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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遗产(三)

《圣徒》》 · 奥丁般虚伪 · 202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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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

作者:奥丁般虚伪

申明:本书由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ks.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第一卷 傲慢之都 序

它静静蛰伏在奥狄良斯山脉之间,广无人烟的荒芜之地中。

巨大而洁白的岩石砌成的墙壁,是它的外围。在神力的加持下,即便最恶劣的天气,也无法在上面留下半点污秽的痕迹。

三座棕红色的罗曼式大圆顶塔楼呈“品”字形耸立在广场正中,整齐方正的红砖垒成的墙壁上镶着一排排顶端半弧的窗户,各种造型奇特的生物雕像围在天台的外栏,半圆形的拱券让整栋建筑凝固着厚重的气息。细长的缆桥从空中让塔楼彼此连接在一起,构成了整个主厅。

十二使徒的雕像,分布在主厅的周围,与远在圣城广场的同类不一样的是,他们纷纷批上铠甲,手持着剑或者钉锤,摆出了战争的姿态。

猩红嵌着银边的宽大地毯一直从门前的台阶铺到祷告台前,绘着剑与圣锤的巨大十字形旗帜,分披悬挂在二十四根镂着浮雕的柱子上。

以橘黄为基调的壁画绘满整个半拱的天顶,沉沦的太阳、紫色的云层、溃败的异族、匍匐于地,向着天穹祈祷的人类,以及那无数展开羽翼的持戈使徒。

晨曦的光芒透过五彩玻璃构成的窗户,形成一道道光柱,倾泻于其中。

光是眼前的这份景象,就足以让不够虔诚的信徒,泪流满面地跪下,朝着正壁上悬缀的光明之印忏悔自己的堕落。

压抑、威严与神圣,这是它给每个初来者的第一印象。

当然,如果没有那若隐若现,仿佛从地底最深处传出的,包含了无尽苦痛和绝望的呻呤的话,的确如此。

异端审判厅,正是此地的名字。

罗兰主教皱着眉头,缓步走下潮湿的台阶,充满水汽和土腥的空气,让他的鼻子很不好受。墙壁上被湿气滋养的厚实苔藓,不时在主教大人那件华丽的教袍上划出一条条青绿色的黏液,

如果不是教皇的手谕,他现在还呆在圣城的教堂里,享受着教徒们的崇敬与膜拜。

没人愿意与审判厅的虐待狂们打交道,哪怕是身为主教的他。

这地下水牢里奇形怪状,粘满干枯血液的刑具,罗兰辨认了半天,也只认出铁处女、尖钉吊篮等几类。

看来虐待狂们又发明了不少新玩意。

这些木头和铁组成的怪物,只是看上一眼,就觉得身上疼得难受。

很难想象,居然有人能够被这些东西折磨了整整半年也没有忏悔。

“赞美吾主,我宁愿选择十次火刑,也不愿在这儿给关上一个时辰。”罗兰在心底默念着,但马上又为这不吉祥的念头很是懊悔了一把。

穿过刑具室,在更深点的地下,一排排被铁链捆住,泡在水中的木头笼子里,躺着不少身带可怕伤口的异教徒们。

要是没有那些哀号和低声诅咒,罗兰真以为面前的只是一具具尸体。

但,有人是个例外。

最角落的笼子里,赤裸着上半身的中年男子靠在笼边,在墙壁火把的摇曳微光下,惨白的肌肤竟微微反射出金属的光芒。

“里奥.安格特斯。”罗兰在十步的距离停下了脚步,“或者称呼你为枢机主教阁下,整个安诺身份最尊贵的盗贼。当然,在光明之印的御座前,一切尊贵与傲慢,都同样卑微。”

里奥费力地抬起头,勉强露出一抹嘲弄的微笑,也许还想粗俗地骂上几句——假如他的舌头没有在上次的酷刑中被废掉。

“我很遗憾,本来你会有个光辉的未来,如果你没有背弃光明,陷入异端的深渊。”罗兰祷告了几句,仿佛异端这个词污秽了他的嘴巴,然后提高了声音,“被你偷窃的神器,以及那罪恶的研究资料,到底藏在哪里?也许教廷会仁慈的选择一杯毒酒,而不是广场上的火刑架。”

等待了一会,罗兰转身离去,他的鼻子已经愈发难受,没必要再浪费时间了,反正在前几次的精神搜索中,他已经得到了不少线索。

在拜伦帝国的海岸线上,那条著名的黄金角海湾,有着一座名为费都的世俗城市。

他想要的东西,就藏在那儿。

在探索圣物的神术下,哪怕是放在肮脏的老鼠洞里,也会被他找到。

当一切都完美结束时,他离驱机主教的位置,又踏近了半步。

里奥默默注视着罗兰的背影,嘴角的涟漪越来越大,直到那诡异而疯狂的笑容布满整张脸,他张大嘴,放肆地无言呐喊着。

假如他能发出声音,那几个音节的意义将是:

“吾终归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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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傲慢之都 第一章 菜鸟检控官

玛茉儿从金鹅酒馆里走了出来。这时,已经下了一天的雨夹雪让整个费都宛若刚刚欢好过的女子,潮湿而且疲倦。

夜已经很深,看不到一点星星,只有无数不断从苍穹漏下的,打得人生疼的雨点。

即便是不夜城费都那氤氲在纸醉金迷中的喧闹,也渐渐的朦胧淡息了。

刚刚走过绿玛瑙广场的玛茉儿,在街角停了下来,借着昏黄的魔晶路灯,痛惜地看着自己刚买的裙子,漂亮的层叠裙摆上,已经沾染了几处泥点。

“该死的天气。”玛茉儿抱怨着,小心翼翼用手指慢慢擦拭,但只能让土黄色的污垢越来越大,这让她的眉头皱得越发深了。

对于一个兼职着某些行当的吧女而言,这件裙子是她颇受欢迎的秘密武器之一。

谁都知道,玛茉儿是金鹅酒馆最出名的招牌女郎,当她在酒桌上来上一支热辣的舞蹈时,男人们兴奋的嚎叫几乎能将屋顶掀翻。

然后就会有某个酒客,对着老板说上几句,再悄悄塞上几枚银意奥,买来在酒吧楼上的小房间里,和她单独待上一段时间的权利。

一般两刻钟,有时更长点,玛茉儿的荷包里,也会多上一把“叮铛”做响的东西。

再干上几年,就能费都的郊外,买上一栋带后院的两层屋子,或者去更远点的地方,找个本分点的男人嫁了。每次玛茉儿在入睡前,总要数数今天的收入,美滋滋地盘算着。

对这种不能浆洗的高档裙子,要花费的清洁用费,会让她的梦想再推迟好几天。

所以,当那个男人走近她的时候,玛茉儿决定再做一笔生意。

微弱的灯光让玛茉儿看不清楚男人的模样,但他脚上那踩得路面直响的长筒鞋子,手上细长的拐杖,以及停在身后的马车,都暗示着,这男人买得起她。

如果是个绅士,那么她还有可能再去次宝钻大街的那家昂贵得叫人结舌的旅馆。

玛茉儿只去过一次,那还是在半年前,一位年老的贵族,用一枚金恺撒,买了她整整一夜。

贵族当然不会去楼上的小房间,于是她被带到了皇宫——对玛茉儿来说,那家旅馆奢华的装潢,和她想象中的宫殿,没什么区别。

虽然老家伙软绵绵的东东使得玛茉儿的舌头辛苦了一晚上,才使他爽歪歪地心满意足,代价是自己的腮膀子在第二天又酸又麻。

但玛茉儿还是很怀念在铺满柔软羽毛垫子的床上打滚的感觉。

舔舔自己丰满性感的嘴唇,玛茉儿将身子斜靠在路灯的柱子上,轻轻旋转着雨伞的伞柄,尽量将自己修长健美的腿从裙子下露出来,那挺拔的胸部,骄傲地在衣服下描绘出伟大的曲线。引诱男人的功夫,她可不差。

很快,玛茉儿就后悔自己的贪心了。

当男人扬起一直藏在身后的手时,那把尖刀在灯光下闪烁的寒光,叫玛茉儿媚眼迷离的双眸,变得惊恐绝望。

难以抑制的剧痛将所有的思绪与感知撕扯得粉碎,很快,她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巡警队的探长莱姆骑士,是在清晨接到报告的。

灰白色的雾气让绿玛瑙广场显得憔悴,这座有些年头的老广场,此刻被一队巡警骑兵封锁了。不时有早起的居民,好奇地探过来想知道发生了什么,马上被士兵们斥退。

莱姆慢慢揭开盖在尸体上的黑布,那具无头的身体呈现在他面前,是个身材非常不错的姑娘。

因为寒冷,血液还没完全凝固,将潮湿的路面染上一层粘稠稠的红色。

“赶快查明她的身份。”莱姆吩咐着下属,顿了顿后,他看着那条放荡的裙子补充道,“去酒吧和流莺街问问,有谁失踪了。”

将从尸体上找到的钱袋掂了掂,听着意奥与铜子碰撞的清脆响声,莱姆低声咒骂了几句。

每次都残缺了肢体。

每次尸体的切口都整齐毫不凌乱。

每次被害者携带的贵重物品都没有丢失。

他知道,那家伙又出现了。

午夜屠夫,这是巡逻队内部,对那家伙的称呼。

※ ※ ※

也许费都比起千塔圣城安诺,少了一丝神秘和美感;也许费都比起永恒王都坦丁,逊了几分庄穆和大气,但哪怕是游历最广泛的流浪诗人,都无法否认,不夜城费都是他们见过的,最奇妙的城市。

阴霾冬天的寒意似一层重雾拥抱着整个城市,天也灰蒙蒙的看不到阳光,厚重黯淡的云层在中午时分终于破开了口子,持续了数天的阴雨在休息了半日后,又淅淅沥沥地织出银丝般的雨幕。

福兰.弗莱尔站在公寓的石砌门厅里抱怨着鬼天气,这是个身体修长的年轻人,嘴总是紧紧抿成一条薄线,与头发同是棕色的瞳孔让他显得略微冷漠。

按俗语里的词来形容,就是天生的“冷脸子”。

“弗莱尔啊,是个俊小伙,就是看上去太酷了些。”不少姑娘都这么说。

坏天气让费都的交通业出奇的紧俏,一辆辆载着客人的马车川流不息,车轮将坑洼的泥水绞得飞溅,马车夫奔放的操纵着车子躲开各种障碍,在不算宽敞的道路上飞飚。

一辆破旧的马车停在福兰面前,“爵爷,您要去哪里?”马夫恭敬地说道。

对这位贫穷得连私人马车都没有,沦落到在老城区居住的勋爵。在这里讨生活的人们有着善意的宽容。毕竟在自己身边有位真正的贵族居住,总归是件让人觉得自豪的事情。更何况这位爵爷彬彬有礼,有着不同于平民的教养和风度。

“去金鹅酒馆,麻烦您了。”福兰拉住车厢外的提手,跨上了马车。

车驾驶得很稳,只是冷雨夹杂着冰粒从车蓬破损的裂口灌进来,福兰打了个寒颤,把衣领向上提了提。

大概一刻钟后,目的地到了。

红色的屋顶,夸张的大招牌,酒徒高声的喧闹不断从窗户里传出来。

金鹅酒馆大概是绿玛瑙大街上最热闹的地方,那里有廉价美味的啤酒,热情放浪的吧女,以及最著名的小房间。虽然粗俗,但每个正常的男人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乐子。

福兰从荷包里拿出一枚银奥意递给车夫,看着他在兜里翻来覆去的找零钱,那双红肿的手生满了冻疮。

如果不是为了生计,有谁愿意在大冷天里出来拉活受罪呢?

福兰不忍心地摆摆手,示意车夫不必找零了。然后转身走上两步的台阶,推开酒馆有些班驳的红漆木门。

酒馆里暖和的很,福兰活动了下有点僵硬的身体,向几个朝他打招呼的熟人点点头,朝着角落里那群东方商人聚集的桌子走去。

费都虽然地处边境,但一百年前,穿过波涛汹涌的死寂之海,带着载满贵重货物船队的马摩尔克商人,很快使这个边陲渔村发展成整个拜伦帝国最繁华的商业城市。

连接东西方,被称为香料航道的行商路线在西方的第一站,就是费都。

玻璃、香料、调味品,还有许许多多前所未闻的稀罕物,只要能毫无损失的运到费都,马上可以换取十倍的利润。

把这里出产的胡椒、羊毛运过去,一样能得到足以让任何贪心商人满意的报酬。

这就是无数商人趋之若骛,宁可冒着生命危险转返于两地的原因。

黄金角海湾,商人们以这富贵的名字,来命名费都所处的这条平直宽阔的绝佳入海口。

“你……们好,我是委托人福兰。”福兰结结巴巴的用东方语言向他们打招呼。

看着商人们有点警惕的眼神,福兰掏出了一张字条。

这是阿里夫,转返于香料航道的商人中,最有实力的大人物,开给他的提货单。

一位看来是领头的商人接过提货单,仔细瞧了瞧,露出了一丝微笑。

对这位特别的顾客,他们早有耳闻。

他总是要求购买一些很怪异的植物,甚至只需要某些根茎或者叶子,虽然并不算奇珍异草,但收集起来很麻烦。

所以也只有像阿哈默德麾下的大商队,才会接受他的定单。很大程度上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香料之路第一商人的名誉。

如果没有现货,就会先收取一半的订金,在下次返回时再来拿货。

付清余下的货款,商人回到房间,片刻后,递给他一个鼓鼓的小羊皮袋。

为了这里面的东西,福兰不但等待了四个月,还拿出了整整二十个金奥意,这足够一个普通家庭衣食无忧的生活半年。

如果不是卖掉了父亲遗留下来的一块琉金画框,福兰还真拿不出货款。

把小羊皮袋系在腰间,福兰找了个靠墙的空位,点上一杯啤酒,朝还在看着他窃窃私语的商人们遥遥举杯示意后,小口小口地抿了起来。

“爵爷,几天没见啦。”有谁附在福兰耳边腻声唤道,某条滑腻的东西在他耳垂上飞快的舔了下。

吓了一跳,差点把酒杯打翻的福兰才发现,一个金发的年轻吧女无声无息地站在他身后,笑得像只狡猾的小猫。

这是个充满活力的姑娘,两只如最上等玛瑙般的绿眼睛总是忽闪着使人爱怜,微小的淡淡雀斑点缀在鼻梁周围,让整个人更加俏皮起来。

“安玫,别吓唬人了。”福兰没好气地挥挥手,掏出手帕将刚才溅在袖口的啤酒擦拭干净。

“咦?好漂亮呀。”安玫飞快地抢过手帕,仔细看了看上面的百合花纹和蕾丝绣边,然后堂而皇之地放入了自家的腰包。

福兰无奈地耸耸肩,在这只小野猫面前,不能拿出任何精致点的东西。

镶嵌银箔的鼻烟盒、造型漂亮的打火机、别致的领扣……不知多少小玩意,就这么换了主人。

这种近乎打情骂俏的抢劫,是他和安玫经常玩耍的一种小游戏,也是两人熟黏的象征。福兰也挺乐意用这种方式,送她一些小礼物。

“怎么啦,想我呢?”安玫环着福兰的脖子,在他耳边轻轻呵着气,“如果现在就去小房间,可是要钱的哟。”

“现在可不成,下午还要工作。”福兰掏出一枚刻着天坪的黑色胸徽,得意地朝安玫晃了晃。

安玫睁大漂亮的绿眼睛,兴奋地用身子大力蹭着福兰,“你升到检控官呢?”她尖叫着。

“现在还只是见习,不过再打上几场官司,相信离正式也不远了。”福兰自信的炫耀道,感染着安玫的喜悦,他心里也暖和得很。

毕竟在利益至上的费都,真心为他祝福的,也只有这个姑娘。

福兰的家族,是从很早以前,就开始衰败的贵族世家。

从祖父的子爵,到父亲的男爵,当传到他时,除了最低等的勋爵头衔,家族中再也没有任何产业。

这也是他卖掉祖宅,搬迁到老区居住的原因。

亏对律法颇有研究的父亲生前写有大量的笔记,熟读了这些的福兰才在一位远亲的帮助下,勉强在法院找到了工作。

从十六岁到二十三岁,七年时间里,福兰已经将法典背得滚瓜烂熟,也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有时候,一些资深法官在庭上还得靠他悄悄提示一下律法条文的内容。

“第七庭的活法典”,大伙都这么亲切地称呼他。

凭借着这股聪明劲,他的职位一升再升,从最先开始的记录员,到书记官,再到见习检控官。如果好好的为几场官司做出适当的裁决,福兰相信,很快会去掉前头的见习两个字。

“等酒馆打烊了,记得来接我。”安玫漂亮的小脸红通通的,她撅着俏皮的小鼻子说,“送你件礼物来祝贺,免费的哦。”

福兰清楚那已经送给他很多次的免费礼物是什么,很多孤寂的夜晚,那份柔软娇艳的礼物,在他破旧的小公寓里,点燃着热情。

“嗯。”福兰爱怜地拍拍安玫的脑袋,小声对她说,“再等些时,我坐上了检控官的职位,就能养活你了。”

片刻后,金鹅酒馆的某个角落,传来了桌子被掀倒的嘈杂与围观者的口哨,酒台里的老板,望着拥抱着跌倒在地的两人,大声嚷嚷,“爵爷,楼上的小房间现在要用的话,给你打个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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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傲慢之都 第二章 处子戏

处于马蹄大街一隅的两百四十四号,就是第七街法庭的所在。

黑色的屋顶,略有些陈旧的木制两层楼房,箩蔓顺着墙角盘旋缠绕而上,夏日里掩盖着大半墙壁的绿色,在这个季节荡然无存,枯萎的褐黄茎脉让整栋建筑显得萧瑟,只有门前做工不甚精细的公正圣徒穆图的雕塑。提醒着这儿是个庄重的地方。

虽然只是个普通的三等法庭,只能负责些鸡毛蒜皮的小案子,但毕竟是福兰事业的第一步。

说不定哪天福兰会进入贵族法庭,为连国王殿下都要关注的要案进行公正的裁决。

费都西城的新区第一贵族法庭,福兰去参观过,那儿的一间审判庭,都比整个第七街法庭大,足足可以容纳三百人。

据称贵族法庭里还有一位精通精神魔法的法师,可以轻而义举地让最顽固狡猾的人,说出事实的真相。

天,魔法师!福兰还从来没见过这种神秘的人。

无论在哪个国家,魔法师都是如沙漠中的绿洲般稀罕的存在。

光是和他们说上几句话,都是值得炫耀的事情。

法庭里暖气烧得正旺,福兰将风衣脱下,裹着羊皮袋塞入了办公桌的抽屉,向几个朝他打招呼的记录员点点头后,朝着法庭长的办公室走去。

不知是在坏天气里,回廊的木板开始腐朽,还是兴奋的心情使然,福兰觉得脚下仿佛踩着光滑的羊毡,软飘飘的。

今天是他第一次以检控官的身份上庭的日子。

法庭长罗斯.西尔瓦男爵,是个身体精瘦,精神矍铄的老头。见到福兰,合上了摊在面前的大本子,示意他关上房门。

“弗莱尔爵士,你对自己负责的案件,有什么看法?”法庭长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眼镜,问道。

对即将开庭的官司,福兰已经研究了很久。

两名刚在酒吧喝得烂醉的男爵家少爷,在某条小巷堵住了位年轻姑娘,他们做了每个恶少都爱干的事情,殴打、虐待以及强暴。

姑娘的父亲闻讯赶来,然后,更悲惨的事情发生了。

被酒精冲昏脑袋的少爷们对姑娘的父亲拳打脚踢,直到被巡逻队阻止,而那时,可怜的老人已经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从表面证供来看,这是很单纯的暴力伤害案件,就算以被告者贵族的身份,也难以逃脱律法的制裁。

根据贵族法典,任何低等贵族导致平民身亡,只能享有免死权,以巨额的赔款和长期苦役来代替。

但关键一点是:受害者,姑娘年迈的父亲,并不是纯粹的人类,而是被称为歌德人的亚种。

歌德人一眼看上去和普通人没什么区别,通常在身体隐蔽的部位长有细小的鳞片,或者额头上微微突出骨质尖角。

在光明教会的经典中,第一个歌德人就是出卖了圣子的叛徒忧大,背叛者的血脉被诅咒,他的后代从此具备了非人的特征。

时光流逝,现在歌德人虽然已经不像早期被任意抓捕杀戮,但仍然被视为低贱的阶级。

帝国法律绝不承认非人类种族为享受权利的公民,这是条不容更改的铁律,而制订这条律文的拜伦帝国开创者:科摩一世,在史料中,就是以顽固的人类至上者而著称。

于是,目前仍待在拘留所的少爷们得意起来,并且宣称为了维护人类以及皇帝的尊严,绝不作出任何赔偿。

毕竟法典所规定的巨额赔款,对普通的贵族家族而言,都是叫人肉疼的天文数字。

死去的总归是一条活生生的性命,如何做出合理的判决,既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又不拂了皇家的面子,这对任何法官来说,都是叫人头痛的问题。

这也是案件被第一贵族法庭拖延了几个月后,下放到三等法庭的原因。

资格本不够审理此类案件的第七街法庭,理所当然成为了替上头顶缸的羔羊。

而福兰相信,自己也成为了羔羊之一。

初出茅庐的菜鸟检控官,成为牺牲品再合适不过了。

“这是个棒小伙,可惜从今以后,他就要同法庭的职位说再见了,也许遣退费能给他多算点。”法庭长已经想象出了福兰的结局。“检控官,希望你能严谨自己的身份,在庭上不要做出令人啼笑皆非的举止。”他用怜悯的目光注视着福兰。

“我知道了。”福兰胸有成足地点点头。

他知道,这是个陷阱,但他也清楚,这是个天大的好机会。

穿上代表审判与肃穆的黑色法袍,戴上由马鬃编织的浅灰色假发,站在镜前,福兰觉得自己神气极了。“舞台已经搭好,我的第一场演出,一定不能弄砸了。”推开通向审判厅的大门时,他暗暗祈祷着。

听证席已经坐满了人,不少大人物在屈尊来到了这破旧的地方,两名被告满不在乎地站在被告席里,不时窃窃私语着,剧本中的另一只羔羊:主审法官,是个马上快退休的老头子,正有气无力地坐在位置上,用含糊的声音宣布,“开庭。”

在法庭,律师与检控官永远如角斗场上对持的斗士,不彻底击倒对方绝不罢休。

恶少们的律师盘问着控方证人,也就是那位同时失去了贞洁和父亲的姑娘。

“女士,请问,你是否有歌德的血统?”律师问道。

“是他们,就是他们杀死了我的父亲。”

“请回答我的问题,你是否有歌德的血统?”

“是他们杀死了我的父亲。”

姑娘抽啜着重复这句话。

“所有证据都表明,你拥有二分之一歌德血统,而你的父亲,更是标准的歌德人。”

“是他们杀死了我的父亲!”姑娘愤怒的喊叫着,那双漂亮的灰色眼眸仿佛要喷出火来,洁白的牙齿将嘴唇咬出血迹,“为什么你们不去指责凶手,去审判他们的罪行,为绞刑架选个开启的好日子,却来关心我可怜的父亲是什么血统?”

望着失控的姑娘,律师满意的笑了,他优雅地做出盘问结束的手势。

福兰没有说话,一直低头在纸上写着什么。

随后律师又传召了数位证人,他铁证如山向所有人证实,受害者货真价实是个不受法典保护的歌德人,律师甚至还呐喊道,“假如我的当事人有罪,那这荒唐的法庭以及在座个位,难道想无视科摩大帝的威严,挑战皇家的尊贵么?”

福兰从头到尾没有出声,在席上所有人眼中,检控官已经失败了,一个被律师完全封杀的菜鸟,注定要成为司法界茶余饭后的笑话。

直到主审法官询问是否要认定被告无罪释放的裁决,福兰才说了第一句话。

他说,“仁慈的圣乔治七世,当今圣上的先父,曾经在法典中添加了一条律文:禁止屠杀任何珍惜动物。”

众所周知,上代先帝,是个喜欢绘画、诗歌的君主,他那感性的、艺术家般的气质让他热爱着世间鲜活的一切,不但对民众有着减免税赋的优厚政策,还颁布过保护领内各种濒临灭绝动物的公告,在帝国南方,因翎毛艳丽,适合做成贵妇人礼帽装饰的天国鸟,就是在这条律文的保护下,由被大肆捕杀几近灭绝的边缘重新繁衍开来。

“被告居然藐视先帝的遗令,屠杀珍贵的歌德人这种动物,难道诸位能容忍这种罪行么?”福兰疾呼着。

喧闹的法庭突然间死寂了下来,所有人目瞪口呆,菜鸟居然在刑事案上动用了动物保护法!

“按照被告方的说法,歌德人属于不受保护的低等生物,天,你们干了什么?居然强奸了一只动物?”福兰夸张地喊着,“只有异教徒才干得出如此肮脏的举动,光明在上,这会被送上火刑架的!”

凌驾于所有国王与领主之上的光明教会,教义中明确规定:禁止一切兽交行为。

因为宠幸了兽人奴隶而失去了爵位的贵族并不罕见。

坐在观众席上,受邀前来旁听的费都地区主教大人,虔诚地闭上眼,在胸口划了个十字,喃喃念颂道,“愿万狱的圣火洗涤罪人的恶行。”

瞬间由天堂跌入地狱的律师,忽然觉得,承认谋杀罪,似乎要比检控官的指控,罪行低微得多。

“感谢您为父亲讨回了公道,但我咒骂你,因为你侮辱了父亲的名声。”歌德人姑娘在退庭时,对福兰这么说道,然后吻了菜鸟检控官,福兰感受得到一丝苦涩,那是姑娘眼泪的味道。

“我清楚那小伙子能行,但没想到会这么棒。”罗伯特男爵满脸红光,对同在旁听的资深检控官们夸耀道,“完全不像个新手。”

福兰人生中的第一场官司,赢得漂亮极了。

夜,微微拉开了帷幔,每家每户窗口透出的昏黄光芒,餐桌前孩子们嬉戏的声音,大人爱怜的责骂声,在费都的小巷间交织着,让福兰有些感慨的迷茫起来。

壁炉里的炭火烧得正旺,一家人围坐在桌前愉快的交谈,厨房里黄油抹土豆和鱼汤的香味让在脚边钻来钻去的小狗蠢蠢欲动,这样的气氛,他多久没享受到了呢?

五年?或者十年?

父母的去世,让他的童年,比任何人结束得都早。

突然间,福兰很渴望安玫的体温。

掏出怀表,现在是五点一刻,离安玫结束工作的时间还很长。

如果不是安玫病重的奶奶时刻需要昂贵的药物,福兰真不想那只小野猫继续留在酒吧里工作。

虽然认识福兰以来,安玫再也没和别的人去过小房间,但喝醉的酒徒,并不介意在吧女们经过身边时,在她们丰韵的部位狠狠捏上一把。

“再等等,正式法庭官的薪水,比见习多了整整三倍,那时,就能租个大点的公寓,把她和奶奶都接来。”

福兰想着,伸手摸了摸腰间的羊皮袋。里面装满了远东的各式草药。

这也是父亲遗留给他的爱好之一。

那时父亲近乎疯狂的研究着草药学,他企图和炼金学结合,创造出死而复生的药剂,让坟墓中的妻子再度拥有体温。

复活与灵魂终究属于诸神的领域,直到他撒手人寰,这项研究也丝毫没有进展。

不过在父亲的实验笔记中,倒有几种有趣的发现。

麻醉汤就是其中一种。

将风茄、莨菪这些东方奇特的植物,按一定比例加入井水熬煮成浓汤,能让人喝过后陷入深深的沉睡。

生病疼痛的病人,能睡上个好觉,比什么都好。

这种麻醉汤也是安玫的奶奶在苦痛难忍的时候唯一的救星,只是因为昂贵,福兰无法大量配置。

既然离约定的时间还早,福兰决定先回去对草药做些处理。

在父亲的研究中,风茄还得经过更细致的加工,不然就是一剂足以使人肝肠寸断的毒药。

福兰的公寓处在老区的三街,这些在费都刚刚开始繁荣时就存在的老房子早已破旧不堪,发迹的家族早就搬离了这里,居住在老区的居民,都是些苦力和穷困的小职员。

不过比起贫民区的流浪汉们,他们至少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拥有能遮风挡雨,至少在寒流中不被冻死的幸福。

穿过门厅,小心翼翼地走上嘎吱做响的楼梯,二楼那间三十坪的房间,便是福兰的家。

房内的家具老旧,墙角处的巴洛克式餐具柜上雕刻的四叶饰花纹已经磨损得分辨不出原本的形状,二阶的架子表明这还是从祖父手中传下来的老古董,只有子爵才配用二阶餐具柜。

另一边的橡木饭桌也过了使用寿命,底盘的凸榫和榫眼早就松动,稍微用点力就开始摇晃起来。

只有那张床崭新一些,不过顶棚空空的,并没有装上床帘,那种昂贵的织物对福兰来说,还是奢侈了些。

而福兰的研究器械:一杆精致的小称、酒精炉、玻璃制成的各种试管、过滤器、将草药熬汁的瓦罐,这些东西花费了他大半积蓄。

……

当福兰伸着懒腰,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时,才注意到现在已经太晚了。

想到小野猫还等着自己,福兰不禁有些心慌。

夜幕下的费都,可不算个安全的地方,特别是午夜屠夫的流言,虽然消息被牢牢封锁着,但身为公务员的他,还是有所耳闻。

那可是个专门在深夜出没,肆意杀戮的疯子。据说已经有不少巡逻队员,因为瞧见被屠夫摧残过的尸体而改掉了对肉食的喜好。

瞬间,福兰被自己的某个想象吓坏了。

匆忙披上外套,福兰朝绿玛瑙广场跑去,每次安玫来公寓过夜时,都在那等他来接。

即便给了她公寓的钥匙,这习惯也一直延续着。

“等待着爱人的拥抱,期盼被他迎接回城堡,是每个姑娘天生的权利。”安玫总是用流淌着笑意的绿眼睛望着福兰,语调轻柔得仿佛抚过树梢的细风。

月亮散发着苍白的光芒,寒冽的风在弯曲迂回的巷间穿梭,发出仿若啜泣的响声,红砖破瓦的屋子在风中显得格外凄寂。

积水侵湿了散落在街巷的垃圾,让福兰跌拌了几次,在快到绿玛瑙广场的拐角处,福兰狠狠撞上了某个软和的东西,然后就是伴随而来的尖叫。

安玫坐在地上,头发湿碌碌的,小脸因为恐惧而扭曲,没有一点血色,等她看清撞倒自己的人是福兰时,拼命地扑进了他的怀里。

“有人一直跟着我。”安玫朝身后指去,身子冰凉冰凉的,不停发着抖。

福兰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能够当做武器的只有一串钥匙,这不起眼的小东西,当紧紧握在掌心,让尖端从指缝处伸出来时,威力不比一只拳爪差多少。

夜的街道在月光下显得越发寂静,空荡荡的,并没有可疑的人。

不过福兰发现,远处的地下水道的盖子被揭开了,他走过去低头看了看下面,黑漆漆的什么也瞧不见。

也许是某个清洁水道的工人,忘了还原吧。福兰想,他用脚把井盖挪回原处,对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有些生气。

在巡逻队的档案里,被没有井盖的下水道伤害的人,可比飘渺的屠夫所捕获的猎物,要多得多。

“我发誓,刚才有个人影跟着后面,眼皮不停地跳。”安玫抓着福兰的衣角,偷偷张望着,当确定没人时,大大的松了口气,她嘀咕着解释道,“你知道,这一向很灵验的,上次,差点被三楼被风刮掉的花盆砸到,就是眼皮跳提醒了我要小心。”

“别担心,也许是只饿着肚子的流浪狗。”福兰把钥匙放回口袋,用外套将安玫裹了起来。看到姑娘完好无损,剧烈跳动了半天的心脏终于能平静下来。

“疼。”安玫皱着眉头,她的脚刚才崴了,掂着脚靠在福兰身上,嘴里抱怨着,“骗子,说好一打烊就接我的,现在才来。”说着说着狠狠拧了福兰腰间的嫩肉几下,来发泄心里的委屈。

“玛茉儿姐姐就是在夜里失踪的,小心哪天我也消失给你看。”直到被福兰背到背上,安玫的嘴还是没停,这个姑娘发脾气时就像只聒噪的耗子。

“好啦,等下给你揉揉,在用热水好好烫下脚。”福兰知道,不赶快转移目标,她会喋喋不休一个晚上,“今天我换了新床单。”福兰暗示着。

安玫的抱怨消失了,过了半响,她把头凑到情人的耳边,气呼呼地说,“如果你负责明早的早点,咱们能来三次,嗯,也许是四次,假如你能坚持的话。”

姑娘的头发弄得福兰的脖子痒痒的,他突然觉得,从绿玛瑙广场到家的路,似乎有些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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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傲慢之都 第三章 新鸟

菜鸟检控官开始受到关注了。

他在司法上的进步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有流言说,某次午膳时,卡门伯爵,第一贵族法庭的总法庭长大人,费都司法界地位最高的大人物,用赞赏的口气提到过福兰的名字。

审判庭犹如斗牛场,是他和对手较量、斗智的场所。他喜欢用平静的表情,略带点谦卑的口气,让被审问者放松警惕,马上他又激烈起来,毫不留情的指向对方的弱点,让猎物措手不及,然后被利剑般的谴责击中要害,瘫倒在名为绝望的阴影中。

有次,当被告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时,所有人都惊讶的吸了一口冷气,那是个口角歪斜的面瘫者,他傻傻地坐在被告席上,口涕不断淌下,染湿了一大片衣领,消瘦的臂膀总是不自觉的惊悸,浑浊的眼球向上翻着,嘴里唠叨着谁也听不懂的话。

而当法官宣读对他的指控:诈骗时,不少人发出了嘲讽的窃笑,一个弱智,能干得出这种勾当么?

律师还出示了医师的证明,他宣称自己的当事人,是个完全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怜蛋,并且怜悯地说,“一个头脑不清楚的残疾,靠着微薄的存款利息过日子,而某位可笑的商人却宣称被他的诡计欺骗。喔,这个世界颠倒了,发了大财的人智力却不如一个低能!”

庭上爆发出一阵大笑,所有人都快活地看着原告,那是个白净的胖子,在费都拥有间规模不小的茶叶店,他此刻正吃力抹着宽阔额头上的汗珠,小声辩解着,“他是装的,扮成买家和我谈生意时,可精明得厉害。”

没人相信胖子的话,甚至连法官也流露出同情被告的表情,十商九奸,大概这家伙企图谋夺一个弱智的家产,大伙都这么寻思。

福兰上前询问了骗子几个问题,骗子疑惑着绞着手指,屁股在椅子上不安的挪动着,然后说出叫人啼笑皆非的回答。甚至福兰问十六加二十四等于几时,他斜着眼寻思了很久后,用力摇了摇头。

律师在一旁叹息,“看看,假如他有起码的逻辑能力,也不会在这儿蒙受冤屈了。”

最后,福兰无奈地说,“也许巡逻队在选拔队员时,应当检查下视力。”

作为证人出席的巡逻队骑士,气愤地站起来抗议,然后在旁听者鄙视的起哄下,面红耳赤的躲到了角落里。

当人们以为这场闹剧到了尾声时,福兰向法官说道,“案情很清楚了,我们应将在审理过程中,把被告冻结的存款还给他,嗯,我想想,是两百金币。”福兰想到了什么,转头问律师,“两百?这可不是个小数目。”

律师愣了愣,他并没有在法庭提供的文书上,看到存款具体的数额。

但他还是尽责地辩解道,“这是他父亲留下的遗产,光明神啊,如果不是这些钱,他早就饿死在街头了。”

福兰点了点头,似乎同意了律师的说辞,然后他拿出一张毡纸,用鹅毛笔沾上墨水,飞快地写了几个字,看上去是在判决书上签署了自己的名字。

“在宣判结果前,更重要的是将金币还给被告,来澄清法庭的公正,不然大家可会私下怀疑,我们会不会和不良商人勾结,私吞了他赖以生存的家产。”

法庭上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大家都对这公正的裁决满意,胖子商人木然地呆愣在凳子上,他张了张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法官也赞同福兰的举动,他示意福兰将判决书递给自己,当法官和检控官同时写上名字时,仲裁就会当场生效,不容质疑。

就在这个时候,焦急的声音传来,“是四百六十二个金币,弄错了!”

一瞬间,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声音的来源地,被告站了起来,口齿伶俐地大声嚷嚷,原先扭曲的面容眨眼间端正了起来。很快,他意识到了什么,整个身体凝固了。

“对,是四百六十二个。”福兰猛地转过身,大步走到骗子面前,冷笑地说,“在数清你的金币之前,我们是不是该再探讨一下,你的智商问题?”

骗子绝望地看着检控官,他无力地瘫坐,双头抱头,嘶哑地喘息道,“你……你真是个玩弄人心的魔鬼。”

意料之中,在春天刚刚来临时,晋升通知下达到正准备下班的福兰手中。

“恭喜你,我的棒小伙。”法庭长慈祥得宛若看着他长大的长辈,“你是第七庭的荣誉。”

“希望能成为您的骄傲,就像您是我的骄傲。”福兰文绉绉地说着贵族们惯用的优雅恭维,努力将喜悦藏起来。

按照规定,地区法庭的见习检控官,将以助理员的身份在第一贵族法庭服务三个月,然后,他就是能独挡一面的角色了。

更重要的是,到时福兰的薪水,能够在新区租上一套宽敞的公寓,带阳台的那种。

三个月,只要再度过三个月。

把安玫和她奶奶接来,大家快乐的住在一起。

餐桌上再度飘起鱼汤的香味,和心爱的人分享壁炉前的温暖,以及被人等待着回家的感觉。都是那么令人期盼。

也许再养只狗?

走出第七街法庭,晚冬的余韵尚未完全消退,呵出的口气在空气中氤氲成淡淡的白雾,内心里一直沉积着的兴奋像被惊飞的林鸟,雀跃地欢鸣起来。

“啊”福兰大叫了一声,抑制不住兴奋地挥了下拳头。

不远处街头上,正忙碌地清理着积垢和脱落朽枝的清洁工人们,莫名其妙朝着他张望。

傍晚的晚霞正努力抗拒着夜幕的袭扰,闪耀着绚丽的光彩,月亮悄悄从云层后显露出轮廓,昼与夜的分割线清晰地呈现在天际。

福兰觉得,眼前的一切实在太美好了。

春天确实已经到来,仿佛一夜间,寒风蜕变得温润起来,路边行道树僵硬的干枝被星星的绿色所点缀,行人们脱下臃肿的外套,看上去精神多了。

费都的市区热闹非凡,冬日里积累的垃圾在几天前被打扫干净,路面整洁亮堂,店铺在橱窗前贴上喜气洋洋的大红招贴,商家们使劲吆喝着,各种久违的稀罕物摆满柜台,开春时刚运来的茶叶、从深海打捞的三须鳗鱼、色彩斑斓的玻璃器具,琳琅的商品叫人目不暇接。

当然,卖得最好的,还是彩球、滑稽面具等庆典用品。

不管贫穷还是富有,所有人都翘首以待新一年的等一场节日:狂欢节的到来。

大量的马戏团、流浪诗人、巡回舞蹈团汇集而来,携带着行装在费都城门前排起了入城的长队。

妖媚的舞者将头伸出马车的窗外,引诱地朝着路过的男人们飞吻,扬起的雪白手臂上悬缀的五彩铃铛发出清脆响声。

“记得光顾妖精舞蹈团哦,乖乖听话,到时我在帐篷里给你留个位置。”穿着紧身衣,让丰满身材尽显无疑的女郎们,飞着媚眼,将手中画着漂亮图案和舞蹈团名字的宣传单塞进了男人怀里,顺便还挑逗地抚摩了一下。

马戏团们有意将猛兽笼子外的帆布拉开,凶猛强壮的野兽在笼子里来回打转,不时烦躁地朝着围观的人群低吼,引起好奇的人们,特别是小孩子的尖叫。

而独立的流浪诗人,当然没这么大的排场,穿着华丽奇装的他们,沉稳地行走着,只有看到漂亮的贵族小姐时,才停下来弹奏几声,摆出忧郁放浪的神态。

费都的女孩儿脸红的偷偷尾随在自己中意的诗人后面,想知道他住在哪家旅馆,相互交换着哪里又来了新美男子的情报。

无所忌惮,疯狂而快乐的连续狂欢七天,费都人每年最期盼的时光,就要来了。

不过对流莺街和拥有小房间的酒馆来说,狂欢节并不算好日子,他们的生意会萧条不少,宁愿这赔本的倒霉一周早早结束。

那些卖艺的舞娘,并不介意在演出结束后,将出得起价钱的观众带到自己的帐篷里加演一场,额外的收入当然是越多越好。

舞装的制服诱惑和长期练习歌舞形成的婀娜身姿,自然诱惑力要大上许多。

所以在街头看到一位浓装艳抹的妙龄女郎,对着巡回舞团的花车不雅地竖起中指时,就能估摸到她的身份。

“费都是我们的地盘,杂碎都应该下地狱。”本地流莺敌仇同忾地诅咒着。

“费都是我们的地盘,杂碎都应该下地狱。”

第一贵族法庭的大检控官卡米罗男爵将一叠厚厚的案卷甩在桌子上,煽动地厉声说,豪放的大嗓门让桌上精巧的玻璃烟灰缸发出嗡嗡的哀鸣。

五名刚被下级法庭推荐来的幸运儿,摆着恭敬的神情倾听着上司的训告。

在奢华的办公室里,上好的六层雕花红木书柜密密麻麻装满了法律书籍,最高层的那格必须踏上矮凳才能够到,如果仔细搜索下,连《论法律源来》、《神学与律文研究》等名著珍贵的初印本也能找到。

拥有它的主人,显然不是臆想中戴着金边眼镜,气质儒雅的学者,大检控官身材臃肿矮小,花白班驳的头发就像地中海般形成巨大的旋涡,泛着油光的秃顶如镜子似地明亮可鉴,说话粗暴得像个没教养的莽汉。

但在庭上小瞧他的话,可得吃大亏,只要被抓住一点破绽,大检控官就如同寻觅到食物的山猪,喷着狂热的气息,粗野又小心翼翼地死咬住不放,直到完全吞进肚子。

“我可清楚你们都是什么人,呃,在小法庭里审理过一些琐碎的小案子,就自以为掌握了诀窍,得意的翘起了尾巴,妄想在这儿待上段时间,然后戴上正式检控官的徽章回到小庭子里继续玩着不切实际的法律游戏。”

卡米罗将口袋里的鼻烟盒拿了出来,将一大把黑褐色的烟丝放在鼻端闻了闻,然后指着桌面上的案卷说,“恶棍、人渣,世间所有的杂碎都能在里面找到,他们狡猾的隐藏了自己的恶行,企图大摇大摆走出监狱。找出任何蛛丝马迹,将他们送进地狱,这是你们三个月里的任务,也是我用来把落伍者踹出第一庭的道具。”

直到悄声合上厚实的金边大门,福兰才松了口气,他捧着分到的案卷,打量着同行兼竞争对手们。

每个都是经过实战洗礼的精英,特别是唯一的女孩子,那是个神情倔傲,头发短得像男人的姑娘,穿着也是近似男人服饰的茄克上衣。眉宇间不时流露出高傲,并不是特别美,不过眼眸里知性的流光叫她别具韵味。

福兰注意到她那条昂贵的淡黄色丝巾打成的长领结下,别着小巧的金雀花胸针。

“互相认识下吧,我是艾尔.杜纳闻。”伸出手的是个声音与举止都显得优雅的年轻人,但服装上过多的饰物让他显得有些浮华。

“杜纳闻?这名字非常熟悉。”另一个见习检控官有些疑惑地说,“哦,地区法庭事务长也叫杜纳闻。这是个在费都司法界名声显赫的家族。”

“喔,多谢您的夸奖,他正是我的父亲。”艾尔夸张地嚷道,“当然,恳请诸位相信,我出现在这里并非得福于家族,而是自己的能力。”

检控官们被这谦虚的话逗乐了,互相友好地握着手。

只有那个姑娘,犹豫了下,戴着白细丝手套的手象征性地伸出去,马上又收回了。

“我是佩姬,皇都法学院一等生。”姑娘骄傲地说,然后不屑的扬了扬眉毛,“我喜欢胜利,不论是在法庭上面对犯人,还是在一群见习生中脱颖而出。”

“噢,美丽的小姐,这是宣战么?”艾尔微微鞠躬,“让女士哭泣可有损我的名声。”

佩姬毫不在意地耸耸肩,伸出拇指,朝下指了指,然后一言不发地离开了。

“真是有趣的姑娘,不过,法庭可不适合女人,她们那些莫名其妙的感性总会把事办砸。”艾尔笑着继续说道,“既然大家要同舟共济三个月,为什么不聚在一起讨论安排下任务,刑法、商法、贵族法,谁都有得心应手的,以及不那么熟悉的司法领域。”

艾尔顿了顿,望着福兰,“至于这位,大家想必都知道那场著名的,让第一庭大检控官都头疼的杀人案,真是狡猾到极点的裁决,不过当有人协助你时,会让一些事情更加简单,谁知道这里面,”他挥挥手中的案卷,“会有什么古怪的东西,一人的智慧终究比不上精英们集体的谋断。”

“不光是现在,以后大家向着大检控官,或者法庭长的职务努力时,我们的友谊也会让升迁之路更加便捷,用句不恰当的形容,即便是码头的水手,孤单一人连口袋里的薪水都指不定保得住。”

真是个雄辩家,看着滔滔不绝的艾尔,福兰想,而对他话语中结盟的意味,福兰并不惊奇,任何行当都有小圈子,拥有盟友总比得到敌人好。

另两名出自二等法庭的见习生赞同地点了点头,刚从地方小庭子提拔来的菜鸟,站在豪华辉煌的审判大厅时,难免会渴望有人分担内心的惶恐。

艾尔兴高采烈地拥抱了他们,然后向福兰伸出手,“你也一起来?”

犹豫了一下,福兰说,“在蔷薇广场的艺术沙龙里,有些画价值数千金奥意,富豪们往往争先恐后,仿佛谁得到了它,就显得自己更有品味;而另些画,虽然依旧精妙绝伦,但标价只有可怜的几奥意,为什么呢?因为前者,是真正的大师灵魂的呐喊,而后者,是艺术作坊请几个潦倒的画匠,你描线我上色,流水线式每日几幅的大量制造出来。”

“艺术不是靠人数来决定的。”福兰离开时说,“在我眼中,法律,也同样是门艺术。”

穿过铺着上好棕色地毯的漫长走廊,在前庭,福兰遇见了佩姬,她正侧坐在喷水池的台子上,用手指戏弄着池中的观赏鱼。

那些色彩斑斓的淡水鱼,在靠近海洋的费都,可算是稀罕物。

养得膘肥体壮的它们,并不惧怕人类的靠近,追随着手指上下游动,想弄清那白皙纤细的东西是否是食物。

偶尔鱼儿跃出水面溅起的水花,溅湿了佩姬的鬓角额头,这个方才还严肃非常的姑娘,吃吃地笑了起来。

阳光斜照,远远望去,水面泛起了金色的涟漪,那金黄蔓延到姑娘身上,宛若给她披上了一层华美灿烂的甲胄。

福兰仿佛觉得,只有在十四行诗或者油画中才存在的梦幻场景,走出了文字,抛离了画框,鲜活地、生动地,出现在现实中。

也许感受到了福兰的目光,佩姬收敛了笑容,侧身望来。

冬天又回到姑娘的脸上,她直起身,步伐有力地走到福兰面前,傲慢地说,“总算还有聪明人,我原以为你们四个可怜蛋,会像落难的流民,紧紧抱成一团,企求着那点微弱的温度来抵抗深夜的寒冷。”

“连独自面对挑战的勇气都没有,把希望寄托在不牢固的同盟上,这样的人,指不上有什么大出息。”

姑娘的舌头就如生长出玫瑰的倒钩,她恶毒地评价了一番后,朝着福兰伸出手。

“这次是正式的介绍,我是佩姬.唐.莱因施曼,希望你是个好对手,不然三个月的时间就太无聊了。”

莱因施曼?福兰终于察觉到那枚金雀花胸针的含义。这正是被誉为名门中的名门,望族中的望族,有着贵族之首称号的莱因施曼一族之家徽。

“金雀花的盛放永无绝期”,在皇城坦丁的上流圈子中,如此的语句经常伴随着羡慕或者嫉妒的气息出现在贵族们的唇边。

用算不上地道的贵族礼仪和佩姬告别后,福兰有些好笑的耸耸肩。

名门望族也好,金雀花也好,和他没关系。

只要顺利度过考核期,拿上满意的薪水,福兰就满足了。

他可没心情陪某位大小姐玩幼稚的竞争对手游戏。

与其想这些,还不如考虑下,怎么应付安玫今夜为了庆祝自己初次报道,再度奉上的礼物。

小野猫偷偷透露说,她刚买了件新内衣,还是时下最流行,从远东传来的,叫肚兜的香艳玩意。

“晚上我一定能来四次。”归途上,福兰充满期待的鼓励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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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傲慢之都 第四章 在第一庭

在费都的新区,无数气派非凡的高大建筑沿着由洁白石子铺就的宽阔大道蔓延开来,一排排镶嵌着魔晶的细长柱子布满大街小巷,每到夜晚,就会散发出柔和的光线,驱逐夜幕的黯淡,柱身上由雕刻师傅们精心绘制的镂空浮雕,在白天,也是点缀街头的工艺品。

几乎每个十字路口,都被修建成拥有着华丽喷泉的小型广场,那跳跃的水花无时无刻显示着费都的财富和活力。

而最著名的,则是第一贵族法庭正门前的穆图喷泉。

数人高的穆图雕像静静站在圆形水池正中的青铜基座上,一手高高扬起,举着象征审判的短剑,另只手垂在胸侧,托着代表公正的天秤。三十二道喷射出的水流腾跃迁升,形成宛若雾气般的水幕,叫这个石质的巨人更加神圣。

身后的哥特式建筑那数对长枪样的重重塔尖漂亮的伸向天空,仿佛要将清晨翻滚在天空的灿烂朝霞刺穿,威风的建筑与肃穆的塑像,以及广场上那些在盔甲上套着黑色披风的卫兵,让眼前的一切显得庄重和严谨。

第一庭向来是个庄重严谨的地方。

助理检控官福兰.弗莱尔充满着兴奋。

能够代表费都最高的执法机构,站在宽广的审判厅里,在大人物的注视下,将一个个不值得宽恕的罪人打入无尽深渊的最底处。

这不正是他一直以来的追求么?

爬上三十二级长阶,将通行证交给值岗卫兵审核后,福兰走进了连着漫长拱洞的大门。

拱洞的两端,雕刻着一个个等身大小的人物浮雕,都穿着法官长袍,或圣洁着微笑、或合上双目一脸怜悯、或怒目而视,似乎从不妥协。

他们都是人类历史上法律的先驱者与建设者,这些人奠定了律法的基石,代表着法典的历史和传统。

尽头处的石碑上,刻着一行文,“它不是甜蜜的,而是苦难的,他不是面对官吏和议员,也不是为了使所有人成为兄弟。你必须注意,根据法律行事,依照法律做事,以荣誉宣誓,将忠贞于正义,绝不懈怠。”

这是费都第一位首席法庭长的宣誓词,也是对后来者的警誓与忠告。

穿过拱洞,来到前庭时,塔楼上的巨钟刚刚敲响。

抑扬顿挫的钟声回荡在空气里,漫长而嘹亮的振动了三次,每一次振动都带来一串长长的回音。

第一声代表告罪。

第二声代表宣判。

第三声代表永不宽恕。

这是第一庭由来已久的传统,同时代表新一天工作正式开始。

“开始了。”福兰说,“我的新舞台。”

几个星期一眨眼就过去了。福兰每天从早忙到晚,核对证词,寻找巡逻队没有调查到底的细节,在脑海中模拟与辩护方对持的场景。

对于孤军奋战的福兰,工作的繁复让他感受到在第七街法庭从未体会到的压力。

他完成了三次审判,将两个杀人凶手和一名制假者投入了监狱,但远远不够,案桌上仍堆满了案卷,什么类型的都有。那些强盗、骗子、黑心商人们仿佛透过文书,露出只有他才看得到的狰狞笑容。

明眼人都能看出,五名见习检控官分成了3个阵营。

遥遥领先的是佩姬,莱因施曼家族的荣光与权势,让大人物们对她照料有加,她甚至能为了某桩案子的某个疑点,让王都安全厅驻费都分处的情报官们放下手头的活儿,动用资源为她跑腿。

审判时,她经常华丽地将被告犯下罪行的全部经历,狠狠展示在所有人面前,详细得似乎她就是被告的同谋。

已经有四次,辩护律师在佩姬发言完毕后,丧失了继续辩护的勇气,扭头劝坐在被告席上的当事人承认控罪来减轻刑罚。

而艾尔三人组也成果斐然,三人的分工合作让每个案子的进度非常惊人。艾尔本人虽然在哪方面都不突出,但他的组织能力是这个小组配合默契的根源。

在第一庭,效率永远值得重视。

疲倦让福兰的烟瘾大了数倍,分配给他的小办公室时常充满了呛人的烟味。

福兰又点燃了一支烟,星星的火光散发着烟幕,在不算亮堂的房间里一明一暗。这是安玫买来烟叶和烟纸替他卷的,价钱要便宜许多,但吸起来的感觉一点不逊色烟草专卖店的高档货。

那可爱的姑娘,一边抱怨着抽烟抽得口臭时别吻她,一边心甘情愿卷烟卷到午夜。

每吸一口,福兰都感觉得到小野猫手指的味道。

“为了带小阳台的宽敞屋子,为了更光明的未来,为了这个姑娘,我必须更努力些。”

福兰在疲惫得想要丢下一切,好好睡上十天半月时,总这么鼓励自己。

然后他再次打足精神,和庭上狡猾的律师与凶险的疑犯展开搏斗。

渐渐的,属于他的第一庭21号审判厅,观众越来越多。

比起其它检控官按部就班的审判方式,福兰的风格显然更加有趣。

他总是天马行空探讨着一些似乎与案情毫不相关的话题,招惹得律师不停的抗议,观众憋不住的哈哈大笑,以及法官敲着法锤叫着肃静。

但马上大家就会发现,那些看似荒唐的故事,随着案情的进展,摇身变成指正罪状的绝妙利器,不容抵赖。

比如一桩期货欺诈案,控方根本毫无证据,但临讯期越来越近,只好仓促地进行审判。

被告是个狡猾透顶的大富翁,他一直宣称自己的探险队在遥远的黑大陆发现了宝石矿,拥有最上等最无可挑剔的玛瑙。

“老彼德的船队都会带回满船仓的玛瑙,足够让全城的贵妇人们惭愧自家的首饰不够珍贵,但老彼德要雇佣矿工、水手,要维护船只,谁能花点小钱投上一股,几个月后就能和老彼德一道分享富贵。”彼德当初是这么宣称的。

于是一点点的小钱汇成大海,流进了他的腰包。

一个月过去了,半年过去了,一年过去了。他许诺的满船仓玛瑙似乎永远也不会出现。

受骗人中很有几个贵族,他们联名将骗子告上法庭。

但没有证据可以指证商人在撒谎,就连他是否拥有黑大陆上的某座宝石矿都无法征实。

无论原告,还是第一庭,都没时间,也没意愿拿一笔钱去实地考察。

除去几块王公名义上的封地,黑大陆贫瘠得只有捕奴船才会前往。

那里唯一有价值的,只有蛮荒的兽人部落,那些原始的人类亚种,也曾经建立过莫大的帝国,但在百年前,就被人类王国摧毁。

强壮的兽人,妖媚的狐女,这些是贫瘠大陆上唯一的财富,作为工具或者玩物,倒是很称职。

福兰慢悠悠地讲着故事,捕奴船的水手如何与兽人搏斗,大草原上的原始部落甚至吃人。

随着他的讲述,听众们脑海中都浮现出,烈阳下的焦土,嗜血的野人无处不在,每一块看似安全的地方,都隐藏着致命的危险;每一株矮小的灌木,都潜伏着野兽的利爪和血红的眼球。

“亲爱的彼德先生,请您讲述下,您伟大的冒险队,是如何战胜兽人,甚至抢夺了一处产量丰富的矿脉;而您英勇的船队,是如何在土著的骚扰下,将货物送上船队。”

商人的律师站了起来,“法官大人,我的当事人是富有的商人,他的卫队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就算久经沙场的老兵,也不过如此。刚才检控官也描叙过,”说到这里,律师有意停顿了下,似乎在嘲笑福兰被他抓住漏洞,“黑大陆都是一群嗜血的原始人,十个拿着木棒的兽人,也敌不过一位身批钢甲手持利剑的战士。”

“百年前,人类的士兵摧毁过原始人的帝国;百年后,私人的卫队一样能战胜它们,人类,永远是太阳下最骄傲的种族。”

律师在圈内赫赫有名,语言非常煽动地挑起了听众身为人类的自豪感,为自己赢来了热烈掌声。

“呃,也就是说,彼德先生是征服掠夺了那块黑土地,而不是单纯的贸易行为?”

“当然,谁会弱智到去和兽人做生意。”

“彼德先生的私人卫队,真的训练有素,英勇无双?”

“当然!”

“一个商人的财富,又能养得起多少佣兵,我怀疑……”

“检控官阁下,我的当事人,是一位非常成功的商人。”律师打断福兰的话,“他甚至拥有荣誉勋爵的头衔,供养几千名佣兵毫无问题。”

彼德在被告席上骄傲地挺直了身体,连连点头。他几乎想亲吻这位可爱的律师,不但斗得检控官哑口无言,还顺便宣扬了自己的财富和地位。

“原来如此,想必那些佣兵,就算派遣来占领费都也不成问题?”福兰突然说道。

“法官大人,检控官一直在做没有根据的推测,甚至他还无理地……”

“得了吧。”这次轮到福兰打断律师的话,“几千名士兵,掠夺了贵族的封地,无理地抢夺了属于他的矿脉,这可是背叛!是暴乱!”

“贵族封地?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难道大家忘了,百年前,伟大的科摩一世,拜伦的开创者,在指挥舰队摧毁兽人帝国后,将黑大陆做为战利品分给了他的几位皇子。”

这确有实事,不过无论是作为征服者的科摩大帝,还是接受封赏的皇子们,都单纯地视为炫耀胜利的荣誉,那片布满野蛮人的土地,奇#書*網收集整理毫无驻守和开发的价值。

直到现在,继承者们几乎都遗忘了自己还拥有那么块不毛之地。

“彼德先生,您是准备谋逆么?”福兰不怀好意地问道,而被嘲讽的对象正满头大汗,不安的扭动着屁股。

“您的私人舰队,是从哪里登陆?攻克了哪家的领地?”

再三追问下,彼德勉强从喉咙里挤出三个字,“亚历山大港,那可是偏僻得连野狗都不愿游荡的地方,该不会某位大公的领土吧。”

如果谁有幸去一次黑大陆,就会惊讶的发现,名字响亮的亚历山大港,简陋得和渔村没什么两样,它本来就是捕奴船们的临时营地,在一年的大多时间,冷清得仿佛废墟。

“让我查下。”福兰拿出一本破旧不堪,似乎一碰就会散落成纸屑的书,这是他从第一庭的资料室里翻出来的老版本贵族世袭大全,起码也有五十年以上的历史,在新版中,可找不到关于黑大陆的世袭资料,编者和相关的贵族,都懒得将它放进去。

“嗯,找到了,亚历山大港,原名好来海角,这块出海口连同周围六千里的土地,属于当年的三皇子,经过几代的继承,现在应该是……哦,彼德先生,您真倒霉,”福兰惋惜地说,“莱因施曼家族,出过几名皇后,名声显赫的世家豪门。”

不愧是盛放永无绝期的金雀花,在场有点地位的人,都开始擦拭脑门上的汗珠。

“好了,我不想在玩了。”福兰让被告在绝望中挣扎了一段时间后,接着说,“给您一个机会,您可以找证据来证明您的私人卫队,强大舰队以及莱因施曼家族领地上的宝石矿都不存在。亲爱的先生,谋逆罪还是诈骗罪,请选择吧。”

是傻子也知道该如何选择了。

退庭时,法官好奇地拉住福兰问,“如果被告,不,现在是囚徒了,说的是另一个港口该怎么办,据我所知,黑大陆还有叫特拉港的地方。”

“那更滑稽,那一圈地儿,和卡门家族,我们的总法庭长大人,很有些渊源。”福兰笑着说。

几天后,佩姬在走廊上和福兰不期而遇时,停住脚步,打量了他好长时间。

“一个人狂妄应该有所限度,为了官司的胜利而把某位家族当成道具,是不是该接受惩罚?”

当福兰开始懊悔没考虑周全,准备向大小姐道歉时,佩姬突然露出笑容,“一顿饭,也许我会原谅你。懂得借助上位的力量来达成目的,却不知道如何处理手尾,幼稚而有趣的男人。”

随着狂欢节的到来,费都市民们在参加完变装舞会、街头奔牛后,又多了个好去处。

第一庭21号审判厅,经常会上演精彩的话剧,做为主演的审判官,会用无可挑剔的方式,让一个个歹徒露出绝望的神情。

费都人热爱明星,如果没有,他们就创造一个出来。

福兰就是他们选择。

大检控官卡米罗私下对福兰说,实习结束后,他的名字很有可能出现在第一庭直属检控官的名单上。

狂欢节的夜是沸腾的,喧闹与欢歌笑语组成的声浪,就算在星辰间沉眠的诸神,也会从永恒的睡梦中被惊醒,好奇地低头俯窥这充满欲望的人世间。

稻草人晚会正在进行,新区最大的中央广场上,十几个象征邪恶、厄运的稻草人在熊熊烈火中化为灰烬,每当一堆灰烬的火星完全熄灭时,广场就会爆发出一阵欢呼。

然后大家抢着将稻草灰涂抹在手上,朝旁边人的身上摸去。

费都狂欢节的风俗,谁身上的掌印越多,越代表着他在今年会受到厄运的光顾。

别人厄运越多,自个当然就会幸运。

眨眼间,广场上的惊呼、笑骂此起彼伏,当然,也包含着某位倒霉蛋呼喊着自己钱包被摸走了的叫声。

福兰有点后悔来观看稻草人晚会了。

他的新外套灰蒙蒙的一片,数不清的掌印连在一起,甚至脸上也莫名其妙挨了两巴掌,留下带着稻草味的黑灰。

安玫被他抱在怀里,保护得很好,直到冲出狂热的人流,姑娘的裙装一尘不染。她快活地搂着福兰的脖子,嘲笑着那灰头蒙脑的可怜模样。

“现在你不用在化装,就能参加蒙面舞会了。”姑娘笑得前顷后扬,手指划着福兰脸上的污秽,在黑色中点出几点白色的旋涡。

“我的好姑娘,如果你更轻些,我想我会少点狼狈。” 福兰脱下外套,走到一旁扑打衣服上的灰土。他调侃着,然后预测姑娘会变身成野猫,张牙舞爪地扑过来。

体重可是每位女士的大忌,助理检控官打量着身边,准备找出一条最好的逃跑路线。

安玫打量着自己干净的裙子,再看看爱人那件失去原本颜色的马甲。

那对镶嵌在佼好面容上的绿玛瑙,染上了些许更加亮晶晶的东西。

然后她扑了过来。

躲避不及的福兰闭上眼睛,准备承受小野猫牙齿与指甲的洗礼,姑娘爱死了这种亲密的接触。

“临街有家馆子不错,里面的菜肴比我的肉可口多了。” 福兰又企图转移话题。

回答他的是个缠绵良久的吻。

子夜的狂欢节,开始迷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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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傲慢之都 第五章 港口

连续的彻夜狂欢,让费都的市民在快乐之余,难免疲倦不堪。节日最后一天的深夜,已经看不到前几日延续到清晨的喧哗。只有三三两两几只小猫,喷着酒气在街上发出叫人厌烦的嘈杂。

似乎喜欢热闹的神灵尚未玩够,在转钟时,凌厉的尖叫打碎了满城的寂静,编织出混乱的大网。

巡警队骑士包围了名叫“绿野仙踪”的舞蹈团帐篷,几个市民正惊恐地朝着骑士们大喊大叫,然后跑到一旁剧烈的呕吐起来。

“法医官呢?怎么还没来?”探长恼火地责问。

“噢,他喝醉了,怎么也叫不起来。狂欢节嘛。”卫兵替同僚辩解道。

“混帐东西,我早应该把他的头塞到马桶里,让他知道耽误了工作的下场。”探长狠狠吐了口唾沫,他心里明白,即便法医官在场也于事无补。

整整二十一人,包括舞蹈团上上下下的舞女、杂务、保镖以及付了大价钱,留宿在帐篷里准备好好享乐最后一晚的客人,全部都被恶魔取走了性命。

只有恶魔,才做得出这种行为。这二十一人被开膛破肚,里面的脏器消失得无影无踪,但偏偏,连一点血液都没溅出来,仿佛肚子里本就空无一物。

每个人死得都很突然,脸上还保持着正在寻欢作乐的神情,似乎还来不及流露出恐惧。

“该死的午夜屠夫。”探长咬着牙,握紧拳头,指关节透着青白,他愤怒而无力地叹了口气。

※ ※ ※

即便再老练的检控官,在超自然的威能面前,也显得渺小。

所以在第一庭,地位最高的,并非总法庭长或者首席检控官等手握权柄的大人物,而是那位地位超然的法师。

如果把世间的阶级体系比喻成一棵大树,普通民众无疑是深广的树根,汲取奉献着养分;士兵好比厚实的树皮,防御着危险;贵族骑士们就是粗壮的树干;商人则是树干内的经脉;而侍奉神明的神职者与国王们,处于最顶端,仿佛优先享受着阳光的华盖。

魔法师紧随其后,如同树梢下额外延伸出的支叶。这还是因为修炼奥术过于讲究资质,使得这个职业的人数太少的缘故。

千百年来,非世俗领域里的明争暗斗,德鲁依、术士……这些掌握着神秘力量的职业都逐渐被神圣教会的神职者所击败,沦为一旦被发现,就会被送上火刑架的没落势力,惟有法师,勉强与教会势均力敌,赢得了在光明下行走的权利。

当然,法师与教会是否私下有什么秘密协议,就不为世人所知了。

如果你惹怒了一位领主,也许还能逃之夭夭找个乡下地方隐姓埋名藏起来,但招惹了一位魔法师,那些神秘的法术比刺客暗杀者的追踪还来得有效,叫你无处可逃。

这位精通精神魔法的法师,在第一庭享受着叫普通人咋舌的薪水,一般的行政规定根本制约不了他。

只有在一些涉及到非世俗的案子里,才轮到他出手,比如案情牵扯到另外的法师、惊动全国引人注目的大案,需要尽快找到证据破理等等。

高薪水、低工作强度,这些让福兰在忙得屁股挨不着板凳时,深深羡慕不已。

不过这位工作清闲的法师,还是给福兰带来了麻烦。

费都连续出现的杀人案,明显有非自然因素的存在,巡逻队求助于第一庭,同属于司法机构的贵族法庭,责无旁贷地应派遣法师前往协助。

但被尊称为威廉大师的法师,已经一个多月没来上班了。

众所周知,法师出现在世俗界,大多数为了攒钱来采购魔法材料,使得计划中的实验能顺利进行。

那些昂贵的媒介与魔法材料,即便每位归档注册的法师所能享受的特殊津贴,也远远不够。

国王的宫廷教师、豪门的首席顾问,法师们通常以这样的身份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

但比起世俗界的鸡毛蒜皮,神秘的召唤仪式和炼金实验,才是他们生活的意义。

显然威廉大师又在魔法实验中流连忘返,忘记了时间。

没人愿意去催促一位沉迷在实验中的魔法师,布满机关的法师塔和被不断失败的实验折磨得脾气暴躁的法师,无疑是让世俗之人避之不及的存在。

因为私闯法师塔,被火球轰成焦碳或者沦为送上门的活体实验品,这样的传闻并不少见。

作为新人,任务落到了福兰的头上。

“这小子最近太出风头了,估计让某些大人物产生了嫉妒之情。”不少人这么想。

不过对福兰来说,虽然有些恐惧,但更多的还是兴奋。

神秘的魔法实验,永远让世人琢磨不透的法术,这些无不诱惑着福兰的好奇心。

碎纸、杂物、被丢弃的小丑面具和彩球,狂欢节刚刚过去的街道显得凌乱不堪,清洁工人加班加点一直忙到十点多,还没让道路恢复整洁。

昨晚午夜的杀人案,让巡逻队再也无法隐瞒费都屠夫的存在,流言让大街小巷的行人少了不少。

有些想象力更丰富的人,窝在酒馆信誓旦旦地对酒友说,“那家伙可指不准是人类,也许是从深渊爬出来的怪物,啧啧,它嘴还真叼,一次就吃一个部位,这次是内脏,下回就是大腿了,活生生地嚼下来。”

话让酒馆里的客人惊叹不己,吧女们更是面容苍白,不停转着眼珠,想办法今天是不是能找个理由早点下班。

不过说这番话的很快被巡警以扰乱治安的罪名带走,大街小巷的骑士们铁青着脸,更加警觉的巡视着周围,不放过任何风吹草动。有个倒霉的盗贼,失手逃窜,居然引来了半个纵队的卫兵在身后追赶。

“我只是偷了个钱袋而已,犯得着吗。”被四、五个壮汉扑倒在地时,小偷哭垂着脸喊道。

驿站空荡荡的,只有几辆马车停泊在站点,车夫无聊地打着哈欠,满脸沮丧。

就算谣传中的怪物再凶狠,他们也得工作,不然明天吃什么?

“大人,上我的车吧,保证舒服又方便。”看到福兰走近,一个机灵点的车夫急忙堆出笑容,嚷嚷道。

“去码头多少钱?”

“三个银意奥,如果您不打算搭乘我的车回来,还需要多加一个银意奥。”车夫讨好地说,“您知道,入城是要交税的。”

旁边的车夫看到同行有客上门,纷纷露出羡慕的表情,有几个张了张嘴,又把话憋了回去。

行有行规,在驿站马车的圈子里,故意压价揽活和互相抢客,都是要不得的行为。

触犯了规矩的人,说不定哪天晚上,马车的轮子会被锯断,甚至昂贵的驽马被下毒毒死。

这种事即使闹到行会的大人物那里,也得不到帮忙,反而招来嘲讽和不守行规的恶名。

官僚有官僚们的规矩,商人有商人们的规矩,就算是乞丐,也有属于乞丐们的规矩。

人类的社会,就是由大大小小的规矩,组成了次序。

马车缓慢驶出费都的城区,出城后,速度猛然提高了不少。

港口处于离费都主城区三十多公里的入海口,实际上是拥有着各种设施,半独立于主城的大镇子。每天无数的货物在那里下船,运往城里的大小商铺,再由商铺流通向付得起价钱的地儿。

费都到港口的道路修建得宽广平整,足够同时容纳十辆马车并驾齐驱,还涂上一层厚实的黑色沥青,有钱人历来在财路上绝不吝啬。

不少人说,只要站在这条黑马路旁半个小时,你所见到的财富顶得上自己一辈子的收入。

比起老城区破旧的道路,和新区在闹市限速的规定,这条路无疑是合适飚车的好地方,福兰把头伸出车窗,享受扑面而来的劲风。

“噢,我的好先生,太危险了。”余光瞟到福兰举动的车夫,努力侧过头,顶着风大声警告,“以前有位老爷,就是这样被对面驶来的货车挂到,脑袋和身子分了家。”

“分家?”

“对,分家,一眨眼的工夫,半里长的路都染成了红色。”车夫夸张地叫道。

不到一小时,驿站马车就拐进了港口。

福兰付了钱,在路旁深呼吸了几口,海边空气中特有的腥味,比离得稍远的费都主城,更加浓烈。

港口的青石板路面永远是潮湿的,没人可以分清路上的水迹,是海浪的遗物,还是工人们的汗水。

在这个半弧的港湾,一艘艘小船穿流不歇将停泊在半海里处双桅横帆货轮上的货物卸下,运回大小不一的十几个码头。赤膊着上半身,只在肩膀处搭上厚皮垫的精壮工人,吆喝着把一捆捆重得惊人的货物扛起,搬送到百米外的货车场。

早以等待多时的双马货车,一刻不停地将玻璃、丝绸、海鲜、漆器,种种维持着费都人生存与奢华的东西,运送到主人的手中。

辛苦了几个月的水手,一窝蜂填满了所有的小酒馆,挥霍着将工钱换成了麦酒和姑娘窈窕的身体,时常能看到烂泥般的醉汉,躺在小巷里呼呼大睡,但等到海船的号角响起时,他们马上带着满不在乎地神情,踏上不知道未来的航路。

整个港口,仿佛巨大的蚁穴,看似混乱实际分工明确。

福兰避让开一队正搬运着木箱子的码头工人,即便箱子密封的很好,福兰还是闻到一股酸涩的刺鼻气味。那应该是刚从图兰卡运来的,叫大麻的植物叶子。

费都的有钱人喜欢将大麻叶捣碎后混入烟草中抽吸,这类经过特殊加工的香烟价钱贵得吓人。

福兰父亲的笔记中记载过这种植物,大麻叶在止疼方面效果不错,但抽多了,容易令人变得神经兮兮的。

所以父亲把它归纳到“毒药”的范畴里。

总有人花大钱来抽毒药,这叫福兰觉得滑稽。

一路下来,福兰打听了三家船行,回答都是,“尊敬的先生,我们并不提供短途客船服务,小货船也空闲不下来,您也许能去十四号码头打听,那里是停泊渔船的地方,一点小钱就能让渔民们像护送国王般将您送到目的地。”

十四号码头并没有空船,早起的渔民在天微蒙时就驾着小拖网渔船出发,在无边无尽的海上追寻着鳗鱼、鳕鱼、金枪鱼、沙丁鱼们的鱼群所在。

“为什么法师都这么孤僻,喜欢把住所建在鸟不生蛋的地方呢?”福兰无奈地想,他拐进路过的一家小酒馆,准备先填饱自己的肚子。

这种为那些水手和码头工人服务的小酒馆,食物和酒的品种很少,福兰选择了炸鱼排和烤土豆条,外加一小提啤酒。

老板的手艺还不错,只是啤酒的口味粗燥了些,不过价钱相对也便宜不少。

在酒馆打发了会时间,福兰又去了十四号码头。

这次有幸运儿早早满载而归,正忙着一边把在网子里活蹦乱跳的鳕鱼清理出来,一边和鱼店里负责进货的老采买讨价还价。

“十六个银意奥,不能再多了。”

“老爷,鳕鱼在这个季节很难捕到的,按去年的价钱,至少值三十个银意奥。”

“天,是鳕鱼我才给你十六个,如果是那些难吃发臭的沙丁鱼,我看都不会多看一眼。”

“可是……”

“行了,我的帅小伙,能够在午后一点的时分归航,你已经受到了海神的眷顾,别太贪心了。”

被称呼成老爷,这让采买眉开眼笑,但在价钱上他始终不让一步。

“先生,我想租下您的船。”等待了一会,似乎渔民和采买之间为价钱的争论持续到天黑也不能结束,福兰忍不住询问道。

“老爷,我能为您效劳么?”渔夫好奇地打量着福兰,在港口很难看到像这么穿着整齐的斯文人。

“我想去附近的一座岛屿,大概九海里的路途,我愿意用二十个银意奥来报答您。”

渔夫还没来得及答话,采买便惊呼起来,“帅小伙,你莫非是海神的私生子?无论如何,你得把幸运分点给我,十六个银意奥归你,鳕鱼归我。”

“九海里?老爷,您该不会要去那座有着塔楼的岛吧?”渔夫脸色很难看,“那里据说住着位魔法师,如果不小心惹怒了他,被法术召唤而来的风暴,能让我的小船再也回不来。”

听到“魔法师”三个字,老采买也打了个寒战,小心翼翼地朝四周窥了窥。

毕竟在普通人的心目中,魔法师可不是能轻易接近的对象。

“没关系,那位法师是我的同僚,而且您只需要在浅水处靠岸就行了。”

“同僚……天,您也是位魔法师吗?”渔夫面无人色地后退了几步,全身发着抖。

“为了平息您的恐惧,我把租金出到二十五个银意奥。”福兰没承认也没否认,如果能让渔夫鼓足勇气送他上岛,他并不介意多花点钱以及冒充回魔法师。

没人敢拒绝一位法师的请求,哪怕再不情愿。

渔夫飞快地将鱼处理给采购,而那位采买含糊地说了句,“我去找辆车来运走。”然后仿佛死里逃生似地跑开了,身手矫健得如同时光倒流,让他重返青春般。

福兰看到,老伙计的背上,一大片汗渍把衬衣染得透湿。

这两人的恐惧,让福兰也心神不宁起来,种种关于法师的恐怖传闻,让福兰的心绷得紧紧的。

“没关系,再怎么说,威廉先生和我都是在第一庭工作。”福兰安慰自己。

海面上一丝风也没有,一大群海鸟追逐着浪花,盘集低飞,整个海面宛若大大的镜子,反射着太阳眩目的白光。

随着小船的驶近,大概二小时后,水平线上的那点阴影越来越大,渐渐显露出清晰的轮廓,那是座很小的荒岛,在岛屿的最高处,耸立着长长的,像灯塔一样的建筑物。福兰有些失望,法师塔并没有想象中的神气,至少从外表上看,它很有些年头了,就如费都老区的房子般,陈旧破烂。

“尊贵的先生,我没法再靠近了。”渔夫满头大汗,将船停靠在从岛屿边缘延伸出的一堆珊瑚礁旁,“这岛附近都是暗礁,再驶过去点,船底会被撕裂出个口子。”

“如果可以,天黑时您能来接我,当然,我会再付您二十五个银意奥。”福兰说。

渔夫哭丧着脸,答应了。

水不深,福兰卷起裤腿,将鞋子拎在手中,随着珊瑚礁蔓延的路径,朝岛上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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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傲慢之都 第六章 法师

在太阳的倾照下,龟裂的岩石泛着苍白的颜色,嫩黄的苔藓在裂口的阴面半死不活的生长,在背风的旮旯儿,还有不少没被海风吹走的垃圾,海浪与风,将岛屿的地面侵犯得坑洼不平。

岛并不大,严格来说,这只是一座稍微有点大的珊瑚礁。只几步路,福兰就来到法师塔前。

整栋塔大概有三层楼高,外表的红砖被海水特有的碱质腐蚀出密密麻麻的小洞,偶尔一阵风吹过,风化的沙砾从砖缝处倏倏直淌,虽然这是福兰第一次见识到法师塔,但他确定,这和传闻中,用秘银和宝石雕筑而成,无数魔冢和异界生物所守护的法师居所,截然不同。

“请问,威廉先生在家么?”

在门前喊了好几声,静悄悄的,耳边,惟有海浪拍打礁石的声响。

经过慎重的观察,福兰觉得,那扇木门并不是臆想中要人性命的魔法陷阱。

他小心翼翼地推了推,出乎意料,门没锁,伴随着手腕不断加重的力道,腐朽变形的门“吱嘎吱嘎”地与地面摩擦出刺耳的响声。

室内光线昏暗,墙壁上的小窗户拉上厚厚的窗帘,几缕阳光辛苦地从帘子和窗棂的缝隙间窜进来,似乎很久没人打扫了,老旧地板上囤积着经年的老垢。

“住在这儿的人,真是个懒东西。”估计初次拜访的人,都会产生这样的念头。

整个一楼大厅空荡荡的,惟有正中间伫立着向上螺旋盘升的狭小楼梯,福兰尝试着走上去,由木头铺垫成的台阶立即不堪重负的呻咛起来,让福兰怀疑,它到底能不能负担自己的体重。

每踏一步,身子就伴随着楼梯上下起伏一会。

待在这样的高危建筑里,还真需要一点点勇气。

二楼仍然没有人,墙角处的小床、粘满油腻的橡木桌子,以及桌上堆叠的还遗留着残羹剩饭的餐具,表明这是主人的卧室兼饭厅。

不少衣服胡乱散放在地上,特别是那件尖角帽,福兰拾起来,仔细打量了一番,款式和马戏团的小丑所戴的滑稽帽很相似,只是颜色并非五颜六色而是深邃的漆黑。

传说中的魔法师都戴这种帽子。

“终于有人来了么?”正在福兰奇怪主人去哪里了时,仿佛回答他的疑问般,沙哑的声音从最高层的三楼传来。

“是威廉先生吗?我是福兰.弗莱尔,第一庭的助理检控官。”

“该死,我管你是谁,只要是活人就行,快点来顶楼,噢,我已经快疯了。”声音立即尖锐起来,语调中洋溢着兴奋。

“威廉先生,第一庭需要您的协助,万分期盼您驾临,也许世间的琐事比不上在浩瀚的魔法世界里探索,但第一庭的每位员工以及费都的市民,都会深深感谢您。”

福兰仍然站在原地没动,他已经打定主意,将话传到后马上离开。“活人”、“快疯了”这些词让他深怀顾虑,难道那位大师准备用活体实验来追求在魔法领域的突破?

“需要我的帮助?天,再那之前,谁来帮助下我呢?”魔法师抱怨了几句,然后恍然大悟地嚷道,“请别害怕,虽然谣传中法师都是一群喜欢用他人的生命来验证法术效果的变态狂,但我保证,人类的身体是最下等的实验载体,我宁愿召唤一只小鬼怪来达成自己的目的。”

“我的实验出了点小麻烦,需要另一个人的帮助,请放心,这不会对你造成任何伤害,相反,对普通人而言将是一次稀罕的体验。”

“在上来前,麻烦把橱柜打开,里面有点食物,请拿给我,该死,我没办法打开它。”

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福兰按照吩咐将橱柜里已经放得发硬的黑麦面包取出来,朝顶楼走去。

随着螺旋楼梯转了两圈后,顶楼的面貌呈现在福兰眼前。

如果说下面荒废得如同流浪汉的临时居所,那顶楼就如同另一个世界。

在并排的十来张宽阔的大桌子上,数不清的玻璃器械堆放在一起,有的盛满红红绿绿的液体、有的装着铜黄色的粉末,有的瓶子里甚至是壁虎样生物的尾巴或者某种鸟类的羽毛。

弯曲的玻璃管将烧瓶、烧杯、皿管、漏斗、坩锅连结成一组,几小组又彼此间连接成一大组。似乎实验在非常仓促的情况下停止了,漏斗滤膜上过滤出的渣子还没来得及清理,那台由金属打造,在侧面刻着神秘符号,似乎是加热器的器械,用光了所有燃料,让坩锅里一大团果冻状的东西凝固成了块状。

神秘的氛围充盈着室内,但有一点蛮破坏气氛,福兰在桌子与墙边壁橱的显眼处,都瞟到了第一庭的标志。

虽然在第一庭只待了两个月,但福兰还是听闻到不少有趣的怪谈,“无故不见的家具”就是其中之一,专门从名牌店订购的手工桌椅,上好木材打造的书架,经常在某个深夜,仿佛烈阳下的冰块,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导致第一庭在更新器械的资金上,开支大增。

警卫发誓,他们绝没有偷懒巡逻。

于是,“被幽灵附体的家具”这样的怪谈,逐渐流传开来。

福兰想,“我发现了真相。”

显然是这位大师假公济私的结果,不过,体积颇大的桌柜,是如何瞒过警卫的眼睛,被搬运到海中的小岛呢?

想必这也是魔法的神奇之处。

“我这里从来没有客人来拜访,差点以为我会被困在这种形体里一辈子。”魔法师庆幸地叹口气说道,“请把面包给我,饥饿真是种让人痛苦的体验。”

声音是从脚底下传来,当福兰询声望过去时,在地板上那一大叠书堆中,正有气无力躺着一只老鼠。

灰色的绒毛、唏嘘的胡子、绿豆般大小鬼祟的眼睛,光秃秃淡红的长尾巴。

货真价实是一只灰毛耗子。

福兰有点慌张地把食物放到老鼠身边时,似乎饿了许久的老鼠立即狼吞虎咽起来,仿佛正在大嚼的不是过期面包而是灌满肉羹的肥肠。

“太美味了,我从来不知道,面包会这么好吃。”老鼠将最后一点渣子咽进肚子,满足地长叹了一声,绿豆般大小的眼睛舒服地眯成一条细缝。

一只老鼠露出这么拟人的表情,并且能口吐人言。福兰觉得,整个世界开始不真实起来。

“我真不知道该怎样来表达谢意,现在,请帮忙将壁橱第三格写有“人类毛发”和第六格写着“磷石”,以及第七格贴着“骨粉”标签的抽屉打开,取出一些按一比一的比例放到装着‘果冻’的坩锅里。”

看到福兰有些迟疑,老鼠解释道,“请相信,我就是你要找的威廉,第一庭荣誉魔法师,因为某种失误,我被困在这该死的形体里。”

“想恢复原状,必须提炼一种油膏,但我无法以这种形体来完成,甚至连壁橱的抽屉都够不着。”自称为魔法师的老鼠说。

“对,材料放进坩锅后,再将放在桌子旁那盛满黑色液体的瓶子拿起来,将液体倒入坩锅下的加热器。”看到福兰按照吩咐行动后,魔法师指点着,“别直接把火油点燃,那样会爆炸的,在另张桌子上能找到硝粉,它能抑制火油的烈性,又不会让火焰的温度降低。”

准备工作都完成后,福兰点燃了加热器,纯白的火舌猛然冒了出来,很快,坩锅里凝固的果冻冒着大大小小的泡子,咕咕翻滚起来。

气味很难闻,仿佛田地里发醇的肥料,福兰强忍着呕吐的感觉,又在魔法师的指导下,朝锅里放进一块星屑。

“你动作很熟练,并不像个新手?”魔法师歪着脑袋,奇怪地问。

“我在平时也会进行一些草药学方面的实验,私人的小嗜好。”福兰回答。

“噢,草药学。”魔法师的鼠脸上浮现出瞧不起的神情,“不过也难怪,在普通人的心目中,那已经算一门高深的学识了。”

随着星屑的放入,坩埚里浑浊的液体渐渐形成了两个截然不同的部分,处在下面的是颜色灰暗的渣子,浮在上面的是一层透明的黏液。

“现在用滤网将渣子过滤掉,然后等上半个小时,黏液冷凝成青绿色的油膏后,我就能恢复原形了。”

“威廉先生,您到底在做什么实验?居然能把自己变成一只老鼠。”福兰一边过滤,一边好奇地问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变形术么?可真是神奇呀。”

“天,你真不识货,你居然说这伟大的成就是变形术?毕竟是普通人,假如是另一位魔法师,早就吃惊得连眼珠子都飞出来了。”魔法师的语气充满了自豪。

福兰有些摸不着头脑,“虽然我先前并没接触过魔法世界的奥秘,但在传闻中,变形术不就是能变成任何动物的法术么?”

“变形术只是任何法师施展解除魔法就能破解的二级法术,而且只能单纯的改变外表。”魔法师耐心地解释道,“你听说过德鲁依么?”

“曾经在教廷的宣传中听说过,那是一群自谓为野兽的异教徒,据说,他们连审美观都和野兽一样,甚至还会与野兽交配来繁衍后代。”

“噢,少提该死的教廷,除了造谣,那些主教们还会干什么呢?”魔法师忿忿不平地说,“任何人在他们眼中都是异教徒,就连法师召唤个骷髅什么的小怪物,都会被说成是把灵魂奉献给了魔鬼。”

“德鲁依的自然系法术在法师眼中虽然不值一提,但他们的变形自身却是法师万万不及的,一位德鲁依长老甚至能变幻成巨龙,并且保留喷吐、龙威等只有真正的龙才能施展的技能。橡树之路到底还是有其独特之处。”

“十年来我一直在模仿德鲁依的天赋,企图创造出真正强大的变形术,我的研究在早些时候终于有了突破。虽然暂且只能变成老鼠、蛤蟆等弱小的生物,但就算是圣武士的真实之眼,也无法解除变形。”

“但这差点害了自己,在大半个月前,当发现自个已经能用法术模仿一些低级德鲁依变形的技巧时,我迫不及待地施展了法术,然后,正如所料,自己变成了老鼠,一只货真价实的老鼠,敏捷的跑动,比人类杰出的听力以及微光视感。”

“我在塔楼里狂奔,完全以老鼠的感知来体会这个世界,等筋疲力尽后,想恢复人类之身时,才懊悔地发现,自己忘了事先调配好还原术需要的媒介。”

“请再次接受我的感谢,如果不是你及时来到,估计我只能靠啃木头过活了。”

魔法师的嘴角挂着一丝微笑,不过在福兰看来,一只笑得像人的老鼠,让人有些毛骨悚然。

“亲爱的福兰,你已经赢得了一位魔法师的友谊,但想保持这种友谊,请不要将今天看到的向他人述说。只有当能变成牛头人、蝎尾狮等强大生物时,我的研究才算派得上用场。否则我会被嘲笑成花了十年时间来研究如何变老鼠的怪人。”

“当然,请相信一位检控官的嘴巴。”福兰说。

坩埚里的透明黏液已经冷却了,呈现着绿油油的光芒,原先恶心的气味也转变成淡淡的清香。

“我没办法在非人型的状态下冥想,偏偏魔力在先前的实验中消耗得所剩无几,勉强能施展一次还原术。” 魔法师一边说,一边跳进了埚里,在里面打了个滚,然后又蹦回地上,动作灵活极了。

音节古怪,完全无法辨识其中含义的句子缓慢而优雅地从魔法师嘴里吐出来,即便肉眼也能看到,空气似乎成为了看得到摸得着的薄膜,在魔法师的老鼠身躯周围扭曲氤氲,福兰惊讶地瞧见一只老鼠逐渐变成了人类。

这种体验确实是一辈子都难感受一次的。

那是一位四十岁上下,留着小胡子的中年男人,浑身赤裸,面容苍白,嘴唇毫无血色,这并非贵族常年养尊处优,肤色白皙得能看见蓝色血管的“贵族白”,明显是长期不注重饮食所造成的营养不良。

魔法师舒服地伸了下懒腰,用手指梳理了下脏乱的头发。刚想走上几步就猛一磕碰,啪的摔倒在地上。

“该死,我都忘了怎么用两条腿来走路。”魔法师气急败坏地抱怨道。

“威廉先生,也许我能荣幸地请您吃顿晚餐,嗯,以现在的光景来看,应该是宵夜了。”福兰伸出手帮忙法师爬起来,“当然,您能先去洗刷下,再穿套衣服,我会在塔楼外等您。”

走出塔楼,繁星像细碎的宝石在夜空闪烁,月光之下,那片望不到尽头的暗蓝粼粼闪耀,潮湿的海风阵阵抚过,让福兰觉得很舒服。

“老爷,您终于出来了么。”声音中带着点哭腔,渔夫遵守承诺地将船停靠在岸边,不知道已等待了多久。

“如果他知道将有一位真正的魔法师搭乘渔船时,会是怎样的一幅表情呢。”福兰望着渔夫,满怀歉意地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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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傲慢之都 第七章 庇护

“魔鬼,你这个狡诈的魔鬼。”当歹徒被判处终身监禁时,他绝望地朝福兰吼叫。

“噢,亲爱的先生,在地狱等我吧,也许六十年后我会去探望您。”福兰收拾着文书,有气无力地随口回答道,他无心庆祝自己的胜利。

连着几晚的四次可让他腰酸背疼。

骑士如果在竞技场上抡倒了一群对手,拥护者会要求他在下一次竞技中能有相同的表现;商人如果某天卖了打折的货物,顾客会埋怨恢复原价的商品好贵。

同理,如果一个男人在床上来过四次,那么当只能应付三次时,会招致情人藐视和怜悯的眼神。

对福兰来说,小野猫的火辣礼物越来越难以招架了。

这多少在男人的自尊上留下了阴影。

俏皮话引发了观众们的掌声,不败的律法代表,年轻、英俊、单身,这些都让福兰的人气指数遥遥上升。

在第一庭,福兰越来越受到重视,而且,人们惊奇地发现,他还赢得了那位魔法师的友谊。

威廉大师可一直是副生人误近的冷面孔,当看到他和蔼可亲地朝着一个法庭小职员打招呼时,所有人都寻思着其中的意义。

莫非这个叫福兰的新人,是大师的亲戚?又或者,是因为天赋,被看中成为了魔法学徒?

无论哪点,当一个人背后站着位魔法师时,就代表了他前途无量。

如果福兰知道了这些猜测,估计会在心里苦笑,威廉先生曾经在无聊时,测试过他的天赋,然后毫不客气地说,“你对奥术的契合度,和石头没什么区别。”

流言传到安玫耳朵里时,小野猫曾经好奇地问东问西,被缠得没办法的福兰,只好用嘴巴和舌头,把喋喋不休的话语给堵了回去。

他和这位魔法师的关系,只是单纯的人情。

当然,一位魔法师欠你一个人情,总比你欠魔法师一个人情好。

人类是一种容易忘记苦难的种族,不到半个月,费都连续杀人案带来的恐惧,渐渐沦为餐桌上打发时光的有趣话题,人们一边猜测着凶手的身份,一边嘲笑巡警队的破案能力。

“魔法师又不是警犬,总不能指望我用鼻子闻出凶徒的行踪。”威廉在努力工作了几天后,扔下这句话,又奔回了魔法与炼金的世界中去了。

庆幸地是,午夜屠夫仿佛人间蒸发了般,没有再次出手。

世道又安静了下来,再也看不到市民们惶恐不安的神情,除了被上头催促得多了几根白头发的巡逻队探长,其他人都很满意。

三个月的见习期快结束了,福兰憧憬着自己的职位。

虽然大检控官卡米罗非常欣赏他,也表示过会支持他留在第一庭,福兰谨慎地对这承诺表示感谢,他希望一切按规矩来。

假如应最公正的法庭,也讲究人情关系,那么,这世道还有什么能值得信赖呢?

能成为第一庭的直属检控官最好,实在不行,去地区法庭也行,也许苦一点,私下去找几份兼职,使薪水足够租上带小阳台的大屋子。

福兰曾经委托地产商人打听过,在闲暇时也考察了商人推荐的几间屋子,有贵族的旧居,也有新兴公寓的空单元,都很不错。

“天,真不像四十多年历史的老宅子,保养得太完美了,我爱后庭的那片蔷薇。”

“这里也不错,虽然是公寓楼,但从高处看窗户外的街景,实在太美了。”

陪伴他一起去的小野猫,每到一处,都兴奋得不行,福兰从她漂亮的大眼睛里看到了梦想的星光。

“真想早点搬进来,奶奶还没享受过这么大的卧室呢。”和地产商人告别后,安玫意由未尽地感叹着,然后挽着福兰站在屋外,着迷地注视着梦中的大房子,直到天黑。

幸福总是让一切都变得很快活。

所以,在最后关头,福兰谨小慎微,想躲避开不利的麻烦。

麻烦的源头,就是那位金雀花的大小姐。

似乎这位大小姐,对聪明人有特别的偏爱。

有几回,佩姬会邀请他共进晚餐,就餐地点经常是宝钻大街最有名气的几家酒店。那儿光从侍者的素质就能估摸出绝对名不虚传。

每位侍者都能熟练地说出哪一年份红酒的味道,适合用什么食物来搭配;什么种类的酒水,是在口腔的右边多尝一点,还是在口腔的左边多尝一点好。

甚至领班,还精通几门外语,举止优雅绅士。

和他们比起来,福兰似乎觉得自己的品位和学识,都逊上一筹。

所以每次点菜时,福兰都闭口不言,看着佩姬认真地考虑,喝三四年的葡萄酒,该选择山羊乳酪还是蓝纹乳酪。

这个姑娘做什么事情都追求完美,完美到繁琐。

乍一看,佩姬似乎是个傲慢的大小姐,她用不屑的态度对待着身边的人,和每个人保持足够遥远的距离。但福兰感到那不过是个假象。他意识到姑娘内心十分孤独。

有时福兰会劝解她应该对同僚更加友好些,但姑娘露出厌恶的表情说道,“不能足够优秀,懵懂地过着日子,这样的人和猴子有什么区别?我为什么要友善地对待猴子?”

福兰被姑娘的毒舌呛了几回后,放弃了努力。

调教贵族家的大小姐懂得人情世故,可不是他的义务,而且法庭里的闲言碎语多了起来,一个低等贵族和豪门名媛间的暧昧,飞快地在第一庭传播开来。

福兰开始避免和佩姬有过多公事外的接触,本分点是新人生存的基本原则。

不过这位大小姐似乎对福兰的兴趣浓厚,她把福兰看成自己在第一庭值得来往的朋友,两人的晚餐断断续续进行着。

“这盘烩羊眼怎么样?特意订做的。”佩姬问,“看着有些恶心,但味道不错。我挺喜欢的。”

天知道福兰是怎么将一个个圆滚滚的眼球吞下肚子的。

“口感……嗯,口感很奇妙,蛮不错。”出于礼貌,福兰苦笑着说。

打这以后,聚餐时,佩姬总是用他觉得“蛮不错”的烩羊眼来招待他。

“你是个聪明人,我喜欢聪明人,或者说,莱因施曼家族喜欢聪明人。”在几次晚餐后,佩姬突然说。

“呃,过奖了。”

福兰谨慎地回答,他知道大小姐话语里招揽的意图,莱因施曼一族历来视人才为家族繁荣生存的根本。

佩姬摇晃了一下手腕,站在沙龙一偶的侍者赶忙端着银质水壶,重新为空杯蓄上棕红色的蜂蜜茶,姑娘满足地抿了口,接着说,“权势、财富、私欲,总会让现实显得无奈。你非常有才华,但当你满头白发,还为了生计奔波,继续遥望着本应属于你,却被猴子们占据的职位时,悔恨会将你彻底崩溃。而莱因施曼将让这种悔恨不复存在。”

走出宝钻大街的豪华酒店,那辆在不起眼处雕刻着金雀花的马车正停泊在门口,过往着的行人用赞赏的目光打量着拉车的两匹骏马,识货的也许会暗暗惊叹,虽然不是纯种马,但至少也是纯种马三代内的子孙,用它们拉车,实在是奢华的行为。

“请考虑下,莱因施曼从来不会让忠诚的人失望。”马车启动时,佩姬把头伸出车厢,说道。

今晚的夜色很阴沉,黄昏时的乌云一直遮掩着月亮,福兰站在街旁,准备找辆空闲的马车回家,但一会后,他决定还是用走的回去。

很多人觉得,皱着眉头,托住下巴,静坐着思考,实在是充满智慧的举止,所以在游呤诗人的传唱中,经常能听到这般的诗词,“提尔的王者悄然静坐,视线穿过最远的云端,狂野的思绪在脑海挣扎翻腾,坍塌的权柄,顷颓的皇冠,他即将一无所有。日出直至日落,王凝固的身躯终于微微颤动,他离开御座,吩咐随从,于雪夜前行,去那神圣的安诺企求宽恕。”

但真正思考时,静止的动作会让你的大脑产生类似便密的堵塞。我们有理由相信,那位在记载中,裸身跪在教皇厅门前三个昼夜,最终获得加冕的国王,在做出痛苦的选择前,会狂乱地摔碎手边的一切东西,无奈叹息着在房间里来回行走。

福兰不知道穿过了多少条街道。

年轻的检控官无不梦想自己有朝一日能成为大人物,但成为某个家族的附庸,以家族的利益来代替司法上的公正和自由,并不是他的追求。

被金箔包装得再精美的木偶,哪怕是在舞台上扮演帝王,也摆脱不了被扯线操纵的命运。

“找个委婉的理由拒绝吧。”福兰决定,然后在转角处,他停了下来,店铺橱窗里的泡芙、朱古利蛋糕正散发着诱人食欲的色泽。

“给安玫买几块,她爱吃甜品。”数了数钱包里的零钱,福兰走进糕点房,满屋子香甜的气味马上将他包围,让没填饱的胃又开始蠢蠢欲动。

在那种讲究礼仪蹩手蹩脚的酒店里,面对着烩羊眼,是不太容易吃饱。

“丫头泡咖啡的手艺不错,正好用蛋糕来搭配。”提着糕点房的小盒子,福兰愉快地想,步伐愈加轻快。

※ ※ ※

饕餮、贪婪、懒惰、淫欲、傲慢、嫉妒,人类总是有着各式各样永无止境的欲望。

那是娇嫩鲜花上的虫子、燃烧万物的野火,在肆意破坏之后,只留下残缺的花瓣,和焦黑,永无希望的废土。

所以有了律法,有了法庭和法官,因为人类,也害怕被自身饕餮的欲望所吞噬。

在人世间,法律约束着大多数人的行为,相对公平地让社会归于守序。

就连国王的意志,也得被律文所限制。

但教廷是个例外。

“世俗的法律无法对神眷之民产生影响。”从教皇到最下等的神父,都坦然地这么认为,能够审判他们的,惟有宗教法庭与异端审判所。

如果教廷将这种认知,只限于内部,当然皆大欢喜。

但显然,教廷已经影响和妨碍了法治。

最著名的,就是庇护权。

每座修道院和大教堂,在后门的门檐上都悬挂着木制十字架,那是逃亡者获得安全的标志。

任何非异教徒,哪怕是十恶不赦的通缉犯,只要触摸到门上的十字架,高声呼喊,“请求庇护”,然后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奉献给光明之印,就能得到不容侵犯的保护。

没人敢进去修道院里进行抓捕,“教堂是尘世之天国,神灵在这里生息活动”,教廷绝不允许对神权的践踏。

当然,请求庇护的人这辈子只能生活在修道院里,走出大门,就代表庇护权失效。

虽然从此就要过上苦修士的生活,但走投无路的人,在最后关头仍然会选择这条道路。活着,能继续感受日出日落,总比去亲吻断头台永远湿淋淋的镰刀好。

诺森.菲利浦骑士就是做出这种选择的人。

在第一庭的案卷中,诺森是个残忍贪婪的冒险家,贵族与骑士的精神于他而言,显然是个笑话。

他曾经组织私掠队,对敌国的商队进行骚扰和掠夺,在拜伦人的眼中,是个英雄。酒会上,诺森身上的累累伤疤,时常引来仕女们爱慕的惊叹。

直到某天,私掠队一名因为赌博欠下高利贷的队员,迫不得已出售了一枚雕刻着四只黑色直立狮子的金纽扣后,英雄变成了通缉犯人。

四只黑色直立狮子,热库伯爵家的家徽。

而那枚金纽扣,本应属于伯爵家的一位年轻成员。而这位成员,在几年前带着扈从出外游玩时,和他随身携带的满腰包金币,一同失去踪影,再也没在世人面前出现。

据卖家的招供,伯爵的小侄儿,此刻正安静地躺某片不知名树林里三尺深的地下??一个后脑勺被打开花的人当然会安静地待在那儿。

指使这一罪行的人,就是诺森骑士。

巡警队和伯爵家愤怒的私人卫队,还没出发,精明的骑士就带着几箱财宝躲进了费都的大教堂。

钱财让教堂主教眉开眼笑,他圣洁地宣布,光明之印庇护了这名罪人,他将用余生的全部时间,在教堂里忏悔罪孽。

即便是伯爵的怒火,也无法撼动神权。

于是凶手,安然地在教堂里渡过了二十年。

这名杀人犯的证供,对福兰手头的一桩案子至关重要。

福兰相信,他正要指控的一名嫌疑犯,当年就是诺森私掠队的成员。

“得想办法把他揪出来。”福兰合上案卷,皱着眉头想。

※ ※ ※

隔天下午,巡警厅,探长莱姆接到了私人秘书的通知。

“第一庭的助理检控官弗莱尔先生希望与您会面。”

“请他进来,不过事先知会一声,因为事务繁忙,只能给这位先生一刻钟。”

莱姆不喜欢和大检控官打交道,这些从不站在最前线的官僚们总是抱怨多多。“天,我就要上庭了,嫌疑犯的同谋你们还没找到么。”他们总这么轻描淡写地说,如果抓到了,又会说,“喔,犯人在你们手上,从嘴巴里再多挖点证据出来,并不算难事吧。”

这种不体恤他人的态度,很让巡逻队上上下下的探员恼火。

现在连只是助理检控官的学徒也找上门来,莱姆不耐烦地喝了口水,临时改变决定,“只给他十分钟就够了。”

十秒钟后,福兰打开了莱姆的办公室大门。莱姆探长五十岁左右,身材魁梧,表情威严,一看就是有着优良传统的骑士家族出身。

“是个办实事的人。”福兰想。

“有何贵干?”莱姆做了个请坐下的手势,直接问道。

“关于二十年前,热库伯爵的侄子被谋杀,凶手用庇护法躲开追捕的案子,我想咨询些意见。”福兰也没有说正经事前先客套一番的习惯。

“嗯,是有这么回事。”莱姆回忆了下,“那时我还是巡逻队的普通队员,不过没法子,教堂有庇护权。”

“不得不承认,菲利浦骑士是个很警觉的家伙,我的探员注意到他经常在夜晚乘坐黑十字马车出来,但如众人所知,教廷宣称马车也属于教堂的延伸,他从不下车,就没办法抓捕。”

黑十字马车是教廷主教级神职官员的专用马车,以车厢上漆着黑色十字架而得名。包围马车,强迫车上的人下来,会被视为挑衅。

“事实上,伯爵视这为家族最可悲的耻辱,有证据表明,他曾经想到过用贿赂的方式,让教会将凶手驱逐出来,但没有哪位神职人员,会有胆量接受这么赤裸裸地交易。”

“总之,只要菲利浦一天不以自愿的意志。大摇大摆从教堂走出来,他就能逍遥法外。”莱姆探长看了看怀表,准备结束这次谈话。

“如果我能让他自愿出来呢?”福兰说。

莱姆肯定自己听错了,“你能?”

“如果再有一小时,咱们能好好谈论下我的计划。”

莱姆凝视着福兰,助理检控官坦然接受着探长目光的洗礼,一会后,探长高声朝门外叫道,“秘书,给弗莱尔先生端一杯水来,另外,通知探员们,会议推迟一小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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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傲慢之都 第八章 圣冢

费都大教堂,是建筑艺术上的传奇。

这栋伟大的建筑,完全抛弃了建筑学理性的概念,呆板的直线与厚实的拱券被唾弃。十二根巨大优雅的圆柱塔楼与无数细密的拱柱支撑着整个教堂的重量,教堂内部四十二间小礼拜堂全部由倾斜的柱子支撑,所有的平面组成了复杂的波浪线。

十二塔楼轻盈的尖顶上,雕刻着圣徒的塑像,他们居高临下,威严宛若主宰般俯视着全城。

外围看到不到砖块与水泥的半点痕迹,惟有的,只有出至名家之手的浮雕。怀抱圣子的圣母、神话中天使与恶魔的战役、圣经故事里的一个个场景,这建筑几乎完全由大大小小的工艺品堆砌而成。

它最极至地追求着视觉上的美感。

破坏这美感的,哪怕是重要的梁柱,也得被镂空刻上蜿蜒的花纹。

事实上,在建成之初,就有人预言这教堂不到十年就会崩溃,但至今一百三十年的历史,见证着这奇迹的存在。

“费都的皇冠”,主教们经常用朗诵赞美诗般的语气来描述它。

但费都的市民私下给它起了个绰号:“圣冢”,因为在夜色笼罩时,眺望这森然气派的建筑,总觉得它如同世间最巨大的墓碑,像尸骨般嶙峋可畏,充满梦魇般的残酷华美。

诺森.菲利浦在圣冢后院的苦修所生活了二十年,他年近六十岁,脸上的皱纹重重叠叠。长期清水与豆子的饮食让他瘦得仿佛骷髅,坚硬的干豆子使牙釉质严重磨损,每当这个老头张开嘴时,一口被磨尖的畸形牙齿叫他仿佛地狱的魔怪。

苦修士只能吃这种食物,他们用生活与肉体上的磨难来表明精神的无比虔诚。

“贪婪得像猪一样的主教,我捐献的财富,能享用一辈子的里脊肉和美酒。”每次就餐时,诺森扒拉着盘中的豆子,总要嘀咕上这么几句。

整个苦修所的修士都是由请求庇护的逃犯担任,没有正而八经的神职人员愿意干这差使,但苦修士的多寡,往往又是教廷评定地区主教是否称职的一项依据。

“惟有苦修士,才是真正将灵魂奉献给主的人。”民间和教廷上层,都这么认为。

不少修道院的神甫,总是用抽签的方式,半年一轮换地担当这要命的职位。

“倒霉,又得去牢子里待上半年。”抽到下下签的神甫,沮丧得像死了爹娘。

所以费都地区主教伊格,聪明地把庇护者一股脑全赶进了苦修所。

在下属神甫们的眼中,伊格伟大得宛若天穹最明亮的星辰。

“赞美光明神,祝福主教大人的智慧,总算摆脱这鬼差事了。”他们虔诚地歌颂着。

诺森勉强嚼了几粒豆子,愤愤不平把盘子推开,他无比怀念甘醇的美酒和香滑的肉片,光想想,口水就在舌头上打着滚。

豆子、豆子、豆子,这遭天谴的豆子!

从狭窄房间的破烂柜子里,诺森在一堆烂布条中翻出个小钱袋,仔细数了数,里面还孤零零躺着四、五个金恺撒。

幸亏当初在捐献财产时留了手,他才能偶尔偷偷溜出去满足口腹之欲。

一个金恺撒,能让教会马厩的车夫,趁着周末弥撒,神甫和主教全待在礼拜堂时,驾上马车带他出去溜达一圈。

透过车窗体会街道上人来人往的热闹气氛,再从路边摊买碗热腾腾的鱼杂碎汤和几串丸子,这些以前不屑的平民小吃,将诺森从清水豆子的地狱拯救到天国。

不过有一次,因为颠簸,洒落了几滴汤汁到车厢里的地毯上,车夫沉着脸禁止他再吃连汤带水的食物。

“幸亏只是几滴,如果哪天整碗汤都泼了,弄脏了贵重地毯,主教老爷会生气的。”车夫说,“你就不能下车来吃么?”

下车?天知道巡警队的探子是不是跟在后面,离开马车就等于失去庇护权的保护,那些红着眼的探子会像看到裸女的色棍,恶狠狠扑过来将他绑到绞刑架上。

“或者你能帮忙买点酒和肉,送到教堂里,我在房间吃。”诺森探试地问。

“停止这亵渎的想法,带一位苦修士上街逛逛不算什么,但把忌讳的食物送入神圣的苦修所里,那会被押上宗教法庭接受审判。”车夫严肃地说。

周末的夜晚到了,教堂又忙碌起来,大大小小的礼拜堂坐满了人。厨房准备着圣水和圣饼;神甫庄严地站在弥撒台上盘算今晚会有多少信徒捐献;主教大人则在专为达官贵人预备的房间里和大人物谈笑风声,他刚答应为一位男爵的女儿洗礼。

即将持续几个小时的礼拜和祈福随着圣诗班空灵地腔调开始了。

“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神甫划着十字朗诵。

“荣耀归于天上的父,愿父宽恕罪人。”跪在地上的信徒合道。

整个教堂笼罩在神圣的狂热中。

诺森摸着所剩无几的金币,他决定今晚再出去奢侈下。

马厩在苦修所的西侧,离得不远,风大时,苦修士们经常得忍受马尿的骚味。

“小柏潘”,诺森鬼祟地小声喊,半响,一个揉着眼睛的小伙子打着哈欠从马夫房走出来。

“噢,老头,我可忙了一天,你有什么理由来打搅年轻人的美梦?”柏潘抱怨。

“这钟点主教大人可不会用车,咱们能去街上逛逛。”诺森挤了下眼睛,裂着嘴笑,“快去套上马。”

柏潘瞄了下诺森的腰间,“搀嘴的老家伙,有两个月没溜出去了吧,我还以为你没钱了。”

诺森掏出枚金恺撒,扔到车夫的怀里,“老菲利浦什么都没,就是不缺钱。”

咬了咬金币,确信是真的后,柏潘环顾四周,小心翼翼把钱装进内兜,低声说,“老规矩,你先去墓园后门等着。”

诺森点点头,“记住,一定要是黑十字马车。”他强调。

墓园里,一座座墓碑整齐地林立着,像死去的人们一样,在那里安静地沉默。有资格埋葬在这儿的,都是信仰光明教义的权贵者。

“嘿,伙计们,我可比你们幸福,至少等会能吃上肉丸子。”穿越棺柩群时,诺森对着墓碑上大小不一死者的塑像说。

马车停在虚掩的铁门外,“小柏潘,是你么?”诺森喊。

“轻声点,想让人发现我们吗?”车夫回答道,是柏潘的声音。

诺森还是疑迟着没动,他借着月光,用昏花的眼神仔细打量,直到确认了车厢上的黑十字货真价实后,才放心窜过去。

“去夜市,我想念那儿的腌肉和鱼丸。”诺森迫不及待地嚷。

“只要别喝汤弄脏车子,你抽大麻都没关系。”柏潘不耐烦地扬起鞭子,两匹驽马“唏呖呖”打着响鼻,拉着车缓缓前行。

诺森突然发现不对劲,车厢地板的毛毯,内壁悬挂的红木酒橱,座位上的厚实垫子都崭新无比,并不是那辆他偷偷乘坐了许多次的旧车。

他慌乱地喊,“小柏潘,这车哪来的?”

“就停在车库旁,是教堂新买的吧。老家伙,你真有福气,大概连主教老爷都没碰几次,就被你享用了。”

巡警队绝对不会用假扮教会马车,把自己骗出教堂的蠢伎俩,车厢上的黑十字不容冒充,否则就是玷污神权。

没人会笨到用这方法逮个逃犯,然后去迎接教廷怒火的责难。

“多心了?”诺森嘀咕,但慌乱还是无法抑制,那种大祸临头的感觉占满了头脑,驱之不散,挥之不去。

他的预感一直很灵验,年轻时,至少有两次,预知危险的能力救了他的命。

“回去。”诺森沙哑着嗓子说。

“你疯了?钱可不退。”柏潘不乐意,他还盘算用那枚金恺撒,去夜市淘几件便宜又实用的小物什。

诺森推开车厢前窗,把身子探到车驾处,“快回去。”他扯住柏潘的头发,厉声吼道。可怜的车夫痛得大叫。

拉车的马尥起了蹶子,连蹦带跳,车厢剧烈摇晃着,车轴像要断裂似地发出刺耳的响声,整辆马车七弯八拐向前滑行了许久,才慢慢停下来。

柏潘咳嗽着挣脱开,从车驾跳下来,“狗娘养的,看我不教训你。”他一边咳一边骂,使脸呛成猪肝般的颜色。

“我们回去,小柏潘。否则隔天清晨,人们会惊讶地在马房发现你已僵硬的尸首。”诺森压低声音,脸上浮现出可怖的笑容,眼睛直钩钩瞪着车夫。

年轻的车夫打了个冷颤,怒气匆匆的势头像被迎头浇了一桶凉水,他只觉得,那个苍老的苦修士,一瞬间似乎变成了丛林的野兽,而自己,就是被野兽看中的猎物。

“在费都大教堂苦修所的,当年可都不是什么善主。”柏潘突然记起这句话。

他想丢下马车逃跑,但一想到明早主教老爷发现少了辆车时,会有什么惩罚降临到自个头上。

解雇倒是小事,很有可能会被送进监狱,牢饭可没那么好吃。

而且留了案底,代表他再也找不到体面的工作,费都的老爷们不会雇佣不清白的人。

当车夫硬着头皮,哆嗦地爬上驾驶位时,街道出现了一队巡警,来得恰是时候。

“菲利浦骑士,你哪也去不了,现在以一级谋杀罪逮捕你。”为首的正是莱姆探长。

“狗鼻子真灵。”诺森啐道,然后对车夫吼,“别耍花样,没人敢强迫教会马车停下来。”

仿佛嘲笑般,巡警们利索地冲上马车,把诺森拖下来,狠狠扭压在地上。

“亵渎,你们胆敢在黑十字马车上侮辱一位苦修士!”诺森脸涨得通红,他不停挣扎着。

莱姆探长耸耸肩,“很遗憾,这可不是教会的马车。”

诺森明白了什么,他冷笑说,“找辆破车,漆上神圣的黑十字?在接受审判时,我一定会把这件事讲出来。”

“不,我怎敢做这么愚蠢的事情。”探长得意地说,猫抓耗子的游戏让他很愉快,“哈士男爵的女儿,正在教堂接受洗礼,为了表示感谢,男爵准备送一辆马车给主教阁下作为礼物,并且请示过伊格主教,按他的喜好来设计马车的款式和外表。”

“礼物尚未送出,就不属于教会的财产,很遗憾,假如你晚个几天再乘坐这辆马车,我们万万是不敢藐视神权的。”

“该死,这都是骗局。”诺森全明白了,他喘着粗气,打量四周,完全没逃走的机会。

即使是年轻时,他也没办法赤手空拳从十几名巡警的包围下杀出条血路。

突然间,诺森整个人放松了下来,干豆子那令人做呕的味道,在脑海浮现。

现在,一切都解脱了。

被拉上囚车时,诺森转过头,用哀求地语气说,“我会交代一切的,但再那之前,能不能帮我买碗鱼杂碎汤?”

※ ※ ※

把手指伸入银色的圣杯中打湿,将几滴清水溅到婴孩的额头上后,伊格主教在孩子的头顶上划着十字,祷告了几句。

“主教阁下,感谢您为我的女儿主持洗礼仪式。”哈士男爵爱怜地在小女婴粉嘟嘟的脸上吻了几下,然后把女儿交给一旁的妻子。

“为每位信徒服务,是我的职责。”伊格和蔼地说。

“马车基本上已经建造好了,用最上等的木料。在车轴上甚至加装了最近在皇城流行的弹簧,不得不承认,这点小东西让整辆车更加舒适,不怕颠簸。”

“噢,男爵阁下,您太慷慨了。”伊格礼貌地恭维,但语气淡淡的,似乎并不在意礼物的贵重。

其实他心里高兴得要命,一辆真正的豪华马车,可值几千个金恺撒。

“今天我就是乘坐那辆马车来的,请原谅我的冒犯,一点小小的虚荣,因为我想体会一次乘坐黑十字马车是怎样的滋味。”哈士男爵说,“感觉太美妙了,只是拉车的马劣质了些,无法彰显出马车的价值以及主人的身份。”

“这不算什么,神对每位信徒都是宽容的。”

“等南方的两匹好马送来了,我就能正式捐献给您,不,捐献给教会了。请相信,如果礼物不能尽善尽美就拿出手,实在有损贵族的尊严。”

正在聊天时,一位神甫匆匆推开贵宾室的门,在伊格主教耳边低声说了几句。

“巡警队逮捕了他?”

“是的,在离教堂几百米的一条街上。”

“那庇护权呢?”

“因为他偷坐的是男爵阁下的马车,又身处教堂外,按照与世俗法律的约定,他失去了庇护权。”

伊格主教皱起眉头,他抱歉地对男爵说,“请原谅,某个在教堂生活了二十年的老庇护者,溜出教堂导致被巡警抓到,更不可饶恕地是,他居然偷乘了您准备捐献给教会的新车。”

“噢,希望车没有损伤。”

“真不知道那老东西发了什么疯,活够了么?”伊格摸不着头脑地想,不过他很快将这件事抛到了脑后。

一个不知好歹的苦修士,不值得他过于关注,而且,他更担心那辆装了小弹簧的新车会不会被弄坏了。

“您瞧,有时候我也觉得庇护权过于宽容了,有些逃犯,就算在教堂生活几十年,仍然学不会守规矩。”伊格主教有些不好意思地对客人解释。

哈士男爵也愉快地想,他可帮了热库伯爵一个大忙。

连马车的费用也是伯爵家私下出的,不花一分钱,就能卖个人情给热库伯爵。

他恨不得这种事多来几次。

※ ※ ※

再次走进巡警厅,福兰发现,巡警们对他的态度好了起来,至少每个认识他的,都会微笑地打个招呼。

莱姆探长甚至邀请他一同午餐,在享用一盘蚝油炒豆子时,探长用滑稽地口吻说,“哈,我倒记起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洗耳恭听。”

“诺森.菲利浦,那位躲开法律惩罚二十年的罪犯,在审讯他时,只要给一顿好吃的,就什么都说,爽快极了。但有次端给他一碗炒豆子,”探长指了指餐桌,“那个怪癖的犯人,像经历末日审判般,疯狂地拉扯自己的头发,大声号哭起来。”

“天,居然有人会害怕豆子。”福兰好笑地将几颗炒豆子放进嘴里,脆脆的,挺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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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傲慢之都 第九章 职位

福兰在见习结束的前一天,接到了热库伯爵的私人信笺。

信中他被伯爵大人描绘成举世无双的谋略家,那些华丽的词藻与头衔,让福兰觉得蛮肉麻。末了,伯爵热情邀请他在闲暇时去普鲁斯——热库家族的领地一游。

随手把信笺丢到抽屉里,福兰考虑是否需要回信。

整个思考过程只花了五秒种,他决定放弃。

对大贵族而言,这种感谢信只是单纯的礼貌。

至于邀请去领地游玩,更是客套。

信上并没有伯爵的私人印章,说明是出自某位管家或者执事之手。

在贵族眼里,高贵与悠久的血脉比什么都重要。

一个只传承了三代,每代爵位都要下降一阶,眼瞧着连贵族头衔都不一定能保全的小家族,对他们来说,无疑是毫无品位的暴发户。

只是勋爵的福兰,根本不是豪门贵族社交圈子里的对象。

月上梢头,夜色渐渐深了。将晶石灯熄灭,福兰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

安玫今天没有来过夜,习惯了抱着小野猫进入梦乡的福兰,一时间有些不适应。

更重要,到底自己将要担任的,是会什么职位呢?

期待与略微紧张的心情,像小猫爪子似的,不停挑拨着有些飘忽的思绪。

“一切就看明天了。”漆黑中,福兰喃喃自语。

如果有面镜子,福兰会惊讶地发现,倒影中的自己,眼神装满了希望与向往。

第二天早上,福兰刚跨进办公室,就接到去宣誓庭集合的通知。

宣誓厅大概是第一庭启用得最少的地方了。

每年都有许多助理检控官与见习法官前来报道,但能度过三个月试用期的寥寥无几。

宣誓厅就是处于回廊与建筑之间的一片空地,地上铺满黑色鹅卵石,庭园中,没有常见的花草灌木,取而代之的是正中间用大理石雕刻成的一本半人高的法典雕塑。

五位助理检控官已集合完毕,除了佩姬,其他人都是一副很紧张的样子。

每个人都想留在第一庭,无论是晋升机会、薪水和福利,贵族法庭都比地区的小庭子好很多。

上半年第一庭的名额是两个。

减去佩姬,这位莱因施曼家的大小姐雷打不动稳占的一个名额。

也就是说,目前站在宣誓庭里的四个男性,有三个会被淘汰。

想到这里,男人们彼此间的目光,都沾染上少许敌意。

为他们主持宣誓仪式的是大检控官米兰,这是个戴着金丝边框眼镜的中年人,高鼻梁,颧骨高耸,表情严肃古板,但微陷的双眼总是微斜着流露出谁也瞧不起的神色。

每个担任要职的人,似乎都长着这副样子。

如果某位画家想绘制以官僚为主题的油画,那米兰是最合适不过的模特。

“现在,请诸位宣誓吧。”

把手放在石头法典上,福兰闭上眼睛,低声念颂,“……我,福兰.弗莱尔,谨以荣誉宣誓,将忠贞于正义,绝不懈怠。”

深深吸了口气,福兰觉得浑身上下都充满着莫名的热流,让他有点自制不住地战栗起来。嘴唇滚烫得似乎正燃烧着,伴随着每个音节的吐出,都会产生一股刺痛的灼烧感。

他整整奋斗了将近八年,终于成为一名真正的检控官了。

也许对真正的大人物而言,检控官这职位只是普通的中级公务员。

但在落魄的勋爵眼中,它代表着光鲜亮丽的前途以及人生的梦想。

宣誓仪式的尾声,米兰说出了男人们最想知道的答案。

“庄严的贵族第一法庭,在今天将迎来两名新同僚,他们是,”米兰停了停,把目光停在艾尔身上,这个法庭事务长家的公子,兴奋地挺起胸膛,期盼米兰继续说下去。

可惜大检控官很快将视线转移开,他接着说道,“佩姬.唐.莱因施曼与福兰.弗莱尔,请两位不要辜负第一庭的信任。”

福兰的头有些涨昏,他失魂落魄地接过代表第一庭直属检控官的胸徽,朦胧中,精致得如同工艺品的紫色徽章上细心雕刻的天坪图案,仿佛正冲着他微笑。

所有的梦想,在这一刻,成为了现实。

佩姬在一旁漫不经心把玩着胸徽,歪着头看了看福兰,抿着嘴淡淡地笑。

“恭喜你了。”姑娘主动把手伸给福兰,在握手的瞬间,她向前凑了凑身子,小声告戒,“冷静些,别让落伍的猴子们看笑话。”

从艾尔所处的角度看过去,两人就好象初恋的男女,用有些放不开的姿势在拥抱。

“放荡的婊子。”艾尔在心中嫉恨地骂道,他花了大价钱,上下打通关节,第一庭的某位大检控官都已经点头许诺会推荐他,但偏偏名额落到了福兰头上。

艾尔相信,是佩姬从中做梗。

真不知道叫弗莱尔的小子,用了什么花招,勾搭上了这位豪门仕女,让她不遗余力地为情人谋求前程。

“大概是在床上喂饱了她吧。”艾尔不怀好意地瞟了佩姬一眼,吞了吞口水,无可奈何地接过了任命书。

他将去老区的第十三法庭做代理首席法官,也算个美差??如果能去掉代理两个字的话。

那又将花上一笔钱,签署这份任命书的家伙,实在是掌握了敛财的窍门。

官僚们对财富的感知能力,不比商人逊色多少。

离开时,代理法官恶毒地盯着福兰,他发誓,在适当的机会,一定要狠狠报复。

似乎感受到什么,福兰疑惑地望向艾尔的背影。

“有什么好看的?”佩姬问,她刚和福兰约好,再去宝钻大街的馆子庆祝下。

“艾尔.杜纳闻好象有些不满,刚才他注视我的眼神,冷冰冰带着仇恨。”福兰皱了下眉头,他不记得什么时候得罪过他。

“哦,有只猴子嫉妒了,本来这位置是属于他的。”佩姬毫不忌讳,轻飘飘地说,“我觉得你更适合,就朝上头打了声招呼。”

福兰诧异地看了佩姬好一阵,“你有什么权利来介入我的人生?”

“我说过,莱因施曼从来不会让忠诚的人失望。”

“但我并没答应。”

“旁人可不这么认为,他们已经将你列入莱因施曼派系了。”

“你……”福兰咬牙切齿,气愤得发抖。

“好啦好啦,至少有能力的人得到了恰当的职位,猴子滚到小庭子吃香蕉,一切都很完美,不是么?”佩姬满不在乎地耸耸肩,“记得晚上的约会,你已经得罪不少人了,请不要在招致莱因施曼的怨恨。”

福兰恨死这种高高在上,扮演主宰的语气了。

虽然大小姐的任性妄为让福兰很不愉快,但有一点他得感谢佩姬。

第一庭直属检控官的薪水,让带小阳台的屋子,不在是个梦想。

几经选择,拉姆大街三十七号四层的铜顶公寓成为了福兰的新家。公寓窗外大街热闹非常,推开窗可以看到几十米外著名的街心喷泉。福兰租下了三楼到四楼,拥有六个窗户和一条拱廊阳台的复式房间。

“弗莱尔先生,您的眼光太准了,这栋公寓建成不过三年,装潢和家具都是八成新的,您搬过来,连椅子都不用买。”房地产商拍拍屁股下的棕黄色沙发,夸耀道,“假如我有五千个金恺撒,一定买下来而不是租。”

“噢,其实我觉得庄园比公寓楼好,起码幽静些。”安玫狡诘地朝福兰眨眨眼睛,适意他别插嘴,“你看这样好啦,每月的租金再少五十个银意奥。”

“弗莱尔夫人,庄园有什么好的,不雇佣几个佣人就没法打理,”商人嚷嚷,“何况您的丈夫在市区工作,如果租了乡下的庄园,还得买辆马车,那又将是一笔无谓的开支。”

被称为弗莱尔夫人,让安玫的双颊染上一层诱人的晕红,小野猫突然觉得眼前胖乎乎的房地产商那张肥脸,变得可爱多了,她飞快瞟了眼福兰,兴高采烈地继续还价,“好吧,那只少二十个银意奥。至少地毯得换新的,旧的你可以拿走。”

福兰从靠在左边墙壁的小楼梯爬上四楼,推开临街的窗户,四楼的空气比地面好许多,每到夜色来临,路灯点亮时,从这个窗户观赏夜景,再舒服不过了。

安玫与地产商契而不舍讨价还价的声音,从楼下传来,不过结局肯定是以小野猫的妥协而告终。

谁都听得出来,安玫的声音中,包含着对这间屋子的喜爱。

凉爽的风抚动着窗户两侧的帘子,“算了”福兰对自个说,他真想撒手不干了,或者向大检控官申请,调回小庭子去。

佩姬的所作所为,让他很恼火,谁都不想被别人操纵命运。

即便这种命运对自己有好处。

但这样就意味着,他还得住在老区的旧公寓里。

“爱一个人,就给她一栋装满玫瑰的大房子”,不少三流的诗人都这么说。

至少这句话他们没说错。

“看来,我也是个受不起诱惑,为了香蕉就什么也不顾的猴子。”福兰苦笑着,狠狠锤了下墙壁,坚固的砖石反震得他的手肘隐隐作痛。

楼梯传来了脚步声,“哎,房租还是没减下来,那个地产商太会侃价了。”安玫嘀咕着走上来。

调整了下脸上的表情,福兰深深吸了口气,努力将变成一团乱麻的思绪整理清晰,他回过身,准备给情人一个大大的拥抱。

※ ※ ※

奥狄良斯山脉.异端审判厅.广场

细碎的微风稀释了黎明的雾霭,太阳懒洋洋地散发着柔和的光芒,一切都预兆着今天是个舒服的好天气。

不过对即将受刑的人来说,今天可不是个好日子。

里奥.安格特斯眯着双眼,在暗无天日的水牢待了大半年,即使微弱的亮光,对已适应黑暗的眼眸,也算是稀罕的刺激。

不远处的火刑柱刚搭建好,浸过油的麻草散发着难闻的味道,一人半高的十字木架耸立在草堆之中,木架的横端被雕刻成剑的形状,而竖端,则是钉头锤的模样www奇Qisuu书com网。里奥停下脚步,注视着覆盖在草堆上描绘着剑与锤的旗帜,这是教廷的恩赐,只有烧死堕落的高级神官时,才用这种仪式来表明受刑者昔日的与众不同。

“罪人,别磨蹭了,希望圣焰能让你忏悔。”押送的圣武士满怀厌恶地看看了里奥,叱呵道。

同样浸过油的麻绳将里奥牢牢捆绑在柱子上,再遍身淋满沥青和松脂,为了防止火刑进行时,受不住痛苦的犯人摆脱烧断的绳子冲出火堆,在关节处,还得来上几根闪闪发光的小钢钉。

钉子并没有想象中那样,利索地钻开皮肉,咬进骨头,在吱咯吱咯的金属摩擦声中,有些弯曲的钉子,才勉强将里奥的肢体与木架连接在一起。

“瞧瞧你这罪人的身体,亵渎啊,炼狱里万年的折磨才能赎清你的罪。”圣武士也暗暗心惊,这个堕落者的皮肤完全违背了自然的法则,仿佛由地狱的金属打造而成。

光这点,就是他与魔鬼缔结契约的不二证据。

当灼热的火焰吞噬了里奥的身体,把他点燃成一个熊熊燃烧的大火把时,前驱机主教阁下并没有流露出半点痛苦的表情,里奥透过红与白金色的火幕,漠然地望着东方。

在视线触及不到的东边最远处,有一座名字叫费都的城市。

在那儿,躲藏着他忠诚的仆从,以及曾经供奉在圣城,在记载中由光明之印赐给教廷第一任教皇的圣器:永恒之柜。

估计在暗中,教皇厅已经派出几拨人,像清扫地毯般,将费都的大街小巷都过滤了一遍。

他相信,就算是教皇大人亲自来施展神术,也无法找到那隐藏至深的圣器。

而它,将是自己复活的关键。

不,不光是复活,那时,他将拥有连神也羡慕的身体,完美,永不磨损,将时间都凝固于其中的不朽身躯。

火似乎烧得更大了,里奥.安格特斯突然觉得有些不耐烦,虽然早将痛觉这种无聊的感觉从身体里删除掉了,但这又意味自己,不会那么快地因为剧痛而昏迷。

看着自个的肉体,逐渐变成一团冒着烟的焦碳,确实是件很倒胃口的事情。

闭上眼睛,里奥无声地叹了口气。

“火烧得更旺些吧。”他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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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傲慢之都 第十章 两年

对一位贵族而言,什么最重要?不是华贵的服饰、上等的马车、博学的管家以及私人沙龙的邀请函,而是代表着家族的纹章。

血脉与荣誉的传承,无不体现在这小小的玩意上。从上面的图案,就能猜测到其祖上是什么出身。

比如一位骑士家的纹章,通常是以狮子、野猪这类强悍的动物为代表,而文官出身的家族,图案多半是鸟类以及花卉。

假如纹章上的飞鸟是一只鹈鹕或者天鹅,十有八九,此家族曾经有位成员担任过教会的高级神职者。

紫色的盾形底层上划出三道黄色斜条纹,整个图案的正中,是一只黑色的乌鸦,这既是弗莱尔勋爵家的家徽。

福兰的祖父,是一位在军队负责处理情报的秘书官,缜密的计算使他赢得了相当不错的名声。

在军队任职的情报官,获得爵位后时常会将乌鸦作为纹章最显眼的地方,警戒者和告死者,乌鸦在世人的心目中有着如此的含义。

现在弗莱尔勋爵的家徽上,多出了一些小小的天平样布边,司法界的老资格检控官都爱这么做。

嗯,在旁人看来,福兰确实是位司法界老手。虽然他坐上正式检控官的职位才刚刚两年。

他不是那种庄重威严,光凭不带丝毫喜怒的面孔就能让嫌疑犯和律师觉得不安的强硬派检控官,他总是宁静地坐在审判席上,脸上挂着温和得有些羞涩的浅笑,仿佛是个刚出茅庐,第一次见识大场面的记录员。

但从这位记录员嘴里吐出的话语,刻薄得要命,专门瞄准对手的软肋,再顽固的犯人,再狡猾的辩护律师,在他手下也走不了几个回合。

比起天际震耳欲隆的雷电,在火药库旁无声无息燃烧的小小火苗,更叫人感到恐怖。

假如一场审判如同一出的歌剧,福兰无疑是最耀眼的演出者,他支配着庭上所有人的情绪,他的话语仿若沾染上了魔力,无论是观众还是敌手,都被牵引着随着他的步伐喜、怒、哀、乐。

只要站在那庄穆的审判台前,他就是无所不能的先知,再繁复的案件也难不倒他。

圣福兰,这是贵族第一法庭的员工们私下给他的外号。

所有人都猜测,过不了几年,弗莱尔先生将会成为费都历史上最年轻的大检控官。

这种说法来源于福兰的杰出能力,更来源于莱因施曼对他的支持。

谁都知道,福兰.弗莱尔,是金雀花繁茂根茎上的一部分。

两年内,至少有十五起关乎到金雀花家族利益的案子,福兰都做出了倾向于自己人的判决,“莱因施曼家的忠犬”,不怀好意的人都这么称呼他。

但无论如何,喜欢他的人和嫉恨他的人,都承认或者不得不认同,这位二十五岁的青年人,有着比年龄更加老成的智慧。

刚刚在餐厅享用过美味的佳肴,宾客们心满意足地聚集在大客厅,三三两两的分组高谈阔论着,十数位的侍者来回穿梭在人群之间,奇--書∧網客人偶尔从侍者手托的盘子上取过一杯养胃的葡萄酒,然后把精神再度投向正在讨论的话题之中。

几乎都是由司法界人士参加的聚会,话题自然离不开法律。

一群法官和检控官在兴趣浓厚地谈论着前不久刚发生的一桩奇案。

费都老区有一块约五平方里,被斑斑驳驳的铁栏杆圈起来的区域,属于死者长眠之地。近一个世纪来,这座城市墓园,至少埋葬了十数万名死者,新旧不一的墓碑密集得宛若雨后湿地里冒出来的蘑菇,地方实在不够用,只好一层一层地相叠埋葬。

夸张点说,随便从墓园一角朝下挖,挖到十几米的地下,仍然能看到骸骨。

虽然教会的墓地富丽堂皇,但那只提供给花得起价钱的有钱信徒,普通的费都市民,能够为逝去的亲人提供的,惟有厚实点的棺木和尽量靠上点的墓地。

在三个星期前,这块为市民们提供安息之所的地方,像花园里闯进了头莽撞的大马般,被弄得凌乱破碎,无数的尸骨被从地上挖出来,布满了各个角落。没人知道这是个恶作剧还是某个灾难的前奏,悲伤的人们无法辨认满地的骨头到底哪块属于自己的亲人,只好一起动手,挖了个大坑,将它们统统埋了进去。

事情还没有结束。

而两个星期前,骚乱又开始了,这次轮到教会的神圣墓园,当几位贵族老爷在看到自己先父的骷髅被随手挂在栏杆的尖顶上时,愤怒涌向了什么线索都没找到的巡警队。

据说安姆探长在几宿没睡后,瞪着全是血丝的眼球,对着前来施加压力的大人物吼道,“要么让我睡觉;要么把我活埋到墓地里去。”

“太可怕了,我想费都出现了一个变态狂。”

“噢,幸亏我们家的家族墓地没有受到骚扰,出这事后,我马上请了十名守夜人。”

“巡警队调查后,提出了一个奇特的理论:从那些骸骨的姿势和墓穴里泥土的痕迹来看,骨头们仿佛从梦中醒来,自己从几米深的地下爬了出来。”

“哈,那位探长玩上瘾了,自从几年前那著名的午夜屠夫杀人案,他声明是魔鬼所为后,现在又咬定有亡魂作祟。不过得承认,这真是个好说辞,将一切都推给超自然因素而不用背负任何责任。”

“那么下次开庭时,我将理直气壮地对嫌疑犯说:‘虽然缺少证据,但前天夜里,审判的圣徒来到我梦中,亲口述说你犯下的罪行,所以,我们准备烧死你’。”

检控官们嘲笑着,反正抓捕犯人取得证据的工作,自有前面的巡警厅去完成,他们犯不着为此过于伤神。

除此之外,检控官们也是男人,男人的话题当然也离不开女人。

而金雀花家的大小姐时常是这个话题的焦点。

此刻焦点人物正坐在贵族法庭总法庭长卡门伯爵的身边,貌似亲密地交谈着。

姑娘的打扮很随意,白色的女士呢子西装和裤子,与平时在法庭没什么两样,只是把总是束在脑袋后的马尾辫放了下来。

怎么看,佩姬.唐.莱因施曼都不属于标准的美人,五官虽然精致,但面部的线条过于刚强了些,嘴角时常挂着刻薄的浅笑,行动也大手大脚,眼神凌厉得使人不敢逼视。但这些缺点融和在一起,反而产生了奇妙的美感,仿佛她天生就适合“洒脱”“帅气”等属于男人的词汇。

所以在圈子里,不少自认为门当户对的人,曾经对她发动过热烈的追求,不过并没有结果。

至今,人们都没发现佩姬有亲密的男友,除了持续两年的诽闻男主角:福兰.弗莱尔。

在谈论佩姬时,少不了也得把福兰牵扯出来,品头论足一番。

“靠性能力朝上爬的家伙。”这是恶毒的评价。

“至少是个聪明人。”这是中立的评价。

“还算帅哥,看模样是弱攻,又似乎是强受。”呃,这是某种生物爱慕的评价。

福兰独自待在宴会厅旁侧的吸烟室里,抚摩着皮质香烟夹子细腻的外纹,盘算是不是再来上一根。

自从他的烟瘾涨到了一天两包的地步,安玫就强迫他节制。

方法就是福兰口袋里的香烟夹子,一天只允许放上七根烟。

“七是个好数字,传说光明之印创造天与地的天数。”安玫扯着毫不搭界的事强调,“我可不想你变得满嘴烟垢,那样接吻会变成一种痛苦到窒息的酷刑。”

现在夹子里只剩下一根烟,福兰拿不定主意,是立刻享受一番,还是留到睡觉前。

犯烟瘾时,可睡不上一夜好觉。像小虫子在心里蠢蠢欲动,令人坐立不安的感觉,也算种难受的刑罚。

“你已经待在这儿半个小时了。”不知什么时候,佩姬找到了吸烟室,正用厌恶的表情对着烟雾缭绕的小房间抗议,“有事需要拜托你。”

“请说?”福兰皱紧了眉头,和佩姬打交道不是一项有趣的工作,伴随着这位大小姐出现的,通常是法律对权势与利益的妥协,而做出妥协的,即是自己。

这些都令福兰感到无可奈何的痛恨。

推开吸烟室靠近阳台的窗户,佩姬把头伸出去深呼吸了几下,让清爽的空气冲淡满室的烟味,她大咧咧地坐到窗户的边框上,简洁明了地说,“亚雷斯子爵主持的商会正面临一场纠纷,他与合伙人之间关于一笔十万金恺撒的款子归属权的问题。子爵的手显然离那堆金恺撒更远些。”

“这应该是隶属商业法庭负责的范围。”

“亚雷斯阁下贵族的身份允许第一庭接手这桩官司,而金雀花一直很感谢子爵阁下对家族的友善,希望对此做出回报。”

“所以,我又必须让自己已不算清白的名誉再抹上一点污垢?”

“别像孩子般抱怨了,猴子们就亲近夜空般漆黑的名誉。”大小姐不屑地瞟着福兰,“视荣誉为性命,扼守美德的人,只有在故事中才存在。你不会幼稚到相信世上真的存在圣徒吧。”

福兰微微叹了口气,终于下定决心,点燃了最后一支烟,“我会照办的。”他像长了蛀齿导致腮膀子又肿又痛般挤出这句话。

得到了满意的承诺,佩姬缓和气氛般换了个话题,“怎么没带你那位俏皮的小情妇来?”

“她不适合这种应酬。还有,她不是我的情妇。”

最开始,参加上流社会的聚会时,安玫总吵着要来看看,但几次后,小野猫将这视为恐怖的经历。

“天,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和那些贵夫人们交流,她们说的我一句插不上嘴,从头到尾只能站在一旁傻笑,我想在别人眼里,我是个刚从乡下来的呆丫头。”安玫哭丧着脸,那些烦琐的礼仪,最新的流行与品位,她怎么也学不会。

然后她小心翼翼地凑到福兰身边问,“我不会给你丢脸了吧。”

“其实我也适应不了那气氛,所以每次,我都躲到吸烟室打发时间直到结束。”福兰安慰她。

安玫身有同感地拼命点头,然后同情地宣布,“以后你再去参加宴会,可以多带两支烟。”

佩姬像听到笑话似地睁大眼睛,上上下下仔细打量着福兰,“天,你不会是真的喜欢上那个乡下丫头了吧。”

“请注意您的语气。”福兰觉得该结束这次对话了,他站起身,把烟头狠狠掐熄在玻璃缸里,准备离开这个令人反感的房间,“您嘴里的乡下丫头,即将成为我的夫人,预时希望您能以友善的态度来参加我的婚礼。”

这个姑娘无时无刻都让他觉得:自己和她不是一路人。

这些大人物总是用居高临下地眼神注视身边的一切,刻薄、倨傲得不可思议,仿佛自己是掌控这个世界的主人。

“堂堂一位检控官的未婚妻,居然是在酒馆工作过的妓女,请相信,你会变成会最滑稽的笑料。”佩姬讽刺地嚷道,“特别是,当你的某位同僚,发现披着婚纱的新娘,居然是几年前被他用几个铜子买上床的下贱流莺时。”

福兰的身体似乎僵硬了,大口大口喘着气,仿佛要将正在胸腔里燃烧着的灼热吐息出来,他缓慢地回过头,刻意抑制的情绪让声音嘶哑起来,“请不要干涉我的生活了,女士,虽然你就爱这勾当。容许我再说一句,在我眼里,你不比其他人高贵多少。”

大客厅里的来宾窃窃私语,奇怪地看着流言中最有前途的检控官铁青着脸,一刻也不停留地离开了。

福兰走得飞快,近乎于小跑,他突然觉得很疲倦,只想回家。

那个有着温暖的壁炉、温暖的气氛、温暖的人的家。

拉姆大街三十七号的三楼正亮着灯,刚爬上楼梯,还没掏出钥匙,门的另一侧就传来“呜呜”撒娇似的低鸣以及爪子扰着门上木头的声音。

门开了,安玫把头探出来,才两个月大的小奶狗黑杰克从缝隙钻出来,摇着尾巴在福兰的脚边打着圈。

“今天的宴会结束得挺早呀。”安玫迷人的绿眼睛里写着问号,“早知道把面包和汤提前放到炉子上,你肯定没吃饱。”

“奶奶呢?”福兰问。

“睡着啦,老人家熬不得夜。”安玫把手指竖到嘴唇前,做了个小声点的手势,马上,她就明白福兰为何这么问了。

在沙发上,上演着一场风暴,小小的客厅里洋溢着浓浓的春色,除此之外便是从喉咙里渗透出的娇吟。

“哦,你疯了,别吵醒奶奶,我们回房间吧。”好不容易挣脱开福兰的舌头,安玫喘息着轻声抗议,但显然上诉被驳回,回应她的又是一波暴风雨般的热吻。

黑杰克睁着圆滚滚的眼睛,“汪汪”叫了两声,然后被女主人责怪的眼神吓得夹起了尾巴。

“该死的小东西,快回自己的窝里去,不然明天炖了你。”安玫瞪了小奶狗一眼,在心底无奈地恐吓着,她颤抖着,全身皮肤布满潮红,努力抵抗着越来越浓烈的快感,不让自己发出声音。

“你这个同样该死的大混球。”紧紧抱住情人,安玫狠狠咬了他一口,然后期待着疾风暴雨来得更猛烈些。

※ ※ ※

莱因施曼家华贵的马车沿着碎石子路慢慢前行,佩姬怒火冲冲的表情已然从面容上消退。

佩姬一直牢牢记得她奉为真理的东西,对上位者来说,控制他人无外两种手段:鞭子与糖果。

鞭子让他们记得,谁才是主人;糖果则让他们,心甘情愿匍匐在她脚下。

但她一直无法真正控制福兰。

“对他过于仁慈了么?”佩姬想。这个男人居然用那种瞧不起的语气来侮辱她。

区区一个检控官,她至少有十种方法,令他跌入无尽深渊的最底层。

对于福兰,佩姬一直怀有莫明的情绪,她欣赏他的智慧,欣赏他在法庭上胸有成足,巧妙地一步步将对手引进陷阱的表演。

操控聪明人,让他们随着自己的意愿起舞,无疑是比戏弄愚笨猴子,更有趣的游戏。

但再好玩的玩具,不能听话时,那就和街边被唾弃的垃圾没什么两样。

佩姬小时候养过一只狗,乖巧懂事,只听她一个人的话,整日和她黏在一起,片刻也不分开。

而佩姬也爱得它要命,甚至聘请了有名的厨师来负责小狗的伙食。

可当佩姬被送到寄宿女校读了一年书后,再次回家时,已经长大的狗不认识她了,对着她恶狠狠拼命大叫。

第二天,佩姬的午餐,就是一盆烤得油脂四溢的狗肉。

马车停下时,金雀花的大小姐做出了决定,再给那件玩具一次机会,如果能使自个满意,她会慷慨地施舍用黄金打造的狗窝和链子,否则,就毁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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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傲慢之都 第十一章 御令

穿过窄窄的甬道,在密密罗立的墓碑中行走,总会令人产生阴沉的感觉,仿佛空气中覆盖着无形的阴翳翅膀,让本不算热烈的阳光又冷森了几分。

在墓园常见的菖蒲,那些总是顽固地占据着每一寸避阳角落的淡白色小花已经很难见到踪影,显然是在前阵子的诡异骚乱中,和杂草一道被挖起,掩埋到了腐烂的土壤中。

“大师,您有什么发现。”陪伴威廉法师前来的莱姆探长努力用放松的口吻问道,不让旁人察觉到心中的急噪。

前两年的午夜屠夫,现在的群尸玩过界,总有些神秘莫测的案子,像鞭子样抽得他不能停下来好好喘上一口气。

就算是再穷凶极恶的罪犯,莱姆探长也自信能用手中的刀剑来制服,但这类不合常理,看不见摸不着的案情,探长实在理不出头绪。

“魔峰很平静,没有使用过奥术的痕迹。”威廉回答,“也许找位专精预言系的法师会更有效,我的专长领域是附魔和改变,并不适合大面积搜索。”

“那您看,会不会是某些掌握着超自然之力的邪恶之徒所为?比如亡灵法师?”探长推测道。

威廉眯着眼,注视了探长好一阵子,“请相信,如果你是一个对奥术稍微有所涉猎的人,我会不留情面地进行惩戒,因为这番话侮辱了奥术操纵者的尊严,亡灵法师只是繁多奥术学派里的分支,它本身并没有善良或者邪恶之说。也许我应当更详细地解释下,好让你不再产生如此可笑的推理。一位法师学徒至多能操纵两具骷髅,如果是位专修亡灵系的大师,极限也只是二十具骸骨侍从,能让整个墓地的亡者几乎同时重新拥有短暂的生命,也许只有记载中的传奇亡灵法师能够做到,但一位可媲美半神,意念间就能毁灭一个城市的传奇法师,会隐居在破旧的墓地,莫名其妙地浪费珍贵的媒介与法力,就为让地下的死人爬出来看一眼月亮?”

“我对刚才说的话道歉。”探长把手按在胸前,歉意地行了个骑士礼,“大师能再提供一些建议,为我在迷雾中指明方向么?”

“死者复生并非亡灵法术的专利,其实,这方面的宗师反而是那些待在教堂里,专模做样祈福的主教们,神术在灵魂与治疗领域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不过,就如传奇法师只存在于古老的记载中,能掌握大复活术的神官,也同样只出现在传说里。在现世,应该再找不到能施展复活的人,否则,他将是被每位热爱生命,想不朽地坐在王座上的君主们顶礼膜拜的对象。”

法师的话,莱姆探长并没有全部听懂,但他理解了,这案件的始作俑者,绝对不是某个城市的小小探长所能对抗的。

如果是三十年前,还是毛头小子的他,也许会为了骑士的荣誉,发誓找出真相,但年龄越大的人,越拒绝冥主的召唤,他可不愿成为以蝼蚁之姿阻挡巨龙的悲剧型英雄。

想到这里,探长无可奈何地叹着气。

威廉大师倒是兴奋得很,对于一位醉心于奥术实验的法师来说,这股莫名出现又莫名消失的力量,无疑是绝妙的研究对象,说不定他能从其中,扯住湮没在历史灰烬里传奇法术的衣角。

与此同时,费都大教堂最里间的礼拜堂。

金色蜿蜒的花纹沿着洁白的祭坛,描绘出神气的图案,一大捧取自神圣墓园的腐土与几段骨节堆放在祭坛之上,在法阵的召唤下,灰败的泥土浮现出星星点点蕴涵着圣洁气息的光晕。

罗兰大主教低声念颂了几句,神术的咒语仿佛引发了光晕的同鸣,一瞬间,整个祭坛被金色的光柱笼罩起来,光的金色粒子在小小的室内衍射,祭坛上枯黄的骨头,变得粉红晶莹,甚至能看到附在上面粘黏黏的骨膜。难以想象,它曾经在地下埋葬了几十年。

就算是对神术并不精通的费都地区主教伊格,也能感受到那隐藏在光柱里磅礴的神能。

奇迹只持续了几秒钟,等礼拜堂里的景象恢复正常后,伊格主教划着十字,他浑身颤抖,用那种近乎虚脱地声音喃喃说道,“让死者复生,叫生命永不消逝,真的是永恒之柜的力量。赞美光明之印,这尘世至高的权柄与意旨。”

“现在还不是赞美的时候。”红衣主教长长喘着粗气,他一把抓过骨头,将它撇断,看着几滴乳白的骨髓缓缓淌落,“马上向教廷报告,我需要圣城的全力援助。里奥.安格特斯的余党,居然掌握了使用神器的方法。”

在费都整整搜寻了两年,终于被他找到了失窃神器的踪影,罗兰发誓,绝不让它再度溜走。

※ ※ ※

在立夏后的第三个星期,福兰在金鹅酒馆收到了订购的一大箱子草药,箱子里被薄木板分割成十二个小格,每样材料都被安全的包装妥当,容易破碎的蛎骨还精心的用小羊皮垫子包裹起来。

阿里夫,这位航行于香料之路的大商人,的确有其过人之处,光从服务的态度和质量就可见一斑。

难怪费都的银行家宣称,光凭阿里夫的名字,就能从他们手里无需任何担保地贷上十万金恺撒。

唯一的缺点,就是收费太贵。

即使凭检控官并不算低的薪水,委托他从东方带回一批草药材料,也有些肉疼。

学问果然是有钱人才能享受的奢侈品。

福兰不由想起了威廉先生,那位企图创造出新变形术的第一庭荣誉法师,他猜测,每一次魔法实验的开销,都可能是让普通人震惊得诅咒世道不公的巨款。

自从两年前,在法师塔接识威廉先生以来,每个星期的周末,在法师的许允下,福兰总会抽出时间,帮助法师完成实验,而酬劳,就是在草药学方面,能得指点。

也多亏了威廉的指导,对于精通炼金的改变系法师,草药学只是一门启蒙用的基础学问,偶尔几句恰倒好处地评点,就能让福兰受益非浅。

“草药、矿质、异界生物解剖、万物理论、星象,这些知识都构成了炼金研究的基石,光是专著于草药,并不能赢得了不起的发现。”法师总这么说。

“阁下,这只是让空闲时间不白白挥霍掉的爱好,以及令我的一位长辈逃离病疼折磨的庇难所,人类的精力有限,即要在法庭战胜卑鄙的犯人,又妄图了解深奥的炼金术,只会让两方面都流于皮表。”

“真是可惜了,虽然你是个奥术白痴,但脑袋不错,思维敏捷,假如能抛开俗事,不用十年,你会成为每位法师都梦寐以求的专职实验助理。”威廉显得很遗憾,“一位配合默契的助手,价值可比得上几袋子珍贵的魔法材料。”

“用东方的理论,我长辈的关节处,应该存在一种名叫风湿的病菌,光凭风茄的药效,只能缓解疼痛。据说还有白芷、血藤、威灵仙等植物能对风湿有效的根除,但这些植物从未见过,也不知道具体的配方。”福兰询问。

威廉摇摇头,“我在草药学方面的知识,局限于植物媒介与魔法之间的契合,在医疗这个领域无能为力。”法师仔细想了想,接着说,“根据记载,曾经在黑大陆的兽人王国,存在过一种叫萨满的巫医。他们对植物的了解与运用更胜德鲁依,魔药学就是萨满们的杰作,但百年前的那场战役,让兽人王国的文明与奥妙,都变成了那块大陆破碎的沙泥。”

“魔药学?真希望能见识一番。”福兰跟着感叹。

大量金钱的投入、导师的智慧以及每位法师永不缺乏的收藏品,让福兰在见识上有飞速的提高。他能说出几百种植物的特性和有价值的成分,也掌握了几种将植物互相搭配以产生奇妙效用的小配方。

夏天将蚊子驱逐干净的驱虫水、能抑制好几种毒蛇毒性的万能抗毒药剂,虽然不是了不起的发明,但福兰觉得很实用。

他曾经说,“我总认为,实在的小玩意所蕴涵的价值,可不比大发现差,至少在一个被毒蛇咬伤的人眼中,抗毒药剂比系统阐明了星辰奥秘的星象仪要更伟大。”

福兰也设想将配方卖出去,换点小钱弥补研究带来的家用亏空,驱虫水受到冷落,原因是有种微弱但绝不好闻的气味,纯东方草药品质的驱虫水成本昂贵,能买得起它的人,宁可受点小虫子的叮咬,也不愿因为怪味变成上流圈子里的笑话。

唯一热爱的只有威廉,他不在意什么怪味,事实上,这位法师在全心投入实验时,身上龌龊的味道可不仅仅是微弱,“噢,没什么比在冥想时,被蚊子在鼻头猛咬一口更难受的事情了。”威廉拿着装满药汁的瓶子,爱不释手地说。

抗毒药倒得到追捧,最后一位马摩尔克商人用五百金恺撒买走了配方。

“马摩尔克的沙漠里,躲着不少和沙子同样金黄的蛇,这些歹毒的死神,对不小心踩到它身上的人绝不留情。希望这能派上用场。”商人心情很好。

福兰觉得颇有成就感,他憧憬地盘算,“也许,几十年后,我退休时能去某家大学做荣誉教授,不是律法系而是药学系的。”

追求知识,昂贵,但总令人满足和充实。

似乎前不久,在吸烟室里的话,使莱因施曼家的大小姐觉得羞辱,福兰已经有两周没和她交谈过了。

偶尔在第一庭的走廊相遇,也只得到冷冰冰的视线。

不再烦他,不再运用背后的势力,来逼迫自己做不情愿的事情,能毫不徇私地运用法典条例审讯罪犯,让检控官感到很畅快。

但福兰还是觉察到一丝不安。

年轻的检控官实在不愿低下头,去向一个侮辱过他的爱人,践踏藐视过自己道德与操守的人道歉和屈服。

“难道能昧着良心,把本应威严公正的法律当成谋求前途的工具吗?”福兰想。

社会经验又告诉他,得罪一位地位高贵的大人物,通常没什么好下场。

“被赶出司法界,回到老区的破房子过贫穷的生活,远离自己的梦想?徇道的圣人,只有傻瓜才会当呵。”现实的理性劝告福兰,让他不要为了飘渺的节操,廉价的矜持,让自己变得一无所有。

福兰在同僚的眼中,一直表现得精明强干,可私底下,理智与感性在脑海里纠缠不清,仿佛幽暗混沌的雾,让他困惑得辨认不出前行的方向。福兰是聪明人,能估摸出每种选择通向的未来。但聪明人,往往会站在智慧所引导的分叉路口前,觉得矛盾和迷茫。

本来烟瘾有所节制的检控官,开始瞒着安玫,偷偷在烟草店买烟了。

※ ※ ※

黎明时,微亮的曙光让刚换班的门卫队看到,地平线上出现了一团缓缓蹂动的阴影。

随着朝阳徐徐升起,黑蓝色的天空被瑰丽的金黄光晕占据,黑被吞噬,被交融,方才还隐约若现的星宿,在那不可抗拒的存在威严的令喻下,悄然退居幕后。

越发明亮的光芒,使那团阴影的轮廓清晰起来,前往探察的斥候骑兵,惊讶地发现,那是一片由近千人组成的队伍。

四米左右的长矛高高扬起,系在每把长矛尖顶上的白底色旗帜在风中飘荡,旗帜上铺垫着鲜红的十字条纹,而在那之上,又描绘出由交叉的剑锤组成的V字形图案。

每位持戈骑士,都将身体包裹在银色的板甲中,从他们关节处露出的细碎铁环可以看出,在铠甲里,至少还穿着一层锁子甲。

与矛旗款式相同,白底红十字的长袍披风,笼罩着后背以及整个左半身体,这不但让骑士们更加庄严,在战斗时,袍子内衬的皮革,也是防御的第一道保护。

披风和腰部的间隙处,露出一杆刻着细腻纹路的褐色钩状枪柄,假如将其抽出来,在枪管上,还能瞧见更加神秘的符纹,这些蕴含神力的图形,可以让火枪的枪膛在最激烈的射击后,仍然保持冷却。

斜挂在腰间的火枪,粗长的枪管从身后挤开披风露出半截,随着起伏,与马背上层层遮盖的薄铁马凯轻轻碰撞,发出沉闷的金属撞击声。

三辆由四马驾挽的马车前行在骑士方阵的中间,车厢上的黑色十字彰显出队伍的身份,这不速之客,来自于光明之印的御座:圣城安诺。

“不得了,要赶快通知老爷们。”斥候想。

长队继续前进了一段路,一名骑士脱离阵形,纵马飞奔在最前面,在城门处,她停了下来,摘下头盔,灿烂到近乎透明的白金发下,一张清秀绝伦的幼齿面容立即呈现在人们眼前,年龄只在十四、五岁左右,但呆板的眼神,虔诚得充满洁癖味的表情让本应有的稚气一扫而空,她拨出缀满宝石与金线的仪式剑,敲击在离着最近的门卫士兵肩膀上。

“带路,我要前往市政议院。”她说。

费都新区的市政议院大楼门前挤满了人,提早接到斥候报告的官员们议论纷纷,刚接到通知的市长来慢了半步,一边擦着汗,一边询问最新的情报。

“最神圣、至高、不朽,大民族全体的权柄者、牧饲者,教宗御令到。”女骑士勒住马,高声呼喊。

“尊贵的圣骑士,恭请宣谕。”市长回复道。

女骑士从怀中抽出由金箔封好的羊皮卷,展开,用那种冷冰冰但充满威仪的声音朗读道,

“在此等地面里,亵渎之异端潜伏,此城暂且委付于教皇厅神圣骑士,即刻起封闭城门。各阶官员,均由光明之印代拜伦皇帝殿下统领,尽职效忠,不得违犯。”

在御令的末尾,盖着教宗与拜伦大皇帝的御玺,以及帝国长老院的签名,市长汗出得更多了,谁都知道,对于一个自由贸易的商业城市来说,封城令代表着经济的萎靡和混乱。

先前还闹哄哄的议院大楼,陷入了一股可怕的沉默当中。

到底皇帝殿下和都城的长老议员们,得到了什么承诺,会同意教廷如此荒唐的决定。

“谨遵谕旨。”市长干巴巴地说,他可不管什么异端,只盼望,这该死的御令早日到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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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傲慢之都 第十二章 教父

费都喧闹急促的生活节奏,被打乱了。

三名大主教以及一位枢机主教同时现身在城中,伴随他们而来的,还有整整一个编制的圣枪骑士团。

圣武士们占据了大街小巷,他们有权利随时进入任何最私密的个人产业进行盘查,哪怕最尊贵的爵爷,也不愿冒着被当成异端的危险,与神官们起冲突。

街道上的人流明显少了许多,不少出售马摩尔克、图兰卡以及东方更遥远的香格里拉商品的店铺,悄悄合上了大门,这些充满异国风情的艺术品,被圣武士看到,指不准会被当成恶魔仪式的媒介或者异教徒的魔法道具。

在宗教狂热份子的心中,永远只有对光明之印的虔诚,他们容不下任何与教会风格不相同的艺术存在。

来不及走的马摩尔克商人,躲在酒馆与旅店中,他们中有不少人,因为携带了自己宗教的书籍,被圣武士带走严加询问。

市政议院的官员们一边安慰他们,信誓旦旦说这并非新一轮宗教战争的爆发,一边硬着头皮去和神官交涉,希望早点放人。

“您知道,那些人都是忠厚的商人,怎可能与异端扯上任何关系。”市议员解释,“现在是自由贸易的年代了,用宗教战争时期的处理方式,也太不恰当了。”

接待交涉者的圣武士,即是那位宣读御令的女骑士,根据圣城安诺的传统,每个圣骑士团的团长,都是由地位高贵的虔诚少女所担任,以这些少女的无垢纯真,来象征骑士团的圣洁。

当然,少女团长只是单纯的象征品,在战斗时,还是由经验丰富战技娴熟的副团长来指挥。

“光明之印啊,世俗的羔羊迷途在欲望的洪流中,请救赎这些被贪婪所填满的魂灵吧。”马蒂达,这位圣枪骑士团的吉祥物,怜悯地看了看口沫横飞的议员,自顾自的祈祷起来。

市议员觉得头疼极了,就算再难缠,企图谋求优惠政策的商人,他也能搬出各种公约律文和他们辩论上一整天,但面前这个只知道祈祷和弥撒的木偶,怎么也搭不上话。

“难道你们想任性地乱搞一番,留下破烂不堪的局面让我们擦屁股么?”耐心被摧残的议员提高了声量,按奈不住地说起了粗口。

“光明之印御座的尊严与权柄不容许任何冒犯,为了不朽的天国君临凡间,哪怕让这个城市变成废墟也再所不惜。”马蒂达满脸认真,斩钉截铁地回答道。

议员呆涩地坐了好一会,起身告辞。走出临时做为骑士团总部的圣冢大教堂,他愤愤不平地想,“难道费都属于教会的产业吗?到底你有什么资格来决定这个城市的生存与毁灭?”

不光是议员,巡警厅的莱姆探长在见到前来询问案情的福兰时,也愤愤不平地抱怨,“那些教会的家伙,几乎剥夺了巡警们所有的权利,哈,一转眼,我们就变成了除了领薪水,就什么也不能做的白痴。”

福兰也深有体会,从第一庭到巡警厅的路上,至少受到了四次盘问,如果不是检控官的身份,光凭他很罕见的棕色头发与眼睛,说不定会被哪位信仰高于一切的圣武士,押解去进行异教徒的测试。

据说这类测试滑稽残酷,比如将人绑上铁球扔下河流,如果你不是异教徒,就会淹死;如果是,能凭借异端亵渎的法术浮上水面,就得被送上火刑架。

“这根本是谋杀。”福兰无法理解这毫无理智的行为。

“让我们来赞美荒唐的,默认让教会接管城市的长老议会吧。”莱姆探长说着反话。

福兰想了想,笑着说,“也许我们能让这事在一定范围内变得有好处。”

探长精神劲一下鼓舞起来了,他对福兰的脑袋一直很欣赏,这小伙子总能想出些实用又巧妙的好点子。

“请说。”

“你先得用最虔诚地语气向主教们请命,愿意为抓到异端尽最大的努力。作为在巡警厅工作了几十年的老探长,你会受到欢迎,毕竟骑士团是外来者,他们对费都具体有几条大街都不清楚。”

“然后呢?”

“然后,某些平时没证据取得搜索令,又的确有疑点的地方,你就能带着圣武士明目张胆地进去了。”

莱姆探长明白了,在信奉私人财产高于一切的费都,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巡警连一栋平民公寓都无法搜查。

“把圣武士当成维护治安的苦力,”探长兴奋地想,“这下子,那些隐藏在私人会所里,从不纳税的赌场和黑市拍卖可要遭殃了。”

※ ※ ※

“阁下,这里是私人产业,你不能……”侍从后退了几步,吞吞吐吐地阻止着平时绝不会发生的事,不过声音越说越小。

一队圣武士威风凛凛地跟随在探长身后,银色甲胄里蕴涵的魔力,如同水面的涟漪,不时在光滑如镜的外壳上荡起青色的光晕,精细的箩蔓植物状花纹沿着甲胄边缘盘旋,和这些正在行走的工艺品比起来,费都巡警们的黑皮革制服,和乡下人的粗麻衣服没什么两样。

“莱姆先生,您确定这宅邸有可疑?”圣武士领队问道。

“根据巡警厅的资料,每隔一段日子,就会有不少人乘坐马车前来聚会,那些马车毫无例外都经过装饰,辨别不出主人的身份,而聚会的时间,通常是在深晚。”探长回答,“光凭一点猜测,巡警厅是无法颁发搜索令的,但为了光明之印的至高荣耀,有必要好好盘查一番,万一那些聚会是进行各种渎神的仪式呢。”

“噢,赞美光明,我并未撒谎,不过这儿更可能是某个黑市拍卖的据点。”探长暗暗想道。

领队赞同地点点头,作了几个手势,二十名圣武士立刻分成了几个小分队,以半月形的阵势走进前院,包围着正中的双层主屋。

院子里的护卫与侍从,很爽快地交出了武器,为了微薄的薪水去和外有铁甲护身,内有神力加佑的圣殿骑士拼命,只有低能才会去干。

出乎意料,巡警来回搜查了数次,除了几名佣人和年迈的管家,什么发现都没有。

“诸位先生,对于擅闯私人住宅,能给出合理的解释么?”老管家安慰了惊慌失措的佣人们几句,恼火地说。

莱姆探长仔细打量着管家,这是这年近六十岁的老人,花白的胡子与头发都修饰得整齐干净,黑色的马甲下套着洁白的衬衫,在领口处带着明黄色领结,配上室内一尘不染的棕色木地板,墙壁上出自大师之手的油画,豪华的花篮样吊顶灯,一个典型的贵族宅邸与一位典型的贵族家族管家,看不出任何疑点。

“你的主人在哪里?”探长询问道。

“主人在前些日子受邀前往都城拜访财政部长阁下,还没有回来。”老管家一半炫耀一半威胁地说,“他与部长阁下以及几位大臣的友谊深厚,现在你们撤走还来得及,请相信,此等行为会被主人视为羞辱。”

“请诚实地回答,你和你的主人是否参与过亵渎的仪式与庇护异端。”圣武士领队截过话头,问道。

探长翻了翻白眼,这种直截了当,无技巧性可言的盘问,旁人能老实回答才怪。

老管家楞了楞,讨好似地划了个十字,“主人一直是光明之印的虔诚信徒,从不缺席每个礼拜的弥撒,怎可能做非法与不洁的勾当。”

“没有说真话,但,也没有撒谎。”圣武士领队抬起手臂,展开握紧的拳头,在手掌间,正蹂动着一团微弱的白色光团,“你居然抵抗了侦测谎言。”

侦测谎言是圣武士最经常使用的低等神术,这法术能从显示的颜色来辩识对方话语的真伪,如果从原本的洁白转变成黑色,说明撒了谎,如果呈现红色,即是嘴巴同内心一样忠诚可信。

防护法术或者坚韧的精神力,都能抵消掉侦测谎言的神力,但这些,不应该出现在一个普通的老人身上。

下一个瞬间,老管家的眼神变了,方才恭敬的神情只是出色的演技,此刻的他,眸子中闪烁着猛兽般嗜血的光辉,略微一弯腰,围在他身侧的巡警首当其冲,咽喉处立刻喷射出一股血雾。

一名反应过来的圣武士刚拔出佩剑,就被蛇一样扭曲的波型刃搁挡住,老管家另只手上的穿甲匕狠狠钻破了铠甲左胸处的钢板,刺入心脏。

简单、歹毒,一击至命。

电光火石间发生的一切让莱姆探长呆住了,这哪里还是个年迈的老人,分明是一位专门行走于黑暗中收割生命的刺客大师。

方才还显得惶恐的佣人,纷纷从鞋子或者袖口抽出匕首和折弩,可惜他们的技艺不如老管家高明,在圣武士反击下,很快土崩瓦解。

老管家被圣武士领队纠缠住,虽然这位刺客大师的攻势更加凛冽,领队后退了好几步,肩胛处的盔甲也因为一次凶猛的突刺出现了细碎的裂痕,但胜利的天平,逐渐倒向了圣武士这边。

假如是在夜色下的巷间,又或者繁茂的小树林,刺客即便不能杀死对手,也能找准机会全身而退。

可在宽阔的大厅中,没有供他隐藏的阴影和遮眼的障碍物,经验丰富的领队缠着他硬碰硬正面交锋,这显然对习惯于偷袭的刺客不利。

刺客在一波虚张声势的突刺后,趁着领队还处于防御姿势,迅速选择了退却,他朝楼梯的方向滑步移动,想借助阶梯间的狭窄来避免多处受敌,

如果与他交手的是纯粹的战士,那么,刺客的计谋就得逞了,但刺客忘了,这是位拥有神能的圣武士。

而他的后退,给了圣武士释放神术的间隙。

绳索样的光波缠绕住刺客的身体,属于二级神术的定身术无法完全禁锢住他的行动,只让他迟缓了几秒钟,但这已经足够了。

狼狈不堪地打了个滚,勉强躲过了破空而至的长剑,刺客抬起头,惊恐地发现,圣武士们背在后背上的火枪,已经上好了弹药。

刺客最后见到的,是从枪管中喷射出的白烟与无数火星。

直到看见老管家千疮百孔的尸首,扭曲着倒在一大片血泊中,莱姆探长才长松了一口气,他后怕地用湿透了的袖子擦拭额头上的冷汗。

“根据年龄来推断,他应该是黄金角海湾著名的老刺客迈德杰斯。”探长想,对这个身手高强,杀手生涯中做过无数起大案的刺客大师,巡警厅的档案中有着不少资料,“幸亏是与圣武士同来,否则,光凭借他一个人,就可以解决掉包括我在内的所有巡警。”

为什么迈德杰斯会出现在费都?探长很快就得到了答案。

圣武士施展的真实之眼,让魔法构成的遮眼术消失无踪,在二楼最里间的壁画后,隐藏着一道秘门。

躲在门后的人已经放弃了抵抗,那人大概四十岁,额下蓄着浓密的胡子,面容英俊,有着成熟男人的味道,稍微有些塌陷的鼻子和呈现黄色的皮肤,彰显出他是有着坦丁与马摩尔克双重血统的混血儿,安静坐在椅子上的他,仿佛是一个从小娇生惯养衣食不愁的富贵人,但强健的臂膀、永远挂在嘴角颓废的冷笑与蓝眼睛中偶尔流露的凌厉,又表明他不容小窥的另一面。

这形象很快与莱姆探长的某个记忆对上了号,“伊戈.安德希!”他喊道。

中年男人裂开嘴笑了,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对,我就是伊戈.安德希。”

东方有一句谚语:“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探长觉得这句话灵验极了,伊戈.安德希,坦丁帝国最大的黑帮头子,他所领导的团伙,无恶不做,走私、绑架、谋杀、黑金交易,不算上暗地里的罪行,光凭记载在案的,都足够将他送上十次断头台。

在通缉榜上,他的悬赏金额可是有六个零。

但这位头号通缉犯,一直生活得嚣张惬意,不少垂涎赏金的佣兵团,捕风捉影搜寻着他的踪迹,到最后,反而因不断的暗杀,失去了继续下去的勇气。

刺客大师迈德杰斯,就是深受伊戈倚重的左膀右臂。

最出名的一次暗杀,是在六年前,某位深受推理小说影响,颇有家产的男爵,企图在现实中演绎故事里神勇侦探的英姿,花费了大量金钱与人力,甚至带着私人卫队四处追捕伊戈,于是,某个深夜,梦乡中的伯爵被倘开的窗户吹进的冷风冻醒,当他嘀咕着明明关了窗户,起身准备去合上时,床头柜上并排的事物,让他发出了恐惧到极点的哀嚎。

床头柜上的花瓶不知去向,取而代之的,是睡在枕边的妻子,与隔壁卧室的儿子,被齐颈砍下的人头。

而他的女儿,也在那个夜里消失了。

那悲惨的恐怖之夜过后,男爵疯了,最后,在看护疏忽的情况下,用瓷碗的碎片割断了自己脖子上的大动脉。

“伊戈.安德希。”莱姆探长把这罪恶的名字又呼喊了一遍,“你被捕了,你将待在监狱最底层,等待正义的审判,如果不是这该死的律法条文,我现在就想把你撕成碎片。”

“噢,希望会是个舒适的单间。”伊戈满不在乎地站起来,墙角处,先前被他的身体挡住视线的床,也出现在探长的眼睛里。

床上直躺着一具瘦小的女性尸体,刚死不久,染满鲜血的被单半盖在她的身子上,在胸口处,深深插着一把匕首,从裸露在外的手臂与肩膀上无数新旧不一、相互覆盖的鞭痕来看,这可怜的姑娘曾经在相当长的一段日子里,受到过虐待。

“这妞可是个贵族小姐,男爵家的女儿,想必她不愿让别人知道自己耻辱的命运,所以,我仁慈地给予了她安宁。”伊戈嘴角抿出一道弧线,残忍地微笑着。

“人渣!”碍于法律约束的莱姆探长,真诚地希望圣武士们能就地处决了这恶徒。

圣武士领队得知抓住的并非异端,而是通缉犯人时,他冷淡地说,“莱姆先生,你可以让手下将他送到监狱去,我们去下一个可疑的地方搜索。在渎神的大罪面前,其它渺小的罪恶不值得为此停下脚步。”

“呸”探长愤怒地吐了口唾沫,他望着伊戈.安德希,恨恨地决定,“当你被送上断头台时,我一定让行刑官换把钝点的斧头,至少这点权利我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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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傲慢之都 第十三章 谢幕

头号通缉犯被抓获的消息轰动全城。

一夜之间,莱姆探长成了家喻户晓的大明星,老探长在上下班的路上,时常会受到路人尊敬的行礼,甚至大胆点的少女们扑上前来奉送香吻。

被封城令压抑着的费都人,似乎找到了发泄的方法,他们一边加油添醋传颂着探长的神勇,一边高呼,“绞死伊戈.安德希!绞死这个恶棍!”

至于起到重要作用的圣武士们,则被有意地遗忘,“噢,没必要把功劳分给那些带来麻烦的外乡人。”人们都这么想。

没什么比在沉闷的日子里,欣赏一场声势浩大的审判,更能打发光阴的事儿了。

而小道消息中,担任主审官的,将是福兰.弗莱尔,费都最年轻有为的检控官VS最声名狼籍、恶名远扬的罪犯,这明星阵容让全城人的热情高涨。

第一庭的内务官员,开始头疼怎么安排旁听席位了,最大的审判厅只有四百个席位,有门路嚷着要张位子的,得以千为计数单位。

可以预测,在审讯当天,凑热闹的普通市民,会在法庭的门前排成一字长蛇阵。

“瞧瞧,咱们这的上座率比歌剧院还高。如果收门票,那将小发一笔横财。”内务官捉狭地想。

流言没有出错。

福兰接到了担当主审官的通知,总法庭长卡门特地为此召开了特别会议,“事实上,都城皇家法庭想将犯人移交到坦丁,但,既然是费都人抓住了罪犯,就应费都人来审判,皇家法庭那些只知道背书的学究们可别想分去属于费都司法的荣誉。虽然弗莱尔检控官是第一次担任主审官,但他历来的表现证明,这小伙子能行。”

带了专门配给他的秘书,福兰丢下了所有的琐事,一头扑进了案卷中。

堆叠起来整整有半人高的文件,福兰越看越惊心,伊戈.安德希简直是个灭绝人性的渣子,关于他的案卷,简直是展现人类残暴与酷刑的文献,光光是凶残还不值得畏惧,他又偏偏是高智商的犯罪天才,建立地下公会、直到现在还无法追查到的走私路线,都是由他亲手建设而成。

当暴力与智慧完美结合在一起时,产生的能量大得可怕。

如果不是他心血来潮地想巡视在费都的秘密产业;如果不是圣武士无法违背的封城;如果不是莱姆探长怀疑的宅邸恰好是伊戈临时的落脚点,这罪人还能继续逍遥法外。

这一连串的巧合,福兰只能视为公正圣徒穆图显灵。

“绝不能让他活下去,我能选择的,就是来结束这罪恶的源头。”福兰发誓。

※ ※ ※

当接到佩姬传来的字条,邀请他晚上去私人沙龙聚聚时,福兰嗅到了危险的气息,他很利索地拒绝了这次邀请。

但在夜班后,刚走出大门,印着金雀花标志的马车停在了他的面前。

“上来。”佩姬命令道,昏暗的光线让福兰看不清这位大小姐的表情,那从车窗透出一半的面容在阴影下如同无生命的雕塑。

“我想没什么好谈的。”福兰说。

“也许我的来意,你已隐约猜测到了,但应该清楚,无论你怎么选择,我要做的事总会去完成,多知道一些总有好处。像鸵鸟般把头埋进沙子,自以为看不见听不到就躲避了危险,连最白痴的猴子都不会这么干。”佩姬推开车门,做了个请上的姿势。

大小姐述说的内容,和福兰直觉到的一样。

“每位豪门家族,都会掌握一些地下势力,来为它们进行无法在光天化日下完成的事情。用血腥和犯罪的手腕来处理某些困难,有时候比明面上的政治更有效。莱因施曼家在黑暗世界颇有影响力,而扶植人之一的名字,既是伊戈.安德希。”

“这不可能,他犯罪的证据确凿到连文盲都能判罚死刑,而且,公众都在关注这起案子,玩不得虚假。”福兰劝告自己忍耐,他试着说服将美德视为玩具的佩姬。

“这也是我企图把安德希移交到坦丁皇家法庭的原因,都城人对这案子没有过多的兴趣,而法庭,又是莱因施曼家打造的风筝,看似高高在上,主人的扯线就能令它偏往任何方向。”佩姬冷笑,“实际上,让安德希免于死刑太理想化了,声誉这东西虽然无聊,但粉饰干净点总让人舒服。在皇家法庭,结局依然是判处死罪。”

“有什么意义?”

佩姬昂了昂头,“被送上绞刑架的将是另一个体格外貌相近的倒霉蛋,监狱和郐子手都有金雀花的人,完成这点比费都容易多了,莱因施曼家强大荣耀,但并不能将光芒照耀到每座城市的每一处角落。”

福兰望着车厢,“请停车。”他请求。

“别这么固执,我是给你机会,男人总盼着出人头地,试想下,福兰.弗莱尔男爵,比爵士的名头响亮多了。”

沉默良久,福兰疲倦地笑了笑,那笑容仿佛让这个二十七岁的年轻人苍老了十岁,“请不要再玩弄我了,女士。香蕉再可口,猴子也有选择吃还是不吃的权利。”

等福兰刚迈下马车,佩姬喊住他,“很奇怪,以往你再怎么不乐意,最后总会答应。提醒你一句,以前很多事都是我私人的拜托,但这次,我是传达莱因施曼的意志,你明白我的意思。”

“不同,以前,大人物之间狗咬狗的勾当,无论判罚倾向何方,叼到骨头的,都只是分食着公正的恶犬。”福兰发泄似地说,“你们在这世道上得到的已经够多了,至少,我要留下点微不足道的东西,来证明天地间不朽的事物。”

路灯下,检控官单薄的背影越拖越长,佩姬烦躁地跺着脚,她突然想起了那盆狗肉。

很可惜,机会不会再赊施给不知好歹的猴子。她想。

※ ※ ※

开庭的那日,人们的话题全是这场律法与邪恶的对决,四百个听证位座无虚席,更多得不到位置的,只能挤在法庭门前,拥挤的人潮,聒噪的声响,让人觉得宽阔的广场似乎在一夜间变得狭小了。

从清晨开始,广场上就水泄不通,为了能更靠近大门一些,市民们宁愿站上四个小时。

为了体恤大众,法庭特地在广场上设立了跑腿的小差,这些嗓门洪亮肺活量惊人的传讯者,将不时把审判厅内的情景与对话,高声描绘给无缘目睹的市民。

十时许,期待已经的司法版歌剧,终于要上演了。报幕员,不,传讯人高叫着,“审判即将开始,主审官、法官与律师都已进场,代表正义的是我们不败的圣福兰,噢,居然有律师会为恶棍辩护,这些掉进钱眼的东西简直没良心。”他知道大家的喜好,对检控官不遗余力地赞美,而对与犯人有关的一切,则尽可能的羞辱。

“对,没良心!没良心!”所有人合道。

“等会在刑场上,才是真正的狂欢,大家说,是绞刑架好还是断头台好?”

人们立即分成了两派,赞同绞刑架的说这样才能给罪犯痛苦,满意断头台的反驳说只有血的红色才是正义的战袍。

分歧很快融合成一股意志,“给他死!”这呼喊震耳欲聋。

钟点庄重地敲响了,审判开始,一瞬间,整个广场鸦雀无声,人们陷入了严肃的沉默中。

“嗨,完美的开场演说,圣福兰列举了四十九条罪状,条条都惊心肉跳,律师几乎无法反驳。”

“给他死!给他死!”严肃一扫而空,狂热的呼喊再度响起。

传讯人再度从法庭跑出来,高举着双拳,“控方开始传召证人了,给魔鬼安德希致命一击吧。”

几千只手学着举了起来,欢乐地挥舞着拳头。

“不,证人改变口供了!天啊,到底发生了什么?”另一个传讯人匆匆跑进人群里,他跳上喷水池,叫道,“不过别担心,圣福兰能应付。”

起先所有人对这点小变故并不在意,但坏消息一个接一个传了出来。

“控方连续传召了七位证人,每个人都背叛了!”

“律师开始出击了,他宣称法庭所有的指控都是不合理的。”

“天,法庭提供的文书,居然有漏页,这样又一桩指控被推翻了。”

“不可能,连主审官也背叛了,律师出示了福兰.弗莱尔的帐户,该死,那帐户在审判前日,存入了三十万金币,他出卖了正义!他出卖了我们!”

这时审判已经进行了三个钟头,人们已经绝望了,近乎暴动的骚乱在第一庭庄重的穆图广场蔓延开来。

人流开始冲击法庭,维护治安的巡警与法庭卫兵,截尽全力疏散着市民,不知道谁先动手,流血事件发生了。

根据后来调查,有二名市民在推挤中丧命,几百人受伤。

狂欢的宴会变成了悲剧的祭品。

审判厅里沸腾得像泼入了热油,法官连连喊着肃静,也无法阻止喧哗。

“我提议,本次审讯无限期停止,犯人交由皇家法庭择日再行审判。”代表坦丁司法界旁听的大检控官威严地说道,“今天发生的一切,都令人感到滑稽,突然改变的口供、漏了关键几页的案卷和那三十万来源不明的财产,全国所有的司法同僚,都会等着费都第一法庭做出合理解释。”

瘫坐在贵宾听证席上的卡门伯爵,不知是感受到耻辱还是愤怒,手指深深陷入了皮沙发里。

他无力再阻止皇家法庭的提议。

“我知道有人捣鬼。”卡门寻思,但追查到底的念头很快从脑海中清理掉,伯爵阁下得优先考虑保全自个的名誉与职位。“必须有人为此负责。”他把目光投向凝固在审判席上的福兰.弗莱尔。

福兰紧闭着双眼,身体连同感官都麻木了。

从第一个证人变供开始,他就明白,自己掉进了早已准备妥当的陷阱。

或者说,从和佩姬彻底决裂的那个夜晚起,他就估摸到了将发生什么。

他毕竟是凡人,没有战无不胜的神通,再出色的口才,也无法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宣判。

虽然每个人,都知道伊戈.安德希的确有罪。

这就是司法程序合理又可笑的一面。

他不停地想,

“我犯了什么邪?以一个破烂贵族,与小小检控官的身份,非得倔强地对抗权威。”

“明知道低下头,美好的前途就能向我招手,干嘛装成圣人,自以为清高的失去所有。”

“徇道者?聪明地利用他人的力量,在不损害自身利益的前提下,维护相对的公正,不是挺好么?”

他想啊想啊,直到一个念头出现在思绪中。

“出生无法决定,那是冥冥间注定的命运;死亡不可避免,那是我们一出生就许下的诺言。既然命运将一切都安排好了,人,只能做出最为有限的选择,我只是选择了,自己的结局。”

“对,不被任何人操纵,自由地,选择了结局。”

于是他想通了,轻松了。

混血恶棍得意地笑着,金雀花真是个再好不过的主人,收买威胁关键人物、串通银行给某个帐户添几个零、在广场人群中安排几个暴徒,什么都解决了。

现在他只要再忍耐几个月,就能继续回到充满血腥味的世界之中。

望了眼失魂的检控官,“傻鸟。”他无声地嘲笑,然后跟着卫兵,后院有准备好的囚车,将他送向王都坦丁。

“安德希先生,很抱歉。”谁也没料到,一直呆站着的福兰,喊住了伊戈,在众目睽睽下,朝他鞠躬道歉。

伊戈知道一些这个检控官与金雀花大小姐的恩怨,难道他想用这种方式来恳请原谅。

“晚了。”伊戈轻藐地说。

“是的,是晚了,对您受到的伤害,我深感不安。”福兰的脸上露出一抹嘲讽的微笑,“当初不应该将您安排在多人狱房。那些关押了很多年,见不到女人的罪犯,难免有些变态,我说的意思,您清楚。”

所有人都看到,福兰怜悯地瞟了一眼伊戈的屁股。

直到铁青着脸的伊戈.安德希被带离审判厅,八百道视线才依依不舍地从那成为焦点的屁股上收回。

福兰平静地由卫兵带上镣铐,在那三十万金币被调查清楚前,他得以收贿罪被拘留。

他准备在监狱里,好好考虑下,以后做什么营生来生活。

因为他这辈子,再也当不了检控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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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傲慢之都 第十四章 悲剧

两个月前,那场灾难性的审判,在费都造成了地震般的变革。

参与核对案卷的秘书官、贴身保护证人的巡警以各种借口降职,几位大检控官也为此受到牵连,坦丁皇家法庭乘机特派了几名专员来填补人事上的空缺。

明哲保身的总法庭长卡门,清楚在这个时候保持缄默,对自个没坏处。

对此,佩姬私下传达了家族的善意,作为皇家法学院毕业生的她,之所以被调派到费都,就是为了能将这个城市的司法界逐渐变成金雀花的特权范围。

“我很快将回到坦丁,所以阁下不必为职位担忧,莱因施曼可是很赞叹阁下对律法的精通。”佩姬说。

“得了吧,造成现在棘手的局面,莱因施曼一定出了不少力。”卡门想,但形势比人强,他堆满笑,用那种长辈对晚辈的亲切口吻说,“我表示衷心的感谢,在回到都城后,一定要向你的父亲,尊敬的大公阁下,传达我的谢意。”

佩姬回礼后,似乎不经心地问,“福兰.弗莱尔将怎么安排?”

“经过详细的调查,他帐户里的三十万金恺撒并不存在,银行方面也表示,这完全属于内部转帐时的误操作导致。按惯例,他将被取消直属检控官的职务,调到三等法庭去。”

大小姐有些遗憾,银行方面与她只约定了提供暂时的假帐,事后以某个粗心的会计发错转帐支票的由头,向公众澄清,把帐目调整回来。

对信誉第一的银行来说,已是最大程度的妥协。

毕竟强迫一家金融机构丧失信誉,不符合家族的利益,在长老院和几位宫殿大臣里,还是存在不少对莱因施曼不满的人。

而财政大臣就是其中之一。

更何况皇帝殿下已经对贵族势力过大的现象,心存顾虑,这位殿下似乎想弥补先帝圣乔治七世在位时,过于放权的错误,一直找着机会挑刺。

为了私人恩怨做点小动作没关系,太过火难免会让父亲怀疑自己的能力。

家族内部对权利的争夺,可不逊色于一群闻到腥味的野猫。

这也是每个人丁旺盛的豪门,不可避免的矛盾。

“不,您太慈悲了,为了费都司法的安定,他必须负上全部责任。”佩姬说。

总法庭长爽快地点点头,“就这么办。”

“噢,没让那家伙在牢子里关上半辈子,算他走运。”佩姬心情稍微愉快了些,“在我离开费都前,如果他能来哀求的话,说不定我会史无前例地再给次机会,不过那时,我要穿上最肮脏的鞋子,让他舔上十遍。”

※ ※ ※

夏末的余热与秋季阴绵的小雨,让费都的空气变得黏稠,总让行人觉得,皮肤似乎被裹上肉眼无法辩识的薄膜。

安玫步履轻快地躲开路面上大大小小的泥坑,往北沿着老区主干道朝费都十三号关押所走去。雨不大,但风刮得挺急,姑娘的伞老被吹得个底朝天,几次之后,她赌气般把雨伞合了起来,像小猫似地在屋檐下穿行,细碎的雨滴虽然打湿了满头漂亮的金发,但并不能影响安玫的好心情。

今天是福兰被关押两个月后,获得释放的日子。

对比起新区整洁的大街和完美的排水系统,老城区的道路简直是乡下的泥巴路,再小心翼翼,安玫的裤脚还是被弄污了。

姑娘真怀念在拉姆大街铜顶公寓的家,但被关在监狱接受调查的爱人,和暂时被冷冻的帐户,让她付不起租金了,一点现钱,只够简单的家用。

幸亏老区的房子够廉价,不然她只能带着奶奶和小狗黑杰克露宿街头。

不过,所有的困难都要解决了。

她的男人,终于自由了。

“安玫小姐,能在街上偶遇,真是我的荣幸。”半路上,一辆马车在安玫面前停了下来,恰好挡住了那条比较干净的通道,第十三法庭首席法官艾尔.杜纳闻把头伸出来,热情地打着招呼。

“呀,谢谢,不过我很忙,请把车子让开。”安玫挑了挑优美的眉头,不耐烦地说。

对这个在福兰入狱后,跑来纠缠自己的男人,姑娘觉得蛮恶心,两个月里,她至少拒绝了十八次约会的邀请。

“抱歉,我有丈夫了。”安玫把手指上的订婚戒指给他看。

艾尔笑得油头粉面,“上流社会里,女士们除了丈夫,有几位情人骑士很正常,这是优雅的传统。”他诱惑这个出身低微的姑娘。

“很遗憾,在我们乡下,如果不能对丈夫忠诚,会被赶出村子的。”安玫这么回答。

但无论怎么好说歹说,这人偏偏不识趣,像苍蝇似围在身边嗡嗡直叫。

“请不要再伤害我为爱屈服的心了。”艾尔似乎很喜欢看言情小说,“如果看到美丽的小姐在淋雨,而不奉献出自己的外套和马车,实在不能算个绅士。请上车,我们去家有品位的沙龙喝点饮料。”

安玫把裤脚朝上拉了拉,踩在淤泥上绕过车子,“如果是绅士,就不要死缠烂打。”

代理首席法官变了脸色,本来他就是想引诱福兰的情人,玩弄过后马上抛弃,来报复昔日失去职位的仇恨。

区区一个没见过世面,当过流莺的姑娘,在男人被关在监狱里,连象样的首饰都买不起时,稍微用点甜言蜜语和金钱,还不是手到擒来。

而且艾尔对自个的相貌和身份,都挺自信。

通常用不了几次,不少想麻雀变凤凰的姑娘,都会软绵绵的交出清白的身子。

但他很快发现,这个姑娘与该死的弗莱尔一样油盐不进,不好对付。

气急败坏的法官嚷道,“别把希望寄托在弗莱尔身上了,他完了,别装贞洁了,难道闪闪发光的项链和华丽的裙子,你不想要么?过不了几年,穷日子就会把你变成丑陋的老妇人。”

“是呀。”安玫回过头,“富丽堂皇的大房子、漂亮的首饰和衣服,都是很好很好的东西,可惜,我偏偏不喜欢。”

“该死,我恨弗莱尔一家。”艾尔坐回车厢,郁闷羞恼地想。

雨渐渐停了,路两侧的建筑物慢慢稀少起来,很少有人愿意住在关押所旁边。

当监狱那厚实的墙壁、守备森严的大门出现在安玫眼睛里时,姑娘突然紧张起来,她偷偷躲到路边,找了个比较干净的水坑,借着水面的倒影,用手指梳理着湿碌碌的头发。

“希望我别太狼狈了。”姑娘嘀咕。

“不,看起来美极了。”

当安玫惊讶地捂着嘴巴,转过身时,分离两个月的情人,正站在后面,牢饭不好吃,他看上去瘦多了,面容枯槁,头发乱得像个鸟窝,但眼睛仍然明亮清澈。

安玫扑到福兰怀中,终于忍耐不住的哭了。

搂着心爱的姑娘,让她好好发泄了一通,福兰笑着说,“走,我们回家。”

“嗯。”小野猫抬起头,顾不上擦去眼角的泪痕,“我们回家。”

佩姬在一个星期后,得知了福兰.弗莱尔结婚的消息。

据说婚礼很寒酸,什么人也没请,唯一到场祝贺的,只有巡警厅的莱姆探长。

都城的父亲大人已经催促了几次,让她赶快回到坦丁。

在皇家法庭,有个大检控官的职位正恭候着。

大小姐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迟疑了好几天才上路,仿佛期待什么。

坐在被私家卫队围护的马车里,她很认真地想了许久,但还是没想明白。

佩姬只是忘了,那只被炖成美味的狗,当初她是多么用心照料,多么疼爱呀。

对于不喜欢,没有投入过感情的东西,连成为大小姐玩具的资格也没有。

※ ※ ※

教会的封城令在初秋时节终于被废除了,就算皇帝殿下也没想到,三个月,圣武士们还是一无所获。

让税收最丰厚的城市变成得投钱养活的寄生虫,可不是殿下的意图。

反正已经给足了教廷面子,没必要在糟蹋自己国家的利益。

“请体谅,封城令一定得解除,不过骑士团还能驻留费都继续收寻,坦丁只能承诺这点。”皇帝的特使对教会说。

费都又恢复了活力,虽然来往的商船比以往少了许多,但每个人都相信,用不了半年,费都又会成为最繁荣的商业大都会。

福兰.弗莱尔在婚礼后寄了六封求职信,均是几座大城市的司法机构,但没消息,他等了两个礼拜,唯一回复的拒绝信笺还是因为人事官好奇于那场官司到底有什么猫腻。

信里除了开头例行公事地说目前没有空闲的差事,然后长长几段都充满热情地询问审判中发生的细节。

福兰直接将信扔进了垃圾桶。

“也许大地方的好职位都人满为患。”福兰想,他放低要求,只谋求秘书员的工作,还是未能成功。

失业的前检控官开始把目光投往小乡镇的法庭,寄去了托付着希望的十几封的信。他不肯放弃,甚至不离开家,不离开书桌,相信总会有个地方会录用他,生怕因为暂时离开,而错过了被雇佣的通知。

只要能回到法庭,回到能让梦想重新起飞的审判席,福兰愿意少活二十年。

他就这么沉默地一天天等待着,不想动,只有听到屋外有邮车的铃铛声时,才跳起来冲到窗前,希望能带来好消息。

但每次,都只能用失望的目光望着邮车从屋外经过,逐渐远去。

三个月很快过去了,本来还富余的存款,因为先前交纳了保释金以及被第一庭开除时扣下的违约金,所剩无几。家里的现钱很快填进了房租、食物、奶奶的药钱中。

餐桌上的菜从顿顿有肉有汤,换成了土豆,连续吃了几天土豆后,福兰没好气地向安玫抱怨,“我们不能喝点鱼汤么?”

黑杰克,这只半大的牧羊犬,正在长身体的大好时期,也呜呜地跟着抱怨,土豆可不应该出现在肉食动物的菜单上。

安玫点了点头,披着小外套出去了,傍晚回来时,姑娘笑嘻嘻地拎着一网子沙丁鱼和牛肉,只是那件漂亮的,在领子处绣着蕾丝边的外套不见了。

“好累,我去城外集市买的,那儿的鱼比城里便宜。”

“其实也便宜不了多少,坐驿站马车来回要四个银意奥,把这算上去价格差不离。”福兰不屑于女人们购物时的小聪明。

“噢。”安玫还是笑嘻嘻的,直到走进厨房,姑娘才露出痛苦的表情,不停揉着脚,她没告诉丈夫,自己是走去港口的。

那顿晚饭,福兰吃得很香。

在碎钻项链、金箔小怀表、以及高档点的沙发椅都慢慢消失后,安玫探试地问,“是不是找份别的工作?”

然后福兰的咆哮把她吓坏了,“连你也不相信我能回到司法界了么?”

“怎会,一定能回去的。”安玫保证,“你安心写信吧,其它的事交给我了。”

几天后,安玫拉回了个小木头拖车和一堆锅碗瓢盆,凌晨起床,买几大袋蔬菜肉类,细细淘洗干净,在厨房忙上一个早晨。

等快中午时,酥脆爽口的菜丸子、油炸得金黄的鱼排、香气袭人的杂碎汤与煮青菜就大功告成。

用小拖车拖去市集,不到两点钟就能卖个精光,安玫把这叫做盒饭,一个半银意奥一份,每天变着花样,市集的买卖人和附近的小职员都爱吃。

晚上,还能再做点小吃,去夜市叫卖到十二点。日复一日,她每天只能睡五个小时。

“现在,该我养活这个家了。”安玫自豪地想,然后把精疲力尽的感觉一扫而空。

福兰终于绝望了,他的确完了,连最简陋的乡间巡回法庭都不要他。

他算了算,前后整整五十封求职信都没有好结果,这代表,当初还被人视为前途无量的检控官,现在已彻底被司法界抛弃了。

直到这时,他仿佛刚从一场充满醉意的迷梦中惊醒,才发现,家里少了许多事物,堆得拥挤的小客厅空荡荡,奶奶慈祥的眼神也有些责怪,而永远温暖,带来快乐的小野猫,很难再看到她熟悉的身影。

福兰坐在门口的台阶上,摸着乖乖在一旁陪伴主人的狗,黄昏时天边灿烂光辉的橘黄绸带逐渐被更深邃的黑漂染,而黑色绸子上又渐渐多出细细碎碎的星子,星子拥戴着的圆月,又在夜色上划出冷清的白光,他终于等到了要等的人。

安玫吃力拉着装满狼籍锅碗的拖车朝家走来,走几步歇一下,偶尔抬抬头,瞟见福兰,马上丢下车子跑过来,“你怎么坐在这里?又收到不聘请你的回函?别难过了,总有明白事理的人会赏识你的。”

仰起头,福兰望着安玫,姑娘圆润的脸已经瘦出了尖下巴,被黑眼圈包围的大眼睛,黯淡无光,细葱般修长的手指因为冷水和刀伤,又红又肿。他站起身,用决断的语气说,“我不想再当检控官了,永远不想。”

“你别担心了,有我在,什么都没问题。你会成功的。”安玫拍拍胸口,劝慰道。

“我想明白了,被过去的雾挡着眼,不会向前看的人,永远是个失败的懦夫。”福兰宣布,“明天我也去集市,福兰.弗莱尔,就算是卖盒饭,也能卖得比所有人成功。”

※ ※ ※

比起费都,作为王都的坦丁,更加气派非凡。

在拜伦建立之初,坦丁城的原址,还是一座只有矮小围墙的古老城镇,周围都是一圈穷荒僻壤的平原,而科摩大帝在征服黑大陆后,突发奇想的决定修建新的首都。

据神秘学派与教会所说,大帝在班师回朝的当天晚上,梦见了神谕,在荒凉土地与破旧城市的苍茫夜空中,繁星改变了恒久的轨道,每颗星星,散发着太阳般火热的光辉,在那天上悬挂出硕大无朋的火红色十字架。

“这是神灵赐给我的加冕。”大帝想。

不久,大帝发布了修建新都的命令,并亲自负责勘测和圈定界标的工作。他骑马从老镇的中心出来,向每个方向飞奔了良久,还没投下决定新城边域的马鞭。

随从似乎预感到了伟大事物的诞生,他颤抖地问:“我的陛下,您还要继续向前走多远?”

大帝回答:“直到在我面前引路的神停下为止。”

几乎全国的工匠与建筑大师汇集到了这里,但人手还不够,于是军队也放下身段,变成工人与泥瓦匠,在大帝死时,坦丁才修建了一半。

继承王位的二世用了半辈子,让城市的规模初见雏形,直到三世,不朽的坦丁才无比辉煌的耸立于大地之上。

到现在,这座城市每一块石头,都沉积着历史的凝重感。随便哪条街道的路面上,已经班驳退色的马赛克镶嵌画,都有可能是出自某位供奉在艺术殿堂之中的大师之手。

连行刑场也是如此。

由筒状拱券结构架起来的实墙呈弧度的对接,让整个行刑场内外形成椭圆形,顺着围墙依次而上的层层观众席让它看上去仿佛露天剧院。事实上,观看行刑的确是坦丁人的爱好之一。

几名死囚被押解到正中,行刑官宣读判罚,为每个人安排好,待会是享用锤刑、木桩还是绞首,当念到最后一个名字时,官员有意停顿了下,“伊戈.安德希,臭名昭彰的黑帮头子、走私犯、谋杀者,处已碟刑。”

观众们哗然,更加好奇了。将犯人捆绑于木架上,再由四匹健壮的公牛分别来牵拉四肢,最后活活撕裂扯断的酷刑,被俗语称为碟刑,只有十恶不赦的罪人,才用得着这般最恐怖的刑法。

但伊戈.安德希的表演显然让人失望,被黑头罩蒙住的男人,似乎已经陷入恍惚中,轻飘飘一点不挣扎地被捆绑结实。

连依照惯例,为防止受刑人吼叫乱骂而割断喉结声带时,黑帮头子也只是象征性的反抗了下。

“没点教父的气概。”人们责备。

在观众席上,英俊的混血儿饶有兴趣地观看着行刑,当冒牌货断气时,他笑得乐不可吱,“没想到,我能亲眼目睹‘自己’的死亡。”

“安德希先生,请不要辜负主人的信赖。”坐在他右手位置,满是贵族做派的男子说道,“主人交代的任务,请近早完成。”

“当然,主人的恩情铭记于心。”伊戈回答,但同时,他在心里小声嘀咕,“在那之前,我可得出口气。”

在费都法庭上,那个该死的检控官,恶意的调侃,以及自个被几百双眼睛观赏揣测的屁股。

在狱中,有哪个囚徒敢得罪他?但检控官一番话,很快就在黑暗世界里流传开了。

“你知道么?安德希那家伙在牢子里被菊暴了。”

“哈,有机会我得问问,被人插屁眼的滋味怎么样。”

地下世界的大佬们将这当成最热门的话题,不管是他的盟友还是敌人,都在猜想,那小子的屁股到底碰到过什么遭遇。

“我发誓,你必须为此付出代价。”伊戈.安德希残酷地捏紧拳头,在坦丁城外,他的打手们已经准备好了几辆前往费都的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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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傲慢之都 第十五章 谋杀

市集处于费都城外十里的地方,紧靠着那条黑金大道。这原先只是港口与费都之间的一个规模很小的中转站,

但精明的批发商人很快发现,比起市区寸土寸金的地皮,只要走出城门十里,那附近的土地,便宜得简直白送。

在城里租凭一个大仓库,每月的租金,都可以在中转站自己修建一个。

小小的中转站很快大动土木,一个个库房像雨后的蘑菇冒了出来,有钱的就建一堆简易平房,整整齐齐一排排的,外面再用粗糙的石头砌个院墙,钱少的,也不甘示弱,圈块地搭建个棚子,聘几位值得信任的员工日夜把守。

商人们在费都装饰豪华的店铺,永远只摆着样品和少量现货,遇到大额买卖,谈好价钱,就直接去库房搬送,即便捷又省去不少麻烦。

渐渐的,小商贩也汇集过来,商人们留守的职员数量众多、乘着货车来卸货的工人络绎不绝,这些人对生活要求简单,便宜实惠的生活物品正对他们口味。

福兰学得挺快。

无论是切菜配料,还是观察在热油中翻滚的小块肉排,让它能在最鲜美的时候起锅,连菜丸子里肉末的比例也掌握得不错。

而且福兰还有个小配方,让盒饭的成本更加低廉。

作为调味香料的薄荷叶、月桂树叶可不便宜,一般费都的普通市民很少会吃肉,他们的主食是面包和鱼汤。

不是说肉食难吃,没有香料祛除腥味,清煮的肉块蘸上盐也无法掩盖那股刺鼻的气味。

但橘皮可就是廉价货,这种野生的青皮水果经过几代的人工培育,味道还是酸涩,没人爱吃,只有远航的船只,才会买上几桶,来防止海上噩梦败血症的发生。

去港口转转,几个铜板就能挑回一大筐橘皮。

将橘子皮风干,用小火烘烤,切成细小的碎粒,混在肉块上,效果丝毫不逊色于正统的香料。

有肉排的盒饭在集市引起轰动,每天中午,福兰家的小餐车围满了人,几个吃惯了的老主顾,不惜走上老远。

一天下来,安玫把铜角与毛票仔细数数,能赚到60块钱。

渐渐,集市里竞争的同行做不下去了,好几个摊主垂头丧气,有的准备另寻行当,有的则盘算是不是来点阴的,在他们有所行动之前,福兰主动找上门去,他承诺以后每天只卖一百份盒饭,绝不垄断生意。

“先生们,我并非因为害怕,巡警厅的路子我绝对比你们熟悉,但互相照应和气生财,对所有人都好。”福兰说。

晚上在家,安玫问,“生意最好时咱们能卖上一百四十多份,这样不是亏大了?整个市集就咱一家卖,能赚更多。”

“不,试想下,你买衣服,是会去全是服装店的专卖街,还是选择整条街只有孤零零一家的地方?”福兰将铜角抛起,又迅速将它抓回。

安玫睁着大眼睛,似乎有些明白。

“我们没本钱盘下集市所有的餐摊,如果只剩下一家,无法供应给所有人,这样,最初几天能赚不少,但时间一长,当人们觉得每天得排很久太不合算时,他们就会另寻吃饭的地方,或者有正规的餐厅发现商机来开分店。”福兰继续解释,“形成规模,才有利润,我宁愿在顾客最多的地儿与十个摊位竞争,也不愿垄断顾客稀少的一条街。”

“你的脑瓜子,到底是怎么长的?”安玫用那种着迷的星星眼,捧着福兰的脸看了很久,然后大笑着把他推倒在床上,丰满的身子像条小蛇磨蹭挑逗着,“今天我们再来挑战四次。”

“天,明儿要起早床的。”

“那就三次好了。”

……

很快,所有供应午餐的商贩都发现,福兰制定的规矩,对大伙都有好处。

最明显的一点,统一去购买食材,能享受到批发优惠的待遇,连昂贵的胡椒经过团购打折,成本也降到能接受的程度。

花和先前同样的钱,食材的品质却上升了不少,混市集的顾客有口福了,他们更舍得从腰包里多掏几个铜子,来让味蕾得到享受。

甜头让商贩对发起人尊敬起来,有人开始喊福兰“头儿”,这称呼很快得到普及。福兰趁机说服大家把餐摊迁到一起,而不是在集市东一头西一头,每家专做特定的几样食物。

而且,福兰为每种食物受欢迎的程度打分,猪肉排和丸子是一流,鱼肉、普通海鲜属于二流,作为配菜的闷油菜等则是三流,尽量使每个摊位按照擅长的手艺分到一种热门菜点,互不重复。

这样,一圈简陋的露天美食广场就形成了,福兰拜托安姆探长,为广场取得了售酒证。

食客的人流更加多了,连一些港口的水手,遇到大喜事请客,也乐意来这儿庆祝,按他们的说法,港口的食物味道要逊色一大截。

福兰计划等本钱攒够了,买块地皮,聘请几名大厨,开家真正的餐厅。

威廉大师本来让福兰做他的专职助手,但仔细考虑过,福兰委婉地拒绝了,对有家世的人来说,没日没夜近乎疯狂的实验并不适合。

“如果说原先的梦想是四十岁以前当上大检控官。”福兰想,“那现在的目标是,四十岁以前能有自个的连锁餐厅。任何道路,只要坚持走下去,都会有前途。”

对此,他很有信心。

※ ※ ※

三辆马车在下午,太阳逐渐西斜时驶近了费都,在远离大路的偏僻小树林,停了下来。

伊戈.安德希不快地皱着眉头,他看着带来的八名打手,高声询问,“探子呢?居然要我等候他。”

“耐心点,情报越详细越好,毕竟费都城里驻扎着圣武士,想想老迈德杰斯就是吃了这个亏。对杀手而言,一点小疏忽,代价就是自己的性命。”回答伊戈的是个身材异常魁梧的人,领子翻得高高的,让人只能瞧清楚他的额头和卷发。从腰间的淬毒匕首与鞋底厚厚的毛皮来看,他也是一名刺客,很少有刺客会这么高,个子越矮小,越容易在阴影中潜行。

这人要么是个不知道选择职业的菜鸟,要么就是此道中的高手。显然他属于后者。

“说的对,如果那天跟在身边的是你,我就不用抛头露面遭受羞辱。”伊戈稍微降低了怒火,顺便赞赏了一句,高个子是伊戈.安德希黑帮组织的王牌刺客,不,除了刺客,他还有更加神秘的身份,很多时间,连做为头的伊戈也不愿轻易开罪。

不久后,一个骑马的人也来得了树林,他翻身下马,还没来得及喘气,就被伊戈掐住喉咙,“你知道浪费了谁的时间么?”他吼道。

“不……头……那两人今天分……分开了。”探子脸憋得紫红,伊戈把手松开,他瘫着半跪在地上不停咳嗽,眼泪都呛出来了,好不容易恢复平静,看到头因为不耐脸色又开始变化时,探子打了个冷颤,急忙回复道,“检控官被解雇后,一直和妻子在城外做小买卖,今天,检控官仍在市集,但那臭娘儿们留在家里。我两边跑,所以耽搁了时辰。”

伊戈敲着牙齿,决定道,“乔.考利昂,你带三个人去城里,记住,那屋子里连只耗子都别留下,其余人和我去市集。”

乔.考利昂,也就是那个高个子刺客,隐藏在衣领下弓形的嘴唇似乎浅笑了下,“我一人足够了。”他解下栓在马背的缰绳,矫捷地跳上去,扬起鞭子,奔跑中的驽马被那双粗健的大腿夹住,总给人错觉,似乎是骑者在拖着胯下的马前进。

“他总这么傲气。”伊戈裂着嘴笑,虽然乔不像别人那么恭敬服从,但这点小事并不影响黑帮头子信任这名下属的忠诚。

“好了,伙计们。”黑帮头子拍拍手,“等会尽情乐下,别那么快把他玩死,我要他咽气时身上没一块好肉。”

※ ※ ※

福兰的住宅是一幢至少有三十个年头的两层楼房,坐落在老区背街的巷子里,和老区的多数房子一样,它是木质结构的,没有地下室,也没有露台,嗯,也许在二十年前有过露台,二楼窗户外的墙壁上还能看到残留木桩与锈得发黑的铁钉,腐朽粗陋,勉强能提供遮风挡雨的功能。

巷间因为两侧房子的阻碍,很难见到阳光,人迹稀少,只有零零落落的几幢屋子被租了出去,租客也是卖苦力的工人,通常在太阳完全落山时,才能归家,有时活忙了,两三天不回来也是常事。

这里像是被城市所遗忘的角落,冷清得有些凄凉。

乔对此很满意,他完全没必要等到深夜再动手,猎物只是女人,其中一名年老体衰,对了,还有只狗。

虽然谋杀的对象并不符合乔的道德观,但任务就是任务。

乔灰色的虹膜抹过一丝绿芒,整个小巷背阳的阴影,似乎受到了某种力量的呼唤,开始呈现出宛若水面上一圈圈的涟漪,涟漪的波纹越来越激烈,最后,掀起了一人多高的黑色波浪,猛地将乔的身体包裹着,渐渐,波浪平静了,而杀手也无影无踪,仿佛被影子溶解了般。

这个世界上,存在着一种得天独厚的人类。

谁也说不清楚,这些人从何处继承了最神秘的血脉,使得他们不需学习奥术,不用领悟神恩,就能掌握某些匪夷所思的技能,人们敬畏地用传说中最具威能的怪物来称呼他们:龙脉者。

除非自己有意显露,否则连预言法师也无法分辨,到底人群中谁是龙脉者。

这血脉是上天的赐福,无法捉摸,仿佛神灵将一把金币投向人世,至于谁会被砸中,只能归结为幸运和更超自然的因素。一位龙脉者严格训练子侄,也不能让后代将此继承;而某个乡下农夫,在田地里抱怨杂草太多时,会无意识地让血脉显现,在意念间产生一股奇特的瘟疫,让所有抢夺麦子养分的草枯萎。

乔.考利昂还是孩童时,是个靠扒窃为生的小偷,他没这方面的资质,老是失手惹来一顿痛打,而偷不到每日的分额,晚上回到巢穴时又得挨窃贼头子的打骂,很多时候连饭也没得吃。

每次他上街,用那伤痕累累的手去解开路人的口袋时,都默念着,“你看不见我,你看不见。”

然后有个阴天的下午,在某家商铺的门口,他盯上了刚推门出来的一个胖子,荷包鼓鼓的,他靠过去,小心翼翼打到口袋上的扣子,刚把手指伸进去,胖子似乎察觉到什么,一手捂住口袋,不停左右张望。

幼年犯预感到了毒打,他没力气逃走,刚跑两步,腿肚子直发软,只能蹲在墙角,双手抱头,希望被踹两下就能逃过这场灾难。

“如果你看不见我就好了。”乔拼命地想,害怕得牙关不停打颤。

胖子奇怪地摸着头,商铺的店员把头探出柜台,“先生,您怎么啦,需要帮助么?”

“我以为遇到贼了,但什么人也没瞧见。”胖子回答。

“哦,的确没人,错觉吧。”店员笑着说。

他们真的看不见乔了。

在那天,乔.考利昂得到了最好的朋友,只要在影子里,他就是无所不能的神灵。

在地下世界,一位能在影子中完全隐形的刺客,让所有不可一世的大佬恐惧得发抖,暗影行者考利昂,是每个人无法逃避的梦魇。

安玫在发烧,两天前收摊时淋了点小雨,让有些透支的身体很快坏掉了。

姑娘早上吃了点药,一直犯困,昏忽忽地处于半睡半醒中。

福兰本来想陪她,但被姑娘拒绝了,“我吃了药睡上个热乎觉就没事了,你今天不出摊,未来的连锁餐厅就少赚两块砖头啦。”

楼下似乎传来杯子被摔碎的声响,大概是奶奶没拿稳吧,安玫迷迷糊糊地想,她想爬起来去收拾,但浑身没劲。

黑杰克“汪汪”叫了几下,然后很悲惨的闷哼了声,“那只笨狗,被碎片扎到腿了?”安玫挣扎着半靠在枕头上摇晃脑袋,努力让自己恢复清醒,准备下楼去看看。

刚坐在床边,朝脚上套着鞋子,姑娘身体忽然僵硬了,眼皮不停地跳。

一股莫名的,心悸不停的感觉像重物般压迫她喘不过气来。

卧室的门关得严实,再也没奇怪的响动出来,但她就是觉得,门外面正站着什么极端危险的东西。

这种感觉,以前似乎出现过一次,对,三年前的冬季,被福兰放鸽子的晚上。那时小酒馆刚打烊,深夜下班时,被人跟踪了一路。

但那天的惊恐感远远及不上现在。

安玫哭了,眼泪不停地流,她不知道为什么会害怕,为什么要哭,但就是制止不了,她抱着被子,颤抖得连床微微都移动了,姑娘想喊,喊奶奶的名字,呼唤小狗黑杰克,但现实的恶梦让她的脑子和舌头都变成了石头。

“门外到底有什么?奶奶在哪里?”安玫想,她直楞楞地盯着卧室门,丝毫不敢移开目光。

视线中,门变得模糊了,透明了,如消失在空气里,是眼泪的原因吗?但,那个挡在门前的高大人影,是谁?

“福兰,你千万别在现在回来。”安玫绝望了,她似乎有些明白,这感觉,只有在自个生命受到危险时才会出现,提醒她小心死亡的召唤。

乔.考利昂敏锐的感官已经查探到卧室里的情况。

他很惊讶,在资料中,猎物只是个流莺出身的普通女人,但她似乎已经预感到了将要发生什么。

更惊讶的事情随后发生了。

如同烈阳下溶解的冰块,乔仍然和阴影融合在一起,呈现虚无的半侧身体,被影子抗拒了,左身的肩膀、胳膊、腿,一点点,从影子中剥离出来。无论再怎么召唤,他也无法得到阴影的回应。

“难道?”乔很粗暴地踢开门,他猜对了,倦缩在床上的姑娘,看到陌生人闯入,发出凄惨地尖叫,眼角凝集的泪花,在因恐惧而扭曲的面孔上绘出一道道水迹,但无论怎样,都无法掩盖那两只氤氲着绿芒,几乎看不到瞳孔的眼珠。

“新生的龙脉者!”乔想,而且还是刺客的天敌,能预感危险和探知危险来源的优秀能力。

有些看上去碌碌无为的庸人,在生死关头能激发出隐蔽在血脉最深处的力量,但乔没料到,这百万分之一的几率,会在今天遇见。

刺客大师有些犹豫了。

安玫不知从哪里得到了勇气,把枕头扔向杀手,连滚带爬地朝楼下逃去,乔本能地伸出手,只需要两根手指就能捏断对方的喉管,在快碰到姑娘时,他停止了动作。

一楼的小客厅乱七八糟,奶奶仰面倒在一大滩血泊中,黑杰克被厨房的菜刀钉在墙上,没死透,尾巴还在微微直抖,安玫扑倒在奶奶身上,狂乱地喊着。

凶手一步步跟随在后面,走下楼梯,用很好奇地眼神打量着歇斯底里的女人。

“是安玫小姐么?出事了?我进来了。”艾尔.杜纳闻抱着一束娇艳的蔷薇,穿着体面光鲜,他还没放弃,寻思几个月来的艰苦,应该让姑娘失去了骄傲的幼稚想法。

而在屋外听到的尖叫,更让他觉得是个大好机会。也许正在和福兰吵架,挨了那该死家伙的打?

一位是有钱的,如拯救灰姑娘的王子般出现的救世主,另一位是集市卖盒饭的小贩,不如意时打骂身边的人出气。

只要不是傻子,就知道该如何选择。

“你夺取了我的职位,我就抢走你的女人,何况,那妞的确漂亮。”艾尔阴险地笑,推开了虚掩的大门。

屋子里的尸体和杀手让满怀希望的首席法官呆住了,他快步挡在姑娘身前,“你是谁?”

艾尔对自个的身手很有信心,剑术是每个有地位的贵族家庭必修的课程。

在小圈子里,还没人是他的对手,虽然没剑,但携带的拐杖也能派上用场。

“也许弗莱尔得罪了费都的流氓,遭到了灭门之祸,噢,这结局我喜欢,顺便再接收你的女人。”艾尔想,英雄救美虽然老套危险,但值得一试。

艾尔摆出最威风的姿势,“我是十三庭的大法官杜纳闻,你是哪个帮派的混混?老鼠派斯还是刀疤小吉米?”他轻藐地说了几个流氓头子的名字,“连你的头儿见到我都得恭恭敬敬,还不赶快滚出去。”

他的话救了自己的命。

“杜纳闻?正在和金雀花接近的费都家族,如果杀了他,也许会给结盟带来不利。”乔在一瞬间,将匕首翻转过来,用刀柄敲昏了来不及反应的艾尔。

姑娘抱着奶奶,声线嘶哑地呜咽着,眸子茫然得没有焦点,恐惧已让她处于失神的状态。

“杀掉她?”乔思索,“不,让她活下去更有好处,用不了多久,地下世界所有的杀手们都得重新学习潜行,除了我自己。”

催眠和洗脑,并不算太难的事儿。

※ ※ ※

树林里,被腐烂的叶子填满的泥土,贪婪吸收着星星点点鲜红色的液体。

长达几小时的虐待,让福兰.弗莱尔产生痛苦的器官麻木了,他血肉模糊,身体不断抽畜,已停止流血的伤口,很快又被扎上一刀。

好几处,已经能瞧见淡红色的骨头,连墓地的尸体都比他的现状要好。

伊戈.安德希兴高采烈地在对头的身边游走,看着福兰用露出骨头的手指在地面上一点点爬行,“逃快点,伙计。这么慢,很快就能追上哦。”他不时狠狠踹上一脚,欣赏着从可怕伤口处喷溅出的,夹杂着红色肉芽与残损皮肤的血雾。

福兰爬不动了,眼皮越来越重,冥主的使者正在迎接他的路上,离得不远了。

“亲爱的,再爬呀,如果能爬出树林,我就放过你。”伊戈舔着嘴唇,兴奋得满脸潮红,他把福兰面朝天翻过来,朝着胸口踩了几下,顿时,福兰的口鼻涌出大量泛着气沫的血液。

这是肋骨刺穿肺叶的象征。

“我应该安慰你一点,在费都的那幢破房子里,估计已经被装饰成红色。”

这话让福兰有了反应,他勉强睁开被血染得通红的眼睛,虚弱而愤怒地骂道,“你这遭天谴的,那只是老人和弱女子!连最下贱的流氓,都不会干出这么肮脏的事!”

“不不,请别这么说,没让你孤单上路,喔,我得赞美自己的慈悲,安排你们一家在地狱再会。”他迎接着将死之人充满刻骨仇恨的视线,这眼神他见多了。

“好了,让他安眠吧,记得把尸体扔到海里。”伊戈朝马车走去,“干得利索点,往后还有一大摊事情等着去办。”

福兰觉得很冷,深深的疲惫与无边际的黑暗袭来,朝他压了过来,他静静地躺着,再也爬不起来。记忆的碎片在脑海里翻滚,喜悦、爱慕、愤慨、仇恨,无数的情绪在挣扎,在呐喊,慢慢地又归于平静。

不知为什么,他一点没感得恐惧,只觉得整个世界无比的安宁,安宁得让人觉得寂寞。

“也许,这只是一场梦,等我醒来,会重新牵着安玫的手,沐浴阳光。”他想。

然后,他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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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傲慢之都 第十六章 缝合怪

呛鼻的气味弥漫着,无论阳光、星曜,还是温暖的风和冰冷的雨,都无法越过坚硬的混凝石块,为这由无数弯曲水道组成的空间带来自然的气息。

幽闭狭长的管道贯穿了整个城市的地下,淤泥、垃圾、沟鼠是这个世界的主人,没有地面上的人声嘈杂,哗啦哗啦的水流声与老鼠奔跑时淌过水面的响动,带来空荡荡的回音,为这儿稍微增添了些许生气。

费都建设者最伟大的功绩,就是给这都会规划了无比庞大的地下排水系统,当某些更古老、更伟大的城市因为糟糕的卫生环境而引发霍乱时,费都人早已在不知不觉中享受到了超越时代的改善。

猛烈的暴雨导致的积水,最多两天,就能从街道消失干净,城区的房子,几乎都修建着卫生间,噢,还用着便桶的人,在费都很是少见。

当然,这些便利并没引起人们的重视,肮脏的下水道,可不是值得向外乡人炫耀的事物,难道拉着初次领略费都繁荣的人,走到某条阴沟旁边,得意地说:瞧,咱的下水道有一千里长?

第四十四号排污口的水闸从城区地下延伸到海边一处悬崖的底处,刚刚高过海面一米,在涨潮时,海水完全将这个一人半高、两人宽的排污口淹没,更多的时候,从洞口稀稀拉拉流淌出的污水,把正下方的蔚蓝水色染成一大片乌灰。

在近海四处奔波的渔船从不出现在这儿,再没经验的菜鸟渔夫,也知道,在这片被污染的水域,无法捕到好鱼。

所以,没人发现,水闸成人手臂粗的铁栏,被活生生拉断了三根,留下可供人出入的口子。

排污口内的黑暗下,掩盖着一团更深色的阴影,从那双闪着红芒,仿佛在夜晚亮起的红灯般的眼睛,可以推测出,那是一只怪物,正常人的眼眸,可不是红色。

怪物弯着腰,慢慢向前移动,像只刚出生的幼崽,动作生疏,时不时因为滑腻的淤泥和没保持好平衡,摔倒在地上。

它发现用四肢一起行走,更能保持平衡,这发现让它高兴地哼了声,但很快,它疑惑地转着脖子,又直起身体,似乎某些本能与记忆在劝告它,必须学会用两只腿走路。

怪物又摔又拌,全身被泥巴和水道暗绿色的苔藓类植物,弄得脏兮兮的,等来到排污口边时,它已黝黑得看不清皮肤原本的颜色。

怪物探出头,那张丑怪的,在星光下毫无生气的呆涩面孔向上仰着,它很迷惑,腥味的海风,朦胧的夜空,这些本该无比陌生的环境,它似乎在某段时间中非常熟悉。怪物靠在粗糙的岩石上,一动也不动,仿佛与石头融为了一体。

不知过了多久,怪物的耳朵听到了什么,它回头望向幽暗的通道,然后在某股意志的命令下,朝回走去。

哪怕是最敬业的下水道清洁工人,都无法相信,在遍布腐泥的管道深处,隐藏着另一个世界。

在两条水道交界处,纯白的微光洗涤着一切肮脏,腐败浓烈的臭味被完全隔绝,地面保持着原本岩石的青灰色,任何偏僻的角落和石头间的缝隙,都不存在一丁点污垢,连豪宅与教堂明亮可鉴的地板,也不能保持如此干净到纯粹的整洁。

红砖把空间分割成几个大厅和数间居所,在室内,光芒愈加强烈,纯洁的白色中,不时游离着一丝丝金色的细线,光是那么的坦然与辉煌,让空气似乎不再透明,宛若阳光下逐渐消散的薄雾。只是站着,就能感受到光中蕴涵的威能,不同于雷电的躁动、火焰的狂野、风的捉摸不定,这是种更不朽的伟力,它鲜活但平衡,激情却又节制,在它暖暖的抚摸下,奇妙的温暖净涤了每一寸皮肤、肌肉、骨髓,已至最微小的细胞。

如果非得以世俗的语句来形容,就如鲜花绽放的瞬间、啄破蛋壳,冒出毛茸茸脑袋的幼鸟,那诞生与成长的象征。

这是生命的力量。

细加观察,源头来自于正厅中间,一人高的柜子,嗯,与其说是柜子,还不如说是块长方型的破烂木头,外观难看到极点,要没有源源不断散发的光辉,只凭坑凸不平的外面,如陈旧腐木般的材质,连最蹩脚的木匠学徒打造的不及格家具,都比它好看。

永恒之柜,圣城安诺最尊贵的圣物,传说中由支撑天地的世界树上取回的一段树枝。

一具赤裸的男子身躯被无形的手托在空中,几十根细细的软玻璃管子,将他和永恒之柜连接在一起,管子如同从身体里额外延伸出的血管,不停从圣物中汲取出暗红色的液体。

不得不说,这身躯真是俊俏得过分,柔顺的眉眼,鲜红的嘴唇,仿佛由最细密的金丝缀成的头发,但面容凝固着的,严厉、桀骜的表情,与肌肤闪烁着类似于金属质地的生硬光芒,破坏了软弱的气质,与容貌揉和成一种奇异的韵味。假如他能站起来,穿上华美的衣服,出现在任何聚会中,连最最挑剔的贵小姐,都会为他迷醉。

天国降临的神子,也不过如此。

在他秀美的额头上,摆放着一枚青紫色的宝石,血色的纹理在晶莹碧透的宝石表面蔓延,让它看上去似乎随时都会破裂成无数碎片。

威严的意志正从宝石中传来,“研究还没取得进展么?”

守护在一旁,穿着白褂的侍从,恭敬地低下头,他知道,这宝石中暂住着主人的魂灵,“身体改造技术已十分完善,但大脑总会产生一点弊端。”

“噢,弊端?”意志嘲弄着,“几百次实验,每次让死者复苏,大脑都无法正常工作,再完美的身体,配上白痴的智力,那又有什么意义?”

“请原谅,我的主人。地面上有大量圣武士正在搜寻神器的踪影,我们必须小心谨慎,不能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效率,需要效率,难道我从教庭偷窃来永恒之柜,并且损失了原本的身体,就是为了被禁锢在石头里吗?”

“研究已经有些眉目了,请您再忍耐一段时间。”

“瞧瞧,多么不朽的身躯,唉,我现在就想拥有他。”意志说,“快去吧,希望时间不会拖得太久。”

※ ※ ※

罗兰大主教烦躁地在黑十字马车里坐立不安。

他刚接到教廷严厉地训斥,而另一位坐镇费都的枢机主教,皱着眉头反复问了几次,“到底情报是否可靠?神器是否还在这个世俗之城?”

快一年了,圣枪骑士团连半个异端都没抓到,反而在巡警厅的诱导下,帮忙逮住了不少通缉犯或者走私客。

罗兰深信,神器与里奥.安格特斯的追随者,就狡猾地躲在费都的某个角落,但圣武士们连最不起眼的破房子都翻了个遍,仍然没有一点线索。

到底,他们藏在哪儿呢?

马车颠簸了几下,停了下来。

“出什么事呢?”罗兰把头伸出车窗,问道。

“大主教阁下,您看。”车夫指着前面,清洁工人正揭开下水道的盖子,掏出一堆堆堵塞了下水口的淤泥。

恶臭让路人捂着鼻子远远避开。

“小心绕过去,别把车弄脏了。”罗兰指示,刚关上窗户,他突然灵光一闪,推开车门,跳了下去。

清洁工人奇怪地望着身穿华丽教袍的大人物,不忌讳臭味与泥巴,半蹲在下水道旁,朝里面张望。

“这有多深?”罗兰问,黑漆漆的下水口仿佛一个无底洞的入口,通往某个未知的世界。

“可深了,教士老爷。”清洁工紧张地搓着手,“下面就像个迷宫,曾经有个工人下去疏通,结果再也没找到回来的路。”

“我找到答案了。”罗兰想,他顾不得粘在教袍上恶心的脏东西,兴奋地朝马车夫叫道,“去市政大楼,那儿的资料室应该有整个排水系统的构造图。”

※ ※ ※

怪物用肩膀顶开门,熟悉的消毒药水味与温暖的白光,让它感到亲切。

它像以往那样,站在墙角,用暮气沉沉的眼睛望着自己的脚。

十几名白褂紧张地忙碌着,百具尸骸凌乱地推放在地上,走两步,就得踢到某支胳膊或不知道什么部位的内脏。与其说这儿是研究室,还不如说成是屠宰车间。

无数精致的仪表嘟嘟叫唤着,仪器的水晶屏幕上,红色、绿色的电波不断跳跃,有的渐渐平缓,变成一条直线,有的剧烈上下波动,这又引起白褂们的手忙脚乱,不时接头交谈。

怪物似乎觉得,能听懂他们的话了,以往听起来杂乱无章的声音,组成了熟悉的符号,在脑海中描绘出实际的意义。

“我为什么会懂?我又是谁?”怪物想,但仍然算是低下的智力,让它无法继续思考下去。

“成功率接近九成,但稳定性非常随机,有的活到现在,有的却在苏醒后几小时,肉体就崩溃了。”一个白褂说。

“继续实验,科学就是建立在大量失败的基础上。”鼻梁上架着玻璃镜片,看来是白褂领导者的人叹道,“就差一步了,我迫不及待地想见到神术与科学完美结合的结晶。”

“您的电流力学与医学理论,已经让我们得到了不敢想象的成果。”白褂恭维,“难以想象,被世人视为不入流门派的科学,能创造出奇迹。”

“还不够,微妙的纤维、神经节、人体器官的协调运做,都慢慢展现出了造物的奥妙,但生命最根源的秘密,智慧如何产生,灵魂到底是什么?还没有足够的理论来解答。”领导人说,“假如我有更大的权限,真想把那边大厅里的永恒之柜拆开来好好研究。”

守卫在主厅的侍从恰好推门进来,听到这话,不快地回答道,“博士,主人给您最好的实验器材,最丰厚的薪金,是让您替他研究出媲美大复活术的永生方法,并非为了满足您过于旺盛的好奇心。”

“只要把圣物给我研究几小时,我宁愿一分钱不拿。”博士不以为然地嘀咕着,然后把镜架推了推,“目前急需新鲜的大脑,否则,光凭从坟墓中挖出的枯萎脑干,无法得到更详尽的资料。”

“难道像一年前,深夜跑到地面上猎杀路人么?被圣武士缠住就没法脱身了。”侍从说,“请节约点原料,月前不是刚从海里打捞出一具才死不久的浮尸么?”

“那具没块整肉的尸体,也就脑子能用用。”博士朝墙角站着的怪物努努嘴,“它算是最成功的改造了,用每具尸体上最完整的部位拼凑的身子,再加上浮尸的大脑,用乱七八糟的原料制造的新生命,居然还拥有了一点点智商,起码懂得自个吃饭,有时还出去散散步。”

侍从兴致勃勃打量着怪物,老天,这是多么恐怖的样子啊,近两米高的身材,左边与右边的胳膊大小不一,明显取自两具体格不同的尸首;眼球的神经已经坏死,让血液充盈到虹膜,把眸子染得暗红,宛若地狱的魔王;从脚踝到面孔,根本找不出巴掌大的完整肌肤,浑身上下遍布着密密麻麻的针孔,就好象一件被打了无数补丁的旧衣服。

如果不是微微起伏的胸膛和偶尔转动一下的眼球,侍从还以为这是博士无聊时创作的无生命标本。

“您说,这人,有智力?”侍从不相信。

“请别说是人,和主厅那被神术维持的身躯相比,这根本是涂鸦似的渣滓。”博士说,“我喊它缝合怪,智商还是低下了,连话都听不懂,否则能让它打打杂。”

“不,比起那些复活后,大脑如糨糊般的实验品,这已经算值得期待的进步。”侍从命令,“主人等不及了,以后你重点研究它,看能否让智力提高,由此探索到大脑的奥妙。”

缝合怪不知道过了多久。

时间对它而言,还是个抽象模糊的概念。

每隔一会的电击,和神力的修复,让思维与感官越来越清晰。许多不连贯的记忆碎片,开始逐渐浮现。有林木相间于翠绿的草地合为一体的景色、带着青草香味的风、水珠在阳光下舞蹈的喷水池、街道两侧繁荣的店铺和络绎不绝的人群、某位秀美的姑娘,而最清晰的,是威严肃穆的房间,黑色长袍,戴着假发的人站在台子上大声宣判,随后,有热情的掌声与怨恨的咒骂。

“那是我以往的人生么?我为什么会在这儿?”怪物在无人的时候,拼命地想着,用拳头敲着脑袋,直到将自个打晕。

纷至遝来的思绪在脑海沸腾,让它无法平静,当有天,它暴怒地将一位白褂掐得半死后,怪物的两只脚开始捆绑住系着重重铁球的镣铐。

对身体的掌控也日愈熟练,现在,它已经能像个正常人般拖着铁球缓慢行走,不,某种意味上,它已经超越了正常人,不知道是电流的刺激,还是神术的不断加持,怪物的肌肉中蕴涵着越来越磅礴的力量,只用手指,它就能轻易地从水道坚固的石壁上扣出深深的洞。

狡猾与自我保护的本能,让怪物隐瞒了这些事。

直到有一回,它被带到另一个大厅,几根连接着柜子样木头的透明管子,扎进了它的大脑。

暗红色的液体流入脑内后,那种萎靡的植物找到了久违的养分,干旱的土地遇见大雨的感觉,让怪物舒服得呻呤起来,每一个细胞都在活跃的欢鸣。

但很快,如同涨潮时吞没所有浅滩的海水,膨胀的压力似乎要把整块颅骨从内由外挤裂,剧烈的痛楚让怪物像被电击的青蛙,四肢不停抽搐,然后昏厥。

冥冥中,它听到有人交谈:

“看来身体无法承受圣物的力量。”

“可怜的家伙,看起来快死了。”

“哈,本来就是个死人,再死一次应该轻车熟路了。”

“不一定,它壮得很,应该能挺下来。”

然后一股愤怒的意志在呐喊,“该死,你们以为永恒之柜的能量是无限的么?不要再浪费到失败的实验中了。”

完全丧失知觉前,一个名字跳进了怪物的思绪中。

它记起了曾经拥有过的名字——“福兰.弗莱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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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傲慢之都 第十七章 狙击

“这沟鼠般龌龊的罪人啊。”圣枪骑士团的神佑战士怨恨地看着下水道入口,那发酵垃圾与排泄物形成的恶臭,内壁粘稠发黑的黏泥让他们裹足不前,精神上的洁癖往往会影响到肉体,圣武士们宁愿面对无尽深渊的妖魔、最邪恶的巨龙残忍的吐息,也不想如疏通工人般,在世上最肮脏的环境里跋涉搜寻。

罗兰大主教暗自谴责着当初设计师宏伟的创意,如果将整个七弯八曲的水道摆成直线,足足一千多里长,难道他想修建的,是一座匹敌弥诺陶斯迷宫的建筑群?

费都资料室里的构造图破损不堪,几个虫蛀的大洞让人分辨不出完整的道路,看来只能用最原始的方式:一条一条的水道进行探察。

这又将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

罗兰已经没时间再耽搁了,安诺的耐心到了极限,如果还不能成功找到圣物,那么他下半辈子,只能远离教廷枢秘院,去偏僻未开化的地区当传教士,再没出头之日了。

但成功,他将得到梦寐以求的红衣,利益,永远同风险成正比。

“光明之印的圣焰们,请务必忍耐,这一切都是为了不朽天国的尊严与荣耀。”罗兰劝告着犹豫不肯进入水道的圣武士。

“阁下主教说得没错。”罗兰前程的救星终于出现了,马蒂达.赫本,圣枪骑士团最尊贵的少女团长站了出来,她虔诚地告喻,“主掌控凡世,身为御座的圣焰与枪,于他意旨的指引下前行,主说,背弃荣光,冒犯权柄的,必得惩戒,卑微的仆人怎敢迟疑不前。”

少女合上双目,喃喃做了个弥撒,然后,果然地顺着与墙壁老垢连成一体的小铁梯,爬了下去。

污秽很快玷污了娇嫩的花朵,白色红边的女式三角领骑士服因为摩擦,被划出一道道黑呼呼的痕迹迹,裸露的纤细手臂与白皙的脸庞也无法避免,模样狼狈极了,她浑身打颤,红润的嘴唇因为厌恶肮脏的天性丧失了血色,变得苍白,但仍坚持着没有逃避。

“天国的命令,即是圣焰与枪卑微的命运。”马蒂达抬起头,精致的小脸蛋已经恢复了冷静,那双永远只有虔诚的蓝色眼睛,不染一丝杂质。

脏水与垃圾,似乎被少女圣洁的光辉所影响,宛若这儿并非肮脏的下水道,而是最庄严的,镶嵌着五彩玻璃的礼拜堂,阳光照耀,在倘开的阴沟口子处形成了光柱,那在光柱中飘飞的秽土,如天使般在舞蹈。

被泥巴弄得半黑半白金的头发,也仿佛是戴上了荣耀的荆棘王冠。

那种近乎迷幻的神圣与信仰,感染了在场的所有人,圣武士羞愧着,为先前的迟疑不前而忏悔,他们念颂着,“天国的命令,即是圣焰与枪卑微的命运。”

他们像面对着千万异教徒的军队,准备慷慨赴死般,列着整齐的队伍,一个接一个爬进了下水道。

“我爱狂信徒。”罗兰满意地想,“只要把信仰搬出来,狗屎也会被当成圣餐,噢,我不该有如此亵渎的念头,恳请天国超凡的眼睛,没注意到我不够虔诚的想象。”

用信仰,人们能挖穿高耸的山脉;用信仰,人们能填平奔流的江河,圣武士们不分昼夜,在迷宫般的水道一点点搜索,只用了九天时间,他们就将范围缩小到延伸出城的三十二到四十五号水道。

罗兰幸福地考虑,该请哪位珠宝大师打造枢机主教的教冠,来搭配已在眼前歌舞的红衣教袍。

※ ※ ※

福兰仍然活着,这让所有人吃惊不小。

被圣物的力量灌输时,他悲惨的样子和几天不能动弹的身体,让每个白褂都认为活不过几天了。

“我无意中制造了怎样的怪物啊,这么强悍的生命力!”博士感慨,但他的喜悦并没有感染到里奥.安格特斯,前枢机主教,教会历史上最渎神的背叛者,已经用无形的意志预感到即将到来的危险。

隐藏在下水道的巢穴,随时会被圣武士找到。

用法术制造的魔法阵,虽然能隔绝一切远距离探测的神力,但不代表,无法用肉眼观察到。

永恒之柜启动时,无法停止的光辉,会叫每位进入四十四水道的人瞧得一清二楚。

但那该下地狱的实验进程,却让里奥困惑。

所有的实验结果都是:随机。

人工制造出的肉体,是否能保持持久性、大脑精细的构造,在重新开始运转后,是否会莫名其妙地罢工,都无法以科学擅长的严密逻辑来考证,只能归结为运气。

也许等等,用科学配合神术,模拟大复活术的理论应当更完善,但迫近的敌人没有给他机会,里奥似乎已听到,圣武士越来越清晰的脚步声。

他得选择,要不要冒险了。

“全力启动永恒之柜,吩咐博士,我要占据准备以久的身躯了。”里奥最终下了决定,他暗暗祈祷,司职运势的神灵站在他这边。

福兰.弗莱尔,博士嘴中的缝合怪,已经拣回了所有的记忆。

他不知道距被恶棍谋杀那天,已流逝了多少日子。

实验室里超越认知和经验的见闻,让他害怕现在已是一百年以后,所有爱过与恨过的人,都消失在时间的洪流中。

而从污水的倒影中朦胧见到的,自己丑陋非人的容貌,叫福兰消极了一段时间,但他很快振作起来。

“能活过来,已经是伟大命运的恩赐,我有什么理由拒绝呢?”

出去,离开这里的愿望越来越强烈,有好几次,他都想趁着他人忙碌时,偷偷溜走。

但福兰经过细致的观察,这里至少有三个人,属于超自然的存在,一旦被发现自己回复了智力与记忆,他会被毫无留情的销毁。

福兰强迫按下蠢蠢欲动的心思,依然装成无害的白痴,他知道为了实现计划,就得等待好机会。

“在这个神秘的巢穴中,我赤手空拳,没有任何人可以帮助我,也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是怎样的光景,活下去,才有未来。”福兰想。

缝合怪如以往一样,无精打采地待在角落,没人知道,那具让人发寒的身体,已经属于某个曾经死过的人,重返世间的魂灵。

福兰等待着,无聊时他开始回忆往事,初入第七街法庭的憧憬无知、在每个晚上熬夜背诵法律条文的艰苦、于第一庭成功时的兴奋,很多人都视他为司法天才,但没有谁理解,他为此付出过怎样的努力。

可能是死而复生的后遗症,福兰发现,他是以完全客观的角度,来审视过去,仿佛读着一本详尽的人物传记,再残酷的经历,也能平静地看待。

只有想到小野猫与奶奶时,福兰的心痛得慌,为了不被旁人察觉到情绪的波动,福兰拼命不去想她们。

他只有想那些仇人,佩姬、伊戈.安德希、狂妄傲慢的莱因施曼家族,让世道不公的人渣。

小时候福兰玩过一种游戏:用手挡住太阳后,握紧拳头,以为自己将穹苍上不朽的光体捏在了掌心中。

那些权高位重的大人物,傲慢随意地举起了一只手,使他失去了本应幸福的未来,永无出头之日。

※ ※ ※

幽暗水道里的光辉,让七位圣武士神色凝重。

十三天焦急与恶心欲呕的探索,终于到了尽头。

“是否等待后援?”他们询问领队的马蒂达,狭小漫长的管道只能让骑士团分散成小队行动。

“退缩便是不够虔诚。”狂信少女说,“主指引我来到这里,生或者死,至高的意志自有安排。”

对少女的话,圣武士颇有些不以为然,在战场上,信仰并不能决定一切,决定一场战斗的胜负,更取决于事先的谋划。

以单薄的人手进入陌生的环境,根本是犯了大忌。

“先用传讯术通知别处水道的队伍吧。”一名圣武士说。

“我想,已经晚了。”另一位经验更丰富的老圣武士,拨出了剑,他警兆到,不知不觉中,他们已经步入了陷阱。

石壁上暗青得发黑的苔藓,柔弱的根茎用难以想象的速度生长,粗壮带刺的萝藤如深海的章鱼,扭曲盘旋着占据了小队的退路,墙壁坚硬的砖块,被膨胀了多少倍的苔藓茎叶撕扯出深深的裂纹。

萝藤像鞭子般抽打着空气,张牙舞爪发出刺耳的声音。

“律令:庇佑。”老圣武士早已在默念神咒,在形式突变的瞬间,淡黄色的光膜覆盖了小队周围五米的空间,坚韧有弹力的薄膜被萝藤抽得不断凹下,仍然挡下了全部攻击。

“一分钟。”老圣武士说,“律令只能持续一分钟。”

“敌人应该是精通自然法术的德鲁依,或者更神秘的植物系龙脉者。”说这话的圣武士显然擅长分析,“他们必须以植物为媒介才能施法。肯,你能把阴沟里的苔藓连根拔掉吗?”

“诺德队长,十秒后撤掉庇佑,请相信我。”名字叫肯的圣武士冷静地说,他的武器是一双半月刃,这种非常规的兵械,操作起来异常困难,但在技艺熟练,对敏捷和力量掌握出色的大师手中,威力无穷。

没有战斗经验的少女团长,插不上任何嘴,只能焦急地看着,脸上惊慌失措。

“那就托付给肯了,其他人寻找敌人的踪迹,他应该就在附近。”老圣武士诺德指示,最后不安心地叮嘱,“赫本团长,你只需要保护好自己就够了。”

半月刃在旋舞,溅散出一抹抹迟迟不散去的银色轨迹,离心力让钢铁凶猛地嚎叫,无论是萝藤还是石块,只要进入了轨迹的范围,都变成碎片纷纷落下。

“敌人在前方十码的天顶上。”某位圣武士的话音刚落,四声火枪的轰鸣几乎同时响起,整条水道塌陷般地随之剧烈颤动。

苔藓形成的隐蔽物被弹丸击穿,操纵植物的敌人无法躲避,身体上被贯穿出大大的血洞。

他眼看着跌落地上,被一个矮小的影子接住,侏儒般的人毫无畏惧地看着越来越近的剑刃之舞,右眼变成了满是绿芒的光团。

肯致命的舞蹈如生锈的轴轮,节奏越来越慢,当他停止时,身上的盔甲与手中的半月刃熔化成金属的液体,像小虫般流淌进主人的口鼻,然后,液体重新转化为金属粗糙的胚胎。

圣武士被值得信赖的铠甲活活闷死。

“用意念转换金属分子的龙脉者。”诺德队长为每个人加持着祝福,希望能抵消掉对手致命的攻击,但很渺茫,圣武士的铠甲中本就有防御魔法的加成,能抵抗诅咒的侵蚀与攻击性法术的冲击。

可在龙脉者神奇的天赋下,毫无作用。

所幸侏儒并不能在短时间内反复使用奇异的能力,看穿这点的圣武士冲了过去。

神术的咒语回荡着,“律令:法术穿透”、“律令:迟缓”、“律令:大禁锢术。”武士们矫健的身手和闪电般的攻击立刻瘫痪了,他们被强行桎梏在原地,无法动弹。

第三个敌人出现了,这连续不间断使用着高级神术的对手,立即引起了马蒂达.赫本愤怒的呼喊。

“渎神者里奥.安格特斯昔日的副手和同谋,被安诺通缉的暗堂教士奥西。”马蒂达叫着,“你这不洁的罪人,胆敢在我们面前出现。”

“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奥西用看死人的眼神望着她,“你应该是担任团长的花瓶小姐吧,很可惜,如果本分点找个男人嫁了该多好,也不会死在发臭的水沟里了。”

“光明之印是大能的、至高的,你,必须接受制裁。”少女狂热地喊道。

“哦,我衷心等候着,看那愚蠢的天国何时……”

“亵渎!”马蒂达打断了他的话,少女愤怒到极点,满脸均是与美丽形成强烈对比的狰狞。

蓝色的眼珠逐渐被越来越浓厚的绿色雾气所笼罩,苍白的火焰在她脚下放肆地燃烧,这异界之火,仿佛是天国圣焰于凡间的投影,没有热度、无法熄灭,在火焰蔓延的路径上,一切不洁的事物,堕落的法术,统统灰飞烟灭,圣武士被禁锢的身体获得了自由,重伤来不及躲闪的苔藓使者,在白焰中哀号,肉体像蜡烛融化一样渐渐不成形状。

“罪人,忏悔吧。”马蒂达昂首朝着水道最深处走去,看也不看另两个被圣焰困住的敌人。

“奥西先生,下地狱吧。”诺德队长握着剑朝暗堂教士走去,“忘了告诉您,整个安诺最具潜力的圣武士、同时拥有神佑与龙脉的战士、教廷秘密培育的下一任异端审判厅主持者、九大骑士团唯一不是摆饰的团长,她的名字叫作:马蒂达.赫本。”

奥西被剑刺穿前,不停用引以为自毫的速度施展着神术,他惶恐地发现,自己连最微弱的圣光术都发不出来。

天界苍白的冷焰在升腾,在它的燃烧范围内,任何敌对的能量,都被牢牢地封印了。

少女于火的走廊里前行,她还不能随心所欲召唤圣焰,只有在最愤怒时,成功几率才大为增加。

现在,就是她最愤怒的时刻。

“凡是与渎神者有关的人和物,都必须忏悔和死亡。”马蒂达祈祷着,天国的命令,即是她的命运。

在两条水道的交界处,马蒂达感受到了永恒之柜的威能,与此同时,某位俊美得绝不该出现在凡世,宛若神子般的男子,出现在她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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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傲慢之都 第十八章 黎明(一)

他站在那里,圣洁的光晕遍布全身,一切肮脏与丑陋的,于他身旁,都光鲜美好起来。浑浊的泥水仿佛是在青草河畔静静淌过的溪流,腐臭的气息也宛同午后抚过草原的,有着芳草香味的微风。他只是站着,就能让人的感官产生错觉,最肮脏的下水道,也变成天国的后花园。

整洁的黑边红袍不染一丝尘埃,柔顺闪光的金发使得幽暗也明亮,他庄穆地,用神灵俯瞰凡夫俗子的目光,遥看着少女团长。

“异端!”马蒂达坚定的信念没有丝毫动摇,这邪恶的异教徒,竟然装模做样扮起了神祗,神圣的焰火更旺了,如一条条火蛇,翻滚着欲将男子吞噬进无尽深渊的底层。

在苍白的圣火中,男子抬起一支手,光洁的肌肤被灼出大大小小的水泡,但一眨眼工夫,又平整了下去,看不出一点受过伤害的痕迹。

“多么完美的身体啊。”男子赞叹,“连灵魂都能消融的圣焰,所造成的伤害,还比不上自我康复的速度。”

他缓步走动,光晕荡漾,洒落无数乳白的光点,随着他的步伐,污水与圣焰,自动分开一条道路,露出整齐的石板,如帝王出游时,围观的人群,惊慌地退让,恭迎御座的驾临。

马蒂达拔出小巧精致的单手火枪,这如工艺品般的武器,威力丝毫不逊色于圣武士的长枪,连续按下扳机,灌注了神能的子弹呼啸而出,每发都命中了男子足以致命的要害。

还是没有作用,子弹与身体之间发出沉闷的金属撞击声,然后被弹开,深深窜进了四周的石头里。有一发还反射回来,划开了少女秀美的脸颊。

血冲散伤口处的泥垢,又染红了白皙的肌肤。

“我说,世间过于狭隘,无法承受伟大的意旨与权柄。”男子喃喃自语,然后,只能并排三人的水道,变成了宽广得望不见边际的空间。

“我说,清浮的应在上,混浊的应在下。要光明辉煌。”黑暗的空间立即有了光,有了大地与天空。

马蒂达与随后赶到的圣武士们震惊得呆住了,诺德队长想到了什么,绝望地喊道,“光明之印啊,这是神临术,最崇高的神官奉献出生命才能施展的传奇神术。”

就算是现任教宗,也得与四名枢机主教合力,燃烧生命召唤出神迹。

在神临术覆盖的空间里,施术者将短时间内成为主宰,他的意志,都变成现实,不容违背。

“我说,不洁的、不恭的、不虔敬的,应当灭亡。”男子说。

神临的世界,变得黑白泛黄,当恢复色彩时,圣武士们肉体连灵魂都一同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圣火形成的屏障勉强保护了马蒂达,但已经微弱得只剩下星星点点的火苗。

里奥.安格特斯为这扮演神灵的滋味所陶醉,永恒之柜源源不断的力量使他不朽,即便不停维持神临术,也让他注定持续到永远的生命没有任何损耗。

“不错的能力。”他对马蒂达说,“我刚失去了忠诚的下属,如果你能降伏,那么,当我成为新生的神灵时,你将成为我于凡间的代言人。”

“绝不!你堕落的异端,岂敢自称伪神。”少女喘息着,刚才的防御已经耗近了她最后的力气,“你又岂能逃避天国末日的审判。”

“盲目的羔羊呵。”里奥很遗憾,“亵渎的、不恭的、不敬畏的,应当……”

马蒂达祈祷着,闭上眼睛,等待死亡的来临。

里奥没能说完,突然涌现的疼痛剧烈得让他大脑一片空白。

虚幻的世界消失了,马蒂达发现,自己又回到了现实,回到了污秽的下水道里。

如果不是身后,圣武士遗留的铠甲与武器,以及面前痛苦得在垃圾中打滚的,再也不复神圣的男子,她还以为,刚才发生的一切,只是恍惚的幻觉。

“这是光明之印的庇护啊。”马蒂达虔诚地感恩,她咬牙支撑着身体,想站起来,拾起剑,杀死异端。连试了几次,她都重新摊回地上。

“不,永恒之柜的能量怎么消失了。”里奥吼着,他感觉肉体不断在崩溃,他朝回爬,大厅中的圣物到底出了什么事?

随后他看到,白褂研究者,不是昏倒,就是缩在角落里发抖,博士被一只两米高的丑陋怪物拧在手里,朝墙上摔去。除去智慧,肉体还不如普通人的博士,惨叫一声,再也没有了知觉。

怪物对着永恒之柜拳打脚踢,比钢铁还坚硬的木头,每挨一拳就溅飞出破损的碎粒,怪物还没满足,他蹲下,用手指扣着脚上的镣铐,发力扯掉,然后用镣铐上系着的大铁球,狠狠地砸着。

没一会工夫,原先还看得出是个破烂柜子的圣物,已经变成了一堆不成形状的残骸,泛着忽明忽灭黯淡的光芒,暗红的液体不断从裂口流出,然后,溶解成微微的光点,消散在空气里。

“你干了什么?居然毁掉了世上最尊贵的圣物!”里奥哀求着,没有永恒之柜的补充,方才的神临术,足够让他死上十次。神术的后遗症已开始显现,他在飞速的老化,头发花白,满脸沟壑纵横的皱纹,年轻的身子已然枯槁得只剩皮包骨了。

衰老与死亡的气息,使得梦想成神的前枢机主教,绝望地疯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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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傲慢之都 第十八章 黎明(二)

福兰.弗莱尔终于等到了机会。

他发泄着连日来的郁闷,力大无穷的身体让他干得爽快极了。

最初,福兰还悄悄感谢着给予他新生命的人,虽然丑怪,但活着,比什么都好。

更让福兰庆幸地是,现在并非百年后,他仍然活在熟悉的那个时代。

但从他们的对话中,福兰察觉,自己只是某位大人物的实验品,迟早会被销毁掉。而且这些沉迷于研究的人,毫无道德可言,几年前的午夜屠夫,就是他们为了谋求实验材料所为。

几十位牺牲者,成为了狂想者饕餮欲望的祭品。

生命是属于自己的,任何人,哪怕尘世的君主与天上的诸神,都没权利任性地收割。

“我判你们有罪。”福兰想。

永恒之柜最后一丝余光,闪烁了几下,熄灭了。足以让每个神官与法师渴望的能量,白白挥霍干净,只留下一堆没有价值的废材。

圣物的毁灭,让支持着水道石壁的力量,消失了。

超自然的战斗,早已使石头的结构支离破碎,整条水道地震般晃动着,裂痕如蛛网蔓延开来,碎石从缝隙处哗哗落下,这条水道,随时都会崩塌。

里奥骷髅似的手抓住福兰的脚,他没有理智地狂乱喊叫,“谋划了十数年,成功就在眼前的封神,居然被你这什么都不懂的实验白老鼠给糟蹋了。”

光说这番话,里奥又衰老了不少,干枯的头发变成粉末,大块大块的老年斑让皮肤黑褐再无光泽,时间对他来说,已是最奢华的东西。

“先生,或者称呼您为安格特斯阁下,我在旁人的交谈中,得知了您的名号。”福兰怜悯地看着老人,“对圣物、封神,这些匪夷所思的事物,我的确一无所知,但天地间,有条最至高的铁律:犯罪,即要受罚。”

他摆脱垂死老者的手,朝水道外跑去。

“我是神,这世上,有谁能审判神明?”里奥嘶哑地狂笑,在恐怖又凄惨的笑声中,像几百年来被风不断侵蚀的岩石,化为了一堆灰尘。

时间将这狂人彻底抛弃了。

在厅外,福兰瞧见了马蒂达,狂信少女正处于半昏迷的状态,修长的手指仍在无意识地颤抖,仿佛想抓住不远处的剑。紧闭的眼睛、毫无血色的惨淡面容让姑娘失去了冷冰冰的严肃,像朵在寒风中生机凋零的稚菊。

除去那老气沉沉的气质,姑娘毕竟还是个不满十六岁的孩子。

从充满宗教情节的服饰,福兰辨认出,姑娘不是敌人,应是驻扎城里的骑士团的成员。

福兰将她夹在胳膊下,朝出水口跑去。

在能看到透进水闸的光线时,马蒂达被颠簸弄醒了,她疑惑地眨眨眼,马上又惊厥,刚才惊心动魄的战斗结束了?现在带着自己奔跑的是谁?是赶来援助的圣武士?

马蒂达费力地转动脖子,映入眼帘的,是一大块到处是针孔和缝合痕迹的惨白皮肤,异常粗壮的臂膀,以及,从随意横绑在腰间的袍子间隙处,若隐若现摆动着的某个东东。

似乎察觉到她的苏醒,那人朝下望了望,露出很扭曲的表情——马蒂达不能确定那表情是不是笑。

“你醒了?再坚持下就能出去了。”红眼怪物说,声音却是出乎意料地纯正,很标准的拜伦口音。

少女觉悟到,战斗还没终结,她落入了更可怕的境地,那怪物,居然用手碰着她的腰,而自个的脸,不得不挨着丑陋没有温度的肌肤,还有那半裸露的,男人才有的,又黑又恶心的玩意。

她注定奉献给天国,冰清玉洁的身子,正在被邪恶的异端玷污。

姑娘开始拼命地挣扎,怪物力气很大,她摆脱不开。

“请别害怕,我知道自己的样子很吓人,等逃出了水道我会解释的。”怪物把胳膊又紧了紧,“别闹,不然我们都得死在这。”

“我宁愿死。”马蒂达终于摸到了靴子里的匕首,扎在了怪物的腰上,怪物惨叫了声,抛下她,在地上打了几个滚。

“你……”福兰捂着伤口,恼火地责备,很快,他发现身体的又一神奇之处,被划开的大口子,不一会就愈合了。

“怪物,你应待在地狱里。”马蒂达坐在地上,用匕首指着福兰,姑娘深知,这把魔法匕首是她的秘密武器,在强悍的生物,只要被划出点小伤口,从身体内部就会开始腐败。

但这个会说话,应该是拥有了类人智慧的怪物,一点事都没。

难道它是被异端从无尽深渊召唤而来的魔鬼?

马蒂达下了决心,如果抵抗不了,就用匕首结束自己的性命,死,好过被魔物侵犯。

如她所想,魔鬼扑了过来。

姑娘圣洁地念颂祈祷词,反转手腕,朝胸口插去,她准备坦然赴死。

巨大的阴影和轰鸣,似死神的羽翼,朝她盖过来,晃动持续了很久,才慢慢消停。

匕首抵在胸前,再也前进不了分毫,匕首的刀刃,被魔鬼的手掌死死拽住,一大块从头顶上方脱落的石板,砸在它的脊梁上。

“不会伤害你的。”福兰痛苦地说,他觉得所有内脏都在呻吟,“请记住,光是能活着,对某些人已经是莫大的恩惠,不要轻易舍弃。”

水道震动得更加剧烈了,福兰瞟了眼出水口,大约30步的距离,他夺过匕首,拧小鸡似地抓起姑娘,飞奔过去。

把姑娘推出水闸又费了一番功夫,没有了匕首,马蒂达还有牙齿和指甲,好不容易把她推出去,整条水道终于塌陷了。

福兰被埋在了石砾砖块中。

一片黑暗。

马蒂达呛了几口水,黑灰的海水让她恶心呕吐,她努力游了一段距离,攀住一座礁岩。

“那个魔鬼……死了?”马蒂达擦着沾在嘴角的呕吐物,她百思不得其解,居然存在舍己命人的魔怪。坚定的信仰与认识忠告她,这是异端的阴谋,想动摇自己对天国的虔诚。

堵在出水口的石块,突然传出了恐怖的摩擦声,水闸上残留的铁条弯曲着断掉,马蒂达吃惊地睁大了眼睛,起码有半吨重的石堆,缓慢地向前移动着,石屑象雨水般击打着海面,激起翻腾的水花,那个魔鬼,硬是凭借着力量,推开了障碍物。

怪物满身都是伤痕,暗淡的血染红了大片海域,它泡在水里,喘息着朝马蒂达望了眼,然后,不再回头地朝另一边游走了。

马蒂达目送着怪物的离开,她无力追上去。

“我……不会放弃的。”姑娘虚弱地想,天国似乎为她往后的人生指明了道路,必须抓到它,将它送上火刑架,才能为险些被动摇的信仰进行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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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傲慢之都 第十九章 变形术(一)

在临海城市长大的人,一般都是半个水手和游泳专家。

福兰很高兴没忘记游泳时的节奏感,天已半黑,强烈的风吹散蓝黑夜空上薄纱似地云雾,露出模糊的星星。

从海上望过去,灯火通明的费都,宛若包含着一团火焰的宝石,无比诱惑地福兰。他费了老半天,才忍住什么都不管,回到城市,回到那栋破房子里的念头。

以这副恐怖的模样,连城门都别想进去。

“我应该去哪里?”福兰想,在水道时他渴望逃离,现在自由了,却发现无家可归。

“我必须找到融入社会的方法,否则,如老鼠般躲在下水道,别奢谈复仇,连生存下去就成问题。”彷徨的心思使福兰落寞和急噪,他一猛子潜进海里,用冰凉的水让自己的头脑冷静。

“思考,请思考,人能用思考解决难题,不要像野兽只会依靠本能。”福兰想。

不知过了多久,天完全黑透了,威廉,这个名字从记忆中跳了出来。

既然是超自然的力量改变了身体,那么,寻求掌握着超自然之力的人,也许能找出还原的方法。

港口的位置很好辨认,开夜班的码头微弱的光明,在夜幕下,如灯塔般指明了方向。

先去码头,然后朝左游九海里,法师就住在那儿的小岛上。

这期盼让福兰鼓足了劲头,他拍打着浪花,小心避让夜航的船只,经过码头时,他看到大量的货物堆积在港口,卸货的工人议论纷纷:

“一定有什么灾祸要发生了,通向城里的驿道有十几里都陷入地里了。”

“那条路已经被圣武士封锁了,教会的老爷们就是不肯消停。”

“西城丝绸铺的货车也跟着掉进去了,一车子好布都给毁了,丝绸老板这下亏了血本。”

“呵呵,你们没瞧见老板的表情,活脱脱像个被几十条大汉凌辱过的处女。”

这粗俗的形容马上引发了一场暴笑,但很快有老道的工人,发愁地说,“希望别影响到明日的活计,没人运货就没人发工钱。”

他的话让所有人都沉默,围在一起说笑的人群没一会就散开了,大家都盘算着口袋里的余钱,能不能熬过预料中的不景气。

福兰着迷地在码头延出海面的木制平台下停留了好长段时间,直到这时,他才感觉真的返回了人间。

港口几家小酒馆飘出的香味让福兰连抽了几下鼻子,现在估摸着是晚上十点,码头工人通常会再吃顿夜宵来弥补高强度工作消耗的体力。

热腾腾饭菜的香气,如传说中用歌声迷惑海员的人鱼,诱惑着福兰突然饥饿非凡的胃口,他犹豫了会,决定冒点险。

离海岸最近的一家酒馆被定为目标。

福兰见着道路上没人,飞快窜出隐蔽处,魁梧的身体像只巨大的山豹,敏捷,落地没有声响。不得不说,这躯壳除去丑陋,肌肉中蕴藏的力量和柔韧,会让每个锻炼肉体与武技的战士深深羡慕。

小酒馆的厨房一般建在后屋,弯着身子,从房屋之间堆放垃圾的狭小间隙挤进去,码头的房子可用不起玻璃窗户,一般都是在半砖半木的墙壁上留下方型的洞,用木条制成两扇小门,靠里的一侧再装上小插销。

厨房的油烟让木窗敞开着,白里泛灰的烟不停冒出来,福兰小心翼翼朝里张望,同时兼职着厨师和招待的酒馆老板正端出去一盘炸鱼,火炉上煮着香喷喷的鱼肉土豆泥杂酱,而案桌上有几盘面条刚浇上橄榄油。

唯一能马上食用的,只有几截熏肠,福兰默念着抱歉,伸长手臂,一把将熏肠抓了出来。

肉肠的滋味让舌头的味蕾兴奋地颤抖,缝合怪敏锐的听觉注意到老板正在回来,他匆匆咽下剩余的食物,顺着原路返回到海里。

不一会,酒馆老板吼着粗话,冲了出来,在房子间的陋巷仔细瞧了半天,最后愤愤地说,“下贱的杂种,别让我逮到了,长着双手不是用来偷盗的。”

“以后,我会加倍补偿您的。”福兰默默听完老板的污言秽语,潜下水,强悍的肺活量让他在水下整整游了一里,才浮上水面。

九海里夜泳,对活力无穷的身躯而言,几乎和饭后,在林荫路上散步消食没什么区别,没用一小时,法师的珊瑚岛就在眼前。

“希望威廉先生在家。”福兰又紧张起来,万一大师也束手无策呢?激动和着急的心情让他没控制住拍门的力度,饱受海风摧残从未享受过维护的大门,挣脱了框架和铁钉的束缚,直接飞进了一楼客厅,撞到同病相怜的木头小楼梯上,这立刻引发了积累灰土的乱舞和嘈杂的噪音。

“该死,我差点把火晶掉到加热器里,到底谁敢打扰一位法师进行炼金实验。”威廉暴躁的声音从三楼传来,马上,暴躁转变为好奇,“异界生物?不,也许是某位同行的魔仆。”

显然法师拥有观测一楼的监视装置,他为来访者的外表感到吃惊,小楼梯很快传来“吱嘎吱嘎”的响动,法师冲了下来,“你是老伯瑞,还是克莱恩的魔仆?该死,类人型的智慧魔仆,召唤师们又取得突破了么?”

“威廉先生,许久不见了,我应该详细地解释下……”福兰的话没说完,就让法师皱眉,摆出副警惕的模样,“居然称呼我先生,到底谁是你的主人,想找我借魔法材料么?”

“您误会了……”

“噢,又用‘您’这种尊称了,那些只知道实验挥霍不知道节省的同行们,只有魔法材料耗尽时,才会低声下气到处讨好,告诉你的主人,威廉可不是冤大头。”

似乎奥术界的法师们,都不信奉有借有还的宗旨,看着威廉摆出请离开的手势,福兰只好长话短说,“我是福兰.弗莱尔。”

威廉的身体僵硬了会,他面容的警惕之色愈加浓厚,不同于先前带着善意的调侃,这完全是怒火的堆积,“你到底是谁?我可怜的朋友惨遭灭门,你,是凶手的一员吗?”

奥术的咒语开始响起,缝合怪镇定地说,“您忘记老鼠、草药学、驱蚊药水了么?我的确是福兰,任何只有我们两人知道的事情,只要提出来,我都能作出解答。”

法师的施法停止了,喜悦和疑惑在他的面容上交替,阴情不定,“如果你不是敌人,就站好别动。”法师手指微微动了下,撒出细砂似的粉末,“读心术。”他喊着。

福兰觉得一股巨大的力量涌进脑海,他的意识在瞬间变得空白,不知过了多久,他慢慢清醒,发现自己已躺在二楼的床上,威廉的床很短,只能容纳一半的身体,导致福兰刚坐起来,就重心不稳地连人带床翻倒在地上。

法师坐在不远处的橡木桌子旁,望着福兰,悲伤地叹着气,“可怜的弗莱尔,我刚读取了你的记忆,令人悲哀的经历让我怒火中烧,难以想象,世间会存在如此丑陋与卑鄙的勾当,我在第一庭用魔法,审讯过几十位犯人,但他们的罪行,比不上施加于你身上的百分之一。”

“您可以让我复原吗?”福兰苦涩地笑了笑,“对于复仇,我有过无数次的设想与构思,但,都基于能拥有普通人的外表,这副躯壳,只能让所有的愿望埋葬在心底。”

法师沉呤,“刚才我已做过测试,你的身体,对奥法非常排斥,相反它充满神术的能量,也许是你的记忆中,叫作永恒之柜的圣物改造了身体的结构。这是好事,至少让肉体异常强悍,也是坏事,我无法用易容的法术来改变你的相貌。”

“连您也无计可施吗?”

“让我再想想。”威廉说,“如你所知,我正在研究的德鲁依变形术,也许这能起到作用。几个月,你先住下,耐心等待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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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傲慢之都 第十九章 变形术(二)

福兰心头充满了阴郁的忿怒,法师一次次的失败,让他希望渺茫。

在下水道,自由与活下去的念头,暂时抑制住了愤怒,现在,他安全了,在法师的保护下摆脱了危险,但竭力自制的混乱情绪,这时也开始活跃起来。

仇恨,这人类的原罪,使得福兰胸腔中燃烧着火焰,他晚上睡不着,偶尔能合上眼睛,就会梦到世间所有美好的事物、幸福的期盼,在遮盖天地的大手下,被撕烂、揉碎。

然后他满身大汗,嘴里呼喊着仇人的名字,从梦魇中惊醒。

有时实在受不了,福兰冲到塔楼外,疯狂地用身体撞击岛屿上的岩石,弄得自己遍体鳞伤,圣物遗留在体内的力量治愈了伤口,马上,他又开始恨起自己,恨自己为什么要活下来,为什么要继续承受这不公。他咒骂身边的一切,蓝天下的碧波、飞翔的海鸟、哪怕舒适的风,都会莫名其妙使这可怜人发狂。

发泄和自虐,也是种解脱苦痛的手段。

威廉总是怜悯地在一旁看着,叹着气,希望小伙子的情绪能慢慢稳定下来。

唯一能安慰福兰的,只有从法师口中得知道,凶案现场,并没有发现安玫的尸体。

可能小野猫还活着,福兰用这最珍贵的消息来麻痹自个的神经。

他第一次发现,仇恨会让人心理如此的扭曲,不止一次,福兰想抛弃法师的帮助,悄悄潜回城市,寻找方法去皇城,用自己有力的双手掐死某个傲慢的女人,再用世上最残忍的毒刑,处置黑帮头子,用无数的鲜血洗刷刻骨铭心的恨。

“也许,地狱才是这世道应有的模样,暗无天日的硫磺云,深不可测的冥海,群魔乱舞的阴森殿堂,才能容纳人世无法计量的肮脏。”福兰想,满脸戾气,让他的容颜更加恐怖。

所幸公正圣徒穆图的铭言、法庭庄重的宣誓词、还有人类心中自存的那一点点良知拯救了他,阻止了魔鬼又在凡间多出位信徒。

“我这是怎么了?”他说,“如果变成最不屑的那类人,变成为了泄愤,就能抛弃所有品德的恶人,那福兰.弗莱尔,所追求过的、信仰过的,视为天地间最不朽真理的东西,岂不是成为了笑话。”

他劝告自己,要平静,不要沦为只会谋杀与破坏的罪人。

福兰又开始一声不发地沉默了,出奇寂静地坐在三楼,望着法师忙碌的实验。

药剂与魔法没什么效果,只能将身体上缝合线的痕迹弄淡,让眼睛不再红得碜人,把两条臂膀勉强拉扯得大小相同,他只是从地狱恶鬼的造型整容成浑身伤疤的丑陋畸形儿,叫普通人觉得厌恶而不是害怕。

威廉大师想尽了方法,最后灵光一闪,从德鲁依的技巧上得到启示。

既然能从人变形成野兽,那么,从野兽逆转成人,也不算难事。

法师下了血本。

他准备用收藏的魔法材料,与几十年的炼金经验,打造一枚戒指。

太阳与月亮交替了三十次后,法师炼金生涯中,最高的杰作诞生了。

戒指非常轻巧,由三根螺旋状的金属丝铰接而成,用手触摸,整个表面麻麻点点,坑洼不平,假如能把戒指放大十倍,可以清晰地看出,那些肉眼无法识别的斑点,全部是篆刻的复杂法阵。

不过以纯世俗的眼光来看待,这非金非银,连颗宝石碎钻都没镶嵌的戒指,寒酸得只有乡下人才会戴。

法师憔悴得很,眼睛深深陷了下去,本来瘦弱的身材仿佛又少了几两肉,他抹着虚汗,对福兰说,“我第一次尝试将三个法阵结合成一个威力更强的大型法阵,你戴上试试。”

戒指紧紧戴在福兰的食指上,内侧伸出细小的尖齿,福兰觉得手指一阵剧痛,仿佛几千只吃肉的蚂蚁,一口口吞噬皮肉,吸啜骨髓。

他眼前发黑,摇晃了几下,勉强没倒下。

然后,一股与戒指血肉相连的感觉涌上心头,仿佛它如指甲般,是手指与生具来出来的一部分。

“如果你是位法师,就不用这么麻烦,靠魔力就能操纵。”法师说,“与身体连接,能让普通人凭借意念就能使用,弊端是每次摘下或者重新戴上,都会造成痛楚。”

福兰抚摩着戒指,“它能让我复原?”

“变形,它能让你变成人类的模样!”法师喊道,“当然,它无法随意改变外貌,能达到那种效果的魔法戒指,也只有传奇级的炼金大师才能打造。你必须在脑海里描绘出一个形象,让戒指记忆。

你得慎重选择,机会只有一次,英俊的青年人、年迈的老者,甚至倾国的美人,你所选择的容貌与身材,往后再也无法改变。

而且,请原谅我的法力低微,这戒指只能维持七十二小时的变身,然后靠自动运转的法阵补充能量,整个过程需要7日,也就是说,每隔一周,你才能使用一次。”

说到这,法师脸有些潮红,他认为,这限制多多的戒指,实在派不上什么用场。

“谢谢。”福兰诚恳地说,“在这无私的友谊与关爱面前,我惟有心存感恩。”

该选择怎样的形象呢,变成原本的模样显然不适合,那会让仇人见到自己时,马上警觉。

相貌一般的普通人?或者让人没有戒备心的老头?

福兰思索着,直到那具在水道里见过,神子般的完美躯体浮现在脑海,“刻意美化自己,的确是很无聊的事儿,但不得不承认,有时候容貌英俊点,做某些事会很有帮助。”

法师准备了一些宝石,在他眼里,这只是普通的材料,但在城里的商铺中,每颗都能卖上好价钱。

“财富、权势、智谋,武力,想报仇,这些必不可少,一点小钱,以免你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法师将小口袋塞到福兰手中,他犹豫了片刻,吞吞吐吐地继续说,“面对朋友的苦难,每一位重视友谊的人,都应不遗余力地帮助,但,作为将魔法实验与探索当成唯一乐趣的法师,假如卷入了这场争斗,后半生,我将再也无法安稳下来……”

“威廉,我的朋友与导师。”福兰把手捂在胸口,“以良心发誓,您已帮助了我太多。凭借朋友之名,让挚友失去平静的生活,与危险为伍,这种事,只有最自私的小人才会去做。”

该是分手的时刻了。

福兰选在黄昏时出发,他携带着几件预备的衣裤,准备先去费都,去坟地缅怀下逝去的亲人。

法师告诉他,在巡警厅,他全家已被列入死亡档案,莱姆探长私人出资,在老区墓园修建了一座小小的坟墓,他和安玫,因为找不到尸首,用衣物来替代。

“我都能活着,小野猫会没事的。”福兰想,“我总会找着她的。”

“弗莱尔。”法师说,“最后忠告你一句,不要太善良了,在黑心肠的面前,良心只能成为绑住身体的枷锁,要复仇,得比他们更加卑鄙,否则,凶徒们会为又一次无耻的胜利而欢呼。”

畸形儿淡淡浅笑了下,“于并不算长的检控官生涯里,我见过不少因复仇而发狂的人,那些疯子为了报复曾经遭受过的苦难,反而犯下更令人发指的罪行。

他坚定地说,“我想做的,并非没有理智的复仇,而是,太阳下,最公正的审判。”

(第一卷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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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贪欲的盛宴 第一章 银行家

杂草丛中开满了白的花,清晨的老区公共墓地静极了,前夜潮湿的空气让掩没在草中的石板路湿漉漉,代表消逝者的墓碑,与春天里生机勃勃的菖蒲,构造了整个死灵安息的净土。

很早就有人来扫墓。

扫墓者身材适中,从踏着青苔穿过甬道的步伐来看,他正值精力充沛的黄金年龄,黑色的呢子大衣领子朝上翻着,在不起眼的领口内侧,绣着一只小小的乌鸦状纹徽。

笔挺的淡紫色长裤的裤脚被包在长筒马靴里,靴子鞋底显然钉上了防止摩损的金属片,男子似乎怕惊扰了死者的安眠,特意放慢脚步,以免发出咯吱咯吱的踏击声。

在转过一条小道,靠左侧的角落里,并排着三座有点新的碑牌。

“当生命中止的时候,永恒便开始了。”男子站在黑白的大理石墓碑前,放下手中的花束,轻轻念着墓佑铭,他掏出手帕,慢慢地,如同进行庄严仪式般,将墓碑和台子上沾染的灰土擦拭干净。

“对死人,的确是生活在了永恒的乐园里,不会疲惫,不知痛苦。”他喃喃说,“但对生者,哪怕是死过又活了的行尸,仍然要体会品尝情感的悲哀和欲望。”

大早晨残留着的雾霭逐渐散去,喧嘈的人声打破了墓地的静默。男子将手帕盖在花束上,转身离去。

“既然毁灭与迫害是从费都开始,那么,我就先从还留在这个城市的罪人,开始审判吧。”他想。

※ ※ ※

一年一度的狂欢佳节又快来了,前年这个时候,教会的封城令让费都人憋足了气,而去年,经济还未完全复苏的费都,可没精力加大对节日的投资。

所以与前两年的狂欢相比,今年规模盛大得可以告诉所有人:不夜城的繁荣又回来了。

一辆马车从巡警厅所在的街道驶出,在提前欢庆的人流中缓慢穿行,平时只需要一刻钟的路,马车足足磨蹭了一个多钟头,直到拐弯转进香树大街,马车夫才松了口气。

“现在人都这么多,两天后的狂欢节,我们没法做生意了。”车夫抱怨。

在狂欢节的气氛里,能保持肃静的地方,除了第一庭和大教堂的广场,只有被称为黄金路的香树大街了。

这是费都的金融中心,几乎所有的银行家,都汇集在此,开办事务所。这也是身份的象征,假如一位金融圈的人物,不能在香树大街弄到一间房,挂上写着自己名字的招牌,在顾客眼中,信誉至少损失一大半。

“那些都是野路子。”费都的银行家总是藐视着黄金路以外的任何信贷所。

能维持费都贸易活动的生命线,只有香树大街。

每天数以千万的款子在这里流通,为了保障安全,巡警厅特地安排了一队巡警,日夜巡逻。而每家事务所与仓库的看守,都是久经考验,绝对忠诚的人。

没有谁能从香树大街森严的守卫中,靠抢劫弄到半毛钱,而银行家们个个精明绝顶,不少诈骗犯刚想捣鼓点歪门邪道,就被他们识破,送进不用花钱的单间套房。

点缀在各大事务所之间,格调高雅的咖啡餐厅,在中午时,总挤满了眼高于顶的金融大师,他们一边享用着绝好的小牛嫩排,一边用浑不在意的口气,吐出后面跟着一堆零的数字。

有人得意洋洋地说,“上月号角船行又想找我贷十万的款子,最迟钝的人都知道,这家船行要破产了,我当然是拒绝了,幸亏有先见之明,以前的贷款早以收回。”

而听到这番话的,礼貌地恭维了几句,转身又和另外的同行炫耀,“消息灵通才能赚大钱,号角船行快翻身了,它最后的一艘船在远东弄到了最上等的香料,目前已经安全返航,估计两天后抵达费都港,我刚贷给船行二十万金恺撒,10%的利息。”

在黄金路,声望最高的事务所当属皇城双鹰银行在费都的分处,双鹰是全拜伦第一流的大银行,金融网络布满全国,它开出的支票,连最谨慎的商人也不会怀疑。

马车停在了双鹰费都分行,在门前的警卫兼服务生,用无法挑剔的动作,拉开车门,一名青年人走下来,随手塞给警卫一张票子。

警卫恭敬地表示感谢,等他偷偷瞥了眼手中的票子,不由抽了口冷气,那是一张面值五金币的金卷。

银行大厅的职员注视着刚走进来,打扮贵气的男子,不少女职员在心里欢呼,“天,这是哪国的王子,就算不是,也应是某位公爵家的公子,只有这样的身份,才配得上他那张俊脸蛋。”

“我需要寄存服务。”男子微笑着对柜台后的一位女营业员说,这笑容马上让营业员脸红得有些眩晕。

“呃……当然,我马上……”女营业员有些结巴了,但她立刻记起银行的制度,“抱歉,能打听下,您要寄存什么物品以及哪种规格的服务。”

“一幅画,我需要最高级的保险箱。”男子扬了扬一个用油布包裹好的长方型夹子。

“最高级?请稍等,我为您通知德博拉行长。”女营业员意识到,这是笔大买卖,“也难怪,看看他的模样,也不是我们这些小职员能接待的。”她幽怨地想。

按银行的业务,租凭保险箱分三个等级,最高等,等于是租下一个配有专人守卫的小金库,每日的租金高达三百金恺撒,一般都寄存着有钱人不安心放在家中的珍贵艺术品和财宝。

德博拉行长走出办公室,亲自接待了这位年轻的富翁。

租金对银行来说,并不算什么,但会选择这项业务的,只有最富贵的豪客。

如果能使他们满意,指不准下次就是大笔款子存进来。

在办公室,男子优雅地端起咖啡,小口抿了下,似乎不满意咖啡的味道,很快将杯子放下,然后望着行长,等待着什么。

德博拉马上意识到了,这是身份高贵的大人物常有的傲慢,他们从不习惯与陌生人打交道时,先行介绍自己。

“我是梅.德博拉,本行的行长。”他笑容可掬。

“范.格莱。”男子点点头,回答道,他说的拜伦语,声音清晰,略带点异地口音。

这不是很出奇的名字,德博拉也没听说过有叫这个的大富翁,很可能是假名,但这男子那无法摆脱的贵族习气,还是透露了点内幕,范,只有在西边葡荷王国的王公,名字里才有资格加上“范”字。

某些王公,喜欢搞微服出游的调调,这样更方便他们无法忌惮地行事,勾引一些出身贫寒,又长得可人的农家妹。等一走了之时,那些被糟蹋了身子的姑娘,无从追查。

但光凭这些,德博拉也不能确定他所想的是否正确,他打量着男子,气质优雅,接受过良好教育,身材健壮但不是那种肌肉恐怖的壮汉,说明他经常进行如击剑狩猎之类的贵族运动。

那身深色的衣服,一点也不张扬,甚至有些普通,只有经常接触到上流社会圈子的人,才能看出它的价值,瞧瞧布料和手工,光袖口的那对纽扣,行长就知道,起码值六百金币。

只有手指上的戒指,朴实无华,行长看不出什么名堂,但这身打扮的人,佩带的饰品又岂可能不名贵。行长只能认为自己的见识还不够。

而且身为男人,德博拉也必须承认,这年青人实在俊俏,特别是黑色的眼眸与颜色稍浅的棕栗色头发,让他充满异国神秘的味道,嘴角总是不经意流露出带点刻薄的旋涡,十足大家族出身的贵公子。

“这家伙,甚至不用花钱,光是钩钩小指头,就会有姑娘投怀送抱。”德博拉嫉妒地想。

“我刚购买了一幅画,但放在旅馆不能安心,我需要租……”自称格莱的男子用手指轻轻扣着椅沿,“十天,直到我回国。”

“画?请恕我冒昧,光是一幅画,似乎并不值得用最高级的……”行长说了一半,被格莱用讥笑的眼神打断,他骄傲地说,“达奇的作品。”

德博拉没话说了,达奇,历史上最出名的绘画大师,他那些闻名遐迩的名作,能让每位热爱艺术的收藏家发狂。

不过这位大师为人所知的画,通常收藏在各国的王宫或者国家展览馆里,德博拉突然明白了,这是黑市的交易品,大师有不少名画曾经失窃,那些窃贼想出手,只能从地下市场里流通。

想必这位先生所购买的,也是脏物之一。

不过行长可不会为了这点小事,得罪一位潜在的大客户,他识趣地没有追问。

“这幅画花了我十五万,其实我也不懂画,单纯为了在拍卖上和人斗口气。”格莱说,似乎炫耀着十五万对他而言,算不上什么。

十五万!这些靠着祖先的功绩,醉生梦死的纨绔公子哥,为了斗气就能花十五万!德博拉更嫉妒了,银行行长的职位,每年的薪水也就两万。

虽然黄金路每个银行家遇见他,都会尊敬地打招呼,但他知道,自己只是个打工仔,银行的收益都属于坦丁的总行。

几千万的款子从他手里流出和进帐,但除去年金,没一毛钱归他。

当然,德博拉没把阴暗的心思表现出来,“我立即安排最好的金库。”

格莱点点头,将夹子放在办公桌上,“画在这里。”

“请稍等,我让银行的资深鉴定师过来。请抱歉,这是制度,并非我对阁下有哪怕一丝毫的不相信。”德博拉说,他还是很谨慎,按规矩,如果寄存物出现损伤,银行得原价赔偿,万一这男人故意存一幅假画,十日后领取时反咬一口,指责银行调包,那可亏大了。

“理所当然。”格莱不介意,“严谨的规矩反而让我对贵行更加信任。”

鉴定师小心的打开外层的油布,极其精美的画框里,镶嵌着一张只上了一半色的素描。

他用了很长一段时间鉴赏完画,“噢,阁下,这是大师早期,画技还未成熟时的练笔之作,而且还是半成品,在市场上最多只值一万块。”

“一万块?”格莱惊讶地从椅子上跳起来,“这可是达奇的作品!我花了十五万!”

“是的,阁下,实际上我还将画框的价值算在内了。”鉴定师回答,“大师的名画用金钱来衡量,简直是对艺术的侮辱,但并不代表,连大师的随笔之作,也值那个价。假如没有画布上达奇的签名,这种半成品不值钱。”

格莱有些气急败坏,“该死,我上当了。”

德博拉幸灾乐祸地想,“看,这种不懂行,又喜欢乱花钱的败家子,活该被骗。”

行长眼里的败家子似乎意识到自己丧失了风度,他重新坐下来,“不就是十五万么,这点小钱没什么,我仍然选择最高等的寄存服务。”他装着不在乎,但德博拉知道,败家子在赌气。

用三千块来保存只值一万块的东西,也只有这种公子哥才干得出来。

“但我们只能给您开一万块的保险索赔合同。”

“哦,就这么办吧。”

接过银行开给他的存单,格莱将单据折叠好,放入口袋,推开办公室的大门,走了。

德博拉高兴地看到,这家伙的步伐,远没有进来时,那么优雅从容。

十四万的亏空,估计对他来说,也是个大数目。

“唉,贵族,就是把面子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德博拉拿起画,按规定,最高等的金库,只有行长才能进入。

在金库里,德博拉觉得画框有点松,他刚把画放到台子上,框架的小螺丝就掉了下来。

“哈,连框子都是赝品。”德博拉拣起螺丝,想镶上去,但他发现了件奇怪的事,半成品素描下,微微露出,另一张画的一角。

画框里有夹层!德博拉想揭开看看究竟,但两张画黏得很紧,他怕弄损伤了,小心翼翼捣鼓了许久都没弄开。

“阁下,前台来了客户,是关于贷款的事宜。”金库外的守卫通知道。

德博拉遗憾地停了手,直到走进银行大厅,他还在想,那张隐藏的画是什么。

大街上,格莱付了马车钱,一个人在拥挤的人群中穿行。

“第一个。”英俊的小伙子想,他不会忘记,一年多以前,就是这家银行的行长,违背了金融机构应具备的道德,用虚假的帐户成为毁灭了他人生的帮凶。

他摸着戒指,魔力限定的时间快到了,他得回去了。

得回去,用另一种容貌,扮演另一个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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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贪欲的盛宴 第二章 红雀

红雀巡回剧团的大帐篷就在金鹅酒馆附近的绿玛瑙广场。

对比起正正规规的剧院那些穿着华服的大明星,和有着特技灯光的舞台,巡回剧团简陋得惨不忍睹。半人高的木头台子用染成红色的麻布分隔成前后台,台下十来把椅子,魔晶作为能源的彩灯三两两缀在帐篷天顶上,为了节省,只有在演出进入最高潮时,衬托气氛才会打开。

大晚上,福兰在偏僻的小巷里恢复了原貌,两米高的彪型丑汉,无数淡红色伤疤掩饰了皮肤的惨白,他将原先的贵重服饰装进小提箱里,换上便宜布料制成的裤子和马甲。

法师的赠予,换成了先前那身行头,以及为数不多的一些现钱,“十天。”福兰想,“假如真如传闻中,那行长贪得无厌的胃口,我的计划便成功了。”

“我设计了一个卑鄙的陷阱,但如果是位品德高尚的人,这陷阱毫无意义。是否成为猎物,就看他内心的抉择了。”

从街边拐进剧团,红雀在广场圈了很大一片地,几乎将一半广场都容纳其中,这在新区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事情,那些允许驻扎营地的广场,早已被各大剧团哄抢一空,每家帐篷的间隔,都超不过两米。

而且,上缴给政府的税和租金,也不是红雀剧团所能承受的。

相比较,在老区,这方面的负担要轻许多。

这只是很小的一个巡回团,连老板算在内,也只有五名姑娘和三名杂工,加上一辆双马篷车和两辆小拖车。杂工还是未成年的小孩子,只能打点下手,稍重点的体力活就很难完成。

福兰相信,这是老板同意他加进巡回团的原因,虽然丑陋,但两米的身高,匪夷所思的力气,不单在搭建帐篷等粗重活时帮上大忙,在城市间来回奔波时,也是马夫与保镖的好人选。

福兰尝试过找份工作,融入社会,才能更好的复仇。但他的模样让最开明的老板也不敢聘用。

“老天,请你赶快出去,这副尊容,连半个顾客都不敢进来。”他们惊讶地嚷道。

在这个社会,肤浅的容貌往往是人们所看重的。

一年来,福兰游历了不少地方,直到四个月前,才在费都以南的一座小城,遇到了芭蕊,红雀剧团的老板。那时老板正因为车夫的离职而头疼。

“你真是个丑八怪。”芭蕊毫不客气地说,“但这样也好,小白脸我才不敢用,万一被他们用甜言蜜语骗走了团里的姑娘,剧团就得垮台了。”

每月的薪金是三十个银币,如果生意好,半年能分次红,小巡回团只开得起这个价钱。

福兰需要的是一个身份,对薪水并不在意。

老板算公道的,对属下的姑娘很好,福兰听闻过这类剧团的勾当,有些大剧团,会强迫团员去干一些难以启齿的事,以满足顾客阴森的癖好,甚至有些姑娘因此残疾。

芭蕊从不这么做,如果姑娘想赚点外快,自愿把客人拉进当卧室用的小帐篷,她也不反对,不从中抽红。

所以红雀的姑娘们挺信服她的。

但这也是红雀发达不起来的原因,客人更愿意光顾只要花钱,就能为所欲为的地方。

福兰跨过营地外围的隔栅,这时露天舞台里的表演已经结束了,姑娘们有的在休息,有的正在加班,仙迪、恩娜、妮可的小帐篷里正传出娇滴滴的呻吟。

后台的空地有些吵闹,他刚走过一间小帐篷,妮可把脑袋探出来,露着光溜溜的半边肩膀,红发乱蓬蓬地直晃,“大个子,怎么才回来,快去那边看看。”

马上从帐篷里传出男人不满的声音,“你不能专心点么。”

“那是你太没劲了。”妮可反驳。

后台那,老板正解释着,“帕丽斯小姐身体不好,所以今天休息。”

一名客人摇着钱袋,“我知道你们想什么,二十个银币。”

“这不是钱的问题,我向来尊重姑娘们的意愿。”

“那,老板你来也不错,二十五个银币。”客人数着钱。

“我很久没干这营生了,现在也不想。”

“装什么贞洁,剧团不就是操婊子的地儿么。”

“如果你不能用尊重的语气,那么,请离开,客人。”

“尊重?一群流莺奢谈什么尊重!”

芭蕊正要说什么,望到了福兰,她喊道,“卡西莫多,来一下,有人捣乱。”

卡西莫多是福兰为自己取的假名。

客人被福兰的相貌和身高吓了一跳,特别是衣服不能遮盖的那些伤疤与棱角分明的肌肉,让他吞了吞口水,畏缩地后退。

福兰的声音很温和,“先生,我们打烊了,假如您需要什么服务,请等下次。”

“下次?就算倒贴钱我也不来了。”客人抱怨着离开,“我一定要向朋友们宣传,红雀可不是值得花钱的地方。”

“现在没什么事了吧。”福兰询问老板。

芭蕊把手臂环抱在胸前,伟大的胸部被压挤得更波涛汹涌,“你去哪里鬼混了两天多?”

“哦,当初被雇佣时,我就已经说明,随时有可能离开几天,您也答应了。”

“这月的薪水必须扣除一部分。”

“没问题,这是应该的。”福兰赞同说,“我先告辞了。”

芭蕊随意地坐在后台横突出的架子上,用手指轻轻敲打着洁白的牙齿,成熟美丽的脸上正写着问号。

几个月来,她总是很好奇福兰的身份。

最先开始,芭蕊以为他是某个退役的雇佣兵,浑身可怕的伤痕就是证明。

缺乏人手,福兰得时常得参与演出,那容貌来演绎奇迹剧里的反派角色,简直不用化装。

但相处下来,她发现,这个丑陋的大个子,有着和模样不相称的见识。

有次,她翻看一本用来打发时间的书,遇到不认识的生僻字,福兰随口就为她解答了。

这些知识,不是搏命的莽汉所能掌握的。

虽然尽力掩盖,但福兰偶尔总会流露出,他曾经受到过专业的教育,

教育可是有钱人才能享受的玩意。

《铁面人》之类的休闲戏剧流行过一阵子,或者他如书中的主角那样,被邪恶的大臣陷害,毁容后出逃,召集英勇的骑士,准备复国的王子?

芭蕊为自个滑稽的想象而觉得好笑,如果她再年轻十五岁,也许会相信这种浪漫的剧情。但对三十二岁的女人来说,浪漫早已同玩偶娃娃、爱情这些美好的事物,[奇Qinkan.net书]一起埋葬在了岁月里。

“一个奇怪的丑汉。”芭蕊评价着福兰,她想了想,又补充道,“一个奇怪的、健壮的丑汉。”

※ ※ ※

游街会,通常是狂欢节第一日的保留节日,它从某方面代表着开幕仪式。

芳香艳丽的花车轮番上阵,从新区的中央广场出发,巡回一周。排在最前列的是市议会的,造型并不出奇,相反过于严肃了些,人们不爱看,但看到几位高高在上的议员涂满红红绿绿的油彩,扮成小丑时,大家还是给予了热情的掌声。

红雀的花车在队伍排比较靠后的地方。

这队序也是得花钱的。

如猫爪、妖精等大型巡回剧团,出得起大价钱,能排在政府花车的后面。

五彩缤纷的彩纸屑和各种广告传单,从花车上洒落,按约定成俗的规矩,拿着传单去购买该剧团的门票时,能打八折,这让人群更加沸腾起来。

所有的花车都有主题,漂亮的女演员们装扮成各式各样的角色,那些故事里的仙子、小妖精,活灵活现地在车上抛着飞吻,亮晶晶的短裙下,白皙肥美的大腿让男人们咽着口水。

红雀略有不同,比起那些放荡的,装饰得精美绝伦的花车,它显得古板,车上每一位姑娘,都穿着端庄的衣服,拖地的长裙连脚踝都盖住了,甚至连脸,都吝啬地遮盖在假面具下。

但这些如同贵妇人的服装,有些微微的改动,它们不那么宽松,全部紧紧地贴在身上,姑娘们丰满的身材,在衣服下显露无疑。

“能行么?”芭蕊摇着小扇子,偷偷问福兰。

“总比如其它花车那么装扮好。”福兰说。这是他的主意,大剧团能奢侈地花上一百个金恺撒来装饰花车,女演员在昂贵化妆品的打扮下,又的确比红雀的姑娘漂亮上几分。不出奇招,根本竞争不过。

猎奇,永远是男人们欲望的根源。

而那些端庄又透着暧昧的穿着,更能引发他们的欲望。

事实上也是如此。

不少人跟着花车,一边伸手要广告单,一边用色咪咪的眼神,打量着姑娘们身体的轮廓。

“那位红头发的小姐,能把面具摘下来么?”有人喊。

“先生,等会游街会结束,你按广告上的地址,来我们剧团,就能看见了。”福兰回答,他打扮成穿着燕尾服,仿佛正在高雅沙龙里,服侍着贵族小姐们的侍者。

黑礼帽下,丑陋的样子,更衬托出身旁姑娘们的青春丽质。

被问话的妮可,按事先的吩咐,把头侧到另一边,还顺手将小斗篷披在身上。这一番超然冷漠的动作反而让喊话的人更加激动。

矜持与贞洁,诱惑力可比放浪的勾引大上许多。

当天下午,红雀的帐篷坐满了人,有些晚来的客人,不惜在门口等上两个小时。

无论是戏剧的精彩,还是摘下面具后,姑娘的模样,都没有让客人们失望。

可以预料,明天会更加火暴。

芭蕊团长在晚上,算了下收入后,对福兰说,“你的月工资涨到三十二个银币。”

“再出点好主意,我不会亏待你的。”她兴高采烈地说。

※ ※ ※

德博拉行长再次走进金库。

“我要检查下,万一湿气弄坏了画,银行的名誉就得受损。”行长有些欲盖弥彰。

“这是阁下的权利。”守卫有些奇怪地回答,行长前天才来过,再严重的湿气,也不可能在两个晚上,就侵蚀坏一张画。

不过这是行长的职权所在,守卫犯不着为此计较。

合上金库的门,德博拉从口袋掏出一组小工具,把画框四角的螺丝拧下来,慢慢揭开那张达奇的素描,在小刮刀的帮助下,隐藏的那副画有一大半显露了出来。

这是张非常精美的肖像画,一位黑衣女子端坐着,脸上正荡漾着神秘的微笑,画面线条优美、色彩逼真,而右下角,有着一行签名。

和素描上的相同,是达奇的名字。

德博拉心跳得咚咚直响,他有不少懂得艺术的朋友,在聚会中,曾经听说过一些奇闻迭事。某个收藏家,花小钱购买了一封古旧的信笺,这只是出于收藏的癖好,没考虑过实际的价值。

但有回,收藏家无意中将信掉到火炉旁,高温让信笺空白的地方,出现了用隐形墨水书写的几行文字与签名,是一百三十年前,一位红衣主教的亲笔信。

而这几行字,恰恰解答了历史上一件大事的来龙去脉。

这封信引起了收藏界的轰动,不少富翁说,只要愿意割爱,他们愿出五十万块。

五十万!

行长稍微用了点力气,想把不值钱的素描弄开,大概是年代久远的关系,两副画有三分之一的部分紧紧地粘连着,只有专业人员用专门的药水和工具,花上几个月,才能在不弄坏的情况下,一点点将它们分离。

这是对技术要求非常严格的细致活,稍不留神,就会毁掉大师的心血。

“倒霉。”德博拉无奈地把画还原,他得去请教下银行的鉴定师,看有没有便捷的方法。

当然,他不会吐露这个也许价值连城的秘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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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贪欲的盛宴 第三章 奔牛

红雀在三天里,就赚到了起先设想的收入。

芭蕊团长慷慨地宣布,今天上午只演出一场,让大伙好好乐乐。

毕竟狂欢的气氛,让每个爱热闹的姑娘都有些不安分。

耳朵里都是快活的人声,口袋里也有点余钱,谁不想出去走走,买点喜欢的东西呢?

帐篷内,一场戏剧正接近尾声。这是讲叙某个叛逆的红发女强盗,为了拯救监狱里的恋人,与邪恶的典狱长斗智斗勇的故事。

最漂亮的妮可当仁不让扮演女强盗,红色的头发上戴着用羽毛和廉价宝石制成的小头冠,而小皮甲上满是闪亮的漆片,这副打扮也许让不少艺术界的人士觉得毫没品位,但普通市民们可不追究,他们只要女演员能露出半个雪白的胸脯以及皮裙下修长的美腿,就心满意足了。

长得英气的恩娜经常反串成男角,高挺的鼻梁与齐耳的短发,惹来不少女士们爱慕的叹息。

典狱长当然是福兰装扮,不过他的腔调过于正义,在结尾,他喊着“罪人下地狱时”,凛然得仿佛女强盗真的有罪,幸亏妮可急中生智,加上了一段谴责典狱长装模做样,其实是想策划邪恶阴谋的台词。

这峰回路转的情节没让观众起疑,反而以为是高超的演技,所以,在大团圆结局,坏人被打败,失散的恋人拥抱在一起时,热烈的掌声持续了好一段。

在后台,妮可气愤地抱怨,“光凭模样,观众就认为你是坏蛋,所以你不用加什么个人风格和讲究演技。”

“抱歉。”福兰整理着道具。

“还有还有,”妮可把胳膊伸给福兰看,皮肤上有清晰的青色痕迹,这是在打斗戏中,被他捏伤的,“下次小点劲,你真不知道自个的力气有多大么?”

芭蕊团长很快来解围,“妮可,有客人想买你的晚上,你去和他谈吧。”

“三十个银币我就答应。”妮可说,然后朝福兰钩钩手指头,“大个子,你想的话,给你打折。”

“代价可是我一月的工资。”福兰拒绝,但他的话被误解,红发姑娘瞧不起的说,“哼哼,想免费,那可没门。”

“好啦,别闹了。”芭蕊说,“还有,卡西莫多,你去买点食物和酒,晚上加餐。”

福兰答应了,他走出营地,所以没听到两个姑娘的嬉闹声。

“团长,大个子不像是男人哦,没见过在姑娘堆里,却不偷腥的。”妮可咬着团长的耳朵,低声说,“不会他没那方面的能力吧。”

“卡西莫多算个绅士。”

“没见过长得这么丑的绅士。”妮可仔细瞧瞧芭蕊,“你这么维护他,难道,你偷偷和他在小帐篷里待过?”

“小狐狸。”团长笑骂,“客人还在等着。”

“原来年纪大的女人,要的是强壮的身体,而不是长相。”妮可捉狭地想着心思。

※ ※ ※

赞美欢乐!

费都的大街小巷变成了舞台,化装游行、小丑、美食、欢笑、疯狂将是整整一周内的主题,如果不能将自己旺盛的精力消耗干净,直至疲惫不堪,那么,你会被讥笑为不懂得享乐的呆子。

街头奔牛正在竞技场前面的庞洛街进行中,这条一千多米长的狭窄石板路,聚集了百多名勇敢的爱好者,尽管每年的奔牛活动,都有不少人会在公牛的践踏下送命,但费都人还是乐此不彼,噢,根据传统,如果参加奔牛的小伙子们没有受伤,那准是个只会逃跑的孬种。

根据表现——通常是一个健壮的,背部有不少擦伤的年轻人,会获得冠军的称号,奖励是一大桶香槟,和赞助商提供的小礼物。

街道两旁早被精明的住户出租了出去,每个视线良好的小窗口,趴满了不敢亲自参加,又不愿错过刺激的人,不少都是上流社会的公子哥与小姐。

这次的奔牛节额外加演了一段花边,两位贵族青年为了获取某位小姐的芳心,如骑士般走上了街头。

“鲁齐,要小心啊。”漂亮的姑娘在二楼的窗户前,摘下白手套挥舞着,她神情既羞涩又得意,而陪伴在旁的女友们,纷纷嫉妒地想,“怎么没两位勇士这么追求我。”

“亲爱的,冠军与荣誉属于您。”叫密斯的年轻人在楼下回答,并炫耀地朝竞争对手微笑。

“纳奥米小姐,您太偏心了。”另一位青年悲痛地叫道,“请恩赐点爱意于我,不然我宁愿等会死在公牛的蹄子下。”

这特意将自己放在弱势地位的说辞赢得了纳奥米小姐的同情与眷顾,她亲切地喊,“里德尔先生,晚上的沙龙,你能来邀请我跳第一支舞。”

十六头健壮的公牛从栏棚中放了出来,人群立刻开始奔跑,这是在死亡边缘的狂欢,如果不能跑进竞技场就被追上,那至少得断几根骨头。

两条腿始终跑不过四条腿。许多人见锋利的尖角越迫越近,侧身逃进了路旁楼房的门里,本来整齐的队形立刻杂乱不堪,观众们传出一阵阵嘘声。

为美人芳心而飞奔的两位小伙子,显然平时进行过大量的运动,直到离竞技场大门只有几步之遥才被追赶上,鲁齐面色苍白,但他灵敏地避开一只公牛的撞击,趁着牛群间的空挡,放弃了努力,逃到街边。

而里德尔没这么好的运气,他不是本地人,不知道参加奔牛的一些忌讳,当外套被牛角钩下来后,里身鲜红的小夹克使公牛兴奋了,他被牛角擦了下,在地上狼狈地滚了几圈,等晕呼呼地半爬起来时,牛群改变了前行的方向,都朝他冲了过来。

“天,小心。”人们提醒道,不少人预见了悲惨的结局,捂上眼睛。

里德尔手脚并用,想逃过这群死神的践踏。

他怕得想哭,为自己莽撞地选择而后悔,纳奥米就算再漂亮十倍,也没有性命重要。

似乎天国同情这小伙子的命运,救世主从天而降。

一支粗壮的胳膊扭住牛角,狂奔中的牛竟活生生停住了,再也无法前进分毫,手臂的主人喘了口气,用力把牛摔倒在地。

然后他扯下里德尔的夹克,朝反方向扔过去,牛群迟疑地想转身,反而混乱地撞击起来。

人群欢呼着,不过这勇士的相貌可不好看,不少光顾过红雀的客人,都认出来,他是那巡回剧团的员工。

“这巨人力气真大。”大家交头接耳。

“我的腰……”里德尔躺着一动也不能动,显得很痛苦,旁人递过来半杯甜酒,喂到他嘴里,过了老半天,他才喘过气来。

“如果您没事,我该走了。”福兰说。

“哦,请等等。”里德尔喊道,“如果不能报答恩人,会让我的名誉蒙羞。”

纳奥米不知何时挤了过来,眼眶都是了泪水,“里德尔。”她的称呼亲密了许多,没加上先生的后缀,“你没事吧,刚才吓死我了。”

美人的到来,让小伙子又充满了勇气,他站起身,拍拍衣裤上的灰尘,“吾爱,为了你,再危险的事儿我都愿面对。”

他拉着纳奥米的手,不愿松开,而小姐红着脸,默认了他放肆的行为。

里德尔过了好久才想起救命恩人,他用那种上层人物惯用的语气说,“这位先生,我该怎么报答你呢。”他摸摸钱袋,突然又有了个好点子,“晚上我有个聚会,你可以作为我的同伴参加。”

福兰早准备离开,但绣在这男人衣服上的家徽让他改变了主意。

那是一朵金雀花。

“我很乐意。”福兰回答。

“太好不过了。”里德尔高兴地叫道,“傍晚我来接您,您住在……”他看看福兰很普通的衣服,“您可以在三大街的广场等我,六点钟。”

“我将手头的活计处理完,六点钟在广场恭候您。”

纳奥米偷偷对新任男友说,“为何邀请他,那些伤疤光看一眼就觉得害怕。给几个金币,乡下人就会感动得流泪。”

“亲爱的。”里德尔还在为自己的好点子兴奋,“难道跳舞和聊天,你还未厌倦么?这种丑八怪,可是个滑稽的乐子。”

同时,福兰也在想,这是他接近莱因施曼家族的良机。

既然复仇之神赐予了机会,那就别错过。

※ ※ ※

“达奇大师在记载里,有很多画作都于战乱中流失了,我们只能从书中的名字,来推测那些无缘一见的伟大艺术。”银行的资深鉴定师说,他受邀与行长共进午餐。

“真遗憾,”德博拉感叹,“大师可有传世的肖像画?”

“《恋人》、《少女》,都是达奇的颠峰之作。”

“哦,我曾经听人谈论起,他绘制过一副黑衣女子的肖像,名字叫……”德博拉揉着额头,装做记不起来。

“《海伦》!”鉴定师说,“这是大师最杰出的作品!画中的模特,是达奇于晚年的情人,也有另一种说法,那模特,根本是大师的自画像,他用画笔,如天国之主般,赋予了自己女性阴柔的特征。”

“太奇妙了,不知《海伦》目前被哪位王公收藏着。”

“阁下,它在五十年前就失窃了。而原主人,是位威名显赫的亲王,他用了各种方法,都没有找到。”鉴定师回答,这宗案子传得很广,很多人都知道。

德博拉也清楚,他只是想证实。

“如果《海伦》能出现在市面上,起码值一百万,所有的艺术家与王公贵族,都会为它而疯狂。但我想,没准这名画早已被谁秘密收藏起来了。”

对,就收藏在银行的金库里。德博拉欣喜若狂,他肯定那败家子不知道素描下的秘密,一百万是他的了。

还有个更关键的问题。

“我的朋友,因为保管不善,两副收藏品粘在了一起,有方法分开吗?”

“保管艺术品,非常讲究技巧,不是什么人都能学会的。”鉴定师鄙视地说,他为行长的话感到心疼,“湿气、炎热,都会让脆弱的彩墨颜料酝散,必须用中和液、溶剂、经过训练的灵巧手指,专业工具,慢慢修复。精神稍不集中,画就毁了。”

“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看具体情形,我曾经处理过这类事故,花了两个星期。”

行长暗想,“两个星期?来不及了,存期是十天,现在都过了五天。”

他本想把《海伦》从框子里取出来,但一百万与一万,像孪生兄弟般黏得紧密。

把两幅画都私吞是不现实的,那可是寄存在高等金库,难道能用丢失之类的理由来答复?黄金路最著名的银行守卫最严密的金库,居然丢了东西,这种大案子巡警厅就会介入,而做为行长的他,名誉扫地,总行也不会放过自己。

一百万,与身为银行家的信誉,他都不想失去。

德博拉很快下了决定,“既然败家子认为画只值一万,我找个理由,用原价,或者出双倍,把它买下来就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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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贪欲的盛宴 第四章 舞会(一)

三街的广场依旧人山人海,六点一刻,一辆打扮得花里胡哨的马车出现在人群中,棕黄的车厢粘满五颜六色的羽毛,掩住了那些精美的花雕,皮制顶棚上装饰着小巧的铜冠,车轮被漆成红色,更滑稽地是,两匹拉车的高头大马,在额头处用丝绸系上了长长的尖角。

似乎主人为在狂欢节中大出风头,将马车改造成神话里大神驾御的灵骏飞车。

驭座上的马夫,上半身什么也没穿,只在右肩至腰部,横拉过一条白色的宽布带,头戴着桂树叶冠,春天傍晚的气温挺低,让这个扮成神使的车夫冻得鼻子发红。

里德尔一眼就望到了福兰,两米的大个子在人群里很是显眼,他招着手,喊福兰过来。

车厢宽敞,用几层天鹅绒铺就,甚至连座椅都被拆掉,乘客可以舒服地躺在靠垫上,从内壁悬挂的小酒柜中,取出上好的红酒,恣情纵意地享用。

有钱人通常都会将马车分类,根据用途来修饰。像这种车辆只适合短途旅行,路程一长,半躺的姿势绝对是种折磨。

贵族青年正打量着福兰,直到确认,他身上没有虱子,连指甲缝都干干净净,才舒了口气。

“平民很少有你这么干净的,老实说,他们都是群冒着臭汗的猪猡。”里德尔的腔调让福兰很厌恶,也是,这话是对他的恭维,但福兰宁愿这恭维越少越好。

“今天托你的福,不但拯救了我的生命,还让爱情也降临了。”里德尔找着话题,他没有和平民打交道的经历,“她可是坦丁上流圈子里,风头正劲的千金小姐。”

“那您一定花费了不少工夫吧。”

“当然,象鲁齐.马沃罗,候爵家的公子,本身就有男爵的头衔,”里德尔说着竞争对手的名字,“差点就抢在了我前面,哎,只要想想纳奥米的美丽,下午受的点小伤很值得。”

“在有实际关系之前,可不算得手。”福兰知道这家伙,喜欢这话题。

“这话说到点子上了。”里德尔兴致勃勃地喊,“女人啊!华丽的金钻,闪耀的珠光!在没真正放进收藏盒里前,我可不能掉以轻心。”

“马沃罗男爵阁下可能不会放弃。”

“对,他就这德行。”里德尔有些发愁,“纳奥米家族富有,送些珠宝之类的玩意毫无用处,想真正赢得她的芳心,比攻占一座碉堡还难。”

“聚会时,您可以向她邀舞么?”

“她已经答应,第一支舞和我跳。”

“那么,您别这么做。”

“什么?”里德尔奇怪地问,“这是进一步巩固关系的好机会。”

“不不,一支舞代表不了什么。说实话,只是下午,您的英勇与受伤,让那位小姐有些不好意思地补偿。”福兰推断,“一旦舞蹈结束后,她就会认为偿还了,不再欠您的情,那么,您在她心目中的地位,和其他人又处于同一条水平线。”

里德尔眉关紧锁,“仔细想想,真有这种可能,那我该怎么做?”

“让她继续觉得抱歉,但不要太过火。她和别人跳舞时,您要用悲伤的眼神凝视,请注意,一定要让那位小姐察觉到这点,她会一直好奇,您怎么啦?为什么不遵守约定?

等舞会过半再去邀请她,但要装着伤尚未康复,强忍着痛苦。这样,不仅体现了您的爱意,纳奥米小姐恍然大悟后,会愈加同情您。我们都知道,同情与好奇,能让女人主动接近您。”

“棒极了!”里德尔不可思议地望着福兰,“以你的相貌,居然会这么懂女人……”他似乎觉得话有些过,改口说,“对我的疏忽深怀歉意,还不知道你叫什么。”

“卡西莫多。”

“卡西莫多先生,我是里德尔.唐.莱因施曼。”里德尔说。

“天,莱因施曼!”福兰装得很震惊地样子。

“你听说过家族的名号?”

“最愚顿的人也知道金雀花的荣耀。”

这恭敬的话语让里德尔舒服极了,福兰那张丑脸他越看越爱,“每月给你十个金恺撒,来当我的顾问吧。”

“请原谅,目前的工作我很满意。”

拒绝让里德尔有些不高兴,这时候马车在一座豪宅前停了下来,年轻人的心性立刻将这点小小的不快抛到脑后,他跳下车子,宅院门前的侍从迎了过来。

“莱因施曼阁下,主人恭候您多时了。”侍从看了看福兰,“这位是?”

“卡西莫多,我的同伴。”里德尔提高了音量,“他从我的私人马车下来,能亲密地走在我的身旁,你居然用怀疑的语气,来询问他的身份?”

“阁下!”侍从发着抖,他可不想为了这点小事,失去工作,“请宽恕我的冒昧。”

这座豪宅有些年头了,建筑风格还是那种古老的城堡式,满是绿茸茸爬山虎的围墙正中,大铁门正敞开着,不少马车已停靠在前院,看来有不少客人早已到达。

走在大理石路上,里德尔偷偷对福兰说,“这儿是特拉法加伯爵的产业,伯爵虽然已搬迁到皇城,但仍将旧屋留了下来,而他的侄儿,刚好也来费都参加狂欢节。”

“难道坦丁没有狂欢节么?”

“怎么说呢,在坦丁,有群老爷子管着,还是来费都自在。”里德尔忽然压低了声音,“舞会好象开始了。”

“别忘了我的话。”

里德尔立即放慢了步伐,为了逼真,还掏出化妆盒,朝脸上涂抹了些白粉。

“如果事成,我不会亏待你的。”他说。

福兰慢慢跟在里德尔的身后,给个花花公子出谋划策如何追求姑娘,在两年前,他绝对做不出来。

“我,也在渐渐改变,也许,这就是堕落。”福兰想。

复仇的烈炎,使心灵变成了一堆废墟。

废墟之上,重新耸立起的,将是圣殿,还是魔宫,惟有时间才能证明。

福兰尽可能地,选择前者。

大厅里,轻快的圆舞曲正演奏着浪漫的乐章,天花板上的悬顶吊灯用半透明的彩色罩子蒙住,让室内的气氛朦胧暧昧。

左侧有一排餐桌,放满蜂蜜制成的零嘴与精致的食物,参与聚会的都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对他们来说,食物,可远没有面前的姑娘重要。

纳奥米正在和几位追求者聊着天,但她显得心不在焉,不时四处张望,等看到里德尔进来时,朝他可爱地歪歪头,示意“第一支舞我还留着”。

一切按计划进行,等聚会结束时,姑娘已经在里德尔怀中吃吃直笑。

福兰坐在角落里,平静地看着贵族公子哥们的嬉闹,没人会关注这类小人物。如果有谁无意中望向那个角落,会颤抖地发现,阴影中,他的目光是多么冷酷和锐利。

行刑官看着死囚、法官注视着被定罪的犯人,就是这样的眼神。

※ ※ ※

最近工作忙,今天更新晚了点,让大家等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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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贪欲的盛宴 第四章 舞会(二)

“狂欢节过后,我得回家了,如果你去坦丁,可以来找我。”里德尔递给福兰一张金券,并用由整块绿晶石雕刻的戒指沾上油墨,于“50”的数额下盖上金雀花的图章。

“很乐意往后有机会再为您效劳。”

里德尔坐回了他舒适的马车,啜着一支地道的雪茄,当他独自一人时,几乎成为招牌表情,玩世不恭的神色,被老成练达的城府所取代。

无论是贵族、商人,还是弄臣,总有三教九流的人想接近他,企图从家族的光辉中分得一点小小的利益。

而他,总是无比慷慨地给予那些人希望与友谊。

任何人,在某些时候,总会派上用场。

福兰在路边摊买了碗热气腾腾的薄饼汤,酥脆的饼子配上可口的浓汤,味道蛮不错。

他注意到,食摊上的肉排,都开始加上橘皮,当年发明的小玩意,无形中已经开始广为流传。这个配方他谁也没告诉,一些注意观察的人,也许从采购时,不属于食材的一框框橘皮上,猜测到了让肉更加美味的窍门。

但这些橘皮没有经过反复烘烤,虽然能去除腥味,但让肉有些泛酸。

“先生,所有人都这么处理,肯定没错的。”当福兰询问摊主时,厨子回答道,“现在这诀窍每个人都会,也不是秘密了。请相信,橘皮就这个味道,比起腥,一点点酸不碍事。”

利益,能使所有人发狂,让他们绞尽脑汁,无比精明。

但也能让他们自以为事,被自己偏离轨道的推测迷惑。

越聪明的人越是如此。

诱导聪明人进行错误的判断,自己为自己挖下陷阱,比十个狡猾的阴谋都来得有效。

“这是开始。”福兰想,他还得更熟悉金雀花,来找到,可以让这个家族发狂的利益所在。

※ ※ ※

德博拉在欣喜若狂中渡过了五天。

他想过请位鉴定师对画鉴定,但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在到手前,可不能留下任何把柄。”他老道地考虑。画不能拿出银行,有多少双眼睛盯着呢,而他总不能找个鉴定师,带到金库,公布他发现的秘密。

一个人知道了,就等于用不了多久,全城人都会知道,双鹰的行长再动歪脑筋。

德博拉从不相信,世上有守口如瓶的人存在。

他准备好了五万现款,来应付所有的可能性。

狂欢节结束后的第一天,德博拉早早来到办公室,他连喝三杯咖啡,压抑住急迫的心情。

今天是那张保险存单的到期日。

中午十一点,前台通知他,格莱先生来了。

还是那副打扮,但袖子有些脏,刚坐下,败家子就开始抱怨,“圣父在上,费都的窃贼真多,前天我的钱包居然被偷了。”

这真是个好消息。

“我居然要被迫穿旧衣服,噢,以后我再也不来费都了。”

最好不过,你永远别来。

格莱掏出保险单据,“这画真是我霉运的开始。”

德博拉斟酌地说,“阁下,您现在很缺钱?”

“哈,我会缺钱?”格莱冷笑,但他瞟了眼衣袖,有点无奈地说,“假如这里是葡荷王国的银行,我只要凭名字就能提取两百万,但费都没有支行。”

格莱说的是事实,路途与各国间的利率,以及时而紧张的关系,让所有银行都不愿意冒风险开设跨国业务。

一位异国的富豪,如果不能携带足够的硬通货,那么,出了国界,他就是个穷光蛋。

“阁下,我有个好主意能帮助您。”行长说,“我有位朋友,是达奇的崇拜者,他疯狂地收集大师所有的作品,也许您能出售金库的画,已解燃眉之急。”

“没必要。”格莱从口袋掏出一把票子数了数,德博拉长期在钱堆中摸爬滚打,他一眼就辨认出,那把钱大概有三千块。

“我找朋友借的,可惜不相熟,不过也够我回国了。”

放在最外面的是一张五十块的金卷,他敏锐地发觉,金卷上有莱因施曼的图章。

贵族们喜欢玩这种花样。

假如他的朋友是莱因施曼的家族成员,那这位先生的身份更可信了。

“几千块?”德博拉诧异地叫着,“像您这种绅士,难道租最下等的马车吗?”

格莱脸发红,但还是坚持说,“按照传统,带来霉气的东西,在家门前,得放在火里烧掉,我准备这么办。”

一百万,你他妈的想烧掉一百万!行长冲动得想打人。

“一万五,请卖给我。”

“我花了十五万买的。”

“几天前您已经知道,它只值一万。”

“那我不管,反正已经亏了,就算赚回一万五也与事无补。”

败家子丝毫不动摇。行长只能让步,“那么,五万?”

“请把画拿给我,几万的数额毫无意义,我就准备烧掉它,让郁闷的心情好过些。”

行长几乎是请求了,“您开个价。”

“不,先生,我倒很奇怪。”格莱发现了什么,“一位银行家,会拿五万来购买只值一万的商品?难道画里有什么秘密?”

德博拉一瞬间面容苍白,腿在颤动,“您太有想象力了。”他冒着汗。

“我坚持认为,一家银行的行长,不会做赔本的买卖。”

“实话实说,那位朋友,对我的前途非常关键。”德博拉太佩服自个了,紧急关头能想到好说辞,“画在他眼中,比得上二十万的贿赂,送礼得投其所好。”

“不是朋友,是你的上司吧。”格莱哈哈直笑,没有起疑心。

“拜托您帮助我,要知道,达奇的画在市面上很少见,很多时候,有钱也买不到。”德博拉乱扯。

“好吧。”格莱爽快地说。

“我马上准备五万的款子。”

“你误会了,二十万,我就卖给你。”格莱盯视他,“比得上二十万的贿赂,送礼得投其所好。”他重复了一遍行长刚才的话。

德博拉恨不得抽自个几耳光。

“要么二十万,要么把画拿来。”

这种脑袋里全是棉花的公子哥,敲诈倒是一流,但德博拉不能放弃,他的思维,已经被一百万塞得满满。

八十万的利润,和九十五万,没两样。

他窒息般地说,“我给您开支票?”

“现款,回国后支票无法兑现。”

行长没那么多现款,他咬着牙想了想,点头说,“您稍等。”

他准备从银行的帐户里转十五万,他有这个权利,只要在月底结帐时,把款子填回来。

反正总行只看全月的报单,私下玩点小花样,它不会介意。

一小时后,格莱仔细清点完钞票与金恺撒,满意地将保险存单交给行长,“祝你能顺利升职。”

德博拉倒在椅子里,过了好久,他才松了口气,仿佛刚经历过一场生死角逐,连败家子什么时候离开的,也不晓得。

有了一百万,他能开办自己的小事务所,不用再给人打工了。

当然,在那之前,得找个手艺精湛的画匠,把达奇的《海伦》从素描上弄下来。

※ ※ ※

“给过你机会了。”福兰想,素描是在另外的城市,用八千块买的。

至于画框,和那副《海伦》,总共花了不到四十块。

摸摸鼓鼓的小提箱,福兰朝城外走去。

红雀的车队,现在应该已经离城了,去下一个能赚到钱的地方继续表演。

他得追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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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贪欲的盛宴 第五章 两天一夜(一)

离费都越远,大自然的本色就越显露出来。

路两旁栽种地行道树逐渐稀少,结实的沥青路也慢慢变成在草丛中长期由人力和车轮踩踏出来的道路,巡回剧团们络绎不绝的车队在经过几条交错纵横的十字路口后,渐渐各奔东西,去计划中下一座有油水可捞的城市。

“俊小伙,真的不想和我们一起走么?”篷车上的姑娘们娇笑着,“晚上,就算一次让三个姑娘陪你也成。”

“不了,美丽的小姐。”福兰在马上回答,他刚从这个剧团买来一匹马,老板先前不愿意卖,但看到一把票子后,不乐意立即变成热情地推销,最后附送上全套鞍具和一小袋黑豆子。

福兰还顺便买了点食物和打火石,路上备用。

马很老,应该在十六岁以上,眼睛凹陷,背部下沉,牙齿磨损得不成样子,但脚力还成,翻开茂密的鬐毛,在肩胛处能看到模糊的烙印,福兰辨识出,这是出产于英玛公国的克莱兹代尔血统马的标记,这种驮马骨架庞大,能拉动惊人的重量。

“希望在变成原形后,它能背得动我。”福兰爱惜地拍拍马头,“以后你叫洛西南特吧。”

城市人很少有机会骑马,所以福兰骑术不甚精湛,幸亏克莱兹代尔驮马历来以脾气温顺著称,在马刺和缰绳的牵引下,洛西南特顺从地奔跑起来。

风景很美,四周都是大片嫩绿的田野,微风抚过,绿草中尚未变成泥土的腐朽黄叶被吹起,于半人高的空中打着转,视线远端,丘陵处的庄园与村落露出模糊的影子。

更多的,是如处子般,尚未被开垦的山坡与树林,脆脆的绿意与布着圆滚滚云层的蓝空,让视线享受极了。

如红雀这种小规模巡回团,能选择的城市并不多。

偏僻点的乡下,并没有利润可言,而规模更大的城市,除去每年的几个欢庆节日,小剧团没有立足之地,所以规模适中的镇子,才是红雀主要的收入来源。

福兰和团长约好,在费都西面的黎明堡碰头。

那是个有二万人口的大镇子。

七日一次的变身,福兰不想浪费掉了。

现在是下午四点,还有两天半的时间,让他做一些事。

检控官的职业经历,使福兰能掌握到费都附近,地下世界的许多资料。

他准备顺着海岸线朝西北方前进,去一处名为萨拉的集镇。

官方上,萨拉是出品粗盐的小型晒盐场,同时,也是走私犯子心照不宣的临时落脚点。

集镇恰好处于海岸上一个很小的弧湾,这天然的港口小船进出自如,遇到卫队的搜查,扯帆朝远海一逃,如泼进大海的杯水,无影无踪。

福兰需要一点消息,而说起信息最灵通的,谁能比得上走南闯北的运私船呢?

春天的气候捉摸不定,傍晚,迎面的冷风不断带走体温,让骑乘的速度缓慢了许多,乌云让夜晚的驾临早了两刻钟,闪电挥霍着无穷无尽的能量,闷雷仿佛是巨人在耳边的咆哮,优美的自然风情画在光与寒冷中颤栗、褪色。

要下暴雨了。

拜伦的野外,时常能看到爬满青苔的断壁残垣,这曾经是战争遗留下的哨塔与军站,随着征服与统一,它们失去了价值,在风雪中沦为废墟。

运气之神开始眷顾这饱受苦难的人了。

离路不远的小树林里,有着一座哨塔,顷颓的墙壁勉力支撑着还没塌陷干净的塔顶,福兰将马牵了进去,乘着雨点没完全倾落,在周围拾了一大堆脱落的树枝。

阴冷的暴雨中,有热气的食物和温暖的篝火,是比祈祷还有效的庇护。

用零碎的砖头在墙角堆砌了粗糙的挡风屏障,火刚刚燃烧起来,滂沱大雨就将阴阴沉沉的愁惨世界带落人间,风在砖缝间穿来穿去,让福兰更加小心,篝火别被弄灭。

将携带的面包与咸肉在火焰上烤得半热,福兰倒了一把黑豆子在手中,一直安静沉稳的洛西南特把马头凑过来,湿润的大舌头卷着豆子,弄得福兰掌心发痒。

雨也许会下大半夜,福兰希望别为此耽搁了行程。他半闭着眼睛,一面瞌睡,一面将树枝投入火堆里。

火焰让空气受热,光线折射成晃动的影子,透过火幕,墙壁、倒塌了一半的盘旋楼梯、断壁外连成直线的雨滴和灌木丛,都模糊扭曲着……

是踩着水坑的脚步声让福兰从梦中醒来。

他连忙摸摸小提箱,又朝快熄灭的篝火里放入了大把枯枝,警惕地观察着声音传来的方向。

是野兽?还是人?

脚步声在哨塔外停了下来,随后,一个淋成落汤鸡的瘦小身影,拉着同样湿碌碌,不断打着喷鼻的马,走了进来。

“我见到火光而来的。”是位女子的声音,“雨来得太急,找不到避雨的地方。”

“请过来。”福兰站起来。

又一道闪电劈过,稍纵即逝的白亮让福兰看清了来者的脸。

是熟人,他救过她;而她捅过他一刀。

比起两年前,还略显稚气的脸蛋,她变得成熟了,白色红边的骑士服连同披肩斗篷湿透了,紧紧贴在身子上,充满了很有女人味的诱惑,因为寒冷,白皙的肌肤宛若透明起来,她迟疑了会,将配剑挂在马鞍上,把马牵到墙角。

靴子里肯定灌满了水,每走一步,都能听见淅沥哗啦的响动。

火的暖和让姑娘很舒服地长喘了口气,她倘开手掌,放在火堆上方,没一会,瞧见福兰还站着,不好意思地朝旁边挪动了下,“抱歉,先生,我实在太冷了。”

“没关系。”福兰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密封的小铁瓶,扔给她,“喝点酒,再用酒搓搓手和脚。”

姑娘犹豫着,大概是福兰的模样实在不像心存恶意的山贼,她道了声谢谢,把瓶口拧开,灌了几口,烈酒让姑娘呛了下,咳得脸通红。

“女士……您是位骑士?”福兰装着不经意地样子问。

“哦,对,您可以叫我赫本。”姑娘说,“我正在进行巡礼,先生您呢?”

“赫本小姐,您也直接称呼我托波索就行了,我是名商人,为了生计到处奔波。”

巡礼,是骑士被赐封名号后,在各地游历,增长见闻的一种传统仪式。

但安诺的圣武士,会到拜伦来巡礼?福兰不相信。

圣武士姑娘,打量着福兰,贵公子般的气质,比她见过的每一位贵族都来得优雅,没有一点商人的市侩。而没几个商人,会独自行走于旷野。

打家劫舍的强盗,可不是单单出现于故事中。

“很少有女骑士,一定很辛苦吧。”

“这是骑士修行的道路,托波索先生,我并没有看到您的车队。”

“小本生意罢了,哪来得车队。”

他俩互相怀疑,探试着对方的底细。

得承认,不仅是身体,马蒂达.赫本小姐的思想与认知,都成熟了不少,但还是没有福兰那么老道,没多久,福兰的谈吐,就让姑娘的疑心消退。

“……一块家里烤的大面包,直接去街头兜售,它只值半银币;但如果切成小块,包上精美的彩带,卖给节食的女性,就能卖五银币;要是制作成代表爱情的玫瑰十字造型,推销给热恋的情人,十银币都能赚到,利润,不取决于实际的价值,而是手段……”

滔滔不绝的理论,让马蒂达头晕,她已经完全相信,这位托波索先生,的确是将金钱视为荣耀与前程的投机者。

“嗯,您的见识比我广泛,能询问下,打探消息,该去怎样的地方吗?”姑娘问。

“大城市的巡警厅会乐意帮助像您这么美丽的女士。”

“不,不是官方的。”马蒂达吞吞吐吐,为自己说的话脸红,“有种出售情报的非法机构……”

“小姐,那是堕落与黑暗的地方,不适合您。”

“请原谅,确实是有难以启齿的原因……”

福兰思考着利弊,最后,他答应道,“清晨一起出发,我的目的地,恰好是这样的地方。”

“非常感谢。”马蒂达喃喃说,觉得从脸到脖子都在发烫,但只要想起天国指引的道路,那个应还躲藏于世间的怪物,姑娘什么也不顾了。

她以巡礼骑士的身份,已漫无目的地找了两年。

在亵渎的罪恶面前,任何黑暗都值得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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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贪欲的盛宴 第五章 两天一夜(二)

晨曦从树叶的隙间,展露出一块块暗蓝色的天空,雨后的小丛林蕴涵着使人振奋的清新,水滴还在宽大的叶子上来回地流淌,福兰踩灭篝火最后一丝温度,“出发。”他说。

路上很滑腻,马蹄不时溅飞起淤泥,雨后的清晨一般有雾,远方的山林,延伸的道路尽头,都包裹在淡薄的烟气中,也许是从遥远村庄传来的钟声,细微地唤醒了沉睡的旷野,鸟鸣、不知源本何处的杂声,让寂寞的清晨很快生机勃勃。

“……睡在尘埃的啊,要醒起歌唱。”圣武士姑娘念着晨祈词,她的坐骑比洛西南特要神骏百倍,但只能在主人的指导下,无奈地跟在老朽的劣马之后。

霞光退隐,淡淡一抹的云彩占据天穹,四个钟头后,一片盐田与颇有些繁荣的村落出现在视野里。

“快到了。”福兰侧头喊道,“到了地方,一切都听我的,就算有再多疑问,也别说出来,这是规矩。”

“好的,先生。”

“也许我会演点戏,那些人可不好打交道,如果让你难堪了,请忍耐,否则就买不到情报。”

“嗯。”

“一个生面孔,很难得到走私贩子的信任。”福兰想,“有了这个姑娘,我就能换种更直接的方法。”

和那企图成神的狂想家战斗后,能活下来的圣武士,一定不是什么庸手。

看着虽然很近,但七弯八拐的道路让他们又奔驰一个小时,才来到萨拉镇。

除了那个小小的码头,所有靠近海的平坦滩涂,都被挖掘成晒场,海水被屯在一方方蒸发池里,等它们被阳光蒸发得只剩下浅浅的浊水后,再被引导另一个池子,形成大块的粗盐,灰色的帘子与白晃晃的盐,仿佛匍匐于地面的浓雾。

运盐的货车停在一家家商铺门前,但更多的车辆,云集于码头,不用纳税的外国烟草、羊毛,甚至彩色玻璃,比正规渠道便宜许多。

运私的船小,一次运不了多少,往往都是通过内线,早已定好买家,所以货物有次序的装上车子,一切交易,都在无言无语中完成。

码头的走私者,打量着生客,有几个腰间明显藏着武器的人,不远不近缀在他俩身后,“不象是探子,似乎是不知道行情,误闯近来的贵族家公子和小姐。”他们想。

萨拉可没有流氓,事实上,它的治安比每一座偏僻的小镇都要好,走私贩子之间有和睦共处的协议,天大的矛盾也得留到海上去解决,而原住民,那些靠卖盐与给走私船提供保护换取金钱的镇民,更不希望有流血事件来引起附近城市里警卫队的注意。

他们都懂得,良好的氛围才能更好的赚钱。

镇子唯一的旅馆加酒吧在市集中间,福兰与马蒂达将马栓在马厩,刚走进去,就吸引了所有的目光。

坐在墙角的几位,应该是预定的货物还没运到的商人,而刚完成任务的水手,喝着麦酒,好奇地注视着,不时窃窃私语。

“给我和这位小姐准备午餐,”福兰朝柜台上扔了一枚金币,然后低声说,“还有,通知老迈德杰斯,老主顾来了,如果他不在,就告诉我,他能什么时候回来。”

刺客大师迈德杰斯,曾经在萨拉镇待过一段时间,这资料记载于巡警厅的档案中。

马蒂达有些奇怪,托波索流利的拜伦语多出了明显的外乡口音。

“午餐有煎鱼和土豆泥。”柜台里的伙计大声朝厨房里喊,“来两份。”,见没人再注意,狐疑地答复,“先生,本店没叫迈德杰斯的伙计。”

“他帮助过我,而且告诉了这个联络点。”福兰拍拍店员的手,偷偷又塞了枚金币,“少装了,或者叫你的头来,有买卖。”

“真的没有。”

“噢,那么好,转头我找费都的巡警队过来帮忙问。”福兰用不可一世的口吻威胁,“我有点小问题想私下解决,既然你们不愿意,那回头见。”

“那么,请两位上2楼用餐。”伙计用异样的语气说,他决定,让头来解决这麻烦,要么谈成笔生意,要么,萨拉镇外的旷野多出起命案。

整个2楼空荡荡的,只有很小的厅和一套桌椅。

煎鱼很咸,马蒂达皱着眉头,喝了几大口清水才把它咽下去,福兰靠在椅子上,用手指蘸着土豆泥,“很难吃?”他问。

“没关系,比这手艺更差劲的,我都吃过。”马蒂达说,“食物是圣父的恩赐,不能随意舍弃。”

不管出于信仰,还是本身的品德,福兰都对这姑娘有了些微好感,她明显是好家庭出身的大小姐,很难看到,这种上流社会,将挑剔做为本能的女士,能吃得苦。

大约一刻钟,楼梯处传来声响,一个皮肤黝黑的中年人,带着两名随从,走了上来。

“白脸小子,要什么帮助。”男子一屁股坐到板凳上,粗俗地问。

“我找迈德杰斯,你又是谁?”福兰优雅地用毛巾将手指擦干净,“请尊重点,否则我踹你的屁股,就像在家里,踹那些不长眼睛的奴隶一样。”

“哈,伙计们,听到了吗?有人要踹我的屁股。”男子大笑,“一般我们是怎么干的?”

“脱光衣服,扔进海里。”随从狞笑着走过来,“不过头,这个漂亮娘们,也许咱们能温柔点。”

“宝贝。”福兰轻浮地朝圣武士姑娘说,“我的衣服,只有你才能脱。”

马蒂达愣了下,脸上浮现绯红,气恼地望着福兰。

“你一切都得听我的。”他语带双关,提醒马蒂达,按事先的约定来。

随从的一只手搭在了姑娘的肩膀上,一瞬间,他被摔了出去,“律令:定身。”姑娘低喊,木地板上窜出藤蔓样扭动的白色光波,所有男人——包括福兰,都被捆绑于原地。

福兰趁他们还处于惊讶中,朝马蒂达使着眼色,“快给我松开。”他暗示。

“该死,这娘们是圣武士!”男子沉声说,“先生,您到底想干什么?”

“对,就这种态度,互相尊重,对大家都有好处。”福兰耸耸肩膀,“正如现在我能踹你的屁股,但我不这么做,宝贝,解开神术。”

马蒂达迟疑地照办了,她站到福兰身旁,觉得刚才被男人碰过的地方,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这一幕在其他人眼中,像极了忠诚的侍女兼情人,在保护她的主人。

“能让一位圣武士做侍从,这家伙到底是怎样显赫的身份啊。”走私者的首领暗想。

福兰提起小皮箱,打开锁,扔到桌子上,里面一扎扎崭新的钞票,让人不忍心移开视线。

“迈德杰斯呢,五年前曾托付给他任务,完美地替我完成了。”

“他早就死了。”

当然知道他死了。福兰想,老刺客的死和伊戈.安德希的审判,他曾亲身参与过一部分。

“真可惜。”福兰冷淡地说,语气非常符合大贵族对人命的漠视,“那么,你是谁,这里的首领?”

“阁下,我只是个小人物,代替主人管理这一块。”首领说,“或者,您能把任务转达给我,找机会我通知主人。”

“他又在哪里?”

“主人的行踪不是我能知道的。”

果然,伊戈.安德希,黄金海湾走私大佬的行踪,没这么好打听,福兰装着气恼,“算了,有这等待的时间,我的私人保镖早赶到了,还用得着聘请刺客吗?”

“很抱歉,阁下。”

“那么,这里还有什么乐子,比如黑市拍卖啊。”福兰很有兴趣地问,“来趟,总得花点钱。”

首领仔细考虑了会,终于露了口风,“今晚就是本月拍卖的最后一天,不过已没好货了。”

“好吧,我就留一晚,替我准备好房间,和更可口的食物。”福兰随手拿出几千块,扔给首领。

※ ※ ※

“头,我们不如……”等走出旅馆,随从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安德希老大和很多贵族都有生意来往,万一他也是其中一位,可坏了大事。”首领吩咐,“让兄弟们提高警惕,只要不是巡警的探子,就没关系。”

一箱子钱,带着圣武士随从的公子哥,首领可不相信,探子有这种气派。

而旅馆装饰豪华的上等客房里,马蒂达怒视着福兰,“托波索先生,请给我个解释。”

“和在黑暗世界讨生活的人打交道,就得这么办。”福兰微笑,“赫本小姐,为了表达歉意,您的情报费,我出。当然,得先告诉我,您要找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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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贪欲的盛宴 第五章 两天一夜(三)

少女的愤怒随着太阳渐渐西下,才逐渐消停。

姑娘有种被人戏弄于掌心的感觉,但找到那个肮脏魔物的念头,让她不得不暂时听从托波索先生的安排。

“我对世俗,还是历练不够。”姑娘想,然后坐到临窗的椅子上,静静祈祷着。

福兰喝着微甜的葡萄酒,如血般鲜红的液体,在玻璃杯中轻轻荡漾。

二十多年前,拜伦南部的葡萄园大丰收,那年值得赞美的阳光和温度,让酿制的红酒,成为堪比黄金的极品。

桌子上的酒,正是当年的藏品之一。

不过极棒的口感,没有减轻福兰的烦恼。

他睽着圣武士,盘算着在变身结束前,必须甩了她。

女人和狂信徒,都是难缠的生物,而眼前的这位小姐,聚两者为一体。

“一只怪物,大约两米高,丑陋狰狞,全身都有缝合的痕迹。我,必须送这怪物上火刑架。”刚才套出的话,使他惊讶。

原来马蒂达苦苦搜寻的,是她的救命恩人。

安诺的圣武士,对世间的善恶,有着自己的一套区分方式。

简单地说,就同教会的庇护法一样,只要不是亵渎圣父,堕落异端,违背教义,任何恶行,都是可以被宽恕与原谅的。

难怪这位小姐,对走私的集镇,只是厌恶而不是高呼着圣词加以净化。

这种僵硬没有主见的思维模式,让福兰可怜又可笑,怜悯地看着闭上眼睛,双手合拳,已祈祷了两个钟头的姑娘,“但在某些方面,我和她,真像。”他想。

“无意中,我又找到了个潜在的敌人。”福兰苦笑,“以后得躲着她了。”

晚上六点整,旅馆的伙计送来晚餐,一盘羊肉、两条散满胡椒的炖金枪鱼、奶油莴苣沙拉和海带汤,勉强算得上丰盛。

还有一些甜点,显然是为姑娘准备的。

“头说,七点半拍卖开始。”伙计将餐具在桌子上摆放好,朝擦手的小银盆里加满热水,再放进干净的毛巾。

等伙计出去后,福兰喊,“赫本小姐,请用餐。”

良久,马蒂达停下了祷告,从随身携带的小包里取出一截面包,一小块一块地撕下,朝嘴里送。

“你生气了?”

“没有,托波索先生。”姑娘冷淡地回答,“我们只是陌生人,不能再领您的情了。”

福兰笑了笑,没有再做邀请,他吃得很慢,直到七点半,菜才动了一点。

走私首领如约而来,他敲开房门,“阁下,如果要去拍卖场,现在正是时候。”

“带路吧。”福兰整理了下衣服,在房间的镜子前看了看自己。

完完全全的贵族,油头粉面地脸庞上凝固着傲慢,那种他以前最讨厌的表情。

“生活在虚假中,扮演各种角色,这,就是现在的我。”福兰摸了摸自己的胸口。

看了看桌上几乎没动过的饭菜,又瞧见那位实力恐怖容貌美丽的圣武士,在一旁包着吃剩的面包,走私首领气恼地想,“贵族到底有什么权利,能让她如此死心塌地,连顿饭都吃不好。”他对福兰的身份更深信不疑了。

集镇上的建筑都很低矮,灰色的墙壁灰色的门窗,在经过镇中心的分叉路,首领敲开了一幢和周围的建筑没有任何区别的房子。

这类走私窝点,越秘密的事物,越是藏在最不起眼的地方。

房子的一楼是普通的民居,而二楼,则是很宽阔的大厅,十来个商家模样的人手里拿着牌子,在出价时只用把牌子取举一下。

没有喧哗的声音,没有拍卖师故作兴奋地叫喊,拍卖场很安静。

都是拍卖地一些没有买家的货物,三桶烟草,卖出一百五十金币,而一捆上好的毛料,只用六十个恺撒,比市面便宜了三分之一。

偶尔会有些古董,都是脏物,也很快卖出。

“我需要一些特别服务。”福兰对首领耳语。

“哪一种?消息还是委托任务?”

“有没有关于……”福兰看了眼赫本,姑娘坐在离着两个椅子的位置上,“有奇怪的人出没过这一带么?”

“奇怪的人?”

“对,不是那种普通人,带点超自然的因素。什么情报都可以,我出大价钱。”

“您是说法师之类的?我们只是普通的走私客,可没胆去探听这类人物的情报。”

福兰放心了,这里离费都很近,他怕在法师岛待的那几个月,会被人知道。

但法师神秘的名声很好地保守了这个秘密。

“噢,你的头什么时候能来到萨拉?我想亲自和他见一面。”

“没准,只有头通知我,而不是我通知到头。”

“假如你见到他,就说我有笔大买卖要和他谈。”

“好的,那如何能联系到您?”

“难道要我等他?不,我会派人来的,你只需要将此事通知他就够了。”福兰交给首领一张硬纸片,涂着漂亮的颜色,正中烫着“范.托波索”的名字。

这就是福兰来这儿的目的,慢慢接触到伊戈.安德希。

“好了,我的宝贝也有点私事想问你,如实回答。”

而当马蒂达询问时,首领忠实地说,“没有,尊敬的女士,一个怪物?您应该去找教会。”

姑娘满脸失望。

拍卖的最后一天,的确没什么好货色了,最后拍卖的是一本古董书,书是由几大张羊皮纸缝成,上面写着奇怪的文字与一些图案,没人愿意买。

“这是什么?”福兰从拍卖师手中拿过书。

“我也不知道,也许有学者愿意买,但他们不会来这儿。”首领耸肩,“几年拍卖都没卖出去。”

文字福兰也看不懂,但那些图案,他却能辨认出一小半,都是手绘的植物,在威廉大师的指导下,他了解了许多奇妙的草药,可书上的,很多闻所未闻。

平淡无奇的绿色叶子与小黄花,但地下的根茎,却宛如女性的侗体;另一种,有着肉质的长枝,点缀出无数细细的尖刺,画中正用枝叶搏杀着一头凶猛的野兽。

图画非常草率,粗看下来,好象幼稚的儿童幻想读物。

“也许我会买。”福兰翻着书,“但你得说说,它的来历。”

“我去问下。”首领说,他喊来下属。

“这是拉曼那批人的战利品。”

“战利品?”

“是的,阁下。”下属回答,“拉曼是奴隶头子,经常去黑大陆打猎,这书就是在一次狩猎奴隶中得到的。”

“能见到拉曼吗?”

“恐怕不行了,去年他就没回来。”首领笑道,“捕奴者,偶尔也会成为那些土著人的猎物,可怜的拉曼同他的手下,也许已成为兽人的盘中餐。”

“卖多少钱?”

“您随便开个价吧。”

福兰将书放好,“倒是个意外收获。”他沉思。

※ ※ ※

海水轻轻冲洗礁石的声音,仿佛悠扬的小夜曲,月光让盐田散发着星星点点的微光。

“赫本小姐,该分开了。”镇口,福兰说。

“托波索先生,愿圣父祝福您,主的幸福与慈爱常随不离。”马蒂达的手指在虚空划着十字,“您是真心实意地帮助我,还是,将我视为达成您目的的工具。”

福兰望着姑娘,风情万种的月色,如晚妆般,在她圣洁的表情上,涂抹了一丝朦胧的妩媚,“可能,两者兼有。”

两匹马朝着不同方向奔去,起初,还有听到对方的马蹄声,很快,两人都被夜晚的幽静所笼罩。

直到这时,圣武士才展开手掌,一抹跳动的光晕,红得仿佛朵盛开的玫瑰。

“他,没有骗我。”姑娘喃喃说,“真是个坦诚的人。”

马蒂达摇摇头,似乎要把纷乱的思绪甩去脑海,她准备先去费都,然后,去黎明堡等小城镇瞧瞧。

那个魔鬼,肯定还隐藏在人间。

找它出来,将它送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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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贪欲的盛宴 第五章 两天一夜(四)

拜伦是禁止蓄奴的,任意践踏奴隶的时代,早已过去。

但黑大陆的兽人不同,宪法是基于人类的立场之上,这些尚未开化的土著,得不到任何法律上的支持。

兽人奴隶,主要集中在南部的庄园、种植场和几处矿脉,数量并不多,难以抓捕是一方面,而且驯养管理几十个兽人所支出的成本,远不如用合理的价位雇佣一批工人。

只有在西边几个王国的斗兽场,需求量大一些,但目前的世道,远不如几十年前,成千的船只开往黑大陆,像淘金般疯狂,城镇中的奴隶市场,红火得日进斗金,现在,捕奴船,已经是没落的行业。

福兰怀疑,那本绘满植物的古书,应是黑大陆兽人的智慧产物,弄懂它,也许能对自己有所帮助。

他的仇人,无不是掌握着权柄的大人物,正面交锋,胜算相当于一个生手,妄想凭借几块钱,从赌场中赢上几百万。

必须得拥有更多的知识,用智力,来弥补力量上的不足。

“还有十七万。”福兰计算了下,对普通人家来说,已是笔巨款,但对福兰的计划,仍远远不够。

在夜色下前行了几小时,大约凌晨一点,几户人家出现在丘陵旁的平原上。

福兰驱使着坐骑朝村庄走去,人和马都挺累了,他想找个地方投宿。

似乎很少有人过往,除了三间简易的木屋,只有一排灰瓦棚子,正堆着几大根两米长的树干,而不远处丘陵比较平坦的地方,是茂密的树林。

这地方,大概是伐木工的临时营地,不过随着红砖的出现,整木在很大程度上,没有以前那么畅销。

夜深沉,朴素的营地在宁静地安眠,福兰把马栓在其中一间木屋的柱子上,顺便从黑漆的窗户望进去,瞧不见人,“有人吗?”喊了几声,很快,另一间屋子里传出不耐烦的声音,“谁?”

一个打赤膊的大胡子把门拉开一点,探头看过来,等眯着眼睛看清楚福兰的打扮,疑惑地问,“你是买木头?”

“先生,我想找地方借宿一晚。”福兰说,“另两间房有人住么?”

“没有,他们得过几天才来。”大胡子摸了摸粗短的脖子,把门拉开走出来,大概为了方便,还穿着蓝布帆布裤,把裤脚卷在膝盖上,露出弯曲的腿毛。

“我愿意出五银币。”福兰掏出点零钱,“一晚上,明早我就离开。”

“当然没问题。”大胡子说,他看了看福兰的马,和手上的提箱,“您要来点酒么?”

“清水就成。‘福兰正有点渴。

屋子的门并没有上锁,但没有灯,唯一的亮源是透过一前一后两扇窗户的月光,房子里没床,只是在角落里铺着几块脏兮兮的帆布,另一角,堆放着斧头之类的伐木工具。

“还没到本季开工的时候,所以没人打理。”大胡子解释,“或者,您去我房休息,给十五银币。”

“能挡风就够了。”福兰不挑剔。

“喔,好先生,象我这种粗人,住哪里都没关系。”大胡子搓着手,“只要十五银币,您能住得舒服,我也可以赚点小钱。”

“那好吧。”

大胡子的木屋环境差不多,只是被子干净些,福兰喝过水,将外套脱下,黑暗的室内,偶尔从树林里传来的昆虫的欢奏,如催眠曲,让福兰的睡意与疲劳涌了上来。

他睡得并不安稳,也许,从那段离奇的经历开始,他就没睡安稳过。

地板上的清水还有小半杯,他拿起喝完,披上衣服,走了出去,想喂喂马。

营地里,已经看不到洛西南特的踪影,另外两间屋子,也找不到那个长着大胡子的伐木工。

启明星正在黑色的夜幕下闪烁,看时间已经是四点多钟。

“马被偷了?”福兰想,这种驯良的驽马,就算陌生人骑上也不会挣扎。也许伐木工见财起意。一匹老马,也能卖不少钱。

福兰叹了口气,自嘲地想,“我还真是个灾星,连匹马,都不能在身边待长。”

寂静的夜晚,微弱的声音都能传个老远,福兰听到,有马蹄的响声从路上传来,他退回屋子,想看看究竟。

来的是四个人,领头的正是大胡子,他们在远处下马,他们凑到一起议论着什么,然后,大胡子趔手趔脚从某间屋子里,拿出一把大斧头。

“确定睡着了?”有人低声问。

“我走时他睡得正香。”大胡子回答,“如果不是怕他有小手枪,钱我一个人就吞了。敢单独一人出门的,都会准备点武器。”

“多少钱?”另一个人感兴趣地问。

“嘘,声音小点。看衣服就是个有钱人,还带着小提箱,说不定有几万块。”

看来伐木工,和附近的强盗多少有点关系,也或许,他本来就是强盗的一份子。

福兰将外套揉成一团,放到被子下,大致一看,像他还在沉睡。他将提箱拿起,从后窗翻了出去。

门被很小心地推开,大胡子和两个人走进来,他们互相张望了下,其中一人点点头,大胡子抡起斧头,砍过去。

金属砍进木头的噪音让强盗们吃惊,“他跑了!”强盗叫道,而另一个在外面放风的强盗同时也喊着,“在这里,我看到他了。”

福兰想趁着机会,抢过一匹马离开,但他不小心踢到了地上的杂物,四名强盗,很快追上他,将他围住。

“先生们,四千块,把马还给我,并让我离开。”福兰冷静地建议。

大胡子滑稽地笑道,“能弄到几万块,那我们为什么只要四千?”

“谋杀罪,能将你们送上绞刑架。”

“像这样偏僻的地方,有人会知道么?”强盗轰笑,“别紧张,不会让你死得太难受。”

福兰没穿外套,腰间也看不到小手枪,大胡子已经后悔,这等肥羊,一个人就能做得神不知鬼不觉,何必多找人来分钱呢?

伐木用的大斧头,只需要一下,就能劈碎头盖骨,但强盗惊讶地张大嘴,这个看起来弱不经风的年轻人,只是抬起一只胳膊,就挡住了斧头。

强盗心目中的肥羊,扔下箱子,悲哀地说,“人啊,当信心满满,以为能满足自己的贪婪时,却没有发现,一支腿,已迈出了悬崖。”

衬衣与裤子结实的布料,发出吱呀呀的呻吟,然后,被逐渐膨胀的肌肉扯裂成一片片碎布,一米七几身材适中的个头,眨眼间,成长为彪型大汉,模样也截然不同,在夜色下,那张满是伤疤的丑脸,宛若魔怪。

强盗被这超越理智的情景,吓呆了。

一股辛骚的液体,染湿了他们的裤裆。

魔怪喘息着,变身时,肌肉的拉扯、骨骼的增长,细胞的快速分裂,无疑是种痛苦的过程。他望向强盗,喃喃承诺,“不会死得太难受,我保证。”

※ ※ ※

空气中飘荡着些许血腥味,福兰在树林里,挖了四个大坑,将强盗埋葬。

木屋里有些多余的衣物,不是很合体,勉强能穿上。

他恍惚地走向洛西南特,老马起初惊慌地踢着蹄子,在轻轻地抚摸下,才慢慢平静。

“我们离开吧。”福兰叹息,他跨上马,将头埋在坐骑的鬐毛中,直到这时,他的身体才无法抑制地剧烈颤抖起来,头昏得厉害,恶心呕吐的感觉在胸腔和喉间翻滚不息。

这是他第一次杀人,第一次在没有法庭、审判席的情况下,宣判死罪,亲手执行。

“人啊……”他的声音带着点哭腔,不知为强盗,还是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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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贪欲的盛宴 第六章 明星(一)

黎明堡是费都朝西约三百里路程的一座城镇,之所以名字里有堡字,来源于当地领主修建的大型防御城堡,战乱之年,流民、失业者聚集到堡垒附近,以便在危险时,进入城堡避难。

领主不会让流民在城堡里长期居住,人们在城堡附近,逐渐形成了一个居住区,而商人、手工艺人,慢慢地沿道路修建房屋店铺,久而久之,当和平到来时,镇子的规模也初见雏形。

这也是拜伦大多数城镇的起源,贵族直接治理的封地、庄园,与向王室纳税,由王室指派官员的城市,构成了拜伦社会的基础。

镇子与领主的堡垒正好隔着一条宽阔的河流,因为临近海,河水是咸的,所以镇子上最醒目的标志,是每条街上汲取地下淡水的井。

几十年前,领主的城堡大概威武雄伟,但现在,笔立的城墙上已经爬满青苔,木头搭建的箭垛已经年久失修,几人高的栅栏门估计早就生锈,旁人只能从铁门下方,另开的小侧门进出。

继承爵位的贵族,已离开了这种乡下地方,每年派人来自己的庄园收税,现在已不是在国王的令御下,领主召集战士,汇集在皇家的旗帜下战斗的骑士年代了。

军队,只能由国家来掌握。

福兰在镇外,就已经受到人们好奇地目光,克莱兹代尔驮马身材高大,但在这个巨人的胯下,仿佛是只瘦小的骡子。

而巨人身上,明显小了一圈的衣服,让他既像个落魄的流浪汉,又像个滑稽的小丑,福兰在马上拉了拉有些紧的领口,决定进镇后,马上找家裁缝馆,如他的个头,很难买到能直接穿上的成衣。

小提箱装满了钱,害得他没准备好变身的衣服。

以后,至少得预备几套衣服,带在身边随时替换,以及,买个大点的行李箱。

镇子并没有修筑城墙,两万的人口,规模已接近了一些小城市,和费都一样,在一条条整齐的石板路上,临街的房子几乎都改成了店铺,商业与贸易,已经是这个时代的主题。

在一些店铺,能看到丝绸、茶叶之类的高档货,不过价钱都要比费都高上不少,但锅碗瓢盆之类的生活用品,却便宜许多。

福兰穿过三条十字路,越靠近镇子中心,越是繁华,在警察局旁,差不多是和前者共用一栋楼房的法院,福兰望着法院门前惯有的穆图雕像,默默祈祷着。

离着半条街的地方,就是镇子的简易小教堂,福兰不信神,当人需要被拯救时,神灵又在哪里?

裁缝店在另一条街,从橱窗里,能看到一件件精美的样品,款式也挺时髦,福兰推门进去,店子不大,天顶很低,二楼大概就是老板一家的住房。

他的模样让正拿着尺子量着布匹的老板吃惊了下,不过看到很不合身的衣服,老板立即意识到买卖来了。

“我需要两套衣服。”福兰说,“不需要太好,一般的布就够了。”

“好的,您需要什么款式?”老板高兴地问,像这人的身材,所需要的布匹,相当于做了两笔买卖。

“普通的夹衣和外套,再加上帆布裤子。”福兰想了想,“还有一双鞋子。”

他正穿着长筒靴,有弹性的牛皮让靴子没遇到和衣服一样的遭遇,但已经裂开了几条口子,也绷得脚难受。

老板用皮尺代福兰量了量,计算了下,“一共需要四十六银币。”

“预付么?”

“先付三分之一,衣服两天后取,但鞋子得三天。”

“能再快点吗?“福兰问,他还不知道,红雀具体在这里逗留几天。

“多付十个银币,我能多雇个临时裁缝赶工。”

福兰将预付款给清,然后询问,“这几天有剧团来到镇上吗?”

“昨天刚到,好象叫什么红鸟。”老板说,“朝左拐,经过两条街,有家旅馆,她们就住在那里。”

“谢谢。”福兰有些奇怪,芭蕊团长一直精打细算,平时,都是在镇子边搭建营地,什么时候舍得住旅馆了。

旅馆很好找,三层楼的建筑在镇子里蛮显眼,薄铁皮招牌上,用油漆涂着“镀金玫瑰”的名字,不过一旁院子里的花圃有些名不符实,看不到花卉,而是种植着一些甜菜和大葱。剧团的大篷车,正停放在旅馆右边的墙壁边。

木门半掩,好象有人在哼着小曲,幽幽的调子传了出来。

现在还没到黎明堡每个季节持续半月的集市日,大厅里没什么人,虽然天气还有些冷,出于节省的目的,壁炉里没点上火,十来张橡木桌子都空荡荡的。

角落里,芭蕊团长正喝着果子酒,半趴在桌面上,一边用手指扒拉着酒杯,一边含糊哼着家乡的小调,看模样已是半醉。

“团长,抱歉迟来了几天。”福兰拉了张椅子,坐到她对面。

“哦,是卡……卡西莫多啊。”芭蕊揉揉迷离的醉眼,口齿不清楚地说,“你……你来啦。”

“春季的集市日快到了,怎么还不去办理手续?”福兰问。

去镇议院办理手续,申请空地,搭帐篷,都得花时间,而三天后,就是集市日。

“不开……了。”芭蕊吃吃地笑,“剧团要……要散了。”她站起来,从小腰包里掏着钱,夹着一枚金恺撒,放在眼前仔细看了看,然后摇摇晃晃地走到福兰身边,把钱塞到他手心里。

“你的工钱。”团长站不稳,半靠在福兰身上,“恩娜被大团子挖走了,仙迪攒够了钱不想干了,帕丽斯病了,烧得厉害,剧团开不下去了。”

人手本来就不够的小巡回剧团,现在没办法再维持了。

“呀,大个子。”红头发的妮可正好从楼梯下来,“团长都喝了一上午酒了,怎么劝都不听。”

“帕丽斯怎么样啦?”

“烧退了点。”妮可过来扶起芭蕊,喝醉摊倒的女人重得可怕,姑娘差点搂着她一起摔到地上。

“我来吧,房间是几号?”福兰把团长扛在肩膀上。

“2楼左边的三间房都是。”妮可嘟着嘴,“他们真不像话,当初团长是多么照顾他们,现在连杂工都跑了。”

“不怪她们,做巡回演员,能吃几年饭?”芭蕊似乎觉得不舒服,在福兰肩膀上扭来扭去,“小妮可,你也要自谋出路了。”

“那可没准,大不了我一晚上多找几个客人,红雀能撑下去。放心好了。”妮可跟在后面说。

“笨蛋。”芭蕊挣扎着昂起身体,朝她脑袋上敲了下,正在上楼梯,这动作几乎让福兰重心不稳,失去平衡。

“我是想办个真正的巡回剧团,有朝一日,能在大城市的歌剧院演出。”她苦笑着,嘴角的苦涩,浓得像最咸的海水,“又不是巡回妓院。”

醉后吐真言,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梦想。

打开房门,把芭蕊放到床上,福兰对她说,“我来想想办法。”

“少……安慰人了。”因为酒精,芭蕊脸颊绯红,不停喘着香甜的口气,她拉着福兰的衬衣,“丑八怪,哪里弄的衣服?真难看,快脱了,现在你还是红雀的人,要注意点品位,维护剧团的形象。”

喝醉的女人同样不讲道理,在门外,妮可瞧见,团长张牙舞爪地在拉扯大个子的衣服,而福兰,正哭笑不得地躲让。

“哼哼,我猜得没错,他们两个,肯定有八卦。”红发姑娘偷偷把房门关上,“祝你们愉快。”她狡猾地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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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几本不错的书:骷髅龙的《极品处男》同样强推的作品。

《天神弑录》,书号86277,文笔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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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贪欲的盛宴 第六章 明星(二)

“你是怎么勾搭上团长的?”姑娘像某种昆虫,在福兰面前不停晃来晃去。

“妮可小姐,请别再让芭蕊难堪了。”福兰好不容易摆脱,幸亏伐木工用帆布制造的衣服还算牢固。

“当然不会给团长难堪,所以现在才来问你。”妮可揉着鼻子,挺拔的鼻梁上有着红印,她刚才躲在门外偷听,满以为马上能听到剧烈地震动与欢好地呻吟,但没两分钟,突然打开的门,撞得她眼泪都出来了。

“帕丽斯现在情况好么?请医生了吗?”福兰问。

“还在低烧,医生说要放血来降低体温。”妮可气愤地说,“花了两个恺撒咧,可庸医只会放血。”

“那牧师呢?”

“这种小地方,哪里会有懂得神术的牧师。”

“先去看看她吧。”

“帕丽斯太可怜了,她身体一向不好。”妮可同情地说,半响,她突然尖叫,“卡西莫多,大个子,你居然岔开话题。太狡猾了。”

帕丽斯房间的壁炉烧得正旺,姑娘闭着眼睛,还处于半昏半醒的状态,满脸潮红,冒着虚汗,福兰冰凉的手放在她额头上,让姑娘感到很舒服,无意识地随着手掌转动脑袋。

将她伸出被子外的胳膊握住,福兰想将它放回被子,但,他发现了挺奇怪的事情,握着帕丽斯的手仔细观察。

然后福兰的脑袋,被硬物敲了下,妮可瞪着眼睛,握着做门栓用的长木条,“色鬼,刚占了团长的便宜,又来占帕丽斯的。”

“去买点胡椒和大葱,大葱旅馆应该有,胡椒去镇里的商店买。”福兰吩咐,“记得是黑胡椒。”

“咦?你饿了?”妮可正盘算着是不是再来一下,“肚子饿了就滚去大厅吃,胡椒?这种调味品老贵,你还真舍得。”

“不,用胡椒、大葱熬清汤,对发烧有帮助。”福兰把团长给他的恺撒扔给妮可,而姑娘手忙脚乱地丢下门栓,接过钱,结果是木头砸在地上的声音,让帕丽斯痛苦地喃喃抱怨了一句。

妮可把帕丽斯的胳膊从福兰手里抢过来,塞回被子,细心将被子边缘盖平,然后,她将福兰推出房间,说,“在我回来前,你老实待在一楼大厅里。”

“如果能消除你的多疑,我愿意。”福兰说。

“是个好姑娘。”福兰看着妮可风风火火的背影说。随后他又考虑起刚才见的奇怪现象。

一般从手,就能看出这个人属于哪个阶级。

像芭蕊团长、妮可,手掌都能看到一层薄薄的茧,皮肤也略微粗糙。这是穷人家庭出身的标记,从小,她们就得帮助家里干些重活,就算现在当了剧团演员,遗留的老茧还尚未脱落。

但帕丽斯的手心,很细腻,没有劳动过的痕迹,这一般只出现在有钱人的家庭成员。

她比福兰早两年加入剧团,一直扮演女主角侍女的角色,在剧团,帕丽斯年龄最小,大概才十五岁,一直是受人照顾的小妹妹,很少干粗活。

“她,有个好出身?却沦落到巡回剧团?”福兰猜想,但线索还是太少了,芭蕊团长的嘴巴很严,除非姑娘自己愿意说,否则,没办法得知。

半个钟头后,妮可回来了,看她满头大汗的模样,显然是用跑的,“一个恺撒,就买了这么点。”她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小的羊皮纸包。

“够了。”福兰将一颗颗的胡椒用手指捻碎,倒进碗里,又向旅馆借用了厨房,弄了点姜葱。“可惜没有紫苏或者罗勒,这些东方植物对发烧更有疗效。”

一碗黑呼呼地,闻起来辛辣,又夹杂着奇异香味的汤很快就做好了。

“如果帕丽斯喝了这奇怪的东西,没有好转,反而病情加重,我不会放过你。”

“请放心。”

※ ※ ※

隔天清晨。

全团享用着煎鸡蛋做早点,帕丽斯烧退了,身体还有点虚弱,但能自己下楼吃早餐了。

酒醒的芭蕊团长明显不记得昨天发生的事情,她皱着眉头,望着福兰身上的衣服,“太不合体了,好多地方都被撕破,你不会是跑去和熊打了一架吧。”

妮可忍着笑,考虑了半天,决定不把那只熊是谁对团长说出来。

芭蕊已经恢复了精打细算的本色,她向福兰宣布,“以后,你来演男主角。”

妮可差点被嘴里含着的鸡蛋呛死,有时候,幽默太多,也是种折磨。

“大家听我说。”团长劝服,“一直演男角色的恩娜走了,剧团人手严重不够,妮可得演女角,帕丽斯身高不够,只有卡西莫多能演这个角色,直到咱们能找到更合适的。”

“但大个子的相貌……这种模样的王子还是骑士,肯定不受欢迎。”妮可反驳,“观众没代入感,YY度也不够。”

“我会想个好点的剧本来弥补。”

福兰很高兴团长又恢复了斗志,“那么,红雀还能继续办下去?”

“当然,遇到一点小挫折,就这么放弃理想,太可惜了。”芭蕊用手指擦拭嘴角的蛋黄,然后放到唇边,用舌头舔了舔,这种倦懒带点粗俗的动作,她做起来很迷人。

“妮可,你去镇议院登记,交税,我等会去找几个工人,把帐篷搭好,还有两天,就是集市日了。”

“那我呢?”福兰问,以前这些杂事都是他干的。

“你,等会去我的房间,有很多东西得学习。”芭蕊说,“发音,舞台动作,在两天里,你起码要初步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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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金岁月,书号79588,同是第五组的雨成海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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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贪欲的盛宴 第六章 明星(三)

平音、假音,台词韵调和谐,肢体动作,如何表达剧中人物的情绪,培养一位专业演员,得经过漫长的学习。

红雀这种野班子,倒不需要很专业,能基本上演出点剧中角色的神韵就够了。

“你的发音很好,但缺乏感情,干巴巴的。”

“动作更合拍点,根据音乐的节奏来决定肢体语言是激烈还是平淡。”

芭蕊指导着福兰,她准备改编以前很流行的一个剧本,很简单的复仇记,但在前面加上了一段剧情,英俊的骑士被邪恶的巫师诅咒,变成了丑陋的怪人,来符合福兰的仪容。

福兰的记忆力很好,台词两遍后就记熟了,这节省了很多事,让他有更多的时间来练习表演。

当天下午手续就办好,而妮可一个媚眼就打听到,集市那几天,除了刚来的一个马戏团,没有别的剧团来竞争。

这意味着是赚钱的好机会,只要福兰能演好角色;只要观众能接受一个丑人来当主演。

连夜搭好帐篷,第二天,红雀全团人进行排演,上午将整部戏排了一遍,下午,则挑关键剧情高潮部分,反复练习。

结局是骑士倒在血泊中,被爱人抱起,深情地亲吻,然后,骑士在吻中苏醒,妮可再没抱怨福兰身体好重、这么丑的脸还要吻下去,她们都知道,这个剧团能不能再生存、发展下去,就看明天的了。

福兰刚开始还不适应,但他很快理解到,表演,其实和他在审判厅,用狡猾的计谋和表情,来挖下陷阱,让犯人落入一样,在法庭,他要骗过律师和嫌疑人;在舞台,他要骗过观众。

他记得,曾经,他经常用夸张的语言和表情,来迷惑住所有人,让罪犯放松警惕,而不久前,他还装成贵族公子哥,从仇人手里骗了一大笔钱,让仇人身败名裂。

仔细归纳,这都是演技。

整整一天,他们都处于种精神高度集中的状态,不停商量如何弥补演出时的错误和漏洞。

“剧本结尾,骑士因为爱人纯洁的吻,变回原形。但我们怎么办?还是怪人,观众不会接受。”

“嗯,用烟幕,记得我们还有几个用于舞台效果的彩色烟幕弹,结尾就制造得朦胧点。”

“没适合福兰的服装。他个子太大。”

“把剧本改下,骑士因为容貌,一直披着大斗篷,现在去做个斗篷还来得急。”

到晚上,所有人都疲惫不堪,甚至吃饭时都没力气聊天,倒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

※ ※ ※

黎明堡的集市日,当然无法和费都的狂欢节相比,四周庄园的伙计、居民,纷纷将些土特产带到市集,而采购的商人,也乘着马车来到此处。

没时间打广告,发传单,红雀惟有在第一天免费,第一天往往是最不赚钱的,只有人们谈好了买卖,处理好事儿,才有闲心来观赏戏剧,所以,最后三天才是收入的主要来源。

但第一日的口碑很重要,如果反响不好,后几天根本没人来看。

免费还是有吸引力,大帐篷里的人很多,甚至在附近摆摊的小贩子,见暂时没顾客上门,也挤到门口观看。

“您要去黎明堡集市吗?

芜荽、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

代我向那儿的一位姑娘问好,

她曾经是我的爱人……”

这是很流传的诗歌,在这里巧妙的改动了下,将诗中的地名变成黎明堡,来讨好当地的镇民。

当看到从幕后出来的,是个丑八怪时,观众很惊讶,原先,他们以为这是剧团猎奇用的报幕员,但没多久,人们哗然起来,居然是主角,而且扮演着骑士角色。

福兰站在台上,有点紧张,时刻注意着台下的反应。

妮可的上场让议论平静了下,漂亮的姑娘吸引了观众的注意力,但福兰又出场后,讨论又开始了。

“这剧团怎么搞的?”

“两人不相配啊,骑士是这德性,我也能去演了。”

福兰里面穿的衬衣湿透了,掌心冒着汗,“冷静,再怎么样,也把戏演完。”妮可看出了他的不妥,暗示他。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在乱哄哄的声音里,福兰将杂念压制住,认真表演,那位骑士,经历了最恐怖的磨难,仍然坚持着美德,在充满荆棘的路上前行,如那无边无际的黑暗里,微弱、但绝不熄灭的光辉。

他完全进入了角色,耳朵里再也没有观众的嘘声,没有初次担任主角的彷徨,他迷醉在了故事里。

“我已疲于叹息,被悲伤所侵袭,身陷敌人的谋略之中,仇敌逼迫我的灵魂,想把我驱逐到黑暗之中,主啊,求你使他们恐惧,让他们知道自已不过是人。”他喃喃念颂的台词,那些仇敌的样子,浮现着,居高临下,朝着他讽刺地笑着。

“让他们知道,自己不过是人。” 福兰仰望着佩姬、黑帮头子、闪耀的金雀花,“……你们,不过是人。”

当妮可狠狠掐了他一下,福兰才惊醒过来,幻觉消失了,而整个帐篷里,鸦雀无声,起初是一个人,然后是两个、三个,所有人都拍着掌,有些女士,还哭了。

他们忘了那个蹩脚和丑陋的主演,只看到,一位苦痛与坚强的骑士。

第一幕谢幕时,妮可不停问,“你是毁容的吗?你毁容前,是不是专门学习过戏剧与表演,太真实了。”

“完美,我想我发掘了个大明星。”团长也惊叹着鼓励他,“但别把剧本弄成悲剧,要轻快些。”

“我刚才做了个梦。”福兰轻轻地自言自语,然后,他直起身体,将手伸给妮可,“女士,下一幕要开始了。”

严格来说,福兰的表演,在真正的行家眼中,很幼稚,假如这里是更大点的城市,观众是群经常观赏名家戏剧的人,那他肯定演砸了,幸亏这里是黎明堡,是个没有剧院的小镇子。

他让他们,着迷了。

结局时,掌声与欢呼,几乎震破了帐篷。

“呼,剧团保住了。”芭蕊在后台,兴奋得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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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贪欲的盛宴 第六章 明星(四)

受人关注,并不符合我的计划。福兰想,他没料到自己能受到欢迎,三天的演出,剧团的帐篷里每天都坐满了人,人们爱看他的表演,不是那种小丑演的滑稽剧,而是喜欢看到听到,一个丑汉悲怆的腔调。

剧团每个人,都如同生活在梦中,绝无仅有的事儿,妮可老盯着福兰使劲瞧,然后说,“真奇怪,难道人类的审美观变异了?”

无论如何,现实中真有奇迹诞生了。

红雀每天得演三场,有时还会再加演一场,到第四天,他们甚至演了五场,连结尾的烟幕弹都不需要了,黎明堡已经接受了福兰的容貌,每次谢幕时,全场起立,欢呼声让大帐篷的架子都在微微晃动。

镇外的旷野与河边,生长着挺拔的小白桦和淡黄的小花,但这几天,花被拔得一干二净,那些花瓣,被人们在帐篷里抛洒,以至于,每天收班时,不得不请了几个临时工,清洗如铺着一层花瓣毯子般的地面。

芭蕊神采熠熠地抱怨,每天的零碎票子,让她数得手指抽筋。

扩展剧团规模的话老挂在她的嘴边,而另一个竞争不过,收入惨淡的小马戏团,她已经开始接触,看能不能合并,当然,分成时,红雀得占大头。

集市结束的前夜,一位年轻人来到镀金玫瑰,他面容白净,头发梳理得整洁,衣服有些陈旧,但显得得体,是那种受到过良好教育,但没什么富余财产的中下等阶级的人。

“我是个剧作家。”他开门见山对芭蕊团长说。

“噢,先生,我们这种巡回剧团,可请不起剧作家。”

“这几天,红雀剧团可是轰动一时。”

“当然,我们的卡西莫多,演得棒极了。”芭蕊得意洋洋。

“但这种势头能坚持多久呢?”

团长有点不高兴了,“先生,乌鸦嘴的预言家,可是会被烧死的。”

“女士,这是实话。”那人仔细分析,“一连六天,贵团都是演着同一出戏剧,虽然改编得不错,但最大的功劳,还是得益于原作的精妙,一个成功的剧团,不能缺少自己的原创剧本。”

“请说下去。”团长有了点兴趣。

“人们捧场你们的戏剧,是因为新奇,从戏剧诞生起,从来没有个丑人,能正而八经过地担当主演,那些人,一般只能作为剧中滑稽的点缀,卡西莫多的出现,满足了观众小人物的心理,他们能带着种优越感,来欣赏剧情,‘哦,连他都能拯救公主,对抗黑暗,那我应该也能’,观众的优越感能更好的满足自己的想象力,为卡西莫多先生欢呼,也是为小人物渴望创造奇迹的梦想而欢呼。”

“你这么说,是指卡西莫多其实演得并不好?”芭蕊气恼,如果这里不是旅馆而是红雀的营地,她早就把这乌鸦嘴赶出去了。

“是的。”乌鸦嘴继续说,“他没受到过专业训练,表演技巧其实很幼稚。但,这都不是主要问题。”

“你到底想要说什么?”

“人们有种从众心理,当每个城市都能为卡西莫多欢呼时,那,容貌、演技都不是问题,一位被众人恭敬的明星,哪怕是在舞台上犯错,都会被崇拜者认为是个人风格,那样,红雀将是在大都会的大剧院来演出,而不是窝在乡下地方。”

显然“在大都会的大剧院来演出”打动了芭蕊,她关切地问,“按你的想法,我们该怎么办?”

“量身打造剧本,将卡西莫多塑造成黑暗中的英雄。任何搞笑剧、荒诞剧都别让他演。”剧作家说,“其实,他的样子倒是个绝好的口碑,当所有主演都帅得让人吃惊时,一位丑陋的主演,本身就是最大的广告。

先从小地方开始巡演,让他有机会磨练演技,然后去大城市,我相信,用不了多久,就连最挑剔的皇城坦丁大剧院,也能有我们的一席之地。”

沉默了半天,芭蕊佩服地说,“你是我见过的,最彪悍的求职者,说说看,你对薪水的要求。”

“分成,如果是我的剧本,每次演出,我分得收入的一成。”

“那可不行,太高了。而且我还没看过你的作品。”

“可以先试用,如果受到欢迎,再开始给钱。”

……

福兰并不知道,楼下的大厅,两人正决定着他的前途。

他正考虑,在集市结束后就辞职。

找个不起眼的工作,慢慢来完善他复仇的计划。

※ ※ ※

集市日的最后一天,剧团多了位成员。

演出前,芭蕊团长给大伙介绍,“这位是劳伦先生,以后就是红雀的专职剧作家。”

“咱们能有自己的剧作家了?”妮可欣喜地嚷着。

福兰对劳伦点点头,既然他已打定主意离开,那么,只能单纯地祝福剧团能有更好的发展。

但他没料到,就是这天的演出,让他无法离开了。

那是第三场演出,临近黄昏,观众等待着剧中的骑士,再一次战胜邪恶,与爱人拥抱亲吻时,向舞台抛出鲜花。

人们聚精会神地看着,伴随着剧情,不时发出感叹或者微笑。

如当初在法庭上,福兰调动着,支配着,所有人的情绪。

所以当有人揭开帐篷门前的帷幔时,没人在意。

那是个白金头发的姑娘,穿着庄穆的骑士服,她站在舞台下,直愣愣地盯着福兰,苍白的火焰,在她身体上若隐若现。

姑娘一时愤怒,一时疑惑,手慢慢移到腰间的剑柄上。

身材相似,脸上的,是一道道伤疤而不是缝合的痕迹,两只手,一般大小,和记忆里,下水道中的缝合怪,很像,但又有些不同。

“天国啊,我沐浴在您至高的光辉之下,请指引,是它吗?是那个魔鬼吗?”

她念颂,她祈祷,她拨出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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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贪欲的盛宴 第七章 龙脉对龙脉(一)

观众们着魔了,鼓掌、喊叫、蕴着泪水,剧的火一般的热情使得所有的心都燃烧起来,花瓣与彩纸屑在飞舞,那点点的淡黄与深红,在帐篷中盘旋,缓缓落下。

福兰站在台上,朗诵着最后的台词,眼角的余光,看到了圣武士姑娘,他的声音嘎然而止。

篷顶的灯光,恰时熄灭,帐篷里陷入了黑暗,人们依然呼喊着,等待着灯再度明亮,所有演员出来谢幕。

起初,是微微萤火笼罩下的人型,姑娘用坚定的步伐,谨慎地朝舞台上走去,她的剑,遥遥指向福兰。

然后是一道光,“鉴定邪恶”,姑娘轻声说,黑暗中,福兰的身体遍布光晕,然后,沸腾般,火焰般的鲜红,没有一丝杂色,姑娘略有些吃惊,她望着那善良的红光,持剑的手臂在发抖。

福兰屹立,他凝视,心脏狂跳,嘴里发干,脑袋不停地想,该怎么办。

观众席先是一阵寂静,倾刻,一阵狂乱的声浪几乎将耳膜都震破,所有人都以为,这是加演的新剧码,“特技效果太棒了!”他们喊。

福兰走下舞台,来到姑娘身边,“救赎,这是天国的使者!”他用舞台剧的腔调高喊,观众更兴奋了,认定新剧情出来了。

他对着姑娘耳语,“你是谁,现在正在演出,如果想送我鲜花,请结束后到后台来。”还装着奇怪地打量身体上的光晕,“这是什么?”

“你……是人?”

“小姐,我当然是人。”福兰笑,他得打赌,当初在下水道,圣武士并没有看清楚他的模样,法师的药剂,虽然没什么用,但至少掩盖了几个非人的特征。

姑娘忽然解脱地笑了,“你没法骗我,那种感觉,和水道中一样,冰冷却安详,只有不死生物,才会是这种味道。”

福兰不知道,圣武士都有种奇妙的感官,能观测出不死、不洁之事物的存在,他变身时,强大的奥术掩盖了这点,但现在,他瞒不过去了。

“主说,只有存在一个义人,就不毁灭,我们终得拯救。”福兰转身,向着观众喊到,而人们热情地回应他,“义人、拯救。”

这句子和剧情非常吻合,重获光明的骑士、突然出现的天国使者,比先前的结尾还好,主题得到了升华,大家都非常满意。

“魔鬼,你不配使用神圣的经文。”

“那你想在这里大开杀戒?噢,安诺的圣武士,你有证据指明,在场的所有人,没一个善人么?”福兰强作镇定,“给我一点时间,我会跟你去没人的地方,做个了结。”

他走向后台,含糊地跟芭蕊团长说,“有点私事要办。”然后,掀起挂在后门上的帆布,朝镇子外跑去。

“喂,我们还能再演一场,你……”团长的话没说完,另一道身影追了出去。

芭蕊张了张嘴,把剩下的话吞进去,问妮可,“那个姑娘是谁?”

“谁知道。”妮可焦急地说,“该不会是被大个子以前始乱终弃的女人吧,怎么办,马上要谢幕了。”

“我刚才又疑惑了……”马蒂达咬着嘴唇,按道理,她应该毫不犹豫地刺穿魔鬼的心脏,但居然为了几句话,下不了手。

这个魔鬼,果然是天国考验她的歧路。

跑!跑!跑!

福兰懊悔,人类的智力果然有限,很多看似完美的谋略,应该一点突发状况,就全乱了套。

他沿着河边奔跑,什么也不顾,只想摆脱身后的凶星,昼夜交替的时刻,天和地之间都是一片浓重的铅灰色,他希望能在天完全黑下来的时候,能从镇外的原野,逃进荒芜的丘陵地。

逃!逃!逃!

那看似巨大笨拙的身体,奔跑起来却无比的轻盈迅捷,福兰将潜力发挥到及至,像一匹狂奔的烈马,没半小时,就跑出了几十里的路,人烟稀罕,远方就绵延着沉郁的森林,逃进去,靠树木的遮掩来阻挡圣武士的追逐。

快到森林时,火焰突然在前方的草地、树木上蔓延,挡住了他的去路,那白色的冷火,并没有点燃植物,但福兰只要沾上一点,肌肉立刻被熔化,然后缓慢地又重新生长起来,但他身体的修复能力,远不如那位由永恒之柜全力支持的主教,内脏被灼烧的痛楚几乎让他昏厥。

福兰跑不动了,瘫倒在地上,马蒂达祈福着,圣焰随着她的步伐,越来越沸腾。

她用剑抵在福兰的后颈,只要一用力,就能割下他的头颅。

“在绝对的力量面前,小聪明,只是象征性的抵抗。”她说,“忏悔吧,魔鬼。”

“为什么。”福兰喘息,每说一个字,嘴巴里就喷出一股白焰,如果不是圣物在他体内残余的力量,早就变成了一捧灰土,“我曾经救过你。”

“请忏悔,你的存在,本身就是种罪。”

福兰嘶哑地笑,出奇地愤怒,还没和真正的仇人正面交锋,就得死在某个狂热的信徒手中。

他的视线模糊了,超过忍受极限的剧痛,反而让身体轻飘飘起来,“如果你能在聪明点,如果你拥有的力量再多点,那么……”他对自己说。

乳白的光点在福兰身体周围荡漾,但颜色越来越黯淡,快被圣焰吞噬。

“尘归尘,土归土……”马蒂达念着临终祈祷,但剑,却迟迟没动分毫。

她不知为什么,在颤抖,好象要死的人是她。

森林里突然传出一阵象铃铛般清脆的笑声,“喂,我都看半天了,怎么还不动手呀,你舍不得么?”

第二卷 贪欲的盛宴 第七章 龙脉对龙脉(二)

她在阴影中走动。

仰或阴影伴随她延伸。

宽大的紫黑色袍子将她娇小的身子上上下下裹得严实,几缕淡淡的金发散乱在耳鬓,端正的面容上,微微上翘的鼻子周围,能隐约看出细碎的雀斑,胳肢窝里正夹着一个用黑布包裹的盒子。她眯着眼睛笑,但从眸子中,不停缭绕地,如雾气般的绿芒,让圣武士警觉。

“龙脉者?”马蒂达将圣焰收拢在脚下,“魔鬼的同伙?”

“我可不认识他。”姑娘随意地向前走动,穿过满是腐叶与枯枝的林地,用脚踢踢福兰,“你又是念啊又是拿剑比画啊,就是不动手,我都快打瞌睡了。”

她用脚尖把福兰俯倒在地上的身体一挑,让他仰面躺着,然后吃惊地捂住嘴巴,“好难看的男人。”她弯腰,用手指使劲捏捏福兰的脸,有些迷茫地说,“奇怪,刚才他的声音,听起来好熟悉。”

龙脉者突然皱起眉头,露出痛苦的表情,“不,那声音,我应该也没听过呀,怎么了?为何会有熟悉的感觉?”

马蒂达看着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姑娘,像疯子般在那不停自言自语,圣武士扬起手,火焰立即像条纯白的鞭子,向龙脉者身侧的空地抽去。

“只警告一次,离开。”

火焰之鞭,连最坚硬的钢铁,也抵挡不住,但,这次,它甚至连地面都没接触到,在半空中,仿佛一条蛇,被无形的手掐住七寸,拼命地扭曲挣扎,纯白转变为绛红,又变得昏黄,然后,冒着黑色的烟,消散在空气里。

“他是谁?”龙脉者没在意刚才的攻击,她抬头,用命令的口吻问道。

马蒂达没有回答,保持着蓄势代发的预备姿势,圣焰上窜,在剑上缠绕,骑士剑的剑刃,眨眼工夫被熔化,钢水还来不及滴落,就被蒸发,火舌在剑柄上蔓延出长长的刃身。

而脚下的火,随着意念,四下游动,在马蒂达身体周围,代替笔墨和魔法媒介,描绘出复杂的法阵。

“不说么?”龙脉者站起来,扔下盒子,盒子在地上滚动,正好被一道圣焰擦到,黑布和嵌着金边的华贵木盒,与盒子中存放的事物,只来得及发出“砰”地一声脆响,就无踪无影。

但马蒂达还是瞧到,盒里,是一颗血淋淋的人头。

“异端的刺客?”

“噢,这下我没法交差了。”龙脉者说,“该怎么来惩罚你呢?正好,我蛮讨厌圣武士的,记得有一回,就是圣武士,弄得城里鸡飞狗跳,连菜价都涨……”她小脸上严厉的表情,又被一抹疑惑取代,“城市?菜价?我为什么会说这个?”

圣焰剑,劈砍过来,在虚空之中,划过流光溢彩的轨迹,地面的法阵,无数由火焰组成的符号,闪着刺眼的白光,呼之辉映。

仍然只砍了一半,火的剑身,在距离对方头颅的几码处,消散了,马蒂达的腕部被龙脉者抓住,而一根纤细的,泛着黑气的手指,无声无息,如扎破薄纸般,刺穿了她身上防御的圣焰,一个血洞,在稍微偏离心脏的地方出现。

“如果是真剑,反而对我有效。”龙脉者幽幽说,“龙脉加神术,倒是挺厉害,只可惜,再矫健的老鼠,也不可能战胜猫,天敌与阶级,始终是你无法逾越的鸿沟。”

她抓着马蒂达,语气仿佛一个大姐姐在教训不懂事的妹妹,但绝不是打打屁股就能了事,用力一扭,马蒂达的胳膊发出几声令人毛骨悚然地声音,臂骨,几乎断裂成一截一截。

马蒂达觉得身体被绳子捆住,又像正在行走于泥沼,每做一个动作,都缓慢耗力。

她看到,对方身边五码的范围内,似乎笼罩着一片深邃的黑色,同更远处,月光抚摸着的地面相比,深邃得宛若无尽深渊,光明永远无法照耀的渊底。

姑娘张口朝对方的手上咬去,这时候,牙齿,反而比龙脉的神力更有用。

龙脉者将她摔出去,飞出几十米远,直直撞在树上。

身体与树干碰撞的巨响,惊飞了林中熟睡的鸟。

汗水流进了眼睛,苦涩的液体染得她眼睛涨痛,但浑身被束缚的感觉消失了。

“这人,究竟是什么能力?”马蒂达咬着牙,“只要一接近,所有的力量都使不上。”

那人一步步挪动,走得轻松暇意,每踏一步,地上的法阵,就熄灭数个符号,才十步,祝福与庇护的法阵,就残缺得只剩几丝微弱的光。

马蒂达悄悄把手伸到衣服里,她握着那把小手枪,等着敌人逼近。

二十五步……二十步……十五步……

精致的枪膛,连续闪烁了六下,肉眼能清晰地看见,子弹刚到龙脉者面前的五码,就缓慢下来,对方似乎没料到她还有后招,躲避不及,被其中的三枚子弹挂裂袍子,擦破了皮肤。

这就够了,子弹里的魔力,足够让她难受一阵子。

同时,龙脉者手指上的黑气,凝固压缩成极小的黑团,用比子弹还快的速度,刺透了马蒂达的额头,又从后脑穿了出去,穿过了靠在脑后的树干,将更后面的一棵大树,炸出深深的大洞。

模糊中,圣武士姑娘看到,敌人摇晃着朝她走来。

“我要回归天国的怀抱了……”马蒂达想,她费力地望着另一边,望着那个魔鬼不知死活,没有动静的身体,“也好,你救过我,现在还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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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贪欲的盛宴 第七章 龙脉对龙脉(三)

“真是场毫无意义的战斗。”龙脉者懊恼地说,她也不清楚,为什么会莫名其妙地卷入与自己不相干的事情,对行走于黑暗的刺客,本就是违背了大忌。

受创的皮肤,疼得厉害,虚弱、迟缓、麻痹,至少四种负面能量,让她的身体状况非常糟糕。

更糟糕地是,她的头疼症又开始发作了,许多奇怪的场景,在思绪里窜来窜去,意识也逐渐模糊。

看了看圣武士,虽然力量掌握得不熟练,没能控制住黑气在对方的脑颅里爆炸,但没人,可以在刺穿脑子后,仍然活着。

她的嘴唇没有血色,“今晚真是个倒霉的日子,如果哥哥知道了,又得挨顿骂。”

“立即回总部么?不,可不能让那些杂碎看笑话。”虽然能力才醒觉不过两年,但在龙脉者中,资质永远比努力重要,她称之为君王级别的天赋,几乎一夜之间,就让她站在地下世界,弱肉强食的食物链的顶端。

身体周围五码的空间,完全属于她,神术、奥法、龙脉,物理法则,任何力量,只要接近这个范围,都会混乱,由她摆布。

就连她的哥哥,被称为暗夜行者的刺客大师,也说,“你缺乏的只是战斗经验,否则,一百个刺客,也不是你的对手。”

唯一的弱点,就是这能力无法保护身体内部。

龙脉者勉力压制住不适,她凝视着地上,那个给她带来熟悉,但又无比陌生的男人,“见鬼了,没一点印象。”

她歪着脑袋,奇怪地想着,然后,化为一道虚影,很快消失在林边空地。

……

激烈而短暂的战斗平静了,高高悬挂在半空的月亮,从疏朗的树叶间洒落光辉,给整个世界铺上一层银白的色泽。

福兰躺在泥土里,永恒之柜的圣力,不停修补着破烂的躯壳,半熔化的肌肉,冒出鲜红的肉芽,像新生的幼苗,在生命的呼唤下滋生。

他的心是冷的,身是冷的,血是冷的,如一尊倒塌地,石质的神像。

星星点点的光晕,像喷泉溅落的水雾,在虚空之中氤氲,荡漾。

一只被惊醒的野兔,被光雾吸引,好奇地在福兰的身体上跳来蹦去,追逐着空中漂浮地光团,不一会,它站着不动,长耳朵不停晃动,似乎听到了莫名的响动。

“咚……咚……咚……”

缓慢有力的跳动,重新在胸腔里恢复。

手微微动了下,受惊的兔子,马上跑回了森林。

福兰躺在地上,望着天穹的弧月,“我……果然已不是人类。”他苦笑,良久,慢慢地爬起来。

身体已经恢复,还是如以往那么丑怪,惨淡的一道道伤痕依然存在,但那枚提供变身的戒指没了,手指上,戴着戒指的地方,出现了奇怪的隆起,硬梆梆的,如块老茧。

他摸着隆起,不知道还能不能拥有变身,又想起追杀他的圣武士,立刻惊骇地朝四周张望。

姑娘就在不远处,半靠在树边,头垂在胸前,一动也不动。

福兰狐疑地走过去,肌肉绷紧,一有突发状况,就马上逃走,刚才已经见识过了,这姑娘的力量,远远超越他的想象。

直到走近,姑娘还是没有反应,福兰伸手,轻轻托起她的头。

马蒂达的额上至后脑,有着一个细小的伤口,似乎被什么武器,贯穿了脑袋,完全丧失了意识。

稍微还有点呼吸,但也离死不远了。

“可怜的人,但对我而言,是件幸事。”福兰叹了口气,他摸了摸那个细小但致命的伤口,准备离开。

奇异的躁动在身体里涌现,圣物的能量,似乎受到了召唤,与濒死圣武士体内,残留的神力相呼应,从手指处,凝结成了一点光团,飘进了伤口。

姑娘宛若被雷电击中,身体强烈地抽蓄,微弱地呼吸转变成粗浊地鼻息,慢慢地,又安静下来,紧闭着双眸,苍白的脸上,多了丝红润。

“我……居然有这种能力。”福兰震惊,而另一个残酷的念头在呐喊,这呐喊越来越响亮,“杀了她,快杀了她,否则等她醒来,死的是你……”

是啊,再好不过的机会,她连逃都不能逃,瞧,多么纤细的脖子,用手掐住,只要一点点力气,就再也没人,来阻挡他的复仇了。

杀了她啊!杀了她啊!

福兰的手,慢慢搭在姑娘修长的颈脖。

她并不算个恶人,只是被信仰蒙蔽!

手在颤抖。

将疯狂当作信仰!假正义之名屠戮他人!

十只手指,渐渐合拢,只要一用力……

快,她是你的敌人!

“你是我的敌人。”福兰面容扭曲着,他迟疑,又愤慨。

姑娘突然咳嗽起来,她抬起手,反抗着脖子上越来越重的力道,用指甲扣着福兰的手指,费力地睁开眼睛,眼神像只还没断奶,弱小的鹿崽。

“好痛。”她哭了,福兰泄了气,颓然地放下手,他拣起姑娘遗落在一旁的枪,指着圣武士,慢慢后退。

“女士,这是最后一次,下次,我绝不会留情。”他说。

曙光渐渐吐露,夜渐渐潮退,天要亮了。

姑娘似乎没听懂福兰的话,她脆生生地,用湿润的大眼睛,看着面前的男人,然后,仿佛感受到什么,手忙脚乱地爬起来,朝福兰扑了过去。

枪空响了一下,没子弹了。

但这响声似乎吓到了姑娘,她流着泪,站在原地,哭喊着,“爸爸,你不要我了么?”

※ ※ ※

“谁能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

马蒂达缩在福兰怀里,没在意他还赤身裸体着,又昏睡了过去,姑娘温暖的身体,不时触碰着他敏感的部位,福兰没好气地看着,某个东东逐渐坚挺,昂起头来。

“爸爸,我会很乖乖地,别丢下我。”姑娘的智商,好象退化到了幼年,不停说着梦话。

即便在睡梦中,她还紧紧搂着福兰,一刻也不松手。

“我和她父亲,长得很像么?”福兰抱着马蒂达,朝河边跑去,他得找件衣服,当然,再那之前,得靠冰冷的河水,让那个东东疲软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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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贪欲的盛宴 第七章 龙脉对龙脉(四)

“锵……”芭蕊团长目瞪口呆,手中盛满鱼汤的灰陶碗,直直落下,飞溅的汤汁,散在同样呆住的妮可身上。

碗盘摔破的声音惊醒了她,她心慌意乱地蹲下身子拾起裂成一片片的碗碎,一不小心便被锋利的碎陶割伤了手指。

“你的女儿?”妮可指着像只小熊,趴在福兰背上的姑娘,“你今年多大?40岁了么?有这么大的女儿。”

帕丽斯很高兴有个年龄相仿的伙伴,她跑过去,想捏捏马蒂达的小脸,但马上,被她狠狠地一口咬住。

两个姑娘,初次见面,立即成为了敌人,帕丽斯揉着手背,气呼呼地望着马蒂达,而后者,非常不安地挪了挪身体,用福兰的身躯当屏障,提防这个想捏她脸的人,再做出讨厌的动作。

“卡西莫多先生,您的夫人,想必是位美人。”剧作家用赞美的语气恭维,“能讲讲具体的经过么,这是戏剧里绝妙的素材。”

“诸位,这是我的私事。”福兰礼貌地回绝,他拍拍马蒂达的脑袋,“饿了么?”

“嗯,不饿,但我想吃……”马蒂达嘟着嘴,“那种很甜甜的东西。”

“那么,回房间去睡觉吧。”

姑娘听话地走上楼梯,步伐不稳,十七岁的人,行为举止,和两、三岁的孩子,没什么区别。

“大个子,你女儿,是不是……”妮可点了点自己的脑袋,“在乡下,这么大的姑娘,都嫁人了,但她……”

“请别问了。”福兰说,“剧团下一个巡回地点,是哪里?”

“约苏或者塞维亚。”团长恢复了镇定,但眼睛还是有意无意朝楼上瞟,“劳伦,你的新作能在那之前完工吗?”

“应该能,不过卡西莫多先生,您的演技还是得磨练,我们的目标,可不局限于小城市,而是那辉煌的坦丁大剧院。”

福兰吹开鱼汤上漂浮的红辣椒,“坦丁?”

“对,您有这个资质,前提是能开发出来。”

去坦丁?

福兰加入剧团的最大原因,就是拥有合理的身份,不然,一个带着巨款,待在皇城旅馆,什么投资也不干的人,难免会引起秘密警察的注意。

而且,现在还多了个包袱,大脑受损的圣武士,他还没决定好怎么安排。

将她扔到某个教堂的门口?不,目前还不能让她和光明之印取得联系,否则,下一次,就是一队圣武士,来寻找姑娘为何被伤害了。

最好的办法,是无声无息地解决掉。

这显然不可能,要是能,他早就下手了。

福兰望了望自己的手,那奇异的治愈能力,他还得更好的研究,不清楚是否有限制,会不会对自己拼凑的肉体产生危害。

按最好的设想,他有了个新计划,既然暂时还无力对抗世俗的权贵,那么,他得借助非世俗的威能。

到那时,圣武士姑娘,就能派上用场。

福兰对劳伦说,“好的,我们抽时间来商讨下剧本,目标:坦丁。”

剧作家正准备说什么,楼上传来了马蒂达凄楚地尖叫。

所有人跟着福兰跑上楼,门刚开,姑娘就从床上跳起,飞奔到福兰怀里。

梦魇的恐怖让姑娘语无伦次,她抽泣,断断续续地说,“火、好多白光、爸爸呀爸爸……”

“做梦罢了,等下带你去买糖果。”福兰安慰。

姑娘渐渐平静,她惊魂未定地可怜模样,让芭蕊母性大发,“卡西莫多,你就陪陪女儿,我去商店买点甘蔗糖。”

等下楼时,妮可偷笑着说,“团长,干嘛这么快就去讨好人家的女儿?”

“少多嘴,死丫头。”

“不知道大个子以前是什么人,看他女儿的俏脸蛋,他妻子肯定是大美女,但,发生了什么事,让他们分开了,弱智女儿,能在人海中找到父亲,真是天父显灵。”

“是呀,发生了什么事?”芭蕊若有所思,她很快发现妮可诡异地笑容,朝她腰间掐了下,“想什么呢?”

“没什么。”妮可小心翼翼地跑开,然后问,“团长,哪种颜色的婚纱比较好看?”

“哦,我喜欢白色……啊……”芭蕊失言,很少见的,她的脸红了,非常气愤地朝妮可瞪了眼。

“天,团长怎么像个小姑娘,真喜欢个人,晚上脱光衣服,敲开对方的房门就成了。”妮可豪放地耸耸肩,暗想,“不过,那个大个子到底哪里有吸引力,这世界,越来越奇怪了。”

福兰坐在床边的椅子上,任凭马蒂达拉着他的手,望着圣武士小姐熟睡的脸,他想,“受过伤害的大脑,很难再恢复,但我必须慎重,像昨天的危险,绝不允许再出现一次。

亲爱的小姐,我已经说过,下次,我绝不会留情,所以,请你就生活在童年的幻想中吧,别清醒,不要带来,我不愿面对的未来。”

※ ※ ※

萨拉镇,当地的走私头子,被门锁转动的声音惊醒。

他偷偷从枕头下拿出匕首,旁边和他疯狂了一夜的女人,还在沉睡,如果是敌人,正好当成挡箭牌。

“天都大亮了,你还在睡么?”穿着紫黑色袍子的姑娘,已经站在床边,很不满意地叱呵。

“啊,是考利昂小姐。”走私头子松了口气,但还是心惊肉跳,他明明很警觉地在观察门口,但这位神秘莫测的小姐,仍然躲开了他的视线。

“给我准备一间房,我得休息一天。”

“您的任务完成了吗?记得总部……”

“闭嘴,你有什么资格来过问。”

“啊,是的,请原谅,我马上去安排。”

对地下世界,这群非自然的人物,走私头子可不敢开罪。

他利索地将衣服披上,然后想起了什么,“考利昂小姐,大概一周前,有位贵族绅士,给我留了张名片,想面会伊戈首领,那人似乎……”

“拿给我,替你转交。”姑娘粗暴地打断他的话,不想再听下去。

走私头子安排的房间非常豪华,一尘不染的地板整洁得让人不忍心踩踏,精致的早餐和茶点已准备好,食物的香味,与墙角漆案上的深绿色珐琅香熏正散发的淡淡月桂清香融为一体,考利昂小姐半靠在松软的羽毛垫子上,皱着脸,一点点抵消着身体里带来不适的魔力。

好半天,她才轻松地舒展眉头,优雅地端起薄胎碎花瓷杯,抿了几口茶。

她用两只手指,捻着那张漂亮的小名片,“范.托波索?”

黑色的气覆盖住小名片,将它溶解成细微的粉末。

“哼,伊戈首领,普通的凡人,又有什么资格当头。”她冷笑,“神术没落,奥法后继无人,这个世界,总归属于龙脉者的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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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贪欲的盛宴 第七章 龙脉对龙脉(五)

小镇的人起得早,路上过往的行人,有不少看过红雀的戏剧,他们看到福兰,脱下帽子,点头致礼,一位车夫,显然还沉迷于剧情不可自拔,特意停下马车,把手中的马鞭当成宝剑,尖端朝下,左手按右胸,行了个骑士礼。

“我们的骑士。”他们都这么说。

福兰让坐骑用小碎步沿着不平整的青石板路前行,一一答礼,这让镇民们都很开心。

道路那侧,就是黎明堡的教堂,福兰在这幢建筑前停了下来。

不能指望乡镇的教堂有多么华美,小教堂非常朴素亲切,窗棂是石质的,由手艺普通的匠工,镂刻着些许粗糙的花雕,白色玻璃窗户花了点心思,用淡薄的颜料,勾勒出彩色的叶子、纠结缠绕的串串藤蔓与宗教味道的纹饰,以便阳光倾照进来时,能形成瑰丽的光晕。

渐次弥漫的雾霭,淡淡的白烟,在袅袅风中,仿佛跳着撩人的舞蹈,而屋檐延伸出的瘦高钟塔,那祈福的钟声,似乎正悠扬地为这轻舞伴奏。

意识影响到了身体,马蒂达像个孩子般贪睡,老马洛西南特气喘吁吁,毛皮上能抹出水来,福兰已经够重了,现在还加上个大姑娘。

如果马能说话,现在也许会打着喷鼻呐喊,“啾儿啾儿,你们还当我是个壮小伙子吗?”

“赫本,醒醒。”福兰用手指理了理姑娘打结的头发。

马蒂达揉着眼睛,“爸爸,这是哪里?”

“教堂,我们来做晨祈。”福兰说着,仔细观察她的反应。马蒂达好奇地打量着教堂台阶两侧的石雕,又转头看着福兰天真地笑。

“狂信徒,一般都是从幼年开始培养,但她,并没有这方面的忆识。”福兰思考。

教堂只有一间大厅,踏上七级台阶,推开门,两排木椅中有着条窄小的过道,每张椅子前面,都放着小小的皮垫子,而椅背上,钉着块短小的厚木台,做弥撒时,人们能跪在垫子上,将胳膊放于椅背的木台。

仰头看,没有精致的吊顶,能直接看到象大树张开的树枝般的木头肋架,肋架上,悬挂着光明之印的旗帜条幅。

最里面的弥撒台上,剑锤的圣徽高高在上,福兰引着姑娘,挑了一张椅子,“你会念晨祈词么?”

马蒂达摇摇头,“那是什么?能吃吗?”

大眼睛里没一丝杂质,不像伪装,她真的再没有于教廷生活过,信仰过的丝毫回忆。

“那跟我念吧,一宿虽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欢呼,睡在尘埃的啊,要醒起歌唱……”

“一宿虽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欢呼,睡在尘埃的啊,要醒起歌唱……”马蒂达笑嘻嘻地念着,然后不耐烦地跳到椅子上,蹦着想扯扯在头上飘来荡去的旗帜。

准备离开时,教堂的神甫正好从侧厅走出来,“这位教友,您是想祈福,还是准备去忏悔室。”

“不,尊敬的先生,我并非光明之印的教徒。”

“噢,您信什么教,原谅我的冒犯,那些虚伪的……”

“我是无神论者。”

“天啊,没有信仰的人是可悲的,请相信,心灵得不到平静,您难道不觉得痛苦和迷茫么?”

他无法当超然的圣人,靠祈祷,就能让心中沸腾与愤怒的岩浆熄灭。

“以眼还眼。”这东方的复仇思维,才能叫世俗的众生,如意与满足。

“谢谢您的关心。”福兰冷淡地回答,他喊马蒂达离开,来这里本就是为她做个测试,福兰可不想,身边出现个定时炸弹。

靠强烈的刺激与过往的场景,能让一个失忆的人寻回丢失的过去,万一在哪天,圣武士突然恢复,那他得又得面对那恐怖的苍白之焰。

姑娘没有回应他,马蒂达不知什么时候,躲到了椅子下面,浑身发冷似地颤抖。

“我怕,爸爸。”姑娘伸出手,拉住福兰的裤脚,呜咽地说。

等将马蒂达放到洛西南特的背上,福兰见老马实在无法在付托两个人的重量,便牵着缰绳,在前面引路。

“你刚才怎么啦?”福兰问。

“爸爸,那个有剑锤的旗帜好恐怖,我好怕。”

“那是教会的标志,又有什么可怕的。”

“……一看到,我就想起了……红红的……”姑娘突然尖叫起来,“好多血……”

她抖着,差点从马背上掉下来,福兰将外套给她穿,安慰了好阵子。

“这姑娘,在幼年时,到底遇到过什么?”福兰擦拭着马蒂达的眼泪,“害怕教会的旗帜?血?这可不是狂热的信徒,那根深蒂固的虔诚潜意识,应该有的反应。”

镀金玫瑰门口,红雀的篷车已经准备好,团员们正火烧屁股似地朝车子上搬送着物件,“大个子,就属你力气大,快帮忙。”妮可叫着。

“他们父女刚重逢,就多给点自由时间,等会搬不动的大件,我找工人来帮忙。”芭蕊团长拍了下妮可,转头朝福兰微笑,“卡西莫多,去把房间整理下,别漏了东西。”

“我的马也套到篷车上,还有,拜托照顾下她。”他把马蒂达推到芭蕊身边。

“爸爸快点回来。”马蒂达有点依依不舍,但马上,被团长塞给她的糖果吸引了注意力。

妮可哼哼地小声说,“这么维护大个子,天,恋爱的女人太可怕了。”

旅馆二楼。

将装着钱的小提箱与换装的衣服,放到带着密码锁的行李箱里,福兰望着手指的那块隆起,寻思得找点空闲时间,带验证是否还能变身。

剧团能更好地掩盖他的身份,但同时也失去了很多私人空间。

有利也有弊。

床头柜摆着小小的花瓶,里面的花朵,已经枯萎了,旅馆还未来得及替换。

福兰伸出手,轻轻抚摸着凋零的花瓣,“活过来。”他命令。

什么事也没发生。

他哑然失笑,为自个的举动而感到滑稽。

能让消逝的事物复生,那可是神灵的职能。

那天能拯救圣武士姑娘,想必是圣武士应有的神术,吸引了自己体内圣物的能源。

难道要去学习神术,研究如何运用圣物的恩惠?

先不论可不可行,光学会最低等的神术,就得好多年,法律天才,不代表是神学天才。

而且,掌握神术的前提,得拥有相当的虔诚,一个无神论者,能施展神术,本身就是个笑话。

“已经得到了新生,还有了近乎不死的身躯,人,不能太贪婪。”福兰笑着摇摇头,提起箱子,关上了房门。

※※※

“真可惜,如果这剧团能多演几天,咱们能多赚点钱。”旅馆老板结帐后,看着红雀的车队嘀咕。

“老板你没去看演出,实在太可惜了。”旅馆的杂工说,“那个主演,虽然长得吓人,但表演得极为出色,他肯定是在有名的大剧场待过。”

“行了,难道你去过大剧场?那里的半张门票,就顶得上你半年的收入。”老板不屑地说,“有瞎想的工夫,还不去把客房收拾干净。”

杂工在心底鄙视了几句,拿着抹布,走上二楼。

刚离开的客人们挺爱整洁,所以几个房间用不着多做打理,杂工很快就忙完了。

只是在某个客房,他望着一瓶娇艳欲滴,开得正旺盛的鲜花,奇怪地想,“咦,我没换过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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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贪欲的盛宴 第八章 遗产(一)

“闲下来,挺无聊的。”妮可把头探出车厢的铁栏,感慨着,带着阳光味道的风,吹得她很舒服,

这是离开黎明堡的第三天,越往西,人烟越罕见,四周都是望得到地平线的原野,还得再顺着路,走上四天,才能到达拜伦西边繁荣地带的边缘。

“塞维亚、圣保罗……西部有不少可以大捞一笔的地方。”芭蕊团长信心满满,“先前在黎明堡的马戏团可惜了,要是能合并,咱们的人手就充沛了。”

“价钱谈不拢么?”

“嗯,他们要分一半的成,我们再多攒点钱,要是有落魄的小团子,就全部买下来而不是合并。”芭蕊拍拍钱箱,里面装满了零钱和银行的存款单据,眼睛里闪着金光,全然忘了,不久前,红雀也属于落魄的小团子之一。

“还有,车子也应该换个新的。”妮可插嘴。

红雀的篷车,是由辆大型拖车改建的,在拖车底部用铁皮包好,中间再加上一对轮子,车厢只有小半人高,在木板上焊接着铁栏组成的长方型框架,在框架顶部铺满帆布制造的软棚,气候好的时候,倒没什么,但温度一低,寒风倒灌,在车子里待上几分钟,就足够让人浑身僵硬。

“好篷车太贵,得以后再说。”芭蕊伸头看了看系在车尾的小拖车,她得随时检查绳索是否牢靠,搭剧团帐篷用的部件,可全装在上面。

马蒂达趴在团长怀里,打着哈欠,没几天,她就不怕生了,和几个姑娘混得很熟,就算是认为最讨厌的帕丽斯,在几颗糖果的礼物下,也抛弃了怨恨,已经成为了好朋友。

“小孩子的世界,还真是单纯。”芭蕊感叹。

“大人的世界,也没那么复杂。”妮可看了眼团长,偷偷想,“旅途上,你干嘛每天打扮得这么漂亮,还不时补妆,给谁看呀。”她向前瞧着驾御着马车的福兰,“大个子一整天都难得回次头。”

旅行的人,错过行程是常有的事情。

“条条大路通坦丁”,这是描绘拜伦公路繁多的俗语,但也无法保证,每条道路都那么舒适宽阔。

现在篷车进入的公路,年久失修,破损得尤其厉害。

颠簸了半日,吱嘎吱嘎的声音叫人担心,车子会不会在下一刻散架,每个人都流露出痛苦的表情,篷车里一半的空间,装满杂物,另一半,则装着团员,五个人象不怕被摔坏的货物,东倒西歪。

“大作家,别老往我身上压,你重死了,现在又不是在小帐篷里。”妮可推了推劳伦,随口说着很冷的粗俗笑话。

即使在马车上,劳伦还在坚持创作,他把箱子当成写字台,每次一颠簸,墨水笔就在纸上拉出一道黑线,等他终于放弃时,那张纸上的字,扭曲得谁也不认识。

劳伦无精打采地对妮可笑笑,表示抱歉,刚准备说话,一阵摩擦声和什么东西断了的炸裂声,从车底传出。

幸亏行驶的速度不快,才没让车翻倒。

福兰拉住马,篷车摇晃着,在路边停下来。

所有人跳下车子,芭蕊没忘记顺手抱下视若生命的钱箱。

“这种老古董,早该换了。”妮可埋怨道,她刚才弄疼了屁股,吸着冷气蹦来蹦去,仿佛正跳着奇怪的舞蹈。

“咯到块凸起的石头,轴轮断了一根。”劳伦半跪在地上,把手探到车下,不一会,拣出两截的木头。

福兰接过车轴,仔细辨认断裂的地方,寻思良久。

帕丽斯推推他,“你怎么在发呆?”

“没什么?”

不能指望在旷野,可以找到车辆修理行,“离这最近的居住区是哪里。”福兰问团长。

芭蕊仔细想着,“很久没来西部了,不过看路程,最近的小村子,也得大半天路。”

“一共六个人,三匹马,正好去村子。”福兰说。

“那车上的东西怎么办。”芭蕊痛惜地摸着大篷车,“也许我们在这里露营,随便派个人去城里找修理工人。”

福兰否决了她的提议,“晚上不安全,小心狼。”

“露营虽然麻烦,但以前又不是没干过,只要点上火,没有野兽敢接近我们。”芭蕊舍不得和她的家当分开。

“可以把篷车停在附近的树林里,用杂草盖住,值钱的物什,随身携带。”

“你真的这么认为?”

“是的,车坏了,又没马,没人可以弄走,其它帆布之类的,哪怕丢了,花点小钱就能再买。”

“那……好吧。”

劳伦吃惊地看到,那个他构想里要捧红的大明星,一个人将整辆篷车,拖到了几百米远的树林里,“噢,他是神话中的大力神么?”

“习惯就好。”妮可说。

将满林的树叶枯枝覆盖在车子上,路人远远经过时,很难发现,树丛中隐藏着一辆大篷车。

“还是有点不放心,我回去再加把草。”没走多远,芭蕊团长哭丧着脸,想掉转马头。

“我理解你的心情,请听我的。”福兰吼道。

为了不引起无谓的恐慌,有件事他没说,车轴上的断裂处,有被利器劈砍过的痕迹。

以前在第一庭,他对鉴定证物稍有涉猎,纯粹因为外力而折断的木头,不会出现一小段光滑的平面。

就算没有那块石头,马车也前进不了多远。

因为黎明堡的红火演出,被强盗盯上了吗?

但不像,如果是强盗,前两个晚上,他们就应该动手了。

有人故意搞破坏,想让红雀巡回剧团在路上耽搁。

到底是为什么呢?

在天黑前赶到村庄,人多的地方才安全。

太阳西斜,晚霞都如同仍在血脉中奔腾的鲜血般绚丽,大片的火烧云让天空仿佛正在滚滚燃烧。

两个人挤一匹马,等来到小庄园,人和马都累得要命。

这里很偏僻,不但旅馆,连一些商店的招牌都没有,杂乱没有规划的房屋让村间的路弯弯曲曲,都是普通的住家,家家户户的烟筒上,正冒着炊烟。

两个恺撒,就让其中一家人,准备好热气腾腾的饭菜,让出自己的屋子,户主眷养的狗朝着陌生人叫个不停。

“先生,我马上把狗牵开。”户主踢了踢狗,生怕金灿灿的恺撒飞走了,“别叫了。”

“没关系,可以把狗留下。”福兰示意,“这儿有木工吗?我们有辆马车得修理。”

“如果是简单的木工活,谁都能干。但马车这玩意,得专业工匠,只有镇子上才有。”

“镇子离这有多远?”

“朝西一天路,如果骑马就快得多。”

吃饭时,福兰说,“我连夜去镇上,估计天亮前能赶回来。”

“不用着急,反正已经耽误了时间。”芭蕊奇怪,“急冲冲的,都让我有些不安了。”

还不能确定是什么人制造了这次事故,福兰含糊地回答,“晚上锁好门就够了。”

夜,拉开了帷幔。浩瀚的星河在阴郁的夜空闪烁,如天上诸神的眼眸,鸟瞰着茫茫大地上的凡人。

福兰在屋子外喂着马,等会又得辛苦它了。

“爸爸。”马蒂达跑出来,炫耀着漂亮的小披肩,“帕丽斯送给我的,记得带件礼物回来,我也送给她。”

“嗯。”福兰点头,“希望只是多心了。”他想。

看着一人一马的身影,逐渐消失于夜幕,芭蕊叹了口气。

“是不是晚上又没夜袭的机会,失望了?”妮可取笑她。

“死丫头,非撕了你的嘴不可。”

(请大家多投几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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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贪欲的盛宴 第八章 遗产(二)

和西部大多数小镇一样,这里单调乏味得紧。

商家主要集中于镇中心的广场,除了通宵营业的酒吧,都已经关上了大门,没专卖店之类的铺子,所有商店都兼职着几种买卖,“马蹄铁与车,兼售肉干、黄油”,借着月光,福兰仔细辨识着阴影中的一幅幅招牌,转了大半圈,在广场南侧的第八家,找到了地方。

半夜被吵醒,任谁都不会愉快。

“有什么事?”看管店铺的人把门拉开小缝,语气里挺郁闷。

“我需要一根车轴。”

“喔,那您找对地方了。请等等。”商人重新把门合上,里面传来钥匙开锁以及铁链条在地上滑动的响声。

店内很小,但货齐全,“哪种型制的?”

“后轮用,两米。”

“我推荐这种。”商人指着墙壁边遍插着一排排长短不一的车轴说,“铜铸的,里面是空心,使得车子能更轻快的奔驰,或者拿这根榆木,两端包着铁軎筒。”

没有让商人多费口舌,福兰顺便买了几包做润滑剂的黄油,“请问,镇上有卖特殊玻璃器械的么?”

福兰想买一套药剂学用的实验器材,这门功课他已经丢下了好久。

店主的回答显然让他失望,假如普通的玻璃杯碗,还能买到,但研究用的弯曲试管、蒸馏器,就算在费都,也不一定没买齐全。

威廉大师的那一整套,据说是从遥远的玻璃之都:威迩,特别订制的。

高端的玻璃制取工艺,在那个城市,几乎是最至高的机密。

去趟威迩?福兰可没有空闲的时间。

而从萨拉黑市拍卖来的那本书,还没摸到头绪,找到一位懂得那些文字的兽人,无疑是比买到玻璃器械更困难的事情,和人类社会一样,黑大陆的野蛮人,也是分着阶级,部落首领的家族,才有资格学习他们原始的文化。

福兰想,“也许我找到了一个宝库的入口,但没有钥匙,就无法证实,门后面,是堆满财富,还是荒寂的石砾。”

在离村子有段距离时,福兰就产生了不好的预感。

远处,不少跳动的火光,撕碎了混沌一片的夜色,刚到村口,芭蕊团长披散着头发,睡衣外只搭着件小外套,“不见了……赫本不见了。”她嚅嚅,那副绝望的神情,仿佛天塌了下来。

不少村民,举着松明火把,在村子四周查探,“夫人,找不到人。”回复的人都这么说。

芭蕊泫然抽泣,一颗颗泪珠顺着双颊慢慢往下淌,不停对福兰说着抱歉。

“冷静,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等芭蕊从惊慌失措中恢复理智,已经过去了半个多小时,福兰从她杂乱的话语与旁人的讲述中,知道了事情的全部过程。

……

马蒂达睁开眼眸,白天在篷车上她已经休息得太多,无法压抑住旺盛的精力。

她挪下床,推开窗户,从二楼朝外张望,寂静的夜晚,灰色的建筑,隐约有风划过,如叹息般的沙沙声悄悄响起,转瞬间又渐渐地溶入了夜色的深处。

“赫本,小甜心。”和她睡在一起的芭蕊,睡眼惺忪地轻喊,“快过来,别着凉。”

“我睡不着,等爸爸的礼物。”马蒂达将上半身匍匐在窗台上。

“那把衣服穿上。”芭蕊爬起来,旅途的疲劳和不够充分的睡眠,让她的肌肉酸痛,脖子硬邦邦的,“年纪大了,身体开始不中用了。”她幽怨着望着木制墙壁上,因为春天的湿气,生长出的班驳霉菌,“就像块烂木头。”

芭蕊将一旁板凳上的外套和披肩,给马蒂达穿上。

“你的母亲,是怎样的人?”仔细抚平着披肩上的折皱

“妈妈……不记得了。”马蒂达有点恍惚地摇摇头。

幼年丧母,被父亲含辛茹苦地养大,因为某种原因分开,现在又重逢。团长的脑海里,浮现出这样的悲喜剧场景。

年轻时不觉得,但眼瞅着都快三十三岁,岁月的衰老,眼角多出的一丝丝皱纹,让团长渴望有个归宿。

像她这样混迹过风尘的女子,也什么可挑剔的,只要对方能给她带来安稳的感觉。

卡西莫多,倒是个很好的选择。

但这个男人,总躲藏在神秘的雾中,看似亲切随和,但谁也无法和他交心。

“你的过去,到底是怎样的呢?”芭蕊望着姑娘,仿佛凝视着自己的青春,想啊想啊,直到痴了。

夜,总叫人伤愁。

马蒂达突然把头伸到窗户外,“好象爸爸回来了。”她欢呼,跑出卧室,飞快地窜下小楼梯。

村口有人正骑着马徘徊,看不清楚是谁,只有模糊的阴暗影憧,“卡西莫多?”芭蕊连忙翻出梳子,想把头发弄整齐,再去迎接。

但没过一会,马蒂达惊骇地叫声传来,狂奔下楼的团长,只看到,至少有三个骑士,聚集在村口的道路上,互相交谈,其中一人,正把姑娘拉到坐骑上。

马蒂达挣扎着,但她的力气始终没男人大。

“来人啊,绑架!”芭蕊心急撩火地呼喊,声音惊动了骑士,他们朝团长扔下某样东西,很快带着姑娘,消失在道路的尽头。

……

“我们去镇上报警?这破烂地方连个治安队也没。”芭蕊焦急地对福兰说。

福兰捏捏手上的小钱袋,里面装满了金恺撒,这是绑架者扔给团长的。虏走马蒂达,还留下钱袋,不可能是肆虐的绑匪所为。对方仿佛暗示着:收下这些钱,别来寻找这姑娘。

“那些人,是什么打扮?”

“隔着段距离,夜晚视线也不是很好,但他们的马都是纯白色,而且训练有素,奔跑时不会像劣马那样嘶鸣。”劳伦说,他是紧跟着团长,从屋子里冲出来的人。

为什么三名骑士,会来绑架马蒂达?

福兰相信,能认出圣武士姑娘真实身份的,在拜伦不会超过十人。

而那些人,主要是安诺新派遣来教会分支机构的主教,如果是他们,根本不会如此行事。

按教廷的风格,那将是整编制的骑士团包围住这个小庄园。

除非……认错了人!

但红雀里,有谁值得他们这么做呢?

“马蒂达穿的什么衣服?”福兰问。

“和白天一样,但,多了件披肩。”芭蕊回忆。

“披肩?”福兰想起了,临走时,姑娘的话——“帕丽斯刚送给我的……”

那双没有老茧,宛若大小姐般娇嫩的手,浮现在福兰的脑海里。

而帕丽斯坐在角落里,显得很紧张,不安地把手搭在膝盖上,十指用力绞在一起,骨节处透着青白。

她似乎注意到了福兰的目光,很小的声音喃喃说,“我……我想,那些人,是来找我的。”

帕丽斯的这番话显然大出所有人预料之外,芭蕊团长惊讶地捂住嘴,“老天……”她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沉重地呜咽冲破了防线,帕丽斯低着头,眼泪汹涌,几乎是一字一句艰难地说,“我认识这个钱袋,银白的条纹,棕黄的底色,父亲家族的徽章,就是这个颜色。”

“家族?”福兰正在疑惑,这钱袋做工精良,料子也是昂贵的布料,似乎绑匪并不在意,会被有心人从其中看出蹊跷。

“嗯,黄底白条的胡桃花,达尔马克家族的徽记。”帕丽斯悲惨地笑了笑,“拜伦西部的一个男爵家族,也许在大人物眼中,不值得一提,但在我那可怜的母亲眼中,男爵,已经是很了不得的大老爷。”

很简单的伦理剧,某位贵族庄园里,当女佣的年轻姑娘,和她的主人上了床,虽然对方是个六十岁的老头,但华美的衣裳、精致的饮食,仆人们羡慕的目光,让那位姑娘,觉得老人脸上深邃的皱纹,也平滑得俊美起来。

这不算错,每个人都希望能生活得更好,并为此努力。

只是她错误地估计了自己的魅力,没多久,腻味了的达尔马克男爵,用几个小钱打发了她。

而姑娘,自暴自弃了一阵子后,发现有了身孕。

谁也说不清楚,这腹中的骨肉,是男爵老树开花,还是在自暴自弃滥交的日子里,某个男人的遗留。

“帕丽斯.达尔马克。”姑娘给孩子,取了这个名字。她如疯子样,向每个人宣布,这是男爵的血脉。

从小,帕丽斯长得就不美,颧骨高耸的脸颊上有不少小小的白麻点,男爵不承认,让一个不知道来历,日后也无和别的家族联姻价值的丑女儿,来分薄他的家产。

在帕丽斯四岁时,无法容忍的男爵,将她和母亲,赶出了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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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心阁炸药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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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遗产(三)

帕丽斯的这番话显然大出所有人预料之外,芭蕊团长惊讶地捂住嘴,“老天……”她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沉重地呜咽冲破了防线,帕丽斯低着头,眼泪汹涌,几乎是一字一句艰难地说,“我认识这个钱袋,银白的条纹,棕黄的底色,父亲家族的徽章,就是这个颜色。”

“家族?”福兰正在疑惑,这钱袋做工精良,料子也是昂贵的布料,似乎绑匪并不在意,会被有心人从其中看出蹊跷。

“嗯,黄底白条的胡桃花,达尔马克家族的徽记。”帕丽斯悲惨地笑了笑,“拜伦西部的一个男爵家族,也许在大人物眼中,不值得一提,但在我那可怜的母亲眼中,男爵,已经是很了不得的大老爷。”

很简单的伦理剧,某位贵族庄园里,当女佣的年轻姑娘,和她的主人上了床,虽然对方是个六十岁的老头,但华美的衣裳、精致的饮食,仆人们羡慕的目光,让那位姑娘,觉得老人脸上深邃的皱纹,也平滑得俊美起来。

这不算错,每个人都希望能生活得更好,并为此努力。

只是她错误地估计了自己的魅力,没多久,腻味了的达尔马克男爵,用几个小钱打发了她。

而姑娘,自暴自弃了一阵子后,发现有了身孕。

谁也说不清楚,这腹中的骨肉,是男爵老树开花,还是在自暴自弃滥交的日子里,某个男人的遗留。

“帕丽斯·达尔马克。”姑娘给孩子,取了这个名字。她如疯子样,向每个人宣布,这是男爵的血脉。

从小,帕丽斯长得就不美,颧骨高耸的脸颊上有不少小小的白麻点,男爵不承认,让一个不知道来历。日后也无和别的家族联姻价值的丑女儿,来分薄他的家产。

在帕丽斯四岁时,无法容忍地男爵,将她和母亲,赶出了庄园。

母亲总是絮絮叨叨地诅咒,“一个恺撒都不值的东西,要是你长得再漂亮点,说不定老爷会发发慈悲。给我个身份……”然后她迷幻地描绘着,当初在城堡里,连地上的毯子,都比现在的床要干净,走廊的墙壁上,挂着她不懂,但昂贵得要命的艺术品,薄胎的东方花瓶,那纯粹的瓷玉,在阳光下仿佛缓慢地流动着。还有那金箔制成地胡桃花……

“你是胡桃花的后代。”直到死。母亲还唠叨地叮嘱,慎重地将当年男爵的礼物,一件黄底白条。在花边上绣着紫色胡桃花的披肩,放到女儿的手中,也许,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到底谁是帕丽斯的父亲,但在幻想中,贵族家的小姐身份,总比某个清贫人家的丫头要好。

“后来,你就加入了红雀?”芭蕊怜悯地摸着帕丽斯的头发,她还记得。当初姑娘跟着巡回剧团的篷车跑,请求给一份工作。

相貌和身材,还有鳖脚地西部口音,不适合当个演员,团长只是良心发现,勉强收留了她。

那时候红雀混得蛮不错,是个中等规模地团子,连演员带杂工,足足有二十多人。

帕丽斯工作得很努力。也善于讨好他人,演员们换洗的衣服,即便在严冬,她仍然用有冻疮的手,仔仔细细地用凉水清洗,像仆人样,不偏不倚伺候着每一位演员。

很快,这个不起眼地丑丫头,就在众人心目中,留下了很不错的印象。

她们教姑娘化妆,教导她用粉笔和胭脂来弥补相貌的不足,教导她选择衣服颜色的搭配,教导她训练嗓音和舞台上如何微笑和运用眼神,没多久,姑娘就从杂工,升到了演配角的小演员。

半年时间,十三岁的帕丽斯,就在红雀站稳了脚跟。

连芭蕊团长也承认,有时候,努力,能战胜平庸的天赋。

“但为什么,达尔马克男爵,又要找回私生女呢?”劳伦问道,这也是大家正在奇怪的疑惑。

“我不知道?”帕丽斯摇头。

“既然知道了对方是什么人,那就好办了。”福兰语气镇定,“你们先去小镇租间屋子,暂时停留,我去达尔马克的采邑,探询下原因。

“那不报警?”

“没意义,对方是很坦然地寻回失散的女儿,虽然他们连女儿长得什么样子都不清楚,只是靠披肩来证明身份。”福兰说,“肯定发生了什么事,否则不会如此急促。”

※※※

达尔马克,以领主姓氏命名地土地,非常繁荣。

连绵的嶙峋丘陵和沙石让西部的土地贫唐,不适合开垦耕田,但这里有最珍贵的宝物:金矿。

从第一座矿脉被发现开始,“黄金!黄金!”以前拿鞭子抽都赶不来西部的人,纷纷汇集于此。农民们典押田宅,拓荒这放弃开垦地,工人扔下工具,公务员离开写字台,甚至连传教士也抛弃了他们的布道所,荒蛮之地在几年内,繁荣得像有几百年历史的大都会,所有被册封在西部的贵族家族,都富得流油。

据说,拜伦每一任皇帝,都想收回西部封地的所有权,但贵族长老院地势力,永远是皇权的制约,哪怕领地内没有金矿的家族,也不愿见到贵族的权利和传统,被皇室法令破坏。

否则那将是一个不好的开端,今天是西部,谁又知道,明天会不会轮到其它地方。

最后妥协的结果,西部以每年开采量的七成,作为税金,缴纳给国库。

皇帝们从不相信,那七成,会是真实的开采量,也许,实际上连五成都不到,但没人能证实。

再清廉的税官和统计员,西部的贵族们,也有办法,将他们拖下水。

天上闪烁的星星好象黑色幕上缀着的宝石。

丘陵的缓坡之上,威风的城堡被厚实的城墙和高耸塔楼包围,西部没有上好的石料,修筑这些建筑的大理石,都是从遥远的地方运送而来,光运费,就超过了它本身的价值。

庄园、跑马场、磨房,星罗地点缀在堡垒周围。

穿着盔甲的骑士不停巡逻,甚至可以说,这私人住宅,颇有点军事要塞的味道。

在西部,子爵家的房子,已经比得上内地,某些走下坡路的伯爵。

黄金给他们带来财富,以及争斗。

希伯·达尔马克子爵在书房见到了自己的表妹,他今年四十出头,满脸络腮胡子,“在传闻中,我不记得,舅舅的女儿有这么漂亮。”他打量着马蒂达,有些怀疑。

姑娘苍白着脸,缩在鹅毛毯子里,一声也不吭。

子爵把玩着那件披肩,“除了这个,还有什么能证实她的身份?”

“没有了,阁下。”虏走马蒂达的骑士之一说,“十多年前的事情了,如果不是路过黎明堡,发现有个姑娘穿着这件披肩,我们根本不可能在人海中,找到老阁下传言中的私生女。”

希伯子爵企图和自己的表妹沟通,但回答他的,是姑娘的牙齿和指甲,马蒂达像只受惊的小兽,不让任何人靠近。

“阁下,您的表妹,似乎脑子有问题。”骑士说,“和几岁大的孩子没有区别。”

“噢,这真让我难过。”希伯不在意,“该休息了,带她去卧室,如果继续哭闹,就给她吃点安眠药。”

等马蒂达在骑士脸上又留下几道血痕,尖叫着被拉出书房后,“表哥几年前,死在女人肚皮上后,舅舅后继无人了,唯一的私生女,还是个白痴。”他对一直站在书桌旁的管家说。

“这样不是很好?我们更容易控制。”管家恭敬地回答。

“但她真是舅舅的私生女?靠一件披肩,不能证明什么,也许抓错了人。”

“错不错倒没关系,关键是让皇帝殿下的御使承认:老达尔马克男爵还有继承人。”

“那位至尊的殿下,想方设法要收回矿脉的开采权,每位西部贵族,如果没有了直系继承人,他的采邑,将被国家收回。”希伯子爵为自己倒了杯酒,“只能是儿子或者女儿,连我这个侄子都不能继承。”

“西部最好的矿脉之一,就在老男爵的领地内。可惜他现在只剩半条命,指不准什么咽气。”

“黄金是属于达尔马克家族的,谁也无法夺走。赞美法典,即便皇帝,也无法公开违背律法的条例。那些,会让所有的贵族都感到恐惧,从而联合起来。”子爵说,“在舅舅去世前,我们得通过贵族法庭,迫使坦丁承认那位白痴表妹的继承权,当然,身为她的兄长,到时候,会派人协助她来治理领地。”

“您有这个把握?”管家参谋着,“毕竟,您只是个子爵,贵族法庭,会站在我们这一边吗?”

希伯胸有成足,“光凭达尔马克家族的力量当然不行,但,有人会帮助我们。”他拿起书桌上的信笺,信封上,烫着蜡封的印章,一朵尊贵的金雀花。

“莱因施曼家族的使者,已经在路上了。”子爵吩咐,“布置好客房,准备迎接我们的朋友。等她驾临,立即向贵族法庭申述。”

一条上等的金矿、繁华的采邑,都将由他在幕后操纵,希伯·达尔马克满怀希望地等候着那天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