孩子因细腻、敏感的天性,有时可能会因为和同性在一起时,同性身上的粗犷、万事不很在意的样子会令你反感,这很正常,天生敏感和豪放的男人和天生不豪放、不敏感的女人是一样的。你意识到了自己的不正常,所以就不是那种极度想“变性”成为女人的人,那就改变现在的状态吧,让身心全都变成真正的男性。你如果没有条件在身体结构上把自己改变成为女儿身,那就必须要扭转自己的观念,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你将遇到正常的爱情,这都需要改变性情上的某些错误指数——要知道,没有一个女孩子喜欢和她一样,“女里女气”的男孩子的。

疑难杂症头疼医脚

病症:没事暴走

药方:安定剂

Q:大卫,我有一个同学,几乎每周末都要把学校与车站之间的路徒步走上一次,有时是白天,有时是晚上,我们很担心她,怕她遇到危险,她总这样也不是个事呀!(中央财经大学妙脆角)

A:大卫当年上学时就有这样一个同寝室友有这毛病。大家一开始以为他是为了锻炼身体呢。后来才发现不对。这其实是典型的“焦虑性行为失调”中的一种。建议你们给她点安定剂吃。她应该是喜欢离群索居的一类,对一些常人不能理解的东西有偏执的爱好。一般这样的人天生敏感,后天受过程度不一的“群体刺激”。大家对她施出援手吧,就是和风细雨而又坚持不断的关爱,多让她参加你们自发的群体活动,记住,一定要给她表现的机会,让她感觉到她是主角。

诊室故事 中午休息

大卫,你什么样啊,我都给你写诗了,你看到了吗?(“东西南北大学腔”/阿香)

大卫很普通,就和你身边的人差不多。工作的关系,会让你因为喜欢上一本杂志的同时喜欢上一个做杂志的人。但事实上,看到那个小头像了吗?那就是经过了些许艺术加工的我。要永远记得一点,远处的风景不一定最美。

系花咱可惹不起.txt

系花咱可惹不起

作者:快刀青衣 文章来源:《青年文摘(红版)》2005年第7期 点击数:4138 更新时间:2005-7-21

1………………

读高中时,想谈恋爱,老妈语重心长地教育我说:“乖,等上了大学咱再谈,要不一朵鲜花就插在牛粪池里了。”我认真地点了点头,并把这句话转告了一直对我有非分之想的同桌。结果第2天放学,全班的女生都聚集在我家门口,说是要讨还名誉损失,群殴我妈。此后我忍辱负重地苦读,终于考进了大学。入学的那天,我暗暗发誓,一定要把每个系的系花都追到手。

第二天,还没等我对全校的院系作细致入微的考察,我就追到了一个系花。当我端着饭盒从篮球场经过时,只见一个稍微丰满点的MM从一个男孩头上抢下了个漂亮的篮板球,我不由得嗷嗷叫好。那个MM闻声回头看了我一眼,突然就把篮球准确地甩了过来。以前只玩过乒乓球的我大骇,慌忙扔掉饭盒,双手抱头蹲到地上。正当我闭着眼睛等待篮球和我的脸亲密接触时,有人轻轻地拍拍我的头,慈母般地说:“乖,不怕,球在我手里呢。”一睁眼,那个MM正如埃菲尔铁塔般站在我的面前。我顿时被她的高大和威武所倾倒了。这时旁边一个男生大声喊着:“系花,还打不打球了?”我一惊,想不到C大遍地有系花啊!我决定就从体育系开刀,就如同过年也要杀最胖的那个动物一样。

追上威猛MM一共用了我3个冰淇淋、一篇初中时写给同桌的情书,和一次模仿F4的深情告白。可是接下来的日子里,在我都为她被喊作系花而脸红时,无意间竟发现了事实的真相——她的身份证上姓名一栏清晰地写着:石细花,年龄还整整比我大了3岁。我为自己成为老牛嘴里的嫩草而伤心欲绝,于是想到了反悔。可每当我看她看得想要吐的时候,她总是可以轻而易举地把我拎到游泳池边的跳台上,并且以要跳下去引发另一场唐山大地震要挟我。为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只好忍辱负重继续和她在一起。陪她扔铅球、撇标枪、打篮球、练柔道。虽然我不相信恋爱可以给人幸福,但是我相信恋爱至少可以给人健康的体魄。有一次因为我看他们体育系真正的系花跳舞太入迷,一个5斤重的实心球就把我38码的脚丫子砸成了42码。这件事促使了我和她的分手,我无法忍受她的残暴,她也无法忍受我那被一个实心球就砸骨折的脆弱身体。

2………………

逃离了铁塔细花的阴影,我又瞄上了我所在的计算机系的系花。虽然自古就流传“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名言,但是窝边有草又何必满山跑呢?我从没有见过一个如此热爱计算机事业的女生:她每天热衷于上网编程,非常鄙视我上网必开QQ的行为,口头禅是“小样,看我不黑了你!”

有一天中午我和她去网吧,坐在她旁边的男生不小心踢到了她的脚,只说了句Sorry就继续玩游戏了。她愤恨地叨咕着:“没礼貌的家伙,连道歉都如此敷衍!”接着,她就开始频繁地扫描对方端口,不停地发送邮包炸弹,嘴里还不停地念叨着:“看我不炸死你,小样的!”从中午12点开始,我一直崇拜地看着她噼里啪啦地编程,直到下午6点整的时候,旁边男生的屏幕忽然啪的一声,断电黑屏了。

计算机系花长出了一口气,得意地哼了几句黄梅小调,心满意足地喝起了可乐。旁边的男生惊慌地喊着:“老板,我这怎么黑屏了啊!?”远处传来一个让人绝望的声音:“你的会员卡没钱了!”计算机系花一听,满嘴的可乐全部喷在了我的身上。事后,我问她为什么离那么近不去直接拽他的电源线,她“嗯哼”了一声说:这就是网络流氓和街头流氓的区别。我暴汗不止,趁着黑夜仓惶逃跑了。

接替黑客位置的是生物系的系花。也许是懂得养身保健之道吧,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吃得白白胖胖的,因为她学的是兽医专业,所以对待我永远都是轻声轻气。在我生气的时候,她总是轻轻地抚摩着我的头发,趴在我耳边喃喃细语,我为自己能找到如此温柔贤惠的GF而振奋。她是勇敢的,某天经过一个建筑工地的时候,那头拉沙的小毛驴惊了,她就走上去,轻轻地抚摩着它的鬃毛,趴在它的大耳朵边喃喃细语。过了一会儿,小毛驴就变得温顺无比了。但是,我从这个情景中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而加速我们分手的因素是她的学业,她是个很爱学习的认真的女孩子,所以当她们开了烟草检验和啤酒酿造课程后,她总是认真地一只手夹根香烟,另外一只手端一杯啤酒地出现在我面前。而且她每次必然提醒我吸烟的姿势不太规范。为此,我再度逃了。

告别了二手烟和酒鬼的生活,我把目标瞄准了艺术系学影视表演的系花。她长得完全够校花的档次了,每次看到她巧笑倩兮,我就觉得心先酥了一半。为了追上她,我可是下足了功夫。当我每天恶补20部经典影视剧,补够一个月的时候,正式向她发起了猛烈的攻势。

那天,我冲到她面前激动地喊道:“我不管你是男是女,我只知道我好中意你(电影《金枝玉叶》)!”她吃惊地看着我说:“我只知道要想不被人拒绝,最好的办法就是先拒绝别人(《东邪西毒》)。”我向她伸出手去,说道:“看在党国的份上,拉兄弟一把吧(《南征北战》)!”就这样,在我和她对话了10分钟后,她终于答应和我一起吃饭。

我乖乖地买了西瓜去孝敬她,她吃完之后擦擦嘴巴就要走,我去拉她的手,她怒气冲冲地说:“甭说吃你几个破西瓜,老子在城里吃馆子都不交钱(《小兵张嘎》)!”她不让我牵她的手,我只好狠狠地说:“出来混,要讲信用的。说了杀你全家,就一定要杀你全家(《蛊惑仔之人在江湖》)!”此时我实在是黔驴技穷了,早已经没有那么多经典电影来满足她畸形的表演欲望,我只得伤感地对她说:“如果我走了,你会像马达一样去找我吗?会一直找到死吗(《苏州河》)?”就这样,我们短暂的爱情结束了。没想到分手的第二天,她突然犹如雕塑一般屹立在我的宿舍门口,嘴里不停地说:“拿个猴皮筋,做弹弓打你家玻璃(《谁说我不在乎》)。”我已被这表演疯子吓坏了,缩在被窝里颤抖不已。

3………………

当我对爱情疲惫的时候,免疫力很低,一不小心陷入了物理系系花的爱情圈套。

在物理系,基本上流传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体重低于120斤,或者身高高于1米65的女孩都算是美女。而追我的那个系花无疑是里面最漂亮的一个,不过要是放在艺术系,她基本上属于影响市容的角色。和她在一起后,我才明白了理科MM的单纯,不再为其他女生的敏感而伤透脑筋。

她的动手能力很强,曾经因为她们宿舍有人上完厕所不冲马桶,她就用两根铜线加导电铜片,贴在马桶不显眼的地方,导上低压电,然后就静静地站在厕所门口等待倾听尖叫声。当我听了这个故事后,每次上厕所之前都要摸一下马桶,看看是否导电。胆战心惊的日子我不想再过,所以就毅然提出了分手。她没有埋怨我,而我只是会在骑自行车或者去网吧上网的时候被莫名其妙地电到屁股抽筋。

就在我呆在宿舍里慨叹爱情的变幻莫测时,室友鬼鬼祟祟地跑进来对我说:“帅哥,有个建筑系的系花听说你现在单身,非常想追你!”我摆摆手说:“没兴趣,你帮我拒绝了吧!”他吓得腿一软,跪倒在我面前大哭道:“大哥,你自己去吧,那个女孩就是工民建3班的系花——经常左手拖一根钢筋,右手拿一块板砖的十三妹啊,你还是自己搞定吧!”我一听此人的名头,也吓得头发倒立,连忙拿出化学系系花送给我的醋酸准备洗脸。我哀怨地长叹道:“难道长得帅也是我的错吗?C大的系花一个比一个狠毒,咱可惹不起呀!从此以后我再也不追什么系花了……”正在这时,我上铺风风火火地冲进来,抓起我的醋酸,一股脑地倒进了拉面碗里,开始狼吞虎咽地吃面条,嘴里还赞道:“这白醋的味儿还真正哈!”

临近卷铺盖离开校园的时候,我为自己的追系花计划写了个仔细的总结报告。在全校所有的系里,只有一个系的系花我没有追上。不安分的我不想自己的大学生活存在这么大的遗憾,就托同学打听地质勘测系的系花。最后的消息让我震惊:地质勘测系没有女生,惟一可以和女性拉上关系的是,师哥们以前找到的恐龙化石可能是雌性的。

我思考片刻,打定了主意:明天去恐龙馆!

(赵亮摘自《新新阅读》2005年第6期,宋德禄图)

夏天的味道里全是你.txt

夏天的味道里全是你

作者:雪小禅 文章来源:南风2005年第6期 点击数:5686 更新时间:2005-6-2

十八岁的段小苏坐在夏天的合欢树下看一本三毛的书,《哭泣的骆驼》,彦端骑着脚踏车经过时嚷了一句,嗨,段小苏,我带你去看一个小型的演唱会吧。

坐在彦端的脚踏车上,段小苏的长发飞起来,白裙子在空气中张扬得像一只鸽子,彦端是喜欢这个女生的,所以,他几乎是故意路过了段小苏的门前,在黄昏前,段小苏是会抱着一本书在这里读的。

那时他们刚刚高考结束,段小苏把所有志愿全报了上海,彦端也跟着报了上海,段小苏说,为什么你要跟我一样的?我是迷恋张爱玲的,所以,要去探寻旧上海,而彦端的答案是:我是迷恋你的,所以,我要跟着你。

红云飞上了段小苏的脸,心里还是喜欢的,毕竟,彦端是很出色的男生,出色到让所有女生暗恋着。

坐在他的脚踏车上,段小苏问,去看谁的演唱会啊?

彦端答,我哥的同学,北外读书的一个哥们,大四了,会弹吉他和贝斯,还会作曲,歌很棒的。

被他拉着手去了一个开满了凌霄花的小院,一个很寂静也很诗意的院子,彦端说,他自己的院子,他父母在楼房住,他要搞音乐,于是租下这个院子,旧虽然旧点,但总是很多人来啊。段小苏几乎是一下子喜欢上的那个小院子,因为很像琼瑶小说中描写的样子啊。推开门的刹那,看到屋里好多人了,段小苏就看到了那个男生,一定是他了——个子高高的,穿着牛仔裤黑色的衫子,人很瘦,头发长长的,梳着马尾,对面的男生也看到了她,只看了她一眼,就把头转到别处去了。

演唱开始了,全是他自己写的歌,一些校园民谣,听起来非常忧伤,人们鼓着掌,后来要求一个人唱一支歌,彦端唱了一首《大约在冬季》,调子很不准,段小苏看到他笑着,并不看她,但是,她的心突然在这个夏天里开始有了一种异样,那绝不是彦端带给她的那种感觉。

一直到走,他们没有说一句话,甚至眼神也在逃避着,但是段小苏知道,一定有什么不同了,从她一进门,就意味着这个夏天注定是不同的了。

再去,就是一个人了。那是段小苏的秘密,在夏天的正午,她敲开了康烨的门,来开门的康烨,依旧是牛仔裤,但恤衫换成了红色,他几乎没有奇怪她为什么一个人来,而是伸出手去,把段小苏领进门来。

那个夏天,段小苏一直呆在康烨的房间里来,有时候,他弹吉他给她听,有时候会和段小苏一起去看那些院子里的紫藤,很多的紫藤缠缠绕绕的,康烨写了新歌就唱给段小苏听,段小苏安静地坐在地毯上,像个小女生,长发散散地落下来,那时候,康烨会不再看她,再看下去,他会发疯的。

第一次吻是在康烨的小房间里,开了空调的屋子太凉,段小苏把小小的身体缩成一团,康烨说,跟我来。

到了卧室,康烨打开透明的衣柜,然后取出一件散发着清香的白衬衣让段小苏换上,段小苏说,你转过头去。

康烨就转过头去,大大的白衬衣几乎罩住了段小苏的整个身体,人更显得可怜,在要出去的一个刹那,康烨抱住了段小苏,然后,他们冰凉的唇碰在一起,很自然的,像是吻过很多次,段小苏把手缠上去,然后低语着,康烨,从第一眼看到你时,我就知道,在劫难逃。

外面的合欢树开着一树一树的花,屋里的两个少年尽情缠绵着,很多时候,爱情的发生只是刹那,在那个充满了花香的老院子里,段小苏把自己一层层打开,像花一样吐着芬芳,康烨给他的话是:段小苏,你给了我整个夏天的味道。

那是他二十二岁说过的话,段小苏一直记得,就像记得,他后背上那颗痣,他颈上那因为激动而起的青筋。

一个月之后,康烨与北外女友一起去法国留学。

他一直没有告诉段小苏他是有女友的,而女友的父亲是北京的政界要员,他们一毕业就是要出国的,不是他不想告诉,而是他难以克制自己的爱情,那小小的娇柔的像花一样的段小苏让他迷恋到不能自拔,但是,爱情终归只是爱情,它的发生,只与那个小院子和那个夏天有关,夏天过后,一切就结束了。

段小苏是带着破碎的气息来到上海读书的,尽管彦端一直在她身边,但是她知道,一切不同了,从那个她穿上康烨白衬衣的那个下午起就不同了。

四年间,一直是彦端陪着她,所有人都以为他们是恋人,何况他们青梅竹马,何况彦端对段小苏体贴入微,只有彦端知道不是的,他们之间有着十二万分的疏离,隔着十万八千里,段小苏的心,始终在一口枯井中没有上来。

她的心死了。

毕业后段小苏留到上海,彦端回到家乡,临走时段小苏送彦端到车站,只说了一句:忘记我,找个好女孩子结婚,然后生个孩子把生活过下去。

上了车的彦端涕泪滂沱,他惟一悔恨的事情是在那个夏天把段小苏带到了那个只有康烨一个人住的小院子里,从开始他就隐约知道,也许,这是一个错误。

五年以后,段小苏成为法国一个化妆品品牌的代理商,举手投足间全是白领丽人的干练,她穿only时装,用兰蔻的口红,更多的时间花在和客户打交道上,彼时,彦端已经娶了一个中学老师做妻子,有了一个三岁的女孩子,常常打电话给她,叫她姑姑。

她偶尔回家,见过一两次那个女子,中人之姿,很委婉秀丽,很幸福地把手放在彦端的手里,那样的幸福,于段小苏是一种奢侈,她仅有的爱情,在那个夏天挥霍得一干二净。

春天的一个黄昏,她接到一个电话,很陌生的电话号码。

你好吗?

她心里打着冷颤,那个声音,隔了十年听她依旧熟稔得如同昨日。

希望你过得好。

她还是沉默,但已经有泪在下来。

我在你公司门口。

她打开窗户,看到一个套着黑色阿玛尼西服的男人,虽然换了衣服,虽然已经隔了十年,但段小苏还是一眼认出了他。

那是从法国回来的康烨,她的公司正是与他有业务联系的,这是天意,她想。

坐在日本餐馆里吃饭时,段小苏一直以为在做梦,十年过去了,当年小院里缠绵着的男人又在她身边了,但是,她却再也没有当年的心跳。

那些三纹鱼片,放多了芥茉吧,呛得眼泪一大片一大片,康烨递过纸巾来,然后说,是芥茉多些了吧?

段小苏知道,不仅仅是芥茉的问题。

一顿饭吃得极其尴尬,两个人竟然成了生意上人伙伴,这是谁也没有想过的,段小苏没有问及他在法国的情况,如果问了,就让自己更没有退路,倒显得有多在意他。

但不在意,又怎么会浪掷了十年光阴?

倒是康烨自己,忽然说起来,到了法国以后,一年以后就结婚了,婚姻在开始就呈现了碎裂的姿势,三年后,他离婚,因为妻子说,你始终给的是一个游离的灵魂。

说着,康烨把手伸过来,靠近段小苏的手,段小苏躲闪着,终于被抓住了,挣脱着,却是越挣脱越被抓得紧——我想我要告诉你,因为我忘不了那年夏天你身体里的味道,每到夏天,我的嗅觉只剩下一种味道,那就你的味道。

尽管我知道我已经不配。很多次想买一张飞机票飞回来,但我没有勇气,直到在公司的名单上看到你,我才下决心回来,也许这是我最后一次机会,来这前,我打听了又打听,知道你和彦端的分手,知道你一个人在上海,知道你喜欢去淮海路和外滩,知道你喜欢上海那些老房子,但是,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还可以重新牵你的手?因为到了法国之后,我才知道,我把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丢了。那就是你,穿着白衬衣在夏天里散发的味道,有一种淡淡的清香淡淡的甜。

段小苏慢慢地抬起一张脸来,那脸上是一些泪痕,她拿纸巾擦了去,然后说,芥茉真的多了。

之后,她提起包来,一个人往外走,眼泪横飞,从康烨走的那一天起,她就不爱了心死了,但他却又回来了,他以为爱是什么?摔碎的镜子再重圆还是泼出去的水再收起?

他追着,段小苏,段小苏,不管路人看着,而她打开了自己的车子,却伏在方向盘上不能起来,长发遮住了脸,他上了车,轻轻地拂开她的长发,段小苏,你知道,那些夏天里的味道让我心痛到不能呼吸,我想,那样的心痛你也有过,所以,你会逃开我,但,你逃得开你自己吗?

这次段小苏哭出了声,十年来,她第一次如此淋漓尽致地哭着,所有的压抑想念和相思,全化成绵绵泪水,康烨递过自己的肩膀,声音颤抖着说,虽然这个肩膀来得晚一些,但它还是来了,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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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把我唱给你听

作者:刺刀向前

[编者按:爱她,就是想把自己唱给她听!用一生的时光!]

今晚没有夜间训练,看过新闻联播后,我带着这个新兵班整理内务。已经训了两个月,好不容易有了点比较轻松的时间,这帮家伙像中了彩票一样,一个个笑得憨憨的,就像我们当新兵时那样……

“班长,你是大学生,知道的东西多,给我们讲个故事吧。”一群新兵傻笑着望着我。

“都弄好了?”我抬起头,向四周看了一下,被子都叠成了豆腐块儿,其它东西也放得整整齐齐,挺像那么回事的。

“好吧,大家搬马扎坐过来吧。”我是过来人,知道新兵训练的枯燥,听故事也是件乐事,现在离熄灯还早,班务会昨天才开过,两个月下来兄弟们已经很信任我,不能扫大家的兴。他们知道我答应了,都兴奋地搬着马扎围成一圈,有人还悄悄地打开了收音机。我接过一个马扎,坐在他们中间。

讲什么呢?正当我思索时,收音机飘来了熟悉的旋律,我的眼睛有些湿润了,我知道该讲什么了。

想把我唱给你听

趁现在年少如花

花儿尽情地开吧

装点你的岁月我的枝芽……

在男孩记忆中的那片天蓝:我把我唱给你听过。

大学挺无聊,那是男孩大一上半学年的感受,除了上课,就是图书馆、足球场,要不就是和同学在外面的网吧玩玩CS,军训一过,剩下的三个月就像水房那个关不住的水龙头一样,唏哩哗啦地流了一地;大学真不错,那是男孩下半学年开学不久后的感受,倒不是寒假更无聊,而是男孩认识了女孩。

报到那天,一个本该如往常一样无聊的周五晚上,男孩背着一个塞得满满的、沉甸甸的迷彩背包……千万别误会,男孩不是个刻苦的人,包里是什么一会你就知道了。

男孩懒洋洋地走进了自修室……等等,你问我他是不是进错地方了?呵呵,没错,本来周五晚上应该是宿舍的CS聚会的,但是新学期开始后,宿舍里的兄弟除男孩外都变成狼了,所以大家都去“咬”女生了……CS是打不成了,“好东西也不给你们了。”想着宿舍那帮家伙,男孩摸了摸背包。宿舍的灯上学期就坏了,一直没人修——其实没必要,因为宿舍只是个睡觉的地方,要灯干什么?

所以男孩去自修室……等等,去干什么?我一会会说,反正不是去学习,你先别打断我行不行?呵呵,不过他去到另一个系的自修室了,只是他自己不知道,第一次上自修,出错难免。

男孩把背包放在教室倒数二排边上的一空座上,自己坐在一旁,拿出一本厚厚的大书——《大唐双龙传全本》,然后打开背包,拿出一个橘子——从四川老家带来的,背包里全是。男孩剥开皮,一股清香溢出,先是手指,再是嘴里,不一会第二个橘子就从包里摸出来了,男孩的思维也跟着书中的寇仲舞起了井中月……

不知道过了多久,一只小巧的手在男孩肩上拍了拍,男孩才发觉后面坐了个人。男孩转过头,只见一个面目清秀的陌生女孩正皱眉看着他,顺着女孩另一只手所指的方向,他才发现自己的脚下已经是一堆橘子皮。男孩不好意思地把果屑拣了起来放到教室后面的垃圾桶,女孩才眉头舒展地看自己的书。

这个女孩挺漂亮的,以前怎么没见过?难到是新来的?男孩想着就拿出一个个儿挺大的橘子转身递给女孩。

“你是新来的?”男孩笑着问。

新来的?我怎么变新来的了?女孩被问得莫名其妙,那他是谁?女孩当了一学期的团支书,班上谁是谁都知道,但从来没见过男孩。所以女孩一时也给问懵了,很疑惑地接过橘子,小声地说了声:“谢谢!”

男孩看见女孩疑惑的表情,又看了看周围,没一个认识的,才发现有问题。

“请问这里是自动化012吗?”男孩很心虚。

“哈哈,你自己看!”女孩听男孩这么一说就乐了,把课本竖了起来,封面赫然写着《经济学概论》。

走错教室了,男孩的脸刷地红了,不敢看女孩。

“这里是会计019,糊涂虫,你们系在对面楼上。”女孩见男孩脸红了,恶作剧地补充了一句。

“对不起,我这就走。”男孩挠挠头,很不好意思地开始收拾东西。

“算了,看在你橘子的份上,不赶你走了。”女孩觉得男孩挺有意思的。

“恩。”男孩应了一声,又被徐子陵拉回书中了。

“对了,你这橘子真好吃,哪买的?”女孩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橘子,忍不住问了一声。

“哦,这个外面买不到,是我从老家带来的。这里还有一背包呢。”男孩说着又从背包里拿了几个出来递给女孩。

“呵呵,你太夸张了吧,带这么多来。不过我挺喜欢吃橘子的,谢谢你!”

“喜欢就吃吧,别客气,我包里还多呢,反正我一人也吃不完。”

“那怎么行?你不分点给宿舍的人吗?”

“宿舍那帮没义气的家伙?我喂狗也不给他们!”男孩义愤填膺地告诉女孩他为什么会来上自修。

“哈哈,你们真逗!”女孩被男孩逗乐了,塞了一瓣橘子在嘴里,突然发现男孩刚才的话不对。“等等,你刚才说喂狗是什么意思?”女孩瞪着男孩问。她生气也漂亮,男孩心里想。

“呃,这个嘛……我是说喂‘GIRL’,你听错了,此‘GIRL’非彼‘狗’……哎哟!”男孩话没说完背上就麻了一片,女孩虽手小,打人却不含糊。

“你还狡辩!”女团支书打人,周围的同学们当然要装着没看见,男孩发现“博取观众同情”的招数是没法用了,于是想到了“贿赂”:“女侠饶命!小人知错!大不了这一背包橘子都归你!”

“哼!这还差不多!一会给我提到宿舍楼下。”女孩不客气地接过背包,笑容再次绽放,“贿赂”有效!

下课后,男孩把橘子和女孩送到女生楼下,其间经过了一条长长的林荫道,不过两人都没说话,表面的沉默下,奇妙的变化正在发生。

“喂,你把名字和电话留下。”女孩终于说话了。“没别的意思,我只想明天把你背包还你。”其实女孩清楚,虽然男孩不能上楼,但自己完全可以让他在楼下等一会,为什么非要明天再还?难道是为了知道男孩的名字和电话?她自己也不知道。

“好的。”男孩故作镇定地告诉了女孩自己的名字和电话,然后回宿舍了,留下一路的兴奋。

那天晚上,男孩所在宿舍的最后一个人也变成了狼……等等,你说什么?男孩犯贱?我……算了,没什么,要听故事好好听,谁再打断我,就带你们去外面跑个5公里再回来!(真是的,居然敢说班长我犯贱?!)

第二天早上,天空晴得只剩一望无际的蓝。男孩吃过早饭回来,人刚一进宿舍,就被宿舍里一群五大三粗的北方兄弟摁在床上,其中一人还拿出一只袜子威胁要堵男孩的嘴。男孩一脸无辜,可怜巴巴地望着这群行凶者:“英雄,有话好说!”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谁叫宿舍六个人就自己是南方的呢。

“老实交代!你是怎么跟经管系系花接上头的!”兄弟们“义愤”的表情看得男孩心虚。

“什么系花啊,你们说什么啊?”

“操!还不老实,是不是看我这袜子是新换的不够臭?信不信我从床底把上学期的翻出来?”那人下蹲作搜寻状。

“英雄请慢!我真的不知道你们说什么,我死也要死得明白啊!”男孩要崩溃了。

“操!提醒你一下,橘子。”

“哦,她啊,我昨天去自修室看小说,结果进错教室了,然后就认识了,就这么简单,决无隐情!”男孩作凛然状。

“恩,看你还老实,算了吧,放你一马……不对,橘子呢?你昨天怎么不拿出来分?兄弟们上!”男孩彻底崩溃……

“对了,忘了说,半小时前,你的橘子姑娘叫你九点到南操场去,她在那里等你,还有两分钟,跑着去可能还来得及。”行凶者还算有点良心。

“什么?!刚才怎么不说?”刚被蹂躏的男孩迅速恢复原状,跑出去时比兔子还快,门都忘了带上……

女孩倚在南操场的一棵大槐树下,笑盈盈地望着轻轻喘气的男孩:“第一次‘传唤’你就挺准时,不错!不枉本姑娘给你洗背包。”

“什么?你帮我把背包洗了?”

“还说呢,脏死了!对了,怎么谢我?”男孩听后头有点大了,不知道女孩想干什么。

“那我下次回家再给你带四川的橘子来。”

“不行,那是应该的,我说的是现在!”女孩可爱地撅起了小嘴。

“这个嘛……”男孩作好破财的打算,准备明天起天天吃方便面。

“别怕,不要你请客。你们宿舍的人说你是高手,向我强烈推荐,东西都给你借来了。”说着女孩变魔术似的从树后面拿了把吉他出来“弹首歌给我听就算了。”

“就这么简单?”男孩不相信自己的耳朵,真是个别致的女孩。

“谱和歌词都在这里,早上在网上找了大半天才找到,我很喜欢这首歌。”女孩笑着把谱子递给男孩。

三分钟后,悠扬的歌声伴着流畅的吉他旋律绕着老槐树飘起来,似乎要飞起来:

想把我唱给你听

趁现在年少如花

花儿尽情的开吧

装点你的岁月我的枝芽

谁能够代替你呢

趁年轻尽情地爱吧

最最亲爱的人啊

路途遥远我们在一起吧

我把我唱给你听

把你纯真无邪的笑容给我吧

我们应该有快乐的幸福的晴朗的时光

我把我唱给你听

用我最炽热的感情感动你好吗

岁月是值得怀念的留恋的害羞的红色脸庞

男孩拨动着吉他的琴弦,琴声拨动着女孩的心弦,今天的天是那么蓝,在他们看来,爱神应该是缪斯而不是阿佛洛狄忒……

我唱得很好听?不是拍班长马屁吧?呵呵,不唱了,给,帮我把吉他收起来,我们继续讲。

女孩对男孩说:“弹得不错,唱得也不比原唱差!还会其它吗?”

“当然,我会的歌换成MP3可以装一箩筐的优盘!”男孩一听表扬,就翘尾巴了。“哎哟!你……”男孩背上一阵麻。

“表扬一下就得意了?给我老老实实地唱!”

“哦。”男孩被弄得没脾气了……

“好了,都中午,听了快三个钟头了,听够了吗?”男孩手指头都红了。

“呵呵,够了。看你表现不错,中午请你吃饭!”女孩微笑着说,男孩似乎看出点什么,但一时又说不出。

午饭后,女孩对男孩说:“吃得还满意吗?”

“哦,满意,谢谢你。”

“这样我就放心了。那明天你又唱给我听好吗?”

“啊?!”果然是个圈套。

“你不是说自己会的歌可以装一箩筐的优盘吗?”

“哎,好吧。”看着女孩那看似不经意扬起的小手,男孩明知是套也要钻了……

男孩和女孩就这样成了一对恋人。

不久之后是女孩的生日,那天两人走在大街上,女孩许下的愿望是让男孩满足她一个要求。

“说吧。”从认识那天起,男孩就知道女孩的厉害,所以不敢怠慢。

“剩下的三年半里,除假期外,每天都要唱歌给我听,做得到吗?”

“就这么简单?嘿嘿,当然没问题。我发誓!”男孩松了口气。

“恩,看你态度挺端正,以后衣服之类的东西脏了就找我吧。”女孩微笑着。

“真的?你真是太可爱了!”说着男孩就在女孩脸上亲了一口。

“讨厌!这么多人看着呢!别跑!大色狼,你给我站住!”两人在街上追打起来……

什么?你问是我的故事吗?呵呵,故事而已,听听就得了,较真就没意思了。你问我男孩有没有遵守他的誓言?(为什么要问我这个?班长不知道!真的不知道……)怎么说呢?哦,时间过得真快,要吹熄灯号了,大家该去洗洗了,明天可能要搞武装泅渡呢,大家要睡好,别到时候给我掉链子,解散!

当兄弟们陆陆续续地出去后,我的视线模糊了。刚才我真的像个与这一切无关的人在讲故事,但那仅仅只是一个故事吗?不是,绝对不是!好在刚才兄弟们没再追问下去,不然我真的会哭出来。我拭了拭眼睛,不能让大家看到我的眼泪。

熄灯号响过,我独自坐在值班室里,试图把刚才没完的故事给自己讲完:

男孩终究没能遵守他的诺言,就在那年的冬天,大二的他告别了女孩,穿上了军装,带着那把他二十岁生日时女孩送给他的吉他去了部队,至今再也没见过女孩。一年多了,承诺的时间已经去了大半,但承诺的行动连三分之一也没完成,不过女孩没有怪他,她写信告诉男孩现在只希望他平安,要他为了理想好好干,不管是一年后退伍还是留下来上军校,她都会等,她决定把听歌的期限延长到生命结束为止,她相信男孩总有一天会陪在她身边天天为她唱歌……

看来这个故事是讲不完了,也许会延续一生。想到这里我泪流满面,参军一年零两个月,这是我第一次在部队里哭:第一次伞训我摔断了腿没哭,去年水底爆破作业我失去一位战友也没哭,去年老兵退伍我送老班长走时还是没哭,现在我却为思念一个女孩哭了……

“怎么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排长来了,也许他看到了我在哭。

“哦,没什么,海风把沙子吹眼里了。”我慌忙揉着眼睛掩饰。

“没事就好,你去歇着吧,这里交给我了。”还好他没发现。

“是!”我敬了个礼,把武器交给了他。

回去的路上,月光把脚下银白色的沙滩照得很亮,海浪在不远处轻轻地响着,在我心中唱起那首歌:

想把我唱给你听

趁现在年少如花

花儿尽情的开吧

装点你的岁月我的枝芽

谁能够代替你呢

趁年轻尽情地爱吧

最最亲爱的人啊

路途遥远我们在一起吧

我把我唱给你听

把你纯真无邪的笑容给我吧

我们应该有快乐的幸福的晴朗的时光

我把我唱给你听

用我最炽热的感情感动你好吗

岁月是值得怀念的留恋的害羞的红色脸庞

女孩,你听到了吗?

我把我唱给你听,将去用一生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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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念的十个瞬间

作者:梦中影儿 文章来源:红袖添香 点击数:2139 更新时间:2004-10-2

掌纹

常常傻傻的相信一切宿命。

喜欢在无事可做的时候研究掌心的纹路,看那些纠缠的曲线在纤细的手掌里穿插、寻觅,没有来时,没有去路,却始终不肯越过边缘,是不肯离去?还是不忍离去?

在今夜,将你的心付于掌心,便有了纵横交错的线,从远古细细地划来,织就了我一生的宿命。落一滴泪在你的掌中,便签下了来生的约定。

握紧那些缠绵的曲线,在乍暖还寒的季节里,那是我唯一的想象。

花开

无法拒绝季节的到来,如同无法拒绝你的痕迹潜入爬墙的青藤,浸醉了春天的蓓蕾,开成娇媚的颜色。

窗外,记忆蘸着恬淡的芬芳,和风一起舞蹈,那个时刻,是一种无瑕的美丽。

蓝天上,手指划过的痕迹,暖了阳光,暖了眼眸,却湿润了心。

疼痛

想要握一把阳光,写成诗句,却找不到入口和方向,任痛楚的感觉深入骨髓,却只能无能为力的让幻想,作一次轻纱妙舞的飞翔。

把你的名字,一笔一划的写在心上,夜夜牵着月光,凭窗想象,无声叹息。

终于知道,一种快乐决定一种疼痛。

声音

在无人的时候,感受一切声音,倾诉与被倾诉,寂寞与繁华,湮灭与存在,和风一起,散成只言片语,丝丝入扣,又无迹可求。

失手打碎了一些笑颜,憔悴成昨日的故事,空气里,到处都是写满诺言的词句,我站在镜前,把诺言叠成你的影子。

你的声音,轻松地穿透的我的身体,在血液里游走,经过心脏的那一瞬间,层层包裹的心事,渲泻成无法收拾的河,从眼里奔流而出。

在暗夜里,抱着你的声音,入睡。

雨滴

青鸟不来天也老,人间空恨雨和风。

一季的相思被春风拉长,终于不胜重负,扑面而落,在心上湿成蓦然回首的丝丝缕缕,湿成了一起走过的点点印记,湿了你的衣角,湿了你的面容。湿成了一生也无法抹去的斑斑苔痕。

有人说,雨滴是春天的灵魂,如果是这样,我选择做你一生的雨滴。

颜色

穿着暖色调的衣服,渴望留下这一季的色彩,每天都在寻找红尘的颜色,直到把自己变成透明。

时间无情地冲洗掉旧日的对白,余下的只是燃成灰烬的色彩,一次次地,坠入凡尘。

一直以为用眼睛就能分辨色彩,孰不知太多的层叠已使我们看不清对方,又或者,那些颜色一直未变,只是心,动了。

踏青

一树柔嫩的枝,承载不动太多的阳光,春风似剪,却总也剪不断穿行的脉络。

习惯了在独坐的温馨里,看双栖双飞的故事,渴望着,在晨风中与你牵手,沉溺于多情的缱绻。

逃出了寒冷的包围,穿行在渐行渐远的绿色中,爱如春草疯长,恨亦如春草蔓延,不忍轻踏,终是不忍。

融化

以为加一把锁,就可以锁住情感的流动,呼吸着空气中温情的味道,我的气息无处飘散,只为你蹁跹。

复苏的记忆,融化在你唇齿间的温柔,融化在你身体的每一个角落。

在你晶莹的视线里,融化,原来也是一种感动。

传说

很多事情,注定了开始,也注定了结局。

时光已醒,而流年未醒。当你剥开尘封的心事的时候,注定了,今生,我会为你守候成一种姿式,在水的影子中盈盈而立。

折一束月光为镜,为自己雕琢一个精致的表情,静静数花开花落,所有的故事,沉陷为凝眸的传说。

风景

一滴雨里的伤痕,在你一饮而尽的刹那,慌乱的心绪,便溢成了满满的包围。

不要承诺,不要誓言,只要用一杯茶的温度,品茗一生的幸福,

有一种牵挂,在心底反复缠绕,纠缠成不变的风景,我是你的水,你是我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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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心痛的你

作者:融化 文章来源:新的心 点击数:3270 更新时间:2004-9-23

我的泪无声地滑落,自你走后,眼泪成了我悲伤的诠释,在我孤寂的心中,永远不会忘记的那个人就是你啊!想你的感觉是什么,就是一想起你的名字就心痛。你走的时候是槐花刻意妆成雪白的季节,相偎相依走过一千多个日落黄昏,却仅用一个舞雪的冬季就透支了所有的海誓山盟。

毕业当初天真地认为即使分隔两地,距离也阻挡不住爱情的炽热,幼稚地相信凭着两介书生的微薄力量便可以改变现实,怀着满心希望奔波忙碌了两个春冬,却是处处都用理想的头去碰现实的壁。伤痕累累之余才疲惫不堪地明白,你我无力改变什么,惟一能改变的只有你我自己。

我永远无法原谅自己,那个舞雪的冬季,我是怎样故意说些伤害你的话来隐藏内心深处害怕失去你的恐惧,让你沉默着一支接一支地抽烟来排遣内心的悲伤与无助。我是怎样毫无顾忌地冲着你渲泄心中的绝望和惶恐,尽管我明白你心里也存着一样的惶恐和绝望。那时的我像极了受诅咒的女巫,多少次我流着泪冲你嚷:"我不要一个人过!我不要一个人抱着电话筒流眼泪!不要独自在无眠的黑夜里数星星!"明知你正承受着失去父亲的巨大悲痛,正需要我的关怀来慰藉你孤寂的心灵,可我却一次次无来由地在你我之间频繁地发动争执,一次次争吵过后和你立在漫天舞雪的空地里相拥而泣……那时的我是怎样偏执地一点点耗尽你的热情,一分分伤透你的心。

我永远不能原谅我自己。

终于,在那个槐花满天的季节,你执意要走,任我泪雨滂沱,也挽留不住你那颗破碎的心。在你转身离开的一刹那,我才明白,我失掉的是整个世界。

原以为时间是最好的愈合剂,可以把所有的伤痛轻描淡写地冲刷至了无痕迹,可是对你的思念却如醇酒,时间愈久思念愈浓烈。你走后的日子我做不到不想你,做不到想你的时候不心痛。我试着努力去忘记,试着把你藏到无法触及的记忆深处,可是越是努力,越是无法忘记,由此,我才明白刻意去忘记只是换另一种方式来思念。你入我梦来的时候,依然是我最熟悉不过的带有几分羁傲几分顽皮的微笑。

又将是槐花雪满天的时候了,一杯香茗,一盏孤灯,我向隅而坐,听着哀婉的《此情可待》如泣如诉般唱到"wherever you go,whatever you do,I will be right here waiting for you.(无论你去哪,无论做什么,我都会在这儿把你等候)"我潸然泪下……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每年的槐花可以依时而开,每年的伤痛都会如期而至,而你的人呢,又在何方?

我曾无数次构想久别后你的模样,无论怎么想像依然是我最熟悉不过的带有几分羁傲几分顽皮的微笑模样。

我曾无数次想像与你再次相逢的情景,是要假装轻松地说句"今天天气真好",还是故作平静地问你"别后的日子一切可好?"还是强装淡然形同陌路般擦肩而过。不过我明白,不管如何思念你,这么长的空白时段你我再也弥补不了,花儿谢了还会有再一季的新绿,可那错过的情节却已无从拼起。所以,我最心爱的人,我给你我最诚挚的祝福,希望你在别后的日子里幸福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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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在沉默的夏天

作者:李 萌 文章来源:萌芽杂志 点击数:7189 更新时间:2005-1-9

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陈默正坐在我的床边,手里拿着一个苹果费力地削着皮。我觉得四周的空气有些诡异,然后就看到了头顶吊着的那个大玻璃瓶磨磨蹭蹭地往下掉水滴。

我突然腾地一下坐起来,朝着他大喝一声,陈默,你怎么把我搞到这么一个不三不四的地方来了?他显然被我一瞬间的起死回生吓着了,瞪大了眼睛,手里的苹果一下子掉到地上,骨碌碌地滚了好远。

我笑得手舞足蹈花枝乱颤,输液管被我折腾得在空中可怜地打着旋儿。陈默顾不上去拣苹果,上前一把按住我的左胳膊。紧锁着眉头严肃地对我喝道,这是医院,你给我老实点!然后他去把苹果拣起来,认真冲洗了一遍,拿在手里继续削。

真是活见鬼,陈默嘟囔着,他的眉头从我醒来以后就一直没有舒展过。我居然头脑发热地答应陪你出来轧马路。你前一秒钟还指手画脚地给我讲昨天晚上湖人队的比赛,突然就晕倒在我的怀里不省人事了。大小姐,你血压很低诶你知不知道,你血压低你就得悠着点儿啊,不能不吃饭不喝水一个劲儿地走路说话啊。结果你倒好,一闭眼睛什么都不知道了,弄得路上的人都以为你在我面前殉情来以死明志呢。

我仔细地回想几个小时以前,我是在跟陈默讲篮球比赛的,后来脑子好像一下子抽空了,再后来我就记不得了。

我的血压是够低的来着,这么些年来几乎就没有达到过正常值的最低限。入学体检的时候,大夫奇怪地看看低得可怜的水银柱,再奇怪地看着我,然后把我的胳膊又裹了一遍,死命地捏着手里的气囊。我被勒得差点晕厥过去,结果水银柱还是懒懒地不肯往上爬。大夫极没面子地问了我一句,你原来量过血压没有。我马上点头如捣蒜,有啊有啊,我一直在100/70上下,很正常的。后来那个大夫尴尬地咧着嘴对我笑了笑,可能是仪器出了点问题吧。然后她拿起笔在我的体检卡上写:100/70。我走出医院的时候特别不屑地看了陈默一眼,因为在进去之前他还在威胁我,血压达不到正常值算三等残废。

是啊我是知道我血压低,我应该好好吃饭好好休息,不应该在大太阳底下没完没了地轧马路溜嘴  皮。可我就是有话要说嘛,要是不说我会噎死的,我有什么办法。我说完以后特别无辜地看着陈默,显然他比我还要无辜,把手里的苹果递给我说,算了,我压根就不该让你说话,你还是吃苹果吧。

我接过来那个曾经掉在地上的苹果时突然就没了食欲。上面坑坑洼洼的,不知道他用了多少刀才削完,有些地方还有残留的果皮,侧面上有一个砸在地上时留下的伤疤。我不满地撇撇嘴,你这玩意还能吃吗?阿默突然腾一下站起来,忿忿道,你给我听好了,我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给别人削苹果呢,你别不知足!

我看着他正经起来的模样特别想笑,可是没敢。他既然这么强硬那我当然得软下来。于是我立刻陪着笑脸,十分温柔地说,我知道我知道,真是为难你了好兄弟。一边说一边去揉揉他用过定型水的头发。

陈默的名字叫陈默,这是废话。当然我的意思是说,这不是什么学名或者艺名,他一生下来就叫这个名字。虽然后来事实证明这是个重名很多的俗得要死的名字,可是当初他爸妈的确是用心良苦。他们希望他是个安静斯文沉默的男孩子。但是他们的理想还是很无奈地破灭了,因为他们的宝贝儿子不幸认识了我。和一个女孩子称兄道弟总还是有损斯文的,何况我们俩在一起基本上处于无所事事的状态,贫嘴、打游戏、乱花钱。

令人汗颜的是,我的名字比陈默的还要文雅,我叫肖诗。这名字是我爸抱着字典翻了一个星期的结晶。我和陈默曾经在一起讨论过我们两人的名字,一个沉默一个消失,真够朦胧的,可惜就是安在我们两个俗人的身上了。那时陈默极不平衡地咬咬牙说,我青春年华的前半部分都让你给蹂躏了,所以我一定得找个温婉贤惠的老婆来弥补。

其实陈默还是挺出色的一男孩儿。个子很高,人聪明,篮球打得也不错,所以吸引女孩子的目光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可他长这么大还真没有过女朋友,只有跟我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忿忿地宣称自己要娶个贤妻。

大概是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太多了,两个人样子看上去还挺搭调的,所以我频繁地成为他的绯闻女友。有人当着陈默的面证实这个问题时,他总是笑得奄奄一息,等到渐渐喘过气来的时候丢下一句,我可没这勇气,要她当女朋友会折寿的。

每当这时候我总是非常气愤,好歹这么多年我和他称兄道弟对他不离不弃的,关键时候他居然如此翻脸不认人。为了免受这样的绯闻干扰和陈默的诽谤,我开始苦口婆心地劝导他,你都快20岁了,条件又这么好,再不找女朋友会被人误解的。他总是不屑地瞥我一眼,我才不在乎市井之言呢,我要等待机遇,耐心寻找,不能轻易地把自己贡献出去。

劝导失败,我彻底地没辙了,硬着头皮继续接受绯闻和诽谤。可是没过多久这所有的问题都迎刃而解了,因为故事出现了令人意外的情节,就是我在陈默之前轻易地把自己贡献出去了。

严哲是和我一个学校比我大一届的学管理的男生。我去选修了他们的专业课,每次都坐在他旁边的座位,下课以后就借他的笔记回去整理。因为他的笔记做得很好,所以期末的时候我也跟着沾光拿了个不错的分数。最后一次还给他笔记本的时候他对我说,肖诗其实我挺喜欢你的,我想让你做我女朋友。

我突然低下头不知所措,我想我大概脸红了。如果可以情景再现的话我一定会被当时的模样恶心得吐出来。另外我还清楚地记得,片刻之后我说了三个让我为之耻辱了很久的字眼。我说,那好吧。

陈默说完了完了,你怎么这么轻易就把自己卖了呢。你是女朋友啊,就算是死心塌地,就算一万个我愿意也得装一装矜持啊。我那时想想,他的话没错,我怎么就那么白痴呢,像个被人牵着鼻子的木偶,看来我真的完了。

严哲在我面前表现出来相当明显的优越感。他是学理科出身的,所以一再地指出我的逻辑思维能力太差,他还会长篇大论地告诫我,男人喜欢的是有底蕴有修养有气质的女孩子。我呆呆地听着他滔滔不绝地讲,然后配合着他不停地点头,像个蔫茄子一样,全然没有和陈默贫嘴时的飞扬跋扈。

我几乎要抓狂了,我向陈默陈述这些的时候全部用了感叹句。等我说完的时候他的头发已经被我揉出了另外一种发型。陈默指着我的鼻子连连抽气地说,你不要这么没气节好不好,这样他会被你宠坏了的。等你变成一只温顺的绵羊时候他就直接扔下你走人了。

陈默说得没错,我是有点缺心少肺,只有呆在他身边才会安全。因为我发现只要一和严哲在一起的时候,陈默说给我的那些理论就真的都变成了理论。所以即使他长篇大论的内容几乎让我窒息,但是为了让他满意,我还是把过去的劣行统统颠覆了。我换上了遮住膝盖的裙子,轻轻地走路,笑不露齿。

事实证明我的转型是相当失败的,因为我每一次向一个矜持的淑女慢慢靠近时,就会由衷地感到羞耻。陈默看到我的模样笑得差点背过去。他说你可真够可怜的,这么快就栽到男人手里了。后来他发现我那时真的在用前所未有的幽怨的目光看着他时,立刻就心软了。他坐下来叹了口气,其实男生都是这样的,只是我把你惯坏了。然后他拍拍我的头,以示鼓励。

叶斯斯是跟我住一个宿舍里的女生。有一天她突然凑过头来诡异地跟我眨眨眼睛,诶,肖诗,那个老送你回来的男生是谁啊?

哦,我哥们儿。

不会吧,我看你们关系挺亲密的。

我不满地瞟了她一眼,我们认识好多年了。

哦……她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那……他有女朋友吗?

没有啊,莫非你对他有意思?

没没没,她立刻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我就是担心你背着严哲脚踏两条船。然后她赶紧拿起一本杂志来故作镇定地翻。

后来每次陈默送我回来的时候叶斯斯就立刻迎出来,热情地挽着我的胳膊,肖诗啊,我今天帮你打开水了。肖诗啊,今天食堂的凉菜特别好吃,你来尝尝我的。肖诗啊,我听说现在到处在换季打折,我们周末去逛街吧。

我想并不是我刻薄而是叶斯斯的演技实在拙劣得可以。尽管她火一样的热情让我浑身上下足以起三层(又鸟)皮疙瘩,可她还是一不小心就把目光泄露到陈默身上了。

陈默当然不是白痴,叶斯斯的小伎俩被她不高明的演技一展无遗。可恨的是陈默这家伙居然一点都不体谅我的苦衷,每次都回敬叶斯斯一个相当绅士的微笑。最后我夹在中间成了倒霉蛋,一边要咧着嘴竭力地回应给叶斯斯友善的微笑,一边还要强忍着陈默让人作呕的样子带给我的愤怒。

背地里陈默因此沾沾自喜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他不仅再一次地向我炫耀了他的个人魅力,而且还不忘强调他对于我团结宿舍成员内部关系并增进友谊的重要作用。

那一阵子我和陈默呆在一起的时间少了很多。因为我觉得自己毕竟是有男朋友的人了,跟他得适当地划清界限。更重要的是,我实在无法再承受叶斯斯和陈默的两面夹击带给我的双重考验。

我和严哲几乎天天都见面。他没课的时候就陪着我上自习,或者我们两人就在校园里面走啊走啊,挺小的校园被我们绕了一遍又一遍。我还真是够矫情,每次都穿着长裙子,把头发披下来,手里抱几本书和他到处走。偶尔还抬起头来十分虔诚地听他讲他的那些理论逻辑。

然后我们就一起去餐厅里吃饭。当然是各买各的饭,然后面对面坐下来,低着头扒拉碗里的饭菜。为了吃相不至于太狼狈,我总是细嚼慢咽,而且不论吃没吃饱一定要剩下一些在碗里。我觉得自己简直蠢透了。

没有我惹事生非,陈默倒是乐得逍遥,叶斯斯却显然有些耐不住了。碍于面子不好单刀直入,她只好先花极大的耐心跟我建立亲密的姐妹关系。比如说经常就有零食或者果汁递到我面前来,然后开始东拉西扯,关心一下我和严哲的发展态势,当然最重要的是不经意间询问一下陈默的近况如何。看在她如此辛苦的份上,当然不能用一句“不知道”就把话挡回去了。于是我先很委婉地告诉她我们最近没什么联系,然后再讲一些陈默过去有趣的事情作为弥补。叶斯斯倒也觉得心满意足。

我虽然嫌她矫情,可是看在仗着认识陈默就能轻易地骗吃骗喝的份上,我还是有问必答的。其实不就那么回事儿嘛,我在严哲面前还不矫情得厉害。大概女生在男孩子面前都这样吧,想想她也没什么不可原谅的。

但事实又一次无情地证明我还是错了。那天天气特别阴沉,让人压抑得难受。我抱着书走在严哲身边,他反常地不说话,一直沉默地走啊走。我一声不吭地低着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气压越来越低,我的心率开始显得不正常。走到餐厅门口的时候严哲终于停下来。

肖诗,其实……

其实我们今天都忘记带伞了。我使劲地对他笑一笑,胸口闷得快要窒息了。

肖诗,我觉得你和我在一起一点都不开心。你老是刻意地迎合我。肖诗,其实我还是喜欢你原来活泼直率的样子。可能你不在我身边才会觉得自在一点吧,我不想让你为难,所以我们还是分开吧。

严哲说这些话的时候冷静得要死,还是平常慢条斯理的语调。我抬起头来看看他,满脸都是严密的论证。于是我像平常一样虔诚地对他点点头,笑着说,那好吧。

我想我真的把矜持进行到底了。

严哲安心地转过身子走了,头也没回一下。我一个人呆呆地站在餐厅门口,看了一下表,正好是我俩平时一起吃晚饭的时间。

我没走进去。那时候天空很矫情地开始下雨了。

我的胸口的确闷得厉害,因为我给陈默打手机的时候已经要喘不上气来了。我说,陈默,严哲他不要我了,他都不肯陪我吃完晚饭再跟我说分手。

陈默的语气有点急,不知道他是不是也跟我一样喘不上气来。你就在学校门口等我啊,你就站在那儿等我,你乖乖地别动啊。

陈默跑来的时候连雨伞都没打,身上的addidas都被淋透了。他跑到我面前就着急地跟我说,你怎么站在这儿连伞都不打啊,你是不是想淋感冒啊。我盯着他看,刘海滴滴答答地往下掉水滴,好奇怪啊陈默,你自己也没打伞啊,而且明明是你说让我站在门口等着你不要动啊,陈默,是不是你们男生都习惯数落女孩子啊。我突然感觉到委屈,我想我一定要在还能喘得上气来的时候把话都讲完。

陈默,严哲他自己告诉我男生喜欢女孩子有气质有修养的,我学着去做了,可是他又说他还是喜欢我原来的样子。他口口声声地说不想让我不开心不想让我为难,结果成了他一片苦心地成全我才要和我分手。我喘了一口气,陈默,这是不是就是我一直都搞不懂的逻辑思维啊。

陈默一直看着我,两颊不停地往下淌水。过了很久他说,肖诗,要不你还是哭一场吧。你哭了我就放心了。

我想了想,反正他的衣服也已经淋湿了,那我就趴上去哭一场吧。雨哗啦啦地一直下,我抱着陈默哭得惊天动地。我说,陈默,其实我真的挺喜欢严哲的。

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陈默陪着我沿马路一直走,遇见小店就推门进去。我看见一个戒指,纯银的,中间有镂空了的图案,特别好看。我把它拿出来套在中指上,正好合适。我说陈默你看,我真喜欢这戒指,可惜就是没人送我。陈默撇撇嘴,你要是哪天中指上真戴一个戒指,那才吓人呢。话没说完,我扭过头去仇恨地盯着他。他识趣地眨了眨眼睛,把话咽回去了。

后来我又在一家音像店里把装DVD的箱子翻得底朝天,在一家服装店里试了四条裙子,在一家书店里呆到关门。我才懒得去看老板的脸色,反正我兜里只有两毛钱和一张饭卡。

陈默把我送回去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学校旁边的西点店居然还没有打烊。我闻到烤面包的香味儿时候才发现自己饿了,我晚饭都还没有吃。我说陈默,你兜里有钱吗,我饿了。他有点为难地问我,要多少钱啊。我想了想说,好像是两块钱三个吧。陈默耸耸肩膀,我只有一块钱了,准备坐公车回去的。

我把兜里的两毛钱掏出来,急得都要哭了。我说我真的饿了我想吃面包。陈默看着我们凑起来的一块二小心翼翼地问西点店里胖胖的老奶奶说,能不能卖给我们两个面包。

我兴高采烈地分给陈默一个面包,然后自己捧着另一个大口大口地咬。吃完了以后我看看他,我说你怎么不吃啊。他把手伸过来说,你把这个也吃了吧,我看你挺饿的。我愣了一下,还是接过来吃了。然后我觉得眼睛有点涩涩的,我说,陈默,你对我真好,严哲从来都没对我这么好过。

陈默苦笑了一下,我平时都被你欺负惯了,没想到看你这么可怜还是心软。我把胳膊搭在他肩膀上,激动地说了一句,陈默,你真是我的蓝颜知己!陈默的身子忽然颤了一下,他把我胳膊拿下来说,我可不敢当你蓝颜知己,我将来还要娶贤妻呢,你别坏了我的好事。

陈默兜里的钱全被我搜刮来买面包了,晚上他只好在我的宿舍楼前空地上坐了一宿。半夜我在他肩膀上睡着了。醒来的时候身上搭着他的外套,他已经冻得缩成一团了。

最后陈默毫无疑问地着凉并且发起高烧来。他躺在床上无奈地盯着输液管里一滴一滴磨蹭得要死的药水,我坐在床旁边削苹果给他。原来削苹果真的是件不容易的事情,我刚刚才发现其实我比陈默削得还要恶心。想想几个星期前还是我坐在床上十分臭屁地数落他呢。唉,物是人非啊,不提也罢。

陈默无比幽怨地叹了一口气,我说大小姐,明明是你失恋,现在我躺在病床上,这事儿有点蹊跷啊。我笑嘻嘻地揉揉他头发,好兄弟,辛苦你了。等你有朝一日能爬下床,我请你吃必胜客。

估计是这句话的疗效比输液来得要快,没过两天这小子就又活蹦乱跳起来了。我一直对那两个面包之恩念念不忘,所以特爽快地就奔赴必胜客了。可是当我看到陈默笑嘻嘻地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就知道自己栽了,彻底地栽了——他身后站着三个身高绝不输给他的大男人。我立刻就觉得头有点昏,差点站不稳。

陈默倒是特自然地拍了拍我肩膀,这几个是我死党,大家都是自己人。三人逐个跟我微笑着点点头,然后径直走进去了。陈默诡异地笑笑,贴在我耳边说,大小姐,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

我后来终于知道什么叫涌泉相报了。谁让人家在我最落魄的时候施舍过一块钱给我,所以即使他从我手里拿过钱夹走向收银台,我也只能拼命地祈祷他不要把我宰得片甲不留。几分钟以后,陈默托着四只匹萨回来,笑眯眯地分给他的几个死党,然后把钱夹塞给我说,我知道你减肥,所以没替你买。

我深呼吸了一下,打开钱夹检查余额。一张20块的钱票直挺挺地孤立在那里。这时死党之一开口说,肖诗,其实你一点都不胖,不用再减肥了。

陈默一下子笑得噎住。我用尽浑身力气瞪了他一眼。要不是我想着一定要留口气日后报仇雪恨,我真想当场咬舌自尽了。

邂逅在凤凰古城.txt

在最寒冷的2月,她来到了凤凰古城。

离过年还有一个星期,她从家里逃了出来,不,那已经不能称为家了,男友在相恋四年、同居一年后对她说出“分手”两个字,理由是最简单的“发现彼此不合适”。在这之前,她还过着自我感觉幸福的生活。每天下班回去,第一件事就是将从超市购回的蔬菜进行清洗,然后烹饪。锅里冒出的油烟熏得她流泪,可是,她是快乐的,因为客厅里坐着心爱的人,虽然他从未进厨房来帮过忙,只是躺在沙发上看无聊的电视。

她一直以为是自己在迁就着男友,容忍他将臭袜子四处乱扔,容忍他用过牙膏、摩丝、面霜后,所有的瓶瓶罐罐都大敞着口,她甚至容忍他嘴里一股难闻的味道,那并不能怪他,是他的胃不好。没想到,她为爱情包容了那么多之后,他竟然还是要和她分手。她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更重要的是,五年的美好时光因为分手,而和现在永远断裂,断裂的面积已像鸿沟一样,把目前的生活和过去隔得远远的,再也没有衔接的可能。

沈从文的凤凰古城印在某天的报纸上,她前男友留下的过期报纸,摊在茶几的一角,上面搁了只陶瓷茶杯,杯上烙着她和他挨得很近的笑脸,像从前的时光又返回来嘲笑她。她把茶杯拈起,用力扔进旁边的垃圾篓里,听见茶杯在篓里沉闷的碎裂声。这时,报纸上一张吊脚楼的图片闯进她的眼帘,安静、古旧,呈现被时间剥离的黑白色。

她听见自己的心在呻吟:“没错,就是这个地方。”她要去的地方就是凤凰,一个偏远的湘西小县城。

在沱江边,她看见了一个男人,穿着米色羽绒服,身后背着绿色的大画夹,正低着头逗一只小狗玩。

男人抬起头,她看见了他的脸,年轻、俊朗,笑容像阳光一般温暖,仿佛从未经历过伤害。他朝她友好地点点头,她的脸突然红了,转身匆匆走进了古城的巷子里。

吊脚楼比他一年前来时更加破败了,钢筋水泥已经逼近了沱江两岸,这是一个正在消逝中的古城。所以他特地带上画夹,黄永玉画作里的凤凰有着一种繁盛时期的美,而他的画里,冬天的凤凰,会呈现出凋败、黯淡的一面。

天空慢慢地下起了小雪,细微的沙沙声,转眼间在地面上铺起了一层薄薄的白色。他在沱江边逗留了很久,寻找一个合适的位置作画。他希望自己的画里有吊脚楼、虹桥、洗衣的女人、船、小狗,或者,还有刚才见到的那个脸色苍白神情萧索的女孩。

天色不可遏止地黑了下来,他抖落身上的雪粒,大踏步地走过江里的木桩,到古城的另一边,那里有许多餐馆,可以好好享受一顿。

老屋餐馆在小巷的深处,他走进去时,灯光昏暗,老板迎上前来熟络地寒暄:“今天可真冷,您来点什么﹖”他拣了张桌子坐下,方才发现餐馆里还有另外一个人,沱江边遇到的女孩,静静地坐在角落里,等着上菜。

他喝了一杯老板自家酿的米酒,暖意徐徐散发开来,桌底下还有一个大火盆,木炭烧得劈啪响,他脱去米色羽绒服,对老板说:“来一条你最拿手的酸汤鱼。”老板建议道:“这位女孩也想吃鱼,但我的鱼太大了,一个人肯定吃不了,要不你们俩各要一半如何﹖”

他瞅了一眼角落里的女孩,她点点头,手里一对筷子正有一下没一下地挑着刚端上来的炒野菜,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半天也没有吃一口。

酸汤鱼端上桌时,冒出一股勾魂摄魄的香辣气味,他的胃口大开,就着三碗白饭,把一桌菜吃得一点不剩,女孩已经先结账走了,她的菜几乎没怎么动,一碗白饭只吃了一半。他想:“一定是个心事重重的女孩。”

她不知道他为什么老跟在后面。夜晚的巷子,只听见鞋叩在青石板上的声响,两边的人家已早早关门,有的门楣上会挂一串红灯笼,给巷子里平添了一种静谧的气氛。她知道他不是坏人,可心里仍是忐忑不安。

走上虹桥,虹桥上的书画、工艺、首饰店都关了门,行人稀少,她听见他在后面问:“嘿,天气真冷,你什么时候来的﹖”她不自觉地放慢步子,略略回头答道:“三天前。”男人笑起来:“我是今天一大早到的,这个时候来其实是最好了,没什么人,更能领略凤凰古城的韵味。”

她一侧头,看见男人已走在了身旁。他问她:“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真莽撞,但在旅游的途中,又何必像在城市里那么戒备森严呢﹖她其实是有点喜欢这种不伪饰的莽撞。她想了想,说:“我叫翠翠。”《边城》里的翠翠,永远都等不到她的爱人,而岁月,像流水般把翠翠的容颜洗老了。

男人一愣,笑道:“我叫龙朱,那个漂亮的小伙子。”她转过头来仔细看了看男人,浓眉大眼,活泼泼的笑容,沈从文笔下的龙朱也许就是这个样子。

两人一询问,巧的是,住同一家客栈,沱江边,吊脚楼,屋檐上挂着几个红灯笼,打开窗,可以看见水边的万寿塔,房东是一对慈眉善目的老人。

第二天早上,他在离客栈不远处的亭子间遇见她。

一群老人,手执彩扇,正在排练一出京剧,嗓音时而响遏行云,时而低回缠绵。她倚在柱子上,两只手闲闲地拢在口袋里,听得入了神,连他走近都没有察觉到。

“翠翠,今天准备去哪儿﹖”他凑到她耳旁,闻得见她发上的清香,故意这么轻问。她猛地吃了一惊,跳开好几步远,见是他,才恢复平常神色,摇了摇头,恹恹地:“哪里都不想去。”“同我一起去南长城吧。”也许是她的神情令他怜惜,他突然下了决心,一定要让这个郁郁寡欢的女孩子快乐起来。经不住他的劝说,她答应了,反正有那么多时间,做什么都可以,也都无所谓。

南长城原来是苗疆边墙,迤逦而上,石阶上堆满了积雪,纵观长城,只有叫翠翠和龙朱的两个人在拾阶而上,遇到城楼,他停了下来,拿着相机寻找最完美的拍摄角度。待拍完后,四处张望,却不见了那个沉默寡言的女孩。他有些担心,对着空中大喊:“翠——翠——”她已经走到长城最高处,朝他挥手,他还来不及叫她小心,就见她脚底一滑,从城墙上滚落下来。

那一刹那,他惊呆了,女孩蜷缩在一起,似一只球被人从远处踢来,他疯狂地往阶梯上爬,想阻住她滚落的速度。女孩撞在他的身上,两人一起继续往下滚了七八个阶梯后,他的手抓住了城墙上凸起的一小块砖,成功地停住了。

女孩伏在他怀里一动不动,他捧起她的脸,还好,没有伤口和血迹。他焦急地问:“受伤没有﹖”不顾嫌疑地拍着她,还好她穿得厚,手上又有皮手套护着,幸运地安然无恙。女孩怔了一会儿,仿佛才从这场意外中苏醒过来,眼泪霎时淹没了眼睛,成串地落了下来。

一开始是呜咽,然后是放声大哭,她伏在他的肩上,哭得那么伤心,就像个受尽委屈的孩子。他确认她没有受伤后放下心来,想女孩受惊总要哭的,就让她哭吧。

大概是过了几个世纪,在他的意识里,她总算慢慢停住了哭泣,最后沉默了。他不知道说什么好,也不知道是不是该把她从自己身上推开,正在为难之际,她站起来,别转脸,低低地说声“谢谢”。

这一场大哭卸去了她心里的重压,她很感激他,这个在她哭泣时借给她肩膀的男人。当夜幕低垂时,他俩坐在流浪者酒吧里,他指给她看窗外的风景,静静流淌的沱江,安静地立着的吊脚楼,楼上的红灯笼透着朦胧的光,倒映在沱江江面,仿佛是一个古老的梦境。

她红肿着眼睛,莞尔一笑,这是多日来的第一个笑容:“龙朱,我不叫翠翠,我改叫萧萧。”男人投以惊讶的目光,萧萧转动指间的红茶:“沈从文的笔下,萧萧犯了在当时来说是致命的错,但她仍好好地活着。所以我要叫萧萧。”笑容缓缓爬上男人的嘴角,他说:“我也改名了。我不是龙朱,而是多情的水手。”

萧萧戏谑道:“那住在河边的多情妇人呢﹖”他深深地看她一眼:“也许是你。”她的脸色一凛,低下了头,却听他急急转换话题:“沈从文写给张兆和的情书里,最感动我的一句是:‘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她叹了口气,摇摇头:“那样的爱情,可惜人间少有。所以沈从文与张兆和的爱情才流传为佳话。”她想到自己,原本也以为拥有了珍贵的爱情,可现实却活生生地将她的幻象毁灭。他盯着江畔的小船,若有所思:“如果沈从文没有遇到张兆和,你猜会怎么样﹖”

“也许会遇到平淡的爱情,也许没有爱情……”她确定,“但他们肯定会各自好好地活下去,和另外一些人。”多情的水手突然笑起来:“萧伯纳曾经说过:‘此时此刻在地球上,约有两万个人适合当你的人生伴侣,就看你先遇到哪一个。’所以,沈从文如果没有遇到张兆和,那一定会遇到另外一个女子,他的感情如此丰富,他给予她的爱绝不会少于给张兆和的。”

她心里有一些慌乱,看看腕上的表,喃喃道:“哎呀,明天就是年三十了。”男人拿下挂在墙上的留言本,正在上面胡乱涂鸦。外面有零星的爆竹声响起,夜更深了。

过了一会儿,她接过男人递来的留言本,一眼看清了纸上画的是自己的速写,落款是多情水手赠萧萧。她想了想,说:“就留在这里做个纪念吧,以后我还会来,如果还在这里看到这幅画,我会想你的。”“明天我们一起过年吧,好久没正正经经过年了。”男人恳切地看着她,她内心有轻微的挣扎,然而很快放弃了,她迎着他的目光,微笑着点了点头。

大年三十的凤凰古城,还保有浓郁的春节气氛,路上处处可以看见穿着新衣的大人孩子,脸上红扑扑地带着笑。

他们就像两个孩子,一路走着,雪已经融化了,青石板上湿漉漉的,两人都沾了一脚红红的碎纸片,像也沾上了新年的好运气。五年前她刚认识男友时,也曾经这样走过,两人手拉着手,在大街上狂奔,心是早春的天空,晴朗明净,充满了细细的喜悦。自分手后,她第一次这样不怀怨恨地想起他。

午夜时分,他很自然地搂着她的肩,两人都没有说话,静静地看半空中腾起烟火,他听见她的手机“嘀”的一声轻响,她打开只看了一眼。隔着厚厚的衣服,他仍能感觉到她肌肉突然紧绷的细微变化。

她仰脸问道:“如果这世界上有两万个人适合我,我失去一个是不是并不重要﹖”他凝视着这个女孩,她有一双清亮如水的眸子,像他在大学里暗恋的女生,这一天正是女生举行婚礼的日子,他收到了邀请,却并未赴约,而是来凤凰舔着感情的伤。他拍拍女孩的头,对她也是对自己说:“不,失去的那个重要,但下一个更重要。”

在最后分手时,她告诉他:“你说得没错,如果机缘巧合,萧萧完全可以成为多情水手的妇人。”他的心里一动,待再想说什么,女孩已如鱼般潜入她自己的房间。

第二天他睡得晚了些,起来叩女孩的门,叫道:“萧萧。”这个名称甫一出口,他发现两人还不知道彼此的真实姓名。房东老人在阳台上浇花,别过脸来对他说:“她已经退房了。一大早离开的。”他呆了呆,回转自己的房间,收拾行李。如果萧萧已经离去,那么他的下一站,便是猛洞河。

经过流浪者酒吧时,他犹豫了一下,酒吧门口挂着“提供丰富早餐”的大字牌,然而片刻间他已决定走开,对萧萧不告而别的难过使得他暂时感觉不到饥饿。

其实,只要他进了酒吧,一边吃着早餐,一边翻看留言本,会看到他为萧萧画的速写旁边,有她早晨留下的详细的联系方式。在现实生活中,萧萧活在《萧萧》的世界里,而多情水手,亦只能在《一个多情水手与一个多情妇人》中继续航向下一程。

也许多年后,他会看到这一行留言,但他已不是多情水手,她亦不是萧萧了。

附文中涉及的沈从文作品简介:

《边城》(1933-1934年)女主人公翠翠和祖父两人相依为命,在小溪边靠摆渡过活。当地有名的顺顺家的两个儿子都看上了翠翠,结果两人都远走他乡,只有翠翠还在河边苦等。

《萧萧》(1925年)女主人公萧萧从小被当做童养媳和小自己9岁的丈夫生活在一起。后来萧萧慢慢长大,被同村的男子花狗诱惑,生下一个儿子。

《龙朱》(1928年)白耳族长的儿子龙朱因长得异常俊美而没有女人敢爱他,后来龙朱与黄中寨主的女儿终成眷属。

《一个多情水手与一个多情妇人》多情水手牛保因与吊脚楼上的情人缠绵而差点误了开船。表现了湘西纯美的风景与美好的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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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之约

作者:幽兰露

冰儿是个独特的女孩,或许称她为女孩有些不合适了,因为她已经是一个五岁男孩的妈妈了,而且有位未曾谋面的“朋友”也曾不冷不热的送了一句“30岁了还可以叫女孩吗?”冰儿便立刻如手握炭火般的放弃了那俩字。但又羞于称自己为“ 女人”,因为她的心中,她一直是当年的那个她:一个单纯、幼稚、善良、羞怯、不谙世事的女孩;一个曾在教室的了那片梧桐树影中静默了三年的女孩;一个曾被班中的男生注视着、女生嫉妒着而她却悄然不知的的女孩。

十几年过去了,冰儿依然如故,生活在自己的四角天空中,默默数着头顶天空的星星,拾掇着记忆中的珍宝,依然单纯、幼稚、善良、羞怯,一如她不变的容颜,虽然已是为人妻、为人母、为人师。

有时老公也会无限怜爱的对她说:“你呀,真是傻的可爱。”她也感觉到了自己与这世界的不合拍。

“为什么总也长不大?”有时她也会问自己,但看到镜中依然纯净的眼睛、娇美的面庞,她想起了一个同事的那句曾让她怦然心跳了好久的话,“你老公也用吃饭?——秀色可餐啊!”冰儿笑了,觉得老公的话真好,她要继续做个“傻的可爱的女孩”。

那是一个太阳如同蒙着薄雾的下午,窗台的那盆盛开的水仙花,也似披着白纱的新娘,在冰儿的沉思的眼中,越来越朦胧,乃至跳跃了起来……冰儿爱发呆,是那种信马由缰、人思绪纷飞的发呆,她称这叫做“灵魂的信天游”。

“你冷吗?多穿点衣服”蓦地心底传来了一声真切的问候,两片红霞飞上了脸颊,弯弯的嘴角边爬上了一缕难以觉察的笑意,冰儿的心底升起了一轮暖暖的太阳,这是她珍藏心底的一个难以言说的秘密,是她那串记忆珍珠中最温馨的一粒。虽然她缥缈的如同雨后黄昏的彩虹,永不可及。但冰儿的青草园中,它却成了永恒的一棵。冰儿为他取名叫“星星草”,她喜欢这个名字。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会眨着眼睛,闪烁在冰儿的星空中。

那是一种“心灵的约会”,比友情浓烈,比爱情清纯,像春风拂过琴弦般的带给她一种幸福的颤栗……

“我想听听你的声音,让我知道你不是一个梦”他默默地期待着。冰儿黯然了,她的心如同七层塔檐上悬挂的风铃,此起彼落,叮咛叮咛的音符禁而未禁。冰儿知道自己拥有什么,她甜美的歌喉、轻盈的舞姿曾是她的骄傲,她想让他知道,她是一个值得做的梦。但冰儿明白“灵魂的信天游”只能放牧在那四角的天空中,任何超越的企图,会让那美好的迷离的梦,幻化成小人雨的泡沫,随海浪漾去……

太阳出来了,暖暖的映在冰儿遐想的脸上,她喜欢被阳光拥抱的感觉,如同她冰冷的手被老公宽厚的大 手温热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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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百合

作者:萧子艾

16岁是花季,17岁是雨季,这句话真的很对。今天是我17岁的生日,没想到我的第一份礼物就是天空下的雨。但我知道今天的雨不是为我而下,也不是为我而哭。今天的雨是为弟弟而下,为哥哥而哭。

一个人走在公墓的小路上,听着雨点滴在伞上的声音,我哭了,想起了他们,想起了15岁的天空。每个来公墓的人都看我,不只是因为我今天拿了17朵白色的百合花,也不只是因为我穿了一身白色的衣服,而是因为那个墓碑上的人和我长的一膜一样。

两年前我就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城市里,因为父母是商人,所以一直是我一个人生活,我住在郊区的别墅区里。那时我上初三,还是个不懂事的孩子。但你可能不会相信,一个15岁的孩子竟然会有与众不同的相貌,不仅仅是绿色的眼睛、棕黄色的头发,我还有雪一样的肌肤,我不是混血儿,但我看起来就是一个完美绝无瑕疵的艺术作品。而更让我与众不同的就是我有天使的脸孔和魔鬼的身材。

我总是在不同的城市里走来走去,因为我很寂寞,所以希望可以找到一个让我感到快乐的城市。刚来到这个城市,我就去了一所这里最好的学校。我在哪里都有朋友,所以我在学校里只会学习,只会看着窗外的天空发呆,放学后我会尽

快回家,回到那个我不愿回去的家。

在学校,很久我都没有说过话,在别人的眼中我就是一个孤傲的人。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他。他给我的感觉就像是我们已经认识了好久,而且好久没有见面,有很多的话想说。所以每次遇到他时我都会注意他的脸,他是一个很帅很干净的 男孩子。他会给人留下很深的印象,他给人的是一种绝望的美。

那天我象往常一样,头也不抬的向教室走,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突然我觉得撞到了什么人,我抬起头看到的竟然是他。他看到我好象很吃惊,从他深邃的眼睛里我也看到了一种希望,一种从来没看过的希望。我说了声对不起,然后很快的走过他的身边,但他没有说话,也没有动,只是呆呆的站在那里。

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我一个人走在小区的草地上,看着蔚蓝的天空,向着温暖的太阳祈祷,祈祷有好的一天,可我看到的是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我面前是他,他站在我的面前,露出他从来没有的笑容,那笑容让我很温暖,我也是第一次仔细的观察他,他的样子很忧郁,看起来好象很久没有笑过了。但他笑的时侯真的很好看。

那天我才知道他就住在离我家不远的小区里,而且每天都会来这里跑步,和我一样他也是一个人生活,但和我不同的是,他的父母在美国。从那以后我们就成了好朋友,每天早上他会在我家楼下等我一起上学,每天也是一起放学回家,和他在一起我很快乐,而且我发现他也比以前快乐了好多。他总是喜欢给我买我喜欢的哈密瓜冰淇淋,总是请我喝我喜欢的粒粒果。

在学校的每个人都认识他,他人很好,所以每个人都喜欢和他在一起。他对我也很好,他让我叫他哥哥,但我觉得很别扭,所以从来不这么叫,每次都是直接叫他的名字,他的名字很好听叫---凡。很多次他和朋友出去吃饭都会带着我,而且他的朋友对我也很好,他们说自从凡和我认识后他好了很多,人也象以前一样有了往常的活力。我问他们为什么,但他们从来都不说,我问的时候凡看起来好象很伤心的样子,所以我以后再没有问过。

15岁生日那天,我收到的第一份礼物就是凡送的15朵粉红色的百合花,他说我一定会喜欢。那天我们上课,要不我一定会找他和他的哥们一起去我家庆祝。那天第一节晚自习下课的时候,我和同学向外走,突然有人将我拉进了隔壁的校医室,原来是凡。我问他惊喜就是这个吗?他没有说话。只是将我轻轻的抱住,亲吻我的眉毛然后说“生日快乐小宇”,突然间我什么都看不清了,我的脑子一片空白,他的举动让我不知所措,我愣住了,难道他给我的惊喜就是这个吗?等我醒过来时他依然抱着我,我将他推开走向在门口为他加油的哥们们。他们没有说话,只是给我让了一条路。

回家后我一直想着刚刚发生的事,为什么他要那么做,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让那么难堪,他让我成了别人的笑柄。从那以后我再没和他一起走过,没和他说过话。

第二天午休时,哥们们把我叫到他班,他什么也不说的站在那里,我也同样只看他的眼睛,从他的眼神里,我知道他有话对我说,可是我们谁也没说话。我看够了,转身向外径直走去,他叫住了我,低沉的说:“对不起!”

我头也没回的走了,走的时候我知道他哭了。但我没办法,那以后,即使我们走个碰面,我也只装做没看到他,从来不和他说话,也从来不看他的眼睛,因为我知道我不敢再看了。

直到去年生日的时候,他的哥们来给我庆祝,顺便带来了他送的16朵百合花。我装做很高兴的样子,可是哥们知道我想的是什么。他们对我说“事到今天,我不得不对你说,其实一年前的事情你应该原谅他,他有苦衷的。”

我不做声,只是摆弄着15朵百合花。“听我说,凡的家里不住在你家附近,他上学也不和你同路,他也从来没有跑步的习惯,那天早上你遇到他其实是他早就在那里等你了。”

我不解的看着他们,他们给了我凡的日记。哥们接着说“其实凡本来有个弟弟,凡好爱他弟弟,弟弟也好爱哥哥。但你知道吗?凡有先天性心脏病,活不过17岁的他只好等死,但他弟弟好爱他哥哥,所以弟弟决定将自己的心脏给哥哥。但你想凡会同意吗?他宁可自己死也不希望弟弟有事。弟弟没有告诉哥哥,就用刀划破了自己的脉,然后从家里走到医院,来到凡的病床前,他告诉凡,他为有凡这样的好哥哥感到骄傲,他想拥有哥哥永远的温暖、永远的爱,所以他才这么做。他告诉凡,只要凡活下去,他就会永远和凡在一起,永远拥有哥哥的爱。那时弟弟已经流血过多。凡含泪接受了弟弟的心脏。后来凡康复了,但他的父母怕他难过,就让他去美国留学,但凡没去,他说不想留下弟弟一个人在这里,他会永远陪着弟弟。然后他父母去了美国,他就自己一个人在这里生活,在这里陪着他弟弟,陪他弟弟过每一个生日。你知道凡为什么会对你那么好吗?因为你和他弟弟长的一模一样”然后哥们给了我一张相片,那上面是凡,还有一个和我长的一模一样的孩子,我知道那就是凡的弟弟。

我打开凡的日记本,里面夹着刚刚那张相片,里面写着:

7月17号

我今天看到了一个和弟弟长的一模一样的孩子,他的出现让我好意外,他的出现让我看到希望。弟弟是你吗?是你回来看哥哥了吗?你知道吗?哥哥好想你,真的好想你。

7月18号

弟弟,我知道了,那个和你长的一模一样的孩子是新来我们学校的,他真的好象你,他的一举一动都那么象。看到他就等于看到了你。弟弟,我希望可以象对你一样对他好。如果你在天有灵的话,让我认识他好吗?

7月19号

弟弟,真的是你在帮我吗?他今天和我说话了,他的声音和你都是一样的,我好象看到了你,真的,弟弟我想你。

7月20号

老天,是不是你把弟弟还给我了?为什么他喜欢弟弟喜欢的东西,他虽然长的象我弟弟,但为什么他的一切一切都和弟弟一样?他喜欢吃弟弟喜欢的哈密瓜冰淇淋他喜欢弟弟喜欢喝的粒粒果。但的最爱的是弟弟最爱的百合花。为什么你让弟弟离开我然后又给我一个小宇?为什么?弟弟,我爱你!

7月21号

弟弟,今天哥们们请我吃饭,我带小宇去了。他真的和你好象,象个小孩子,好可爱,好乖,但哥们差点说出你的事来。不过还好,小宇没有问下去,如果他问我真的不知道给怎么和他说。

8月8号

弟弟,今天小宇过生日,我送了他15朵百合花,他好高兴,象你一样,是个可爱的孩子。可我做错了一件事,我真的把他当成了你,我没办法,我真的以为是你在我的身边,我做了不该做的事,他不会再理我了,我怎么办?我失去了你,我不想在失去小宇了,弟弟我怎么办?你说他会原谅我吗?

8月9号

弟弟,小宇真的不理我了,他真的生气了,但我没告诉他我为什么那么做,因为爱你弟弟。弟弟,这么久了,我的命是你的,我也应该做个了段了,等我给小宇过完16岁的花季,我就去陪你好吗?我答应你我一定会给你我所以的爱。

我就这样默默的看着凡的日记,静静的流着眼泪。接着哥们给了我一封给我的信我闭了闭眼睛,慢慢的将信打开。

小宇:

生日快乐!这是我给你过的最后一次生日了。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已经走了去找我真正的弟弟。我们相识是一场缘分,但可惜的是我没有好好把握住机会。其实我早就应该告诉你真相,不过我没有,希望你能原谅我。当初我不知道弟弟会用他的命来换我的爱,我还想着,告诉他我走后希望他可以好好的活下去,想着告诉他哥哥有多爱他,可是一切都来不及了。我经常在梦里见到弟弟,见到弟弟可爱的笑,见到他走时的样子,还有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哥哥,我爱你!我的一切是弟弟给的,我应该还给他,但我还有你。所以我用我的血养了16朵百合花,希望你16岁生日时可以送给你,也送给我亲爱的弟弟。我也用血百合还给了我欠弟弟的一切。还有一句很久都没对你说的一句话:小宇,我爱你。

哥哥

我就这么默默的看着,静静的流泪,眼睛眨都不眨的看着16朵百合花。

凡就这么走了,留下很多遗憾,但他很幸福,因为他找到了他疼爱的弟弟,弟弟也看到了他最爱的哥哥。凡和弟弟一起躺在公墓里,静静的看着我,傻傻的等着我的原谅。

今天我17岁,我拿着我用血养的17朵百合花来告诉凡,我从来没有怨过他,我永远是他的小宇,永远是他的弟弟。凡的誓言没有达成,他说会好好的为弟弟活下去但他没有作到,可是他做到了他想做的事,那就是他可以去陪他的弟弟,给弟弟永远的爱,永远的温暖。

我知道我会永远的在这个城市里陪着他们,一直到永远,他们的希望也是我能走完他们没有走过的路。

但我不明白,为什么我用血养的百合花不是红的而是白色的。昨晚我又梦到了凡他对我说,因为你用血养百合花的时候,我的泪也滴在上面,滴成一句“小宇,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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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很灿烂

作者:张悟基

“立正!”

“稍息!”

“向左转!”

“向右转!”

“齐步走!”

“正步走!”

“站军姿!半个小时!”

太阳很远的悬在那么高的天上,小小的样子,很淡很淡的泛着黄黄的颜色,有点儿发白似的,好象中暑了一样,罩着一圈圈的晕幌。

天很远很远的,那么高那么高,缓缓地飘离了地面,蔚蓝蔚蓝的,有一点好似淼淼的琥珀海的感觉,想躺下来闭上双眼懒洋洋地任它漂呀漂呀漂向哪里都好。

有几朵云也在做着美梦,淡淡的,惬意地游荡在海面上似的。

她的两只脚觉得很疼很疼的,已经站了半个小时了,鞋子咯的她差一点就受不了啦。她觉得这是在糟践人的灵魂,很不人道的军训。她郁闷的被人侮辱着,这是她第一次遭罪,很委屈,想哭。

他的双腿几乎麻木了,僵硬地怵在那儿,很不自在,帽子这时就象一个大蒸笼,闷的他很不舒服,汗水穿过头发的空隙想要蒸发,打湿了头发,又顺着淌了下来,满面都是,挂在睫毛上,模糊了视线,但他没有眨一下眼,目光依旧盯着她的垂下来的好看的头发。

他想起了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那一天的天气真的好美丽啊。她穿着一条洗的发白的牛仔裤,长长的既不太宽松也不太紧,很合适;脚上是一双暖色调的帆布运动鞋,很新的,他觉得;套了一件白色的宽松的T恤,齐肩的秀发柔顺地散落在白色的T恤上,很明朗的刺激着他的眼睛,他的眼前一亮,心中有种幸福的感觉。

他看着她在新生报到的地方俯着身正在填写着什么,没有看到她的脸,“不过一定很好看。”他对自己说。等到她走了以后,他提了一提他那件宽松的白色T恤,踩着一双暖色调的帆布运动鞋,鞋子被一条既不太宽大也不太紧的牛仔裤罩着。他也向那个报到的地方走去,他们很热情地接待了他。

她回过头去拉她的行李箱,很笨重的东西,忽然她的眼前一亮,有一种兴奋的感觉,一双暖色调的帆布鞋,一条发白的牛仔裤,一件白色的大T恤,站在报到处,俯着身在写着什么。

这是他们第一次相遇,就这样的错过,很象畿米笔下的他和她,但他和她没有象他和她一样地相遇在公园里,也没有一起度过一个快乐的下午。

他叫阳,是一个偶尔会学艾弗森三分线外低运球的很普通的男孩儿。他习惯穿着一双帆布鞋,挎着一只单肩包,尽管里面有时什么都没装,沿着人行道的边沿象过河一样摇晃着走下去,没有目的地走下去。

她叫灿,有一双寂寞的眼睛好象要把这世界看穿似的,一个安静的女孩,喜欢站在空旷的草地上,在夜晚盯着天空寻找北极星的位置,不管是晴朗的日子,还是在阴天的晚上,好象迷失了方向的小鹿一样。

很幸运的,他感到很美好,因为虽然军训很苦涩,但是他发现了那美丽的秀发就刚好明丽地晃在眼前,于是再困难的训练他也很高兴的没有抱怨,只要让他看到那一绾头发时刻飘在他面前。他盯着那乌黑柔顺的头发,在想象着她那张漂亮的脸。

面颊犹如初露的荷花一样纯净素雅,清润腻滑;一双眼睛明澄静默的好象是两汪安静的湖泊,偶尔荡漾着粼粼的涟波;娟娟秀丽的鼻子,象是玲珑的葡萄一样令人抨然心动;巧琢的口唇娇美的流丹欲滴……他醉心于美妙的世界里,渴望着能够看到她的姣容。

而她却在偶尔时候会想起那一身白色的身影,猜测着他会在什么地方可以再一次看见,因为她觉得周围的世界充斥了烦躁,而只有那一身白色令她感到一种温馨和默契的幸福感。她渴望能够再看到他的身影,而她却不知道他就在她身边也在注视着她。世界就这么无奈,要捉弄着仅有的这样的孤单。

“向左转!”1次,2次,3次,……很频繁地练着,一遍又一遍,地面被鞋底磨的一圈又一圈,很明显。

“齐步走!”一步,两步,三步,四步,……手随着步伐匀称地前后摆动着,身板笔挺地移动着,走过来,走回去,无数次的反复。

“正步走!”一——二——三——四,铿锵有力的响彻在惨烈的阳光下,伴着晶晶的汗水一起蒸发;手半握成拳状平行前胸,两脚面平行地面,离地二十公分……

呆板中透漏着几分刚峻豪气,整体的美妙变幻着军训的刻苦,一张张被太阳烤的黑黝黝的脸上,那原有的稚气已经所剩无几,反而却流露着成熟的眼神,严肃的表情在太阳下被翻晒着,好象前天的笑脸永远都不会再有了似的坚定。

八、九月份的太阳从来就不含糊,永远那么执着,很骄傲的掐着腰把持着整个天空,有点蛮横,很阔绰地大把大把撒着剧烈的光毒雾,毫不吝惜,也不管人受得了不受的了,过分热情地赏赐着冬天求死求活都不肯多放出一线的阳光。热浪滚滚的,把天上仅有的几朵云都给烧死了,地上的凡能喘口气的东西都给烤的奄奄一息似的,没有了斗志,而太阳老公公也因年迈而过于拼命工作而差点也中暑了。

惨烈的阳光下却有这样一群尽职的人,他们就是在军训的学生,他和她就在其中.

他担心她会不会晕倒了,刚刚就有几个女生已经倒下了,被送到了校医院,他真的很担心她能不能承受住这样的怪天气,因为他自己就感觉有一点不舒服,但他更担心的是她这么单薄的身体好象也要被融化了似的,如果有那一刻的到来,他会毫不犹豫的冲上去抱住她,抓住她,即使是空气,他也会抱紧而不让她飞跑了,但他更希望那一刻不会到来,永远都不会。不过,现在她的的确确在让他心中不安,因为这几天来她经常会蹲在地上,双手抱头摇晃着,很痛苦的样子,好几次他都想冲上去,安慰她,可是却没有。

而她也知道他会在这里军训,虽然她不知道他确实在哪里,但她隐隐觉得有一双眼睛在时时关注着她,所以她不想出丑,更不想让他为她担心——因为她觉得他一定会担心的。她努力地站好军姿,更加亭亭玉立的。

“太阳光辉灿烂,普照大地生晖”,而这一刻,它积聚齐了它所有的能量,好象要做最后一搏一样,把空气给抽离成了真空,令人窒息,气温攀爬到了42℃。她终于眼前一黑,便软绵绵地栽了下去,没有挣扎,所有一切都淡除了她的世界。

他也没有犹豫万分之一秒的时间,冲了上去,终于没有让她倒下去,扶住了她,抱住了她,然后飞一般的速度向着医院跑去,教官还楞在那里没有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

她终于醒来了,艰难地睁开痛涩的双眼,迷懵地向周围望了望,他很失望也很着急得样子。只见爸爸妈妈坐在身边,还有一位hushi在换药,而她急着要找到那个送她的那个男生,因为她知道那一定是他要找的那个男生,“那不是直觉,是感应。”她后来回忆到。

“送我来的那个男生呢?”她渴望着听到她想要的回答。

“恩,那个男生啊,他因为一种很奇怪的病现在在北京接受治疗呢。而你也多亏他才能活下来,你得谢谢他啊。”hushi淡淡地讲着。

很久以后她才知道,那一次她自己已经昏迷了一个礼拜了,因为她有白血病没有发现,这一次又极度高温而中暑时才查出来的,要换骨髓才能保住性命,或许是上天的捉弄吧,那个男生也收到了一分病危通知单,要他急去北京住院,而他跟她的骨髓类型正好匹配,于是他就先为她抽了他的骨髓后才走的。

一个礼拜后,她出院了。

又是一个礼拜后,她收到了一封信,里边就那么两张纸,短短几句话,几行字,

“灿,你好了吗?我很高兴我能够为你的健康作一点点事情,我感到很幸福,知道你已经出院了,我很高兴。我可以放心了,我很快乐,真的很快乐。

那一天,阳光真的很灿烂,我也终于看到了你的脸了,你很美丽!”

[奇]然后是一副非常漂亮的肖像画,画上的人就是她,真的很象很象的啊。

[书]她静静地翻过来看了看信封,她知道了他叫“阳”,他的字迹很俊秀,有点象阳光的味道,象阳光一样灿烂。

[网]她静悄悄地走去,看到了操场上那些同学还在军训着,她想起了那一段时间。

她的两只脚觉得很疼很疼的,已经站了半个小时了,鞋子咯的她差一点就受不了了。

她的双腿几乎麻木了,僵硬地怵在那儿,很不自在,帽子这时就象一个大蒸笼,闷的她很不舒服,汗水穿过头发的空隙想要蒸发,打湿了头发,又顺着淌了下来,满面都是,挂在睫毛上,模糊了视线。

太阳很远的悬在那么高的天上,小小的样子,很淡很淡的泛着黄黄的颜色,有点儿发白似的,好象中暑了一样,罩着一圈圈的晕幌。

天很远很远的,那么高那么高,缓缓地飘离开了地面,蔚蓝蔚蓝的,有一点好似淼淼的琥珀海的感觉,想躺下来闭上双眼懒洋洋地任它漂呀漂呀漂向哪里都好。

有几朵云也在做着美梦,淡淡的,惬意地游荡在海面上似的。

“立正!” 、“稍息!”、“向左转!”、“齐步走!”、“正步走!”…………一遍又一遍的声音铿锵嘹亮地回荡在廖远的校园上空,响彻了所有的地方。

“是呀,那一天阳光真的很灿烂哪!”灿仰起头,用她那忧郁寂寞的眼神对着淡淡的阳光说到。

阳台的向往.txt

一个春天的午后,雨突然降临。她欣喜的心有些忐忑,他还会来吗?这么大的雨他会被淋湿吗?骤雨初歇,她走上阳台,焦灼地探身向下张望,仍不见那熟悉的身影。

她叹口气,抬起头却发现那棵小白杨又长高了,树冠刚好与栏杆比肩。雨水洗刷后,一树碧绿分外好看。小白杨的尖顶,两片刚抽出的新叶毛茸茸的,娇嫩地卷曲着。她情不自禁地笑了,俯身,伸出纤纤的手指,去够那新叶。

就在这当儿她发觉了那个男人。

对面是幢破旧的公寓楼,那男人正坐在四楼的阳台上。她的阳台与这个男人的阳台中间,隔了街道工厂的几溜厂房,相距不是很近,可她还是能够肯定,这个男人正在一眼不眨地盯着她,目光一直在她的身上游走,从她瀑布样的长发,到她正在够绿叶的细手指,他的目光如炬,一直不肯转移。她有点生气了,赶快别过头去,气乎乎地看了一眼楼下的那条街道,依旧空无一人,她一扭身进了屋子。

第二天清晨,当她像往常一样走上阳台开始晨练时,又发现了那男人。男人姿势不变,端坐在阳台上。她又一次感到他的目光的肆意游移,使她如坐针毡,身上如同爬上了一群蚂蚁。她满脸通红,觉得对面那男人讨厌又无耻。

她知道自己很漂亮。自幼学的是舞蹈,现在她在一所学院里教的专业也是舞蹈。每天,她在她的学生面前展示的就是美的肢体语言、美的内涵和美的韵律。现在,她觉得这个委琐的男人对她的窥视,成了一种猥亵。更令她生气的是,这个躲在丑陋不堪的公寓楼的阳台上,躲在不易察觉的阴暗角落里的男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窥视的?自从初春时她搬到这里居住,每天清晨都要到阳台上晨练半个小时,很少间断啊。

她感到厌恶,真的很厌恶。第三天、第四天,她一走上阳台,不管是清晨还是黄昏,这个令人厌恶的委琐的男人总是坐在那里,如尊泥塑。于是,她不肯再在阳台上晨练了。她像绕开街边的垃圾筒一样,远远地逃离那个男人的注视。她把晨练改在卧室里,绝少上阳台。有时偶尔走上阳台,看看风景,或者是眺望一下那条熟悉的街道。如果那男人在,她就忙不迭地旋即扭身躲进。

渐渐的,她发现男人很少在阳台上出现了,直至不再出现,大约是在深秋的那场持续多日的阴雨之后。可是她也很少去阳台晨练了,不是因为这个渐渐被忘却的委琐男人,而是自己一直在苦苦等待的人,最终还是走了,把无尽的痛苦留给了她。

那年隆冬,她一直筹谋离开这伤心之地,搬到另一个城市。她害怕独自待着,尽管外面大雪纷飞,她仍旧走上行人稀少的街道。看见某美术馆有画展,她也买了一张票。

展厅很大,人很少,她漫不经心地看着,直到展厅拐角处,有幅画突然钩住了她的目光和脚步。画上有个阳台,阳台边是正与栏杆比肩的小小的树冠,树冠边的美丽女子,正伸手去够那新出的嫩叶。那晨光里的微笑,那藏着喜悦的眼睛,都是那样迷人清新。画的名字叫《阳台的向往》。

画的边角还有张小笺,字迹潦草歪斜:

“我知道,这将是我的最后一幅画。尽管我现在的画笔颤抖得厉害,但画终于完成了。每一根线条,我都画得很仔细。

“看,阳台向往着春天的小白杨,而小白杨向往着女子的纤手,而那女子,曾一次次向远方的街道眺望,是向往自己的幸福或者爱情吧……感谢她,这个陌生的女子,也给了我无穷向往,使我离世之前,再无遗憾。”

下面有行黑体字特别注明:“青年画家××于今秋因病逝世。”

她看着那幅画,大颗的眼泪悄悄滚落下来。走的时候,她不惜重金买走了那幅画,把画框仔细地用白纸包好,慎重地捧在胸前,如同捧着自己新的向往。

爱情也许会变质,但纯净的向往永远不会。春天又要来了,她要在小阳台上开始久违的晨练,继续满怀期盼地生活下去。

洋葱的心.txt

新房终于装修完毕,为了能尽早搬入新居,我听从了一个朋友的建议:把数个洋葱切成两瓣,遍布房间的角角落落,很快洋葱就会吸收家具、装饰材料散发的有毒气体和气味。方法简单易操作,我很快照办了。

紫红色的洋葱,我买了好几斤,切着,哇,还只是切半没切片,冲人的气味呛得我泪水直流,好“辣”的小东西哦!我甚至觉得它像一个泼辣的小姑娘,仗着自己年轻、娇嫩,而肆意大耍威风,我甘拜下风了,用毛巾捂着嘴巴和鼻子,单手操作,身体离桌子远远地用刀把剩下的几个草草切了,分撒在几个房间。

几天以后,我迫不及待地又来到了新居,房门一打开,刺鼻的气味果然少了不少,嗯,还真得归功于那些“辣”丫头们!我想它们应该也蔫得差不多了,该收拾收拾把它们扔掉了。果然不出我所料,它们一个个耷拉着,裹在外面的皮毫无光泽,皱巴巴,还干黄干黄的,早已失去了往日的风采和霸气。看着它们,我突然联想到自己,联想到女人,多么的类似啊!风华正茂时意气风发,人老珠黄时锐气尽褪。我虽然还不到30岁,可年龄早已不是我的优势,总是感叹青春易逝,还难免颓丧不已。

我无精打采地捧着它们,准备扔进厨房里的垃圾篓,突然一失手,没捧稳,“哗啦”一下全摔在地上,很多还摔成了好几瓣。我恼怒地蹲下来,一片片地拾起它们,就在那一刻,一股熟悉的、刺鼻的气味又蹿入我的鼻子中,那摔散的几片(原来包在里面的),表面仍然光亮如新,甚至油光可鉴,除了我开始看的最外一层,其余均如此。虽然每瓣的边缘也是由于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中有些皱卷,但,这丝毫不影响洋葱们正面的光彩。我好兴奋,突然之间悟到了什么似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我可不要做这样的人,我宁可像洋葱一样有平凡的外表,也要有一颗年轻、不言败的心。

写这篇文章时,我的书桌上放着好几块形态各异的洋葱,味道已不再是那么呛人,但哪怕是散发出最轻微的味道,它也成功地证明了自己的存在。我的心备受鼓舞,内心为它们欢呼,为自己祝贺,庆贺自己会永远有一颗洋葱的心。

洋溢在脸上的微笑.txt

洋溢在脸上的微笑

有时幸福就是这么突然,快乐就是一个瞬间。世上所有人都希望它将是永远的一个永恒,但似乎矛盾的说法让人追求,向往,执着的期盼着…… 她是一个在我看来快乐的女孩,她夸张的笑顿时让我震撼,简单的笑一下寄托着她心里当时无比幸福美妙的心情.她和我同岁,但我感觉她似乎更像是我的一个小妹妹,让我忍不住地想去照顾她.这是一个坚强勇敢的女孩子,她拥有十六岁花季般的年龄,但她却无力做很多的事情.因为她不健康,她像所有的女孩子一样爱漂亮,爱偶像,提到她喜欢的明星,她依旧会笑得很大声,很大声. 我想她羡慕我所有正常的一切,可以走路,可以上学,可以交朋友,可以玩闹,可以拥有智慧和享受完美的人生,当我说到一些新鲜的事物时,她会静静的听,并不做声,她怪异的表情让我感到她心底深切的一种渴望,她想健康.这种深切的夙愿想必在她心底千遍万遍的呼喊着,盼望着,哪怕是一小会儿的健康,我想都是她盼望已久的. 她有时总会时不时地打量我,让我对她的眼神不寒而栗,她为什么会那样的看着我…… 现实总要面对,也许他早就习惯了这种寂寞无助般的生活,早已与寂寞为友,痛苦为伴,所以他追求微笑,渴望幸福,与他的笑容比起来我会觉得自己是那么的渺小,但她的笑似乎更多的让我感到的是一种可怜,一种深深的同情,和一种发自心底的感伤.我想让他的微笑永远洋溢在她的脸上,但我说过幸福的永恒需要人们去追求,她会吗?会的!为了他的夙愿,为了他的健康,更为了他美丽而丰富的人生.她会努力的,用自己顽强的精神,坚定的信念,执着的追求和永不放弃的守候. 在我眼里,她更多的像是一位天使,一位爱笑的天使,她的失常并不被他畏惧,她用自己灿烂的笑接受了上天不公平的一切,她会好的,会活蹦乱跳的,因为她是我心中永远的天使.在她周围的空气中永远有我的祝福和祈祷在无休止的荡漾……荡漾…… 作为他自己,她无力去抱怨命运的不公.她只有勇敢的微笑的面对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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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明坦言;我的爱恋我的爱

作者:宛 连 文章来源:辽宁青年 点击数:2587 更新时间:2004-10-3

要了解我与叶莉的爱情故事,并不是件简单的事。再好的朋友,我也约法三章:别问我,也别问她,别用第一人称,也别离奇编造。但爱情的电波总喜欢自我泄密,无需考问,早已“摇曳”!

当年 我主动

6年前,我只是中国篮坛的新人,当时我的目标是“超越王治郅成为中国篮球第一中锋”。见到女孩子,我会面红耳赤,憨憨地不知如何开口。

1999年是属于我和叶莉的年份。那年东方男篮和东方女篮都住在同一个训练基地,我 发现有个长发飘飘的女孩,总是若有所思的样子,气质不凡。我对她很有好感,后来得知她叫叶莉,比我小一岁,是上海女篮的一号美女。为了能见到叶莉,我每天下午都站在训练馆门口守候,当看到叶莉骑着自行车款款而来时,我就赶紧跑上前,有话没话地聊上几句。有时没有等到叶莉,我就会很失望,下午训练也觉得缺少劲头。

叶莉是个非常稳重的女孩,而且有几分高傲,连东方女篮的队友都觉得她不容易接近。但她特别爱笑,而且也很调皮。训练间歇的时候,她会偷偷地把教练的一沓暂时不用的资料藏在队友的衣服下面,训练结束后害得教练到处找,她却在一边不时瞄教练两眼,偷着乐。

我虽然个头很高引人注目,但叶莉对我还很不了解。有一天我把叶莉拦住,但不知道说点什么,憋了半天问了句:“你把国家队的衣服还回去没有?”孰料,叶莉那天心情不好,很生气地回一句:“你就为这事呀?无聊!”望着叶莉离去的背影,我自嘲地说:“一定让你对我笑。”

美国注定是我与叶莉爱情的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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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天使

作者:韩 也 文章来源:《音像世界》 点击数:1164 更新时间:2005-8-3

1992年,萨利·波特以她完全英国人的触觉,拍摄了极具女性主义色彩的荒诞故事《奥兰多》,这部电影取自于弗吉尼亚·伍尔夫同名小说,先是在伊丽莎白时代的隆重中,揭开了那个从死到生的过程——没错,是从死到生,因为全片按照顺序分为死亡、爱情、诗歌、政治、社交、性和出生共七个章节,期间历经400年时间跨度,片尾主题曲启用的是歌手Jimmy Somerville,苏格兰人,有点秃顶,红头发,长相平凡,个头很矮,最有意思的一点:他还是一个Gay。这部电影中Jimmy有过一次露面,即影片将尽之时,那只飞到奥兰多头顶、舞动着漂亮翅膀的可爱天使,就是由这小个子所扮演;而他演唱的一曲“Coming”,用漂亮、豪华到无以复加的假音来表达由男变女的奥兰多重生的喜悦,真是再合适不过。这张OST自此成为我最为着迷的原声之一,对之的倾心程度只有Jocelyn Pook配乐的《大开眼界》(库布里克,1999)原声可比,它们都曾在夜晚半梦半醒的观影状态下,深深震撼了我的灵魂。

西方男性艺人中,公开自己同性恋身份的人并不少,我比较欣赏的从前有Leonard Cohen,现在有Rufus Wainwright 和Antony and the Johnsons等,忧郁、沉静、自恋、迷茫几乎成了这些人给我的综合印象,不过,“假扮天使”的Jimmy Somerville却是截然不同的另一种感觉。

在言行方面一直非常高调的Jimmy Somerville生于1961年,身上拥有诸多值得社会学家好好研究的事迹。福柯说过,同性恋实践是“一种企图,想创造某种存在的方式,一种生存的形式或生活艺术”,他也许是从“gay”开辟了与两性社会完全不同的生活模式或领域的角度提出这个见解的,而Jimmy Somerville则真正做到了对这种生存中“艺术性”概念的身体力行,此人与Steve Bronski、Larry Stenbachek等人一起,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组建了著名的男同性恋音乐团体Bronski Beat,首支单曲“Smalltown Boy”描述同性恋者在当时英国社会遭受的歧视和面临的问题,可说是以一种毫不掩饰的姿态展示着自己的特殊身份,对正统宣战。这首歌一经推出即打上英国榜,Bronski Beat因此名噪一时。Jimmy Somerville次年即离开了Bronski Beat,留下了一张16首曲子的《Age of Consent》。专辑名称意为“合法年龄限制”,其实是呼唤有朝一日同性恋也得到法律与道德认同的年限快快到来。封面印有三个简单图形:红色的三角、黄色的方块、蓝色的圆。它们被亲密地摆放在一起,在我的理解中,恰好代表这个三人团体曾经的关系,而Jimmy的离去是不是正好能印证福柯所认为的“爱情中最美好的一刻是情人坐出租车离开的时刻”(此话指出同性恋关系中最重要的是对行为的回忆而非对行为的预期)呢?这就不得而知了。

接下去Jimmy Somerville又和另一位同性恋音乐家Richard Coles建立了The Communards组合,作品仍是以表达他们所代言的这个群体的忧虑和快乐为主,直至1988年解散以前,组合同名专辑和第二张《Red》都获得过极大成功,性感的舞曲风格、迷人的主唱音色成为The Communards音乐表面光滑的皮毛,底下则是长满见解和吁诉的刺芒。值得注意的一点是:Jimmy Somerville执著于思想,和普通电子舞曲所追求的身体快感似乎在背道而驰。这使我想更多地从音乐里去捕获他的企图变得非常困难。可以注意到该时期尽管他开始西装革履,看似颇具上层气息,却比以往更加倍地关注起下层蓝领的遭遇和境况来,一度投身左翼运动The Red Wedge,支持矿工斗争与罢工,此外还公开宣称自己的反纳粹主义立场。不过,到了80年代末,他的敏感点再一次发生了转移。

看过Norman Rene导演的《长期伙伴》(Longtime Companion,1990)的人,一定对影片反映1980年艾滋病开始肆虐前后同志生活的片段式对比有所记忆。“Longtime Companion”是一个很悲惨的记号——当一名同性恋者去世的时候,讣告上最亲密恋人的称呼。当年“世纪病魔”出现,助长了保守道德主义者要求秩序回归的呼声,却令同志们垂头丧气,椎心泣血,不过他们决定以不屈服的姿态对抗到底,创立起无数反艾滋组织来显示这一意志的坚决程度。Jimmy Somerville加入的叫ACT UP,乍眼看上去是“行动起来”之意,更深一面实为“AIDS Coalition to Unleash Power”的缩写。

1989年他的个人首张专辑《Read My Lips》发表了,专辑名直指美国前总统老布什上任后对竞选时所说“不提高征税”的食言之事,Jimmy提到过“要在一首4分钟的流行舞曲中注入政治、情绪和愤怒是比较难的”,不过他仍然那么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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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零一次次求婚

作者:zizzzya 文章来源:tom网—心情日记 点击数:2146 更新时间:2004-8-30

我举起手中的玫瑰,敲门,准备我的第101次求婚。

我第一次向朱颜求婚那年,她只有18岁。

她是董太婆的外孙女,来外婆家过暑假,我家与董家毗邻而居,我是家中老三,哥哥们去游泳,不肯带我。我追到门口哇哇大哭,她在隔壁听见了,就过来问:"小弟,你哭什么呢?"

朱颜问明白了,便自己带我去,经过冰棒摊的时候,还给我买一根红豆冰棒。我问她为什么叫朱颜,她便说给我听:"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她只说了一遍,而我就记住了,并且永远不会忘记。

她每天都带我去,每天给我买一根冰棒,我因此觉得全世界人只有她最好,就跟她说:"朱姐姐,等我长大我要娶你。"她答应丁,却又马上说:"等你18岁,我就36岁,比你妈妈还老,你还要娶我吗?"

我想了一个晚上才终于做出回答:"愿意。"大清早就兴冲冲地想往外跑,妈斥我:"去找谁呢,朱姐姐已经去北京念大学了。"

再见朱颜,我已14岁,是羞涩的少年,常穿一条被磨得淡白的仔裤,因为喜欢那种我自己没有的沧桑。朱颜那年已大学毕业,在外地工作,这次回来,是因为董太婆过世,回家奔丧。见到我,她轻轻将我一抱:"长大了。"我全身的血都涌上了脸颊。我去参加丧仪,她向我恍惚地笑,好像没有看见我。我便在她身边站定。在人们为董太婆盖上白布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肩上的重量,侧过头,是朱颜伏在我肩上哭了。隔着衣服,我分明地感到她眼泪的重量,应该是冰凉的吧,却仿佛烛油般滚烫,一滴滴打在我身上,竟是疼的,我很想为她拭泪,可是,没有勇气,便只有站得笔直,任我的肩一滴滴承受了她的泪,第一次邵样强烈地感觉到身为男人的骄傲和力量,和她的女人的柔弱此后三四年没见过她,我也渐渐不再想起。高考、读大学、结识女友,大学生活斑斓多彩。有段日子学画,兴兴头头地为小女友画,画完了她看了半晌,道:"不是我嘛。"怎么不是,海军蓝的裙,飞扬的长发,笑起来冰淇淋将融的软与甜……我蓦地-凛,这的确不是她,这是朱颜。

好像刹那间懂得了自己少年的心情,明明是初初相识,难道就已是永别?子夜醒转,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我不甘心。"

写写撕斯用了半本信纸,因为不知道该叫她什么,最后我到底大义凛然地在抬头写上"朱颜",连名带姓,像叫校园里亲密的女生。我已经18岁了,算得上是成年人了,该有资挤与她平起平坐丁吧。

然而信才投进邮筒我就后悔了,她有什么记住我的理由呢,却仍是每天两遍地看信箱.不久方了寒假,大年初一大雪铺天盖地,街上几无行人,我却冒雪去了学校,一看到信,我的心就狂跳起来。除了朱颜,还有谁当得起这样妖媚的字。抬头一句"小弟"亲切而遥远,仿佛她在久远的童年喊我。而我与她,其实已是长相识了。 每天无论多忙,我都会给她写信,不是求她帮忙,也不是叫她为我排忧解难,只是要告诉她,好像说给自已听,好像她的胸中跳动的是我的另一颗心。也喜欢在灯下一页页翻她的信,信纸、便条、资料纸、废打字纸背面,是她的随意也是她的平常心。可是都是一样的,抬头的"小弟",字里行间的云淡风轻,说不出的体贴入微。她的细丽的字,与我粗重的笔迹一道放着,截然不同,却又分明紧密相连。

那年秋天,我决定做一件大胆的事。是朱颜来开的门,我把手里的红玫瑰一伸:"生日快乐。"她疑感地看着我,忽然深吸一口气:"小弟!"她只及我肩际,细细地打量我,良久道:"真是雕栏玉砌应犹在。"

但是朱颜并没有改,笑容依然,唯多点沧桑意味,说着她美丽容颜下的底蕴。坐在她的宿舍里,捧着她给我倒的冰水,忽然觉得,一年来纷纷扰扰的心,定了下来,那年我19,朱颜28。

她带我去游览。爬香山,她问我:"你行吗?"依然是大人对孩子的不放心。我笑一笑,不说什么,三步两步爬上去,反身拉她,她神色讶然:"小弟,你真长大了。"是的,已经长大到可以追求我心爱的女人了。回程,她是累了,闭着眼大盹,头渐渐落到我肩上。我的手一点点伸出去,终于轻轻搂住她。车一个巨震,她滑过我怀里。温暖的身体与我紧紧相贴。快到站,她醒了,笑着抬头看我,正遇上我大无畏的目光。她吃了一惊,脸慢慢地,慢慢地烧了起来。那一刻,我明白地觉察到,那一瞬间,她是在把我当男人看了。

时间飞跃,转眼假期就过完了。临别的晚上,她帮我清理东西。我想问一句重要的话,却没有勇气,终于我问:"朱颜,你喜欢我吗?"她温和地说:"像你这么优秀的男孩,谁会不喜欢呢?"啊,她终于对我说了喜欢。

第二天下午我到了家,晚饭桌上,母亲忽然说,"咦,你去了北京,怎么没有去看你朱姐姐?听你朱伯伯说,她要结婚了……"以下的话我都听不见了。

她的门半开着,可以看见她正坐在窗边,那晚有大而圆的月亮,月光下地微微忧伤的脸容,仿佛若有所思,她所想的东西,我无从知道,再没有一刻,我那样强烈地感觉到我与她之间时间的天堑。她是成年人,而我,还是孩子。朱颜看到我,吃了一惊:"咦,你没回去?还是,又来了?"我的眼睛一直盯着她:"你要结婚了,为什么不告诉我?"她一楞,然后笑了:"有什么好说的。"我忽然大声地说:"可是,可是,你说过你喜欢我的。"

朱颜脸色大变,她怔怔地看着我。我在她膝前蹲了下去:"你爱那个人吗?"她缓缓地摇头:"这种年代,这种年纪,说爱不爱实在是很可笑的。""既然你不爱他,那么给我时间,给我三年时间,三年以后我就毕业了,我就可以娶你了,我,"我的声音突然哽住了,"我,我喜欢你。"朱颜勉强张嘴,似乎想笑,可是忽然间泪水倾泻而下:"我还一直以为是我的错觉。原来',原来是真的。可是,我哪有时间给你呢,我已经28了,三年后就31岁了。我怎么能拿我的幸福来赌一个少年的诺言。小弟,回去吧。"

我轻轻地,无限绝望地问:"你真的喜欢过我吗?"

她点了点头:"是,我喜欢你。"

我以为这就是永别了,念书、毕业、找工作,一点点舔净自己的伤口,挂牵着千里之外朱颜的喜与悲。

一天,在公共汽车上,迟迟的,我认出熟悉的背影,明知不可能,我还是脱口而出:"朱颜。"她转过身来,对我静静地笑,竞真是朱颜。

四年时间过去了,我已23岁,年纪渐长,遂不动声色。她32岁,眼角初生皱纹,然而风韵更胜当年。我们随意地聊着,知道她离了婚,又调回本市,她给我留了电话号码,我们从此便淡淡地来往着。走在街上,喜欢在橱窗里看我们的侧影,我的高大和她的娇小,如此相配,看不出任何的差距。 一日,我邀她到我的宿舍里坐坐,屋子窄小,她在床上坐下,打翻了一个木盒"咦,"她蹲下去,我听见她的声音变了调:"这是什么?"我也蹲下去:"这是冰棒纸,14年前你买给我的。一天一张,一共是38张。"她的呼吸突然间急促起来,我轻轻说:"你记不记得',我九岁那年你就答应过要嫁给我。你现在还愿意吗?"我开始每天给她送花,大束大束的红政瑰,上面只有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嫁给我。"朱颜始终避而不见,我送了98束后,她终于约我出来见面,开口道:"小弟,我已经决定要嫁给一个50岁的丧偶男人了。"我的心整个沉了下去,"为什么,从九岁那年开始,我向你求了100次婚,你还是不能被我感动?"

她沉默了许久:"不是因为我不能被你感动,而是因为我已经感动了,有一段时间我真的想这样嫁给你也好。但是,我也23岁过,我也全心全意地爱过一个人,我相信你的情意,可是到你32岁的时候,一切也许都会改变。而到了那时,我就真的老了。对不起,小弟,我输不起。"

朱颜已经走了,我久久地坐在咖啡厅里,好久,听见邻桌的收音机里,主持人正在播送热线电话的号码,突然一阵热浪涌上心头,我冲向最近的公用电话,按下了号码。

电话通了:从当年第一根冰棒,到14年后最后一朵玫瑰,她始终是我心中唯一的新娘,广漠世间我愿牵手的伴侣。隔开我们的,是时间,时间真的是不能战胜的吗?我问:"我应该爱她吗?"

放下电话,我立刻去了隔壁的音响商店买收音机,颤抖地调准频道,屏息,仿佛等待上帝的裁判。

第一个电话:"你应该爱她。"第二个电话:"她应该爱你。"好像全世界的电话都为这个频道响起,此起彼落的,是各种各样的声音。

"时间不是理由,有理由的还叫什么爱情!"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大赌,做个负责的好男人,让她敢于下注,让她赢。"

而最后的一个电话:"再向她求婚!"

这时我已站在朱颜门口,收音机的声音是从她房里传出来的,传出来的还有她的啜泣声。而我举起手中的玫瑰,敲门,准备我的第101次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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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走不进爱情的友情

作者:佚名

时至今日才知道,有瑶光在身边是一件如何幸福的事。

瑶光是我高中时的同桌。她是那种很爽气的女孩,活脱脱一个假小子。整个高中,好像就是短发白衬衣牛仔裤的形象,整天咋咋呼呼扎在男生堆里打篮球,比较令人费解的不是一个女孩会打篮球,而是这个会打篮球的女孩的学习成绩几乎是班里最好成绩的。弄不清楚是什么时候把瑶光当成铁哥们儿的。幸而是瑶光如果换了别的女生,我会被男生笑死。高中男生瞧不起只知道读书的女生,更瞧不起跟女生玩的男生,好在瑶光赢得了几乎所有男生的尊敬与认可。我至今觉得,单单从“兄弟”情谊上瑶光在我的交际范围内就无人能代替。我们是高二那年班级元旦晚会评选出的“黄金搭档”和“默契同桌”。

应该讲瑶光待我真的不错,甚至不厌其烦地帮我补习物理,给我讲解数学题,有时候我真的怀疑是不是女孩子取个男孩名,就能同时拥有男孩的性格和理性思

维。我瑶光说如果我以后生了个女孩,就借用她的名字。她笑笑说,那要看孩子她妈是不是顺眼,如果是唐菲就批准。

高考前只有瑶光知道我对唐菲“不怀好意”,如果不是毕业喝醉了乱说话,恐怕世上只有她知道我从初二就开始暗恋唐菲,且被唐菲拒绝了一次又一次。

唐菲是我初中的同学,高中只有同窗的缘分。她是静如止水的那种,很甜但也很温顺的样子。如果说全校的男生认识瑶光是因为瑶光富有传奇性的个人魅力,那么,认识唐菲的理由则简单的不能再简单,唐菲是校花,虽然大家没有公开评过谁是校花。

瑶光曾经无数次问过我为什么会对唐菲“执迷不悟”,屡败屡战,如果她觉得我爱唐菲理由充分可以助我一臂之力。我托着下巴想了无数堂自修课仍然找不到答案,于是只好作出一副很痛苦的样子:感情的事是没有原因的。

无论瑶光解物理题的本事多大,她终究是个不懂女生的假小子,除了从电视里学来的毫无实战性的馊主意,她能做到的,也只能是当个听众,不厌其烦地听我讲我的LOVE STORY,或者洲着眉头听我特抒情地唱《同桌的你》。比较公道地讲,瑶光做到这一点非常不容易,我有一副难以忍受的破喉咙。

瑶光跟我同桌整整三年,从高一到高三。这三年,我压根没有当她是女生,因为我觉得我不会对一个女生怀有崇拜、信任,甚至依赖的感情。

高考像过滤器一般把大家区分出高低优劣,我考进了浙江一所理工大学,瑶光到北京理所当然地进如了梦寐以求的名牌学府,唐菲则到江苏读了外语系。

大学里,我只跟两个女生有书信来往:依然痴心不改地写情信往江苏寄,依然不时跟北京的瑶光天南地北的扯皮。瑶光依然力图帮我追唐菲,而且已经能真的帮上了不少忙,比如,她把别人写给她的情书寄给我摘抄参考。瑶光进了大学后变化很快,一年后再见她时已是长发披肩了!

那次同学会,瑶光破天荒不是跟我们男生扎堆,而是坐在角落里跟唐菲聊天,使的男生们总觉得少了什么人。那天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可能酒喝太多了,再加上没有适应瑶光的长发,竟接二连三把瑶光叫成了唐菲。

这竟然惹恼了一向跟男生一样大度的瑶光,我哄了她很久才使她不再生气,这使我越发觉得自己的铁哥们儿越来越女性化。但我的里仍清楚,追上瑶光比较难,我若干次亲眼见过优秀男士兵败如山倒。瑶光是个优秀的女孩,用她的话说是“找男朋友至少也要找个比自己强的吧”。

我没有这个实力,我愚蠢地认为我贵在有自知之明。

大三暑假,我放弃了继续写信给唐菲, 好像没有什么由头。瑶光说我可笑,8年了,一个抗日战争都打完了还没把一个“同桌的你”搞定。我说唐菲不是呀,你这个“同桌的你”可能比较容易搞定。瑶光定定地看着我:“拿我当替补?”我回答:“你们差别太大~~~~”瑶光做忿忿状。“长的难看连替补都没有机会?”

其实,瑶光一点也不难看。

大学快读完了,瑶光继续直升了研究生,我也在考虑是考研究生还是工作。瑶光是个激进主义者,她认定了考研或者出国才更能有所作为。我早就知道,这女孩壮志凌云,一心只想往前飞。

关于我的前程选择,瑶光终于不再不是“意见仅供参考”了,她邀我考到北京读研,态度坚决而诚挚。我踌躇不知如何是好,毕竟她是我最贴心的知己朋友但是,随着年龄的逐渐长大,我似乎更愿意跟她以通信的方式沟通而不是见面,虽然真的很想她。我不知道是不是虚荣心在作怪,这个女孩总叫我觉得自己技不如人,我还没过英语四级的时候她在长叹六级她没拿优秀,考国家计算机二级那天她也坐在考场里,不过考的却是三级。然而,我不可救药地就越来越想超过她。

瑶光写来一封信,洋洋洒洒数千字,系统分析了我的目前状况,罗列了我考北京的十大理由,信的结尾,一行字灼痛了我的眼睛:“如果你仍觉得理由不充分,还有第十一条:我很喜欢你,认真的。”

不知道什么感觉,真的,耳边都是嗡嗡的声音。

两个星期后,我回了信,“认真”地在信中说,我从没有考虑过考名牌大学的研究生,清华有没有广告系(我的专业)我都没问过,同样我从没考虑过你是女孩~~寄出这封信之前,一个哥儿们看过,摇摇头说我迟早会后悔。

我是个极讲“协调”的人,宁可让红棉吉它空着弦也不会降低档配根差点的凑合;决不肯套了臭袜自穿新鞋,就连洗了澡以后,我也会尽量把物理作业写得干干净净以显配套。在没有“实力”配得上瑶光以前,我不会让自己有所表白。

瑶光似乎对那封信没有什么反应,至少没有说什么,只是从那以后我们之间有些冷场。

日子一天天过去,考研很快结束,寒假回家,瑶光不在。没有了考研压力,没有了瑶光的笑容,整个假期突然觉得很空。唯一挂在心上的,就是考研的成绩。它似乎决定着我的求学生涯,更决定着我的爱情。

那段日子一直联系不到的瑶光,直到4月份,我才收到一封她的邮件,“伊妹儿”里她恭喜我考上了研究生。

我立马核实了瑶光的消息,不错,我真的达到了自己的目标。那是上海一所不错的大学,虽说比不上瑶光的清华,但尚属名校。瑶光的消息居然比我这个当事人还灵。

我开始写情书了,给瑶光。

我发现情书与情书之间的区别很大,虽然有写过不下数百封的经历,但我仍然不知如何向瑶光开口。瑶光太了解我了。

不知道瑶光是否收到了我写了一个星期的信。我不敢问,只是等。

整整一个月后,瑶光发了封电子邮件,只有一个单词,NO。

我觉得自己要崩溃了。唐菲带给我的“失恋”都不曾让我用崩溃这个词。瑶

光的性子我最清楚,她说不的事没有悔改的余地,她有好马不吃回头草的脾气。而且,我可能永远地失去她了,无论作为老朋友、铁哥们儿,还是女朋友。

果然,瑶光像从地球上小时一样。电话那端永远是她的室友;写信永远是石沉大海;发电子邮件竟然老实被“拒收”;假期里去她家,她没回家;曾以旅游的理由去过北京找她,没想到她竟然也去“旅游”了~~~~~~~~~

我觉得自己“玩真的”了。但爱情是双人游戏,我在这边起劲地跑跳蹿叫,可是对手不在。愤怒也好,忧伤也罢,都只是对着空气。研究生一年级过得晕晕乎乎,干什么都有点漫不经心,跟室友伟整天泡在网寝室里上网。伟是电脑鬼才,不是黑客却爱在网上干无伤大雅的坏事,曾“破译”了不少人的电子邮件密码。人有时候并不明白自己在做什么,一日,闲极无聊,我鬼使神差输入了瑶光的信箱。

没有人会相信我看到了什么,瑶光给我的信,或者,瑶光给自己的日记。21封没有发出的却以我的名字为抬头以信的格式写成的文章,一封封堆在草稿箱里。

于是那个黄昏我明白了很多很多:为何她会对我错认她是唐菲那么生气,为何她会把别人写给她的情书寄给我~~~~~~原来她比我希冀友情转化成爱情早了那么久!

没有人明白我看到那些邮件感觉,甜、痛、酸、悔,心里狂跳不止,大脑像严重缺氧一样。数年来海上漂流终于看到了一叶小舟,有救了。

然而,当看到一封名为《替补》的邮件的,一个惊雷在我脑上炸开了,我蓦然明白一个现实,我终于失去她了:“他有他的生活和选择,我也是。毕竟,我只是他的高中同桌。更为重要的是,我不是他‘同桌的你’。没想到他也像其他男人一样学会了退而求其次,其实,我还可以在他身边默默做任何他需要的角色, 除了那‘替补’~~~~~~”

远处,有人在夜暮里哼《同桌的你》。

瑶光,你知不知道,你一直是我心里的“同桌的你”,而且从来没有人把你当“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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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花季

作者:恩雅 文章来源:榕树下 点击数:1482 更新时间:2004-9-23

1

在二十一岁的那年冬天,朱七七穿着黑色的短裙,裹着不知哪里搞来的羊毛披肩,指甲涂满暗暗地紫,在漫天飘舞的雪花里用力的把靴子踩在洁白大地,用力的把年少轻狂踩在大地上,她的长发散开,透明的忧伤爬满肩膀。

七七,看镜头啊!

朱七七恍然应声转过身去,二十一岁在照片里成为永恒。

2

我们的一生中只有一次二十一岁,在那之后,你必须变得庸俗!朱七七似乎很有预感地在日记本里写下这句看起来是废话的话,最后用力添加上一个惊叹号,暗地里带着一种愤世嫉俗地姿势。在此之前的朱七七有很多理想,有很多野心,她甚至想过拥有一架自己的直升飞机,虽然她坐车都会头晕。二十一岁以后的朱七七毕业了,工作了,有了第一双超过5CM的高跟鞋,她很识时务的成熟了,烫很正常的发型,化很淡雅的妆,这让她身边所有的人开始放心。

叛逆女孩朱七七成功地转型为良家女子。自从她跟赵年恋爱后,她身边所有的人变得更放心了。赵年鼻梁上永恒地架着副金边眼睛,永恒的在任何人面前保持微笑,永恒衣冠楚楚彬彬有礼。在和赵年第一次约会的时候,朱七七偷偷给阿雅发短信:跟我吃饭的这个人是一只海龟。当然那顿饭吃的很友好,双方在愉快的气氛里都含蓄表达了可以再一次吃饭。最后一道餐后红酒上来,朱七七皱了皱眉头,赵年微笑着说,女士喝红酒可以养颜,朱七七端起酒杯咽了下去,天知道,她从小喝酒心巧克力都会醉的。赵年送朱七七回家,车上朱七七掐住虎口掐了忍了很久还是晕车了,终于在一处路口,绿着脸对赵年说,我就在这里下。赵年很奇怪,朱,你家不是在太平洋大厦吗?赵年称呼人,总是单独称呼别人的姓,海归派的毛病。顾不上取笑他,朱七七坚定地说,我就在这里下!冷汗在脊背上,痛不欲生,甚至没有力气说下面一句:不让我下我就吐在你车上。用最快的速度跑到确定赵年肉眼看不见的树丛里,吐完青山吐绿水,整个世界清静了。

阿雅很佩服朱七七的身体恢复能力,这个人穿着大睡衣拎着巨大的一包巧克力敲开了她的门,容光焕发的说,阿雅,来我们八卦一下。

朱七七最好最好的闺中密友阿雅,窝在沙发里嚼着巧克力为她横向的纵向的分析了海归男子赵年各种性价比。她们曾经不过是同一所学校不同系别毫无关系的两个女子,只是毕业后都选择了落在这座南方的繁华城市里,当初太平洋大厦推出这套金钻小户型的时候,她们在售楼处偶然遇见了,发现彼此比较面熟,然后用最快的速度亲密起来,并买了对门,女人的友谊很诡异,一旦好上了,便变得如同一个父母所生,手足相亲。阿雅是学经济的,这让对数字迟钝的朱七七有了一个很好的经济助理。阿雅说这里是CBD商务区未来房价必定升值,朱七七就说:买了!阿雅说,等息还款比较适合当下我们的贷款方式,朱七七就说:等息了!阿雅说,七七,你二十六岁了,应该嫁人了,朱七七就说,嫁了!

阿雅在四年后,在这座别人的城市,第一次看见朱七七有些时空交错的感觉,她不能确认人潮拥挤的人群里,那个穿粉色高跟鞋,烫空气灵感烫,白色套装的优雅女子就是当年外语系的坏女孩朱七七,直到朱七七向她走来,瞪着眼睛嘴巴蠕动半天,方……方……

“方雅”阿雅报上名字。天啊,你是经济系的方雅!朱七七用手搭上她的肩膀,热情似火摇晃起来。确实是朱七七,只有她才有这么浓烈的摇晃人的姿态。她定然是记得我的,阿雅心里默想,定然是的,她不记得我也是记得经济系的。是的。

3

朱,你没事吧。

当朱七七和阿雅嚼完一大包巧克力舒爽地洗完澡刚睡着之时,赵年的问候不切时宜的响起来。朱七七大脑迟钝想了半天,没事的,就是忽然想起有个文件没拿,回公司拿文件了。

朱,你真敬业。赵年纯洁的让人想哭。

朱七七挂掉电话,翻身入梦。在梦里真的梦见自己在公司加班翻译文件,空寂的办公楼里,灯光幽暗,彻骨的冷,窗帘细碎地抖动开,窗外月色寂寞,有人的脚步从远而近,却看不见人影……

“陆祖华!”朱七七在梦里喊出这样一个名字,然后座起来,打开房间所有的灯,喝一杯牛奶,她摇了摇脑袋,我在哪里?我在喊谁?后半夜她没有睡,开了CD,坐在阳台上,看着天慢慢的亮起来。

4

朱七七有的时候会说出很奇怪的字句,她会莫名其妙的问阿雅,你说这个城市的树多们累啊,一年四季的绿,没有冬天,没有落叶,不烦么?

阿雅笑笑,那么你自己不累么,一年四季的高跟鞋。

朱七七白了她一眼,我有什么办法,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阿雅笑她,朱小姐你从事什么黑道行业啊?

去,去,去,若是换工作绝对不要去外企了,真没个性。

同学,你们公司算人有人道的啦,我有个朋友在一家台湾公司,连裙子的长度都有规定呢。阿雅安慰她。

阿雅,我们去流浪好不好,做吉普赛人,可以在肚皮上打环,穿拖地的长裙子,朱七七端着咖啡杯陷入自己的遐想中。

你去吧,我还要供楼呢,我会祝福你的。阿雅受不了她这种间歇性假象症。

你好,方。赵年像一个表一样的准时,从来不迟到。自然地坐在了朱七七的旁边,永恒微笑,永恒彬彬有礼。他没有说,你好,朱,这说明他把朱七七当自己人,我们只有对外人才会表现最礼貌的客气。

他礼貌地等待女士们把咖啡喝完,三个人去吃西餐,赵年对西餐有习惯的喜好。

阿雅旁敲侧击的询问赵年的背景,喜好,家庭等等,这也是朱七七开不了口的问题,对她说来,她永远搞不清楚什么样的男子是适婚对象,她只会问人家是什么星座啊,对村上春树作品的看法啊,火星到底适合不适合人类居住这种没谱的问题。前几年没心事去爱去喜欢,忙于工作,和计算在这个城市如何扎下根来,身边来来往往好些人,喜欢她的却等不得她尘埃落定,慢慢都鸟散而去,这几年,有些情商了,却总是嫌这个太没气质,那个太没情趣。遇到赵年也是傻人有傻福,坐同一个航班,赵年坐在她边上,看见起飞的时候邻座女子奇怪的把嘴长很大,平稳飞行后很冒昧地问她,小姐,你为什么要把嘴长大。朱七七有点烦地看了他一眼,没好气丢出一句:防止耳朵疼。你可以吃口香糖的,赵年递过一根口香糖。

哦,谢谢。她心里生起一些感激。

你是否可以给我的你的电话号码,落地以后,赵年问大嚼着口香糖的朱七七。他眼神很纯洁,可以看到底。

赵年也是知道,这次朱七七带了女友来算是个阶段性进展,倒是表现的很从容自然,有问必答,真诚而实在。餐后红酒又上来,朱七七皱着眉头喝下去,愉快散场。

七七,你不是不能喝酒吗?回家后阿雅问。

我有什么办法,那只海龟说红酒养颜!朱七七有点委屈,好像那杯酒是赵年逼她喝下去的。

看来你是真的蛮在乎他的哦,这次朱大小姐真想嫁人了。哈哈哈,阿雅取笑她。

去去去,回你的房子,少在这里烦我,朱七七被戳到软肋。

5

赵年真是一个优质男人,除了过于呆板外也没什么缺点,朱七七这么觉得。也没所谓,再磨几年便不会那么愚蠢地问别人怪异的问题了,都是在外国时间呆太长奇-[书]-网,傻头傻脑的单纯。看见路上有废弃的罐子废纸什么的定要过去拣起来丢到垃圾箱;开车从来都是先让别人一路下来花双倍时间;在电影院里会忽然起身给边上的人说:先生请你关掉手机。任凭朱七七在边上把他胳膊捏紫,朱七七出来说他,关你什么事?!你拣垃圾我不管,你管人家打电话干吗?你还是一个国际警察啦?蹬蹬蹬赌气走了,丢下赵年楞在那里,彬彬有礼地委屈。时间处长一些,朱七七便不再追究这些,随他好了,心里退了一百步,虽然有些隐忍,却不再计较琐碎的事情。

和赵年相处久了,慢慢朱七七发现,自己以前是假装淑女的,和赵年在一起慢慢真正规矩起来,可能有些累,却也有益,在公司表现的越发优雅得体,升了几级,快意江湖。有一次,蛮隆重的吃饭后,赵年忽然握着朱七七的手,那一瞬间,她几乎认为他准备求婚了,心狂跳着不知自己是否准备好,赵年说出口的是:我们一起生活吧,朱七七低下头来,小声应了一声:哦。

他总是这样理智的生活,一步一步的,谨慎的,冷静的,包括爱情。

自然是朱七七搬过去,交代了阿雅帮她把房子租出去,阿雅挺高兴地看着她收拾东西,朱七七说,我走了,你清静了。赵年没想到朱七七那么多书,各种各样地几个包裹,索性脱了西装赤脚爬上书架。

有一张照片从书里滑到地上,漫天飞雪中,二十一岁朱七七穿着黑色的短裙,裹着不知哪里搞来的羊毛披肩,指甲涂满暗暗地紫,她的长发散开,透明的忧伤爬满肩膀。

赵年拿起照片,看了很久,忽然问朱七七,真美,是谁给你照的?

朱七七停下手里的活,身体细微地颤抖,大脑变得模糊起来说,一个朋友。

赵年看着那张照片,看着照片里二十一岁的朱七七,这个人一定很爱你。那些痛的记忆,落在漫天飞雪里,所有的伪装被这句轻巧的话敲碎,一片一片的,他看见朱七七靠着门软软地下滑下滑,她一个字一个字说:你,出,去!

6

她把头埋在阿雅的腿上哭的天崩地裂一般,阿雅淡淡地坐着听她断断续续地说,关于那个人那段青葱岁月的故事。朱七七的悲伧超过了阿雅的想象,她本以为朱七七在二十一岁的那场爱恋早以过去,所有伤痛早已痊愈,原来她那么着急逃离那座城市,原来她这些年风月不惹,原来她收敛所有的光芒和张扬不过是在极力地极力地掩埋一场爱的记忆。她掩埋不了的,因为她是朱七七,因为她在二十一岁时候那场爱情倾国倾城,惊天动地。

二十一岁的朱七七,海藻一样的长发纠缠在陆祖华的胳膊上无所顾忌,张扬而热烈。

陆祖华,经济系最耀眼的男子,迷人而优秀, 阿雅喜欢过他,很多女孩都喜欢过他的。他与朱七七的爱情曾经光芒而耀眼让每一个人嫉妒而失意。阿雅不知道他们之间最后发生什么了,总之那个漫天飞雪的冬天后,人们散去,所有的故事都流失在岁月里。

终于朱七七哭完了,阿雅说:你可知,陆祖华也在这个城市里。

7

我们班同学聚会,他来过的,他三年前就在这里了。阿雅淡淡地说。

朱七七的嘴巴长大,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她摇晃起阿雅的身体,像要摇出一个未来。当初你那么坚决的抛弃他,为什么现在你要找他?阿雅依旧淡定。

我要找他我要找他!朱七七在心里尖叫,在这个尘世总有一个人在你心里永世不灭,哪怕是他名字都会让其它人面容模糊,声音低微,低的什么都不想看见,不想听见。

那个人从来不让她喝酒,知道她吃酒心巧克力都会醉;

那个人教她坐飞机的时候把嘴巴长大,那样就不会晕机;

那个人知道她晕车,坐车的时候总是用力用手压住她的虎口,说那样会好受一些;

那个人说:七七,你前生肯定是吉普赛人,那么波西米亚的美丽。

那个说:七七,看镜头,看镜头……

那个人知道她所有的细节,从灵魂到身体。甚至甚至在那个冬天来临之前,她和他有血脉相连,这是一个她自己的秘密,她没有告诉任何人,她只是玩笑一样的问过他:我们要一个小孩好不好。他笑笑说:我还没有准备好,这么着急嫁我啊,便过来捏她的鼻子。她闪躲开了,用最快的速度切断了和他的一切关系,那么坚决,在下完最后一场大雪之后,朱七七摇摆着身体从医院出来,好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是的,我们都没有准备好,当初相爱的那么匆忙,离开的那么慌张。

8

阿雅,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他在这里。你什么都知道。她用哭红的眼睛看着阿雅。

因为,我爱过他,而你抛弃了他,你还想再抛弃他一次吗?阿雅声音里有坚硬的冷。

我抛弃了他,你知道什么?你知道什么……朱七七喃喃地说,她不再计较这些了,你有他的联系方式吗?阿雅,她几乎用哀求的声音和她说话。

七七,你想想,三年了,你们在一个城市却从来不曾遇见,你想想是不是上天注定你们不会相遇啊,阿雅说。

我不管上天还是入地,我要他电话,你给我。朱七七脸上所有温婉散去,表情坚决,她身上忽然凝聚了强大的力量,上天算什么,注定算什么,她用最后的力量拨了他的电话,彷若前生的声音:

七七,你在哪里?你在哪里?……

9

在人潮汹涌的路口,人们看见一个女孩在奔跑着,奔跑着,她要去哪里?她在呼喊谁的名字?路边的树木,深深浅浅的绿。风中谁的泪滴,滴滴落在回忆里。

那些痛的记忆,落在春的泥土里,滋养了大地,开出下一个花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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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激越,有人喜欢孤单,就像人们常说的一样, 萝卜青菜各有自己的所爱。我喜欢孤单不同于孤寂的那种孤单,它既不是人们所熟知的冷冷清清的那种也不是人们认为远离人类的那种,它是一种会令我心旷神怡的坦然,因为在这里我不需要把任何心事隐藏。

还是爱听“一辈子的孤单”,仿佛只有它才懂自己的心声:总觉的自己就像一株榭寄生吧,亦或是只寄生虫吧,没法按自己的想法去做事,只能依靠寄主,就算寄主不幸死亡,自己也不能独立生存还是得让蒲公英带走重新寻找新的寄主,重新生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就这样一直持续直到死亡……。

也哀叹过自己不幸的命运,可是又有什么用。该怎么过还得怎么过,没有人能帮你什么,除了你自己。真的,所以直到现在我还是孤单,孤单的过的一个人的日子。也许,也许,没有也许,有的还是一个人的孤单,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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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午夜场

作者:童馨儿 文章来源:《成人》 点击数:722 更新时间:2005-8-3

相爱的时候还太年轻,青春犹似一把碧绿的葱,轻轻一掐便能渗出晶莹的汁液来。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喜欢他略略沙哑的嗓音,唇上参差不齐的小小胡须,稍稍泛青的下巴。上课的时候,她会忍不住地偷看他,紧抿着薄薄的唇,轻蹙着的星眉,欢喜是满满的,眼角眉梢里都忍不住地要露出来。她去看他踢球,他穿着七号球衣。她站在看台上,眼光只追随着他。他进球了,她忘情地挥着手臂,嚷,7号加油,7号加油!他突然崴了脚摔倒了,伴随着场内外的惊呼,她早已奔跑过去,泪水哗哗地就流下来。就这样,爱上了他。

他常常站在女生宿舍楼前的桂花树下等她,其时桂花怒放,有细碎的花瓣在微风里落下来,轻轻地覆在他柔软的黑发上,暗香静悄悄浮动,像他年轻的心事,在空气里迂回流转。她穿着白色的长裙,有时是卡通睡衣,趿拉着拖鞋,急急忙忙地从楼上奔跑下来,从他手里接过暖暖的粽子,或是温润的南瓜饼。他是知道她的,那么馋的嘴。他含着笑看她,狼吞虎咽的样子。夜空里的冷星也蓦然间温柔起来,她把头轻轻依偎在他肩上,不过是数秒,微微的一瞬间,却仿佛已是花开花落几度的春。

周末的时候常常去逛街。琳琅的商品,如潮的人群。什么都漂亮什么都觉得惊奇。夜总是来得太快,不舍得分手,他说,咱们去看午夜场吧。

只一次,都爱上了。有声有色,能紧紧相依,聆听并且观望别人的爱情,漆黑的影院里散布着零落的情侣们。每一对都旁若无人,像是全世界再无其他。她的手搁在他的掌心里,感觉到他手指的微温。她闭上眼睛佯作睡去,听到他灼热的呼吸,渐渐地挨近,唇轻轻落下来,轻盈得像翩跹的蝶。那是她的初吻。她一直记得,彼时,影片里的女主角正在作最为深情的独白,我这样地爱着他呵。

后来,毕业了。她与他含泪道别。他说,等我,我们总能在一起。她相信他。她很努力地工作,气馁的时候总会想起他的承诺。但现实的生活渐次叫她懂得,一个人漫长的一生里,遭遇最多的不是快乐与痛苦,而是任谁也无能为力的无可奈何。他不能抛下病弱的父母前来与她相聚,而她也不能放弃身边的一切追随他而去。曾经那么深的爱,终于也在岁月的无情流转中消失殆尽。

她从来没有责怪过他,也不曾对曾经的相遇心怀怨恨。她常常一个人去看午夜场,心神会偶尔地恍惚,想起他,心里仍然是温柔的,虽然带着丝丝疼痛。她感谢他,曾经馈赠她,空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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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的时候,我是高三校园里唯一执著留着长发的女生,因为书本上旧旧的三毛,是提着长裙散着长发赤脚站在撒哈拉沙漠里———微笑明媚的日光女神。她的身边,有骆驼和小孩,还有亲爱的荷西。也许年轻的时候,仅仅只需要一张照片、一个人的故事,就可以奠定我们对幸福的定义:去自己想去的地方,和相爱的人在一起。

那时候总是喜欢一个人仰躺在校园篮球场边的厚厚的草坪上,看天空,看流云,看鸟群清澈的眼睛。一直是校园里最不可爱的女孩,从来不会像别的女孩子那样,轻轻地捂着嘴笑,然后蹦蹦跳跳地离开。

篮球场上总是奔跑着青春年少的男孩,和女生说话都要脸红的男孩,常常会把球扔歪落在我的身上。他们跑过来捡球的时候话很少,笑容却很真。很多年后我还记得那个用球砸我次数最多的男孩递过来的卡片,写着他说不出的话。可是年轻的时候,我只愿意把爱留在心里。

那年秋天考上大学,第一次远行去西安念书。临行时母亲替我准备了厚厚的棉袄和长围巾。在家乡的站台上,我看着南国高朗的秋日天空,雀跃得想飞。母亲笑问我前生是不是鸟变的,否则怎么只一心想着远走?后来在西安的火车站台上送父亲回家,下着很小的雪,雪花落在我纷乱的长发上,无由地叫人伤感。我抱住父亲的胳膊,突然生起那样深邃的离别的伤感。当身边没有你爱的人,这世界有多么荒凉。

大二的时候,那个喜欢我的男孩子总会提着一个暖水瓶傻傻地站在女生宿舍楼下等我。而我喜欢的男孩子却拿着玫瑰花站在别人的楼下。所以从那个时候开始,我知道这世间有很多事,命中注定是要错开的。

常常在黄昏的时候顺着夕阳落山的方向,在学校效外那条破旧的铁轨上漫无目的地游走,喜欢我的男孩子有时想牵我的手,我都会惊慌地快步走开。那时候青春年少,我们都不知道如何才能够保护好自己,如何才能够洒脱地去爱,平静地分开。

我们常常并着肩甩着手一起走在长长的破旧的铁轨上,看天空中大群大群掠过的飞鸟,扑着翅膀去了我们走不到的世界尽头。我说总有一天我要顺着这条铁轨远走他方,男孩就说我要陪你一起走。这时候火车开过来了,猛烈的风将铁轨边大片盛放的雏菊冲得像一片柔弱的花海,在破开的风潮里起伏摇晃。在这场剧烈的风潮里,我们陡然间听不见彼此的叫喊,整个世界在刹那间被火车的轰鸣填满———我想,也许成年人的世界就是这样,到最后彼此就会再也听不见对方心里最深刻的呼喊。

那一年的圣诞节,喜欢我的男孩送了我一张去敦煌的车票作为圣诞礼物,而我喜欢的男孩仍然在为别的女孩精心准备礼物。还记得第一次见面的老乡会上,他曾轻声地对我说———你的前世应该在古代,情深不渝的年代。他有清明的眸子,和南方男子独有的内敛和深厚。也许年少时爱上一个人可以这样简单。被一个人伤害也可以一年两年三年地沉默着什么也不说出口。也许他一直明了我的心怀,却聪明地只选择无觉。

我喜欢的男孩在那一年的圣诞节带着别的女孩去北京看雪,所以圣诞节后,我和喜欢我的男孩,一起踏上远去敦煌的火车。西安的天空飘着小雪,天地静默,我的幸福一无所有。

那年敦煌的大雪厚得似下了一辈子我们整日行走在荒凉的戈壁滩上,时时抵膝取暖、呵手成温,宛若刎颈之交。我说我梦里的塔克拉玛干沙漠是三千里面卷黄沙、驼铃响在经幡后的无垠疆土,是生命的极境。敦煌石窟,在大雪的荒原里安静得像一尊佛。我们牵着彼此的手无声无息地深入它的腹地,仰望的时候心律会缓慢得像即将休止的音符。

喜欢我的男孩,始终陪伴在我的身边。每次我转过头,都能看到他的笑容,那么温暖,是大雪里我身畔的一团火,烘暖每一个细节。曾在仰望天空的时候对他说,如果有一天我要一个人远走高飞,你会不会原谅?他说,那么我会一辈子留在西安,等你回来。如果我不回来了呢?他那么认真地看我,直到确定我说的是真的之后,才说如果你不回来我还是会一直想你。看着他认真的表情我突然想哭,是否前生我也曾这样对他说过,如果想我你会心疼,那么你就决不要再想我。可这样好的男孩,又怎可以辜负。

敦煌归来,新学期就要开始。可我所熟悉的校园生活渐渐被一种陌生的面目全非感所弥漫,爱情、大款、时装美容成了女生宿舍里挥散不开的空气。没有人知道,我只想如大鸟一样面朝天空而去,追随它们指引的属于明媚自由的方向。

喜欢我的男孩还在坚持,很多人都说我没心没肺,其实只有他明白,我是真的想要远走。很多话我以为自己可以不说出来,大家都会明白。可是我不说,原来大家就真的不明白。

大四,临近毕业。我喜欢的男孩已经出国,喜欢我的男孩也将要出国。每个在我身边谈论未来的人,都在热烈地研究去哪个国度是金钱和学识之间的最佳平衡选择。只有我沉默的表情和我及我父母空倦的口袋是这场狂潮之中唯一的无声。喜欢我的男孩说他可以在一年后接我出去,我轻轻地拒绝。我说只想按自己的方式去生活,我从没想过要为了谁或者为了什么目的去改变,那样我会厌倦会累的。

我开始漫不经心地在网络上写那些驾轻就熟的文字。而我身边那些即将离别的人们,笑容背后隐藏的疏离已真切地说明了我们彼此所投身的生活的真相。这个时代以它飞速改变的外表来证明自己的进步,不容置疑的重重规则将大多数人修剪成灰淡的样子,我只是不甘心做其中的一个罢了。

喜欢我的男孩在离开的前夜和我牵手在西安的古城墙下度过毕生最冷的一个夜晚。秋天的寒意在深夜格外逼人。我笑着说不知道今夜会不会下雪,下雪了好,那样离别就没有声音。他只是不说话地陪我看着天空。我们一起回忆过往,说从来没有说过的缠绵的情话。他说不论多少年,只要这片天空没有变,他的爱也不会变。

我凝望他认真的面孔,想说当有一天沧海变桑田,烟火流水后的天空早已不是如今这片,你是否还会记得起我的样子?可我终究什么也没说,原谅我全都放下了,因为我厌倦过重的名利,我厌倦欲望过重的人生,我厌倦那些要拼杀争夺才可以得到的快乐和幸福。说到底,是我厌倦你将要投奔的江湖。

我始终没有告诉任何人我只是想像三毛那样,走过三十三个地方,就找一个安静的小镇落脚静听下雪的人,我也始终未曾告诉我喜欢的男孩和喜欢我的男孩,想一个人的时候是非常非常寂寞的。

曾经站在校外那根破旧的铁轨边,在火车轰鸣着驶过的时候,我知道那个喜欢我的男孩曾大声地在风中说我爱你,他在巨大的风潮将路边大片雏菊破开时大声地喊这三个字。我听到了,可是到终了彼此都没有再说起。

真的,年少时我只是过于热爱自由,我怀揣远方,只想一个人远走高飞。如今,我在深圳阳光明媚的天空下仍会一个人独自在黄昏走完整条整条的街道,看满街的人流奔向灯火阑珊的方向。我梦里的天涯,渐渐剥离它原来的样子。

在大学的校友录上,我曾留言:当我抚摸青春的河流,只触摸到无尽孤独的灵魂和无限错开的情感,我在生活里逐渐失去自己原来的样子,以及一切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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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野蛮美女的蜕变

作者:贾霜霜 文章来源:《少女》2005年第3期 点击数:5258 更新时间:2005-6-3

那时候,她是个漂亮的小学生

那时候,她有个嗜好,把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身上的嗜好。那时候,她是个漂亮的小学生 ,扎两条小辫子,戴两条红杠杠。那时候,谁要是她的同桌则一定是痛并快乐着。快乐的是 有这样一位大美女坐在自己边上,做数学题也特别畅快。痛的是……她没事就喜欢扭别人。 “啊!”时不时就能听见一声惨叫。

“你为什么喜欢扭他们啊?”

“嗯……好像是因为大家吵起来了,吵不过他们,所以……”

“啊,那为什么和他们吵啊?”

“他们不乖啊,老师叫我管晚托班,他们总是不好好做作业。”

可是,每次的“肉战”都是以我们的大美女的放声大哭而告终。

女生就是这样奇怪的,明明想对别人凶一点狠一点,可偏偏感觉是自己受了大委屈,于是高 歌,太委屈……

不过,野蛮的小姑娘很快就结束了她的小学生活,考上了一所重点初中,谁也没想到,从那 以后,她就真的似乎天天受委屈似的,不要说敢对别人很凶了,就是大声说话的日子也变得 少了。

超级爆料:

念小学的时候,班里的男生都蛮怕她的,而且,更怕碰她的东西。其实,一开始他们都特别 喜欢玩她的东西,小女生的东西总是那样花样百出的,特别是铅笔盒之类的,绝对不是只能 放几支笔就拿来用用的。

她有一个很有意思的铅笔盒,是姐姐在日本买来送给她的,她特别喜欢。可是,有一天,只 听“啪”一下,有个手脚很重的男生把那只铅笔盒敲坏了。

“啊,你要赔我!要一百元!”

没想到,那个男生真的赔给她了,而且不止一百元。

我想,你一定很喜欢南京路上类似于Tom熊这样的大型游艺厅,既能玩还能换奖品。那会儿 ,那个“不幸”的男生听他姐姐说某个游艺厅里有个和这个一模一样的铅笔盒,于是就准备 玩到足够的奖券,然后换到它……这一开玩就玩了二百元,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

若干年过去了,铅笔盒的事她早忘了。

可是她的好朋友,我,认识了那个铅笔盒事件的男主角,一提起她,便说起了那个铅笔盒的 故事,我真想看看那个铅笔盒呀,可是问起她,她一脸茫然的样子……是谁说的呢,美女一 般都比较健忘。

后来,她曾经喜欢时髦不爱读书

初中时,班里高手如云,忽然发现自己原来很普通,难免心里有落差。不过日子依然要继续 的。读书、学画画、走模特步,看喜欢的日剧,吃好吃的东西,初三那年,班主任对这个看 上去喜欢时髦不爱读书的姑娘说,让你爸帮你找个好点的中专读读吧。她沉默,但是更加努 力地读书。

几个月后,高一新生军训,她一进校门就撞见初三时的班主任,老师眼里写着一点诧异,当 然更多的是欣喜,而她的眼里则写着,哈哈,我又来了!于是,我认识了她,而且成为了她 的同桌。

一起学习或者饭后一起去学校周围逛逛,感觉她是一个双重性格的女生。上课回答问题时总 显得很胆怯,不过我发现她是个悟性极高的人,对于物理数学之类的科目我总是显得很迟钝 ,而她则常无师自通。在聚会中,她总是组织者和大家的财务总监,表现出卓越的领袖能力 ,开口说话的气势也和上课回答问题时截然不同。

哪里有好吃的,哪里有好玩的,每次出游,她都是我们的行动指南……转眼,高三了,我去 了历史班,她去了物理班。做数学题、背英语、画画,她决定考艺术设计专业,文化和专业 哪头也不能落下。她就是那种高考前还要看《粉红女郎》,高考时可以发挥良好的高智商 女生。

总掉东西也总捡东西的新世代美女

秋风送爽的日子,走在交大闵行校区,换个发型,又是一个新的开始。读书、美食、每周一 定要去一次上图,做新世代女性。唱着《Lydia》,看着《斗鱼》、擦掉眼泪,做刚中有柔 、柔中有刚的魅力大女生。

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掉东西,皮夹子掉过两三个,手机也掉过一个。不知道为什么,她也 总是捡到东西。大二的某一个星期,她捡到一个手机,翻看此手机的通讯录,欲求找到归还 线索,517Ζ只见有个名字叫“主人”,拨通“主人”的号码。原来是失主的女朋友,最绝的是那 手机的真正主人还不知道自己的手机掉了。把手机还给他时,他连连感谢我们的大美女,还 说要写表扬信,我们的美女连连说不用了不用了。没想到,过了两天,她在校园里捡到一个 皮夹子,一只有点破旧的鳄鱼牌的黑色皮夹,里面有身份证、校园卡、银行卡,还有现金若 干,总之是一只很完整的皮夹子,不过没有谁会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写在皮夹子里吧!幸好, 这位粗心的同学插了两张他朋友的名片在皮夹子里,于是,皮夹子顺利地被物归原主。可是 ,有一点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她掉了的那些东西就永远一去不复返了呢?

对了,说了半 天,忘记说她的名字了,那就不说了吧,都说做好事要不留名嘛,就叫她新世代美女好了。

一千条短信一千个问候,那颗悔悟的心失而复归.txt

同为花样年华的大学生,一个是才学出众、充满朝气,一个是品行龌龊、陷入污浊难以自拔,两个境况原本截然不同的女孩不经意间被命运的链条连在了一起。起初,她们曾经排斥,曾经敌对,但随着手机短信这个特殊通道的沟通和交流,她们竟然鬼使神差地变成了心灵相互震撼、情感相互依存的朋友。经过两个多月一千多条短信的较量后,小偷女孩含羞归还了自己偷来的手机和物品。

2004年4月4日,女大学生走进央视《讲述》演播室录制节目,向走出阴霾却没有露面的“小偷”发出了真诚的呼唤……

短信问候你,我的小偷朋友你好吗

今年22岁的徐苗苗是黑龙江大学经济学院国际贸易专业大三的学生,在班级里担任班长。2004年1月10日,期末考试期间,徐苗苗感到心情有些郁闷,约上一个要好的女同学去逛街,想以此排解临考的压力,放松一下(禁止)心。

上午10点多钟,徐苗苗和同学逛到了位于繁华地段的哈尔滨远大购物中心,看到女装部正在进行商品打折促销活动,两人随着熙熙攘攘的人流走了进去。

徐苗苗看中了一件上衣,便随手将自己的米奇黄色背包放在了试衣间外的台子上,叮嘱同学帮忙照看一下,自己则到试衣间里试穿。此时女装部里人来人往,在一旁挑选服装的同学并未听见徐苗苗的话。当徐苗苗从试衣间出来时,发现自己的包不见了。

徐苗苗忙问同学背包哪儿去了。同学惊异地说没有看到。徐苗苗又问导购小姐是否看见有人拿了自己的包。导购小姐告诉徐苗苗:“一个女孩拿走了,难道你们不是一起的?”徐苗苗的心往下一沉:看来背包是被一个女贼偷走的!背包虽说不值几个钱,里面也没有多少现金,可包里装着她的学生证以及父母送给她的一个手机。尤其令她难过的是包里还有一个朋友特意从西藏给她带回来的牦牛皮质的精巧钱包,那是她最珍爱的一件礼物,寄托着朋友对她的满腔情谊。

这时,同学提醒徐苗苗:“会不会是哪位顾客忙乱中将包拿错了呢?我们去广播室试试吧。”于是,徐苗苗和同学匆匆跑到商场广播室,让广播员播了寻包启事。可是,她们在广播室一直等了3个多小时,直到下午1点多,也没见到有顾客将她的包返还。考虑到第二天还有考试,徐苗苗和同学失望地离开了商场。

在返回学校的车上,徐苗苗的心里依然放不下自己的背包。别的东西丢了她不太在乎,然而那个牦牛钱包若是找不回来,她真的很心疼。徐苗苗愈想愈恨那个小偷。这时,司机鸣了一下喇叭,把冥思中的徐苗苗吓了一跳,她忽然想起在逛商场时,她怕人声嘈杂听不到手机响而特意把手机的铃声调到了最高音。如果此时将电话打过去,骤响的铃声一定会把做贼心虚的小偷吓一大跳。想着,徐苗苗用同学的手机拨打了自己手机的号码。随着一阵嘟嘟的声响,手机接通了。可刚响了几声,耳机里就传来一阵忙音。

为不影响考试,徐苗苗强迫自己不再去想丢包的事。可那个钱包就像影子一样跟随着她,令她寝食难安。考试全部结束后,徐苗苗迫不及待地再次拨通了自己丢失的手机。然而随着几声响铃过后又是一阵忙音。对方根本不接听电话。

过了两天,徐苗苗在家中看了一部外国影碟,影片描写了一个妻子独自开车肇事,因现场没有目击者而仓皇逃逸,后来丈夫无意间知道了妻子肇事的真相。为让妻子迷途知返,丈夫并没有公开指责妻子,而是从侧面诱导妻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而最终投案自首。

徐苗苗深受启发。她想,小偷开着手机却不接听,短信她肯定能收到。于是,徐苗苗用爸爸给她新买的手机向小偷发出了第一条短信:“打电话你没有接,我不怪你,放心吧,我没有报警,也没想过要报警。”学过营销心理学的徐苗苗明白,与小偷短信交锋就像在生意场上谈判一样,要讲究策略。之所以发这样一条短信,是想给小偷一个信号,让她放松警惕,不至于产生逆反心理。徐苗苗又在短信中写道:“你不还我背包我并不在意,但我比较在意里面的钱包,虽然钱少,可你知道这个钱包对我有多重要吗?那是我的朋友从万里之遥的西藏为我带回来的,那是我的珍爱,请你替我保管好,拜托了。”

此后,徐苗苗每天都要给小偷发信息,一周之内发去了近百条短信,没有一条是称呼对方为小偷的。徐苗苗说她这样做的目的很单纯,就是以尊重的态度尝试着让小偷心动而返还她的背包。遗憾的是,小偷一直没有回复给她任何消息。

人生总有阳光普照的时候,你不要只呆在阴暗的角落

1月21日,大年三十。伴着声声爆竹,徐苗苗陪着爸爸妈妈吃过年夜饭后,开始用手机短信给同学和朋友送上新春的问候和祝福。该发的信息发完后,徐苗苗又把与她相识的同学和朋友逐一在脑海里过了一遍,唯恐遗漏下没有问候到的。突然,徐苗苗的心头跳出一个影影绰绰的人来,这个人就是偷走她背包的那个小偷。她虽然不知道小偷是谁、住在哪里以及有着怎样的生活,但她想到,在这辞旧迎新的夜晚,小偷也一定会陪伴着家人共享天伦,那就让我也送给她一个美好的祝愿吧。

想到这里,徐苗苗开始给那个与她素不相识却又与她有着丝丝关联的人编写短信:“这个年我是和家人一起过的,有父母的陪伴,我忘掉了所有不开心的事情。不管你在想什么,不管你在做什么,我没见过你的样子,没听过你的声音,但我还是希望你快乐,让我们把一切不如意都丢下,开始新一年的新生活吧!”

短信发出后,徐苗苗就关机睡觉了。

第二天清晨,醒来后徐苗苗习惯地打开手机,忽听到一声短促的短信信号。当她看到发来短信的手机号码居然是自己丢失的那部手机时,心顿时怦怦乱跳起来:是她回短信了!徐苗苗急忙把短信打开,看到了小偷回复给她的第一条短信:“谢谢。”

虽然只有寥寥两个字看上去缺少感情色彩,但徐苗苗还是从中读出了诸多感慨。前一阵给小偷发了那么多短信“刺激”她,她都没有丝毫反应,而过年时发出的这最普通的一条却让她心动,这说明她对自己已经产生了信任感,也说明她从自己以往发给她的短信里感受到了人性化的温暖。自己有必要牢牢抓住这个机会,与之真诚交流下去,也许会达到还包的目的。

这样想着,徐苗苗又给小偷发去一条信息:“你在哪儿过的年啊?是和我一样在家里和亲人过的吗?”隔了大约十几分钟,对方回复道:“自己过。”

又是寥寥几个字,却像一只无形的手揪住了苗苗的心,她差点流下眼泪来。自己平时生病或是懒惰没有去上自习课,一个人在寝食里仅一会儿时间都寂寞难挨,何况这大过年的,她孤独地听着外面爆竹的喧嚣,该是怎样的一副凄凉的场景啊。为使对方不再感到孤独,过年的那几天,无论哪个朋友和同学给徐苗苗发来充满幽默、调侃的信息时,徐苗苗都会一一转发给她,好让她感觉有许多人都在关心她。每到一些亲戚家串门,徐苗苗也会发短信告诉她自己此刻在哪里,正在做什么,遇到了哪些有趣的事情。这时的徐苗苗对那个小偷的怨恨已被同情取代了。

有一天,徐苗苗在补习英语,感觉有些累了,便在课间掏出手机,用短信和小偷聊天。想起考试时的那股紧张劲,徐苗苗有了向对方倾诉的渴望。“我感觉大学生活有时也挺无聊的啊。”过了一会儿,对方回复说:“都一样。”

徐苗苗吃了一惊。难道这个小偷也是大学生?可大学生怎么会偷我的包呢?为了试探对方到底是不是大学生,徐苗苗用短信问她:“你住校吗?寝室几个人?”过了一会儿,对方发来一个阿拉伯数字:6。

徐苗苗哭笑不得。从对方像回答判断题的句式上,徐苗苗觉得她是个性格内向、孤僻的人,她不会有几个朋友,更没有与之进行心灵沟通的朋友。徐苗苗痛切地感觉到,她的心扉上了一把锁,而开启那把锁的钥匙,很可能就在自己的手上。

这时的徐苗苗跟小偷的短信交流已不单是为了寻回自己的包了,她也不再把对方当成小偷,而是当成了与自己神交已久的朋友,给她发短信已成了她潜意识里必须要做的事情。

2月14日情人节这天,徐苗苗因生病没有和同学们一起出去游玩。寂寞时,徐苗苗给小偷又发了一条短信:“情人节快乐!今天,我是在家过的,有人陪你过情人节吗?”过了良久,徐苗苗才收到对方的回复:“本来有,又没了。”看到这句话,徐苗苗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她猜想到对方在感情方面受过挫折,自己的这条短信可能使她内心掀起了波澜。

徐苗苗接着又给她发去一条短信:“你是不是觉得生活对你很不公平?”对方过了一会儿回答:“是。”徐苗苗又问:“你是不是觉得心理不平衡?”见对方半天没有回应,徐苗苗愈发想知道对方是怎样的一个人?她的心里到底在想什么?于是,她主动向对方倾诉:“我心理有时就不平衡。”接着她简要地向对方讲了几件自己经历的倒霉的事情。这回很快就收到了对方的回复:“那算什么?”

徐苗苗的心动了一下,她仿佛洞察到了对方心灵的隐秘,也许她经历过的磨难要比自己多出几倍。她想问一问对方到底有着怎么样的生活轨迹,但考虑到对方的个性比较孤僻,恐怕此时不太可能对她详细倾诉,便打消了这个念头。同时,徐苗苗又给她发出了这样一条信息:“其实觉得不平衡的人太多了,我们没必要庸人自扰,展露你的笑容吧,让自己愉快地生活,这才是生命的真谛。”

谁知,对方马上回复道:“生活很无聊。”

从这句话里,徐苗苗马上判断出对方是一个挣扎在生活边缘的人,其生活状态和心理状态都不太好,自己如果不拽她一把,很可能走上一条不归路。于是徐苗苗劝导她道:“生活中总有阳光普照的时候,也有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你为什么不往有阳光的地方看,而只是盯着阴暗的角落呢?你本来可以过得开心,为什么不试着让自己过得舒服一点?”

见对方沉默了许久也没回信,徐苗苗又写道:“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心急/阴郁的日子需要镇静/相信吧/那愉快的日子即将来临。这是普希金的诗句,送给你,我的朋友,让我们准备好,迎接洒满阳光的日子。”

这一次,对方又回复了两个字:“谢谢!”但这次的谢谢和上一次有所不同,这两个字的后面,竟然加上了一个重重的感叹号!

手机归来时,茫茫人海我的朋友你在哪里

进入3月,新学期开学了。尽管开学后的日子紧张而忙碌,徐苗苗依然保持着每天给那个偷包人发短信,鼓励她正确对待生活,尽早走出阴霾。

徐苗苗的父母都是知识分子,家境比较好,所以,徐苗苗担心同样是大学生的那个她遇到困难再误入歧途,便给她发了一条短信:“开学了,你有什么困难需要帮忙就告诉我,别客气,我会帮助你的。”可是,短信发出后,两天也没有接到对方的回复,她不免有些担心。但转而一想,也许是自己的哪句话伤着人家了,或者是自己的姿态给对方造成了居高临下的感觉……想到这些,徐苗苗决定再认真编写一些真挚的话语,发给对方。

3月9日,徐苗苗正在手机上写短信,还没来得及发出去,手机就响了。一看来电显示,徐苗苗不由得张大了嘴巴,那个电话号码正是自己丢失的那部手机的,这个电话显然是偷自己包的那个人打过来的。

徐苗苗连忙接听,可是,对方没有说话。透过话筒,徐苗苗听到了对方急促的呼吸声,并能感觉到对方几次欲言又止。怕对方把电话挂断,徐苗苗开口说道:“我知道你是谁。我一直等着你和我通话,你能这么信任我,我非常感动,你放心讲话吧,旁边没有任何人,现在就我们俩……”

可是,任凭徐苗苗怎样说,对方还是没开口,沉默一段时间后,对方将电话挂断了。

徐苗苗在深感遗憾的同时,觉得这个偷包人还会与自己联系,因为她既然露头了,就说明她一定有事要和自己沟通,也许是她真有困难。也许……

过了一会儿,徐苗苗果然接到了偷包人发来的短信:“感谢你这么多天陪着我,感谢你对我的信任和鼓励。我不是惯偷,拿你的包是我的一念之差之举。现在,我要把属于你的东西还给你,也要把我丢失的东西重新拾回来。”接下来,她又发短信告诉徐苗苗明天上午9点到徐苗苗就读学校的一个收发室去取包,并叮嘱徐苗苗“别早去”。

徐苗苗感到很震惊,尽管她给小偷发短信的初衷是想要索回自己的包,但当对方以如此真挚的言词向自己表示感谢,并真的以还包的行为向自己表达悔过之心时,徐苗苗还是深感意外。

同寝室的同学得知小偷将要把背包返还给徐苗苗,有可能两人还要见面时,都替徐苗苗捏了一把汗,担心她受到伤害。有的同学提出报告学校保卫部门,被徐苗苗劝住了。还有的同学要求和她一同去取包,也被徐苗苗婉拒了,她觉得既然对方这么信任自己,自己便没有理由不相信对方。

第二天,徐苗苗忽然想到那个偷包人告诉她不要早去,是不想和她见面啊。可她心里却产生了迫切想见那个人的欲望。于是,徐苗苗顾不上对方的嘱咐,比约定时间提前半个小时来到了对方指定的收发室。还没进屋,徐苗苗便一眼看到了放在桌子上的黄色米奇背包。她抑制住激动的心情,连忙走过去,向收发室人员说明了情况。收发室的人告诉徐苗苗,送包人很早就送过来了,是个跟她年龄相仿的女孩……

拿到失而复得的背包,徐苗苗欣喜异常。她将背包打开,发现里面的证件、手机和钱包一样都没少。她又把那只牦牛皮质的钱包打开,看到里面的100多元钱原封未动,一张100元面额的钞票上的一道油笔划痕依然清晰可见。由此不难看出,偷包人对这个背包一直很认真地保管着。

兴奋中的徐苗苗想要再发一条短信给那个偷包人,与她交流一下找回背包后的感触。短信很快编好了,正要发送时,徐苗苗愣住了,对方曾用来接收短信的手机已经回到了自己的手上,短信发给谁呀?

握着手机,徐苗苗的心里忽然产生了一种空荡荡的感觉,两部手机都在自己手里,其中一部是她与对方真诚交流的工具,现在工具完璧归赵了,可她在茫茫人海中也许永远找不到那个人了,即使近在咫尺,谁也不会知道彼此就是对方……

2004年4月4日,中央电视台《讲述》栏目将徐苗苗请到北京录制了一档节目。在演播现场,徐苗苗百感交集地向观众讲述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真实的故事。节目结尾,徐苗苗深情地向那个曾和她交流过很多条短信的朋友发出呼唤,真挚希望她能和自己联系,打个电话,或发条短信,她会拿着那部承载着两人心路历程的手机,一直守候下去……

一条爱上自行车的鱼.txt

她拉起一个叫鱼和自行车的女权社团,口号照搬西方的一个女权经典:一个女人不需要男人,就像一条鱼不需要自行车。

我常说,麦铛是我捡回来的。

20年前我10岁,麦铛3岁,孤零零站在医院门口,拖着一个脏兮兮的绒毛玩具狗,张大惊惶的眼睛。麦铛拉我的衣角:我妈妈不见了,我找不到她。眼光怯怯的,像一只受惊吓的鸟。我把她捡回家,帮她洗小狗。我说我叫家哲,你叫什么名字?麦铛把脚腕和手腕叮叮的铃铛摇得山响,奶声奶气说:我妈妈说我叫麦铛,小铃铛的铛。

当麦铛考上我所在城市的大学,小荷一样出落起来的时候,我已经大学毕业了几年,在一家跨国大公司波澜不惊地做着小经理。我每星期到学校看她一次,顺便帮她把衣服拿回宿舍洗,下一次再折叠好了还她。我喜欢领着她,穿梭在这个城市的各个餐厅,就像20年前我在医院门口把她捡回家。我在这个已经生活了近10年的城市没有亲人,麦铛温暖了我所有关于亲情的记忆。

有时工作忙,我抽不出时间去看她,麦铛的电话就哗啦啦地响。“家哲,我变成红杏了,出墙的那种。”我吓一跳,才多大一点的孩子,怎么会扯上有关婚姻的三角爱恋。我摔电话:你等着我来收拾你。匆匆打车到学校,麦铛一脸的无辜:上星期我们和邻校联谊,我和其中一个男生跳了一支舞,他们喊“一枝红杏出墙来”,我们班男生就老大不乐意了,对着喊“肥水不流外人田”。

拉下的脸怎么也收不起来,可是又不好发作。我像往常一样领她去吃饭,麦铛无心无肺依然吃得很香。一顿饭,我没有说一句话,莫名其妙想发火却没有对象。临走,麦铛说,下次有好玩的事情再告诉你啊。我沉了脸,心痛无比,在她眼中只是觉得好玩。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应该这样一直等着麦铛。在她说她变成出墙红杏的一刻,我明白自己多么不愿意别人抢走她。我想等着她长大,然后告诉她我要娶她。

捡麦铛回来的那个下午,麦铛的小狗被我洗得雪白雪白的。麦铛很高兴,她说家哲你会洗小狗好厉害,我长大了要做你的新娘,然后你每天帮我洗小狗好不好?我一直记着麦铛的承诺,可是我发现她已经忘记了。

大二时候麦铛的桃色新闻雨后春笋一般疯长。我不动声色冷眼旁观,这种成不了气候的爱情,就让她自己去磕磕碰碰好了,等她摔够哭够,自然会回归我的小巢。

一天麦铛说,浩南自杀了,为我吞了3粒安眠药,我要去爱他了。我哑然:三粒安眠药又不会死,这算哪门子的自杀,我晚上睡不着还吞4粒5粒的。麦铛认真得眉头都皱了起来:谁要他死来着,我早就喜欢他的。不过一个女人生命中若连一个为她自杀的男生也没有,就太失败了,于是我就给了浩南3粒安眠药。我鼓掌:真是惊天地泣鬼神,孩子的小把戏。麦铛忽然正儿八经盯着我的脸:说,晚上为了谁睡不着?恭喜你终于开窍了,从大学到现在,我从来没有看过你谈恋爱,你的奇怪行为现在终于可以终结了。我只好装作不好意思地笑。愚蠢的麦铛,你可以费尽心思与浩南演一出一死为红颜的戏,就是不肯看看身边为你失眠不肯恋爱的我?

可我能说什么呢,现在正是麦铛飞扬嚣张的青春,她需要许多华丽的爱情去装点,不在乎所有不切实际的作秀。

几个月后麦铛兵慌马乱冲进我的办公室,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她哭一声,吸一下鼻涕,然后把它们全擦在我崭新的西服袖子上。我说麦铛,这是华伦天奴啊,我明天还要穿着去上海开会的。麦铛又是一声狼嚎:我不管,我被甩了。那个小虾米浩南居然说,他现在才发现我比他高,他自尊心受不了。莫名奇妙,他追我的时候又不是不知道我比他高,我也不并是这几个月才长高的啊。我不安慰她,由着她哭,一边掩饰整个浴缸那么多的高兴:麦铛这只被浩南煮熟的鸭子终于飞了起来!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麦铛果然不敢再沾爱情这杯毒酒。她拉起了一个叫鱼和自行车的女权社团,口号照搬西方的一个女权经典:一个女人不需要男人,就像一条鱼不需要自行车。很快学校各个角落失恋的女人迅速变成麦铛旗下的鱼,一条条游了过来。麦铛很是得意了一阵。

麦铛的得意在一个叫石开的男生出现后戛然而止。周末我像平常一样给麦铛送衣服,一个男生高高大大堵在麦铛宿舍门口。不等我开口,麦铛慌忙扯扯我的衣角:石开,这是我哥。石开立刻讨好地伸手过来:哥,你好。我的手狠狠一使劲,差点没把他的手腕捏碎。石开的脸呈苦瓜状,唏唏嘘嘘说麦铛我先走了,你哥真热情。石开走后麦铛笑得春花灿烂:家哲你看到没有,石开可是比我高呢,这次我一定不会因为身高被甩了。我没好气:谁是家哲,我是你哥!

我驾轻就熟找朋友借到一套白色的跆拳道衣服,然后在腰上狠狠系上黑色的带子,来到石开的楼下,一把把他拖出来:告诉你,我不是麦铛的什么哥,我练跆拳道练了4年,现在是黑带九段,要和我抢麦铛放马过来。顺便问一句,你练到了什么级别?石开软软地陷在地上:白带还没考上,我和麦铛现在没有关系了。又是像浩南一样的胆小鬼,追女孩冲锋陷阵,遇上对手撒腿就逃。我很替自己悲哀,麦铛宁肯爱上这样乳臭未干的半大小子,也不肯正眼看看身边已经磨练得瓜熟蒂落的我。

果然几天后麦铛再次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我又被甩了。我装傻:可是石开比你高啊。这下麦铛的泪流得更义愤填膺:他说他妈嫌我年龄小,不许和我恋爱。莫名其妙,他又没有带我回家见过她妈。我终于忍不住笑,石开虽然胆小,甩女人的手段却是一流,难为他能想到找他妈做借口。

我把西服袖子伸给麦铛:尽管擦吧,我明天不用开会。麦铛仰起脸,猛地扑到我怀里:全世界就你对我最好了,让那些石开和浩南见鬼去吧,只要你肯借袖子给我擦眼泪就可以了。幸福突如其来,我双手颤抖捧起麦铛的脸,她终于长大了,终于肯转头看看一直苦苦等候的我。我的唇凑了上去,麦铛说:哥,你说是不是?我被当头棒喝,为她做了这么多事情,难道我只是麦铛的哥?

我终于不想再等,我累了。匆匆接受了几次刻意的相亲后,我和一个白领定了下来。婚礼定在两个月后,我把几年来所有的积蓄都清点出来,10万,准备用来付新房的首期。至于爱情,我已经不去想它了。

一直在忙,麦铛找到我的时候,我已经记不清楚多久没有和她见面。麦铛的眼睛幽深幽深:已经3个月了,我们从来没有分开这么长的时间,你居然一个电话也不给我。我看着麦铛,定定地:我要结婚了,明天去交房子的定金。以后分开的时间或许更长,你要慢慢习惯,我们都有自己的生活。麦铛明媚的眼睛就那样渐渐地灰暗下去。

第二天我和女友带着10万到房产公司。麦铛的电话响起:家哲你一定要帮我。这次我爱上一个保安,我妈不同意。她说他必须拿出10万买房子,才肯同意我和他交往。她又爱上了,我不知道麦铛的心是什么做的,可以如此轻易爱上一个又一个陌生人,却从不在意陪了她20年的我。我不想帮她,不想成全夺我所爱的那个男人,可我拒绝不了麦铛的眼泪。

我说好。

来到麦铛的学校,我左顾右盼没看到麦铛的保安。麦铛摊开手:钱,拿来。我把厚厚一叠钱塞到她手里,帮她掠开几丝飘散的发丝。我说麦铛,这是我最后一次帮你了,希望那个保安能够真心对你。麦铛把钱牢牢地攥住,小脸仰着,一行清泪滑落:哪有什么保安,我不要你结婚。这是她第一次为我而流的泪,清凉透彻,温柔抚过我心底所有伤得裂开的领土。

我说:不骗我?麦铛咬紧了牙:你究竟说不说,三个字的。你帮我洗小狗,我说过要做你的新娘,我一直记得。我找了浩南然后是石开,最后还有这个子虚乌有的保安,可你一直都不肯说。

这条鱼,她终于想找一辆自行车!我说,三个字的?小坏蛋。不对,小妖精?麦铛涨红了脸,啪地把钱摔给我:我去找保安。我拉住她,凑在她的耳边说:知道吗,虽然现在我不再给你洗小狗,可是你的衣服全是我亲手洗的,因为我不舍得拿给别人去洗。麦铛,我爱你!

一条红鱼滑过水面.txt

电影,仅仅是一场电影

1998年的夏天流行红裙子,杨丽也买了一条红色的连衣裙。那件连衣裙并不昂贵,在他们的城市里,到处都是廉价的专卖店。可高原照样很生气。在他看来,追逐时尚不但愚不可及,而且还庸俗不堪。况且,杨丽还自称是文学青年。

文学青年怎么了?杨丽反驳说,文学青年就应该保持一颗年轻的心,否则都成文学老年了。你再看看你,乞丐一样。

作为一个酷爱旅游的人,高原在夏天只穿牛仔裤和大汗衫。由于他经常徒步旅游,又不喜欢洗衣服,所以他的汗衫污渍斑驳,就像是一幅奇特的地形图。杨丽,我没什么好惭愧的,相反,这是你的耻辱。高原不动声色地说。杨丽果然气坏了,她挥舞着瘦弱的胳膊大喊着,高原!你什么意思?难道女人天生就应该给臭男人洗衣服吗?

争吵并不是问题,他们很快就和好了,前提条件就是高原要承认错误。那天他们一起去看了场电影,《泰坦尼克号》。看电影时,高原还没有从争吵的阴影里走出来,他伤心地想,老天啊,我怎么会喜欢上这个女孩?她矫情,她激烈,她还带我看这么庸俗的电影!

所以说,高原的心思并不在电影上,他还在琢磨着为什么会和这个女孩在一起。其实很简单,那个杨丽会写诗,她的小诗就像是鱼钩上的蚯蚓,不仅奇特,而且还鲜活。当时高原不禁怦然心动———假如两个浪漫的人生活在一起,那将是多么幸福啊!当然,现在高原明白了另一个道理,原来浪漫也是分档次的。诗意的栖息在大地上———妈妈的,我才是栖息在大地上,而她只喜欢坐在电影院里想入非非。

在回家的路上,杨丽还沉浸在电影里不能自拔。她激动得脸蛋发红,连小辫子似乎都要飞扬起来。高原,你是不是也很感动?我刚才哭了,你看见我的红眼圈了吗?

高原轻蔑地笑起来。他的笑叫杨丽怒不可遏。那个小丫头掐着他的胳膊,说,高原,你真是个冷血动物。对了,假如我是那个女孩,而你是那个男孩,你会不会救我?

高原说,没那么多假如,你不喜欢旅游。你只喜欢活在幻想里。

杨丽突然笑了,高原,我明白了。在你的世界里,在你的梦想里,我向来都是多余的。

高原愣了一下,杨丽,你不要曲解我。

杨丽冷笑着,我有吗?

高原干巴巴地说,宝贝,别闹了。

杨丽突然尖叫起来,我就知道!假如我在那艘大船上,你一定不会救我的!

最后的晚餐———多珍重,宝贝!

电影后是他们照例的晚餐。那是一家装修豪华的西餐厅,里面显得很安静,只有一些烛光在桌子上摇曳。起初高原担心杨丽会感觉不自在,很快,他就打消了顾虑———平民女孩杨丽欢呼了一下,然后俯下(禁止)去亲吻烛火。

他们各自为自己点了一份牛排,然后注视着彼此,笨拙地摆弄着刀叉。他们都被对方蹩脚的姿势逗得哈哈大笑。

高原,我们多久没有这么浪漫?杨丽神采奕奕地问。

浪漫?有吗?你看看我———高原把整块牛排叉起来,艰难的撕咬着。然后,他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他看见杨丽扔掉了刀叉,用手把牛排抓了起来。杨丽也笑了:我想象着我们在草原上。杨丽做了一个鬼脸,我们在吃手抓羊肉。

在晚餐结束前两分钟,杨丽突然说,你是不是打算唱首歌给我听?

高原皱了一下眉头。小姐,这只是一顿晚餐而已。

杨丽眼睛转了一圈。高原,你看着我的眼睛,用你所有的感情看着我。趁着蜡烛还没有熄灭,让我看到你的爱。一分钟就好。

那是充满温情的一刻。西餐厅里回荡着低柔的爵士乐,桌子上的烛光笼罩着两个沉默的人,他和她的眼神交接在一起,嘴角都浮现出恬静的笑意。这似乎是个与世隔绝的世界,静谧得让人听得到两个人的呼吸。

高原,我爱你。杨丽含情脉脉地说。

烛火倏地一下熄灭了。黑暗之中,高原看见杨丽的眼眸熠熠闪烁。

高原,我们分手吧。杨丽最后说。

萧瑟的季节还遥不可及,

可他们的爱情却悄然枯萎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作为一种诀别,他们决定出去旅游。这是一个好主意———爱情由甜蜜开始,也应该甜蜜的结束。

他们一口气跑了好几个江南小镇,每到一处,杨丽都要求拍照留影。这有点小麻烦,作为一个旅游迷,高原拥有一个非常古老的照相机,据说可以拿去拍卖了。每当杨丽拿着照相机请求别人给他们合影时,高原都心疼得要死。另外一个不和谐的小插曲是,杨丽居然还穿着那件看似时髦的红裙子。其实这也无所谓,在高原看来,一切都即将结束,所以他们所表现出的前所未有的亲密,也就如同那些照片一样,只是短暂而凝固的一段真实。

假如旅行自此结束,那么还算是个值得缅怀的结局。问题是,杨丽突然提出一个要求。她说,高原,你陪我坐一次游轮好不好?

作为一个有风度的男人,高原有什么理由在最后的时刻拒绝呢?于是他们又坐着汽车狂奔了几百里,到达了江岸。然后,他们登上了游轮。

那绝对不算是个正经的游轮,它太破,尺码太小,坐在狭小的船舱内,高原昏昏欲睡,他感觉自己就像是偷渡客。可杨丽却不这么认为,她拉着高原的胳膊,惊喜的四处张望着。天啊!我终于坐上我的泰坦尼克了!小丫头兴高采烈地欢呼。

没过多久,她有给高原出了个难题。她掏出一张小纸条,塞到高原手里。

高原,你从来没有写过诗给我。我替你写了一首,你念给我听好不好?

高原有些不耐烦了。杨丽,这么多人,你成心叫我出丑啊?

杨丽的神情黯淡了一下。

高原心烦意乱地走出船舱。好杨丽,我出去背诵了。你要记得,再过15小时,我就不再属于你了。

江面起了大雾,两个心事重重的人各自扶着栏杆,他们看不到什么风景。偶尔他们会听到汽笛的声响,那种声音尖锐而悠长,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杨丽首先打破了沉默,她突然倚靠在高原身边。高原,我们再照一张相片,好吗?

高原想起了什么。我的相机呢?杨丽,你是不是把我的相机留在船舱里了?

杨丽也吃了一惊。好像是的,高原,这也不是我的错……

高原咆哮起来。怎么不是你的错?你最后走出来的!你给我找去!

在转身的一瞬间,杨丽的眼睛里充满了泪光。

高原注视着那个背影,心情复杂。妈妈的,我今天怎么了?高原困惑地想,我脾气怎么这么大?

这时,游轮突然剧烈的震荡了一下,高原跌坐在地上。若干年后,高原还记得当时的情景。他吃力地爬起来,摇晃的游轮再此把他甩到地上。他听到有人大喊了一声“撞船了”。几乎在同时,船舱里冲出了无数个人,他们惊惶失措地奔跑着,跌倒着,就像是一个个虚弱的婴儿。游轮迅速倾斜着,高原的大脑一片空白,他开始向前爬行,这时,他在人群中看到了杨丽———那个红裙子的女孩也趴在地上,手里还举着相机,表情惊恐地喊着什么,可是高原却听不清楚。他只听到一片凄厉的呼救声和哭泣声,那一刻他的心脏突然疼了起来,他第一次意识到,原来,自己是那么怕失去杨丽。他伸出了手,仿佛想在空气中抓到一根绳索,把那个女孩牵引到自己的身旁。

游轮沉没了。高原敏捷地在水中游动着,他在寻找一个人,一个穿红色裙子的人。时间变得如此漫长,高原睁大着眼睛,看着一个又一个的人在身边挣扎和坠落,宛如一片片落叶。不甚透明的江水变成了一个柔软的坟墓,他再也听不到什么了,他只是在奋力地划着水,混乱的心痛着。最后他终于看到了一个红色的身影。他抓住对方的头发,紧紧的……

当然,那个人不是杨丽。她是另一个喜欢穿红裙子的女孩。一年半之后,她成为了高原的妻子。

是的,这个性情温顺的女孩叫赵小帆。

什么时候,我为你朗诵一首诗歌

结婚之前,按照高原的请求,他们又去一次江岸。那是个晴朗的好天气,江面上反射着太阳的金色光泽,一切显得祥和而宁静。而在一年以前,这里却发生一件可怕的事情。一个红裙子女孩在绝望地挣扎,然后溺死,安静地沉没。高原把一条蓝底的碎花小裙扔到了江水里。杨丽,今年流行这个了,你喜欢吗?

高原转过头,问,小帆,当初沉船的时候,你有什么感觉?

小帆思索了一下。怕,特别怕。

高原低下了头。她也怕,她也特别怕,她希望我能救她,可我没有。

小帆有点害怕地说,高原,我们回家,好吗?

高原突然抓住了小帆的手。

那是一个令人伤感的中午,生者和死灵之间只隔着一片明亮如镜的江水。站在岸边,高原凝视着赵小帆,就如同面对着那个已经凋零的灵魂。一年过去了,高原还记得那首诗,杨丽要他朗诵的那首诗。这是一个偿还的仪式,高原知道自己的泪水正在汹涌而流。

……

我在暮霭里期待,暮霭在我心中虚度

亲爱的男子,为何不停留你美丽的脚步

我在落日中沉睡,落日在身影中迟疑

我所倾慕的人,为何眷恋彼岸的别离

我爱恋的人,当我的世界充满冰冷的水

淹没那些滑过的红鱼,你可知道

你可知道你错过了怎样的归途……

红鱼曾怎样的滑过水面

两年以来,高原一直和噩梦在纠缠。在梦里,他看见自己以各种方式死去:被汽车撞死,被炸弹炸死,被大火烧死,被野兽咬死……只有在醒来时,高原才会意识到,其实自己还活着,而死亡属于他曾经的恋人,那个名叫杨丽的女孩。

妻子赵小帆听到了他的动静,她慌乱地问,高原,你又梦见了什么?

高原依旧没有说话。他跑进洗手间,把浴缸放满水,然后闭着眼睛躺了进去。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在融化,并流淌到1998年的那个夏天。他的耳朵边充斥着各种嘈杂的声响———叫喊着,哭泣声,巨大的击水声,以及自己的心跳声。是的,他就如同漂浮在一条河里,隐约之中,他看见水下有一条红色的人影倏然而过,还有一片散开的黑发,水草一样摇曳着。

高原大叫一声,他奋力伸手一抓。

他没有注意到,妻子赵小帆正站在门口注视着他,一言不发。时光慢慢流逝着。

在高原和噩梦争斗的日子里,他忽略了很多事情,比如说,他没有发现,他的妻子以惊人的速度消瘦下去。直到有一天,她终于躺在了病床上。

医生说,是癌症晚期,熬不过几天了。

作为一个经历过生死的人,高原没有过度悲伤。他整天陪伴着妻子,不管是白天和黑夜,他都死死地握着她的手。他知道,即便是死,她也希望自己的掌心是温暖的。在大部分时间,她都是昏沉沉地睡着。偶尔醒过来,高原就陪她说说往事。

她说,谢谢你,高原。

他说,谢谢你,小帆。

在最后一个夜晚,赵小帆突然从昏迷中苏醒了,支撑着坐了起来。她剧烈地咳嗽着,脸颊上泛起异常的红。高原,你想听听沉船往事吗?……有一件事情,我一直隐瞒着。那天当你快把我拉出水面的时候,我还没有完全昏迷。朦胧中我看到身边有个影子,一个穿着红裙子的女人的身影,她并没有沉下去……

高原惊呆了。小帆,你是不是太累了?

赵小帆微笑了一下。我不累,高原,我没有说胡话。我记得很清楚,那个身影在水里游动,很轻灵,就像一条美丽的红鱼……

如果可以,可哪里有如果……

从此以后,我们这个城市里就多了一个沉默的人。他穿着破旧的牛仔裤,胡子拉碴,看上去就像是个乞丐。他在城市里为了生计而往返奔波,但是他显然没什么朋友。我们知道他叫高原。我们听说他刚失去了老婆。当然,我们都不知道那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更无从知晓一个关于沉没的红鱼的故事。

在一个清冷的早晨,高原收到一个沉重的包裹。他很意外,于是很快签收,然后很快他打开了它。

他看到的是一架古老的照相机。那个照相机锈迹斑斑,连快门都按不下去了,沉默着,仿佛想顽固地尘封一个瞬间。此外,还有一张发黄的小纸条,上面的字迹是他熟悉的,清秀而潦草:

我在暮霭里期待,

暮霭在我心中虚度

亲爱的男子,为何

不停留你美丽的脚步

一夜山路十年爱.txt

恋爱时,男孩女孩分隔在两个城里读书,女孩读师专,男孩读师大。两人都来自苦寒的乡村,是典型的穷大学生。他们的爱情,便显得贫穷而纯真。虽都是大学生,他们的命运却是被“定了向”的:毕业后,他们将被分到一个偏僻的地方工作。

女孩临毕业前,到男孩的学校玩了两天。两人是否谈及未来,已记不得了。只记得最后,是男孩送女孩返校。男孩扛着一箱书,女孩也背了一大包。男孩爱读书,喜欢文学,那算得上是他的心爱之物。男孩要女孩先将它们带走,他随后也会到女孩身边。

他们钱包很紧,时间却很从容,所以坐了一趟慢车。慢车也真是慢,每站都停。摇摇摆摆到女孩读书的那城市时,天已黑了,郊线的公共汽车早收班了。而女孩所在的学校,还远在郊外一座山上,有差不多十里路。“的士”当然是有的,亮着灯在他们身边晃来晃去,但他们没钱。几乎没什么犹豫,他们便决定步行上山。

从那座叫“东方红”的大桥出发,没多久,他们就觉出那些书的重量了。走走歇歇,两人都感到了累。但路还远着呢。为了解闷,男孩开始找话说了:“嗨,想一想,假如我这一箱,你那一包,装的都是钱,你说我们会怎么样?”

这也许是一个有趣的话题,女孩“扑哧”笑了:“那我们就可以‘打的’了!”

“‘打的’算什么?”男孩似乎很不满意坐出租车,虽然那时他还没有坐过。“我们干脆买辆车,想走哪里走哪里,想啥时走就啥时走。”男孩说得认真而肯定,似乎那些书真的已“变成”钱了,可供他自由挥洒了。

女孩的情绪被感染了,也便极有兴致地投入了讨论和设想中:“那我们就随时都可以出去旅游了。”那时,男孩和女孩最大的愿望,就是能一起出去旅游一趟。

男孩本就挺能侃的,见女友兴致起来了,便越发灵感飞扬,像写诗一样:“到时候,我要买一架'海陆空三用车',想上天就上天,想落地就落地,想下海就下海。”

“哇,那才美呢!”女孩为男孩的想象感叹不已,但同时又有些疑惑:“恐怕,世界上还没这种车卖吧。”

“那有啥,我们慢慢研究啊。要是哪天真发明出这种车来,我们就到瑞典去,拿它个诺贝尔奖回来,还可以为咱中国人争一点光呢!”

就这样,话题像被抻着的面团,越扯越长,路却越走越短。不经意间,居然已走到女孩读书的校门前了。而他们,居然一点儿也没再感觉到累。

这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当年的男孩女孩,现在只好叫做男人女人了。他们结了婚,成了家,有了聪明的孩子,并且从那个偏僻的地方,调到了女孩当年读书的城里。但他们依然很穷,他们的感情也一如当年,贫穷而纯真。只是,更多了一些坚韧。

他们常常回忆起当年的那个夜晚,那个场景。而每一次,他们都能在那虚拟的幸福中,获得一些快乐,真正的快乐。

那男孩就是我。那女孩就是我的妻子。现在,她正坐在身旁,看我写着这篇短文。而那些书,那些当年被我们背了近十里路的书,此刻正在背后的书架上,静静地看着我们。

一只鞋的爱情.txt

它从成为一只鞋开始,就憧憬一场伟大的爱情。但伟大的爱情究竟是什么呢?

一只鞋的爱情

一只鞋,从成为一只鞋开始,就憧憬一场伟大的爱情。

它瞧不起兄弟姐妹们的爱情,平淡、无趣,从出生那一刻开始直到死,即使被错误的手一经搭配,也依傍一生。有的,甚至终生没有过真正的对话,没有心心相印的火花,却厮守一辈子,可悲呀可叹!它要寻找,寻找自己倾心仰慕的那一位。伟大的爱情必须走遍天涯海角才能找到!

它走了,离开了纷纷的挽留和规劝,头也不回地走了。它相信自己的决定是正确的,是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剩下的,只是义无反顾。

也许因为它太美了的缘故,一只手拾起了它,啧啧赞叹,再四下里寻找,却只有失望。那只手几乎想扔掉它了,可犹豫了一下,还是揣在了怀里。

从未享受过人的温暖,尤其是贴近和聆听过人的心跳的它,兴奋极了,莫不是高贵的人看上了自己?他们的爱情可是无与伦比,足以令世界为之变色的。可隐隐地,又有些失望,他们的爱情难道就是一见之下就携手回家、过柴米油盐的日子?连起码的对视、心动、脉脉含情乃至相爱的过程还没经历呢。

正胡思乱想着,到家了。它被那只手掏了出来,犹豫再三,扔进了一个黑暗闭塞的空间。这,怎么会呢?人,不是爱上我了?它想流泪,有嘤嘤的哭声在空寂里弥漫了。

它自己也搞不清楚经历了多长时间的黑暗,反正,太漫长、太漫长。它几乎已经老了,都憔悴了,都干瘪得失去鲜活和颜色了,却连阳光也没见着过。我,就这样死去吗?在远远还没摸到伟大爱情的边的时候?它,哭了,悲切,凄惨,那一方黑暗也不忍倾听了。

“吱吱、吱吱”怎么会有叫声?它收住哭声,开始瞪大眼睛寻找。不用找,一对绿豆大的光亮正在它的面前。是我的白马王子来救我了吗?它努力地抖了抖已经僵硬了的身体,想换一个优美些的姿势和表情来迎接白马王子的到来。没等它调整好,其实,它已调整不了了,那光亮已立在了它的身体之上。别,别……它想叫,它还是个贞洁之身呢,连爱情的样子还没看到,连对方的面目还没看清楚,就……不太……它想不出该用什么词,该怎样表达了。待它看清对方的模样时,它已结束了它的少女时代。

它太痛苦了,那竟是一只老鼠,一只臭名远扬形貌猥琐的老鼠。那老鼠可不管它是什么滋味,开心地叫着,把它往洞穴里拖。它,又成了老鼠们的沙发、床、摇篮、卫生间甚至食物,要不是它实在干枯得不能再干枯了的话。

它想,地狱可能就是这个样子的吧?它想逃离,可不能够。它几乎要发疯了。

它正昏昏然睡着,或者说是呻吟着,一只脚穿上了它。脚,不正是它久久期盼着的那一位吗?它对脚感激涕零,努力地使脚舒服些,再舒服些,无论踩还是踢,无论走过尖利的石子还是污水坑,它都不在乎,都心甘情愿。

它不知道,那是一个乞丐的脚,跟定了对方,就跟定了苦难。另一只朝同一个方向前进的脚上,是另外一只鞋,比它还要破烂,相比之下,它还算是美丽的。可脚并不另眼看待它,这使它有些心酸。再一想,又释然了,爱情怎么可以有埋怨呢?伟大的爱情更不应该。

它几乎以为,如此的日子会天荒地老。可它错了。

它被抛弃了,喜新厌旧的脚又爱上了比它年轻漂亮的新鞋。它被扔在了道路边的草丛里,任蚊虫叮咬,任风吹雨打,任霜寒雪冻。它快要散架了。

这时,路说话了,浑厚而又沧桑的声音像是慈祥的父亲。

孩子,请恕我叫你孩子。在我面前,你应该还算是孩子。你的伟大爱情找到了吗?你注意你的兄弟姐妹们了吗?你看,并肩携手,共赴前程,无论痛苦还是欢乐,即使没有言语,可心却相融在一起啊。从成为一只鞋开始,就憧憬一场伟大的爱情。睡吧,别后悔了,好在你的追寻之路也算是丰富的一生了,不虚此生。就让后生晚辈们从你的身上汲取教训吧。

一只鞋,一只终生寻觅伟大爱情而不得的鞋,虽不甘心却也安详地闭上了眼睛。在漫长无尽头的梦里,它应该如愿了吧?

因为年轻.txt

从山东来到南京,终于见到了秋天。山东的秋天空很蓝,而这儿却终日下着析析沥沥的小雨。走在路上,忽然一阵风吹过,金黄的梧桐叶飘落下来,我也却象被揭去了覆在伤疤上的布,心忽然痛起来。

那时的天空总是很蓝,就象她的眸子。我和她是7年的同学,从初中一直到高三复读。她说话不多,经常静静的呆在自己 位子上,看着书,或者 窗外。

我那时也不爱说话,她真象我 ,我 常想。

直到那一天晚上,我走过去,对她说,“英,我可叫你姐姐吗?”

“啊?”

“ 我说要认你当姐姐,我~`~~~”

然后是难以忍受的寂静,我终于决定要走了。她忽然抬起头,“弟弟。’

以后的日子总是波澜不惊,平淡的象开水。但我已经是她的弟弟,而她是我的姐姐,这关系我们都知道。我们去过护城河边,是一个有月亮的晚上,我们说者不相干的话,已经临近高考,学校有着暴风雨前的静,河里有水鸟在叫,我们有时就会停下来,寻觅鸟的方位,或看水里的月亮。

我虽然是她的 弟弟,却在教室里从来没有叫过。别人不知道我是她的弟弟,只有我们自己知道。她也从来没叫过我,每次她总是“哎,哎~”的叫我,连名字都省了,我们有了一种默契,有时我在抬头看她时发现她也在看我,可我们只是姐弟,我不知道为什末。

日子过的虽然很慢,但终于到了高考,6.8号的那个晚上,我的 高中生活结束的那个晚上,我和几个同学喝的酩酊大醉。我想着和她的事情,忽然觉得很虚无,一口白酒进去,我的眼泪就出来了。

当天晚上我吐了一地,第二早上,再吐,就只剩胃酸了。

毕业后在家的日子,我骑车去了她的街道,我们眼睛盯着别处,说者我们还不确定的未来。后来她就上了车,她用手扶着我的肩膀,我将车开到60脉,只听到耳边的风声,只感觉到她用力抓住我的手。后来她说:“慢点”我放慢了速度。 后来我发现,戴的帽子被吹掉了。

她比我大三岁,很多事情也比我想的多。可是却终于有点多愁善感了。她 常常会叹气,很轻,象一根羽毛,却经常重重的砸在我心上。她常会想我们的未来,和我幽幽的说,然后叹一口气,说:“我是你的姐姐”。我们只是姐弟关系,这我知道。

在我们山东已是初秋的九月,我来到了南京,这儿还很热。她去了青岛的一个民办学校,来信中说‘我们这儿很凉爽,经常吹过有腥味的海风。弟弟,保重自己。’后来的信中 ,她那儿总是有点凉,南京却总是有点热,南京和青岛的气候不同,我不知道我们。

有时侯她会出现在我的 梦中,我那次牵着她的手,我在电话里和她说这件事,“你只敢在梦里这样吧!”有一种幽怨的感觉,我就挂断了电话。我们只是姐弟,我们只是姐弟,我重复着这句话。

我是个理想主义者,可她不是。她会想很多实际的事情,她知道她比我大 三岁,那次信里她还说过她的学校不如我们的学校。为什摸她不是,我常会想这个问题。

在南京的灰暗的天空下,我忽然觉得老了很多,尽管我只有18岁,却好象已历尽沧桑。我思考着我们的更加不确定的未来,心里经常会觉得空荡荡地,我和她只是姐弟,这我知道,她也知道。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很长。

我的高中,我的姐姐,难道,只因为我们年轻?

永远未寄.txt

永远未寄

作者:燕子坞 文章来源:學生之友 点击数:1401 更新时间:2004-9-12

carry:

我正坐在教室里。只有一个月就要考试,我突然想起我应该给你写一封信。

我在这所学校里并不怎么快乐。渐渐发现竟然在迷失自己,就好像被灼烧一样,变成水气,慢慢升上空中,消失在空气中。有一天,我会这样消失掉吗?

我发现自己的脾气越来越古怪了。还会整夜整夜的睡不着觉,半夜悄悄爬起来到屋顶去看月亮。。当我在其他人轻微的鼾声中睁大了眼睛,发现在这种安静到几乎凝滞的空气中月亮真的好亮好亮啊。这时候,听见某只流浪鸟儿的悲鸣划破夜空,是否会看到月亮上有嫦娥的裙角摆动?

当我发现一座久已无人的小木屋潮湿的角落中长出一朵紫色的小蘑菇,突然感觉自己就和它一样,于是像抚摸一个新出生的婴孩一样久久抚摸着它,就像在舔舐自己的伤口。当我一个人走在校园里,抬头仰望那个飘渺的天空,突然泪流满面。一时我想离开所以人,一时我又突然想拥抱所以人。有时我会和一群乱七八糟、素不相识的人喝酒醉通宵,有时会独自一人坐在不开灯的房间,轻轻地亲吻着自己明媚的忧伤。更多时候我握一杯加冰的柠檬水陷在阳台的躺椅里看远处林立的楼层。就像一座座墓碑。

有时候,我对自己说:醒来吧。快些醒来吧。却依然像冬天里的燕子巢,掏空一样死气沉沉。有时候,我又敏感的像一只缩在草丛中的兔子,风轻轻吹动草尖,我拼命奔跑。怀疑自己有精神分裂症,还总是幻觉三十岁之前会自杀。我不怕,我想宿命如此,这或许是最好的结局。我却是如此惧怕轮回。脑海里不断有似曾相识的画面重复播放。我不寒而栗。我坐在初秋还算温和的阳光下,端起一杯咖啡。总是想起你曾给过我的许多快乐和更多的伤害。可我依然如此想你。

carry,你是真的爱现在在你身边的那个人吗?如果爱就跟着他吧。你应该找一个你爱的人,那样你才会幸福。你总是这样固执。

我也总是记起那个你和senzi分手的夏天,我们每天坐在蛋糕店里。你点了一份又一份。靠不停的吃想填补你心里的那块巨大空白。然后就对着窗外漆黑的天和流水的车辆抽泣。我在其他人诧异的眼光中即尴尬又心痛,于是我就陪你一起流泪。现在,如果你和那个你并不甚了解的人变成了陌生人,谁陪着你在蛋糕店里痛哭呢?

还有初三那个忙碌又充实的一年。天不亮我们就在操场上为加试做准备。我的速度永远不如你,虽然你有严重的贫血。听说前几天你又昏倒在教室里,我心底有尖锐的刺痛感。恨不得替你躺在医院的急救床上。我记得你憧憬的仰着脸描述浙江大学的样子。那是你梦想中的未来。白天有烟雨朦胧的石板桥,晚上可以清晰的仰望透彻的星空,还有古街里边衲鞋底边用吴农软语聊天的老太太,和她们脚边懒洋洋的猫。想到这些画面心底会有暖暖的河流淌过。悄悄感动。我想问你,carry,你离你的梦想还远吗?等到你实现梦想的时候,你会离我更远,我更加感觉不到你了。怎么办?

如果你离开我,我就会感到刀子划过心尖般的疼痛,可如果你靠近我,我会感到更疼痛。我不忍看见你那清瘦的模样。请你,不要从我身边走开半步,也不要向我走近。就这样,我们面对面站着,朝着对方温暖的微笑,或是背靠着背,把眼睛望向远空飘渺的云彩或是柔媚的月。心底有对彼此最真挚的祝福。

那么,这才是我们真正的幸福。

carry,我哭了。

有风把泪一路吹——梁咏琪追述与郑伊健走过的磨难岁月.txt

四年前,郑伊健与同居多年的女友邵美琪分手,转而与梁咏琪拍拖一事在香港娱乐圈引起了轩然大波。一时间,“第三者”梁咏琪,承背骂名不绝,清纯玉女的形象也一败涂地。

最近,梁咏琪到京宣传新摄电影《向左走,向右走》,笔者再次采访了她。此时,她显得神采飞扬,容光焕发,好像生活里的阴影一掠而过。恳谈之间,她将自己的情感经历和盘托出……

“我就是那个勇敢的猎人”

1999年,我和郑伊健合作《仲夏夜狂想曲》,我是女主角。郑伊健细心、体贴、敬业,凡事都做得很出色,只是那时他和Maggie(邵美琪)在感情方面已经出现问题,面临分手。我看得出他很不快乐,常常一个人闷在一边。

一次收工,我的车抛锚了,就搭了他的便车。路上我们说了很多话,也交换了对感情的一些看法,令人惊讶的是我们的观点惊人的相似。当时真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那天之后,我们的关系有了变化,拍片时,我不时能从余光里见到他专注看我表演的眼神。

不久,因为赶工受寒,我发烧烧得很厉害,吃了好多药,烧仍是不退。郑伊健很担忧,一再来电话劝我去看医生,还叫助理买了许多水果、巧克力送给我,在每颗巧克力上都写上了祝福的话——那是他一个字一个字小心刻上去的。我舍不得吃,晚上就把它们一颗颗从床头一直摆到床尾。第二天上工,因为怕大家察觉我们的关系异样,就用手机问候对方,我们始终没有捅破那层纸。

可感情的事情无法逃避。1999年10月4日是郑伊健的生日,我为他组织了生日PARTY。谁知,因为外界不知道郑伊健与Maggie的感情已出现问题,见我为他过生日,竟把我看做第三者。结果,我马上就成了媒体的焦点人物。那段时间,我常委屈得泪流满面。但正是这场强烈的风暴,使我对郑伊健的感情变得逐渐清晰。我想,我们该表白了。

10月12日,我主动打电话给郑伊健,那是媒体发动批评攻击波后第一次与他通话,可拨通了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郑伊健身边很吵,该有不少的朋友在身边,他在电话那端小心地说:“GiGi,是你吗?”虽然只是简单的一句话,可我知道在那样的氛围中叫一声我的名字需要有多大的勇气,我回应着,泪水夺眶而出。我哽咽着问他:“是我的错吗?怪我吧!”那是我第一次如此认真、勇敢地面对自己的感情。“这不是你的错,相信我,我和Maggie之间的问题早就存在了,与我们的感情无关”。郑伊健坚定的语气证明他认可了我。好似终于找到了一个大靠山,我哭出了声。

此后没几天,郑伊健便正式向媒体公布他已与Maggie分手。看到他在媒体面前剖白自己的时候,我在电视机前泣不成声,我很心疼他,不愿看到他在伤口处撒盐,还要背负着负心郎的罪名。

10月17日晚上,我打电话给他。伊健的语气出奇平静,但我仍听得出他急促的喘息声,好半天,他好像突然发现了什么一样,兴奋地告诉我,要给我讲一个他从小到大一直很喜欢的故事。他恳切地对我说:“我就是那个勇敢的猎人,相信我,有我在,一切都会变好的。”

“你是最优秀最有责任心的男人”

虽然身边有郑伊健,可那些尖刻的报导让我常常要窒息了。与我一样,郑伊健也是痛苦万分,他怕伤害Maggie。我理解他,他们在一起有8年的时间,我从没想过得到他的同时也要删除他的记忆。一次,旁边的朋友不小心当着我们的面提到了Maggie,见我的脸色有点艰涩,郑伊健不想让我尴尬,马上打断了朋友的话,然后紧紧地拥我入怀。在那一刻,我听到了他急促的心跳。

有段时间伊健也在舆论的压力下显得灰心丧气。为了鼓励他的自信心,每当这时,我都会捧起他的脸,神采飞扬地大声告诉他:“我向你发誓,你是最优秀最有责任心的男人!”

经过了一段日子的挣扎之后,我们终于向外界正式公布了恋爱的消息。随后便离开了已经炸开了锅的香港,飞到日本度假。在凛冽的寒风里,我与伊健深情地相拥在东京街头,在这里我不在意别人的注视。

没想到,当我们从日本回到香港,却在一夜间陷入了四面楚歌的境地。居然有好几家公司无故取消了先前与我谈好的合作计划,而伊健的影视合同也突然锐减,更没有公司续约。

此时,香港的媒体开始了新一轮的“轰炸”:一时有报导说Maggie开着郑伊健的车购物;Maggie仍住在他们的旧宅;一会又传出郑伊健承诺会照顾对方一辈子,时至今日仍常有电话联络……时时传来的有关郑伊健和Maggie的消息整天笼罩着我,日本阳光街头的甜蜜一下子荡然无存。

然而,就在我最需要伊健安慰的时候,他甚至从不解释外界的传闻。我那时怕极了,夜里睡觉时,我常躺在被子里流泪,害怕会失去这来之不易的缘分。

那时,太多的人想看到我们分开,狗仔队几乎每晚都在我家门前游荡。我很愤懑,为什么真诚的爱情要受到这样的攻击;于是,我开始故意向外界表露我们在一起是多么的幸福。2000年3月初,我和Maggie在一个公开场合不期而遇,当时郑伊健就在我身边,见到她,我故作亲密地挽着伊健的胳膊,强让他本插在口袋里的手紧紧搂住了我。郑伊健的表情有点难看,但没有责问我,只是好多次看着我欲言又止。我没有理会他,心里还悲哀地想,他仍在关心那一方的感受。

2000年4月,直到我听到郑伊健评价我好胜时,才恍然大悟,原来他不是不在意我,而是想在这段风雨交加的感情旅程中面面俱到,不伤害每一方。而我做出的那种意气风发、沐浴在爱河中的甜蜜模样正是让他左右为难的地方。明白这些后,我后悔了,那正是郑伊健善良的一面,我不能在别人痛苦的时候过于炫耀自己的快乐啊。很快,我改变了态度。我把自己从爱情糖水中轻轻提了出来,开始变得低调。因为怕被人偷拍,我甚至不再主动见他,只是在晚上和他在电话中聊到很晚,而伊健总在不断地宽慰我,有他,一切都会过去的。

熬过了那段最艰难的时光后,或许是看到了我们是在真正的相爱,叫骂声渐渐淡了。到了2001年下半年,我们的事业开始有了回转。2001年底,我和伊健重新公开在一起出席社会公益活动,感觉周围的目光亲切了许多,站在台上,我们暗暗松了口气。不久,伊健终于拿到和电影公司签的最新主角合约,那天晚上,我们在一起喝了个烂醉,伊健捧着我的脸,动情地说:“哪怕前面有刀山火海,GiGi,我会一辈子守在你身边。”

“这个坚毅男人会为我付出生命”

2002年3月,伊健在日本为《东京攻略》赶戏时,向传媒剖白了我们共同的心声:“现在我们感情成熟,彼此认定对方,拍拖是两个人的事,所以今后不想讲太多。但真的是好感激大家对我们感情的认可。”

想想当初的艰难,再看看现在,我们真有一种柳暗花明的感觉。在阳光下的爱情太美妙了,我们终于可以正大光明地一起去美国探望朋友,一起外出吃饭,像所有的情侣一样,感受上天所赐予的恩惠。然而,就在我们刚刚找到再次成功的感觉后,一场危机马上就来了。

2002年9月17日,我突然莫名其妙地接到了一个恐吓勒索电话——有一个操着沙哑声音的人通知我将1000万港币打入他的户头,否则将毁我的容。得知消息后,伊健每个毛孔中都散发出了强烈的紧张感,在马上报警的同时,他想了好多应急措施,甚至准备挺身抵挡泼向我的硫酸。一连几天,他都像个职业保镖般警惕地守护在我的身边,而他自己却瘦了19磅。

9月23日,我受邀出席香港一个慈善机构的活动,见我实在是不方便推掉,伊健决定和我同去。活动结束后,伊健拉着我快步向自己的车位跑去。没想到,虽然我们走的是后门,可还是有几个人跟了过来,其中一个高个子冲过了跟在我们最后的保安员,居然还在往怀里掏着什么。回头看到这一切,伊健的眉头顿时锁了个“八”字,他一把脱下(禁止)上的风衣将我的身体裹住。由于高个的速度太快,伊健被他撞在了地上,手臂擦出了殷红的鲜血……

事后,警察搜查了那个高个。原来,那个人是个疯狂的FANS,当时,他只是想让我给他签名,往口袋里掏的是个笔记本,身上并没有携带危险品。

好在几天后,警方抓获了那个真正的恐吓者,让我们大舒了一口气。可是,在这场危机过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伊健的眼中依然透出一种彻骨的担忧。看着他瘦削的面容,我明白,为了我,这个坚毅的男人会付出自己的生命……

现在,我们常常一起去海边兜风,一路上尽情享受难得的平静和安逸。今时今日再也没有东西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了。郑伊健的父亲也开始催促他结婚,而我也相信和伊健一定会有更美好的将来,因为,我们爱得很认真,爱情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变得更加炽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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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话只有听的人明白

作者:郭葭

我怕麻烦 没勇气感情用事 他也是 我原来 爱过另一个自己

A 我爱喝百事。他也是。我爱睡懒觉跷课。他也是。

我们眯着眼睛,慢悠悠地走在去教学楼的路上,N多次一前一后或并列行进之后,不知是谁先打招呼。N久之后许晓峰同学甚至说:“其实我根本没看清你长什么样,还以为是一同道哥们,”咳一声,接着说,“你那时候太扎眼了。”

中性得扎眼。头发、衣服,大大咧咧的表情与漫画式的眉眼。我叫蔡小丹。死党都叫我蔡丹,于是连英文名字都有了现成的,MENU。

在选修课的阶梯教室撞见不同系的许晓峰。同一排,这人一边听,一边挖鼻屎。他则看见我嘴角流出来的口水。“梦见什么了?”他对这个总是很有兴趣。

慢慢地我们结伴吃校门口的小炒,这个家伙要不就不带钱,要不就一块五毛地跟我计较。最气人的是有一回我和同寝室的女生AA,他和几个男生跑过来搭桌子,结果吃完不给钱、先我们一步地一哄而散———寝室的大姐大当时就骂我:“你到哪里结识的这些蛊惑仔?”

我们逃课看电影,过圣诞窝在寝室打牌,众人七歪八倒地睡去,我和他躺在了一块。说没有丝毫“情色”人家都不信,可真是那样。我的脚搁在他的胳膊上,他晚上差点把我踢下去———用他室友的一句话,我们,是那么的光明磊落。

B 大四的最后一星期,许晓峰跑来问我:“下星期咱们就要上班了———要不,咱俩借点钱,上丽江去?”他说这话的时候我爸妈就在客厅,他们总能伸长耳朵听见些什么,然而奇怪的是许晓峰走了之后我问他们要钱,他们居然没说什么。

晚上我起来上厕所,听见我妈跟我爸说:“这孩子是丹丹的男朋友吧?”怎么指望他们了解,我和许晓峰,其实只是死党?

去昆明的火车上我和许晓峰两只脑袋靠在一起。去丽江的大巴上我们俩的脑袋还是靠在一起。在丽江的客栈我们住着两只床的双人间。在院子里晒太阳,纳西小妹指着许晓峰问我:“他是你哥哥?”我点头。小妹又说:“你们两兄弟长得一点也不像。你比较秀气。”许晓峰哈哈大笑,说:“蔡丹,看你怎么嫁得出去。”

C 许晓峰进一家大公司做市场推广。我进广告公司做设计,昏天黑地地加班。刚毕业的小女生,经验谈不上,敢想敢做可以算作有天分了,和美术总监称兄道弟,找小组长和创意总监借钱。

而许晓峰和有名有姓的大客户吵架,试用期没过已经“名满公司”,他的顶头上司是个三十岁出头的女强人,居然夸他:“这小子,够狠。”

一起吃饭泡吧,我们好像都没什么改变。那天在酒吧里,一个MM上来,主动搭话。

我问许晓峰:“她看上你什么呢?”“我长得帅啊。”

这才发现,这个挖鼻屎的家伙开始用纪念版的ZIPPO,侧脸有点像金城武。许晓峰说话很毒地说我身边的GG,比如我妈同事介绍的“中国银行”———“那个胖子啊,就是那个、体重秤都会抗议的,请一个一个来!”

D 2002年下半年,我妈心疼我的租房费,借钱给我付了一个60平米小户型现房的首付。听到这个消息许晓峰比我更兴奋,他在电话里叫着:“我要和你同居!”他的上班时间比我自由,于是装修的事他负责。搬进去的时候他还带着一条名叫小宝的德国牧羊犬。

看电视看影碟的时候我和他各坐一边,小宝在中间。从电视机的角度看过去真是有点搞笑,我一心催着他缴房租———

也许在所有人眼里,我们都是理所当然的一对,看着他躺在沙发上挖鼻屎,我有时也会思考我是不是爱他的问题。

可是如果这样的问题都需要思考,这还算什么问题?

活到22岁,我居然没有恋爱经验。这样想起来都觉得自己丢脸,于是2003年春天,我恋爱了。

E 我的BF叫阿健,建设银行工作,是那个“中国银行”的死党。话说那天我和朋友在酒吧遇见他和“中行”,他们眼睁睁看着我和一个红头发女生在台上抢麦,王菲、蔡依林、孙燕姿,唱个遍。然后接到阿健的电话,吞吞吐吐问我:“你今天有空吗?”

我恍然发现我这类“张扬”的坏小孩对好孩子的吸引力。和阿健一静一动成鲜明对比,老爸老妈都忍不住跟邻居老头老太炫耀,连我自己喝着他熬的汤,也是得意的。

总有气急败坏的人。比如许晓峰。他说阿健的坏话不用罗列,事实上他最大的愤怒在于,我和阿健好上之后,我就一声比一声紧地催他搬出去。拍着小宝我说:“许晓峰你这样子拖累我是不行的。”

他郁闷地看我,说:“那小宝你总能收留吧?”

我点头。补上句:“可你不能借口探望小宝没事就蹭回来。”

他大叫:“你要不要那么毒啊?”哀叹着,“你以前对我不是这样的。”

“你也可以去找个GF啊。”

果然他就找了。“事实上谢芸一直暗恋我。我仔细想了想,她对我实在不错。”

许晓峰找了GF,然后我们就四个人出去。坐在一起吃饭,说着说着就只听见我和许晓峰的声音。八卦、话多也许是我们的本性,可那种默契———我才说半句:“昨天我在公司QQ———”他说:“逮住啦扣钱啦。”我瞪他:“做报社的阿旺给我发消息,他们晚上8点还要做版,我头晕眼花,居然看成———”他哈哈大笑:“你老大一定看成了做饭对不对?哈哈,越来越有创意。”隔着桌子,我们拍对方的肩膀,拍不到就踢对方一下。间或说着:“给,我不吃的。”他吃着我不吃的,忽然间就问阿健和谢芸:“怎么,你们俩光看我们就饱了?”

我的BF他的GF,他们生气了。可是怎么办呢,我们这样,已经这么多年了。

F 我们四个人还是一块出去。那天吃饱喝足出来等车,我们站的顺序是这样,阿健是A,我是B,许晓峰是C,谢芸是D。突然开过来一辆横冲直撞的车,忽啦开过去的刹那,许晓峰挡在了我的前面。

谢芸当着我们的面和他大吵,说:“许晓峰你是什么意思?”

许晓峰也急了:“我能有什么意思?我和蔡丹这么多年死党,她像我的家里人,我挡在她前面,能有什么意思?”

我问阿健:“你觉得有意思吗?”阿健有点闷闷的,可他说:“没关系,只要你觉得没意思。”

许晓峰从此开始叹气,他总是纠缠于同一个问题:“为什么谢芸要没事找事?是你另类还是她不够善解人意?”我不能安慰他。对于许晓峰,有时候我只能说我们被自己宠坏了,眼里从来只有自己。所以才会发出这样的哀叹。

G 我和阿健打算结婚。和所有人一样,开始没头脑地忙碌。许晓峰打电话找我,我说没时间哪,等你结婚的时候就知道了。

12月6日试婚纱,阿健在我身边。许晓峰牵着小宝站得远远的。只是猛一回头,我看见他不开心。我们隔得远远的,没机会说什么,可他的样子还是让我难过。拍完照正对着镜子卸妆,忽然就看见镜子里的许晓峰。浓浓的眉毛、小宝一样的大眼睛,呆呆的样子那么郁闷。

只有几秒钟吧,什么话都没说,忽一下,他就从镜子里晃走了。我鼻子忽然有点酸,大叫:“许晓峰,你不要这么鬼现身!”

那天晚上他打电话,说我要结婚,他难过。“阿健配不上你。”上一秒钟他说。“阿健会不会对你好?”下一秒钟他问我。再下一秒钟他叹气:“其实他还不错。我这么损他,他从不说什么。他做人真厚道。”

结婚前夜,女友特地来陪我,我们说着一些琐事。突然电话就响了。是许晓峰,他在楼下。“蔡丹,我有重要的事跟你说。”

我朝他跑去。其实他要说什么呢?我们这么了解对方,是不是在就要失去我的时候,他像《乱世佳人》里的斯佳丽,大彻大悟,明白了一些道理?

不不,不是这样的。其实我们只是如此深爱自己,所以才不顾一切地说出来,扼杀一切可能的后悔。

就在那个路口,他说:“蔡丹,如果从现在才开始,你说,我们会不会相爱?”

他的语气并不肯定,连拥抱都是轻轻的。可是我们都哭了。如果不是我要结婚,或许我们都不会问出这句话———并不是后知后觉,我们忙着快乐,以至于抓不住自己。

我和阿健结婚了。别人说许晓峰新娘结婚了、新郎不是他的时候,他就说啊他,不过是我的蓝颜知己。

蓝颜知己。

有些人错过了就不在了。。。。。。.txt

有些人错过了就不在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如影随形 点击数:6460 更新时间:2004-10-24

女孩说我爱你,男孩笑了。女孩又说我真的爱你,男孩还是笑。女孩说你根本不爱我,男孩沉默了,女孩哭着离开了,跑的很远很远。男孩站在原地,怔怔地,他自言自语到,其实我也爱你,只是不知道怎么爱你。

--题记

女孩倒在秋千上,男孩用力地推啊推啊。

男孩篮球比赛,女孩叫破了嗓子,第二天依然出现在男孩面前说昨天你真逊。

女孩说我要最漂亮的那朵,男孩奋不顾身地爬上树,然后遍体鳞伤地对女孩说给你。

男孩的头上出现了一点点的红色,女孩紧张半天却还说着我才不在乎。

女孩说我累了,男孩蹲下(禁止)子,说上来吧,我背你。

男孩一次成绩超过了女孩,女孩心底高兴依然说下不为例。

女孩第一次学滑板,摔地体无完肤,男孩一边骂着小傻瓜,一边用手小心地擦拭着伤口。然后眼眶中满是眼泪。

男孩在全校获奖,女孩摇摇头说你还差点。

女孩知道男孩喜欢她,所以她不会自己开口。

男孩知道女孩喜欢他,可是他不知怎么开口。

女孩说我们明天去海边。男孩今天就搞到了所有的地图。

男孩想喝一口开水,女孩为他捧来了整桶饮料。

女孩想要一颗星星,男孩为她搬来了整颗地球。

男孩说明天想喝咖啡。女孩今天就买好了所有的品种。

女孩说我不会跟自己不喜欢的男孩要求太多。男孩说还好你对我要求很少。

男孩说我不会让自己不喜欢的女孩坐上自己的单车。女孩笑了,还好你从没有把我当女孩看待。

女孩说如果我遇见喜欢的男孩,一定用眼神杀死他。男孩说怪不得你从没有对我放过电。

男孩说如果我遇见我喜欢的女孩一定背着她满世界地跑。女孩说还好你背我的路程只够地球半径的四分之一。

女孩说我喜欢的男孩一定是最棒的,他一定会骑着白马来找我。男孩说现在已经不允许私自贩卖马匹。

男孩说我喜欢的女孩一定比关之琳还关之琳。女孩说关之琳已被列入老人名单内了。

女孩说我喜欢的男孩一定要会在新年的十二点打电话对我说我爱你。男孩说这样的电话费会很贵,相当于一个世纪。

男孩说我喜欢的女孩一定要会在我沮丧的时候给我安慰。女孩说现在连个保姆都会给你安慰,因为你给她钱。

女孩说如果他爱我,就算我到天涯海角,他都找的找我。男孩说那你一定要找个地理知识很好的人,不然你没有找到倒把自己弄丢了。

男孩说如果她真的爱我,一定会知道我在想什么。女孩说那你一定得找个占卜师。因为她连你有没有藏私房钱都知道。

女孩说你们男孩都不浪漫。男孩说因为我们都没有钱去浪漫。

男孩说你们女孩一天到晚只知道胡思乱想。女孩说因为别的都要花钱。

女孩说我喜欢的男孩一定要比我强。男孩说可怜的我只有一次没有超过你的记录。

男孩说我喜欢的女孩一定不要太聪明,否则我会迷失方向。女孩说啊,可惜我总是和你在极端的两头。

女孩说长大以后我要当个侦探,比福尔摩斯还厉害。男孩说那你一定需要一个比华生还华生的人。

男孩说我长大后一定要当一个国家领导人,发动全宇宙最伟大的战争。女孩说世界不会接受第二个希特勒的,就像没有中国人爱日本人那样。

女孩说你的英语很pool,男孩就在暑假报了五个暑期培训班。

男孩说女孩不够淑女。女孩暑假逼着自己去学习礼仪。

女孩知道男孩很在乎她的话。所以她想总有一天男孩会跟她说的。

男孩知道女孩很在乎他的话。所以他想即使不说女孩也是会明白的。

女孩认识了比男孩高的男孩,男孩说我爱你。女孩笑着拒绝了。

男孩认识了比女孩好的女孩。女孩说我爱你。男孩笑着拒绝了。

比男孩高的男孩说你在等什么?女孩说他会说的。

比女孩好的女孩说你在等什么?男孩说她明白的。

女孩说花都谢了。男孩说它还会开的。

男孩说花又开了。女孩说它还是要谢的。

女孩说我要走了,去美国。男孩说听说外国男孩都很帅。

男孩说我会留下,因为我热爱中国。女孩说还是中国的美女最多。

女孩去机场的时候男孩送了她。女孩希望男孩留下她。可是男孩没有。

男孩留在了中国。男孩希望女孩留下,可是他没有说。

女孩哭了,说我一定找个高鼻子,蓝眼睛的。

男孩笑了,说祝你好运。

女孩走了。

男孩哭了。

女孩不停地写信。男孩不停地回信。

一年后,女孩回来了。男孩去机场接她。可是身边已多了一个女人。

男孩长大了。女孩没有。

女孩说祝你幸福。男孩说谢谢。

女孩又走了,带着眼泪。男孩身边的女人说弟弟,我们走吧!

男孩又哭了。她一定会比我幸福的。

手术台前,男孩痛苦地抓住医生说一定要让她幸福。

男孩坟前,女孩悲伤地抓住丈夫说他原本可以给我幸福的。

丈夫抱着她,轻轻地。丈夫就是最后的那个医生。

男孩从没有对女孩说过一句我爱你。因为他一直以为女孩明白。

女孩从没有对男孩说过一句我爱你。因为她一直以为男孩会说。

等男孩真正想说的时候女孩走了。

等女孩真正想说的时候男孩死了。

男孩还是一个人,女孩却是两个人。女孩一直以为男孩是两个人。男孩一直以为女孩是一个人。

女孩问男孩下辈子你要几个人生活?男孩笑着说两个人,我和我爱的人。

男孩问女孩下辈子你要几个人生活?女孩笑着说一个人,因为我爱的人从没有跟我说过他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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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爱叫放手

作者:蓝色妖言 文章来源:缘谊文阁 点击数:6592 更新时间:2004-10-15

我爱上了酒精的味道,那些美丽的酒精颗粒总会忠诚地舞蹈在我的身边,倾听我的心声。无数个晚上,倒在地板上,望着满天的星宿,找寻那两颗属于我和他的星,之后就像是找到了我的幸福,嘴边漾出最美的笑。

我很小被妈妈送到北京读书,即使我的身体弱地像一只玻璃瓶也改变不了什么。于是,童年时的我就尝到了思念的痛是怎样的轻重,那是对妈妈的思念,会流泪也会心痛的那种。

开始的前几天,老师讲义的时候,我都会在台下看着他,任泪珠一颗颗滴落下来,他错愕的眼神被我抛在脑后。于是,我开始一味的啃书,发了疯一样。我开始恨妈妈,不再喜欢她,她扔下了我,这是多少钱,除了她的爱弥补不了的残酷。我知道我的心已经变质,我很少笑,冷的像是残冬的冰菱。

就这样,我成了部学习的机器,期末的分数总会换来妈妈的笑,而我抱以她的是冷漠的注视,那眼神里有说不清的凄哀和控诉,我有多希望,她在不经意中留意到我的变化,可是,她没有。

飞入学的时候,我以为是黑社会的洗劫,一辆黑色的奔驰后跟着一排车子…

他作自我介绍的时候那副笑嘻嘻的样子让我觉得不屑极了,所有的女生花痴般地附和着他。我冷漠地盯着他,觉得他好笑极了——他入学的排场,和老师对他的毕恭毕敬。

有一天,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走近我,抚摸我垂到嘴边的流海,我眯着眼睛看他,为他的轻浮。他低下头来,亲吻我的眼睛,很轻柔。我抬起头迷蒙地望着他,他在认真地审视我的表情,眼睛放着迷人的绿光。

“做我的女朋友,你由我来守护。”

于是,十六岁那年,我莫名其妙地成了他的女朋友,也成了学校的关注人物,一个每年都拿奖学金的优等生成了一个学校领导们头疼的问题学生的女朋友。

一天,高三的一个女生来班里找我,我出去了,她把我带到高中部,她身后突然多了十几个人。

“卑鄙。”

她问我叫什么名字,我看着她并非善意的笑,三流极无品味的打扮,挑着一边的嘴角笑了笑说:

“我叫什么名字?呵呵,看来你还不是一般的无知!”

“如此嚣张!”她“啪”的甩了我一巴掌,我没站稳踉跄了一下,看着她笑了笑,回敬了她一巴掌,她又甩过来一巴掌,我刚抬起手要打她,胸口很痛,眼眼前一黑,倒了下去。

迷蒙中,听见三声清脆的声音,睁开眼睛,看到那女生捂着脸哭着。他走过来,抱起我离开了那里。

“以后不许乱跑,如果你有什么事,我要她赔颗心脏给你,再铲平她家。”我把脸埋在他怀里,泪水一滴滴打在他的身上,那时候我真的觉得他是我的整个世界。

他把外校的一个男生打成了重伤害,他爸爸一怒之下为他作了退学,把他送到了深圳。他离开的前一天晚上,把我拥在怀中久久都不放手,我环着他的腰,倾听着他的心跳,和我的一样紊乱。

“还是离别,还是要流泪的。”我轻轻地说,离开他的怀抱,抬头看着他,他瞳仁中的我,苍白、脆弱的一塌糊涂。他凝视着我,不发一语,静静地。我闭上眼睛,眨出停留在眼中的泪水,靠在他的身上,我知道,我再也见不到他了,我知道,他很难再回到我的身边,我害怕,怕极了这种感觉,像是跌入深渊般的灭亡,深不见底的黑暗令我无法呼吸,我不想一个人,没有他。

他再次把我拥入怀中,紧紧的,像要把我揉碎一样,那里面又有面对现实的妥协。他亲吻我的头发,那么温柔,有破碎的泪水滴在我的脸上,烫疼了我的心,我闭上眼睛,默默地记忆他的温度和我熟悉的味道。

我们的泪水如同倾泻下来的月光,璀灿着属于我和他的光辉,折射出最动人的光芒。

五年后的一天,我在电话中听到了再熟悉不过的声音,飞一般的赶到了机场,我看到了俊逸不凡的他,那个让我知道什么是爱的他。我扑到他的怀中,是的,他还是原来的他,还是那么夺目,还是那样的眼神,那样的笑,那样的怀抱,那个说要守护我一生的男人。

我微笑地听着他说的每一个字,吞下了一杯杯红酒,泪水滚落到高脚杯中,从玻璃壁优美的泻到酒中,与其融为一体,怎么都不觉得混着泪水的酒精有多苦涩,只有令我迷醉的酒香,我像中毒了一般,试图将自己灌醉。

他痛苦地看着我一遍遍地叫着我的名字…

他把我送到公寓中,在他转身要离开的时候,我从背后环住了他的腰,他转过身,抚摸着我的眉毛,吻去我的泪水,他的吻滑向我的眉毛、鼻子、嘴角、我的十字架吊坠,那么细腻,无以言表…我看着他动容的眼神,那里面不止有依恋,更多的是我从没见过的一种探索。

我拉住他的手,说,“和她,你幸福吗?”

“你明明知道的,商场中的联姻。”

“不,不要让我知道你不幸福,那么我会追到你的身边,把你带到幸福里面去。”我绝望地看着他,泪水滚下来,扑簌簌地。

“如果,如果回到从前,我一定不会让自己离开你。”

他把我的泪水接在手中,说“你知道吗,每次你流泪的时候,我都想像现在这样把你的泪水呈接在手中,它们像一颗颗水莹的钻石,是你身上掉下来的,我想永远这样握着它们,就像握着我们的幸福,可是每一次,它们都慢慢地从我的指缝中渗露下去,无论我握得多紧,它们都会消失,于是,我也哭了,和你一样,因为我握不住我们的幸福。”

我回忆着每一个思念他的夜,发了疯一样的走在街上,寒冷的风刺痛我的皮肤,再也不会有人像他一样把我藏在怀中为我挡风遮雨了吧,他宠溺的眼神,他为了保护我的不顾一切,他夜夜宿醉时打来的电话,呢喃的声音,说了上百遍我爱你才肯睡去…以后他温暖的怀中,停留的该是另外一个女人,他温柔的吻也要给她,他闪着亮彩的眼神也也围绕着她了吧,只要一想到这儿,就像一把刀在我的心脏里面翻来覆去割舍我的爱,我只有痛苦的承受,除了这,什么都做不了。

于是,我爱上了酒,将它们吞咽,也许会治愈我的伤口,我的心在无数个不眠的夜舞蹈着,我站在天台上看着苍漭的星空,漆黑的夜空中,总有一对星星挨得特别近,我一直告诉自己,那就是我和他的心,永远那样靠着,永远,直到满天星空陨落的日子,我们一起离开那里,再奔向幸福的国度…

有一种花儿静悄悄地开.txt

小鱼是我的一个作者,在认识的一年多时间里我们一直淡淡地交往着,偶尔打个电话。

直到有一天,我打电话告诉她我们杂志发了她一篇稿子。我在电话里听到她屋里有小孩子的声音,我问,你儿子上几年级了﹖小鱼在那头大笑起来,她说,我儿子还不知在哪里呢,正在找我吧……随后她问我,何以断定她有小孩子,并且还上小学了﹖我说以前一个编辑说过你比我大了一个年代,我想你该有小孩子了。电话里有了几秒钟的沉默,然后小鱼在电话那端静静地说,我还没有结婚呢,而且我从小便是小儿麻痹,两腿残疾。我拿着话筒,愕然了。认识小鱼这么长时间,我竟然什么都不知道,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心里有了想见小鱼的念头。那以后,我常给小鱼打电话,往往一打电话我便问:我们的儿子怎么样了﹖小鱼在电话里与我不紧不慢地乐乐呵呵地贫着:我们儿子啊,长高啦,都会用电脑了,数学学得倍儿棒啦,英语老是不及格。还爱踢足球,袜子倍儿臭。我说,咱儿子是不是长得越来越像贝克汉姆外加汤姆·克鲁斯了﹖小鱼说,那是,也不看是谁的儿子,能不帅﹖以后我俩搬个椅子往门口一坐,那些漂亮妞,要见我们儿子,排队!不把我俩巴结好,没门儿!我说,你可小心了,别让咱儿子早恋,影响学习。小鱼在电话那端赶紧说:那是那是,我抓得可紧了,坚持大岗突击查,小岗天天查,为把我们儿子培养成知识型的国际帅哥费尽心机啊。我们很开心,每次电话,总能为这个假设中的儿子编出一大串事儿来,无聊而开心地傻乐着。

小鱼应是我手里上稿最多的一个作者,她并不是锋芒毕露的,但总如细水长流,定期地给我稿,缓缓地在我们杂志上一篇接一篇地发着。这样比起那些风起云涌红透半边天的年轻作者来好像更可靠。

终于动了非去看看小鱼不可的念头。当这个念头在我心里固定成形时,当我买下火车票时,我是那样激动,我对小鱼说:小鱼,你等着我,我来了。

车驶进东北时,在初秋的阳光下,铁路旁开满了大片金黄色的花,类似向日葵却又不是,手掌那么大,乐乐呵呵地开着,没心没肺。

我立刻喜欢上了这些花朵,我叫它们野菊。随处都有,奔放而自然,丝毫没有花店里那些花儿的娇气与精致,而是粗糙,阳光,立体,丰厚,无畏。

我问火车上一个东北人,那是什么花啊。那人笑了笑,只说了句,到处都是,眼里满是对这种花儿的不在意,而我却偏偏喜欢上了这种铺天盖地的自在奔放。

一到沈阳我便给小鱼打电话,我说,小鱼啊,我好激动啊。小鱼在电话那头也喊道,我也激动啊,我突击了两个晚上收拾房子啊。

小鱼住在抚顺。一下长途车,来到小鱼说好的地点,我看见一个人学生样地脚并得齐齐地站在那里,样子很乖。我想不会是这个人,小鱼该是长头发。我来回地转着头,这时那人站在那里怯怯地问,是不是贝西﹖

我们俩站在阳光下,相互看着慢慢笑了起来。

我真没想到,虽然来之前我知道小鱼双腿有残疾,有一定的心理准备,可看见小鱼走路,我的心像猛然被揪了一把,透不过气。小鱼腿很细,几乎没有肌肉,但她坚持不拄拐,那样一瘸一拐地走路,每走一步,都要将腿用力挑起来的样子,看得我心里直落泪,一揪一揪地疼。我甚至有了想要逃走的感觉。

小鱼住在抚顺市一个有点偏僻的地方,她坚持从家里搬出来一个人过。房子有点暗,是一楼,走进去,我看那台电脑,抚摸那个键盘,想,小鱼就是在这台电脑上在这个键盘上敲打出那么多出色的优美的文章的。我很认真地抚摸着,不敢怠慢。

残疾的小鱼,这样一个人住着,而且还有些并发症,每每想起,我总是不安。但我看到床上有漂亮的床罩,沙发上有可爱的抱垫,还有那么多的糖果,那么多。小鱼告诉我,小时候她也是好好的,妈妈说她三岁多时,突然就得了这种病,从此再也没好过,几经周折,终于认命了。小鱼说:WHO(谁)怕WHO(谁)啊!小鱼比我大,不停地要带我去吃好吃的,一副大姐的作风。最后我们在一个很小的馆子里吃了火锅,喝了酒。东北的风吹起来时,让人感到生活的冷酷,我和小鱼因为都喝了一点酒,微红着脸。回来的路上我捏着小鱼的手,发现小鱼手上有很多皱纹,我想那每一条皱纹里有小鱼多少的努力与不屈啊。小鱼有两颗兔牙,一笑就阳光灿烂地露了出来。她有一张照片,很正经地在那里沉思,我正看得认真,她笑着指给我说,那,那两颗板牙我用钢笔给涂了,我笑,一看果然是的。

我决定和小鱼去大连玩两天,大连和抚顺离得很近,小鱼却没有去过。第二天我醒来时,小鱼已经从单位回来了,还在利索地给我煮粥,闪烁着一个人生活特有的灵动。她就是这样一步一步挣脱了所有的束缚,一个人艰难地过着的,她说,所有想做的事情,我都要一件一件地做。一个人搬出来住,小鱼便和家里人斗争了很长时间,她说,我想这样,我不想在别人的视线里生活。我看了小鱼的相册,看到小鱼爬上了长城,看到小鱼骑在马背上,看到小鱼穿游泳衣在海边,我想,或许对小鱼来说,人生不过是一个又一个的想法,一些对别人来说很简单的想法对小鱼来说却很难。每一个想法就像一颗珍珠,小鱼一直在心里数着,这个干了,那个还没有干,那个想法最迟要在什么时候实现。小鱼就是这样努力地挣回了一颗又一颗珍珠,一生走完时,把这些珍珠串起来,这些记忆大约也就是她的一生了。

小鱼走路很慢,我每每要停下来等她,每个台阶我拉着她胳膊她才能上去。小鱼总也怕我着急,很认真而投入地走着,甚至我问她话,她都顾不上回答,只闷着头认真地赶路。

大连真是一个美丽的城市,海竟然是这样的湛蓝,和我在日照见的海不一样,那里的海是灰乎乎的、腥臭的,而这里的海是如此的清澈宜人。街道非常漂亮,很欧化,真正像是一个建在山里的现代化城市,依山傍水。这里的风都是排山倒海的,不像西安的风鬼怪一样,到处乱钻,穿过一个又一个窄窄的街道。

和小鱼去逛了街,街上总有人用奇怪的眼神看小鱼,小鱼却丝毫不为所动,一板一眼地认真地走自己的路。我问小鱼,你是一开始就这么不在意别人的看法的吗﹖小鱼看着我笑了,她说,我前半生最大的努力都用在一件事情上了,那就是怎样去克服别人看我的眼光。有一年我曾经自杀过十一次,可是这样又能怎么样,过去,我是从来不敢在认识的人面前走过的,而现在我已经无所谓了,既然上天让我这样,我又能怎么样呢﹖已经三十多岁的小鱼,怎么样都不愿向生活低头,她固执地走着。对于感情,小鱼同样有着自己的追求。没有爱,小鱼怎么也不愿像别人所希望的那样随便找个人去生活,如今仍孤身一人……风吹起来时,我看到小鱼先是缩了缩肩胛,接着,她迎着风温和地眯了眼,微微抬起了头……

那天晚上回到酒店,发现酒店给我们留的房是个单人间,不知那天为什么,我下去和那里的人吵了架,我非要求他们给我换房不可。我很较劲,其实那个单人间的床也算大,也够我们住,可我不知为什么和那些人吵了很长时间,因为原本他们答应给我们留的是一个双人标准间。

换完房,在过道里,我突然想,我今天是怎么了﹖我本不是这样的人!突然间,一些人看小鱼的眼神一闪而过,我明白了,我是在发一些无名火,生气于命运如此无常,为什么﹖为什么偏偏是小鱼﹖人吵得嗓子哑哑的,怒气还没有散尽的我不敢回去见小鱼,一个人在过道里站了很长时间,无奈得不停地用自己的右脚尖踩左脚尖。

第二天便离开了大连,我直接去长春,而小鱼则要回家了。下火车时,一个人碰了小鱼一下,小鱼打了个趔趄。我立刻冲过去,一米六的我站在一米六七的小鱼前面恶狠狠地瞪着眼,大有冲上去和别人干一架的冲动。那个人立刻把手放在眼睛上说:对不起啊……小鱼说没事没事,我突然想,我要比小鱼自卑多了。

答应来接小鱼的人没有来,让我很是担心,而我又不能下去送她。看着小鱼一瘸一拐地在站台上渐行渐远,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火车呼呼地在黑夜里驶过,我不知如此一别,何时才能再见到小鱼。

离开东北时,我又在火车上看到大片大片的野菊,一点也不刻意,仿佛是和耕作的农人一起成长起来的,带着充满张力的生命底蕴。我对一切过于牵强的过于精致的东西都带着本质上的排斥。这一刻,我突然想起初见小鱼时,她和我握手时,很有力,而且手上还有茧子,便如这野菊般让我动心。

回到西安的日子里,有一天小鱼在网上和我说话,前面我们还说得很开心,突然小鱼说了这么一句话,她说现在她也知道她很难找一个合适的人和她在一起了,父母朋友介绍的她都看不上,而条件稍好一点的人又不一定喜欢她。她说有时候早上起来,一睁眼,真想死过去。寂寞就像一个古老的城堡,让她一点一点地面对着……

我突然心疼了,向窗外望去,那天,西安正下了冬天的第一场雪,一点点,在玻璃上有一层薄薄的雪花,似化非化。我看了很久,眼有点酸。我在QQ上静静地叫:小鱼,小鱼……那边任我再叫,也不做声,只留下一行又一行的省略号。我急了,说了很多话,我说一切都会好的,不是吗,小鱼﹖我说你看我从来都没有这样矫情地对谁说过话的,你看我对你多好啊。可是任我再说,小鱼仍是沉默着。

我一直以为小鱼是没有泪的,这天我才知道鱼没有泪是因为她本就在水里,这一行行的“……”不就是小鱼的泪吗﹖我站在窗前叹一口气,生活的无奈如凛冽的风直逼过来。这一晚,我心情很不好,想着小鱼颈椎病犯了时,谁会照顾她,心里便暗暗地难过,直到昏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大早醒来,却发现QQ上小鱼的头像欢快地跳着:懒孩子,快起来,你看太阳出来了,阳光多美好。我在喝酸奶,我的酸奶最好喝,你的酸奶没有我的好喝,白白,上班挣银子去喽……

我,笑了。

雨过天晴.txt

雨过天晴

作者:凡滢

人与人心灵的对白,你有过吗,我常想如果人和人真的可以心灵相通,那么也许我们可以留得住情感中最宝贵的那份……

我从不相信男女之间会有纯正的友情,男女之间除了爱情会有友情吗?喜欢晴已经很久了,从朦朦胧胧的少男少女之情到确确实实,真真切切的爱的感觉想来已有八年有余了,在这八年之中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我们从同学到朋友到她找到了自己的男友。整整八年,八年的时间一个抗战都可以胜利了,为什么我却始终无法向她坦言我的爱。是上天的捉弄?还是命运的安排?我们有缘相遇相知,却无缘共度今生。对她的爱始终如一,却总是无缘表白。任机会一次次的在嘴边溜过,不是我羞于出口,只是因为我们之间的关系太轻松太自然了。潺潺流水般幽静的感觉,平平淡淡,干干净净,没有任何负担,没有一丝杂质。彼此间坦诚相待,用最真诚的面孔,最真实的性情,最真挚的心直视对方,没有任何世俗的做作与掩饰。没有谁忍心往一桶纯净水里扔石头,和谐的美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我有兴拥有又岂肯轻易破坏,于是就这样一拖再拖,我一直认为我的爱在她面前晶莹剔透,不必明言,她知道的,直到她有了现在的男友,成为人妻,我才发现原来我苦心经营多年的爱她从不曾读懂。

我和晴相识在初中,她算不上漂亮,却有着不一样的气质,很有人缘的那种,男生女生都可以和她打成一片。她是班里的团支书而我的学习成绩却总是倒数,我从不自卑却怠于和所谓的好学生有什么瓜葛。我本不相信什么宿命,可有些事却真真发生于情理之外,亦如我们。我们原本属于两个不同轨道的星星,相隔几十亿光年的那种,几乎没有什么可能相遇。一个是循规蹈矩的乖乖女,一个是放荡不羁的调皮男,却因为意外的同路而成为朋友。我和她的家相距不远,每早每晚我们上学放学的路上如影随形,冥冥中好像是注定要有故事发生,可是却偏偏没有什么发生。每每忆起那段日子,感觉是那样的轻松和谐。按理说她是那种活泼好动型的女生,给我的确是和她本性恰恰相反的感觉,水一样的女孩,柔美而平静(后来随着我们多年的接触我找到了答案,也许正如她所说双子座的人天生就有矛盾的双重性格,很幸运我在初识她时就觉察到了她的本质)这么多年了她是唯一给我这种极端感觉的人---表面是火,内心似水。谁说水火不相融?!我常想正是这种矛盾造就了她的与众不同。矛盾效应在我身上的完美体现就数我对她的爱了,矛盾的一塌糊涂,拿得起却一辈子放不下。

同行的日子里,我们无话不说,随着沟通的不断升级,我发现我对她的感觉在发生着些许的微妙变化,遗憾的是故事还没开始就画上了顿号。她搬了家,我参了军。至此我们的距离产生了,美没了。我一直认为人和人的交往就在于走动,走动少了,联系少了,这两个人自然而然也就 game over了。为了使我们暂且叫做友谊的东西能够继续下去,我发出了第一封信,情理之中她回了信,情理之外的是她回信的速度是我史料不及的,我甚至怀疑这信是不是自己飞来的,怎么这么快。在后来就是我每月的电话费飞涨却从不知心疼二字怎么写,(我告诉她我打电话是免费的,所以在周末我打给她时,她总是毫无顾及的和我从深夜调侃到清晨),现在想想谈话的内容,记忆中只是个数字代码(零)而已,我不是一个言多的人,但很喜欢听她说,喜欢她的声音从家的方向传来,透过听筒感受着她的存在。时常在心里牵挂着她此刻在做些什么,这种想法飘忽在我闲暇的每一刻,从中我似乎嗅出了爱情的味道,从她每次天南海北,漫无边际的调侃中,我知道她的生活字典中暂且没有爱情两字的空位,那里满是些数学符号,化学元素,英语字母什么的。对于我而言前途渺茫,在混沌中度日,想想还不是给她承诺的时候。于是在青春期的告别仪式上,我的爱被深埋在心底,每日小心侍候,期待它生长发芽开花结果的那一刻。

又是一个寒来暑往,又是一年春夏秋冬,日子就这么不痛不痒的过着,这期间她上了大学,我转了业有了一份不错的工作,一笔还算可以的薪金,通过了国家公务员的考试。终于等到可以给他承诺的一刻了!心中爱情的小苗在飞长,在我领到第一个月的薪水时候,拨通了她的电话,等了这么多年,也许真情告白的时刻终于来临了。要知道在这之前我们有好久没有任何联系了,至于多久,久的我都记不清了。先是她忙着考学,后来我忙着找工作。都各自忙着自己生命中的大事,不是无暇顾及对方,而是怕打扰对方,起码我是这么想的,梦中醒来很想拨通那一串再熟悉不过的数字,又每次将伸出的手缩了回来,告诉自己睡吧睡吧,她还在你心里足以,她忙着奔前程呢,别让她分心!我说过的人就这样不走动就生疏了嘛,再想起打电话的时候又觉的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没什么惊天动地的消息,索性就不打了吧。,总想着“功成名就”时,给她个惊喜外加一个一辈子的承诺。寂寞总有耐不住的时候,当听到听筒的一端传来接通的嘟嘟声当真是一种紧张而又激动的感觉,想来五年的爱慕终于可以倾吐,心理温度直升沸点。我这人属于那种不善表达型的,静水深流式的爱情里一千次一万次的在规划着种种不同情景下的告白,可偏偏话到嘴边时连半个字也不肯跑出来替我解围。到是她声音依旧甜美流畅,侃侃而谈,不见一丝半毫的生疏,是啊两年多的话当然要一吐为快。没给我说话的机会,也好也好我喜欢这样!这样做的弊端很就显现了,而且几乎是生命中致命的一击。谈话的内容峰回路转,片刻的空白,我拿出十二分的决心,外加十二分的勇气,我们几乎同时出口(事实上我比她晚了半分钟)的不是默契,截然相反的内容,令人心碎的消息---她有了男朋友,开始了她的初恋!兴奋的语调的中透出了一个小女人特有的幸福。我的心落入了深潭,从沸点到冰点的滋味你有过吗?我有,且就在此刻,我无语,此刻还能奢求我说些什么呢,祝福的话?是的我该说些,也许这是她最想听到的,我的无语并不能削弱她说话的兴致。于是滑稽的一幕现场版不必彩排正在上演,电话的一端痴男人伤心欲决,心恢意赖,电话的另一端笨女人谈兴大发,欲止不能。我的心在流泪,在滴血。那晚我没再说半个字,甚至连再见都吝惜说,不知道她是否觉察到了呢?也许不会吧,她可能习惯了我的少言寡语,正如习惯了我对她的爱。习惯真是一种可怕的东西,吞噬了所有的激情,留下的只是一潭平静的湖水,而无风无浪的水注定逃不过死水的命运,只是时间问题罢了!阿Q告诉我这时我该如是安慰自己“只要她开心就好”,小心翼翼的收藏起多年的爱恋,如果可能我想把我对她的这段感情封入南极的山或是沉入北极的海。只有那样的寒那样的冷才配我的心。

以为有了种子就可以结果,多幼稚的想法!我想这辈子除了我没有人会知道世界上还曾有过这样一段算不上爱情的爱情存在过,并不刻骨铭心,却难以释怀。算不上轰轰烈烈,甚至不被她知,但我知道自己爱过了,认认真真的爱过,全身心的投入,结果却落得个伤心不已。曾为了她不经意的一句话,戒了烟戒了酒。只因为她的好男人标准是不吸烟不喝酒,温柔体贴,温文而雅(我在加一条就是在她高兴时你一定得是她的忠实听众,她平静的时候你得默默的陪伴在她左右)我做到了,却还是无缘成为她的男友。上学时曾因为别人对她无意的一句中伤,和人家大打出手,还被不明就里的她一通骂,多少次梦中醒来是她的身影,多少次深夜里因为迷恋她的声音,久久不肯放下已经烫得炙手的电话,我图得是什么,不奢求她懂得我的爱,起码应该稍微觉察到点爱意吧。失望加绝望,无语,无语,还是无语。通过电话的那晚的夜不曾有过的长,老天不曾眷顾我这个可怜人,唯一赐予给我的是整夜整夜的无眠。

感慨叹息只能留给伤心的自己。一切的一切我都可以不在乎,最致命的是虽然她有了男友可我还是无法让自己停止对她的爱,而且那爱变得更沉藏得更深,真不知是不是上辈子我亏欠她的。告诉自己放不下就不放。爱贵在坚持,我决定将我对她的感情(也许用暗恋更合适,只是我坚决抵制这两个字,在心里总是执拗的觉她是懂我的)坚持到底。依旧会在午夜时分接她的电话回复她的短信,闲暇时和她出去走走,倾听她和男友的点点滴滴,那种让自己痛在心里,笑在脸上的凄苦她哪会懂呢?她和他吵架她的泪水直入我的心底,狠不得去找那个家伙出口气,还没等我的气消呢,她俩和好了,真不知我是哪根葱哪颗蒜?!她幸福的点数她们的种种我心头的滋味就更不必描绘了,此时流向我心底的不在是她的泪,是一种红红的液体在流淌的感觉。想她的时候心是空荡荡,只有自己的哭泣声在心房里久久回荡。这样的日子也没能停留多久,我一向对有了男朋友的女性敬而远之,包括我最心爱的女人在内。我不再联系她,她会在想起我时偶打个电话,发个短信。随着她和男朋友的感情逐渐升温,我的存在似乎显得多余。人贵在自知之明,在她们火热的时候悄然离去,虽然我的心不甘情不忍,可这一切由不得我。在临走的那晚她家楼下的走廊成了我的烟灰缸,可我最终还是没能扣响那扇门,没有诀别那么悲壮,走得无声无息,更符合我的性格。没通知她我换了手机号,毅然决然的放弃了优越的工作,离开了这座给了我爱和痛的城市,至于离开多久,没想过,只是想下定决心忘掉一个至今仍割舍不下的人,从此投身于茫茫人海去打拼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天地。等我可以释然一切的时候,我想也许我还会重现于此。幽幽的站台总是给人带来丝丝感伤,多么乐观的人我想都无法逃离此种情结。拥挤的月台,擦肩而过的是一张张生疏的面孔,独自穿梭于人群中,落寞与孤寂相拌,空中的细雨是唯一为我送行的朋友,寂寞孤单会有人在乎吗?真的很想很想她 ,有一种冲动,放弃远行,一辈子默默留在她身边。很想能不顾一切的将她拥入怀中!思绪中汽笛的声音已久久的回荡在站台,火车缓缓而行,别离是什么,对我而言应该是种解脱吧,想想,真是上天给我的报应像我这样占有欲如此之强的人,注定得不到自己最想要的!我想我不会再交女朋友了,一直执拗的认为真爱一生只能拥有一次,我的那份今生只停留在她一个人身上。我们的关系好比数轴上的双曲线上,无穷接近却永不相交。

我相信男女之间是有真正友情的亦如我和雨。同学两年,后来他参军,转业,工作,我们从相识,相知到相惜算来也有八年了。八年算来也确实不短了,有时我会想是什么在维系着我们的情谊呢?他绝对是那种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朋友,这么说真的没有什么贬损我们关系的意思。只是想说他是那种在你需要他的时候他总会静静的守在你身旁,在你恢复到常态时他又会悄然离去。时而消失人海,时而浮现身旁。无须你感激的言语,因为无论怎样的语言都无法表达我对他的谢意。有这样的一个朋友在身边,有求必应自不必言,他可以洞察你心中的一切,你的一丝感伤烦恼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在他的面前你尽可以放心的释放你的一切不快。这个时代完完全全的信任,是挺困难的一件事,幸运的很上天让我遇见了他。八年来我们有时会一个电话从深夜打到清晨,有时会无缘由的一两年没有任何联系。彼此想起时一个电话一个短信情谊依旧如初,没有任何生疏感亦如没有任何新鲜感。彼此没有过多要求,没有什么约束,有的只是那份持久的感觉-----他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朋友。至于有多重要当时不明确,在若干年后,我得到了一个迟到的答案。

上学时大家都说他是个小帅哥,挺拔的身躯,浓浓的眉大大的眼,长长的睫毛,高高的鼻骨,本来看似女人的一张脸,由于略黑的肤色平添了几分阳刚之气,使整体效果恰倒好处。(还有我后来还发现这个大男孩平静的性格下有一颗细腻的心,不过不轻易向人展示,据他自己说他不愿意让人知道他这个大男人有颗女人心。)可这一切对于当初的我又有什么意义呢?我对帅哥天生迟钝,我对男生的标准是看得顺眼,谈得来就是帅哥。在说他帅不帅和我有什么关系,根本就是没关系嘛。物极必反,没关系到了极点就必然有故事发生。我们上学放学同路,在我们的那个年龄,男生女生都喜欢八卦,我和他频繁的走动必然会引起众女生的遐想。我从不去辩驳什么,一是觉得无聊二是出于少女特有的虚荣感,让她们说去吧。不过说真的我也觉得我和他的关系确实在发生着些许的变化。不知道我们这个年龄是不是真的有爱这个字眼。不不不怎么会呢,在学习的刀山火海中还没熬够呢哪有那份闲心呢?!

后来我们家搬了地方,他参了军离开了这座城市。我以为我们之间的一切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灰飞烟没。没有预兆的某一天我收到了他的来信,信的内容很简单没有思念的话语只是描述一下他那边的生活,可依然令我激动不已。我用最快的速度给他回了信,几乎是看完后就开始动笔了,下了课就冲出教室去邮递。速度之快都令我自己感到震惊。也许冥冥中有爱的苗头闪现,只是没有明示罢了。他刚离开的日子里,真的很想他。没有人会和他一样在回家的路上和我谈天说地,没有人会在周末陪我去图书馆看小说,这些统统加起来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真切的感觉到我的世界没了他不再精彩?!日子还得过,只是内容上有了缺憾。真正的两点一线的生活。并不是只有他一个朋友,但他却是最重要,最不可或缺的一个。(多年以后这种感觉依然没变过)他不在身边的日子里走在回家的路上,总会有一丝悲凉感。有了新的同行者,只不过路上的话题总离不开数学公式,化学方程式…..也许对于一个学生来说,这才是最本分的话题,很想念和雨同行的日子!时间真是个坏东西,再美好的东西在它面前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它总是在你没留神的时候将你最美好的东西偷去。我和雨同行的日子在悄然间开始褪色,那又有什么关系,毕竟逝去的只是我们曾在一起的细节性的点点滴滴, 而积淀下来的却是任谁也无法偷去的曾在一起的那份真切的感觉。这种思念似乎不关乎男女之情(起码那时我是那么认为的,总觉得我们之间如水晶般透明,丝毫没有世俗的杂念)。没想到的是上次的那封信后我会在某个没有预谋的周末接到他打来的电话,于是很多旧事得以重提,一边温习着过去,一边共赏现在各自的生活,对话的时间总是很快,此时真正的理解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还有就是据说他那里打电话是免费的,(那时竟天真的相信,多么荒谬的说法,这个时代哪还会有不要钱的午餐),时间就这样从暮色到凌晨,丝毫没有疲倦感,不过不论怎么说我们又可以说东说西了,这样的感觉令我感到很满足!

这样的日子几乎伴随着我结束了我的中学时代,然后我升学他转业,联系暂时中断。不过挂念的心从没停歇过,相信他也是一样的。人生总共也没有几件大事,该忙的时候谁肯放弃挣扎,当时间表被排满,成吨计算的习题在等着你的垂青,脑中就只剩下一个意识了,早点结束这炼狱般的求学生活。食之无味的日子没有多余的精力留给他分享,只有在拖着疲惫的身心倒入床中,睡与不睡中会有他的映像,来不及多想便已进入梦境。

等彼此都稳定下来,两年的时间就这么过去了,没有他的丝毫音信。期间我进了大学,并不久开始考虑我的第二件人生大事,于是有了现在的男友。刚刚和男友开始并不顺利,总是因为琐碎的小事,吵闹个不停,不开心时总会想起雨,那时真的很想他。多少次想拨通他的电话,可一想他在也在忙他的人生大事,我又何必打扰他。很怀念同行的日子,那样的百无禁忌,畅谈无阻。那样的日子在那之后再不曾有过。曾经想过如果有一天也许我们可以把我们的故事继续下去,有个圆满的结局。只是他总是那样的沉稳,(与实际年龄不符的稳重)很多话是不能奢求他出口的,可是他不说我又怎么能确切的明了他的真实想法?爱情这东西很微妙,朦胧的只是感觉,但感觉往往又是最不可靠的,总是在瞬间发生微妙的变化,下一秒的变化可能会和你的初衷截然不同。既然我是个不相信感觉的人,我又怎么能知道他对我到底是爱或是不爱。八年的时间总会有N次机会他该向我说些什么吧,暗示性的也好啊。可惜没有!他对我很好,好到无可挑剔,我唯一的答案是他将是我一辈子的朋友,不会是一辈子的伴侣。他让我相信原来男女之间真的可以只有友谊,既然打定主意,我决定放松一下自己的心情,开始一段真切的感情,不是空中楼阁似的飘渺的找不到边际,靠猜测捉摸过活的感情。很幸运现在的男友对我也很好,可我还是无法抑制不去想雨。不知这算不算是对男友的背叛,应该不算吧?这种想念应该是不关乎风月的,蒸馏水般,看上去并无杂质。

雨总是这样喜欢突然袭击,在我不设防的时候,即将忘却的时候给我致命的一击,提醒我他的存在。他打来电话的时候在吃饭,听到他的声音尤为兴奋,丢开美食,投入战斗,多时不锻炼口才,灵敏度丝毫不减,大有当年从午夜侃到清晨的势头。和他对话从不知疲倦二字怎么写。两年的时间,他过的怎么样,是否找到了归宿(世界上最具代表性的问题,也是人们总是最感兴趣的话题)很多话题争先恐后向外涌的时候往往说起来就缺乏条理性,让人一头雾水,无从答起。我想他此刻便该如此吧,不然他怎么会一句话不说,好像他打电话只为了让我有一个说话的对象,仅此而已。不管他说与不说,反正我得说,把近两年的话一吐为快。还不忘向他炫耀我的新鲜恋情(之所以用新鲜这个词形容,一则是因为我的爱情观还处于青苹果阶段,再则我和男友彼此接受的时间还不是很长)很想知道他听后的反映,也许出于私心吧,总想知道他对我是否有过那种不关乎友情的情意。不过没有得逞,他一向是寡言,(和他的外型极不相符。老天爷对人可真是公平,赐给他高大帅气的外表,富有磁性的嗓音的同时不忘赐给他冷俊的性格。不然不知多少小女人会被他迷倒)这次也一样在电话另一端的他就是个不说话,让你以为在对着木头弹琴,不过没关系我早就习惯了,只可惜看不到他的表情猜不透他的心。依稀记得上学放学的路上他也有曾过滔滔不绝的历史,我发现我和他相处的时间和他每次对我说的话呈反比的趋势,是我们的关系生疏了?还是我们都长大了懂得了有所言有所不言的道理,真是不懂他。那以后我会时常打电话给他,偶尔出去走走,放飞一下心情,只不过我们谈话的内容多了一项。我和男友的小事情无论好坏都愿意向他倾吐,他可一点不配合,对于我们的事他从不加任何评论。只会在我和男友因为一点芝麻绿豆的小事而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时,适时的递上一包面巾纸,没有任何安慰的话(这时我总会想这家伙的嘴可是够笨的,怪不得和他认识这么久还没听说他有女朋友呢)。

这样的日子也没能维持多久。随着和男友感情的不断升温,我们的联系越来越少,我不是那种有了爱情忘了友情的人,可有时两者确是难以两全的。男友对我宠爱有嘉,无可挑剔,力是相互作用的,对待男友我又怎敢马虎。随着大二的降临,时间总是被我的学业和爱情排得满满的,他也不在联系我。他又一次悄无声息的离开了我,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没留下任何讯息的离开。终于明白为什么我们总是和爱情擦肩而过。他就是这样,在我们的故事可能有发展有下文的时候,默然离开。也许他从没爱过我,一直以来我些许的感觉只能归结于错觉。他的这次离开我的心被刺得生疼,有种可能不会再见面的悲楚。他换了手机号却没通知我,这意味着什么,想都不敢想。心里空荡荡只留下一个好大的洞。这就好比一间没有任何家具的房间,家具在时这里被称为家,没有了家具的房间充其量只能算个洞。洞中无物时,会激起你的很多奇妙的感受。会在夜深时温习着一个个曾经被忽视的小片段,他总会在每次同学聚会时,不声不语的坐在我身边,任其他男同学的取笑,毫无顾及的为我夹菜,帮我挡酒。清晰的记得一次在同学聚会的酒桌上,有男同学和我开玩笑说我喝一口他喝一瓶,不是我傲气或是扫大家的兴,我是真的不会喝酒,雨惯例的帮我拦截,结果最终他们达成了一致,雨替我喝,不过代价是一瓶对一杯。看着昏睡中的雨,我内心的感触无语言表。每每忆起此事心里的滋味总是酸酸的疼疼的。有一句我等了很久的话,现在才明白其实这句话是我一直最想对他说的。人总是在犹豫间,错过最宝贵的。在痛苦抉择间,失掉最珍惜的。

有些人有缘却无分,所以注定今生今世做不成夫妻;有些人有分无缘,虽然身在一起心却天各一方。曾经的我们虽然天各一方,心却从没分开过。现在的我只想知道他身在何方。若干年后,我终于决定收起难以抚平的心,放下漫无目的的等待,对曾经的一切释怀,忘掉内心的痛,平静的去做一个新娘。有些事不是不能忘,而是不愿忘,刻意的忘记只能说明你终究是放不下的,每想一次的忘记只是在加深记忆本身罢了。他走后我开始迷恋上了QQ这东西,我发现那里也是个坦言的好地方,陌生的人群中总有你倾诉的对象,你可以像祥林嫂一样把一个凄美的故事描述N遍。在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里没人会觉得你烦,你的故事对每个人而言都是新鲜的。我的个人说明里如是说: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

而是苦苦等待你爱的誓言,你却从不肯轻言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苦苦等待你爱的誓言,你却从不肯轻言

而是明明可以相伴一生,却终究无缘再见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可以相伴一生,却终究无缘再见

而是明明无法释怀往昔的岁月,却还得故做轻松将一切记忆藏埋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无法释怀往昔的岁月,却还得故做

轻松将一切记忆埋藏

而是用自己流泪的心对爱你的人筑了一道无法靠近的墙

在婚礼的前一个晚上我依然恶习不改,打开了电脑。向我的诸位熟悉不熟悉的网友通报我明天就要为人妻的消息,于是乎受到了各位天南海北的祝福。其中有一位的祝福更真诚的让人不可置信,说是要亲赴我的婚礼,当面祝福。将信将疑的留了婚礼的时间地点给他,心想真是莫名其妙,他的IP地址距我所在的城市相隔甚远,除非他立即动身,而且还得有合适的航班等待他。否则他的话简直是天方夜潭,怀着一种强烈的好奇去查了航班表,还真有那么一次航班是从他那直飞我这的,可飞机抵达时估计我的婚礼也该接近尾声了。真是个怪人,不认不识的网络陌生人,忽然有种被骗的感觉,我这个傻丫头,网络是个什么地方,怎么可以偏听偏信,说什么信什么,傻透了。当我的心思回到QQ上时,那个骗子已经下线了,无意间浏览到了他的个人说明,如是说: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

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而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

而是明明无法抵挡这般思念,却还得装作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上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无法抵挡这般思念,却还得装作丝

毫没有把你放在心上

而是用自己冷漠的心,对爱你的人掘了一条无法跨越的鸿沟

呆呆的看着这几行字,心悸一阵的抖动,进入了痴呆的状态,男友(也就是明天婚礼上的另一位主角)的电话一遍一遍的响起,愣是没听见。直到妈妈催促我睡觉才发现手机上有一串未接电话,看看表是该睡了。下了线眼前跳动的还是那几行文字,怎么和我的个人说明那么像,这家伙到底是何许人也,真的会出现在我的婚礼上?!混昏中入睡。醒来时就开始忙,忙着化妆,忙着穿婚纱,忙着照相,忙这忙那。婚礼庄重而热闹,一切都在计划中紧锣密鼓中进行着,没有什么陌生的人,稀奇的事出现和发生。到了婚礼的最后一个环节,是我和老公早就合计好的室外舞会。青青的绿草,舒缓的音乐,我们的婚礼将在一派喜气浪漫中达到(禁止)同时接近尾声。不停的交换舞伴,让我深深的体会到原来跳舞也是一项体力活,我看是挺不住了,决定在下一曲中,退阵休息一下。夫本来是要陪我的,最后还是让我的同学嬉笑着拉入舞池。天开始下起了蒙蒙细雨,不过还好无碍大局。大家的热情在细雨中不断升温,欢声笑语频频透过雨中,射向八方。我委在一角欣赏着舞池中的男男女女,总觉得有那么一丝丝的遗憾,我的婚礼上不应该少了他的,不知雨此刻身在哪方,是否也有了妻儿……

雨总会过天总会晴,七彩的迷雾下必定会有奇迹发生,你会相信吗?我信!

“我可以请新娘跳支舞吗”不必抬头,我的泪已簌簌飘落……..(奇*书*网.整*理*提*供)

[编者按:这是一段令人落泪的感情。我们都该谨记:爱,就要勇敢说出口!爱,就要及时说出口!]

预约-热恋.txt

诗人顾城曾说过: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而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每当仰望天上的银河时。脑海里面浮现的总是牛郎织女的传说,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

多年以前,受一本小说的影响,将网名从会跳舞的狗改为预约∮失恋的那一刻起。昔日的毛头小伙子就对自己说:当遇到白雪公主的时候就会如同凤凰涅盘,用热恋来替代失恋去见证纯真的心对于爱情的憧憬。

一直渴望被一个女孩所包容,有时甚至将自己的一切交给她,这样自己的生命就不会太沉重,但在这个流行“网恋”的时代,当金钱、肉欲充斥在大学这金色象牙塔时,爱情已经成为一种奢侈,演绎成方便面式的快餐。却淡忘了个中的真谛。但我想,丘比特大哥多少还是会给自己一点面子的):

伴随着孙燕姿《〈遇见〉》的旋律,在公元****年的一个平静的上午,在马大叔政治经济学的课堂上,我邂逅了传说中的维纳斯,无法形容当时的电流是多大,血压有多高,脉搏的跳动又是多快,总之那一刻我知道自己已经栽了。或许她是从天堂坠入凡间的精灵又或者是来自地狱召唤的恶魔,但无论是做上帝的臣子还是阎罗的仆人,都是心甘情愿的。爱情是一场智力,体力,实力的综合博奕。幸福往往是伴随着痛苦的开端的,尤其是在一个什么还不太懂的对手面前去想办法推销自己,递纸条,写情书,打电话,送玫瑰……“书到用时方恨少”是有一定道理的,理论与实践之间总有不可逾越的差距。面对美丽与智慧并存。好强而不乏上进又有自己成熟思想的女孩,一次次的铩羽而归是可想而知的,不过对于我这样好胜的人来说,换来的只是更强的斗志而已。注定这是一场旷日持久的鏖战。

要想达到爱情的精深与通明,所有的驱动力都只会指向同一个方向,那就是坚持,坚持,再坚持,“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的人憔悴”在犹如太极推拿的过招中。倒霉的我经常会夹着尾巴逃走----像一头受伤的野兽那样。卧薪尝胆,主动出击。四处”求经拜佛“,网络 图书馆成为另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百炼成钢。终于在熟练掌握爱情36计。当“合纵-连横”能收发自如的运用于她的亲友团以及那些情敌之间时,经历了376天的抗战,爱情的天平向我这边倾斜了。

虽然我们现在之间没有别人那样花前月下的风花雪月,也没有甜言蜜语跟海誓山盟,但两颗炽热跳动的心在一起焕发的温度足以将任何隔阂融化,使我丧权辱国的《爱情条约》的签订更加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找到爱是一种劳作,而之后的坚守,更要有不同一般的韧性。

预约!热恋!相信自己,真心的付出一定会给自己带来丰厚的回报,总会找到属于自己的那朵玫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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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尽就要放手(二)

作者:吴燕

于是,在蓝感觉是梦幻一般,但现实中他们的确是相遇了,是真真实实地相见了。蓝很有些激动地问道:“你怎么到这儿了?”

青带着淡淡地笑看着蓝说:“找你啊。我也在这儿”

“真的吗?”蓝的眼睛里闪着异样的光,很亮很亮的。

“当然真的了,到这里已经三次了,总算是找到你了。走啊,我请你去吃饭嘛。”青邀请道。

“啊?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呀?我好象并没有和人联系哦。”蓝很激动地问着。

“高考过后我从学校里打听到就你考得不错了,并且后来又知道你在这个学校。走啊,我请你去吃饭嘛。”青又一次地强调邀请着。

蓝从心底里觉出一种幸福,但她是那种很乖的好学生性格,在大多数的老师眼中,虽然她也有一点儿叛逆,但那属于是青春期的一种逆烦心理吧。所以她很有些矛盾地拒绝了,因为晚上学校里还有安排其他的活动了。

于是青有几分悻悻地走了。说以后再联系了,带着蓝的电话号码,因为青他们暂时还没有电话呢。

一晃两个月过去了,蓝心中总是会发些呆瞎想些什么,甚至她们班里的男生她也总拿和青的比较后才记得住,比如A是和青一样瘦的那个,B是和青一样高的那个,C是和青一样眼睛小的那个。但是电话也始终没有响起来,因为电话有问题一直打不进来。但在蓝的心中总能想象青拨上很多次的电话都不通的不快。

但幸运的是不管怎么说,两个月之后的某一天他们又见了,是和几个高中的同学一起见的。在蓝看来青好象针对她似的,她只要和同学中的一个多说上几句话,青就会凑过来开她和那人的玩笑,因为蓝可以说是她们班的才女了,并且在为数不多的高中同学中她的学校是最好的,而且她也是上大学中唯一的女生了。

这次见面,让蓝觉得青有些油嘴滑舌的感觉似的,青总是毫不脸红地说着玩笑。

随后大家就散了,留下了各自的电话号码。

以后每周蓝和青都总要通上一次电话。

甚至还有这么一次,青一个人来找蓝。蓝却叫了高中时候他们隔壁班的并且是青也认识一女生D来见了,见了之后他们仍旧是玩笑,并且蓝清晰地记得青让她这周末陪他去看青地堂姐,蓝拒绝说又不认识了。

“以后总要认识的嘛。”蓝很轻松地说着。

但蓝最后也仍旧是没有去。

就这次的见面吧,让陪蓝的D说起来是:“蓝,你们哈哈……是不是?”

“什么呀?没有没有了。”蓝脸有些红地回答着,其实心里很能意会到D的意思,嘴上显得很生气的样子,其实心里真的很高兴的感觉了。

D说的话是“以后你们俩再见面的话别叫我哦”。

再之后蓝和青就又见了,是蓝说要去青的的学校,青就来蓝的学校接了蓝。

(未完待续)

缘尽就要放手(三).txt

缘尽就要放手(三)

作者:吴燕

蓝随着青来到了青的宿舍,一路上青不断地给蓝指着路,说是以便下次来时候自己来。

到了青的宿舍,有很多很多的人——男男女女的,蓝很拘谨地羞涩样子,因为大家都很肆无忌惮地吵闹着。尤其是一个男生冲着一个已经三十来岁的女士说:“嫂子,你和老哥今天住下嘛,没关系,我们几个去上通宵了。”其他人也都在那里起着哄,甚至青也加入了。

蓝坐了一会儿就说要走了,她觉得这里的氛围不适合她呆似的。因为她们宿舍里从来都是不苟言笑的样子,她听到这样的玩笑脸立马都通红了,再加上那位三十来岁的女士又一个劲地冲她笑问说是不是青的女朋友之类的话,其他的人也就起哄说今天也留下蓝和青住。

青送蓝出来,问在哪里吃饭。

蓝真的是不想吃饭,她只想和青在一起静静地走着,说说心里的话,聊聊生活学习上的问题,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了。

青就问了几次到哪里吃饭,而且他认为在一起又能聊什么嘛,就这么走下去多没有意思呀。

于是,最后两个人不欢而散了。

但事后这些并没有影响他们之间的感情,依旧每周蓝和青都总要通上一次电话。

甚至他们还一起过圣诞节、过元旦。偶尔有同学打电话过来时候,最后也总要加一句代问青好哦之类的话;还有同学说起来让蓝和青一起玩的时候还说的特别暧昧似地哈哈大笑上几声,搞得蓝总觉得有些怪眉怪眼的,可也不好说什么地呵呵干笑两声了。

拖到三月底的时候,蓝的学校里要放电影,青就打电话说他来看了。

蓝就问在哪里了。

青说了是蓝他们宿舍的楼下了。

蓝说那好等她,马上下去了。

结果,蓝在楼下四周转了六圈也没有见到青,就上楼回宿舍了。到宿舍同学告诉她青给她打电话了。

蓝越想越生气,感觉自己受骗了似的。主要是自己满腔热情地,到头来却被泼了瓢冷水似的了。就坐下来黯然伤神地哭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青又打来电话,问:怎么没有见到蓝。

这可是把蓝给气坏了,就没有给青喘息的机会劈头盖脸一连串的讽刺挖苦就上来了。蓝在讽刺手法地运用上本来就是很有一套子了,没一会儿青就招架不住了。就主动承认说是就没有过来,只是明天愚人节先开个玩笑了。不说还倒罢了,一说更加让蓝生气了,就又是一通的牢骚了。因为蓝是那种用一句通俗的说是“得理不饶人”的人。

最后蓝觉得自己也有些过分了,就没有再说了。两人不咸不淡地收了线。

事后蓝有些后悔自己说得太重了,于是当晚就给青写了封信,苦口婆心地劝他振作,劝他什么都要在乎一点,别永远什么都不在乎的,又说自己对什么就很在乎的、很认真的了。

因为上一次,蓝和青见面。青特别落魄似的样子,他说起他们学校的种种弊端,好象在那里很是混日子的感觉了。因为,青的学校是那种有些成人高招性质似的,人比较杂乱。影响的结果是蓝觉得青很是颓废的感觉。于是,蓝建议青去自考、去上进。青也同意了蓝的观点,答应一定要好好努力下去了。

寄出去信的时候却是四月中旬了,因为蓝自己也觉得立马寄出去有些不大好,所以写好之后就一拖再拖地拖了多天才算是下定决心般地寄出去了。

(未完待续)

缘尽就要放手(一).txt

缘尽就要放手(一)

作者:吴燕

他们认识是高中二年级的时候,男生叫青,女生叫蓝,他们的认识乍听起来有些毫不相干似的。因为,青是刚刚从一个外校转过来的,他是一个有点羞涩的男孩,说话前脸有点稍微地红,但他笑起来总是小眼睛眯成一条缝同时微微从嘴角溢出笑容。蓝则是一个长相一般,但性格很活跃的女孩子,她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到那里总能成为焦点,好象很需要关注似的。

他们一开始的接触是从坐前后桌开始,后来知道青原来和蓝的好朋友一个班,并且蓝的舅舅也在青原先的学校教书,也因为这个,他们有了很多关于青原先学校的校园或者老师及蓝的同学等相关的话题的讨论了。

只是后来,蓝总是有意无意地去问青学习上的问题,虽然学习上论成绩蓝要好得多。比如老师有什么需要给学生讲知识时候,总要先和蓝讨论之后再讲了;而青则是有好多同学老师都不知道班里还有他这么个学生。

蓝问青问题的时候,总是定定地看着青眯起的小眼睛,嘴角微微地露出笑,并且,每个问题她听完一遍之后总会说“不知道了”,直到青讲上三遍,却还是说:“哦,那就这样吧,反正我也不懂,不过,不用麻烦了,谁让我笨呢,不会就不会吧。”

这个时候青总会不厌其烦地说:“哦,那我再给你说一遍嘛。”

其实,在青来说已经习惯了蓝这种毛病了,因为蓝去问老师问题也总是这副架势,可是真不知道她考试的成绩又怎么会经常性的是班级第一呢,奇怪了?

另外,就是蓝莫名其妙地开始喜欢发些脾气,尤其是对着青,但青总是默默承受了一切,并且那架势确实像是做错事般的。事后这总让蓝有些过意不去,于是就向着青道歉,而青像什么也没发生似的眯起小眼睛很包容地看着蓝,这就更让蓝有些过意不去了。

大概真的是日久生情吧。于是,终于有一天青在又给蓝讲题的时候看到蓝嘴里大声地说着“哦,不是了,方程式应该这样了。”而纸上却写的是“一会儿我们出去啊,敢吗?”此时蓝的嘴角溢出的是挑衅的笑。

这让青有些很惊讶,脸微微有些红地说“哦”。

出去的时候他们隔了很远,因为青临走时叮嘱蓝先走前面。在与学校有一定距离的一条小路上,他们只是并肩地走着,蓝异常地安静,安静地听着青讲述他儿时的点点滴滴,在蓝的心里觉得很甜蜜很甜蜜,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而后就是静悄悄地分别,只是隐约记得好像青说了句“好好学习吧”。

于是,以后的日子有的只是淡淡的微笑,什么都没有发生,虽然老师不断地在批评其他同学早恋什么的,老师是从其他人的成绩去判断的,而也只有蓝的成绩是仍然在上升着。只有蓝自己知道在偶尔的间歇里,总要朝着青坐的位子发会儿呆,糊乱的想些什么。

直到高考,在要考试的间隙里,青要叫着蓝说请她吃饭,蓝的脸莫名地红了,却也拒绝了。

高考过后,在漫长的两个月里,蓝总是能梦到青,可是现实中却是音讯全无,因为最后参加考试的时候,青是回了原先的学校考试的。只是考试的时候是最后的见了,那时侯整个大街上放的都是张柏芝的《星雨心愿》,现在也只有听到这首歌曲,蓝才能感觉到她的生命中曾经有青存在过。

直到大学开始两周的一个傍晚,蓝走在校园的小道的转弯处,被一个人迎面叫着“蓝,蓝,你还走”并且拍着她的肩,蓝才有种做梦般的感觉,因为这时候的校园广播上也整播放着张柏芝的《星雨心愿》,这多少有些勾起蓝对最后见青那次的回忆,却不想面前就是青,他依旧是眯着小眼睛,嘴角微微露出笑容看着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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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一生一世

作者:陈勇 文章来源:女友 点击数:2892 更新时间:2004-9-13

一个月以后,细细的雨还在下,象女子的惆怅,无声无息,意犹未尽。

今晚早了点。白天的喧闹被夜色洗涤后,荡然无存,信步走在空空的街道,连脚步都更觉轻盈了。雨点打在叶片上,只增加了四周的寂静――正是我喜欢的那种,让隐隐作痛的头脑清醒了不少。

自从一个月前不知被什么东西打到头部后,近一年的事都记不起来了,更往前倒一清二楚,真是烦人!更烦的是,回到住处,原来挺好说话的房东居然一声不吭把我的房间从头到尾清了一遍,也不通知一声。找他理论,竟理都不理,真是见鬼了。象我这样独自居住的人,不顺心的事真不少。开心的事,自然也有,就像……头又痛了,算了,不去想。

看看时间,差不多了。

到801起点站,女孩子果然已经在了。纯白的裙裾在风中显得如此单薄,令人心痛。我抢几步撑过伞去,以潇洒温柔的王子姿态。

“小心淋出病来。”

她并不理会,简直当我和伞是透明的。我不在乎,反正每天都这样,习惯了。

那时见她老乘这趟末班车,安全起见,就承担了护花任务。当然,动机不可能真这么单纯,老实说,咱是一眼就陷进去了。也怪,对她的感觉如此强烈,就像一根线牵着拽着,心有灵犀。有时偷偷觉得,上辈子可能就是一对呢。既然如此,关心她就是应该的,她理不理有什么好计较的,只要功德圆满就行――这咱有把握,嘻嘻。

两人这么并肩站着,等候各自命运的到来。

饶是行人稀少,还是能感到不少艳羡的目光,在这初秋的夜,弄得我的心暖暖的。

公交车终于咣咣驶来,女孩跨了上去,照例不由分说塞进两人的车钱,我每次说都没用。我承认,她这样很影响男人的自尊,但我还是满足了,先前的种种都不知抛到哪个瓜洼岛去了,周身血又热了起来。

她把手包放旁边座位,轻轻擦拭,看样子是不愿让我坐旁边了。没问题,我有些赌气――不可否认,这种赌气的感觉其实是很好受的,找了个最远的位子坐下,这下该满意了吧。不过,看在她今晚脸色特别不好的份上,我不生她的气好了。也许,远远的关注更能表达我的情意,我这样安慰自己。

女孩子静静望着窗外,不知想些什么,不会因为冷落我而后悔不已吧?这样想着,心便软得快化了。从这个角度,可以看到变幻的光影在她身上一次又一次抚过,令人羡慕,不禁痴了。

车靠近一个熟悉的小站,不禁向窗外凝望,这是我小时候的老家,后来拆迁了,但孩提的回忆还留在那。

上来一个老伯,径自向我走来。这不是郭伯吗,小时候常在他家玩耍,对我好得没话说,只差没认作小孙孙了。该死的谁,几年前竟然说他过世了,这不是好好的吗,害我没少伤心!

“小杨,还认得伯伯吧?”

“认得,哪敢不认得,”一到郭伯跟前,仿佛又回到从前,“这么久没去看你,不生气吧。”

“不会不会,年轻人有年轻人的事嘛。”老人家还是一副招牌笑容,指了指女孩,“看样子,你真的很喜欢她呵。”

我脸红了一下,嘻嘻笑着,让夜色掩护过去,被老人看透心事可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

“你知道她为什么老乘这趟车吗?”

“女孩子的事,我哪猜得到。”其实我也觉得奇怪。更奇怪的是,她只是坐车绕了一圈,回到起点站又下去了,这不是折腾钱吗?

“我可都知道。”老伯得意地引诱我,没法子,只好就范。

絮絮叨叨中,我终于明白了大概――

女孩子有一个相处一年的男朋友,两人感情极好。但俗话说好花不常开,一日,也是这么个雨天,男孩子过街时被一个莽撞的司机撞倒,当场飞出去,血把玫瑰都染红了。由于头部受创,送到医院就不行了。最后,男孩把花握在女孩手里,说了一句:“放心,我会回到你身边,陪你,一生一世。”

明显是一句疯话,女孩子偏偏深信不疑。男孩子去世后,她就天天上这趟车等。

“耶,你以为讲鬼故事啊,哪有这种事。”我寒毛都竖起来了。不禁对那男的无比妒忌,同时替自己无限叹息,所谓相逢恨晚,不过如此。

“信不信由你咯。”郭伯笑笑的。

“就算是真的,也没理由老在这趟车上找啊!”我抓住最后一根稻草,希望降低故事的真实性。我可以感觉到自己对答案的无限期待。

“这还要问,这是两人初次见面的地方嘛,跑不了。”

我脑门突突跳着,不能不承认这是个合理的解释。

“郭伯你怎么连这都知道,神仙啊?”

“呵呵,”他意味深长地笑着,让我有点难为情,“我到了,先走。记得去安慰安慰她。”

我点头。车门自动开启又关上,郭伯站在门外挥手微笑。

哪天记得一定去看看郭伯。

我回头望去,怪了,路上空无一人。突然记起刚才下车时,郭伯似乎不是用脚走,而是...飘下去的。一阵寒意爬上了我的脊梁,“难道……”

很快,和老人的真实接触打消了这种感觉,许是眼花了。

接近终点,我终于鼓起勇气,走到女孩子面前,豁出去了。

“我们就在这认识的,记得吗?”女孩子低头说。

我点点头。

“一个月,一个月了,”女孩子兀自喃喃,“为了你,我每次都付两份车钱……”

我局促不安地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这是我不对。

“你答应过的,可为什么还不回来?我想你... …”她终于泣不成声,泪水沿脸颊滑下,打在手心里的相框上。

昏暗摇晃的灯光下,精致的照片里,洋溢着的,是拥着女孩子的我,灿烂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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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爱情里全身进退

作者:zizzzya 文章来源:tom网—心情日记 点击数:1423 更新时间:2004-8-30

曾经很喜欢一个词,叫“全身进退”。大概意思是指人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能在付出的时候全心全意地投入进去,在离开的时候毫无牵挂的抽身而去。古人都知道,“吾不能学太上之忘情”,这种全身进退的理想状态,不知道在真正的生活里,有几个人能做到?

现实里的情况是,我们往往在付出的时候不够彻底,总是有这样那样的顾虑,担心别人的看法,担心自己的眼光,担心现实里的矛盾,甚至担心一个无足轻重的细节的完美度。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百分百的热情似乎总没有象内心期待的那样出现过,它们都被消耗在了各种各样的顾虑里。所以到了最后,我们只能矜持地微笑,节制地用情,吝惜地计算。

我们也往往在离开的时候,不可以潇洒地掉头就走,而是一顾三叹,余情未了,在决定离开的第一秒钟里就开始痛恨或后悔。甚至是在以为自己早已全身而退的时候,却在一个似曾相识的地方和时刻里不可阻挡地想起那个人,而后觉得象被杀伤性武器击中,弄得泪流满面,心碎难当。

好象是张晓风说的吧,说爱的反面其实不是恨,而是淡漠。这真是一句真理。爱一个人的时候,情感都是激越的。她关心你,你便想以十倍百倍的爱去关心她;她拥抱你,你便想以更多更有力的拥抱去回应她;哪怕是她犯了什么错有了什么失误,让你对她恨得牙痒痒时,你也会想狠狠地想用尽全力去揍她,掐她,打她,反正无论如何,都绝不是无动于衷地不理她。

除非是爱到殚精竭虑,爱到心灰意冷,爱到彻底绝望,心中已经不再有灿烂的火花,甚至连那些燃烧过后的草木灰也没有了一点温度。这种时候,想不淡漠都难。从此对你形同陌路,对你的一切也不再有任何的回应。没有余恨,没有深情,更没有心思和气力再作哪怕多一点的纠缠,所有剩下的,都只是无谓。有天当发现对于过去的一切你都不再在乎,它们在你都变得无所谓的时候,这段爱肯定也一早就消失了。

所以,你要知道,恨你,是因为爱你;淡漠你,是因为不再想记起你。

全身进退,意味着在爱我的时候,你要用尽百分百的感情对我,哪怕是争执,哪怕是吵闹,你也千万别不理我。因为不理不睬意味着淡漠,意味着你的心里不再有我的位置,意味着我们不再相爱。哪怕这种淡漠是你假装的呢,在假装淡漠的时候,你自己的心一定比我的还要痛百倍千倍,那是因为你依然爱我。

全身进退,意味着在不爱我的时候,你一定要毫不犹豫的放下我,千万别回头,或是在夜深时分还想着留条短信安慰我。你要知道,任何一点不干脆的情绪,都会让我象一个溺水的人一样拼命拉住你的衣襟,以为牵住了最后的希望,让你无法彻底离去,把曾经美好的感情都拖累成厌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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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暗恋的两面,尝爱情的悲喜

作者:王 磊 文章来源:《音像世界》 点击数:1595 更新时间:2005-8-3

茨威格的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写出了爱的深沉与奉献,其中的情感力量震撼人心从某个角度讲这也是一本关于暗恋的伟大作品.徐静蕾的同名电影之所以会让人觉得不理想,我想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没有处理好暗恋的关系,而最后演变成了“不求要你一生,但求要你一晚”的一夜(被禁止)情故事和怨妇心态。人的情感如此复杂,以至于暗恋会成为文艺作品一个永恒的主题。如果说日本电影《情书》代表了关于暗恋的文艺片的一个凄美极致的话,那么,韩国电影《我认识的女人》(Someone Speclal,又译《球爱咖啡屋》)就是平凡暗恋形态的力作。

怡云(李娜英LEE Na·yeclng饰)在一家咖啡馆工作,是一个平凡的女孩。一天,职业棒球手致诚(郑在荣JEONGJae yeong饰)跑到咖啡馆里喝得烂醉,怡云把他送回家中。原来,致诚在和女友分手后.又被诊断出患上绝症还只能活三个月 他痛苦之极才去借酒消愁,第二天.致诚听到电台里播出的是自己的故事,他不明所以。而实际上怡云始终都在暗恋着致诚一直暗恋了十几年……《载认识的女人》讲述的是一个关于暗恋的故事如果仅仅是讲一个女人暗恋一个男人十几年的故事很有可能变得索然无味。导演张镇(CHANG Jln)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把韩国电影特有的幽默感巧妙地融汇到这部暗恋影片中,使暗恋的苦涩和幽默的甜蜜做到了几乎堪称完美的融合。尽管此前曾经拍摄过《杀手公司》等名片,但张镇始终让人觉得他的影片总是还差了一些什么,这部《我认识的女人》终于让他完全达到了人们的期望值:剧本结构张弛有度、戏剧冲突有条不紊、讲述故事不紧不慢、起承转合顺畅自然.张镇创作《我》片的剧本只用了十天.对于这位涉猎电影、话剧、MV、电视等领域的导演而言,他终于证明了自己是怎样的才华横溢。

纯情,是这部影片的关键词:然而在这个日渐荒唐的年代.纯情也似乎渐渐成为了古旧和被嘲笑的代名词。所幸的是,《我认识的女人》这部影片用普通人的平凡爱情故事,以平实的手法展现了纯情的存在,在令人感动之余.也让人意识到纯情的可贵——怡云十几岁时第一次见到刚刚搬来的邻居,穿着棒球手运动服的男孩致诚,霎那问感情就在她心底萌生。致诚一心想成为一个职业棒球手 怡云总是在他背后默默地注视着他并为他祈祷。多少次怡云故意与致诚擦身而过,而致诚却认不出她把她当作路人,怡云默默地忍受着这一切,并等待她错过的一次又一次欲言又止之后的勇气出现……

李娜英凭借此片获得了第25届韩国电影青龙奖最佳女主角奖,这也是她从影以来得到的最高荣誉。这次继《完全征服英语》之后再度出演一个平民女孩角色,李娜英以自己张弛有度的精湛演技.塑造了一个痴情女子,她在影片中的形象显得如此魅力无穷。而曾在《实尾岛》中有过精彩表现的郑在荣,在《我认识的女人》中带有强烈男性色彩的形象,展现出了个粗心大意,朴实憨厚的男人的可爱之处。两位演员恰到好处的幽默让人们随着他们的甜蜜,一层一层体会暗恋的世界里焦灼、苦涩、失落、无望、喜悦、甜蜜、幸福的种种感受。

影片一开始,是致诚对女友描述他理解的“什么是爱情”,他讲完后女友跟他分手:在结尾部分,借用致诚自己的口,对他一直追问的“什么是爱情’给予了答案:“爱情就是问她的名字.问她的年龄和血型.问她喜欢吃什么,然后,就开始交往。”——其实,这只不过是这部影片的一个结尾,并没有对爱情做出任何结论性回答。而《我认识的女人》的可贵之处就在于,在这样一部讲述暗恋的影片中,自始至终都散发着纯情,甜蜜的气息,使人仿佛可以相信.平凡而真挚的爱恋,随时都可能会在每个人身上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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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手指上游泳的鱼

作者:瀑瀑安 文章来源:《新青年》年第1期 点击数:7227 更新时间:2005-2-11

七格听着从自己喉咙里发出的寂寞的声音,在深夜里喝着冰水让人有着足够的清醒,那种清醒会让人觉得绝望,从头漫延到脚,一点一点渗透,直到凝固到血液。她抚摸着自己手指上的两条鱼,像一棵颓败的花朵在黑暗中黯然地盛开。

“你很像我妹妹。”这是夏煜和七格说的第一句话。

那时候是5月。七格在校园中散步,手里抱着一缸鱼,那是她从学校门口的地摊上刚买来的,一条黑色的,一条红色的,一共两条,七格喜欢干净和简洁,她想幸福的生活也应该是简单的生活。然后一个人从七格身边跑过去,横冲直撞地跑过去,结果七格手里刚买的金鱼缸“哗”的一声,很脆很脆地砸到地上,玻璃碎片溅了一地,四散开花,两条金鱼也被抛在了地上,翻着肚皮。他手忙脚乱地道歉,迅速地从地上救起那两条鱼放在了自己刚喝了一半的矿泉水瓶里,七格还没回过神来,只看到一个年轻男孩子站在自己面前,短短的头发,唇红齿白,笑容明亮。

顿时,七格被他的笑容迷惑住了,一切都变得静悄悄的,可七格的脑海里却混乱得失常,她失却所有判断力记忆力分辨力,整个宇宙在那一刻停止了运行。

“什么?”七格无意识地问。

“我说你很像我妹妹。”

七格不清楚这个男人为什么会这样应了她这句,像是八十年代肥皂剧的情节,低俗泛滥,一点新意都没有。

“我叫夏煜,很高兴我在夏天即将来临的时候遇到你。”

“我叫七格。”七格舔了舔自己的嘴唇,发觉它们异常的干燥,以致于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后来,七格回想起这个画面时,仍不知道哪儿出了问题,是夏煜明亮的笑容,是碎了的鱼缸,是被救起的鱼,还是自己干燥的嘴唇。那时候夏煜大四,七格大二。在此之前他们从来没有碰过面,因为七格是个喜欢安静的女子,她不喜欢各种杂乱的场合,不喜欢人多的地方,所以很少参加学校的各种活动,每天除了去教学楼、食堂、图书馆,往返最多的就是这条两旁种满法国梧桐的路了。七格每次走的时候都低着头,独自一个人感受着自己的脚在上面留下的沙沙的声音,像一个人的对白,低沉的。

这是一个人的游戏,从不厌倦的游戏。

那个下午夏煜在七格的宿舍门口大叫七格的名字,惹得七格宿舍的人全部往外张望,七格的脸绯红着下了楼,夏煜提出要赔七格一个新的鱼缸,理所当然的带着七格去挑选,夏煜带她去了全市最好的花鸟市场,最后七格挑选了一只扁扁的,镂着花的鱼缸,可奇怪的是从鱼缸这边看不清鱼缸的那边,总觉得缸的那一边好遥远、好遥远。晚上七格抱着这个鱼缸回宿舍,很小心地把那两条鱼放在里面,换了清水,看着它们很开心地游着。

“七格,苏米失恋了。”宿友对七格说。七格一边漫不经心地答应着,一边看着她的两条鱼。七格很早就听说苏米有个英俊而且优秀的男朋友,他们在一起两年了,感情很好。可是七格从来没有见过,也没有打听过,七格很少过问别人的私事,它像一朵百合,骄傲而孤单地开放着。

“七格,你知道苏米的男友是谁吗?”

“是夏煜。”

七格的脑子忽然嗡嗡地作响,是夏煜,是那个撞碎她的玻璃缸、那个说她长得像他妹妹、那个在楼下叫她名字的夏煜。当七格在宿舍里看到了心力交瘁的苏米时,不禁突然有种怜悯的感觉,这样一个开开心心的女生竟如此悲伤,七格很想说点什么,但她从来都不是个善于表达自己的人,七格低下头来。

可七格没有想到苏米竟然会给了她一个耳光,并且大骂七格抢走了她的男友,她哭泣地蹲下(禁止)去,泪水打湿了大片的地。整个屋子都静止了,除了那两条无忧无虑的鱼。

当七格跟夏煜再一次走在那条路上的时候,七格已经是夏煜的女友了。夏煜牵着她的手,七格的手里渗出细细的汗,她永远记得那天晚上苏米哭红的眼睛和那一记耳光,她不知道为什么印象这么深刻,她很厌恶自己的这种记忆,好像一切都是有预谋的。

“我真的长得像你妹妹吗?”七格问夏煜。

夏煜怜爱地刮了刮她的鼻子,“真的想知道吗?那就等到有一天我们永远在一起的时候,或者是我们永远分离的时候,我会告诉你。”

“那苏米?”七格又问夏煜。

“她也是个好女孩子,可是我遇到你,七格,上帝让我遇到你,我要好好珍惜你。”夏煜紧紧地握着七格的手,握得她有些疼,生怕一转眼七格就不见了。

一个周末,外面下很大很大的雨,雨汹涌而盲目。夏煜送七格回宿舍,走到宿舍楼下的时候,七格把自己紧紧贴着身边的这个男人,然后他们看到了站里雨里的苏米。苏米没有撑伞,浑身上下湿透了。苏米跑过来,抱住夏煜,让夏煜跟她回去。

“苏米,你冷静点,我现在和七格在一起,我们是不可能的了。”夏煜想推开她。可苏米似乎抱得更紧了。

“夏煜,我爱你,我比七格更爱你。”

七格有点懵住了,她不清楚苏米对夏煜的感情,夏煜从来没有对七格讲过他与苏米的过去,七格也没有问。

“七格,你给我听着,你以为夏煜是真的喜欢你吗?”苏米开始很大声地讲话,她的声音清脆而高昂,穿过沉闷的雨点。“你知道吗?只是因为你长得像他的初恋女友,男人对初恋总是难以忘怀的,他只是想从你的身上寻找初恋的感觉,你根本只是一个代替品。”苏米面目狰狞地来扯七格的衣衫,七格却像傻了一样,站着任她扯,任凭雨水打在她的身上。夏煜显然没有料到苏米会讲出这样的话来,他手里的伞掉在地上,溅起的水花打在七格的脚上,她的眼泪决堤泛滥,破碎地发出响声。

“夏煜,你跟我走吗?”苏米再一次问夏煜。一阵冷风吹过,树下忽然有树叶掉下来,这是夏天,树竟然开始落叶子了,叶子卷入漩涡久久不能平息,就像七格被卷在了里面。夏煜没有说话。

苏米突然掏出一块碎了的玻璃来,她突然笑了起来,很可怕的笑,七格从未看见过这样的笑容,诡异而无奈,里面甚至还带着一丝丝苍茫。

“七格,你的鱼缸碎了,你的鱼死了,它们再也不能自由地游了,七格,是你害了它们。我一直以为我会和夏煜生活下去,永远地生活下去,可这种永远被你打破了。”苏米开始流泪,虽然大雨中根本看不清苏米的泪水,可从她呜咽的声音中,能感觉到她在哭泣。然后夏煜和七格看到了从苏米手上流出的血,顺着苏米的手臂流下来,滴在了地上,晕染了地上的雨水,红得那么不真实。

“苏米,苏米。”夏煜跑过去,抱住了苏米,然后向医务室的方向狂奔而去。七格就这样站在他们身后,看着他们的背影,就这样,永远地站在了他们身后。

再一次回到学校的时候,七格已不见苏米的身影,去学校问,教务处的人告诉她,苏米已经来办了退学手续。她那么决绝,如同那天夜晚她决然地划破自己的手,一咬牙了断所有的退路。

七格再一次去全市最大的花鸟市场逛,看那些鱼缸,晶莹而美丽,却都那么易碎。这时候七格还是觉得自己像是在梦境里,也许根本就没有夏煜,也没有那只鱼缸和那两条鱼,也许所有的一切只是个虚幻的影子,可这些影子却在心中砸出一个大大的空洞,使她一触到就疼。

然后七格看到一家小小的美甲店,出来的时候,七格的手指上多了两条鱼,一条红色的,一条黑色的,如果可以,她宁可相信那个夏天,夏煜是爱过她的,因为她爱夏煜,虽然她从未说过。

手指的鱼可以永远地停留,就像那个夏天已经永远停留在了七格的心里一样。

真情为你保留.txt

真情为你保留

张燕

今夜风呼啦啦地吹,树呼啦啦地响,再次听到那首熟悉的歌《SAVING ALL MY LOVE FOR YOU》(真情为你保留)时,往事如潮涌来。

我十五岁那年,暗暗喜欢上一个高个英俊傲气的男生,他的学习成绩特好,全校都以他为榜样。与他交往时他已读高三,我读初三。为了接近他,我每次早早地来到他们班进行晚自习。我坐在最后一排,怀揣着跳动不安的心等待他的出现。他来后,我就故意找些数学题向他请教。耐心细致的他在给我讲解完之后总会轻声说:“懂了吗?”。有一天晚上,他一直未出现,正当我最失望准备回家之时,他突然走进来冲我温和地笑笑,并递给我一颗糖,我心跳加速不知所措,接过糖后也不舍吃,一直放在铅笔盒里,每天上课一打开铅笔盒就看见这颗糖,就仿佛见到他的人一样。

每天上学,我总盼望遇上他而好与他一同上学,每回我装着满心希望出门却偏偏碰不到他,有时我压根没在想他却又突然遇上他,他潇潇洒洒走到我面前微微一笑,这时我就不知该给他一个什么样的笑容,楞在那里说不出话,等他转身离去时,我才回过神,回望他远去的背影,心中漾起一丝丝羞涩一丝丝甜蜜。有时路过他的家,我忍不住抬头偷偷看他家的窗口,想见到他的身影又害怕他突然出现在窗口,窥破我的心,于是迅速收回目光,装作不经意。我曾一次次幻想有一天要是能和他肩并肩坐在一起仰望苍穹。很快半年过去了,他考上重点大学。没过多少天,我竟收到他寄来的一封厚厚的信,我又惊又喜,恰恰好上课铃声响了,那一节课漫长极了,我无法听进老师讲的一句话。那封信我看了无数遍,每天夜里我都要看上一遍才入睡。每次给他写信时,我总是费尽脑子。时间一长,我们渐渐熟悉起来。他喜欢我活泼可爱纯真的性格,说我是个聪明的“野丫头”。从一开始他就把我当成一个小妹妹来疼来爱,这让我很难过。大学二年级的暑假,我的幻想成真,我们一同去三清山游玩。我们坐在广漠的星空下说着往事,一同数天上的星星,那夜星光美丽绝伦。真希望少女时代最铭心的这一刻不要溜走。原以为从此我有了希望,可第三年他告诉我他有了个女友,他俩一见钟情,她让他真正品尝到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滋味。这封信让我感觉心被火焚烧,彻头彻尾尖锐的痛苦如水般浇灌我全身,让我无处藏身。难眠的我翻开他以前的来信,一封封流着泪再次看了一遍之后,我决定珍藏这一切,永远永远。而他一如往常还是给予我大哥似的关爱。每次来信,他的言辞之间总是弥漫着一种爱的兴奋,他告诉我他与女友之间爱得有多深时,我的心就被再次刺痛,但因为我爱他,所以我还是默默祝福他们幸福。

转眼,他大学毕业,为了留在心爱女友的身边,他放弃了去沿海城市工作的机会。可是风云突变,他来信说他与女友分手了。那信写得非常惨淡,我理解他痛苦的心情。这之后他大多跟我谈谈工作上的事,不再触及情感。为了让他早日振作起来,我将埋藏了八年之久的恋情告诉了他:“曾经有个女孩从十五岁起就爱上了你,这份真情虽不能解除你心底的忧愁,但至少你可以知道这世上有很多人爱你关心你,不愿看到你消沉。”他收到信后感动不已,他说:“得知你对我有过这样深的情我好感动,原谅我的粗心。让我永远做你的大哥疼你好吗?从前要不是有她闯入我的生活,我们之间这种兄妹之情可能会随着时间而改变。想不到我曾将你伤得那么重。对不起。”看到这里我心里在说:“不要说对不起,我真心地感谢你,感谢你给了我一个光耀心灵的梦,谢谢你用一份亲情打动我这个谙事不深的女孩。”

现在想来,那时的我是那么痴迷那么热切那么柔情似水。那时哪怕是对方一个简单的眼神一声平淡的问候也会令我怦然心动,我当时喜欢一个人是带着一种近乎崇拜的感觉。我与他曾一起倾听过《真情为你保留》这首歌。我想多年以后他一定不会忘记生命中有个女孩子如此纯真热烈地爱过他为他保留真情,并且如此真切地希望他过得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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栀子花开

作者:r-dog 文章来源:且听风吟 点击数:2897 更新时间:2004-9-25

栀子花开的季节,空气中浮动着淡淡的花香,邈远而又淡雅异常。当时光的脚步踏过春的脊梁,当五月的风送来阵阵微热的气息,当我们用生命的又一个里程在青春的容颜上写下又一个圆圆的句号,当我站在大一的尾巴上遥望昨天┄┄发发弗弗的微风让我明白:我们所经历的日子都是失败与辉煌悄悄点燃的青葱岁月。

一、倔强的实词

我是一个在细雨飘飞的成都平原长大的孩子,十八岁来到长春。这是一个干燥多风,寒冷嘈杂的城市,除了飞雪的季节,空气中便常年夹杂着灰尘,终年不见清澈的颜色。当地人说这儿一年吹两次风,一次是东南风,一次是西北风,一次吹一半年。

从小到大我都不是一个寂寞的孩子,但却总是喜欢在寂寞的时候仰望天空。在长春的一年我常常仰望天空,望着遥远的天幕,望着深邃的夜空,望到脖子酸痛,望到噙满泪水,望到一切的真实都变成如梦幻般的感觉┄┄于是我知道,大学的自己是一个寂寞无助的孩子。

大学是一个随意到极点的地方,每一个人都企求自己与众不同,并且不断的努力着。而我一直都是一个很传统的孩子,即使过了十八岁,即使身处五彩斑斓的大学校园,也依旧不会像成年女子半涂上漂亮的唇膏,画上妖艳的色彩,剪出个性的发型,随时张扬着自己的个性。我依旧背着简单的双肩包,穿着干净的校服,安静的走在上课的路上,不在意别人的目光。至多在天空清澈的夜晚,在CD机里上喜欢的音乐,听那些如梦似幻的温柔,在麦斯威儿咖啡低调而飞扬的香味中倾听窗外无比清凉的风声,一切都无限完美,在静谧的世界里我可以任由自己的心情放肆得无法无天。

我也常常参加一些自己喜欢的活动。比如演讲,比如辩论。在这些活动里我冷眼旁观着别人的争夺,也冷眼旁观着自己自己的成功或失落。因为我知道有时候命运的不幸注定要将自己缤纷的梦撞得破碎,天地的无情也终归要让自己的辛勤化作泡影放飞。许许多多的难以理解却又真实存在的障碍与挫折,早已将意气风发豪情与白折不挠的拼搏变成道道忧愁,阵阵孤寂,失败的滋味惟有自己品尝。其实,成功亦是如此,每一个人总或多或少,或大或小的拥有过自己的辉煌。不同的是,伟人的辉煌可以改写一段历史的篇章,而我们都无非是一些凡夫俗子,辉煌虽小却也成就了一个个绚丽的梦,在至真至善的纸上谱写过最初的心跳和古老的歌谣。因为这些,我便不会在意成功与否,只是将它作为人生的一次历练,过后也就无喜无忧,无伤无痛了。

《现代汉语》中说实词是指有词汇意义和语法意义的,能充当句子成分的词。而我们,一群孤独而又灿烂的走在大学道路上的孩子,不也正像实词一样独立而又坚强吗?不在乎别人的目光,特行独立,只是在栀子花开的季节默默的落泪,悄悄的绽放。

二、快乐的虚词

《现代汉语》中也说虚词是没有词汇意义仅有语法意义的,不能充当句子成分的次。虚词只有依附在实词之上才可以成为句子的一部分。总是认为虚词是一袭华美的衣服,而实词则是一具玲珑剔透的身躯,再高贵的衣服也只有穿到人的身上才能显现出本身的华美或是俗气。

小时侯总是对大学充满了美丽的幻想,想象中的天堂激励着我快快长大,长大了好去追寻自己的梦,那童年中灿烂若星辰的梦。某一天,终于长大了,终于走进了大学,却发现现实生活并没有想象中的美好。期望与可能之间总有矛盾,心理需求和现实条件也总有着许多不和谐的地方。有人说:“大学是一个世态炎凉,人情冷漠的地方。”仰首苍穹,我看见了每一颗星星都以一个实词的身份而存在,在这样一片天地里还有谁会心甘情愿的去作一个虚词呢?思愈多,心便愈痛。经历了好多事,也结识了好多人,回首往昔,曾经的年少轻狂早已被圆滑的世故和烦乱的纷争打磨的无棱无角。

这是一个栀子花开的季节,微风淡淡,花香淡淡,校园中也便弥漫着一片纯白纯白的浪漫。双手交叉,曲起背做一个寂寞的姿势,独自徘徊在花香之中。仰起头,静静的思考,大学的我,我们真的只是作为一个个倔强而又独立的实词而存在吗?闭上眼睛,才发现在记忆深出其实自己保留了许多,脑海中早已印上了无数张不老的容颜。演讲比赛时观众席中那“蕊丹蕊丹,最美的花蕊”的横幅,胃疼时那一张张焦急的面容,还有那为自己学年论文而天天出没于图书馆的老师瘦弱的身影。我开始有一些惶惑了,寂寞了一年,坚持了一年,难道到了最后才发现自己不仅仅坚守了一份虚无,更坚信了一个错误。

花香静静的沁入了心灵,身边有几对恋人相拥着走过,面孔上写满了甜美与笑意,心忍不住的悸动。寂寞的是我,还是所有?疲惫的是眼睛,还是心灵?开始知道,虚词其实有虚词的快乐,给恋人一个会心的微笑,你的阳光便会照亮他的整个心房。而我们,每一个大学生,其实并不仅仅是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而存在的。考试时伴你作战的是一个班,一个系的同学朋友;参加比赛时你代表的是一个学院,甚至一个学校,我们首先是一个学生,然后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我们只有依附在学校、学院、班集体这些实词之上才会有自己的个性光芒。虚词?实词?我迷茫了!

花香一寸一寸的漫过身体,在灵魂深出萦绕,弥漫。我又想起了儿时那一个关于大学的梦了。我们一天天的成长,长大的过程真的就是一个右手植梦,左手失梦的过程吗?不停的问自己,不断的在心灵深处思索。再一次仰起头,蓝天、白云、长空寥远而又苍茫。这才真正的明白,人总是在不停的满足自己,然而渴望的东西一旦得到便失去了其原来的意义。内心总有填补不满的空洞,包括友谊,包括成败,包括爱情。一路走来,多少次进退维谷,多少次伤感无助,痛苦与孤独,高尚与堕落,使我在瞬间变得深刻起来。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几度花开花落,几度心碎心伤。当我们看到自己孜孜以求而只得在孤独背后暗暗品尝辛酸时,谁也不甘心几度廉价的出卖自己的青春。于是才有了一张张冷漠而骄傲的面孔。城市的霓虹一天天掩映了心灵的纯良,至少我们还值得庆幸自己拥有了大学这样一片相对宁静的厚土。主宰与依附谁能说得清楚,成功与失败得之我幸,失之我命,豁达的境界原来如此简单。

伸开手,轻轻的触碰栀子花的面容,是花成了我手的依附,还是我的心沾染了花的灵魂?眨一眨眼,热泪滑落脸庞,打湿了花蕊。

走过了许多条路,淋过了许多次雨,经历了许多件事,看见了许多种人。早已学会了平静的对待生活,宽容生命的缺陷。久久的凝望自己的容颜,静静的在黑暗中抚摸自己的伤口,我已不在敌视别人的理解和安慰,也不在固执的不去理解和安慰别人。因为我终于在大一的日子里学会成长,也终于在青春的瓦砾里发现了珍珠。生命如此简单,幸福也如此简单。

五月的末端,栀子花的清香还是在空气中无边的蔓延。我依旧是一个背着双肩书包,静静的在宿舍与教室之间穿梭的孩子,19岁,有清亮的容颜,身边没有手一起走路的男孩。尽管身边的人不断的回头驻足,尽管我看见了不屑的笑意,我还是要努力的捡起那自己曾一度失去的幸福,捧在手心认真的观看,精心的呵护。我倔强的告诉自己,我不是孤独的实词,亦不是无助的虚词,我必须是一个兼词,兼是二者兼有的意思,我既要有实词的坚强,又要有虚词的宽容。

闻着五月的花香,我似乎已看见了六月的阳光。于是我便继续被着双肩书包,右手种植一个坚持的梦想,左手紧握着一个收获的信任,安静而又开心的走在大学的路上,走在青春的路上。

岁月不老,青春也便不老。

后记:其实东北并没有栀子花,只是走在五月,我便很想念故乡那一个洁白如雪的季节。一直都不知道该怎样写这一篇文章,大一的一年,我一直都在挣扎,远涉异乡的孤独,众多竞争的苦恼,相对自由的生活,不再疯狂的班级都让我无所适从。从来不敢否认自己并不是一个成功的大一学生,但却敢肯定大学绝对是一个让人成长的地方,自己也便是一个在大学期间开始迅速成长的孩子。很喜欢一本法国小说的题目《追忆似水年华》,的确,年华似水,匆匆而易逝,我们都来不及阻拦,便只有珍惜我们所拥有的每一个成长的点滴。愿我的学弟学妹们比我早懂得珍惜属于自己的似水流年。

谨以此文献给我的母校,我的老师,我的大一,以及每一个像我一样成长着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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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朋友,朋友而已

作者:华子 文章来源:花香文学网 点击数:2274 更新时间:2004-9-19

一直我都相信世界上两个人的相遇只是一种偶然,然,在那只带毒的蝎子出现后,我知道除了偶然,还有一点点爱。

我一直都是个狂妄飘浮的女孩,躁动的心注定我无法安定下来对哪位异性长久的期待。我不美丽,甚至属于让人看了想逃跑的那种。就这样,我的身边却不停的有男孩消失出现,所以,我习惯了新鲜,习惯了行色匆匆。

很久以来,我的生活只是在网络和现实间徘徊。我不知道为何如此选择,对于出生在一个满是宠爱和幸福的家庭中,我如蛀虫般腐蚀,咀嚼着层层温暖。

有很多朋友,好与坏,都玩的皆大欢喜,却在仰望星空时,悄然落泪。

记不清是这一年的哪一天从他表姐空中听到他的名字,只记得在一瞬间,心底有股潜流蠢蠢欲动,有种说不出的快乐如浪花般在心湖跳动,爱的感觉溢上来

产生好奇源于他有点像前男友那般怪异,一种想打探到底的冲动,一个深夜在他表姐处得到其QQ,珍宝般加进我的QQ,一种在森林中深呼吸的快感刹时间传遍全身,那种美好的感觉让我陶醉。

他的经历很苦,在彼此间的了解中得知,他的无奈和忧愁。他是个倔强的男孩,一直带毒的蝎子。外表坚韧,内心却满是伤痛。不经意间,悄然恋上远在天津的他,注定无法拥有的疼痛。

自从相识,我们的聊天很愉快,有温暖的问候,也有激烈的吵斗,且一切风平浪静。并不知道自己了解他多少,直是他的出现让我有一种从未有过的踏实和安定,一种特别的味道在空气中弥漫。

其实,他和前男友并不相似,对他的喜欢也不因为前者所留下的阴影,感情是纯白的,等待也同样真诚。然,我知道我不配去追逐,因为我曾经那么飘浮。

大学毕业,他留在了天津,那个他已经习惯了的城市。我高兴的同时有着淡淡的忧伤,流着泪,一个人的夜空中,内心的期待无法释怀。数着星星,我做着美丽的梦。虽离现实很遥远,然,有梦的日子里,我不再飘浮,一个心平静如水。

没有去想过未来,太多的疑问会让我们彼此间变的沉重,一个人走在大街上,冷清的脚步声刺耳,我一个人,孤独的哼着伤心的歌,眼中有些炙心的热辣。等待,我明白,等待是一种幸福的痛苦、残缺的美丽,我仍会等待,只为能与你共饮一杯浓苦的咖啡,咀嚼人生的真实,然后用我挚诚的爱意为你增添一道浅浅的皱纹,算是我等着你的履迹。

悄悄然,一个夏季渐渐走远,当秋风第一次抚面过,思念,深深地,他常常走进我的梦境,却是脚步轻轻。牵挂——那是真的,无时无刻不在牵挂着他。

爱,有甜有涩,然,时间是个伟大的东西。

记得我是这样对他说过的,现在想起来,也还是这样的。时间是个伟大的东西,无论是再大的痛楚,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的淡忘。只不过会留下或深或浅的伤痕罢了。无论再深的一段爱情,也会在她他的白发渐多时,搁浅。我和他,只是一个凡人。跟红尘中所有的众生一样,我们在俗世中浮沉与轮回。不同的角落里,我们有着同样的追求。

然,对于现在,见面不知是在何时,而他犹如风筝般,深遂的天空,越飞越远,线还在手中,那一头却不知飘向何方,远离了视线……

也许,我——他,只是朋友,朋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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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条不代表爱情

作者:小叶子 文章来源:《真情》2005年第3期 点击数:5685 更新时间:2005-6-24

其实,真正的爱并不是口口声声说着感人的话语,并不会一直温柔体贴的顺着你,她所想的,是如何让你在没有任何提示的情况下,自己成长。

1

说来你可能不相信,我敢在班主任面前一句话也不说,无论她说什么,我就是不理她!

我知道我是再也听不进去任何东西了,我胡乱的点着头,坚决的转身踱步走开,班主任可能觉察到我有情绪,停住了训话。但是,在她停嘴的时候,我的脚跟已经离开了办公室。

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就是因为坐我前面的张度上课的时候给我扔了张纸条,而我就给他回了张纸条而已。这件事情无论怎么说也算不上犯法,甚至还能算得上礼尚往来。

可要命的是班主任看到了我扔纸条的夸张动作。

在办公室,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班主任将我这个礼貌的回应说成是早恋的萌芽阶段,说我这样的好苗子是不能长什么杂草的。什么乱七八糟的,天知道我有多冤枉。我平生以来第一次遭遇这样的不白之冤,她在办公室就不知道把声音调低点吗?

就算我是个超级大花痴,谁把我跟张度这个大白痴的关系往那上面扯,我也接受不了。

更何况我不是。

张度总喜欢在我打瞌睡的时候用书打我,为这个我恨不得和他打架。可一想到人家是出于正义,人家是为了让我看书才那样做,每次也就不了了之。虽觉得他做法粗鲁,也没什么大的怨言。

但是,这样的傻大个能让人产生美好的感觉吗?

老师说我是早恋我不会太生气,可他将张度和我联系起来我就生气了。虽然她没有点出张度的名字,可她显然就是说我在和他谈恋爱么!

在回寝室的时候,我撒了满满一路委屈的泪水。我发誓,再理班主任我就是小狗!

2

张度又给我扔纸条了,他说上次的事情实在是对不住,关键时刻没有勇气将老师制服,眼睁睁的看着我被老师带走。他说他这几天饭都没吃好。

扔完纸条他还刻意的回头抛了我一个媚眼。

我差点当场笑晕。笑了半天之后,我回纸条说你有这份心就够了,下次别上课的时候给我扔纸条就行。

这个纸条还在半空中的时候,我就又看到了老师那锐利的目光。

这次老师出乎意料的没有做声,她静静的将目光转了过去。似乎什么都没发现。

我正庆幸着,突然,一个纸团飞了过来。原来张度这白痴竟然没发现老师的目光。

我战战兢兢的捏着纸团不敢打开。抬头间却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

老师把张度带走了。

傍晚时分,被释放回来的张度垂头丧气的看着我,“你知道老师怎么说我么?”

我惊讶的看着他。

“老师其实是想知道是谁扔的纸条,说你口风紧,上次不得不用激将法,想套出主谋来。没想到你不开口,什么都不承认。这次她亲自把我给逮着了,真是阴险至极!”

我回忆着老师那天刻薄的话语,想着老师在办公室那样生气的表情,突然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的可笑。

心中总算释然了,毕竟在老师心目中,我还有那么一点点的好印象。但对她的恨,却没有因此而减弱多少,见了她我依然不怎么打招呼。

谁叫她当初那样羞辱我!

3

录取通知书终于到了,我没有晕掉。但是我哭了。

辛苦的熬过这黑色的七月,我知道这一纸通知书对我而言意味着什么。我关上门,静静的抽泣,幸福的抽泣,为那些失去的时光,为那些磨灭的天性,为那些远走的梦想。

关上通知书的时候意外看到了妈妈慈祥的目光。

妈妈递给我一封信,说是张度在高考之前给她的,叫她在我高考成绩单下来之后再给我看。但妈妈私自决定等我拿到通知书了才拿出来。

我猜测着肯定是有些少儿不宜的话题,我面红耳赤的看着妈妈,“你看了?”

妈妈没有做声,她离开我的房间时温柔的说,“你自己看吧!”说罢便带上了门。

我望着眼前的信叹了口气,巧克力过期了就不能吃,信过期了看还有什么意义呢?我嘿嘿的嘲笑自己,不过期又能怎样?

我猜测着无非是些感人肺腑的甜言蜜语,无非是些可以拿来教育子女的套话,情书么,就那么回事。

于是我懒散的看起来。我慢慢的看,静静的看,看着看着,我的泪便开始流了出来。

原来,是我误会了。原来张度那天被老师带走,是因为老师觉得我有情绪,所以,和张度商量了一个下午,最后才想起那么一个办法,让张度去给我说了那么一席话。

而张度,一直以来只是觉得我不成熟而已,哪怕连最起码的赞誉之辞他都不肯大方施舍,他居然老老实实的告诉我,他的女朋友在国外读书。

当我含泪给班主任打电话道歉的时候,班主任仿佛什么都不记得了,“有这回事吗?我好象都不记得了呀,恭喜你考上大学了,以后要更加努力哦!”

那一刻我的泪止不住的缺堤了。

其实,真正的爱并不是口口声声说着感人的话语,并不会一直温柔体贴的顺着你,她所想的,是如何让你在没有任何提示的情况下,自己成长。

我看了看那关着的门,突然明白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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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里寻她千百度

作者:知更鸟的…

他是敏感且忧郁的。他在她的面前有时候手足无措,但却故意装出很镇静和冷漠的样子。他知道自己有多么紧张和喜悦,却往往身不由己地做着自己都觉得傻的傻事。

几年后,他想再这样沉溺到幸福里,也没有可能了。

他的眼睛有些锐利,但有时候又朦朦胧胧的。珊从来没有觉得有一双眼睛这么飘忽不定同时又变幻莫测。他瞪过来的时候,她觉得如芒在背,脸上都热了起来。她有些恼怒地看了过去,而他就冷漠地避开了,好像漫不经心的样子,嘴角甚至都有一些嘲笑的意韵。

但在她把眼睛移开的时候,她分明能够感觉那双眼睛的热切。女孩的感觉是很强烈的。

珊有些困惑了。

泽背起书包,走出了教室。只留下空荡荡的座位,令她惘然若失。

珊知道他的东西不多,也没有多留意。他知道珊的也不多。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珊到讲台上给大家唱一首歌《Big Big World》。那时候他是第一次听到这首歌。之后他就喜欢上了这首歌。

因为每次听到都会想起她,听她唱着“I am a big big girl in a big big world”。

时间过去那么久,但泽觉得就像在昨天一样。

她走上讲台清唱,没有音乐配音,声音有些稚气,眼波流动,自然而有些害羞,但唱得挺大方的。她那时候留着长发,一头温柔黑亮的长发垂了下来。

她差不多一下就征服那班男生了。就在唱完这首歌后。

大概那个时候总有这种默契。一目了然的她就已经得到了大家的好感。具有很开朗可爱的性格的她本来就受大家欢迎。

然而当她越是受欢迎,泽就越是小心翼翼,在一个平静的角落静静望着她。他知道,如果自己显得庸俗,那就无法引起她的注意了。他也不是那种随波逐流的人。泽是个聪明的男生。

晚自修的时候,有时候珊不知不觉就坐到他身后了。

泽好像有一种特殊的东西,让她觉得神秘又吸引人。比如,他的沉默,让她觉得深沉,而这并不是故意做出来的,是他的自然流露。他的忧郁,也许真的是心中埋藏有一些早熟的经历,令得他看起来如暗夜中的玉石一样发着亮光。

泽心中欣喜,时间飞快过去,而他竟不知觉。偶尔到外面走走休息一下,他窗外看着她微笑。她在那里,灯火通明的地方,在他视野所及的地方,虽然没有说话,但心却仿佛很贴近。珊抬头看到了他,笑了一笑。

泽忽然想起一首词来: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蓦然回首,回眸一笑……记忆中总有一些风景,让人刻骨铭心!

他不是那种喜欢浮华的人。他的确从珊身上看到一些浮华的景象了。每当想到这里,他嘴角就会露出一点嘲讽来:毕竟是城市女孩。虽然他觉得她夺目如明星一样。

他只不过是个平静的人。也许心里有火般的激情,但外表却平静如微波不兴的湖水。

大约每段感情的开始,都需要一种切入点。如果找不到那种默契,他们就只好隔岸观望,彼此吸引着对方但又惶惑着对垒着。

双十年华的人,据说无论忧伤和寂寞,都是一首诗。

泽到了海岸边的时候,又有些后悔起来。他是和班级一起去旅游的。但是一到了那里又觉得十分寂寞。

一个人时是独处的寂寞,一群人时是群处的寂寞。

有时候他觉得自己优柔寡断。他想得很多,所以容易理解人。但想的一多也麻烦,做起事情来就束手束脚,优柔寡断了。他对着海撕扯自己的头发,看着海发呆。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觉得郁闷。

她就在不远处,很诧异地看着他反常的举动。他没有和大家一起玩。难道他想引起自己的注意?珊心里想。她转眼又失笑了。

流年似水,小儿女态,再过几年,她是不是都统统忘却了呢?人总要向前看的,怀旧的人,虽然重视感情,但容易沉浸于过去。

但泽却还清晰地记着。他就是喜欢怀旧的那种人。他会把记忆一一拿出来重温,有时候就到以前熟悉的地方去看看,尽管那些地方有的已经物是人非了。他所要找的就是对感情的重温而已。“风月无情人暗换,旧游如梦空肠断”,也许说得太伤感了。古人一说愁总喜欢说“断肠”。

珊,你可知道,我有好多话想对你说!

但是他什么都没有说出来。泽只在心里这样默默念着。埋藏在心底的话,埋藏得太久了,是不是也像陈年老酒一样,越封藏越够味道?还是到了一天终于发酶过时了?

千言万语,忽然都咽了下去,说不出来。

三年,五年,又或者十年,可以过滤掉多少琐碎的事情,但过滤不掉这份情感!

有一天珊忽然把长发飘飘剪掉了。留了短发的样子仍然清新爽快,有时候便梳了两条小辫子,像个小孩一样。她背着书包的颜色和她的衣服很搭配,白、绿、蓝相间,清新活泼。

泽觉得有些可惜。她留着长发的时候更可爱。

但是她的长发为谁而留又为谁而剪呢?大约只有珊心里明白了。

那时候她轻快的身影时常闪动在泽的眼帘中。飘然而来,飘然而去。岁月也在飘然来去中匆匆过去。仿佛悠远得芦笛一样又短促得如弹指一挥间。

每次在人群中,他都猜测着,她是否也来了,是否就在我身边而我没有发觉。他用眼睛搜寻着,直到终于偶然间看到了她,便微笑了。

那时候能够看见珊,泽便觉得快乐。他们有一个默契一样,守候着一种珍贵的东西!

毕业的时候,甚至都没有道别。他们就那样默默结束,带着这份已经开始但没有结束的情感,默契的情感,平平淡淡但总在记忆里好好地封藏着!

记忆中风景如画。泽总还会记起那个女孩有点羞涩而活泼地微笑着唱着那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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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我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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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掉眼泪,夜色那么美。

我开始怀念想象中的美好生活,我的美好生活。有朋友的、有他的、有阳光的。

一切都不一样了,从那一天、从那个人对你微笑开始。世界原来这么好,阳光原来这么暖,爱原来是这样愉悦的。一阵风吹来,原来也可以是微甜的。走在街上,人群的笑容都那么可爱。生之气息,从没有如此盎然过。好像拥有了一大笔财富,他就代表幸福,代表我今后生活的全部方向。我们都如此平凡,但我们却这样快乐,真实的快乐。不是没有听过,恋爱也是有技巧的。但我从来就不会,也不想去了解。总觉得喜欢一个人是那么自然的事,不需要像雕花似的有意制造些什么。(虽然后来证明,我决不是一个善于“恋爱”的女生。)但在那时,我只知道要好好的待他,一心一意去喜欢他,他对我一点点的好都要记在心上,涌泉相报。那时甚至觉得,能被他所喜欢是多么值得感恩的事情,我一定要好好的报答。

也许正是因为这样,才在无形中为对方造成了心理负担,也最终导致了后来的结局。虽然直至今日,我仍然不觉得对所爱的人毫无保留的付出有什么错处。

爱是热,被爱是光。所以相爱的两个人都是会发光的。

原来疼爱一个人感觉是这样美好的,自己被认同了,周身的世界,一切也都有了意义。从此不再为了自己而活,更要为了另一半,好好的、快乐的活着。

是这样强大的精神力量,曾映亮了我青涩而黯淡的少年时光。

所以无论结局怎样,我们曾经彼此安慰、彼此感动、彼此珍惜过。这就已经很好。

******************* *********************

和要好的女伴相处,那种感情愈是亲密。

两个女孩子自然是无话不谈,平日里做什么事情也都会想到对方,衣食住行,无一遗漏。哪怕上学途中短短十数分钟的路程,两人也邀好,是要同行的;教室里坐不在一起,上些无关紧要的课时,想说什么也还是要写纸条的,虽然那些话下课之后自然不是没有机会,但就是喜欢当时当地就告之对方;走到哪里都喜欢拉着她,她若不在便觉得少了点什么,着实不自在得紧。是这样绵密的感情,恍如一场初恋。

女子之间的依恋关爱是皎洁的水生莲花,月光映照下透明如玉,流水脉脉,藤蔓纠缠,阴柔妩媚,极近细腻。这是异性无法取代的地位与需求,似一个亘古流传不变的秘密。

一直觉得这是灵魂间的交付与融合,更接近生命的支点。是更为重要的情感付出。

是同她们年复年年的相处,让我渐渐了解女性的美之所在。年轻女孩光洁的皮肤,淡淡红晕流露的血色和生之气息,乌黑柔软、散溢清香的头发,水光滟涟的眸子,樱桃般的嘴唇,微笑时露出洁白的牙齿,姣好的身形,柔婉的嗓音,还有萦绕周身、无时不在的一种独特的淡淡馨香。这一切让我知道,女性是这个世界上代表美丽的一层重要象征,是造物主赐予的礼物。

********************* ********************

关于四季循环,时光流转所带来的记忆更是铺天盖地。许多痕迹一点一点渗进我们的生命,沉淀为不可更改的一抹色泽、甚或一种气息。

一段回忆翻箱倒柜跟着我在追,想的是谁。

春花、夏雨、秋月、冬雪,四季很美。又因为记忆中对四时有了不同的点缀,它们更有了非凡的意义。当眼前春花飘落如雨,连微风中都渗满了甘甜的香气,你会不会勾起一些同样甜美的回忆;当夏雨落满池塘,蛙声连绵,草木繁茂生长,星夜睡在自家的院子乘凉,你会不会想起幼年时看到的星殒让你第一次认识到什么是瞬间的辉煌;当一轮满月映照乾坤朗朗,清凉的气候使人神清气爽,你会不会怀念一盏橙黄台灯下,用一纸一笔感时抒怀的时光,岁月都溢满书香,那一点徘徊不去的感伤,是你夜行时华丽的锦衣;踏的被雪覆盖的大地上,天地茫茫,一切都因安静收敛而变得洁净、肃穆,凛冽寒风反而使人保持清醒,夜空绽放的灿烂烟火在你寂静的双眸里无声坠落,经历了风雪的你开始对温暖的万家灯火记忆深刻。

我们在时光的羽翼上翱翔,俯视烟火人间,披着落寞的衣裳。生命,悄然生长,一切都在命定的轨道里寻觅自己的方向。

我很幸福,真的幸福,却渴望得到你的祝福。

很想听到你说,祝你幸福。只想听到你说,祝你幸福。

自嚼的薯片.txt

自嚼的薯片

作者:曦月 文章来源:青青草文學網 点击数:1251 更新时间:2004-8-31

总想把某些瞬间固定下来。象在一面水泥墙壁上钉一枚永远也拔不出的钉

子,有碍观瞻却总会在那里纹丝不动,想起或想不起的时候都是一种切实的存

在。这是一个贪念。每每作用于自身时总会象把一枚钉子钉入水泥墙般,有着尖尖

的、不能深入的、弯曲的疼痛,尽管它的消失与它的来临一样倏忽即逝。

这和敲打的方式与力度的延伸无关。就象我面对一道智力题,绞尽脑汁记

住八九个十位或百位数的数字和排序之后,能够想起的工具和颜色仍然是红色

锤头一样,我和大多数人一样逃不出这个铁定的困境:无法扭转自觉意识,却

用知觉一次次地向它作用。

他的手掌正好握住我的,之间是温热的气息。而雨后清冷的大街在昏黄路

灯与闪烁霓虹的照射下,幽幽地发着光亮。人影稀疏,车辆无力鸣笛……这样

的场景似乎在梦中出现过:其中的自己默不作声,只是感觉着指间川流不息的

暖意,在一定的距离之外被他把握,他的手掌紧张得象一块刚浇铸成形的雕塑,

我将以水的形式赋予它生存的意义,而白烟轻起,在冷却之前被我们看见。

她在电话那头的北京说:亲爱的,想你,五一来看我吧。我盯着电脑屏幕

上她未完的小说稿,告诉她:亲爱的,《百年孤独》是马尔克斯不是马尔代斯

……你的五一不是想在马尔代夫度过吧?我的声音有些哽咽,因为面前自传体

长篇小说的情节,将她这十几年的生活拧作一根麻花,曲折而又绞痛。而十几

年前,她对我说:我看见他在纸上一遍遍地写你的名字……哪想到,你比他更

傻啊(附带诡秘的笑容)。

它的白毛开始脱落,天气真要热起来了。每天睡觉前,我都要象只耗子般

在被窝的边缘处弄出悉窣的声响,黑夜中它的眼睛晶莹透亮,目不转睛地盯着

响动的地方,而后爪子和脑袋小心翼翼地探过来……当我出其不意地攥住它的

一条腿,它竟然想凑过来亲我的嘴!它就是这样的极端:任何细琐的声响都能

轻易地调动它的积极性,而面对突如其来的侵犯除了顺变之外便无计可施。

任他将脑袋轻轻搁置在我的左肩之上,停留八秒钟。我们给了彼此一个暗

示。我想如果我抚摸了他的头发,他停留的时间会更长一些。可正因为时间之

短,念绪才会百折千绕:更多的时候,他会说,跟着我的步伐…放松你的臂…

你不觉得我们是舞池中最惹眼的一对?

我已经忘记了第一个伴舞之人,却始终记得每一个舞场的地材:教室的砖

地、学校的水泥篮球场,更多的则是地板和大理石。每一种地材都象当时的年

龄一般,或朴素稚拙,或平整坚硬,或温暖厚实,或冷静平滑……而至今我都

不能让搭肩的左手翘起美妙的兰花指,因为一看到它的形状,我总是想象一只

蜻蜓停留在舞伴的肩头,翩翩欲飞。

生日那天收到她的短信:你还是一棵小树开着小花年年发绿叶天天不一样。

她没有告诉我是哪一树种,而我也对自己更象一棵草的境况保持沉默。我们曾

交换内心最深处的秘密,暗夜里坐在台阶上分享高低起伏的心事。她曾为心爱

的爷爷学习书法,在信封上留下与她爷爷的字迹一般无二的工整隶书;我们曾

在不同的时间里分别和另一个女生要好,在对方与她人形影不离的境况下孑然

独行;……年少的率真,在经过几番洗涤之后还能保留几许颜色?故乡有着熟

悉的植物与风景,我们坐在绚烂的杏花树下,看见花苞轻绽、花瓣飘落、青嫩

初起、枝头坠压,而在磕破的杏核当中,坐着我们年复一年的信任。

每次夜归的路上,看见有白猫窜过,总会下意识地喊:二点点!却从来没

有一只会为这三个字停留。疑心它真的被联防队给扫荡了,却希望它只是流落

在了他方。在同一屋檐下,面对恃强凌弱的景况,我同情弱者。对强者的愤然

引发对弱者的保护意识,而同时面对强者的不知所终与弱者的郁郁寡欢时,我

又该如何自求平衡?在同一天里抛弃了两样东西,一样被人带走,一样被猫带

走,时值今日我才明白,那两样东西生得一模一样。

接他的电话时,手机总是没电。或者说,他总是选择手机少电的时候打来。

下班后坐在公车上去外滩看一场子虚乌有的烟花,电话响了,看着一格电犹豫

片刻还是接起,于是电话讲到一半我便和相约的人失去了联系。总是有这样的

时候,突然的约定,突然的遭遇……而那场烟花在某份报纸大肆渲染的情形下,

形如非愚人节的一场愚人玩笑,愚人坐满了栏杆上下,等待的姿态千奇百怪,

消耗着无数的食品、时间和心境,只为一场想象中的烟花绚烂。而状如瀑布般

闪亮倾泻的世纪公园的那场音乐烟花啊,如今沉寂如潭。

她的第一份邮件写得客套而得体,第二份却轻灵而郁郁。我们都是相信直

觉的人,所以我确信她和我在同一座有着梧桐叶落的城市,有着可能相同的星

座与心性,有可能知道或认识同一个人,甚至这些可能性之中有一个是她提笔

的真正理由,而不是她口中为一个空洞的哲学命题求盖的初衷。

我经历过几次文字对话的无疾而终,这种对话如同梦游,你摸到了那个同

样在梦游的人,一起喃喃自语或是独自倾诉倾听。自始至终,我们不必知道对

方的容颜与日常心性,虽然我们曾同时很自然也很坦率地将心灵之门大开,一

如我们关闭时那样不曾有丝毫迟疑。

而其中的获知等同于观照,风过的水面,如皱复平。

它看着我往水泥墙上钉钉子,全神贯注。它在乎的只是声音、动作,而不

是它永远不可能了解的这些现象的意义。它看着我不停地往地上扔弯曲变形的

钉子,先是用爪子去拨拉,而后凑过去嗅嗅,然后继续抬眼看我钉钉子……

这些无趣无味的东西,终究是不值一提的。也许,只有它用最无知的方式

欣赏过我如同现眼般的百般努力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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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上不归路

作者:常路明

这个城中村,到处充斥着垃圾,烂苹果的腐烂气息带着诱人的芬芳。

我和表姐刚踏上这片土地,发现这里的环境远不如我们乡下。表姐家里女孩子多,所以表姐在家里的位置无足轻重,爹妈时常打骂她。表姐真能干,出去混了半年,竟然给家里捧回厚厚的一沓子,在家里的地位直线上升,竟然能够吃到开饭后的第一碗。

我家里的情况和表姐家一样,爹妈很宠弟弟,从来没有在意过我。我多想靠自己的双手去挣更多的钱。表姐私下里对我说:“妹妹,你得能吃苦,这个苦熬出来,可就是人上人了!”我坚定地看着表姐闪烁的耳环说:“我肯定能行的!”

房东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表姐说在这里暂时住着,不用掏房费。屋子里简陋得很,就有一张床,一台21英寸的彩电,一台影碟机,两把椅子。

表姐每天夜里都要出去,早上的时候,满脸疲惫,酒气充盈着她肥鼓鼓的前胸。表姐每次回来,都到洗手间待很长的时间。表姐跟我很少交流,她的眼睛总是隐藏着躲躲闪闪的情绪。表姐睡了,我打开电视,这里没有闭路,室内天线只能接收中央一台。无聊,表姐也不安排我上班?影碟机的开关被我摁下了,我打开遥控的视频,一个个画面让我眼红心跳。

我的眼睛一直直勾勾地看着电视画面,身体进入了家乡蚕儿结茧时的僵硬。我的思想被某种欲望缠绕着,我透不过气来。身体颤抖着,尤其是那画面里传来的呻吟声。不知什么时候,表姐的手已经在我的身上游走。

房东回来了。房东的眼睛看着我的时候,显现出一种渴望,那种暧昧的神色,让我想象到村口发情的公狗。表姐只是穿了一些内衣,就随房东去了另一个屋子。不大一会儿,从门缝中传来表姐的肆意的叫声。

又过了一个礼拜,我实在待不住了,我想回家。表姐问了我几个问题:“回去接着受爹妈的气?回去守着那片薄地贫困?回去找一个穷光蛋嫁出去?回去就是没出息,出来了就要瞅机会,挣把大钱,你不愿意,轻轻松松地挣些钱?”

经过表姐的说教,我安下了心。房东那天很热情,给我和表姐做了很多可口的饭菜。表姐说:“妹妹,房东叔叔给你找了一个大款,答应给你好多钱,这不,定金在这里放着,数一数,大概有三千多吧!”我接过来数了数。表姐接着说:“妹妹,就这一次,够你在老家一年的纯收入!”

其实,我又不傻,这是我的第一次,就从电视里看,女人的第一次很值钱的。想到了爹娘不屑一顾的脸,想到了自己穷巴巴的样子,我就下了决心,牺牲了一切也要换到钱。

那个男人出手很阔绰,送给了我一个金戒指,还有一个项链。他说了,第一次给了他的女人,永远是他的马子,那是定情礼物。

从此,我和表姐一路闯关,竟然在这个娱乐场所混出来名声,被誉为“姊妹花”。表姐那天回来,告诉我她的(禁止)出问题了,痒得厉害。我陪她到了医院。说是医院,其实是一个诊所。表姐掏钱打了一针,医生异样的眼光盯着表姐,说出了药费的价格。表姐把口袋里的钱都掏了出来,不够,我从我的挎包里掏了出来。一千多的针剂!

表姐一边疯狂地在外面陪别人赚钱,一边往医院跑。我害怕了,我告诉表姐,这是个无底洞,越往进钻,越不可能退出。表姐消瘦的脸庞,泪水涟涟。我想到了我俩在家乡水面上荡着小船,那种优哉游哉的生活,为什么要到这个城市?

表姐失踪了。

我在房东的屋子里,寂寞地等着表姐。房东走过来,告诉我说:“你表姐被包了三个月,你就安心地等她回来吧!不过,你该给我房钱了。”他轻描淡写地说完后,静静地等着我的回话。我知道,口袋里的钱不够三百元。房东笑眯眯地说:“不是要你掏现金,你就陪我玩一会儿。”我知道,男人都是一种类型的,就和村口的那只发情的公狗一样。

其实,表姐三个月后也没有回来。我看了看我的存折上还有些钱,找了个借口,就脱离了房东的监视,坐上了回老家的列车。

回到老家,我把钱给了爹娘。爹娘收了钱,然后想看着一只怪物的样子。我知道,他们嫌弃我,知道我是一个败坏了家风的女孩子。在老家,我的金黄色的头发召来了乡亲们的指指点点,爹的一巴掌打得我眼冒金星。连夜我逃离了老家,又回到了那个小窝。

表姐笑吟吟地等着我哩!表姐的床头扔着许多针管。我问表姐:“病好了没有?”表姐开心地说:“早就好了!”然后拿过来一个针管,把一点白色的粉末荡开了给我注射,嘴里说:“妹妹,这是预防药,给你注射,以后,你就再也不怕得病了!”

从此后,我很喜欢那预防药。房东说,只要你陪我,我就给你。很多男人在我的眼前晃荡着,他们都是在我注射了“预防针”以后,疯狂地占有我。

存折里的钱在增加。表姐和我别提有多风光,我俩可以在大街上购买看的上眼的服装。

又是一个早晨,太阳暖暖地照在了我的身上。窗帘何时扯得掉在了地上,表姐斜刺里躺在窗户底下,一动不动,安详的让我害怕,恬静地让我心疼。她的手里握着一只针管,一直握着,一动不动。

表姐到了西方极乐世界了,那时我们农村人常说的最快乐的地方,没有人再会欺负她,没有人再会轻视她。我把表姐平躺在床上,用毛巾给她擦洗身体。表姐的身体没有生育过,很美!只是胳膊和大腿密密麻麻地分布着针眼,仿佛芝麻撒在了美丽的蛋糕上。

警察来了,听说表姐的身体要尸检,肯定是要剖腹检查的,我的眼前一阵阵的黑,我浑身颤抖着,冷嗖嗖的,然后是莫名的眩晕。

醒来后,我在戒毒所。戒毒所的女教官讲课的时候,我听明白了。我和表姐走的是不归路,我们在城市的边缘滑行,在传统和道德的边缘滑行,原来是在人生的边缘滑行,更是在生命的边缘滑行!

[编者按:读完文章,浑身有冷嗖嗖的感觉,有一种令人心痛的愤恨!是谁造成了悲剧?是谁正继续制造着现实的悲剧?文章已了,余恨未了,余意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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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段袖子

作者:zizzzya 文章来源:烟雨红网 点击数:1388 更新时间:2004-9-6

在那个冬天很冷很冷的时候,枝儿开始织起一件水灰色的毛衣,她的心情也是灰灰的。

那时她在一家五金店里打工。在这个城市飘泊了二十四年,终于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布置好的新房。她可以说是幸运极了,象她这样一个来自农村的女孩,居然有一个家境很优裕很殷实的城市男孩要娶她,男孩的母亲就是他们的媒人。这位母亲是个退休教师,为儿子千挑万挑,不知怎么看中了枝儿,她说只有把儿子交给枝儿,她此生才放心,她说枝儿是这个世界善良得让她心疼的女孩。

站在寒冷的风里,握着这位母亲的手,她有了家的感觉。

所有的一切都是这位母亲操办的,因为她很有钱,所有的来源都是海外那笔丰厚的遗产,是这位母亲的老爸老妈留下的,她一下子买了三幢房子,就凭这点,凡是知道这境况的女孩子们都会盯向她的独生儿子,那个二十七岁还未婚配的培。

可是这位母亲却偏偏拣中了家境贫寒并且来自农村的枝儿,这又是令多少女孩儿子眼红眼热呀。

当一切似乎都在变成了事实,当粉红色的婚房在她眼前展现只有梦中才有的美丽,她却觉得这是愈来愈不真实,愈来愈觉得自己仿佛是走在一个肥皂泡的梦里。

她和培的关系始终是淡淡的。虽然曾经有一段时间,他对她也很亲热,常来她的店里,看她做帐或帮她抄写些东西。可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提不起热情,总感觉自己是不快乐的。

那位母亲似乎也觉察出了他们之间冷冷淡淡的关系,在一个午后赶到枝儿的店里对她说:“你给他织件毛衣吧,去打动他的心。”并且又说了一句“就怕他的心会被其他女孩子牵走。”

她忽然之间觉得很好笑,她实不该进入到这样的角逐中去。但她还是按照那位母亲的吩咐,买回了绒线,利用下班后的空余时间织起来了,只是她织的时候心情也是和这绒线的颜色一样,是灰灰的。也因此,她织得很慢,也没有心情去织那种伴随着灰惨惨的滋味,织了一段丢在一边,过了两天再去织一段,两个月过去了,才织完一个身体。

那位母亲打电话来了:“你必须要在小年夜把那件毛衣拿来。”说得很镇重很镇重的,只有三天时间了,还有一个领子两个袖子呀。

这下她有点急了,毕竟她不想辜负那位母亲的好心啊,她慈爱的目光曾令枝儿感动得暗暗发誓:今生要做她最好的儿媳。

她飞速地织起来了,然而由于白天要工作,她只能在晚上纺织了。

她记得在织最后一个袖子的晚上,下着很大的雨。她大约织了一个多小时,忽然之间停电了,老楼房沉浸在一片黑漆漆的雨声之中,她的心莫名的颤了一下,从没有过的孤独遍满全身。她必须要把这最后一段袖子织好,也许就能因此这样走向另外一种新的生活。忽然之间,她意识到了这作毛衣的重要------

黑黑的楼梯,她几乎是奔跑而下,淋着雨跑到街上,在小店里买了一大包的蜡烛,然后又几乎是飞奔着回到那个小屋,点燃了蜡烛。

那一刻,在红红的烛光之下,在一个接着一个的雨声里,她已满是热情,希冀。她一针一针地织着,带着那一种美好的心情,用了整整一个晚上,终于织完了那最后一段袖子。

当那件毛衣出现在他们面前时,那位母亲满口称赞着:“好漂亮啊。”一个劲的把它套在了儿子身上。

他就穿着那件毛衣,拉着她的手,走到另外一幢已经布置好的新房里。

一走进那片富丽辉煌中,在她感觉着那件灰色的毛衣和这里的氛围是如此不相称的时候,他已经把它脱了下来,并且很生份地说了句:“你怎么想出来给我织毛衣的?又是我妈妈叫你做的吧?”

她猛然想起昨晚一整夜,在雨声烛光里编织的那种心情,便一阵阵地心痛起来------

她又听他在滔滔不绝地叙说,而叙说的主题,就是这一切都是出于母亲的安排。她已不想再听下去,只想赶快离开这里,离开这种玫瑰色的梦幻之泡以外去。可是,她的身体被他抱住了。

她用了很大的力气才推开了他。

他又说起来了,他说他从来就不相信母亲给他安排的这种婚姻,也许刚才他抱紧她的时候,只要她也能抱紧他,他就几乎要按母亲的意思去办了,可是现在一切都不可能了,他说她只是为婚姻而婚姻,她的心她的感情不在这里。

是这样吗?是这样吗?!——她在心里强烈地呼喊。哦,不是的,不是这样的!她想说,昨晚上,在织那最后一段袖子的时候,她是真心真意的,她是有热情的------可是她终于没有说出来。在一个对于她来说,始终是很陌生,始终是不能明白懂得她的人,她实在没有必要说出来,并且知道自己是该走的时候了。她想着已经站了起来,不说一句话就去开门。

他跑上去又一次抓住了她的手,是满满的悲伤和不甘,只听他说:“我好象是觉得我被你甩了。”

“我们之间不存在你甩我,我甩你。”她笑了,望着这一片富丽辉煌的婚房,终于明白自己就是因为不想为了这些东西而去不顾一切,在她还没有明白爱情已经来到的时候。

“放开我的手吧。”她说,很爽朗地:“你有你的优势,我有我的骄傲,我们就是这样不能碰到一个点上去。”说完头也不回地走出了那个房间,骑起她那辆自行车。

夜的城市,忽然飘起了雪花,漫天漫地飘来,迷蒙了她的眼睛,她一下子激动地掉下了泪水——

这场雪下得真好啊。原来以为自己已不敢去渴望爱情,可昨晚上在她织最后一段袖子的时候还有的热情,让她明白了,在自己还没有热烈地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她决不能胡里胡涂地走进婚姻里去。

纷纷扬扬的雪花,在堆积,也在融化。她想她应该把那辉煌的婚房色彩轻轻地抛在身后,她应该象此刻的雪花一样,无比优雅地,自由地翩翩起舞着,在一片天地的银白之中------

最后一分钟.txt

同事的侄女得了白血病,化疗、骨髓移植。每日听同事讲述侄女的痛楚,我们竟都觉到了生命的脆弱。电话里,我把这些感触讲给朋友听,那是一个恋我多年不肯放弃的男性朋友,小我两岁。我跟他说,“你看,人生无常,你又有多少青春可以在我这里浪费,好好珍惜吧,找个清纯女子好好爱一场,别再在我这里停留。”电话那头很久没有说话,最后,他叹了一口气,说:“是啊,谁知道明天自己会是什么样子?”我接着他的话说:“所以,尽早从我身边离开,谁知道明天会怎样?谁又知道自己到底会不会活到明天?”朋友没说话。沉默了半天,电话那头突然语气严肃地问我:“我问你一个问题,你要说实话。”我说:“好。”

朋友问我:“如果你的生命只剩下最后一分钟,你想和谁共度?”

我一下子愣住了,最后一分钟?和谁共度?父母?不,我不想让他们为我伤心。爱人?不,我不想留给他太多的痛苦。那么,谁?谁又能和我共度生命中的最后一分钟?我一时语塞。

我反问他,那么你呢?你会和谁共度?他回答:“你!”“我!”我惊叫起来。

“是的,你不爱我,所以我的离开并不会让你太难受,而我爱你,所以从你身边离开,我才能够放心。”“放心?”我越来越惊讶了,他怎么会这么说。“是的,放心,看见你还好好地活在这个世界上,我就能够放心地离开了。”

听完这句话,我半晌无言,我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就像真的走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分钟,一切言语都已经苍白无力。

最后一个爱情故事.txt

不久假期结束,我登上返校的旅程。时值春运高峰,火车鸣着凄厉的笛声,呼啸而来,尚未将它庞大的身躯停稳,旅客便如潮水涌来。我挤了上去,待到火车启动时,却发现窗外还有一个女孩频频挥手,一张俏脸上满是焦急,目光中无助的神色,叫我不由自主地打开车窗,拉她上来。

车厢里人山人海,只好与她迁就那一席之地。夜渐深,火车幽灵般穿山越岭,疾驰在一条绵绵无绝的铁轨上。窗外景色晃动,带得夜风进来,竟是一阵阵的冷。于是有意无意贴近女孩的背,企图靠彼此的体温抵御瑟瑟寒气。女孩也暗自将背靠来,柔软的身体早已冰冷。良久才有意丝暖气从背后升起,但终究抵挡不住睡意的侵袭,便沉沉睡去。

十几小时,飞也似地逝去了。一觉醒来,火车已进站。我背起行囊跳下去,只见一束朦胧清冷的月光,照进空荡荡的月台。人已散尽,却到哪儿觅得女孩的踪影?

一连几日我像失魂落魄一样,觉得冥冥中似有一种神力,令我不停地逃避。而这种愿望抽象且空洞,或者,我根本不知究竟为什么逃避,逃避些什么,只是觉得,我的生活里缺少了什么。

直到有一天,她飘扬的长裙凌乱的方格出现在对面的阳台上,如一张巨大的网,网住了我的视线,令我无法逃避,我才知道,我在逃避什么。

她常站在阳台,忧伤地望着夕阳,目送它隐入远方。余辉将她的身体镀上一层神秘的金黄色,灿烂而眩目。晚风徐吹,长发随风轻舞飘扬,叫人心魂荡漾。

这是一个神秘的女孩子。她的忧伤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相信缘分,所以相信有一天我会再邂逅她,抚慰她。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了,但这个愿望久久未实现。我开始怀疑,是否我与她真如两条铁轨,纵然距离再近,也注定不能相遇?

这时我做了一个梦:在一片无尽的黑暗种,我与她相对默然。刹那间的光亮使她的脸闪现在不知名的时空。哀怨的眼睛,别离的哀愁,象一的尖锐的物体穿透了我的心。我在惊恐中睁开了双眼,孤高的月洒了一地的轻冷,似童话里的世界。我悄悄爬下来,来到阳台上。但还没来得及抬起头,那月,已经悄然隐去了。这使我感到恐惧。如果这是一个预兆的话,……我没有再想下去。

于千万人之中遇到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遇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说,惟有轻轻问一句:

"奥,你也在这里吗?”

女孩转过身,睁大眼睛,一脸迷茫。

"不记得我啦,”我不自然地笑起来,却掩饰不了慌张,“不记得回学校时和谁一起吗?”

"奇怪,当然是我自己呀,难道和你吗?”她歪起脑袋,看着我。我的脸烧到了耳根,讪讪的转了出去。身后又传来一阵笑声,轻脆悦耳。我心中空空荡荡,一阵茫然,只有一个念头:她不记得我了……

啊,我所渴望的邂逅竟是这般模样!我曾想象她会毫不犹豫地记起我,欣喜地交谈,或许我还可以得到和她单独在一起的机会。但这一切只不过是我一厢情愿的幻想罢了!

我站在阳台上,夕阳柔柔地飘向四方。一个声音对我说:错过了今天的太阳,就不要错过今天的月亮。我四下张望。而她出现在我的视线的机会也越来越少了。

一天,一向寂静的第四餐厅门口出现了一只募捐箱。我没有留意,在熄灯与室友神聊时,得知对楼有个女孩得了白血病,她的班级正在为她募捐。我心头猛然一震,脑海里闪现出一个奇怪的想法:会不会是她???先前那个梦的预兆使我惴惴不安。一边想找到她,一边又怕真是她得了绝症。那夜不知如何竟是如此地长,好不容易挨到天亮,急忙跑到募捐的地方,问清了医院房间号码,存了几分侥幸,来到医院。

推开门,只见宽大的病房只摆着一张床和一张柜。钟在墙上滴答滴答的响。床头柜上放着一些水果和补品,显然有人探望过她。近前看去,我的眼睛明亮起来,果真是她——我梦绕的女孩!此刻她的眼帘安详的垂下,长长的睫毛零星缀着泪的痕迹,脸带着淡淡的笑,静卧在白色的枕上。窗外的阳光无声地泻进来,映在她苍白的脸上,生添几分红艳。我不由的看痴了,一种电击微麻的感觉悄然爬上心头。我没有言语,只是俯下(禁止)子,轻轻而深情地吻着她的额,泪水不知何时已流出,落在她苍白的脸庞,滑过忧伤的痕迹。

梦中的女孩脸上依然挂着甜美的笑,不知她有没有想到,在她生命最后的日子里,有一个陌生的男孩会来到她的身边,为她而哭泣。她定是不知道的,不知道的。而那个男孩再也看不到那双刻骨铭心的眸子了,也不知自己心爱的女孩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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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假期结束,我登上返校的旅程。时值春运高峰,火车鸣着凄厉的笛声,呼啸而来,尚未将它庞大的身躯停稳,旅客便如潮水涌来。我挤了上去,待到火车启动时,却发现窗外还有一个女孩频频挥手,一张俏脸上满是焦急,目光中无助的神色,叫我不由自主地打开车窗,拉她上来。

车厢里人山人海,只好与她迁就那一席之地。夜渐深,火车幽灵般穿山越岭,疾驰在一条绵绵无绝的铁轨上。窗外景色晃动,带得夜风进来,竟是一阵阵的冷。于是有意无意贴近女孩的背,企图靠彼此的体温抵御瑟瑟寒气。女孩也暗自将背靠来,柔软的身体早已冰冷。良久才有意丝暖气从背后升起,但终究抵挡不住睡意的侵袭,便沉沉睡去。

十几小时,飞也似地逝去了。一觉醒来,火车已进站。我背起行囊跳下去,只见一束朦胧清冷的月光,照进空荡荡的月台。人已散尽,却到哪儿觅得女孩的踪影?

一连几日我像失魂落魄一样,觉得冥冥中似有一种神力,令我不停地逃避。而这种愿望抽象且空洞,或者,我根本不知究竟为什么逃避,逃避些什么,只是觉得,我的生活里缺少了什么。

直到有一天,她飘扬的长裙凌乱的方格出现在对面的阳台上,如一张巨大的网,网住了我的视线,令我无法逃避,我才知道,我在逃避什么。

她常站在阳台,忧伤地望着夕阳,目送它隐入远方。余辉将她的身体镀上一层神秘的金黄色,灿烂而眩目。晚风徐吹,长发随风轻舞飘扬,叫人心魂荡漾。

这是一个神秘的女孩子。她的忧伤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相信缘分,所以相信有一天我会再邂逅她,抚慰她。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了,但这个愿望久久未实现。我开始怀疑,是否我与她真如两条铁轨,纵然距离再近,也注定不能相遇?

这时我做了一个梦:在一片无尽的黑暗种,我与她相对默然。刹那间的光亮使她的脸闪现在不知名的时空。哀怨的眼睛,别离的哀愁,象一的尖锐的物体穿透了我的心。我在惊恐中睁开了双眼,孤高的月洒了一地的轻冷,似童话里的世界。我悄悄爬下来,来到阳台上。但还没来得及抬起头,那月,已经悄然隐去了。这使我感到恐惧。如果这是一个预兆的话,……我没有再想下去。

于千万人之中遇到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遇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说,惟有轻轻问一句:

"奥,你也在这里吗?”

女孩转过身,睁大眼睛,一脸迷茫。

"不记得我啦,”我不自然地笑起来,却掩饰不了慌张,“不记得回学校时和谁一起吗?”

"奇怪,当然是我自己呀,难道和你吗?”她歪起脑袋,看着我。我的脸烧到了耳根,讪讪的转了出去。身后又传来一阵笑声,轻脆悦耳。我心中空空荡荡,一阵茫然,只有一个念头:她不记得我了……

啊,我所渴望的邂逅竟是这般模样!我曾想象她会毫不犹豫地记起我,欣喜地交谈,或许我还可以得到和她单独在一起的机会。但这一切只不过是我一厢情愿的幻想罢了!

我站在阳台上,夕阳柔柔地飘向四方。一个声音对我说:错过了今天的太阳,就不要错过今天的月亮。我四下张望。而她出现在我的视线的机会也越来越少了。

一天,一向寂静的第四餐厅门口出现了一只募捐箱。我没有留意,在熄灯与室友神聊时,得知对楼有个女孩得了白血病,她的班级正在为她募捐。我心头猛然一震,脑海里闪现出一个奇怪的想法:会不会是她???先前那个梦的预兆使我惴惴不安。一边想找到她,一边又怕真是她得了绝症。那夜不知如何竟是如此地长,好不容易挨到天亮,急忙跑到募捐的地方,问清了医院房间号码,存了几分侥幸,来到医院。

推开门,只见宽大的病房只摆着一张床和一张柜。钟在墙上滴答滴答的响。床头柜上放着一些水果和补品,显然有人探望过她。近前看去,我的眼睛明亮起来,果真是她——我梦绕的女孩!此刻她的眼帘安详的垂下,长长的睫毛零星缀着泪的痕迹,脸带着淡淡的笑,静卧在白色的枕上。窗外的阳光无声地泻进来,映在她苍白的脸上,生添几分红艳。我不由的看痴了,一种电击微麻的感觉悄然爬上心头。我没有言语,只是俯下(禁止)子,轻轻而深情地吻着她的额,泪水不知何时已流出,落在她苍白的脸庞,滑过忧伤的痕迹。

梦中的女孩脸上依然挂着甜美的笑,不知她有没有想到,在她生命最后的日子里,有一个陌生的男孩会来到她的身边,为她而哭泣。她定是不知道的,不知道的。而那个男孩再也看不到那双刻骨铭心的眸子了,也不知自己心爱的女孩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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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浪漫的事

作者:萍聚 文章来源:轉貼 点击数:2992 更新时间:2004-8-28

狗不会瘦,因为牠不会思念。

人会瘦,因为他思念别人。

人总是被思念折磨,在思念里做一头可怜的流浪狗。

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被有条件地爱着,也是有条件地爱着别人。

不必心灰意冷,既然知道世上没有无条件的爱,

你应该努力使自己更具备条件去爱,

同时也该学习忘记一些条件去爱一个人。

爱情最恐怖的地方,

他爱你,不代表他不会背叛你。

他背叛你,也不代表他不爱你。

不爱上他,就不会因为无法跟他长相厮守而难过。

承诺本来就是男人与女人的一场角力,

有时皆大欢喜,大部分情况却是两败俱伤。

不到最后一刻,千万别放弃。

最后得到好东西,不是幸运,

有时候,必须有前面的苦心经营,才有后面的偶然相遇。

有时候,我们爱着的,不是现实的那个人,而是回忆里的他。

男人觉得对不起一个女人,

不代表他仍然爱她和思念她人在回忆的时候,

只是回味从前的自己。

有些事情是不可勉强的。

你爱一个人,他不爱你,不代表你不可爱,

不代表你不好,只能代表他不爱你而已。

有时候,我们愿意原谅一个人,并不是我们真的愿意原谅他,

而是我们不想失去他。不想失去他,惟有假装原谅他。

一段爱情可以由爱重新开始,却不能由原谅重新开始。

我们爱一个人和不爱一个人往往是因为同一些理由。

时间治疗痛苦,也加深了痛苦;它有时候太长,有时候又太仓促。

感情的事很奇怪。你很投入的时候,对方很抽离。

你很抽离的时候,对方又偏偏很投入。

男人对女人的伤害,不一定是他爱上了别人,

而是他在她有所期待的时候让她失望,

在她脆弱的时候没有扶她一把,在她成功的时候竟然妒忌她。

爱到极爱,往往变成无情。恨到极恨,往往不再有恨。

爱情永远是想象比现实美丽,相逢如是,告别也如是。

最美 -------献给一位女孩子.txt

最美 -------献给一位女孩子

作者:肖锡川 文章来源:宜春学院校园文学 点击数:1375 更新时间:2004-10-1

如花

如梦

如水

如火

美丽的梦留下美丽的忧伤

月亮般的温情

火焰般的热心

如春

如歌

如日

如风

刻上你秀美的名字

油菜般的清新

歌曲般的动听

如日

如星

如光

如闪电

你脸上现出温柔的微笑

杜鹃花般的迷人

翠竹般的质朴

如泪珠

如红豆

如浪花

如红叶

牵牵挂念丝丝忧愁

大海般的深沉

细雨般的飘洒

如青松

如腊梅

如飞瀑

如清泉

在你的心头

阳光般的奔放

山水般的坚强

如苗

如雪

如帆

如灯

沐浴在课堂上的科学殿堂

雨后彩虹般的美丽

丰收果实般的喜悦

如诗

如海

如鸽

如神

在你的征途上

山多也美路长也美

道出一路最美的风景

最熟悉的陌生人.txt

最熟悉的陌生人

我,至今發生的網絡情緣,也就只有和阿BEN,第一個也是最後一個。原以為只有我會這麼傻的去愛一個人,最主要的是在網絡上如此戀著一個人。但當我看到如下的故事時,我覺得我並不孤單,其實有很多個像我一樣的故事存在著,只是我不知道而已:

上网好几年了,结交了不少朋友,也经风沐雨一番.有关网恋的话题充斥着各种各样的网站,网上好友网恋的故事也再三的在身边发生,脑海中对这个话题已酝酿了很多时日,但总是不想去触及这敏感、伤感的话题,但有些感悟就在这个时候让笔随心走,慢慢的讲述出来.

认识你以后,总是想着你,也总愿在线上和你聊得天昏地暗,可以和你无拘无束的述说自己的故事,却从没有想过把自己的生命与你联系在一起。―――只因我们相距太遥远,现实的距离无法跨越。

为你的忧虑而担心,为你的满足而喜悦,为你曾谈到炎热的太严而感到焦急,只求为你撑伞遮阳,却从没有考虑自己介入你的命运转折之中。―――只因我们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不能说我们彼此相爱,因为我们并不曾想彼此拥有,但我们却不是普通的朋友,因为我们彼此间的关注已渗入双方心灵的深处。―――只因我们无法预料未来,失去网络这媒介一切都将不复存在。

在爱与喜欢之间的夹缝里,我们走得很辛苦,倒向任何一边都不是我们期望的结局,我们有各自的情感世界,谁都不是对方爱情故事的主角。网恋的实质与现实中这种边缘情感追求的感觉都几乎是一样的。这也就是网恋生生不息的原因吧。

我并不拒绝这第四种情感,在如今精神世界混乱,爱的誓言漫天飞舞的年代,我想静悄悄的珍藏这种感觉,而网络中这种边缘情感往往是现实生活中完美情感追寻的有力补充。让我们彼此是相知的好友,让你我的情感如夜空中的星星,充盈你远方静静凝视的目光,拒绝每一滴眼泪,拒绝你那夜色般的忧伤,相互恒久远远的欣赏,一如既往的追寻着梦中的偶像。

但你千万不要试图把这种感觉走下网来,那你就会让这份情感失去生存的空间,你收获的也将是伤心与落寞。当那份美好的感觉与默契随时空转换即将消失时,就要学会放下,让心的感动静静伴随你心灵的下次飘流。让我们对着这漫无边际的心网,轻轻道声: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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