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盗墓手记》(1-4部)》 · 城市公子 · 2026-07-25
浴室里男人的斗殴声、惨叫声和女人的惊呼声响彻一片,我偷偷摸摸牵住佟灵敏的小手,趁乱逃走,居然没有人注意我们这两个引发事端的中心人物!
因两个人都是光着身子,只得先跑到更衣室把衣服取来。那佟灵敏盯着我身体一直抿嘴吃吃笑笑,我勃然大怒:“有什么可笑的!你自己还不是光着身子,惹恼了老子,当心打屁股!”
佟灵敏笑得越发厉害,说道:“你的身子我又不是第一次看过了,只是看到男人那般光着身子跑来跑去,原本的威风都没了,特别好玩!”
我一把夹住佟灵敏,对准佟灵敏的小屁股狠狠打了几下,教训道:“女人一天不打就要上房掀瓦!看我不好好教训你!”
佟灵敏一边吃吃大笑一边求饶:“不要,饶了我吧,下次不笑你就罢了……”
咚咚一响,又跑来一个光着身子的男人,看到我们这般情景,尴尬不已,我们则立即僵住。
对面的是久迩宫明月!
那浴室群架越大越大,初始马金城集团人手齐,训练充分,一时占了上风。但是毕竟有当地人一见苗头不对,慌忙外出报信。当地是一个伐木形成的小镇,不是同事就是同乡,当下几百号男人领着真家么过来,马金城集团转眼落败,眼见不行,如久迩宫明月之流武艺高超的,施展泥鳅神功,硬生生地挤出来,先跑到更衣室换衣服!
“灵敏……”
久迩宫明月憋红了脸,面色慢慢转红,当即跳起来叫道:“姓朱的,你究竟对灵敏做了什么!”
我放下佟灵敏,她知趣地躲到我背后,露出半个脑袋。虽然她是由佟毓敏佟毓灵性格混合而成,脸皮终究不如佟毓灵厚,红着脸,烧得我背脊发热,她小手抓紧我身子,合上眼睛,慢慢说道:“我和他,从今以后就是一个人了,他的是我的,我的也是他了!”
佟灵敏说的够明显了,但是久迩宫明月脸皮紧绷,跳起来叫骂:“朱恒淮,一定是对我主人做了不法的事情,胁迫她跟你在一起!主子,你是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不要相信他,回来,我们保护你!”
佟灵敏睁开眼睛,坚决地摇摇头说道:“不,我是心甘情愿的!你们不要逼迫我,我是自己喜欢这个男人!”
久迩宫明月心痛不已:“灵敏,你是我的未婚妻啊!”
我吃了一惊!
久迩宫明月冷冷地对我们说道:“灵敏,你先去穿上衣服,我和朱恒淮说几句话。放心,论打架我不是他对手。”
佟灵敏瞟了我一眼,我点点头,先脱下一件大衣披在她身上,于是转身就去女更衣室。久迩宫明月指着我说道:“朱恒淮,我不知道你是施展了什么手段让灵敏老老实实跟着你,但是他是我的未婚妻,为了她,我要和你决斗!”
我哼地一下冷笑:“你有这个能力嘛?”
久迩宫明月立时张口结舌,论打架不如我,谈何资格。
我说道:“你也少废话,佟灵敏是自愿跟着我的。”
“灵敏是我的!”久迩宫明月暴怒之极,飞身扑上来。我见他飞来,迎面一拳,顿时砸地后者鼻梁折断,飞出两三米开外,他飞速一转,竟然追上了灵敏,将其劫持。我大惊,追了出去。那雪地上明明白白地显示背着佟灵敏飞奔而去。
我迈开大步冲上去,久迩宫明月背着一人速度不免减弱几分,加上刚才一场剧斗更是吃力,不过片刻就让我追上,我一击扫堂腿,扬起万千雪花,急速攻向久迩宫明月,拦住了他的前进路线,后者只能放下佟灵敏逃命。
哪知久迩宫明月硬气之极,生生地吃了这一腿,闷哼一声。纵然他不放下佟灵敏,他身子也是吃不消,开始摇晃,我乘机攻上前,一群砸在他胸口,打斗不过数回合,久迩宫明月便已经击昏倒地。我慌忙抱起佟灵敏,她还是光着身子,裹在那件大衣里面。我拿雪擦擦她的面颊,叫道:“佟灵敏,佟灵敏……”
佟灵敏微微张开眼睛,见到我只是眼神一亮,顿时又黯然,断断续续说道:“我就知道……你是舍不得我的……我在你心中……很重要。我心满意足了,死而无憾……”
我大惊失色,是不是刚才打斗的时候,不小心击中了佟灵敏,我那一拳千钧之力,平常人受着,伤筋动骨,万一伤到了小巧的女人……我不敢想下去。
佟灵敏越说声音越低,渐渐地只是嘴唇蠕动,陡然脑袋一歪,合上了双目!
我心犹如刀锯绞动,痛苦不已,直到此时,我才发觉佟灵敏在我心中的地位。虽然我们认识不久,感情不及林白水绵长深厚,但是毕竟朝夕相处,同甘共苦,心心相印,她已经在我心里占据了一个牢牢不可动摇的位置。眼见佟灵敏苍白的面色,颤悠悠把手伸过去,轻轻摸索着她的脸颊发髻,肠断处,对无言,惟有泪千行。
第一案:古墓邪尸 三十四 不死僵尸
3
倏然怀中的佟灵敏阿嚏的一下,把我吓了一跳,目瞪口呆看着,却是佟灵敏眼帘飘动,那浓浓的眉毛竖了起来,摸摸自己可爱的翘鼻子说道:“啊,你手上毛真多,搔来搔去的,害得我痒的不得了!”
“你!……”
“嘻嘻,人家装死试试看。试出来了,我在你心里很重要,你都哭了哦!”
我气得不打紧,拳头攥地咯咯作响,咬牙切齿道:“你这个死小鬼,竟敢欺骗老子,今日若不将你屁股打开花,我就不姓朱了!”
佟灵敏嘻嘻哈哈:“姓朱有什么好,姓马的不是好人,反正和动物沾边的都不是好人,不如你也改姓吧……”
我暴跳如雷,大叫道:“死小鬼,今日我要弄死你!”
佟灵敏见我动了大怒,咯咯娇笑地光着脚丫子,随身只披着一件大衣,在雪地里奔跑逃命。我自然一跃而上去捉住,好好教训一番,然后扶着一瘸一瘸的女人回去,那佟灵敏不住唠叨:“老公,你下手也太狠了,人家屁股现在还痛呢!”
“下次看你再敢!”
“绝对不敢了,要不你换另外一种惩罚吧!”
镇子里的群架也终于分出胜负,自然是人多势众的镇子人马大胜,马金城集团惨败,除了少数如久迩宫明月之类的好手逃脱,其余被绑起来,用绳子穿着一串,赤条条的只在下身围着一块毛巾,在冰天雪地里游街。若不是顾忌妇女儿童,说不定连这个也省掉了呢!这帮可怜虫浑身瑟瑟发抖,不住地相互埋怨。而镇子里的儿童不时捡起雪块打在身上,更是如同兔子一般跳来跳去,有趣之极。
我和佟灵敏目瞪口呆,面面相觑,忍俊不禁,心里好大一口怨气冲掉了。这时我再打量佟灵敏,身上光是披着一件大衣,两只赤脚埋在雪地里簌簌发抖,心想给她足够教训了,就将此女抱起来。佟灵敏安静温软地圈住我的脖子,两人一起回到招待所。
招待所里面只有服务员大妈一人,其他的都去看热闹了,她见我们这般德性,佟灵敏两只白皙的小脚从衣服里露出来,大半个身子裹在大衣里,露出部分光秃秃,显然没有穿衣服。她暧昧地说道:“现在的年轻人,激情真大,也不怕冻着……”
佟灵敏脸红了红,把我搂的越发紧,我把她送到床上盖好被子,说道:“我去帮你拿衣服,你不要乱走。若是有什么事情,我会拜托那位大妈一下。”
佟灵敏听话地点点头。
我又回到浴室,取回了佟灵敏的衣物,虽说连她的身子都不止一次看过摸过,但是拿着女人的贴身衣物总感觉不太好意思。走在路上,顺便向周围人打听了一下出去的路线。那人说道:“这里有一列火车通过,不知你们要去哪里。我建议先去抚顺再转车,不过有的辛苦了!”
我也不在意,火车有什么辛苦呢?
回去之后把衣服给佟灵敏穿好,事不宜迟,越快越好,我问道:“之后我们又要去哪里?”
佟灵敏说道:“我已经查过了,我们之后的地方,将是新宾县永陵,清三陵之一!也是我家先祖最早的陵墓,传说安葬了自太祖努尔哈赤以上的四位先祖,其实只安葬了曾祖福满。”
我点点头,便开始及早做了准备,除购买一些食物和衣物,最叫我发愁的是那些称手的盗墓工具统统丢失,眼下这个小镇,又弄不到,只得将就着找了一把铁铲和一把斧子。
我们前去火车站,动身出发之后,才知道什么叫做辛苦!原来小镇本来即可自给自足,唯一通向外地的是一条窄轨小火车铁路,用以运送砍伐下来的木材。和火车司机说好,他倒是大方,不过只得委屈我们在装木头的车厢里了。那车厢里黑咕隆咚,又透气,火车一开,冷气直往里面灌,当真辛苦。好在佟灵敏机灵,事先买了一床被子,把两个人裹起来,才不至于冻死!
那火车轰轰隆隆、摇摇晃晃地往前走,佟灵敏生性活泼,哪安静地下来,又不老实起来,躲在被子里悉悉索索,干着不知名的勾当。我正疑惑,忽然佟灵敏竟从我的衣服下面钻进来,把脑袋贴在我胸口,叹道:“好暖和啊!老公,你真是个天然的暖炉。”
我突然想起来,问道:“那个久迩宫的说什么你是他的未婚妻,怎么回事?”
佟灵敏说道:“唉!那个久迩宫,据说是日本皇室的后裔,自然要找个门当户对的女人做老婆。他晓得我是满清皇室的后裔,心里很高兴,就眼巴巴地凑上来。我家里的那帮老不死的垂涎日本人的钱,就硬是把我许配给他。哼,我才不喜欢那***!”
我感觉佟灵敏身上光溜溜的,八成这女人又脱光了衣服,那两团软肉贴在胸口,当真叫人不安份。那佟灵敏说道:“老公,觉得我们是不是在私奔啊!一个大家小姐,和一个工人私奔了,真的好浪漫啊!不如我们真的就私奔吧,我不管什么爱新觉罗家的荣誉,你也别管你那老婆,跟我回美国去。每天晚上这样抱着你睡!我会为你生好多小孩,一起叫你爸爸。再说了,我年纪比你小好多,等你变成一个半老头子的时候,妻子还是年轻美丽,不幸福吗?”
这几日我一直沉浸在和佟灵敏一起的快乐日子里,此刻忽然听到这些,想起了林白水,顿时如当头凉水,清醒起来。诚然,以马历城和林白水的交情,他定然不会亏待后者。当我明智地退出时,马历城反而会放了林白水。但是人毕竟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犯错,我和佟灵敏的关系已经是大忌了,再进一步,我怎么能对得起林白水呢?
于是我摸摸佟灵敏的小脑袋,叹道:“傻瓜,你也得为自己的今后考虑了,我终究会离开你!”
佟灵敏立即钻出来,脸上满是惊愕的表情,似乎不在相信,过了许久才淡淡地叹了一口气:“是啊,以你的性格,怎么能轻易地放弃你的老婆呢?可笑我却一直在做梦,这个梦如果不醒就好了……”
她撇过脸,低声的抽泣,然而我却无能为力,只能一遍又一遍地抚摸着佟灵敏的头发,过了许久,她又说道:“也好,这样也好,让我清醒一下,不至于分别的时候太伤心。但是在此之前,请让你我就像夫妻一样,好吗?”
这几乎是小女人的哀求,我一动,便答应了:“好吧!”
佟灵敏钻进被窝,安静地躺在我胸口,这一路,什么话也没有说。
火车开了一天的功夫赶到抚顺站,我们下车的时候除了一身衣物,拿不出一件像样的东西,身无分文,穷得一塌糊涂。我和佟灵敏面面相觑,第一次开始为钱财的短缺发愁。之前从未担忧过,因为不是抄家就是抢夺敌人,来的快,自然也大手大脚去的快。自从用光上次勉强凑足的三十块钱以后,严重的经济危机一下子暴发!
打零工赚钱虽是正道,可是来的太慢,时间不等人,万一撞见任何一匹马,都是完蛋大吉,所以我们动起歪脑筋来,因为两人都是目无法纪之徒,竟然丝毫没有负疚感。不过欺负老实的平民自然不是我们的兴趣,黑吃黑才是王道!
方法很简单,佟灵敏露出她的高鼻深目和一头褐色头发在大街上走一圈,立即引来不少三只手。改革开放以来,致富观念深入人心,但是有一些懒惰之徒,不思勤劳致富,居然学起妙手空空的主意。当看到佟灵敏这个女老外在街上胡逛,以为是个有钱的主儿,眼睛都红了,待到被引到胡同里,正要动手……哪知背后忽飞来一条闷棍,旋即打翻在地,就叫我们搜罗一番,不义之财毫不客气地遭到没收,而整个人剥光衣服,扔到雪堆里直到冻醒!让他们尝尝苦头!
如此为民除了几次害之后,凑足了一笔三百块钱的巨款!那城里也开始流传蒙面雌雄劫匪的谣言,我们立即收手。那佟灵敏捧着一叠钞票乐花了眼,笑眯眯说道:“自己赚钱的感觉真好!”
我大汗,敢情这女人娇生惯养,不过想想,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儿能干啥呢?
佟灵敏勾住我的胳膊笑道:“唉,你说我们像不像抢钱夫妻?”
“什么?”我摸摸脑袋,“你说的一些东西我都不懂,比如这个抢钱夫妻,似乎是个典故!”
佟灵敏点点头说道:“嗯,是七十年代拍的电影,讲的一对中产阶级夫妻,因为失业而变的太穷了,就开始抢银行,发家致富!”
我摇摇头叹道:“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啊!把人都逼成这般德行了!”
有了钞票就好办事,只是一些像样的盗墓工具并不是能够随手就在抚顺这种地方能够搞到的,时间不等人,我又动起歪脑筋,如法炮制,打算再和上次一样,向一个同行借几样家伙。于是我打听了文物市场的地点,偷偷摸摸跑过去,四下里搜寻有没有盗墓的同行,倏然在人群中看到了沈阳遇到过的老王和文物贩子,顿时大喜,上前对着老王一拍肩膀,笑嘻嘻说道:“老王啊……”
老王顿时吓了一跳,见到是我,还认得,当下摆出笑脸,说道:“啊,是这位老兄啊!好久不见,生意可好?”
我使了一个眼色,示意到隐秘处去细谈。老王虽然狐疑,但是有文物贩子同往,即使打不过我,逃命总是可以的吧!于是被我拉过去,我对他说道:“有一票大买卖要不要做?”
老王问道:“什么买卖,多大?”
我指指东面的永陵,说道:“满洲皇帝的陵寝!”
老王吃了一惊,说道:“你好大的胆子,不怕被政府逮住嘛?这可是大动作啊!”
我冷笑一声:“有钱能使鬼推磨,没钱连个屁都不如。要做就做最大的!干不干?干的好,我们我的两分,另外里面的尸骸归我,其他的都是你们的!”
老王颇是心动,走到一边和文物贩子商量,我见他们争吵激烈,最终还是老王占了上风,答应了我的条件。我们先去准备材料,约定明天晚上动手。
等我回去我和佟灵敏一起住下的出租房,远远我就我闻到一股烤肉香味,待我进了出租房的时候佟灵敏已经把里面收拾地整整齐齐,此刻正发起了炕火,暖烘烘的。佟灵敏脱下笨重的外衣,着轻巧的毛线衫,利用小棚子里的锅子正在煎肉,原来肉香是从这里来的啊!
佟灵敏听到我进来,转过头笑靥如花,招呼道:“老公,你回来了,肚子饿了吧,快来吃饭!”
我一怔,倏然想到了林白水,我今后总会与佟灵敏分离,此刻先撇清除好,当下硬着心肠说道:“我是有家室的男人,你可不要打主意啊!”
佟灵敏霎时呆住,许久叹了一口气:“我知道,我夺不走你的心。因此请求你,便在此刻扮演一下我的男人,即使你想着其他女人也无妨……”
我沉默不语,若是说我对佟灵敏一点感觉都没有,那绝对是骗人的。毕竟我们相处了这段时间内,同甘共苦,历经风雨。但是我们毕竟是处于敌对状态,我还得去救我的女人。
气氛就这么压抑,忽然冒出一阵臭味,佟灵敏啊的一下,转身慌忙把锅子取下来,对我尴尬地说道:“肉焦了,原本想让你尝尝西方的口味。”
我微微一笑:“无妨,听说西方有种肉夹馍,且让我试试看!”
“笨蛋,那是三明治!”
佟灵敏咯咯娇笑,把肉和大列巴送上炕案。因为出租房里面没有座椅,只能坐在炕上吃饭。饭毕,我们和衣挤在一起睡觉,这次佟灵敏难得没有发骚,也没有施展媚功,脱去外衣留下一件衬衫,忽然抱紧我说道:“让我枕着你睡吧!”
“好吧!”
佟灵敏趴在我身上,叹道:“你的身子真壮,真暖和。当抱枕很舒服。我们结婚吧,等找到了财宝,一起去美国。”
我在黑暗中摸摸她的头,苦笑道:“我有老婆的!要是你早一年遇上我,或许还有这个可能!”
佟灵敏絮絮叨叨:“唉,不知道怎么的,居然是睡在你这个敌对分子身边,我反而觉得最放心!别以为我顶着满清皇室的头衔,就一定很风光。其实我祖父和父亲两个孬种,把家产败个精光!时常有债主来讨债,他们很多都是黑手党,心狠手辣,我们不得不在半夜里偷偷逃命。所以我在夜里根本睡不着!我最喜欢的人,第一个是我妈妈,一个坚强的英格兰裔女人!第二个就是你了!抱着真舒服!”
“睡吧,明天还有大事情!”
我心中轻轻叹息,佟灵敏看似刚强,褪去那层皮,她也只是一个普通的渴望温暖的女子而已。生错了家庭,这是佟灵敏最大的悲哀!
永陵位于新宾县的永陵镇西北角,次日我、佟灵敏和老王、文物贩子一起集合,偷了一辆卡车,赶了过去,趁夜里偷偷摸摸溜进去,那目的地永陵也不想沈阳故宫那般戒备森严,竟然无人发觉。永陵山河环绕,占地并不大,最多十几亩地,和福陵、昭陵动辄数平方公里相比,异常狭小。内埋葬了号称“肇祖原皇帝”、“兴祖直皇帝”、“景祖翼皇帝”、“显祖德皇帝”努尔哈赤先祖,其实他们并无多大建树,只是因子孙为帝显贵,才被追封为“肇兴四祖”。不过满清诸帝入关之后,都是单独建陵,所以永陵四祖同葬也是一大奇观!
此次行动异常顺利,那两大阻碍——马历城集团惨遭马金城集团打击,而后者又被伐木工集团严重打击,几乎全军覆没,两个都无法一时之间恢复元气,所以我们倒不必提心吊胆。根据佟灵敏的指点,我们三个男人拼命挖掘,终于开通了墓室,但是我总觉得有点不对劲,想想自己总是半路出家的,于是问身边的老王:“这是怎么回事?我看墓室不大对头!”
老王琢磨半晌,突然大叫:“不好!有人先来过了!”
我大骇,要是被先前的盗墓贼来过了,弄坏了尸骨,那我们哪里去找龙脉宝藏?
说话间,我们推开了墓门,忽然发现墓穴堆砌了不少衣物,被寒冷冻的硬梆梆,心中暗自奇怪,不禁提高警惕,于是方推门进入,猛然看到里面躺着一具裸尸!
我骤然吓了一跳,跌跌撞撞后退几步。纵然我是从事考古行业,见过的尸体不下几十种,有干尸、有腊尸,从未遇到过这般离奇的死法,除了在皇陵村看到的那种人尸……我瑟瑟打个寒颤,夜深人静,越发诡异!
“发生了什么事情?”
佟灵敏拎着灯笼过来,循着我的目光瞟过去,啊的轻轻一叹,浓眉卷起来。她胆子比较大,不至于见到尸身也害怕。
我让佟灵敏隐蔽在身后,拾起铁铲小心翼翼地闯入墓穴,四下里查看一番,确认没有危险才送了一口气。我走到尸体边,用铁铲头把尸体翻了一个身。冬季死人很难判断死亡时间,此刻尸体冻的硬梆梆,加上那白花花的肉,就如冻猪肉条一样,不禁叫人一阵恶心。我半跪在地上,地上积累了一层厚厚的灰尘,由此尸体留下一个明显的人形,可见他死了很久。不过衣服堆在一边,衬衣的扣子掉下,仿佛死者是匆忙脱衣,但是到最后死掉也没有把扣子揭开。
佟灵敏细细打量了尸体一遍,分析道:“尸体身上除了死亡前跌倒的碰伤之外,没有任何伤痕,类似于冻死!一般冻死的人,由于血液供氧不足,大脑会迷乱产生幻觉,让死者以为是在火炉边,热得脱掉衣服,这样越发加快死亡过程。”
我摇摇头说道:“不是!”
指着颈部和下巴接合处,有一个细微的小洞,我说道:“似乎被什么东西袭击了,而且这种东西有剧毒,使得他在极短时间内因神经中毒产生幻觉,活活冻死!看他衣服,也死了很多年了,似乎是之前的盗墓贼吧,来偷东西,中了机关死掉了。”
佟灵敏微笑道:“你的毒物常识挺丰富的!”
“别忘了,我参加过金三角剿灭毒贩子,在丛林里面,毒物可不少,几乎天天打交道!”
佟灵敏抿嘴微笑:“你这个西毒欧阳峰!”
我愕然问道:“什么?吸毒……我可不吸毒……”
老王连叫晦气晦气,做盗墓的,最忌讳别的盗墓贼落在自己先头,而且这盗墓贼又是翘辫子的。因为这说明坟墓比较难弄,机关重重。当下老王和我商量了一下,约定明天再动手,小心为上!
当下我们合力把盗墓贼的尸首拖了上去,浇上煤油,焚烧尸体,毁尸灭迹。这一来念及他好歹都是同行,死在别人的墓穴里太丢脸了,另择地安葬。二来却是为了除去晦气。我觉得这盗墓贼之间的风俗也颇为科学,古尸难保不会染上什么古怪的细菌,还是烧掉为妙。尸体虽然烧不尽,正好把地上的冻土烧软了,正好草草掩埋了事。
毁尸灭迹之后,我们就各自钻进搭建的小棚子里安眠。外面寒风呼啸,在小棚子里难得的存着一片温暖的地方。我们挤在一起睡觉,佟灵敏一脱掉衣服,顿时兽性大发,似乎在陵墓旁边给她以极大的刺激。我顿时抱起身子小巧的女人,把她放在腰间,干得兴高采烈。原本趴在我胸口的佟灵敏忽然抬起脑袋,警惕地四下里张望,连忙推推我的身子,低声叫道:“恒淮,恒淮,快起来!有动静!会不会是那个尸体活了……”
“禁声!”
我捂住佟灵敏的嘴巴,以低沉毫不迟疑地口气命令。没有灯光的情况下,最忌讳出声。
我当年在丛林作战的时候,时刻不得休息,偶然也只能打几个盹。后来即使生活安定下来,这睡觉也保持高度警觉的本能也留了下来。我贴在炕上细听,隐隐传来有人走在雪地里,压榨大雪的声音,有两个人的脚印,这里只有我、佟灵敏和那双盗墓贼,他们要做什么?
我低声对佟灵敏说道:“快,穿衣,外出!”
我来不及穿内衣,匆匆披上外套,回头见佟灵敏还在磨磨蹭蹭地套毛线衫,低声急道:“笨蛋!来不及了!披上外套即可!”
佟灵敏匆匆忙忙地披上外套,鞋子也马马虎虎套上。我忙不迭地拉起佟灵敏往外逃,转念一想,把盗墓的百宝囊也捎带上!永陵之外,野草蓬生,低洼处如沼泽一样到处都是芦苇、香蒲、茭笋、水烛等一类植物,无人照料,放任生长,芦苇之类的植物一般可以达到九十到一百五十公分那么高,大雪过后,覆盖起来,就如一层天然的幕布一样。我暗暗叫喜,扒开芦苇的一个洞,钻入雪堆下。芦苇之间存着雨伞下一样的空间,乃是极好的隐蔽场所。我又在雪上悄悄掏了一个洞,可以往外窥视。
片刻我看到两个人影悄悄地来到我们的小棚子边沿,看身形似乎就是老王与文物贩子,他们手中各自拎着一个掘地的鹤嘴锄,悄悄潜伏到小棚子里,大喝一声,破门而入,不禁失声道:“跑了!”
“不,被窝还热着。跑不远。啧啧,这个朱恒淮,一手捧着那个西洋毛子女人睡觉,当真舒服啊!不知道那个洋格格滋味如何!一定骚得要命,一夜十次也不够!那个姓朱的现在说不定精尽人亡,化为干尸了!”
两个人一起淫邪地大笑!
身边的佟灵敏的脸贴着我的手,这时热起来。我眼角余光瞟过去,佟灵敏抱住我胳膊,趁机抛媚眼。
那文物贩子说道:“老王,我们一定要干掉他们嘛?这似乎有违我们掘金一派的风骨。”
老王恶狠狠地说道:“做掉了那个朱恒淮,这里余下的宝藏我们就可以多分两成。我不贪心,多出的都给你。不过那个西洋毛子女人,我却要了!”
我伸手捏了一把佟灵敏的屁股,红颜祸水,她却很高兴,对着我的脸使劲亲下来。
“嗯,老王,你有没有听到奇怪的声音?”
“什么声音?朱恒淮嘛?不是!也不是野狼,走过去看看!”
我听到他们踏着大雪走开,过了片刻,突然传来凄厉的喊叫。
“不对,这……这,怎么回事……动了,不要,不要……”
“啊,救命!”
外面奇奇怪怪的声音,我觉察有异变,急忙从小洞窥视出去,却什么也看不到,那两人已经不见了踪迹,工具乱七八糟扔了一地。我心中暗暗奇怪,究竟是怎么回事?若是想引我们出去,这种手法未免太低劣了!
啊——
远处一声人类临死前惨叫,充满了恐惧,打破了夜的沉寂。
我心底一沉!
我心中暗暗戒备,从皮袋里掏出铁铲与鹤嘴锄,装配之后,捏在手里掂量,还是觉得铁铲趁手。想当年在金三角战场上,我们战斗工兵连遭遇近身格斗,一人一把工兵铲,将手持美国丛林砍刀的贩毒分子劈地鬼哭狼嚎。那铁铲砸在贩毒分子脑袋上,顿时飞去半个头盖骨,脑浆鲜血直溅到脸上的刺激迄今记忆犹新,令我不时心跳。
我将鹤嘴锄递给佟灵敏,低声嘱咐:“听着,我出去查探一下动静。你好好呆在这里,不要乱动。要是有什么东西威胁你,就用这玩意砸他脑袋。保证一击毙命!”
佟灵敏大大的灰色瞳仁盯着我,小心翼翼说道:“我……”
我瞪了她一眼叫道:“闭嘴,等我回来,乖!”
我抄起铁铲,拿在右手预备随时攻击,然后钻出芦苇丛。下了雪之后的天空一片洁净,空气干冷异常,呼出的白气黏在胡子上化作白霜。我四下里打量,远处停着我们偷来的那辆汽车,开着车灯,明晃晃的慑人眼神。原本我们埋葬盗墓贼尸体的地方被挖开了一个大洞,铁锹、锄头扔了一地,却不见半个人影,那具尸体也无影无踪。我心中暗暗纳闷,人跑了也罢了,干嘛连烧焦的尸体也拖走?
我凑过去,地上一连串凌乱的脚印,一直延伸到汽车那边。于是我小心翼翼地跟过去,走了几步,看到地上躺着一个人形物体,但是又不像人,因为人类无法形成这种古怪的角度。顿时生疑,拿铁铲拍打几下,把物体翻过来,竟是一个死人!
他就是那个文物贩子,脸上满是死前惊恐不安的表情,因为实在太害怕了,面部肌肉扭曲的可怕,印在雪地上,清清楚楚的一个人形。而脊柱被打断,所以才形成了一个古怪的形状。据我所知,脊柱非常坚硬,平常极难打断,看衣服的痕迹也不像机械力施加,那是什么呢?
我心里头越来越疑惑,忽然不远处传来类似野狼的呼叫,随之是一声人类的惨叫。
沼泽地区怎么会有野狼?那是在丛林生活的!
我舞着铁铲赶过去,在汽车边,并没有人类和野狼。我到处警惕地张望,蓦地发现车门上印着一个血手印,我伸出手指摸了一下,即使在零下几十度的低温寒冷下也没有凝固,非常新鲜。
啪!
我腿上猛然被人一拍,我一震,抡起铁铲防备,再低头看下去,却是老王伸出半身从车下爬出来,右手紧紧抱着我的小腿,苦苦哀求:“快救救我,快救救我……”
我眉头一皱,弯腰拉住老王的胳膊,用力把他从车下拖出来,哪知一个趔趄,顿时仰天摔倒在雪地上,老王也被我拖出来,趴在我身上。只是我觉得有点不对劲,正要一看,魂飞魄散。
——他只有半个身子!
一个人只有半个身子,他只有上半身,下面从腰部就断绝,肠子啊,腰子啊,稀里哗啦拖着,因为天气寒冷而冻绝,凝固血液,所以一时没有死掉,。半个身子的人我也见过,但是那只是死人。会爬会动的活人我还没有见过,当下毛发尽竖,慌忙把半截人推开。老王那家伙死死抓住我的衣角喊救命,我大怒之极,挥动铲子将他手指劈断。半截人惨叫一声,落在雪地上!
汽车后面传来了刚才那种野狼一般的叫声,我心头一凛,操持铁铲紧紧注意着那边,雪地上嚓嚓雪花摩擦的声响,慢慢出现一团黑乎乎的东西,如同一段木头在火里烧过之后,又埋在泥土里。但是他会动!这,这不是我烧掉的那具尸体吗?他怎么活了?
这是僵尸!
我顿时醒悟,毛骨悚然,我几年来不知道挖过多少坟墓,虽说曾经听过坟墓里有僵尸,但是无论干尸还是湿尸,都一动不动的死人。因此我根本不在意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僵尸,然而此刻我看到了。这具尸体还是我亲手烧的。也幸亏我把他烧过掩埋,不然我和佟灵敏老早一命呜呼。
那僵尸动作迟缓,一步步地挪过来,我却两腿瑟瑟发抖,一动也动不了,直到那僵尸接近半截人——后者拼命叫唤,让僵尸一脚在胸口踩了个大洞,终于归天。
我咬咬牙,恶向胆边生,抡起铁铲砍向僵尸,咔嚓一下,硬生生地把僵尸一条胳膊切下来。僵尸哞哞大叫,另外一只手捉住铁铲,咔嚓几下,硬钢制造的铁铲化作废铁。
我当然不能坐以待毙,转身逃开,那僵尸一步步朝我追来,我心中暗暗着急,这样我迟早会被累死,怎么手边没有趁手的玩意呢?
我陡然想到,汽车那边有汽油,只要把汽油点着,岂不是一场大爆炸?以僵尸的速度,定然逃不掉!
当下我转身回到那边的汽车旁,找到油箱,捏开阀门,汽油汩汩落在雪地上,万事俱备,只欠明火。
那僵尸冲着我和汽车过来,我只需把手头的半截铁管狠狠砸在汽车上,利用火花点着汽油,即可干掉僵尸,这时我的心霎时吊起来……佟灵敏这娘们竟然不听我话,私自跑过来,开口叫道:“恒淮……”
那僵尸听到声响,居然转身朝佟灵敏过去。那女人一见恐怖的黑僵尸,立时软到在地。
这娘们,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我勃然大怒,但是也只得飞快地奔过去,仗着腿脚比僵尸快,一把捞起佟灵敏,扛在肩上,转身又退回汽车边。
那僵尸就如笨重的黑熊一般过来,好机会,我猛然打击汽车金属护栏,砰的火星四溅,汽油顿时腾起大火,那僵尸越来越近,已经在我数尺之遥,几乎伸手可及。我冷不防以脚挑起着火的雪花,踢到僵尸身上,那僵尸动作一缓,叫我乘机扛起佟灵敏逃掉。
僵尸正要追来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只听轰隆的惊天动地一响,我只觉得背后一阵大力推过来,两人顿时在雪地上跌了个嘴啃泥。回头再看,僵尸让汽车压在底下,熊熊燃烧。
我送了一口气,但是看到佟灵敏又不禁大怒道:“你这个白痴蠢丫头,我不是叫你不要过来,差点坏了我的好事!”
佟灵敏小嘴一扁,几乎要哭出来,说道:“人家关心你嘛!不要这么不知好歹!”
我叹了口气:“好了,都二十好几了,还哭什么鼻子!”
“不要,人家才十七吗!”
我愕然,那么说佟灵敏也只有十七?带有西洋血统的女人脸相长得成熟,我都几乎以为她二十五以上了,只是身材暂时有些欠缺,估摸几年之后,即可长成大胸女子!
话说如此,我回顾那个僵尸,仍然胆战心惊,问道:“这是怎么回事?我们明明把尸骸埋葬了,怎么又活了过来?”
佟灵敏摇摇头,她也不知道。
我为了预防万一,担心那老王和文物贩子也活了过来,索性将他们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回到小棚子里,我和佟灵敏方才没有尽兴,此刻却再也没有兴致,连衣服也不敢脱,相互拥抱取暖将就一夜算了。
到了次日,我们闯进墓室,,驱除里面的秽气,我用棉绒测试氧气浓度和有害气体之后,示意佟灵敏可以和我一起下来。
佟灵敏急急忙忙地跑进去,循惯例看那密语指示,我却四下里搜罗,看看有没有值钱的文物。佟灵敏忍不住啐了一口笑道:“你这人,真是穷疯,看你眼红的,就和三天没吃东西饿狼一般!”
我叹道:“我是穷苦出身的,自然重财。话说回来,这里好歹埋着你祖先,在他们旁边动土,怎么连拜祭一下都没有?若是我,别说去动那明孝陵,就是去拜祭也得战战兢兢!”
佟灵敏也叹道:“爱新觉罗的荣光,早已沉寂,何必记惦?他们老早失去了生命与灵魂,留下的不过是尘土,我何必对一对没有思维的尘土恭敬呢?”
我目瞪口呆,美国人的观念果然不一般。
其实墓穴里的陪葬物品以铁器和木器居多,差不多都腐烂,我连根毛也没有捞到,不禁有些沮丧,回头好奇地瞟了那指示方向的尸骨一眼。倏然心念一动,然而模模糊糊是什么,却说不出来,总觉得有个奇怪的想法无法找到头绪。
“这是什么?”
佟灵敏突然指着一个土瓮问道。
这坟墓里没有殉葬的财宝也罢了,居然多了一个土瓮,甚是奇怪。我疑惑地把土瓮拖过来,感觉比较沉重。土瓮的盖子老早被掀开,封口积累了一层厚厚的灰尘,应该在很久之前就被打开了。我摇了摇土瓮,里面咣啷咣啷怪响,存放着一些液体。我不敢托大,便一脚把土瓮踢翻,把里面的液体撒出来,任由其四散蔓延。
从土瓮里倒出来的是一股白色的油状液体,慢慢渗入土壤,我看着眼熟,似乎在哪里瞧见过。正思虑间,突然墓穴的土壤鼓出一个个小土包。佟灵敏吓了一跳,缩到我背后。我诧异地盯着土包慢慢裂开,竟然爬出一条条的蛇来。
现在明明是冬天,怎么会有蛇爬出来呢?再说……我看那些蛇,一条条都是很干瘪的,老早死掉,被冰冻在冻土里才没有腐烂。
话虽如此,那一条条的僵尸蛇弯弯曲曲游过来,突然纵身一跃,跳上半空,张嘴就向我咬来。蛇的下颚骨可以张地很开,那大口尖牙的蛇本来就已经非常恐怖了,想不到死掉的蛇还会发动袭击,越发骇人。我猝然不及,条件反射一样地抬手,一拳砸在僵尸蛇的身上,只听咔嚓一下,在我巨力拳头的攻击下,僵尸蛇立时粉身碎骨!
我不过杀掉了一条僵尸蛇,但是更多的僵尸蛇向我们张开大嘴咬来。我哪会坐以待毙,拉着佟灵敏飞快地溜之大吉。临走之时心念一动,立时把手里的煤油灯打翻,煤油撒在地上,轰轰隆隆地烧起来,把那些干瘪瘪的僵尸蛇烧个干干净净。
我们逃出了墓穴,佟灵敏气喘吁吁,过了片刻倏然叫道:“我明白了!”
“明白什么了?”
佟灵敏笑嘻嘻地说道:“我想,其实那罐土瓮里面盛的,就是人精!”
“什么?人精!”
我吃了一惊,按照佟灵敏所说,人精是一种就是人类死了之后,还会刺激肉体不停地战斗的恐怖物质。我转念一想,依稀觉得,那土瓮里的油,确实和我在皇陵村看到的玉油非常相似。
佟灵敏说道:“如我猜测,不知什么原因,我之前的祖先在此埋下了一罐人精。不久就有盗墓贼过来,我想那个盗墓贼出于好奇,就忍不住把伸进去。但是人精乃是剧毒之物,马上把他毒杀,埋在地底几十年,直到我们把他挖出来。我推测,可能是我们焚烧尸体,产生了热量,就激发了人精,终于把这个僵尸给复活了!”
我喃喃自语:“实在是太可怕了!”
我们退出永陵,回到租住的招待所休息,那佟灵敏一上床便把衣服脱个精光,拉着我好一番亲热。事后女人依旧靠在我胸口,我却累得要死,喘着粗气埋怨:“你这个荡妇,真***好色,几乎要榨干老子了!”
佟灵敏摸摸我的胸肌说道:“以后说不定会分离,所以我先要把今后的次数补足!
无言。
“话说回来,我一直有个疑问!”
“什么?”
佟灵敏反问。
我说道:“那努尔哈赤,他究竟是什么来历?真的是女真人吗?”
佟灵敏摇摇头说道:“传说他留下了十二桩历史疑案:先世之谜、姓氏之谜、身世之谜、幽弟之谜、杀子之谜、族名之谜、八旗之谜、建元之谜、大妃之谜、叶赫老女之谜、炮伤之谜和遗诏之谜!其中先世之谜,即使我作为他的后代,也不太相信他是女真人。那女真人发源于十二世纪,由完颜部率领入关,建立了金国。后被蒙古人所灭,子孙后裔,或被残杀,或融入汉族,从此不见身影。宋代的女真人已经高度文明化,不仅习汉人制度,甚至发明了自己的文字。细细考证,到了我那先祖努尔哈赤时代,所谓的女真人居然回到了刀耕火种时代,连文字也失传,岂不是奇怪?就如同十八世纪我们在坐火车了,到了二十司机,我们反而在坐驴车。文明会暂时后退,但是退到如此悬殊的程度历史上根本没有过。因此我非常怀疑,其实满洲人和女真人毫无关系。然事实上,满洲族直到入关才开始形成,组成满族的不仅有原先的一些东北土著,还有蒙古人,汉人等等。”
“那为什么刚开始努尔哈赤打出后金的旗帜?”
“托过名号罢了,你们汉人造反岂不是也一定要托个名号?比如姓刘的会自称汉高祖后裔,其实天下刘姓千千万万,谁知道他和刘邦有没有关系呢!我想,我那努尔哈赤也是一样的道理,不过他不是汉人,不能托用汉人的口号,在东北地区兴起的政权也只有辽、金等不多政权,想来想去,辽毕竟离去太久,所以自称后金了!”
“我又说道:“最初满人自称族名为‘珠申’,乃是席北族墨尔根部落的后裔。细细考证起来,努尔哈赤应该是源出于北西伯利亚的通古斯部落,而且在爱新觉罗家族中也流传着禁忌伤害鸦鹊,这与通古斯人萨满教的乌鹊崇拜类似,也可以看作是一个证据!”
佟灵敏点点头说道:“不错,传说爱新觉罗先祖,在天池沐浴时吞鸟蛋怀孕,于是就生下了我们的祖先。不过传说毕竟荒诞不堪,不信也罢。可以考证的是,我们的祖先在元明之交从西伯利亚的通古斯部落迁徙到东北。有人认为,是成吉思汗北征的时候,把我们祖先的部族带了过来。”
我心中那个模糊的想法似乎有了一点灵光,但是依旧抓不住。
时间的女儿是真实,历史是她蒙蔽的面纱,揭开之后,究竟会看到什么样的面庞呢?
第一案:古墓邪尸 三十五 妇人之毒
第二天一早,我和佟灵敏便向最后一个目的地——长白山进发。长白山位于吉林省内,我们从辽宁出发,坐火车花了两天功夫穿省而过,第三天到达了延边。延边朝鲜族人多,无论大街小巷,那店铺招牌上的古怪文字展现了这座边境城市的独特风情,恍恍惚惚之间,仿佛来到了外国,唯独那流通的人民币提醒着我们,这是中国的土地。
我看了身边的佟灵敏一眼,她情绪一直不佳,知道我们分别在即,那哀愁侵袭了女人刚强的神经。一路上什么话也不说,只是紧紧抱住我,唯恐一松手就让我跑掉。我想逗逗她的心情,于是一起去浸温泉。若是在以前,佟灵敏必定大大的兴奋,不是玩水就是和我胡闹,如今却是安安静静地黏在我身边,我摸摸她的小脑袋,笑道:“小傻瓜,你在担忧什么啊!这不像你!”
佟灵敏叹道:“要是你不在我身边,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有时我真妒忌你的那个老婆,在心想,是不是该和马历城合作,害死你老婆呢?这样,你就会乖乖的和我走!”
我心头一凛,女人的妒嫉真可怕,转念一想,佟灵敏如此坦然地告诉我,就说明她不敢实施。我笑着说道:“看来你还不了解我的性格,倘若你真的这般做,我一定会将你恨之入骨,今生定然以除去你作为唯一目标。”
佟灵敏把半个身子埋在水里,吐吐吹着泡泡说道:“我就是知道,所以才没有做呢!”
“虽然分别了,但是又不是永别,说不定我们还会再见面。你才十七,我也不是那么老,纵然一年见一次,也不算少。”
“真的!”佟灵敏兴奋起来,转眼又嘟哝,“不要,一年才一次,一天一次我都嫌少。不如我们移民美国盐湖城,那里的*徒的男人可以娶很多老婆。我委屈一下做老二,把你那个大老婆接过来就是了……”
我目瞪口呆,这女孩子小小年纪脑袋瓜不知道在想什么!
突然——
“胸袭!”
佟灵敏大叫一声,我背后忽然贴上两团软软的肉,顿时一凛,不知怎么的,鼻子热辣辣的有流血的念头,是不是温泉泡太久了?……
一夜温存,榨干无数,不多说了。
那长白山因终年积雪而得名,天池乃是其中的精华之所在,正如杭州的西湖、上海的外滩,不到天池就等于不到过长白山。我们从西坡登山,途径松江河镇,又花了几个钟头,终于爬到海拔两千多米的长白山天池,登高望远,四眺天池群峰矗立,云雾缭绕,犹如是镶嵌在天宫中的一块碧玉,不禁豪气大发,吟道:“江山如此多娇!”
佟灵敏说道:“听说,天池有怪物呢!”
我摇摇头,突然那天池里忽然传出奇怪的呼叫,我们大惊失色,往下看过去,但见水波晃动,无数水鸟栖息在湖中,一个白色斑点在深蓝的湖水中格外醒目,仿佛游动着某种奇异的生物。不时有水鸟惨叫一声,猛然间沉入水底,不见踪影。倒是有一只水鸟动作飞快,眼看就要游到岸边,倏然——
轰隆的一声巨响,冲天跃起一条巨大的怪物,长约数十米,头大如牛,体形如狗,嘴状如鸭,张开大嘴,露出满口锋利的牙齿,叼住那个倒霉蛋,转身摇摇尾巴,钻入水底,消失不见,只留下满湖波澜。
我和佟灵敏面面相觑,额头汗水涔涔,这就是传说中的天池怪物?
佟灵敏瞪大眼睛,吃惊地大声叫道:“原来,原来,长白山天池里生活着水中怪物的传闻,竟然是真的!”
她转身激动地对我说道:“早在六十年代,就有人目睹天池里存在异常的庞大生物。八十年代初的时候,还有人拍了一张模糊的照片,在美国华侨界引起巨大轰动,纷纷说道这是中国的尼斯湖。我原本嗤之以鼻,以为是有人故意造假耸人听闻,想不到,竟然这是真的!”
我眉头皱起来,摸着下巴苦苦思索,疑问道:“我好歹也是地质出身。据我所知,天池是一个火山喷发熄灭后在火山口积水形成的湖泊。在这五百年中不下喷发过三次,有哪种生物能够逃脱火山的可怕威力呢?再说了,那么大的家伙,一定要吃很多东西。火山湖非常干净,微生物难以生长,因此食物链断绝,最多有一些小鱼小虾,怎么能够有如此巨大的怪物呢?”
转念一想,我笑道:“我都忘了,我们不是来寻找湖怪的,所以其与我何干,唯一遗憾的就是没有乘机拍照下来。”
我拉着佟灵敏转身离开天池边,向北沿着乘槎河行走大概一公里左右,河流突然断绝,地面上出现一个峭壁,犹如一个巨人在大地上用剑劈开,那河水倾下五六十米,飞流直下。由于山高坡斜,水流湍急,远远望去,竟如一条水做的天梯一般!这就是长白山瀑布。那天池本来是松花江、图们江、鸭绿江三江之源,而这个瀑布,就是三江之瀑!
佟灵敏呆呆地看着瀑布,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苦苦寻找的最终目的入口,就在这三江瀑布下。瀑布规模虽然无法比拟黄果树和尼加拉瓜大瀑布,但是水流更加凶猛,根本难以入内。她手足无措,低低地叫唤道:“这……我们如何进去是好?”
我也眉头一皱,寻思片刻说道:“假若直接穿过瀑布进入,那是根本不可能的,除非我们有孙悟空的本事。但也不定需要如此,比如,我们可以从侧面经过。或者在瀑布上游修建水坝,阻隔河水,方法多的是。也罢,反正我们不是急于这一时。今天不行,回去准备一下,明天再来!”
佟灵敏由于地点点头。我们折身转回山下的旅馆。其实我心中已经有了土木工程计划,就是手头缺少炸药。炸药属于严格管制的物品,一时还弄不来,真是头痛!
晚饭后,照例是泡温泉消除疲劳,不知道怎么地,佟灵敏牢牢把我黏住,一身不吭。我知道是这女人有心事的举动,怕是担心我们马上分离。待回到房间里,那佟灵敏就兽性大发,几乎缠着我活活要了好多次,我叫道:“累死老子了,明天还要干体力活,你这么折腾干嘛!”
佟灵敏浑身汗津津地趴在我胸口,撒娇说道:“人家想要吗!”
我无可奈何说道:“那也要分场合,能在这大战前夕吗?你老老实实呆着,等完事了,老子先不陪老婆,和你血战几天再说,直到你投降!”
“嗯!”
这女人高兴地眯起眼睛,问道:“口渴吗?我拿一些朝鲜清酒过来!”
正好出了一身大汗,于是点点头。佟灵敏拿了一瓶清酒,倒给我。清酒这玩意,跟开水差不多,一点味道也没有,别说二锅头,就是南方的老酒也比它凶十倍。不知南朝鲜人怎么喝这么娘娘腔的酒,难怪挨着谁就被谁揍!我也当开水喝,顿时一饮而尽。
佟灵敏满面欢喜地服侍我喝酒,转眼面色变得忧愁,我问道:“你怎么了?”
“对不起,老公,我也不想这样,但是把你卷进来……”
我慢慢觉得头发昏,怎么回事?绝对不是酒醉——难道这娘们在酒里下药了!
我勃然大怒,伸手就要抓过去,顿时扯下佟灵敏的浴巾,露出光溜溜的身子。我搭在佟灵敏肩上,龇牙咧嘴叫道:“你……”
佟灵敏一动不动,轻轻地把我的手推开。我那力拔千钧的手,就叫一个娇弱的女人轻轻推开!
我的眼神越来越模糊,似乎看到佟灵敏渐渐地飞上了天,之后什么也不知道……
第一案:古墓邪尸 三十六 老墓有鬼
许久,透过一丝天光。
我猛然张开眼睛,弹起身子,却是看到马大佬马历城坐在对面,非笑似笑地盯着我。
我挤出一排话:“是不是佟灵敏那婊子把我出卖给你?”
马历城说道:“确切的说,是她投靠了马金城。但是又怕你阻碍,所以下药把你迷倒。我听到旅馆里睡着一个奇怪的客人,过来一看,果真是你!”
我咬牙切齿道:“果真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这女人小小年纪,心机如此之深,心肠如此之毒,委实罕见。下次见到她,定然碎尸万段!”
马历城说道:“那么现在,你可以和我合作了吧!”
我哼了一下,眼下却不得不跟着马历城。
那马历城招招手,说道:“过来,正好陪着我喝喝酒!”
我下了床,用浴巾围住下身,坐在马历城对面。他替我倒了一杯酒,笑道:“放心,里面没有下药。”
我仰头一口喝干,正统的白酒,比***女人样清酒爽快极了。
“林白水可好?”
“我把她们安置在沈阳郊外的疗养院里,过的日子不见得比皇后公主差!”
“我觉得你这个人很怪,我三番五次坏你好事,若是其他人,老早将我弄死了!”
马历城笑道:“我本来就是一个怪人,所以才被马家其他的成员抛弃。”
他叹了一口气,说道:“想必你听说了我祖父胡发一的话语,知道了我的身份吧!我们马家是努尔哈赤最直系的后裔,所以非常有资格做皇帝,但是我觉得这很蠢。中国人有最长的帝制历史,但是一旦废除,却比任何国家的人都铲除的彻底。自从一九一一年以后,历来称帝者,绝无好下场!那帮人居然还要傻乎乎地做皇帝,疯了,真的疯了!所以我在马家一向不讨人喜欢,很小就被迫离家,以其他的身份生活。林白水是我小时候一个很好的玩伴,要不是我不擅长读书,我就追到北京去了,结果,下手迟了一步,叫你小子得逞。老实说,那那一天林白水催我来皇陵村救你,我真不想去,叫你去送死,好让林白水变成寡妇,我从容接手!”
“看来你也是一个恶徒!”
我替马历城倒了一杯酒。
“一般般。好在你不是个无能的男人,倒让我收起小看之心!竟慢慢地有了惺惺相惜的感觉,不过想不到,你这家伙最终还是中了美人计。洋格格的味道好,但是毒性也很大!”
一说到佟灵敏我就恨的要死,突然想到:
“我睡了多久?”
“大概一天吧!”
我失声道:“什么,那他们已经进去了!”
马历城慢慢说道:“不急,后发制人,坐享其成,向来是我的拿手好戏!”
既然马历城如此气定神闲,定有他的自信,我也懒得干涉,当下稍微吃喝一点,回到床上闭目养神。因已经睡过一天,根本无法入眠,脑子一时三刻静不下来,胡思乱想。有时想到林白水,更多的身影却是佟灵敏那毒妇。念叨她的一颦一笑,她的细腻肌肤,她的柔软身躯,以及那狂野放荡,竟然恨不起来!
次日,马历城召唤我出发,和他那二十来个部下一样,带上必备的工具武器,悠然上山,与其是去夺宝,不如说是郊游。那些家伙多半和我打过交道,其中还让我干掉过两个。所以一见到我不禁咬牙切齿,只是慑于马历城,丝毫不敢有所表露。马历城见到不爽,为了队伍的团结,眉头一皱,开头大骂道:“这个世界,是讲究实力的世界,没用的家伙要么去死,要么乖乖听强者的吩咐。你妈这群狗头记住,他比你们强,你们就得服从!”
马历城以高压带领队伍,恐怕今后会出大问题!
来到三江之瀑附近,果然久迩宫一伙在瀑布侧面开了一个口子进去,因为筑坝截河工程量巨大,以这个方式最为简单方便。马历城笑道:“我说过,怎么事情别人都替我们办好了!”
他兴奋起来,口中居然唱起《游击队之歌》:“没有枪没有炮,只有那敌人送上前……”
进入瀑布内,里面深邃漆黑,大家打开头顶的矿工灯,沿着弯弯曲曲的岩洞前进。长白山是火山喷发形成,所以岩洞属于干燥的熔岩洞,没有钟乳石,倒是比喀斯特型溶洞安全多了。约莫走了半个多钟头,前方隐隐放出亮光,马历城一招手,示意放慢速度,放轻脚步。
“前面就是入口了!”
马历城低声对身边的我说道:“待会儿如果有岗哨,你是这方面的行手,悄悄上去摸掉!”
我点点头,正迈出一步,倏然之间,犹如炒豆子一般的响声爆炸而起。我脸色倏然大变,这是五六式自动步枪的枪声!枪声在空旷的溶洞特别响亮,声波折射反射,竟然不知道从哪里射击。我只得慌忙伏倒,那枪声骤响骤听,片刻又响起了手枪、八一步枪的响声,杂乱无章,似乎不是向我们袭击,我这才疑惑地站起,朝背后的马历城望了一眼,他也是疑惑不已,示意小心前进,谨防受埋伏。
我们一直到了入口处,这是在地面上开了一个大口子,向下俯视,距离地面约莫十多米。下面是一个大厅一样的地方,四周的铁盆中熊熊燃烧着大火,闻气味似乎是汽油。有几个铁盆倒在地上,于是汽油蔓延开来,照亮的越发明显。下面看不到一个人,只是地面零碎扔着一些闪亮的子弹壳,也有少许鲜血痕迹,一片狼籍,似乎刚才发生过一场剧烈的枪战。
“他们内讧了?”
马历城自言自语。
“内讧了,岂不是对我们有好处!”
“也是!”
一个部下将军用绳索一端绑在附近的凸起岩石上,一端垂下去,有人带头慢慢地滑下去,见没有危险,一个接着一个。不知为何,大家不约而同地打开了手中武器的保险栓。
我一手拿着乌兹冲锋枪,一手保持平衡慢慢下来。马大佬手下外国人多,于是他弄了不少外国货过来,这乌兹冲锋枪由以色列人研究出来,身材小巧,弹夹容量大,乃是近战的利器。
我一踏上地面,就接引下一个马历城,他下来之后对我说道:“怪哉,我怎么觉得这里阴气深深呢?”
我四下里环视,这里如果从坟墓陵寝的角度来说,就是墓室前的正殿,虽然浩大,但是做工相当粗糙,只是挖成一个长方体的形状,两面在墙壁上凿空,放上铁盆,以油焚烧照明。我的眼光一下子停留在远处一团黑乎乎的长条形上,上前一看,顿时大惊失色!
这是一只人手!手中还握着一把手枪,从肘部断裂,断层锯齿装,一段完整的白森森骨头露出来。这不是刀刃等利器切断,而是活生生地从肢体上扯下来!所以肌肉呈锯齿断裂,而骨头非常完整!
其他人也相继发现了其他残破的人体残骸,顿时个个面色惨白,若是让他们上前打架,个个眉头不皱就上去。然而眼前如此可怕的对手,不禁叫人心生恐惧!
马历城捡起一只残骸,自言自语:“是什么东西呢?好大的力气!不,这绝对不是人类,而是某种怪物!因为这些人毕竟一番血战过,枪管还热着,射出不少子弹,好歹打中过敌人几发,怎么没有任何敌人的伤口踪迹呢?”
我说道:“要当心,说不定,这里埋伏着可怕的怪物,而久迩宫一伙已经完蛋了!”
马历城点点头,做了一个手势,叫大家小心为妙!
这二十来个人组成一个防御突阵,手指不离扳机,小心翼翼地从正殿撤离,沿着前方的墓道前进。看这些土层岩石,应该有些年份,是在最近才受到人类的打搅。每隔十多米远,墙壁上就凿出一个空洞,放上铁盆,所以非常明亮。地上除了零碎散落着一些武器的残骸,偶然也会发现死了几百年的人体肢骨,唯一奇怪的就是没有任何一样是完整。莫非,在古代就有人来过?而且死伤惨重?
不刻,前方出现两条岔路,马历城眉头一皱,不知道走哪一条好,只得下令:“分作两队,分别前进,注意接应!”
我跟随马历城走向左边的岔路,那墓道向下倾斜,越往下走,就有一股雾气越发浓密,这些雾气没有毒性,但是阻碍视线,再走了几十米,前面就一片白茫茫,伸手不见五指,突然,走在前面的一个部下惨叫一声,立时消失!
“停!”
马历城阻止众人,我小心翼翼伸脚探过去,前面有一条断崖!
前面是断头路!
我无奈地摇摇头,马历城下令回去。
约莫正要走出岔路口的时候,忽然,另外一条岔路枪声大作,那乌兹独特的突突响声有十多条交织在一起,加上人们兴奋的呼叫,受伤甚至死亡前的惨叫,异常惊心动魄。那乌兹的枪声渐渐的稀落,而另外岔路那边则踢踢踏踏传来一阵脚步声。我们不约而同地把手里的枪举起来,瞄准洞口,心情异常激动地等待敌人出现。
这究竟是什么样的可怕敌人,竟然能够在一瞬间消灭十多个手拿乌兹冲锋枪的战士呢?
突然敌人出现,也不知哪个家伙心情紧张,扣下了扳机,突突发射,众人顿时也开枪,待看清却是我们的一个同伴,正满身鲜血地愣愣瞧着我们,口中模糊不清地吐出:
“妖……怪……”
说完,这个倒霉的家伙噗通一下,倒在地上毙命了。
马历城的手下惊慌失措看着首领,终于有一个部下战战兢兢大着胆子问道:“老大,这里怪邪门的。而且我听说,大凡古墓,都有什么邪神机关守护,莫非,真是妖怪现身?”
马历城眉头一皱,见人心浮动,断然喝道:“胡说八道,世界上哪有妖怪。真的有妖怪,老早现身了,何必躲躲藏藏?定是久迩宫夏至这帮猥琐男在装神弄鬼,想一举歼灭我们。大家把平时的胆子和勇气拿出来。老子养着你妈,可不是充作恐怖片的观众!”
马历城把手中的乌兹提起来,换了一个弹夹,带头走在前面,我就跟在他后面。走了不过几步,豁然后退一步!我们看到非常恐怖的一幕,在那条岔道上,到处是人体的断肢残骸,内脏器官滚出来,落在地上,而鲜血犹如油漆一样,喷洒在石壁上,鲜艳淋淋,异常惊心夺目。这帮十多人的小部队,可是堪比正规军的战士,寻常人们若是不下数百人围攻,根本不可能战胜他们。这样一只分队,竟然尽数遭到消灭,且肢体惨遭分尸,那是多么可怕的战斗力!这不是人,绝对不是人类所能做到的!
那么,到底是什么妖怪呢?
马历城面色铁青,尽量小心翼翼地避开残肢行走,我们则在后面跟随。又走了几步,倏然马历城一挥手,大家静下来,他说道:“听,有什么声音?”
我贴在墙壁,侧耳倾听,说道:“好像,好像石头里有东西在移动……”
话音未落,猛然石壁轰隆一声倒塌,我猝然不及,顿时跌倒在地面,惊恐地看到从石壁倒塌的废墟里,走出一个奇形怪状的人形!因为角度不同,我只能看到他的背部,这是一个身穿古装电影中满清八旗棉甲的巨汉,即使头顶的头盔高度不算进去,他的身形也绝对超过两米以上。只见他左手持一面铁盾,右手拿着一把大剑。不知何故,无论棉甲还是武器,都是破破烂烂、锈迹斑斑,仿佛几百年没有使用过一样。
这个巨汉正面对着马历城和他的部下们,他们脸色一起陡然变掉,犹如见到鬼魅一般,不顾我就在这个巨汉的身后,径自拿起乌兹突突发射。几十条火力线顿时交织成网,把我和巨汉裹在其中。我慌忙打滚躲避,跑开三四米才逃开枪械射出的子弹。抬眼望去,那巨汉只是单手持盾阻挡,不理会其他子弹,步步逼近马历城一伙。
毕竟古代的盾牌是无法抵抗现代先进武器,不过打了数枪,那盾牌就被打个稀巴烂,就像一把破雨伞,根本无法遮住子弹雨。哪知八旗武士根本无视子弹的威胁,挥剑扑上去,一剑之下,顿时劈死了一个。那受到剑伤的人从肋下直斜斜地劈到骨盆,一时死不了,口中吐出鲜血,大声惨叫,仿佛我们人在杀猪时候那种凄惨的悲鸣,可怖之极。
而那大剑也因为卡在骨头里,暂时无法抽出。马历城趁那八旗武士无法攻击的时候,大声喝道:“火力集中,集中到他头上!”
于是子弹尽数集中于那个八旗武士的头部,那飞驰的子弹犹如锯子一样,硬生生切下他的脑袋,噗通落在地上,向我的方向滚过来,被地面凸起挡住,正好和我面对面,我打量一下,顿时一个寒蝉!
这根本不是活人的脑袋!
他的面部肌肉发黑干瘪,布着一层蜡,就如我们在冬天常吃的腊肉一般。因为肌肉收缩,嘴唇上翻,白森森的牙齿尽数露出来。更为可怖的是那眼珠,像是两颗死鱼眼凸出。我只觉得一阵恶心,难怪马历城一见之下,如遇鬼怪。
虽说八旗武士被砍掉了脑袋,但是还是挺直着身子,把大剑抽出来,胡乱挥舞,我大叫道:“子弹没用,用火,用火!他的身子易燃!”
顿时一语提醒,马历城心机转动,从背后抽出工兵铲,挑起旁边的一个照明火盆,扔在那无头武士身上,旋即燃起大火。初始无头武士还挣扎几下,片刻就噗通一下,倒在地上,和蜡烛无异地燃烧着。
终于去掉一个大患,众人不禁松了一口气,每个人额头上都是大汗淋漓。马历城走过来问道:“你怎么知道他的弱点是火?”
“以前我见过。”
我稍许把在沼泽见到的僵尸告诉马历城,后者脸皮紧紧绷住,说道:“果真如此,马志城这个家伙,还死不悔改在开发这种怪物!当初我抄了他的老巢,就为了让他放弃这种灭绝人性的行径。”
我回头盯着那个僵尸武士的头颅,不禁心有余悸,说道:“好可怕的武器,我看这个僵尸武士,恐怕已经在此呆了数百年,居然还能活动,若非他的身体已经干枯而怕火,恐怕我们这几十人又得送命在这里了!”
马历城也看了一眼,心事重重。而他的部下则在大声庆祝,其中一人哈哈大笑:“我当什么怪物,不过一个小小僵尸,也不是让我们轻易干掉吗?哈哈……”
笑声未落,他背后的石壁轰然倒塌,在尘土飞扬中闪现一个人形黑影,手中持着一把镰刀,眨眼间的功夫朝脖子一割,抓住他的脑袋拎起来。因为速度很快,无头尸体一时间不倒,鲜血犹如喷泉一般从颈腔地涌出来,洒满地面。
立时人们的惊恐的吼叫和乌兹冲锋枪突突的声响彻一片,那个镰刀死神实在威猛,子弹对他毫无用处。我眼见抵挡不住,心想老子可跟你们交情不深,不想在这里陪命,家里还是二十出头的美貌娇妻,逃命先!
趁马历城不注意,飞快地往深处冲过去,越走越偏,渐渐地火盆也少了很多,光线昏暗,地面弥漫着一层白色的雾气,把膝盖以下遮住。我心头一凛,握着乌兹冲锋枪警惕地巡视,又往前走了几步,背后倏然塔拉几声,我回头看过去,竟然看到了……
在我面前冒出一团毛茸茸的球状物体,下边是并排的两只闪亮小电珠,熠熠生光。我猝然一惊,本能地往后一弹,那东西也倏然后退,两只电珠移动,转身就要逃跑。
我心念转动,坟墓里的僵尸都是死物,不会呼吸又没有生气,而眼前的这个东西,呼吸急促,我基本可以肯定是某个家伙!虽然不知道是谁,但是我飞快地扑上去,捉住那人,手中提着他的头发拎到亮光处一照,几乎僵住,吃吃说道:“你,佟灵敏……”
佟灵敏满面污黑,唯独那两只灰色的眸子精灵,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叫道:“老公……”
一见之下,我顿时暴跳如雷,牙齿咬得咯咯作响,一把将她推倒地上,大骂:“你这个毒妇,终于落到老子手里了!”
说着提起乌兹冲锋枪柄,就要将她好好揍一顿!
佟灵敏大急,抱住我的双腿,眼睛像是小狗一样可怜巴巴地望着我,苦苦哀求:“不要啊,好歹我们也是一夜夫妻,再说,我那么做也是为了你好!”
我怒道:“你这个毒妇,胡说八道,还念及什么夫妻情分!先前色诱我,一旦毫无利用价值,就毫不客气地丢掉!”
佟灵敏急忙辩解:“你是我的第一个男人,也是我最爱的男人,我怎么会故意害你呢?实在是眼下危机重重,毕竟你还有家人,我不忍心将你拖下来。再说,若是我要害你,早在酒里下好大份量的毒药,怎么就安眠药了事?”
我盯着佟灵敏,长叹一声,终于放下冲锋枪,我下不了这个手。
佟灵敏畏缩地站了起来,我问道:“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其他人呢?那个什么久迩宫父子,怎么不在保护你?”
哪知我一问之下,佟灵敏就嘤嘤哭出来,摸着眼泪,我一愣,才想起,虽然佟灵敏心机多端,但是毕竟是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似乎受到莫大的委屈,我只好像是叔叔安慰小孩子一样地哄一下,那佟灵敏摸摸脸颊,泪水冲地脸上一条条的,说道:“还是老公最好!”
爱哭的狡猾女子慢慢道出来:“真是太可怕了,第一天我们刚刚进来,还没有什么奇怪的事情,直到炸开了墓穴大门……”佟灵敏迄今心有余悸,面露惊恐地神色,“有好多好多就像异形一样的怪物跑出来,他们身上穿着古代八旗的盔甲,手中拿着刀剑,虽然破旧不堪,但是我们用子弹怎么也打不死他们!我们很多人都被怪物僵尸砍死了,地上到处都是血和人体的残骸,我吓坏了,到处乱跑,一直钻到这里遇上了你!”
我叹了一口气说道:“我的情况和你差不多,遇到了很多僵尸,打也大不死,只得到处逃命!”
佟灵敏握住我的胳膊高兴地说道:“别人胡乱逃窜都没有遇到,唯独却是你和我碰面。老公,我们天生有缘,你想赖也赖不掉!”
我一个巴掌拍到佟灵敏脑袋上,骂道:“搞浪漫也要看时候,现在这种状况,谁有心思?我看,这次马历城和久迩宫夏至死定了,一旦他们归天后,组织定然瓦解,你要命的话,就不要管什么龙脉宝藏,老老实实和我一起逃出去算了!”
“当然喽!一切听你的。”
我朝腰部的皮带上摸摸,拿出一把勃朗宁手枪,递给佟灵敏。这是马历城发下来的,我嫌威力太小,一直没用。于是简单教了佟灵敏一下如何打开保险栓和射击,让她做防身武器。
我们两人手牵着手,一前一后继续往深处前进,借着头顶的矿工灯照明,脚底还是弥漫着一片雾气,看不清楚,坑坑洼洼,似乎叠垒了不少骨头。约莫走了几步,眼前的石墙上竟然镶嵌着一具动物的骨骼,佟灵敏啊的一下,紧紧抓住我的胳膊。
我稍微愣愣,细细打量后说道:“不过是一具动物骨骼化石,有什么稀奇,看样子是洞熊。”
佟灵敏惊讶万分,叫道:“想不到你如此知识渊博……”
我骂道:“笨蛋,老子考古出身,第一次参加的野外考察就是新时期时代生物遗迹考察,见的骨头多了,若是连这些也没有见过,当真是白痴!不过居然能够在火山口保留下来,也是奇迹!古人在挖掘墓穴的时候,估计挖到了这种骨骼,视为鬼斧神工,于是留了下来。”
我们继续往前走,狭窄的墓道渐渐宽敞起来,我们应该是走在一条喇叭口的地方。我头顶的矿工灯只能照明前方狭小的一块地方,所以我时常四下里转一周,防止有什么意外或者埋伏,幸好僵尸之流都没有出现。灯影闪烁,矿工灯飞快地闪过四面,黑漆漆的洞穴中,突然一条大鱼张开满口利齿大嘴像我们扑过来!我立时吓了一跳,谁会想到,干燥的火山洞穴里也有巨鱼!
佟灵敏也看到了,但是这女人开口叫道:“天池鱼怪,怎么来到了底下……”
我定定神,耳边没有水声,也没有大鱼的咆哮,于是又把矿工灯移到那个位置,顿时闪现了巨鱼满口尖牙,龇牙咧嘴的恐怖模样,只是这个动作凝固住,一动不动。巨鱼前面的一层异样的折射光显示,这是一层冰面!
原来如此!
佟灵敏倒是好奇地上前摸摸冰层,倏然又缩回小手,叹道:“好冰,起码有零下几十度!老公,你说,这冻鱼和天池里的怪物像不像?”
我凑近冰层,强力的矿工灯射入冰面,构成奇怪的反射光芒,清清楚楚地映射出里面的情况,除了巨鱼,还有很多中其他水生生物,只是个个长得非常离奇古怪,竟然没有一样是我们现今见到过的!我沉吟一下,说道:“或许这是几十万年前冰川时期结束,因为一个偶然的因素把这些生物封印在冰层里面,度过了一年又一年,保存到现今!”
佟灵敏突然问道:“老公,你说除了这条巨鱼以外,是不是在长白山天池其他地方也封了不少远古的巨鱼。当冰层解冻,这些怪物生命力顽强,竟然又活过来,就生活在天池里,人们便以为是类似尼斯湖的怪物了!”
我一愣,这倒没有想过,不禁点点头赞同:“极有可能!”
我作为考古出身,见到远古生物就如饕餮见到美食,色狼遇到美女,恋恋不舍,只是眼下情况不允许,贪婪地又看了一眼。我瞳孔蓦然缩紧,我看到,在冰层外,隐隐约约有一个人形影子,莫非是僵尸?
好在他一动不动,显然不是。我心中好奇,拉着佟灵敏绕过冰层,矿工灯扫射一遍,眼前的景象让我们两人倒吸一口冷气!
第一案:古墓邪尸 三十七 不死神药
3
在我们眼前是一座十多米高的巨大人工山包,以我的土木工程常识粗略估计,面积不下六千多平方米。在山包的每一寸地面上,都密密麻麻插满大小不一的木桩,而每一个木桩上面,都钉着一具死人的尸骸!完全可以想像一下,一个玉米面馒头上,插满羊肉串,只是这些羊肉串叫人悚然地恶心!我方才看到的那个人影,恐怕就是这些尸骸!
火山洞穴小气候干燥,加上火山灰中的硫元素是极好的杀菌物质,所以每个死人都只是脱水干瘪,尸体不至于腐败,临死前的表情清清楚楚保存下来。就我面前的那根木桩上,钉着一个死人,从身材判断似乎是一个儿童,衣服已经完全腐蚀,少许才残留。他赤裸的身子缩起来,遍布伤痕,尤其是肚子上那道裂痕,最是触目惊心,干枯的肠子露出一段,使得他嘴巴大大张开,即使死后数百年也保留了这种姿势!
佟灵敏纵然胆子再大,见到这密布的尸骸,也不禁头皮发麻,啊的轻轻一声,抓住我的胳膊,我只觉得她小手微微颤动,问道:“这,这是不是殉葬的人,也未免太残忍了……”
我倒吸一口凉气,说道:“中国文明开化较早,只在奴隶社会的殷商时候有殉葬,西周即废除,之后数千年,除了个别残暴的君主,很少有殉葬。直到蒙古入侵,带来野蛮文化,影响中原,使得明初一度实行殉葬,不过很快废除。殉葬多半是砍头、活埋或者吊死毒死,如此残酷的刑法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过!但是,我总觉得他们不像是殉葬,而是另有目的!”
我指的就是在山包上,还残存了许多尸骨的残骸,很明显是刀刃斩断,有一些地方火山灰颜色都变得酱黑,仿佛在这里浇灌过大量鲜血!
佟灵敏专业方面不如我,但广博才识上,这个美国佬毕竟胜过我,看了几眼,沉吟说道:“他们好像在进行某种神秘的人体实验?莫非……”
我们两人不约而同地想到,努尔哈赤无敌军团,墓穴中的不死武士,最初都是从这里发源!我仿佛可以看到,数百年之前,野蛮的后金政权,将捉到的各族平民,尽数擒到这里来,(奇*书*网.整*理*提*供)绑在木桩上,实验可怕的药物。人类受到酷刑的惨叫似乎在几百年后还回荡在空气中,叫我不寒而栗。但是随之又有一个奇怪的念头冒出来,努尔哈赤和他的先祖怎么知道这种制造不死战士的手段?而且非要做过重重实验,显然他们只是得知一种方法,而不是具体制造的手段。那么,最初的来源是哪里呢?
我摸着下巴苦苦思索,这思虑间,佟灵敏慌慌张张地拉着我的胳膊问道:“老公,有没有感觉的一股子妖风?”
“胡说八道,洞穴里怎么可能有妖风呢?”
我正说着,倏然也感觉一阵神秘的风向,凉飕飕的,而且土包也缓缓晃动,犹如发生了地震!长白山地区地质稳定,断然不是地震,莫非是火山爆发?也不可能!
我和佟灵敏惊慌失措地四下里打量,努力保持身子稳定,渐渐地我被身边一样东西吸引过去,那我看到的儿童干尸,原本长大的嘴巴慢慢合拢,这是地面晃动的缘故?哪知儿童干尸猛然又张开嘴巴,露出一口细牙,扑将过来,一口咬住我的肩膀。
我心肝俱裂,死了几百年的干尸还会复活,而且还咬住了我的肩膀。若不是身上穿着特制的凯夫拉防暴背心,没准就咬穿一个大洞!
虽说吓得浑身毛都要掉了,但是本能还是抡起乌兹冲锋枪,狠狠地砸在儿童干尸上,那干尸脑袋立时掉下,又张嘴咬我皮靴,于是毫不客气把它踩到土里!
我再向四周看过去的时候,其他尸骸也蠢蠢欲动,纷纷摇动把自己钉住的木桩,挣扎地想扑上来,少数块头大的干尸已经凭借自己的体重脱离木桩,一步步地移向我们。
我大吼一声:“快跑!”
自己刚走了几步,怎么还不见佟灵敏过来,回头一看,才发觉佟灵敏似乎吓傻了,一动不动地呆在原地,有几只干尸已经爬到了她脚边。
我来不及过去,抬手就是一梭子弹,顿时把干尸弹开,却不能把僵尸伤害半分,如今逃才是上策!过去伸手拉住佟灵敏,忙不迭地逃窜,心中暗暗叫骂,这里也太邪门了,到处都是干尸,而且会复活!要不是老子动作快,就要在此丧命。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眼见背后没有了动静,我才缓下来,气喘吁吁地休息。见到佟灵敏还是傻乎乎的模样,眉头皱起来,劈哩啪啦几个巴掌,但见其灰色的眼珠一转,哇的一声叫出来:“妖怪!”
过了半晌才发觉已经脱离险境,不由得无力跪倒在地面上,汗水涔涔,喃喃自语:“太可怕太可怕,怎么会这样呢?”
我冷笑道:“这都是你那个什么猛哥帖木耳的祖先干的好事!毫不利己,专门害人,连自己的子孙都差点弄死了!”
这次佟灵敏难得没有和我生气,只是说道:“猛哥帖木耳这人在历史上记叙甚少,是一个神神秘秘的人物,传说他是母亲吞食乌鸦卵而诞生的人,我都在怀疑是不是后世皇帝编造出来维护统治的神话。”
我叹道:“历史总是蒙在面纱的后面。传说时间有女名曰历史,其喜蒙上一块名叫迷雾的面纱,谁能揭开这块面纱,谁就能看到历史的真正面目。然而历史总是狰狞的,绝不不想人们想像的那么温情脉脉。最近我看到一则趣闻,说道有学者经过研究发现,认为古代周人祖先踩到脚印怀孕,其实是外星人的种子。黄帝也是外星人,羽化成仙,就是回到自己的星球去了,虽然荒谬不堪,但是也是历史真实可能性的一种,或许,猛哥帖木耳就是外星人的后代!”
佟灵敏长大嘴巴,合不拢,半晌才说道:“伪科学,唯独想象力可以赞许,应该获得雨果奖!外星人之说,我向来不信,荒谬不堪。为何古代外星人和我们先祖频频接触,唯独人类开化之后,反而不来了呢?”
虽然佟灵敏还在高谈阔论,作为职业战士,多年的作战经历使得我时刻保持警惕,我猛然摆手,急促而低沉地喝道:“禁声,有动静!”
佟灵敏瑟瑟打了个寒颤,不由得握紧我交给她的手枪,拔出保险栓,这娘们不蠢,一点即通。
我抬高手里的乌兹冲锋枪,靠在墓穴通道一侧,耳朵贴在石壁上倾听,远处隐隐约约传来微弱的脚步声,滴滴答答,不下五人。尽管他们刻意放低了脚步,但是在空洞的石头洞穴里,传音还是很明显。渐渐地越来越近了,我不仅额头汗水涔涔,连手心里都是冷汗,上一次这么绷紧神经的机会,留在金三角丛林里,那时一个连的战士不幸被敌人一个营困住,不少弟兄都倒在了沼泽里。
他们几乎要拐弯了,我当机立断,先先下手为强,猛然蹲低身子,滚了出去,瞄准对方,正要开枪,却发现并非干尸!
“是你?”
我们两方不约而同地这样叫出来。
好在两方都是受过训练的战士,对枪械的把握及其严格,在这种危机重重的状态下,居然没有一个人贸然开火,若是新丁,只怕一场误杀难免。
对面正是久迩宫明月。
久迩宫明月高兴地走来,扑上去抱住佟灵敏,叫道:“我终于找到你,方才失散,我以为你被僵尸杀了。”
佟灵敏尴尬之极,扭转脑袋看着我。她本是久迩宫明月名义上的未婚妻,只是叫我下手吃掉了,身心皆属于我,此刻两人相聚,久迩宫明月兴致勃勃,佟灵敏满面不悦,脱开了他的怀抱,躲在我背后。久迩宫明月不禁一怔,沮丧之极。
后面陆续来了一批人,原来久迩宫明月他们只是探路的。我抬眼望过去先是马历城,带着剩下几个部下,个个浑身破破烂烂,显然经过一番苦斗,之后就是几张熟面孔,久迩宫夏至和他的手下也过来,连马金城也吊着一只胳膊进来。马历城和久迩宫夏至原本是水火不容,此刻聚在一起,只是形势所逼,在共同危机面前被迫团结在一起,矛盾重重。总的来说,原马志城的手下和久迩宫夏至的人马加在一起远远超过马历城,因马志城其实已经被久迩宫夏至暗杀了,栽赃诬陷到马历城头上,所以两方合作起来。当马金城仇恨地看着马历城的时候,后者看到我首先眼睛一亮,上来搭住我的肩膀笑道:“好小子,我以为你在混战中归天了,想不到仍然逃出来了!”
我是一个极强的战斗力,几乎在场的所有人都和我干过,马历城如此表态,朝久迩宫夏至在暗示:老子多了一个强悍的生力军,你别打鬼主意!
久迩宫夏至倒是仗着人多势众,懒得理会,皱皱眉头,直接问道:“前面怎么样,能走吗?僵尸多吗?”
我摇摇头,苦笑道:“前面就是制造僵尸的老巢了,我们能够活着出来,已经是大幸。你们从哪里过来?”
久迩宫夏至的眉头皱的更加深刻。原来久迩宫夏至他们一进来就被困住,且战且退,一直到了猛哥帖木耳之墓室入口,但是又被几个守卫僵尸挡住,后来碰到了马历城的残军,当下两人达成协议合作,先行出去再说,便向这边走来。
我说道:“对付僵尸,我倒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什么?”
众人大喜。
“知道金刚石吗?世界上最硬的玩意,但是它也是很脆的玩意,轻轻一击,都会碎掉。那些僵尸看似强悍,用枪打怎么也没有用,因为子弹造成的创口实在太小了,对于这些毫无生命力毫无痛楚的僵尸根本没有用尝。对付僵尸,只有一种办法,就是打碎他们!”
久迩宫夏至冷笑道:“你说的轻巧,如何打碎呢?方才马历城企图用火攻战术,但是一不小心,连自己人也伤到。”
我回头看去,方才没有觉察,原来马历城满面污黑,狼狈不堪。不过他倒是对我颇为自信,向我点点头,我于是说道:“火攻不行,但是假若我们用更加原始的方式呢?”
我从地上捡起一把生锈的大剑,用力一挥,在空中划过一个耀眼的影子,说道:“直接把他们斩断!单打独斗我们或许不行,但是这么多人,几十把大剑砍上去,不把他切成肉块才怪!”
马历城拍手笑道:“好主意,我赞同!”
久迩宫夏至转念一想,他毕竟不是一个蠢人,此刻也觉得我的计策可行,当下吩咐下来。于是众人一阵搜罗,把能找到的武器一一拿来。最先进的莫过于原本砍柴用的刀锯。剩下的大部分是几百年前留下的腐朽兵器。我嫌不好使大剑,挑了一条狼牙棒,入手沉重,反正我力大无比,正好称手!
于是一干人浩浩荡荡杀向墓室入口,那墓室入口徘徊了数个身穿八旗战甲的僵尸武士,他们负责看护墓室,所以倒没有追击,此刻见我们折而复返,拖着铁剑砸过来。
我作为提倡者,以身作则,抡起狼牙棒气势汹汹对打。只听咔嚓一下,僵尸武士的大剑折断。其实两件武器经过数百年风雨折磨,都是腐朽不堪,不过毕竟是厚重的狼牙棒耐强一点。转眼该名僵尸武士被我一棒打倒,众人一拥而上,顿时将其砍成几十截,虽然仍旧蠕蠕而动,威胁全无。
这样如此类推,顿时干掉了几个僵尸武士,自身伤亡不过数人而已。方才以先进武器攻击无效,反而不如狼牙棒实惠,造化弄人,还是在嘲笑人?
这时我才有暇打量猛哥帖木耳之墓室入口,是整块石板叠垒住入口,石板表面非常粗糙,风化厉害,但是依旧不倒,可见石板厚度不简单。我一呆问道:“佟灵敏,如何进去?”
未待佟灵敏开口,久迩宫夏至冷笑道:“罗嗦什么,直接把大门炸开了事?”
我怒道:“你有炸药?方才怎么不用来消灭僵尸?”
久迩宫夏至说道:“老早试过了,这是工程炸药,必须电力点燃,对付僵尸,实在是过于笨重不便,结果反而连累死了我的几个手下。”
我沉默不语,看着久迩宫夏至的人在石板门上装上炸药,砰砰四次定向爆破,那石板结构崩坏,轰然地碎成数十块。我屏住呼吸,瞪大眼睛看着前面,这就是我们费尽千辛万苦,你争我夺,死伤无数得来的猛哥帖木耳之墓室——龙脉宝藏的藏匿之处!
龙脉宝藏的种种神秘传闻和历尽艰辛的磨难,使得在墓穴开启那一刻我的心情无比紧张,就如是上战场的前一夜,辗转难眠的兴奋。待到几十只明晃晃的矿工灯照射进去,我不禁一愣,顿时大失所望!
所谓的龙脉宝藏,并没有我想像的堆积如山的金银财宝。考虑到那是满清爱新觉罗家族发迹之初,没钱也可以原谅,照例外面这么多僵尸武士守卫,那么一旦打开,里面应该有更多的人殉和机关。哪知偌大的石洞空荡荡的平坦,唯独在中间以石块粗糙地叠垒成一个高台,上面摆放了一具完全白骨化的尸骸,周边有若干陪葬物品,亦是非常粗糙,瓶瓶罐罐外加已经腐朽的盔甲武器。我眼角余光瞄到众人都是不约而同地一阵失望,唯独久迩宫夏至眼珠发亮,哈哈大笑道:“终于找到了!”
久迩宫夏至大刺刺步入墓穴,在尸骨的陪葬物品之间一阵搜寻,拎起一个封住的陶瓷窄口大肚瓶,面向我们。此刻大家看到久迩宫夏至没有收到什么机关的攻击和僵尸武士的袭击,放下心来,虽然没有预料的宝藏,但是经不住好奇,一一入内。
久迩宫夏至得意地摇晃着瓶子,大声向马历城炫耀道:“马历城,你可知道,这是怎么?”
马历城哼地一下:“我怎么知道,谁晓得你找到什么毒药!”
久迩宫夏至大笑道:“你当然不知道了,这是爱新觉罗皇室时代流传的秘密,从成吉思汗时代就继承下来的宝物……”久迩宫夏至又摇了摇瓶子,叫道:“无数人梦寐以求的不死神药!”
马历城瞳孔陡然缩紧,问道:“那么说,从一开始,你就知道龙脉宝藏库里面什么财宝也没有!”
“不错!”久迩宫夏至一口干脆地回答,“这事从我父亲,关东军大佐久迩宫春日说起。几十年前,关东军意外得知了满清拥有的龙脉宝藏和无敌于天下的秘密,当时露助进攻正悍,于是关东军总司令命令我的父亲等一干大和勇士前去寻找。可惜功败垂成,他们不知道什么缘故,再也没有回来。而皇国也在ABCD的夹攻下不得不终战!可是,我父亲的遗志传给了我,我发誓要找到传说中的龙脉宝藏和无敌于天下的秘密。龙脉宝藏也罢了,我不太感兴趣。而成吉思汗、努尔哈赤无敌于天下的秘密经过我的苦心调查,我终于得出结论,这个秘密就是不死神药!”
久迩宫夏至口中的不死神药,就是佟灵敏告诉我的人精,他继续说道:“我偶然听说你们马家的祖母阿巴鲁是从努尔哈赤的坟墓挖出来的活人。据说她曾经是三百多年前努尔哈赤的妃子,当年努尔哈赤一命归天之后,令其陪葬,你可知,为什么其他陪葬的妃子都化作尘土,唯独我们祖母只是沉睡了三百多年,直到一九二九年又重新苏醒了?”
“她喝了不死神药!”
远处的佟灵敏突然说道。
久迩宫夏至点点头,笑道:“正是。如我推测,其实自从猛哥帖木耳始,他得到了神秘的不死神药配方,就动手制作,可惜一直失败,那些僵尸武士就是副产品,制作出只有不死身体却没有思维的死物。而他需要的则是不死神药!然后历经数代,到了努尔哈赤时期,有了更多的人力物力,终于有了成果,但是努尔哈赤生性奸诈多疑,唯恐是毒药,所以叫阿巴鲁试药。真药是真药,可惜努尔哈赤来不及吃下去,就一命呜呼!”
马历城说道:“听你的口气,你对这个不死神药的兴趣,远远超过龙脉宝藏?为什么?想获得成吉思汗或者织田信长的霸权?
久迩宫夏至大笑道:“笑话,我久迩宫家在日本有钱又有势,现在的生活比皇帝还舒服,傻瓜才会想去获得什么虚名的霸权。但是,你不知道,我得了一种绝症,根本治不好的绝症……”
久迩宫夏至忽然声音低婉,把他的秘密吐露出来,于是马历城冷笑道:“所以你不惜一切代价要寻找不死神药来活命?”
久迩宫夏至满口承认:“正是像你说的,虽然我知道这个世界上存在着不死神药,但是不知道到哪里去找。我父亲从满清皇室那里拿来的资料老早失去,而我们新联系上的海外满清皇室后裔则又把这个秘密失传了。幸好,我听说马家也正在研究这个不死神药,但是由于配方方面的问题,始终无法成功。于是我们就想方设法和马家联系上,两家一拍即合,展开了龙脉宝藏和不死神药的寻找。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通过马家的一个叛徒胡发一,得知我父亲记录满清龙脉宝藏的资料重现人间!呵呵,接下来的事情,就不必我多说了。朱恒淮先生,你就是其中的当事人,我还得感谢你!”
我哼地一下,这本该死的黑色笔记本可是害苦了老子!当年我见是王玟琳把它保护在身边,既然如此重视,一定是非常珍贵的物品,想不到却把我和林白水卷入了无端的灾难中!
“不过……”久迩宫夏至狞笑着面向佟灵敏,“刚才马历城先生提醒了我,说不定这是毒药,所以我也要一个试药人,这个人,非你莫属了,皇室的后代!”
久迩宫明月勃然大怒,骂道:“父亲大人……”
久迩宫夏至暴喝道:“闭嘴!这种烂货女人,不值得我们大日本帝国的皇族青睐!”
久迩宫明月极为畏惧父亲,只是看了佟灵敏一眼,终不敢说话,
久迩宫夏至得意之极,大笑道:“谁愿意跟着这个没钱又爱讲排场的没落皇族?还是我久迩宫夏至的孔方兄实在!小妞,若你不愿意,我可要施展蛮力了!”
我正在思量是否劫持久迩宫夏至,救出佟灵敏的时候,哪知佟灵敏跨出一步,说道:“你当我不敢,爱新觉罗的后裔,绝对不是那么懦弱!”
久迩宫夏至大声赞扬道:“好!若是成功了,你就是阿巴鲁第二!”
他拔出瓶栓,随便拿起一只破碗,在里面慢慢倒出绿色的浓稠液体,递给佟灵敏。后者拿到手里,眼珠回瞄到我,反而是自信。莫非……
佟灵敏仰头一口喝下,随手把碗丢在地上,过了十多分钟,并没有问题。久迩宫夏至急切问道:“你,有什么异样的感觉?”
佟灵敏摇摇头,说道:“好像喝了酒之后一样,身子有点热!”
久迩宫夏至大为惊喜,颤颤抖抖,几乎拿不住瓶子,只好靠在高台上才稳住身子,喃喃自语:“这是真的不死神药,和阿巴鲁说的一样。传说努尔哈赤死后,皇太极不信世界上有不死神药,便放回了猛哥帖木耳之墓穴,这是真的,哈哈!”
久迩宫夏至仰头径自把瓶口塞在嘴里,咕咚咕咚灌下去,一直喝个精光,这才畅快地一松口气,得意地望着我们,似乎就在说,我是不死神人了。
倏然,久迩宫夏至浑身一震,身子猛然缩紧,瓶子失手丢下,眼珠凸出,死死盯住佟灵敏,吃吃说道:“你,骗我……”
久迩宫夏至浑身的肌肤开始发黑干枯,脉搏在干瘪的皮肤下剧烈跳动,渐渐地脸上皮肉贴到骨头上,脸面骷髅化,而眼珠突突地凸出,似乎要脱离眼眶一般,那牙齿从嘴唇下露出来,相貌极为可怖。因为肌肉萎缩,他的行动已经不是很灵活,慢慢地逼到佟灵敏身边。后者吓坏了,一动不动,战栗不已。那久迩宫夏至对着佟灵敏大声咆哮:“你骗我,婊子!”
久迩宫夏至大声愤怒地咆哮,伸出干枯如树枝的爪子就按在佟灵敏的脖子上,他头发飞快枯黄,脸皮上的血肉越来越薄,就像是一层层剥去外壳的洋葱,转眼就露出骨头!佟灵敏厉声尖叫,我眼疾手快,飞身上去,抡起手中的狼牙大棒,横劈在久迩宫夏至身上,顿时打出七八米外。
那家伙飞在半空中,已经如燃烧的烟火,竟然浑身冒出蓝幽幽鬼火一般的外焰,刹那间化作灰烬,洒在地上!
我急忙上下打量佟灵敏,问道:“你没事吧,你也喝了……”
佟灵敏挂满泪水,却满面笑盈盈,眼中蕴含神情,笑道:“我以为你不管我了,方才一声不吭,到底你是挂念我。其实……”
她抬起手腕,那棉衣的衣袖里湿漉漉的。这奸诈的女子只是耍了一个小小的把戏,根本没有喝下去,尽数倒在衣袖中,叫棉花吸收。以久迩宫夏至心细如发性格,竟然因为兴奋过度而受到欺骗!
佟灵敏哼地一下,说道:“单不说世界上有没有不死神药,就是有,放了三百年,保质期早过了,傻瓜才会去喝呢!”
我大笑抱紧佟灵敏纤弱的身子,骂道:“你这个死小鬼,担心死老子了,以后不要这般妄自作为!”
“痛死我了,死老鬼,你手劲太大!”
佟灵敏呻吟。
众人这时才从震惊中恢复过来,作为久迩宫夏至儿子的久迩宫明月噗通一声跪在地上,满头大汗,眼珠凸出,口中不住喃喃自语:“怎么会呢,怎么会呢?父亲竟然死了……”
一直毫无动静观坐的马历城得意洋洋地站出来,走到久迩宫明月身边,冷笑道:“说到底,笑到最后的人才是胜利者!哈哈!”
“噗!”
猝然之间,马金城抽出放在靴子里的匕首,陡然偷袭,一下子得手。马历城不相信地看着自己腹部插着的一把匕首,踉跄往后退了一步,指着马金城呻吟:“你……”[奇+書网-QISuu.cOm]
马金城狞笑道:“笑到最后的人,才是赢家,这是你说的。马家,不需要你这种叛徒!”
说着马金城拔出匕首,鲜血泉涌而出,使得马历城无力地倒在地上。
这一场谋杀再次震惊所有人,还未待反应过来,马金城大叫道:“杀,杀了那个臭娘们和那个马家叛徒的手下,为马志城大哥报仇!”
众多手下一阵犹豫,马金城的号召力并不如久迩宫夏至伟大,但是马历城的忠心手下却毫不犹豫地开火杀人,顿时把马金城打成一个马蜂窝。双方剑拔弩张,正要再战一场,我眉头一皱,大声呼喊:“你们疯了!难道你们不想活着出去吗?你们的首领马志城根本不是被马历城杀害的,而是被久迩宫夏至暗杀!”
“什么!”
众人大惊失色。
我当下我把我看到的经过原原本本地说出来,又加上一句:“你们来这里是为了什么?钱?没有,这里连根毛都没有,现在连你们的头头都死掉了,后有僵尸!假若想出去的话,就团结在一起!”
我的话起了一番作用,大家相互望望,有些犹豫,这时其中有一个人问道:“那你是为了什么来到这里?女人?”
我说道:“不错,我老婆孩子都被马历城扣下,如果想她们活命,必须进来。如果你们也有孩子老婆的话,为了他们,大家放下枪!”
大家慢慢地垂下枪口,我松了一口气,回头看看马历城,还存着一口气,念及毕竟有些交情,我来到他身边,问道:“你还有什么遗愿?”
马历城口吐鲜血,苦笑道:“天意,到头来我什么也没有得到,反正要死了,你就让我死的壮丽一点,让我葬在那边的棺材里,到死了,过一把皇帝瘾!”
我无奈地摇摇头,把马历城抱起来,抬到猛哥帖木耳之的墓穴里,正要一把踢开白骨,猛然一震!
我从事考古多年,看过的人类尸骨不下数千具,基本上练就了看一眼就能得出死者身前的性别、身高、人种和大概年龄。但是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古怪的人骨,根本不像人类,它四肢粗壮,下肢短小,头颅硕大,就如猿人一般。一直回绕在脑间挥之不去的谜团,此刻突然想通,我终于知道不死神药的奥秘了!
其实,我在沈阳故宫的塔克世之墓穴里看到的指路尸骨就已经开始产生疑问,随后掘开福满、觉昌安一系列坟墓,看到指路尸骨产生的疑问越来越庞大,初始我一直想不明白,到眼前的猛哥帖木耳尸骨展现,我才明白自己的怀疑——这就是满清祖先埋藏的指路尸骨越来越不像人。
我开始以为仅仅是畸形,但是畸形很少遗传。而这些骨骼却是越往上追寻,不像人的成分越来越多,这说明是逐渐与人类女子通婚以后,非人的遗传因素逐渐减少的缘故。
他不是人,那是什么?为什么不死神药的奥秘也能一下子想通呢?
答案很简单,我最初参与的考古调查,就是新石器原始人类调查,在长达数个月的野外考察期间,我如饥似渴地学习了远古人类进化知识。对于古猿的知识,我并不亚于一般的学者。已知在数百万前,地球上不同地域的数只古猿,不约而同地向人类方向进化,譬如我国本土上曾经有过北京人、元谋人等几个人类旁支,可惜他们最终进化失败,成为淘汰者。而唯一成功的,是大概在十多万年前,从非洲走出的智人,他们来到东亚大陆,也就是我们的直系祖先。
虽然北京人等亚人种进化失败,但是他们仍旧活了很长时间,有记载,罗马帝国时期,凯撒的军团甚至还击伤过一个尼安德特人。同样的理由,在东亚的西伯利亚一代,也活下了少许古人猿,只是他们存活的方式比较特殊。
答案就是冬眠!
十几万年前冰川时期,不少人猿意外被冻住,就如我和佟灵敏在冰层里看到的冻鱼一般。这些人猿保存在西伯利亚冻土层里的比较多,而那里正是努尔哈赤祖先生活过的地方。他们开始追溯这个不死秘密,终于发现了原来人猿体内存在着一种叫做“人精“的物质,这是获得不死秘密。后来成吉思汗北征之后,将他努尔哈赤的祖先从西伯利亚带到东北地区,让他们继续炼制“人精”,制造不死战士。但是世间冰冻的人猿毕竟数量有限,从元朝到明末的时候,人猿已经被使用殆尽。而野心勃勃的努尔哈赤为了争夺霸权,终于惨无人道地用活人来提炼人精!他选择长白山天池下并非偶然,因为这里埋藏了众多冰川时期遗存的生物,可窥斑一二。经过一系列残酷的实验,他成功了,可惜到死居然没有机会享受成果!
我长叹一声,此刻纵然想通了这个秘密,也是毫无价值和意义。我把马历城放在骸骨之上,他合着双眼,一代枭雄就此毙命。他耗费如此多精力,设计如此之深邃,牺牲如此惨重,最终把自己的命都陪进去了,到头来一场空。马家庞大的基业随着两个主要灵魂人物的死去,恐怕就如沙滩上的城堡一样,随时分崩离析。那马金城虽然活着,但是我知其为人鲁莽,竖子不成大事,马家完了。
我追悼马历城片刻,转身回到佟灵敏身边,因马历城与久迩宫夏至相继毙命,两派人马又被我撮合在一起,无形中他们奉我为头领。我看了四下一眼,活着的人不下十五个,不少人身上带有伤口,若是强行突击出去,恐怕根本不是僵尸武士的对手。我心里一层踌躇,额头热汗涔涔,不住蒸发,只有冰凉的水滴落在头上的时候,才少许觉得凉快。
嗯,不对,这里是干燥的火山洞穴,怎么会有地下水?
我抬头往上看去,距离地面十多米的天顶上,渗出一片水印,面积正在逐渐扩大,方才还没有,好快,这是从哪里渗入的?
我猛然记起,我们不是在长白山天池底部吗?
正当我呆呆地看着天顶,只听咔嚓数下,不少石块纷纷落下来,渗水像是暴雨一样地落下,我脸色陡然大变,不好!
因长白山天池底下的地质构造本不是非常稳定,我们方才的定向爆破毁坏了结构,天顶正在以极快地速度崩坏。
轰得一下,天顶开出一个大口子,瀑布从天而降,迅速淹没墓穴。那洞口在水压的作用下,越开越大,不下几秒中,就打通了整个长白山天池底部,水流成漩涡状滚滚而下。
“救命!”
我睁眼看去,佟灵敏被巨大的潮流冲走,正在撞向一块石头。我大骇,飞身游过去,抓住佟灵敏的胳膊,另外一只手攀住凸起,勉强拉到岩壁上。其他人就没有这么好运了,或者被水流一头冲到岩石上,头破血流,不会水的直接溺毙!于是墓穴的水面上人头不时上下起伏,呼喊救命,可惜我有心无力,保住佟灵敏已经勉为其难。
糟糕,如何脱身?假若任凭水流冲过来,恐怕最终淹死,或者撞死。难道只有用这个办法了?
转头面向佟灵敏,说道:“听着,你是会游水的,等会儿水漫过来的时候,你先排空肺部的空气,然后冲向那个洞穴,不管有没有抓住我,一定要拼命往上游,知道吗?”
佟灵敏一呆,还不明白我的念头。
此刻水越漫越高,水势却渐渐减缓,我便拉着佟灵敏跳入水中,游到洞口处,不住吐气。长白山天池据说有两百多米深,这水压可不小,我们没有潜水工具,只能排空肺部空气,以减少水压的伤害。待到水终于漫过墓穴,我一用力,拉着佟灵敏便冲过洞穴,然后四肢拼命舞动,向上浮去。
其实肺部没有空气,缺氧更是可怕,只觉得浑身就要炸开一样,头痛欲裂,正当以为自己要死的时候,突然看到水中游动着一条大鱼,张嘴就往我咬来。我大骇,心机转动,几乎是本能地拔出靴子里的匕首,在大鱼迎面攻击的时候,倏然向下一滑,顺着鱼身贴面而过。大鱼正要摆身过来时,我顿时一刀刺入它的胸鳍部位。
大鱼刺痛,不住的晃动,向上游去,借机摆脱我,转身咬向佟灵敏。我心切佟灵敏,极力游过去,但是人怎么能够游地过鱼呢?眼看佟灵敏就要被张开大嘴的大鱼吃掉,突然一个人影窜了出来,以身为饲,让大鱼一口叼住,摇摇尾巴游走。这时我才看清楚,那是久迩宫明月。
我长叹一下,久迩宫明月毕竟对佟灵敏念念不忘,为其而死。
突然眼前天光一亮,钻出水面,只觉得吸入空气之后,竟然有重新做人的舒坦。一疏忽,就让大鱼跑了。
我游在湖面上,焦急万分,佟灵敏在哪里呢?别说已经淹死了?背后一下子听到嗨的呼叫,我大喜,转身果然看到是佟灵敏,这个家伙终于逃出来了!
第一案:古墓邪尸 三十八 幸福瞬间
之后我们回到沈阳,一路上佟灵敏不说话,老是黏在身边不肯放开,夜里更是差点要了老子的命。一回到沈阳,佟灵敏就报告说她的部下找到了关押我老婆孩子的地方,我兴奋之极,便欢欣前往。马历城果然没有亏待林白水,让她们居住在郊外的疗养院里,非常舒服。我正要走进去的时候,佟灵敏忽然拉住我的胳膊,问道:“你,真的没有考虑过我吗?”
我叹道:“对不起……”
佟灵敏低下头,面色绯红,慢慢说道:“我那个向来很准,算起来迟了很长时间,检查了一下,医生说我胚胎子宫着床。我有了你的孩子!”
我顿时呆呆地看着佟灵敏,与她相识不过短短几个礼拜,期间历经艰辛,感情深厚,现在又怀了我的孩子,我不知如何抉择。
佟灵敏冲动地说道:“跟我走吧!我们去美国,马家完蛋后,我们接受了他们海外的全部基业,现在我们不再是那个没落的皇族了。你跟我走,会过的像是皇帝一样。假若你怕亏待老婆孩子,我每个月寄钱一万美元给她们,保证过的很舒服。跟我走吧!”
我心头一凛,细细思虑一遍,心头渐渐冷了下来,问道:“我猜想,很早以前,因为之前你的曾祖父已经探秘过,所以你们就知道根本没有什么龙脉宝藏和所谓不死神药。你们之所以要和马家、久迩宫家合作,就是贪图他们的基业。于是不惜一切代价挑拨马历城和久迩宫夏至,我也是其中重要一环,所以你宁可跟着我。是吗?”
佟灵敏颇是无所谓,说道:“不错。如你推测,其实龙脉宝藏是存在的,但是早在乾隆年间就已经被挖掘出来,挖掘者就是和珅,不然你以为以和珅之能,怎么可以贪污超过一个大国八年财政收入的财富呢?至于什么不死神药,我从来不信的。在这场夺宝游戏中,马历城、久迩宫夏至和我、你,各是一方,输家只有马家和久迩宫家,我们都是赢家。这有何不对,世界本来就是弱肉强食!”
我长叹一声,佟灵敏在如此要紧关节隐瞒着我,什么宝藏、什么情怀,都是***屁话。假若是林白水,就我和心心相知,不会存心隐瞒。
狠下心,转身便往疗养院走去,听到背后佟灵敏的哭腔:“朱恒淮,你回来……”
往事不可追。
我进了疗养院,林白水正在晒太阳,看见我站起来问道:“恒淮你回来了。听马大佬说你们正和一个黑社会团体斗争,怎么样了?”
“赢了!”
林白水忽然摸摸我的耳朵,心有余悸地问道:“一定很激烈,你的耳朵都只剩下半边了。马大佬呢?”
“牺牲了!”
我为他编了一个谎言,伸手把两人搂在怀里,只觉得浑身疲惫之极。
后来佟灵敏返回美国后一年,突然托人带来一份信,信封里面没有半个字,只有一张照片。上面佟灵敏养长了头发,褪去少女的青涩,有了成年女子的成熟。她右手怀抱一个婴儿,胖胖的小脸,褐色的头发,灰色的眼眸,我陡然一震,太象我了。难道这就是我和灵敏的孩子?
我一时心绪复杂,有种难以名状的感觉。我把照片翻了一个身,上面歪歪扭扭写着两个繁体汉字:祖龙。这大概就是我和灵敏孩子的名字吧!
我已经对不起佟灵敏了,我再也不能对不起另外一个女人。所以我只能牢牢地搂住林白水,幸福就在那一霎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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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手记》第二部:《悬棺赶尸》
作者:城市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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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悬棺赶尸
一 僵尸初现
一九八一年一月,湘西万尸冢林。
我仰头望望天,心头升起一丝不安。太阳虽然已经悄悄地躲到了西山下歇脚去了,但这天明明是一个满月的夜晚,又不挂一丁点的云彩,怎么眼前就一片黑咕隆咚,伸手不见五指?那一月份的寒气,固然没有北方动辄零下几十度的气温那么低,可是沾了水汽湿冷,更带着一股凄惨的阴气。淡薄的棉裤无法阻挡,简直如针刺一般透入骨髓,关节生出剧痛。我整个人仿佛陷入了一片无边无际的黑暗海洋中,又冷又恐慌,苦苦挣扎。
忽地前面伸出一只手掌,让我犹如溺水之人发现了一根稻草,紧紧拉住,前面的人低声喝道:“还不快走,迟了,可就走不出万尸冢林子了!”
我点点头,跟在他的后面,继续未完成的长途跋涉。
我叫朱恒淮,是一个参加过那场南方丛林战争的一个老兵。战争结束之后,响应国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裁剪军队,于是今年就从部队退伍。与其他兴高采烈回家去的战士不同,我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十五岁始就以部队为家,陡然之间要我离开熟悉的环境和人物,顿时茫然失措,一瞬间甚至有了天下之大,何处可容我的感觉。正当为前途渺茫而发愁的时候,一位家住湘西的战士极力邀请我去他的老家落户。
这位战士名叫何永进,高高瘦瘦的。世界上有三种关系最铁,一是一起同过窗的同学,二是一起蹲过大狱的同牢,还有一种就是一起抗过枪的同袍。不仅如此,在南方丛林的战场上,我们还一起住过同一个猫耳洞,一起对付猴子一般的敌人,和我是生死之交。加上他比我大上两三岁,不免把我当作兄弟一样看待。只听何永进拍着胸脯吹牛:“不是我扯牛皮,我家养的那个妹子,可是十里八乡都出名的大美人,长得可水灵灵。正巧了,年岁上和你差不多,配作老婆刚好。走,同去同去!”
我笑笑,想想就跟着何永进一起去了湘西。倒不是垂涎他妹妹,光是瞅着何永进一脸的大麻子,就不敢想象他妹妹的德行。我念叨着,反正我是一条光棍,又无处可去,落户到湘西也不赖,至少有个安顿之处,总比到处奔波要好。至于他介绍的妹妹,到了那里也不一定要娶来作老婆,日后再说。
于是我打定主意跟着他去了湘西,我们坐了三天三夜火车,到达湘西时已经是第四天下午。何永进老家是山区,不通汽车,出入全靠两只脚。我们必须在天黑之前赶到一个落脚点,不然只好第二天出发,多耽搁一天了。何永进思家心切,和我商量了一下,要今天趁早走。反正我们当过大兵的身强体壮,不怕多走几里路,于是立即动身。
我们两人在崎岖的山路里走了几个钟头,初始天色明亮,风景秀美,简直是在野外郊游一样。后来深入丛林,那天色也渐渐转黑。湘西地方偏僻,千百年来人烟稀少,显得与众不同,就是夜里黑起来,也和别的地方不同。那山里林子非常茂密啊高大的乔木枝叶繁盛之极,密密麻麻地叠了起来,遮住了阳光,白天倒好,总有光透进来。可是太阳甫一落下,顿时遮天蔽日的黑漆漆。偶然瞧见前方亮起一丝火光,却是一团团蓝森森的幽幽鬼火,甚是恐怖。我自诩胆子算大了,心头也不禁狂跳。走在脚底的地皮更是奇怪,高高低低,起伏不定,仿佛地面上挖掘了无数散兵坑。我问在前面带路的何永进:“老何,什么时候到?这林子有古怪,我觉得特玄!对了,刚才你说这个林子叫做万尸冢林,是不是里面死过很多人?”
何永进随手折了一只枯枝,在枝头沾上树胶,再粘了几片树叶,打火点燃了就是一个现成的土制火把。火光虽然幽暗,照明的范围也限于方圆两米内,但是总胜于两眼摸黑。何永进将火把递给我,自己又做了一个,两个人一手一个,极速前行在丛林中,一边走,何永进一边回答我方才的疑问:“从前这片林子并不叫做万尸冢,而是一个拥有三千多人口的繁华村落,生活安逸,犹如桃花源。但是在抗战结束不久之后,一场恐怖的灾难降临了!”
何永进顿了顿,继续说道:“先是从村子里外出卖货物的几个村民离奇暴毙。村民惊恐不已,把尸体抬回村子,谁料这些尸体,竟然化作尸体,犹如瘟疫一样开始传染,不到三天,就把村子里面的活人杀绝。整个村子,只有之前在外面读书的几个学生侥幸逃生,他们回来之后,看到了一副惨烈的景象。整个村子里面,密密麻麻地布满了尸骸,个个死状可怖。那几个读书的学生,就把死掉的村民一一埋葬,于是这里就名万尸冢林了。你看,你脚下不是一个个坟头吗?”
我举着火把低头一看,果真发现,在我脚底不时掠过的,竟然是一个个没有墓碑的小土包,大小犹如一把撑起的雨伞,远远望过去,似乎在黑暗的林子里,布满了无数个土包坟墓。我顿时吓了一跳,原来我居然是在坟地里穿梭奔波,难怪脚底高高低低,都是这些坟头在挡路。
但是何永进哈哈大笑道:“恒淮,不必担心,这毕竟是个传说,谁知道是不是真的。再说了,死鬼再可怕,也不如活人。你初来乍到,不习惯。现在走夜路当然没有问题,解放前才糟糕呢!所谓穷乡僻壤出刁民,一点也不假,以前湘西遍地土匪,五几年解放军剿匪简直比打蒋介石的百万大军还辛苦。哪如现在安稳地走夜路呢!”
突然一种“哒哒……”有节奏的跳跃声传来,不禁问道:“老何,这是什么声音?你仔细听听,哒哒的!”
何永进止住脚步,侧耳倾听,脸色陡然大变,低声叫道:“早不来晚不来,不好!我们遇到吆喝死人的!”
“什么,吆喝死人的?什么玩意儿?”
何永进粗暴地喝道:“不要管,我们快走!”
我莫名其妙,既然何永进这么急,必然有其理由。当下我就跟着何永进加快脚步,一路小跑,离开了万尸冢林,约莫过了半个多钟头,忽看到前面亮出一片灯光,却是到了一个旅店。
所谓旅店,也不过是用木板搭建的几个简陋房间,若不是正门上方挂着一个招牌“有间旅店”,当真以为只是守林人的小房子。旅店简陋之极,但是毕竟人气多了起来,甫进入大堂,就看见四根柱子上都挂着亮堂堂的蜡烛,底下饭桌边有五六个人喝酒吃饭。那老板是一个穿着油腻腻中山装的老头,笑着迎接我们:“啊,两位解放军同志,要落脚?先吃饭吗?”
我们身上还穿着摘取衣领袖章的绿色军装,倒是一目了然。何永进是东家,他点点头,说道:“给我们两人一个房间,另外来点吃的。”
“好咧!”
我们挑了一张桌子坐下,不刻上来两大碗米饭,一碗熏腊肉,一碗茶树菇土地。我们赶了一天的路,老早饥肠辘辘,当下放开肚皮吃起来。至于酒类,万万不可,外出走路,还是小心为妙。
我们正吃的欢,突听敲锣的声响,同时有人不住用湘西土语吆喝道:“吆喜神喽!吆喜神喽!”
大堂内正在吃饭的所有人都脸色陡然大变,那老板急急忙忙上前,对我们鞠躬道歉:“各位客人,喜神打店了!请诸位回避一下,以免触怒了喜神!”
那些客人顾不得没有吃下的饭,慌慌张张地跳起来,躲到后面的客房里去。连何永进也神色慌张,拉着我跑进去。我心中越发疑惑,强行拖住了何永进,喝问道:“老何,我问你,究竟是怎么回事?方才路上也是这样的,现在到了店里,大家都怕的要命。究竟是什么东西,让你如此大惊小怪。毛主席不是教导我们,要敢于同一切牛鬼蛇神做斗争!”
何永进脸色发白,口中吐出两个字:“赶尸!”
“赶尸?”
我口中念叨着,不明白。
何永进急促地说道:“赶尸,就是赶着尸体回家!”
我忍不住笑出来:“胡说八道,人死了,怎么还会动?居然要把尸体赶回家?你当是牛啊!”
何永进怒气冲冲,拂袖而去,留下一句:“不信也罢!”
这时,我听到前面的大堂里有人短短地说道:“喜神打店了。叨唠!”
老板问道:“几位喜神?”
那人说道:“两位!”
我心中好奇,透过木板的缝隙窥视,看到老板正在招呼一个精壮的汉子,约莫三十来岁,相貌甚是丑陋。他的打扮极为奇怪,头上是一顶青布帽,身上穿着一件青布长衫,腰间别着一条黑色腰带,藏着什么东西。至于脚上,更是奇怪,居然穿着一双草鞋。现在什么社会,再穷,至少一双鞋子还可以弄到吧!
汉子身后,直挺挺立着两个人,更是奇特,他们头上戴着一顶高筒毯帽,脸上叫一块白布给遮住了,身穿长袍大褂,肩膀部位,挂着纸钱、黄表,浑身一动不动。然而他们身上的衣物和纸钱却随着外面传进来的微风飘飘荡荡,顿时阴风四起,有若孤魂野鬼,俨然一具僵尸,甚是恐怖。我顿时头皮发麻,这时肩膀突然一搭,我吓了一跳,回转头……
我惊讶地看到,在我肩膀后面,黑暗中闪烁着一双亮晶晶的小电珠,仿佛是黑森林里的老狼,我浑身一震,再定睛细看,却是何永进这个家伙,顿时松了一口气,恼火地朝他搭在我肩上的手掌一拍,挪开去,骂道:“好你这个小子,不声不响,你当在南方丛林中半夜摸敌哨?吓死我了!”
何永进面色凝重,竖起食指在唇边发出嘘的响声:“禁声,万一打搅了喜神,那可糟糕了!走,不要再看了!”
说着何永进便强拉我离开,我想想也怪悚人的,跟着他一起到了房间里。何永进划着火柴,点燃了蜡烛,房间里有了一丝微弱的亮光。这种山里简陋的旅店,当然不能和军队里的招待所相提并论,里面布置粗糙简陋。当中放了一张木桌,两把凳子。靠墙是一张床,乃是几块木板拼起来的。
何永进坐在凳子上,气呼呼地说道:“恒淮啊,不是我说你,这山里,自然有山里的规矩。山里人胆子大,杀人放火,什么都敢做,唯独这个喜神,不可触犯!刚才幸好我把你拉了过来,如果再看下去,万一叫喜神发觉了,被赶上来咬一口,连你也会变作喜神!”
我吃了一惊,说道:“真的那么玄奇?这人死了,怎么还会跳来跳去,我觉得邪门啊!难道当地政府不来管一管吗?”
何永进脸色一变,站了起来,四下里检查一遍,确认没有人偷听,才悄悄凑近来低声说道:“不瞒恒淮,喜神,其实是湘西土语‘死人’的谐音!大家喊喜神,其实是忌讳。听说刚解放的时候,是有解放军战士来查这些封建迷信的事儿,但是后来……”何永进面露惊恐,“听说,那来查事的一个排解放军,全部神秘失踪!后来发现的时候,都死得很惨。自此之后,政府就讳莫如深,只要他们不伤及无辜,基本睁只眼闭只眼。”
我大骇,又听何永进说道:“中国历史悠久,绵延近五千年不绝,流传下来了许多诡异的事情。我听说,那喜神赶尸的起源,来自于几千年前的上古时期。蚩尤与黄帝在中原大战,杀到尸横遍野。蚩尤大败,往南逃跑。蚩尤对身边的巫师说:‘我不能丢下在此战死的兄弟不管!他们的妻儿都在等待着他们的回归!’于是巫师答应了,拿着符节在兄弟们的尸首中间吟唱:‘死难之弟兄们,此非尔安身毙命之所,尔今枉死实堪悲悼。故乡父母依闾企望,娇妻幼子盼尔回乡。尔魄尔魂勿须彷徨。急急如律令,起!’那原本躺在地上的尸体一下子都站了起来,若是缺失肢体的尸骸,也自动拼合起来,规规矩矩地站在巫师身后,一步步往南走,直至退入苗疆,也就是现今湖南一带。本来赶尸的秘诀,只在僰人手里流传,后来渐渐穿到了汉人手里。我们这边十里八乡,若是有家人暴毙在外,都会托人把尸骸赶回来,这就是赶尸!”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一月份本是天寒地冻,山间更是寒冷,这时叮铃铃的铃铛声响起,传出一个男子的喊叫:“归魂喽!归魂喽!”
孤寂而幽幽的招魂之声响彻漆黑的夜里,当真像是一只鬼手,拨动着人类心里最深处的神经之弦。何永进说道:“睡吧,我们明天还要赶路。只要避开喜神,一切平安!”
我和何永进草草上了床,挤在一起。我一个人身在外地,本身就有孤寂感,加上又是遇到如此诡异的事情,身边何永进已是鼾声大作,我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一直想着那个喜神的事情。我在南方丛林战场上杀人也不少,见过的尸骸更是不计其数,什么死法都有的,唯独没有听说过人死了之后,还会蹦蹦跳跳的。突然灵光一亮,有诡异!我想起以前有一位老战士同我讲过,说道有一次他们营地里闹鬼,大家夜里合伙过去,结果发现只是一只大号老鼠在作怪。我是无神论教育出来,怎么会信这些邪魔外道呢!我要揭破他们的诡计!
我摸摸放在胸口的护身符,一个毛主席像章,顿时胆子大了一圈,悄悄地爬起来,尽量不惊动何永进。因为天气寒冷,我们都是和衣睡觉的,倒是省了一圈穿衣服的功夫,把鞋子扒上之后,就可以偷偷地拉开门出去了。
我摸黑走在走廊里,慢慢地来到大堂,看到大堂正中躺着两口薄皮棺材,棺木头大大地写着一个寿字,上面点着一盏香油灯,散发橘黄色的昏暗光芒,使得大堂里的每一样东西都若隐若现,笼罩着一层灰蒙蒙的影子,仿佛处于生与死的边缘。
我既然来到了大堂,硬着头皮过去,慢慢靠近棺材。说来也奇怪,这两口棺材,其中一口材居然没有棺材盖!
没有棺材盖,假若棺材里有尸体,也就是那个什么喜神,直接暴露在外,似乎在故意勾引着人过去瞧瞧。
我的好奇心顿时被高高吊起来,信手捏了捏毛主席像章,又随手拾起一条板凳。我也曾经听说过不少僵尸暴起伤人的故事,唯恐他突然从棺材盖里面扑出来。这样我一步步地慢慢靠近,一手攥着板凳,一面伸长脖子,把脑袋伸进第一口棺材里!
哪知一见之下,顿时大失所望。不过躺着一具平常的尸体,既没有骇人的恐怖面目,也没有张牙舞爪的举动。我见他面色惨白,死了一段时间了,还不如我在南方丛林尸山血海里遭遇的可怕。这种感觉,就好像是跃跃欲试要抱起一个一百斤重半人高的炮弹,运足了力气,哪知居然是只有十斤的薄皮练习弹,不禁浪费地厉害,还因为吃力不准,摔了个仰八叉。
我顿时泄气,恹恹地坐在棺材边的凳子上,喘口气。
脚边的绑腿突然有人一扯。
“别闹!”
我以为又是何永进不声不响地来拖我回去,头也不回。
又是一扯,我低下头,突然浑身的血液都在往上倒涌!地上有两个影子,一个是我,另外一个,却明显不是何永进的!矮矮小小,头上长着两只角,犹如传说中的血衣夜叉!
前有僵尸,后为夜叉,我只觉得一股凉气立时从顶门里灌进来,骨髓都冷飕飕,坚韧如钢铁的神经差点崩断。我一个趔趄,就跌进了棺材里,仰躺在死人身上,手脚不住乱舞。在这种情况下,我居然还是没有吓得大声喊出来。毕竟是在南方丛林战场呆过,黑漆漆的夜里攻防,谁第一个喊叫暴露目标,谁就是第一个死鬼!我已经养成习惯了。
更怪异的事情发生了,只见在死尸的嘴里,慢慢冒出一团团白色的光芒,飘飘然地飞了上去。我正发呆中,这时那长着两只角的夜叉慢慢把影子伸进棺材里,我手脚不再乱动,定定神,却发觉影子的主人,居然是一个梳了两条辫子的七八岁小孩。他穿着脏兮兮的衣服,头上留着两只朝天辫,灯光一照,影子却是如长角的夜叉。我又气又好笑,今天怎么老是遇到这种一惊一诈的事情呢?果然世界人没有鬼,只有人吓人。
不过这小孩子胆子也够大了,寻常的这个年纪小孩,听到棺材二字就已经吓得睡不着觉了,他居然还有胆子来棺材边。我心理疑惑,伸手摸摸他的脑袋,触手温暖,是活人,于是我问道:“小鬼,你来做什么?”
小孩指指自己的嘴巴,又摇摇头,我一愣,反问:“你不会说话?”
他点点头,原来是一个哑子。
我从棺材里出来,看到这个小孩又钻到桌子底下,像只小猫一样蜷起来睡觉。原来,这竟然是他的地铺。这个老板好毒啊!不论小孩是什么人,怎么能够如此虐待呢?现在是新社会,不是旧社会,刘文彩、周扒皮不得好死!
我怒气冲冲,拉起小孩说道:“夜里这么冷,当心冻死!走,小鬼,和叔叔一起过去。挤挤睡一下吧。”
我把小孩子抱起来,他年纪应该有六七岁,但是体重很轻,不过三四岁的小孩份量。我心底一沉,到了早上,我必定找老板算账。
我没有吵醒何永进,三人就挤在一起,一起取暖睡到天明。鸡叫三声之后,突然我听到嘶声裂肺的惨叫:“是谁?是谁动过喜神了?狗子呢?我不是叫你看住寿材,人跑哪里去了?我找到你,一定要打死你这个狗头!”
原来这个小孩叫狗子。
他听到老板的叫骂,顿时一阵哆嗦,我拍拍他的脑袋,说道:“不必担心,有叔叔在!”
当即我就起来,领着狗子进入大堂,老板和昨晚看到的那个精壮汉子站在棺材边,盯着被我翻的一塌糊涂的尸首。老板一见狗子,冲上来就要挥拳殴打,我一把拦住,喝道:“住手!你想干什么?”
老板怒气冲冲,叫道:“我叫这个小鬼把寿材和喜神看好,哪知道他不知道死到哪里去了。你看看,现在喜神成了什么样子?”
我哼地一下:“喜神是我不小心弄坏的,小孩子也是我带过去的。要找人算账,也应该找我!我还得找你算账呢!这个小孩被你虐待成这幅德行,你简直就是解放前的地主老豺、拿摩温!”
“你!你,这是”老板指着我的鼻子大骂,但我的个子块头远远超过瘦小的老板,指责的气势立时逊了三分,支支吾吾说道,“这是我们的家事!由不得你管!”
那精壮汉子眉头一皱,说道:“别吵了,吵了也没用。既然喜神的魂已经被惊走,没办法,我们就再把喜神的魂招回来吧。这位解放军同志,喜神魂是你惊走的,之后有点事情,也得麻烦你一下,再把喜神魂召回来。”
我虽然不信这干牛鬼蛇神,但是毕竟祸是我闯出来的,理应由我负责,倒是何永进事后得知,又把我骂个狗血淋头,说什么山里的规矩不可坏,少碰喜神之流等。而那所谓的喜神招魂,其实就是左手持一双红绳铜铃,右手挥一三角杏黄令旗,到处走来走去,大搞封建迷信活动,招魂完差不多是傍晚时候,这样我们耽搁了一天功夫,晚饭之前,门口突然飞出一个小小的影子,我瞅见了说道:“狗子,不必躲躲闪闪,有事情出来吧!”
狗子拉住我的手,极力想把我拖过去,我虽然不明白他要做什么,但是跟了过去。狗子左拐右拐,来到一处偏僻的小房间,里面叽哩咕噜传出低低的说话声。
“那狗子,克死爹妈的杂种。要不是念在亲戚份上,我把他捡来,老早喂狼了。可恶,居然帮着外人!那两个解放军的,也太喜欢多管闲事了。”
这是老板的声音。
“老兄不必发火,你可知,今天我为何把他们拖下来?”
这是那个精壮汉子的。
“莫非有什么计策?”
精壮汉子阴沉沉地说道:“哼,他们把我喜神的魂都放走了,哪里那么容易放过!”
老板不明白:“不是把魂招回来了吗?”
“魂飞走了,就招不回来了。没了魂,我就无法赶尸。既然那个大块头闯的祸,我就让他自己负责。今夜,我拿了他活人的魂出来!”
老板大吃一惊:“拿了魂,人就死了。这可是犯法的大事啊!”
精壮汉子冷笑道:“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赚什么黑心钱?呵呵,反正都是外地人,死了就直接抛尸野外,就当作被狼吃了。”
我暗暗发怒,这帮人好狠。一件小事,就想要杀人灭口,幸亏狗子带我过来听到了这件事情,不然怎么死都不知道。
吃晚饭时候,老板把饭菜送到我们房间。我推脱身子不舒服,不喝一滴水,一粒米,唯恐里面下药。何永进却不听我的话,大大咧咧地吃下肚去。片刻何永进就鼾声大作,睡着了。我无可奈何,把他拖到床底下,然后用行李背包和衣物,叠成两个人形,放在床上,自己则是暗暗守在门后面。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门吱啊的一声打开,一阵阴风涌入,我抓紧了手里的匕首,这是我退伍之后唯一的留念品。美国货,打南方丛林猴子时候缴获的,质量当然不赖,十多年过去了,依旧锃亮如新。
我以为走进来的,不是精壮汉子就是老板,只要他们一进来,就一刀一个。但是,我却没有听到脚步声,而是听到噗噗的跳跃声。我惊讶万分,于是悄悄地从门背后探出脑袋,看到的却是那个“喜神”,一蹦一蹦地弹到床头!
我不禁倒吸一口凉气,瞪大眼睛,死死盯着那个蹦蹦跳跳的僵尸。怎么可能?一个死人居然还会行动呢?之前我曾经怀疑,所谓的赶尸,其实是活人装扮的。比如以一个个子矮小的人,扛着被砍下来的死人头和肢体前进,即使是死人的亲朋好友看到了,也认为这是死人自己在动。但是,昨天夜里,我明明确认了那是一个货真价实的死人。我在南方丛林的尸山血海里出来的,死人见多了,绝对不会搞错。难道赶尸,真的就是像赶羊一样,以邪术驱赶?
想到这里,我不禁感到浑身凉飕飕的,吓得一动也不动。今夜微有月光,透过窗子照进来,我清清楚楚地看到那个僵尸一蹦一跳弹到床边,嘎嘎好像是运作不良的器械一样,僵硬地把腰弯下,脑袋对准了我布置假人的头部,吐出一口白色的气,喷向假人。
我暗暗庆幸,幸亏自己事先得知了那赶尸精壮汉子的阴谋,不然给一个死人这么吐一口气,谁知道会中什么邪呢!
那僵尸对准假人喷了一口气,假人没有反应,他就这样一直喷下去。说来也奇,那口气好像是空虚的一样,穿过了假人的脑袋,穿过被子,穿过薄薄的木板,向下蔓延。不好!我把何永进就放在床底下。
只见那口气像是雨水一样落到了何永进的脸上,如有生命一般,慢慢钻入他的鼻孔、嘴巴、眼睛和耳朵这五官,过了片刻,从何永进七窍中居然飞出七个亮晶晶的小圆球,缓缓向上升起来,聚拢在一起,组成一个大的亮晶晶球型。
我是受无神论教育出身的,鬼神不信,可以眼前看得真切,心里开始动摇。我偶尔听说过,人有七魂六魄,那精壮汉子说道要取我们的魂,莫非这就是人的灵魂?灵魂一走,人哪能活地下去?何永进说好说歹都是我的战友,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被弄死。此刻间不容发,我想也不想,大喝一声,嫌匕首不够威猛,拾起一条木凳,就狠狠砸在僵尸背脊上。
喀喇喀喇一阵怪响。我顿时觉得虎口发麻,定睛一看,大吃一惊,连木凳都砸碎了,那僵尸居然安然无恙,不过扯破了外面的衣服而已。我在部队就以膂力巨大而闻名,单手即可举起一枚重型炮弹。方才又是极为紧张的时刻,我运足了吃奶的力气,不下有千钧之力,常人连骨头带肉都被我砸个粉碎,那僵尸却是铜皮铁骨,毫发无损。
不过僵尸的行动到底被巨震影响,他陡然一动,吐出的气消失,那亮晶晶的魂失去气息指导方向,立时四散分开,重新钻入了何永进的七窍里。他居然慢慢地张开了眼睛,看着僵尸,我大叫:“永进小心,奸人来谋害我们!”
说时迟,那时快,何永进双腿缩拢,对着僵尸的下肢猛然一蹬。他人高腿长,这一蹬之力何其之大,一下子就把僵尸踢开,而那僵尸身体僵直,纵然是摔倒也是直挺挺的,口中发出咕咕的怪叫。
何永进钻出床底,一个鲤鱼打挺站起,不禁勃然大怒,叫道:“好个黑店,我只是宁事息人,想不到竟然阴谋来害我。幸亏有人相救,不然死到哪里都不知道了!”
僵尸咯咯发出怪叫,在地上不住移来移去,突然身子一弓,弹了起来,向我扑过来。何永进大叫;“恒淮小心!僵尸是循着活人的生气来的!”
我哪管什么活人死人,眼见一个僵尸扑过来,早已魂飞魄散。老子和活人斗不怕,但是从未和死人斗过。再看那僵尸,面目狰狞,眼珠凸出来,把眼眶周围挤破,溢出黑乎乎的死血,嘴巴里石头拖地老长,张牙舞爪上来。
我挥动手里的匕首,美国货钢口极硬,手起刀落,顿时斩下一段僵尸的手腕,落在地上还蹦蹦跳跳,像是上了岸的鱼一样挣扎片刻。
失了手腕的僵尸还是不顾一切地扑向我,我倒是忘了,这不是活人,哪会痛地死去活来,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如何应付,呆呆地立在原地。何永进大喝一声:“走开!”
话音传过来同时,何永进瘦长的身子也飞了过来,一脚踢中僵尸,把整个儿僵尸踢到墙上。这件简陋的旅店墙壁本来就是薄薄的木板,咔嚓,僵尸竟然撞碎木板墙,落在外面的走廊里。
我定定神,心知这个僵尸不死不活,唯一计策,就只能将其斩成数段才能避免危害。于是我跟着僵尸走出墙壁的破洞,看到僵尸倒在地上,像是后背着地的乌龟一样,翻不起身。而在僵尸前面不远处,却站立了那个驱赶僵尸的精壮汉子,陡然瞧见我,不禁吃了一惊,于是飞快地摇动手里的铃铛,口中念念有词,催动僵尸起身。
只见那僵尸像是不倒翁一样,倏然挺起,面对着我。对付这号东西,我已经有了经验,毕竟他行动缓慢,而且僵直,我学着何永进,飞起一腿,踢中僵尸,把他踢向那精壮汉子。后者转身就想逃,我大喝一声:“哪里走!”
说着,将手中的匕首飞过去。咄!正中那精壮汉子的后背,他惨叫一声。这是僵尸也扑了过来。精壮汉子既没有摇铃,也没有念咒,而且大声喘气,那僵尸正是靠活人生气来进攻的,当下就落到精壮汉子身上,吐出气息,喷在他脸上。
精壮汉子浑身发抖,脸上越来越白,似乎挂上了一层霜气,慢慢地升起七个亮球,溶入僵尸的身上。这时精壮汉子一蹬腿,顿时不动了。
老板这时也走了出来,瞅见这幅情形,脸色大变,说道:“你闯祸了!你杀了赶尸匠,他们是不会放过你的!”
我大怒,喝道:“哼,老子还没有找你算帐呢!居然帮着这个牛鬼蛇神,专门害人,今天我替天行道!”
何永进一把拉着我,神色凝重,说道:“现在不行了,你杀了赶尸人,黄泉村的赶尸匠们,一定不会放过你的。走,快跑,远远地离开这里。永远不要回来。”
我犹豫了一下,何永进发怒叫道:“还不走!会没命的!”
我叹了一口气,问道:“你呢?”
何永进摇摇头,回答说:“我是山里人,他们拿我没有办法。”
我见他神色果决,不似说谎,当下就收拾了一下行李,准备逃窜。何永进突然招招手,说道:“等等,你一走,这个老板必然会向黄泉村的赶尸匠们通风报信,不如一不做二不休!……”
“不要杀我啊,不要杀我啊!”老板吓得魂飞魄,不住磕头求饶。
我看他也是一把年纪了,心头一软,说道:“杀人犯法,方才只是自卫,但是现在就不许了。不如……”我眼光四下里转动,突然看到大堂里停着那口棺材,喜道:“不如把他关进棺材,天明之后,自然会有人来救他。”
何永进点点头说道:“也好!”
说着,不管老板愿意不愿意,死拖活拉,一把推开棺材盖,一下子就把老板扔了进去,再合上棺材盖。里面传来急促的咚咚敲打声。
何永进转身拉住我的手说道:“保重,有机会再见!”
我点点头,转身循着何永进指点的方向,窜入黑夜之中,连夜逃命。从此我放弃了湘西定居的生活,踏上了漫长的流浪之路。但是我们两人都没有想到,今晚在这个小小旅店发生的事情,竟然都将在我们将来的命运里画上沉重的一笔。这一切的起因,就是那口关押着老板的棺材,在幽幽烛光中,透出一丝妖异的色彩。突然,咔嚓惊天动地的一声巨响,沉重的棺材盖仿佛纸片一样被抛上半空,瞬间又被扯破,化作片片碎块。
随后,棺材里慢慢伸出一个脑袋,看相貌,便是那个老板,只是有些奇怪,他的脸孔像是油彩一样蜡黄,嘴巴哈地大大的,舌头吐了出来,好像吊死鬼一般。老板的身体也慢慢升起来,确切地说,是被托起来,被棺材里的另外一个人拖了起来。老板已经死了,把生命力透给了另外一个人。这个人长身玉立,犹如在棺材里酣睡了许久,忍不住伸伸懒腰,打个哈欠,然后这人目光四射,突然发现在墙角站着一个六七岁的小孩子,正满面惊恐地盯着自己……
第二案:悬棺赶尸 二 僰人宝藏
我蓦然张开眼皮,窗子外面投射进来的阳光很是刺眼,让我眯起了眼皮。当脑子清醒一下以后,突然发现右肩很重,借着眼眸的余光回瞟,却是我老婆林白水正靠着我的肩膀,酣睡正熟。我们结婚都快七八年了,她也已经是一个孩子的妈,睡觉的姿势仍旧像小孩子一样,非常可爱,叭嗒叭嗒着嘴巴,似乎在吃糖。我轻轻一笑,依旧让林白水枕着我的肩膀入眠,思绪转回来,心想,我怎么会想起很久以前的事情呢?大概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吧!此刻,我和林白水一起坐在火车上,奔赴神秘的湘西。而事情的原委,却要从一个月前说起。
现在是一九九零年四月,明明已经是春天,北京依旧弥漫着陡峭的春寒。一天夜里,我穿着皮夹克,走在回家的路上,途径一条漆黑的小胡同,昏暗的灯光下,忽然闪出一个人影,速度奇快地移到我背后,将一把雪亮的水果刀架在我脖子上,低声喝道:“把钱拿出来,饶你不死!”
我不惊不怒,反而暗暗一喜。自从部队退伍后,我极少有交手的机会,平时看到什么小偷小摸,都是凶猛地扑上去,暴打一顿,拖到水里淹个半死,再送至派出所。时间长了,周边地区的流氓无赖,都知道这里有个活阎王,吓得哪敢过来。一方面固然保护了小区的安全,另一方面,我的拳头也在生锈。现在好了,居然来了一个不知死活的,你说我能不喜吗?
我心念转动,笑道:“要钱,好啊!都在我口袋里,我拿给你!”
歹徒没有吱声,我就把插在口袋里的双手拿了出来,说时迟那时快,我右手牢牢抓住那只拿着水果刀的手腕,左手凶猛地往后一个肘击。若是平常人中招,起码肋骨断了七八根,想不到这人反应极快,以其被抓住的右手为支点,身体迅速向右旋转,同时那把雪亮的水果刀乘势袭向我的颈部。
我一把推开歹徒的右手水果刀,左脚一定,右脚一踮,已经转身摆开散打架势。那歹徒身法亦是极快,和我摆了一个相同的格斗招式,嗯,怎么看着眼熟呢?
容不得我多想,那歹徒就冲上来,我见他速度快,身法好,可惜力气未免小了一点,铁定输给我,不禁摇摇头,后退一步,拉开距离,那昏暗的路灯正好把光线投到歹徒脸上,我倏然一怔,失声叫道:“何永进!”
歹徒一呆,顿时愣住,那光线清清楚楚映在他脸上,满面的麻子,我一辈子忘不了。
“恒淮!”
他也呆住了。
既然是熟人,他就自然而然地垂下水果刀,讷讷之极。我打量一下,他身上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羊毛衫,脚上是一双脚趾头都伸出来的烂解放鞋,颧骨突出,满面胡子拉达,看来生活过的极不如意。我叹道:“永进,现在过得怎么样?”
“还好还好!”
何永进支支吾吾说道。
我又叹道:“不必瞒我了,你都混到这副德行了,还敢吹牛不错!幸好今天遇到的是我,若是别人,你可就一失足成千古恨了。不必多少,我们战友好久没见,走。我恒淮请客,哥们去喝几杯。”
我不由分说,便把何永进拖了过去,看到他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又叹了一下,把自己的皮夹克脱下,披在他身上。何永进叫道:“恒淮……”
我说道:“一件衣服而已,何必大惊小怪!你不当我是战友?”
我们来到了胡同口的一个地摊上,要了一瓶二锅头,点了几个菜,原本打算慢慢喝,但是何永进一口气便把所有菜吃光,看来他实在饿得慌。我就叫老板上了几碗米饭和一些小菜,让他吃饱喝足。何永进当真胃口大,足足吃了五大碗米饭才罢休。
我问道:“永进,自从湘西一别,差不多有九年没有见面了吧!”
何永进点点头,时间如流水,不仅把岩石磨成卵石,也把一个开朗大方的人磨成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差不多都是我在唠唠叨叨,何永进只是默默听着,既没有答话,也没有自述。我察言观色,看得出他似乎遇到过很大的挫折,所以不想多说话。
聊了半天,我看时候不早,毕竟我是有家室的人,不能像青年时候那么整夜不归。当下我就向何永进告辞,相互留下了联系方式,我便回家了。甫一进门,林白水正坐在沙发上看书等我回家,至于家养的女孙悟空,估计累了,歪在妈妈怀里睡熟了。
林白水放下书,说道:“今天遇到了什么事情?”
到底是老夫老妻,开门见山的问。我笑道:“今天遇到了一个老战友,很多年不见,不禁有些兴奋,喝了几盏。”
林白水摇摇头,突然咦地一下:“你的皮夹克呢?”
“啊!”我不好意思地摸摸脑袋,“我看这个战友穷困潦倒,连保暖的衣服也没有,就送给他了。”
林白水气得不打劲,使劲摇头抱怨:“你啊你!”
我哈哈大笑:“一件衣服而已吗。何必计较。上次我去新疆考古,不是一下子带来了一万块奖金吗?”
“没了!”
“没了?”
林白水哼哼说道:“你这个人,对于金钱一点概念也没有,钱是来得快,但是去的也快。那一万块,其中八千捐给了希望工程,另外两千,给了北京人化石遗迹协会。我不是小气的女人,也不反对你做公益事业,但是你好歹留点闲钱给你自己花吧。要不是我是个有经济基础的女人,我们娘俩老早饿死了。”
我只能呵呵傻笑,我是部队出身,对吃喝用度不太讲究,对于金钱更是没有什么概念,拿了钱不知道干什么,一般都是直接交给林白水打理。
林白水突然想起了什么,扶正眼镜,说道:“对了,正好有个项目,我要过去看看,你去不去。”
“什么项目?”我问道。
“僰人悬棺!”
“僰人悬棺?是个什么东西,你说说看!”
林白水抱起手中的孩子,将其放到床上,然后拿起手中的书籍,给我看封面,正是一本书,名叫《僰人的神秘传说》。
在林白水的娓娓叙述中,我大致了解了僰人的来历。
僰人是一个相当古老的民族,传说中华夏文明青铜时代的殷商时期,就存在了僰人,纣王曾经三度讨伐僰人。后在武王伐纣的战争中,僰人选择了帮助周,所以被封为僰候国。僰人性情剽悍,向来为历代统治者所不容。
到了明朝万历元年,朝廷改土归流,僰人不服。于是朝廷调集十四万大军,对僰人进行了空前规模的征剿,史称“叙南平蛮”。根据《万历实录》记载,这场战争历时半年,僰人虽然勇敢作战,但是毕竟不是当时已经拥有火枪大炮等先进武器的朝廷大军对手,很快被荡平。次年四月,朝廷又次派兵搜剿遗民,直至“僰蛮尽灭”。僰人终于消失在茫茫历史长河中。
说到僰人,不得不提一下悬棺。历来人死之后,汉人习惯土葬、藏人习惯天葬、其他民族或是水葬,或是火葬等等。而悬棺葬却是一种非常奇特的葬礼。通常选择一处壁立千仞的悬崖,用现代人也难以想象明白的方式,将棺材连同死者一起高高地悬在悬崖的半腰处。悬棺神秘莫测,引来不少人猜测,有人说到,这是僰人的迷信,认为在高处更加接近天堂。有人说道,这是僰人为了防止死者作祟,若是死者在高处,纵然下来,也是摔个粉身碎骨了。
除了悬棺之外,僰人更与赶尸等诸多神秘的习俗有关,但是——林白水说道:“我们此去,除了考察悬棺之外,更重要的是寻找银矿!僰人的银矿!”
“银矿?”
我锁紧眉头,提出了一个疑问,虽然我在历史考古方面的学识不如我妻子,那是因为我们各自专业角度偏重的方向不一致,我主要倾向于历史地质考古,而林白水则是人文考古,反过来说,我的地质科学常识远远超过林白水,我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据我所知,湘西并没有形成银矿的地质结构条件,僰人怎么可能有银矿挖掘?倒是铅矿非常丰富,是不是有人搞错了?”
林白水微微露出恼怒的神情,说道:“哼,至于地质常识我并不清楚。可是,在各个历史书籍上,都清清楚楚地记载了银是湘西的一大矿产资源,几千年来,一直由僰人控制,秘而不宣。若是一本书也罢了,但是相隔数代,几十本书都这么说,总不可能是假的?胡说的?”
此女读书太多,已成小学究,向来迷信书本,见我有反驳意见,当下不悦,只是作为她的老公,结婚多年,我哪能不熟悉这个性格,于是装聋作哑。
林白水又说道:“因为僰人一直把持了银矿的开采权,并以此获得了巨大的利润,终于引起朝廷的觊觎。传说明朝大军剿灭僰人山寨,一方面是为了改土归流,另一方面则是为了争夺银矿的开采权。但是很奇怪,明朝的当地政府并没有得到银矿,他们根本没有从僰人口中询问到银矿的地点,而湘西又丛林茂密,茫茫林海之中,何处寻找银矿呢?朝廷在十年里派遣了数批考察队,均杳无音信,只得作罢。于是象征巨大财富的僰人银矿,终于埋没在历史的迷烟中!”
我听得目瞪口呆,说道:“听你的口气,似乎我们此行,一来是为了研究僰人悬棺,二来却是为了找寻银矿。我且问你,既然明朝花了数年时间都没有找到,而且之后我一直没有听说什么人找到过银矿的秘密,凭我们两个人,怎么去发现银矿呢?”
我那狡猾的妻子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个狡黠的微笑,伸手把书本的书签抽出来,小心翼翼地摊开,却是一张彩色照片。在照片里,似乎是一张草纸一样的破碎纸片,模糊不清地画着几个好像棺材一样的物体。再仔细查看,在棺材附近,扭曲的脉络连绵,好像一条条蚯蚓,凭我的经验,这是古代人们画山脉的手法。我抬起头,疑问道:“这是……”
林白水反问:“你怎么看?”
我瞅了老婆一眼,小心翼翼地回答:“如我推测,这是一张古老的地图,看年代约莫有三四百年以上了。这表面上是注明悬棺的位置,其实另有深意。只是这个深意,却是需的我们细细揣摩了。”
林白水眼眸精光一闪,说道:“不亏是我林白水看中的男人!这就是我们此行的目的!”
“你认为,这张地图上的悬棺与银矿有关?”
我问。
林白水说道:“不是我问,而是这确实与银矿有关。这张地图,又叫秘银之图!”
我问道:“你是哪里弄来的?假若真是与银矿有关,而僰人又将银矿视之若珍宝,定是极其隐秘地珍藏?数百年过去了,怎么会轻巧地落到了你手里?”
林白水点点头说道:“轻轻巧巧,则是说不上的。无意得来,却是真的!说起来,今天早上,我收到了一份信。寄信人是湘西张家界市博物馆的馆长罗明申,也是我的一个学弟,在一个月前的考古发现中,无意中从一具悬棺里得到这张草纸地图,经过拼合考证,他认为这是古代僰人标注银矿地点的秘密地图!只是他一时无法解答,便邀请我们夫妇一起前来考察寻找。”
我暗暗奇怪,问道:“奇怪,我们在国内并不是特别出名的学者,为什么要找我们夫妻俩?”
林白水嘿嘿阴笑一声,说道:“别忘了,你两年前考察了楼兰古城之后,写成的《楼兰考古记》?”
我一呆,问道:“我什么时候写过这本书?你知道,我大字不识几个,看书都头痛的要死,还说写书呢!”
林白水转身从书架里抽出一本厚厚的砖头,递到我手上。我定睛一看,封面甚是骇人,那是楼兰废墟,上面爬着一只古怪的昆虫,再看署名,却标注着:朱恒淮、林白水著。我哭笑不得,说道:“明明是你写的,怎么把我名字也挂上去。我又不需要评什么职称,书出的再多也没有用!”
林白水说道:“唉,考察是你去的,材料是你搜集的,观点是你提出的,证据是你举证的。我只是见你回来后把一堆东西放在家里搁着浪费,就花了半年时间替你整理一下,出了书!”
我恍然大悟,叫道:“难怪那半年里我看你老是半夜才睡觉,而且时常抱头而痛,原来在弄这玩意,有必要吗?不过提出了一个观点,说楼兰古城的覆灭,既不是水源枯竭,也不是外来部族的入侵,而是由于沟通了丝绸之路,把西方的外来物种带了过来。由于外来物种入侵,导致植物大面积死亡,沙漠绿洲文明本是非常脆弱,植物的灭绝终于导致文明的崩溃。楼兰古城一下子覆灭了!”
林白水呵呵笑道:“这是你第一次以生物学的观点提出啊!这本书国内外反响都很大,我的学弟看了赞不绝口,所以极力邀请我们夫妇过去。”
林白水兴奋地跑过来搂住我的腰,仰起头含情脉脉地盯着我说道:“我们夫妻结婚这么多年,不是外出考察就是专心科研,忙得要死,连一次蜜月度假都没有。这次难得去风景绮丽的湘西,我们就当作一次旅行吧。反正对方出钱……”
我大喜,难怪林白水如此迫不及待。其实我和林白水结识之际,她不过是一个刚刚大学毕业的年轻丫头,而我不过一个帮考古队打工的无业游民,但是日久生情,她就不计较身份下嫁于我,这些年来一直亏欠她。此次顺便旅游,也是一个补偿吧!
后来,我们就来到了火车上,在我对面,正是何永进在打瞌睡,我之所以把他叫来,一来觉得给他一份工作,至少能够让他振作起来,二来何永进好歹是湘西的土人,地头蛇嘛!于是我们三人踏上了湘西的诡异之旅!
我们一行三人一连坐了三天火车,从北京千里迢迢赶到湘西最大的城市张家界。甫一落车,顿时觉得双腿站不稳,整个人犹如漫步在低重力的月球上,轻飘飘得直想飞。我与何永进还好,两人都是军队出身,身强体壮,数十年过去,底子并没有落下。何况当年我们从杭州赶到唐山去参加大地震抢险时,条件更是恶劣,坐的不是客车,而是闷罐子车,昏天黑地,照样硬是挺了过来,所以眼下舒服的火车对我们而言何足道哉。不过林白水显然吃不消,她毕竟体弱,加上十多年来一直养尊处优,懒病搁下了。
因我们此行是得到对方极力邀请,自然有人接应。我们在火车上的时候,就看到候车大厅里有一人高高举着一块牌子,上书“欢迎朱恒淮、林白水教授来湘西考察研究”,我老脸不禁一红,虽说林白水真的是一介青年教授,不过我完全是无业游民,无职无任,轻松自在,毫无威信。
我扶着林白水下了车与那人见面,他是一个个子不高,中等身材,戴着眼镜的男子,从实际相貌上来看,似乎与我差不多。当我们迎向他的时候高兴地叫道:“哎呀呀,欢迎欢迎!”
我伸手和他握手,不必自我介绍,那人就知道我是谁了,他说道:“朱恒淮先生,久仰久仰。你写的《楼兰考古记》非常精彩,国内难得有如此新颖思想的人物。嗯,林师姐似乎有点不舒服?”
林白水摆摆手,吃力地说道:“罢了,坐火车太长了,有点吃不消。唉……毕竟不是年轻的时候了……罗学弟,我们接下去什么招待所?”
这人果然是罗明申,只是我还在怀疑他的年龄,我今年三十一,他光是相貌而言,与我相似,而林白水比我小三岁,才二十八,让一个二字头的女人称呼而立之龄的男子为学弟,感觉真是怪怪的!
罗明申顿时露出尴尬的笑容,支支吾吾说道:“这个……学姐。我们并不是住在张家界,我们要马上赶往有间集,要是迟了,又得等到明天了!”
林白水闻言顿时面如土色,还得坐车啊!不过她毕竟不是不知好歹的女人,摆摆手说道:“好的,我们快去……”她转身对着我喃喃:“恒淮,借你的胸靠一下……”
罗明申转向何永进,吃惊地问道:“这位是……”
我忙介绍道:“哦,这是我们的助理,他也是当地人,比较熟悉情况,对于我们寻找银矿,多有裨益。”
罗明申的眼镜下满是疑惑,不自在地和何永进握手,何永进自然也懒得打理,随便应付一下即了事。
那罗明申亲自开车过来,是一辆崭新的大众桑塔纳。国内的博物馆普遍都很穷,哪里买得起车。我此刻再打量罗明申,见他衣装整齐,清一色的名牌,心底暗暗疑惑,要么他是一个贪污犯,把博物馆收藏的文物偷偷卖掉,要么他真的是一个有钱人!
林白水身子不舒服,依靠着我,所以我们夫妻一起坐在后座,而何永进与罗明申在前面。车子开了起来,一路从繁华的城市进入乡村,平坦的大道也慢慢变成颠簸颠簸的小道。林白水受不了晕车,老早在我怀里昏昏入睡,而何永进沉默寡言,我们竟然陷入了一种静寂的气氛中。过了半晌,我看天色都慢慢暗了下来,觉得甚是无聊,就开口问道:“唉,罗先生,看起来你的年纪和我差不多啊!”
“哦?朱先生贵庚?”
“三十有一,五九年生的。”
那罗明申笑道:“和我一样,我也是那一年生的。”
我说道:“但我就暗暗纳闷了,其实我妻子林白水才二十八岁,你明明比她大三岁,怎么居然叫学姐了?”
罗明申不禁大笑道:“朱先生可能没有读过大学吧?”
我点点头。
罗明申笑道:“我们大学里排辈分不是按照年纪,而是以界而论的!我家出身不好,是大地主,文革时候被耽误了上学,所以我很迟才考进大学,因此我是林女士的学弟了。”
我恍然大悟,原来如此。敢情这大学也是和一些江湖门派一样,以入门先后排辈分。再转念一想,原来罗明申是大地主家的,现在政策回复,一些原属于他的财产拨回来,难怪这罗明申穿着用度,都非常正经。我私下里估摸,说不定邀请我们过来的钱也是他自己出的!
“我说老罗啊,我们开了这么长时间的车,那什么有间集到了没有?”
罗明申一边开车一边回答:“快了,估计不用几分钟。”
话说如此,眼前覆盖着茂密树林的山路突然开阔起来,我眼前豁然一亮,但见罗明申突然把车子停到一边,刹车止住,叫我莫名其妙,忙问怎么了,罗明申低声说道:“噤声,喜神来了!”
我脸色陡然大变,十多年未尝听闻的词汇再次触及,就犹如在耳膜边爆炸了一颗原子弹,记忆深处那种恐惧的感觉再次翻腾出来。听到这句话,连闭目养神的何永进也豁然开眼,侧耳倾听,一阵低沉的铃声散发在无尽的黑夜中!
“叮!叮!……”
半空中忽明忽暗浮着数盏灯笼,幽幽的蓝光仿佛鬼火一样,伴随着那叮叮的铃声,还有那赶尸人若有若无,若轻若重的呼喊:“喜神来了,生人回避!喜神来了,生人回避……”
渐渐地一队白色的影子从黑暗中缓缓移出来,仔细一看,带头的是两个衣料漆黑,穿着宽大服饰的赶尸人,因为衣服与黑夜的背景色融为一体,几乎叫人辨别不出来,连他们手中提着的灯笼都仿佛是鬼提在半空中。
赶尸人一手提着灯笼,一手拿着铃铛,叮叮当当地有节奏敲打,没发出一声,后面跟着的一排人就随之一起一跃,向前跳了一步,落在地上。这些人身穿着白色长袍,脸上都用一张白布遮住,只在眼睛部位雕了两个大洞,好像是骷髅的眼窝。他们行动非常一致,俨然一个人,循着铃铛的节拍一步步生硬地往前跳过去,缓缓朝我们这边过来。
“这是……僵尸……”
我身边的林白水不知道时候醒了过来,饶有兴趣地看着前面的怪异景象。
第二案:悬棺赶尸 三 有间集镇
8
车子内四人,罗明申面无表情,紧紧盯着僵尸的一举一动;而林白水胆子甚大,居然兴致勃勃地观赏,仿佛在动物园里瞧着新鲜的动物一样;我和何永进都不免心底一沉,当年那邪恶的僵尸给我们的印象实在太刺激、太恶劣了。单个僵尸还好,但也是费足我与何永进的力气才消灭,而眼前一大群僵尸若是一起攻击过来,我们恐怕都难逃毒手!
那僵尸们一蹦一跳地朝我们的方向弹过来,随着他们的逐渐接近,在车灯的照耀下,相貌也越发明晰。纵然僵尸浑身都包裹在白色的长袍和面巾之下,但是手腕和颈部还是有肌肤露了出来,死人苍白的肌肤中布满青色和灰黑混合的尸斑,散发着一股诡异的檀香味。方才因为光线昏暗我没有看到,这时才瞧见,在每具僵尸身上,他们的白袍都写着字,或曰“一见发财”,或曰“还我命来”,不一而足,甚是古怪。而且那字都是用血淋淋的血液写就,迄今为止,开始发黑发紫。看着他们越来越近,我暗暗攥紧拳头,万一过来袭击,我马上拉开车门,拖着林白水就逃跑,至于何永进与罗明申,对不起,我救不了你们了。
正当我高度戒备的时候,那僵尸却倏然转身,一拐弯,一蹦一跳地朝其他地方走去,那铃声悠长,渐行渐远。我虽然奇怪,可是终于放下心来,扭头一看,何永进也是松了一口气,罗明申表情开始融化,唯独我老婆仿佛好戏没有看够一样,叭嗒叭嗒嘴巴,叹了一口气。我不禁问道:“咦,你不怕吗?这是僵尸啊!”
林白水莫名其妙,反问道:“有什么可怕的?咦,你不是平常天不怕地不怕,见神杀神,唯独遇到这些蹦蹦跳跳的,就满面严肃呢?”
我噎住,所谓无知者无谓,应是如此吧!
林白水噗哧一声笑了出来,说道:“你不会把这些僵尸都当作真的吧?”
我奇怪,说道:“还有假的吗?”
林白水瞪大眼睛,提高嗓门说道:“当然是假的!虽然他们演的很真实,甚至连尸斑也涂上了,但是露出一个致命的破绽,所以我一眼就看出,这是活人假扮的!”
我失声大叫道:“什么?这是活人假扮的?”
林白水白了我一眼,责怪道:“枉你还是军队出身的,观察力怎么这般弱!难道你没有看到,他们的胸脯在不住起伏,哪有僵尸会呼吸的?定是活人假扮的了!”
该死!我怎么没有看到。因为先入为主的观点影响,一看见僵尸就以为那是真玩意,谁想到居然还有活人假扮的。我听那罗明申说道:“这确实是活人假扮的僵尸,那是本地的保留节目!”
气死我了!
罗明申重新发动汽车,我们走上正道,不刻就踏上繁华的小镇。想不到在走了这么多山路之后,山间还会有如此一个小镇,叫人啧啧称奇。大街上车水马龙,甚是热闹,罗明申一边熟练地躲避行人车辆,一边洋洋得意地介绍:“这是我们当地最繁华的地方——有间集镇!十年之前,有间集镇还是一片荒凉的林地,后来因为旅游业便渐渐繁盛起来,如今已经成为一个属五万人口的大镇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镇内派出所、电影院、浴室、游戏厅、饭店、旅店等等,无一不缺,无一不全。原本还要繁华热闹,只是最近比较不巧,出了一点事故!”
“什么事故?“我随口问问能绕一个小镇人流骤然减少,这可不是一般的事故。在我想来,除了威胁的化学物品泄漏以外,就只剩下重大的刑事案件了。
“没什么,不必关注。”罗明申敷衍道,“哈哈,现在我就带你们去本镇最好的旅店——有间旅店。”
他极力隐瞒着,难道有其他事情?不过这个旅店的名字好熟悉啊!等等,十年之前,我们遇到僵尸的那家简陋旅店也叫有间旅店!
我大骇,莫非我们故地重游了?只是眼前物是人非,见不到之前的一切景象,叫我无法分辨。罗明申开了半刻,把车子驾到一间漂亮的两层小洋楼前,我们下了车,罗明申指着小洋楼***通明的正门,上面有一块匾额,书写“有间旅店”,笑道:“这就是本镇的起源之地,有间旅店!”
他带着我们,边走边说:“方才我说过,本镇在十年之前,还是一片荒芜的林地,周边地区不见人烟,只有这里建了一个落脚的小旅店。有一天旅店老板在棺材里突然神秘身亡,而在他店内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男人和一具奇怪的尸体。根据男人的衣物,推测他是一个赶尸人,那具尸体就是喜神了。但是喜神扑在赶尸人身上,仿佛吃了他一样!于是人们推测,在有间旅店内一定发生了惊心动魄的惨剧。这里原本名不见经传,连个地名也没有,因为这一事件之后,顿时名声大振,全国各地,五湖四海的游人们纷纷过来探奇,虽然再也没有发现过僵尸,但是本地本来就有悬棺的诡异风景,甚是吸引人,于是本地以旅游业起家,逐渐变成一个繁华小镇。镇子就以旅店命名,叫做有间集镇!”
我和何永进不禁面面相觑,脸色发白,相对无言。
方进入旅店,罗明申就大叫:“老板娘,无双,快快出来,接客了!”
大厅柜台急急走来一个小个子的女人,她身材纤瘦,穿着黑白相间的女仆装,梳了一条长长的马尾辫,额前刘海甚长,遮住了眼睛,她又低着头,看不清相貌。罗明申笑道:“就你一个啊,无双!”
这女孩便是无双了。
无双来到我们身边,唰地抬起头,虽然眼睛被头发遮住,但是肌肤犹如新雪般洁白,小嘴饱满,鼻子秀挺,因年纪关系,身材有所欠缺,但是还是一个可人的女孩。她点点头,然后伸出双手,朝罗明申打了一个手势,罗明申接口道:“哦,老板娘在洗澡啊!”
我心底一沉,叹了一口气,想不到这么可爱的一个女孩竟然是一个哑子,莫非上天真有所不公?
无双又打手势,虽然我们看不懂,但是罗明申实时翻译:“你问我要不要去叫老板娘?嗯,不必了,有三个客人过来,你准备两个房间吧!”
无双点点头,朝我们三个人看了看,目光甫接触到我,忽然娇躯一震,慌忙低下头。老子怎么了?吓到小女孩了?我自知毛发浓密,养了大胡子之后,相貌狰狞,所以林白水严厉禁止我养,平常或是不留胡子,或是只留一般的倒八字胡,比较威风。这样看起来帅气,不至于恐怖吧!
我正暗自琢磨,忽楼上一阵娇喘,有个甜美的女声传来:
“何人大呼小叫,老娘洗澡都不得痛快!”
我们偱声抬头仰望,见二楼玄关处,先是露出一只雪白修长的女人大腿,还湿漉漉淌着水,随之一个胸脯抱着毛巾,勉强遮住前面下半身的女子显身。她约莫二十七八,成熟丰韵,眼眸迷离中透着一股子风骚,乜斜瞅着我们,款款迎来。
我眼前倏然一亮,就如黑夜里驾驶着一艘大船航行在茫茫无际的大海里,无星无月,而指南针恰好又失灵了,危急时刻,前方地平线上突然冒出一盏灯塔,指明了方向。只觉得这个女人风情万种,极具风味,乃当世尤物。她笑吟吟过来,方才洗过澡的女体带来一股香皂的香风,叫人心旷神怡。我正入神,蓦然屁股一痛,龇牙咧嘴,眼珠乜斜瞟过去,却是林白水满面不悦地瞧着我,右手正放在老子的屁股上,又狠狠捏了一把。
这死娘们,老子看几眼别的女人都不可?
我哭笑不得,知道林白水见有这般女子出现,起了争强好胜之心。其实林白水何必在意呢?我只是初次见面,不免有点好奇,哪敢真的迎上去。假若把眼前的三个女人都比作花朵,林白水是亭亭玉立的菡萏,无双是清秀细致的兰花,那么我看着这个女人,就觉得她是娇艳欲滴的有毒罂粟!
那女子咯咯笑道:“呦,怎么罗家的先生又有空来找我了,是不是想我了?”
罗明申熟识这个女人,习以为常,苦笑着摇摇头,双手一摊,指着说道:“呵呵,有空我当然会来找有间集最美的女人——尹玉旻。不过眼下却是大事!来来,我介绍一下,这是来自北京的大学者,是我特意邀请过来的。尹老板可要好好招待啊!”
原来这名女子名叫尹玉旻,她眼波一转,察言观色,见林白水怏怏不乐,有点不悦地盯着自己,知道是女人的妒忌,于是咯咯笑着上前,拉住林白水的右手,使得后者颇是愕然,初始见面,便这般热情。
尹玉旻看似比林白水成熟几岁,摸着林白水的手说道:“一个女人的手,就可以说出女人的身份地位和经历。我看这位妹妹双手手背细腻白皙,绝少做家务的痕迹,但是几个手指老茧很厚,由此看来,妹妹一定是专心学问,长年累月著书。而家务嘛——自然是交给了这位兄弟了!”
尹玉旻瞅了我一眼,赞许道:“看来这位八字胡的兄弟,真是疼爱妻子啊!”
好厉害的女人!我们并没有透露我和林白水是夫妻的身份,但是她居然一眼就可以看穿。
林白水稍许有了点高兴,正要开口,那尹玉旻又说道:“妹妹赶路急了,似乎很疲惫,来,和姐姐我一起去泡澡消疲去!”
林白水愕然,问道:“那我先生怎么办呢?”
尹玉旻哼地一下,转而看着我们三个男人,说道:“臭男人啊,就让他们自己聚在一起吧!呵呵。无双,且带几位客人去房间歇息。”
无双点点头。
我眼睁睁地看着林白水被尹玉旻拖走,只得无奈地摇摇头,心想尹玉旻不仅吸引男人,连对付女人也有一套。
无双向我们做了一个手势,示意一起上去,之后就来拿行李。她小小的个子要举起庞大的行李箱,当真是可怕。我哪能让女人来做这些事情,慌忙说道:“我自己来即可!”说着就单手拿起行李箱,招呼何永进一起上楼住房间,但见何永进还是一副呆呆的模样,好像被刚才尹老板的风骚迷住了,喃喃自语:“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我大喝一声:“老何!”
何永进陡然一震,这才回过神,拎起自己的行李,闷声不响跟在无双后面。便走罗明申便向我说道:“可别小觑尹老板,她可是智慧与美貌并存的女子。她的美貌给有间集镇增添了许多风采,而智慧更是厉害,短短几年就在原来有间旅店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了有间旅店,而且经营地更加兴旺发达。”
我疑问道:“你不是说过,那有间旅店的老板神秘暴毙,怎么还会留下来呢?”
罗明申笑道:“当然是有继承人了,据说尹老板就是。是真是假,我们倒是懒于考证,因为当年的有间旅店自从老板死了之后,一直无人打理,简直就是一堆废墟,直到尹老板来了之后,才有起色。”
我心事重重,九年前的经历给我带来了永生难忘的可怕回忆,但是怎么也想不到,居然又转回旧地。
罗明申在无双带我到了房间之后就告辞,说道:“朱先生,你一日赶路,也辛苦了,在此我不打搅,我们明日再商议探索悬棺的事情。”
我点点头,与罗明申道别。旁边的何永进一声不吭地就钻入了房间,砰地关门,我知道他性格古怪,也不多说,只是暗自寻思,这九年他到底过着怎么样的生活。
无双开了门,小小的身子犹如老鼠一样钻了进去,打理床铺,我进去后放下箱子,笑着对无双说道:“小姑娘,不必太辛苦,我自己搞就可以。”
我军队出身,习惯于自己打理生活。
无双果真放下了被褥,愣愣地看着我,我被她看着怪不好意思。方才她似乎非常怕我,但是眼前的那刘海下亮晶晶的眸子,却散发着热切的目光,突然走了过来,拉起我的胳膊,飞快地在我手心里写字。
“你,认,识,我,嘛?”
虽说手心是人体最敏感的部位,但是我不擅长手心认字,辨别地有点吃力。
我认识无双嘛?我不解地看着眼前的小女孩,目光迷惑,脑海中转过千百个人的脸面,始终没有浮现无双的模样。她怎么认为我认识她自己呢?
无双看着我,知道想不起来,于是指指地面,然后双手居然,突然把头上的发髻拆下,长发披开来,无双的小手握住发角,捏成两个小辫子。看着这副样子,我顿时醒悟:“啊!你就是当年店里的那个小鬼?”
无双高兴地点点头!
我大吃一惊,当年我在旅店里看到的那个小鬼,又黑又瘦,穿着男孩的装扮,我就当作是小男孩了,但是想不到居然是个姑娘,十多年过去了,居然长成眼前这副青春美少女的模样。于是不禁长叹一声,暗道命运弄人。再一想,当年我与何永进一起杀了赶尸人,似乎店老板也遭了僵尸的毒手,虽说他虐待无双,毕竟养护了她。不知道无双在此之后是怎么度过日子的。我心虚地问道:“你现在过得如何?要叔叔我帮忙吗?”
无双放下头发,只是高兴地点点头,然后在我手里又飞快地写字:“谢谢叔叔。我过的很好,尹老板在照顾着我。自从很久以前见过叔叔一回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你了,心中一直暗暗祈祷保佑叔叔这样的好人。真是上天眷恋,让我再次遇到了叔叔!”
我哈哈大笑:“真是孩子!”我突然想起那年我们三个挤在一起睡觉,于是说道:“现在我可不能为你取暖了!”
无双如新雪般白皙的面颊顿时羞红,扬起两团好看的玫瑰色胭脂。小女孩不习惯我这样粗俗的玩笑。
当然玩笑也仅能至于此,不可再过分地开下去,毕竟我眼前的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害羞女孩子,而我亦非那种好色的中年猥琐大叔。
无双又在我手里写道:“叔叔这次回来干嘛?是陪那位高高个子的阿姨一起来度假吗?”
我干笑一下,叹道:“哪有那么好,我天生的劳碌命,这次过去,乃是受人之邀,前来发掘悬棺和僰人传说中的银矿。”
我突然想起,有间集镇在最近出了什么事故,但是罗明申一直语焉不详,极力隐瞒。而无双小姑娘与我相熟,定会相告,于是装作顺口问道:“对了,无双小妹妹,是不是近日里,在有间集镇出了大事情?”
无双小脸唰地变白,我吃了一惊,问道:“无双,难道有什么不对劲吗?”
无双犹豫地点点头,写道:“最近,镇上发生了几起离奇诡异的事情,已经有好几个人神秘失踪,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叔叔要当心啊!”
原来她在担心我,于是我拍拍胸脯说道:“不用怕,叔叔厉害着呢!”
无双点点头,满脸崇拜地盯着我,当年我的英勇身姿,已经在她幼小的心灵里记录了深刻的印象。
我说道:“好了,无双你也回去吧。叔叔会自己照顾自己的。”
无双踌躇一下,还是听我的话,甩甩长发离开了房间。
我叹了一口气,坐在床沿上,赶到这三天来坐火车实在吃力,于是仰天呈大字舒服地躺在床上,微微半合上眼眸,暂且休息一下,迷迷糊糊中,我似乎看到天花板上似乎有什么东西垂下来,顿时瞪大眼睛,死死盯着。
这西洋式样的小洋楼天花板也是典型的西洋风格,四角装饰有奇怪的西洋怪兽,但在天花板雪白墙面的中间,突然渗出一团黑色的水渍,逐渐扩大,形成汽油桶盖那么大的一个水渍圈。水渍越来越多的黏稠黑色液体从水渍圈里面渗了出来,好像钟乳石一样衍下一条又黑又粗的黑油柱子。那黑油柱子渐渐钻白,竟然变成了一条洁白的胳膊,看大小和肤色,竟然是女人一样。我不禁惊恐地瞪大了眼睛!
从这只女人的手臂开始,黑色的水渍圈里面慢慢钻出一个女人的身体。先是整只手臂,这是右手,然后又钻出一只一个肩膀,接下来却是一团漆黑的头发,从天花板上垂了下来,长长的发丝落到我脸上,有股麻麻的痒感。女人的整个脑袋终于浮了出来,她抬起头——从我的角度看就是低下了头,这样整张脸都对着我。
我顿时大骇,猛然弹起身子,却仍然一动不动地抬头那张脸。女人的脸慢慢垂下来,贴近我的脸,合上了双眸,嘟起小嘴想要亲我。不知道怎么地,我似乎被赛壬海妖迷惑了一样,情不自禁地迎了上去。突然,女人的脸陡然变化,顿时狰狞,露出尖尖的獠牙和丑陋的真面目,同时面部肌肉不住浮华,露出了漆黑的头骨,非外恶心,我吓得大叫一声,同时听到一个女人的低声呼唤:“恒淮……”
我张开眼睛,发现自己还是躺在床上,天花板上并没有浮出女妖,难道这是我的幻觉。我撑起上半身,摇摇脑袋,让自己清醒清醒,旁边的女人关切地问道:“恒淮,你怎么了。我放进来,就听到你大叫一声!”
我撇转脑袋,对面是林白水,她受了尹玉旻的蛊惑,也学着她把浑身上下脱个光光,只用一条毛巾裹着,头发上还滴着水珠,而肌肤却是如新鲜的珍珠一样散发着健康的光泽。我苦笑着说道:“没事,刚才睡着了,不小心做了一个噩梦。唉,我问你,你怎么打扮成这副德行?”
林白水洋洋得意地说道:“刚才我和尹老板一起洗了一个桑拿浴,真是舒服啊!好像浑身每个毛孔都通了气,真觉得轻飘飘的,好像要飞一样!”
她调皮地转了一个身,哪知毛巾的绑法不得当,立时掉了下来。林白水轻轻一叫,毕竟我们是夫妻,她并不多少吃惊,只是有点害羞,正要捡毛巾的时候,我狞笑着扑上去,一把揽住,扔到床上,说道:“这是你诱惑我的,不要怪我!”
“滴零零……”
忽然房间里的电话铃声响起,我们吓了一跳,不约而同转过身盯着电话机。我初来乍到,没有什么人认识嘛。莫非是罗明申,还是旅店的服务?
我迟疑一下,终于伸手过去拿起电话,小心翼翼地答应:“喂……”
“你会死!”电话里面传来一个阴潺潺的声音,仿佛直接是从地狱里面接线过来,怨灵声嘶力竭地诅咒:“你会死!任何打搅僰人悬棺的人,都将永远堕入地狱,永世不得超升!喈喈……”
毛骨悚然的笑声似乎在冥河的死水里面浸泡了几千年,有一股恶心的刺激感觉,我大怒之极,丢下话筒,笑声戛然而止。
这是怎么回事?我们甫一来到这里,别说得罪的人,就是认识的人也没有几个,怎么就接到了这般威胁的电话?电话中说到的不许动僰人悬棺的事情,莫非受到镇子里人员的极大反对?
整件事情,从开始就带着不详的征兆,我预料接下去将会发生更多不可思议的现象!
“哒哒!”
这时敲门声响起,我打开门,外面是无双小小的身子,亮晶晶的眼珠子看着我,打手势说夜宵煮好,问我要不要吃点。
老子天生是个大胃王,正好肚子有点饿,吃点夜宵也不错,于是拉着换好衣服的林白水一起下到客厅里。夜宵是白粥和当地的小菜,味道不错,正吃得欢,突然来了一个衣冠楚楚的男子,约莫三十多岁,甫一进门,就大声叫道:“尹老板在吗?”
二楼传来尹玉旻特有的腻腻甜声,微微有些愠怒:“何人大呼小叫,老娘正在泡澡澡呢!”
这女人,怎么还在洗澡呢?当心皮肤都泡烂!
不过这次尹玉旻出现的时候,不像上次那般衣冠不整,稍微拖沓了一会儿功夫,才端端正正地出来见人,穿着一件赤色的长摆浴袍,长发盘起来,依旧风采动人。
“哦,镇长大人的秘书先生啊!不知道镇长叫我什么事情?”
原来这个男人是镇长的秘书,难怪看起来有点哈巴狗的感觉,大概久居人下的时间比较长吧。再听听尹玉旻的口气,似乎和镇长很熟,时常拜托这个秘书来邀请她。
“罗秘书,别又是什么宴会等等很无聊的东西!老娘自己就是开旅馆的,最讨厌参与这些应酬。”
这个秘书原来姓罗,不知道和罗明申有什么关系。
罗秘书笑笑:“这次又是宴会,不过主角可不是您,而是两位来自北京的学者。镇长听说有首都来的学者文人,不禁受宠若惊,特意邀请过去,欢迎一番。老板娘,请赶快把两位学者请出来吧!”
尹玉旻脸上微微露出俏皮的笑容,眼儿媚然地向我和林白水一瞅,说道:“两位学者大人啊,呵呵,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呢!”
罗秘书慌忙回过头,看着我们几个人,不禁大窘。我估计他心目中的学者文人,必定是文质彬彬的老头子,身上充满了书生气,哪料到我和林白水如此貌不惊人。我倒是罢了,身材粗大,加上一夜未刮,此刻下巴满是铁青细胡,面目凶恶,土匪胜于学者。而林白水,摘掉眼镜之后,犹如居家妇人。难怪罗秘书认不出我们来,不过这个家伙倒是有些手腕,急忙过来,认准了我,拉起我的手腕说道:“失敬失敬,在下有眼不识泰山,原来两位就是从北京来的学者啊!”
“哪里哪里,不入流的人,都是朋友们捧出来的。不知阁下请我过去作何?”我客套地说道。
“呵呵,镇长自己乃是文人出身,极其爱慕同行,这个小镇,一年到头难得来几位学者,所以镇长一听说你们过来,非常高兴,特定邀请二位过去一聚。正所谓,小镇虽陋,往来无白丁,相聚有鸿儒!”
这个家伙一口一口引用刘禹锡的《陋室铭》,我也不好推辞,不然真成了白丁,回头看了一眼林白水,见她摇摇头,显然不想过去,于是说道:“这样吧,我爱人身子有点不大舒服,不适外出。我代她向镇长先生问好!”
罗秘书点点头,摊开手说道:“请!”
我稍微梳洗一下,换了一套整洁的衣物,就随罗秘书一起出去。
出于礼貌,我询问道:“请问罗秘书大名!”
罗秘书笑道:“朱先生不必客气,在下贱名罗明翰!”
我好奇地问道:“不知你认识不认识罗明申先生,就是他把我们邀请过来的!”
“这个家伙……”他露出了轻蔑的笑容,“我认识,不过我真是希望不要认识这个无用的废物。”
“噢?虽说不应在背后乱说别人,可是在我看来,纵然罗明申先生如你所说,性格上可能比较软弱,但是好歹是一个大学生吧!”
现在九十年代的大学生可是很稀罕的,我讨了一个研究生作老婆,硬是把自己的身份也提上去了。
罗明翰哈哈大笑说道:“你可知他的大学生身份是如何得来的?倘若你知道,就不会对其如此客气。”
罗明翰扭头看着我说道:“罗明申这个家伙,一直被人瞧不起。我们这个年纪的,大都经历过下乡上山的岁月。我们罗家人信奉从一至终,纵然身处艰难之地,咬牙吃泥土也要坚持下来。可是罗明申这个家伙,无用之极,哭着逃了回来,无能之极。被所有人笑话。这也罢了,之后国家恢复正常了,开展高考,也不知道这个连初中都没有读完的家伙,施展什么神通,居然一路考上了北京的名牌大学,叫人狐疑,莫非我们看错了人,他真是聪明之才。后来才晓得,原来是罗明申这个家伙,靠在那时代救过的一个教授,特招上去的啊!”
我讪讪,不敢多话,因为我们好歹是他请来的,不至于不知恩情。
有间集镇虽然麻雀一般大小,警察局、医院、饭店、市政厅一个也不少。尤其是镇政府大厅,作为有间集镇的头面象征,建造的极为华丽,外观犹如白宫一般,看的我都怀疑是不是偷渡来到了美利坚国?寻思,这个镇子好有钱。但是叫人哭笑不得的是,我们居住的旅店和镇政府大厅不过五百多米远,硬是坐上专车前往,方才上车,旋即又忙不迭地下来。
有间集镇的宁镇长在门口就迎接,甫一见面,就来了一个俄罗斯式拥抱。方才我已经问过了罗明翰关于镇长的信息,宁镇长此人身材极为高大肥胖,穿了一身得体的西装,看上去非常雄壮,和亦是粗壮的我抱一起,就如两头狗熊摔跤,尤其好玩。
宁镇长高声叫道:“两位贵客,欢迎来到我们有间集镇,请进!”
我和宁镇长一起进入大厅,里面是西洋式的自助餐,出场的多是当地的头面人物,上来一番无营养的客套话,我最烦这些,虚情假意应付了几句。我早上没有吃过什么,上面的饭菜倒是极对我胃口,这时宁镇长单手举着一个酒杯,来到我身边,低声说道:“像朱先生等国内一流的学者来到本镇,真是在下的荣誉啊!只是不知朱先生此次前来,是为了什么事情?小镇似乎没有什么只得朱先生夫妻研究探索啊!”
连我姓氏都知道的清清楚楚,显然仔细打听过一番,怎么不晓得我来这里干嘛呢?当然是研究有间集镇的特长悬棺和僵尸了,另外捎带寻找传说中僰人的秘银之矿。这男人如此询问,究竟有何目的。
我眼珠一转,笑道:“学者学者,自然以学为主,此次过来,就是学习一下当地的民俗文化。有间集镇,可是号称中国僵尸悬棺文化第一镇,令国内不少学者趋之若鹜啊!”
宁镇长笑云:“这个自然,对于国内外的学者,我们一向政策都是欢迎来之,有助于提高本镇的知名度。毕竟小小有间集镇,没有资源出产,唯一所依靠的便是旅游。名气越大,来的人越多,对本镇经济裨益越多,但是有些事情,严重地损害了本镇的利益,希望朱先生不要轻易涉入啊!”
我顿时一凛,心想宁镇长到底要说什么。但是官面上,自然越含糊越好,打哈哈,要看人的领悟能力。
我转念说道:“哦,多谢宁镇长提醒。本人初来乍到,什么都不懂,倒是想要向您请教一番了!”
宁镇长依旧不着边际地说道:“我镇是一个四万人口的中等城镇,自从环保观念深入人心之后,我镇最初的营生从伐木转变旅游,每年约莫有百万游客来我镇。他们不仅仅是我镇四万居民的衣食父母,更是为周边五镇八乡二十万人带来了除种地以外唯一的收入。若发生不应该的事情,顿时游客会锐减八成,半年之内无法恢复元气,本镇居民收入减半,周边之人甚至连柴米钱都是问题!所以希望朱先生慎重啊!”
这个家伙,依然什么也不肯透露,心中暗暗发怒,但是突然想到,罗明申亦是土著,问他即可。
结束宴会回去,我见宁镇长打马虎眼的功夫实在不是一般,心中好奇问道:“听闻镇长先生亦是文人,出身哪个大学什么专业?”
宁镇长说道:“我是杭州中文大学哲学系出身。”
原来如此。
第二案:悬棺赶尸 四 血衣夜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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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次日,我一见罗明申,就向他问道:“有件事情想问你。”
“什么事情?”罗明申问道。
“昨天,我接到了一个恐吓电话,威胁我不要动僰人的悬棺!我们初来乍到,就接到这种电话,虽然我一点也不怕,但是我还是很奇怪,到底是什么人,要拼命阻止我们呢?然后我又约会了镇长,虽然他拼命打马虎眼,但是能够明白他的意思,就是叫我少碰悬棺!”
罗明申脸色一变,过了半晌哼哼地说道:“这些人,果然不肯罢休!”
我急忙问道:“这些人到底是谁,为什么拼命阻止我们,你说?”
罗明申点点头叹道:“你可知,这里以前叫做什么?”
“有间集镇之前的名字?”我暗自奇怪,但是想到有间集镇来源于那个破旧的旅店,而旅店,又在那个地方,顿时失色说道:“以前这里叫做万尸冢林,难道有这有关?”
罗明申点点头说道:“不错,正是如此。以前这里是一个繁华的村子,遭受不明的原因毁灭,那些人都被葬在了一个个坟头里。而村子的遗址,就在僰人悬棺附近,如果要动悬棺,也一定会牵动到村子的遗址。所以那些遗存村民的后代,就拼命反对了!”
原来如此!我明白了。
“还有一件事情是怎么回事?我听说,最近镇子里面,老是有莫名其妙的人员无端失踪?”
罗明申这时脸色大变,犹如被击中了一样,踉跄后退一步,惨白着脸,摇摇头,说道:“这个时候,真是来的不好,可是我又不得不请你们。”
“请你把事情说出来吧!”我冷冷地说道。
罗明申点点头,说道:“我方才说道,这里以前有个繁华之极的村子,世间有阴及有阳,这个村子,也有敌人,就是黄泉村!”
罗明申额头汗水涔涔,似乎极为害怕,说道:“这个黄泉村,在有间集镇东二十里外,历来是人们穿说中的鬼魅之村,传说该村村民,都是驱使僵尸的。为了制造僵尸,每年他们都会到处掳人。幸好十多年前,这个村子也遭受莫名其妙的原因毁灭了。从此世界上的僵尸绝迹。”
我心念一动,以前我在这里遭遇过僵尸,难道就是黄泉村村民,难怪何永进这般害怕。
“但是之后离奇的事情就出现了,虽然黄泉村消失,可是在有间集镇,还是每年会时常发生掳人的事情。人们会神秘地失踪!传说,是一个血衣夜叉在掳人!不过到底是怎么回事,还是没有人看到过。我本不想在这段时间请你们过来,但是没有办法,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我只能在这段时间,过了之后,我再也不能从事考古活动了。见谅!”
或许罗明申真有难言之隐,我就不计较。
罗明申说道:“朱先生,虽说血衣夜叉凶猛,不过只要不在夜里随意外出,尽量在人多的地方,也不会出现什么事情。我们村子的那些每夜都出现的假僵尸,除了是保留节目,另外也是借机巡逻,捉拿血衣夜叉。”
我点点头,表示了解。
我们一起聚在客厅里吃饭。这吃饭也甚是有趣,一人一个盘子,一把筷子,旁边桌面上摆满食物,要吃多少都自己拿,这样十足便宜了我这个大胃汉。据林白水说,这是西洋传过来的吃法,叫做自助餐!
我吃地甚欢,那何永进却拿着盘子,呆呆地把脑袋转来转去,似乎在找寻什么人。昨天我就看到他对女老板有意思了,大概又在找寻她吧。可惜尹老板起床很迟,现在只有一个无双在场,因为自助餐无须什么人管理,只要守住客厅,不让外面的闲汉进来即可。
我叹了一口气,有心帮何永进一把,但是尹老板相貌与智慧并重,想来看男人的眼光也不会太低。何永进一无财二无才,满脸大麻子,想找尹老板难啊!
吃罢早餐,罗明申便坐在客厅的沙发里,一起讨论搜寻悬棺和银矿的事情了。
罗明申打开文件包,小心翼翼地取出一张塑料纸板,上面覆盖着一层透明的薄膜,底下则是一张残破的草纸,我一看就知道,这是上次林白水向我展示的秘银之图的原图。罗明申将其放在茶几上,对我们介绍说道:“我们本次的科研考察,就是从这张草图上而来的。”
我问道:“罗先生,乍看这张草图差不多也有数百年的历史了,上面的图案线条甚是古老。我知道,僰人本来没有自己的文字,一直靠图画表示。你且说说看,这份草图是怎么得来的?是你自己发现的吗?”
罗明申摇摇头,说道:“这张草图并不是我首先发现的,第一个发现草图的人,名叫陈硕奇,乃是民国年间的大考古学家。一九三三年,他为了探索僰人悬棺的秘密,雇用了两个擅长攀爬的采药人,登上千仞绝壁,从上面吊下两具悬棺……”
谈起这个陈硕奇,他可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出身不凡,乃是英国剑桥大学的高材生,归国之后,在民国五大名校之一的武汉大学历史系任教,专攻中国古代史,对于悬棺、赶尸之类神秘的现象特别着迷。于是陈硕奇趁着暑假,带了几个学生一起来到大庸县(今张家界),雇用了两个采药人把悬棺从悬崖上吊了下来,托送到大庸第二中学,打算细细研究,但是他无论如何想不到,意外的离奇事情就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