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大帝传》》 · xiaose_wh · 2026-07-25
明天就是公爵就任仪式了。举行就任仪式的时候,自然会有阅兵典礼。为了刺激军人的士气,等会儿我要举行授剑仪式。本来我还想对将士们奖赏宝马的,可惜布雷西亚产马很少,称得上良马的更少,能够称得上是宝马的……唉……
现在我虽然私人拥有三十多匹良马,可它们比起闪电至少差了两个档次。想要购买吧,阿拉卡用“主公,如果您一定要购买价值一万枚金币以上的马,请先杀了我。”这样的话来扫我的兴,只好打消念头。卓索图族倒是有几匹只逊闪电一筹的宝马,可是我又不能拿别人的东西做人情。
十月下旬的天气好极了,秋阳灿烂,凉风习习,真是令人身心愉快得一塌胡涂。
由于皮耶德的兵团属于预备役兵团,因而目前只勉强募集了五个联队,而其他三个兵团则全都满员。我为军人提高待遇,吸引了大批强壮的青年人加入军队。凯森得了便宜还卖乖,他的兵团有四个骑兵联队、一个弓兵联队、五个轻步兵联队,是实力最强的兵团。可他居然感叹布雷西亚人不擅骑马。
训练场上,聚集着八百多名小队长以上级别的军官。由于扩军的关系,这些人当中有些是刚从十夫长位置上升起来的。他们一个个精神百倍,脸上流光溢彩。
最左边的,是卓索图兵团,凯森为之取名为飞熊兵团。飞熊兵团的军官轻一色的骑着草原骏马,身披轻质的软甲,手臂和小腿分别绑着护臂和护腿。走出大草原后,卓索图人已经获得了足够多的精良武器。不过这些军官的护臂、护腿和软甲却是来到布雷西亚后统一配备的。
挨着飞熊兵团的,是马迪尔的兵团,马迪尔为之取名为迅狼兵团。迅狼兵团几乎每名军官身上都背着一张弓,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目光很锐利。
曾经与我并肩进行塞斯游击战的战士,在四号伏击战的殿后战及双头河战役中牺牲了很多。我对那批劫后余生的战士向来有着一种特殊的好感。不过,此时站在讯狼兵团第一排的那个叫休特的军官却不在此例。其实我并不是对他满面虬须,皮肤黝黯的外表有什么意见。最初,他是老巴顿(马迪尔的父亲)的亲卫。双头河战役之后,他象拉库里那样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然后就去投奔了马迪尔,而且还成为了马迪尔的第一位家臣。对于这样的战士我本来应该特别喜欢的,可是他成为狼牙的队长后,就变得有些怪了。
他的眼神总是很特别,喜欢瞅着别人的脑袋,似乎在研究什么。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在看不同方向距离的人头,在目测距离,在算风速,在计算怎么用弓箭射过去能够一箭命中头部。马迪尔是我军第一神射手,也不象他那样瞅得人发怵。不过依这个怪人的战功,可以得到一把C级剑。
接着,是多明戈兵团的军官。为了表示对多明戈的亲厚,我特许多明戈的兵团可以用猞猁图案作为军旗标志。但愿多明戈不至于玷污了猞猁的名声。其实我还真有些不放心。猞猁是魔兽之王,多明戈敢于用猞猁命名,也算是狂妄了。
最右侧的,是西西王的兵团。令人奇怪的是,皮耶德为他的兵团取名为石头兵团。这支队伍的人数最少,可是谁也不敢小瞧他们。这支部队中,有几只我从魔界带回来的魔兽正乖乖地待在主人的身旁。提姆比斯特人真是厉害,才两天功夫,他们就驯服了那些魔兽。驯服魔兽并非提姆比斯特人的专利,可是能够如果迅速驯服比主人更强大的魔兽,却不是普通人可以做到的。据我猜测,西西王之所以让那几个提姆比斯特人带上刚刚驯服的魔兽,是为了争夺剩余的三把C级长剑。
台下的军官们通过自己的长官已经知道,等会儿将会发生什么事。每个兵团都向我报备兵团中立功的名单和功勋,但是最终得到奖励的人却由我来确定。有些军官在加入我的麾下后没有参加任何战斗,可是他们对于那种一生也难得一见的极品魔法剑有着极大的兴趣。他们按捺不住地议论着,想象着魔法剑的锋利和神奇。偶尔,也有人忍不住表达对马迪尔家臣的艳羡。
我慢慢走向校台,威严地向下扫视一眼。下面顿时寂静无声。
“诸位都知道这个大会的目的吧。”
“知道!”众人整齐响亮的回答令我满意。到底是军官,素质果然很好。
“好,想必大家早已等得不耐烦了吧,那我就直接进入正题!先让大伙看看奖品。”
我背着手,看着两名亲卫抬着一个较大木箱过来。还有两个亲卫将一个箭靶抬上校台,将它安置在校台上。抬着木箱的亲卫解开木箱上的绳索,揭开盖板。训练场上的人明明知道站在台下根本不可能看不清箱子里是什么,可是好奇心却驱使他们踮起脚,探头探脑地向台上瞅着。
“第一排能够催发斗气的上来一个。”
结果第一排的三十个人全都冲向楼梯,有的人干脆七手八脚地抓着校台的边缘试图爬上来。看来我下达的命令不太正确。我笑笑,命令后面的人下去。数了数,一瞬间就冲上来七个军官。
“由于极品魔法剑数量太少,又由于这是第一次颁奖,所以我只将极品魔法剑颁给我的直属家臣。以后如果立下了大功,我同样会将极品魔法剑赏赐给你们。”
“你们七个,去箱子里面挑出剑鞘为青紫色的长剑。”
军官们忽地围了上去,从箱子里挑出B级长剑。还没等我下达第二个命令,其中一个情不自禁抽出长剑,结果其余的人也纷纷效仿起来。
待他们抽出长剑后,台下发出哗的声音。利刃可以反射出寒光,可是B级长剑因为自身镶嵌宝石,而我和兰仆又在加了魔法材料画了魔法阵的缘故,柔和的光芒在剑身象活物一样游动。
“你们将长剑指向那个箭靶靶心。”
虽然有的人并不知道我的用意,但他们全都遵令行事。
“催动斗气。”
嗤的一声,或风刃,或冰箭,或火球,或魔法神箭全都射向箭靶。弄不清这些军官射得准不准,因为刚才我并没有注意看。现在,那个倒霉的箭靶已经尸骨无存了。
台下,传来了整齐的抽气声。我乐观地想:这些军官的确是训练有素,连抽气声都那么整齐响亮。
“这种极品魔法剑一共有八把,编号分别为一至八号。现在,按马迪尔、凯森、皮耶德、多明戈、凯迪、夏默、拉库里、海若的顺序每人一把。”
虽然说魔法剑发出的魔法都是以斗气触动催发的,真正的能量在于剑柄的宝石。可是性格对魔法仍旧多少有些影响。二号长剑,是能够催发火球的魔法剑;在我看来多明戈应该学习精神魔法,可是即然他是水系魔法师,所以四号长剑能够催发冰箭;凯迪少年老成,五号剑可以催发属于土系的魔法神箭。其余的,则全是催发风刃。
台下的军官全都以热辣辣的目光注视着我的家臣按顺序领取极品魔法剑,个别自制力低的则免不了流下艳羡的口水。
“别着急,以后每年的今日都会举办一次这样的大会。如果当年没有任何战争,则只发二十把极品剑;如果只有对内的战斗,就发一柄极品魔法剑,外加三十把极品剑;如果有与其他国家的战争,那么奖品中就会有三柄极品魔法剑,五十把极品剑。”
看着这群眼中冒出狂热神情的军官,我知道只用言语的煽动就已经足够了。对八百多个人同时施展精神魔法,我还真吃不消呢。
军官们超出预料的狂热情绪令我心生警兆,于是补充道:“如果与其他国家发生战争是因为我国主动挑起的,那么当年的奖品与没有任何战争一样!”
不少人露出失望的神情。还好,我总算及时发现了这个纰漏。
当其他家臣将魔法剑收回剑鞘后,军官们的目光全都集中在凯森身上。那种热情的注视,即使是圣骑士也吃不消。凯森无奈之余只好和别人一样将魔法剑插入鞘内。
七个军官仍旧依依不舍地站在台上,不肯远离凯森等人。“你们七个,再从箱子内拿七把剑出来。”
这一次,七把剑出鞘时只是扑面一阵寒气罢了。虽然剑刃锋利,手不敢试,可是有前面的B级剑比较,军官们纷纷露出失望的表情。看来,也许先颁发C级剑才是正确的次序。
“你们拔一根头发,扔到剑刃上。”
军官的激情被重新点燃了。一名少校联队长大喊道:“吹毛断发的宝剑!”说完,他兴奋地抽出身边一名少尉小队长的佩剑,与C级剑对斫。
我没有制止那名联队长冒失的举动,仅仅耸了耸肩。凡铁,哪怕是精铁,又哪能和玄铁相比呢?这批C级剑全是兰仆亲手打造的,其等级属于C+。普通的矮人商店里,绝对不会有如此锋利的长剑。
正如我所预料的,那名联队长的佩剑应声而断。他先是震惊地仔细观察着手中的C级剑,似乎想找出上面的缺口。可惜他没有任何收获。他痴痴地抚摸着剑身,喃喃自语:“从来没见过这么锋利的宝剑。幸亏我没有用自己的佩剑试。想必价值三千枚金币的矮人名匠所制长剑,至少也会留下一个大大的缺口吧。”
无端失去佩剑的小队长心疼地看着地上的半截剑尖,皱起眉嚷嚷:“长官,我的佩剑也是花了一百枚金币买的!”
我笑着挥挥手。“好了,你们现在都下去。我现在开始念名单。听到自己名字的军官依次上台领奖。”
待七名军官依依不舍地走下去后,我开始念名单。“曼德拉。沙龙……”
一些军官知道自己获奖的机会很大,可是见识过奖品后,他们全都患得患失起来。这种品质的长剑,只有大城市的矮人商店才会有售。它们的价值至少在四千枚金币以上。采邑不大的贵族,购买这种等级的宝剑几乎是不可能的。即使有些贵族非常富有,但是他们参军是为了获取荣誉。得到这种誊印着我亲手所写的“保家卫国,忠心不贰”八个大字和“布雷西亚公爵兰特.萧所赠”十一个小字的宝剑,可以满足他们的荣誉心。
分配的结果是:飞熊兵团三人、迅狼兵团三人、猞猁兵团两人,我的亲卫队一人。念完名单后,我依次向得奖的军官发放宝剑。阳光照射在剑鞘上,反射出五颜六色、绚丽多彩的光芒。有的人情不自禁将宝剑抽出来,除了宝剑自身的寒气外,还反射出耀眼刺目的光。
虽然在战场上这些C级剑反射出如此炫目的光很不好(偷袭时特别不利,战败逃跑时也很容易成为敌人的首选目标),可是此刻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军官们的虚荣心,我自然只能选择让兰仆将它制造得更炫些。所谓有利就有弊,没办法。
台上台下,欣喜、赞叹、忌妒、羡慕等各种情绪交织在接受奖励者和旁观者的心中翻腾。这些军人眼中,流露出赤裸裸的欲望。
得到我的命令后,那些得到奖励的军官高举宝剑围着训练场绕一圈。也许是受到他们得意洋洋的神情所刺激,一些旁观者开始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骂骂咧咧起来。
“有什么了不起!老子刚加入公爵麾下,还没来得及立功呢。等下次,看老子得一把极品魔法剑给他们瞧瞧!”
“就是!那些得奖的几乎都是以前就跟着公爵的老人。下一次举行授剑大会,我非要弄一把。提克,你在发什么愣啊?”
叫提克的那名军官好不容易才回过神来,他的眼中闪烁着光芒。“……哦,我很羡慕他们,不,我很忌妒他们。能够得到那样的宝剑,那样的荣誉,不正是一个军人一生中追求的目标吗?不知道我能否拥有那种荣幸……”
“没有战争的话,只有二十个名额。你有把握立下的功勋挤进前二十名吗?我看,最好还是有哪个国家发动侵略,一下子就会有五十三个名额,那样把握还大一点。”
“这位老兄说得不错。但愿快点爆发战争……”
……
瞧着场下的军官差不多全都被刺激得热血沸腾了,我示意展示结束。待得奖的军官回到原来的位置后,我大声宣布:“鉴于有些人刚加入我的麾下,还没来得及立下功勋。我这儿还有三把剑。那些没机会得奖的军官上台进行比试,胜利者获得这三把剑。”
“在这里,我宣布一项国策。为了鼓励布雷西亚人的尚武风气,在布雷西亚境内,禁止私斗,鼓励公开的比武决斗。以后每年都留下六把C级长剑,三把有编号的在军中以比武的方式分配。另外三把不写编号,不分军民,所有人都可以通过比试的方式争取获得。因为这能精选出一批武技出众,并有很强荣誉感的强悍战士。也可以使民间拥有大量合格的后备战士。 ”
“噢!……”
“欧!……”
这些话,令台下的人彻底疯狂了。他们口中发出没有意义的欢呼声。
右手抬起,示意他们安静。
“如果每个人都想得到这次的奖品因而参加比试,那么天黑了也打不完。所以,每个兵团由兵团长推荐三人参加比试。我的亲卫队已经获得了一把宝剑,就不参加比试了。马迪尔,你们有谁愿意自动退出这次竞争?”
尽管马迪尔迟疑了一下,不过他还是和其他三个兵团长一样摇了摇头。
虽然不完全清楚那几只魔兽的实力,但是凭感觉可以知道:那个长着三个头的狗,格斗实力最弱,可是也达到了剑士水平。那只长着奇怪尾巴的狮子和恐怖蛮牛大概和风剑士差不多。问题在于魔兽都会施展魔法,相当于魔武双修。能够驯服它们的提姆比斯特人实力也不会太差。我的亲卫队里可没有黄金骑士。
“那么好吧,你们各自推荐三名军官分组捉对去训练场比试吧。不过有一点要记住,如果在比试中令对手丧生,则失去获奖资格。”
西西王向我走来。大前天他被我骗得很惨,应该会造成很大的人生阴影才对,可是他的脸上仍旧浮现着嘻嘻的笑容。
“多谢主公。你知道提姆比斯特人的传统吧。我在八年前成为新部落的首领,跟随我的部落成员大多是四十岁以下的人。他们有闯劲,有活力,可是在原来的部落中却没有足够的魔兽供他们驯服。没想到你从魔界居然带回来这么多强横的魔兽,你真是我部落的大恩人。早知道有那么好的魔兽,我甚至宁愿与你定下血之盟誓。”
血之盟誓吗?!我不信!!!
皮耶德见我脸色阴晴不定,笑容更加灿烂了。“后年是十年一届的提姆比斯特人总族长竞选大会。现在我的部落实力大增,也许后年我就可以成为提姆比斯特人的总族长。”
“现在石头兵团上场的,是我族中实力最强的三位长老。他们可以同时控制三只魔兽。主公从魔界带回来的魔兽真的很厉害,只有那三个长老才能在这两天就驯服它们。这些新驯服的魔兽和原先的魔兽配合不默契,所以今天三个长老各自只带来了一只新驯服的魔兽。”
西西王指着训练场上的三个长老向我介绍。“第一长老叫克,他是一位高级魔法师。他刚刚驯服的魔兽名叫恐怖蛮牛,皮粗肉糙,没有极品武器,很难对它造成严重的伤害。恐怖蛮牛可以施展出恐怖魔法,令敌人失去战意。”
“第二长老是林,他同时也是一个风剑士。林的魔兽是那只体型较小的是地狱猎犬,三个头可以令它同时施展三个魔法。虽然施展的魔法距离不远,但是在两百米的距离内,它施展出风刃、火球、冰箭的威力差不多相当于一具小型床弩。”
“第三长老名叫顿,他拥有高阶剑士实力。他的的那只魔兽是蝎尾狮,它的蝎尾含有麻痹性剧毒,被刺中者会立即麻痹,如果没有解药,十分钟内就会丧命。这还不是蝎尾狮最厉害的地方,它最厉害的本领是可以施展出幻影魔法。等级最高的蝎尾狮可以同时幻化成七只。”
凯森的麾下倒是有黄金骑士,可那两个人全都已经领过奖了。马迪尔、多明戈的麾下,最多也不过是高阶白银骑士。面对困难,我自己通常是“知其不可为而不为”。不过军人如果没有那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也算不上是一个合格的军人。
虽然提姆比斯特人可以弥补魔法师的不足,他们越强大对我越好。只可惜,我浪费和西西王签定血之盟誓的机会。
而且,三把剑的得主也似乎没太大的悬念了。
第四部 第三十章
整个广场上鸦雀无声,只能听到风吹过旌旗发出洌洌的声响。对于这种场面,一种自豪、骄傲的感情油然而生。四年前仅仅是伯爵继承人的我,今天将正式成为布雷西亚公爵。
得到我的暗示后,多明戈走上前台发言:“尊贵的来宾,亲爱的臣民们,请记住今天这一历史上这一光荣伟大的时刻。我的主公,兰特.萧,将成为布雷西亚第十七任公爵。”多明戈来到我面前,恭恭敬敬将代表布雷西亚国主权力的权杖双手托上交给我。然后,他回到前台对着广场大声宣布:“我,布雷西亚第十六任公爵,多明戈.马耐斯,宣布──第十七任布雷西亚公爵就任仪式──正式开始。”
随着多明戈的话音刚落,震耳的欢呼声和嘹亮的号角声直冲云霄。来到布雷西亚后,我对灾民们进行了毫不吝啬的援助,又进行了若干有利于平民的改革。我相信,那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多半是从既得利益者的口中发出的。
战鼓声密集地连续敲响,两侧的乐队举起一人高的长号,发出了低沉却极具威严的号角声。随著号角所组成的军乐和战鼓敲响的节奏,从中央大道远端的一头,一支支军队方阵缓缓向这边走来。
走在最前面的,是猞猁兵团的重骑兵联队。
一个重骑兵的标准装备是:一匹马(60枚金币);一柄单手重剑(10枚金币);一支长矛(20枚金币);一副头盔(10枚金币);一副连体铠甲(80枚金币)或鳞甲(120枚金币);一面盾牌(20枚金币)。
幸好布雷西亚有着丰富的精铁矿脉,那些精铁矿的品位非常高,可以直接用于冶钢。普通铁矿则只能先出铁,再成钢,经过铁匠对其千锤百炼,方能去除杂质。然而耗费了无数的煤炭和铁匠大量的精力之后,炼成的钢材品质也往往不如精铁矿直接冶出来的钢。
如果布雷西亚没有这些精铁矿脉,想要装备一支重骑兵联队,最少需要20万枚金币。加上这支重骑兵联队的装备,已经超过财政大臣阿拉卡对整个猞猁兵团全年预算的30%。在我的干涉下,阿拉卡最终屈服了。可是在随后的两个小时里,万分郁闷的阿拉卡把自己关进办公室里,不肯接见任何下属或是同僚。
将矿场收归国有的时间非常短,铸造场的铁匠们只好日以继夜地赶工。在公爵就任仪式的前一天,总算将撑门面用的铠甲兵器全都赶制出来了。
重骑兵全身上下都包裹着精钢片所制成鳞甲,这种鳞甲的防御作用仅次于连体铠甲,但它的重量较轻,而灵活性方面远远超过连体铠甲。重骑兵身披这种用铁片层叠缀编而成的鳞甲之后,普通的弓箭很难对他们造成伤害。散发金属光泽的精钢鳞甲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骑兵们操纵着跨下的战马以整齐一致的步调缓缓前进。这些重骑兵头顶着只有两只眼睛露在外面的银色头盔,在他们的左胸,绘制着象征兵团主力部队的金色猞猁徽章。战马的身上,同样穿戴着黑色铠片缀编而成的战甲。每个重骑兵的左腰处,悬着一柄单手重剑。在战马的右侧前方,悬挂著直径约半米的圆形盾牌,盾的正面用红漆绘制着狰狞的猞猁图案。每一位骑士手中全都提著一根三米多长的长矛,长矛的矛尖斜指天空。
威风凛凛的重骑兵每四人排成一排,前后两排之间隔开两个马身,一千人的骑兵大队绵延着有好几百米长。整齐排列著的长矛组成了一片由锐利的矛尖组成的缓缓流淌著的河流。
在猞猁兵团重骑兵之后的,是迅狼兵团的狼牙部队。狼牙部队现在已经扩充到两个大队的编制,但马迪尔仍然总是对会骑马的弓箭手实在太少而遗憾。弓骑兵身着轻质的皮甲,仅仅在前胸和后心要害处镶嵌着两片铁甲。弓骑兵身披猩红披风,在秋风的吹拂下,显得英姿飒爽。他们的武器是悬挂在左腰的单手长剑和背上的战斗弓。由于弓骑兵装备较少的缘故,他们的阵型排列要比重骑兵紧密一些。两个大队的弓骑兵排列出来的长度还不及重骑兵联队的一半。
跟在狼牙部队之后的,是迅狼兵团的一支剑士联队。剑士是步兵中最高等级的兵种。正规的剑士部队成员,起码是得到剑士协会承认的见习剑士。可惜布雷西亚国小力寡,在这支剑士联队中,拥有见习剑士以上资格的战士不到三分之一。虽然这支剑士联队大多数战士目前都不能熟练运用双剑,不过好在现在只是阅兵典礼罢了,因而剑士联队的每个士兵都配备装点门面的一长一短两只利剑。
剑士联队之后,是另一支足以促使阿拉卡血压上升的部队——猞猁兵团的重步兵联队。这支重步兵联队的士兵全是身材高大的小伙子。如果没有足够强壮的体格,是无法承受住包裹全身的厚厚铁甲的。连体铠甲是防御作用最好的防具,它总是骑兵头疼。正面冲锋时,如果长矛攻击的方向把握得不正确,那么划出刺耳的响声后,长矛只能在连体铠甲上划出连串的火星,无法真正重创敌人。即使正面刺穿连体铠甲,臂力不大的骑兵也往往会被强大的反震力震伤臂骨或是手腕。
重步兵使用的头盔比重骑兵的头盔简单一些,这种头盔遮住脸颊和鼻梁,露出眼睛和嘴。这种头盔能够抵挡飞矢,也可以在普通的肉搏战中起作用。在抵御骑兵的冲锋时,重步兵总是将大部分身体藏在近一人高的直立盾牌之后,然后将一把近六米长的龙枪从盾牌的间隙中伸出去。如果说连体铠甲只是令骑兵头疼,那么近六米长的龙枪则是医治骑兵头疼的良药——失去生命后,任何部位都不会再有任何疼痛的感觉。
普通的步兵长矛只有四到五米,而龙枪的长度却有将近六米。骑兵矛,通常只有三米。想要拉近这三米的距离,往往只能用生命作为代价。重步兵们以他们习惯的阵型排列着,缓缓通过我的面前。那一支支斜指着开空的枪尖,似乎是择人而啮的猛兽利齿。
等到重步兵从我面前走过后,飞熊兵团的轻骑兵联队出现了。卓索图人对高速飞奔的迷恋之深,远远超过了我的想象。原本准备将重骑兵装备送给凯森的,可是他毫不犹豫谢绝了我的好意,因而让多明戈拣了个大便宜。如果不是轻骑兵身着统一的皮甲、护臂、护腿,左腕处还戴着手掌大小的腕盾,普通人很难相信他们都是来自同一支部队的士兵。他们的兵器千奇百怪,有巨斧、双斧、重剑、双手阔剑、长矛、长戟,还有钉满铁钉的大木棒,系着绳子的大铁球。不过内行人却很容易看出他们是同一支部队的成员,在他们的脸上,全都流露出一模一样的神情——彪悍无畏。
飞熊兵团轻骑兵联队后面的三支部队,分别是长矛手、剑兵和弓箭手。这些兵种是阿拉卡的最爱,按他的意思,最好是四大兵团全都由这三个兵种组成。事实上,他们的确是每一个国家的主力兵种。
走到最后面的,是我的亲卫队。我的亲卫队有两个大队,第一大队是清一色的卓索图骑兵,第二大队则可以用千奇百怪来形容。参加阅兵典礼的,是凯迪率领的第一大队。虽然第一大队同样是卓索图骑兵,可是他们的装备与飞熊兵团的轻骑兵大队有着明显的不同。他们的轻质铠甲都是由兰仆打造而成,据兰仆说材料里面加了铬、锰、钛什么的,重量不超过十公斤,其防御效果却只略逊于重步兵的连体铠甲。他们的武器全是清一色黝黑的弯刀,其锋利程度,相当于C-级武器。在他们的左臂,戴着一个直径二十厘米的黝黑臂牌。如果不是兰仆打造了六百套装备就耗费了他6%的能量,而且也没有足够的材料了,我会为全军都装备上这种铠甲。唉,兰仆这段时间制造武器、制造虫洞去魔界、加强拉库里的战斗力,实在是耗费了太多的能量。这个大队的亲卫队所散发的气息,除了那种彪悍无畏外,还有一股凶狠的杀气。他们的人数虽然不多,可是所有的人对他们的感觉都似乎是面对着千军万马。
等我的亲卫队走过之后,观礼的人都松了一口气。这时候,一位贵宾席上的客人惊呼一声。“瞧,你们看天上!”
多明戈的脸上浮现出洋洋自得的傲慢笑容。这支,便是我交给他的飞翼部队。虽然整个翼身长达十米、宽超过了两米,可是由兰仆制造的轻质材料却使它的净重不超过五百公斤。借助无色钻石为动力,催动画有飞行术的魔法阵后,它可是载起一吨半的重量在蓝天上翱翔。可惜一颗价值达三百枚金币左右的三级无色钻石,只能充当飞翼在战争期间不到三个月的燃料,这种消耗实在太可怕了。如果不是布雷西亚自身出产钻石,别说阿拉卡了,就是我自己也不愿意制作飞翼这种战争工具。不过英格兰尼拥有一个皇家狮鹫大队,而其他部队还拥有或多或少的狮鹫战士。如果与英格兰尼真的爆发生死之战,没有空军太吃力了。况且,飞翼还可以为被围的城提供空中运输——与英格兰尼开战后,我的城市只能接受被围城的命——如果不愿意投降或被攻克的话。
无论是天空还是地面,巨龙骑士的战斗力都是首屈一指的。如果不计巨龙骑士,毫无疑问,地行龙骑士是地面上最强的战士。虽然精通气系魔法的魔法师同样可以飞行,但是魔法师一次只能使用一种魔法,这也就意味着魔法师在飞行的时候,无法进行魔法攻击。这样一来,狮鹫骑士则是当之无愧的天空霸主。在许多爱克斯人的心目中,打败一个狮鹫骑士是他们一生之中为之努力奋斗的主要目标之一,许多人还为此耗费了一生的心血和精力,但也未必能实现这个令人可在一夜间获得无尚荣耀名誉的梦想。可惜,狮鹫骑士终将会成为历史的沉淀——一对一的情况下,狮鹫骑士绝对无法战胜飞翼。
即使不为飞翼配备魔法师,它自身携带的武器也足以击败狮鹫骑士。每驾飞翼上都配备了五具诸葛弩——传说中东方一位名叫亮.诸葛的智者所设计的武器。这种武器的设计图在东方已经遗失,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兰仆会有设计图。不过这一点我并不关心,我只知道,一具诸葛弩可以瞬间射出三十六支强有力的箭,狮鹫骑士无法抵挡那漫天的箭雨。诸葛弩唯一的缺点是:将弩中的箭射出去,只需要不到十分之一秒的时间。可是将它们装填起来,最熟练的弓箭手也需要半分钟。如果狮鹫骑士不计牺牲,在半分钟内连续发起五次以上的冲击,那么飞翼上的战士就只能用长矛与敌人进行搏斗了。可惜诸葛弩的射程比一般的弓箭要短,而且造价过高,不然全军的弓箭手都装备诸葛弩倒也是件十分有趣的事。
六十只飞翼分成五队,以它们较慢的速度从远处低空掠过。触发了广场上一浪接一浪的欢呼声。
“神迹出现,天佑我国!”
“兰特公爵万岁!……”
“布雷西亚万岁!……”
……
与布雷西亚接壤的玛哈亚公国和塞维尔公国派来的代表均露出担忧的神色。虽然玛哈亚有法兰西斯做保护国,但是邻国军事实力上的强大,还是会令他们产生畏惧之感。
此次专门前来参加公爵就任仪式的使者并不多。公布这一消息到现在,只有十天的时间,有些仓促。距离近的一些小公国派了代表前来,有的使者甚至昨天夜晚才到达。至于大陆三大霸者,则一个都没有派代表前来参加。鸠格市虽然有许多国家的常驻大使,但是没有国家元首的确切命令,他们不能以国家的名义向我祝贺,最多只能以个人的名义对我祝贺。
一些及时赶来的使者小声的议论着,或者是庆幸自己国家明智地对我的公爵就任仪式进行恭贺,或者是谈论着那些对于小公国而言过于强大的军事实力。
玛哈亚公国的使者首先站起来。“恭喜公爵殿下成为布雷西亚之主。我此次前来,除了恭贺兰特公爵就任国主之外,还带来另一项使命:希望能够与公爵殿下签订两国的和平条约。不知公爵殿下是否同意?”
一旁的塞维尔公国使者此时也站起来,对我说道:“我代表塞维尔公爵恭喜您成为布雷西亚公爵,我国也愿意与贵国签订和平条约。”
在这个世界上,实力决定一切。同是公国,实力的差距也是很大的。玛哈亚的人口只有一百七十万。如果自身弱小而又没有强者的保护,的确很容易遭受强者的侵略。塞斯就是悲剧中的一例。
玛哈亚是法兰西斯的附属公国,它与其他国家签订条约的效力并不充分。如果它的宗主国法兰西斯对布雷西亚开战,那么玛哈亚与我国签订的和平条约就会自动失效。不过如果我与英格兰尼正式翻脸之后,法兰西斯即使不站在我这一边,至少也只是看看热闹,绝对不会攻击布雷西亚。
违背条约,将会受到大陆上其他国家的唾弃。也好,和这两个公国签订和约后,与英格兰尼爆发战争的时候,就不必担心腹背受敌。
我哈哈大笑。“你们的建议我原则上同意。明天,你们与我的首相马迪尔进行细节上的商谈吧。”
塞维尔公国虽然人口只有一百万,却是真正意义上的独立公国。属于亚神族的泰坦巨人,本来应该生活在神界。可是神魔大战之后,极少数泰坦巨人遗留在塞维尔公国。他们成年后自动成为塞维尔公国的护国战士。泰坦巨人的强大战斗力令三大霸主国也不愿轻易挑衅。事实上,我很希望够与塞维尔签订攻守同盟。可惜如果过于心急,往往得不到最好的结果。还是让马迪尔他们慢慢处理此事吧。
这时候,夏默悄悄走到我的身边,轻声对我说:“有人自称是英格兰尼的特使,他带着三百护卫部队出现在鸠格市城外。他要求主公您亲自去迎接。对不起,主公。由于我的无能,没有及时发现英格兰尼特使和他的护卫部队。”
“无妨。国家情报安全部门才组建,还没有完善也是正常的。三百人化整为零太容易了,这并不是你的错。你去告诉英格兰尼特使,本公爵目前有要事在身,无法亲自出迎。你的态度委婉一点,给他们送去三百人的食水和休息的帐篷,要他们在城外先住一晚。”
看着夏默恭敬离去的背影,我露出一丝微笑。
游戏,正式开始。
第四部 第四部后记
第四部后记
第四部还没有杀青,作者就象空气一样消失了。按以往的习惯,每一部结束后都会召开记者招待会的。这回作者宣布全体放假两周,第四部不必召开记者招待会,然后就从这个世界失踪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我挠挠头,对这个问题百思不得其解。
正处于困惑中,夏默悄声无息地进入了我的办公室。夏默现在已经越来越象一个幽灵了,他虽然只是个青铜骑士,可是即使拥有黄金骑士能力的人也未必能够察觉他的动静。或许是因为主管情报的关系吧,他居然发现了兰仆的特殊能力,于是缠着我要求兰仆教了他一种东方的轻功:纵云梯。这种功夫我也会,可以不施展飞行术和漂浮术,只用斗气就在空中停留、移动。
虽然按某种学术观点看,国主无私事,即使是制造下一代也算是国家大事。不过我可不理这种观点。我有自己的私事,也有自己的隐私,因而对夏默总是神出鬼没非常不满。可他居然振振有词——情报主管必须尽力隐藏自己的踪迹,尽量不引起人的注意。
靠!
最近有点烦。布雷西亚发展得越来越好了,再给我十年,布雷西亚就会成为继德克萨、英格兰尼、法兰西斯之后的第四大强国。可是为了一个诺言,我却又必须与英格兰尼开战。打战是好玩的事吗?尽管我并非绝对和平主义者,也不是悲天悯人的国主,可是打战真的不好玩。第一次上战场至今已经有两年的时间了,无论是自己人还是敌人,看着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在眼前消失,总不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哪怕是兽人。
可惜还是得打下去啊。
“主公,我找到了封信。您可以看看。”
有关情报的吗?我抱着怀疑的态度接过这封信。没有收信人和写信人的名字,可是字迹却极为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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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醒的时候,我总是不愿意去想。可是这种情景却又一再出现在我的梦境。事实上,我已经搞不清那到底是梦,还是我的记忆里真实发生过的事了。
当那把沾着我的血的利刃刺向你的时候,我觉得时间就在那一刹那停止了。如果真的就那么停止该多好,可是时间之轮仍旧继续前进。那把沾着我的血的长剑,终于刺入了你的后背。
是你,用那柔弱的身躯挡住了那柄刺向我的凶器!
终于碰到了你的手,我一把将你拽进我的怀里。可是,你的脸白了。
接着,我看见你的呼吸开始急促,瞳孔开始扩散。
你就这么软软地倒在我的怀里。
知道什么是撕心裂肺吗?当时我的感觉就是如此,甚至听得见心里发出嘎吱嘎吱裂开的声音。
在你勾起我小指之前,那段时间我的脑海确实是一片空白,唯一的感觉便是:疼!揪心的疼!!无法忍受的疼!!!
曾经告诉过你,我从来没有哭过。我的父亲是个严厉的军人,有时候我怀疑,他揍我的时候是否把我幻想成敌人了。小时候被父亲用力地打,我也从来没有哭过。可是当你勾起我的小指时,泪水却止不住地夺眶而出。
你问我是否还记得那个约定。我当然还记得!可是我万万没想到,你真的实践了这个约定,并且是以这种方式!
你是为了救我!你是为了救我啊!
当你勾着我的手指松开后,当你红色的长发无力地垂向地面后,我终于发出了自懂事以来第一次哭声。什么叫柔肠寸断?当我放声大哭的时候终于明白了。
依稀记得好象主公过来拍过我的肩,后来的情况就不太清楚了。也许我昏过去了,也许后面的事被我刻意地忘掉了。当我恢复清醒后,他们已经将你葬在你父亲的坟旁。
你是我的天使。你也是大家的天使。后来传来主公率领兽人进入英格兰尼屠城的时候,我又偷偷躲着哭了。那种事,本来应该由我来干的。我不明白主公为什么会代替我做了那种事。
对不起!当时我所想的,就是在塞斯的战斗中多杀几个英格兰尼侵略者为你报仇。每当出现在战场时,我总是不惧生死——甚至可以说,我是一心求死。造化总是弄人。我没有死在战场上,却为自己赢得了微薄的名声——我成了除主公之外的塞斯第一名将。可是我知道,我永远也赶不上主公!
你是我的最爱,可是我只不过在战场上以正常的方式为你复仇。你只是主公家臣的遗孤,只是主公家臣的未婚妻。可是主公却宁愿背负人类公敌的名声,以屠城的方式为你复仇。
你的未婚夫不好,可是你未婚夫的主公却是最好的。
主公居然找到了她。
当她用那截匕首木柄插我的时候,那种锥心的疼楚又一次产生了。
红色的长发甩过我的脸,熟悉的芬芳渗入我的心。
天底下居然真的会有这么相似的人!火红的头发,湛蓝的眼睛,小巧的鼻子,甚至连体香都相似的人!这些其实并不重要,最让人受不了的是:她当时的穿戴和那晚你穿的居然一模一样。淡黄色的侍女装,虽然不是很华贵,却绝对的典雅飘逸。脚上,是那种女宫们常穿的皮制半高跟鞋。她扑过来的时候,脚上的皮制半高跟鞋与地面磨擦发出与那晚相似的“格登格登”的声音时,我彻底崩溃了。
用右手抚摸她的肩部——和你同样削瘦的肩部时,你知道吗?我的手颤抖的厉害,我从来没想到过一只握弓的手居然可能会颤抖得那么厉害。那时,我好不容易才止住试图夺眶而出的泪水。
她的温暖传递给我,她的细腻传递给我,她的柔弱传递给我。一切,都和你一样。可是,佳人已逝……
我不敢再看她,却又忍不住看着她。那天发生的事,有些我记得,有些我却不记得了。我忘了为什么要松开她,好象是主公要求她过去的。但是我仍旧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真的松开了她,也许,当时我已经精神恍惚了吧。
我觉得自己的心里在嘎吱嘎吱响,也许,是心又开始裂开了吧。
那种裂开似的疼!好疼……
那种疼,和你离去的那个晚上是那么的相似。在三百个日日夜夜里,我几乎都不敢回忆,只要稍稍触碰一下记忆里的那种疼痛,我就会痛苦得无法自抑。从来没有想过,也无法想象,我居然会再次经历这种疼痛,那种心里嘎吱嘎吱正在裂开般的疼痛。而且,我的眼眶也疼,是那种憋着不让眼泪流出来的酸痛。我想哭,可是我没有哭。她是你,可她又不是你……
我一直都弄不明白,为什么之后她再遇上我,就不再试图用匕首刺我。她不再激动,可是如同纯净的蓝宝石一般的眼睛竟然给人以冰冷的感觉。你知道吗,我对这种冰冷的感觉很熟悉,甚至有一种亲切。
主公对我说,刚刚见到她的时候,她毫无表情。现在呢,则换上了冰冷的表情。主公说,他喜欢这种冰冷的表情,因为这至少有一丝活人的模样。你呢,原来是活泼的,可是在追求你的时候,你也是那么的冰冷的表情。你们都是一样,想用那种冰冷掩饰些什么吧?
你告诉过我。当时你有些喜欢我,因而慌张,因而手足无措,只能用冰冷的表情来掩饰自己内心激动的情绪。那么她呢?
是因为当时我眼里有若隐若现的泪水?是稍瞬即逝的忧郁?
无论如何,我不能再失去你!
下定决心后,我轻松了许多。三百多天沉重的心理压力,似乎一下子一扫而空了。这种感觉,就好象在水中即将溺死的人,重新呼吸到新鲜空气一般。你是我的空气,如今,我又能够自由畅顺地呼吸了。
这一次,如果不能重新拥有你,那么我将拥抱死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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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白夏默为什么将这封信交给我,因而对他投以怀疑的目光。
夏默的脸上仍然是那种牢不可破的微笑。
“主公,从这封信可以看出,马迪尔大人出现了认知上的混乱。我知道一个疗养院,那里的环境山青水秀,对马迪尔大人的身体有很大的帮助。主公,是不是让马迪尔大人去休养一段时间?”
无语。
西西王打算与其他两个人决斗,夏默又试图把马迪尔送进精神病院。为了一个女人,家臣间相互辗轧。这是什么世道?!
不就是将对未婚妻的爱转移到小姨子身上吗?这又有什么不可以。我才懒得理会那么多呢。只要马迪尔不自杀,不恋上我或是我老婆,他爱谁谁!
看到我脸色不善,夏默又交给我一封信。该不会是西西王的情书什么的吧?我收敛心神仔细一看,原来是作者胡言乱语的一篇随想类的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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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结束了,可是原先的计划并没有完成。而且是那种很多很多草稿中的东东都没有写完。没办法,看来还是我的文字驾御能力太差。
四部写完,居然超过五十万字了。有些什么感觉呢,那就是有些难以置信。
最初写作的冲动,说起来可笑。那时候我不知道什么小说好看,也不知道还有什么专门交流推荐的地方。我只知道看点击排名最前的小说。看着看着,我就郁闷了。有些推荐榜上的小说,简直就是时间杀手。虽说这是见仁见智的问题,“我之毒药,彼之甘露”也是很正常的事。可当时我就不乐意了。
尽管自己确实是那种经常闲得发慌的主,可那也不代表我愿意将时间那样浪费啊?
左右是浪费时间,那么我干脆自己写好了。写着写着,不知不觉就有这么多了。
看到读者们喜欢偶的劣作,心中欣喜不已。总推荐排名几乎每天都在进步(谁还没有虚荣心啊?),可是总收藏排名却偶尔退步(总数在进步,可是相对别人的进步,总排名却偶尔会有退步)。有的读者在留言中号召将点击弄上去,我高兴之余,却只能苦笑。《大帝传》的书名是我自己起的,不吸引人不能怪别人;小说前几章比较平淡,不吸引人也不能怪别人。所谓“自做孽,不可活”,就是指我了。
现在,我已经尝了文摘的苦头了。与塞斯公爵结合问题倒还其次,问题在于猪养肥了就该杀掉。可是我养肥了好多猪都无法杀,真是令人郁闷啊。还有,第四部中有若干读者加入,如果在小说中卡嚓掉这些骄兵悍将,他们没准就会真人PK。我的身份一定要列入S+++++级保密文件!
第五部与前面的风格会有些许不同。应该说,大陆争霸战是从第五部揭幕的。在整个第四部里,兰特的初恋情人伊莉和他的小“表妹”都没有出现。不过在第五部里,卡特琳娜将会以战将的身分登场。至于说伊莉,从她的性格分析,为了塞斯她是不会趟这种浑水的。
兰丝质疑卓索图部落有一名圣骑士、两名黄金骑士,其实力是否太强。我是这么考虑的:越是人类难以生存的环境下,越能煅炼出强悍的人。明未有“满人过万不可敌”的说法,这并非完全是士气的因素。某个部落的蒙古人将刚出生的小孩放在井边放一夜,活下来的才继续抚养。这种情况下,这个部落的人体质自然非常好。人种优劣不好说,但进化论总是正确的吧。补充一点,卓索图部落并不比一个兽人部落战斗力强,因为兽人可以狂化。至于说英格兰尼为什么不极力拉拢卓索图族人,反而对待他们非常不公平,这也好解释。明政府摇摇欲坠的时候,有人想要和满人议和,可是这种想法被枪毙的根据是:满人是蛮人(并非歧视,仅仅引用罢了。),不配……
至于说飞熊兵团并非由纯骑兵组成,我也很头疼啊。并非骑上马就可以成为合格的骑兵。一下子补充六千骑兵,哪那么容易。所以只好以步兵、弓箭手滥竽充数了。飞熊兵团以后会去草原征兵的。
另外,又有读者发贴说:很久不看《大帝传》了,因为前言就交待过兰特与伊莉最终不会大大方方地结合。
真是叫人心力憔悴啊。我对爱的理解是什么呢?其实是很混乱的。我是70年代出生的,年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离进入而立之年也不是一件很遥远的事。虽然我总觉得自己有些幼稚,女朋友也强烈要求我成熟些,可是性格如此又有什么办法呢?我不相信虚幻的爱情(不爱任何外在因素影响的爱情,不受外貌、学识、地位和财富影响),但我希望爱情不要受太多外在因素的影响。将恋人的感情放在次要的地位考虑,我认为这不合适。所以一开始设定伊莉这个角色的时候,我并没打算让她与兰特结合。
有时候,我甚至想过写两个版本。可是考虑到维持一个版本就很吃力了,写两个版本那还不心力衰竭?
第五部至少会有三个新的主要角色加入:日月双星。另一个,先保密。
补充两件事:一、我在一个自己喜欢而人数不多的网站偶尔提前上传,有的网站从那儿转载,可是起点的版本才是最终版本。二、转载《大帝传》的网站我经常去逛逛,可是有些网站我没注册,或者注册后密码又不见了。读者的留言我喜欢看,可惜有些网站无法回。
老规矩,写完一部要冬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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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旧无语。
难道夏默对“养肥的猪”这类词敏感?我是《大帝传》的主角,自然不操心这类问题。可是夏默对于头上悬着的达摩克里斯之剑非常反感。他到底在想些什么呢,总不能把作者干掉吧?虽然作者手无缚鸡之力,可是干掉作者这种想法也太疯狂了。如果《大帝传》写不完,我怎么成为统一大帝呢?
不过话说回来,作者忒不仗义。说好了布雷西亚组建六大兵团,我自己带两个的。结果只是没按时送红包,他就把我的两个兵团卡嚓了。臣强主弱,可是大大的隐患啊。
也没有太好的办法,只好等公元2004年4月1日作者上传的第五部怎么写了。
第五部 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