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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异界之北冥神功》》 · 白孔雀 · 202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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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高扬是一个老佣兵油子,这种金蝉脱壳的计策自己就曾经使用过,他虽然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但是既然已经加入胖子佣兵团,那就一切以团长的命令为准绳。因此米高扬二话没说,带着三十多个佣兵狂奔而去。

送走佣兵团,彭天扬带领霍利斯和海伦等一行七人七匹战马,装作游山玩水的富家子弟,开始向木兰城方向狂奔。

海伦说的没错,拉各斯家族的人都是优秀的骑士,三个女孩子骑在站马上策马奔驰,比彭天扬还要收放自如。一直跑了三四个小时,战马累得口吐白沫,老管家古德尔几乎到了晕厥的边缘。

“下马,休息三十分钟!”在一条小河边,彭天扬下达了休息的命令。

“唧唧!”彭天扬的话音刚落,金色闪电就突然出现在头顶,欢呼一声,扎进彭天扬的怀里。

“哇,好漂亮的小鸟啊!”霍妮顾不得劳累,张开小手就要抚摸金色闪电。

第四卷 火凤朝阳

→第六十四章 - 连夜狂奔←

“别动!”彭天扬连忙后退。

开什么玩笑,这可是一只脾气暴躁的肉食性小鸟,除了彭天扬之外,任何人都动不得。

可是已经晚了,金色闪电的小脑袋一伸一缩之间,霍妮的胳膊上就出现了一个红色的血印。

“霍妮,没事吧?”彭天扬抓住霍妮的胳膊。

“快把小鸟给我!”霍妮被啄之后竟然没有喊疼,继续蹦跳着要求抱抱小鸟。

彭天扬这才看清楚,霍妮胳膊上的血印不是受伤造成的,而是金色闪电嘴角本来就有鲜血。

“你又吃什么东西了?”彭天扬心惊肉跳,万一金色闪电又吃了一个什么人养的小动物,自己又要赔偿一大笔金币了。

“唧唧!”金色闪电迫不及待的挣脱彭天扬的束缚,钻进霍妮的臂弯,小脑袋一阵乱拱,嘴角的鲜血把霍妮的衣服弄得血迹斑斑。

霍妮大乐,一边抚摸金色闪电,一边问道:“纳克布,你从哪里弄来这样一支可爱的小家伙啊?”

“不知道,上午我从博物馆回来之后,他就在我的房间里了。”对于金色闪电的来历,彭天扬也很想知道:“不过小金是一只很聪明的小鸟,他愿意跟着我,我也就收留他了。”

“小金,好可爱的名字哦!纳克布,把他送给我吧!”霍妮看着金色闪电,眼光柔和的就像看到了梦中情人。

“如果他愿意跟着你,我没有意见。”反正将来会成为一家人,让你玩几天何方。

“太好了,我有小鸟玩了!”霍妮大喜,抱着金色闪电向海伦跑去:“小姐,快看,多可爱的小鸟啊!”

“唧唧!”霍妮刚跑出三四步,金色闪电就突然挣脱霍妮的双手,飞回到彭天扬肩头。金色闪电似乎不愿意被霍妮带走,当他看到霍妮返回来抓他的时候,他就围着彭天扬飞来飞去,并且不断的发出一种很尖锐的鸣叫声,似乎是愤怒了。

既然活捉不成,那就以利诱之,霍妮拿出各种精美的糕点和干果,在金色闪电面前晃来晃去:“来,小宝宝,赔姐姐玩,这些好吃的就都是你的了。”

彭天扬心中直乐,这是一只肉食鸟,你拿这些素食怎么能够引诱得了。

果然,任凭霍妮绞尽脑汁,金色闪电就是不为所动,再也不回到她的怀抱里去了。

金色闪电为了躲避霍妮,围着彭天扬转了十多圈,自己感觉到腻烦了。突然唧唧鸣叫几声,振翅高飞数十米,霍妮更碰不到他了。

“真是一只奇怪的鸟,居然和鹞鹰一样,可以再空中悬停。”魔法师古德尔已经观察好久了:“纳克布先生,这是您的魔宠吗?”

“不是,只是一只普通的鸟而已,他愿意跟着我,我也很喜欢他。”彭天扬如实回答。

不过,彭天扬内心也惊讶不已。自从这只小鸟出现以来,已经多次给彭天扬带来震撼了。在客栈的时候,他把霍利斯玩的团团转,而且还啄伤了一个实力不错的佣兵。在理发店,金色闪电竟然可以打败比他身体大好几倍的一只鹦鹉。现在,金色闪电就那样在空中悬浮着,翅膀一动不动,就如同没有重量一样。

这绝对是一只神奇的小鸟,他不但拥有很高的智商,而且还有很多神奇的本领。

“唧唧!”金色闪电突然鸣叫两声,在空中一个俯冲,哗啦一声掠水而过,一条重约三斤的大鱼被拖出水面。

“天哪,这怎么可能!”这一次,所有人都惊呆了。

金色闪电的体重最多不过三两,他竟然能够带着一条比自己重十倍的大鱼在空中飞翔。而且在飞行的时候,金色闪电的翅膀扇动并不频繁,每隔三四秒钟才扇动一次。这样的飞行方式,这样弱小的翅膀,怎么可能产生如此巨大的升力呢?

金色闪电在空中盘旋一周,然后笔直的降落在彭天扬的肩膀上。金色闪电一只爪子抓住彭天扬的衣甲,另外一只爪子抓住鱼鳃,锋利的尖嘴咔咔两声,将鱼的头骨掀开,露出里面白花花的鱼脑。

三下五除二,金色闪电吃光了鱼脑,然后用一只爪子抓住鱼身体,就像人类一样捧起来,在彭天扬的脸颊附近晃来晃去,嘴巴里还发出愉悦的鸣叫声,似乎在说:“这是给你的,我很棒吧!”

“团长,我要吃烤鱼!”霍利斯彻底被金色闪电征服了,咧着大嘴说道:“小金,我是团长最要好的朋友,能把鱼给我吃吗?”

“唧唧!”金色闪电脚爪一扬,大鱼飞到霍利斯面前。然后金色闪电腾空而起,连续六次从水面掠过,每一次都能抓到一条两三斤重的大鱼。每一次,金色闪电都是只吃鱼脑,而把鱼身体丢给霍利斯。

七个人看着金色闪电表演,简直都已经傻了。动作如此灵敏,下手如此狠辣,力量如此巨大,这究竟是一只什么样的小鸟啊!这只小鸟会抓鱼,说不定还会抓别的小动物,如果谁拥有了这样一只小鸟,生活就有照落了。

众人因为急于出逃,准备的东西十分有限,其中食物只有一些零食和糕点。彭天扬正琢磨在下一个村镇买些食物呢,现在好了,有金色闪电在,大家可以美美的吃一顿鱼肉烧烤了。

抓完鱼,金色闪电突然显出很疲倦的样子,站在彭天扬的肩膀上蔫头耷脑,连眼睛都睁不开了。彭天扬感到很奇怪,金色闪电的变化也太快了一点吧,刚才还生龙活虎,抓鱼抓的不亦乐呼。可为什么一眨眼之间,金色闪电就如同病了一般?

“小金,是不是困了,想睡觉?”彭天扬温柔的问。

“唧唧!”无力的嘶鸣两声,金色闪电顺着彭天扬宽大的衣服滑下来,一个劲的往怀里钻。

不会是想在怀里睡大觉吧?彭天扬看着无精打采的金色闪电,心中既是怜悯,又是好笑:“你可真会找地方!好吧,看在你给我们抓鱼的份上,我就让你在怀里睡。”解开衣襟,把金色闪电踹进怀里。

吃完烤鱼,七个人继续上路。在路过一个比较大的村镇的时候,古德尔出钱买了七匹备用战马。必须在明天天亮之前越过里尔城和木兰城之间的边界线,进入木兰城邦境内。人是可以支持,可是马匹却不能这样。

从里尔城通往木兰城的道路虽然是大路,但是并不平坦,路面坑坑洼洼,而且有接近一半是山路。幸亏彭天扬把马车留给了别人,否则的话三个女孩子乘坐马车,绝对不能跑的这样快。

用了一个下午和一个晚上,一百二十多公里的路程终于走到尽头。当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射在帕尔玛大陆上的时候,一行七人已经越过边境,进入到木兰城邦境内。一直到这个时候,众人才稍微松了一口气。即便是恩莱科侯爵发现他们的意图,也不敢派遣军队追击了。

在经过一座村镇的时候,古德尔建议道:“纳克布团长,我们歇息一下吧!”

经过一整夜的奔跑,最受不了的人是古德尔。他是一个魔法师,身体素质本来就不好,再加上年事已高,能坚持到现在,已经算是一个奇迹了。

这个村镇不大,只有几百口人,位于边境线上靠木兰城邦一侧十多公里的地方。七个人在村内唯一的一家客栈停下来,草草吃了一点早餐,让客栈老板把十四匹战马好好喂一喂,然后就走进房间倒头便睡。

七个人当中只有彭天扬一个人因为内力深厚,还能支撑下去,因此警戒的重任就落在彭天扬身上。因为海伦他们都在二楼,因此彭天扬在一楼客厅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一边向村内张望,一边稍做休息。

胸口的衣服动了一下,金色闪电似乎想要出来。

“小金,整整一夜,你睡得可够死的啊!”彭天扬一边笑,一边解开上衣口子,右手伸了进去。突然,彭天扬一下子呆住了,因为他摸到的不是一只毛茸茸的小鸟,而是一团肉乎乎的东西。

“天哪,小金,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拿在手里的金色闪电哪里还是一只美丽的小鸟,分明变成了一只会活动的肉球,他身上的羽毛竟然完全脱落了!

“噗噗!”金色闪电的声音也发生了转变,不再是清脆的鸟鸣,而更像一个年迈的老者打喷嚏。光秃秃的金色闪电从彭天扬的双手中挣脱出来,迈着大步在桌子上踱来踱去,小脑袋一会儿看看彭天扬,一会儿又看看街面上的行人,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一点也没有因为丢失羽毛的伤心难过。

“小金,对不起!”在彭天扬的心中,金色闪电一定是自己在怀里捂了一个晚上,再加上战马持续不断的颠簸,将他的羽毛都弄掉了。

“噗噗!”金色闪电看着彭天扬,摇了摇头,走过来用小脑袋在彭天扬的手掌上摩擦了几下,似乎在说:“没关系,我不怪你!”

突然,彭天扬想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立刻把右手伸进怀里一摸:“你……你的羽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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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火凤朝阳

→第六十五章 - 秃毛小金←

对于一只鸟来说,这样的问题太过复杂,不能用鸣叫来说明。虽然金色闪电又蹦又跳的叫了老半天,彭天扬还是不明白他的羽毛究竟去了哪里。

不过,在金色闪电蹦跳的时候,彭天扬又发现了一个新现象,他的肚子明显增大了许多。

“不会吧!你把自己的羽毛吃到肚子里去了?”彭天扬的衣甲密封性很好,不可能几百根羽毛一根不剩。

“噗噗!”金色闪电连连摇头,说明羽毛不是被吃掉了。

“奇怪,羽毛怎么会凭空消失了呢?”彭天扬心疼的抚摸肉球金色闪电:“疼不疼啊?没有了羽毛,你可怎么飞啊!”

“噗噗!”两个小腿在桌子上用力一瞪,两只肉乎乎的翅膀随便扑腾几下,金色闪电竟然飞到空中,在客厅内盘旋一圈,降落在彭天扬的肩膀上得意洋洋的用肉脑袋轻轻摩擦彭天扬的脸颊。

“哗啦!”客栈内的伙计刚刚给彭天扬端出一个茶壶来,看到一只肉球竟然在空中飞,惊讶的目瞪口呆,手一哆嗦,茶壶掉在地上摔碎了:“做梦呢,我一定在做梦呢!”伙计拼命揉眼睛。

“喂,那个佣兵,你这个肉球是一个沙漠鸵鸟的幼雏吧?”这一幕恰好被一个在客厅内吃早点的老者看到:“没有羽毛还能飞,可能是一只变异的沙漠鸵鸟。”

彭天扬正想知道金色闪电究竟是一种什么类型的鸟,闻言连忙陪笑问道:“老先生,你确信,这真的是一只沙漠鸵鸟?”

老者五十多岁,大约一米七的个头,身上穿着一套灰色的袍子。老者的头发足有二尺长,随意的披散在身后,如同一团乱麻一样,似乎几个月没有梳洗了。老者的眼窝深陷,但是目光却炯炯有神,钢针一样的睫毛,配上白色的眉毛,就如同鹰眼一样。老者的鼻子很大,鼻梁塌陷,整个鼻头就如同被拍扁的一头大蒜。厚厚的嘴唇,三寸多长的胡须,说话的时候露出两排参差不齐的黑牙。

“我不是很清楚。只是我知道沙漠鸵鸟的雏鸟没有羽毛,可是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沙漠鸵鸟的雏鸟可以飞行。”老者端着一杯麦酒走过来,仔细打量了一番,摇摇头说道:“不对,这不是一只沙漠鸵鸟。沙漠鸵鸟因为生活在沙漠上,他们的脚掌进化的肥厚而又宽大,可是这只鸟的脚掌锋利细长,和肉食猛禽的脚相若。”

彭天扬急切的想知道金色闪电的身份,于是虚心问道:“老先生,以你的经验判断,他究竟是什么类型的鸟呢?”

“身体像沙漠鸵鸟,嘴巴和脚爪像鹰,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应该是沙漠鸵鸟和鹞鹰杂交产生的后代。”老者捋着大胡子,摇头晃脑地说:“你这只鸟没有羽毛却可以飞行,想必他的父母不是普通的鸟,而是一种变异的魔兽。恩,看样子,如果假以时日,这只小鸟日后可以成长成三级魔兽的水平。如果拿到市场上贩卖的话,应该价值百枚金币。”

“杂交?”彭天扬不相信,不同种类的鸟怎么可能杂交呢,他们的染色体不匹配啊!

“噗噗!”金色闪电也明白了老者的意思,为了表示自己的不满,他突然一跃而起,伸出锋利的爪子,想要袭击老者。

“脾气还很大!”老者微微一笑,伸出一只手向前一推,打算把金色闪电推开。

“老先生,不要用手!”彭天扬对金色闪电的利害深有体会,担心老者被金色闪电弄伤。

令彭天扬没有想到的是,老者的手掌刚刚推出,手掌心就发射出一股耀眼的白光,如同一面盾牌一样,隔着一尺多元的距离,就将金色闪电扑击的势头阻止住了。

然而金色闪电毕竟是金色闪电,他的速度和闪电一样快,眼看自己的目的不能达到,身体突然笔直的升上半空,从老者的头顶一掠而过,“噗”,一口亮晶晶的东西从口腔喷出,落在老者的头发上。

“呀,什么东西!”老者一下子跳起来,拼命用手去摸自己的头发。伴随着缕缕青烟,老者的头发就像被大火燃烧过一般,一模掉了一大把。

金色闪电飞回彭天扬身边,得意洋洋的对老者噗噗鸣叫!

“老先生,这……实在对不起!”彭天扬手忙脚乱,不知道说什么好。金色闪电又闯祸了,而且是用一种更加匪夷所思的方式。他的唾液竟然像硫酸一样,把老者的头发都烧毁了!

老者一手拿着被烧毁的头发,脸上的表情不断变化,一会儿愤怒,一会儿迷茫。突然,老者把头发凑到自己的鼻子下面仔细的闻了闻,脸上显出欣喜的表情:“佣兵,这只鸟是你的魔宠吗?你是怎么得到的?”

“两天前偶然得到,他不是我的魔宠。”彭天扬还在担心老者的伤势:“老先生,你的头发……要不我给你找个医生,或者赔偿你一些钱。小金太调皮了,实在对不起。”

“没关系,一只小鸟而已,顽皮一点好。”老者一点也没有生气的样子,反倒兴致勃勃的看着金色闪电:“既然这只鸟不是你的魔宠,能否转让给我?小鸟很可爱,我很喜欢,我愿意出三百个金币交换。”

三百个金币可是一笔巨款,够一个人很奢侈的生活好几年的了。里尔城那个会说几十句话的鹦鹉也不过十多个金币啊!

如果事情发生在昨天,彭天扬刚刚收留金色闪电,彭天扬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把金色闪电卖给老者。可是短短一天的时间,金色闪电带给彭天扬四五次震撼,彭天扬深深觉得,这只鸟绝非凡品,他的身上一定隐藏着更多秘密。

一天来金色闪电对自己十分依恋,处处维护自己,就像和自己生活了很多年似的,彭天扬也对金色闪电产生了一种依恋的情绪,舍不得和他分开了。

“多谢老先生厚爱,可是小金喜欢呆在我身边。”彭天扬耸耸肩,拒绝了老者的要求。

“怎么,你嫌少?”老者脸上显出不悦的神色,突然从腰间拿过一个皮口袋放在桌子上:“五百枚金币,这是我携带的所有钱币了。”能够随身携带五百枚金币,这个老者也绝非一般人。

“不不不,不是嫌少,而是真的不舍得卖!”彭天扬连连摆手。

彭天扬的目光曾经在钱口袋上面停留了几秒钟,这更加深了老者的误会,他认为彭天扬还是嫌钱少。老者沉吟了一会儿,突然一咬牙,从怀里拿出一枚红色的晶核:“这是我前几天在比蒙山上打死一头六级火焰犀牛,得到的一枚晶核,市场价值至少在一千五百枚金币以上。都给你了,你该满足了吧!”

老者说的比蒙山位于宽城,里尔城,和木兰城三个城邦交界的地方,面积大约一万平方公里。比蒙山虽然没有魔幻森林高大,但是里面却湖泊沼泽纵横,同样是一个危险重重的地方。在比蒙山中,除了生活着大量神奇的魔兽之外,还有一支强大的兽人部落。十多天前袭击天扬镇的那群兽人,就是来自比蒙山。

魔兽长到六级,已经算是中级魔兽,战斗力十分强悍。老者特意说明是自己杀死了一头六级魔兽得到的晶核,目的是为了证明自己不是一般的人,有威胁的意思。

可是老者越是这样急切的想要得到金色闪电,彭天扬就越觉得其中有问题。

彭天扬心中突然一动,莫非这个老头子已经知道了金色闪电是一只什么鸟类,明白金色闪电的神奇之处,才会不惜花费巨资购买?

不能卖,反正自己目前不缺钱花,金色闪电对自己这样依恋,就让他一直在自己身边吧!

火焰犀牛的晶核大约有蚕豆大小,红通通的,发射着火红的光芒。虽然距离有一米多远,但是彭天扬依然能够感觉到晶核中蕴藏着的巨大能量。这种能量,和一天前在博物馆中那枚火鸟蛋的能量相类似,是属于同一类型的。

“噗噗!”正当彭天扬准备拒绝老者的时候,金色闪电却突然有了异动。

金色闪电突然扑到晶核旁边,尖锐的小嘴一张,叼起晶核,“咕噜”一声吞进肚子。金色闪电的脖子只有大拇指粗细,一枚大大的晶核在经过喉咙的时候十分困难,但是金色闪电似乎对这种东西过于偏爱,虽然被噎的喘不过气来,但还是拼命的一仰脖子,把晶核完整的吞了进去。

“小金,快吐出来!”彭天扬顿足捶胸:“天哪,你一口吃了一千五百枚金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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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火凤朝阳

→第六十六章 - 一个老佣兵←

沉默,死一般的沉默,彭天扬谁不出话来,老者也张大了嘴巴,都目瞪口呆的看着金色闪电。

金色闪电吞噬了晶核之后似乎有些消化不良,小脖子连续多次向上顶,肚子一鼓一鼓的。

“嘎嘎!”金色闪电的喉咙似乎被晶核划破了,他的鸣叫声变得更加嘶哑。

突然,金色闪电腾空而起,穿窗而出,眨眼间就消失在村子东侧的山林里。

“老先生,您刚才说……那枚晶核价值一千五百枚金币!”彭天扬用力的咽了一口口水,胆战心惊的问:“咳咳,价格是不是估的高了一些?你看,才那么一点点,怎么可能是五级火焰犀牛的晶核呢?”

一千五百枚金币啊,彭天扬想一想就觉得心疼不已,虽然他现在有能力支付这么多金币,可那将意味着最近一个月胖子佣兵团生历来死里去的白干了啊!

老者如同没有听到彭天扬的花一样,眼睛死死的盯着金色闪电离去的方向,良久才惋惜的问道:“佣兵,为什么不用锁链锁起来?”

“他会主动来找我的,用不着锁链。”此时此刻,彭天扬多么希望这只惹祸的小鸟和自己无干啊!

“哦?”老者眼睛一亮:“也就是说,他还可能飞回来?”

“也许是吧,他自己飞走过好几次了,每次都是在外面吃饱了就回来的。”彭天扬低着头,内心飞快运转,琢磨如何能够逃脱这一千五百枚金币的债务。

“如此甚好。”老者的表情一下子放松下来:“本来,如果是一只不听话的小鸟叼走了我的晶核,我是不会怪罪你的。既然那只小鸟还会回来,那么我们之间的买卖就还要继续。订金你已经收了,那我就等着你交货了。”老者把桌子上的五百枚金币推向彭天扬,以一种不容商量的口吻说道:“这些你都收下,免得到时候麻烦。”

老者越是这样,彭天扬就越觉得不能把金色闪电卖掉。想一想金色闪电乖巧的样子,彭天扬心一横,命令卡德拉斯打开诅咒之戒,把里面数千枚金币都抖落出来。彭天扬一边一五一十的数着金币,一边说道:“我没有答应你出让小金,给多少钱都不卖。不就是一枚晶核吗,我给你钱还不行。”

老者没有想到一个不起眼的佣兵,竟然装着这么多金币,一时间慌了手脚:“不不不,订金你已经收了,哪有返回的道理。我不要钱,只要那只小鸟。”

彭天扬数好一千五百枚金币,往前一推:“老先生,我看你还是要钱吧。那只小鸟我很熟悉,除非是我,他不会听任何人的话。不但如此,他还会攻击任何敢于靠近他的人。你花这么多钱买来一只小鸟,要是让他逃走了,岂不是损失就大了。”

“高级魔兽,自然脾气暴躁一点。不过你放心,我相信以我的能力,还是有办法让这只小鸟对我服服帖帖的。”老者胸有成竹。

老者的话无意间透露出一个消息,那就是金色闪电竟然是一只高级魔兽,难怪他如此上心呢。

如果金色闪电真的是一只高级魔兽,那么老者出资两千枚金币不但不多,而且捡了一个大便宜。他欺负彭天扬不懂眼,想要以极小的代价得到一个高级魔兽。

“老先生,这可就是你的不对了!”明白了这个道理,彭天扬有些生气:“你明明知道小金是一种什么魔兽,但是你却装作不知道,而且还想用钱把我的小金骗过去。哼,赶快拿着金币离开这里吧,免得我一会儿后悔,连这些金币都不给你。”

“哈哈,佣兵,你错怪我了,开始的时候我的确不知道这只小鸟是什么东西,甚至到现在,我也只是怀疑而已。”受到指责,老者不但不生气,反倒哈哈大笑了起来:“我是从他能够喷射具有强烈腐蚀性的酸液,以及敢于吞噬火属性的晶核上判断出,他或许是一只来自南海红岩岛上的金爪火鹤。”

“金爪火鹤是什么东西?”彭天扬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

“你竟然不知道金爪火鹤?”老者惊讶的看着彭天扬,不明白这个佣兵为什么如此孤陋寡闻?“在所有飞行系魔兽当中,有三大黄金家族,他们都是空中的王者。按照实力高低来划分,火鸟最强,其次是巨龙,再次就是金爪火鹤了!”

称霸天空的三大黄金家族,各有各得特点。火鸟最强,但是数量也最少,最不易和人类接近。在帕尔玛大陆,只有在传说中才有火鸟和人类成为好朋友,并肩作战的事情。相传已经有三千多年,没有出现火鸟骑士了。

相对于火鸟来说,巨龙的数量要多得多。巨龙经常在帕尔玛大陆上活动,每隔十几年就会有一个好运气的人类强者得到巨龙的尊敬,从而和巨龙签订骑士契约,成为令人敬仰的龙骑士。在帕尔玛大陆,目前一共有八个龙骑士,已知经常活动的巨龙的数目不下二十条。

巨龙虽然强大,但是巨龙却是高傲的种族,只有在他真心实意钦佩一个人类强者的时候,才会主动和人类签订契约。任何人,无论使用任何方法,都不能强迫一头巨龙为自己服务。因此,龙骑士虽然强大,但是并不是每个人类都有幸让巨龙为自己服务的。

因此,在三大黄金家族中,人们更加青睐于金爪火鹤。金爪火鹤的作战能力虽然不及火鸟和巨龙,但也是八级魔兽,实力堪比一个大魔法师了。更重要的是,人类可以强迫金爪火鹤和自己签订不平等契约,从而强迫金爪火鹤为自己服务。

不过,虽然金爪火鹤有这些有点,但是整个大陆上的金爪火鹤骑士的数量却比龙骑士还要少。原因很简单,金爪火鹤和火鸟一样,都是生活在海外孤岛上,几十几百年也不会光临大陆一次,被抓住成为人类骑士的金爪火鹤数量就更少了。

这个老者正是看中了金爪火鹤的这一优点,想要让自己成为金爪火鹤骑士。

解释完三大黄金家族,老者开始为自己开脱:“佣兵,我并没有刻意隐瞒什么,也并不想沾你的便宜。首先这只小鸟究竟是不是金爪火鹤,我还不能确定。我这是在赌博,万一他只是一只普通的小鸟,我的损失也很大。其次,即便他真的是金爪火鹤,对于你来说也没有什么用途,因为金爪火鹤只和高级魔法师签订契约。而你,应该是一个战士吧?”

彭天扬心中有些失落,因为老者说的和他心中所想的有点出入。当老者说金色闪电是一只超级魔兽的时候,彭天扬曾经很兴奋的认为,小金就是火鸟。毕竟恩莱科的火鸟蛋是在自己眼皮底下被摧毁的,当时彭天扬曾经和火鸟蛋有过激烈交锋。后来小金就出现在彭天扬的客房里了。

彭天扬多么希望,小金就是火鸟,他因为自己的缘故得以孵化,因此按照他们的传统,主动把自己当成了主人。

现在看来,小金可能是一只金爪火鹤。虽然也是一只实力强悍的魔兽,但是和先前的期望还是有一定差距。

“老先生,谢谢你告诉我这些,不过我还是不想出让小金。”彭天扬笑道:“我也想赌一赌,万一小金是金爪火鹤,他对我的帮助可不是几千枚金币可以比拟的。”

“可你不是魔法师,无法驾驭金爪火鹤啊!”解释了老半天,彭天扬竟然还是无动于衷,老者有些急了:“要不你跟我到木兰城,我再支付你一万枚金币,总可以了吧?”

“我的确不是一个魔法师,可是你不要忘了,小金对我很好,他只听我的话。和强迫性的契约相比,做朋友似乎也可以让小金为我服务。”刚才老者曾经说过,金爪火鹤长大之后可以带着人类在空中翱翔。彭天扬的心思早就飞上蓝天了:“嘿嘿,如果有一天,我能和小金一起在空中遨游,是不是金爪火鹤骑士有什么大不了的。”

“你……”老者为之气结,想要发火,但是又强子忍住了。老者把金币退回到彭天扬面前:“年轻人,既然你坚持己见,我也不好强迫你。我看你像是一个正在执行任务的佣兵,不如这样,这些金币你先拿着,我临时加入你的佣兵团,跟你一起去执行任务。十天之后,如果你还是舍不得放弃你的小金,那么我就放弃。而且,不要求你赔偿我的晶核。”

“你是一个佣兵?”彭天扬很奇怪,他并没有看到老者胸前别着佣兵徽章。

“三十年前是。”老者拿出一个四级佣兵徽章给彭天扬看:“后来我不去接任务了,但是我也没有说要退出工会组织,工会组织也没有说要开除我,因此现在应该还是四级佣兵。”

很陈旧的一个佣兵徽章,上面写着老者的名字:莫斯玛尼,木兰城邦人,五级魔法师,四级佣兵。

彭天扬也拿出自己佣兵团徽章:“莫斯玛尼先生,我是纳克布•天扬•彭,胖子佣兵团。”

“S级佣兵团!”莫斯玛尼手一哆嗦:“什么时候多了一个S级佣兵团了,你们不会是冒牌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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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火凤朝阳

→第六十七章 - 山中露营←

胖子佣兵团晋级为S级佣兵团还是最近几天的事情,因为工会三大主席有所顾忌,并没有公开这件事情,因此知道的人并不多。莫斯玛尼深入比蒙山猎取魔兽,在山里呆了半个多月,今天才出来,自然更不知道。

“才升级两天。”彭天扬笑着把佣兵团徽章推到莫斯玛尼面前:“三大公会的东西,试问谁敢作假?”

不是不敢,是不能。

三大公会所发放的佣兵团徽章,会员徽章,以及各种任务记录薄,都是用特殊材料,经过神秘的加工方法制造而成。除了工会总部之外,没有人知道制作方法。

莫斯玛尼是一个老佣兵,深知这个道理,因此他只是看了看徽章,并没有拿过来验证。“真没有想到,您竟然是S级佣兵团的团长!”莫斯玛尼肃然起敬:“看来我真的老了,我还以为这个世界上除了铁血玫瑰,再也不会出现S级佣兵团了呢!”

既然临时加入佣兵团,那就是胖子佣兵团的一员,就必须受彭天扬的领导。

莫斯玛尼恭恭敬敬的站立起来:“团长阁下,请问我们正在执行什么任务,需要我做什么工作?”

“我们不是在执行任务,我们只是在游玩。我的未婚妻霍妮小姐想要去木兰城,让我陪陪她。”千万不能说是在执行任务,否则得话就算违反工会规则,日后将会成为树屋酒吧内不受欢迎的人。

莫斯玛尼看了一眼院子里精疲力竭的战马,微笑着摇摇头:“团长,是一个隐藏任务吧?没关系,我不知道也可以。反正我是胖子佣兵团的一员了,就让我担任保护任务吧。我是一个不错的魔法师,在战斗的时候为你提供魔法支援。”

时近中午,毕隆走过来低声询问:“纳克布先生,我们可以走了吗?海伦小姐问,你是不是需要休息一段时间?如果需要,我和古德尔管家负责警戒。如果不需要,我们就要马上启程。”自从上一次天扬镇大战以后,毕隆再也不敢对彭天扬有丝毫不礼貌了。

“我不用休息,大家上路吧!”刚刚进入木兰城邦,还不算脱离危险,能多走一步是一步。

一阵马匹嘶鸣声过后,七个人纷纷跃上战马。

彭天扬指着自己的一匹战马说道:“莫斯玛尼先生,这匹马归你。”

“我从来不骑马。”莫斯玛尼摇摇头,身体冉冉升起,如同一片树叶一般,摇摇晃晃的向前飘去:“团长,我来打前站吧。”

“浮空术,这是谁?”古德尔很识货,他知道这是一种高级魔法。

看着莫斯玛尼远去的背影,彭天扬苦笑道:“他叫莫斯玛尼,一个四级魔法师,是我的债主,我欠他一千五百枚金币呢!”

“四级魔法师?不,他至少有十级!”古德尔更惊讶了:“凡是在公会中登记在案的高级魔法师我都知道,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一个叫做莫斯玛尼的人呢?纳克布团长,他的来历可靠吗,会不会?”

“不会!”彭天扬摆摆手。

彭天扬和莫斯玛尼交流了一个上午,凭直觉可以肯定,莫斯玛尼不知道自己,不知道胖子佣兵团,更不知道他们和恩莱科之间的矛盾。这是一个很善谈,知识渊博的长者,他之所以缠着彭天扬不走,就是为了弄明白金色闪电的秘密。

莫斯玛尼的佣兵资料上虽然注明他是一个四级魔法师,但那已经是三十多年前的资料了。在这三十年里,莫斯玛尼一天也没有停止过对魔法的修炼,但是却从来没有去工会做过技能鉴定,他究竟有多高的魔法实力,连他自己都不太清楚。

不过莫斯玛尼并没有刻意隐瞒这个事实,他主动展示高级浮空术,就是要告诉彭天扬,他的魔法能力并不向佣兵徽章上记录的那样。

“纳克布,小金呢?”刚刚离开村子,霍妮就迫不及待的纵马跑过来:“快拿出来让我看看。”

彭天扬耸耸肩头,无奈地说道:“他飞走了!”

“飞走了,不会吧?”霍妮不相信,伸着脖子看彭天扬的衣服。最终发现彭天扬的衣服平平展展,的确不能藏下一个拳头大小的小鸟,才明白金色闪电真的不在:“你是怎么搞的,怎么不给小金拴上一个铁链子啊!”

“就是嘛团长,要是小金在,我们晚上又可以吃烤鱼了!”霍利斯对昨天的烤鱼念念不忘:“小金太棒了,一个人都相当于一条渔船了!”

“放心,小金不会丢失的。他只是去消化一些食物,等消化完了,他就会主动飞回来的。”

不知为什么,彭天扬本能的对小金充满信任,认为他一定会回来。彭天扬甚至可以感觉到,金色闪电此刻就在附近的山林里面和他们做同步飞翔。

可是彭天扬的而自信却经受了严格的考验,一个小时过去了,没有金色闪电的身影,三个小时过去了,还是没有金色闪电的身影。一直到傍晚时分,大家在一片树林内宿营的时候,金色闪电依然没有出现。

不但霍妮和霍利斯心中焦急,彭天扬也不由得后悔起来。早知道是一个白眼狼,还不如两千枚金币卖给莫斯玛尼。现在到好,金币没得到,金色闪电也不见了。人财两空,大家谁也别惦记。

经过一个下午的急行军,彭天扬等人此刻距离木兰城邦的边境已经超过六十公里,可以说是进入木兰城邦腹心地带了。三十多个小时,众人并没有遭到来自恩莱科的攻击,现在又深入木兰城邦,大家都松了一口气,认为恩莱科要么是放弃了对海伦的追捕,要么就是没想到他们会走这条路。

不过这样的情形让彭天扬很担心,胖子佣兵团的大部队正在往宽城赶,万一遭到恩莱科的报复怎么办?

鉴于已经深入木兰城邦,不必再害怕恩莱科的家族势力。另外胖子佣兵团曾经帮助过木兰城邦,应当受到木兰城人的尊敬。因此彭天扬决定,第二天一早再上路的时候,就让霍利斯打开胖子佣兵团的团旗,堂堂正正的向木兰城走去。

一路颠簸劳累,所有人再次精疲力竭,匆匆吃完晚饭,就东倒西歪的睡觉了。霍利斯觉得不好意思,吵嚷着要负责守前夜,可是没过多久,就一头栽倒在地,呼呼大睡起来。彭天扬没办法,只好继续担任警戒任务。

北冥神功真好,连续两天两夜狂奔好几百里,竟然还能坚持。

每当彭天扬感觉到劳累的时候就在体内运转北冥神功的内力一周天,马上就会觉得神清气爽,倦意顿消。

不过令人惊讶的是,莫斯玛尼在空中飞了一百多里,居然也不觉得疲倦。彭天扬还不觉得怎么样,因为他不明白浮空术的工作原理。可是古德尔就不一样了,他十分清楚,一名可以利用浮空术飞行一百多里的魔法师有多么可怕。

在古德尔的心中,他对莫斯玛尼的评价又高了一个等级,从高级魔法师跃升为大魔法师。

山地中的夜晚,蚊虫肆虐。一行人都没有野营点经验,并没有预备驱虫的药物和帐篷之类的东西。以至于几个人躺下去很久,除了霍利斯之外,其他人却怎么也无法入睡。耳边不断传来啪啪啪啪的打蚊子的声音,几个女孩子甚至被烦的哭泣起来。

还好出现了一个莫斯玛尼,他看到大家受到蚊虫叮咬,摇摇头说道:“团长,我请求使用驱蚊大法?”

“驱蚊大法?”

“其实就是一种可以长期发挥效应的魔法阵而已。”莫斯玛尼解释道:“做一个魔法防护罩,阻止苍蝇蚊子飞进来不就得了。我在大山里的时候,每天晚上都这样呢。”

莫斯玛尼说着,开始在地面上整出一片平地,用一种银白色的东西在上面画出几十道复杂的线条,然后又在线条的一些节点上摆放了十多颗花花绿绿的宝石。最后莫斯玛尼吟唱了一段复杂的魔法咒语,这个小小的魔法阵就开始汇集一种神秘的魔法能量,一个防御性魔法防护罩应运而生。

魔法防护罩看起来虽然近乎透明,但是一旦靠近到方圆五米范围之内,就会有一股无形的阻力阻止人们前进。不要说是苍蝇蚊子,就连树叶飘过来的时候,也会被拒之门外。以至于一个多小时之后,魔法防护罩上方聚集了成百上千只蚊虫和数百片树叶,就如同一个奇怪的大帐篷一样。在里面睡觉的人不但不会遭到蚊虫的叮咬,还会有一种神秘的微风吹拂。

炎炎夏日,这个魔法防护罩赛过一间空调房了!

彭天扬坐在防护罩之内,感激的看着莫斯玛尼:“大师,真是太感谢你了?”

“我研究魔法五十多年,对于各种类别的魔法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莫斯玛尼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于是乐呵呵的说道:“如果你愿意出让金色闪电,我可以把我所知道的一切魔法教给你!”

“啾啾!”刚提到金色闪电,森林中就响起了金色闪电的鸣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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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火凤朝阳

→第六十八章 - 高射炮打蚊子←

鸣叫的声音很大,整个森林都在回荡,和金色闪电以前的声音一点也不一样。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彭天扬一听到这个声音,内心就已经百分之百的肯定,这就是金色闪电,而且是金色闪电发出的危险警报。

几乎就在金色闪电的鸣叫声响起来的同一时刻,森林中响起一声野兽的咆哮。紧接着,大地开始轰鸣,大树一株紧接一株的倒地,一股冲天火光出现在露营地北侧两百多米的地方。

在火光的掩映下,十几个黑色的身影如同鬼魅一般,身子要晃了两下,就向营地靠近了四五十米。

不用彭天扬招呼,其他人也被持续不断的轰鸣声惊醒了。

霍利斯一骨碌跳起来,拎着大斧子走到彭天扬面前:“团长,那是什么?”

毕隆和古德尔也拿出武器,聚拢到海伦身边。唯独霍妮天不怕地不怕,举着一柄两尺长的小剑跑到彭天扬面前,兴奋的说道:“要打仗了吗,我也上!”

“不好,是蒙特罗狂战士!”本来表情轻松的莫斯玛尼突然惊呼起来:“该死,他们怎么从比蒙山上跑下来了!”拿出魔法杖,就开始吟唱魔法咒语。

几百米开外发生爆炸,火光冲天,有十多个身影向营地扑来,这样的场景虽然令人紧张,但是还不足以断定来的人拥有敌意。因此彭天扬等人只是做出防御准备,并没有打算攻击这些黑影子。

然而,当莫斯玛尼说出蒙特罗狂战士这个名词的时候,每个人心里都紧张起来。

在帕尔玛大陆,如果说兽人是亚人种族的话,那么蒙特罗狂战士就是亚兽种族。兽人虽然野蛮而又残暴,但是在普遍意义上讲,帕尔玛大陆的人还能接受他们,承认他们是智慧种族,因而四大强国之中,兽人帝国才占有一席之地。可是对于蒙特罗这个种族,人们更多的是把他们当作野兽,而且是那种最残忍的野兽,以至于连同样以残忍著称的兽人也不愿意接纳他们。

蒙特罗是一种能够依靠双腿直立行走,浑身上下覆盖着厚厚的体毛,具有一定智慧,拥有自己的语言,除了肉和血之外什么都不吃的一种可怕生物。这种生物生活在比蒙山中,具有很强的地域意识,敢于攻击一切靠近他们地盘的生物。在比蒙山中虽然存在着强大的兽人部落,但是兽人们也不敢轻易招惹这些依靠赤手空拳就能生撕猛虎的可怕蒙特罗。

因为文明过于落后,蒙特罗没有服装,也没有武器,他们打仗的时候只是依靠一双手。但是上天在剥夺了蒙特罗制造武器本领的同时,也赋予了他们一项特殊的技能——驯兽。

蒙特罗天生就具有一种和猛兽沟通的本领,再凶猛的野兽在蒙特罗面前都会服服帖帖,像一只温顺的小猫眯,而且还会服从蒙特罗的命令,攻击一切蒙特罗想要攻击的目标。有猛兽跟随的蒙特罗更强大,也更残忍,杀起人来也更疯狂。

因此,在帕尔玛大陆,对于那些和猛兽为伍的蒙特罗有一个共同的称谓——蒙特罗狂战士!

彭天扬注意到,从对面丛林中跑出来的黑影大约十四五个,其中一半是双腿直立行走的蒙特罗狂战士,另外一半则是张着血盆大口的猛兽。这些猛兽一个比一个大,最小的一个是牛犊子一般大小的灰狼,最大的一个竟然是河马大小的一头黑熊,而一条七八米多长的金线蛇王则高昂着头颅,露出两只绿莹莹的毒牙!

古德尔指着一株三人合抱的大树吼道:“毕隆,把小姐送到大树上去!”以这些猛兽的奔跑速度,骑马逃走根本来不及,只能到大树上去暂时躲避一下。

“纳克布,怎……怎么办?”霍妮已经没有了刚才的勇气,牙齿咯咯直响。

彭天扬现在心里也在直打鼓。他虽然没有和蒙特罗狂战士交手的经验,但是光看那七八头猛兽就有够吓人的。在这一刻,彭天扬武功上的缺陷一下子表露出来。凌波微步只是防御性的武功,用来逃跑或许绰绰有余,但是却不能把这些人都带走。而点穴功夫对付人类十分有效,可是能够点中这种非人非兽的蒙特罗吗?能够点动物的穴道吗?

“卡德拉斯,用魔法!”为今之计,只能给戒灵一点力量,让他用魔法攻击了。

“遵命主人,用霹雳闪电,还是用星火燎原?”卡德拉斯刚刚被唤醒,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是攻击天空,还是攻击大地?啊……主人,我想到了一个很好玩的魔法,能够让天空出现七彩的云朵……”

“少废话,用你最厉害的魔法攻击前面这些敌人!”蒙特罗和猛兽已经不足百米了,卡德拉斯竟然还在啰嗦,彭天扬勃然大怒,一边加紧向诅咒之戒里面输送内力,一边在心中愤怒的咆哮:“把他们都干掉,否则我干掉你!”

“最厉害的魔法,主人你确定?”卡德拉斯显然很吃惊:“遵命主人,魔力,我需要更多的魔力!”

就在彭天扬和戒灵交流的时候,莫斯玛尼的魔法准备工作已经完成。莫斯玛尼手中的魔法杖突然向前方六十多米的地方凌空一点,一道耀眼的白光激射而出,“轰隆”一声巨响,白光照射的地方突然燃起熊熊大火,过火面积至少有三百平方米。火焰升腾起七八米高,蒙特罗和猛兽吓了一跳,连忙止住脚步。

透过熊熊大火,彭天扬终于看清楚了这些传说中的蒙特罗狂战士。只见他们一个个青面獠牙,脸上似乎涂抹着一些醒目的颜料。这些人果然身无寸缕,但是他们的手中却拿着一些奇怪的武器,白花花的,赫然是某种动物巨大的腿骨。而为首一个蒙特罗的脖子上,竟然挂着六七个人类的头盖骨!

“哇哇……”这些蒙特罗似乎对火很畏惧,彼此吼叫了几下,就带着七八头猛兽侧向奔跑,想要绕过火场,继续攻击。

“注意那头黑熊,他是七级魔兽,身体坚硬似铁!”莫斯玛尼看了一眼彭天扬:“团长,这个大个子,只能由你来对付了!”在莫斯玛尼心目中,彭天扬是一个S级佣兵团团长,实力至少应该进入战魂榜前三十名,对付一头七级魔兽应该没问题。

可是他却不知道,这个S级佣兵团是依靠一次战争晋级的,要是实打实的打起来,团长彭天扬或许连一个五级战士都不如。

霍利斯知道此刻危机重重,小矮人的忠诚在这一刻毕露无疑:“团长,你快带着他们走,霍利斯为你断后。别忘了,我的家在大亚山,把我应该得到的金币给我妈妈送回去!”

谁也不知道,此刻彭天扬正在心中和戒灵卡德拉斯吵架呢!

“该死,你怎么还不释放魔法?”彭天扬焦急的怒吼。

“尊敬的主人,您要我释放一个最厉害的魔法,我为您准备的是流星火雨。准备工作需要二十五分钟呢!”卡德拉斯一边解释,一边疯狂吸收彭天扬输送过来的内力。

“我们要是能坚持二十五分钟,还要你干什么?”彭天扬更气愤了:“赶快换一个简单的,就像当初你在墓地里面那样,你不是一张嘴就来吗?”

“尊敬的主人,已经来不及了,这是禁咒,一旦开始准备就不能停下来,否则的话我会爆炸,戒指也会爆炸,会把您和周围的人都炸死的!”

彭天扬对于魔法不是很了解,否则的话他一定被吓一跳。好家伙,流星火雨,十七级禁咒魔法,诱发天地间的大火,覆盖面积超过五平方公里,能够一次毁灭一个城镇!这样的魔法释放出来只是为了打击十几个敌人,简直就是高射炮打蚊子啊!

不过七八个蒙特罗和七八个野兽拥有的战斗力并不是很强大,根本用不着彭天扬出手,莫斯玛尼释放了一个火焰魔法之后,又连续释放出十几个魔法火球,击中一个蒙特罗和一头猛兽。魔法师古德尔在这一刻也显露出自己非凡的本领,一连串的魔法弹发射出去,也击杀了一头猛兽。而八级战士毕隆则弯弓搭箭,连续向那头七级魔兽黑熊攻击。

“哇哇……”黑熊的皮肤坚硬似铁,所有的箭射在身上都被弹射出去,黑熊感觉到疼痛,开始愤怒的咆哮起来。

很快,其余的蒙特罗和猛兽绕过火海,再次向彭天扬等人扑过来。

“哼,不知死活,让我老人家烧死你们吧!”莫斯玛尼的魔法杖遥指前方轻轻一划,又一团范围数百平米的火海应运而生,所有的蒙特罗狂战士和猛兽都被包围在火海之中,惨叫声,咆哮声响成一片。

“咚咚咚……”突然,森林内响起沉闷的鼓声,在火光的掩映下一群群蒙特罗狂战士和一群群野兽缓缓走出森林,一步步向前逼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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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接到起点通知,要求本书上架。白孔雀也不免落入俗套,更新完这一章,就开始进入VIP了。

按照惯例,下面一章是免费的。

写了一个多月,被骂了一个多月,白孔雀一直在努力。本书中出现的许多不如意的地方也一点一点的在更改。我是白孔雀,以前是青衣侯,如果大家有兴趣,可以看看书号116510的书。我虽然不是新手,但是写玄幻的确是头一遭。多亏老公黑孔雀帮忙,我才弄明白什么是魔法,什么是斗气,什么是召唤之类的东西。

因此写的不好,请大家原谅,毕竟是一次尝试!因此大家如此谩骂,我一点反应都没有,我只是埋头改进。希望大家看到我的努力,原谅我的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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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刚才编辑来通知,现在起点系统似乎在抽风,免费发布不了,让我周一在发布免费在章节!

我说话算数,周一一定发布免费章节!!

第四卷 火凤朝阳

→第六十九章 - 灵魂之叹息←

“我的天,比蒙山上的蒙特罗都出来了吗?”古德尔额头冒汗,双手都在颤抖。

据说比蒙山中只有一个蒙特罗部落,总人口不会超过两千人。可是从对面影影绰绰的样子来看,至少有三四千个身影。刨除猛兽之外,的确像是所有蒙特罗都出来了。

“真倒霉,三十年了,第一次做佣兵,竟然碰到这样的事情!”莫斯玛尼连续释放了两个火焰魔法,感觉到有些疲惫,一步步退到彭天扬身边来说道:“团长,看来今天晚上我们凶多吉少,你告诉我,你是不是偷了蒙特罗部落的什么宝贝,他们竟然一反常态,走出比蒙山来追杀你啊?”

千百年来,蒙特罗一直生活在大山深处,从来不靠近到大山边缘十五公里以内的地方,今天竟然倾巢出动,的确有点反常。

“老法师,我这也是第一次见到蒙特罗啊!”彭天扬苦笑着摇头:“你不是会飞吗?赶快走吧,不要留在这里做无谓的牺牲。如果你有能力的话,最好能带走一两个女孩子,她们都还年轻,不能让这些野兽给吃了啊!”

“哼,你让我做逃兵?”莫斯玛尼突然愤怒了,瞪着眼睛怒吼道:“你这是在侮辱我!我莫斯玛尼是一个佣兵,而且是加入你的佣兵团的一个佣兵,临阵脱逃,不是我莫斯玛尼的风格!”

面对这样一种局面,唯一能够逃生的人就是莫斯玛尼。他会飞。而蒙特罗却没有可以有效打击空中目标地武器,也没有驯化能够飞翔的猛兽。但是老头子脾气很倔。而且对佣兵这种职业看地十分神圣,宁可死,也不愿意逃走。

从森林中钻出来的蒙特罗和猛兽越来越多,他们静静地趴在百米开外,等待着莫斯玛尼的火焰魔法失效的那一刻。火焰魔法大约能够支撑一刻钟,而以莫斯玛尼的能力只能再释放两三个火焰魔法。之后,没有了有效阻止蒙特罗的方法。这数千蒙特罗和数千猛兽就会一拥而上,任凭你有多大本事。都难免被撕碎的危险!

“纳克布,对……对不起!”霍妮已经从最初地震惊中恢复过来,他牵着彭天扬的衣角,眼泪汪汪地说道:“要不是因为我们,你……你也不会来这里,呜呜!”

“哭什么。我还没有死呢!”彭天扬拍拍霍妮的肩膀,让她赶快爬到树上去。

“哇哇……”突然。彭天扬听到几声金色闪电的鸣叫,天空中一个大肉球歪歪斜斜的从对面的森林中飞出来。金色闪电似乎受了很严重的伤害。飞行地速度很慢。每飞行三四十米,就不得不降落在地上休息几秒钟。

而在金色闪电的小嘴巴里。叼着一个不知明地东西,亮晶晶的,散发着火焰一样地光芒。

“小金,快过来!”彭天扬大声呼叫。

当金色闪电终于降落在彭天扬肩头上地时候,所有人都看到,这只拳头大小的小鸟身上已经是血迹斑斑,一条一寸来长地伤口从脖子一直蔓延到胸口,露出了里面白花花的骨头。真难以想象,一只没有羽毛的小鸟,受了这样严重的伤害,他是靠什么飞行的。

在金色闪电的嘴巴里,叼着一块核桃大小的红色晶核,晶核上也是血迹斑斑,似乎是刚刚从某个魔兽的体内挖出来的一样。

“我的天哪,这是黑比蒙大王的晶核!”莫斯玛尼身体连续晃动了好几次,才站稳脚跟说道:“我现在终于明白了,这些蒙特罗原来是在追击你啊!”

“莫斯玛尼先生,你……你确信,这真的是黑比蒙王的晶核?”古德尔也是惊骇不已,呆呆的看着金色闪电:“我的天那,这究竟是一只什么小鸟啊,他怎么能够挖出一枚九级晶核呢!”

在纳克布的记忆中,彭天扬很快搜索到了关于黑比蒙王的相关资料。

无论兽人还是蒙特罗,他们信奉的都是萨满教。在萨满教的教义当中,比蒙就是他们的守护神。根据身体毛发的颜色,比蒙有灰色,黑色,和金色之分。灰色比蒙是那种实力比较低下的比蒙,战斗力顶多有六七级,一般情况下,兽人们会把他们当作战士来使用。比蒙的实力只有达到八级以上,体表的毛发才会发生改变,大多数变成了金黄色,也有一小部分变成了乌黑色。

金黄色的比蒙在兽人心中就是神一样的存在,被称为黄金比蒙。而黑色比蒙在兽人心中则是恶魔一样的存在,一旦出现就会予以无情绞杀。可是蒙特罗不同,

的看法恰恰和兽人相反,他们认为黑色比蒙才是他们而金黄色的比蒙是恶魔。

兽人之所以不承认蒙特罗是他们的一个分支,最重要的原因也在于此。

相传在比蒙山上,一共生活着四五只黑色比蒙,他们都是蒙特罗的心肝宝贝,为了这些黑色比蒙,他们什么事情都可以做。有的时候山上的食物匮乏了,蒙特罗甚至不惜自杀,用自己的肉给黑色比蒙吃。

如果莫斯玛尼说的没错,金色闪电嘴巴里叼着的的确是一块黑色比蒙的晶核的话,也就可以解释这些蒙特罗为什么会一反常态跑出大山的原因了。

可是拳头大小的肉球,能够击杀一头九级魔兽吗?

“咔咔!”金色闪电终于回到安全的地方,稍微喘息几下之后,就开始在彭天扬的肩膀上吞噬那枚晶核。坚硬的晶核在金色闪电的嘴巴的敲击下,很快就掉下一小块,金色闪电欢呼一声,一口就吞了下去。

“金爪火鹤,绝对是金爪火鹤!吞噬晶核,增加自身能力,这正是高级魔兽最突出的表现啊!”莫斯玛尼兴奋不已:“豁出去了,为了金爪火鹤,值了!”

莫斯玛尼突然从怀里拿出一件黑乎乎的东西,捧在手中向前走了几步,嘴巴里开始吟唱魔法咒语。伴随着咒语的吟唱,那个黑乎乎的东西缓缓升上天空,发出一阵嗡嗡的声音。

“天哪,那是神器灵魂之叹息!”古德尔突然惊呼起来:“莫斯玛尼先生,您……您认识巴比伦大师吗?”

莫斯玛尼正全神贯注的释放魔法,哪里顾得上回答古德尔。

“哇哇……”才几分钟时间,金色闪电已经把一颗大大的晶核分解成无数小块,全部吞进肚子里面去了。金色闪电似乎很疲倦,睡眼朦胧的,小脑袋一个劲的王彭天扬的衣服里面钻。很显然,他希望和昨天一样,跑到彭天扬的怀里去睡大觉了。

早不睡晚不睡,偏偏这个时候睡。彭天扬内心苦笑,现在自己都应接不暇,哪里还有能力保护你啊。不过看金色闪电的样子,的确是困的不行了,如果不马上给他找个地方,他在下一刻或许就会直接栽倒在地上。

彭天扬无奈,只好解开衣襟,把金色闪电放进去。

十多分钟之后,远处的大火逐渐熄灭,而莫斯玛尼的魔法也逐渐成形。那个黑乎乎的东西已经扩散开来,形成了一片数百米长,几十米宽的的黑色烟雾,轻轻附着在大地上,在夜色的掩护下,如果不仔细观察,很难发现它的存在。

远处的蒙特罗们也全部走出丛林,在一百多米开外静静等待发动攻击的那一刻。黑压压一片,占地面积足有好几万平米。

“你们也爬到树上去吧!”莫斯玛尼擦了一把额头的汗水:“过一会儿从黑色烟雾中出来的一部分蒙特罗和一部分猛兽将会丧失理智,会无差别攻击一切活动的目标。但愿蒙特罗看到这样的情形会害怕,他们能够选择逃走。”

“毕隆,带霍妮上树!”古德尔似乎知道这个即将出现的魔法,眼睛里全是恐惧的神色:“不管是谁,包括我在内,只要脸色发黑,而且想要爬到小姐的树上去,你就把他彻底杀死!因为,这样的我们已经不再是我们,而是一群只知道杀戮的恶魔了!”

毕隆脸上的肌肉剧烈的抖动了几下,突然一弯腰,抄起霍妮大踏步向一株大树走去。

“拿开你的臭手。”霍妮拼命挣扎:“团长会保护我的,我不用你管!”

毕隆和古德尔都已经爬到树上去了,霍利斯提着大斧子对彭天扬说道:“团长,我们也上树吧!我妈妈说过,除了极少数猛兽之外,大多数猛兽都不会爬树!”

然而霍利斯说完这句话等了好半天,却没有听到彭天扬的回答,而是听到了一种很急促的喘息声。霍利斯猛然回头,震惊的看到彭天扬脸色通红,呼吸急促,身体还摇摇欲坠,似乎正在遭受什么巨大的打击似的。

“团长,你……你怎么了!”霍利斯大惊,连忙跑过来。

“闪开!”彭天扬艰难的抬起一只手臂,对着前方的蠢蠢欲动的蒙特罗集群,用汉语呼喊道:“以众神的名义,宣泄天空中最强大的火焰和陨石的力量!”

第四卷 火凤朝阳

→第七十章 - 流星火雨←

“你在说什么,团长?”霍利斯已经是第二次听到彭天扬说汉语了。第一次在天扬镇,彭天扬说一句汉语,就释放一个魔法,把毕隆打得满地找牙。现在,彭天扬再次说出这样的话,令霍利斯充满了期待:“团长要用魔法打蒙特罗吗?太好了!”

霍利斯瞪着大眼睛,目不转睛的看着前方的蒙特罗。

可是一分钟过去了,什么魔法都没有出现。而前方的蒙特罗狂战士已经开始驱赶猛兽向前挺进,前锋部队已经进入到莫斯玛尼释放的魔法烟雾中来了。

“***,你是一个吸血鬼啊!”彭天扬脸上突然显出愤怒的神色,似乎在咒骂某个人:“你早说嘛,害得老子摆出一副牛叉的姿势,结果却浪费感情!”

紧接着,彭天扬脸色苍白,脚步踉跄了几下,无力的摔倒在地上。从蒙特罗出现以来,才过了不到二十分钟,彭天扬就如同经历了一场生死搏杀一样,浑身的力量都消耗光了。他就那样坐在地上,连举起手臂的力气都没有了!

“这……这是怎么回事!”刚刚扶起彭天扬的霍利斯,又被莫斯玛尼的惊呼吸引了。

就在前方七八十米的地方,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了一股神秘的旋风,旋风的核心如同一个巨大的黑洞一般,疯狂地吞噬莫斯玛尼释放的魔法烟雾。眨眼之间,烟雾不见了。那些进入烟雾的猛兽没有受到一点影响,依然生龙活虎。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猛兽们似乎看到了什么可怕地事物,显得躁动不安起来。猛兽们站在距离彭天扬五六十米远的地方,既不敢向前,也不敢后退,急躁地在原地打转转,口中发出悲哀的鸣叫,似乎世界末日就要降临了一般。

那些蒙特罗狂战士也显得焦躁不安。他们拼命地呼喊着,想要把猛兽驱赶过来。可是猛兽已经不受他们的控制。那些在群落边缘的猛兽甚至有的已经开始向两侧的山梁上逃窜。

“好强大的火焰波动!”莫斯玛尼面如土灰,缓缓放下双手,停止了魔法咒语地吟唱:“真没有想到,蒙特罗狂战士当中竟然出现了堪比火系魔导师的强大存在,这个世界太疯狂了啊!也好,死在一个魔导师地手下。我莫斯玛尼也不算冤枉!”

不但是莫斯玛尼感觉到了,古德尔感觉到了。就连对魔法缺乏亲和力的矮人霍利斯也感觉到了。天地间似乎有一股庞大的无法形容的力量,正在以那个漩涡为中心。疯狂的凝集。天气本来就很炎热。大量火元素汇集到一起,令这一带的空气就如同一个大火炉一般。似乎地面上地石头都要被融化了。

“海伦小姐,你们快下来,到老奴这里来!”古德尔右手上的一枚戒指突然爆裂开来,一个坚固地魔法防护罩应运而生:“快下来,树上已经不再安全了!”

“看哪,有流星!”突然,霍妮指着天空惊呼道:“好多好多流星啊,太漂亮了!”这个小丫头真是不知天高地厚,都什么时候了,她还有心情欣赏流星。

“呜……”伴随着一声凄厉的尖啸,一颗拳头大小地陨石从天而降,降落在百米开外地野兽群中。“轰隆”一声巨响,就如同释放了一个五级雷暴术魔法一样,陨石和大地撞击发生爆炸,燃起滚滚烈火,附近的十几头猛兽被殃及,粉身碎骨地有,被烧得抱头鼠窜的也有。

“呜……呜……”陨石接二连三的从空中落下,狠狠地砸在大地上。开始的时候,陨石还是一颗一颗的落下来,可是慢慢的,陨石越来越多,就如同冰雹一般倾泻下来。地面上轰隆隆的爆炸声不断,冲天的火光迅速蔓延。所有的猛兽被包围了,所有的蒙特罗被包围了,甚至前方两千米以内的森林也被包围了!

“禁咒,流星火雨!哈哈哈……”莫斯玛尼突然放声大笑:“感谢万能的神灵啊,我终于看到传说中的流星火雨了,哈哈,来吧,砸死我吧!被如此伟大的魔法杀死,是我莫大的荣幸啊!”

如同地狱降临人间,前方四五平方公里范围之内的大地已经变成了一个烈火的海洋。无数颗流星将落下来,将地面上的一切砸的粉碎。不要说有几千个蒙特罗,就是有几万个,他们就是钢筋铁骨,也无法承受如此多的流星的袭击啊!

惨叫声只持续了不到五分钟就完全消失了,数千个蒙特罗狂战士,和数千头可怕的比蒙山猛兽在流星火雨的打击下连藏身的

找不到,很快就粉身碎骨。

所有的人都在震撼于流星火雨的可怕,唯独彭天扬却在心中破口大骂卡德拉斯:“该死,谁让你用这么强大的魔法了!十分之一,不,哪怕百分之一就足够了!***,覆盖面积好几平方公里,你想把这一带全部摧毁啊,万一附近有人类居住怎么办?”

“尊敬的主人,您不能这样指责我!”卡德拉斯觉得自己很冤枉:“我是按照您的指令做的。在我的记忆中,最强大的魔法就是这种流星火雨。想当年我率领泰坦大军和半兽人军团作战的时候,曾经使用过一次,杀死了整整一个军团的敌人呢!”

“你没长脑子啊!对方就这么几个人,用得着这样大的魔法吗?随便来个高级霹雳闪电,把他们赶走不就得了!”彭天扬惊恐的看着前方的火海:“万一有一两颗陨石偏离轨道,砸在这里怎么办?”

“不会的主人,在天空四百米高度,我已经设下了一道魔法结界,陨石不会砸到我们的!”

其实彭天扬之所以愤怒,并不是因为流星火雨太厉害,而是因为他体内的内力几乎要被卡德拉斯榨干了。彭天扬从来没有想到过,释放一个魔法竟然需要这么多的内力,不但把他吸收的几大高手的力量全部耗尽,甚至也把他最近一段时间以来自己修炼出来的内力消耗了。在开始的时候,彭天扬给卡德拉斯输送了百分之二十的内力,可是卡德拉斯一直说不够,于是彭天扬就持续给卡德拉斯输送内力。

当卡德拉斯的魔法准备到一半的时候,彭天扬陡然发现,自己多一半的内力已经输送给卡德拉斯了。到了这个时候,主动权已经转移到卡德拉斯一边,尽管彭天扬极度不愿意,但是却无法阻止内力被卡德拉斯疯狂吸收。伴随着内力的逐渐枯竭,彭天扬感觉到自己就如同被放掉气的气球一样,连站立的力量都没有了。

不明所以的霍利斯看到彭天扬这个样子,还以为他遭受到了什么沉重的打击呢。

这个恐怖的禁咒魔法一直持续了二十多分钟,数十万块陨石从天而降,把方圆三四平方公里内的大地变成一片火海。地面上的野草被烧光了,大树被砸断了,石头也变成了粉末。当魔法能量终于宣泄完毕的时候,大地上只有熊熊的大火,以及一个又一个的深坑。

生命,已经在这一片大地上彻底消失!

沉默,连续十多分钟都是沉默!

八个人,十六只眼睛呆呆的望着前方的一切,虽然是铁一般的事实,但是却依然恍若梦中。在这样的魔法打几下,生命显得是那样的脆弱。前方不要说只有几千个敌人奇 -書∧ 網,即便是敌人排满了整个山谷,也会荡然无存的啊!

“纳克布,这……这是你做到的吗?”第一个发言的是霍妮,她看着彭天扬,目光中第一次有了恐惧。

所有人都把怀疑的目光投向彭天扬,都认为这个魔法是彭天扬制造的。

“你觉得我有这样的能力吗?”答。

其实彭天扬很想承认这就是自己释放的魔法,这是一件多么令人崇敬的事情啊。可是彭天扬却心存顾虑,不敢当面承认。流星火雨之所以成为禁咒魔法,是被大陆所有国家以及三大公会全面禁止的一种魔法。因为它的破坏力实在是太大了,如果任由人们自由使用,将会是整个大陆的灾难。

另外,彭天扬担心流星火雨波及范围之内有人类的村庄存在。杀死几千个蒙特罗狂战士可能被人们认为是一件大好事,可是杀死一个村子的人类就另当别论了。无缘无故杀死这么多人,万一被追究起来,岂不是很麻烦。

“我想不可能是你!”霍妮长舒一口气,脸上露出轻松的笑容:“这样的魔法,也只有那些战魂榜上的魔导师才能释放!”

“即便是战魂榜上的第一高手,也不一定有这种实力!”古德尔还在望着前方的火海:“一定是那个神秘的魔导师把这些蒙特罗驱赶到这里,目的就是把他们都杀死!”

“团长,我要求正式加入胖子佣兵团!”莫斯玛尼突然对彭天扬眨眨眼睛,带着神秘的笑容说道:“跟着你,是我莫斯玛尼莫大的荣幸!”

第四卷 火凤朝阳

→第七十一章 - 禁咒法师←

比蒙山西北,靠近木兰城邦一侧遭到禁咒魔法袭击,消息像瘟疫一样迅速传播开来。不到一个晚上,不但整个木兰城邦,里维同盟,甚至其他三大强国都已经知道了这件事情。

那夜空中从数十公里高空降落的数十万颗陨石燃烧造成的痕迹在几百公里以外就能看的清清楚楚。大陆上的魔法监测机构,三大公会,各个城邦都不约而同的向这一地带派出人手,来实地观察一下被禁咒魔法攻击之后的遗迹。

天还没有亮,一波一波的人就从四面八方狂奔而至,他们有的骑着快马,有的骑着飞行系的幻兽,有的甚至不惜冒险利用魔法传送。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看一看这个伟大的奇迹,找到那个释放禁咒魔法的伟大魔法师。

禁咒魔法太强大了,往往一个禁咒魔法的出现会伴随着成千上万无辜平民的死亡。因此在帕尔玛大陆的历史上,自从一千多年前由三大公会提出倡议,四大强国表示认可的《全面禁止禁咒魔法宣言》以来,禁咒魔法几乎已经在帕尔玛大陆消失了。一千多年时间里,只有三个魔法师曾经在战斗中使用过禁咒,最近的一次要在三百年以前。这三个违反规定的魔法师虽然在战斗中依靠禁咒取得了胜利,但是却没有一个逃过三大公会和四大强国的联合追杀,全部落得一个身首异处的下场。

因为禁咒魔法不能被使用,大陆上地魔法师最近几百年来已经不再热衷于修炼这一类魔法了。因此很多禁咒魔法失传了,只能在古代的典籍中才能看到它们地风采。流星火雨就是这样一种已经失传了的魔法。

所谓的禁咒魔法。其实是一类魔法的统称。按照三大公会的标准,凡是威力超过十六级,进行范围攻击的魔法都是禁咒。而那些点对点攻击的魔法,即便是达到或者超过十六级,也不算做禁咒。

当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射在那一片废墟上地时候,每个亲眼看到这一场景的人都被深深震撼了。在一片半径接近一公里地圆形区域内,已经没有了任何生命的痕迹。除了密密麻麻被陨石砸出来的深坑之外,这里就只有动植物的残骸。大火过后。大多数可以燃烧的东西都已经被烧毁了。如果不是清晨下了一场大雨,山林大火应该还在燃烧。

那些有军方背景的人看到之后,在震惊于禁咒强大地同时,他们也深深感觉到了绝望。他们心里很清楚,如果这样的魔法降临到他率领地军团头上,或者降临到他负责防守的城市上空。那将会是一场什么样地灾难啊!

一支军队敢和这样地人为敌吗?一个国家敢和这样的人为敌吗?

废墟周围地人越来越多,他们有的惊呼。有的颤抖,每个人心中都在想象着那个可怕的禁咒魔法师。谁也不会注意到。在废墟的边缘。十几匹战马和七八个人已经收拾好行装,脸色轻松的穿越北面的山谷。向木兰城方向走去了。

“纳克布,你说他们会找到那个禁咒法师吗?三大公会会追杀这个法师吗?”霍妮跟在彭天扬身后,小嘴一刻不停的唠叨。自从几个小时之前恐怖的流星火雨从天而降之后,霍妮就抑制不住自己的兴奋,问题一串一串的出现。

“禁咒法师这样厉害,谁敢追杀他?”彭天扬虽然在反驳,但是心中去不住的打鼓。

彭天扬知道三大工会和四大强国之间关于全面禁止禁咒魔法的规定,也知道历史上那些使用禁咒魔法的魔法师最终都落了一个身首异处的下场,他更加不敢承认流星火雨是自己释放的了。

“禁咒魔法的强大是相对的,禁咒法师也是人,杀死他们并不难。”莫斯玛尼因为晚上消耗魔力过度,今天已经不再继续使用漂浮术了,他骑在一匹战马上,回过头来对彭天扬说道:“禁咒讲究的是范围攻击,如果是针对一座城市或者一支军团的话,的确像噩梦一样可怕。然而当禁咒法师面对单个强者,特别是这个强者靠近到他身边的时候,他或许还没有一个普通战士厉害。”

这样的道理彭天扬也知道,历史上那三个释放禁咒的魔法师就是这样被杀死的。禁咒魔法太强大,动辄杀死数万人,难道一个魔法师为了杀死一个人,也会动用禁咒吗?更重要的是,凡是禁咒魔法,其发动的准备时间都很漫长,所需要的魔力也是惊人的。魔法师在发动禁咒的时候是最脆弱的时候,随便一个战士过去砍上一剑,伟大的禁咒法师就完蛋了。

师身边随时都会有很多高手保护,强大的战士,强大精明的盗贼都是必不可缺少的。因此,一个禁咒法师其实就是一个作战团队,只有他们完全配合起来,才是令人恐怖的。团长大人,我虽然没有进行过魔力测试,但是我自认为我的魔法能力至少已经达到了十三级,因此是一个不错的魔法师。让我跟在你的身边吧,我愿意用我的生命来保护你的安全。”莫斯玛尼的话很暧昧,因为只有他明白昨天晚上那个禁咒魔法是谁释放的。

莫斯玛尼一直对自己的魔法能力沾沾自喜,自认为如果自己在外面多活动,多多参加战斗的话,战魂榜上绝对会有自己的位置。但是昨天晚上,彭天扬用自己的实际能力给莫斯玛尼上了一课,狠狠地打击了他的自尊心。

一个不到二十岁的佣兵都可以使用禁咒,自己还有什么好骄傲的呢?

因此莫斯玛尼下定决心,正式加入胖子佣兵团,他要跟在这个能够使用禁咒魔法的团长身边。禁咒魔法虽然是被禁止的,但是禁咒法师却是受人尊敬的。和禁咒法师比起来,这个世界上存在的那些所谓的魔导师简直不值一提。能够成为一个禁咒法师的随从,是一件多么荣耀的事情啊!

在莫斯玛尼的心目中,金爪火鹤小金的地位已经远远没有彭天扬高了,他甚至已经完全放弃了得到小金的企图。难怪小金会跟着这个佣兵,因为人家是禁咒法师啊。在禁咒法师面前,自己还有什么资格得到金爪火鹤呢?

“这是我们胖子佣兵团的荣幸!”一个流星火雨几乎耗尽了彭天扬辛苦几个月吸收而来的内力,他现在比刚刚到达塞班镇强不到哪去,因此他也感觉到了深深地危机,能有一个强大的魔法师加入进来,的确是一件好事情。

“谢谢团长!”莫斯玛尼释放了一个漂浮术,在空中荡来荡去,高兴地就像一个得到宝贝的小孩子。

霍妮翻翻白眼:“跟着他干,有什么前途?不如你加入拉各斯家族,保证伯爵大人给你一个不错的差事。”

“哈哈哈,团长夫人,这就是你的不对了。”莫斯玛尼知道霍妮是彭天扬的未婚妻,因此叫她团长夫人。莫斯玛尼降落在战马上,笑眯眯的说道:“你都是马上要嫁给团长大人的人了,怎么还想着拉各斯家族,你应该为纳克布家族着想。”

“不许你胡说!”羞得满脸通红的霍妮举起马鞭,想要抽打莫斯玛尼。

“咕咕,咕咕!”突然,人们听到一阵奇怪的声响,就如同深深地池水中泛起一个个巨大的气泡似的。

“团长,小金醒过来了!”霍利斯眼尖,指着彭天扬的胸口说道:“小金要出来了!”

自从几个小时之前吞吃了黑比蒙王的晶核之后,金色闪电就一直在彭天扬的怀里沉睡,就如同死了一般,早晨叫他吃东西都叫不醒。这个小家伙似乎把晶核当作粮食,身体烫的和火炭一样。

彭天扬连忙解开上衣,把金色闪电碰在手心。彭天扬注意到,金色闪电似乎比昨天晚上大了很多,感觉足有四五两重了。他身上那个巨大的伤疤也不见了。然而他身上还是没有羽毛,光光的肉球鲜艳欲滴,就如同红宝石一般放射着火焰一样的光芒。

“小金,是不是饿了?”彭天扬知道金色闪电喜欢吃肉,因此在昨天早晨住店的时候特意买了一些肉干,拿出来在金色闪电面前晃来晃去:“快吃吧,小馋猫。”

“咕咕!”金色闪电的小脑袋在肉干上蹭了蹭,然后摇摇头,意思是说不好吃。

“笨蛋,小金一定是喜欢吃新鲜的肉。”霍妮变戏法似的拿出一只被剥光羽毛的小鸟:“小金,乖哦,到姐姐这边来,这可是昨天晚上起火的时候,我冒险给你找到的。”

“噗!”金色闪电突然张嘴一喷,一股烈火喷薄而出,将霍妮的衣服烧着了。

“天哪,这只小鸟会喷火!”海伦碰巧看到这一幕,惊呼道:“难道它是一只魔兽?”

“咕咕,咕咕!”金色闪电突然振翅高飞,在彭天扬的头顶盘旋一周,然后闪电一般钻进附近的丛林,再也找不到了。

金色闪电是一个闯祸精,彭天扬心有余悸的呼喊!“又跑了,求求你,千万别再闯祸了啊!”

第四卷 火凤朝阳

→第七十二章 - 天权星中的迷雾←

然而彭天扬的担心是多余的,因为金色闪电不但没有给他闯祸,而且连面也不着了。

一连两天多,直到第三天中午一行人进入木兰城的时候,彭天扬再也没有见到过金色闪电。

彭天扬不由得担心起来。这样一只红彤彤,浑身没有一根羽毛的小鸟,无论飞到什么地方去,都是一颗耀眼的明星,万一让被人抓到了,或者被别的飞禽猛兽给吃了该怎么办啊?霍妮和霍利斯每天都在念到小金,霍妮是因为喜欢小金,而霍利斯则是因为怀念金色闪电抓来的野味。

说来很奇怪,彭天扬心中隐隐有一种感觉,小金并没有丢失,他一直在自己身边的某个角落在窥探着他。

这种感觉来自北斗七星中的第四颗星——天权星。

两天前那一场禁咒,几乎耗尽了彭天扬所有内力。因此在行进的时候,彭天扬一直尝试着恢复内力。然而通过对玉衡星的观察才知道,成功的可能性有多么微乎其微。禁咒之所以有那样恐怖的破坏能力,是以庞大的魔力为基础的。两个多月以来,彭天扬曾经先后吸收过很多位高手的力量,不但有战魂榜中的狼人奥尔,还包括上古泰坦巨人卡德拉斯的本源力量,以及火鸟蛋中的一部分火元素力量。

有了这样庞大的能量储备,当时的彭天扬在魔力上已经不亚于帕尔玛大陆上任何一位魔导师,因此才可以释放流星火雨。然而有一得必有一失。当可怕的蒙特罗被彻底消灭之后,彭天扬也到了油尽灯枯地地步。

要想恢复内力其实很简单。抓住一些强大的魔法师和战士,用北冥神功吞噬他们地力量。或许连续吸收十多个战魂榜上那样的高手,彭天扬的内力还能恢复到原先的水平。可是问题的关键是到哪里去寻找这么多高手,自己又以什么样的理由吞噬他们的内力?如果彭天扬不问青红皂白,见一个吸一个,用不了多久,他就会成为帕尔玛大陆地公敌。到时候不但所有国家都会派人追杀他,就连三大公会也不会放过他。

历史上。被三大公会追杀的人,还从来没有逃脱地先例。

内力虽然没有了,但是通过对北斗七星的观察,彭天扬还是两个重要的发现。

第一点发现:玉衡星虽然因为消耗过巨,体积缩小到不及原来的十分之一,可是还是有一部分能量保存了下来。而且在不断顽强的壮大之中。这一股能量,不是依靠吞噬吸收而来的外力。而是彭天扬最近一段时间自己修炼而来地内力。

这个现象是不是说明,北冥神功虽然可以吸收外力。但是外力毕竟不是自己修炼得来的。一旦使用就会造成不可挽回地损失。只有依靠自身修炼得来的力量才是最牢固地,是声声不息地。这样的内力使用了。休息一下,就会慢慢恢复。

看来北冥神功还是有自己地局限性,要想成为真正的高手,光靠吞噬别人的力量投机取巧并不是最佳途径,必须要刻苦训练,让自己本源的力量壮大起来。

第二个发现在天权星上。经过流星火雨的洗礼,天权星终于发射出了淡淡的光芒。然而令彭天扬迷惑不解的是,天权星发出而光芒和玉衡,开阳,摇光三颗星星发出的光芒不一样,不是金黄色的,而是湛蓝色的。

天权星内部更是奇特,既没有文字说明,也没有武功示意图,而是一团不断变换着形状和色彩的迷雾。第一眼看到这团案迷雾的时候,彭天扬的心中突然想起一种地球上才有的生物——八爪鱼。的确,这些翻滚着的迷雾,就像八爪鱼的八条柔软的触手,正在不断的向外延伸,似乎想要抓住什么东西似的。

而其中一条触手已经透过彭天扬的身体,延伸到一个遥远的地方去了。虽然看不到,也摸不到,但是彭天扬却感觉到这样的触手的确存在。因为在触手的另外一端,在遥远的某个角落,金色闪电的身影已经依稀可见了。

这是什么,难道是我和金色闪电的心灵联系?彭天扬迷惑不解。彭天扬知道这个世界有一种魔法,能够让魔法师和魔兽之间出现一种灵魂层面上的联系,从而魔法师就取得了控制魔兽的能力。金色闪电是一只高级魔兽已经确信无疑了,可是逍遥派的武功能够产生魔法契约那样

吗?

在彭天扬的记忆中,逍遥派的武功当中只有生死符可以起到间接控制他人的效果。然而自己并不会生死符,更不曾对金色闪电释放生死符,他们之间怎么可能出现了一种神秘的联系呢?

在逍遥派的武功当中,彭天扬最希望得到的一共有三种,第一是凌波微步,第二世北冥神功,第三就是生死符了。凌波微步彭天扬已经修炼到第二重无物的境界,只要施展开来,这个世界的人已经没有人可以抓住他了。这种武功用来自保,是再好不过的。而北冥神功彭天扬也已经修炼到第二重境界,只要让他抓住敌人身体的任何一部分,敌人的力量就会源源不断的进入彭天扬的身体,成为他的力量。这种武功虽然很缺德,但是不失为一种快速提高能力的捷径。

而生死符则是一种控制别人的最好的方法。想一想七十二洞三十六岛那些高手们,他们在生死符下的可怕遭遇,彭天扬就有一种心驰神往的感觉。这是一个强者为王的世界,这里有很多人对自己不怀好意,在躲不过而又不能杀死他们的情况下,用生死符控制他们,不但可以消除危险,还可以让他们成为自己最忠诚的手下,何乐而不为呢?

然而北斗七星已经有四个星星被开启,彭天扬却没有找到使用生死符的方法。如果天权星中这些看不到的触手的确可以控制别人,从而产生一种魔法契约的效果,也不失为一个很好的选择。

不过,当彭天扬尝试着利用那条无形的触手,向远处的金色闪电传递消息的时候,他却失望的发现,自己根本做不到这一点。远方那种若隐若现的感觉,的确是金色闪电,可是无论彭天扬怎样努力,他都无法确定金色闪电的确切位置,不能确定他正在做什么,当然也不能把自己的命令传达下去。

或许自己的猜测是错误的,天权星中这些奇怪的东西还有另外的用途,只不过暂时还没有发现而已。

因为彭天扬的内力消耗殆尽,恢复的速度又十分缓慢,因此他已经没有了前几天那种使不完的力量。彭天扬不但感觉到骑马是一件累人的事情,而且觉得天空的太阳也比以前炽热了许多,走不了两个小时,彭天扬就会累得气喘吁吁,不得不命令队伍停下来休息。

这样的表现不但比不过霍妮等三个女孩子,甚至连老迈的古德尔也不如。再加上彭天扬脸色苍白,气喘吁吁,所有人都认为彭天扬生病了,或者是被那天晚上的流星火雨给吓坏了。调皮的霍妮终于安静下来,不再整天缠着彭天扬陪她玩耍。而霍利斯则心急如焚,一会儿给彭天扬送水,一会儿给彭天扬送吃的,并且吵嚷着要给彭天扬找医生。

这一切看在莫斯玛尼眼里,更坚信了他的判断——彭天扬绝对是一个禁咒法师。

再强大的魔法师,在释放完一个禁咒魔法之后,身体也会因为魔力消耗巨大而出现虚弱的表现。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补充魔力的晶石或者药剂帮助的话,至少需要三四个月才能恢复。

莫斯玛尼认为,彭天扬的表现就是魔力消耗过巨的表现,他现在很虚弱,很需要别人的保护。因此莫斯玛尼打起百倍精神,承担起保护整个队伍的重任,无论是干什么,他都不愿意离开彭天扬三十米以上,其细心呵护的程度,比起霍利斯不遑多让。

对于莫斯玛尼的精心照料,彭天扬也很感激。他本能的意识到,莫斯玛尼已经知道是自己释放了流星火雨,之所以不当面戳穿,是因为对自己这个冒牌禁咒法师的尊敬而已。为了尽快让自己康复起来,彭天扬开始抓紧时间修炼北冥神功,让体内那一股属于自己的力量尽快壮大起来。

太阳历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三日正午,彭天扬和其他七个人终于抵达木兰城。在城门口附近,他们惊讶的看到,成千上万木兰城居民正在载歌载舞,欢迎他们的到来。

木兰城大将军蒙巴萨率领一支三百多人的仪仗队,敲锣打鼓的走到彭天扬面前,深施一礼到:“欢迎你们,伟大的胖子佣兵团的英雄!”

第四卷 火凤朝阳

→第七十三章 - 欢乐木兰城←

在里维同盟,木兰城邦算不上一个大的城邦,木兰城也算不上最大最繁华的城市。

但是,木兰人绝对是里维同盟内最热情最浪漫的民族,木兰城也是里维同盟内最温馨祥和的城市。

小小的一座城市,面积和人口只相当于里尔城的一半。城墙不但没有里尔城的高大坚固,而且显得有些华而不实。每一块城砖,每一个垛口,每一个箭楼都是色彩缤纷,都雕刻着精美的浮雕。木兰城的城墙给彭天扬的感觉不是城墙,而是一件艺术品。

相对于大陆其他地方的居民而言,木兰城居民的穿着打扮显得更前卫,也更大胆。无论是男女老幼,都喜欢穿色彩鲜艳的服装,整个欢迎队伍远远望去,就如同一片五彩缤纷的云彩。特别是木兰城的女孩子们,她们的服装不但色彩艳丽,而且大胆暴露。她们的目光是火热的,她们的动作是奔放的,她们的声音甜美而又充满了诱惑。

“欢迎,伟大的胖子佣兵团万岁!欢迎,伟大的纳克布团长万岁!”数千个少女一起呐喊,场面热闹非常。

这是怎么了,木兰城的人怎么知道胖子佣兵团来了呢?

彭天扬回头看看其他人,只见他们也满脸困惑。为了保密起见,彭天扬一路走来尽量减少和旁人的接触,也从来没有暴露自己的身份,胖子佣兵团地团旗也让米高扬他们带走了。可是前面的场景却准确无误地告诉他们。他们的行踪已经暴露了,这里的人在很久以前就已经知道他们抵达的时间。否则的话不可能安排这样宏大的欢迎活动。

“纳克布团长,我们又见面了!”老将军蒙巴萨给彭天扬来了一个熊抱:“我说过,只要你们胖子佣兵团来到木兰城,木兰城的军民就会用最隆重地礼节欢迎你们。”

“将军大人,这……”彭天扬看着热闹的人群,脸上布满了迷惑。

“这是公爵大人地命令。昨天晚上公爵大人就下令全城大扫除,并且张灯结彩。迎接你们到来。作为木兰城邦曾经见到过你的最高级别的人,我有幸成为此次活动的总指挥。”蒙巴萨得意的看看周围:“怎么样。还算满意吧?你们来也不提前打一声招呼,害得我在这里等了三个多小时。我还在怀疑大公爵的消息有误呢。还好,你长地比较有特点,我大老远就认出你来了。”

长得有特点,还不如直接说长的难看呢。

“大公爵都知道了啊?”彭天扬充满了期待,因为他还没有忘记胖子佣兵团曾经保护国木兰城地一座城镇。按照规定会有很多奖金的。

“大公爵正在市政大厅等候你们,一场盛大地欢迎宴会也将开始。”蒙巴萨身体突然向一旁一闪。大声呼喊道:“姑娘们,这就是你们心目中地英雄。尊敬的纳克布团长!”

立刻。人群沸腾了,数百名手持花环地少女尖叫着冲了过来。彭天扬很快就淹没在鲜花和少女的海洋当中。这些少女们大胆而又奔放,她们在敬献花环的时候也不忘记送上自己的拥抱和亲吻。不到两分钟,彭天扬不见了,在他刚才站立的位置则出现了一座鲜花组成的小山。

幸福,有的时候来的就是这样猛烈!

“团长大人,你……你没有被压死吧?”霍利斯哈哈大笑,手忙脚乱的挖掘鲜花。

“姑娘们,这位就是尊敬的胖子佣兵团副团长霍利斯先生!”蒙巴萨不失时宜的再次呼喊一声。

“哇……副团长!”又有数百名少女蜂拥而至,霍利斯也很快被鲜花掩埋了。

看到这样的情形,海伦,霍妮和莎莉三个女孩子不由皱起了眉头,心中有一股强烈的失落感。她们三个都是美女,身份高贵,无论走到什么地方,都是目光的焦点。她们何曾想到,在木兰城下,美女竟然遭到冷遇,一个大高个和一个小矮人却成了众星捧月的明星。

莎莉一撇嘴:“这些女孩子也太不庄重了,你看她们的衣服多暴露,她们竟然抱着陌生男人拼命亲吻!天哪,要是让她们的男朋友看到了,还不找纳克布他们决斗啊!”

“这你就不懂了吧,这里是木兰城,是全世界最浪漫的城市。”老管家古德尔哈哈大笑:“木兰城的女孩子最美丽,最大胆,也最开放,她们没有我们那些繁文缛节来束缚,她们可以尽情的表达自己的真实情感。想当年,拉各斯伯爵第一次来木兰城的时候,海伦小姐的母亲赛琳娜夫人就曾经这样欢迎过他。也正是在那一次欢迎会上,赛琳娜夫人和伯爵大人一见钟情,才有

斯和西蒙家族的联姻啊!”

海伦痴痴的看着依然在不断增高的鲜花山丘,悠然神往的说道:“古德尔大叔,你是说,当年我的母亲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遇到我父亲的?”

“海伦,海伦在哪里?”突然,人群中出现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他在三四个人的搀扶下分开众人,努力的向这边靠拢。

“小姐,那是西蒙伯爵,您的外公到了啊!”霍妮眼尖,一眼就认出了来人是谁。

“外公,我在这里!”海伦大喜,站在在马背上直起腰,拼命向西蒙伯爵挥手。

“海伦啊,外公终于又见到你了啊!”西蒙伯爵来到近前,一把搂住刚从战马上下来的海伦,老泪纵横的说道:“可怜的孩子,你怎么骑马呢,你的马车是不是被那个可恶的恩莱科给扣留了啊!”

“外公!”海伦靠在西蒙伯爵的怀里,也是热泪盈眶。

历尽千辛万苦,海伦终于回到了亲人的怀抱,她再也不用害怕了。

“您就是海伦的外公西蒙伯爵吧,很高兴见到你。”西蒙伯爵身边的鲜花突然分开,彭天扬的大脑大钻了出来:“我是纳克布•天扬•彭,我终于把海伦小姐安全送到您的身边了。”

“哗啦!”另外一堆鲜花也分开了,霍利斯钻出来说道:“我是霍利斯,见过伯爵大人!”

“尊敬的纳克布团长,尊敬的霍利斯副团长,老朽米歇尔•西蒙,木兰城邦世袭伯爵。”西蒙伯爵直起腰,一只手搂着海伦,诚恳地说道:“非常感谢你们将我的乖孙女送到我的身边,我会重重感谢你们的!”

“伯爵大人,你先不忙表示感谢,我们还是赶快进城参加大公爵的欢迎宴会吧!”将军蒙巴萨和西蒙是老相识,说话很随意:“公爵大人的宴会名单中可是有你老西蒙的名字,你们祖孙两个还是晚上再叙家常吧!”

欢快的迎宾曲轰然奏响,蒙巴萨头前带路,领着彭天扬,霍利斯等人向木兰城走去。

上万人夹道欢迎,他们呼喊着彭天扬和霍利斯的名字,不断的向道路上抛撒鲜花。木兰城的少女们更是大声尖叫,舒展青春的躯体,在大道两旁载歌载舞。彭天扬和霍利斯走在中间,都有一种做梦的感觉。

木兰城是一个懂得感恩的城邦,他们会永远记住曾经为保护他们而浴血奋战的勇士。

木兰城的大街小巷已经打扫的一尘不染,每家每户门口都挂着鲜花和彩带,一群群的居民站在大街两侧,用自己最热情的动作和语言欢迎远道而来的胖子佣兵团成员。

“嘿嘿,团长,早知道是这样,我当初应该多杀几个兽人!”人们太热情了,霍利斯感到有点难为情:“我们只为他们做了一点点,他们却这样对待我们,真是想不到啊!”

彭天扬也深有同感。发生在十多天前的天扬镇大战,虽然因为有胖子佣兵团的帮助,让数千村民脱离险境,但那并不是彭天扬的本意。当时那种情形,不拼命就会被杀死,那只不过是一种本能的自我保护而已。然而由此给彭天扬带来的利益却是巨大的。佣兵团连升好几级,三大公会发放了数千枚金币的奖金,就连天扬镇也以彭天扬的名字重新命名了。

“团长大人,场面太热闹了,我有点不太适应!”莫斯玛尼突然走到彭天扬身边,低声耳语道:“在这里,没有人敢伤害木兰城的英雄,你和霍利斯先生都很安全。因此我想离开一段时间,等你们处理完这里的事情,我再到你们下榻的地方去找你们。”

彭天扬注意到,自从他们进入木兰城之后,莫斯玛尼就一直低着头,似乎不愿意让别人看到似的。彭天扬记得,莫斯玛尼曾经说过,要到木兰城取一万枚金币购买金色闪电。这也就说明莫斯玛尼在木兰城有一定的产业,或者他的家乡就在这里。

彭天扬说道:“大师,这是大公爵的宴会,不参加恐怕不太礼貌吧?”

“我是前天才加入胖子佣兵团的,那一场伟大的战役我没有做出任何贡献,无功受禄,我会感到不自在的。”莫斯玛尼一边说话,身体一边向道路一侧移动,眨眼功夫就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再也找不到了。

“奇怪,他好像有心事?”彭天扬看着莫斯玛尼离去的方向,心中迷惑不解。

第四卷 火凤朝阳

→第七十四章 - 永久驻防地←

木兰城的市政厅是整个帕尔玛大陆最奇特的市政厅,这里的建筑一改其他地方追求宏伟和庄严的风格,而是以一组低矮但是华丽的房屋为主体,北面配一个碧波荡漾的人工湖,南面配一片郁郁葱葱的草坪,再用精美的汉白玉栏杆包围起来,远远望过去感觉不是一座城市的最高行政机关,而是一个休闲娱乐的大花园。

在南面的草坪上,已经积聚了数百个木兰城的达官贵人,以及他们的儿女家眷。这些人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有的在低声交谈,有的在草坪上追逐嬉戏。一个宫廷乐师捧着一把竖琴,在唱着一首优美的歌谣。几十个女孩子或坐或站的围在他身边,痴痴的看着乐师,心灵已经被深深的吸引。

在草坪的东面,几十个厨师已经支起烤架,正在忙碌的准备着丰盛的烧烤材料。而在草坪西侧,一个小型乐队已经准备就绪,随时可以弹奏出优美的舞曲。

“胖子佣兵团来了!”不知是谁喊了一声,整个市政厅前的草坪立刻沸腾了,数百人乱哄哄的往前挤,争先恐后的想要看看传奇的胖子佣兵团。

拉各斯家族的人已经跟随西蒙伯爵的随从去了另外的地方,只有彭天扬和霍利斯来到这里。两个人虽然在城门外和大街上深深感受过木兰城居民的热情,但是在市政厅门口,两个人还是被深深感动了。

要知道这里的人可不是平民。他们都是木兰城有头有脸地人,以及他们最亲近的家属儿女。在这些人脸上。看到地是同样的热情和真诚,一点做作的样子都没有。虽然没有少女争先恐后的赠送鲜花,但是小孩子们稚嫩的呼喊声,此起彼伏的鼓掌声都在向彭天扬和霍利斯传达一个消息——木兰城欢迎你们!

“快让我看看,我们的英雄在哪里?”一个五十多岁地大白胖子分开众人。

“尊敬的公爵大人,这两位就是胖子佣兵团地团长纳克布先生,和副团长霍利斯先生。”将军蒙巴萨弯腰行礼。然后对彭天扬和霍利斯介绍道:“这位就是木兰城邦的主人,伟大的木兰大公爵凯隆•木兰阁下!”

“见过公爵大人!”彭天扬和霍利斯一起弯腰行礼。

“英雄出少年啊!”木兰大公哈哈大笑着走过来。一只手拉起彭天扬,一只手来气霍利斯:“走,我要在木兰城全体居民面前表达我对你们的感谢。”

这真的是木兰大公吗?怎么一点架子都没有啊!帕尔玛大陆的贵族彭天扬见过很多个,他们哪一个不是鼻子长在头顶上,一副盛气凌人地样子?就连莎莉和霍妮那样的女孩子,她们只不过是伯爵家里地侍女。也是傲慢的很啊!

木兰大公拉着彭天扬和霍利斯走到市政厅前地台阶上,转身对着围拢过来地人们高声呼喊道:“我尊敬的同胞们。你们期待已久地英雄终于来到我们当中了。这两位就是英勇的胖子佣兵团团长纳克布先生,和副团长霍利斯先生!”

“万岁!”所有人齐声欢呼。

“十七天前。一群残暴的兽人突然袭击了我们木兰城邦东南部的边境小镇西林镇。我们的数千名同胞面临被杀死的危险。在危机关头,是这两位英雄的团长率领他们的胖子佣兵团奋起反击。击溃了兽人军团,保护了我们的同胞和家园。”木兰大公高举双手:“你们说,我们是不是应该感激他们,表彰他们?”

“应该!”数百人再次齐声呐喊。

“我——凯隆•木兰,谨以木兰城邦掌控者的名义宣布,授予胖子佣兵团全体成员木兰城邦荣誉公民身份,胖子佣兵团为英雄佣兵团,胖子佣兵团在木兰城邦内的一切经营活动免交任何赋税!”

“感谢公爵大人!”彭天扬和霍利斯跪下谢恩。

“授予胖子佣兵团团长纳克布先生木兰城邦荣誉子爵身份,一级紫金勋章,木兰勇士称号!授予霍利斯副团长荣誉男爵身份,二级白金勋章,木兰勇士称号!”

“感谢公爵大人!”彭天扬心中有些不满意:“怎么都是这些虚名,应该奖赏一些金币啊!”

一群侍者捧着托盘走上来,木兰大公亲自把爵位证书交到彭天扬和霍利斯手中,又亲自把勇士勋章别再两个人的胸口。

木兰大公爵清了清嗓子,再次高声说道:“根据《佣兵协防条例》,并参

佣兵团团长纳克布子爵的建议,我在此郑重宣布,西纳克布子爵家族姓氏重新命名为天扬镇!从即日起三十年内,天扬镇的行政权归纳克布子爵所有,天扬镇的税收归纳克布子爵所有!”

这句话一出口,不但彭天扬感到不可思议,就连旁听的人也发出阵阵唏嘘声。

众所周知,按照《佣兵协防条例》,一个佣兵团保护了一座城镇,最多可以获得这座城镇三年的税赋。木兰大公爵不但把期限一下子延长了十倍,而且还把天扬镇的行政权授予了彭天扬,这可是前所未有的事情啊!

镇子虽然不大,但是三十年的税赋也是一笔巨额资产,彭天扬这个名誉子爵事实上已经是一个真正的子爵了。

然而这还不算完,人们还没有从刚才的震惊中清醒过来,木兰大公又抛出了另外几句更令人震惊的话:“为了表彰胖子佣兵团做出的卓越贡献,更为了表达我们木兰人民的感激之情,我现在宣布,授予当日参加天扬镇战役的所有胖子佣兵团团员每人一枚木兰城荣誉骑士称号,授予胖子佣兵团一万枚金币奖金,凡是在战斗中受伤或者阵亡的勇士,将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十倍伤亡抚恤金!佣兵团成员的家人如果愿意来木兰城邦定居,将会得到每人三十枚金币和十亩耕地的安家费!”

“感谢大公爵!”彭天扬终于满足了,他已经忍不住要大声欢呼了!

说完这一切,木兰大公稍微停顿了一下,充满期待的盯着彭天扬的眼睛,用十分诚恳的语气说道:“尊敬的纳克布子爵,我现在以木兰城邦掌控者的名义,代表七百万木兰人向你,以及你的胖子佣兵团发出邀请,邀请你们把木兰城当作胖子佣兵团的永久驻防地。如果你愿意,木兰城邦将会给予你们一万枚金币的建设费,我也将会把我位于木兰城北郊的木兰庄园赠送给你们,作为你们的驻防地。纳克布子爵,你意下如何呢?”

一阵倒吸凉气的声音传来,上千只眼睛一起盯住彭天扬,人们震惊的有,羡慕的有,莫名其妙的也有。

原来木兰大公给了那么多好处,真正的意图在这里啊!整个帕尔玛大陆一共只有两个S级佣兵团——铁血玟瑰和胖子。铁血玟瑰目前永久驻防地是里尔城,而胖子佣兵团还没有确定永久驻防地。谁都知道,一座城市内永久驻扎着一个S级佣兵团意味着什么,能给这座城市带来什么样的好处?

一个S级佣兵团,就是一支实力强大的军团啊!

彭天扬也终于醒悟过来了,他看看木兰大公,再看看周围数百人殷切的目光,内心不由苦笑。自己能不答应吗?如果自己拒绝了木兰大公的邀请,今天的欢迎宴会将会不欢而散,到时候热情的木兰人民将会是什么反应?

不过从另外一个角度考虑,木兰大公的邀请正好解决了彭天扬的一个难题。一直以来,彭天扬都在思索胖子佣兵团驻防地的问题。彭天扬的选择一共有三个,里尔城,宽城和天扬镇。里尔城是佣兵界的圣地,佣兵团可以有更好的发展环境,可是彭天扬很讨厌那里的政治环境,不愿意夹在三大公会和恩莱科之间左右为难。

宽城是胖子佣兵团组建的地方,也是拉各斯家族的老巢,自己的团员大多数也是那里的人。可是宽城是一个经济落后的城市,那里的树屋酒吧很少有高级任务发布,养活一支级佣兵团都很困难,更何况一支级佣兵团?

天扬镇更不合适,因为它太小了,不但没有多少生意可作,甚至三大公会在那里都没有设立分支机构。

思来想去,也许木兰城是最好的选择。这里的人们对胖子佣兵团十分友好,他们给予了胖子佣兵团很高的荣誉,这座城市也比较繁华,足可以养活一支庞大的佣兵团。

“感谢大公爵美意,我代表胖子佣兵团接受您的邀请,从今往后,木兰城就是胖子佣兵团的永久驻防地!”

“万岁!”围观的人发出一阵山呼海啸一般的呐喊。

“哈哈哈!”木兰大公放声大笑:“音乐,响起来!姑娘们,还不赶快邀请我们的英雄跳舞啊!”

第四卷 火凤朝阳

→第七十五章 - 厉害的女人←

在彭天扬的常识里,烧烤舞会不应该在大白天举行,特别是不适合在七月份炽热的阳光下举行。试问太阳当空照,在能够把人体晒出油来的环境下,谁还有心情去浪漫?

可是很快,彭天扬就发现自己实在是孤陋寡闻了,这一切在美丽而又浪漫的木兰城根本不算什么,他们有自己独特的浪漫方式。

木兰大公爵的命令刚刚下达,就有四个魔法师越众而出,吟唱了一段繁琐的魔法咒语之后,本来万里无云的天空中突然出现了几片乌云,眨眼之间就笼罩在市政厅上空。光线立刻黯淡下来,再配以魔法师不断向空中释放的七彩光球,这里已经变成了繁星点点的夜空!

降下来的不仅仅是光线,还有温度。几个简单的魔法过后,闷热的空气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凉飕飕的冷风。

试问,此情此景,还不适合浪漫吗?

虽然这种浪漫显得有些奢侈,但是彭天扬不得不承认,木兰人是一个会享受的民族。

当音乐声响起来的时候,木兰大公的女儿西丽西丝第一个款款而来:“尊敬的纳克布子爵,能陪我跳第一支舞吗?”

跳舞?彭天扬有点心虚,不知道这个世界跳的是什么舞蹈,是慢三还是快四:“我……我不会跳!”没办法,只好实话实说。

没想到西丽西丝还是牵起彭天扬的右手,一边向草坪中央走去。一边低声说道:“我们跳地是木兰舞,你只要跟着我的节奏摇摆身体就可以了。”

众目睽睽之下。彭天扬只好硬着头皮走到草坪中央。立刻,其他人也开始忙碌起来,纷纷寻找自己地舞伴。当彭天扬稍微看了一下西丽西丝的舞蹈动作之后,马上释然了。所谓的木兰舞,其实就和地球上的普通交谊舞差不多。彭天扬在上大学的时候,曾经专门学习过舞蹈,因此他很快就进入角色。应付起来游刃有余了。

“还说自己不会跳,你比我大哥大嫂跳的都好!”对于彭天扬的舞步。西丽西丝很满意,眼睛放射着兴奋地光芒:“你瞧他们,已经开始妒忌我们了!”

顺着西丽西丝的眼光望过去,彭天扬看到一个英俊地青年正搂着一个千娇百媚的少妇翩翩起舞。不得不说,他们是整个舞会现场最耀眼的一对,男的英俊潇洒。女的美艳动人,他们的舞步轻灵而又和谐。他们地动作舒展而又优美,看他们跳舞。是一种享受。

男的既然是西丽西丝地大哥。那么女的就一定是恩莱科地二女儿了。彭天扬不由自主地多看了几眼那个女人,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绝色女子,虽然已经过了二八年华,但是却依然青春靓丽。彭天扬发现,这个女子在和西丽西丝大哥跳舞的时候,眼光会不经意地瞄过来,似乎对彭天扬很有意思。

“有木兰城最美丽的木兰公主陪你跳舞,难道你还不满足吗?”西丽西丝痴痴的笑:“你就死了这份心吧,大嫂和大哥的感情好的很,你一点机会都没有。”

木兰女人果然大胆泼辣,竟然在这样的场合说出这样的话,彭天扬不由汗颜:“咳咳,我只是觉得他们的舞蹈很好看。”

一曲终了,西丽西丝对彭天扬的舞蹈很满意,希望继续和彭天扬跳舞。可是这个时侯,几十个木兰城少女已经涌过来了。第一曲由主人陪伴客人跳舞这是规矩,接下来就应该是其他人的事情。

万花丛中,彭天扬着实过了一把跳舞的瘾。

一连跳了四五曲,彭天扬才从众多女孩子中挣脱出来,开始寻找霍利斯。当彭天扬终于在一个角落里面找到霍利斯的时候,不由得哑然失笑。霍利斯因为身材矮小,根本找不到合适得舞伴,因此他落得清闲,早早的跑到烧烤摊位旁边,大吃大喝起来。然而木兰人是好客的民族,他们怎么可能让一个尊贵的客人受到冷落呢?于是,几十个未成年的小孩子成了霍利斯的玩伴。

当彭天扬找到霍利斯的时候,霍利斯一只手拿着一只烤鸡翅膀,另外一只手端着一杯葡萄酒,正在口沫横飞的给这些小孩子讲述半个月前发生在天扬镇的那场战斗。霍利斯很有讲故事的天分,把当时的情形描述的栩栩如生,几十个小孩子已经听得入了迷,不断的鼓掌尖叫。

“我妈妈说过,杀敌一定要冲在前面,否则的话就不是

矮人战士!当时团长大人一声令下,我第一个就冲了子就砍翻了一个大个子兽人战士……”突然,霍利斯看到在一旁嘿嘿直乐的彭天扬,连忙跳起来,把手中的鸡翅膀硬往彭天扬的手里塞:“团长,他们的大厨真棒,味道好极了!”

晕,好吃也不能这样狼吞虎咽啊!这是多么庄重的场合,两只手都是油乎乎的成何体统?

彭天扬推开鸡翅膀,微笑着说道:“霍利斯,吃饱了吧?”

霍利斯拍拍圆溜溜的肚皮,又看看琳琅满目的烧烤,嘿嘿一笑道:“还有十三种没有吃过呢,不过我只能再吃其中七八种了。呃,还有酒,我也只能再喝其中四五种了!”

“尊敬的纳克布团长,能陪我跳一支舞吗?”一阵暗香袭来,恩莱科的二女儿——木兰城邦未来的公爵夫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来到彭天扬身后,巧笑倩兮的对彭天扬说道:“我是沙伊娜,很高兴认识你——木兰的大英雄!”

沙伊娜大约二十四五岁,眉宇之间依稀有点萨格勒布的样子,长的美丽而又高贵,肌肤洁白胜雪,目光淡定安然。难怪恩莱科侯爵能够用四个儿女为自己编制出了一张庞大的势力网,他的儿女果然都是人中龙凤啊!

“这是我的荣幸!”虽然彭天扬并不是很喜欢跳舞,但是在这样的场合,怎能拒绝一个如此美丽的贵妇人呢?

伴随着音乐的节拍,彭天扬和沙伊娜开始翩翩起舞。沙伊娜不愧为舞林高手,她的动作规范而,轻灵,而且花样百出。不一会儿功夫,草坪中央就出现了一片空地,其他舞者都自觉地为他们两个腾出一片施展的舞台。

“听说我那个不争气的弟弟在里尔城调戏妇女,纳克布团长出手教训了他一次。”在彼此错身的一瞬间,沙伊娜低声说道:“感谢团长阁下,我那个弟弟自小就很叛逆,父亲不知为他花费了多少心血呢。”

“咳咳,当时我并不知道那是萨格勒布先生,因此……”彭天扬心有所动,这个沙伊娜是在对自己表示感谢呢吗?怎么语气不太像啊?

“我还听说,你是护送我那个淘气的弟妹海伦来到木兰城的。”再次错身的时候,沙伊娜又说道:“哎……真是的,我那个弟妹和我的弟弟一样,都是长不大的孩子,做事情的时候随心所欲,一点也不考虑父母的感受。一个要结婚的人,还跑到木兰城来玩,让团长费心了!”

“咳咳,据我所知,似乎海伦小姐不是来玩的。”沙伊娜这是在说什么,难道她真的不知道海伦是从里尔城逃出来的吗?

“知道,她是来看她的外公西蒙伯爵的。”沙伊娜微微一笑:“这是可以理解的。女孩子吗,总是对外公特别依恋。六年前当我嫁到木兰城的时候,我也曾经像海伦一样,特别想回到里尔城去见我的外公。不过,当我明白了我不是普通的女孩子,我是侯爵家的女儿,我身上肩负着神圣的家族使命之后,我就再也没有产生过那样的念头。”

彭天扬不由得肃然起敬,这个女人的确不一般。

因为海伦和霍妮的关系,彭天扬先入为主,把恩莱科侯爵列入自己的对立面上。而事实上,彭天扬和恩莱科只见过匆匆一面,他们之间并没有发生什么特别不愉快的事情。从沙伊娜的话中,彭天扬可以感觉到,那个里尔城的实权派人物恩莱科侯爵在教育子女方面的确有过人之处。

“纳克布团长,我能拜托您一件事情吗?”沙伊娜的身体突然靠了过来,伏在彭天扬的肩头低声说道:“我准备在工会发布一个指定任务,委托你们胖子佣兵团把再我的弟妹海伦小姐送回里尔城去。婚期已经定下来了,拉各斯伯爵也已经到了里尔城,新娘子总不能一直在外面玩耍不是?”

“什么?”彭天扬惊出一身冷汗,怎么拉各斯跑到里尔城去了?

正在此时,一曲终了,沙伊娜优雅的倒退一步,对彭天扬弯腰行礼:“团长大人,您的舞步真的很优美,能陪你跳舞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明天晚上,我要在家里召开一场家庭化妆舞会,团长大人届时一定光临哦!”

第四卷 火凤朝阳

→第七十六章 - 西丽西丝的诱惑←

沙伊娜笑吟吟的走了,留下彭天扬在草坪中央发呆。

这个沙伊娜绝对不仅仅是想和彭天扬跳舞,她所说的话也绝对不是无的放矢。短短几句话,却准确无误的透露出几个重要消息,恩莱科家族还没有放弃海伦,海伦的父亲已经落在恩莱科手中,如果海伦不回去和萨格勒布结婚,很可能会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

难怪自己到木兰城的消息被木兰大公知道了,一定是恩莱科送的信。恩莱科认为有他的女儿女婿在,海伦必将被送回里尔城,因此一路上才没有派人来追杀。沙伊娜知道了,那么海伦的外公西蒙伯爵呢?

彭天扬在人群当中仔细搜寻西蒙伯爵。很快,他就发现这个老头子在几十米开外的一个花坛下,搂着一个年轻的贵夫人,脸上带着色迷迷的笑容,正在窃窃私议呢。

真是为老不尊,都七十多的高龄了,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抱着一个三十来岁的女人。彭天扬再看看周围的情形,他发现这样的事情还为数不少。草坪中到处都是成双成对的男女,他们显然不是夫妻,但是表现的比夫妻还要大胆。甚至木兰大公身边也出现了两个衣着华丽的贵妇人,而这两个人也不是刚才大公宣布对彭天扬的奖赏的时候站在大公身边的大公夫人。

这个木兰城邦,真是一个风流的好地方啊!

“纳克布子爵。你在看什么?”一阵暗香袭来,木兰大公地长公主西丽西丝已然来到身后:“西丽西丝有点累了。子爵大人可否愿意陪我到湖边走走?”

透过市政厅低矮的房屋,彭天扬可以看到在市政厅北方有一片十几亩大地湖泊。此刻湖面碧波荡漾,已经有不少男女在哪里,他们有的在岸边徘徊,有的在湖面上泛舟,场面温馨祥和,就如同逛公园一样。

如果是在别的地方。彭天扬一定会觉得不合适,人家毕竟是大公爵的女儿。自己一个刚刚见面的佣兵,怎么可能陪着她在湖边漫步呢?

可是看看周围的情形,再看看西丽西丝殷切地眼光,彭天扬突然心中一动。自己的相貌虽然已经有了很大改观,但是在这里地人心目中依然有点丑陋,为何西丽西丝和沙伊娜这两个有身份有相貌美女频频向自己示好呢?

虽然说彭天扬是木兰的英雄。而美女爱英雄的事情可以理解,但是她们做的也太明显了一点吧?她们两个一定另有所图。沙伊娜的意图彭天扬明白了,那么西丽西丝的意图呢?不如陪她去走走。探听一下木兰城地虚实。

“这是我的荣幸!”彭天扬微微一笑。和西丽西丝缓步向湖边走去。

在一株类似柳树地树荫下面,西丽西丝停住脚步。看着彭天扬说道:“纳克布子爵,作为一个伟大的魔法师,你为什么穿了一套战士地服装呢?据我所知,魔法师都是要穿长袍,手持魔法杖地样子呢?”

魔法师,而且还是伟大的?彭天扬一愣:“西丽西丝小姐,您误会了,我不是一个魔法师,而是一个盗贼。嘿嘿,三大公会职业中地一个一级盗贼,不是小偷哦。”

“我知道你是一个盗贼,但是盗贼职业并不妨碍你成为一个伟大的魔法师。”西丽西丝盯着彭天扬的眼睛:“我还知道,你心中有顾虑,因此才不承认自己是一个魔法师的。”

彭天扬更糊涂了,这个小丫头为什么一定要认为自己是一个魔法师呢?自己的确不是一个魔法师啊!

西丽西丝脸上突然荡漾起一股顽皮的笑容:“你想不想知道,我是怎么知道你是一个伟大的魔法师的吗?”

“小姐,我真的不是魔法师。”彭天扬举起一只胳膊,向西丽西丝展示自己强健的肌肉:“魔法师每天都要冥想,身体脆弱不堪,能有我这样强健的体魄吗?”

“普通魔法师当然不能,但是禁咒法师或许可能。”西丽西丝痴痴的看着彭天扬强健的身体,目光中流露出一股火焰一样的热情。

“禁咒法师!”彭天扬吓了一跳,这可不是闹着玩的,禁咒法师一旦出现,马上就会遭到三大公会的联合追杀。

“嘘……”西丽西丝说道:“不要紧张,这里除了我和我父亲之外,没有人知道你是禁咒法师。”

“木兰大公也知道了?”彭天扬脱口而出。

“嘻嘻,你终于承认你是一个禁咒法师了。”西丽西丝得意洋洋的眨眨眼睛:“告诉你吧,昨天晚上我偶尔路过我父亲的书房,听到我父亲和另外一个人在谈论你,说你是一个禁咒法师,在两天前的夜晚释放了伟大

流星火雨,一下子铲除了危害木兰城邦数百年之久的士部落。”

西丽西丝双手捧胸,显出一副很害怕的样子:“纳克布,你太厉害了,我简直崇拜死你了!那天晚上流星火雨出现的时候,我刚刚入睡,虽然远隔一百多公里,但是我依然从天空那些璀璨的红光中深深感受到那个魔法的强大。啊……如果有人知道我陪伟大的禁咒法师跳第一支舞,而且和他一起在湖边漫步,整个木兰城的女孩子都要羡慕死我了!”

西丽西丝一脸陶醉,而彭天扬却一个脑袋两个大。

究竟是谁把当天晚上的事情泄露出来的?整个队伍一共有八个人,自己,霍利斯,莫斯玛尼,以及拉各斯家族的五个人。所有这些人在这两天当中一直和自己在一起,没有任何人单独行动过,也没有任何人在彭天扬的视线之外和外人说过话。可是消息却传到了木兰大公耳朵里面,而且准确判断流星火雨就是彭天扬释放的,莫非当时森林里面还有人类,或者蒙特罗狂战士当中有漏网之鱼?

怪不得木兰大公给予自己这样高规格的接待,鲜花铺道,赏金,封爵,赠送木兰庄园,烧烤宴会,长公主陪跳舞……原来这一切都是对一个禁咒法师的尊敬和恐惧啊!

帕尔玛大陆全面禁止十六级以上的范围攻击魔法(也就是禁咒),一旦发现有人使用,就会有三大公会联合发布超级任务追杀使用者。但是毋庸置疑,可以使用禁咒的魔法师是受人尊敬,甚至是让人恐惧的存在。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或者城市敢冒犯一个禁咒法师,因为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或者城市愿意承受禁咒法师的愤怒。

事实上,因为禁咒魔法已经被禁止了上千年,这个世界上可以释放禁咒的魔法师几乎不存在。现在这个时代,已经不是泰坦大帝国时期那个超级魔法纵横的时代了。一般的魔法师能够修炼到十级已经很不容易,能够修炼到十三级以上,就成了魔导师。而战魂榜上的第一高手格林斯潘,也不过是一个十五级魔法师,尚不足以释放禁咒。

因为禁咒魔法的强大,使得人们对禁咒法师恐惧非常。如果一座城市得到一个禁咒法师的友谊,比训练一支数万人的庞大军团还要令敌人望而生畏。木兰大公故意不点破彭天扬禁咒法师的身份,而是用金钱,地位吸引他,让他稀里糊涂的就把胖子佣兵团总部设在了木兰城。试想一下,当有一天,彭天扬禁咒法师的身份曝光之后,里维同盟内的哪一个城邦国家敢于挑战禁咒法师保护下的木兰城邦的权威?要知道,根据《佣兵协防条例》,拥有禁咒法师的胖子佣兵团可是有义务协同木兰城邦正规军作战的啊!

由此推测,这个西丽西丝对自己如此敬重,是不是有勾引的意思?

“西丽西丝小姐,那个说我是禁咒法师的人是谁?”这个人太神秘了,彭天扬想破脑袋也不知道他到底是谁。

西丽西丝摇摇头:“不知道,我没有到父亲书房里去看。不过,他和父亲谈论的时候,曾经提到过我二叔莫里哀的名字。”

“莫里哀?”这个名字彭天扬连听都没有听过。

也许是西丽西丝感觉彭天扬对这个问题很感兴趣,也许是为了讨好彭天扬,西丽西丝继续说道:“我从来没有见到过我这个二叔,因为他离开木兰城的时候我还没有出生,当年我爷爷在世的时候,有意让二叔继承木兰大公的爵位。可是我二叔是一个魔法迷,对治理国家一点兴趣都没有。为了逃避做大公爵,他跑到外面去做了一个佣兵,三十年了,再也没有和我们联系过。”

放着尊贵的大公不去做,偏偏喜欢做一个辛苦劳碌的佣兵,这个莫里哀的确是一个很特别的人。

看来已经不能再得到什么消息了,彭天扬摇摇头:“西丽西丝小姐,我再声明一次,我真的不是禁咒法师。”这是事实,因为彭天扬的内力已经不能支撑下一次禁咒释放了。

“嘻嘻,我知道,没有人会公开承认自己是禁咒法师的。”西丽西丝顽皮的笑了笑,突然凑到彭天扬的耳边,低声说道:“看到了没有,大街对面那栋白色的房子就是我的住处,我每天晚上都会召开舞会,而你随时都是最受欢迎的客人!”

“哦,谢谢!”彭天扬狼狈的倒退一步:“舞会快结束了,我们还是回去吧!”

第四卷 火凤朝阳

→第七十七章 - 一个女乞丐←

舞会一直持续两个多小时才逐渐散去,彭天扬除了收获到几十个女孩子的拥吻之外,也收获到满腹的疑问。

舞会结束的时候,一个文官拿着一摞文件找到彭天扬,告诉他这是木兰大公赠送给他的木兰庄园,他随时都可以到北郊去接收。看看文件中的相关数据,彭天扬不由感到咋舌。这个庄园光建筑面积就超过一万平米,包括三百多间房屋,另外还包括一个二十多亩大的湖泊,一个马场,和一片三千多亩的葡萄园,一个葡萄酒作坊。庄园内一共有仆人,花匠,马夫,酿酒工人,农夫总计四百三十八人,也一并赠送给了彭天扬。

粗略计算一下,这笔财产至少价值一百万枚金币。

这就是自己的了吗?从今往后自己就真的成了一个大庄园主了吗?有这么雄厚的财产,自己还做什么佣兵,还接什么任务?光靠庄园内生产的葡萄,就够自己很奢侈的生活一辈子了!

虽然自己把胖子佣兵团总部设在木兰城有被利用的嫌疑,但是这样的利用不妨来的更多一些,更猛烈一些。有一百个这样的利用,自己就可以赚到一亿枚金币,就有可能返回地球去了。

不过回地球去做一个普通人有什么好?还是在帕尔玛大陆精彩啊!

木兰大公给彭天扬安排的住处是位于木兰城北的最繁华地国王大饭店,整整一层楼。都被大公爵包下来了。彭天扬和霍利斯进入酒店,刚刚在房间内座下。就被一阵嘈杂声吸引到窗台去了。从三楼的窗户往下看,只见一条大街都被闻讯赶来地木兰城居民填满了。

“纳克布,纳克布!”少女的尖叫声此起彼伏。

木兰人对英雄的崇拜果然够疯狂的,虽然这里面可能有木兰官方的鼓动作用,但是彭天扬成为木兰城家喻户晓的明星级人物已经确信无疑了。在地球上,那些最当红的影视明星所受到地待遇也不过如此啊!

“不公平,团长。这不公平!”霍利斯看了一会儿,突然气鼓鼓的关上窗户:“天扬镇大战我也参与了。而且我杀地兽人比你一点也不少,为什么她们只喊你的名字,而不喊我的名字?”

彭天扬哈哈大笑,原来这个小矮人的虚荣心还真不小:“你如果敢把脑袋伸出窗外去,我保证会有几百个人呼喊你的名字。”

霍利斯心虚的望了望窗户,说道:“还是算了吧。我看到他们手里都拿着东西,万一他们砸我可怎么办?窗户都是水晶玻璃地。砸坏了酒店会让我们赔偿的。”

“砸你?”彭天扬笑得快要直不起腰来了:“他们拿地可是鲜花啊,你在城外不是已经被砸过一次了吗?”

玩笑归玩笑。不过鉴于这种情况。彭天扬不得不更改了自己的日程安排。本来,彭天扬打算参加完木兰大公地宴会之后到西蒙伯爵家里去一趟。护送任务已经完成。而胖子佣兵团地大部队已经去了宽城,彭天扬打算领取完木兰大公的奖赏之后就启程去宽城。至于和霍妮结婚地事情,彭天扬觉得那只不过是一句戏言而已,真的要结束单身生活,一下子还有些舍不得。

可是一切都发生变化了,彭天扬得到木兰大公很多好处,稀里糊涂的把胖子佣兵团的驻防地设在木兰城。不但彭天扬和霍利斯要留在这里,宽城那些弟兄们也要赶过来。另外,在木兰城北郊,自己拥有一座巨大的葡萄庄园,怎么也应该去看看。

当然,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彭天扬想知道究竟是谁看穿了自己的秘密,把自己能够释放禁咒魔法的事情告诉了木兰大公。西丽西丝说是他的叔叔莫里哀。可是莫里哀已经几十年没有在木兰城出现了,西丽西丝的话可信度并不高。

根据彭天扬的直觉,最有可能泄露这个消息的人应该是莫斯玛尼。因为在八个人当中,只有莫斯玛尼看出来,当天的流星火雨是彭天扬释放的。而彭天扬对莫斯玛尼的了解并不深,只是知道他是一个不错的魔法师,他在木兰城可能有一些产业。至于其他的,只能等到莫斯玛尼回来了再问。

木兰城两大英雄人物入住国王大酒店,酒店的老板哪敢马虎,第一时间就安排了店内最好的贴身管家,最漂亮的服务员在门外守候,茶点瓜果更是一应俱全,彭天扬和霍利斯着实过了

王的瘾。

当贴身管家推着小车来送晚餐的时候,彭天扬问道:“请问,木兰城西蒙伯爵的府邸在什么地方,距离这里远不远?”

“两位团长大人,您们问的是米歇尔家族的西蒙伯爵吧?”管家在餐桌上铺上一块洁白的绸布,开始在上面摆放精美的菜肴:“他们不住在城里,而是住在北郊。出北门四公里,靠近木兰庄园的地方,有一座建在高坡上的古堡,那里就是西蒙伯爵的家的米歇尔城堡了。”

这么巧,原来就在木兰庄园旁边,看来今天晚上不用偷偷溜出去找了,明天接收木兰庄园的时候可以顺便去看看。

因为木兰大公有令,鉴于胖子佣兵团的正副团长长途跋涉,非常劳累,一天内任何人不得打搅。因此外面虽然有很多看热闹的平民百姓,但是木兰城内的达官贵人并没有前来骚扰彭天扬这个木兰城目前最炙手可热的人物。

在国王大酒店内的一夜,是彭天扬来到帕尔玛大陆过的最舒服的一夜。不仅是因为这里的环境设备好,更是因为经过一系列的遭遇之后,终于可以安安稳稳的躺下来休息一次。虽然心中的迷惑还很多,但是毕竟所有的任务都已经完成,而危险也逐渐远去。

第二天天刚放亮,精神饱满的彭天扬就喊醒兀自呼呼大睡的霍利斯,准备一起去木兰庄园看一看。虽然时间还早,但是国王大酒店门口还是聚集了数百个市民,他们都眼巴巴的等着看他们心目中的民族英雄。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彭天扬和霍利斯只好藏身在国王大酒店买菜的货车里,才有惊无险的离开酒店所在的大街。

回过头来看看酒店门口黑压压的人群,彭天扬才算终于理解了那些明星们的苦恼。

木兰庄园是北郊标志性建筑,因此很好找,彭天扬和霍利斯出城不到半小时,就已经远远看到一大片绿油油的葡萄园。正值金秋七月,葡萄已经成熟了,数百名农夫正一边唱着欢快的歌谣,一边采摘葡萄。

“好大一片地啊,我一定努力工作,将来也买这么一块土地,把我妈妈接过来。”霍利斯羡慕不已,口水直流的说道:“团长,你说这里的葡萄我可以随便吃吗?”

“你忘了吗,木兰庄园是给胖子佣兵团做总部用的,你是副团长,你说你能不能随便吃?”自己竟然拥有了这么一处产业,彭天扬也高兴地合不拢嘴:“***,一出手就是三千多亩土地,还有几百间房子,几百个工人,木兰大公可真有钱。”

“这不一样,我要属于我自己的土地。”霍利斯是一个孝子,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购买一大块土地,把他妈妈接过来享福。

“仁慈的大老爷啊,请您们行行好,给我一点吃的吧!”突然,路边的草丛中钻出一个蓬头垢面的乞丐,趴在路上哀求道:“我已经三天三夜没有吃饭了,快要饿死了啊!”

这个乞丐是一个男孩子,大约十五六岁的年龄,火红色的头发,衣衫褴褛,骨瘦如柴,的确像一个将要饿死的人。

“霍利斯,带吃的了没有?”彭天扬没有携带零食的习惯。

“早餐吃的太饱,没带。”霍利斯双手一滩,不好意思的看着小乞丐。

看着小乞丐近乎绝望的眼神,彭天扬心中不忍,于是拿出几枚金币递过去:“真不好意思,我们都没有带吃的,给你几个金币,到城里买一些吃的吧。”

小乞丐没有伸手要金币,而是呜呜哭泣起来:“我已经饿得走不动了,你给我金币,我也不能走到城里买吃的啊!”

这可怎么办?彭天扬举目四望。这里虽然距离木兰城不太遥远,但是却不在主要干道上,很少有过往的行人,也没有出售食品的店铺。看来,只能给她摘两串葡萄吃,让她暂时有点力气,好走到城里去买东西。

想到这里,彭天扬举步离开道路,到最近的葡萄藤下面摘了几串红彤彤的大葡萄。

“来人哪,抓贼啊,有小偷偷葡萄啊!”突然,一个正在忙碌的农夫举着锄头呐喊着冲过来:“打死你这个小偷,大公爵家的葡萄你也敢偷!”

第四卷 火凤朝阳

→第七十八章 - 内力疗伤←

不就是几串葡萄嘛,至于用锄头砸人吗?大公爵家的农夫,果然比别处的牛气。

“别打了,我是木兰庄园的新主人纳克布子爵!”彭天扬一边呼喊,一边利用凌波微步躲闪。

不解释还好,一解释农夫们更愤怒了:“就凭你这个獐头鼠目的小偷,也妄图冒充子爵大人?打,先打趴下再说!”

二三十个农夫先后而至,他们有的赤手空拳,有的拿着各式各样的劳动工具,呐喊着扑向彭天扬。可是,高级战士都不一定能够追上彭天扬,这些一点武技都不会的农夫就更加不能追上了。几十个人手忙脚乱的一阵殴打,不但没有碰到彭天扬的一片衣角,还误伤了几个自己人。

待他们看清楚情况的时候,彭天扬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从他们当中钻出来,走到那个小乞丐身边,正捧着两串葡萄给小乞丐吃呢。

农夫们更愤怒了,再次呐喊着扑过来。彭天扬不怕打,可是小乞丐连挪动地方的力气都没有,很快就被打掉手中的葡萄,躺在地上哇哇惨叫起来。

“住手!”这群农夫太可恶,竟然连一个乞丐也不放过,彭天扬愤怒了。

彭天扬闪电一般突入农夫群中,两只手的中指一阵乱点,伴随着噼噼啪啪的声音,二十多个农夫被点中软麻穴,站在原地动不了了。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彭天扬的内力只恢复到巅峰状态地十分之一左右。不能使用隔空打穴,甚至正面击中敌人的穴道。其效果也很一般。然而对付这些农夫,已经绰绰有余了。几十个农夫突然感觉到眼前一花,身体某个部位传来一阵刺痛,身子就动不了了。农夫们以为遇到了鬼,一个个吓得哭爹叫妈,声泪俱下地哀求彭天扬饶了他们。

“为了两串葡萄,你们竟然对一个小孩子下毒手。你们还是农夫吗,简直就是强盗啊!”彭天扬扶起地上的小乞丐。把葡萄送到他嘴边说道:“吃吧,别怕,没有人再敢打你了!”

然而小乞丐并没有张嘴吃葡萄,而是喷出一口鲜血。小乞丐目光迷离,无力的看着彭天扬,呼吸越来越轻微。生命似乎马上就要离体而去。

“霍利斯,你会不会疗伤?”彭天扬急了。对霍利斯大喊。

霍利斯连忙蹲下来仔细检查一番,摇摇头说道:“团长。他不是受伤。他是身体太虚弱,必须找医生。而且要给他吃营养的东西。”

荒郊野外,到哪里去找医生呢?

彭天扬抱起小乞丐,举步向木兰庄园跑去,不到一公里的地方,彭天扬十多分钟就冲到大门口。“我是纳克布子爵,你们的新主人。”彭天扬拿出大公爵给他的产权证明,拼命呼喊道:“这里有没有医生?马上弄点稀粥来!”

花园门口本来就积聚着四五十个人,他们地衣服都很鲜艳,有的手里拿着乐器,有地手里拿着彩旗,有的手里捧着鲜花,看样子,似乎要迎接某个重要的人物到来。

一个五十多岁的老者急急忙忙跑过来,拿过彭天扬手中的文书扫了一眼,马上欣喜若狂的回身对其他人喊道:“我们地新主人来了,这位就是木兰城大英雄,纳克布子爵大人!尊敬的主人,我是木兰庄园地管家汉姆,欢迎您的到来!”

“欢迎,欢迎!”一群人摇旗呐喊,手捧鲜花地已经开始抛撒手中地花朵。

“不要忙着欢迎我,赶快想办法救救这个小孩子!”彭天扬哭笑不得,这些人什么眼神啊,这种情形怎么还在呐喊欢呼啊!

老汉姆这才看出事情不对头,连忙摆摆手,让人群安静下来:“尊敬的主人,我就是医生,让我来看看小少爷吧?”更不像话了,居然把小乞丐当作彭天扬地儿子。

彭天扬也顾不得作解释,马上跟着老汉姆走进一座小房子。老汉姆把小乞丐平放在一张床铺上,熟练的用手摸了摸他的脉搏,又翻翻他的眼皮,然后用一张毛巾擦干净小乞丐嘴角的鲜血,掰开牙齿看了看。

“主人,这个人……”老汉姆看看小乞丐,再看看彭天扬。这个时侯,他也发觉两人服饰上的巨大差别,再也不敢称呼小乞丐为少爷了。

“快说,他到底怎么样了?”彭天扬急得直搓手。

“他至少已经有七天没吃没喝,身子极度虚弱,而且口不能张,已经失去吞咽功能,所以……”老汉姆不敢往下说,但是意思很明显,这个乞丐已经没救了。

好好的,怎么就治不了了,你再仔细检查检查?要不生来?”

“主人,我在来木兰庄园之前,是木兰大公爵的私人医生,木兰城最好的医生!”老汉姆对自己的医术充满自信,不容许任何人怀疑:“我治不了的人,木兰城别的医生也治不了!”

怎么办,难道眼睁睁的看着小乞丐就这样死去?

彭天扬心中充满内疚,刚才自己只顾着躲避农夫的袭击,却忘了保护小乞丐。这个小乞丐明明还可以再活几个小时,甚至几天的时间,然而却因为自己给他摘了两串葡萄,给他招致了无妄之灾,被几个农夫三拳两脚,打的回天乏力了!

“尊敬的主人,您的仁慈让我钦佩!”老汉姆说道:“然而这只不过是一个被饿死的乞丐而已,请不要过于伤心。老汉姆为了欢迎主人的到来,准备了精美的菜肴,盛大的欢迎会,主人是不是……”

“你出去吧,我来治疗他!”彭天扬不耐烦的摆摆手。

“主人要治疗他?”老汉姆惊奇的看着彭天扬:“他不能吃东西,已经无药可救了啊!”

“药物或许不行,我想尝试一下别的方法!”彭天扬对霍利斯说道:“把他扶起来,面向你坐着。”

霍利斯不明所以,但是还是按照要求把小乞丐拉起来,头冲着自己,背冲着彭天扬做好。

在霍利斯和老汉姆迷惑的目光中,彭天扬竟然盘膝坐在小乞丐身后,深吸一口气,缓缓伸出双手,轻轻按在小乞丐的后背上。

这是在干什么?按摩吗?霍利斯和汉姆面面相觑,都觉得彭天扬这个动作很怪异。老汉姆是一个不错的医生,他知道按摩可以治疗一些疾病,但是对于一个饿得连嘴巴都不能张开的人来说,按摩不但毫无益处,甚至可以加速他的死亡。

他们不知道,彭天扬这是准备用内力来为小乞丐补充能量。

就在彭天扬即将绝望的时候,他突然想到在电影中不止一次出现的画面,一个武林高手双手抵在病人的后背上,把自己的内力输送进去,能够很好的治疗病人的伤病。抱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想法,彭天扬尝试着把一丝内力送进小乞丐的体内。

刚开始的时候,内力受到一定的阻碍,小乞丐的身体就如同一堵墙一样,任凭彭天扬如何努力,也不能把内力输送进去。可是突然之间,这堵墙出现了一个裂缝,内力可以畅通无阻的钻进小乞丐的身体。

就在这一刹那,彭天扬感觉到了一种奇怪的画面,仿佛自己的经脉已经和小乞丐的经脉连为一体,彭天扬可以通过内力的流动来探索小乞丐身体内部的情况,也可以控制内力在小乞丐体内的运行轨迹。

或许有用,彭天扬大喜,马上加快了内力的输送速度。

彭天扬在控制内力流动轨迹的时候,刻意按照玉衡星内的那个经络图,让内力在小乞丐体内也这样移动,从后背出发,逐渐向丹田方向推进。内力沿着小乞丐的经脉逐渐挺进,每过一个重要的穴道,都会受到一定的阻碍,彭天扬就发动内力拼命冲击那些穴道,并且一个个将其瓦解。

彭天扬不知道,他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身边两个人已经傻眼了。他们不明白,彭天扬明明只是把双手按在小乞丐的后背上,并没有剧烈运动,可是为什么彭天扬却已经浑身大汗淋漓,呼吸越来越急促了?

难道坐着也如此费力吗?

当最后一个穴道被冲开,彭天扬的内力终于注入小乞丐的丹田的时候,彭天扬发现在小乞丐的丹田位置,出现了一个类似于火球一样的东西。小火球黯淡无光,似乎马上就要熄灭。恰好此时内力汹涌而至,小火球一下子被点亮了,发射出璀璨的光芒。

“哎呀,好疼!”小乞丐突然睁开双眼,好奇的打量起周围的环境来。

“我的天那,你……主人竟然把他救活了!奇迹啊!”老汉姆一屁股坐倒在地上,惊讶的目瞪口呆。

“团长,我感觉有东西要钻进我的手心,我能松开他的双手吗?”霍利斯的双手和小乞丐的双手彼此相连,因此也能感受到内力的波动。

“松开吧!”彭天扬缓缓睁开双眼:“汉姆,马上给他弄点吃的来。”

第四卷 火凤朝阳

→第七十九章 - 收了一个侍从←

几分钟之后,汉姆捧着一大罐牛奶跑进来:“主人,让我来喂他吧?”

然而汉姆几次把牛奶罐送到小乞丐嘴边,小乞丐却一次又一次的伸手推开,嘴巴连张动一下的意思都没有。“不吃,臭!”小乞丐的脑袋扭向彭天扬,目光中充满了祈求:“要,我还要!”

“要什么?”彭天扬正在喘粗气:“先把牛奶喝了,你就有力气了。”

“我要,我要!”小乞丐挣扎着站起来,双手伸到背后,用力的拍着自己的脊背。

“莫非你还想我给你输送内力?不行了,内力消耗过巨,我必须休息一下才能恢复。”彭天扬心中感到很高兴,看来自己的方法用对了,内力果然可以助人治病疗伤。

“我要,没有我会死掉的!”小乞丐突然泪流满面,身子一软,从床上掉了下来。

“***,老子向来是吸别人,今天竟然让你吸!”一来彭天扬的确还想研究一下这种内力输送治疗的方法,二来彭天扬觉得这个小乞丐不但可怜,而且似乎和自己有缘,因此看到小乞丐又昏迷过去了,不得已再次把双手放在他的后背,输送了一些内力进去。

十多分钟之后,彭天扬再次累得气喘吁吁,小乞丐也悠悠转醒。

彭天扬抓了一把金币给汉姆:“找几件新衣服,让他洗个热水澡。问清楚他的家在什么地方,把他送回去吧!”

“我不走!”得到内力补充地小乞丐不但眼睛发亮。而且可以站立起来:“我没有家,我是一个孤儿,我想跟着你!”

“跟着我?为什么?”彭天扬感到很奇怪,内力不是食物,怎么小乞丐突然变得生龙活虎起来,一点也不像饿了七八天的样子?

“跟着你,你可以抓着我地后背。我就能活下来了!”小乞丐盯着彭天扬的双手左看右看,他也感到很奇怪。为什么这双手一按到他的后背上,他就会充满力量?

“赶快滚蛋吧,你这个肮脏的乞丐!子爵大人是什么身份,亲自给你治病,还给你衣服和金币,你还不满足啊?”汉姆早就看这个小乞丐不顺眼。一只手抓住他的衣领子就往外拽:“出门向左走,有一条河。你到那边洗刷干净滚蛋吧,以后再也不要来木兰庄园了!”

如果汉姆不这样说。彭天扬或许不会收留这个小乞丐。但是汉姆如此凶恶的对待一个十几岁的小孩子,令彭天扬感到愤怒。“汉姆。放开他!”彭天扬伸手拦下小乞丐,弯着腰和颜悦色地问道:“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家是哪里的,为什么出来流浪?”

“我叫金灵!”小乞丐挣脱汉姆地手,眼泪汪汪的看着彭天扬:“我不知道我的家在什么地方。我很小的时候出来玩,迷路了,流浪了很多年,呜呜……”

真是一个可怜的孩子。想一想自己,不也是迷失在另外一个位面的流浪者吗?

“好吧,金灵,你就跟着我吧。”彭天扬直起腰对汉姆说道:“从今往后金灵就是我地贴身侍从,让他住在木兰庄园,给他最好的食物,最好地衣服,任何人未经我的许可,都不准委派他做任何事情。”

“遵命主人,我一定像对待我自己地亲人一样对待金灵先生!”汉姆变脸比翻书还要快,马上谄媚地对金灵说道:“金灵先生,请跟我来,老汉姆马上让人给你烧洗澡水,马上给你准备几套合适的衣服。啊……对了,您地头发也应该理一理了,我马上去给你喊理发师来!”

汉姆领着金灵屁颠屁颠的走了,霍利斯才莫名其妙的问彭天扬:“团长,一个乞丐而已,我认为最好的方法是给他找一份工作,让他可以自食其力。你这样突然把他从地狱送上天堂,反倒对他将来的发展不好。”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彭天扬正在用毛巾擦汗:“我突然感觉到这个金灵很不一般,因此想留下来观察观察。”

“乞丐我见得多了,都是这个样子。”

“你看到他的眼睛了没有,明亮而且充满光华,就像两颗宝石一样。那样的眼光能是一个饿了七八天的孩子所拥有的吗?还有,他的头发是金黄色的,就如同一团烈火。在整个帕尔玛大陆,有哪一个种族的人类拥有这样的头发?”

“没有,即便是沙漠红毛丹也没有这样火红色的头发。”经彭天扬一提醒,霍利斯也感觉到这个小乞丐有点蹊跷:“团长,你说

是恩莱科派来的杀手?”

“你想到什么地方去了?”彭天扬哈哈大笑:“有派一个小孩子来刺杀S级佣兵团团长的吗?”

因为治疗金灵耗费了太多的内力,彭天扬坐下来冥想了一刻钟,让内力在体内运行,精神和体力逐渐有所好转。

最近几天没有发生战斗,也没有不开窍的魔法师或者是战士来找彭天扬的麻烦,因此彭天扬失去了吸收别人内力的借口,只能依靠自己刻苦修炼,才能每天勉强增加一些内力。不过这种自己修炼得来的内力和依靠北冥神功吸收而来的力量有所不同,它更纯正,也更容易驾驭。彭天扬曾经尝试着给戒灵卡德拉斯输送了一些纯粹的内力,卡德拉斯立刻就判断出,这种力量比他以前使用的魔力强大的多,只需要一点点,就可以释放一个三级魔法。

这给了彭天扬极大地启发,看来无论什么东西,还是自己的最可靠。因此彭天扬暗下决心,不到万不得已,以后不再吸收别人的力量了,他要依靠自己让内力壮大起来。这是一个浩大的工程,彭天扬每天花费好几个小时冥想,才能让内力增加微不足道的一点点。如果想要重新释放一个禁咒魔法,恐怕得需要好几年的积累才可以做到。

内力刚刚运行一周天,管家汉姆就突然慌慌张张的跑过来,结结巴巴的说道:“尊敬的主人,不……不好了,您的二十四个农夫在采摘葡萄的时候突发疾病,躺在地上动不了了!”

霍利斯知道汉姆说的是那些殴打金灵的农夫,因此没好气的说道:“他们活该,谁让他们冒犯团长呢,让他们躺着吧,最好死了!”

“啊……”汉姆的身体一阵摇晃,险些摔倒在地上。汉姆突然老泪纵横,跪在地上哀求道:“尊敬的主人啊,他们不知道您今天要来,他们也不认识您,他们冒犯了您,您应该惩罚他们。可是求求您仁慈的主人,不要杀死他们啊,呜呜……我儿子也在里面啊!”

内力全部涌入玉衡星,彭天扬缓缓睁开眼睛:“不用害怕,让他们躺几个小时就没事了。”

其实彭天扬的点穴功夫已经有所长进,他已经摸索到了解穴的方法,只要用手掌拍击头顶百汇穴,把一股内力输送进去,就可以冲开被阻碍的穴道。可是这样做太耗费内力,彭天扬现在还不打算在这些人身上浪费自己辛辛苦苦得来的内力。

“原来是这样,感谢您仁慈的主人!”汉姆松了一口气,站起来说道:“主人,您的仆人们都在前面恭候您的光临,您是不是过去和他们说几句话。另外,我作为木兰庄园前一任管家,有很多工作需要向新的管家交接。”汉姆紧张的搓着手:“主人,如果您还没有选定新的管家,我能不能……”

一口一个主人,不就是为了继续做管家吗?彭天扬想了想,觉得自己初来乍到,接收这么一大笔财产,理应找一个熟悉情况的人来管理。这个老汉姆虽然有点势利眼,但是他毕竟是这里多年的管家,还是交给他处理吧。

“管家就不用找了,你继续留任吧。”彭天扬站起来:“头前带路,我要看看我的庄园!”

汉姆大喜,点头哈腰的在前面走:“主人您慢点,主人这里有个台阶,主人小心地滑……”

在木兰庄园最大的一栋房屋前面的广场上,已经集聚了五六十个人。他们要么是庄园内的仆人,要么是葡萄园,葡萄酒作坊,马场的小头目。早在昨天晚上,他们就得到木兰大公的通知,他们已经连同整个庄园被整体赠送给了彭天扬。这些人一个个惴惴不安,他们不知道新主人是什么脾气,也不知道新主人是否还会让他们继续在这里工作。

“兄弟姐妹们,这位就是我们的新主人,仁慈的纳克布子爵!”自己的工作保住了,汉姆表现的相当兴奋,跑到人群面前领着大伙一起向彭天扬行礼:“见过主人!”

“你们原先是做什么的,今后还做什么,只要好好干,我不会开除任何人。”第一句话,彭天扬就给大家吃了定心丸。然后,彭天扬话锋一转,严厉的说道:“如果你们当中任何人敢违反我定下的规矩,葡萄园里躺着的那二十四个人就是你们的榜样!”

第四卷 火凤朝阳

→第八十章 - 真假霍妮←

接下来汉姆拿出一本厚厚的账本,开始逐项向彭天扬介绍木兰庄园内的人员和财物。

这的确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为了笼络一个禁咒法师,木兰大公可谓是下了血本。如果把木兰庄园全部卖出去的话,足够帕尔玛大陆最强的S级铁血玟瑰佣兵团数千人生活好几年的了。如果折合成任务酬金,则至少相当于连续完成十个S级以上的佣兵任务。

不过昨天晚上,大公爵还是派人连夜拿走了一部分财产。比如说原来有四十四个侍女,现在只剩下二十五个长相一般的,其余十九个长的漂亮一点的到木兰大公另外一处庄园继续为木兰大公服务。木兰大公放在这里的一些名人字画,珠宝,现金都被运走了。葡萄酒作坊里只留下了不到两吨葡萄酒,而且还是今年刚刚酿造的。拥有一百多匹好马的马场也空了出来,只剩下十多匹又老又瘦的马。

听完介绍,彭天扬拿出胖子佣兵团的团旗交给汉姆:“照这个样子,制造三百面小旗,沿着庄园的边缘插一圈。再做三十面大一点的,插在庄园的建筑物上。从今往后,这里不再是一个葡萄酒庄园,而是一个S级佣兵团总部所在地。”

木兰大公赠送庄园的时候是有附加条件的,那就是把这里当作胖子佣兵团的驻防地。胖子佣兵团目前虽然只是一个几十人的小佣兵团,但是级别却是整个大陆最高的,彭天扬让胖子佣兵团的旗帜在庄园上空飘扬,也就是向木兰大公说明,他真的要在这里扎根了。

时近中午,在彭天扬的授意下。汉姆把庄园内四百多个人全部召集起来,一起吃了一顿丰盛地午饭。彭天扬一边喝着美味的葡萄酒,一边和颜悦色的和下人们拉家常,询问葡萄的产量,工作的辛苦程度等问题。这样的举动,让下人们大为感动。彭天扬是他们的主人,而且是一个尊贵的子爵,竟然和一群平民百姓一起吃饭,这是他们多么大的荣耀啊!

短短一个多小时。彭天扬不但摸清了木兰庄园地现状,也拉近了自己和这些人的距离。毕竟,如果胖子佣兵团的团员们来到这里之后,还要和这些人和平共处呢。

吃罢晚饭,彭天扬向汉姆询问了一下米歇尔城堡的位置,然后和霍利斯一起离开木兰庄园,到米歇尔城堡找西蒙伯爵。

米歇尔城堡位于木兰庄园东面,距离大约三点五公里,是一座拥有四百多年历史的城堡。据说当年米歇尔家族第一任伯爵曾经是木兰城邦的军事统帅。他率领木兰军队横扫周边城邦,把木兰城邦的疆土扩大了将近一倍。当时的木兰大公册封米歇尔将军为伯爵爵位,世袭罔替,并且拨专款,在木兰城郊区建造了这座坚固的城堡。

然而时过境迁,四百多年过去了,当年叱诧风云地军人家族,现在已经蜕变成一个文官家族。现在的米歇尔伯爵西蒙更是昏聩无能,不但不能在木兰城邦的政治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就连他们家族的产业也越来越少。几乎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

因为经济困难,西蒙伯爵才在二十年前把自己的女儿远嫁到宽城,成为拉各斯伯爵夫人。有了拉各斯这个大财主的资助,米歇尔家族才勉强度过危机,西蒙伯爵现在的日子比他年轻时候过的滋润多了。

在距离古堡还有一百多米的地方,出现了一个岗哨。四个军人模样地人手持武器站在那里。米歇尔家族虽然破败了,但是他们军人的传统并没有丢掉,依然会花费巨资支撑着一支数百人的家族武装。

“我是纳克布•天扬•彭,胖子佣兵团团长,想要晋见西蒙伯爵。”有人询问,彭天扬通报了自己的姓名。

一听说这就是木兰英雄,四个家族战士立刻肃然起敬,一起向彭天扬和霍利斯行礼,然后派一个士兵一溜小跑进去通报。不一会儿功夫,拉各斯家族的管家古德尔。和米歇尔家族的一个青年走出来。

“尊敬地纳克布先生,小姐正在念叨你呢!”古德尔满脸堆笑:“听说您去了木兰庄园,我们正准备去拜访您呢。”

“欢迎你们,木兰英雄!”那个青年行的居然是军礼:“我是米歇尔•凯特,木兰城第二军团副团长,西蒙伯爵是我的爷爷。”

木兰英雄是一个具有

义的称号。按照木兰城邦的规定,凡是被授予木兰人,都享有将军的礼遇,见到普通军官可以不必行礼。

彭天扬跟着古德尔和凯特走进古堡。这的确是一座规模宏大的古建筑。虽然历经四百多年的沧桑,依然显得坚固而又庄严。整座古堡都是用最坚硬地花岗岩建造的。高耸的尖塔直插云霄,站在上面俯瞰,远方的木兰城一览无余。顺着古堡数百阶台阶拾级而上,两侧都是精美的浮雕,雕刻的内容就是当年第一任米歇尔伯爵率领军队打仗的场面。

在古堡中央,也是最宏大的建筑物门前,西蒙伯爵,海伦,霍妮等人已经站在门口,等候彭天扬和霍利斯的到来。

“欢迎你们,木兰英雄!”老迈地西蒙伯爵颤巍巍的伸出右手,做了一个请进地动作。

“纳克布,听说你发了一笔横财,有没有给我带礼物啊?”海伦蹦蹦跳跳的跑过来,歪着脑袋说道:“我还听说,你昨天下午在市政厅一直缠着西丽西丝公主,你说说看,你是不是对她有意思?”

晕,刚见面就是这样不着边际的话。彭天扬感到和纳闷,怎么一向庄重的海伦今天显得这样轻浮起来?按道理说,这样的话应该霍妮说才对啊?

彭天扬苦笑着摇摇头:“你都是从哪里听来的,乱七八糟,不明所以。”

进入大厅,分宾主落座,西蒙伯爵命令侍女奉上香茶。“纳克布子爵,首先请允许我代表米歇尔家族和拉各斯家族对你表示感谢,感谢你两次护送我的宝贝孙女海伦小姐!”

“伯爵大人不必客气,我是一个佣兵,我护送海伦小姐是执行佣兵任务。海伦小姐已经支付了全额佣金,我做的都是份内的事情。”因为数次被拉各斯家族的人利用,彭天扬感到不愉快,因此不愿意过多的谈论这件事情。

西蒙伯爵微笑着摇头道:“不,我们承诺的酬劳还没有完全兑现。今天子爵先生既然亲自来了,我们正好可以商量一下,兑现的方式和时间,你看怎么样?”

彭天扬一愣,所有佣金都已经支付了呀,难道他们想要追加佣金?“伯爵大人,我们佣兵界有规定,事先谈好酬金之后,就不能再要求增加。”

“哈哈哈!”西蒙伯爵笑得更开心了:“子爵大人,在天扬镇的时候,我的外孙女曾经答应把她的贴身侍女霍妮小姐嫁给你?你是忘记了,还是觉得霍妮相貌丑陋,配不上你这个木兰英雄啊?”

原来是这件事情,看来海伦已经告诉了西蒙伯爵,而西蒙伯爵也打算履行这个诺言。彭天扬突然感到很为难。霍妮的确是一个漂亮活泼的好女孩,彭天扬也很喜欢她,可是突然要谈婚论嫁,一时还有些不适应。毕竟,当时在天扬镇的时候,开玩笑的成分居多。

“对呀,对呀,拉各斯家族说话算数,说把霍妮嫁给你,就嫁给你,绝不反悔!”海伦连连鼓掌,似乎觉得这件事情很好玩。

突然,彭天扬愣了,因为他发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现象。海伦此刻的一举一动,像极了以前的霍妮。而霍妮此刻却呆呆的站在海伦身后,低着头,显得局促不安。看霍妮的神色,竟然感觉有点像以前的海伦!

“你……你……你不是海伦,你是霍妮!”

“嘻嘻!”海伦吐出一条粉红色的舌头,拌了一个鬼脸,得意的说道:“我就是海伦,只不过扮演了半个多月的霍妮。嘻嘻,你没有想到吧,和你开玩笑的那个霍妮竟然是拉各斯的宝贝女儿?”

海伦说完,突然转过身去,拿出一个半透明的东西在脸上一抹。当海伦再次转过脸来的时候,她竟然又重新变成了霍妮的样子:“哈哈,让你见识到了,这就是我们拉各斯家族最著名的化妆术!”

面前一共有两个霍妮,一个在伴着鬼脸,得意的哈哈大笑,另外一个则低着头,双颊羞红。

明白了,一切都明白了。难怪当时霍妮发誓的时候表情有些不自在。原来她是海伦,她盗用了霍妮父母的名义,欺骗了彭天扬。

彭天扬拍案而起:“骗子,原来你们是骗子!”

第四卷 火凤朝阳

→第八十一章 - 魔法信封←

“嘻嘻,我们不是骗子,是因为你笨!”海伦没有注意到彭天扬已经气的浑身颤抖,兀自得意洋洋的开玩笑。

作为拉各斯伯爵的女儿,海伦却从小生活在木兰城。木兰城这个浪漫气息浓重的城市,养就了她活泼,顽皮,喜欢恶作剧的天性。海伦不以为欺骗彭天扬是一件十分严重的事情,反倒觉得很好玩。

海伦年轻不懂事,可是西蒙伯爵却是经验丰富的老者,他看出彭天扬是真的愤怒了,于是连忙陪笑道:“子爵大人息怒!我这个外孙女太顽皮了,冒犯你的地方,老朽替她赔礼道歉。不过,霍妮也是一个好女孩,她虽然没有贵族血统,但从小受得就是贵族教育,无论从言谈举止,还是从外貌身材上,都是上上之选。当然了,海伦在答应把霍妮嫁给你的时候,你还只是一个佣兵,现在,你已经是木兰英雄,而且有了子爵的爵位,让她做你的妻子已经不太合适了。因此我建议,让霍妮做你的贴身侍女,冬天为你暖暖被窝,夏天为你扇扇扇子,这不是一件美事吗?”

霍妮的头更低了,隐约中有眼泪滴落。

“好你个头!”彭天扬太愤怒了,一张嘴竟然是地球上的骂人方法:“对于你们这种利用欺骗的方法赢得我的友谊,并且利用我对付强敌的行为,我深感愤怒。因此我认为我们已经不再是朋友,也没有了继续谈话的必要。伯爵大人,尊贵的海伦小姐,告辞了!”

“欺骗团长,就是欺骗我,欺骗我。就是欺骗山地矮人族!”霍利斯也表达了自己的愤怒,站起来跟彭天扬走的时候,还回过头来恶狠狠的瞪了一眼海伦:“好好一个大嫂竟然是冒牌货,白让我高兴了十多天!”

“子爵大人!”西蒙没想到彭天扬反应如此激烈,急得直搓手。

海伦终于意识到问题地严重性,慌慌张张的站起来:“纳克布,纳克布,别走啊,我只是开个玩笑。不要生气啊!”

“有些玩笑可以开,而另外一些玩笑是不可以开的!”彭天扬怒不可遏,大踏步向门口走去。

“纳克布,你等一下!”突然,一直沉默不语的霍妮抬起头,满脸泪痕的说道:“我……我什么地方不好,让你如此讨厌我?”

彭天扬心中一动,回过头来看着霍妮。事实上,这件事情当中受到伤害最大的人不是彭天扬。而是霍妮。霍妮作为一个贴身侍女,她没有权利决定自己的命运,甚至别人拿她的父母发誓她也不敢表示丝毫反对。当海伦和西蒙决定把霍妮许配给彭天扬的时候,霍妮只能被动接受,十多年地侍女生涯,已经把她的反抗意识完全消磨掉了。

可是当彭天扬当面拒绝她的时候,巨大的羞耻感让她久违的勇气一下子回来了:“我不够漂亮,还是不够温柔?是我的行为粗俗,还是你根本就瞧不起一个侍女?”泪水滚滚而下,霍妮已经泣不成声。

“霍妮。你很好,我也很喜欢。如果你嫁给我,是我的荣幸。可是……”彭天扬冷冷的看了一眼海伦和西蒙:“可是我不愿意以这种方式得到你,也不愿意让你成为一个骗局的牺牲品。”

“纳克布,要怎样你才能不生气啊?”海伦真地没有恶意,看到彭天扬这样愤怒。一下子手足无措起来:“我给你赔礼道歉还不行吗?你说说看,你要我做什么,我都答应你!”

彭天扬双眉一立:“这是你说的,什么条件你都答应?”

“答应,答应,我会给霍妮很多很多嫁妆,让她像一个贵族一样嫁给你!”海伦单纯的认为,彭天扬的条件一定和金钱有关系。

“我要你履行你的诺言,嫁给我做妻子!”彭天扬冷冷的看着所有人:“还有真正的霍妮,你们两个一起嫁给我。都是妻子,地位平等的妻子!”

“啊……”海伦本来准备走过来,拉彭天扬坐回去,听到这样的话,立刻花容失色,倒退好几步:“什么,嫁给你……还……我们两个!”

“做不到,就什么也别说了!”彭天扬哈哈大笑,带着霍利斯头也不回的走了。

古堡内。霍妮和海伦大眼瞪小眼,两个人都傻了。

“真是一个狂妄地小子。不就是一个子爵吗?竟然妄图迎娶我的宝贝海伦,真是岂有此理!”西蒙伯爵气的浑身发抖,脸色阴沉的命令道:“告诉前面的守卫,以后这个纳克布再来米歇尔古堡,不要让他进来!”

“伯爵大人,不好了!”突然,一个信使慌慌张张的跑进来汇报道:“小人刚刚从木兰城内

息,海伦小姐地父亲拉各斯伯爵到了里尔城,被恩莱了。恩莱科侯爵对外宣称,如果海伦小姐一个月内不去里尔城和他的小儿子萨格勒布完婚,拉各斯伯爵将会永远留在里尔城!”

“啊……”所有人都惊呆了!

彭天扬和霍利斯气呼呼的离开米歇尔古堡,回到木兰庄园。刚刚走到大门外,就看到一辆黑色的四轮马车停在大院内,三个中年人正在和庄园管家汉姆说着什么。

汉姆看到彭天扬,立刻跑过来说道:“尊敬的主人,木兰城佣兵工会主席西斯罗大人来了!”

按照三大公会的规定,佣兵团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无论到了哪个大城市,第一件事情就是到当地的树屋酒吧内做登记,一便工会管理。彭天扬虽然名义上是来木兰城游山玩水的,但是他已经决定让胖子佣兵团在木兰城长期驻扎,因此更应该通知木兰城的工会组织。

“主席大人,我正打算去树屋酒吧做登记呢!”这可不是谎言,因为彭天扬下午地确计划去树屋酒吧。

“你是木兰英雄,事情多,晚两天也没关系。”西斯罗主席笑容满面的迎上来:“早就听总部的爱德华主席说过,大陆上出现了另外一支级佣兵团。我万万没有想到,这支S级佣兵团竟然会选择木兰城做永久驻防地。这真是太好了,木兰城三大公会的人都高兴地不得了呢!”

西斯罗的确有高兴的理由,毕竟S级佣兵团全世界只有两个啊!

把西斯罗等人让到客厅内,彼此寒暄了几句,西斯罗问道:“纳克布团长,听说你只是一个一级盗贼,我不信,我想在为你做一下等级鉴定,可以吗?”等级鉴定需要征得本人的同意,因为这个世界上不乏表现张扬,追求高等级的人,也有很多明明实力很高,但是却宁愿做一个低级技能者扮猪吃老虎。

在西斯罗的心里,彭天扬能够成为S级佣兵团团长,绝对是一个扮猪吃老虎地人。

“我看还是不必麻烦主席了。当日爱德华主席曾经对我进行过最详细的测试,我地确只是一个一级盗贼。”彭天扬尴尬的笑笑:“我只不过是运气好,碰到了一群胆小怕死的兽人,一下子完成了一个高级协防任务,才让佣兵团成功晋级的。”

彭天扬越是这样,西斯罗就越相信自己的判断,这个纳克布绝对是一个深藏不露的高手。

“呵呵,这是你的权利。”西斯罗拿出一封书信放在彭天扬面前:“接总部命令,这是给你们胖子佣兵团的一项特殊任务。请团长检查一下,信封上的魔法封印完好无损。这是一级秘密任务,除了当事人之外,就连我这个工会主席也不能看。”

自己刚到木兰城,里尔城的工会就下达了一个佣兵任务,可见在里尔城和木兰城之间,工会组织一定有一个特殊的信息传递通道。不用看,彭天扬就知道这封信一定是那三个工会主席给他发的,很可能是责怪他不该不告而别,而且不在里尔城驻扎胖子佣兵团。

信封是很普通的牛皮纸,只不过上面有很多复杂的魔法符号。彭天扬知道,这是一种施加了魔法的保密方法,一旦信封被打开,就会在上面留下一定的痕迹。

手指用力,彭天扬打算撕开信封看看。可是他的双手刚刚用力,那些魔法符号就一个个活跃起来,一股强大的阻力传出,信封竟然没有被撕裂。

“咦!”西斯罗莫名其妙的而看了一眼彭天扬。

这种信封有着专门的开启方式,作为一个盗贼首先应该用特殊的药水改变信封上的魔法符号,使之遭到破坏之后,才能打开。彭天扬伸手就撕,不但违反程序,而且的确像一个本领不高的一级盗贼。

彭天扬也意识到自己犯错了,他也的确不知道该如何打开这封信。不过这难不倒彭天扬,因为在刚才的动作中,彭天扬感受到了信封上传来的魔力波动,体内的玉衡星不由自主的动了一下。

北冥神功立刻发动,信封那点可怜的魔力几秒钟就被榨干。彭天扬微微一笑,在西斯罗惊讶的目光注视中,轻轻一扯,就扯开了信封!

第四卷 火凤朝阳

→第八十二章 - 麻烦的任务←

“纳克布,就这样逃走了,有点太不够意思吧?你没有完成第四十八号任务,我们不怪你,但是你总不能把一万枚金币的订金给吞了吧?”开始竟然是这样一句话,而且字迹娟秀,似乎是一个女孩子的手笔:“给你两个选择,第一,完成下面的佣兵任务,第二,马上把一万枚金币送到里尔城来!”

为了盗取火鸟蛋,爱德华曾经支付给彭天扬一万枚金币的预付金,后来因为护送海伦走的匆忙,订金没有来得及交回。最近几天来事情又很多,彭天扬一时把这件事情给忘记了。现在工会写信来要,彭天扬立时感觉到脸上发烧。

这件事情说大可大,说小可小,如果三大公会不予追究,把金币还回去就可以了,一旦追究起来,彭天扬就是携款潜逃,轻则身败名裂,重则会遭到三大公会联合追杀。

信的落款是爱德华,罗芙亚和希洛,也就是说下面的任务是三大公会联合发布的。

信封里面除了一页信纸之外,还有一块巴掌大小的金属片,上面镂刻着许多复杂的魔法符号。彭天扬知道,这又是一种魔法物品,只有当自己把里面的魔力吸收干净之后,才可以看到隐藏在里面的信息。如果彭天扬打算归还金币,他就可以把这块金属片交给西斯罗。一旦自己打开金属片内的内容,任务就必须被执行。

怎么办,是接任务还是归还金币,彭天扬一时很犯难。

不用看内容,就可以判断出,这个佣兵任务至少是A级。佣金一万枚金币。至少需要一个A级佣兵团|但是其整体实力不过是一个C级的|:.|任务的实力。

但是一万枚金币的诱惑是巨大的,既然进入了彭天扬地口袋,再让他拿出来的确有点舍不得。木兰庄园彭天扬的确是接收了,但是同时接收还有四百多个下人。木兰大公把庄园内的现金和值钱的东西都带走了,就连葡萄酒也所剩无几。现在虽然是葡萄采摘季节,但是酿成酒,然后再换成钱养活四百多口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更何况胖子佣兵团的其他成员也即将来到木兰庄园,吃喝拉撒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彭天扬粗略估算过,要支撑这个庄园和胖子佣兵团运转下去,每个月至少需要三千多枚金币,口袋里那一万多枚金币只能支撑三四个月。这还是胖子佣兵团不扩招的情况下,如果胖子佣兵团扩招一千人,和S级别相匹配地话,这点钱还不够一个月开支。

管他是什么任务,谁让老子缺钱呢?

彭天扬不再犹豫。利用北冥神功把金属片内存储的魔力吸收干净。“啪”的一声,金属片一分为二,里面露出一张小纸条:阻止萨格勒布和海伦结婚!

这也算作一个佣兵任务吗?彭天扬不由苦笑,怎么这个世界什么事情都发布佣兵任务啊!

依然是那种娟秀的字体,还是出自罗芙亚之手。字迹只维持了三两秒钟,就逐渐淡去,最终消失的无影无踪。

西斯罗看到彭天扬脸上的表情很古怪,于是小心翼翼的说道:“纳克布团长,我并不是想要探听这个隐藏任务的内容,而是按照规定。你既然已经打开了这个魔卡,我就应该给你做任务登记。您如果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需要木兰城三大公会地帮助,我们一定会竭尽全力支援你。”

“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看来这个恶人老子是当定了。***,怎么总是和他们两家纠缠不清啊!”没办法,彭天扬只好拿出任务登记薄。递给西斯罗:“谢谢主席关心,这件任务我还能应付。”

西斯罗给彭天扬做好任务登记,又闲聊了一会儿,就起身告辞了。

送走西斯罗,彭天扬一个人坐在客厅内开始盘算,这个任务该如何完成。

反悔已经不可能了,这是最高级别的隐藏任务,涉及到三大公会和委托者的隐私,看到内容而又不去执行,会被认为有泄密嫌疑。缴纳不菲的罚金不说,还可能受到其他严厉惩罚。

不能反悔,那就必须认真执行。可是这个任务的内容却很含糊,只是说阻止萨格勒布和海伦结婚,但是却没有说明如何阻止,更没有说明完成的期限。按照这个世界的传统,一个男人可以有很多个老婆,如果萨格勒

不死,三十年后还想娶海伦为妻的话。这个任务岂十年?

表面上看海伦讨厌萨格勒布,绝对不会和他结婚。可是昨天彭天扬已经得到消息。恩莱科已经把海伦的父亲拉各斯伯爵给囚禁了,难保海伦不会因为她地父亲而屈服。即便是海伦冷血无情,不顾父亲的安危也不嫁给萨格勒布,这个任务依然不算完结。世界在发展,人也是在变化的,谁能保证若干年后他们两个不会成为夫妻?

简直就是一个无底洞,这件任务竟然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那么有没有一劳永逸的方法呢?有,而且是两个。

第一个方法,杀死萨格勒布和海伦,或者杀死他们当中的一个。人都已经死了,结婚也就不可能了,想必这个世界没有冥婚地习俗。第二个方法,把海伦娶过来,让他成为自己的妻子。

这两个方法说起来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彭天扬宁可自己想出第三种方法来。首先杀人的事情彭天扬是万万不愿意去做的,两个当事人和自己无怨无仇,自己凭什么要杀死他们。更何况这两个人都是有身份地位的人,身边随时都有高手保护,自己还不一定能够杀的死他们。

而娶海伦做老婆的话彭天扬虽然在几个小时之前说过,但那只不过是一时气愤而已,自从知道了海伦一直在利用自己的同情心欺骗自己之后,彭天扬已经对这个女孩子不感兴趣了。为了完成一件任务,娶一个自己或许不会喜欢的女孩子为妻,彭天扬做不到。而且从今天西蒙伯爵和海伦的表现来看,自己即便是愿意,人家还不乐意呢。

怎么办,莫非让我潜入米歇尔古堡,把海伦绑架过来,在地窖里面关押几十年?这或许是一个好方法,但是会不会太残忍了一点?万一让西蒙他们知道了,自己还怎么在木兰城混下去?

因为不能决定,彭天扬地心情很不爽快,下午进城的计划也临时取消了。彭天扬带着霍利斯在葡萄庄园内随便走了走,实地考察了一下这座美丽的庄园。不得不说,彭天扬越看,心里就越是喜欢这座庄园。或许是因为彭天扬在地球的时候只是一个小职员,做梦都没有想到过有朝一日自己也会做一片土地的主人,故而过于兴奋吧。

三千亩葡萄园,里面种植着十多种葡萄,有的是专门当作水果吃的,有的是专门用来酿酒的。以前木兰庄园地酿酒作坊,每年优质葡萄酒的产量可以达到三百多吨,毛收入可达三四万多枚金币。除去一些必要地开支,每年可为彭天扬提供大约一万枚金币。这可是一笔巨额收入,一个有封地的真正的子爵也不过如此啊!

总体来说,木兰大公给彭天扬留下来的东西都不错,除了马场里那十多匹又老又瘦的病马。当彭天扬第一眼看到这些马的时候,不由得哑然失笑,这是马吗,分明就是驴子啊!一匹匹骨瘦如柴,病怏怏的样子,不要说是骑他们,就是让他们在马场中跑两圈,恐怕就累趴下了。

这样的马留着没用,彭天扬吩咐汉姆,让他每个星期宰杀一头,把马肉分给庄园内的下人吃。这样的决定让老汉姆大为惊讶,这些战马虽然又老又瘦,可是当年都是驰骋战场上的宝马良驹啊!木兰大公之所以没有把这些老马卖掉,本意是在庄园内为这些功臣战马养老。怎么新主人刚刚到,就下令把这些战马宰杀吃掉呢?

不过彭天扬的命令在下人们当中却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下人们辛苦一年也不过赚的十几枚金币,养家糊口尚且不够,哪里有口福吃到马肉啊!于是乎欢呼声响成一片,彭天扬博得了一个仁慈大老爷的美名。

当天晚上,彭天扬下榻木兰庄园最豪华的一间卧室,这里曾经是木兰大公居住过的房间。而霍利斯则分到了庄园内第二豪华的房间,是当年木兰大公儿女们居住的地方。两个人舒舒服服的睡了一觉,第二天一大早起来,准备到木兰城去。

可是,两个人还没有吃完早点,汉姆就带着马场上的马夫头领慌慌张张的跑过来,哭哭啼啼的嚷嚷着:“尊敬的主人,不好了,马场里的老马死了!”

第四卷 火凤朝阳

→第八十三章 - 马场血案←

一匹老马死了就这样大惊小怪,这个管家不够合格!

“死就死了,正好炖一锅,给下地的工人们吃!”彭天扬皱着眉头,嘱咐道:“不过要好好检查一下,如果是得传染病死的,最好不要给人吃。”

“不是病死的,是被人敲碎脑袋杀死的。”马场头领惊恐万状的说道:“十七匹马的脑袋都被敲碎了!”

“都死了!带我去看!”彭天扬霍的一声站起来。这些老马虽然不招人喜欢,但是毕竟是一笔财富,价值上好几百枚金币呢。

当彭天扬急急忙忙赶到马场,也被面前的景象惊呆了。十七匹马,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每匹战马的脑袋上都有一个恐怖的窟窿,鲜血横流,里面的脑浆却不知去向。马场里一共有十来个工人,此刻都傻傻的站在马厩前,脸上带着惊恐万状的神色。

“这是怎么回事,谁第一个发现的?”彭天扬感到事情有些蹊跷,怎么自己第一天接手木兰庄园,这里就发生血案了?

“主人,是我,我早晨起来打算给马添点草料的时候,这些马就变成这个样子了!”一个马夫胆战心惊的说道:“山魈,一定是山魈!天哪,木兰庄园来山魈了,我们还是逃命去吧!”

彭天扬听说过山魈的名头,据说这是一种生长在大山深处的,身材高大,具有一定智慧,外表像大猩猩的生物。山魈称霸山林,喜欢单独行动,性格及其凶残。山魈最喜欢的食物,就是动物的脑髓。在这一点上。山魈和金色闪电有点类似。

“别胡说,这不是山魈!”根据彭天扬对帕尔玛大陆的了解,他知道山魈只生长在大陆中央的魔幻森林。而木兰城位于大陆西北部,周围一百公里以内都是平原,山魈怎么可能来到这里?

霍利斯蹲下身子仔细检查了一下死马地伤口:“团长,这不是山魈抓的。我见过山魈,他们的爪子比这个窟窿粗大。从表面上看,这似乎是一个很尖锐的管状物,刺穿头骨之后吸光了里面的脑浆。”

“很尖锐的管状物?”彭天扬紧锁眉头:“大家到四处查看一下。看看有什么线索。”

马场工人已经从最初的惊慌中回过神来,得到命令马上开始在马场周围寻找。当一个工人走到草料棚门口的时候,突然大叫一声:“不好啦,死人了!”

居然还有人遇害!彭天扬感到头皮发麻。死了十几匹战马没关系,那只不过是一笔财富而已,可是死了人就麻烦多了。自己作为庄园主人,手下的工人意外被不明生物杀死,自己是断然脱不了干系地。

跑到草料大棚一看,果然发现有一个人躺在草料堆中。这个人只有下半身露在外面。上半身已经完全被草料掩埋。更令彭天扬紧张的是,从这个人身上精美的服饰上看,他绝对不是一个普通工人,而是一个很有钱的富家子弟。

“金灵先生,是金灵先生!”突然,老管家汉姆哆哆嗦嗦的说道:“那件衣服,是我昨天给他的!”

“金灵!”彭天扬一个箭步扑过去,三把两把把草料扒开。

那个人的脑袋终于露出来了,果然是金灵。金灵双眼紧闭,衣服上。脸上,双手上到处都是鲜血,似乎是被人打死了之后扔在这里的。不过,令人欣慰的是,金灵地脑袋上并没有血窟窿,他的脑浆没有被那个可怕的怪物吞食。

另外。彭天扬注意到,在金灵的嘴角,有一些白色的东西,很像地球人常吃的豆腐。

马场头领也发现了这个怪异的现象,他走过来,低头在金灵的身上嗅了嗅,然后用手指沾了一点金灵嘴角的白色物质,仔细观察了一会儿。

“是他,是他杀死了战马,他是怪物!”.一跃而起,指着手中地白色物质说道:“主人您看,这些都是战马的脑浆!”

一个小孩字竟然一口气吃了十七匹战马的脑浆,这件事情太过匪夷所思。彭天扬问道:“你确信?”

“主人,小的养了一辈子马,战马身上任何一个部分我都能分得清楚。他衣服上的是马血,嘴角上的是马地脑浆,绝对没错!”马场头领的眼泪快要掉下来了:“作孽啊,这些战马最长的已经跟了我十五年了啊!”

“吵死了。还让人睡觉不了?”地上的金灵突然翻了一个身,迷迷糊糊的说起了梦话。

“怪物没死。快跑啊!”十几个人吓得撒腿就跑。

霍利斯跑了十来米,看到彭天扬依然在金灵面前,又折返回来说道:“团长,我不是临阵脱逃,他

,我们还是离他远一点吧!”

“怪物?哈哈哈,不错,你说的不错,他的确是一个怪物,而且是一个千年难得一见的大怪物!”彭天扬突然哈哈大笑起来,而且笑的前仰后合,似乎遇到了什么开心的事情。

“团长!”霍利斯摸摸自己地额头,又摸摸彭天扬的额头:“你……你不会生病了吧?”

“去你的,你才生病了呢!”彭天扬笑够了,指着地上的金灵说道:“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昨天我见到他的时候,就有一种熟悉的感觉,原来我们真的认识啊!哈哈,霍利斯,你也认识他。给你三次机会,让你猜猜他是谁?”

“我们认识?”霍利斯歪着脑袋仔细观察了一会儿,摇摇头道:“团长,山地矮人不会脑筋急转弯,你还是告诉我他是谁吧。”

彭天扬没有直接回答霍利斯,而是走到金灵身边,伸手把金灵倒提起来:“醒来,别睡了,再睡我就不要你了!***,你可真是一个祸害,每次见到你,你都乱吃东西,还让我来给你出钱!”

“放开我,有这样对待朋友的吗?”金灵地眼睛睁开了,腰身一挺,稳稳的站在地上,一点困倦地样子都没有。金灵盯着彭天扬左看右看,然后又看看自己的身体:“奇怪,你是怎么看出我来的?我没有什么破绽啊!”

“就你这种吃了睡,睡了吃的怪脾气,还用找破绽吗!”彭天扬爱怜的用手捏了捏金灵的脸蛋。

“金……金色闪电!”霍利斯的舌头吐出来收不回去了:“你怎么变成人类了?你……你究竟是几级魔兽?”

“别说那么难听好不好,什么魔兽,我是……”金灵突然翻翻白眼,把到嘴的话又咽了回去。

其实彭天扬之所以认出金灵就是金色闪电,不是因为他喜欢吃动物脑浆和睡大觉的习惯,而是因为天权星给他做出了明确的指示。一直以来,天权星内都有一丝灵觉和金色闪电保持着若即若离的联系。彭天扬曾经努力探索,想要锁定金色闪电的位置,可是天权星内一片混沌,他根本做不到。

然而就在刚才,当彭天扬走进草料大棚的时候,那丝灵觉突然清晰起来,而且准确无误的对准了地上的金灵。一下子,所有谜团都揭开了,彭天扬终于明白为什么昨天见到金灵的时候有一种亲切感,为什么自己会舍得耗费内力为金灵疗伤。

“告诉我,你这几天跑哪里去了,怎么变成了一个人类,而且还饿得奄奄一息?”彭天扬早已经心花怒放,一个能够变成人类的魔兽,纵观整个帕尔玛大陆也没有几个啊!

“找东西吃呗。”金灵耸耸双肩,一副莫测高深的样子:“你是一个穷鬼,买不起我想吃的东西,我只好自己动手去找罗。昨天上午,我和一头火焰魔君打架,虽然把他的晶核挖出来吃了,但是也受了伤,于是我就跑到你前面,装成一个乞丐,想逗你玩玩。”

“火焰魔君!”霍利斯冷汗直冒:“吹牛吧你,火焰魔君可是九级魔兽,你能打得过?”

“切,我是高手,不是你这个级别的人可以理解的!”金灵看了看彭天扬:“至于我为什么变成人类的模样,还不是因为我的能力高,早在四百多年前,我就可以变成人类的模样了。”

“你是巨龙吗?”霍利斯肃然起敬。在帕尔玛大陆,传说中之后高级巨龙拥有变身人类的能力。

“切,龙算什么,我还吃过龙呢!”金灵不屑一顾的撇撇嘴。

“既然你连龙都打得过,怎么会让一个火焰魔君给伤了?”彭天扬认为金灵有吹牛的成分。

“四百多年前我受了伤,能力保留了不及原来的三分之一,否则的话火焰魔君连五分钟都坚持不了。”金灵一脸伤心落寞的表情:“我之所以吞食动物的脑子和魔兽的晶核,就是要尽快恢复自己的力量。”

“原来是这样!”彭天扬恍然大悟,难怪每次金色闪电吞吃一些东西之后,身体会发生变化。

“现在好了,我吃了火焰魔君的晶核,实力可以恢复到原来一般的水平!”金灵盯着彭天扬的胸口看:“不过,我需要一个安全的地方好好睡一觉,才能把火焰魔君的力量转化成我自己的力量。”

“不是吧,你这么大了,我怎么把你藏在衣服里面?”彭天扬吓了一跳:“难道你还能变成一个小肉球?”

第四卷 火凤朝阳

→第八十四章 - 二级追杀令←

“我才不要钻到你怀里呢,你那里又闷热又臭。”不知道为什么,金灵脸上竟然泛起一抹绯红:“你不是有诅咒之戒吗?那里最合适我了。我这一觉可能需要很长时间,大概需要三五百年。戒指里面是一个平行空间,时间是扭曲的,说不定我几天就出来了。”

“什么,我不要他进来!”还没等彭天扬表态,卡德拉斯却先开口了:“尊敬的主人,这里只能装没有生命的东西,他进不来的。”

彭天扬双手一滩:“卡德拉斯说了,诅咒之戒只能装死的东西。我看还是我给你找一座安静的房屋,让你在里面睡觉如何?”其实彭天扬很失望,原来金色闪电一觉要睡几百年,那时候自己岂不是早已经死了,还能奢望这个超级魔兽为自己做什么事情吗?

“那是因为你不知道该如何使用这枚戒指而已。”金灵走过来,一只手按在诅咒之戒上面:“用我的力量,在里面开辟出一块独立空间,不就可以了?”

彭天扬感觉到,一阵火焰魔力的波动从金色闪电的手上传导到诅咒之戒里面,卡德拉斯立刻惊呼起来:“天哪,你在做什么,你想毁灭我的灵魂吗!主人,救命啊,他要杀了我啊!”

然而已经晚了,金灵的身体突然一晃,就消失在彭天扬面前。与此同时,诅咒之戒内传来金灵的声音:“滚开,你这个丑陋的泰坦,你敢打搅我睡觉,我就灭了你!”

“你不能这样啊,怎么也应该有个先来后到啊,你快挤得我没地方呆了啊!”卡德拉斯无奈的哀求:“金大爷。我们商量商量,一人一半好不好?”

彭天扬知道,卡德拉斯之所以没有金灵强大,主要的原因是自己给他的力量太小。听到卡德拉斯如此可怜,彭天扬把一丝内力注入诅咒之戒,想要帮帮卡德拉斯。可是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卡德拉斯却一点反应都没有。

“恩,不错,这种力量正是我所需要地。”没想到。金灵却得意洋洋的说道:“你这个人真的很不错,我没选错人。纳克布,我先睡觉去了,等我醒来之后,你可以获得我一百年的友谊,这个世界上的人类就没有几个敢欺负你了。”

“喂,金灵,你什么时候醒来啊?”一百年的友谊足够了,可关键是从哪一天算起啊!

“说不准。在这个戒指里面我无法计算时间。可能几百年,也可能几天吧。”金灵打了一个哈欠,再也没有声音了。

“喂喂,你不能总是睡觉,我们聊聊天好不好?”卡德拉斯小心翼翼的询问。良久之后,卡德拉斯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哈哈,太好了,睡得跟死猪似的。主人,我又可以为你服务了!”

上天保佑,让这个小鸟赶快醒来吧。我还要做金爪火鹤骑士呢!

“团长,你的样子好可怕!”所有地对话都是在灵魂层面上进行的,霍利斯只看到彭天扬一会儿皱眉头,一会儿傻乎乎的笑,不由得担心起来:“小金在里面还好吧?”

“打怪物啊,保护主人啊!”突然。老管家汉姆带领一百多个农夫手持木棍铁锨冲到草料大棚门口:“主人,你没事吧,那个怪物呢?”

这帮人刚才被金灵吓得抱头鼠窜,可是后来却发现彭天扬没有出来,不得已又硬着头皮回来抢救彭天扬。

“怪物啊,已经让我们两个打跑了。”彭天扬装作很轻松的样子,和颜悦色的对工人们说:“你们不用害怕了,那个怪物再也不敢回来了。恩,把那十七匹马都剥了皮,你们分肉吃吧。”

因为金灵这个小插曲。耽误了不少时间,彭天扬和霍利斯只好等到吃过午饭,才双双离开木兰庄园,到木兰城内去。这一次进城一共有两个目的,第一个是拜访当地的工会组织,做一下记录,并且委托工会给宽城的弟兄们发一封信,让他们尽快赶到木兰城来。第二个目的是实地考察一下这座城市。

木兰城地树屋酒吧位于城南的第五大道上,是一栋二层建筑。第一层是真正的酒吧。佣兵们可以在这里喝酒聊天,并且从墙上的任务栏中挑选自己心仪的任务。第二层是三大公会的办公室。

彭天扬在第一层做了登记。然后发布了一个六十枚金币的话的D级任务,委托一个佣兵到宽城去送信。然后走到二楼盗贼工会办公室,拿出二十枚金币给接待人员,

份完整的木兰城《情报汇编》

《情报汇编》是盗贼工会经营的一项特殊业务。每一个盗贼工会地分会组织都会收集当地的人文,地理,政治,经济,军事等个方面的资料,然后分门别类汇集成册,供需要的人购买使用。《情报汇编》分很多种,二十枚金币一本的是最贵的,也是最详细地。其详细程度可以说是事无巨细,就连最近一个月来谁家生了孩子,谁家要结婚等繁杂琐事都一一记录在案。

只要有一本《情报汇编》在手,木兰城的事情就可以知道个七七八八。

彭天扬随便翻了一下《资料汇编》,发现在实事咨询栏目中,胖子佣兵团即将把木兰城作为永久驻防地这条消息被排在最醒目的位置,下面的内容极其丰富,把自己如何进入木兰城,木兰大公给予了什么样的奖励,舞会上一共有几个女孩子陪自己跳舞,都一一记录在案。甚至自己昨天下午造访米歇尔古堡的事情也有记录。在这条记录下面,情报人员做了一条注明:纳克布团长和霍利斯副团长离开古堡的时候显得很生气,西蒙伯爵也在随后下令古堡守卫以后不再接待两位团长,本人推测,两位团长在古堡内很可能和西蒙伯爵发生了某些不愉快的事情。

简直太详细了,这些人是怎么知道的呢?由此彭天扬对盗贼这个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看来,自己这个所谓地盗贼,一点也不称职啊!

彭天扬又翻了翻,偶然看到一条关于海伦的记录:纳克布团长离开米歇尔古堡之后两个小时,海伦小姐出现在古堡第三座塔楼上面,有人发现,海伦小姐正在哭泣。

想到海伦,彭天扬心中一动,自己可是接受了一个和她有关的高级任务,必须及时了解她的动态。

于是彭天扬对接待人员说道:“我发布一个盗贼任务,算C级吧,酬金两百枚金币,帮我监视两个人的行动,时间一个月。”

接待人员马上拿出任务登记薄,把彭天扬说的内容一一登记,然后问道:“请问要监视哪两个人,在什么地方,要求有多详细?是只记录他们一天来到过什么地方,见过什么人呢,还是连他们吃的是什么东西,在什么地方上厕所也全部记录下来?”

“他们是来自宽城拉各斯家族的海伦和霍妮,目前居住在米歇尔城堡。”之所以包括霍妮,是因为彭天扬不能确定两个人的是不是化了妆,究竟哪一个才是真正地海伦:“不要求那么详细,只要让我知道他们究竟到过什么地方就可以了。不过有一点必须注意,一旦他们离开木兰城超过十公里,就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我。”

“哦,你这是实时任务,需要每天增加一枚金币讯息费,并且需要花费三十个金币租借三个讯息球。”接待人员拿出一个水晶球说道:“其中一个你拿着,另外两个拿在领取任务的人手里。一旦这被监视地人试图离开木兰城超过十公里,他们就会启动信息球,你就会在第一时间得知消息了。”

真是神奇啊!这个世界居然有对讲机一样的东西!有了这种东西,彭天扬就不必担心海伦突然离开木兰城,到里尔城去和萨格勒布结婚了。只要她们两个敢走,彭天扬就准备采取强制手段,把她们抓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