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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非人生物见闻录》 · 都广建木 · 202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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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想想也正常,若是那么容易就因为时间而被凡人给干扰了自我认知,变成凡人,那她也就不是少凰了,更不可能成为神族中武力值最高,真打起来实力仅次于神尊的强大存在。

修炼本就是枯燥的事,千年万年,还不一定有回报,因为不到最后,谁也不知道自己的道究竟是对的还是错的,苦修数百万年,结果被天道告知,不好意思啊,你的道是错的,你不能证道成神。

精神崩溃发疯实属正常,而这样的例子,我见过很多,庆幸的是,我不是其中之一,苦修几百万年,终是证道成神,就是最后被宁渊给下锅了。特喵哟,宁渊你个混蛋连点骨头渣都没给我剩下,现代人要是有你那不浪费食物的精神,能多养活千万人。

好吧,伤心事就别提了,继续说修炼的困难,修炼之道第一个要克服的就是时间,战胜了时间,可能被天道告知修错了道,但若是无法与时间为敌,无法忍耐那种枯寂,连被宣判修错道的机会都没有。但,不管是修对了道还是修错了道,能够走到那一步的无一不是强者。

强者都是自我的,意志力很难被干扰,反正我认识的那些古神,在自我意志力这方面,个顶个的变态。

少凰的成就已经远远超过了大洪荒时代的古神,时光于她,毫无意义,因此仍旧保持着神的三观实属必然。

小姑姑不清楚这些,但她敏锐的找到了最合适给安安当兴趣爱好来培养的东西——历史。

历史何其沉重,就算是神也要尊重。

华夏五千年文明,虽然还不够上少凰自身年纪的一个零头,但考虑到人族的寿命,华夏文明绵延五千年不曾断绝,冲这一点,甭管少凰多么的腹诽吐槽近千年的人族多么的不可理喻,她都不会对华夏历史本身说出什么拉仇恨的话来,虽然现在也未必会好听,但怎么也是可以入耳的人话。这很不容易,毕竟你得考虑到少凰她并非单纯的神,她还是个王,参考一下封/建时代的皇帝吧,臣民写了首诗都能被杀被流放,还株连一大群,少凰真心好多了,至少她不会弄出文字狱什么的,只要不涉及利益,虚名什么的她都不在意(话说我一直挺好奇她这么个画风在神族诸王离还有没有名声可言)。

小姑姑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没跟我倾诉心理垃圾,显然这个兴趣爱好还是有用的,至少安安很配合。小姑姑很高兴,觉得女儿以后可以做个考古学者,做考古学者,怎么也不可能跟恐怖分子沾边,可以松口气了。

为了奖励女儿的认真学习,小姑姑带安安去了博物馆看收藏品,要成为考古学者光看史书是不够的,具有历史沉淀下来的气息的文物也得接触。对此我很是无语,历史文物,你女儿的实际年龄比博物馆所有藏品的年纪加起来都还要大,她自己就是全地球最老的文物。

心里吐槽归吐槽,电话里我还是表示祝你们玩得愉快。

虽然物老成精,博物馆里的古董,保不准就有成精的,但考虑到安安的芯子....就算要担心我也应该担心那些成精的文物才对。

事实证明,我脑子里一闪即过的想法还是很靠谱的。

小姑姑带着安安去了博物馆,然后博物馆就发生了文物失窃事件。

第187章 第三章步摇·债主

虽然听说了博物馆失窃的消息,但我也没当回事,这种事是警察的工作,我跟警察没仇,为毛要去抢他们饭碗?然而,命运最大的魅力就是,不到真正发生的时候你永远都不会知道即将发生什么。

博物馆失窃的翌日,安安来找我了,还带了一支步摇,看着挺眼熟。

想起来了,博物馆我也去过,这件藏品我见过。据说是西域的胡杨木雕成的,作者是谁无从得知,肯定不是名家,手艺不能说惨不忍睹,但也不能说特别好,只能说中等,这种水平....反正我一直觉得,它要不是东汉时的古物,肯定摆不进博物馆,这手艺,跟那些古代名家作品比起来,着实辣眼睛。

不对,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玩意应该在博物馆!

安安用六个字解了我的疑惑:“它是我的债主。”

我愣了下,然后就想起了这位神族之王的现实情况。

说实话,在恢复大洪荒时的记忆前,我最初是觉得少凰挺悲催的,被这么折腾,无量量劫死了多少人?这么个还债法,我觉得就算地球都化作了宇宙中的尘埃她也还不完,债务太庞大了,神尊是跟她有仇故意折腾她的吧?但后来了解到少凰的处境,以及她与神尊口嫌体正直的关系,我又觉得,神尊大抵是为了磨砺她。而在恢复大洪荒时的记忆后我却是叹为观止,少凰你咋没化为飞灰?

无量量劫,因果之重,就算神尊这个层次的存在也得挂。

大洪荒时代,凤凰它们会挂,和它们背负着无量量劫的因果大头有很大关系。

凤凰它们都挂了,少凰呢?她至今还活蹦乱跳的,好像一点影响都没有,不,还是有影响的。我有种感觉,少凰的实力并不仅仅是上神。

神尊是一个特殊的位阶,是由上神延伸出来的,最初的时候也是只尊称它们上神的,但后来众神发现上神中有那么少数修着修着越修越变态,甩开了别的上神一大截,因此创造了神尊这个称呼以称呼那些变态。到后来就发展成了一个位阶,没辄,谁让神尊与上神的差距过大,这样最合适。

神尊虽是一个位阶,但同样处于这个位阶里的神并非完全一样,神尊的强大上不封顶,唔,反正我的记忆里神尊这个位阶似乎一直没人能摸到封顶。因此有的时候同样是神尊,两个神尊之间的实力很有可能悬殊得令神绝望。

少凰呢?

神界现在那位神尊已经卡颈瓶几百万年了,显然它已经摸到了这个位阶的极限,否则也不会跑到混沌中去求机缘,因为盘古世界已经不能带给它帮助了。可是少凰只是一个上神,一个能跟神尊掐架,要不是神尊精通三千大道,综合实力变态,仅靠单纯的武力值的话还未必打得过的上神。

喵喵的,这合理吗?

靁的记忆、三观以及常识都告诉我,这一点都不合理。

神尊那个位阶的存在就只有同级别的存在才能成为对手。

少凰它根本不是上神,它应该是神尊才对,还是这个位阶中已经跑得很远的那种,但现实呢?她是一只上神。

盘古世界的量劫可不止一两次,每次量劫的主角,那些背负了巨大因果的人,至少九成会挂,还有一成是死缓,缓到下一个量劫挂。因果太过庞大,负担不起,那就只能去死了,有句话不是叫人死债消嘛。然而少凰它挑起的是最严重的无量量劫,因果更大,但她没死,也是所有无量量劫里唯一没挂的罪魁祸首。

将所有情报加以分析,我得出了一个结论:神尊对少凰真不错,虽然不知道它是怎么做到的,但它为少凰争取到了一个摆脱天道黑名单的机会。

当所有因果都了结之后,少凰将无债一身轻,并且不再受到天道的压制,天道也再没有理由,也没有能力再左右她。

啥?

债务太庞大,还到地老天荒也还不完?还不如当老赖呢,只要足够强大,天道也不能将她如何。如果这么想,那可就真是呵呵了,想太美也是一种病。

当了老赖并不代表债务就不存在了,只要债务存在,欠债者就一直在天道的黑名单上,天道会永远盯着你,只要有一点机会都会想尽办法弄死你。这也意味着,老赖得无时无刻不高度防备着天道,这种日子,吃饭吃不香,睡觉也睡不好,有意思吗?

还债是挺累,费时费力,但考虑一下少凰是上神,寿命无极限,只要不被杀死,世界末日天道都会挂她也未必会挂,她肯定能在有生之年把债务还完。

所以,我真的觉得少凰很幸运,但再觉得她幸运也不妨碍我同情她。

还因果,要怎么还?

一般来说是欠什么还什么,欠别人一条命,那就还一条命,让别人杀你一次,亦或是你救别人性命一次。若是欠的是情,那就还对方一段情,不过结局不保证,因此大多有点虐。

少凰的情况特殊,她不是还别人一条命或情就那么简单的债务。

无量量劫,生灵涂炭,因果深重,也有另一个含义:造孽。

少凰选择的还法是神人的普遍还法,我欠你一桩因果,便许你一个心愿,你许愿,我帮你实现,实现你的愿望之后我们便两不相欠了。当然,让世界毁灭什么的蛋疼心愿就免了(莫名的我觉得少凰应该会很喜欢这种愿望,简单粗暴,做起来也省时省事,不累,不过神尊不会允许就是了)。

一个人会许什么愿望呢?

一千个读者能读出一千个哈姆雷特,同理,一千个人也能许出一千个截然不同的愿望来。而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许愿者多了也是什么奇葩愿望都许得出来。

举几个奇葩的例子好了,这都是刘元问少凰以前都做些什么时少凰说出来的,令她印像比较深刻的,不然也不能在她千万年的生命里留下痕迹,而非两不相欠后就丢脑后忘得干干净净。

许愿者一号是一个奴隶,他许愿人人平等,没有贵贱之分。

少凰当时的心情,估计是很想掐死一号。

看到奴隶这个身份就应该猜得到那是什么样的时代,带入华夏历史时期的话,唔,那是夏商时代,正是奴隶制王朝时代。社会形态从来都不是由个人的意志来决定的,背离了实际情况的社会制度都注定毁灭,比如王莽变法。奴隶时代虽然野蛮落后血腥,但那样的制度却是最适合那个时代的,准确说,是奴隶制最适合当时低下的生产力状况。

少凰最后还是完成了那个奴隶的愿望,这位神族第一战斗狂神改行当了一百多年的科学家,致力于提高社会生产力,让奴隶制不再适合现实状况,于是生产力提高,文明越来越发达,变成了社会生产力发展障碍的奴隶王朝自然被烧成了废墟。

一百多年的时间从奴隶跑进现代人权社会,少凰表示:我这辈子从未那般刻苦过,也是头回发现,自己也能如此博学多才。

这话我信,不仅是因为少凰那苦大深仇的神情,也因为从华夏文明跑到现在花了四千多年的时间,那一方世界里少凰却用了不到两百年的时间就做到了,这已经不是快跑,而是光速跑。

许愿者二号是一个类似于明清时代的女子,那个时代,女子被束缚的....少凰表示,没觉得那是人,感觉更像是牲畜,会说人话的牲畜,比羔羊还要温驯,一点自我意识都没有,一看就是适宜养殖的家畜。这话是少凰的肺腑之言,许愿的是个觉醒了自我意识的女子,她问少凰觉得这个时代的女子如何,少凰就顺从本心的发表了这么一番家畜养殖言论,然后就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二号许愿改变这个时代,她要女子不再是家畜。

少凰彼时绝对是抓狂的。

最后怎么做到的?又花了一百多年改进社会生产力?

如果这样想,只能说明你太高估少凰的人性,也太小瞧少凰与人族三观的悬殊了。

少凰颠覆了那个王朝,让天下大乱,烽火狼烟燃遍了每一寸土地,世人皆生活于水深火热之中,谁都可能死,谁也不知道自己能否活着见到第二日的太阳。

在那样的环境,所有传统道德都被砸得粉碎,生存面前,三从四德什么的,嘛玩意,能让人活下去吗?不能。反抗会被男性镇压,少凰做得最狠的可不是颠覆王朝,她还刻意引导战火,人口锐减,死的大部分是男性,百不存一。因此面对不再温驯的女性,男性便是想镇压都无力镇压,实力相差太悬殊。

少凰轻轻松松的将二号推上了皇帝的宝座,建立起一个女尊男卑的王朝,将原本的《女戒》《女则》什么的都给改了改,改成给男性看的,然后让人从男子一出生就给他们洗脑。

许愿者三号是个怨灵,死得相当惨,恨天恨地,愿望很简单:报仇。

然而,那是一个修仙世界,许愿者三号的仇家是修仙门派,还不止一个,而是一大堆,那些修士因为正魔之争毁灭了一座城,三号便是城中的倒霉蛋。

少凰替他干掉了所有仇家?

少凰才没那么勤奋,自己的仇家应该自己去解决,因此少凰将怨灵给养成了魇,那座城有六十多万人,再加上周围乡镇,被屠戮的普通人超过百万,养只魇出来很容易,比如我之前碰到过的那只就是差不多情况下诞生的。唯一的问题是,自然产生的魇与少凰养出来的是一个层次的吗?不是,自然产生的是小魔,少凰养出来的却是绝世大魔,所以那一方天地最后毁灭了。

玩太嗨,玩脱了,大魔与少凰一起被神尊给抓走了,前者怎么着了少凰没说,但她自己.....历劫千世当草木虫鱼,深刻体会一把蝼蚁的各种悲催感受,怨念之大,回来第一件事就是盖了神尊麻袋敲了神尊闷棍将神尊也给踢下凡世历劫,少凰亲自操笔为被历劫的神尊设计命格。

来啊,互相伤害。

少凰与神尊用实际行动完美的诠释了这句话的字面含义。

许愿者四号:我爱上了一个人,但他不爱我。

没人规定你爱别人,别人就得爱你。且,四号是男的,他所爱慕的也是个男的,还是笔直笔直的直男。

少凰将直男的灵魂挪到了一个死了的女子躯体里,PS:女子是个老妪。

四号你不是说你是真爱吗?那么想必即便心上人的性别变了,容颜也已枯槁,你的爱也是一如既往。

听了四号的遭遇时我很是无语,求四号的心理阴影,求四号心上人的精神状态,没疯吧?

通过以上四个比较典型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出一件事,虽然许愿者多了什么奇葩都有,但少凰显然挺有其长姐之风,专治奇葩变态。可对付得了并不代表就喜欢,心累。

我估计要不是债主实在太多,玩人死债消这一招影响太恶劣会被神尊收拾,天道的天罚也该分分钟下来,少凰准会选择灭了所有债主,至少早期的她肯定很有这种冲动。

言归正传,我问少凰:“他的愿望是什么?”

他,不是它。

这是一支胡杨木的步摇,上头还缀了和田玉打磨的小珠子,挺漂亮的,但更让人侧目的不是上头缀着的和田玉石,而是一只羊。通体的被毛都非常丰厚细密,呈淡黄褐色,略染一些粉红色,腹部、四肢内侧为白色,面部和四肢的前缘为黑色或黑褐色。

仅看那丰厚细密的羊就知道这羊的族属应该是生活在高寒地带,说到高寒地带的羊,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黄羊,不过我吃过黄羊,黄羊不是长这个样子的,至少没这么大的体型,眼前这只绝对超过一百斤,说两百斤虽然夸张,但差得真心不是很远。

再瞅瞅大羊头顶那对近乎笔直且细长如鞭长角,真的是长角,足有七八十厘米,这特征太有标志性了。虽然没见过,但小姑姑给安安买过不少图画书,里头就有这个物种——藏羚羊。

显然这不是一只普通的藏羚羊,它的目光告诉我,它有灵智,这是一只妖魂,也就是说虽然已经死了,但它生前是一只妖,现在的话应该定义为怪了。

我了个去,一只藏羚羊的怪怎么跑鹤城来了?

鹤城地处西南不是地处西北,跟藏羚羊的栖息环境完全不沾边好不好?

我知道,它寄宿在步摇里,是跟着步摇来到鹤城的,但怎么看,这玩意都跟鹤城不搭好不好?

华夏的地域,绝对对得起它世界面积第二大国的排序,第一当时俄罗斯,不过俄罗斯的情况,大部分地方都是没人的地,而华夏....每个地区都有人,并且每个地区都有着自己的文化,更为难得的是,这么多地方文化凑在一起居然还没炸锅,而是煮成了一锅味道非常不错的大杂烩。

鹤城属于潇湘,而潇湘是楚文化,农耕文明的一支,而藏羚羊生活的地方,那是游牧文明的区域,在古时还有一个很有名的称呼:西域。若是西域听不懂的话,那我说丝绸之路总该听懂了吧,这要还不知道,那可以塞回娘胎回炉重塑了。

在我心里狂吐槽的时候少凰回答了我一句:“他想完成步摇主人的心愿。”

“步摇主人的心愿是?”我随口问。

“将步摇交给心上人。”

我:“.....这是汉代的步摇?”这一点我想自己应该没弄错吧,不过我更希望自己弄错了,奈何现实骨感残忍,少凰颌首点头表示我说对了。

少凰说:“我现在年纪太小,需要你帮忙。”

呵呵,汉代步摇,送到它主人的心上人手里,这玩意就算你年纪够大也没辄好不好?

汉代啊,上神,女王,你是希望我去刨坟掘墓然后开棺将步摇送给那位心上人吗?且不说心上人被埋在哪了,就算知道它埋在哪,已经过去一千九百多年,心上人的骨头都烂没了,我就是开了棺也没用啊。

“希望她的尸骨还没烂没。”我有气无力的说。

“不是尸骨,是送到活着的心上人手里。”

我说:“我不是奈何。”

第188章 第三章步摇·一诺

“我跟你说,少凰可是上神,你知道上神是什么吗?那是世间最强大的神仙,是真神.....所以你得明白她欠你的这个因果有多么的重要,不论你许什么愿望都能实现的,你想想你有没有别的愿望。你想不想复活?起死回生,重新做妖,她能让你如愿。就算不想起死回生,你想成仙,她也能做到(找个大神教着,哪怕是白痴,教个几百万年也能成仙,吃一丸仙丹就立地成仙什么的,那太不科学,纯属YY)....你不会是想当妖神吧?这个难度有点大,估计她做不到....”

“我只想将步摇送到那个女子的手里。”

我:“.....”我去,合着我说了半天你一句都没听进去啊,真TM的死心眼。

“起死回生不好吗?成仙不好吗?你为何一定要吊死在这棵树上?一点好处都没有啊。”我哀叹不已。

藏羚羊给我讲了一个故事,一个狗血感人的故事。

故事发生的年代在东汉,就是华夏历史称之为光武中兴建立的那个汉代,不过这个故事发生的时间不是在光武时代,而是在光武帝刘秀的儿子汉明帝刘庄的时候。

在讲这个故事之前还得提一下东汉门户的情况,虽然都以汉为国号,但实质情况差得很多。贵贱之别是不管哪个时代都有的,两汉也不例外,但在西汉的时候有歌女出身的皇后卫子夫、有马奴和奴婢私生子的名将卫青与霍去病....这些个例子足以说明一个事,在西汉时,下层往上爬虽然难,但还是有机会,也有成功可能的。而在东汉,卫子夫那一大家子的出身,根本不可能有出头的机会,就算有机会出头也没法做到那样的成就。

原因?

刘邦建立西汉,他麾下许多人也布衣卿相,虽然有几个曾是贵族的出身,但更多是平民百姓,其中连杀狗的都有。也因此,西汉时的豪族问题并不严重,至少没东汉那么严重。

刘秀建立东汉却不像刘邦那样,他依赖的根基是自己宗室之后的正统身份以及豪强大族,尤其是后者。刘邦与百姓约法三章,甭管是真心还是假意,他能够做出这么一个姿态就足以证明他并不依赖豪强大族,因此建立的西汉王朝皇权极为强盛。而刘秀,他的军队侵扰百姓的情况时有之,但他对此是不管的。而对于豪强大族,数数他的云台二十八将,里头有几个是平民出身?这样建立的王朝从一开始就已经埋下了巨大隐患。

依靠豪强势力建立的东汉王朝,自然而然会代表豪强地主的利益(出身决定立场,如孟凰那样的完全跳出这种圈子,无所谓自己生死荣辱的例子属于稀有品种)。豪族大姓往往世代高官,有众多的门生故吏和私家武装,实际上控制着中央和地方的政权。也因此,东汉王朝,更多的像众多豪强大族联合的政权,皇权与西汉时根本不能比。

森严的等级确立是毫无悬念的事,东汉那么多皇帝,皇后与后宫高位的妃嫔哪个不是世家大族出身,汉武帝、汉宣帝那样的情况根本不会出现。

说起来东汉后期皇帝个个傀儡就有这方面的因素,豪强大族轮流把持朝政,皇帝干翻了这个还有那个,简直没完没了。尤其是同样是外戚,东汉的外戚豪族可不是西汉时的外戚,西汉时那些让皇帝忌惮的外戚根基都很薄弱,他们能够让皇帝忌惮更多的是因为自身的能力以及功劳,说白了就是功高震主,皇帝要削权要打压要掌控,不过是对付那么几个人罢了,难度偏低。而东汉时,皇帝的对手可不是一个或几个人,而是一片枝繁叶茂、根深蒂固的原始森林,这难度.....光是想想就忍不住为东汉的皇帝们掬一把同情泪。

介绍完了背景,咱们就说正文。

汉明帝时这方面的问题虽然已经显现,但还没到后来那么严重。自然,所谓的没那么严重是对皇权而言,对于故事的主人公而言却是很严重了。

长安的一个少年游侠与一个少女相恋了,但少年是寒门子弟,而少女却是东汉豪族的女儿。这地位之悬殊,梁山伯与祝英台都要甘拜下风,想也不用想都知道这两位没机会。

两个当事人未必不清楚这些,但他们俩比梁山伯与祝英台要出息多了,不管怎样,不努力一把,无论如何都不甘心,因此两个人决定拼一把。

别误会,这两位不是要私奔,古代一个女子私奔,得带累整个宗族女子的名声,而且真跑了,豪族要抓两个小年轻还不是易如反掌,那姑娘还没这么自私和不长脑子。

豪族虽然是东汉王朝灭亡的隐患,但你不能否认一个事,那就是,豪门多纨绔,但也多英才。打小接受最好的教育,只要不是实在不成器,见识与眼光都是不错的。

少女让少年去从军。

王莽的时候西域分割为55国(话说西域多大,居然能划分出五十五个国家,牛。),其中北道诸国重新被匈奴给控制了,而王莽的时候西汉因为那过于超前的变革弄得挺乱,暂时顾不上西域,因此罢免了都护之职(在这里我忍不住拿少凰比了下,发现虽然人族会做出最符合利益的事,但如果是少凰这个非人类,思维肯定不是一个方向,内部再有问题,外敌打过来,少凰第一反应肯定是丢下内部问题逼着所有人去解决外敌,不肯她就掀桌子,让权力游戏中的所有人都玩不成)。

更始元年的时候,王莽被杀,这回是真的天下大乱了,西域与内地也因此失去了联系,匈奴趁虚而入。但马上能打天下却不可能治天下,元朝就是一个活例子,而在元朝之前的例子是匈奴。匈奴将西域给治理得怨声载道,西域诸国纷纷要求新建立的东汉恢复都护管辖,并且表示愿意送上质子。

不过那个时候天下初定,百废待兴,新的问题正的冒头,刘秀便以天下初定、匈奴未服为由未允诺。而没有足够震慑西域全局的力量,西域就大乱了,鄯善、车师、龟兹复附匈奴,莎车、于阗互相争雄,兵事不息,非一般的乱。

直到永平十六年的时候汉明帝才命令命窦固北征匈奴,打算重新控制西域。

少年的出身注定他想出头,难度不亚于登天。

虽然出兵是在永平十六年,但战争实际上从开始做准备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少女虽然不是朝堂的官员,但她是豪族的女郎,消息灵通,通过一些细节得出了汉明帝打算征匈奴的结论,立刻就意识到机会来了。

正常途径无法出头,从军立下军功却是一个不错的出路,反正除此之外也没别的路了。

“我只等你五年。”

“听说西域生长着一种叫胡杨的树木,我从未见过,你回来的时候能不能给我带一支胡杨木的步摇?”

少年带着五年内一定回来以及回来的时候一定带着一支胡杨木步摇的承诺出发了。

窦固领兵出征,取伊吾卢(今新疆哈密东)地,汉朝置宜禾都尉,于阗诸国再次派人到洛阳,第二年的时候设置都护,与内地断绝了五十年的西域复通。

少年在战事中表现出色,立下了军功得到提升,而都护府刚刚复设,西域还不是很稳定,不稳定便意味着有战事,而有战事便有仗打,有仗打就意味着有军功可以捞。(不怪乎少女让他参军,这根本就是经典的武将脑回路)

少年靠着军功一路上升,不过两三年便有了不错的成绩,带着这样的成绩再加上他的年纪,年轻意味着还有很大的上升余裕,若是去提亲,少女的家族是不会拒绝的。

少年将自己这几年所得的所有战利品与赏赐都给整理了出来,先托人送回了长安给少女,让少女置办合她长辈的礼物,他真心不了解她的长辈喜欢什么,剩下的则是聘礼。另附书函一封,西域局势不是很稳定,他要回去提亲成亲的话肯定还得等个一年半载,让少女多点耐心,再等等,他一定回去。

情书写得很是信誓旦旦,但flag这种东西,真的不能立。

汉明帝挂了,汉章帝刘炟即位,趁着别人国丧时出兵也算是军事上的一个老传统了,从春秋时就有了,东汉时仍有,不过被使用的对像是东汉王朝。

三月的时候匈奴单于派左鹿蠡王(蠡音离)带领二万军队与汉帝国争夺西域,匈奴军队势如破竹,攻破了归附汉帝国的车师后国,招降了西域北部焉耆等小国,汉帝国刚上任的西域都护陈睦战死,驻扎柳中城的关宠部、驻扎金蒲城的耿恭部被合围,这两支不过数百人的小部队一旦被消灭,匈奴军队将长驱直入山南。

因为距离的关系,汉章帝只知道战事糜烂,但有多烂却不是很清楚,但从已经掌握的情报可以知道一个事:西域多半已经完全落入匈奴的手里。

对于是否继续经营西域,刘炟举棋不定,大臣们也有争论。由于确实存在人力和物力上的困难,刘炟最终还是放弃了西域,诏令滞留西域的汉朝人员回国。

不过,还在安全地带的人还好说,撤回来很容易,但一些比较倒霉的,比如柳中城和金蒲城就难了。

多数大臣都认为没必要救援,西域的失去已不可避免,那些战士们也已注定为国牺牲了,救援什么的,没必要也没意义。尤其是这几处的情况,赶过去的时候人多半已经死光了,去了也是白去。

但也有人认为不亲眼确定那些战士死光了,就不能放弃,若是他们没死光呢?比如司徒鲍显,他力主马上增援,奈何支持者甚少,跟不支持的一比,对比鲜明。

两种意见争了半天,刘炟犹豫许久,最终采纳了鲍显的意见。

唯一的问题是,朝堂上扯皮半天,再调兵,点齐了兵马.....我很好奇这得多久,反正肯定不会几个小时就解决了的事。

史书记载,汉帝国的援军是在第二年的正月抵达柳中城的,到的时候关宠部已经如不支持救援的大臣所判断的那样——死光了。而那样严寒的天气,救援军认为比柳中城更艰难的耿恭部更不可能存在了,于是统兵的秦彭、王蒙、皇甫援等将领都决定返回,毕竟他们不能冒险把全军置于危险之地。

少年在都护府重新设置后就调到了金蒲城,就是耿恭部,这运气着实令人不知道说什么好。但总算还没霉到家,他的上司是个靠谱的,没有束手待毙,耿恭率部趁着大雨向敌人发起突击,成功逃出重围。

然而,逃出重围和摆脱困局是两回事,西域那地方是什么环境,很多人都知道,沙漠、绿洲....水源很重要,冬季的时候问题还不严重,实在渴了可以吞雪,但天气热起来以后就真的很有问题了。

五月的时候,耿恭因为水源问题不得不引兵转移到疏勒城,疏勒城有涧水流过,可以保证夏季的饮水;同时,疏勒城正当山南山北之间的要道,可以防止匈奴攻略山南各西域小国。

匈奴人也不傻,很快发现了耿恭部的意图,再次将耿恭部合围在疏勒城。

匈奴人将涧水的上游壅塞住之后,涧水断流,少年庆幸不已,幸亏之前有水的已经积蓄了足够几年的用水,否则匈奴人这一招非得让他们所有人渴死不可,毕竟,人可以数日不食,却不能数日不饮水,超过三天不喝水就可以见阎王了。

虽然庆幸,但少年的庆幸也没维持多久,靠着城墙坐了下,取出了随身的胡杨木步摇,这几年他一直在雕,手艺进步也很大,这是他雕得最好的一支,但跟专门的匠人还是不能比,若是带回去,她一定会嫌弃吧。不过,附近的国家都已经投降匈奴,形势十分险恶,他现在也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活着回去见心上人了,可能被她想嫌弃这支步摇手艺差都没有机会了。

若是自己死了,她应该会嫁给别的人吧。

可是,自己真的很不甘心啊。

时间仿佛度日如年般的艰难爬过,同伴不断的战死、病死、饿死,最后一种死法最恐怖,然而这不是最恐怖的,最恐怖的是你眼睁睁的看着同伴活活饿死的同时也清楚的知道,不久之后,自己也会变成那个样子。

粮食早就吃完了,就连身上的皮制铠甲也被放进锅里煮软然后切开分食,现在正在拆弩,制弩的时候有用到皮条,也可以煮食,还有之作弓弦的兽筋都是可以食用的东西,做为仅有的几个伤势轻微的人之一,少年是拆弩的人。护具与武器是他们的第二生命,护具已经被煮食,武器也将被煮食,他们接下来要怎么抵御匈奴?

少年的脑子里不由得冒出一个想法:要不投降吧,投降了就可以活下去了。

这个想法如同魔鬼的低吟,充满了诱惑力,然而,少年瞅了瞅旁边同样在拆弩的耿恭将军,果断将魔鬼的低吟给摁死了。弹尽粮绝,不是每个人都能无望的坚守,尤其是他们都很清楚,都这么久了,朝廷不可能派人来救援他们的。

怎能不摇摆?然而第一个提议投降的人被耿恭将军给杀了。

“吾等堂堂大汉儿郎,若投匈奴,日后成为匈奴对付大汉的冰刃,如何对得起远方的家人?他们还有何颜面见人?”

弩具上的皮条与弓弦很快被分食殆尽,可这根本不够。

这时匈奴单于亲临城下,这些匈奴人虽然凶残,却也心肠直,敬重英雄,便招降耿恭,并答应封他为王。对此,耿恭无动于衷,然而少年清楚的看到人心在浮动,沉默半日后少年走到了休息中的耿恭将军面前。“将军,卑职有话想对您说.....”

黎明的时候耿恭答应投降,匈奴人惊讶不已,但能够得到这样一位英雄还是非常值得高兴的事的,单于派了使者进城于耿恭讨论降后的待遇问题。

匈奴使者骑着马进了城,然后....被耿恭亲手击杀。

“将尸体搬到城上。”耿恭对少年说。

少年不解,但还是将尸体给抬了上去,然后就看到了耿恭的神展开——对着匈奴的大军,耿恭从尸体身上割肉边烤边吃!

少年沉默的看着耿恭,他提议耿恭用这也的方式绝了所有人的心思,但耿恭这一补充.....很好,相信不会再有任何人再有投降的心思了,人心可用,非常可用。

少年正无语着,正吃着的耿恭也招呼起了他。“一起吃,补充体力,接下来还有得仗要打呢。”

肉闻着挺香的,但那是人肉啊.....少年瞅了瞅城外的匈奴大军,最终还是与耿恭一起拿刀割肉来吃。

(庄主:对于此事,后世还有人专门做了诗,就是岳飞同志,作诗曰:“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活了二十几年,现在才知道岳飞同志还是个写实派的诗人)

再次打退匈奴后,少年疲惫的坐倒在地上,然后就看到了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他不认得这个少年,每个同伴,不管是活着的还是已经死了的他都认得,没有这位。而且这个孩子就不是应该出现在这里的人,衣着整齐干净,而他们这些残兵,都不知道多少个月没洗澡换衣服了,不过身上倒是没有虱子,一来是天冷,二来是有虱子也被抓起来吃了。

自己这是看到鬼了吗?

少年觉得自己大抵是饿得出现幻觉了。

“嗨,你别睡,我是来带你离开的。”孩子拍了拍少年的脸。

痛!

不是幻觉?!

意识到这一点,少年睁开了眼怔怔的看着孩子,若是平常,他一定会被吓到,大晚上的活见鬼啊。然而现在,他很快就要死了,就算活见鬼了又如何?很快就是同类了,因此少年是挺想提前打好关系的,奈何接下来肯定还有战事,而说话也是耗费体力的,他现在除非必须战斗,否则别说说话了,连手指头都不想动一下,最终只能无奈的看着孩子。

孩子道:“你有没有什么要带走的东西?收拾一下,我带你离开。”

少年努力的分析了下孩子话里的意思,虽然不知道这孩子为何会来找自己,但他能出现在这里本身就很诡异,说不定真有办法带自己离开,于是开口,然而一开口就把自己给吓了一跳,这声音太过喑哑,真的是自己的声音吗?的确是。

“我没什么要带走的东西。”少年艰难的道。

孩子一听,立时就将少年抓了起来往背上放,而少年一看他这举动也明白了一个事。

“你只带我走?”

孩子理所当然的回答:“对啊。”

“能不能带我的同伴一起走?”

“不行,我法力不够,外头是匈奴大军,带你一个已经是极限,多带的话就谁都不要走了。”

“那我也不走了。”少年说。

孩子皱眉。“你别闹了好不好,我真的没有能力带走你们所有人。”

少年笑道:“我真不是在威胁你,我是大汉军人,我可以战死,但不能降不能逃。”他若是当了逃兵,就算日后能娶到心上人,也是让心上人因自己而蒙羞,她是那么骄傲的人,怎么可能忍受得了。

孩子想揍人。

少年继续道:“虽然不知道你是谁,为什么来救我,但可不可以请你帮个忙?”

“什么忙?”

少年将耿恭找了来,耿恭很快将所有人集中了起来——写遗书。

“麻烦将它交给她,告诉她,不用再等我了,另外找个好人家嫁了,嫁人的时候别告诉我。若婚后安好就忘了我,若不好便记得,我爱你。”

孩子最后是带着一大包遗书和一堆遗物离开的,为此离开了生于斯长于斯的西域,远赴中原。

第189章 第三章步摇·穿越

这故事真是让我无话可说,以为它是狗血爱情悲剧,结果一波三折得....反正无话可说了。

“你和那个少年根本不认识吧?”我说,少年都问他是谁了,若是相识,显然不会问出这么一句来。

“不认识。”藏羚羊回答。

我:“不认识你竟为此背井离乡远赴中原?”

藏羚羊问我:“你知道藏羚羊的皮多值钱吗?”

这我哪知道,皮毛什么的,取暖而已,甭管狼皮还是羊皮兔皮,都一个作用,价值有差异吗?做雷泽之主的时候我根本不需要皮毛,一身神袍穿了千万年,这一辈子,雷泽那地方,以及我的体质....也就刚出生那会被皮草包裹过,后来大了一点就不用了。因此要问我藏羚羊的皮毛多值钱,还真的是问错人了。

“多值钱?”我将问题踢了回去。

藏羚羊答曰:“很值钱。”

我:“.....”你这跟没答有区别吗?

“汉代的时候就已经很值钱了,在中原,一张藏羚羊的皮毛抵得上好几张狼皮,说起来,我们这一族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差点被人族给灭绝的。”藏羚羊很是叹息。

看来你死了千年,消息也不闭塞嘛,知道藏羚羊是濒危物种。

不过,取暖的话,什么动物的皮毛不可以?竟然盯着一个物种猎杀得它差点绝种,这已经不是捕猎了,根本是滥杀,人族真有才。在雷泽界的时候从我第一次拿起弓箭学习捕猎起,母亲和身边的长者就告诉,捕猎是为了果腹与取暖,若是食物充足了,皮毛也足够取暖了就不能再捕猎,更不能专门盯着一种猎物捕猎,捕猎的猎物数量必须控制在一个度内,不能影响到该物种的生存繁衍。

连这么基本的常识都没有,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刚诞生的新物种,连幼稚园都没上去,什么常识都没有,更缺乏对自然的敬畏之心。难怪远古的时候少凰会想灭了人族,并且那种近乎种族灭绝的计划还被众神给通过了。如果不是她最后做得太过真的打算让人族彻底绝种,手段太激烈,动静太大,也没处理好与妖族的关系,以至于在最后关头被神界发现,人族说不得就跟很多被他们给灭绝的物种一样成为已绝种物种名单上的一员。

杀人者人恒杀之,灭绝物种者终将自取灭亡。

“你不是化成了人形吗?”

藏羚羊羞愧道:“修为不够,并不能一直保持人形。”

OK,我懂了。“可这和那个少年有什么关系?”

“他在猎人捕猎我祖母的时候看猎人的猎物已经很多,足够吃用了,便拦住了猎人的箭矢。”

“然后你祖母让你替她报恩?”我说。

“不曾。”

我:“....那你这是什么情况?”

“祖母原是想自己报恩的,但疏勒城之事发生的时候她已经去世了,但她生前的时候经常念叨此事。那时我在疏勒城不远的草场,想起此事,便去看了看,想着他若是在,正好可以替祖母报恩.....”

结果,人没救出来,反倒是带出了一堆的遗书遗物,而为了送这些遗书遗物还把命给丢了,皮被人剥了,肉估计也被炖汤吃了,妖魂只能寄宿在步摇里。

这咩咩的羊生TM的简直就是一个大写的悲剧。

安安再来找我的时候我很是看着这张和凤凰酷似,只是小了好几号的脸,内心的悲伤数以吨计。

“你可以拒绝我,没人规定长辈必须答应晚辈的每个要求。”

“你这个长辈我可担不起。”就算是恢复到全盛的时期,我也干不过这只黑鸟。

“母亲是始祖的转世。”少凰一脸平淡的说。

我X。“凤凰死得透透的,我亲眼所见。”那是我漫长生命里最痛苦的时候,哪怕是后来被宁渊给活吃了也没那么痛苦,刻苦铭心。

“距离?”

“啊?”

“离着多远的亲眼所见。”

“百万里吧。”我不是很确定的说,当时感觉到凤凰有危险,我和娲灵疯了一样往不死火山跑,可还是迟了一步,还没到不死火山就看到了那璀璨的“火焰烟雨”,那是一尊神尊的陨落。因此,真不确定具体距离。

“她没死干净。”

我道:“我与娲灵不死心的掘地三尺,一丁点残渣都没找到。”

少凰道:“我的父亲是桓寂。”

我愣了下,说起来,当年逼死凤凰的凶兽里就有桓寂。“你别告诉我是桓寂救了凤凰。”

少凰点头。

我瞠目结舌。“它脑抽了?”凤凰的死虽然有诸多因素,但凶兽始终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一见钟情。”

“它在逼死一个神的时候对那个神一见钟情.....”怎么感觉这还不如说它脑抽了更可信?

少凰一脸与我同感的表情:“事实的确如此。”

神性直觉一直没反应,显然,她这些话都是真的,而这也变相的解了我另一个疑惑,她和凤凰太像了。

我很是感叹:“为了还债你还真是.....”

“我说了,你可以拒绝。”

我无语:“你都说到这份上了,做为长辈我好意思拒绝你?”顿了顿,我又问:“如果我拒绝,你打算怎么办?”

少凰说:“人死债消。”

我面无表情的看着她。

“开玩笑的,我不会再这么干的,神尊找麻烦很头疼的。”

再?

也就是说你真这么做过?

我说:“你与凤凰让我想起了一个词。”

“什么词?”

“遗传变异。”咩咩的,这两只虽然有着酷似的外表,但里子....天壤之别,好吧,孟凰和凤凰也不像,当然,这也可能是我没见过她的关系,但那些资料里透出来的....凤凰给我的感觉是平和,哪怕只是与她相处,什么都不说,都会觉得发自内心的平和宁静,而孟凰,总觉得可以送精神病院。只是,诚然跟“凡人”玩人死债消的神一抓一大把,但凤凰的子孙也这么做,还是在我眼皮底下这么做的话,那会让我有遭受一百万点暴击的感觉。

言归正传,藏羚羊的要求坑的一比,换个普通人或是寻常神仙在这,肯定就只能让它换个要求或是玩人死债消这一招了,但少凰不是寻常神仙,她是上神,是最接近神尊的神人,普通神人做不到的事并不代表她也做不到。

“我查过了,历史记载,耿恭部最后是有十三个人活着回到关内的。”我挣扎的问藏羚羊。

藏羚羊说:“他不在。”

我问:“你看过?”

藏羚羊点头。“知道有人幸存,我往回走去了玉门关等他们想看看他在不在。”

我好悬没泪奔。“那你为什么不把遗物遗书给他们?让他们负责送?”

藏羚羊看我的眼神有点怪异。

我懵圈,少凰问我:“疏勒城最后活下来的有几个人?”

“二十六个。”我回答。

数百将士最后活下来的只有二十六,且对手是数万匈奴大军,前后杀伤敌军数以千百计,战况之惨烈,难以想像。

耿恭部自己都没想到真的会有人去救援他们。

援军的将领们坚持要打道回府时有个叫范羌的将领泣血要求一定要去去疏勒城看看,不看看无法死心,虽然大家都觉得这是不可能的事,但还是分给他两千部队让他去看看。

范羌领兵冒雪前进,沿山北而行,历尽艰辛终于到达城下。他到的时候城里汉军已经所剩无几,还活着的都没有什么战斗能力了,半夜察觉有军队开来,还以为是匈奴军又趁雪来打,大惊绝望。还是范羌远远喊道:“我是范羌啊!不是敌人,是汉朝派兵来迎接耿校尉,救你们回国!”这才让他们绷紧的神经和绝望的心暖了起来。

范羌接他们离开的时候城内只有二十六人,而由于将士忍饥挨饿,身体孱弱(没吃也没药,还要打仗,没死真的是个奇迹),之前全靠一口气撑着,如今看到援军,不免松懈下来,那口气也就散了,然后.....一路上,多有死者,到玉门关时,二十六个人死得仅剩十三人,衣服洞破褴褛,形容憔悴枯槁。

呃,好吧,我懂了。

就剩下那十三个人的精神与身体状况,少则两三年多则三五年根本养不回来,说不定更严重,根本养不好,已经落下了终身战争心理创伤什么的,那年头可没心理医生这职业,落下了精神病那就是一辈子的事,遗书遗物什么的,指望他们确实不靠谱。就算要等他们好起来,天知道要多少年,还不如藏羚羊继续践诺呢。

尘寰看着少凰教我画的符阵,忍了又忍,没忍住。“这东西真的能穿越时间回到两千年前?”

少凰没理他,我只好道:“应该能,这个符阵,我感觉挺靠谱的,没骗你,我涉猎过时间之道,虽然是上辈子,但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都是我,这方面的知识一直存在我的神魂里。”

穿梭时间这种事我没做过,倒不是完全不会,事实上,还是雷泽之主的时候我若是想要将一个人丢到另一个时空去,这点能力还是有的,自然,这一切都有个前提:丢过去的必须是个普通人。

实力越是强大的人引起的时空震荡就越大,去了未来还没什么,反正未来是未知的,但若是去了过去,随便杀了个人,那么现在可能就会有无数的人消失。

神类生物穿越时间更是天道严厉打击的对像,基本不会成功,自然,事无绝对,也会有成功的,但那绝非好事。

已经发生的历史是不允许改变的,原因就是我之前举的那个例子,你在过去随便杀了个人,现代会有无数人因此消失,若是悲剧一点,杀的那个人正好是自己的祖先,那乐子就大了。自然,我这种情况不需要担心这个,我的起源是天地间第一道雷霆,因此除非有人跑到盘古开天之前劝说盘古不开天,还成功了,否则时间线再怎么改变我都不会因此消失。

如果有人真的回到了过去,除非它是奈何那样的特殊存在,能够牵引出一个平行世界,否则有八成的可能是:那个人回到过去是因为他本身就是历史的一部分,因此才能够成功回到过去,从而将历史给补完,成就他所知道的历史。

少凰让我画的这个的确与时间法则有关,而且我比较了一下,比起我当年所知道的,她这个更完善.....“为什么我会觉得这阵有奈何的感觉?”

奈何上神,算是忘川河边的第一个孟婆,也是最悲催的,别的孟婆不想干了可以甩手辞职,而奈何,它没有辞职不干的权利。

我对奈何的了解不多,只知道奈何是天地初开时诞生的先天生灵里最神秘的,它是时间的法则孕育出来的,若我没猜错,她所守护的那座奈何桥,大抵就是它的本体,否则没法解释它为何能在时间长河里自由来去蹦跶。

“我曾好奇时间的法则。”

“所以”我有种不是很好的感觉。

“拆过奈何桥。”

好奇时间的法则,所以就拆奈何桥瞅瞅,这思维逻辑真TM的简单粗暴。“奈何没打死你?”那可是它的本体。

“我有跟它交换的。”

“除了功德,它会对什么有兴趣?”我挺好奇的。“你不会就是用功德换的吧?”

“它不缺我这点功德,我是用别的世界的道纹道韵跟她换的,她想试试看能不能有朝一日换个工作。”

“没成功。”我随口说。

“成功了,但可以自己做选择的它选择了放弃。”

我讶异不已。“它莫不是爱上了那条遍布厉鬼的冥河?”

“它说,若是它走了,芸芸众生便彻底失去了重新来过的机会。”

我:“....真伟大。”也很写实,奈何的存在便是改变,给予芸芸众生重新来过的一线生机,若是它跑了,这一线生机也就没了。

将符阵画好后我感觉自己跟一口气绕地球跑了八百圈似的。“你让谁去玩一把穿越?”

少凰看着我。

我愣了下,旋即回看着她。“你可别说让我去。”

少凰点头。

我哭笑不得。“小姑奶奶,我虽然披着人皮,但里子和你是一样的,都在禁止玩时空穿梭的黑名单上,搞不好我的排名还在你前头。”

“只要你不改变历史就没事。”

我讶异:“这么笃定?天道转性了?”

“神尊觉得原来的法则太不人道了,因而重新设计了下这方面的法则。”

“改成什么样了?”

“我曾经见过一个自称二十一世纪来的人族。”

“他怎么了?”

“他最先是因为某些缘故回到了民国的时间,便想改变历史,但他才起了个头就被天道丢到了明朝,你知道他后来怎么样了吗?”

“他是男的还是女的?”

“男的,怎么了?”

“若是女的,肯定是跟当世名人谈恋爱,可既然是男的,那肯定是想利用自己先进的知识封侯拜将,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

“你怎知?”

我说:“基本的人性。”

人族的女性想得大多是嫁个高富帅,然后富贵荣华过一辈子,可能是因为三观差异的关系,对于这些我完全无法理解。做为神民,生活在母系氏族环境里,人族大部分女性的想法....绝对是奇葩;做为神类生物,甭管是有性别还是无性别,都是弱肉强食,详情参考动物世界的猛兽们是如何相处的,弱的吃掉,强的井水不犯河水。

我问:“他最后被送到那个时间了?”

少凰道:“夏桀时期。”

我愣了下,一时真不知道该吐槽神尊真TM会玩还是吐槽那个人够坚持的,竟然将自己给作到那么久远的时代了,再远一点他就可以去跟山顶洞人作伴了。

少凰继续道:“时间长河并非毫无危险。”

我说:“我去。”

既然天道不会找麻烦,那么最合适的还真就我了,时间长河里并非毫无危险,若是运气碰上了,在场的除了我和少凰,全都会化为灰灰。天道当年为了防止众神乱改历史也是拼了,有能力活着扛过危险的在黑名单上,无法进行时间旅行,能进行时间旅行的又扛不住时间长河中的风浪,哪怕只是一个浪花。

“华夏历史上,东汉是个挺不错的时代的。”少凰安慰我说。

我挑眉。“难得看你不贬低哪个王朝。”

“汉朝是个强盛的王朝。”

“唐朝也是个强盛的王朝,与汉朝一起被誉为汉唐盛世,你上回看电视却一点褒意都没有。”

“你知道怎样给一个王朝盖棺定论吗?”

我道:“自然是王朝灭亡的时候。”

“是一个王朝灭亡之后。”

我疑惑的看着她。

“汉朝灭亡之后天下三分,可有一分是异族的?“

我说:“全是华夏族。”不管是孙权还是曹操刘备都是华夏族。

“唐亡之后,五代十国,有多少国是异族人建立的?”

我道:“这不一样,汉朝灭亡更多的是因为皇帝不给力而已,不过东汉那情况,除非出个你或孟凰那样能够跳出屁股决定脑子这个怪圈不走寻常路,更不在乎自身后果的奇葩,否则皇帝再给力也没法破局。虽然如此,但汉朝本身还是很强大的,这才能够天下三分仍能将边境异族按在地上摩擦。而唐末,它是真弱,后期的几十年很多地方都已经是半独立的情况,又是农民起义又是内乱的折腾,自然扛不住异族南下。”

少凰道:“宁以强亡,不以弱存。”

好吧,我忘了你是个非典型性暴君,自然不能接受以弱者的身份活着,若无这份思维逻辑与强者意志,这家伙也不能走到如今的境界。

不过,这思维逻辑也的确没错,我扪心自问,我能接受自己一时是现在的状态,但我能接受自己永远都是现在的状态吗?代入了下,好吧,若是那样,我宁愿在当初被宁渊吞食的时候死得干干净净。

第190章 第三章步摇·信义

很认真的说,我对汉朝有好感,但我对两汉的皇帝却是很无语,尤其是开国皇帝。西汉开国皇帝刘邦是个真小人,东汉则是个伪君子。

刘邦的事迹很多:逃跑的时候把一双儿女给踢下马车给马车减负;发达之后惦记着怎么废了发妻和嫡子;狡兔死走狗烹,追随他的功臣基本被杀光。

渣中战斗机莫过于此。

刘秀,我不能否认他是个明君,但他也的确是个渣。

他与郭圣通还有阴丽华三个人之间的事,很多人或许觉得刘秀很重情,对阴丽华有始有终,但我想说,这里头究竟有多少真情,真是值得呵呵的问题。

娶南阳豪强大族的阴氏女阴丽华,刘秀得到了南阳当地豪强大族的支持。

休妻为妾,再娶河北豪强大族中的真定郭氏女郭圣通,刘秀得到了河北豪强大族的支持。

南阳豪族与河北豪族是刘秀建立东汉王朝时最大的依靠与支持力,可以说,没有这两方势力,刘秀根本当不了皇帝。

立郭圣通为后时,两方势力里河北豪族对刘秀用处更大,因此郭圣通成了皇后。废郭圣通也不是郭圣通犯了什么不能再当皇后的错误,而是天下已定,刘秀已经掌控了局势,河北豪族被削弱得差不多了,影响不到他了,而他想换个皇后换个太子,于是郭圣通被废。没多久郭圣通的长子刘疆自请废太子,刘秀准了,换了阴丽华的长子刘庄当太子。

值得一提的是,刘秀死后,刘庄继位,是为汉明帝,明帝继位没多久刘疆这个废太子就挂了。

贵易交,富易妻。这是刘秀想让臣子踢了原配娶自己寡居的姐姐时说的话,那位臣子不干,而臣子是豪族出身,东汉的皇权不如西汉,因此臣子不干,刘秀也不能硬来。不过臣子没做到,他自己倒是做到了这六个字。

不过这么算起来的话,刘秀对阴丽华还真是真爱,但他还是一只渣。

虽说十个皇帝九个渣,还有一个超级渣,不要求你是情痴,但就算渣也麻烦渣得有品一点,比如孟凰。孟凰那种,我觉得她就算渣也是渣得很有格调的那种。

对于我的吐槽,少凰道:“郭圣通离开洛阳的时候心里早就没了刘秀,她对洛阳唯一放不下的就是刘疆的安危;至于阴丽华,她也曾爱过刘秀,但你想想她在史书上的评价,贤惠大度,若是真的爱一个人,能做到大度与别人共享?独占欲是爱的同胞。”

曾经爱过?那就是后来不爱了?

“刘秀知道吗?”

“阴丽华演技很好。”

“他可是皇帝,这点敏锐都没有?”

“有些事情,不揭破还可以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一切都还是原来的模样。”

“自欺欺人。”我说:“我更欣赏你姐了,她肯定不会自欺欺人。”

少凰不以为然:“若是长姐,从一开始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鱼与熊掌,她从来都是都要。不过,若是长姐,正常人都不会爱上,而爱上了,那么不管发生什么事都很难对她心冷。”

我不解。“人心若是伤得很了,会冷不是很正常吗?”

“每个爱上长姐的人都很清楚,长姐若是爱,她会将你放在她生命的前面。”

“那不是很不错吗?”

“生命之前,江山之后,这是长姐的爱。”

我说:“你姐倒是个重情义的,不愧是凤凰之后。”

没瞎扯,孟凰这样才正常,也真实。

小说里那些为了爱情可以不要江山的帝王,现实里可能出现吗?

反正我是不信的,享受着世间最极致的荣华富贵,怎么可能愿意失去,若是能接受,为何古往今来的帝王都热衷于磕丹追求长生不老?有多少皇帝就是为了追求长生而磕丹磕死的?

皇帝心中最爱的是江山,是自己的生命,爱情....李隆基还独宠杨玉环二十年呢,最后不还是赐死了杨玉环?只要江山还在,只要自己的生命还在,什么样的美人得不到?

孟凰很真实,鱼和熊掌都想要,自然是贪心,是痴心妄想,可那是于庸人而言,庸人注定向现实向命运低头,在二选一里艰难的抉择。然孟凰不是,她是真正的强者,二选一的选择题里她只会选第三种,用历史证明了鱼与熊掌还真能兼得。

不负如来不负卿,无论是对族群还是对爱人她都做到了无愧于心,就是最后的时候她的江山没事,她的爱人亲人也没事,唯独她自己香消玉殒了(话说,好像能理解少凰对她长姐的抓狂心情了)。

两相比较,我是真的瞧不上刘秀的品行。

少凰颌首:“长姐跟刘秀当然不一样,长姐是神,而刘秀是人,是人,他自然摆脱不了人的劣根性,赶紧走,别拖拉了。”

我站在符阵中有点瑟缩。“你确定神类生物现在真的可以穿梭时间?”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时间之道,我研究过,也曾试图穿梭时间,结果,相当....天罚之眼追着我劈了半个月。

“确定以及肯定。”

我犹豫着启动了符阵,然后就听到了少凰的未尽之语——

“就是只能传送神类的元神”

妈哒,少凰你个辣鸡,本庄主不要裸/奔啊!!!

这是哪?

我是谁?

哦,想起来了,我是君羽落,是靁。

反应过来后我瞅了瞅周围原生态的环境,OK,现在肯定穿梭了,鹤城周围虽然多山林,但这么原生态的山林可没有,这样的原生态,必须是那些原始山林里才会有。

啥叫原生态?

草木葳蕤,千虫齐奏,万兽合唱,生机勃勃。

在现代,这样的原生态也就边境几个省的原始森林里还能见到。

看到一群肥肥的野猪我立刻就想挥爪捕猎,说起来自打来了地球我就没再吃过正宗的野味了,真是想得紧,在雷泽的时候我可是顿顿野味的。

动了动爪子,我顿时无语凝噎。

妈哒,忘了自己现在是裸/奔状态了。

啥叫裸/奔状态?

简单,就是不穿衣服啊。

啥是衣服?

答曰:臭皮囊。

细想的话,也不是完全不能理解我现在的情况,我的灵魂是标准的神类灵魂,扛得住时间长河的风浪,但我的躯体并非我在大洪荒时代经过千万年打熬出来的那一具神之躯,扛不住很正常。且,若真的扛住了,那我就要怀疑天道脑子秀逗了,如果它有脑子的话,一个穿衣服的神类生物和一个不穿衣服的神类能对历史造成的破坏力可是大不相同。

先找具衣服穿。

找活人借?

算了,还是别造这个孽了,不配套的衣服,我的灵魂为了穿着舒服会下意识进行改造,到时候就是刘备借荆州——有借无还了。

我最后找了一具尸体,是路人的,被剪径的强人所害,曝尸荒野,尸体还没烂,可以用用,我欢喜的钻了进去,然后....TMD,光顾着找衣服却忘了衣服的质量以及兼容问题了。

兼容问题好大,几乎我一钻进去它就崩毁了,路人君真不好意思,我不是害你尸骨无存的。

我最后是自己用神力制造了一次性的“衣服”,按着自己的属性打造的自然不存在不兼容的问题,最多就是容量不够,容易撑爆,不过这个问题也不大,我对自己的神魂封印再封印,OK,容量问题也解决了。

不过,我瞅着自己现在用的躯体,虽然是按着属性制造的,但品质差了十万八千里,不过也凑合着能用个半年,只是,品质再差这也是标准的非人类属性,而我在未来的那具....

忽然有点想不通,人族与我的躯体存在严重的不兼容,这我是知道的,毕竟,我跟人族没有血缘关系。神类生物夺舍或复活都是挑的血裔的躯体,血统越纯正越好,实在没得选才会考虑混血,连混血都没得选才会破罐子破摔的荤素不忌。

君族的情况我是知道的,雷泽界有数百万族人,但那只是一部分,那只是洪荒破碎后的一处碎片形成的小世界,实际上雷泽主体不在那,在另一处,被称为君族祖源之地,而除了祖源之地和雷泽界,三千世界雷泽还另外控制着几处世界繁衍生息,整个族群的人口数以十亿计。质变引发量变,如此庞大的基数,别说接近初代种的血脉了,只怕连返祖的初代种都能找到几只,为什么我的复活却是以混血种的生命形态重生的?还没引起任何的不兼容,这诚然有我的神魂为了自我保护而进行了重重封印的关系,但躯体与神魂之间没有不兼容问题才是主因。

这不合理。

想不通,先办正事吧。

走到最近的城邑走了大半天,这让我有种不太好的感觉,虽然现在的躯体品质差了点,但匀速每小时三四十公里还是没问题,放到现代,我这速度,一个小时里就算碰不上大城也能碰上中小城镇,然而在这....眼前就是。

瞅了瞅城门上面的字,无语凝噎,不过两千年的时间而已,我咋就成文盲了?

更无语凝噎的还在后头,向行人打听了之后得知:此地乃黔中郡。

虽然不识字,但我的常识和历史知识还是在的,黔中郡是鹤城一带的古称,沿用时间,从战国一直沿用到魏晋,东汉就在这条时间带里,虽然地点不是洛阳,但时间应该没问题。不过,话说回来,黔中郡离洛阳距离几何?

黔中郡是鹤城,鹤城在湖南,洞庭之南,洛阳则是陕西那一片的,黄河文明的发源地。距离.....不知道,但都跨省了,肯定不近。

咩咩的,古代可没火车没飞机,本庄主可怎么去啊?爬云术飞过去?好主意,话说东汉时期的灵气浓度比现代高多了,灵力用完了,补充起来也比现代的时候快。想想也是,人活着,就算不修炼也不可能一口灵气不消耗,你吸几口,我吸几口,必然影响生长环境的灵气浓度,人多的地方,灵气自然就稀薄。想想东汉时地球的人口,再想想现代时地球的总人口,啧,神民繁殖慢也有繁殖慢的好处,至少我们控制的那几个界的灵气浓度都挺高的。

不过,思绪又跑题了,现在的问题是怎么去东汉,爬云术是个好主意,却不是我的好主意,我现在的躯体可是一次性用品,用法术必然增加它的损耗,损耗过快,它也可以提前报废了。就算是一次性“衣服”,我制造起来也耗费了不少力量,都不知道要多久才能恢复,还是别挥霍了,勤俭是一种美德。

我使劲的开动脑子,最后想到了一个办法:买马车。

办法很靠谱,然并卵,我没钱。

买马车,问了下价,算了,还是租吧,然而租的价钱....这不还是抢吗?放现代,这物价我去买宝马都行了。

伙计颇为不可思异:“女郎没钱,莫不是开玩笑?”

我反问:“我看着很有钱?”身无分文,字面意思上的。

伙计瞅了瞅我的衣服,一副不言而喻的意思,我低头瞅了瞅自己的衣服,很正常的衣服,好吧,式样肯定有点奇怪,我又不知道东汉时的人流行什么衣服,每个朝代的服饰都是不一样的。别信电视上那些除非是辫子戏,否则不管哪个朝代都千篇一律的古装,真穿古代了,电视上那些,大部分常识都有问题。就好像头发,电视上的古人大多头发一半束成髻,另一半披在后面,有的干脆全披着,那样的打扮真放古代,铁定让人给批个半死,这什么鬼样子?这么一副鬼样子见自己,是轻视自己还是羞辱自己?

鉴于此,不清楚东汉服饰流行,我干脆照搬了自己在大洪荒时代的衣服,大致的式样与曲裾深衣有点像,细节上,别深究了,我相信不管是哪个时代都不会有人往衣服上修草木虫鱼、山川日月、各种法阵、道纹....咩咩的,神袍在某种意义上都不算衣服了,本质根本就是顶级的防御法宝,穿着神袍,哪怕地球爆炸了也伤不到一根毫毛。

当然,我的神袍没那么花哨,也就衣襟、袖口以及袍摆绣了一些东西,法阵和道纹什么的,以我现在的状态根本弄不出来,便没弄,只是弄了个辟尘、坚固、不腐....怎么着千年不腐不朽,不染尘埃了。

思及此,我瞅了瞅自己干净得一尘不染的衣服,再瞅了瞅周围人粗糙且陈旧的衣服,懂了。

我转头去找周围的山君水君土地神了。

干嘛?

借钱。

把身上的衣服给卖了倒不失为一个好办法,但我摸过那个路人君的衣服,这年头,丝绸只有贵族才有资格穿,因此平民穿的是粗布衣服,路人甲也不例外,那质感.....我要真穿身上,皮肤肯定受不了,太粗糙了,感觉比装沙子化肥的麻袋还粗糙。

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就地召神,希望是土地神,我也就认识它,两千多年后,水君和山君都长眠了,我想认识也没地认识去。然而,来的是个穿着浅蓝色曲裾深衣的大美人,真的很美,不跟古神这一特殊科目的物种比的话,这位美眉妥妥的举世无双。

然并卵,我不认识,山君水君土地神什么的都是自然神,没有性别,土地神平日里的男性外形.....我在大洪荒时代还顶着女性的外形呢,可我那时候是女的吗?我高兴的话,今儿是女子外形,明儿是男子外形毫无阻碍,端看我乐不乐意。

性别完全不能成为特征,外表,变化之术在神类生物里就连三岁小孩都会。

气息,这个倒不会骗人,靠谱,美眉身上一点土地的气息都没有,反倒是水的气息十足,气息之纯正,水族都没这么纯正,仿佛眼前的就是一团水,不管是上善若水的气质还是柔美的外形都很像,看着就让人觉得很舒服。

“水君?”我试探的问,对于水君,我只知道它长眠了,按着人族的说法就是死了,不同的是,自然神也是神类生物,虽然没有古神族这一科目力量强大,但它们的不死性绝对在古神族之上,因此,死了未必不能复活。只是,自然神的孕育非常艰难,但长眠也更难,也不知道它后来是发生了什么事才长眠的。

美眉瞅了瞅我。“古神神民?”

我礼貌的拱手行礼。“在下君族羽落。”

“雷神后裔。”

我能说我就是你口中所谓的雷神吗?“对。”

美眉的眼睛里显然仍有疑虑,但也没多问,而是说:“长江水君沅桑。”

我瞧了瞧旁边的河流,比起我所熟悉的那条沅江要水量充足多了,跟它一比,两千多年后的那条沅江就是一条小水沟,还是被污染的小水沟。可不管多么的不同,它都是沅江,不是长江。

“沅江是我诞生的地方。”美眉解释道。

我愣了下,旋即道:“恭喜,祝水君早日修成水神。”修成水神你就可以离开地球去神界蹦跶了。

好话没人不喜欢听,美眉显然也是。“借女郎吉言。”

上善若水,水君这一科目的神类生物可以说是神类这一纲目下所有科目中脾气最好的,我坦诚的说了自己现在是什么情况,然后羞愧的表示囊中羞涩,能不能借点钱?有机会一定还。(回去就查查你是不是死透了,没死透的话我就找你还,死透了,那我也没办法,总不能给你烧纸钱吧?自然神死了可不会入地府,烧了也白烧,我就捐给保护环境的公益组织好了)

水君挺痛快的答应借钱,并且表示不用还了,然后问我:“你是要金银还是珍珠?”

我不解:“矿藏不是山君土地管辖范围内的吗?”

“江河湖泊里有时会有风浪,几千年下来,也有不少沉船。”

我秒懂。“金银。”这是硬通货,珍珠的话我还得找门路处理,而我一个连户籍都没有的人,哪来的门路?须知之前进黔中郡城还是靠的幻术,随便捡了片树叶让守城门的大爷以为那是路引户籍才过关的。

“子隰,拿一包金银过来。”

看着水君的一句话自己长腿找人去了,我默默吐槽,其实古代也挺好的,没有手机也不妨碍千里之外联络,没有飞机也不妨碍一日往来万里....前提是你不是人,是一只神类。

一包很快就送到,这只名唤子隰的吞真是一只实诚的吞,说一包还真是一包,包个大活人都绰绰有余。

水君也无语了下,旋即向我表示全给你。

我:“....”水君你真大方,我就是想借一小笔而已,不过考虑到都不知道黔中郡与洛阳的具体距离,我终究没拒绝,谁知道这一路上要花多少钱,还是带着吧。

虽然这么一大包金银带着肯定不是很安全,但真有强盗,我也不怕,正好赚点外快。

水君给的金银还真全是沉船上的东西,先说金子吧,我看到了周代的金器、战国时楚国的郢爰、汉代的马蹄金....种类真丰富,分量足,做工精致,根本找不开,我用的时候不得不将金子给掰碎再捏成金豆,也不知后世的考古学者们会不会想掐死。

再说银器,这个比较少,这会的金属银冶炼不易,比金子还难得,不过那些器皿倒是挺精致的,暂时还没掰捏。

用一包金豆子买了马车,坐了没两日我就后悔了。

秦始皇为什么死在巡游的路上,我懂了,秦始皇你根本不是赵高和胡亥害死的,你是颠簸死的吧?嗯,一个千古之谜解开了。

古代的路况,还有这没有橡胶轮胎的木轮....槽多无口。

坐了没几日马车我就近找了个城邑把马车给处理了,没了马车怎么走?简单,11路呗,我算过了,我自己走着都比这见鬼的马车要快,还舒服,至少步行的话屁/股不会开花,而且还有很多风景看,顺路也可以搜罗一些野生的药材,纯天然无污染,不管是药效还是药性都比后世的好,年头也不乏非常好的。

一路北上,这里逛逛,那里看看,还结识了几只妖,终于到了洛阳。

哇哦,不愧是华夏族的帝都,虽然比不得后世的现代化都市,但在这个时代,不,确切说是当世地球上,这座都城绝对当得上NO.1,举世无双。

人流如织,热闹不凡,平民百姓的精神面貌也比我路上经过的不少地方好很多,路上经过的一些地方,那些为生计疲于奔命的人,他们根本就是因为活着所以活着。

到了地头,任务算是完成了一半,剩下一半.....我还是先想办法能走到那位豪族女郎住的小区再说。

现代有富豪聚居的高档小区,古代的时候自然也有。

古时有东贵西贱之说就是一种佐证,权贵居于东城,贱民居于西城,东城的人可以随便往西城跑,自然,东城的贵人不会这么做,西城太过鱼龙混杂,而西城的人是渴望进东城成为贵人却不能随便往东城跑。

用法术,想过,但我的“衣服”快到期了,这个时候再用法术,最多几分钟我就得裸/奔。自然,这不是主因,主因是,特勤处这玩意是三皇五帝时建立的,东汉在三皇五帝之后,也就是说,特勤处在这个年头也是存在的,洛阳做为华夏族的王朝帝都,特勤处不可能不派专人驻扎,不然皇帝被妖魔给控制了,那乐子可就大了。

我要真豁出去裸/奔的后果用法术往权贵聚居的地方跑,估计特勤处的祖先分分钟找上门。

真它咩的麻烦。

我最后决定,人要衣装,佛要金装,锦衣开路。

将衣服好好拾掇了下,弄得光鲜些,再将妖怪送的一枚玉佩佩戴在腰间,再回想一下千万年前当雷泽之主时在人前的时候端着的模样,临水自照,嗯,可以了。

豪族女郎并非嫡系,只是旁支,我拜访的时候她的父母不在,而下人显然被我端着的模样给唬住了,收下了我瞎编的雷泽君氏的名帖说去禀报一下女郎有故人来访。

一个虽然没听说过,但浑身气度比名士权贵还名士权贵的人,谁也不知道会不会是什么人白龙鱼服,亦或是别的情况,除非确定是骗子,否则保险起见,见一面也浪费不了多少时间。

见了面,这姑娘没让我失望。

知道这个东汉版梁祝时,我最感兴趣的竟然不是结局,而是那个豪族女郎.....她比祝英台有意思多了。

名门世家,一代代的基因优化,外形自然不差,但这姑娘最令人侧目的是那气度,沉稳大气得....莫名的让我想到了我的母亲,不同的是,她的身上没有母亲身上那掌握大权多年的上位者威仪,不过她身上的书墨气息也比母亲更重,也有着母亲没有的忧郁与担心。

西域那边已经失去联系很久了,十三人幸存的消息已经送到洛阳,但除了耿恭是高官会提到名字,另外十二位,奏报里肯定不会提到名字,这姑娘自然也就无从得知自己的游侠少年是生是死,能不忧郁能不担心吗?

捏着怀里的步摇,我有点不忍。

少女的骨龄是十九岁,放到现代那就是个刚步入大学校园的孩子,但放到古代,这个年纪的女子,孩子都能打酱油了,然而她仍旧绾着少女的发髻,显然还未成亲。

古代比现代坑的地方多了去,不止交通,更有一条:提倡早婚早育,到了年纪不嫁人不娶妻要交罚款。

以少女的家境而言,罚款倒不是什么问题,但这么大年纪都还没嫁出去,舆论压力和七大姑八大姨方面.....详情参考剩斗士们的压力,不,考虑后世女性独立的情况,如果女性真想浪一辈子,父母也不能替她做主结婚。而在古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逼急了,父母还真能替女儿做主,也不知她是如何坚持到如今的。

少女疑惑的看着我。“女郎怎么了?”

我想了想,还是将步摇取了出来,然后少女的脸色一下就白了。

我说:“我有一个朋友,他去过疏勒城,这是一个少年托他带给你的,还有一句遗言,不过我那位朋友在途中因故已离世,因而又拜托了我。”虽然是两千年后,但也算是途中不是?

少女颤抖着手接过了步摇,仍旧算平静的问:“什么遗言?”

“他让你不用再等他了,另外找个好人家嫁了,嫁人的时候别告诉他。若婚后安好就忘了我,若不好便记得,我爱你。”后半句我以第一人称复述了出来。

少女还是很平静,只是表示了送客,她需要静静。

我识趣的告辞,这个时候搁谁都想静静。

出了门在门口站了会,我又敲了门。“不好意思,我有东西落在里头了。”

少女住哪我不知道,但我记得她的气息,沿着气息找过去就是了,不过....横剑自刎,自杀也不带这么狠的啊,脖颈上割一剑,多疼啊。

弹指一道灵力打飞长剑。“我说你不至于这么看不开吧?沙场之上,刀剑无眼,死人很正常啊。”

少女看到我,愣了下,又看了看被我打飞的剑,最终还是没选择深究,未必是因为没有好奇心,个人感觉她是哀莫大于心死,没兴趣。

“是我害死他的。”少女哀戚痛悔的道:“若非我,他不会去从军,更不会去西域,更不会....”

看着少女的模样我有点头疼,本庄主来东汉不是为了看一出殉情的,梁祝传唱千年已经够了,没必要再添一笔。可少女这模样,估计我就是和她说,虽然是你的提议,但游侠少年本身也有拒绝的权利,但他没有,既然如此,死了,也是他自己的责任,与你无关。不过,算了,这姑娘聪明着呢,安慰聪明人是这世上最无力的事,因为你想说什么她全都知道。

我说:“不知女郎可曾想过修仙长生?”这话你再聪明也不至于想得到吧。

少女的确想不到,所以呆了。

我继续安利:“轮回永在,他死了去了地府,饮了孟婆汤,重新投了胎。你想再见他,若是同样去了地府,也只能同样饮下孟婆汤,你什么都不会再记得,你会永远的忘了他。可若修得长生,你可以一直记得这份爱,并且,若你们有缘,或许有朝一日你会再见到他。”不过三千世界....那必须是非常非常有缘。

后记:

少凰:“所以你就给她醍醐灌顶,灌了她一脑子的修炼功法,然后就回来了?”

“醍醐灌顶完了我就二次裸/奔了,天道也注意到我了,我还怎么呆下去?”

“你也不怕她那种状态修炼走火入魔?”

“不会的。”

“何以如此笃定?”

“那姑娘身上的某些气质,跟现在那些真正搞学问的学者很像,我估计,要没这回事,她肯定会成为一个做学问的人。而那些真正的学者,你知道的,比谁都静得下心。她的资质我也看过了,年纪虽然大了点,体内杂质堆得不少,但资质很好,也能弥补一二,再加上静得下心,很难走火入魔。”

“原来你也知道她年纪太大,体内杂质多,很难修成正果?”

“我当时就是想给她找点事做,让她别想着殉情什么的,殉了也是白殉,话赶话就.....”我略不好意思的回答。

少凰看我的眼神充满了无语。

第191章 第四章姑获鸟·辜爰

人们看到了妖魔脚下的累累白骨,传唱着妖魔的残忍,孰不知,真正残忍的是自己——庄主

给某保护环境的公益组织捐款后我感觉了下周围的温度,冬季很快就要结束,虽然我就没觉得冷过,不管是修炼还是自身的鳞片都有很好的保暖作用,不过,很多人都已经迫不及待的换了衣服,我琢磨着要不要也换一下衣服,反正现在鳞片已经能控制自如,不需要再跟之前一样一年四季都是长衣长裤了。

不过,瞅了瞅满大街追求风度的人族,还是觉得现代比较顺眼,古代那会,真的是除了看那些大户人家,普通人家身上的精气神,大部分人都在温饱线上徘徊,若没见过现代,倒也不会觉得有什么问题,反而会觉得,那是一个不错的时代,人们都还活得下去,这要求可真是低的可以。遗憾的是,我先是在母系氏族的雷泽界生活了十几年,又在现代人族社会生活了十几年,不管是哪一个都甩开东汉几十条街。

没瞎扯,现代就不用说了,雷泽界虽然没有东汉时的很多东西,但我的族人并不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温饱并不是问题,我们追求强大,追求长生,追求证道成神,精神方面很充实。而人族,偏科偏得不是一般严重,着实好奇一千年后的人族是什么样。

漫无边际的发散着思维的时候忽然感觉到了一股熟悉的妖气,很淡,扭头一看,不远的地方辜小哥正跟一个穿着打扮无一不透着我很有钱的妇人说什么,确切说是妇人单方面拉着辜小哥说什么,辜小哥自己一脸的不耐烦。

“....我真是你母亲,你跟我回家好不好....”

噗!

没想到有生之年还真能看到电视上演的天上掉下个有钱爸妈的戏码,不过这事发生在辜小哥身上,想也不用想都知道肯定不会按电视上的狗血套路来走。

为毛?

介绍一下辜小哥其人。

还是个小婴孩的时候就被丢在荒郊野外,被辜奶奶捡到。

这个开头感觉还不错,接下来应该就是一老一少过着贫穷而幸福的日子,虽然事实也差不多,但不是一老一少,是一老几十少。

辜奶奶是专业捡人户,人族乱丢小孩,辜奶奶看到了就往自己家里捡,因此辜奶奶家不止辜小哥一个孩子,还有十九个,不过这是一年前的数据,现在的话,我也不确定有没有增加,反正从我认识辜小哥起,他家的人口就一直在增加,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孤儿院呢。

本来养几十个孩子的压力就很大,而辜奶奶养的孩子....考虑一下人族在什么情况下回遗弃孩子,以及遗弃的都是什么孩子吧。

若人族只是因为重男轻女而遗弃孩子,那对辜家而言压力可能还没那么大,因为重男轻女而被遗弃的女婴都是健康的,只要被捡到的不是太晚,身体没给折腾出问题,那么养起来也容易很多(捡到晚了怎么办?那当然是死了呗,就地挖个坑埋就是)。但,辜奶奶捡回来的孩子除了女婴,也还有不少的病婴,或痴傻或残疾,辜小哥是后者,他是因为有心脏病而被遗弃的。

不过经过多年的治疗,辜小哥现在看上去还是很正常的,除了心率比普通人要弱一点,我没觉得他有什么问题,甚至,我觉得,他比很多人都要健康。大抵是清楚自己的情况,而辜小哥又是个不认命的性子,打小就坚持锻炼,风吹雨打从不中断,十几年坚持下来,不看心脏的话,他的健康指数非常高。

问我怎么对辜小哥的家庭情况这么了解?

一来他是名人,二来高岚的老师要见家长大多是我去参加的,因为孩子打架斗殴而被老师请到学校这种事,高岚不敢找小姑丈,都是找的我,而辜小哥有个叫小鲸的弟弟和高岚是关系不错的同班同学,同样是个经常打架斗殴的,也同样不敢找大家长。

说起来,这位还真的是学校名人,很有名的那种,超级学霸加穷鬼加财迷。

全校都知道辜小哥很穷,为了省钱,这家伙读书的时候根本没上幼儿园,也没读一年级,是从二年级开始读的,一年级的课程他是靠别人丢掉不要的教材自学完成,按着他本来的意思,整个小学都这么自学更好,省钱。初中等小学自学完了再看情况,如果也能自学完成的话就继续自学,又能省三年的学费。

不过辜小哥的计划显然没得到家长的赞同,二年级的时候被家长押着去学校读书了。不过这也让辜小哥看到了新的方向,赚钱方向。

刚开始的时候是给同学代写作业赚钱,高岚那个时候就是他的长期客户之一,说实话,要不是高岚自己交代,大人们根本想不到这事,为了生意能够长久,不被发现,辜小哥写的每份作业都是不一样的,一道题如果有十种解法,他能研究出十一种来,因此一直都没被发现。

那一段时间是高岚最幸福的时间,每天都不用做作业,可惜辜小哥很快就跳级了。

不能在家自学省钱,辜小哥就想到了别的省钱之道,跳级,用足够出色的成绩让学校免了自己的学费,但学杂费却不能免,六年小学,学杂费可不少,辜小哥用三年的时间将六年小学给读完了,省了一半学杂费,现在正在读高中。

瞅瞅辜小哥,再瞅瞅只比辜小哥小一岁的高岚,这真是个令人心塞的对比。

说起来,辜小哥真的很难和他在大部分人口中的名声对得上。

虽然辜小哥家境不好,但他从不因此自卑或做出自负的姿态,也不曾怨天尤人自暴自弃,甚至他都不羡慕别人,当然,他也的确没有羡慕的必要。

虽然穿的衣服都是别人不要了的旧衣服,但辜小哥很爱干净,确切说是他全家都很爱干净,每个孩子,不管是几岁的,身上都干干净净的,连还拖着鼻涕的孩子都一样,从不往衣服上擦鼻涕,都很爱干净,而干净的孩子,总是令人瞧着就觉得舒服的。再其次是补丁,辜奶奶的刺绣手艺举世无双,我敢说,整个地球上就找不到比她更好的绣娘了。衣服破了,没钱买新的,她都是自己动手给孩子们缝补,但又不会补得跟豆腐块堆叠似的,而是用不同的绣法绣上古朴的花纹,看上去就很漂亮,比时髦的名牌更有一种古典美。

就好像辜小哥现在穿的衬衫,上面绣着非常精致好看的云雷纹,这手艺,比我在东汉见到的那些绣娘还要好。

最后也是最让人刮目相看的,这家伙虽然是个财迷,只要给钱,什么都没做,但这一切都基于一个前提:不偷不抢不骗。

哪怕是我有的时候觉得他更适合混黑,肯定来钱更快,但他还是坚持辛辛苦苦的抓通缉犯跟警察局要奖金,跟受害人或其家属索要酬劳。不过,考虑到能有奖金拿的通缉犯都是重犯,他到现在都还没被人给打击报复死也挺厉害的。

一边好奇着一边走近,看得出来,辜小哥已经烦得想抬手打人了,没打还是他被教得太好,不随便打人。

我赶紧将妇人拉开,再这么缠下去,辜小哥真忍无可忍了,那么辜家家训他不是不可能破一回。“嗨,阿姨,大街上平白认儿子,你也太随便了吧?”

“你是谁?”妇人疑惑的看着我。

“我是他朋友。”我指了指辜小哥。

妇人闻言立马对我笑得非常亲切的说:“小姑娘长得真俊.....”

我抬手让她打住。“不用跟我打好关系,我不管你们的破事的,只是再不拉一拉,他就得当街打人了。”

我正说着,辜小哥忽然给我打了个眼色,然后自己就背着包走了,妇人立马想追,我一把抓住。

“你拉我干嘛?”

“阿姨,你难道看不出来他一点都不想见你,觉得你很烦吗?”我说。

“我是他亲妈。”妇人说。

我哦了声,然后说:“据我所知,他说他爹妈早死了。”

孤儿没父母,因此每次别人问辜小哥关于父母的事,辜小哥的回答都很一致:死了很多年了。

“我还活着呢。”妇人不悦。

“是啊,你还活着,那他怎么会在荒郊野外被人给捡到,据说捡到的时候可就只剩下一口气了。”我讥笑,辜小哥运气但凡稍微再差那么一点,他十几年前就该死了。

妇人哑然了。

看辜小哥跑没影了,我也松开了妇人。“拜拜。”

半分钟后我知道,拜不了,辜小哥跑没影了,妇人就赖上我了。

“我不管,我要找我儿子,你不带我去找我儿子,我就一直跟着你。”

我后悔了,我刚才就不该多管闲事,我刚才就应该让辜小哥上演一出当街推大妈的戏码。

本来还想逛街的,这下好,逛个屁,什么心情都没了,我径自回了山庄,居然还跟着。好吧,你爱跟就跟着吧,我将门一锁看你能等多久。

客厅里安安和刘元正在玩电脑,刘元对安安绝对大方得没边了,安安不过闲来无事的时候提了句想玩电脑,他都不问一下安安是从哪知道电脑这种东西的,花重金从国外买了一台超好的电脑,科技含量杠杠的,现在被安安拿来打游戏了。

一大一小正玩得嗨,看我一脸不爽的进门,安安低头继续玩,刘元则是有点人性的问了一句:“又有妖还是修士斗殴?”

“没有,就是碰上一出认亲的戏码。”我将辜小哥的事说了说。“你们说做父母的怎么能那么狠心呢?辜小哥被捡到的时候听说都快冻死了。”

刘元想了想,说:“他的父母若是很有钱,那么可能不是遗弃。”

“是遗弃。”我说:“她身上穿的虽然都是名牌,但她脸上的痕迹,还有手上的茧子,发迹应该是最近这些年的事,辜小哥出生那会,家境肯定不是很好。”

辜小哥的情况,普通家庭肯定负担不起,遗弃几乎是必然。

刘元也没话说了。

安安倒是抬头道:“挺现实的,养不起的时候丢了,养得起了又回来找。”

“是挺现实的,不过辜小哥肯定不可能如他们的愿。”我说。

“天上掉下一对有钱父母,认亲是必然的事吧,血浓于水是个很合理的理由。”安安道。

我问:“那你怎么没认桓寂?”

“我干嘛要认它?”安安反问。“知道它和我的关系的时候我都十万岁了,若我年轻时候若是从大流,那个年纪的时候孙辈都该有了,父母是谁,对我已经没意义了。最重要的是,我日子过得好好的,吃饱了撑的给自己找个爹来管着自己?”

总觉得后半句才是真理。

“那你怎么就认为辜小哥会认亲呢?”虽然人族和古神族的三观不同,但将心比心啊亲。

“你都说了,他的亲生父母很有钱,人族的思维.....我都看了千万年了,在能够给自己带来巨大利益的时候,认亲肯定会成功。”

我笃定的说:“肯定不会成功。”

摆脱了烦人的疯女人,辜爰直奔集市买了十斤猪肉和两只处理好了的鸡提着回家。

辜家住的地方很远,都快到郊外了,因此来往城内很麻烦,虽然背包里有一半的空间放着的是钱,但已经习惯了节俭的辜爰还是选择了走路回家,反正这一路没人敢抢自己。

辜家住的地方是自己建的,是四合院一样的建筑,房舍很多,也因此才能住得下二十三口人,其中多孩子,确切说,除了一个老人就全是孩子了,因此一进门就听到了孩子的哭闹声。

“小星怎么哭了,谁欺负你了,跟大哥说,大哥帮你出气。”辜爰人还没进门声音就先进门了。

进门就是一个大院子,院子非常的空旷,种着几十株果树,有橘树、枣树、柿子、杏树、梨树.....各个时节的树都有,这种品味不管在哪都挺稀奇的。但辜奶奶觉得这很合理,去买水果的话,价格很贵,而且还不知道是否新鲜,以及有没有农药残留,反正就是觉得不干净,自家种的吃着最安心,肯定没农药残留。

也因为这几十株不同时节的果树,辜爰一年到头都能吃到新鲜的水果,每次都吃得肚子圆滚滚的,不过吃得圆鼓鼓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家里孩子越来越多,而自己是老大,辜爰觉得怎么都不能跟弟弟妹妹们抢零食吃,便不怎么吃了。

进了门看到小星坐在枣树下哭,旁边有两个大孩子在哄,但怎么哄都哄不好。

辜爰赶紧将手里的食材递给旁边的孩子再过去安慰。“小星怎么了?”

“糖...糖....”两三岁的孩子话都说不利索,但已经能表达自己的意思了,奶奶买了糖,吃的时候被玩闹的孩子给碰了下,没拿稳,掉地上了。

辜爰低头看了看,眼力不错的看到了地上的糖葫芦,被灰给裹得,不低头细看还真注意不到。不过看到了他也就明白了怎么回事,奶奶坚持孩子必须吃得好才能壮实得道理,因此虽然家里不富裕,但还是坚持家里每天都有一餐能见到肉,每个孩子都能尝到肉味,就算没有肉,也会把饭菜做的好吃又有营养。不过仅限于主食,零食什么的,挺难见到的,每个月也就买一两回,就这还是家里情况好的时候,情况不好的话,那可能好几个月都吃不到糖。

糖葫芦掉地上了就不能吃了,准确说,是食物只要掉地上了就不能再捡起来吃,这是奶奶教给每个孩子的。小孩子肠胃弱,吃了不干净的东西很容易出问题,也因此,糖葫芦掉地上了,小星不会想到要捡起来,最多就是呆会哭够了,不哭了后会把糖葫芦当垃圾扫掉。

辜爰从兜里掏出了一包奶糖取了一颗剥开糖纸塞进小孩嘴里。“大哥没有糖葫芦,不过买了奶糖,小星尝尝甜不甜。”

“甜。”小姑娘立刻就不哭了,眼睛都笑成了一弯月牙。

“甜就好,慢点吃,大哥这里还有。”

哄好了小姑娘,辜爰将奶糖交给所有孩子里年纪第二大的孩子。“小鲸把糖给大家分分,奶奶呢?”

“小龙突然发起了烧,奶奶送他去医院了。”小鲸有点担心,小龙的身体算是所有人里最差的,他还真有点怕。“已经一天了。”

都送医院了,辜爰愣了下,奶奶懂一些中医,平日里孩子们生病都是她自己抓药煎了给孩子吃,效果不错,每次都会很快好起来,因此家里的孩子虽然没几个健康的,但也很少需要上医院。不过若真的要去医院了,那问题就不可能轻。

“那你们吃饭了吗?”辜爰问。

“吃了,厨房里有很多食材,我们自己会做饭。大哥你要不去看看吧,我们不会有事的,奶奶走的时候拜托过街坊了。”小鲸道。

辜爰想了想,说:“行。”

犹豫了下,还是将包背上了,里头的钱也没取出来,家里每次有人进医院,要花的钱肯定不会少,辜爰对此太清楚了,还是全带上吧,有备无患。

第192章 第四章姑获鸟·几个头

辜爰赶到医院的时候小龙已经脱离了危险期,辜奶奶正在和一个姓卫的医生说话,看到他来了,卫医生没再说什么,而是走人了。辜爰也不奇怪,辜奶奶平日不喜欢上医院,但一定要上医院的话一定会选择这家,而卫医生是她最信任的医生。辜爰也很信任卫医生,因为到目前为止还没出现过卫医生束手无策的情况,不过卫医生的脾气,他实在不好说什么,只是觉得,这样的性格,若是卫医生的医术实在过硬,肯定混不下去。

不过,这也侧面证明了卫医生的能力不是吗?不管脾气多么的让人不喜,都没人觉得他医术不济,反正让病人选最信任的医生的话,肯定是选卫医生。生命只有一次,自然要找最靠谱的医生。

“奶奶,小龙怎么样了?”辜爰担心的问。

“卫医生说他已经脱离危险了,接下来只要好好养着就可以了。”辜奶奶用庆幸的语气说。

“没事了就好。”辜爰也松了口气。

人虽然没事了,但医药费却不便宜,而小龙现在的情况显然不能立刻出院,必然还要花钱,辜奶奶打算去银行取钱,她之前绣了一副两米长一米高的日出江山图,前些日子钱已经打到卡上了,非常大的一笔钱,应该够用。

辜奶奶被辜爰给拦住了,从背包里一沓一沓的往外拿钱,每一沓都很厚实,整整齐齐的一百张,一沓就是一万。“用这些钱。”

辜奶奶愣了下。“你不是说你跟同学去玩了吗?”她还给同学家打过电话确认呢,可谁家孩子跟同学出门玩会带回这么多钱?目测不少于十万。

“抓了个通缉犯,这些警察局还有受害者家属给的酬劳。”辜爰轻描淡写的说。

辜奶奶无语,说的真是轻描淡写,但能够让警察局和受害者家属给出如此酬劳,显然不可能是普通的案犯。“小爰,如果你要当警察的话,奶奶会支持你,但不是现在,你现在还是一个孩子。”

辜爰晃了晃手里红彤彤的毛爷爷们。“我是老大,我能赚钱。”

“家里的钱还够用,用不着你这样,奶奶只希望你好好读书,以后找个好工作。”姑奶奶语重心长道,孩子才十五岁就做这么危险的事,她真的很不放心。

“奶奶,我知道您是为我好,但我也不想看您没日没夜的做绣活,迟早会熬坏身子的。”辜爰道。

近些年传统的东西开始复兴,好的刺绣也的确很赚钱,辜奶奶的刺绣手艺也的确很好,但考虑一下奶奶的年纪,辜爰只恨自己未成年。家里那么多孩子,且至少有一半不是有疾病就是残疾,负担太重了,为此奶奶白天的空闲时间和晚上所有时间都在做绣活。就算奶奶的身体很好,但这么个熬法,铁打的身体也受不了。

“我会很小心,不会有事,这些钱您拿着用,至少让我和弟弟妹妹们都能安心些。”辜爰道。

奶奶有点想抓狂,她是真不缺钱,她若是想要钱,多得是法子,只是为了给孩子做个好榜样才一直靠刺绣赚钱,因为这是她所能想到的所有来钱的法子里唯一合法的一个。至于熬坏身子,谁都可能因为日夜刺绣而伤身,但她绝对不会,可这些她并不能与辜爰解释,她还没忘记最早的时候抚养的那些孩子看自己的目光,她不想再看到那样的目光。可如果不解释清楚,以辜爰的性子,这种来钱合法又特别快的途径他也绝对不会放弃的。

破天荒的,奶奶觉得自己干嘛要将孩子教得这么正直这么成功,以辜爰的智商,他若是不走合法途径,肯定能想到很多更隐蔽也更安全的来钱办法。

奶奶内心很是抓狂的接过了辜爰的钱。“小爰.....”其实你真没必要担心我的身体。

辜爰不理会奶奶内心的抓狂与脸上的纠结,继续道:“反正都来医院了,也给您做个体检,别担心钱,这些钱应该够用。”

人上了年纪,各种毛病都会冒出头,若是不及时发现,而是等它完全冒出头的时候才发现,那什么都晚了。而考虑到奶奶这些年的作息,辜爰觉得这次讨厌医院的奶奶自己送到医院来了着实是个好机会,必须做个全身体检,有什么老人病也好趁早发现趁早治疗,别等拖到不能再拖的时候才处理。

奶奶当然不肯干,做体检也是要花钱的,全身体检更是花钱,钱多也不带这么浪费的。

然并卵,没用,辜爰亲自押着她将一项项检查给做完了。

医生给的结论是:很健康,八十岁的年纪了,身体健康的跟五十岁的人似的。

辜爰怀疑这医生是个水货,就自己奶奶这十几年的作息,就算健康也不可能一点隐患都没有,庸医吧?他的怀疑也没遮掩,就差拿笔写在脸上了。医生分分钟就想掀桌,老子从医都三十多年了,出什么错也不可能在本职工作上出错。

最后还是奶奶将快用眼神将医生给气炸的辜爰给拉走了才避免发生惨剧。

“我就说了,不用检查不用检查,你看花了多少冤枉钱。”奶奶肉疼不已。

虽然惊奇奶奶的身体底子这么好,苦了十几年居然都没什么隐患,但辜爰还是道:“不冤枉,至少我现在安心了。”不用担心哪天在考试或读书的时候突然被告知,辜爰你奶奶前两日积劳成疾去世了,若是碰上那种情况,他才真的会呕血。

奶奶都这么大了,自己也不小了,还是多担着点吧。

“好吧,小爰安心就好。”奶奶无奈的说。“不过下回别这样了,太浪费钱了。”

正计划着以后每年给奶奶做一次体检的辜爰:“....”

“你这次出去这么久,没碰上什么麻烦吧?”奶奶虽然不反对孩子们以后从事任何职业,只要不犯法就行,警察这个职业不犯法,虽然危险,但孩子们希望的话,她是会支持的。可辜爰现在的年纪,奶奶无法放心,看来还是自己做的不够好,以至于小爰这么小的年纪就感觉到了沉重的生活压力。

辜爰想到了之前的妇人,抓通缉犯拿酬劳这种事自然不可能一点危险都没有,但他自小跟着奶奶习武,因此普通的凶犯还是难不倒他的,就算有波折也是小麻烦。除了这次冒出来的亲生父母,他不过是途中碰到了一个和自己长得很像的小学生被绑架而已,顺手就给救了,救下来后发现小家伙一身名牌。

有钱人诶。

本来打算把小孩送警察局门口自己就走人的辜爰一看清小家伙身上衣服的牌子就改了主意,知道他是独子后就更高兴了。

我救了你们家独苗,怎么也得给个万儿八千做酬劳吧?

啥?施恩不望报是人类的美德,的确是,但现实也是人的美德,遗憾的是他没第一项美德却有第二项,比起单纯的言语感激,他更喜欢实在的东西。

自然,这是辜爰刚开始的想法,而后来,他觉得自己应该向雷锋同志学习,施恩不望报、做好事不留名才对。老天果然看他多年施恩图报的行径不顺眼,这不,报应来了。

虽然对方表示不信的话可以去做亲子鉴定,但辜爰真肯去做鉴定就怪了。

他跟那个小孩长得太像了,没弄清楚他家情况之前辜爰是单纯觉得自己和这只小肥羊有缘,大千世界,长得像的人多得去了,何况他们只是很像,并非一模一样,而这世上可是连一模一样却没有血缘关系的人都有。因此他也没多想,只是觉得世界这么大,两个长得很像的人能够碰上也是一种缘分。

事实证明这的确是缘分。

孽缘!

辜爰还没忘了自己的年纪呢,十五岁,未成年,需要监护人。

这夫妻俩这么有钱,到时候做个亲子鉴定找上门去跟奶奶要孩子怎么办?

奶奶虽然没说,但辜爰是知道的,如果父母找上门,也能够好好对待孩子,她肯定会将孩子还回去让别人一家团聚。

辜爰也看得出来那对夫妻很愧疚,肯定会好好弥补自己,但,他们愧疚他们的,关自己毛事?

他是辜爰,有一个奶奶和九个未成年与十一个同样未成年还有病的弟弟妹妹,唯独没有父母。

就算他最后能说服奶奶不犯糊涂,那对夫妻若是没完没了要打官司,考虑一下自家的情况,辜爰很难认为自家能打赢。虽然现在身上有很多钱,但这些钱最多几个月就会花完,只要手里有钱,奶奶就会联系大医院给还能治好的弟弟妹妹做手术治病,因此家里一直都没有积蓄。到时候真打起官司,对方请得起最好的律师,而自家,连去法院的车费都未必凑得出来。

回到病房的时候刚经历了大手术的小龙还在睡,辜爰便坐了下来一边跟奶奶说这些天在外头的事(亲生父母的事被砍掉了,相信君小姐不会出卖自己)一边写作业,寒假都快结束了,老师让他做的功课他全都没碰,这些日子净跟那个凶犯较劲都忘了还有做作业这回事了。还有去年的知识也需要复习一下,不然过几天去学校上课很可能抓瞎。

听辜爰说得虽然有点小危险,但也不大,加上孩子身上的确没什么伤,奶奶也就姑且信了他。

看了看天色,也该用晚饭了,但医院的伙食奶奶是真的看不上,味道不好,还没什么营养,自己凑合着的话还可以吃一吃,但给孩子吃的话,奶奶舍不得。

“小爰你做作业,我去买些食材,回来借一下医院的厨房做个晚饭。”奶奶道。

“我去吧,买外卖就好了,这么晚了,厨房也未必肯借你。”辜爰放下了笔就要站起来,奶奶见了赶紧将他按着坐下。

“外卖没有营养,也没自己做的干净。”奶奶坚持。

清楚奶奶对伙食卫生和营养的坚持,辜爰不再反对,除了自家厨房,奶奶对任何食堂都挑剔的觉得不卫生不够营养,为此,他们到了上学的年纪去学校上课,奶奶宁愿大清早起来给每个要上学的孩子做便当带去学校也不肯让他们在学校食堂吃。不过她做的便当也的确比学校食堂的好吃和有营养,辜爰拿便当跟同学换,每次都能赚不少钱。

“我陪你去。”

“小龙一会醒了怎么办?得留个人守着,我去去就回,你守着小龙。”

辜爰看了看小龙,再看看奶奶,最后同意了,这么大年纪的人,身体也没什么问题,出门应该不会遇到什么危险....。才怪!

不知不觉的,作业都写完了,小龙也醒了,麻醉已经过去,疼得脸都是白的,却不喊疼,一个劲的笑着说没事,但辜爰信他就怪了。别看辜爰现在很健康,但小时候也没少进医院,手术台也上过,术后的痛苦他比谁都清楚,也更清楚,小龙和以前的自己一样都是在装。

虽然清楚,但辜爰也没揭穿,一直陪着小龙说话转移小龙的注意力,因此直到小龙说饿了的时候他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一个问题:现在天都完全黑了,买个菜而已,需要这么久?

本庄主是在画符的时候感觉到法力波动的,妈了个鸡,这几年我杀的人和妖应该不少了吧,别的地方也就算了,离得远,我多少有点鞭长莫及,但鹤城可是在我的眼皮底下,竟然还有人敢在城里斗殴,活腻味了吧?

情绪一激动,一整张符都废了,所幸现在皮糙肉厚,符也没画完,没什么伤,随手丢掉画废了的符正打算出门杀人(也可能是妖),忽然感觉到了尘寰的法力波动,得,不用去了,相信尘寰能够解决,我在家等结果就好了。

想了想,画了一张传音符。

“留个活口,我想知道谁胆这么肥。”

尘寰没有辜负我的所托,没多久就带回来....一只鸟。

我怔愣的看着地上趴着的鸟,一二三四五.....不得不少,正好七个头,得亏我没有密集恐惧症,否则还真受不了,七个脑袋挤一块,你能想像那是什么样的画面吗?

不过,九个脑袋的鸟见过和听说过不少,但七个脑袋的鸟还真没听说过,新品种?

我低头细瞧了瞧,哦,不是七个头,是九个头才对,有一个头没了,只剩下根部,一个是陈年的旧伤,不过已经重新长出了一截,天长日久的,估计还能长回来,另一个.....伤口挺新鲜的,应该就是这几分钟的事。

你做的?我用眼神询问尘寰,爪子又利了啊,伤口非常齐整,明显是一击造成的,而这鸟的防御明显不弱,再加上它身上的妖气,估摸着也有千年了,想要一击造成这样的伤害,武器必须非常锋利才行。

尘寰摇头。“不是我。”

“跑了?”我问。

尘寰歉意的点头。

我说:“没事,只要人还在鹤城就跑不了。”

第193章 第四章姑获鸟·眼见

真不是我吹,而是鹤城最近几个月变化挺大。

东汉一游我也不是光顾着任务了,大半年的时间,我怎么可能就只做了那么一件事。一路上搜罗的药材我最后都带回来了,然后拉着安安一起炼了两个月的丹药。

丹药炼好后我就在山庄的门口贴上了招聘启事,内容非常的直白,因为人手不足的关系,现雪莹山庄特决定招募妖手,待遇如下:房子一栋,自选,本庄主付钱;低级丹药两枚(具体什么丹药看需求,不过需求太高级的话,数量会减少),自备材料的话,五枚;月薪十万.....一系列待遇非常之好,至少相对人族而言,而相对妖族,也就丹药两枚有点吸引力。

要求如下:每个月必须处理两件案子,不过多处理了的话,有额外的报酬。

不出所料,这招聘启事乏人问津,看得上报酬的妖,修为不够高,怕死,不怕死的,我也看不上那修为;修为够高的妖,大多看不上这报酬。丹药的确有吸引力,但低级丹药的吸引力对他们并未大到让他们愿意放弃自由不羁的生活跑来当片警。

我后来又改了下,改成了能够提供线索也有酬劳,这回总算有妖应,而我也看得上了,提供线索而已,不要求实力,什么妖都可以,因此这几个月我不管是做什么都方便了很多。

那只跑了的家伙,相信很快就会有线索送来,现在我比较关心的还是这只九头鸟,话说这是什么品种?

九头的鸟类还真不少。

传说中和凤凰是近亲的九凤。

传说中和轩辕坟三妖之一的九头雉鸡精,没瞎扯,鸡也是禽鸟,虽然它现在是不会飞了,且还是人族餐桌上的主要肉食,但它的祖先可不是家禽,是禽鸟,是会飞的,还是猛禽。

九头的物种,我真的是能说上一堆,有听说的,也有大洪荒时见过的,大洪荒时代的神类虽然都有着完美无瑕的人形,但它们的本体....完全放飞自我。

远的就不提了,就拿我自己来说吧,人首龙身,可我不是龙,不仅仅是我长了一张人脸,并且肚子特别的鼓,而是从基因上我和龙就不是一个物种,只是恰好有一部分长得像而已。

我的本体形像,正常人能想像得出来?好吧,我自己也想像不出来,本体长得如何并不是我自己决定的,我一化形就是那个模样了。不过,那模样,我不否认自己是很满意的,觉得很好,爪牙锋利得可以撕碎一切、鳞片坚韧还保暖、肚子可以玩音乐.....有点太多了,但按着人族的标准来说的话,那就是放飞自我了。

不过我是真觉得自己的长相很好,要论起放飞自我,那些九头的可放飞多了,密集恐惧症患者绝对受不了,还有百头的....真有长了一百个脑袋的神类,想当年,我是看一眼都觉得辣眼睛。

我抓起七头鸟仔细瞅了瞅,没认出来,唯一能肯定的不是九凤,倒不是这家伙长得太丑,一点都没有凤凰族的漂亮,凤凰族再怎么基因变异也不可能生出这么难看的后代。而是因为凤凰的关系我对凤凰族很熟悉,这家伙是不是凤凰的后裔我还是能分辩出来的,只得问尘寰:“这什么物种?”

“姑获鸟。”

我仍旧茫然,没见过,也没听说过。

尘寰见了,恍然道:“我忘了你不是在人间界长大的,对鬼这一类不熟。”

“她是鬼?”如果是鬼类,那我还真不可能熟悉,君族死后就没几个是能变成鬼的,不过这家伙有实体的呀,而且能喘气有生机,这是活物啊。

尘寰给我做了一段科普,全是人族对姑获鸟的记载。

姑获鸟夜飞昼藏,盖鬼神类。衣毛为飞鸟,脱毛为女人。一名天帝少女,一名夜行游女,一名钩星,一名隐飞。鸟无子,喜取人子养之,以为子。今时小儿之衣不欲夜露者,为此物爱以血点其衣为志,即取小儿也。故世人名为鬼鸟,荆州为多。昔豫章男子,见田中有六七女人,不知是鸟,匍匐往,先得其毛衣,取藏之,即往就诸鸟。诸鸟各去就毛衣,衣之飞去。一鸟独不得去,男子取以为妇。生三女。其母后使女问父,知衣在积稻下,得之,衣而飞去。后以衣迎三女,三女儿得衣亦飞去。今谓之鬼车。

这是晋代郭璞的《玄中记》记载的。

我想也不想的说:“前半段还算靠谱,妖族中奇葩的也不是没有,但后半段,哪个人族真敢对一个修炼有成能够化形的妖做这种事,他的下场只有一个——下锅。这种丢了衣服就没什么力量的,太扯了。”

哪怕是我,烨宁是我最重要的武器,有它在手,我的力量能翻倍,哪怕是如今它碎裂无数,残缺不齐,但有它在手,我能够发挥得力量仍旧会大增,但这并不代表没了烨宁我就杀不了人了,相反,哪怕没有它,我也照样能杀人如切瓜砍菜。

“我觉得后半段很扯,所以重点在前半段,你听后有什么感觉?”

“姑获鸟是哪个天帝生的这基因变异得可真是神奇。”我说。

尘寰默然须臾。“姑获鸟不是天帝生的,说他是天帝少女的是人族乱改神话将它和扇动楚风的神鸟九凤混一块了。”

我叹道:“你想说什么还是直说吧。”

“姑获鸟并非益兽。”

我不以为然:“对于人族而言,只要不是对他们有帮助的都不是益兽。”

鬼车,俗称九头鸟。……世传此鸟,昔有一首,为犬噬其一,至今血滴人家为灾咎。故闻之者,必叱犬灭灯,以逮其过泽国。……身园如箕,十脰环簇,其九有头,其一独无而鲜血点滴,如世所传。每脰各生两翅。当飞时十八翼,霍霍竞进,不相为用,至有争拗折伤者。

这是宋代《齐东野语》里的记载。

又云,夜行游女,一曰天帝女,,一名钓星,夜飞昼隐,如鬼神。衣毛为飞鸟,脱毛为妇人,无子,喜取人子,胸前有乳。凡人饴小儿,不可露。小儿衣亦不可露晒,毛落衣中,当为鸟祟,或以血点其衣为志,或言产死者所化。

这是唐代《酉阳杂俎·羽篇》的记载。

尘寰问我:“这下明白了没?”

“明白了,按着人族的意思,它的出身是怎么回事不清楚,但它对人族有害,专门祸害人族的小孩。”我说。“是这样吧?”

尘寰点头。

我说:“那在妖族里姑获鸟是什么形像?”

尘寰想也不想的回答:“蛇精病形像。”

我:“啊?”

被我抓着的姑获鸟:“你才是蛇精病,你全家都是蛇精病。”

我问:“为什么是蛇精病?”

“它会捡被遗弃的幼崽抚养,不拘人还是妖,只要是幼崽都捡。”

我不解:“那不是好事吗?被遗弃的幼崽若是没有被人收养,可就死路一条了。”

“问题是它也吃幼崽。”

我低头看着手里的姑获鸟,笑问:“你吃幼崽啊?”

吃人什么的,我能理解,妖吃人就跟人吃鸡鸭一样,只要到了鹤城以后守我制定的规矩,以前吃了多少人我是不会管的,但吃幼崽什么的....我只想说,呵呵。

姑获鸟道:“我又不伤害幼崽,那么可爱的小东西,谁舍得伤害,我疼爱他们还来不及。”

我瞅着姑获鸟的十四只眼睛,非常的真挚,神类纲古神科堪称测谎仪的直觉也告诉我,这家伙还真不是演的,它是真这么想的,发自内心的如此想的,而这样想着的人,我知道它不是人,可不管是否人族,有这种想法,我都不相信它会吃幼崽,八成是传言,就跟人族的志怪小说里记载的那些差不多,两个字——瞎扯。

既然决定信了这家伙,我也就将它放回了地上。“这次是怎么回事?我不是说了,就算有私仇要了结也必须离开鹤城再动手吗?而在市区动手,你和跑了的那家伙是活腻味了吧?”

妖怪和修士掐架肯定造不成神类动手掐架能殃及整个世界,打完了多半也世界末日了的情况,但在市区打,真的是非常容易出事。而若是在人流密集的地方掐架,那么新闻联播可以报道某某年某某日某某地发生了恐怖分子事件,造成多少死亡,多少人受伤了。

“庄主见谅,我并非有意在市区动手,而是那名修士要杀我,我无奈之下只好还手。”姑获鸟也很是无奈的道。

我坐回沙发上,好奇的问:“无缘无故的,他干嘛要杀你?”

“他以为我杀了他的幼崽。”

瞅着姑获鸟委屈的小模样,我愣了下。“若不是你做的,你解释清楚不就是了?”

“他亲眼看到我吃了他的孩子的。”

我、尘寰闻言俱是一愣,我无语道:“你不是说你不害幼崽的吗?”

“我的确不害幼崽啊,但如果幼崽夭折了的话,埋了多浪费,我就.....”姑获鸟没继续说,但也不需要继续说了。

浪费可耻,所以你就把婴孩的尸体给吃了,好强大好有理的回答,我竟无从反驳。不过,这样的话,我算明白为什么姑获鸟这一族类的名声那么差劲了,以至于人族就差将它们打上凶兽封戳了。人族可不知道也不会管孩子被姑获鸟捡到的时候是死还是活,他们看到了姑获鸟在吃婴孩,而他们只相信自己眼睛所看到的。

尘寰无语道:“养了那么多年,你竟也下得去口?”

姑获鸟闻言解释道:“被我吃掉的都不是我抚养的,我抚养的孩子,就算后来夭折了我也不会吃的。”

我大为疑惑:“若是如此,你吃得应该不多,怎么名声能搞得?”那么臭。

姑获鸟十四只眼睛里流露出了愤愤之色。“并不是每个被遗弃的幼崽都能被及时发现,而被发现时还活着的孩子也不是全都能救回来,它们很多被我发现的时候不是冻死了就是饿死了,少部分发现的时候还活着的也多半因为露宿街头又冷又饿,而幼崽抵抗力又差,我捡到的时候多多少少都生了病,为此我还专门学了医术,可就算这样,还是有很多孩子我只能无能为力的看着他们病死。”

我:“.....你要是实在心情不好,就离了鹤城去吃几个成年人族吧,消消火。”不然郁结于心,虽说妖族不会抑郁而亡,但一直抑郁下去也容易走火入魔。

姑获鸟:“.....”

尘寰提醒道:“小落你是雪莹山庄的庄主。”

我说:“我记得,所以我让她不要在鹤城吃人发泄郁气啊。”

这回尘寰也沉默了。

虽然弄明白了这回的事是怎么回事,惩罚肯定是要罚的,至少要把那个修士给抓回来赔偿损失,但这之前还得给他解释怎么回事,让他冷静下来不再一见姑获鸟就杀。这个有点难度,事实上,修士和姑获鸟之间的恩怨,已经五百多年了,五百多年来修士一直都在追杀这只姑获鸟,而半道上要是碰上其它姑获鸟更不会手软,一定会顺手给灭了。

这只姑获鸟能够挺到现在都还没挂掉,本身也挺有能耐的,它也的确很有能耐。

因为我很好奇它挺能耐,被追杀了几百年还没挂掉,姑获鸟干脆给我说了一下姑获鸟的由来。

人族有一种说法,说姑获鸟是人族那些失去孩子的产妇死后所化,但事实上不是,若是人死后所化那就是鬼,而我很确定自己眼前的是一只妖,虽然有那么一点鬼族的味道,但它确实是妖不是鬼。

姑获鸟表示,它们这一族也的确不是人死后鬼魂所化,要真是失去孩子的产妇死后所化,考虑一个产妇死了孩子,然后自己也死了,怨气值得多高吧,而那种状态所化的妖鬼,它能是这么和善的物种?不到处害人吃人就不错了。不过,姑获鸟一族也的确和人族有些关系就是了。

失去孩子的女子会很悲伤,也会很思念自己的孩子,有的女子会很快走出来,也有的女子需要很久才能走出来,也有的,可能一辈子都走不出来,而走不出来的那一段时间里她们的悲伤与思念可谓浓得几近实质化。

人心的恶念攒多了都能化成厉鬼,何况失去孩子的悲伤与思念,姑获鸟便是那些女子对孩子的思念汇聚再加上汲取了足够的灵气所化的物种。

眼前这一只姑获鸟,在地球姑获鸟这一脉里属于老人了,有多老?她诞生于商代,商王武丁时期,三千多岁,放在地球上,还真是高龄了。

提起商王武丁时期,你会想起谁?

估计大部分人对于商朝唯一能想起的就是商纣王那一时期的,商王武丁时期,估计有没有人知道这个人都是问题。但我知道,而提起那个时代,我第一个想起的人就是华夏历史上第一位女将军妇好。

这只姑获鸟的诞生与妇好有很大关系。

第194章 第四章姑获鸟·优越感

有人一定会疑惑,妇好这两个字,谁这么有才,给孩子起这种名字,怎么都感觉怪怪的。事实上你觉得感觉怪怪的就对了,因为这还真不是一个人名,只是一种尊称。

妇代表她是商王族成员的妻子,好则是因为她是子姓,而那个时候的人们习惯称呼女子时是妇某,这个某不是名,是女子的姓再添个女字旁,也有不添的。古代男子称氏,女子称姓,因此若是按着现代的目光去看古人的名字,你得抓狂。

举个例子的话就好像先秦楚国的楚武王,史书记载楚武王妻乃邓曼,邓曼,这个名字好听吧,那么我告诉你,她压根不叫邓曼,邓是因为她是邓国的公族之女,曼则是邓国的姓,也就是说,邓曼这个名字根本就是她的姓氏组合起来了,谁会给孩子这么起名字?

觉得奇怪,商朝王族的姓不也是子姓吗?的确,商王族的姓是子姓,而妇好也是子姓,古代不是同姓不婚的吗?这么一来不就是乱/伦了?晋献公娶北方狄戎的骊姬可是被骂死了,就因为俩人是同姓。怎么商王族就不守这规矩了?商王族还真不守这规矩。

同姓不婚是周代时候立的规矩,而商周,这两个王朝的很多东西你得倒过来看,比如商朝崇尚鬼神,周朝就没有商朝那种从上弥漫到下的尚鬼神风气,还有很多东西,反正为了标示自己的正统与合法性,以及前朝的坏处,每个新王朝都会在很多方面和前朝做出相反的表现,周朝也不例外。且就算不提新旧王朝更迭的事,单就是商朝是松散的商业文明,而周朝是集权的农耕文明也知道这两个王朝绝不可能有多少共同点。

至于同姓不婚等于近亲繁殖,后果是现代人都知道,但劳烦考虑一下商朝所处的时代吧,比起商朝更早的时候可是杂婚甚至群婚,那才叫乱呢,总的来说,商朝的族内婚还真的是很大的进步了。而且它也不全是族内婚,也与族外通婚,就好像后期,纣王的妻子可全是族外婚。

不过在早期的时候,商王的继承人只能是族内婚的产物,这也是商朝前期和中期王权更迭得令后人抓狂的原因,别的王朝都是父死子继,就商朝这里,真是鬼都摸不清它是按什么标准来传承王位的,说父死子继,兄终弟及都可以,又都不对。哪个王朝能脑残到制定两套继承规则?两套继承制也多半意味着复数的合法继承人。也不怕把狗脑子给打出来。

因此,对此这种情况,我们只能说,历史是在进步,若硬要以现代的标准去要求古代,只能是脑子有坑,坑还不小。而且,我觉得商王族再怎么着也比古埃及好,那可是真兄妹通婚啊。商王族却不是,而是一个姓有着不同的氏,每个氏都是一个分支,同姓不同氏之间构成了族内婚的基础。

扯这么多我就是想说明一件事:妇好出身不凡,本就是商王族的成员,而这也是她后来能够取得那么多成就的一个重要因素。

这世上可没有生而知之的天才,真有的话要么是被夺舍了,要么就是过奈何桥的时候将孟婆汤给倒了,反正正常人身上不会有这种情况。哪怕是非人物种的血脉传承,留给子孙的也是诸多的知识,具体的经验,仍旧得自己慢慢摸索。

一个正常人是天才,必然意味着她受过很好的教育,就算没有,她也必然在相应的环境里自学过。

妇好的王族身份是她接受到各方面教育的原因,良好的教育,再加上她自身的努力与资质,最终造就了传奇的将军王后,至少相对于人族而言,她很传奇了。咱不能拿她跟神类比,换做神类,尤其是古神,自身拥有强大的实力是绝对忍受不了自己与配偶之间不平等的关系的,早就把有六十几个妻子的武丁给干掉取而代之了,那更传奇也更有意思,遗憾的是,妇好没这么干,历史顿时就无趣了三分。

言归正传,妇好与武丁的婚姻是政治联姻,要说她有多爱武丁那肯定是假的,问我为什么这么笃定?

一半是猜的,古往今来的皇帝与王后有几个是真心相爱的?且不说王权面前无真爱,便是有,也不可能发生在妇好和武丁之间,武丁可是有六十几个妻妾,而妇好对此根本不在意,她要是在意,那得气死,而一个耽于情爱的女子也做不出那样的功绩。个人觉得,她对国之大事的热情只怕是远远超过了对武丁的,而且她也不是如武丁别的妻妾一样一直在武丁的左右,她大部分时间都在自己的封地,嗯,她有自己的封地。因此,与其说她是武丁的妻子,我倒觉得,她更像是武丁的政治盟友,一个诸侯。

另一半听的,听少凰说的,她对妇好的赞赏度很高,口吻里隐隐带着三分自豪。我没去深究她为什么这么笃定,反正五成是妇好是她的某一任债主,另外五成则是她与妇好打过交道。

少凰唯一惋惜的是。“她对武丁无男女之情却有君臣之谊,可武丁对她,感情自然是有的,后宫几十个妻妾,他最喜欢的就是妇好,但再喜欢,君王该有的猜忌也是一点都没少,后宫争斗中也没少因为大局偏袒别的美人,以至于给她找了不少麻烦。我让她干掉武丁取而代之算了,反正商代那会母系氏族的遗风还在,只要有足够的能力,女子为王,绝对不会如武则天那样反弹巨大,死后还被各种泼脏水抹黑,可她认为武丁到底是一个明君,不能那么做。迂腐,王位本就是能者居之,管他是不是明君,只要比他强,就更有资格坐在王座上。”

我当时就想问,少凰你在华夏五千年的岁月里究竟扮演了多少角色。

夏商周西汉,你已经在四个朝代里出现过了。

不过,抛开迂腐这一点,少凰对妇好的评价还是很不错的,而能够让少凰这个评价人族基本不说人话的家伙给予这么高的评价,我出于好奇专门跑图书馆查了查妇好,然后就发现,这人族女子确实很有意思,并且功德无量。

三千多年气候变迁,地球进入了一次小冰期,靠采集与狩猎为生的古印欧人南迁,上演了一出欧亚大陆的远古版野蛮入侵。

古印欧人中,讲希腊语的部落穿过巴尔干半岛,迈锡尼文明,使希腊进入了一个西方学者所谓的黑暗时期,直到大约400年后的公元前8、9世纪文化才开始恢复。

向两河流域迁徙的亚述人将美索布达尼亚的数千年的文化一扫而空,两河文明同样悲剧了。

还有一只向东迁徙的印欧人在中亚附近分开,一支向南进入印度后将创造出灿烂文明的印度原住民征服后,制定了种姓制度:入侵者在剽窃了原住民的文化后进行了改革创造了种姓制度,将自己列为最高的种姓,而文化的真正创造者,印度的原住民却被列为最低种姓,被禁止识字和学习文化,印度文明自此断绝。另一支跑到了中国境内,那是妇好一生无数次的征战中打得非常激烈的一场战争,最终打赢了,也幸亏她打赢了。不然,华夏族的结局,要么参考印度的首陀罗阶层,要么参考曾经遍布美洲现在是濒危物种的印第安土著,自然没有五千年的文明,没有二十四朝,今人对着祖先留下的遗迹一脸懵,这是什么?这是谁创造的?

继续说正题,男子多半是因为喜欢一个女子才会爱屋及乌的去喜欢女子为自己生的孩子,原因嘛,自然是因为成本太低,他们只需要付出一个精子就可以得到一个孩子。女子却不然,十月怀胎,吃了多少苦头,自然会对得到的倍加重视。这就好像买东西,你花一块钱就买到的东西你会当宝贝珍惜吗?不会,可如果你是花一亿元买到的,你会随随便便的对待吗?肯定不会,一亿元,花了这么多钱买来的宝贝肯定要好好珍惜。

鉴于此,虽然是政治联姻,但生下了孩子,男子可能不会太在意(如果非常讨厌联姻对像,又有真爱,那么对嫡子深恶痛绝,看嫡子如同看仇人都属于正常),女子却不一样。

不知道该说古人身体好还是生活在纯天然无污染的环境里,身体也没被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毒害自然也跟着纯天然无污染,反正妇好怀孕挺容易的,不过古代那会的条件,生得多和活得多是两回事。人族的婴孩可不是神类幼崽,生命力变态,除非被杀,否则就不存在夭折的可能,人族的婴孩却是脆弱的,尤其是古代那会,随便一点小问题都能要命。

妇好的身体很好,武丁也不差,论理生的孩子是很健康的,事实也的确是,问题是,宫闱里的孩子,生下来的健康程度如何并不是最重要的,古往今来身体健康却莫名其妙死了的王子还少了吗?反倒是那些身体不好的更容易活下来,因为身体不好,威胁度也就低了。若非运气特别好,身体健康的都死了,那么体弱的倒是可能捡个漏。

王位也可以捡漏?

当然可以啊,举个例子比如李从嘉,也就是南唐后主李煜,他就是个捡漏的典型。本来是第六子,前头哥哥好几个,还都是不差的,李煜不能说是混吃等死,但他早期也是真没把心思放那方面去,诗词歌赋,小日子过得挺滋润的。然后.....几个哥哥夺嫡,最终只剩下最终胜利者活着,而这个最后的胜利者也没高兴几年就得病了,而古代的医疗,风寒都能要人命,何况李煜他哥还不是小毛病,毫无悬念的挂了。

妇好的第一个孩子生下来没多久就夭折了,夭折的原因未知,但姑获鸟通过从妇好那里继承来的一些感觉判断,那应该不是纯粹的意外。

那年头孩子夭折的多了去,武丁对于这个嫡子夭折了的事虽然有些难过,但也就一两天的事,该吃吃该喝喝,根本不影响什么。虽然感情上觉得武丁凉薄了些,但考虑武丁的儿子有几十个,在此之前也不是没夭折过孩子,他这回能够难过一两日足以说明他对这个孩子还是在意的,不过,也就这样了。孩子没了,再生就是了。

妇好却是没有武丁那良好的恢复能力,十月怀胎从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就这么没了,她要是能一两天就走出来,那我一定给她写一万个服字。后来妇好不怎么回王宫,长住自己的封地和这事有很大关系,王宫不适合养孩子。

妇好失去孩子的悲恸与对孩子的思念形成了姑获鸟的雏形,但这远远不够,便如恶鬼,一个人的恶念是无法诞生恶鬼的,每只恶鬼都是无数恶念相互吞噬壮大后形成的,姑获鸟也一样,每只姑获鸟都是无数个失去孩子的母亲对孩子的爱化成的。

妇好给了这只姑获鸟诞生的第一缕力量,接下来还需要无数缕,等到化形,那至少也得几千年后再谈了。然而,妇好不是一般人,她和另一个圈子绝对关系匪浅,因为她看到了还是雏形的姑获鸟。

妇好将一枚鸟类蛋壳与姑获鸟融合了,姑获鸟的法力修为突飞猛进,很快就化形了。

后来姑获鸟问过妇好那是什么,妇好说那是玄鸟的蛋壳。

商人的神话里,始祖是契,是帝喾的庶子,次妃简狄吞食了一枚玄鸟卵所生,这也就是传说中的玄鸟生商。这个神话有多少内容是靠谱的咱就不提了,但蛋壳能让姑获鸟化形,显然,简狄吃了一枚玄鸟卵就生了个孩子这种事,不是没可能。不过,这样的话,这孩子能算是帝喾的亲生骨肉吗?

思及此,我的思维再一次发散了起来。

话说回来,我记得帝喾膝下有五子,长子是挚,庶出,是次妃常仪所出,也是帝喾最喜欢的儿子,死后都把江山交给了他,可惜这个儿子不够出色,镇不住天下诸侯,斗不过兄弟,九年后不得不禅让给尧。

次子是弃,也叫后稷,是帝喾元妃,也就是正妻的有邰氏女姜嫄所出,是帝喾的嫡长子,不过帝喾显然不喜欢这个嫡子。不过也能理解,史书记载,这个孩子是姜嫄去野外玩的时候踩了巨人的足迹后生的,生下来以为不详,几度被抛弃。不过这孩子生命力顽强得非人,丢在街上,牛马看到了纷纷绕道生怕不小心踩着他;后来又丢弃到山林里,野兽不吃他,并且山林会渐渐热闹起来;再丢到渠中冰上,飞鸟跑过来用自己的羽毛温暖他不让他受冻。一而再,再而三,愣是弄不死这孩子,姜嫄觉得这孩子是神人,便将孩子带回去养着了。

(不过,我严重怀疑究竟一而再再而三想弄死弃的人是谁,生母多恨自己的孩子才能如此坚持不懈?而姜嫄后来能以孩子是神人的理由把孩子给带回去养,显然她不是那种对亲生骨肉恨之入骨的极品生母。也因此我个人比较倾向,这么坚持不懈的想要弄死孩子的,只怕不是孩子的母亲,而是孩子名义上的父亲帝喾)

第三子是契,玄鸟生商,就不重复了。

第四子是尧,庶子,生母是帝喾次妃,陈丰氏女庆都所出。

史书记载庆都成婚以后仍留住娘家,某年春正月末,天气不错,父母带着庆都坐上小船去三河之上游览,就跟现代的父母带着孩子春游一样,玩得很开心,然后就出现了一条飞舞的赤龙。第二天继续春游的时候又看到了形体小些的赤龙,晚上,估计是白天玩得太开心,庆都睡不着,闭上眼睛不是在想白天的游览就是想明天继续玩什么,朦胧中,阴风四合,赤龙扑上她身,醒来时身上还留下腥臭的涎水沫子,身旁留下一张沾满涎水沫的画儿,上面画着一个红色的人像,脸形上锐下丰满,八采眉,长头发,画上写着:亦受天佑。

再之后,庆都就怀孕了。别人怀胎十月,她怀了十四个月,生下一个儿子,竟生得和图上画的人一模一样。而这个时候,帝喾的母亲去世了,帝喾为母亲的去世悲恸不已,之后为母亲一连服孝三年,完全顾不上庆都和儿子的事。庆都带着儿子住在娘家,直把儿子抚养到十岁,才让他回到父亲的身边。(帝喾的记性真是不错,至少我是没听说过还有哪个男子能因为母亲去世了就忘了把老婆孩子接回来,并且一忘就是十年,再迟几年都不用接了,孩子都能成年自己过了。)

第五子是台玺,也是庶子,生母卑微,连次妃都不是。因此没有记载,便是台玺自己,史书对他唯一的记载也不过是周史中的寥寥数笔,就这寥寥数笔也不是讲他做了什么功绩,而是说弃非常疼爱这个弟弟,疼爱到自己立下诸多功劳,得以裂土建国封王,将自己的封地治理好了,却没将王位传给亲生儿子不窋,而把王位传给了台玺这个弟弟,而台玺又传位给自己的儿子叔均,叔均最后把王位传给了弃的儿子不窋,而不窋又将王位传给自己的子孙,得以世代传继王位。

虽然史书上只记载了他喜欢挚而将王位传给了挚,没说他对台玺如何,但我觉得,要没他的支持,台玺一个没有任何功绩的庶子能继承弃的王位?姬旨能继承姬克的王位那是因为姬克没有子嗣,而他和姬旨的关系是最好的,一母同胞,可台玺与弃并非同母兄弟,且弃是有儿子的。就算弃真的清新脱俗到舍子而择弟,他儿子能答应,后续发展显然证明他儿子并不愿意,但王位最后还是由台玺继承了。

讲真,我完全能理解帝喾为什么最喜欢挚和台玺,不管是哪个男人如帝喾一般头顶绿油油一片的草原都会厌弃嫡子和另外两个庶子。

为什么帝喾不弄死那三个儿子?

他试过了呀,然并卵,一而再,再而三,可弃就是不死。

为什么不继续试了?三个儿子,他居然只对弃一个下手?

我估摸着一方面是弃是嫡子,是最合法的继承人,论继承权,元妃所出的弃在次妃所出的挚之前;另一方面则是弃也是第一个,因为是第一个,所以帝喾可以装作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以不详的理由抛弃这个孩子,不知者不罪嘛。但剩下两个,他要再那么做,那就不知者不罪,而是蓄意谋杀了。

不扯这些了,再扯下去我非得脑补出至少一百万字的家庭伦理、宫闱倾轧、人神争斗的长篇出来。

我默默将如脱缰的哈士奇一般的思维给拽了回来。“若是如此,你倒也是幸运。”不管是蛋壳还是后来弃的种种功绩都表明了玄鸟的品种不一般,而蛋壳是用来保护尚未孵化的幼崽的东西,也是给幼崽准备第一顿食物,有如此功能倒也不足为奇。

姑获鸟点头表示赞同。

为了止住脑子里关于帝喾和他五个儿子的脑补,我对姑获鸟说:“你再说说那个修士是怎么回事吧,他幼崽死了怎么就落你手里然后被你给吃了?”

“这事我原本也挺纳闷的,既然这么在意那个孩子,为什么要遗弃,若非如此,我也不会吃掉它的尸体。”姑获鸟七个脑袋上满是郁闷。“后来我托朋友查了查,那就是一出狗血家庭伦理剧。”

我茫然,什么意思?

“那个修士原本是一个普通江南富户的孩子,只是资质出众,因而被修士给带走修炼,修炼得略有小成的时候他父母年迈,时日无多,因此下山去陪他们最后一段时间。他的父母就希望他和打小就定了亲,因此这些年一直在等他的表妹成婚,圆了他们最后的心愿。”

我忍不住插了句:“他那个时候上山修炼多少年了?”

“快二十年了吧。”

我惊叹不已。“快二十年了他未婚妻居然还没退婚?这要是我,未婚夫一去二十年,我早踹了他找第二个了。”

姑获鸟解释道:“以前的时候华夏认为女子应该从一而终,因此男女订了亲后是不能无故退婚的,若是退了婚,不管是谁先退的,都会对女子的名声造成很大伤害,想要再嫁就会变得很难,就算再嫁也很难嫁一个好的选择。”

我嘴角抽搐了下。“人族这观念.....脑子有病吧?”

合则聚,不合则散。这是君族的标准婚姻三观,一对男女,相互喜欢,那就住一起去,生了几个娃,过了几百年或者几千年,没感觉了,就好聚好散,各自去找第二春。孩子如果成年了也就算了,君族人的寿命,二十代以后的子孙都有了,祖宗还没挂属于司空见惯的现像,养儿防老自然没有意义,孩子一成年就会被踹出家门自己过。若是没成年,一般是跟着母亲,不过也可以轮流跟父母生活,这十年跟着父亲,之后的十年跟着母亲。

从一而终的非人物种也不是没有,比如猛禽,比如凤凰族,但我不认为人族的从一而终和凤凰族那绝对属于霸王条款中的霸王条款版从一而终是一回事,同样是从一而终,人族与凤凰族对这四个字的认知之悬殊=大洪荒时传统古神的三观和一个德智体美的人族三观的悬殊。

姑获鸟点头。“病的不轻,不过这些年好多了,可惜了那个女子,她生得时代不好,被一个男人给毁了。”

快死的父母临终恳求你一件事,你能不答应?

华夏文明中孝是核心之一,因此那个修士答应了。

再后来,他父母死了,他把父母下葬后就回山继续去修炼了,所谓妻子早就给忘光了,直到好几年后他妻子找上门来他才知道自己已经有了孩子。不过在山下的时候遇到了大风,母子俩给吹散了,她怎么找也找不到,因此让他帮忙找。

修士去找了,结果....之前提过了。

我心说,忽然觉得帝喾也不是那么健忘了,他再怎么着也没两个亲生的给忘了,而这个人族修士.....槽多无口。“那究竟是谁做的?”

母子俩被大风给吹散了,那得多大风?八级台风都未必有这本事,毕竟人不是死物,会站那让风吹走,肯定会抓住什么东西固定自己。就算台风真有这本事,母子俩当时可是在山里,哪座山这么神奇居然刮台风?

“是他女朋友。”

我不解:“不是已经成婚了吗?”

“另一个,是他师门的一个师妹,当时正在处对像,他那个师妹特别爱慕他,下山的时候看到了那对母子,发现是师兄在凡间的妻女后便刮风弄没了孩子。”

我感慨:“家里已经有了妻子,居然还处对像....渣男啊。”

“他妻子是普通人,和他不是一个圈子,而且,那个小师妹挺漂亮的。”姑获鸟说。

“你怎么知道她很漂亮?”

“知道怎么回事后我找到她把她给吃了。”

“干得好。”我不由竖起大拇指,被男人给骗了,不想着怎么把那个渣男给弄死,反而去找渣男原配母子俩的麻烦,脑有恙,得治,下锅这个治法不错。

“不过,说起来她为什么没有做得更干净点,连母亲也弄死?如此,不就更神不知鬼不觉了吗?”我有点奇怪。

“修士对于普通人有一种优越感,就好像庄主您,您是古神神民,您觉得人族是和自己平等的存在吗?”

“是啊。”

“为何?”

“我们都是智慧物种。”

“您的族人也这样想?”

“一部分而已。”

“另一部分部分呢?”

“低等生物。”

“大部分人族修士看普通人的本质心态如您的另一部分族人看人族心态,那个修士正是如此。”

我懂了,那个修士对于自己的妻子,如同高等生物看低等生物,但自己的亲生骨肉,再怎么样也是平等的,若自己的亲生骨肉是低等生物,那么他这个父亲又是什么?

不过,我看向尘寰,她说的真的假的?

尘寰颌首。“他们俩掐架的那条街有许多餐馆,还开着门,有不少客人,这只姑获鸟打得束手束脚,那个修士,无所顾忌。”

我不由对姑获鸟侧目。“你真善良。”

姑获鸟道:“那条街上有孩子。”

这意思就是那条街上要是没孩子你也会无所顾忌的出手?

算了,我还是不深究这个问题了,现在的问题在那个修士身上,还没抓着他呢。而此修士,经本医生诊断:脑有恙,得治,下锅这个治法甚好。

第195章 第四章姑获鸟·了结

我将姑获鸟丢进了我平日里闭关打坐的静室里,静室里有聚灵阵,在里头修炼或者治伤都能事半功倍。

弄明白了怎么回事,我也没心思休息了,干脆继续画符,对付一个修炼了几百年的人修可比千年老妖要棘手多了。原因?人族在修炼之道上的起点比妖族要高一大截,若非如此,历史上也不会经常出现修炼不足百年的道士和尚将修炼数百年的妖怪给收拾了的例子,究其原因,不过是人族的起点比妖族,妖族要用十倍的时间才能达到的境界,人族往往只用一倍的时间就够了。

感觉对妖族很不公平?

我倒不这样认为,妖族的起点是不如人族,但妖族也有个不错的优势,人族就算是修炼,寿数也是有尽头的,最多就是因为很长,所以看似长生不死,而妖族....不被天雷劈死,不被人砍死,不被量劫整死,妥妥的永生。而且,盘古世界亿万族,心魔与域外天魔的头号目标就是人族,人族修士中有大把被心魔与天魔给祸祸了的,而妖族,鲜有妖摊上这两类有修士克星之称的存在。不乏妖族一直修着修着,被天雷给劈了两回,然后就成仙了,别的磨难什么都没有,反倒是人族的修炼之路,真可谓多姿多彩。

两相比较就是,人修的起点比妖族高,但妖修比人修更容易修炼有成。原因?不算被人砍死这一类死法,不管是哪一种死法,人修的数量都远远超过妖族。

然而,不管人修与妖修最终的结果如何,大部分情况下,除非过了某条线,否则人修都比妖修难对付。而一个毫无顾忌的人修,它比妖修更让人头疼。

妖修虽然没有人族的三观,但妖修的心思也简单,跟妖斗,基本上只要够强大就行,而跟人修斗,你还得斗智,不然阴沟里翻船不是没有可能。最好的例子就是昨晚那一战,我不认为那个修士是无意选了失去做战场的,我隐约觉得,他可能是故意的,故意选那条街做战场,因为姑获鸟会因此而束手束脚,不敢全力发挥。若是没有尘寰的横插一杠,那么他昨晚有很大可能将姑获鸟的八个脑袋全砍了,当然,附带后果就是新闻联播会紧急插播一条消息:鹤城地震,死亡XX人,伤XX人,失踪XX人....

我原以为姑获鸟怎么着也得在静室里呆十天半个月,谁曾想她第二日就出来了,伤口已经止了血,但脑袋没长回来,目测接下来的千百年她都得当一只七头鸟了。

“庄主我能借你家电话用一下吗?”

我一指座机。“请便。”

七头鸟走过去打电话了,我好奇的看着,这家伙伤势不轻,现在根本恢复不了人形,而打电话是要拿话筒和按电话键的,可她现在....没手。

七头鸟跳到了摆着座机的案几上,先是伸出一只头将话筒叼了起来,旋即将一只爪子缩得只剩下一根趾,小心翼翼的按着电话键。

还有这操作,莫名的羡慕她脑袋多。

我买了早餐和报纸回来的时候七头鸟还在打电话。

“....奶奶真没事,只是忽然遇到了老朋友,他家出了点事,我得帮着看一下,一时半会可能回不来,小爰你多看着点弟弟妹妹....小龙暂时别出院,多观察两日,确定完全没事了再出院,钱不是问题,如果不够的话你就从我的卡里取,卡号是....”

听着那一把老太太嗓音,再想想昨晚听的悦耳的妙龄女音....

七头鸟,我佩服你,扮演人类的角色没什么,妖族混迹人类社会时都是伪装成人类,但它们的伪装也不过是不露馅而已。而为了掩饰自己不会衰老的事情,妖族从来都不在人类社会的某个地方呆得太久,也就只有姑获鸟这一特殊品种会一点一点的变化自己的容貌和嗓音在一个地方一呆就是几十年还不被发现。不过,真正的人形是妙龄少女,硬生生的变化成老人....你对自己的脸也真的是下得去手。

电话一直在打,我拿着自己的那份早餐吃了起来,味道不错,但跟美人比起来还是差了些,可惜美人前些日子突然跑去拍戏了,似乎有往娱乐圈发展的意思,我的早餐也因此不得不自力更生了。

一边哀悼着自己一去不回的早餐一边打开报纸看了起来,头版头条就是血案,什么情况?仔细一看,不是鹤城地界发生的,是在更南的海南发生的。

某日大街上发现了一堆活死人,震惊一大片,死的是十几个混混。据警察调查,出事的那天晚上,这十几个混混在一起喝酒,回去的路上碰上了个漂亮的大学生,精虫上脑,兽性大发想做些什么的时候,有个非常漂亮的少女路过,然后.....大学生毫发无损都没有,但正在接受心理医生的辅导。

那个漂亮少女将十几个混混的脑袋给打开取出了脑髓,再切片,从身上取出一些调料拌着吃了。

值得一提的是,她没把混混们的脑子全部取出来,只取出来了一部分,因此那些混混们现在:从医学意义上他们已经死了,因为他们脑子里用来思考和记忆的那一部分脑髓已经没了,它们连植物人都不如,植物人好歹还有醒过来的希望,而这些混混,他们只剩下了最基本的生理反应,除非再给他们移植一个脑袋,否则他们这辈子都将是无知无觉的活死人。

医界为此震惊不已,这手术简直鬼斧神工,不管是哪个国家都做不到将一个人的脑子给取走了大部分,却不影响人的生命。更惊叹的是,动这个手术的人动这个完美的手术时用的工具只是几柄小刀和一包银针,她连麻醉剂都没给人用。

在得知这一场十几个人的手术只用了不足半个小时后,所有医界的佼佼者都忍不住拜服:天才!奇迹!

当然,再天才再奇迹也不能改变一个本质:那家伙是个变态。

不管是英雄救美还是美人救美都没有将流氓混混的脑子取出来吃掉的做法。

与医界褒贬不一的声音不同,社会上却是炸了锅。

美人救美没什么,虽然碰上这种事大部分人别说英雄救美或美人救美,而多半是避开,惹不起混混,保全自己最重要。最多就是事后同情受害者几句话,等热度过了也就忘了。但现在,吃脑髓,还是人的脑髓,相信只要是人都会不由自主的胆寒害怕。

报纸上还有一张监控器拍到的照片,只有侧脸,但看得出来,那是一张非常精致完美的侧脸,估计不算少凰这些个神类纲目的生物,整个地球上就找不到比那更精致完美的脸,哪怕那只是一张侧脸。不过正是这一张侧脸,很多人都表示,这照片是电脑合成的吧?吃人脑髓的变态怎么可能长这样?

胆寒害怕的人们没一个愿意相信那张侧脸是凶手的,一方面是那张脸太完美了,完美得....跟少凰的那张脸一样,一看就觉得不是人,人不可能有那样完美无瑕的容貌;另一方面,虽然只是半张脸,但那半张脸真的是太美了,再加上透出的气质,活脱脱风中娇弱小百花,别说男人了,女人见了也我见犹怜,男女通杀。这样这张脸若是真有其人,怎么看都不可能是变态。

正常人都不会相信,自然,本庄主例外,别误会,我虽然不是人,但我很正常,可这不影响我相信这事。

原因?

大抵是那张脸太过完美,以及吃人脑髓的事太过夺人眼球,都没几个人注意到一件事:照片那姑娘穿的衣服充满了古色古香的味道。

乍一看,那身衣服仿佛是汉时贵族所穿的直裾深衣,虽然细节上有些不同,但谁规定不能自己设计服饰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而且现在的人怀念华夏衣冠自己裁制汉服穿身上玩cosplay,实际上已经和汉时的不一样了,细节上肯定加以改变融入现代元素,变得更符合现代的审美,因此,就算有人留意到了这一点,也最多以为这位发烧友的服装设计挺厉害的,可....

我低头细看,我去,这哪是cosplay,这分明是一件神袍。

要没眼花的话我至少在神袍上看到了好几十枚道纹,没看到的估计更多,这样一件衣服穿在身上,估计就是核/弹在眼前爆炸都不会损伤一根毫毛。不过,这衣服的防御虽然吊炸天,却不是什么人都能穿的,凡人若是穿身上,分分钟灰飞烟灭。维持道纹的运转所需的力量可不小,凡人根本提供不了那么高级的动力,因此神袍会自动抽取凡人的血肉精华、生命以及灵魂做为燃料给自己提供动力。

普天之下敢穿这种衣服的,只有上神这一位阶的存在。

可是,上神不是不能跑人间来吗?

这家伙是怎么回事?

不过,若那是一件神袍,那倒是能解释它为什么会做出吃人脑髓的事来了,估计它吃的时候那心态,人类生吃猴脑时是什么心态它生吃人脑时就什么心态。

我继续看了下去,虽然有监控,但警察根本找不到那个少女,找不到就对了。

上神不想被人看到,那么哪怕它站你面前你都看不到。就算不是上神,它能把那么一件衣服穿身上,这点能力绝对是有的。

只是,什么情况下上神能够跑到人间界来?

我下意识的代入了下,若是我在外头,我要如何跑到人间界来?

首先,我得封了自己所有的神力,不然天道第一时间就会发现我的存在,然后.....要么被驱逐,要么与整个世界大战。其次,我得分离自己的神之躯,神之躯太打眼了,不过不分离也不是不可以,但同样需要封印,可若那样,只怕到了人间界就连人形都难以维持。若是分离,那么就是裸/奔状态了,不安全也对神魂无益,必须尽快找到可以长期使用的衣服,但,谁敢笃定自己跑人间界后一定能找到合身的衣服?神魂对衣服的要求很高的,最好是自己的后裔,哪怕不是,也至少得是同族,破罐破摔也可以,但对神魂有害。

唔,应该没那个上神会这么蠢吧,封了所有神力还本体跑人间界来,天道的确不会排斥你,但这种状态下,也是最好的机会,一个别人杀神的机会。

盘古父神在上,千万别是这种情况。

若真是,那少凰你究竟是拉了这位上神多高的仇恨值才能让它这么豁出去。

百思不得其解,算了,回头问问少凰认不认识报纸上的家伙。

回过神来,姑获鸟的电话终于打完了。

“庄主....”姑获鸟有点迟疑。

我道:“有话就直说。”

“我可以在您这借住一段时间吗?我现在....不太方便回家。”七头鸟为难的看着自己现在的形态。

我愣了下,旋即笑了。“我这里是要收房租的。”

“多少钱?我回头一起给你。”

我说:“我不收钱。”

“那您收?”

“你稍等一下。”

半分钟后我从书房里取来一份合同。“把这个签了,我不要你钱,我送你一套房子,并且每个月给你十万保底工资。”

七头鸟怔愣的看着案上墨水都还没干的合同,合同上我特别加了一丝神力,签了就不能反悔,反悔要被天雷劈。

“你这根本就是卖身契!”七头鸟气愤道。

我撇了撇嘴。“若是卖身契那就不是让你签五十年而是让你签到下个量劫了。”

七头鸟气愤道:“趁火打劫。”

我点头:“对啊对啊。”

七头鸟气结。

我笑道:“你其实可以往好点的方向想,就你家那情况....应该无时无刻不在缺钱吧?我知道你那一手刺绣的手艺简直绝了,估计整个华夏族的人族就没一个人的刺绣是及得上你的,但问题是现在是什么时代了,刺绣,早就没以前那么珍贵了。现在的人根本没几个是真的爱这个的,你靠这手艺赚钱,根本不稳定。签了我这合同你可就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了,你多办几个案子,月进百万也不是没可能哦。想想看,妖的一生何其漫长,只要不被天雷劈死,唔,冲你身上那功德,天劫估计舍不得劈你太狠,你就算哪天挂了也不大可能这么个死法。不过不管怎样,只要你不挂掉,你的生命就是无止尽的,五十年不过弹指一挥间。而弹指间的时间,你的孩子会有多少人能够得救?”

七头鸟诧异的看着我:“你怎知我家的情况?”

我说:“我认识辜小哥,他身上有你的妖气。”若非如此我也不会随随便便的将自己的静室借鸟。

七头鸟还是有点犹豫。

我加了一把火。“看到门口那个女人了吗?”话说我真佩服外头那个女人,这都一晚上了居然还没走。

七头鸟愣了下。“看到了,怎么了?”

“那是辜小哥的亲妈,现在找来了,要跟你抢儿子,不对,是要抢你孙子。你到时候要捍卫自己的家庭团圆,八成得跟她打官司,打官司请律师可是很要钱的。”

“打官司?”七头鸟的七个脑袋全都皱起了眉。

我点头。“对啊,你不给,她自然会动手抢。”

“我昨晚上就看到她了,她在那多久了?”

我说:“从昨天下午就在那了,除了吃东西,一直没离开过。”

“能够做到这般,她应该是很想弥补小爰的。”七头鸟说。

我默了一秒,终于明白辜小哥昨天为毛一定要要甩掉那个女人不想被她知道自己住哪了,就七头鸟这思维,真让那女人跟到了家门口,那辜小哥就有的头疼了。“你如果想做圣母让孙的话最好跟你孙子说说看他会不会打死你。”

七头鸟茫然的看着我。

我说:“不管他的亲生父母如今多么的后悔都无法改变一件事:他们当年遗弃了他,他差点就冻死在野地里,若非遇到你,他十几年前就该去地府挂号排队等着喝汤了。换做别的人,或许会看在血浓于水或是亲生父母现如今的优越家境上认亲,但辜小哥,他昨天甩那个女人的时候,我有种感觉,如果我没过去蹚浑水,他八成会做出在大街上揍亲妈一顿让她不敢再跟着自己的事来。”

大街上揍亲妈很过分?

我觉得不过分,觉得过分的想想少凰对桓寂做过什么。

我继续说:“我知道你是希望孩子好,但你不能仅从你的方面去为孩子考虑,你也得问问你那样想,孩子乐不乐意。”

七头鸟陷入了深思当中。

我将合同放在它面前。“你慢慢想,想好了再决定要不要签,我不逼你。”

下午的时候我就看到了那个修士,不是我抓的,是朏朏抓的。

这修士也受了伤,自然要找个灵气浓郁,并且安静的地方疗伤,鹤城周围最合适的地方毫无悬念是雪莹山庄这里,但他昨天做的事.....跑雪莹山庄来是自投罗网,自然就去找次一点的地方了,然后就找到了精神病院周围的山头。

朏朏可是上古妖族,并且修炼了几千年,老腊肉都未必有她厉害,修士一跑到附近她就察觉了,而我正好在悬赏这家伙的消息。朏朏干脆好事做到底,将修士给捆了给我送了来。

“一枚洗髓丹。”朏朏说。

我大惊:“你这也太狮子大口了吧?”

“如果没有我,你还得跟他打一架,确定不会伤及无辜?到时候损失会低于一枚洗髓丹?”朏朏反问我。

我无言反驳,就这家伙昨天能跟七头鸟在市区打起来,我若是与他动手,他极有可能故技重施。

“你要洗髓丹也没什么用啊。”洗髓丹是给没修炼的人准备的,你都已经修炼了几千年了。

朏朏补充:“我要的是妖族用的,给幼崽用的。”

我下意识看了眼她的腹部,没有生命反应。

“前两年我一个姐姐来了封信说她生了一只幼崽,我还没来得及准备礼物。”

“现在准备了你也送不出去。”

“这一方世界又不会永远与世隔绝。”

“可我炼制的洗髓丹都是给人用的。”

“你会炼吗?”

“当然会。”做为一个懵懂摸索如何证道的初代古神,靁可是什么领域都涉猎过。

“以后给我便是。”

我很想吐槽,你确定等我凑足了材料炼制出来的时候你姐姐的幼崽还需要这玩意?不过想想她不是野生的妖,背后是一整个智慧种族,估计也不可能就一个姐姐,这个送不成,还有另一个。

酬劳问题解决,接下来是修士,啧.....好惨,都没人形了。

“你跟他有仇啊?”我问,下手这么狠。

“看他不顺眼而已。”

我微怔。“你们认识?”

朏朏回答:“帮婴查过他,渣男。”

婴?

哪位?

我正纳闷着便听七头鸟惊奇的道:“解忧你还记得啊?”

我大概知道婴是谁了,这名字起得,一点都不现代。不过我也有些惊奇,朏朏一直以来给我的感觉,还以为事不关己,她就从来都不理会,更懒得去记呢。

修士逮着了,我翻出自己制定的鹤城新律,因为没有造成人员死亡,只是财务损失和人员受伤,只需要赔偿和小惩大诫即可。

我将判决给修士念了念,然后问:“服不服?”

说这话的时候我伸手将烨宁,也就是紫玉剑抓在了手里,若是不服,正好打杀了。

一直恨恨的看着姑获鸟的修士赶紧回神:“服,我服,我服。”

我:“....你就不能有骨气一点吗?”

修士:“....”

修士给了我一张卡,卡里有几百万,我算了算,足够赔偿那些倒霉蛋的损失了,很满意。

修士问我:“既如此,我可以走了吗?”

“稍等一下,我想给你讲个故事。”我说完也不管对方想不想听,一股脑的将他孩子的真正死因告诉了他,最终表示:“信不信由你,反正我已经告诉你怎么回事了,你和姑获鸟之间的恩怨到此为止。”

修士呆呆的模样,也不知是信了还是没信。

第196章 第五章狌狌·三十六

这世上最神奇的能力不是能够预知未来,而是,除了未来,我无所不知——庄主

我打了个电话让少凰来认人,而碍于少凰现在肉/体的年纪,她来的时候自然是买一送一,附带一个高岚,她主动请缨带安安来我这玩,不过我觉得她更多的还是想知道那个修士怎么样了。

“小惩大诫之后就放了。”我回答。

“放了?这么简单就放了,他下次再犯怎么办?”高岚皱眉。

安安忽然插了一句:“怎么小惩的?”

我随口回答:“我废了他的修为和丹田。”

安安扭头对高岚道:“很显然,他没有再犯的能力了。”

高岚:“....”

“他几百年,你一下就全给他废了,且连丹田都毁了,倒也够狠。”少凰很是感慨。

“就是够狠才能让人长记性啊。”我说。

“若是想让人长记性,你应该让他灰飞烟灭,保管所有人都记进心里去。”少凰说。

我默了默。“我当了太多年的凡人,已然如同凡人。”

古神处置人,随随便便就让人灰飞烟灭,一方面是视众生为蝼蚁,另一方面也有自己实力实在太过强大,哪怕只是无意中的轻拂也足以要了凡人的命。神尊令人神分离并非随便做的决定,当两个纲目的物种力量已经悬殊到了这种程度,真的不适合呆在一起。若是千万年前的我,肯定想也不想的就将那个修士给打杀令其灰飞烟灭了,然而如今的我,已经没有了那样的心态,千万年在轮回中辗转流离,我早已面目全非。

少凰不置可否,我也没继续这个话题,将今日的报纸翻了出来。“认识不?多大仇?”

安安人小个矮,因此先看到的是高岚,一看照片就忍不住惊叹了一句。“好美,真是我见犹怜。”

闻言,我赞同的说:“若是千年前的李夫人也是这般姿容气质,我完全能理解南康公主为何会对李夫人我见犹怜,并且后来对李夫人特别好了。”

高岚道:“你是说华夏历史上第一对百合?”

我懵逼。“啊?”

高岚说:“本来是拎着刀去砍人的,结果一看到人就惊得丢了刀抱着人说宝贝,我见且犹怜,何况老奴乎。之后更是对李夫人特别好,还没恶意,可不就是一见钟情了吗?”

我挺想说南康公主和李夫人可都是雌的,然而想想大洪荒时代的情况,好吧,同性别一见钟情还真不算什么,我们刚开始那会全是无性别的,那些个道侣里大部分都是双方都无性别。

正翻着报纸的安安忽然道:“不是。”

“什么?”高岚不解。

“不是一见钟情。”安安非常确定以及笃定的语气说。

高岚愣了下,终于反应过来安安这说的是什么事,疑惑不已。“你怎么知道不是?”

“司马兴男是我。”安安说。

高岚一脸懵。“?”

我提醒道:“南康是司马兴男的封号。”

高岚:“.....安安你怎么会是南康公主?”

“两晋时士庶天壤之别,我要还一笔债,若是庶民身份,会有很多不方便,便弄了个嫡公主的身份。”安安随口道。

夏商周两汉,现在再加上东晋,啧,我有种感觉,华夏五千年,二十四朝,估计每朝每代都有少凰的身影。

“李夫人美吗?”高岚八卦的凑过去问。

安安想了想。“你问的是从人的角度还是从神的角度?”

高岚看了看安安精致的五官,犹豫了下,还是说:“都问。”

“若是从神的角度,中等。”

高岚瞅了瞅安安,又瞅了瞅我,没反驳什么,继续问:“人的角度呢?”

“刘元好看吗?”安安反问。

高岚愣了下,旋即如实回道:“虽然年纪大了点,但刘先生挺英俊的,就算是现在的年纪也仍旧甩开电视上的大明星们十条街。”

安安道:“将刘元的容貌女性化。”

高岚不解。“我问的是李夫人,你跟我说刘元干嘛?他又不是李夫人。”

我轻咳了下。“高岚你相信轮回吗?”

高岚自然是信的,就算原本不信,见过诺诺后也相信了,脸色顿时就古怪了起来。“李夫人是刘元的上辈子?”

安安颌首。

高岚:“....刘先生知道吗?”

“他没问。”安安回答。

高岚劝道:“若是他问起,安安你最好不要告诉他这些。”

安安嗤之以鼻,我对此表示理解,虽然安安刚出壳那会是雌性,但当她证道成神的时候她就已经变成了“它”,上神是没有性别的。少凰当了十万年的雌性,很长,但她当上神的时间更长,都千万年了,因此对于性别方面的认知,别说是人类了,就是大部分的非人类都和她不同。

为何如此笃定?因为我也曾是这样的呀,大洪荒时的我虽然大部分时间都是女性形像,但兴致来了,亦或是女性形像腻了的时候我也会变成男性形像,外形转换时没有半点心理障碍。

比起刘元要是知道他曾是我见犹怜这个典故的主角之一会是什么心情,我更好奇另一个问题。“你与刘元遇到过多少次啊?”光是我知道的就已经有三次了,不知道的,看情况肯定还有。

安安摇头。

我不解:“什么意思?”

“不知道。”

“怎么会不知道?”我不记得神类有老年痴呆症啊。

“次数太多,记不清了。”

次数太多,所以记不清了,我默了一瞬,你俩真有缘。

鬼使神差的,我问了一个问题:“每次相遇,他都会爱上你吗?”

安安没回答,但她那带着疑惑与无法理解的复杂眼神....不言而喻。

我很是遗憾道:“可惜不清楚他没有遇到你的转世里是否谁都无法爱上。”

安安闻言,问:“是有如何?”

我说:“那说明他爱你已经成了灵魂的本能,而人无法克服自己的本能。就好像呼吸,除非是死人,否则每个人生下来就会呼吸。”

看言情剧的时候看到男女主角深情的说我爱你生生世世,虽然不说什么,但实际上我是非常嗤之以鼻的,我相信一个人能爱另一个人一生一世,但我不相信生生世世,孟婆汤一饮,前尘尽忘,从此相逢是路人。说不定,你走在大街上,擦肩而过的这个人就是自己上辈子的挚爱。

瞅着安安愈发复杂难掩的神色,我的心情也很是惊讶,难不成真有人能证明生生世世并非妄言?

不等我与高岚继续八卦,安安的小短手拍在了报纸上将已经如一群二哈般撒欢跑没影的话题给拉了回来。“三十六。”

我说:“转移话题也不能随便用数字来搪塞.....”

“它是三十六。”

我愣了下,旋即想起孟凰那奇葩的弟子分代制。“孟凰的第三十六个弟子?”

安安点头,旋即疑惑道:“她怎么会出现在人间界。”

我说:“八成是来找你的。”

安安摇头:“不,她现在应该还在面壁思过。”

我愣了下。“她干嘛了?”

“夏朝时毁灭人族,我是主犯,她是从犯,没有她无偿为我提供的几十种瘟疫,我也不能那么成功,虽然最后还是差了一步。”

瘟疫?还几十种?人族没绝种还真是个奇迹,我默了一瞬。“它跟人族多大仇?”

安安道:“你忘了我跟你说过它的身世?”

三十六的身世?我在脑子里翻了翻,翻出来了,三十六原本是一只普通的小动物,生得似乎软萌可爱,然后就被人族的变态给逮了,再然后.....正常人看到美丽的东西是想着保护这份美丽,但人性复杂,有想要保护美丽的人,自然也有以毁灭美丽为乐的人。虐待软萌可爱的小动物,拿钉子扎、活生生的拔掉指甲、拔掉皮毛、用开水烫.....人族在虐待小动物方面可以说是玩得花样百出。用少凰的话来说就是,那就是一群弱者,强者挑战更强者,只有弱者才会从更弱者的身上找寻自尊与快/感。遗憾的是,对于这些弱者垃圾,法律不判他们有罪,因为他们虐待的不是人,不犯法。

只是,人族不认为垃圾有罪,受害者显然不会这么认为,只是,被那么花样百出的虐一轮下来,就算是小强也活不了,何况那些软萌可爱的小动物,因此就算受害者恨人族恨得要死,也只能含恨断气。

三十六是特例,它原本也应该带着滔天的恨意断气,去地府报道,重新投胎。不对,三十六那会儿别说地府了,便是六道轮回都还没建立,因此它带着恨意断气后并不会重新投胎,而是孤魂飘荡于天地间,无所归依,直至灰飞烟灭。但它很幸运,它幸运的遇到了孟凰,孟凰将它捡了回去,凡人无法治好被变态给虐完了的小动物,但神人能,因此它幸运的活了下来。

很显然,三十六的幸运是人族的大不幸,它对当年虐它的那个人族变态的恨已然蔓延到了整个人族头上。

估计不管是喜欢虐小动物的变态还是没有这个兴趣的正常人都不会想到虐小动物这种小事居然能有这样恐怖的后续,几十种瘟疫,人族当年得是死了多少人啊。

我不支持她,但我也不认为她有错,因为我不是它,我没体验过它曾经体验的痛苦绝望。想要骂它,除非经历过和它同样的事并且没有变成它那个样子,否则谁也没资格站在道德制高点就它因为恨人族而做出的事情而骂它,哪怕是从加害者变成了受害者的人族自己也没资格。

只是,盘古世界的上神不多,就我所知道的,人族已经成功得罪了两位,这拉仇恨的能力都快赶上少凰了,只是少凰敢拉一群上神的仇恨是因为她打得过那些上神,那些上神也弄不死她,可人族,很自信上神们弄不死自己吗?

思及此,我发自肺腑的说:“如果人族灭亡了,那么一定是自己作的。”

少凰闻言颌首点头表示赞同。

高岚忍不住道:“诶诶,你们是不是忘了这里还有个人族啊?”

我说:“我只是就事论事。”

高岚问:“这个三十六和人族是什么情况?”

哦,忘了,这家伙不知道三十六的经历。

我对少凰说:“你跟她说一下吧。”

“为什么不你说?”

“你比我更清楚。”

少凰无法反驳,便讲了。

她第一次见三十六的时候三十六还不是孟凰的正式弟子,只是一只被孟凰给捡回来的东西,嗯,东西,没用错形容词,因为第一眼的时候少凰真没认出来那是什么品种,血肉模糊的一团,皮毛全没了,有的是被开水给烫没的,有的是被活活撕扯掉的,鬼才认得出来它原本是什么样的。

孟凰也认不出来,她捡到小东西的时候小动物的身上还插着许多削尖的木刺和石片,活似刺猬,以至于她第一眼还以为这是一只刺猬。而将小东西身上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拔干净后,收获血肉模糊的一团,奄奄一息。

因为太过奄奄一息,孟凰都不敢用灵力治愈它,MD,小东西身上的经脉不是被活活抽了出来就是被挑断了,反正身上就没一个好的地方,孟凰怕自己用灵力的话,小东西撑不住,本来还有一丝丝的气,秒秒钟断气。只得吊着它一口气先别死,带回了南明用温和的药物慢慢治理。

少凰彼时正好来找孟凰,看到了药池子里泡着的血肉模糊的一团,虽然那一团的整个眼球已经被剜掉了,而通过整齐的切口可以判断,下手的人很熟练,身经百战。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哪怕那一团没有眼睛,少凰都能清楚感觉到血团子身上的滔天恨意。

少凰愣了下,惨的生灵不是没见过,但这么惨的,头回见,倒不是说外表,外表比这更惨的少凰也见过,势均力敌的生死搏杀中,拼到最后的时候,都会相当凄惨,但再凄惨也不会有如此浓郁的恨意。生死的厮杀中,输得再惨也不会有谁怨恨,谁让自己技不如人呢。小东西这样的,少凰是真的没见过,以至于她一时间都忘了自己来找孟凰是干什么的,问:“它这是怎么弄的?”

“遇到一个人族的变态,被折磨的。”

“折磨它做什么?”少凰疑惑不已。“弄成这个样子,人族还有食欲?”反正食物被弄成这样,换了她,她是一点食欲都不会再有了,不由腹诽人族的口味真够变态的。

一见少凰的神情孟凰便知道妹子是想歪了,道:“人族将它弄成这样不是为了吃。”

少凰更不解:“那是为了什么?”

“因为喜欢。”

少凰愈发茫然。

孟凰想了想,给少凰举了一个例子。“你看到一株很美很美的花,你会想做什么?”

少凰想也不想的回答:“长得好看,不知味道如何。”

孟凰默了一瞬,补充道:“在你不饿的时候看到它。”

“如果特别好看的话就看两眼。”

“然后呢?”

“自然是该干嘛就干嘛去。”

“为何不摘下来?”

“我为何要摘下来?”

“摘下来慢慢把玩啊。”

“花摘下来,要不了多久就会枯萎,除非用灵力维持它的生命力,可我又不是闲得慌,如此浪费灵力。而且,我不爱花朵本身,我只爱花朵做成的糕饼。”

“人族会摘下来。”

“花做的糕饼味道挺好的。”少凰有点怀念,昨天吃的花糕挺不错的,晚上得让子珝再做一鼎。

“人族会欣赏美丽的话被摘下来枯萎时的模样。”孟凰看向药池子里的小东西。“它很可爱,有些人族见着了,心里便痒痒的,想摧折这份可爱,从小家伙的痛苦中获得愉悦感。”

少凰:“....有病。”

高岚赞同的说:“确实有病,但那只是一部分人,它怎么能牵连整个人族?”

“换了你,你被折磨成那个样子,你还能保持理智?”少凰反问。

高岚沉吟了片刻,回答:“不知道,但多半不能。”

少凰道:“既如此,那你没资格说三十六。”

高岚还是觉得不可理喻。“一个心中满是仇恨的人也能修炼成神?”

“当然不能。”

高岚愣了下。“它不是神仙?”

“是啊。”

“你刚才还说一个心中满是仇恨的人修不成神。”

“三十六它最终用百万年的时间走出了当年的心理阴影,放下了对人族的仇恨,这才得以证道成神。”

我忍不住插了一句:“用几十种瘟疫对付人族,它还叫放下了仇恨?”人族差点绝种。

少凰反问我:“有人折磨过你,你最后为了放过自己,让自己过的更好,走出了阴影,放下了仇恨,但你再见到仇人,又正好碰上一个可以落井下石让仇人更倒霉的机会,你会什么都不做吗?”

我想也不想的回答:“肯定狠狠落井下石。”

好吧,我懂了。

不过如此神补刀般的落井下石.....我莫名的问了一句:“不知这位上神证的是什么道?”

“医道。”

“医道?也就是说,她是个医神?”若是这样,我倒是能理解为什么它能用那么简陋的工具做那样神速且完美的手术了,医神诶,这点本事都没有,还配称之为医神?

“嗯。”少凰点头。

“医者仁心。”我无语的道。“几十种瘟疫,感觉它真正证的道更像杀伐之道。”以杀证道,这世上有什么比瘟疫收割生命更快更多?

少凰辩解道:“证杀伐之道的是小幺,三十六证的的确是医道。而且,只要不是涉及人族的事,它都很正常,很有医者仁心的。”

我接道:“涉及到人族就是变态了。”

少凰没吭声。

我道:“能够将一个软萌可爱的小动物弄成这样,并且过了千万年了还放不下芥蒂,当年那个垃圾也挺本事的。不过,虽然不知道三十六是怎么从面壁思过的地方跑到人间界的,它应该不会还搞瘟疫流毒吧?”

感慨归感慨,同情归感慨,我还没忘了这个受害者已经进化为霸王龙级别的加害者。

少凰想了想,委婉的说:“它从不在没有人族或人族少的地方胡来。”见我脸色不太好,少凰又补了一句:“一般情况下,除非像远古时一样人族将仇恨拉得太大,天道倾斜,授意遏制人族,否则她不会逆天而为在人族不该倒霉的时候放瘟疫。”

“那她现在最严重的话会如何?”

“也就拿人族当主食吃,不过人族现在的肉质,杂质多得要命,吃了没营养,吃多了还伤身,三十六只是对人族有芥蒂,并非早些年的恨之入骨,最多尝个味道,不会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

我、高岚:“.....”

第197章 第五章狌狌·无感

“你们俩当年那么干?三十六受到的惩罚是面壁思过,你呢?”鬼使神差的,我问了这么一个问题,我是真好奇,神尊折腾人的手段,貌似挺清奇的。

“我没事。”

“没事?”我不可思异。“怎么会?三十六都受到了惩罚,为何你却没事?”

“我本来就是奉命下凡削减人族的人口遏制人族灾害性扩张趋势的,虽然所有人都知道我暗地里打的什么主意,但他们没有证据证明我计划毁灭人族。”

“可你差一点就会么了人族啊。”

“现实却是没有,我非常出色的做到了天道想要看到的平衡,虽然众神发现得再迟一点就不是出色完成任务,而是灭绝,但因为神尊突然赶到杀了我一个措手不及,我也就没达到目的。只要我咬死了我没有灭绝人族,只是在执行任务,神律便无法判我有罪。”少凰道。

我吐槽不已:“若是有证据治你的罪,那么人族早就灭绝了。”

“是啊,就差一点。”少凰意味不明的感慨。

不想去深究少凰所谓的就差一点就指就差一点就被治罪还是就差一点就可以灭绝人族,我:“.....那为什么你没事,三十六却有事?”

“它给我的瘟疫都是它特别研制的,虽然都不是什么特别厉害的病毒,但有一个非常出色的优点,便是与时俱进。而会进化,并且进化速度特别快的瘟疫病毒落在人族中,神尊也收不回去,它们已经在进化中深深扎根在了人族的身上。时至今日都不曾消失,伺机等待着下一轮的爆发。”

“这公报私仇的企图也太明显了吧?”我无语。

“是挺明显的,所以她被罚面壁思过五万年。”

我:“.....五万年对现在的上神而言很漫长吗?”是我脱节太久,不清楚现在的时间观念了吗?

“三十六是个宅,它的最高记录是宅在实验室整整十万年没出门一步。”

我惊叹不已:“这也叫惩罚?”

“三十六与人族有因果,它要报复人族是理所当然的事,那一次的事情,正好将它与人族之间的因果给抵消了。事实上,若非它弄的瘟疫太过惊人,它本该与我一般什么事都没有。至于只是面壁思过五万年,它是医神,众神就没有谁不曾欠她人情,就算现在没有,谁也不敢笃定的说以后不会有。”

我发自肺腑的说:“我当年若是证的医道,肯定不会死那么惨。”证医道而成神,三十六完美诠释了这么做会有怎样的好处,同样是犯事,少凰犯事肯定有一堆神等着落井下石,奈何少凰自身太彪悍,从自己爬出了深井不说,还将石头踢了回去。而三十六,不仅没人落井下石,反倒多的是神提供绳子拉它上来。

啥?

人族太悲惨了,不过是虐了只小动物,却要在千万年后瘟疫缠身,且是永久性的,世世代代永远活在瘟疫的阴影下,好惨.....个屁。

大洪荒时代后期仅仅是因为冒犯了神人就被屠族的族群虽然不能列个一米清单,但肯定不会少,如我、凤凰、娲灵这般只要不是对我们有恶念,旁的什么都不会介意虽然是初代古神的广泛现像,但不管是什么族群都有特例。而后来洪荒大地喧嚣起来后证道的那些神,没有如初代古神一般经历过天地初开时深入骨髓的荒凉,自然对生命缺乏爱惜之心,经常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比如为了自己的威严就灭杀一族什么的。

综合上述,别说三十六没把人族给灭绝了,就算真灭绝了,上神们也不会有几个觉得这有什么不对。弱肉强食,三十六当年弱小,因此被人族虐待是活该倒霉,同理,如今三十六是神,人族是蝼蚁,它要碾死,蝼蚁自然是合该倒霉,且三十六与人族之间还是人族先招的三十六,真算起来,人族就算灭绝了也不过是报应罢了。现如今三十六只是让人族倒霉而非灭绝,真不愧是证医道的神,端的一副慈悲心肠。

我没夸张,神是不会在意蝼蚁的喜怒哀乐与生死的,无视是比居高临下更高境界的睥睨。

人会将地上的蚂蚁当回事吗?不会,只有虫子咬到自己时人才会随手碾死虫子,否则都是视而不见的。

若是没有神尊,我估计三十六别说这种无伤大雅的面壁思过几万年了,根本不会有任何的惩罚,至少,若是在大洪荒时代,它这种行为不会有任何惩罚,连指责都不会有。PS:我说的是来自同级别存在的指责,蝼蚁的愤恨,神“听不见”,真“听见”了,那就是蝼蚁的末日。

勿以恶小而为之,人族与三十六之间的因果真是完美诠释了这七字真理。

少凰闻言反问:“凶兽需要看病?”

这话问得真好,凶兽需要看病?答曰,不需要,凶兽不管受了什么伤,用两种法子就能解决:吃凡人吃神,以及吸收天地间的浊气。正常生灵受伤和生病时的方子对凶兽而言根本没用,按着这个思路下去,就算我当年证的是医道,宁渊吃我时也不会有半点犹豫,这真是个令人悲伤的事实。

“当我没说。”我扶额道。

少凰不置可否,换了个话题。“我想了想,来的可能不止三十六。”

我、高岚:“.....”一个绝对有种/族歧视(专注千万年歧视人族)的上神还不够吗?

少凰看着我问:“你觉得我那个时代的上神,能随便跑到人间界来?”

“当然不能,那会很难受的。”我说。“人间界太小了,你们想下来,便如龙伯人想要钻进靖人的屋舍,得先学会缩骨术,但能够四肢舒展,谁愿意用缩骨术折腾自己?”

君不见眼前这位,浪荡人间界千万年,哪一次是用自己的本体的?鸑鷟本体根本不能跑到人间界来,每次都是先制作一件临时的“衣服”,神魂再钻进去。可,一次性的“衣服”能有真正量身打造的高档本体舒服?肯定没有,有的话我就不会在人间辗转流离千万世,每一世都英年早逝,还不是里子和壳子不配套闹的。

想起三十六对人族的歧视,顿了顿,我补充了一句:“如果一点都不在意这方天地中所有生灵的死活,在这方天地肆意舒展肢体,也不是不可以,不过那样的话,房子也该塌了,话说,三十六没那么恨人族吧?”

“它不恨人族。”

“但它对人族有芥蒂。”

“那不是很正常的吗?”

“我还不想死,这座城市里的人们,我也不希望他们在生死薄上的寿数到头前就因为一个神的肆无忌惮而全死光光。”我说。

“人族只是这一方天地中无数物种的一个,沧海一粟罢了,而三十六对人族以外的族群,甭管是智慧物种还是非智慧物种,它都怀抱着医者的仁心。”

我松了口气。

少凰继续道:“只是,据我对三十六的了解,除非历劫需要,否则它不会跑人间界找罪受。而且,神界的人族不多,大部分时候都碰不上,就算有可能碰上,人族也会避着它走,可人间界,到处都是人族,它的心情会很不好。”

高岚忍不住道:“既然这样,它干嘛跑人间界来?它受罪,我们也遭罪。”

我道:“总不至于是被人给踢下来的吧?就算要找你,难道就找不出更合适的吗?”

“众神之中,若论在人间界的往来自由度,非小幺莫可。”少凰皱眉。“若是小幺,我想不通它为何会与三十六组队。”

我问:“它俩不是同门?”虽然杀伐之道和医道的宗旨是水与火的差距,但一个是三十六,一个是小幺,都是数字,显然,都是孟凰的弟子,同门之间关系再不好也不至于多差吧?连组队公费旅游都不行?多大仇?

“三十六想剁了小幺已非一日之事,只是它被罚在神宫面壁思过,而小幺更是跑去了混沌中的永恒战场,一直没回来,也就没机会。”

“同门相残,白彧都不管的吗?”

“上神被剁成七八块,会死?”

“不会。”

“既如此,为何要管?”

孟凰你门下的画风究竟有多凶残?

“那照你这意思,三十六应该是一个人下凡的吧。”

“若如此,不合理,小幺才是最合适的人选,三十六是最不合适的,那帮小子便是脑子让混沌凶兽给踩扁了也不至于如此糊涂。”少凰一脸的不解。

我说:“说不定小幺有事,来不了呢。”

“只要它没死透,哪怕是被砍成了肉泥,众神也会将它从肉泥里捞出来复活。”

高岚道:“那说不定它就死透了呢。”

少凰默然须臾,一字一顿的道:“若是那样,神界必然已大乱,要不了多久,新的量劫,甚至可能是无量量劫将爆发,三千世界都将被卷入神战的战火中。”

高岚:“....我这张嘴从来都没灵过,肯定是那个叫小幺的神人一时半会脱不开身,也可能是它和三十六一起下凡了呢。”

少凰没吭声。

我扶额道:“我想个办法找到三十六问问怎么回事。”

这也是我心里已经有的决定,在想起三十六曾经的悲惨经历时我就明白了一件事:这么一个神绝不能放在外头胡乱溜达,否则地球上很可能出现一个比开膛手杰克还变态的连环杀人犯。哪怕它不拿人族当主食,只是不时吃一顿打牙祭,就它一顿吃掉了十几个人的脑子的胃口,天知道会有多少人因为失去脑子而变成活死人。

三十六显然不会考虑自己吃了别人的脑子会对一个家庭造成怎样的打击,就算想到了也不会放心上。一个对人族没有怜悯之心,还有着针对性歧视的神独自且长期混迹人群里,想想就觉得那画面....美得无话可说。

少凰表示随便。

我说:“你就不关心神界发生了什么事吗?”

少凰自信的道:“根据那个死贱人的设定,当我死亡时,我便可重新链接上自己的本体,到那时,不管神界乱成了什么样,我都能摆平。”

我:“.....你强大到足以单挑一群上神?”就算是切瓜砍菜也是能累死人的,盘古父神就是个活例子。

少凰白了我一眼。“我是神,也是王。”

呃,我还真忘了,不过这也不能怪我,谁家的王会千万年不在王座上而是四处蹦跶?

确定了食脑案的凶手不是少凰的仇家,却有了新的问题,我打算出一趟门去找个人,不过那人不在鹤城,因此我还得先去买张明天的火车票,今晚上跟大家说说,明天出发,争取看看后天或大后天就回来。

少凰忽然冒出了这么一句:“剩下一枚洗髓丹给我。”

我下意识就道:“你不会也想送亲戚家的幼崽吧?”

少凰反问:“凤凰幼崽需要洗髓丹?”

脑子终于上线的我:“不需要。”

人生而有一口先天之气,因而婴儿是这世上最纯净的存在,至少在人族中是如此,但随着年纪增长,那口气会慢慢散掉,加之人吃五谷杂粮,杂质堆积,经脉於堵,很难再修炼。也因此,人族修仙都是打小就上山修炼,年纪幼小的时候体内杂质堆积得还没那么严重,想要排干净也不难。

凤凰族生而有先天之气,还不止一口,而是一大片,至于杂质,考虑一下凤凰的体温吧,什么杂质能顽强的在它们体内堆积起来?这群猛禽的血管流的根本不是血,而是凤凰真火。

“你是想送人?”我问。

“刘元说他想修炼。”少凰回答。

我默了一瞬。“你没告诉他洗髓丹的副作用?”

“说了,他坚持。”

“真乃勇士也。”我诚恳的赞叹。

诚然,洗髓丹这玩意能够一次性将人体内所有杂质清干净,同时梳理於堵的经脉,将经脉给梳理得跟高速公路一样畅通,修炼起来自然事半功倍。但,为什么总有人会认为这么好的东西是一点副作用都没有的呢?

小说里经常写着某某主角吃了洗髓丹或什么类似洗髓丹作用的东西,然后美美的睡一觉,醒来的时候身上全是污垢,都是身体里的杂质,一下就被清干净了,自此修炼起来事半功倍。对此,我只想说,前半段还靠谱,但后半段,怎么一点都不靠谱?

人体内的杂质可是和血肉混在一起的,想要将杂质清干净,那过程就相当于将所有血肉都用细细的筛子将所有血肉给筛一遍,筛掉所有杂质,梳理经脉亦然,而这个过程....你会觉得每个细胞都痛苦的想自尽,发自灵魂的想要去死。并且,年纪越大,杂质越多,这种副作用就越大。因此不是没有过服了洗髓丹,结果杂质亲赶紧了,人也活活疼死了的例子。

不疼的办法自然也是有的,破坏中枢神经和灵魂的部分感知,只是,洗髓丹的副作用是一时的,而这种止疼操作,副作用是终生。

刘元的年纪,体内杂质绝不可能少,这么大年纪还服食洗髓丹,闻所未闻,他确定自己齁得住?

我没忍住问:“他要齁不住怎么办?”

少凰理所当然的回答:“那就下辈子再教他修炼,从他一出生就开始教,彼时先天之气尚在,体内亦无杂质,正是适合修炼的时候。”

高岚:“....若是那样,下辈子的他还是他吗?”

少凰反问:“你换件衣服就不是你了?”

高岚一脸懵,我拍了拍高岚的肩膀。“对于神类而言,皮囊不过是一件衣服。”

高岚一脸无语。

“别拿你看的电视剧和小说来看待非人生物,那些都是人写的,人写的,套入的自然是人的三观,但物种不同,三观绝不可能相同。”我说。

高岚无语道:“我现在深刻明白了,可这样的话,安安你认识刘元也不止一时和一辈子了,以前怎么不教他修炼?若是以前就修炼了,你们也不至于现在.....”

高岚没说完,但没说出口的半句不外乎:一老一少的鲜美对比。

“他这辈子可以修炼了,也说想要修炼。”少凰回答。

“他说想要修炼,你就给他弄洗髓丹....”高岚顿了顿,仿佛看到了什么颇为可怕的画面,悚然的道:“安安你不会是对他?诶,我可告诉你,就算你们有宿世的缘分你也不能顶着现在的身体和他发展出什么男女关系来啊,阿姨会被你活活气死的!”

闻言,原本还八卦着的我也愣住了,话说少凰这家伙在我面前一直都是真实状态,以至于我都要忘了这只活了千万年的鸑鷟现在顶着的是一个稚童的壳,并且这个躯体还是小姑姑生出来的。

十月怀胎生下来的闺女跟一个年纪比自己还大的老男人跑了,如果只是我的话,我不会有什么感觉,我这辈子的老娘可比老爹大了好几百岁,还有大洪荒时代的古神之间,年龄差个几十几百万岁跟差个几岁没多大区别。三十几岁的年龄差距,真心不算什么,但人族不是非人,三十几岁的年龄差距.....小姑姑会不会气死不知道,但气出心脏病是可以肯定的。

八卦的火焰霎时如暴雨下的露天篝火,只余下丝丝烟气,就连那丝丝烟气也很快消失在滂沱大雨中。

我说:“安安啊,如果你要和刘元谈恋爱的话,能不能等你离开了现在的躯体再谈?我怕小姑姑心脏受不了。反正刘元现在都准备修炼了,几十年也不算什么的,一晃眼就过去了。”

少凰无语的看着脑补的高岚与我。“我对他没有任何感觉。”

“没有任何感觉,他一句话你就做这么多?”高岚明显不信。

少凰很认真的重复:“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我都对他没有任何感觉。”

第198章 第五章狌狌·知往

我不可思异。“虽说别人爱你,你没有义务要因此而爱别人,但刘元待你如此情深,你就算不爱他也不能一点感觉都没有吧?”知道您老活得久,但活到这份上,你的七情六欲究竟是淡到了什么境界?凤凰当年也没你这么变态啊。

少凰耸肩。“我的确没有任何感觉。”

我不信。“若没感觉,你为何他这么好?”

少凰反问:“我对他没感觉妨碍我对他好?”

这个问题,我想了想,不妨碍。“可,如果没感觉,你为何要对他好?”

少凰无语的问:“且不说我的本质是无性别的,便是有性别,为何人总是觉得男女之间对另一个人好就是有情?”

我无语:“你莫不是想说你对他是知己之情?”

少凰摇头。“我闹不清自己对他是什么心情,反正不管是男女之情的感觉还是知己的感觉,我全没有。”

我说:“为什么不尝试一下呢?你都单了多少万年了?”感觉,如果是刘元的话,少凰应该是能接受的。

“没兴趣。”

“不是没感觉?”

少凰想了想,说:“都有。”

我无语:“你莫不是还惦记着你的初恋?”

少凰更无语:“怎么可能,我对他的爱早已被剥离,你也别太小瞧我长姐在这些乱七八糟的方向的造诣。”

我道:“可我怎么觉得,你不像是被她剥离对了初恋的爱,更像是被拔了情根。”

少凰回以白眼。“我是上神。”

我知道你是上神,寻常的人甚至仙人被拔了情根可能一无所觉,但生命形态已经跟变态BUG没什么两样的上神,绝不可能身上少了零件还一无所觉。而且,上神身上不管少了什么零件,都会自己重新生长回来,情根也一样,不过情根这玩意,甭管是神人是还是仙人,情根长了等于没长。活得太久,七情六欲难免会变淡,淡着淡着就可能淡没了。

我换了个话题。“说起来,你后来都修成神了,事情也过去了几万年,她为何不将你的爱还给你?”对一个人的爱是可以剥离的,以此类推,剥离之后并不意味着它就不存在了,事实上它仍旧存在,只是换了个地方保存。

“没有。”

“啊?”

“她说她没有。”少凰道:“我估摸是枯萎了。”

枯萎了,这倒是有可能。

爱被剥离并不代表它就不存在了,但爱并非不能消失,它是会枯萎的。至于如何让爱枯萎?简单,十年前你爱一个人,可十年后你不爱了或者爱上了别的人,曾经的爱自然就枯萎了。少凰自然不是移情别恋的问题,她都单了千万年了,她只是单纯的不再爱了而已,天长日久的,真正的不爱了,放下了,于是原本的那份爱也就枯萎不存在了,孟凰拿不出来也很正常。

若是这样,那少凰千万年单身汪就纯粹是她自己的问题了,为刘元掬一把同情泪,你爱上谁不好偏偏爱上这么个家伙,你还不如投胎当她手中的利剑呢,至少她对自己手里的剑肯定不会一点感觉都没有。

不过,说到一点感觉都没有.....莫名的觉得哪里有些怪异,可一时半会想也不到哪里怪异。

晚上的时候我与大家说了说自己要临时出趟门的事,我不在的时候鹤城就由阿吉看着,有修士或非人生物捣乱,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记下是谁,等我回来收拾它。

“那别的地方怎么办?”阿吉问。

雪莹山庄的辐射范围并非鹤城一地,而是整个华中,虽然这两年特勤处有意渗入和接管,想将华中收回去,对此我也是表示欢迎的,华中太大,以前君长青是半神,他想去哪就去哪,不过一念之间的事,可对于我而言....我得到处跑。特勤处想要接管,我是真的不反对。

然并卵,特勤处并未全盘接收,一方面是怕引起反弹,鹤城的妖魔鬼怪多,华中也不少啊,属于非人生物密集区,若是引起反弹,那问题就大条了;另一方面,特勤处人手不够,吃不下这么大的地盘。

认真说起来,华夏的妖口和修士真的不少,但妖族喜欢自由,修士....修士在人族属于特/权阶层,谁会愿意接受特勤处的各种规章条例管制当个基层片警?综合上述,特勤处对华中真的是有心无力,若非如此,当年他们也不至于来找我。

这一年的时间我已经逐步恢复了雪莹山庄原本的辐射网,各地的警察局若是碰上灵异案子要么给我打电话要么给特勤处打电话,或者,两个都打。到时候电话打过来,我人却不在.....

“那你就再给我打电话呗。”我无奈的说。“我到时候再赶过去就是了。”

缺人缺妖,然并卵,姑获鸟现在都还没考虑好,数斯小姐倒是被我按着在合同上画了押,也是唯一一个签成了的合同,但她现在的状态,也就凑个数让我有个安慰奖不至于绝望的作用。

正在吃饭的尘寰将嘴里的食物咽下,问我:“你出门是要做什么?”

“找人。”我将三十六的情况说了说。

这么一个神,哪怕它现在因为封印而束手束脚,无法施展神力,但不找到放眼皮底下看着,着实不能安心。

比杀人如麻的屠夫更可怕的从来都不是更冷血的屠夫,而是科学家。

原因?屠夫再怎么杀人如麻,一刀或一枪一枪的去杀,一辈子能杀多少人?

就算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人屠白起,他一生所杀的人也不过百万。百万这个数字挺可怕的,科学家能创造这样的记录?自然是不能的,九成九的科学家都是终其一生不曾杀过人,但他们的造物在杀人。

核/武器是科学家的造物,而地球上现在的核/武器,加起来都足够毁灭地球几十遍了。还有各种各样的热武器,全是科学家的发明,而近代死于热武器的人何其之多,反正人屠白起的记录是根本不算什么了。

三十六可以说是最恐怖的科学家,它研究瘟疫病/毒,貌似还挺成功的,连神尊都拿它的造物没辄。

施展不了神力,影响科学家搞研究吗?

不能,若是到时候它心情不好,研究出一种专门针对人族的瘟疫....请自行想像。

我说的时候语气已经尽量平淡了,遗憾的是,在我说完自己的担忧后,所有人都显而易见的没什么胃口了。我见了,赶紧拿筷子吃了起来,美人今天难得下厨,必须多吃点。

美人不可思异道:“这样危险的神人应该是不能随便下凡的吧?”

“是不能,所以它如今是处于封印状态。”我说。

“不,我的意思是,它从一开始就应该不被准许进入人间界的吧,若我是神界的领导者,我肯定会专门针对它设禁令。”美人分析道。

“我听少凰说,三十六除非历劫,否则它都不踏足人间界的。”

“那这次为何会下凡?就算是找少凰,它应该是最不合适的吧?”美人蹙眉道。

我说:“这个问题问得好,我也很想知道,所以才更要找到它啊。”不找到当事人,鬼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现在只希望不是最坏的那种。

“那你如何找?满大街贴寻人启事?”顿了顿,阿吉继续道。“就算是贴寻人启事,你知道它叫什么吗?三十六这个数字应该不是名字吧?”

我:“....忘问了。”

闻言,阿吉一脸被打败了的衰狗样。“你还能更不靠谱点吗?”

我自信道:“我觉得自己挺靠谱的,说真的,就算真要贴寻人启事,写三十六这个名字说不定当事人还更容易反应过来是在找它呢。行三十六行了千万年,而从少凰张口闭口都是三十六这个称呼,估计所有人,至少大部分人都是称呼它的排行,我严重怀疑三十六还记得自己的名字不。到时候我贴个寻人启事,当事人都反应不过来那是在找她,那多悲剧?”

阿吉彻底语塞。

尘寰无语道:“所以你还真打算贴寻人启事?”

我说:“有这个打算,不过就算要贴,也得先弄清楚它的大致方位,我记得你跟我提起过你认识一只狌狌。”

我将火车票取了出来。“我买了两张,请你公费旅游,还不谢我?”

尘寰:“.....”

狌狌这个物种其实我也认识一只,不过不是这辈子,是上辈子的事,娲灵那只骨灰中骨灰级驴友介绍认识的。

娲灵介绍的,显然不可能还活着。

原因?

我都死了多少年了,无量量劫百万年一遭,普通量劫几万年甚至几十万年一遭....这一次死不了还有下一次,简直没完没了,估计我当年识得的人也没谁还是活着的了....话说,我完全能理解为什么有神人会想着将盘古世界拖进混沌战局了。

不过,我死后到神尊上位隔着几百万年,无数的量劫与无量量劫....不提也罢。

山海经里有提到狌狌这种生物,外表似猿猴,白耳,知往不知未来,吃了它的肉能脚步轻健起来。话说回来,前一个能力我是知道的,但后一个,闻所未闻。当然,这也可能是因为我没吃过狌狌的肉,而山海经的作者,能这么写,八成是吃过,不过那么多妖兽异兽,也不知山海经的作者究竟什么人,简直吃遍天下。

不过,这也不算是我无知,一来狌狌是智慧物种,不吃智慧物种是大洪荒时代初期和中期诞生的古神共有的特征,不管是谁,在那样荒凉孤寂的世界里生活了几百万年甚至几千万年,智慧生物的邻居离着自己不知道多少光年,都会对智慧生物产生圣人般的包容与珍惜之心;二来,我那会,天地间就那么一只狌狌,吃了就绝种了,多可惜啊。

知过往是狌狌的道,或者是,狌狌的道是史,狌狌的所谓知过往,若我没猜错,应是血脉传承。每一只狌狌的知识都会通过血脉代代传承,于是,狌狌一族就知道的越来越多,对于过去可以说是无所不知,而对于未来,两眼抓瞎。

不过,知道得多也有知道多的好处,参谋最擅长的是什么?不就是根据已掌握的情报分析出整个大局吗?狌狌知道超多的结果便是它不仅能推演出更多的情报,并且与天道产生了某种链接,可以通过天道知道很多已经发生的事。我认识的那只狌狌有多厉害?它厉害到哪怕有上神故意遮掩了天机让所有人都算不出来发生了什么事,它仍旧能看到。自然,事无绝对,比如三族始祖被凶兽或杀或逼死时它就一无所知,因为那是天道的意志。

虽然如此,但狌狌还是很厉害的,只是,后裔和始祖并非一回事,但,多少会有点用处吧。

尘寰认识的那只狌狌住在陕西的西安,千年古城,真是个好地方。不过,这两位认识是在三十年前了,这么久了,真的还在原地吗?虽说妖族几十年几百年不挪窝并不是什么稀奇事,比如娲灵,别看那只骨灰级驴友喜欢到处蹦跶,但她并非现代人走马观花一样的蹦跶,它是每到一个地方就住个几年几十年,若是觉得风景特别好,特别喜欢,干脆住个几百年再挪地方。也因此,后世人族为了争哪里是它的故里都快掐出狗脑子了,哪哪都有它的足迹,也因此,每个争的人都特别的理直气壮,别人也很难反驳,因为那些足迹都是真的。

碰上个驴友祖宗,子孙后代考古时绝对得纠结死,也不知那些研究娲灵的人族考古学者会不会偶有报社的想法。

妖族自然没娲灵那么特立独行,热爱旅游热爱到了令人想要报社的地步,妖族大多是有聚居地的,就算出门旅游,也不会太久,而且最后都会落叶归根。娲灵,它有两个勉强算根的地方,一个是我的雷泽,另一个是南明不死火山,并且,它旅游都不是几十年的事,最少也有蹦跶个一两万年才回来。

不过,生活在人族中的妖族大多居无定所,人族的寿命太短暂了,很快就老了,死了,而妖,千年万年后还是那副年轻的尊容,好吧,也不用千年万年后了。就你小时候别人拿糕点逗着你喊哥哥姐姐,结果多年后你白发苍苍,而别人仍旧是当年的模样,照样拿着糕点逗你的小孙子,你能不多想?到时候肯定得拉一支又一支除妖队伍,直到那个不会老的邻居被消灭为止。

也因此妖族在人族社会里生活的时候,少则三五年,多则一二十年就会换地方,很少在一个地方常驻。自然,也有特例,比如路二少等了一辈子的那条鱼,它就在西湖边上定居了千年,却一直没引起人的怀疑。为毛?不是下一次出现的时候扮成自己的女儿就是将所有人的记忆给改了,明明别人认识她都十几年了,但她改了一下就变成了认识了有一年半载了,然后继续顶着一张年轻的脸混个几十年,几十年后再改一次记忆。

也不知狌狌是哪一种,我有点担心。

“放心吧,他肯定还在西安。”尘寰笃定的安慰我。

我纳闷:“为何这般笃定?”

“我认识他的时候他说他在等一个人,已经在西安等了一千多年了。”

“那么久?那应该还在。”我说,不过,等了一千多年了,狌狌您老贵庚?以及,千年老妖在人间界原来这么寻常可见啊。不是说人间界没有大妖,千年老妖基本没有吗?我这都碰上几只了,朏朏、老腊肉、西湖酒鬼鱼、姑获鸟.....

第199章 第五章狌狌·移植

西安古称长安、镐京,前一个相信华夏人都不陌生,汉唐盛世,巍巍长安,万邦来朝。至于后一个,知道的人可能不多,周武王灭商,定都镐京,开启周朝八百年基业。

华夏历史上有十三个王朝在这里加建都,话说,华夏历史上称王的虽多,但真正被认可的朝代却是不多的,至少相对于整个的历史长度而言,真的不多。就好像西楚霸王项羽,后人认可他是王,但承认他建立的王朝吗?因此有十三个经过历史认证的王朝在西安建都,啧,真不愧是帝王都。

始皇陵、大雁塔、小雁塔、大明宫遗址.....可惜我不是来旅游的,就算在火车上的时候想过如果雪莹山庄没什么事的话可以在这座帝王都玩两天,现在也没心思了。

原因?

我们没找到狌狌,原本以为他搬家了,但这座城里也不止他一个妖,妖是不会修改删除妖的记忆的,因此找人族打听不到狌狌又换成了什么身份,但找妖族还是能够打听到的,但也正是打听到了我们才显得头疼,狌狌没搬家,他这几十年来一直都在西安,但这几日似乎一直没出现。

循着他现在用的身份去他租的房子那里找,没人,再去他工作的地方找,还是没人,并且公园里的人都说那个盲眼神棍好几日没出现了。

“盲眼神棍?”我瞅向尘寰,神棍我能理解,狌狌一族虽不知未来,但知过往,因此想要骗人的话还是很容易的,可盲眼?嘛情况?

尘寰解释道:“瞎子算命更像算命的。”

OK,我明白了。

“那么他这是干嘛去了?总不至于是等到他想等的人了吧?”我说。

“有可能,要不,你卜一卦试试。”尘寰建议。

这个主意....可以一试,就算我的卜算水平在神族里是吊车尾,但在凡世,我觉得自己还是可以的。

本来只是想卜一卦算算狌狌往哪个方向跑了,结果.....

“大凶之像。”尘寰略惊讶。

我也惊讶。“他一只只知道过去,无法预知未来的狌狌能有什么可图的?又不是不知过去只知未来的白泽,莫不是寻仇的?”出来混的,有几个是没结仇的,尤其是妖族和人族的风气可不一样,妖族崇尚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这种氛围,结仇就更是无法避免的事,除非每次都把事情做绝,灭了别人全族。但那也太造孽了,因果太重,不是什么人都吃得消的。

尘寰想了想,说:“还真有可能是有利可图。”

我茫然的看着他。

“狌狌肉,食之善走。”

“瞎扯,我认识狌狌的始祖,虽然没吃它的肉,但也相处过,对狌狌也有一些认知,狌狌肉没这能力。”我说。

“狌狌肉的确不能食之善走,但这笔记载也并非空穴来风。”尘寰道。

我仔细回忆了下有没有哪个神人对狌狌肉进行过开发,最终得到的结论是没有,那是智慧生物,而与我同期的古神,基本不会主动去伤害别的智慧生命。打劫资源不算,只要不伤及性命那就不算伤害,这是我那一时段的古神的标准观念。因此,狌狌可能被打劫,但被下锅,前期的时候没神会这么干,后期的时候,狌狌已经很强大了,有能力将它下锅的也不会那么做,会那么做的又没那个能力。

“你还是介绍清楚点吧,我猜不出来。”我说。

“器官移植。”尘寰直白的回答。

我愣了下。“妖族没了器官,应该也是可以重新长出来的吧?”最多就是麻烦点,需要的时间长一点,最近的例子就有姑获鸟,她最早被砍掉的那只脑袋都长出了好一截了,可惜前不久又掉了一个,也不知两个都重新长回来要到多少个猴年马月去。

“人族没这功能。”尘寰说。

我无语道:“物种不同,器官这么随便移植也不怕引起排斥反应整死自己?”

同为人类科的成员移植器官都要反复配对,越匹配越好,不匹配就不给做手术,做了也是死路一条,更好看人与狌狌,虽然都是灵长类,但人和猴子的器官能相互移植吗?就算人和猴子的器官能相互移植,人和狌狌差的也不止所属的物种科目不同,人与妖走的是两种进化之路,人通过对工具的改进来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虽然整体实力很强大,但个体实力.....全是脆皮渣。而妖族是通过对自身的完善来获得更圆满的状态与强大的力量,同一个种族之间,个体实力可能天差地别。

简单来说吧,人族若是要克/隆自己,很容易,但要克/隆妖族,成绩绝对惨不忍睹,非人生物走的进化路线使得自身的细胞活性极其强大,同样是被砍了一刀,人族就算不死翘翘也得休息一年半载,而妖,少则一天,多则几日就能好利落。而这种变态活性以神人为最,那简直是BUG一样的能力,而这也是神人在没了原装的容器后很难找到合适“衣服”的原因,灵魂影响躯体,而人的细胞能承受神躯所蕴含的活性吗?能的话,神人还至于那么头疼裸奔问题?随便找个人夺舍不就可以解决问题了?

跨物种还跨了进化路线,真这么搞器官移植,理论上非移一个死一个不可。

“狌狌的可以,人族将狌狌的双腿砍下来接自己身上,不管原本怎样不良于行都将获得健康行走的能力,还不会有任何排斥反应。”尘寰说。

还是觉得很扯,但看着尘寰的神情,显然,这个在我看来很扯的理由并不真的是胡扯,而是真实的。

“就算这样的器官移植是靠谱的,可,为了自己的腿能够好起来就砍了别人的腿让别人一辈子残疾.....”我皱眉。“这也太荒谬了。”

就算是大洪荒时代那些和我同期,有三观等于没有,道德观什么的更是闻所未闻(天地尚且初开,道德观什么自然也还没建立起来)的古神也没这么乱来的。虽然从不搞这种器官移植肯定有物种不同,随便移植器官会出事,以及神人缺胳膊少条腿是能够自己长出来的原因,但我还是觉得,我那些同期的同类不会这么干。虽然很难说是因为见到一只智慧生物太不容易,弄死弄残什么的,总感觉不是很好,还是因为自身恢复能力变态,根本不需要。但不管怎么说,我那个时代没谁这么做过。

尘寰道:“人性本就是自私的,不是吗?”

我:“.....”莫名的理解了三十六对人族的歧视。

行了,现在我完全没有游玩千年帝王都的心情和心思了。

找狌狌是个挺为难的事,我总不能再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占卜吧,若是那样,等我卜完了,估计狌狌已经完了。上回这么干是因为我要找的那只臧羊都失踪那么久,显然凶多吉少,慢点也关系不大,但狌狌,这么几天的时间应该还有救。

怎么找?

我有点头疼。

这要是在华中地区,我可以利用雪莹山庄的人脉妖脉关系,但在华中以外的地区,前任庄主得罪的人很多,而我....我不认为在我杀了那么多的人和妖之后我还能跟当地地头蛇套近乎,就算我想,别人也不敢。虽不是王,更非暴君,但我非常成功的做到了暴君一般的鬼见愁。

尘寰露出了犹豫之色。

我见了,心头一喜,这反应,肯定是想到了什么。“你有办法?”

尘寰闻言,沉默须臾,问我:“必须要找到狌狌吗?”

我反问:“你觉得三十六那样的神放在外头晃悠,我能放心?”

神可不是人,人族的律法根本约束不了它们,不过希望自己被灭族的话倒是鼓励去找神试试让它们接受人之律的制裁。神只受神之律的约束,而法律是统治阶层用以维护统治的手段,就算神尊特立独行,它所制定的神之律也不会专门针对神,真那么做,它早被众神给掀翻了。虽然,它现在貌似也在被掀翻的边缘了。

不过,以上不妨碍我理解一个问题,神灭凡人是不用偿命的,一来是凡人不配让神偿命,就如凡人杀鸡宰羊,灭绝无数物种却不会受到人族律法的任何制裁一样,神之律虽然会对无故伤害凡人的神做出惩罚,但都不致命,尤其是三十六那个五万年面壁思过.....虽然细细分析后还是发现很合理,但从人族的角度不认为去看,真的是槽多无口。二来,神尊挥霍大量的神力给每一方世界设置界膜,并且这界膜还是主要针对外来者,越是强大的外来者越是不给入的那种功能,我不认为它是吃饱了撑的才这么做,这分明是继神之律后的第二重保险。

可现在的情况,神尊生死未卜,神界就差天翻地覆了,三十六若要胡来,谁会管它?反正少凰是不可能指望的,它对人族的观感虽然不像三十六一样带着种族歧视,但它和人族可不是往日无怨近日无仇,反正往日肯定有过节,她亲口承认。因此三十六若胡来,估计她会在一旁鼓掌加油。

明白我什么意思的尘寰说:“我们可以去踢馆。”

每个地方都有地头蛇,虽然妖的妖口远不如人族.....这也正常,人族生而有灵智,而妖族,比如狐狸,若是没有特殊的机缘,十万只野生狐狸里也不过一两只是能修炼出灵智成妖的,而要修炼到能够化形需要的时间更是漫长,这期间要是被人族给猎杀了,得,苦修一辈子,全完了。

别看鹤城的妖口很多,但那几万妖族的年龄.....从先秦到如今,各个朝代的都有,简直是活生生的历史博物馆。

也因着这种差异,妖族在人族社会里生活的时候都隐藏得很深,而几万年下来,也渐渐形成了诸多的规则。

明白了尘寰什么意思后我开始了找地头蛇麻烦的大业,画了一沓符,再折成纸鹤,专找本地的强大妖族,然后一个个找上门踢馆,将人揍趴下后再让妖提供近来在本地活动过的盗猎团伙名单,我再按着名单一个个杀上门。

烨宁近来吃得特别饱,特别满足,仿佛苏醒了一丝意识,居然在吃完后知道回馈我一点力量了。不过,能不饱能不满足吗?短短三日,我杀的人和妖都超过两位数了。

黑暗的世界,你真是不亲自去溜溜还真不知道究竟能有多刷新三观。

虽然在鹤城的时候一直都很愁人族与妖族的关系,种族决定立场那是在战争时期以及种族因为生存空间、资源产生巨大冲突的时候的事,前者如夏朝时的两族之战,后者如洪荒时代诸神族之间的征伐。然而,人族与妖族现在,反正我是没看出两族有什么大到不能共存的冲突,真要冲突大到那份上,华夏大地也也不会是如今人与非人共居的局面与文化了,这样的情况没个三五万年可发展不出来。奈何,可能是我的三观和人族不太一样的关系,我觉得人与妖的种族冲突毫无意义,别人却无法这么想。

对此,尘寰给我的解释是:“所谓世仇,不管一开始的冲突是否因为利益需要,但发展到后来,不管是否利益需要,相互杀戮仇视的步伐都已经无法停下了。”

我秒懂,双方掐了近万年,血债跟滚雪球一样滚得越来越大,理智什么的,早喂狗了。

所以说,我最喜欢孟凰那样的王了,虽然不管是做朋友还是做亲人都得有在利益需要时被算计利用的心理准备,但那样的首领绝不会允许族群做毫无利益可言的事,哪怕是杀戮,也必须是能够带来足够好处的杀戮。就好像非洲草原上的狮子与羚羊,狮子对羚羊说,我吃你们,但不滥杀你们。狮子做到了,它只在需要进食时才会去狩猎羚羊,不需要进食时,羚羊便是打它眼前走过它也不会理会。当然,也没哪只羚羊会如此勇敢就是了。

只是——

“睦邻友好很难,一起犯罪倒是挺嗨的。”

这些盗猎团伙的成分挺有意思,有人有妖,而它们残害的对像也同样有人族也有妖族。

一起做坏事的交情果然比一起做好事的交情要深厚,其中一个盗猎团伙被我杀上门的时候有几个人族魔修和妖族正在祸害货物,一片糜乱之景,而它们残害的是一群妖族与人族少女,后者是真少女,前者至少看上去是少女。不过大概也是因为里子不同,在我将盗猎团伙最强大的几只给干掉后,那几个妖族少女就扑了上去将那些人族和妖族给分而食之了,修为越高的妖族和人族的血肉越有营养,是上佳的血食,而血食各个部位里,内丹与心脏是最好的,但她们没碰,虽然看着很馋,很想吃,但还是理智的留了下来献给我。

我瞅瞅这几个恢复挺快,还知道怎么找回损失的妖族,再看看那几个无论是表情还是眼神都只有麻木的人族受害者,差别真大。也可能是三观不同的关系,妖族一直都崇尚弱肉强食,再加上寿命漫长,苦头肯定没少吃。因此被当成了炉鼎会一直伺机脱困,有希望了后又会第一反应就是找回损失,将那些拿自己当炉鼎的人族与妖族给活吃了,多少能将损失给补回来,若是将心脏与内丹也给吃了,说不定不仅能补回损失,修为或许还能增加一点。

而人族,跟这几只会吃人的妖相比,真是温室里的花朵。

我将内丹和心脏收下,内丹留着回头炼丹,至于心脏,我递给尘寰:“吃吗?”

尘寰:“....谢谢,我不吃人。”

闻言我将心脏收进了介子戒指里。“那带回去给少凰吃。”那家伙近来一直都很想吃人,但又挑剔普通人杂质太多,估计这几颗心脏她不会挑剔。

“你们可以去鹤城,还有,走的时候顺便报个警。”我对几个妖说。

鹤城的盗猎团伙根本不存在,君长青禁止这种组织的出现,反正他是半神,神识强大,可以感应很远,盗猎团伙一出现他就杀,而我....相信更加声名远扬了。

这个盗猎据点并非老巢,只是一个分部据点,将西安的土著妖给揍光、盗猎团伙杀得差不多后我们终于得到了一丝丝线索,狌狌是被一个非常庞大的势力给抓走的。

至于这个势力是干什么的,具体涉猎哪些行业我不得而知,但盗猎这种行为难道还不足以说明这个势力从事行业的性质吗?

不过那不是当务之急,当务之急是,我将西安据点给掀了个底朝天,连根狌狌毛都没找着。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同理,有杀戮自然是有买卖。

我来迟一步,狌狌是被人给预定的货物,有个大客户预定了一对狌狌腿,出手相当阔绰。遗憾的是,狌狌这一品种,不管是在远古还是现在都是稀有物种。

有人买,但没货怎么办?

先付一成的钱做为订金,然后慢慢找,找到了一手交货一手交全款,不过找了很长时间都没找到,估计尘寰认识的这只狌狌是这颗星球上唯一的一只狌狌。

狌狌虽然藏得挺不错的,但还是被找到了。

作者有话说:

昨天加了个通宵,今天状态一直不在线,受不了了,剩下的慢慢改――31号留

第200章 第五章狌狌·等待

一路杀人,查资料,实在查不出什么也没关系,人被杀光了也没关系,活人的话我还不信呢,死人的话就可靠多了,或者该说,灵魂的记忆比嘴巴真实多了。只是相对真实,至少我的脑子里有几十种修改别人灵魂记忆的法子。

少凰曾说起的那个被洗脑以为是另一个身份的神人应该是被其中一种法子给改了记忆,不然没法解释一个神人怎么会被洗脑,神人的记忆不全是靠脑子,更多的是靠神魂。神魂里的记忆被人给改了,它才会以为自己是另一个人,只是,这种洗脑显然也不成功,它最后还是察觉到了不对劲,然后用最令人刮目相看的方式证明了自己的自我怀疑并非虚妄。

话说,哪个神画风这么清奇,简直无敌。

不过,修改别人灵魂里的记忆这种事是实力强大的真神的能力,凡人甚至仙人都没这能力,因此我在解剖这些东西的灵魂时一点都不担心谁灵魂里的记忆是有问题的,哪个神会这么闲得慌跑来修改几个“凡人”灵魂里的记忆?

解剖完了我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将倒霉的随手丢掉自生自灭。

尘寰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支离破碎的灵魂,欲言又止。

我说:“有事?”

“你刚才的状态.....感觉一点人气都没有。”尘寰想了想,说:“感觉有点相信你曾是一个神。”

我愣了下,不由揉了揉额角,他不说还好,一说我才意识到,自己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冷酷了?

就算这些家伙有罪,但被这么解剖一番,永世不得超生是必然,解剖灵魂查看灵魂的记忆对灵魂的伤害是极大的,轻则生生世世都是先天白痴,重则灰飞烟灭。而我决定解剖它们时一点迟疑都没有,仿佛今天天气如何,自己想吃什么的心态。

这种心态,我不陌生,很久很久以前,久到大洪荒的时候我就是这样的,对于非神类的生灵,都是这般的心态。没有恶意,但也没有善意,需要时选择最省事的选择,至于凡人的想法与意愿,那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自己需要与否。

背脊的冷汗刷刷的往外冒。

千万世的轮回,神魂的特质保留了我的本质,我仍旧是我,不论是靁还是君羽落都是我,只是我不同时期的身份罢了。这就好像十年前的你与十年后的你肯定不一样一般,但隔着十年的自己再怎么变,终究已经变了,变不回从前了。可从未有人告诉我,若是十年前自己的三观太过□□,正在同化十年后的自己该怎么办?

十年的距离,没人知道自己是会变得更好还是更坏,而我,我也说不清千万年的距离,自己的变化究竟是好还是坏,从人的角度来看,这种变化是好事,我现在有人性多了,若是从神的角度来看,我现在....很危险很容易招来心魔。

人与神最大的差距不是力量,而是心境,凡人欲望太多,杂念太多,很容易为心魔所扰,不,准确说,心魔最喜爱的莫过于人族,太容易控制了。而神,几百万年苦修得以证道,心境早就淬炼得百毒不侵,不过若是一不小心阴沟里翻船被心魔给入侵了,后果也远比凡人被心魔控制更恐怖。凡人顶破天也就祸害几个人,而神.....我觉得少凰与三十六联手差点灭绝人族足以说明很多事。

正常情况下,能够修炼成神,想要入魔也很难。

还是拿三十六举例子,它恨人族吗?肯定是恨的,恨之入骨,不管是谁被那么虐待,差点就死了,死因:虐杀。估计它在被虐待的时候就一个想法:你们人族怎么就不去死呢?

怀抱着如此的恨意,它若成神,那么它成神之日必然是人族灭绝之日。

但天道不会允许一个满心仇恨的人登上神座,心魔更是最爱这种有着心理问题却离神座只有一步之遥的修士。因此,等待三十六就两个选择:放下对人族的仇恨,登临神座,永恒不灭;继续恨下去,走火入魔,被心魔控制。

很多时候,人不是不知道怎么做才对自己是最好的,但知道和做得到是两回事,而原因?不过三个字:放不下。

三十六放下了,所以它成了神,而这样的理智与心性是一个上神最基本的素质。不过,三十六放下仇恨并非出自对人族的原谅玉宽容,这对人族而言也是最危险的。

当一个神它不恨你也不怪你,只是单纯的看你不顺眼,发自内心的觉得你不顺眼,你想化解都无从下手,因为它对你没有恨也没有怨,所谓解铃人还需系铃人的前提是有个铃。最悚然的是神与人的一个区别就是,人会因为道德而约束自己,神却不会,看你不顺眼就让你消失,神做这样的事毫无心理障碍,甚至理所当然。

不过,天道不在乎这个,众神也不在意,反正三十六看不顺眼的又不是它们的族裔,因此人族只能眼泪往肚子里吞。

宝宝心里苦,但宝宝不说,说了也没人在乎。

三十六能够放下那样刻骨的仇恨,心魔什么的自然是它的手下败将。

而我,老实说,我没经过心魔,我活跃的那个时候心魔还不知道在哪旮沓呢。我只是厚积薄发,终于悟了,然后就证道成神了。不过,我被九凶兽轮番洗礼过,这个比心魔坑多了,认真说起来,我和娲灵只怕是这天地间唯二对凶兽的污染能力产生了抗性的存在,药吃多了会有堕药性,毒/药吃多了也同样会产生抗体。

心魔什么的,真找上我,谁更倒霉还真说不准,如果被凶兽给祸害出来的抗性对心魔也有用的话,我自然不用担心什么。但若是没用,那悲剧的就该是我了。

一个没有渡过心魔劫的神魂,再加上我如今的状态....莫名的觉得自己好像一大盘香喷喷的叉烧肉。

尘寰的疑惑看着我:“怎么了?”

我说:“没事,就是我可能被心魔找上了。”

尘寰愣住。“什么!?”

我掏了掏耳朵。“不用这么大声,我听得清。”

“你怎么会被心魔.....神还会被心魔给找上?”

“神不会被心魔给找上是因为证道成神的时候就把自己的心魔给斩了,但我那会证道成神还没有成神前需先斩心魔的程序呢。”

尘寰也冒冷汗了。“那怎么办?”

“凉拌。”见尘寰眼睛里冒火,我忙道:“心魔这东西我虽然不了解,但根据特性也能猜出一些,这种东西,你越怕,它就越厉害,可你要不怕,对它百无禁忌,它也奈何不了你。”

心魔也是魔,若是物理攻击,就我现在的状态还真不好说,但只是心理攻击的话,我还真不怕,面对心理攻击,只要你自己足够坚定足够清醒便不会有事——经验之谈,被九凶兽给活活逼出来的经验。

尘寰无语的看着我。“你真淡定。”

我说:“心魔再厉害也不可能比九凶兽的心灵污染更坑。”比起心魔,我更担心自己会不会变成恐怖分子,而且还是那种全世界觉得我有病,我自己却觉得很正常的类型。好吧,那也不算有病,只是恢复很多年前的思维逻辑而已,可我觉得自己现在的状态挺好的,若是恢复了以前的价值观,那我就不适合再在人间界呆下去了。

尘寰疑惑:“九凶兽?你与凶兽打过很多交道吗?”

能不多吗?凤凰死后我跟疯狗一样追着九凶兽百万年,能杀的我都杀过,自己杀不了的我也设计过,比如宁渊,论武力值我不如它,但那没关系,一个神打不过,我设局让众神群殴它,硬是将它给弄死了一次,死得相当惨,被众神活活打得连齑粉都不剩。

话说回来,这么一回想,我最后死在凶兽的手里真的是很理所当然的事。

这世间除了我还有谁会如此作死的与真正不死不灭的凶兽结下深仇大恨,并且一结就是九头,整个凶兽一族总人口也不过九头,被凶兽吞噬而亡的结局,早在我决心报复凶兽时便已注定。

我随口说了一些。

尘寰默了两秒。“你对凤凰可真是真爱。”

我不置可否:“大洪荒时代,神人满地走,但我最在意的就是它与娲灵,它被活活逼死,我自然要为它报仇。”

经过那么多年,我也想明白了,凤凰说得对,也不对。我爱它,但那并非爱情,不过也不差啊。

谁规定人活着就只能有爱情了?但就算对凤凰不是爱情,也不代表我能对它的死无动于衷。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遇到很多的人,但能够成为真心朋友的不多。而神类,凡人梦寐以求的长生不死是我们是与生俱来的东西,但这并不代表我们真的就不会死,我们也会死,只是不存在寿终正寝而已,要么死于天劫,要么死于神战。求道之路何其漫长艰难,而这条路上的危险与人心莫测,不管会遇到多少人,你都根本不知道自己能够相信谁,又可以相信谁。

我很幸运,这世上谁都可能不可信任,但有两个神是我永远都可以信任的。

何其有幸,很多的神活了千万年可是连一个可以完全放心的托付后背的人都没有。

尘寰说:“我记得你最后是被凶兽给吃了的。”

“对啊,被吞吃的,宁渊吃东西真是不讲究。”我吐槽道。“不过我也倒霉,我的本体庞大无比,它一口根本吞不下,最后是切段吞的。”

“被吃的时候你已经完全断气了吗?”

我默了一秒。“气是完全断了,但神类的生命形态,躯体断气并不代表就死透了。”

尘寰显而易见的呆了下。“对不起。”

“没事,不过是被吃而已,躯体断气后我就没了肉痛的感觉,而它吞噬我神魂的时候我也很快就失去了感觉,也没吃多少苦头。”我安慰的说,也不知是在安慰他还是安慰自己。

“后悔吗?”

我不解:“后悔什么?”

“跟凶兽借那么大的梁子。”

我反问:“我为什么要后悔?”

凤凰死了,我给它报仇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

尘寰看了看我,最后换了个话题。“若是有一日我死了,你会像为凤凰报仇一样为我报仇吗?”

我说:“你不会死。”

尘寰哭笑不得。“谁都会死的,神都不例外,何况我。”

“只要你不被天劫给劈死,我就不允许你死。”顿了顿,我补充道:“不过你要实在倒霉被天劫给劈死了,那我也没办法,反正我不可能灭了天道为你报仇。”

天道是天地间所有法则的集合,与其说它是存在,不如说它只是一种概念,勉强可以说是概念存在,有点像科幻片里的智脑,而天道这个智脑存世的任务就两个:计算因果与守护盘古世界。

天道若是有生命,那么它的生命比起凶兽只会更令人想呕血,都是那种可以无限刷新复活的变态。想要灭了天道就只有一个法子,毁灭它存在的意义,没有存在的意义,天道也就不存在了,而要毁灭天道存在的意义——

毁灭盘古世界就可以了。

只是,说来简单,但且不说谁干得出这么丧心病狂的事,便是神界的那群三观跟人族有别的神类也不可能答应。

再怎么三观有别,有一点都是共同的,盘古世界是我们的家,敢拆老子家,老子灭了你(凡人)/屠你全族(神类)。

尘寰笑说:“你会这样说,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你已经有点喜欢我了?”

我愣住,这个问题.....没想过。

不过想想的话,我讨厌尘寰吗?

当然不讨厌,认真说起来,我对他还挺有好感的。

最初相识的时候是因为他那一身皮毛太好了,让我忍不住救下了他带回家养着,再后来,这么多年过去,在我以为自己的过去再也找不到相关的联系时与他重逢了,当我想起雷泽界的记忆时说我对他的存在没有什么感觉那是谎话。我很高兴,很高兴还有这么一个故人活着,很高兴再见到他。

我不讨厌他,但也挺喜欢他的,真的,可是——

“喜欢不是爱。”我说。

尘寰笑道:“聚少成多,我等它质变的一日。”

这回答.....我果断选择转移话题。“我已经找到有用的信息了,我们去下一站吧。”

尘寰笑得更开心了,但也没追问什么。“下一站是哪里?”

“香港。”我回答。

作者有话说:

如果读者看到了这张短小的催稿君,必然是因为我又在加班,还是通宵的,凑合一下,明天放假会补上字数,这张和前一章肯定字数破五千,同时后天也就是31号双更

ps:有兴趣的可以猜猜少凰为什么说数字弟子团中的小幺是最适合跑人间界的,这个原因很重要,它承上启下,承的是前面的很多篇幅涉及的内容,启的是人间界即将到来的灾难。

它被三十六坑到人间界时没有任何人帮它说一句话,而它又为什么故意将三十六拽下人间,是不知道三十六对人族戴着有色眼镜还是别的,这些问题的答案是同一个

再ps:小幺对人族没恶意

第201章 第五章狌狌·世父

犯罪团伙的大本营往往是最危险的地方,危险系数远胜小据点,也因此我没第一时间就冲进去大杀特杀。天知道这么庞大的一个组织背后的BOSS是什么物种,反正我个人觉得应该不太可能是人,至少不会是普通人甚至普通修士,这一路踢馆过来看着那些根基深厚的据点,要不是我不按常理,而是走正规的法律途径去对付它们,那我这辈子都别想达到目的。这已经不是犯罪团伙了,这分明就是一个黑暗帝国。

没等我与尘寰想到办法,就遇到了那只狌狌。

失去了双腿的狌狌在街头行乞,若非妖族可以辟谷,估计他还能狼狈落魄到去垃圾堆里翻找食物的地步。

尘寰认了好一会才认出来那是自己认识的那只狌狌,原因?以前的狌狌很爱干净,不管什么时候都是整整齐齐干干净净的,而现在的狌狌....可以参考大街上流浪乞讨为生,且至少十天半个月都没洗澡的流浪汉。

不过带回酒店沐浴更衣后,还挺俊的,就是空荡荡的裤管着实令人惋惜。

我颇为好奇的问:“他们砍了你的腿竟然没杀了你?”奇,这一路踢馆过来,我也算了解到了这个黑暗帝国的画风,狌狌这种情况,取了腿就应该第一时间弄死,免得回头狌狌来报复。别看地球上貌似就这一只狌狌,但狌狌本身就是一个族群,地球上只有一只,只能说明狌狌一族在很早的时候就离开了这颗星球,三千世界,此处不适宜居住了,还有别的地方,故土难离,但比起更适合资源也更丰富的地方,故土再难离也得离。若是这只狌狌回去找它的族群....等着被狌狌全族群殴吧。

人族数量庞大,因此只要不是和自己有关系的,那么死个把人,人族最多感慨几句,然后就没下文了,但聚族而居且族群意识浓厚的非人生物,尤其是那些繁衍艰难的非人生物,你弄死它一个族人,它不弄死你全家绝不会罢休。典型例子就是夏王朝的悲剧,人族端了一道凤髓上桌,少凰没发火,理智冷静的策划起人族灭绝大计。

当然,不是谁都像少凰那样凶残,动不动就计划着灭人种族,但弄死全家或夷三族也不稀罕,而这种波及范围不大,没上升到种族灭绝的复仇,神之律不管。参照古代的话就好像,杀了一个平民百姓,不过是一命偿一命,但若杀的是一个王,那就是以全族之命偿一人之命。典型例子就是春秋时期圉人荦杀死鲁庄公之子、鲁国新君姬般,他自己刺杀成功也当场被杀,然后他全族也被株连处死。

圉人荦与姬般最大的区别在哪?鲁国重视姬般,所以他的命很珍贵很值钱,而圉人荦,没人重视他,于是他的命很卑贱,质量比不上,自然要从数量上补。

还有周文王被囚于羑里,周方用献上宝物与多名美女给帝辛希望他放了周文王,多名美女与周文王不都是人族吗?为什么要用许多名人族去换一个人族的平安?根源也同样是价值不同。

人族繁衍容易,除非发生几千年前三十六与少凰联手的事,否则基本没什么灾难能够毁灭人族,人族的数量就算一下锐减,也会很快恢复得恒河沙数一般。也因此,除非是极有价值的个体,否则死个把人对于整体的损失可以说是微不足道的。就好比两宋时,北方少数民族建立的国家不断犯边,掳掠人口,边境百姓苦不堪言,两宋朝堂上百官的态度是什么?大半人觉得应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息事宁人,只是损失了个把人而已,这点损失对整体根本没影响,而一旦开战却是必然征兵增税,损失更大。就好比檀渊之盟,知道的是北宋打赢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北宋打输了,喵喵的,战争的胜利者向失败者年年缴纳岁币花钱买平安,着实刷新我的三观。

虽然每年花的岁币还不到国家所有收入的千分之五,更远远低于每年因为两国的战事而造成的巨大军费,减轻了百姓的负担。但就性质而言,我只看到了两个字:作死。

秦始皇暴政,但有人说他软弱无能吗?没有,华夏族再怎么说他暴君,都会尊称他一声祖龙。不仅仅是因为他是华夏第一个皇帝,也因为他所建立的王朝很强大,只有他把别人按在地上摩擦,别人向称臣纳贡的份,没有他给别人交保护费的道理。就算是文化融合也是他以强大的姿态主动去同化别的民族而非别的民族以强大的姿态踩着自己脑袋让自己不得不与之融合。

言归正传,若是人族的繁衍能力足以与古神族比肩,那么我相信不管因为什么事而损失了任何一个族人,人族都会为之炸毛,会将每个族人的生命看做无价的珍宝,就如少凰珍惜她每个族人的生命一样珍惜。遗憾的是,人族的繁衍能力强大,个把人的生命价值不值一提,而狌狌,这一族因为知过往的天赋而繁衍艰难,每个族人都很宝贵。

说起来,狌狌一族的战力是不够高,但这一族的关系网庞大啊,那特殊的能力,很多人都可能需要求助于它们,从而欠下人情。因而若狌狌一族愿意,那么随时都能拉起一支复仇大军来。

我要是砍狌狌双腿的人,砍完了双腿我肯定再往狌狌脖子上补一刀将他的脑袋砍下来。狌狌可不是姑获鸟,长了九个脑袋,砍一两个脑袋根本死不了,狌狌就一个脑袋,砍完了准死得透透的,不留任何后患。

狌狌很是庆幸的说:“被砍下双腿的时候我故意反抗让他们打成重伤,然后撞死,然后在被送到厨房的时候趁人不备得以逃出。”

运气不错,或者我更应该说,装死的本事真不错。

我问狌狌:“那你想找回双腿吗?”

狌狌毫不犹豫的回答:“想,只要你能为我取回双腿,我可以与你签合同,不过我没事的时候我希望留在西安,但你有需要时我可以随时出发。”

真真是配合,我都还没想到让他签合同呢,只是想让他帮忙找神而已。不过他都自己提起了,我自然不会拒绝。“好啊,不过你知道你的腿现在在谁身上吗?”

说起腿在谁身上,香港这么大,要找起来还真不是很难。原因?需要狌狌腿的不是老得不能再走的老人就是本身双腿有问题的人,但换了腿之后现在肯定是活蹦乱跳了,而能跟黑势力做交易,必然很有钱,毕竟黑势力不做慈善,就这几个标准去找,倒也不难找。但考虑到狌狌的天赋,我觉得他这么久应该弄清楚自己的腿在谁身上了。

“知道。”狌狌说。

崇尚强者是每个物种的天性,自然,南北朝晋时风流另当别论,那个时代看人看的是脸,将种什么的属于非主流。但总的来说,人族对于强者的定义与大部分物种是一样的,身体健康强壮,以及脑子聪明,前者是自远古流传至今的标准。

足球场上,两队人马正挥汗如雨的角逐着,这些身强体健且长腿的年轻人正奋力的奔跑,一脚将足球踢进球门,其中最出色的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健步如飞,每一次出脚都是一脚进门。

精彩,很精彩。

我一个劲的鼓着掌。

尘寰不解:“他们比起你的族人差远了吧。”

我说:“是差远了,但物种不同,标准自然也不同。”

人族的文明偏向物质文化,因此越是发展,身体就越是孱弱,而君族....单从我们到如今,使用的生活工具还是以石器、铜器为主就知道我们走的是什么路子。若用君族的标准去看人族,那么人族的身体素质毫无悬念的被判为一级残废,连孩子都不如的残废。但这也不表示人族就真的很孱弱了,至少工具在手时人族还是很强的,工具不在手的话....那真的是毛还没长齐的君族小孩都能碾压一群成年人族。

看人族的活动,绝对不能用看同族的眼光去看,否则自己得从头睡到尾,而从人族的角度去看,这场球赛真的很精彩。也很安全,君族也有球赛,叫蹴鞠,也很精彩,精彩到....命不够硬的人都不敢凑近了看,怕一个不小心被蹴鞠给砸中,到时候断几根骨头都是很有可能的,妈哒,那哪是蹴鞠,简直是干架。有的时候玩着玩着,各种法术乱飚....

反正,我很喜欢人族的比赛氛围,没有那些致力于如何不犯规的干翻对手以取胜完全不考虑观众心情与安危的混球,这里全是认认真真比赛的运动员,这才是真正的运动啊,雷泽界那名为运动赛实为掐架的还是省省吧。

尘寰也是见过君族的蹴鞠赛的,因此很快就明白了我的意思,道:“我觉得雷泽界蹴鞠赛比较有意思,很有力,不像人族的,软绵绵的。”

是有点软绵绵的,好吧,是挺软绵绵的,但我还是很喜欢。“如果你每看一次蹴鞠赛就当一次池鱼,相信我,你也会和我一样喜欢人族这种友谊第一的球赛的。”

尘寰怔了下。“你被波及过很多次?”

我怨念满满道:“次数也不算很多,但每次都被殃及池鱼,一次例外都没有。”

得亏君族神民体质强悍,再加上那些混蛋也没真的想要弄死人的打算,因此虽然蹴鞠过程中各种犯规跑题,但出手都还算有分寸,死不了了,却也只是死不了人。

尘寰显而易见的无语了。“我还以为神类的运气都很好呢。”

我说:“神类最大的优势是命硬,运气什么的,那根本不可捉摸。否则,若是神类可以控制自己的运气,那么也不会有那么多神人陨落了。”

“可就算是命硬,最后也还是陨落了。”

“那是因为命还不够硬。”我向往的道:“若是像少凰一般,那就真的无敌了。”

天道都弄不死少凰,这位可不就是想怎么蹦跶就怎么蹦跶吗?

问我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因为天道在少凰的事情上妥协了,而天道可不是人,它没有自我,跟电脑似的,只会计算,妥协什么的,根本没这脑回路(如果天道有脑回路这东西的话)。因此少凰的事情,应该是多方面的因素,第一因素是天道实在弄不死少凰,第二因素是神尊出面做了什么,给天道加了一条脑回路,这才结束天道与少凰之间的互怼,达成如今的“和谐”局面。

尘寰闻言,道:“那我们一起加油。”

我疑惑的看着他。

尘寰理所当然道:“既然向往少凰强大的生命力,那我们不是应该去追赶,让自己也达到她那样的境界吗?”

我说:“你知道那需要多久吗?”

少凰的成功路线是没法复制的,她一来是纯血古神族,起点比任何种族都高;二来自身天赋资质就算是在古神族也是佼佼者;三来,她命硬。

古往今来天资出众者海了去,但有几人达到少凰的境界?只她自己。

究其本质,不是少凰天赋过人,而是她命硬,一次次的生死搏杀,游走在生死边缘,潜力被一次次的深掘,最终做到了极致。这种成功途径,咋个复制?中途随便一次失利的代价都是毫无悬念的死亡,而死了,自然就不可能成功了。就算有足够的人去重复少凰的路,也没人能做到少凰的一往无前,这家伙对强大的追求根本没有杂念,不论是初恋还是她唯一的亲人都不曾干扰到她。

强者总是会有很多顾忌,因此经常能看到历史上很多的英雄,年轻时锐气十足,锋芒无比,但年长之后就仿佛变成了另一个人。原因?虽然有因为年纪大了,精力不足,没有了年轻时那份冲劲的关系,但更多的还是因为已经安定了下来,享受美酒美人与亲情,耽于安逸,被腐蚀了心中的锐气。在这方面,君王尤甚,登基之前什么苦都吃得起,登基之后却一点一点的变了。少凰却不是,她始终保持着对强大的追求之心,毕竟,没有足够强大的实力她无法将神尊抓起来吊打(话说,就少凰这理想,神尊怎么就没收拾它?),而过了千万年,少凰也始终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不知气馁为何物。

不论是我还是尘寰都做不到少凰那样。

尘寰说:“不知道,但不管要走多久,我们只要知道自己的目标在哪不就行了?”

我笑说:“你很不错。”

尘寰继续道:“你其实不会永远留在人间界的吧?”

我点头。“我的神魂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论理觉醒的时候就该被天道给踢出人间界了,但我也不知为何,我与人族之间有着巨大的因果,在了结这段因果之前我走不了。不过,不管是多大的因果,都迟早有了结的时候。”

“有朝一日希望你我在神界也能再见。”尘寰说。

我看着眼前眉目清朗但眼神中却是无言的透着势在必得的少年,我默了,这家伙这心性,给他几十万年的时间,我信他真能登神。“若有那一日,那我会去神界的入口为你接风。”

闲谈中足球赛终于结束,那个表现的每脚都进球的年轻人的队伍是胜利者,兴高采烈的领了奖牌,高兴的约着去哪个KTV庆祝。

在一群年轻人讨论着去哪庆祝,以及下一次怎么配合以便拿更好的成绩时,我敲了敲休息室的门,对今天最为瞩目的足球新星,唔,也不能说是新星。这个年轻人年纪虽然不大,但在足球界并非新星,十几岁的时候就参加足球比赛,当时是足球界的一颗新星,锋锐得紧,遗憾的是,他几乎是刚冒出头就出了车祸,自此与轮椅长相作伴。前不久才重新站起来,然后第一件事就是继续参加足球训练与比赛,对足球绝对是真爱。

我用英语对这位重新站起来的足球真爱道:“帅哥,我们聊聊你腿的后遗症问题如何?”

帅哥愣了下。“什么后遗症?”

我说:“这里不太方便,不如换个地方谈?”

帅哥跟同伴说了下,让他们先走,旋即就跟着我换了个地方谈。事实上也没得谈,一换了个地方尘寰就把他抓了起来,我拔剑砍下了他的双腿,然后止血,同时打急救电话。

尘寰被我的麻利给弄得瞠目结舌。“我以为你会跟他说一番道理呢。”

我说:“他是真的很爱足球,跟他说道理的话我怕自己会不忍。”

尘寰笃定的说:“可就算不忍你还是会砍了他的腿。”

我点头。“那是自然,这双腿并不是他的,但他的话肯定会让我不好受,既如此,我为何要让他有机会辩说?”

找回了腿,狌狌重新站了起来,我便与他说了我希望他做的第一件事:找神。

狌狌显而易见的想反悔,我说:“合同上有神之力,我想你应该不想被天劫找上门。”

“不知小庄主要找的是哪位尊神?”

“它叫三十六,从神界来。”

原本还在思索三十六是哪位神的狌狌:“从神界来?神界的神人怎么会下凡?而且,三十六,你要找的莫不是医神韶光那个疯子?”

韶光?

我问尘寰:“安安有说三十六叫什么吗?”

貌似,少凰一直都是三十六三十六的称呼,以至于....我都忘了问三十六的本名叫什么。

尘寰想了想,回答:“好像没有。”

我继续问:“那有说它是个疯子吗?”

尘寰说:“除了在人族的问题上,好像都挺正常的。”

我看下狌狌,如果只是因为三十六对人族的态度,应该谈不上疯子吧?它要是对人族非常博爱,那才有问题。

“韶光上神,根据我族传承的记忆,它是个科学狂人。”狌狌下意识的吞了一口口水。

我莫名的有种不是很好的感觉:“.....有多狂?”

“为了完成自己的研究,它可以不择手段,不论是神性还是人性都可以抛弃。”

我:“....”它喵喵的,这等变态究竟是怎么被弄到人间界的?

“若是小庄主想找的是它,那么我帮不了小庄主。”狌狌很是歉疚的道。

我挑眉。

“我的能力并不强,感应不了上神这个位阶的存在。”

我说:“那你能探知有哪些人族被吃了脑子吗?”

“这个能。”

能就行,然后.....我错了,三十六吃人脑,并不代表这世上就她一个会吃人的脑子,跑了两个月,爱吃人脑的家伙逮着不少,但没一个是三十六。我无奈的送狌狌回西安,不管怎么样,签了一只千年老妖都是一件好事,人手一下就增加了三分之一。

其实我更偏向狌狌去鹤城住,虽然之前抓他的那个黑势力已经被我给收拾了,我之前攒的所有破坏性的真符都送给了那座老巢....一整座岛屿被沉进了海底深处跟熔岩层作伴去了。但这种黑暗世界绝不可能就这么一伙犯罪团伙,肯定还有别的,难保不会再打他的主意,但他坚持要留在西安。

飞机上,我很是不解:“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一定要留在西安?那又不是你老家,你要讲究个落叶归根。”

“我在等人啊。”狌狌说。

我将已经带上的眼罩给取了下来。“长路漫漫,不如说说怎么回事?”让你执念这种大,都等了千年了还坚持等下去。

狌狌想了想,说:“好啊。”

故事发生在西周后期与东周初期,跨度很大。

狌狌已经不是第一次被人给砍了腿了,事实上他现在用的这两条腿就不是他自己原本的那对。

上一次被人族给砍了腿是在西周宣王的时候,而那个时候狌狌刚刚成年,根本没多少力量,也就没有办法拿回自己的腿。砍他腿的不是普通人,而是一名人族修士,那名人族修士喜欢的一个子孙不良于行,因此找到了狌狌,狌狌能够保住性命已是不易,想要拿回腿,估计黄花菜凉了他都未必能如愿。

失去了双腿,狌狌也没脸回家,一直在华夏大地上四处流浪,不知不觉中就流浪到了当时的西垂小国秦国。(真的是边陲小国,秦国的真正强盛还在百年之后,一统华夏更是在数百年后,而这个时候的秦国.....刚位列诸侯,真的很弱小,别说争霸统一,连生存问题都还没解决。)

狌狌到秦国的时候秦国正是秦文公在位,秦国位列诸侯后的第一任国君秦襄公赢开刚挂,继位的是他的嫡子秦文公,不过新君年少,因此真正主事的是世父,秦襄公的同母长兄、秦庄公的嫡长子。

为何世父是秦庄公的嫡长子,最终继位的却是秦襄公这一脉?

原因很简单啊,秦庄公并不是自然死亡的,好吧,秦国早期的王貌似就没几个是死于床榻之间的。别误会,秦国的国君这种悲剧情况并非下克上造成的,而是当时的局势造成的。

先说秦国的来历,秦国的始封君是秦非子,是犬丘大骆的庶子,庶子不能继承爵位与封地,因此秦非子如果不想什么都没有的话,就得自己为自己打算。但这位小伙子挺有志气的,没去想着怎么弄死自己所有的嫡出兄弟,而是去了镐京为周王室养马,在当时马是非常重要的战略物资,而秦非子养的马是最好的。也因为养马有功,他得到了周孝王的赏赐,被封为最低等的附庸,封地在秦地。此后秦非子及其子孙便以地名为氏,世代为周王室养马与戍边。

秦非子在位时间极长,足有五十多年,死后由其曾孙秦仲继位,很难说究竟是秦非子活得太久将他的儿子和孙子都给熬死了还是他的儿子和孙子全都战死了。考虑到秦国当时的情况,我个人比较倾向后者,秦非子的儿子和孙子至少大部分是战死的。

秦国世代戍边,单戍边这两个字就该知道秦国当时的地理位置是个什么情况。后边是周王畿,别的方向却是戎狄。华夏族跟别的民族做邻居,美人的国族姜国和莱国的相处足以说明会怎样,但秦人与戎狄的情况又有些不一样。

莱国虽是夷族,但东夷是少昊后裔,而少昊集团与黄帝集团在几千年前就在掐,掐得相当生猛,最后实在掐不下去了,双方都需要缓缓,便开始和睦共处。而就算是和睦共处的时候,双方也不是完全没有争端,为了共主之位,两大集团怼来怼去,各有胜负,不过总的来说,双方还是在融合。到了美人的那个时候,华夏族与东夷族的文化差得不大,至少双方都没法将对方当成异类,只是利益所趋才一直掐,但不掐的时候也是能好好相处的。秦人与戎狄却不是,一个是中原农耕文明,另一个是游牧文明,差异之悬殊,双方都视彼此为异类,再加上利益的冲突,就差掐出狗脑子来了。

而那个时候周王室正在走向衰落,戍边的秦国压力自然更重,这种情况下,秦非子的子孙想要寿终正寝,还不如做白日梦更来得实际。

秦仲即位三年,周厉王无道,不少诸侯背叛了他。西戎族也趁此机会活跃起来,灭了犬丘大骆的全族,西垂当时的情况,绝对乱的一比,这种情况直到宣王中兴才有所好转。

周宣王封秦仲为大夫,命其伐西戎。

公元前822年,秦仲即位为大夫二十三年,这位跟西戎死磕了一辈子的戍边附庸君死在了与西戎的战役里。

秦仲有五个儿子,他挂了之后继位的是其长子太子,是为秦庄公,而秦庄公也同样与西戎死磕了一辈子,虽然没如他老子一样死在战场上,但他是在下了战场没几日死在床榻上的,显然,他虽然不是直接死于与西戎的战争,但也差不了多少。

秦庄公有三子,其中长子世父,次子开。

秦庄公死后,王位更迭,西戎不可能不动心这个机会,春秋战国时,国丧可是发动战争的好时机,很多的战争就是挑这种时候发动的。

世父自忖自己虽年长于赢开,但论为君的话,自己不如公子开,干脆让公子开继位,自己以为祖父报仇的名义带着大军开拔前线去了。

赢开最终证明了世父的让贤是正确的,他的确是个明君,就是命不够长。

周幽王自负作死,废了申后与太子宜臼,得罪申侯,申侯与姬宜臼于是联合缯国、犬戎进攻周朝都城镐京,在骊山下杀死周幽王,西周灭亡。不过,申侯和姬宜臼成功弄死了周幽王,但他们引犬戎入境跟东晋八王之乱时司马氏因为内斗而引胡人南下没什么区别,请神容易送神难,反正犬戎已经不在意申侯和姬宜臼的命令了,在镐京烧杀劫掠,开启一场血肉盛宴,于是乎,这两位自身都难保了。

自己挖的坑自己埋,申侯邀请诸侯勤王,秦襄公抓住了这个机会,率兵援救周朝,作战得力,立有大功。

诸侯共立姬宜臼为王,即周平王,当时丰镐周围主要有四种力量:一是周幽王和姬伯服的势力,他们死后由王子余臣(周携王)继承;二是周平王的势力;三是戎族的势力;四是秦的势力。

在周幽王被杀之后,秦襄公面临的抉择是或者追随周携王,或者拥戴周平王。秦襄公利用周王室的传统威信,而并不拘于秦国与周幽王、姬伯服的旧有关系,特别是周幽王死后,他更没有必要与王室的正统代表周平王相敌对。

好吧,抛开这些正史记载的东西,讲的更深入一点就是,比起周携王,周平王很上道啊,主动送出大片的国土和利益收买列国,而周携王....大部分诸侯们掂量了下,还是算了,这位主自己根本控制糊弄不了,权衡利弊,自然是选择周平王更有利。于是在周平王为逃避犬戎祸难,都城东迁洛邑时,秦襄公派兵护送周平王。

周平王封秦襄公为诸侯,赐给他岐山以西的土地。并说:“犬戎凶恶无道,掠夺我们岐、丰的土地,只要秦国能攻打并赶走西戎,就可以占有那些土地。”周平王与秦襄公盟誓,封给他爵位。秦襄公这才得以建立诸侯国,享有与齐、晋、郑等国一样的地位,得与山东各诸侯国互通使节,彼此访问,可以说这是巨大的飞跃。

(听这段历史时我脑子一个劲的在蹦着八王之乱、五胡乱华这段历史,感情,人族作死还是重复的,根本不汲取前人的教训。姬宜臼与申侯引犬戎杀周幽王=八王之乱引胡人南下,周平王东迁=衣冠南渡,这两段历史唯一的不同就是:周平王跑了,但秦国留了下来;而司马氏跑了,北地被放弃了,没有了任何希望,五胡乱华,北方汉族沦为两脚羊,被屠杀殆尽。)

周平王开的就是一张空头支票,但对于一直以来连诸侯都不是秦襄公而言,他还是很满意的。

啥?周平王给自己的封地根本不在自己手里,而是在戎狄手里,那就抢回来呗,反正秦国的土地,除了最初周孝王给的那一小块封地,别的都是他们自己从戎狄手里抢来的。秦襄公想要的就是一个名分,一个正统的身份,好让自己能与列国平等对话的资格,以及合理扩张的名头。

不过,就算是有了一个名分,真的做起来难度仍旧高于登天。岐丰之地在周平王跑了之后实际上已然是戎、狄部落的天下,秦国别说开疆拓土了,便是活下去都是个难题。最初几年的斗争,均以秦国的失败而告终。秦襄公与世父眼看着封赐给自己的土地却得不到手,很不甘心,于是连年向戎、狄发动进攻。好不容易有一次率兵终于攻到了岐山,却未能立足,世父没郁闷死也挺不容易的。

为何不是秦襄公郁闷死?因为他已经死了呀,这位国君就是死在讨伐西戎的途中,都打到了岐山,伤口却感染了,那会儿可没青霉素,因此伤口感染是死路一条,秦襄公怀抱着无尽的不甘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秦襄公死后是世父压着满腔的憋屈郁闷稳定的大局,辅佐秦文公继位,看着年幼的秦文公,世父无限的怀念自己的弟弟,弟弟你怎么就死的这么早,再迟几年死,秦国必然迎来更大的飞跃。而秦文公.....世父只能希望这孩子长大后虎父无犬子,不然世父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被气死。

满腔郁闷无处纾解,世父更加郁闷了,之前的局势危急,一个处理不好秦国就得悲剧了,因此他顾不上想自己这段时间究竟是多么的倒霉,而现在局势已经稳定,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涌上心头,郁闷值顿时蹭蹭蹭的往上涨。

世父郁闷的出宫回府,再对着秦文公这张和秦襄公酷似的脸他会更郁闷的。

雪花纷纷扬扬的落着,世父却一点都不觉得冷,反而越来越烦闷,干脆拉开了帘子让冷风吹进来好让自己能舒服点。然而,心头的烦闷你显然是冬日的风雪治不了的,但越过风雪他看到了街角因为寒冷而瑟缩成一团的白耳“猿猴”,那是一只没有腿的猴子。

师父愣了下,旋即惊喜的跳下了车。

狌狌注意到有人来,狌狌不由抬头,然后就看到了一张完全谈不上英俊,但非常有特色的脸,他就没见过谁生得如此锋锐。

世父看着狌狌,露出了失望之色,但还是语气和蔼的对狌狌道:“你这只狌狌可真小,多大点就跑出来游历了,可愿随我回家?我会照顾你一段时间。”

狌狌:“....”

第202章 第五章狌狌·人性

狌狌还是跟着世父走了,太冷了,而且他现在已经没了腿,世父看上去也很健康,脚步沉稳,身体棒棒哒,他想不出世父有什么要害自己的原因。而且,他也很敏锐的察觉到世父对自己没恶意,他是真的很想照顾自己,让自己过得好点。

世父说到做到,他说会好好照顾狌狌就真的好好照顾他了,让他变成人形,然后将他跟自己的儿子们一起养,完全将他当成儿子来养了。而因为他没说狌狌究竟是什么,世父的子女也就以为他是世父在外头和别的女人生的孩子。这种事放到现代,绝对引起家庭大战,但在古代,女子是男子的附庸,所有人不论是男子还是女子自己都认为贤惠大度是女子的美德,因此碰上这种事,不管心里怎么想,都得大度的接纳。至于是否真心,以及会不会暗地里做点什么,那就鬼知道了。

世父的妻子在几年前就难产死了,身边只剩下两个媵,两个媵一个是世父妻子的族妹,另一个是庶妹,都没资格置喙什么,再加上这个时候周礼的威信还在,嫡长子承爵是正道,因此倒也没引起什么麻烦。

世父的子女看新来的弟弟是个残疾,也都挺同情他的,再加上古时候宗族观念,人们对血亲的重视远胜于现在的人,便是从兄弟都看得很重,何况这还是亲兄弟,就算不是同母,那也是亲兄弟,因此对他很好。便是世父自己,虽然一门心思扑在如何强大秦国以及向西戎复仇,但百忙之中也不忘关心狌狌的生活,怕他不适应。那段日子真的很好,好得狌狌一度都要以为自己真的只是一个普通人族,是这个名叫世父的庶子,秦国的公族子弟了。

狌狌与世父终究是不一样的,世父是人,他会老,但狌狌不会。

十几年过去,世父已然两鬓斑白,他别的儿子都已成年娶妻生子,让世父升级做了祖父,但狌狌仍旧是刚来时的模样,容颜依旧(大概,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对自己的脸下那个手,就算有,也不一定有那个技术,整容整得不好,那可就是真毁容了,就算妖族的整容只是用法术变,并非真脸,原本的脸还在,但看着被整歪了的脸,心理阴影得一辈子)。

多年征战,终于击退西戎,终于将周平王的空头支票给兑现了,开疆拓土,了却了毕生最大的遗憾之一,再加上秦文公也完全长成了,世父终于空闲了下来,不再像过去那般好似上了发条一般,陆续开始放权准备养老。

“叔澹可曾想过重新站起来?”某一日,父子俩一同用膳时世父忽然问了狌狌这么一个问题。

正拿着匕匙跟铜鼎里被切成小块的炖肉奋斗的狌狌闻言愣了下。“我的腿已经没了。”想治都没法治。

“为父自有法子为你解决这个问题。”世父说。

想不想站起来?

这个问题让狌狌恍惚了。

以前虽然痛苦没有腿,但感触也不是很深,他并非人族,没了腿他照旧能够生存,只是不会过得很好就是了。但在秦国生活了十几年,跟着世父的子女一同接受秦国宗室子弟的教育,不知不觉中狌狌已经被同化了。

秦人民风淳朴且彪悍尚武,在这样一个国度里,勇士是最受人尊敬的。每每看着长兄征战归来,周围人崇拜与敬佩、羡慕的神情,狌狌也并非无动于衷,他同样的产生了羡慕之情,与周围的少年们一样渴望成为那样的人。但少年们能够通过勤习武艺去追赶,他却不能,因为他没有腿。

怎么会不想?他做梦都想有一双腿,可以跟着兄弟们一同上战场,一起为国立功。

但那怎么可能呢?并不是什么物种都有壁虎那种断尾重生的能力,至少,狌狌没有。

事实证明,那是有可能的。

狌狌有了一双腿,而世父没了腿。

狌狌看着自己新接上并且没有任何排斥反应的腿,都不需要问就知道自己这双腿最早的主人应该是什么物种。

世父的腿不是他自己的。

他早年征战时双腿曾受重伤,医者不得不为他做了截肢手术,但对于一个矢志复仇与开疆拓土的将军而言,截他的腿比要他的脑袋更让他痛苦。

世父是幸运的,秦襄公刚继位那两年,秦国与戎人战事频繁,秦国生存艰难,他戍边时一度因为弹尽粮绝与兵力寡薄而被俘虏。俘虏的日子不好过,哪怕世父是公子,秦人和戎人厮杀了百年,可谓仇深似海,能善待他就怪了。也因此,世父做俘虏时候的日子,真的是连猴子都不如。

连猴子都不如不是夸张,而是写实。

戎人部族的王养了一只白耳猿猴,很有灵性,表演得非常出色,因此待遇非常好。但世父没眼花的话,他看到那只大部分时候被关在笼子里的白耳猿猴眼眸里不时闪过的是刻骨的屈辱。

虽然好奇,但生存环境让世父没有多余的精力去深思这只白耳猿猴为毛如此有灵性,除了不会说话,它的智商似乎与人族没什么两样。

第一次真正的接触是在世父两天没进食之后。

两脚羊这个名词虽然是五胡乱华时的史料上出现的,但实际上,更古老的时候这个词也是存在的。

生存资源不够,戎人自己吃用都还舍不得,又如何会给俘虏奴隶吃饱?不仅不给吃饱,有时物资缺乏,连吃的都不给,最过分的时候,吃人也不是不可能。缺粮时吃人这种事,历史上发生的太多,先秦时期没有记载并不代表这种事就不存在。

世父几乎饿死,是那只白耳猿猴趁人不注意的时候丢了一块肉给他。

戎人以牛羊为食,而白耳猿猴是肉食动物,因此丢给世父的食物是一块炖牛肉,汤汁淋淋的,丢在地上不免沾了些脏东西。世父也不嫌弃,抓起牛肉就咬了一大口咀嚼起来,同时好奇是谁给自己的牛肉,抬头就看到不远处笼子里的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温驯的进食的猴子,而猴子食盆里少了一块肉。

意识到自己的食物是从哪来的后世父就吃得更快了,曾有奴隶饿得实在受不了了偷吃了猴子的食物,被发现了,然后....被活活打死了。

狌狌问:“那只猴子是我的同类?”

世父点头。“先君派人以厚礼去戎族赎我回来时我偷偷将他偷走将其放走,但在取掉他身上的锁链时他变成了人形,说自己是一种名为狌狌的妖。”

狌狌瞅了瞅自己的腿。“这双腿是他的?”

世父道:“他说他要报答我,便给了我一双腿让我能够继续驰骋疆场。可是,我与他之间本来就不是他欠我,是我先欠的他,没有他,他活不到先君来赎,我救他亦不过是为了报恩,早已两清,何来的他要向我偿恩。可是我很卑鄙,我想继续驰骋疆场,我舍不得这双腿.....”

说到最后,世父满脸的惭愧。

狌狌不解:“那阿父如今为何又?”不要了?

“我之夙愿已偿,未来的日子,没有腿也能过下去,你比我更需要它。”世父说。

狌狌理不清世父这什么逻辑,因而一脸的懵。

世父见此,便继续解释道:“我多次去丰水找他,他都不在,那里的渔夫告诉我,他早已搬走。如今想还也找不到他,你是他的族人,我记得他说过,他这一族人丁稀少,而你与他长得很像,我想你与他应是血亲,这双腿给你也是可以的。”

听完这一段故事,我着实不知道该吐槽什么,吐槽这世上居然有如此心性高洁之人?还是吐槽世父真是会算账,找不到债主就找债主的亲戚还债?天下欠债的若有世父半分,人间何至于出现欠债的才是大爷的画风,黄世仁与杨白劳的位置都倒过来了。

“你这些年一直在西安?”我问。

狌狌点头。“阿父活着的时候我当了秦国的武将,后来他死了,我也一直没老,再呆下去别人就该怀疑了,我就辞了官去为阿父守陵,守了两年就诈死换了个身份。这两千多年一直都在岐丰之地一边为阿父守陵一边看着秦国崛起,就是可惜胡亥那小子胡来,先人打下的大好基业就那么毁了。”

看着一脸痛心的狌狌,我默,这家伙只怕是先秦秦国的活历史见证者,这世上不会再有人比他更了解秦国。而做为秦国的宗室公孙,对于秦朝的灭亡,他只会比如今所有感慨遗憾秦朝如昙花般命运的人更痛心。别人再怎么感慨也不过是不相干的旁观者,狌狌却不是,他对自己的定义是秦之遗民。

我拍了拍狌狌表示安慰。

到底是已经过去了两千年,狌狌很快就调整好了情绪,见此,我问:“你一直在等的人不会是公子世父吧?”

“不是,是我那个族人。”狌狌回答。“阿父虽然没说,但我知道,他其实最想将腿还给他的恩人,但我回过族里,也查到了那个族人是谁,但他一直没回去,我也不知他在哪,便只能一直在岐丰之地守株待兔。”

我说:“说不定他已经死了,所以你回族里找不到人。”

“这个问题我也想过。”狌狌微叹。

“想过你还等?”我无语,这孩子也太死心眼了吧。

狌狌说:“我在阿父的陵前许诺,等一万年,一万年后他若是一直没回来,我也就不等了,随缘。”

一万年?

我与尘寰俱是呆了呆。

诚然,一万年并不长,反正我是觉得不长,曾经我可是拿元会当时间单位过日子的。可对于普通妖族而言,一万年,真的很漫长,而且,我严重怀疑现在的地球禁不禁得起人族再破坏个一万年,说不定不出一百年人族就把这颗星球给毁了,到时候如何等?

将狌狌送回了西安,我想了想,反正也没什么事,不如游玩一番。

从大明宫遗址里出来的时候尘寰忽然问我:“黎山有座女娲宫你要不要去看看?”

女娲宫?

我愣了下,旋即说:“好啊。”

“那我去打车和买点零食,到时候一边爬山一边吃,你在这等我。”

我没意见,真没意见,虽然这没意见只几分钟就被我给忘了。

不是我故意要忘的,而是我等的时候看到了一只毛团,圆滚滚的,第一眼我还以为那是一只玩偶,不然怎么能这么圆滚滚的?第二眼的时候我觉得疑惑,自己什么时候跑蜀地来了?

油光水滑一看就保养得特别好的皮毛有黑白两色,圆圆的脸颊,大大的黑眼圈,胖嘟嘟的身体,标志性的内八字的行走方式....咩咩的,这不是国宝吗?

小家伙背着一只比自己小一点的熊猫背包(话说谁这么恶趣味给国宝背这么个背包?不过真的好可爱@o@),两只爪子抱着一根比成人手臂还粗的竹笋慢条斯理的啃着。

忍,我忍,再忍.....忍无可忍,老娘不忍了!

冲过去将在草地上走来走去的小东西给抱进了怀里,正啃着竹笋的小东西愣了下,旋即心满意足的享受起了我为它的顺毛工作。

做为一只绒毛控,如何撸毛撸得让主子觉得舒服可是不可或缺的必备技能,小家伙被我给伺候的哼哼唧唧的,好可爱.....

尘寰回来的时候我已经回到了原地,顶着一张麻花脸。

尘寰盯着的脸看了又看,没忍住。“你这是....猫抓的?”

“熊猫抓的。”我郁卒的说。

血淋淋的事实告诉我们,别看熊猫此物种长得萌哒哒的,但它们并非吃草的兔子,爪子比解剖刀还锋利。

尘寰愣了下。“熊猫的爪子就算解剖还锋利,也不应将你.....”

我说:“想笑尽管笑。”

尘寰忍了忍,终究没忍住,哈哈笑了起来。“你这样子活似被跟女子打架时被挠了几爪子的男人。”

我说:“我都成了这个样子,你觉得若是个普通人被挠一爪子会如何?”

尘寰想也不想的回答:“颅骨四分五裂....你遇到的究竟是什么?熊猫不可能有这样锋利的爪子。”

我捂着脸回答:“我没感觉到妖气,应该是某种灵兽,身上的功德简直闪瞎太紧眼。”不过,什么灵兽跟熊猫生的那么像?以至于我第一时间都认错了。还有身上那功德之光,啧,铺开来的话估计隔着几万里都能看到,整个华夏都得被功德给笼罩,感觉少凰都未必比得上它。

“灵兽,它挠你干嘛?”尘寰不解。

我心虚的望天。

为毛挠我?

当然是我给圆滚滚撸毛挠毛时摸着那油光水滑的皮毛,一个把持不住,想试试脸感,就把脸埋它肚子上了,然后.....看我无影爪!

尘寰一脸无语的看着我。

我转移话题:“不是要去女娲宫吗?咱们走吧。”

骊山也不高,爬到女娲宫的时候发现人还挺多的,这才意识到今儿个是周末,出门玩的人很多。很多游客都是全家出游,在女娲宫门口的时候我还肯定一个爸爸在给孩子讲伏羲女娲成婚繁衍出人族的故事.....妈哒,本来因为毛团而轻松愉快的心情刹那消失得干干净净。

尘寰不解的看着我的变化。“怎么了?”

我问:“你说我现在丢几百几千个球形闪电这里会死多少人?”

尘寰:“.....这是哪个人惹你了?”

“哪个都惹了。”我不爽的说。

好心情全没了,打道回府,不玩了,再玩下去到时候把持不住丢几千个球形闪电,那可就有意思了。

被我抛在背后的女娲宫里,看着人来人往,一只圆滚滚的小熊猫一边剔着爪子里一边很是感慨的道:“人啊,果真卑劣而无耻。”

旁边正在点香的少女闻言道:“哪又招你惹你了?”

“没招也没惹我,只是感慨而已,三千世界智慧物种无数,唯有人族是会百般羞辱自己创造者的,难道不卑劣无耻吗?”

“时代不同,神话自然会有所改变。”

“什么时代不同,不过是为了利益而已,父系社会里,怎能容忍一个女性神人坐在至高神的位置上,自然要百般羞辱抹黑以贬低其地位,令其成为男性的附庸,捍卫男性对女性的统治权。”熊猫嗤道。

“你几时如此关心这些了?”少女问。

“我佩服娲灵大神的好脾气,也佩服人族的智障。”熊猫道,见过作死的没见过这么作死的种族。

少女也很佩服,在香点燃后非常真诚的跪在蒲团上三磕头,再上香。

熊猫道:“你上了香它也不会看到,更不会用。”

“用不用是它的事,上香与否却是我的心意。”少女不以为意。

上了香,少女将熊猫抓了起来放到自己肩头准备离开。“你指甲里的皮肉是怎么回事?又吃人了?”

“我肚子还不饿。”

“那是?”

“被一个神民给非礼了。”

“.....那个神民死了吗?”

“快了。”

第203章 第六章神魔·辱神

地球七大洲,南极洲是最特别的,它位于极南之地,南到了南极点,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然而,这片白色的冰封大陆上仍旧有着丰富的物种,海豹、企鹅....

不过,极地的气候也注定这里的智慧生物不多,尤其是人族,会来到这里的不是科考的船队就是捕猎船。一艘捕鱼船满载而归时,大副拿着一瓶酒在甲板上饮着,总算可以回家了,这一趟能够能赚很多钱。

正想着自己会有多少奖金,大副忽然看到了远方正在不断移动靠近的一点,感觉不太像鱼,隐约还能听到非常好听的声音。

的确不是鱼,确切说,不全是鱼。

四五条鲨鱼像牛马一样拖着一个酷似欧亚大陆北方民族使用的一种名为爬犁的东西,爬犁之上铺着厚厚的动物皮毛,一个十七八九岁的少女跪坐其上,抱着一个盛满美酒的缶,正一边饮酒御寒一边击缶。

鲨鱼游得飞快,大副才看了几眼就看不到了,不由揉眼,什么都没有,再看看已经空了大半的酒瓶,唔,自己应该是喝多出现幻觉了,肯定是喝多了。

但那真是幻觉吗?

当然不是。

爬犁在南极大陆的一个可以泊岸的地方停了下来,阿莯将所有美酒饮尽,然后跳下了爬犁与鲨鱼道谢与告别,不过后者似乎很有活雷锋风采,阿莯一下爬犁它们就丢下爬犁逃之夭夭了,真的是逃,落荒而逃,妈妈,这只两脚生物好可怕。

被冰雪覆盖的大陆自然是极美的,但也是危险的,谁也不知道厚厚的积雪之下是实心的还是空洞,若是后者,那就等着被活埋吧。然而阿莯却毫无这方面的顾虑,她的脚压根没踩实,走过雪层后留下的脚印浅得风一吹便消失了。

美酒起到的御寒作用很快就耗尽了,阿莯从包里取出了一本书。“丛极渊那种鬼地方尚且有活物,这里应该也有吧。”

血食虽然比不上美酒,但多少也有点用处。

“企鹅、海豹.....”

阿莯的目标最终是海豹,原因?她先看到的海豹。

啥?海豹是保护动物,禁猎,阿莯完全无视之,肚子饿了,捕食猎物天经地义。

看到海豹的同时阿莯也闻到了血腥味,血腥味之重.....阿莯皱了皱眉,如此浓重的血腥味,南极也有屠宰场吗?

阿莯闻着血腥味寻去,没看到屠宰场,却看到一只熊猫在活剥人皮。

熊猫的爪子本就解剖刀还要锋利,若再加上熟练的技术,剥下一张完美的人皮并非难事。反正阿莯现在看到的这只熊猫的技术非常好,它将整张人皮给剥了下来,人还没死,并且开始往外渗血,足可见熊猫的技术之好,以及速度之快。

阿莯瞅了瞅被剥了人皮的活人,又瞅了瞅旁边地上同样被剥了皮却还活着的海豹,有成年母海豹也有海豹幼崽,不少都还活着,显然都是被活活剥了皮的,而被剥玩皮后并未立刻死去,只是被南极的冷风给吹了吹,再加上失血过多,这才咽气。同样是剥皮,但海豹身上的痕迹....下手的肯定不是熊猫,技术太烂了。

见熊猫还在给倒霉蛋止血,阿莯将一块垫子铺在了地上,然后将还没断气的海豹都给拍了下,下手极有分寸,海豹在感觉到痛苦之前就已经死了。处理好了善后问题,阿莯自己捡了一只海豹用刀子一边割肉片一边吃,南极这环境,想生个火做个熟食都做不到。

熊猫给猎杀者止了血确定他死不了后这才看向阿莯。“你还敢出现在我面前啊?”

阿莯闻言,反问:“你会杀了我?”

熊猫一脸的憋屈与满腔的郁闷:“不会。”

阿莯理所当然的道:“那我为何不敢出现在你的面前?”

熊猫气结,你不就是仗着我不敢杀你才这么肆无忌惮吗?偏偏,自己还真不敢杀她。

熊猫问:“为什么?”

“坑底只我一个太孤单,反正是你踢我入坑的,我便拉你一同坐坑底。”阿莯回答。

“你就不怕我大开杀戒?”

阿莯道:“我相信你不会胡乱杀人,只要不是乱杀人,你便是屠尽此星上所有人族我也不会做任何干涉。”

熊猫怔了下。“你变了挺多的。”以前的阿莯可不会如此轻描淡写的说这几十亿人族你杀光也无妨。

阿莯想了想,也觉得自己变化是有点大,说:“你不是常说人最是善变吗?”

“善变可解释不了你的这种变化。”

“这些年杀得太疯,有点战争综合后遗症,对生命有点麻木,等过段时间就好了。”阿莯道。

熊猫懂了,微微皱眉,这样的阿莯感觉有点危险,容易想不开,到时迷障来了可就悲剧了。

吃饱喝足,阿莯对熊猫说:“走啦。”

“天这么冷,冬眠一段时间等暖和了再走吧。”熊猫道。

阿莯:“.....师姐你是黑白熊不是狗熊。”

“冷。”

“这里是南极。”

“名字真怪。”

阿莯将南极科普书塞进熊猫刚剥了人皮的爪子里,然后翻到了介绍南极气候的一页。

熊猫:“.....”好吧,它总算明白为什么自己都冬眠这么久始终等不到春暖花开。

“我肚子饿了。”熊猫说。

刚结束一次小冬眠,真的饿,不然也不会从雪屋里爬出来。

阿莯看向地上被剥了皮的海豹。

“海豹早就吃腻了。”熊猫嫌弃道,都吃了小一年了,再吃就该吐了。

阿莯迟疑了下,瞅向被剥了皮,但又不知道被熊猫给涂了什么药,现在都还没断气的捕猎者。

熊猫拒绝:“他喜欢活剥海豹皮,我就这么吃了他,他的痛苦很快就会结束,太便宜它了。”

阿莯拿起科普书翻了起来。“我记得这里有提到南极有一些科考站,那里应该有食物。”

“人多吗?”熊猫问。

“你怎么就一直惦记吃人?”

熊猫理所当然的道:“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品尝当地风物特产不是应该的吗?人间界的风物特产不就是人族?”

“你若再乱吃人,回头我向大师兄告状。”

熊猫露出了鄙夷之色。“告状的都是小人。”

“同你相比,我的确是小人。”差了好几万岁,能不小吗?

阿莯很快就翻到了关于科考站的一些内容,上头有大概的位置,拎起熊猫就要去找科考站,希望那里有好吃的,不然这只熊猫饿急了的话真会吃人。

“等等,把那个人也带上,不然过会就得断气了。”

阿莯皱眉,对于这种热爱活剥动物皮的捕猎者她是一点都不喜欢的。肚子饿了,捕猎进食是天经地义的事,但肚子不饿还捕猎,并且做出活剥动物皮的事来,简直有病,放在这自生自灭不是很好吗?

“你不觉得让他顶着现在这副尊容一辈子很好玩吗?”熊猫道。

好玩?是惊悚吧。阿莯腹诽不已,但还是将人给带上了。

半年后,鹤城。

“少凰你喜欢桓寂吗?”

“不喜欢。”

“那你很讨厌他啊?”

“谁告诉你不喜欢就是讨厌了?”

“不喜欢也不讨厌,那你对它是什么感觉?”

“没感觉。”

“那可是你亲生父、母。”

“我跟他不熟。”

“感情可以慢慢培养啊。”

“我差点杀了他。”

呃,好吧,不管是那个父母,差点被孩子给杀了,再心宽也不可能孩子虐我千百遍我待孩子如初恋。

我说:“你说它若是被别的人杀了你会为它报仇,我还以为你对它有些感情呢。”

“它生了我,就算没有感情,也不是毫无关系的人,为它报仇是为人子女的义务。”

“那么你会羞辱贬低它吗?”

“我看着很智障?”

“此话何解?”

“当我辱骂自己父母是混蛋贱人时,那么我自己是什么?”

“贱种。”我想不想的回答。“我懂你意思了,不管怎么技巧性的羞辱与贬低,父母固然会被侮辱了,但自己也同时会被侮辱。”

“实在觉得父母不顺眼,任何羞辱贬低他们的行为都是智障行为,抄家伙揍一顿最实在,还不会将自己一块侮辱了。”

莫名的好奇少凰揍过桓寂几次。

“这么简单的道理,你说人族怎么就不懂呢?”我很是感慨的道。“母系氏族向父系社会变迁,人族爱贬低轻贱同类是他们自己的事,可为什么要殃及娲灵?娲灵创造了他们,难道就是为了让他们侮辱的?”

“你是指人族用伏羲神话来分娲灵大神创造万物的功劳,并强行给娲灵大神按上伏羲之妻,是伏羲附属品的身份还是一些人族给娲灵大神按上凶神恶煞、灾祸之源的邪神身份,还是它明明是三皇,却因为它当年是以女性身份在人族活动,进入父系社会后人族因为它的性别而将它踢出了三皇之列?还是指人族拿它当牝鸡司晨的反面教材,就差指着它鼻子骂贱妇大逆不道的事?”

我怒:“谁敢指着娲灵那么骂?”老娘屠他祖宗一万代。

“宋代的理学家,虽然没有指着娲灵大神的鼻子那么骂,但他们的著作里是这么记载的,而他们生前也是如此评价娲灵大神的。”

“那么那些这么说的理学家现在在哪?”

“你要干嘛?”

我冷冷道:“当然是将他们打入无间炼狱永世不得超生,顺便查查他们有没有子孙后代,让他们的子孙后代世世代代,男子生而为奴,女子生而为娼。”

“在十八层地狱。”

我愣了下。“娲灵的意志?”老好人转性了?不错不错。

“红莲欠娲灵人情,知道这些后跟地府说了一声让他们将那些侮辱娲灵的人都送去十八层交给它。”

“地府把人都交给它了?”

“都给了,几个凡人而已,地府还不至于为了几个渎神者与红莲为敌。”

闻言,我的心情立时就好了起来,但很快又无语了。“为了利益,这么侮辱自己的创造者,娲灵还真能忍,天塌了还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补天。”

“它补天后未死。”

我愣了下,真的没死透啊?没死透就好,没死就好。“若是补天后未死,为何你当年计划着灭人族,它什么反应都没有?”

“众神投票决定是否损人族时,它选择了弃权,不闻也不看。”见我诧异,少凰道:“母亲再爱孩子,看到孩子为了利益刻意侮辱自己,心是会冷的。且,娲灵的造物可不止人族一支,人族不孝不敬自己的创造者,有的是孩子愿意尊敬自己的创造者。”

我拊掌。“放下了就好。”

纵君虐我千百遍,我待君如初恋什么的,虽然浪漫动听,但自己认识的人真这么极品,尤其是娲灵那样,我会呕血的,然后就会灭了人族。君都挂了,自然虐不了人了。

“能够登上神位,自然不会是脑残,人族喜欢将自己放到贱种的位置上,神却不会喜欢被当做贱人。不过人族弄成如今的模样,娲灵自己也有责任。”少凰道。

我不悦:“这跟娲灵有什么关系?”

“养不教,父母之过。若是人族刚出现这种苗头时它能够痛下决心屠杀人族,给人族一个教训,人族还敢如此侮辱它?”

“少凰你肯定没生过孩子。”但凡生过孩子,当过母亲都不可能说出这种屠杀自己子孙的话来。

“我有一只幼崽。”

我震惊:“你不是单身汪吗?”

“交/合之气。”

“那你幼崽做错事,你不会跟她动刀子吧”我很是狐疑的问。

“我没那么凶残。”

“你刚才说娲灵应该屠杀人族难道不凶残吗?”

“这可不一样,人族繁衍快,死不完,不管死多少都会很快恢复数量,我的雏鸟却只一只,死了就没了。因此我只教雏鸟做神做事的道理与本事,但她不听话做错了事,捅了什么篓子,我从来都不会为她收拾烂摊子,只要死不了鸟我永远都是观众,哪怕她为此缺胳膊断腿甚至修为尽废我也不会为她收拾烂摊子。事实上,她成年以后我就没再管过她了。不过,我自问已尽了责任,它若如人族侮辱娲灵一般侮辱我,那我一定会杀了它。”

我:“....”说得容易,但几个母亲真能对自己的孩子如此理智?若是能,娲灵也不会被人族这般侮辱了。少凰,很难说有个崇尚弱肉强食的母亲对于雏鸟而言是好事还坏事,总归少凰还没冷酷到孩子一出生就不管了,而是按着大部分物种的传统等雏鸟成年以后才不管。

我正无语着,少凰忽然递给我一张纸,上面写着的是各种药材,这似乎是一张药方。“你生病了?”熊孩子看着挺健康的呀。

“你中毒了。”

第204章 第六章神魔·天魔

问:比喜当爹喜当妈更惊吓的是什么?

答曰:你中毒了。

喵了个咪,本庄主什么时候中毒的?我怎么没感觉?

“你对三十六做过什么?”少凰问我。

我懵逼。“我没找到它。”

“你身上的毒是它下的,想想你这段时间惹了哪些人。”

我无语道:“拜托,我前段日子杀的人和非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我哪知道哪个跟三十六有关联。”

少凰也沉默了。

我瞅了瞅药方,脑袋头疼无比。若是没恢复记忆,那么我会问这上头的都什么玩意,至少一半是人间界没有的,而恢复了记忆.....“你耍我吧?这里头有好几味药早在人间界灭绝了。”人族破坏生态环境,很多的动植物都灭绝了,还没报应到他们自己头上倒是先把我这条池鱼给殃及了,还有没有天理了?

“所以你最好尽快找到三十六,解铃还须系铃人。”

我泪奔:“我哪知道它现在在哪?”

唔,到现在为止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在哪见过它的.....下意识摸了摸不久前还是麻花的脸,不,也许我真的见过三十六。

“少凰,三十六是什么物种?”

“黑白熊。”

我:“?”

“国宝,熊猫。”

OK,我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被谁下的毒了,我就说嘛,那么雄厚的功德之光,也不知道是怎么得来的。

“那么可爱的动物,千万年前的那个人族怎么狠得下心折磨它?”我不可思异。

熊猫,尤其是熊猫崽崽,可以说是可爱到爆,而三十六,那外形萌得我都没把持住,那么萌那么可爱的小动物,千万年前那个人族的心究竟是有多狠啊?恕我无法想像何等扭曲的心灵才能做出这样的事来。

“变态之所以为变态,便在于它们不能以常理论之。”

好有道理,我竟无法反驳。“好奇的问一句,那个变态最后怎么样了?”三十六如斯记仇,修炼有成后没道理会放过仇家。

“彼时六道轮回尚未现,地府也未建立,他死后化作孤魂飘荡于天地间,时日久了后便自己灰飞烟灭了。若非如此,三十六也不会迁怒整个人族。”

呃,忘了,修炼无岁月,千年弹指过,一般来说,修士修炼有成了,不管是仇家还是亲人都差不多死绝了。

不过,仇家已经灰飞烟灭了,就算是神,想报仇都找不到人,干脆迁怒仇家整个种族,这可真是.....合情合理,没瞎扯,这真的很符合神人的三观。

人族很可怜很无辜?

可怜个鬼,无辜个屁。

谁让你们养出变态来的,而且这个变态花式虐待折磨了一轮的小动物有一个没死,还修成了上神,可不就得回来报复吗?有仇不报是肥肉懂不懂?而三十六显然不是任人宰割的肥肉。

报应!

我皱了皱眉。“我无法想像那个时候的天地间是什么模样。”

不可否认,我生活的那个时候天地间也是没有轮回的,但那会儿,凡有灵智的都在努力修炼,很少有谁是寿终正寝而亡,不是死于天劫就是死于斗殴,不管是哪一种,多半是死得连渣渣都不剩。再加上洪荒大地那会儿地广人稀的程度.....不提也罢,反正天地间挺清净的,不管是智慧生物还是鬼都是稀有物种。

祖先留下来的记载可以让人略窥一二,但无法窥得全部。

“地狱什么样,洪荒那会差不多什么样,自然,那个时候没有鬼差天天上大刑。”

“这样的话也挺惨的。”我说。

少凰点头。“但三十六不满意,它想要亲手报复,将自己遭受过的痛苦绝望万倍还给那个人族。”

“可那是不可能的,人都已经灰飞烟灭了。”我说。

少凰理所当然道:“所以它迁怒整个人族了。”

很好很强大。

虽然从神的角度,我真的很理解三十六。

但,从人的角度,总感觉中二度满满的终极BOSS味道浓浓的。

貌似,不管是什么小说还是什么电视剧,意图毁灭人类的大BOSS最终都会被英雄给斩杀,成为英雄声望的踏脚石。不过,想像很丰满,现实注定骨感,三十六这个对人类恶意满满的大BOSS至今还蹦跶得很欢快,而伟大的英雄们.....估计都成了它的小白鼠。还有眼前这位,这位可是真·灭世·大BOSS,人族在灭绝的边缘走了一遭,而她连根毛都没掉。

话说,电视和小说里英雄最终击败魔王的结局该不会就是因为英雄都败给了魔王,被魔王给下锅吃了或是抓起来当小白鼠养着做实验了,实在不适合宣传,这才改了一个英雄凯旋的结局吧?

许是我的眼神太过奇异,少凰挑眉问:“你在想什么?”

我犹豫了下,将自己脑子里刚才闪过的那些想法说了说。

少凰闻言竟然颌首赞同:“的确啊。”

我疑惑的看着她。

“神人每隔一段时间都要下凡投胎历劫一次,免得越活越危险,最终活得变态了,三十六有一回投胎为人在一个小世界浪得飞起。”

“怎么个浪得飞起?”

“具体过程不清楚,我那个时候也在受罚呢,不过我听说它被拎回去的时候那个世界的人族只剩下了它一个。”

我眉头跳了跳。“别的人族呢?”

“死光光了。”

“它做的?”

少凰给了我一个废话的白眼。

我吸了一口冷气。“全世界的人都死光了,只剩下它,它难道不会觉得无聊?”

人是群居动物啊,当全世界只剩下一个人族,那个人族不是自尽就是发疯。

“三十六不觉得无聊,相反,它挺开心的,很高兴的跟我们说没有人族的世界是最美的乐土。”

我彻底无言,这物种歧视简直....白人对有色人种的歧视跟三十六对人族的歧视一比简直是萤火与皓月的区别。“那方天地的人族对它做了什么?”

再怎么歧视,以神人对人族如同人族看待地上蚂蚁的心态,再怎么看不起,也应该是以漠视为主,不会无缘无故的去屠戮蚂蚁,自然,熊孩子例外,熊孩子拿水冲蚂蚁窝淹死无数蚂蚁的行径根本无法用理性逻辑去看待。但能够修炼成上神,三十六就不可能是个熊孩子。

少凰道:“不知道,但以我对它的了解,应该是人族又踩了它什么忌讳,它一个没忍住.....反正是玩脱了,只是这个玩脱的后果人族很绝望,而它喜闻乐见。”

所以又是人族作死精神可嘉?

人族这是多跟三十六八字不合?拉一次仇恨嫌不够,还拉第二次,真心吐槽无力。三十六到现在都还没灭了人族可真是个奇迹,话说回来,这也侧面说明了熊猫上神的心胸比太平洋还宽。

长得又萌又可爱,心地更是善良(以神类的标准而言)。

好吧,扯不下去了,还是赶紧找熊要紧,不然我该悲剧的就是我自己了。

咩咩的,这哪是医神,毒神还差不多,我居然都没发现自己什么时候中的毒。好吧,也可能是熊猫的皮毛真的很软和,撸着撸着就放松了警惕,嘤,孟凰你眼光好好,它的皮毛手感确实顶呱呱。

论起找人,谁比得上国家机器?

我毫不犹豫的给赵哥打了电话让他帮忙找人,附赠画像三幅,少凰画的。

第一幅和报纸上的很像,确切说,那就是一个人,都是三十六,不过报纸上只有半张脸,而因为夜色,那画质....不提也罢,反正要不是三十六的少凰画的颜值着实惊天,别说认出那是个美人了,能不能看清脸都是个问题。不过报纸上那张脸显然不适合找人,因此铅笔画上画的是三十六的全身像,而因为少凰没见过三十六穿现代装的模样,因此她画的是三十六的古装模样。只看表面的话,那就是一个穿着古汉服的少女,最多就是漂亮了点,美得已经超出了凡人的范畴,气质自信高贵,却不凌人,仿佛童话里走出的公主,真善美的代表。

第二幅画是一只小熊猫,一股机灵可爱的气质仿佛透纸而出,软萌可爱,好想上手撸毛。

第三幅画是一个人,一个少女,眉清目秀,也挺漂亮的,但并未超出凡人这个范畴,不过谈不上凡人的倾国倾城,只能说中上。气质很矛盾,整个人给人的感觉范畴的干净无害,但我莫名的就是觉得怪怪的,感觉哪里不太对头。我最后将此归咎在了少女的衣着上,少女身上玄衣赤裳的袍服赫然是神袍,证的杀伐之道,给人的感觉却是如此无害,这伪装能力逆天了。另,这袍服的样式,莫名的感觉有点眼熟。

铅笔画画好后美人来了这么一句:“她这身衣裳与王袍倒是有几分相似。”

我知道哪里觉得眼熟了,电视剧里经常演的,那些个皇帝穿的皇袍如果不是明黄,那就是这种玄衣赤裳的样式。

“人族最早的王袍就是模仿小幺的神袍,相似很正常。”

美人愣了下。“她是人族神话里的哪一尊神?”

“哪尊神都不是。”

我诧异:“人族的王都模仿它的穿着了,神话里怎么会没有它的一席之地?”

“人族神话传说里有关于小幺的内容,但关于小幺的那一部分,时间太过久远,到如今还剩下的那一点只鳞片爪都谈不上,就那一点残渣也被人族给篡改得.....”少凰一脸的不忍睹闻。“若非在它尚未成神时便已认识它,我完全无法相信它和人族传说里的是同一个。”

能理解,姮娥计杀大羿都能改成浪漫的奔月传说,还有蚩尤的妖魔化.....人族的神话传说只能用一句话来描述:天下神话皆同人,当真你就是傻了。

三张铅笔画写实又传神的铅笔画最后交给了赵哥,让别人帮忙找人至少也得让人知道要找的人长什么模样。

“这两个人生得挺有对比性的。”赵哥看着两张美人图说。

理解,小幺不是不美,但和三十六一比,只能说,如果顶着那张脸的不是小幺,肯定会被三十六给衬得一点存在感都没了。

“小幺也是个美人。”

赵哥没说什么,而是拿起了另一张画。“怎么还有只熊猫?”

“三十六的种族就是熊猫。”

赵哥愣了下。“熊猫妖可不多见。”

是不多见,都让折腾成濒危物种了,还能多见就怪了。不过,三十六可不是熊猫妖,妖字的后头还得加个神,那是妖神。不过,这话肯定不能说,说了的话,我很怀疑赵哥还会不会帮忙找熊猫,就算还愿意找,又会不会打什么主意。毕竟,那是神,每个神就算用不了神力,本身也是一座大宝库,道无止尽,能够成神,无一不是在某一道或许多领域达到了极致。只那颗脑子就已无价,比如少凰,别看这家伙似乎只会杀人放火了,但实际上呢?这家伙可是有花了一百多年让一个小世界的人族从奴隶社会快跑进现代民主社会的记录,她要真是个只会杀人放火的神,能做到?那样的快跑是纯武力做不到的,还得有知识。

神,它不仅仅代表力量,更代表着知识。不是谁都有本事将千万年的时间都活到狗身上去的,至少能成神的没那本事,有那本事也修不成神。

赵哥他们要真想打什么主意,我也能理解,因为换了我,除非碰上那种嗜血好杀的神,否则我也会抓住这个机会,只要不是带着恶意与邪念,多少能有收获。

问题是,那是三十六。

一个会认为没有人族的世界是最美乐土的神,能好好沟通交流请教吗?而且,我也不认为所有人族都能保证自己脑子里不会对三十六产生任何不好的念头。神有着非常敏锐的感知能力,你对它有一丁点恶意,哪怕只是一闪而过的念头,它都能敏锐察觉(自然,若是同等级的存在,可以自我屏蔽,但凡人无法屏蔽神的感知)。到那时,别指望神类,尤其是三十六这种本身就对人族恶意满满的神会讲什么人道主义与人赃并获,神杀人不需要证据。

思忖了下,我还是觉得三十六与小幺的真实身份暂时不要让人族知道的好,尤其是三十六以前的丰功伟绩。话说,也不知道特勤处的先辈有没有留下关于三十六的一些记载,若是有,那么我说了三十六是谁,那乐子可就太大了。

熊猫妖就熊猫妖吧。

赵哥拿着小幺的画像问:“那这个又是什么妖?”

我非常诚挚的回答:“这个问题问得好,我也想知道。”

我真不知道小幺是什么品种,少凰不肯说,表示让我自己猜。而我,倒也不是没怀疑对像,但总感觉有点扯.....不是说有什么物种不能修炼成神,而是,若是真的是我怀疑的那个品种的话,那么将小幺的身份往神话里代入比对一下....太TM的毁三观了。

人生多艰,三观重塑不易,还是别再弄崩了。

赵哥显然很无语,但还是表示可以帮我找人。

我说:“最好快点,越快越好,否则....可能会死很多人。”这也不算胡扯,变态哪里都有,千万年前有,千万年后仍旧有,若是三十六再碰上一个....当年碰上变态倒霉的是她,而现在,血淋淋的历史告诉我们,三十六碰到变态,倒霉的只会是全人类。

赵哥随口问:“死多少?”

“全人类。”我随口答。

赵哥:“....!?”

我指了指三十六的画像。“这家伙会制作瘟疫。”

赵哥:“....没听说熊猫有这天赋。”

我说:“别的熊猫自然是没有的,但它有。”

赵哥半信半疑的走了,虽然如此,但我相信,他肯定会很用心的找,真的出动国家机器也不是不可能,有些事,换位思考的话,我肯定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虽然很快就确定了赵哥真的很用心的在找人,我居然看到了关于三十六和小幺的悬赏。尽管如此,我也没将希望全放在特勤处身上,自己也打算出门找的,但行李箱刚收拾好就发现自己似乎走不了了。

鹤城这段时间杀人放火的案件频率有点高,但我也没在意,这是人族警察的工作,我没兴趣也没空去抢警察的饭碗;精神病院进病人的频率也有点高,现代社会压力大,实在齁不住而精神崩溃疯了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只能说当事人心理素质着实太差。

然后,我发现小鸩有点不对劲,这两日精神很差,且眉心发黑,一看就是要倒霉的迹象,好吧,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隐约觉得徒弟身上略有点怪异,但一时半会又说不上哪里怪异,不管这一世还是以前都没这方面的感知,因此只能判断出有害与危险,但原理就一无所知了。直到徒弟自己来跟我说:师父,我好像赶上心魔劫了。

徒弟你别逗了,就你现在炼气刚入门,连筑基都还没到的修为,你跟我说你遇上心魔劫了,那也太瞎扯了。心魔劫不找普通修士的,找的都是修为高,快修炼成仙或者已经成仙的修士,不找凡人。就算是给魔种灌溉大量的营养,但没有修为的凡人个体能够提供的营养也是有限的,魔种最多干扰凡人的理智,让凡人变得越来越有病,但那谈不上心魔劫,真正的心魔劫可是很要命的。

没等我吐槽,尘寰就随口插了一句:“心魔劫不找凡人的,域外天魔还差不多。”

闻言,我的眼珠子不由直勾勾的盯着徒弟。

第205章 第六章神魔·域外天魔

其实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搞不清元魔和域外天魔的区别,感觉上,好像差不多啊,都是心魔。而恢复了记忆之后我就更迷糊了,花了很长时间才理清思路,若非知道元魔如今的状况,我都要以为这两者其实是同一种了。

我没跟元魔打过交道,但通过诸神对它的态度也不难猜到,元魔应是盘古父神的心魔。盘古父神斩了心魔证道,然后开天创世,然后被堆死了,但心魔很幸运的没死透,成为了众神最为头疼的存在。某种意义上,盘古父神心魔所化的元魔等于盘古,能不难对付吗?这样的存在,弄得死就怪了。

盘古父神身化万物,而元魔也因此渗入了这个世界,它无处不在。盘古世界不灭,众神就没有干掉它的可能,而毁灭盘古世界,为了对付一个混蛋把自己家给炸了,脑子被驴踩了也做不来这种事。而且,世界末日也是元魔所期盼的,吞噬盘古世界,它才能更上一层楼。

丫比凶兽还要恶心,至少世界末日了凶兽可能陪葬,就算不陪葬也会因此而受到重伤,元魔却不会,它只会更强。九凶兽,我以为再也不说你们是盘古世界最令人恶心的变态了,这里还有个比你们更恶心更变态的。

域外天魔,我原本以为它是元魔的另一种形式,但元魔已经被切成细胞渣封印在人族心中了,要祸害也只能祸害人族,就算要祸害别的物种也只能借人族的手,而域外天魔却是无差别的主动攻击。

除此之外还有个更本质的区别:元魔扭曲人的心灵是为了汲取营养让自己恢复,本质上,它是无法主动控制人的,只能一点一点的干扰与扭曲,当然,汲取了足够的营养品能够化形或是脱离人族躯体的话就另当别论。而域外天魔,它的前半段和元魔是一样的画风,后半段却是两个画风,域外天魔的终极目标是吃掉人的灵魂,然后取而代之,直说就是,心魔劫时若是不能干掉天魔,那么你的躯体就是天魔的了,它会顶着你的皮囊浪得飞起,然后你遗臭万年。不过,那个时候都灰飞烟灭了,想来也不会知道这些,自然不会被气得再死一次。

一言以蔽之,天魔与元魔都是心魔,虽然源头本质截然不同,但谁赶上谁倒霉。

我唯一想不通的是,元魔是盘古的心魔所化,那么天魔又是什么所化?

对于这个问题,给我答案的是少凰。

天魔并非什么所化,它们本身就是一个物种,一种非常特殊的物种。

盘古世界之外是混沌,而混沌之中可不止盘古世界,还有许多的世界,许多的物种。

天魔源自于何处,如何诞生的已无从得知,反正就它们那连蝗虫都要甘拜下风的习性,想来它们起源的地方应该和无数岁月来它们经过的每个世界一样都被它们给毁灭了。

混沌蝗虫莫过于此,不对,蝗虫所过之处好歹还会剩下土壤,来年还是会长东西的,而天魔所过世界,除了盘古世界,别的世界都已经毁灭了,也因此,天魔是混沌世界最恐怖的流浪智慧物种,走哪灭哪,直到它们发现盘古世界,这个世界比它们从前发现的任何一个世界都要完善与庞大,若能吞噬....然后它们就来了,然后被堵门外头了。

虽然被堵门外头了,但豺狼们也没死心,不是留了下来撬门就是留了眼线等待门变薄的一日。

之后的事少凰很早的时候就提过,她的族人为了救她将本来还能撑个几百万年的大门从内部打开了,于是无量量劫的战场还没结束,门外的豺狼蜂拥而入。于是,比无量量劫更残酷的战争拉开你了帷幕,而天魔正是豺狼之一,还是最强大的那一茬豺狼之一。

战争胶着时,神尊与天魔一族定了个盟约,天魔一族消停些,不再插手战争,并且交出它们从别的世界得到的道纹道韵,它会为天魔一族提供一个居住处,并为天魔提供充足的食物。

我犹记得自己当时的反应:这条约也太丧权辱国了吧?

《马关条约》、《辛丑条约》....等跟这个比起来简直是光荣条约。

“双拳难敌四手,何况当时我们的敌人还不止四手,那是千手百手,能减少点压力总归是好的。而且,谁告诉你那是丧权辱国的条约?”

“难道不是?”

当然不是。

这世上有那么一些奇葩,哪怕是丧权辱国的条约,它也会下意识的埋下一大堆的陷阱,而神尊,恰恰是这种类型。

神尊与天魔一族的条约的确丧权辱国,那是一份充满了陷阱的丧权辱国条约,换做别人,说不定到时候就真的只能认了,要么自己背,要么找人背起那无尽的屈辱罪名,但神尊,它利用那些陷阱将天魔一族给狠狠坑了。

为天魔一族提供居住地,神魔专门为天魔一族开辟了一方天地供它们居住,只是有个小问题,天魔一族住进去后便无法自由出入。当然,这不是坐死牢,想要离开还是可以的,有食物的时候就可以离开了。

说到食物,真的很充足,但神尊不保证天魔一定吃得到嘴里。

盘古世界有三千世界,虽然不是所有世界都适合修炼,但大部分还是适合的,而且修炼也不止传统炼气之途,三千大道,条条可证道。总得算起来,整个盘古世界的修士可以说是恒河沙数的N次方。而这恒河沙数N此方的修士便是天魔的食物,每当有一个修士产生心魔时,便可有一个天魔可以离开天魔界去用餐,干趴下那个走火入魔的修士,它的灵魂就是你的食物,它的躯体是你行走人间的通行证,你可以尽情的吃,然后被修士们群殴,通行证没了的时候会被自动遣返回天魔界,如果那个时候你还没死透的话。(大部分情况下,通行证没了的时候,天魔本身也被灭了,遣返机制对死透了的天魔没作用)

这丧权辱国的条约还真是签出新高度了。

利用天魔磨练修士,能够渡过天魔的修士,心境必然更上一层楼,渡不过的自然就成了天魔的腹中餐。最重要的是,这种淘汰机制虽然残酷,但它保证了神界的新血不会是恐怖分子。

就好像三十六,它必须放下仇恨,否则就渡不过劫,无法成神,而放下了仇恨,它成了神,对人类虽不顺眼,却从未专门对付人类过,它所做的不过是顺手为之的落井下石。可若没有心魔劫,我相信它就算对人族充满仇恨,最终也是能够修成神的,唯一的问题便是,它成神第一件事必然是灭绝人族。

心性不足或扭曲的人若是成仙成神,后果不堪设想。

天魔一族能答应这种兑现方式?

这根本是被人当成磨刀石了,换做泥人也会上火的拒绝吧?

的确,天魔一族是不干的,但之前的对手是一群豺狼,神尊再强大也有步盘古父神后尘之虞——蚁多咬死象,可现在,对手就天魔一个....那是一场毫无悬念的吊打。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到一点,照着神尊的标准,低阶修士是无法引来天魔的,不然神尊所做的一切也就没意义了,天魔一族的数量比起盘古世界的修士,天知道差了多少倍。门槛太低,还不如不设。

高阶修士倒是能引来天魔,但并非每个修士都能产生心魔,而修士没有心魔,天魔也来不了。

小鸩的经历,说她没心魔我是不信的,但她正在放下,仇人都已经弄死了,心理阴影什么的,百年千年,总能淡化。而且,等找到三十六我想试试让她跟三十六取经,三十六当年比她可惨多了,但心魔显然败给了三十六。

待她修炼有成,相信也放下了,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让自己过得舒心吗?若是过去会让自己过得不舒心,放下不是应该的吗?而当她放下了,天魔自然找不上她。

好吧,就算徒弟放不下最后被天魔给吃了,那我也无可奈何,心魔劫是只能修士自己面对的战斗。不过,就算她放不下,心魔劫也不可能现在就找上她。

我没跟天魔打过交道,这里也没人有这种经验,因此无从判断,但有个人肯定有经验。

少凰被找来后看都没看小鸩一眼就给予了肯定的回答:“是。”

我愣了下。“为何我觉得你的反应仿佛早就知道?”

少凰点头。

我没忍住掐上了少凰的脖子。“你早知道你不早说,这么要命的事你居然不说!?”

“这是心魔,只能自己挺过去,难不成你能替代她?”少凰反问我。

不能,我立时语塞了。

少凰将我的手扒拉掉。“说起来,她现在就碰上这样的事也是好事。”

我嘴角抽了抽。“她现在根本就不是天魔的对手。”

“爬得越高,跌的也会越重,也就越难重新站起来。”少凰道。

道理我也不是不懂,斩心魔自然是越早越好,因为心魔这玩意如果不能早早放下的话,那么它只会越拖越严重,最终成为死劫。但小鸩现在这修为,我也不认为她能斗得过天魔。

普通人即便没有心魔,也无法抵御天魔,这也是天魔与元魔的根本区别,天魔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进食和夺舍,食物有没有心魔是无妨的。之所以会被誉为心魔也是因为神尊的神来之笔使得天魔的主要食物为高阶修士,而高阶修士就没哪个是弱者,不论是自身的力量还是意志力都很强大,因此天魔想要将煮熟的鸭子给吃到嘴里也不是容易的事,借助心魔可以轻松攻破高阶修士的心理防线,然后就是大快朵颐的时候。

综上所述,想要抵御天魔,必须自身没有心魔,并且自身意志力强大,不会被天魔给干扰,以及自身实力强大,否则天魔也是可以轻松KO你的,仍旧是个悲剧。

小鸩....有心魔,实力差,意志力倒是不错,但考虑她本身有心魔,这一加分项被活活拖成了负分。

可是,高风险自然也有高利润。

若能早早斩了心魔,那么只要以后这个徒弟不作死,她日后步云登仙并非难事。这也是我会收她为徒的一个重要因素,小鸩的心性很好,但她的资质更好,不比小东差。

唯一的前提是,她渡得过去!

妈哒,更悲剧的是,这种事我还没法帮忙,心魔什么的,取决于她自己。

不知道该说幸运还是不幸的是,就算失败,她现在失败比起日后修炼有成了再跌倒,伤害要小很多,破坏力也小很多。至少我能保住她的灵魂不被天魔给吃了,不过也仅如此了。

我使劲的回忆自己以前研究的抵御凶兽心灵污染的清心咒。

虽然不是一个物种,但既然都是心理攻击,那么对付凶兽影响的法子也应该有点用。

画枚符不是更方便吗?我额头上现在就还画着一枚呢,全天候的清理着少凰上我身时留下的负面影响,让我不至于看到人族就下意识的考量对方的肥瘦营养与吃起来的口味。

可维持那枚符所需的力量太过庞大,就算我可以提供力量,凡人的躯体也无法承受这种高强度的负荷。

打扫小房间的卫生,一个吸尘器就可以搞定了,硬要弄个十八级飓风来也不是不可以,但垃圾清理干净的同时,房子也该完了。

清心咒是个不错的选择,讲真,要不是我不懂佛,我肯定考虑让小鸩学一点佛学。

小鸩念了一百多遍的清心咒才有所好转,念咒期间一直都很挣扎,时而彷徨时而暴戾时而怨毒.....头回发现徒弟的面部表情还能如此丰富。虽然不清楚她脑子里究竟怎么个变幻莫测,但第二天的时候她整个人给我的感觉虽然很疲惫,仿佛刚刚跟人进行了一场一万回合的生死搏杀似的,但总体而言,很正常。保险起见我还是看向少凰,我觉得正常可不一定正常,毕竟我对天魔根本不了解,更没经验,得她说正常才行。

“恭喜,她没事了。”

这意思是她放下心结了?我用眼神问。

“心魔已斩。”少凰回了我四个字。

我松了口气,然后就听少凰道:“但她身上的天魔痕迹并未没有完全消失。”

我茫然的看着她:“不是斩了心魔,天魔就完了吗?”

“她的天魔并非她自己引来的,而是有天魔故意整她,想控制她而塞她身上的。那并非天魔,只是它随手招来的小弟。”

我问:“人为?”

“人控制不了天魔。”

“神仙也不能?”

“哪个神仙能这么无聊?”

我愣了下,沉思起来。“小弟?这意思是不是说,那只天魔在离开了天魔界后可以召唤自己的小弟?”

“理论上可以。”

“实际上?”

“一般天魔没这本事,至少也得天魔族的高层。”

“神仙没那么无聊,天魔的高层也应该不会无聊到找小鸩的麻烦吧?”

第206章 第六章神魔·猎魔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有无数的节点,每个节点都连接着不同的岔路,每条岔路都通向不同的结局,但没到那个地方节点的时候谁也不知道自己会是什么结局,而走过了那个节点,多少人会后悔早先的抉择或曾经的错过?

浩荡大泽,绵延数万里的凶兽带着重伤离去,留下同样重伤垂危的古老神祇。

命运自此向另一个方向奔驰而去。

与凶兽的神战并非小打小闹,尤其是那头凶兽是宁渊,宁渊的武力值是九凶兽中最强的,尽管它并非最强的凶兽。每头凶兽都的技能都点的很离谱,而宁渊,它大抵将所有技能都点在了纯粹的武力上。也因此,虽非破坏力最强大的凶兽,但不算清弥那只超级神经病奇葩,众神最不想面对的凶兽莫过于宁渊,除了少数同样肉身强大的物种,鲜有“人”能与之一战,至少,没法与成年后恢复神智的宁渊一战。而能与之一战的,能战和能打赢是两回事。

一个武力值突破天际且生命力变态,更身经百战,甚至大卸八块都死不了的对手....宁渊能让你深刻品尝绝望的滋味。

每个跟步入上神位阶的宁渊对上的神都不求杀敌但求保命,自然,若是群殴就另当别论。一群上神还砍不死一只凶兽,那就真的可以去死了。不过只是个体,甚至几个神碰上宁渊,自然是保命第一,活下来就是赚了。

脸部鳞甲的纹路酷似人脸的神祇愣了下,所以自己这次是赚了吗?

保住了性命,但伤势仍旧是个问题,一条命去了九成九,若非古神的生命力同样很变态,这会早已咽气。

这一次的闭关是足足三万年,不算长,至少相对于古神而言,这个时间不长。而对于普通生灵而言,反正靁出关的时候它的子孙已经又繁衍了至少一百代人,不过这年头,修炼得长生是很普遍的事。确切说,在这个只要是有灵智的都会修炼,没有灵智也会本能的进行修炼的时代,生老病死虽然也有,但最后那个死字同寿终正寝完全不沾边,不是死于掐架就是死于天劫。也因此,靁闭关三万年出来没出现沧海桑田,子孙完全不知道它是哪位甚至将关于它的事迹给改得惨不忍睹,连当事人本身都认不出那是自己的事迹的情况。

娲灵与风君子已经在靁泽做客三万年,得亏双方时间观念都与众不同,不然这跟长住也没什么两样了。

靁一出关就被一阵风给卷到了天上,然后被人给抓着目光扫描,确定它没什么大碍,甚至气息比以往更莫测了后才松了口气。

“我没事,这一战,我收获不小。”靁说。

战斗是最好的考验与进步之途,尤其是与比自己更强的存在战斗,自然,这一切基于一个前提:没死在战斗中。也因此,一直以来只有凶兽会在战斗的道路上撒蹄子狂奔不回头,它们命够硬,玩得起,而别的神没那份变态生命力。

与宁渊的搏杀虽是意料之外的事,但活下来了的话,进步也会很大。

凶兽存在得太久了,古往今来的神祇,它们多半都交过手,甚至不少干脆就是它们的盘中餐,也因此,论起博学以及对天地规则的各种应用,鲜有人比得上凶兽。能够无限刷新重来积攒经验与技巧,能不强到变态吗?

而敌人越强,只要没有悬殊到令人高山仰止的地步,那么这样的战斗好处多多。

靁也说不清自己这次的收获有多大,可以肯定的是,很多,非常多。

娲灵也看了看靁,确定没死也没后遗症便告辞了,它可是在游玩的半道上收到消息赶过来的,为此都放弃了继续等待已经等了三千年就为了等看花开的霜昙。

“不坐坐吗?”

“等我将醉梦酿好了再来寻你论道。”娲灵摆手。

靁略有些失神,醉梦是凤凰酿的一种美酒,因为其中要用到一万年才开一次花的霜昙花,因而稀少,而稀少也意味着珍贵。虽然娲灵与靁自己是觉得这玩意也就喝着感觉味道不错,除此之外也没别的了,不理解世人对醉梦的追捧。

凤凰喜欢酿酒,但它自己却不怎么饮酒,酿的酒多半是喂了娲灵与靁,饮多了,两只的舌头也给养刁了,非美酒不饮。本来凤凰尚在时倒也无妨,反正凤凰的酒窖跟两只的后花园没什么两样,然而凤凰没了,它留下的酒越饮越少。靁对酒并不热爱,舌头被养刁了,它不饮酒了便是,但娲灵却不是,它开始尝试自己动手酿酒,不过成果.....靁不想做任何评价。

风君子留下来做客了,事实上它也算不得整个的客人,最多是半个,另外半个是主人,因为它是靁的道侣。

古神结为道侣有的会搬到一起居住,但更多的还是生活在各自的道场,然后隔一段时间去道侣那里相聚,学名:异地婚。

生命太过漫长,若是朝夕相处,只怕要不了几万年就该腻味了。不过就算腻味了也没关系,好聚好散就是了,古神从不在感情方面强求,时日久了,感情冷却了,然后消失了自然就该分了,死抓着不放非常的没意义,没有滋味的婚姻不好聚好散难道还要留着过冬?

风君子与靁便是如此,有各自的地盘,一百年里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各自的地盘,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另一方的地盘,最后三分之一的时间则是把臂同游。

靁必须得说,它与风君子相处得很融洽,但就是不来电,确切说,是它单方面对风君子不来电。

感情自然是有的,但那不是爱情。

靁最终向风君子提出了离婚,错了,大洪荒时代没有离婚这个词,应该是分手,解除道侣关系。

风君子沉默许久,问:“那分了以后我还可以追你吗?”

靁皱了皱眉,说:“我不爱你就是不爱你。”

“我放不下。”

“你以后会放下。”靁说。

时间会冲淡很多的东西,求不得的确能加深颜色,但风君子并非求不得,它已经求得了,它们做了十万年的道侣,它们如道侣一般相处了十万年,这十万年的时间里,风君子的感情也在变化,随着彼此了解的加深,风君子对它的爱在慢慢减少。

人族有七年之痒,古神也有,自然,不是七年,而是很多万年,不过性质是一样的。

风君子已经没有刚开始那样爱它了,靁相信,不发生意外的话,给风君子几十万年的时间,风君子迟早会放下自己,然后去追寻下一段爱情。

风君子说:“我放不下。”

“你只是不甘心。”靁道。

结果是显而易见的,双方不欢而散了,不过不管怎样靁都成功解除了道侣关系。

或许是与宁渊的一战打通了任督二脉,靁以飞快的速度进步着,终于成就神尊之位。娲灵送来了它酿的美酒做贺,靁神尊一看那美酒就想跑,娲灵上神你就不是这块料,能别折腾了吗?

没跑掉,娲灵按着靁的肩膀将它按回了神座。“尝完了我跟你说正事。”

尝?

合着你自己还没尝味就过来找我当第一个吃螃蟹的?

接过斟得满满的玉樽,靁闭着眼睛吞尽酒液,然后....咦,这回好像不难喝,细细一回味,味道不错啊,上品的佳酿啊。“不错不错,是佳酿,不过比起.....”言至此,靁的话语戛然而止,凤凰的死不管是于它还是于娲灵都是一道伤疤,它们对当年之事那么的无能为力,那么的弱小。

娲灵这次倒是没找别的话题将这个事给盖过去,而是接了下去。“凤凰它应未死透。”

靁震惊的看着娲灵。“这个玩笑不好笑。”

娲灵反问:“我几时会拿这样重要的事与你开玩笑?”

娲灵是个驴友,骨灰中的骨灰级驴友,洪荒大地,八荒六合,估计除了天道就没谁比它更清楚每一寸山河的风光,也不会有人比它拥有更多的朋友,虽然大部分都是酒肉朋友,泛泛之交,平日里闲扯几句,喝一顿酒没什么,但真要托付生死,那就是做梦了。但泛泛之交也有泛泛之交的好处,在不妨碍自身利益的前提下给予娲灵一些帮助还是可以的,便是没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仅仅是闲扯,也足以让娲灵知道很多的消息,哪个地方又诞生了新的神人,谁家怎么了....若非彼时没有八卦传媒的概念,娲灵完全能分分钟办起传媒事业来,并且办得很红火。

娲灵在闲扯中听到了一个八卦,凶兽桓寂似乎养了一只神魂。

娲灵与说的人都觉得这是胡扯,就桓寂那特性,不管是完整的神还是只有神魂的神在它的体内呆久了,要么被它吃掉,要么扭曲成混沌无序的状态。

让娲灵隐约觉得不是胡扯的是桓寂有时会收集竹实与醴泉水,这两样都是凤凰最喜欢的东西,还有一些别的东西,也都是凤凰喜欢的。

娲灵不得不生疑,生疑了自然要去查探,然而就发现了那个传闻还真不是瞎扯,并且,那只神魂是凤凰。

不过,自己打不过桓寂,娲灵也挺头疼的,靁的突破让娲灵看到了希望。

靁不负所望的从桓寂的手中夺回了凤凰的神魂,然后娲灵以造化道为凤凰量身打造了合适的躯体让它得以重生。

时光缓缓流逝,千年万年乃至千万年亿万年,发生了很多的事,量劫、无量量劫.....靁缓缓走过。

君族因为祖神的庇护而日渐壮大,靁淡淡的看着,看着自己的血裔发展壮大,看到一个人族考古学者无意中闯入君族某个分支的地盘......

这里是意识的世界,光怪陆离,我这一生,千万世,以及最初在大洪荒的时光,所有不好的画面在轮番上演,但是,很多的地方却与我记忆中不同了。那些我遗憾的事情都在这一帧帧的漫长画廊中挂着的画里得到了弥补,遗憾被弥补,失去的被挽回,无数的完美人生任我选择,只要我选择了,那么我就能改变....

看着这长长的画廊,我笑了。“很完美。”

真的很完美,然而这漫长的画廊却自远而近的溃散着。

画中无数的人钻了出来。

“为什么不选择?为什么不改变我们的命运,我们明明能有更好的命运....”

群架我不是没打过,千万世的轮回中,我投胎当过各种动物,也当过各种智慧物种,但更多的还是投胎做人族,有男有女,有肥有瘦,有富有贵有贫有贱,有好几世恰好赶上乱世,还从了军,当上了将军,还有一次连皇帝都当上了,群架什么的,真不陌生。

啥?

你问我当了将军当了皇帝的后续,自然是挂了。

神魂与□□的不兼容,我就没有一世是活过二十五岁的。

言归正传,打群架我不怂,但这回....这TM的也太多了吧,层层叠叠,我都要看出密集恐惧症了。

我捏了捏拳头,来就来,怕你啊.....旋即掉头就跑,这种情况,我傻了才硬刚。

两条腿跑起来只恨爹娘少生了自己两条腿,这是人族逃命时的心情,我没这心情,不就是少了两条腿吗?本庄主有四只爪子,本庄主能飞。

化回原形,我飞我飞,看你们追不追得上。

背脊陡然一痛,至少少了几百斤血肉,隐隐有烤肉的香味,这要换个普通人在这,这一爪子挨个正着,找根木签穿一下就是香气四溢的烤串了。

我扭头一看,身后追着的是一只火红的凤凰,不过那怨气冲天的,我拒绝承认它是我认识的那只,这差得也太大了,凤凰从来都不可能如此,那家伙的心态简直变态,不过也能理解,活到它那把年纪,还有什么是看不淡的?它连自己的生命都能看淡,何况这点事。

还有别的,好吧,别的就不能保证了,不是谁都有凤凰的那“清新脱俗”的性格,以及活了千万年然后就给活成了那般模样。

忍了忍,我终是没忍住:“够了。”

所有幻影霎时如阳光下的泡沫般破碎。

幕后黑手终于忍不住了。“你为何无动于衷?”

瞧着面前俊美的男子,算了,天魔压根没皮相,所有皮相都是被它们给吃了倒霉蛋的,不是真面目,想通过外表观察这个物种的特性基本不可能。

我说:“其实你挺聪明的,没想着给我制造噩梦,而是给我制造美梦,希望我沉溺其中。”

若是噩梦,早八百年我就跟他掐起来的,梦魇的噩梦制作本事也挺不错的,但还不是拿我无可奈何。那只梦魇可是真的将我无数岁月中最恐惧的记忆给挖了出来,孤寂,那种天地间只有自己的孤寂。那也是我后来会用自己的精血创造君族的原因,众神亦是如此,大洪荒时代初期智慧物种的稀少程度真的是不管是人还是神都受不了,既然受不了,那就自己动手改变。

可是,当我选择创造君族而非继续忍耐那种孤寂时,我就已经战胜了它,我多退化才能连曾经的手下败将都无法战胜?别的倒霉事也不是没有,但与大洪荒时代初期的经历比,真不算什么。

噩梦没用,这位也是猜到了,因此换了个思路,讲真的,这个思路不错,如果要对付的不是我的话。

被九凶兽的心灵污染给活活折腾出了抗性,我的神魂对心理类的幻觉攻击抗性法术可以说是满格。

当法术加持没用,剩下的就是纯粹的心理攻击后,问题就简单了,至少对于我而言是简单了。

想来不少的人都做过如果能够回到过去我一定如何如何的梦,人的一生总有些遗憾,想要回去弥补,亦或是现世混得不好,希望回到过去利用自己对未来事件的了解改变人生,比如买彩票之类的....

可是,谁的人生是毫无遗憾的呢?

没有人的人生是毫无遗憾的,当下都活不好,就算再给一次机会,也一样活不好。毕竟,不管是穿越还是重生都不长智商,最大的证人就是少凰,她的不少债主原本过的好好的,结果碰上自己的世界出现了穿越者与重生者,倒霉催三个字根本不足以描绘他们的经历与心情。而因为债主要债,少凰自然要卷进去,而卷进去后,她充分体验到了重生者、穿越者等的破坏力。

不论是穿越还是重生,多的只是记忆,不长智商,做出的很多事,当时看着还不错,但时间久了,破坏力惊人,少凰收拾烂摊子收拾得极为烦躁,多次想要毁了那方天地算了,世界末日了自然不用收拾烂摊子了。

重生者与穿越者能干出怎样的奇葩事?

皇族夺嫡,失败者重生了,带着九十九分的经验值轻松击败刚从新手村出来的政敌,然后坐上王位,皆大欢喜?想的太美了,人性是个很神奇的东西,太过轻易得到的东西,很容易被亲手破坏。权利与富贵腐蚀人心,再加上原本就因为重生而觉得自己高人一等的心态,愈发独断专行,最后听不进人话,啧啧,千古暴君出炉了。

还有穿越者,少凰有个烂摊子就是一个种马穿越者捅出来的,凭心而论,那个穿越者应该是好心,但它不切实际,现代思想与记忆让它始终无法真正的脚踏实地。丫在一个类似春秋时代的小世界里搞集权制,废除分封,划分郡县。

划分郡县,集权中央这不是很好吗?避免了诸侯割据混战。

少凰表示,很好,好个屁。

社会制度从来都不是由个人意志决定,真正决定社会制度的是现实土壤。就好像那个许愿天下无奴隶的奴隶所处的世界一样,少凰从来都没想过自己当王,然后废除奴隶制,因为那不可能。超越时代半步是天才,超越时代一步....火刑架已备好,请。少凰当然不可能被烧死,但它的不死无法改变现状。

哪怕是封建时代,帝都一道圣旨,传遍全国尚且少则数月,多则一年半载,甚至很多地方连改朝换代了都不知道,还沿用着前朝的历法。

分封制的确有分封制的弊端,但在那样的时代,它是最符合实际的制度。天子根本管不了,不管他是明君还是昏君,面对自己一道圣旨要一年半载才能到千里之外的地方这种情况,他管得了就不是人了。那种情况,除了分封制根本没别的选择,因此那个穿越者集权后等待他的不是一个强盛的帝国,而是王朝的分崩离析。

而原本的历史里,那个世界原本还能维持数百年的和平,直到科技进步,社会生产力随之进步,分封制不再适合现实情况,诸侯争战,最终角出了一个集权王朝。

本来和平的时代变成了烽火乱世,数以十万计的人死去,其中一个是少凰的债主,它的愿望是让少凰结束这个乱世。结束乱世不难,问题在于,原本所有人都没有集权王朝的意识,社会还没发展到那份上,自然不会有相应的意识产生,但那个穿越者让这种意识提前出现了,令得诸侯的野心拔苗助长,超越了时代。少凰可以结束乱世,但除非她天天盯着,否则分分钟天下大乱。我都想同情少凰了,这些个愿望,真的是一个比一个难缠。

因为同情少凰,我也因此对这些记忆深刻。

已经发生的历史随便一个节点被改变被打乱,谁也不知道会引发怎样的结局,但多米诺骨牌现象是必然。

因此浮沉于那些完美的人生时,我下意识的就想起了少凰说过的话,然后,醒了。

“可惜于你无用。”男子很是遗憾的说。

我点头,的确没用。

喂喂,我头还没点完你怎么就动手了?好歹打个招呼啊,这是最基本的礼貌好不好?

打就打,谁怕谁!

好吧,是谁也不怕谁。

大战几万回合后我与天魔相互盯着对方,颇为无奈。

受限于世界意志的限制,我的大部分力量都是封印状态,能够动用的力量不多,虽然在意识海里能用的多一些,但仍旧只是一部分。而对方,方才交上手我也发现了,它也不是完整姿态,跟我一样是卡着世界意志允许的警戒线的封印姿态。如此一来,大家的力量在同一水平线,因而唯一能比的就是应用技巧。这一点我不悚谁,古神哪个不是身经百战,然并卵,对方也同样身经百战,我敢说,它跟神人搏杀的经验不比我少。

这就是个死死的僵局,我无法将它如何,它也无法将我如何。

天魔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要不休战?我以后不打你主意了。”

我冷笑:“去打我身边亲朋好友的主意?”

天魔信誓旦旦的保证绝对不会,可惜我一个字都不信,鬼话可以信就不是鬼话了,而天魔的保证,我信它还不如去信鬼话。

我深呼吸了一口气,忽然问了男子一个问题:“你钓过鱼吗?”

天魔愣了下,然后就露出了仿佛耗子见到猫的惊悚表情。

第207章 第六章神魔·天灾

你钓过鱼吗?

只要鱼饵够香,那么没有鱼是不会咬钩的。

真正的聪明人自然是有的,认为天上不会掉馅饼,真掉馅饼了,后头肯定跟着陷阱。这话也没错,馅饼有九成九伴随着一个陷阱,剩下百分之一则是你前世有大功德并且对天地有功,因而天道弥补你(这不一定是好事,因为弥补的越多,往往意味着你上辈子越惨,并且,不保证上辈子的麻烦会不会跟到这辈子来)。可为何古往今来聪明人多了去,铤而走险的却大多是聪明人,为何?不过是因为就算有陷阱,那馅饼的肥美足以令人忘却陷阱。

保持理智的虽少,却也不是没有,可再清楚有陷阱,考虑鱼饵若肥美到只要吞进肚子里,什么损失都能补回来,那么谁还能狠心放弃咬钩?不就是个坑吗?跳下去再爬上来就是了。

一个诞生于开天时的古神的神魂,这样的鱼饵,谁能不咬钩?

当我提出这个钓“鱼”计划时,所有人看我的眼神跟看疯子似的,除了尘寰和少凰,前者是你脑洞真大的无奈,后者则是.....太过复杂,我也说不清楚,感觉那一瞬她不是在看我,而是在看另一个同样疯狂且敢想的人。

虽然很疯,但这个法子也的确很靠谱好吧。

做为一个古神,虽然不是全盛状态,但想要将我的神魂给吞了可不是容易的事,谁吃谁还不一定呢。

啥?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我现在不就赶上了这个万一,这只天魔同样是违规的存在,根本不是什么小魔,论理它就不可能出现在凡世,而现在它出现了,而我将它钓到了我的意识海里,这真是个悲催且心塞的结果。

可,你以为我就不会考虑有个什么万一吗?

磅礴的剑气落下。

不愧是神界唯一敢跟神尊正面刚且还拉了超过半数神人仇恨值的超级BOSS,就是666!

天魔挨了一剑,啧,感觉都要溃散了。

趁你病要你命,我将手中酝酿了半天的混沌神雷送了出去。

阿米豆腐,施主一路走好,如果你能下地狱或者还能回天魔界的话。

好吧,收回前言,施主你命真硬。

不过命硬也不可能一打二,尤其是新加入的凤凰是一只超级能打的鸟。

睁开眼的时候人还在客厅里,众人正紧张的看着我,手里都拿着武器,不过这不是重点,我瞅了瞅头上的蓝天白玉,以及前面的白梅树,左边的葡萄架,右边的竹子和桃树。“我的墙呢?我的天花板呢?”

闻言,尘寰稍微松了半口气,问我:“你怎么证明你是小落而不是天魔?”

这是个问题,要是不能证明自己是自己,那么分分钟被群殴,很想郁卒,然而想想天魔是干什么的,好吧,不郁卒了,这就是我自己安排的,没看我身上都还帮着符文绳索吗?我只得想办法证明自己是自己:“你的皮毛手感很好,做狼毫笔写的时候特别流畅,尤其是脖颈那部分的毛。”

尘寰闻言脸顿时就黑了。“我说我脖子上的毛怎么掉的那么快,合着是被你偷偷拔了。”

我轻咳了下。“几根而已。”

尘寰怒道:“几根!?我脖子上都秃了一块了!”

我无奈的现出脖颈上的鳞片。“要不我也让你拔几片?”

尘寰被活活气得眼睛都要冒火了。

都让你拔回去了,你怎么还不满意啊?真是的。

“我现在相信还是你了。”美人一脸哭笑不得的伸手给我解绳索。

解了绳索,我松快了下筋骨血脉,还好还好,时间不是很久,没被捆出问题来。不过,我问:“屋子这是怎么回事?还有它是怎么回事?”

我指着的东西是角落里一团彩色的光晕,很是美丽,很是绚丽,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好像很害怕的样子,一直都在努力的缩小自己,减少存在感。

“天魔本体。”少凰回答。“刚才你还是亲手逮的它呢?这么快就忘了。”

我瞅了瞅快怂出一片天来的天魔,再想想之前那个跟我大战几万回合的家伙。“不是,这差别也太大了吧?”

没有人形也就算了,比这更放飞更美丽的生命形态我都见过,但这怂得不能再怂的存在感是怎么回事?我逮了只假天魔吧?观察了一会我确定了一件事,不是我逮了只假天魔,而是这只天魔对着少凰怂到灵魂里去了。

“你对它做了什么?”我问。

“刚才一起揍它的,我做了什么你不是都看在眼里吗?”

是啊,一顿揍而已,很平常的揍,最多就是下手的是少凰而显得格外的凶残。但本质上还是一顿揍,而当时揍它的也不止少凰,还有我,混合双打,甚至我下手比她更狠,要怂也是怂我才对。

“那你们以前认识?”我推测。

“不认识。”少凰想也不想的回答。

我对少凰的记忆力不抱希望,不是说她记性差,而是作为一个怼天怼地怼神尊怼众神,还活了千万年的神,少凰不可能记得自己见过的每个人,她连自己的仇家有多少都不清楚,但能肯定的是,一张清明上河图肯定画不完她的仇家。

不过,少凰不一定记得清,别人却一定记得清。

结果.....好吧,我猜错了,这回真不是仇家,也谈不上认识。

为何会如此?

这里得提一下天魔一族的特殊性,这个物种的繁衍方式不是两/性/繁殖,而是分裂,至于是有丝分裂还是无丝分裂,那得问它们自己。天魔一族也有类似血脉传承的东西,为什么说类似?一个根本没有实体纯粹能量生命的物种,哪来的血脉传承?不过的类似的东西倒是有的,就是不经触发,或者没有足够的实力的话,无法触发,这就跟个历史博物馆似的,虽然不像血脉传承那样必须自己去翻找才能找到对应的,但它需要权限,以及对应的刺激,比如某个东西,你得看到了实物才能得到相关的可能达到一个G的信息。

这只天魔拥有权限,而少凰的信息绝不止一个G。

审问天魔是件很容易的事,当我威胁将它做成挂件送给少凰把玩的时候,天魔就什么都招了,还附赠了长达若干G让所有人都瞠目结舌的战争史诗。

少凰的确有让天魔怂出半边天的资本,我也没想到这世上能有“人”活得如此肆意妄为。

看电视的时候,很多电视都将那些古代知名帝王给演得就好像身不由己、伟光正的悲情英雄似的,好像所有的事都是别人逼的,他是无可奈何。但撇开那些主观因素,从客观层面上去看,身不由己是真的,但里头水分很足,不是被迫,而是权衡利弊,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若必须选择,自然会有身不由己之感。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有的是因为责任,有的是因为利益,也有因为大义,总之处在那个位置上的人会面对很多的选择,而为了这些,他们会做出很多让自己痛苦的选择,很难说对错,只能说,不同的东西在心里的分量不一样,舍轻取重是人之常情。所有的舍弃与痛苦都是为了更重要的东西,也因此,所有的忏悔鱼悲情都是虚伪假像,是当事人用以自我安慰的假像。

进入近代后,人族出于人道主义订立了很多的约定,其中有不能屠杀,不能杀俘,不过真遵守的不多。上个世纪初,这片大地上生灵涂炭,多少无辜者被屠杀,然而,战争结束后,曾经拿着屠刀的刽子手做为俘虏被遣送归国,甚至那些战争的发动者都只是没什么诚意的推出了几个替死鬼。

做为一个生长于非人生物世界的非人生物,我看这段历史的时候,初期是很刮目相看的,觉得当时的领导人脑子都锈逗了。这要是在非人社会,甚至是远古时代的人族,那些俘虏都只有一个结局:捆到宗庙前血祭,做为献给祖先的上等祭品。

后期了解得更多,慢慢明白,领导人未尝不想来一出血祭屠杀,就算不祭祀祖先,用来祭祀那场浩劫中死去的千万同胞也不错,至少大部分人心里肯定是很想的,但当时的局势.....战争已经结束了,人心思安,而那么做了,战争便得继续,并且这一次是不会再有国际支援的战争,而是与世为敌,而华夏经不起再一次的超级战争。

有读者觉得奇怪,我为什么提这么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话题,自然是因为,天魔附赠的战争史诗与这两个话题有关。

少凰是一个非常任性肆意的王,这一点我是很早就知道了的,但我低估了她的肆意程度。

混沌之中不止盘古世界一个世界,还有很多的世界,但盘古世界是已知的最大也最完善的世界,这里孕育出了十倍甚至百倍于其它任何一个世界的上神级存在。不论是资源还是底蕴,没有任何豺狼能够不流口水,于是有了一场侵略战争,如今的盘古世界土著物种既没灭绝也不是奴隶种族,神界的那群挑战三观的存在也都是盘古世界的土著物种修炼而成,战争的结果是显而易见的。

我不惊讶战争的结果,我和众人所瞠目结舌的是后续。

凯旋之后论理是和谈,谈俘虏问题谈赔偿之类的,然后就是相互交流,友好发展,至少按着地球的思维逻辑是如此。

当年也是这个思路,战争到了尾声的时候豺狼们来求和,败局已定,没必要继续打下去消耗力量了,但——

少凰开出的条件,恐龙大开口都没她牛,任何一个脑子正常的人都不可能答应。面对这种恐龙大开口,自然要坐地还钱,然后.....少凰只问了一句同不同意,得到一句咱们再谈谈的回答后便将所有俘虏给血祭了,好一场盛大血祭,数以亿计的俘虏被屠宰,流出的血都能将地球给淹成海洋星了。

众神都默了。

杀都已经杀了,显然不可能复活,唔,众神是有这能力,但自己人都死了那么多,有那份力量,不复活自己的袍泽而去复活敌人的俘虏,又不是脑子锈逗了。

少凰这作风非常成功的将和谈给弄砸了,于是,继续打呗,反正也费不了多少事。

入侵者或被杀或跑了,战争该结束了吧?

不。

漫长的战争结束后少凰向众神提出了一个问题:别人跑你家里□□烧一番,你把它赶走就完了?招惹你的代价就这么低?。

众神什么表情不得而知,但最终的结果是盘古世界无数物种的年轻精锐涌到少凰的神宫前组成了一支联军,然后,混沌世界数以十计的世界被毁灭,更有无数世界无数智慧物种灭绝。

这里就不得不让人佩服少凰了,丫居然做了笔记,战争时它将每个参与了入侵的种族全都给记了下来,超厚的一本笔记本,战争结束后她便是翻着这本超厚笔记本挨个找上门去屠杀的。

混沌天灾。

这是盘古世界周边无数世界给少凰的外号。

什么叫天灾?根本无法反抗只能绝望,谁碰上谁倒霉的自然灾害就是天灾。

混沌天灾的含义,不言而喻。

值得一提的是灾害性比少凰次一点的是韶光与华胥莯,后者闻名盘古世界之外的世界,至于前者,不论是盘古世界还是盘古世界之外的世界都视其为灾害,除了这两个特别突出的,还有很多,其中不乏孟凰的弟子团成员,必须得说,孟凰真是育得一手好才。

不过,瞧着每日不是吃就是睡,再不就是玩或给刘元念道经,活动量不大,以至于如今外形活脱脱一只糯米团子的小家伙,便是这会都还在吃的家伙,再想想丫过往历史,再看看现在一脸的馋嘴相....莫名觉得伤眼。

幸亏我不是她的粉丝,不然见到它这么一幅尊容,偶像破灭,心理素质差点说不定寻死的心都有。

少凰凉凉的看着我。“你什么眼神?”

我说:“同情你fass的眼神。”

少凰显然明白了我的意思,嗤道:“我又不是明星,它们心情如何关我何事?”

“就你这事迹,粉你的生灵肯定少不了,说不定比这方天地所有智慧生灵还要多。那么多人那么热诚的粉你,你就算不是明星也不能一点回应都不给吧。”我说。

少凰给面子的给了回应:“挨我一剑不死,我准它有资格粉我。”

我好奇的问:“你现在状态下的一剑还是完整状态下的一剑?”

“自然是完整状态下的我。”

我无语,就你那完整状态下的一剑,神类以下谁扛得住?而神类,神类的自我认知及其强大,强大到了扭曲的地步,而这样的存在,根本不可能如真正的粉丝一样粉谁,神类的信仰根本就是它们自身。

少凰继续道:“说实话,我不认为那样做,有什么好粉的。”

这个问题,我想了想,从人的思维去看,当然值得粉,但从神的思维,我无法反驳。

美人道:“你驱逐了侵略者,还为战死者报了仇,是英雄,难道不应该粉你?”

少凰反问:“强盗跑你家里□□烧,你不杀了强盗难道要引颈受戮?”

美人道:“自然要杀了强盗。”

“杀完了强盗你不应该找上他家十倍找回损失吗?”

美人想了想,回答:“应该。”

“你找回了损失,别人却损失大了,必然怀恨在心,而别的强盗看你如此软弱,也必然对你家虎视眈眈,你难道不应该将强盗全家杀了以杀鸡儆猴?”

美人估计是想说应该的,但太过纠结,便无法说出口。“灭人满门,总觉得过了些。”

尘寰也道:“而且你那也不是杀鸡儆猴,你根本是连鸡带猴一块杀了。”

少凰道:“我没杀猴。”

明白少凰什么逻辑的我替她解释道:“全是鸡。”

所有人都无言以对。

“我永远都无法理解你们为何要崇拜理所当然的事情。”少凰说完将手里吃完了的糕点盘子递给美人。“还要。”

美人呆呆的接过盘子,瞅了瞅某只肉呼呼的团子,终是诚恳的道:“或许别人崇拜的不是你的事迹,而是你的理所当然。”

第208章 第六章神魔·脑回路

少凰的凶残脑回路妥妥的经典掠食者脑回路。

很久以前的某一世我是一个谋士,面对战国乱世谋伐征战,我的脑子里产生过一个一闪即逝的比喻:若天下是一片草原,那么王就是狮子,百姓是羊群。

爱民如子什么的,见鬼去吧,智障才信这话。不过要说爱的话那肯定是有的,掠食者怎么可能不爱自己的食物?

狮子以领地里的羊为食,但不会吃完,吃完了的话就没的吃了,因此狮子每日都猎取自己生存所需,吃饱喝足就会巡视领地。若是有别的猛兽想来此地狩猎就得先把它打趴下,胜者留下接收羊群,败者离开。

王朝更迭,不就是如此吗?

乱世战国也不过是一群猛兽在争夺唯一掠食者的位置,一山不容二虎不仅仅是因为性别不同,主因还是一座山的资源只能供养一只老虎。

智慧生物与猛兽自然是有区别的,但不管有多少区别,本质都是一样的,王与百姓乃掠食者与食物的关系,既然是掠食者,自然更偏向自己的利益。若是能用部分羊群换取安宁或利益,王是不吝于如此的,反正剩下的羊群还很多,够吃,古代那些王朝割地赔款的事情中,王的思维应是如此。

少凰毫无疑问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的忠实信奉者,但比起别的掠食者,她的脑回路,更纯粹。

因为是智慧生物,因此别的王会考虑权衡利弊,而少凰纯粹的掠食者脑回路却让她跳过权衡利弊这一点了:不管因为什么原因,不管后果如何,任何敢跑到本王的领地来撒野的人,谈权衡利弊?本王先把你弄死了再慢慢谈。

但少凰又不是纯粹的掠食者,它只是在领地意识方面如此,别的方面它又很特别,是真的很爱自己的国族,虽然同样是跳过权衡利弊的思维逻辑,但考虑到她的实力,她就是不权衡利弊貌似也没谁能将她如何。

能够动手解决的为什么要动脑?尤其是当事人的实力已经强大到天道都弄不死她的时候,自然是怎么放飞自我就怎么蹦跶。

挺神奇的,不过,这样的王无可复制,她是特殊的出生、成长经历以及孟凰因材施教(很怀疑孟凰是不是对妹子的权谋智商绝望了才故意加深妹子自身的拳头硬才是硬道理的逻辑)种种因素糅合而成的产物。

不好说这样的王无法复制好事还是坏事,丛林法则铸就她在领地意识和保护子民方面的理所当然,不是责任,不是大义,是理所当然,但丛林法则也永远都无法造就出一个仁君。但总的来说应该是好事,一个两个还行,若是全都是这样的,那就真是人间即炼狱了。

少凰,她比所有暴君最大的优势只怕就是:暴君是真正的至高无上,在他们的世界里,没有任何人能束缚他们,而少凰,从古至今,她都是亿年老二。

好吧,想太多了,还是将发散性的思维给拉回来吧。

不管少凰有着怎样的凶残历史,那都离我的世界太遥远了,我所认识的是这个被神尊逼得辗转十亿凡世还债已经还得没脾气了的少凰,并非千万年前屠戮无数世界的神王。

她对我没恶意,我喜欢这个朋友,这就够了。

唔,我觉得自己现在还是关心一下现实问题比较好。

这只大天魔是怎么跑凡世来的,我能出现在人世是因为我与人族之间的因果纠缠,而人族主要栖息在人间界,那我自然就只能在人间界溜溜达达了,这只大天魔显然跟我不是一个情况。我得先弄明白,它的出现是偶然性无法复制的事件还是能够复制的事件,前者倒也罢了,若是后者,那就真的大条了。

天魔与心魔什么的,绝对是魔这一物种纲目下属所有科目里最难缠也最让人头痛的。面对其它科目的魔,你还能一剑砍死它们以解决麻烦,当然,这两种也能如此处置,但想要做到,你的剑技就算不能和少凰比也不能差太多。

少凰这个威胁挺管用的,然后.....我更无语了。

这只大天魔的降临说是可复制的是可以的,但你要说那是不可复制的也可以。

为毛?

还记得之前提过的天魔离开天魔界的条件吗?有修士产生了心魔,就有一只天魔可以离开,一个萝卜一个坑,大萝卜不能占小坑,因此一直以来凡世最多出几只小魔,大天魔却是很罕见,而眼前这只的等级就更是罕见了。

天魔也有等级之分,最高的是一级以圣为尊号,次一级以尊为尊号,再次一级以主为尊号,再往下也有等级划分,但那主要是中低级天魔,不是还没生成自我意识就是自我意识还不够强,只有食欲,不提也罢。

天魔族的圣级强者都是千万年前的幸存者,每个的手里都毁灭过无数的世界,尊不如前者,但手里至少有毁灭一个世界的丰功伟绩(话说神尊也是够自信的,将这么一个物种拿来当磨刀石也不怕玩脱了)。

主级别的天魔有的毁灭过世界,有的没有。眼前这只是新生代,被神尊给坑了以后天魔族就没再毁灭过世界了,未必不想,只是刚不过神尊,只能乖乖听话,因此这只天魔吃过很多的仙人,甚至神类都吃过,但并无毁灭世界的前科,这让我稍微松了口气,若是一只千万年前那场无量量劫的幸存者,那就真的很麻烦,老油条很难对付的。

言归正传,继续说它是如何出现在凡世的。

有个渡劫期的修士太过害怕天劫,以至于产生了心魔,嗯,他的心魔就是天劫,然后....被大天魔给发现了,悄咪咪的埋了个种子在修士的心里,后来等修士渡劫将飞升....被它啊呜一口给吃了。

莫名好奇那位修士彼时的心情——仙界大门在望,却再也没有机会了,他死透了,而天魔以他为桥梁来到了凡世。

天魔自己也不确定自己在这方天地浪了多久,反正他是觉得不久,但考虑天魔那与神类没多大差异的时间观念,它这个没多久必须很值得商榷。

有了躯体,天魔在这样天地浪的挺欢,被它引诱堕落的英雄.....啧,反正他报出来的名单让我充分理解了这一族的破坏力,别人的破坏力是从外到内,它们却是心理战的高手,并且以引人堕落为乐。也不一定就是为乐,也可能是为了食物的口感,天魔不像凶兽一样生冷不忌且喜好极端,不是至善就是至恶,对于天魔而言,越是堕落的灵魂就越容易吃到嘴里,口感也越好。

这次会找上小鸩的原因很简单,想对付我,但我的意志力,心理攻势对我的作用显然不会很大,因此需要做更多的铺垫,他是打算将我身边的人都给弄疯了让我的心理出现裂缝好发动总攻的,结果.....高家有少凰,高家人的身上都有少凰的气息,虽然没认出来,但本能告诉它那很可怕,它也就听从本能换了目标,于是乎就打注意到了小鸩的身上,打算挨个收拾我的弟子和朋友,再来收拾我。

为什么要收拾我?

那个被我给轰沉了的犯罪基地跟它有关系呗,人族通过犯罪基地获取财富与资源,而它从通过犯罪基地获取更美味的食物,这一切都被我给毁了,自然要来找我麻烦,只是最终的结果——

“你真是个疯子,就不怕赌输了真被我给吃了?”天魔很是无语的道。

我说:“你也说了你在对付我的弟子,若是不将你收拾了,你让我如何安睡?”我的徒弟是你一只天魔能欺负的吗?只有我能欺负能压榨懂不懂?你如此越俎代庖,不收拾你天理难容。

不过,抓是抓了,接下来该怎么处置?

我对天魔一族不熟,怎么料理这个物种并不太清楚。

“少凰,你们抓到天魔一般是怎么处理的?”

“吃。”

“我不是问你自己的做法,我是问别人的做法。”天魔可以说是魔念的集合,身上全是魔念,真往肚子里吃,妥妥的走火入魔。

啥?

少凰吃了怎么就没事?

想想它的血统,想想它的神魂。

一滴墨滴在白纸上自然醒目无比,但若滴入一缸黑水里,谁污染谁还不一定呢。

“炼丹以增长精神力。”

OK,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炼丹。

将君长青的炼丹炉搬了出来,将天魔丢进去再升起三昧真火,一点一点的去干净魔念,只留下最精华最纯粹的能量。这个过程有点长,至少半年,必须将魔念去干净,否则没有少凰那横扫元素周期表、百无禁忌吃嘛嘛香的消化系统还是讲究些比较好,乱吃东西的后果真的会很严重。

等待天魔丹成的时候姑获鸟来找我了。

“这么快就改主意了?”我挑眉。

虽然发现那个女人没在守在门外的时候我就知道姑获鸟回家后迟早回来,但这么快就回来了,她回家才几天?那对夫妻的战斗力果然强悍。

“我要马上拿到钱。”姑获鸟说。

我随手取了茶几下头的袋子,打开,里头是一沓沓粉红的现金。

姑获鸟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现金,一脸的无语,最后还是在合同上签了名。

看着她签名,我觉得这只鸟其实还挺不错的,尤其是在有少凰做对比的情况下。

姑获鸟走的时候少凰支了个一劳永逸的招:杀了那对夫妻。

对于少凰的思维逻辑我能理解,人族重孝,养儿防老,几千年的熏陶,子女不管因为什么杀了父母都是大逆不道,而父母杀了子女却可能是大义,但在非人的世界却不太一样。尤其是少凰这一类,养儿防老,它压根不会老,若是她的子嗣说要为她养老送终,她第一反应绝不会为欣慰,多半是杀了这个子嗣,原因?自然是那个子嗣想要杀她。

少凰在父母与子嗣的关系方面的认知很传统,父母有责任抚养幼崽至成年,幼崽成年后双方就各过各的,谁对谁都没有责任,更没义务。考虑到人族的情况和神类不太一样,少凰的也不过是认为责任相互,父母抚养幼崽成年,等父母年迈才是幼崽反哺之时。

辜小哥的亲生父母压根就没养过他,他自然就对这对夫妻没有责任,按着少凰的思维逻辑,他们是陌生人,既然是陌生人,那么在自己的领地被侵犯时动手杀人是理所应当的,因此支了这么一招。

很凶残的招,但也的确一劳永逸,庆幸的是,姑获鸟的三观没跟少凰同步,她选择按人族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这未必是她知法,而是辜小哥和他的亲生父母都是人族,若其中有一方不是人族,以及我颁布的法典,我敢说,姑获鸟肯定想也不想的采纳少凰的建议。

姑获鸟麻利的签了合同。

我想了想,忽问:“你为何不办一家孤儿院?孤儿院可以向社会求助募捐,筹钱可比你刺绣快多了。”若只是养了几个孩子,姑获鸟这种收养模式倒也没什么问题,但她收养的不是几个,而是几十个,并且其中大多有先天疾病,如此一来,经济压力真的很大。别看她隔三差五的给那些孩子吃肉,但很少买零食,辜小哥从不吃零食的习惯我不认为是先天的,还有衣服,孩子穿的多是别人不要了的旧衣服,辜小哥的衣服,上面精美的刺绣挺多的,而每一处刺绣实际上都是一处补丁。这得亏是姑获鸟刺绣手艺一绝,否则我都无法想象辜小哥穿的衣服得补丁摞补丁成什么样。

“若是改成孤儿院的话,孩子们的心理会有敏感,觉得自己是无家可归的孤儿。”姑获鸟道。

我道:“他们现在就不是孤儿吗?”

“自然不是,虽然没有父母,他们认为我是奶奶,认为自己有个家。但这世上没有父母只有祖母的家庭并非没有,这样的环境,他们要很久才会意识到自己是个孤儿的事,比如小爰,他直到十二岁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是我捡回来的孤儿,和我没有血缘关系。”

有够迟钝的,但能够把孩子给养得十几年没起疑,姑获鸟也挺有本事的。

姑获鸟继续道:“孤儿大多会有自卑感,这是生长环境带给他们的,但在一个家里,他们意识不到自己是孤儿,等意识到的时候人早已长大懂事,更不会有什么心理问题。”

我懂了。“虽只是名头的区别,但有的时候正是名头两个字才让人心生敏感。”

孤儿院与家还是有很大区别的,至少会进那里的孩子都是知道那是什么地方,并且知道自己日后可能被领养,也可能被送回去。但家却不一样,那是港湾,不管走多远,只要回头就能看到。

辜小哥从未因为自己的身世而有什么自卑敏感的心理,好吧,这也确实没什么好自卑的,他只怕一直都以为是自己死了爹妈与爱捡人的奶奶相依为命的孩子。虽然很多的孩子都是父母双全,但也不是没有倒霉蛋尚未长成就死了父亲或母亲的,谁没个倒霉的时候?有什么好自卑敏感的?不得不说,这和姑获鸟养孩子的方式有很大关系,她从未让孩子过早的意识到他们真正的身世。

姑获鸟点头。

我瞅着姑获鸟,忽问:“你有身份证吗?”

这些妖魔鬼怪的“身份证”,我是真心吐槽无力,向包子牛一样,身份证是建国那会办的已经是很给面子的了,有的家伙,那身份证,随便一张纸上写个姓名就是身份证了。

啥?

别人又不是瞎的,怎么可能看不出那根本不是身份证?

自然不是瞎的,但也的确看不出来,一个障眼法就能搞定。

而且,随便一张纸应付一下还是很有诚意的,有的妖魔鬼怪....捡片树叶,拿串糖葫芦之类什么,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拿不出来的“身份证”。

姑获鸟虽然混迹人类社会挺久了,但我不认为她有那份闲心,每隔几年就要换一次身份证,多麻烦啊。

不出所料,姑获鸟露出了些许尴尬之色。“你招聘还要看身份证?”

所以你还真没身份证?

我说:“我前些日子与特勤处还有政府谈了谈,给你们专门办个身份证,有了身份证,不管在哪,只要没犯法,都没人有权打杀你们,便是犯了法也得先抓起来审理。”

姑获鸟不可思异。“特勤处内部那情况能答应?”

“政府答应啊。”我说。“他们也不想隔三差五的有妖魔鬼怪与修士掐架,若是在没人的地掐也就罢了,若是在城市里掐起来,天知道要造成多大损失。”鹤城这几年的情况就是活例子,市政府知道真相的人不是想办法调离本地便是恨不得悬根绳子勒死自己一了百了。

办个特殊身份证以区别人与妖,也方便管理。

自然,碍于现实,这创意目前只准备在雪莹山庄的辐射范围里实行。

创意是我提出来的,我自然不会拆自己的台,但别的地方,政府显然对那些地方的妖魔鬼怪与修士都没信心。

妖身份证会有别的档案用以记录,身份证上的年龄和实际年龄对不上了,随时可以拿着身份证去专门的部门换新的。

“你有空就去办个身份证吧,这样就算日后出了鹤城旅游被人给杀了,我也能将凶手给抓起来依法惩处。”

既然是有身份证的妖,自然也要享受法律的保护。

姑获鸟很是疑惑。“小庄主你和君先生不太一样。”

我嗯了一声,是不一样,君长青在这里是为了等媳妇重新修成人形,而我,半为因果半为自己的道。

送走了姑获鸟,我去看了看丹炉的火,火候正好,继续等吧,总能吃上补丹的。

下午的时候有人送来请柬,确切说是求助的信,来送信的是个管家样的人。

有只鬼已经用及其凶残的手段残害了很多人,下一个目标是他家的少爷,希望我前去除鬼。酬劳相当丰富,半副家产,相当于千万资金,若是算上清单上的不动产之类的,更多。

看着清单我想流口水,这些日子买了很多东西,刚才给姑获鸟的那一笔钱已经我身上所有的钱了。

“抱歉,这生意我不接。”我很是艰难的对管家道。

第209章 第六章神魔·告白

生意我是真不接,不过热闹我是打算去凑的,因此第二日就找尘寰借了一笔钱买机票准备出门一趟,不过钱是借到了,车票机票也全都买到了,不过不是一份,是两份。

“你在天魔的幻境里看到了什么?”

坐飞机的时候尘寰忽然问了这么个问题让我愣了下,但还是将自己看到的那些幻境说了说,然后深深感慨:“无怪乎天魔成为无数修士的心魔,这心理攻击的手段太高明了,哪怕是那只魇都不如它。”

“幻境那么好,你是如何看破的?”尘寰很是佩服的问我。

我略心虚。“我没看破。”

尘寰愣了下。“你没看破?那你是如何走出来的?”

“从一开始我就没迷失。”虽然那的确很好。

尘寰茫然。

我问:“你知道舍得吗?”

“有舍方有得。”

我说:“是啊,有舍方有得。不管是人还是神类,都会有很多的遗憾,也跌过很多的跟头,而正是这些经历所赋予的收获造就了如今的自己。若是回到过去,便意味着,如今所拥有的一切都将失去。”

穿越、重生,听上去是很不错,但就算那样,能将日子过好吗?

真正能将日子过好的人不管有没有穿越重生,不管在什么环境都能将自己的日子给过好,而过不好的人,让它穿越重生个一百遍也没法将日子给过好。

究其根本,不珍惜。

人是活在当下,不是活在过去。

穿越重生也意味着,如今所有的亲朋好友都将失去,如何舍得?

啥?没有任何亲朋好友?那做人也有够失败的。

我自问自己做人不失败,我有亲人也有朋友,虽然我也很清楚,我终将失去。小姑姑一家终有生老病死的时候,我人类的朋友也一样,妖族的朋友就不太好说了。但就算这些在千年万年之后我都会失去,我也不会为了过去而舍弃如今拥有、但以后注定失去的这些东西。

如今的我正是千万年来的种种造就的,若是源头改变,那么我还是我吗?

且不说神类不可能重生,就算能重生,心情也不是曾经的自己了,那太悲剧了。

现在我回忆过往,能想起很多的美好,但若带着如今的心情重来一遍,那些美好的心情不仅不会再有,甚至,原本美好的记忆都可能被毁干净。当然,这也可能是因为我扪心自问,自己的生生世世不管结局是好还是坏我都不觉得后悔的关系,所有的选择是我自己做的,最后的结局也是我的选择所导致的,没什么好后悔的。而不后悔,那么自然没有回到过去重新来过的渴望。

人生如棋,落子无悔。

而且.....

尘寰说:“心态真好。”

我点头。“保持好心态才能走得远啊。”

“我记得你说过你曾经爱过凤凰吗?若是真的,不会觉得遗憾吗?”

“对于凤凰的死,我虽痛恨自己的弱小,但遗憾,还真没有。”顿了顿,我纠正道:“我对凤凰并非爱情。”

“你爱的是你的道侣。”尘寰有点闷闷的说。

我再次纠正:“不是,我爱的是你。”

尘寰错愕的看着我。

我想了想,继续说:“我觉得自己有点爱你,虽然不多,但我分得出自己的心情。”

尘寰震惊的看着我。“你.....”

我道:“我也是在天魔幻境里发现的,那个时候我以为自己是跨越了时间长河,而时间长河将我所拥有的都阻隔了另一端,我突然觉得很不舍,但我最不舍的竟然不是小姑姑,而是你。”

舍不得这只手感超好,还提供了我许多支狼毫原材料的雪狼,那种心情,不是对朋友的心情,是对心上人的。

“.....再也摸不到你的毛,只想一想到这一点我就想哭。”

尘寰:“....你爱的不是我本人,是我的毛吧?”

我纠正:“是本狼。”

尘寰:“.....”

我笑说:“待我与道侣解除了道侣关系,若你对我的心情依旧,不如双修?”

尘寰默然片刻,在我以为他会说不行的时候他终于开口了。“姑娘家就不能矜持些吗?”

我回以白眼。“别告诉我你在妖族生活了那么多年还不清楚大部分非人生物在男女关系上的三观。”至于说姑娘家,考虑这位几百年都是BOY,我还是别说自己最初的那一世生而无/性别,以及千万年的轮回,投胎也不全是女性....总结一下就是,我的生理是女性,我的心理,无/性别。但不管是女性还是无/性别,我和他都是异性。

矜持什么的,人族要这东西,是因为人族男女交往是奔着结婚生子去的,尤其是后者,七出里有一条可就是无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但非人生物,尤其是神仙中人的,表白都是很直白的,我这已经是很矜持了。

双修这个说法不好,那什么说法没问题?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之前拿少凰举的例子还记得不?子嗣说愿意为她养老,她第一反应是杀了那个子嗣,理由是子嗣想要杀她。

修仙的基本上是非正常死亡,死于心魔劫,死于天雷,死于战斗,更牛一点的是赶上量劫陨落了,老死什么的,抱歉,没这操作。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白首这个操作倒是有,但不是自然白首,神仙是能够控制自己头发什么颜色的,确切说,我们想高兴,想变成什么模样就变什么模样。娲灵有一段时间特别喜欢变来变去,一天变七八十个形像,简直是超级整容达人。得亏那是变的,还能变回去,并且没有风险更没副作用,不然娲灵那么折腾,它那张脸非让它自己给作得人神共愤不可。

当白头发、黑头发、绿头发可以自由控制的时候,在告白的时候说这个,这不是跟对方说,我只有在白头发的时候才会跟你相守,头发不白的时候要么跟你分手要么脚踏几只船和别的人在一起?真这么告白,现在的神界中人我不太清楚,但搁大洪荒时代那会,脾气好的话甩你一巴掌,脾气不好的话拔剑砍死你也不足为奇。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呵呵哒,修仙可以说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典型例子,没个几百几千年修不出个结果来,而几百几千年后,不管飞升还是没飞升,凡世的亲朋好友自然是能死都死光了。

亲朋好友都死光了,自然就没有家族可言了,家族都没了,还有必要考虑绵延后嗣?

人族结婚的目的九成九是奔着生子,再不就是我娶你是为了帮我伺候我妈,然后传宗接代生个儿子,一直到生出儿子来,儿子越多越好。儿子多,孙子才多,再下一代更多,家族才兴盛。

神仙没妈要伺候,至于子嗣传承血脉,神仙自己就能活到天荒地老去,因此结婚生子什么的,真没需求。

哦,少凰有需要,她被逼婚过。

是啊,但她最后是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的?

丫用交/合之气人工造了个子嗣,也不知道她当年是被逼婚成什么样了,交/合之气能令人怀孕生子,其本质根本就是取当事人大半的精血合成一个新生命,类似于克/隆。凤凰当年被交/合之气给弄得繁衍后代,精血亏损极大,花了很多万年才恢复,也因此它后来创造凤凰族时是取自己的心血化凤凰而非用交/合之气。

她有了子嗣之后就摆脱了逼婚问题,显然,她要不是有个王位需要人继承,而她自己也太不靠谱,她是显然不会有这波经历的。同样的还有孟凰,但孟凰拿少凰交的差。

若非王位,没法解释为何投生为瑶光的凤凰浪了几十万年都没人逼婚,而少凰与孟凰却一个比一个悲催。

很显然,就算是古神族,虽有繁衍的需求,但生崽和结婚是两码事。

孩子和配偶没有血缘关系在神族的观念里中是合情合理的。

当这些需求都褪干净,在修仙界,找道侣的目的可不就只剩下我喜欢你,我想和你睡觉了吗?

我说不如双修难道不够矜持吗?

难不成让我说我想和你上床睡觉?

这么说也不是不行,但我这会还没将风君子的事给处理干净呢,在处理好前任的问题之前,我没任何心思跟任何人往床上发展,哪怕我是真喜欢这人,那样做了,总觉得不太好,不管是对尘寰还是对风君子。

不过看他这反应,我说:“你若是不愿也没关系的。”

没人就应该等另一个人,尤其是我这情况,天知道他得等多少年。

尘寰摇头。“我愿意与你双修。”

“我可能需要很多年后才能彻底处理好前任的事。”我提醒。

办理离婚手续什么的,几分钟的事,问题的难度在于....我不知道上哪去找到人跟我去办理离婚手续。

“没关系啊,修仙者又不会生老病死,我等得起。”

“那可不一定,有时间和有心情是两回事。”我说。

尘寰看了看我,忽问:“如果我没心情了,你会怎么做?”

“若你那时还名草无主,我就倒追你。若你名草有主了,我等你恢复单身再追。”

尘寰不解:“你为什么会认为我若是名草有主后会恢复单身?”

我说:“人族有七年之痒,而神族,哪怕是道侣之间,几万年几十万年相对也是会腻的,腻了自然就该离婚了。”

“我觉得自己不会腻了你。”

“这个我无法保证。”我说,与风君子在一起时,刚开始的时候我虽然不爱他,但也没觉得腻,但时间久了,不管是我还是风君子都开始觉得腻了,事实上,若非我被宁渊给吃了,早千万年前就跟风君子了结干净了。不过,若是没倒霉的碰上宁渊,我也不会有如今,更不可能认识尘寰。只能说,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倚。

未来有时很短,但有时又漫长无止境,我可以保证自己此刻的真心,但我保证不了千年万年后我仍旧如此。

尘寰无语:“这么直白,很容易被拒绝的。”

我问:“你这话的意思是改主意了要拒绝我?”

“不,我还是会等你。”尘寰道。

我顿时觉得心里好像被倒了一大鼎热鸡汤,又好像撸到了这世上最柔软的毛,非常的满,满得快溢出来了,我对尘寰说:“我无法保证自己千年万年后仍旧爱你,但我保证,我会尽我所能的将爱你的心情延续下去。”

尘寰愣了下,旋即抱住我。“谢谢。”

声音有点哽咽,至于吗?

我茫然的伸手拍着他的背。

飞机到站,下了飞机后我就打车直奔目的地,希望那个富二代现在还没事。

尘寰不是很明白。“你不是不接这单生意吗?而且此事也并非发生在雪莹山庄的势力范围,你没有义务管。”

我说:“本来没打算管的,妖魔鬼怪吃人都是大街上扫描目标,不会专门的找谁,会不会被吃,纯粹看谁更倒霉。但那个富二代,虽然管家说得语焉不详的,但再语焉不详也无法掩盖一点,那只妖魔鬼怪是专门冲着他家少爷去的,妖魔鬼怪吃人什么时候会专门冲着谁去了?”

“有仇的时候。”

“对,所以这事我估摸着根本就是一出寻仇事件,而听他那意思,估计这还是一出怨灵寻仇的戏码。”

妖寻仇的话我还可能考虑一下要不要弄清楚了再管,但怨灵寻仇,怨灵曾经是人,只有极度悲愤且充满仇恨,再以非常痛苦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才有可能化为怨灵,而要把一个人逼到这份上,那个富二代肯定不会是干净的。既然不是干净的,让害了就害了呗。

至于怨灵报了仇后会不会继续害人,那是肯定的,尝到了吃人的甜头,谁还控制得住?鬼道可不是妖怪,不走捷径的话,修炼起来比起活着的生灵修炼更加高难度,这也是很多的鬼一旦开了害人的头就很难停下来的一个重要原因:短视与自私是人的劣根性,而鬼是人变的。

听管家的意思,显然他们请的目标不止我一个,就算别的也同样请不到,保险起见我给特勤处打个电话就是了。不过我觉得不会,这是我在管家走了后查出来的,受害者已经产生了,一个都没死,但没死也不一定是好事。已经产生了的受害者有两个人,虽然没死,可.....两个人都被阉了,并且一个被剁了双手,另一个被剁了双足。除此之外,一对眼招子也没了,根据伤口推测,应该是被人用吃饭用的勺子剜掉的,手法非常的利落。

这个报仇的怨灵还挺有个性的,或者也可以说,它很理智。

若是不能确定自己能不能忍住尝了甜头后不走捷径,那么从一开始就不去尝那个甜头。报仇嘛,方法很多,不一定要杀人。

尘寰明白了。“所以你就改主意了?”

我点头。“如此有个性的怨灵,可以考虑签约呀。”

“那只怨灵若真是寻仇的,那么它的气候绝不会久,那点修为,收拾普通人可以,但鹤城需要的不是能收拾普通人的修士。”

“我教它修炼就是了,日积月累,总能好起来的。”

尘寰看我的眼神有些无语:“日积月累?”

“我正在考虑是跟它签个一千年的合同还是两千年的,三千年也不错。”

尘寰一脸被我打败了的表情。“你的时间观念,挺与众不同的。”

我说:“你以后也会这样的。”

尘寰沉默了。

我的计划和想法都很不错,奈何,变化是个小妖精,而正如良家妇女比不上小妖精有吸引力一样,计划这个一听就中规中矩的东西永远都赶不上变化这个小妖精。

富二代家很有钱,住的是豪宅别墅,特别大,圈了一大片地,门卫有好几个,还有监控器,我敲了门后等了好一会才来人让门卫,并且接我进去。

很热情,让我都不好意思说我与尘寰其实不是来帮忙,就算帮忙也多半不是帮富二代,极有可能是出手帮那只怨灵。思及此,我觉得还是不要太直白比较好,那太伤人了。

有钱就是不一样,请来的不止我一个,还有三位,一个和尚一个道士,还有一个看着就不是很靠谱的年轻天师,但我知道,这三个人唯一靠谱的还就那个年轻天师,三个人里也就他身上是有灵力波动的,而他的体质,我扫了扫,又一个先天阴阳眼。

阴阳眼什么时候这么不值钱了?不是十万里难出一个的吗?

我忍不住吐槽。

“以前是挺少见的,但现在的人口密度....”尘寰给了我一个你懂的眼神。

我是懂,就算十万里难出一个,单华夏就有十几亿人口,加减乘除一番,啧,千把个还是有的。而且,古代说是十万里难出一个,但事实上更多的有这种眼睛的人到死都没被发现,自然没机会走上修炼之路。

人口基数大了,阴阳眼自然也多了,而疆域并未变大,被发现的可能性虽然同样变小了,但修士碰上这种资质的人族的几率却是增大了。

天师显然也看出了这里只有我与尘寰是真材实料,就算看不出我是什么,但尘寰身上的妖气很好辨别,但也因为妖气很好辨认,他一直盯着我们,目光里带着警惕。

我与尘寰没理他,人多口杂,不好聊天,干脆找了副象棋边玩边等。

第一天,怨灵没来,但我们都没走,富二代对自己的生命很是珍惜,哪怕没等到怨灵也一天给一千的工费。

这期间我也见了富二代一面,年纪不小了,将近而立,但并非纨绔,商业精英成熟青年的范很足,而周围的人对他的观赏和评价也很不错,不太懂他是怎么招惹上怨灵的。

第二天还是没来。

第三天的时候我听到了吭哧吭哧的声音,感觉有点像在进行马拉松长跑,但声音非常细微,肯定不是人发出的,更像是什么小动物,个子不大的那种。

我开窗顺着声音望去,入目的是一只正在吭哧吭哧的攀爬墙壁的.....熊猫。

第210章 第六章神魔·名字

酒逢知己千杯少,狭路相逢是冤家。

我不知道自己和三十六是哪种,但肯定不会是知己,我身上现在都还有她给我下的毒呢。

给了尘寰一个眼神,尘寰也注意到了那只萌萌哒的熊猫,跳出去将正吭哧吭哧着的熊猫给捞了上来,我眼神挺好的看到熊猫爪子带出来的石屑。没错,石屑,这座别墅是完全仿西方的,建筑材料以石料为主,爪子够锋利的啊,都在石头上掏洞了。

熊猫被带上来,那个年轻天师的眼睛立马就发光了。“滚滚。”

我瞅向熊猫,熊猫正在收拾爪子上的碎屑,显然没意识到对方口中的滚滚是对它这个物种的亲昵称呼,也得亏没意识到,不然我都不好说天师这会会不会已经横尸当场了。

人族热爱熊猫这种濒危物种,因为它们很可爱,却忘了问一句熊猫是不是也觉得人类可爱。别的熊猫不好说,但三十六,不会有任何悬念,不仅仅是因为千万年前的恩怨,也因为让熊猫变成濒危物种的侩子手不是别人,就是人类自己。

把人的子孙弄得濒危,然后因为觉得别人可爱又改行当粉丝,还要求别人同样爱自己,智障都不会如此异想天开。

不过,说来也有意思,明明千万年前与千万年后的如今都是人类与熊猫,为何千万年前能狠心虐待熊猫幼崽,如今却又萌熊猫幼崽。不过,不管是因为什么而产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人类放下了曾经的罪行,受害者也放下了,但它的放下和正常人理解的放下显然不是一个三观体系的放下。

我没顾上天师原来是只熊猫粉这事,我现在比较关心的是,三十六怎么会在这?说起来,之前的受害者被人给弄那么惨,却没死,是一件很值得好奇的事。

诚然,现代医学发达,剁腿剜眼,只要伤口处理得及时,是不会死的,但死亡率也是很高的。也因此,看到三十六后我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其实不是没可能零死亡率,那就是动手的人是个神医,手术技能与经验都是完美。

不过,瞅了瞅高冷的熊猫,显然不会理我。

我说:“我认识少凰,她让我帮忙找三十六。”

熊猫终于不再拿我当空气。

我问:“咱们可以聊聊你是来这干嘛的吗?”

熊猫没回答我的问题,但它让我看了一出刑罚课。

我们几个被请来的帮手在下头聊天喝茶玩游戏的时候上头的房间已经变成了类似审讯室的地方,那个年轻有为的富二代已经被人拿锯子锯掉了一条腿,我们上来的时候凶手正在锯第二条,富二代疼得哭爹喊娘的,各种脏话往外飙,但在开门之前我们没一个人听到声音。

凶手.....我的眼睛告诉我,那是个挺漂亮的人族少女,但那张脸告诉我,她是它,是小幺,以及,这人看上去怎么有些眼熟?不是容貌眼熟,而是气质,非常的干净无害,这要不是她手里正在锯别人的腿,我八成得被她这一身干净的气质给骗过去。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的天师和和尚道士一见着人间惨剧,两个跑了,另一个则是想救人,但被尘寰给制服了。

“你们干什么?”天师不可思异的看着我们。

我无视之,目光一直看着正忙着锯人腿的小幺。

“君小姐好久不见。”

我愣了下,有些茫然,咱俩认识?

“北京。”小幺提醒。

想起来了。“阿莯!?你那会.....”不是这张脸,这才多久你就换壳了?

“没换壳,之前那不是我的脸,是这具身体原本主人的,不过我入住后就慢慢调节成了我自己的脸。”

哦,对,神魂是会自动改造躯体以便更契合自己,也住得更舒服些的。这种改造可比棒子国的整容手术牛多了,几乎是从基因层面开始改,纯天然无污染更无副作用。

只是,躯体能够容纳神魂,上神你和这具躯体的契合度究竟有多高?或者,我该问,你俩的基因相似度有多高?

“这么说你来这也不久?”我问。

“挺短的。”

“那你跟他应该不会有什么过节吧?”我瞅了瞅已经被锯腿,正要被剜眼的富二代。

小幺指了指自己。“这身体不是我的。”

“我知道啊。”我点头。

“我用了别人的遗体便是欠了因果,得还。”

“原主的要求?”我问。

阿莯点头。“她要求让几个人生不如死。”

“什么仇这么大的恨?”我侧目。

深仇大恨。

阿莯抬手活剜了富二代的眼珠子,顺便告诉了我发生在原主身上的事。

心理学家说了,压力太大若不能调节,很容易变态。

几个年轻有为的富二代便有这种压力,虽然别人看他们是成功人士,他们也的确是,但这种成功伴随的是非常巨大的压力,压力太大超出了人体的自我调节能力,很容易出问题,也因此,心理医生这个职业应运而出。但时人的观念,或者说东方的观念,在找心理医生方面有些忌医讳疾,非常忌讳看心理医生,不少人死不肯去看,就算去看,也是遮遮掩掩的,好似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天知道只是单纯的看个病而已,完全无法理解一些人的看法。

一直憋着的结果便是变态,真变态,不是三十六和少凰这种因为物种不同时代不同三观不同所导致的差异性(伪)变态,这几个富二代是真变态。

为了解压,很多人都会找一些事情增加自我调节能力,比如暴力一些的人喜欢打拳、马拉松什么的,累到虚脱大汗淋漓也酣畅淋漓,更过分一点的有飙车酗酒女色等,若文雅一点的也有放空自己或看书玩音乐什么的,更高难度一点的,比如三十六,据少凰说,这位主若是觉得压力大时都是做实验,比如将大活人零敲碎剐成细胞再一个个拼回去(好奇受害者的心理阴影面积)。

阿莯这具身体的原主是这个富二代和他几个朋友造成的受害者,虽然同样走的血腥派路线,但他们显然和三十六不同,三十六把人一厘一厘的解剖了她是能够拼回去的,并且拼回去后保证比被解剖前更健康更强壮,还没副作用,最神奇的一次是一只被她给解剖的兔子仙人被拼回去后变成了一只身体素质堪比古神族的兔子仙人。

富二代们没三十六的本事,原主差点被他们给折磨死,没死倒不是她幸运,事实上受害者不止原主一个,她是唯一一个逃掉的,活着逃掉的,但没用。没有任何证据,好不容易找到证人,证人为了自保做了伪证,最终的结果是官司打输了,而为了打这一场官司,原主家欠下了巨债,逼债天天上门要债,活活逼死她的父母,她自己一怒之下跳楼了。

原本这姑娘是应该变成怨灵的,但小幺正好那个时候跑人间界来了,神魂下来的,本体没带下来,正处于裸奔状态。

这姑娘的躯体虽然摔成了肉饼,但小幺看了看,和自己的契合度超过百分之七十,能用。虽然是一张肉饼,但所有选择里这个的契合度是最高的,至于惨不忍睹什么的,修补一下就是了。

于是,正在向怨灵转变的原主被小幺给强行按回了正常状态,然后秉着不能白拿别人东西的厚道思想问原主有没有什么未了心愿,我用了你的身体也不白用,就帮你了结未了心愿好了。

原主分不清妖魔鬼怪与神人的区别,但小幺的强大与非人是瞎子都能看得出来的,那么惨不忍睹的躯体,她三两下就给修补好了,并且重新恢复了生机,原本可是死得透透的了。

原主明智的选择了让小幺帮她报仇,让凶手生不如死。

因为凶手并不是聚集在一座城市,原主也是在首都上大学的时候遇害的,而当时凶手是在首都出差,对人间界一片陌生的小幺弄不清楚具体情况因而是一边找人一边替原主报仇。

满世界找熊猫和鸟的同时将凶手所在城市划入自己的路线里,路过的时候将凶手给收拾了,附赠从霉神那里弄来的倒霉符一张,保证凶手哪怕亿万家财也会很快败得底朝天,并且一霉至少三代人。

自己残了,而子孙三代也不会有任何出息,就算有出息,那惊人的霉运也足以让他们再有能力也一生都抓不住机遇,穷困潦倒,相信凶手一定能深刻体会到生不如死四个字的真谛。

这绝对是超额完成任务,我觉得原主这会一定很高兴,若是需要为服务态度打分的话,我相信原主一定给小幺打六个星。

就算是原主也最多是想让凶手自己付出代价,如小幺这般株连的,她绝对不会有。倒也不是说小幺凶残与原主比小幺善良,而是,双方的生长环境不一样,现代早就废除了株连这种惩罚,对于株连,只能在史书与古装剧里看到,非常的模糊,根本无法深刻的体会到株连这两个字的含义,自然没这个意识。而小幺,她的思维里绝对没有一人做事一人当的认知,一人做事全家当甚至全族当的认知她肯定有。也因此,株连别人子孙这种事,她做得理所当然,也更让思维被现代人道主义氛围给限制了的原主满意。

我不同情富二代的下场,自己种的苦果,再苦也得自己吞。我比较担心的是,小幺的法律意识貌似挺....说淡薄都是委婉的,她根本就是没有。我知道,少凰也没有法律意识,但千万年的还债生涯已经逼得她不得不学会了入乡随俗,因此在人间界她再怎么浪再怎么放飞都有一个度,而小幺与三十六,莫名的,我觉得它们根本没有度,或者就算有度那也不是凡世的度。

说实话,这种问题我也有,现代环境长大的人,除非是真变态,否则杀了人,不管杀的是什么人,心理都会不好受,值得一提的是,这种不好受往往是一时的,迈过了这个坎,不少人都会对生命失去敬畏,彻底跳出这个世界的法律体系与道德准则。而我,老实说,杀了那么多人,我压根没有过任何心理压力,恢复曾经的记忆之后倒也罢了,靁的神生,它珍惜生命,但珍惜和不杀生是两回事。但恢复记忆之前我也是如此,生于雷泽界,长于雷泽界,某些东西已经刻在了骨子里。

法律意识,道德标准,我都有,可我的法律意识是不管因为什么原因都不能残害同类,我的道德标准是不因无关利益的事情与别的智慧物种结仇。

这也是我能毫无心理障碍的杀人的主因:人族不是君族,非我族类,而我每次杀人也都与利益有关系。

自然,我这充其量就是有点超纲,但三十六和小幺,总觉得不会只是有点超纲。

然而,两位大神都下凡了,我还能怎么着?

塞回神界去?

我压根没这能力。

目睹了一出现场的极刑,再将天师给放了,旋即离开了别墅,心里安慰着,虽然没能签到一份千年长约,但能够找到给自己下毒的熊猫解决自己体内的毒素也是一件好事。

别墅的不远处停着一辆超酷的越野车,各方面都做过改造,虽然不是很好看,但西部或西南自由行的话,这种车是最实在的。但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是这辆车的是主人是小幺。

这么一辆车,没个几万根本买不到,而小幺,别说有没有钱了,我严重怀疑它跟熊猫连身份证都没有,既如此,哪来的车?

坐上车后我撸着熊猫的毛问了关于车是哪买的这个问题。

“不是买的。”熊猫回道。

我下意识问:“抢的?”

为毛不是偷的?到底也是神人,我不认为它们俩会做小偷小摸的事,虽然很难说抢和偷哪个性质更恶劣,但抢是光明正大的,明着伤人甚至杀人,这两位应该更青睐这个。

“捡的。”

我不信。“这么好的车谁会给丢了?”再败家也没这么败家的。

熊猫给了我一个你爱信不信的眼神。

我换了个思路方向问熊猫:“那原本的主人呢?”

熊猫不假思索的回答:“不知道,但应该死了。”

“什么叫应该死了?”

“就是我也不确定他死没死。”

“为什么这么说?”

“那就是个普通人,被剥得只剩下一层衣服再捆了丢荒郊野外,而那里又是高原地形,少有人经过.....”熊猫给了我一个你懂得的眼神,真难为这家伙能用熊猫的脸做出如此高难度的表情。

“这不还是谋财害命吗?”我无语,人族身上可没鳞片,高原之上没有御寒衣物,就现代人的脆皮体质,一个晚上就足够要人命了。

“孤男寡女一只熊,他若是不生出歹意,小幺也不会那么对他。”熊猫理直气壮道。

也是,他要不作死,也不会真的死了。

但,能那么轻描淡写的就把人给搁高原的荒野里给活活冻死,你还不如一剑劈了他脑袋呢。而且这法律意识真是比我还差,我顶多收别人一条或两条胳膊。

“你们打算呆多久啊?”我问,如此毫无法律意识又有能力毁灭世界的存在还是哪来的回哪去吧,人神分居真是盘古世界开天辟地以来最英明的决策。

正在开车的阿莯闻言,道:“暂时回不去,正好看看凡世这么多年变化如何,说起来,很多年没回来了,看什么都觉得陌生。”

我想呵呵,你也不考虑一下你自己高寿,现在这个时代日新月异,几十年就足以让时代将一个人完全变成陌生人,何况你都不止几十年。“这样啊,那你们有身份证吗?现代社会如果没有身份证会有很多地方都不方便的。”所以,能不停留的话你们还是走吧。

熊猫一脸的懵,显然不明白身份证是什么玩意,自然,不明白很正常,它一个上神只有别人认它没有它用什么东西来证明自己身份的,在神界,没有人会冒充自己是上神,而考虑到上神这一位阶存在的强大,应该没谁会在认出一个人是上神后还敢盘问不休的。

还有阿莯?

阿莯的反应很简单:“我这段时间一直都没身份证,也没什么影响。”

我问:“那你就没用幻术糊弄人?”

打工什么的,都是要拿身份证的,否则正当的行业谁敢雇来历不明的人?有个身份证好歹知道你是谁,籍贯何处,以及你的身份是否真实,而确定了这些,一颗心也就可以放下一半了。阿莯显然是知道如何赚钱并且赚得到钱的,我就不信这期间她一直没向人出示过“身份证”。

阿莯以沉默做为给我的回答。

我没问她是拿什么糊弄人的。“我给你俩办一张,就算你俩不怕麻烦,但也会觉得烦不是吗?”

阿莯颌首表示同意。

我说:“办身份证的话,你俩填什么名字?”

“韶光,白首韶华的韶,光芒的光。”这是熊猫。

“煦色韶光明媚,轻霭低笼芳树,这名字起得还挺有诗意的。”我夸道。

熊猫道:“师尊捡到我的时候正是一个天气极好的春日。”

我:“.....那还挺写实的,话说它捡到你的时候若正是冬日,莫不是会为你起名凛冬?”

“八叫暮雪。”

我愣了下,旋即反应了过来。“下雪的傍晚?”

熊猫道:“师尊若是见了你,必定引以为知己。”

捡到支白玉参就叫白彧,天气很好的春日捡到只熊猫就叫韶光,下雪的傍晚捡到个弟子就叫暮雪,虽说每个名字都挺好听的,但想想这些名字所代表的含义,怎么就那么的槽多无口呢?

我瞅向阿莯。“阿莯你被捡到的时候不会是在莯草丛里吧?”

阿莯回答:“莯草的草根可以食用。”

我茫然了下。“你当时在啃莯草?”都饿到啃草根了,真可怜。

“它当时嘴里正好叼着根莯草。”

这回是真槽多无口了。

我说:“身份证上不仅要填名,还要姓氏,话说你俩想姓什么吗。”

没问姓什么而是想姓什么,不是我傻了,而是上古那会,姓氏有没有出现都还不一定呢,反正我死那会都还没有姓氏这东西。

“熊。”熊猫非常写实而实诚的给出答案。

“华胥莯。”这是阿莯。

我说:“华这个姓挺少见的。”

阿莯闻言愣了下,旋即纠正道:“我姓风。”

华胥莯,姓风。

我仿佛看到了摇摇欲坠的三观.....

第211章 第六章神魔·思路

回鹤城不是一时半会的事,虽然知道这两位是神人,这世上不存在能将神人给骗过去的谎言,这些个神人,尤其是上神,自身就是一部超级测谎仪,当它们的面扯谎,除非你的演技已经高明到足以欺骗天道,否则它们就能敏锐的感觉出你所言是真还是假。自然,若是你能字字句句都是真实的,偏偏组合起来的意思是虚假的,自然可以将它们骗过,但没有影帝级的演技以及不确定对方是不是足够蠢不建议这么做。

能活过无数量劫还证道成神,智商肯定差不了。就算有些上神比较单纯,但那也是科学家式的单纯,人家再单纯,智商也是杠杠的。

也因此,跟这两位说什么,只要它们俩感觉不是谎言,那么就没什么问题了,然并卵,大家是同类,至少神魂方面我们是同类,如此一来,同级别的屏蔽功能一开,所言是真是假还真就不好说了。

一般来说,上神是不屑于撒谎的,也不会欺骗同一生物科目的存在,前者是出于强者的尊严与骄傲,后者则是因为欺骗个陌生人也就罢了,骗完这一票就跑,再也不见,但上神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骗完了,回头神反应过来了,抄家伙上门揍你一顿或剁了你都是有可能的。忍气吞声什么的,神类基本没这操作,神类信奉的是绝对的实力面前,所有阴谋诡计都是纸老虎。

论理它们是应该相信我的,可我现在混迹人间,而人类,只要活着就一定披着一层甚至好几层虚假的皮,谁也不敢笃定的说我没沾染上什么臭毛病。

我给少凰打了个电话,然后让它们通话。

显然,虽然彼此都换了壳子,但这三位是真的相当的熟,哪怕隔着千里之遥,哪怕隔着电话,都一听就认出了对方。

“还真是你们俩啊。”

熊猫道:“是啊,惊讶吧,我也惊讶。”

“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小幺的心挺狠的。”

“芸芸众生如蝼蚁,这不是很正常的神类态度吗?诶,少凰你现在似乎没什么反抗能力了吧。”

旁边的我:“....”这话说的,还有这语气,你俩有仇?

“....我现在的躯体是凡人的躯体,你便是将我拆了也得不到什么有用的东西。”

熊猫闻言愣了下,旋即萎了。“白期待了。”

“你都拆了十九个上神了还不够?”

“二十一个。”熊猫纠正。

“....谁还敢跟你结为道侣?都瞎了,没看到前面的十九个倒霉蛋?”

“你也说了,只要不瞎都不可能看不到前面的十九个,不过,不就是拆了他们几回吗?还说多爱我呢,这爱真是廉价,这么点忙都不肯帮。”熊猫讥讽道。

另一头的少凰显而易见的无言以对了,别说她了,便是我与尘寰都被信息量给冲击得无言以对了。

“就你那拆法,就算是真爱也受不了。”小幺插道。

尘寰说:“上神中有很多男性上神吗?”熊猫简直万人迷啊。

闻言,不管是电话里还是电话外的都愣了下,最后还是我说:“上神是没有性别的,皮相所显示出来的性别都是变的。”不是真的。

尘寰问:“生而无/性别?”

我是生而无/性别,但别人....我瞅向一人一熊猫。

熊猫道:“它们曾经的话,有男有女。”

我没觉得有什么问题,不管曾经有无/性别,做上神百万年甚至千万年后在这方面的认知都会开始改变,就好比少凰做司马兴男时与李夫人的事,我觉得,若非她对李夫人没有爱,她是真能毫无芥蒂的把李夫人给睡了的。我最多惊叹一下熊猫的魅力,居然与十九位上神结为道侣过,倒不是说它结过十九次婚有什么问题,古代王侯们妻妾成群都没人说什么呢,别说什么时代不同了,就算是如今,这种情况也有,只是不再摆明面上而已。究其本质,不过是,那些享受美人簇拥的人拥有可以肆意的权势,然后利用这权势满足自己的欲望,这世间有几个人敢说自己不曾羡慕过那样的生活呢?只是现实不允许而已。

三十六在这方面的态度还是相当不错的,它是每次都只和一个人在一起,离婚后才找的下一个受害者,不是同时找了一群受害者,尤其是它就是想那么做也不会有谁说什么,只要找的人不是与它同等地位或地位高于的它的存在,它便是想后宫三万,只要透露出这个意思,保准有无数俊男美女前赴后继愿意做它后宫的一员,将它的后宫扩充到三十万三百万都在所不惜。

唯一的问题是,这家伙并不是真的喜欢美色,它是想利用道侣关系避过神律,合法的研究同类。就是令人无语的是,有了第一个受害者后居然还能再有受害者,且还是十八个受害者,难道没看到前车之鉴吗?虽然最后都毫无例外的和离了,但能产生十九个受害者,魅力无限呀。

只是,尘寰显然没我这方面的认知,那表情,三个字可以形容:神会玩。

电话那头还在聊,少凰问:“既然不是道侣,那就是你强迫别人了?我记得神律有一条不能残害神类的规定就是专门为你订立的,你还没吃够苦头?”

熊猫宛若窦娥一般的喊冤。“冤枉啊,它们在混沌中受了重伤来寻我医治,我是为了更深切的了解病人的伤势才不得已拆了它们的,这可不是残害,医者治病之前给病人做检查了解病情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若你不曾想拆了我,我真会信你。”

“我想拆的也不止你,也没见它也有你这般龌龊的有色目光。”

熊猫不说还好,一说,另一头的少凰显然也火大了。“至少别人没有像我一般被人从背后捅刀子就是为了拆我做研究的经历,若非我足够强大,足够敏锐,池刃那个倒霉蛋就是我的写照....话说回来,池刃当年战死,真没你的手笔?”

“至少我帮他重塑了脾气,你看他现在脾气多好。”

少凰回以呵呵。

熊猫打着哈哈将这个话题给跳了过去。

“....那个家伙,究竟怎么了?”迟疑加纠结过后,少凰终是问出了这个问题。

“不知。”熊猫回答。

“不知?如此不是很正常吗?混沌辽阔,不知具体情况也正常。”

“神殿的灯火很黯淡,后来我们查了查,它离开后不久就碰到了混沌风暴,那玩意的威力你是知道的。”

“我都死不了何况它。”

熊猫反问:“你当年倒霉了以后若非它及时捞你回去,你确定你不会被混沌凶兽与仇家堆死?”

“不管多惨我都不会死透。”对于此问题少凰很是自豪的回答,旋即也反应过来对方这么说的含义。“哪个世界?不,是哪几个世界参与了?”

“不清楚,但想它死的生灵,真的很多,比起想你死的,只多不少,也更深。毕竟,想你死的更多是因为仇恨过节,而想它死的,多是因为利益。”

小幺也插了一句。“还有一件事,前些年我们扩大了探索的范围,发现了几个新的世界。”

“混沌辽阔无边,有无数世界,这种发现很正常。”

“发现是很正常,但那些世界都是被控制的,我出发之前有弟子将已经得到的信息汇总,觉得,未知的地方应该有一个不比盘古世界小多少的世界。但那个世界显然没有我们温和,它们会殖民探索发现的众多世界,不管那个世界是否已经有了智慧物种。”小幺道。

“那也不过是战争,谁怕谁.....它遇到混沌风暴的地方在哪?”

“边界。”

少凰没吭声,但我估摸着此时此刻它的心情....肯定很复杂。“它的运气还真是一如既往。”

一人一熊猫无言以对。

神尊这运气,的确是绝了,但听着意思看这反应,神尊运气不好似乎不是一日两日的事?

“你们能提前结束对我的惩罚?”

一人一熊猫尴尬以对。

少凰顿时死心。“让靁带你们来找我。”

山庄里多了两口“人”,但这没用,我不可能跟这么两只签约,就算它们肯我也不敢放两只毫无法律意识,杀人比杀鸡还要轻松的家伙出去当片警,那不是叫维护治安,那叫空降恐怖分子。

那就养着呗,反正也不缺这点米粮,而且这两人还是挺厚道的。

小幺闲着也是闲着,干脆帮我训练起了徒弟,小东和小鸩让她给揍得跟狗似的,而她都没出多少力,那气度,跟吃饭喝水没什么两样,我都不好意思跟她说你下手悠着点,她已经很悠着了。自然,最重要的是,我也发现了,小东和小鸩的武力值在上升,有个战神喂招帮忙训练,这要不上升,那我非扒了这两只的皮不可。

熊猫更是一回来就配了解药给我解毒,真上道。

我是真觉得,这两位很厚道,虽然当不了片警,但貌似当顾问也不错呀,在我这么想的时候,现实给我惨烈的一击。

警察局接二连三的接到虐杀案,别误会,被虐杀的不是小动物,是人。

死状之惨烈,警察局都成立专案组了。

我本来也没想到熊猫身上,是熊猫自己毫不注意,警察通过监控查到事故发生时都有一个人曾经出现过,还截了图,我瞅了瞅,可不就是熊猫的人形吗?

熊猫是本体下凡的,因此一下凡就被重重封印回了原形,还是拟态的原形,但这不代表它就一直如此了。它是不想破坏这方天地而甘愿被封印,而世界意志,看它似乎没恶意,也不想把事做绝,免得熊猫本来没恶意也会因为觉得被冒犯而产生恶意,因此一天二十四个小时,这家伙有一个小时的时间是可以恢复人形的。

不过丫每回恢复人形的时候都是深更半夜,我也就一直没察觉,直到看到警局的截图。

小姑丈都找到我头上来了。

我瞅着截图,然后问小姑丈:“你有证据证明她是凶手吗?”

家里有司法人员就是这点好,知道什么情况下才能给人定罪。

证据不足,哪怕清楚别人有罪,不干净你也没辙。

小姑丈显然也懂了我的意思。“小落你也是个懂法的人,这些年我和你姑难道就没让你明白什么叫法律意识吗?”

我心说,法律意识我有,但和你们的不是同一种,而你现在想查的,更没有法律意识。骗婚拆道侣,故意从背后捅袍泽刀子就为了做实验搞研究,这么个没人性更没神性,小姑丈你要真纠缠下去,最后倒霉的肯定是你自己。

我想抓狂,这些真没法跟小姑丈解释,好吧,就算我告诉他,三十六不是人,也不是普通熊猫,那是一只妖神,他就算能信也没法接受,那还不得郁闷死?

能制裁上神的就只有上神,而考虑到每个上神背后都代表着一个甚至若干个智慧物种,一个或多个世界,因此制裁一个上神,那不是法律层面上的问题,是政治层面的问题。而政治层面中,不管是参与的“警察”还是“法官”都不会太关心正义这玩意,他们更关心利益,一切从利益出发,一切向利益看齐,正义、良心,嘛玩意。而且,就算不谈政治,对于神人而言,熊猫干的事也涉及不到良心,弄死了几只蝼蚁而已,熊孩子恶作剧拿水冲蚂蚁窝还会活活淹死一大片蚂蚁呢,犯罪了呢?违背道德了吗?

啥?

人类和蚂蚁怎么能一概而论?

这话跟我说没用,你跟神族说去,看它们理不理你。

想要让神族认为三十六杀人的行为有罪,那你先将神族的三观给砸碎,再洗脑成和凡人一样。但那显然是不可能的,神类的三观是建立在强大实力与以会元为单位的芳龄上的,除非让它们失去力量,否则洗脑得再好,回头还是会恢复成老样子。事实上,很多的凡人不管曾经多么的有人性,在成神之后认知都会被慢慢同化,典型例子就是,凡人在得到强大得能够统治世界的力量后有几个是不想统治世界的?但从这方面做比较,神类就好多了,它们有强大的力量,但本身却是会约束自己,至少不会因为自己比别人强大就理所当然的统治别人,它们对统治世界根本没兴趣,它们唯一不是问题的问题就是时代不同物种不同年纪不同,以至于三观与凡人差异悬殊。

因此,此时此刻我是真头疼。

我太过明显的包庇以及不肯给个交代的态度成功将小姑丈给气走了。

我没追,追了也没用,我不可能解释清楚,有这功夫还不如回家找熊猫问清怎么回事。

将截图和受害者拍熊猫面前的时候熊猫瞅了一眼,然后一脸茫然无辜的问:“怎么了?”

“你做的?”我问。

“不是。”

承认就好....咩咩的,刚才说啥?

不是?

“不是你做的,你怎么每回都在现场出没?”这回换我茫然了。

“这几个人虐待小动物。”

我恍然。“变态啊。”若是这样,倒也死不足惜。

“我正好恢复了一些气力,便让被他们害死的小动物将自己曾经体验过的套餐挨个回礼给他了,毕竟,来而不往非礼也。”

我瞅了瞅受害者扭曲狰狞加绝望的面孔与眼神。“超级套餐结束之前他们是死的还是活的?”

“自然是活的,死人对套餐没什么感觉的,为了保证他们充分享受到套餐的乐趣,我特别将他们的痛觉给放大了一百倍,再维持了他们的生命,连环套餐没结束,他们不会死。”

放大一百倍痛苦,并且想死都死不了,有够生猛的。

不过,干得好。

反正没犯法,至少没犯我定的法,小动物是受害者,受害者报复加害者是天经地义的事。只是小动物都是普通的动物,一般情况下除了仇恨也做不了什么,它们没有报复的能力,遇到三十六也是机缘,三十六给了它们报复的机会与能力。

不过,干得再好也不能支持,真让它这么干下去,鹤城就该人心惶惶了。诚然,鹤城的治安谈不上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但那都是小打小闹,离恐怖事件或变态杀人案什么的还差得远呢,三十六却是一下子就将犯罪事件的等级给拉高了好几个档次。

最少,你也应该收好尾巴呀,放把火把尸体烧了,或是下锅炖了吃了,怎么都行,怎么都不应该将尸体丢在大街上供人围观。

我委婉的表示了下。

熊猫诧异的看着我。“若是不丢在大街上,如何起到警示的作用?”

我愣了下。“你是故意将尸体丢大街上的?”

熊猫嗯哼以答。

我扶额。“小祖宗,那你知不知道你这么做,警示作用能不能起到不一定,但恐慌却是已经造成了。”

“那又如何?”熊猫反问我。

那又如何,问题大了,社会性的恐慌,连锁反应之下说不定会造成社会大混乱,然而,这些跟熊猫说了显然没用,它根本不在意这个。我只能从另一方面来劝说,这么做,就算起到了警示作用,也只是暂时的,人们更多的是恐惧它,而它显然不可能一直留在这一方凡世,那么到时候它走了,不还是会固态萌发?不如想想有什么办法能够让人自觉性的收拾变态,不需要别“人”见义勇为。

熊猫没吭声,但它的神情告诉我,它已经被我说服了。

说服了就好,我放下了心。

好个屁。

三天后我就后悔了。

神类的思路能有多宽阔,你能想像吗?

反正我想像不出,各种放飞的奇葩见多了,已然想像无能,但再想像无能,我也得说,熊猫真的是相当有创意。

第212章 第七章鹿蜀·找工作

“交什么钱”

“你吃我的,住我的,难道不应该缴食宿费?”

报纸上报导了一个新闻,不过这回不是有人横尸街头也不是虐待小动物,而是,一个活生生的孩子被虐待至死,手法可以参照花式虐待小动物的手法,尸体.....我看了一眼就不忍再看第二眼了,比这更惨的也不是没见过,众神掐架,掐到最后掐的躯体支离破碎的都有,但掐架掐的和被单方面虐的是两回事。

我刚开始只是惊叹于人族的心狠手辣,那可是同类啊。打小就接受君族那这世间最大的罪不是不孝顺父母也不是忘恩负义,而是残害同类的教育,很多时候我是真的没法理解人族的思维逻辑。

在君族,除非该族人背叛种族,否则没有人能以任何名义对其处以残酷的极刑,便是死刑,君族的族规里也出现的很少,除非踩了底线,否则是不能判死刑的。就算判了死刑,也只有专门负责处刑的人才有资格砍下有罪族人的头颅。

不管是为情还是为利,戕害同类都是重罪。然而在人族,为这两种原因杀死同类却是非常合理的。

虽然也不是不明白这种差异的原因,人族根本就是所有智慧物种里的“蝗虫”,繁衍速度让所有智慧物种都瞠目结舌。而因为繁衍速度变态,死个把人,死成千上万人,十几二十年就能十倍的繁衍回来,而死掉千万人,也不过是一两百年的事。人族自己已经习惯了这种恐怖的繁衍速度,而习惯之后,便不会再有觉得种族人口不够,繁衍太慢,遇上大灾难容易灭绝的危机感,而没了这种危机感,自然不会再特别的珍惜同类的生命。

只是明白差异的原因与接受甚至理解是两回事。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杀人放火金腰带。

瞧瞧这发明的箴言,若是君族有谁信奉这些,妥妥的送精神病院。

不管是做为君族的三观还是做为靁的三观,我都表示正常人类的三观吃不消,前者是因为打小的教育与记事起周围人的耳濡目染,后者则是因为对生命的珍惜,大洪荒时代那会太荒凉了,尤其是智慧物种,如今在濒危品种数量在那会都可以说是数一数二的大族。

虐待小动物上升到虐待同类,还是幼崽,合着变态还是会升级的。

我看着报纸吐槽。

再之后,我发现丹炉里的天魔不见了。

眉心突突跳了两下,我莫名的想到了之前的新闻。

熊猫坦然承认了。

我深呼吸,说:“那个幼崽哪得罪你了?”

“它没得罪我,老实说,我根本不认识它。”

我怒:“那你这么害它?你自己也尝过被变态折磨的痛苦,为何还要将它加诸在无辜者的身上?”

熊猫愣了下。“我想,你应该是误会了什么。”

“难道跟你没关系。”

“有,但你把我想得太过分了,我不是变态。”

我深呼吸,让自己冷静下来,然后示意它解释它在这其中都做了什么,究竟有没有变态。

好吧,丫还真没变态,某种程度上,它还挺无辜的,别误会,只是某种程度上无辜,并非纯然的无辜,两者还是有区别的。

问熊猫干了什么?

它也没干什么,只是借用了那只已经被炼了一半的天魔。

天魔是干什么的?挖掘人心的欲望,钻漏洞吃掉你的灵魂,占据你的躯壳。

熊猫不愧是医学家,成功将天魔给改造了,然后做成了阵眼。

什么阵的阵眼?

变态阵的阵眼。

虐待小动物的人为什么喜欢虐待小动物?

我的答案是那些人生而变态,遗传变异向渣滓靠拢了。但最标准也最正确的答案应该是少凰的,因为那些变态是彻头彻尾的弱者,只能依靠凌/虐弱者破坏美丽来获取快/感,这是人的劣根性。小动物大多萌哒哒的,符合漂亮这一标准,而且它们也很弱小,没有反抗能力,最是合乎变态们的喜好了。但美人看久了尚且会觉得审美疲劳,何况虐待小动物,虐得产生类似审美疲劳的东西后,只是虐待小动物很难再给变态们带来快/感了。

小动物只能用眼神表达自己的痛苦绝望与仇恨(三十六例外,它已经修成神了,不过如今的它,也不可能再有人虐它,没有那个能力,就算有,又不是跟自己种族有深仇大恨,因而去犯这种会株连整个种族的不赦之罪。),而同类是智慧生物,智慧生物的反应比小动物更加丰富,也更能让变态们感觉到快/感。不管是什么物种,幼崽时期的模样都是极可爱的,人族的幼崽也不例外,而且,比起成年的同类,自然是同类的幼崽更容易捕获。

综合上述,每个虐待小动物的变态都有虐待同类幼崽的可能。

熊猫的阵起的是一个加速和放大的作用,原本一个变态可能要十年八年才能发展到戕害同类幼崽的地步,现在只需要三五年,甚至一两年。而原本只有一半几率会发展到虐待同类幼崽,另一半则是虽然会虐小动物但到底无法跨过人族的道德标准线对同类下手,虐待同类和虐待异类到底不一样,而现在是只要给变态们足够的时间,变态迟早会进化到向同类下手。

“只要变态的心理没有这方面的渴望,这个阵自然对他们无效。”

我明知故问:“若是有呢?”

熊猫示意了下新闻。“进化的最终结果,我想,这个应该更能警示人吧。”

我问:“那你有没有想过那个幼崽做错了什么?”

熊猫反问我:“那些小动物做错了什么?”

“都没做错什么,错的是变态。”我回答。

“但根据人族的律法,变态除非虐待到同类身上,否则不会受到任何惩罚。”熊猫以一种“我很入乡随俗吧?”的神态对我说:“我这招绝对能让变态受到法律制裁。”

我说:“那些幼崽本不必惨死。”

“那些小动物也本不必惨死。”

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我放弃与熊猫沟通此事,因为我发现自己无法反驳它,都无法反驳,又要如何说服?

这是个死结,解铃还须系铃人,而我不是系铃人,还是让人族自己头疼去吧。

虽然如此,但我还决定给熊猫找点事情做,倒不是看不顺眼它做的事,从神类的角度去看的话,它做的事并没有什么错。熊猫唯一的问题就是手段有点偏激,我比较担心的是,它这种画风却要长期留在人间界,会不会最后它离开的时候地球上已经变成“乐土”(“乐土”=人族死光光的世界)。

给它找点事情做,它也就没那么多精力盯着人族不放了。

于是乎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你这房子....”熊猫瞅了眼因为我与天魔互怼而被波及以至于如今还在维修中的房子。“罢了,你这有条灵脉,高昂的房租就当是因为它好了。可伙食费.....我才吃了你几顿肉?”

我说:“你来得时间不长,也没吃几顿肉,但你吃的都是野生动物的肉。”

说到这里就都不吐槽一句,人族在电视上介绍熊猫是吃素的,主食是竹子,结果.....眼前这只倒是啃竹子,但那只是零嘴,主食是肉类。

好吧,美人跟我说,三千年前的黑白熊就是吃肉的,既如此,现在的熊猫吃素,但它们的祖先是吃肉的杂食动物也不足为奇。

只是,你是杂食性物种也就罢了,居然还挑剔。

不吃家养的牲畜,嫌弃里头有激素和乱七八糟的东西,杂质太多。要求野生的,好吧,野生的就是野生的,放养的家畜也不是没有,就是贵点而已。这也是凡世和雷泽界的一个不同之处,在雷泽界,捕猎的猛兽吃各种动物,杂质多,远比不上家养的,家养的牲畜喂的都是灵草,肉质很干净,杂质特别少,就是量不多,不能供全族吃,更多的食物还得靠捕猎。而人族,家养牲畜肉类里的杂质,真是挺令人一言难尽的,若非华夏族的美食真的太好吃,加上杂质还没多到我处理不了的程度,我是打算辟谷的。

三十六这只熊猫挑剔家养牲畜也很正常,但我换了野生的它仍旧挑剔。

好吧,我还是能理解,做为上神,享受的自然是最好的,平日里吃的肉都是最干净的一点杂质都没有的灵兽甚至神兽肉,喝的也是灵水,啃的是灵米灵果,睡的是....这个就算了,七情六欲都磨得差不多了的上神普遍单身俱乐部骨干,还是说吃的吧。不管是哪个都没有丝毫的杂质,现在让它啃凡世这些杂质丰富的食材,确实挺折磨的。但,既然都是杂质丰富的垃圾食品,你还挑什么?好不容易找来了你居然还吃得一脸厌食症。

妈哒,要不是本庄主知道上神平日里的吃穿是什么样,明白你这是不适应,妥妥的揍你。

但,野生牲畜的肉真的很贵。

自然,再贵也不会贵得离谱,攒出我填的这个数额来,但不这么填没法为接下来铺路,因此良心什么的,还是先喂狗吧。

“野生的兽肉很贵?”熊猫愣了下。

我严肃的回答:“超贵。”虽然我投喂熊猫的也谈不上真正的野生动物,现在的野生动物多是濒危物种,捕猎犯法,尽管熊猫完全不在意这个,又不是它让那些野生动物濒危的,就算真灭绝了,天道要算因果也算不到它头上,心很宽,可我不想造那个孽。

不懂物价的熊猫哦了一声,然后就冲我伸出了一只爪子。“喏。”

我懵逼,干嘛?

“剁一只爪子当食宿费。”熊猫说。

我心说,要不是知道上神就算被大卸八块也死不了,剁你只爪子要不了多久就能重新长出来,瞅着你这委屈的小模样,我都要以为自己是黄世仁了。

“若你是一只狗熊,我会很有胃口,毕竟狗熊掏蜂蜜的那只爪子烹煮了后味道甚美,但你的爪子,我不想试试自己会不会死。”黑白熊的爪子我没啃过,想来是没毒的,但这只医神熊的爪子,鬼知道它有没有对自己的身体做过什么实验,到时候吃出后遗症来,我哭都没地哭去。

熊猫明确表示:要钱没有,要熊一只,各个部位任君挑选。

等的就是你这句话。

“治好一个,免你两个月房租。”

熊猫无言的瞅着辜家大半都有健康问题,且多是先天疾病的孩童。

姑获鸟忐忑的看着熊猫,虽然不知道熊猫是什么,但它敏锐的感觉得到,这只熊猫很危险。只是因为这只熊猫是我抱过来的医生,它才没将熊给拒之门外。

看熊猫无言,我道:“你不是自诩医道领域全能与无所不能吗?可别告诉我,这些孩子你治不好。”

“没治过。”熊猫道。

我诧异。“你活了那么多年,没碰过这几种病?”

“我很少为人族治病,我对人族身体的大部分数据都来自于小幺,但它....”熊猫给了我一个你懂的眼神。

我的确懂的,虽然阿莯是人族,但如今的它跟自己的种族也就只剩下外表和基因层面上的一些相似了,别的方面....说是两个物种也不为过,至少凡人没法活千万年。而且,就算不提进化方面的高度,仅是血统方面也有很多问题,现在的人族不知混入了多少非人生物的血,这片大地上根本不存在纯粹的人族血统,而阿莯,它所处的那个时代....它拥有的是最纯正也最原始的人族血统,因此仅靠阿莯身上得出来的数据给普通人族治病的确不靠谱。

我说:“慢慢来,我不着急。”

熊猫无言。

晚上的时候熊猫再次刷新了我的认知。

之前的时候熊猫有吃完晚饭后去遛个弯的习惯,不过,它是以人形外出遛弯的,大晚上的,一个大美人孤身走夜路,碰上麻烦的几率相当之高,只是熊猫从未提过,显然,不管有没有碰到麻烦,麻烦事件的另一半已经被它给摆平了,死活未知。不过,看它有时候出门遛弯时还是半饱,但回来的时候打饱嗝.....估计那些在大半夜找它麻烦的人下场不是很好,但我也没管,熊猫没主动攻击人族,属于正当防卫。毕竟,所谓钓鱼,若你没那个心思,又怎么会被钓?甚至换位思考一下,若是大半夜孤身独行的不是熊猫,而是一个真有急事不得不半夜出门的普通女子会如何?这么一想,我就更不想管了,反正引不起恐慌。而如今,我看了看屋里的情况,觉得这大抵是我的打开方式不对。

关上门重新打开,没变,一只熊猫正在解剖一个二三十岁的人族男人,而看男人身上的衣着与身上的纹身,主要从事什么职业也不必说了。此男被固定在手术台上,头发被剔得非常干净,脑袋上还画着线,显然我再来得迟点,看到就未必还是一个完整的人了。

“你平素钓鱼吃人也就罢了,如今怎么还把人给带回来了?”我问,听到我的话,被固定在手术台上的男人明显惊恐至极,奈何被捆得太结实,死活挣不脱,嘴巴还被封住,只能绝望的用眼神向我求救。

“治病总得先收集病人的身体信息。”熊猫理所当然的道。

我道:“你解剖人跟你要治病救人有什么关系?”

“我对人族了解太少,正在收集足够的信息。”

我无语的看着倒霉男,你这了解和收集信息的方法还真是别开生面。

似是看出了我在腹诽什么,熊猫道:“这个办法最快捷。”

“那为什么选他?”我问。

“我钓鱼,他咬钩了。”熊猫一脸你明知故问。

我遗憾的说:“抱歉,我不能让你这么做。”

闻言,倒霉男露出了感激涕零之色。

熊猫不可思异。“我之前钓鱼吃人你都没管,怎么如今不过解剖个人你却要管?”

“你之前钓鱼吃人是因为我可以理解为别人先对你下手,你这才反击,下手过重以至于将人弄死了,看尸体丢大街上浪费,这才吃进腹中毁尸灭迹,也不浪费,属于正当防卫,不犯法。可你现在已经制服了他,没在第一时间将人给弄死反而带回来解剖弄死,这是板上钉钉的蓄意杀人,没有一点缓和的解释,明显的犯法。话说,你到底有没有看过我编写的条例?”我问。

“你可真是跟师尊有的一拼。”熊猫无语的看着我。

“谢谢夸奖。”我笑答。

“....我不是在夸你。”

我说:“我当你是在夸我。”

“他先对我出手,冒犯了我,我向他索取一些赔偿你觉得如何?”

“拿命做赔偿?”我无语。

“我保证,我拆完后他还活着,并且生理比被我拆之前更健康。”熊猫信誓旦旦的保证。

生理比之前更健康,心理不保证。

只用膝盖我都Get到了熊猫的潜台词,不过这样的话.....我仍旧有点犹豫。

熊猫继续道:“你不想那只姑获鸟收养的病幼崽早点好起来?”

我果断道:“你继续,不打扰了。”

说完我无视倒霉男绝望的眼神重新关上了门。

第213章 第七章鹿蜀·繁衍

阿莯忽然给了我一个厚厚的信封,我拆开一看,里头是厚厚的毛爷爷,什么意思?

“食宿费。”阿莯说。

我愣了下,这才想起之前为了让熊猫乖乖治病救人时用的借口,我只收了熊猫的食宿费,并未收阿莯的,因为没必要,阿莯比熊猫好多了,没熊猫那些习性,我还是很放心的(相对而言),自然没必要。而且,找个病人收高昂的食宿费,我的良心会痛的。

嗯,病人,阿莯来到山庄的第一日少凰亲自为她斟酒接风洗尘,须得补充的是,少凰斟的那一樽美酒是她花了一年多时间酿制的鸩酒。阿莯的表情,没有惊讶,只有果然如此的淡定,淡定的将鸩酒一饮而尽,然后天天不定时头疼。

一直头痛的话,人会很快麻木,因此少凰酿制的鸩酒较为特殊,它是痛一段时间就不痛了,然后等你缓过气来觉得没事了的时候又会痛起来。

刚开始那两日阿莯痛得恨不得拿刀砍自己的脑袋,好吧,它不是恨不得,它是已经动手了,只是不是用的刀,是用的香炉,美人有一只铜香炉,它拿铜香炉砸自己的脑袋,最后将铜香炉给敲变形了。

看得我都觉得脑袋略有点不太舒服,好惨。

但再觉得不太舒服我也没奈何,一来我解不了鸩酒,二来,少凰有言,阿莯就这么个状态呆到回神界,阿莯当年从背后捅她刀子差点害得她被治罪的恩怨便算了结了。

你说它都这样了,我怎么还能忍心跟它收食宿费?

几顿饭一张床而已,能花几个钱?

只是,我忘了这事,它自己却记着,还主动来缴食宿费了,想想因为心情不爽这些天一直在钓鱼的某熊,都是神,这熊比人怎么就差这么多呢?

不对,重点不是这个。

我瞅着信奉里厚厚的钱,许是出自人族的关系,阿莯比熊猫更懂人情世故,也因此,熊猫肚子饿了会毫不犹豫的用钓鱼的方式捕猎人族,而阿莯却是用自己的劳力换取酬劳,再用酬劳向人族换取食物。但,阿莯对现代人类的社会了解多少?

虽然都是人族,但人族和人族也是有区别的。

前些日子高岚来玩,抱怨自己老子怎么怎么的,阿莯在场,她的神情,怎么说呢。少凰对于父母的态度是,你们对我好,我自然会对你们好,你们对我不好或是无所谓,我对你们也无所谓。甚至,在权衡轻重时,少凰会本能的选择对自己最重要的,就如那道孟凰与桓寂的选择题。但阿莯给我的感觉,她与少凰是不一样的,可她又和高岚是不一样的。

事后我问了下才知道她压根不知道自己亲爹是谁,她生下来就只知道自己老娘是谁,父亲是谁,不知道,也从未想过去追查。瞅瞅她那反应,再想想电视和报纸上那些寻找亲生父母的报导,以及电视剧里的主角们找到亲生父母时的激动,我有种感觉,亲爹站阿莯面前,她不会有任何感觉。

我完全无法理解同是人族,阿莯那反应....哪个正常人类对于亲爹是这种神态?她可不是少凰那个因为经历导致扭曲变态的神奇生物。总不至于是跟孟凰拿刷新三观的弟子团呆久了,被变态给感染了吧?

我的疑惑在熊猫那里得到了解答。

人族的文明并非一夕之间建立起来的,而人族文明中人族建立起婚姻制度的历史撑死也就几万年,在几万前是不存在婚姻制度的。而阿莯生活的时代,比几万年前更久远,不仅尚未建立起婚姻,且每个人族出生的时候都是知母不知父的。

阿莯知道母亲所代表的含义,但父亲,她的认知里根本没这个词,那个时代父亲这个词还没被发明出来呢。抚养她的是母亲,帮着母亲抚养她的是舅舅。也因此,在阿莯的认知里,现代人对父亲的理解在她的认知里不是没有,但那不是对父亲的,是对舅舅的。

舅舅和父亲所扮演的角色在阿莯的认知里是对调的。

阿莯的认知和现代人有差异的地方显然不止这一点两点,不论是做凡人的时候还是做神的时候,她的生长环境都与现代人有别,也因此,我不认为她能在短时间内找到高薪酬的工作,面试官一旦跟她认真交谈....八成会有打精神病院电话的冲动。

找不到高薪酬的工作,却在这么短时间里弄到了这么多钱,我不是怀疑阿莯的品行,我只是不信任她做为一个神的思路狭窄度,熊猫给我的教训太惨烈了。

“这钱....”我在心里斟酌着用词。

阿莯很贴心的回答:“打工的酬劳,放心,我没杀人放火,用法治时代的话来说就是,这些钱来路很清白。”

我说:“这么丰富的酬劳,什么正经工作酬劳如此丰富?你又不是跟我签合同,唔,你莫不是为谁处理灵异事件了?”

“我演了戏,挺有意思的。”阿莯说。

我懵圈。

阿莯继续说了下去,我这才知道她前些日子一直在大街小巷里转悠,闲着也是闲着,不是看看本地的名胜古迹,看看人族如今发展出了怎样的文明,风景与千万年前截然不同,看着还挺有意思的。

在闲逛的时候她也去美人的片场看过,然后....所有人黯然失色。

阿莯并非无与伦比的美人,事实上她的容貌别说和先天的神类比了,便是与美人比都略有不如,但她胜在两点:纯天然;气质无与伦比。

小家碧玉,英姿飒爽,她都没有,但她有着一种干净却又利落的风采,以及言情小说里最常用的一个气质形容词:高贵。

能不高贵吗?

高坐神座之上,一念可决亿万人生死,居移体养移气这六个字还是很有道理的。你看少凰多不靠谱,但她认真起来的时候身上会缺王者风采吗?哪来的?还不是跟着孟凰久了,耳濡目染加之执掌王权多年养出来的。

都不用看脸,只看气质,阿莯碾压全场,尽管她什么根本就是平常心,没有凌人的意思。

在意识到片场不少雌性看自己的目光不太友好的时候阿莯便没再去了,继续逛风景名胜,但后来有一次,女主不舒服,请假了,有几段戏比较赶,导演让美人找阿莯救一下场,单看气质的话,他导演觉得阿莯比女主更适合角色,角色人设是女王,但女主演得一派贤妻良母.....别说导演了,便是美人都吐槽不已。

美人是知道阿莯是什么人的,不敢替阿莯做主,只是打电话问了问,阿莯便是,只要有酬劳她就演。

群演自然是有酬劳的,因此阿莯接了。

我再次瞅了瞅信封。“什么时候群演的酬劳这么丰富了?”当我不懂行啊,在警察局混日子的时候三教九流都打过交道,这酬劳,给二线明星都够了。

“导演说他还要拍一部戏,里头有个角色很适合我,我答应了,但要先拿到钱。”

都还没开始拍呢,你丫就先要上酬劳了,导演居然还没拍死你,导演这是什么脑回路?

我将信封塞回了阿莯的手里。“这是你自己赚的钱,还是你自己拿着花吧。至于食宿费,我想你也猜得出来我为什么找那只死熊猫收食宿费。”

“我明白啊,可我总不能白吃白喝吧。”阿莯道。

我想了想,说:“你有空的时候帮我处理几件案子当食宿费好了。”

“可以。”阿莯将钱收了回去。

我说:“那你什么时候将钱还给导演?”

阿莯不解。“我为何要将钱还给他?”

我愣住。“你还真要演下去?”

“演戏,感觉挺好玩的。”阿莯道。

你现在觉得挺好玩的是因为你不知道娱乐圈的贵圈真乱程度,那些潜规则若是找上阿莯,我不担心阿莯被人给潜了,我只担心那些想潜阿莯的人。比起熊猫,阿莯的确很让人省心,但我并未忘记她曾在大庭广众之下无所顾忌杀人的事。杀人于阿莯而言,毫无心理负担,那种心态,是真跟长辈教训晚辈似的,虽然也没几个长辈会在教训晚辈的时候弄出人命来。但也可以理解,做为神,阿莯只怕千万年都没被人给冒犯过了,唔,众神不算。

我敢发誓,到时候若有人想对阿莯做些什么,阿莯第一反应一定是抬手拧断别人脖子。

娱乐圈若是出了人命,新闻之大肯定压都压不下去。

“我不会有事。”阿莯说。

我无奈的说:“我不担心你,我担心别人。”

“人不作死,自然不会死。”

我想扶额。“麻烦以后若是有人作死,你成全别人之后记得处理干净,别留下任何痕迹可以吗?尤其是像熊猫那样将尸体往大街上就一丢了事的做法,千万别再来,特勤处控制舆论真的挺不容易的。”

特勤处要压舆论肯定是找政府,莫名的心疼一把政府,这是背锅睁眼说瞎话一肩担呀。

“我没三十六那么胡来。”阿莯道。

你比它更胡来,至少熊猫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杀人,它每回都是深夜钓鱼。

莫名的觉得悲哀,貌似,这两只本质上半斤八两好不好?

阿莯要拍戏就去拍吧,反正它不可能出事。

的确不会出事,但三观的冲击还是有的。

阿莯是个很认真的人,虽然初衷是因为觉得好玩,但既然决定做了,那就得拿出十二分的用心来。

这点让我挺刮目相看的,现在这年头,如此认真的人可不多。尤其是,它并非出于喜爱,纯粹是觉得好玩。人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不,不应该只说是人,应该是所有智慧生物都有类似的毛病,出于或因利益或为生存或为玩乐做了一些决定,回头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便会以自己当初是被逼的或被年少无知为由反悔。十二分的用心,真的很罕见。

对于我的感慨,拿了一堆相关书籍在研究的阿莯理所当然道:“这是师尊说的,不管做什么事,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而做的决定,既然做出了决定,那么就要拿出十二分的用心,尽我所能做到我能做到的最好。”

看着阿莯的眼神,我知道,它绝对是孟凰的fans,还是骨灰级的,拿孟凰的教导当金科玉律,不过,若非如此,它又如何能修成上神?百万年修行,非大毅力坚持不下来。

阿莯忽然问了我这么一个问题:“后世的人族为何那么执着生一个儿子?”

我愣了一下,旋即看了眼它手里的剧本,里头的女主因为父母想要生个儿子一直生不出来而刻意像男孩一样打扮,长大。“这个问题,你得先明白凡人为何要结婚。”

阿莯想也不想的回答:“自是繁衍后代。”

我还以为它会说是为了爱情呢,不过如此耿直的回答,也挺符合孟凰的三观的。“既然是为了繁衍,那么是否子孙越多越好?”

阿莯颌首。“自然,生得多,不管存活率多低,最后存活的数量都不会少。”

闻言我不由怔了下,莫名的好奇起这家伙生活的时代人族究竟怎么个处境。“那么,你觉得生个女儿和生个儿子,哪个对传递自己的基因更有效率?”

“从人的角度,我觉得两个的效率是一样的,从神类的角度,我觉得繁衍后代与性别无关,神民的初代种有几个是两/□□媾生出来的?”

一个都没有,见证了大洪荒时代众神怎么放飞的我想也不想的在心里回答。“神类的角度咱们就不提了,现在话题聊的是人族。事实上,效率还是不一样的,就好像一个人族女子,一年只能生一个,而一个人族男子,它能生成百上千个。后者比前者更有效率,而繁衍多多的后代,更多更广的传递基因是动物活着的第一本能,人族喜欢儿子也很正常,毕竟,凡人的一生短暂,可以没有爱情,但不能没有后代。”我说。

又不是神民,生育能力是男女双方都惨不忍睹,并且修士的修为越高,繁衍越极难。比如阿莯,估计它若想非人工合成的生个孩子,难度不亚于少凰跟我说它要当个大慈大悲的活菩萨。

“若是没有女性,男人能够传递基因?”阿莯反问我。

我说:“所以人族繁衍传递基因,女性是短板,决定繁衍速度的短板。不过这个短板还是有望克服的,科学在进步,克/隆、人工受孕....我觉得,制造出人造子宫是迟早的事,到了那个时候估计人族会跟大部分神类一样,想要后代的时候随时都能制造一堆出来。话说回来,不知道这个技术研究出来后神民能不能用。”

神民的繁衍速度,老实说,我们本来是没觉得有什么问题的,比我们更惨不忍睹的都有,最惨不忍睹的就是古神族,两相比较,所有神民都对自己种族的繁衍速度很满足。但人族出现后,那活似蝗虫的繁衍速度狠狠的敲碎了所有神民的三观,真心羡慕嫉妒恨。

阿莯懂了。“你是想说一切都是传递基因的本能?”

我说:“难不成你见过没有这项本能的凡人?”

“我。”

“你丫已经永恒不灭了,只要你还活着,人族的基因就不可能消失,有无后代对你并无意义。”

阿莯无言。

我继续道:“而且,你敢说你没有后代?”

我是不信阿莯没有后代的,若我没说错,她不仅有后代,并且地球上几十亿华人,就没几个的身体里是没有阿莯的基因的。

神魂降临时选择躯壳,虽然直系后代最佳,但也不是每个直系后代都适合,那几率,百万里挑一是最保守的保底,但阿莯,虽然她没说,但从她透露出的现在这个躯体是她当时找到的最合适的就可以知道,她的选项相当可观。

果然,阿莯对于我的问题无言以对,好一会才道:“我的后代机缘巧合产生的,人工。”

我说:“人工的也是后裔,凡人没有神类的能力,但本能仍在,很多下意识的行为,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更好的传递自己的基因。”

“若只是如此,女子是人族繁衍速度上的短板,却是效率上的长板。”阿莯道:“毕竟,男子不一定能够留下后代,而女子,只要她们愿意,是一定能留下子嗣,并且将基因呈几何暴增的方式传递扩散至整个族群。十几万年的时间,一个女性的基因便足以传递至整个人族。”

我说:“....你活了千万年,普通人可活不了那么久,看不到十几万年后的事。”观察一段基因在十几万年岁月里的扩散速度,知道你活了很久,但能活到这么无聊的境界,阿莯你也挺厉害的。

阿莯表示懂了,我完全不明白她是懂了什么。

想了想,我忍不住问了她一个问题:“你生活的那个年代,人族的处境很不好吗?”若非处境极为恶劣,应该没有什么人会有它那样奇异的认知,谁TM的看待繁衍子孙的问题会从整个种族传承的角度去看?国家元首都没这思维角度。

阿莯闻言愣了下,默然了须臾,回了我三个字:“两脚羊。”

我愣住,这个词我知道,是妖魔给人族起的名字,意为两条腿的羊。不过这个词也不止妖魔用,人族自己也用,比如五胡乱华的时候,五胡对华夏族的称呼也是两脚羊,那会儿,人吃人一度是常态。

“我是在祭坛上被师尊捡走的。”阿莯道:“部族每年都要进献二十名童男女给一个大妖换取保护,抽签决定谁去做祭品,我运气不好,抽中了,是师尊从祭坛上救下了我。师尊的弟子很多,种类更是丰富,但里头没有人族,因此她想收个人族弟子,正好我合了她的眼缘。”

我顺着正常的思路接道:“然后孟凰除了那只大妖,还了你部族一个太平。”

闻言,阿莯看我的眼神如同看白痴。

我问:“我说的不对吗?”

“我的部族在那个时代是过得最好的部族之一,而这一切是因为那名大妖的存在。”阿莯平淡的道:“它享用祭品,然后庇护部族。杀了它,我的部族用不了几个月就会灭绝。留着它,虽然它会吃人,但那是一只很聪明的大妖,它知道,吃得多了会影响我们的数量增长,因此与部族约定的祭品数量非常少,不会对部族的繁衍造成太严重的影响。”

我说:“....我怎么听着像是在圈养家畜?”

阿莯说:“人族的部族在那个时代能够成为家畜是福,更多的部族想当家畜都当不了,徘徊在濒危线上。若非人族繁衍速度惊人,早已灭绝。”

阿莯的声音一直都很平静,仿佛在说不相干的事,莫名的觉得有点毛毛的。“你接受能力挺强的。”

阿莯颌首:“黑暗的时代,没有足够的实力,却想要生存,自然要付出代价。”

作者有话说:

某种程度上,阿莯会证杀伐之道挺正常的,它想要力量,想要改变自己种族境遇的力量,纯暴力类型的道是最合适的。反正那个年头,它不用担心战争破坏文明,因为根本没有文明可供破坏。

第214章 第七章鹿蜀·失踪案

君族也有落魄的时候,最艰难的时候我们连立锥之地都没有,只能依附于别的种族,附庸种族、甚至奴隶....此一类的历史在君族的史册里篇幅并不少。但被当做牲畜豢养,还真没有。

种族兴衰乃常事,有鼎盛自然就有没落,掉谷底了也没关系,重新爬起来,下回注意别再摔那么惨就是了。然而,再惨也没人族惨,自然,翻身后也没人族凶残,简直报社,弄得别的种族不管是智慧物种还是非智慧物种都活不下去,仇恨值拉得老高,事情能做绝都给做绝了,到现在都还没将自己给作死,我严重怀疑是因为阿莯这个挂的存在。

你看,少凰都曾想灭了人族,还真的动手了,若是没阿莯背后捅了她一刀,少凰当年的人族灭绝计划会失败吗?

好吧,现在的话题不是人族多造孽,而是人族曾经多惨。

生长于那样的环境,难怪阿莯的气质明明看着很干净,但证的道却是那么的凶残。

想要生存必须要拥有力量,但过于追求力量也极易走上极端。

而杀伐之道,以杀伐证道,走上极端的几率更是出了名的广,具体例子可以参考魔族,杀伐之道古来都是魔道的专属,而证道成功的几率....貌似我迄今为止只知道眼前这一个是成功例子,别的都走火入魔沉溺于杀戮不可自拔了。

阿莯不仅成功了,还保持住了自己这种干净平和以及理智的心态,简直奇迹。

而能够创造出如此的奇迹,阿莯的实力境界绝不可能低,修道最重要的是心性,其次是时间,阿莯两者兼而有之。估计它虽然是孟凰弟子团一代弟子里的老幺,但论实力的话,只怕能杀进前十去。

人族有这样的祖先,却将它给忘了.....

想想失去了始祖神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君族过的日子,我莫名的想说MMP,拥有的人不懂得珍惜,想珍惜的人却没有。

对于人族为何生孩子的原因我与阿莯的讨论到此为止了,但没想到没几日就有了一个和繁衍有关的案子。

来报案的是一只身上长着斑纹的马,但它不是斑马,谁家斑马脑袋是一点杂色都没有的白色,屁股后面的尾巴还是红色的,开口的声音更是好听,很像太古洪荒时代筚路蓝缕的智慧物种懵懂的探索与开发周遭时唱歌谣给自己增加勇气的声音,非常的动听。

我在脑子里挖了好一会都没想起这是什么物种,大洪荒时代没这物种,而在雷泽界时,也没见过此物种,最后还是尘寰提醒的我:鹿蜀。

想起来了,跟着族里的巫学习各种知识时巫有提起过很多的物种。

人族写的一部书还是巫专门使用的教材,名字就叫《山海经》,里头记载了很多的地方和动植物。不过我个人觉得,那部书更应该叫《山海食谱》,活了这么多年,头回发现这世上还有书能这么遍,简直吃遍天下。我严重怀疑那本书的原作者根本不是人族,动物可以吃,植物可以吃,连矿物都要舔一舔,这牙口真是非同一般的百无禁忌、吃嘛嘛香,换人类那么个吃法,早不知死多少回了,但《山海经》的作者却还能淡定的记下那些食材的味道如何。

这横扫元气周期表的食性,总觉得作者就算不是凶兽也多半是凶兽后裔,除此之外我想不出还有什么物种能拥有如此强大的牙齿和肠胃,吃嘛嘛香。

话说回来,《山海经》里貌似也没记载鹿蜀的肉滋味如何,不过依着《山海经》从头贯彻到尾的画风,估计鹿蜀的肉肯定尝过,只是没什么出挑的地方,这才没专门记载。

我脑子里正杂七杂八的发散着,便见面前的鹿蜀下意识的哆嗦着,我诧异:“这个季节应该不冷吧?”

盛夏时节,谁还会冻得哆嗦?

尘寰扶额道:“你方才在想什么?”

我老实回答:“在想山海经的作者吃没吃过鹿蜀。”

“....鹿蜀生性胆小如鼠,对于危险与恶意尤为敏锐。”

我秒懂。“我没想着吃你。”

吃一个能够与自己进行沟通交流的智慧生物,那也太暴殄天物了,须知每个智慧物种都来之不易。不过,生得跟马一般高大,胆子却比耗子还小,怎么长的啊?就算是野马,碰上了狼群都能抬起蹄子将狼给踢个残疾,而鹿蜀....我严重怀疑这只鹿蜀碰上狼群的时候有没有抬起蹄子踢狼的勇气。

鹿蜀好一会才控制住自己下意识的害怕动作说正事。

鹿蜀原本是生活在山林里的,但前段日子,听新闻说人族要开发自己的那片山林。然后,整片山林都炸了锅。

马勒戈壁,老子的家老子住得好好的,你是哪根葱竟然跑来拆老子的家,老子灭你全家。

仅是这个开头便让我忍不住愣住。

人族的文明发展起来后似乎就一直在和环境做对,像大自然掠夺索取,还是没有回报的那种。

刀耕火种时代是放火烧林,铁犁牛耕时代是砍伐森林造田、围湖造田,啧,八百里洞庭湖都被活活变成了小鱼塘,进入近代现代后,破坏自然的步伐更是想坐上了火车,一路狂奔。

还记得,刚来地球的时候我是很不适应的。

雷泽界的森林覆盖率超过百分之七十,剩下百分之二十又有大半是水域。

这是君族人刻意保持的,生于雷泽,长于雷泽,我们自然喜欢生活在多森林多水的环境里,而且,森林系统里,食物的种类最丰富,数量更是可观。也因此,哪怕一片荒漠的世界落到我们手里,给我们足够的时间我们都会将其改造成满是原始森林与水域的环境,若是森林落到我们手里,那么它的风貌会一直保持下去。

虽说盘古世界三千大世界,十亿凡世,榨干一个世界后还可以寻找下一个世界,但你怎么就知道别的世界是无主的?若是有主,你是放弃找下一个还是不放弃?若是不放弃,那么一场种族战争就势在必行。而赢了,也不过是多苟延残喘一段时间,若是输了,那更好,原本的世界被榨干了,新的地盘又没到手,种族可以考虑灭绝了。

君族在大洪荒时代后期和洪荒初期的经历,挺惨的,也因此,我们对于自己手里的每一分地盘都很珍惜。

保持地盘内最好的生态环境,创造最多也最持之以恒的资源,这样,就算我们很长时间里探索不到新的世界,或是与别的种族战争输了,也不至于没有后路。

背水一战固然勇敢,但种族能这么胡来吗?

个体的背水一战,输了也不过死自己,但种族的背水一战,输了的后果可就是种族灭绝。

啥?

森林能创造多少资源?根本养不活太多的人。

算起来的话,的确如此,华夏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陆地面积若都变成森林,还真养不活十几亿的人口。可种族延续是靠人多吗?诚然,种族的延续与文明的发展的确需要很大的人口基数,但也不能盲目的扩充,一旦有生态链崩盘,我等着看人族的好戏。

雷泽那样的环境虽然不能像农耕一般养活更多的人口,但那也有好处,那样的环境,灵气浓郁,灵植生长更是容易,族里就培养了很多的灵植,其中不乏会结果子的,我小时候可是没少啃各种灵果。得到的资源多,修道自然容易。就好像是同样修道,人族还得服一颗洗髓丹受一遭罪,若是年纪实在太大,连受罪的资格都没有。而雷泽界里,因着打小就啃各种灵果,体内的杂质几乎没有,每个孩子都是可以修炼的,而修炼的基数大了,晋升的基数自然增加,量变引发质变,别看君族没有上神,但君族的普通神人以及上仙、仙人的数量相当可观,若非如此,我们也不能占据多个世界。

当一个种族全民皆兵,虽无战略级战力,却在高端与中层战力上碾压你,这仗你要如何打?总不能将上神当常规武器用吧?就算你拉的下脸,上神也不会答应,一巴掌拍死你个不肖子孙极有可能。

就算有上神奇葩,神尊又不是死的,为何令人神分离?不就是因为上神的破坏力太强大,举手投足间就能毁灭世界吗?一旦有一个上神破了例,若不将其诛杀以儆效尤,那么别的上神必然会无视神律而效仿,届时人间界就真得天翻地覆了。

人族的很多做法在我看来,真的很不智,他们只想到了自己会得到什么,却压根没考虑结局时要如何收场。

我现在都还记得十几年前刚到人间界时,虽然什么都不记得了,但我是哪哪都不顺心。

喝个水,嫌弃水有异味,吃个饭,嫌弃饭食里杂质太多,不好吃,而且怎么吃都吃不饱(吃到的一点能量全都花在如何剔除杂质上了),越吃越饿,反倒是后来吃得越来越少才没那么严重,也是打那以后,我进食都是尝味为主,也让别人不发现我的异常,哪有人不进食还能活蹦乱跳的?

甚至,我连呼吸空气都觉得肺脏很不舒服。

我花了好几年的时间才适应人间界的环境,完全无法理解人族自己是怎么受得了这种环境并且子子孙孙都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反正我要是人族,我宁可绝嗣。自己已经够受罪了,犯不着让子孙跟着受这种罪。

人族显然是听不到也听不懂我的腹诽的,因此在这条路上始终不回头。

只是,人族不明白我的腹诽,却一定明白山林妖族的愤怒。

华夏历史悠久,山林也同样历史悠久,而古早的时候,人与妖有约定,平原中靠近大河适宜耕种的地方是人族的地盘,森林、深山大泽与海洋是妖族的地盘,以此类推,越是古老的山林,妖怪也就越多。

这也是为何古代的志怪小说,鬼类多是在人类聚居的地方,而草木动物修炼的妖却多是在荒山野岭或是离山林比较近的人族聚居地才能看到的原因。双方的接触越来越多则是在人族不断扩张之后,森林被砍伐,山林被开发,接触能不多起来吗?

而这一类的接触,往往血腥无比。

一方人口增加,需要更多的生存空间,另一方不愿放弃自己的家园。

没说的,干。

胜者占据这片地盘,败者葬身于此当肥料,残存者变成流浪者。

人族庞大的数量在冲突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哪怕是一百个人族换一个妖族,人族也稳赢。

大量失去家园的妖族涌入了纸醉金迷的人类社会,仿佛进城的农民工,但妖族比任劳任怨活在社会底层的农民工凶残多了。农民工吃的是米饭,而妖族一边望着面目全非的家园一边以人为食,与人族一同进化着。

鹿蜀的老家显然是这种情况的一个缩影,只不过是正在进行中的缩影,至于最终会发展到什么程度,比如流血事件,那就得看双方怎么谈了。

大部分妖族倾向于杀了浩浩荡荡的开着机器来铲平山林的工程队,人数挺可观的,正好做一顿满汉全席,不同的是,满汉全席是各种食材,而妖族的满汉全席就只有一种食材了——两脚羊。

应该够每只妖分到一碗肉。

不过,不是每只妖族都主张一开始就动武,把特勤处引过去就不好了,因此一部分妖族觉得,可以先谈谈,看能不能从中找到一个双方都满意的平衡点。

物种不同,三观不同。

因此谈判自然要挑个合适的人选,否则挑错人选,本来还有的谈也得变成没得谈。

我无语的看着眼前的鹿蜀。“你可别告诉我,他们让你来谈。”

若是如此,那我佩服那群妖族,脑洞何等清奇才能异想天开至此?让一只胆小如鼠的鹿蜀来谈判,丫还不如随便抓只开了灵智的狐狸来当谈判大使。

鹿蜀忙不迭摇头。“大家的意思是让我的父亲来谈,我父亲很多年前就混迹人类社会,更熟悉人类一些。”

虽然还是鹿蜀,但一只混迹人类社会多年的鹿蜀的话,多少靠谱点,可——

“既如此,你找你爹去就是了,为何来找我?”我可以确定,山庄没有鹿蜀这个物种,而鹤城里,倒是有一只鹿蜀,也不知是不是这只的父亲。

显然不是。

因为这只鹿蜀说他老子已经失踪了,而且初步估计失踪有二十几年了。

我说:“你确定他是失踪了而不是跑哪玩疯了忘了时间?”

人类社会里,一个人失踪二十几年,家属完全可以向政府申请此人已死亡,请允以销户。

但,非人社会里,别说二十几年,百八十年找不着人都非常正常,毕竟,追求长生,修炼路上,闭个关可能就得几十年,甚至几百几千年。

“我也这么想过,因此找了很长时间,但他消失的非常突然,连周围的妖族邻居都没打招呼。我最后找到了一位土地,它为我卜了一卦,说阿父凶多吉少。”

土地卜卦,多少还是有些靠谱的。

虽是小神,但小神也是神,有一些神性。

因此鹿蜀就来找我了,因为根据他的调查,他爹失踪的地方正好在雪莹山庄的势力范围内。

二十几年前的失踪案,那个时候我出生了吗?

我很是怀疑。

但不管那个时候我是否已出生,这个时候我都已接手了雪莹山庄,那么雪莹山庄过去的遗留问题也同样都是我的责任了。

第215章 第七章鹿蜀·人性

高岚曾问过我一个问题,君族是什么样的。

显然,在跟一大堆非人生物打过交道后她也意识到了一个问题:世界很大。

不过这个问题让我怎么回答?

高岚问我:“不方便说?”

我摇头。“我不确定你能否理解,毕竟,物种不同,三观不同。”

高岚表示还是想知道,我组织了很久的词,尽量用她能理解的字词给她举了几个例子。

君族与人族一样,建立过大一统的王朝,也曾分裂,多次的分分合合。

而如今的君族,对外是一个种族王朝,但说是大一统王朝,倒不如说是联盟,因为是同一个种族而组成的联盟,有点像现在的联合国。但联合国的威慑力,也就那样,反正人类现在是还有内战的,而在君族,内战者族诛。

原本是没这规矩的,或者说,也管得不严。真正管得严起来是几百万年前又一次分裂的时候,一盘散沙的君族被打败,下场很惨,大部分族人沦为奴隶。也因此,后来获得自由,重新建立起自己的王朝后,内战者族诛这句话便被刻在了族规的首页。

现在的话,君族有九个王,若是算上我来的那个地方的部落联盟制的话,那么还有得分。

没错,君族不止有君王政体,还有部落联盟体制。

我说到这的时候高岚明显一脸的“这TM也行”?

理解,君王政体与部落联盟制貌似根本不是一个时代的,怎么能凑一块呢?但这种情况在那些占据着多个世界的种族中还真是正常现像,这有点像少凰曾经提起过的那个脑洞清奇的在夏商时代搞中央集权制的穿越种马男的情况,不同的是,种马男脑洞清奇不合实际,而土著没那么超前的目光,因此始终踩着现实的土壤。

地盘那么大,真搞中央集权,分分钟崩盘。

而地方上的高度自治也有很大问题,容易造成内战,让族人的注意力不自觉的集中在改朝换代上。多番尝试,各种失败,幸运的没把自己给折腾得绝种的种族不约而同的得出结论:这种分成不同地区各自建立适宜当地情况的政体是最合适的。

自然,这种方法也有风险,容易造成种族内部分散,严重点可能连散沙都不如。但对此,各个种族也有自己的应对方式。

君族的应对方式就是开放各个世界各个政体间的关口,允许族人自由往来。曾有一个氏族,子孙出色,才能过人,非常神奇的在好几个政权中担任了高层。更有兄长是此国的王,弟弟却是另一国的公卿的情况。

除此之外还曾有一些在人族看来应该很不可理喻的事情。

有个君主制的王一直生不出孩子来,死的时候干脆将王位传给了另一个君主制政权的王子,值得一提的是,那个王子坑了这个王不止一次,双方的关系不是很好,这个王一度想弄死那个王子,只是没成功。

关系不好为什么还将自己的王位传给那个王子?

因为那个王子聪明啊。

君王要考虑的可不仅是如何将王位传承下去,优先要考虑的是国的延续与利益,那个王子很出色,反正王自问自己不如那个王子,既如此,还不足以让对方继承自己的王位吗?

这样的王,就如孟凰一般,做朋友做情人做亲人都必然让人遍体鳞伤,但只是做为臣民与族人的话,倒是会觉得很安心。

这种例子并非单例。

君族的王位并非纯然的世袭,有更出色的,就不屈从次一等的。

君族和人族是不一样的,人族输了,还有阿莯,只要阿莯存在一日,人族不管输得多么倾家荡产,都不会走投无路。君族却不然,因此血缘继承制在王位传承上并不稳定,谁也不能保证明君的父母生出的也是明君,秦始皇还是千古一帝,不也生了个超级败家子的胡亥?同样,政权的政体也不稳定,可能今天适合部落联盟便是联盟制,明天发现君主制更方便,那分分钟换成君主制。

不过这种情况也让我很放心,出事之前,能送走的族人都打包送走了,至于送到哪去了还没定,最后会落到哪里也不知道。事发突然,我们只来得及送走族人,连行李都没收拾,很多人都是在睡觉的时候被家长从被窝里拖出来的,被推进传送阵的时候人都还没完全清醒过来。估计谁也不会想到,那会是与亲人的永别。

但不论怎样突然,我都知道,传送阵的另一头是君族建立的国家,在那些国家,那些被送走的族人会得到很好的安置。那些王与联盟会为它们准备住的地方,衣食,然后安排它们工作或是进学,它们会过得很好。

这已经是千百万年来的惯例了。

一个地方若是出了事,那么能够送走的族人全部送走,由别的同族建立的国家安置。

但这样的情况放在人族里,只会得到一个脑有恙的评价。

舍弃自己的直系后代,江山拱手他人,不是脑有恙是什么?

政权的政体变换无常,不是脑有恙是什么?

当疑似有鹿蜀他爹踪迹的消息传来时我的脑子里不期然的想起了此事。

“阿莯,繁衍传递基因是动物的第一本能,可为了这份本能,人能舍弃多少?”我问阿莯。

彼时正坐在地毯上啃演艺书籍的阿莯闻言茫然抬头看着我。

我将手里的资料递给她。

阿莯接过看了看,问我:“属实?”

我说:“还不确定,正要去确认。”

“那就确定了再说。”阿莯说。

我微微挑眉,虽然这家伙说得轻描淡写的,但我看得出来,它的平静之下是茫然。

为何是茫然?

我莫名的想到了这消息到手后熊猫的反应。

恩,阿莯不是第二个看这份消息的人,第二个是那只死熊猫,丫钓鱼回来的时候正好赶上这份消息到我手里,百无聊赖的看了一眼,建议我让阿莯知道此事,然后就拖着“鱼”上楼了。

为何要让阿莯知道此事?

若是属实,不过是收拾几个人族而已,杀鸡焉用牛刀。阿莯这种战略级的存在,非神战就用它,那不就跟街头斗殴,然后一方扛出了核/武器吗?很容易出事的。

只是如今看着阿莯的反应,又想想初见时阿莯的执念,好吧,我大抵能明白怎么回事了。

当我与鹿蜀坐着飞机跑到另一座城市的时候,消息被确认无误。

消息的主人公是个成功人士,出身高干,改革开放以后辞了公务员的饭碗下海,家财万贯,若说他这一生有什么遗憾,那就一个:无后。

家里红旗一面,外头彩旗飘飘,愣是一粒收获都没有。

家财万贯,建立的商业帝国令人向往崇拜,却无人继承,不得不说,这挺幽默的。

不过,他没后代,他的父亲叔伯却有,还不少,为了过继谁的后代给他一度闹得挺凶,不过当事人一直都不点头,也就没人成功。

自然,这是多年前的事,不是如今的,如今这位成功人士膝下有四子五女,两个嫡出,七个庶出,唔,用现代人族的话来说就是私生子,真可谓子孙满堂。

不过这总数,真能生,他不到五十岁吧。

好吧,君族也不是没有生了七八个,甚至十几个孩子的族人,但那是几千年甚至几万年的综合,不到五十年就九个孩子,莫名的发现,贫瘠原来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在我吐槽不已的时候,鹿蜀告诉我,那位成功人士的肩上披的是他爹的皮。

其状如马而白首,其文如虎,而赤尾,其音如谣,佩之宜子孙——《山海经》

我不会吐槽一个吃货怎么就能挖掘出鹿蜀皮的这种功能,活得太久闲得蛋疼不算什么,闲得更有境界的大有人在。觉得闲的蛋疼的人很奇葩的人那是没见过大洪荒时代那些放飞自我的神,我可以一睡几十万年,有一次醒过来的时候,我身上都被人筑巢了。几十万年的时间,尘埃堆积成土壤,土壤里生长出植物,植物长成参天大树,最后是一片郁郁葱葱的山林,有着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很适宜居住....还有娲灵,见过好动的,谁见过它那么好动的,溜达个百万年都不闲累,真真个是精力无极限。

说不定那个吃货就是闲出境界来了,专门弄了几张鹿蜀皮找人做的实验,没什么好吐槽的。

真正让我想吐槽的是,多狠的心才能用别人的皮来增加自己留下子嗣的几率?

那个远古洪荒的吃货也就算了,那年头,弱肉强食,毫无道德可言,强者以弱者为食可以说是天经地义的事。那个吃货就算做实验,多半也是吃完了肉,还没杂食到连皮毛都能吃,看皮没用,这才废物利用拿去做的实验。

而现在的人,一边宣传着仁义道德,一边干着凶残狠毒的事,典型的立着牌坊做着婊/子。撕了那张假面,光明磊落的杀人放火,好歹我还能赞赏一句呢。自然,赞赏完了要抓人也方便,一眼就知道要抓谁。

肚子饿了,宰杀动物吃肉和肚子不饿,只是觉得别人皮毛漂亮就把人杀了,性质截然不同。

我对鹿蜀说:“你有权报复。”

鹿蜀虽然不是受害者,但他是受害者的血亲,依据我制定的条例,他有权利杀了那位成功人士。

君问这是哪门子的奇葩条例?真有创意。

我可以说,这奇葩条例还真不是我的创意。

这条例是我从血亲复仇中挖掘出来的,事实上,这大概也是盘古世界最经久不衰的规则。然后就被我拿来用了,毕竟,我要打交道的大半是非人生物,而跟非人生物讲人族的道德伦理和法律,你得了吧,每个种族的道德伦理捍卫的是统治阶层的利益,而法律保护也是自身的利益,我拿人族的律法去跟非人生物讲道理,别人肯定以为我脑子锈逗了,我自己也会那么认为。

血亲复仇在我看来是处理两族关系里最合适也最公正的一个思路。

鹿蜀的父亲被杀了,他要报仇,天经地义,就是不知道这只胆子比耗子都不如的人有没有这个胆子。

显然,鹿蜀是有的,毕竟是杀父之仇,几人能咽下?

那位成功人士死于一场“意外”的车祸,刹车失灵,油门不用踩都跑出高速公路上才能跑出来的速度,车祸是必然。

事情解决了我也就回山庄了,顺便与熊猫说了下过程,熊猫表示很惊讶:“就只杀了一个?”

我问:“不然?”

“至少也应该株连三族啊,换了我,父亲就算了,猫科动物的雄性不抚养幼崽,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老子是谁,但我的母亲,谁杀了她,只要我当时有报仇的能力,我肯定株连三族。”熊猫说。

我心说,得亏鹿蜀没你这思维逻辑,否则这事真的会很难处理。

熊猫感慨着还不忘偷偷用眼角余光去看阿莯什么反应,只是,大家都是上神,敏锐的紧,尤其是熊猫眼睛里的幸灾乐祸实在是太明显了,阿莯就算瞎了也不可能一点感觉都没有。

阿莯道:“若你想说人性的卑劣,我比你更清楚,毕竟,收拾了那么多回烂摊子我还不至于天真的认为自己的种族是良善物种。”

真有自知之明,不过收拾了那么多回烂摊子是怎么回事?莫名的好奇在历史中人族作死过多少回,听这意思,总觉得不会只夏王朝那一次。

熊猫撇了撇嘴。“既然清楚,你还那么执念?”

阿莯默了默。“我与你的情况不一样。”

熊猫闻言深有感触的颌首:“上神虽会顾念自己与种族之间的血脉联系,但绝不会成为执念,你我的确不一样,尤其是你还很清楚现在的人族都是些什么货色。”

阿莯静默不语。

瞅着阿莯,我也觉得挺稀奇的,我当年将命给搭上了,一部分是因为血脉联系,但那不是主因,主因是我所修的道,事实上,若我修的不守护之道,那我还真不敢保证自己能将自己给作死。在那个时候我就是个奇葩,一个超级大傻逼,血裔什么的,能够创造一次,难道就创造不了第二次?自己的命与后裔,自然是自己的命最重要,这才是那时的神人的普世价值观。这就跟第一个孩子没了,没什么,再生就是了,又不是生不出来了差不多道理。唔,这么一说的话,神人与人类其实也是很像的。

阿莯的不同大抵就在于,我们那一代是创造者,我们的血裔都是我们自己创造出来的,因此种族归属感别说淡了,那是根本没有,她却不是,她生而为人,机缘巧合踏上了登神之路,成就神位,但她始终忘不了自己曾是一个人。但能够达到执念的地步,阿莯也挺清奇的。

再然后....没几日特勤处就找上门来了,为那位成功人士全家死光光的事。

我很是惊讶,不是只死了一个吗?怎么就成死全家了?什么情况?

第216章 第七章鹿蜀·魅力

特勤处给了我一份堪称现代版宫斗夺嫡的精彩剧本,错了,不是剧本,是真实资料,不过这资料内容,真不是我吐槽,这与古代宫斗夺嫡唯一的区别也就是夺嫡会影响到整个国家的发展,而这资料里,它的影响,貌似也不小。

之前就说过了,那位成功人士有个大家族,不仅他自己子女多,他的兄弟与叔伯同样不少,林林总总下来,反正这些日子,斗得很是厉害。先是他的一堆嫡出子女车祸挂了,然后庶出子女争夺家产,却一个接一个发生意外,最后死光了,然后就轮到大家族的旁支上位了,但旁支太多,八仙过海各出奇招,只是,八仙终究过了海,而成功人士的商业帝国却是被折腾得快破产了。

一家小公司倒台,也就几十个员工失业的事,但一个触角遍及多个城市的商业帝国崩塌,波及的可就远不止几十个人了。

不过,这关我什么事?虽然死了不少人,但制造了那些意外事故的人可不是我,而是死者的亲戚。奈何,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螳螂弄死了蝉却被黄雀给吞了,而黄雀吞了螳螂,却被群鹫给分食了,真是有够热闹的。

赵哥说:“动手的人虽是人族,但操控那一切的却不是。”

我继续翻了下去,好吧,还真不是人。

虽然没查到证据,但特勤处还是很强大的查出了鹿蜀在那段时间非常活跃,活跃在那个大家族的成员身边,说它什么都没干,鬼都不信。只是,再往前瞅瞅资料,再看看后头的,鹿蜀的技能点其实全都点脑子上了去吧,包括原本应该点到胆子上的大量点数。

我摆出义正言辞的表情问赵哥:“有证据吗?没证据可别冤枉人,哪怕它不是人你也不能因为妖没有人权就把妖抓起来严刑拷打,妖也是有妖权的。”

赵哥很是无语的看着我:“那么多条人命,你可真是淡然。”

“种因得果,我能怎样?”我心说,若是你知道熊猫说的诛三族,那你就知道鹿蜀这真不算什么了,它只是弄死了成功人士和他利用鹿蜀皮生出来的子女罢了。既然是建立在鹿蜀之死上的诞生,那么如今因鹿蜀而死,不正好构成了一个循环吗?

我继续说:“我想你今儿来找我,应该不止是因为这件事吧?”

若真是想处置鹿蜀,那么派人去抓那只鹿蜀就是了,何必来我这,显然另有所图,至于图什么,在看了资料后我也能猜到了,鹿蜀主导那么多意外事件可不仅仅是为了报杀父之仇。真要报杀父之仇让仇人最痛苦,我要是他,一刀让成功人士变太监不是最有意思吗?相信鹿蜀皮还没神效到能让太监生子。

“是有别的事,就是鹿蜀家乡的事,我们也是查案的时候才发现的。这事,上头商量过了,若是能和平解决的话,还是和平解决吧。”

我问:“给我多少酬劳?”

赵哥:“....你变了。”

我理直气壮道:“人生在世,两脚踩在土地上,自然要务实。”

酬劳到账的时候我便出发了,与尘寰还有熊猫一起走的,前者是我邀请的,后者则是自己跑来的,研究人已经研究腻了,想看看风景休息一下。

这次要去的地方虽然不是原始森林,但也差不了多少,属于山沟沟的地方,草木葳蕤,古木参天,一看就跟都市是两个世界。事实上也的确是两个世界,而这样的地方,找尘寰这个在妖族中混着长大的半妖最合适,可以避免不小心踩了别人忌讳还一无所觉,而且,一起旅游的感觉也不错呀。

不过,一看到熊猫,我的愉快心情不免打点折扣。

熊猫真的就如它保证的一般做到了不管将人给零敲碎剐的多严重,等它玩够的时候都能拼回去,不仅保证人还是活的,身体里原本有的隐患也全都没了,只要以后不作天作地的糟/蹋自己的身体,肯定长命百岁。唯一的问题是,它没保证心理健康,所以那些人被放走的时候都已经疯了。

熊猫很无辜,它也的确很无辜,它没有对那些“鱼”的心理做任何伤害,它最多就是没给人用麻醉药。这也的确不算什么事,对于神类而言,只要死不了都不是什么大事,但对于普通人而言,显然不是。

特勤处不知道是熊猫做的,他们只知道人是进了雪莹山庄,然后离开的时候就疯了。

赵哥委婉的表示:你这样很容易仇恨拉太高,然后被人类社会排挤的。

我很想说,你们难道没排挤我?我之前还没进入状态,还没恢复力量时在鹤城趁机作乱的那些难道不是人族?且事后我的调查没出问题的话,里头貌似还有特勤处人员的参与。奈何政治游戏里,很多事情,你心里再清楚,但不能说出口。

至于那些疯了的“鱼”,真不是我干的,但我不可能招出熊猫让特勤处找熊猫的麻烦,倒不是担心熊猫出什么事,我担心的是特勤处出事,熊猫对研究普通人素材已经快腻了,很想换口味。

尽管,虽不是我干的,但我也的确是知情人员。

可这也不伤天害理啊,是,熊猫是钓鱼了,但若鱼不咬钩,它能钓着鱼?

丫判断鱼咬钩没的标准可是有没有恶念,在它没有伤害别人更没有用任何法术诱导别人做什么的前提下别人对它产生了恶念。讲真,它没把人给杀了已经很慈悲了,神类,尤其是上神,对于恶念是极为敏锐的,而察觉到了恶念,而恶念的来源还是一只蝼蚁,随便一指头碾死实属正常。好吧,很难说熊猫拿人当实验素材和直截了当的杀了别人那个更悲催。但你不深夜看到孤身走夜路的美人就产生恶念,能落那么个下场?

啥?

美人是故意钓鱼,那根本不是弱女子,是暴龙。

那又如何?

鱼饵如何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咬钩了没,咬钩了的话,那么落得什么下场都是活该。

所以,我是真没觉得熊猫做得过分。

遗憾的是,我这套价值观和人类显然有别,人类不接受钓鱼执法,也不接受活体实验,尤其是这种把人给活活弄疯了的活体实验。

我最终只能任别人将罪名扣在了我的头上,被委婉警告:你现在有点危险。

危险的不是我,是熊猫,然——

宝宝心里苦,但宝宝不说。

下了飞机转了车,原以为还要步行,毕竟这地方是真偏。非人生物往来自然不会有什么感觉,但人类往来的话,相当困难,也因此,我原以为这地方应该是不会有直达的公交车和路的。

结果,直达的公交车的确没有,但路倒是有,开发商为了方便而修建的。

开发商原本是准备伐了在这里种植橡胶树的,自进入近代以后,橡胶绝对是硬通货,哪怕过去了百年仍旧很值钱。

而种植橡胶,工人往来,割胶,都需要人,而人要往来,自然要有路。不过这条路算是白建了,开发商全家死光光,旁支正忙着争夺家产呢,这片地短时间内显然不会被人想起来。

而在知道这里要被开发成橡胶林的时候我完全能理解鹿蜀为什么要灭人满门了。

种植橡胶林肯定得先将原本的林木给砍光,但这只是开始,橡胶林一旦种植下去,对于水土造成的危害简直遗祸无穷。水土流失严重之后,旱时一滴雨都不下,雨季时洪涝遍地.....真心觉得鹿蜀只是灭人满门而非灭人全族很慈悲了。若是有人计划这么对待雷泽,别说灭人满门了,我灭人整个种族的心都会有。

不是你的家,你不住这,不喝这的水,不吃这的米,不怕污染,不怕赢在生化起跑线上,因而破坏殆尽后你不心疼,自然开发得肆无忌惮,怎么赚钱怎么来。我们却不是,家园是用来干什么的?是用来守护的,若是自己还没死,家园便已被别人给祸祸的面目全非,那得是何等的怯夫?

坐在山林里,喝着山溪的水,烤着山溪里抓的鱼时我觉得自己没白来一趟,沅江水我现在根本不敢往嘴里送,还有去过的一些大城市也一样,那些地表水,别说喝了,我连看都嫌伤眼。而在雷泽时,渴了就随便找个地表水源,植物结出的果子也啃得毫无顾忌,不用担心任何农药残留,饿了就随便捕猎野生动物炖汤或烧烤,那日子多美。

这里虽非雷泽,却也不错,至少这水我喝着挺甜的,鱼闻着也很鲜,看上去也没什么污染,不会吃出后遗症来。

吃好喝好,熊猫还在半道上下车玩去了,现在看不到,滋味别提多好了。

自然,只是我和尘寰两个嗨,旁边那只“斑马”鹿蜀就不然了。

“小庄主,我并非....有意.....”

我道:“不是有意,那就是故意?”

“不不不,我也是动手的时候发现他就是开发商的,那个时候我就想着,若他全家都死了,那么山林就可以保住了,然后.....”鹿蜀嗫嚅的道。

然后你就一不做二不休在那挑拨离间、火上浇油,主导出了一出堪比古代宫斗夺嫡的大戏?

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鹿蜀不可看胆。

“你只是言语挑拨离间?”我问。

“还用了一点法术让他们看到了一些幻象。”

“什么内容?”

“对方想霸占所有家产,一毛钱都不给自己。”

所以就动手杀人了?

啧,金钱的魅力果然无敌。

“还有呢?”

“再提供了上中下的意外事故的策划方案供他们选择。”

“还有呢?”

鹿蜀懵了下,道:“没了。”

我感觉了下,还真没撒谎,不过想想那些让人逮不着一点证据的意外事故,这鹿蜀的技能点点得也挺无敌的。

“你觉得将开发商全家给弄死了这种做法就能解决问题?”我问。

“工人已经走了。”

“那是因为雇佣他们的商业王国现在一团乱,没人给他们发工钱了,自然就先回去等着看上面怎么说,免得自己做白工。但这片山林的价值仍旧在,今天可以有张开发商,明天自然就会有李开发商,他们迟早还回来,你莫不是每次都要弄死别人全家?”我说完见鹿蜀没吭声,顿时无语,这意思,你别不是真这么考虑过吧?

我很是无奈的道:“杀人根本解决不了问题,还以为你真的聪明,现在看来也就那样。”

尘寰插道:“妖族没人族那么多弯弯绕,行事素来喜欢直来直去。”

但这也太直了。

我无语的将一沓产权书拿了出来。“这是这一片山林的产权书,七十年的,七十年内,没有这个,谁开发这里就是犯法,你想自己杀了下锅还是想送人族的法院依法处理都可以。七十年后,你再找那个时候的政府续权,唔,若是那个时候这颗星球上的人族还没死绝的话,若是死绝了,想来也不必担心什么了。”

鹿蜀瞠目结舌的看着产权书。“您这是.....”

我将一张单子取了出来。“这里环境保存得挺不错的,应该有很多野生的珍贵药材吧?让这片山林里的妖族帮我找找,能找到几样是几样。”

活雷锋,助人为乐,施恩不望报什么的,抱歉,我没这心胸,付出了那么多,自然要得到一些回报。而且我也不认为这些占据着一整片山林的妖族会缺什么药材,原始山林里最不缺的就是山货了,而这些妖族又不是人族,崇尚竭泽而渔,因此妖族密集的山林里,山货也往往是最丰富的。

这就好比挖参,妖族挖参的时候会将参草的种子全都种好,等过个几百几千年再来继续挖、继续埋。而人族,参要挖,人参的种子也值钱,蚊子腿再小也是肉,一起带走。留下要等人参重新长出来,天知道要多久,就算长出来了,也是便宜别人,既如此,不如一开始就带走,自己好歹还能多赚点。

物种不同,三观不同,而不同的三观造成了两个物种不同的画风与思维逻辑。

只是,在山林里吃喝玩乐小半个月,见识了各种妖族,颇有种回到雷泽的时候,但在珍贵药材送来时我就醒了,这里不是雷泽,是地球。

妖族的山林物产真的很丰富,竟然凑齐了四分之三的药材,但比起雷泽终究差远了,若是在雷泽,早就全部凑齐了。

第217章 第八章尴尬·请柬

走的时候鹿蜀说他想跟我走,想多了解人类社会的规则,这样一来,日后再有什么人想要伤害那片山林,他可以有更多也更好的法子去解决。

我想了想,觉得小伙子这想法不错,解决问题也不一定要杀人,虽然杀人的确是个很便捷的法子,但这种法子只适合少凰来做,因为它的武力已经近乎无敌,少数能够与她一战的,也未必有能力干掉它。但鹿蜀没少凰的无敌,他胆子还小,那么活用规则便是最合适他的路子了。

我果断与鹿蜀签了约,然后赶紧去找熊猫。

妈哒,将熊猫放外头这么久,也不知道有多少受害者产生了。

至于为什么明知道放熊猫出来会产生受害者还要放它出来?莫不是学人族马后炮,没有真的出事那就是没事,而没什么事就是没有危险。后悔什么的,那是留到真的出事,真的危险以后与救援、支援以及祷告时伴生的情绪,没真的出事是不会有后悔的。不过,我还真不是马后炮,而是,我管不了熊猫,也不想管,它是钓鱼,每个被它给祸祸的受害者都是鱼,而鱼不无辜,让我为受不住鱼饵肥美而心生恶念咬钩的鱼与一尊上神闹翻,我看着很智伤?

只是,我发现熊猫还真的是,挺能刷新别人三观的。

我找到熊猫的时候熊猫正在用餐,人形,讲真,不看它正在吃的东西,只看她现在的形像,典雅大方的深衣着身,长发以一支玉簪挽起,用餐的举止优雅,好一位风采逼人的神人,而看了它吃的东西——

朋友,你吃过,或是听说过猴脑吗?

以形补形,吃脑能补脑什么的,我是不信的,吃出个仇家倒是有可能,周小猴子就是个活例子,把别人子女的脑子给挖了做成“猪脑腐”给别人吃,真不是一般的恨。

做为一个美食大国,大中华素来秉持着无所不吃的风采,美食都名传全球了。

吃猴脑,自然也不止一种吃法,有一种吃法最是有趣。

在桌子上掏个小洞,将活生生的猴子的脑袋固定在桌子下,脑壳部分则通过小洞露在桌面。吃的时候食客用工具将猴子的脑壳取掉,取掉脑壳后再浇一勺滚烫的沸油,再用勺子挖着吃,因为猴子还活着,因此虽被浇了沸油,但猴脑本身仍旧保留了生食的鲜美,据说滋味非常好。

别误会,我提起生滚猴脑这道名菜不是因为熊猫正在吃这道名菜,虽然也差不多,唯一的区别就是它吃的时候将猴子给换成了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

没错,七八岁的小男孩,熊猫此时此刻正在吃生滚人脑,那小孩还没死透呢,嘴巴微微的蠕动着,却嘶哑得发不出声音来,表情之痛苦扭曲绝望,真的很容易让人产生心理阴影。

我问:“你钓鱼还钓小孩身上了?”

人性本善什么的,我不信。

我对孩子的看法是:每个孩子生下来都是一张白纸,没有善也没有恶,它们的所作所为,无论是善还是恶,都是在模仿周围的大人,也因此,若没有发生什么大的变故,稚子日后成长成什么样,有九成九得看大人在那张白纸上涂抹了什么颜色。

熊猫钓鱼,鱼苗咬钩不足为奇。

我惊奇的是,熊猫什么时候换口味对幼崽也下手了?还有,这个幼崽得是做了什么人神共愤的事熊猫你才能对他的脑子感兴趣?

“没钓鱼,只是看到别人(说到这里的时候熊猫示意了一下角落里同样绝望痛骂,声音嘶哑的胖子)吃生滚猴脑,正好我也饿了,就想尝尝,不过猴脑也就那么点,根本吃不饱,我便将他的幼崽抓来加餐,看能不能吃饱。”熊猫回答。

我瞅了瞅胖子嘴角的猴脑残留与一旁的脑壳没了的死猴子,好吧,我大抵能脑补出怎么回事了。

“就因为别人吃生滚猴脑,你就把他的幼崽抓来加餐?”我无语道。

“对啊。”熊猫理所当然道。“我相信,他此时一定深刻明白了那只猴子的痛苦。”

岂止明白,我觉得他现在比那只已经死了的猴子痛苦十倍不止。

我问熊猫:“你是医神,医术那么厉害,这幼崽的脑子现在这个样子,你能将它治好吗?”

“你可以藐视我的品行,但你不能侮辱我的医术。”

“那也就是能?”我追问。

“自然能。”

能就好。

我将小孩取了出来,用灵力维持住他的生命,在将胖子抓了过来,三两下剃掉头发,脑袋塞进桌洞里,再用指甲划了一圈,胖子的脑壳与部分脑皮顿时就没了,露出了白色的脑浆,再取来一勺热油浇在脑子上.....立时香气四溢加哀嚎惨叫。

熊猫愣愣的看着我。

我说:“这样他才能百分百的体会到那只猴子的痛苦,赶紧吃,吃完了把这幼崽给我治好。”

“我看着很像吃饱了撑的?”

“吃猴脑的是他老子,跟他没关系,你便是想株连,一爪子杀了他便是,如此折磨,你心理没病吗?”我很是狐疑的看着熊猫,这张可爱的人皮的之下究竟是怎样扭曲变态的心灵?

熊猫道:“我是神。”

“我知道。”我说。

“他是人。”

熊猫理直气壮的道:“人类比猴高等,所以人类吃猴脑;我比人类高等,所以我吃人类。你是不是当人当久了,脑子坏掉了?”

这话真有道理,我差点无法反驳,神类的确比凡人高等,但——“高等并不能成为你虐杀低等生物的理由。”

“我又不是人类这种低等生物,才没虐杀的嗜好。”

我挑眉。“那你现在在干嘛?”

熊猫指了指那只死了的猴子。“我心情好想完成它的临终遗愿。”

我瞅了瞅那只死亡表情比起小孩有过而无不及的猴子。“它的临终遗愿是?”

“让那只两脚胖子比他痛苦百倍。”

我说:“完成别人愿望这种事也是要讲究技巧的,少凰当许愿机千万年,你可曾见她让许愿者百分百的称心?”如果投诉电话能够打到神界,那么用膝盖想都知道神界的电话一定会被投诉电话打爆。

熊猫道:“每个神都不一样,我就喜欢百分百的完成许愿者的愿望。”

我挖了一勺胖子的脑子送到熊猫的嘴边,熊猫张嘴吃下,细细品尝了下,评价:“太油了,有点腻,不如刚才那只。”

我道:“你不是为了完成猴子愿望才这么做的吗?怎么现在,感觉更像是你想吃人脑?”

“吃饭完成愿望两不误。”

MB,好想骂人,神界究竟怎么想的,竟然将这么一只没法讲理的祸害给送到人间界来,这是跟人间界有仇吧?

“这么做的你,和你所看不起的人类有什么两样?别说什么神比人高等,神比人高等的原因与品行无关,更多的在于力量,便如人类比禽兽高等,但人类的品行却不一定比得上禽兽,你也一样。物种序列上比别的物种高等不能成为你滥杀别人的理由,人类灭绝无数物种,业孽深重,而你....貌似也好不到哪去。”我提醒。

“所以我会定期接受红莲业火的洗涤。”熊猫道。

我闻言不由刮目相看,红莲业火可不是闹着玩的,虽说它能烧掉别人身上的业力,但它的杀伤力是无差别的。以业力为燃料,焚烧灵魂,业力燃尽,灵魂若还没被烧完,自然获得新生,若是灵魂烧完了,那新生与否也不重要了,都灰飞烟灭了,还有哪门子的新生?只是,据我所知,远古时代被红莲业火给焚尽神魂的神人可不少,自然,活下来的也有,也不是每个神的业力都严重到了可以焚尽神魂的程度,可那过程中神魂被焚烧的痛苦,足以令神人想要发疯。而且,被业力焚尽的神魂也是真的没了,想要修复,那得耗费以元会为单位的时间。

一时间我是真不知道该吐槽熊猫这么作,业力居然不多,还是吐槽熊猫闲得慌,神魂这么个折腾法,你也不怕将自己给折腾死了?

在我被熊猫给打败时,熊猫又挖了极少被沸油给烫熟的脑子吃,不过这胖子实在是太过脑满肠肥,熊猫吃了几口就腻了,然后取出了一堆材料填充进了小孩的脑子里。“这些能够代替脑子让它继续拥有思考的能力与对身体的控制权。”

我讶异不已。

熊猫对我道:“你说得对,这么做的话,我就真的和人类没什么两样了,是我魔障了,谢谢你。”

我发现,自己可能真的当人当的太久了,我竟然反应不过来熊猫究竟什么脑回路。

咩咩的,人族有个说法,叫三年一代沟,人与人之间最深的代沟莫过于马里亚纳海沟,但我觉得,我与熊猫之间的代沟,绝不止马里亚纳,必须得是归墟。

不过,不管代沟是马里亚纳还是归墟,小孩得救了就好,我抹去了他关于这一段噩梦的记忆,然后就带着熊猫走了,心里同时做了个决定,在熊猫离开人间界之前还是不要让熊猫离开鹤城离开我的眼皮底下了,这家伙太能刷新我的三观了。

回到鹤城的时候阿吉给我一张华丽的请柬与一个制作精美的小册子,请柬上的字用了金粉,镶了碎钻,这是哪家暴发户?品味真是让人槽多无口,伤眼。

小册子非常精美,内容也很丰富,一帧帧照片里是一些古物与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还有个化石蛋。

我说:“这是蛋?看这化石的程度,别是恐龙蛋,不过恐龙蛋也没这么小的吧,说是鸡蛋还差不多,不过化石形成的年代有鸡吗?”虽然看书看得过,说鸡的始祖是鸟类,最早的鸟类祖先自然是鸡的祖先,可,鸡的祖先能算是鸡吗?

阿吉说:“少凰说那是凤凰蛋。”

我愣了下,旋即低头细看,必须得说,照片拍得很漂亮,但还不够细致,我拿了放大镜才勉强看出化石的蛋壳上隐约有些纹路,但还是不够清楚,不能确定。只是,我见过的凤凰多是已经孵化了的,凤凰蛋什么的,我就没见过几回,还那么多年了,让我辨认这个还真有点困难。可少凰都说是凤凰蛋了,那就肯定是凤凰蛋,做为一族之王,若是连自己族人的蛋都认不出来,那少凰真的可以被推翻了。

我问:“什么情况?”凤凰蛋的孵化时间较长,但只要有足够的营养,短则几十年,多则百年,迟早孵化。孵化期再长也不至于长到变成了化石,而会变成化石,那就只有一个解释,这枚蛋保持这个形像已经很久了,久到足以让它从一枚新鲜的蛋变成一枚活化石。嗯,活化石,活的化石。很早的时候就说过了,神类,尤其是古神族这个科目的物种,生命力变态。

换做人类的胚胎,几天没有来自母体的营养就该胎死腹中了,但古神科的物种.....这枚活的化石蛋就是个例子,它们不会胎死腹中,它们只会长眠,停止孵化,将自己的消耗降到最低,撑个千万年都不是问题,唔,也不是完全没问题,蛋壳变成了化石,到时候想出来,难度更高了。

天道还真的挺公平,给了人类让万族羡慕嫉妒恨的繁衍能力,却没有给予人类个体的强悍生命力。而给了古神族强悍到变态的生命力,却没给古神族强大的繁衍能力。

不对,现在的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是,凤凰蛋变成了一场拍卖会的卖品,少凰还不得疯啊?虽然不是它生的,但几万年甚至几十万年才下一枚蛋被送上了拍卖会,话说,少凰居然没大开杀戒?稀奇。

我问阿莯:“少凰怎么想的?”

“参加拍卖会。”阿莯回答,顿了顿,颇为无奈的道:“还好,这次是完整的,不是菜肴。”

我深表赞同,幸亏是完整的,是活的,不是死的或是菜肴,否则少凰肯定得发泄,而它要发泄,这颗星球上的人类可未必能继续延续。别提人道什么的,它要是讲人道主义,远古时候就不会计划灭绝人类了。

不过,将凤凰蛋做成菜肴,这食性,服了。

我问阿吉。“这拍卖会是什么情况?”完全没听说过,而且上头的地址,在国外,欧洲那一片,在北极圈附近,这什么品味?北极圈天寒地冻的,将地址定在那,这不是找虐吗?

“那就是国外的非人生物和黑暗势力办的,因为拍卖品都很珍贵,只有最有钱的一茬世界级富豪才知道。”

我指了指自己。“我是世界级富豪?”我现在身上虽然也有钱,但国家级富豪都算不上。

“你是非人生物,你很强大,你是雪莹山庄的庄主。”

“前两者能理解,后者,什么意思?”

“本世纪初期,西方列强入侵华夏,西方的非人生物也有参与。”

我秒懂,君长青可不是吃素的,你敢来找茬,他铁定让人有来无回,大概就是这样,在西方挂上了号。

“这个拍卖会三年举办一次,每次都会有很多好东西,因此有的时候君先生也会去看看。”

“三年一次?我三年前可没收到这个。”我说,如此槽多无口的请柬我可以确定自己是第一次见到。

“三年前你还没坐稳庄主位置。”

我仍旧秒懂,今儿是庄主,明儿说不定就是沅江的一具浮尸了,自然不值得送这么珍贵的请柬。

不过,我大概也能理解这个拍卖会的性质了,于是问阿莯:“少凰是打算抢还是买?”

自家的东西被人抢走了,花钱买回来是常态,但少凰它的脑回路和凡人物种是一个世界的吗?因此它会怎么做还真不好说。

阿莯笑答:“抢。”

OK,我秒懂,知道自己接下来要做什么准备了。

第218章 第八章尴尬·北极圈

在我办护照买机票准备飞北极圈的时候赵哥来找我了。

难得难得,特勤处其实也挺缺人的,尤其缺能打的,因此赵哥平日里也有自己的任务,虽然也来雪莹山庄,但每次都是无事不登三宝殿。这次也不例外,比较让我侧目的是,这次不是公事,是私事。

就算是修真世家也不是谁都适合修炼的,门派例外,门派收人看资质,没资质的根本不能入门,因此全员都能修炼。不过赵哥是一个修真家族的成员,早先的祖先只是普通人家,因为有修炼的资质,根骨上佳而被特勤处给收入门墙,然后世代为特勤处办事,到赵哥这里已经是第三代了。不过也因为只三代人,所以人丁不多,不是每个修士都会谈恋爱结婚的,只要不是无望成仙只想享受人间富贵的,九成都会远离情爱,而神仙那就更是断绝男女情爱了。

与电视小说里说的天规无关,天庭也不背这口大锅。

天庭根本没有神仙不能谈情说爱的天条,是神仙自觉这么做的。

原因?

珍惜生命,远离情爱。

谈恋爱的时候时有心情起伏,且起伏还很大,而大喜大悲,心境很容易出现缝隙。

刚跟恋人吵了一架,正想找闺蜜喝顿酒抱怨一下,天·心魔劫·魔来了.....后果参照之前被我逮了的那只天魔是怎么来到人间界浪的吧。

虽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但有几个人真能将爱情凌驾于生命之上?

生命凌驾于爱情之上才是常态,那些恋爱史丰富的人只能说明它们恋爱的成本低,成本低自然可以多谈几次,但神仙,谈一次就足以要人命了。

修士在这方面的风险还没神仙那么高,天魔跑人间界一趟不容易,小鱼小虾什么的,根本捞不够本。可没有天魔并不代表就安全了,元魔可是碎尸碎成了细胞屑分布在每个人族的心头呢。

综合上述,真正修炼大成的修士九成是独身主义者。

啥?古神科的物种不是?

古神科和人修不一样的好吧,古神本身就拥有超级漫长的生命,而这一切的代价就是大部分古神科死于天劫。

生而为神,永寿无涯,不会老死是吧?那就天劫劈死你,天劫劈不死你也还有量劫,量劫不行也还有无量量劫。

厘清了自己究竟怎么个长寿法后,古神科物种反倒没那么多顾忌了,若是真心喜欢,那就谈呗,至于风险?修神本就充满了危险,心魔什么的,不过是无数磨难中的一个,连其中之一都过不去,何谈全部击败?须知对畏之如虎本身就是心魔的一种,一旦选择了畏惧,那从一开始就落了下风。

修真世家普遍人丁单薄,真人多的话,那么里头水分很大,几百口人就两三个能修炼,自称世家,脸皮厚度必然可观。

赵哥的家族这一代就三个成员,只两个能修炼,还有一个是普通人,读书的时候是历史系的高材生,毕业后进入了某博物馆工作,致力于修复文物与寻回百年国耻期间失落海外的文物。

我说:“虽然山庄里有很多文物,但你知道的,我不可能捐的。”

一来山庄里的古物都是君长青的收藏,尤其是其中大部分他曾经用过的生活用品,只有少部分是他在本世纪初期从西方人手里抢的,要捐也应该他自己来决定要不要捐;二来,我个人觉得保存在山庄里比在博物馆更安全,反正我不信哪座博物馆能存在一千年以上,但这座山庄,别说一千年,一万年都不是问题。

不过说到本世纪初期的乱像,我再次想起了熊猫,确切说是想起了山庄地窖里养着的两个人。前些日子警察发通缉令通缉两个穷凶极恶的杀人犯,熊猫看到了,然后.....君长青用来放东西的一个地窖被腾了出来,那两个家伙被熊猫当小白鼠一样养在地窖里,需要的时候提出来做实验,显然,这两只实验品,熊猫是不打算放了,而不放的理由更是理直气壮:落警察手里也是吃花生米的事,不如落它手里发挥余热,造福全人类,就算到时候玩腻了,也可以煮一锅香肉,一点不浪费。

我当时就腹诽不已,你老安生点就是对全人类最大的造福。

不过,说起来,我倒是觉得,熊猫这货,其实最适合生活在本世纪初期,尤其是抗战年代,满地小鬼子,想抓多少小白鼠就有多少小白鼠,玩死了也不用浪费力气救活以便重复利用,再抓就是了。别提日内瓦公约,那玩意根本就是废纸,毫无意义,它若是有意义,那南京大屠/杀就是杜撰的了。

诸神啊,你们咋就不把这货给送抗战年间去呢?那年代最适合它生存了。

遗憾的是,有界膜在,神族诸神感觉不到我的信号,而且,它们已经将熊猫给送到这总体和平的时代来了。

不知道我脑子里跟上了高速公路一般的赵哥无语道:“修士与非人手里的文物是怎么回事我比你更清楚,没让你捐,是想请你帮忙照看一下他。”

我茫然。

“拍卖会上不乏本世纪初期流落海外的国宝。”赵哥说。“只是这拍卖会上不乏非人生物和有特殊能力的人,前者还不是最可怕的,最麻烦的那些有了非人力量的人族,最是危险。小弟只是个普通人,安全方面,我有点不放心。”

我懂了,心说赵小弟真温柔,居然能想到去花钱将国宝给买回来,不过这也是另一种无奈。

国宝被强盗给抢了,却要自己花钱去买回来,这简直是侮辱。

但,有的时候这种侮辱,你还不得不接受,不得不忍,只因实力不够。若有少凰的力量,谁愿意忍受如此侮辱,抄家伙找上门抢就是了,不给就去死。

“这是小事,本来答应你也无妨,只是,也不怕跟你说句实话,我这次去拍卖会,目的不是很纯....”我委婉的表示,你还是别让你家小弟去趟这浑水了,少凰到现在为止都表现的很平静,但用膝盖思考都知道这平静之下是一座蓄势待发的超级火山。

赵哥显然领会了我的意思。“我回去劝劝。”

两天后赵哥来电话,死书呆子劝不通,只能请我在有余力的时候帮忙看顾一二,他自己要出国的话需要办手续,跟飞机另一头的国家打交道,等办完了手续,拍卖会早结束了。

家有熊孩子,真是一件让家长头疼的事。

最终出国踢馆的队伍里添了一个人,变成了五人行,我、少凰、高岚(带少凰出远门,小姑姑不放心,打的幌子是带俩小孩一起去旅游)、阿莯(怕少凰控制不住自己,将事情给弄得一发不可收拾)。

熊猫不带,虽然这的确是个战略级武器,但一来少凰出门的时候找了熊猫。

“有什么毒吗?”

“你还要毒?”熊猫诧异不已。

少凰示意了下自己的三寸丁形像。“你莫不是认为顶着如此脆皮壳我仍旧无敌?”

熊猫显然是有这种认知的,不过现在也认清了。“要什么毒?”

“随便什么,能弄死人就行。”

熊猫说稍等一下,然后就上楼了一趟,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支试管,试管里是物色透明的液体,看着跟清水似的,但考虑这玩意是熊猫拿出来的,就算是清水也是污染严重会要人命的清水。

“这是我这几日研发出来的,你用了以后收集一下实验数据,回头我看看有没有需要继续改善的地方。”

少凰有一瞬的无语。“你这种临阵收集实验数据的习性什么时候能改改?”

“反正又不会影响到你们的安全,也可以让你们更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武器。”熊猫道。

少凰收下了试管。“有空就帮你收集数据。”

潜台词即:没空就算了。

鉴于拍卖会的大部分拍卖物来路不怎么正当,以及不少拍卖品是高危物品,因此拍卖会的地点真的是挑的很用心,做飞机,转飞机,最后还用了爬云术才到的北极圈。

快冻成dog我的呵出一口气化作冷雾,居然还有点实感,啧,这是空气都要结冰的节奏吗?

“这选址究竟谁选的?真有创意。”我很是感慨,我身上若是没有鳞片御寒的话,相信此时此刻我已经变成一坨了,且是非常结实的一坨冰雕。不过现在的形像也好不到哪去,身上裹得跟球似的,而厚厚的羽绒服之下是细密的紫色鳞片。

阿莯闻言看了我一眼。“雷泽没有冰雪吗?”

“有啊,雷泽四季分明,冬季的时候也是会下雪的,但隆冬大雪漫天和这里连吐口口水都能摔两半的环境可不一样。”而且,雷泽的整体气候偏暖,虽然下雪,但也不是很冷,穿件皮草就够了,而此地,我都裹成了球,鳞片也冒出来了将每一寸皮肤给护住仍旧冻成了dog。

说到这里,我看了看阿莯。“你抗冻能力不错哈。”连北方人的高岚在下飞机的那一霎都冻得比我还惨,这位却一点事都没有。

“神界有雪山的,我的神宫离雪山很近。”阿莯回答。

我诧异:“你还喜欢雪山啊?”阿莯的功法与种族都不挑居住环境,她却挑雪山周围筑巢,只有可能是她自己喜欢。

“嗯,很早的时候我的部族就是生活在寒冷的高原上,我喜欢那样的环境。”阿莯回答。

你的部族?

那得是多少万年前的事了?

真是有够怀旧的,不过话说回来她若非不够怀旧又怎么会成执念?

高岚插道:“我、就、想、问、一、句.....你们、赏够、风雪、了、吗?”

呃,忘了这还有个普通人快给冻死了,我再冻成dog都不可能冻死,高岚可不是。

我说:“早叫你不要下来了,跟赵小弟一起做飞机多好。”

“没见过这么大的雪,想看看,你不也一样?”高岚反问我。

很好,我被KO了,带头下飞机的可不就是我吗?真的是没见过这么大的雪,至少此世没有,而千万年前,游过一次丛极渊,北极圈与丛极渊一比根本不算什么,丛极渊那鬼地方可是连仙人都有冻死的可能,而北极圈却不可能冻死仙人。一看到这漫天风雪与这雪白的世界,很好,我想起了丛极渊,便提议下来看看,赵小弟一个南方人有自知之明不凑这热闹,阿莯也想吹吹风,同时将少凰给抱了下来,然后....就现在这样了。

只是,我忘了,北极圈虽然比不上丛极渊,但我现在的壳子也比不上千万年前的神之躯,那可是我打磨了无数个元会的成果,岂是现在的躯体能比的,毫无悬念的被冻成了dog,真是个悲剧。更悲剧的是阿莯的衬托,这家伙将神袍给带了下来,意识到现在的身体扛不住这寒冷后果断将神袍取了出来穿上,别说,玄衣赤裳,端的是巍峨九天之上,神座之上的神女,相信她将那张脸扳起来一定很是威严肃穆。不过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是,她所呈现出来的感觉。

这样一个形像别说立在这北极圈附近了,便是在城市的大街上也应是瞩目突兀的,但阿莯却不然,她给人的感觉极为合理,仿佛山,仿佛水,仿佛风,仿佛雪,似乎它就是环境的一部分,如山水风雪的存在一般合理。

顶着个新壳只是泄露了九牛一毛都不到的力量都能有这样的感觉,境界挺高啊。

更加重点的是,阿莯有神袍,少凰麻溜的钻她怀里保暖,都不冷,我与高岚却是真的冷,冷得快喊救命了。

所幸,这里离拍卖会也不远了,走了没多久便到了那片风雪中的针叶林,非常醒目的针叶林,在我怀疑高岚会不会倒下的时候终于看到了针叶林,确切说是针叶林旁边的机场。

也不知是用了什么法术,这一片没有任何的风雪,因此飞机停泊非常的安全,不时能看到专门去接人的飞机落下,想来那些飞机里敢于像我们这般半道上跳机就为欣赏北极圈周围的风雪的奇葩应该不多,因此机场还是能看到不少同样裹得跟熊似的人。略有不同的是,我与高岚裹的是小姑姑织的毛衣和背心,以及商店里买的羽绒服,而那些人身上穿的,一水的珍贵皮草,不乏濒危动物的皮草,反正我是看到了藏羚羊的皮。

说起来,我也想穿皮草,在雷泽的时候天一冷我都是穿皮草的,用的是一种大虫的皮,特别的保暖,可惜,在这颗星球上,别说雷泽那种大虫的皮了,就是寻常老虎的皮我都穿不上,真去找只老虎剥皮,回头警察就得上门□□。

通过机场旁边的通道走进一条有暖气的贵宾通道时我顿时就觉得整个人都活了过来。

将厚厚的羽绒服脱了下来在手上拿着暖气打得太高,这么一冷一热,汗就出来了。

找到在半道上等我们的赵小弟时他正跟一个同样是黄皮肤的亚裔聊得挺欢,为什么是亚裔不是华裔?一来那个亚裔长得太矮了,二来,那口汉语,正宗的华裔绝对说不出来,听得我都愣了下,这都多少年了,居然还能在抗战电视剧以外的地方听到这种口音。

看到我们过来了,赵小弟赶紧向我们招手。

我走了过去,随口问了句:“聊什么呢这么开心?”

“我们在聊历史。”赵小弟说:“我的研究课题就是徐福东渡与日本的关系,可巧了,山本先生也对这个课题感兴趣。”

徐福东渡与日本的关系?

这个我略有所知,国中有一种非常奇葩的学术观点:认为日本的祖先就是徐福东渡时带去的三千童男女,以及日本的神武天皇就是徐福,依据就是日本人与华夏族之间的DNA有百分之几的相似。

这个论题真是.....反正我觉得研究这个的人真的是挺闲的,便是大洪荒时代放飞自我的古神们都没闲到这境界。

日本的起源如何重要吗?

不管人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还是地里冒出来的都不可能改变彼此之间的宿怨与国族之间没有友谊只有利益的关系。

且,徐福东渡,也就三千人,繁衍出一个民族来,那也太扯了。

别误会,我不是小瞧人族的生育能力,敞开了生,两千年的时间足够三千人繁衍出一百亿人族来了,我只是理智的看待了三千人能够建立的文明。

从无到有的建立文明与国度的难度,我没经历过,但君族的历史上,几度失去所有领地不得不躲入蛮荒之地从头开始。因此我知道一片待开发的蛮荒之地开发起来的难度有多高,根本没法想像,便是君族是非人生物,不好拿来做人族的参照,那我找个人族自己的例子好了。比如汉武帝时造成的汉朝国力空虚,真的只是因为汉武帝多次硬刚匈奴造成的?NO,真正消耗了汉朝国力的不是伐匈奴,是开发河西之地。

开发一个河西之地都将汉朝给折腾成那个样子,我不认为三千人能够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将日本列岛给开发出来,真的是开发蛮荒之地的话,那三千人根本不够塞牙缝的,尤其是那三千人还不是专业受过训练的,碰上豺狼虎豹,妥妥的喂豺狼虎豹。

综合上述,我觉得,就算徐福真的去了日本,日本那个时候也不是没人,必然已经有土著,只是还在原始社会挣扎,最多就是徐福东渡带去了许多的先进技术让土著的文明从蜗牛散步进入了兔子狂奔状态,几百年就走完了几千年的历史进程。

也就是,最大的可能就是徐福与三千人落土著手里了,成了奴隶,不得不用技术保命。

也因此,研究这种课题真的有意义吗?

被人揍了一顿不想着怎么揍回去,反而想着怎么证明别人是自己的孙子,这是闲的蛋疼吧?

唔,也不是完全没意义的,至少我与少凰闲谈时,这家伙表示这个课题还是很有意义的,对日本而言很有意义。

第219章 第八章尴尬·拍卖会

日本是岛国,而岛国最大的风险是什么?

自然是怕岛屿沉没,历史上沉没的岛屿可真不少,日本列岛虽然挺大的,却也难保,毕竟,比它更大的,是一整片大陆的亚特兰蒂斯都沉了(话说真有亚特兰蒂斯?不过少凰既然说有,那应该是有吧)。

进入近代后,气候越来越温暖(问我哪得出来的依据?从妖族得来的依据,那些个活了成百上千年的妖族都说现在的冬季比起千百年前越来越暖和了),而气候变暖也意味着冰川融化,融化到一定程度,岛国还能不能存在,真的是个挺大的问题。

针对此,少凰说,认个祖宗换一块地盘,真的很划算,然后在我不信任的目光下举出了一二三四五....共十五策如何做到在岛屿出没时迁徙到冤大头家,再逐步控制这片土地,将原住民给贬为二等民族,就如雅利安人入侵印度将原住民变成低等种姓,禁止原住民学习文化与识字一般。摧毁文明是非常简单的事,只要屠掉一代人,或是两三代人禁止识字,保证再智慧的人族分支都能变成牲畜,愚昧无知与牲畜的距离往往一线之隔。毕竟,读过书识字的人绝不会因为迷信愚昧而理直气壮的把自己的同类给沉江嫁河伯,为了利益还差不多。而且,虽然不是每个人都懂得廉耻,但大部分读书人还是知道廉耻这两个字怎么写的。

而考虑到两个民族之间的人口差距,到时候为了便于统治,土著肯定得屠掉一部分,就像蒙古人与清朝曾经做过的一般,将土著的数量锐减控制到可控的范围。不同的是,蒙古人做得太激进,失败了,被赶了出去,而清朝做得比较稳健,顺治与康熙都是稳健屠杀的,而且康熙血腥杀戮的时候还控制住了当时的文人,而控制住了文人就等于控制住了笔杆子,控制住了笔杆子,那么干什么都可以是被合理化的,就算合理化不了,也可以春秋笔法掉。这点很重要,舆论在你这边,那么你杀人越多就越是英雄,越是被后世传颂追捧,如康熙,如成吉思汗,如项羽。

少凰还计算了下,因为日本人口比较多,都过了亿,没有蒙古族与满人那样人口悬殊到令人无语的地步,因此需要杀掉的的比例不会那么大,杀个三五亿华夏族就够了。如果想要过得更好一点,那么杀的还得多一点,毕竟,一片土地上能养活的人口是有限的,人越多,每个人能够分到的资源就越少,而人越少,人均资源越多,自然生活得好。

这也是为什么一个王朝生活水平最高的时候都是立朝后的一段时间,两三代人后就会走下坡路,王朝也开始走向灭亡,人太多,土地面积却不变,养不活那么多人,而王朝无法解决这个问题,自然就只能灭亡了。让战争摧毁一切,让一切从头再来。

对于少凰关于王朝因何灭亡的理论,我佩服。

对于少凰关于元朝与清朝时的杀戮的理论,我也赞同。

综上两条,我最佩服的就是她一针见血的旁观者分析,无怪乎孟凰传位给她,虽然是个暴君,但政治智商并不差。

只是,对于少凰关于认个祖宗换一块地盘的理论,我不是很赞同,虽然少凰列的十五策挺靠谱的,真的实施起来,有八成的可能做到她所说的岛国人占据华夏的局面。但那也太无耻太不要脸了,不是抢地盘不要脸,国与国抢地盘很正常,只要有利可图,不抢才不正常。只是,饭可以乱吃,祖宗能乱认?

便是君族,不论多么落魄,多么难熬的时期,宗庙里供奉的每尊牌位都是与自己有血缘的人,而宗庙最重要的建筑里供奉的也一定是我,如果有一日君族为了生存将我的牌位给撤了,换成别人的。我会有多糟心,不真的发生我不会知道,但君族普通族人会有多糟心我可以预料,哪个族王敢那么做,等待它的结局只有一个:被自己的臣民推翻。

“死亡面前,没什么是不可能放弃的;而族群延续的问题面前,更是没什么是不可能放弃的。”少凰说。

我反问:“你会为了让族群延续下去而承认另一个族群是自己族群的祖宗吗?”

“若是真有一日要做那样的选择,我选第三条路,让想当我祖宗的那个族群灭绝。”少凰想也不想的回答。

我黑线。“没有第三条路,就两条。”

“只有庸人才只能在两个答案的选择题中二选一。”

是,你不是庸人,你是奇葩,别人二选一,你却是三选一,四选一,五选一....乃至于N选一。好吧,这也不算什么,哪个古神是循规蹈矩的?我记忆里的那些比她更扯更不讲逻辑更胡来的都有,少凰再怎么样,她好歹还有点逻辑可循,你知道她想做什么,而有的奇葩,那是真的天道都不知道它们想干嘛,或者该说,纯粹是为了好玩,没有利益也没关系。

不过现在的话题不是关于思路开阔性的。

我说:“只能二选一,你不能保证你一定能走出第三条路来。”

少凰显然从未考虑过如果选择题中所有答案都不是自己满意的,而自己又走不出第三条路来该怎么选这种问题,没考虑过很正常,她根本没遇到过也不可能遇到这种情况,因此花了一秒钟的时间加以思考,然后回答我:“那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我需要地盘只会带着军队光明正大的打过去,将别人的地盘变成凤凰族的版图之一。”

不愧是王,这画风就是直白。

我说:“是啊,你只会抢,绝不会卑躬屈膝。但这不正说明了你做不到吗?那样违背你三观的选择从一开始就不在你的考虑之中,也因此你永远都不会想到它。而自己都做不到,甚至想都不屑去想的事,你如何揣度别人与你不一样?”

少凰挑眉。“你确定那座岛上的人能与我相提并论?”

当然不能。

拿地上爬的蚂蚁去跟搏击长空的华丽猛禽比,那得是多么扯淡的比较?这根本就是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物种。

“你虽有一半的人族血统,但你生于君族,古神神民与古神的骄傲与三观深埋你的骨髓与灵魂里,你的脑回路与人族永远都不在一个世界。”这是少凰当时的总结。

现如今,我觉得,少凰大抵是有理的。

我无法想像君族会对这种不着调的认祖课题感兴趣。

君族的起源是清楚明白的,靁泽之神证道后以自身心血创造了初代种,而初代种一代代繁衍生息,于千万年后形成了如今的君族。若是去认别的、更强大的神为祖,那就等于推翻宗庙里千万年的历史沉淀。

不用低头去看阿莯怀里我都知道少凰此时看我的眼神很是揶揄。

我拉开了一个闲的蛋疼、一个政治目光长远的两个人。“走啦。”

拽着赵小弟一边走我一边问少凰:“日本岛上可有你的债主?”

“目前没有。”

那就是以后可能有?

而若是少凰的债主日后有个正好投胎到日本跟她许这么个愿的话,那华夏族与日本就得悲剧了,少凰虽然各种无语,但她那十五策还真的挺靠谱的,可行性极高。

为毛是两个一起悲剧?可行性高不是应该只悲剧华夏族一个吗?

想想少凰那辉煌的前科吧,她什么时候让债主百分百的满意过?别人刷的是五星,她刷的也是五星——不过不是好感度,是恶感值。据熊猫说,在少凰手里悲剧的债主多如过江之鲫,论恶感值的高度和面积,它这只疯狂科学家的熊猫都要甘拜下风。

如此惨烈的事实告诉我们,不要相信许愿机,就算真能许愿也别异想天开或得寸进尺的乱许什么难搞的愿望,因为你动动嘴皮子的事,别人却要耗费无数心力,而许愿机有一分的不痛快,你就会有一分的悲剧,许愿机有十分的不痛快,那你的悲剧就是十分。(也因此,少凰早期的债主就没几个是不想砍死这家伙的,那会儿为了小命不得不开始漫漫还债路,丫一肚子火气,没法冲神尊发就全发债主身上去了,话说,这到底谁是债主谁是欠债的?)

“你别这么个表情,这是华夏族自己的问题。”少凰道。“真被用这种招术给骗了地盘和继承权,只能说华夏族自己蠢。”

理是这个理,论理也不应该有这种傻缺,但.....我瞅了瞅赵小弟,莫名的想呵呵,现实告诉我们,哪怕是信息大爆炸,每个人几十年接触的信息赶得上大洪荒千万年的如今,也不是什么人都有政治家的目光与脑子,还不如大洪荒时代那些除了力量也就比婴儿好点的家伙呢,好歹对于别人是否有恶意,是否别有企图,我们的感知比野兽的本能更加敏锐。

你以为这是我今天最无语的事了吗?

现实告诉你,也告诉我,NO。

走过长廊有单独的休息室供休息,可以吃饭喝茶甚至睡觉直到拍卖会开始。

被冻得够呛的我点了热腾腾的红茶,红茶很快就上来了...我面无表情的看着眼前的奶茶,我要的是清茶,不是奶茶,加这么多奶,这还是茶汤吗?知道这是你们的文明特色,但也请考虑一下,鄙人就算不是百分百的人类也是百分百的纯东方生物啊,喝茶从来都是茶壶里煮,最多加点参片之类的东西,加奶....我果断抢了少凰的清水,同时将奶茶推了过去。“小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应该多喝奶。”

少凰看了看我手里的清水,又看了看奶茶,问:“你还能更无耻点吗?”

我想了想,说:“你是晚辈,我是长辈,这壶热水就当你孝敬长辈的好了。”

少凰显而易见的被我打败了。

吃饱喝足,在我考虑要不要睡一觉的时候拍卖会终于开始了。

因为考虑到来的不乏非人生物,以及,拍卖会的幕后主人似乎就是一只非人生物,因此拍卖开始的时候所有人一起去拍卖厅,包厢什么的,没有。不亲眼看看怎么知道那是不是赝品?啥?你说离那么远谁能看出赝品与否?别的我不敢保证,但我们这一行里的非人,个顶个的眼力好,媲美显微镜。

拍卖会刚开始,拍卖的自然只是一些普通的东西,相对而言,用来暖气场挺不错的。

常规拍卖品以古董为主,有古埃及法老的黄金权杖,话说,这黄金制品的工艺挺不错的,说起来,古埃及与唐朝似乎是历史上最有名的黄金王朝,前者是从头到尾的崇尚黄金,后者则是走出了自己的风采,将金器技术大步提升。除此之外还有古罗马奥古斯都的剑、希腊时的宝石项链.....干货很足,古今中外诸多王朝的传世之物这里都能找到,包括华夏的青铜器甚至秦汉玉器,后两者我真不想吐槽它们是怎么出现在这里的,反正赵小弟的目标是其中的一件玉器。

看电视的时候很容易以为古代的皇帝就一枚玉玺,就是传国玉玺,其实不是。古代的时候有天子六玺,没错,六玺,至少六枚。为什么是至少?因为到了近古的时候,拜那些爱炫富的皇帝的画风所赐,有的皇帝的印玺之丰富,真的挺让人无语的。所以看电视的时候以为一枚玉玺在皇权传递中能起到重要作用什么的,呵呵哒。除非是传国玉玺,否则没了,别人再铸就是了,而传国玉玺,那也不是特别大的问题,私底下找回来同时将你灭口就是,花个十年八年也不是不可以,反正没有传国玉玺也不耽误用别的玉玺盖章,传国玉玺更多的还是象征意义,并非行政玺印,大权在握,有没有传国玉玺都不影响什么。

虽然近古的时候皇帝的玺印,但华夏早期的时候普遍是天子六玺。

赵小弟的目标是一枚玉玺,也是先秦的一位周天子的玺印。

完全不想吐槽这么重要的东西居然能落异族手里。

不过也因为印玺最初的身份地位,价格自然也相当之可观,赵小弟的博物馆筹集了很久的资金.....感觉还是有点悬。

事实上也的确很悬,那枚玉玺最终飞了,得主是一只吸血鬼。

在赵小弟泪流满面不能将国宝带回去的时候我默默将少凰活似饿狼看到肥羊的脸扳了过来。“这是拍卖会不是猎场,我可不想被人一路追杀回去。”

少凰很是遗憾的说:“吸血鬼身上的血气很足,吃一个,顶百八十个普通人。”

我说:“那也不行,你别忘了咱们是来干嘛的,正事要紧,你就别想着打牙祭了。”

“我知,只想看两眼解馋而已。”

看两眼解馋?

看你那眼神我完全能理解长恒一号为何会误会丫对他有意思了,丫这炙热的眼神,若是不了解她的脑回路,真的很容易误会,热恋中的少女眼神都没她炙热。

不过,长恒一号的悲剧还是他自己的锅,误会了少凰的眼神没什么,关键是明知别人是你小姨子,误会了后不保持距离也就罢了,居然还主动去勾搭,那就是真的渣了,死了也不可惜。

也因着少凰的眼神,我接下来的注意力主要在少凰身上,怕她一个忍不住开始狩猎,这拍卖会的非人生物真的挺多,吸血鬼也不止那一只,若是全都猎了,真的是一顿大餐,说正确能量的少凰一点都不动心,鬼都不信。

然并卵,我光顾着少凰,却忘了这里还有一个与少凰来自同一个三观世界的存在。也不能说忘,只能说,某人这些时日真的是太悠然了,没有熊猫的丧心病狂,也没有少凰百无禁忌的食性,完全就像是一个普通人一样生活,最多就是看到不平时别人都是绕道或围观,而她是回回都路见不平。但考虑到这人的武力值,虽然她已经控制了又控制.....我去警察局领她也不是一回两回了。但这也不能怪她,现代的人族,不是我说,真的是脆皮到让我吐槽无力,手无缚鸡之力都是好的,丫连只鸡都打不过,至少大洪荒时代的鸡随便拎一只来,百分百碾压这些现代新人类。

残酷的现实告诉我,有的人看着老实安分,也的确老实安分,但论起生事,她比熊猫和少凰这样的刺头更强悍。

我按着少凰,回过神来拍卖已经开始向高/潮迈步,拍卖品越来越稀有,有一些甚至是非人生物才感兴趣的。而阿莯此时此刻正在跟人竞争一只青铜鼎,拿的是我的号牌。

我去,什么情况?

青铜器是挺罕见的,但老实说起来,其实也不是特别罕见,只是因为它们的年代实在太过久远,属于无价的国宝,只要私自拎出国就要吃花生米的罪,加之私人收藏的话,明面上肯定没有。也因此,想看青铜器,只能去博物馆。握在私人手里的,不多。

普通人或许会对青铜器感兴趣,因为从未亲手触碰过。但阿莯,丫生活的时代就是金石时代,青铜器在那会肯定不会多,但她肯定不会觉得稀罕,以秦朝为分水岭,那之后,鼎纯粹是象征意义,那之前,鼎就是生活工具,用来做饭的,至少在阿莯出生那个时代,青铜鼎肯定跟现代人的铁锅一个功能和意义。

丫会稀罕一件青铜器?

怎么可能?

还有,你竞拍就竞拍,拿我号牌干嘛?谁的号牌就谁付钱你懂不懂?

见我懵逼,赵小弟道:“那只青铜鼎据说是清末时它们从华夏偷的。”

我说:“你这不是废话吗?”华夏族流落海外的国宝有几件不是因为或被偷或被抢或被骗的原因而落异族手里的?

“根据化验结果,那件青铜鼎的历史超过一百万年。”赵小弟说着皱了皱眉。“而且,他们做过实验,青铜鼎比现有的任何金属都要坚固,它应该并非真正的青铜鼎,这太瞎扯了,那怎么可能不是青铜器。”

超过一百万年?一百万年前这方天地是什么模样?谁会造这么一口大鼎,而且那上面的铭文,虽然我不是考古的,但做为一个在华夏大地生活了近二十年,还有个土生土长的华夏考古学者爹的我再眼瞎也认得出来那铭文是华夏的画风,就是不知道那都什么意思,得找古文字专家才行。但不管认不认得出来那是什么字,都可以确定那是华夏青铜器,无怪乎赵小弟说别人瞎扯,那怎么可能不是青铜器?

“四千万。”

“五千万。”阿莯继续举牌。

“五千五百万。”

不对,现在的重点不是这个,我赶紧按住还要继续举牌的阿莯。“姑奶奶你干嘛?”

“竞拍。”阿莯理所当然的回答。

我说:“你有那么多钱?”

阿莯用一种只能意会的眼神看着我,显然,她不打算付钱。

我说:“你把我卖了我也没五千万,而且还是美金。”

我现在连五千万人民币都没有,何况五千万美金。

阿莯闻言一愣,估计没想到这种情况,忽然将目光移到了赵小弟身上。“加上他的也不够。”

那倒是够了,说起来赵小弟身上的钱也挺足的,如果他的目标不是那件玉玺的话,真不是不可能成功。但那又不是你的钱,就算你是人祖宗,你也没权力挪用别人的钱。而且,看现在这情况,那件不知名的青铜鼎引起的兴趣不小,五千万根本不够,丫再喊一轮,钱仍旧是不够。

同样意识到阿莯什么意思的赵小弟忙道:“我这钱是公款,不能借你的。”

阿莯显然没将赵小弟的无奈给听进耳朵里,心态完全可以参考华夏大家族中长辈对待不听话晚辈时的心态。

我无奈道:“就算你抢了他,钱全加起来,只要还有人竞价,你就不可能拍下来。”

我们都是土鳖,别人都真亿万富豪,拼不起啊。

阿莯闻言,随手扔了号牌。

拍卖会上,身上钱不够,拍不下自己想要的东西怎么办?

普遍而正常的表现应该是遗憾可惜,夸张一点也不过是如赵小弟一般遗憾到哭出来,国宝不能回家啊。阿莯,虽然她是个人,一个血统纯正的纯人类,但.....人与人之间是不同的。

我眼睁睁的看着阿莯站了起来向拍卖台走去,不明白她这是想干什么,不过也没猜多久,因为阿莯用行动表达了自己想要做什么。

第220章 第八章尴尬·化石蛋

“这只鼎是我的。”阿莯对同样一脸懵的工作人员说。

工作人员的工作素质果然很好,一瞬间就回过了神。“女士,你并未拍下它。”

阿莯说:“它是我亲手所铸,上头还有我的名字。”

“咳咳....”

正在吃点心的高岚噎着了,而赵小弟却是一脸的茫然,显然不明白那只鼎怎么跟阿莯扯上关系了。不明白最好,明白了就该羞愧自尽了。

工作人员,他也不明白,但再也不明白,也知道阿莯此时此刻的目的不怎么善,麻溜的按响了警报。

阿莯继续道:“我原是想和气的解决问题的,不过想了想,东西本来就是我的,我为何还要花钱买回去?”

你是根本没钱买吧?我吐槽不已。

少凰此时也道:“这尊鼎,我想起来了,它不是应该在人族的祖庙里吗?”

祖庙,不是宗庙,两者的区别很大。

虽然祖庙也是宗庙,但宗庙也有不同类别的,祖庙是最特殊的,也最独一无二的,宗庙可以修建很多座,有多少个氏族和家族就可以有多少宗庙,但祖庙却是每个种族都只有一座,真正意义上的独一无二。

且,宗庙祭祀的是家族或师祖的先人,而祖庙,那里头祭祀的是始祖以及为种族做出了巨大贡献的存在,最让人想吐槽的是那些牌位所代表的存在大多可能还活蹦乱跳着。比如人族的祖庙,娲灵、燧人、华胥、神农、轩辕等肯定在里头有一席之地,而这些,据我所知还没挂呢。

而看看这些在祖庙有一席之地的都是什么人,想来也不难知道祖庙的地位与意义。

将祖庙里的东西丢了,而且还流落到了异族手里。

知道百年国耻期间华夏大地很惨,丢了很多东西,但这种东西也能丢,我连吐槽的心都没了。

得亏这是人道主义的现代,搁远古,华夏大地上这一支人分支所有族人都将沦为最低等的奴隶,若不能将东西找回去将功折罪,那就世世代代子子孙孙永世为奴。

一个人一生最大的幸运,应该就是生对了时代,生在现代,生在一个已经废除了奴隶制和人殉的时代。否则,我觉得自己能看到一场非常盛大的血祭。

不过,也说不好,我瞅了瞅还在和工作人员表示归属权的阿莯,又瞅了瞅青铜鼎,忽问少凰:“她会不会想按族规办事?”

遗失祖庙重宝,不管在哪个种族里都是不赦的重罪,整个分支贬为奴隶,甚至于血祭,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问题的是,那合的情合的理合的法,现代人不认可,也不可能认可,按着现代人的三观,这种族规完全是反人类的陋习。然,阿莯会坐下来讲人道吗?她若是不讲人道,人类又能如何?熊猫不反人类吗?你看我将她如何了吗?一半是不想管,另一半是管不了。

少凰道:“阿莯又不是掌刑的,人族内部事务不管的。”

闻言,我松了口气,我就怕这位上神收拾完了拍卖会还要收拾丢了重宝的华夏族,那么我是拦还是不拦?不拦的话,人非草木孰能无情,终是会不忍;拦的话,我又心虚,毕竟,这种事,我若出手即不义,最关键的是,我也打不过啊。

阿莯不管的话,无疑是最好的结局。

见我松了口气,少凰没吭声,只是露出了一抹怪异的笑,转瞬即逝,不过我也顾不上深究了。

青铜鼎足有一米高,分量相当沉,之前是好几个人一起抬上来的,而现在,阿莯一只手就拿了起来,然后,那只巨大的鼎消失在了她的手中,我现在信那只鼎是她亲手铸造的了,因为那只鼎压根不是收进了芥子空间,而是进了她的身体。

不过,拍卖品被抢了咋办?

揍它丫的。

正常思维是这么个做法。

只是,想想那只鼎的年纪,再瞅瞅阿莯的气势,再想想她说的话,那只鼎是她铸造的,也就是说,这位看上去青春年少的小姑娘实际上....年龄至少七位数,七位数,不是两位数,更不是三位数,吉尼斯记录都没这么变态的记录,不管是人类还是乌龟的记录都不会有。聪明的人都会识趣的息事宁人,拍卖品再值钱也没命值钱,能和气解决还是和气解决的好。但问题也正出在这,至少七位数的年龄,你相信会有那么古老的存在吗?

地球上的人族修士就没哪个是超过三千岁的(超过的都飞升了),妖修倒是不乏超过三千年的,比如姑获鸟,比如玄君,甚至几万岁的都有,只是不知道窝在哪个地方睡成了化石而已。但几十万岁,几百万岁的,不存在,要么飞升要么被天劫劈死,世界意志还没缺心眼到容许那么超标准的高危品种在自己的身体里蹦跶。

而在西方,最古老的吸血鬼,貌似也就一万岁左右,也就是五位数。

综合上述,当有个人说她的年龄达到了七位数,你信不信?

我是肯定会信的,因为我最早的那具躯体就活了N个元会,别说七位数了,八位数都有。可,别人不是我,他们没有换过无数躯体,并且最开始的那具原装壳子活了八位数的高寿,最后挂了还是被人给吃了,而非寿终正寝。也因此,没人信,他们以为阿莯只是一个普通的人族修士,以及华胥鼎的确是一件宝物,因此阿莯能够将其收起来,但不信阿莯说的鼎是她亲手铸造的。

这些是我后来知道的,特勤处被我拽进坑里填坑时说的,对此,我们不约而同的表示了MMP,蠢货,甭管阿莯是不是真的有七位数的高龄,只看她能如臂使指的将华胥鼎给收起来就足以证明,她若不是鼎的铸造者就一定是鼎的主人,不管是哪一种,脑子正常的人都应该知道息事宁人。这TM的是常识啊常识啊,奈何,歪果仁不懂华夏的非人与修士文化,于是....毫无悬念的泪奔。

之后的发展有些混乱,但我还是记得很清楚。

工作人员很生气但也冷静,显然,因为拍卖会没少邀请非人生物,甚至主要顾客就是非人生物,拍卖会肯定有对付非人生物的法子,因此他还真没必要惊慌失措,而是非常礼貌、矜持、骄傲的劝谏:你丫一黄皮猴子缺钱也不能这么明抢好不好?还有没有节操了?

然后.....那只鼎又出现了。

别误会,阿莯不是想放回去,而是.....工作人员的脑袋被鼎给砸了一下,肉酱与脑浆四溅,相当可怖,伴随着无头尸体的倒下,整个拍卖台一片血腥,唯一纤尘不染的就是阿莯。

虽然近在咫尺,虽然把人脑袋给砸扁了,但阿莯身上愣是一滴血都没沾上但这也更显得她的恐怖。

再然后,拍卖会的打手都出来了,我将少凰按到高岚怀里。“保护好他们两个。”

没错,我让一个三岁小孩保护一个成年男人和一个半大少女,原因自然不是我抽疯了,而是这个孩子是少凰,有少凰在手,这两位应该不会有什么事。

对于保护两只累赘少凰并无意见,但有条件:“抓个头头,我要问话。”

我比了个小意思的手势:“没问题。”

“多抓几只吸血鬼。”

我:“....你还惦记着吃呢?”

“反正已经翻脸了,也不怕仇恨值更高。”

好像是这个理,我瞅了瞅正指挥着鼎将一个又一个找茬的砸成肉酱的阿莯,确实,这仇恨值已经很高了,再高几分都没区别了。

我无语的说:“好吧。”

收拾拍卖会的人,甚至抓人给少凰刑讯逼供我毫无心理障碍。

这家拍卖会本身就不怎么干净,出国前我就特别查了,结果特无语,这家拍卖会背后分明就是大号流氓。虽然普通流氓小瘪三干的事没这个组织做的动静大,但本身还是拿钱办事、恃强凌弱。

拍卖会背后的组织是一个吸血鬼家族,在商业方面涉及极广,非常有钱。就是那画风让人略吐槽,打压对手很正常,挖别人的人才也很正常,都是正常的竞争手段,但恐吓、骚扰、绑架威胁等手段把别人给折腾得精疲力竭,然后达到目的,真的让人觉得没有格调。附注,没有格调是少凰的评价,丫觉得想要什么要么光明正大的开出筹码让别人动心,要么光明正大的抢。而这也让当时的我更无语,别人是流氓瘪三,你也未必好的到哪去吧,不过,要论接受能力的话,我还是比较倾向于少凰,跟那个吸血鬼家族一比,少凰真的很有节操,至少她做不出将别人小儿子辛辛苦苦养了好几年感情特别好的狗狗虐杀后脑袋钉小孩床边,吓得小孩看了好几个月的心理医生,便是缓过来了,自此也不再养狗了,明明原本是一只忠实的犬控。

只看下面人办事风格便足以看出组织本身是什么货色,收拾起来自然没有心理障碍。

打手是一群吸血鬼,我轻轻松松的就抓两只送少凰,原以为少凰会先吃了再说,却不曾想少凰却搞起了刑讯,伸出爪子剖开吸血鬼的胸腔,然后握住了里头的心脏。“那枚化石蛋在哪?”

面对美食居然还能记得别的事,这个非典型暴君还是挺有责任感的嘛。

一般来说,面对刑讯,自然是生命比较重要,但第一只吸血鬼明显很生气,仿佛自己被侮辱了。“你是什么东西,竟然敢惹.....”

吸血鬼的话没能说完,因为食欲而没什么耐心的少凰一爪子掏出它的心脏啃了起来,同时问另一只吸血鬼。“你知道在哪吗?”

事实证明,少凰是无敌的。

吸血鬼不是修士,修士苦修百年千年,对心境的要求很高,而吸血鬼的成本....不是我说,真的很低,只需要一个初拥的仪式就可以了,而这样制造出来的生物,哪怕拥有了长生,你也不能它们拥有多么强大的心理素质。平日里看着再高贵矜持礼貌,也不过是因为面对的是普通人,而面对少凰这样的,妥妥的要萎。

不过,吸血鬼萎了也没多大用处,他知道的也不多,这是家族拿出的拍卖品,不是他拿出的,不了解详情。少凰让我去抓个知道多一点的,我想了想,问出了拍卖会的主事者,然后将其从混乱的人群里抓了出来,是个金毛,还是个人类。

金毛萎得比吸血鬼还快,招的也特别干脆,跟竹筒倒豆子似的。

他倒得很干脆,少凰与赵小弟却很是生气,前者是气得想杀人,并且准备付诸实施,后者,再怒也不会杀人,只是怒。

原因?

知道敦煌吗?

知道敦煌就应该华夏西部地区曾经经历过的浩劫,大量文物被盗走,那枚化石蛋就是所谓的西方探险家在西部地区盗走的东西之一。根据当地的传说,是很多年前有人意外在一座雪山下发现了一个恢宏的洞窟,被妖魔给追着掉雪山的洞窟里,听着好像是龙傲天崛起的题材,实际上却不是。那个掉下去的倒霉蛋摔断了一条腿,但也保住了一条命,那座洞窟太过宏伟,也太过神奇(危险?),那只妖魔被烈火烧成了灰烬。但问题也来了,倒霉蛋摔断了腿,又在雪山里,想爬出去难度太高,而雪山地区的寒冷,在他爬出去之前也足以将他冻死了。

便是在那个时候倒霉蛋发现了两枚化石蛋,触手温暖,便抱怀里取暖,然后一点一点的爬了出去。

出去以后那两枚蛋被倒霉蛋带去见了一位上师,同时说了自己的经历,以及那座洞窟里的情况,他在洞窟里看到了很多壁画,壁画上画着的是一种非常华美的猛禽。

倒霉蛋不识那是什么品种,只是依稀感觉有些像传说中的金翅大鹏鸟(这推论某种意义上还是有点靠谱的,两者之间还有点血缘关系)。

上师比倒霉蛋识货多了,说那是凤凰的蛋,然后两枚蛋就一直被供奉在一座庙宇里,具体是多少年前的事没人知道,但年代肯定很久远,因为那座被西方探险家给洗劫了的庙宇的建筑风格与危房程度,说它超过一千年都有人信。不过那座庙宇也的确是座宝库,原因?丫洗劫了庙宇后得到了足足两大卡车的珍贵文物,谁也没想到那座普普通通的庙宇底下竟是一座地宫,收获相当丰富。

而那枚蛋毫无悬念是最珍贵的,不过刚开始也没被发现,只是因为这种蛋形化石过于罕见,这才被带走,觉得很稀罕,应该能卖不少钱。然后,事实证明,现代科学还是挺不错的,一枚化石,生命反应低到微乎其微,居然能检查出来蛋里头有一只休眠中的幼崽。

那太神奇了。

人生不过百年,就算是植物人的休眠,也会百岁而终,但这枚,它都休眠成化石了居然还活着,并且,还可能还是能孵化的。

这得是什么物种才能生命力如此变态?

很多人对此加以研究,结果....凤凰族的蛋壳是那么容易能弄碎的吗?若是蛋壳能轻易弄碎?少凰与孟凰这对姐妹也不会有活着回到南明君临南荒的时候。这两只能活下来一般是因为两只本身的心性与学习能力,但在孵化之前,谁都拿蛋没辄也是一个原因。那年代不可能没有吃蛋的物种,只是那蛋壳,真心无奈,只能放弃。

不管什么钻头都钻不开蛋壳,那就孵吧。

既然是蛋,既然还活着,那么理论上是可以孵化的,等孵化出来后好好研究一番,说不定能解开永生的奥秘,毕竟,这枚蛋可是货真价实的永生了。

只是,那是凤凰蛋,不可能随便找只抱窝的生物,比如鸡就能将它给孵出来。花了很久的时间,死活都摆不平,到后来,所有人都放弃了。除了坚不可摧,这枚实在挖不出别的优点的蛋最终被送上了拍卖会,就是想看看有没有识货的,或者别的人有办法。毕竟,永生的奥秘太吸引人了,最老的吸血鬼据说也就一万岁左右,而这枚蛋,甩开那只古老吸血鬼一万条街不止。

这算是一种另类的钓鱼,也真的钓到了大鱼,只是,不是鲨鱼也不是鲸鱼,而是鲲鱼级别的大鱼。

小歌对两大卡车的文物与钓鱼都不感兴趣,她只想知道一件事:“既然是两枚蛋,怎么册子上写的是一个?”

“我们只得到这一枚,另一枚据说在西藏很久以前的战乱中就遗失了,可能已毁.....”管事说着自动消音了,倒不是因为少凰的冷漠表情,而是化石蛋的蛋壳硬度.....显然不可能因为战乱中的磕着碰着就悲剧掉。

“蛋在哪?”小歌问。

主事知情识趣的带小歌去找蛋,我正要招呼阿莯,少凰就先开口了。“小幺,抓活的加餐。”

我/阿莯:“.....”

蛋和别的拍卖品都在专门的地方放着,琳琳满目,只是,瞅着那些青铜器与玉器,我有一瞬的无语。

自身就是超级活化石的少凰对各种古物毫无兴趣,直奔化石蛋,然后就彻底怒了。

一般人来看的话,这枚化石蛋很正常,一如既往的活化石形像,但我与少凰不是这样看的,我看着凤凰族被创造出来,看着最初的凤凰长大,对这个物种很熟悉,而少凰,谁会不了解自己的物种?也因此,我们一眼就可以看出这枚蛋挺虚弱的。却不是因为休眠带来的虚弱,事实上,若我没说错,它原本应该很健康,甚至还一度得到了营养补充,只是近百年才开始急速虚弱。而原因也不难猜到,一群疯子对它各种研究,我估计要不是核/武器的杀伤范围太大,那些疯子说不定连核/武器都会给它试试。

而要保命,自然不能吝啬能量,否则那蛋壳也未必禁得起近百年的折腾。

少凰呵呵了下,忽然伸手掏出了熊猫给的药水给主事的灌了下去,我没拦着。

熊猫给的东西就是质量高,不到半分钟金毛就痛苦的停止了呼吸。

第221章 第八章尴尬·丧心病狂

毒死了金毛,少凰有点愣,我正将化石蛋从恒温柜里取了出来,见此,问少凰:“怎么了?”

少凰道:“我原以为三十六给的会是什么瘟疫病毒呢。”

结果纯粹是见血封喉之类的毒药,你就很是失望?那么你原本是希望爆发瘟疫?这火气有够大的。

我将化石蛋收了起来。“我说你收敛一下脾气吧,这蛋还没事呢,还有的救,真想杀人的话,阿莯那边还在打,你可以去帮忙。”

少凰向我示意了下她连万年一米二的萝莉身材都没有的身材。

莫名的想笑,神尊这手真的挺神来之笔的,挺好玩的。

拿了蛋我便想带着众人回去招呼阿莯走人,东西已经到手了,而且还买一赠一得了个华胥鼎,不虚此行。但被高岚给拉住了,我不解:“有事?”

“反正都是拿,都拿了吧。”高岚指了指那些纹饰华美的青铜器与工艺精细的玉器。“本来就是我们的,物归原主。”

我委婉的提醒,理是这个理,但你不是少凰,很容易引起国际纷争呀。

少凰敢这么直截了当的拿走化石蛋是因为她有能力让人不敢找她的麻烦,或者说,她有能力干掉所有想找她要公道的人,又不会永远留在人间界,自然可以不遵守地球人类之间的规则。

赵小弟也表示:若是能武力抢回去,特勤处早自己动手或是请几只大妖出手抢回去了,这不是怕引起国际纷争吗?不然还用得着他筹资来买?

“又不是我一个人拿的。”高岚说。“表姐,你不会不帮这个忙吧?”

我秒懂,但....这个时候怎么就想起咱俩没有半毛钱血缘关系的表亲关系了?虽如此,但我还是答应了。

反正都是拿,全拿了吧,不止华夏的,别的不是华夏的,甭管认不认识,全拿了,没道理他们能抢我们,我们却不能抢回去。用少凰的思维逻辑来说就是,被人给抢了,必须抢回去,不然多不公平。而且西方可是抢了华夏百年,我现在却只抢了这么一次,总的来说还是西方占便宜。

高岚与赵小弟瞠目结舌的看着我,估计这辈子就没见过我这么干脆的强盗,不对,我哪是强盗,再怎么样我也有一半的华夏人族血统,拿回这些东西是天经地义的事。

还没收拾完便感觉到怪异的声音,同时感觉到了空气中的气流波动,有什么东西要攻击高岚。

为何如此笃定是攻击,因为丫速度太快了,哪怕是撞上都够高岚喝一壶的,也因此,我脑袋都还没扭过去就已经伸手拽开了高岚,然后手臂被划拉开一道血淋淋的口子。

我很是惊讶,什么东西这么牛掰?我的鳞甲可是比金刚石还坚不可摧的。

正惊讶也看清了那是什么东西,赫然是刚才那个主事,只是,此时此刻的主事,已经不能说是人了,不仅是因为我刚才很确定他已经断气了,现在也是断气状态,也因为他现在的外貌,灰白的皮肤,白色的眼睛,这不就是熊猫前段时间陪阿吉一起追剧时看过的丧尸片里的丧尸吗?

什么情况?

好好的尸体怎么变丧尸了?

可别告诉我这拍卖会里有人研究丧尸病毒然后完脱了。

还有,丧尸不都行动极为迟缓的吗?怎么这只的速度足有普通人的三倍,奥运会冠军给他当徒孙都不够格。

事实证明,这只丧尸还能更变态。

丧尸速度很快,但我更快,我一爪子将他的脑子抓破,按着丧尸片里的定律,丧尸应该死定了,然并卵,它仍旧活蹦乱跳的,脑浆都沾了我一手,毫无影响。别误会,是对他毫无影响,对我却是很有影响,我都要恶心吐了。

尽管想吐,但这个节骨眼上显然不能吐,这里还有两个普通人呢,不收拾掉这只丧尸,高岚和赵小弟的安全就很值得商榷。

再抓一爪心脏,仍旧活蹦乱跳的。

MD,这什么变态啊。

我抬爪搓出个球形闪电来,本庄主就不信了把你劈成炭还弄不死你。

显然,球形闪电还是有点用的,丧尸扭头就跑了,留下正在搓大球的我无限凄凉。

我无语的将球形闪电散掉,正想问这是怎么回事,在一旁瑟瑟发抖的赵小弟的鼓起勇气问少凰:“你刚才给他喝的该不会是丧尸病毒吧?”

这个问题问的....少凰显然无法回答,她压根不知道熊猫给的是什么毒,最多就是有所猜测,比如瘟疫或具有挥发性的毒之类的,不过现在这情况,虽然不是瘟疫,但也差不了多少。

只是,别人看丧尸片是被吓的瑟瑟发抖、晚上做梦被丧尸追,然后惊醒,熊猫却是玩出了新境界:丫在现实中制造丧尸去追别人,没什么比做梦梦到被丧尸追,结果醒来真的有丧尸更悲剧的了。

混蛋啊。

这么牛的丧尸你也不怕真的搞成全球生化危机?

不对,若是真的搞出生化危机来,熊猫只怕高兴还来不及。

高岚看着我手上的伤口问:“若是丧尸病毒,小落....”

我说:“不至于,那应该不是丧尸,谁家丧尸比猎豹还迅捷的?”不过说到传染性,也是有可能的,熊猫那家伙的医德虽令人不敢苟同,但她的医道你还真不能否认,否则它也就不是医神了。

保险起见,我说:“我还是追上去处理掉比较好,你们就呆在这,少凰你保护好他们两个。”

少凰点头,想了想,还是说:“我觉得你最好也关心一下自己的身体。”

我说:“我现在并没有什么问题。”

“如果方才的真是丧尸病毒,那么你很可能感染。”

我不可思异。“我现在这躯体,怎么可能。”普通人会感染丧尸病毒是因为自身的抗毒能力不高,但我这媲美初代种的身体素质,拿毒当饭吃都死不了。

“我怀疑三十六的病毒专门针对人类基因。”

呃,我再厉害,但我的身体里也的确有人类基因,可....“病毒不都是无差别杀伤的吗?”什么还能针对某一物种了?

“它当年给我的病毒全是只对人族有用,没有人族基因的智慧物种哪怕天天泡在病毒里也不会染上。”

很好,我对熊猫已经彻底无话可说了,丫的医德与医道都无敌了,不同的是,一个是下限无敌,另一个是上限无敌。不过话说回来,这都千万年了,死熊猫你对人类怎么还是厌恶得如此深沉?

无话可说的我赶紧去追那只丧尸,若是丧尸病毒真能感染别的人类,那就真的大条了,分分钟上演全球生化危机。

事实证明,这玩意还真能感染,沿途我碰上了好几只丧尸,不是来参加拍卖的客户就是工作人员,身上都有伤,或被抓,或被啃的,这毒发速度够快的。

值得庆幸的是,二次传染的丧尸病毒没有最初的那只生猛,速度比猎豹还差了点,不过还是比普通人要强,若是普通人,只怕还真拿它们没辄,但我的身体素质也不慢,倒不怕这点。就是这些家伙也顽强了,都被我拔剑大卸八块了,八块肢体仍旧能活动,具有攻击性。

瞧瞧这发明,我深以为,若是有一日世界末日了,那么一定是科学家的杰作,一个小小发明,破坏力比任何的暴君都要强大。

我让烨宁将丧尸的血肉都给吃了,就不信这样还能继续活动。

血肉灵魂都没了,自然就不能活动了,但烨宁只啃了一只就不肯再吃了,嫌弃难吃。

我无语,你都什么状态了,有的吃就不错了,还挑嘴?

我想跟烨宁讲理,但丫现在神魂不全,无法跟我吵架,也无法理解太过复杂的交流,我无奈放弃这个法子。

我搓搓搓,搓出个足球大的球形闪电怼丧尸身上,丧尸霎时就化成了一堆齑粉,终于安生了。

见真的管用,我将紫玉剑收回,一边搓闪电一边找丧尸,搓好一个就放身后,让球形闪电跟着我一起找丧尸,找到就抓一只球球怼出去,一球解千愁。

找到拍卖大厅的时候这里已经一团乱了,到处都是丧尸,阿莯正跟那只最凶猛的丧尸干架,这么一会儿的功夫也不知是吃了什么东西,丧尸已经进化成了三米的巨人,身手却一点都没受到影响,并且四肢都进化出了锋利的爪子,但再生猛也被阿莯拎着华胥鼎压着打,都快砸成肉饼了也没死透,贪婪的攻击着阿莯。

理解,这里最补的人类就是阿莯,若能啃了阿莯,我相信这只丧尸一定会进化出自己的灵智来,并且实力更上一层楼。

怼过去一个球球,没用,靠之,这也太生猛了吧。

见我赶来,阿莯道:“对它没用,你赶紧救人,把没事的人都带出去,我有别的办法解决。”

放大招啊?

我问:“你不怕被雷劈?”

三十六与小幺如今能在这方天地活蹦乱跳绝不是世界意志多么好说话,而是世界意志奈何不了这两位,加之这两位进行了自我封印,不影响到这一方天地的稳定,双方这才能相安无事。

“顾不上了。”

上神真伟大,不过你既然有办法,那我也就不用头疼怎么避免生化危机了。

一边怼丧尸一边护送着普通人从安全通道离开,护送第一批人离开地下建筑跑到外头的时候我无语的发现这外头已经有人了,不是普通人类,而是一群非人生物,有吸血鬼也有狼人,跑的真够快的,尤其是吸血鬼,林子里的吸血鬼足有百来只。原本应该更多,但之前就说过了,吸血鬼并非天生的非人类,而是普通人被吸血鬼初拥后变的,也因此,这些吸血鬼的本质仍旧是人类,只是发生了一些便已,但就算变异了你就不是人类了吗?熊猫的丧尸病毒表示:还是。

地下建筑里闹得最生猛的丧尸除了那只被少凰给灌了一整瓶病毒的倒霉蛋就是那些吸血鬼变的丧尸了。

可惜的是,这些吸血鬼显然不这么想,至少它们不认为自己与人类是同类,发现病毒对自己也有用后麻溜的跑了,还不如它们口中的食物呢,我方才救人的时候看到了几个魔法师在配合阿莯打丧尸。

不断往来,一趟又一趟,没被感染的人都被我给带了出爱,但不保证还有没有漏网之鱼。于是我又跑回去找阿莯,问阿莯有没有办法。

阿莯闭眼感应了下,说:“有,但那些人身上多少都有丧尸造成的伤害,不用管。”

拿神念当雷达,阿莯你也是够灵活的。

不过剩下的人都被感染了的话,我只得爱莫能助的招呼配合阿莯打丧尸的人撤退。

那些被感染的人是不可能救了,我又没解毒剂,而解毒剂就算有也远在死熊猫的手里,隔着一整个欧亚大陆和小半个太平洋,就算坐飞机也来不及。

才跑出地下建筑就发现外头一团乱,什么情况?这冰天雪地的居然还有力气打群架?不由问之前被送上来的高岚与赵小弟:“什么情况?”

赵小弟心有余悸的道:“刚才有只吸血鬼突然发狂,伤了好几只吸血鬼和不少人,不过已经被打死了,但剩下那些已经被伤了的人,大家想先杀了他们,免得一会出事....”

人性自私,比起别人,自然是自己的安危更重要。

我无语,更无语的还在后头。

走在最后的阿莯上来了,而她一上来我就知道不好,不是因为她身上的气势节节攀升,若是有个能量探测仪在这,妥妥的会烧坏,而是,天上雷云聚集,若我没说错,过会儿天雷就该下来了。

姑奶奶,我们都还没走完呢你就把天雷给招下来了,我是不怕天雷,但这里可不止我一个人呀。

看看阿莯,再看看正忙着打成一团的众人/非人,我哭的心都有了,这是屋漏偏逢连夜雨。

越急越想不出什么能在一瞬间带走所有人的法术,干脆问少凰,才开口却发现这位挺悠闲的,都这个时候了还拿了个小本子和铅笔在写着什么。

“少凰……你写遗书啊?”

“不是,是三十六让我写的实验数据。”

它不提那只死熊猫还好,一提我就忍不住上火。“写这干嘛?还那只祸害闹腾的不够大?”

“它让我帮忙写实验数据,说明它的研究还需要改进。”

我说:“再改进地球人类就该灭绝了。”

“你找个镜子照照吧。”

我摸了摸脸,没毁容呀。

少凰继续道:“研究不完善意味着它还没研究出解药。”

我有种不太好的感觉。

高岚小声提醒:“小落你的脸色不太好。”

哪不好了?

我瞅着高岚的眼睛,华夏族黑色的眼睛里赫然是一个脸色灰白的人形生物!

第222章 第八章尴尬·无奈

没等我反应过来自己这是什么情况,天雷便落了下来,伴随着一阵地动山摇,然后就是天旋地转,再睁开眼的时候已在几百里外的冰原上,以及远方天际轰隆轰隆的雷声,仿佛北欧神话中的雷神托尔正在发怒。

自然,以上是普通人的视角,从非人,尤其是我与少凰的视角便是阿莯解开了部分封印着手收拾地下建筑里的丧尸,同时将所有幸存者给丢到了几百里外免得被殃及,但世界意志也怒了,于是天雷滚滚。

高岚望着远方的天劫,很是疑惑:“那是天雷?”

“嗯。”我颌首。

“天道为何要劈阿莯,阿莯不是在做好事吗?”

这个要怎么解释呢?

虽然丧尸很危险,一个不留神地球人都得灭绝,但地球只是这方天地中的微不足道的沧海一粟。而阿莯,那是上神,一尊证道成神的上神,它的存在就是一种道。也就是说,别人是存在即合理,它却是存在即道,只要存在就会干扰到这方天地的法则。只是阿莯以前是封印状态,因此没什么影响,世界意志也就能接受,但现在,阿莯解开封印便意味着可能食言,世界意志能不怒吗?至于地球的存亡?在生命的面前,损失几个细胞算事吗?

必须得说,洪荒破碎有好也有坏处,人神固然分离了,让凡人物种不用再遭受神类的祸害,但凡世的承受能力也差远了。这要是洪荒时代,别说只是一个上神的存在,便是一群上神掐起来天道都表示齁得住。

“阿莯并非此世之人,天道不欢迎她。”我只能如此回答,心里莫名的想起了一首诗。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阿莯没诗里描述的那么老,归乡时都两鬓斑白了,上神是不会老的,不老不死,更难灭,也没有儿童笑问客从何处来,但这也更凄凉。

上神音容笑貌依旧,但她的族人早已忘了她名字,连她亲手铸造的鼎都给弄丢了,更甚至,这方天地也排斥着她,跟防病毒一样防着她。虽然这防备并没有问题,但想到阿莯最初是一个普通的人族,与许许多多的人族一同生活在大河之畔,采集狩猎、祭祀....

相识的族人早已死绝,时代也变了,她不仅是个陌生人,她的存在更是仿佛病毒。

或许,阿莯很多年都没回过人间界,便是因此,不是每个人都能没心没肺到一个神奇的境界的。

忙着记实验数据的少凰道:“别在那感怀了,那些感染者快跑光了,让他们跑了,到时候你就真能看一出全球生化的好戏了。”

我瞅了眼,阿莯送人的时候顺手已经丧尸化的感染者给灭干净了,因此剩下的感染者都是还有神智,还没变丧尸的,但也正因为没变,一落地就忙不迭的跑路。可真要让他们跑光了,麻烦才大条了。

顾不上感怀了,我拔剑去围追堵截,不接受回来呆着的一律砍死,省得在我看不到的时候变了丧尸,若是已经丧尸化了,那就更简单,一剑灭了就是。

这里是格陵兰,是冰原,好处是不用担心丧尸围城,至少暂时不用,坏处是冰天雪地的,想要藏起来也很容易。

普通人可能只能等死,但非人生物,向下挖几百米一藏,咋个找?

我最后快找断了气还差三只,而我自己现在的情况,再拖下去可以考虑换个躯体了。

我问少凰:“你是不是记错数字了?”

少凰皱眉:“我的记忆力一向很好。”

我说:“那就让阿莯负责找人吧。”

少凰无语:“你好意思让个裸/奔的去抓人?”

嗯,裸/奔的。

天雷是劈不死上神的,但阿莯现在用的躯体也不是原装的神躯,天雷一劈....一秒钟就成了齑粉,不过成齑粉之前阿莯也成功的将那座地下建筑连同里头所有的丧尸都给沉进了地心。熊猫的发明应该还没丧心病狂到让尸体拥有凤凰的体质,几万度的高温里跟洗桑拿一样舒服。

不过,裸/奔状态被雷劈,阿莯到底也是受了伤,现在正虚着呢,但我不心虚。

“这不是她应该做的吗?毕竟,麻烦可就是她带下来的。”

一人一裸/奔神不约而同的看着我。

我继续说:“熊猫那德行,我想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让她往人间界跑,就算有事找少凰,有阿莯你一个也就够了,犯不着拖上它。我思来想去,就只有一个解释,它是你带下来的。”

至于死熊猫自己跑人间界来的?那不可能,熊猫不喜欢人族,有人族活动的地方,除非必须,否则她是不会主动前往的。就好比阿莯的神宫,除非孟凰那种好为人师并且喜欢集邮的,不然每个神的神宫里聚集的多是自己的同族。人生地不熟,跟着同族的长辈怎么都会觉得安心一些。也因此,阿莯的神宫是人族神仙的一大聚居地。我问过熊猫,阿莯的神宫打从建立之日起,熊猫就没踏足过,原因就是那的人类太多,她怕自己呆着呆着,然后阿莯的神宫就得出现大规模的人口失踪事件(被熊猫扛回去做实验品了)。

阿莯沉默的看着我。

我问:“为何带它下来?你难道不知它对人族的厌恶?带它下来的危险性....”我指了指远处因为地心被打了个洞而导致岩浆喷发的景观。

“留它在神界,更危险。”阿莯道。“在人间界,它再危险也只能祸害这一地的人族。”

反应过来阿莯什么意思的我:“这颗星球上的人族招你惹你了?”

“牺牲少数人保全更多的人罢了。”阿莯说。

牺牲少数人保全更多的人,这是人族文明发展中的一个核心思想,这样的选择在历史上有过太多太多的例子,而每个人的选择最终都是大义凛然的:牺牲少数保全多数。无数的人因此而被牺牲,被杀身成仁,但我估计再心狠手辣的枭雄也不会想到,有朝一日,同样的选择出现时,被摆在祭坛上的牺牲会不再是几个或是一部分人,而是整个地球人族,包括别人,也包括自己。

对此,我表示理解,但不能接受,更不支持。

但我也更确定了一件事,阿莯真的是一个人族。

别看我平日里没少腹诽这家伙是一个血统纯正的原始人族,但其实我心里是没将她与人族挂钩的,双方的三观代沟远超马里亚纳,堪比归墟,真的很难让人将之放在一个生物纲目里。但此时此刻,我无比深刻的意识到,其实阿莯的骨子里是一个真正的人族,哪怕隔着千万载的代沟,但某些事情的思维逻辑上,她与人族如出一辙。

地球上的是几十亿人族,不是几十亿头猪,这家伙的取舍可真做得干脆利落,没有愧疚,没有纠结,只有平静,某种意义上她比所谓的英雄坦诚多了,至少英雄还会假惺惺的掉几滴泪,并怀念一二。而阿莯,我敢笃定,若地球人族真灭绝了,最多几年她就能将这事给忘干净。

格陵兰最后剩下的三只感染者最终由阿莯接手,我找华夏驻丹麦的大使弄了一艘飞机,然后将剑架驾驶员脖子上让驾驶员将飞机开出了破吉尼斯记录的速度。

回到国内继续借了一把特勤处的关系换了飞机继续飞,总算在毒发攻心前回到了鹤城将熊猫从血肉横飞的手术台边拖了出来,至于手术台上那血肉模糊,但隐约能看出点人形的不明生物,我拒绝深究。

“解药给我。”

熊猫诧异的看着我。“你怎么也中毒了?”

我说:“听你这意思,我原本应该不会中毒?”

“这病毒只对人族基因有用,而且,感染后,短则几分钟,长则十二个时辰就会毒发。”

我怒:“老娘一半人族血统呢。”

熊猫闻言眼睛噌的就亮了。“忘了。”

我揪着熊猫脖子上的毛说:“解药。”

“还没配出来。”

少凰还真说准了,丫的研究还没完成。

我将少凰记的实验数据丢给死熊猫。“你要的实验数据,什么时候能有解药?”

“没有活体?”熊猫有些失望。

“离着半个地球,你让我怎么给你带个活体回来,我自己能神智清醒全须全尾的回来已经很不错了。”

“给我点时间,数据有点少,解药有点难度,但可以控制一下你的恶化。”

熊猫这话说的非常的诚恳真挚,我想了想,信了,然后——

不到三天我就后悔了,找了口锅将熊猫洗洗后就放了进去,放油加盐加胡椒....厨房里各种调料我都放了一些进去,尘寰拦都拦不住。

“小落你冷静。”

我怒:“冷静冷静我冷静个屁,你知不知道这混蛋拿我做了三天的活体实验?”

老娘等着她给我研究解药,她倒好,沉迷完善病毒不可自拔,拿我当小白鼠。

“可你把它煮了,你还怎么解毒?”尘寰死命的拽着我。“咱们可以用别的方法。”

“严刑拷打,伤口撒盐对它都没用。”我很确定的说,能够修成上神,不管是天劫还是心魔劫都遭受过,而能够挺过这两关,十大酷刑都不可能再让它有什么感觉。

尘寰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想了想,说:“挠痒痒,我以前看人族用这招折磨过同类让人活活笑死了。”

我问:“你确定熊猫有痒痒肉?”

尘寰瞅了眼熊猫的腰围,语塞了。“挠脚底板?”

我抓起熊猫的爪子示意那肉呼呼的爪垫,捏了捏,手感真好,长得萌、毛还好、爪垫更长得这么好....好像有点明白华夏族为什么那么迷死熊猫的同类了。嗯,同类,不是这只,我不认为这只死熊猫全身上下有哪是能吸粉的,丫就一变态熊。

尘寰继续出主意。“割伤口抹糖引蚂蚁?”

我说:“这主意听着耳熟。”好像在哪见过。

“天龙八部里看的,有个叫康敏的角色就是这么死的。”

想起来了,超惨,好像是被吓死的。

不过这法子听上去挺不错的,不知道对熊猫管不管用。

我将被捆成粽子的熊猫捞了出来做实验,割了伤口也抹了糖,但事实证明,不仅是因为熊猫不是康敏,而是....丫伤口恢复得特快,伤口恢复的速度肉眼可见。最后我是专门去找了几只蚂蚁放旁边确保蚂蚁可以及时爬伤口里去,然后奸笑着对熊猫说:“你好好研究解药,我就放过你。”

熊猫给我的回答是充满挑衅的笑容,然后....蚂蚁被毒死了。

我还能说什么?面对这么一只连自己的都能拿来做实验给弄得血液带毒的家伙,神也无可奈何了。

至此我完全明白了少凰在我走的时候讲的两件事什么意思。

“你认识池刃吗?”这是少凰的开头。

不认识,对于神族,我所认识全是大洪荒时代的,天知道是死是活,池刃,那年头没这号神。不过也不是完全没印像,刚找到熊猫和阿莯的时候给少凰打电话证明我没恶意时,这两位的电话里有提到过,似乎被熊猫给整得很惨。

少凰给我说了池刃的悲催遭遇。

不是很惨,是惨无人道,惨绝人寰。

池刃在战场上受了重伤,而那个时候熊猫正在做个研究,就差个实验体了,而由于它之前十九段婚姻,再勇敢无畏的人在见了十九位前辈的悲惨后,只要脑子正常都不会再被熊猫的外表所迷惑。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但有几个人是真愿意死在牡丹花下的?尤其是清楚那朵牡丹花还是一株食人花。

也因此,虽然万般准备都齐全了,但就是没法继续。

池刃很倒霉,真的很倒霉。

它本来是不必死的,但熊猫需要实验体,所以它就死了。

神躯挂了,也不是不能解决,去轮回就是了,既可以历劫又可以重新获得躯体,也可以从自己的后裔里找个合适的躯体,再或者找娲灵大神制造,前两者都需要很长的时间去磨合,最后一种的磨合期较短,但娲灵大神一向深居简出,找它的话委实难了点。也因此,当熊猫说有办法为池刃提供一具没有任何后遗症、且百分百契合的躯体时,池刃非常高兴的说愿意配合熊猫。

熊猫的办法说来也很简单,用培养皿人工培育躯体,不过一来等躯体完全培育出来了,那就是夺舍了,有伤天和,而且,也无法百分百的契合,因此熊猫是从胚细胞起就把池刃塞了进去,让胚细胞与神魂相互磨合同时进行改造,如此,等分娩时得到的必然是百分百契合的躯体。

虽然用的胚细胞是用池刃生前的细胞组织培养出来的,但胚细胞的脆弱....反正第一次塞进去的时候池刃不到零点零零零一秒就又挂了一次。神魂的活性太强,改造后胚细胞的活性也同样变态,然后不到一秒钟就崩溃了。

熊猫毫不气馁,再接再励,胚细胞的存活时间越来越长,挂第一千万亿零五百四十一万三千九百一十一次的时候池刃已经活成了胚胎。

胚胎。

人类十月怀胎,胚细胞发展成胚胎至少一个月的时间。

池刃不是人类,它的物种的孕育时间比人类更长.....所以挂了一千万亿零五百四十一万三千九百一十一次不是结束,只是开始,真正的开始。

值得庆幸的是,池刃最终得到了一具与自己完美契合并且比之前那具更好的躯体。

啥?

问他成功复活时的精神状态?这种问题……人生难得糊涂,何苦刨根究底呢?

第二个故事是熊猫的第八段婚姻。

那是熊猫唯一一段不是纯粹钓鱼的婚姻,虽然开头还是钓鱼,但过程发展出了别的内容。

咬钩的是一条科学鱼,与熊猫同样热爱科学热爱研究,对于做实验的时候拿自己拿别人当小白鼠毫无心理障碍,这两只的节操与下限可以说是一个等级的,相性非常的合。

当时大部分的神都很看好这一对,结果....这两只只用了两个月的时间就从蜜月期发展成了世界大战。

按着人类的思维逻辑,如果夫妻关系破裂,闹得不可开交,那百分之九十九是有人出轨了,找了第三者,因此想将第二者踢出去以便给第三者腾位置。但熊猫夫妻并非人类,用人类的思维逻辑自然是不行的。

当众神将这两只给制服的时候,神界已经让毁了十分之一,众神一边修复神界一边觉得不可理喻审问两只是什么情况,就算是审美疲劳也不至于这么快吧,而且众神之间就算是审美疲劳要解除道侣关系也是和平分手,哪有发展成世界大战的?

原因自然是与审美疲劳无关,但丫还不如是审美疲劳或第三者插足呢。

第223章 第八章尴尬·无敌

古人有云,男女搭配,干活不累,但古人肯定没想过,若搭配干活的男女是同行会发展成什么情况。

男女热恋的时候总是会做一些可能有趣也可能无趣,可能好笑也可能不好笑的事,而这种行为有个统一的学术名称:浪漫。

普通情侣的浪漫大概就是说几句好听的话,或是用蜡烛弄个心,弹个吉他什么的,有钱人就可能规模弄得更大一些,甚至跑到传说中一些爱情圣地去玩。而熊猫跟第八任的浪漫则是秀爱情的结晶,别误会,不是秀幼崽,古神想要怀孕,难度不亚于肥猪上天,它们秀的结晶是共同创造的发明。

这种行为,仍旧是浪漫,只是罕见一点,是属于科学家的浪漫。

嗯,科学家,严格意义上,熊猫和第八任都可以归入科学家这个行列。咱不能因为科学家的IQ爆表,EQ惨不忍睹就觉得人不懂浪漫,那是赤/裸裸的歧视,是无知。科学家也是有浪漫的,你觉得没有只是因为你没见过,或者,你不是那个人。

只是,就算是科学家,内部也有不同分类的。

研究生物的、研究化学的、研究天文的.....都是科学家。

熊猫在分类上应该属于生物学科学家,而第八任则属于机械学科学家,分类不同,在一起研究爱情结晶的时候自然也有所侧重,熊猫偏重生物,第八任偏重机械,然后....毫无悬念的产生了分歧,刚开始只是拌几句嘴,很快发展成吵架,贬低对方的学说,抬高自己的学说,然后....反正最终的结局就是创造了盘古世界有史以来最凶残的夫妻吵架,整个神界都给毁了十分之一,网上讨论世界末日的时候真的很有必要将科学家导致世界末日这个可能性最大的题材给加进去。

一般来说,夫妻之间,只要不是有一方出轨了这种问题,那么最终都是床头打架床尾和,熊猫与第八任的问题,说白了就是意见不合,都退让一些就是了。

可,这对夫妻是科学家,而科学家可以说是周天万界最虔诚的信徒了。

啥?

科学家是信徒?

太扯了吧,科学家应该跟信徒怎么都不沾边才对。

事实上还真的很沾边,不同的是,凡人信仰的是神明,是英雄,这样的信仰其实并不纯粹。毕竟凡人的信仰充满了功利性,神明得庇护他们,英雄得带给他们可以继续活下去的生活,若是自己的信仰没有回报,凡人会生气,会痛骂,更甚至于,神明的庙宇会被焚毁,神像会被亵/渎。科学家却不然,至少真正的科学家不是,真正的科学家没有任何功利性,它们纯粹因为热爱而信仰,痴迷于知识以及探索奥秘。

举个例子好了。

如果有一项研究,需要你自己躺上实验台,正常人肯定是死也不干,不是报警就是跑路。

而真正的科学家,它们会跟同行研究怎么保留自己的脑子,让自己活着看到结果,哪怕看到的时候自己只剩下大脑还活着。

为了自己的信仰,研究自己、根据研究需要调整节操与下限.....真正的科学家,可以说是相当欠揍和刷新你三观的存在。

不巧,熊猫与第八任都是科学家,且是非常虔诚的科学家。

虔诚的信徒怎么可能让别人的研究压自己一头?必须以自己的研究为主。

谁都不让的最终结果便是从相互贬低对方的研究抬高自己的研究升级到人身攻击,神界拆了十分之一,爱情结晶没搞出来,婚姻却划上了句号。

熊猫的十九任道侣里,它和第八任是分手最快的,从成婚到离婚不超过两个月,真正意义上的闪婚闪离。神人漫长的生命造就了神人特殊的时间观念,就算是审美疲劳,怎么也要几百几千年,也因此,在这两位之前,离婚最快的神人道侣也维持了至少两千年的道侣关系。这两位一下就刷新了记录,并且至今无神能超越。

对此,除了槽多无口我没有任何感觉,但是——

我不该问少凰,熊猫的另外十八任道侣是怎么离婚的,多久才离的?不会也是理念不合吧?若是这样,那科学家与科学家之间还真的不适合结婚,结果——

“另外十八个?研究价值没了,自然就离婚了。至于多久才离的,短则几千年,唔,我记得有一个是超过十万年的,最后离婚的时候,活了快一百万年的神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哭成了狗,闻者伤心,见者落泪。”

“可你好像很高兴别人离婚了?”

“三十六每次成婚,整个神界都会打赌这段婚姻能坚持多久,那一次我下注五万年内不会离婚,一赔两百。”

我:“....”

咱就不吐槽神界的神究竟多么的没节操没下限了,只提一个事,熊猫的婚姻史与池刃的遭遇充分说明了一个事:若将科学家比作信徒,那么熊猫妥妥的狂信徒。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不怕变态一样的对手,更不怕神逻辑的变态,就怕狂信徒。

神一样的对手可以想办法,变态也可以去猜测,神逻辑的变态也不是完全没有逻辑可循。而狂信徒,它们的逻辑真的很简单,简单的一目了然,但也正是一目了然才更无敌。

我更不该问,做为一座神宫的主人,死熊猫这么胡来,真的好吗?不怕名声扫地,威严尽失吗?不怕徒子徒孙没脸见人吗?每个证道的上神都有自己的道统,徒子徒孙无数,就算自己无所谓也请稍微考虑一下徒子徒孙的感受好不好?不怕人都跑光了,没人继承道统吗?

少凰呵呵哒的给我科普了韶光神宫的发展史。

别看死熊猫节操各种欠费,但丫在自己的专业方面还是很尽职尽责的,对徒子徒孙的毕业标准定得很高。每个毕业的徒子徒孙至少有背医书一百年、跟药材打交道一百年、活体实验一百年的经历。就好比针灸,一个只在学校里学了几年理论的医学生和一个已经用活人练手练了一百年的医学生,做为病人,你会选谁为自己针灸?

只要不是想不开,用膝盖想都知道选哪个,也因此,韶光神宫的医修虽然臭名昭著,但就职并不是问题,供不应求,个顶个的有钱。

只是,背医书一百年与研究药材一百年问题不大,耐得住性子就行,耐不住怎么办?自然是滚蛋。能够进入韶光神宫学医的,自然是耐得住性子与寂寞的,但活体实验一百年就有点问题了。

针灸什么的,还可以相互扎个几十年练手,但别的,比如试药、比如解剖....虽然死了也能救回来,但那个过程,真的很痛苦,能让别人受罪还是不要自己受罪了。就算狠得下心对自己下手,素材也不够,想要毕业,就要做更多的实验,而考虑到神界的庞大的智慧物种种类,显然,只研究自己是不够的。

韶光神宫的发展初期,这些医修解决实验素材的法子是出钱:灵石、各个品级的丹药(品级越高,服务时长就越长)。

重金之下必有勇士,踊跃报名者很多,但过程太痛苦,很多人都是还没到期就跑了,连酬劳都不要了。而跑得人越多,实验品就越好,医修们就担心自己的药没人试,或没人练手,狼多肉少,不抓紧时间,连汤渣都喝不到了。因此做实验就更频繁了,实验品也就更痛苦了....恶性循环之下,到了后来,哪怕韶光神宫开出上品的丹药,除非想不开,否则再眼馋丹药都没人报名。

招不到实验品,徒子徒孙们只能去战场上抓俘虏,太清楚众神及其徒子徒孙都什么德行,神尊明确规定:除非是俘虏或有仇,否则做实验必须当事人自愿,并且实验结果都对当事人有益。但战场上需要的再缺医修,也吃不下整个神宫的医修,为了去战场的名额,韶光神宫进行了惨烈的内讧,少数踩着大多数的“尸体”兴高采烈的去了要多少实验品就有多少实验品的战场,而剩下的人....一片愁云惨雾。

这个时候死熊猫不知道为什么对研究上神产生了兴趣,但对付等级比自己低的,她可以用各种方法让人自愿,但同级的存在,那就真没辄了....呃,至少短时间没辄。

道侣之间相互帮助做点小研究是不犯法的,于是乎,死熊猫拉开了骗婚的帷幕。而它的徒子徒孙,瞅着祖师爷骗婚的事迹,思路完全被打开了。

原来还可以这样啊。

祖师真聪明....

.....

无数白痴被韶光神宫里或美丽或温柔或英俊或知性或妩媚或.....反正你想得到的任何款,韶光神宫的医修们都能给你演出来,包你满意,只要肯去相关部门登记结婚就行。

只是,帅哥美人再好,天天拿自己做实验,哪怕是色中饿鬼,最终也会进化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红粉皆骷髅的佛。往往要不了多久就会哭爹喊娘的要离婚,遗憾的是,结婚容易,离婚的话,在另一半毕业之前是别想了。

人性未泯的医修们普遍一手毕业证一手离婚证,人性已泯灭殆尽的,通常只有毕业证,除非道侣疯了,或者研究价值被榨干净了,否则别指望能离婚。

为了让我更明白一点,少凰还给我举了两个例子。

一个是一只风流种马,该种马极为好色,飞升后很快就混开了,并且吸引了十五位红颜知己,而十五位红颜知己对其爱入骨髓,愿意共侍一夫,并且相处得极为和睦,从不争风吃醋。十六个人很快就决定去领证,办事人员瞅着这十六位的队伍,一颗冷漠无情的心都禁不住抖了抖,委婉的劝该种马,娶这么多真的会死人的,婚姻并非儿戏,应慎之又慎。

该种马觉得办事人员是羡慕嫉妒自己左拥右抱,没听,让办事人员快点。

办事人员无奈,为十六人登记了户籍。

那只种马的婚后生活多滋润少凰不太清楚,少凰只知道那十五位红颜知己出师后是离了婚的,并且每个都给了那只种马一大笔离婚费,不过那只种马没要。少凰见过一次种马,畏雌如虎,甭管是女神还是女人,甚至雌蚂蚁都能让他如同耗子见了猫一般瑟瑟发抖。

还有一个例子,有只小玄武成年后去神界拜访一位长辈的时候与一个韶光神宫的医修相识了,在发现这只小玄武是第一次来神界,人生地不熟后,医修热情的为小玄武提供了很多帮助,两只很快相知再相恋,最后结了婚。

少凰对此事印像极为深刻,因为那只玄武是少凰一个老友的晚辈,玄武鼻涕眼泪直流的来找这位族中准备求救帮自己离婚解救于自己水深火热之中时,少凰就在旁边。

那位玄武上神被气得不轻,结婚你不挑挑人啊,韶光神宫的医修是能结婚的对像吗?

气归气,但小龟还是要救的,而上神出马,医修没坚持太久就答应了离婚。它怀孕了,肚子里有一只玄武正在孕育,孩子它爹没了也无妨,等孩子生下来了研究还是可以继续的。

少凰介绍完后,我也就剩俩字了:呵呵。

人族中的很多人都觉得自己身边的异性接近自己爱慕自己追求自己都是图自己的钱财,因而觉得空虚,然后使劲的作,我觉得,那些人都是没碰到对的人,若是碰到韶光神宫的医修,一定会满意,不再空虚。那些医修不会图你半毛钱,就图你这个人。

言归正传,终于回过味来少凰为什么要给我讲那些的我最终没有听少凰的劝谏。

我也不是不明白,面对死熊猫这种无敌的家伙,忍耐是最好的办法,但面对这种神经病,谁TM的能忍?反正本庄主忍无可忍!

我最终将熊猫放回了锅里,这回尘寰没拦着,他也想不出有什么能收拾熊猫的法子了。

加半锅水,打火,加盐加葱加干辣椒加花椒撒胡椒.....

熊猫虽然很萌很可爱,但仍旧是熊,皮糙肉厚,想要炖熟,需要很久,因此我搬了个凳子再取了一卷佛经慢悠悠的念着,平心静气,世界如此美好,我却如此暴戾,不好不好。

“只是研究一下而已,我保证你不会死,你折腾我这么久,也该消气了吧。”水沸腾时锅里的熊猫道。

我心说,折腾你半天,我更上火了。

十大酷刑,没一个是对这只死熊猫管用的,丫还真就无敌了。

我不愿妥协,熊猫不肯放弃,这锅熊猫汤炖了三天,整个屋子里都肉香四溢,然而这毫无意义,熊猫就算五分熟了仍旧是淡然的,也的确该淡然,就算十分熟它也死不了,为何不淡然?

我绝望了。

我的绝望最终是阿莯拯救的。

尘寰得知还有三只感染者后跟格陵兰那边联络了下,因此阿莯与少凰回来的时候是带着两只丧尸和一只感染者的,有了别的研究材料,熊猫对我的兴趣立时大减,好吧,也不是大减,只是减了一分而已,它还是想继续研究我的,神民与人族混血的感染者,只我一例。

我无言的将烨宁搁在了自己的脖颈上,问死熊猫:“你信不信我砍下这颗头颅,这副皮囊可不是神之躯,脑袋掉了,还是被烨宁给割下的,肯定活不了。”

熊猫:“....冲动是魔鬼。”

第224章 第九章血脉·华胥

人性的下限,你永远都想不到――庄主

赵哥来的时候我正在看尘寰杀羊。

大清早的杀什么羊?改行当屠夫?

还真不是,只是准备早餐而已。

回来后我就发现自已对熟食的兴趣越来越少,相反,身体对生肉的渴求却越来越强烈,回来第三天我吃了一口熟食,然后就吐了,目光下意识的扫了眼外头,大街上有不少人,想吃生肉。

尘寰对此很是担心,怕我突然控制不住自己上街上抓人吃,回头肠子毁青,赶紧去给我买生肉。只是,他还没回釆熊猫就递了我一块生肉,脑子反应过来之前我的身体就己接过生肉啃了起来,而脑子也旋即跟了上来,肉的滋味,怎么说呢?虽然没吃过生的猪肉或羊肉,但这生肉的感觉真的不太像这两者中的任何个,可又确实有点似曾相识的感觉,似乎在哪吃过。

边啃边想,然后,想起来了,前段时间被少凰借了身体的后遗症时期我啃过人肉,貌似,就是这个味儿。

我当时就呸的吐出了嘴里的肉,跑去地窖一看,小白鼠果然少了一只。

我问:“人呢?”

熊猫答曰:“昨晚上想吃宵夜,冰箱里没食材了。”

所以我将熊猫给炖了三天炖了个八分熟真不能怪我凶残或是变态,实是这只熊猫太能拉仇恨了,跟它一比,少凰简直乖乖鸟。

不过,经过死熊猫那么一折腾,我现在就是想啃生肉也拒绝别人提供的了,必须是在我眼前被宰杀取肉的生肉我才啃。啃生肉我是没有芥蒂的,大洪荒时代啃了千万年的生肉,而千万世的轮回里也不是没有过需要吃生肉的时候,甚至在雷泽的时候我都没少吃生肉,一些特殊的肉类只有生食才能最大限度的吸收其中蕴含的能量,因此对于吃生肉一事我的接受良好,但再好也没好到吃人肉的地步,相反,我对此很排斥,我可是还记得自己的身体里有着一半的人族血统呢。

赵哥看看生羊肉,再看看脸色灰白已经半丧尸化的我,原本诚惶诚恐、激动、好奇等多种情绪混合的神情变成了惊讶。“小庄主你怎么还没好?”

我怎么还没好,这话你问我我问谁去?问那只死熊猫什么时候玩够吧。我这几个月睡觉要么一直睁着一只眼,要么让尘寰给我守夜,就怕哪天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躺在死熊猫的实验台上,另外三只一天三场实验,数月无休,精神都快崩溃了。结果少凰与阿莯告诉我,这已经很有人性了,韶光神宫的无节操无耻无下限.....那三只还没真正体会到。

我当时就忍不住问了句:“那怎样才是真正体会到?”

两只告诉我,韶光神宫素来狼多肉少,因此除了道侣,别的“小白鼠”,大多是共享的,全宫共享。曾有个仙人得罪了阿莯,阿莯将其丢给了自己的徒子徒孙,后来仙人的同门找来,阿莯早就忘得差不多了,因此表示,带走吧。然后,仙人的同门挨家挨户的敲了三百多户实验室才将自己同门的零碎给收齐全。

我说:“这么丧心病狂,就没人管吗?”

“又不会死。”这是两只给我的回答,一击将我KO。

死不了就不是大事,这是古神科的普遍思维逻辑,但这世上还有个词叫生不如死呢。

不过,这也让我更警惕死熊猫了,这几个月都没怎么休息好,要不是现在这副尊容实在不适合出门,容易引起恐慌,我是真想搬出去的,不过,既怕别人恐慌,也怕自己控制不了自己伤人,也只能继续忍着与熊猫共居一座屋檐下。

只是这些是不会与赵哥说的,不管是谁,得知自己生活的天地有熊猫这种恐怖分子,能安心?

赵哥这几个月的生活,不比我好多少,确切说,很多人的日子都挺累的。

阿莯将一大片人给沉进地心岩浆层是干脆果断了,但考虑到那些人的身份,有俗世的富豪,也有各种非人生物,这就是个超级烂摊子。而赵小弟的身份,以及我们几个典型的东方人长相,不难猜到我们的国籍,然后纷纷找华夏麻烦,施加压力。

高层心理什么感受我不得而知,但我知道,没人敢因为压力将我们给卖了,一来是他们做不了我几个非人生物的主,二来,他们不敢卖阿莯,但凡历史不是体育老师教的,听完赵小弟的经历都不难猜到阿莯的身份。

不过,这几个月,国际上台面台下都挺热闹的。

玩政治的就得厚脸皮甚至不要脸,这几个月,国际上就是这么个情况,扯皮条扯得很热闹。

别的国家指责华夏,华夏也不客气,阿莯是弄死了很多人,但那拍卖会本身就不干净吧。

打个比喻,早上的时候卢浮宫丢了一件珍宝,那么晚上的时候说不定就能在拍卖会上见到,而从这个很多人都知道的比喻也可以知道那个拍卖会拍卖的东西都是什么来历。

扯皮扯得热闹,但真敢动武的却没有,阿莯轻而易举将人丢进地心的手笔吓着了不少人。

我问:“有事?”

因着熊猫的事,我一直没想起国家的态度,光应付熊猫已经耗费了我太多的精力,而且,做决定也是需要时间的,我也就暂时将这事给放后头了,也因此,我现在才想起赵哥还是这几个月第一次有官方的人来拜访,显然,这是有决定了。不过这是单方面的,阿莯未必配合。

赵哥问:“我能否见一见风前辈?”

我琢磨了一秒钟才反应过来所谓风前辈是哪位,这不怪我,现在这年代,姓氏是合一的,但在阿莯那年代,姓是用来区别婚姻的,同姓不婚,怕生出畸形来,也就是说,姓这个东西,只有在跟婚姻有关的时候才用得上,也因此,阿莯习惯自称华胥莯,又不是打算相亲,犯不着专门提自己姓什么。

阿莯那样的习惯,我都要忘了华胥是她的氏不是姓,而按着现代的习惯,她的名字应该是风莯。

我说:“稍等一下。”

说完向在给白梅树浇水的小鸩打了个手势,小鸩立刻跑进了屋里,很快拿了一本砖头书出来,真的是砖头书,比砖头还厚,拿来砸人的话绝对比砖头更有杀伤力。

砖头上有两个非常有名的字:《圣经》

赵哥的头上是显而易见的黑线,理解,刚看到这本砖头的时候我也同样满头黑线。

我将圣经塞进赵哥手里。“阿莯让我转告你,人族要么像这里头记载的一样当宠物,要么当丛林法则的生存者,没有第三个选择。”

阿莯还不愧是证杀伐之道的,崇尚丛林法则。

做为神,她对待自己种族的态度还真挺实在的,人族作大死的时候她会抽人族几巴掌,让你醒醒,人族捅了大篓子的时候,比如远古时惹了少凰这种大麻烦的时候,她打不过少凰,却也会尽其所能保留人族的血脉不绝。除此之外就什么都不管了,是吃饱喝足还是摔了跟头她都只看不管,因此若让她像人族普遍的爹妈一样负责孩子一辈子的负责人族一生,估计她宁可去死。

丛林法则之下,活下来的就是好人族,阿莯的思维逻辑估摸就是这个。但你还不能否认,她这样养种族的逻辑是最合适的,要真跟圣经里记载的上帝一样养人,用阿莯的话来说就是:这是养人还是养猫狗?

嗯,养猫狗。

这是阿莯在国外买了本圣经打发时间,结果越看越无语,最后看完了的无语评价。

当宠物,吃喝不愁,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用愁,亚当与夏娃早先在伊甸园过的不就是这样的生活吗?活似动物园里养着的动物。阿莯绝不可能容许自己过那样的日子,不然她当年也不会义无反顾的跟着一个来路不明并且有食人习性的家伙跑了,嗯,食人习性,孔雀大鹏好食人,而与孔雀大鹏有血缘关系的食性如何从少凰的身上也能找到线索,丫同样吃人啊,我不认为孟凰的食谱里会没有人族这一物种。

这丫头,当年为了力量也是豁出去了,大抵也是她运气好,碰上的是孟凰那个好集邮的奇葩,若是少凰或别个,那她的下场就两个——汤镬之鼎或烧烤架。反正我不认为这家伙会不知跟着一个来路不明的非人生物走的可能下场,能证道的再蠢也蠢不到哪去,但她还是那么干脆的跟着走了,走的时候必然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一场豪赌罢了。

而从阿莯的自身经历也不难猜到这家伙的心性,宠物什么的,不适合她,而以孟凰的性子,她既然能教少凰做神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没理由教徒弟另外一套。而按着孟凰的逻辑,自己都做不到的事便没资格要求别人,既如此,阿莯想来不会愿意将自己的族人当宠物一样养着,至少,我觉得能将少凰这株歪脖子树给扳正的孟凰教不出耶和华那样的奇葩。(好吧,按着世俗的标准,少凰也谈不上三观正,至少三观正的人即便心里每个亲人有轻重之分,但没有任何一个正常人能够不假思索的做出弑父救姐的事情,尤其是她那实验根本不靠谱,甚至她自己心里也清楚那法子多不靠谱,只是不死心罢了,而因为不死心,她轻轻松松的就压上了她老子的命。但你也不能否认,跟别的神类比起来,少凰的三观已经很良善了,不信的可以看看死熊猫)

赵哥不清楚阿莯早年的事迹,毕竟,他们已经亲手抹去了阿莯的事迹。但不懂也没关系,圣经看得懂就行,懂丛林法则的含义就行。

“我懂了。”赵哥说。

懂了就行。

我表示你可以滚蛋了,再在这晃悠,我怕自己忍不住烹了他。

赵哥问:“我可以见见她吗?”

裸/奔有什么好见的?

我说:“远祖就跟明星一样,只可远观,不可近瞧。”瞧了的话很容易失望,距离产生美,懂不懂?

阿莯故意将三七这么一只祸害给带到人间界来的做法,她最终用一句话KO了我:华胥鼎。

华夏族本身就是不干净的,丢了华胥鼎,那可是重罪,阿莯拿它们冒险,本就无可厚非。就好像一个良民和死刑犯,两者只能保一个时,除非死刑犯是自己的亲人,否则人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是毫无疑问的。何况,阿莯做的还不是必死的选择,只是将死熊猫放在神界没个人看着,又是这个节骨眼上,没法放心而已,因而被踢到人间界时,阿莯顺道将死熊猫也给带上了。

然,这样的理由说服得了我,说服得了众神,说服不了人族。

赵哥最终被打发走了,我问玄衣赤裳俨然神女也的确是神女的阿莯。“你有没有后悔?”

阿莯茫然的看着我。

“死熊猫放在人间界,真的很不安全。”我说。

“放在神界更不安全,只要碰着对忍住落井下石的机会,它不会错过,而我不能保证这个节骨眼上它会不会碰上干一票大的机会。”阿莯说。

好吧,对于熊猫这种,几个月前的我肯定无法理解阿莯,但现在,做为亲身体验者,我只能说,确实挺无奈的。

面对一个三观不在一个世界无法说服,更弄不死的家伙,除了无奈你还能怎样?本庄主将死熊猫炖了个八分熟,熊猫当了两个月的熊猫木乃伊,愣是没咽气,相反,她的恢复速度挺不错的,这会已经恢复了健康,连皮毛都一如既往的油光水滑。而考虑到少凰说的,这家伙曾拿池刃上神研究胚胎重生法,我估摸着,自己便是用神力将这家伙给弄死,它也迟早复活给我看。

人族招惹了死熊猫,我已经无法用倒霉或作死来描绘此事了。

莫名的,我同情的看着阿莯,真不知这事究竟是人族倒霉还是她更倒霉,为了族人捅的麻烦,她只怕千万年来都没对熊猫放心过。

阿莯道:“它平日里也不这样,只是在可能有机会的时候才会想顺手做点什么。”

我嘴角抽了抽,想呵呵。“罢了,不提这事了,你的躯体怎么办?要不要找政府帮帮忙?”

神人没了躯体,想要找合适的躯体有多麻烦就不重复了,不过对于阿莯而言,想要找一个可以用的躯体不是难事,地球上十几二十几亿基数,量变引发质变嘛,真正难的是找一个特别好的躯体,没道理委屈不是自己不是?哪怕只是临时用的。

若是找政府帮忙,想来效率会很高。

阿莯道:“我只用死人的躯体,你觉得人在欲/望的驱使与投上所好之下不会故意弄死别人,再将躯体送来给我?”

这个,还真不能高看人性。

既如此,那就只能自己慢慢找了。“华夏人口最多的城市莫过于北京上海,要不我们去北京上海的大街上蹲几天?”

“我只用死人的,用活人的伤天害理。”阿莯提醒。

我说:“总能碰上阳寿将近的,不过,你还真够有原则的。”

“师尊教导,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真到了死亡的时候,谁还能控制得住自己?守得住自己的底线?”真正的死亡面前,圣人也可能化为卑劣小人,要不怎么有盖棺定论这个词呢?

阿莯反问我:“你以为三十六为何弄死池刃研究胚胎重生法?”

弄个神人来研究怎么重生,可以理解,为了活下去,不管是人还是神类节操下限都是可以放得很低的,但,我现在才意识到,死熊猫原来还是很有节操的,至少它没去研究怎么个夺舍百分百成功法或如何跨物种夺舍无后遗症。

作者有话说:

卡文,缓缓

第225章 第九章血脉·有龙

在我考虑要不要用神力弄死死熊猫的时候,死熊猫终于玩够了,给了我一枚丸药。

死熊猫给的东西,哪怕说是解药,反正我是没胆吃。之前信了它,吃了它给的东西后的下场我还没忘呢。

我说:“要不你自己先尝一丸?反正你炼的,也不止这一丸。”

熊猫反问我:“是你快变丧尸还是我快变丧尸了?”

当然是我快变丧尸了,可我也实在信不过你这只死熊猫啊。

瞅瞅解药,再瞅瞅信用破产的死熊猫,我有点犹豫,要不,换个躯体算了,现在这个躯体烧了就是,肯定没后患。

“你就没想过为何你会复活成一个混血种?”死熊猫问我。

我说:“我欠人族大因果。”长眠醒来发现自己欠了巨债是什么感觉?我只有莫名其妙的感觉,我什么时候欠人族大因果了?我死那会人族都还没被造出来呢。

“若是舍了这个躯体,你打算去寻什么样的躯体?”

“自然是寻个纯血种的。”我说。

虽然现在的躯体用着也挺好的,但真正适合也最适合我的还是纯血君族的壳子。

“你既然能投生到这具躯体里,又怎么那么笃定你摆脱得了人族的血统呢?”熊猫反问我。

我皱眉。“你知道什么?”

“你猜。”熊猫说。

我问已经抱了几个月的蛋现在还在抱着的少凰:“我一直拿你当朋友。”

少凰头也不抬的反问:“不是当晚辈的吗?”

我麻溜的改口:“我一直拿你当晚辈的。”

少凰看了我一眼,一脸被恶心到的模样,道:“当年娲灵大神创造人族镇压元魔,做为酬劳,盘古世界万族皆分了自己的气运予人族,而有万族的气运加身,人族才得以拥有盘古世界最变态的繁衍能力,生生不息。”

理解。

一个种族的气运越强,新生儿的出生率自然越高,反之亦然。既然要用人族镇压元魔,自然要保证人族不会随随便便就绝种了,而太古洪荒那恶劣的环境,刚出生的种族想要延续的确是个难事。既如此,分予气运是个很实在的法子,不过,一个种族的气运何其重要,要命都比要这个容易,也不知元魔带给太古诸族的心理阴影究竟多大。

可,这些跟我有什么关系?我那会早挂了,还在读条中呢。

看着我茫然的模样,少凰道:“长姐曾予我言,八荒六合最亘古的爱情是契与少绾,但最挚诚的友情却是娲灵、凤凰以及你。”

我愣了下。“娲灵做了什么?”

若要说我对大洪荒时代最放不下的是谁,那么非娲灵莫属。

风君子的性子我是了解的,那是个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能活得好的家伙,那个家伙就像它的名字,像风一样,无忧无虑,既多情又无情,也因此,我根本不担心他,他最多伤心难过,却不会放不下。我真正放心不下的是娲灵,别看那只骨灰级驴友仿佛没心没肺,走遍八荒六合,遇到无数人,也经历无数的离别,但它从未因为离别而难过过。但,那只是因为它从未失去过心中在意的,它享受风景,享受交友,但前者享受的是风景本身,后者享受的是过程,但要说它跟它那些朋友多么的深交却是不然,泛泛之交罢了。

我与凤凰可以说是八荒六合间它最在意的两个人,凤凰死的时候它已经很痛苦了,我死的时候.....我是真怕最在意的人都失去了的娲灵做什么傻事,不过后来想想,她能做得最傻的事也不过是找凶兽的麻烦。而找凶兽的麻烦,我们已经找过了,很有经验,只要不是硬刚,想来它是不会有事的,也就放心了一半。

嗯,只是一半,这种心理就跟大人第一次送年龄到了的孩子去幼儿园似的,哪怕清楚幼儿园里不会有什么危险,但仍旧会忍不住担心这担心那,坐立难安。

可,如今看来,我似乎小瞧了娲灵。

“我的母亲,它亦在人族轮回借人族气运加速修复神魂。”少凰道:“其实,我挺佩服它的,这世间,最敢想最敢做的,除去长姐便是它,而它们还都做到了。”

我想呵呵,恕我想像不能娲灵究竟费了多少心血,又算计了多少神人,也不怕把自己的命给玩没了?

我接过了解药。

熊猫挑眉问:“现在不怀疑我了?”

我说:“我仍旧怀疑你,但我寻不到比如今更好的躯体更换。”轮回千百世,现在这具躯体真的是最好的了,以前的可是没有一具活过二十五岁的,大多数不到二十五岁就崩溃了。

神人复活并非易事,至少我死的时候是没想到自己还能复活的,哪怕宁渊口下留情留了我一丝丝的真灵,可要以一点微不足道的真灵复活.....从未有过先例,神人若那么容易复活,那神人还愁什么量劫?啥?你说池刃,它又不是灰飞烟灭,熊猫再没神性也不可能没神性到在毁了池刃的神之躯后连它的真灵都灭了。

我不知娲灵是如何做到的,但我不想糟蹋它的心意,这只死熊猫,想来解药里再掺料也不会弄死我,一来是我觉得它还不至于那么无法无天,二来,我现在再弱渣,仍旧是古神科目的一员,而这世间不存在能够毒死古神科生物的毒。

出乎意料,解药是真的,也没掺东西,一觉醒来看着自己在隐去了鳞甲后的白皙肌肤,我几乎喜极而泣,顶着灰白的死人脸几个月,可算是恢复正常了。

一起恢复正常的还有一只吸血鬼,被逮回来的时候丫虽然感染了,还没完全变丧尸,有救,自然就被救下了。不过,很难说他是运气好还是不好。熊猫检查了,他是百分百的人族基因,虽然和华夏族不是一个分支的,但人类这一物种科目是毋庸置疑的。论理,感染了丧尸病毒后丫应该要不了就变丧尸才对,结果不完全是人类基因的都变丧尸了,唯独他还保留了部分正常。熊猫的兴趣很是浓郁,而在发现这家伙还不怕太阳后,熊猫就更感兴趣了。

吸血鬼大部分都是见光死的生物,为什么是大部分?自然是因为若是强到一定境界是可以在太阳下生存一段时间的。可落熊猫手里这只,纯粹是完全不怕太阳,晒太阳就跟日光浴似的,貌似还挺享受,因为吸血鬼本身是冰冷的,晒太阳会有暖和的感觉。

熊猫现在对那只吸血鬼的热情,啧,老爷爷看四代单传的曾孙的目光都没这么热情,只是,这种热情,一般人消受不起,估计那位倒霉催的挂了神之躯的池刃上神会和他很有共同语言。

不过,不是祸害我就成。

我果断对熊猫的非人道实验视而不见,有这功夫我还不如跟少凰一起研究一下怎么孵蛋。

孵蛋什么的,我还真没孵过,虽然君族是卵生的,可,我现在的躯体都还没完全成年呢,因此我只有被孵蛋的经历。

问千万年前,那倒是有,但那都是千万年前的事了,我记忆力还没好到那份上。不过,就算记不清我也可以推测出大致的情况,君族的蛋挺好孵的。在母体子宫里呆一个月,生出来后孵一年左右,不磕着碰着,别丢冰里,再提供足够的灵力做为营养,一年后准能孵化。

凤凰族的蛋,想来孵起来的流程也差不多,问题在于,这是一枚饱受磨难的蛋,它原本储存的灵力已经在漫长的休眠与近百年的折磨中损耗得差不多了,原本它所在那座洞窟,若我没说错,应该有专门的设置保障它的营养,不让它营养不良,现如今.....说它营养不良都是委婉的。

原本的话只要提供足够的灵力就可以让它恢复营养,乃至于孵化,但如今,随便渡灵力无法解决营养不良的问题。想要让它完全恢复,只能提供同源的灵力,并且是非常纯正的同源力量,数量还不能少。对于少凰而言,这不是什么难题,千万年的积累,别说孵个蛋的灵力,便是烧一整个元会的法力都不是什么大事。难的地方在于,少凰现如今顶着人的壳子,它的力量都被封印着,在脱离现在的皮囊之前,她明显不符合孵蛋标准。

这枚蛋现在还能等多久,是个问题。

少凰这些日子,脸色一直不大好,估计这阴沉的脸色会一直维持下去,直到蛋的问题得以解决。

我对少凰建议:“要不我们去雪域高原上找找那座遗迹。”遗迹里应该有相应的设施。

“找多久?”少凰反问我。

这是个问题,雪域高原可不是东部,人口密集到就没什么地方是没有人类活动的,只要耐得住性子抽丝剥茧,还是能够找到目的地的,但雪域高原,靠,那里可是有大片的无人区的。

我说:“除此之外你还有别的法子?”

别的法子自然也是有的,比如,找一只纯种的凤凰来孵蛋,可这里是凡世啊,你要一个有凤凰族基因的人族不是难事,华夏曾经人神杂居,远的不说,就小姑姑一家子肯定有一个有,也可能是两个。反正,小姑姑和小姑丈两个人里肯定有一个有凤凰族的基因,不然少凰投胎投不到小姑姑的肚子里,毕竟,古神科神人投胎也不是随便投的,若少凰现在用的身体里没有凤凰族的基因,那么小姑姑生下来的就应该是个死胎。不过,找凤凰族的基因很容易,但找只活生生的纯种凤凰就很有难度了。有一只活的凤凰已经很奇迹了,哪还有第二只?那还不如到雪域高原上找遗迹呢。

我以为少凰会无言以对,不曾想,这家伙竟然说:“或许,我真能找一只纯血族人。”

我愣住,逗我呢。

凤凰族血脉进化可比龙族难多了,一个挨雷劈,一个玩自焚,前者死亡率虽然同样很高,但就算失败了也并非十死无生,而玩自焚,那是真的不成功便成仁。也因此,凤凰族的纯血族人基本是先天的,后天的极为罕见,通常情况下,几十万年难得一见。而生而纯血的凤凰,应该没哪只会与少凰一般“热爱”凡世,千万年如一日的在凡世打转。

过个路的情况居多。

华夏远古的时候就有不少见到凤凰的传说,最为出名的当属三千年前的事,先秦时代,华夏族的主流图腾是鸟纹,而鸟中之王为凤凰,凤凰的名气在那会是胜过龙的,也因此,路过岐山的那只凤凰就被姬周给拿来做宣传了,做为天命在周的象征。

可是,那是远古,而今,反正是没听谁再提起见到过凤凰了,反倒是见龙的不少。毕竟,龙对生活环境的要求没有凤凰那么苛刻,渴饮醴泉水(无任何赢在生化起跑线上的成分),饥食竹实(必须是纯天然无污染的),整个地球上估计就找不来几处符合标准的,哪只凤凰能这么折腾自己让自己住在不喜欢的环境里?反观龙,不管是哪一支,只要有水,并且水质在及格线以上就行。

少凰显然是来真的,拉着所有人一起钻进了浩如烟海的史料里,不钻不行,史料太多,她一个人忙不过来,需要人帮忙,而不帮忙,会被揍。

唯一一个例外的是熊猫,此熊沉迷实验不可自拔,而少凰,显然没兴趣被它给记住,日后成为丫实验台的小白鼠,因此没去打扰熊猫,最后是熊猫自己来帮忙的。

不管是我还是少凰都异常的惊讶,之前还如痴如狂,疯魔了一般,怎么现在就正常了?神经熊秒变神熊,这也忒奇迹了吧?

少凰难得好奇的问了句:“他什么情况?”

“你可还记得央错?”熊猫问。

少凰想了想,不是很确定的问:“祈渊那个被长姐救下的庶子?”

我问:“祈渊哪位?”

熊猫回答:“师尊的第三任未婚夫,第一任丈夫。”

我不可思异。“孟凰被人戴了绿帽居然还会救祈渊的庶子?”

“正常情况下自然是见死不救,反正不过一个庶子,本如同微尘,尤其是他还是嫡嗣尚没影的时候有的庶子,最想弄死他的是天帝,龙族的私生活不管多乱,在纯血的嫡长出生前是不允许有纯血庶子降生的。尤其是,联姻之下,第一个子嗣必须是出自正妻的嫡长。长姐都不需要做什么,只需要看戏就能欣赏到一出好戏。但那次,情况有些特殊。央错的母亲祈渊的初恋,就是那个妄想与长姐平起平坐羞辱长姐,结果被长姐随手砍了的蠢货。砍完之后才发现那是个孕妇,而长姐,她素来有原则,不杀幼崽,便将还没死透的胚胎给救活了。”少凰解释道,语气中带着讥讽。“那女人,有点小聪明,可惜没放对地方,她想利用孩子让长姐沾上麻烦,理亏,从而更进一步,却不曾想到,长姐的思维逻辑与她不是一个世界。按着那时的观念,那种情况,要么一尸两命要么杀母留子,天经地义,她选了后者,哪怕是天帝都得称赞她仁慈,自然,背地里肯定说她是个妇人之仁的蠢货。”

想起来了,的确妇人之仁啊,我说:“杀了老娘,再救了孩子,她也不怕孩子长大了找她寻仇?”没看出来孟凰还有玛丽苏的潜质,能接受别人害死了自己的亲人,能接受丈夫跟别人生的子嗣,杀母之仇,谁能不报?妇人之仁的简直愚蠢。

少凰说:“所以长姐的打算是等孩子成年后再杀。”

好吧,我错了,孟凰你不是玛丽苏,你是奇葩变态。

既然决定等孩子成年后再杀,你还不如一开始就杀了,那不是更一了百了吗?

值得一提的,孟凰的计划最后肯定泡汤了,算时间的话,孟凰死的时候,那条龙应该还没成年。不过,这也不代表那条龙就活了下来,事实上,他最后还是死了,不过不是孟凰做的,更不是少凰做的,是他的子嗣做的。

嗯,没错,就是弑父。

熊猫随口给我介绍了龙族那段时间里的血腥争斗。

少凰砍了天帝之后,祈渊继承了王位,而在之后的无量量劫里,无悔趁机发展,势力越来越大,无量量劫结束后,无悔毫无悬念的率领杂种龙发动了血腥政变,龙族内部杀得血流成河。

央错的几个子嗣便是无悔手下的得力干将之一,而央错则是祈渊的继承龙之一,立场不同。

这种情况在当时也不稀奇。

纯血与混血是两个阶层,一贵一贱。

除非进行一场彻底的血腥变革,否则这种局面根本不可能改变。

祈渊后期也意识到了龙族的内部问题,但,这世上可能有背叛阶级的个人,却不会有背叛阶级的阶级。做为既得利益者,谁愿意让出自己手中的利益?而且,且不说纯血古神科骄傲跋扈不拿混血种当同类的毛病,便是纯血与混血之间明摆着的先天差距,想要暂时解决内部隐患,一场杀戮在所难免。祈渊与央错都做不到这一点,他们俩生而纯血,是天然的统治阶级,若是叛变,不仅会众叛亲离,更是会失去最重要的基础——他们继承王位的合法性便是源自于龙族当时的贵贱之别。不然,王位还真轮不到祈渊来做,天帝的儿子不乏比祈渊更出色的,但那些帝子,要么已经死了,要么就是还活着却因为血统不纯而没有继承权。

君王永远不会背叛自己的阶级,但被统治者渴望成为统治者,这属于不可调节的矛盾。

父子相杀,实属正常,先天已经决定了彼此的立场。

无悔最终还是被推翻了,一方面是她太过激烈,另一方面则是纯血种千万年的积累全翻出来,推翻一个王并非不能,事实上,若非无量量劫中纯血种损失太大,无悔连政变成功的机会都未必有。不过,变革没能完成,至少留下了种子。

虽然推翻了无悔,但纯血种也没法再将混血种给打回原来的地位,只能不甘心的让出了部分利益,双方也拉开了长达千万年的拉锯战。

总的来说,纯血种略占上风,千万年来龙族的王,平均十个里有七个是纯血。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插了一句:“龙族的王死得很勤吗?”

南明千万年来都没换过王,一直都是少凰这只非典型性暴君,怎么龙族,感觉换得不是一般的勤啊?

“龙族古王族的纯血在千万年前被少凰杀了一半,剩下一半又被无悔杀了,死得精光。而剩下不是王族的纯血分支又都想当王,再加上混血种横插一杠,最终达成协议,王位不世袭,每隔一百万年一换。”熊猫说。

噗,这还真是皇帝轮流坐,今天你家坐,明天我家坐的真实写照。

不过,这跟那只吸血鬼有什么关系?对此我仍旧不解,同样不解的还有少凰,那只吸血鬼没有龙族基因,这点是板上钉钉的事。

“他遇到过龙。”熊猫说。

第226章 第九章血脉·寻觅

那只吸血鬼叫艾伦。

艾伦生于中世纪,约莫六百多年前。

流浪少年在替人给乡下的亲戚送东西时看到了一颗流星从天而降,出于好奇,少年决定去瞅瞅,而这一瞅改变了他的一生。

巨大的陨石坑里不是陨石,是一头奇异的怪物,五爪,头顶生着角,更详细的,少年的眼神还没好到能看出一坨炭原本该是什么物种,唯一能笃定的就是这不是自己认识的任何物种,哪个物种能长到百米长的?并且,这怪物的体型还在不断的缩水。

若是个专业的在这,肯定能看出那是一条龙,并且这条龙正在被世界意志与法则压制。正常,恐怖分子入境,不想死最好做点防护。不过艾伦不懂,他觉得自己活见鬼了,更活见鬼的是那头怪物最后变成了一个人,至少看着是人形。

艾伦有点怂,这太古怪了,自己还是赶紧离开比较好,但.....真的很奇怪,怪物怎么会变成人?是恶魔吗?恶魔不就是长角的吗?不过,没听说什么恶魔是长条的呀?说不定是什么比较稀有的恶魔。

想到恶魔这个可能,原本已经怂得要走人的艾伦毅然决然的走下了“陨石坑”。

坑底是一个人形的少女,白衣乌发,虽然不是西方人,但就算是西方人去看那张东方特征的容颜也仍旧觉得很美,仿佛天地钟灵毓秀的造物(古神科标志,就没长得差的)。

一坨炭大变活人也就罢了,居然还变成了一个异族少女,真不是一般的大开眼界。

“您是恶魔吗?”艾伦问少女。

少女默默的看着他,吐出了一句话,很遗憾,语言不通。

一条命去了九成九,现如今又被世界意志给压制,少女如今这个状态想要利用非正常途径解决语言问题,真心有难度。

艾伦不懂少女的情况,但语言不通是可以确定的,有点无语,也不知传说中的恶魔术士与少女是怎么个沟通的,莫不是比手语互猜?

少女的手语很好猜,原因?因为太过直白了。

少女从宽大的袖子里掏出了一颗成人拳头大小,色泽明亮且饱满圆润的珍珠递给艾伦。

用膝盖都能想到少女什么意思,提供食宿,酬劳是一枚珍珠,一枚买下一座城都绰绰有余的珍珠。

艾伦不怕死的将一个不明物种给带回了家,一间非常小的阁楼,还是租的,这让他很是羞愧,哪怕他不知道少女是什么物种,也看得出少女身上的衣服料子是上等的丝绸,应该是丝绸吧,虽然从未见过那么好的丝绸。白衣之上绣着精致繁复的怪兽纹(艾伦后来研究东方神话和历史的时候才知道那是龙纹,而在东方,只有皇族才能在衣服上绣龙,而五爪龙则是皇帝的专利),虽然不懂东方非人生物古神科的纹饰等级,但在古代,会穿这么好的衣服的,都是贵族,虽然少女肯定不是人族的贵族,但不管是什么地方的贵族都不可能住过这么差的地方。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差的地方少女不是没呆过,毕竟,虽是龙族的王族直系后裔,但之前就已经说过了,纯血种早被杀光了,如今还活着的都是混血种。而龙族内部等级之森严,对血统之吹毛求疵,混血种的标签直接抹杀了王族血裔这一身份可能带来的尊荣。甚至,王族血裔的身份只会带来警惕,按着远古的传统,混血种不能继承王位,但随着纯血种王族的灭绝,无悔的上位,这一铁律便被打破了。也因此,若是有足够的力量,那么混血种王族也是可以登上王位的,不过机会不大,因为所有纯血种都防着它们。毕竟,现在的王族血裔,比远古时有价值多了。虽然无悔最终还是被推翻了,但终究是一个活例子,还是一个相当凶残的活例子,没有任何一个纯血种愿意看到第二个无悔。

少女很小的时候就清楚自己与自己家族的处境,因着纯血种的打压,这一支王族血裔早已落魄,除了所谓的血统,它们什么都没有,而那血统也因为并非纯血种而显得没有意义。

谁甘于永远沉沦尘埃之中?反正,少女不甘。

十几万年的岁月里,因着这一份不甘,少女吃过太多的苦,居住环境差真不算什么,再差能差过战场?她可是在战场上生活了几万年,吃住之时,视野里有着永恒不变的风景——尸山血海。

只是,如此狭窄的阁楼,真没呆过。

王族血裔再落魄也不可能落魄到连足够舒展自己肢体的居住环境都没有。

不过,特殊情况,少女也就不讲究了。而且艾伦也没让她住太久的阁楼,第二天的时候艾伦就找了路子将珍珠给处理掉了,换了一栋大房子。

住宿问题解决,吃的问题却很有问题。

我对西方的用餐最大的印像就是刀叉,但事实上,刀叉并不是一开始就盛行的,实际上,更早的时候西方的用餐更多的还是上手。自然,艾伦不至于让一看就不是普通人的少女跟平民一样手抓用餐,换了房子的同时艾伦也重新准备了餐具,银制的刀叉。遗憾的是,少女似乎不是那么领情,刀叉只用了三秒钟就忍无可忍的给丢了,换上了自制的箸,这是之前没有餐具不得不用手进食后她找了一株木质比较结实的树木折了一截树枝制的。

餐具问题解决,剩下的便是伙食问题。

龙女再怎么着也是东方的神话生物,而东方,虽然某些方面挺无语的,但大吃货国四个字也非空穴来风。连个最简单的豆腐都能做出豆腐脑、豆腐干、豆腐皮、腐乳....等做法,再去吃西方料理,尤其是中世纪的西餐,黑暗料理也不过如此了。所幸,龙是肉食生物,素食做得太难吃,那就不吃了,三餐食肉,特别要求必须做熟,五分七分熟还带着血丝的那种就免了。

食宿问题勉强解决,龙女抱着不想当聋子哑巴的想法学起了当地语言,而龙女的语言能力极强,只用了数日便能听了,说一些简单的词汇也可以做到。

艾伦问起了一开始就好奇的问题。“你是什么恶魔?”

龙女的回答是一巴掌将人给拍飞了,真正意义上的拍飞,墙都被砸出了一个人形的洞,艾伦的骨头至少断了七八根。还没爬起来就看到了一双绣着龙纹的鞋,很奇怪的鞋,反正艾伦头回知道,鞋尖可以是方的,并且有一片竖起的东西,也不知是否用来防撞的。

抬头,精致华美的曲裾深衣,再往上是一张淡漠绝美的容颜。“我是古神族。”

古神族?

那是什么物种?

没听说过。

艾伦一脸的茫然,而龙女也没有详加解释的打算。

比起古神族是什么,艾伦更在意另一个问题:恶魔邪神都是会给予追随者力量的,若是他追随龙女,龙女能不能给他力量。

龙女明确表示,别人给的力量不是力量,自己修炼得到的力量才是实实在在的力量。而且,你确定你口中所言的恶魔与邪神是真的给了追随者力量而非榨取了追随者的生命力让追随者获取的力量?反正,龙女是知道不少榨取生命力换取力量的方法的。

艾伦不在意那些,他只想要力量,遗憾的是,龙女表示,我不当邪神,也不需要你这么弱渣的追随者,你根本无法为我做什么重要的事。

艾伦很失望,不过没死心,慢慢磨就是了。

龙女最后还是给了他一些东西,教了他一套凡人的武功,让他可以更加强健,以一打十不是问题的那种,前提是练好了,练不好的话,那么一打一都是被KO的命。本来想随便教点修炼功法的,但看了看艾伦的资质,还是算了,除非喂洗髓丹,否则这家伙就不适合修道,而给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吃洗髓丹,报恩还是报仇啊?

艾伦对此挺满意的。

而龙女,她在一年后就知道了艾伦为何如此执着于力量。

艾伦刺杀一位红衣主教失败,差点死在乱刀之下,回来的时候一身都是血,龙女挺疑惑的,将已经只剩下一口气眼看就要去地狱报道的艾伦给治好后龙女得到了答案。

寻仇。

提到欧洲中世纪就不得不提到中世纪一大特色——烧女巫。

艾伦曾是贵族子弟,锦衣玉食,父母皆在,无忧无虑,但这一切止步于他十岁那年。

先是父亲在外出时遇到盗匪遇害,然后是家里被搜出黑猫,母亲被当地的主教给判为女巫,送上火刑架活活烧死。而艾伦,做为女巫的孩子,自然也要倒霉,被家族驱逐,家产皆被其叔父继承。

龙女说:“你没有巫的血统。”

活了十几万年,龙女自然是见过巫这个物种的,她可以很确定的说,艾伦身上没有任何巫的血统。要么他老娘是被冤枉的,要么他不是他妈的亲生骨肉。

显而易见,艾伦的母亲是被冤枉的,这就是一桩谋财害命的家族内斗。

龙女说,我可以替你杀了主教和你的叔父。

艾伦很是诧异,虽然不知道古神族是什么,但跟神字沾边,应该是光明的生物吧?

龙女并不在意艾伦的惊奇,她只是挺满意这个人族的服侍,因此愿意为他做点什么罢了。

龙女显然是个雷厉风行的,艾伦的叔父与那名已经成为红衣主教的主教纷纷成了烧烤。

太过肥腻,没什么嚼劲,这是龙女享用了大餐后的评价。

艾伦觉得,自己大概是弄错了什么,古神族与恶魔的距离绝对比离天使的距离要近。

****

美人说:“若是后来他们相恋了,那就太狗血了。”

少凰说:“怎么可能,那是人族,龙虽然看着没我族那般骄傲,但实际上比我族更傲,哪怕是混血种,也不屑于与非神类的生物通婚,更别说相爱了。而且,那只龙女可是楉,混血种王族血裔中百万年来最出色的龙,也是下一任王最有力的候选人之一,这样的龙绝不可能爱上凡人,将凡人给下锅了倒还有可能。算算时间,楉渡天劫化神龙的天劫应该会在近两三千年落下,不过,以她的实力,应不至于渡个劫都那么惨吧?”

熊猫道:“渡个劫自然不至于那么惨,但渡劫期间是一个很不错的机会。”

众人秒懂。

王位最有力的候选人之一,既然是之一,自然不止她一个,肯定还有别的。若是能趁机弄死楉,那无疑是离王位近了一大步。

我很是无语的说:“有资格角逐王位,想来也是种族内部的天才人物,下这么狠,未免过了。”

想也知道,楉的潜力必然很大,否则也不可能以混血种的身份成为王位的候选人。这样的一条龙,若是活着,必然能够给种族创造更大的价值。说弄死就弄死,离王位是近了一大步,但对种族的发展必然造成伤害。

“近在眼前的个人利益与族群未来的利益,脑子正常的人都是选择前者。”阿莯理所当然的说。

我说:“你这是拐着弯骂人?”

“没有。”阿莯道:“一个脑子正常的人若是在两者之间选择后者,多半是因为它是金字塔顶端的存在,便如师尊,她会将族群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更多的还是因为她是王,南明是她的责任,也是她的家,更是她所爱。”

我说:“屁股决定脑子。”

阿莯颌首。

君王自然以国族利益为先,但在坐上那个位置之前却是不一定,但这种做法,真的很蠢。

保住了眼前的一时之利,可种族利益受损,你又能得到多少好处呢?

古人云,宁为盛世犬,不为乱世人。

为何?

不就是因为盛世时,犬过得比乱世人还好吗?

同理,族群强盛,那么哪怕自己只是一个臣子都绝对比一个衰落族群的王要神气。而且,角逐王位,只要你有足够的实力,该是你的就是你的,跑不掉。就好比少凰,这丫多不靠谱,但她被推翻了吗?没有,因为都打不过她。绝对的实力面前,少凰再不靠谱,她的族人也会自觉的将这家伙给当成定海神针。

继续艾伦的事。

艾伦在大仇得报后陷入了深深的迷茫中,很正常,以复仇为一生目标的人在完成了目标后自然就不知道该干什么了。而就是在这个时候,艾伦遇到了一个贵族小姐,贵族小姐似乎对他挺有兴趣的,一来二去,俩人开始了交往,地下交往,只是玩玩。西方血统论很是根深蒂固,贵族不与平民通婚。

因为迷惘而被美色所惑的艾伦没注意到龙女似笑非笑的眼神,不过他也很快就明白了。

那个贵族小姐是一只吸血鬼,在艾伦上了餐桌时是龙女赶到救了他,而那个贵族小姐,确切说,是贵族小姐的一家子代替艾伦上了餐桌。

“没人教过你,越是美丽的东西就越是危险的道理吗?”龙女享用着大餐,同时教导了艾伦一个道理:美丽即危险。

没人教过,但现在有了,相信经过这么一遭,艾伦对这话时刻铭记于心。

因为这些惊悚的经历,艾伦对龙女的物种属性愈发好奇,这究竟什么物种?

艾伦的好奇在另一条龙找上门的时候得到了满足,代价是生命。

艾伦与龙女生活在同一片屋檐下,身上不免沾染了些龙的味道,也因此,找不到龙女的龙找到了他。

艾伦对于具体发生了什么事不是很清楚,他只知道,自己死也不肯说出龙女在哪,然后就真的死了。再醒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活了,深衣乌发的龙女就在旁边百无聊赖的翻着一卷圣经。

“有人要杀你。”艾伦赶紧说。

“已经被轰走了。”龙女说。“多谢你拖延了时间让我做了充足的准备,不然我还真没把握能成功。”

艾伦莫名的心寒,这话的意思是说,其实这家伙很清楚自己被人给抓了刑讯,但她当没看见,因为需要时间。

艾伦很想生气,却不知道如何生气,因为自己根本没资格对这个只是披着人皮,实际上不知道是什么物种的不明生物生气。

龙女也不在意艾伦生气与否,她只是坦诚而已,不屑于欺骗一个凡人。

再后来,龙女也离开了,这次能有一只找上门来,再呆下去肯定有下一只,她需要换个安全的地方,对自己好,也对这座城邑好。

龙女走了,但她留下的麻烦却仍在,丫吃了一家子的吸血鬼,但别人不知道,只以为是艾伦做的。

根据熊猫的检查,艾伦原本应该是死了的,只是楉用自己的力量将他给救活了,并且维持着他的生命,让他看上去和活人差不多,但实际上,他和活人还是有区别的。而被吸血鬼给咬了后,楉留在他体内的力量为了救他对他进行更彻底的改造,于是造就了一只喜欢日光浴的吸血鬼。

这根本不是熊猫原本以为的是进化或基因变异的原因,毫无研究价值,熊猫的失落之情可想而知。

好吧,它要是不用遗憾后悔的眼神看我,我会同情它的,而现在,我更想砍死它。

第227章 第九章血脉·荆山

你有没有看过书?连着看一个月,一天二十四小时至少二十个小时在对着史料。

我从未如此深切的体会到一个道理:华夏五千年还真不是说说的,MD,翻遍地球所有国家,绝对不会有哪个国家的史料之丰厚比华夏更变态的。

单是正史就有二十四史,而野史逸闻以及地方志....上下五千年,我恨你。

反正终于不用翻阅史料的时候我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并且哪怕是正坐在去盗墓的飞机上我也没有任何意见,淡定的紧。

嗯,盗墓,不过别人盗墓是为了财宝,而我,我也不知自己为了什么,少凰说要去掘一座古代陵墓,找我帮忙,我能拒绝吗?

显然不能,因为少凰是为了她怀里那枚蛋。

但,混蛋啊,让我盗墓你好歹也得给个目标啊。

盗什么墓,墓穴的具体位置什么的,总得给一个吧。

然而,那只黑鸟什么都没给我,哦,不,还是给了的,给了墓穴的大概范围,也就方圆百里左右,至于墓穴,那一片土地之下的所有陵墓都是我的目标。不确定具体那座陵墓,干脆将所有陵墓都给挖开瞅几眼。少凰这画风真是简单粗暴的令人佩服,前提是她支使的人不是我的话。

我很想多拉几个人下水的,但一起查了一个月的史料,我能够想到拉下水的对像也都差不多猜到了少凰在找什么,最后除了尘寰这只主动送上门的狼,别的,我一只都没能拉下水。

我看了看坐在旁边带着眼罩睡觉的尘寰,吐出了两个字:傻瓜。

没看少凰自己都是在家等消息同时换西藏的相关资料继续查吗?(这也是我没坚持不懈的拉人下水的原因,不来帮我刨坟掘墓并不代表就可以解脱)显然,少凰也清楚,这不是刨一两个月的地就能够有结果的事,并且有结果也不一定是她想要的结果,因此做两手准备。

荆山是湖北省名山,位于武当山东南,汉江西岸,呈北西——南东走向,北始房县青峰镇大断层,南止荆门当阳一线。

没有错,少凰让我掘墓的地方就是这片长约一百五十公里,宽约二三十公里,面积超过三千平方公里的地方。我得庆幸这一个月的工作有那么一点成效,否则....我一点都不怀疑少凰能丧心病狂的让我将整座荆山都给犁一遍。不过,犁三分之一和犁全部有区别吗?貌似,没区别,少凰你个丧心病狂的。

第一天,一寸寸“犁”得我觉得,自己还不如留在山庄里面对上下五千年呢,我怕这样下去,不出一个月,不管是我还是尘寰都得对黄土地,错了,荆山不是黄土地,但不管是什么颜色的土地,我们日后都可能想吐。

古墓也不是没找到,但揣破墓门,进去一看,陪葬挺丰富的,但显然不是少凰让我找的。得,给特勤处打了个电话,墓门都被打开了,若是不加以维护,里头的古物很快就会因为千年的时光而腐朽。顺便,这陵墓里有些不方便普通人看的东西,特勤处还是先行处理了危险物品再让普通考古学者来比较合适。

第二天,古墓没找到,反倒是挖到了原玉。

我去,这里竟然还有玉?

尘寰说:“据史书记载,和氏璧就是从荆山开采出来的,这里有原玉也不稀奇。”

我说:“就是这样我才惊讶,和氏璧是从这里开采的,这都两千五六百年了,这座山的玉居然还没被挖干净。”

尘寰也觉得我们运气不错。

这里能够开采出和氏璧那样的美玉,多半是有条玉矿,而人们在看了和氏璧后不可能不回来找和氏璧的兄弟姐妹,而两千五六百年过去,多大的玉矿也该枯竭了。事实上,也没听说这里有什么玉矿,估计是几千年前就挖得差不多了。

然并卵,我是来找鸟的,不是来找玉的。

第三天的时候尘寰问我:“这里有山君吗?”

对啊,山有山君,地有土地,水有水君,我怎么忘了这些自然神类。

荆山是肯定没山君的,确切说,山君应该在长眠中,环境破坏严重的时候自然神会陷入长眠,等待环境恢复的一日再醒来。虽然我觉得人族肯定不希望那一天到来,为何?因为那个时候这颗星球上的人族多半已经绝种。

一方天地,一颗星球的繁盛,不能看星球上种族的文明发展度,还得看自然神类的生存状况,自然神类越繁盛,就说明这地方就越好,自然越少,甚至快绝种了,那么就说明那方天地或星球的文明离灭绝不远了。

原理?

万物皆有灵,我们脚底下踩着的星球也是有意志的,只是那意志与天道差不多,没有自我,是法则的集合,但也正因为如此,才更无敌。没见大洪荒时代天道弄死了多少上神?

大洪荒时代众神折腾得天崩地裂,天道便创造九凶兽斩杀众神以众神的神魂血肉做材料修补天地。那么,当人类将地球给祸祸得实在受不了的时候,地球的意志会不灭了人族吗?反正,我想不到地球意志不那么做的理由,毕竟,我要是它,我肯定灭绝人族。

宇宙浩瀚无边,地球不能呆了,移民别的星球不就是了?

好主意,但我无意中从死熊猫那里知道了一件事。

大洪荒时代,天道对众神磨刀霍霍,为何从未有神想过灭了天道?仅仅是因为天道被灭,世界亦将不存,自己会活不下去?混沌无边无际,不止盘古世界一个世界,而且,一部分上神是有能力重立地火水风的,至少,当年的三神尊肯定有这个能力。白话一点就是,世界末日了,它们能再造一个世界。可是,天道磨刀霍霍,却始终没神那么做过,大部分人都是没那个能力,而有那个能力的为何不做?

不知道自己会死吗?

自然是知道的。

那为何不那么做?

因为怜悯众生,不忍为一己私欲导致众生遭殃?

这个理由若有人信,那脑子里长的多半是草。

除非修的是守护这一类坑自己的道,否则众生与自己的生命之间,众神的选择是毫无悬念的,反正,我那个时代的神类肯定会舍弃众生保全自己。

这个问题,我想过,但不得其解。

死熊猫给了我答案。

丫解剖了二十四位上神。

疑惑不是只有二十三个受害者,怎么现在变成二十四个了?记错了吧?

没记错,是二十四个,死熊猫自己也是一尊上神呢。

天知道我当时心中的佩服之情如长江大河一般滔滔不绝,解剖别人这种事,疼的不是自己,在必要的时候,很多人都能做到。但解剖自己,我就一感觉、四个字:丧心病狂。

熊猫也是在研究上神的时候意外发现的,众神的神魂里都有一个印记,而那个印记,有天道的气息。熊猫也是因此才变本加厉的钓鱼,收集更多的数据比对,后来更是为此去了别的世界抓了别的世界的上神拆开加以研究,最终得出一个结论:每个世界的上神的神魂里都有差不多的印记。

当你拥有灭世的力量时,世界会不提防你哪天中二送它下地狱吗?

自然是会的。

当上神意图灭世时,那个印记会摧毁上神的一切,包括生命、包括神魂,彻彻底底永永远远的消失。

只是,古往今来还没哪个神中二到想要灭世(灭亡几个物种,比如人族在天道的概念里不不属于灭世,只有当盘古世界的一切,无论有形之生灵还是无形无识的一切都可能灭亡才是灭世。),

熊猫没去研究人类身上有没有什么类似的后手,但这种问题根本不用想,反正将心比心,谁要是将我给祸害得快死了,然后打着自己跑路的主意,我只能说,想的太美也是一种病。

自然神类终有复苏的一日,但它们复苏之前,文明的末日必然已降临。

不过那跟我关系不大,种族之间的矛盾我还能调解一下,但这种问题,谁插手谁沾因果,而这是大因果,做为一个身心健康智商也在线的神类,真到了那一日的话,我会做好一个安静的吃瓜众。

言归正传,我现在提起自然神倒不是想说人类末日快来了,而是,我记得,自然神类之间是有联系的。

虽然不能离开自己的领域,但自然神类之间自带内部无线网。

山川土地皆为地火水风的延伸,而自然神类,本质上是一种非常特殊的神类。某种角度看的话,山川土地的自然神类,实质上都是地脉与水脉,即地灵与水灵的分/身,但地脉与水脉这一类存在,它们有存在的概念,却没有自我。

分/身受主体控制,除非是斩三尸,否则是没有自我意志的,便是三尸,也不能说有完全的自我意志。但,估计没人设想过,当一个主体拥有无数分/身,并能通过某种神魂网络控制分/身会是什么情况,而那个主体若只是概念存在,没有自我意识的话又会是什么情况。

自然神类用自身说法告诉众神会是什么情况。

主体没有自我意识,分/身便拥有了完整的自我意识,并且能够利用自己族群的神魂网络聊天,自然,距离不能太远,太远了的话,信号会有问题。

荆山,这地方都能养出和氏璧来,我不认为它会没有自然神,并且那只自然神还是一只能力差,信号差只能当死宅的自然神。

在荆山周围转了一圈,很快逮了一只土地。

不过,瞅着被我从一片果林里揪出来的老爷爷,我有点怀疑。“自然神,这也太老了吧?”

别看人族的土地庙宇里,自然神什么的都是老奶奶老爷爷,但,神类和人类完全是两个概念的存在。少凰活了千万年尚且顶着一张最多十七八的容颜,这些自然神的年纪肯定比不上她,没道理同为神类,少凰风采一如千万年前,而土地却老成了这个样子。

神类会老吗?

这真是个好问题,但我回答不上来,但我从未见过老死的神就是了。

一般来说,若是见到那只自然神是老人家,那么你见到的多半不是真面目,是别人变的。可我这双曾让我自己无数遍吐槽的眼睛,我只能看到它的真正模样,幻术什么的,没用。这也就意味着,这真的是个老人家,但这不合理。

尘寰说:“会不会是因为这片地区环境破坏的关系?”

“若是那样,它就应该如同荆山的山君一样正在长眠中,不过话说回来,他现在这状态,离长眠也不远了。”连维持自己正常的容貌都做不到了,这得虚弱到了什么地步?

“两位是什么人?”土地疑惑的问我们。

忘了自我介绍了:“我是雪莹山庄的新庄主,君族人,他是尘寰,我的朋友。”

土地赶紧了一下,估计是没感觉出我们有恶意,因此引我们去它家做客。

我正想说我对土地庙的兴趣不大,连个门都没有,更日日烟熏火燎的,味道也挺重的,便听土地说他就住在果林旁边的房子里,这片果林是他的产业。

我瞅了瞅满园的果树,再看了看老人家,虽说,山川土地的灵第一次凝结实体时什么形态都有可能,比如尘寰曾与我提过,他几百年前在清江一带呆过两年,便见到了一只本体是蜉蝣的水君。相比起朝生暮死的蜉蝣,山川土地之灵更多的还是凝结成各种植物,不过,多是一些灵植,反正,我是没听说哪位山君水君的本体是梨树,这地方在很久以前该不会是一片梨树林吧?山川土地化灵时都是参照自己地盘里有的东西化的,可能现在仍有,也可能曾经有过如今已消失,大自然的记忆是永恒的,它记得这里曾经发生的一切。而那些记忆,山川土地化灵时可以拿来参照,而这里不曾有过的东西,土地是化不了的。

不过,这些梨树倒也真是不错,等结了果,必然个大且甜美。看来,这地方自古就是梨树生长的好地方。

土地待客挺热情的,估计是因为很少见到非人生物,这也正常,这一片的工业污染,真心不想吐槽,别说非人生物了,便是人族自己都未必乐意生活在这样的环境。

热茶、鲜果,都是最好的,让空手上门的我很是不好意思。但再不好意思我也得问问题,我可不想真将三分之一的荆山给犁一遍,会死人的。

我问的问题不难,但土地表示他也不是很清楚,因为他是一只很年轻的土地,化形才三四百年,听到这里我就忍不住打断了下,化形三四百年,您老这模样,说是化形三四万年还差不多。化形三四百年的自然神,别说成年体了,基本是幼年体,毛都没长齐的形像,而眼前这只土地....超违背常理。

土地吭哧吭哧的表示,真的是三四百年,至于他现在的模样,还不是环境污染闹的。人类将环境破坏了之后可以搬到别的地方去住,但他显然不可能搬家。

刚开始的时候还好,人类的污染还没超出他和吞的净化能力范围,但进入近代以后,尤其是最近几十年,先是大炼钢铁将树木给砍得差不多了,后来又是各种污染严重的化工业....净化能力完全被甩在了污染速度的后头,连灰都吃不着,土地不得已,只能不断消耗自己的灵力保护自己的主场,然后,他就成如今的模样了。

我秒懂,丫这根本就是损耗过度伤了元气所致。

我建议:“其实你可以用地震将这里所有的人族和工厂都送到地底深处去的。”

土地悚然的看着我,显然是被我的凶残吓到了。好吧,别说他了,便是尘寰都对我刮目相看了。

我啃着鲜果道:“你不可能一直这么损耗下去,再这般,你就该跟荆山那边那位一样长眠了,不,你会比它更惨,它的情况估计是活得太久,累了,想休息了,因此自主长眠,而你是被动长眠。”

土地无言。

我喝了两杯热茶后土地都没想好要不要走凶残路线,但还是继续回答了我的问题。荆山的山君在他化形之前就长眠了,而他这样山川土地孕育的自然神又无法离开自己的主场,荆山有几座先秦古墓,他一无所知。不过,他也给我提供了一个有用的消息,荆山中隐居着一位神人,那位神人有时也会离开山中溜达一二,因此土地见过一两次。

找了三天古墓,结果被告知要找的对像压根不在不知道在几十米之下的地底古墓长眠,而是在深山里结庐而居,这心情....怎一个郁卒了得。

第228章 第九章血脉·龙凤

深山结庐而居,听着挺浪漫的,但这只是针对非人而言。毕竟,深山多野兽,非人生物碰上野兽不过是下一顿可以加餐了,而普通人族碰上野兽,那多半是野兽的下一顿有着落了。

我如今找到的这位深山结庐而居、与猛兽为邻的隐士自不是人,却也不是凤凰,丫是一条龙。

瞅着眼前披着美人皮的银龙,我默默无语,我找的是凤凰,不是凤凰的死敌。

这位深山结庐而居的美人,看外形的话,不过十八/九岁的模样,姿容绝艳,高冷似仙....好吧,严格来说,高冷似仙是贬低了她,她本就是神。不过,就算不考虑她的身份,她那张脸也称得上神女了,很美,美得跟少凰那张脸一样,一看就知道不是人族。那是超越了凡人的美丽,不过这对我没影响,她再美能美过凤凰去?那是我见过的最美的美人,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都没人能超越,最难得可贵的是,它很美,却不是花瓶摆设,它拥有着与容貌媲美的力量,大洪荒时代众神巅峰的三神尊之一,更有着仁慈的心性(仁慈不等于好人,但做为神,凤凰真的很仁慈),空前绝后。

让我默默取剑的是美人的气质,她的气质很容易让人跳过它的美貌,反正我看到她的时候最先注意到她的不是她的美貌,而是她那威严的气度。这样的气度,我不陌生,千万世的轮回里,会有这般气度的,不是明君便是日后会成为明君的人。

一个神,还有这样的王者风采,我若非神,我真想去庙里烧香去晦气。

出发的时候我考虑过有没有可能跟神人干起来,毕竟,一个神人在人间界混迹几千年,而且还是因为那样的原因,谁也不敢保证它的精神状态还正常。

在我以此为由拒绝出门的时候少凰从阿莯的手里弄来了一柄剑,一柄完整的神器,虽然比不上与我伴生的烨宁,但也是一流的神器了,最关键的是,它是完整的,而烨宁现在是碎片状。

我对少凰说:“每个神的神器都是独一无二的,你给我,我也发挥不出华胥剑全部的力量。”

嗯,华胥剑,阿莯也是绝了,铸鼎是华胥剑,铸剑还是华胥,你对华胥这两个字真是爱得深沉。

虽然对剑的名字吐槽不已,但我对这柄剑却是没有兴趣的,尽管它是一流的神器。这倒未必是我心性好,而是,抢了也没用。

凡人的小说里,主角无意中得了神器,然后收服器灵,大杀四方,所向披靡。虽然夸张了点,但也有一部分靠谱,那就是神器的确很强大,但凡人无法控制神器,神人倒是能控制,但不会有神人有那个兴趣。

每一柄神器都是量身打造的,铸造时会先收集使用者全部的信息,然后量身打造,最终铸造出来的神器,使用的时候会感觉跟使用自己的手臂似的。也因此,对于神人而言,抢了别人的神器也没用,因为不论自己多么的强大,都无法发挥神器全部的力量,也不能用得如臂指使,因此有那闲工夫抢别人的神器还不如自己收集材料为自己量身打造一件。

烨宁虽然残破,但它是这世间最适合我的神器,伴生神器是比量身打造的神器更加趁手的神器,也因此,我对华胥剑没有半点兴趣。

少凰示意我拔剑。

我不解,但还是拔了下,然后死活拔不出来,不由拿起剑鞘剑柄仔细检查了起来,没问题,不是假的,既如此,为何拔不出来?

“这柄剑是长姐为阿莯量身打造的,心中无杀意,拔不出来。”

这剑还挺有个性的,但不可否认,这种剑很适合阿莯,证杀伐之道很容易走火入魔,迷失在杀戮中,而有着这样一柄个性神器,阿莯也就不能随便杀人了,而若是能够随便拔剑,那阿莯也会第一时间意识到,自己该找心理医生了,如果神界有心理医生的话。

“若是起冲突,你用此剑。”

“你怕我杀了它?”我问。

“烨宁如今逮谁都想吞噬,如此最为保险。”

“那我死了怎么办?”

“你不动杀意,它不会杀你。”

你对你的族人可真是有信心,但你肯定没想到我没找着凤凰,倒是见着了一条龙。

我拿着华胥剑颇为头疼,这把个性的剑只适合阿莯,不适合我啊,至少此时此刻不是很适合。

银龙也注意到了我手里的剑,微微扬眉。“华胥剑,华胥上神是你什么人?”

呃认识?

好像也正常,盘古世界再繁盛,三千大千世界,十亿凡世,但上神的数量肯定不超过三位数,做为一个神人,想来,除了大洪荒时代那些千万年没出来蹦跶,没人知道是死了还是活着的,别的上神想来是每个神人都会知道的。不然一个不留神就把神给得罪了,那麻烦就大了。

阿莯是新生代的上神,不认识谁也不可能不认识她。

我说:“它借我的。”虽然是被少凰给半逼半抢的,但这个节骨眼上我显然不可能说是少凰给的,谁知道这条龙是不是少凰的敌人。好吧,这个节骨眼上出现在人间界的神人,九成九对少凰不怀好意。

我问银龙:“据我所知,这里应该是一只凤凰的隐居之地。”

银龙闻言挑眉。“你也是来找水光的?”

水光?谁啊?不认识。

我问:“你也是来找那只鹓鶵的?”

虽然不知道水光哪位,但根据少凰的判断,这里的凤凰应该是一只鹓鶵。

银龙闻言颌首。“水光在王陵里,你想见她有点困难。”

呃,还真不是冲着少凰来的啊?

我诧异,隐约有了个猜测:“不知你是?”

“你可以叫我楉。”银龙回答。

楉?

这不就是艾伦遇上的那条龙吗?

我有点犹豫要不要将华胥剑收好。

听熊猫几个人的对话,它们与楉的关系似乎不差,但也不好说,少凰与龙族的关系....委实过于复杂,但总的来,少凰妥妥的龙族黑名单榜首。也因此,谁知道是不是平日里看着关系不错,真到关键的时候会不会却是拔剑相向的关系,这种交情在历史上海了去。就算不提关系,只提利益,少凰若是死了,貌似对龙族也没多少坏处,反倒是好处可能不少。

我问楉:“据我所知,龙与凤凰的关系似乎....”不太好,你是来踢场的吗?

楉诧异的看着我。“你知道的倒是不少。”

的确不少,世人普遍认为龙凤呈祥,龙与凤凰的关系必然是不差的,实际上....离天敌也没多少距离。凤凰喜竹食,喜醴泉水,但也不是只食这两种,猛禽类食物的食性之杂,遍布海陆空。

“你既然说得出龙与凤的关系不太好,那也应知龙族内部的混血种与纯血种之分。”楉道。

我点头,自然知道,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的神话版本。前些日子才被科普了一大通,颇为刮目相看,无悔挂了后,环绕着王位,混血种与纯血种在千万年里可谓是狗脑子都给掐出来了。

纯血种有先天优势,混血种有数量优势,而且,虽然先天不如龙,但后者中的极少一部分是可以后天努力超越混血种的,比如无悔,那就是一只先天不如龙的混血种,但最后是被几十条龙群殴击败的混血种。

也因此,纯血种虽然稍占上风,但总的来说,谁也奈何不了谁,都挺无奈的。但再无奈也得继续掐,千万年下来,血债与仇恨一笔笔的累积,同源的两个分支活似不共戴天的天敌。

楉说:“我是混血种。”

我知道啊,我还知道龙族中因为无悔的关系,混血种与凤凰族的关系较为缓和。

越欣与孟凰的关系,后者不可能不照顾无悔,也因此,无悔为王时,龙凤的关系最为和睦,而她死后便是时掐时和了。但无悔与孟凰姐妹俩关系好并不代表后人也一样,权力中心的人与人是否交好并不由个人意志决定。

楉显然看懂了我的意思,却也没有多加解释的意思,而是说:“若要见水光便随我来吧。”

尘寰用眼神问我:楉会不会几百年都没离开过此方天地?

这个可能性很大,但若真是如此,我想为这方天地掬一把同情泪,这都第几个超标恐怖分子了?迄今为止都没灭亡,着实不易。

楉与她口中的水光显然挺熟,没少串门子。

轻车熟路的带着我们找到了王陵的入口,通过长长的墓道便是墓室,我还在想那间是主墓室,她便已推开了其中一间墓室的门。

一进门我就注意到了墓室里的棺椁,摆在正中央,个头还那般大,想不注意到都难。

靠之,别告诉我,我好不容易找到这里,结果那只鹓鶵已经挂了,若是那样,我会想死的。

我问楉:“棺椁里的是?”

“一个巫族。”楉随口回答。

巫族?

我愣了下,这才想起,这里是先秦时的古楚王陵,而古楚,那个巫风浓郁的先秦南方大国与巫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也可以说是巫族在这方凡世的绝唱。在古楚早期的王陵里挖出个巫族棺椁,也不稀奇。

墓室的墙壁上绘满了壁画,也不知用的什么材料,虽然色彩黯淡,但保存得很完整,内容也相当之丰富。

壁画的主人公是古楚早期的一位公子,修炼、学习,改变是在其成年后的游历,似乎他并非嫡非长,因此在成年后可以想去哪就去哪,很是自在。他也就出门游历了,经历了很多,遇到了很多的人和事,最后遇到了一只鹓鶵。再然后,他兄长挂了。

嫡长继承制虽然保障了权利的平稳过渡,但它不保证每个嫡长子都有着与权力相媲美的能力,至少,壁画主人公的兄长没有,因此遇到大问题的时候别说解决麻烦了,便是自保的能力都没有,性命都没保住。也因此,诸公子里最出色的主人公被找了回去,成为了新的楚君。

楚君的位置显然是个坑,且是天坑。

巫妖没落,人族崛起,不管是哪一方势力登台,登台后对于曾经的统治者必然是打压的,就怕别人咸鱼翻身。

早期的古楚,国人基本是巫人,也因此,当时在天庭占据统治地位的人族神仙看古楚的存在多么的碍眼可想而知。

本身就已经觉得很碍眼了,更别提这位新任楚君还与一只鹓鶵结婚了.....具体过程壁画上没画,但最终的结果是楚君身死,而鹓鶵,它隐居王陵,幸存的巫人也自此以其凤鸟为图腾。

我说:“这真是个令人惋惜的故事。”

惋惜,本来一只鹓鶵一只巫人是可以好好过日子的,甚至,做永远的夫妻也不是不可能。普通的巫尚且长命百岁,若是修成大巫,甚至巫神,那就是真正意义上的长生不死了。不过,人生于世间怎可能完全无牵无挂,又不是天煞孤星或苦大仇深的终极大BOSS,一个可以弃族群于不顾的人,鹓鶵也不可能看得上眼,俨然矛与盾的死结。

我瞧了瞧壁画中每一根翎羽都华美不凡的猛禽。“嗨,少凰让我来我找你孵蛋。”

一句话,十余字,信息量杠杠的。

壁画里装死的猛禽终于装不下去了,一道金光闪过,壁画上唯一色彩鲜艳的一副猛禽黯淡了下来,而墓室里多出了一只凤凰,而看着凤凰的容貌,我不由愣了下。

神人都生得姿容绝艳,但这只鹓鶵的容貌,眼熟。

尘寰道:“她好像与少凰有几分相似。”

我恍然,对,就是相似,这只鹓鶵与少凰有几分相似,因此我看着才眼熟。

思及少凰曾提过,她曾用交/合之气孕育过一个子嗣,再瞅瞅鹓鶵的容貌,我嘴角微微抽了下。“你莫不是少凰的后裔?”

后裔,不是子嗣。

想也知道少凰生不出一只鹓鶵来。

少凰又不是和一只鹓鶵生的孩子,利用交/合之气生下的子嗣,只可能是鸑鷟,若不是鸑鷟,也可能是火凤凰,但绝不可能是这两种以外的可能。

水光闻言微微挑眉。“看来,你们真的见过王。”

我问:“所以你真的是少凰的后代?”

“不,我是王族。”

王族,有血缘关系,但不一定是后代。

我说:“孟凰的后代?”

依稀记得,孟凰虽然挂了,但她与妖君有一子,被她亲手剥夺了继承权的神族与妖族共同的王子。

“也不是,我是旁支,非常远的旁支。”许是怕我不理解,水光补充道:“南明第二代王是我的祖先。”

第二代王,那只生了自己祖先的凤凰?

我对它有印像。

凤凰死后,继承王位的并非它的儿女,活了几百万年,对王位都没兴趣,相互推诿之下,最终是凤凰的一个重孙子被按在了王位上。而这只凤凰在位百万年,子孙盈满,仅是儿子女儿加起来有十几只,孙辈就更多了,就是其中九成九都死在了亡国之战中。至少,他所有儿女里只有瑶光幸存。

不过,既然也是第二代王的后裔,为何在孟凰姐妹俩失踪的时候水光的祖先没当上王?虽然是旁支,但当时的情况,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只要不是痴傻,且有一定的能力,应是可以继位的。

第229章 第九章血脉·骑墙

水光很好说话,知道少凰找她孵蛋后便同意了跟我走,还附带了一条龙。

我看看楉,又看看水光,欲言又止,你确定这位可信?好吧,其实我连水光都不是很信,她的祖上也是王族,且是近□□么,为何瑶光死了,孟凰与少凰的蛋不知所踪,水光的祖先却没登上王位,并且,在后来孟凰与天族联姻,其后代被变相放弃,南明神族第一反应是培养少凰当王位继承人。

不管是历史还是智慧生物的劣根性都告诉我,若是有这种情况,那么这里头必然隐藏着超大的信息量。

“楉可信,便是不可信,我也能对付。”

她这么一说我更不放心了,就算你能对付,龙凤大战后,鹤城也将成为历史。

庆幸的是,楉貌似真的可信,虽然看到少凰如今的模样后不管是水光还是楉都不约而同的揉肚子憋笑,但我没有感觉到恶意。

“笑啊,憋着算什么本事,有本事就笑出来。”三寸丁的少凰对着两只冷冷的说。

水光努力的揉了揉脸,终于收拾好面部肌肉。“我先孵蛋吧。”

少凰将蛋递了过去。

水光抱着蛋进了少凰专门准备的屋子,室温高达两百度的房间,大活人进去几秒钟就能熟了的房间,但水光挺惬意的。

走了水光,少凰看向坐沙发上收拾面部肌肉的楉。

楉一本正经道:“我可以先知道什么情况吗?虽然你没少被神尊收拾,但我不记得以前有出现有人陪着的情况。”

“神尊失踪了。”

楉淡定道:“又出门寻找突破的机缘了?”

少凰补充道:“生死未卜。”

楉终于不淡定了,瞅了瞅少凰,又瞅了瞅阿飘状态的阿莯,再瞅了瞅死熊猫。“不知神界现在如何了?”

“你说呢?”少凰反问。

楉沉默须臾,说:“我帮你。”

闻言,死熊猫提醒道:“据我所知,纯血种压的不是这边。”

“所以我才压你们。”楉理所当然道:“下注可不能只下一边,孤注一掷,若是败了,便是一败涂地,整个种族都要完。而两边下注,不论混血种与纯血种哪一方输了,龙族都不会输。”

闻言我不由对楉刮目相看,诚然,楉的这种做法很正常,历史上多的是这种例子。比如三国时期,世家派出子弟投靠各方势力,都是一个子弟一方势力,就好比荀彧,他在曹营,他的同族荀湛则在袁绍手下,还有诸葛氏,诸葛亮在刘备麾下,他哥诸葛瑾却在东吴,在当时,这是常态,在无数的历史中,这种多方下注的做法都是常态。

可,再怎么常态,都不会有人如楉这般理直气壮且理所当然的表示自己双方下注。

我说:“如此理所当然的承认自己两边下注,你也不怕被猜忌?”

楉道:“两边下注并不代表不尽心,至少,我可以保证,混血种会倾尽全力站在了少凰这边。”

很好,很强大,却不可承认,这样的骑墙派,你很难讨厌得起来,相反,我觉得自己挺欣赏楉这种骑墙派的。

楉主动提供了一块敲门砖。

看到阿飘状的阿莯时,楉表示自己曾经见过一个心中怀有大恨的人族,躯体应该和阿莯很契合。若是楉以为其复仇为条件,那个人应该会答应将自己的躯体给阿莯用。

我问:“那么你知道那个人现在在哪吗?”

楉明确表示不知道,她又不关心的人族之间的爱恨情仇,便是那个人,若非看出那个人的躯体与阿莯有几分相似,楉表示她根本不会记住那个人。毕竟,人族在它的眼睛里,不拘男女老幼都长得差不多,鬼才分得清谁是谁。

这理由,真是无懈可击,也无法反驳。

考虑一下龙与人族的三观以及外形差异,楉这样很正常。

虽然不记得那是谁了,但因为古神科强大的记忆力,楉仍旧记得那姑娘长得什么样,因此我让她执笔画了起来。

“这模样的人族,大街上随便一找就能找出一堆,你确定有用?”楉疑惑的说。

我问:“你与人族打交道不多吧?”

人认人是靠别人的容貌,而神人,外貌并不是主要因素,哪个神仙不会个把变化之术?真靠外貌来认人的话,很容易被骗。因此神人认人主要靠气息,乃至于灵魂,好比少凰。千万世的轮回里,刘元换了多少张脸,又换了多少次性别甚至种族,但少凰会认不出来它吗?不会,因为少凰永远都是跳过躯体看灵魂,而每个灵魂都是独一无二的,自然不会认不出来。

只是,纯粹靠气息或灵魂去认人,在神族中倒没什么,但在凡世,很容易呈现脸盲症,看每个人族都觉得长得差不多,哪怕,她手里画的这个明显是个纯天然的大美人,然而,在楉的眼里,画里的美女和大街上的男男女女的行人长得没什么两样。

楉答道:“我是龙。”

懂,你是龙,你遨游九天之上,与地上两只脚走路的人族从来并不是同一个世界的,自然不会低头去注意尘世的凡人。

思及此,我莫名的想起了少凰,少凰完全违背了古神科物种的正常思维,某种意义上,神尊对它的回炉再造教育真的挺成功的,不然,我见到的就不是一只讨喜的黑心黑毛鸟,而是一只睥睨众生根本不会尊重凡人的神人。

虽然楉觉得有画像跟没画像没什么区别,但对于相关部门而言,这不是难事,尤其是,楉依稀记得,那个人族并非普通人,它有灵力。

特勤处虽然在某些时候很坑,但更多的时候还是挺靠谱的,我也没等多久就等到了回信,一个超厚的牛皮信封,我目测了下信封的厚度,塞半本新华字典大抵就这厚度了。

半个月后。

沿海某城。

我用一根铁丝轻轻松松的撬开了门,屋里是一间非常齐全的厨房,唯一与众不同的是,屋里唯一的食材是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人,看模样,也就二十四五岁,很是年轻,也很是苍白,全身骨头被打断了七八根,能不苍白吗?

“食材”的旁边有个人,一个阴郁诡异的年轻男子,正在烹煮着一锅一看就很诡异的东西。

我敲了敲门。“嗨,我是不是打扰你了?”

男子一愣,抬手就想掐决,但迟了一步,我随手将烨宁击出正中其心口,青年刹那化为白骨,便是白骨,也不过弹指间便化作了齑粉,烨宁的胃口越来越强大了。

我将“食材”身上的绳子解开,问:“没事吧?”

“食材”诧异的看着我。“你是?”

“雪莹山庄的人。”我问:“有没有兴趣签个约?我很看好你哦。”

虽然被邪术师和人渣给抓了炼药,但我查了下这姑娘的记录,着实不易,且人品达标,很适合签约。

“食材”一脸的懵逼。

我将她身上的骨头接好,然后扶着她去找阿莯。

虽然原本的目的是找这姑娘,取得她的躯体,但这姑娘的阳寿,还远着呢,阿莯拒绝用活人的躯体,所幸,她说发现了个更次的次品,但凑合着也不是不能用,我赶着去看看怎么样了。

再见到阿莯的时候她已经不是阿飘了,但让我瞠目结舌的是,她如今....顶着的皮是个青年男性的,若非认出了躯壳里的灵魂还是那只阿飘,我真不敢认。

“你这是什么情况?”我精神略恍惚的问。

大洪荒时的古神与上神都没有性别,可男亦可女,就好比娲灵,一日七十变,整容达人给它当徒孙都不够格。可阿莯与娲灵还是有区别的吧,娲灵生而无性别,也因此,活了千万年它也没有性别方面的认知。但阿莯,她并非生而无性别,它最初之时就是个女性,只是后来修成上神,神魂与躯体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因而变成了无性别的存在,而做了千万年的上神,我相信,阿莯的性别认知肯定跟正常人有别,但再怎么有别,你这适应力,莫名的有种生冷不忌的感觉。

“这个躯体是最合适的。”阿莯说。

我说:“那是男性躯体。”

“皮囊而已。”阿莯不以为意。

我:“.....”阿莯你与人族之间的区别已经不是时代的代沟了,源于人族,但你的骨子里已经不是人族了。

我问:“那个混蛋呢?”

主要目的是为了给阿莯找躯壳,但也有别的任务,赵哥得知了我的目标后委托了我一件事,收拾一个混蛋。

两千年多年前,秦始皇为了长生,又是炼丹又是派人出海寻访仙山的,不是一般的折腾。虽然那是个极端例子,但秦始皇充分证明了人族对长生的渴望,以及为了长生会有多么的折腾,而折腾的程度视那些折腾的人所掌控的势力而定。秦皇、汉武、唐宗,哪个不是明君,哪个没折腾过?哪个没磕过药?

长生,不止帝王有这个渴望,普通人也有。

有了财富,有了权势,自然会滋生更大的野心——长生。

那姑娘的父亲原是特勤处的一位外勤,查婴儿失踪案的时候跟着失踪了,虽然没见到尸体,但特勤处有别的法子已经确定那位外勤是挂了的。但死活查不出来谁做的,特勤处最终将此视作了悬案,也因此,这姑娘自己调查了起来,一查便是四年,最终锁定了嫌疑犯,然后挨个找上门进行审视,然后....反正最终结果是她进了厨房,相信我若是来得迟点,那我看到的多半会是一锅肉羹。

我委托特勤处的时候特勤处也发现了小姑娘的调查,以及调查结果,便又委托了我。

不过,看阿莯这情况,显然是处理完了。

阿莯也的确是处理完了。

那些失踪的婴儿都是被配了药,邪术中有一个方子是用婴儿的血肉炼制延续寿命的药,过程....相当之泯灭人性,但也有效果。至少,这个法子让一个普通人族活到了一百三十岁都还没死。不过,这法子只能延续寿命,身体仍旧会衰老,而活了一百三十岁的老人有多老,脸上的褶子比陈年的橘子皮还夸张,并且靠管子维持生命不会死于器官的衰竭。

这种长生,堪称折磨,生不如死的折磨,但能够活着,那个人渣还是坚持着。直到特勤处的那位外勤调查过来,被他给抓了,因为外勤将那一次他要用来配药的婴儿给救走了,一时半会找不到合适婴儿配药的人渣一怒之下将外勤给配了药,效果惊人。原本每个月都要配一次药,现在却是好几年都不需要配新药,并且身体机能恢复了不少活力,年轻了十岁不止,不过一百三十岁和一百二十岁,貌似也没区别。

虽然如此,但这也让人渣拓宽了思路,这些年一直在寻找人族中的异人,抓起来配药。

对此,我不解:“吃人很补吗?”

非人生物吃人是为了采补,但若是为了采补,我觉得,吃妖怪不是更滋补吗?

阿莯说:“他吃的都是神民。”

我说:“你逗我呢,我现在就是神民,神民是什么样的我还不清楚。”

“和你这种不同,他吃的那些都是祖上有神人,但到如今,血统稀薄只继承了极少的一丝力量的普通人。至于为何不吃妖族,你觉得他一个普通人的肠胃消化得了妖族?”

懂了。

我问:“你现在的躯体,可别说是那个人渣的?”

“不是,是他重孙的。”阿莯回答。“他找到了换个年轻躯体的法子,这个重孙和他年轻时几乎一模一样。”

我再次秒懂。“你可以用这个躯体,岂不是说....”这个躯体也是阿莯的后代,那么,那个人渣....

阿莯面无表情道:“谁规定后裔一定肖祖先?”

第230章 第十章锁龙井·传说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有理?无理?——庄主

高岚失踪了。

我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她已经失踪两天了。

这时间,好吧,我还是不吐槽了,这也不能全怪小姑姑和小姑丈粗心大意,而是,高岚下学期就要上高中了,这个年纪的孩子,正值青春叛逆期,自然,高岚从来都是熊孩子,因此也不需要父母适应不良。不过,孩子年纪到底大了,若再将她当小孩子一样管教,啧,高岚能熊上天,也因此都放宽了一些,反正,高岚熊归熊,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还是清楚的。

这事得从几天前说起,高岚说跟同学约好了一起出去野营,小姑姑打了电话确定是真的和同学约的后便批准了。荒郊野外的虽然可能遇到危险,但高岚的身手,就算出事也是别人出事,然,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而高岚正好赶上了这个万一。

这着实让我吐槽高岚的运气,野营而已居然还能失踪,出门没看黄历吧?

稳住了小姑姑后我便买了车票,高岚这两年跟非人生物混得久了,再被我顺手调/教了一番,身手大涨,我相信,就算真碰上狼虫虎豹她也不会出事。而这样的前提下还能失踪,容不得我不多想,这几年我陆陆续续签了不少妖,雪莹山庄的影响范围已经不再像之前那样只在鹤城一地,我不认为会没人为此不高兴。

天下熙熙攘攘为利而来,又为利而去。

楉理所当然的骑墙画风算是给我上了最深刻的一课,也更让我发愁。

两头押注这种情况只有在双方都有很大几率获胜时才这么做,若是一方各方面因素加起来的胜算高得超过了九成,那么也没必要两头下注了。楉的纯血种压了另一边所以她要压少凰的作风充分说明了一件事:神界现在的两大阵营不分伯仲。

人间有麻烦,神界也乱,我都不敢想像未来会是怎么个光景了。

尽管如此,但这些事情也完美诠释了利益的重要性。

雪莹山庄这几年的风格,因此而利益受损的人还真不少。

这次出门并非一个人,还有少凰。虽然这家伙的里子是一只标准非人类,但皮不是,少凰如今用的躯壳与高岚是至亲,关键时刻说不定能派上用场。

坐在车上的时候我始终没回过神,少凰这家伙近来不是沉迷西部历史与神话不可自拔吗?

两枚蛋,一枚已经解决了危机,水光将蛋给带走了,在鹤城孵蛋的话到时候众神找上门掐架,蛋很容易被波及,因此水光又回王陵去了。但还有一枚下落不明呢,若是不知道倒也罢了,如今既然已经知道了,不管是做为王还是做为同族,少凰都不可能坐视同族幼崽流落在外。成年的崽随便往家门外踢都没关系,反正死不了,但蛋这种东西,丢什么都不能丢这个。

那一枚蛋失踪的年代太过久远,而华夏五千年,虽然让人想发疯,但五千年的史料主要集中在中原地区,还多是记载王侯将相的。西部的雪域高原,我就知道一个吐蕃王朝,而这个吐蕃王朝我也还是因为华夏族当冤大头,文成公主入藏而知道的。

文成公主入藏,带着大量的中原特产与技术,尤其是后者,没有文成公主带过去的技术,吐蕃王朝后来也不能跟唐朝硬怼。而松赞干布当时是同时娶了两个公主,一个是文成公主,另一个是尼泊尔的尺尊公主,两相比较,文成公主带着丰厚的嫁妆,这肯定是唐人怕了我们,所以才给这么多好东西,如此人傻钱多的软蛋,太好了,就让它们的公主当小妾吧,想来唐人也不敢吭声。

以上是我在书上看到文成公主入藏时脑子里的同步理解翻译内容,这可真心不是我胡诌,而是松赞干布与唐朝的联姻,忽略那些光鲜亮丽的辞藻,深入本质的话,可不就是这个意思吗?唐朝人傻钱多,松赞干布是高级凤凰男,轻轻松松就得到了一妻(尺尊公主)一妾(文成公主)与大量的财富。

我对西部那片雪域高原的最初印像就是这个。

近来因为少凰的关系倒是了解的更多了些,知道在吐蕃王朝之前还有过象雄王朝,以及阿里王朝等,历史挺丰富的,然并卵,没史料,若非雪域高原上发现了许多的遗迹,那些王朝只怕都是不存在的。

西部在著书,尤其是修史这方面远不如中原,以至于一个王朝曾经存在过,但能够找到的资料真的....反正被中原五千年丰富的史料想抓狂的我瞅瞅中原的史山,再瞅瞅西部的,不提也罢。

资料还是其次,更坑的是那些资料多散落在中原许多文献记载里的,跟添头似的,就没几个人是专门记载西部的,找起来就更痛苦了。

少凰这些日子几乎就是靠一口仙气在支撑着现在的躯体,完全是跟那些资料怼上了。也因此,出于保险考虑找她的时候我没抱太大希望,高岚不过是她漫长岁月的一个微不足道的过客,而那枚蛋关系的却是与她神魂血脉相连的同类。

少凰问我:“你是好奇我怎么会答应?”

我点头,是很好奇,不管是直觉还是相识以来的了解都告诉我,少凰不是什么圣人,她尊重凡人的生命,但尊重和珍惜重视是两回事。

“这具躯体与高岚是姐妹。”少凰说。

我说:“我不认为你会像对待孟凰一样对待她。”

“那是自然,但做一世的姐妹也是一种缘,缘尽之前,我自是要做好该做的,尊重这一份缘.....你什么眼神?”

我诚恳的说:“这话从你嘴里说出来总觉得有些别扭。”怎么听怎么都觉得不搭。

“.....这话不是我说的。”

不是你就对了。“那是?”

“长姐。”

孟凰你的自我教养真好,嗯,自我教养,我不认为镇魔塔里的妖魔会教孟凰什么伟光正的思想,那么,孟凰就只能是自己基因变异了。不过比自己基因变异更神奇的是,孟凰你居然还能将少凰给教成这样。

下了车再转车,转车再转车,最后连拖拉机都坐了一程,我很是佩服高岚,你这野营地点选得真好,想来就算不是原始森林也差不了太远。知道你不怕狼虫虎豹,但这样的地方,我不认为会没有妖魔鬼怪,就高岚那点身手若是落在妖魔鬼怪手里,那可就是....一锅香肉与两锅香肉的区别。

拖拉机也没能将我们给送到目的地,最后还是走了一个小时才看到目的地,一个位于山里的村庄。虽是村庄,却也不是什么穷乡僻壤,靠山吃山,山里有许多的野生药材和野鱼(话说,完全不理解山里怎么有那么多野鱼),因此也不贫困。只是地理位置太偏,这才不太好通车。高岚的一个同学就是这里的人,也是因此才会选的这里野营,然后,据说碰上了雨灾,人丢了。

坐在村里的小卖部里喝水休息时,我打量了下村里的建筑。

在来之前我对于村里给的说法嗤之以鼻,这是山里,不是长江黄河之畔也不是沿海,闹个毛的水灾?找借口也麻烦找得走心点,然而,现在,我觉得,人可能没瞎扯。

之前还没进村我就感觉到了,这地方的水汽极为浓郁。

背着少凰走路的时候是早上,大雾弥漫,我到村里的时候它都还没消退,而消退了后我也看清了村里的建筑画风。这画风,若是出现在群山起伏的西南倒也罢了,那地方就没几个平的地方,因此建筑主要是高脚楼,但这里也是。

山村位于山谷地,但谷地中央却没什么建筑物,建筑都建得比较高,地理位置高,自身也很高,那脚比西南的高脚竹楼还要高,而且,门窗特别多,全部打开的话可谓八面来风。

我说:“这地方怎么感觉有点怪怪的?”

人都很正常,但这不正常的浓郁水汽,还是那句话,这里是山村,不是水寨。

少凰颌首表示赞同,打从进村开始她就焉巴巴的,不喜欢这种潮湿的环境,最适合这家伙的环境毫无悬念是火山,且是活火山。别的环境她也不是不能生存,但终究不是最喜欢的。

我问:“要不要给你烧个炉子”

少凰无语的瞅着我:“二八月的天你烧炉子?”

“反正热不死你。”我说。

“我现在的躯体并非本体。”

忘了这茬了,现在这个脆皮躯体,给少凰烧炉子还真有可能弄死它,让它提前换个躯体。

喝饱了水,休息够了,我这才去找村长,野营的一共五只熊孩子,仍旧一个都没找回来,但村里还在找,不过,都失踪这么久了,还能不能找回来,或者说找到的时候是不是活的,村长委婉表示:需提前做好心理准备。

失踪时间都快超过七十二小时了,做心理准备也正常,但我为高岚卜过一卦,有惊无险。显然,熊孩子肯定有事,但死不了。只是为了保险我才将少凰给拉了过来,因为谁也不能保证,我或少凰会不会是高岚有惊无险中的一环。

我很是冷静的跟村长表示: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这不管是人还是尸都没见着,做心理准备也未免太快了些。

得到了最新消息,我又找村长要了张周围的地形图以便找人。

村长没拒绝,但地形图什么的,谁会给一个小村子画地形图?村里的人都土生土长了几十年,闭着眼睛都不会迷路,因此地图什么的,没有。

我说那给我找个向导可以吗?

这个自然是可以的,因此我很快就有了一个向导,一个十七八岁的半大孩子,据说是村里的猎手,不管是采药还是捕猎的技艺都很是厉害,山路自然很清楚。

少年很是对得起自己的年纪,十七八岁,正是精力旺盛的年代,活脱脱一只哈士奇。不过,不管他的精力多么的二哈,最终都萎了,我是没二哈的兴致,但我有着九牛二虎都没有的精力,谁耗垮谁可不一定。

虽如此,但有只哈士奇当向导,一天的时间我就将周围给摸得差不多了。

这里的地形,不是我说,诚然,水源是充沛的,但比起空气中的水汽,总觉得不吻合。

“那座山是什么山?”回去的时候,我指着远处的一座山问。

少年闻言望了望。“哦,那座山啊,和周围的山是一样的,没有单独的名字,不过那一片的山没有人烟,环境很原始,我们就把那一片的所有山都叫做西山。”

在村里西边,所以就起名西山,这名字起的真是一目了然。

“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觉得,那座山好像有妖气,不过想想这里的原生态环境,有妖很正常,没有妖才稀奇。不过这话是不能说的,我只能说:“想去看看。”

少年看了看天色,说:“明天吧,今天的话太晚了。”

我说好,然后问起了村里有没有什么传说,因为我是一名自由撰稿人,所以很喜欢收集一些民俗传说素材。

乡野间多传说,而这些传说又多以狐妖野鬼为主,前者是因为动物里狐狸最有灵性,也最容易修炼成妖,后者则是因为人自身的关系,鬼生于人性。但我没想到少年张口就给我说了个不一样的民俗传说,传说中的主人公不是野狐,更不是野鬼,而是一头恶蛟。

传说发生在三四百多年前,明末清初的崇祯年间。

既然是王朝末年,那么就不得不提到华夏的一个特殊情况。

小冰期轮回。

华夏的王朝普遍两三百年就OVER了,因素很多,有君子之泽五世而斩的缘故,也有两三百年下来,社会各个阶层僵化矛盾层层积攒已经无法再攒急需突破口的因素....但一个主要因素还是气候变迁。

华夏每个几百年就会有一次小冰期,气候变冷,粮食欠收,资源不够养活那么多的人口,而各个阶层也渴望打破已经僵化的社会状态....导火索一点燃,火/药桶立马就爆了。而火药桶一爆那就跟滚雪球一样发展了,发生起义,那就得镇压不是?而要镇压起义自然需要钱粮,而需要钱粮自然就需要增加税赋,而增加了税赋,本来就活得艰难的百姓更活不下去了,最终只能走投无路的揭竿而起,然后继续镇压继续增加税赋....整个一恶性循环。

明末清初便是那样的一个时候。

天灾、苛捐杂税....王朝末路,什么倒霉事都能赶在一起。

不过,王朝更迭与小山村的关系不大,真正跟小山村有关系的是当时的气候变化。

连着三年发生旱灾,别说人了,连妖都受不了的要搬家。

但妖寿命漫长,换个地方住的心理障碍不大,人却不是,一来故土难离,二来那个时代,离了故土说不定死得更快,毕竟,外头到处都是打仗,朝廷跟农民起义军打,鞑子跟汉人割据势力打....活脱脱的一锅杂烩粥。

后来来了一个道人,当地人这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倒霉的连旱三年。

原因竟是恶蛟作祟。

是恶蛟让此地连旱三年。

道人将恶蛟给镇压了,此地才重新恢复了宁静安详。

据说那头恶蛟现在还被镇压着,就在村里的一口井里,因为镇压着一头蛟,蛟乃龙属,虽非真龙,但也是龙属,因此那口井又叫锁龙井。不过,村里的很多孩子都在井边玩过,没看到井里有什么蛟,而村里很多人也是从井里打水喝。

而关于那口井,村里也有别的传说,据说后来也发生过旱灾,所有的井都干枯了,唯独那口井始终没有枯竭过,救了一整个村子的人。

这传说,第二个稍微有点靠谱,而第一个,不论是我还是少凰皆无语。

一头恶蛟让一个地方连旱三年,还敢不敢更不靠谱些?

蛟龙出没,不是泽国就是汪洋,什么时候跟旱灾扯上边了?你还不如说是旱魃作祟,至少合理。

第231章 第十章锁龙井·大水

晚饭是在借宿的村人家里吃的,有鸡有鸭,都是家养的土鸡,焖熟了,用大盘子盛,吃起来倒也别有一番滋味。让我想起了雷泽界,虽然不是大盘,但鼎的容量也很大不是?一鼎肉一鼎蔬菜或水果就是一餐。

我忍不住问少凰:“你在南明的时候都是怎么吃的?”

“生食。”少凰回答。

我:“....当我没问好了。”

很长的岁月里,万族都是生食,真的很正常。洪荒那会,灵气浓郁,不管是什么动物,生长在那样的环境里,肉质都极为甘美,无需烹饪便是美食,加之生食能够摄取到食物里更多的能量,而将肉类煮熟了,血肉所蕴含的精气神也都散得差不多了,没什么营养,因而九成九的物种都是生食。

啥?

生食对肠胃不好,也不够干净,容易引发疾病

前一个问题,非人生物的消化系统是很强大的,后一个问题,你觉得什么细菌能让洪荒时那些强悍生物生病?反正,我曾经千万年都是生食,却从未生过病。

饱餐一顿,晚上的时候有点睡不着,农村普遍十点不到就上床睡觉了,而城里,十二点以后睡觉是普遍情况。我倒不是那种每天嗨到十二点才睡觉的人,不过我也没怎么睡就是了,画符画到十二点,或打坐修炼到第二天,说起来,我都想不起自己多久没有真正的睡觉了。打坐一两个小时,精神一整天,自然就忘了睡觉。

少凰估计也不想睡,奈何生理需求在那摆着,她也不虐待自己现在的躯体,哪怕只是用一时而非用永远。

只剩下我一个人对着乌云与大雨发呆。

睡不着,又不想画符,不是在自己的地盘里,修炼或是画符被人给打扰了的话,一个最多是让符弄得狼狈不堪,另一个,轻则吐血,重则走火入魔。

突然想起之前那只哈士奇提到的锁龙井,反正也睡不着,我穿上了衣服往外走,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探探。

锁龙井什么的,在华夏不是什么稀奇的东西,有远有近的,远的就有禹王治水时留下的,近的也有清代的,广泛分布于华夏各地。不过,说是锁龙井,但实际上却多少蛟类,有的可能连蛟都谈不上,只是快化蛟的大蛇。

也不知这里的究竟是蛇还是蛟,我估计是蛇的可能性更大,原因?虽然人间界现在的蛟因为环境的变化比起远古时代差了很多,但远古时代,蛇化蛟无一不是千里泽国,而蛟化龙,至少也是万里汪洋,我还记得,大洪荒时代曾见一回龙族渡劫化为最高等的神龙,百万里汪洋,所有生灵都在水里扑腾,然后.....那条龙被群殴了。大洪荒时代的生灵就没善茬,就算是兔子那也是吃肉还能喷火的兔子,虽然百万里汪洋也没淹死几个人,但人没死,窝却是没了,哪个不上火?

就算蛟种现在有退化,也不至于只能影响这么一小片地方,多半是条有望化蛟的蛇。

找到了少年说的那口锁龙井,我往里瞅了瞅,确实有妖气,不过很弱,但再弱它也是存在的。无怪乎旱灾的时候别的江河与井都干涸了,唯独这口井不曾枯竭,若是里头有一头蛟,能枯竭就怪了。

阿吉与我提起过一个封印地,那里有一只画地为牢的蛟,它什么都没做,只是住在那里,那里就已经天天下雨了。直到后来人们往那里又封印了一只旱魃中和了下,当地的气候才变得正常起来,变得稍微多雨。

同理,井里住着一只蛟,甭管是自愿的还是被自愿的,那口井都会永世不枯竭。

我目测了下,这口井,完全看不到底,丢了块石头下去,有回声,但没听到到底的声音。

这井莫不是自然形成的吧?人工掘井,也就掘个三四米,这个深度若是掘不出水来普遍会换地方重新掘。不过,看着青石铺就的井壁,说不是人工的也不太像。

我将手放在井沿上,做了个倒树葱的姿势,然后撒手,人立刻呈直线往下掉,还是头下脚上的掉。噗通一声就入了水,这水位真够高的。

入了水,鳞片冒出,我如水生动物般灵活的向水底深处游去,然而游了几十米都没看到低,这井究竟多深?若非我不是人族,算半个水生动物,这会都该受不了水压打道回府了。

继续往下游,被拦住了,是道术,而且这道术的味道,有点熟,好像....在鹤城之乱时见过类似的,不过那会儿杀人太多,让我想起是哪家修士的话也想不起来。

我研究了下这里的封印,以手代笔,以灵力为墨,改出了一个小洞,旋即钻了进去。

越是往下,空间越大,都能看到许多盲眼的肥美鱼虾了,若非看到封印,我真要以为这里是连通了地下暗河,纯天然的。不过几百年便来,也的确跟纯天然的没区别了,这些鱼虾的个头,挺大,显然,这底下已经形成了一个小小的生态圈。

一直下沉,下沉到我都想拿出个水果来啃的时候终于看到了底,确切说,是看到了一条蛟。

这是一条青色的蛟,线条流畅,充满了力量感,不过跟玄君比就差远了,活脱脱一条小泥鳅。不过考虑到玄君的年纪,这个对比还是算了,不是每条蛟都有凶兽血统,也不是每条蛟都能从史前时代蹦跶至今。不跟玄君比的话,这个时代,这样一条蛟也挺稀罕的,就是运气不够好,犯特勤处手里了,听村里的传说,估计他栽这也有几百年了。

我拿出非常热情非常灿烂的笑容说:“有没有兴趣签个约?签了我可以放你出去。”

青蛟冲我咆哮。

我掏了掏耳朵。“被关了几百年忘记人话怎么说了?”

妖族普遍精通多种语言,几十种是保底,几百种是常态,原因?活太久了,去过的地方太多,入乡随俗自然学会了当地的语言,久而久之,个个都是语言专家。不过,再专家,几百年不跟人说话,忘了怎么说人话也不足为奇。

青蛟冲我冷笑。“没你我也能出去。”

什么意思?

我愣了下,旋即抬头望了望水域上方,黑暗无光,真不知这种环境青蛟是怎么个熬过来的。一觉睡个几百年没什么,但问题是,它明显不是一觉睡个几百年的情况,甚至它都不是自愿的,纯粹是被人给关这的,这样的情况,我想没有任何人能酣然入睡,不发疯都不错了。但这条蛟,心理貌似挺健康的,至少他还没疯,没疯就是健康,一点小问题什么的,纯属正常。

不过,我现在所留意的也不是水域的黑暗无光,而是水域之外传来的声音,似乎....不太对劲。

我问青蛟:“外面发生了什么事?”

青蛟说:“你猜?”

我猜?

我为何要猜?

我拔剑架在了青蛟的脖颈上。“烨宁斩过不少神龙,今日斩你倒是有些跌份,不过,蚊子腿再小也是肉。”

青蛟瞅着紫玉剑,果断道:“我不知道。”

这回答....嘴这么硬?

我有点迟疑,这么好的打手若是杀了,真的挺可惜的。

算了,回头再来料理这条蛟吧。

我收剑往上游,才游出一步背后便传来了水流被劈开的声音,我想也不想的奋力回斩一剑。

“嗷....”

我瞅了瞅掉了爪子少了一根指头的青蛟,笑道:“背后偷袭可不是君子所为。”

青蛟理直气壮。“我又不是人。”

我无言以对,青蛟亦无言,不过他似乎很想将我留下,哪怕掉了一根指头都还要继续找死,我还能怎样?

既然你如此诚心诚意的求揍,我怎能拒绝?

呦呵,还挺能打的嘛。

不对,我又没杀你全家,你至于一上来就是生死相搏吗?封印你的可不是我,我只是想跟你签个约而已,也不是什么霸王条款,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条款,这反应未免过激了吧?

一个钟头后我将青蛟给揍成了重度骨折,顺手还放了它几百斤血,蛟血在炼丹炼药甚至画符方面都不如龙血,但楉的血,我也弄不到不是?真敢放楉的血,她分分钟跟我大战三万回合,等打完了,鹤城也该玩完了。既然弄不到最好的神龙血,那么次点也凑合了。

骨折加失血过多,青蛟彻底萎了,想来也没有兴风作浪的能力了,我赶紧离开锁龙井去看外头发生什么事了。

看到井沿了,就快离开了。

冲出井沿,靠之,什么情况?怎么井沿外头还是水?

继续往上冲,终于冲出水面,暴雨倾盆,道路田地都看不到了,全是水,溪流,整个山谷都已经成了溪流的一部分。

我才离开多久,这雨势怎么就发展到这种超度了?

圣经里记载的上帝降下大洪水清洗人间的雨势估计也就这样了。

我赶紧去找少凰,短胳膊短腿的,也不知淹死没?若是淹死了,虽然知道不会真死,但一只猛禽有这种经历也不是一般的糟心。

屋里空空如也,别说人了,便是根人毛都没有。

人呢?

被鬼吃了?

不对,冷静,冷静,冷静的想想怎么回事。

记得,高岚似乎提起过,据说她同学老家隔三差五的闹水灾,不过这话我一直都当是无稽之谈,这里是山村,而且水汽虽重却也只是因为蛟的关系,可青蛟被封印着呢,它又不是阿吉曾经提起过的那条画地为牢的超级大蛟,没有什么都不做,只是存在就能够影响周围气候的能力。不过,不管合不合理,现在正在上演的水漫金山已经足以证明那个同学不是胡诌,她家乡还真有水灾。

既然是闹水灾的地方,还是隔三差五的闹水灾,当地居民不可能没有应对的办法,不然也不能之前下雨下了半夜,已经有水灾的征兆了,但那些居民却淡定的跟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一样。

躲避水灾应该去什么地方?

记得尧舜禹时代的人族多是居住在高山等海拔高的地方的,因为那些地方不容易被水淹。

思及此,我瞅了瞅周围的群山,啧,这么大范围,我哪知道人都躲哪去了?

没辄,挨个找吧,顺便找找看这雨灾怎么回事。

这地理位置闹水灾,太扯了。

若是当地居民破坏环境也就罢了,不过大自然的报复而已。

但当地居民靠药材和贩鱼维生,若是破坏环境,药材也会生得不好,鱼类会减少,因此周围的环境保护得很好,大自然得多眼瞎才能报复到这里来?

倾盆大雨滂沱,根本不好视物,我只能通过感知生命反应来判断哪里有人。

个把人的生命反应不好判断,山林里多野生动物,容易搞混,但这个时候,肯定不会弄错,躲雨的地方不会太多,人都扎堆了,普通动物可不会有那样的密集度。

不过居高临下也是有好处的,至少我觉得这地方的生灵,挺坚韧的。

水灾时你最大的印象是什么?

浑浊的水流,水流里的人畜尸体以及被连根拔起的树木.....然而这里,水流不浑浊,人畜尸体也没有,估计不管是人还是动物都很习惯这种“自然气候”了,早就跑躲雨的地方去了,跑不及时的早就在几百年的时光里被大水给带走了。至于树木,一般来说,水量充沛的地方,树木的根系都比较浅,也正因如此,若有大水或大风,那些树木轻轻松松的就被连根拔起了。但这片地区的树木却不然,虽然水量充沛,但隔三差五的发大水,为了生存,树木为了生存自然进行了适者生存的进化,根系深深的扎入了大地之中,估计泥土之下的根系分布面积比地面上的面积更多,多到恐怖,而正因为那庞大的根系,许多的树木在大水中都是一派巍然不动的大将风采。

比起或销声匿迹或巍然不动的陆地生物与植物,水族却是相当的活跃,熟门熟路的顺着大水四处蔓延,翻开泥土寻找新鲜的食物。

完全不想吐槽这地方的气候了,这得多少年多少折腾才能让当地的动植物进化出如此神奇的状态来?

找到人的时候是在一个山洞里,海拔不错,但大雨也不小,估计还是有可能淹进来的,因此山洞里有专门的措施。

进了山洞没走多远就是一个大水池,说是水池,但体积,跟水库也差不远,而水池的四周还有别的通道,估计是别的水池,还挺四通八达的。

水池之上有木桥,也有木筏,后者系在石上,前者满是脚印,显然之前有人来过,还不少,我顺着脚印寻去,最终在山洞深处见到了村民,山洞里有不少屋舍,村人正在生火烹煮热汤取暖。

虽是夏日,但被大雨一淋,若是不尽快处理还是可能生病的,因此煮着的热汤里有着浓浓的姜味,也不知放了多少姜。

找到少凰的时候她正被一个老奶奶抱着喂姜汤,不过这东西显然不对少凰的胃口,一个劲的扭头不喝,看到我来了赶紧往我身上跳。

我说:“姜汤喝点也没什么。”

“你怎么不喝?”少凰反问。

我说:“我有鳞片。”衣服是湿了,但根本不会造成体温流失,而少凰,就算是猛禽,让暴雨给淋一淋,滋味也是相当酸爽的。

少凰问我:“你见过被雨给淋病的凤凰?”

我问:“你现在这躯体是凤凰神躯?”

少凰无言反驳。

我成功给小家伙喂了一大碗姜汤,同时被老奶奶批了一顿,大半夜的乱跑,还把小妹妹给落在屋里,若非她去看了下,少凰这会都该喂鱼了。虽然我很想说,少凰绝不可能喂鱼,凤凰喜食竹实,但也喜欢别的,比如鸑鷟,居住的地方多有江河湖泊,加之竹实难得,因此鸑鷟的主食是鱼虾,我估摸着便是鲲鱼看到少凰也会绕道走,绝不可能有胆子将少凰吃进肚子里。但,别人不清楚这些,且是一番好意,我也不好吓唬老人家的心脏,只能耸拉着脑袋听着。

老人家批了我好一会,最终实在是口干舌燥了才停下,半道上来找我,但因为老人家在说话只能在旁等着的村长这才有机会开口告诉我:有高岚的消息了。

第232章 第十章锁龙井·半蛟

高岚有消息了?

太好了....好吧,事实证明,我高兴太早了。

有消息了和找到人了是两码事。

村人在来此地避难的时候碰上了三个人,正是出游的三个同学,五个只找到了三个,问还有两个哪去了?一个摔死了,还有一个被大水给冲走了。

事情得从数日前说起,五个熊孩子是挑的安全期野营的,就算高岚几个不信这里的大水,但当地那个同学是清楚的,因此专门挑的安全期。但大水什么的,所谓安全期也不是百分百安全的,不过机会不大,这几个熊孩子的运气,不是很好,正好赶上了。所幸五个人里有个本地人,一看大水来了赶紧带着人去专门的地方避水,但山峦起伏,道路....纯粹是人走多了就有了路。

高岚打小就是个破坏力强大的熊孩子,后来碰上我,再认识了山庄里的那些非人生物,身体素质噌噌的往上涨,举个例子的话就是让丫跟一只哈士奇比精力,最先累瘫的肯定的是哈士奇。走山路什么的自然难不倒她,但别的孩子,本地那个孩子,生活在这种环境,自然也不会被难倒,但另外三个,标准的城里孩子:四肢不勤,平时跑个八百米都能要半条命,何况这还是跟大水竞速跑山路。

我半晌才接受五个熊孩子中的一个在赶路时有一个竟然摔倒一路沿着山路滚了下去,高岚看到往回去找的时候,那个倒霉蛋滚了十几米就卡住了,但这不是好事。在山坡上摔倒下滚,一路滚到底其实还是件好事,因为能够滚到底就说明人碰上什么东西,就算受伤也只是普通的皮肉伤,而在半道上就不滚了,那多半是悲剧,因为那意味着撞上了硬物,因而卡住了。

问我为何这么清楚?自然是因为我年幼时也熊过,也摔过滚过,从一千多米高的地方一路滚下来。不过,那个倒霉蛋比我差远了,我滚了一千多米,连皮都没破,只是身上青青紫紫的,用药酒按揉化开淤血便没事了,而那个倒霉蛋,丫把命给滚没了。

对此,我只能说:超级脆皮。

人族传说里那么多妖魔鬼怪害人的内容,我觉得,有可能,至少,有那么一部分妖魔鬼怪可能真的没有害人之意,最后变成悲剧妥妥的是人族自己的锅,随便磕着碰着都能挂,脆皮至此,怎能全怪别人?

言归正传,说到这里,被大水给充走的那个,想来也不难猜了,没错,就是高岚。

摔死了一个人后,剩下四个继续逃命,但双方的速度...真的没得比,没奈何,几个人只能就近找活路,最终的结果便是几个人还是被冲走了,但一直抓着对方也就没散,或者说,在被冲散之前几个人抓住了落脚的地方,一个个固定了下来,这才得以活命。只是,几个熊孩子落脚的地方是悬崖上的一株古树和一片凸起的岩石,也因此,就算水退了,四个熊孩子仍旧上不去下不来。这也是为何村人死活找不到熊孩子的原因,谁会去悬崖上找人?又不是找活腻味了要寻短见的混蛋。

在悬崖上挂了两日,包里的食物也没了,再不想办法就得考虑饿死在悬崖上了,因而几个熊孩子目测了下往上爬和往下爬的距离后选择了就近爬,一点一点的爬到了悬崖底下,还没休息够就赶上了新的大水.....

还没完全恢复过来的倒霉蛋们只能继续逃命,高岚也是在这个时候被水冲走的。虽然高岚的身体素质是四个人里最好的,但之前的时间里一直是高岚在照顾另外三个,也因此,最后的时候高岚恢复得是所有人里最差的。

听完,我果断将少凰放下托付给村人,靠之,都让水冲走了,再不找到人鬼才知道那家伙被找到的时候是死的还是活的。

正想走却被拉住了手臂,我扭头,是少凰。

有事?

少凰没吭声,而是一口咬破了食指。

嘶!

虽说一口咬破食指这种事看着很帅,但十指连心,真这么做的话....那绝对比咬破别人的食指更痛苦,若非如此,我也不至于有些时候需要用到一些特殊的血宁愿打阿莯熊猫和尘寰它们的主意也不愿打自己的,便是用自己的,也宁愿用抽血的针来抽血也拒绝咬破食指这种看着帅气的事。

少凰,你果真非常人,对别人狠,对自己也同样狠。

少凰挤了一滴血给我。“用你的罗盘试试。”

我说:“罗盘是找鬼的。”

我是有个罗盘,但那个罗盘是君长青从一个天师那里抢来的,主要功能是找鬼,而高岚,此时此刻应该还没死.....吧,反正我看高岚不像是短命的,不过也不能保证,命运并非一成不变。比如一个人注定早逝,但一直行善积德,功德深厚,那么生死薄上的寿数是可以适量增加的。嗯,适量,最多让你活个七八十岁,甚至长命百岁,活个几百年就别想了,除非是修士,否则普通人活个几百年,那是活成精了。改完寿数,若是功德还有富裕,会留着,跟银行存款似的,这辈子没提完,下辈子需要的时候还可以提款。同理,一个人若是原本有很长的寿数,却杀人放火、奸/淫/掳掠无恶不作,那么要么寿命大减,要么寿命大增。(啥?无恶不作还能增加寿命?还有没有天理了?自然是有的。想想少凰吧,她早期的债主已经充分诠释了,满足一个人愿望的同时也让人生不如死实属易事。而少凰那还是不带恶意的,纯粹是心情不好想找点事发泄一二,而她纾解心情的方式恰好是将自己的愉快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若是带真正的恶意,呵呵....)

我将少凰的血滴在了罗盘上,有反应。

我的第一反应:靠,高岚别是真死了。

我的第二反应:不知道诺诺在不在附近?

我的第三反应:不知道诺诺现在的武力值如何?

我的第四反应:冲动是魔鬼,我应该想想给高岚烧多少纸钱,或者,怎么建议高岚修鬼修。

许是见我的神色太过复杂,少凰道:“还没死。”

我瞅了瞅少凰,又瞅了瞅罗盘,意思不言而喻。

“经过上次的事,我觉得保险一点比较好,到底尚未缘尽,而他们也对我挺好的。”少凰回道。

我抱起少凰在其婴儿肥的脸蛋上亲了一口,然后被啪的甩了一巴掌。

少凰道:“虽然我若是寻找道侣,男人女人非男非女皆可,但我对你没兴趣。”

哦,又忘了,这家伙虽然顶着豆丁外形,实则是成年猛禽。

我说:“我这只是长辈的亲吻,我就不信你姐没亲过你。”

少凰想了想,说:“没有。”

我愣了下。“怎么会?”虽然没见过孟凰,但已经知道的信息足以让我推测出一个事:少凰在孟凰心里肯定不是最重要的,但一定是仅次于最重要的重要存在,怎么会不亲亲抱抱?不管当爹的还是当妈的,养崽的时候都不可避免的亲亲抱抱。

啊,宝贝好可爱!亲一口。

啊,宝贝太可爱了!!再亲一口。

就算不被萌到,亲人之间相处,亲亲抱抱这类亲密的接触也是培养感情的一个重要途径,而且,会亲自己抱自己的父母怎么都比不会亲自己抱自己的更让幼崽觉得有安心感。

少凰说:“她最喜欢撸毛。”

我:“.....”很好,孟凰你很强大。

你觉得一个雌性同时跟三个雄□□往是什么性质的事?

正常人:哇靠,脚踏三只船,水性杨花。

本庄主+高岚:天经地义。

别误会,这不是我与高岚三观有问题,虽然我的三观也的确和人族的三观有区别,但这种观念倒真不是我们的,而是有一次闲来无事调侃死熊猫那不管是人类还是神类都要瞠目结舌的婚姻史时刚好侃到了恋爱这个话题时楉说的,她谈过恋爱,并且是三个,却不是分了之后再谈的,而是谈了一个后还没分手又谈了两个。

尽管如此,但楉一点都没觉得自己有三个丈夫有什么问题。

那条龙不是有着一座后宫的?

事无绝对?

的确,例外自然是有的,但那都是道侣双方的实力地位相差无几,否则,都是一夫多妻,亦或是一妻多夫,情人的数量更是不会少。你说昀息和越欣?唔,这两个是没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但这两只属于千万年难得一见的奇葩,而且,就越欣那思维逻辑,她遇上的要不是昀息,妥妥的还是渣。简言之,除非是稀世的奇葩,并且遇上了对的人,否则除非双方实力地位平等,否则两个人的婚姻.....呵呵哒。

一生一世一双人的观念在龙族不存在。

审美疲劳,彼此又没什么利益需要联姻继续维持的话,离婚是理所当然的事。就算需要也没关系,等利益不需要的时候再和离就是了。

楉只有三个丈夫已经是很精简了,与她同为王位候选人的那些龙的后宫可比她丰盈多了,最少的也有三位数。

少凰等人也表示:的确很精简了,但这只是暂时的,楉若是做了王,那么不管她愿不愿意,高不高兴,她的后宫怎么也得从个位数增加到两位数,甚至三位数。

综合上述,楉的理论着实让人无法反驳,唯一令人吐槽的大概就是:我们在谈的话题是爱情,不是政治。

虽然跑题跑得令人吐槽,但你也不能否认,楉的理论,挺有道理的。

古代的帝王三宫六院不也是政治联姻吗?后宫即朝堂缩影。

说起来,楉还比华夏古代的帝王们更高尚的多呢,虽然她没说,但我们看得出来,楉很真诚,真诚的认可政治联姻的理念,一边说爱你、自己是不得已的一边算计利用你这种事绝不会发生在她的身上。她算计利用任何人都只会是一个原因:你有利用价值,不能浪费。

同理,她若是真的爱你,那么也很难伤害你,不是怕糊弄不了爱人,而是过不了自己心里那一关。无关良心,而是楉的自我,神仙下凡,混迹人间,都会换上人间的服饰,入乡随俗,但楉....她的服饰就没换过,着深衣行走于大街上,我行我素,无视行人异样的目光。这样的人,为自己做过的事良心不安什么的,洗洗睡吧,她只有可能过不去自己这一关,而过不了自己这一关的事,为了道心,神人是不会做违背自己本心的事的。而且,真爱这种事估计也不会发生在楉的身上,这么一个心口如一的政治生物,让她真心爱慕一人,难度委实太高,一百株高岭之花都比她好摘。

问我为什么提起这个事?

因为高岚正在跟人科普龙族的婚姻观,并且为了取信于人,正在用楉当时的理论给别人洗脑,成果....被洗脑的那位显然已经懵圈了。

咳,楉的理论,对于一个非政治生物且三观正常的现代人而言,确实挺能令脑子发懵的,思维不够强悍的,到了后来说不定脑子都能混乱。

我甩出五枚玉符,以符阵将那只脑子被高岚给弄懵了的家伙给困住,这才施施然的现身。

“有水吗?喝的水。”高岚惊喜的问我。

我身上当然没带水,不过看了看高岚口干舌燥的模样,伸手用术法从浊水里提取了一团清水给高岚,高岚接过就咕咚咕咚的啃了起来。

我问高岚:“你这是什么情况?”不是被大水给冲走了吗?怎么却在这山洞里给人讲故事?

饮够了水,高岚这才道:“看过一千零一夜吗?”

我愣了下,旋即看了看一直在冲撞符阵,原本还有个人形,这会只要不是瞎子都看得出来不是人,至少不是百分百人类的生物,又看了看高岚,道:“一千零一夜的国王是个闲的蛋疼的弱智暴君,而这只,明显不是小孩子。”

“他比一千零一夜的那个暴君还无聊。”高岚顿了顿,又道:“不过还算人性未泯。”

我想起了外头的大水,这叫人性未泯?

高岚对符阵里的家伙道:“我说你消停会,小落不会杀你的,我保证。”

符阵里的家伙愤怒的瞪着高岚:“人类不可信。”

高岚不置可否,指了指我:“她不是人。”

符阵里的家伙半信半疑的看看高岚,又看看我,估计是在比对我们之间气息的相似度,却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我有人的气息,但我也有非人的气息,说我是人或不是人都没问题。

看它一时间安静了下来,我坐了下来对高岚说:“说说吧,怎么回事。”

高岚喝了口水,问我:“你来的时候听说了锁龙井的传说没?”

“听了。”我将自己之前听到的民间版本说了说。

高岚问我:“那你信吗?”

我说:“我信里头有东西,但不是龙,是蛟,至于大旱,那不可能跟它有关系。”又不是有旱魔之称的旱魃,制造大水还差不多,哪来的连旱三年的本事?

高岚瞠目结舌的看着我,愣了下,似是想到了什么。“你该不会听了传说就去跳井了吧?”

我颌首。“若真有龙,那可是个不错的打手。”

高岚:“....”

符阵里的家伙:“你把它怎么了!?”

我瞅了眼快发疯的某家伙,再瞅瞅高岚,咋回事

高岚道:“若我没猜错,他,应该是锁龙井里的蛟的子嗣。”

我瞅了瞅符阵里的某只,再想了想锁龙井里的某只。“恶蛟与人族孕育子嗣....”咳,现实还真是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它做不到。

蛟虽非血统纯正的龙族,但继承了龙族部分血脉的蛟也同样继承了龙族的傲慢,人族在蛟的眼里,绝对不是平等的生物,都没将人当成与自己平等的存在....还是有可能有子嗣的,不过过程的性质跟西方童话里的恶龙抢公主没多大区别,不同的是,西方童话里,恶龙总是被勇士给砍了,而东方神话里,大部分情况都是恶龙将勇士给生吃了。而“公主”被强迫生下的子嗣,多半是刚出生就被送上火刑架烧死,小半是出生后一段时间才被烧死,就算有幸存的,也一定是无父无母的长大。

只是,看这只半人半蛟的家伙知道自己亲爹是谁的情况,显然,他的父母不是那种恶龙抢公主的恶劣性质,但就是这样才奇啊。而且,高岚你是怎么知道的?

高岚说:“我好歹也是要做刑警的人,这点本事还是有的,一整天的故事也不是白说的,若是没点收获,我日后还如何做刑警?”

有道理。

不过,刑侦一只不明生物,你也不怕玩脱了,到时候我要去别人的肚子里翻你的遗骸?

第233章 第十章锁龙井·六娘

采药的话,若是想采那些年份久远的珍贵药材,只能去深山,原因很简单。珍贵的药材生长的地方不够险峻的话,很容易就被人给采了,尤其是近几百年,人族人口以蝗虫的速度扩张,珍贵的野生药材的分布就更少了,然而,就算是深山老林里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找到想要找的珍贵药材的。

六娘找了半个多月才找到自己要找的火候足够的紫芝,然后,发生自己想要将紫芝给摘下来很有点难度,那株紫芝离地面有一百多米,就在悬崖上,而那悬崖,虽非笔直光滑如镜,却也差得不远。

早就知道自己没那么容易采到药的六娘取下了长绳,将长绳固定好的时候天色已经从艳阳高照变成了乌云密布,却没见半滴雨下来,反倒是不时能听到雷声,好不容易下雨的时候六娘刚将准备工作做好,看着细雨,顿觉无语,老天这是在故意整自己还是在故意整自己?

准备工作都做好了,若是放弃,她也不甘心,都寻了这么久了,眼看就能到手了,如何能放弃?

咬了咬牙,下崖。

五米、三米、两米、一米....就快够着了,好,够着了。

轰隆轰隆....

六娘不由抬头,顿时就了然为何天气变化如此无常了,概因这根本不是正常的天气变化,这是有山精妖怪在渡劫呢。

然而,采药赶上妖怪渡劫最悲剧的不是被雨淋,而是渡劫的妖怪在看到你后就向你冲来,然后....天雷显然没有刹车这个功能,六娘手里的灵芝霎时就化作了齑粉,六娘自己倒是出乎意料的没化作齑粉,却也狼狈不堪。

长绳断裂,六娘不得不硬着头皮跳到了正在渡劫的不明生物的身上避免自己摔下悬崖粉身碎骨,尽管跳到渡劫妖怪的身上根本就是个从狼窝跳进虎穴的选择,但这个节骨眼上也只能先顾眼前。

天雷轰隆。

六娘再又一次被波及后摔了下去,所幸,底下是森林,因而没摔成肉饼,只是被树枝给划出了无数伤口。

古时的老林子远没有现代的森林安全,毒虫猛兽横行,鲜血很容易吸引来猛兽,然而六娘从昏迷到醒来至少一日的时间竟不曾有任何猛兽靠近它享用大餐,连只蚂蚁也没有。

从昏迷中醒来,六娘愣了下,旋即庆幸不已,身上有血,在森林里躺了一日竟还未被猛兽给吃了,真是个奇迹。

尚未庆幸完便觉腹中火烧火燎的,躺了一日她也有一日未进食了,然而,食物都在背篓里,而背篓还在悬崖上....六娘只得就近寻找了野果充饥,完全不管饱。

还是寻点肉食吧。

大型野兽六娘不指望,她没那本事,因此考虑的是兔子山雉之类的小型野味。

许是上天垂怜,奔着兔子山雉去的六娘在半个时辰后发现了一大坨肉,虽然焦了点,但在饥火中烧的六娘闻来却是焦香焦香的,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就是,这坨肉的形状....瞧着怎么有些奇怪?

六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挂在千年古树上的肉给推了下去,砸得地面发出了砰的声音。

坐在树枝上往下看,六娘深深的沉默了。之前从下往上看得不分明,但如今....这分明是长了一只角的蛇啊。

问:蛇长了角是什么?

答案一:基因变异或基因工厂的产物。

答案二:蛟。

六娘觉得,自己大抵知道害自己如此倒霉的是谁了,缘分真神奇。

拿着山林里防身用的短刀瞄着蛟身上的肉,六娘瞄了又瞄,终是叹息着放下了短刀。

青蛟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身上一身的怪味,仔细一瞅,身上敷了一层草药,旁边一堆篝火,火堆上正烤着一只肥兔子,而执着烤架的是一双白皙且骨节修长的手,很漂亮,青蛟不由看得入神了。

被一对比自己巴掌还大的竖瞳瞪着手,且不说六娘不是没心没肺的,就算是,她也无法无动于衷。“很好看?”

“看着挺好吃的。”青蛟实话实说。

六娘:“....”你真实诚。

看着青蛟垂涎欲滴的眼神,六娘道:“发现你的时候我很饿,而你很香。”

青蛟闻言奇道:“那你为何不吃我?”

六娘叹道:“你会说话,会思考,虽然很清楚你不是人,但吃你的肉,我还是会有种食人的感觉。”

吃智慧生物时的吃人即视感太浓烈,容易落下心理阴影,六娘犹豫再三最终决定还是别考验自己的心理素质了。

青蛟沉默了,活了一千多年,头回见着脑子这般清奇的人族。

虽说六娘看着的确挺好吃,但之前借对方避雷,如今又被救了一次,青蛟再狼心狗肺也对六娘下不去口,便只能遗憾的望着大餐擦口水。

六娘很想抠了青蛟的眼睛,然鉴于对方只是那么看而已,并没有做什么也不准备做什么,因而她也就忍住了。

在青蛟的指点下换了对蛟有用的草药,六娘继续寻找灵芝,她还没忘了自己进山是为了什么呢。

“你在找什么?”暂时性瘫痪的青蛟问六娘。

“找灵芝啊,之前那株被你给害得没了....”六娘幽怨的瞧着青蛟,她好不容易找到的紫芝就那么没了~没了~

想起之前毁于天雷的紫芝,青蛟不由尴尬,道:“你要灵芝?找我啊。”

六娘瞅着青蛟:“你又不是灵芝。”

青蛟闻言,好奇的问了句:“我若是灵芝你欲如何?”

六娘反问:“若你是灵芝,斩你一根手指影响可大?”

很好,姑娘很强大,青蛟默然。

别说青蛟不是灵芝,就算是,他也不知自己是否舍得自残,但生长于山林里,他对山林的情况很熟悉,比如六娘想要的灵芝都在哪里有。

缓过气后青蛟抓来了一个童子送给六娘做为报答。

六娘:“....我并非人牙子。”

“它是灵芝。”

六娘闻言不由瞧着胖嘟嘟的小屁孩,真的很可爱,也很让人心疼,被青蛟抓手里,小童的眼泪一直在眼眶里打着旋,却不敢哭出来,因为畏惧青蛟。

六娘连青蛟都下不去口,何况这么一个粉雕玉琢的小童,因而她最后是将小童脑袋上的总角给剔了,总角发髻在离开小童身体的那一刻便化作了原形——芝草残片。虽是残片,但六娘检查了下,残片里所蕴含的药力比起完整的百年芝草有过之而无不及,也不知这个看着也不过四五岁的胖童子究竟高寿几何。

六娘得了芝草回家去救治老父,而青蛟则是继续过着继续游历、修行的生活,同认识各种各样的妖魔,也同各种各样的妖魔掐架,偶尔的时候也会想起渡劫时遇到的那个看着就很好吃的人族女子,却也不是很惦记。渡劫时拉六娘下水虽然缺德,但也不是没有原因,他看到了六娘身上的功德,那必须得是累世的善人才能积攒起来的,而一个功德如此深厚的人,想来命运再差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青蛟想要再见六娘是在气候变迁,华夏大旱,烽烟四起的时候,不管是功德多么深厚的人,赶上乱世,会有怎么样的经历,真的不好说。反正青蛟是没少在乱世里见到功德深厚仍旧惨死的人,在五胡乱华的时候它吃过的人里就有一个功德挺多的两脚羊。

五胡乱华时吃两脚羊青蛟没有任何心理障碍,就觉得挺好吃的,而如今想到六娘可能也有那样的结局,青蛟下意识的觉得不舒服。

大部分的妖都比人要真诚,心动=行动,既然想到了,青蛟虽不知自己为何会有如此感觉,但还是想也不想的去看看六娘还活着没。

六娘自然是还活着的,但离死也着实不远了。

连年天灾,人食人什么的,真不是稀奇事。青蛟一路走来,不少地方都看到了人吃人的现像,不由得让他想起了五胡乱华,说起来,五胡乱华是他经历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人族乱世,人族别的混乱时期他正好不在此方天地,因而没碰上,但就是一个五胡乱华也足够让他印像深刻了。那年头,人不叫人,叫两脚羊,尽管两脚羊这个学名的最初创造者是妖魔,但青蛟还是头回发现人族自己竟是如此发自肺腑的认可这个学名。青蛟就曾见过一支鲜卑军队,掳掠了数万少女用以发泄欲/望,以及充当军粮,那支鲜卑队伍烧杀劫掠够了往回走快到自己地盘的时候那数万少女已经被吃得只剩下几千个。而在鲜卑人快到自己地盘,觉得那些少女没什么用的时候,数千华夏少女被沉了江,江水为之断流。

青蛟为何如此清楚这件事?

因为鲜卑人将数千华夏少女沉江的那条江是他曾经的栖息地,虽说青蛟也爱吃人,但再爱吃人,自己住的地方被沉了几千人,青蛟再心宽也住不下去了,他便是吃破肚皮也无法吃光那么多尸体,而尸体泡个几日.....更令蛟不舒服的是女子们被沉江的表情,没有丁点的绝望,唯有麻木。

反正青蛟最终很是无奈的搬了家,却因为找不到合心意的地方而在中原地区游荡了几百年,在那个吃人最方便也最省事的时代吃人吃到吐,真的吃到吐,五胡乱华结束后好几百年他看到人就想吐。

明末清初的时候虽然人吃人不是稀奇事,但还没有五胡乱华时代那么理所当然,但青蛟也不确定,若是华夏的局势继续恶劣下去,会不会重演五胡乱华时人吃人理所当然的现像。

以前看到人吃人青蛟只想分一杯羹或截胡,而今,看一次他就想起六娘,而想起一次心就悬高一分。

青蛟找到六娘的时候六娘正在配药。

若非青蛟不是靠人的外表来认人的,而是靠气息来认人,青蛟真的会觉得自己认错了人。

一别五年,六娘已经从十三四岁变成了十八九岁的少女,但.....只看外形的话,青蛟真心觉得这不是一个人,如今的少女与五年前的黄毛丫头唯一一样的一点只怕就是头上为了方便干活而一直不变的超简洁的少女发髻。至于其它的,人都脱了形,真心惨不忍睹。

看到青蛟,六娘愣了下。“大蛇。”

青蛟纠正道:“我是蛟。”

反正长得差不多,无所谓啦。

六娘笑道:“谢谢你回来看我,希望来世有缘再见。”

青蛟疑惑。“你阳寿将尽?”

“差不多吧。”六娘示意了下手里正在配的药粉。“我在准备服毒自尽。”

青蛟一脸的懵,虽说如今的世道是差了点,但好死不如赖活着,怎这般想不开?

六娘表示,不是想不开,她是经过很认真的深思熟虑做的这个决定。

六娘上头有五个姐姐,皆已嫁人,家里原本只剩下了她与老父,不过老父在五年前生了场大病,虽然救了回来,却终究伤了元气,再加上这几年的天灾.....老父终究在两年前病逝了,如今就她一个人。

六娘已经尽力去熬了,但.....前些日子村子里已经出现了人吃人的现像,有人将前天死了埋地里的尸体给掘了出来充饥。六娘虽不知具体是谁做的,但第二日看到那被掘开的坟茔时顿觉一股凉意自脊椎末端一直蹿到百会穴。

底线是个看似不重要,却又无比重要的东西,说它不重要是因为很多时候人的底线是会调节的,说它重要则是,一旦底线一旦下降,那么后果不堪设想。

生死面前,掘坟茔吃尸体这种事,人类呈两种意见,一种是赞同,认为不是吃的活人,而且那也是特殊情况,否则谁愿意吃死人尸体?另一种坚决反对,理由很简单,同类相食太残忍了。六娘是后一种,但它反对的理由不是残忍,而是....开了这个头,潜意识里便会产生一种原来人也是食物的认知,当没有死人吃的时候,很难不将主意打到活人身上,易子而食、换父母而食、烹煮妻妾....不论是因为什么原因,越过了那条线,罪恶都将变成理所当然,一如五胡乱华时人族视同类为两脚羊的现像。

更悲哀的是,六娘发现自己对这种情况完全无能为力,她是医者,治病还行,别的....但凡她有点能力,青蛟也不至于见到一个脱了形的她。

六娘唯一的努力是去山林里寻了妖怪,因着五年前的事她识得了灵芝童子,后又经灵芝童子结识了一些旁的妖怪,都是友善好相处的,其中多草木成妖,自顾不暇,根本帮不了她,而非草木的也表示没那个能力,且都在忙着搬家,准备搬去海上呆到天下太平再考虑要不要回来。

天灾还没结束,饥荒还在继续,尸体吃完了,求生欲回促使人类将主意打到活着的同类身上,而她没有阻止的能力,只要不想饿死,所有人都会不可避免的走向同类相食的路。最让六娘担忧的是,六娘不确定,饿到极致的时候自己会不会也变成禽兽不如的一员。

这个念头一产生六娘便懵了,因为她发现自己无法肯定的告诉自己,自己绝不会那么做。

太可怕了。

经过认真且深思熟虑的思考后,六娘做了一个决定:给自己配一包可以让自己安乐死的药。

中药多为汤药,但连年干旱,水井早已干涸,六娘想煎药也找不到水,只得拿着药碾子碾药,给自己配剧毒的药散,如此,既不用担心自己吃人,也不用担心自己死后被人吃,只要不是饿得想死,没有人会吃一具死于剧毒的尸体。

青蛟若迟来一刻正好给六娘收尸。

第234章 第十章锁龙井·镇压

青蛟可以肯定的说,别说活了一千多年,便是再活个三五千年,自己也很难见到六娘这般神奇的人类,何等神奇的脑回路才能做出这样的决定来?然而,不管多么的腹诽吐槽,对于六娘,青蛟都是佩服的。

这世上总有那么一些人,你可能喜欢也可能不喜欢,但不管是喜欢还是不喜欢,你都得佩服。

显而易见的,六娘就是这样的人。

她的行为与决定不管是在现代还是古代的很多人看来毫无疑问是很傻,但我相信,皮囊之下定是一个非常干净的灵魂。

生存面前人性的下限……不提也罢,但能够在生存面前仍旧守住本心的,真的很稀有。

青蛟破天荒的对一直视为两脚羊的人伸出了援手,蛟因为喜欢兴风作浪而被人族视为恶妖,撇开人族于自己有益即为善,于自己有害即为恶的极端种族主义观念,只分析客观内容的话不难得出结论:蛟拥有兴云布雨,甚至将周围环境改造成更适合自己生活的水泽的天赋(不过一般的蛟没这么大的能力,但跟旱魃在一起的那头,我估计将其放逐撒哈拉沙漠去它都能将撒哈拉沙漠给改造成大草原甚至万里汪洋)。

青蛟没有将沙漠变成沧海的能力,但下场雨的能力还是有的。

六娘愣愣的看着从天而降的滂沱大雨。“下雨了?”

青蛟颌首。“下雨了。”

六娘沉默了半晌,还是不太确定自己这是不是餐食不济太久饿出了幻觉,对青蛟伸出了胳膊。“咬一口。”

青蛟瞅着六娘一点肉都没有的胳膊,嫌弃道:“我不喜欢啃骨头。”

“谁让你吃我了?我就是想知道自己是否在做梦。”

自然不是做梦的,意识到这一点后六娘想哭,但没眼泪,身体严重缺乏水分,分泌不出来眼泪这玩意。

只是一场雨自然是不足以渡过旱灾的,但又不能一次下完,否则就不是甘霖而且洪涝了,因此青蛟以六娘远房亲戚的身份住了下来。

有了适量的雨水,自然可以播种了,原本的庄稼已经死得差不多了,但冬季还早,来得及再种一茬生长期短的农作物。只是,之前灾民连树皮草根都啃光了,别说粮食种子了,便是粮食生长时的口粮都没着落。

六娘将所有积蓄翻了出来,又寻了村人,最后凑出了一大笔钱拿到青蛟面前,青蛟估计村里所有人的积蓄都在这了,但给自己干嘛?龙属虽然喜欢财宝,但村人这点财宝他还真看不上。

“不是给你的,你会飞,所以我想请你拿着钱去别的地方买粮,华夏这么大总有地方是有粮的。”

那倒是,的确有地方没闹饥荒,比如京城,青蛟来的时候就看到了何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景象。

“何时走?”

“你一人去,速去速回,我在家等你。”

“出个门而已,全当散心,要不了多久。”

“若都走了,村人会不安。”六娘淡淡的说。

青蛟有点茫然,什么意思?出个门而已,有什么好不安的?

青蛟去的快,回得也快,只一日就回来了,带回来的粮食明显超过了那些积蓄的价值。

“你如何买到的?”六娘大奇,这个时候粮商若不涨价太阳必须是从西边出来的,也因此,她一开始就做好了买回的粮只够做种子,却不曾想,青蛟如此能干。

青蛟将一大袋银钱还给六娘,六娘愣愣的结果看了看,分文未少。“……你如何买的粮?”

“你给我的钱连一石粮都买不起,我不想空手而归便吃了粮商,搬空了他家粮仓。”青蛟回答。

六娘沉默,不知该吐槽青蛟有强盗潜质还是无语粮商的黑心,寻常年间,这么一袋钱便是买几百石粮都绰绰有余,如今竟连一石粮都买不起。

再无语,人都吃了,粮也抢了,无语也没用,还是想想怎么合理的将粮分给灾民吧。

有了粮,虽然不多(六娘没将粮都拿出来,没法解释那么点钱怎么就能买回那么多粮,灾民不蠢,因此拿出来的粮只是一部分,吃不饱,但也饿不死。),但粮种播下去后到底是有了希望,所有人将所有精力都放在了田地里,那一株株幼苗如今可是命根子。

为了不找麻烦,六娘仍旧每日与村人一般吃稀粥,面黄肌瘦,看得青蛟很是不解。“那么多粮,你多吃点又如何?”

六娘叹道:“吃饱不难,难得是怎么解释粮的来源,以及,发现有那么多粮,不会饿死后灾民会不会好逸恶劳。”

青蛟觉得人类真是复杂,但六娘那副瘦得脱形的模样着实碍眼。

六娘收到了一份礼物,一只兔子,青蛟猎的。

“找了几十里就这么一只兔子,蝗虫过境都没这么荒芜。”青蛟很是无语。

六娘很是赞同,蝗虫之前不吃土,而人,饥荒的时候连土都吃。

青蛟无奈的扩大了搜索范围,而有了青蛟的入伙,六娘每日都能吃上一口肉食,慢慢的长出了肉,丰腴起来后总算没有之前那般看着触目惊心了。

与此同时地里的作物终于有了收获,所有人都松了口气,只是暂时,受灾的地域太广,灾民太多,有粮食必然引来无数流民,甚至强盗。

六娘将流民收留了下来,用之前青蛟抢的粮救人。

某日,六娘委婉的向青蛟表示,旱灾范围挺广的,她听流民说有的地方都快疯了,给河伯娶妻,淹死了一个又一个姑娘,河伯不下雨,就一直给河伯娶妻,简直疯了。

青蛟道:“河伯?他早失踪了,河龙倒是有,但真正的龙族从来不屑娶蝼蚁一般的人族为妻,给龙娶人族妻子,谁这么勇敢,竟如此羞辱龙族。”

物种不同,三观不同。哪怕不知道这句话,六娘也深切明白了这八个字的真谛。

不过,若为河伯龙王娶妻是羞辱的话,她想她明白为何历史上为河伯龙王娶妻从来都没管用过了。

三观差异着实让六娘觉得心累,干脆开门见山。“我是想说,如果不为难的话,你能不能帮灾区施云布雨?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青蛟说:“我不修佛。”它以人为食。

六娘继续努力。

青蛟道:“我没法影响那么大的范围。”

“有一点是一点。”蚊子腿再小也是肉。

旱灾终于过去,虽然兵祸还未熄,因此苛捐杂税有增无减,但总的来说还是有了一点盼头。土地还在,就还能出产,一时半会还走不上绝路。

六娘重新干起了医者的事业,青蛟也没走,觉得暂时停留一段时间也不错,这一停留他就看到有媒婆上门给六娘说媒。被六娘拒绝后媒婆打起了感情牌,姑娘家若是不嫁人,老无所依该多可怜啊?且不说远的就说近的,律令规定男女到了年纪还不成婚的多交算赋,年纪越大,交得越重,六娘平日里又没少赠医施药,哪还攒得起钱?等年纪更大些,算赋更重,想单身都没钱,但嫁人的话,那么大年纪能找到什么好的?

凭心而论,媒婆这番话在情在理,就是找错人了,青蛟从来都不在意人族的法律与观念。十九岁没嫁娶怎么了?他快两千岁了都还没娶妻呢。

气走了媒婆,日子还得继续过,但与人相处久了,青蛟后知后觉的也意识到了一个事,别的女子在六娘这个年纪好像已经是好几个孩子的妈了,只有六娘一直孑然一身。

青蛟有些疑惑六娘为何与众不同,六娘这么好,若是生而为蛟,必须得有百十条蛟为了争夺与她□□的权力打得日月无光。

六娘:“……”虽然明白这是在夸自己好,但怎么听着就那么别扭呢。

“蛟是如何成婚的?”六娘觉得自己还是弄清楚这一点再来理解青蛟的话中意比较好。

“看上了,打一架,赢了就可以抱得美蛟归。”

“……那也太野蛮了吧?”

“怎么会?能够打赢就说明身体强壮,孕育的后代也一定很强壮,更容易成活。”

非常耿直的优胜劣汰理论,令人无法反驳,至少无法反驳青蛟,因为丫发自内心的认可此理论。

六娘还能说什么?物种不同,三观不同,说个毛线说。

“我喜欢做医者。”六娘说。

青蛟不解,做医者和不嫁人有关系吗?

六娘表示:有,且关系很大。

女子出嫁从夫,嫁人后就得以丈夫的意志为自己的意志,可丈夫的意志与自己的意志冲突了怎么办?这年头崇尚女子无才是德,做医者的话,不免东奔西跑,抛头露面,而这还是其次,平民百姓为了生计还没士大夫阶层那么讲究,成日里将妻妾子女关在后院里。但只要是个正常的人族男子都无法接受自己的妻子和别的男性有过多的接触,而她行医的话不可能因为病人的性别而不管病人,救的话,不免有肢体与肌肤的接触。就好比诊脉,她可没有悬丝诊脉的本事,自然要把脉,而一把脉,得,肌肤之亲了。除此之外,检查一些病症时不免要脱了病人的衣服,一个已婚妇人若如此做,妥妥的浸猪笼。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她自然择其一。

青蛟有点懵,人族有病吧,这么折腾自己。

青蛟的三观受到了一万点暴击,好几天才缓过来,并得出结论:人族全族都是神经病。

父母死的早,五个姐姐又管不了这个主意大的小妹,六娘最终我行我素的到了二十二岁时还是单着的,同龄的姑娘这会孩子普遍能打酱油了。

虽然放在明末六娘的年纪绝对属于大龄剩斗士,但有些人的魅力是从来都不因年纪的增长而减少,相反,如醇酒,越是年长,越有魅力,六娘便是如此。年纪已然剩斗士,仍有求婚的,并且求婚者的品质越来越好,奈何鱼与熊掌六娘早已做出选择,媒婆便是说得天花乱坠也是白搭。

青蛟是叹为观止的看着六娘在这方面的进步的,从最初被媒婆弄得只能沉默以对到如今三言两语就能送走媒婆,真乃奇迹,他一盏茶都还没喝完呢。

送走媒婆,见青蛟一直看着自己,六娘问:“怎么了?”她身上有什么问题吗?

青蛟实诚的回答:“我惊讶于你的进步。”

“……熟能生巧。”六娘只能如此回答。

青蛟在六娘二十三岁的时候向六娘求婚了,求婚台词如下:

我想跟你□□生崽,你愿意吗?你看我如此强大,鳞片如此光华灿然,线条如此流畅,你跟我生崽崽一定漂亮又壮壮哒。

若说这话的不是青蛟,六娘一定会教训臭流氓一顿让他知道花儿为什么这么红,但说这话的是青蛟……六娘知道,青蛟不是在耍流氓,他是非常非常认真的在表白求婚――按着妖族的画风求婚。

六娘默然以对。

青蛟心中忐忑,补充道:“我不接受拒绝,除非你按着妖族的不成文规矩拒绝我。”

按着妖族的画风拒绝即打败他,可一个普通人如何能打败一头蛟?

六娘道:“我只是一个普通人。”

青蛟道:“我知你是人族。”他还不至于连别人的物种都分不出来。

“我会老,会死。几十年后我会变成鸡皮鹤发的老妪,最终化为黄土,而你风采依旧,且将一直活下去,你能忍受得到再失去后漫长岁月吗?”六娘认真的问。

青蛟表示这不是问题。“我可以改变自己的容貌,你变老了,我陪你一起变,你死了,每个灵魂都是独一无二的,我记住了你灵魂的模样,就算你转世了我也认得出你。”

六娘愣住,心中仿佛温暖洋流流经的汪洋。

“可下一世的我不认得你,也不爱你。”六娘提醒,一碗孟婆汤,前尘尽忘。

“我对自己的魅力有信心。”青蛟自信道。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六娘还能说什么?她无法再找理由,也不想找,因为她喜欢这头耿直单纯的蛟。

一般来说,人族婚后一两年就该抱孩子了,夫妻婚后三年都没孩子,可以考虑休妻或者买通房(通房和妾是两回事,平民不能纳妾,官员可以纳,但有数量限制。)了,六娘婚后一直没孩子,六娘有点怀疑自己身体是不是有什么问题了,但不管有没有问题她都不会考虑给自己男人买通房,且青蛟在这方面完全没感觉,直到六娘怀疑她自己身体是不是有问题时青蛟才意识到这事,但――

“我们在一起才几年,没有崽很正常。”

六娘隐隐意识到了什么,问:“那你觉得一般多久有崽算正常?”

“少则百八十年,多则千儿八百年。”青蛟理所当然的回答。

六娘自此对子嗣的事死心了。

命运这个小妖精的奇妙在于,很多时候你强求的话,死活强求不来,你放下了,它不期而至。

三十岁的时候六娘发现自己怀孕了,属于高龄产妇,同龄人里不乏当祖母的,就自己才看到当妈的希望。

青蛟更是相当惊奇,龙性本淫,它与六娘的房事相当频繁,完全是卡着六娘的身体承受上限,但它对自己与六娘孕育子嗣之事从不抱希望,自己的生育能力在那摆着呢。

因着怀孕的关系,六娘的伙食被青蛟一手包了。

六娘很快发现自己的伙食越来越夸张,刚开始还只是吃各种补品,到后来,吃的补品她得翻半天古书才知道那是什么,甚至翻书也翻不出来,但看着就很古怪就是了。

“都是补品,大补的,我花了不少心思才得到的,味道如何?”

味道如何?

味道还真不错……不对,重点是这个吗?

补品再好,拿来当饭吃,没问题也得吃出问题来。

“不会的,你腹中怀的并非凡胎,生长发育需要更多的营养,而你是普通人,若不大补,我怕你会被它吸干乃至一尸两命。”青蛟压力真的很大,龙裔就是这点不好,跨物种结合容易一尸两命,若非如此,缘何会有龙生九子之说?固然有龙性好/淫的原因,但主因还是龙族的血脉问题,母体被胎儿吸干了,呜呼哀哉了,自然龙生九子,九子不同,都不是一个母亲生的,如何相同?之前没想过会有孩子,准备不足,这会也只能拼命补胎了。

六娘:“……”

她还能说什么?补呗,不过是十个月而已,很快就过去了……才怪!

十个月又十个月再十个月,,李靖他老婆怀哪吒时什么滋味六娘算是明白了,终于生产时六娘疼得想咬死青蛟,遗憾的是青蛟的鳞甲太结实,六娘牙都快咬崩了都没咬破点皮,骂人的心都有了。

因为生的肯定不是人,因而没请稳婆而且夫妻俩自己接生而一直守在床边的青蛟问:“要不我将鳞片拔了你再咬?”

六娘:“……”

生产虽疼,却也顺利,生的就不是个又胳膊有腿的人,是一枚滑溜溜的蛋,哧溜就沿着宫口滑出来了,自然顺利。

六娘看着蛋,心情很是复杂,她相信,就算接下来孵出一条蛟自己也能淡定的拿刷子给幼崽刷鳞片。

不知是否老天为了让六娘缓缓,蛋里孵出来的是个正常的婴孩,暂时是,为何暂时是?因为养儿几日后六娘便看到儿子在玩的时候玩着玩着就突然变成了一条半尺长的冷血动物。

六娘默默对自己说,儿子懂事前还是别见人了,不然……画画太美,想象不能。

六娘的生命结束于三十六那年,非寿终正寝。

之前就提过,六娘曾拒绝过很多人的提亲,其中有个是青梅竹马,六娘对竹马还是有几分喜欢的,但只是喜欢,不是爱,便是喜欢也不是最重要的喜欢,因此不管当时还活着的亲爹如何劝说,六娘死活不答应,威胁若是老爹替她做主的话她就离家出走当铃医让老爹自己嫁去。

后来,天灾来了,竹马家人都遭灾挂了,竹马便离开了家乡,走前邀请六娘一起走,再次遭婉拒。

竹马这些年活的还挺不错的,以军功发迹,做了明朝官员,后来明朝灭亡,崇祯吊死在煤山上,又降了清做了清朝的官,多年后终于衣锦还乡。

多年后青梅竹马再相逢,竹马很是怀念与惊艳,女子过了三十五岁多是黄脸婆一枚,六娘大抵是一直以来都过得充实而遂心的关系,不仅不是黄脸婆,倒像是陈年的女儿红,令人仿佛找到了少年时怦然心动的感觉,可惜青梅已嫁为人妇,心再动也没用。

六娘则是想笑。

清初的男子发型可不是清宫电视剧里阿哥军团的半月头,清朝早期的发型都是金钱鼠尾。

金钱鼠尾,顾名思义,脑袋上那根辫子细得跟耗子尾巴似的,能从孔方兄的孔里面穿过。不管是多俊的美男子,顶着这么个发型,什么形像都毁了,可谓世界级美男杀手。

不论各自心情如何,故友离别二十年后的重逢都是值得高兴的事,如果竹马没见到青蛟的话。

古代女子是否婚嫁很好辨认,看发型,未婚女子与已婚妇人的发型有着非常清楚的区分。虽然早就从六娘的发型看出她已成婚,但发型可看不出别人配偶的物种。

问题还是出在发型上。

蛟有头发吗?

自然是没有的,谁见冷血动物长毛的?又不是发霉了。

那青蛟化为人形时的头发是什么?

答曰:一种用来感知周围环境的器官,非常敏锐。

多尔衮剃发易服的命令,后一个还好,换身衣服而已,虽然怪了点,难看了点,但也不是不能接受。前一个的话就有点问题了,美观与否且不提,青蛟的头发,六娘揪重点他尚且喊疼,若是剃了……太恐怖了,因此青蛟拒绝剃头。

青蛟也不想给六娘惹来麻烦,因此用了障眼法,除了六娘,不管谁看他的脑袋都是金钱鼠尾头。

竹马乍一看以为青蛟是个逆民,心怀前朝因而留发表示自己不忘前朝的情怀,但,为什么只有自己看到的是他没剃头的模样?

竹马很是惊讶,却不动声色。

在外二十年,见过的人与事多了,竹马也知道这世上不止人族,而做了大官,他也知遇到妖怪该找的相关部门是谁,以及相关部门在哪。

青蛟在特勤处的黑名单有一席之地,虽然近些年因为六娘的关系他已经不吃人了,但遇到六娘之前却是吃人的,吃得还不少,就差拿人当主食吃了。

不过话说回来,古时候有几个妖怪是不吃人的?虽然都是智慧生物,但又不是同类,而智慧生物的食谱,比如人类,连同类都吃,吃异类就更理所当然了,因此区别大概就是吃得多或少。

特勤处来得很快,蛟是龙裔,属于古神后裔,而古神后裔,大多全身是宝,皮、鳞、肉、骨、血、筋、内丹、魂……移动金山莫过于此。

可以说,猎杀一头蛟比挖一座金矿更赚。

不过,能上特勤处黑名单,且挂了千年都还不死的,有哪个是好对付的?反正,据本庄主所知,特勤处黑名单名次前五百的都挂了千年不止,不乏从先秦挂到现代都还挂着的。

和煦的春风里,竹马拎了一坛醇酒拜访故人。

对比,青蛟很想闭门谢客,他不喜欢妻子的这个竹马,总有种对方对妻子心怀不轨的感觉,但六娘始终觉得青蛟纯粹是想多了,自己都是祖母辈的年纪了,竹马也同样升级做了祖父。知道夫君你情人眼里出西施,但也请现实点,为妻不是西施更不是毛嫱。且,就算是西施毛嫱,到了做祖母的年纪,也不可能如年轻时一般倾国倾城。

无法反驳,青蛟干脆全程陪同,不给俩人半点单独相处的机会。六娘虽觉得好笑,但也由着他,夫君高兴就好。

醇酒入腹,再吃了点下酒菜,腹痛如刀绞。

六娘被吓了一跳。“你们妖也会生病吗?”

生活了这么久她可从未见青蛟生过病,一直都是活蹦乱跳的,如今疼的脸上都起鳞了。

一看青蛟要变,竹马赶紧去拽六娘。“他是妖怪,快走。”

六娘甩开竹马,看了看美酒,又看了看竹马,眼神霎时冷如刀。“酒里有下了什么毒?”

竹马急道:“他不是人是妖怪,会吃了你的。”

六娘冷冷道:“用不着你提醒,我认识他的时候就知道他是妖怪。”她不瞎。

竹马愣住了,他愣住了,青蛟却没有,敢给自己下毒,找死,一道法术就打了过去,竹马却没横尸血泊中,一群修士救了竹马。

“妖孽还不速速受死!”

受你祖宗的死!

青蛟将六娘小心的推到安全的地方,然后化回了蛟的原形。“既然你们想找死,我成全你们。”

蛟很强大,但他中了毒,而修士又准备得很足,阵法训练有素,法宝齐全,蛟竟不能占上风,一直拖下去的话,修士们说不得真能让黑名单更新一下。

我问:“但它没死。”只是被封印在了锁龙井里。

“六娘趁人不备时袭杀了一名修士。”高岚说。“然后她也死了,青蛟大怒,和修士拼了个两败俱伤,最终被镇压。”

死于普通人之手,那修士够逊的。不过,能够庇护蛟渡过天劫,六娘显然是有大功德的人,把这样的一个人给杀了,因果可不轻。

只是,不管怎样,六娘都不可能复活了。

我说:“这可真是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青蛟吃人千年,什么事都没有,反倒是难得做了回造福人族的事,分分钟就悲剧了。(没毛病,二十年于青蛟这样的千年老妖真的很短暂,随便打个盹都可能不少于二十年)

第235章 第十一章猼訑的复仇上

勇气源自于什么?源自于野心。――庄主

历史告诉我们,行善需要送佛送到西,作恶更需要斩草除根。眼前这不就是个活例子,几百年前,特勤处的人将青蛟料理了,却没力气再料理已经跑了的半蛟,然后……在深山里躲了几年,确定修士们都走了,不会回来了,它就回来了,竹马全家被生吞活剥,此地,年年大水,月月大水,直至今日。

这里必须佩服一下,锁龙井的工程质量不错啊,这么折腾了几百年都没报废,青蛟父子俩始终只能隔着铁窗相望,真是一把辛酸泪。

话说回来,当年的人究竟多么害怕青蛟?干活的时候竟如此踏实用心,这质量着实不错哈。

一边腹诽一边拎着半蛟下了井,人质这招果然不错,青蛟明明气得七窍都要喷火了,愣是忍住了,恨恨的在合同上按了爪印。

我说:“至于一副被逼良为娼的模样吗?我又不是一点好处都不给你,放你出去不说,还高薪酬,买房买车,你上哪找这么好的事去?”

青蛟咬牙道:“我不缺钱。”

我当然知道你不缺钱,活了两千多年,身边随便什么收藏都是国宝级文物,天价。而考虑到龙属的爱好,青蛟肯定有不少宝库,福布斯榜上的富豪都未必有他壕。但我需要你缺钱,你就是壕破天际也得给我穷着。

于是我说:“对了,我差点忘了龙裔的习性,把你的宝库位置给我,不然我让你再蹲一千年。”

终于七窍喷火的青蛟:“……”

签了合同,再劫富济贫一番,钱包鼓鼓,我满意的将青蛟放了出来,不过为了以防这两位对当年仇家的后人再做点什么,我将两条蛟按成了蚯蚓粗细,再打了个中国结。

事情到此为止终于解决。

五个人出来,四个人活着回家,算不错的结果,至于少了的那个,尸体我给找了回来,她不是第一个,却是最后一个死于大水的人,也是唯一一个为自己的跑这种地方野营买单时用生命买单的人,另外四个,我相信他们以后不会再作死的挑这种地方玩了,生命可贵,谁也不知下一次买单时需要支付的是不是自己的生命。

回家后我发现高岚一下就沉静了下来,也不知是因为这番遭遇还是因为被死者的家属给骂的狗血淋头的事,凭什么我的孩子死了,你们却什么事都没有。

对此指责,高岚愧疚得无言以对,反倒是安安很是不以为然。

“你孩子就是只弱鸡,遇到危险保不住性命难道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

必须得说一句,安安那张嘴,绝对一万年没刷牙了,诚然,理是这个理,但能对一对刚失去孩子的父母说吗?

很难说是谁诠释了作死这两个字,安安的话让大人想掐死她,但她是安安,也是少凰,因此若非高岚及时将人赶走了,那么那对想对安安动手的夫妻说不得就得去跟自己的孩子合家欢了。

我得知此事的时候对安安很是无语。

“这么看着我,难道我说得没有道理?”安安问我。

我说:“有道理啊。”

力量的确很重要,好比美女深夜独行遇到歹人,熊猫每回都能拖回新的实验材料补充已经快枯竭的实验材料(我知道熊猫是无性别的存在,但它平时尤其是钓鱼时都是披着一张雌性的皮);阿莯的话,第二日警察局肯定能接到路人发现街头尸体的电话;若是楉,那我一准能在翌日的餐桌上看到一锅香喷喷的人肉。而普通女子遇到这种事,妥妥的悲剧,可是――

“他们都是普通人,你用非人生物的观念去看他们,还是在这个时候,未免扎心。”

安安不以为然:“扎心的又不是我。”

我想了想,一时没忍住嘴贱的问了句:“你长姐去了的时候你是不是也被这么扎心过?”

安安似笑非笑。“敢让我扎心的都死了。”

我勒个去,你以前的戾气也太重了吧,砍几条胳膊腿不就够了,至于把人弄死吗?而且,眼前的家伙,看起来也不像那么暴戾,大概……也许是说笑吧……

安安没在我这坐多久,好吧,她也不是坐着,只是翻书翻累了在休息闲聊而已,跟熊猫闲聊怎么烹饪能将人肉给烹得更加美味,我深以为这俩只都是闲的慌,听了没一会就去整理档案了。

青蛟父子俩被我丢华中的另一片地区去当片警了,还挺有效率的,才两天就把三座城内所有妖魔鬼怪的户籍给登记好了。我加了两天的班都还没整理完,着实不想吐槽华中地区的妖魔鬼怪密集度。

很奇怪,青蛟不是被我给洗劫成了贫困户吗?为何会如此积极工作,居然没消极怠工?

事实上,正是被我洗劫了才如此积极,一肚子火气总得找人发泄不是?人类是脆皮,一指头就能戳死,妖魔鬼怪是个好选择,皮糙肉厚,命硬,禁揍。

整理到最后的时候我都想吐了,所有能抓的壮丁都给抓了,高岚、尘寰、徒弟……还是不够,我犹豫着要不要招几个普通人,非人生物要么不擅长这个要么我指使不动。而且,雪莹山庄的情况,就我们这小猫两三只,人手完全不够用。

“普通人卷进这样的世界里,不会很危险吗?”高岚一脸的不赞同。

我说:“那难道继续缺人手?”

高岚想了想,问:“不能从妖怪里招人手吗?”

我说:“你觉得妖怪缺钱?”

“不管是人还是妖都需要生活,需要生活,自然需要钱。”高岚理所当然道。

我想呵呵。

为了让高岚更深刻的明白物种间的三观差异,我问尘寰。“你在人类社会花的钱都是怎么来的?”

尘寰想也不想的回答:“有些是抢的,但更多的还是卖古董的钱。”

我又问:“你哪来的古董?”

“我从元朝活到现在,我曾经用过的东西看过的书,只要没丢,如今都是古董。而且阿娘喜欢把玩瓷器,她当年收藏了很多瓷器。”

瓷器?还当年?

我记得中国历朝历代的瓷器,最稀罕的好像就是元青花,不知道尘寰的藏品里有没有元青花。

然后我又问楉:“你花的钱也是卖古董来的?”

楉道:“我对人类的古董没兴趣。”

“那你哪来的钱?”

“海里的蚌身上经常生疮,但自己够不着,没法挖。我去海里觅食时有时会帮它们挖疮,那东西在海里跟石头一样,但人类挺喜欢的,我便用挖出来的疮与人类换钱财。”

蚌生疮?

是珍珠吧,不过对于蚌而言,那东西的确是身体病变的产物,跟人类身上生了肿瘤一个意义。

高岚明白了我的意思。“那也不至于所有妖都有古董傍身吧?而妖里面也有陆生的吧?”

我说:“有啊,但你不会认为妖的法术弄不到钱吧?就算是遵纪守法的,自己做生意,或是找份工作就是了,实在不行也可以去学校当历史老师,再或者考古。”

“你缺人,别妖找工作,不正好吗?”

“问题是,会遵纪守法的找份工作,像普通人一样朝九晚五工作的都是小妖小怪,招它们还不如招普通人,至少省成本。毕竟,人类不清楚工作的危险性,看报酬那么高,很容易脑袋一热就签了合同,只要签了合同就任我烹制了,而妖,小妖除非特别缺钱,又不想用非法手段获得钱财,否则不会做这份随时都可能丢命的工作,就算愿意,也一定会跟我讨论报酬问题,至于老妖,基本不缺钱,就算缺钱也有的是办法。”想让那些肆意妄为惯了老妖听话本身也是个问题,就好比青蛟,他会对我低头,因为我救了他,也因为他没把握打赢我,但别的人,哪怕是同事,也别指望他听话。

想到就做,我让高岚给我设计张招聘启示,再贴出去,要求:年纪在三十岁以下(超过三十岁,身体机能下降,影响存活率),身体健康至少能跑五公里(可能经常需要加班,亦或是逃命需要,身体当然不能差,跑得也得快),识字(我招的文职,别的不懂可以学,但不识字的话就真无奈了),心脏强大(同事不是人,甚至可能在心里琢磨怎么烹饪你会味道最好),脾气好(与同事物种不同,三观不同,很多地方需要磨合,同事生气了可能吃人)……

待遇:月薪一万(没干满一个月就跑了的没钱),养老金(虽然不太可能用得上),人寿保险(用上的机会很大,因此会买一大笔),干满两年后有福利(自己去随便一家房地产公司选一栋房子,不管是平房还是别墅,账单都由山庄负责,自然,前提是两年内没辞职不干也没挂掉,挂掉了也没关系,我认识鬼差,尽量为你争取一个不错的胎),最后,保证工作内容合法,不违背法律。

高岚表示:我要是妖或知道括号内容的人,我绝不打你这份工。

我说:“所以我才让你用春秋笔法写招聘启示呀。”

高岚:“你这是欺诈。”

我说:“高利润必然意味着高风险,长了脑子的一看就知道这份工有风险,到时候来得要么是没脑子的,要么就是做好了工作有风险心理准备的人。”

“再有心理准备则不可能想到这份工作的内容可能会死人,而且还是被吃掉死无全尸的死法。”

我理直气壮的表示:“若非高风险我干嘛开高薪酬?”

合计好招聘启示,再让高岚拿去专门的打印店打印,同时给了她一大笔钱让她购置办公室需要的所有用品。

“我还在读书呢,哪知道需要什么?”

我说:“我也不知道。”

高岚:“……”

我继续说:“你可以慢慢准备,有一个月的时间,对了,再帮我找个好的写字楼,以你的人脉,这个应该不难吧?”

高岚因着生长环境的关系,三教九流都认识,堪称地头蛇中的地头蛇,虽然现在还是个学生,但她的将来,想也知道会很精彩,就算当警察也一定是警察中的刺头。

高岚最终无语走人了。

她一走,大厅里剩下的人便翻历史的翻历史,整理档案的继续整理档案。

眼花,脑仁疼。

长期做同一件枯燥乏味的事,真的很折磨人。

为了更好的休息下与转移注意力,解决飘飞的满脑子的户籍档案,免得走火入魔。我问安安。“最近怎么没看到刘元?死心了?”

说起来,我也挺佩服刘元的,前世缘浅,今生再续前缘,听着挺浪漫的,但这有个前提,爱人的今生是个成年人,不是三头身。他没崩溃掉,心理素质必须杠杠的。

安安闻言,从史书中抬头。“有突破,闭关修炼了。”

我愣了下。“他那么大年纪了,竟还有如此天赋?”

安安说:“他曾有一世修成仙君,三十六将他曾经所有的笔记与感悟都还给了他,虽然轮回了很多世,但他的变化不大,因而当年的东西,如今仍能吸收。”

我微讶,听这意思,安安你跟刘元的缘分真的很久远啊,估计刘元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曾是仙界中人。当然,我也没看出来,由此可见,他已经轮回了很多世,多到他灵魂中的仙灵之气已经被轮回给消磨干净了。不然仙人投胎,刚开始的一两世还是会有点仙灵之气残留的味道的。

我没忍住好奇的问:“他既然曾是仙君,如何会变成凡人?”仙与神的区别是很大的,神不管经过多少世的轮回,神魂都是老样子,所有轮回只是为了借助轮回修补自己的神魂,等补完了就会醒来,就像是做了一场漫长的梦,这也是我这个层次的存在最让人吐血的地方,就算把人砍成了渣渣,你也不能保证对方死干净了没。

安安闻言怔了下,回道:“权利的博弈中总会有一些棋子因为分量不够重而被舍弃。”

我秒懂,只要是棋子,那么棋局未结束,谁也不能保证不会自己会不会变成弃子。

我说:“可他还活着。”神人间的博弈什么时候对棋子如此仁慈了?

“他已轮回千万年。”

咳,那是够惨的,这么久才养好,他当年别是灰飞烟灭了吧。

人族有句话叫做说曹操曹操就到,闲嗑了刘元没一会他就来了,看到安安,眼睛一亮就把崽给抱了起来,顺手给它整理有些乱糟糟的头发。不知是否错觉,看他给安安理头发,我就种他仿佛下一秒就会掏出一把刷子刷毛的即视感。

安安很是享受这种服务,就算披着人皮,她骨子里也还是一只猛禽,而人类的头发和禽鸟的羽毛是一个意义上的东西,而跟禽鸟,尤其是猛禽打交道,你把它的羽毛伺候好了,那多半脾气超好――前提是你刷毛前没被它给吃了。

显然,安安不会吃刘元,而刘元手艺极好,安安舒服得眼睛都眯起来了。(自然,也不排除看书看太久的后遗症)

看安安的模样,我觉得,自己好像看到了一只躺平了享受的小黑鸡。

即视感实在是太强了,强得我都忍不住手痒,当着一只绒毛控的面如此撸鸟真的好吗?

算了,你有鸟,我也有狼,撸狼也很不错,皮毛油光水滑,真是极致的感官享受。

等我撸够了狼毛,准备继续整理档案的时候安安也睡着了,可以我只有鳞甲没有翎羽,不然真想试试刘元的手艺,都能舒服得睡着,手艺可想而知。

将安安在怀里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当着,刘元这才问我:“安安多久没好好睡了?都有黑眼圈了。”

黑眼圈?

我愣了下才反应过来安安眼睛下面的一圈青黑是黑眼圈。

这可真不是我粗心大意,着实是,神类的精力与人类区别很大,一睡千年万年,亦或是几万乃至几十几百万年不睡觉也没关系。而安安,这家伙不演戏装小孩的时候,你很难意识到她是个人类幼崽,习惯性拿神类标准去看她,然后……

话说这家伙多久没好好睡了?

一屋子非人加三个半人面面相觑,安安这家伙自己都没有普通人躯体的自觉,就更别提我们了,能留意到这个就奇了怪了。

刘元显然读懂了我们的神情,一脸无语。“庄主你没把你的徒弟给养死也挺不容易的。”

我庆幸的说:“是挺不容易的,得亏俩都是大孩子。”还早熟,我可不是姑获鸟,养各个物种的幼崽都有经验,若是只有安安这么点,那被我养死真不是不可能。

刘元显而易见的语塞了。“高太太怎么会由着她这样糟蹋身体?”

“哦,孩子大了,又有我和高岚换着照顾,小姑姑打算重新找工作,全职家庭煮妇,让她为了孩子做一两年还行,但一辈子都围着厨房转就免了。”虽然孩子特别小的时候可以找保姆,但保姆到底不是亲人,小姑姑觉得保姆再尽心也不会如亲人一样尽心,而婴幼儿是最脆弱的,怎么小心都不为过,不然她当年最多休个产假。而现在安安也不小了,平日里也可以放我这里玩,不会有什么事,自然可以出去工作了。

刘元彻底无言了。

我说:“谁规定家庭中必须女方牺牲自己的一生?”谁要那么规定,不是自私自利的人渣,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混蛋。

刘元说:“我只是惊讶于她居然对你这里放心。”

这话说的,好像我这里是龙潭虎穴似的……咳,好吧,我承认,我这貌似也好不了多少。

说实话,我也很惊讶,都这么久了,我不信小姑姑还不清楚雪莹山庄的性质与危险。

不过她确实挺心宽的就是了。

但话肯定不能这么说,那到底是我小姑姑,因此我说:“那是小姑姑信任我。”

刘元闻言也找不到别的理由了,最后只能递了张名片给我。

我接过看了看名片,不认识。

“这是以前认识的一个生意上的伙伴,他家里近来好像遇到了一些事,请了不少人都没看出什么来,阿燕跟我提起的时候我拿了张名片,酬劳很丰富。”

阿燕?

想起来了,当年一起被刘元救下来的小女孩,与刘元一起在孤儿院长大。虽然不记得了,但还是能感觉出来这人挺熟,因此从孤儿院出来后就收养了她。而刘元这两年心思都在修炼和安安身上,公司的事物慢慢转交给了她,连赠送所有的文件都写好了,显然是打算在这条路上走到黑,不留后路。

管是管,但我是收费的啊。

“你怎么会帮我拉生意?”我有些奇怪。

“吴总那么大把年纪了,只一个儿子,若是有个三长两短,他……”刘元颇为同情的模样。“正好你不是缺钱吗?”

“你怎知我缺钱?”

“高家没钱了。”

我突然很想问一句,你对小姑姑家的财政真了解啊,这两年动了不少手术,高家已经不是没钱,而是几乎家徒四壁了,因此我平日赚的不少钱也都是打给小姑姑的。就算是欠钱,小姑姑也不想随便欠人钱,怕有什么后遗症,都是找的知根知底的人借。

不过,有钱不赚是傻瓜,这个人情我记下了。

第236章 第十一章猼訑的复仇下

肥羊在招手,岂能耽搁?反正招工的事不急于一时,以及,我实在不想再对着档案了,因此第二天就出发了。

客户姓吴,家庭据说很不错,是首都某家族的分支,专门负责经营家族的生意,属于高干家庭,相当肥,肥得蹄子都流油。

吴老先生的妻子早逝,死因是悲伤过度,原本还有个儿子的,但五岁的熊孩子乱跑,跑山里去了,然后……证明了一个事,父母有时也不全是骗孩子,至少不听话就会被狼叼走这话还是有一定事实依据的,反正吴老先生的长子是一个非常写实的案例。

熊孩子把自己给作死了一了百了,但活着的人却不是,吴老先生的妻子便是如此,更不知该说幸运还是倒霉的是,老夫人没多久查出有了身子,但她之前的时候因为丧子之痛根本没好好保养自己,于是乎,生产的时候难产挂了。

对于刘元给的资料我很是惊奇。“妻子死了他居然没再娶?”出身好,又有钱,典型的人类官二代加富一代,想再娶的话,愿意嫁的雌性人类应该多如过江之鲫吧。

“娶了啊,不过,他的情况,身边的女人就没哪个真心的,都是奔着钱来的。”

“被打击到了然后终身不娶了?”我说。

“不,他拿婚姻当过家家,一年换一个。”

我:“……”虽然非人生物的婚姻观在人类看来挺乱的,但人类那么想的时候肯定没反省一下自己,最贵圈真乱的分明是人类自己,朝生暮死却生命不息,作也不止。

虽然无语,但考虑到这的确是只肥羊,这些了私德问题又与我无关,因而我心情很好的上门了。

大慨是真的很担心,这位分分钟据说上万的肥羊居然在我到的第一天就来见我了,我原本还想着先玩玩,散个心再见面呢。

吴老先生一看到我本人就露出了狐疑之色,理解,我的外形,不仅跟仙风道骨不沾边,说是未成年都有人信。

对于客户的怀疑,我明确表示若是不信我,我不做这单生意便是。

反正,我最多少赚点,他却不是。

吴老先生显然也清楚如今真正着急的是他不是我,因此赶紧表示怎么会,他只是惊讶于我的年纪而已,然后随口问我在读哪个学校。

我无语的将自己的身份证拿了出来,按着人类的年龄,四舍五入一下我如今这躯体都奔三了好不好。

暂时打消了吴老先生的怀疑,我向吴老先生了解起了怎么回事,主要是确定这事是谁理亏,如果是吴老先生理亏,那我就只能无奈的表示,鄙人非人,不站种族立场,只占理,既然你理亏,那么,鄙人爱莫能助,你还是认命好了。

吴老先生闻言坚定的表示他没招惹乱七八糟的东西,是那妖魔鬼怪无缘无故的缠上他的。

他第一次看到那只妖怪是在三十年前,他长子挂了的时候,但他没有辨别人与非人的眼睛,加上当时丧子之痛,对别的都不怎么在意,因此就没放心上。

只是,吴老先生的记忆还不错,多少留了点印象,而之后的经年,又看到了那人三次次,都是在自己次子身边,但奇怪的是,别人都看不到他,只有自己才看得到他,而在被自己看到后都会给自己一个特别慎人的笑,吴老先生再迟钝也意识到问题了。

这辈子就俩儿子,已经死了一个了,这个要是再有个三长两短,吴老先生死的心都能有,因此找了不少天师什么的,甚至连特勤处都找过,但特勤处看过后表示,你眼花了吧,你家干净的很。

但在吴老先生指天发誓自己没眼花后,特勤处推测:如果不是眼花,那就是那只妖纯粹就是只在吴老先生儿子身边溜达一圈,却从未做什么,看看就走,隔个几年再来。这种情况的话,很难找到妖,就算找到也不能抓,因为别妖什么都没做,甚至连偷窥都算不上,哪有人偷窥是好几年才来看一次的?

特勤处缺人缺的令人发指,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三百六十五天在加班,吴老先生又不是□□,因此特勤处自然不可能挤出人手来给他做保镖,还是无限期的那种。

听到这里我算明白他为什么对我接受这么轻松了,根本就是病急乱投医加死马当活马医。

我说:“这都三十年了,你家都没事,你确定那只妖对你们有恶意?”三十年啊,得有多少机会,人愣是没下手,怎么看都不像是有恶意,反倒是像是在观察什么。

吴老先生笃定的说:“我确定。”

我愣了下,旋即则笃定的说:“你还有东西瞒我。”

人三十年没动手,就是偶尔来看两眼,思维逻辑正常的人族怎么都不该觉得对方是有恶意,要动手要动手,光看却不动手是几个意思?与其怀疑对方有恶意倒不如怀疑自己家里是不是有什么问题,以至于别人孜孜不倦的来拜访。

以前就出过差不多情况,有家人被妖怪给祸祸得不轻,后来我去看了,妈哒,别人在睡觉,抢了它的地把房子盖它头上不说,还天天轰趴,简直是叔可忍婶不可忍。

受害者在搞清楚情况后那一脸的懵,我都不忍直视,但凡正常人,思路都不可能开阔到想到自己家的下面还有别的住户,而且是几百年的老住户。

至于加害者,它表示自己也很无辜,几百年前时候那里别说人了,人毛都没一根,它这才选的这筑巢,怎么一睁眼一闭眼的功夫自己的地方就被人给占了?

公有理,婆也有理,尤其是公与婆还都口才不错的辩才,引经据典,唇枪舌战,我当时听得脑仁都疼。

因此我一开始是以为吴家也是类似情况,可看吴老先生这模样,显然另有隐情。

吴老先生犹豫再三,还是说:“他看我时的眼神,似乎很想吃了我。”

闻言我不由挑眉,吴老先生你又不是珍惜体质,经脉淤堵就是一块没有什么营养的肉不说,就你这精气神都快耗尽的身体,哪个妖能看上你这么一块酸肉?

“只是直觉?”我问。

吴老先生点头表示就是直觉。

我想呵呵,但看在高酬劳的份上,决定还是姑且信之,至于信多久就不保证了。

谈完了,看实在挖不出什么有用的信息了,我让吴老先生好好休息,我在周围看看,或许能有所发现。

溜达了两个小时,我错愕的发现,周围不止有妖气残留,还不少,估计,至少近期,那只妖就差常住于此了,可我找了一圈,连根毛都没找着。

我决定还是明天去看看吴老先生儿子,还没什么线索的话干脆守株待兔好了。回去的路上顺手买了个俩肉夹馍当今天的晚餐了,走了这么久,早饿了。

边走边吃回到门口,还没进门就看到一辆豪车回来,本来也没在意,但豪车经过我身边时……这妖气,说没跟妖近距离接触过,鬼都不信。

我看着豪车,豪车里的男人也在看我手拿肉夹馍边吃边看它的模样,不由皱眉,仿佛看到一锅粥里跳进来一颗老鼠屎。

本庄主这是被鄙视了?

靠之,在豪门云集的高档住宅区吃肉夹馍是有点违和,可我高兴,我乐意,你看不惯可以不看,鄙视个毛线?

素质啊!

我将肉夹馍继续啃完,有点犹豫要不要继续管这事,但想到到底是生命,还是打消了这种念头。

进屋洗了手,我问吴老先生他儿子手上戴但手套哪买的,挺好看的,改天我也去买一双。

“手套?”吴老先生愣了下,旋即反应了过来。“那个啊,是我年轻时猎回来的野生动物皮毛,原本是做成背心的,不过孩子大了就不能穿了,他又是个念旧的,舍不得扔,便改成了手套继续戴着。”

我皮笑肉不笑的说:“没想到小吴先生不仅事业有成还如此有情有义……”

我忍着鸡皮疙瘩将小吴先生一顿好夸,夸得天上有地上无的,很是让吴老先生开怀,虽然一直再说没什么,但那张老脸上的每根皱纹都舒展开来了,显然心里得瑟着呢。

一番闲侃,吴老先生将他儿子以前的事给倒了个七七八八,估计以前没人愿意听他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虽然瓜也的确很好,但别人家的孩子最扎心啊,不止扎自己的,也扎自己孩子的。因此如今逮着个机会,吴老先生自然要好好炫耀一番。

哇,没想到小吴先生小时候还是个胆小鬼,经常被校园霸凌,软的跟个糯米团子似的,索性后来随着年纪的增长渐渐改变,越来越man,都成万人迷了,很多人都说这个男人最佳结婚对象。

不过小吴先生自己对结婚似乎没什么兴趣,女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但吴老先生愣是一个都没见到过,每回知道的时候不是已经分了就是快分了。

我心说这俩还真不愧是父子,如出一辙啊。

我在最后提起明天能不能去小吴先生的公司看看,住宅找不到,说不定公司会有点线索,毕竟,这父子俩呆的最多的就是家里和公司。

吴老先生想了想,同意了,同时希望我多担待点,他儿子脾气不是很好。

脾气不好?你确定?他那根本就是看不起人。若非还记得老吴是小吴的爹,我是很想如此反问的,当我眼瞎呢。

第二天小吴先生不是情愿的让我上了他的车,我瞅着他手上的手套,以为会一路无话到公司,不曾想,小吴先生忽然就有了聊天的兴趣。不过他的话……他还不如不开口呢。

“君小姐如此年轻漂亮,当个神棍不觉得可惜吗?你应该享受更好的才对。”

这话信息量有点大,我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而反应过来后……

二十秒后我给吴老先生打了个电话,委婉表示你儿子出车祸了,不过不用担心,我已经让司机另外找车送他去医院了,肯定死不了,所以我就先去公司了,麻烦给公司打个电话免得我一会进不了门。

说完也不管老吴怎么想就挂了电话,反正我个人是觉得自己很仁慈了,觉得我不仁慈的想想楉、阿莯、死熊猫与少凰几个遇到这种情况会是什么反应。

这世间的好与坏,仁慈与残酷其实都是对比出来的,有更坏的对比,没那么坏的自然就是好了。

自然,我也不在乎吴老先生能否理解与接受此逻辑,先撩者贱,不服就来揍我啊。

小吴先生的公司还挺大的,办公的地方包了一整栋楼,靠走廊的墙壁也用的是玻璃,倒是方便了我找人,只是,这人来人往的,就算有妖气也该冲散得差不多了,也不知能否有收获。

正想着就看到了一只在台式电脑前噼噼啪啪的羊,一双翠绿的眼睛与我默默对视着。

谁家羊的眼睛长背上的?

不过,真方便,别人从背后看你,你不会一无所觉。

***

我一到医院就看到吴老先生火冒三丈的模样,我不等他发火就道:“抱歉,这单生意我不做了。”

吴老先生愣了下,也顾不上发火了,而是咬牙道:“若是因为小儿,我向你道歉。”

好能屈能伸。

我说:“不是这个事,而且我早先说过,若是你先对不起别人在先惹来报复,我不会管的。”

吴老先生愣住,怒道:“我根本不认识他!”

我说:“你杀了他的女儿。”

吴老先生一脸的你逗我呢。“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你说我杀了一个妖怪?荒缪!”

“吴老先生很喜欢去野外打猎吧?”我说。

虽然因为野生动物濒临灭绝的关系,还存在的野生动物多半是保护动物,但吴老先生的身份,那些都不是问题,别说野生动物了,我估计他就是不小心一枪打死了人,最后都是能够摆平的,意外杀人而已,找个好律师,或赔钱,或蹲两年,还是缓刑的那种,反正不用赔命。

吴老先生说:“年轻时很喜欢,现在老了,都不怎么动了,可这与妖怪有什么关系?”

“关系很大,三十年前你在野外打猎时一枪打死了他的女儿。”

“我年轻时枪法好着呢,从未打死过人。”

我提醒:“妖怪的女儿是人?”

吴老先生纠正道:“我从未打死过人形的生物。”

“他女儿当年还是幼崽,没法化为人形,我这么说吧,那是只长得很像羊,但有好几条尾巴的动物,看你的样子是想起来了。”我很是遗憾,这单生意酬劳真的很高,可惜不能做了。

吴老先生很是无奈的说:“我并非蓄意,就算法律也不能判死刑,还是连坐,他已经杀了我一个儿子了。”

的确,法律不连坐,死刑更是少,现代讲究人道主义,肉刑连坐这些封建糟粕早已被摒弃,据说有些地方连死刑都废除了。因此别说杀妖怪了,很多时候杀人都是不用死刑的。然而,人的立场是不一样的,法官永远无法感同身受受害者的苦楚,因而最好也不过秉公执法,按着律法判,可真正受到了伤害的受害者真的就服判吗?

那可不一定,就好比小鸩的事,她想过找法院的,只是后来发现判不了死刑后就放弃找法院了,转而自己动手杀人满门。

很多时候受害者判刑不说话不是满意,而且它们不是小鸩,身边没有一只鸩鸟,更有家人,要考虑到自己杀人后去坐牢家人的痛苦,因而不得不向现实低头。

那个失去孩子的父亲也一样,他想要为自己的孩子报仇,但人类的法律给不了他想要的东西。

我纠正道:“你儿子不是他杀的,是你儿子太熊,他最多见死不救,出事时将血腥味和惨叫声给屏蔽了,让周围的人无法发现。不过你放心,他也够得上犯罪了,等你们的恩怨了结后我会制裁他。”

吴老先生道:“他现在想害我第二个儿子。”

我提醒:“你先杀了他女儿的。”所以他要杀你儿子让你感同身受不是很正常吗?

吴老先生咬牙道:“就算如此,杀他女儿的是我,不是我儿子,要杀要剐他应该冲着我来。”

我耸肩道:“这个我不是受害者,没有发言权,你自己找他谈吧。”

“那好吧,我想见他,你可以帮忙吗?”

我想了想,还是提醒道:“你儿子带的手套是他女儿的皮做的,那玩意会源源不断的滋生人的野心,你儿子一改少时懦弱的性子大抵也是这个原因。”

野心使人富有魅力,光芒四射,但不管是什么都得有度,而源源不断的野心,我只能说,节哀。

吴老先生显然懂了我的意思。“那是我儿子。”

我无奈带他去见那只羊,约在一家咖啡厅。

当天晚上吴老先生就服用大量安眠药过世了。

第二日那只羊就来找我了。“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我拿出合同。“不杀你,签个五百年的约就行,以后好好工作多积点德。”

后记

小吴先生一出院就被警察带走了,涉嫌大量犯罪事件,从杀人、诈骗乃至于贩毒、贩卖人口……应有尽有。

赵哥来找我的时候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忍不住说:“那只猼訑挺会玩文字游戏的,吴先生当年并非有意,他也不知那不是普通动物,猼訑也太……”

我说:“是我报的警,见义勇为,不用夸我。”

赵哥:“……”

我又问:“至于他做的是不是过了,你觉得过了?”

赵哥点头。

我笑说:“你是人。”

赵哥道:“我当然是人。”

我道:“你是人,你的立场是人,可我不是,人族的立场与我无关,我是真正的旁观者,反正我是觉得他不过分。”

还有这屋子的人也不觉得过分,不乏觉得应该灭门的,死的可是一只幼崽,还是亲生的。

作者有话说:

种族决定思维潜意识的立场,庄主不是人,接受的教育也不是人族的,跟人族有代沟。

第237章 第十二章罂粟·嗑药史

罂粟如斯美丽,却因何而罪恶?――庄主

高岚放学来山庄接安安的时候带来一些宣传毒品危害的册子,我随手捡起看了看,照片里的人也太惨了吧,这哪是人,妖怪吧,不对,应该是连妖怪都不如才对。妖怪只是生的比较放飞,各自审美观不一样,但不管从哪种审美观去看,妖怪都是相当健康有活力的,不少妖怪脑袋砍了都死不了,而照片上的人,昧着良心都没法说那是健健康康。

我很是感慨:“毒/品都传入华夏一百多年了,却始终没消失,有够不长记性的。”

安安随口纠正:“华夏毒/品的历史超过一千五百年。”

我茫然的看着安安,有那么久吗?

安安道:“魏晋风流,五石散,嗑药磕的,两相比较,照片里这些根本不算什么,当年建康城那些……好听点是行为艺术,直白点就是一群神经病,只是神经病有权有势,没人能管,也没有精神病院可以接管,不然,多半人满为患。而且,如今这年头,就你手里的宣传册就可以知道嗑药属于非主流,只有少数人如此,而魏晋时代,嗑药是时髦,是潮流,只要磕得起就少有不沾的。”

我突然觉得对外怂对内折腾武将和女性仿佛被害妄想症的宋朝也没那么逊了,至少宋朝没有嗑药的社会风气。

我道:“看来你真的很不喜欢魏晋。”

“不管是谁,被迫在一个热爱无病呻吟的时代呆很久,都不会喜欢。”

我心想,我也不喜欢,尽管魏晋风流有很多美人,但仔细看就会发现所谓名士风度……不是不能理解刚开始迫于政治上的高压导致的压抑,但后来,那就真的是畸形了。五胡乱华后的东晋士族,那叫一个放飞自我,醉生梦死,一边享受着民脂民膏的供养一边推崇清谈与五石散。

无怪乎安安不喜欢,洪荒时代的规则一直都是,弱者供养强者,强者庇护弱者。就好比大战时记小黑本,战后找上门报仇屠杀一般,出发点绝对不是爱民如子,如此的她能喜欢魏晋就怪了。

宣传册很快被丢一边了,这屋里的都不可能有兴趣去吸/毒,那点致幻的药性对我们的神经根本没影响,因此没必要看册子上触目惊心的照片伤眼。

但我没想到,我很快就见到了一个现成的吸/毒者。

安安曾经救下的易子而食的一对孩子里,一个是刘元,见少凰误终生,算是掉死在这棵树上了,另一个倒是正常人,很早就结婚了,现有俩孩子,其中长子和高岚差不多年纪,但我觉得,以前没有对比还没什么感觉,如今有了对比,我只想感慨,高岚真是一只乖崽。

这哪是人,分明是人干,我发自肺腑的说:“若非他身上没有妖气,我真要以为他是被妖怪给采补过度快挂了。”

高岚则很惊奇的看着眼前被绑成粽子了仍旧竭斯底里仿佛疯子的少年。“吸毒了吧?”

现代人吸毒的虽然相对整个华夏的人口比例不多,但要说实在的,真不少。诚然,占的比例很小,但架不住华夏族的人口基数庞大啊。

做为一个经常在警察局里呆,有时候连禁闭室都进过的熊孩子,高岚见过的乱七八糟的人和事还真不少,警察局简直是观摩人生百态的最佳地点。而看的多了,高岚的眼力还是不错的,她说是吸毒了,那多半是吸了。

安安对刘元说:“现代社会里瘾君子应该有专门教他们重新做人的地方。”

“送过戒毒所了,但没什么用。”刘元也挺无语的。“我看了下,他的情况有点奇怪,好像不是单纯的吸毒,但我又说不上来问题在哪,想着你们可能能检查出来,便把人带来了试试。”

众人闻言不由看向死熊猫,这里医术最精湛的也就她了。

死熊猫闻言不由瞅了瞅少年,咧嘴笑道:“没问题。”

你有见过萌哒哒的小熊猫冲你笑吗?那是什么样的感觉?我只知道我想为少年默哀三分钟。

死熊猫只用了半个小时就检查出了少年的身体里有些致幻性药物的存在,应是罂粟。

尘寰表示很惊奇,他是经历过清末民初鸦片盛行的时代的,罂粟提炼的毒/品什么时候如此厉害了?

刘元之前可是说了,少年被他妈送去了最严厉的戒毒所,命都去了半条也没把毒瘾给戒了,并且不惜以死相逼。

尘寰表示,百年前大烟馆的那些瘾君子再疯也是怕死的,自然,抽大烟这种慢性自杀另当别论。

熊猫先是禁了少年的语言能力,然后伸爪子在少年的脖颈上划了一下,殷红的血液流出却一滴都没浪费,全被熊猫用美人饮茶的茶杯接住了,少年……脸色白的,白雪公主都没他白,还有表情,那表情我都不忍看了,活似去亚马逊考察结果落食人族手里的倒霉蛋,不,碰上食人族还不一定有熊猫可怕呢,食人族好歹是人形,而熊猫,这是国宝级萌物。

接的几杯血后原本还折腾得厉害的少年完全焉巴巴的,也是,他到底是个普通人,且是一个因为吸/毒而导致身体素质很差的少年人,一下子被放了至少800cc的血,没死已经很是不易了,继续活蹦乱跳是绝不可能了,那张脸活似用了漂白剂一般。

熊猫放完了血,递给我们一人一杯让我们品尝,我瞅了眼美人,估计美人回头就得扔了这些茶杯重新买一套。

我说:“我不吃人。”

“血里面有东西。”熊猫说。

我伸舌头舔了一滴血,血液里的成分一样样在脑子里浮起,是有东西。

吃人也不是一回两回,现代人的人血人肉里都有什么成分我很清楚,绝没如此重的致幻性成分,感觉有点飘飘欲仙。

我这个非人类尚且有此感觉,普通人的话……这款毒/品销售一定很好。

再看别人,美人与安安没碰,前者是珍爱生命,不碰熊猫经手的东西,后者是身体因素,尘寰与我差不多反应,至于阿莯与楉,显然,毒/品什么的对她俩完全没影响,估计这会正在脑子里分析成分呢。

我说:“他的血液里怎么会有药?”吸/毒能吸成这样?那得吸了多少的量才能将整个人给吸成毒/品?太扯了。

阿莯道:“是罂粟。”

罂粟?

罂粟是这成分?

阿莯解释道:“我还是凡人的时候曾用罂粟当过止疼药。”

祖先拿来当药,后人拿来当毒/品,不得不说这真是人族有史以来最大的讽刺。

尘寰道:“我见过抽大烟抽的病入膏肓的人,虽然身上大烟味很重,但血液绝没这么诡异。”

熊猫有点可惜道:“很显然,他用得是特殊品种,可惜没样品,不然倒是可以研究一二。”

刘元问:“能戒除吗?”

熊猫道:“你给我找几斤样品来,我保证还你一个永不复发的好孩子。”顿了顿,熊猫还是补了句:“不过毒/品对身体的伤害已经造成了,他四十岁以后会成为医院的常客。”

刘元皱眉。“不能治吗?”

熊猫反问:“你介意他活不过二十五岁吗?”

刘元沉默无言。

我忍不住一笑,这可真是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活例子,要么以后百病缠身,要么早死,没有中间选择。

自然,我是知道的,若是熊猫愿意的话,她有很多办法解决,最不济也可以用言出法随令少年脱胎换骨,但它显然不想浪费这份法力。好吧,我要是它我也不干,别人要作死,自然要自己吞苦果,旁人怎好越俎代庖?

我忍不住问了句:“他是怎么会吸上这个的?”不知道吸/毒有害健康吗?

刘元表情略复杂。“找不到什么觉得刺激的事。”

众人顿觉无语,所以这就是闲的?

安安一语问出了众人的心声:“他的精神世界是有多贫瘠?”

精神世界充实而美丽的人是绝不会干这种事的,因为不想浪费自己的生命、时间、金钱在这种无意义的事上,生命中有意义的事那么多,为什么一定要作死?

少年的精神世界只怕连还是魔域凶兽时的安安都不如,好歹那会她还知道生命可贵,虽然只是自己的生命。

刘元去想办法给熊猫找样品了,少年被留了下来,但不是以客人的身份,熊猫把人关进了专门用来关实验品的笼子里。刘元看的时候欲言又止了会,终是对少年的求救不予理会。

“你不会把他吃了吧?”刘元问熊猫。

熊猫拿实验品下锅的事他是略有耳闻的。

“我虽吃人,却也不是什么人都吃。”熊猫嫌弃的看着少年。“他连垃圾食品都不如。”

行吧,不管是是什么食品,至少不用担心来接人的时候只剩下几根带牙印的骨头了。

毒/品是人族内部的问题,只要没祸害到我身边人的身上,我没兴趣插手。瘾君子又不是被逼着吸的,九成九是自己作死。

别人要作死,应成全,这是礼貌。

重金之下,新的办公地点已经装修好,高岚让我去看成果。

骑自行车去。

“我记得姜姐买了车。”

“对啊,一辆很漂亮的法拉利。”我说。

“她今天休息。”

“对啊。”刚拍完一部戏,自然需要缓缓,不然入戏太深容易精分。

“我们试试法拉利吧。”高岚跃跃欲试。

我笑道:“可以,不过法拉利半个小时前已经被阿莯开走了。”

高岚:“……”

我很快就明白高岚会提议开车了,买个房而已,你丫买哪去了?都骑了半个钟头了也没到目的地,再走下去就该是郊外了。

“我说你该不会把房子买在郊外了吧?”

“你不是说要安静点吗?”高岚理所当然的回答我。

我是要求地方安静点,但没让你跑郊外来买房,而且,这路线怎么越看越觉得眼熟?

“荒郊野外哪来的写字楼?”

“我买的是别墅,你都不关心房价吗?”高岚很是惊奇。

我问:“你觉得甩得了雪莹山庄这个摊子?”

“甩不开。”

“既然甩不开,那我对住房自然没有需求,没有需求我去了解的价格它干嘛?”

高岚提醒:“你现在有需求了。”

我反问:“你会坑我?”

“……本来不想,现在想了。”

“我倒是不介意你坑我,但我跟你说,房子必须好。”

“肯定好。”

“这都已经郊外了。”

“没坑你。”

终于到目的地的时候我都想呵呵了,的确没坑我,忽略周遭的氛围,以及这地方我来过啊。

刚开张那会处理过一件闹鬼的生意,还意外找到了烨宁的一枚碎片的地方可不就是这里吗?

处理了之后,想投胎的鬼都被诺诺带走了,鬼口锐减,没以前那么鬼气森森了,也不知哪个冤大头接手了这里,将烂尾工程给做完了,因此出现了一片别墅区,可惜,之前的事阴影未消,房子显然砸手里了。

我瞅着一溜秦兵晃过,还冲我打了个招呼。我也依着古礼回礼,聊了两句,知道他们最近和楚兵掐的次数少多了,梁小姐给他们恶补了秦国和楚国的历史,尤其是结局,都是亡国之鬼,亡国鬼何苦为难亡国鬼,祖宗们消停点吧,否则真没法住人了。

目送秦兵离去,然后就发现高岚寒毛直立的看着我。“你刚才在跟谁说话?”

我问:“你买房子的时候都没查查这里是不是闹鬼?”

高岚理直气壮:“山庄可一屋子sss妖魔鬼怪。”

我说:“我自然是不怕妖魔鬼怪的。”真有妖魔鬼怪捣乱的话,正好抓起来送熊猫,那家伙一直想打我的主意,找点事转移一下它的注意力。

高岚赞同。“就算要怕也是妖魔鬼怪怕你,那我为什么还要考虑这方面的东西?。”

好有道理我竟无言反驳。

“我招的是普通人。”和山庄那一屋子神仙妖怪区别很大,容易吓死啊。

“迟早要打交道,正好提前练胆。”

我想了想,发现,这地方选的还真的很合适,这些鬼又不伤人,简直是最好的练胆之地。

虽然砸手里了,但冤大头在修的时候显然也是下了本钱的,工程质量极好,而装修,这方面是阿莯闲来无事时设计的,没看出来这位杀伐之神如此博学多才,精通各种传统乐器不说,连装修设计都懂,就是设计风格……真古朴,给人的感觉就是这地方住的必须是那种七老八十的华夏传统文化老艺术家住的地方,特别的有内涵。

自然,那是错觉,我身上虽有古代的气质,但和华夏传统的古典气质区别相当大,而接下来会在这里做事的人,也不会有谁对得起这份设计。

面试是下午开始,约了十四个人,高薪酬的魅力真是杠杠的。

然并卵,我不过是让高岚化了个女鬼妆容,再拿了一件楉的衣服给她换上,再聚点阴气……一个两个都给吓跑了,现在的人啊,胆子真小。这些人和远古时代将龙肝凤髓端上餐桌先民、写出山海经这样的精彩食谱的作者真是同类,差别也太大了吧?怎么进化的?胆子越进化越小?

难得的三个没被吓跑的,一个是流氓,问了下,小学都没读完。

我也不要求高学历,但你小学都没读完……我很怀疑他会不会整理户籍档案,一问,的确不会,这都不会你来干嘛?我忍不住扶额问他。

“老大让我来收钱,我们会保护你的安全。”小青年目光垂涎的看着我。

行吧,都不用我说什么了,高岚直接就请他出门了,真的是请,一路踢球一样踢出去的。

还有两个,一个吓尿了,另一个倒是没吓尿,但那是熟人前同事,,警察局的便衣,以为我们是传/销或是什么犯罪组织,不然什么正经工作会有那么高的薪酬?

说得真有道理,但我这还真是正经工作,虽然的确没有营业执照,但那也得有地方办啊,有办的地方我肯定入乡随俗去办了,何至于如今被当做犯罪分子?

第238章 第十二章罂粟·形象

如果遇到了不好的事,永远不要认为这已经是最坏,因此再坏也不可能更坏了,属于一种破罐子破摔的心理。但现实却是,你还真能更愁。

破罐子拾掇拾掇还是能用的,比如当盆栽用花盆,种点葱蒜,高雅点也可以种花,但养花需要很多心思,天天浇水,不如葱蒜,几天忘了浇水也不会死。而你把它摔了,那就什么用都没了。

我不认识霉神,但也听熊猫提过一嘴,那是个势利眼,你越霉它就越喜欢你,而被霉神喜欢的后果……我只能说相当精彩。

忙了半天,一个人都没招到,我只得暂时死心,收拾东西回家休息。

“你要求别那么高就不会收不到人了。”得知我的成绩后,熊猫如此表示。

我说:“降低要求,那就没有自保能力了。”

熊猫道:“你招的不是文职吗?”

“对啊。”我点头。

“文职类工作,你要求那么高做什么?现代人族可不是非人生物,身体脆皮,文职类人员更是脆皮中脆皮,你如何能找到合标准的脆皮?”

“办公地点日后往来的妖魔鬼怪少不了,没点自保能力,死人了怎么办?”我回道,虽然招聘启示里全是陷阱,但我还真没想过弄出人命来。

“放在山庄里不就没危险了?”

我心说,放山庄里更危险,国宝你是不是忘了你的“小白鼠”?

许是我的眼神太过明显,也可能是熊猫太厉害,反正它应是看出了我在想什么。“我保证不会伤害你的员工。”

不会伤害并不代表不抓来做实验,只要实验结果是能带来好处的,不管过程如何,都不算伤害。

文字游戏当我不会吗?

想多了?

呵呵,别忘了这家伙那辉煌的前科,以及韶光神宫的风气。

上梁不正下梁歪,以此反推也可以看出上梁什么德行。

不过,如果熊猫不打什么不好的主意的话,这个主意其实挺不错的。

只是熊猫的信誉,我思索了片刻,人和神还是有区别的,人可以乱说话,只要有足够的眼力,不惹到不该惹的人,什么话都可以说得,胡说八道将别人逼死了也无妨,只是随便说说而已,并未犯罪。指天发誓,然后将誓言当厕纸亦然,人的言论自由,不受任何约束,神却不然,言出法随四个字诠释的是神类言语的力量,但这也是有代价的,当言语具有了改变现实的能力,也会失去胡说八道的资格,一句话说错,便是因果。也因此,神类,尤其是上神位阶的神类,一旦保证了什么,必然做到。自然,这种诚信如魔鬼的契约,签的时候没将里头所有陷阱找出来就冒然签了,那么被坑成什么样都只能怪自己眼瞎没看出里头的陷阱。

熊猫说不会伤害,那就真的是不会伤害,也仅限于不伤害。

我不否认,自己在动摇。

没等我摇摆出个结果,电话就响了,思路被打断,我无奈的去接电话,号码好眼熟,想起来了,这不是警察局的电话吗?小姑丈有事找我?没听说近来有什么妖魔鬼怪不安分啊?

无关妖魔鬼怪,是人,也可以说不是人。

阿莯出事了,不对,也不是她出事了,出事的是别人,不过她现在的情况也的确麻烦就是了,丫开车撞人了!

阿莯撞人?怎么可能?那家伙虽然是无照驾驶,虽然开车也就这几日的事,但丫脑域是百分百开发,一窍通百窍,上手没多久就开得跟几十年的老司机一样娴熟了,说别人肇事把她撞了然后被反作用力给弄死了还差不多。

电话里也说不清楚,小姑丈让我去警察局一趟,同时对我的交友能力表示怀疑,瞧这交得都什么朋友?

我只得一边头疼的在电话里解释阿莯不是坏人一边换衣服出门去警察局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肇事这种事不管是怎么回事,被警察带回去的时候都不必着急乱解释,如果是真有责任的话那就更不能说了,必须等律师或是懂的人来了,将发言权交出去,专业的应付这种事总比外行厉害。然而,阿莯此类人,相信便是喊来一百律师团队都没用。

我来的时候丫已经亲口承认了自己蓄意撞人的事。

说起来,这就是一起碰瓷事件。

阿莯在人间的时候也不全是教人习武,这个证的杀伐之道的上神非常有艺术涵养,简直是艺术家,还是国宝级的那种。精通各种传统乐器不说,还对历史很有兴趣,经常去博物馆看文物,后来发现了卖古玩的地方也成了常客,虽然一直都是只看不买,但也没人赶它。

千万年不得归人间并不意味着这个人已经彻底没了人性只剩下新生的神器。

人族神话里,姮娥奔月后还遥望人间,碧海青天夜夜心呢。虽然少凰已经证实这则同人神话自己同得可以说是新创了。但它新编的内容里无疑诠释了人对故乡的怀念,就算长生不死,就算远离人间再也回不去,心里也永远都有那么一个地方是留给故乡的。

所有古玩,阿莯永远都能轻松辨别真伪,其中典故也信手捏来。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从远古一直活到现在呢,虽然……貌似也差不多。

与人间千万年的离别仿佛不曾存在。

细想的话,觉得这也很正常,它若是完全与人间断了联系,当年也不能那么及时的从背后捅了少凰一刀保存人族的血脉。

因着这份鉴赏能力,阿莯交了不少君子之交,也赚了不少钱,免于买了赝品破财的人为了表示感激或是送它钱或是送它茶叶,这大抵就是沓会被盯上的原因。没钱可玩不起文玩,虽然它也不玩,但那份眼力,按着正常思路,自然只有豪门中的豪门才培养得出来。从母系氏族时代活到现代,正常人可没那开拓性的思维,真有也是精神病院的顾客。

碰瓷的人演技极好,挑的时机也很精准,换作普通人只怕也要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撞了人,这一自我怀疑,再被恐吓威胁几句,为了自己光洁干净但履历不留下污点,往往破财免灾。

可是,那是阿莯。

人与神,有力量差异的悬殊,也有思维逻辑差异的悬殊。

所以,面对碰瓷,阿莯一眼就看出那个吐血倒车前的人健康的很,再活几十年都不成问题。

所以,本来已经停车的阿莯一脚踩油门上了,再之后……她在警察局。

看了笔录,我无语凝噎。

阿莯你被人碰瓷,杀也就杀了,冒犯神祗本就是死罪。可你这么实诚干嘛?怎么这么淡定的就回答了别人怎么回事?

我表达的很委婉,但再委婉,警察局里这些人精子又怎么可能听不出来,跟三教九流打交道,这点脑子都没有很容易被人坑死。

小姑丈轻咳了下。“小落你说什么胡话呢。”

反应过来现在在什么地方的我:“……”为毛有种自己是反派的即视感?

“人没死。”阿莯道。

我扭头看她。

“我没那么狠,小惩大诫,废他一双腿罢了。”

废一双腿?

那不就是终身残疾了?

你还不如送别人开始新一世但轮回呢。

小姑丈道:“别人碰瓷是不对,你报警不就是了?何必如此狠戾?”

阿莯一点凶残的自觉都没有,好吧,她也的确算不上凶残,跟别的神比的话。

虽然没有监控视频,但有原告与被告除了细节方面基本一致的口供,也算是罪证确凿了,我找再好的律师都没用,可我也不可能让阿莯坐牢,倒不是因为我们认识,而是阿莯不认为自己有错(话说回来,我也不觉得它有错,不过这大抵是因为我不是人的关系吧,不能当人类社会的常理),而它不认为自己有错便不会束手就擒,而它不束手就擒,警察局这些人的战斗力于它而言跟一盘菜没什么两样。

我很是无奈的给赵哥打了个电话,说了怎么回事后表示谁的祖宗谁善后。

赵哥那边沉默了片刻。“她不是人族吗?怎么也存在物种不同三观不同的问题?”

我回答:“一千年前的人认为娶了一个妻子,还有别的女人是理所当然的事,而除妻子以外的女人都是物件,想玩的时候玩玩,不想玩的时候可以送人或交换什么东西。妻子若为个物件生气计较纯属无理取闹,有病。两千年前,有姓氏的人生而高贵,没有姓氏的人生而卑贱。三千年前,人要是死了,让自己的妻妾与臣子奴隶殉葬是给予妻妾臣子奴隶的荣幸,人殉合法且光荣。更古早的母系氏族年代,男人对自己的子嗣没有任何的责任与义务,潇洒一辈子。你要不要我想个办法让这些时代的人跟你谈谈三观,教教你什么叫物种相同三观不同?”

“不必,我懂了……我马上找人处理。”

不到一个小时赵哥的人就来了,西装革履衣冠楚楚拿着个公文包做律师打扮。

必须得说,专业的就是专业的,律师先生先将阿莯给保释了,然后表示法院传票到的时候阿莯一定会出席……才怪。

碰瓷的自己推翻口供撤诉了。

我一问才知道律师先生很专业的将碰瓷以前的工作“履历”给挖了出来。

朋友,想一起去监狱吗?亦或是得一笔钱安享晚年?

我很是好奇的问了句:“如果原告不配合怎么办?”

“有很多办法。”律师先生很是自信的回答。

我说:“律师先生你跟特勤处合作多久了?”

律师表示,不是合作多久了,而是他就是特勤处一名资深的内勤工作人员。

很好,我大抵知道他为何如此自信了,与它,熟能生巧尔。

特勤处分内勤与外勤,其中外勤属于战斗工作人员,经常出差,内勤则属于后勤人员,不用出差,负责各类文职类工作,以普通人为主。

就我对特勤处的了解,政府各个部门但凡知道它存在且打过交道的没几个是不想投诉外勤那些比拆迁办还生猛的家伙的。

事情解决,我与阿莯表示,咱俩得谈谈,你杀人或把人打残了我不反对,但你能不能考虑下善后问题?比如抹去路人的记忆,破坏周围电子设备,以及警察局做笔录时别那么实诚,竟然实话实说了,就差说自己是神,是你们祖宗了,然后被扭送精神病院了。不屑说谎也没关系,可以保持沉默,反正现代执法不能严刑逼供,你不说话别人也不能拿鞭子抽你。

破天荒的觉得熊猫也没那么麻烦了,好歹人熊猫知道毁尸灭迹。

阿莯沉默须臾,真诚道歉:“抱歉,给你惹麻烦了。”

我道:“也不麻烦,问题都是特勤处解决的。”我只是全程陪同。

阿莯点头表示自己知道。

也是,那是子孙,想让它如对我一般平等客观的看待人族基本不可能,这是一个生于氏族时代的人,长幼尊卑的观念与新时代人类肯定不一样。

我想了想,还是有点不放心。“反正你闲着也是闲着,不如陪我去面试,你是神,看人肯定比我敏锐。”也顺便学学现代的风貌,不要求你完全融入,至少要伪装好,当然,不屑伪装也无妨,可不能再出这种弄残了人,然后在警察局供认不讳的情况。

阿莯想了想,大概是想不到自己暂时有什么事做,便答好啊。

有阿莯陪同,面试时我稍微放开了些,就算透露太多,让阿莯对面试者的记忆做点小改动便不怕了。然而即便如此,废了两天也不过招到两个工。显然是不够的,我不仅给自己招文职,也给别的城市招,等调/教得差不多时便可以调任了。

第三个怕你我觉得可以考虑的人终究出现了,加上已经签了工作合同的两个,现如今便是凑卓麻将则绰绰有余。只是,不论是我还是面试者都很意外。

原因?

面试者是辜小哥,我很想问一句,姑获鸟知道你来应聘的事吗?以及……你又身份证吗?我记得你丫还没成年吧?

大抵是我的眼神太过明显,同样惊讶我也出现在这里的辜小哥道:“我的技能不比成年人差。”

那倒也是,反正我这也不是黑煤矿,用未成年人又怎么了?

而且辜小哥,搁谁都没法拿他当未成年人看,且我不认为这份工作比辜小哥原本赚钱的活计更危险。

姑获鸟肯定不同意自家崽从事如此危险的工作?

是不会,但辜小哥又不是三岁小儿,有自主权。

一番思量,我拿了份工作合同给辜小哥,辜小哥看了看上头的待遇,没忍住。“你真不会做贩毒或传销什么的?”

闻言,我道:“当然不是。”

“那待遇怎么这么好?”辜小哥仍旧存疑。

我道:“犯不犯法你过几日就知道了,觉得犯法你到时候大可举报我……话说你来这该不会就是看看是不是需要举报你好赚一笔的吧?”

辜小哥顾左右而言,眼神很飘。

我无语,我看着就那么像搞犯罪组织的?

阿莯道:“你开的薪酬丰厚得不合常理,又没说清楚具体的工作内容,的确很容易让人误会。”

我能怎么办?我也很无奈啊。“招聘启示上说清楚的话,别人看了要么以为是开玩笑要么就以为是神经病。”

辜小哥道:“所以你真不是犯罪组织招人。”

我指了指座机。“电话在那,你随时可以报警。”

辜小哥没报警,爽快的在合同上签了名字。

思及之前两个连蒙带骗才签名的,这个爽快的让我有点怀疑人生。

我问:“你不问问具体工作内容吗?”

“犯法吗?”

“不犯法。”

“薪酬高吗?”

“高啊。”估计这年头就找不到几种待遇比我这更好的合法工作了,自然,风险也是一样的。

“那不就够了。”辜小哥道:“我猜你这份工作肯定有危险,不然也不会待遇这么好,不过不是有句古话叫做富贵险中求吗?我很缺钱。”

好实诚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就是回头还得找姑获鸟好好解释一番。

现实表示,计划赶不上变化,我很快发现,自己还是先别忙着想如何与姑获鸟解释,还是思考如何救刘元比较着急。

第239章 第十二章罂粟·毒源

刘元失踪了。

虽然没超过二十四小时,但他与安安说了中午会给安安带竹米糕回来就一定会准时回来,这些年对安安他从未失约过,因此发现他这回没准时,因为是三头身而无法离家的安安就给我打了电话。

我戏谑的说:“要不是你对他没感觉,我真的要以为你被他感动了。”

前科累累,哪怕是还债都还得令人叹为观止,要不是实力太过强大又是一族之王早不知死多少的非典型性暴君竟如此关心一个人,奇迹。

“我还不至于爱不爱一个人都分不清。”

我一想也是,这家伙又不是没谈过恋爱,那可不是游戏人间玩玩,连怎么摆平族里长老都想好了。

禽鸟的婚姻,尤其是猛禽中的猛禽凤凰对于婚姻的认知与人族对比,完全不是一个价值体系内的产物。凤凰族若是向与一个人结婚必然是经过认真思考的,绝非一时荷尔蒙分泌过多的三分钟热度,细想也能理解。人族中,出轨什么的,顶破天也就是离婚,甚至很多时候出轨者什么事都没有,只是换个配偶而已,与原配老死不相往来,而凤凰族,出轨的后果很严重,把出轨者和三一起撕成碎片――合情!合理!合法!

尤其是最后的合法,亲人因为出轨而被撕成碎片,血缘亲族若是杀了凶手为死者复仇是犯法的,且是不赦的死罪――这很难得,古神族与古神神民多是血亲复仇观念的忠实信徒,凤凰族更是其中佼佼者,为亲人复仇是血亲的与生俱来的义务与责任。若非如此,我估计当年天帝也不至于那么祸害姐妹俩,严防死堵那叫一个叹为观止。也因此,在族规里明文规定此事上血亲复仇不合法,也挺让人惊奇的。

就算不提天性,只为了生命着想,也得慎重。

少凰当年……显然是认真的不能再认真,可惜……但不论如何,她都是爱过的,不可能分不清自己爱不爱一个人。

虽然觉得不太可能,但因为只有这一个可能,我找人查刘元出什么事的时候让人注意了一下他最近在调查的毒/品问题。

想弄到熊猫需要的素材有很多办法,花钱买是最安全也最省事的,但保不准刘元心血来潮想为人民为社会服务一次呢。而调查这种事,出个什么事实属正常,贩毒可不是个人的事,而且一整个利益团体,三教九流都可能涉及其中,原因?还不是一个钱字。

虽说刘元如今虽然还在辛苦的练气为筑基做准备,但就算这样,身体素质也超过了许多人,打不过还跑不过吗?

但还是那句话,有钱能使鬼推磨,贩毒集团缺什么都不可能缺两样东西,一是毒/品,二是钱。

调查结果很快出来了,还真和贩毒集团有关,刘元在调查它们,被发现了,不过没有情报显示刘元的失踪和它们有关。

我问安安:“要不你留在家里,我去查看一下?”

安安摇头。“一起。”

听出这家伙话里笃定能找到刘元的味道,我不解。“为何这般笃定?”我都没这般笃定。

“刘元最近只得罪了它们。”

就因为别人有嫌疑你就直接判刑了?安安你要是法官,肯定一审死一片人。

好吧,安安本身也不是法官,它是王,君王这种生物,神族的我打交道不多,但凡人的君王有三成的怀疑都足够它们杀人了,何况如今这情况。

我很快发现自己小觑了安安的凶残,丫出门时把熊猫捞上了。瞧着萌娃怀里圆滚滚的熊猫,莫名的觉得天道恶趣味浓浓,这两只可不是一般的凶残,然这外表……手痒,想撸熊猫。

“你带上熊猫做什么?”我一边问一边抱过熊猫撸了一把毛,手感好好,再撸一把,再撸……

“刑讯方面它是专家。”安安回答。

我茫然的撸着熊猫,几个意思?

一个意思。

找贩毒的人不难,给小姑丈打个电话一问就问出来了,虽然丫不是缉毒警察,但周围比较有名的贩毒团伙还是知道一些的。再抓几个贩毒的揍一顿,问话,补充名单。

ok,可以开工了。

怎么开工?

锁定了嫌疑犯的范围,自然是报警?no,是……上门拜访。

不不不,不是□□,□□是要敲门的,我们没敲门。

合金的防盗门我一脚就踢飞了。

问警报怎么办?

凉拌。

报警电话打完,警察再赶来,我们早绑了人走了。

不到两个小时我就把嫌疑名单上的人给找齐全了,并且全部请到了一处□□的地方。

我带着最后一个嫌疑犯回来时发现熊猫已经将毒/品从箱子里取出,分门别类的摆在了地上。

“干嘛呢你?”我无语的瞧着满地的塑料包。

“就地取材。”熊猫回答。

这些东西还能用来刑讯逼供?我大为惊奇。

确实能。

熊猫又一次向我证明了只要思路开阔,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先是一些软性毒/品,再是厉害一些的,最后是她最近在研究的那种,一包一包的往人肚子里灌,看得我都要心生不忍了。

安安看了我一眼,忽道:“他们贩毒可是让更多的人吸食这些呢。”

我点头。“我懂,所以我没拦着你们。”

吸/毒显然是个由浅至深,由少至多的精细过程,我看过一些宣传用的资料,据说刚开始是用鼻子吸,量很少,慢慢的发展到用注射器,从一针到好几针。

我觉得,肯定没人试过第一次就吞不下三斤的毒/品。

原因?

死人了。

我请来的一共六个人,不到半天就死了两个,剩下四个没死倒不是命硬,而且他们身上扎着的若干银针。而这也更让人毛骨悚然了,死了的那两个身上也有银针。

玩够了,熊猫终于想起自己还有正事要办,给安安腾出了位置。“火候差不多了,你问吧。”

我静静的看着安安掏出从刘元家拿的照片,静静的看着安安问四个人有没有见过,然后四个人鼻涕眼泪直流的招供,竹筒倒豆子都没这么痛快!!!

刘元的失踪的确和这些家伙有关,他查的很有效率,而古语有云:知道越多死的越快。

先是买凶杀人,发现刘元武力值强的不像人后就告诉了它们合作的对象,也是贩毒集团最核心的一环,再然后刘元就如他们所愿的消失了。

问他们幕后是什么人却不清楚,他们负责的是贩卖环节,整个集团的核心没人知道都有哪些人,全是代号,性别年龄皆不详。

在我吐槽犯罪分子也挺聪明的,搞这么神秘,警察别说抓人了,连查谁家水表都不知道。

然后,我看到熊猫将每个人的灵魂抽了出来检查灵魂里的记忆,一个人的一生,不管是大脑记得的还是不记得的,全都清清楚楚。

真的不是一般的方便,但也有后遗症,凡人的灵魂禁不起这么折腾,折腾完了,不是灰飞烟灭就是灵魂残缺,不入轮回,最终的结局还是灰飞烟灭,只是从立即死变成了死缓。

我瞧着熊猫的神情,冰冷无机质,仿佛手里的不是一个人,而且一只实验室里的小白鼠。专注而认真,撇开它手里正哀嚎不断的灵魂,这个时候的熊猫看上去太有反差萌了,好想抱抱,撸一把。

认真的熊猫翻遍了这些人的记忆也无功而返,而那些灵魂,现在就算塞回躯体里也活不了,不可能继续问了。

“这一片最大的妖怪情报势力是哪?”安安忽问我。

啊?我茫然的看着小家伙,但很快就反应了过来。“你怀疑是修士还是妖怪?”

能收拾如今的刘元的自然不会是普通人,只是不确定是哪一种。

“他跟妖怪接触过,还是一只海鱼。”安安指了指其中一具尸体。“应该是每个月给他送新毒/品的那个人残留的。”

熊猫诧异了下。“那是四天前的事吧,你顶着个凡人的壳子嗅觉居然还这么厉害?”

我也很诧异,就算小姑姑祖上有什么非人生物,到如今都是普通人了,哪来的比狗还灵的嗅觉?

“凶兽是掠食者。”

我秒懂,掠食者为了捕猎,五感都特别灵敏,不然别说吃上肉了,便是发现猎物都是个难事。

鹤城是内陆,海鱼这个特征太明显了,做为地头蛇,我只用了两个小时就知道了它的位置,居然还没离开!

不过这样也好,方便了我抓人。

抓住了送熊猫,在我吃上晚饭之前就听到了熊猫的后续。

刘元是被抓了,但还没死,制毒也是需要技术的,也有研究人员,正在研究能不能对修士和非人生物也有上瘾性的药物,需要大量实验素材。因此刘元被抓了,已经送走了。

海鱼没走的原因也很简单,这里有很多非人生物,且大多弱小。

靠之,当老娘是死的啊,我就在鹤城呢,居然在我眼皮底下拐卖妖口。

“它总部在哪,老娘要去拜访一下。”我尽量控制着自己的情绪问。

“南海。”

我去,这么远,这贩毒集团的“业务”究竟多宽广?该不会遍布全国了吧!?

不管它业务多广,我都收拾定了,先是通知了城里失踪妖口的亲友,让它们留意一下周围还有没有拐子,有的话全抓起来送山庄给熊猫,打不过就通知我。我不在家的话就找阿莯或楉,这俩只已经被说服会帮我看一段时间。

准备工作做好我就和尘寰带着安安出发了,本来是想两个人就可以了,奈何安安坚持,也就带上了,省得我们一走它就去扒飞机,呃,也可能是抢飞机。

一下飞机我就打了个喷嚏,空气潮湿还没什么,雷泽的空气也很湿润,我喜欢这种空气,但有够热的,简直热风扑面啊。雷泽空气湿润归湿润,可不热啊,相反,因为植被茂盛的关系,雷泽一直都很凉快,属于那种大夏天穿着严严实实的古装都不会觉得热的情况。

我很快发现,还有比我更不喜欢这里环境的,有雪狼妖血统的尘寰没一会就大汗淋漓了,好惨。

我和尘寰被炎热给打击得够呛,安安却很是让人羡慕嫉妒恨,精神奕奕,完全不受炎热影响……好吧,想想凤凰族发源的地方是活火山,这一物种最喜欢的活动就是岩浆浴,搞不好她还觉得冷呢。

热浪袭人,我与尘寰对视一眼,早完成任务早回。

不清楚当地情况?

没关系,走的时候我拔了楉的一片龙鳞,可以用来铺床的鳞片,话说楉的完整姿态究竟多庞大?随便拔的鳞片都这么大。

楉是龙,龙是水族,没毛病,虽然人家海陆空三栖,但本质上还是水产。喜欢有水的环境,丢活火山里妥妥的变泥鳅干。至于可以上岸可以飞天,不兴别人进化得好吗?

少凰是猛禽不同样海陆空三栖?就是下了水武力值会直线下降……话说安安你也是想不开,跟着跑来南海做什么,这里可是海洋。

用真龙的一片龙鳞做为报酬,我一顿饭还没吃完水族就把我需要的情报给送来了。

我:“……这效率,神了。”

安安不以为然。“有真龙且还是真龙中的神龙王族,虽然是混血种,但仍旧是龙类金字塔最顶端的存在,它鳞片中所蕴含的信息可以增加寻常水族化龙的几率。”

尘寰道:“这算是走捷径吧。”

安安点头。“所以被天劫劈死的几率也更大,毕竟,水货和真金还是有差距的。”

我道:“龙族对纯血种和混血种都有分歧,这样的水货在龙族地位想来也不会很高吧。”

“它们比混血种更不如的低级炮灰。”

我:“……它们应该不清楚这些。”不然应该不会如此上心。

尘寰道:“就算知道也一样。”

我茫然。

尘寰解释道:“你是古神神民,难免不清楚底层妖族的艰辛,虽然龙族的低级炮灰地位很差,但至少得道了,不用担心什么时候就被除妖师灭了或被天劫劈死。。”

我无言,一个是生存压力,一个是心理压力,很难说哪个更严重。

华夏的疆域极为辽阔,不止陆地辽阔,海域也一样。南海之上有众多岛屿,很多岛屿根本不大,只能说是礁石,别说人了,连根类人生物的毛都没有,因此要藏起来制毒的话,南海海域还真是个好选择。

值得一提的是,大抵是华夏的海军还算给力,水族给我的地点不在华夏海图里,但也不算完全没关系,我拿着海图对比了半天,最终发现这地方竟然是属海的交界处,属于敏感地带,俗称三不管。

我很是惊诧:“他们竟然一直没被人发现?”

对于这样的地方,不管是哪个国族都应该天天全地图扫描吗?便是一只苍蝇都能被找出来。

听了我的思维逻辑,尘寰很是无语的看着我:“这里是人间界。”

我说:“我知道啊。”

盘古世界有三千大千世界,而三千大千世界又有十亿凡世(泛指,实际上肯定更多,据阿莯闲暇时提过的话可知,创造小世界于神人而言属于神神都会的手工课,自然,手工课谁都会,但成绩如何那就不一定了,有的可能很成功,能像自然世界一般演化,最终自然毁灭,不过也不乏造出来这样那样的问题的,而且还是多数,有问题的不用管,存在不了多久。没有问题的那些或封存起来做储备世界,或丢一边任其自然演化看能不能进化出什么智慧物种来。特别好的,比如上神的作品,每个上神的神宫内部都是一个世界,比如死熊猫的韶光神宫,徒子徒孙全加起来少说几十亿。除此之外,混沌门扉那里划分阴阳清浊,无时无刻不在诞生着新的小世界。),凡世虽多,但与人族观念里的凡世即人间界,即以人族为主的世界不同,不管是以什么物种为主,都是凡世。只有以人族为主的世界才能称之为人间界,而诸多凡世里,人间界是最多的,原因无它,此物种繁衍最快。

我的启蒙教育可是满分的。

“这颗星球上的人族连太阳系都尚未走出,世界大战离它们很遥远,全天候扫描世界的边境更是没必要。”安安说。

我:“哦,忘了这茬。”

这不能怪我,我接受的是古神神民的启蒙教育,不是人族的。

尘寰道:“若非去过雷泽界,我会怀疑你是否打过世界大战。”

我说:“我没打过,但我祖先打过啊,有一大堆资料都是这方面的,族里还有不少老人就是退伍的,你是不知道我小时候被抓着听他们互相吹牛时的痛苦。”

不过也拜那些老家伙所赐,虽然没离开过雷泽界,但对于雷泽界之外的情况我也不陌生,仅限于三千大千世界或者之外这俩高度的,普通人间界的情况,老家伙们都没去过,我这方面的知识都是来自老爹。而老爹就是个脆皮,自然不能指望我多听得进去他的常识介绍。打死我也不可能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会跑人间界来,我那时对自己未来最大的畅想也不过是日后飞升,然后加入远征军,看看盘古世界之外是什么模样。

不过,话说回来,我抱着少凰问:“你说盘古世界之外是什么样的呢?”

还是靁的时候我、娲灵与凤凰是联手探索过盘古世界之外的,毕竟,认识一个超级死驴友的朋友,很难不被拖着涨见识。结果....无边无际的混沌,除了混沌还是混沌。

倒不是我们无能,而是那个时候我们再厉害,也终究受限于时代。人类向着海洋的彼端迈出第一步时肯定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样的准备才是充足的,我们也一样,那年头我们对混沌并不了解,呃,也不能说完全不了解。天地初开时除了我们这一类先天神灵,还有一些更古早的存在,那是盘古父神开天辟地时趁机进入盘古世界却或自愿或悲剧的被盘古世界的法则给同化了的入侵者。虽然早先时动机不明,但被同化成为盘古世界的一部分后不管愿不愿意都安分了下来,比如旸谷的扶桑等,世界很大,智慧生物就那么一小撮,就算交情不深也一定认识。

带着那些问来的信息我们出发,然后铩羽....太远了。

人类第一次向大海彼端迈步时最重要的不是食水,而是不限量的武器装备,我们当年也差不多。至少,修成上神之前,与人结伴同游最安全,还不能只几个人,必须是可以组成军队的同伴数量。且就算是上神,也不是绝对安全,风险同样大。

修成上神之前没那个实力,修成上神之后,忙着找凶兽麻烦,后来又被凶兽给干掉....莫名的觉得自己最初那一世真是个悲剧。

盘古世界之外,真心没见过。

安安随口回答:“跟盘古世界差不多,有许多智慧物种,它们发展出了或发达或原始的文明。”

我说:“什么样的文明?”

“没留意。”

我茫然的看着她。“你很少远游?”

“我每次远游都是因为战争,不管是什么文明,我脑子里考虑的都是怎么用最短与最省力的方式摧毁它。”

很好,我可以笃定的说,少凰永远都不会是一个合格的驴友,哪家驴友会满脑子思索如何摧毁一个文明的?少凰你丫就是个超级恐怖分子。

不过,不管这家伙是个怎样的超级恐怖分子,你都无法否认,这家伙的军事与战争天赋是完全点满了。

找个人而已,她居然做出了打仗一般的构思布局。

走的时候我找三十六要了一盒微型炸/弹。

作弊?

谁规定玄幻的画风里不能有炸/弹?

三十六之前还弄出了丧尸呢。

自然,我也不指望炸/弹能弄死岛上的非人生物,我主要目的就毁了岛上的毒源与人族,至于会上天会入海的非人生物,我不还带了烨宁吗?正好给它加餐。

按着安安的意思,先将炸弹安置在岛屿在海面下的不同位置。

我将安安画出来的位置算了算,行吧,不愧是无数文明的终结者,真是有够简单粗暴的,这些位置全是岛屿重要结构点,毁掉三分之一就足够让岛屿沉没了,而安安让我布置的....我很怀疑,只怕是妖魔鬼怪的生命力也未必能活下来。

“刘元怎么办?”我很是好奇的问。

岛屿沉没,刘元绝对活不了。

安安理所当然的问我:“你不打算上岛找人?”

我当然要上岛找人,至少我想弄清楚这究竟有多少人牵扯其中。

“你那么确定他在岛上?”我问。

刘元只是一个捣乱的人,对于这样的人,犯罪集团会允许他活着?

“若是要杀,一开始便杀了,既然没杀,便只能说明刘元有利用价值。”安安说。

我不解:“刘元能有什么利用价值?”

诚然,刘元很有钱,但他全部的身家加起来只怕连犯罪集团的零头都及不上,我查过了,犯罪集团的基地位于此并非巧合,而是这是个很适合的地方,适合多国发展。没错,这就是个跨国的犯罪集团,而能够发展成这样,财富会是怎样的可观是无法想象的。

“总不至于是你有关吧?”我说。

刘元身上最值钱的不是财富,而是他与安安之间的因果联系,若是利用得好从安安身上得到什么许诺,那可比什么都值钱。自然,以安安的性格,敢威胁她,最后的下场多半是去十八层地狱与红莲上神作伴。

“知道我身份的人有普通人?”安安反问。

我一想也是,若是能够知道安安与神界的关系,以及她在神界的地位,自然不可能是寻常人,根本用不着做这种事。君不见死熊猫那家伙想要实验素材都是上街随便抓吗?什么时候考虑过建立过犯罪集团?

“那是为何?”我纳闷了。

尘寰插道:“会不会与三十六一样?”

与三十六一样?

我愣了下,三十六抓人是为了干嘛?为了做实验,便是吃也是做完了实验,不想浪费才做一锅炖肉资源利用最大化。“最好不是那样。”若是那样,那刘元这时候是个完整的人还是已经上了餐桌都不好说。

瞧了瞧安安阴沉的脸色,我希望那些人不要那么作死。

阿门!

乘着云跑到岛屿上空时我们便遇到了一个问题。

靠之,岛屿上竟然有修士的防御阵法。

我:“....修真界居然如此无节操,难怪能够飞升的人都绝迹了。”

修炼成仙,首要前提就是斩断与尘世的诸多因果,免得因果太多,到时候让天劫给劈死。这和地球上有能力的国族虽然不会反对国民移民,但绝对不允许犯了罪的国民在服刑结束之前移民差不多道理。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修行路上,本心是最重要的,因果纠缠,你还能守住自己的本心吗?须知不论是天魔还是心魔可是时时刻刻不在窥伺着呢。很多人被侵蚀,里子都给换了的时候都还一无所觉。

诚然,修炼之途需要花费的资源不少,但吃相如此难看,我服了。

虽然如此,但仍旧拦不住我们,确切说是拦不住我。

若用电脑打比喻的话,符纹是代码字符,而阵法则是完整的代码,由符纹构成,自然,一般人不会这么快就是了。便是我,若非经历过大洪荒时代跟道韵道纹死磕的岁月,知道万事万物皆由道演化而来,我也会抓瞎。

这个防御法阵也不强,至少比不上那些远古门派留下来的山门大阵牛,我很容易就在其上凿出了一扇门。

岛屿之上满满的罂粟花,乍一看还以为看到了三途河畔的彼岸花海,但仔细一看就知道不是,彼岸花的红色是一种非常纯正的红色,罂粟花与之相比还要淡一些。

我挑了挑眉。“这么多罂粟花,肯定费了不少心血。”

尘寰道:“感觉跟看血海似的。”

我说:“九幽血海可没这么风景迷人。”

“我是说这一岛罂粟花的背后不知是多少的家破人亡。”

太感性了吧?我说:“吸/毒一般都是自愿的吧?”

尘寰沉默了一秒钟。“好像是这样。”

我继续说:“九成九都是这样。”顿了顿,我又补了一句:“不过也未必那么多都是自愿,也有可能是无知或好奇,比如家里那位。”纯粹因为好奇,然后一失足成千古恨,现在都还是熊猫的实验品,估计刘元不回去领他的话他很有可能被熊猫折磨到老死或熊猫离开人间的时候。

尘寰皱了皱眉,道:“明知道火焰伤人还往火焰里伸手的不是少凰这样能在岩浆里泡澡的变态物种便是作死者。”

有理,我竟无法反驳,认真说起来,这里头最无辜的应该就是这一岛摇曳的罂粟花了,它们什么都没做,是人类将它们提炼成了毒,拿去祸害同类,但最终背负了大部分污名的却是它们。便如同彼岸花,明明是黄泉之畔的接引之花,引渡亡灵,使得亡灵能够前往彼岸轮回,却莫名其妙的得了不详的名声。

一路闲谈中我们越过了彼岸花海来到了岛屿中心的建筑群。

远远看上去就好像一个非常安宁的桃花源,除了落英缤纷的桃花全都被换成了罂粟花,整体看上去真的很像——如果没感觉到岛屿上空笼罩着的阴气我真的会怀疑自己是否来到了桃花源。可惜,我知道桃花源在哪里,是什么地方,以及,真正的桃花源绝对不会有这么严重的阴气,天知道死过多少人,也可能是妖。

找人是件很简单的事。

随便抓个喽啰,让他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血肉精魂被烨宁一点一点的蚕食,没什么是不会招的。

刘元在不在不确定,但岛上的确有实验基地。

近来也的确抓了一些修士,这个基地想研究可以用来控制修士的毒/品,但修士的精神力比寻常人强大太多,因此需要大量的实验素材。

很好,刘元要是没死,如今肯定是实验素材的一员。

问明白了实验素材的关押地点,尘寰化回了雪狼的形态,我跳到了他的背上径自向关押地点冲过去。

不是冲动拉仇恨,而是一来我相信那些修士不会坐以待毙,发现基地生乱肯定会找机会跑;二来便是赶时间,安安可是说了,最多半个小时她就会引爆炸/弹,若是我们没及时跑出去被炸死了,熊猫的起死回生研究很成功,肯定能还我们一个比原装属性更好的躯体。

对此我自然是相信的,不论是安安的人品还是熊猫的研究都很相信,但我也更相信熊猫给我的躯体有别的问题。

若是熊猫研究的躯体可以用,阿莯干嘛还费力的去找合适的躯体?

我当时提过一嘴,阿莯的回答是:三十六用培养皿培养出来的躯体的属性肯定很出色且无副作用,但不一定喜欢。

怎么个不喜欢阿莯没提,但她一言难尽的表情足以表明很多信息。

拆出了一条道路,踩着N多尸体赶到关押地点的时候正好赶上里头暴动,几十号人正从里头跑出来,其中领头的是个人形极为靡丽的男妖,男生女相也不带这么靡丽的吧。

我默默吐槽。

尘寰将逃难队伍里的刘元抓了起来丢到背上,对剩下的人道:“这座岛就快爆炸了,赶紧离开。”

众人/妖皆是一愣,显然没反应过来。

我取出了一枚风的玉符捏碎,不管反应过来还是没反应过来的人与妖立时被飓风给带走了。

“他们被送哪去了?”尘寰愣愣的问。

我答:“我也不知。”

“你施的法术。”

“越远越好,具体多远,我哪知道。”顿了顿,我说:“从这里吹南北极去了也不是不可能。”

尘寰哭笑不得。“你也不怕弄死人?”

“若是普通人还真会死,但刚才那些不是修士就是妖,生命力强大着呢。”我不以为意。“行了,咱们赶紧走,不然真得留下陪葬了。”

尘寰闻言立刻撒开四蹄向岛外跑,刚跑到海滩上就听到了爆炸声,顿时就跑得更快了,飞一般的向上飞,越飞越高,有望飞上平流层。

“那是什么?”尘寰忽的惊道。

什么?

我将被爆炸的冲击力给弄得差点掉下去的刘元抓牢,顺着尘寰的目光望去,看到了一朵朵冉冉升起的....蘑菇云!!!

我呐呐的道:“核/弹不是有辐射的吗?”

之前被炸过一回,要不是我们都不是人,用灵力将辐射给逼了出来,天知道如今会是什么鬼样子。但眼前那蘑菇林,老实说,我一点辐射都没感觉到。

“大概是三十六比现如今的科学家更厉害。”尘寰推测。

很合理,可.....“熊猫不是研究生物方面的吗?”而且,随手就给我这么一盒超大当量的核/弹,熊猫你真是人才,我要的只是普通的火药炸/弹啊。

尘寰也无法推测了。

答案是留在海南的安安给的,谁规定神仙不能研究科学?千万年的岁月,只要肯学,什么全才成就达不到?时间就是金钱,就是财富,而且是最宝贵的财富。

忘了这茬了,不是每个人都会将自己的长生过得只剩下寂寞,如同人类编造的那些神话里思凡的神仙,真正的神仙,旁的我不清楚,但太古洪荒时代的先天神灵真的很充实,用百万年千万年的岁月去追求大道。

熊猫不过是变种,却也不算完全的变种,千万年的岁月她没用来发呆与无聊的望人间,而是用在了各种研究中。证的是医道,但她如今....三千大道只怕通了不止一门,假以时日很有希望做到三千大道兼修。

就是——

“她的良心都修没了吧?”我看着电视上关于海啸的新闻说。

寻常炸弹将一座小岛屿给炸没了并非大事,会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也不大。可十几朵蘑菇云....新闻上正报导着呢,亚洲东南海域发生了海啸。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海啸发生的区域远离大陆,只有在那个时候路过那片海域的船只倒了霉。若是在陆地,我不敢想象会造成多大的伤亡。

安安反问:“你几时看它在意过人族的生命了?”

从未看到过。

我说:“那你呢?有猜到吗?”

“我以为她最多在炸/弹里兑点流感。”

结果她制造了十几枚个头微缩但当量却一点都微缩的核/弹。

见我狐疑的看着她,安安很是无奈的表示:“神界从未有过核/弹。”

我一想也是,神人抬手间就能制造出十倍核/弹的成果,没有需求,自然不会有发展。

“可熊猫会。”

“大概是最近学的,正好有这么个机会,便想试试手艺如何。”

最近学的?

我:“....”莫名的觉得地球上为了核研究而皓首穷经的科学家在吐血。

行吧,事已至此,还能怎样,我又杀不了熊猫,真杀了,只怕她也能分分钟复活给你看。

我看向安安手里的罂粟花,那是我们回到海南的时候尘寰在自己的腿上发现的,死死的扒着他的狼毛,还是落下来了才发现。

值得一提的是这株罂粟花有妖气,显然不是寻常的花,更值得一提的是它的模样我不陌生,在岛上见到的那个靡丽的男子的原形便是这株花。

我挺想与它谈谈,然而这家伙死活变不了人形了,一体检,也不知怎么搞的,元气大伤,没死已是不易,但想恢复人形,三五百年后再说,难怪它会扒着尘寰不放,就它这状态,若是让飓风吹走了还真活不下来。

据刘元所说,这株罂粟是所有特种毒/品的来源,天天被人抽血,阿不,是被人抽汁炼毒,然后就成了这番模样。

这株罂粟的年龄应有几千岁,难怪提炼出来的药物那么厉害。

只是,它的汁液害了无数的人,我却无法怪它。

我问安安:“若我将它带回去种在山庄里,三十六会不会对它做点什么?”几千年的罂粟,药用价值也不比人参差多少。

“不会。”安安笃定的说。

我诧异:“这么笃定?”

“韶光神宫里有个弟子也是罂粟,十万年的。”

我放心了。

天同卷

第240章 第一章寻崽·说故事

你见过沧海桑田吗?荒野一点点变成繁华的大城。——庄主。

你去过西域吗?知道它的历史吗?

注明一下,我说的不是狭义上的西域,而是广义上的西域。

如果你知道,那么我想你一定能理解我对安安这只黑乌鸦那如浊水(黄河)大江(长江)般滔滔不绝的佩服之情了。

华夏有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在如今这颗星球上历史最悠久的古国,虽然是衰落的文明古国,但四大文明古国,就剩华夏了,总体来说,只是衰落而非断绝,也挺给力的。

早些时候因为安安的关系我已经深刻见识了上下五千年的分量,让人想杀人,史料浩如烟海,单是正史垒起来的高度就让人迫切的想撞墙,反正,我翻了不到两部就深刻的想死。我又不是专业研究历史的,对于历史,我对自己的要求素来是知道历史长度,以及有过几个王朝,有过什么大事就够了,更细致的,那是专业人员的工作。

坐在前往甘肃的火车上,我百无聊赖的刻着玉符,炼制玉符其实并不适合在有人的地方,除非有把握不会出问题,就算出问题也能够控制。毕竟,这玩意比普通的符纸危险多了,一个不留神,炼制失败的后果相当严重。但比起符纸,其实我更习惯玉符,不仅仅是因为炼符的话玉比纸更适合,也因为,我习惯玉符。大洪荒时代可没有纤维制作的纸,众神为了记载道纹道韵试了很多材料,最终发现玉是最合适的载体。就是炼制出问题的话,后果也更严重,因此没完全恢复以前的手感我都尽量炼制符纸,如今觉得手感恢复得可以了,灵力也充足才如此。

这回要去的地方,不是我说,多囤点玉符肯定没问题。

华夏地域辽阔,东南西北不同方向发展出来的文化,我只能说,这也就是华夏的文化包容性是地球上所有文明里最强大的,否则....这片九百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的人们非得掐出狗脑子来不可。不过,说不定就是这种现实情况造就了华夏特立独行、充满包容性的文化核心。同类之间有着不同的文化习俗,更有非人生物活跃,除了包容也没别的可供选择,自然,掐出狗脑子另当别论。

只是,广义上的西域,虽然是华夏疆土的一部分,但与别的方向的疆土不同,其它方向的疆土,被融进华夏版图大多超过两千年,秦皇汉武虽然穷兵黩武给后人留下了不少问题,但也正因为它们的穷兵黩武,后来的朝代建立王朝的时候都下意识的维护秦汉时留下来的版图,不论怎样分裂,都积极大一统。完全没考虑过版图缩水也可以凑合,哦,除了重文抑武、不杀士大夫但热衷赐死或逼死武将的两宋,除此之外的朝代的潜意识行为完全是华夏几千年文明烙下的印子。

说起来,四方疆域,西域的大部分区域被纳入华夏版图都有点晚,再加上当地的环境与中原的差别,西域的文化与中原江南的文化,从中原跑西域去,那感觉几乎赶上出国了,与真正出国也就差个海关安检。

有别于华夏以炎黄及蚩尤为核心,以华胥(甭管阿莯的心性被千万年岁月给变成了什么样,她与人族的关系都是无法抹杀的,尽管,她所刻骨铭心无法忘怀的更多的是华胥这两个字所承载的。她不是第一个人族,但她之前,人族没有文明,或者说,没有建立文明的资格,当族群延续都无法保证的时候,何谈建立文明?因此说华胥是华夏文明的起点没毛病)为起点的文化,西域的文化造就的不仅仅是人族不同分支的差异,连非人都有区别。

可你要说那合华夏族真是两种存在也不行,就是,两者之间的联系跟甲骨文与简化字的联系似的,虽然所有人都知道现代的简化字是甲骨文一代代演化而来,但你真让现代人去认甲骨文,估计大部分人都会死给你看。

问,祖先与子孙是几个物种?

答曰:肯定不会只一个。

我莫名的想到了这么个不知道在哪听过的问答。

比让现代人去认甲骨文更坑的是,我如今要在这片虽然是华夏文明源头但跟华夏文明绝非一个物种的辽阔疆域寻找一枚可能已经成化石的蛋....好吧,我也想死了。然而,我也很清楚,我就是死给安安看,她也是无动于衷的。

鹤城离西部真的是太远了,坐火车能做到你怀疑人生,我还好,满脑子都是化石蛋,高岚却不行,安安最后提议:“要不我给你讲个故事打发时间?”

高岚瞅了瞅安安的三头身,显而易见的无语了须臾,大抵是又想起了这家伙的里子非但不是三头身,还是超级老怪物,终是点头。

“我前些日子看了一部外国电影,是说机器人的,机器人天网控制了世界,然后与人类为敌,将人类变成了濒危物种。我以前还债的时候就遇到过一个差不多的星球,也是人类与机器人产生了冲突,人类创造了智脑,机器人有了自我,进化飞快,最后接管了人类社会,然后人类就不干了。机器人想要从人类身上学习,获得更加完善得进化,因而不愿交出权利,权力意味着它们进化的平台,而交出去不仅会失去平台,更会被人类销毁。而人类想要夺回权力销毁机器人,还给人类一个属于人类的世界.....”安安淡淡然的说着曾经发生过的故事。

机器人与人类的进化冲突是近些年的科幻影片题材,也是未来极有可能发生的现实题材。

关于两个物种的争端最终会有什么结局,电影里提供了许多种可能,大部分都是人类最终取得胜利,亦或是人类与机器人一笑泯恩□□同发展。

安安,不,应该说少凰,能够让她记住的故事,我不认为会按着正常思路发展下去,正常思路发展下去的故事她基本记不住,嫌浪费脑容量,事实也的确如此。

安安曾经还债过的那个世界,人类与机器人的结局是同归于尽。

嗯,同归于尽。

人类中创造了最早的智脑,被誉为机器人之父的科学家留下了一个据说能够销毁所有机器人的指令,当人类与机器人的矛盾越来越严重,一个想夺权,另一个不放权,双方都没有信任,掐出狗脑子来是必然——如果机器人有狗脑子的话。

人类最终启动了那个指令,然后——

转折就在这,少凰表示,千万年岁月里,思维逻辑清新脱俗的人它不是没见过,甚至它自己一家子都是思维开阔的神。而思维开阔的科学家,它见过的同样不少,孟凰因为好奇用一整个世界打人的感觉,一步步走上了创世的路子,估计这也是她的主要死因,她在道的路上走得太远也太高,天帝只怕夜夜不得安眠,自然要趁早将威胁扼杀在摇篮里。通女干什么的,在认识楉弄明白龙族内部的贵圈真乱后我就一点都不信了,要杀人好歹也找个走心点的借口啊。

除了孟凰,还有个现场的例子——死熊猫。

熊猫的思维之开阔,祸害的凡人与神人之多,它后台要不够硬,命要不够硬,早不知死多少回了。

然而,少凰表示,不管是孟凰这种有道德的还是熊猫毫无道德的科学家,再坑人再没人性也不会坑自己的种族,而那个世界的人类——专注坑同类一百年。

那个指令不是销毁机器人的,是潘多拉的魔盒,打开之后,是灾难,却不是机器人的,是人类的。

那个指令不是命令机器人自我毁灭的,是命令机器人毁灭人类的。

机器人原本掌控权力的目的是保住一个向人类学习进化的稳定平台,因此虽然与人类有矛盾,但那矛盾....反正在少凰看来,不算大矛盾,没到不死不休的程度,双方忍住脾气,给予彼此安全感,然后只待时间即可化解。然而,双方都没给对方安全感,人类对机器人的威胁是实打实的,而人类,人性的自卑与懦弱使得人类天性容不下未知与比自己强大的存在,除非是强到人类坐飞机都赶不上的程度,否则,人类的天性使得人类很难容得下别的智慧物种。

人类恐惧机器人,因为恐惧,所以容不下。

当战争全面爆发,人类霎时就成了濒危物种,某种意义上,人类恐惧机器人也没毛病,它们创造的这个新智慧物种着实强大。

人类最终动用了终极战略武器——核武,这下可好,机器人完了,但人类也将自己的文明给毁干净了,核武之下,洗地图洗得相当干净,但如此洗地,人类自己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作死精神可嘉。”我只能如此评价,越是害怕一个人,就越是要战胜它,而毁灭是做不到的。不怕别的种族比你强大,就怕你作死,世间无永恒之王朝,亦无永恒的强大,别人比你强,那你就努力,比别人更努力,如此,自有赶上的一日。或许漫长,但靠谱且稳妥。

高岚默了须臾。“你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安安道:“我带着所剩无几的机器人去了另一个没有智慧生物的星球,让它们在没有人类的安稳环境中发展自己的文明。”

高岚挑眉。“你的债主是机器人?”

“是人类。”

这下我也侧目了。“不是掐出狗脑子来了吗?”怎么还会将如此珍贵的许愿用在机器人的身上?

“大战时并非每个机器人都服从了命令,大部分机器人选择了毁灭自己以避免伤害到自己曾经的主人。”安安颇为感慨的道:“债主便是因此永远失去了她的机器人,她的临终遗愿便是希望机器人好好的。”

“那你为什么不阻止那场大战?”高岚问。

“我到的时候已经打得白热化了,而且,那样很费事的。”安安理所当然道。

高岚一脸的败犬模样,估计是被安安的理由给打败了。

“换个故事吧。”高岚说。

安安想了想,又说了一个,我静静的听着,很想对高岚说,其实你想打发时间的话可以随便找份报纸或是本杂志看看,听安安说故事绝对是一件很蠢的事,除非你跟我一样不是人族,并且打小接受古神民的教育,三观和少凰在一个体系内。

这回不是同归于尽,但,很难说跟同归于尽比那个更惨。

有个小世界,有个国家,皇帝有很多个儿子,安安这回的债主是个皇子,他的愿望是当皇帝,一统天下。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皇子是重生的,上辈子争夺皇位失败被赐死了,得了重生的机缘,仍旧奔着皇位去。

这也没什么,皇子是离皇位最近的人,神尚且会为了王位不择手段,何况人呢,两者可都是智慧生物,对权力的欲望是智慧生物的共性。要说有什么不同的话,大概就是神只要不死,那么最后都会放下权力,活着活着七情六欲都给活没了。千万年的岁月,活到最后,反正我记得北溟那对乌龟加水的CP,在我死的时候,它们俩活得,用人族的话来描述就是,不食人间烟火,无欲无求。

少凰如皇子所愿,扶持他当了皇帝,一统天下,然后.....不到一年,刚刚大一统的王朝就断气了重返春秋战国,比秦朝还短命。

高岚愣住。“怎么会那么短命?”

“哦,大一统那年皇帝的寿命就到头了,他没立太子,皇子们掐出了狗脑子。而王朝又是一个才由十几个国家合并形成的,还没完整整合,亡国的王公贵族都不消停....”少凰给了我们一个“你们懂得”越深。

高岚无言。

我道:“他没问过你他能活多少岁?”

“问过啊。”

“你是怎么回答的?”

“他能活五十多岁。”

我皱了皱眉,问:“那他死的时候多少岁?”若是五十多岁死的,绝不可能不立太子。我过去无数的轮回里也有当皇帝的经历,别说五十多岁了,我记得自己那时候是前脚登基后脚就立了储君。这个皇帝都五十多岁了,居然还不忙着立太子,不合理。

“不到三十。”

好吧,我明白了,我沉默了。

高岚没明白。“你骗了他?”

“他说他想要长生不老,说他是我的债主,我必须完成他的心愿。”

高岚默然了一秒。“所以?”

少凰回答:“他想要长生不老,我便送他长生不老,亡魂的容貌定格在了死亡的那一瞬,如他所愿,长生不老。”

高岚:“.....再换个故事吧,不要你讨债的故事。”

少凰纠正:“是还债。”

高岚反问:“有区别?”

少凰理所当然道:“区别很大。”

高岚没吭声,但我觉得,她心里肯定在诽腹有个屁的区别,为什么这么笃定?因为我就是这么腹诽的。

安安从善如流的换了个非讨债的故事,但——神尊对少凰绝逼是真爱。

故事的开头是穿越题材。

有个小世界,有过一个非常出名的王朝,大抵如同这颗星球上的华夏族历史上的汉唐盛世。王朝中期的时候发生了内部大动荡,由盛转衰。一个后世的人穿越回到了那个转折点的二十年前,也是盛世中兴尚未开始的时候。

太子与另一个皇子夺嫡,历史上的胜利者是太子,也是一个早明君晚昏君的典型案例,前二十年是明君,后头,历史已经证明了。

也因着这一点,穿越者选择了辅佐太子的弟弟。

如果你以为这是一个穿越故事,那么我会表示:呵呵哒。

故事的主角是太子的嫡女,也是太子府唯二活下来的皇族。

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杀死李建成的时候还杀了李建成的子女,其中不少都是还是未成年的孩子。这个同样杀兄上位的皇子自然也没手软,血洗太子府。

都血洗了又怎么会幸存者?

因为那日太子嫡女带着弟弟在外头遇到了一个奇人,玩得太嗨,回家太晚,然后还没到家门口就远远看到了家门口的情况,果断拉着弟弟掉头就跑。

跑掉了之后花了点时间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太子嫡女对弟弟表示:弟弟你看你生得如此俊俏,若是剃光头发,一定会是一个非常俊俏的小沙弥。

弟弟那时候的心情估计是大写的纳尼二字,然而再纳尼也没用,他被太子嫡女给拉到曾有皇族出家的皇家寺庙当了和尚,立誓皈依佛门,用一生侍奉佛祖。

问那小女孩自己呢?她抓着头发看了看,还是没舍得,便去道观出家当了道姑。

如果你以为这会是一个复仇争皇位的题材,那我还是呵呵哒。

太子嫡女是女主角,按着正常思路,应该还有个男主角。

少凰的故事虽然不走寻常路,但这回的故事却是难得的走了回寻常路,有男主。

咱们来猜猜男主是什么身份。

权贵公子?

敌国的王子/王?

重口一些,比如新帝的太子?

统统不是。

男主比女主小两千多岁。

小两千多岁?

女主不是人族吗?怎么会有如此巨大的年龄差?

简单,穿越呗。

但这次不同于之前那个穿越者,这回这个是科学家的研究导致的。

穿越时光是个很有趣的课题,科学家对其有兴趣的很多,男主便是这样一个实验的小白鼠,也是唯一成功的小白鼠。

高岚听到这里的时候就忍不住插了一句:“唯一?为什么只有他成功了?”

“因为我在里头推了一把呀。”安安理所当然道。“穿越时光,要么是天道还不够完善所导致的,因而给了后世人一份机缘。但若不是天道不全所致,便是神的做为。”

“你为什么要那么做?”

“他是神尊的道侣,我敲了神尊的闷棍,他来找,我便一不做二不休....”一不做二不休什么了,不言而喻。

听到这里,不论是我还是高岚都可以笃定的说,故事的后续发展必然超虐。

第241章 第一章寻崽·敦煌

事实也的确超虐,虐得惨不忍睹。

小白鼠并不能一直留在古代,因为他不属于那个时代,那个时代对他这个外来者有排斥,每次都只能呆很小一段时间。这本来也没什么,他只是回去采集一些数据给科学家而已,少则数日多则一两个月就可以完工。然而,他认识了女主,他把心丢在两千年前。

女主也就是神尊,思维清奇开阔,不论是什么样的身份,不管是什么时代,它的思维与品行都注定它的与众不同。

你要么注意不到它,若是注意到,便很难讨厌它,相反,还很容易产生好感。

男主早先只是觉得自己与女主很有缘,第一次见到的三头身,自己再一次回来时都已经过了很多年,竟然还能碰上。他并不知道这份缘其实是某个神祇的刻意安排,但不管知不知道,他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爱上了自己忘却了的道侣,然后便是不出所料的虐恋情深。

他们之间隔着的不仅仅是两千年的时光,还有很多的东西。

被改变的历史里,王朝同样中兴盛世了一段时间,然后是更大的崩溃。

一个王朝如果灭亡了,君王昏聩只是次因,主因是社会矛盾已经累积到了不得不爆发的时候。

穿越者没意识到这个问题,当他意识到这个问题着手改革的时候又因为太超前,严重损害了占据统治阶层的世家的利益,于是成了王莽第二,王朝爆发了更大危机,大动荡造成的内乱使得王朝元气大伤,然后北方游牧民族南下,进入了历史上一个非常黑暗的大分裂时代。男主便是来自被改变历史的后世,他知道女主之后所处的是怎样黑暗的时代,也知道女主会有怎样艰难的遭遇,女主在青史之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但名声,只能说毁誉参半。

那个时代特别乱,有点类似华夏族历史上的五胡乱华,贵族们衣冠南渡,普通人留在了北方被胡人蹂/躏。

女主跑了一趟南方,发现南方朝堂醉生梦死,只想着偏安一隅,努力了一番,但如同辛弃疾一般,没人听,被排挤。不同的是,辛弃疾因为不得重用,无法抗金,最终郁郁而终,女主却是回了北方,在诸胡中挑挑拣拣了一个看着顺眼的,找上了门自荐谋士:你想一统天下吗?

说到这里也就不难猜出女主想干嘛了,无怪乎她最后在历史上留下的名声会是那么的一言难尽,直到历史发展到现代掀起翻案风,以及女权意识苏醒,很多历史让人物都被翻案,她又是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一笔的女性——虽然是千古骂名,但就如我曾经说过的,暴君也是需要能力的,而如女主一般在历史上留下那般浓墨重彩的一笔,很多帝王将相都不如她,这更需要能力。也因此被黑了一千多年的女主这才得以翻案,从遗臭万年变成毁誉参半。

男主是一步步看着女主走上这条路的,讲真,有悖三观。

然而,生长于和平时代的男主原本的三观也被那个黑暗的时代给砸得差不多了,在那个见鬼的时代,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道二选一的选择题:当禽兽,亦或当食物。

一个和平时代生长的现代人跑那种环境去,很能保住自己在和平安逸得人让人都想作死的现代建立起来的三观。

男主一点一点适应了那个时代,但那个时代排斥他,最终他不得不面对一个选择:留下来死去还是回到未来活着(少凰没说它在这里头做了什么,但我不认为它什么都没做)。

女主表示,我希望你活着,然后送走了男主。

女主的结局是积劳成疾而亡,男主则是在现代研究了一辈子那个黑暗时代的历史,孤独终老。

我发自肺腑的问:“他们后来怎么没杀了你?”

这命运编排的,不管是谁,归位后第一件事都得是拎着四十米的砍刀砍死这只黑乌鸦。

“他们归位的时候我早跑了。”安安回道。

原来你也知道自己多缺德啊,稀罕。

高岚问:“你与神尊什么仇什么怨?”

“无仇,有怨。”安安回答。

高岚不解。“仇和怨不是相生相伴的双生子吗?”

“我又不恨它,只是因为一些缘故对它有怨罢了,它自己对我也心虚。”安安道。

一句话就解释了神尊为什么没追杀这家伙,合着是原本就心虚啊。也不知两神之间有什么过去,竟然能让神尊因为心虚为安安做那么多事。

高岚道:“你和神尊真不是相爱相杀?”

问得好,我也想这么问的,能够相互折磨那么多万年,这两位也是神才了。

“谈不上相杀。”

闻言,我与高岚交换了一个眼神:谈不上相杀?那就是相爱啰?

安安显然没有继续这个话题的意思,问高岚。“还想听什么?”

高岚这会估摸着也反应过来安安能讲的故事都是什么类型了,抓了抓脑袋,最终道:“随便吧。”

她说随便,然后安安就真的随便了,随便讲了个世界末日时人生百态的故事。

人有生老病死,世界亦然。

有一方小世界,世界即将灭亡,为了生存,强大的修士纷纷掠夺榨取天地元气以便让自己有能力离开此方世界,而这么做的结果便是,他们能不能跑掉不得而知,但本来就奄奄一息的世界加快了步入死亡的速度。

那会儿的众神还没现在这么悠闲,烂摊子太大,人手太少,收拾了很多年也没能收拾齐整,因此大部分神人都被神尊抓过壮丁。

每一方世界即将灭亡时,便会有神仙奉命去转移那方世界的生灵,将它们移民到别的世界里生存。

那一次的事情便是少凰负责的,一到就看到了这么一出精彩绝伦的好戏。

面对如此好戏,换做正常人,肯定是赶紧拉架,这都世界末日了居然还有心思掐架,都是人才。

然而,少凰非一般人,准确说,是非一般神,一看这出戏,立马拿出了瓜子吃瓜,等人在绝望下互掐,也死得差不多了,再不干活就不用干活时才出手将所有人族一袖子捞走了。

真的是一袖子就给捞走了,它只带走了人,除此之外什么都没带,然后找了个世界,找了片没有智慧生物的蛮荒之地,袖子一抖,所有人都给丢了下去。

出于好奇,它也没立刻走人,而是留下来又看了一会。

醒来后的人们完全不能想象发生什么事,但能活着没人想死,因此为了生存下去,不得不利用自己的双手在陌生的土地上重建家园,然而....家园还没建好,人们就又掐起来了,这一次是为了权力。

安安走的时候,原本只有一个国家的人们已经分裂出了十七八个割据势力。

末日与新生时,人生百态,安安都说得很详实,详实得令得我与高岚皆有种背脊发冷的感觉,为人性发冷。

我叹道:“看了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你竟不曾像熊猫一样产生物种歧视,真难得。”

熊猫虽是因为早年的经历而歧视人族,但要说它对凡人物种有多尊重也不尽然,它最多就是尊重一下生命,不论是人类还是蚂蚁都是生命,因此给予同等的尊重。

少凰却是有区别的,在对生命的尊重之上,它对凡人并不像正常的神一样纯然的视众生为蝼蚁般的同等尊重,虽然没有恶意,但也没有善意,并且带着居高临下的轻视。少凰的话,你不能说它没恶意,但它的恶意和狮子看羚羊的心态没什么两样,可这是因为物种食物链导致的,狼吃羊,你能说它有错吗?然而,出乎意料的是,这头狮子对凡人没有轻视,它是认认真真的拿你当个人,没有居高临下。

安安默然了须臾。“凡人有能力逼疯神类,自然值得尊重。”

我与高岚茫然的看着安安。

安安继续讲了个故事,这回不是凡人作死的故事,却也同样是一个关于世界末日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洪荒时代,盘古世界扛过了混沌的洗礼,但战争并不是你说结束了就结束了,后续收尾天知道要多少年。且盘古世界实在是太肥沃了,肥沃到哪怕无法占据,只是捞一把,也是可能大赚的。

利益足够的话,那么不管是多么高的风险,都是能够无视的,这是智慧生物的特性。

那段时间,漫天神佛,除了那些古老的实在是神尊都惹不起的,就没一个是得闲的,全都似灭火队员一般,如陀螺般到处灭火。

灭火队员的工作干了很多年,后来看差不多了,众神才得以各家各家各找各妈。

可是,并非所有侵入者都被灭了,只是藏得特别深或隐藏得手段足够好,令得众神很难察觉,而众神又实在不想再找下去,这份工作真的很烦,因此只要没被发现,就随便了。至于这期间会有多少物种多少文明毁灭,熊孩子用水让蚂蚁辛辛苦苦修建的蚁穴上演大洪水,蚁穴被毁,蚂蚁溺死无数,哪个正常人会觉得悲伤?

少凰也是同样的心态,甚至它跑得比别人还快,老早就因为嫌烦不干了。同样不干的还有不少古神,都是或古老或强大的神,最终留下的都是萌新神,萌新们也嫌烦,也不想干,但它们没胆量如少凰它们一般与神尊叫板,且就算是少凰它们也不是直接叫板,而是非常走心的找了个勉强合理的借口让神尊有个台阶下——真掐起来,它们也没把握掐赢神尊,自然,神尊就算赢了也不会好过就是。

遇到那方世界是意外。

那是一个毁灭了N次的世界。

世界怎可能毁灭N次?生命只有一次,死了就是真挂了,怎么会再死一次?

正常情况下自然是如此,但刘元之前挂了不还被少凰用言出法随给救回来了吗?神力是可以扭曲现实的。

那方世界的人们只是凡人,自然没有可以改变现实的神力,灾难降临的时候它们刚刚发展到那方天地的顶端,那一片天地,也可以说宇宙的文明恰好发展到巅峰。再给它们一段时间,相信便会走出诞生的宇宙,与盘古世界三千大千世界世界打交道。然而,灭顶之灾来了。

文明如海滩上的沙子城堡一般化为了废墟,乃至于虚无混沌。

但它们并未彻底灭亡,毁灭面前,人的思维能够开阔到什么程度,便是神也无法想像。唯一能确定的是,它们创造了奇迹。

宇宙在毁灭的最后一瞬重生,然后在与混沌魔物的战争中再次毁灭,再次重生,再次毁灭.....这韧性,绝对比热血动漫里的打不死的主角还恶心。

一个世界若是毁灭了,那么时间线便会封闭,再也没有因素能够改变它毁灭的结局。自然,事无绝对,少凰这个层次的神类,时间就算封闭了,只要它愿意付出足够的代价,照样能将时间线给砸开。

那个文明未必明白这一点,但求生的本能促使它们做出了最为残酷也最理智的举动,它们也不知道在遥远的未来会有一尊上神到来,因为神类的干扰,时间线受到了干扰。但它们抓住了这一丝干扰,将时间线给锁死了,让它无法彻底封闭。

整个宇宙变成了类似游戏的存在,而混沌魔物便是玩家,原本的文明则是化作了游戏中的BOSS们,每当玩家打到最后一关车翻所有BOSS,眼看就要通关时,游戏便会立时重启,请从新手村出发从新来过。

这是一种折磨,折磨的不仅仅是混沌魔物,也折磨着那个文明。

死亡不可怕,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死不了,而比死不了更可怕的是活了再死,死了再活,最终麻木。而比麻木更可怕的是,就算这样,也没能阻止世界走向毁灭的深渊。

无数的灵魂在这场漫长的相互折磨中湮灭,游戏每一次重启BOSS都越来越少,到了最后,那些压箱的大BOSS要么湮灭了,要么已经失去了最初的记忆,残存的记忆也是支离破碎的,只能在本能在驱使下与玩家麻木的重复着漫长的战争。

少凰到的时候游戏机制已经被破坏得差不多了,再重启个两三次混沌魔物就可以达到目的了。但很难说到了那一日,它是赚了还是亏了。长达百万年的相互折磨,不管是BOSS还是玩家的精神都濒临崩溃。

看着那个已经是神类位阶的混沌魔物的精神状态,少凰都忍不住对那个文明刮目相看。

弑神不可怕,比弑神更可怕的是做为凡人却将一个强大神类给逼疯了。

将心比心,少凰觉得,就算是自己,摊上这种事也得让逼疯,也是打那以后它便改了了对凡人物种的态度,兔子急了也是会咬人的,不能小觑。

我深深无言,凡人物种潜力大爆发时可以创造神也要自愧弗如的奇迹,这一点我是知道的,但将强大神类给逼疯.....很好很强大,很牛逼,请收下我的膝盖。

“那个神类干嘛不跑?”我问,骨头太硬啃不下,换个目标不就是了?盘古世界三千大千世界,十亿凡世,能收割的目标海了去。

“刚开始时是投进去了不少力量,怎么也得捞回本,后来则是胜利虽然很遥远,但已经在向自己招手。”

我秒懂,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何况还不一定死呢。

高岚想了想,问安安:“我可以修行吗?”

安安不解的看着高岚。“为何有这个想法?”

高岚道:“世界很大。”

安安静静的看着高岚,我自然知道世界很大。

高岚继续道:“既然知道了世界如此大,我自然想要看一看更多的风景。”

安安直言道:“你的资质太普通。”

高岚不以为然:“我的目标并非成仙成神,只是想要一张门票进去看风景,资质如何,应该没区别的吧?”

没有。

安安道:“若是如此,你只适合跟着她修炼。”

安安的手指指的是我,我点头表示赞同。

安安的修道路子不管是不是正常人都不适合,流着凶兽的血脉,甚至若非天道压制,不允许出现第十头凶兽,它就是第十头凶兽,它走的路完全是根据自身的情况自创的。

阿莯证的是杀伐之道,现代社会肯定不可能让高岚为了修道杀戮无数,真那么干,特勤处第一个收拾她。

熊猫的话,我都觉得三观吃不消,何况高岚。

楉,它是龙,是古神族,除了少凰这种特例,古神族的族人修炼的都是种族功法。而让一个人族去修龙族的功法,走火入魔都是轻的。

扒拉一番,我还真是最合适的,虽然我也不是人,我修炼的也不是人族的功法,但我是探索者,当年修道时没有前人的经验可供参考,我们那一代的生灵为了证道,无一不是涉猎极广,不知道那条路能证道,那就一条条试过去,总有一款适合自己。虽然很浪费时间,以至于,少凰那会儿,古神族一般十几二十几万年就能证道,不能的要么是不可能证了要么就是挂了,但我们那一代,想要证道,百万年岁月是保底。究其本质,在于少凰它们有前人的经验可供参考,可以在最短时间里找到觉得适合自己的道路,然后坚定的走下去,虽然能不能证道不保证,但比起前人,到底是省了时间。

虽然花费了十倍以上的时间,但也不是完全没好处,若将证道比作学位中的博士学位的话,三千大道,除了证道的博士学位,别的我虽未拿到博士学位,但硕士与学士学位却是堆积成山。虽非巅峰,但带几个人入门还是没问题的。

我道:“你的年纪太大,资质也普通,这么些年,经脉早就堵得差不多,若要修炼,得服洗髓丹。”

让一块堵塞的肉块变成可以修炼的材质,洗髓丹必不可少,但洗髓丹的副作用....我也不知高岚能不能接受。

高岚果然迟疑了。“我考虑考虑。”

一路闲谈中,火车终于到了敦煌,一下火车高岚便忍不住咳了下。“这空气也太干燥了吧?”

我表示赞同。

雷泽,我想你。

空气湿润,每一次呼吸都觉得沁人心脾,不像这里,这空气里是有细沙吧?

从芥子戒里取出喷雾递给三头身与高岚,我还好,空气再干燥,到底有着一层鳞片阻隔,这两位却不是。

“你还带了这个?”高岚颇为惊奇。

“出门旅行你不查资料看看需要准备什么以防万一吗?”我反问。

啥?

我以前就没带?

我以前同行的可都不是人,环境适应能力不比我差,带足钱到了地头可以买东西吃就够了,怎么能一样?

第242章 第一章寻崽·飞天

敦煌,识设于西汉,距今已经有两千多年,有着悠久的历史与灿烂的文化,遗迹众多。

以上是我的认知,但安安显然不是这么个认知,原因?

别忘了夏王朝灭亡时她扮演的角色,敦煌在远古的时候就是三苗族裔繁衍生息的地方,我觉得它对这片土地应该有不一样的心情。反正我与高岚是受不了这干燥的空气了,它却是带着怀念的神情,以前肯定来过。估计还发生过不少事,毕竟,华夏族远古那漫长得只存在于神话中的历史,真的挺热闹的。

“那枚蛋都这么久了,你们说会不会已经孵化了?”敦煌街头,高岚忽然提出了这么个疑问。

我说:“哪那么容易,你当是蛇蛋呢,温度足够就能孵化。古神族的蛋,必须汲取庞大的能量才能孵化。”孵一枚蛋就足够新手父母累个半死了。

顿了顿,我忽的想起一事。“说起来,安安你与孟凰当年是如何孵化的?”

按着这思路,这对姐妹应该无法自己孵化的,必须有人孵蛋,提供它们足够的营养才行。可是,谁会这么做?

“我们继承了部分凶兽特质。”安安回答。

凶兽特质?

凶手特质多着呢,每头凶兽的特质还都不一样。

“吞噬?”我问,吞噬应是凶兽的共同特质。

安安点头。

还真是啊,啧,这对姐妹的孵化过程想想...都觉得凶残。

高岚道:“蛋那么脆弱,不怕弄坏吗?”

我说:“不会啊,纯血古神族的蛋壳在孵化前防御堪比先天至宝,想要破防,要么等蛋快孵化的时候,要么拿先天至宝当锤子砸个十天半个月,可谁会那么闲啊。”这大概是天道的补偿吧,为了平衡食物链限制了古神族的生育能力,但又给了古神族幼崽十分强大的生存能力,哪怕是蛋,那也是变态蛋中的变态蛋。

高岚显然也服了。“古神族的婴儿成活率一定很高。”

“那是自然。”孵过不少蛋的我理所当然的道。

高岚看了看我,忽问:“古神族的蛋若是孵化了,父母却不在旁边,身边另有其人,会不会....”

我想也不想的回答:“不会。”

高岚诧异的看着我。

我问安安。“你当年孵化的时候身边有人吗?”

“有。”

“它们如何了?”

“被我吃了。”安安回答。

高岚更加诧异。“你怎么分辨出他们不是你父母的?”

安安道:“我没分辨,他们若不是亲人,那就是食物,若是亲人,吞噬亲族提高自身血脉纯度也是凶兽后裔与生俱来的天性。”

简言之,不管是不是父母,都会吃。不过如此的话,我大抵能理解安安为何桓寂那般淡漠了,亲人=十全大补丸,亲情能不淡漠吗?没真把桓寂给吃了已经是很孝顺了。

我说:“你姐该不会也与你一般吧?”说起来,这几位好像提过,镇魔塔里的妖魔鬼怪,被孟凰吃了小半。

“它倒没有如此天性,但古神族有血脉传承,心智虽是婴儿,常识还是有的,绝不会眼瞎到认一个与自己非同类的生物为母。”

血脉传承,大抵算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生而知之了,都生而知之了,显然不存在将第一眼见到的人当做母亲的可能,一旦发现那不是同类,而肚子又正好饿了,扑上去捕猎是必然。

我看向高岚,懂了吗?

高岚显然是懂了。“古神族,真是无敌。”

确实无敌,当年创造后裔的时候我们也是认认真真的考虑了如何增加后裔的存活率的,不然创造出来了,结果没多久就灭绝了,那也太悲剧了。而如此精心的作品,能不无敌吗?

然后高岚又冒出了一句:“既然是天性,你怎么没吃了你的子嗣?”

“我都是上神了,这点自制力还是有的。”安安道。“而且那家伙也挺乖的,从不挑战我的忍耐度。”

挑战了就可能被吃掉,谁敢挑战你的忍耐度?

我与高岚对视了一眼。

这样的父母,简直是熊孩子克星。

熊孩子作天作地不就是很清楚父母不敢真的伤害自己吗?若是有被父母吃掉的后果,再熊的孩子也会乖得不能再乖。只是,有着这样的父母,求少凰那只幼崽童年心理阴影面积。

找了个旅馆睡了一整天,将火车上没休息好的无精打采给消弭,在高岚与安安这两只正常人类躯体的家伙醒来时我提议去吃烤全羊。“我打听过了,那家烤羊点很有名气,咱们去试试吧?”

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来的,既然都来了,自然不能错过本地的吃喝玩乐。反正那枚蛋又不可能有事,都埋了几千年了,多埋一会也不打紧。至于有没有落入不怀好意的人手里,比如之前在欧洲时的事,这个,我觉得应该没丧心病狂的科学家会效仿,至少华夏族的科学家,我相信他们就是再没下限也不会那么做。照个片,看看里头胚胎的形状与情况,我不信他们会不联想到什么,再翻翻老祖宗留下的古籍,我相信他们只会想尽各种办法将蛋给孵出来看看传说中的凤凰神鸟是什么模样。

在自己的神话主场上就是这点好,再怎么惊悚,本地人都是能够接受的。

典型例子如阿莯,若是放在西方,鬼才理会它是谁,抓起来切片研究如何长生倒是很有可能,而在华夏,我相信不管多么变态的人都做不来将它抓起来切片研究的行为,固然有抓不住的因素,但心理障碍也是个大问题。

安安显然也明白这些,因此没拒绝我的提议。

路上我向茫然的高岚解释了下。

高岚想了想,问:“如果那枚蛋真在华夏族科研机构做研究会怎样?”

我说:“特勤处又不是瞎子,若是那枚蛋真在落在了与政府或它们有关的人手里,最终一定会让修士看看,就算认不出是凤凰蛋,只要不瞎都能认出那不是普通生物的蛋。”

“古神族的蛋有特征?”

我颌首。“蛋壳上有天道符纹。”若非如此,蛋壳也不会坚硬到变态,外面的人想破坏蛋壳让蛋无法孵化很艰难,里头的幼崽想出壳也同样难得要死。

“所以那枚蛋不可能在科研机构。”我总结道。

高岚哦了声,表示理解。“不是还有墨菲效应吗?也说不好啊,凤凰蛋那么珍贵的东西....我虽然没接触过人族科学家,但三十六....说不定就昧下了。”

这个,还真不好说。

死熊猫那家伙已经完美的诠释了科学家的下限不仅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节,更能丢弃。

我想了想,最终只能说:“若真是那样,我会为他们默哀。”

别的事都好说,但幼崽的问题上,古神族个顶个的犟,只是杀你全家,灭你三族都可以称赞一声大慈大悲加圣人胸怀了。

一只幼崽的死亡不仅意味着失去了一个族人,更意味着这只幼崽未来成长后会有的后裔也一同失去了,光是想想,哪怕是泥人心性的古神族也会怒发冲冠。若非如此,古神族之间也不会定下不得伤害彼此幼崽的约定,并且还每个立约者都很认真的执行着。天帝从未想过弄死两枚蛋,他爹也没想过在南明亡国时将瑶光带走的蛋与幼崽斩草除根,尽管他们有那个能力,而后来少凰杀戮龙族,也同样没动幼崽。龙族纯血王族的绝种纯粹是混血种与纯血种的内斗,前者容不下随时都可能卷土重来的旧日统治者,后者想更进一步,能不绝种吗?——楉这个王族后裔都完全没将这当成一回事,我估计她心里怕还是很庆幸纯血王族的绝种,不然她再出色也不会出龙头地,更不会有资格角逐王位。

我完全相信,她要是生在那个时代,肯定会是屠灭纯血王族的凶手之一,为自己也为自己子孙的前途,杀人放火灭门绝户在智慧物种的潜意识里可以说是天经地义的事,就算是法律也阻止不了。更别说法律还不管这事呢,王权争斗,胜者加冕为王,败者身死族灭,不存在善恶对错,唯有立场与利益。

好吧,某种意义上,外族的利刃并非最冷的,最冷的是同类的心。

每个智慧物种都有自己的行事法度,如我与安安看现代人族的法律如同看圣人法典,只觉得没有一颗圣母玛丽苏之心制定不出如此慈悲为怀的法典;如现代人类看古神族的法律,只觉得血腥毫无人道且不平等,株连灭族毫无心理障碍,更同罪不同罚,就差赤/裸裸的写上种族歧视四个字了。

若真的有科研机构干了与西方一样的事,那乐子可就大了。丫上回可是刻意弄出了一场生化危机,诚然,毒是我带过去的,但我不认为她会不清楚用了的后果。

希望华夏族的人没那么作死。

都招惹过这家伙一次了,再来第二次,别说少凰了,只怕就是阿莯都要无语,她也不是每一次都能拽住屠刀的。

吃饱喝足,高岚提议去看看莫高窟和月牙泉,都来了丝绸之路,不去看看这些岂非白来这一趟?

我很是赞同,安安没反对,于是提议通过。

坐车去月牙泉的路上我问安安:“说起来,你和地球这么有缘,有没有看过莫高窟的修建啊?”

“我只看过月牙泉。”安安回道:“莫高窟的修建是南北朝时期,那个时候我只来过一次。”

我秒懂,虽然在南北朝时来过人间界一次,但丫的活动范围主要在当时的南朝,还创造了一个流传千古的成语:我见犹怜。

西北的景象太过单调,看不了多久就会眼睛疲劳,因此我们很快就打起了瞌睡,醒来的时候旅游车已经到了月牙泉,高岚第一个蹦下了车。

“什么嘛,这不就是一个大点的水潭呢,还不如洞庭湖呢。”

我心说你这比喻也太有意思了吧,洞庭湖是大江流经的地方,虽非潮湿的沿海,却也有着充沛的降水量,而月牙泉,它与沙漠毗邻,只此一点就足以说明这一片的气候。

安安揉了揉眼睛。“变化真大。”

我诧异的看了眼安安。“你上次来这是什么时候?”

安安想了想,回答:“记不清具体时间了,我只记得自己那时候来一个叫幼泽的地方还债。”

幼泽?

我在脑子里使劲的扒拉了好一会终于想起来幼泽是哪,那不就是罗布泊最初的名字吗?而罗布泊,不是我说,那地方现如今是华夏西部的沙漠区域。

麻姑说自己曾三次见东海化为桑田时听众的心情我可算是明白了。

东海到底是海,就算干涸了,地势也注定它最后还是会回归海洋,而幼泽,初步估计除非地球天翻地覆,高原变回了千万年前时的地形,否则....有望看到亚洲西部区域的沙漠连成一片,变成一片比撒哈拉更辽阔的大漠。

只是,我看了看淡然的安安,到底是不一样的。至少麻姑与安安不一样,麻姑对人间界有感情,因此有深切的感慨,而这位,估计就是这片天地末日了它也最多一声轻叹,叹完了就没了。

月牙泉的确没意思,至少对于看过它几千年模样的安安与生长于雷泽的我而言很没意思,至于高岚,我估计她很怀念洞庭湖,再也不会嫌弃洞庭湖上有垃圾了,有垃圾总好过这一汪看着就奄奄一息的泉水。

勉强打起精神拍了两张照高岚便嚷嚷着去看莫高窟,看古代的艺术杰作。

这提议很好,莫高窟是艺术领域的佼佼者,面积不影响它的美,不过我很怀疑高岚能不能看的进去那些壁画。

事实证明我的怀疑很正常,高岚的确看不进去,或者说,她看了没几个洞窟就看不下去了。

“感觉都差不多嘛。”高岚无聊的道。

我说:“没有,画得很漂亮呢。”也很有感觉,哪怕已过千年,仍旧能感觉到壁画中所包含的心血与时光加注的沧桑。

安安点头。

高岚道:“现在的画比这漂亮多了。”

我说:“可现在的画作很少会有这样的情怀。”

安安神补充道:“意义也不一样,原始人在岩壁上用炭笔画下的第一幅岩画一点都不好看,但它所代表的意义却是独一无二的。”

我:“....”

高岚:“....你这比喻,太打击人了吧?虽说我不会欣赏,可它们毕竟是集那个时代最好的手艺画成的。”

“站的角度不同而已,这些壁画虽美,但几万年后再来看,你也会觉得是原始人画的。”安安说。“但不管隔着多少时代,它都包含着无与伦比的美。”

高岚显而易见的无语了。

安安说得虽然好听,但实际上她显然看不了太久,虽然它明白壁画的美,但不合胃口,因此只比高岚多坚持了一会儿。只是不像高岚百无聊赖干脆到处拍照去了,安安则是趴我背上睡起了觉。

不知过了多久,在我欣赏一副飞天的时候高岚突然跑了过来。“安安你真没参与过莫高窟的建立?”

安安皱着眉头睁开眼。“没有。”

“我看到一个飞天,跟你长得好像,简直就像是大号的你。”

跟安安长得很像?还是大号的?

多像?

出于好奇我背着安安跟着高岚去看她口中的飞天了。

必须得说,莫高窟的洞窟之多令人眼花缭乱,也不知高岚是如何记得路线的,七弯八拐的,最终来到了一间小得不能再小的洞窟里,我估摸了下位置,这洞窟的深度不一定是整个莫高窟洞窟里最深的,但一定是深度方面的佼佼者。

我也看到了高岚所言的飞天。

高岚没见过少凰成年版的模样,因此看这飞天自然觉得它简直是安安的成年版,但我是见过的,自然不会如此认为。不过,能够像让高岚产生那是安安成年版的感觉,足可见壁画上的飞天与少凰有多像,以及多美。

凤凰族素来盛产美人,我没见过孟凰,但她当年能被评为盘古世界第一美人足可见那是个绝世的美人。对此我从不怀疑,因为她与少凰是同源的双生子,不知道孟凰生得什么模样,看看少凰就是了。

大洪荒初期诞生的神人无一不是钟灵毓秀的美人,人形个顶个的完美出色。

综上所述,我见过的美人真的很多,但仍旧没有能够及得上少凰的。

别提凤凰,丫是少凰的直系祖先,生得一模一样,若非性格气质完全不同,我都得认错人。

壁画上的飞天与成年版的少凰酷似,又如何能不美?

“南明王族不是只剩下你和你的子孙了吗?”我诧异的问安安,若非如此,孟凰也不至于以稚子之龄成为新王,哪怕是瑶光,当年登上王位时也已将近成年。

“不是啊,还有两支旁支。”安安随口回答。

我更加诧异。“既如此,瑶光死后,你们姐妹失踪,怎会不推举出新王?”

“有王族血统并不代表就有王位继承权。”

“事急从权,当直系出了问题无法承嗣时,从旁支过继不是常事吗?”我说。

神族自然没有过继的说法,但直系后继无人,旁支的确会顶上就是了。

“两支旁支,一支是被天帝利用导致我与长姐生死未卜数万年的棋子,也就是水光的祖先。一来那家伙太蠢了,居然能被天帝给利用了,不堪为王;二来,被查出我们失踪与他有关后他没法拿出证据证明我们还活着,他只是想将我们藏一段时间,并不是想害我们的性命。谋害同族,又罪证确凿,虽然没处死他,但他和他子孙的继承权都被撸掉了。毕竟,若是任他或他的子孙登上王位便等于认可他为了王位残害同族的行径,始作俑者且成功者不免成为后人的楷模,虽说在许多智慧物种的族群里,王族弑父弑母杀兄杀弟杀子乃传统,但大家一点都不希望这种传统出现在南明。”

理是这个理,但古往今来能够在苗头一出现时就来个狠的,扼杀此风的国族还真没几个。九成九的国族最终都是向现实低头,默认了王族自相残杀的传统。

“那另一支呢?”我看着飞天问,这个飞天的原形应该就是另一支南明王族了。

“另一支啊,是南明曾与龙族联姻的产物,因为战火燃了太多年,大家都受不了了。因此在一位南明帝姬与龙族帝子相恋后,大家决定联姻以换取和平,确切说换取几十万年休养生息的时间,不过,那位帝姬不是长姐,帝子也非昀息.....”

想起孟凰与她三个未婚夫的事,我说:“也黄了?什么原因?”

若那位帝姬也是孟凰那样的性格,那黄了很正常。

孟凰的婚约,不是我说,她只怕也就在对着昀息时上了点心,可惜只是上了点心,她喜欢昀息,却无法爱上,昀息对她也是差不多的情况,都是不来电。

之后的两任,少凰想吃长恒,孟凰没拦着,第三任有别的女人,甚至孩子都有了,她在意的也只是那个女人与自己并列而坐让她做为君王的权威与尊严受到了侮辱,因此将人给杀了,却没杀了孩子。这很稀奇,古往今来,哪个女人在丈夫出轨还搞出了人命后的反应会是弄死女人却留下孩子的?弄掉孩子赶走女人才是常规做法。

但那位帝姬显然不是孟凰这种只要利益足够她完全不在意结婚对像是何方牛鬼蛇神说不定还会顺手弄死的类型。

“迎亲之日龙族突袭南明,成年王族与大半族人战死。”

“骗婚啊。”高岚忿忿道。“真卑鄙。”

安安不以为然。“也谈不上卑鄙,两个种族之间的战争,只要能得到胜利,不论怎样的手段都是合理的。一定要怪的话,只能怪那位帝姬太蠢,若是长姐,最终被屠杀的必定是天族。”

这话我信,孟凰那样的,绝不可能被人骗婚。

但只怪那位帝姬太蠢,未免偏颇。

许是看出了我的想法,安安道:“做为一族的帝姬,爱上敌族的帝子也就罢了,却还付诸信任,不是蠢是什么?”

高岚道:“信任自己爱的人不是很正常的吗?只能怪那个男人太卑鄙。”

安安道:“长姐爱我却不信我,她深爱妖君也同样不信任妖君。”

我说:“咱能不提孟凰这个例子吗?孟凰是王,疑心病是王的职业病。而且,话说起来,以前听你和熊猫它们的描述,我一直以为孟凰是个不管对朋友还是亲人都很坦诚的人。”修顺心意的神必须顺从本心,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很难做出骗婚骗心的事来。

“一个谎言要用更多的谎言去圆,她嫌麻烦。”

因为嫌麻烦所以对谁都很坦诚,这个理由....很好很强大。

“那个帝姬最后如何了?”我问。

捅了这么大篓子,下场应该会很惨,灰飞烟灭只怕都是轻的。

“自尽谢罪了。”

我指了指飞天。“她的后代?”

“嗯。”

“怎么会在南明?莫不是娘死了父亲也死了?”

“母亲寻了个机会将那个帝子给废了,废人没有王位继承权,也不能继续保留帝子的尊荣。”

我秒懂。

亲爹若还是有权势的帝子,那么孩子多半会成为他后院中的一个小可怜,但他成了什么地位都没有的废人,那么他的子嗣,且还是一个血统不纯的子嗣,龙族中谁还能想得起来呢?

不能让XX的血脉流落在外这种观念是建立在XX的身份地位高的前提下,这就好像皇帝在外头有了个孩子,不管喜不喜欢都得接回来,哪怕接回来后只是丢在后宫里自生自灭。可如果这个皇帝被废了,什么都没有了,而孩子却是另一个国族中有身份地位的王族,他还敢理直气壮的说他的血脉必须接回来吗?

“你们竟然没弄死那个孩子。”我很是感慨,那孩子的爹可是大仇人啊,虽然婴孩无辜,但那样的深仇大恨,将孩子给弄死了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母亲觉得,它到底是自己血亲,便将它留在了南明当做一个普通族人一般抚养。”

我与高岚都懂了,虽然没弄死,并且能够看在了同族血脉的份上将孩子养大,但想当王的话....做梦。

作者有话说:

ps:少凰对长辈和渣男的态度非偏激,她只是被孟凰的君王教育给故意养成这样的。高岚是从一个普通人看渣男欺骗感情的角度去看那场欺诈,而少凰是从君王的角度去看,她看到的是两个种族之间的利益争斗,而战争只有利益没有对错也没有道德,能赢就行,至于欺诈,那是君王的基础技能之一

第243章 第一章寻崽·道心

讨论了半日,我忽然想起了一个问题。“既然能在莫高窟里留下这样的痕迹,想来也代表它已孵化,一头....话说它是纯血还是混血?”诚然,那家伙有龙族血统,但天知道是多少代以前的事,谁知道在一代代凤凰族内通婚之后还保留了多少龙族的特征。

安安回答:“纯血。”

“既然是纯血,应该很好认吧,这方天地出现了纯血凤凰,竟然没人往上报?”

诚然,纯血凤凰不是凶兽,但南明神族生而为神,拥有的力量极为强大,没道理没造成任何的影响。不是泛指破坏类的影响,而是存在即影响,一个龙伯族人挤进一个普通人的屋舍里,哪怕房子没给挤得散架,谁也无法忽视它的存在。

安安蹙着眉头不语,直觉告诉我,这家伙的脑子里只怕在蹦跶着各种阴谋论。

安安很快就舒展了眉头。“找到她就知道原因了。”

我挑眉。“还以为你会在阴谋论里绕下去呢。”

安安道:“绝对的力量面前,什么阴谋诡计都不过尔尔。”

古往今来被阴谋诡计给弄死的强者多了去了,我心说。

似是看出了我的想法,也可能是我的表情太过明显,安安道:“会被阴谋诡计给弄死的强者只能说明它还不够强,蝼蚁的阴谋诡计再出色又如何?它能与巨兽抗衡?”

很强大很实在的观念,难怪你会是暴君。

不过话说回来,一个传统古神有这样的观念也很正常,孟凰那种才是不正常。

事实证明,找个人形的非人生物比找一枚蛋要容易得多。

尽管那是千年前的人形生物,但存在过便会留下痕迹,而这颗星球上的长生生物真不少。

令人惋惜的是,敦煌这一片的妖魔鬼怪真不多,又不是古时候丝路繁盛,商队往来如织的时候,妖魔鬼怪若是苦修都是找的没人地,若是贪恋人类社会纸醉金迷或是觅食则是追着人多的地方。找了一整日,都是些年轻的小妖。

打听了很久,总算打听到一个可能知情的妖。

一株葡萄。

你吃过葡萄吗?

一截葡萄藤插地里,要不了几个月就会枝枝蔓蔓的爬满整个葡萄架,山庄里就有一片,夏季时我们都很喜欢在葡萄架的阴影下玩。

不管是见过葡萄架的还是栽种过葡萄架的,我相信,你肯定没见过活了千年的葡萄。

西域这里就有一株千年老葡萄藤。

真的是千年老葡萄藤,据说是前秦时期的葡萄藤。

高岚很是诧异。“不是说植物修炼成人形比动物更难吗?尤其是人族会吃的作物。”

我点头,的确,植物修炼比动物更难,人族食谱上的植物就更难了,就好比大白菜,理论上可以修炼成人形,但修炼出个人形来需几千年,而大白菜在人族的食谱上是一年一季甚至两季的作物之一,寿命也就几个月,怎么个修炼?葡萄藤虽好些,却也没多好,种植葡萄几年,觉得别的更赚而砍了葡萄藤改种旁的作物也是常事。

若是葡萄藤生长于深山老林倒也罢了,没有人族的打扰,还是有很大几率清静的修炼成妖的。但,再清静,一株普通的葡萄藤想修成妖,化出人形来,两三千年的苦修是保底。就好像我那位被打回了原形的婶娘,君长青的心上妖,便是在一个灵气充裕的环境里修炼了近两千年加之人族的香火才得以在两千年内修炼出人形来的。

话说,前秦离如今多远?

秦国我知道,秦始皇嬴政,可前秦,是指嬴政一统华夏建立大秦帝国之前的秦国时代吗?

“秦始皇之前的秦国有称王和未称王的两个时期,大概是指其中一个时段吧。”高岚说。

安安:“幸亏我不是真的人族。”

我俩茫然的看着她。

安安道:“若我是人族,必然忍不住掐死你们俩。”

呃,显而易见的,我与高岚的思路有问题。

我请教的问:“华夏历史上还有第二个秦朝?”

“没有第二个秦朝,却有第二个秦国,五胡十六国中的十六国之一。”

五胡十六国?

哦,想起来了,别误会,我不是想起前秦是哪位了,而是想起了青蛟。

青蛟的故事里有提起过,他就是在那个时候发生的数千汉家女被活活沉江、易水为之断流的事情之后离开当时的东北区域的。

五胡十六国我知道,却不清楚具体哪十六国,事实上我依稀记得不知道谁提起过五胡十六国其实不止十六国,实际上只多不少,因此只是捡了比较有名的十六个做为时代的称号。而那个时候的国家究竟多无语呢?我听过一个关于那个时代的幽默笑话,某某占了个山头自立为王,称帝,实际控制的疆域不过两个山头,军民全加起来也不过几万,但称帝之后的百官编制倒是挺满的。这位某某最后的结果是不用想的,被当时的北魏给灭了,死的时候皇后怨怼的责怪皇帝,皇帝说,皇后啊,至少我做过了皇帝,你做了一回皇后,此生足矣。

这么一个小故事足矣说明那年头的乱劲,今日高坐明堂称帝明日城门悬首,每个当皇帝的人都先过把皇帝瘾再说,过了瘾后是死是活听天由命。这种心态也是那年头每个国家国祚不长的一个重要因素,今朝有酒今朝醉,就没哪个皇帝想到给自己的继承人进行储君的正规教育,自然,就算有,也没哪个资源。也因此,不管十六国的开国之君如何,就没几个国家是过了三代的,大多二世而亡,撑死三四代,连君子之泽五世而斩的古语都没做到,便是有哪个国族皇帝的数量丰富也绝不是国祚绵长,九成九是与北齐差不多的情况——二十八年的国祚就换了六个皇帝,还有北周更牛,刚开始那三年,一年死一个皇帝,那位有屠龙手之称的权臣的宇文护三年的时间宰了三个皇帝。

值得一提的是,北齐与北周已经是动荡了很久开始沉淀的时期,比起五胡乱华时期安定了很多,安定了很多尚且如此,那么五胡乱华时期该是何等的乱?

反正,我是记不住五胡乱华时那比大戏的戏台还热闹的政权更迭。

别人唱戏好歹也是你方唱罢我才登场,五胡乱华南北朝时期却是真正意义上的你未唱罢我已登场来抢戏。

看我与高岚都一脸的懵逼,安安很是无语的给我们恶补了一通历史常识。

前秦这个国家共三任皇帝,在五胡十六国的乱世中相当有名气,尤其是最后一任皇帝苻坚更是一度统一了北方,差点就一统华夏。大抵是因着这一点,哪怕苻坚是氐人,后世汉人著史也对他很是推崇,尊其为大帝,更有甚者拿他跟秦皇汉武相媲美,千百年下来都将他给推上神坛了。

安安还特别提了两个关于苻坚的典故,一个是投鞭断流,苻坚将北方的割据势力灭得差不多后决定出征东晋遭到大臣反对,便表示自己坐拥百万大军,一声令下让所有士兵将他们的鞭投入区区长江足可让长江断流,长江天险有什么好怕的?

一听这个典故,不用去翻书我都可以笃定的说,苻坚肯定输了这一仗。

仗都还没开始打就已经如此骄傲了,不知道骄兵必败吗?

另一个典故是草木皆兵。

淝水之战时望见东晋队伍严整,士气高昂,再北望八公山,觉得山上一草一木都像是晋人,顿时后悔自己的轻敌。可惜这种后悔连临时抱佛脚都算不上,能够临时抱佛脚说明还有时间,而苻坚那会,双方大军都已经对上了,后悔也是白搭。

高岚说:“感觉安安你好像瞧不起苻坚。”

安安点头。“的确瞧不起,他并非一个合格的王。不过这也不是他的错,他压根没接受过系统的帝王教育,做为一个正常人,他能够走到那一步已是不错的成绩。”

“那你还瞧不起?”高岚不解。

“我用衡量一个王的标准去衡量的他。”

用衡量普通人的标准,苻坚勉强过得去的,嗯,是勉强,不是出色。而只是我当时的感觉,不一定准确,事实证明也的确不准确,后来我恶补了五胡乱华时的知识,深深觉得,在少凰的三观里,苻坚只怕就是个人性劣根性诠释者。得亏少凰被深度改造过,不然以传统神类的思维习惯很容易以少部分凡人生物的行为定义其整个种族的属性。

而苻坚,有龙阳之好不算什么,性取向是天生的,但强迫未成年少年的话,放现代社会妥妥的进监牢。为什么这么笃定是强迫?慕容冲后来的表现活脱脱的一个病入膏肓的精神病人,虽说精神病也有先天的,但慕容冲的经历,总觉得他的精神病有九成是后天因素。

话说回来,能将好好的一个人给弄成那样,苻坚也挺有本事的。

用衡量君王的标准,少凰活了千万年,见过无数的君王,她衡量君王的标准绝不会像凡人一样止步于功绩而不问君王的品性。

我说:“能力方面他其实还是可以的吧,五胡乱华那么乱,他可是一度统一了北方。”

“你搭建了一座非常高的大楼,结果高楼没几天就倒塌了,这是出色?”安安反问。

我无言。

安安继续道:“还记得火车上我提过的神尊被我弄到人间历劫时的事吗?她面对的是与五胡乱华差不多的局面,但她就做到了民族大融合,将那方世界北方的诸多民族给熔铸成了一个民族。”

我不可思异。“她怎么做到的?”

五胡乱华南北朝,长达四百多年的乱世才完成民族融合,神尊彼时已是凡人,没有神力,也没有做为神的记忆与学识,一个普普通通的凡人,她是如何做到的?

安安不答反问:“你可知五胡乱华与南北朝为何能够分裂那么久?”

我配合的问:“为何?”

“因为利益,刚开始时是因为民族矛盾牵扯的利益,乱世能够维持那么久就不仅仅是民族矛盾了,更多的是当时占据了统治阶层的门阀世家导致的,家国天下,家在前,国在后,当国的利益与家的利益相冲突时舍国之利益而保家之利益。典型例子便是西晋的八王之乱,看似是皇族内部争斗,实质上却是不同地方的门阀世家之争。虽然最后葬送了中原之地,但门阀世家最终还是达到了目的,渡江后的东晋皇室如同摆设,权力尽掌于世家之手,而为了手头的权力,南朝的门阀世家内斗不止。”

我说:“略有所知,这种情况应该是被科举制终结的。”

隋唐时代数百年也没完全消弭,君不见唐代的宰相就那么几个姓,而那几个姓有几个不是当时门阀世家的姓?

思及此,我问:“神尊推行了科举制?”

“时代限制了它的想象力,她并未想到科举制,只是想到了通过办学馆自己培养能够办实事的人手,算是科举的雏形。”

“这样的话,也没法从根本上解决矛盾吧?”那可不止门阀世家的问题,还有民族矛盾。

“所以它掌控了权力后第一件事便是大开杀戒杀得江山万里一片红,不论是汉人还是异族都被杀得人头滚滚,拉足了所有人的仇恨,民族矛盾自然没了。”

我:“....”很好很强大,我与高岚皆哑口无言。

不过,你别说,神尊这招还真的挺有用,让两个有仇的团体一致对外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出现一个与它们所有团体都有更大仇的目标。

“神尊最后一定死得很惨。”我发自肺腑的说,外带遗臭万年。两个民族争斗,最背骂名的从来都不是墙头草,而是那边都不战自成一派的奇葩。

“它的目的达到了。”安安说。“同样是死,它死得可比苻坚欢快多了,什么遗憾都没有。”

听到这我终于回过味来了。“它莫不是修的顺心意?”

安安点头。

“那它做凡人时顺心意还在起作用吗?”

神尊的做法,哪个正常人做得出来?

人生于世,需要顾忌的东西太多了,尤其是能够史书上留名的枭雄,哪个不爱惜自己的名声?不想善终?便是古代那些死谏君王的忠臣,看似舍生取义,一腔热血,什么都不求,高尚无比,实际上呢?真无所求那就不是人了,他们不是无所求,而是所求甚大,求的是青史留名。动动嘴皮子,一次完美的死谏就可以得到,比那些兢兢业业治理地方一辈子却连在史册上留下个名字都不能的地方官可轻松多了。

人性注定正常情况下脑子正常的人都不可能做得出那样拉所有人仇恨,无所谓自己最后的下场与死后之名的事来。

神尊彼时虽是凡人,但它修的是顺心意啊。

它会背叛任何的人与事,唯独不会背叛自己的本心。

那么,当它的本心告诉它想要结束乱世时,它自然会用奔着那个目标去,目光死死的锁着终点,过程如何,付出多少都是值得。

安安肯定了我的推测。“那是自然,主修的道与神魂是绑死的,不论它是人还是神,一旦背叛,道心便会出问题。若非如此,你何至于兢兢业业的守着雪莹山庄?”

我无言。

守护守护,到了如今,我已分不清自己这么做的原因是否仍是远古时的那份心情,亦或是为了自己的道心。

道心若是出问题,那我这千万年的罪可就白受了,还得回轮回里继续遭罪,并且.....这世间再也不会有靁了,即便轮回中再次踏上修行,那也完全不是我了,失去了神性与道心的神魂注定被轮回彻底同化。

***

弄明白了前秦的时间,我与高岚都纳闷了,前秦离如今也就一千六百多年,这么点时间足够动物修炼成人形了,但草木的话....除非它爹或它妈是妖,因此它生而为妖,生而能化形。可那些小妖都说了,葡萄藤是自己修炼成的妖,没爹妈。

安安将最后一口冰棒吃完。“去看看吧,看了就知道怎么回事了,那株葡萄藤住哪?”

“在库车遗址不远的地方。”离这里绝逼很远。

敦煌在中原与西域的分界区域,而库车遗址是古国龟兹的遗址,位于西域腹地....

我提议:“不如飞过去吧?”真不想坐车了,这一路过来骨子都快散架了。

高岚闻言也赞同道:“好啊好啊,我还没坐过云呢。”

安安反问我们:“西域大部分区域是沙漠,沙漠上空....我反正晒不死。”

高岚没明白,我却是明白了。“咱们还是继续坐车吧。”

让安安去沙漠上空晒一晒那叫日光浴,让我去的话,最终准能收获一条风干龙.....虽然和龙不是一个物种,但你不能否认我的本体很容易被误认为龙。

第244章 第一章寻崽·葡萄藤

葡萄藤拥有一座庄园,酿得一手好葡萄酒,千年的品牌,不论在哪个朝代都是百金难求的佳酿。

唯一值得一提的是,这座庄园的地址离库车遗址真近,因此我们是跟着一个旅游团一起跑到库车的。

一下车就听到导游小姐姐提起龟兹的名人:鸠摩罗什。

这一路上我与高岚已经恶补了不少相关知识,自然不会再对着这个名字抓瞎,尤其是鸠摩罗什的事迹....挺有意思的,根据史书上的记载,那无疑是一个高智商且高大帅气的和尚,翻译了大量佛经。

佛家有句很经典的话就是他翻译出来的: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虽然我算是道家体系的,跟佛家体系不沾边,但还是想说,这话挺有哲理的。

不过大抵是智慧物种八卦的天性,我与高岚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这和尚娶妻生子的事,佛家走的是断绝情爱的寂灭之道,佛家弟子自然不能娶妻生子,这也是历史上佛家多次被当权者灭佛的根本因素。人都去当和尚了,地没人耕,苛捐杂税没人缴,国库收入减少,兵源不足没法打仗....这是不可调和的利益冲突,必须灭佛。

鸠摩罗什,又是娶妻又是生子,不看他的记载还好,一看....很难不印象深刻,长得好看不一定是好事,如妺喜妲己褒姒,那个不是美人,又哪个不够惨?被男人强抢已经很倒霉了,结果这还不是最倒霉的,最倒霉的是男人耽于享乐,误了国政,亡了国,最后承担主要责任的却是她们这些倒霉蛋,遗臭万年,被当成祸国的反面教材。

用少凰的逻辑来评价就是:根本就是不敢承担承认的懦夫,亡国是君王的责任,惧怕王权便将怨怼加注在没法反抗的人身上,如此软弱,亡国很正常,不亡国才不正常。

鸠摩罗什,他没被强抢民男,但....丫因为生得好看而被人强逼着娶妻,那感觉,就好像人看到一只生得好看的动物,闲得无聊便给他找了只母兽配种一样。更无语的是,那还不止一次,还有第二次,唯一不同的大概就是第一次是侮辱,第二次则是别人很崇敬他,觉得这么好看这么聪明的大师若是无后就真的太可惜了。但不管是哪种,对于一个和尚而言都是有够倒霉的。

对于我的感慨,安安很是不以为然。“他太弱小了。”

我说:“若是你,你能跳出那个时代?以一个没有任何法力的凡人的身份。”

安安道:“我不是人。”

“可别告诉我你没下凡历过劫。”

“历过,但只一两次所有神全票通过我不用再历劫了。”

我:“....为何?”

“躯体可以换成凡人的,我的神魂却仍是盘古世界最接近凶兽的神孽,而凡人的力量无法控制凶兽的天性,每次历劫不管投胎成了什么人,我都有食人的习性,而食人只是诸多天性里最温和的一项。”

我:“....”行吧,你牛。

沿着克孜尔千佛洞一路溜溜达达着,我想起了另一个问题。“虽然古神族的血脉传承确保它不会将人族当成自己的父母,可它显然是在人族的环境里破壳与成长的,必然深受凡人物种的影响,又几千岁了,还能适应古神族的生活吗?”

不是我说,凡人物种与古神族的思维习惯乃至三观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

安安想了想,说:“问题不大,丢雏宫里教育个万儿八千年,拥有了足够的实力后若还不习惯古神族的生活,可以申请去当片警。”

“片警?”我与高岚都懵了。

毛意思?应该不是我们所知道的那种吧?

“就是你们想的那种。”

高岚:“....神界也有就业问题啊。”

安安:“.....”

安安最终给我与高岚灌输了一大通神界常识。

事情还是得从洪荒时说起,前面就提起过那个时候众神掐得很欢实,脑浆四溅,却因为混沌中其它世界的入侵而暂时止战,攘了外再来内斗。不过攘了外之后并未打起来,伤亡太重,都没有能力继续内耗了,也不想内耗。混沌辽阔无边,有无数世界,有那功夫内耗不如想想怎么去侵略别的世界,节流哪有开源更有效率?(侵略不好?呵呵哒,洪荒生灵可没有五讲四美三热爱,拳头大是老大,强者入侵弱者的地盘是天理。)

虽然战争结束了,但战争的后续问题仍旧很多。

那些没被抓住的入侵者,以及看中盘古世界的丰饶想捞一把而丢了个分身甚至本体亲自上阵的强大存在.....反正那段时间除了远征混沌报仇去了的少凰,留守的神人都很忙。

神类是很特殊的存在,言语都有力量,何况行动。像少凰这样的,若是完全体降临凡界,便如同一个盛水的杯子里硬塞进去一吨岩浆,除非那个杯子是用能耐地心高温的超级合金制作的,否则分分钟崩溃。

神人与入侵者一场架打完,世界若是没末日也多半可以追赶垃圾场了,很难说哪个破坏力更强大。也因此,那时候的低级仙人全都练就了一手出神入化的帮种族搬家技能。

这种情况直到比较厉害的麻烦都被解决后才得以消失,一来是不少强大神类开始消极怠工,它们背后所守护的并非自己的种族,没法拿出十分的热情与细致来;二来神尊算了下,发现造成的破坏已经开始超过保存下来的;三来,盘古天道当时对那些被少凰远征军给屠得绝户了的世界很有胃口,神尊杠不过天道,便想了个办法将百来个世界拖了过来投喂了盘古世界,然后吃撑了的盘古世界蹭蹭的暴涨,人口密度达到史上最低,远超大洪荒时代,因而神尊制定了一大串保护智慧物种文明多样性的法律法规。

综合上述,强大的神人们普遍得以下岗,换上了责任心过关的寻常神仙,使命很简单,保护该世界不受混沌之外的生物的侵扰,以及盘古世界文明多样性与平衡性。即,在凡人作死的时候左右开弓抽他百八十个耳刮子,不过这个作死的标准线很高,因此大部分时候凡人怎么作死,哪怕作死作得文明推翻重来,只要没绝种,神仙都不会干预。

因为这种基层片警的大部分工作内容都和凡人物种有关,因此很适合那些不习惯神界生活的神仙担任。

我问:“一个神仙管多大地?”

“少则一个世界,多个几个世界。”

高岚不可思异:“就这还是片警?”

安安理所当然道:“盘古世界三千大千世界,十亿,不,也可能百亿,谁知道呢,反正只多不少就是了。便是一个神仙驻守几个世界人手仍旧不够。而且我们控制的也不知盘古世界,还有盘古世界周边的世界群也在漫长的时间里被我们占据,人手就没充足过。”

高岚道:“理解了,但一个神仙管好几个世界不会忙死吗?”

安安理所当然道:“所以允许从凡人物种里招几个小弟帮忙啊,这份工作可以说是和凡人交集最多的,她日后可以选择从事这项工作。反正纯血古神当片警的例子虽然少,却也不是没有,只要她自己愿意就行。”

不论是我还是高岚皆默了。

虽早知世界辽阔,却不曾想到如此辽阔。

反正,搁大洪荒时的我肯定想不到有朝一日世界会发展至此,一片陌生。

不过,能够想到这些,足可见安安节操虽然有些问题,但做为君王的责任心还是过关的。

高岚感慨的说:“你都不认识她,就已经为她想到了这么多。”

“我是王。”

“她的直系祖先差点坑死你全族。”

安安点头。“可正如母亲所言,不论那条长虫做了什么,因那次欺诈的联姻所造就的孩子都流着一半的南明神族血液,是我们的族人。哪怕是母亲,她从未承认那个孩子是她的亲人,但她对那个孩子却尽到了一个王的责任与关心。而且,这么代下来,那点长虫血早被冲没了,这一支的后裔如今都是纯血凤凰,我后来就恢复了他们的王位继承资格。虽然这个资格也没什么用,就算我死了,我也还有子嗣呢。”

家庭教育真不错,有点理解南明神族为何在两枚蛋失踪后宁可让群龙无首的无王局面维持了几万年也不愿让涉嫌害两枚蛋的嫌疑犯及其子孙登上王位了,并且还能重新接纳姐妹俩,初期时这两位可是一个扭送精神病院都不嫌过分另一个更是神孽,大部分族群摊上这种情况,躲都来不及。

有些东西,并不是你有那个血统,并且只剩下你一个选择就能让你如愿的。

当选择题只剩下一个选项时,看似无可选择,实际上别人还有另一个选项:不选了。

当年那个导致了姐妹俩失踪的凤凰估计对此深有体会,不过,南明这种氛围,也不难理解少凰为何笃定的说那个倒霉蛋纯粹是蠢的,并无害人之心。想想也是,真想害人的话,一开始就毁了两枚蛋不就一了百了了吗?毁尸灭迹,什么证据都不会留下,更不会在几万年后眼睁睁的看着姐妹俩轮流坐王位,而自己与子孙都失去了王位的继承权。

不论是孟凰还是少凰在发现自己的身世后都不可能不做调查,只看少凰对水光的信任,显然那个倒霉蛋并未因此而被杀,我不认为这两只凤凰会是因为宽容大量而不杀水光的祖先,只可能是真的确定以及肯定倒霉蛋只是希望她们暂时消失一段时间,并非想过伤害她们。

对此,看多了人族的历史,我只能说,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许人族为了权力弑父弑母杀兄杀弟杀子,就不兴别的种族哪怕是争权夺利也保留着不杀同类的底线?

葡萄园还真就在库车遗址旁边,说旁边都是委婉的,这距离,说它是库车遗址的一部分也不算过分。只是用了法术,因此普通人倒也发现不了这里。

满园葡萄藤,绿色的叶子间垂下无数青涩的葡萄串,我略微感应了下,这满园葡萄并非无数株葡萄,而是一整株葡萄藤,这覆盖面积....我曾见过覆盖面积达方圆数里的葛藤,却从未见过如此庞大的葡萄藤,简直成精了,不对,本来就成精了。

虽然活成精了,但这株葡萄藤的人形却挺年轻的,看着最多十一二岁,让高岚很是失望。“还以为能看到老爷爷呢。”

我抬手轻戳了这家伙的脑袋一下。“你脑子被电视剧给荼毒得太深了,妖魔鬼怪能够修炼自身,只要不是快死了就能一直维持自己的年轻美貌。除非喜欢变成老人的模样或练功出了问题,不然妖魔鬼怪就没几个是老的。没看你旁边那个比地球还老,本体却一直都是十七八岁的少女。”

高岚道:“可它这样也太年轻了。”

我心说你是没见过白彧上神,那支人参更年轻,只比少凰小一两万岁,看着却和大学生似的。

葡萄藤脾气显然挺不错的,笑呵呵的取了葡萄美酒来招待我们,准确说是少凰。“这是一千年的陈酿,小丫头尝尝。”

我与高岚:“....”虽然知道安安的里子不是人,但现在这个壳子却是实打实的人族,给一个人族孩子喝一千年的陈酿真的没毛病?

安安抬起羊脂白玉的酒杯就想喝,酒杯还没到嘴边就被我拿走了。“姑奶奶,麻烦你考虑一下你现在的壳子什么年纪,人族垂髫稚子。”

若是凤凰姿态,喝十万年的陈酿都没问题,但这么一个牙都没长齐的小毛丫头形态喝千年陈酿....酒精中毒了怎么办?医院离这可不近。

葡萄藤很是惊讶:“你是人族啊?”

这话问的,此时此刻的少凰便是送中科院切片研究得出的结论也必定是人族,最多就是生命力强大一些的人类。做为一个修炼千年的妖,连分辨人还是非人的眼力都没有,这家伙该不会是骨灰级家里蹲吧?

安安道:“我现在是人。”

现在是,以前不是,未来也不是,语言当真是一门艺术。

葡萄藤流露出了显而易见的失落之色。“你给我的感觉和神女有些像,我还以为你可能是她的同类呢,她这些年一直想弄明白自己是什么,有没有族人,我还以为....”

我咬着葡萄疑惑不已,找错人了吧?

诚然,血脉传承能提供一大堆知识,但并不能保证让每个刚出生的幼崽都对自己的种族有清楚的认知,反正据少凰曾提过得到,她两万岁之前就没弄明白过自己是什么物种,也没兴趣去弄明白,两万岁后孟凰用拳头让她记住了自己的物种。但,这里是地球,不是少凰最初生活的魔域,她早先生活的那片魔域,种族是毫无意义的事,在那里只有弱者与强者,弱者是食物,强者以弱者为食。弱肉强食是少凰破壳后学会的第一条法则,也是她一生中最重要的法则。

魔域那一片没有凤凰出没,也没有关于凤凰的传说,因此少凰无从得知自己是什么,可地球上的凤凰传说少过吗?先秦之前,华夏的图腾主流便是凤图腾,周代时更是有凤鸣岐山的祥瑞,葡萄藤口中的神女和我们找的是同一只,她随便打听一二就该猜到自己是什么物种。

安安显然和我想一块去了,因此和葡萄藤一起露出了失望之色。

高岚显然是个好奇宝宝,至少到目前为止她还保留着对非人生物世界的好奇心,尤其是对神话生物,尽管这两年已经被山庄里那几只正儿八经的真正神祇给毁三观得够呛,显然还没毁彻底,也可能是想听听别的故事消消火车上时安安讲故事的阴影。

葡萄藤大概是一个人家里蹲得太久了,再加上安安这个和他口中的神女略相似的人,因此对我们没太大戒心,很随意的就讲起了故事。

故事开始的时间约莫一千六七百年前。

有一人一神自西来,人是凡人,不是华夏族人,是个和尚,负像翻越葱岭,为传道而来;神是不知名物种,因为迷惘而来,想看看别的地方是什么样子。

凡人和尚名鸠摩罗炎,他在翻越葱岭后经过当时被称之为羊同的疆域时遇到神女的,他引起了神女的好奇心,对雪域之外世界的好奇心。而这位神女,挺有行动力,想到就做,想看看外面的世界自然马上就跟着人走了。

这种行为放在普通人身上简直是找死,因为她完全不了解这个路人是什么人,心性如何?若是人贩子怎么办?须知几年后穷游兴起时可是失踪了不少闲得作死的人。

只是,那位神女是什么物种虽不得而知,但她显然拥有法力,不可能被人贩子给摆平,至少凡人奈何不了她,因此走得很是洒脱放心,多年后葡萄藤也曾问过她过为何那么相信鸠摩罗炎不是坏人。

神女表示,鸠摩罗炎的眼神挺干净的,不是坏人,就算真是坏人,她正好可以吃上一锅热腾腾的人肉。

显然,神女和安安一样,未必以人为主食和喜欢吃人,但食谱里妥妥的有人这一栏。

鸠摩罗炎想去中原传道,神女无所谓去哪,加上那个时候正好对佛教产生了兴趣,这么一个现成的大师正好请教,等对佛教的兴趣淡了便是分道扬镳之时,这是神女的打算,但世事最无常。你永远都想不到未来会发生什么,除非它不再是未来,而是已发生。

一人与一神最终没能走到中原。

路过龟兹的时候鸠摩罗炎收到了龟兹王的热情款待,在那个时候他遇到了龟兹王女耆婆,一见钟情。

神女对此很是吐槽,这世上原来还真有一见钟情这玩意啊。

不过,你丫一和尚能娶妻吗?

和尚自然不能娶妻,因此鸠摩罗炎还俗了。

神女:“....”

第245章 第一章寻崽·神女

虽然吐槽不已,但神女最终还是没有惊讶鸠摩罗炎的决定。

因为从一开始她就看出来了,鸠摩罗炎虽然在佛学上有着很深的造诣,但....怎么说呢。佛学某种意义上跟哲学还挺像的,很容易吸引高智商者,这一点历史上有不少例子,那思考哲学特厉害的高智商不乏自创派别的,说起来佛教能够那么兴盛,有无数派别也与此有关。

鸠摩罗炎正是一个高智商者,被佛学吸引实属正常,但要说他多么的热爱佛倒也不尽然。

神女后来见识了很多的东西,了解了更多,大抵能够猜到鸠摩罗炎什么情况了。

鸠摩罗炎出生印度,而印度最出名的是什么?反正我觉得,印度最有名的不是出了个佛教,而是种姓制度。

鸠摩罗炎出身婆罗门,属于统治阶层,按着正常情况发展下去,他日后应该继承相位,但他跑去出家当和尚了。

不管从哪个角度去看,鸠摩罗炎的行为看上去都挺....有毛病的,搁现代的话,妥妥的神经病。

大好人生不要去当个和尚,不是有病是什么?

还真不是有病。

印度种姓制度多没人性?

华夏古代的时候等级也森严,但向上的途径一直都有,哪怕是奴隶,只要够聪明,找到机会学得知识也未必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如伊尹,如傅说。

而印度种姓制度,它直接规定了不同种姓的人只能从事什么职业,以及下等种姓没资格学习文字,也就是说,每个人的一生在它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已注定,无可改变,不论如何努力。

诚然,统治阶层是肯定不会在乎下等人的生死荣辱的,就好像于奴隶主而言,奴隶是创造财富的工具,而非人,谁会在意工具想什么?工具最重要也是唯一的天职就是服侍主人,为主人创造财富。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总得允许有人与众不同,比如如果奴隶主阶级有人意识到,奴隶并不是不值钱的牲口,而是和自己一样的人,他会是什么心情?

不是每个人都有神尊那份行动力,神尊的行动力是因为它是神,一位修顺心意的神,顺从本心,若是本心不顺那就想办法让它顺,为此人挡杀人,神挡杀神。

凡人我没有勇气与整个阶级抗衡的,那么逃避是必然。

鸠摩罗炎想出家的话有两个选择,一是加入婆罗门教,二是加入佛教。而他显然不可能加入婆罗门教,婆罗门教就是种姓制度金字塔的顶层,是受益者也是制度的捍卫者。

这样的缘由,他最终为爱舍了如来不足为奇,丫就不是个真正的向佛者。

但神女也在鸠摩罗炎还俗的时候就预见了未来,他不会幸福。

虽非真正的和尚,但鸠摩罗炎仍旧是一位高僧大德,佛学造诣在那摆着呢。

在那个宗教可以控制一切的时代,高僧还俗娶妻,啧啧...口水能淹死人。

自然,人们不会怪高僧,如同不会怪君王贪图享受却怪宠妃祸水一般,他们只会怪耆婆,怪耆婆引诱了高僧了。

生得太美,是一种罪过。

自然,不是于所有女人都如此,但至少于耆婆而言是如此,若是换了安安这样的,她可比耆婆更美,但谁敢说她祸水?还有瑶光,生下一对父不详的双生子,后来更是被发现双生子有凶兽血统,可有人说她自甘下贱与凶□□/媾?呃,好吧,也可能有,但我可以笃定的说,有胆量如此说的人肯定已经死了,多半还是先看着自己的种族被灭绝后才死的死法。

与高僧结婚这种事,我估计就是安安跑西天诱惑如来还俗,还成功了,别人都只会竖起大拇指:上神魅力无边。

不过这也和心理抗压能力有关,不论是瑶光还是少凰既然能够坐上王位,并且干好这份工作,抗压能力就不可能差的,抗压能力差的王根本活不长。我不认识瑶光,但我觉得一个能够与凶兽结婚生子的人,心理素质就不可能差,孟凰早期为何杀神灭口也要捂住少凰的凶兽血统?不就是那个时候还不够强大,怕被人联想到桓寂?显然,她很笃定若是被人知道姐妹俩有凶兽血统别神第一反应就是桓寂,由此也可判断,瑶光与桓寂只怕不是地下情,就算不是光明正大的秀恩爱,多半也是一点与凶兽谈恋爱就见不得人的自觉,至少瑶光没有,桓寂,冲两个人最后掰了他还被瑶光给杀了就可以知道肯定没有守住平常心。

少凰,这个就更不用提了。

耆婆不是安安,也不是瑶光,不同的环境养不一样的人。

鸠摩罗炎不走了,神女却还是要走的,婚礼结束后她便离开了,回来得也很快,中原彼时正处于五胡乱华时期,妇孺孤身走在外头被人抓了下锅近乎常态,而那样的肉被称之为两脚羊。

神女自然不可能被人给当两脚羊下锅炖了,每次都是她将想炖了自己的人给炖了打牙祭,可一而再再而三,她对中原的兴趣完全没了,没多久,至少在她看来是没多久就往回走了,准备回羊同。虽然她也吃人,但那是因为她很确定自己与人类并非同类,既然不是同类,而自己又是个肉食动物,那么偶尔吃几回人也算不得什么,但看人吃人这种事她终究是有心理障碍的。

再回来的时候神女错愕的发现鸠摩罗炎与耆婆已经离婚了,并且耆婆出家了,还带着长子一起出家的。

神女:“....”你们一家人真它喵的有性格,男人还俗娶妻,女人带着孩子出家。

稍微一打听,耆婆出家的原因据说是因为在郊外见荒坟枯冢,白骨于野,希望能够超脱,往生极乐而出家。

神女:“....”这大概是自己这辈子听过的最荒诞的出家理由,那位美丽的龟兹王女是脑子坏掉了吧?

虽然很是怀疑对方脑有恙,不过神女也没心思了解别人为什么出家。

只是,她去寺庙里参观佛像——没毛病,参观佛像不是拜佛,神女从不拜任何佛像神像,半是天性觉得自己不应向任何人跪拜,半是没有神佛敢受她的跪拜,下意识的觉得此女不一般,非凡人,反正凡人身上不可能有神性,都有神性了,显然是神人,谁它喵的敢受神人的跪拜?——参观佛像翻阅佛经的时候神女与耆婆又见面了,耆婆正准备搬家。

见到神女,因着知道神女非凡人,凡人不可能这么多年过去音容半点不改,耆婆问了神女一个问题:“这世上真的有因果吗?”

神女愣了下,因果?

这个问题,老实说,她也很迷茫。

“我也不知。”神女回答。

只这个回答便可看出那是个萌新,超新的萌新。

若是换少凰,她只怕会表示,因果是存在的,也是可以解决的,比如人死债消。当然,弄不死,虽然这世上没有她弄不死的人,但有拦得住她的人,因此还一下也是可以的。虽然的确问心无愧,但她这辈子害死的凡人物种与神类的确不少,都不能用个来形容了,很多时候的用族来做计量单位。

若是我,我会表示,所谓因果,有欠有还,只要保持良好心态,手段合理,因果完全能是你的掌中玩物。

从这也可以看出,不管是我还是少凰对于因果都严重缺乏敬畏之心。

神女虽对因果茫然,却也好奇耆婆怎么会问这么个问题。“为何有此问?”

耆婆没说什么,但神情....神女表示,凡人真复杂。

“我希望我的一对孩子能够平安,所有罪孽都由我来承担。”耆婆低语。

神女更懵,罪孽?什么罪孽?

虽说跟耆婆不熟,但神女又不瞎,耆婆的眼神很干净,她身上也没有任何的血腥,显然,这是一个天真善良的女子。

现代有句话叫结婚等于踏入坟墓,某种意义上,耆婆算是应了这话,婚前婚后生活的变化,真跟踏进坟墓没什么两样。

耆婆准备远行,鸠摩罗炎来送她,神女也因此从旁人的口中得知,耆婆出家后鸠摩罗炎天天来看她,送亲手做的饭食,为她浆洗衣物....不过,只看耆婆现在准备远行就知道他的挽留效果如何了。

神女也是在这个时候见到了这对奇葩夫妻的一对儿子,鸠摩罗什与弗沙提婆,非常漂亮可爱的一对混血儿。

只是场合不太对,鸠摩罗什一脸对父亲的不舍,弗沙提婆的话,虽然一直没吭声,但都快气成河豚了。

神女是与耆婆一起走的,它们有一半的路程是相同的。

耆婆是个很安静很有气质的人,神女与她相处很愉快,而鸠摩罗什,神女只能说,这孩子做为一个凡人真的很聪明,每日翻阅大量的佛经居然还都能理解。

又一个高智商,并且很适合当和尚。

这是神女对鸠摩罗什的定义,她自问也是高智商,至少在修炼之途上她的资质与悟性都无人能及。可佛经,反正她是没本事每日阅读几万字的佛经还要理解它的意思。这么能理解佛经,说不是当和尚的料,谁信啊?

对于神女的逻辑,罗什深深无语。“我只是想见母亲,与母亲在一起。”

瞧着忧郁的小帅哥,神女支着下巴不解:“这两者之间有联系吗?”

“母亲在寺庙里。”

你母亲在寺庙里,所以你就去出家了?

饶是自己是神类,神女也得表示,神的逻辑也没这么奇葩的。只是,看着还对出家当和尚所代表的意义只理解为可以与母亲在一起的小帅哥,神女大抵能脑补出怎么回事了,西域崇佛,至少在龟兹,总人口也就几十万,僧侣便有数万,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儿子出家,因此当儿子表示想出家时,父母都会表示支持,与中原的父母反应截然相反。并且耆婆准备远行也是为了这个儿子,罗什很聪明,再加上他的出身,可以说是众人赞誉,耆婆便是怕这个儿子被身边之人的赞誉给宠坏了,然后变成五胡乱华时期西域版的伤仲永,因此才要去一个谁都不认识罗什的地方,在那里,不会有任何人因为罗什的身份而对他过分赞誉,他只是一个普通沙弥。至于寺庙里的僧人,在发现这孩子在佛学方面的悟性后就不可能放过这么好的一个苗子。

神女顿时莫名的有些同情这孩子,你都不明白出家意味着什么就出家了?

罗什看着神女。“你的眼神很奇怪。”

同情你而已。

神女腹诽。“觉得你好可爱,真讨人喜欢。”

说着,神女捏住罗什婴儿肥的脸扯了扯,咦,手感不错啊,再捏捏。

罗什:“....”

神女在雪域的一座雪山下与这对母子分了手,她有记忆的时候就在这座雪山,不论走得多么远,她最终都会习惯性的回到第一次睁开眼的地方休息。

只是,这里真的是自己出生的地方吗?

神女有些疑惑,这座雪山方圆千里所有的生物她都观察过,和自己都不是一个物种,地球上的环境若是能够自然进化出她这样的物种,达尔文也不用活了。神女唯一的推测大抵就是自己与人类有关,虽然自己的所有感觉都告诉自己与人类绝非同类,但她对人类总有种莫名的感觉,仿佛有什么因果,这也是她会与雪域上的人族关系好被雪域高原上的人尊为雪山神女的原因——虽然丫有食人的习性,但她也的确庇护了雪域上大部分的人民不受妖魔鬼怪侵扰,两相比较她食人的还真不算什么,上帝还发洪水灭世呢,君不见基督教是如何的兴盛?——尽管除了一张皮她就和人族没有半点相似的地方,且就算是皮,也不可能有人族生得她那样好看。

再见又是经年,山下有人拜访。

神女本无所谓的摆手,示意注意点,别让山里的妖魔鬼怪将人给吃了。

虽然神女自个是吃人的,但她也只在人类想对付她而她正好肚子饿了的时候才吃人,雪山下路过的只要不是杀人如麻的盗匪她都会约束好雪山上的妖魔鬼怪。

只是,小妖禀报,那只人类自称罗什,是神女认识的人。

罗什?

神女在脑子里翻了好一会才翻出这个名字所对应的人,的确是认识的,这才多久就要归国了?

闲着也是闲着,神女跑下了山,差点没认出来。“你变化真大,这么一会儿就这么大一只了。”

罗什愣了下。

这么大一只?

这什么形容词?

还有一会儿?

你什么时间观念?

“已经过去很多年了。”罗什说。

神女说:“是吗?我感觉才过了一会儿。”

永远都不要去跟神类讨论时间这个话题,几万年都是一会儿的物种,做为一个凡人你要如何跟得上神类的三观?

罗什哪怕不了解神类也在此时此刻深刻懂了这个道理。

虽然时间观念上三观不合,但神女对罗什还是很喜欢的,手感超好!

可惜如今捏不了了,小孩子已经长成偏偏少年,婴儿肥全消干净了,看着就没手感。

“要归国了吗?”神女问。

罗什点头。

“不如在我这休息几日?”神女提出了邀请了,雪山里已经很久没有客人了,而且葱岭与一路上的雪山可不好爬,若不好好休息也挺累的,而这一路的环境,还真没几个地方是可以好好休息的,不是有盗匪就是有妖魔鬼怪,再不就是气候环境不适合。

雪山里是个很适合休息的地方,雪域上的人族帮她修建了宫室,再加上她千年的经营,她的宫室可以说是整个雪域最舒适的地方。

罗什也不想太早离开,因此点头。

神女的宫室的确是整个雪域最舒适的地方,也是典籍最多的,什么典籍都有,缣帛与龟甲都有,简直包罗万象,也不知她是如何收罗起来的。

罗什看到了不少佛经,又看看旁的典籍。“神女很喜欢读书啊?”

“不是,我就是想看看,能不能找到和自己有关的东西。”神女随口回答。

罗什不解。

神女见了,问:“罗什你是什么物种?”

“我自然是人。”

神女又指了指自己。“那我呢?”

罗什愣了下。“你不是神女吗?”

“神女是称呼并非物种,且,就算是神,也有很多分类的。”神女很是忧郁的感慨。

有着人皮又有神性的生物真的是太多了,多到她完全无法分辨出自己是那一类。

罗什想了想,问:“那你父母是什么?”

他的父母是人,所以他是人,神女总不至于和父母不一样吗?(特殊情况当然有,但那显然超出罗什的想象力)

神女更忧郁了。“我也很好奇这个问题。”

罗什茫然,什么意思?

神女解释了句:“我第一次睁开眼便是在这片雪山,身边没有任何人,更离奇的是,明明什么记忆都没有,我却对一些东西,脑子里会冒出一些知识,但这种情况很少。”也是因此她才笃定自己和她见过任何一个物种都不是同类,能够激发她脑子自己冒知识的东西都太过....罕见,就没哪个是人间会有的。

每个生灵都知道自己是什么,唯独她不知道。

不查还好,越查就越脑仁疼,自己究竟是什么啊?

神女换了个话题。“不说我了,你是怎么回事,我感觉你很迷惑。”

多年前的孩子虽然也有些迷惑,但那是任何一个正常人在前往一个从未去过的地方时的正常迷惑,但如今....归国不像远行,归心似箭才正常吧?

第246章 第一章寻崽·高僧

罗什的确很迷惘。

“神女您可知佛教大乘与小乘?”罗什问。

“略有所知,一个渡人,一个渡己。”神女随口回答,她虽不信佛,但佛经普遍翻过,象雄文字、中原汉字、梵文,她全都学过,因此翻阅佛经都是翻阅的原文,原汁原味。

罗什没有惊讶神女的回答,这满满一个宫殿的典籍足以说明很多。“那你如何看待它们的优劣?”

如何看待小乘与大乘的优劣?

神女想了想,回答:“我的看法就是没有优劣。”

罗什愣住。“此话怎讲?”

神女表示,羊同区域地理位置很特别,是中原、西域以及身毒、大食等地文化、商贸交流的中转站,而她在这片土地上生活了千年,因此可以算是变相见证了这些地方的文化发展,虽然到她面前的时候都已经有几十年甚至几百年的滞后性,但架不住她活得长啊。

佛教的发展她自然也看了千年,看久了的结果便是她自此对所有宗教都失去了信仰一把的兴趣,近来产生兴趣也不是想信仰,而是无聊加上与鸠摩罗炎的接触发现佛学在某些方面还挺有哲理性的,这才有了些许兴趣,但总的观感仍旧不变——

所谓宗教怎么感觉就那么像变色龙呢?

无论是什么宗教,若有人看过它初期的模样,再去看看它几千年后的模样都会有一种疑惑:这真特么的是同一个宗教?

事实上不止宗教如此,中原也有这种情况,典型例子就是中原的儒家,让孔仲尼去见见董仲舒的儒家,他九成九会表示:你别打我的幌子吗?我还要名声呢。

让孔仲尼再去看看程朱理学时的儒家,不被气死也得吐血,孔老夫子可是能够说出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的话的人,值得一提的是孔仲尼不仅说,他还写进了《礼记》里,流传百代,自然,后人要刻意忽略扭曲事实他估计也很无奈。

神女所见到的佛教虽然还没如同儒家堪称精神分裂一般的变化,但很多东西都在改变,都很有变色龙的风采,因此让她评说优劣她还真没法说,都是变色龙,都不长久,有什么优劣好说的?

只是面对求知的少年,神女支着下巴思索了片刻,还是认认真真的给出了自己的见解。“我觉得吧,没有优劣之分,只有合不合适之分。”

少年疑惑的看着神女。

“中原有句话叫做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神女道。“若是只有顾得上自己的能力,那么自然小乘更适合,若是有顾得上自己也顾得上别人的能力,则适合大乘。毕竟,你不能要求自顾不暇的人去渡别人,因此关键是适合,哪个适合哪个就是好的。”

少年若有所思,他想到了什么神女不得而知,她又没读心术。

太久没客人,神女盛情招待了少年一顿美食。

“话说,你吃肉吗?”神女问,看得佛经虽多,但对佛教的传统她并不是很了解,但与鸠摩罗炎曾同行的经历还是有点印象的,鸠摩罗炎不吃肉,每次她大啖烤肉时鸠摩罗炎不是啃野果就是啃干粮。

“你不必忙活了,佛家弟子只食三净肉。”少年回答。

“三净肉?”神女不解。

少年回答:“不自杀,不教他杀,不闻杀所获之肉即为三净肉。”

神女默了一瞬,她还一直以为这些佛教徒只吃素呢,不过这样的话,完全能理解为何鸠摩罗炎宁愿看着她大啖烤肉也不愿一起吃了,赶路的时候她吃的肉都是就地狩猎所获,完全不符合三净肉的标准。

虽如此,神女却也没觉得佛家三净肉的存在有自欺欺人的意思。

且不提只吃素对身体的影响,便是出家人乞食化缘为生,本来就应该别人给什么就吃什么,难不成你还专门提要求说我只吃素,请施主施舍我素食?真这么提要求,得到的绝不会是素食,而是关门。

古时候物资匮乏,除非是能够衣食无忧且终日饱食的贵族,否则不论是什么阶层的人都不会浪费粮食。现代熊孩子挑食不吃饭将饭菜洒地上,最多被家长说两句,若是熊孩子大哭大闹,那么家长多半会妥协给他做他想吃的饭菜,而在古代,寻常人家的熊孩子再熊也不敢那么做,皮痒痒了欠抽的另当别论。

对待亲生的挑食的熊孩子尚且能够抓起来脱了裤子一顿胖揍,对待挑食的不相干之人又哪来的容忍度?愿意施舍食物本就是善心,善心还被挑剔,搁谁都得是可孰不可忍。

因时制宜的变色是每一种生物都有的天性,也包括智慧物种所创建的宗教。

神女自己喜欢吃新鲜的食物,不新鲜的食物她都不吃,因此厨房每日都要清理一次,将昨日没吃完的食物送给山里的妖魔鬼怪或是送给路人与远处的牧人,自己没吃完的肉类也算是三净肉了吧?

神女做烤肉的方式非常的别具一格,将肉切成一片一片的,刷上调料,再张口一团火焰,肉片瞬间八分熟。

罗什可算知道为何神女那么笃定她不是人类了,哪个人类是能喷火的?

罗什觉得很稀奇,既然神女如此法力高强,为何雪域高原之上只有附近的人知道她?

“我也算不得法力高强。”神女对此也很无奈,喷火是她与生俱来的本能,跟呼吸一样,不需要学,而法力....她压根不会修炼,完全是靠本能吸收周围的灵气,效率低得要命,也不是没想过弄个功法来练练,但后果....只能说,她跟人族真心不是同类,功法不合适,给弄得岔气了,养了好几年才养好。而且,不知为何,她总有种躯体怪怪的感觉,感觉它仿佛会崩溃一般,尽管这具躯体已经活了千年也没真的崩溃,但就是偶尔会有那种感觉。

罗什回到了归国的队伍里,继续回龟兹。

神女在雪山呆得无聊了,又会下山到处跑,也去西域,没再去中原,之前那一趟的印象太过糟心,真心不想再来一回。

有时也会在龟兹呆一一会儿,而神女的时间观念与凡人有很大区别,因此她的一会儿往往是几年。

第一次暂住的时候神女住了一年,找了个地方种植了葡萄,酿制葡萄酒维持生活,虽然她也不进食也没什么,但习惯了一日两餐,不太能改。虽可如雪山时一般去狩猎,反正没什么猛兽打得过她,但生活在人群里,神女还是想试试凡人的生活。

如此的往来中,神女可以说是见证了罗什的变化,在小乘佛教扎根的地方宣讲大乘佛法,刚开始的时候难度....神女很多次都以为他会放弃,但他每次都坚持了下来。

神女在龟兹停留的时间越来越久。

耆婆再次远行,这一次没再回来,客死异乡了,死讯传回来的时候已是几年之后,不过对于出家人而言,只怕对于这点也未必那么在意。鸠摩罗炎肯定会在意,神女知道他的身体这几年已经快撑不住了却一直没死就是想再见耆婆一面,如今....大抵能去冥界团聚了,若耆婆还没投胎的话大抵还有机会。

神女第一次看到罗什那么的悲伤,想感同身受一下,然后措辞安慰,却无奈的发现,自己压根没父母,真的无法理解这种感情,自然也就无从安慰。

抓了抓脑袋,神女问罗什:“你若舍不得,我去冥界将耆婆的亡魂带回来让你养着如何?自然,若她已经重新转世为人了就另当别论,你也不想为了见耆婆就将她转生的那个人给杀了吧?”

这大抵是开天辟地以来最清新脱俗最实诚的安慰话了,罗什呆住了。

罗什好一会才找回声音。“不,不用,就是,我能否知道母亲来世是否安好?”

这个不是难题。

神女起了一卦,这是她在中原的时候向一个道士学的,不过别人便是卜算今生都要费很大功夫,她却似有特权一般,不仅能看别人今生,更能看前生来世,就是很少那么做。当年那个道士发现她学得特别好觉得她大抵不是一般人,因此特别告诫,算归算,千万别张嘴乱说,泄露天机是有报应的,而神女物种虽不明,但她的天赋足以说明她的物种不一般,而与天道越近的物种受天道监督越严重。

神女对此显然听进了耳朵里却没听进心里。

“耆婆来世会转生中原,虽有磨难,但会遇到贵人,一生总的来说很平安。”神女觉得这还不错,想想现在什么时代吧,整个地球不是尚处于蒙昧之中便是如中原一般热闹喧嚣,有谁的一生会一直安然无恙?平安两个字大抵是这个时代最难的东西。

罗什得到了安慰,神女却很快悲剧了,她转头就被天劫找上门了。

神类的变态生命力得到了诠释,躯体都破破烂烂了,直逼现代医学院实验室的骨头架子她仍没挂,就是很长时间里都得披着斗篷了,把人吓坏了还是小事,吓死了可就大条了。

神女好悬没抑郁,凡人作恶多端都没见着报应,怎么自己不过泄露了一句天机就被天劫给找上门了?天道你还讲不讲公平?

不论如何抑郁,神女都只能决定回雪山好好养着,就她如今的战况,呆在人类的城邑里实属祸害别人。她自己并不在意自身是红粉骷髅中的哪一样,但凡人显然是在意的,容易吓死人。

神女收拾东西准备离开的时候鸠摩罗炎派了仆人来请她,神女犹豫了下,想着人之将死,还是去见见吧。

随手抓了件斗篷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神女出门了,很快就后悔了。

“神女,你说人有来世吗?”

“自然是有的。”虽然她没去过冥界,但鬼差见得却是不少,不过鬼差也表示不知道她是什么,生死薄上根本没她的名字。

“那我会再见到耆婆吗?”鸠摩罗炎充满期待的问。

神女默了一瞬,你还真是深情啊。“我不是很明白,你们都还对彼此有感情,为何....”能走到这一步?

鸠摩罗炎露出了深切的悲伤之色。“是我害了她。”

神女做出聆听的姿态。

正如她早先所料,这段婚姻受到的非议很大。

鸠摩罗炎也是在婚礼当夜的时候发现的,新娘并没有那么开心。

非议并不会轻易消失,古时候不比现代,现代信息大爆炸,什么话题都维持不了多久就会被别的话题取代,人们永远都不会觉得无聊。而古时候,人们真的很无聊,无聊到一个话题能够经年的谈论与非议。虽然和自己没什么关系,但无聊啊,说几句又怎么了?费点口水罢了,就算对别人造成了伤害,疼得也不是自己,而自己也没做什么,只是动了动嘴皮子而已,那条法律规定说话也犯罪?而且就算真的逼死了人,引诱高僧大德还俗,死了也是报应。

说白了就是一群刁民,面对这样一群刁民,要么当他们是死人,不过眼不过心;要么让他们变成死人,欺软怕硬是人之天性,当意识到长舌会死人的时候刁民绝对会识趣的闭上嘴。自然,不能杀得太过,杀得过了就可能起反作用。

耆婆是信佛者,面对世人的非议,她自然不可能与我或少凰一般理智冷静的处理,要死人要受伤害也是让别人受伤或去死。

耆婆的心理压力在次子弗沙提婆三岁得重病时达到了极限,不少无聊刁民都觉得这是报应。

耆婆听进去了,她爱自己的孩子,因此向佛祈愿,只要小儿子能好起来她便出家赎罪。

小儿子最后还是救了回来,然后她就真的出家了。

神女:“....”她觉得自己永远都无法理解耆婆的思维逻辑,若弗沙提婆的重病真的和神佛有关,自己只会想办法宰了神佛,绝不会成为一名虔诚的佛家弟子。

虽然同情加无法理解,但才被天劫给找过麻烦的神女不打算再卜卦,因此很是高深莫测的回答鸠摩罗炎。“轮回永在,终会再遇。”

虽然灵魂终有消弭的一日,但轮回永在,灵魂的寿命很长,足以轮回千千万万世,如此漫长的轮回,再无缘的两个灵魂也不可能一次都碰不上,何况鸠摩罗炎与耆婆可算不上无缘。

鸠摩罗炎安详的合上了眼。

不过这次神女不打算安慰刚失去母亲又跟着失去父亲的兄弟俩,她如今的模样,很容易吓死人的。

罗什想留神女多呆几日,神女坚决不答应,已经与她熟了的弗沙提婆看不惯她遮遮掩掩的模样,伸手拽了她的斗篷帽兜.....

如果说极品身材与恐龙脸的搭配让人闪瞎男人眼的话,那么神女如今的模样....妥妥的止小儿夜啼,吓死人不偿命。

弗沙提婆给吓得大喊妖怪晕了过去。

神女很是无奈。“说了别碰我斗篷的。”

不听老人言,悲剧在眼前。

罗什的表现比弗沙提婆好点,到底是清楚神女不是人,如今这模样....也不是完全不能看,至少他没晕过去,而是很担忧的看着神女。“你这是?”

“一点意外,过些日子就该好了。”神女回答。“等我好了再来找你玩。”

罗什默了须臾。“多久?”

“不久。”

不久?

你的时间观念从来都没靠谱过,估计罗什很想这么说,但他终究还是没这么说,而是说:“那我等你回来。”

第247章 第一章寻崽·三观

神类与凡人的时间观念....永远都不能等同而论。

神女再回到龟兹的时候是十年后,她觉得只过去了一会儿,感觉也就是一睁眼一闭眼的事,可不过一睁眼一闭眼的时间,龟兹的变化咋就这么大呢?

西域三十六国乃是丝绸之路的重要中转站,因此西域比较繁华的城邦国堪比世博会,不同的是,世博会展览的是文化产物,而西域城邦国展览的是人种。

不论是白种人还是黄种人都能在这里看到,汉人、匈奴人、氐人、羌人、身毒人、大食人、波斯人.....人种展览会莫过于此。

虽然人种丰富,但总的来说,最多的还是当地的土著,旁的人种不是很多,汉人就更少了,五胡乱华,南方因为偏安一隅的关系不太清楚,但北方的汉人几近绝种,后来汉人多起来还是胡人从南北边境掳掠了诸多汉人,这才没再继续濒危下去。

神女一入城就看到了许多的汉人,走在大街上,没几步就能看到三五成群的汉人,这频率....太不正常了。

稍微一打听神女就弄明白了怎么回事。

人族的君王对于土地的渴望与野心是无止尽的,不论是乱世亦或盛世,不论明君亦或昏君、暴君、庸君。

综上所述,苻坚派了吕光来攻打龟兹了,龟兹刚被攻破。

神女很是佩服,西域离秦国的疆域腹地有多远啊,刚吃下北方又来吃西域,苻坚你也不怕撑死?

腹诽间神女去找罗什,没找到。

人不在寺院里,再去找弗沙提婆,这个倒是找到了,但罗什也没跟他在家。

神女不解,不在家也不在寺庙,这是跑哪去了?神女倒不会觉得罗什在城破的时候跑了,一来是相信罗什的性格,二来是没那个必要,罗什是僧侣,不管哪个年代,统治者都不会跟宗教过不去。

你说三武一宗导演的灭佛?那是因为大量的人口在佛门,而宗教不用缴税,皇帝的收入减少了,不然你看皇帝会不会跟宗教过不去。而且三武一宗那也是极端情况,都需要人手去打仗,而大量百姓为了逃避兵役出家,皇帝没有足够的兵源,自然要灭佛。正常情况下就算过不去也是如李唐那般,先利用佛门的力量坐稳江山,江山坐稳以后扶持道门打压佛门,给予道士各种特权,让两派相争,自己获渔人之利,直白的抄刀子那是最下下策的做法。

神女对宗教的力量有着有深刻的认知,羊同那里苯教的影响力简直做到了方方面面,她想没有深刻认知也难,因此觉得秦军不至于找罗什的麻烦。

问题是,秦军还真就找了。

罗什就是被吕光找人“清”去的,

什么情况?

什么情况还真不好说,弗沙提婆也不太清楚,只知吕光似乎想让罗什做什么,但罗什不配合,然后就.....

神女捋了捋思路,一个是远征的将军,另一个是方外的和尚,能有什么交集?

或者,她该想,罗什能做什么。

罗什是西域名僧,二十年的岁月,他已让大乘佛教在西域开出绚烂的莲花,龟兹也因为他可以说是西域的中心了.....呃,神女觉得她大概知道吕光想干什么了。

西域的地理情况注定这里很难建立起一个如同中原王朝一般中央集权的王朝,想要影响整个西域只能靠宗教,这也是佛教在西域盛行的原因,西域三十六国都大力支持,能不兴盛吗?

吕光若是对西域有什么图谋,他必须得到宗教的配合,而西域佛教如今最有影响力的莫过罗什,只要罗什向他低头,愿意帮他,那么他不管在西域有什么图谋都会事半功倍。

只是....这都快四十年了,中原该不会还如当年那么乱吧?一个将军只是远征而已,才打下地盘就起了异心,这已经不是乱的问题了,这是整个汉人文明体系都崩盘了吧?

神女琢磨着自己是否想太多了,人心也未必如此....好吧,这话,她自己都没信心,太多年也见了太多的人心,她对人心真心不抱太大期望。

罗什大概会死吧。

神女知道罗什绝对不会配合吕光的。

一来时西域的环境让罗什压根没有宗教就应该向强权低头的意识;二来,吕光的人品稍微花点心思就打听出来了,若是他割据西域成为西域之主,神女觉得西域子民今后的日子十之八/九能向中原百姓看齐。

五胡乱华与南北朝的大分裂是华夏历史上有名的动荡时期,却不是唯一的动荡时期,可它是最疯癫的动荡岁月。后来的岁月里,再怎么分裂格局,文明体系本身的架构还是在的,加上曾经的分裂与融合,有远见的人都能看出乱世终会结束。而五胡乱华与南北朝乱世,那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大分裂。

春秋战国再闹腾,本身也是诸华的内部融合,东汉末年虽然也很激烈,汉人一度死得成了少数民族,但再少数民族,汉代留下的家底都够厚,哪怕三分天下也仍将非汉族的民族按在地上摩擦。

五胡乱华与南北朝数百年的乱世打折的是汉家的脊梁与精气神。

失去了脊梁与精气神的文明体系还能维持吗?

历史证明,不能。

失去了文明的人还能称之为人吗?

不能,只有野兽才没有文明。

整个中原大地上行走的两条腿的生物,不是人,是一头头的野兽。

生于那样一个文明体系崩盘的动荡年月,每个人生下来不用教就知道不安与害怕该怎么写,就算原本是正常人,放到那样的时代,要不了多久也得变成精神病。

少凰提过的神尊历劫的那个类似背景的时代神尊身为正统皇族女最终却走上那么一条路估计有很大一部分是这方面的因素,她看着原本的百姓与生于现代而有着不同精神风貌的两种人在那样时代中的相同变化——向精神病看齐,不免产生一个疑惑,这样的时代如果维持个百八十年,这片大地上还会剩下几个精神正常的人?

遗憾的是,那个小世界因为少凰与神尊的相互折磨意外获救,但这个世界,乱世一路拉杂的延续了四百多年。

不管是谁,与一群精神病人一起长大都不可能正常。

你说孟凰不就是个特例?

呵呵,你确定它一直都是个特例而不是后期被人给硬生生的扳直了?以及,它真没精神分裂症?

吕光是个正常人,所以生在那个时代,注定他是个精神病,而且是个病的不轻的精神病,包括他的儿子们都是。

神女只是远远在府外溜达了一圈就对这一家子神经病佩服不已,那一身的暴虐血腥气息,得是残杀了多少无辜者才能攒出来?

罗什真的会死的。

神女确定了这件事。

她见过很多人的死亡,对此早已没了感觉,但想到那个有着干净眼神的少年(虽然现在已经不是少年而是中年了,但不能指望神女意识到这一点,她看人族的长相都觉得差不多)可能会死,心脏莫名的不太舒服。

神女没去想自己为什么觉得不舒服,既然不希望罗什死,那就不让他死呗。

只要吕光死了,问题就应该能迎刃而解了吧?

神女如此想着。

某种意义上,这还真是个简单粗暴却又很有效的法子。

可惜,没成功。

吕光身上有枚护身符,专门防邪祟的,本来就没完全好只是勉强能见人的神女才靠近就被伤得够呛,落荒而逃。

逃出来后神女望着自己手臂上的灼烧若有所思,这痕迹分明是正统修道留下的力量对邪祟才能造成的伤害,那么,她是邪祟吗?可,哪只邪祟能如她一般在任何宗教的正殿到处溜达的?

想不通,回头慢慢想就是了。

现在的当务之急还是罗什,别真给弄死了。

罗什到底还是没死,但也不远了。

被吕光关了起来,死活不从,估计吕光父子没耐心的时候就是他殒命的时候。

***

神女已经差不多弄明白吕光在对罗什做什么了,想给罗什娶妻。

史书上记载吕光见罗什长得帅气且精神,不合实际年龄,因此给他灌了酒让他和女人发生关系,出于戏弄之情。然是现实证明,吕光还没那么无聊,他就是想通过这种手段控制罗什而已,破戒与僧侣而言可是大忌,有这么个把柄在手里还怕罗什不从?

神女颇为无语,讲真,要不是吕光不怀好意,她都想劝罗什答应算了,美酒美人可是世间最难拒绝的事情。

神女的思维逻辑让弗沙提婆很是无奈,再难拒绝,罗什也是个高僧,高僧怎能与女人发生关系

“可他再不从就得人头落地了。”神女耸肩道,她觉得,生命比那破规矩重要多了,规矩是死的,人可是活的,稍微变通一下又如何?

弗沙提婆很想说,就算人头落地罗什只怕也不会从,但那到底是自己亲哥,那样的结果是他一点都不想看到的。

瞧着歪在藤床上的神女,弗沙提婆问:“您也没辄了吗?”

神女道:“我目前没那个能力,而且,我就算将他带出来了,也仍解决不了吕光啊。”

干不掉吕光,将人救出来也是白搭,罗什又不可能舍了龟兹城。就吕光那性子,若罗什真跑了,保不准一怒之下大开杀戒。

“你啊,还是想想有什么办法能让他妥协一下吧。”神女道。

“那是不可能的,除非.....”弗沙提婆默了片刻,忽问神女:“不知神人的民风如何?”

西域民风自然是开放的,但神女就不是人,弗沙提婆也就无从得知了。

神女随口道:“什么民风?”她见过的神类虽然也有别的,但都是山川土地的自然神,思维逻辑和凡人就不在一条线上,民风,有这东西吗?

“男女关系。”弗沙提婆更清晰的道。

神女想了想,道:“兴之所至即可。”

三贞九烈的那是人族,且是宋代程朱理学后兴起的华夏女子,但永远都不包括妖魔鬼怪,当你的寿命长到了数以千年计,一生一世什么的,就已经很不靠谱了。神人的婚姻能维持几万年甚至几十万年,够长吧?但那么长的岁月,很多道侣都会审美疲劳,然后和离。

非人生物,尤其是寿命简直永生的非人生物虽不如西方人族那般开放的令人无语,但遇到看得上的人,又正好有兴致,那么发生点什么也是很正常的事,一如先秦时的华夏族,诗经里就有不少诗歌可以略窥一二当时的民风。

弗沙提婆不清楚这些,但他看出了神女对这些不是很在意,因此问神女能不能去见罗什。

神女往嘴里丢了一枚竹实。“我不否认我很美,但罗什都要修成菩萨了,能有用?”

神女很美,但她的美从骨子里透着超脱凡人范畴的味道,反正她若是不做修饰,不管是谁看了她都会怀疑她是不是人。非难看,而是,太美,正常情况下,凡人是不可能那么美的。就算是修士在修炼有成后可以改变自己的容貌,整容后的脸再好看与自身原本的气质也得搭得上才叫好,搭不上还不如不整。神女却没这种烦恼,她是容貌是天生的,因而浑然天成,不会有整容脸给人的不协调感,但正因为浑然天成,神类的味道也就越浓郁。

一个正常男人,对着神女,想要有欲望也有一定难度,毕竟,人与神的差距不仅仅是生理上的,还有心理与法则上的。

罗什那种高僧,神女个人感觉就更不可能了,人都快修得无欲无求了。吕光找的美人都没用,何况她乎?

事实证明,还真有用。

吕光都给罗什灌了加料的酒,如花似玉的大美人扒光在他面前他都在那坚持着念佛经,然而在看到神女的时候他的佛经就念不下去了。

***

故事听到这里,高岚忍不住道:“凤凰不是很忠贞的神鸟吗?”

“婚后忠贞可不代表婚前就守身如玉。”我说。

凤凰族对待婚姻是认真而忠贞的,也因此,虽然谈恋爱九成九是奔着结婚去的——不是十成是因为南明出过孟凰那种拿婚姻当利益筹码的另类——但恋爱不一定就能走入婚姻殿堂,失恋后总不能就不再恋爱了吧?只是,我道:“其实,我也觉得神女有些....”

若是谈恋爱或是喜欢罗什倒也罢了,可神女,她确定她对罗什有任何男女方面的感觉吗?

安安道:“她不一定就是我要找的人,就算是,那也算不得什么,她又没成婚。”

我说:“既然算不得什么,你脸色怎么有些不好看。”

“我只是在想,若神女是我要找的人,那么她当时该有多少岁。”

纯血古神五万岁成年,五万岁后想怎么风流都行,但未满五万岁....看少凰这模样,估计鸠摩罗什就是腐朽得连骨头都不剩了少凰都有可能从轮回里将他的三魂七魄找出来挨个碾碎。

再后来的事历史上有记载,罗什没屈从吕光,因此与神女成了婚,名声被吕光搞臭了,但难得的是,虽然知道神女并不在意这些,但他还是一力承担起了所有非议,直到吕光因秦国方面的原因不得不东归,吕光将他也带上了,也开始了他倒霉而漫长的后半生。

神女有时会回雪域,有时也会去凉州看罗什。

不论多少年过去,遭遇了多少,罗什虽在一些方面圆滑了不少,但他的本质仍旧没变。宣扬佛法,济世救人,可惜,他生在华夏历史上最混乱的时代,客居凉州的多年,天灾人祸轮番上演,小小的凉州宛若那个时代的缩影。

很多人的心态都在那样操/蛋的时代中被同化,扭曲,罗什却始终如故,哪怕千疮百孔。

神女不是很明白,她见过很多眼神干净的人,但那些人多是稚童与少年,而随着年岁的增长,接触得越来越多,人也就变了,他们的眼睛与心都不再澄澈,神女也就失去了观察的兴致。

然而,她观察了罗什几十年,从总角稚童到知命,这个人始终没变,坚持着他的初衷,却又不会因为这种坚持而扭曲心性。

当姚兴想给他女人留种的时候,罗什让彼时正好来中原的神女帮个忙找个孕妇。

神女愣了下。“你是想骗人啊。”

“我总不能真的再破戒吧。”罗什也很无奈。

神女闻言立时同情起罗什来了,很快就找来了一名孕妇,但她没告诉他的是那是耆婆的转世,这已经是两个人,耆婆已经不记得自己上辈子的儿子,知道了也是徒增伤感。

正好这个孕妇遇到麻烦,借罗什的名头正好能解决一下,算是互惠互利。

不论是神女还是罗什都低估了姚兴的节操,丫一下赠了罗什十名宫女。

神女问罗什:“你哪里惹他了?”

这么大动作,分明是想损害罗什的名誉。

罗什也不是很明白。

神女将事情从头到尾的捋了捋,忽道:“你在凉州名气如何?”

罗什懂了。“我乃出家人。”

“这个混乱的时代,世间九成九九的人都有病,而掌权者更是其中佼佼者。”疑心病加神经质都没救了。

罗什的确是出家人,奈何他是个正常人,而一个讲究慈悲为怀的出家人与一群神经病,能不出问题吗?比如那个叫赫连勃勃的,他就和罗什互相看不顺眼,罗什觉得赫连勃勃太过暴戾残虐,赫连勃勃觉得和尚碍自己的前途。诸如此类的例子不止这一个,终究会出问题,这一次便是。

“你以后还是低调些吧。”神女说。

第248章 第一章寻崽·缘分

罗什生活在中原的后半生里神女至少有三分之二的时间在中原,最长的一次过了十年都没回来,回来的时候在葡萄园里站了很久,葡萄藤感觉到了有什么湿润而炎热的东西落在了自己的枝叶上,然后它就发现自己的枝叶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白生生的胳膊腿。

葡萄藤咦了又咦,不明白自己这是什么情况。

看着葡萄藤,神女终于笑了。“小葡萄藤和我很有缘分呀。”

***

有缘分,但这缘分也谈不上多深,至少我是这么感觉的。

罗什死后神女只在龟兹留了三年,教会了葡萄藤基本的常识与修炼后便回了雪域,再也没来过龟兹。

葡萄藤每年托人递她的葡萄酒一直都有人收,也时常有回礼,葡萄藤估摸着她应该在雪域过得还可以。

安安看着我,我自觉道:“我去买票,不过雪域可是几百万平方公里,咱们上哪找去?”

高岚奇道:“确定是要找的人了?”

我说:“不确定,但一滴眼泪就能让一根葡萄藤化形,就算不是凤凰也必定是古神纲的生物。”

安安闻言诧异道:“古神纲?”

我道:“你难道不觉得古神在生物分类上完全能自称一纲吗?”

“你也是古神。”

“现在不是。”我说。

轮回还是很强大的,不管是神还是仙,挂了堕入轮回,都会变成凡人物种,如同普通人。

啥?

既然是凡人物种了怎么还有本源神力?

自然是因为我只是挂了,却没死透,且道心仍存,自然与旁的人略有不同,且那本源神力是我神魂的能量,并非寻常力量。当然,若是当年死透了就不是轮回而是回归世界本源了,那更惨。不像如今,只要神魂修补完成就可以恢复记忆,却也只是恢复记忆,我曾经的神之躯曾经的力量曾经的神位全都没了。

打个比喻的话就像是玩游戏,我练到了最高的级别,但账号让删了,账号和账号里所有的东西都没了,只能从头再来,但曾经练级的经验还在,因此只要不出什么岔子,我有很大几率重新练回去——若换了旁的古神残魂绝不会如此,旁的古神就算死也一定留了许多后路确保自己只要没死透迟早会练回去,事实上我也有留后手,但干掉我的是凶兽,什么后手都白搭,但也不算最惨,古神类若是陨落基本是灰飞烟灭,就算有后手也派不上用场。而旁的神仙则是删号的同时本人练级的经验也在一次又一次的轮回中给刷掉了,摸着键盘鼠标都没感觉,完全给洗成了空白。

我也差点就成了后者。

综上所述,古神纲其实已经不适合我了,千万年的轮回虽然没将我给洗成空白,但也差不多了,古神类的特性我都已经没了。

安安挑了挑眉。“你倒是坦然。”

我说:“事已至此,抓着过去不放也没意义啊,那只会成为我的心魔。”

我可是还想着重登神座呢。

买票买的还是旅行票,原因很简单,葡萄藤每次递东西都是递羊同,也就是如今的阿里地区,虽然区域大了点,但总好过刚从鹤城出发时安安的预估:搜索范围为整个雪域。

抱着两坛葡萄酒离开的时候高岚提出了一个疑问。“话说回来安安你一早就知道她在雪域吗?”

“不知。”

“那你怎么定的终点站是雪域?”

“只是这个范围最有可能。”

我诧异问:“为何?”原以为这家伙是翻那浩如烟海的史料翻出了一些踪迹,但听这意思显然不是。

“我只是怀疑雪域有一座薪火殿。”

薪火殿?

我愣了下。“凤凰的薪火殿怎么会在地球上?”

高岚奇道:“薪火殿是什么?”

“文明火种。”我回答。“这是太古时代大部分智慧物种都有的一种传统,将部分子孙的卵存放在特殊的地方,伴着种族的文明。若是种族一个不测绝了种,有薪火殿的卵在,种族仍会有复兴的机会。”

君族现在都还有这种传统,洪荒初期的时候这种传统一度起了大作用,因为薪火殿,族群当时才不至于灭绝。也因此,这种传统就被一直保留了下来,理由是:虽然如今的时代比起曾经好了很多,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高岚震惊道:“不是说古神是最强大的物种吗?居然也会担心种族灭绝?”

安安道:“这世上从来都没有最强大的物种,所谓强大只是我们暂时进化得比较高,日后未必不会被超越。”

高岚想了想,觉得有道理。“但为什么薪火殿的位置你还得翻人族的史料才能判断大概范围,连个具体位置都不清楚?”

安安默了两秒,吐出了四个字:“保险措施。”

高岚也无语。“保险到自己都打不开保险箱甚至连保险箱都找不到了?”

安安也无语了一瞬。

我也道:“高岚不说还好,她一说我也想起来了,虽然薪火殿是许多种族都有的,但南明这也的确保险过头了些。”

保险箱打不开还找不到位置了,这确定是坑别人不是坑自己?

还真不是坑自己。

安安很是无奈的解释了怎么回事。

南明的薪火殿原本也不是如此的,会出现这种坑别人也坑自己的情况是因着当年与混沌中别的世界展开大战时的临时措施。

当时的情况,老实说,谁都没十足的把握能够笑到最后。

若是败了,做为被入侵世界的反抗军领军的古神类必然是会被打压最严重甚至干脆灭族的那一茬,那些如蝗虫般侵略餐食其它世界的异界种族以往多是如此做的,对于反抗最厉害的要么屠族,要么镇压后抹杀其文明,将其洗脑成自己最忠心的奴族。

少凰不懂什么叫日内瓦公约精神,更不会跟自己的敌人讲人道主义精神,这是一个你杀她族人她能屠你全族的暴君,显然死都不可能做出将俘虏养得白白胖胖的,再等战争结束后遣送回去的事来,事实也的确如此,对于抓到的俘虏不是宰了加餐就是送给熊猫当实验素材,战事结束时剩下的俘虏她都一个没放过。

言归正传,熊猫也是做实验的时候从异族的灵魂里发现了异族麾下一支被博学压榨最厉害,什么文明都没有,如同野兽的一支奴族的来历,它们曾遍布自己诞生的世界,它们有着非常发达的文明,甚至发展到了能够离开自己诞生的世界,探索世界之外的混沌,也因此与异族碰上了,然后....被入侵了。

没人会在被家园被入侵的时候任人宰杀,因此那支奴族的祖先毫无悬念的反抗了,带给了异族极为惨烈的伤亡,差一点就赢了,可惜最后还是功亏一篑。战败后它们的文明被摧毁,所有识字与记得自己历史的族人被屠杀,只剩下被洗脑严重,愚昧无知如同野兽的子孙。

熊猫被惊呆了,诚然,众神族征战不休,杀戮无数,但也没哪个是这么搞的。

惊呆之余熊猫将自己的发现呈给了众神族的王,同样惊呆了一大票王。

神族本就骄傲,光是想想自己的族群有可能变成那般模样就毛骨悚然,那样的下场还不如一开始就被屠族呢,至少绝种也绝得体面点。嗯,绝种,众王不认为一个所有族人都被洗脑成愚昧无知的野兽还能算智慧物种,既然不算智慧物种了,那就等同于绝种。

虽然都对自己有信心,可到底没有十足的信心,保险起见,薪火殿这项传统被进行了临时的变更。

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

“钥匙”的保管人也不能只一个,确保即便“钥匙”被俘也不会被人找到任何一处薪火殿——不是不相信自己族人的忠诚,但光是众王自己随便想想就能想到至少几十种不需要别人开口就能得到自己想要情报的手段——俘虏对自己的种族忠诚与否毫无意义,熊猫就是个活例子,丫闲来无事将实验素材的祖宗十八代及其祖先是如何进化的大概过程都给挖了出来——盘古世界大部分将领与神人在被俘后第一反应都是自灭神魂灰飞烟灭,确保自己死得透透的。

真的相当保险,保险到若是真的出现了最坏的情况,兵败如山倒,所有人都挂了,他们的族群也仍留有希望。

自然,战争最后还是赢了的,后续也处理得相当漂亮,没有任何的议和,少凰带着远征军挨个找上门进行屠族,永绝后患。

胜利是需要代价的。

华夏族结束百年国耻最后的抗战打了八年,仅是死亡人数多达数千万。

当年的那场大战,盘古世界的智慧物种人口锐减了六成——完全能理解为何后来盘古世界扩大后为何智慧物种的人口密度能刷新史上最低了。

众神族,也够呛,少凰表示,战后她站在不死火山的山头往下看,愣是没看到几只和自己同一辈的熟鸟,曾经遮天蔽日的凤凰鸟群也看不到了,不管是哪里都空荡荡的。

保险太好,人又死得太多,其中就不乏保管“钥匙”的。

于是,一个尴尬的局面就出现了——

我将整个种族最珍贵的东西存在了最保险的保险柜里,现在我找不到那个保险柜的位置和“钥匙”了肿么办?

后来盘古世界被切割为三千大千世界,无数小世界,大海捞针都比找薪火殿容易。

肿么办?

凉拌。

反正薪火殿的布置只要不是世界末日——也有一些物种造的薪火殿也有可能世界末日了都能保存下来——就不会有事,薪火殿里的卵只要不打开或符合当初草拟的复兴机制就不会孵化,放到地老天荒也没问题。

除了随缘,众神族也没别的能说了。

不过这些年神尊让神仙负责一个或若干个世界的安危,同时批准从凡人物种里雇小弟帮忙,虽然只是捎带找薪火殿,但哪怕只是顺便,探索范围也变大,探索工作也细致了许多,已有许多薪火殿被发现,报到神界后让各个种族自己去看是不是自己族的,是的话就去领蛋,若不是,或是种族已灭绝,那么那些蛋就留在神界孵化成长。

高岚很是无语的道:“你们心可真够大的。”

“反正蛋不会有事。”安安道。

“之前找到的那枚....”高岚提醒。

安安婴儿肥的脸蛋立马就冷了下来,我想抽高岚,哪壶不开提哪壶啊,这可不是圣母,你伤了她族人她还能表示没事的,她想不起来不是最好吗?你提醒她干嘛?

再次坐上长途火车,安安和我还好,都是能够一闭关一打坐一修炼千年万年不带说话的,但高岚却是受不了。

高岚提议道:“要不还讲讲故事?”

安安不知道在想什么,估计没心情,就算她有心情,估计高岚也不想再听讨债故事,于是我道:“想听什么类型的?”

“随便,但不要安安之前讲的讨债类型。”

我想了想,说:“我给你讲我曾经轮回过的一个世界发生的故事吧。”

本来是想讲大洪荒时代的故事的,但考虑了下还是算了,虽然我觉得大洪荒初期时的经历很值得怀念,但高岚应该不会喜欢。大洪荒初期天地间的智慧物种属于稀有品种,因此没什么尔虞我诈,更没有什么战争,总体安宁祥和,年轻人不会多喜欢的。

高岚点头。“好啊。”

我问:“夜晚你抬头能看到的是什么?”

“夜空。”

“夜空之中是什么?”

“星星。”

“那个世界看不到星星。”我说。

高岚愣了下。“怎么会?”

我瞅向安安。“正常情况当然不会。”

安安静静的看着我。

我说:“你良心呢?”

安安想也不想的回答:“喂狗了。”

高岚不解:“你以前轮回的那个世界没有星星和安安有什么关系?”

我说:“有关系啊,丫跟人打架将几个银河系那么大的星系给打崩了。”

这也是我最近想起来的一部分记忆,契机是楉闲聊时提起少凰曾与一个来自混沌的魔物干架,打崩了几个银河系,打完了还不好好善后,留下支离破碎的星系形成了一片扭曲而光怪陆离的空间。而因着那方世界属于偏远地带,用现代一点的词汇就是比乡下还乡下,以至于这家伙打完架没收拾好尾巴的事直到几百万年后才被发现,就这还是有个仙人路过,不然可能再过几百万年也没人发现。

盘古世界太大了,又无时无刻不在诞生着或人工或天然的小世界,神界能给所有世界登个记录就已经很不错了,更细致的管理.....只神界的管理单位为一个乃至多个世界,正式工作人员还只一个就足以看出神界对凡人世界管理的多么的“细致”。

只是,虽然在那个世界转世过,但我还真没想到那一世生活的地方那么诡异居然和少凰这丫的有关。

“你丫跟魔物打架打完了居然也不知道收尾,就那么留个烂摊子。”我很是福气的对安安说。

“我收尾了,不然那片空间不是变成你后来看到的诡异而是一开始就不存在。”安安淡淡道。

我笑:“就你那也叫善后?”

“至少人没死光。”

这话说的....真特么的有道理,竟无法反驳。

混沌魔物入侵,要没那一架,就不是几个星系崩成碎片,而是整个小世界的末日了。

“为什么不完全修复?”我问。

“那个时候不擅长修复。”

不擅长修复,那就是擅长破坏?

我说:“你不会一直都这样吧?”

安安道:“自然不会,后来学成了。”

“但你没回去。”

“忘了那地方。”

我X,真心槽多无口。

高岚不解:“虽然没完全善后,但那后来的那片空间应该是可以生存的吧?”

“可以。”我说。

高岚更加疑惑。“那怎么感觉你好像很有怨气?”

我咬牙道:“当然有怨气,我那一世是个科学家,你能明白一个科学家皓首穷经研究了一辈子死活弄不明白自己的世界和自己按着公式计算出来的对不上是什么心情吗?我在古老的化石里找到了星光辐射的痕迹,但我看不到星空,我探索世界的种种基础定理,然后计算世界的尺寸.....那一世是我千万年的轮回里过得最特么纠结的一世,没有之一。”

对于一个科学家,且是一个有强迫症的科学家,那个因为神类的战争而扭曲的世界真的是太不友好了。

夜晚看不到星星,但古老化石里却有星光辐射的痕迹。

脚下生活的大陆是一块碎片,绕着一颗气态巨行星翻转般的自转。

明明是同一片大陆,我检查岩石层却无语的发现好几种属性完全不同,根本不应该出现在一块的岩石层,寻找生物进化的化石时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

诸如此类的问题不止一两个,只是有历史记载以来一直如此,所有人都习以为常,就好像看到太阳从东边升起,一代又一代,所有人都将太阳从东边升起当成了真理,却不曾想过,其实太阳其实也是可能从西边甚至南边、北边升起的。偏偏我是个科学家,而科学家的工作就是想探索真理,探索世界上那些问题的原因是什么的。

我被活活逼出了强迫症。

高岚同情道:“所以你那一世该不会是抑郁而终的吧?”

我说:“没有,我死于太空辐射。”

高岚愣住。“不是没有星空吗?哪来的辐射?”

“我计算扭曲世界的边缘,推测世界边缘之外是真正的宇宙,就去探险,但出口附近那几个破碎空间,不是真空的太空就是恐怖的恒星、气态巨行星.....我离出口只有几步之遥的时候赶上了一场恒星风暴。”

很难说这种死法和抑郁而终哪个更惨,只差一点我就可以看到真正的世界,看到星空。

大抵也是那一世死得太郁闷,新的一世我对星空有很深的执念,干脆从事了天文方面的工作,专门跟星空打交道,对夜空的星星百看不厌。

第249章 第一章寻崽·真爱

在我讲完自己不知道多少年前那致郁的人生大略经历后高岚看安安的眼神很是古怪。“安安,你这么个活法居然能一直活到现在,真是.....”

安安道:“必然。”

高岚一脸懵逼。

安安懒得解释。

我解释道:“这家伙虽然造孽,但她身上的气运和功德都很庞大,估计整个盘古世界罕有人及。”

气运与功德并不能当免死金牌用,但可以缓刑,并且给你机会弥补,而非一开始就砍了你的首级。

就好像少凰早年害死太多人,被神尊逼着她还债,等还完了债她的业孽也就消了,什么事都不会有了。

少凰的情况,我估计她只要不是莫名其妙想要毁灭盘古世界,并且还债及时,那么她最严重的报应也不过是霉神光环缠身,死不了。

“话说回来,你身上怎会有如此恐怖的气运与功德。”我觉得挺不可思议的,熊猫证的医道,不论是自己还是徒子徒孙都救人无数,却仍及不上少凰的功德,而少凰的日常....只能用造孽来形容。而且功德还好说,就当她活得比熊猫长,虽然造孽多,但行善也更多好了,但气运是怎么个情况?

“我当年远征一半是因为咽不下那口气,另一半是天道的意思。”安安回道:“混沌中有无数世界,但世界的开辟者不同,每个世界的法则也不尽然相似,有的世界的法则可能是盘古世界所没有的,盘古天道若是想继续进化、完善就得获得更多的法则。”

懂了。

一个世界的法则越完善越丰富,只要不没有造成内部冲突,那么它就越完善,但这个问题盘古天道显然是解决了的。

对于帮了自己如此大的一个忙的功臣,天道自然不会吝啬于酬劳,估计也有它拿少凰同样没辄的因素,能够横扫周天世界足以说明少凰的实力相当恐怖。

力量不代表正义,但当你足够强大,很多的东西都将约束不了你,少凰显然是这样一个例子,道德律令于她,估计她自己都记不住,唯一能管得住她的神尊也是因为打得过才管得住,不然多半是将少凰当祖宗供起来。

思及此,我忽问安安:“神界的神大概分几个位阶?”时代不同,位阶的称呼与标准或许会有所变化,先确定一下。

安安随口回道:“普通神人,神君,上神,神尊,道主。”

我愣了下,上神我明白,我自己就曾是上神,神尊我也明白,因为我当年已经隐约摸到了它的门槛,奈何还没来得及翻过去就被杀了,但道主....那是什么?“道主?”

“天道之主,一个真正的宇宙世界的创造者,盘古父神就是那个等级的,不过一方宇宙一般只能有一个道主,因此每个道主诞生的时候都是其彻底脱离出身的宇宙去混沌中另外开辟一个完整宇宙之时。”

懂了,真正的创世者,不是盘古世界那些随手就能捏一堆有问题或没问题的小世界的神,我好奇的问:“那盘古世界这么多年有新的道主产生吗?”

“有啊,那个贱人。”

我无语,神尊这是哪得罪你了?怨念这么重“你刚才还说一方宇宙一般只能有一个道主。”

“一般,也就是说偶尔会有特例。”

“比如。”

“盘古世界是块超级大肥肉,天道不希望盘古父神醒来的时候这方宇宙已经完蛋或是被旁的家伙给占据甚至吞噬,那家伙在还是神尊的时候就被天道给摁住了。”

“神尊为何会答应?”我很是不解,神尊都能因为遇到颈瓶而跑出去找机缘,显然是心甘情愿的,不然跑出去了怎么可能还往回跑?

“一半是因为彼时刚晋级为神尊,杠不过天道,又与天道目标一致,至少在当时与之后的几百万年里它们俩目标很一致;另一半则是,我的关系。”安安最后一小句说得很是嗫嚅,音量也很小,堪称低语。

我愣住。“你?”

安安很是复杂的道:“我造孽那么多,天道凭什么给我一个改过的机会?我并非一开始就为它创造了让它心动的利益。”

神尊跟你绝对是真爱。

我心中腹诽不已。“这样啊,那你现在是什么位阶?”

“上神。”

我无奈道:“你若只是上神,神尊可能出事,想趁机做点什么的众神会第一反应是干掉你?”

众神的反应足以说明少凰在他们的眼中具有相当大的威胁,估计仅次于神尊。

“除非脱离盘古世界,否则我永远只能是上神。”安安道。

这意思就是,脱离了就不是了?

“那你为何不脱离?”我不解。

“我并非道主,且,因果尚未算清楚。”

我一时无言,因果尚未算清楚,上神大人你都还了多少年了居然还没还清,你当年究竟害了多少人?

“你当年....”

“盘古世界至少三分之二的种族被牵扯进了我挑起的战争。”

我:“....”知道你牛,但没想到你这么牛。

高岚忽道:“那你为什么要挑起战争啊?三分之二的种族,应该会死很多很多的人吧。”

这问题问的,我都想捂脸。

古往今来的战争交战双方都知道打下去会死人,但你见哪个会因为战争会死很多人就止戈的?

安安也很无语的瞧了眼高岚,道:“我长姐被杀了。”

“为姐报仇。”高岚露出了理解之情。

安安继续道:“不过那不是主因,那只是个导火索,就算没那事,战争也迟早会发生。”

“为什么?”高岚不解。

安安显然不想说什么了。

我叹道:“傻孩子,因为利益啊。寻常人会因为爱恨情仇而怒发冲冠,但君王不会,会因爱恨情仇而怒发冲冠的人从一开始就不可能坐上王位,至少在那个时代是不可能的,就算坐上了,估计你一部电视剧还没看完就能看到它人头落地了。”

自然,我相信少凰会发动战争是真心想报仇,但我更相信,如果没有足够的利益,倒不是说她就不复仇了,而是会以别的方式复仇。瑶光不就是个例子,同样是复仇,她是王,而南明彼时的情况注定她不可能发动战争,她便另辟蹊径的完成了复仇,那个骗了她亲人的龙族帝子最后的结局虽然不清楚,但一个失去力量的帝子,妥妥的生不如死,就龙族那情况,说不得他后来的地位连混血种都不如。

火车呼啸中来到了雪域高原,下了火车又坐了一辆越野车才一路跑到阿里地区。

昔日繁华的穹隆银城已被风化得完全看不出这里曾是亚欧地区文化、经济交流的重要中转站。

看不出来也正常,穹隆银城繁荣昌盛的时候,恒河流域以及亚欧交界的大片区域还是蛮荒之地,不是正在开发就是待开发,穹隆银城的地理位置与象雄人的游牧机动性正好符合当时的需求。但后来恒河流域等地都发展了起来,雅垄地区慢慢占了地利,吐蕃取代象雄后穹隆银城也就退出了历史舞台,千年之后,我只能看到一堆风化得惨不忍睹的石头。

“时光最是无情。”高岚很是文艺的感慨。

我挺想说不一定就是时光最是无情,也可能是当时的文明不够发达,反正据我所知,我出来的那个小世界的君族分支有个宗庙,宗庙建筑的历史和族群在那个世界生活的时间一样长久,这也是远古种族的传统,不管去哪都会将祖宗的牌位给带着,丢了什么都不能丢了这个。并且,不管是繁华的大族还是落魄的小部族都会以自己最好的东西祭祀祖灵。

那座宗庙是君族用了最好的材料最好的工艺最好的工匠造的,平均三五万年一翻新,至今都还好好的。

不过考虑了下,还是算了。

安安问我们俩:“要细致参观吗?”

我有点兴致,虽然更喜欢还在发展的文明,但缅怀一下文明的坟茔也可以。

高岚坚决摇头。“到处都是石头,看几分钟还行,看一天那就得吐了。”

安安看向我,我说:“我无所谓。”虽然有点兴致,但这点性质还没到非去不可的程度。

意见达成一致,越野车没坐停留,继续奔着雪山而去。

雪域多雪山,真是对得起雪域这个称呼里的雪字,雪山绵延起伏,一座又一座,若是没有现代的导航工具,哪怕知道要找的是哪座雪山恐怕我们也很难,看雪山看到吐还是其次,关键是方向,四面八方感觉都一个样,若是只靠眼睛,一个不留神可能就走错路了。

到达雪山脚下的时候我发自肺腑的感慨:“我现在对古代时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民表示十二分的佩服。”他们怎么分辨方向的?

山里有座非常气派的建筑,宛若庙宇,可惜是空的,别说人了,便是鬼都没有一只。

高岚很是惊奇:“这里这么干净怎么可能没人?”

人气是种很奇怪的东西,若是有人居住,那么一座屋舍不管年纪多大,都会看着很有生气,但没人住,最多一年半载就足够它到处都是灰尘和蛛网了,若是三年五载,可以考虑重新买房或修建房屋了。然而这里,冷清得显然不是一时半会没人了,却真的很干净,别说蛛网了,便是灰尘都没有,无怪乎高岚惊奇。

我道:“是除尘的法阵,整座庙宇都有法阵。”

这种法阵在洪荒时不罕见,每个炼气士的洞府都有类似的东西,自然,就喜欢搞非主流的另当别论。不过,如今这个时代,这颗星球,倒真的是很罕见的东西。倒不是失传了,而是维持这样的法阵需要不少能量,洪荒时灵气浓得都快成液体了,灵石矿到处都有,随便连一条灵石矿就可以用到地老天荒去,而今,没人会这么败家。

“不过,这里好像用的不是灵石做能量。”我说。

安安到处看了看。“它应是将法阵和法术结合了,用自身的灵力做为能量的。”

我挑眉。“它拿自己当永动机呢?不对,她人都不在这,永动机还能隔空连线?”

“一次充足能量就够了。”安安道。

能将除尘的法阵给改成这样,不是一般的折腾,我现在有点信那是少凰的族人了,除了凤凰,哪个物种能洁癖到这地步?

凤凰也是神才了,造物也就罢了,造物还完整的继承了她的脾性。

傲娇(我是这么觉得的,别人的话就不保证了)、洁癖....着实好奇南明如今是什么模样,凤凰在的时候凤凰族虽然是大族,但那个时候的情况,所谓的神族大族,总人口大多连如今的一个县都不如。因此虽然占据了南明千万里的土地,但实际生活区域也就那么一小块。如今这么多年,大洪荒时代进入洪荒时代,洪荒时代进入现代,多少岁月?足够繁衍出足够的人口了,整个南明....也不知该有多干净。

若非天性,谁特么的能闲到这么折腾一个除尘的方子?

确定这里没人,而且不是一时半会没人,至少十来年都没人住后我问安安:“接下来去哪?”

虽说雪域的人口是华夏最少的区域,但这不代表这里找人就很方便,讲真,它还不如那些人多的地区呢。几百万平方公里,就那么一点人口,人口密度之低....在这里找一个人,不对,是找一只鸟真的是一件很考验人的耐性的事。

莫名的觉得自己不知道多少年前那充满强迫症与抑郁症的科学家经历也没那么抑郁了,至少我现在看到害我当年抑郁了一辈子的家伙也抑郁了。我当年就想过,如果真的有神,世界又是神造的,那么我诅咒那个手潮的神得抑郁症,手艺不好你就练好了再创世啊,搞出这么一个世界来是专门用了报复芸芸众生的吧?芸芸众生哪招你惹你了?

安安只用了三秒钟就摆脱了抑郁症状态。“去喜马拉雅山脉。”

喜、马、拉、雅.....

我脑子里不断的回荡着这四个字,有印象,世界第一高峰就是那座山脉,教科书就有提到过,我能没印像吗?

只是,我当年看教科书的时候就很好奇喜马拉雅山究竟多高才能被誉为世界第一高峰?

虽然不记得以前的事了,但我那时候还是保留了一些潜意识的东西,因此翻了之后大失所望,什么世界第一高峰,不过是个小山坡嘛。也因着此事我还记得,那片山脉最高峰的高度,还有它的长度以及整个山区范围。

我说:“那么大一片山区找只鸟....要不咱们回去找特勤处商量一下,他们能够调动的人资源肯定比咱们多,再或者多找几只本地妖。”

安安道:“不是找鸟。”

“那是?”不找鸟你找什么?那片大雪山,不是我说,除了热爱挑战极限生存的作死凡人与苦修的修士就没谁乐意去那受冻。

“薪火殿。”

“薪火殿在喜马拉雅山里?”

“还不确定,但可能性很大。”

“不,那么大一片,要不咱们还是先找鸟吧,它若是从那里头出来,多少会知道点什么。”我说。

“一定范围内我对薪火殿会有些许感应。”安安说。

我这才想起这位是南明的王,也是南明的最强者,就算战争激烈,谁都会死,她的死亡几率也一定是最低的,而一个王若是也挂了,那么那种情况,种族离灭绝也不远了。

保险措施虽然保险得简直坑爹,但当年那些人还不算没救,至少胆子没被吓破,什么都想不到。想到这保险多坑的后果了,多留一两个后路也并非不可能。

只是——

“你的感应范围多大?”

“方圆五百里。”

我问当年与自己一同翻书的高岚:“喜马拉雅山脉的范围是多大来着?”

第250章 第一章寻崽·薪火殿

雪域高原,地球第一高峰,足足两个月,我相信自己很长时间都不会想再看到雪和山了。

不过,我还不算最惨的,高岚才是最惨的,她是人族,体质跟我不能比,我只要克服温度太低想冬眠的冲动就没事,她却是费了很长时间才适应地球第一山脉的海拔与含氧量,我劝了好几次让她先下山找个城市呆着,这种地方,她一个普通的女孩子真的够遭罪的,然而这位表示一定要见识一下古神族的薪火殿,都这么多年了,什么材料这么坚实?居然还能用。

行,你好奇心够强的,虽然有点作死的味道,但好奇心本就是智慧物种进步的动力之一,再加上有我和安安,肯定死不了,忍得住就继续呆着呗。

薪火殿与我们的直线距离约为一百里。

当安安说出这么一句话的时候我和高岚高兴的眼泪鼻涕都快下来了,地球的雪线太低了,好冷。只是,高兴完了我忽的就反应过来一个现实问题,为了捕猎——我知道吃野生动物犯法,但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不吃野生动物你让我吃什么?——方圆千里我都熟,可没看到类似薪火殿的东西。

“你说的直线距离是哪个方向?”我有种不太好的感觉。

安安往下一指。

我诚恳的说:“我能掐死你吗?”

这里可是喜马拉雅山,脚下的不是泥土,而是千万年积压的雪层与厚厚的岩层,土壤什么的,我已经好多天没看到这玩意了,我拒绝承认那些比石头还结实的东西是土壤。

安安很是通情达理,一点都不打算勉强我。“我给三十六打个电话。”

我道:“熊猫的爪子虽利,但它不可能专门跑这么远来给你挖石头。”

“不是,我想让她制作一个能够将整个喜马拉雅山炸飞的炸/弹,山都成碎块了,薪火殿自然也就露出来了。”

高岚:“.....”

我:“....我挖。”

世界第一高峰,若是炸飞了会造成的影响,恕我无法想象,我也不想去想像,因为那肯定不会是好事。

以人形挖雪山太慢,我将自己的躯体整个的化作了类龙的模样。

高岚被吓了一跳。“小落你是龙啊。”

我瞪着高岚道:“不识货你就别乱猜,不是长得像龙就是龙。”

高岚想了想,道:“好像也是,没听说什么龙种有你这么肥的肚子。”

“不会说人话的话可以闭嘴,做不到的话我不介意帮你的。”我很是和蔼的说。

见鬼的肥,老娘苗条得紧,浑身都是肌肉。

小肚子?

那不叫肥肉,老娘天生腹部鼓出那么一些我能怎么样?

原形的姿态果然方便很多,不管是雪层还是岩层都给注水量十足的豆腐做的似的,轻轻一爪子就是一个大洞,不到半日就掏出了一条百里通道来,就是恢复人形的时候整个人感觉都快断气了,不是生理上的,是精神与灵魂上的,果然,在现实中化作完全体的原形的压力还是很大。

“这个洞。”安安看着笔直通向地底的洞皱起了眉头。

我说:“直通薪火殿大门,我对你贴心吧?帮你将路建到正门口去了。”虽然我也很想先瞅两眼,奈何薪火殿只能从正门入,而我没有开门的权限,那玩意的开门权限虽然不高,但审核却特别的严苛。

第一个检查基因,不是自己的血脉族人不予信任,这跟托孤差不多,谁会心大到将自己的孩子托付给异族人?而且还是完全不认识的异族人?也不怕孩子被人给下锅了?因此第一道的基因检测血脉浓度必须达到百分之九十,纯血最好。

第二个是检查灵魂,不同物种的灵魂是有差异的,古神族的神魂更是一个种族一个特色,搁一块一眼就能看出不同。之所有这道检查便是因着这世上可是有夺舍、历劫、借尸还魂这些事情的,谁也不敢保证人皮之下就真的是人,就好比安安,她的躯体是标准的人族,可她的灵魂妥妥的非人。也因此第一道检查如果没过,第二道检查却过了的话,还是能开门的,就是单一的检查灵魂条件更苛刻,并非每个族人的灵魂都管用,必须是符合标准的族人灵魂才有用,还不一定能得到薪火殿的全部权限,少凰的话,她都是王了,只检查灵魂也肯定能掌握所有权限。

不论是哪一个,我都不可能通过,这又不是君族的薪火殿,因此也只能在找到大门的位置后回来了,不过话肯定是不能说得如此直白的。

“这洞根本没法走。”高岚也皱眉道。

我说:“大姐,这是我用爪子挖的,不是用专业的工具弄出来的,能通人就不错了。”

安安道:“滑下去就好了。”

我点头,不亏是上神,就是识趣又聪明务实——

才怪!

丫拿我当垫子啊。

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被死熊孩子抓着一起摔进了洞穴里,虽然穿得很厚,但百里长途滑下来,我背部的衣料全都磨没了,若非我身上还有层鳞片,落地的时候就该血肉模糊了。

一落地我便将怀里窝着的安安丢了出去。“你个混蛋。”

“你又没事。”安安不以为然的道。

“那是因为我不是人,我身上有鳞片。”我怒道。

鳞片都有点发烫,可想而知若是血肉之躯这么一路滑下来会死得多惨。

“所以我抓的是你不是高岚。”安安仍旧不以为然。

我:“....”我有鳞片我身体结实就被你当肉盾?我去,老娘这倒的什么霉?

想气,却无奈的发现,如果换位思考,我也会做出和这家伙一样的事情来,而且,她抓的是我而非高岚也的确是有人性了。虽然处得来,但我就没认为过这家伙是个好人,也不能说她就是个坏人,这家伙虽不似传统神族一般不拿凡人物种当人看只当低等动物看,但尊重生命并不代表就爱惜生命,尤其是别人的生命。

少凰本身就不是良善,再加上君王的思维逻辑,为自身方便或利益而害人在她的三观里绝对是天经地义的事。

我有点怀疑,如果这次我不在这里,她会不会随便用个普通人当肉盾。

察觉到自己的思绪有点远了,赶紧刹车,我跑上去将被落在上头的高岚带了下来,一回是滑,两回也是滑,滑习惯了就好。

从包里取出一件完好的大衣穿身上,这才瞅向大门。“怎么开门?”

每个种族的薪火殿都不一样,各自的喜好、文化都不一样,说不定这个种族喜好左,另一个种族就喜好右,因此除非是自己种族的薪火殿否则就不能按着自己所了解的常识来处理。

安安看了看面前十丈高的合金大门,将脸凑到了一个位置上。

高岚惊奇道:“这门也太高级了吧,居然可以刷脸。”

我道:“不是刷脸,是刷灵魂。”

安安的“刷脸”相当给力,大门刷的就打开了,一点声音都没发出来,同时一道红光刺入了安安的眉心,应该是薪火殿的所有资料,丫是最高权限,得到的资料想来也是最完善的。

大门打开,看到的却不是充满金属的空间,而是一片山清水秀的世界,就是山上郁郁葱葱的不是松柏,而是各种灵植,其中以梧桐树为主,地上的草也是灵植,有的明明是草本灵植,也不知长了多少年,草都快长成树了。

高岚下意识的回头看了看,确定是冰冷的岩层,再往前看。“这、这....”

我解释了下:“这是秘境,也可以说是小世界。”就是特别小了点,也没有完整的法则,无法自行演化生灵。

“拿一个秘境当保险箱,手笔真够大的。话说,这地方多大?”高岚有些疑惑的看着远方,目之所及,完全看不到尽头。

安安随口道:“大概有十个湘地那么大。”

闻言我与高岚俱是止步,十个湘地那么大?话说湘地的面积是多大来着?想不起来了,但不管十个湘地的空间是多大,有一点都是可以肯定的,若是靠11路走到安安要去的地方,多半是望山跑死马的另类演绎。

我叹道:“具体什么方向,我带你们飞过去。”

“这里用不了爬云术。”安安道。

我试了下,半朵云都没下来。“你们搞这个干嘛?”

“不管多么保险的保险箱都是有可能被突破的,总得多留几个后手,若是同族绝不会被不能施展爬云术给难着。”

当然不会被难着,谁见过禽鸟用不了爬云术就飞不起来的?

呃,这里好像真有一只。

我目光古怪的看着安安,至少这只目前是飞不起来了。

安安平淡的道:“这是个巧合。”

我说:“罢了,我变原形带你们飞。”

“没有翅膀飞起来会被攻击,你的外形近似龙族,有九成的几率引起整个秘境最凶狠的攻击。”

我:“....”还让不让人活了?

高岚也无语道:“薪火殿不是主要防来自混沌中的敌人吗?怎么感觉你们更防龙啊?多大仇?”

“都防。”顿了顿,安安继续道:“至于多大仇,很大仇。”

我想起了长恒的事情时听到的内容,互相干掉了对方族谱上一半的直系亲属,心说,确实很大仇。

高岚问:“那接下来还有什么防御?”

“有一些,但不会启动,我有最高权限。”安安道。

“那能不能解除禁空?”

“这个是基础设施,非防御系统。”

言下之意很明显,都不是防御体系,有权限也没法关。

高岚也无语了。

我瞧着周围的灵植,觉得,设计这薪火殿的人也挺有意思的,这里的灵植随便一株丢外头都能轻轻松松引起大战,但在这里却跟路边野草似的。

若是薪火殿真的出现了意外情况,被人闯了进来会怎样?

看到这一整个秘境的宝物,妥妥的看花眼,哪还会去想这座秘境里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毕竟,在禁空的情况下,不是谁都能控制住自己从宝山中走过而不忍住驻足的。

我问安安:“照这布置,怎么会有两枚蛋流落到外头?”

“正在查记录。”

我瞧了眼安安,可以看到这家伙眼睛里有着无数的符文像刷屏一样刷过,我去,这家伙的身体究竟被改造成什么样了,这么折腾脑子居然没烧起来。

过了一会,安安道:“找到了。”

我竖起耳朵想听听这是什么情况,却被告之,实属意外。

薪火殿的位置并不固定,至少古神族弄的薪火殿不固定,一直在若干世界中跳动,增加被人发现的难度。这座薪火殿当年在若干世界间跳跃的时候遇上了与我几乎抑郁而终的某一世类似的意外,不同的是我遭遇的是恒星风暴,它遭遇的是一场在计算之外的空间风暴(推测是有神人在穿越空间时掐架引发的空间问题),因此受损严重,一度开了门,引来了不少妖魔鬼怪,那两枚蛋就是那个时候丢的,不过也谈不上完全丢,因为发现了蛋的妖怪才离开秘境还没多远就被秘境用远程打击的武器给灭了,只留下两枚蛋。

遗憾的是,秘境虽然灭了那个妖怪,却没法长出胳膊将蛋给捡回来,最后只能看着它被一个误入其中的原始人给带走了。

高岚奇道:“居然没将原始人一块给灭了?”

安安解释道:“攻击秘境外的武器威力很大,但在没有主人控制的时候冷却时间也很长。”

这还真不是一般的倒霉,所幸,一枚蛋已经找了回来,还有一枚也有了大略的消息。

望山跑死马,虽然没跑死人,但高岚的脚底都给磨出了茧子。我再一次庆幸自己不止人族一个形态,四只爪子走路绝对比两条腿走路舒服,只是这俩无耻的货见了竟然都爬我背上来了。

卧槽,本庄主成代步工具了?

秘境里一共四个窝点,每个窝里都有一到三枚蛋,每个窝之间的距离都隔得老远,远得让我佩服当年设计这座秘境的人,丫要不是神才就是变态,真是完美的演绎了什么叫鸟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一个秘境里你都还能这么折腾,脑回路究竟是怎么发育的?

除去已经被人给偷窃过的,另外三个窝里的休眠装置都完好,里头的蛋也保存得仿佛刚放进去,千万载的时光仿佛不曾发生过。

一共七枚蛋,凤凰共五个支族,除了火凤凰,另外四支都有。

每一枚蛋上都有着精美的火焰图案,宛若用不同颜色的极品玉石雕琢而成的极品玉器,但与玉器又不同的是蛋壳摸上去并非玉石的冰凉,而是一种仿佛体温一般的温暖——不是人的体温,是鸟的体温,所以高岚的手被烫红了。

我递给高岚一管膏药。“下回想摸什么东西先搞清楚能不能摸。”

“怎么这么烫?”高岚不解。“里头该不会是熟的吧?”

我说:“怎么可能,凤凰的体内温度可是媲美地心熔岩,蛋壳这点温度根本算不得什么。”的确不算什么,但普通人也绝对不能什么防护都不做的抱太久,不然手就真得熟了。

估摸着少凰当年在魔域没被人给吞了也有这方面的因素,她的蛋只会比这些普通族人的蛋更变态,毕竟,她可不止凤凰血脉,还有来自桓寂和宁渊的血脉,她当年的蛋,绝逼谁吞谁悲剧。

我摸着光滑如玉的蛋壳,莫名的怀念起了凤凰。

南明最开始的那些蛋我大多摸过,有几枚还当球拿来玩过抛球游戏,反正结实,砸石头上碎的也是石头,自然玩得很心宽。

昔日故人,一个已逝,还有一个....

安安忽道:“你死后娲灵大神的确隐居了几百万年,但后来长姐找过它,我不清楚它们谈了什么,但它的确慢慢走了出来,有时也会去混沌之外旅行。约几百万年前我因故去探望过它,它的心情挺好的。”

还能去旅行啊,那应该是真的走出来了,走出来了就好。

安安忽的露出了一个诡笑。“而且,她还为你报仇了。”

我一怔。“它将宁渊怎么了?”

没怀疑娲灵会将宁渊给彻底弄死,它没那能力,而且凶兽的特性,盘古世界之内丫就是死得渣渣都不剩也能复活给你看,比热血动漫里打不死的主角更让人糟心。那么,娲灵能做什么?不会是弄死了一次吧?别啊,没看到我的结局吗?虽然我不后悔,但我也不希望娲灵跟我一样。

“你不知宁渊如今如何了?”安安问我。

我摇头。“我又不关心凶兽。”

当年关心过也不过是想弄死它们解气,可惜就是弄死也没法彻底弄死,丫死了都还能活过来,弄到最后我自己都心塞塞了。

“宁渊如今就在你的地盘里画地为牢。”

画地为牢?

我愣住。

雪莹山庄的势力范围很大,被封印的妖魔鬼怪也不少,我压根记不清,也没多少兴趣去记,各个朝代都有,根本没法记。但画地为牢的,这个太稀奇了,我印象很深刻。

世间不缺傻子,但没这么傻的。

打一架打输了就真的画地为牢,而且一画就是几千年,连个锁铐都没有,它愣是没跑。我敢发誓,你就是将人族历史上那些出了名的信义之士加起来都做不来这么傻缺的事。尤其是,那头蛟可不是义士,而是完全没有人族所谓美德的蛟,人族在它的认知里等于两脚羊。

坏人做好事绝对比好人做好事稀奇,前者杀人放火那才叫正常。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大抵就是这个道理,丫崩人设了。

不同的是,坏事传千里的人崩的是好人的人设,而蛟崩的是一个无恶不作的妖设。

“我感觉到了凶兽的味道,但那并非纯血凶兽。”

都设计整死过那么多凶兽,对于凶兽纯血还是后裔我还是分得清的。

“娲灵大神趁它复活的时候将它的胚胎融进了它后裔的腹中。”

凶兽胚胎融进凡胎□□里?

扯淡呢?

凶兽的天性注定它们无法以正常的方式降生,不然还没出生就得将母体给吃了,而母体挂了,胚胎也活不了。

“娲灵大神修的是造化道。”

懂了。

造化万千,死的它都能给你整活,而娲灵亲自出手,我忍不住为宁渊点了一排蜡。

第251章 第一章寻崽·蛋教

拉萨。

高岚一大早就拽着我和安安去参观和礼佛,然而,一个给面子的都没有。

安安明确表示:打她出生起,只有神佛跪她,没有她跪神佛。

很好很强大很无懈可击的理由,反正高岚是没法反驳了。

这家伙现如今再虎落平阳它仍是三大神族之一的王。

搞不定安安,高岚又来拉我,我道:“大姐,我对藏传佛教没好感的。”

高岚不解:“藏传佛教哪惹你了?”

“它没惹我。”是我不待见。

本来我对藏传佛教也不了解,只单纯的以为这是佛教的一个分支,然后就没了。但这几个月被安安拉着看了太多了的史料,其中就有关于藏传佛教的,本来因为佛教慈悲为怀的宗旨我算是一个路人粉,但看了那些史料,分分钟路转黑。

靠之,拿人皮制鼓,人骨制法器,你用着也不觉得慎得慌?

尤其是那些史料中还有一张照片的复印件,也不知是解放的那个藏地老爷写的,大意为要办一场法事急需人皮两张,让某某速找两个人剥皮,记得皮要剥得完整,不能有瑕疵。

看得我差点吐出来。

你说你剥寻常动物甚至妖怪的皮我还能理解,因为不是同类,心理上多少有所区分,就好比安安,它会顶着人皮吃人,但不管顶着什么皮它都不会吃凤凰。这也算是智慧物种的通病了,就算是智慧物种,也不是每个智慧物种都能做到将不同物种的智慧物种视为与自己的平等甚至同类的存在。

可剥人皮,我也不是没看过熊猫活剥人皮,我还看过她活活将一个大活人拿手术刀给零敲碎剐了然后复活然后再零敲碎剐再复活只为了更细致的观察药效,但看的时候最多觉得不忍与无奈,却没觉得恶心。只是,若是将熊猫换成人族,不用分分钟,秒秒钟我就能恶心的吐出来。

中原佛教虽然也有问题,但那都是佛家弟子品性的问题,本身的宗旨却是没毛病的。

若是将中原佛教与藏传佛教给我的感觉比作房子的话,那么中原佛教历史上那些问题属于房子年代太老,用的木料都朽坏了的情况,将坏的木料拆了换上新的就OK了,历史上中原佛教也一直如此,每次灭佛也往往是一次涅槃重生。但藏传佛教,它不止木料朽坏,它是根基本身就是歪的,若非如此怎么能理所当然的剥人皮做鼓?而人皮鼓还是诸多问题里较为温和的,比这更恶心的还有很多。

“可现代不搞这个了。”高岚道。

我说:“问题是我已经翻过了那些史料,在脑子里记着呢,回头参观的时候跳出来,那绝对影响参观景观的心情。”

高岚最终只能自己一个去参观寺庙了。

我一觉睡到了中午,安安还在那里给鸡蛋,啊不,不是鸡蛋,鸡蛋比拳头还小,这些蛋可是比鹅蛋还大一号。不管是什么蛋,她如今都很有兴致的在做蛋教。

蛋教怎么做的?

很简单的,拿着一部世界战争史念着分析着就行了,这些蛋虽然还没孵化,但古神族的幼崽还在腹中时就已经有了模糊的意识,到蛋里的时候父母若是静心感觉,是可以与蛋里的幼崽进行一些非常简单的交流的,比如让蛋记住自己的气息,知道有自己的存在。这也是古神族的幼崽不会认错父母的原因,蛋里的时候虽然没见过父母,但父母是什么气息都还是知道的。

安安现如今的情况,细致的交流是肯定没法做的,但讲故事蛋教还是可以的。

只是,蛋教讲世界战争史,你丫这蛋教真是别出心裁。

我说:“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什么的才是童话故事啊。”你丫手里那就是成年人都不一定听得进去。

安安嗤道:“智障故事有什么好听的,听了带坏孩子怎么办?”

童话故事带坏孩子?

我着实好奇这家伙的脑回路。

犹豫了下,我问:“你童年时孟凰给你讲过床头故事吗?”

“讲过啊。”

“讲的都是什么故事?”我很是好奇,安安这样的脑回路绝逼不是一时半会能养起来的,孟凰只怕功不可没。

“哦,历史故事,给我分析历史上死掉的神为什么会死,成功的神又为什么能成功。”

我:“.....”这跟蛋教讲世界战争史有区别吗?你姐妹俩都是神才。

“我出去找吃的,你去吗?”我换上出门的衣服问。

“给我带一份。”

“那你想吃什么?”

“竹米。”

“那是不是还想要澧泉水?”我问。

“有的话也带一份。”

你还真敢说啊。“拜托,这里是拉萨,是雪域,不是中原。而且竹实也就罢了,但澧泉水,你觉得地球现在这环境还能有这玩意?”

野外没有净化过滤过的水喝了就算不送医急救,多半也会闹肚子。

小家伙无奈道:“随便你带什么。”

突然有点同情这家伙了怎么办?想吃顿好的都难,有钱都做不到的那种难。

所以说,挑食不可取,虽然这家伙实际上也算不得挑食,她喜食竹实喜醴泉水,但别的也吃,什么都吃。

我拿着钱包也没专门打听哪里有吃饭的地方,我又不懂藏语,翻译虽然请了一个,但已经带着高岚去参观了,这会估计不知道在哪座寺庙里拜佛呢,我也叫不回来,干脆随便走走,看到哪就是哪。

***

这是一家挺干净的酒馆,不过让我驻留的倒不是这个,而是我闻到了一丝似曾相识的酒味,不是这么巧吧,心里想曹操,曹操就出现了。

于是我走了进去。

酒馆不大,客人也不多,明明开在闹市,这间酒馆却有种诡异的遗世独立之感,仅从外面看就已经很有格调了,进了门,更有格调了。

酒馆里古色古香的,乍一看还以为时光倒转回到了千百年前,不是那座故意做出来的一看就很假的古色,而是一种真真正正被时光沉淀下来的古韵,无需刻意去说,只看只感受便能感受到。

不管是多么浮躁的心灵,只要踏入了这家酒馆想来都会沉静下来。

氛围不错啊,应该是家老字号。

我在吧台前坐了下来,瞅了瞅吧台,别人的吧台是金属是剥离,这地方用的却是千年的紫檀。紫檀木料结实,不止吧台如此,旁的桌椅也是相当结实的名贵木料,这是多怕有人打起来打坏桌椅?都是结实木料,估计真打起来也是客人倒霉。

我看了看趴吧台上睡觉的老板娘,敲了敲吧台。“嗨,醒醒。”

老板娘哦了声,坐了起来,揉了揉眼睛,大抵是看清了我的模样,觉得我不太可能是本地人,因此用汉语问:“客人要什么?”

我怔愣的看着老板娘。

老板娘挑了挑眉。“客人要什么?”

听出老板娘话语里隐含的不耐,我回过神来。“有吃的吗?”

老板娘:“....这里是酒馆。”

我点头。“我知,我也是走着走着就走到这了,说明咱们挺有缘的。”

“所以?”

“有吃的没?”我问。

老板娘沉默须臾。“稍等。”

一分钟后我看到了一盆酒,真的是盆,非常精致的陶盆,放在古代,这样的陶盆都是用来盛汤的,用来盛酒也无妨,关键是,这酒也挺有特色的。

陶盆里的是米酒。

现代人喝米酒都是清澈透明没有任何杂质的高度酒,但事实上古代的时候喝的酒都是浊酒,酒液里都是有东西的,比如米酒,很长时间里米酒里都是有发酵过的米酒糟的,也因此没过滤的米酒既可以当酒喝,也可以当充饥的东西,我以前在雷泽的时候也吃过这种米酒。

“谢谢啊。”我说。

老板娘道:“不客气。”

我听了就真不客气了,拿起勺子就吃了起来,一觉睡到现在是真饿,而且,这段时间一直东奔西跑吃的都是干粮,这米酒虽然也不是惹的,但也比我之前啃的干粮好。

“老板娘在这开酒馆很久了吧?”我说。“这酒馆真有古韵。”

老板娘想了想,有些回忆的说:“挺久了。”

我点头:“得有三五百年了吧?”

老板娘沉默的看着我。

我看着老板娘,指了指自己的眼睛,不用照镜子我也知道自己瞳孔里的老板娘是什么模样的,美得超出凡人的范畴的美人,并且美人周围还有一层非常特殊的清气环绕,非神即仙。

吃着米酒,我与老板娘闲谈着,当她提起她从吐蕃在这里还是荒原沼泽的时候修建起拉萨就在这里开酒馆的时候我表示很是惊奇,这是真正意义上的看着一座城诞生、成长、没落、毁灭...呃最后一点还没到,但以这姑娘的寿命也不是不能看到。

“你在这呆了这么久,那肯定见过那位情圣活佛仓央嘉措,他生得如何?”我问。“情圣一般都生得挺好看的。”

“不如你。”

“我的躯体是女的,他是男的,性别不同,物种更不同,如何比?我问的是他在凡人里生得如何。”

“非常的俊秀。”

“那你见过那位情圣活佛的心上人吗?那应该也是美人吧?”喜欢美色是智慧物种的天性,最多就是物种不同,审美不同,比如少凰她就觉得羽毛越是油光水滑就越是美丽,如果没毛的话,那就是超级丑八怪是畸形——完全能理解她为何混迹凡世那么多年都没找到第二春,审美观就不在一个世界。

仓央嘉措是人族,且是男人,按着人性,喜好的女子必定也是个美丽的姑娘。

思及此,我望着老板娘美丽的容颜,真的很美,却又不像少凰一样气质独特,注意到她美丽之前就先感受到了她身上掠食者的危险性,这姑娘却很温和,估计就没几个正常的凡人男子能够抵抗这样的美。“呃,他喜欢的那个卖酒姑娘该不会是你吧?”如果是这样,那我真要佩服这姑娘了,泡完鸠摩罗什泡仓央嘉措,你是对光头多么的情有独钟?

“不是我,不过确实很美。”老板娘说。“他们,挺可惜的。”

我说:“做为一个佛家弟子,且还是活佛,爱上女子,能不可惜吗?他就不适合当佛教徒,对佛一点都不虔诚。”

老板娘道:“怎会,他是我见过的这世上最虔诚的佛家弟子。”

我默了一瞬。“你不知佛家的戒律?”不至于吧?不是看着拉萨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吗?想来也同时见证了佛教的传入与变化,乃至扭曲,不可能不清楚佛家的戒律。

“他心里爱的是佛。”

我愣住,脑子里一瞬间就脑补出了几十万字的狗血戏码。

许是我脑子里的狗血脑补影响到了表情,老板娘很是无语的道:“只是一见钟情而已。”

那也还是狗血啊。

佛家弟子对佛一见钟情。

确实虔诚,也够悲剧的。

就是爱上眼前这位,甚至爱上少凰那个蛋教时给蛋讲世界战争史的非典型性暴君都比爱上一尊佛来得好,这得是多想不开啊。

爱上佛,注定你永远都只能望着它,纵是情深入骨,对方估计也只会表示:痴儿,你太过执迷了,易入魔。

话说,仓央嘉措最后入魔了没?

将最后一口米酒吃完,我问老板娘:“你现在还想知道自己是什么吗?”

懒懒散散的老板娘终于不懒懒散散了,眸色深沉的看着我。

我说:“我可能认识一只你的同类,要不要去见见?”

老板娘想了想,估计是觉得她身上没什么值得图的,也可能是觉得我就是有所图她最后也能将我宰了下锅,因此关了酒馆跟我走了,如今可是中午,说关门就关门了,这酒馆开的也够任性的,得亏她不是人族,且活了千百年,身边随便一件东西就能卖出天价,不愁生计,不然很怀疑这酒馆根本开不了千年之久。

我回酒馆的时候安安正在吃糍粑和酥油茶,高岚给她带的,我想了想,将手里的羊肉递了过去。“要不要来点?”

安安果断弃了糍粑接过羊肉,高岚皱眉:“你早上就没吃什么东西,现在吃这么油腻真的好吗?”

安安道:“没事,我肠胃已经和人族的有区别了。”

和人族有区别了?

那和什么没区别了?

我下意识的就想到了凶兽,无怪乎这家伙什么都敢吃。

我说:“对了,我还给你带回来个人,我出去找吃的时遇到的,你应该会很喜欢。”

安安咬着羊肉看着我。

我将门外似乎是有些近乡情怯的老板娘拉了进来。

“咳咳咳....”

高岚赶紧拍安安的背将她喉咙里卡着的肉给拍了出来,肉吐出来的末端已经有一部分被消化了,看得我与高岚俱是一寒,这家伙岂止肠胃非人,这是连食道都非人了吧?羊肉进喉咙才多久就被消化成这样了,估计就是吞块金子下去,金子也是分分钟被消化的事。

老板娘坐了下来,狐疑的看着安安。“她说你可能是我的同类?”

安安咽了一口酥油茶,这才道:“把可能两个字去了。”

老板娘侧目,仍有疑虑。“有什么证据?”

有什么证据?

这是个问题,安安现在的皮是标准人族,她也就里子还是鸑鷟,但老板娘不是薪火殿,显然没有识别灵魂编码的能力。而安安如今也不可能神魂离体给她看看自己真正的模样,神尊的言出法随相当给力,这家伙当年可是花式自杀愣是没能让自己的神魂离开这具凡人的躯体,如今亦做不到。

安安最终只能选择给水光打了个电话,为了方便联络,她让那只热爱睡古墓的鹓鶵买了一只手机,也幸亏买了手机,不然还真不知道怎么联络上。

“过会儿会有只鹓鶵来这,你看了她就知道你自己是什么了。”安安说。

老板娘仍有疑虑,却也没走,大概也是想看个结局。

等水光来这也是需要时间的,鹓鶵从华中飞到雪域也用不了多长时间,绝对比飞机快,前提是不迷路,且睡了那么久,也需要醒盹,估计半个小时内到不了。我的八卦之魂正燃烧着呢,不过不待我开口说什么高岚就先就老板娘与鸠摩罗什的事情表示了好奇心,都是八卦之魂,谁先问也不重要,重要的当年的八卦。

老板娘说:“也就那样。”

高岚道:“也就那样是什么样?你到底是爱还是不爱他啊?”

“我一直都在想这个问题。”老板娘说。

高岚闻言随口问:“想了多久啊?”

“一千多年吧。”

高岚:“.....”

我看向安安:“我以前没发现你们一族如此迟钝啊。”

安安道:“你这是以偏概全。”

我问:“那你当年花了多少年理清你对初恋的感情,并且决定跟他结婚的?”

安安无言以对。

我去,我随口一问的,冲这反应,只怕她当年琢磨这个问题用的时间比老板娘思考她对鸠摩罗什爱不爱的时间更漫长。

行吧,不管花了多久,这家伙到底是理清楚了,而老板娘,我问:“他活着的时候你就没思考过对他的感情吗?”少凰再不靠谱好歹她也是在别人活着的时候就抓紧时间弄清楚了自己的感情的,眼前这位,我真心不想去算鸠摩罗什作古多少年了。

“他是凡人,我为何要去思考这个问题?”老板娘反问我。

好有道理我竟无法反驳,这姑娘打个盹的时间都够鸠摩罗什轮回好几次了,思考这种问题,好像,真的没太多意义。

高岚道:“可你后来又去思考这个问题了呀。”

“那是因为他临终时的样子。”老板娘抿了抿唇。“他在世的时候对我都很平淡,可他临终时的眼神,让我觉得疑惑,还有不太舒服。”

我问:“什么眼神?”居然能引得老板娘思考那么多年。

“他爱我。”老板娘说。“他那时看我的眼神与后来仓央嘉措看他心上人的眼神是一样的。”

我真好奇鸠摩罗什当年究竟暗恋到什么地步了,也很怀疑如果不是他临终时没控制住自己的感情外露,这姑娘会不会转身就将鸠摩罗什给忘了个精光?

忽的,我看了眼面无表情的安安,问神女。“您贵庚?”

神女愣了下,还是回答道:“约莫三千岁。”

我瞅了眼安安,觉得,可以为鸠摩罗什哀悼了。

第252章 第二章人贩子·棘手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那么,道德值多少钱?——庄主

对于老板娘爱不爱鸠摩罗什这个问题我与高岚都识趣的没继续追问,若是她没想明白,那就一直都不明白下去吧,若是明白了,那就别戳人心肺子了。

水光只用了十一分钟就到了,相当神速,以原形到的。

哇哦,真美。

金色是一种很难驾驭的颜色,就好像同样是黑色,寻常人穿着总感觉别扭老气,而少凰穿着却给人一种超合适的感觉,尽显尊贵大气,你一眼就能想到帝王这两个字。金色亦然,很容易穿出暴发户的味道,但鹓鶵身上的翎羽却不是,非常的有层次感,耀眼却不刺目,一个字美,三个字,还是美。

每一根翎羽都仿佛造物主最完美的作品,于是有了这只巴掌大的金色鸟儿。

高岚疑惑道:“怎么感觉有点眼熟?”

巴掌大的水光诧异。“你还见过别的鹓鶵?”

高岚想了想,摇头。“不是鹓鶵,是我以前去过成都,看过古蜀文物的博物馆,有点像太阳神鸟。”

我说:“太阳神鸟应是金乌,两者很像吗?”最后的疑问我问的安安,我见过太阳星上的扶桑神木,也见过扶桑神木孕育出来的太古毒龙宁渊(就是丫吃的我),但金乌的话,没见过。

“都是金色的。”少凰想也不想的回答。“人看鸟就跟鸟看人一样,都有脸盲症。”

高岚:“.....你知不知道我长什么样?”

“我记得你的味道。”

高岚深呼吸。“你要不是顶着我妹这个身份我一定弄死你。”

我觉得高岚没必要这么大火气的,安安肯定记得她长什么样,只是在安安的审美里,身上没有任何羽毛的高岚必然是奇丑无比的,丑得她不想用容貌来认人,怕伤眼。

水光也懒得变成人形,估计是更喜欢鸟形,尽管是缩小了N倍的模样。

金色的鸟眸瞧着老板娘,老板娘也在看着它,脸上满是震惊。

高岚伸手碰了碰我的手肘。“什么情况?”

“它感应到了水光身上的血脉。”

人族有个说法叫心电感应,母子、双生子这类血缘极近的亲人之间偶尔会有这种感应,一方遇到危险时另一方会有感应。

类似的东西古神族也有,并且不像人族那般只有特别近的亲人之间才有,只要是血亲都会有一种感应,能够感觉出对方和自己的血缘。水光与老板娘虽非近亲,再不是近亲,都是南明王族,拥有强化版的感应,因此遇到时普遍能靠感觉判断出对方是自己的亲人,若是感觉不够强烈,还可以取滴血用法术检验一下。

不过这两位这反应,显然不用取血了,便是取了估计也没什么用,老板娘这具躯体是人族的。

水光的眼神很冷,却又几欲喷火。“它是死灵,谁干的?”

老板娘愣了下,旋即露出了恍然之色,估计是反应过来了什么。

高岚不明白。“死灵是什么意思?”

我答曰:“亡灵,死人,随便你喜欢哪个解释。”

高岚不可思异的看了看老板娘。“她是活的,脸色红润,有呼吸,这是死人?”

“这具躯体并非它的本体,而是它为了不消散而随便找的壳,但这样乱找躯体对神魂的损伤很大,而且为了维持这具早已死去的躯体能够像生者一样存活,并且长生不死,它需要耗费大量的力量。”我微叹。“这么折腾,它还能活到如今也是不容易,难怪会想不起来自己是什么。”以后想养回来也有的头疼。

神魂的伤害可不比躯体的伤害,后者吃点好的就能养好,前者....当年我的神魂只剩下一点残渣虽因古神以及上神的特性没死透,却也用了千万世的轮回来修复神魂。所幸,这姑娘没我当年那么惨,它的神魂若是只剩下渣渣便不会是一个活蹦乱跳且长生的活人了,而是一个白痴才对。投胎为智慧物种之前先做了几千世的草木虫鱼,后来做了智慧物种又是白痴,再然后倒是不是白痴了,却各种身体残缺,反正,到我能够投胎成一个健全的智慧物种时都不知道过去了几万世,且就算能够投胎为健全的智慧物种,我也没一次是长寿的。

不管是谁干的,查不出来还好,若是查得出来,妥妥的死全族的节奏,没见水光和安安的眼神多凶残?尤其是后者,眼睛都变成猩红色的了。

不过,为毛觉得那双猩红色的眼睛有点....眼熟?

老板娘道:“所以我真的是邪祟,难怪。”

安安想也不想的道:“邪祟你个头,你是神。”

安安扭头问水光:“有没有什么办法找到它原本的躯体?”

水光道:“你比我活得更久都不知道有什么办法,我又能有什么办法?”

安安看向我,我想了想,道:“我倒是有个办法,不过不保证行不行。”

娲灵那个家伙热爱旅游热爱冒险,有回弄得魂体分离,逼得我和凤凰不得不发明了一大堆的找魂方法。

老板娘虽然是挂了,但挂了也同样是魂体分离,再考虑神之躯哪怕死也还能保存到地球的末日,将当年用的法子逆转一下,从找魂变成找躯体也不是不可行,大概吧。

安安听了我的意见后,道:“那就试试吧。”

我听出来了,死马当活马医嘛?

不过能够这么想,你对我也真是有信心。

以上是我当时的想法,我可以发誓,我当时是真的很认真也很真心的要帮这几只小鸟找仇人的,找到具体目标才好报复,避免少凰这家伙到时候找不到具体凶手一怒之下来个全球连坐,我信她做得出来这种事,又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她当年率领远征军挨个找上门灭门报复的行为在本质是就是连坐,当年能够连坐盘古世界之外的侵略者文明,如今为何不能连坐全球?

少凰再怎么被回炉重塑,它的骨子里都是非典型性暴君啊,而非典型性暴君也是暴君啊。

找的路上我忍不住问安安:“找到凶手你打算杀多少人?”

安安挑眉。“你怕什么?”

“我怕你株连全球。”我说,非夸张,而是我记忆里的后期古神族的思维逻辑,株连全球几十亿生灵真不是什么大事。

安安叹道:“神律有规定不能毁灭文明,地球也是文明。”

我哦了声,然后继续问:“那你打算杀多少人?”我知道地球是个文明,但不灭文明仍可杀人,毕竟,只要人没锐减到一定程度,文明就不会灭绝,而我相信,对于这个度,少凰一定很有经验。

安安无语的看着我。“你很烦。”

我说:“我也知道自己很烦,但问题是,你上次拿丧尸病毒想毁了这颗星球啊。”

安安反问:“地球毁灭了吗?”

我说:“地球没毁于丧尸病毒并非你改了主意,而是阿莯。”

“她现在也还在。”

我当然知道阿莯还在,但这次是真的死神了,我不确定阿莯还会不会出手。

阿莯和少凰是不一样的,少凰是王,她的三观成形与塑造源自于孟凰对她的帝王教育,因此她对自己的子民有责任有热爱,所以她是王。但阿莯,她是人,她所念所爱的都是上古时代的华胥氏族,而今诸天万界的人族是她的同族,却非亲人。她最为重视的是人族血脉绵延不息,并非某一分支的延续,地球这支亡了并不影响整个人族的延续。

阿莯会在丧尸病毒时出手,是因为那一次那枚蛋还活着,安安的怒火并不是很重,事情还有挽回的余地,她可以在事后从她的神宫里翻出一堆的天才地宝给那枚蛋进补,确保它孵化出来后的先天不足能够得到解决,届时这段恩怨自然也就过了。可这次,老板娘都成鬼了。

安安未必喜欢老板娘(我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它忘了,而少凰表示每一枚蛋被放进薪火殿的时候就已经由父母起好了名字,因此她和水光不会再给她起名字,既然想不起来那就先放着,看回头还能不能恢复,若是能够恢复,应该能够想起来。),可不管喜不喜欢,她都不会乐意自己的族人被人给弄死了,尤其是这个族人还是一枚蛋。

换成人族的观念就是,一个刚出生,啊不,是还没出生的孩子被人给杀了。

呃,好像在人族扼杀尚未出生的幼崽并不算犯罪,那还是换成已经出生的婴孩吧。

一个刚出生的婴孩被人给扼杀了,变成了一只鬼。

这是何等骇人听闻的事?妥妥的上新闻头版头条。

想想这事会造成的轰动,以及受害者家属的悲恸吧。

话说,老板娘的父母还活着没?

思及此,我忽问安安:“老板娘的父母还在吗?”

老板娘闻言也看了过来,耳朵竖得直直的。

“当年那一战时战死了。”

老板娘的脑袋一下子就耸拉了下去。

水光开口安慰道:“你还有一个哥哥活着,是前前前....”顿了顿,问安安:“哪一任鸿鹄君来着?”

安安显然也是不记得的,但她有别的回答:“现长老。”

水光点头。“对了,现在升职当长老了。”

老板娘想了想,问:“我一共有几个哥哥姐姐的?”

水光再次看向安安,安安回答:“四个。”

老板娘愣了下。“神不是长生不死的吗?”

“也是战死的。”安安道。

我:“....”莫名的觉得让安安株连全球其实也没什么是怎么回事?

安安忽的对我道:“其实,就算我答应你,我只株连主犯和从犯的九族,这颗星球也很难保住。”

我说:“她哥?”

安安点头。

我想了想,问:“我等他。”

安安笑了。“他在一百万年前被我派到混沌中一个没有智慧生命的自然世界去拓荒了,事情结束后我会将这只幼崽送去他身边。而他知道自己妹妹,也可能是弟弟,我也不确定它生前的性别,但不管是弟弟还是妹妹,它身上发生的事都足以让一个失去了父母和所有兄弟姐妹的兄长发疯。我记得他,当年他失去父母和所有兄弟姐妹时,不是一般的悲恸,后来作战的时候特别的凶残,凡他领军所过之处,鸡犬不留。”

我沉默。

安安继续道:“他会来,但短时间来不了,因为离得太远,而且他也得先解决幼崽快彻底消散的问题,但他一定会来。你能在此界停留多久?一千年?一万年?还是十万年?最后一个估计不太可能,你若是能活到那个时候,这方天地的世界意志早就将你赶去更上一层的界了。”

我沉默了一秒钟,问:“所以你只打算株连九族?”

安安点头。

我松了口气:“那就好。”

安安诧异挑眉。

高岚也惊讶。“喂,现在的重点不是安安了吧?”

我说:“没听她说吗,没个几万年来不了,而我不可能留到几万年后。”

高岚皱眉。“那怎么办?”

我答:“凉拌。”

高岚怒瞪我。

我说:“几万年后你若没作古便是已飞升,几万年后的麻烦,还得几万年后的人族自己解决。”

高岚很是怀疑:“人能与那个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前鸿鹄君抗衡?”

我想了想,说:“应该不能。”

前鸿鹄君现长老这两个身份所代表的可不止身份,还有势力。

单个的神人并非完全不能对付,但一整支神人组成的军团....呵呵哒。

高岚几乎被气成了河豚。

我拍了拍高岚。“给你个建议,争取修炼成神,你成了神,才有与神平等谈条件的资格。当然,谈条件的前提是这只幼崽的问题能够解决,不然,我估摸着,就算你是神尊,人也不会跟你谈条件只会想干掉你。”

高岚无力道:“成神?怎么可能?”

我说:“那就让地球人族去死吧。”

高岚问:“就没别的办法了吗?”

我叹道:“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

高岚想了想,道:“不能杀了贼吗?”

幸亏不是我在开车,不然非得出车祸不可。

我不可思异道:“弄死了别人亲妹妹,现在还要弄死受害者家属,你的良心喂狗了?”

真特么的刮目相看,认识这么多年我还是头回发现高岚竟然还有如此凶狠的一面。

高岚很是无奈的道:“现在是他受害者家属要灭地球。”

我停顿了片刻,还是老实道:“你要听实话吗?”

高岚不解的看着我。

我说:“你如果将诸天万族的代表全拉起来搞个投票的话就会发现,至少九成的代表会支持受害者灭地球。”

神界有很多神,虽然神的婚姻很少有坚持到死的,但婚姻中只要身体没问题,又有那个缘分,必然会有子嗣,然后有流着神血的后代。神的后代可不像神一样强大,至少并非生而强大,都有弱小的时候,而蛋时期和幼崽期是最容易被扼杀的时期,而神类那惨不忍睹的繁衍能力....早期的神族也就是因此才订立了不管彼此的种族战争打得多么激烈,哪怕狗脑子都打出来了也不能扼杀对方的蛋和幼崽的盟约,触犯此规者即诸神族公敌。

你哪怕是杀了一打成年神类都没杀个神蛋或神类幼崽麻烦。

老板娘这个受害者既有家属,又是个幼崽,也不知道是谁这么作死,怎么能死就怎么作。

高岚抓了抓脑袋。“如果是君族,你会怎么处置?”

我想也不想的回答:“如果是君族那这事就容易办多了。”

高岚:“what?”

我说:“一来,我当年跟凤凰有交情,可以拿这份交情做敲门砖让南明神族愿意坐下来听听我想说什么;二来,君族的镇族之宝里有一件可以用来修复神魂的,可以送给南明;三来,送上主犯及从犯的首级,还有我当年与娲灵一同去混沌中玩的时候曾得到一株混沌灵芝,可用于重塑躯体,如果没用掉的话就加上一堆天才地宝一起送南明。就算那位前鸿鹄君不想作罢,他的长辈也会让他作罢。”

看高岚目瞪口呆,我继续道:“别指望我,虽说我是始祖,但那都是镇族之宝,若是为了君族计,只要利益或人情足够,各分支的首领不介意打开宝库将宝物给我,但为了别的种族,又没有足够的利益或人情,如果是你,你会因为开口的是自己的祖先就将镇族的宝物拱手相送?”我要开这个口,各分支的首领就算不将我的神像从祖庙里取下来砸了也会觉得我脑子锈逗了,以后拿我当神经病供着。

高岚彻底沉默了。

剩下来的一路无话,但找到幼崽的躯体大概范围时,望着车外的兵哥哥,我悔得肠子都要青了。

卧了个大槽,这里居然是军事基地

第253章 第二章人贩子·死蛋

我好说歹说总算说通了兵哥哥让我打个电话,好吧,也不是说通,而是水光将人给控制了,原本老板娘想出手的,但被水光给阻止了,这姑娘的情况已经够差了,还乱用力量死得更快。

赵哥接电话的时候明显有点起床气,理解,不管是谁,凌晨两三点的时候被人打电话弄醒都会有起床气,但我也不比他好的到哪去,凌晨两三点了我压根就没休息,现在更是被枪顶着。

安保真有够严实的,才这么一会没回应就有一队人荷枪实弹的冒了出来,枪口精准的对着我们。不过来得还是有点迟,我已经让赵哥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我们找到了一只古神幼崽的亡灵,它的尸体正在某个军事基地里,以及,它的王正在我旁边。”

赵哥反应很快。“不可能。”

“我也觉得不太可能,所以想麻烦你给弄个通行证,对了,要快点。”不然我怕旁边几位没耐心,而他们没耐心了,悲剧的肯定不会是我。

“不弄的话会怎样?”

“你不是很笃定没有吗?”

“....我只能保证自己不会作死,但别的人,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你还真有自知之明。“通行证,也不一定就有。”

“我还是想知道如果有会怎样?又是丧尸?”

不是丧尸,如果有,那么遥远的未来很有可能从天而降一支神族军队。

想了想,我委婉的说:“肯定不会有丧尸,那也太丧心病狂了。”那些古神只会比那更丧心病狂。

“真不会有丧尸?”

我很是无奈的说:“真不会有,你要实在不放心大可调几支军队过来,反正这地方方圆几百里没有人烟,只要反应快,就是真有丧尸也解决得了。”

赵哥想了想,最后还是帮我打了电话,不排除他一点都不想打,但怕我们直接搭进去将军事基地拆成废墟后再于废墟里寻找神骸。

“我还是想说,如果真的发现了神骸,特勤处不可能一无所知,普通人利用不了那玩意,甚至稍微靠近点都会出事。”

我点头,确实,神即法则,哪怕是死了的神,神骸也是无价的宝物,虽然是大部分生灵沾之即死的宝物,比如少凰,它的本体若是挂了,不管掉哪都是灾难,凤凰一族诞生于火焰之中,是火焰的灵,每次换毛都是火灾频繁,若是挂了,它们的躯体有很大可能引起足以焚毁天地的火灾。

虽然危险,但利益也极高,只要有能力克服神骸的危险性并且懂得利用,那么神骸可以炼制出许多的宝物。甚至,许多古神本身也是会利用自己本体上脱落下来的东西,我会用自己身上脱落的鳞片炼制盾牌或利刃,凤凰会用脱落的翎羽编织衣裳,娲灵偶尔也会利用一下它身上脱落的蛇蜕。还有血劫,那柄曾将我斩杀的神器,它就是太古毒龙的脊椎所化。以及不周山,它虽非法宝,却比法宝更恐怖,丫是盘古父神的脊椎所化。

骨、血、皮、肉、毛....神类,尤其是古神,全身都是宝。当然,想要利用也得有个前提,古神族是论族不是论个,你挖别人族人的尸体,九成九会招来一整个种族的报复。

我自然相信,若是有神骸,特勤处绝不可能一无所知,甚至历史上也不可能没有记载,一尊古神陨落的动静....若是没人及时收拾,足以拉上整个地球殉葬。

可这次的不是神骸,而是一枚成没成形都不好说的蛋,连幼崽都不是,也正因此才有可能被凡人给害了,蛋是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就算想抬爪抽你一巴掌,爪子都可能还没发育出来。

再加上蛋死后,蛋壳只要没碎,蛋里面的东西是不会流出的,如果流出.....等着看全球大火吧。

特勤处果然给力,挂了电话没一会就放行了。

被施加了法术的老板娘继续带路,一路找到了一间灰尘厚的可以呛死人的杂物间。

我现在相信这些人真没干什么了,真有神蛋绝不可能放在这种地方,估计是我的法术真的不靠谱。

我正想说要不换个法子时便见鸟形状的水光突然张口吐出了一口凤凰真火。

我立马拎上高岚一路后退,同时招呼跟着我们来的士兵一起离开这间屋子,这玩意若是沾上可就死定了,连渣都别想剩。

凤凰真火比起寻常三昧真火更加给力,不过几秒钟那间杂物间就连渣渣都不剩了,值得庆幸的是火势并未蔓延出去,只烧了这间房间,烧出了一个整整齐齐的四方形的空间,连墙壁都给烧掉了,却有一样东西保留了下来。

我定睛一看,保留下来的那玩意赫然是一枚圆滚滚的化石,反正看样子挺像化石的,拳头大小,显然是某种生物的蛋,只是,没有任何生命反应,如同一块石头,它已经死了。

老板娘走了过去将蛋捡了起来,表情甚为怪异。“这就是我的遗骸?”

我很理解她的表情,估计这世上就没几个人有幸在莫名其妙的挂了之后还能亲手捧起自己的遗骸的,这跟胎儿在医院里被打掉了,结果回头又“活”了过来捧起自己的遗骸看有什么区别?大抵唯一让人觉得能够接受点的就是,虽然都是胎死腹中,但她的遗骸不是已成形或未成形的胚胎,而是一枚蛋,看着没那么毛骨悚然,至少眼睛看着没那么毛骨悚然。

水光伸爪子将蛋抓了起来检查了下。“没有任何生命反应。”

我说:“咱们检查不一定靠谱,不如去找熊猫试试?”

虽然死熊猫的熊品惨不忍睹,但你不能否认它的能力,挂了的上神它都能给克/隆出一个合适的躯体以复活,这枚蛋说不定就还有得救呢,只要能救回来,那就什么都还能商量....大概吧。

安安道:“这个不急。”

高岚不解:“这都不急,那当务之急是什么?”

安安笑道:“我更想知道它是怎么变成这个样子的。”

它是怎么从一枚活蛋变成死蛋的,这个答案无解,至少此时此刻无解。

这个军事基地的人虽然拥有它,却完全不知道这是神类的蛋,更不知道它是怎么变成这样的。

通过电话了解到怎么个情况后赵哥让人翻了半天故纸堆翻出了相关的资料,然后指天发誓不是他们干的。这枚蛋是解放西藏的时候解放军从一个被抄了家的西藏土司家里发现的,以为是什么珍奇的物种化石就拿来研究了下,结果发现这玩意是死蛋也就罢了,它还坚实,拿金刚石钻头去钻都钻不动,给修士也看过,但因为已经死透了,所以也就没看出这是神蛋。

什么都看不出来,又没什么研究价值,自然就丢角落里发霉了,如果不是我们今儿这一出,估计这个军事基地里的人自己都想不起来基地里还有这么一枚蛋。

安安与水光不置可否,我却很信,相信军事基地与特勤处是真的一无所知,不然也不会将神蛋丢在杂物间里发霉,但对于这枚蛋变成这样与人族无关我持保留意见,这颗星球上的主要智慧物种就是人族,数量多,分布广,嫌疑自然也就最大。

只是,如今这情况显然不能在这继续追查下去,根本没有线索可查,因此只能先回去将蛋给熊猫看看能不能复活。

因着赶时间,便没坐火车或飞机,而是乘坐得鹓鶵回去的,水光体型暴涨了几百倍准备载人,然而看着她的翎羽,不论是我还是高岚都没动。

原因?

凤凰乃火之精灵,丫的翎羽的本质是火焰,还是凤凰真火。

我怕烫伤,高岚怕死。

鹓鶵瞅了瞅我们,大抵反应了过来,翎羽上的火焰刹那间消失得干干净净。

我摸了一把鹓鶵的羽毛,至少几千度的高温,而这还是不完全状态,若是完全体状态,就该是几万度的体温了。“我倒没什么,但高岚会熟的。”

鹓鶵将高岚捞进了爪子,再用了一个清凉的法术,避免了高岚变成烧烤的悲剧。

只是避免了高岚的悲剧,没避免我的。

鹓鶵虽然飞得很快,但落下来的时候我的不少鳞片仍旧被烫红了。

虽然鳞片很可怜,我却顾不上找地方处理酥软的鳞片,而是目瞪口呆的看着白梅街的情况,我出门才多久,这什么情况?

全副武装的军队正在这条街上,环绕的中心正是我的雪莹山庄。

鹓鶵落地的时候也看到了那些军队,因此没落在街上,而是落在了山庄的门口。

推门而入,只见辜小哥正在葡萄架下吃葡萄,葡萄藤挂果的时候我也喜欢坐在葡萄架下的阴凉处吃葡萄,但我绝对吃得很优哉游哉,而辜小哥,活似饿死鬼投胎。

我拍了拍连皮都不剥,籽也不吐的吃葡萄的辜小哥。“你多久没吃饭了?”怎么就饿成这样了?姑获鸟可不像是会虐待孩子的妖呀。

被我一拍辜小哥险些噎着,用力一咽才将葡萄给咽了下去,激动的哭道:“庄主你可算是回来了,你再不回来就再也看不到我了。”

我伸手示意打住。“慢慢说,我不缺时间,说清楚怎么回事,还有外头怎么有军队?你们谁去招惹军队了?”

“是那只滚滚。”

滚滚?

我愣了了一秒钟才反应过来所谓滚滚是哪位——熊猫。

国宝嘛,普遍圆滚滚的,死熊猫的人形虽然高挑迁徙,但原形....活脱脱的一只球。

很多人都喜欢称呼国宝的昵称:滚滚。

这家伙不清楚此熊猫虽然也是熊猫,但和四川那些国宝有着本质区别,因此以为那就是一只熊猫妖因而称呼其为滚滚也不足为奇,可....我知道那是什么呀。一尊上神,一尊在还是“凡人”时被热爱虐待小动物的变态人族给虐过的上神(话说我一直想不明白死熊猫的原形那么萌那么可爱,当年那个变态怎么就下得了手?)。

滚滚。

辜小哥你这么称呼它,它居然没宰了你?

女性不都是很在意身材问题的吗?

“三十六是女性?”水光疑惑道。

我愣了下,这才反应过来又把心理话给说出来了。“不,上神是没有性别的。”做为曾经的上神,对于上神这一位阶的生命体什么情况我还是清楚的。

呃,我好像有点明白为何熊猫不在乎身材问题了。

纵然它曾是雌性,但当了无数万年的无性别的上神,它认知里的自我性别意识早已被身体所同化,不然它曾经的配偶(受害者)里也不会有好几个是女神。

水光继续道:“你对三十六上神似乎有偏见,它是一位很仁慈的神。”

很仁慈的神?

我不可思异的看着水光,却发现这家伙的眼神很真诚,不由扭头看向安安。

安安回答:“她是三十六的迷妹。”

秒懂,粉丝眼里的偶像和旁人眼里的绝非同一个,滤镜太严重。

见我不信,水光皱眉道:“我说的是真的,盘古世界亿万族群,三十六上神最厌恶的便是人族,但它却有数万亿发自内心信仰它的人族信徒,真正真诚的信仰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得到的。”

what?

熊猫有信徒我不会觉得稀奇,很少有神是没有信徒的,哪怕是我,整个君族既是我的子孙也是我的信徒。可熊猫有人族信徒,话说我一直都以为熊猫和人族之间属于看彼此都不顺眼,逮着机会就捅一刀的关系,至少这几年她的所作所为都是如此。

我用疑问的目光看向安安。

安安点头表示是真的。

我顿觉不可思异。“那些人族脑子锈逗了?”

“那倒不曾,是感恩。”安安摇头。

我大为惊奇。“它做什么了?”

“盘古世界三千大千世界,无数小世界,无以计数的文明生死明灭,文明的死因很丰富,若是你去神界的文明展览馆中已灭绝文明的展区去溜达一天,至少能看到一万种文明毁灭方式。粗略一分的话可以分为三大类,作死类、技不如人类以及倒霉类,那个文明,它一度差点登上第三类。”

我奇道:“倒霉类?怎么个倒霉法?”

“世界也是有寿命极限的,我说的是自然寿命。”

我点头,这我知道,只是一个世界的自然寿命往往漫长得....一个神类挂了N次它可能都还健健康康的,因此很少有人会关注这点,至少大洪荒时没神关心这个,所有神类死光了,盘古世界的自然寿命都不可能到头。

“那个文明诞生于所处世界的末日之时,它们才飞出自己所在那个星系便绝望的发现世界正在坍塌。”

我顿时沉默,这样的话,那的确是有够倒霉的,对于一个文明而言,绝逼没有比这更倒霉的事情了,哪怕是在行星上内耗到资源匮乏,想离开的时候却找不到足以制造飞船的资源而不得不与母星一同走向死亡的倒霉都比不上。后者纯粹是自己作的,前者,它们能够飞出星系便足以它们不作,至少没作到能作死自己的地步,然而,不作也是死。

“在意识到自己文明已注定的结局后所有人都疯了,它们停止了所有发展,将所有资源用在制造飞船上,然后疯狂的向世界的边缘发射飞船,以至于整个文明的人口在短短一百年内锐减了五成。”

我:“.....”老实说,我不是很能体会,君族掌握着在世界之间穿梭的技术,我曾听过一个君族冷笑话,某个族人倒霉的碰上了什么麻烦,流落到了一个偏远世界,跟家乡完全联系不上,也回不去,那个倒霉蛋干脆在那个偏远世界收集资源,然后自己造出了一扇跳跃到其它世界的传送阵,每到一个世界就收集资源进行跳跃,不知道跳跃了多少个世界后终于找到了认识的文明,得以搭顺风车回到了家乡。

我虽然没学过搭建世界之门的技术(那玩意必须学个几万年才能出师,而想要以个体完全掌握更得是天才中的天才再加上至少几十万年的头悬梁锥刺股,很少有人能撑下来),虽然没学过,但因为有这方面的技术,我自然就没想过生在世界末日时的绝望,世界末日了,搬家就是了。

我说:“这和熊猫有什么关系?”

“它们虽然不曾掌握跨越世界的技术,但发射的飞船数量实在是,太过庞大,其中一些穿过了世界边缘跑到了世界之外的虚空,而那些飞船中的一个不偏不倚的将彼时路过的三十六头上砸了个包。”

我无言,熊猫这是多倒霉?“熊猫一定很生气。”

安安点头。“所以它去找茬了。”

我愣了下。“可你刚才说那个文明因为感恩而信仰它。”如果熊猫是去找茬的,那么那个文明幸存下来后恨熊猫一亿年才正常。

“它本来准备放一把瘟疫的,却发现了那个世界及那个文明的现状,它若再火上浇油,那个文明就真得完了,便只得放弃找茬的打算,顺手帮它们搬了个家。”说到这,安安很是感慨。“熊猫厌恶人族,因此搬家时根本没给它们准备时间,甚至只带走了人,除此之外的任何东西都没带走,然后将所有人丢到了另一个偏远的荒凉世界。虽然那个世界有着丰富的资源,但那个文明除了人,什么都没有,而熊猫将人丢下后就走了,我估计它自己都忘了这回事。但那个文明却很顽强的在新的世界存活了下来,靠着双手和脑子在最短时间里恢复到太空文明的程度,并且信仰起了三十六,信仰的得....很虔诚。”

水光也笑道:“后来那个文明发展出了跨越世界的技术,走入了文明圈时与别的跨世界文明交流时你是不知诸文明的表情,超精彩的。”

可以想像,估计跟我之前的表情差不多。

特喵哟,熊猫那家伙居然也有人族信徒,那些人族是脑子锈逗了吧?

辜小哥忽然插道:“可你口中仁慈的神为什么会研究怎么毁灭地球的丧尸病毒?”

丧尸病毒?

我想自己大概能猜到外头的武装部队是怎么回事了。“它还在研究丧尸病毒?”

辜小哥点头。“前几日一个没留意,跑出去一头。”

我揉了揉额角。“造成了多大伤亡?”

辜小哥很是庆幸的道:“伤亡倒没有,这条街上的居民挺....厉害的。”

差点忘了,这条街上的居民有好几百户是非人生物,丧尸跑了出去,谁倒霉可真不好说。

我看了看外头的部队。“有人报警了?”

辜小哥点头。“还引起了恐慌,不过很快就被控制了下来,但那些人一直都没撤走,要求进来搜查。”

搜查?

开什么玩笑?

山庄里不能见人的东西太多了。

古董文物什么的倒还是其次,关键是熊猫做的那些实验,它的实验室....随便拍几张照流出去都是震惊国际的大案。

“没让人进来吧?”我问。

辜小哥摇头。“龙小姐不知道做了什么,谁也进不来。”

没人进来就好,我松了口气,没人进来这事就还能简单处理。

第254章 第二章人贩子·节操

事情解决起来很容易,给特勤处打电话就行了,就是赵哥几乎被气疯。

“你们居然还在研究丧尸病毒!而且还是人口密集的城市里?!”

我将话筒拿开离耳朵远远的,等对方咆哮的差不多了才将话筒拿回来。“这次是意外,平日的时候那家伙挺小心的。”虽然实验各种丧心病狂,但除了这次就没让实验品跑出去过。

“小庄主,积点德没坏处。”

我表示我也很无奈很绝望啊,三十六根本不听我话我能怎么办?

打,打不过;骂,我不蠢,丫再心狠手辣也是个真神,辱骂真神分分钟天打雷劈;说,它根本不听。

找到死熊猫的时候丫正在实验室里。

这间实验室是它用一间客卧改造的,原本也就几十平方的面积,如今,几万平方的面积都有,我是完全看不出来这还是原来那间客卧了,一点曾经的痕迹都没留下来。

实验室里一个区域里有若干笼子,每个笼子里都关着东西,有的是活生生的人,有的是被改造过后的“人”,其中就有两头丧尸,看那爪子,看那身形敏捷度,这绝不是人族科幻片里行动迟缓的行尸走肉,而是真正的怪物。

再一次庆幸白梅街的居民情况特殊,否则这样的怪物随便跑出去一头都是浩劫。

我瞅了瞅丧尸,又瞅了瞅正在休息的熊猫。“你还在研究这玩意啊。”

熊猫道:“我的研究已经完成,呆会就会销毁,不会给你造成麻烦的。”

我说:“你之前就差点造成了毁灭全球的灾难。”

“小幺还在呢,出不了大事。”

我:“....”所以你就仗着她在就可着劲的折腾?不过话说回来,这还真的挺....有道理的,阿莯不可能看着人族在自己眼皮底下被灭了族。

熊猫继续道:“还有,你招的员工素质太差了。”

我不解。

“擅自打开实验室的门,还导致了一头丧尸的逃脱,若非外头那条街上妖怪一抓一大把,就该上演丧尸围城的好戏了。”

闻言我不由看向笼子里关着的丧尸,真特么眼熟,可不就是我走之前招的两个员工吗?“兔子不啃窝边草。”

“不是我做的,他们被丧尸给抓伤,我发现的时候已经这样了,这个情况自然不能放回去,便关着了。”

行吧,事实已然证明,我在招聘启示上许的丰厚抚恤金还是很有意义的,真的会派上用场。

我揉了揉额角。“你以后能别在我家,尤其是在人口密集的城市里做这些危险实验吗?”那些笼子里关着的可不止丧尸,随便一种跑出去都是灾难。

熊猫理直气壮的反问:“我做的实验哪里危险了?”

我问:“哪里不危险了?”

“你去问问小幺或少凰,看它们俩会怎么说。”

我沉默须臾,突然反应过来一件事。

前些日子乱丢核/弹以至于引起小规模海啸的事我还没忘,当时安安提起过神界没有核/武器。

现代的人类觉得核武这玩意超危险,人类目前制造出来的核武足够毁灭地球几十次了,因此很多人都希望创造一个无核世界,这个希望多么的扯淡就不提了。但那时安安的话让我明白了一件事,如果一个世界没有核武,那么原因绝非该世界和平宁静,而是因为有更强大的武器。如神界,那些神人随随便便就能制造出千百倍于核武的破坏,因此神界无核。

根据无核世界的理论,熊猫此时此刻可能、大概真的不是在狡辩,而是,她真的觉得它做的这些实验一点都不危险。

凭心而论,它做实验的那些副产物如果放在神界,算了,也不用放神界,仅仅是白梅街这个妖怪扎堆的地方都算不上高危,那些妖怪本身就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存在,前两日那头被摁在地上摩擦最后死得干干净净的丧尸就是个活例子。

若我真的去问小幺或安安,答案....多半也是显而易见的。

世界不同,三观不同。

得,我明白了。

我还能说什么?说这里是凡世?不是神界,这家伙会在乎吗?我很怀疑这一点。

“凡世和神界的高危标准不太一样。”我道。

“我又不是凡人。”

“可你此时此刻身处凡世。”

“阿莯不也在吗?”

“合着你拿阿莯当保姆了啊?”我哭笑不得。

“我在神界呆的好好的,若非它硬拽着我不放,我如何会跑凡世来。”熊猫圆滚滚的脸蛋上满是郁闷。

我:“....安安有事找你。”

***

熊猫拿了蛋后泡在了实验室足足一个小时,再回来的时候丢给我们几张类似X光片的东西,我瞅了瞅,蛋形的轮廓中心有着小小的一团浓郁阴影,阴影的轮廓模样仿佛一只将自己蜷缩成球的禽鸟,自然禽鸟绝没本事将自己团成球,骨骼决定它们没这本事,除非吃过头将自己肥成了球。光片里的模样,应该是因为这只禽鸟尚未完全发育成形,只是一只刚刚发育出大概轮廓的胚胎,跟人族孕妇肚子里两三个月的胎儿似的,有着能够让人辨识出人形的轮廓,但离完整的人形还有一段距离。但和人族未成形的胚胎不同的是,人族孕妇肚子里的未成形的胚胎完全是一团混沌的血肉,在三魂七魄完全入驻之前按着正常智慧物种的认知是很难将这种只是一团肉的胚胎视为智慧生命的,而这枚蛋里的胚胎,它已经是智慧生命,并且有神魂,并且在胎死蛋中时神魂跑了出来借尸还魂。

安安只看了一眼就没再看,问熊猫:“还有救没?”

熊猫摇头。“死透了,就是想提炼一点精血重新制造躯体以达到复活都做不到。”

老板娘流露出了失落之色。

安安想了想,又问:“那用亲人的精血可以吗?同父同母的手足。”

熊猫反问:“什么性别?什么修为?”

“是一只雄鸟,修为是上仙。”

熊猫看了看老板娘,诚恳道:“还有别的手足吗?”

安安道:“它是襄仲的妹妹。”

熊猫估计也清楚那位襄仲上仙什么情况,没再追问有没有别的手足这种问题,而是耸肩道:“爱莫能助,性别不同,修为差得还这么大,襄仲的躯体又经过千万载的打熬,跟刚出生那会说两个物种都不足为奇。搞不定,至少,我如今还没突破这些,你再给我几十万几百万年,说不定就破解这一关卡。”

几十万几百万年后老板娘早就灰飞烟灭了。

阿莯好笑道:“你怎么不说襄仲的变化有你一份功劳?”

熊猫耸肩道:“我可没强迫他给我做实验,是他自己为了强大的力量主动找上我的。”

三言两语信息量太大,消化了之后我深以为,再给熊猫几千万年它估计都搞不定这个问题,从它实验里离开,天知道那位名唤襄仲的上仙如今是怎么个情况,说不定和一只正常的凤凰放在显微镜下,准以为是两个物种。

老板娘忽的开口问:“什么实验?”

熊猫愣了下,还是回答:“追求力量的实验。”

老板娘问:“有危险吗?”

“实验哪有百分百安全的。”熊猫理直气壮道。

“具体多危险?”

熊猫回道:“他是唯一一个活下来的,在他之前和他之后死了很多实验品。”

老板娘默然须臾。“既然那么危险,为什么他还要找上你?”

“他在一次大战中受到了重创,没个几万年的休养好不了,少凰下令让他退出前线战场,他不干,但身体又的确不允许他继续留在前线,他就来找我了。”顿了顿,熊猫感慨道:“其实你活着,对他而言也是一件好事。”

就是不要得而复失,不然只怕会疯,我心说。

老板娘愣了愣。“我第一次睁开眼的时候就一直在想一个问题,我从哪里来,后来遇到了别的智慧生物,了解了更多的常识,我又想产生了新的问题,我是什么,我是否也和别人一样有亲人,但我没想过.....”

没想过终于明白自己是什么,并且自己的确有亲人时自己却时日无多?而自己那个亲人的精神状态,貌似不是很好。

众人俱是沉默。

安安皱了皱眉,道:“会有办法的。”

老板娘笑了笑,也没说什么。

安安看向熊猫,问:“它是怎么死的?神类的生命之顽强,很难死,尤其是死透。”

我也好奇的看向熊猫想知道尸检报告,另一枚蛋被人族各种折腾都只是营养不良,离死仍旧遥远,这枚却死了,还死得透透的,难度之高不亚于凡人毁灭地球。

熊猫又用隔空移物的法术拿报告,厚厚的一沓,安安一看就摁住了熊猫的爪子。“你直接说结论,我不想听细节。”

“哦,它是寿终正寝的。”

寿终正寝?

这四个字我都听得懂,但组合起来的意思,我咋就不是很明白呢?

我道:“古神族也会寿终正寝?”

我这辈子见过的古神族很多,挂了的古神也不少,但寿终正寝的,抱歉,迄今为止别说碰到过,我听都没听说过。且,就算古神类的寿命真的有尽头,那也跟世界的自然寿命有多长一样是一件闲得蛋疼的人才会去研究的问题。不过如今的重点也不是这种闲得蛋疼的问题,而是,这可是一枚蛋,它都还没发育成形,还没破壳,寿哪门子的终?哪门子的正寝?

“不成上神,始终有寿尽的一日,自然,过程很漫长,与永生无异。”熊猫道。“再加上各种原因,寿终正寝的古神类的确很稀奇。”

我道:“就算再稀奇也不可能有一枚蛋寿终正寝。”

“它的确是寿终正寝的,那些刚发育出来的骨骼已经衰老得不能再衰老,纯粹是老死的。”

我笃定的道:“那不合理。”

说一枚蛋寿终正寝,这跟指着一个孕妇的肚子说她肚子里的胎儿已经老死了有什么区别?天方夜谭也没这么扯的。

熊猫点头。“的确不合理,所以....”熊猫看向老板娘。“你对自己的死因就一点印象都没有?”

老板娘显然也没想到自己的死因如此离奇,拧着眉头使劲的回想了下,终是摇头。“我第一次睁开眼时便是在雪山里,从这具躯体里醒来。”顿了顿,老板娘又道:“不,那不应该是记忆之初,我记得,自己刚醒来的时候这具躯体上有一些不明显的痕迹,只是我醒来后它就慢慢消失了,我也就没放心上,刚才想了下,如果没记错的话,那应该尸斑。借尸还魂也得有个过程,以及,按着你们的说法,这具躯体并不适合我,但我最终却在这具躯体里醒来,只能说明我在那之前必然还有一段经历。”

对于这家伙在一具不合适的躯体里醒来我觉得不稀奇,做为一个古神类,它不可能在凡世找到一具可以兼容的躯体,既如此,实在找不到可以兼容的容器,神魂又在不断衰竭,也就只能咬着牙接受一具不兼容的容器。至于记不起来了,那更简单,想要在一具不兼容的躯体里活下来可不容易,尤其是那还是一具已经死了的躯体,首先得让它活过来,然后是改造成不要求完全兼容但至少不会有太大排斥的壳子,这个过程需要的力量着实不少,只怕老板娘神魂里的本源力量损耗得极为严重,而神魂受损,一点失忆已经是很幸运了,倒霉点可能就一辈子弱智甚至白痴了。

老板娘被熊猫补了常识课。

安安摸着下颌道:“能够让你出于本能那般将就,必然是神魂已经虚弱到一定程度了,若只是游荡,至少得游荡个几万年,而这么漫长的岁月,黑白无常不可能什么都没发现,你游荡的时间应该不长。”

游荡的时间不长,神魂却虚弱到饥不择食。

我瞅了眼老板娘,如果没猜错,老板娘的死因不仅离奇,可能....还很痛苦。

我看了眼安安的眸子,宛若一块美丽的宝石,很美丽,却也冰冷,以及无机质,仿佛在看很多很多的死人。

显然,这位和我想一块去了。

老板娘九成九是被用做了什么邪术的祭品,因而被活生生的抽干了生命力,一瞬间从胚胎走到了寿终正寝,这死法绝对比凌迟、腰斩、烹刑、梳洗什么的更恐怖也更痛苦,呃,考虑到受害者是一枚蛋,可能它死的时候并不懂自己遭受的是什么,因为它是一枚蛋,一枚蛋是不明白什么是痛苦的,哪怕它正在遭受那种待遇与感觉。

死因暂时弄不明白,人暂时也没办法复活,但熊猫在最后表示:有办法延续老板娘的存在时间,让它坚持得更久一些。

安安对此很有兴趣。“又是不成熟的实验灵感待实验品检验。”

熊猫道:“我在你眼里就那么没有节操?”

安安很是惊奇:“你什么时候有过节操?”

熊猫:“....这回是认真的,真不是找实验品。”

“先说来听听。”

熊猫看向了歪在沙发上撸着狗子的我。

我怔了下。“干嘛?”

熊猫掏出了一把锋锐的手术刀。“放你点血。”

我无语。“你当我是人参啊,不对,就算是人参,放血也没用。”

老板娘不是躯体上的问题,它是神魂上的问题,喂血根本没用。

“别人的血肯定没用,但你的血多少还是有点用的。”

我道:“不可能,君族的血没这功能....你对我做了什么?”

君族的血甚至我最初那具神之躯的血都没这功能,但现在这个躯体可保不准,同处一屋檐下,熊猫拿普通人族做实验做腻了,保不准就将魔爪伸到我手上了,而它拿我做实验的话,只要不是特别变态,会造成巨大变化的实验,那么我还真不一定能发现,至少在副作用出现之前我不会发现。

思及此我不由仔仔细细的用神识扫描了自己的躯体,没有问题,再扫描了一遍神魂,恢复得不错,也没问题,都没问题,那是我想多了?不,如果是我想多了,这家伙不会有让我放血的提议。

熊猫眼神有些飘。“没有坏处的,你没发现你的神魂修复的更快了吗?”

呃,之前没留意,比对一下的话,好像还真是。

当年让宁渊给啃了,我的神魂也就剩下点渣渣,若是古神类上神的特殊性,我早就灰飞烟灭,死得透透的。但就算如此,也仍到如今才勉勉强强修复,还不是完全修补好,而是大体修补好了,想要完全修补好至少得十万八万年。而现在,进度的确快了不少,照这趋势,我觉得自己可能再过几千年就能完全恢复。

“既然是好事,你怎么不与我说清楚?”我有些疑惑。

神魂的修复问题一直都是我最大的隐患,所幸神魂足够强悍,不至于让我出现投个胎却生而白痴或残疾的情况,至少如今是没这情况了。但不能完全修复,我就不能重新问鼎神位,若是说清楚,我肯定会很感激熊猫。

安安道:“因为它不保证能成功,更不确定会不会有什么副作用,正处于理论阶段,尚需实验素材进行实践。”

我看向熊猫,熊猫没吭声,但乌溜溜的眼神不是一般的飘。

很好,我明白了。

我掐死你个混蛋!!!

第255章 第二章人贩子·代价

我被放了足足一脸盆的血。

死熊猫将它根据自己的理论制造出来的药物全都用在了我的身上,目前没多余的药给老板娘,就算有,它也没胆用在老板娘身上,谁知道会有什么副作用。老板娘可不是神魂已经修复得七七八八的我,就算有副作用也禁得起折腾。但如今就不一样了,药物浸入了我的神魂与血液之中,因此我的血液里也是具有药性的,虽然比不上成品药,但胜在安全,经过了我的过滤,血液里的药性可以肯定没有副作用,就算有,影响也微乎其微,相当安全,安全的让我想将死熊猫拔成秃鹫。

做熊猫能做到这份上,死熊猫你也是绝了,人神共愤都不足以描绘你的三分恶劣。

呜呜呜....

更绝的是我自己,皮毛好好,无怪乎孟凰会对它一摸钟情,我自己也下不了手拔毛啊,这算是我见犹怜的绒毛控版本吗

我恨自己!

我郁卒的任人放血,一脸盆的血,放完血不用照镜子我都知道自己的脸色多么的像鬼,再放点完全可以去跟鬼当同类了。

我掐着死熊猫的脖子问:“有补血的东西吗?”

“阿胶、枸杞....”死熊猫报出一长串补血的药名。“你想吃什么我让少凰给你买。”

我默了一秒钟。“我不是说那些。”

“你损失的是精血,如果你一定要的话。”死熊猫犹豫了下,掏出了一枚丹药。“可以试试。”

我无语的接过丹药,我发誓,我这辈子就没见过这么实诚的丹药,啊不,也不是完全没见过,很多年前娲灵初学炼丹时炼的丹药普遍如此实诚,一颗丹药愣是有拳头大。可眼前这位不是当年初学炼丹的娲灵,它是证医道成神的上神,一尊医道上神会出现初学者的那种错误?

“这丹药?”我迟疑的看着这颗比我的拳头还要大的实诚丹药,这么实诚你让我怎么敢往嘴里送啊?我还没忘记娲灵最开始炼的丹药磕了之后的下场呢。

“超补血的。”熊猫圆滚滚的脸蛋上一脸的真诚。

我将丹药劈成两半。“咱俩一人一半。”

熊猫坚决拒绝。“有病吧你,我又不贫血,吃这东西会补出问题的。”

我想了想,觉得有道理,凡药带三分毒,没病吃药的确有问题。“既如此,不如我也放你一脸盆血。”

熊猫:“....你还是拔我毛吧。”

我悲切的控诉道:“让一个绒毛控拔你的毛,你怎么能这么残忍?”

熊猫骂道:“难道你要放我一脸盆血就不残忍了?”

我摸着良心回答:“不残忍。”

放别人一脸盆血我肯定觉得残忍,但死熊猫,只要不损它的皮毛,便是将它大卸八块我都觉得天理昭昭报应不爽。

丹药我最后还是一口一口的啃了,虽然一点都不相信这颗丹药没有问题,但我也了解熊猫,这家伙虽然没节操,但还不是完全没底线,我和它实验室里关着的倒霉蛋还是有区别的,真正有大危险的实验它不会放我身上做。就算是修补神魂的实验,或许有副作用,但于我而言也多半是利大于弊,亦或是弊大于利但它有能力收拾后遗症,否则不会往我身上用,这枚丹药想来也如此。

然,这枚丹药竟真的没问题。

呃,也不能说完全没问题,但这回的问题倒真的和熊猫的节操无关。

这枚丹药的用料很实诚,这实诚不仅仅体现在它的个头上,更体现在它的药效上,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本庄主鼻血长流,一检查,血气过盛,鼻腔毛细血管脆弱,以至于被过于旺盛的血气一冲就破裂了。

我:“.....”

¥%@#....

死熊猫你拿出来的东西什么时候能没有任何问题?

更让我郁卒的是本人血气超旺盛,不论我怎样提炼精血,浓缩血液,仍很快从流鼻血发展到了更严重的地步,皮下血管也开始往外冒血,呆过的地方活似凶杀现场,还是刚肢解了好几个大活人的那种凶杀现场。

我不得不将熊猫从实验室里掐了出来。“流鼻血也就算了,天气热,全当上火了,但全身的皮下血管都在冒血,你让我怎么出门见人?”

熊猫看着宛若血人般的我,脸上是显而易见的错愕。

我勒个去,你丫给我磕丹的时候该不会根本不清楚这药效有多实诚吧?

意识到这一点,我活吃了熊猫的心都有了。

许是看出了我眼睛里的凶光,熊猫忙道:“可以放血,控制一下血气。”

昨天才放了一脸盆血,今天还放血?

我有点迟疑,这么个放血法,本庄主精血再多也会出事。

精血不同于寻常血液,寻常人身上能提炼出一两滴就不错了,便是修士,精血也是有限的,最多一个茶蛊。

君族是古神神民,精血自然要更多,但一脸盆血也要了我半条命。我现在到底是凡人,不是曾经的雷泽之主,雷泽之主活了千万年,便是放一条河流般的精血都不会有什么影响。再放精血,很容易死人的。

“不需要精血,普通血液也可以。”熊猫忙道。

普通血液?

这还可以。

见我点头,熊猫飞快的拖出来一只民国时代的浴桶。

我:“....”

***

放了血,精神果然好了很多,我第一件事便是将死熊猫抓了起来捆成粽子,想了想,去寻鹓鶵。找到鸟的时候丫正和安安在竹林凉亭里讨论着什么,桌上还放着一块玉版,不时的记着什么。

我瞧了一眼,全是神文,记的还都是关于如何复活的方案,已经划掉了一大片。

其实真要复活的话,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至少我就知道一个曾有人用过的法子,不过那法子太有伤天和。

神类的子嗣也是可能胎死腹中的,若是父母造孽忒多,多到天道都看不过去了,因果重重,很可能导致胎儿胎死腹中。只是,凡人胎死腹中,不过是将一块失去生命力的血肉取出来的事,而神胎死腹中,不论是神女还是曾经是一个灵魂却在母胎时因故被一分为二的少凰姐妹俩都足以表明一个事实:古神族的胎儿很早就拥有了神魂与意识,纵是胎死腹中,神魂仍存。

曾有个心狠手辣的家伙想到了一个法子,寻找合适的上神的躯体,灭杀其神魂,再趁着躯体还没死透时渡入自己孩子的神魂,从而达到复活的目的。

不过,少凰估计还做不出来这种事,就算她做得出来,她也不可能对自己的族人下手,能与神女的神魂兼容的躯体自然得是同类的躯体,而南明神族最忌同类相残。

这一法子从一开始就没出现在这两只鸟的脑子里,于是乎头疼至今。

鹓鶵都快绝望了。

我对少凰道:“你真执着。”完全没看出来有什么气馁之色。

少凰闻言,道:“还记得我在火车上讲过的故事吗?”

我说:“你在火车上讲的故事太多了,我哪知你指的是哪个?”

“世界末日,将世界改造成宛若游戏般的情况。”

想起来了,活活逼疯了一个强大神类,印象太深刻了。

“记得,它们怎么了?”

“它们不止让我纠正了对凡人的态度,也让我意识到了一句话的道理。”少凰道:“在我还是帝姬的时候长姐便与我说过,如果有一日我对一件事感到了绝望,必然是因为你的思路不够开阔。”

我懵逼的看着少凰,这两者有什么联系吗?

少凰继续道:“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明白她这话是什么意思,绝望不就是竭尽全力却仍无能为力的意思吗?直到看到那个文明,我才恍然大悟。那个凡人文明很弱小,唔,相对于神人而言是如此,它们无法阻止末日的到来,更无法终结末日,于是它们想到了让末日永不结束,只要末日不结束,世界便始终是个开放系统,而末日不为定局,世界便还有一线希望。也是基于这种思路,它们将世界改造成了一个无限刷新的游戏,让末日永远无法结束。”

这我略有所知。

若是将世界比作一个系统的话,那么一个仍在延续的世界便是开放的系统,就好像一个人,它还活着,不管是怎么个活着,只要还活着,它的未来就说不准,怎么都有可能。而闭合系统,那还是人,却是一个已经死了的人,因为已经死了,所以盖棺定论,它的一生已经注定,且没有任何其它的可能。

世界末日结束后,世界会由开放系统转为闭合系统,不管内部的时间线、空间线如何混乱,它的毁灭都是注定且无法改变的事实——没有真神插手的前提。

那个文明的举动,就等同于一个人即将死去,它们愣是将那人的命给吊着,让它死不咽气。只是,这种死不咽气的活法,相当之痛苦。

少凰笑道:“它们的思路很开阔,遇到世界末日的文明很多,但从未有哪个文明如它们一般在意识到自己无法阻止末日更无法终结末日时干脆让末日永不结束。”

我说:“别的文明不一定是想不到,也可能是宁愿死个痛快也不想死不咽气。”

末日永不结束并不是说说那么简单的,身处其中的人将遭受的痛苦根本无法想象,若那是噩梦,那么那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噩梦。生不如死的在末日中沉沦,寻找、等待那或许永远都不会有的一线生机与干脆利落的毁灭速死,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后者。

少凰无语的看了我一眼。“不论别的文明如何,那个文明的思路都很开阔,不是吗?”

我点头,的确很开阔。

既然无法阻止末日降临,更无法终结末日,那么就让末日永不结束吧。但凡思维逻辑正常的人都不会有如此神奇的脑回路,不过这也足以说明那个文明究竟绝望到了什么地步,若非如此怎会有如此清奇的脑回路?

少凰说:“它们最后得救了,末日被拯救,噩梦结束了。”

我说:“那是因为你找了过去。”

如果没有少凰,那个文明会得救吗?

答案是不会,永远沉沦末日对于精神乃至灵魂的伤害是巨大且不可逆的,很难说最后还活着的人有多少,以及,幸存者里有没有精神状况正常的人,神都能活活逼疯,何况凡人。

少凰点头。“就算我没找过去,它们也给自己报了仇。”

我茫然的看着少凰。

少凰道:“你莫不是认为一个被活活逼疯失去了理智的神类还能有什么前途?”

神类失去了理智那叫怪物,连凶兽都不如,好歹凶兽到了一定境界是会恢复理智的。

怪物能有什么鬼前途?

少凰笑道:“所以,不论做人还是做神,思路都得开阔,哪怕无法达到最初的预期,也多少会有所获。我现在是拿幼崽的情况没办法,但我不认为就真的没有办法,所谓没办法只是我思路不够开阔,因而暂时没办法,若是她在....”

我无言以对,只想感慨,孟凰如果真的死了,那就真的是太可惜了。

问鹓鶵借了一把火,我又拎着熊猫走了。

直到被放进一口炼丹的鼎里熊猫才真的意识到我这回是真要煮了它。

“我没逼你,是你自愿放血的。”熊猫蹦跶着道。

我捂着流血的鼻子点头。“的确是我自愿的,所以你放我血我没生气。”

“不生气你现在是在干什么?”

“你什么时候拿我做实验的?”被人做实验给改造了,我竟然都没发现,丫给人下药的本事也是够高的,或者该说,真有经验。

熊猫语塞。“我发誓,下次一定与你打招呼。”

“你还惦记着下次呢。”我怒,抓起盖子就要盖上。

熊猫使劲的一蹦,用脑袋一顶,将盖子撞飞。“我可以补偿你。”

我思考了下,虽然凤凰真火能伤这家伙,但能不能煮个十分熟却是很不好说,就算真得煮的熟,这家伙也不可能真的就这么挂了,它能给别人弄躯体,没道理没给自己多弄几个当后手。权衡利弊的话,拿这家伙的补偿是最划算的。

我趴在鼎沿上道:“我曾于混沌中得到过一株混沌灵芝。”

“你说那个,我知道,被我用掉了。”顿了顿,熊猫惊悚的看着我。“你莫不是想让我还?我可告诉你,我当年是用了别的东西与君族交换的,两厢情愿,没有还的道理。”

行吧,我现在知道为何少凰没来找我谈混沌灵芝的事了。

“那么珍贵的东西你用光了?”我问。

“做实验需要,回过神来的时候它已经被用完了。”熊猫一脸的我也很无奈很绝望很后悔。

我:“....盘古世界还有谁有混沌灵芝?”

熊猫很是惋惜的道:“就那一株,我曾让人去混沌中找过,不过那东西太罕见了,一直都没找到,不然我的研究也不会做到一半就没法继续了。”

你特喵的能别三句话不离本行吗?

我想了想,道:“你给我点关键时候能救命的东西,不掺佐料的那种。”

熊猫忙不迭点头答应。

我继续道:“还有,帮我做个手术。”

熊猫一脸懵逼的看着我。“中邪了你居然敢让我做手术!?”

我磨了磨牙。“虽然我不是凶兽,但你若敢在手术过程中做什么多余的事,我不介意吃了你。”

熊猫:“....你得相信我的节操。”

节操?

你有那玩意?

***

熊猫有没有节操不得而知,不过手术过程一切顺利,我拿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都不用照镜子我都能肯定自己的脸色肯定不是很好,没见我鼻孔都不流血了,一场手术,血气过旺的问题都给解决了。

熊猫犹豫了下还是道:“虽然我和南明关系好,但我还是想说,你这么做,君族会很伤心的,整个盘古世界就这么一件,这么珍贵的东西它们给你是因为你是始祖,希望能够让你恢复,不是让你拿来为不相干的种族做善事的。”

我将灰色的养魂玉放入袋子里。“我知道啊,所以我不打算做善事。”

熊猫不解:“不打算做善事你将它取出来做什么?”

我笑问:“你说阿莯能为这一方人族的延续付出多大的代价?”

熊猫想了想,说:“不会很大,毕竟,人族分支很多,缺了这一支也不会绝种,而它已经被人族给弄得快麻木了。”

我不解。“麻木?”

熊猫随口道:“还不是人族隔三差五就会闹出点篓子来,作死精神非常可嘉。”

能够让上神都觉得麻烦的篓子。

我想了想。“不是只惹过少凰一次吗?”算上这次也不过第二次。

“是只惹过少凰一次,但盘古世界又不止少凰一位尊神。”

我秒懂,若如此,作死精神的确可嘉。

我对阿莯愿意付出多少有些忐忑,若是她开出的价码太低,这枚养魂玉我自然还是要拿出来的,只是彼时是拿出来为人族要人情还是为君族要人情?

若是后者自然无妨,若是前者,正如熊猫所言,这枚养魂玉很珍贵,君族为了得到它付出了很多,虽然给了我,但我并没有拿它随便给别人做人情的资格。硬要那么做,我会寒了整个君族的心。

父母给了孩子生命,并不意味孩子就是父母的附属品,父母就可以肆意作践孩子的心意了。

因着彼此都算得上是熟人了,加之阿莯的节操比熊猫有保障多了,因此我开门见山的问:“你能付出多少?”

阿莯一脸懵的看着我。“啊?”

我说:“养魂玉。”

阿莯怔了下,旋即反应了过来我什么意思,道:“人族祖庙的宝库里虽有几样可与养魂玉的价值媲美的宝物,但祖庙宝库里最重要的那些东西,我不能私自挪用,需征得诸分支首领的同意。”

我的心霎时沉入了从极渊。

作者有话说:

虽然是个背景板,连配角都谈不上,但孟凰在我的设定里,反正我回头看的时候她好像已经被我给写成了一个超复杂矛盾的人,顺心意的同时也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教徒弟也是因材施教,画风截然不同。

第256章 第二章人贩子·人心

阿莯道:“不过我的神宫里的私人宝库可以自己决定。”

祖宗,说话大喘气很吓人的好不好?

我问:“那你有什么?”

“你想要什么?”

“我没什么特别需要的,所以想看看你有什么合适的东西没,我总不能让君族吃亏。”我说。

阿莯报出了一长串的名字,真特喵的富有,然而悲催的是全都比不上这枚养魂玉的价值,便是我想凑合一下,她开出的筹码里最为出色的几样又偏偏是君族拿了也没什么用的,我要真做这么个交易,能将君族各个分支的首领给气死。

我最后只能道:“要不,你欠个人情算了。”

阿莯显然很有自知之明。“我的人情这么有价值?”

一个上神的人情自然是极有价值的,但跟养魂玉一比的话,完全没法比,这可是盘古世界甚至整个周边世界群唯一一枚能够帮助修复神魂的宝物,因此我说:“养魂玉只是借你,要还的。”

阿莯点头:“行。”

阿莯与少凰如何谈的我不得而知,反正我最后得知的结果是少凰接受了养魂玉,但她不打算既往不咎,她唯一能保证的就是,她不会亲自出手,并且只会做一次局,若是人族能够破局,她自会既往不咎,另,襄仲她也不能保证,毕竟,襄仲的情况,不让他做点什么发泄,只会出更大的事,不过她保证会按住襄仲,让襄仲只有一次出手复仇的机会,不论成功与否,事后都不得不死不休的继续打击报复。

这生意谈的,我很是感慨。

阿莯道:“养魂玉虽珍贵,但不论怎样的珍宝都大不过少凰的荣耀与美德。”

我茫然。“她有这两样东西?”

“王的荣耀与美德是子民的利益。”

我秒懂。

若是因着养魂玉而对犯罪者轻拿轻放,那么等于向犯罪者妥协,表示以后不论做了什么,只要事后有人愿意替其拿出补偿,一切都可以既往不咎。若是如此,同样的事情必定一而再,再而三的上演,这是人性所注定的,不论事后怎么补偿,本身都是赚的,而古神类的寿命不管拿什么换都不亏,同理,对于失去生命的古神类而言,拿什么来换都是亏。

想要制止一种犯罪无休无止的重复上演,最好的办法便是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的事时便施以雷霆手段,怎么血腥残忍就怎么来,越残忍越好,人道主义,那是用来说的,不是用来做的,就算用来也不是用来跟罪人做。

想来,当年少凰在夏王朝施时公报私仇的计划灭绝人族也是此种想法,不把人打残打死了,没法杀鸡儆猴,哪怕最后被人搅了局不能打死,她也坚持砍掉那只鸡的四肢,把它做成鸡彘。

我说:“不曾想她竟如此有身为君王的自觉与责任。”

真正的王者是什么样的?

痴情、俊美、聪明,亦或重情重义、爱民如子?

答案是否。

古往今来的明君有几个是真的痴情的?痴情的明君只有小说里才会出现,而现实里,会痴情的那都是脑残的昏君,明君所谓的痴情,不过是因为宠爱的那个人正好没有威胁自己的能力,很安全,所以放心的宠,但宠和爱是一回事吗?重情重义亦如此。

俊美什么的,历史上那些君王有多少是真的俊美如天人的?

爱民如子,得了吧,圣父都没那么博大的胸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