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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张爱玲经典散文集》》 · 张爱玲 · 202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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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与女人交朋友,不像男人与男人那么快。她们有较多的瞒人的事。

女人们真是幸运——外科医生无法解剖她们的良心。

女人品评男子,仅仅以他对她的待遇为依归,女人会说:“我不相信那人是凶手——他从来也没有谋杀过我!”

男人做错事,但是女人远兜远转地计划怎样做错事。

女人不大想到未来——同时也努力忘记她们的过去——所以天晓得她们到底有什么可想的!

女人开始经济节约的时候,多少“必要”的花费她可以省掉,委实可惊!

如果一个女人告诉了你一个秘密,千万别转告另一个女人——一定有别的女人告诉过她了。

无论什么事,你打算替一个女人做的,她认为理所当然。无论什么事你替她做的,她并不表示感谢。无论什么小事你志了做,她咒骂你。……家庭不是慈善机关。

多数的女人说话之前从来不想一想。男人想一想——就不说了!

若是她看书从来不看第二遍,因为她“知道里面的情节”了,这样的女人决不会成为一个好妻子。如果她只图新鲜,全然不顾及风格与韵致,那么过了些时,她摸清楚了丈夫的个性,他的弱点与怪僻处,她就嫌他沉闷无味,不复爱他了。

你的女人建造空中楼阁——如果它们不存在,那全得怪你!

叫一个女人说“我错了”,比男人说全套的绕口令还要难些。

你疑心你的妻子,她就欺骗你。你不疑心你的妻子,她就疑心你。

凡是说“女人怎样怎样”的话,多半是俏皮话。单图俏皮,意义的正确上不免要打个折扣,因为各人有各人的脾气,如何能够一概而论?但是比较上女人是可以一概而论的,因为天下人风俗习惯职业环境各不相同,而女人大半总是在户内持家看孩子,传统的生活典型既然只有一种,个人的习性虽不同也有限。因此,笼统地说“女人怎样怎样”,比说“男人怎样怎样”要有把握些。

记得我们学校里有过一个非正式的辩论会,一经涉及男亥问题,大家全都忘了原先的题目是什么,单单集中在这一点上,七嘴八舌,嬉笑怒骂,空气异常热烈。有一位女士以老新党的口吻佩佩谈到男子如何不公平,如何欺凌女子——这柔脆的,感情丰富的动物,利用她的情感来拘禁她,逼迫她作玩物,在生存竞争上女子之所以占下风全是因为机会不均等……在男女的论战中,女人永远是来这么一套。当时我忍不住要驳她,倒不是因为我专门喜欢做偏锋文章,实在是听厌了这一切。一九三0年间女学生们人手一册的《玲珑》杂志就是一面传授影星美容秘诀一面教导“美”了“容”的女子怎样严密防范男子的进攻,因为男子都是“心存不良”的,谈恋爱固然危险,便结婚也危险,因为结婚是恋爱的坟墓……

女人这些话我们耳熟能详,男人的话我们也听得太多了,无非骂女子十恶不赦,罄竹难书,惟为民族生存计,不能赶尽杀绝。

两方面各执一词,表面上看来未尝不是公有公理,婆有婆理。女人的确是小性儿,矫情,作伪,眼光如豆,狐媚子,(正经女人虽然痛恨荡妇,其实若有机会扮个妖妇的角色的话,没有一个不跃跃欲试的。)聪明的女人对于这些批评并不加辩护,可是返本归原,归罪于男子。在上古时代,女人因为体力不济,屈服在男子的拳头下,几千年来始终受支配,因为适应环境,养成了所谓妄妇之道。女子的劣根性是男子一手造成的,男子还抱怨些什么呢?

女人的缺点全是环境所致,然则近代和男子一般受了高等教育的女人何以常常使人失望,像她的祖母一样地多心,闹别扭呢?当然,几千年的积习,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掉的,只消假以时日……

可是把一切都怪在男子身上,也不是彻底的答复,似乎有不负责任的嫌疑。“不负责”也是男子久惯加在女人身上的一个形容词。《猫》的作者说。

有一位名高望重的教授曾经告诉我一打的理由,为什么我不应当把女人看得太严重。这一直使我烦恼着,因为她们总把自己看得很严重,最恨人家把她们当做甜蜜的,不负责任的小东西。假如像这位教授说的,不应当把她们看得太严重,而她们自己又不抄心做“甜蜜的,不负责任的小东西”,那到底该怎样呢?

她们要人家把她们看得很严重,但是她们做下点严重的错事的时候,她们又希望你说“她不过是个不负责任的小东西。”

女人当初之所以被征服,成为父系宗法社会的奴隶。是因为体力比不上男子。但是男子的体力也比不上豺狼虎豹,何以在物竟天择的过程中不曾为禽兽所屈服呢?可见得单怪别人是不行的。

名小说家爱尔德斯。赫胥黎①在《针锋相对》一书中说:“是何等样人,就会遇见何等样事。”《针锋相对》里面写一个年轻妻子玛格丽,她是一个讨打的,天生的可怜人。她丈夫本是一个相当驯良的丈夫,然而到底不得不辜负了她,和一个交际花发生了关系。玛格丽终于成为呼天抢地的伤心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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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爱尔德斯。郝胃黎,通译奥尔德斯。赫胥黎(Aldous Huxley,1894-1963),英国作家,晚年入籍美国。

诚然,社会的进展是大得不可思议的,非个人所能控制,身当其冲者根本不知其所以然。但是追溯到某一阶段,总免不了有些主动的成分在内。像目前世界大局,人类逐步进化到竞争剧烈的机械化商业文明,造成了非打不可的局面,虽然奔走呼号闹着“不要打,打不得”,也还是惶惑地一个个被牵进去了。的确是没有法子,但也不能说是不怪人类自己。

有人说,男子统治世界,成绩很糟,不如让位给女人,准可以一新耳目。这话乍听很像是病急乱投医。如果是君主政治,武则天是个英主,庸太宗也是个英主,碰上个把好皇帝,不拘男女,一样天下太平。君主政治的毛病就在好皇帝太难得。若是民主政治呢,大多数的女人的自治能力水准较男子更低。而且国际间闹是非,本来就有点像老妈子吵架,再换了货真价实的女人,更是不堪设想。

叫女人来治国平天下,虽然是“做戏无法,请个菩萨”,这荒唐的建议却也有它的科学上的根据。曾经有人预言,这一次世界大战如果摧毁我们的文明到不能恢复原状的地步,下一期的新生的文化将要着落在黑种人身上,因为黄白种人在过去已经各有建树,唯有黑种人天真未凿,精力未耗,未来的大时代里恐怕要轮到他们来做主角。说这样话的,并非故作惊人之论。高度的文明,高度的训练与压抑,的确足以所伤元气。女人常常被斥为野蛮,原始性。人类驯服了飞禽走兽,独独不能彻底驯服女人。几千年来女人始终处于教化之外,焉知她们不在那里培养元气,徐图大举?

女权社会有一样好处——女人比男人较富于择偶的常识,这一点虽然不是什么高深的学问,却与人类前途的休戚大大有关。男子挑选妻房,纯粹以貌取人。面貌体格在优生学上也是不可不讲究的。女人择夫,何尝不留心到相貌,只是不似男子那么偏颇,同时也注意到智慧健康谈吐风度自给的力量等项,相貌倒列在次要。有人说现今社会的症结全在男子之不会挑拣老婆,以至于儿女没有家教,子孙每况愈下。那是过甚其词,可是这一点我们得承认,非得要所有的婚姻全由女子主动,我们才有希望产生一种超人的民族。

“超人”这名词,自经尼采提出,常常有人引用,在尼采之前,古代寓言中也可以发现同类的理想。说也奇怪,我们想象中的超人永远是个男人。为什么呢?大约是因为超人的文明是较我们的文明更进一步的造就,而我们的文明是男子的文明。还有一层:超人是纯粹理想的结晶,而“超等女人”则不难于实际中求得。在任何文化阶段中,女人还是女人。男子偏于某一方面的发展,而女人是最普遍的,基本的,代表四季循环,土地,生老病死,饮食繁殖。女人把人类飞越太空的灵智拴在踏实的根桩上。

即在此时此地我们也可以找到完美的女人。完美的男人就稀有,因为我们根本不知道怎样的男子可以算做完美。功利主义者有他们的理想,老庄的信徒有他们的理想,国社党员也有他们的理想。似乎他们各有各的不足处——那是我们对于“完美的男子”期望过深的缘故。

女人的活动范围有限,所以完美的女人比完美的男人更完美。同时,一个坏女人往往比一个坏男人坏得更彻底。事实是如此。有些生意人完全不顾商业道德而私生活无懈可击。反之,对女人没良心的人尽有在他方面认真尽职的。而一个恶毒的女人就恶得无孔不入。

超人是男性的,神却带有女性的成分,超人与神不同。超人是进取的,是一种生存的目标。神是广大的同情,慈悲,了解,安息。像大部分所谓知识份子一样。我也是很愿意相信宗教而不能够相信,如果有这么一天我获得了信仰,大约信的就是奥涅尔①《大神勃朗》一剧中的地母娘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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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奥涅尔,通译奥尼乐(Eugene O'Neill,1888-1953),美国戏剧家,1936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大神勃朗》是我所知道的感人最深的一出戏。读了又读,读到第三四遍还使人心酸泪落。奥涅尔以印象派笔法勾出的“地母”是一个妓女,“一个强壮、安静、肉感,黄头发的女人,二十岁左右,皮肤鲜洁健康,乳房丰满,胯骨宽大。她的动作迟慢,踏实,懒洋洋地像一头兽。她的大眼睛像做梦一般反映出深沉的天性的骚动。她嚼着口香糖,像一条神圣的牛,忘却了时间,有它自身的永生的目的。”

她说话的口吻粗鄙而热诚:“我替你们难过,你们每一个人,每一个狗娘养的——我简直想光着身子跑到街上去,爱你们这一大堆人,爱死你们,仿佛我给你们带了一种新的麻醉剂来,使你们永远忘记了所有的一切(歪扭地微笑着)。但是他们看不见我,就像他们看不见彼此一样。而且没有我的帮助他们也继续地往前走,继续地死去。”

人死了,葬在地里。地母安慰垂死者:“你睡着了之后,我来替你盖被。”

为人在世,总得戴个假面具,她替垂死者除下面具来,说:“你不能戴着它上床。要睡觉,非得独自去。”

这里且摘译一段对白:

勃朗 (紧紧靠在她身上,感激地)土地是温暖的。

地母 (安慰地,双目直视如同一个偶像)嘘! 嘘! (叫他不要做声)睡觉罢。

勃朗 是,母亲。……等我醒的时候……?

地母 太阳又要出来了。

勃朗 出来审判活人与死人! (恐惧)我不要公平的审判。我要爱。

地母 只有爱。

勃朗 谢谢你,母亲。

人死了,地母向自己说:

“生孩子有什么用?有什么用?生出死亡来?”

她又说:

“春天总是回来了,带着生命!总是回来了!总是,总是,永远又来了!——又是春天!——又是生命!——夏天、秋天、死亡,又是和平!(痛切的忧伤)可总是,总是,总又是恋爱与怀胎与生产的痛苦——又是春天带着不能忍受的生命之杯(换了痛切的欢欣),带着那光荣燃烧的生命的皇冠!”(她站着,像大地的偶像,眼睛凝视着莽莽乾坤。)

这才是女神。“翩若惊鸿,宛若游龙”的洛神不过是个古装美女,世俗所供的观音不过是古装美女赤了脚,半裸的高大肥硕的希腊石像不过是女运动家,金发的圣母不过是个俏奶妈,当众喂了一千余年的奶。

再往下说,要牵人宗教论争的危险的游涡了,和男女论争一样的激烈,但比较无味。还是趁早打住。

女人纵有千般不是,女人的精神里面却有一点“地母”的根芽。可爱的女人实在是真可爱。在某种范围内,可爱的人品与风韵是可以用人工培养出来的,世界各国不同样的淑女教育全是以此为目标,虽然每每歪曲了原意,造成像《猫》这本书里的太太小姐,也还是可原怒。

女人取悦于人的方法有许多种。单单看中她的身体的人,失去许多可珍贵的生活情趣。

以美好的身体取悦于人,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也是极普遍的妇女职业,为了谋生而结婚的女人全可以归在这一项下。这也无庸讳言——有美的身体,以身体悦人;有美的思想,以思想悦人,其实也没有多大分别。

(原刊1944年3月《天地》月刊第6期)

二十六、谈跳舞

中国是没有跳舞的国家。从前大概有过,在古装话剧电影里看到,是把雍容揖让的两只大袖子徐徐伸出去,向左比一比,向右比一比;古时的舞女也带着古圣贤风度,虽然单调一点,而且根据唐诗“舞低杨柳楼心月”,似乎是较泼辣的姿态,把月亮都扫下来了,可是实在年代久远,“大垂手”“小垂手”究竟是怎样的步骤,无法考查了,凭空也揣拟不出来。明朝清朝虽然还是笼统地歌舞并称,舞已经只剩下戏剧里的身段手势。就连在从前有舞的时候,大家也不过看看表演而已,并不参加。所以这些年来,中国虽有无数的人辛苦做事,为动作而动作,于肢体的流动里感到飞扬的喜悦,却是没有的。(除非在背人的地方,所以春宫画特别多。)浩浩荡荡的国土,面没有山水欢呼拍手的气象,千年万代的静止,想起来是可怕的。中国女人的腰与屁股所以生得特别低,背影望过去,站着也像坐着。

然而现在的中国人很普遍地跳着社交舞了。有人认为不正当,也有人为它辩护,说是艺术,如果在里面发现色情趣味,那是自己存心不良。其实就普通的社交舞来说,实在是离不开性的成分的,否则为什么两个女人一同跳就觉得无聊呢?

装扮得很像样的人,在像样的地方出现,看见同类,也被看见,这就是社交。话说多了怕露出破绽,一直说着“今天天气哈哈哈”,这“哈哈哈”的部分实在是颇为吃力的;为了要避免交换思想,所以要造出各种谈话的替代品,例如“手谈”。跳舞是“脚谈”,本来比麻将、扑克只有好,因为比较基本,是最无妨的两性接触。但是里面艺术的成分,如果有的话,只是反面的:跳舞跳得好的人没有恶劣重拙的姿态,不踩对方的脚尖,如此而已。什么都讲究一个“写意相”,所以我们的文明变得很淡薄。

外国的老式跳舞,也还不是这样的,有深艳的感情,契调夫小说里有这么一段,是我所看见的写跳舞最好的文章:

……她又和一个高大的军官跳波兰舞;他动得很慢,仿佛是着了衣服

的死尸,缩着肩和胸,很疲倦地踏着脚。——他跳得很吃力的,而她又

偏偏以她的美貌和赤裸裸的颈子鼓动他,刺激他;她的眼睛挑拨的燃起火

来,她的动作是热情的,他渐渐的不行了,举起手向着她,死板得同国王

一样。

看的人齐声喝采:“好呀! 好呀!”

但是,渐渐的那高大的军官也兴奋起来了;他慢慢地活泼起来,为她

的美丽所克服,跳得异常轻快,而她呢,只是移动她的肩部,狡猾地看着

他,仿佛现在她傲了王后,他做了她的奴仆。

现在的探戈,情调和这略有点相像,可是到底不同。探戈来自西班牙。西班牙是今穷地方,初发现美洲殖民地的时候大阔过一阵,阔得荒唐闪烁,一船一船的金银宝贝往家里运。很快地又败落下来,过往的华美只留下一点累赘的回忆,女人头上披的黑累丝纱,头发上插的玳瑁嵌宝梳子;男人的平金小褂,鲜红的阔腰带,毒药,巴首,抛一朵玫瑰花给斗牛的英雄——没有罗曼斯,只有罗曼斯的规矩。这夸大,残酷,黑地飞金的民族,当初的发财,因为太突兀,本就有噩梦的阴惨离奇,现在的穷也是穷得不知其所以然,分外地绝望。他们的跳舞带一点凄凉的酒意,可是心里发空,再也灌不醉自己,行动还是有许多虚文,许多讲究。永远是循规蹈矩的拉长了的进攻回避,半推半就,一放一收的拉锯战,有礼貌的淫荡。

这种啰嗦、现代人是并不喜欢的,因此探戈不甚流行,舞场里不过偶然请两个专家来表演一下,以资点缀。

美国有一阵子举国若狂跳着 Jitterbug①(翻译出来这种舞可以叫做“惊蛰”),大家排队开步定像在幼稚园的操场上,走几步,擎起一只手,大叫一声“哦咦

!“叫着,叫着,兴奋起来,拼命踢跳,跳到筋疲力尽为止。倦怠的交际花,商人,主妇,都在这里得到解放,返老还童了,可是头脑简单不一定是稚气。

孩子的跳舞并不是这样的,倒近于伊莎多娜。邓肯②提倡的自由式,如果有格律,也是比较悠悠然的。

①Jitterbug,吉特巴舞,一种随着爵士音乐节拍跳的快速舞。

②伊莎多娜。邓肯(Lsadora Duncan,1878-1927),美国女舞蹈家,现代舞派创始人,

印度有一种疯狂的舞,也与这个不同,舞者剧烈地抖动着,屈着膝盖,身子矮了一截,两腿不知怎样绞来绞去,身子底下烧了个火炉似地,坐立不安。那音乐也是痒得难堪,高而尖的,抓爬的聒噪。歌者嘴里就像含了热汤,喉咙颤抖不定。这种舞的好,因为它仿佛是只能如此的,与他们的气候与生活环境相谐和,以此有永久性。地球上最早开始有动物,是在泥沼里。那时候到处是泥稻,终年湿热。树木不生,只有一丛丛壮大的厚叶子水草。太阳炎炎晒在污黑的水面上,水底有小的东西囊动起来了,那么剧烈的活动,可是没有形式,类如气体的蒸发。看似龌龊,其实只是混油。龌龊永远是由于闭塞,由于局部的死;那样元气旺盛的东西是不龌龊的。这种印度舞就是如此。

文明人要原始也原始不了;他们对野蛮没有恐怖,也没有尊敬。他们自以为他们疲倦了的时候可以躲到孩于里去,躲到原始人里去,疏散疏散,其实不能够——他们只能在愚蠢中得到休息。

我在香港,有一年暑假里,修道院附属小学的一群女孩搬到我们宿舍里来歇夏。饭堂里充满了自制服的汗酸气与帆布鞋的湿臭,饭堂外面就是坡斜的花园,水门汀道,围着铁栏杆,常常铣栏杆外只有雾或是雾一样的雨,只看见海那边的,抹青山。我小时候吃饭用的一个金边小碟子,上面就描着这样的眉弯似的青山,还有绿水和船和人,可是渐渐都磨了去了,只剩下山的青。这碟子和一双红骨筷,我记得很清楚,看到眼前这些孩子的苦恼,虽然一样地讨厌她们,有时候也觉得漠漠的悲哀。她们虽然也成天吵壤着,和普通小孩没有什么不同,只要一声叱喝,就统统不见了,仿佛一下子给抹掉了,可是又抹不干净,清空的饭堂里,黑白方砖上留着横七竖八的鞋印子和湿阴阴的鞋臭。她们有一只留声机,天到晚开唱同样的一张片子,清朗的小女子的声音唱着:

我母亲说的,

我再也不能

和吉卜西人①

到树林里去。

①吉卜西人,通译吉卜赛人(Gypsy),一个过着游荡生活的民族。原住印度北部,10世纪前后开始流浪到世界各处。

最快乐的时候也还是不准,不准,一百个不准。大敞着饭堂门,开着留声机,外面陡地下起雨来,啪啪的大点打在水门汀上,一打一个乌痕。俄国女孩纳塔丽亚跟着唱片唱:“我母亲说的,我再也不能……”两臂上伸,一扭一扭在雨中跳起舞来了。大家笑着喊:“纳塔丽亚,把耳朵动给我们看!”纳塔丽亚的耳朵会动。她和她婶婉玛丽亚都是孤儿,给个美国太太拣去,养到五六岁,大人回国去,又把她们丢给此地的修道院。在美国人家里似乎是非常享福的,自己也不明白怎样会落到这凄惨的慈善的地方,常常不许做声,从腥气的玻璃杯里喝水,面包上敷一层极薄的谈红果酱,背诵经文,每次上课下课全班绅绦下跪做祷告。纳塔丽亚苍白的小长脸上,绿眼睛狭窄地一笑,显得很皮赖。像普通的烂污的俄国女人,她脾气好而邀通,常常挨打,她婉婉玛丽亚比较懂事,对上头人知道恭顺,可是大蓝眼睛里也会露出钝钝的狠毒。玛丽亚生着美丽的小凸脸,才来的时候,听说有一头的金黄鬈发,垂到脚跟,修道院的尼僧因为梳洗起来太麻烦,给她剪了去。

有一次我们宿舍里来过贼,第二天早上发现了,女孩们兴奋地楼上楼下跑,整个的暑假没有这么自由快乐过。她们拥到我房门口问:“爱玲小姐,你丢了什么吗?”充满了希望,仿佛应当看见空房间。我很不安地说没丢什么。

还有个暹罗①女孩子玛德莲,家在盘谷,会跳他们家乡祭神的舞,纤柔的棕色手腕,折断了似地别到背后去。庙宇里的舞者都是她那样的十二三岁的女孩,尖尖的棕黄脸刷上白趟,脸是死的,然而下面的腰腿手臂各有各的独立的生命,翻过来,拗过去,活得不可能,各自归荣耀给它的神。然而家乡的金红焰赫的神离这里很远了。玛德链只得尽力照管自己,成为狡黠的小奴才。

① 暹罗,泰国的旧称。下文中的盘谷,即曼谷(Bangkk),泰国的首都。

除开这些孩子,我们自己的女同学,马来亚来的华侨,大都经过修道院教育。谈黑脸,略有点跑牙的金桃是娇生惯养的,在修道院只读过半年书,吃不了苦。金桃学给大家看马来人怎样跳舞的:男女排成两行,摇摆着小步小步定,或是仅只谣摆;女的捏着大手相子悠悠挥洒,唱道:“沙扬啊!沙扬啊!”抄扬是爱人的意思;歌声因为单调,更觉得太平美丽。那边的女人穿洋装或是短袄长裤,逢到喜庆大典才穿旗袍。城中只有一家电影院,金桃和其他富户的独娘每晚在戏园子里遇见,看见小婉妹穿着洋装,嘴里并不做声,急健在开演前赶回家去换了洋装再来。她生活里的马来亚是在蒸网的野蛮的底于上盏一层小家气的文明,像一床太小的花洋布棉被,盖住了头,盖不住脚。

从另一个市镇来的有个十八九岁的脑娘,叫做月女,那却是非常秀丽的,洁白的圆圆的脸,双眼皮,身材微丰。第一次见到她,她刚到香港,在宿舍的浴室里洗了澡出来,痱子粉喷香,新换上白底小花的睡衣,胸前接着小银十字架,含笑鞠躬,非常多礼。她说:“这里真好。在我们那边的修道院里读书的时候,洗澡是大家一同洗的,一个水门汀的大池子,每人发给一件白罩衫穿着洗澡。那罩衫的式样……”她掩着脸吃吃笑起来,仿佛是难以形容的。“你没看见过那样子——背后开条缝,宽大得像蚊帐。人站在水里,把罩衫撸到膝盖上,偷偷地在罩衫底下擦肥皂。真是……”她脸上时常有一种羞耻伤恸的表情,她那清秀的小小的风眼也起了红锈。她又说到那修道院,园子里生着七八丈高的笔直的椰子树,马来小孩很快地盘呀盘,就爬到顶上采果子了,简直是猴子。不知为什么,就说到这些事她脸上也带着羞耻伤恸不能相信的神气。

她父亲是商人,好容易发达了,盖了座方方的新房子,全家搬进去住不了多时,他忽然谈上了个不正经的女人,把家业抛荒了。

“我们在街上遇见她都远远地吐口唾沫。都说她一定是懂得巫魇的。”

“也许……不必用巫魇也能够……”我建议。

“不,一定是巫魇!她不止三十岁了,长得又没什么好。”

“即使过了三十岁,长得又不好,也许也……”

“不,一定是巫魇,不然他怎么那么昏了头,回家来就打人——前两年我还小,给他抓住了辫子把头往墙上撞。”

会妖法的马来人,她只知道他们的坏。“马来人顶坏 !骑脚踏李上学去,他们就喜欢追上来撞你一撞!”

她大哥在香港大学读书,设法把她也带出来进大学。打仗的时候她哥哥嘱托炎樱与我多多照顾她,说:“月女是非常天真的女孩子。”她常常想到被强奸的可能,整天整夜想着,脸色惨白浮肿。可是有一个时期大家深居简出,不大敢露面,只有她一个人倚在阳台上看排队的兵走过,还大惊小怪叫别的女孩子都来看。

她的空虚是像一间空关着的,出了霉虫的白粉墙小房间,而且是阴天的小旅馆——华侨在思想上是无家可归的,头脑简单的人活在一个并不简单的世界里,没有背景,没有传统,所以也没有跳舞。月女她倒是会跳交际舞的,可是她只肯同父亲同哥哥跳。

在上海的高尚仕女之间,足尖舞被认为非常高级的艺术。曾经有好几个朋友这样告诉我:“……还有那颜色!单为了他们服装布景的颜色你也得去看看!那么鲜明——你一定喜欢的。”他们的色彩我并不喜欢,因为太在意想中。阴森的盗窟,照射着蓝光,红头巾的海盗,激惊的难女穿着白抱,回教君王的妖纪,黑纱衫上钉着蛇鳞亮片。同样是廉价的东西,这还不及我们的香烟画片来得亲切可念,因为不是我们的。后宫春色那一幕,初开幕的时候,许多舞女扮出各种姿态,凝住不动,嵌在金碧辉煌的布景里,那一刹那的确有点像中古时代僧侣手抄书的插画,珍贵的“泥金手稿”,细碎的金色背景,肉红的人,大红,粉蓝的点缀。但是过不了一会,舞女开始跳舞,空气即刻一变,又沦为一连串的香烟画片了。我们的香烟画片,我最喜欢它这一点;富丽中的寒酸。画面用上许多金色,凝妆的美人,大乔二乔,立在洁净发光的方砖地上,旁边有朱漆大柱,锦绣帘幕,但总觉得是穷人想象中的富贵,空气特别清新。我喜欢反高潮——艳异的空气的制造与突然的跌落,可以觉得传奇里的人性呱呱啼叫起来。可是足尖舞里的反高潮我不能够原谅;就坐在最后一排也看得见俄罗斯舞女大腿上畸形发达的球状的筋,那紧硬臃肿的白肉。也替她们担忧,一个不小心,落脚太重,会咚地一响。

舞剧《科赛亚》,根据拜伦的长诗;用舞来说故事,也许这种故事是特别适宜的,就在拜他的诗里也充满了风起云涌的动作。但是这里的动作,因为要弄得它简单明了,而又没有民间传说的感情作底于,结果很浅薄。被掠卖的美人,像笼中的鸟,绝望地乱飞乱擅。一身表情,而且永远是适当的表情,所以无味而且不真实。真实往往是不适当的。譬如《红楼梦》高鹗续成的部分,与前面相较,有一种特殊的枯寒的感觉,并不是因为贾家败落下来了,应当奄奄无生气,而是他定得不够好的缘故。高鹗所拟定的收场,不能说他不合理,可是理到情不到,里面的情感仅仅是 sentiments①,不像真的。

①sentiments,这里是“观念”的意思。

《科赛亚》里的英雄美人经过许多患难,女的被献给国王,王妃怕她夺宠,放她和她的恋人一同逃走。然而他们的小船在大风浪里沉没了。最后一幕很短,只看到机关布景,活动的诲涛,天上的云迅速往后移,表示小舟的前进。船上挤满了人,抢救危亡之际也还手忙脚乱摆了两个足尖舞的架势,终于全体下沉,那样草草的悲壮结局在我看来是非常可笑的。机关布景,除了在滑稽歌舞杂耍(Vaudeville)里面,恐怕永远是吃力不讨好。看惯了电影里的风暴,沉船,战争,火灾,舞台上的直接表现总觉得欠真实。然而中国观众喜欢的也许正是这一点。话剧《海葬》就把它学了去,这次没有翻船,船上一大群人之间跳下了两个,扑略蹬在台板上,波涛汹涌,齐腰推动着,须央,方才一蹲身不见了。船继续地往前划,观众受了很大的震动起身回家。据说非得有这样的东西才能够把他们送走,不然他们总以为戏还没有完。

印度舞我只看过一次。舞者阴蒂拉。黛薇并不是印度人,不知是中欧哪一个小国里的,可是在印度经过特别训练,以后周游列国,很出名。那一次的表演是非正式的,台很小,背景只是一块简陋的幕,可是那瘦小的妇人合着手坐在那里,盘起一只腿,脚搁在膝盖上,静静垂下清明的衣折,却真有天神的模样。许久,她没有动。印度的披纱,和希腊的古装相近,这女人非但没有希腊石像的肉体美,而且头太大,眼睛太小,坚硬的小瘪嘴,已经见得苍老,然而她的老没有年岁的,这样坐着也许有几千年。望到她脸上有一种冷冷的恐怖之感,使人想起萧伯纳的戏《长生》(“Back to Methuselah”,)①戏里说将来人类发展到有一天,不是胎生而是卵生,面且儿童时期可以省掉了,蛋里孵出来的就是成熟的少男少女,大家跳舞作乐恋爱画图塑像,于四年之内把这些都玩够了,厌倦于一切物质的美,自己会走开去,思索艰深的道理。这样可以继续活到千万年,仅仅是个生存着的思想,身体被遗忘了,风吹日晒,无分男女,都是黑瘦,直条条的,腰间围一块布。未满四岁的青年男女把他们看作怪物,称他们为“古人”。虽有“男性的古人”与“女性的古人”之分,看上去并没多少不同。他们研究数理科学贯通到某一个程度,体质可以自由变化,随时能够生出八条手臂;如果要下山,人可以瘫倒了成为半液体,顾着地势流下去。阴蒂拉。黛薇的舞,动的部分就有那样的感觉。她掐着手指,并着两指,翘起一指,迅疾地变换着,据说每一个手势在婆罗门教的传统里都有神秘的象征意义,但据我看来只是表示一种对于肢体的超人的控制,仿佛她的确能够随心所欲长出八条手臂来。

①"Back to Methuselah",直译《回到麦修彻拉》。Methuselah,麦修彻拉,(圣经)中的长寿者。

第二支舞,阴蒂拉。黛薇换了一条浅色的被纱,一路拍着手跳出来,踢开红黄相间的百褶裙,臂上金钏铿锵,使人完全忘记了她的老丑。圆眼殊闪闪发光,她是古印度的少女,得意扬扬形容给大家看她的情人是什么模样,有多高,肩膀有多宽,眼睛是怎样的,鼻子,嘴,胸前佩着护心镜,腰间带着剑,笑起来是这样的;生起气来这样的……描写不出,描写不出——你们自己看罢!他就快来了,就快来了。她屡次跑去张看,攀到树上隙望,在井里取水洒在脸上,用簪子蘸了铜质混合物的青液把眼尾描得长长的。

阴蒂拉。黛薇自己编的有一个节目叫做“母亲”,跳舞里加入写实主义的皮毛,很受欢迎,可是我讨厌它。死掉了孩子的母亲悯佣地走到神宪前跪拜,回想着,做梦似地摇着空的摇篮,终于愤怒起来,把神宪推倒了,砰地一声,又震惊于自己的叛道,下跪求饶了。题材并不坏,用来描写多病多灾的印度,印度妇女的迷信与固执的感情,可能有一种深而狭的悲惨。可是这里表现的只有母爱——应当加个括弧的“母爱”。母爱这大题目,像一切大题目一样,上面做了太多的滥调文章。普通一般提倡母爱的都是做儿子而不做母亲的男人,而女人,如果也标榜母爱的话,那是她自己明白她本身是不足重的,男人只尊敬她这一点,所以不得不加以夸张,浑身是母亲了。其实有些感情是,如果时时把它戏剧化,就光剩下戏剧了;母爱尤其是。

提起东宝歌舞团,大家必定想起广告上的短裤子舞女,歪戴着鸡心形的小帽子。可是她们的西式跳舞实在很有限,永远是一排人联臂立正,向右看齐,屈起一膝,一踢一踢;呛的一声锣响,把头换一个方向,重新来过;进去换一套衣服,又重新来过。西式节目常常表演,听说是因为中国观众特别爱看的缘故。我只喜欢她们跳自己的舞,有一场全体登台,穿着明丽的和服,排起队来,手搭在前面人的背上,趔趄着脚,碎步行走,一律把头左右摇晃,活络的颈于仿佛是装上去的,整个地像小玩具,“绢制的人儿”。把女人比作玩具,是侮辱性的,可是她们这里自己也觉得自己是好玩的东西,一颗头可以这样摇那样摇——像小孩玩弄自己的脚趾头,非常高兴而且诧异。日本之于日本人,如同玩具盒的纸托子,挖空了地位,把小壶小兵嵌进去,该是小壶的是小壶,该是小兵的是小兵。从个人主义者的立场来看这种环境,我是不赞成的,但是事实上,把大多数人放进去都很合适,因为人到底很少例外,许多被认为例外或是自命为例外的,其实都在例内。社会生活的风格化,与机械化不同,来得自然,总有好处。由此我又想到日本风景画里点缀的人物,那决不是中国画里飘飘欲仙的渔翁或是拄杖老人,而是极家常的;过桥的妇女很可能是去接学堂里的小孩。画上的颜色也是平实深长的,蓝塘绿柳树,淡墨的天,风调雨顾的好年成,可是正因为天下太平,个个安分安己,女人出嫁,伺候丈夫孩子,梳一样的头,说一样的客气话,这里面有一种压抑,一种轻轻的哀怨,成为日本艺术的特色。

东宝歌舞团还有一支舞给我极深的印象,“狮与蝶”。舞台上的狮子由人扮,当然不会太写实。中国的舞狮子与一般石狮子的塑像,都本像狮子而像叭儿狗,眼睛滚圆突出。我总疑心中国人见到的狮子都是进贡的,匆匆一瞥,没看仔细,而且中国人不知为什么特别喜欢创造怪兽,如同麒麟之类——其实人要创造,多造点房子瓷器衣料也罢了,造兽是不在行的。日本舞里扮狮子的也好好地站着像个人,不过戴了面具,大白脸上涂了下垂的彩色条纹,脸的四周生着朱红的鬃毛,脑后拖着蓬松的大红尾巴,激动的时候甩来甩去。“狮与蝶”开始的时候,深山里一群蝴蝶在跳舞,两头狮子在正中端坐,锣鼓声一变,狮子甩动鬃尾立起来了,的确有狮子的感觉,蝴蝶纷纷惊散;像是在梦幻的边缘上看到的异像,使人感到华美的,玩具似的恐怖。

这种恐怖是很深很深的小孩子的恐怖。还是日本人顶懂得小孩子,也许因为他们自己也是小孩。他们最伟大的时候是对小孩说话的时候。中国人对小孩的态度很少得当的。外国人老法一点的是客气而疏远,父母子女仿佛是事务上的结合,以冷谈的礼貌教会了小孩子说:“我可以再吃一片吗?我可以带小熊睡觉吗?”新法的父亲未结婚先就攻读儿童心理学,研究得越多越发慌,大都偏于放纵,“亲爱的,请不要毁坏爸爸的书,”那样恳求着;吻他早安,吻他晚安,上学吻他,下课吻他。儿歌里说,“小女孩子是什么做成的?糖与香料,与一切好东西。”可是儿童世界并不完全是甜甜蜜蜜,光明玲斑,“小朋友,大家搀着手”那种空气。美国有一个革命性的美术学校,鼓励儿童自由作画,特殊的作品中有一张人像,画着个烂牙齿戴眼镜的坏小孩,还有一张,画着红紫的落日的湖边,两个团头团脑的阴黑的鬼;还有一张,全是重重叠叠的小手印子,那真是可怕的。

日本电影《狸官歌声》里面有个女仙,白木莲老树的精灵,穿着白的长衣,分披着头发,苍白的,太端正的蛋形小脸,极高极细的单调的小嗓子,有大段说白,那声音尽管娇细,听了叫人背脊上一阵阵发冷。然而确实是仙不是鬼,也不是女明星,与《白雪公主》卡通片里葡萄于广告式的仙女也大不相同。神怪片《狸宫歌声》与狄斯耐的卡通同是幻丽的童话,狄斯耐的《白雪公主》与《木偶奇遇记》是大人在那里卑躬屈节讨小孩喜欢,在《狸宫歌声》里我找不出这样的痕迹。

有一阵子我常看日本电影,最满意的两张是《狸宫歌声》(原名《狸御殿》)与《舞城秘史》(原名《阿波之踊》)。有个日本人藐视地笑起来说前者是给小孩子看的,后者是给没受过教育的小姐们看的,可是我并不觉得惭愧。《舞城秘史》的好,与它的传奇性的爱仇交织的故事绝不相干。固然故事的本身也有它动人之点,父亲被迫将已经定了亲的女儿送给有势力的人作妄,辞别祖先。父亲直挺挺跪着,含着眼泪,颤声诉说他的不得已,女儿跪在后面,只是俯忧不动,在那寒冷的自格扇的小小的厅堂里,有一种绵绵不绝的家族之情。未婚夫回来报仇,老仆人引她去和他见一面,半路上她忽然停住了,低着头,背过身去。仆人为难地唤着“小姐……小姐……”她只是低徊着。仆人说:“……在那边等着呢。”催了又催,她才委委屈屈前去。未婚夫在沙滩上等侯,历尽千辛万苦冒险相会,两人竟没有面对面说一句知心话;他自管自向那边走去,感慨地说:“真想不到还有今天这一面……”她默默地在后面跟随,在海边银灰色的天气里。他突然旋过身来,她却又掉过身去往回走,垂着头徐徐在前走,他便在后面远远跟着;最近中国话剧的爱情场面里可以看到类似的缠绵的步子,一个走,一个跟,尽在不言中。或是烈士烈女,大义凛然地往前踏一步,胆小如鼠的坏蛋便吓得往后退一步,目中无人地继续往前走,他便连连后退,很有跳舞的意昧了。

《舞城秘史》以跳舞的节日为中心,全城男女老少都在耀眼的灰白的太阳下舒手探脚百般踢跳,唱着:“今天是跳舞的日子!谁不跳舞的是呆子!”许是光线太强的缘故,画面很淡,迷茫地看见花衣服格子布衣服里冒出来的狂欢的肢体脖项,女人油头上的梳子,老人颠动着花白的髻,都是淡淡的,无所谓地方色彩,只是人……在人丛里,英雄抓住了他的仇人,一把捉住衣领,细数罪状,说了许多“怎么也落在我手里”之类的话,用日文来说,分外地长。跳舞的人们不肯做他的活动背景,他们不像好莱坞歌舞片里如林的玉腿那么服从指挥——潮水一般地涌上来,淹没了英雄与他的恩仇。画面上只看见跳舞,跳舞,耀眼的太阳下耀眼的灰白的旋转。再拍到英雄,英雄还在那里和他的仇人说话,不知怎么一来仇人已经倒在地下,被杀死了。拿这个来做传奇剧的收梢,真太没劲了,简直滑稽——都是因为跳舞。

(原刊1944年11月《天地》月刊第14期)

二十七、谈音乐

我不大喜欢音乐。不知为什么,颜色与气味常常使我快乐,而一切的音乐都是悲哀的。即使是所谓“轻性音乐”,那跳跃也像是浮面上的,有点假。譬如说颜色:夏天房里下着帘子,龙须草席上堆着一叠旧睡衣,折得很齐整,翠蓝夏布杉,青绸裤,那翠蓝与青在一起有一种森森细细的美,并不一定使人发生什么联想,只是在房间的薄暗里挖空了一块,悄没声地留出这块地方来给喜悦。我坐在一边,无心中看到了,也高兴了好一会。

还有一次,浴室里的灯新加了防空罩,青黑的灯光照在浴缸面盆上,一切都冷冷地,白里发青发黑,镀上一层新的润滑,而且变得简单了,从门外望进去,完全像一张现代派的图画,有一种新的立体。我觉得是绝对不能够走进去的,然而真的走进去了。仿佛做到了不可能的事,高兴而又害怕,触了电似地微微发麻,马上就得出来。

总之,颜色这样东西,只有没颜落色的时候是凄惨的;但凡让人注意到,总是可喜的,使这世界显得更真实。

气味也是这样的。别人不喜欢的有许多气味我都喜欢,雾的轻微的霉气,雨打湿的灰尘,葱蒜,廉价的香水。像汽油,有人闻见了要头昏,我却特意要坐在汽车夫旁边,或是走到汽车后面,等它开动的时候,“布布布”放气。每年用汽油擦洗衣服,满房都是那清刚明亮的气息;我母亲从来不要我帮忙,因为我故意把手脚放慢了,尽着汽油大量蒸发。

牛奶烧烟了,火柴烧黑了,那焦香我闻见了就觉得饿。油漆的气味,因为崭崭新,所以是积极奋发的,仿佛在新房子里过新年,清冷、干净,兴旺。火腿咸肉花生油搁得日子久,变了昧,有一种“油哈”气,那个我也喜欢,使油更油得厉害,烂熟,丰盈,如同古时候的“米烂陈仓”。香港打仗的时候我们吃的菜都是椰子油烧的,有强烈的肥皂味,起初吃不惯要呕,后来发现肥皂也有一种寒香。战争期间没有牙膏,用洗衣服的粗肥皂擦牙齿我也不介意。

气味总是暂时,偶尔的;长久嗅着,即使可能,也受不了。所以气味到底是小趣昧。而颜色,有了个颜色就有在那里了,使人安心。颜色和气味的愉快性也许和这有关系。不像音乐,音乐永远是离开了它自己到别处去的,到哪里,似乎谁都不能确定,而且才到就已经过去了,跟着又是寻寻觅觅,冷冷清清。

我最怕的是凡哑林,水一般地流着,将人生紧紧把握贴恋着的一切东西都流了去了。胡琴就好得多,虽然也苍凉,到临了总像是北方人的“话又说回来了”,远兜远转,依然回到人间。

凡哑林上拉出的永远是“绝调”,回肠九转,太显明地赚人眼泪,是乐器中的悲旦。我认为戏里只能有正旦贴旦小旦之分而不应当有“悲旦”、“风骚泼旦”、“言论老生”(民国初年的文明戏里有专门发表政治性演说的“言论老生”)。

凡哑林与钢琴合奏,或是三四人的小乐队,以钢琴与凡哑林为主,我也讨厌,零零落落,历碌不安,很难打成一片,结果就像中国人合作的画,画一个美人,由另一个人补上花卉,又一个人补上背景的亭台楼阁,往往没有情调可言。

大规模的交响乐自然又不同,那是浩浩荡荡五四运动一般地冲了来,把每一个人的声音都变了它的声音,前后左右呼啸嘁嚎的都是自己的声音,人一开口就震惊于自己的声音的深宏远大;又像在初睡醒的时候听见人向你说话,不大知道是自己说的还是人家说的,感到模糊的恐怖。

然而交响乐,因为编起来太复杂,作曲者必须经过艰苦的训练,以后往往就沉溺于训练之中,不能自拔。所以交响乐常有这个毛病:格律的成份过多。为什么隔一阵子就要来这么一套?乐队突然紧张起来,埋头咬牙,进人决战最后阶段,一鼓作气,再鼓三鼓,立志要把全场听众扫数肃清铲除消灭,而观众只是默默抵抗着,都是上等人,有高级的音乐修养,在无数的音乐会里坐过的;根据以往的经验,他们知道这音乐是会完的。

我是中国人,喜欢喧哗吵闹,中国的锣鼓是不问情由,劈头劈脑打下来的,再吵些我也能够忍受,但是交响乐的攻势是慢慢来的,需要不少的时间把大喇叭小喇叭钢琴凡哑林一一安排布置,四下里埋伏起来,此起彼应,这样有计划的阴谋我害怕。

我第一次和音乐接触,是八九岁的时候,母亲和姑姑刚回中国来,站始每天练习钢琴,伸出很小的手,手腕紧匝着绒线衫的窄袖子,大红绒线里绞着细银丝。琴上的玻璃瓶里常常有花开着。琴弹出来的,另有一个世界,可是并不是另一个世界,不过是墙上桂着一面大镜子,使这房间看上去更大一点,然而还是同样的斯文雅致的,装着热水汀的一个房间。

有时候我母亲也立在姑姑背后,手按在她肩上,“啦啦啦啦”吊嗓子。我母亲学唱,纯粹因为肺弱,医生告诉她唱歌于肺有益。无论什么调子,由她唱出来都有点像吟诗(她常常用拖长了的湖南腔背诵唐诗),而且她的发音一来就比钢琴低半个音阶,但是她总是抱歉地笑起来,有许多娇媚的解释。她的衣服是秋天的落时的淡赭,肩上垂着淡赭的花球,永远有飘堕的姿势。

我总站在旁边听,其实我喜欢的并不是钢琴而是那种空气。我非常感动地说:“真羡慕呀!我要弹得这么好就好了!”于是大人们以为我是罕有的懂得音乐的小孩,不能埋没了我的天才,立即送我去学琴。母亲说:“既然是一生一世的事,第一要知道怎样爱惜你的琴。”琴键一个个雪白,没洗过手不能碰。每天用一块鹦哥绿绒布亲自揩去上面的灰尘。

我被带到音乐会里,预先我母亲再三告诫:“绝对不可以出声说话,不要让人家骂中国人不守秩序。”果然我始终沉默着,坐在位于上动也不动,也没有睡着。休息十分钟的时候,母亲和始妨窃窃议论一个红头发的女人:“红头发真是使人为难的事呀!穿衣服很受限制了,一切的红色黄色都犯了冲,只有绿。红头发穿绿,那的确……”在那灯光黄暗的广厅里,我找来找去看不见那红头发的女人,后来在汽车上一路想着,头发难道真有大红的么?很为困惑。

以后我从来没有自动地去听过音乐会,就连在夏夜的公园里,远远坐着不买票,享受露天音乐厅的交响乐,我都不肯。

教我琴的先生是俄国女人,宽大的面颊上生着茸茸的金汗毛,时常夸奖我,容易激动的蓝色大眼睛里充满了眼泪,抱着我的头吻我。我客气地微笑着,记着她吻在什么地方,隔了一会才用手绸子去擦擦。到她家去总是我那老女佣领着我,我还不会说英文,不知怎样地和她话说得很多,连老女佣也常常参加谈话。有一个星期尾她到高桥游泳了回来,骄傲快乐地把衣领解开给我们看,粉红的背上晒塌了皮,虽然已经隔了一天,还有兴兴轰轰的汗味太阳味。客室的墙壁上挂满了暗沉沉的棕色旧地毯,安着绿漆纱门,每次出进都是她丈夫极有礼貌地替我们开门,我很矜持地,从来不向他看,因此几年来始终不知道他长得是什么样子,似乎是不见天日的阴白的脸,他太大教琴养家,他不做什么事。

后来我进了学校,学校里的琴先生时常生气,把琴谱往地下一掼,一掌打在手背上,把我的手横扫到钢琴盖上去,砸得骨节震痛。越打我越偷懒,对于钢琴完全失去了兴趣,应当练琴的时候坐在琴背后的地板上看小说。琴先生结婚之后脾气好了许多。她搽的粉不是浮在脸上——离着脸总有一寸远。松松地包着一层白粉,她竟向我笑了,说:“早!”但是我还是害怕,每次上课之前立在琴间门口等着铃响,总是浑身发抖,想到浴室里去一趟。

因为已经下了几年的工夫,仿佛投资开店,拿不出来了,弃之可惜,所以一直学了下去,然而"奇"书"网-Q'i's'u'u'.'C'o'm"后来到底不得不停止了。可是一方面继续在学校里住读,常常要走过那座音乐馆,许多小房间,许多人叮叮略略弹琴,纷纷的琴宇有摇落、寥落的感觉,仿佛是黎明,下着雨,天永远亮不起来了,空空的雨点打在洋铁棚上,空得人心里难受。弹琴的偶尔踩动下面的踏板,琴宇连在一起和成一片,也不过是大风把雨吹成了烟,风过处,又是滴滴嗒塔稀稀朗朗的了。

弹着琴,又像在几十层楼的大厦里,急急走上仆人苦力推

销员所用的后楼梯,灰色水泥楼梯,黑铁栏杆,两旁夹着灰色水泥墙壁,转角处堆着红洋铁桶与冬天的没有气味的灰寒的垃圾。一路走上去,没遇见一个人;在那阴风惨惨的高房子里,只是往上走。

后来离钢琴的苦难渐渐远了,也还听了一些交响乐(大都是留声机上的,因为比较短),总嫌里面慷慨激昂的演说腔太重。倒是比较喜欢十八世纪的宫廷音乐,那些精致的Minuet,尖手尖脚怕碰坏了什么似的——的确那时候的欧洲人迷上了中国的瓷器,连房间家具都用瓷器来做,白地描金,非常细巧的椅子。我最喜欢的古典音乐家不是浪漫派的贝多汉或肖班,却是较早的巴黑,巴黑的曲子并没有宫样的纤巧,没有庙堂气也没有英雄气,那里面的世界是笨重的,却又得心应手;小木屋里,墙上的挂钟滴塔摇摆;从木碗里喝羊奶;女人牵着裙子请安;绿草原上有思想着的牛羊与没有思想的自云彩;沉甸甸的喜悦大声敲动像金色的结婚的钟。如同勃朗宁的诗里所说的:

上帝在他的天庭里,

世间一切都好了。

歌剧这样东西是贵重的,也止于贵重。歌剧的故事大都很幼稚,譬如像妒忌这样的原始的感情,在歌剧里也就是最简单的妒忌,一方面却用最复杂最文明的音乐把它放大一千倍来奢侈地表现着,因为不调和,更显得吃力。“大”不一定是伟大。而且那样的隆重的热情,那样的捶胸脯打手势的英雄,也讨厌。可是也有它伟大的时候——歌者的金嗓子在高压的音乐下从容上升,各种各样的乐器一个个揣揣慑优了;人在人生的风浪里突然站直了身子,原来他是很高很高的,眼色与歌声便在星群里也放光。不看他站起来,不知道他平常是在地上爬的。

外国的通俗音乐,我最不喜欢半新旧的,例如“一百零一支最好的歌”,带有十九世纪会客室的气息,黯淡、温雅,透不过气来——大约因为那时候时行柬腰,而且大家都吃得太多,所以有一种饱闷的感觉。那里的悲哀不是悲哀而是惨沮不舒。《在黄昏》是一支情歌:

在黄昏,想起我的时候,不要记恨,亲爱的……

听口气是端方的女子,多年前拒绝了男人,为了他的好,也为了她的好。以为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她一个人住着,一个人老了。虽然到现在还是理直气壮,同时却又抱歉着。这原是温柔可爱的,只是当中隔了多少年的慢慢的死与腐烂,使我们对于她那些过了时的逻辑起了反感。

苏格兰的民歌就没有那些逻辑,例如《萝门湖》,这支古老的歌前两年曾经被美国流行乐队拿去爵士化了,大红过一阵:

你走高的路吧,

我定低的路……

我与我真心爱的永远不会再相逢,

在萝门湖美丽,美丽的湖边。

可以想象多山多雾的苏格兰,遍山坡的heather(石楠属植物),长长地像蓬篱,谈紫的小花浮在上面像一层紫色的雾。空气清扬寒冷。那种干净,只有我们的《诗经》里有。

一般的爵士乐,听多了使人觉得昏昏沉沉,像是起来得太晚了,太阳黄黄的,也不知是什么时候,没有气力,也没有胃口,没头投脑。那显著的摇摆的节拍,像给人捶腿似的,却是非常舒服的。我最喜欢的一支歌是《本埠新闻里的姑娘》,在中国不甚流行,大约因为立意新颖了一点,没有通常的“六月”、“月亮”、“蓝天”、“你”:——

因为我想她,想那

本埠新闻里的姑娘

想那粉红纸张的

本埠新闻里的

年轻美丽的黑头发女人。

完全是大城市的小市民。

南美洲的曲子,如火如荼,是烂漫的春天的吵嚷。夏威夷音乐很单调,永远是吉他的琮争。仿佛在夏末秋初,席子要收起来了,控在竹竿上晒着,花格子的台湾席,黄草席,风卷起的边缘上有一条金黄的日色。人坐在地下,把草帽合在脸上打瞌盹。不是一个人——靠在肩上的爱人的鼻息咻咻地像理发店的吹风。极单纯的沉涵,如果不是非常非常爱着的话,恐怕要嫌烦,因为耗费时间的感觉太分明,使人发急。头上是不知道倦怠的深蓝的天,上下几千年的风吹日照,而人生是不久长的,以此为永生的一切所激恼了。

中国的通俗音乐里,大鼓书我嫌它太像赌气,名手一口气贯串奇长的句子,脸不红,筋不爆,听众就专门要看他的脸红不红,筋爆不爆。《大西厢》费了大气力描写莺莺的思春,总觉得是京油子的耍贫嘴。

弹词我只听见过一次,一个瘦长脸的年轻人唱《描金风》,每隔两句,句尾就加上极其肯定的“嗯,嗯,嗯,”每“嗯”一下,把头摇一摇,像是咬着人的肉不放似的。对于有些听众这大约是软性刺激。

比较还是申曲最为老实恳切。申曲里表现“急急忙忙向前奔”,有一种特殊的音乐,的确像是慌慌张张,脚不点地,耳际风生。最奇怪的是,表现死亡,也用类似的调子,气氛却不同了。唱的是:“三魂渺渺,三魂渺渺,七魄悠悠,七魄悠悠;阎王叫人三更死,并不留人,并不留人到五更!”成楞楞急雨样的,平平的,重复又重复,仓皇,嘈杂,仿佛大事临头,旁边的人都很紧张,自己反倒不知道心里有什么感觉——那样的小户人家的死,至死也还是有人间味的。

中国的流行歌曲,从前因为大家有“小妹妹”狂,歌星都把喉咙逼得尖而扁,无线电扩音机里的《桃花江》听上去只是“价啊价,叽价价叽家啊价……”外国人常常骇异地问中国女人的声音怎么是这样的。现在好多了。然而中国的流行歌到底还是没有底子,仿佛是决定了新时代应当有新的歌,硬给凑了出来的。所以听到一两个悦耳的调子像《蔷薇处处开》,我就忍不住要疑心是从西洋或日本妙了来的。有一天深夜,远处飘来跳舞厅的音乐,女人尖细的喉咙唱着:“蔷薇蔷薇处处开!”诺大的上海,没有几家人家点着灯,更显得夜的空旷。我房间里倒还没熄灯,一长排窗户,拉上了暗蓝的旧丝绒帘子,像文艺滥调里的“沉沉夜幕”。丝绒败了色的边缘被灯光喷上了灰扑扑的谈金色,帘子在大风里蓬飘,街上急急驶过一辆奇异的车,不知是不是捉强盗,“哗!哗!”锐叫,像轮船的汽笛,凄长地,“哗!哗!……哗!哗!”大海就在窗外,海船上的别离,命运性的决裂,冷到人心里去。“哗!哗!”渐渐远了。在这样凶残的,大而破的夜晚,给它到处开起蔷薇花来,是不能想象的事,然而这女人还是细声细气很乐观地说是开着的。即使不过是绸绢的蔷薇,缀在帐顶、灯罩、帽檐、袖口、鞋尖、阳伞上,那幼小的圆满也有它的可爱可亲。

(原刊1944年11月《苦竹》月刊第1期)

二十八、天才梦

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①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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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瓦格涅,通译为瓦格纳(Richard Wagner,1813-1883),德国作曲家、文学家,一生致力于歌曲创作,代表作有《尼伯龙根指环》等。

加上一点美国式的宣传,也许我会被誉为神童。我三岁时能背诵唐诗。我还记得摇摇摆摆地立在一个满清遗老的藤椅前朗吟“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眼看着他的泪珠滚下来。七岁时我写了第一部小说,一个家庭悲剧。遇到笔画复杂的字,我常常跑去问厨子怎样写。第二部小说是关于一个失恋自杀的女郎。我母亲批评说:如果她要自杀,她决不会从上海乘火车到西湖去自溺,可是我因为西湖诗意的背景,终于固执地保存了这一点。

我仅有的课外读物是《西游记》与少量的童话,但我的思想并不为它们所束缚。八岁那年,我尝试过一篇类似乌托邦的小说,题名《快乐村》。快乐村人是一好战的高原民族,因克服苗人有功,蒙中国皇帝特许,免征赋税,并予自治权。所以快乐村是一个与外界隔绝的大家庭,自耕自织,保存着部落时代的活泼文化。

我特地将半打练习簿缝在一起,预期一本洋洋大作,然而不久我就对这伟大的题材失去了兴趣。现在我仍旧保存着我所绘的插画多帧,介绍这种理想社会的服务,建筑,室内装修,包括图书馆,“演武厅”,巧克力店,屋顶花园。公共餐室是荷花池里一座凉亭。我不记得那里有没有电影院与社会主义——虽然缺少这两样文明产物,他们似乎也过得很好。

九岁时,我踌躇着不知道应当选择音乐或美术作我终身的事业。看了一张描写穷困的画家的影片后,我哭了一场,决定做一个钢琴家,在富丽堂皇的音乐厅里演奏。

对于色彩,音符,字眼,我极为敏感。当我弹奏钢琴时,我想象那八个音符有不同的个性,穿戴了鲜艳的衣帽携手舞蹈。我学写文章,爱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如“珠灰”、“黄昏”、“婉妙”、“splendour”①、“melancholy”②,因此常犯了堆砌的毛病。直到现在,我仍然爱看《聊斋志异》与俗气的巴黎时装报告,便是为了这种有吸引力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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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splendour,辉煌,壮丽

②melancholy,忧郁

在学校里我得到自由发展。我的自信心日益坚强,直到我十六岁时,我母亲从法国回来,将她睽隔多年的女儿研究了“我懊侮从前小心看护你的伤寒症,”她告诉我,“我宁愿看你死,不愿看你活着使你自己处处受痛苦。”

我发现我不会削苹果。经过艰苦的努力我才学会补袜子。我怕上理发店,怕见客,怕给裁缝试衣裳。许多人尝试过教我织绒线,可是没有一个成功。在一间房里住了两年,问我电铃在哪儿我还茫然。我天天乘黄包车上医院去打针,接连三个月,仍然不认识那条路。总而言之,在现实的社会里,我等于一个废物。

我母亲给我两年的时间学习适应环境。她教我煮饭;用肥皂粉洗衣;练习行路的姿势;看人的眼色;点灯后记得拉上窗帘;照镜子研究面部神态;如果没有幽默天才。千万别说笑话。

在待人接物的常识方面,我显露惊人的愚笨。我的两年计划是一个失败的试验。除了使我的思想失去均衡外,我母亲的沉痛警告没有给我任何的影响。

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我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agpipe①,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出手摘树巅的绿叶。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饱,爬满了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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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bagpipe,风笛。

(原刊《天才梦》,1941年上海西风出版社初版)

二十九、童言无忌

从前人家过年,墙上贴着“抬头见喜”与“童言无忌”的红纸条子。这里我用“童言无忌”来做题目,并没有什么犯忌讳的话,急欲一吐为快,不过打算说说自己的事罢了。小学生下学回来,兴奋地叙述他的见闻,先生如何侗心,王德保如何迟到,和他合坐一张板凳的同学如何被扣一分因为不整洁,说个无了无休,大人虽懒于搭碴,也由着他说。我小时候大约感到了这种现象之悲哀,从此对于自说自话有了一种禁忌。直到现在,和人谈话,如果是人家说我听,我总是愉快的。如果是我说人家听,那我过后思量,总觉得十分不安,伯人家嫌烦了。当真憋了一肚子的话没处说,惟有一个办法,走出去干点惊天动地的大事业,然后写本自传,不怕没人理会。这原是幼稚的梦想,现在渐渐知道了,要做个举世瞩目的大人物,写个人手一册的自传,希望是很渺茫,还是随时随地把自己的事写点出来,免得压抑过甚,到年老的时候,一发不可复制,一定比谁都唠叨。

然而通篇“我我我”的身边文学是要挨骂的。最近我在一中英文书上看到两句话,借来骂那种对于自己过份感到兴趣的作家,倒是非常恰当:“他们花费一辈子的时间瞪眼看自己的肚脐,并且想法子寻找,可有其他的人也感到兴趣的,叫人家也来瞪眼看。”我这算不算肚脐眼展览,我有点疑心,但也还是写了。

不知道“抓周”这风俗是否普及各地。我周岁的时候循例在一只漆盘里拣选一件东西,以卜将来志向所趋。我拿的是钱——好像是个小金镑吧。我妨姑记得是如此。还有一个女佣坚持说我拿的是笔,不知哪一说比较可靠。但是无论如何,从小似乎我就很喜欢钱。我母亲非常诧异地发现这一层,一来就摇头道:“他们这一代的人……”我母亲是个清高的人,有钱的时候固然绝口不提钱,即至后来为钱逼迫得很厉害的时候也还把钱看得很轻。这种一尘不染的态度很引起我的反感,激我走到对面去。因此,一学会了“拜金主义”这名词,我就坚持我是拜金主义者。

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小苦虽然经验到一些,和人家真吃地苦的比起来实在不算什么——不知道钱的坏处,只知道钱的好处。

在家里过活的时候,衣食无忧,学费、医药费、娱乐费,全用不着操心,可是自己手里从来没有钱。因为怕小孩买零嘴吃,我们的压岁钱总是放在枕头底下过了年便缴还给父亲的,我们也从来没有想到反抗。直到十六岁我没有单独到店里买过东西,没有习惯,也就没有欲望。

看了电影出来,像巡捕房招领的孩子一般,立在街沿上,等候家里的汽车夫把我认回去(我没法子找他,因为老是记不得家里汽车的号码),这是我回忆中唯一的豪华的感觉。

生平第一次赚钱,是在中学时代,画了一张漫画投到英文《大美晚报》上,报馆里给了我五块钱,我立刻去买了一支小号的丹琪唇膏。我母亲怪我不把那张钞票留着做个纪念,可是我不像她那么富于情感。对于我,钱就是钱,可以买到各种我所要的东西。

有些东西我觉得是应当为我所有的,因为我较别人更会享受它,因为它给我无比的喜悦。眠思梦想地计划着一件衣裳,临到买的时候还得再三考虑着,那考虑的工程,于痛苦中也有着喜悦。钱太多了,就用不着考虑了;完全没有钱,也用不着考虑了。我这种拘拘束束的苦乐是属于小资产阶级的。每一次看到“小市民”的字样我就局促地想到自己,仿佛胸前佩着这样的红绸字条。

这一年来我是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关于职业女性,苏青说过这样的话:“我自己看看,房间里每一样东西,连一粒钉,也是我自己买的。可是,这又有什么快乐可官呢?”这是至理名言,多回昧几遍,方才觉得其中的苍凉。

又听见一位女士挺着胸脯子说:“我从十七岁起养活我自己,到今年三十一岁,没用过一个男人的钱。”仿佛是很值得自傲的,然而也近于负气吧?

到现在为止,我还是充分享受着自给的快乐的,也许因为我于这还是新鲜的事,我不能够忘记小时候怎样向父亲要钱去付钢琴教师的薪水。我立在烟铺跟前,许久,许久,得不到回答。后来我离开了父亲,跟着母亲住了。问母亲要钱,起初是亲切有味的事,因为我一直是用一种罗曼蒂克的爱来爱着我母亲的。她是位美丽敏感的女人,而且我很少机会和她接触,我四岁的时候她就出洋去了,几次回来了又走了。在孩子的眼里她是辽远而神秘的。有两趟她领我出去,穿过马路的时候,偶尔拉住我的手,便觉得一种生疏的刺激性。可是后来,在她的窘境中三天两天伸手问她拿钱,为她的脾气磨难着,为自己的忘思负义磨难着,那些琐屑的难堪,一点点的毁了我的爱。

能够爱一个人爱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那是严格的试验。

苦虽苦一点,我喜欢我的职业。“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从前的文人是靠着统治阶级吃饭的,现在情形略有不同,我很高兴我的衣食父母不是“帝王家”面是买杂志的大众。不是拍大众的马屁的话——大众实在是最可爱的顾主,不那么反复无常,“天威莫测”;不搭架子,真心待人,为了你的一点好处会记得你到五年十年之久。而且大众是抽象的。如果必须要一个主人的话。当然情愿要一个抽象的。

嫌的钱虽不够用,我也还图了点货,去年听见一个朋友预言说:近年来老是没有销路的乔琪绒,不久一定要入时了,因为今日的上海,女人的时装翻不出什么新花样来,势必向五年前的回忆里去找寻灵感。于是我省下几百元来买了一件乔琪绒衣料。囤到现在,在市面上看见有乔琪绒出现了,把它送到寄售店里去,却又希望卖不掉,可以自己留下它。

就是这样充满了矛盾,上街买菜去,大约是带有一种落难公子的浪漫的态度吧?然而最近,一个卖莱的老头称了菜装进我的网袋的时候,把网袋的绊子衔在嘴里衔了一会儿。我拎着那湿濡的绊子,并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觉。自己发现与前不同的地方,心里很高兴——好像是一点踏实的进步,也说不出是为什么。

穿

张恨水的理想可以代表一般人的理想。他喜欢一个女人清清爽爽穿件蓝布罩衫,于罩衫下微徽露出红绸旗袍,天真老实之中带点诱惑性,我没有资格进他的小说,也没有这志愿。因为我母亲爱做衣服,我父亲曾经咕噜过:“一个人又不是衣裳架子!”我最初的回忆之一是我母亲立在镜子跟前,在绿短袄上别上翡翠胸针,我在旁边仰脸看着,羡慕万分,自己简直等不及长大。我说过:“八岁我要梳爱司头,十岁我要穿高跟鞋,十六岁我可以吃粽子汤团,吃一切难于消化的东西。”越是性急,越觉得日子太长。童年的一天一天,温暖而迟慢,正像老棉鞋里面,粉红绒里子上晒着的阳光。

有时候又嫌日子过得太快了,突然长高了一大截子,新做的外国衣服,葱绿织锦的,一次也没有上身,已经不能穿了。以后一想到那件衣服便伤心,认为是终生的遗憾。

有一个时期在继母治下生活着,拣她穿剩的衣服穿,永远不能忘记一件黯红的薄棉袍,碎牛肉的颜色,穿不完地穿着,就像浑身都生了陈疮;冬天已经过去了,还留着冻疮的疤——是那样的憎恶与羞耻。一大半是因为自惭形秽,中学生活是不愉快的,也很少交朋友。

中学毕业后跟着母亲过。我母亲提出了很公允的办法:如果要早早嫁人的话,那就不必读书了,用学费来装扮自己;要继续读书,就没有余钱兼顾到衣装上。我到香港去读大学,后来得了两个奖学金,为我母亲省下了一点钱,觉得我可以放肆一下了,就随心所欲做了些衣服,至今也还沉溺其中。

色泽的调和,中国人新从西洋学到了“对照”与“和谐”两条规矩——用粗浅的看法,对照便是红与绿,和谐便是绿与绿。殊不知两种不同的绿,其冲突倾轧是非常显著的;两种绿越是只推扳一点点,看了越使人不安。红绿对照,就像圣诞树似的,缺少回昧。中国人从前也注重明朗的对照。有两句儿欧:“红配绿,看不足;红配紫,一泡屎。”《金瓶梅》里,家人媳妇宋蕙莲穿着大红袄,借了条紫裙子穿着;西门庆看着不顺眼,开箱子找了一匹蓝绸与她做裙子。

现代的中国人往往说从前的人不懂得配颜色。古人的对照不是绝对的,而是参差的对照,譬如说:宝蓝配苹果绿,松花色配大红,葱绿配桃红。我们已经忘记了从前所知道的。

过去的那种婉妙复杂的调和,惟有在日本衣料里可以找到。所以我喜欢到虹口去买东西,就可借他们的衣料都像古画似的卷成圆柱形,不能随便参观,非得让店伙一卷一卷慢慢的打开来。把整个的店铺搅得稀乱而结果什么都不买,是很难为情的事。

和服的裁制极其繁复,衣料上宽绰些的图案往往被埋没了,倒是做了线条简单的中国旗袍,予人的印象较为明晰。

日本花布,一件就是一幅图画。买回家来,没交给裁缝之前我常常几次三番拿出来赏鉴:棕搁树的叶子半掩着缅甸的小庙,雨纷纷的,在红棕色的热带;初夏的池塘,水上结了一层绿膜。配着浮萍和断梗的紫的自的丁香,仿佛应当填人《哀江南》的小令里;还有一件,题材是“雨中花”,白底子上,阴戚的紫色的大花,水滴滴的。

看到了而没买成的我也记得。有一种檄揽绿的暗色绸,上面掠过大的黑影,满蓄着风雷。还有一种丝质的日本料子,淡湖色,闪着木纹、水纹;每隔一段路,水上飘着两朵茶碗大的梅花,铁划银钩,像中世纪礼拜堂里的五彩玻璃窗画,红玻璃上嵌着沉重的铁质沿边。

市面上最普遍的是各种叫不出名字来的颜色,青不青,灰不灰,黄不黄,只能做背景的,那都是中立色,又叫保护色,又叫文明色,又叫混合色。混合色里面也有秘艳可爱的,照在身上像另一个宇宙里的太阳。但是我总觉得还不够,还不够,像Van Gogh①画图,画到法国南部烈日下的向日葵,总嫌着色不够强烈,把颜色大量地堆上去,高高凸了起来,油画变了浮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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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Van Gogh,通译凡。高(1853—1890),荷兰画家,后期印象画派代表人物之—。

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是一种言语,随身带着的一种袖珍戏剧。这样地生活在自制的戏剧气氛里,岂不是成了“套中人”了么?(契诃夫的‘’套中人“,永远穿着雨衣,打着伞,严严地遮住他自己,连他的表也有表袋,什么都有个套子。)

生活的戏剧化是不健康的。像我们这样生长在都市文化中的人,总是先看见海的图画,后看见海;先读到爱情小说,后知道爱;我们对于生活的体验往往是第二轮的,借助于人为的戏剧,因此在生活与生活的戏剧化之间很难划界。

有天晚上,在月亮底下,我和一个同学在宿舍的走廊上散步,我十二岁,她比我大几岁。她说:“我是同你很好的,可是不知道你怎样。”因为有月亮,因为我生来是一个写小说的人。我郑重地低低说道:“我是……除了我的母亲,就只有你了。”她当时很感动,连我也被自己感动了。

还有一件事也使我不安,那更早了,我五岁,我母亲那时候不在中国。我父亲的姨太太是一个年纪比他大的妓女,名唤老八,苍白的瓜子脸,垂着长长的前留海,她替我做了顶时髦的雪青丝绒的短袄长裙,向我说:“看我待你多好!你母亲给你们做衣服,总是拿旧的东拼西改,哪儿舍得用整幅的丝绒?你喜欢我还是喜欢你母亲?”我说:“喜欢你。”因为这次并没有说谎,想起来更觉耿耿于心了。

小时候常常梦见吃云片糕,吃着吃着,薄薄的糕变成了纸,除了梁,还感到一种难堪的张悯。

一直喜欢吃牛奶的泡沫,喝牛奶的时候设法先把碗边的小白珠子吞下去。

《红楼梦》上,贾母问薛宝级爱听何戏,爱吃何物。宝银深知老年人喜看热闹戏文,爱吃甜烂之物,便都拣贾母喜欢的说了。我和老年人一样的爱吃甜的烂的。一切脆薄爽口的,如腌莱、酱萝卜、蛤螟酥,都不喜欢,瓜子也不会嗑,细致些的菜如鱼虾完全不会吃,是一个最安分的“肉食者”。

上海所谓“牛肉庄”是可爱的地方,雪白干净,瓷砖墙上丁字式贴着“汤肉××元,腓利××元”的深桃红纸条。屋顶上,球形的大白灯上罩着防空的黑布套,衬着大红里子,明朗得很。白外套的伙计们个个都是红润肥胖,笑嘻嘻的,一只脚踏着板凳,立着看小报。他们的茄子特别大,他们的洋葱特别香,他们的猪特别的该杀。门口停着塌车,运了两口猪进来,齐齐整整,尚未开剥,嘴尖有些血渍,肚腹掀开一线,露出大红里子。不知道为什么,看了绝无丝毫不愉快的感觉,一切都是再应当也没有,再合法,更合适也没有。我很愿意在牛肉庄上找个事,坐在计算机前面专管收钱。那里是空气清新的精神疗养院。凡事想得太多了是不行的。

上大人

坐在电车上,抬头看面前立着的人,尽多相貌堂堂,一表非俗的,可是鼻孔里很少是干净的。所以有这句话:“没有谁能够在他的底下人跟前充英雄。”

弟弟

我弟弟生得很美丽我一点也不。从小我们家里谁都惋惜着,因为那样的小嘴、大眼睛与长睫毛,生在男孩子的脸上,简直是白糟蹋了。长辈就爱问他:“你把眼睫毛借给我好不好?明天就还你。”然而他总是一曰回绝了。有一次,大家说起某人的太太真漂亮,他问道:“有我好看么?”大家常常取笑他的虚荣心。

他妒忌我画的图,趁没人的时候拿来撕了或是涂上两道黑杠子。我能够想象他心理上感受的压迫。我比他大一岁,比他会说话,比他身体好,我能吃的他不能吃,我能做的他不能做。

一同玩的时候,总是我出主意。我们是《金家庄》上能征惯战的两员晓将,我叫月红,他叫杏红,我使一日宝剑,他使两只铜锤,还有许许多多虚拟的伙伴。开幕的时候永远是黄昏,金大妈在公众的厨房里略略切莱,大家饱餐战饭,趁着月色翻过山头去攻打蛮人。路上偶尔杀两头老虎,劫得老虎蛋,那是巴斗大的锦毛毯,剖开来像白煮鸡蛋,可是蛋黄是圆的。我弟弟常常不听我的调派,因而争吵起来。他是“既不能令,又不受令”的,然而他实在是秀美可爱,有时候我也让他编个故事:一个旅行的人为老虎追赶着,赶着,赶着,泼风似的跑,后头鸣鸣赶着……没等他说完,我已经笑倒了,在他腮上吻一下,把他当个小玩意。

有了后母之后,我住读的时候多,难得回家,也不知道我弟弟过的是何等样的生活。有一次放假,看见他,吃了一惊。他变得高而瘦,穿一件不甚干净的蓝布罩衫,租了许多连环图画来看。我自己那时候正在读穆时英①的《南北极》与巴金的《灭亡》,认为他的口胃大有纠正的必要,然而他只晃一晃就不见了。大家纷纷告诉我他的劣迹,逃学,件逆,没志气。我比谁都气愤,附和着众人,如此激烈地低毁他,他们反而倒过来劝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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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穆时英(1902-1940),现代小说家,“新感觉派”代表人物之一。著有《南北极》、《公墓》等。

后来,在饭桌上,为了一点小事,我父亲打了他一个嘴巴子。我大大地一震,把饭碗挡住了脸,眼泪往下直淌。我后母笑了起来道:“咦,你哭什么?又不是说你!你瞧,他没哭,你倒哭了!”我丢下了碗冲到隔壁的浴室里去,闩上了门,无声地抽噎着,我立在镜子前面,看我自己的掣动的脸,看着眼泪滔涵流下来,像电影里的特写。我咬着牙说:“我要报仇。有一天我要报仇。”

浴室的玻璃窗临着阳台,啪的一声,一只皮球蹦到玻璃上,又弹回去了。我弟弟在阳台上踢球。他已经忘了那回事了。这一类的事,他是惯了的。我没有再哭,只感到一阵寒冷的悲哀。

(原刊1944年5月《天地》月刊第7一8期合刊)

三十、惘然记

北宋有一幅《校书图》,画一个学者一手持纸卷,一手拿着个小物件——看不清楚是簪子还是文具——在搔头发,仿佛踌躇不决。下首有个撞儿托盘送茶来。背景是《包公案》、《施公案》插图中例有的,坐堂的官员背后的两折大屏风,上有朝服下缘的海涛图案。看上去他环境优裕。他校的书也许我们也不怎么想看。但是有点出人意表地,他赤着脚,地下两只鞋一正一反,显然是两脚互相搓抹着褪下来的,立刻使我想起南台湾两个老人脱了鞋坐在矮石墙上拉弦琴的照片,不禁悠然微笑。作为图画,这张画没有什么特色,脱鞋这小动作的意趣是文艺性的,极简单扼要地显示文艺的功用之一:让我们能接近否则无法接近的人。

在文字的沟通上,小说是两点之间最短的距离。就连最亲切的身边散文,是对熟朋友的态度,也总还要保持一点距离。只有小说可以不尊重隐私权。但是并不是窥视别人,而是暂时或多或少的认同,像演员沉浸在一个角色里,也成为自身的一次经验。

写反面人物,是否不应当进入内心,只能站在外面骂,或加以丑化

?时至今日,现代世界名著大家都相当熟悉,对我们自己的传统小说的精深也有新的认识,正在要求成熟的作品,要求深度的时候,提出这样的问题该是多余的。但是,似乎还是有在此一提的必要。

对敌人也需要知己知彼。不过细彼是否不能知道得太多 ?因为了解是原怨的初步 ?如果了解导向原有,了解这种人也更可能导向鄙夷。缺乏了解,才会把罪恶神化,成为与上帝抗衡的魔鬼,神秘伟大的“黑暗世界的王子”。至今在西方“撤旦教派”、“黑弥撒”还有它的魅力。

这小说集里《五四遗事》这篇是用英文写的,一九五六年发表,中译文次年刊出。其实三篇近作也都是一九五0年间写的,不过此后屡经彻底改写,《相见欢》与《色。戒》发表后又还添改多处。《浮花浪蕊》最后一次大改,才参用社会小说做法,题材比近代短篇小说散漫,是一个实验。

这三个小故事都曾经使我震动,因而甘心一遍遍改写这么些年,甚至于想起来只想到最初获得材料的惊喜,与改写的历程,一点都不觉得这其间三十年的时间过去了。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这也就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悯然”了。因此结集时题名《佣然记》。

此外还有两篇一九四0年间的旧作。《联合报》副刊主编痖弦先生有朋友在香港的图书馆里旧杂志上看到,影印子两篇,寄来问我是否可以再刊载。一篇散文《华丽缘》我倒是一直留着稿子在手边,因为部分写入《秧歌》,迄未发表。另一篇小说《多少恨》,是以前从大陆出来的时候不便携带文字,有些就没带出来。但是这些年来,这几篇东西的存在并不是投入知道,如美国学者耿德华(Edward

Ounn)就早已在图书馆里看见,影印了送给别的嗜痂者。最近有人也同样从图书馆里的旧期刊上影印下来,擅自出书,称为“古物出土”,作为他的发现;就拿我当北宋时代的人一样,著作权可以径自据为己有。口气中还对我有本书里收编了几篇旧作表示不满。好像我侵犯了他的权利,身为事主的我反而犯了盗窃罪似的。

《多少恨》的前身是我的电影剧本《不了情》。原剧本没有了,附录另一只电影剧本《情场如战场》,根据美国麦克斯。舒尔曼(Max Shulman)著舞台剧“TheTenderTrap(温柔的陷阱)”改编的,影片一九五六年摄制,林黛、陈厚、张扬主演。

《多少恨》里有些对白太软弱,我改写了两段,另一篇旧作《殷宝滟送花楼会》实在太坏,改都无从改起。想不收入小说集,但是这篇也被盗印,不收也禁绝不了,只好添写了个尾声。不得不噜苏点交代清楚,不然读者看到双包案,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还以为我在盗印自己的作品。

(收入《惘然记》,1983年5月台北皇冠出版社初版)

三十一、忘不了的画

有些图画是我永远忘不了的,其中只有一张是名画,果庚①的《永远不再》。一个夏威夷女人裸体躺在沙发上,静静所着门外的一男一女一路说着话走过去;门外的玫瑰红的夕照里的春天,雾一般地往上喷,有升华的感觉,而对于这健壮的,至多不过三十来岁的女人,一切都完了。女人的脸大而粗俗,单眼皮,她一手托腮,把眼睛推上去,成了吊梢眼,也有一种横泼的风情,在上海的小家妇女中时常可以看到的,于我们额为熟悉。身于是木头的金棕色。棕黑的沙发,却画得像古钢,沙发套于上现出青自的小花,罗甸②样地半透明。嵌在暗铜背景里的户外天气则是彩色玻璃,蓝天,红蓝的树,情侣,石栏杆上站着童话里的稚拙的大乌。玻璃,铜,与木,三种不词的质地似乎包括了人手扔得到的世界的全部,而这是切实助,像这女人。想必她曾经结结实实恋爱过,现在呢,永远不再了“。虽然她睡的是文明的沙发,枕的是柠檬黄花布的荷叶边枕头,这里面有一种最原始的悲抢。不像在我们的社会里,年纪大一点的女人,如果与情爱无缘了还要想到爱,一定要碰到无数小小的不如意,龌龊的刺恼,把自尊心弄得千疮百孔,她这里的却是没有一点渣滓的悲哀,因为明净,是心平气和的,那木木的棕黄脸上还带着点不相干的微笑。仿佛有面镜子把户外的阳光迷离地反映到脸上来,一晃一晃。

① 果庚,通译高更(Paul Gauguim,1849-1903),法国画家,

后期印象派代表人物之一。

② 罗甸,通作螺钿,镶嵌在雕花木器或漆器上的贝壳薄片。

美国的一个不甚著名的女画家所作的《感思节》,那却是绝对属于现代文明的。画的是一家人忙碌地庆祝感恩节,从电灶里拖出火鸡,桌上有布丁,小孩在桌肚下乱钻。粉红脸,花衣服的主妇捧着大叠杯盘往饭厅里走,厨房砖地是青灰的大方块,青灰的空气里有许多人来回跑,一阵风来,一阵风去。大约是美国小城市里的小康之家,才做了礼拜回来,照他们垦荒的祖先当初的习惯感谢上帝给他们一年的好收成,到家全都饿了,忙着预备这一顿特别丰盛的午餐。但虽是这样积极的全家福,到底和从前不同,也不知为什么,投那么简单了。这些人尽管吃喝说笑,脚下仿佛穿着雨中踩湿的鞋袜,寒冷,粘搭搭。活泼唧溜的动作里有一种酸惨的铁腥气,使人想起下雨天走得飞快的电车的脊梁,黑漆的,打湿了,变了狠淡的钢蓝色。

叫做《明天与明天》的一张画,也是美国的,画一个妓女,在很高的一层楼上租有一间房间,阳台上望得见许多别的摩天楼。她手扶着门向外看去,只见她的背影,披着黄头发,绸子浴衣是陈年血迹的谈紫红,罪恶的颜色,然而代替罪恶,这里只有平板的疲乏。明天与明天……丝袜溜下去,臃肿地堆在脚躁上;旁边有自铁床的一角,通遏的枕头,床单,而阳台之外是高天大房子,黯淡而又自浩浩,时间的重压,一天沉似一天。

画娼妓,没有比这再深刻了。此外还记得林风眠①的一张,中国的洋画家,过去我只喜欢一个林风眠。他那些宝蓝杉中的安南、缅甸人像,是有着极圆熟的图案美的。比较回味深长的却是一张着色不多的,在中国的一个小城,土墙下站着个思衣女子,背后跟着钨妇。因为大部分用的是谈墨,虽没下雨面像是下雨,在寒雨中更觉得人的温暖。女人不时髦,面目也不清楚,但是对于普通男子,单只觉得这女人是有可能性的,对她就有点特殊的感情,像孟丽君对于她从未见过面的未婚夫一样的,仿佛有一种微妙的牵挂。林风眠这张画是从普通男子的观点去看妓女的,如同鸳鸯蝴蝶派的小说,感伤之中不缺乏斯文扭捏的小趣味,可是并无恶意,普通女人对于娟妓的观感则比较复杂,除了恨与看不起,还又有羡慕着,尤其是上等妇女,有其太多的闲空与太少的男子,因之往往幻想妓女的生活为浪漫的。那样的女人大约要被卖到三等窑子里去才知道其中的甘苦。

① 林风眠(1899—1991),中国现代画家。早年留学法国,归国后曾任国立北平艺专校长、国立杭州艺专校长。

日本美女画中有著名的《青楼十二时》,画出艺妓每天二中四个钟点内的生活。这里的画家的态度很难得到我们的了解,那倍异的尊重与郑重。中国的确也有苏小妹、董小宛之流,从粉头群里跳出来,自处甚高,但是在中国这是个性的突出,而在日本就成了一种制度——在日本,什么都会成为一种制度的。艺妓是循规蹈矩训练出来的大众情人,最轻飘的小动作里也有传统习惯的重量,没有半点游移。《青楼十二时》里我只记得丑时的一张,深宵的女人换上家用的本展,一只手捉住胸前的轻花衣服,防它滑下肩来,一只手握着一炷香,香头飘出细细的烟。有丫头蹲在一边伺候着,画得比她小许多。她立在那里,像是太高,低垂的颈于太细,太长,还没踏到木展上的小白脚又小得不合适,然而她确实知道她是被爱着的,虽然那时候只有她一个人在那里。因为心定,夜显得更静了,也更悠久。

这样地把妓女来理想化了,我能想到的唯一解释是日本人对于训练的重视,而艺妓,因为训练得格外彻底,所以格外接近女性的美善的标准。不然我们再也不能懂得谷崎润一郎①在《神与人之间》里为什么以一个艺妓来代表他的“圣洁的Madonna”②。

说到欧洲的圣母,从前没有电影明星的时候,她是唯一的大众情人,历代的大美术家都替她画过像。其中有这样的画题:“有着无暇的子宫的圣母”。从前的Oomph Girl③等于现在的Womb Girl④。但现代的文明人到底拘谨得多,绝对不会那么公然地以“无理的子宫”为号召了。

① 谷崎润一郎(1886-1965),日本小说家。著有《食蓼之虫》、《细雪》、《疯癫老人日记》等。

② Madonna,圣母。

③ Oomph Girl,性感女郎。

④ Womb Girl,疑为作者自撰的英文词组。Womb,子宫。

欧洲各国的圣母,不论是荷兰的,丝丝缕缕被着稀薄的金色头发,面容长而冷削,金的,玉的,寂寞的,像玛琳黛德丽;还是意大利的,农田里的,摆水果摊子的典型,重重的青黑的眉眼,多肉,多娇;还是德国的,像是给男人打伯了的,凸出了谈蓝的大眼睛,于惊恐中生出德国人特别喜欢的那种活泼婉媚;美的标准不同,但是宗教画家所要表现的总是一个天真的乡下姑娘,极度谦卑,然而因为天降大任于身,又有一种新的尊贵,双手捧了皇儿,将来要以他的血来救世界,她把他献给世界。画家无法表现小儿的威权智慧,往往把他画成了一个满身横肉的,老气的婴孩。有时候他身上覆了轻纱,母亲揭开纱,像是卖弄地揭开了贵重礼物的盒盖。有时候她也逗着他玩,或是温柔地凝视着怀中的他,可是旁边总仿佛有无数眼睁睁的看戏的。

单只为这缘故我也比较喜欢日本画里的《山姥与金太朗》,大约是民间传说,不清楚两人是否母子关系,金大郎也许是个英雄,被山灵抚养大的。山姥披着一头乱蓬蓬的黑发,丰腮的长脸,眼睛是妖淫的,又带着点潇潇的笑,像是想得很远很远;她把头低着,头发横飞出去,就像有狂风把漫山遍野的树木吹得往一边倒。也许因为倾侧的姿势,她的乳在颈项底下就开始了,长长地下垂,是所谓“口袋奶”。蟹壳脸的小孩金太郎惯在她胸脯上,圆睁怪眼,有时候也顽皮地用手去捻她的乳头,而她只是不介意地潇潇笑着,一手执着描了花的拨浪鼓逗着他,眼色里说不出是诱惑,是卑贱,是涵容笼罩,而胸前的黄黑的小孩子强凶霸道之外,又有大智慧在生长中。这里有母于,也有男女的基本关系。因为只有一男一女,投人在旁看戏,所以是正大的,觉得一种开天辟地之初的气魄。

由此我又想到拉斐尔①最驰名的圣母像, The Sistine Madonna②抱着孩子出现在云端,脚下有天使与下跪的圣徒。这里的圣母最可爱的一点是她的神情,介于惊骇与黔持之间,那骤然的辉煌。一个低三下四的村姑,蓦地被提拔到皇后的身份,她之所以人选,是因为她的天真,平凡,被抬举之后要努力保持她的平凡,所以要做戏了。就像在美国,各大商家选举出一个典型的“普通人”,用他做广告:“普通人先生”爱吸××牌香烟,用××脾剃刀,穿××牌雨衣,赞成罗斯福①,反对女人太短的短裤。举世瞩目之下,普通人能够普通到几时 ?这里有一种寻常中的反常,而山姥看似妖异,其实是近人情的。

① 拉斐尔(Raphael Sanzio,1483—1520),意大利文艺复兴盛期画家、建筑师。

② The Sistine Madonna,西斯廷圣母。

超写实派的梦一样的画,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张无名的作品,一个女人睡倒在沙漠里,有着埃及人的宽黄脸,细瘦玲班的手与脚;穿着最简单的麻袋样的袍子,白底红条,四周是无限的妙;抄上的天,虽然夜深了还是谈谈的蓝,闪着金的抄质。一只黄狮子走来闻闻她,她头边搁着乳白的瓶,想是汲水去,中途累倒了。一层沙,一层天,人身上压着大自然的重量,沉重清净的睡,一点梦也不做,而狮子咻咻地来嗅了。

题名作《夜的处女》的一张,也有同样的清新的恐饰气息。四个巨人,上半身是犹太脸的少女,披着长发,四人面对面站立,突出的大眼睛静静地互相看着,在商量一些什么。脚下的圆自的石块在月光中个个分明,远处有砖墙,穹门下恍榴看见小小的一个男子的黑影,像是生魂出窍——就是他做了这梦。

中国人画油画,因为是中国人,仿佛有便宜可占,借着参用中国固有作风的藉口,就不尊重西洋画的基本条件。不取巧呢,往往就被西方学院派的传统拘束住了。最近看到胡金人②先生的画,那却是例外。最使人吃惊的是一张白玉兰,土瓶里插着银白的花,长圆的瓣子,半透明,然而又肉嘟嘟,这样那样伸展出去,非那么长着不可的样子;贪欢的花,要什么,就要定了,然而那贪欲之中有嬉笑,所以能够被原谅,如同青春。玉兰丛里夹着一枝迎春藤,放烟火似的一路爆出小金花。连那棕色茶几也画得有感情,温顺的小长方,承受着上面热闹的一切。

① 罗斯福,指富兰克林。罗斯福(Franklin Roosevelt,1882—1945),1933年至1945年任美国总统。

② 胡金人,未祥。

另有较大的一张,也有白玉兰,薄而亮,像五又像水晶,像扬贵奶牙痛起来含在嘴里的玉鱼的凉昧。迎春花强韧的线条开张努合,它对于生命的控制是从容而又霸道的。

两张画的背景都是火柴盒反面的紫蓝色。很少看见那颜色被运用得这么好的。叫做《暮春》的一幅画里,阴阴的下午的天又是那么闷蓝。公园里,大雄地拥着绿树,小路上两个女人急急走着,被可怕的不知什么所追逐,将要走到更可怕的地方去。女人的背景是肥重的,摇摆着大屁股,可是那俗气只有更增加了恐怖的普照。

文明人的驯良,守法之中,时而也会发现一种意想不到的,快怯的荒寒。《秋山》又是恐怖的,谈蓝的天,低黄的夕照,两棵细高的白树,软而长的枝条,鳗鱼似地在空中游,互相绞搭,两个女人缩着脖子挨得紧紧地急走,已经有冬意了。

《夏之湖滨》,有女人坐在水边,蓝天自云,白绿的大树在热风里摇着,响亮的蝉——什么都全了,此外好像还多了一点什么,仿佛树荫里应当有个音乐茶座,内地初流行的歌,和着水声蝉声抄抄而来,粗俗宏大的。

《老女仆》脚边放着炭钵子,她弯腰伸手向火,膝盖上铺着一条白毛毡,更托出了那双手的重拙辛苦。她戴着绒线帽,庞大的人把小小的火四面八方包围起来,微笑着,非常满意于一切。这是她最享受的一刹那,因之更觉得惨了。

有一张静物,深紫褐的背景上零零落落布置着乳白的瓶罐、刀、荸荠、莳姑、紫菜苔、蓝、抹布。那样的无章法的章法,油画里很少见,只有十七世纪中国的绸缎瓷器最初传人西方的时候,英国的宫廷画家曾经亥。意模仿中国人画“岁朝清供”的作风,白纸上一样一样物件分得开开地。这里的中国气却是在有意无意之间。画面上紫色的小浓块,显得丰富新鲜,使人幻想到“流着乳与蜜的国土”里,晴天的早饭。

还有《南京山里的秋》,一条小路,银溪样地流去;两棵小白树,生出许多黄枝子,各各抖着,仿佛天刚亮。稍远还有两棵树,一个蓝色,一个棕色,潦草像中国画,只是没有格式。看风景的人像是远道而来,喘息未定,蓝糊的远山也波动不定。因为那候忽之感,又像是鸡初叫,席子嫌冷了的时候的迢遥的梦。

(原刊1944年9月《杂志》月刊第13卷第6期)

三十二、我看苏青

苏青与我,不是像一般人所想的那样密切的朋友,我们其实很少见面。也不是像有些人可以想象到的,互相敌视着。同行相妒,似乎是不可避免的,何况都是女人——所有的女人都是同行。可是我想这里有点特殊情形。即使从纯粹自私的观点看来,我也愿意有苏青这么一个人存在,愿意她多写,愿意有许多人知道她的好处,因为,低估了苏青的文章的价值,就是低估了现在的文化水准。如果必需把女作者特别分作一栏来评论的话,那么,把我同冰心、白薇她们来比较,我实在不能引以为荣,只有和苏青相提并论是我甘心情愿的。

至于私交,如果说她同我不过是业务上的关系,她敷衍我,为了拉稿子,我敷衍她,为了要稿费,那也许是较近事实的,可是我总觉得,也不能说一点感情也没有。我想我喜欢她过于她喜欢我,是因为我知道她比较深的缘故。那并不是因为她比较容易懂。普通认为她的个性是非常明朗的,她的话既多,又都是直说,可是她并不是一个清浅到一览无余的人。人可以不懂她好在哪里而仍旧喜欢同她做朋友,正如她的书可以有许多不大懂它的好处的读者。许多人,对于文艺本来不感到兴趣的,也要买一本《结婚十年》看看里面可有大段的性生活描写。我想他们多少有一点失望,但仍然也可以找到一些笑骂的资料。大众用这样的态度来接受《结婚十年》,其实也无损于《结婚十年》的价值。在过去,大众接受了《红楼梦》,又有几个不是因为单恋着林妹妹或是宝哥哥,或是喜欢里面的富贵排场?就连《红楼梦》大家也还恨不得把结局给修改一下,方才心满意足。完全贴近大众的心,甚至于就像从他们心里生长出来的,同时又是高等的艺术,那样的东西,不是没有,例如有些老戏,有些民间故事,源久流长的;造形艺术一方面的例子尤其多。可是设法子使这个来做创作的标准。迎合大众,或者可以左右他们一时的爱憎,然而不能持久。而且存心迎合,根本就写不出苏青那样的真情实意的书。

而且无论怎么说,苏青的书能够多销,能够赚钱,文人能够救济自己,免得等人来救济,岂不是很好的事么?

我认为《结婚十年》比《浣锦集》要差一点。苏青最好的时候能够做到一种“天涯若比邻”的广大亲切,唤醒了往古来今无所不在的妻性母性的回忆,个个人都熟悉,而容易忽略的。实在是伟大的。她就是“女人”,“女人”就是她。(但是我忽然想到有一点:从前她进行离婚,韧出来找事的时候,她的处境是最确切地代表了一般女人。而她现在的地位是很特别的,女作家的生活环境与普通的职业女性,女职员,女教师,大不相同,苏青四周的那些人也有一种特殊的习气,不能代表一般男人。而苏青的观察态度向来是非常的主观,直接,所以,虽然这是一切职业文人的危机,我格外为苏青的虑到这一点。)也有两篇她写得太潦草,我读了,仿佛是走进一个旧识的房间,还是那些摆设,可是主人不在家,心里很调帐。有人批评她的技巧不够,其实她的技巧正在那不知不觉中,喜欢花俏的稚气些的作者读者是不能领略的。人家拿艺术的大帽子去压她,她只有生气,渐渐的也会心虚起来,因为她自己也不知其所以然。她是眼低手高的。可是这些以后再谈吧,现在且说她的人。她这样问过我:“怎么你小说里从来没有一个人像我的?我一直留心着,总找不到。”

我平常看人,很容易把人家看扁了,扁的小纸人,放在书里比较便利。“看扁了”不一定发现人家的短处,不过是将立体化为平面的意思,就像一技花的黑影在粉墙上,已经画好了在那里,只等用墨笔勾一勾。因为是写小说的人,我想这是我的本分,把人生的来龙去脉看得很清楚。如果原先有憎恶的心,看明白之后,也只有哀矜。眼中所见,有些天资很高的人,分明在哪里走错了一步,后来怎么样也不行了,因为整个的人生态度的关系,就坏也坏得鬼鬼祟祟。有的也不是坏,只是没出息,不干净,不愉快。我书里多的是这等人,因为他们最能够代表现社会的空气,同时也比较容易写。从前人说“画鬼怪易,画人物难”,似乎倒是圣贤豪杰恶魔妖妇之类的奇迹比较普通人容易表现,但那是写实功夫深浅的问题。写实功夫进步到托尔斯泰那样的程度,他的小说里却是一班小人物写得最成功,伟大的中心人物总来得模糊,隐隐地有不足的感觉。次一等的作家更不必说了,总把他们的好人写得最坏。所以我想,还是慢慢地一步一步来吧,等我多一点自信再尝试。

我写到的那些人,他们有什么不好我都能够原谅,有时候还有喜爱,就因为他们存在,他们是真的。可是在日常生活里碰见他们,因为我的幼稚无能,我知道我同他们混在一起,得不到什么好处的,如果必须有接触,也是斤斤较量,没有一点容让,总要个恩怨分明。但是像苏青,即使她有什么地方得罪我,我也不会记根的。——并不是因为她是个女人。她起初写给我的索稿信,一来就说“叨在同性”,我看了总要笑。——也不是因为她豪爽大方,不像女人。第一,我不喜欢男性化的女人,而且根本,苏青也不是男性化的女人。女人的弱点她都有,她很容易就哭了,多心了,也常常不讲理。譬如说,前两天的对谈会里,一开头,她发表了一段意见关于妇女职业。“记者”方面的人提出了一个问题,说:“可是……”她凝思了一会,脸色慢慢地红起来,忽然有一点生气了,说:“我又不是同你对谈——要你驳我做什么?”大家哄然笑了,她也笑。我觉得这是非常可爱的。

即使在她的写作里,她也没有过人的理性。她的理性不过是常识——虽然常识也正是难得的东西。她与她丈夫之间,起初或者有负气,得到离婚的一步,却是心平气和,把事情看得非常明白简单。她丈夫并不坏,不过就是个少爷。如果能够一辈子在家里做少爷少奶奶,他们的关系是可以维持下去的。然而背后的社会制度的崩坏,暴露了他的不负责。他不能养家,他的自尊心又限制了她职业上的发展。而苏青的脾气又是这样,即使委曲求全也弄不好的了只有分开。这使我想起我自己,从父亲家里跑出来之前,我母亲秘密传话给我:“你仔细想一想。跟父亲,自然是有钱的,跟了我,可是一个钱都没有,你要吃得了这个苦,没有反悔的。”当时虽然被禁钢着,渴望着自由,这样的问题也还使我痛苦了许久。后来我想,在家里,尽管满眼看到的是银钱进出,也不是我的,将来也不一定轮得到我,最吃重的最后几年的求学的年龄反倒被耽搁了。这样一想,立刻决定了。这样的出走没有一点慷慨激昂。我们这时代本来不是罗曼蒂克的。

生在现在,要继续活下去而且活得称心,真是难,就像“双手擘开生死路”那样的艰难巨大的事,所以我们这一代的人对于物质生活,生命的本身,能够多一点明了与爱悦,也是应当的。而对于我,苏青就象征了物质生活。

我将来想要一间中国风格的房,雪白的粉墙,金漆桌椅,大红椅垫,桌上放着豆绿糯米瓷的茶碗,堆得高高的一盆糕团,每一只上面点着个胭脂点。中国的房屋有所谓“一明两暗”,这当然是明间。这里就有一点苏青的空气。

这篇文章本来是关于苏青的,却把我自己说上许多,实在对不起得很,但是有好些需要解释的地方,我只能由我自己出发来解释。说到物质,与奢侈享受似乎是不可分开的。可是我觉得,刺激性的享乐,如同浴缸里浅浅地放了水,坐在里面,热气上腾,也得到昏蒙的愉快,然而终究浅,即使躺下去,也设法子淹没全身,思想复杂一点的人,再荒唐,也难求得整个的沉涵。也许我见识得不够多,可以这样想。

我对于声色犬马最初的一个印象,是小时候有一次,在姑姑家里借宿,她晚上有宴会,出去了,剩我一个人在公寓里,对门的逸园跑狗场,红灯绿灯,数不尽的一点一点,黑夜里,狗的吠声似沸,听得人心里乱乱地。街上过去一辆汽车,雪亮的车灯照到楼窗里来,黑房里家具的影子满房跳舞,直飞到房顶上。

久已忘记了这一节了。前些时有一次较紧张的空袭,我们经济力量够不上逃难(因为逃难不是一时的事,却是要久久耽搁在无事可做的地方),轰炸倒是听天由命了,可是万一长期地断了水,也不能不设法离开这城市。我忽然记起了那红绿灯的繁华,云里雾里的狗的狂吠。我又是一个人坐在黑房里,没有电,瓷缸里点了一只白蜡烛,黄瓷缸上凸出绿的小云龙,静静含着圆光不吐。全上海死寂,只听见房间里一只钟滴嗒滴嗒定。蜡烛放在热水汀上的一块玻璃板上,隐约照见热水汀管子的扑落,扑落上一个小箭头指着“开”,另一个小箭头指着“关”,恍如隔世。今天的一份小报还是照常送来的,拿在手里,有一种奇异的感觉,是亲切,伤锄。就着烛光,吃力地读着,什么郎什么翁,用我们熟悉的语调说着俏皮话,关于大饼、白报纸、暴发户,慨叹着回忆到从前,三块钱叫堂差的黄金时代。这一切,在着的时候也不曾为我所有,可是眼看它毁坏,还是难过的——对于千千万万的城里人,别的也没有什么了呀!

一只钟滴嗒滴嗒,越走越响。将来也许整个的地面上见不到一只时辰钟。夜晚投宿到荒村,如果忽然听见钟摆的滴晤,那一定又惊又喜——文明的节拍!文明的口子是一分一秒划分清楚的,如同十字布上桃花。十字布上桃花,我并不喜欢,绣出来的也有小狗,也有人,都是一曲一曲,一格一格,看了很不舒服。蛮荒的日夜,没有钟,只是悠悠地日以继夜,夜以继日,日子过得像军窑的谈青底子上的紫晕,那倒也好。我于是想到我自己,也是充满了计划的。在香港读书的时候,我真的发奋用功了,连得了两个奖学金,毕业之后还有希望被送到英国去。我能够揣摩每一个教授的心思,所以每一样功课总是考第一。有一个先生说他教了十几年的书,没给过他给我的分数。然后战争来了,学校的文件记录统统烧掉了,一点痕迹都没留下。那一类的努力,即使有成就,也是注定了要被打翻的罢?在那边三年,于我有益的也许还是偷空的游山玩水,看人,谈天,而当时总是被逼迫着,心里很不情愿的,认为是糟蹋时间。我一个人坐着,守着蜡烛,想到从前,想到现在,近两年来孜孜忙着的,是不是也是注定了要被打翻的……我应当有数。

后来看到《天地》,知道苏青在同一晚上也感到非常难过。然而这末日似的一天终于过去了。一天又一天。清晨躺在床上,听见隔壁房里嗤嗤嗤拉窗帘的声音;后门口,不知哪一家的男佣人在同我们阿妈说话,只听见嗡嗡的高声,不知说些什么,听了那声音,使我更觉得我是深深睡在被窝里,外面的屋瓦上应当有白的霜——其实屋上的霜,还是小时候在北方,一早起来常常见到的,上海难得有——我向来喜欢不把窗帘拉上,一睁眼就可以看见白天。即使明知道这一天不会有什么事发生的,这堂堂的开头也可爱。

到了晚上,我坐在火盆边,就要去睡觉了,把炭基于戳戳碎,可以有非常温暖的一刹那;炭屑发出很大的热气,星星红火,散布在高高下下的灰堆里,像山城的元夜,放的烟火,不由得使人想起唐宋的灯市的记载。可是我真可笑,用铁钳夹住火杨梅似的红炭基,只是舍不得弄碎它。碎了之后,灿烂地大烧一下就没有了。虽然我马上就要去睡了,再烧下去于我也无益,但还是非常心痛。这一种吝惜,我倒是很喜欢的。

我有一件蓝绿的薄棉袍,已经穿得很旧,袖口都泛了色了,今年拿出来,才上身,又脱了下来,唯其因为就快坏了,更是看重它,总要等再有一件同样的颜色的,才舍得穿。吃菜我也不讲究换花样。才夹了一筷子,说:“好吃,”接下去就说:“明天再买,好么?”永远蝉联下去,也不会厌。姑妨总是嘲笑我这一点,又说:“不过,不知道,也许你们这种脾气是载福的。”

我做了个梦,梦见我又到香港去了,船到的时候是深夜,而且下大雨。我狼狈地拎着箱子上山,管理宿舍的天主教尼僧,我又不敢惊醒她们,只得在黑漆漆的门洞子里过夜。 (也不知为什么我要把自己刻画得这么可怜,她们何至于这样地苛待我?)。风向一变,冷雨大点大点扫进来,我把一双脚直缩直缩,还是没处躲。忽然听见汽车喇叭响,来了阔客,一个施主太太带了女儿,才考进大学,以后要佐读的。汽车夫砰砰拍门,宿舍里顿时灯火辉煌,我趁乱向里一钻,看见舍监,我像见晚娘似的,陪笑上前称了一声“Sister”。她淡谈地点了点头,说:“你也来了?”我也没有多寒瞳,径自上楼,找到自己的房间。梦到这里为止,第二天我告诉妨姑,一面说,渐渐涨红了脸,满眼含泪;后来在电话上告诉一个朋友,又哭了;在一封信里提到这个梦,写到这里又哭了。简直可笑——我自从长大自立之后实在难得掉眼泪的。

我对姑姑说:“姑姑虽然经过的事很多,这一类的经验却是没有的,没做过穷学生,穷亲戚。其实我在香港的时候也不至于窘到那样,都是我那班同学太阔了的缘故。”姑站说:“你什么时候做过穷亲戚的?”我说:“我最记得有一次,那时我刚离开父亲家不久,舅母说,等她翻箱子的时候她要把表姐们的旧衣服找点出来给我穿。我连忙说:”不,不,真的,舅母不要!‘立刻红了脸,眼泪滚下来了。我不由得要想:从几时起,轮到我被周济了呢?“

真是小气得很,把这些都记得这样牢,但我想于我也是好的。多少总受了点伤,可是不太严重,不够使我感到剧烈的憎恶,或是使我激越起来,超过这一切,只够使我生活得比较切实,有个写实的底子;使我对于眼前所有格外知道爱借,使这世界显得更丰富。

想到贫穷,我就想起有一次,也是我投奔到母亲与姑姑那里,时刻感到我不该拖累了她们,对于前途又没有一点把握的时候。姑姑那一向心境也不好,可是有一天忽然高兴,因为我想吃包子,用现成的芝麻酱作馅,捏了四只小小的包子,蒸了出来。包子上面皱着,看了它,使我的心也皱了起来,一把抓似的,喉咙是一阵阵硬咽着,东西吃了下去也不知有什么滋味。好像我还是笑着说“好吃”的。这件事我不忍想起,又愿意想起。

看苏青文章里的记录,她有一个时期的困苦的情形虽然与我不同,感情上受影响的程度我想是与我相仿的。所以我们都是非常明显地有着世俗的进取心,对于钱,比一般文人要爽直得多。我们的生活方式有很多不同的地方,但那是个性的关系。

姑姑常常说我:“不知道你从哪里来的这一身俗骨!”她把我父母分析了一下,他们纵有缺点,好像都还不俗。有时候我疑心我的俗不过是避嫌疑,怕沾上了名士派;有时候又觉得是天生的俗。我自己为《倾城之恋》的戏写了篇宣传稿子,拟题目的时候,脑子里第一个浮起的是:“倾心吐胆话倾城”,套的是“苜蓿生涯话廿年”之类的题目,有一向是非常时髦的,可是被我一学,就俗不可耐。

苏青是——她家门口的两棵高高的柳树,韧春抽出了淡金的丝。谁都说:“你们那儿的杨柳真好看!”她走出走进,从来就没看见。可是她的俗,常常有一种无意的隽逸,譬如今年过年之前,她一时钱不凑手,性急慌忙在大雪中坐了辆黄包车,载了一车的书,各处兜售,书又掉下来了,《结婚十年》龙风帖式的封面纷纷滚在雪地里,真是一幅上品的图画。

对于苏青的穿着打扮;从前我常常有许多意见,现在我能够懂得她的观点了。对于她,一件考究衣服就是一件考究衣服;于她自己,是得用;于众人,是表示她的身份地位,对于她立意要吸引的人,是吸引。苏青的作风里极少“玩味人间”的成分。

去年秋天她做了件黑呢大衣,试样子的时候,要炎樱帮着看看。我们三个人一同到那时装店去,炎樱说:“线条简单的于她最相宜。”把大衣上的翻领首先去掉,装饰性的榴桐也去掉,方形的大口袋也去掉,肩头过度的垫高也灭掉。最后,前面的一排大钮扣也要去掉,改装暗钮。苏青渐渐不以为然了,用商量的口吻,说道:“我想……钮扣总要的罢?人家都有的!没有,好像有点滑稽。”

我在旁边笑了起来,两手插在雨衣袋里,看着她。镜子上端的一盏灯,强烈的青绿的光正照在她脸上,下面衬着宽博的黑衣,背景也是影撞撞的,更显明地看见她的脸,有一点惨白。她难得有这样静静立着,端相她自己,虽然微笑着,因为从来没这么安静,一静下来就像有一种悲哀,那紧凑明债的眉眼里有一种横了心的锋棱,使我想到“乱世佳人”。

苏青是乱世里的盛世的人。她本心是忠厚的,她愿意有所依附;只要有个千年不散的筵席,叫她像《红楼梦》里的孙媳妇那么辛苦地在旁边照座着,招呼人家吃莱,她也可以忙得兴兴头头。她的家族观念很重,对母亲,对弟妹,对伯父,她无不尽心帮助,出于她的责任范围之外。在这不可靠的世界里,要想抓住一点熟悉可靠的东西,那还是自己人。她疼小孩子也是因为“与其让人家占我的便宜,宁可让自己的小孩占我的便宜”。她的恋爱,也是要求可信赖的人,而不是寻求刺激。她应当是高等调情的理想对象,伶俐倜傥,有经验的,什么都说得出,看得开,可是她太认真了,她不能轻松,也许她自以为轻松的,可是她马上又会怪人家不负责。这是女人的矛盾么?我想,倒是因为她有着简单健康的底子的缘故。

高级情调的第一个条件是距离——并不一定指身体上的。保持距离,是保护自己的感情,免得受痛苦。应用到别的上面,这可能说是近代人的基本思想,结果生活得轻描谈写的,与生命之间也有了距离了。苏青在理论上往往不能跳出流行思想的圈子,可是以苏青来提倡距离,本来就是笑话,因为她是那样的一个兴兴轰轰火烧似的人,她没法子伸伸缩缩,寸步留心的。

我纯粹以写小说的态度对她加以推测,错误的地方一定很多,但我只能做到这样。

有一次我同炎樱说到苏青,炎樱说:“我想她最大的吸引力是:男人总觉得他们不欠她什么,同她在一起很安心。”然而苏青认为她就吃亏在这里。男人看得起她,把她当男人看待,凡事由她自己负责。她不愿意了,他们就说她自相矛盾,新式女人的自由她也要,旧式女人的权利她也要。这原是一般新女性的悲剧,可是苏青我们不能说她是自取其咎。她的豪爽是天生的。她不过是一个直戴的女人,谋生之外也谋爱,可是很失望,因为她看来看去没有一个人是看得上眼的,也有很笨的,照样地也坏。她又有她天真的一方,轻容把人幻想得非常崇高,然后很快地又发现他卑劣之点,一次又一次,值撮破灭了。

于是她说:“没有爱。”微笑的眼睛里有一种藐视的风情。但是她的讽刺并不彻底,因为她对于人生有着太基本的爱好,她不能发展到刻骨的讽刺。

在中国现在,讽刺是容易讨好的。前一个时期,大家都是感伤的,充满了未成年人的梦与叹息,云里雾里,不大懂事。一旦懂事了,就看穿一切,进到讽刺。喜剧而非讽刺喜剧,就是没有意思,粉饰现实。本来,要把那些滥调的感伤清除干净,讽刺是必须的阶段,可是很容易停留在讽刺上,不知道在感伤之外还可以有感情。因为满眼看到的只是残缺不全的东西,就把这残缺不全认作真实:——性爱就是性行为;原始的人没有我们这些花头不也过得很好的么?是的,可是我们已经文明到这一步、再想退到兽的健康是不可能的了。

从前在学校里被逼着念《圣经》,有一节,记不清了,仿佛是说,上帝的奴仆各自领了钱去做生意,拿得多的人,可以获得更多,拿得少的人,连那一点也不能保,上帝追还了钱,还责罚他。当时看了,非常不平。那意思实在很难懂,我想在这样多解释两句,也还怕说不清楚。总之,生命是残酷的。看到我们缩小又缩小的,怯核的愿望,我总觉得无限的惨伤。

有一阵子,外间传说苏青与她离了婚的丈夫言归于好了。我一向不是爱管闲事的人,听了却是很担忧。后来知道完全是谣言,可是想起来也很近情理,她起初的结婚是一大半家里做主的,两人都是极年青,一同读书长大,她丈夫几乎是天生在那里,无可选择的,兄弟一样的自己人。如果处处觉得,“还是自己人!”那么对他也感到亲切了,何况他们本来没有太严重的合不来的地方。然而她的离婚不是赌气,是仔细想过来的。跑出来,在人间走了一遭,自己觉得无聊,又回去了,这样地否定了世界,否定了自己,苏青是受不了的。她会变得暗哑了,整个地消沉下去。所以我想,如果苏青另外有爱人,不论是为了片刻的热情还是经济上的帮助,总比回到她丈夫那里去的好。

然而她现在似乎是真的有一点疲倦了。事业、恋爱、小孩在身边,母亲在故乡的匪氛中,弟弟在内地生肺病,妹妹也有她的问题,许许多多牵挂。照她这样生命力强烈的人,其实就有再多的拖泥带水也不至于累倒了的,还是因为这些事太零碎,各自成块,缺少统一的感情的缘故。如果可以把恋爱隔开来作为生命的一部,一科,题作“恋爱”,那样的恋爱还是代用品吧?

苏青同我谈起她的理想生活。丈夫要有男子气概,不是小白脸,人是有架子的,即使官派一点也不妨,又还有点落拓不羁。他们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常常请客,来往的朋友都是谈得来的,女朋友当然也很多,不过都是年纪比她略大两岁,容貌比她略微差一点的,免得麻烦。丈夫的职业性质是常常要有短期的旅行的,那么家庭生活也不至于太刻板无变化。丈夫不在的时候也可以匀出时间来应酬女朋友(因为到底还是不放心)。偶尔生一场病,朋友都来慰问,带了吃的来,还有花,电话铃声不断。

绝对不是过份的要求,然而这里面的一种生活空气还是早两年的,现在已经没有了。当然不是说现在没有人住自己的小洋房,天天请客吃饭。——是那种安定时感情。要一个人为她制造整个的社会气氛,的确很难,但这是个性的问题。越是乱世,个性越是突出,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是很大的。难当然是难找。如果感到时间逼促,那么,真的要说逼促,她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中国人嘴里的“花信年华”,不是已经有迟暮之感了吗?可是我从小看到的,仅有许多三四十岁的美妇人。《倾城之恋》里的自流苏,在我原来的想象中决不止三十岁,因为恐怕这一点不能为读者大众所接受,所以把她改成二十八岁(恰巧与苏青同年,后来我发现)。我见到的那些人,当然她们是保养得好,不像现代职业女性的劳苦。有一次我和朋友谈话之中研究出来一条道理,驻颜有术的亥人总是:(一)身体相当好,(二)生活安定,(三)心里不安定。因为不是死心塌地,所以时时注意到自己的体格容貌,知道当心。普通的确是如此。苏青现在是可以生活得很从容的,她的美又是最容易保持的那一种,有轮廓,有神气的。——这一节,都是惹人见笑的话,可是实在很要紧——有几个女人是为了她灵魂的美而被爱。

我们家的女佣,男人是个不成器的裁缝。然而那一天空袭以后,我在昏夜的马路上遇见他,看他急急忙忙直奔我们的公寓,慰问老婆孩子,倒是感动人的。我把这个告诉苏青,她也说:“是的……”稍稍沉默了一下。逃难起来,她是只有她保护人,没有人保护她的,所以她近来特别地胆小,多幻想,一个惯坏了的小女孩在梦魇的黑暗里。她忽然地会说:“如果炸弹把我的眼睛炸坏了,以后写稿子还得嘴里念出来叫别人记,那多要命呢——”,这不像她平常的为人。心境好—点的话,不论在什么样的患难中,她还是有一种生之烂漫。多遇见患难,于她只有好处;多一点技枝节节,就多开一点花。

本来我想写一篇文章关于几个古美人,总是写不好。里面提到杨贵妃。杨贵妃一直到她死,三十八岁的时候,唐明皇的爱她,没有一点倦意。我想她决不是单靠着口才和一点狡智,也不是因为她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个具有肉体美的女人,还是因为她的为人的亲热,热闹。有了钱,就有热闹,这是很普遍的一个错误的观念。帝王家的富贵,天宝年间的灯节,火树银花,唐明星与妃嫔坐在楼上像神仙,百姓人山人海在楼下参拜;皇亲国戚攒珠嵌宝的车子,路上向里窥探了一下,身上沾的香气经月不散;生活在那样迷离恍憾的戏台上的辉煌里,越是需要一个着实的亲人。所以唐明皇喜欢杨贵纪,因为她于他是一个妻而不是“臣妻”。我们看杨据梅纪争宠的经过,杨把几次和皇帝吵翻了,被逐,回到娘家去,简直是“本埠新闻”里的故事,与历代官阉的阴谋,诡秘森惨的,大不相同。也就是这种地步,使他们亲近人生,使我们千载之下还能够亲近他们。

杨贵妃的热闹,我想是像一种陶瓷的汤壶,温润如玉的,在脚头,里面的水渐渐冷去的时候,令人感到温柔的倔帐。苏青却是个红泥小火炉,有它自己独立的火,看得见红焰焰的光,听得见哗栗剥落的爆炸,可是比较难伺候,添煤添柴,烟气呛人。我又想起胡金人的一幅画,画着个老女仆,伸手向火。惨淡的隆冬的色调,灰褐,紫褐。她弯腰坐着,庞大的人把小小的火炉四面八方包围起来,围裙底下,她身上各处都发出凄凄的冷气,就像要把火炉吹灭了。由此我想到苏青。整个的社会到苏青那里去取暖,扑出—阵阵的冷风——真是寒冷的天气呀,从来没这么冷过!

所以我同苏青谈话,到后来常常有点恋恋不舍的。为什么这样,以前我一直不明白。她可是要抱怨:“你是一句爽气话也没有的!甚至于我说出话来你都不一定立刻听得懂。”那一半是因为方言的关系,但我也实在是迟钝。我抱歉地笑着说:“我是这样的一个人,有什么办法呢?可是你知道,只要有多一点的时间,随便你说什么我都能够懂得的。”她说:“是的。我知道……你能够完全懂得的。不过,女朋友至多只能够懂得,要是男朋友能够安慰。”她这一类的隽语,向来是听上去有点过分,可笑,仔细想起来却是结实的真实。

常常她有精彩的议论,我就说:“你为什么不把这个写下来呢?”她却睁大了眼睛,很诧异似地,把脸色正了一正,说:“这个怎么可以写呢?”然而她过后也许想着,张爱玲说可以写,大约不至于触犯了非札勿视的人们,因为,隔不了多少天,这一节意见还是在她的文章里出现了。这我觉得很荣幸。

她看到这篇文章,指出几节来说:“这句话说得有道理。”我笑起来了:“是你自己说的呀——当然你觉得有道理了!”关于进取心,她说:“是的,总觉得要向上,向上,虽然很朦胧,究竟怎样是向上,自己也不大知道。……你想,将来到底是不是要有一个理想的国家呢?”我说:“我想是有的。可是最侠最快也要许多年。即使我们看得见的话,也享受不到了,是下一代的世界了!”她叹息,说:“那有什么好呢?到那时候已经老了。在太平的世界里,我们变得寄人篱下了吗?”

她走了之后,我一个人在黄昏的阳台上,骤然看到远处的一个高楼,边缘上附着一大块服脂红,还当是玻璃窗上落日的反光,再一看,却是元宵的月亮,红红地升起来了。我想着:“这是乱世。”晚烟里,上海的边疆微微起伏,虽没有山也像是层峦叠障。我想到许多人的命运,连我在内的;有一种郁郁苍苍的身世之感。“身世之感”普通总是自伤、自怜的意思罢,但我想是可以有更广大的解释的。将来的平安,来到的时候已经不是我们的了,我们只能各人就近求得自己的平安。然而我把这些话来对苏青说,我可以想象到她的玩世的,世故的眼睛微笑望着我,一面听,一面想:“简直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大概是艺术吧?”一看见她那样的眼色,我就说不下去,笑了。

(原刊1945年4月《天地》月刊第19期)

三十三、写什么

有个朋友问我:“无产阶级的故事你会写么?”我想了一想,说:“不会。要么只有阿妈她们的事,我稍微知道一点。”后来从别处打听到,原来阿妈不能算无产阶级。幸而我并没有改变作风的计划,否则要大为失望了。

文人讨论今后的写作路径,在我看来是不能想象的自由——仿佛有充分的选择的余地似的。当然,文苑是广大的,游客买了票进去,在九曲桥上拍了照,再一窝蜂去参观动物园,说走就走,的确可羡慕。但是我认为文人该是园里的一棵树,天生在那里的,根深蒂固,越往上长,眼界越宽,看得更远,要往别处发展,也未尝不可以,风吹了种子,播送到远方,另生出一棵树,可是那到底是很艰难的事。

初学写文章,我自以为历史小说也会写,普洛文学,新感觉派,以至于较通俗的“家庭伦理”,社会武侠,言情艳情,海阔天空,要怎样就怎样。越到后来越觉得拘束。譬如说现在我得到了两篇小说的材料,不但有了故事与人物的轮廓,连对白都齐备,可是背景在内地,所以我暂时不能写。到那里去一趟也没有用,那样的匆匆一瞥等于新闻记者的访问。最初印象也许是最强烈的一种。可是,外国人观光燕子窝,印象纵然探,我们也不能从这角度去描写燕子窝顾客的心理吧?走马看花固然无用,即使去佐两三个月,放眼搜集地方色彩,也无用,因为生活空气的浸润感染,往往是在有意无意中的,不能先有个存心。文人只须老老实实生活着,然后,如果他是个文人,他自然会把他想到的一切写出来。他写所能够写的,无所谓应当。

为什么常常要感到改变写作方向的需要呢?因为作者的手法常犯雷同的毛病,因此嫌重复。以不同的手法处理同样的题材既然办不到,只能以同样的手法适用于不同的题材上——然而这在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因为经验上不可避免的限制。有几个人能够像高尔基像石挥①那样到处流浪,哪一行都混过?其实这一切的顾虑都是多余的吧?只要题材不太专门性,像恋爱结婚,生老病死,这一类颇为普遍的现象,都可以从无数各各不同的观点来写,一辈子也写不完。如果有一天说这样的题材已经投的可写了,那想必是作者本人没的可写了。即使找到了崭新的题材,照样的也能够写出滥调来。

①石挥(1915-1957),戏剧、电影表演艺术家。

(原刊1944年8月《杂志》月刊第13卷第5期)

三十四、炎樱语录

我的朋友炎樱说:“每一个蝴蝶都是从前的一朵花的灵魂,回来寻找它自己。”

炎樱个子生得小而丰满,时时有发胖的危险,然而她从来不为这担忧,还达观地说:“两个满怀较胜于不满怀。”(这是我根据“软玉温香抱满怀”勉强翻译的。她原来的话是:“Twoarmfuls is better than no armful.”)

关于加拿大的一胎五孩,炎樱说:“一加一等于二,但是在加拿大,一加一等于五。”

炎樱描写一个女人的头发,“非常非常黑,那种黑是盲人的黑。”

炎樱在报摊上翻阅画报,统统翻遍之后,一本也没买。报贩讽刺地说:“谢谢你!”炎樱答道:“不要客气。”

有人说:“我本来打算周游世界,尤其是想看看撒哈拉沙漠,偏偏现在打仗了。”炎樱说:“不要紧,等他们仗打完了再去。撤哈拉沙漠大约不会给炸光了的。我很乐观。”

炎樱买东西,付帐的时候总要抹掉一些零头,甚至于在虹口,犹太人的商店里,她也这样做。她把皮包的内容兜底掏出来,说:“你看,没有了,真的,全在这儿了。还多下二十块钱,我们还要吃茶去呢。专为吃茶来的,原没有想到要买东西,后来看见你们这儿的货色实在好……”

犹太女人微弱地抗议了一下:“二十块钱也不够你吃茶的……”

可是店老板为炎樱的孩子气所感动——也许他有过这样的一个棕黄皮肤的初恋,或是早天的妹妹。他凄惨地微笑,让步了。“就这样罢。不然是不行的,但是为了吃茶的缘故……”他告诉她附近那一家茶室的蛋糕最好。

炎樱说:“月亮叫喊着,叫出生命的喜悦;一颗小星是它的羞涩的回声。”

中国人有这旬话:“三个臭皮匠,凑成一个诸葛亮。”西方有一句相仿佛的谚语:“两个头总比一个好。”炎樱说:“两个头总比一个好——在枕上。”她这句话是写在作文里面的,看卷子的教授是教堂的神父。她这种大胆,任何以大胆著名的作家恐怕也望尘莫及。

炎樱也颇有做作家的意思,正在积极学习华文。在马路上走着,一看见店铺招牌,大幅广告,她便停住脚来研究,随即高声读起来:“大什么昌。老什么什么。‘表’我认得,‘飞’我认得——你说‘鸣’是鸟唱歌:但是‘表飞鸣’是什么意思?‘咖啡’的‘咖’是什么意思!”

中国字是从右读到左的,她知道。可是现代的中文有时候又是从左向右。每逢她从左向右读,偏偏又碰着从右向左。中国文字奥妙无穷,因此我们要等这位会说俏皮话,而于俏皮话之外还另有使人吃惊的思想的文人写文章给我们看,还得等些时。

(原刊1944年9月《小天地》月刊第1期)

三十五、洋人看京戏及其他

用洋人看京戏的眼光来看看中国的一切,也不失为一桩有意昧的事。头上搭了竹竿,晾着小孩的开档裤;柜台上的玻璃缸中盛着“参须露酒”;这一家的扩音机里唱着梅兰芳;那一家的天线电里卖着癞疥疮药;走到“太白遗风”的招牌底下打点料酒……这都是中国。纷坛,刺眼,神秘,滑稽。多数的年轻人爱中国面不知道他们所爱的究竟是一些什么东西。无条件的爱是可钦佩的——唯一的危险就是:迟早理想要撞着了现实,每每使他们倒独一口凉气,把心渐渐冷了。我们不幸生活于中国人之间,比不得华侨,可以一辈子安全地隔着适当的距离祟拜着神圣的祖国。那么,索性看个仔细吧!用洋人看京戏的眼光来观光一番吧。有了惊讶与眩异,才有明了,才有靠得任的爱。

为什么我三句离不了京戏呢?因为我对于京戏是个感到浓厚兴趣的外行。对于人生,谁都是个一知半解的外行吧?我单拣了京戏来说,就为了这适当的态度。

登台票过戏的内行仕女们,听见说你喜欢京戏,总是微微一笑道:“这京戏东西,复杂得很呀。就连几件行头,那些个讲究,就够你研究一辈子。”可不是,演员穿错了衣服,我也不懂,唱定了腔,我也不懂。我只知道坐在第一排看武打,欣赏那青罗战袍,飘开来,露出红里子,五色裤管里露出玫瑰紫里于,踢蹬得满台灰尘飞扬;还有那惨烈紧张的一长串的拍板声——用以代表更深夜静,或是吃力的思索,或是猛省后的一身冷汗,没有比这更好的音响效果了。

外行的意见是可珍贵的,要不然,为什么美国的新闻记者访问名人的时候总拣些不相干的题目来讨论呢?譬如说,见了谋杀案的亥主角,问她对于世界大局是否乐观;见了拳击冠军,问他是否赞成莎士比亚的脚本改编时装剧。当然是为了噱头,读者们哈哈笑了,想着:“我比他懂的多。名人原来也有不如人的地方!”一半却也是因为门外汉的议论比较新鲜戆拙,不无可取之点。

然而为了避重就轻,还是先谈谈话剧里的平剧吧。《秋海棠》一剧风靡了全上海,不能不归功于故事里京戏气氛的浓。紧跟着《秋海棠》空前的成功,同时有五六出话剧以平剧的穿插为号召。中国的写实派新戏剧自从它的产生到如今,始终是站在乎剧的对面的,可是第一出深人民间的话剧之所以得人心,却是借重了平剧——这现象委实使人吃惊。

为什么京戏在中国是这样地很深蒂固与普及,虽然它的艺术价值并不是毫无问题的?

《秋海棠》里最动人的一句话是京戏的唱词,而京戏又是引用的鼓儿词:“酒逢知己干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烂熟的口头掸,可是经落魄的秋海棠这么一回昧,凭空添上了无限的苍凉感慨。中国人向来喜欢引经据典。美丽的,精警的断句,两千年前的老笑话,混在日常谈吐里自由使用着。这些看不见的纤维,组成了我们活生生的过去。传统的本身增强了力量,因为它不停地被引用到的人,新的事物与局面上。但凡有一句适当的成语可用。中国人是不肯直截地说话的。而仔细想起来,几乎每一种可能的情形都有一句合适的成语来相配。

替人家写篇序就是“佛头着粪”,写篇跋就是“狗尾续貂”。我国近年来流传的隽语,百分之九十就是成语的巧妙的运用,无怪乎中国学生攻读外国文的时候,人手一篇“俗谚集”,以为只要把那些断句合文法地连缀起来,便是好文章了。

只有在中国,历史仍于日常生活中维持活跃的演出(历史在这里是笼统地代表着公众的回忆)。假使我们从这个观点去检讨我们的口头掸,京戏和今日社会的关系也就带着口头掸的性质。

最流行的几十出京戏,每一出都供给了我们一个没有时间性质的,标准的形势——丈人嫌贫爱富,子弟不上进,家族之爱与性爱的冲突——《得意缘》、《龙风呈样》、《四郎探母》都可以归入最后的例子,有力地证实了“女生外向”那句话。

《红鬃烈马》无微不至地描写了男性的自私。薛乎贵致力于他的事业十八年,泰然地将他的夫人搁在寒窑里像冰箱里的一尾鱼。有这么一天,他突然不放心起来,星夜赶回家去。她的一生的最美好的年光已经被贫穷与一个社会叛徒的寂寞给作践完了,然而他以为团圆的快乐足够抵偿了以前的一切。他不给她设身处地想一想——他封了她做皇后,在代战公主的领土里做皇后!在一个年轻的,当权的妻的手里讨生活!难怪她封了皇后之后十八天就死了——她没这福分。可是薛平贵虽对女人不甚体谅,依旧被写成一个好人。京戏的可爱就在这种浑朴含蓄处。

《玉堂春》代表中国流行着的无数的关于有德性的妓女的故事。良善的妓女是多数人的理想夫人。既然她仗着她的容貌来谋生,可见她一定是美的,美之外又加上了道德。现代的中国人放弃了许多积习相沿的理想,这却是一个例外。不久以前有一张影片《香闺风云》,为了节省广告篇幅,报上除了片名之外,只有一行触目的介绍:“贞烈向导亥。”

《乌盆计》叙说一个被谋杀了的鬼魂被幽禁在一只用作便桶的乌盆里。西方人绝对不能了解,怎么这种污秽可笑的,提也不能提的事竟与崇高的悲剧成分掺杂在一起——除非编戏的与看戏的全都属于一个不懂幽默的民族。那是因为中国人对于生理作用向抱爽直态度,没有什么不健康的忌讳,所以乌盆里的灵魂所受的苦难,中国人对之只有恐怖,没有僧嫌与嘲讪。

“姐儿爱俏”每每过于“爱钞”,于是花钱的大爷在《乌龙院》里饱尝了单恋的痛苦。剧作者以同情的笔触勾画了宋江——盖世英雄,但是一样地被女人鄙夷着,纯粹因为他爱她而她不爱他。最可悲的便是他没话找话说的那一段:

生:“手拿何物?”

旦:“你的帽子。”

生:“嚎,分明是一只鞋,怎么是帽儿呢?”

旦:“知道你还问!”

逸出乎剧范围之外的有近于杂耍性质的《纺棉花》,流行的《新纺棉花》只是全剧中抽出的一幕。原来的故事叙的是因奸致杀的罪案,从这阴掺的题材里我们抽出来这轰动一时的喜剧。中国人的幽默是无情的。

《新纺棉花》之叫座固然是为了时装登台,同时也因为主角任意唱两支南腔北调的时候,观众偶然也可以插嘴进来点戏,台上台下打成一片,愉快的,非正式的空气近于学校里的游艺余兴。京戏的规矩重,难得这么放纵一下,便招得举国若狂。中国人喜欢法律,也喜欢犯法。所谓犯法,倒不一定是杀人越货,而是小小的越轨举动,妙在无目的。路旁竖着“靠右走”的木牌,偏要走到左边去。《纺棉花》的犯规就是一本这种精神,它并不是对于平剧的基本制度的反抗,只是把人所共仰的金科玉律佻挞地轻轻推揉一下——这一类的反对其实即是承认。

中国人每每哄骗自己说他们是邪恶的——从这种假设中他们得到莫大的快乐。路上的行人追赶电车,车上很拥挤,他看情形它是不肯停了,便恶狠狠地叫道:“不准停!叫你别停,你敢停么?”——它果然没停。他笑了。

据说全世界惟有中国人骂起人来是有条有理,合逻辑的。英国人不信地狱之存在也还咒人“下地狱”,又如他们最毒的一个字是“血琳琳的”,骂人“血淋琳的驴子”,除了说人傻,也没有多大意义。不过取其音调激楚,聊以出气罢了。中国人却说:“你敢骂我?你不认识你爸爸?”暗示他与对方的母亲有过交情,这便给予他精神上的满足。

《纺棉花》成功了,因为它是迎合这种吃豆腐嗜好的第一出戏。张三盘问他的妻,谁是她的恋人。她向观众指了一指,他便向台下作揖谢道:“我出门的时候,内人多蒙照顾。”于是观众深深感动了。

我们分析平剧的内容,也许会诧异,中国并不是尚武的国家,何以武戏占绝对多数?单只根据《三国志演义》的那一串,为数就可观了。最迅疾的变化是在战场上,因此在战争中我们最容易看得出一个人的个性与处事的态度。楚霸王与马谡的失败都是浅显的教训,台下的看客,不拘是做官,做生意,做媳妇,都是这么一回事罢了。

不知道人家看了《空城计分是否也像我似的只想掉眼泪。为老军们绝对信仰着的诸葛亮是古今中外罕见的一个完人。在这里,他已经将胡子忙白了。抛下卧龙冈的自在生涯出来干大事,为了“先帝爷”一点知己之思的回忆,便舍命忘身地替阿斗争天下,他也背地里觉得不值得么?锣鼓喧天中,略有点凄寂的况昧。

历代传下来的老戏给我们许多感情的公式。把我们实际生活里复杂的情绪排人公式里,许多细节不能不被剔去,然而结果还是令人满意的。感情简单化之后,比较更为坚强,确定,添上了几千年的经验的分量。个人与环境感到和谐,是最愉快的一件事,而所谓环境,一大部分倒是群众的习惯。

京戏里的世界既不是目前的中国,也不是古中国在它的过程中的任何一阶段。它的美,它的狭小整洁的道德系统,都是离现实很远的,然而它决不是罗曼蒂克的逃避——从菜一观点引渡到另一观点上,往往被误认为逃避。切身的现实,因为距离太近的缘故,必得与另一个较明澈的现实联系起来方才看得清楚。

京戏里的人物,不论有什么心事,总是痛痛快快说出来,身边没有心腹,便说给观众听,语言是不够的,于是再加上动作,服装,脸谱的色彩与图案。连哭泣都有它的显著的节拍——一串由大而小的声音的珠子,圆整,光洁。因为这多方面的夸张的表白,看惯了京戏觉得什么都不够热闹。台上或许只有一两个演员,但也能造成一种拥挤的印象。

拥挤是中国戏剧与中国生活里的要素之一。中国人是在一大群人之间呱呱堕地的,也在一大群人之间死去——有如十七八世纪的法国君王。(《绝代艳后》玛丽安东尼便在一间广厅中生孩子,床旁只围着一架屏风,屏风外挤满了等候好消息的大臣与贵族。)中国人在哪里也躲不了旁观者。上层阶级的女人,若是旧式的,住虽住在深闺里,早上一起身便没有关房门的权利。冬天,锦制的门帘挡住了风,但是门还是大开的,欢迎着国家大小的调查。青天自日关着门,那是非常不名誉的事。即使在夜晚,门闷上了,只消将窗纸一舐,屋里的情形也就一目了然。

婚姻与死亡更是公众的事了。闹房的甚至有藏在床底下的。病人“回光返照”的时候,黑压压聚了一屋子人听取临终的遗言,中国的悲剧是热闹,喧嚣,排场大的,自有它的理由;京戏里的哀愁有着明朗,火炽的色彩。

就因为缺少私生活,中国人的个性里有一点粗俗。“事无不可对人言”,说不得的便是为非作歹。中国人老是诧异,外国人喜欢守那么些不必要的秘密。

不守秘密的结果,最幽微亲切的感觉也得向那群不可少的旁观者自卫地解释一下。这养成了找寻借口的习惯。自己对自己也爱用借口来搪塞,因此中国人是不大明了他自己的为人的。群居生活影响到中国人的心理。中国人之间很少有真正怪僻的。脱略的高人嗜竹嗜酒,爱发酒疯,或是有洁癣,或是不洗澡,讲究们虱而谈,然而这都是循规蹈矩的怪僻,不乏前例的。他们从人堆里跳出来,又加入了另一个人堆。

到哪儿都脱不了规矩。规矩的繁重在舞台上可以说是登峰造极了。京戏里规律化的优美的动作,洋人称之为舞蹈,其实那就是一切礼仪的真髓。礼仪不一定有命意与作用,往往只是为行礼而行礼罢了。请安磕头现在早经废除。据说磕头磕得好看,很要一番研究。我虽不会磕,但逢时遇节很愿意磕两个头。一般的长辈总是嚷着:“鞠躬!鞠躬!”只有一次,我到祖姨家去,竟一路顺风地接连磕了几个头,谁也没拦我。晚近像他们这样惯于磕头的人家,业已少见。磕头见礼这一类的小小的,不碍事的束缚,大约从前的人并不觉得它的可爱,现在将要失传了,方才觉得可哀。但看学生们鱼贯上台领取毕业文凭,便知道中国人大都不会鞠躬。

顾兰君在《侬本痴情》里和丈夫闹决裂了,要离婚,临行时伸出手来和他握别。他疑心她不贞,理也不理她。她凄然自去。这一幕,若在西方,固然是人情人理,动人心弦,但在中国,就不然了。西方的握手的习惯已有几百年的历史,因之握手成了自然的表现,近于下意识作用。中国人在应酬场中也学会了握手,但在生离死别的一刹那,动了真感情的时候,决想不到用握手作永诀的表示。在这种情形之下,握手固属不当,也不能拜辞,也不能万福或鞠躬。现代的中国是无礼可言的,除了在戏台上。京戏的象征派表现技术极为彻底,具有初民的风格,奇怪的就是,平戏在中国开始风行的时候,华夏的文明早巳过了它的成熟期。粗鄙的民间产物怎么能够得到清朝末叶儒雅风流的统治阶级的器重呢?纽约人听信美术批评家的热烈的推荐,接受了原始性的图画与农村自制的陶器。中国人舍昆曲而就京戏,却是违反了一般评剧家的言论。文明人听文明的昆曲,恰配身份,然而新兴的京戏里有一种孩子气的力量,合了我们内在的需要。中国人的原始性没有被根除,想必是我们的文化过于随随便便之故。就在这一点上,我们不难找到中国人的永久的青春的秘密。

(原刊1943年11月《古今》半月刊第33期)

三十六、夜营的喇叭

晚上十点钟,我在灯下看书,离家不远的军营里的喇叭吹起了熟悉的调子。几个简单的音阶,缓缓的上去又下来,在这鼎沸的大城市里难得有这样的简单的心。

我说:“又吹喇叭了。姑姑可听见?”我姑始说:“没留心。”我怕听每天晚上的喇叭,因为只有我一个人听见。

我说:“啊,又吹起来了。”可是这一次不知为什么,声音极低,绝细的一丝,几次断了又连上。这一次我也不问我姑姑听得见听不见了。我疑心根本没有什么喇叭,只是我自己听觉上的回忆罢了。于凄凉之外还感到恐惧。

可是这时候,外面有人响亮地吹起口哨,信手拾起了喇叭的调子。我突然站起身,充满喜悦与同情,奔到窗口去,但也并不想知道那是谁,是公寓楼上或是楼下的住客,还是街上过路的。

(收入《流言》,1944年12月中国科学公司初版)

三十七、忆胡适之

一九五四年秋,我在香港寄了本《秧歌》①给胡适先生,另写了封短信,没留底稿,大致是说希望这本书有点像他评《海上花》②的“平淡而近自然”。收到的回信一直郑重收藏、但是这些年来搬家次数太多,终于遗失。幸而朋友代抄过一份,她还保存着,如下:

爱玲女士:

谢谢你十月分五日的信和你的小说《秧歌》!

请你恕我这许久没给你写信。

你这本《秧歌》,我仔细看了两遍,我很高兴能看见这本报有文学价值的作品。你自己说的“有一点接近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我认为你在这个方面已做到了很成功的地步!

这本小说,从头到尾,写的是“饥饿”,——也许你曾想到用《饿》做书名,写的真好,真有“平淡而近自然”的细致工夫。

你写月香回家后的第一顿“稠粥”,已很动人了。后来加上一位从城市来忍不得饿的顾先生,他写他背人偷吃镇上带回来的东西的情形,真使我很佩服。我最佩服你写他出门去丢蛋壳和枣核的一段,和“从来没注意到(小麻饼)吃起来夸嗤夸嗤,响得那么厉害”一段。这几段也许还有人容易欣赏。

下面写阿招挨打的一段,我怕读者也许不见得一读就能了解了。

①《秧歌》,张爱玲于五十年代初创作的长篇小说。

②《海上花》,全称《海上花列传》,晚清章回小说,韩邦庆(花也怜侬)著。三十年代,上海亚东图书馆出版该书新式标点本,由胡适作序。

你写人情,也很细致,也能做到“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如131—132页写那条棉被,如175、189页写的那件棉袄,都是很成功的。189

页写锦袄的一段真写得好,使我很感动。

“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是很难得一舱读者的赏识的。《海上花》就是一个久被埋没的好例子。你这本小说出版后,得到什么评论?我很想知道一二。

你的英文本,将来我一定特别留意。

中文本可否请你多寄两三本来,我要介绍给一些朋友看看。

书中160页“他爹今年八十了,我都八十一了”,与205页的“六十八喽”相差太远,似是小误。76页“在被窝里点着蜡烛”,似乎也可删。

以上说的话,是一个不曾做文艺创作的人的胡说,请你不要见笑。我读了你十月的信上说的“很久以前我读体写的《醒世姻缘》①与《海上花》的考证,印象非常深,后来找了这两部小说来看,这些年来,前后不知看了多少遍,自己以为得到不少益处。”——我读了这几句话,又读了你的小说,我真很感觉高兴!

如果我提倡这两部小说的效果单止产生了你这一本《秧歌》,我也应该十分满意了。

①《醒世姻缘》,全称《醒世姻缘传》,清代章回小说,西周生辑著。据胡适考证,“西周生”即蒲松龄(《醒世姻缘传》考证)。

你在这本小说之前,还写了些什么书?如方便时,我很想看看。

匆匆敬祝平安

胡适敬上

一九五五、一、廿五

(旧历元旦后一日)

适之先生的加固似是两用的,有时候是好句子加固,有时候是语气加重,像西方文字下面加杠子。讲到加杠子,二0、三0年代的标点,起初都是人地名左测加一行直线,很醒目,不知道后来为什么废除了,我一直惋惜。又不像别国文字可以大写。这封信上仍旧是月香。书名是左侧加一行曲线,后来通用引语号。适之先生用了引语号,后来又忘了,仍用一行曲线。在我看来都是“五四”那时代的痕迹,“不胜低回”。

我第二封信的底稿也交那位朋友收着,所以侥幸还在:

适之先生:

收到您的信,真高兴到极点,实在是非常大的荣幸。最使我感谢的是您把《秧歌》看得那样仔细。您指出76页叙沙明往事那一段可删,确是应当删。那整个的一章是勉强添补出来的。至于为什么要添,那原因说起来很复杂。最初我也就是因为《秧歌》这故事太平淡,不合我国读者的口味——尤其是东南亚的读者——所以发奋要用英文写它。这对于我是加倍的困难,因为以前从来没有用英文写过东西,所以着实下了一番苦功。写完之后,只有现在的三分之二。寄去给代理人,嫌太短,认为这么短的长篇小说没有人肯出版。所以我又添出第一二两章(原文是从第三章月香回乡开始的),叙王同志过去历史的一章,杀猪的一章。最后一章后来也补写过,译成中文的时候没来得及加进去。

100页谭大娘自称八十一岁,205页又说她六十八岁,那是因为她向兵士哀告的时候信口胡说,也就像叫化子总是说“家里有八十岁老娘”一样。我应当在书中解释一下的。

您问起这里的批评界对《秧歌》的反应。有过两篇批评,都是由反共方面着眼,对于故事本身并不怎样注意。

我寄了五本《秧歌》来。别的作品我本来不想寄来的,因为实在是坏——绝对不是客气话,实在是坏。但是您既然问起,我还是寄了来,您随便翻翻,看不下去就丢了。一本小说集,是十年前写的,去年在香港再版。散文集《流言》也是以前写的,我这次离开上海的时候很匆促,一本也没带,这是香港的盗印本,即得非常恶劣。还有一本《赤地之恋》,是在《秧歌》以后写的。因为要顾到东南亚一般读者的兴味,自已很不满意。而销路虽然不像《秧歌》那样惨,也并不见得好。我发现迁就的事情往往是这样。

《醒世姻缘》和《海上花》一个写得浓,一个写得淡,但是同样是最好的写实的作品。我常常巷它们不平,总觉得它们应当是世界名著。《海上花》虽然不是没有缺陷的,像《红楼梦》没有写完也未始不是一个缺陷。缺陷的性质虽然不同,但无论如何,都不是完整的作品。我一直有一个志愿,希望将来能把《海上花》和《醒世姻缘》译成英文。里面对白的语气非常难译,但是也并不是绝对不能译的。我本来不想在这里提起的,因为您或者会担忧,觉得我把事情看得太容易了,会糟蹋了原著。但是我不过是有这样一个愿望,眼前我还是想多写一点东西。如果有一天我真打算实行的话,一定会先译半回寄了来,让您看行不行。

视近好

张爱玲二月廿日

同年十一月,我到纽约不久,就去见适之先生,跟一个锡兰朋友炎樱一同去。那条街上一排白色水泥方块房子,门洞里出现楼梯,完全是港式公寓房子,那天下午晒着太阳,我都有点恍倔起来,仿佛还在香港。上了楼,室内陈设也看着眼熟得很。适之先生穿着长袍子。他太太带点安徽口音,我听得更觉得熟悉。她端丽的圆脸上看得出当年的摸样,两手交握着站在当地,态度有点生涩。我想她也许有些地方永远是适之先生的学生,使我立刻想起读到的关于他们是旧式婚姻罕有的幸福的例子。他们俩都很喜欢炎樱,问她是哪里人。她用国语回答,不过她离开上海久了,不大会说了。

喝着玻璃杯里泡着的绿茶,我还没进门就有的时空交叠的感觉更浓了。我看的《胡适文存》是在我父亲窗下的书桌上,与较不像样的书并列。他的《歇浦潮》、《人心大变》、《海外缤纷录》我一本本拖出去看,《胡适文存》则是坐在书桌前看的。《海上花》似乎是我父亲看了胡适的考证去买来的。《醒世姻缘》是我破例要了四块钱去买的。买回来看我弟弟拿着舍不得放手,我又忽然一慷慨,绘他先看第一二本,自己从第三本看起,因为读了考证,大致已经有点知道了。好几年后,在港战中当防空员,驻扎在冯平山图书馆,发现有一部《醒世姻缘》,马上得其所哉,一连几天看得拾不起头来。房顶上装着高射炮,成为轰炸目标,一颗颗炸弹轰然落下来,越落越近。我只想着:至少等我看完了吧。

我姑姑有个时期跟我父亲借书着,后来兄妹闹翻了不来往,我父亲有一次顿倔的笑着咕噜了一声:“你姑姑有两本书还没还我。”我姑妨也有一次有点不好意思的说:“这本《胡适文存》还是他的。”还有一本萧伯纳的《圣女贞德》,德国出版的,她很喜欢那米色的袖珍本,说:“他这套书倒是好。”她和我母亲跟胡适先生同桌打过牌。战后报上登着胡适回国的照片,不记得是下飞机还是下船,笑容满面,笑得像个猫脸的小孩,打着个大圆点的蝴蝶式领结,她看着笑了起来说:“适之这样年轻!”

那天我跟炎樱去过以后,炎樱去打听了来,对我说:“喂,你那位胡博士不大有人知道,没有林语堂出名。”我屡次发现外国人不了解现代中国的时候,往往是因为不知道五四运动的影响。因为五四运动是对内的,对外只限于输入。我觉得不但我们这一代与上一代,就连大陆上的下一代,尽管反胡适的时候许多青年已经不知道在反些什么,我想只要有心理学家荣(Jung)所谓民族回忆这样东西,像“五四”这样的经验是忘不了的,无论湮没多久也还是在思想背景里。荣与弗洛伊德齐名。不免联想到弗洛伊德研究出来的,摩西是被以色列入杀死的。事后他们自己讳言,年代久了又倒过来仍旧信奉他。

我后来又去看过胡适先生一次,在书房里坐,整个一道墙上一溜书架,虽然也很简单,似乎是定制的,几乎高齐屋顶,但是没搁书,全是一叠叠的文件夹子,多数乱糟糟露出一截子纸。整理起来需要的时间心力,使我一看见就心悸。

跟适之先生谈,我确是如对神明。较具体的说,是像写东西的时候停下来望着窗外一片空白的天,只想较近真实。适之先生讲起大陆,我顿了顿没有回答,因为自从一九三几年起看书,就感到左派的压力,虽然本能的起反感,而且像一切潮流一样,我永远是在外面的,但是我知道它的影响不止于像西方的左派只限于一九三0年代。我一默然,适之先生立刻把脸一沉,换了个话题。我只记得自己太不会说话,因而梗梗于心的这两段。他还说:“你要看书可以到哥伦比亚图书馆去,那儿书很多。”我不由得笑了。那时候我虽然经常的到市立图书馆借书,还没有到大图书馆查书的习惯,更不必说观光。适之先生一看,马上就又说到别处去了。

他讲他父亲认识我的祖父①,似乎是我祖父帮过他父亲一个小忙。我连这段小故事都不记得,仿佛太荒唐。原因是我们家里从来不提祖父。有时候听我父亲跟客人谈“我们老太爷”,总是牵涉许多人名,不知道当时的政局就跟不上,听不了两句就听不下去了。我看了《孽海花》才感到兴趣起来,一问我父亲,完全否认。后来又听见他跟个亲戚高谈阔论,辩明不可能在签押房撞见东翁的女儿,那首涛也不是她做的。我觉得那不过是细节。过天再问他关于祖父别的事,他悼悼然说:“都在爷爷在集子里,自己去看好了!”我到书房去请老师给我找了出来,搬到饭厅去一个人看。典故既多,人名无数,书信又都是些家常说。几套线装书看得头昏脑涨,也看不出幕后事情。又不好意思去问老师,仿佛喜欢讲家世似的。

①张爱玲的祖父系晚清名臣张佩纶(1848—1903)。张佩纶,字幼樵,与宝廷、吴大、陈宝琛等评议朝政,号称清流派。1884年(光绪十年),中法战争期间被派赴福建会办海防,因玩忽职守,使福建海军溃于一旦,受革职充军处分,1888年获释后,任李鸿章幕僚(他又是李鸿章的女婿)。下文中所说他的集子,指《涧于集》和《涧于日记》。

祖父死的时候我姑姑还小,什么都不知道,而且微窘的笑着问:“怎么想起来问这些?”因为不应当跟小孩子们讲这些话,不民主。我几下子一碰壁,大概养成了个心理错综,一看到关于祖父的野史就马上记得,一归人正史就毫无印象。

适之先生也提到不久以前在书摊上看到我祖父的全集,没有买。又说正在给《外交》杂志(“Foreign Affairs”)写篇文章,有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他们这里都要改的。”我后来想看看《外交》逐期的目录,看有没有登出来,工作忙,也没看。

感恩节那天,我跟炎樱到一个美国女人家里吃饭,人很多,一顿烤鸭子吃到天黑,走出来满街灯火橱窗,新寒暴冷,深灰色的街道特别干净,霓虹灯也特别晶莹可爱,完全像上海。我非常快乐,但是吹了风回去就呕吐。刚巧胡适先生打电话来,约我跟他们吃中国馆子。我告诉他刚吃了回来吐了,他也就算了,本来是因为感恩节,怕我一个人寂寞。其实我哪过什么感恩节。

炎樱有认识的人住过一个职业女子宿舍,我也就搬了去住。是救世军办的,救世军①是出名救济贫民的,谁听见了都会骇笑,就连住在那里的女孩子们提起来也都汕汕的嗤笑着。唯有年龄限制,也有几位胖太大,大概与教会有关系的,似乎打算在此终老的了。管事的老姑娘都称中尉、少校。餐厅里代斟咖啡的是醉倒在鲍艾里(The Bowery)的流浪汉,她们暂时收容的,都是酒鬼,有个小老头子,蓝眼睛白蒙蒙,有气无力靠在咖啡炉上站着。

①救世军,基督教(新教)的一个社会活动组织,从事宗教宣教和慈善事业。其编制仿效军队,在世界各地设有分支机构。

有一天胡适先生来看我,请他到客厅去坐,里面黑洞洞的,足有个学校礼堂那么大,还有个讲台,台上有钢琴,台下空空落落放着些旧沙发。没什么人,干事们鼓励大家每天去喝下午茶,谁也不肯去。我也是第一次进去,看着只好无可奈何的笑。但是适之先生直赞这地方很好。我心里想,还是我们中国人有涵养。坐了一会出来,他一路四面看着,仍旧满口说好;不像是敷衍话。也许是觉得我没有虚荣心。我当时也没有琢磨出来,只马上想起他写的他在美国的学生时代,有一天晚上去参加复兴会教派篝火晚会的情形。

我送到大门外,在台阶上站着说话。天冷,风大,隔着条街从赫贞江上吹来。适之先生望着街口露出的一角空(氵蒙)的灰色河面,河上有雾,不知道怎么笑眯眯的者是望着,看怔住了。他围巾裹得严严的,脖子缩在半旧的黑大衣里,厚实的肩背,头脸相当大,整个凝成一座古铜半身像。我忽然一阵凛然,想着:原来是真像人家说的那样。而我向来相信凡是偶像都有“粘土脚”,否则就站不住,不可信。我出来没穿大衣,里面暖气太热,只穿着件大挖领的夏衣,倒也一点都不冷,站久了只觉得风飕飕的。我也跟着向河上望过去微笑着,可是仿佛有一阵悲风,隔着十万八千里从时代的深处吹出来,吹得眼睛都睁不开。那是我最后一次看见适之先生。

我二月里搬到纽英伦去,几年不通消息。一九五八年,我申请到南加州亨亭屯。哈特福基金会去佐半年,那是A&P超级市场后裔办的一个艺文作场,是海边山谷里一个魅丽的地方,前年关了门,报上说蚀掉五十万。我写信请适之先生作保,他答应了,顺便把我三四年前送他的那本《秧歌》寄还给我,经他通篇圈点过,又在廊页上题字。我看了实在震动,感激得说不出话来,写都无法写。

写了封短信去道谢后,不记得什么时候读到胡适返台消息。又隔了好些时,看到噩耗,只悯馏的。是因为本来已经是历史上的人物?我当时不过想着,在宴会上演讲后突然逝世,也就是从前所谓无疾而终,是真有福气。以他的为人,也是应当的。

直到去年我想译《海上花》,早几年不但可以请适之先生帮忙介绍,而且我想他会感到高兴的,这才真正觉得适之先生不在了。往往一想起来眼睛背后一阵热,眼睛也流不出来。要不是现在有机会译这本书,根本也不会写这篇东西,因为那种仓皇与恐怖太大了,想都不愿意朝上面想。

译《海上花》最明显的理由似是跳掉吴语的障碍,其实吴语对白也许并不是它不为读者接受最大的原因。亚东版附有几页字典,我最初看这部书的时候完全不懂上海话,并不费力。但是一九三五年的亚东版也像一八九四年的原版一样绝版了。大概还是兴趣关系,太欠传奇化,不 sentimental①。英美读者也有他们的偏好,不过他们批评家的影响较大,看书的人多,比较容易遇见识者。十九世纪英国作家乔治。包柔(GeorgeBorrow)的小说不大有人知道——我也看不进去——但是迄今美国常常有人讲起来都是乔治。包柔迷,彼此都欣然。

要是告诉他们中国过去在小说上的成就不下于绘画瓷器,谁也会露出不相信的神气。要说中国诗,还有点莫测高深。有人说诗是不能译的。小说只有本《红楼梦》是代表作,没有较天真的民间文学成分。《红楼梦》他们大都只看个故事轮廓,大部分是高鹗的,大家庭三角恋爱,也很平常。要给它应得的国际地位,只有把它当作一件残缺的艺术品,去掉后四十回,可能加上原著结局的考证。我十二三岁的时候第一次看,是石印本,看到八十一回“四美钓游鱼”,忽然天日无光,百样无味起来,此后完全是另一个世界。最奇怪的是宝黛见面一场之僵,连他们自己都觉得满不是昧。许多年后才知道是别人代续的,可以同情作者之如芒刺在背,找到些借口,解释他们态度为什么变了,又匆匆结束了那场谈话。等到宝玉疯了就好办了。那时候我怎么着也想不到是另一个人写的,只晓得宁可翻到前面,看我跳掉的做诗行令部分。

在美国有些人一听见《海上花》是一八九四年出版的,都一怔,说:“这么晚……差不多是新文艺了嘛!”也像买古董一样讲究年份。《海上花》其实是旧小说发展到极端,最典型的一部。作者最自负的结构,倒是与西方小说共同的。特点是极度经济,读着像剧本,只有对白与少量动作。暗写、白描,又都轻描淡写不落痕迹,织成一般人的生活的质地,粗疏、灰扑扑的,许多事“当时浑不觉”。所以题材虽然是八十年前的上海妓家,并无艳异之感,在我所有看过的书里最有日常生活的况味。

胡适先生的考证指出这本书的毛病在中段名士、美人大会一冬笠园。我想作者不光是为了插入他自己得意的诗文酒令,也是表示他也会写大观园似的气象。凡是好的社会小说家——社会小说后来沦为黑幕小说,也许应当照 novel of

manners译为“生活方式小说”⑦——能体会到各阶层的口吻行事微妙的差别,是对这些地方特别敏感,所以有时候阶级观念特深,也就是有点势利。作者对财势滔天的齐韵受与齐府的清客另眼看待,写得他们处处高人一等,而失了真。

管事的小赞这人物,除了为了插入一首菊花诗,也是像“诗婢”,间接写他家的富贵风流。此外只有第五十三回齐韵里撞见小赞在园中与人私会,没看清楚是谁。回目上点明是一对情侣,而从此没有下文,只在跋上提起将来“小赞小青挟资远遁”,才知道是齐韵娶所眷妓女苏冠香的脾女小青。丫头跟来跟去,不过是个名字而已,未免写得太不够。作者用藏闪法,屡次借回目点醒,含蓄都有分寸,扣得极准,这是唯一的失败的例子。我的译本删去几回,这一节也在内,都仍旧照原来的纹路补缀起来。

像赵二宝那样的女孩子太多了,为了贪玩、好胜而堕落。而她仍旧成为一个高级悲剧人物。窝囊的王莲生受尽沈小红的气,终于为了她拼戏子而断了,又不争气,有一个时期还是回到她那里。而最后飘逸的一笔,还是把这回事提高到恋梦破灭的境界。作者尽管世俗,这种地方他的观点在时代与民族之外,完全是现代的,世界性的,这在旧小说里实在难得。

但是就连自古以来崇尚简略的中国,也还没有像他这样简无可简,跟西方小说的传统刚巧背道而驰。他们向来是解释不厌其详的。《海上花》许多人整天荡来荡去,面目模糊,名字译成英文后,连性别都看不出。才摸熟了倒又换了一批人。我们“三字经”式的名字他们连看几个立刻头晕眼花起来,不比我们自己看着,文字本身在视察上有色彩。他们又没看惯夹缝文章有时候简直需要个金圣叹①逐句夹评夹注。

中国读者已经摒弃过两次的东西,他们能接受?这件工作我一面做着,不免面对着这些问题,也老是感觉着,适之先生不在了。

(收入《张看》,1976年5月台北皇冠出版社初版)

三十八、银宫就学记

不久以前看了两张富有教育意昧的电影,《新生》与《渔家女》(后者或许不能归人教育片一栏,可是从某一观点看来,它对于中国人的教育心理方面是有相当贡献的)。受训之余,不免将我的一点心得写下来,供大家参考。

《新生》描写农村的纯洁怎样为都市的罪恶所站污——一个没有时间性的现象。七八年前的《三个摩登女性》与《人道》也采取了同样的题材,也像《新生》一般地用了上城读书的农家子为代表。中国电影最近的趋势似乎是重新发掘一九三几年间流行的故事。这未尝不是有益的。因为一九三几年间是一个智力活跃的时代,虽然它有太多的偏见与小心眼儿;虽然它的单调的洋八股有点讨人厌。那种紧张,毛躁的心情已经过去,可是它所采取的文艺与电影材料,值得留的还是留了下来。

《新生》的目的在“发扬教育精神,指导青年迷津”(引用广告),可是群众对于这教育是否感到兴趣,制片人似乎很抱怀疑,因此不得不妥协一下,将“迷津”夸张起来,将“指导”一节竭力的简单化。这也不能怪他们——这种态度是有所本的。美国的教会有一支叫做“复兴派”(Revivalists),做礼拜后每每举行公开的仟侮,长篇大论叙述过往的罪恶。发起人把自己描写成凶徒与淫棍,越坏越动听,烘云托月,衬出今日的善良,得救后的快乐。在美国的穷乡僻壤,没有大腿戏可看的地方,村民唯一的娱乐便是这些有声有色酣畅淋漓的仟侮。

《新生》没有做得到有声有色这一点。它缺乏真实性,一部分是经济方面的原因。并非电影公司不肯花钱,而是戏里把货币价值计算得不大准确的缘故。父母给了儿子六百元买书,不肖的儿子用这六百元赁了一所美轮美免的大厦,雇了女佣,不断地请客,应酬女朋友。一个唯利是图的交际花愿意嫁路他,如果他能再筹到二千元的巨款。即使以十年前的生活程度为标准,这笔帐也还使人糊涂。

男主角回心向善了,可是“善”在哪里?《新生》设法回答这问题——一个勇敢而略有点慌乱的尝试。至少它比它的姐妹作切实得多——从前的影片往往只给你一种虚无缥渺的自新的感觉,仿佛年初一早上赌的咒,发的愿心似的。《新生》介绍了那最合理想的现代少女(王丹风演),她和男主角做朋友纯为交换知识。他想再进一步的时候,她拒绝了他的爱,因为这年头儿不是谈情说爱的时候。毕业之后她到内地去教书,成为一个美丽悦目的教务主任,头发上扎一个大蝴蝶结。受了她的影响,男主角加入了一个开发边疆的旅行团,垦荒去了。他做这件事,并没有预先考虑过,光是由于一时的冲动,待意的撞撮,近于逃避主义。如果他在此地犯了罪,为什么他不能在此地赎罪呢?在我们近周的环境里,一个身强力壮,具有相当知识的年轻人竟会无事可做么?一定要叫他走到“辽远的,辽远的地方”,是很不合实际的建议。

《新生》另提出了一个很值得讨论的问题:大众的初步教育,是否比少数人的高等教育更为重要,更为迫切?男主角的父亲拒绝帮助一个邻居的孩子进小学,因为他的钱要留着给他自己的孩子人大学。然而他的不成器的孩子辜负了他的一片苦心,他受了刺激,便毁家兴学,造福全村的儿童。在这里,剧作者隐约地对于我们的最高学府表示不满,可是他所攻击的仅限于大学四周的混杂腐败有传染性的环境。

在《渔家女》里面找寻教育的真谤,我们走的是死胡同,因为《渔家女》的英雄是个美术专门生,西洋美术在中国始终是有钱人消闲的玩艺儿。差不多所有的职业画家画的都是传统的中国画。《渔家女》的英雄一开头便得罪了观众(如果这观众是有点常识的话),因为他不知天高地厚,满以为画两个令人肃然起敬的伟岸的裸体女人便可以挣钱养家了。

《渔家女》的创造人多半从来没看见过一个游泳着的鱼——除了在金鱼缸里——但是他用稀有的括净的风格叙说他的故事,还有些神来之笔,在有意无意间点染出中国人的脾气,譬如说,渔家女向美术家道歉,她配不上他,他便激楚地回答:“我不喜欢受过教育的女人。”可是,他虽然对大自然的女儿充满了卢骚式的景仰,他不由自主地要教她认字。他不能抵抗这诱惑。以往的中国学者有过这样一个普遍的嗜好:教姨太太读书。其实,教太太也未尝不可,如果太太生得美丽,但是这一类的风流蕴藉的勾当往往要到暮年的时候,退休以后,才有这闲心,收个“红袖添香”的女弟子以娱晚景,太大显然是不合格了。

从前的士子很少有机会教授女学生,因此袁随园①为人极度艳羡,因此郑康成②穷极无聊只得把自己家里的丫头权充门墙桃李。现在情形不同了,可是几千年的情操上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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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袁随园,即袁枚,清代诗人。田园是他晚年居住的庭院,故自号田园老人。

②郑康成,即郑玄,东汉经学家,字康成。

毕竟一时很难更改,到处我们可以找到遗迹。女人也必须受教育,中国人对于这一点表示同意了,然而他们宁愿自己教育自己的太太,直接地或是间接地。在通俗的小说里,一个男子如果送一个穷女孩子上学堂,那就等于下了聘了,即使他坚决地声明他不过是成全她的志向,因为她是个可造之材。报上的征婚广告里每每有“愿助学费”的句子。

“渔家女”的恋人乐意教她书,所以“渔家女”之受教育完全是为了她的先生的享受。而美术专门生所受的教育又于他毫无好处。他同爸爸吵翻了,出来谋独立,失败了,幸而有一个钟情于他的阔小姐加以援手,随后这阔小姐就诡计多端破坏他同“渔家女”的感情。在最后的一刹那,收买灵魂的女魔终于天良发现,一对恋人遂得团圆,美术家用阔小姐赠他的钱雇了花马车迎接他的新娘。悲剧变为喜剧,关键全在一个阔小姐的不甚可靠的良心——《渔家女》因而成为更深一层的悲剧了。

(收入《流言》,1944年12月中国科学公司初版)

三十九、有几句话同读者说

本文是作者为小说集(传奇)增订本(上海山河图书公司1946年11月初版)写的序言。

我自己从来没想到需要辩白,但最近一年来常常被人议论到,似乎被列为文化汉奸之一,自己也弄得莫名其妙。我所写的文章从来没有涉及政治,也没有拿过任何津贴。想想看我惟一的嫌疑要末就是所谓“大东亚文学者大会”第三届曾经叫我参加,报上登出的名单内有我;虽然我写了辞函去,(那封信我还记得,因为很短,仅只是:“承聘为第三届大东亚文学者大会代表,谨辞。张爱玲谨上。”)报上仍旧没有把名字去掉。

至于还有许多无稽的谩骂,甚面涉及我的私生活,可以辩驳之点本来非常多。而且即使有这种事实,也还牵涉不到我是否有汉奸嫌疑的问题;何况私人的事本来用不着向大众剖白,除了对自己家的家长之外仿佛我没有解释的义务。所以一直缄默着。同时我也实在不愿意耗费时间与精神去打笔墨官司,徒然搅乱心思,耽误了正当的工作。但一直这样沉默着,始终没有阐明我的地位,给社会上一个错误的印象,我也觉得是对不起关心我的前途的人,所以在小说集重印的时候写了这样一段作为序。反正只要读者知道了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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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奇》里面新收进的五篇,《留情》、《鸿鸾禧》、《红玫瑰与白玫瑰》、《等》、《桂花蒸

阿小悲秋》,初发表的时候有许多草率的地方,实在对读者感到抱歉,这次付印之前大部分都经过增删。还有两篇改也无从改起的,只好不要了。

我不会做诗的,去年冬天却做了两首,自己很喜欢,又怕人家看了说:“不知所云”;原想解释一下,写到后来也成了一篇独立的散文。现在我把这篇《中国的日夜》放在这里当作跋,虽然它也并不能够代表这里许多故事的共同的背景,但作为一个传奇末了的“余韵”,似乎还适当。

封面是请炎樱设计的。借用了晚清的一张时装仕女图,画着个女人幽幽地在那里弄骨牌,旁边坐着奶妈,抱着孩子,仿佛是晚饭后家常的一幕。可是栏杆外,很突几地,有个比例不对的人形,像鬼魂出现似的,那是现代人,非常好奇地孜孜往里窥视。如果这画面有使人感到不安的地方,那也正是我希望造成的气氛。

(收入《传奇》增订本,1946年11月上海山河图书公司出版)

四十、有女同车

这是句句真言,没有经过一点剪裁与润色,所以不能算小说。

电车这一头坐着两个洋装女子,大约是杂种人罢,不然就是葡萄牙人,像是洋行里的女打字员。说话的这一个偏于胖,腰间柬着三寸宽的黑漆皮带,皮带下面有圆圆的肚子,细眉毛,肿眼泡,因为脸庞的上半部比较突出,上下截然分为两部。她道:“……所以我就一个礼拜没同他说话。他说‘哈啰’,我也说‘哈啰’。”她冷冷地抬了拍眉毛,连带地把整个的上半截脸往上托了一托。“你知道,我的脾气是倔强的。是我有理的时候,我总是倔强的。”

电车那一头也有个女人说到“他”,可是她的他不是恋人而是儿子,因为这是个老板娘模样的中年太大,梳个乌油油的髻,戴着时行的独粒头喷漆红耳环。听她说话的许是她的内侄。她说一句,他点一点头,表示领会,她也点一点头,表示语气的加重。她道:“我要翻翻行头,伊弗拨我翻。难我讲我铜韧弗拨伊用哉!

格日子拉电车浪,我教伊买票,伊哪哼话?……‘侬拨我十块洋细,我就搭侬买!’坏弗?……“这里的”伊“,仿佛是个不成材的丈夫,但是再听下去,原来是儿子。儿子终于做下了更荒唐的事,得罪了母亲:”伊爸爸一定要伊跪下来,‘跪呀,跪呀!’伊定规弗肯:“我做啥要跪啊?”一个末讲:“定现要依跪。跪呀!跪呀!‘难后来伊强弗过明:”好格,好格,我跪!’我说:“我弗要伊跪。我弗要伊跪呀!‘后来旁边人讲:价大格人,跪下来,阿要难为情,难末喊伊送杯茶,讲一声:”姆妈(要勿)动气。’一杯茶送得来,我倒‘叭!’笑出来哉!“①电车上的女人使我悲抢。女人……女人一辈子讲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远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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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这段话中的上海方言词语多以谐音字表示,其中较费解的字词释义四下:“拨”,即“给”、“让”:“难”,即“于是”:“格”,即指示代词“那”;“拉……浪”,即介词“在……上”:“那哼话”,即“怎么讲”:“搭”,即“给”:“跽”,即“跪”:“价大格人”,即“这么大的人”。

(原刊1944年1月《杂志》月刊第13卷第1期)

四十一、雨伞下

下大雨,有人打着伞,有人没带伞。没伞的挨着有伞的,钻到伞底下去躲雨,多少有点掩蔽,可是伞的边缘滔滔流下水来,反而比外面的雨更来得凶。挤在伞沿下的人,头上游得稀湿。

当然这是说教式的寓言,意义很明显:穷人结交富人,往往要赔本,某一次在雨天的街头想到这一节,一直没有写出来,因为太像讷厂①先生茶话的作风了。

(收入《流言》,1944年12月中国科学公司初版)

① 讷厂,原名严谔声,三四十年代上海知名的小报作家。

四十二、造人

我一向是对于年纪大一点的人感到亲切,对于和自己差不多岁数的人稍微有点看不起,对于小孩则是尊重与恐惧,完全敬而远之。倒不是因这“后生可畏”。多半他们长大成人之后也都是很平凡的,还不如我们这一代也说不定。

小孩是从生命的泉源里分出来的一点新的力量,所以可敬,可怖。

小孩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糊涂。父母大都不懂得子女,面子女往往看穿了父母的为人。我记得很清楚,小时候怎样渴望把我所知道的全部吐露出来,把长辈们大大地吓唬一下。青年的特点是善忘,才过了儿童时代便把儿童心理忘得于干净净,直到老年,又渐渐和儿童接近起来,中间隔了一个时期,俗障最深,与孩子们完全失去接触——刚巧这便是生孩子的时候。

无怪生孩子的可以生了又生。他们把小孩看做有趣的小傻子,可笑又可爱的累赘。他们不觉得孩子的眼睛的可怕——那么认真的眼睛,像末日审判的时候,天使的眼睛。

凭空制造出这样一双眼睛,这样的有评判力的脑子,这样的身体,知道最细致的痛苦也知道快乐,凭空制造了一个人,然后半饥半饱半明半昧地养大他……造人是危险的工作。做父母的不是上帝而被迫处于神的地位。即使你慎重从事,生孩子以前把一切都给他筹备好了,还保不定他会成为何等样的人物。若是他还没下地之前,一切的环境就是于他不利的,那他是绝少成功的机会——注定了。

当然哪,环境越艰难,越显出父母之爱的伟大。父母子女之间,处处需要牺牲,因而养成了克己的美德。

自我牺牲的母爱是美德,可是这种美德是我们的兽祖先遗传下来的,我们的家畜也同样具有的——我们似乎不能引以自傲。本能的仁爱只是兽性的善。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并不在此。人之所以为人,全在乎高一等的知觉,高一等的理解力。此种论调或者会被认为过于理智化,过于冷淡,总之,缺乏“人性”——其实例是比较“人性”的,因为是对于兽性的善的标准表示不满。

兽类有天生的慈爱,也有天生的残酷,于是在血肉淋漓的生存竞争中一代一代活了下来。“自然”这东西是神秘伟大不可思议的,但是我们不能“止于自然”。自然的作风是惊人的浪费——一条鱼产下几百万鱼子,被其他的水族吞噬之下,单剩下不多的几个侥幸孵成小鱼。为什么我们也要这样地浪费我们的骨血呢?文明人是相当值钱的动物,喂养,教养,处处需要巨大的耗费。我们的精力有限,在世的时间也有限,可做,该做的事又有那么多——凭什么我们要大量制造一批迟早要被淘汰的废物?

我们的天性是要人种滋长繁殖,多多的生,生了又生。我们自己是要死的,可是我们的种子遍布于大地。然而,是什么样的不幸的种子,仇恨的种子!

(原刊1944年5月《天地》月刊第7—8期合刊)

四十三、丈人的心

这是个法国故事,法国人的小说,即使是非常质朴,以乡村为背景的,里面也看得出他们一种玩世的聪明。这一篇小说讲到阿尔卑斯山上的居民,常会遇到山崩、冰雹、迷路、埋在雪里,种种危险。一老翁,有一个美丽的女儿,翁择婿条件太苛刻,大家简直拿他没办法,有一个青年,遇到机会,救了老翁的命。他想,好了,一定成功了。另一个比较狡猾的青年,却定下计策,自己假装陷入绝境,使老者救他一命,从此这老者看见他就一团高兴,吻他、拥抱他、欢迎他,仅是他的存在就提醒大家,这老人是怎样的一个英雄。

看看那一个有恩于自己的,却像见了真主似的,很不愉快,于是把女儿配给那狡猾的青年,青年在结婚前,喝醉了酒,说出真心话,老人知道受骗,把女儿收回了——但这是太恶俗的尾巴。

(原刊1945年4月3日上海《小报》)

四十四、中国的日夜

去年秋冬之交我天天去买菜。有两趟买菜回来竟做出一首诗,使我自己非常诧异而且快乐。一次是看见路上洋梧桐的落叶,极慢极慢地掉下一片来,那姿势从容得奇怪。我立定了看它,然而等不及它到地我就又往前走了,免得老站在那里像是发呆。走走又回过头去看了个究竟。以后就写了这个——

落时的爱

大的黄叶子朝下掉;

慢慢的,它经过风,

经过淡青的天,

经过天的刀光,

黄灰楼房的尘梦。

下来到半路上,

看得出它是要,

去吻它的影子。

地上它的影子,

迎上来迎上来,

又像是往斜里飘。

叶子尽着慢着,

装出中年的漠然,

但是,一到地,

金焦的手掌

小心覆着个小黑影

如同捉蟋蟀——

“唔,在这儿了!”

秋阳里的

水门汀地上,

静静睡在一起,

它和它的爱。

又一次我到小菜场去,已经是冬天了。太阳煌煌的,然而空气里有一种清湿的气味,如同晾在竹竿上成阵的衣裳。地下摇摇摆摆走着的两个小孩子,棉袍的花色相仿,一个像碎切脆菜,一个像酱菜,各人都是胸前自小而大一片深暗的油渍,像关公额下盛胡须的锦囊。又有个抱在手里的小孩,穿着桃红假哗叽的棉袍,那珍贵的颜色在一冬日积月累的黑腻污秽里真是双手捧出来的,看了叫人心痛,穿脏了也还是污泥里的莲花。至于蓝布的蓝,那是中国的“国色”。不过街上一般人穿的蓝布衫大都经过补缀,深深浅浅,都像雨洗出来的,青翠醒目。我们中国本来是补钉的国家,连天都是女娟补过的。

一个卖桔子的把担子歇在马路边上,抱着胳膊闲看景致,扁圆脸上的大眼睛黑白分明。但是,忽然——我已经走过他面前了,忽然他把脸一扬,绽开极大的嘴,朝天唱将起来:“一百只洋买两只!一百只洋两只买刚!伙姬!一百只洋贱末贱咧!”这歌声我在楼上常常听见的,但还是吓了一跳,不大能够相信就是从他嘴里出来的,因为声音极大,而前一秒钟他还是在那里静静眺望着一切的。现在他仰着头,面如满月,笑嘻嘻张开大口呛喝着,完全像SAPAJOU漫画里的中国人。外国人画出的中国人总是乐天的,狡猾可爱的苦哈哈,使人乐于给他骗两个钱去的。那种愉快的空气想起来真叫人伤心。

有个道士沿街化缘,穿一件黄黄的黑布道拖,头顶心梳的一个灰扑扑的小髻,很像摩登女人的两个小鬈叠在一起。黄脸上的细眼睛与头发同时一把拉了上去,也是一个苦命的女人的脸相。看不出他有多大年纪,但是因为营养不足,身材又高又瘦,永远是十七八岁抽长条子的摸样。他斜斜握着一个竹简,“托——托——”敲着,也是一种钟摆,可是计算的是另一种时间,仿佛荒山古庙里的一寸寸斜阳。时间与空间一样,也有它的值钱地段,也有大片的荒芜。不要说“寸金难买”了,多少人想为一口苦饭卖掉一生的光阴还没人要。(连来生也肯卖——那是子孙后裔的前途。)这道士现在带着他们一钱不值的过剩的时间,来到这高速度的大城市里。周围许多续纷的广告牌、店铺,汽车喇叭嘟嘟响;他是古时候传奇故事里那个做黄梁梦的人,不过他单只睡了一觉起来了,并没有做那么个梦——更有一种悯然。……那道士走到一个五金店门前倒身下拜,当然人家没有钱给他,他也目中无人似的,茫茫地磕了个头就算了。自爬起来,“托——托——”敲着,过渡到隔壁的烟纸店门首,复又“跪倒在地埃尘”,歪垂着一颗头,动作是黑色的淤流,像一朵黑菊花徐徐开了。看着他,好像这个世界的尘埃真是越积越深了,非但灰了心,无论什么东西都是一捏就粉粉碎,成了灰。我很觉得震动,再一想,老这么跟在他后面看着,或者要来向我捐钱了——这才三脚两步走开了。

从菜场回来的一个女佣,菜篮里一团银白的粉丝,像个蓬头老妇人的髻。又有个女人很满意地端端正正捧着个朱漆盘子,里面矗立着一堆寿面,巧妙地有层次地招叠悬挂;顶上的一撮子面用个桃红小纸条一束,如同小女孩头上扎的红线把根。淡米色的头发披垂下来,一茎一茎粗得像小蛇。

又有个小女孩拎着个有盖的锅走过,那锅两边两只绊子里穿进一根蓝布条,便于提携。很宽的一条二蓝布带子,看着有点脏相,可是更觉得这个锅是同她有切身关系的,“心连手,手连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