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部分
《《鬼街》》 · 雨中之鹰 · 2026-07-25
成崖余身上果然有很多血污,仿佛刚刚被浇过红色油漆一样。
这片区域的面积跟一个篮球场差不多大小,三人花了大约两分钟时间大致搜索了一遍,最终一无所获。
走到一棵大树下,丁能建议暂时歇会,因为他有些累。
于是他们坐下,阿朱从口袋里摸出一包从餐厅里带出来的炸牛肉干,分给两位男士享用。
丁能抓起几片,正准备往嘴里送,脚下的泥土当中突然伸出一只苍白的小爪子,一下抢去了牛肉干,并且在他反应过来之前缩回到泥里,再也不肯露出来。
“真可恶。”丁能拿起刀,往泥土里狠狠刺了几下,以此发泄食物被抢的愤怒。
“别这样,只是一只饥饿的小鬼罢了,宽容一些。”阿朱说。
“它为什么不能好好跟我谈一谈,然后提出要求,请我施舍一片或者几片给它。”丁能说。
话音刚落,一只面目破碎的小鬼从泥里蹦出来,张大了嘴,然后用手指着自己的口腔,示意丁能往里扔东西。
这小鬼大约五到六岁左右模样,脸上全是伤痕,像是被石头砸死的,当然也可能是被恐怖分子的人肉炸弹弄死的。
丁能顺手从地上抓起一团泥,全部塞到小鬼的嘴里,然后哈哈大笑:“你个小傻B,先吃点泥吧。”
饥饿的小鬼
丁能的行为大概激怒了此地的生物,更多小鬼出现了,一个个围着他,这些小东西的脸全都烂乎乎的,有些像是被火烤过,有些像是被板砖砸过,有些像是被原子弹或者氢弹轰炸过。
阿朱站起来,得意洋洋地举起牛肉干,大声说:“谁能够告诉我巫婆阿花在哪里,我就给它几片美味食物。”
食物的诱惑看来非常强烈,几乎所有的小鬼同时把手伸向一个方向,指着一棵灰绿色的大树,异口同声地说:“在那边。”
阿朱看了看手里的塑料袋子,确认其中的内容根本不够分配,于是采取了比较省事的办法,她把袋子往小鬼当中一扔,大声说:“你们慢慢吃,不必客气。”
结果不难想象,就像是往饥饿的一群小公鸡当中扔了一把米效果相同,几十只小鬼蜂拥而上,拼命争抢那个塑料袋子,为此不惜与同类厮打。
三人赶紧走向那棵大树,对小鬼们的行为视若不见,任由他们折腾。
丁能心想,如果可能的话,他愿意送给这些可怜的小家伙每人一份牛肉干,让他们吃个痛快,不必像眼前这样为了一点点食物争夺不休。
走出十来米远,小鬼们仍在争夺,阿朱回头看了看,颇为内疚地说:“这老巫婆真是可恨,居然让小鬼们这样饿着。”
“可能这是巫婆控制小鬼的办法。”丁能说。
“杀掉巫婆,这些小家伙就自由了,因为他们是鬼奴。”阿朱说。
“老天保佑,希望被杀掉的是巫婆阿花而不是我们。”成崖余认真的祈祷。
丁能听到了他说的话,忍不住大声说:“我们代表着这旯旮正义的力量,代表着强大的战斗力,代表着生存的希望,就凭这些,我们一定能够打败那个死老太婆,拯救世界。”
“谁让你代表了?还有一个问题,世界要毁灭了吗?”成崖余问。
“我自己册封的,不行吗?”丁能看了看同伴,“如果我们任由邪恶的巫婆和坏蛋法师胡作非为,这个世界将陷入到危险之中,然后渐渐完蛋,这个过程也许很漫长,也许来得飞快,没个准。”
“当然行,就你个人而言,你无论做什么都可以算是正确的。但是我认为你无法代表我,其实我们完全可以选择离开,到缅甸或者柬埔寨去定居,远离目前的危险境地。”成崖余说。
“现在说这个恐怕已经晚了。”丁能指着前面的大树,那棵树开始晃动,一些枝叶上长出了尖锐的爪子状木刺,感觉十分恐怖。
何方妖魔
这棵诡异的树有十米左右高,枝干发达,根部有一人合抱那么粗,如果不是妖氛十足的话,或许会觉得它是一棵漂亮的树。
丁能不禁想,如果这棵树就是巫婆的真身,那么它是何方妖魔?树精?山魈。
从枝叶看,这好象是一棵槐树,因为丁能年少的时候去乡下奶奶家曾经摘过槐花,那是一些漂亮的花,呈白色,跟鸡蛋炒到一起有些香甜,味道不错,因此还算勉强认识。
传说中有的树由于某种莫名其妙遭遇,或者是外部力量影响,历经千百年艰辛能够修炼成精,一直以为仅仅只是传说,没想到真有类似的事情出现。
大槐树的形状不停地发生变化,枝干张开作攻击状,看上去很像是一位长了三头六臂的恐怖巨人,正示威一般张牙舞爪。
它的一些枝条伸得特别长,就像是巨型章鱼的腕足,在空中挥动,似乎在表明,如果有人入侵者靠近,它将毫不犹豫地发动进攻,把来犯者撕成碎片。
这情形让人有些不寒而栗。
成崖余举起枪,朝着槐树的树干中段开枪射击,这一回子弹倒是起了作用,只见木屑悄溅,打出了两个不起眼的小洞。
这时一根粗壮的树根从泥土里伸出来,较细的根不停地蠕动,看上去像是一堆蛇,这东西挡住了三人的去路,并且不断逼近,颇具威胁。
丁能心想树这玩艺儿应该怕火,按五行生克之理,火克木,金亦克木,眼下手里没有电锯之类玩艺,放火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可是手里只有一只打火机,还是一元钱一个的那种便宜货色,是来此地之前在小商店里买到的,面对这样大规模的一只怪物,显然威力不够,就好像拿着一把吃西餐用的小叉子面对霸王龙一样无从下手。
成崖余打光了最后一粒子弹,把佩枪放回套子里,拿出从宋家保镖那里摸来的那枝,继续朝面前的奇怪树根开火。
这时触手模样的树根已经近在眼前,伸手可及,丁能正打算拉上阿朱先撤退再说,却见阿朱从口袋里摸出一瓶发胶,摁下了开关,只见一股雾状的玩艺喷向面前的树根,这时阿朱空着那只手很随意地打了一个响指,一团小火苗凭空出现,点燃了发胶,一道火焰出现,与伸过来的树根触手相遇。
树根似乎很敏感的样子,与火焰稍一接触,立即飞快地缩回泥土里,溅起了许多的碎石和人骨头,一点也不像刚才出现时那么从容不迫。
何方妖魔
成崖余和丁能惊讶地看着阿朱,两人心里均在想,如何才能把这瓶发胶弄成一只可以投掷的燃烧弹。
阿朱松开摁住发胶瓶子的手指,停止了喷射,火焰熄灭了。
“如何带着一瓶子汽油就好了,酒精也行。”成崖余叹息,“咱们的准备很不充分,这是缺乏经验的缘故。”
“我估计老巫婆应该不会这么容易就被烧死,就算带来了燃料恐怕也没多大用处。”阿朱说。
“你有办法吗?”丁能问。
“我试试看。”阿朱站住,隔着八米左右的距离对着槐树大声说话,“你好,阿花,你还能够说话吗?”
“我操你们祖宗。”槐树的树干中部出现一道裂缝,只听到沉闷的声音出现,感觉像是驴或者河马以及大象之类动物刚刚学会了人类的语言,说得还不怎么地道,所以含糊不清,轰轰作响。
“这死老妖婆骂我们,得惩罚它一下,否则太没面子。”成崖余用保镖那里弄来的枪对着槐树的嘴连发三弹。
树皮被子弹击中之后溅起,小小的洞再次出现。
丁能不禁想,如果手里有只火力强大的机枪或者反坦克炮什么的,倒是可以把这棵树给轰坏。
“老娘才不怕呢,尽管打吧。”槐树用轰隆隆的声音说,同时左侧的一根仿人手形状的枝干伸出,做了一个竖中指的手势。
由于枝叶茂盛,这个动作弄得并不怎么成功,看上去笨拙而无力,感觉就像一堆破烂柴禾没有码好似的。
“我想跟你好好谈一谈。”阿朱大声说。
“没什么好谈的,赶紧滚蛋,以后别让我再看到你们。”槐树精用打雷一般的声音回应。
“切,你都死到临头了还敢这么强硬。”成崖余大骂。
“老娘就是这么硬,怎么啦?有种过来咬我屁股。”槐树说。
阿朱有些不耐烦,于是扔出一个排球那么大的光球,狠狠砸到树妖的树冠当中,炸开之后弄掉了许多的树叶。
斗妖
槐树挨了一下之后显然很生气,几条粗壮的根离开了泥土,朝四周胡乱挥动,大量的泥土和碎石飞出来,冲向三人。
阿朱一只手伸在身前,用意念的力量建立了一个盾牌,把丁能和自己保护得很严实,站在侧面的成崖余只有约一半的身体受到照顾。
当漫天飞舞的泥土和石块以及人骨头尘埃落定之后,成崖余半边脸和一半的身体依旧白晰干净,另一半却沾满了烂泥和落叶。
“抱歉,刚才情况来得太突然,没有能够保护好你。”阿朱说。
“没关系,只要能够获得最后胜利,我个人吃点小苦头不算啥。”成崖余说。
“你的觉悟真高,值得表扬,与邪恶的妖魔作斗争就需要你这样的好同志。”丁能拍了拍成崖余没有弄脏的那一半肩膀对示赞许。
“你才同志呢,切。”成崖余把外套脱下来,用干净的那部分来擦拭面部的泥。
这时再看槐树,发现它的树干中间的裂缝张得更大,整个树冠抖动得厉害,感觉很像是一个业余三流运动员刚跑完了马拉松,累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
“老妖婆,你打不过我们,赶紧认输吧。”阿朱说。
“我还有很多厉害的招没使出来呢?嘿嘿,现在就谈输赢未免早了点。”槐树的语调明显比刚才显得无力。
丁能从地上拾起一块石头状物,打算扔向槐树,举过头顶之后发现是一只骷髅头,由于被泥沾满,沉甸甸的,感觉真像是一块石头,他低声嘀咕:“有怪莫怪,改天大家见个面,你有什么要求尽管提,只要是三分钟内能够做到并且不难办的事,我一定会为你处理。”说完这句,他使劲把填满了泥土的骷髅头扔出去,砸中了槐树的树冠,落到枝叶当中卡住,没有掉下来。
阿朱咬牙切齿,连发五个光球,接连轰向槐树。
第一个红色光球颜色鲜亮,个头有篮球那么大,第二个稍小,扔到第五个的时候还有网球那么大,颜色也勉强算是红色。
五次爆炸过后,槐树的树叶被弄掉了四分之三,一条胳膊状的大树枝被击断,落到了地上,看上去颇为狼狈。
成崖余大声喊:“加油,加油,阿朱阿朱你真棒,阿朱阿朱你最棒。”
阿朱扔了五个光球之后感觉非常累,喘得厉害,身体摇摇欲坠,丁能赶紧扶持住她。
斗妖
心里担忧阿朱会不会像从前的朱神婆那样一段时间内不能作法,于是丁能想通过其它的手段拖住槐树,让其暂时不要轻举妄动。
成崖余仍在大喊大叫:“哦,好棒噢。我们打败了妖魔,令人讨厌的槐树精恶贯满盈,奄奄一息,即将死掉。”
然而槐树精没有受到明显的严重伤害,它的大部分枝条仍然在,仅仅只是树叶掉了许多,看上去像是一只半秃的脑袋。
“我没事。”阿朱说。
“现在看我的。”丁能一只手仍然扶着阿朱,上前了半步,朝着槐树大喊,“老妖婆,现在给你最后的机会,你最好掌握住,乖乖跟我谈判。”
“哼,小洋婆子累得快不行了,老娘要开始反击了。”槐树用轰隆隆的声音说,同时大量的枝条四下挥动,似乎跃跃欲试,想要干些什么伤天害理的事。
阿朱站直了身体,虽然喘息得厉害,却拉开一副决不后退的架势。
“你真不知道羞耻,要不要我提醒你一下,身为一棵树最美妙的归宿和理想以及奋斗目标应该是什么?”丁能发觉情况有些不对劲,立即改了口,想要拖延一些时间,让阿朱得到休息的机会,以便发动一轮新的进攻。
他的话显然吸引到了槐树,因为槐树此前举在空中的枝条开始垂下。
“帅哥,有什么想法不妨说来听听,如果有些道理我可以考虑接受。”槐树说。
丁能长出一口气,做了个深呼吸,开始用发表演说的语调郑重其事地说:“身为一棵树,应该规矩的生长在适合的地方,而不是到处乱跑,当然啦,吃小孩子就更不应该了。”
“哪这么多废话,赶紧说说一棵树的最佳归宿和理想以及奋斗目标是什么。”槐树打断了丁能的演说。
丁能用眼角余光看了看旁边的阿朱,发觉她仍然在喘息,显然没有完全恢复,于是继续努力拖延时间:“简单的归纳一下,一棵树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树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于树只有一次。一棵树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它回忆往事的时候,它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临死的时候,它能够说:‘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那就是吸收和消化二氧化碳,释放出氧气,供人乘凉,然后贡献出自己的躯体,用来做几千双一次性卫生筷,或者一整整一卡车的卷筒纸和餐巾纸。”
思想工作
丁能的话还没说完,旁边的成崖余已经忍不住笑出声,倒是阿朱依旧很平静,显然不太明白丁能在说些什么。
槐树妖却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枝条温顺地垂下,再不像先前那么蓄势待发。
丁能暗自庆幸,悄悄做了三次深呼吸,继续演说:“你应该迷途知返,回到一棵树应有的生活轨迹当中来,试想一下,长成一棵静默的树,在月色美丽的夜晚,为树下的情侣遮风挡雨,为跑来跑去的小孩子提供游戏的场所——”
这时槐树插嘴:“我认为小孩还是用来当作食物比较合适。”
“别打断我,你应该学会安静的聆听,尊重不同的观点,这是人或者妖应该具有的美德之一。”丁能接着说,“一棵树的一生非常漫长,漫长到可能会有些乏味甚至倒胃口,这个我能够理解,如果让我活整整一千年,却必须始终呆在一个地方不能移动,这样的生活确实比较令人沮丧,我宁可少活几年,但是却可享受充分的自由,就算是像缅甸陆龟那样慢慢乱爬都好。我相信一点,人之初性本善,妖刚成形的时候肯定也是这样的,你一定是在后来的生活当中遇到一些坏人,受其影响学到了一些坏蛋习惯,以至弄成目前这样子。”
槐树又一次插嘴:“就因为日子太无趣,所以我才会在六百岁时开始了复杂而艰苦的修炼,当时的目的非常简单,就是为了四处走动一下,看看其它的新鲜事,如果可能的话找个男人或者女人做爱,当然那时要求并不太高,感觉找一匹男马或者女马相恋一次也是可以接受的,就算是公牛或者母牛也凑合。只要能够让我改变一下自身形状,并且能够四处走走就好。”
“我明白,当年的你是单纯而善良的,不知道是哪个王八蛋把你教成眼下这副德行。”丁能说。
槐树妖全部的枝条都缓缓垂下,显得十分温柔:“说来话长,当年我刚刚修成人形的时候,不知道应该做男生好还是做女生好,于是我溜到大路旁边,看着过往的行人,想找到一个合适的榜样,我先是看到一名男子牵着驴,驴上坐着一名女人,他们走掉之后,又来了一伙抬着轿子的人,轿子里坐着一个女子,然后又看到一名少年背着一个姑娘走过去,我想了想,觉得做女人有许多的好处,最起码不必自己走路,于是就决定做女人。”这时它突然想到什么,于是冷冷地看着丁能,低声说,“我怎么跟你扯这个?真糟糕,错过了反击的最佳时机。”
思想工作
槐树妖醒悟了,枝条不再温顺地下垂,而是四下张开,一副张牙舞爪的样子。
阿朱却也喘过气来了,双方再次进入对峙状态。
成崖余低声说:“哥们,你真会做思想工作,能够摆布一只妖魔,够厉害,等以后得抽空好好跟你学两手。”
丁能打算再接再厉,继续说服工作,看能否糊弄这棵可恶的树,让其乖乖听话,然后找到某个合适的机会将其消灭。
“阿花——。”他温柔地呼唤,“难道你不希望当一棵体面而尊严的树吗?想一想这样的情形,微风细雨中,你屹立在路旁,注视着来来往往的人和车辆,分享他们的喜怒哀乐,做一名永远的旁观者,在适当的时候用你理智而富有经验的语言提醒一下那些悲观厌世者,或者拍打一下情绪失控者,用这样轻描淡写的方法参与到人类的生活当中,提供合理的帮助和指导,这样是多么轻松又是多么有意义,如此生活才符一棵树的生存哲学,我敢肯定你会愿意尝试这样的改变。”这时丁能已经不怎么仔细考虑语言,开始胡说八道,目的只是再拖延一下时间罢了。
槐树妖的裂缝开始活动,发出隆隆语声:“我曾经做过你说的这种事,可是人类根本不领情,根据我的经验,人的胆量非常小,一棵会说话的树会把他们吓死或者吓晕,最好的情况也就是当事人大喊大叫着跑掉。”
“你可以变化,就像先前那样以一副慈祥的老太婆外形出现,就不会发生那种事了。”丁能说。
这时成崖余用手指捅了捅丁能,提醒他注意身后。
那群小鬼似乎早已经吃光了牛肉干,一张张破烂的面孔上全是期待的目光,盯着三个人看,其中一些性急并且不怎么挑捡食物的人小鬼甚至拿出刀和叉,看样子似乎打算把人吃掉似的。
在这个空间内,小鬼们呈现实体方式的存在,这样的情况与地府鬼街里的那些阴魂有点相似。
槐树妖发话了:“小的们,把这三个人吃掉,他们的肉可鲜美了,尤其是当中那个银色头发的洋婆子,吃到她的肉能够增进法力,益智壮阳。”
小鬼们一个个伸出舌头舔嘴唇,缓缓逼近。
“你们别乱来啊,当心我让你们魂飞魄散。”阿朱严厉地施予威胁。
这时丁能突然想在古屋的池塘里对付骷髅的经验,于是轻声提醒:“用那种水。”
灭妖
阿朱轻声回应丁能的提议:“我想到了,只是有点担心,不知道练形池水对于这样一只妖魔会取到什么样的作用,如果让它变得更厉害怎么办?不过用来对付这些小鬼倒是没问题,可以把他们送到地府去。”
“可是我们也没有其它办法,不如试一试。”丁能说。
“你们倒是赶紧行动啊,小爪子都伸到我身上了。”成崖余大喊。
阿朱和丁能同时拿出水枪,朝周围的小鬼喷射。
这东西依旧很管用,小家伙们被喷中之后立即消失,不见踪影。
丁能从口袋里拿出的一瓶容量为二百五十毫升的练形池水,递给阿朱,想要她用意念的力量把这些液体弄到槐树上。
阿朱接过瓶子,摇晃了几下,就像喝某些止咳糖浆前需要做的那样。
槐树轰隆隆的声音响起:“你们对我的鬼奴做了什么?为何她们全都消失?”
“不出意外的话,她们现在应该到了地府,在鬼卒的带领下安家落户,等等转世投胎的机会。”阿朱说。
“看来门道挺多嘛。”槐树妖说。
“这些小孩子全是你杀死的吗?”成崖余大声质问,他总是最关心刑事和罪行方面的问题,这显然是职业习惯。
“是我弄死的,她们的脸全是我咬坏的,怎么了?想不通吗?”槐树理直气壮地说。
“应该杀掉你,为那些无辜的死难者报仇血恨。”成崖余大义凛然。
“就凭你们几个,恐怕不可能做到。”槐树一根枝条做出竖起食指摇动的样子,跟穆托姆博倒也有几分相似。
这时地面上的泥土开始有了动静,感觉好像有些什么强悍的东西在下面钻,渐渐向三个人靠拢,一些固定得不怎么好的骨头和枯枝飞起来。
“我们被包围了,怎么办?还是赶紧离开这里吧,我回去请锦衣卫来处理此事,他们装备更好,如果做了烈士的话抚恤金挺多。”成崖余说。
一条有胳膊那么粗的树根从泥土里悄悄伸出来,缠住了丁能的脚踝,想把他拖入土里。
丁能挥刀斩落,把树根砍断。
灭妖
被弄断的树根迅速缩回泥土里,还留在外面的那一段从丁能足踝上爬开,仿佛一条巨型蚯蚓,试图钻回到泥土当中。
槐树妖狂笑不止,枝条四下挥舞,仿佛开心得岔气。
成崖余不顾周围正拱出泥土的大量树根,举枪朝槐树的树干射击,一口气打光了所有子弹,成功在树皮表面制造出许多个小洞。
然而槐树什么事也没有。
这期间阿朱很平静,嘴里轻轻念叨着什么,估计是咒语,也可能是发大招前的准备工作,比如聚气什么的。
树根完成了对三个人的包围,数以千计的触手状物离开了泥土,直立在空中,有些高达三米,有些则贴地面蠕动前行,看上去很像是几千条脏兮兮的蛇,感觉非常恶心。
空气中弥漫着泥土的味道,树根们渐渐组成圆桶状的墙壁,把目标牢牢包围在中间。
一直保持镇定的丁能开始感觉到慌乱,看了看阿朱,确定她正蓄势待发才稍稍放心一些。
“你们将会被撕碎,然后埋到肥沃的泥土里,充当我的养料,哈哈哈。”槐树妖得意地狂笑,“然后你们的魂魄将成为我的鬼奴,每天帮我做事,杀人揍人什么的。”
“我们谈判一下怎么样?大家从此遵守两项基本原则,互不干涉罪过,偶尔合伙做点坏事或者在一起喝一杯什么的。”成崖余大声喊。
“哥们,就算死也得有点尊严,别求这妖魔。”丁能平静地说。
“我这是想拖点时间嘛。”成崖余说。
这时树根距离更近了,丁能提着刀把接近阿朱的触手状物削断,他惊讶地发现,这些树根的断口处居然流出红色的粘稠液体,乍一看仿佛人血,嗅着味道也很像是人血。
如果全是人血的话,那说明什么情况?显然老妖婆喝了许多的血,而这些血当然不可能是源自血站和医院。
此时,阿朱发动了,一道强烈的红色光芒以她为中心向周围扩散,感觉就像谁朝汽油桶里扔了一只燃烧的火炬然后导致的情况。
放火
丁能的眼睛被强光刺激到,一时无法睁开,就算努力睁着也看不到什么。
他不知道阿朱发光的过程持续了多久,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的,只是发现她的手臂架到他的脖子,显然把他当作拐杖什么。
这显然说明阿朱很累,他明白这一点,于是努力把眼皮撑开,想要看清楚可能出现的威胁和危险,以便保护好心爱的女子。
努力了大概一两分钟(这段时间对于丁能而言似乎有一个星期那么长),他终于成功地看清楚面前的情况。
那些张牙舞爪的树根不见了,地上倒是趴着一些蛇状的东西,一动不动,散发强烈的腥臭,仿佛什么动物的尸体严重腐烂了。
前面那棵巨大的槐树所剩无几的叶片掉光,嫩树枝表皮曾经的绿色消失无踪,只有枯黄。
树干上有大片的树皮剥落,露出牛皮癣一样的木头,以及木头表面的虫洞,这让丁能感觉到不可思议,原来已经成精的槐树也会被蛀虫攻击,看来一物降一物的说法非常有道理。
种种迹象表明怪物已经完蛋,被彻底击败了。
成崖余一手捂眼,另一只手挥动已经没了子弹的枪,嘴里喊着:“我杀,我杀,我杀杀杀。”
阿朱满脸是汗水,显得非常娇弱,靠在丁能怀中喘息得厉害。
“你没事吧?”丁能问。
“还好,休息一下就能恢复过来。”阿朱勉强地微笑。
成崖余终于能够看到东西,不好意思地收起了枪。
丁能从阿朱的包里摸出那瓶发胶,递给成崖余,让他过去放火把槐树烧掉。
这个空间内曾经的幽蓝色光芒消失了,头顶上雾状的东西渐渐散开,露出淡黄色的云层,光线更亮了。
先前由于亮度不足而无法看到的景色变得清晰了许多,这时丁能发现到处都是人骨,大部分是年龄较小的儿童,有一些甚至是婴儿。
成崖余踩着不再动弹的树根走向槐树,沿途看到干树叶就收集一些,终于来到槐树下方,他把周围的枯叶推到树干周围,然后用拿出打火机,喷射发胶,点燃了枝叶。
千年树妖
火焰腾空而起,迅速往上漫延,吞没整个树干和只有枯枝的树冠,看来放火比想象中更为容易。
成崖余赶紧后退,不然头发可能会被引燃,走回到同伴身边站着。
“怎么跟干稻草一样容易燃烧?”丁能说。
“这是千年老槐树精,它体内可能有些特殊的物质,容易被起火。”阿朱说。
现在她仍然在喘息,脸色稍稍好一些。
“妖怪彻底完蛋了吗?”成崖余问。
“应该是这样。”丁能说。
他们并不知道,在千里之外的奥门,郊外一个坟场当中,一棵枝叶茂盛的老槐树有短短几分钟之内干枯了,绿色的叶子迅速变黄,然后纷纷落下,曾经粗壮而结实的树干和枝条迅速变黑、腐朽,其中一些树枝由于无法承受自身重量而折断,落到地上。
几位上坟的人看到这情形,一个个吓目瞪口呆,甚至忘记了逃走。
这棵树历经千年沧桑,见证了方圆几里的一切,它默默注视着周围的山坡从荒芜的渔村渐渐变得繁华和热闹,它见识过许多次战争,元朝的时候残忍的北方蛮族把数百汉人妇女和小孩子像对待牲口一般驱赶到它的旁边,然后一个个刺死或者斩首,无数的新鲜热乎的血液从人体内溢出,渗入泥土中,然后接触到它的根。
就在这一天,大槐树生平头一回体验到鲜血的味道,并且从中感受到强烈的怨恨以及不甘心,还有无法消解的恐惧,正是从此时开始,它的自主意识在慢慢觉醒,有些什么东西开始萌芽,让它感觉到躁动不安,它开始思索这个世界与自己的关系,考虑如何才能改变自己目前的处境。
漫长的岁月当中,它看到过来自遥远南欧的强盗,看到过骑着马疾驰而过的信使,看着周围的森林变成农田,小河沟被弄成了荷花塘。
周围许多大树都被伐倒,而它幸运无比地存活下来。
在朱元璋成为皇帝之后又过了一百多年,槐树终于找到了离开的办法,它分离出另一个自己,留下了没有意识和思维的原身,由于担心树身被毁坏,所以它不敢远离,而是一直住在附近,偶尔把某一家的孩子偷来吃掉。
此后的日子里,它化身为女子,多次与一些年青男子在野外亲热过,并且从中体验到某种莫以言状的乐趣。
千年树妖
岁月流逝,千年大槐树在变老,高大的树干上,干枯的枝条越来越多,而树妖也在随之渐渐老去,它无法再维持一个年青貌美的女子外形,再也没有男子愿意在清醒状态下与它亲热。
它想出一个办法,那就是制造一些怪异的场面吓唬人,让大槐树周围的村民明白它的原身是不可侵犯的,否则会招致可怕的灾难,它打算以这样的办法来保护自己。
不再担心原身受到伤害,它就能够放心地离开故乡,实现多年来的心愿,环游世界。
它真的这样做了,那是十九世纪后期,它搭乘一艘用煤做燃料的客货混装海船离开了生活千年的故土,开始了游历地球之旅。
那个时代不像后来那么麻烦,没有护照并非什么大事,只要口袋里有钱,或者愿意工作,似乎去哪里都没问题,不像二十世纪中期以后那样复杂和困难。
它曾经见过那些曾经被称为猪仔的年青华人奄奄一息地呆在底舱内,看着他们一个接一个死掉,尸体被扔进海里,历经飘泊之后,幸存者终于上了岸,迎接他们的却是艰苦的劳动和生活,并非盼望中的天堂。
它看见过海盗,那个时代的海匪无比残忍,往往把整船的人杀光,无论男女老少一个不留。
它只想见识一切,不喜欢干预人与人之间的事,所以它总是保护好自己,做一个公正的旁观者,无视一切,把身外发生的事当作过眼云烟。
海盗登船之前和之后它总是习惯性地保持冷漠,既不帮助船员和乘客,也不帮助那些凶残的坏蛋,只是找个没人注意的角落安静地呆着,直到周围的一切尘埃落定之后才出现,设法重新登上另一艘船,继续环球之旅。
它搭乘过许多的船,因为它在任何一艘船上都不能呆得过久,因为它需要吃人,只有这样才能够维持它的生命,它喜欢小孩子血肉的味道,实在没有小孩可以享用的情况下,它也会吃成年人,有时实在没得选择,它甚至连老年人也凑合着吃。
这个时候的它外形是一名慈祥而善良的中年妇女,即将步入老年,它身体强壮有力,能够做出一些好吃的菜,可以把房间打扫得干干净净。
由于隐藏得非常好,所以谁也不曾怀疑过她的身份竟然是一名食人恶魔。
天亮了
终于厌倦了飘泊的岁月,它回到故乡,见到了完好无损的原身,以及大槐树下面的供品和香案,它决定留下,就住在这里,直到生命的终结。
周围的居民越来越多,它无法再很好地隐藏自己,只好居住在镇子里,混在人群当中,做一名巫婆。
它偶尔动用一点法术,有时帮忙捉个恶鬼或者胡闹的怪物什么的,这样的行为让它成为众人心目当中接近于神仙一般的存在。
人们的敬仰让它上瘾,觉得无法离开这种感觉,它喜欢听他人的赞扬,为此心醉神迷。
于是它成为了当地极有名的巫婆阿花,一个貌似年老却总也不死的怪物。
糟糕的是它接受了牛家的委托,到山京城来对付几个年青人,这一次对手的实力远远超乎它的想象。
于是,活了一千多年的槐树精终于死掉,成为异空间内一些灰烬,在与原身分离之后的数百年当中,它吃掉的人超过万数,差不多平均每星期要吃掉一个。
在树妖燃尽之后形成的灰烬旁边,丁能和阿朱还有成崖余默默看着眼前一切。
那些溢出红色液体的树根渐渐变黑,然后变得脆硬,用脚一踩就可以弄断。
曾经的小泥沼干涸了,露出底部大量的人骨,看不到任何一条小鱼,倒是喜欢以木头为食的小虫子有不少。
空中有几只啄木鸟飞过,漂亮的羽毛很显眼。
“我们应该离开了,朋友们肯定非常着急。”阿朱说。
“如果很累的话就再休息一会儿。”丁能说。
“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
“可是你的脸色仍然苍白。”
“这副身体就是这样子,我的脸偶尔会发红,绝大部分时间都是苍白,你应该习惯了才是。”阿朱微笑。
“我怕你累到。”丁能依旧不怎么放心。
“没什么了,只是饿得厉害,赶紧回去,然后找吃的,现在应该快要天亮了。”阿朱示意成崖余过来,三个人的胳膊挽到一起。
阿朱发功,在虚空中打开了一扇门,然后往里进去。
眼前白光一闪,当众人再次脚踏实地之后,已经在别墅区墙壁外面的轿车旁边,此时东边的天色已经泛白,再过一会就会放亮。
天亮了
蓝蓉和大帅身上依旧贴了变色符,躺在车里呼呼大睡,猛男在另一辆车内做同样的事。
旁边几车警车飞速驶过,有些奇怪的是,这些车全都没有打开闪烁的灯,也没鸣警报,似乎刻意想保持安静,不打算制造任何噪声。
丁能和阿朱还有成崖余打开车门钻进去,阿紫和胖丁兴高采烈地欢迎他们的到来,变色符似乎对两只小家伙毫无用处。
他们唤醒了同伴,然后分乘两辆车悄悄离开。
行驶途中,成崖余换上干净衣服,简单擦拭了面部和手足,可是有些气味无论怎么弄无法处理掉,比如头发根部沾染的泥和血污之类,估计得好好洗个澡才行。
丁能和阿朱坐在由大帅驾驶的车内。
“搞定了吗?”蓝蓉问。
“是。”丁能简单地回答。
“很危险吧?”蓝蓉又问。
“差点死掉。”丁能说。
“哇,真遗憾,错过了这么刺激的事。”蓝蓉感慨不已。
“唉,事前根本想不到情况会弄成这样,否则的话带着你一同前去也许会更好些。”阿朱说。
想起杀掉的那些假巫婆,如果以蓝蓉擅长的手法去做,估计会省下不少时间,而且不容易被发现。
“成哥这一次没有闹出笑话吧?”蓝蓉问。
“这一次至少一半的功劳应该记在他身上,如果不是他幸运的开枪击伤了巫婆,估计我们会非常麻烦,很可能被打得落荒而逃。”阿朱说。
“他有这么厉害吗?真是想不到。”蓝蓉说。
阿朱把事情经过大致讲述了一遍。
两辆车驶过空旷的街道,然后回到丁能家中。
众人各自找地方躺下休息,直到日上三竿才慢慢醒转。
成崖余摸出电话,与同事闲聊,打听夜间发生的事,据得到的信息,宋家人说宅子当中闯入劫匪,弄死了七名保镖,偷走了不少东西。
丁能和猛男把耳朵凑近旁听,发觉没有什么值得担忧的情况,均是长出一口气。
想来宋家经历了这样一次挫折之后,怎么也得休息几天,重整旗鼓。
众人梳洗打扮一番,然后洋洋得意地出门去,打算好好吃顿大餐,以安慰一下空空如也的胃。
风平浪静
整整一个星期没有任何事发生,平静到难以置信,令众人极为不习惯。
成崖余请了半个月假,目前假期未满,倒也不着急,几位男士每天打麻将喝酒蹓狗,其乐融融,生活悠闲自在。
蓝蓉和阿朱专注于修炼,每天埋头研究雷雨扬提供的道术材料,以及朱神婆留下的秘笈,偶尔上网查寻一下信息。
她们甚至加入了几个据称由法师和身具异能者为主要成员的QQ群,通过与其它人的交谈而搞清楚了一些从前感到困惑不解的问题。
她们还学到了一些生活当中比较有用的技艺,比如用法术给狗狗剪爪子,修理乱毛,或者通过念咒把一只兔子身上的毛拨得精光,如何用自身气场在十秒钟内把牛排烤到七成熟,用说服和沟通的方法让一只香蕉自行把皮剥掉等等。
这些奇技淫巧当然不堪大用,可是对于有志成为完美主妇的女子而言有比较强大的吸引力。
蓝蓉修道之余重操旧业,扮演大厨角色,每天从菜市采购回原料,制作出精美的菜品供大家享用。
看她挥刀处理排骨或者鸡鸭简直就是一种享受,刀在她手里仿佛一根绣花针般精细,想斩哪就斩哪,从来不用第二下,总是一击成功。
宋家那边意外地平静,其家族像以往一样过日子,宋氏集团的股票价格也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波动。
丁能不禁乐观地想,或许先前的事让对方知难而退,不再具有上门找麻烦的勇气。
有几次猛男提议主动进攻,弄死那王八羔子,搞一次大规模的劫富济贫,通过这样的行动来使相对较为贫穷的己方彻底改变生活水准,步入富豪行列。
猛男的想法当然会遭到否决,不但成崖余反对,就连大帅和丁能也完全不赞同。
“不要这么贪婪,如果你真这么做了,肯定会惹来麻烦。”丁能说。
“是啊,钱够用就可,应该给自己留着一点奋斗的空间和动力,钞票并不能买来幸福,虽然没钱能够让人饿死或者愁死。”大帅说。
“如果宋家继续对我们发动袭击怎么办?”猛男说,“我认为应该先下手为强,把他们家的成年男性公民全部咔嚓掉——我不是说斩首,只要切掉小JJ就可以,据说弄成太监能够让人的攻击性大为减弱,变得温顺和有礼貌。”
风平浪静
成崖余说:“这个家族的主要成员在山京城里有几百号人,宋僵混迹官场多年,家族当中的七大姑八大姨经他手安排吃皇粮的非常多,有些本来是文盲的家伙也搞到了博士文凭,当上部门小吏,有真材实料的大部分在宋氏集团当中混,总而言之,这些事复杂到谁都搞不清楚,我认为全部杀光对方是无法做到的事,全部阉割掉同样也不可能,最好还是达成某种协议,双方和解,永不再战。”
“感觉也不怎么可行,对方是一个庞大的家族,这个想通了,难保其它人会想不开,一心要找咱们算账,到时候还是麻烦。”丁能说。
“惹不起躲得起,咱们移民总可以吧。”大帅说。
“去哪,缅甸或者柬埔寨吗?”丁能冷冷地问。
“说来说去,还是因为我们口袋里的银子太少,如果足够多的话,想去哪里都成。”猛男说。
“或许可以这样,咱们偷渡,有阿朱在,想去哪里都没问题,只要进入某个空间,然后再出来,一转眼就到了,情况不对劲的话还可以再跑,总之没啥大不了的。”大帅说。
“干嘛老想着离开家乡,我就觉得这里挺好,感觉哪都不如这儿。”丁能说。
“你真没见识。”猛男说。
大帅直视丁能的眼睛,严肃地说:“你有生以来从未到外面旅游过一趟,视野太狭窄,要知道外面的世界很无奈但也很精彩,不去看看永远不知道怎么回事。”
“宋家的势力很强大,除非他们彻底打消跟我们过不去的念头,否则就算逃去南极,他们也有办法找咱们麻烦。”阿朱走过来,平静地说,“逃离是没有用的,寻找某个人的法术有很多种,只能面对这一切,没有其它出路。”
丁能得到强力支持,笑嘻嘻地点头。
“不能灭了宋氏满门或者阉割了他们,又不能劫他们而济咱们,真糟糕,邪恶势力永远不倒,我们总是处于极端被动的境地,有些任人宰割的味道。”猛男叹息。
“宋家的人也并非全是十恶不赦的坏蛋,我相信恶棍总是少数,不分青红皂白的乱杀一气肯定不行。”阿朱说。
这时丁能的电话响了,看上面的号码,发觉是雷雨扬打过来,接听之后,他略带诧异地弄明白了那边传达的信息。
电话里雷雨扬郑重其事地说宋家打算言和,他将作为中介和见证人出席。
谈判
富得不像话并且权势通天的宋家主动言和,这事无论怎么看都有些奇怪。
如果他们通过其它人来提出此事,丁能一定会认为是骗局,多半属于鸿门宴或者请君入瓷之类。
可是雷雨扬出面又不同,这一位是可以信任的。
丁能放下电话,其它人立即打听发生什么事了,因为他的表情实在很严肃,就好象世界末日过几个钟头就要来了。
“发生什么事了?”阿朱问。
“宋家要跟我们谈判,雷雨扬做中介兼证人。”丁能说。
众人愕然。
“如果宋家向我们道歉,并且愿意送上大笔的赔款,这事也可以考虑。”听说对方求和,猛男的自信心空前膨胀,一副得理不饶人的架势,有些像是打进了京城的八国联军。
“能保三年平安就不错了,还想叫人家搞什么战争赔款,别做梦了。”大帅说。
“对啊,这年头的有钱人或多或少与黑道有些关系,对方虽然提出谈判,可是其诚意恐怕很成问题,没准背后使点阴招什么的,派个杀手出来,或者弄几个打手埋伏在黑巷子里往咱们脑袋上砸板砖,这种事我非常清楚,必须提防。”成崖余说。
“每天提心掉胆的,日子还有什么乐趣。”大帅叹息。
“这样的生活多么刺激啊。”猛男故意唱反调。
“也许对方确实愿意真心诚意跟我们讲和呢?”阿朱说。
“不排除此可能性,但还是得提防着,这些有权有势的家伙是非常狡猾,擅长与天斗与地斗,尤其喜欢与人斗。”丁能说。
“万一雷雨扬被宋家买通,站在他们那边对付我们怎么办?”成崖余的警惕性总是那么高。
丁能和阿朱异中同声地说:“那不可能,雷雨扬如果想弄钱的话有许多办法,用不着给人当差。”
“看来你们对雷雨扬挺有信心,那好,咱们去和谈,看看宋家怎么说。”大帅点头。
谈判
傍晚十八点,在草泥马大酒店二十八楼的会议室内,一场谈判正进行。
雷雨扬坐在长桌子的主席位置,丁能等人与宋家来人各坐在一边。
成崖余低声告诉同伴,对面的人物都是谁:“脑满肠肥的那个半老头是宋僵的弟弟,名叫宋奸,是山京市消灭蟑螂委员会主席。旁边靠右的那个名叫宋色,是宋僵的表哥,担任本市性工作者卫生委员会的秘书长,据说每一个证照齐全的小姐都需要经过宋色检阅之后方能上岗就业,为人民服务,左侧那个叫做宋骨,是山京市消灭苍蝇工作协调委员会的会长,最年青那位是宋僵的儿子,我也搞不清楚是老二还是四,反正是超生的,这家伙名叫宋软,目前是山京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罚款和抄家的副秘书长,据说前途无量。”
“还有一个呢?”丁能说。
“哦,那位跟我非常熟,一起吃过几顿饭,此人名叫宋乖,是宋僵的侄儿,目前是山京城东片的黑道老大,手下管理着几百名勇士,上千名小姐和上百名鸭子,还有专门批发零售摇头丸和K粉大麻等精神粮食的员工数百名,可谓真正的风云人物,连我的领导也要给他大块的面子。”成崖余说。
“我自诩对宋家深有研究,但是这些人从前居然一个也没有见过,真是惭愧。”丁能说。
阿朱悄悄伸过脑袋,把嘴凑近丁能耳朵边:“我感觉宋乖和宋骨不对劲,他们身上不知道为什么居然会洋溢出强烈的异能,几乎不亚于已经死掉的那个巫婆阿花。”
丁能大吃一惊,心想什么时候宋家出现了如此超级人材,真是超乎想象。
他仔细察看,发现宋乖常常伸手指掏鼻孔或者挖耳朵,要不就用小拇指的指甲清理牙缝,偶尔还用相同的一只手伸到桌子底下,从位置看,显然是在搓脚丫。
由此可见,这家伙有些不对劲,虽然他的前辈高人曾经有过接待外宾时捉跳蚤并弄得咔咔作响的不光彩记录,可是最近十来年这旮旯深受受西方虚伪的道德风气影响,这些人为了更好地糊弄小姐而不得不硬装出一些绅士风度,长此以往,言行举止变化可谓大矣,在公众场合众目睽睽之下再也不会做出太离谱的事。
目前怎么也有十几双眼睛看着,这位宋乖为何如此差劲呢?
还有那位宋骨也很奇怪,这厮一言不发,只是微笑点头,中间还有一会把两只大麻烟塞到鼻孔里,得意洋洋地抽,一副很幸福的样子。
和平协议
宋软起来发言,这家伙的习惯动作是用手指往上推眼镜,几乎每隔一分钟就会这样做一次,好象不弄一下眼镜就会掉下来,砸到地板上。
“先生们女士们大家好,今天各位欢聚一堂,共同庆祝一次具有划时代伟大意义的和解协议的达成。我个人认为这次会议是非常重要的,对于山京城的长治久安,对于人民安居乐业,对于银河系的繁荣昌盛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宋软停了一下,眼睛看着天花板,似乎在等待掌声。
只是成崖余和宋奸在拍手,其它人均是面无表情地看着前面。
成崖余很起劲地拍了十几下巴掌,发觉身边同伙都一动不动,终于不好意思地停下,悻悻说:“习惯了,平时开会都这样。”
宋软喉咙深处发出两声咳嗽,然后接着说:“我代表宋氏家族在山京的全体成员,郑重做出以下承诺,从现在开始,一,不再开展任何针对丁能及其朋友的攻击行动,相互之间遵守和平共处三项原则,互不干涉生意和生活,其中包括不得在网络或者公共媒体散布谣言,制造不良影响等等。二,从前的一切不愉快一笔勾销,不再提起,虽然家父的不幸去世至今仍然是一个求解之谜,但是我们决定从此忘记此事,开始全新的生活。三,给予丁能及其朋友一共六人每位港元五万元的经济补偿,以示友好。这点钱当然数额很小,但是代表了我们的心意,希望你们笑纳。四,利用宋氏家族在山京城强大的影响力,为丁能及其六位朋友提供事业方面的帮助,比如安排工作。这里我要说一句,下个月环卫处面向全社会招聘掏粪工十名,属于正式编制,有五险一金,可以参与单位集资建房或者其它福利,要求大专以上文化,海归硕士博士优先,如果各位对此有兴趣的话我可以帮忙搞个暗箱操作,让你们得到这个工作机会。如果不喜欢掏粪,还可以考虑进入我管辖的片区内当密探什么的,工资虽然少了点,但是非常稳定,事情其实简单,只需要看好片区内那些育龄妇女肚子是否大起来,计划外怀孕的同时有生下小孩的打算,然后汇总向我报告即可。五,宋家对于本协议拥有最终解释权,如果对此有不同意见,可由当地法院裁决,如果还有不同意见,就交给我做最终裁定,不得反悔。六,今后相互之间如果不允许出现任何形式的敌视或者攻击行为,否则的话就是小猪小鸡,不得好死,出门五雷轰顶,在家房子倒塌。”
“我没意见。”丁能说话的同时突然想起自己住的房屋是宋氏集团下属的子公司开发建设,如果房子真的倒了把自己埋进去,做了鬼还是得找这帮王八羔子算账。
“我也没意见。”成崖余说。
和平协议
阿朱皱起眉头,凑近丁能耳边轻声说:“感觉这个协议内容怪怪的,似乎不够严肃。”
丁能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算了,就这样吧,待会这人讲起官话套话大话来那才真叫痛苦,没准一口气说几个钟头都打不住。现在双方已经言和了,不能拂袖而去,也不能把人家扔窗子外面。”
“这些条款太空洞了,如果对方不遵守协议,我们什么办法都没有。”阿朱说。
“就算让公正处的首席公证员来也没有用,游戏规则是他们制订的,最终解释权也在他们手里,我们需要做的事就是让这些人明白,只要我们想做,他们的脑袋随时都有可能掉下来,唯有这样才能保证大家的安全。”丁能说。
“唉,我明白了,回去还是得认真修炼,提高自身能力,只有这个才靠得住。”阿朱缓缓点头,坐直了身体,不再说话。
宋软拿出早已打印好的协议文本,交给双方协商人员以及公证人看,雷雨扬仔细瞄了一遍,在上面签了字,并在自家名字上用右手大拇指按了红印。
把协议文本传到旁边的猛男手里之后,雷雨扬抬起头来,严肃地说:“我有幸身为公证人,就必须对此负责,日后双方若是有什么三长两短,再起争执,我自然会努力查个清楚明白,如果弄清楚是谁的责任,我会严厉处理。”
这番话说得掷地有声,铿锵有力。
可是谁都明白有些事是很难查清楚的,宋家财雄势大,如果暗地里随便雇佣几名杀手,或者与白道配合,给谁安个罪名弄进天牢内估计并不困难。
宋软开口了:“这年头贫富分化严重,好人坏人都往城里挤,治安每况愈下,越来越糟糕,我们当然希望对面坐着的这六位帅哥帅姐一生平安,寿比南山,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请注意啦,我这不是诅咒谁,而是实话实说,如果某天谁有了意外,请不必怀疑宋家的人品,我们绝对是信守承诺的,在生意方面跟我们合作过的人就明白。”
听到此处,丁能放在桌子下面的手情不自禁地竖起了中指。
在这旯旮如果不干些见不得人的事,怎么可能发展,宋氏集团生意做得如此大,如果真有人认真彻查,只需要弄清楚这家公司内拿干股、领干薪的人都是谁就能掌握些情况,还有数不清道不尽的利益输送与相互勾结捞好处的事。
宋奸冷冷地说:“大家已经同意尽弃前嫌,旧事再也不提,现在我想问一下,家兄宋僵的不幸去世还有家族当中多位亲人的不幸死难是不是你们干的?”
丁能不动声色地说:“确实与我无关,与我的朋友们也没有任何关系。”
虽然是谎言,但是只能这样说,因为实际情况太复杂了,并且确实与丁能等人牵连颇深。
出乎预料
丁能决定说几句,就算是恐吓也罢,示威也罢,总得给对方留下这样的印象,那就是自己这边的人绝对不是好惹的。
在这个神奇的年代,绝大部分阶层都已经划分完毕,尘埃落定,阿猫阿狗的后代翻身的机会早已近乎零,所谓学而优则仕和学而优则商的说法的过时已久矣,能够逼近得山京城的名门望族兼暴发户坐下来认真谈判的,也只有丁能和阿朱还有雷雨扬这样身具异能或法术的高人,等闲小民,就算被阴死了也很难有申冤之处。
“最近两年来,发生了太多的事,我们由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学生混到如今,见识方面增长不少,日子也算还过得去。”丁能话锋一转,“你们在这城里可谓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与我们这些小民根本就是生活在两个世界里的人物,原本不该发生任何冲突,事情已经这样,如今再来讨论是非对错、研究是谁先动的手已经没有必要,只希望以后双方能够遵守已经达成的协议,不要再生事端,从此平安混日子就好,人生苦短,有趣的事很多,不必老是牵挂着某些没意思的麻烦事。请在座诸位放心,我们会遵守协定,决不违反,同时也得提醒一下,我们有些特殊的能耐,在你们眼里这些恐怕算不了什么,也就是跟另外一个世界的生灵比较熟悉而已,还有其它一些不值一提的特长,在此不说也罢,总而言之,如果谁家想要对我和我的朋友还有家里人不利,如果我查实情况之后,嘿嘿,会灭其满门,就算我姓丁的死掉到了地府,也有办法做到。”
说完话,丁能平静地落座,喝茶,面带微笑,他相信这些话会有用处,至少几年之内可以吓得对方不敢乱来,至于将来——到时候再说吧,谁能预料三年后会发生什么事,没准外星神人占领了地球、或者2012年末日来临,反正一切均有可能,没个准。
既然活着,就应该从容地过好每一天,尽可能保持快乐的心境,正所谓人生得意须尽欢,就算不得意也应该穷欢乐,如此才不负人生走一遭。
谁知道下辈子会如何,甚至连下一个钟头会发生什么事都不知道。
没准睡梦中不知何方飞来一枚核弹把整个山京城弄成废墟,也许天降大块头殒石把这里砸出大坑来。
也许来一场超级瘟疫什么的,就算突然间马路上出现一个天坑也很要命。
总而言之,想太多也无用,就这么活着罢,反正日子总得过下去。
出乎预料
双方签字画押交换了文本,然后散席,宋家的人先走,然后雷雨扬和丁能等人一同离开。
进入走廊内,丁能不太放心地看了看四周,生怕哪里突然伸出几只黑乎乎的枪口指着自己。
他这样想,如果今后一个月内没有什么事情发生,那么未来恐怕也太平了。
不想再遇到宋家的人,于是他们在电梯前故意等待了一小会儿。
“宋家有两个人很不对劲,浑身上下散发出强悍的生命场,雷大师,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到?”阿朱说。
“正想告诉你,这是另外的一件事,待会那两位会来与咱们谈谈。”雷雨扬笑了笑,“刚才你发现了这一点,但是却不动声色,非常好,应该如此。”
“发生什么事了?”阿朱问。
“没看出来吗?”雷雨扬点燃一只烟,“宋骨和宋乖已经被换掉了,躯壳仍在,真身却已经物是人非。既然你们已经有所察觉,我也不必故意隐瞒,只希望大家对此能够保守秘密,不要外泄,因为这是我与对方达成的协议的基本条件。”
“哦,怪不得,还以为宋家突然出现了什么厉害人物,原来是引狼入室,惹祸上身,真是可怜。”阿朱摇摇头。
“据我得到的情报说还有两位非常厉害的法师没有露面,万万没想到,他们已经来了,并且占据了(奇)两位前途无量的(书)宋家成员的躯壳。”丁能一声长叹。
宋骨是山京市消灭苍蝇工作协调委员会的会长,据说手中的权利颇为广阔,全市所有的餐饮从业者与单位食堂都必须经过该协会检查才能营业,这其中有多少油水外人倒也很难猜测。
宋乖是著名的黑老大,当年全盛时期的人渣与他相比只能算是小字辈,无论是经营规模还是其它方面都没办法比,因为差距太大。
宋僵的完蛋让宋乖沉寂了一段时间,由于最大靠山突然倒掉,宋乖不得不花更多的钱打点各路关系,直到家族重整旗鼓,再次团结到一起之后情况才有所好转。
到达一楼,走向停车场途中,宋骨和宋乖出现了,他们没有带保镖,只是两个人一道缓缓走出来,他们似乎喜欢在光线较暗的地方活动,有意地避开了灯光和外面透入的光影,沿着墙壁缓缓前进。
出乎预料
此时的宋骨与宋乖与刚才在会议室内完全不同,那时他们故意掩饰自身的能量,努力装得平凡,普通人肉眼凡胎,确实看不出来,如今这两位不再刻意收敛,身体周围森森白气围绕着,仿佛刚从冰箱里爬出来的肉块。
现在每个人都能够察觉他们不对劲的地方,因为这些外部特征实在是太醒目了,除了盲人之外谁都能够看到。
虽然大帅和猛男也算得上见多识广,可是此刻却也感觉有点不舒服,只因为紧靠墙壁走过来的两位怪人。
“我的车还算宽敞,可以坐下你们全部。”宋乖指着几十米外的加长凯迪拉克说。
众人走近这车庞大的车,大帅两眼放光地介绍:“厉害,防弹玻璃,八缸北极星发动机……。”
“这车我目前也挺喜欢,这样好啦,等明年冬天,我去买一辆宾利,这辆到时候送给你。”宋乖轻轻拍打大帅的肩膀。
“我仅仅只是喜欢,并不是想要你的车,想一下,开着这么一辆笨重的大家伙招摇过市,怎么看也就是一暴发户嘛,太没品味。”大帅摇摇头,微笑着说。
丁能对大帅的看法由此产生了一些改变,发现这位哥们还是挺有个性的,并非只是贪财。
“哈哈,有趣。”宋乖仰天大笑。
“我很想买一辆林肯领航员,可是我不能那样做,并非钱的问题,只因为我是会长,必须低调混着,悄悄捞些好处,决不可以太招摇。”宋骨说。
这时丁能发现,与先前相比,这两位说话的嗓音和口音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他们不再讲山京方言,而是说起了不咸不淡的国语,感觉并不标准,如果把眼睛闭上,或许会觉得他们是两名台湾人。
众人钻进车内坐下,宋乖拿出红酒和酒杯,请大家品尝。
“看来你们很适应新的角色,并且乐在其中。”丁能说。
“当然,人往高处走,这样的好机会不容错过,我们修道多年,为的就是入世享受荣华富,拿一点佣金哪比得上直接冒名顶替坐享其成。”宋骨说。
宋乖说:“知道瞒不过你们,所以只好再谈一次,咱们都是穷苦人出身,相信能够找到共同语言。”
你是谁
丁能嗅了一下红酒的味道,发觉有一丝淡淡的清香,这样的好货色此前从未品尝过,再看看旁边的真皮座椅,还有烟灰缸里抽了一半的古巴雪茄,车内的卫星电视,地板上四处乱扔的那些折成纸飞机形状的千元面值港币,还有那几本《龙虎豹》和《小白兔》杂志,想想不禁有些生气。
他感觉到一个真理——那就是如今世道一个平民想要过上好日子,不干些出格和离谱的事恐怕是不行的。
比如眼前这两位假货,他们找到机会,于是顶替了宋家成员的身份,得到一个坐享其成的好机会,从此生活水准大为提高。
他忍不住问宋骨:“你是谁?”
“我是来自马来西亚的阿勇,因为有幸先后师从一位当地土人和一位华裔世外高人,所以我擅长降头术,以及传自汉人的巫术,顺便说一下,我是血统不怎么纯正的汉人,因为祖宗与当地人多次通婚,如今我到底有几分之几的汉人血统一时也搞不清楚。”占据宋骨躯壳的阿勇咧开嘴笑了笑。
丁能把询问的目光转向宋乖。
“我是宁采臣,五百多年前,有幸在兰若寺偶遇绝代超级大英雄兼大豪杰燕赤霞,承蒙燕大侠客传授不死神功,于是一直保持着青春活力。”占据宋乖躯壳的宁采臣说。
“哇,久仰大名,如雷贯耳。”丁能做了一个深呼吸,心里对于这位长命不死奇人很感兴趣,非常想知道这五百多年他是怎么活过来的。
其它人亦是目瞪口呆,因为他们每一个都看过古典影片《倩女幽魂》系列,对于宁采臣和燕赤霞以及女鬼聂小倩可谓耳熟能详。
怎么也想不到,有生之年居然能够见到其中一位当事人。
大帅拿出手机,满脸堆笑要求与宁采臣合影留念,蓝蓉则伸出袖子,请求这位不死奇人在上面签名。
猛男干脆厚着脸皮请宁采臣赐予某样纪念品。
宁采臣犹豫片刻,从口袋里摸出一盒已经拆开了外包装的套子,递给猛男,平静地微笑:“不成敬意,里面还有八只,祝你性生活快乐。”
猛男苦着脸收下,也不好说什么。
你是谁
气氛颇为不错,其乐融融,众人谈笑风生,频频举杯。
从两位西贝货的口中,丁能搞清楚了事件大致经过。
阿勇和宁采臣受宋家雇佣,条件是事成之后每位得五百万港币,与那位槐树妖阿花一道动手,消灭丁能和阿朱还有成崖余外加大帅和猛男一共五人。
这两位很看不起槐树妖,觉得她并非人类,还吃人,于是不愿与之一同做事,加之看不清楚丁能等人真实能耐,也想看看到底怎么处理此事为好,所以缩在后方,任由阿花当先锋打头阵。
结果不出预料,阿花呜呼哀哉。
宋家的人不肯放弃,要求阿勇和宁采臣迅速动手,他俩思考了一番,觉得并无胜算,加之内心深处对于宋家的所作所为看着很不顺眼,颇有几分鄙视和不满。
这两位也算还有些良心未泯,与宋家人相处日久,越来越讨厌这些人,加之对方催促得紧,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分别选择了两个合适的人作为目标,进驻其躯壳内顶替其身份,从此享受权势带来的好处,过上了幸福安康奢侈的日子。
宁采臣长期隐藏身份,居于山区村中,修身养性,专心修炼长生之道,几乎不问世事,偶尔出面为周围乡民看个病什么的,十六年前,由于建设保护区,把山中散居的村民全部迁出,宁采臣持续百年之久的平静生活宣告结束。
被强行迁居到坝区的宁采臣由于离开了习惯的生活环境,一时有些无法适应,生活水准每况愈下,起初打算发挥特长开诊所,但是没有营业几天就被查封,说他非法行医,迫于生计,他只好在路边摆了个小摊,帮人看相算命,偶尔接些看住宅或者墓地风水,或者降妖捉鬼的事,如此一来,生活倒也过得下去,他本来就道行不凡,有些真材实料,当风水先生时间长了,名声渐大,于是前不久被宋家请来对付丁能等人。
宁采臣自从迁离山区之后,长期以来日子过得都不怎么宽裕,这一回住到宋家的别墅里,受到贵宾般的待遇,每日声色犬马,花天酒地,不禁眼花缭乱,才知尘世中的生活竟然如此有趣,先前只是听说有钱人的生活如何如何,现在亲眼看到,亲身经历,眼界大开,这位半仙之体兼龙虎山人也不禁起了凡心。
喜剧
阿勇虽然是大马有名的法师,出道多年,但是日子过得也并不怎么宽裕,此次受雇前来,在宋家住了一月有余,每日享受奢侈生活,眼界大开,顿时觉得从前的生活简直就是苦哈哈过的,与自身的能力完全不匹配。
阿勇与宁采臣暗地里谈及此事,均觉得老天无眼,怀才不遇。他们均明白,就算完成宋家委托的任务,拿到那五百万港币外加一些奖金什么的,也不可能过上像最近这段时间内的生活。
几百万港币,在山京城内也就能买套很一般的公寓罢了。
如果不买房子,而是拿着这些钱频繁到顶级夜总会里消费,恐怕一年时光就会变回穷人。
阿勇与宁采臣经过仔细商量,找到了一条改变命运的道路。
阿勇擅长的道法当中有一项能够改变他人或是自己相貌及外观的巫术,而宁采臣却擅长一项能够让自己说话的口音与嗓音变得与某人完全相似的法术。
于是他们合力而为,把宋骨弄成阿勇的模样,然后杀死,放到别墅的院子里,把宋乖做成宁采臣的模样,背上插了一把菜刀,用法力驱使其跑到客厅内,用沾血的手在地板上写下了‘杀我者丁能也’六个大字。
宋家人目瞪口呆地看着这样的事发生在眼前,被吓得惶惶不安。
由于恐惧,其中有一些家族内的成功人士甚至提出带着全部家产逃往国外,反正早已经裸体做官或者经商多年,后路已经准备好,只需要买张机票即可。
这时已经完全角色转换的阿勇和宁采臣蹦出来,提议与对方谈判言和,保家族平安,并表示可以请一位可信的法师出面做中人。
于是发生了后来的事,阿勇和宁采臣通过同道中人找到雷雨扬,动员其出面求和。
丁能觉得这事无论怎么看都充满了喜剧色彩,宋家想要对付自己,最终却弄出如此局面。
如今有了这两位混在宋家当中,今后事态如何发展还很难说,就目前情况看,丁能可以确信,自己和朋友应该已经安全了。
虽然明知对方不会完全说老实话,但他忍不住问:“两位大师将来有什么打算?”
“目前倒真是没什么想法,现在我生活水准挺高,手头财产和现金都挺多,一切都有保障,就这么混着呗。”阿勇说。
“我眼下的身份是黑老大,我打算控制好手下,让他们从此尽可能不再干坏事,渐渐洗白身份,向正规商人社团发展。”宁采臣说。
冒名顶替
宁采臣与阿勇非常热情,一副很希望与丁能等人结交的样子,谈了一会儿之后,盛情邀请到他们的宅第当中做客。
双方约定了日期,十天之后的傍晚再聚。
这样的事还是得藏着点,否则宋家的其它人或许会觉得宋骨和宋乖在背地里弄什么阴谋,因为当初这两位就是主和派,如今又与仇敌打得火热,确实有几分可疑。
离开停车场的途中,丁能驾车,阿朱坐在旁边捧着宋家送的港币折纸花,后排坐着大帅和蓝蓉。
猛男坐在成崖余驾驶的车内跟在后面。
两辆车沿着太监大道缓缓向南行驶,准备去大帅的房子。
“这事居然弄成这样,太出乎预料了。”大帅叹息。
“这样挺好,有两位还算可以信任的法师混在宋家,又有雷雨扬做保,将来应该没事了。”丁能说。
“一想到未来天下太平了,我就觉得没劲,以后想找人打架怎么办。”阿朱说。
“去实弹训练场打耙怎么样?那是真正的枪,非常爽的,还可以玩火箭筒什么的,你会喜欢的。”丁能说。
“感觉没多大意思。”阿朱皱眉。
“无论曾经怎么样轰轰烈烈,生活总是要回到平静和乏味当中来,你应该学着适应这一切。”蓝蓉说。
“有些道理,可我总觉得太无聊,前面有一段时间就是这样。”阿朱说。
“你想做点什么吗?”蓝蓉问。
“我也不太清楚自己想做什么,反正不喜欢平静。”阿朱摇了摇头。
“我们去旅游好不好,可以到国外,看鲨鱼或者人妖什么的。”丁能试探性地问。
“我得想一想,怎么把生活弄得复杂和刺激些。”阿朱说。
“或许可以试试做这样的事,比如到火车站义务抓小偷,把流浪的小乞丐送到救济站等等。”蓝蓉说。
“可是有的小偷或许很可怜,而有的小乞丐进了救济站之后生活更加悲惨,这种事很难说的,我恐怕做不好。”阿朱说。
“这么无聊,干脆打麻将去得了。”丁能说。
“我还挺年青,不想混吃等死。”阿朱严肃地说。
冒名顶替
走进宁采臣的别墅里,丁能对于内部过分豪华而略显暴发户品味的装修和装饰颇感惊讶,心想TNND这要花多少钱啊。
成崖余由于同事结婚,必须出席,所以没能来,其它人连同雷雨扬全都到场。
以宋乖面目出现的宁采臣若无其事地微笑着,招呼来宾。
保镖早已经被遣走,凭这位活了五百多年的法师的能耐,保护自身安全完全不必依靠别人。
但是宁采臣不会开车,而宋乖生前却是个赛车发烧友,还组织了一个车迷俱乐部,没事常常跟一帮人外出玩耍,弄坏的车不知有多少辆。
这事挺麻烦,所以宁采臣暗地里雇佣了一位具有十几年驾驶经验的老司机,夜深人静时悄悄摸出去练车。
可是驾驶技术并非一天两天就能训练得很像样,加之宁采臣活了这么大岁数,学习能力方面明显不如少年,徒具年青人的外表而已,进展之慢几乎令人绝望。
顶替宋骨身份的阿勇深居浅出,尽可能避免与宋家的人亲密接触,每天沉醉于奢侈生活中,打算让目前的好日子一直持续下去。
在别墅的客厅里,大帅东看西看,对什么都挺感兴趣。
“大家请坐。”以宋骨形象出现的阿勇仿佛主人一样招呼来客。
“这里不错啊,肯定花掉不少的钱。”猛男说。
“操,这帮王八蛋什么本事没有,偏偏能够过上如此好日子,这世道真是不公平。现在我拿来享用,倒也没有任何良心不安。”以宋乖形象出现的宁采臣看了看四周,确认没有佣人和其它人在场之后低声说。
“你做得对,这样的行动正是一次成功的劫富济贫。”猛男点头。
“我和宁兄平时一直装出宋骨和宋乖的模样,学着这两位死鬼的嗓音和口音说话,努力装扮成他们的模样,真是辛苦得令人绝望,不知道哪天才能够轻松自在的变回自己模样。”阿勇说。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你们既然享受着宋骨和宋乖的身份带来的好处,当然就得一直把这个角色扮演下去,直到哪一天,你们厌倦了,玩一手突然消失,或者其它什么出乎预料的办法。”丁能说。
“目前看来,我们暂时还是觉得挺值。”阿勇说。
“只有跟你们几位在一起,我俩才可以真正做回自己,无拘无束地说话和谈笑,想说什么张口就来,这感觉真是好啊。”宁采臣说。
生活
丁能心想,阿勇和宁采臣恐怕得在伪装的身份上多花些心思,否则没准哪天露出马脚来,就算宋家其它人不敢亲自动手,谁也说不准这帮阴谋家会不会从外面请法师来处理此事。
只要有钱,并且肯花钱,再加上一些运气,请到一两个厉害角色完全有可能,到时候斗个天昏地暗都有可能。
宁采臣把保姆和厨师叫到门外去,叫她们呆在花园里,没有召唤不得进来,然后关了门,现出原身,他长须飘飘,颇有几分仙风道骨,仅从外表看年龄大概相当于五十岁左右的人。
阿勇同样变回自己,身材矮了不少,显得很粗壮,皮肤非常黑,比非洲中部的居民颜色稍浅一点点,年纪大约三十岁左右。
雷雨扬手执一只鸡腿,微笑着说:“两位能够瞒过宋家那么多精奸之士,了不起,简直可称得上神乎其技。”
“这事说来惭愧,为了过几年好日子,不得已出此下策。”宁采臣苦笑摇头。
“两位大师以后有什么打算?”雷雨扬问。
这个问题也是其它人关心的问题。
“目前确实没什么计划,过一天算一天,什么时候如果觉得烦了腻了,咱们就收拾些金银细软现金还有值钱的玩艺,溜之大吉,留下一个谜让宋家人去猜好啦。”宁采臣说。
“不错,真是不错。”丁能不禁笑起来,心想这两位倒也算得上妙人儿。
“我本是修道之人,原来一直打算着做些对天下人有利的事,没想到现实逼人,有心却无力,几百岁的人了,居然混成眼下这副德行,真是愧对恩师燕大侠客。”宁采臣叹息。
“两位大师现在有钱有势,可以做的事比以前更多,比如帮助穷人弱小,救济饥民,认养一些孤儿,帮助一些没钱上学的孩子等等。”丁能说。
“我们正打算这么做,反正钱来得容易,咱们自己花掉个七成,拿出三成扶贫济困也是应该的。”阿勇说。
能够拿出三成来做善事,与当年的梁山好汉相比,已经很不错了,就劫富济贫这样的行为而言。
生活
摆平了宋家那边的事,丁能感觉会太平一段时间,于是每天驾车在城里转悠,带着阿朱,和朋友们一道四处享受美食,胡乱购物、玩耍,似乎是要把童年没有能够享受的娱乐都给补回来一样。
阿朱依旧坚持认真而刻苦的修炼,每天的功课至少要花掉她六个小时,她白天跟着丁能一道外出游玩,夜间独自修炼,仿佛不需要睡觉,但是脸色却丝毫不显出倦意。
阿紫已经长大,开始对雌性狗狗产生了强烈的兴趣,胖丁同样如此,带着它们外出的时候必须时刻小心,以免它们追随某只处于发情期的狗姐狗妹跑丢了。
这事让阿朱很失望,却也无可奈何,她一直以为转世为狗的阿紫多少会保存着一些智慧,不至于像普通的狗狗那么率性而为,但是这样的情况让她明白,从前的好姐妹阿紫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再也无法找回,无论怎么努力都毫无用处,狗就是狗,至多主人呼唤时有反应,能够跟着主人前后奔跑,仅此而已。
阿紫眼下的表现,距离影片里那些所谓的神犬和聪明犬相去甚远,无论阿朱如何苦口婆心地与它交谈、亲近,都是毫无用处。
一天下午,带着阿紫和胖丁在小区内散步时,阿紫与一只浑身雪白的漂亮小狗热烈地亲热,丁能在一边也不加以干涉,因为他觉得这是狗狗的天性,让阿紫把这一世的基因传承下去,也算顺应天意。
阿朱却不怎么高兴,因为她一直觉得阿紫怎么也应该比其它的狗更出色也更聪明一些,但是事实却让她感觉到沮丧。
两只小狗在一起,一时无法说再见。
“阿紫不再是童子狗狗了。”丁能笑起来。
“阿紫就这么失身了。”阿朱却高兴不起来。
“一切顺利的话,再过几个月就可以看到阿紫的孩子。”
“要不要把阿紫的后代弄回来一起养?”阿朱问。
“不必了,据我所说,雄性狗狗不懂有关父亲的责任之类事。”
“这样啊,那就算了。”阿朱说。
丁能心里有些担忧,怕阿朱提议把阿紫的情狗弄回去,让它们合家团聚,共享天伦之福,那样的话自己家里可就热闹过度了,将来恐怕会成狗狗乐园。
还好她没动这个念头。
穿衣问题
阿朱的体重渐渐增长,身材已经接近于少女应有的圆润和结实,不再像刚回来那时的过分纤瘦。
“阿能,你看我是不是该减肥了,半年前买的衣服现在已经穿不上了,真糟糕。”阿朱对着镜子愁眉不展。
“哪里?你根本就不胖,现在至多也就是刚好合适。”
“我担心自己长成一头小猪模样。”
“没事,你再长三十公斤肉都没关系,在我心中,你永远那么美。”丁能严肃地说。
“我得少吃点东西,这样下去的话,从前买的漂亮衣服全都穿不了,多可惜啊。”
“可以按照着相同的款式买大一号的。”丁能提议。
“我郑重发誓,从明天开始,我每日只吃一顿饭。”阿朱极为坚决地说。
“别这样跟自己过不去,太辛苦了,还损害健康。”说话的同时,丁能在心里大致计算了一下,确实这是阿朱第三十几次说类似的话。
真正到了第二天,她根本想不起来曾经的决心和誓言。
公平地看,现在的阿朱体形其实正合适,不胖也不瘦,看上去修长而苗条,还算结实,再长几公斤肉也没有什么不良影响。
或许是女生的天性就喜欢自己瘦一些,对于肥胖有着强烈的畏惧。
丁能倒真的不在乎阿朱的体重问题,他认为这根本无关紧要。
“我得好好研究一下,看能否找到某种可以减肥的法术。”阿朱从柜子里拿出道术书籍,开始翻看。
丁能心想这样的法术大概是没有的,否则当年朱神婆就不会长成那样的规模。
“最近有什么新成就?”他小心翼翼地问。
“我似乎找到了穿越时间的办法,等再研究得仔细一些,我打算带着你回过去看看少年时代的我。”阿朱说。
“好啊,顺便弄点古董字画回来,赚点钱什么的。”
“嗯,恐怕拿回来也会被当做假货,因为在土里埋的时间不够长。”
“也不必弄太稀奇的玩艺儿,随便从书摊上买几本旧书,买些字画就可以,真弄到国宝的话也没地方卖。”
“你最想去哪个年代?”阿朱问。
“我也不知道,据说大唐盛世的时候挺不错。”
“那遥远了,我恐怕没那个能耐。”阿朱摇头。
穿越
几个月过去,阿朱果然成功地钻研出可以掌控的穿越时间方法,在一个乌云密布的夜晚,她和丁能驾车离开小区,想要找到一个安全的地点进行回到从前的尝试。
那两位已经遭天雷轰顶而魂飞魄散的可怜小女鬼曾经在一边捣乱以致于让丁能和阿朱成功地回到了一九五九年,做了一次时空一日游,这一回的经历对阿朱颇有启发,让她坚信自己能够掌握穿越时间的方法,经过认真不懈的努力,如今她终于有些眉目,于是急不可待地准备试验一番。
丁能开车沿着魏忠贤大街往西走,他口袋里装着一枝手枪,弹匣里有十几粒子弹,只要别遇到太大麻烦,运气也不要太糟糕,凭这玩艺儿应该可以对付过去。
也许这些担忧完全没有必要,据说南方古代大部分时间治安状况都挺好,真正糟糕的是战争和天灾,比如某地饥民暴乱,抢了大户之类。
仅看史料,山京城周围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洪水,也没有强烈的地震,由于距离中原太远,山又太多,几千年当中塞外蛮族也仅仅只是打过来一次而已。
必须要找到一处五百年来没有什么大变化的地方,这样才可以穿越,因为谁也无法保证,现在脚底下是坚硬大石头的地方,回到几百年前会不会是个水塘或者悬崖什么的。
现在的大树几百年前恐怕还是小苗,而那些所谓的古建筑当年也许是一大片刺丛或者粪坑。
回到从前也不能让人看到,否则吓坏了小孩子怎么办,如果运气更糟糕些,穿越之后直接踩到某个人身上就更麻烦了。
必须得找一处没人的地方。
讨论了一阵,丁能把车开往郊外的欣隆寺,他打算去寺外面的那个池塘旁边的泉眼处,因为那个泉眼据说已经存在了四百多年,旁边的石碑可以证明。
他决定自己和阿朱直接坐到那块石碑上,这样总该安全了。
担心被打水的人看到,所以在那边出现的时候必须在深夜,最好是凌晨。
他把车开到寺院外面的停车场上放好,然后牵着阿朱的手,走向泉眼所在地。
此时夜已经深,四周没有人,他俩站在树林里换上古代衣服。
这些古代服装是专门让裁缝定制的,式样的布料尽可能做到仿古,阿朱为此很是下了一番功夫,让裁缝先生多次返工重来,最终才弄出这么几套。
穿越
红色光芒出现,把阿朱整个人包裹其中,然后慢慢向四周扩散。
丁能拉着阿朱的手,眼睛半睁半闭,一连做了五次深呼吸。
“好了。”阿朱若无其事地说。
“这就好了吗?”丁能不太敢相信,难道什么感觉都没有就已经穿越到三百多年前?这未免太不可思议了。
这时红光消失,四周一片黑暗。
丁能小心翼翼地从石碑上溜下,脚踩到地面之后,仍然有些不敢相信,自己居然回到了从前。
脚底踩到许多干枯的落叶,月光透过树枝照到地面,趁着这点微光,丁能仔细观看四周情况,发觉果然有所不同,来时走过的水泥路没有了,一条大概是脚踩出来的小路直通泉眼,小路两侧全是齐腰深的草,也不知道其中隐藏着多少会咬人的蛇。
更远一些的地方是许多大树,而占地数十亩的欣隆寺却已经不见了,原址是一片茂密的森林。
东边天色泛青,估计再过一个钟头就会大亮,丁能心想运气真是不错,不仅成功回来到古代,居然还准确地选择到一个非常合适的时间。
“感觉怪怪的,不知道是不是准确的回来了。”阿朱说。
“会有误差吗?”丁能惊讶地问。
“也许会有。”
“很厉害吗?你估计会有多大的误差?”丁能不禁担忧,万一回到白垩纪恐龙时代怎么办。
“至多也就十年八年的误差,不可能更多,因为我还不怎么熟练,下一次估计会好一些。”
“十年八年的倒是没关系。”丁能嘴里这样说,心中却很紧张,因为明白阿朱前生逝世之时正逢战火四起的年代,如果运气差一些,恰好遇到匪兵或者官兵交战、围城什么的,这事可不是闹着玩的,自己手里仅有一把山寨手枪,还有十几粒小作坊里制造出来的子弹,真遇到成群的恶人肯定无法应付。
“我们得小心些,当心遇到坏蛋,等搞清楚年月再进城。”阿朱说。
“这事真是凶险,下一回得设法搞枝冲锋枪什么的带着,最好再弄几只手榴弹。”丁能说。
穿越时空
丁能和阿朱坐在泉眼后面的大树下,啃着带来的零食,等待天亮。
吃完之后,丁能把塑料包装袋和纸片全部捡起,塞入口袋里,打算带回去扔掉。
这些东西一旦遗落在此,很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比如某些智商不高,薪水却不低的所谓科研人员如果在三百几十年后挖出来这些东西,没准会认定明代的时候这旯旮已经发明了塑料和和复杂的彩色印刷术,就像从前硬说自己的祖先发明了足球,高俅先生比梅西更厉害,或者坚持认定孔老二身高两米,体重一百几十公斤,是当年全世界最接近于完美的男性云云。
收拾垃圾的空隙,丁能突然想到,如果带个仿古花瓶或者仿古大碗什么的来到这个时代,悄悄埋到某棵大树下,等回到现代之后再设法挖出来,那就弄成了真正的古董,没准能够卖出大价钱,换辆大块头的越野车或者再买一套房子什么的。
虽然他目前还有一些钱,可也经不起坐吃山空,最近股票市场表现得很不成体统,他的持仓不足两成,也不敢再买入,其它方面也找不到合适的投资方向。
然而他很想让阿朱的生活过得更体面一些,到商店购物的时候可以想买什么就买,而不必考虑其它。
事关男人的尊严,所以他很想找点什么可以轻松赚钱的门道,能够像当初和朱神婆合伙开玄异工作室那样赚钱的生意,然而却一时难以找到这样的机会。
当然此时阿朱的能耐远远超过了朱神婆,如果他提出做捉鬼降妖的生意,阿朱肯定不会反对,多半还很热衷此事,但是丁能打算要过平静的日子,再也不想去招惹那些怪物,最近两年的经历实在太刺激了,无论如何不可重演。
“想什么呢?愁眉苦脸的样子。”阿朱的话打断了他的思索。
“我在考虑,弄点什么货色回去可以赚到钱。”丁能说。
“我的包里装了一些玻璃珠子,还有几只玻璃碗,估计送到当铺里可以换出不少的银子,咱们带着银子回去也不错。”阿朱说。
“这个时代有铜钱或者银元吗?我是指當二十文、當五十文的那种?”丁能问。
“有啊,你想要吗?我可以用玻璃珠去换。记得前辈子小的时候,一只西洋来的玻璃杯值不少银子,我带的这几只玻璃碗外部的花纹图案什么的挺复杂,估计更值钱。”阿朱说。
“你准备得真是充分。”丁能感到惭愧,因为他重点考虑安全方面的问题,带了枪和刀,当然货物也带了一些,分别是两副比基尼泳装扑克牌,还有一本人体艺术摄影集。
穿越时空
黎明将至,两人开始下山,走向明代的山京古城。
丁能清楚地记得欣隆寺距离山京市边缘大概有十几公里,古代的山京城规模小得多,估计走到城墙外面至少有二十几公里路。
恐怕得去买两头驴或者两匹马,骑着进城,因为路太远了,如果步行前去,会把自己给累死。
在这个年代,森林从山上一直生长到山下一公里多远的小河边,河对面有一个村庄,周围是广阔和田野。
欣隆寺还没有建立起来,倒是山脚有个规模很小的道观,距离他们穿越地点泉眼仅有两百多米。
这个道观毁于上世纪六十年代一群狂热的年青人之手,道士被赶走,土木结构的房屋被烧毁,然后到了九十年代末,一个景区移民点在道观原址上建立起来,后来发展成为一个小镇。
欣隆寺始建于清末,起初只是几间破旧低矮的房子,不知道为什么逃过了冲锋队的攻击和纵火,幸运地保存下来,并且在后来香火极旺,进入九十年代中期,寺院不断扩建,到了2010年的时候差不多占据了小半片山坡。
世事难料,真正具有文物价值的建筑物被毁了,然而那个岁数不算大的寺庙却存活下来并且发展迅猛。
丁能乐呵呵地说:“我想出一个赚钱的好办法啦?等回去之后,你想买多少时装都没问题,咱们的轿车也应该换一辆更好的,房子也得买一套更大的。”
“我倒没想那么多,只要成功的穿越时空回来了就挺高兴。至于换点值钱的东西带回去的事只是副业,并不重要,因为我们以后还可以再来。”阿朱说。
靠近道观,阿朱摸出一片布,把脑袋包裹严实,然后加上面纱,这样一来就没人能看到她的银色头发和洋人面孔。
一名中年道士轻轻推开了门,他挑了一根扁担和两只木桶,显然准备去打水。
阿朱上前跟道士闲聊了几句,问是否可以借马,她愿意奉上一粒玻璃珠当作报酬。
没想到这道士并不贪图东西,说待会他要进城办事,赶着一辆马车去,可以顺便带上两人。
饼干
坐在摇晃不停的马车里,看着赶车的道士背影,丁能不禁想,看来古代这旯旮的人还是挺地道的,全是后来的所谓斗争斗来斗去,弄得人们道德沦丧,信仰全无,一个个全成了拜金主义者。
中年道士稳妥地赶车,动作极熟练,看得出经常做这事,算得上一位好把式。
拉车的马有两匹,个头不高,看着却挺有劲。
丁能发现这个时代的绿化真是好,到处都是树,他和阿朱必须时刻注意路边的树枝,以免擦伤面部甚至敲破脑袋。
路面很不成样子,很狭窄,长满了草,看得出长期无人照管。
道士有时必须得停下,用柴刀把挡道的树枝斩断。
路上阿朱与道士不时聊上几句,丁能听得多了,也学着同样的遣词用句方式插几句嘴。
其实也没什么,感觉就是半文言文半山京方言,一部分词汇跟水浒传中的人物所用极为相似。
进入村庄,看到晒场边有一家小酒馆,烟囱里冒出了烟,隐隐嗅到一些火腿或是腊肉的香味。
丁能很想去买一些尝尝味道,这可是真正的绿色食品啊,绝对没有瘦肉精和各种激素,当然有寄生虫的可能性或许比较大。
可是他没有这个时代的通用货币,口袋里的货物也不适合在这样的小村落里销售或者交换。
只好忍耐一会,相信到了城内会有更多的美味食物可以吃。
阿朱从蜡染布制成的袋子里摸出几片弄掉了包装的饼干,递给中年道士一些,递给丁能一些。
显然女子的心更细,她的准备工作明显比丁能做得更好些,先前在泉眼旁边的时候,有塑料包装的食品已经吃光,可乐也倒进了一只竹筒制成的容器当中保存着。
道士显然此前没有吃过饼干,嚼了几片之后,连声赞扬,问谁家师傅手艺如此了得,把面饼子弄成这样漂亮,还香脆可口。
阿朱说是家里二姨妈做的,让带在路上当干粮吃。
她煞有介事地告诉道士,自己和丁能是山京城里的人,出来游玩,结果迷了路,马也跑丢了,只好求助。
明朝的山京城
明朝末年的山京城很让丁能失望,城墙不高,大概也就三到四米左右,有些地方用大石块砌成,有些地方则是土围子加木头,就算这样也只是围了一半,还有一半由于靠近湿地和河流,凭着天然的阻碍,干脆就没有任何防御工事。
怪不得后来战事一起,这里立即一团糟,导致前世的少女阿朱香消玉殒。
想来是太平日子过得久了,许多年来未经战事,所以忽视了安全问题。
进入山京城的官道上人来人往,许多农夫赶着驴车往里面运送蔬菜水果,还有一些菜农则是肩挑扁担。
先前与道士的交流当中,阿朱已经弄清了日子,回归的时间误差并不大,仅有四年,这时的前世阿朱还是个孩子,时年十二岁。
想到要过四年零几个月之后战火才烧到此地,丁能长出一口气,明白眼下自身安全大致没问题。
来到城门外面五十多米处,道路拥挤,道士的马车无法进入,于是丁能和阿朱与这位好人告别,步行入城。
走在人群当中,丁能惊讶地发现,这个年代的人身材普遍矮小,自己在现代人当中并不算高,也就一点七八米,而阿朱有一点七零米,在女子当中显得稍高罢了,如今走在明代的山京城街道上,他俩却仿佛成了巨人。
周围的男士身高多数在一点六米左右,女子则多在一点五米上下,感觉就跟站在一群初一学生或者是小学六年级的孩子当中差不多。
阿朱为了不引人注目,悄悄缩着脖子,弓着腰,但是仍然很醒目。
丁能心想,怪不得汉人军队在与北方游牧民族的战争中颇为吃力,想来个体的战斗力确实有差距,那些终年骑在马背上的蛮夷以肉类和奶为主食,身体素质确实比汉人要好很多,加之战马的因素,在战争当中,汉人恐怕得有四倍及至十倍于敌方的数量再加上高昂的士气和斗志才有可能战而胜之。
丁能还注意到一个很明显的问题,那就是自己和阿朱身上的衣服式样和布料与周围的人完全不相同。
机械纺织出的布紧密而细致,颜色鲜艳,做工精良,与周围触目可及的粗布完全不相同,与较富裕的古人们身上所谓的细纹布或者丝绸也大不一样。
丁能惶惶不安了一阵子,后来发现根本没有人注意到自己,于是渐渐坦然。
明朝的山京城
大街上偶尔能够见到一个或者几个皮肤颜色和面部特征与汉人明显不同的异族人士,但是并没有人对其围观或者指指点点。
与八十年代初的山京相比,明末的山京街道上可以看见更多的外国人。
看来汉人的包容性确实非常强,这事并非吹出来的,自古以来,多种宗教的信徒和多个民族溶入到汉人当中,渐渐被同化,这样的事一直持续到后来。
丁能心想就算阿朱拉开头巾和面纱,露出漂亮的脑袋来,恐怕也没有什么大问题。
“再往前走过这条街,转两个弯,就可以看到我前生的家。”阿朱低声说。
“咱们把前世的你带走好吗?”丁能突发奇想。
“别胡闹,那样的话现在的我就没了。”阿朱说。
“哦,这样啊,看来咱们得小心些,千万别改变了历史。”丁能不禁想起曾经看过的科幻小说,开始担忧,会不会当自己回到2010年之后,发觉总统换了,城市的模样也变了,而自己的银行存款却增加了几个亿。
当然也可能是这样,回去之后发现城市刚刚被氢弹袭击过不久,到处还在冒烟,几百万人的城市已经成为一堆废墟,除了老鼠和部分昆虫之外再也没有其它动物存活。
或者存在这样的可能性,比如自己和阿朱身上携带有某种病毒,虽然对自己无害,但是对于几百年前的人却非常致命,结果制造了一场规模空前的大型灾难,死掉许多的人。
要知道古代的医学手段极落后,一场大型流行性感冒就能让许多人死掉。
丁能摇摇头,驱散自己的胡思乱想,把注意力集中到周围。
“我们先回去看看前世的家,然后再考虑换东西的事,你看好吗?”阿朱问。
自从回到这个时代之后,阿朱倒是一直都兴高采烈的。
这时丁能看到前方不远处有个當铺,于是提议:“应该先换点银子和铜钱什么的拿在手里,这样的话看到喜欢的东西就可以买些。”
阿朱点头同意。
走进當铺,阿朱掏出一只玻璃碗递给朝奉查看。
结果弄到到十五两银子和一千多枚装在布袋子里的铜钱。
丁能看着这些东西,不禁觉得很好笑。
商业问题
阿朱平静地说:“前世我没事的时候常常去账房里玩,听父亲谈起过来自西洋的玻璃器皿的价值,如果我们自己拿去卖,并且以一个公道的价格出手的话,这只玻璃碗应该值七十多两银子。”
丁能愕然地张大了嘴,心里大致估算了一下这样的交易行为,送进当铺的玻璃是在地摊上买的,估计四元左右一只,就算是全部按当铺出价处理也是超级暴利,简直跟抢银行差不多,虽然比起那些与征地有关的当权者坐地分赃的行为相比仍然差距巨大,可是也极为厉害。
在2010年银锭的价值远远不如那些古钱币,这事丁能心里很明白,如果方便的话,临离开这里之前,应该把银子全换成铜钱,或者买些首饰字画古籍瓷器之类带上,如果可能的话,最好把这些东西埋到山上,等自己回到现代之后再设法挖出来,这样就成了真正的古董,无论用什么方法检测都没有问题。
往细里一想,他明白如果此计划行得通,恐怕只要这样搞一次,这辈子就算是拿下来了。
试想一下,把几千枚铜钱和其它东西埋到山中,等回到现代之后挖出来,每月拿出一小部分卖掉,这样的赚钱方式那才叫爽。
阿朱却不像他这么专注于商业问题,她仅仅只是回来看看当年自己生活过的城镇,顺便检验一下穿越时空的道术方面还有什么需要完善改进的地方,她前世是富商家的大小姐,死后成为极厉害的鬼,转生之后有丁能照顾她,所以她对于金钱并不重视,也没有太多概念,感觉只要有地方住,有食物吃,可以随意买东西即可。
然而丁能却感觉到惭愧,认为应该让阿朱生活的环境更好些。
两人拎着钱袋子和银两,走向阿朱前生的住宅。
距离那扇大门和旁边的高墙还有一百多米远,阿朱已经开始抽泣,似乎是眼泪模糊了视线,她的脚步有些摇晃,几次差点摔倒,幸好有丁能这位头脑清醒的全自动智能拐杖在旁边扶持。
“我认为最好离远一些看看罢,当心我们的出现导致历史发生变化。”丁能劝说。
“好罢,到旁边那个小酒馆去,我想吃几只里面做出来的肉包子。”阿朱的声音有些哽咽。
商业问题
两人进入小酒馆内坐下,四处飞舞的苍蝇不禁令丁能皱眉,这里的卫生条件实在太糟糕,地面上黑乎乎的,还很油腻。
然而食客挺多,一个个埋头享受美食,似乎对这一切并不在意。
“在这里吃东西,会不会导致腹泻什么的?”丁能轻声嘀咕。
“没事,我前世不知吃过多少。”阿朱说。
店小二过来,满脸堆笑,大便色的暴牙十分显眼。
“两位吃点啥?”说话的同时,小二把两只缺了边的茶碗放到桌子上,开始往里面倒水。
丁能仔细看了看,确认茶碗边缘那一层黄中带黑的东西是陈年污垢,不禁再次皱眉。
他转头看了看对面的朱家大宅,心想怎么一位富商家的大小姐居然喜欢吃这里做出的东西,真是太不讲卫生了。
这就是差距,古代的有钱人除了房子住得宽敞些,手下的跟班跑腿者多一些,如果仅以生活质量而论,其实远不及现代的一位普通中产者。
古人没有轿车,没有飞机,没有电视和电脑,染了花柳病没得青霉素可以用,一点不算十分严重的小病扛不过去就能要了小命。
像二十世纪后期这旯旮的老年大人物所能享受到的待遇以及普遍的长寿,那真是连帝王都要羡慕。
如果说现代的离休大人物们还有什么不如皇帝,那就是在女人方面,大量的嫔妃和宫女还有割掉了JJ和蛋蛋的太监,这些都没了。
还有一个重大的不同就是,古代一旦失势就会面临大麻烦,满门抄斩甚至是灭九族,放眼天下无处可逃,而如今这种情况不一样,往往是倒霉一个人,幸福整个家族,而这种事出现的概率极低极低,实在不济,还可以到秦城监狱里享受后半生,如果消息灵通的,大难临头之前早已经溜到外国安家落户当阔佬。
丁能摇摇头,把思路拉回到当下。
阿朱在衣服上擦了擦手指,抓起一只包子开始吃,她没有用筷子,显然是认为那两只黑乎乎的小竹棍有些脏。
丁能犹豫了片刻,最终抵抗不了包子馅散发出香味,伸手拿起一只,咬下第一口之后,他发现味道真的很不错。
前生相遇
丁能吃到第六只包子时,几名佣人模样的妇女带着几个孩子走进来。
阿朱愣住,手里拿着半只包子,嘴里还咬着三分之一只,就这样盯着门口进来的那群人。
丁能沿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发现了十二岁已满,快要十三岁的前世阿朱。
这位小妞儿肤色雪白,眼睛奇大,头发浓密而乌黑,怎么看也是一位未来美女。
她说话的声音很响亮,唧唧呱呱,中间夹杂着笑声,十分的活泼可爱。
丁能痛苦地想,再过四年,这位漂亮的小妞儿却会死掉,真是老天无眼。
少女阿朱指着丁能和阿朱大声对牵着手的佣人说:“这两个人身材真长,坐着都跟站着的人一般高。”
佣人朝丁能笑了笑,用表情传递出歉意:“小孩子家口没遮拦。”
“没事。”丁能还以一个笑容。
少女的阿朱却很很顽皮,她悄悄松开佣人的手,走到丁能身后,想比比看,自己站着有没有坐着的他高。
似乎是担心丁能不高兴,也可能是担忧佣人的反应,少女阿朱蹦跳着离开丁能身后的过程当中摔了一跤。
丁能没有来得及考虑什么,只是赶紧弯下腰,把少女阿朱扶起来。
接触到少女阿朱的手臂,他突然想起一件事,这个时代的男女大防,还好她只是个大孩子,身形未发育,应该不至于引起误会。
“谢谢你。”少女阿朱露齿一笑。
丁能微笑点头,一时不知说什么才好,反正将来还是要重逢的,现在——为了不破坏历史,一切均顺便吧。
佣人严肃地瞪着丁能,似乎在用眼睛告诉他,怎么可以随便接触到朱家大小姐的手臂和裙裾。
后世的阿朱望着前世的自己,肩膀微微抽动,显然很激动。
“小妹妹,没摔痛吧?”丁能温柔地问。
“我没事。”少女阿朱钻到女佣怀里,从其腋下伸出脑袋对着丁能微笑。
“小姐,别理陌生男子。”女佣赶紧拉着她往里面走。
这时丁能心头掠过的第一个念头就恐慌,生怕自己所做的事影响到历史的进程,于是赶紧看身边的阿朱,很担心她会不会突然消失掉。
前世今生
前世的少女阿朱牵着女佣的手,走向里面靠墙壁处的桌子,坐下,等待店家送上菜肴。
丁能担心影响到历史,他这样想,既然一只蝴蝶拍打翅膀都有可能引发一场台风,那么自己出现在明朝末年的山京城内很可能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麻烦。
所以他认为自己最好少跟前世的阿朱接触,尽量别出现在她们眼前。
转生的阿朱低声说:“我想起来了,前世我确实见过你,还有你身边的蒙面高个子女人。这些记忆隐没已经久,刚才突然涌现,世事真是奇妙,我的前生居然在未满十三岁的时候就已经与你相遇。”
“看来咱们回到从前也是早已经注定要发生的事。”丁能说。
“怪不得当年在黄泥巷里,我看着你觉得很面熟,有种莫名其妙的亲切感觉。”阿朱抬起手,隔着面纱轻轻擦了擦眼角。
丁能愕然张大了嘴,心想难道冥冥之中安排好这一切,而自己仅仅只是沿着既定的路线走一遍罢了。
这个世界真有这么神奇吗?
难道万事万物均在虚无飘渺的神掌控之中?
丁能不禁想,如果自己调查一下宋家的族谱,带着枪枝弹药和帮手把宋家老祖宗的JJ和蛋蛋给咔嚓掉,能不能让山京城变得太平一些,少死几个人?
如果回到从前把福利院内的孤儿万道德在儿童时代就斩首,能否挽救那些后来被吃掉的不幸者?
然而这一切仅仅只是猜测而已,他下不了决心这样做。
曾经看过的那个系列电影《蝴蝶效应》当中的第二集让他印象深刻,男猪脚试图通过改变过去而改变现在,结果却越弄越糟,一次不如一次,最后实在没得选择,只好把自己给弄死了。
改变历史绝对是一件严肃的事,不可以轻举妄动,谁也说不准到底会导致什么后果,也许弄得更糟糕也有可能,如果不小心影响到自家父母的爱情故事,结果把自己弄没了就可麻烦大了。
这时他想起了当初两只小女鬼小凤和小菊,她们曾经起回到四九年以前挽救家里人,结果却被某种未知力量所阻挠,只能停留在一九五九年,而这会为时已晚,地主一家子已经被弄得死光光,再也无计可施。
前世今生
前生的少女阿朱兴高采烈地吃着包子,在女佣的簇拥下走出门去,临离开前还回头朝丁能笑了笑。
丁能痴痴地望着远去的小小背影,一时竟感觉有些恍惚,眼眶莫名其妙地湿润了。
“我前生与今生之间隔了三百来年做鬼的经历,有些事先前淡忘了,今天看到从前的自己,一下却想起来,就是在这个店内,当年快要十三岁的我摔了一跤,而你把我从地上扶起来,你身上的味道很好闻,你的手掌既温柔又有劲,那时的我虽然还不懂男女之间的情事,却也感到心慌,回去之后许多天没睡好。”阿朱低声说。
“这很正常,十二三岁的女子看到漂亮男生有些想法一点也不奇怪,就我刚才在街上看到的情形来说,像我这么高大英俊的人确实没见到第二个,前世的你眼光和欣赏能力都不错。”丁能得意洋洋地说。
这倒是实情,这个年代的人不知道为什么瘦子特别多,大部分都身材矮小,暴牙也特别多,几乎超过总人数三分之一。
“臭美。”阿朱对着他作扔包子状。
丁能感觉有些奇怪,古代的山京城外湿地和湖泊还有小河流不少,其中鱼虾肯定挺多,就算猪肉和鸡肉等高蛋白食物难以吃到,捉点鱼儿改善下生活应该没什么问题,营养方面不至于太缺乏才对,毕竟这里不是北方,常年温差不大,夏秋湿润多雨,冬春干旱而温暖,一月不怎么冷,七月也不怎么热,自古以来物产都极为丰富,方圆几百里内几千年来没有发生过什么大型的天灾,历史上的战乱也较中原地带和其它省份为少,相比较而言,总觉得这儿的居民外形方面应该更漂亮一些才对,而不是这么差劲。
他仔细回忆,自己走过了小半个明代山京城,看到了千百张面孔,小孩子们倒还好,成年人当中却很难看到一个相貌悦目的。
走在人群当中,到处是浓烈的体味,非常难闻,有些男子直接往路边的小河沟里撒尿,完全就是一副旁若无人的样子。
城中的气味也很糟糕,烂菜叶的腐肉的气息非常浓,这个不难想象,古代没有垃圾桶和足够数量的环卫工人,清理垃圾的效率肯定不怎么高,有些东西难免残留在城镇当中直到腐烂。
一本万利
阿朱牵着丁能的手,带领他围绕着朱家大宅走了一圈,对他讲述了许多小时候的事,不外乎是弟弟爬树把胳膊摔脱臼了,或者就是家里养的黑狗生了一伙小狗仔,其中居然有一只全身雪白的,十分可爱。一名男佣趴在窗子外面偷看二姨洗澡,结果被痛打了一顿,赶出家门。
说到一件不幸事件时,阿朱显得有些伤心,她前世十岁的时候,在院子里跟哥哥姐姐玩耍,一不小心把一只刚出壳没几天的小鸡踩死了,于是大哭了一场,如今想起来仍然有些难过。
“赚到钱之后就可以买带花园的大房子,然后后我们弄两只小鸡和小鸭子养家里。”丁能说。
“很想进去看看爹娘和兄弟姐妹,可是又担心影响到将来的事,还是不进去罢。”阿朱的声音里透露出悲伤。
“下一回再来的时候我们带着望远镜,到旁边找个高一些的楼,你就可以看到院里的人和东西。”丁能说。
丁能和阿朱走进一家商行内,把玻璃碗和玻璃珠子还有比基尼扑克牌和人体艺术画册脱手,反正利润已经超乎想象,所以他俩也不怎么认真讨价还价,按照对方的报价往上提了一点便成交。
然后他们开始疯狂采购,买下了一些制作精美的瓷器,玉石制品,以及可以携带走的书籍和字画,还有一些漂亮的刀剑。
这里的瓷器便宜到超乎想象,简直就像是白送的,丁能连讲价的兴趣都没有。
然后他们进入钱庄,把手里剩下的白银全部兑换成铜钱,装入一只大袋子里,雇了两辆马车,一辆载货而一辆载人,慢慢悠悠往来时的地点赶去。
估计用不着等到天黑就可到达,丁能的计划是把货物的一部分埋入土中,然后再穿越回去。
马车行走的速度还算快,下午四时左右已经来到半路,远远可看见目的地那座大山。
丁能一只手搂着阿朱的肩膀,一只手不时摸索一下手枪,心里不禁幻想着如果遇上一群强盗,自己应该怎么处理,如何怎样威风凛凛地修理这些坏蛋。
然而路过的几起人都是干活归来的农夫,或者进山打柴的人,就是没有强盗。
一本万利
丁能和阿朱顺利回到2010年。
他们带领大帅和蓝蓉、猛男还有成崖余一起动手,把三百几十年前的埋下的东西挖出来,带回到城里找地方放下。
通过成崖余找到了古董商和收藏家,然后把手里的东西分成十几批脱手,每月卖掉一小部分,以这样的方法来维持较好的价位。
古董商以为丁能等人是不是从哪里弄到一个大墓或者古代储藏室之类的宝藏,屡屡设法打听来路,想跟他们合伙,却遭到坚决的拒绝。
几个月过后,丁能和阿朱搬进了新居,这是一幢三百多平方的别墅,后面和右侧是花园。
按照事前约定,丁能和阿朱得到六成利,其余由朋友平均分配,这样一来,大家都迅速富裕了。
成崖余辞职,开了一个旧货店,利用手里的关系做起了仿真文物买卖,当然也有一点真货作为镇店之定,专门给行家看的。
蓝蓉不喜欢无事可做,开了一家餐厅自任经理,大帅成为老板,每天坐在办公室里由于没什么事可干,只好玩电脑游戏或者上网跟人聊天,要不就是煲电话粥什么的。
猛男开了一个酒吧,然后雇了一名经理负责照看,自己当幕后老板,每天驾车东游西逛,日子倒也过得逍遥自在,因为有冒名宋乖的宁采臣罩着,他的酒吧生意不错,也没有流氓混混来捣乱或者收保护费什么的事。
大帅买了一辆宝马跑车,被丁能斥为傻13。
“你仔细想一想,这附近方圆几百公里内有能够让你的车跑到一百五十码的公路吗?那些所谓的高速公路上时常出现的大坑能让你的脑袋撞到车顶上,还能让过分勇猛的司机方向失控,你买这么辆车,却只能跟在卡车和公交车后面慢慢跑,多无聊啊,你不觉得自己太过于骚包了吧。”丁能说。
“你说的我都明白,这旯旮最适用的当然还是越野车,可我要的就是这种尊贵和激情的感觉。”大帅瞪圆了眼睛,气势磅礴地说,“当年念大学的时候,咱们班级当中排名第七的班花曾经跟我相逢并且相恋,经历了一段刻骨铭心的伟大爱情,我为此还付出童贞,但是她最终却被那个在学校里开着跑车摆阔的白痴横刀夺爱,如今我终于有了更好的跑车。”
“陈年旧事了,不值一提。”丁能看了看门外,确认蓝蓉没有来。
生活
按照丁能的想法,这在样的城市当中,拥有一辆结实而宽大的越野车才是最佳选择,比如凯雷德,Q7,林肯领航员,指挥官和大切诺基之类既舒适又安全的大块头。
因为城内总有施工的路段,而那些大道上时常出现的坑洼或者石块对于底盘极低的跑车可能造成严重的损伤。
所以,丁能预订了一辆林肯领航员,估计再过几天就能到货。
大帅的办公室面积仅有十平方米左右,丁能坐在沙发里,抬起脚就可以蹬到桌子,这里光线有些暗,通风不怎么好,时常嗅到厨房中飘来油烟味和加工食物过程当中弄出的香味。
这是因为蓝蓉的餐厅生意非常好,能利用的房间几乎全都用上了,只留下这样一间位置不怎么好的给夫君做办公室,反正大帅也没有什么事可做,也就是处理一下采购员送来的账单,酒水以及油电水燃气等账务,对于大帅而言,这些事实在太容易处理,每天花四十分钟足矣。
蓝蓉很忙,大帅也不好意思跑到外面玩耍去,只好陪着,于是生活变得有些无聊。
“你老婆多贤惠啊,把你养得像头猪似的,最近白胖了许多。”丁能说。
大帅苦着脸说很无聊,想找点什么刺激的事做,比如鬼街一日游,地狱一日游,或者手执一只枪和一只电棒穿越到古代扮演大英雄大侠客之类事。
“是应该出走走,晒晒太阳。”丁能说。
“你说得有道理,我的跑车买来之后还没出过城呢,真想去哪里转悠一圈,可是看着蓝蓉这么忙,我怎么好意思开溜。”大帅说。
“蓝蓉天生勤快,我琢磨着,像她这样的人没事可做就会难受,你想去外面玩,跟她申报一下,估计没问题。这餐厅看来没有你也能够正常运转,至少能撑住十天半月。”丁能说。
“猛男昨天还提议,咱们三个英俊青年出去哪里玩几天,别带女人。”大帅说。
“如果我溜出去,阿朱恐怕会生气的。”丁能伸手摸脑袋。
“身边有了女人,生活自然会发生变化,等有了孩子更麻烦。”大帅看着天花板发出一声长叹,“从前的日子已经远去,再也不可能重温。”
“部分的重温过去的生活方式还是可以的,带着女人一起去,然后告诉她们哪里的服装店正在跳楼大减价,然后咱们就会有几个钟头自由时间来喝酒打牌胡闹什么的。”丁能说。
马桶有鬼
夜间二十三点,阿朱在阳台上静坐,丁能领着胖丁和阿紫走进花园,让它们方便一下。
两只小狗兴高采烈地围绕着小树和花盆转圈。
丁能看了看了自己的新居,觉得有个巨大的问题,那就是太空旷了,人气严重不足。
这许多的房间,只有他有阿朱两人加上两只小狗,无论怎么看也觉得太冷清。
他曾经打电话给父母,让二老到城里来跟自己住,没想到两老居然说在乡下已经住得很习惯,花了八万多块就买下一幢钢筋水泥小楼和一个园子,现在每天种菜爬山,养狗养猫养鸭子,乐不思归,叫丁能有空就去那边住,如果没有什么要紧事的话,等到丁能结婚时候再来城里罢。
阿紫和胖丁结束了排泄活动之后,丁能把它们领到房间内,赶进它们的专属卧室,关上门。
他觉得自己也应该睡觉了,于是走进卫生间。
正在愉快地嘘嘘,马桶内突然有只鬼脑袋慢慢钻出来,仔细一看,发觉是宋乖,然后又一只鬼头挤出来,是宋骨。
丁能想起昨天夜间下过一场大雨,还刮大风,估计贴在外面的符被吹落了几片,以至阵法出现了漏洞,让这两只菜鸟鬼得以进来。
“有什么事吗?”他板着脸,怒气冲冲地问。
“哥们,求您帮忙弄死那两个大坏蛋。”宋骨说。
“谁招惹你们了?”丁能明知故问。
“宁采臣和阿勇,这两个邪恶的神棍把我们坑害了,好惨啊,求您救救我们。”宋乖可怜兮兮地说。
“赶紧投胎去吧,别瞎折腾了,省点力气跟鬼小姐亲热,或者捡点东西吃什么的。”丁能摇头。
“听说丁大哥您是正义的使者,善良的化身,穷鬼唯一的指望,黑暗中的火炬,无边无际大海上的灯塔。”宋乖严肃地说。
“切,别乱送高帽子,我受不起。”丁能准备关马桶盖子。
宋骨赶紧往外钻,宋乖做做同样的事,他们的形体通过马桶狭小的孔出现,脑袋很大而身体很小,看着极不协调。
马桶有鬼
丁能扶在马桶盖子上的手往一托,继续保持打开状态,因为宋骨与宋乖已经是死鬼,他希望能够平静地交谈一下,不想表现得太过无理。
“我们到了地府鬼街之后,听很多鬼说起你,还有那位阿朱女士,我们琢磨着,可以找你帮忙。”宋骨说话的同时,钻出了马桶,飘浮在空中。
“我跟那两位假冒你们身份的法师成为了朋友,别指望我去对付他们。”丁能冷冷地说。
“丁大哥,你千万别上当,那两个家伙坏透了,跟他们走得太近的话,你会被坑害的。”宋乖严肃地说。
“那是我的事,与你们无关。”丁能离开马桶,走到旁边站着。
“如果你肯帮忙弄死那两个坏蛋,我可以把我的秘密账号告诉你,让你去把钱取出来,一共四千多万,足够你以后的日子挥霍。”宋乖说。
“再加上我的两千多万,全都归你所有,只要你能够弄死宁采臣和阿勇这两只白眼狼。”宋骨说。
“我没兴趣,你们为什么不找别人去。”丁能根本没有任何与这两只鬼合作的打算,所以也不考虑那些承诺中的钱是否真实存在。
“我们找过雷雨扬,他叫我们滚蛋,说再次看到我们的话就要下毒手。”宋乖说。
“你们滚蛋吧,别再让我看到你们,否则的话灭灵符侍候。”丁能说。
“丁大哥,别这样,我们受到如此之大的冤屈,唯一的希望全在你身上了,如果你不肯帮忙,我们就全无指望了。”宋骨说。
“你们去鬼街报到了吗?”丁能突然想到一个问题,这两位刚死不久,肯定没有什么特殊能力,他们怎么出来的?
“我们当然去过了。”宋乖说。
“可你们还是菜鸟,怎么可能私自回人界。”
“我们在那边有亲戚,他们帮忙让我们回来。”宋骨说。
“哦,这样啊。你们家最近两年来死的人不少,在地府鬼街相聚之后倒也挺热闹。”丁能点了点头。
“我们一直想要对付你,但是却无法成功,现在只好向你靠拢,请求帮助。”宋骨说。
讨厌鬼
丁能强忍住掏出灭灵符扔出去的冲动,咬牙切齿地说:“我刚过了几天平静日子,目前只希望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下去,以后别再来烦我,有些事找城隍爷和牛头马面申诉去。限你们一分钟之内从我眼前消失,否则不客气了。”
确实令人无法接受,先前是宋僵,然后是宋钟和宋便,现在是宋骨和宋乖,这个家族的人或者鬼都是那么难缠,令人反感。
“如果你不肯帮忙的话,我和家族当中其它的阴魂会去找其它人,许以重金,总有一个能够灭了宁采臣和阿勇。”宋骨说。
“如果可能的话,还想灭了我,对吗?”丁能冷笑。
“现在已经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你不但非常厉害,并且运气好到极点,我和家族中的其它成员不敢再招惹你。”宋乖说。
丁能心里在揣摸宋乖这句话的可信程度,思索了片刻,突然觉得自己是不是变傻了,怎么能相信一只鬼呢,这类存在只需要一个月时间就能够把自己的承诺忘记得干干净净,一丝不剩。
尤其是这个家族的鬼,更加不可信。
丁能知道这两只鬼不会甘心失败,这个家族中其它的鬼和人也不会认输,他们将寻找机会卷土重来。
这个家族当中在地府的鬼会想方设法与自己家族当中仍然活着的人沟通,或者四处飘荡,寻找有能耐的法师来对付曾经的仇敌,而活着的那些,所谓和平协议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约束力,他们迟早会找到某个机会下手,这样的事不可避免,正所谓好了伤疤忘了疼,很可能一两年过后,新一轮进攻又将到来。
想到这里,丁能一声长叹,觉得或许离开这里到其它地方住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既然不可能灭了这个家族满门,而对方总也不肯完全屈服,那么逃避就成了几乎唯一的出路。
“你们一直想弄死我,从宋僵宋钟开始针对我采取行动的时候开始,我解释过许多次,反复的重申迈克的死与我无关,可是没有人听我的话,你们家的人采取暴力的手段想要消灭我,结果弄成后来的样子。你们在地府想必见到了被万道德害死的那几个宋僵的孩子,如果还能够保持清查的思维并且独立思考的话,就应该放弃了,别想再耍阴谋,省省吧,别弄到最后整个家族彻底完蛋了才知道悔悟。”丁能说。
讨厌鬼
宋骨和宋乖的魂魄通过马桶钻回去,渐渐隐没在水里。
丁能关上盖子,想了想之后把一张符贴到卫生间窗户上,以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阿朱进来了,轻声问:“刚才你跟宋家的鬼谈话么,听着语气像是不怎么高兴的样子?”
“宋骨和宋乖想指望我去对付宁采臣和阿勇,我拒绝了。”
“这帮王八蛋的想象力真够丰富的,居然想让我们去对付那两个法师,荒谬。”阿朱摇头。
“这两只鬼生前就是耍阴谋的好手,现在仍然想这么干,他们自己无能为力了,就想借助其它人的力量。”
“你应该把他们灭了,对待敌人不应该仁慈。”
“我担心牛头马面又来找我麻烦,如果遇到一个不爱钱财不贪图享受的地府公务员就糟糕了。”丁能说。
“感觉你担忧的情况不太可能出现,我猜想类似牛头一九八四那类的小神恐怕普遍存在,咱们现在有些钱,就算杀了鬼之后它们来了,只需要扔出个十万八万的请它们到夜总会玩一两天,想必也能够搞掂。”阿朱说。
“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当初那位编号为一九八四的牛头想要在我动手之前挽救那八名杀手的阴魂,可是它来晚了,只能叹息,这事说明一个情况,那就是牛头没有穿越时空的能力。”丁能看着阿朱,心里不禁想,难道自己的心爱的女子居然有比神更强的地方?
这或许可以证明,神并非万能。
或者可以这样认为,牛头马面并不怎么强,仅仅只是地府当中比鬼卒更高一级的雇员罢了。
人间的强者可以到达什么样的境界,此时丁能关心的问题变成这个,他不禁猜测,比如死掉的巫婆阿花,这位千年槐树精距离一位小神还有多远?
宁采臣已经活过了五百多年,这位传奇人物距离神的境界应该更近一些罢。
还有阿勇,这位集南洋土著的降头术与道家法术于一身的法师想必也挺厉害,到底还有多少秘不示人的能耐谁也不知道。
传说中修为达到天人境界者,空中会降下五色祥云,接引其飞升至天界,接受册封,是为神仙,这样的事真的存在吗?
神仙问题
丁能陷入到困惑当中,就眼前所见所闻来分析,如果说自己认识的人当中谁最有希望飞升成神的话,那无疑阿朱可能性最大。
他虽然每天跟阿朱在一起,却弄不清楚她的修为到底进入何等境界,恐怕就连她都不知道自己已经厉害到何种程度。
他有些担心,某一天会不会突然降下五彩祥云,然后阿朱飞升而去,留下瞠目结舌的自己悲伤地望着天空,正如当年那位背着孩子遥望七仙女的董永。
同时他也感到困惑,不敢确定这个世界是否真的存在着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天神,传说中的一部分内容已经得到证实,他看到了牛头马面,还有鬼卒,地狱等等,但是天神在哪里还不得而知。
想来应该是有的,既然有妖魔和怪物,那么相应的天界神仙也必须得有,不然的话各方势力如何达到平衡?
他就此向阿朱讨教,得到的答复是——但尽人事,各安天命,操那么多闲心干嘛,该吃就吃,该玩就玩,把自己日子过好就行。
“太玄乎了吧,能不能说得具体些?比如孙悟空和海龙王是否真实存在,猪八戒和嫦娥是否真的有一腿?”丁能接着问。
“我怎么知道那些事是不是真的。”阿朱摇头。
“你这么厉害,还以为知道这些事呢。”
“我除了在道法方面有些研究,还有对地府的事更清楚些,其它方面的知识和见识远不如你,这种莫名其妙的问题还是别问了,我答不上出来。”阿朱笑嘻嘻地说,“如果哪天我接到通知,可以去天庭定居,当然要带着你还有阿紫胖丁一起去。”
“如果不让带着我去呢?”
“那么我也不去,就留下来陪着你。”阿朱说。
“我很感动。”丁能诚恳地说。
这时他想起了那些为了绿卡而扔下丈夫孩子父母远走他乡的女人,相比之下,阿朱多伟大啊。
“我只是觉得修道挺好玩,算是爱好吧,也没想着要飞升、要当神仙什么的。”阿朱说。
“或许就是由于你这种平和的心境,所以你进展特别快,用雷雨扬的话来说,简直一日千里。”丁能勉强笑了笑。
大难临头
午夜的山京城中,一起重大行动正在进行当中,山京市警局特别行动组的六名成员与十二名锦衣卫隔着大路远远地盯着天天向上夜总会的所有出口。
这些训练有素的武装人员并没有打算冲进去挨个检查身份或者是直扑目标,他们接到指令,在附近安排了狙击手,打算直接朝化身为宋乖的宁采臣和化身为宋骨的阿勇射击,计划一枪爆头。
按照设想,当目标被击毙之后,散落在周围大街上的人手会迅速聚拢过来,控制局面,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防止有心人趁机制造谣言。
天天向上夜总会的幕后股东以及一些领干股或者收保护费的实权人物对此并不知情,因为一切来得极突然,瞒过了众多消息灵通人士。
事情起因于宋氏内部的怀疑,无论阿勇和宁采臣努力地想要扮演新角色,可是面对一同生活了多年的亲戚和朋友还有同伙,他们露出马脚是迟早的事。
这两位高人先前伪装自己死于非命的行为太过激烈和干脆,以至于有些惹人生疑,宋家的聪明人其实很多。
接下来的几个月当中,这两位高人由于生活太轻松也太愉快,渐渐放松了警惕性,露出的破绽越来越多,周围的人就算想要忽视都不可能做到。
他俩常常泡在一起,到处寻欢作乐,放纵形骸,与他俩有过肌肤之亲的小姐不计其数。
这些事看在宋家其它人眼里,于是悄悄采取了行动。
宋精和宋奸通过内部途径,不惜血本地悄悄从首都特别锦衣卫当中请到了两名身具异能的特级侍卫官,想要核实眼下的宋骨和宋乖是否货真价实。
两名侍卫官自身修为非同小可,在一次故意制造的会面机会当中,他俩躲在远处悄悄窥视,确定了宋骨和宋乖的真实身份,然后组织了这一次行动。
没有逮捕和审讯的计划,因为两名侍卫官明白,能够化身为另一个人,并且以此人的音调和口音说话需要的法术不简单,如果想活捉目标的话,会引来天大麻烦,试想一下,如果发觉情况不妙,阿勇和宁采臣这样级别的法师随时都有可能改变形象,甚至是隐形,或者通过其它的手段溜走。
只有在对方毫无知觉的情况下,用狙击手在数百米之外突然射击,一枪爆头才是最佳办法。
大难临头
为了避免引起目标警觉,两位来自首都的特级侍卫官采取一些办法,他们用尸体里提炼出的油脂涂抹了全休参与行动的人的身体外露部分,据说这样就不会散发出杀气,也就不会引起目标警觉。
埋伏在各处的武装人员虽然焦急,却也没有办法,只能继续等待。
按照事前调查的结果,化身为宋骨的阿勇和化身为宋乖的宁采臣一般会在夜间二十三点左右走出天天向上夜总会,然后带着中意的小姐回别墅内放纵,有时会到李莲英大街东段的美食城吃些东西再回别墅。
这时阿勇和宁采臣对外面的事一无所知,正在夜总会内喝酒,他们周围有六名衣着暴露的小姐,这些小姐的身上的衣服还在不断地减少。
“操,这才是人过的日子,以前我为了修炼吃尽苦头,终于到了应该享受的时候了。”阿勇乐呵呵地说。
宁采臣把一名身体纤瘦的小姐抱在怀里,两只手正愉快地游动在感兴趣的部位上,只是对着阿勇笑了笑,算是应答。
他俩最近几个月以来纵情声色,几乎什么事都不想管,偶尔到办公室露个脸,简单处理一下事务,然后就溜走。
这样的生活让他俩的道行大受影响,实力下降了不少。
宁采臣对于术数和预测本来研究,但是大量的美酒和美女令他对于危险的预感差不多完全消失。
最近这段时间的生活让他俩觉得自己的安全没有问题,试想一下,谁没事会招惹一位宋家的重要人物,并且他们还各自有挺尊贵的身份,一个是跟害虫有关的会长,手底下有百十号闲人,全市餐饮业和单位食堂都在其监控之下,一个是山京城最著名的黑老大之一,手底下直接管辖着勇士数百名,性从来者超过千名,这样的财力和势力足以镇住暗地里那些不怀好意的对手。
阿勇要了一个女体乘,过了一会儿,这份弄得挺漂亮的东西送进来了,只见一位白晰丰满的女子躺在一架可以推着走的桌子上,浑身摆了不少的食物和装饰,就这么送到房间里。
据说这样的进食方式源于东洋鬼子,后来这边的人也学着照做,再植入一些本土特色,结果弄成了现在这副模样。
危险
宁采臣从女体肚皮上拿起生鱼片,在调料当中滚了一下,慢慢送到嘴里,然后又喝了一口酒。
时到今日,宁采臣仍然习惯于喝四十度左右的白酒,而不是葡萄酒和啤酒,这也是破绽之一,因为从前的宋乖从来不喝酒精含量超过百分之二十的液体。
宁采臣带着六名保镖,这也是从前宋乖的习惯,这个习惯他保留下来,因为这样做比较有派头,可以随时享受到服务。
在宁采臣的别墅里养了几名小妞儿,他挑选这些人的时候唯一考虑的标准就是从她们身上找到一些与聂小倩相似的地方。
几百年了,他一直无法忘记曾经的爱侣,还有燕赤霞,那一段岁月是他漫长生命当中最辉煌的一段,他明白无论以后的日子怎么刺激和多姿多彩,也不可能重演从前的灿烂。
现在周围群芳侍候,香气扑鼻,色欲横流,可是他却总感觉到一丝难以言状的空虚,这样的情绪原本不应该出现,因为他历经五百年的修炼,几乎已经可做到心如止水,古井无波。
他偶尔也会想,或许自己应该找个安静的地方呆着,继续修炼和为人看病算命什么的,而不是像眼下这么挥霍无度,纵情声色。
最近两个月来,他和阿勇渐渐与宋家的人减少了往来,他认为这样可以使自己更加安全,慢慢的,那些所谓的亲戚就会疏远,除了经济方面的合作之外再没有其它密切的关系,这样一来就可以把眼下的生活长久持续下去。
锦衣玉食,淳酒美女,豪车广厦,出门则保镖前呼后拥,住宅内佣人尽心侍候,虽然仅仅只是几个月时间,可是宁采臣已经习惯了这一切,心中的想法偶尔有些变化,可是他明白自己无论如何已经离不开这一切。
古人去,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现在的宁采臣就是这般情形。
他有充足的理由告慰自己的良心,宋乖的钱来路不正,如果仅以最近几年来的所作所为看,这家伙死个十次八次都不为过。
劫了富有而无德的宋乖和宋骨,济了贫困的阿勇和自己,宁采臣认为这是天经地义之事。
邪恶势力不可能自己洗心革面重新做人,适当的强力手段完全有必要,宁采臣觉得自己和阿勇就是执行正义惩罚的使者。
危险
夜间二十三点一刻,阿勇和宁采臣在保镖和小姐的簇拥下,走出了天天向上夜总会的大门。
此时大街上已经渐渐变得冷清,行人不多,过往车辆的速度都比较快。
大部分商店早已经关门,只有一些酒吧和餐馆仍在营业。
一名保镖把加长凯迪拉克从停车场里开出来,恭候主子上车。
特级侍卫官通过步话机开始倒数,一,二,三,开动。
埋伏在对面酒店房间里的两名狙击手得到指令,瞄准目标射击,与此同时,侧面一幢十二层楼的天台上两名狙击手也在做同样的事。
距离非常合适狙击手发挥,一百米左右,几乎无风,对于这四名久经训练的出色射手而言实在非常轻松。
阿勇和宁采臣有些微醉,各自搂着一名小姐,身后还跟着两位小姐,他们相信能够控制一切,所以并不担心有人拍照或者胡说。
四粒子弹几乎同时离开枪口,准确无误地射中了目标。
阿勇右眼中弹,金属弹头穿透了颅骨,从后脑勺飞出去,击中了后面一位保镖的肩膀,几乎没有时间差,头部中弹的同时,另一粒子弹打入了他的胸部心脏位置,在撕裂了供血器官和肺叶之后停留在背部的肋骨与肌肉当中。
阿勇中弹的同时,宁采臣也是同样的待遇。
一粒子弹击中了这位已经活了五百多年的人的额头,然后留在头颅内,他的心脏同样挨了一粒子弹。
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一切突如其来,仿佛迅雷不及掩耳。
宁采臣漫长的生命当中经历了许多乱世和战火,天灾和人祸,以及后世各种运动和饥荒,五百多年里,自从爱侣聂小倩和好友燕赤霞去世之后他受过最严重的伤害也就是削果皮时不慎弄伤了手指,然而这一次,两粒子弹打入了他的身体,均是击中致命部位。
在小姐的惊叫声中,两位冒名顶替宋家人身份的大法师伤口中血肉四溅,往后倒下。
保镖们据说受过专门训练,其中有两位曾经当过兵,此时他们反应挺快,立即扔下发工资给他们的老板,转身四散而逃,各自寻找安全位置躲避。
魂魄
阿勇和宁采臣倒地不起,奄奄一息,周围零散分布的便衣和锦衣卫立即冲过来,对所剩无几的围观者亮明身份。
“警察办案,捉拿凶犯,无关人员注意安全,请勿打扰。”一名警官大声喊叫的同时冲向倒地的目标。
两名特级侍卫官离开了藏身的酒店房间,正在往这边赶过来。
旁边的高楼内,无数双眼睛隔着玻璃往这边看,各种谣言和大胆的猜测通过手机和耳语四下散播。
几名便衣冲上前去,按照计划把一些黑狗血和童子尿泼撒到阿勇和宁采臣的身体上,几乎弄到全身尽湿。
他们打算斩草除根,连这两位法师的魂魄一同消灭掉。
然而为时已晚,就在那些腥臭的液体接触到阿勇的身体(其实已是尸体)之前,一个黑乎乎的影子悄悄贴着地面钻出,然后渗入地下。
周围人越来越多,参与此次行动的武装人员差不多全都已经到场,除了那四名隐藏的狙击手之外。
两名来自首都的特级侍卫官跑过来,武装人员立即闪开一条道,让他们接近躺在地上的两个目标,这两具尸体流出了大量的血和脑组织,手足仍在微微抽动。
一名特级侍卫官大声呼唤其它人,让他们赶紧往尸体上再补几枪,以防万一。
于是枪声再度响起,地面上的尸体被子弹击打得仿佛在跳动。
这时两位特级侍卫官距离目标尸体还有约十五米左右的距离。
一道灰朴朴的影子离开了宁采臣的躯壳,那些狗血和童子尿对于这个类似阴魂的东西好象全无作用。
除了那两位身具异能的侍卫官之外,其它的人都看不到这个灰影子的存在。
“快散开,不要停留在此,有危险。”一名侍卫高声喊的同时不停地往前跑,一道淡蓝色的光影在他拳头上闪烁。
宁采臣的魂魄钻入了旁边一名锦衣卫的身体内,立即控制住其行动,这位锦衣卫脸色变得呆滞,嘴咧开,舌头拖在口腔外面,笨拙而僵硬地举起手中的枪,朝跑过来的侍卫官射击。
尸体
第一下没有击中,因为宁采臣此生从未玩过枪,不怎么懂瞄准开火之类事宜,正打算继续尝试,机会已经没有了。
侍卫官手里蓝色光芒喷薄而出,击中了被宁采臣附体的躯壳,然后枪掉下,一个灰影子从躯壳里钻出来,转而进入另一个人体内。
十几名武装人员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吓住,当他们反应过来之后,纷纷转身逃跑。
现场一片混乱,刚才还威风凛凛的武装人员四下奔逃,几名胆子比较大的围观者也在跑,加上刚刚出现的夜总会保安和经理。
乱糟糟的逃跑过程当中,谁也不知道宁采臣的魂魄附在谁身上,去了哪里。
不可能把现场的人一个个部分打倒,就算能够做到这样也没有用,因为那只狡猾的阴魂还会寻找其它机会躲藏。
五百年的修炼所积累下来的力量果然非同小可,就算变成了鬼,也是极厉害极强大的鬼,黑狗血和童子尿的混合物如果用于对付一般的法师和术士估计能行,可是对宁采臣来说没有任何用处。
侍卫官仰天长叹,心里明白麻烦来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对手的实力居然这么强悍,自己认为完美无缺的计划未能成功。
地面上,两具尸体不再抽动,而是慢慢变冷变硬,外观也在发生变化,不再是宋乖和宋骨的模样,而是渐渐显现出阿勇和宁采臣的真身。
警车开过来,用黑色塑料袋子把尸体装入其中,准备运往太平间。
侍卫官开始召唤跑开的人,让他们全部回来,站成一排。
一张张惶恐不安的脸东张西望,想要寻求保护。
两名来自首都的侍卫官围绕着武装人员转悠,想找到宁采臣的踪迹,他们感觉到深深的失望,因为那只刚刚离开躯壳不久的阴魂已经跑掉了,不知去向。
侍卫官转身走进装着尸体的警车内,开始利用宁采臣的尸体作法,他伸出双手,比划出不同的手势,捏着各种法诀,嘴里念念有辞。
在进入官家系统充当高级保安角色之前,这位侍卫官出身于茅山术世家,自幼学习道法,二十岁时有所成就,进入了专门的培训学校中接受观察和洗脑,二十五岁时终于通过各种复杂而严格的审查,成为一名侍卫官。
一道道光芒从侍卫官手中出现,击中宁采臣的尸体。
尸体
宁采臣的尸体遭受到许多的折磨,侍卫官动用家传秘术,想通过这具尸体把刚刚离开的魂魄弄回来。
方圆半公里内,生具阴眼的人和六识六觉较灵敏的小孩会听到一个声音在呢喃:“回来吧——,快回来——,你还能去哪里呢——,听话——乖——好孩子——,我保证不会揍你——”
还有狗狗和猫还有蝙蝠等特殊的动物也能够听到,只是它们无法说出来。
躺在摇篮里的婴儿被惊醒,莫名其妙地大声哭泣。
稍大一些的小孩子开始做噩梦,梦中出现了许多可怕的东西,死掉多日还能够乱跑的老鼠,从机器猫碟片当中钻出来的技安挥动拳头疯狂地乱揍人,火影忍者当中满身是虫子的那家伙被自己的宠物啃得只剩下一副骨头架子,七龙珠当中的乌龙抱着一大堆脏兮兮的内裤得意洋洋地笑,同桌的漂亮小妹妹嘴里长出了弯曲的獠牙——。
以侍卫官和尸体为中心,周围的狗开始乱吠,猫也在乱叫,而可怜的蝙蝠则不时撞上玻璃窗或者是电线,有些因此送命。
就连昆虫仿佛都忘记了怎么飞翔,这些小东西不再围绕着路灯,而是疯狂地扑向飞驰而过的车灯,以致于大部分死于非命。
侍卫官努力折腾了好一阵子,试过了所有能够现场用上的办法,念过了所有与招魂和捉鬼有关的咒语,但是毫无效果。
根据侍卫官先生的经验,如果是普通的鬼,那么只要在死亡三天之内他都能够让其暂时还魂,这样的事他干过很多次,就连那些浑身上下布满尸斑、已经开始散发臭味的尸体都无例外,然而这一位无论如何都没有反应,其魂魄仿佛消失在天地间,再也捉摸不到一丝痕迹。
侍卫官满头大汗,摇摇头离开了装尸体的警车,开始作其它打算,他猜测宁采臣和阿勇会报复,于是打算先设法保护好自己,然后等待对方杀上门来,再寻机消灭这两只顽强的鬼。
另一位指挥员用步话机命令四名狙击手收队,然而发觉为时已晚。
惨叫声中,两名隐藏在旁边大楼天台上的狙击手跳下来,摔到地上,发出沉闷的撞击声,当场死亡。
几分钟过后,夜总会对面的酒店里,两名狙击手爬到窗台上,然后一跃而下,身体在半空中时他们似乎清醒过来,弄明白了发生了什么事,于是开始大声怪叫。
灾难
阿勇和宁采臣遇到伏击的夜晚,丁能和阿朱还有大帅和蓝蓉再加上猛男和成崖余一共六人在郊外的度假村里打牌,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由于距离太远,阿朱灵敏的超感觉也没有什么反应,小狗阿紫和胖丁一切如往常,不停地打闹嬉戏。
四位男士打牌,谁输了就喝一杯啤酒。
零点,阿朱开始静坐冥想,因为她觉得这个时间段特别适合修炼。
零点二十分,丁能开始打哈欠,有些睡意,于是众人商定,再打半个钟头就散伙。
这时,成崖余的电话响了,看上面显示的号码,发觉是从前的上级打过来,他感觉到奇怪,自己辞职已经两个多月了,怎么还有事。
接听之后,却是央求和商量的口吻,曾经的上级希望成崖余能够带着那几位极厉害擅长对付妖魔鬼怪的大英雄大豪杰前来帮忙,因为锦衣卫和特勤组受到了沉重的打击,死伤惨重,连首都来的两位特级侍卫官亦是一筹莫展,无处下手。
“我已经辞职了,不想再参与那些事。”成崖余的语气很平静,却有一种不容商量的气势。
对方已经不再是自己的上级领导,从前的畏惧和尊敬也已经消失无踪,如今的成崖余不再像当初那样,把领导的话当作圣经和主体思想、先军政治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从他的离职报告批准的那一天开始,他不再受上级约束,没有了所谓的上级,恢复自由身。
“我知道你在做什么生意,你应该明白,交易清朝以前的古董是违法行为,你如果以后还想继续买卖古玩,在这一行当中混下去,就必须帮忙处理一下我所说的事。”曾经的上级用威胁的口气说。
“你知道其实我没有什么异能,真正厉害的是我的几位朋友,他们想过平静的生活,我也同样如此,城里发生的事我们不想干预。至于我的小店,如果你想要查封的话,我也没办法。”成崖余依旧很平静。
“想回来上班吗?我可以开一扇后门,让你官复原职,再次当上刑侦队队长,只要你帮我捉到阿勇和宁采臣这两个怪物就行。”上级的语气变得很诚恳,“甚至可以再升二到三级,让你当副大队长,或者到我手下帮忙。”
“抱歉,我没兴趣,这个手机号码已经快要欠费了,我会更换一个,以后没什么事的话恐怕不会再见面了,祝你身体健康,心情愉快,拜拜。”成崖余挂掉电话,然后关机。
灾难
几只脑袋凑近了成崖余的手机,听着那位身居要职的人说话。
“怎么挂了,我还没听够,一想到那边的脸不知往哪里放才好,我就感觉有意思。”丁能皱眉。
“还想听吗?这样好啦,你明天就去应聘治安协管员,我还有几个熟人,估计把你弄进去不难,以后你就有机会听那位大胖墩的教诲。”成崖余冷冷地说。
“不知道阿勇和宁采臣的魂魄还保持着怎样的能耐,估计挺厉害,否则那些人就不会如此慌乱,忙着四处求援。”丁能微笑。
“怎么谁都想把我们当枪使?我们真有这么笨吗?”阿朱懒洋洋地说。
“这帮家伙一个个阴险无比,平时对咱们视若不见,有事的时候就想起来,真是恶心。”蓝蓉说。
“还有什么比得上咱们在一起喝酒聊天更重要。”成崖余拿起一瓶葡萄酒,挺入拨塞器,开始旋转。
“阿勇和宁采臣的魂魄会做什么?他们还能够做什么?”丁能喃喃自语。
“等摆脱目前的困境之后,估计这两位会设法调查宋家的人,弄清楚真凶之后下手复仇。”阿朱说,“他们的肉身虽然已经死掉,可是精气神还能够维持一段时间,凭他们生前的修为,相信就算变成了鬼也是顶尖厉鬼。”
“难道比当年的阿紫和你更厉害?”丁能问。
“嗯,目前应该是他俩更厉害,只是他们不可能把这种状态长久保持下去,至多二十天到一个月,他们强行凝聚到一起的生命场就会渐渐散尽,到那时,他们会变得跟普通的鬼差不多,可能就像现在的朱神婆那样。”阿朱说。
“看来时间有限,两位已经不幸去世的大师恐怕得抓紧时间,迅速完成复仇大计。”丁能缓缓点头。
“宋家有难了。”成崖余说。
“我买了不少宋氏集团的股票,现在糟糕啦。”大帅叹息。
“切,活该倒霉,你买什么股票不好,偏要买宋氏的。”一直不吭声的猛男有些幸灾乐祸。
“俗话说官商勾结,无往不利,所以我看好宋氏的前景,万万没想到会发生这么多事。”大帅摇头,表情显得很沮丧。
决不参与
担心被卷入到麻烦当中,所以丁能等六人在次日清晨驾车离城,去了十几公里外的一个名叫糕雄的小镇,并且住进镇内最好的一家旅馆。
他们都明白,阿勇和宁采臣并非疯子,也不是恶棍,这两位大法师的报复行为不会扩大化,所针对只是宋家。
所以他们想躲避,大厦将倾,狂风暴雨将至,明哲保身是最佳选择,因为他们明白,对于他们而言宋家永远是一个无比强大的存在,曾经的协议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如果没有阿勇和宁采臣的冒名顶替行动,至多再过一年半载之后,那些钱多到不像话的人肯定还会采取某种手段,拾起已经放下的仇恨,重新开始新的杀戮和胡作非为。
此时当旁观者是最明智之举。
成崖余换了一张手机卡,同几名关系较密切的前同事保持联络,从中了解发生的事。
据说宋家的人全都没事,一个个活得挺好,分成几伙躲藏到不同的地方,有些住进庙里,有些躲到基督教堂内,有些则换上旧衣服躲到城中村的小旅馆内。
两位侍卫官试图把宋家的人集中起来,以便提供保护,但是无法做到,因为这些人一个比一个更聪明,各自都很有主见,很难说服他们。
分散逃走的最重要原因是宋家的人对于两位来自首都的侍卫官所表现出来的能耐并不十分认可,担心被仇敌一网打尽,所以各自找认为安全有保障的地方躲避。
宋家的人有几位甚至已经外逃,乘飞机去国外,或者别的大城市,这部分人认为只要远离山京城自己就安全了。
锦衣卫和警察几乎是全休总动员,休假的人也被紧急召回上岗,专门用于保护宋家人的就有一百多号。
成崖余放下电话,把打探到的消息说给朋友们听。
“对付能力强大的怨灵只有专业人士才管用,那些武装人员身上的煞气或许能够驱散普通的鬼,但是对于阿勇和宁采臣的魂魄恐怕没什么用。”阿朱说。
“如果宋家肯花个三至五亿作为佣金寻找保护,咱们是不是可以考虑一下?”大帅说。
“别这么财迷,咱们已经不再是穷人,日子过得下去就可以,弄那多钱干嘛呢?”蓝蓉朝大帅瞪眼。
“对,宋家无论出什么样的价我们都决不帮忙。”丁能坚决地说。
避难所
教堂内,宋精和宋奸还有宋熊和宋花四个人坐在神父的办公室里,每一个的脖子上都挂了三个十字架,每一只脑袋都被圣水浇得湿淋淋的。
每隔十五分钟左右,他们就会往自己脑袋上动手浇一次水,他们在办公室门口堆了五本圣经,在窗台上放了两本,怀里抱着一本,口袋里揣着袖珍本。
教堂里的几名神职人员轮流陪护着这四位避难者,二十四小时均如此。
隔着玻璃,他们可以看到耶稣像,圣母像,圣婴像,他们觉得自己非常安全。
宋精和宋奸各自带了电脑,在此可以办公,可以炒股票炒期货炒外汇,当然也可以上网做其它的事,所以他们并不很无聊。
如果不是担心神父生气,他们甚至想弄一张自动麻将桌进来,在神父的办公室内开战,他们还想从外面叫一些小姐,为宋花叫一位鸭子,然后纵情欢乐,之所以没有这么做,主要是担心神父的反应,以及可能带来的危险,比如遇到一只怪物幻化而成的性从业者之类。
为了避难过此次可能的灾难,他们不得不躲到此地,并且乖乖呆着,直到三十天后,因为那名擅长茅山术的侍卫官说过,离开原身的魂魄至多只能维持一个月时间,然后能力就会变得衰弱,再也无法造成威胁。
所以,他们只需要在教堂里呆三十天,感觉这算不上什么大事,因为这里的伙食并不差,并不像寺庙里那样无法吃到肉,他们甚至可以悄悄喝些酒。
“在这里呆了两天,我感觉自己的灵魂得到了某种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宋精一时语塞。
宋熊赶紧接上:“灵魂得到了升华,蜕变,羽化,洗涤,崩溃,再造,重生。”
宋精说:“对,就是这样,我明白无误地感觉到自己变得更聪明了,仿佛有某种神奇的力量注入到身心当中。我坚信,离开这里之后,我的性能力一定会变得更强,打麻将的时候赢钱的概率会更高,没准连久治不愈的痔疮也能够好转。”
“如果不是舍不得那些漂亮的情妇,我会选择下半生做一名虔诚的教友和信徒,从此青灯礼佛,了此残生,充分享受心灵的宁静。”宋奸满脸严肃,其实说了些什么自己也不知道,这些话是他从电视剧当中学来的。
宋花目前刚好大学毕业,还有些幼稚,于是出言纠正:“三叔,这里是教堂,不是寺院,别说什么青灯礼佛的,没有佛。”
“教堂跟寺院不一样吗?我一直以为这里的是洋和尚,而庙里的那些是土和尚,而外来的和尚念经更动听些,因为他们更擅长唱小曲。”宋奸有些不自在,抓挠了一下脑袋。
避难所
晚祷的钟声响起,几名神职人员在教堂里开始了例行的宗教活动,四名避难者坐在前排座位里观礼,装模作样地跟着念祷告词。
宋花低声问旁边的宋精:“表叔,你说咱们躲到这里真能够得到安全吗?”
“当然安全啦,你想想,最近几百年来西风完全压倒了东风,我寻思着,外国的科学技术更先进,制度更好,人民素质更佳,综合各方面领先咱们这旯旮至少一百五十年,洋人信仰的神肯定也更厉害,至少比咱们老祖宗信的神厉害几倍,不然的话当年义和团和辫子军就应该打败八国联军了,所以呢,我坚信耶稣基督一定能够制住那两只妖魔,保障我们的生命安全。没听到神父说的吗?凡信主的人都将得到拯救。”宋精侃侃而谈。
“其它方面我不太清楚,因为十几年学生生涯当中被洗脑得厉害,有许多真实的材料和信息无法传达到咱们这边,所以我因为年纪青而比较笨是正常现象,可是我倒不觉得基督教崇信的神祇一定比释迦牟尼更厉害,这显然没有可比性,如果只是从信徒的数量和规模来看,似乎佛教徒也不见得就少。”宋花说。
“你不懂,外国的月亮就是更圆,这些年来我考察研究过的地方可多了,欧洲所有的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我全都去过不止一次,北美洲更是熟悉,走在温哥华和纽约的街上就算没向导我都不会迷路,到了拉斯维加斯就跟回家似的,上述地方每年至少去三到五次,去得都TMD的烦了,现在我比较喜欢去非洲和加勒比地区考察,因为这些地方还能够常常找到蟑螂,这样的话我去考察学习的理由更充分些,以免那些喜欢造谣的家伙说我浪费纳税人的钱。顺便提一下,哥斯达黎加的妞那个屁股真是漂亮极了,又丰满又结实,就像母鸭子一样,走路的时候摇晃着,从背后看过去,配合上细细的腰,修长的大腿,实在令人亢奋。”宋精突然伸手一拍脑门,“不好意思,跑题了,刚才我说到哪里?”
“你说外国的月亮更圆一些,还说你去欧洲和北美洲次数太多,都有些腻了。”宋花提醒。
“哦,是这样,我在国外参观了许多宏伟漂亮的大教堂,看到了许多年青貌美的修女,还有许多年老体衰的修士,对此留下了异常深刻的印象,我相信西方人崇信的神祇一定比咱们这旯旮的神更厉害也更可靠。”宋精说。
死亡
夜间零点,宋精和宋奸还有宋花和宋熊仍在闲聊,由于他们白天睡多了,所以深夜仍无睡意。
虽然教堂内可以提供单人房间,可是他们四个却坚持要挤在一个有四张床的房间内。
四人间的门口走廊里躺着一位神职人员,由于宋熊前不久捐了一大笔钱,所以教堂内对他们几乎是有求必应。
宋花打算上卫生间,但是不敢单独去,于是宋精只好充当护花使者,陪同前往。
这时值班的神职人员睡得正香,宋精打算将其叫醒,宋花却说没有这样的必要。
走在阴暗的长廊内,四周一片寂静,宋花和宋精有些紧张,生怕突然从哪里冒出一张破碎的面孔,或者伸出一只腐烂的手。
外面有嗖嗖风声,月光透过彩色玻璃照射进来,在缺乏灯光的地方形成斑驳的痕迹。
几只无家可归的猫在外面叫唤,声音凄凉而尖锐,甚至有些刺耳。
宋花进入卫生间,宋精在外面守候。
五分钟之后,宋花仍然没有出来,宋精有些沉不住气,于是轻声呼吸:“小花,宋花,好了没有?”
里面一片寂静,没有任何反应。
宋精心头掠过一丝凉意,忍不住推开了门,看到宋花的脑袋塞在马桶里,一动不动,粗壮而臃肿的腰和臀趴在马桶边缘,两条萝卜状的腿跪在冰凉而坚硬的地砖上。
宋精发出惊天动地的一声惨叫,冲上前去,试图把宋花的脑袋从马桶里弄出来,他的胳膊刚接触到宋花那满是赘肉的肩膀上,一股莫名其妙的凉意就侵入到他体内,突然间,他不再畏惧,一些强有力的东西占据了他的思维。
宋精不再理睬脑袋浸在马桶内的宋花,摇摇晃晃走回房间,这时阴暗的长廊不再显得恐怖,追逐撕咬的野猫显得很可爱。
路过一个转角时,他用自己的拳头砸破了玻璃,然后挑选了两片类似尖刀形状的拿在手里,这样的行为让他流出了许多的血,腕部动脉划破了,一些红色的自身液体喷撒出来,染红了手臂和下半身,但是他对此毫无感觉,仍然坚定地往前走,表情显得十分轻松,甚至带着一丝诡异的笑容。
死亡
宋精拖着脚步缓缓往前,身体摇晃得厉害,仿佛喝高了,但就是不肯倒下,他两只手各握着一片类似刀状的玻璃,脸上带着莫名其妙的笑容。
宋奸和宋熊依旧在聊天,由于两位亲戚久久不归,他们开始各种复杂的猜测。
“你说他俩会不会玩个不伦之恋什么的?”宋熊说。
“这倒也难说,据我所知,宋精喜欢体态丰满的女子,呆在这里挺无聊,没准喜欢上宋花也难说。”宋奸冷笑。
“就喜欢这种无拘无束的恋情,管什么世俗偏见,谁说亲戚不可以上床?”宋熊说。
“对,就应该这样,男人与女人之间只要相互看着顺眼就好,年龄啊,血缘关系啊,别人怎么评价都无关紧要。”宋奸说。
“近亲之间可以睡觉,只要别生孩子就可以,听说会弄出痴呆儿或者怪物。”宋熊说。
“堂兄,你的知识真是渊博啊,连这事都知道,通过与你交谈,我眼界大开,真是听兄一席话,胜读万年书。”宋奸说。
“与你的交谈中,我同样学到了许多有益的知识,感觉不亚于去台湾和泰国旅游观光考察的收获。”宋熊说。
两位堂兄弟相视而笑。
“也许宋精与小花花只是闲着无事聊天而已,咱们别瞎猜,弄坏了人家名声可不好。”宋奸说。
“嗯,有这可能性,这样的事还是别谈了罢,让人听到会弄出麻烦事的。不过我觉得名声这玩艺儿好处理,咱们有的是钱,只要请一群无良记者来开个会,每人发个大红包什么的,制造一个英雄或者完人很容易,再配合上五毛在网络上的宣传,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咱们家族当中好几个重要人物当初不都是这么名扬天下的吗?”宋熊说。
“对啊,只要有钱,想树立个优秀人材的形象很简单,我小学没毕业,认识的字至多也就两三百个,如今不也成了博士文凭拥有者。”宋奸得意地笑。
“全靠宋僵帮忙,否则今日的咱们没准仍然还在乡下种田放牛养猪,运气好的话也就当个乡干部什么的。”宋熊说。
“像咱们这样的天才人物,就算没念过初中又怎么样?现在那些名牌大学的毕业生不也得让我呼来唤去,女的恐怕还会被我操来干去。”宋奸得意洋洋地笑。
你是谁
宋熊和宋奸乐呵呵地交谈,彼此把对方都看成了知己,如果不是他俩早已经做表兄弟多年的话,多半会玩一手桃园结义什么的。
躺在门口走廊上的神职人员依旧睡得非常香,发出响亮的呼噜声,偶尔翻身的时候才会停止几秒钟。
宋精终于走到门口,这会他的两条裤腿上全是血,沿途留下了许多个带血的脚印。
如果是普通人的话,流出这么多血恐怕早已经无法再动弹,体质弱一些应该已经挂掉。
然而宋精仍然在行走,手里握着尖锐的玻璃片,手掌中的血污沿着玻璃边缘滴下,撒到地面或者裤子上。
他跨过躺在地上的神职人员,缓缓走向房间内。
由于走廊的灯光亮着,而室内已经熄灯,所以宋熊和宋奸只看宋精站在门口,没有发现其下半身的那些红色。
宋精把手收到身后,不让室内的两人看到玻璃片。
“宋花呢?怎么你先回来了?”宋熊问。
“她在后面,马上就来。”宋精有气无力地说。
“你怎么了?好像很累的样子,是不是刚刚射过一次啊?”宋奸笑问。
交谈中,宋精走入室内,缓缓坐到床上,距离两位亲戚仅有两米多远的距离,只要前冲一步,就可以伸手触摸到。
这时宋熊嗅到空气的血腥味,于是把注意力转向刚刚进来的宋精,就着昏暗的光线看到了一些深色的东西沾到了棉被和床单上。
“你受伤了吗?”宋熊问。
“刚刚摔了一跤,鼻子弄破了,腿也破了,你能帮忙看一看吗?”宋精慢吞吞地说。
宋熊站起来,慢慢走向宋精,打算看看对方是否需要帮忙。
当两人之间的距离仅有一米左右的时候,宋精的身体突然前倾,然后玻璃片挥出,一只刺入了宋熊的上腹部,另一只扎入宋熊的脖子。
“啊——!”被害人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
旁边的床上,先前正在抽烟的宋奸跳起来,打算冲出房间去,然而为时已晚。
宋精把玻璃片从宋熊身上拨出来,虽然已经折断了一截,可是仍然有尖锐的利口。
你是谁
宋奸连滚带爬地冲向门口,原以为能够跑出去,然而先前动作一直挺缓慢的宋精此刻意外地快速,居然从床边一跃而起,跳到门口,挡住了宋奸的去路。
这时宋熊趴在床上,喉咙深处发出‘嗬嗬’的嘶叫声,口鼻当中冒出大量红色泡沫,两只手有力地乱抓,双腿不停地蹬,大量的血从伤口里涌出来,眼看就要不行了。
“表弟,你要干什么?”宋奸后退了两步,拿起一只椅子,准备自卫。
“没什么,杀个人而已。”宋精冷冷地说。
“可宋熊是咱们的亲戚啊,你为什么要杀他?”宋奸颤抖得厉害,双腿几乎无法站稳。
“杀人需要理由吗?”宋精的语气渐渐变得清晰而连贯,不再像先前那样含糊和缓慢,仿佛刚才杀过人之后让他获取了某种怪异的能量。
“杀人不需要理由吗?”宋奸惊讶地反问。
屋内发生的事惊醒了躺在门外充当的保镖的那位神职人员,他张开眼睛,被看到的事吓住,他没有吭声,只是慢慢转过头,手足并用爬出一段路,然后站起来,大步往外冲。
宋精察觉到身后的那人跑了,但是不为所动,只是慢慢逼近房间内的人,同时诚恳地说:“死亡其实是另一种生命形式的开始,你不必如此惊慌,等死掉之后你就会发现情况或许并不很糟糕。”
“那你为什么不把自己弄死?”宋奸的声音颤抖得厉害。
“想看我死吗?这个很容易。”宋精把手里的玻璃片划过自己的脖子,来回切割了几下,弄出一条挺大的伤口,肌肉和皮肤两边翻起,黑乎乎的,十分恐怖。
由于他先前已经流了太多的血,所以现在的血压已经严重不足,不可能喷射出来什么东西。
“你好象已经死了。”宋奸惊讶地大叫,“你不是宋精,操,你到底是谁?”
“现在才明白过来,已经晚了。”说话的同时,宋精眼睛里出现妖异的红色光芒,仿佛两只小灯泡一样亮,一部分信息透过目光直射入宋奸的思维当中。
宋奸愣住,手中的椅子掉下来,砸伤了自己的脚趾,然而他似乎已经感觉不到疼痛,只是呆着不动,眼睁睁地看着一片沾满血的玻璃伸过来,捅入了上腹部,然后刺进肝脏里。
凶手
午夜的教堂里有人在大喊大叫,许多已经熄灭了好一会儿的灯被弄亮,几分钟之后,两名牧师惊恐万状地冲出来。
一辆巡查的警车驶过来停在神职人员的面前,一名协管员伸出脑袋问发生什么事了。
“死了,全都死了,宋精宋奸宋熊都死了,流了许多的血。”牧师惊慌失措地大喊。
警车内坐着的四个人交流了一下,其中一个拿起名单看了看,确认牧师所说的三位死者均属于保护对象,于是下了车,走进教堂。
这个时候,城市东侧的财富别墅区内,一幢三百多平方面积的小楼灯火通明,里面不停地传出喧哗和叫嚣声,还有没完没了的音乐。
好在这个小区的房子绝大部分都空置,所以也没人前来提意见。
房间内有九名宋家成员,还有四名保镖,六名警察,现在这些人分成几组打麻将或者是喝酒,有些在唱歌,有些在玩网络游戏。
就算是在避难,他们的生活质量也没怎么下降。
一名保镖走进了卫生间,出来的时候面目呆滞,舌头拖在口腔外面,步履摇晃。
每个人都有事可以做,谁也没有空观察身边的事,导致没人发现保镖的异常。
保镖先生慢慢悠悠掏出手枪,对着距离最近的宋史脑袋上射击,子弹准确无误地射入宋史的后脑勺。
宋史一头栽到麻将之间,拱倒了他费尽心机设计的清一色。
枪声响起,房间内的热烈气氛立即消失,十多号人开始四散而逃,往不同方向乱蹿,有些钻到桌子底下,有些躲到沙发背后,有些则想往外跑。
冲到门口的那几位惊讶地发现门无法打开,仿佛被焊牢一般坚固无比,怎么弄都不会动弹,而窗子外面安装了结实的铁栏杆。
保镖手里的枪不停地射击,一个又一个宋家的人倒下。
一些人往楼上跑,他们成功了。
负责保卫工作的专业人士被这突如其来的事件弄得惊慌失措,以致谁也没有反击和反抗,只顾着找地方隐藏自己,以免丢了性命。
当枪声最终停止下来之后,那名杀死了九个人的保镖面无表情地坐在桌子上,平静地点燃了一只烟,若无其事地朝天花板吐烟圈,颇有几分国产零零漆的风采。
凶手
负责这幢别墅保卫工作的头目跑到了三楼,躲藏了几分钟之后,然后又犹豫了十来分钟,终于想起了自己的职责,于是鼓起勇气,小心翼翼地下了楼。
杀了九个人的保镖扔掉了枪,坐在沙发里,一只手拿着波尔多红酒,另一只手拿着烟,面带傻乎乎的笑容,狂饮一大口酒然后抽一下烟,似乎很享受的样子。
头目跨过一具又一具保护对象的尸体,走近干了坏事的保镖,他心里充满了愤怒,为自己遇上这样的倒霉事而感慨不已,他明白今年的年终奖完蛋了,还有其它的麻烦事,至少三年之内不可能升职,没准还会被送去山区的小乡镇里呆几年。
几名较勇敢的警察跟在头目身后,看清楚闯了大祸的保镖手里已经没了武器,他们一拥而上,把这个混蛋摁倒在地,死死压住,将其彻底制服并上了手铐。
然而宋家在此避难的九个人全死了,从六十岁的宋羊和十六岁的宋狼都没能幸免,保镖的射击精度意外地出色,九位死者均是脑袋中弹,一枪毙命。
在其它人的记忆当中,这位凶手平时的训练很糟糕,实弹射击的水准奇差无比,打中十米之外的靶子对他而言是件极艰难的事,得有特殊的好运气才能偶尔做到一次。
然而这一回该保镖意外地成为了神枪手,简直就像是射击队里出来的,弹无虚发,打坏九只脑袋就开了九枪,一点不浪费,算得上绿色节能型杀人。
漂亮的别墅内成为了屠宰场,客厅地板上流了一层人血,走路的时候一不小心就会滑倒。
保镖的双手被铐到身后,这样头目仍旧不放心,又拿出另一只手铐,把这位杀人凶手的一条胳膊铐到了桌子腿上。
“这下糟糕了,老板已经死掉,咱们这个月的工资跟谁领去。”一名保镖愁眉苦脸地说。
“还想领工资呢,别惹上大麻烦就算命好。”另一名保镖说。
头目指着凶手问:“你们平时有没有察觉这家伙哪里不对劲?”
“没有啊,一切正常。只是最近听说可能会被厉鬼袭击,所以我们的老板带着家里人躲到这里,还在门外贴了许多符,房间里放了许多神像,还烧了香点了蜡烛,没想到什么用处也没有。”保镖说。
这时凶手晕过去,口吐白沫,眼睛翻得只有白色没有黑的头目赶紧过去掐人中,揪耳朵,拍打面部。
杀戮
救护车来到之后,白衣天使们只是简单地查看躺在地上的尸体,然后就打电话到殡仪馆。
头目打电话向上级汇报发生在此地的事,结果被一顿狂骂。
这个时候是凌晨一点四十分。
城市的另一端,一家新开业不久的酒店内,两名来自首都的侍卫官陪着宋家十几号人呆在一个豪华套房内,房间外面的走廊里有十几名锦衣卫,一个个喝着咖啡和浓茶,无精打采地低声聊天,对抗越来越强烈的睡意。
擅长茅山术的那名侍卫官,暂且称他为茅兄吧,这样更省事些。
茅兄在每一扇窗户上都贴了符,然后守在门口,另一名侍卫官则坐在阳台上,看着星空发呆。
感觉对手很强悍,他们根本不知道哪里麻烦会从哪里出现。
茅兄心里明白,阿勇和宁采臣就算已经成了鬼,其实力仍然比自己强一些,加上阴魂独有的一些能耐,比如穿墙、钻地、附体等等,更是难以应付。
现在两名侍卫官都在后悔,觉得当初不应该为了一些钱离开首都跑到这里来,与两位极厉害的法师对抗。
一切都在朝失控的状态滑去,无可挽回。
茅兄打过电话给自己的师父和师兄弟,想让他们尽快过来帮忙稳住形势,然而援兵得等到二十四小时或者四十八小时之后才能到达,因为机场那边正在下雷暴雨,航班无法正常起降。
茅兄相信只要再坚持一两天,等自己的师父来到,一切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到时候他要亲眼着着两只厉鬼如何被抓住,如何在烈焰中魂飞魄散,从此消失。
自从出道以来,阿勇和宁采臣是茅兄遇到的最大麻烦,此前他一直顺风顺水,无往不利,从没遇到真正意义上的对手。
茅兄由于疲倦而有些走神,眼睛半睁半闭,昏昏欲睡,却听到里面的房间内传出一声尖厉的惨叫。
两名侍卫官同时从椅子里一跃而起,直扑向前。
可怕的叫声再次响起,非常连贯,显然有许多张嘴同时这样喊叫。
他们冲到有动静的那个房间里,看到了一幅令人沮丧的情景。
里面原本在安静打麻将的四个人离开了桌子,在周围蹦来蹦去,鲜血从他们的脖子和手腕,还有躯干上喷出来。
杀戮
茅兄惊讶地发现,可恶的厉鬼已经不知去向,而房间内的人仍然在乱跑乱蹿,不肯消停。
他不明白为何会弄成这样,先前他曾经下过死命令,不允许宋家的人携带任何刀具和枪械,外面走廊内的锦衣卫同样如此,除了电棒之外没有其它的武器。
四名重伤员仍在处于狂乱状态,大喊大叫,鲜血狂涌不止,按照茅兄的判断,这些人已经没救了,他们每一个身上都有三到四处伤口,每一个伤口当中都有被划破的粗大血管。
看了一会儿,茅兄才知道为何如此,那位名叫宋痘的年青人带了一把仿制瑞士军刀,现在这把血淋淋的刀仍在宋痘腰间晃悠。
四个人在房间内疯跑了一阵子过后,由于失血太多而纷纷倒下,再也无法站起来,也不再叫唤,仅仅只是躺着,四肢不时抽动几下。
两名侍卫官赶紧离开,把目光转向其它地方,紧盯住他们的保护对象。
麻烦没完没了,另一个房间内突然出现了熊熊大火,躺在其中睡觉的那几位只是尖声惊叫,却没有谁跑出来。
叫声持续了大约两分钟,然后平息,这时茅兄刚好念完了辟火咒,可以进入到火场内。
经过一番摸索,茅兄从房间内拖出来两具黑乎乎的重伤员,已经烧得面目全非,无法辨认到底是谁,从身体表面的痕迹看,估计没得救了,最多再硬撑一两个钟头就会死掉。
这边的大火刚刚扑灭,旁边的房间内又传出可怕的叫声,另一名侍卫官立即冲过查看,发觉里面的人正用自己的脑袋使劲撞墙,其中有两位的颅骨已经裂开,白色的东西都流到地上仍然在不屈不挠地撞啊撞,仿佛这是极有趣的事。
卫生间有一位小妞儿用碎玻璃把颈动脉割断了,她已经死掉了一会,旁边是一位老头,这老头把脑袋塞到马桶里,成功地淹死了自己。
另一个房间内,一位年青人把电线的塑料皮烧掉,露出其中的铜线,然后把自己电死了。
短短的十几分钟内,保护对象全部完蛋了,而两只厉鬼在哪里都不知道。
茅兄愤怒难忍,大声喊叫:“阿勇,宁采臣,你们两个混蛋,有种就出来跟我好好打一架,躲在暗自残害无辜者算是什么东西。”
夜空寂静,只有茅兄的喊叫声在四周回荡,久久不散。
死劫
雷雨扬找到了丁能和阿朱,大家坐到一起讨论目前面临的麻烦。
根据最新得到的消息,截止今天早晨九点钟,整个山京城内已经死掉的宋家人已经达到八十四名,目前还活着有六十多名,其中大部分是妇女和儿童。
厉鬼没有把十四以下的孩童当作攻击目标,还有一些嫁入到宋家的女子也安然无恙。
从统计数据看,阿勇和宁采臣没有乱来,他们目标明确,行动迅速,心狠手辣,一旦认准目标则毫不留情地动手。
逃往其它城市以及国外的家族成员没有能够逃过此劫,据得到的信息,宋粪经曼谷转机飞往悉尼,眼看飞机即将降落,可怜的宋粪突然大量吐血,并伴以脖子迅速腐烂,面部颜色变黑,飞机刚刚开始在跑道上滑行,宋粪已经一命呜呼。
宋粪的死亡症状极其恐怖,导致邻座两名俄罗斯籍人士心脏病发作被送进医院,其中一人目前已经死掉,其余多名同机乘客受惊过度而接受心理治疗,一名空姐因此昏迷。
宋鸟顺利到达成田机场并住进了酒店,并且在当夜叫了一名棒子鸡和一名鬼子鸡玩双飞燕。
据谣传宋鸟的死状颇为香艳刺激,他趴在鬼子鸡身上狂抽猛送之际,一只眼球离开了眼眶掉出来,然后脸上迅速溃烂出几个洞,大量的脓液流淌在鬼子鸡白晰细腻的皮肤上。
两位异国的性从业者因为宋鸟的死而受惊过度,住进了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让大家为了她们早日康复而祈祷吧。
宋尸和宋虫还有宋泥死在纽约的海滨豪华别墅当中,三人的症状完全一样,都是胸部和腹部严重腐烂,肠子掉出来,心脏碎成一小团烂糟糟的肉。他们聘请的管家和佣人次日清晨进入房间之后看到这样的情形,于是立即报案。
另有六名家族成员去了蒙古旅游,结果在游玩过程当中莫名其妙的浑身溃烂,死在一片宽阔而美丽的草原上,当导游发现他们的时候,一群食腐的大鸟正在快乐地享受这顿大餐。
还有一些家族成员飞往喜马拉雅山南侧的尼泊尔,结果于昨日死于逛街途中,他们的死亡情形十分恐怖和令人恶心,导致整条街陷入混乱,乱跑的人相互踩踏,死六人,伤二十七人。
尘埃落定
据雷雨扬分析,这些已经离开山京城仍然死掉的人是中了某种蛊或者降头,应该是阿勇生前就种下的,现在仅仅只是触发而已。
从昨天夜间至今,杀戮一直没有停息,成为攻击目标的家族死亡的人数不断上升。
“感觉有些过火了。”丁能对此显然不怎么认同。
“是有点过分,这么多人死了,亡者不可能全都参与了对阿勇和宁采臣的攻击行为,也不一定全是恶棍。”雷雨扬说。
“就算想要阻止,感觉也晚了点,现在一切已经将近结束。”阿朱说。
“据我所知,这个家族在山京的成员当中的成年人差不多已经快要死光了。”成崖余点头。
既然如此,那当然只以静观其变了,丁能这样想,或许这是个改变事件进程的契机,只是还不知道,这个家族幸存下来的人会不会把账算到自己头上,从前他们就喜欢这么干,以后会不会再做类似的事倒也很难说清楚。
如果以这个家族从前的做法进行推测,会发现他们很可能这样弄,由于需要对付丁能等人,所以从外面请来三位著名法师,结果巫婆阿花死掉,剩余的阿勇和宁采臣反戈一击,弄死了宋骨和宋乖并取而代之,事情如果追溯根源,仍然与丁能等人有关,而且阿勇和宁采臣已经死掉,针对人界的目标下手的话,感觉发泄怒火的对象似乎只剩丁能等几位。
当然还有雷雨扬,因为这位法师明白一切,却不予点破,并且出面做中介,让这个家族与丁能达成一份莫名其妙的和平协议。
当然不排除这们的可能性,这个家族的成员在此次灾难中被吓破了胆,老实做人,从此再也不敢招惹丁能和其它人,当真正意义上的乖乖守法公民。
在这一次的事件当中,丁能和阿朱还有其它人吃惊不浅,因为这个家族采取的行动完全出乎预料,他们居然请动了首都的特级侍卫官出面,并且配合上山京城的锦衣卫和特别机动队,动用了优秀的狙击手,成功地打死了两位目标。
然而阿勇和宁采臣的能耐出乎他们的预料,就算成为鬼,这两位法师仍然具备复仇的能力。
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事?感觉难以预料,现在丁能只盼望那些幸存者一个个全都遵纪守法,做乖乖好公民,别再做那些出格的事。
尘埃落定
丁能和阿朱还有朋友们决定到外面暂避一段时间,他们选择了自驾车出游。
预订的林肯领航员已经到货,他付了账并且办了保险,让四S店的人用一个早晨办理好车牌,然后开着离开山京城。
公路旅游轻松而有趣,沿途到处观光,二十多天以后才悠悠回转到山京城,一切依旧,而那个曾经叱咤风云家族却已经凋零,其成员所剩无几,大部为妇女和孩童。
回到家乡第三天,那个家族的幸存者通过种种手段找上门来,请求丁能帮助,保证她们和孩子们的平安。
面对五名带着小孩子的妇人,丁能严肃地点头,说会尝试与那两只厉鬼沟通一下,以确保她们的未来安全无事,但是不能保证一定有效。
“我们已经被吓坏了,除了平安活下去,再也没有其它的念头,至于报仇的事更是想都不敢想,现在还活着的人想法全都一样,那就是从今往后永远会夹着尾巴做人,再也不敢招惹任何是非。”一名妇人说。
“根据你们提供的情况,最近二十几天来没有谁被害死,看来报复行动已经结束了,你们应该是安全的。”丁能说。
“我们倒不在乎自己这条命,只是担忧孩子,他们会慢慢长大,如果成年之后被厉鬼或者妖魔什么的盯上怎么办?”妇人说。
“根据已知情况分析,你所担忧的事不大可能会出现,一般情况下,那两只厉鬼的能耐应该在逐渐衰减当中,目前应该已经不具备威胁你们的能力。”丁能说。
“谁知道呢?也许恶鬼和妖魔在另一个世界里修炼多年,变得很厉害,然后又出来害我们家里的人。”妇人说。
“你们先回去吧,我试试看能否找到那两位,然后与他们交流一下,希望可以得到某个保证。”丁能缓缓点头。
“只要能够保证全家活着的人平安,我愿意付给你很多钱。”妇人说。
“不必了,现在我已经不再做阴阳生意,帮助你们全是义务免费的,就算是友情出场吧。”丁能坚决地说,“我会努力帮忙,可是未必就能成功,希望你们有心理准备。”
他确实不想与这个家族的人有任何经济方面的往来,一旦收了钱,就负上了某种责任,而他也不愿意与阿勇和宁采臣反目成仇。
走在大街上的时候,偶尔他也会担忧,怕哪里突然飞来一粒子弹,打爆了他的脑袋。
地府鬼街
雷雨扬担心自身安全问题,结束了在山京城的业务,远走他乡,去了国外定居,据说他于去年就已经办妥了移民手续,并且在温哥华买下了一套房子。
雷雨扬觉得自己有些对不住宋家的人,感觉很内疚,觉得如果处理得好一些的话或许可以避免惨剧发生,他曾经主导宋家与丁能等人达成一个协议,这些事与他确实有关。
宋家的幸存者当中有一些人了解那个协议的内容,由此怀疑雷雨扬与元凶有可能是同伙,这事很难辩解。
离开之前,雷雨扬去过一趟地府鬼街,见到了阿勇和宁采臣,这两位已经死掉的大法师在那边日子混得不错,有豪宅有鬼仆,在大街上就算见到被亲手弄死的阴魂也是蛮不在乎,视若不见,心情不好的话可能还会动手痛揍对方一顿。
从这些情况当中,丁能得到一个印象,觉得阿勇和宁采臣已经成为鬼街一霸,不难猜测,现任头目肯定不喜欢看到自己治下的地方出现两位这样的实力派鬼物。
雷雨扬登机那天,丁能和阿朱还有成崖余和猛男大帅一同前去送行。
看着这位大法师慢慢消失在人堆当中,丁能感觉到一丝无奈,不禁开始想,或许自己也应该找个合适安居乐业的地方呆着。
丁能明白,凭现在阿朱和自己的能耐,在这个星球上绝大部分地方都能够生存得挺好。
就眼下的财力而言,移民并不困难。
但是去哪里呢?每当想到要换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并且长期呆下去,他就感觉有些不对滋味,这儿虽然有种种不满意和不合理的地方,但是他仍然觉得这里不错,颇有些依依不舍。
山京城内有熟悉的饭菜,熟悉的面孔,口音以及其它。
而移民出去的地方有无毒的食品,更清洁的空气和水,更多的绿色和野生动物,还有更便宜的房子,还有很重要的一点,那边的房子和房子所占的地皮据说拥有永久产权,而不是这旯旮的几十年,一旦购入,就受到保护,谁也不能强行把人从属于自己的土地上驱走。
丁能想了又想,还是拿不定主意,不知该去还是该留,他向阿朱询问,阿朱说一切听从夫君安排,去哪都行,反正她跟着走。
他觉得有些奇怪,从前老想着有了钱就移民,现在可以这样做了,他却感到有些不知怎么选择才好。
地府鬼街
为了对那个家族当中幸存者的承诺,丁能决定去一趟地府鬼街,已经很久没去,他对于那边的情况充满好奇,很想亲自见识一下。
傍晚,丁能驾车沿着太监大道驶往黄泥巷方向,阿朱坐在旁边。
他们没有带着阿紫和胖丁走,因为两只小家伙对于地府似乎不太适应,阿朱不想让它们受罪。
曾经古色古香的小巷子早已经不复存在,原址成为了一大片工地,高楼大厦已是初见规模。
担心车驶进去地府回转来之后变成文物模样,所以丁能把车停在路边,和阿朱牵着手步行进入工地。
旁边一群戴着安全帽的人当中突然传出一个熟悉的声音:“丁能,你们是不是来看看房子建得怎么样了?”
沿着声音看过去,原来是牛公子,他穿了一身运动服,加上太阳镜和塑料帽子,以至看不清真实面目。
丁能只得微笑着点头,因为不能说自己要到地府游览观光,他对于牛公子还是挺感激的,前一次的麻烦幸亏公子提前预报,否则的话被巫婆阿花打个措手不及可就糟了。
一直没有机会说声谢谢,此时遇到,看样子得交谈几句才行。
牛公子从人堆里走出,来到丁能和阿朱面前,乐呵呵地问:“相请不如偶遇,咱们找地方喝一杯吧。”
“我们打算到地府鬼街看看。”丁能低声说。
“我跟你们一起去行不?”牛公子说。
“我们有事要办,你是大财团的继承人,那种危险的地方最好别去,如果遇到麻烦的话就糟糕了。”丁能说。
“办什么事?是不是跟宋氏家族的大规模命案有关?”牛公子同样低声说。
“宋家的幸存者委托我跟厉鬼谈判,以确保她们以后的安全,所以不得不跑一趟。”丁能说了实话,因为这位牛公子肯定掌握着某些情况,有其可靠并且灵通的消息来源。
“我保证不乱来,一切行动服从命令听指挥,只要让我去那边随便走走看看就好。”牛公子的副恳请的表情。
“那就去吧,应该不会有事。”阿朱说。
地府鬼街
再次进入地府鬼街,丁能惊讶得差点咬了自己的舌头。
曾经像唐朝影视城一样的街道和房屋不见了一大半,取而代之的是十几幢有些恐怖的高楼大厦。
如果光看外观,会发现这些大厦与淡牛锡集团在黄泥巷原址正开发建设的那些几乎一样,有所不同的是,外面那些还没有建好,楼房外围是一圈脚手架和安全网包裹着,而这里的大厦却没有那些东西,乍一看黑乎乎的挺结实,貌似已经完工。
从窗口和阳台处伸出的脑袋看,显然已有许多的鬼住进去。
“怎么这样子?”牛公子努力昂起脑袋往上看,结果安全帽没固定好,砰一下摔到地上。
“感觉很奇妙,就像是走到了镜子里一样。”丁能抓了抓脑袋,想要解释两句,让牛公子别这么失态,但是不知道说什么好。
“对,这就叫做镜像,人界发生的变化,会以一种很不可思议的方式影响这边,先前黄泥巷搞拆迁,这里的房屋就消失了一部分,人界的高楼封了顶,主体工程已经接近于完工,这边于是就凭空出现了同样的玩艺儿,许多喜欢住公寓的阴魂以及本来就流离失所的鬼赶紧搬进去住着,抢占房间。”阿朱说。
“这里的房子不需要买吗?”丁能问,“难道谁想住就住?”
阿朱点头:“是这样,谁需要就住进去,反正是白来的,谁也没有出过力。”
“真好,没房奴,不必考虑银行贷款,凭着真实的需要就可以享受新房子,我喜欢这样的分配方式,有些大同世界的味道。”丁能满脸羡慕。
牛公子皱眉:“这里的鬼能够不劳而获地享受我的公司建造的高楼大厦,看样子还挺满意,可是当初他们为什么要捣乱,不让工程顺利进行呢?”
“这是面子问题,他们不闹一闹的话,感觉就像是对不住黄泥巷的老住户似的,我琢磨着大概就是这样的想法。”丁能说。
“阴魂的记忆力很差劲,当时工程队拆房子确实给这里的一部分鬼造成了许多不便之处,所以他们想麻烦你们一下,后来大厦建起,他们有了新的住处,从前的麻烦和怒火却早已经忘记得干干净净。”阿朱说,“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那个时候充当鬼街老大的汤姆和杰克,这两只恶鬼做事一向莫名其妙,并且有些傻乎乎的,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不喜欢认真考虑,所以弄成那样子也属正常。”
镜像
牛公子捡起安全帽认真戴好,似乎在担心旁边的高楼上会不会掉下东西砸坏自己的脑袋。
阿朱郑重告之,不会发生这种事,因为此地与人界存在不小的差别,外面的高楼仍在建设之中,但是这里的镜像已经是真实而牢固的存在。
丁能左看右看,心想这才半年没来,此地已经大变样,真是鬼街阴魂多奇志,敢叫日月换新天。
往前走了一段,离开新出现的高楼,进入黄泥大道范围,这边的环境跟从前差不多,没有明显变化,感觉只是路上的行鬼少了许多,想来这是因为有不少阴魂搬迁到新大楼里居住的缘故。
试想一下,一幢四十层高的住宅楼一每层五户计,可以容纳两百户,从前需要占据大片地块的一个村庄的居民完全可以集体住进来。
十几幢这样的大楼凭空出现,地府鬼街当然模样大变,同时当地阴魂的生活方式和习惯也必定发生某种改变。
灰濛濛的天空下,丁能仰望大厦顶部,发觉无法看清楚,因为有一些雾气笼罩着,看上去仿佛夜雨中的人界城市一角。
许多阴魂从窗口和阳台上伸出面目破碎青紫的脑袋,饶有兴致地看着下面的人,有一些好事者开始抛撒彩色的碎纸片,并且大喊大叫。
阿朱微笑着朝那些表现过分热烈的鬼挥手致意,于是鬼们更兴奋,其中一些甚至从窗口跳出来,仿佛挂着降落伞一般飘然而下,摔到地上的泥尘当中然后若无其事地爬起来。
一些女鬼则对丁能和牛公子有强烈的兴趣,她们把高跟鞋和内裤还有胸罩扔下,以此表达她们的热情和欲望。
在避过一只鞋子之后,牛公子嘀咕:“还好我戴了安全帽,真是有远见卓识。”
“赶紧走吧,再过一会她们没准更亢奋。”丁能拉着阿朱的手加快了脚步。
几分钟过后,越来越多的阴魂察觉到三位人界访客的存在,渐渐聚拢过来,形成一股鬼流,仿佛欢迎大明星一般簇拥着他们。
牛公子已经很久没见过这样的情形,感觉有些紧张,抓住了丁能的胳膊不肯放开,嘴里喃喃念叨:“真恐怖,这么多鬼,早知道就不来了。”
“再坚持一会,等锦衣卫头目出来维持秩序就好了。”丁能轻轻拍打牛公子的肩膀,温和地安慰他。
鬼粉丝
出乎预料,在一千多只鬼的包围下,丁能和阿朱还有牛公子往前走出将近两百米,仍然没有谁出来维持秩序。
好在这些鬼仅仅只是围着看,至多就是扔些内衣和彩色纸片以及花瓣什么的,偶尔有一只女式拖鞋或者高跟鞋飞过来,倒也没有什么明显的危险,因为不时出现的高跟鞋一般都朝着他们脚边扔,距离躯干和头部较远。
那些女鬼还是蛮会来事的,她们大声怪叫,有些吹口哨,有些蹦跳,把苍白青灰的面孔充分展示出来,想要吸引牛公子和丁能的注意。
三个人往前走,阴魂们自动让出一条道,没有围着不让离开,就这一点看,当地居民的热情还中有所节制的,并不太离谱。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们如此受欢迎。”牛公子嘀咕。
“她们主要是喜欢你,因为是你是大集团公司的继承人兼老大,真正的超级钻石王老五,想当你的少奶奶的女鬼满世界都是。”丁能低声说。
“怎么可能,我跟她们又不认识。”牛公子不以为然地说,“估计吸引这些女鬼的是我的相貌,以及性感身材。”
“有道理,你露点肉让她们欣赏一下,看能不能让她们发疯。”丁能说。
“露哪里好呢?我胸前没有毛。”牛公子说。
“下面有毛,褪了裤子展示一下,难得这么多观众。”
“馊主意,我讨厌走光。”牛公子摇头。
阿朱向旁边的鬼问了一下阿勇和宁采臣的居所位置,然后带头往那边走过去。
围观的鬼的热情来得快,消失得更快,三人又往前走了几百米,周围仍然紧追不舍的阴魂已经所剩无几,至多还有五六十名。
剩下的全是铁杆粉丝,考虑到对方的感受,所以丁能转头朝这些鬼微笑,轻轻挥了挥手,以示友好。
二十多只男鬼组成的集团朝丁能怒目而视,其中有几只鬼大吼,别挡着视线,我们要看漂亮洋妞。
听到这句,阿朱站住,大声对这些男鬼说:“我是转世的阿朱,曾经做过地府鬼街的老大,你们或许听说过,我不喜欢你们的行为,请回去吧,别再跟着我们。”
“我们不会碍事,就跟着你走走罢了。”一只男鬼大声说。
一群女鬼在一旁高声叫喊:“阿朱婆婆,久仰大名,可不可以把你的帅哥借给我们用一用?要求不高,玩上几个月就好,我们会注意尽量不让他们精尽人亡。”
鬼粉丝
交谈中,三人渐渐走过一片齐腰深的荒草地,进入一个庭院当中,这时跟在后面的阴魂只剩下二十几只。
这些不屈不挠的鬼粉丝分成了三组,男鬼们表示支持阿朱,而女鬼们分成了两伙,分别支持丁能和牛公子。
鬼们用自己身上的衣服做成了简单的横幅,用不知什么东西画出几个大字。
阿朱的粉丝群手持的布条上写着:“不管你是谁转世,我们都爱你。”
牛公子的粉丝群手持的布条上写着:“戴塑料帽子的帅哥,虽然你像一个民工,可是我们仍然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