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回眸》》 · 蔡智恒(痞子蔡) · 2026-07-25
《回眸》
作者:蔡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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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是蔡智恆的中篇小說集,收入最新三個中篇小說,主題仍圍繞在與「愛情」有關的感人故事,文字仍是痞子蔡式的幽默!!
一〈回眸〉
佛說前世五百次回眸,才換來今生擦肩而過。
我相信,我們前世一定回眸超過五百次。
所以我不要跟你道別、也不要跟你約定。
將來某天,我們一定會再見面的。
一位是充滿升學壓力的純情男孩,一位是在夜補校進修的清麗女孩,二人居然共用使同一間教室同一張桌子同一個抽屜,男孩在龐大的升學壓力中,因為老師臨時賦予一個校外一萬字的作文比賽而苦惱著,每天將寫完又丟的稿紙團放入抽屜,有一天居然在抽屜收到一張字跡絹秀的紙條,要他保持抽屜清潔,因為這個抽屜不是只有他一個人在使用……。
二人在紙條的一來一回中,慢慢有了曖昧的青春情感;「佛說前世五百次回眸,才換來今生擦肩而過」,而二人定是前世回眸超過五百次,才得以換來今世共用同一張書桌同一個抽屜!女孩喜歡彈吉他,喜歡6、70年代的西洋老歌,喜歡Joan Baez……,剛好男孩也喜歡,二人有了共同的話題、更深的交流;故事就在這傳遞紙條、懷念老歌以及二人不相上下的冷笑話中,抒情展開……
小說傳達了上個世紀九〇年代,一對高中生的青澀情感,同時也讓人懷念起那個時代的單純與美好。故事雖然簡單,但卻有著令人感傷且感動的回憶。
二〈遺忘〉
『妳要早點回來。好嗎?』我的聲音突然有些哽咽,『因為我覺得,我快要忘記妳了。』
「在你忘記我之前,我會回來的。」
你忘記的事,我會記得……
一段注定會被遺忘的淒美愛情故事。
三〈遇見自己,在雪域中〉
那一天
閉目在經殿的香霧中
驀然聽見
你誦經的真言
那一月
我轉動所有的轉經筒
不為超度
只為觸摸你的指尖
那一年
我磕長頭匍匐在山路
不為覲見
只為貼著你的溫暖
那一世
我轉山轉水轉佛塔呀
不為修來世
只為在途中與你相遇
──倉央嘉措
故事寫一位台灣的大學年輕教授,有一天收到一封署名「七喜」的信,他被信上「如果想找到自己,就來西藏」的主旨吸引了。
年輕教授來到了西藏,遇到各種另類的人士:饒雪漫,滄月,石康等,也拜訪不少西藏著名的古蹟,其中,最令人動容的,應屬在一家名為瑪吉阿米的藏式小酒館裡,傳說的第六世達賴喇嘛倉央嘉措的故事:
三百多年前的某個月夜,這裡來了個神祕人物。恰巧這時也有個像月亮般美麗的少女走進店裡,少女的容貌和笑顏深深印在神祕人物的心裡。從此,他常常光顧這裡,期待與那位美麗少女重逢。
神祕人物後來寫了首詩,那首詩在西藏幾乎人人都會吟唱。
倉央嘉措在西藏一直是個傳奇人物,
他特立獨行,身為活佛,卻寫下大量浪漫的情詩;
不在布達拉宮當活佛,卻時常溜到瑪吉阿米與情人幽會,
或許倉央嘉措始終不覺得自己是活佛,只是個平凡人而已。
倉央嘉措最後的死成一個謎,布達拉宮永遠不會有六世達賴倉央嘉措的法體靈塔,「當一個平凡人,或許比較幸福。」「他既沒有在青海病故,也沒有四處流浪傳教,而是回到家鄉,與愛人重逢。」對倉央嘉措的身世的體悟與想像,可能是小說主角、更可能是作者痞子蔡對生命的體悟與對愛情的嚮往。
本篇故事,除了一貫的痞子蔡式文字風格外,將西藏歷史文物的典故自然融入小說中,更是痞子蔡不同於以往的單純書寫愛情的小說風格,可以視為痞子蔡在跨入40歲的成熟年紀後,小說風格的轉變吧!
回眸
1.
1980年代中期,我念高中。
那時還有髮禁。
髮禁讓所有高中男生的頭像刺蝟,洗頭髮時偶爾還會被刺傷。
曾以為那時的我看起來不帥的原因只是因為頭髮太短,
但上大學後發覺頭髮長了好像也不能改變什麼。
不過髮禁跟這個故事毫不相干。
就像古龍的小說裡常莫名其妙出現一個女人,時間總是在深夜,
場景是四下無人萬籟俱寂的荒野。
她通常會自言自語,嘆了幾口氣,在小說裡走了幾頁後,突然消失。
直到小說結束,這位神秘女人都不再出現,也對小說劇情毫無影響。
那她到底出來幹嘛?
總之,1980年代中期,我念高中。
那時還有髮禁。
我是從鄉下進城來念書的,那時老家連一盞紅綠燈都沒有。
「台北不是我的家,我的家鄉沒有霓虹燈……」
羅大佑的《鹿港小鎮》中,把台北改成台南、霓虹燈改成紅綠燈,
那麼唱的就是我的心聲。
我花了一些時間才適應這種離家獨居的生活。
我學會用手洗衣服,而且像灰姑娘那樣任勞任怨,邊洗邊唱歌。
偏食的習慣也改掉了,因為如果每次到餐廳都只吃喜歡吃的菜,
不久就會膩,膩久了也許會瘋。
在瘋掉之前,開始吃些平常連聞都不聞的菜,久了便什麼菜都吃。
龐大聯考壓力下的高中生活,是非常單純的。
除了念書就是考試,除了考試就是念書。
無論何時何地,都會有人提醒你「業精於勤,荒於嬉」、
「唯有流汗播種,才能歡呼收割」、「成功是屬於堅持到底的人」
等等讓你覺得喘口氣休息是罪大惡極的名言佳句。
題外話,我應該就是那種堅持到底的人。
因為後來我考上成功大學。
「嚴歸。」
「鄭傳。」
「讓我們言歸正傳。」
這是著名的《這一夜誰來說相聲》中的相聲台詞。
所以,讓我們言歸正傳。
故事是從剛升上高二時的一堂國文課開始。
原本國文課是很枯燥的,帶著濃厚鄉音的老師唸課文沒人聽得懂。
偶爾他會試著講笑話,但他總是邊說邊像馬一樣發出嘶嘶的聲音。
而且還會從齒縫灑出口水。
但初秋的這堂國文課卻讓我的心提早入冬。
「請大家推舉一位同學,代表本校參加全國高中作文比賽。」
老師說完後,同學們眼皮只微微一抬,似乎都沒興趣。
得到全國高中作文比賽第一名又如何?聯考作文成績能加一分嗎?
「以『孝順』為主題,寫篇論說文。」老師不識相地繼續說,
「要寫一萬字,期限是兩個月,寫完後交給我。」
有沒有搞錯?
高中生的作文是為了成績而寫,平時寫一千字已經夠了不起了,
竟然要寫一萬字?而且還是不能唬爛的論說文。
那得耽誤多少念書的時間啊。
一股緊張的氣氛突然在同學間蔓延,因為這是生死攸關的事,
大家都很害怕自己會變成苦主。
沒想到竟然有一個同學舉手站起來說出我的名字!
「蔡同學的文筆一直是有目共睹,我相信他一定能為本校爭光!」
他說完後,同學們拍手叫好、歡呼聲四起。
「實至名歸啊。」有同學說。
「蔡同學。」老師露出笑容,「看來你是眾望所歸。」
什麼眾望所歸?這叫眾「龜」所望。
這群烏龜就像古時候誰抽到籤就得送女兒去山上嫁給妖怪一樣,
大家只會祈禱自己不要中籤,根本不會管中籤的人是誰啊。
生物課裡提到腎上腺素會讓人突然生出神力搬起鋼琴逃離火災現場,
此時我的腎上腺素應該正在分泌,於是我站起身大聲說:
『老師,我的作文不好啊!』
「不要太謙虛。」
『這是事實啊。如果是謙虛,我就會說我的作文很爛。』
「為了學校的榮譽,你應該要當仁不讓才對。」
『正是為了學校的榮譽,老師更應該挑選真正有能力的人啊。』
「同學們都對你這麼有信心,你怎麼反而沒自信呢?」
『他們怎麼可能對我有信心?他們只是想找個替死鬼而已。』
「你這種推三阻四的態度,我非常不欣賞。」老師瞪了我一眼。
『老師,你應該比誰都清楚我的作文成績啊。』
「別說了!」老師似乎動怒了,「總之,你就是眾望所歸。」
『可是……』
「還說!」老師突然打斷我的話。
我張大嘴巴,欲言又止,悻悻然坐下。
看來我的處境,就像在海產店的魚缸裡被食客點中的魚。
既然眾望所歸,我也只能視死如歸了。
下課後,那個舉手推薦我的同學走到我身旁,用幸災樂禍的口吻說:
「誰叫你踩到人家的腳不會說聲對不起。」
我很納悶,左思右想我什麼時候踩到別人的腳?
上課鐘敲響時,我才想起上禮拜打籃球時曾不小心踩了他的腳。
打籃球時肢體碰撞很正常啊,而且我也對他笑了笑表示不好意思,
沒想到他竟然會記恨這種事。
天啊,才高中生而已,心機這麼重。
我無心檢討高中教育到底哪裡出了問題,一萬字作文已夠我心煩了。
依照所有國文老師講到爛的起承轉合原則,開頭要破題、結尾要有力,
所以起和合的字數應該不會多。
那麼承和轉豈不是要吃掉大部分字數?
難道要山窮水盡繼續承、柳暗花明又一轉嗎?
電視或電影裡常演那種放高利貸的來討債的劇情,
而欠錢的人總是沒有正當的方法能在期限內籌出要還的錢。
我的心情就像那些欠高利貸的人。
可悲的是,欠錢還能去搶銀行,但欠字的話連銀行都沒得搶。
「限你兩個月內交出一萬字,不然殺你全家!」
在我腦海裡,國文老師已經幻化成放高利貸的吸血鬼了。
我到圖書館借了三本教人作文的書,裡面有一些以孝順為題的範例。
又去舊書攤買了一本書,書況很糟,內頁有蚊子標本甚至黏了鼻屎。
為了能順利生出那一萬字,叫我穿裙子跑操場三圈我也可以忍。
我在家裡寫了兩天,為了求快,直接在稿子上寫。
但往往寫不到幾行就卡住。
稿紙已經揉掉十幾張,進度卻還是零。
每當看到書桌上那疊書和稿紙,心裡便有一股氣,根本無法專心寫。
勉強動筆時只會邊寫邊罵髒話。
而且這也影響我念其他功課時的心情。
這樣下去的話,心情會更糟、功課會更差,恐怕會造成惡性循環。
於是我把那四本書帶到學校,稿紙也帶著,都塞進課桌內的抽屜。
利用下課時間打打草稿,我可不想寫到一半再重頭來過。
小不忍則亂大謀,所以小便要忍,水少喝點,才會多點時間寫稿。
下課回家後,沒看到那疊書和稿紙,眼不見為淨,念書便專心多了。
在學校構思了幾天,草稿大致完成。
所謂的「草稿」,只是在那四本書上畫些重點,以供動筆時之參考。
電腦不發達的時代,無法複製貼上,只能乖乖用筆寫下一萬字。
終於開始在稿紙上動筆時,還是不太順,稿紙常被揉成團,
我順手就往抽屜內丟。
有天早上我剛進教室,坐定後從抽屜拿出一本書和稿紙,
打算利用早自習時間寫點稿,突然發現書裡夾了張紙條。
「喂!你有沒有公德心呀!這抽屜不是只有你在用。
垃圾的歸宿是垃圾桶,不是抽屜!」
那是比平常字體大三倍以上的紅色字跡。
我嚇了一大跳,書本從手中滑落,掉落地面。
回過神後,仔細想了一下:「抽屜不是只有你在用」?
這間教室是我們班的專屬教室,而且每個學生的座位都是固定的,
所以這抽屜當然只有我在用啊。
難道有人捉弄我?
環顧四周,其他同學都在安靜看書,教室裡沒半點聲音。
照理說,我因為要寫一萬字作文的鳥事,現在成了班上的衰尾道人。
大家除了同情我、暗地嘲笑我、不跟我握手以免感染晦氣外,
誰還會這麼沒人性捉弄我?
雖然納悶,但上了幾堂課、寫了幾百字稿子後,
我便完全忘了紙條的事。
第二天一早進教室,又發現第二張紙條。
「喂!你真的很白目,你是聽不懂中文嗎?
要用的東西帶回家,不用的東西丟垃圾桶!
Understand?」
同樣是紅色的字跡。
這次我的反應不是嚇一大跳,而是火冒三丈。
在每天要念那麼多書的情況下,我還得浪費時間精力腦力和一些錢,
去寫這篇到現在我還搞不清楚為什麼非得要我寫的作文。
這處境已經是高中生的最大悲劇,竟然還被人教訓,而且還用英文。
我立刻在紙條上找個空白的地方寫下:
『喂!夠了喔!不要惹我,我會不爽!』
「你把抽屜搞得這麼亂,還敢說不爽?
你到底有沒有良心?」
這是第三天的紙條上的字。
我沒有良心?
看到瞎了眼的乞丐,你可以繞過他、也可以無動於衷走過他身旁,
但你竟然在他面前的破碗內撒尿。
而撒尿的人反而罵我沒有良心?
『捉弄同學心何安?因果報應終須還。
百年之後閻王殿,汝再投胎做人難!』
我氣炸了,在紙條上寫下這首打油詩。
寫完後看了一遍,氣突然消了,而且露出微笑。
這首詩寫得有模有樣,看來我應該還是有點才情。
可惜我要寫的是一萬字論說文,如果是參加「找尋第二個李白」、
「蘇東坡的轉世靈童在哪裡」之類的徵文活動,我大概很有希望。
「你不用詛咒我,我反正不是人。」
第四天的紙條上的字。
不是人?
我背脊有些發涼,渾身起了雞皮疙瘩。
轉念一想,鬼魂通常不會用寫的,應該是用低八度的聲音說出:
「我好慘啊……」之類的話。
也許這鬼魂不想待在地獄,喜歡附在課桌的抽屜內,
但這情形只會在小說中出現,不會出現在高中生活裡。
因為高中生活也是地獄。
我冷靜了下來,決定今天放學後晚點走,確定是否真有整我的人。
放學時等同學都走光後,我又多待了5分鐘。
離開教室時,還頻頻回頭,留意是否有人溜進教室。
隔天起了個大早,火速衝進教室。
果然我是第一個進教室的人。
「我最後一次警告你,再不把抽屜收拾乾淨,你就試試看!」
2.
我像洩了氣的皮球一樣,癱坐在椅子上。
到底是誰呢?
難道真的是鬼嗎?
不要啊,我是自然組的學生,物理和化學已經把我嚇得不成人形了,
你如果要嚇人應該找社會組的學生啊。
我八字有點輕但不算太輕,而且沒做虧心事。
我的成績普通不會造成同儕壓力、考試從不作弊、看到老師會敬禮、
作業都是自己寫、常常讓同學抄作業甚至會問他抄得累不累,
像我這樣的高中生簡直可以立銅像了。
鬼魂碰到我應該要感動得掉眼淚,而不是嚇我啊。
我整天胡思亂想,稿子一個字也沒寫。
放學時原本想在紙條上寫:『請問你有何冤情?』
但後來想想便作罷。
萬一他說他的骨灰埋在學校的鐘樓下,要在半夜12點正挖出來,
那我豈不是自找麻煩?
算了,還是把抽屜內的紙團清空,比較保險。
而且我還用抹布沾些水,把抽屜內擦乾淨。
拿抹布擦拭抽屜時,我突然想到:
如果這鬼魂信基督教,或許我可以去教堂拿點聖水灑進抽屜;
如果他信的是道教,那我只能請人畫符了。
隔天一早,懷著一顆忐忑的心,走進教室坐下。
先做一個深呼吸試著冷靜,再低頭往抽屜內察看。
然後我嘆了一口氣。
因為紙條又出現了。
「你終於學乖了,善哉善哉。
但你的書還是佔了我的空間。」
善哉善哉?
莫非他信的是佛教?
『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
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我在紙條上把《心經》抄寫一遍。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奇-_-书^_^网|
不夠力啦!我很凶的。」
識時務者為俊傑,放學後我把抽屜內的四本書收進書包帶回家。
總之,今晚就是邊寫稿邊罵髒話邊感到小小恐懼邊覺得無可奈何。
原以為自己會像被日軍抓到的抗日志士一樣,不僅能忍受任何酷刑,
還會抽空對日本人吐口水。
沒想到在不清楚對方是否真是鬼的狀況下,便退縮了。
真是窩囊。
「會怕就好,終於知難而退了吧。
以後抽屜要收得乾乾淨淨,別再弄亂了。
要當個有公德心的高中生,不要像個被寵壞的小孩。」
我像個被寵壞的小孩?
乖乖認輸還要被消遣,我實在嚥不下這口氣。
放學後我到附近的城隍廟,拿了一本《大悲咒》。
晚餐吃素,飯後洗個仔細的澡,然後回到書桌前正襟危坐。
南無。喝囉怛那。哆囉夜耶。南無。阿唎耶。婆盧羯帝。爍缽囉耶……
我用毛筆將415字《大悲咒》全文抄寫在紙上。
如果紙條不再出現那就算了;
如果又有紙條,只好請觀世音菩薩作主了。
「嘿,今天你很乖,抽屜很乾淨。
請你吃顆糖。」
除了有紙條,還真的有顆糖。
我可不敢吃那顆糖,搞不好這只是我的幻覺,
它其實不是糖而是元寶蠟燭或是冥紙之類的。
我下定決心,將那張抄了《大悲咒》的紙,(奇*书*网^.^整*理*提*供)端正擺進抽屜內。
紙的四角還用透明膠帶貼住。
「你毛筆字不錯,這禮物我收下了。為了報答,我說個笑話給你聽。
去年母親開刀,我很擔心,因為母親很怕痛,而手術後是很痛的。
母親手術完後我去看她,只見她神色自若、有說有笑。我很好奇,
問:『媽,妳不痛嗎?』她回答:『不會啊。有人告訴我唸大悲咒
很有效,於是我就唸了三遍大悲咒,果然離苦得樂。』
我更好奇了,又問:『可是媽,妳不會唸大悲咒呀。』
『我會呀,我就大悲咒、大悲咒、大悲咒,這樣給它唸三遍。』
ps.這算是個笑話吧?」
這紙條是什麼意思?大悲咒的冷笑話嗎?
關於大悲咒的冷笑話,我只聽過如果要把小杯的豆漿變成大杯的,
唸大悲咒就行。
但重點不是這個冷笑話有幾顆星,而是他為什麼說這些啊。
我的恐懼感莫名其妙消失了,剩下的只是疑惑而已。
他應該不是鬼,那麼他到底是誰?又為什麼總在我抽屜內留言呢?
我想了半天,一點頭緒也沒,索性不想了。
既然不是鬼,那就沒什麼好怕了,我又把那四本書放進抽屜。
放學時,照例所有同學都要先簡單打掃一下教室再離開。
我今天負責擦窗戶,這是最輕鬆的工作,通常會最早完成。
我擦完窗戶便回到座位,揹起書包準備回家。
坐我右手邊的同學拿著掃把掃到我身旁時,說:
「喂,你抽屜還有東西沒帶走。」
我先是楞了一下,然後掐住他脖子,叫了一聲:『原來是你!』
他嚇了一跳,掃帚掉到地上發出清脆聲音。
他用力掙脫後,瞪了我一眼,說:「幹嘛啦!」
『你為什麼要嚇我?』
「我嚇你?」他一臉茫然。
雞同鴨講了一會,我才知道他只是好心提醒我,怕我忘了帶書回家。
「而且晚上還有補校學生來上課,把書放抽屜裡不好。」他說。
『補校學生?』我很驚訝。
「是啊。」他瞄了我一眼,「你不知道嗎?」
『我不知道啊!』我幾乎是叫了出來。
「你真夠笨的,連這個都不知道。」
他說完後便不理我,繼續掃他的地。
我怎麼會知道我們學校還有補校學生?
這東西考試又不會考!
原來只是跟我共用同一張桌椅的某個補校學生,根本不是鬼。
他說的對,我真夠笨的。
困擾多時的謎團終於解開,我的心情頓時輕鬆了起來。
自從國文老師逼我寫作文以來,我已經不知道快樂是何物。
突然襲來的快樂情緒,讓我一個勁兒笑個不停。
於是我回到座位,拿出一張紙,打算也寫個笑話給念補校的他。
『我也說個笑話給你聽。有個嫖客跟妓女在辦事時,妓女一聲不吭。
嫖客抱怨:「妳這麼安靜我不夠爽啦,妳是不會叫春嗎?」
妓女回答:「我當然會叫春。」嫖客說:「那就叫幾聲來聽聽。」
於是妓女就叫:「春、春、春……」
ps.這笑話跟你的笑話有異曲同工之妙吧?』
晚上在書桌前念書時,偶爾會莫名其妙笑了出來。
我還唱歌喔,而且是英文歌呢。
『Sayonara……Japanesegoodbye……whispersayonara……
smilinganddon'tyoucry……』
我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老是哼著這首《櫻花戀》的電影主題曲。
隔天早上帶著期待看到紙條的心走進教室。
他會寫些什麼呢?
也許因為我寫的笑話很好笑,他想跟我義結金蘭也說不定。
「低級!無聊!變態!
還有,你幹嘛又把書放抽屜裡,很煩耶!」
啊?
怎麼會這樣?
這是五顆星的冷笑話,而且還是黃色的耶。
任何一個健康的高中男生聽到這笑話都應該感動得痛哭流涕啊。
莫非「他」是個女孩?
我一直以為他是男的,因為我們學校是男校,沒半個女學生。
甚至在校園裡流浪的狗都是公的。
難道補校有收女學生?
我猶豫了一會,在今天的紙條上寫下:
『不好意思,請允許我問你一個深奧的問題。
你是女的嗎?』
「廢話。我是個心地善良、清新脫俗的補校女生。
而你,卻是個沒公德心、低級無聊的高中男生!」
我有點不知所措,畢竟和尚學校待久了,毫無面對女同學的經驗。
只好用很客氣的口吻寫下:
『對不起。我把書收回家了。
我一直以為這抽屜只有我在用,並不是故意要佔用妳的空間。
請妳原諒我的無心之過。』
「俗話說:十年修得同船渡。
如果要修到共用一個抽屜,大概也得要十個月。
所以擦去你眼角的淚珠吧,我原諒你了。」
擦個屁淚,莫名其妙。
不過她肯原諒我,可見不是小氣的女生。
只要不是小氣的女生,那就好說話了。
『妳之前幹嘛裝鬼嚇我?』
「因為你笨呀。是你自己把我當成鬼的。」
『那妳還是可以告訴我,妳其實只是個補校學生而已。』
「誰叫你抽屜不收拾乾淨,活該被嚇。」
『不好意思,我有苦衷。我要寫一萬字作文。』
「什麼樣的作文?」
『論孝順或談孝順之類的,要比賽的。』
「你作文很好嗎?」
『不好。我是被陷害的。』
「所以你是好人。」
『為什麼這麼說?』
「只有好人才會被陷害呀。」
這樣的對話在面對面時只要花一分鐘,
但在抽屜內的時空,卻要花六天。
3.
『跟妳商量一件事,讓我把書放在抽屜裡吧?』
「那些書又舊又髒,有本書上頭還沾了耳屎,很噁心。」
『那是鼻屎。不信的話,妳仔細看,裡面有毛。』
「你更噁心。為什麼不把書帶回家?嫌髒嗎?」
『在家裡沒辦法寫,心情會變差。我很不情願寫這篇作文。』
「那好吧。你可以把書放抽屜。」
『謝謝。請妳吃一顆糖,日本的喔。』
「很好吃。謝謝。」
又把那四本書帶來學校後的第三天,我終於寫完了。
算了一下,一張500字的稿紙我共寫了18張。
只約九千字,國文老師能接受嗎?
我確定她不是小氣的女生,但國文老師可是非常小氣。
果然國文老師拿到稿子後的第一個動作,便是仔細數稿紙有幾張。
竟然還用手指邊沾口水邊數,在數鈔票嗎?
「才18張。」數完後,國文老師皺起眉頭。
『老師,我已經盡力了。』
「規定是一萬字,就一萬字。」他面無表情,「沒得商量。」
『可是九千已經很接近一萬了。』
「如果我欠你一萬塊,卻只還你九千塊,你能接受嗎?」
『可以接受。』我小聲說,『因為老師賺錢很辛苦。』
國文老師連內文都沒看,便將那疊稿紙捲成筒狀,作勢要遞給我。
「拿回去重寫。」他說。
『可是……』
「可是什麼?」他伸長了手,「拿回去!」
我心裡幹聲連連,緩緩伸出右手接下。
高中生活果然是地獄。
雖然只差一千字,但所謂的「重寫」,還是得再寫一萬字。
電腦不發達的年代,沒辦法任意在文章內插進文字。
我只能以這九千字為草稿,然後想盡辦法絞盡腦汁生出一千字,
最後再重新寫出一萬字稿子。
「喂,稿子寫得如何?」
『寫完了,但被老師退稿。因為只有九千字。』
「你的老師太小氣了吧,九千已經很接近一萬了。」
『妳的第一句我同意,第二句和我的想法一樣。』
「那你怎麼辦?難道再重寫一萬字?」
『是啊。我正煩惱該怎麼生出額外的一千字。』
「何不以自己為例?這樣也許能寫更多。」
『基本上我是個低調的人,難道我割腎醫父、賣血養母、常常牽著
奶奶的手過馬路的事也要寫出來讓大家都知道嗎?』
「你很無聊耶!」
她這次寫的「無聊」倒是給了我靈感。
因為無聊的人,廢話一定多。
我腦中靈光乍現,想出一套直接將文章變胖的方法。
「很」用「非常」代替,死都不省略形容詞的「的」和副詞的「地」;
還有要善用一些虛無縹緲的字,如「了」、「就」等。
而且多加標點符號,因為標點符號也佔稿紙的一格。
我已經落魄到為了能多寫一個字而不擇手段的地步了。
例如:
今天飯很好吃,吃完飯我到街上悠閒逛街,在地上撿到一塊錢。
可以改為:
今天(的)飯(非常)好吃,吃完(了)飯(,)我(就)到街上
悠閒(地)逛街,在地上撿到(了)一塊錢。
原本包含標點符號只有28字,瞬間增加為35字。
我精神抖擻,逐字閱讀稿子,用紅筆把增加的字直接加註在稿紙上。
整份稿子在這個增胖計畫中,粗略估計約多了一千一百個字。
增加最多的是「的」字,果然只要用心,文章到處都可加「的」。
多年後電影《食神》的經典對白:「只要用心,人人都可以是食神。」
也呼應了這點。
『嘿嘿,我已經找到那額外的一千字了。』
離開學校時,我在紙條上這麼留言。
我把加註了很多紅字的稿子帶回家,今晚就把這件事做個了結。
抄一萬字雖然也是不小的工程,但起碼不用動腦,會輕鬆許多。
我在書桌前一鼓作氣,花了六個多小時抄寫完一萬字的稿。
「真的嗎?你怎麼辦到的?」
隔天看到紙條後我很得意,嘿嘿笑了起來,鄰座的同學瞄了我一眼。
今天終於可以徹底解脫了,待會把稿子交給國文老師後,
我就要告別地藏王菩薩了。
因為我即將離開地獄。
把稿子交給國文老師,他又仔細點了點,這回我寫了20張半。
他仍然沒看稿子內文一眼,只是點個頭,揮揮手示意我可以離開。
我一整天的心情都很輕鬆愉快,放學時將充斥紅字的舊稿放進抽屜,
然後在紙條寫下:
『稿子讓妳瞻仰一下。妳將見證一個天才寫作者誕生。
ps.妳將(會)見證(到)一個天才寫作者(的)誕生。』
「原來如此。你太dirty了。」
『那妳會thirsty嗎?抽屜內的飲料請妳喝。』
「謝謝。幹嘛請我喝飲料?」
『因為妳的一句“無聊”,促成一篇偉大鉅作的誕生。』
「跟我無關,我可沒叫你到處加『的』。」
『施恩不望報。妳真是偉大、偉大啊!』
「你還是一樣無聊。對了,新的稿子寫完了嗎?」
『早就寫完了。反正只是重抄一遍而已。』
「那這份舊稿借我回家看。最近睡不好,看這種稿子容易想睡覺。」
『最好是這樣。』
我把借來的三本書還給圖書館,沾了鼻屎的書送給撿破爛的人。
而我一收到她還我的舊稿時,立刻揉成18個紙團丟進垃圾桶。
這件事就到此告一段落,我完全不想保有這篇文章的記憶。
回復正常念書的日子值得慶幸,更何況還多了一個可以通紙條的她。
我發覺她應該是個細心的女孩,而且似乎很愛乾淨。
她總會準備一張乾淨的白紙,再把字寫在上面,排成筆直一列。
我會在那列字下面寫字,但我的字排起來卻有些歪斜,偶爾還彎曲。
然後她會再寫出一列筆直的字。
白紙差不多寫滿後,她又會換一張全新的白紙。
心血來潮時,她會寫出一段字,我也會跟著寫一段。
有時她還會畫畫,當然我也得跟著畫。
如果她的畫風像是童話故事裡的白雪公主,
那我的畫風就像在廉價賓館裡被抓到的嫖客。
坦白說,要不是因為有這段跟她通紙條的經歷,
我的高中生活回憶恐怕只有書桌、黑板、參考書和考試卷。
在紙條一來一回之間,我大致知道了一些她的資料。
她和我同年,不過她卻是她們班上年紀最小的學生。
補校學生彼此的背景差異懸殊,她們班上年紀最大的已經30歲。
她白天在安平工業區上班,下班後立刻趕來學校上課。
『哇!這樣很累呢。』
「習慣了就好,不怎麼覺得累。」
『假日呢?妳會不會跑去捐血或是到少林寺打工之類的?』
「你少無聊。假日我會睡一整天。」
『哇!睡一整天也很累呢。』
「聽你說話最累!」
文章有起承轉合,現實生活中也有。
大約在國文老師收下我的稿子後三個禮拜,現實中的「轉」出現了。
那天國文老師突然叫我下課後去辦公室找他。
「離期限還有一個多禮拜,你再寫一篇吧。」他說。
『再寫一篇?』我不禁叫了出來。
「小聲點,這裡是辦公室。」他瞪了我一眼,「你的稿子不見了。」
『啊?』我張大嘴巴,『怎麼會不見?』
「這要怪你。你如果寫得好,我一定會小心收好。」他又瞪我一眼,
「只怪你寫得不好,我才會順手擺著。現在卻找不到了。」
『稿子是老師弄丟的,為什麼卻要我負責呢?』我氣急敗壞。
「你懂不懂尊師重道?竟然敢這樣跟老師說話!」他火了,
「你再寫一篇就對了!」
走出辦公室,只覺得陽光好刺眼。
Whydoesthesungoonshining?
Whydoesthesearushtoshore?
Don'ttheyknowit'stheendoftheworld?
我的心聲就像《Theendoftheworld》的歌詞。
舊稿丟了、沾了鼻屎的書也給人了,即使還可以去圖書館借書,
但要我再從頭寫一萬字作文?
這已經不是有沒有能力的問題,而是我完全不想再寫啊!
我好像被一腳踹到太平洋裡,只能在深深太平洋底深深傷心。
這天她的紙條我沒回,因為我的世界已經一片黑暗。
隔天她在紙條上寫:
「咦?你生病了嗎?所以沒來上課?」
我還是沒回。
「喂,為什麼又沒有回我話?」
我提起筆想在紙條上寫些字,但心情仍然很糟,一個字也擠不出來。
「連續三天沒回,你最好是病得很重。」
我嘆口氣,只好在紙條上寫下:
『我心情不好,不想說話。』
「那我說個笑話給你聽。
上禮拜到興達港買海產,有個小販面前擺了四盤明蝦,分別標價:
一百、兩百、三百、四百。我看那四盤明蝦都差不多,好奇便問:
『為什麼價錢不同?』小販的右手由四百往一百比,邊比邊回答:
『這盤是活的、這盤正在死、這盤剛死不久、這盤是死很久的。』
ps.這個小販夠酷吧?」
唉,頭好痛。
這是個會讓心情雪上加霜的冷笑話。
所以我又沒回。
「那麼再來個更厲害的笑話。
鄰居在家門口種了一棵小樹,說來奇怪,那棵小樹常常搖來搖去,
即使沒風時也是如此。
我很好奇,便問:『為什麼這棵樹總是搖搖晃晃?』鄰居回答:
『我常常給它澆啤酒,它大概醉了,所以老是搖搖晃晃的。』
ps.我的鄰居更酷吧?」
不。我的頭更痛了。
只剩三天了,我一個字也沒寫。
眼看大難就要臨頭,再怎麼好笑的笑話我聽了都會哭。
所以我還是保持沉默。
「隨便說句話吧。我會擔心你。」
看到紙條後,心裡湧上一股麻麻又暖暖的感覺。
我突然有種全世界只剩下她關心我的錯覺。
沒多久我開始覺得委屈,眼眶有些濕潤。
擦了擦眼角後,我拿起筆寫下:
『國文老師把我的稿子弄丟了,他要我重寫一篇。只剩兩天了。』
隔天發現抽屜裡除了紙條外,
還有一本包了透明書套幾乎全新的高二國文課本。
「注意書上19頁、69頁、10頁、15頁、22頁、48頁,照順序翻。
還有,別把書弄髒,我上課要用的。」
這課本我也有,但我的課本髒多了。
基本上我覺得用書套包住高中課本是浪費生命又浪費金錢的事。
在我的生涯規劃中,考完聯考後第一件要做的事,
就是放把火把所有高中課本都燒光。
我小心翼翼翻開這本書的第19頁,裡面夾了幾張紙。
紙被對折兩次,再仔細壓平,然後夾進書裡。
我把紙攤開只看了一眼,立刻喜出望外,是我的舊稿啊!
這是那份加了紅字的18張舊稿影印本,
稿子的順序則依照19、69、10、15、22、48,每頁各夾了三張紙。
終於得救了。
『I'monthetopoftheworldlookingdownoncreation
AndtheonlyexplanationIcanfind
IsthelovethatI'vefoundeversinceyou'vebeenaround……』
我不禁唱起《Topoftheworld》這首歌。
雖然明天是截稿日,但只要我把這份影印本帶回家,
今晚就可再抄出一萬字稿子。
離開學校前,我在紙條寫下:
『妳怎麼會有這份稿子的影印本?』
「你不會先說聲謝謝嗎?」
昨晚熬夜抄稿,影印本有點模糊,尤其是紅色字跡的影印。
只剩下一點點就可抄完時,我已撐不下去,便躺下睡覺。
今天的早自習時間,我再把剩下約一張的稿子抄完。
拿去交給國文老師時,稿子還是熱騰騰的。
國文老師面無表情收下稿子,沒說半句話,也依舊沒看內文一眼。
他把稿子收進抽屜後,我在心裡默唸:
在辦公桌右邊最下面的抽屜、在辦公桌右邊最下面的抽屜……
「在嘟噥什麼?」他瞪我一眼,「還不快回教室!」
這一個多禮拜以來的陰霾心情,終於出現了藍天白雲。
我非常感激她,這種感激不是一句「謝謝」所能表達。
『大恩不言謝,我欠妳一條命。可惜妳生日過了。』
「咦?你知道我的生日?」
『19、69、10、15、22、48。不就是妳的生辰八字?』
「唉。同在一所學校念書,你是聰明的明星高中學生,而我這種補校
學生卻笨多了。」
『千萬別這麼說,我只是隨便猜猜。』
「喂,既然知道我的生辰八字,千萬別紮草人害我呀。」
『妳放心,妳是我的救命恩人,我絕對不會恩將仇報。』
「知道就好。要記得報恩呀。」
『對了,妳還沒告訴我,為什麼會有影印本?』
「那天借你的稿子回家當安眠藥時,順手影印了一份。」
『如果妳要稿子可以跟我說啊,我一定給妳,甚至還會貼妳錢。』
「我不要你的稿子。我只是知道你一定會把稿子丟掉,不會留著。」
『我當然不會留著那份稿子,誰會留著擦過屁股的衛生紙?』
「喂,不要亂比喻。」
『言歸正傳。既然妳不要我的稿子,又為何要影印一份?』
「你有沒有想過,三年後、五年後、十年後甚至更久以後,總之,
或許將來某天,你突然心血來潮想看看高中的你寫些什麼東西。
所以我幫你影印了一份。」
『不管過了多久,我應該不會想看吧。除非我將來的日子太無聊。』
「所以我說:或許將來某天。」
『或許將來某天我真的心血來潮,但“將來某天”妳怎麼拿給我?』
「你真笨。或許將來某天,我們會見面呀。」
見面?
4.
我從未想過跟她見面。
但這並不意味著我不想見她,而是我一直以為我們不需要見面。
我們共用一張課桌,同坐一張椅子,每天注視著同樣的黑板。
上課抄筆記時,我的雙手會靠在桌上;
下課時,偶爾我會趴在桌上小睡,右臉或左臉貼住桌面。
當她抄筆記時,或是因疲累而趴在桌上休息時,也是如此吧?
在空間的座標上,我們重疊在相同的點,完全沒有距離。
唯一的距離,只有時間。
我5點15放學,她6點上課,相隔不到1個小時。
理論上只要我願意,而且夠無聊,放學後留在教室45分鐘就可見面。
但對我們這種心臟只為了聯考而跳動的普通高中生而言,
放學後沒人會多待在校園內一分鐘。
更何況幾乎所有同學都要趕去補習班補習,於是得匆忙離開校園。
如果有人在放學後的校園內悠閒欣賞黃昏,
那麼他一定是在升學壓力下崩潰了,或是瘋了。
她5點半下班,匆忙趕來學校時已經非常接近6點,甚至可能遲到。
而我的心理素質還可以,不會因為崩潰而導致放學後還留在校園。
因此即使我和她之間的距離只有短短45分鐘,
但只要我們都沒離開現在的高中生活模式,我們大概不會見面。
矛盾的是,一旦離開現在的生活,我們便不再重疊於相同的點上。
那又該如何見面?
『或許將來某天,我們會見面吧。』
「沒錯。或許將來某天。」
這個話題就此結束。
我們除了閒聊外,偶爾也會討論功課。
說「討論」不太正確,應該只是單純的抱怨。
她是社會組的學生,我是自然組的學生。
我會向她抱怨物理化學的艱澀,她也會跟我抱怨歷史地理的枯燥。
「宋朝為什麼會積弱不振?」
『因為包青天鐵面無私,不怕權貴,堅持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偏偏
在宋朝犯罪的都是王子,所以包青天斬了太多王公、大臣及武將,
朝廷內文武百官都快被他斬光了,宋朝能不積弱嗎?』
「胡說!」
『輪到我問妳。妳知道月球繞著地球轉,是屬於哪種運動?』
「不知道。」
『那妳知道月球以每年將近4公分的速度,遠離地球嗎?』
「不知道。」
『為什麼月球會漸漸遠離地球?』
「不知道!」
從這裡可以看出我和她個性的差異。
她問我,我會瞎掰;我問她,她會裝死。
雖然這種問答通常沒有交集,但我們卻樂此不疲。
耶誕時節到了,書局裡滿滿陳列著耶誕卡片。
我挑了一張卡片,簡單又便宜的那種。
為了報恩,我還跑去禮品店買了一個風鈴,打算送她當耶誕禮物。
這個風鈴還滿敏感的,輕輕一晃便叮叮咚咚,敏感得近乎歇斯底里。
我把卡片和風鈴帶到學校,準備給她驚喜。
「佛說前世五百次回眸,才換來今生擦肩而過。
那你猜猜,我們前輩子共回眸了幾次?
祝你耶誕快樂。」
沒想到今天早上看到的不是紙條,而是一張卡片。
她比我早一步,我有些扼腕,但幸好我已經把卡片和風鈴帶來學校。
我把包裝好的風鈴輕輕擺進抽屜,這細微的擾動還是讓它叮叮咚咚。
然後我在卡片寫下:
『我們回眸的次數,一定超過五百次。
因為我們不是擦肩而過,而是擦屁而坐。
擦屁而坐比較厲害。
祝妳耶誕快樂。
ps.妳還有禮物呢,我真替妳高興。說著說著眼淚就掉下來了。』
「哇!我沒想到還會收到耶誕禮物耶,謝謝你。」
『不客氣。禮物喜歡嗎?』
「喜歡。這是很實用的防盜器。」
『防盜器?那是風鈴啊!大姐。』
「我知道呀,但這風鈴很敏感,我把它貼住窗邊掛著,如果有小偷想
開窗爬進來,它一定會響的。所以是很好的防盜器呀。」
『最好是這樣。』
「這禮拜天,我也會去挑個禮物送你,等著哦。」
星期二早上,我在抽屜裡發現了我的耶誕禮物。
是一卷1960和1970年代西洋老歌精選錄音帶。
我又驚又喜。
記得當初離家到台南求學時,行囊裡帶了十多捲西洋老歌錄音帶。
我聽西洋老歌的習慣是被我姊姊所影響,錄音帶也是她給我的。
剛到人生地不熟的台南時,我常整夜播放這些錄音帶,
那些歌曲可以讓我的心情平靜而不慌亂,也可助我安眠。
當坐在書桌前時,也常邊聽這些錄音帶邊念書。
『妳怎麼會知道我喜歡聽西洋老歌?』
「我不知道呀。因為我很喜歡聽,所以挑了一捲送你。」
『謝謝。裡頭有六首歌我沒聽過,很好聽。』
「沒想到我們都喜歡聽西洋老歌。對了,你會彈奏樂器嗎?」
『沒有一樣會的。妳呢?』
「我會彈一種叫你我都不利的樂器。」
『你我都不利?我從沒聽過,那是什麼樂器?』
「正因為你我都不利,所以才會叫『吉他』呀。」
『唉,妳的冷笑話還是沒進步。』
自從知道我們有這個共同的興趣後,我們便常在抽屜交換錄音帶。
她的西洋老歌錄音帶比我多得多,對歌曲的瞭解也比我內行。
偶爾我會開出一些想聽的歌單,她總能很快找出錄音帶,
然後放進抽屜。
我書桌上的錄音帶變多了,而且有一大半不是我的。
「我最喜歡的歌是《DiamondsandRust》,想聽這首歌的故事嗎?」
『洗耳恭聽。妳要寫得詳細點喔。』
「《DiamondsandRust》是有「民謠之后」之稱的JoanBaez(要唸
瓊拜雅,不是瓊貝絲哦)最好的創作曲。JoanBaez在50年代末期
投入美國民歌運動,她的嗓音近乎完美,很快便在歌壇嶄露頭角。
60年代她結識了被稱為「民謠之父」的BobDylan(巴布狄倫),
兩人惺惺相惜,彼此傾慕對方才華,於是產生戀情。此後兩人四處
演唱時,幾乎形影不離,是當時人人稱羨的神仙眷屬。只可惜這段
感情最後還是無疾而終。」
『我知道她們為什麼不能在一起了,因為一個叫民謠之父、另一個叫
民謠之后,父不能與后配,不然媽媽就慘了。』
「稱呼不是重點。因為她們也分別被稱為民謠皇帝和民謠女皇。」
『女皇這稱呼讓我想到武則天,莫非JoanBaez很凶?於是民謠皇帝
只好喜歡民謠貴妃或民謠宮女之類的。』
「你很無聊耶,到底要不要聽故事?」
『要啊。妳一定渴了吧,抽屜裡有一罐飲料。』
「謝謝。JoanBaez在1975年寫下《DiamondsandRust》,紀念她和
BobDylan兩人之間有如鑽石與鐵鏽般的愛情。」
『我一直有個疑問,為什麼歌名要叫:鑽石與鐵鏽?』
「你要從歌詞裡去體會。如果在多年後某個滿月的夜晚,你突然接到
舊情人來電,你的心情會如何?」
『我會說:饒了我吧,我有小孩了。』
「喂。你的心情會如何?」
『目前我不知道,只能試著體會。』
「歌詞有些長而且晦澀,畢竟描寫的是JoanBaez的心境。你想想,
當一個人把自己比喻成鐵鏽,卻把內心深愛的人比喻成鑽石,這是
什麼樣的心境?」
『這是一種長他人志氣、滅自己威風的心境。』
「我好像在對牛彈琴,你一點都不懂這種心情。」
『我會努力研究歌詞,這樣可以了吧。』
「歌詞有個地方很有趣。上個月我看到JoanBaez現場演唱錄影帶,
她竟然唱TwentyyearsagoIboughtyousomecufflinks。」
『歌詞應該是:TenyearsagoIboughtyousomecufflinks。』
「沒錯。所以你猜JoanBaez為什麼要唱錯?」
『她老了,所以記錯歌詞?』
「不。因為現在離她寫這首歌的1975年,已超過10年。所以歌詞中
『十年前我買過袖扣送你』這句,qi書網-奇书要再加上10年,於是就變成了
Twentyyearsago。」
『這樣很無聊耶。』
「你不懂啦。對JoanBaez而言,《DiamondsandRust》是活的,
所以隨著時光的改變,歌詞裡的時間也會跟著改變。」
『太深奧了,比物理還難懂。』
「那你就聽歌吧。那捲錄音帶裡還有一首《Blowinginthewind》,
是BobDylan的代表作。以前JoanBaez常跟他合唱這首歌。」
《Blowinginthewind》這首歌我的錄音帶有,以前很常聽。
Howmanyroadsmustamanwalkdown
Beforetheycallhimaman……
一個男人得走過多少路,才能被稱為男子漢?
不用走太多或太久,只要連續寫三次一萬字作文,而且還是同一篇,
一定可以從男人變成男子漢。
搞不好還可以從單純的寫作者變成騙稿費魔人。
『妳為什麼會彈吉他?』
「我就是為了《DiamondsandRust》拼命學吉他。或許將來某天,
我可以彈這首歌給你聽。」
『如果可以聽妳彈吉他,那我們前世得回眸多少次才夠啊。』
「這比擦肩而過難多了,我想起碼得回眸一千次吧。」
『回眸一千次?脖子會扭到吧。』
「值得呀。如果你聽到我彈《DiamondsandRust》,一定會感動得
痛哭流涕。」
『要我痛哭流涕很簡單,妳講冷笑話時,我也常痛哭流涕。』
「喂,我的冷笑話都很經典耶。」
『不過妳將來某天彈吉他給我聽時,妳要小心吉他的弦喔。』
「小心?為什麼要小心?」
『吉他的弦可能會斷啊。古人常說:琴弦驟斷,必有英雄傾聽。由於
我算是英雄,所以吉他的弦應該會斷。』
「很難笑,零分。」
關於彈吉他的話題,她總是興致勃勃,很容易從文字感受到熱情。
她還告訴我,她學會彈的第一首西洋歌是《DonnaDonna》。
《DonnaDonna》其實是以色列民謠,Donna的意思是自由。
她說這首歌出現在1960年JoanBaez的首張專輯。
看來她似乎對JoanBaez情有獨鍾。
「喂,快放寒假了,先跟你說聲恭喜發財。」
『過年還要兩個多禮拜耶!晚點再說會死嗎?』
「你看不懂中文嗎?『快放寒假了』。」
『寒假又如何?還是有輔導課,要來學校啊。』
「那是你們那種正常的高中生,我們是補校學生,寒假就是寒假。」
『妳們寒假不用上課?』
「是的,好好享受你的寒假輔導課,我明天開始放假。恭喜發財。」
『喂!』
她沒回紙條,果然是放假了。
至於我,寒假裡除了過年放幾天假外,其餘時間還是得上課。
同樣的教室、黑板、老師、課桌椅,只是抽屜內不再有紙條。
好空曠啊,我每天進教室都有這種感覺。
而且覺得這個寒假好漫長。
5.
「喂,我回來了。想念我嗎?」
『妳捨得回學校上課了?』
「是捨不得,但沒辦法,因為開學了。寒假過得充實嗎?」
『非常充實。念了很多課本、考了很多考試。』
「你在教室憂國憂民,我去郊外碧海藍天,真好。」
『這世界真不公平。』
「我開玩笑的。你忘了嗎?即使是寒假,我還是得上班。」
差點忘了,她是晚上的補校學生,白天還有工作。
我的世界太狹隘了,彷彿除了聯考,這世界便空無一物。
總之,她回來上課了,我每天早上走進教室時又可以有期待。
終於回到正常通紙條的日子,我的心裡安定不少。
很快就要升上高三了,這學期老師們念茲在茲就是這句話。
而且他們講這句話時的神情,好像外星人來襲、地球要滅亡了那樣。
搞得我緊張兮兮。
我常跟她抱怨這種心情,她總試著轉移我的注意力。
「哪句成語裡面包含了四種動物?」
『兄弟姊妹。這是四種人,人也是動物。』
「是蛛絲馬跡(豬獅馬雞)啦!」
『拜託妳別再講冷笑話了,我給妳錢。』
「再來一個。誰最了解豬?」
『豬他媽。』
「錯。答案是蜘蛛(知豬)。」
『為什麼不是蜘蛛人?妳問的是“誰”,所以知豬“人”才對。』
「好,你有理,算你對。抽屜裡有一包餅乾,請你吃。」
『謝謝。但請妳行行好,別再問這種題目了。』
「不然你問我?」
『我們等級差太多了,我是諾貝爾文學獎等級,妳是國小作文等級。
我問的話,妳會慚愧。』
「問就對了,少囉唆。」
『敦倫的英文怎麼說?』
「喂!不可以問這種題目。」
『那是妳自己想歪。因為倫敦的英文叫London,所以敦倫當然叫做
Nodnol。』
「你比我還冷。」
『知道就好。早跟妳說了,我們的等級差太多。』
「好,那我不問這種題目了。對了,你的作文比賽有得獎嗎?」
『那篇一萬字作文嗎?沒聽說有得獎。如果那篇作文得獎,台灣的
高中作文教育就該徹底檢討。』
「我一直很好奇,為什麼你的國文老師一定要選你參加比賽?」
『只要有人比賽,他就可以交差了事,他根本不在乎誰參加。』
「聽起來有些悲哀。」
有什麼好悲哀的?
在這升學主義掛帥的年代,每所高中在乎的只是升學率。
你對學校的最大意義,是你的名字將來是否會出現在榜單內,
誰在乎你替學校得了多少獎?
學校不在乎,學生更不在乎。
「你說得太嚴重了。你能不能告訴我,對你而言,聯考是什麼?」
『是16歲到18歲的所有青春啊。對妳而言又是什麼?』
「我很沒用,我不參加聯考,就念到高中。」
『喂,妳不要看輕自己。如果妳再這樣,我就不跟妳說話了。』
「我道歉。其實我們補校學生多數是如此,只有少數會參加聯考。」
這情形我也知道,很多補校學生早已踏入社會工作多年。
在他們年輕時可能由於環境因素無法念高中,
所以他們很珍惜可以利用晚上時間念書的機會,不管白天工作多忙。
她們班上的同學就是如此,有些學生甚至已經有小孩了。
對補校學生而言,可能抱著一顆感恩或上進的心念書;
但對我們這種正常的高中生而言,我們沒有心,只有聯考。
『妳知道東寧路那家店嗎?門口招牌是黑色的那個?』
「那是家搖滾樂餐廳,招牌上寫著:聯考+代溝=搖滾。聯考的壓力
加上與父母的代溝,只好藉著搖滾樂抒發苦悶。為什麼問這個?」
『因為聯考+代溝=搖滾,所以根據數學的移項法則,就變成了:
聯考=搖滾—代溝。這樣妳應該清楚知道聯考是什麼了,那就是
搖滾—代溝。』
「喂,很冷耶!」
『好心點,給點笑聲吧,這是一個可憐的高中生僅存的幽默感。』
「喂,雖然聯考的壓力很大;雖然你的生活只剩下念書與考試;雖然
你被逼參加你並不想參加的作文比賽,而且還連續寫了三次,但你
千萬不要因此心生埋怨,更不要因此變得憤世嫉俗。你未來的天空
是遼闊的,是蔚藍的,千萬別背負這些陰霾。好嗎?」
坦白說,我看到這些文字時,內心是激動的。
自從念高中以來,我每天踏著同樣的步伐,只知道向前走。
我從未看見路旁的一切,雖然只要停下腳步就能欣賞路旁的風景,
但我的腳步卻未曾停歇,甚至越走越急。
念書與考試佔據了我所有的時間,我也只為了念書與考試而活。
偶爾我會想,念書與考試其實不是佔據我的心,而是一種腐蝕。
如果有一天,我停下腳步,路旁的風景應該已經完全陌生。
而我,會不會也對自己陌生?
幸好有她。
一個跟我同年紀但卻不是聯考的競爭對手,而只是單純的朋友。
她讓我知道,我只是一個17歲的高中生,正站在青春的起點。
她也讓我提醒自己,不要因為這時候所看到的光怪陸離現象,
影響我日後看世界的角度與眼神。
『我會聽妳的話。總之,我好好念書就是了,不去想太多,也不扭曲
自己的個性。但連續寫三次同一篇作文實在很誇張。』
「也許你的國文老師自比為黃石公,然後把你當張良,他只是在試探
你是否孺子可教。你應該要這樣想才對。」
『妳這個笑話好笑,我不爭氣地笑了。』
「我是在開導你耶,不是在逗你笑。」
『喔。我想起了一個冷笑話:小孩不孝怎麼辦?答案是逗他笑。』
「這笑話還是零分。總之你要記住,我會默默站在你背後支持你。」
『這比喻不好。默默站在背後的,通常是鬼。』
「喂!莫非你希望我再裝鬼嚇你?」
『我只是說妳的比喻不好而已,因為只有鬼才會不出聲默默站在背後
嚇人啊,恐怖片都是這麼演的。』
「那我點首歌送你,《Bridgeovertroubledwater》。」
『謝謝。這首歌真的很好聽。』
「像橫跨在惡水上的大橋那樣,我願躺下化身為橋,幫你渡過惡水。
Likeabridgeovertroubledwater
Iwilllaymedown……」
『謝謝妳。我很感動。』
「算你有良心,還知道感動。」
『明天早上要考化學,妳可以躺下來化身為橋了。』
「化學我一點也不會。你只好跌進troubledwater了。」
『最好是這樣。』
「喂,我是認真的,不是開玩笑。」
『嗯,我知道。所以我才說我很感動。』
我確實很感動。
尤其是看了《Bridgeovertroubledwater》的歌詞後。
老師們都把高二下當聯考衝刺的起點,不斷快馬加鞭、鞭了又鞭。
念書的壓力雖然越來越大,心情卻沒有越變越糟。
一旦有苦悶的情緒,我可以利用抽屜當作宣洩的窗口。
而她會用心傾聽我的抱怨,不管我抱怨的文字有多長。
當然她還是喜歡轉移我的注意力。
「聽說台北有個地方叫貓空,請問為什麼要叫『貓空』?」
『妳又來了。』
「猜猜看嘛。猜對的話,我送你一樣禮物。」
『這簡單。因為狗來了。』
「你怎麼會知道?這題我想了很久耶。」
『因為我們的等級差太多,如果想猜對妳的問題,只能用平底鍋狠狠
敲腦袋三下,結果變笨了,所以就答對了。』
「最好是這樣。禮物在抽屜裡。」
那是一張約巴掌大的體溫測試卡,造型很可愛。
把它貼住額頭約一分鐘,體溫正常的話會浮現綠色的笑容圖樣;
輕微發燒是橘色的愁眉苦臉;嚴重發燒則是紅色的哇哇大哭。
『謝謝。這量得準嗎?』
「準!寶島買的。如果身體有些不舒服,要記得量哦。」
後來她又想到一個方法抒解我的苦悶。
那就是她會告訴我,她昨晚為我彈了哪首歌。
「昨晚為你彈的是《Palomablanca》,白鴿。
I'mjustabirdinthesky
UnaPalomablanca
OverthemountainsIfly
Noonecantakemyfreedomaway……」
我回家後便會仔細聽這首歌,然後身心都覺得痛快淋漓。
就像歌詞中所描述飛越群山的白鴿一樣,沒有人可以奪走我的自由。
不管是旋律非常溫柔的《Moonriver》、《Edelweiss》(小白花);
還是旋律輕快的《Knockthreetimes》、《Sukiyaki》(壽喜燒)、
《Elcondorpasa》(老鷹之歌),她都曾寫在紙條上。
不過她最常寫在紙條上的,還是JoanBaez的歌。
我常邊聽錄音帶,腦海中邊幻想她抱著吉他自彈自唱的模樣。
久而久之,我忘了她其實只是「寫」在紙條上,而非真的彈給我聽。
我甚至還會跟她點歌。
『彈彈《Jackaroe》吧,這也是JoanBaez的名曲。』
「這首歌太悲傷了,不適合你。」
『《DonnaDonna》也帶點小小悲傷,妳還不是照樣彈給我聽?』
「《DonnaDonna》不同,起碼歌詞中還有嚮往自由的意思。
而《Jackaroe》的旋律和歌詞,都有一股化不開的悲傷。
我怕你在物理考不好的心情下聽這首歌,會想跳樓。」
『那麼彈《DiamondsandRust》吧。』
「《DiamondsandRust》要等我們見面時,才彈。」
萬一我們沒有見面……
才剛在紙條上寫下這些字,突然覺得不妥,趕緊將字劃掉。
字雖然劃掉,但還是看得出來寫過什麼字,
於是我又在字上面亂塗亂畫,直到完全看不出寫過什麼字才停止。
她似乎打從心底相信我們一定會見面,可是我的想法實際多了。
何時見面?在哪見面?怎樣見面?
還有最重要的是,為什麼見面?
如果見面只是為了滿足彼此的好奇心,那就未必要見面了。
而且見面後要說什麼?做什麼?
如果要說什麼,在紙條上就可以說,還可避免緊張說不出話的窘境。
至於要做什麼,以我這種普通高中生僅有的浪漫情懷,恐怕只會說:
我可以約妳一起去騎腳踏車嗎?
我不想又回到「見面」這個有點尷尬的話題,便在紙條上寫:
『那妳千萬要記得喔。』
「我不會忘的,你放心。幹嘛把寫錯的字塗得這麼黑,很醜耶。」
『因為我要殺掉一句成語裡面的兩種動物。』
「什麼意思?我看不懂。」
『毀屍(獅)滅跡(雞)。』
「夠了,太冷了。」
我其實是想見她的。
只是我不知道,這種「想」是屬於好奇的想?還是渴望的想?
而且我也不想去想這種想到底是哪種想,因為我想念書。
想念書的「想」,是不得不渴望的想。
17歲的我,只知道把握時間念書,不知道要把握別的。
也不知道還有什麼是該把握的。
我只是珍惜且習慣與她通紙條的日子,沒想太多,也沒想以後。
「以後」這名詞對現在的我是毫無意義的。
如果它要有意義,只在明年七月二號聯考完之後。
從現在到聯考之間,我只有念書,沒有以後。
所以就這樣吧,腦筋留給物理、化學和數學。
梅雨季節開始了,她說下雨天總讓她上課遲到,所以她討厭雨天。
『可是我很喜歡雨天耶。』
「你為什麼會喜歡雨天?」
『因為妳討厭雨天,我如果說我也討厭,那我豈不是很沒有面子。』
「你真的不是普通無聊。」
有天我頂著大雨上學,走進教室脫掉雨衣,整理完一臉狼狽後,
低頭看見抽屜內的紙條上寫著:
「人皆見花深千尺,不見明台矮半截。這是什麼意思?」
看到這兩句話時,我琢磨了許久還是搞不清楚。
說對句不像對句,看來也不像是詩句,而且意思有些模糊。
『我不太懂。這兩句話出自哪裡?』
「你怎麼會不懂?這是你說的話呀。」
『啊?我什麼時候說過這兩句話?我完全沒印象啊。』
「上禮拜你出現在我夢中,說了這兩句話後就不見了。沒想到你竟然
不知道這兩句話的意思,這就怪了。」
『是妳做的夢,我如果知道才是奇怪吧。』
「雖然是我做的夢,但卻是從你口中說出那兩句話呀。」
『我昨天也做了個夢。夢裡妳說妳欠我的一萬塊,過兩天會還我。』
「胡說什麼,我什麼時候欠你錢?」
『雖然是我做的夢,但卻是從妳口中說出妳欠我一萬塊。』
「好,我錯了。我不要把我的夢當真。」
『對了,妳夢裡的我,長怎樣?』
「就一般高中生的長相。你們高中生理了平頭後,幾乎都一個樣。」
『我不一樣。有一對劍眉、深邃的雙眸、英挺的鼻子、堅毅的下巴。』
「喂,請不要在紙條上寫言情小說的對白。謝謝。」
『妳們補校學生沒有髮禁?』
「當然沒有。班上很多同學都在工作了,難道教育部還會規定我們
這些晚上來念書的人去理個平頭或西瓜皮嗎?」
她可以想像我的模樣,大約是頂個平頭、帶副近視眼鏡的書呆子。
我卻連她的頭髮是長或短、是直或捲都不知道。
或許因為這樣,所以她曾夢見我,我卻從未夢見她。
我做的夢大致上只有兩種:美夢與惡夢。
惡夢就是落榜了,我站在懸崖邊準備自由落體運動,而且沒人拉我。
美夢則精彩多了,通常是考上台大醫學系這種諾貝爾等級的科系。
然後一個中年男子牽著一個青春亮麗的女孩來找我。
「這是一千萬,請你點收。」中年男子說。
『才一千萬。』我的語氣很不屑。
「是美金啊!」他的語氣近乎哀求,「拜託你,跟我女兒交往吧。」
『好吧。』我嘆口氣,『勉為其難了。』
然後我會在他和那個女孩都感動得痛哭流涕的聲音中醒過來。
這種夢有意義多了,而且是具有建設性與前瞻性的夢。
『那兩句話的意思,也許是說花兒不管長在哪、長多深,人們都會
看見。但就在身旁明顯陷下去半截的平台,卻沒人發現。』
「是嗎?有些虛無縹緲耶。」
『原諒我,我盡力了。我真的很難理解那兩句話。』
「不用多想了。或許將來某天,我們會知道那兩句話的涵義。」
其實也無暇多想,學期只剩不到一個月了。
學校要為即將畢業的高三生辦個康樂節目,由高二生負責表演。
我們班上照例用推舉方式選出具表演天分的同學,不,是替死鬼。
結果我和坐我右手邊的同學,非常榮幸能擔負這項神聖的任務。
我右手邊的同學捶胸頓足哭喊:為什麼!
我拍了拍他肩膀,說:『我們應該是在打籃球時,踩了別人的腳。』
上台表演時,我背靠著牆讀書,帽子摘下,帽口朝天放在身前。
讀了一會累了,便睡著了。
我同學從左邊走過來,看了我一眼,丟了個硬幣在我帽子內。
然後他又從右邊走過來,再丟了個硬幣在我帽子內。
因為只有兩個演員,所以他不斷由左到右、由右到左走動。
最後我醒過來,看到帽子裡有好多硬幣,於是握緊拳頭激動地說:
『果然是書中自有黃金屋啊!』
我們簡單謝個幕便匆忙跑走,一來還要趕著上課;
二來台下高三學長的眼神似乎是想衝上台扁我們一頓。
很不幸的,當我們跑回教室時,因為遲到而被老師痛罵一頓。
老師竟然忘了有這個節目,也忘了是他叫我們去表演的。
但我們連回嘴都不敢。
我把表演書中自有黃金屋的過程寫在紙條上,她說很有趣。
「那書中自有顏如玉該怎麼表演?」
『叫個可愛的女孩搖醒我,然後說:同學,別在這睡覺,會著涼的。
我醒來就會激動地說:果然是書中自有顏如玉啊!』
「為什麼不這麼演呢?」
『妳忘了嗎?我們學校是男校,沒半個女孩啊。妳又不能來演。』
「我一想到這個表演的畫面,就笑個不停呢。台下的反應如何?」
『台下的高三學長,大多手裡拿著英文單字卡背單字,沒人認真看
表演。我們表演完後,一片寂靜而且肅殺。』
「唉,高三生放鬆一下會死嗎?」
『不能怪他們。換作是我,我也會選擇背英文單字。』
「你快升高三了。不要嫌我囉唆,聽我的勸,別把自己繃得太緊。」
如果是別人說這種話,我會認為是風涼話。
然而從她手裡寫下的字,我打從心底認為是種關心。
雖然我絕對無法做到,但我依舊感激。
我突然有種焦慮感,不是因為升上高三後壓力更重,
而是升上高三後要換教室。
如果換了教室,我和她還會在同一間教室嗎?
還會嗎?
6.
今年的第一個颱風來襲,剛好在禮拜天。
我心裡還在擔心換教室的事,窗外轟然作響的雷嚇了我一跳。
窗外風雨交加、烏雲密佈,我心裡突然劃過一道閃電:
校門口的相思樹!
校門口附近有株相思樹,傳說中偶爾會掉下相思豆。
很多學生要走進學校上課前都會低頭,不是因為對知識謙卑,
而是為了尋找是否有掉落的相思豆。(奇*书*网^.^整*理*提*供)
只可惜校門口總是人來人往,除了學生會進出外,還有附近的居民。
如果地上有相思豆,早就被撿光了。
我還沒聽說有哪個同學撿到這傳說中的相思豆。
但現在不同,颱風天又逢星期日,沒有人會跑去撿相思豆。
而且外面狂風暴雨,應該會打落一些相思豆吧?
我立刻拿起傘,衝出家門,在風雨中搖搖晃晃來到校門口相思樹下。
雖是下午兩點左右,但四周一片昏暗,根本看不清。
剛剛太心急了,應該帶著手電筒才對。
我在地上摸索著,樹下一片狼籍,殘紅碎綠還有樹枝。
半個多小時過去了,雨傘也早開花,渾身都溼透了。
終於在落葉堆中找到一個半開的豆莢,掰開一看,有兩顆豆子。
一顆通體紅透,另一顆還帶著一小點綠。
我得意萬分,不禁仰天長笑,喉嚨進了雨水也不管,反正四周沒人。
我將這兩顆相思豆包好,星期一早上帶去學校。
我上學時很開心,邊走邊吃吃地笑,等紅燈時也是。
雖然這東西沒什麼了不起,但據說女孩都喜歡這種虛無縹緲的東西。
『嘿,送妳一樣東西,昨天在校門口的相思樹下撿的。』
「是相思豆耶,謝謝。告訴你哦,我有一條相思豆手鍊,墾丁買的。
豆子是飽滿厚實的心型,顏色鮮紅,而且豆子內圈又有心形曲線,
可謂內外雙心、心心相印。人家都說相思豆質地堅硬,色澤紅艷,
歷久不褪,是永恆愛情的象徵呢。」
看她的文字語氣,應該是很興奮,但我卻絲毫沒有興奮的感覺。
她已經有條閃閃發亮的相思豆手鍊了,我竟然還送她一顆色澤暗紅、
另一顆還未完全成熟的相思豆。
蠢啊,真是蠢。我狠狠敲了一下自己的腦袋。
『妳的相思豆手鍊一定很漂亮。』
「再怎麼漂亮,也比不上你送我的這兩顆相思豆。」
『妳不用安慰我。』
「安慰?為什麼這麼說?」
『沒事。這個話題就到這裡吧。』
「喂,我想起了一首詩。
笑問蘭花何處生,蘭花生處路難行。
爭向鬢際插花朵,泥手贈來別有情。」
『我資質駑鈍,不懂。』
「一般人會在花店買漂亮的蘭花,並深情地將花插在女孩子鬢髮上。
但有些笨蛋會親自走了崎嶇的山路去摘蘭花,於是雙手沾滿污泥。
因為怕自己的手髒,便不敢把花插在女孩子的鬢髮上,只能用沾滿
污泥的手獻上蘭花。你在颱風天裡還特地到校門口為我撿來這兩顆
豆子,雖然豆子不漂亮,但可貴的並不是豆子,是你的『泥手』。
我很感動,真的。還有,你沒淋溼吧?」
看到這些文字時,我應該臉紅了。
只好裝作若無其事,寫下:
『我只是颱風天閒閒沒事幹,走到校門口剛好看到地上有兩顆相思豆
而已。身上也不怎麼溼,妳別放在心上。』
「我會好好收藏這兩顆相思豆。對了,相思樹結的豆子不叫相思豆,
相思豆是孔雀樹結的豆子。所以相思豆又叫孔雀子。」
『孔雀樹結的豆子叫相思豆,那相思樹結的豆子叫什麼?』
「笨,當然叫孔雀豆呀。這叫易子而叫(教)。」
『原來如此。』
「我隨便說說你也信。我不知道相思樹結的豆子叫什麼。」
相思樹結的豆子叫什麼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撿了兩顆相思豆送她。
而且她喜歡。
我並不知道為什麼會有在颱風天跑去撿相思豆的衝動;
也不知道原來校門口那棵樹不叫相思樹,而是孔雀樹。
我只知道她是真的開心,而我也因她的開心而開心。
這種開心,比數學考一百分還開心。
我相信她一定會好好珍藏那兩顆相思豆,因為她說她會。
她也說相思豆是永恆愛情的象徵,但我和她都只是17歲的高中生,
「永恆」離我們太遙遠;「愛情」對我們而言又太陌生。
我不由得感到好奇,我和她之間是友情?還是愛情?
而且,會永恆嗎?
「明天就要開始期末考了。你猜猜我昨晚為你彈什麼曲子?
是一首愛爾蘭民謠,《Dannyboy》。
OhDannyboy,thepipes,thepipesarecalling
Fromglentoglen,anddownthemountainside
Thesummer'sgone,andalltheflowersaredying
'Tisyou,'tisyoumustgoandImustbide……」
噢,丹尼男孩,笛聲正在召喚。
穿越山谷之間,到山的另一邊。
夏天已經走遠,花兒也已凋謝。
你必須要離開,而我只能等待。
她比我早一天期末考,讓我略感驚訝;
但令我更驚訝的是,她曾說過不為我彈悲傷的曲子,
而《Dannyboy》在我聽起來是首悲傷的曲子。
《Dannyboy》的旋律悠揚淒美,如果在寂靜的夜裡細細聆聽,
很容易被歌詞打動,甚至會有掉眼淚的衝動。
難道我和她對這首歌的認知不同?
雖然納悶,雖然隱隱覺得不安,但期末考對學生而言太重要了。
所以我全部的心思還是放在期末考上,我認為她應該也是如此。
於是我在紙條寫下:
『我明天才開始期末考,比妳晚一天。我們都加油吧。』
然而當你在夏天來到草原上的時候回來,
或是在山谷一片寂靜,且因雪而白頭的時候回來。
不論在陽光下,或在陰影中,我都會在這裡等你。
噢,丹尼男孩,我是多麼愛你。
「期末考考完,你就升上高三了。就像你說過的,你即將進入地獄的
最下層。但我還是想提醒你,心不要讓課本和參考書佔滿,在心裡
留些空間給自己。」
只要一想到即將升上高三,整個人便覺得血脈賁張。
一旦升上高三,我想我一定隨地隨地都處於精神緊繃的狀態。
但眼前期末考這關得先過,暫時無暇想到其他。
想了一會後,我寫下:
『嗯。我盡量。如果我開口閉口都是聯考,也請妳勸勸我。』
如果你回來時,花兒全都凋謝了。
而我已經死去,或許死得很安詳。
你將會前來,找到我長眠的地方。
跪下來跟我說聲再會。
「雖然這樣說你可能會不高興,不過我還是想說。在我心裡,你就像
鑽石一般閃亮,而我這個補校生卻只像鐵鏽。所以你要加油,將來
一定會金榜題名。」
她用了JoanBaez的《DiamondsandRust》做比喻。
聽過這首歌故事的我,不免覺得臉紅心跳。
在我17年來的青澀歲月中,從未有過像現在這種心跳雖然加速,
但心卻很柔軟的感覺。
『不要看輕自己,別再把自己比成鐵鏽。妳知道嗎?其實在我心裡,
妳也像鑽石一樣,而且妳的克拉數還比我多。』
我會傾聽,即使你只是很輕柔的踩在我上面。
如果你沒忘記低聲跟我說你愛我,
我所有的夢將會更溫馨而且甜蜜。
那麼我會在平靜中安息,直到你來到我身邊。
「或許將來某天,你突然心血來潮想看看高中的你寫些什麼東西。
所以我把我們這段時間內所寫的紙條,影印了一份給你。」
期末考最後一天,抽屜內的紙條這樣寫著。
而且紙條下面放了一疊紙,約有40張。
我拿起那疊紙,首先映入眼簾的,是第一張紙左上角的空白處。
她寫下:
「佛說前世五百次回眸,才換來今生擦肩而過。
我相信,我們前世一定回眸超過五百次。
所以我不要跟你道別、也不要跟你約定。
將來某天,我們一定會再見面的。」
她大概忘了,我們從未見面,根本不需要「再」。
而且我們都不知道對方的名字,即使將來有緣碰面甚至產生戀情,
但只要我們都沒提及那段通紙條的往事,
誰曉得誰是誰?
我腦中背得滾瓜爛熟的數學公式,突然變得模糊。
我沒時間細看,立刻從書包裡抽出一張白紙,在紙上用力寫下:
『我可以見妳嗎?』
字體比平常的字體大三倍。
鐘聲響了,考試要開始了,我卻還呆坐著。
鄰座同學搖了搖我肩膀,提醒我該把書包拿到外面走廊。
我站起身,發覺腿有些軟,又頹然坐下。
在那瞬間,我覺得期末考一點都不重要,也沒有意義。
考完試回家,照理說應該可以稍微喘息,因為明天放假。
但我無法喘息,呼吸更加急促。
我整夜播放《Dannyboy》當背景音樂,像著了魔似的。
我一張張細看那40張影印了我和她對話的紙,內心激動不曾平靜。
看到塗黑的部分,那是「萬一我們沒有見面」的偽裝,我開始悔恨。
根本不是萬一啊,只要不把握,所有東西都會離開。
雖然已放假,雖然知道機會渺茫,我隔天一早還是跑進教室。
教室內空無一人,我走到座位緩緩坐下,低頭一看,
抽屜內的紙條,只有『我可以見妳嗎?』,沒有她的字跡。
我拿出筆,在紙上不斷寫著:『我可以見妳嗎?』
一遍又一遍,寫在紙條上任一處空白。
紙條寫滿幾乎看不見空白後,我停下筆,靜靜看著紙條。
我突然覺得整著世界在飄動、在搖晃。
然後從心底湧上一股濃烈的悲傷,源源不絕,幾乎把我淹沒。
我想,我應該哭了。
※註:
《DannyBoy》的演唱版本太多,歌詞也不盡相同。
附上DeclanGalbraith這個小男孩的演唱版本。
7.
升上高三,我換了間教室上課,從此以後不會再有人跟我共用抽屜。
因為我們學校一個年級有20班,補校一個年級卻只有6班,
每升一個年級,我們便會換棟樓,但補校高一到高三都在同一棟樓。
當我到另一棟大樓上課時,她也換了教室,但依然在原來的大樓。
簡單地說,在空間的座標上,我們不再重疊於相同的點。
沒有她的高三歲月,就像地獄裡沒有地藏王菩薩。
我只能忍受酷刑苦等投胎轉世的日子來到,沒有人可以度化我。
我常拿出那些影印紙來看,內容幾乎都能倒背如流。
雖然聯考並不會考,但我記的比任何科目還熟。
高三教室的黑板左上角,總是用紅色粉筆寫了個數字。
那是代表距離聯考還有多少天。
別的同學瞄到時,或許會心生警惕;但我看到那紅色數字時,
常會莫名其妙想起她。
然後黑板會浮現紙條上的文字,我常因此在課堂中失神。
有天我心血來潮,或者該說是一時衝動,我放學後還待在校園。
我走到念高二時的那棟樓下,等待補校學生來上課。
快到6點時,補校學生陸陸續續走進那棟樓的教室。
『或許我可以遇見她!』
我心裡這麼想,心跳漸漸加速。
心跳只加速一會,突然被緊急煞住。
因為這時我才想起,我根本沒看過她,甚至連名字和班級都不知道。
我以前的想法沒錯,如果有人在放學後的校園內悠閒欣賞黃昏,
那麼他一定是在升學壓力下崩潰了,或是瘋了。
某種程度上,我應該是崩潰或是瘋了。
那天補習班的課,我也忘了要去上。
高三下學期,教育部解除髮禁,我的頭髮終於不再像刺蝟。
我發覺我比古龍好一點,起碼「髮禁」還會再出現於小說中。
偶爾我會想,我頭髮已經變長了一些,她還會認得我嗎?
但隨即啞然失笑,我們從未見面,何來認不認得的道理。
既然不曾記得,那就無法忘記。
即使已進入聯考前一個月的最後衝刺階段,我還是會想起她。
她借我的錄音帶,我來不及還她,每當夜晚在書桌前念書時,
我總喜歡聽她的錄音帶。
有時腦海中會幻想她抱著吉他自彈自唱《DiamondsandRust》。
「好聽嗎?」
我幾乎可以聽見她這麼問。
聯考放榜了,我考上成功大學,不僅跟母校在同一座城市,
而且就在母校旁邊。
我因而常經過母校,偶爾會遙望高二時上課的那棟樓。
那棟樓似乎是我對母校僅有的記憶。
念大一時,班上還有兩位女同學;大二時,她們都轉系了。
我此後的青春就像武俠小說,在身邊走來走去的,幾乎都是男生。
日子久了,我開始對跟我不同性別的人類產生疑惑。
每當在校園中看見女孩,心裡總會依序浮現:
『這是美女嗎?』、『這應該是美女吧?』、『這該不會是美女吧?』
這三種層次的問題。
幸好我們會想盡辦法認識女孩子,比方交筆友或是辦聯誼。
我一共交過三個筆友,每次都無疾而終,也都沒見過面。
交第一個筆友時,我很興奮,因為這讓我聯想起她。
只可惜寫信跟寫紙條的差異頗大,信幾乎算是一種文章,像作文。
不像紙條上的天馬行空,甚至是隨手塗鴉。
第一個筆友是個有點嚴肅的女孩,信裡常說些人生哲學之類的。
「如果希望西瓜吃起來更甜,卻要加鹽。人生就是如此。」
太深奧了,也非常虛無縹緲。
我的人生哲學簡單多了,就是天天沒事做,永遠有錢花。
第二個筆友是個活潑得過了頭的女孩,通常會在信的開頭寫:
「乾柴兄你好,我是烈火妹。」
我畢竟算是忠厚老實那型,打死也說不出:
『讓我們燃燒吧!』
第三個筆友應該很小氣,總會在信封的郵票塗上一層透明膠水,
這樣蓋郵戳時,只會蓋在乾了的膠水上。
把郵票從信封剪下,在水裡浸泡一會,可以撕下郵票表面的膠水。
我們通了幾次信,每次都用同一張郵票。
記得我跟她通紙條時,見面這種話題都會被巧妙迴避。
但不管我跟哪個筆友通信,我們都會大方談論「見面」這話題。
只可惜她們跟我都不在同一座城市,可能是因為懶或是少了點衝動,
最終都沒能見面。
久而久之,寫信的興致淡了,就斷了來往。
她們寫來的信,我沒留著,連怎麼不見的都不曉得。
大學時的聯誼活動去過好幾次,每當認識很不錯的女孩,
聯誼結束後便想採取行動。
有人說最好的男人讓女人衝動;次一等的讓她們心動;
一般的男人讓女人感動。
但無論我怎麼做,女孩們卻都不為所動。
我曾在聯誼完後鼓起勇氣打電話約一個女孩子吃飯或看電影,
對方回答:「真不好意思,我已經答應別人了。」
也曾經寫信給一個在聯誼中跟我還算談得來的女孩子,對方回信說:
「還君明珠雙淚垂,恨不相逢未嫁時。」
換句話說,聯誼完後,故事就結束了,連名字也沒留在記憶中。
大學畢業時,已是1990年代初期。
我繼續念研究所,雖然課業較重,但還是有跟女孩的聯誼活動。
可能是年紀稍長,比較懂得跟異性相處;也可能是運氣變好了,
在研究所的聯誼活動中,我先後認識了兩位女孩。
她們還差點成了我的女朋友。
第一個女孩話不多,外表很文靜,但似乎有些多愁善感。
有次我們在街上散步時,文靜女突然停下腳步,眼眶泛紅。
『妳怎麼了?』我問。
「你不覺得今天太陽的顏色,很令人傷感嗎?」文靜女回答。
另一次則是在郊外踏青,空氣清新,涼風徐徐,景色優美。
文靜女卻突然流下眼淚。
『妳又怎麼了?』我問。
「是春天!」文靜女回答,「是春天讓我流淚。」
我覺得跟這樣的女孩在一起,壓力太大了,於是沒多久就斷了。
第二個女孩長得很秀氣,但個性實在是有些虛無縹緲。
秀氣女快樂時哭、生氣時哭、感動時哭、無聊時哭,傷心時卻不哭。
傷心時反而會大笑。
但秀氣女傷心時大笑的樣子實在很詭異,我只好說:
『拜託妳還是哭吧。』
「你雖然是個好人,但我們不適合。請你以後別再來找我了。」
秀氣女說完後,又是一陣大笑。
雖然跟秀氣女分開是好事,但聽到女孩子主動這麼說,還是會難過。
記得那天我回家後,把她送我的那張體溫測試卡貼住額頭。
自從她離開以後,這些年來我常有這種近乎無意識的動作。
但以往都會浮現綠色的笑容圖樣,這次卻是橘色的愁眉苦臉。
不知道這是因為身體著涼?
還是心裡受寒?
不曾被教導該如何跟異性相處,於是只能摸索著前進。
這期間或許受了點傷,可能也不小心傷了人。
每段跟女孩的短暫故事結束後,我總會想起她。
也常幻想如果是她,故事應該可以有美滿結局。
然後我會拿出那40張影印紙,細細回憶以前的點滴。
這40張紙雖然只是文字的影印本,但其實也是記憶的影印本。
不管是三年後、五年後、十年後甚至更久以後,
只要我一看到這些文字,就能清晰記得當時的每一天、每一件事,
和每一份感動。
有些東西有生命,卻沒感情;有些東西有感情,卻沒生命。
大學裡喜歡當學生的老師是前者,
那40張影印紙則是後者。
研究所畢業後去當兵,那時研究所畢業生當的是少尉排長。
可能因為我是個溫和的排長,排裡常有弟兄跟我哭訴女友變了心。
我沒有被愛人拋棄的經驗,只能試著去體會並安慰。
然後我會慶幸我與她從來沒有在一起,自然也不存在失去的問題。
服役期間的生活很簡單也很苦悶,聽命令就是,不要去想合不合理。
我覺得我似乎變笨了,反應也慢了,因為很少用腦筋。
只有當深夜躺在床上不小心想起她時,我才會用到腦子。
有時睡不著,我會偷偷拿出那40張紙,逐字閱讀上面的文字。
可能也因為如此,這段期間我夢見她好多次。
但夢裡她的臉孔總是模糊,清晰的只有她抱著的那把吉他。
偶爾還能在夢裡聽到吉他聲和她的歌聲。
當了兩年兵,退伍時已是1990年代中期。
這時網路正悄悄興起。
我開始上網,也因而認識了幾個網友,常跟她們傳水球。
雖然這種通訊息的方式很像高中時跟她通紙條,
但以前跟她通紙條時,十次來回需要十天;
而在網路上十次水球來回卻不到十分鐘。
感情這東西有時像葡萄汁變成葡萄酒一樣,需要時間的醞釀與發酵。
可惜網路上的東西太快了,少了時間的醞釀與發酵,
因而累積的情感,來得快,去得也快。
剛退伍時在台南找了家工程顧問公司上班,工作還算不錯,
但常需要跟包商交際應酬。
應酬的場所通常燈光有些暗、洋酒有些貴、女孩有些多。
記得第一次走進應酬場所時,一看到鶯鶯燕燕,我還嚇得奪門而出。
雖然很不適應這種應酬,但總是推也推不掉。
我只好盡量坐在角落裝自閉。
有次有個女子坐近我,滔滔不絕跟我說起坎坷的身世。
說到傷心處,哭得像死了爹娘。
「總之,坎坷呀!」
女子下了結論,又是一陣痛哭,於是爹娘又死了一次。
同事偷偷告訴我,這裡的女子喜歡跟看起來忠厚老實的男人裝可憐。
因為她們以為越忠厚老實的男人就越容易為她們散盡家財。
我同事說得沒錯,由於我長了忠厚老實的臉並坐在忠厚老實的角落,
於是我一共聽過四個女子講了四個坎坷的故事,
而且每個坎坷的故事幾乎都大同小異的坎坷。
「總之,坎坷呀!」
連結論都一模一樣。
我覺得忠厚老實的我不適合再聽坎坷的故事,於是積極準備高普考。
退伍兩年後,我考上公務人員高考,分發到台東的單位。
我離開台南,這時離高中畢業正好滿十年,離她的離去滿11年。
我在台東的日子單純而規律,畢竟是奉公守法的公務員。
單位裡很少有女同事,而且多數已婚,我只好清心寡慾。
我一個人在外面租房子住,下班回家後通常守在電視機前。
有次電視上播放《第凡內早餐》這部老電影,
當看到奧黛麗赫本坐在窗台抱著吉他自彈自唱《MoonRiver》時,
我竟然想起她。
我從未見過她,不知道她長得像不像奧黛麗赫本,也不期待她像。
當然更不知道她和奧黛麗赫本彈吉他時的神韻是否相同。
之所以想起她,應該是因為「坐在窗台抱著吉他自彈自唱」的畫面。
我不禁在腦海裡勾勒出將來某天見到她時,會是什麼樣的景象。
她會在我面前彈吉他嗎?
如果她會,應該是彈《DiamondsandRust》吧。
有天晚上心血來潮,打算租些電影片來打發一個人的漫漫長夜。
在VCD出租店閒逛時,看到架上有片JoanBaez現場演唱會VCD,
我毫不猶豫租了它。
回家後立刻在電腦裡播放,快轉到《DiamondsandRust》。
JoanBaez的頭髮變短了,而且髮色帶點灰,
已不像年輕時的一頭烏黑長髮。
雖然歲月在JoanBaez身上留下明顯的痕跡,音色也變得較低沉,
但JoanBaez依然抱著吉他站在台上自彈自唱。
當我聽到「ThirtyyearsagoIboughtyousomecufflinks」時,
我又驚又喜,隨手從桌上拿了一張紙,在紙上寫下:
『嘿,妳說得沒錯。JoanBaez唱《DiamondsandRust》時,
歌詞裡的時間果然會隨著時光的改變而改變。』
但當我想把紙條放進抽屜時,卻發覺我的電腦桌沒有抽屜。
那一瞬間,我才想起這裡不是高二時的教室,而且她早已走遠。
沒想到經過這麼久,我還保有寫紙條的習慣動作。
我不禁悲從中來。
在我跟她相遇的年代,JoanBaez唱的是Twentyyearsago;
如今JoanBaez已經開始唱Thirtyyearsago了。
8.
記憶雖然有時比想像中糟得多,但有時卻好得出乎你想像。
就像視障人士因為看不見所以聽覺比一般人敏銳;
而聽障人士因為聽不見所以視覺比一般人敏銳的道理一樣,
由於我從未見過她,紙條上的記憶便因而更鮮明。
日子一旦形成規律,那麼逝去的速度會變快,也更無聲無息。
21世紀到了,地球並未毀滅,也看不出世界末日即將來臨的跡象。
時代原本只是緩緩地向前流動,但電腦與網路科技發達後,
時代的流動卻變成洪流。
依戀在原地的人,無法抵抗洪流,只能被推著走,載浮載沉。
錄音帶被CD取代,CD被mp3取代;
錄影帶被VCD取代,VCD被DVD取代。
電話變成手機、BBS變成BLOG。
手指的功用不再是握著筆寫字,而是利用指頭按鍵。
大學聯考也不再是窄門,門已大開。
甚至「聯考」這名詞,也被「指考」取代。
將來某天,當我跟孩子說起聯考壓力的種種時,
他也許會覺得我在說猴子話。
如果我跟她在這個時代相遇,而且仍然是高二時相遇。
那麼我們大概只會通一次紙條。
「你的MSN是什麼?或是即時通?」
之後我們便不會在抽屜內通紙條,而是在電腦前利用MSN交談。
就像《Thewaywewere》所唱的:
「如果我們有機會重來一遍,
我們還能像從前那樣單純嗎?時間能重寫每一寸片段嗎?
可以嗎?
可能嗎?」
「我們回不去了。」
張愛玲在《半生緣》裡這麼說。
我和她也同樣回不去那樣的年代、那樣的情節、那樣的心情。
快30歲時到台東工作,如今也已30好幾。
單位的同事看我單身已久,生活又單純,總喜歡戲稱我為宅男。
當宅男也不錯,起碼心地很好,因為有句成語叫宅心仁厚。
同事們認為我一定很仁厚,便幫我安排了幾次近似相親的活動。
雖然我應該算是個好人,同事介紹的女孩們也都很好;
不過兩個很好的人湊在一起,未必會產生很好的結局。
就像火鍋很好、冰淇淋也很好,但冰淇淋總不能加到火鍋裡吧。
所以我跟那些女孩們,最後都沒能開花結果。
犯罪心理學家常說,連續殺人犯不管已經殺了多少人,
總是喜歡流連徘徊於殺害第一個人時的命案現場。
我的心理應該跟連續殺人犯類似,因為經過這麼多年,
我還是常想起她,也常回味那些紙條。
然而你知道嗎?
月球以每年將近4公分的速度,逐漸遠離地球。
總有一天,月球將會完全脫離地球,不再繞著地球轉。
就像久未碰面或聯絡的老朋友甚至是戀人一樣,
其實他們正一點一滴、以我們根本無法察覺的緩慢速度,
悄悄離開我們的生命。
我相信她也會如此。
俗話說:破鍋自有爛鍋蓋。
意思是再怎麼破舊的鍋子,自然會有與它匹配的破爛鍋蓋。
我也在一次偶然的機會裡,找到了我的鍋蓋。
有天同事們一起到富岡漁港吃海產,那家店之前已去過幾次,算熟。
開店的是一對母女,女兒的年紀小我幾歲,
同事們取了個「富岡之花」的綽號。
這天我們吃得晚,其他客人都走光了,老闆的女兒便來跟我們聊天。
「開海產店的,最怕碰見什麼人?」富岡之花問。
同事們紛紛回答:不付錢的人、不吃海產的人、怕魚腥味的人等等。
我同事的等級就到這裡,令人感慨。
這時我突然想起以前她也老愛問我這類題目,不禁脫口而出:
『蜘蛛人!』
所有人都嚇了一跳,於是問我:「為什麼是蜘蛛人?」
『因為蜘蛛人不吃海產。』我回答。
「為什麼不是蝙蝠俠、超人、綠巨人浩克、X戰警、火影忍者……」
有個同事很激動,大聲說:「為什麼只有蜘蛛人不吃海產?」
『蜘蛛人還會咻咻噴出很多蜘蛛絲,會把店裡弄髒。』我說,
『這些蜘蛛絲很難清掃,如果清掃不乾淨,客人會以為店裡不衛生,
就不會再來光顧了。所以開海產店的,最怕碰見蜘蛛人。』
我說完後,所有人都張大嘴巴說不出話。
然後我那個激動的同事似乎崩潰了。
結帳時,富岡之花說要打八折。
「你剛剛的答案很無厘頭、很好笑。」富岡之花指著我,邊說邊笑,
「蜘蛛人這答案實在是……」
富岡之花笑岔了氣,無法把話說完。
在我講冷笑話的咻咻寒風中,富岡之花既沒凍僵也沒崩潰,
同事們認為我跟富岡之花一定很有緣,便想撮合我們。
當他們打聽到富岡之花還單身後,竟然去找富岡之花的母親商量。
富岡之花的母親擔心女兒的終身大事,加上對我們的印象還不錯,
便抱持著樂觀其成的態度。
我們去那家海產店的頻率變高了,每次待的時間也更長了。
富岡之花的母親會主動詢問我一些事情,比方會問我為何還沒成家?
『匈奴未滅,何以家為?』我脫口而出。
只怪我滿腹經綸,一開口便引經據典,實在是傷腦筋。
幸好富岡之花的母親似乎沒聽過霍去病,也聽不懂我在說什麼,
以為我說了句偉大的話,於是對我的印象更好了。
同事們很希望我和富岡之花在一起,這樣以後吃海產時可以便宜點。
「打鐵要趁熱、吃海產要趁新鮮。」同事們總是這麼慫恿我。
還有人主動獻策,要我租艘船帶富岡之花到海上,然後說:
「看啊!這波濤洶湧的海,就象徵著我的愛。」
會想到這種對白的人竟然已成家並且幸福美滿,而我卻是孤家寡人。
人生果然是沒有公平正義可言。
30幾歲時的戀愛情節,通常不會高潮迭起、波折不斷;
也不會有莫名其妙的三角關係或是不小心出車禍而喪失記憶。
更不可能出現當論及婚嫁後,才發現彼此是同父異母兄妹的情節。
只要談得來,個性差異不太大,修成正果並不難。
富岡之花的個性很柔順,包容心很強,能接納缺陷不少的我。
而且富岡之花既不會在春天到來時突然想流淚,
也不會哈哈大笑說:「我出車禍了。哈哈,我出車禍了。耶!」
所以我跟富岡之花的交往雖然平淡,卻始終平順向前。
記得我第一次約富岡之花看電影時,富岡之花只說:
「可不可以看午夜場電影?」
『當然可以。』我說,『妳喜歡看午夜場?』
「不。因為今天是星期六,店裡較忙。我怕我媽忙不過來。」
在那瞬間,我覺得富岡之花會是很好的伴侶。
跟富岡之花交往一年半後,我有了成家的打算。
小說中或許會出現男主角偷偷買了戒指和一大束花,
駕著小船帶著女主角航行到大海,然後單膝跪地吶喊:
「看啊!這波濤洶湧的海,就象徵著我的愛。所以請妳嫁給我吧!」
但波濤洶湧除了可以用來形容愛情,也很容易淹死人。
女主角如果夠冷靜,應該要說:「讓我們先平安回到陸地,再說。」
現實生活中,我是在剛過完農曆新年後約兩個禮拜,
有天夜裡與富岡之花並肩坐在海邊。
我們很安靜,四周也很安靜,只聽見規律的海浪聲。
我抬頭看了一眼星空,打定了主意,然後轉頭問富岡之花:
『今年秋天結婚好嗎?』
「好呀。」富岡之花笑了笑。
就只是這樣。
人生就像等待船舶進港的過程。
歷經大海的風浪後,船舶終於駛進港區,順著航道緩緩前進。
船舶越走越慢,搖晃幅度越來越小。
最終停止,下錨,不再漂泊。
然而在大海的風浪中,船舶會渴望進港停泊;
一旦進港下錨後,卻會懷念起海面上的風浪。
船舶錨定後我又想起她,便拿出那40張影印紙複習。
我突然想聽《DiamondsandRust》,非常渴望的那種想。
雖然她的錄音帶還在,但身邊早已沒有可以播放錄音帶的東西。
我上YouTube搜尋,竟然發現今年,也就是2007年,
JoanBaez在布拉格的現場演唱影片。
JoanBaez已經66歲了,依然站在舞台上,抱著吉他自彈自唱。
年輕時清亮且餘韻不絕的高音已不復見,唱起歌來也顯得中氣不足。
當我正感慨歲月不饒人時,聽見:
「FortyyearsagoIboughtyousomecufflinks……」
我內心洶湧澎湃,非常激動。
又一個十年過去了,JoanBaez開始唱起Fortyyearsago。
我想見她,也想讓她見我。
當年那對共用同一張課桌椅並在抽屜內交換紙條的17歲高中男女,
他們之間那段青春往事並不是一場夢,而是真實的存在。
可是我該怎麼做呢?
我既不知道她的名字、也不知道她的任何聯絡方式,又該從何找起?
我陷入一種絕望的情緒,持續好幾天。
直到有天上班時要利用搜尋引擎找資料時,才露出曙光。
在Google的搜尋格子中,點下去不是會出現之前搜尋過的東西嗎?
那天我湊巧看到格子下面拉出的一長串東西中,出現:
「台新銀行+金庫+平面圖+警衛輪班時間」
到底要幹嘛?想搶銀行金庫嗎?
果然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竟然會有人上網搜尋搶銀行的資訊。
我突然福至心靈,把以前我跟她都百思不解的那兩句話——
「人皆見花深千尺,不見明台矮半截」當關鍵詞,開始搜尋。
沒想到竟然找到一個Blog,那個Blog首頁的描述就是:
人皆見花深千尺,不見明台矮半截。
我既興奮又緊張。
Blog主人的資料很少,只知道是女的,住在舊金山。
相簿也放上很多舊金山的照片,可惜沒有人物。
網誌裡面寫了些西洋老歌的討論文章,還有一些心情記事。
我花了三個小時看完所有文章,根本不能確定是否真是她?
只好寫封E-mail。
『冒昧打擾。“人皆見花深千尺,不見明台矮半截”這兩句,
讓我想起高中時認識的一個朋友。
不知道您是從哪聽到這兩句話?
如果方便,請告訴我,這對我很重要。謝謝。』
「這兩句話是我夢到的,不是聽來的。
您也讓我想起我高中時認識的一個朋友。
如果您是他,請輸入通關密語。」
通關密語?
我一頭霧水,又翻出那40張影印紙找線索。
看了幾頁便恍然大悟。
『19、69、10、15、22、48。』
「嘿,真的是你!
這麼多年不見,你好嗎?
時間過得真快,一晃眼我們已不再青春年少。
我現在住舊金山,已經七年了,有空歡迎來找我玩。
Ifyou'regoingtoSanFrancisco
Besuretowearsomeflowersinyourhair……」
果然是愛聽西洋老歌的她,隨便寫就是《SanFrancisco》的歌詞:
如果你要到舊金山,別忘了在頭上戴幾朵花。
『我在台東快十年了,工作很穩定。
如果妳來台東,頭上不必戴朵花,我還會請妳吃釋迦。
我去舊金山的機會較少,我比較可能去休士頓。
美國太空總署想找人登陸火星,我擔心會找上我。』
「你還是一樣愛講零分的冷笑話。
我在這裡的生活算悠閒,還不錯。
美國的治安不好,你送的防盜器很有用。
沒想到經過這麼多年後,會突然收到你的E-mail,
這不禁讓我想起《DiamondsandRust》的歌詞。
嘿,你一定仍然像鑽石那般閃亮吧。」
『我已經不像鑽石,只是冷飯殘羹。妳還彈吉他嗎?』
「這些年很少彈了。但現在我卻有想彈吉他的衝動。」
『可惜我沒耳福,無法聆聽。』
「千萬別這麼說。對了,今年剛好是高中畢業滿20年,我們班上同學
想開同學會。今年暑假我或許會回台灣。」
『那麼或許我們會見面。』
「沒錯。或許吧。」
跟她通E-mail時,我雖然激動而興奮,但始終存在著陌生感。
直到後來,我們在E-mail的互動像寫紙條,我才找回一些熟悉。
但熟悉又如何?
高中畢業已經20年了,所以她的離去滿21年。
跟她相遇時,她是17歲的青春少女,如今她已是38歲的熟女了。
在人生最精華的21年裡,我們完全沒有交集。
我能跟她說些什麼?
遙遠的過去?東西相隔數千公里的現在?還是各自進行的未來?
我和富岡之花已有白首之約,此後的日子要相知相守。
而她或許早已結婚生子,搞不好她的孩子正處於我和她相遇的年紀。
雖然在我心裡,她的存在有特殊的意義,而且歷久彌新;
然而在她心裡呢?
那段通紙條的往事,會不會只是她人生中的小插曲?
或是早已遙遠得如同是上輩子的模糊記憶?
我還能跟她說心事嗎?
回不去了,真的回不去了。
而且我和她如果真有所謂的「心事」,也應該跟各自的愛人傾訴。
回憶再怎麼美好,也應小心收藏在角落。
緊抱著過去回憶的人,無法飛向未來。
雖然我和她都因為這種意外的重逢而興奮,但時空早已改變。
我和她在E-mail中的口吻顯得客氣,還有一種揮也揮不去的陌生感。
即使我們把E-mail當作紙條來寫,也仍然喚不回17歲時的感動。
因為我和她已不再共用抽屜了。
漸漸的,我們不再通E-mail,只保留重逢時的美好。
但我還是想見她一面。
輪到我打從心裡相信,我和她一定會見面。
她送我的耶誕卡和第一張影印紙的左上角都這麼寫著:
「佛說前世五百次回眸,才換來今生擦肩而過。」
我相信,我和她的前世一定回眸超過五百次。
所以我和她一定會見面。
一定。
9.
今年暑假,我到成大參加一個學術研討會,兩天一夜。
第一天開完會後,在成大校園內隨興漫步。
走著走著,突然想起她曾說暑假時可能會回台灣開同學會,
那麼或許她會回高中母校走走吧?
這個念頭剛起,我立刻轉身離開成大校園,走出成大校門。
在街上只走了五分鐘,便來到高中母校的校門口。
高中畢業後,雖然念大學和研究所時常經過母校門口,卻從未走進。
如今終於在畢業20年後,又走進母校。
今天是星期六,學校不上課,校園裡沒什麼人在走動,很安靜。
想起以前念書時,週休二日尚未實施,星期六還是得上課。
雖然多放假是好事,但我這些年來常慶幸那時星期六沒放假,
所以跟她通紙條的那段日子,一星期可以有六次來回,而非五次。
很多樓拆了,原地蓋起新的樓,這座待了三年的校園看起來很陌生。
唯一熟悉的,是高二時上課的那棟樓。
那棟樓依然是三層,雖然外牆刷了新的顏色,但並未改建。
夾在各式各樣新建大樓之間,這棟樓顯得老舊而突兀。
我緩緩走向它,大約還剩30步距離時,聽到一陣笑鬧聲。
在好奇心驅使下,我走近聲音傳來的方向。
聲音是從一樓某間教室傳出,我在教室外的走廊停下腳步。
教室內約有30個人,男女都有。
雖然多數看來三、四十歲,但看起來像是五十歲的人也有。
或許是以前畢業的補校學生吧。
教室內的笑鬧聲突然停止,幾秒後傳來吉他聲。
講台上有個女子抱著吉他坐在椅子上自彈自唱。
唱的是《DonnaDonna》,JoanBaez的歌,
也是她學會彈的第一首西洋歌。
我微微一驚,偷偷打量這個彈吉他的女子。
這女子穿著棉布白襯衫、深藍色牛仔褲,髮型簡單而清爽,
是那種腦後打薄的短髮。
雖然看起來已經30多歲,但清秀的臉龐上透著三分稚氣。
我不知道這女子的吉他彈得有多好,但歌聲很好聽,清亮而乾淨。
雖然唱的是英文歌,但咬字和發音都很自然,不會帶著奇怪的腔調。
我聽了一會,有些入迷,一直呆立在走廊。
突然間,我的心跳加速,因為我將這女子和她聯想在一起。
會是她嗎?
莫非她們班剛好在今天選擇這間教室開同學會?
可能嗎?
我的心跳越來越快,心臟快從嘴裡跳出。
但沒多久一桶冷水便從頭上澆落。
一來利用暑假時間開同學會的人很多;
二來這間教室在一樓,而我高二時上課的教室卻在二樓。
因此我很難想像她會出現在這間教室。
《DonnaDonna》唱完了,教室內掌聲雷動還夾雜著「安可」聲。
女子原本想站起身走下台,卻禁不住台下一再鼓譟,只好又坐下。
坐下的瞬間,女子略轉過頭,正好與我視線相對。
女子微微一笑,那笑容彷彿是說:「歡迎。」
也彷彿是問:「好聽嗎?」
我有些不好意思,而且一直站在走廊上似乎也不太禮貌。
我朝女子點了點頭後,便轉身離開。
走了幾步,身後再度傳來吉他的旋律和女子的歌聲。
這次是《Jackaroe》,又是JoanBaez的歌。
我不禁停下腳步。
這女子顯然喜歡JoanBaez的歌,跟她一樣。
但如果這女子真的是她,為什麼不彈《DiamondsandRust》?
想通了這點,我頓時覺得失望。
在心裡嘆口氣後便緩步向前,身後《Jackaroe》的歌聲越來越淡。
Thiscoupletheygotmarried
Sowelltheydidagree
Thiscoupletheygotmarried
Sowhynotyouandme
Oh,sowhynotyouandme……
這對戀人後來結成了連理,而且過得幸福美滿。
這對戀人後來結成了連理,為何你我不能?
為何你我不能?
她說得沒錯,《Jackaroe》的旋律和歌詞,都有一股化不開的悲傷。
以前聽《Jackaroe》時並不覺得悲傷,但現在聽來心裡卻覺得酸。
「為何你我不能?」
是啊,為什麼我和她不能在一起?
我不想陷入這種感傷的情緒中,便邁開腳步走到樓梯口,
然後快步爬樓梯到二樓。
我走進高二時上課的教室,四下看了看,好像有些變,又好像沒變。
經過這麼多年,對這間教室最深的印象,就是我的座位所在的位置。
課桌椅雖然變新了,但仍然是課桌下有空間可充當抽屜的那種桌子。
我坐在以前的座位,低頭一瞥,抽屜空空如也。
右手下意識往抽屜內掏了掏,這是以前進教室坐下後的第一個動作。
抽屜內果然沒有任何東西,只有淡淡一層灰塵。
我從皮夾裡拿出一張小紙條,在紙條上寫下:『我可以見妳嗎?』
然後輕輕放進抽屜。
雖然有些無聊,但這些年來,我老想這麼做。
開學後上課的學弟看到這紙條時,應該會嚇一跳吧。
他會像我一樣,懷疑是鬼嗎?
我直起身,輕靠著椅背,看著黑板。
21年過去了,黑板還是綠色的,卻始終叫黑板。
「你好。」
我聞聲轉頭,剛剛以吉他自彈自唱《DonnaDonna》的女子,
正站在教室門口,她的吉他背在左肩。
我有些驚訝,但還是朝她點了點頭,算是打招呼。
「這是我的母校。」她說。
『喔。』我說。
「你不覺得訝異嗎?」她說,「一個女生從男校畢業?」
『這也是我的母校。』我說,『所以我知道這裡晚上有補校,而補校
有收女學生。』
「原來我們是校友。」她笑了笑。
『妳們是在開同學會吧?』我問。
「是呀。」她說。
『同學會結束了?』
「還沒。」她說,「我只是溜上來一下,想在這間教室彈一首歌。」
『彈一首歌?』
「嗯。」她點點頭。
她緩緩走進教室,四處打量一番,像我剛剛走進教室的反應一樣。
「剛剛那間教室,是我高三時的教室。」她說,「由於我們補校學生
從沒見過下午時分的校園,便選在教室開同學會。」
『同學會的氣氛很熱烈,妳們班上同學的感情一定很好。』
「是呀。不過如果讓我選,我會選這間教室開同學會。」
『為什麼?』
「這間教室,是我高二時所待的教室。」她邊漫步,邊說:
「我對這間教室的感情很深。」
『我高二時也在這間教室上課。』我說。
「哦?」她楞了一下,然後笑了笑說:「真巧。」
她在離我三步遠的距離停下腳步。
「我可以坐你現在坐的椅子嗎?」她問。
『喔?』我有點吃驚,站起身離開座位兩步,『請坐。』
她將吉他從左肩卸下,隨手擺在身旁的課桌上,然後走近我的座位。
「謝謝。」她坐下後說,「我高二時就坐在這個位置上課。」
我原本想說:我也是。
但不知怎的,竟然有些緊張,說不出話來。
『妳的吉他彈得很好。』定了定心神後,我說。
「謝謝。」她說,「彈吉他是我念高中時的習慣,也是興趣。」
『我高中時的習慣是念書,興趣也是念書。』
「你講話的語氣,很像我高二時認識的一個朋友。」她微微一笑,
「我就是想在這間教室、坐在這個位置,為那個朋友彈首歌。」
她右手輕輕撫摸桌面,緩緩的,如釋重負般,呼出一口氣。
略抬起頭看了看黑板,仰頭看看天花板,再轉頭看看四周的牆。
然後低下頭看了一眼抽屜。
她突然像是受到驚嚇一樣弓起身,嘴裡發出「啊」的一聲驚呼。
停頓了幾秒後,她伸手把抽屜內我剛寫的紙條拿出來。
她看了紙條一眼,隨即抬頭注視著我。
『那是我寫的。』我說,『念高二時,每天早上都可以在抽屜裡發現
有人寫紙條給我,而我也會在那張紙條上寫些字,再放回抽屜。』
「應該是跟你同一個座位的補校學生寫的。」她說。
『妳猜對了。』我說,『但我剛開始還以為是鬼嚇我呢?』
「那是因為你笨。」她笑了笑,「是你自己把補校學生當成鬼的。」
『只怪我抽屜不收拾乾淨。』我也笑了笑,『活該被嚇。』
她意味深長地看了我一眼,說:
「你知道嗎?我念高二時,每天傍晚匆忙進教室後所做的第一件事,
就是坐在座位上寫紙條,寫完後放進抽屜。」
『我……』我突然結巴,接不下話。過了一會,才勉強說出:
『我現在知道了。』
「就在這間教室,我認識了一個沒公德心、低級無聊的高中男生。」
『真巧。』我說,『我也在這間教室認識了一個心地善良、清新脫俗
的補校女生。』
「可以跟你借枝筆嗎?」她問。
我將筆遞給她,她伸手接過。
她在那張小紙條上寫了幾個字,再將紙條遞給我。
紙條上在『我可以見妳嗎?』下面,有一列筆直的字:
「我也想見你。」
我們互相注視著,彼此的視線都沒離開,像正凝望著過去的青春。
雖然只有十幾秒鐘,卻像逝去的21年那樣漫長。
視線變得有點模糊時,我首先打破沉默,說:
『這間教室好像沒變。』
「教室是沒什麼變,但窗外的景色變了很多。」她看了一眼窗外。
抽屜內的時空或許停留在當年,但窗外的世界卻不斷前進與改變。
『佛說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換來今生的擦肩而過。』我說。
「應該是:佛說前世五百次回眸,才換來今生擦肩而過。」
她笑了笑,「你多加了兩個『的』。」
『不好意思。』我也笑了笑,『這是自從高二某次寫一萬字作文後,
所養成的壞習慣。』
「看來那次作文,對你的影響很大。」
『沒錯。』我點點頭,『我現在寫文章會到處加“的”混字數。』
「你太dirty了。」她笑了起來,略顯稚氣的臉龐更年輕了。
『不過如果沒有那次作文,我便不會認識那位心地善良、清新脫俗的
補校女生了。』
「如果沒認識那位女學生,你現在恐怕還是沒公德心、低級無聊。」
『應該是吧。』
「那你認為,我們前輩子共回眸了幾次?」
『詳細數字不知道,但已經確定超過五百次。』
我們相視而笑,能夠擦肩而過就不枉前世的回眸了。
「想聽《DiamondsandRust》嗎?」她說。
『這得回眸一千次以上呢。』我說,『難怪我這輩子脖子老覺得酸,
一定是前世回眸太多次。』
「那你聽完後,會痛哭流涕嗎?」
『一定會。』我笑了笑,『跟聽到某人的冷笑話一樣。』
她站起身,走到剛剛擺放吉他的桌邊,拉開吉他封套取出吉他。
我突然發現她的吉他封套上吊著兩顆紅,仔細一看,是相思豆。
她順著我的視線也看到那兩顆紅,便笑說:
「你真會撿。都過了21年了,這兩顆豆子還是那麼紅。」
我的記憶瞬間回到21年前颱風天的校門口。
耳邊彷彿響起當時的狂風怒號,渾身也有溼透的錯覺。
等我回過神,她已調好背帶,將吉他背在身前,順勢坐在課桌上。
「好多年沒彈這首歌了。」她說,「如果彈錯可別笑我。」
『妳忘了我根本不會樂器嗎?妳彈錯了我也不知道。』我笑了笑,
『妳只要小心吉他的弦,可能會斷喔。』
「嗯,因為你是英雄。」她笑得很開心,「所以我會小心的。」
然後她收起笑聲,低下頭,試彈了幾個和弦。
「我準備好了。」她抬起頭問,「你準備好了嗎?」
『嗯。』我做了個深呼吸後,點了點頭。
但當她的手指在吉他弦上劃下第一道弧線時,我突然很激動。
21年了,時間雖然像《Riverofnoreturn》所唱的那樣永不回頭,
但我依然清楚記得她在紙條上告訴我《DiamondsandRust》的故事。
《DiamondsandRust》的吉他前奏約30秒,晚了21年的30秒。
前奏還在流轉,她還沒開口唱歌前,我已經感覺到眼角的濕潤。
「Well,I'llbedamned……Herecomesyourghostagain……」
她才唱第一句,我的淚水便在眼眶內不安分地蠢動,差點奪眶而出。
她唱歌時的神情很平和,看不出任何波動,直到唱到那句:
「FortyyearsagoIboughtyousomecufflinks……」時,
她臉上才露出微笑。
而我始終藉著深呼吸來平息內心的波濤。
「Yes,Iloveyoudearly
Andifyou'reofferingmediamondsandrust
I'vealreadypaid……」
吉他的旋律漸歇,然後完全靜止。
她眼裡閃著淚光,臉上卻洋溢著淡淡的滿足。
我也覺得滿足,尤其是眼眶內的水分早已飽滿。
「快上課了。」她看了看陽光射來的方向,輕輕地說。
『已經下課一會了。』我也看了一眼陽光射來的方向。
而黃昏的陽光,正斜斜的灑進抽屜,抽屜內透出一股溫暖的金黃。
~TheEnd~ 遗忘
1.
不管我承不承認或服不服氣,我應該是個平凡的人。
因為我有一張大眾臉。
有次到離家兩條街的麵攤吃飯,剛走進店門還沒坐下,老闆便說:
「好一陣子沒看見你了,最近好嗎?」
雖然我常經過這家店,但卻是第一次進來吃飯。
『還好。』我只能這麼說。
老闆不斷找話題閒聊,我只能支支吾吾回應。
結帳時老闆還熱情地拍拍我肩膀,要我以後常來。
又有一次在麥當勞門口,十公尺外一個男子向我招手後立刻跑近我。
「哇!沒想到在這裡遇見你。」他說,「最近好嗎?」
『還好。』我只能這麼說。
然後他滔滔不絕說起以前在學校時的往事,但我一點印象也沒。
最後他因為趕時間只好跟我道別,臨走時給了我一張名片。
看了看名片上的名字,我根本想不起來他是小學同學?國中?高中?
還是大學同學?
最倒楣的一次是在餐廳吃飯時,有個女孩突然出現在桌旁。
我見她雙眼直盯著我,我很納悶,也有些不知所措。
「好久不見。最近好嗎?」她說。
『小姐。我……』
「啪」的一聲,我話還沒說完,右臉便挨了一記耳光。
「你竟然叫我『小姐』!才幾年不見,你連我的名字都忘了嗎?」
『我……』
「不要再說了。我一句話都不想聽!」
『…………』
「你現在無話可說了吧?」
『是妳叫我……』
「你還想解釋什麼?」
『我……』
「我再給你最後一次機會,你真的都沒有什麼話要告訴我嗎?」
『我……』
「啪」的一聲,我左臉又挨了一記耳光。
「我不聽、我不聽、我不聽……」她雙手掩面,大哭跑走,
「不管你再說什麼,我都不會當真,也都不能再傷害我了。」
望著她離去的背影,我撫摸著火辣辣的雙頰,根本想不起來她是誰?
從頭到尾,我連一句話都沒說完,卻挨了兩記耳光。
小姐,是妳傷害我耶。奇Qīsuu.сom书
有人說這世上有三個人會長得一模一樣,但我實在無法相信這種事。
即使有,我也不相信會這麼湊巧發生在我身上。
又不是寫小說或拍電影,哪來那麼多巧合?
最合邏輯的解釋,應該就是我有一張大眾臉。
所以我提醒自己,下次如果再碰到這些狀況,為了避免發生慘案,
一定要趕緊說出自己並不是他們所認識的那個人。
不知道世上其他兩個和我長得一樣的人在做什麼,但我還滿平凡的。
大學畢業後當了兩年兵,退伍後先到台北工作。
由於始終覺得台北很陌生,三個月後便回台南工作,一直做到現在。
算了算已經六年了。
我目前還是單身,沒有女朋友,也沒有男朋友。
生活簡單,交往單純,沒什麼特殊的興趣或癖好。
如果硬要說出我的特別之處,記性不太好大概勉強可以算是。
我的記性不好。
我說過了嗎?
可能我說過了,但我真的忘了我是否說過?
如果你不介意,也不嫌煩,請容許我再說一遍:
我的記性不好。
我並非天生如此,事實上我小時候還挺聰明的。
雖然不太用功唸書,但考試成績很好,可見我那時的記性應該不錯。
直到國二發生意外後,我的記性才開始變差。
其實也不算是「意外」,只是一場打架事件而已。
說起來有些丟臉,我不是單挑惡少,也不是一群人打混仗;
而是跟個凶巴巴的女孩打了一架。
過程中我的頭撞到桌角,但怎麼撞的我記不清了。
因為我的記性不好。
我說過了嗎?
雖然記性不好,但離健忘症還有一段距離。
只是偶爾剛起床時會想不起來昨天在哪、做了什麼?
是否殺了人或剛從火星歸來,一點也記不起來。
不知道你是否有類似的經驗,有時剛從夢裡醒來時會記得夢的細節,
但下床刷完牙後便只記得夢的輪廓,吃完早餐後夢境就會完全忘光。
只知道曾經作了一場夢。
說到作夢,從國二到現在,我倒是常作一種夢。
夢裡有個女孩總會問我:「痛嗎?」
然後緩緩伸出手似乎想撫摸我的頭,但手總是伸到一半便放下。
在夢裡她臉蛋的輪廓是模糊的,我只清楚看見她的眼神。
她的眼神非常專注卻帶點悲傷,有時還會泛著淚光。
不管作了多少次夢,夢裡那個女孩問「痛嗎?」的聲音和語氣,
都一模一樣,可見應該是同一個女孩。
但我對她毫無印象。
我並不清楚為什麼會作這種夢,而且一作就是這麼多年。
我最納悶的是,為什麼她總是問我:「痛嗎?」
說到「痛」,我倒是想起一個女孩,她叫莉芸。
你可曾想過在煙灰缸捻熄煙頭時,煙灰缸會痛?
如果穿上刺了繡的衣服,你會感覺到衣服的痛?
莉芸就是那種覺得煙灰缸被燙傷、衣服被刺傷的人。
我住在一棟公寓社區內,這社區由A、B、C三棟20層大樓組成,
有兩百多戶住家,我住C棟17樓。
莉芸在A棟一樓開了間簡餐店,但我並非在她的店裡認識她。
我第一次看見她,是在社區管委會所舉辦的烤肉活動上。
那次烤肉的地點在湖邊,社區內的居民約100人參加。
我和莉芸剛好同組。
烤肉總是這樣的,具有捨己為人胸懷的會忙著烤肉,
童年過得不快樂的人通常只負責吃。
我是屬於那種童年過得特別不快樂的人。
「你知道人們都是怎麼殺豬的嗎?」
我停止咀嚼口中的肉片,轉過頭正好面對莉芸。
我對莉芸的第一個印象是乾淨,不論是穿著或長相。
好像飄在晴朗天空中的雲又被白雪公主洗過一樣。
我不太確定她是跟我說話,只好微微一笑,繼續咬牙切齒。
「通常是一把很尖的利刃,猛然刺進心窩,豬又驚又痛,嚎叫多時,
最後留下一地鮮血而死。」她注視著我,淡淡地說。
我確定她是在跟我說話,但實在很難回答她的深奧問題,只好裝死。
然後又在烤肉架上挑起一塊米血。
「這塊米血上面的血,你知道是怎麼來的嗎?」她又說。
『大概是那所謂的一地鮮血吧。』我說。
她點點頭,臉上沒什麼表情,說:「你能感覺到豬的悲憤嗎?」
『妳非得現在說這些?』悲憤的是我的語氣。
她望了望我,臉上似笑非笑,眼珠在眼眶中轉了兩圈,說:
「我只是找話題跟你聊天而已。」
我把手中的米血放回烤肉架上,然後手指跳過香腸,
拿起一根玉米,說:『這樣妳就沒話說了吧。』
她沒接話,只是又看了我一眼。
基於男性的自尊,我也沒開口另闢戰場。
時間隨著玉米粒流逝到我的肚裡,終於只剩光禿禿的玉米桿。
我站起身,假裝隨興四處走走,但視線隨時溜回烤肉架,
打算在她不注意時,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
奪取烤肉架上任何可能曾經哀嚎的東西。
等了許久,她依然坐在烤肉架旁。我苦無下手的機會,只好問:
『妳為什麼想跟我說話?』
「因為你總是望著遠方。」她回答。
『望著遠方?』我很疑惑,『這樣犯法嗎?』
「不。」她說,「我只是覺得,你好像努力試著記起曾遺忘的事。」
她微抬起頭,視線像貼著水面飛翔的鳥,穿過湖面到達對岸的樹。
『上禮拜公司安排員工做了次健康檢查。』我笑了笑,
『醫生說我眼壓過高,要我避免長時間看書,並多看遠處的綠。』
「原來如此。」
『那麼妳還想跟我說話嗎?』
「這不是問題。」她說,「問題是,你還想跟我說話嗎?」
『為什麼不?』
「你不覺得我是個奇怪的人?」
『不會啊。』
「說謊會短命的。」
『妳是個奇怪的人。』我馬上改口。
「跟你聊天很愉快。」她說。
『愉快?』
「嗯。」她點點頭,「收穫也很多。」
『竟然還有收穫?』
「總之,我很高興能跟你聊天。」
『說謊會短命的。』
「真的很高興。」她笑了。
我伸手往烤肉架,猶豫了三秒,在心裡嘆口氣後,還是拿了根玉米。
「其實玉米也會痛的。」她說。
『喂,妳到底想怎樣?』
「我只是找話題跟你聊天而已。」
『幫個忙。』我說,『如果妳想跟我聊天,千萬別找話題。』
「那該怎麼辦?」
『妳只要說:我想跟你說話。』
「了解。」她又笑了。
『妳也吃點東西吧。』我很好奇烤肉架上有什麼東西是不會痛的。
「我不餓。」她搖搖頭,「我是吃過後才來的。」
『啊?』我很納悶,『那妳為什麼要參加這次烤肉活動?』
「我是來重新開始。」她說。
『重新開始?』
「嗯。」她點點頭。
我搞不懂烤肉跟重新開始之間的邏輯關係,不禁又多看了她一眼。
「其實你不用太在意我所說的話。」她說。
『嗯?』
「因為我是奇怪的人。」
她笑了起來,好像真的很開心。
初秋時節,天氣還很熱,烤肉快結束了,大夥都坐在樹蔭下閒聊。
我挑了個清靜的角落坐下,才剛坐下,抬頭便看見她站在身前。
「很涼爽吧?」她說。
『是啊。』我說,『幸好有這些樹。』
「但你有沒有想過,樹木直接承受太陽的照射,會很痛。」
『不。』我說,『我聽到樹木說:照啊照啊,照死我啊,好爽喔。』
她先是楞了楞,隨即笑了起來。
「抱歉,我不該找話題。」她說,「我想跟你說話。」
我稍微往左挪了點位置,她說了聲謝謝後,便在我右手邊坐下。
「我是蘇莉芸,叫我莉芸就可以了。」她用面紙輕輕擦拭額頭的汗,
「我在社區一樓開了間簡餐店。」
『是剛開幕嗎?』我問,『我不記得社區一樓有簡餐店。』
「已經開兩個月了。」
『啊?』
「你走出社區大門時,通常往右走。」她說,「而我的店在左邊。」
『原來如此。』
「這兩個月來,你總共只經過我的店門口6次。」
『6次?』我很納悶,『妳怎麼知道?』
「有一次你停下腳步抬頭看了看店門口的樹,有兩次你放慢腳步看了
招牌一眼。」她沒回答我的疑問,臉上掛著微笑接著說:
「剩下的三次,你的腳步和視線都是向前。」
『啊?』我更納悶了,『妳……』
「我叫蘇莉芸。」她說,「你對這個名字沒有特殊的感覺嗎?」
『沒有。』我搖搖頭,『不過妳的名字三個字都是草字頭,妳應該
很適合種些花花草草。』
「你再想想看,或許你認識我呢。」
她注視著我,眼神雖然溫柔,卻帶著一點期待甚至是緊張。
『我有一張大眾臉。』我想起之前的經驗,趕緊用雙手護住臉頰,
『不管妳把我當成誰,我並不是妳所認識的那個人。』
她依然注視著我,過了一會,似乎淡淡嘆了口氣。
「有空歡迎常到我店裡坐坐。」她說。
『嗯。』我點點頭,雙手依然護住臉頰。
她站起身離去,走了三步後回頭朝我笑了笑,再轉頭走開。
上車回家時,莉芸和我同一輛遊覽車。
我看見她跟很多人熱情談笑,人緣應該很好;
不像我,獨自坐在車子最後一排的窗邊裝孤僻。
車子回到社區時,我也是最後一個下車。
左腳才剛踏上地面,瞥見莉芸站在車門旁。
「記得要來哦。」她說。
2.
雖然對莉芸的店有點好奇,但烤肉活動結束後兩個禮拜內,
我並沒有到她店裡坐坐,甚至連店名也不曉得。
因為出了社區大門後,我上班的方向要往右,機車也停在右邊,
我很難「記得」要特地左轉去她的店。
一直到某個假日黃昏,我才踏進她的店。
那天黃昏,我準備出門買點東西,剛踏進一樓大廳,便聽見有人說:
「蔡先生!」
我回頭卻看不見人影,過了幾秒才看見李太太跑來。
這就是台灣話所說的:「人未到,聲音先到。」
李太太是社區管委會主委,先生過世了,她獨自帶著兩個小孩。
她的聲音非常高亢嘹亮,現在是某個業餘合唱團的女高音。
據說原本她的聲音很低沉,但她生孩子時由於痛便在病床上大叫,
結果生完孩子後,她就變成女高音。
而且她生了兩個,一山還有一山高,她的聲音更高了。
『有什麼事嗎?』我微微一笑表示善意。
「你上個月的管理費還沒交!」李太太說。
『不好意思。』我的笑容僵了,『我忘了。』
我趕緊到管理室交了上個月的管理費,錢交完後,又聽見她說:
「這個月的管理費也順便交吧!」
我轉過頭,李太太竟然是在30公尺外開口。
把這個月的管理費也交了後,皮夾裡沒錢了,正想上樓去拿點錢時,
身旁突然出現一個女子。我看了她一眼,覺得她很眼熟。
「湖邊、烤肉、哀嚎的豬和一地鮮血。」她說。
『妳好。』我想起來了,『妳也來交管理費嗎?』
「不。我來看你。」她說,「李太太一叫,全大樓的人都聽見了。」
我有些不好意思,不知道該怎麼回應,只好尷尬地笑了笑。
「還記得我的名字嗎?」她問。
『嗯……』我想了一下,『我記得妳的名字三個字都是草字頭……』
我腦海裡浮現出「莉芸」,但她的姓我卻忘了,只知道有草字頭。
「蔡」雖然也是草字頭,但她應該不是和我一樣姓蔡,
如果她姓蔡,我一定會記得很清楚。
『啊!』我想到了,『花莉芸小姐,妳好。』
「我是蘇莉芸,叫我莉芸就可以了。」她又笑了。
我又覺得尷尬,正想解釋我的記性不太好時,她說:
「到我店裡坐坐吧。」
『可是我好像要先處理一件事。』我說。
「好像?」
『因為我現在忘了是什麼事。』
「先來店裡吧。」她說,「坐下來慢慢想。」
她說完後便轉身走出社區大門,我猶豫一下便跟了上去。
出了社區大門左轉20公尺,就到了她的店。
店門左右各有一棵茂密的樹,門口有座小花圃,種了些花草。
我抬頭看了一眼招牌,店名叫「遺忘」。
依照她的說法,我之前已看過這兩棵樹和招牌,但我一點印象也沒。
『店名有些怪。』我說。
「我原本還想取名為『忘了』呢。」她說。
『忘了?』我說,『這名字更怪。為什麼要這麼取?』
「如果我問你:你還記得我的店名叫什麼嗎?那麼不管你記不記得,
你都會回答:忘了。」她說,「這是讓你答對店名的最好辦法。」
『為什麼……』
「因為我是奇怪的人。」莉芸笑了笑,打斷我的問句,然後推開門,
「請進。」
店門開在右邊,吧台在一進門的左邊,直線延伸到房子中間。
正面的內牆嵌進一個三尺魚缸,魚缸內約有五十條孔雀魚和燈魚,
綠色的水草茂密青翠,幾株鮮紅的紅蝴蝶點綴其間。
其餘的牆上掛了些照片,尺寸大約A4左右。
可能是現在的時間還早,店內沒有其他客人。
我選了最裡面靠右牆的座位坐了下來,打量牆上的照片。
她端了杯水放我面前,又遞了份Menu給我,然後說:
「差不多快到吃晚飯的時間了,點個餐吧。」
看了看Menu上的圖片,似乎都是滿精緻的簡餐。
我發現Menu右下方貼上「迷迭香羊排——特價」的貼紙,便說:
『那就迷迭香羊排吧。』
她收起Menu,把那張標示特價的小貼紙撕下。
『咦?妳怎麼……』我很好奇。
「迷迭香是只為你準備的。」她說。
『為什麼?』
「因為我是奇怪的人。」她笑了笑。
她走到吧台跟吧台內的女工讀生交代一會,又回到我對面坐下。
「我想跟你說話。」她說。
『請。』
「你想起要處理什麼事了嗎?」
『正在努力。』
「慢慢想,別心急。」她問:「我的店如何?」
『妳這家店不錯。』我說,『魚缸很漂亮。』
「是嗎?」她很開心,「那以後記得常來。」
『嗯。』我點點頭,『如果“記得”的話。』
她意味深長地看了我一眼,說:「我會努力幫你“記得”。」
我覺得她可能又要講些奇怪的話,便站起身說:
『不介意我四處看看吧?』
「請。」她也站起身。
我緩步走動,看了看牆上的照片,幾乎都是些生活照,很平常。
有景物照,如腳踏車、中學禮堂、7-11、醫院、公園旁的咖啡店等;
也有一群人乘坐舢舨和十幾個高中生在舞台上拿著竹掃把的照片。
還有張照片中只有一個阿兵哥的背影。
『這張照片好眼熟。』我指著一大群人站在湖邊的照片。
「那是上次烤肉活動的合影。」她指著照片中最後排最右邊的人,
「你看看這是誰?」
『咦?』我將臉湊近看了看,『金城武也有參加烤肉活動嗎?』
「你少來。」她說,「那就是你。」
『太久沒看自己的照片了。』我說,『沒想到我這麼像金城武。』
「我覺得你比較像劉德華。」
『中肯。』我點點頭,『我只能含著眼淚承認:妳說得沒錯。』
左側後牆嵌進一個木製三層書架,但書架上連半本書或雜誌都沒有。
『書架上沒有放任何東西,這是一種境界啊。』我說。
「你記不記得烤肉時,我說:跟你聊天收穫很多?」她說。
『忘了。』我有點不好意思。
「那時你告訴我,你的眼壓過高。這就是我的收穫。」她笑了笑,
「既然已經知道你眼壓過高,要避免長時間看書。所以我把所有的書
都搬走了,不讓你看。」
女工讀生正好端出迷迭香羊排放在桌上,我便走回座位坐下。
『請問有刀叉嗎?』我環顧桌面,只看到筷子和湯匙。
「沒有。」
『啊?』
「除了特價餐外,其餘都是中式簡餐,不需要刀叉。」
『可是……』我看著那一整塊羊排,不知從何下手。
「你不覺得用刀切割或用叉子刺進羊排時,羊排會痛?」
我睜大眼睛看著她,不知道該接什麼話。
「你牙齒很利的。」她笑了笑,「你可以直接用牙齒扯下甘蔗皮。」
『妳怎麼知道?』
「因為我是奇怪的人。」
我在心裡嘆口氣,看來只好用我靈巧的雙手和銳利的牙齒了。
「我可以陪你吃飯嗎?」她問。
『陪我吃飯?』
「嗯。」她說,「只是單純不想讓你一個人吃飯。」
我先是一楞,隨即點點頭。
她似乎很開心,走到吧台端了份餐,再走回座位坐下。
吃飯時我們很安靜,沒有交談,她果然只是陪我吃飯。
陸續走進兩桌客人,但她沒有起身,也沒停止用餐,根本不像老闆。
當我吃完飯時,她才開口問了一句:「好吃嗎?」
『帶有清涼薄菏香氣的迷迭香,香味很濃郁,這和具強烈氣味的羊肉
是絕配。』我說,『很好吃。』
「要來杯咖啡嗎?」她笑了笑後,問。
『我記得Menu上面完全沒有咖啡啊。』
「這不是問題。」她站起身,「我請你喝杯咖啡。」
她走回吧台,從冰箱拿出一壺東西,我想應該是冰咖啡吧。
雖然我通常只喝熱咖啡,不過既然是人家請客就別挑剔。
過了一會,她端出兩杯咖啡,先放一杯在我面前。
我立刻端起咖啡,耳邊聽到她驚呼一聲,在咖啡正滑進喉嚨之際。
『啊!』我趕緊將咖啡杯放下,搧了搧舌頭,『怎麼會是熱的?』
「沒人說是冰咖啡呀。」
『可是……』
舌頭有些燙,我話沒說完,又搧了搧舌頭。
她慌張地跑進吧台內拿了些冰塊,我拿一塊塞進嘴裡。
「痛嗎?」她雙眼直盯著我。
我嚇了一跳。
她的聲音和語氣甚至是她的眼神都很熟悉。
那是我長久以來所作的那個夢裡的女孩啊。
我驚訝得說不出話。
一直到口中的冰塊完全融化,我都沒開口。
她也沒開口,只是靜靜注視著我。
我試著將她和夢中的女孩連結,卻找不出兩者之間的關係。
我心裡很慌亂,完全無法靜下心思考,或是回憶。
『我該走了。』我最後決定站起身。
她站起身,送我到門口。
走出店門十幾步,才想起忘了付錢,趕緊折返走回店裡。
『不好意思,忘了付錢。』我勉強笑了笑,『還好記性不算太差。』
「沒關係。」她說。
我掏出皮夾後,只看了一眼,便恍然大悟。
『我終於想起來要處理什麼事了。』我應該臉紅了,低聲說:
『交完管理費後,身上沒錢了,本來想先去拿錢。但是……』
「下次再一起給。」她笑了笑,「我不會算你利息。」
『我馬上回家拿給你,免得我忘記。』
「別擔心。我會記得。」她說,「你不必特地再跑一趟。」
『可是……』
「你忘記的事,我會記得。」
她微微一笑,打斷我的話。
我覺得這句話好像有弦外之音。
走回家的路上、坐電梯途中,腦海裡一直盤旋著她說的那句:
「你忘記的事,我會記得。」
進了家門,洗個澡後覺得累,便躺在床上。
然後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我今天黃昏到底要出門買什麼?
3.
原本隔天就該去還錢,但你知道的,我的記性不好。
所以第二次走進莉芸的店是在三天後,剛下班回到社區時。
我在社區大門碰見李太太,由李太太聯想到錢,再由錢聯想到莉芸。
我沒上樓回家,直接走向她的店,走到離店門口還有三步距離時,
莉芸突然推開店門,探出頭說:「歡迎光臨。」
『妳有裝監視器嗎?』我笑了笑。
我走進店裡,依然選了最裡面靠右牆的座位。
餐桌鋪上淡藍碎花桌布,再用透明玻璃壓住。我發現壓著一張紙,
寫上:「如果人生沒有錯誤,鉛筆何需橡皮擦?」
正在品味這段話時,莉芸拿著Menu遞給我。
『這段話似乎有點哲理。』我指著桌上那張紙。
「是呀。」她說,「如果不重要的記憶也能用橡皮擦輕輕抹去,那麼
人們應該會很輕鬆。」
『妳的話比較有哲理。』我笑了笑。
我打開Menu,右下方又貼上「迷迭香雞排——特價」的貼紙。
『那就迷迭香雞排吧。』
她收走Menu,走回吧台跟女工讀生交代一會,又帶著笑容走向我。
「我想跟你說話。」她說。
『請。』
「你今天上班沒發生特別的事吧?」她在我對面坐下。
『嗯……』我想了想,『我今天知道有個女同事懷孕四個多月了。』
「然後呢?」
『但我不知道孩子的父親是誰。』
她笑了起來,說:「那麼說說你知道的吧。」
『我只知道孩子的父親不是我。』
她又笑了起來,而且越笑越開心,我發覺除了她的人很乾淨外,
她的笑容也很乾淨,像白雪公主剛洗完臉後的笑容。
「你還記得我叫什麼名字嗎?」笑聲停止後,她問。
『妳的名字三個字都是草字頭……』
說到這裡,我發覺竟然又忘了她的姓。努力回憶了一下後,說:
「薛莉芸?」
「我是蘇莉芸,叫我莉芸就可以了。」
『抱歉。』我笑得有些尷尬,『我的記性不好。』
「你記得我叫莉芸,我就很高興了。」她笑了笑,
「以後就叫我莉芸,別管我姓什麼了。」
「我可以陪你吃飯嗎?」她又問。
『妳這家店總是提供陪客人吃飯的服務嗎?』
「你一個人吃飯,會很寂寞的。」
我看了看她,突然有種說不出的奇怪感覺,便出了神。
「可以嗎?」
『喔。』我回過神,『當然可以。』
她立刻起身回到吧台。過了一會,跟女工讀生各端了一份餐點走來。
這次吃飯我倒是跟她聊了幾句,通常是我開頭,她回應。
如果我沒開口說新話題,她會保持安靜。
客人又陸續走進店裡,約有三桌,女工讀生忙進忙出。
但她始終坐著陪我用餐。
『妳請的女工讀生很能幹。』我說。
「她不僅能幹,而且任勞任怨,完全不拿薪水呢。」她說。
『啊?』我差點噎著了,『這怎麼可能?』
「因為她是我妹妹。」
『原來如此。』我笑了笑。
「其實我妹妹三年前就見過你。」她突然說。
『可是我沒見過她。』我仔細看了看正在吧台忙碌的女生,
『我說過了,我有一張大眾臉。』
「不。」莉芸搖搖頭,「你也見過她。」
『啊?』我很驚訝,『我完全沒印象耶。』
莉芸簡單笑了笑,沒再多說什麼。她看我已放下餐具,便問:
「好吃嗎?」
『迷迭香的濃烈香氣讓雞肉的味道更鮮美。』我頓了頓,接著說:
『雖然很好吃,可是感覺跟上次的味道完全不一樣。』
「怎麼個不一樣?」
『肉的味道完全不一樣。上次的味道很強烈,這次卻是甘甜。』
「因為上次是四隻腳,這次是兩隻腳。」
『妳說什麼?』
「你上次點的是迷迭香羊排……」她突然笑出聲音,
「這次點的是迷迭香雞排,肉的味道當然不一樣。」
『不好意思。』我啞然失笑,『我只記得有迷迭香,其餘忘了。』
她似乎沒有停止笑的跡象,我便靜靜看著她,等她笑完。
我發現她的笑容除了乾淨外,還給人一種放心的感覺。
「我請你喝杯咖啡吧。」她終於停止笑聲,然後站起身。
我這次學乖了,眼睛緊盯著她的背影。
她確實是從冰箱拿出一壺東西,是冰咖啡沒錯;
但似乎又將它加熱,再端出兩杯咖啡走出吧台。
「是熱的。」杯子還沒放在桌上,她便叮嚀:「小心燙。」
我端起咖啡,小心翼翼喝了一口,是熱的沒錯。
我覺得很納悶。
為什麼要將冰咖啡加熱呢?直接煮熱咖啡就行了啊。
況且所謂的「冰咖啡」,其實不是由冰水沖泡而成,
而是將煮好的熱咖啡用冰塊或冰桶迅速冷卻而成。
為什麼她要將熱咖啡冷卻成冰咖啡,然後放入冰箱,
再從冰箱拿出來加熱又變成熱咖啡呢?
她的日子太無聊?或是吃飽了太閒嗎?
『為什麼……』我終於忍不住開口詢問。
「因為我是奇怪的人。」話沒說完她便打斷我。
『這不叫奇怪,應該叫無聊。』
「那好。」她笑了笑,「從此我不只是奇怪的人,還是無聊的人。」
『啊?』我一頭霧水。
「現在別想了,專心喝咖啡吧。」她說,並比了個「請」的手勢。
我又端起咖啡,聞到一股淡淡的香氣,跟一般咖啡香不同。
淺淺喝了一口,口感似乎比一般咖啡柔順,而且更香醇。
用「醇」這個字確實是貼切的,因為咖啡中竟然有一種酒釀的香味。
原先以為我的舌頭和鼻子出了問題,但一直到喝完那杯咖啡,
酒釀的香味始終都在。
我百思不解,看了看坐在對面的她,她的表情似乎很得意。
『為什麼……』我又忍不住開口詢問。
「因為我不只是奇怪的人,還是無聊的人。」她又笑著打斷我。
『喂。』
「找一個下午時分來這裡,我煮給你看,你就會明白了。」她說。
我心裡盤算著,如果要下午來,只能在假日。
但不知道放假時,我會不會記得要來看她煮咖啡?
我起身走到吧台,打算結完帳離開。
她跟著我走向吧台,在我拿出皮夾時,她剛好走進吧台內。
我心想Menu上最貴的餐也不過180塊,而且我點的餐還是特價。
所以我掏出兩張百元鈔票拿在手上。
「一共是300塊。」她說。
『可是……』
話一出口,便覺得尷尬,即使比想像中貴,也應該不動聲色才對。
「還包括上次你欠我的錢。」她說。
『差點忘了。』我楞了一下後,便恍然大悟,『上次的錢還沒給。』
「有我在,才會『差點』。」她笑了笑,「不然你應該會忘記。」
『說的也是。』我不好意思笑了笑。
趕緊再掏出一張百元鈔票,湊成三張後拿給她。
才剛走出店門兩步,聽見背後的門又被拉開,她說:
「以後如果懶,不想騎車出門,就走到我這裡吃晚飯吧。」
『嗯。』我回頭說,『如果我記得的話。』
「這跟記性無關。」她說,「你只要養成習慣就好。」
『妳很會做生意。』我說。
「多謝誇獎。」她笑了。
我一個人住,又不會煮飯,到哪裡吃晚飯是每天都會碰到的問題。
我確實懶得騎車出門吃晚飯,因此走到她的店吃飯是很好的選擇。
從此以後,我偶爾在下班回到社區時,直接走到她店裡。
偶爾久了,偶爾都不偶爾了。
總不能一星期有五次到她店裡還叫偶爾吧。
每當我到她店裡,都會點「特價」的餐。
景氣不好加上物價飛漲,錢要省點花。
後來我發現,我好像每次吃到的特價餐點都不盡相同。
有迷迭香羊排、迷迭香雞排、迷迭香牛排、迷迭香豬排……
還有迷迭香排骨飯、迷迭香鯛魚飯,甚至還有迷迭香糯米糕。
這些特價餐點只有一個共通點——迷迭香。
我一直很想問莉芸為什麼偏好迷迭香?但總是忘了問。
因為當我走進店裡剛坐下時,她一定會問我一個問題:
「你今天有發生特別的事嗎?」
然後我必須要用我有限的記憶能力去回憶當天發生的大小瑣事。
於是我就會忘了問我想知道的問題答案。
莉芸都會陪我吃飯,好像這是再自然不過的事。
吃完飯後她會請我喝一杯具有酒釀香味的神奇咖啡。
喝咖啡時我們會閒聊,很隨興,像多年的老友閒聊那樣。
說也奇怪,我常有那種我們是多年老友的錯覺。
咖啡喝完後,我才會想起又忘記要在假日下午來店裡看她煮咖啡。
我曾經在閒聊中問莉芸:『妳是學什麼的?』
「我大學念化學系。」她說,「現在開這個店算學以致用。」
『這也算學以致用?』
「以前在實驗室調製化學藥品,現在把這種實驗精神用在烘焙餅乾、
調配飲料和烹飪食物上,這難道不算學以致用?」
『不。』我笑了笑,『這是一種境界啊。』
莉芸也跟著笑,依然是乾淨的笑容。
『妳應該對攝影有興趣。』我指著牆上的照片,『都是妳拍的吧?』
「是我拍的。」她說,「但我對攝影沒興趣,也拍的不好。」
『妳太謙虛了。這些照片看起來……』
「說謊會短命的。」她微微一笑打斷我。
『這些照片很有人性,一看就知道是一般人拍的,技巧不高。』
她笑了起來,然後點點頭表示認同我的說法。
「我得拍下這些照片。」她的視線緩緩掃過牆上每張照片,說:
「因為每張照片都代表一段被遺忘的記憶。」
『被遺忘的記憶?』我很疑惑,『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我不只是奇怪的人,還是無聊的人。」
『喂。』
「我幫你拍張照吧。」她突然說。
『喔?』我有些意外。
她從吧台下方拿出那種常見的數位相機,走出店門,然後向我招手:
「來呀。別害怕。」
我只好站起身走到店門口,站在招牌下方,右手比個「V」。
幾天後我再到她店裡時,我笑起來像白痴的照片已掛在牆上。
坦白說,她這家店的擺飾跟她的人一樣,乾淨而溫馨;
但牆上的照片不僅技巧很一般,景物或人物也很一般,
似乎不應該成為整體裝飾的一部份。
難道真如她所說:每張照片都代表一段被遺忘的記憶。
這又是什麼意思?
4.
我很少跟社區內其他住戶打交道,連同棟且同樓層的人也不認識。
但由於這個社區內很多居民常到莉芸的店裡用餐,
我因而在店裡認識了一些鄰居。
比方說管委會主委李太太,也經常到莉芸的店,喜歡在吧台邊聊天。
有次她在吧台邊跟莉芸聊天,也把我叫了去。
「我的初戀情人被海浪捲走,第一個論及婚嫁的男人車禍身亡。」
李太太重重嘆了一口氣,「唉,沒想到結婚後先生也走得早。」
我覺得聽這種話題很尷尬,有點坐立難安,但莉芸似乎很專注。
「我常在想,我是不是就是俗稱的黑寡婦?」李太太說,
「因為我喜歡的人,都會早死。」
「黑寡婦形容心狠手辣的女人比較貼切,妳只是命苦。」莉芸說。
「蔡先生認為呢?」李太太問。
『黑寡婦確實可以用來形容心狠手辣的女人……』我勉強開口,
『但形容妳喜歡的人都會早死的狀況,似乎也可以。』
「那我從現在開始,要努力喜歡你。」李太太說。
『喂!』
「開玩笑的。」
李太太放聲大笑,笑聲越來越大、越來越高。
我暗自調勻內息,不然在李太太的笑聲中,很容易受內傷。
我也認識了一位住B棟6樓的周先生,他總是戴墨鏡走進莉芸的店。
周先生以前是個警察,但現在卻是專業攝影師。
他常在高速公路上拿著攝影機,抓住車輛超速瞬間,清楚拍下車牌;
也常一手騎車,另一手拿著相機,拍下路旁違規停放的一整排機車,
不僅車子平穩前進,沿路拍下的車牌也沒因手震或晃動而模糊。
經過高速攝影與無手震100連拍的嚴格鍛鍊,他終於成為攝影高手。
周先生總帶著一片CD走進「遺忘」,裡頭只有一首歌:《Knife》。
他會讓莉芸播放《Knife》,一遍又一遍。偶爾他會跟著唱:
「像把刀,痛如刀割。我怎麼可能會痊癒,我受傷好深。
妳已經割去了我生命的重心……」
用自己翻譯的中文歌詞唱英文歌,也算是一種境界。
他還當警察時,有天夜裡攔下一輛紅燈右轉的車子。
當他第一眼看見女駕駛,便深深為她著迷。
之後他們開始交往,那是他的初戀,滋味特別甜美。
「警察與違反交通規則的女駕駛談戀愛,必須要抵抗一切禮教道德與
社會上的異樣眼光,這是被詛咒的愛情啊。」周先生說,
「就好像羅密歐與茱麗葉一樣。」
『你現在不當警察了吧?』我問。
「嗯。」他點點頭。
『所以你現在身上沒帶槍?』我又問。
「沒有。」他說。
『這算哪門子的羅密歐與茱麗葉!』我大聲說。
「別理蔡先生。」莉芸問他,「後來呢?」
「後來,我總算學會了,如何去愛。可惜你,早已遠去,消失在人海。
後來,終於在眼淚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錯過就不再。」他說。
「那是劉若英的《後來》。」莉芸說,「你跟女駕駛的後來呢?」
「後來她開始遵守交通規則,我們之間便產生隔閡,於是漸漸疏遠,
直到分手。」他緩緩嘆了口氣,「痛如刀割啊。」
我原本想說:你找個遵守交通規則的女孩會死嗎?
但莉芸用眼神制止我,然後到音響旁按了播放鍵,播放《Knife》。
周先生又跟著哼唱中文歌詞。
我心想幸好那女孩只是紅燈右轉,如果她是酒後駕車,
那這段感情應該會更恐怖。
還有位住在A棟9樓的王同學,也喜歡在吧台邊和莉芸聊天。
她是個青春亮麗的大三女生,個性應該很活潑。
俗話說:薑是老的辣,美眉還是年輕的好。
所以我有時會偷偷移動至吧台邊,加入她與莉芸的對話。
「我爸要再婚了,對方甚至還有兩個女兒。」王同學似乎很氣憤,
「現在是怎樣?把我當灰姑娘嗎?」
『搞不好妳後母才會變成灰姑娘。』我低聲自言自語。
「我聽到了。」王同學瞪了我一眼。
王同學在大一時,喜歡上一位任課的老師。
每當上他的課時,她會偷偷錄音,回家後一遍遍播放。
但畢竟這是師生戀,她沒有勇氣跟他表達,只能單相思。
上學期他離開學校,但她始終無法忘記他。
尤其是他的臉和聲音,總是隨時隨地出現在她的生活周遭。
「沒想到喜歡一個人會這麼痛苦。」她說。
『妳才20歲吧?』我問。
「是呀。」王同學沒好氣地回答,「20歲不可以談戀愛嗎?」
『當然可以。』我說,『但20歲時的愛情應該是陽光而開朗的,
妳怎麼搞成這樣?』
「我也不想這樣,我已經很努力要忘記他了呀。」王同學很不服氣,
「可是忘不掉又有什麼辦法。」
王同學走後,莉芸說也許是因為店名叫「遺忘」的關係,
很多人會來店裡尋找遺忘的感覺。
李太太想遺忘失去愛人的痛苦記憶,王同學想遺忘愛人的臉和聲音;
周先生卻想遺忘曾品嚐過的甜蜜愛情。
大多數人都試著想遺忘某些記憶,只可惜越想遺忘越忘不掉。
「但有的人卻總想記起某些曾遺忘的事。」
她說完後,凝視著我。
我的記憶從國二以後,就不再清晰,總是模糊的片斷。
比方說我會記得她叫莉芸,卻老是記不住她的姓。
或許真如莉芸所說,我想記起某些曾遺忘的事。
但問題常常是,我連「忘記」了什麼都不知道,
又怎麼知道到底想努力記起什麼?
「阿姨,我要一杯葡萄柚汁。」
李太太念國小六年級的大兒子走進店裡,要了一杯飲料。
莉芸見他愁眉苦臉,問了句:「你怎麼了?」
「我養的狗狗,昨天死掉了。」他回答。
『請節哀。』我說。
他看了我一眼,沒說什麼。
他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葡萄柚汁後,問我:「你瞭解生命嗎?」
竟然是問這麼深奧的問題,我吃了一驚,答不出話。
「生命……」他又喝了一口,再重重嘆了口氣,接著說:
「真是無常啊。」
『你才11歲啊!大哥。』我大聲說。
莉芸則忍不住笑了起來。
從此我在莉芸的店裡待著的時間變長。
吃完飯喝完咖啡後,我會離開位子坐到吧台邊,聽聽別人的故事。
很多人都想遺忘某些東西,可惜都不能如願,於是顯得無可奈何。
有時我會慶幸自己的記性不好,也許會因而忘掉一些痛苦的事;
但有時卻更想知道,自己到底遺忘了什麼?
會不會我跟周先生和王同學一樣,也曾經想遺忘某段刻骨銘心戀情?
但因為我天賦異稟,腦中有一道像電腦防毒軟體的自我防護機制,
可以把想要遺忘的記憶當成電腦病毒清掉,所以我成功了?
會是這樣嗎?
『妳把店名取為遺忘,那麼妳一定有想遺忘的東西。』我問莉芸:
『妳想遺忘什麼?』
「不。」莉芸搖搖頭,「我不想遺忘。」
『不想遺忘?』
「我害怕遺忘,也害怕被遺忘。」她笑了笑,「所以店名叫遺忘。」
『這種邏輯怪怪的。』
「你今天有發生特別的事嗎?」
『妳怎麼老是問這個問題?』
「因為不想讓你今天的記憶被遺忘。」
『嗯?』
「說吧。」她笑了笑。
『公司裡有個女同事今天剛生了個男孩。』我說。
「嗯。」她點點頭,「算了算時間,也差不多該生了。」
『妳認識她?』
「不。」她說,「是你告訴我的。」
『啊?』
「你第二次走進店裡時,曾告訴我公司有個女同事懷孕四個多月了。
現在已過了五個月,也該生了。」
『我來這裡有五個月了?』
「是的。這五個月來,包括今天,你總共走進『遺忘』63次。」
『63次?』我很驚訝,『妳竟然算得那麼清楚?』
「嗯。」她笑了笑,「因為我不只是奇怪的人,還是無聊的人。」
我不僅忘了曾告訴她女同事懷孕的事,也感覺不出已過了五個月。
更別說是已走進「遺忘」63次了。
當我偶爾回想過往時,總會對時間的飛逝覺得震驚。
好像什麼事都沒發生時,卻已過了好幾年。
會不會是因為我的記性不好,所以對時間的感覺很遲鈍?
某個假日午後,我在家看電視。電話聲響起,是管理員打來的。
「蘇小姐請你到她店裡坐坐。」他說。
『蘇小姐?』我一時想不起來我認識什麼輸小姐或是贏先生。
「就是A棟一樓簡餐店的老闆。」
『喔。』我拍了拍腦袋,『我馬上過去。』
坐電梯下樓,穿過社區中庭,走出社區大門,左轉到莉芸的店。
「過來這裡。」我剛推開店門,看見莉芸在吧台內向我招手。
我走進吧台,見她身旁有一個像是斷頭台的東西,約40公分高。
斷頭台上面掛著8字形小玻璃杯,杯下有個像是調整閥之類的東西;
斷頭台下面放了一個玻璃盛水瓶。
「我示範冰滴咖啡的作法給你看。」我還沒開口詢問,她便說:
「這種咖啡需要細研磨的咖啡粉,磨豆的時間不能太短。」
我正想問冰滴咖啡是什麼時,她剛好打開磨豆機。
咖啡豆哇哇叫了起來。
拿出一個金屬製小杯,杯底有篩孔,先放入一張濾紙;
將磨好的咖啡粉倒入金屬製小杯中,輕拍側邊讓咖啡粉表面平整,
再放入一張濾紙在咖啡粉上。
然後將金屬製小杯放在玻璃盛水瓶之上。
從冰桶中舀出一些冰塊放入量杯,「約到300c.c.處。」她說。
再倒入冷水,水便充滿冰塊間隙,直到切齊300c.c.刻度。
「我還會再加10c.c.的威士忌哦。」她笑了笑,打開酒瓶。
將這310c.c.冰、水、威士忌的混合物倒入圓弧形玻璃杯中,
用插了根金屬管的栓蓋封住杯口,倒轉放回8字形小玻璃杯之上。
打開8字形小玻璃杯下的調整閥,冰水便一滴滴緩緩往下滴。
圓弧形玻璃杯內的冰水,藉由栓蓋的金屬管,流進8字形小玻璃杯;
再經過調整閥,滴入裝了咖啡粉的金屬製小杯,與咖啡粉纏綿後,
最後滴進玻璃盛水瓶中。
她拿出一個計時器,眼睛緊盯著水滴,右手微調調整閥。
「若滴太快,味道會淡而且會積水外溢;若滴太慢味道則會苦。」
她說,「標準速度是10秒7滴。」
『10秒7滴?』我看著緩緩落下的水滴,『這得滴多久?』
「三個多小時吧。」她說。
『這麼久?』我很驚訝,『那豈不是點完咖啡後可以先回家吃個飯、
洗個澡、上個廁所、出門看場電影,再回來喝咖啡?』
「不用這麼麻煩。」她笑了笑,「滴完後會密封放入冰箱冷藏,約可
保存5天左右。不過我讓你喝的咖啡,都剛好冰了3天。」
『3天?』我說,『妳的意思是要喝現在這杯咖啡,還得等3天?』
「嗯。」她說,「接近零度的低溫萃取咖啡,咖啡中的醣類在低溫中
會持續發酵,因此會有酒釀香味。雖然放越久越香醇,但放三天是
最好的。所以冰滴咖啡又叫冰滴酒釀咖啡。」
『那妳幹嘛還加威士忌?』
「你鼻子不好,容易鼻塞,聞不出一般冰滴咖啡的酒釀香。」她說,
「所以我偷偷加了10c.c.威士忌。」
『妳知道我鼻子不好?』
「你喝咖啡的口味較濃,所以我做冰滴咖啡時,不是10秒7滴。」
她沒回答我的問題,接著說:「而是11秒7滴。」
『妳怎麼……』
「因為我不只是奇怪的人,還是無聊的人。」她笑了笑。
雖然有滿肚子疑問,但視線已被水滴吸引,而且心裡不自覺數著:
一滴、兩滴、三滴……
背後突然傳來「喀嚓」一聲,我反射似回頭,只見她手裡拿著相機。
「這個角度很好。」她笑了笑。
『妳把我當模特兒,我要收錢。』我說。
「那麼我請你喝杯冰滴咖啡吧。」
她打開冰箱,裡頭放了幾壺咖啡,壺身都用貼紙貼上日期。
她選了日期是三天前的那壺,拿出冰箱加熱。
最後分成兩杯咖啡,一杯端給我,另一杯放在她面前。
「請。」她說,「這是你的模特兒費用。」
『這麼麻煩的冰滴咖啡,大概只能限量供應,而且很貴。』我說。
「不是限量,是沒量。」她說,「因為我不賣冰滴咖啡。」
『為什麼?』
「我每天只能滴一次,310c.c.大概只有兩杯咖啡的份量。」她說,
「而且隨著冰水變少,滴速會變慢,每隔一段時間要略微調整速度,
很麻煩的。吧台裡還有很多事要忙,不能常常分心。」
『好可惜。』我喝了一口冰滴咖啡後,說:『妳這麼會煮咖啡,店裡
卻不賣咖啡。其實妳還是可以賣別的熱咖啡。』
「剛剛磨咖啡豆的時候,你聽到哇哇聲了嗎?」
『當然聽到了。』我說,『我的耳朵很正常。』
「難道你不覺得咖啡豆會痛嗎?」
『妳又來了。』
「既然咖啡豆會痛,我怎麼忍心再用熱水燙它呢?」她說,
「所以我店裡不賣咖啡。」
『那妳連冰滴咖啡都不應該煮,因為還是得磨咖啡豆。』
「說的沒錯。」她嘆口氣,「可是你只喝熱咖啡呀。我只能找出這種
用冰水滴濾咖啡的方法,我已經盡力了。」
『這……』我不知道該說什麼,只好說:『妳想太多了。』
「很好。」她笑了笑,「從此以後,我不只是奇怪的人,還是無聊且
想太多的人。」
我只能苦笑。
5.
「你今天有發生特別的事嗎?」她問。
『今天?』我想了想,『對了,就是妳叫管理員打電話給我。請問
有什麼事嗎?』
「已經沒事了。」
『嗯?』
「你老是忘了在下午來我店裡看我煮冰滴咖啡,我只好提醒你了。」
咖啡喝完了。我突然想到一個問題,便問:
『妳每天滴出的兩杯咖啡,就是妳跟我喝?』
「嗯。」她點點頭,「如果你沒來,我和我妹妹會喝掉。」
『今天我來了,妳妹妹不就沒得喝?』
「是呀。」
『那她會不會恨我?』
「不會。」她搖搖頭,「從某種程度上說,你以前算是救過她。」
『我真的不記得見過她,更別說救過她了。』我的語氣很無奈。
她看了我一眼,說:「一起到公園走走好嗎?」
『當然好。』我說,『但留妳妹妹一個人看店,她不會很可憐嗎?』
「她叫莉莉。」她說,「古詩有云:粒粒皆辛苦。所以叫莉莉的人,
原本就該苦命。」
『妳好狠。』我笑了笑,站起身。
走出店門時,苦命的莉莉朝我笑了笑、揮揮手。
社區旁邊就是一座公園,面積很大,除了樹木青翠、草色碧綠外,
還有條小溪蜿蜒流過。
今天是假日,公園裡雖然很多人,但並不嘈雜,處處是歡樂的氣氛。
我和莉芸邊走邊聊,很輕鬆。
『以前我常來這座公園,後來不知道為什麼,就很少來了。』我說。
「你通常在日落前半小時到公園走走,因為你覺得那是一天當中最美
的時間。夏天是6點20左右,冬天則是5點半。」她說。
我吃了一驚,停下腳步。
「怎麼不走了?」她往前走了幾步,回頭說。
『為什麼妳連這個都知道?』
「因為我不只是奇怪的人,還是無聊且想太多的人。」
『喂。』
莉芸似乎想說點什麼時,迎面走來一個牽著狗的年輕女子。
「好久不見。」女子笑著打招呼。
我原以為她是跟莉芸打招呼,因為我不認識這個豔麗的女子。
「上次真謝謝你。」沒想到她走到我面前,又說:「我聽了你的勸,
把狗拴住了,以免牠亂跑。」
我低頭一看,她的狗正站起前腳,趴上我的膝蓋。
『不……』我吞吞吐吐,『不必客氣。』
女子又跟我說了幾句話,我只能支支吾吾回應。
而她的狗一直拼命搖著尾巴,還興奮地朝我吠了幾聲。
『有大眾臉真的是件麻煩的事。』女子走後,我說。
「為什麼你一直覺得你有張大眾臉?」莉芸問。
我想了一下,告訴她我第一次去某家麵攤吃飯時,老闆認錯人的事。
「那家麵攤隔壁是DVD出租店,你去租過幾次DVD,租完後會順便
在麵攤吃飯。」莉芸笑了笑,「你並不是第一次去那家麵攤。」
『啊?這……』
「後來你因為老是忘了還DVD,被罰了很多錢,索性就不再去租片,
結果麵攤也沒去了。」
我嚇呆了,完全說不出話。
我開始努力回想,卻發覺腦海裡根本沒有關於租DVD的回憶。
倒是不小心找到被陌生女子打了兩耳光的記憶。
雖然記憶不太完整,但那兩耳光實在太火辣了,很難忘掉。
我馬上跟莉芸說起這件事,因為我想證明我確實有張大眾臉。
「你開始工作後的第二年,認識了一個在醫院急診室工作的女孩。」
莉芸說,「有趣的是,你們每次見面都約在急診室門口。」
『我……』我吞了吞口水,『我不記得啊。』
「不過你老是忘了約會的時間,女孩心裡越來越氣。有次你到急診室
門口時,卻忘了是要去見她,你竟然走進醫院的家醫科看醫生。」
『後……後來呢?』
「家醫科的護士認得你,便跑去叫那女孩。當她來到你面前,你說:
可惜我只是小感冒,如果病得重一點,就可以待在急診室了。女孩
很生氣說:最好以後別讓我在急診室遇見你!我一定拔你的管!」
『我後來有在急診室遇見她嗎?』
「沒有。」莉芸說,「那是你們最後一次約會,交往只維持四個月。
如果依照你的說法,你後來是在餐廳再度遇見她。」
『妳確定那女孩真的認識我嗎?』
「你這輩子到目前為止,只跟那位女孩有過短暫交往。」
『妳會不會認錯人?或是她認錯人?或是大家都認錯人?或是……』
我已經開始不知所云了。
「往好處想,被打兩耳光總比被拔管好得多。」莉芸淡淡笑了笑。
我心裡很慌亂,完全無法思考。嘆了一口氣後,說:
『難道剛剛那個牽著狗的女孩真的認識我?』
「那個女孩的狗原本是不拴住的,很活潑好動。有次牠在公園亂跑,
不小心掉進水裡。你立刻跳進水裡抱住牠,上岸後你全身都髒了。
你把狗抱給女孩,只說:這公園有河,白目的狗還是拴住比較好。
然後你就急著回家洗澡。」
『真的嗎?』
「那條狗也認識你,不是嗎?」
『沒想到連狗的記性都比我好。』我嘆了口氣,『真是有夠悲哀。』
但最悲哀的是,碰到那麼豔麗的女子,我竟然只說無關痛癢的話?
為什麼我沒跟她要電話或稱讚她很漂亮呢?
我不再說話,腳步無意識向前,像電影中的活死人。
「你還記得這裡嗎?」莉芸停下腳步,指著公園旁一處工地。
我看了看那處工地,過了一會,搖搖頭。
「這裡以前是庭園咖啡店。」
『我有印象了,以前來過幾次。店裡好像有個漂亮的魚缸。』
「不是『幾次』,是38次。」她說。
『有那麼多次嗎?』
「我和莉莉以前都在這間庭園咖啡店當服務生。」莉芸說,
「當你到公園走走時,偶爾會進去喝杯咖啡或吃晚餐。」
『可能因為妳們不是穿泳裝,所以我沒什麼印象吧。』
「嗯。」她笑了笑,「我們會虛心受教、徹底檢討。」
我想回應她的笑容,但嘴角卻無力拉出弧度。
「有次一隻大狼狗和一隻哈士奇犬打架,從公園打進店內。莉莉正好
準備端咖啡給你,你馬上起身擋在莉莉身前,結果她沒事,你卻被
這兩條狗撲倒。」
『結果誰贏?』我問,『狼狗?還是哈士奇?』
「你那時也是這麼問。」莉芸說。
『嗯?』
「我看見你被撲倒,急忙衝出吧台扶起你,然後問:痛嗎?」
莉芸笑了笑,「但你卻只說:狼狗和哈士奇誰贏?」
『妳問我:痛嗎?』
「嗯。」莉芸點點頭,微微一笑。
我又想起夢裡的那個女孩。
『妳說我救過妳妹妹,就是指這件事?』
「嗯。」莉芸說,「莉莉很怕狗,那時她嚇哭了。」
『那麼到底誰贏?』
「哈士奇吧。」她說,「你那天的晚餐錢,是哈士奇主人幫你付的;
咖啡錢則是狼狗主人付的。晚餐比較貴。」
『抱歉,我的記性不好,竟然沒認出妳。』我應該臉紅了,
『原來我那時候就認識妳了。』
「算是吧。」莉芸說這句話時,臉上卻掛著古怪的笑容。
我沒心思追問,只是覺得累,便坐在公園內的椅子上,低下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