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
《《异闻录》》 · 王雨辰 · 2026-07-25
可是我没看到那个孩子,我连忙说道,妇人忽然又冷笑了下。
呵呵,想不到他看上去慈眉善目居然也做这个勾当,看来我猜的没错,一个孩子值当不了那么多票子,可怜我的娃,居然做了种子。她的脸上闪烁过一阵嘲讽和悲戚之色,但也只是一瞬间,很快又回到那副冷漠的脸孔。
我不明白地望着她,她见我真的不懂,就继续说道。
生不出娃的家里就是少种子,种什么,得什么,你父亲把我的娃买去做了种子,好让你和你婆娘能生个出来。说完,她站了起来,转过身不再理会我,我还想问什么,却被她回绝了。
离开的时候,我听到房间里响起呜呜的哭声,撕心裂肺。
回家的路上,我想到了关于埋小鬼的说法——东南亚的赌场之中经常会买来刚出声的婴儿,然后让一些有道行的修士禁锢他们的亡魂,镇压在赌场之中,为赌场招财进宝,未能生有子嗣的家庭也会偷偷将小孩的尸骸埋在家外墙角,为家里做招财招子的看门小鬼。难不成父亲真的做了那事?我不敢在想下去,只能赶快回家,火车上我一闭上眼睛就能看见房子外面角落的草坪下有一堆新土,犹如一个坟。
难怪回来的时候草地长的更加茂盛了。我忽然想起有人说过,死人是最好的肥料,如果一块地上的花草长的很好,那下面一定埋了人。
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又是个懒洋洋的秋日下午,快到家的时候,我看到那孩子一个人站在庭院里玩耍。
他真是我儿子么?或者还是那个种子结出来的果子?我的脑子乱得很。
我猛的生出一种想过去抱他的冲动。阳光照在那孩子光滑如缎般的脸上红扑扑的很好看,他挥舞着像藕节样的手,仿佛在跳舞一样。
当我慢慢走过去,却看到高高伸展的手上,在阳光下显的有些异样。
我清晰看到原本被切去的六指好好的长在那伤口上,仿佛在嘲笑我的愚蠢一般。
孩子背对着我,他迎着太阳落下的常常黑影正好叠加在那个土堆上,土堆又开始耸动起来。我站的地方离孩子只有十米远,却宛如相隔天涯。
土堆中伸出的小手抓着孩子的脚踝,但孩子仿佛什么也感觉不到,那双手也是六指,却已经腐烂接近白骨。
我再也无法忍受了,那就是我儿子,我不允许任何东西抢走他,我扔下衣服和行李,冲过去抱起他,亲着他的小脸。
‘我认识你。’怀中的孩子忽然说道,话语和那天晚上听到的一模一样,他不安分地从我手里挣脱出来,冷冷地望着我。
‘我认识你,而且我把你的孩子吃掉了。’他哈哈地笑了起来,那笑容分外熟悉。
就像那个村子里的女人。孩子笑完后就晕了过去,我抱着他,看了看那手,又成了正常的五根手指。
父母和妻吓坏了,还好孩子很快又醒了过来,只不过依然躲着我。
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我在也无法人兽了,于是我拿出翻新草地的工具跑到外面。父亲仿佛知道我要做什么,猛的朝我冲了过来。
不要啊,他老泪纵横的拉着我的手臂,曾几何时这双手是那么强壮有力,但现在却如此软弱,我几乎感觉不到他的力量。
‘爸。我一定要解决这事。’说完,我将外套脱掉,大步走到外面对这那土堆挖起来。
父亲瘫倒在地板上,而母亲也尖叫着跑过来想阻止我。
‘你会后悔的!一定会!’母亲如疯子般诅咒着我,披头散发的样子非常可怕,我瞟了眼妻,她流着泪抱着孩子,她从来不不会阻拦我任何事情,在她眼里,我是永远是对的,绝对不会犯错的,就像父亲在母亲心目中一样。
只有那孩子,却咬着指头带着嘲笑和好奇的眼神望着我。
随着工具的翻动,草坪支离破碎的翻开了,果然,我找到了那个深埋的婴孩,虽然四肢开始腐烂,但脸部依然清晰可见,我小心的把那孩子的尸体拿出来。
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我扶着那孩子的脑袋,喃喃自语到。
当我将尸体缓缓脱离泥土的时候,忽然发现似乎被什么扯到了,低头一看,原来婴孩的脚踝处居然还有一只手,一只只剩下骨头的手掌死死的抓着尸体的脚踝。
居然有两具尸体?我回望母亲,她面无表情地望着我。
接着拂去面上的泥土,腐败之气更加严重。那下面是一具稍微小点的尸骸,似乎已经掩埋很久了。
我讲两具尸体都拿出来,用白布盖着放在草地上,阳光冷了下来,妻中小家伙一直盯着那尸体。
回到屋子里,妻和我坐一边,父母坐对面,在灯光下他们仿佛一下苍老了几十岁。
‘第二具尸体是谁?’我问他们。
‘你的孪生哥哥。’母亲低声说,我忽然震惊了,我何时有个哥哥?
‘我们家族向来只能有一个传接香火的后代,而不管如何,我们的家族都是生双胞胎,而其中一个就要作为镇宅和保护家族的兴亡而必须要活埋在家里的后院,绝不能有两个男丁同时存在,而且埋下去就不能再开启出来,否则家必败,你以为这些财富地位是怎么来的?那是你的兄弟,我的兄弟,你爷爷你祖爷爷的兄弟的命换来的,或者说,这本省就是一笔交易罢了。’父亲忽然如释重负地叹了口气。
‘你一直没有后代,我非常着急,所以从那个妇人处买了个孩子,我想你一定也知道了,同样,我把那孩子活生生埋了下去,造孽啊,多好的孩子,我只是希望作为种子可以让我们家开枝散叶,或许可以改变这该死的命运,但没想到还是双胞胎,但生出来却又只是一个,我实在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每一个活下来的男丁,都会沿用死去的兄弟的名字,表示已死一次,不会在被世间的命格所牵绊,当然可以做任何事情都一帆风顺。’父亲地垂着头,我很难相信一向被外人称道善良富有爱心的父亲居然会杀死一个襁褓之中的婴儿。
而这一切却又都是为了我。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母亲要去祭拜那个牌位,为什么那个牌位上的名字和我的名字一样。
我到底是谁,只是一个借着已经死去的兄长的名字活下去的人么?
‘家败了,家一定败了,罢了罢了,这样或者本身就太累了。’父亲忽然站了起来,摇摆着身体走了出去。
母亲一言不发,只是转身回到卧室,出来的时候拿着那个牌位。
那天晚上,我们把那两具尸骸和牌位都烧掉了,火光中我儿子的样子变的非常痛苦,并且大病了一场,病好后父亲的生意也开始一落千丈,我的工作也丢了,上个月,奇Qisuu.сom书两人先后过世,相隔不到一个星期,仅存的财产也用于为他们操办后事了。
现在的我只能靠着妻子微薄的收入支撑家用,当然,我还在一直找工作。”男人忽然开心起来,我很难想象一个人从高出跌落到谷底,经历这些事情还能笑出来。
“不过我很高兴,因为我儿子终于开口叫我爸爸了,有了他,做任何事情都有动力,我会一直努力下去的。”说完,他这才拿出自己的资料。
忘记说了,他是来报社招聘的。我有好的接过来,并告诉他最好收拾一下,下午再来见社长。他兴奋地走出去,临走前还热情的给了我个拥抱。望着他的背影我觉得对他来说,得到的远比失去的要多得多。(第八十三夜 种子完)
第八十四夜 魍魉
有些办公室里很少办公事,就像老板的或者营销部的,只不过前者指挥别人去外面办公后者被别人指挥,我在的地方不过十几平方米,除去打印机书桌电脑外所剩空间一目了然,还好大家很少同时呆在一起——除了周五的统一排版印小样之外。
也正是如此,我几乎和老黄是一个礼拜才见一次。
老黄并不老,也不姓黄。他是专门负责娱乐板块的,此人相当八卦,不过想想是职责所在,也就不觉得讨厌了。
但他老是喜欢讲黄段子,编辑部女职员多,久而久之就叫他老黄了,不过这人贵在讲究尺寸,不会太过,但凡高手都知道点到即止,老黄显然明白,所以只要别人脸上露出少许不耐烦或者厌恶就立即停下来,再加上平日里经常对人和善,爱帮忙,偶尔一些笑话倒也无伤大雅。
今天早上就我和他老的早,于是他只好拉着我说。
“知道我们记者的老祖宗是谁么?”老黄除了喜欢讲笑话,还喜欢问一些不着四六的问题。
我摇头。
老黄自然得意地告诉我说是张良。
这下我摇头都不会了,你瞎说,我马上回应道,但老黄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想当初霸王被困垓下不是唱歌么?老黄笑道。是啊,我忽然觉得自己有些被他忽悠了,不过既然无聊,就听他说吧。
他不是念着虞姬虞姬奈若何么?老黄说,是啊,我说,可那不是他怕自己女朋友落到有流氓之称的刘邦手里么?
你错了,人家其实念的是娱记,娱记奈若何,就是娱乐记者啊娱乐记者啊我拿你有什么办法。你想想,当时最有名的两个男艺人是谁?是项羽和刘邦吧,最有名的女艺人是谁?虞姬吧?所以张良就是对项羽的子弟兵报道说项羽和刘邦哪里是争天下,其实是争女人才打仗,这绯闻一夜之间就传开了,八千子弟兵当然那觉得不爽,于是都不愿意做这种没意义的炮灰,所以说张良是我们记者,准确说是娱乐记者的祖师爷啊。
我不禁哑然失笑,忽然仔细看起老黄来,斑秃的头顶,犹如一个足球一样,为掉光的头发毛绒绒的一块块挂在闪闪发亮的头皮上,虽然才小四十,人却憔悴的厉害,如同一截子曝晒多日的腌萝卜干,干巴巴的翻起褶皱的黄皮,也难他们比我们辛苦,而且经常被像鸭子一样赶来赶去,加上熬夜早起风吹日晒,还真以为摸点X宝就没事了洁白干净了可以当老白脸而不是老白干了那完全是自欺欺人了。
不过最近看见他却发现不仅仅是脸,仿佛整个人都有点奇怪。
他没结婚,准确地说是刚离婚,他们那个部门离婚是家常便饭,换老婆比换底片勤快,有时候搂着相机的时间比搂着女人长,这恐怕除非对方能长成相机一样否则都不会开心的。
可是我最近每次听见他接电话总能传出一阵阵的婴儿的声音,有时候是哭声有时候却是笑声。
我曾经问过他是不是用了那种小孩声音的铃声,但他却说没有,而且还奇怪地说他压根没听见。
最有意思的是,老黄似乎越来越高兴,他的运气很好,有几则大新闻都被他独家捕捉了,最夸张的一次一个小有名气的男明星深夜上街急着如厕,一时没找到就随意躲墙角解决了,结果这也被他拍到了。简直是神了,后来这男明星要告他,老黄不在乎,官司打下来两人的都红了,男明星被找去拍疏通尿路的利尿药物广告,据说广告词是斟酌了许久,有说是我的地盘尿我的,也有提议是尿一尿十年少,最后反倒是老黄的那句喝了某某肾宝,尿到天荒地老被采用了。两人后来还成了好友,只是那明星央求老黄拍拍小便也就罢了,其他事情给留点脸面,于是老黄也一夜之间成为报社的台柱,报纸发行量猛增。一个多月来几乎所有重大事情发生他都在场,不过大家问起来他都只是说运气而已。
想想他上个月还因为一篇报道失实,闯了大祸,还好社里念他资格老才抹平了过去,其实是事主没什么背景罢了,这世道就是如此,富人的汗比穷人的血要值钱。据说苦主出事前还打了个电话给老黄,老黄接都懒的接。
也可能霉运走到头了吧,所以现在一路风光。
看着老黄接过电话又火急火燎地出去了,我不禁笑了笑。
老黄出门不久,他抽屉居然又传来了手机的声音。我只好翻出来赶快追下楼,但老黄已经不见人影了。
当我只好自己接了电话。
话筒里面只有一个婴儿的哭声,非常刺耳,我喂了半天,哭声却越来越大。
我是对这听筒的,但哭声却感觉从后面,或者说从四面八方传过来,将我包围起来。
我觉得有些不对,立即合上了电话。
这时,自己的电话居然响了起来,刚接居然是老黄,可他不是没带手机么。
“欧阳啊,和老总说下,晚点出大样,我又拍到好东西了,就这样,我不多说了。”说完,电话就挂了。
这么说我手里的电话不是老黄的。
但那个手机显示的却正是老黄家里的电话。想想现在没事,忽然有种恶作剧的感觉——难不成老黄偷偷的金屋藏娇,还多了个娃娃,估计刚才是那女人打的,听着是我声音就不敢说话了吧。
想到这里到也解释的通了,老黄家我也认识,很久没去,干脆去拜访下。而且要在老黄回家之前到,一想到到时候老黄惊愕尴尬的表情我就想笑。
周末只是例行的三校,工作不多,我招呼一下就往他家赶了。
老黄住在报社新盖的职工楼,他资格老,正好赶上最后一班自费集资,房子不贵,但也不实惠。
典型的小两室一厅,他搬家我去帮过手,不过以后就没去过了,那时候他还没离婚,不过从两人关系来看也不远了。
老黄不愧是娱乐记者,除了口才好外经常打官司也让他最后离婚上法庭游刃有余,结果房子被他争取到了,前妻则愤愤不平的扬言要报复,老黄不以为然,说要报复他得排队买票,有这功夫还是去搞张奥运门票实在点。
说话间我就来他家了,按了按门铃,毕竟好是要见新黄嫂,我稍微提了些水果和蛋糕,可是门却不见开。
我又按了下,不过这次时间比较长,站在厚厚门外的我几乎都能听到里面的音乐声了。
楼道里一个人也没有,我像木头一样杵在里面。
当我以为里面没人的时候,门却又打开了。
摆好例行的笑容,低着头刚想把提的手酸的食品袋子交接过去,冷不丁却发现眼前一个人也没有。
但门却是开的。
这下轮到我尴尬了,只好喊了句我能进来么?喊过数句觉得有些不耐烦,心想和老黄蛮熟,怎么他找了个这么不懂规矩的女人。
还好房子布局和那次见没多大变化,我找到双拖鞋,提溜着走进去,讲礼物放在一张铺着玻璃的四方木桌上。
我原以为开门的人可能躲在门口,可当我带上门却依然没人。
整个房子不大,几乎可以一目了然。但我始终感觉不到有人在,我又喊了几句,回应我的只是自己的声音。
“或许新嫂子耳背吧,但那孩子不可能也睡的如此死吧?”我纳闷起来,于是踮着脚走进内房。
房间一个是空的,放着一些杂物和旧家具。
另外一间只是一个单人床,那床我认识,还是我上次帮他从旧货市场淘来的。床旁边只有一张书桌和摆放在上面的电脑。我没有看到半点关于女人或者是小孩的衣物。
当我抓身想要去厨房看看时,忽然听到身后一阵悉悉索索和吞咽咀嚼食物的声音。
回头一看却只发现满桌子的食物渣滓,蛋糕和水果都没了。
即便是吃东西比赛,这也太快了,或许说,人,是不能吃那么快的。
现在这房子只有厨房和厕所没看过了。那东西只能躲在这两个地方。
厕所不大,里面什么也没有,厨房也只是几平米,不过早台下有很多大柜子。
我一个个柜子打开,无非是锅碗瓢盆和暂时不用搁置起来的厨具。不过最后一个柜子旁边却散落着一些黄色的犹如小米一样的蛋糕屑。
我将手慢慢伸过去,刚想打开柜子,大门却响动起来。
老黄来了。我只好赶紧过去。
你在这里做什么?老黄吃惊地望着我,他一头的汗,脸上还有被烟熏的乌黑,手里小心的握着相机。
这不你把手机落办公室了,我也很久没来了,所以顺便送过来,不过有人帮我开门,但进来后却什么都看见啊。我故意把啊字拖的很长,老黄脸色有些不妥。
谁叫你进来的?说不定是我自己门没锁好,还好是你,要是贼就玩了,看来我虽然一无所有,家中还是要养条狗。
老黄,你家里到底养了什么?我猛地追问一句。
没,没什么。老黄有些慌张,我看见他手里好像提了带什么,趁他没注意我一把拉过来。
让我看看你买了些什么,中午我就不走了,在你这里混口饭吃,我的饭字还未出口,袋子里一股腥臭变扑鼻而来,我急忙对光一看,里面居然都是血淋淋的内脏。
“你买这个做什么?我记得你说过最讨厌吃下水的。”我将袋子扔给他。
“不关你的事!”老黄有些生气,一下把我推到大门口,还指着桌子上的垃圾骂我。
“你这哪里像来做客的,把我家弄得乱七八糟,快走快走,我收拾完还要赶下午的文字稿。”接着不由分说就把我扫地出门了。
我嘟囔着回了报社,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老黄一定瞒着我什么,而且应该和他最近出色的表现有关,或许他怕我知道和他竞争。
但那天后,老黄照例是一个星期来我这里拿小样,但不再和我说话更不再和其他人说话,接手记时候的婴孩苦笑声音居然也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我仿佛听见两个老黄在说话,犹如双声道或者回声一样,不同的是一个苍老些一个却异常稚嫩。
老黄依旧是到处抓新闻,或者说新闻到处抓他,他几乎抢了报社所有栏目的摄影记者的饭碗,他到蛮不在乎,每月领取丰厚的报酬。
只不过,他脸色越来越难看了,原本头上还残存的几块绿洲也全面凋零了。眼圈黑黑的,皮肤也由黄变的搅拌了水泥的砂粒色了。
终于有一天,他拉住了正要出门的我。
来,来我家好么,就晚上,我有事情告诉你。
我早预料到这结果,但没想到这么快。
下午下班后,我买了点卤菜,再次和老黄一起回家。路上我特意没让他坐车。
到底怎么回事?想让我帮忙就最好别隐瞒。我问老黄,老黄一副欲言又止的神态,最终才哽着嗓子慢慢说起来。
“我开始还以为拣到个宝贝,可是现在看来它已经紧紧粘上了。”老黄的声音带着哭腔。
“那次事后我差点丢了工作,老总和同事也压根不拿正眼瞧我,加上年纪大反应慢,跑新闻也跑不过那些年轻人了,于是天天酗酒,一次我酒醒后却发现一件怪事。
我去背包掏手机,却发现有两个。
都很像,我分辨了好久才找到自己的,因为另外一个外壳又一点被碰掉的痕迹,正当我纳闷的时候,手记忽然响了,里面是个女人的哭声,她的声音断断续续,我根本听不清楚,但主要意思还是明白了,她要我照顾她孩子。
我听的莫名其妙,就把手机挂了,可是没多久我听到一阵小孩的哭声,非常凄惨,当时是深夜,我一个人躺在床上,到处找声音的来源,最后居然是在背包中。
我把背包所有的东西都抖落出来,最后有一个黑色的手掌大小的家伙一出来就嗖一下不见了,我吓了一跳,还以为是老鼠,赶紧拿来本书想追赶。
房间的光线不亮,我发现那东西在高速地运动,而且还在不停的哭泣着,声音越来越大,心中郁闷非常,于是我大吼一声别嚎了!
那家伙居然停了下来,这时候我才看清楚它。
整个身体是黑色的,就像涂了煤渣一样,长而尖细的耳朵高高竖起,样子犹如小孩子,但却小的多,最令我不舒服的是它的眼睛像充血一样诡异的跳动着红色。手脚四肢如同壁虎的一样,牢牢吸附在天花板上,扭过头盯着我看。
而接下来让我更惊讶的是,我居然听见了刚才自己的那一声吼叫。
别嚎了!
和我的声音一摸一样,就如同录音机回放一般,不过仔细停还是带点稚嫩,那小家伙仿佛很高兴,不过似乎只是会这一句,接着又开始发出婴儿的哭喊声。当我手足无措的时候,那电话又响了。
‘你看到我孩子了么。好好喂养它,它会帮助你的,记住,别让它轻易说话,因为它说出来的都会成为现实。’说完,电话就挂了。
为了让那个家伙闭嘴,我也没多想,随便找了点吃的——比如我吃剩下的面包或者饼干。小东西一见我手里的吃的,马上跳了下来,趴在我手里狼吞虎咽,吃完后就不动了,仿佛睡着一样。
我猜想估计是一种有钱人的宠物吧,这年头钱多了烧包,那些贵妇人都喜欢与众不同,养些阿猫阿狗都无法满足她们了,不是这样说么,不走性感就要走性格路线,于是蛇啊壁虎啊蚂蟥蚯蚓之类的什么都来了,眼前的估摸着也是一种会模仿人声的不知名动物罢了,既然这么想,我就让它睡一夜,然后明天再去找它的主人。
但我想错了。
半夜的时候它忽然叫了起来:“楼下有人被车撞了!”它不停的重复这句,可当时还是凌晨两点不到,我被它吵的烦躁,于是想下楼去超市买瓶啤酒,结果居然发现超市老板出来倒垃圾的时候真的被车子撞了,于是我稀里糊涂成了他救命恩人——这一带的人很早就睡,他被断了的肋骨刺进肺部,根本喊不出来,要不是我下来,他必死无疑。
这件事后我开始相信那女人说的话了。果然,所有还未发生的新闻它都能预先知道,我只需要那好相机在制定地方等待便是,下面的事情你也知道了,我靠着所谓的预言,一下成了社里的名记,而那小东西胃口也越来越大,口味也越来越怪,最喜欢生吃那些动物的内脏。它说的每一件事情都毫无例外的发生,有时候,我还真怕它冷不丁说一句我快玩完了之类。
而最令我不安的则是最近这段日子。
它居然会长大,由一个婴孩逐渐长大了!”老黄说到这里,几乎全身都再发抖,他添了添嘴唇,喉结一上一下的滚动。
“长大?”我奇怪地问。
“是的,它甚至开始慢慢变成一个成人,而相貌却,算了,我说不出来,你和我回家就知道了。”老黄忽然加紧了脚步,我抬头望了望,已经到了那栋楼前了。
开门的时候老黄手都在抖,好不容易打开,里面却一股子臭味。
外面的灯光还没消散,我感觉到臭味来自客厅的一个角落。
一个黑乎乎的人影蹲在那里,不停的往嘴巴里塞些什么。
它似乎发觉了,猛的跳起来,像猴子一样敏捷,但又如老黄所说,如同壁虎一样趴在对面的墙壁上,伸出黑色的舌头,警惕地望着我。
我惊奇的发现,除了那对长耳朵和鲜红的眼睛,这个怪物居然长的和老黄一摸一样。
我回头望了望老黄,有些无语。老黄则摇头苦笑。
无论如何,我得走近点看看,抱着这种想法,我向前探了一步。
“你会摔倒。”那家伙居然说话了,而且俨然是老黄平日惯用的强调口吻。
还没等我反应,果然脚底一滑,啪地摔在地上,我顾不得揉屁股,看了看地面,没有任何东西,我居然是莫名地摔了一跤。
墙壁上的“老黄”咧开嘴笑了笑,缓慢的爬行到我身边。
到了近处,我更觉得它嘴巴里的臭味非常浓。
“它天天倒要吃这些生的内脏,还最喜欢等腐烂以后再吃。”老黄强忍着走过去,提起墙角被血浸透的塑料袋。
“我真的快发疯了,每天对这一个酷似自己的人。”老黄一边说,忽然一只手伸进袋子,他几乎是下意识的在做一样。
我吃惊地望着他用手拿起一片破碎的猪肝,毫不犹豫就的往嘴巴里塞。我连忙大喊一声,冲过去打掉了他手里的东西,这时候老黄才如梦初醒似地望着我。
“我,我到底他妈的在干什么?”老黄看见满手的血污痛苦地喊道。
“你在喂养我,你吃就等于我吃”那家伙居然笑嘻嘻地回答。这次他没在爬行,而是跳下来,如正常人一样走到我们面前。
“你看,你就是我,我就是你。”像极了老黄的家伙一边说着,一边揉搓着自己的脸。
它的脸在剧烈的老化仿佛是在水中揉搓着的一块烂布。
而老黄的脸居然也在慢慢的变化,眼角的皱纹慢慢的延伸出来,就像一只无形的手缓慢的割过去似的,而老黄的呼吸也渐渐沉重起来。
“我要死了。你也要死了。我就是以后的你,我所看见的听见的就是你以后看见的,听见的。”它依旧是用着老黄的声音,但无比的苍老。老黄忽然暂时清醒了过来,发疯似的痛哭起来,接着又冲进了厨房。
他的手里提着把菜刀。
我来不及阻止,因为菜刀明显不是砍向我,这种情况下老黄的眼睛看不到一个人。
因为我发现他的眼睛也变成红色了,和那个怪物一样。
手起刀落,仿佛拆卸零件一样,“老黄”被老黄剁碎了。第一刀就砍掉了脑袋,以后的每剁一刀,那怪物都在呵呵地笑着,地上滚动的头颅却依旧说着话,犹如背诵经文。
“你杀了我,就是杀了自己。我的样子就是你以后的样子。”重复多遍后,头颅最终还是不转动了,伴随着黑色如同粉末状东西洒遍了整个房间,那些断裂的残肢都融化掉了。我打开客厅的窗户,风灌满了这里,没多久,客厅里又恢复了干净,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没事了?”老黄好像得救了,虽然他看上去更老了。
可是他口袋里的手机又响了起来,老黄犹豫地接了,但接完后脸色更难看。
我听见手机传出一个女人的哭声,老黄把手机递给我,在我耳朵边听到的只有一句话。
“你杀了我,又杀了我儿子么?”翻来覆去的就只有这么一句。即便是隔着那么远,我也听得异常清楚。
“你走吧,让我一个人安静下。”老黄不再出声,我安慰他几句,只好回去了。临走前,我不放心,拿走了他的刀,而他犹如个木头人一眼,靠着墙坐着,抱着头低声哭泣。
我没有回家,而是去了报社,还好这时候依旧有人值班,我调出了总社的以前的存档。
关于老黄上次社内处分的存档。
原来那次老黄报道了一位未婚怀孕的少女,而她原本是希望借老黄老求助社会来向社会求救,并希望让那个不负责任的男人悔悟,但老黄擅自把她的照片登了出来,并将女孩写成了富商的情妇,按照老黄平日的逻辑说,既然有照片就要上照片,要不脸白拍了,这样才显的真实。结果很显然,女孩是外地打工者求诉无门后跳楼自杀,死了人,多少闹大了,不过还好在这个城市连个熟人都没有,老黄的责任也就不了了之了。
但是,据说那天女孩是半夜跳的楼,临死前她打了个电话给老黄,不过老黄根本没去接。
而且尸检的时候,肚子里的孩子不见了,只是在尸体双腿下面有一道延伸很远的血迹,就如同爬行过一般,而那个手机也不见了。
女孩有照片,就是老黄照的,同时还有另外一张,不过是尸检官拍的,老黄的那张清秀可怜,而死去的那张也没多大变化。
只是眼睛通红而已。
我关上电脑,不知道明天老黄能否还能来上班。或许,即便他还能来,也不过是个躯壳而已,魂早没了。
至于是什么时候,到底是今天,还是女孩临死的那夜,我说不上来。不过即便是娱乐记者似乎却也在经常制造悲剧,究竟是娱乐了那些读报纸的人,还是娱乐了自己,那就不知道了。(第八十四夜魍魉完)
注:魍魉 ,木石之怪,亦有说为山川之精。状如三岁小孩,红眼长耳,赤黑色,喜欢模仿人声用以迷惑人。
换季感冒了,加上感觉越来越力不从心了,似乎真的很难有好的想法,昨天打算写一个关于在身体上活动的纹身的故事,结果偶然发现一个日本小说家已经写过鸟,只好作罢了,或许更新时间会越来越长,希望见谅,如果有好的题材,欢迎邮寄到我邮箱
第八十五夜 狼凝
十月初四,忌行葬动土,宜远行。
久未曾接到那个男人的消息了,像风一样的人总是让人难以捉摸,猛然间失去了那些刺激的事情过着普通的生活,让人觉得如同缺盐少料的菜肴一样淡而无味。不过最近我收到了一个邮包,不大,只有两个烟盒大小。
邮包还夹带着一封信,这次没有用电子邮件呢,我拿着信有些莫名的兴奋,向来觉得摸在手上有着光滑木香质感的纸张才是真的信,那些1和0代号组成的东西,已经悄然把我们传统的文化吞噬了。
纪颜的字很漂亮,不过他的信和他的人一样,向来是略去那些无关紧要的枝节,直奔主题。
(下面是信的内容。)
原谅我许久未曾联系你了,因为我对那个神秘的制作脸谱的人越来越感兴趣,虽然我只是大体知道他的去向,但我相信,只要沿着这个方向,总能遇见一些奇怪的事。
一直沿着北走,我来到了一座生长着茂密树林的大山,这里的山路不像南方那样崎岖坎坷,北方的山比南方的大气许多,只是非常陡峭。不过,当我路过一片树林的时候,却忍不住停下了脚步。
我并非第一次爬山,更不是初次看见树林,但却发现这里和其他地方不同,树很多,却很稀疏,而且都是桦树,一片片的白桦林很漂亮,但总觉得有些异样,于是我和李多停下来看着那些树,脚底下踩着厚实的落叶。
偌大的林子里非常安静,连风声都没有。我发现,似乎每棵白桦树的皮都被剥过,俗话说人怕伤心树怕剥皮,既然种了树,何必去剥皮呢。而且这些树大都有十余米高,少说都是种了好些年了,灰白色的树干和几乎光秃秃的枝杈让我觉得有些荒败。
可是当我仔细查看时,发现那些枝杈并非光秃秃的。
向外延伸的枝杈上挂着一个个灰布袋子,有新有旧,但大小都差不多,而且几乎每棵树上都有,整个树林犹如结满了“果实”一样。
我和李多当然十分好奇,想知道那些袋子里究竟挂了些什么。袋子似乎很沉,几乎把树枝压弯,但白桦树质坚硬富有弹性,就像本来就是用来挂重物的。
这“果实”究竟是什么?好奇心让我们在这一带停留了下来,既然想知道真相,自然要询问当地的人。
在这里过活的人以猎户为主,北方山林里的活物不少,手艺好的猎人多半是饿不着的。
不过人烟到底稀少了点,我们走了很久才看见少许炊烟。
一座有些简陋的普通木房外面,站着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男人,他半披着一件花斑兽夹袄,里面套着一件灰色粗棉袄,正在整理房子外面晒的干肉条和玉米棒子。他长着粗黑的络腮胡子,大嘴时不时地朝外吐着白雾,一双薄扇大的手非常灵活地整理着杂物。我在他身后喊了声大哥,他一激灵转过身来,带着疑惑的眼神望着我们。
高大的北方汉子看见我有些惊讶,可能很少看见我们这样穿着的人,突如其来的客人让他很高兴,却也有些慌乱,这反而让我和李多不好意思了。
“很久,很久没和外人唠了,瞧我舌头都有点不利索了。前些日子冷得忒邪乎,我和孩子娘就在房子里窝了起来,反正前些日子打的獐子和风干的鹿肉还很多,这不你们来巧了,我炉子上正炖着山蘑菇汤呢,喝了暖暖身子吧。”他很高兴,兴许的确是很少与人接触了,显得非常热情,我和李多推辞不过,只好喝了些。这个山里的猎人自称顺子,顺子的老婆刚下山去取那些过冬的衣物。
“我们是过路人,想找个地方休息一下。”我向顺子解释道。顺子望了望我和李多,忽然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您知道这一带的树上为什么都挂着一个个袋子么?”我将汤放下,笑着问道。
顺子的脸色变了变——虽然他的皮肤被山风吹得如同冻裂的柿子,但我仍然觉察到了一丝不快浮现在他脸上。
“这是我们族的规矩,我虽然跟您不熟,但看您的样子也是个敞亮人,您既然到这地界了,遇见我,算是我俩的缘分,有缘份就是哥们儿,您既然问到这事了,我也不和您打哑谜。摊开了说,那些袋子里装的都是娃,都是未满三岁就走了的娃娃。”顺子的话让我很吃惊。
“那为什么不埋了他们,则是吊在树上?”李多奇怪地问。顺子摇摇头,抖了抖身子,狠狠地吸溜了一口浓浓的蘑菇汤,长吐出一口热气。
“这您就不懂了吧。我们老祖宗都是满人,赫哲族,未长大的孩子死得早,是不能埋土里的,大家一般用桦树皮把孩子的尸首包起来,然后放在袋子里持在白桦树的高杈上。因为孩子魂嫩,钻不出土来,埋了的话以后就生不出来了,挂高高的,是好让孩子的魂早点散开,去别家投生去。”顺子一边说着,一边黑着脸瓮声低头念叨着,越到后面声音越小,犹如即将熄灭的蜡烛。
这时候我才明白过来,为什么我看着那白桦林觉得不树,那苍凉的感觉不像树林,倒像是一座座坟堆,一株株坚硬的白桦,仿佛是那些早夭孩子的墓碑一般。
“山里就您一个人?这都冬天了,不冷么?而且好像也没什么动物活动啊。”我问顺子。
“我不是在打猎,我是在等人。”顺子忽然冷了声,板起脸站了起来。我见他不再说话,只好闭嘴。
山里日头沉得快,尤其是冬天,仿佛白天的时间只有一下子。很快,入夜后寒气更加溢出来。顺子出外看了看,建议我们留下来,虽然衣物不够,但是好歹可以生火驱寒,否则这种天气下山,一定会冻出事。虽然顺子的表情老大不情愿,但他实在不放心我和李多这样下山,还是让我们留宿。
我和李多同意了。
当最后一抹光从天边擦去,我望了望那远处的一片片白桦林,枝头的袋子依然醒目。
我们三人围着热腾腾的火炉,喝着蘑菇汤,聊着天。顺子告诉我们可能他妻子没那么快回来,要等到明天早晨。
顺子的木屋摆设很整齐,并不大,最多不过十几平方米,东西很少,只是在地上铺了层厚厚的由兽皮和棉被混凝土拼的床垫子,在墙壁上还挂着猎枪,角落里有一些铁质的陷阱,像铁夹子,倒蹄刺,还有个中间凹陷的四方炭炉。虽然简陋,却也一应俱全。
顺子告诉我们,这大山更像是他的家,或者说是他父亲。顺子的爹也是个猎人,顺子的祖父也是,世世代代都是,他们向大山索取,但更敬畏大山,对山神和狩猎之神总是敬畏有加。他们坚信所有的大型动物像狗熊、老虎都是有灵性的,所以不能直呼它们的名字,而用其他词代替,像狗熊叫“大爷”、“爷子”,考虑则到“大虫”,顺子说,很久没打到过大的家伙了,上个月只是打了只野猪。
“山里的生气越来越少了,采菇的、摸参的、捕蛇的,一汪汪的,一到开春就呼呼啦啦来一片,山里都糟蹋得不成样子。”顺子气鼓鼓地抱怨。或许对他来说,城里人和他本就属于两个不同的种族,他当然无法理解为什么那些人要不远千里跑到山里来破坏他安宁的生活。
我们聊到深夜,顺子似乎越来越焦躁,终于,当听到门外传来一阵特别的铃铛声时,他才露出释怀的样子。
顺子直起身,缩了缩脖子,打开了木门。
门外闪进一个人影,一个比顺子矮上半头的男人走进了屋子。
他戴着一顶大大的皮帽子,身上穿着和我们类似的羽绒服,背着一个书包大小的口袋。
“怎么,还有人在?”那男人望了望我和李多,口气颇为不满,顺子立即赔笑向他解释说我们是过路的旅者。
“过路的?该不是也是来惦记这山里的东西吧。”那男人冷笑了一下。我看不清他的容貌,只能依稀瞧见嘴边浓密的八字胡。
顺子见他的语气不好,连忙把那人推搡出去,两人似乎在寒风里嘀咕着什么,没多久,顺子走了进来。
“你们早点睡吧,那人是我一亲戚,他昨儿个就在跟一“老爷子”了,我这就和他去,如果走运,明天你们能吃上熊肉了。”顺子从墙上摘下枪,又不知道从哪里翻出一盒子弹,套上皮毛皮衣,顶着风跟那人出去了。
想想觉得好笑,他居然让我这样一个刚认识半天的陌生人独自守着他的家,这在像你我这样的城市里的人看来,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
可是我又能偷走什么呢?
或许拥有得越多,就越怕失去。
我老老实实地照顾着炉火,李多睡着很香,让我很放心。
想起顺子的话,总觉得这种时候,两个人一把枪去猎杀狗熊,实在不可理解。门外呼呼的风声中偶尔夹杂着几声悠长尖锐的狼嚎,一声声直让人起鸡皮疙瘩。
或许,顺子只是在敷衍我。但是我又不能离开,别说山里野兽多,就是炉火也要好生看着,万一熄灭非冻死不可;而我也不能带着李多一起去,更何况要在黑夜追踪一个当地的猎人,无疑在说笑。
可是,整整一夜,顺子都没回来。
天刚亮,我就和睡醒的李多一起,决定去找顺子。
清晨的山风稍微柔和了些,不知道为什么,找着找着,我们又来到了那片白桦林。
树枝上的袋子依旧沉甸甸地挂着,我很难想象里面装的居然是一个个小孩。
那些布袋,从外面根本看不清里面东西的形状,我忽然想到,难道真有这么多孩子早夭么?
白桦最高每年长一米,五十年就要进入衰老期限,这一带原本没有密集的人口,也没发生过什么重大的灾荒兵乱,怎么可能同时死去这么多孩子?可是那袋子装的究竟又是什么?我看着头顶高悬的布袋,忍不住爬上了一棵最矮的白桦。
李多在树下有些担心,一个劲儿劝我下来,而我也知道,万一真的是孩子的尸体,我这么做,被人发现是要犯众怒的。
可我还是解开了其中一个袋子。
袋子很奇特,是那种缩口袋,一边牢牢地固定在树杈上,而只要将袋子提起,口子就自动展开,放下去又勒紧了。袋口有着数排深浅不一的凹槽,有点像装订机订过的样子,但我更觉得像是牙印。看上去已经挂了几年了,有点沉,我使劲提了起来,往外扒拉下来一截子,露出一段东西来。
里面装的不是孩子。
那是我无法分辨的一种东西,黑糊糊的,有些类似酱过的牛肉,但又带着一股子特殊的腐败气味。我把布袋全部褪下,这才觉得似乎很像人体的某个部位。
应该是除去了手腕的断臂,只是放置时间过长,已经完全风干了,紧绷在骨头上的皮肤布满了一道道的肉缝,并且脱水蜷曲了起来。我将断手放回袋子,按照刚才的样子又重新放好。
李多小声问我袋子里是否是孩子,我摇摇头,但又不想明说。回头望了望整座树林,难道说上面挂着的不仅有孩子,还有被肢解后的人体么?或许顺子没有说清楚?
我听说过天葬水葬,还没有听说过树葬。
当我和李多满腹狐疑地回到小木屋的时候,却发现顺子站在门外,他眼睛里全是血丝,像一头猛兽一样盯着我们。
“你们去哪里了?”顺子劈头就问,我笑着回答说只是四处溜达一下。
“溜达没关系,只是要小心,这附近狼多,尤其是孤狼。”顺子叹了口气,嘀咕了一句。
“孤狼?”我问道。
“就是被狼群驱爱出来的雄狼,多半是威胁到了狼头地位的那种刚成年的狼,或者是已经没有捕猎能力的狼。说是孤狼,但其实都是两只两只的,一般是没什么经验的搭配一只老狼,就如同师徒一样。这种狼很凶,你们最好小心。”顺子转身进了屋,我们也随他一起进去。
一进屋子,我忽然看见什么熟悉的东西,原来是屋子角落的陷阱上多了个包,那包的样子好像在哪里见过,最后我想起来,昨天晚上来找顺子的那个八字胡就是背着这包。
顺子见我盯着包,笑了笑。
“没跟到,估计是那家伙眼拙了,他执意要去追,所以暂时把包搁这儿了。本来让你们吃顿山里的烧熊肉是我们的规矩,不过天冷得厉害,我这样的老猎户也抓了瞎。下次,下次你们来,我一准给你们备好。”我笑着答应,并感谢他的热情。顺子的解释很合理,但我却发现包上有血迹,擦拭过的血迹。
顺子执意留我们再住几天,说在山上做个伴,也好等他老婆来,不过我们还是拒绝了。
顺子送了我们一程,直到看不见木屋了,他才开始回走。但我并没有继续走,而是嘱咐李多去山下的小镇上等我。
因为我必须再回那白桦林一趟。
即便是中午,一踏入那片林地就觉得光线暗淡了,或许是高耸的白桦枝叶遮蔽的缘故,那一个个饱满而低垂的布袋子高悬在我头顶,一想到里面都是人体的残肢,我不由得一阵恶心。
古有纣王建酒池肉林,但那还都是挂着烤熟的肉而己。
果然,我在地上堆积的几乎腐败的树叶上,发现了几滴不易察觉的血迹,血的颜色很新鲜,我跟随着血迹来到了一棵高达近六米的白桦树下。
在半树腰挂着几只布袋。虽然我的爬树技艺不算高超,但还是勉强上去了。
我打开了离我最近的一个袋子,那一下我几乎失手摔下来。
里面是一颗人头,一颗血液凝固的人头,还有那撇八字胡。
但是让我惊诧的不是这个人头,而是同时在袋子里啃食人头的东西,那颗头的左脸几乎被吃光了,露出灰白如瓦砖的骨头。
一只半个手掌大小,裹着灰白坚硬短毛的幼狼对我拿走它的食物颇为不满,嗷嗷地叫唤起来。
我将袋子放回去,正准备下来,却发现树下多了一只狼。
一只体型非常庞大的狼,高耸而尖锐的耳朵兴奋地抖动着,在我看来,残酷的冬季是不可能有如此强壮的狼的,缺少食物是冬天的特征。
不过,它真的缺少食物么?我回望了一下满树林的肉袋。
狼半蹲在树下,昂起头望着我,不时地伸出舌头舔舔嘴巴。当我注视着狼眼的时候,忽然感觉身体一阵僵硬。
它的眼睛犹如墨绿色的宝石一般迷人,中间闪烁着奇怪的光芒。
“别看它的眼睛!”我听到顺子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但身体已经不由自主地滑落下来。
就算我不被狼咬死,三米的高度也会把我摔得够戗。
还好地面厚厚的落叶救了我,再加上落地姿势不错,我没有大碍。
大狼看了看顺子,朝天低吼了一声,转身走了。
惊魂未定的我看着顺子走过来,他的手里没有猎枪。
“你一走我就想兴许能到这儿寻到你。还好,它对你没什么胃口。”顺子似乎也吓得不轻。
“你能告诉我这到底怎么回事么?”我喘着气,扶靠着树干爬起来。
“先回我家再说吧。”顺子叹了口气。
在屋子里我喝了口热茶,舒服了很多,刚才出的汗几乎又瞬间结成了冰凌,后背扎得生疼。
“他们死有余辜!”未等我问,顺子忽然狠狠地将拨火棍摔了一下。
“我曾经有个闺女,别提多水灵了,长得像极了孩子娘,但她一岁的时候被狼咬死了。”顺子咬着嘴唇说道。我没吭声,他过了好久才又继续说下去。
“我们和这里的狼世世代代都有着看不见的规矩,我们从来不猎杀在群的狼,只捕杀那些老狼或者孤狼。狼群连熊瞎子都不惧,我们虽然是猎户,但其实还不及它们捕猎技术的一半。”
“可是这些年,一群群不知道哪里来的东西,居然上山挖参杀狼,而且专杀幼狼,他们剥下幼狼的皮和眼睛去卖钱,却将尸首留在狼窝里。狼失去幼仔后像疯了一样,于是它们报复我的闺女,孩子娘抱孩子上山的时候,狼群围住了她们,孩子就那样在她面前被咬死,于是她也疯了,现在还在山下待着。”
“我也去拼命地杀狼,但换来的是这附近更多的孩子被咬死,还有大人们,于是我忽然想到了,祸根不是狼,而是那些上山来的人。”顺子忽然抬起头看着我。
“于是昨天的八字胡……”我试探着问他。
“哼,他是来捕幼狼的,我不过是带他去了狼窝罢了,这里的狼喜欢把没吃完的尸体咬断,然后在冬天,和幼仔一起放在那袋子里。”
原来那树林也是狼的储藏室,我暗想。
“这里的狼会爬树?”我惊讶地问顺子。
“如果我告诉你它们还听得懂我们的话,你是不是觉得更不靠谱?”顺子冷笑着说。
“你要知道,我们不过在这山里待了一百多年,而它们打有这山开始就在了,而且,刚才那情况你不能看它的眼睛,这里的山狼在捕食猎物前,会看着猎物的眼睛,那时候猎物会血液凝固而导致动弹不得。猎人捕狼,哪怕打死以后都先将狼眼用布包起来,这个就叫狼凝。”顺子说。
“而那特别的眼睛,也正是那伙家伙追寻的最主要的目标,幼狼的眼睛比红石头都贵。”我听完后默然地点点头。
“其实,你在白桦林看见的那些布袋,是很早就有人挂人去的,那天我没说完,大家觉得,早夭的孩子让狼吃掉,可以使狼的家庭兴旺,同时我们也是。所以刚才那狼一来是吃饱了,二来,它也不会吃我。”顺子咧开嘴笑了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
这次,我是真的离开了,我真的很希望不要再有人去打扰顺子的平静生活,包括那个狼群。
顺子在我临走的时候送了我一件礼物,那是他从偷猎者的遗物上拿来了,他从来不去贪那些人的东西,因为当地人觉得死人的东西很不吉利,不过这个,他留下了。
所以我将它转送给你,希望你会喜欢。
我读完信,看了看那盒子。
盒子里是一颗圆形的东西,玻璃珠大小,半透明的,我将它拿了起来,对着早上初升的太阳望过去,我似乎看见了一些东西,是一座大山,或者还是一片林立的白桦树。
顺子执意留我们再住几天,说在山上做个伴,也好等他老婆来,不过我们还是拒绝了。
顺子送了我们一程,直到看不见木屋了,他才开始回走。但我并没有继续走,而是嘱咐李多去山下的小镇上等我。
因为我必须再回那白桦林一趟。
即便是中午,一踏入那片林地就觉得光线暗淡了,或许是高耸的白桦枝叶遮蔽的缘故,那一个个饱满而低垂的布袋子高悬在我头顶,一想到里面都是人体的残肢,我不由得一阵恶心。
古有纣王建酒池肉林,但那还都是挂着烤熟的肉而己。
果然,我在地上堆积的几乎腐败的树叶上,发现了几滴不易察觉的血迹,血的颜色很新鲜,我跟随着血迹来到了一棵高达近六米的白桦树下。
在半树腰挂着几只布袋。虽然我的爬树技艺不算高超,但还是勉强上去了。
我打开了离我最近的一个袋子,那一下我几乎失手摔下来。
里面是一颗人头,一颗血液凝固的人头,还有那撇八字胡。
但是让我惊诧的不是这个人头,而是同时在袋子里啃食人头的东西,那颗头的左脸几乎被吃光了,露出灰白如瓦砖的骨头。
一只半个手掌大小,裹着灰白坚硬短毛的幼狼对我拿走它的食物颇为不满,嗷嗷地叫唤起来。
我将袋子放回去,正准备下来,却发现树下多了一只狼。
一只体型非常庞大的狼,高耸而尖锐的耳朵兴奋地抖动着,在我看来,残酷的冬季是不可能有如此强壮的狼的,缺少食物是冬天的特征。
不过,它真的缺少食物么?我回望了一下满树林的肉袋。
狼半蹲在树下,昂起头望着我,不时地伸出舌头舔舔嘴巴。当我注视着狼眼的时候,忽然感觉身体一阵僵硬。
它的眼睛犹如墨绿色的宝石一般迷人,中间闪烁着奇怪的光芒。
“别看它的眼睛!”我听到顺子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但身体已经不由自主地滑落下来。
就算我不被狼咬死,三米的高度也会把我摔得够戗。
还好地面厚厚的落叶救了我,再加上落地姿势不错,我没有大碍。
大狼看了看顺子,朝天低吼了一声,转身走了。
惊魂未定的我看着顺子走过来,他的手里没有猎枪。
“你一走我就想兴许能到这儿寻到你。还好,它对你没什么胃口。”顺子似乎也吓得不轻。
“你能告诉我这到底怎么回事么?”我喘着气,扶靠着树干爬起来。
“先回我家再说吧。”顺子叹了口气。
在屋子里我喝了口热茶,舒服了很多,刚才出的汗几乎又瞬间结成了冰凌,后背扎得生疼。
“他们死有余辜!”未等我问,顺子忽然狠狠地将拨火棍摔了一下。
“我曾经有个闺女,别提多水灵了,长得像极了孩子娘,但她一岁的时候被狼咬死了。”顺子咬着嘴唇说道。我没吭声,他过了好久才又继续说下去。
“我们和这里的狼世世代代都有着看不见的规矩,我们从来不猎杀在群的狼,只捕杀那些老狼或者孤狼。狼群连熊瞎子都不惧,我们虽然是猎户,但其实还不及它们捕猎技术的一半。”
“可是这些年,一群群不知道哪里来的东西,居然上山挖参杀狼,而且专杀幼狼,他们剥下幼狼的皮和眼睛去卖钱,却将尸首留在狼窝里。狼失去幼仔后像疯了一样,于是它们报复我的闺女,孩子娘抱孩子上山的时候,狼群围住了她们,孩子就那样在她面前被咬死,于是她也疯了,现在还在山下待着。”
“我也去拼命地杀狼,但换来的是这附近更多的孩子被咬死,还有大人们,于是我忽然想到了,祸根不是狼,而是那些上山来的人。”顺子忽然抬起头看着我。
“于是昨天的八字胡……”我试探着问他。
“哼,他是来捕幼狼的,我不过是带他去了狼窝罢了,这里的狼喜欢把没吃完的尸体咬断,然后在冬天,和幼仔一起放在那袋子里。”
原来那树林也是狼的储藏室,我暗想。
“这里的狼会爬树?”我惊讶地问顺子。
“如果我告诉你它们还听得懂我们的话,你是不是觉得更不靠谱?”顺子冷笑着说。
“你要知道,我们不过在这山里待了一百多年,而它们打有这山开始就在了,而且,刚才那情况你不能看它的眼睛,这里的山狼在捕食猎物前,会看着猎物的眼睛,那时候猎物会血液凝固而导致动弹不得。猎人捕狼,哪怕打死以后都先将狼眼用布包起来,这个就叫狼凝。”顺子说。
“而那特别的眼睛,也正是那伙家伙追寻的最主要的目标,幼狼的眼睛比红石头都贵。”我听完后默然地点点头。
“其实,你在白桦林看见的那些布袋,是很早就有人挂人去的,那天我没说完,大家觉得,早夭的孩子让狼吃掉,可以使狼的家庭兴旺,同时我们也是。所以刚才那狼一来是吃饱了,二来,它也不会吃我。”顺子咧开嘴笑了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
这次,我是真的离开了,我真的很希望不要再有人去打扰顺子的平静生活,包括那个狼群。
顺子在我临走的时候送了我一件礼物,那是他从偷猎者的遗物上拿来了,他从来不去贪那些人的东西,因为当地人觉得死人的东西很不吉利,不过这个,他留下了。
所以我将它转送给你,希望你会喜欢。
我读完信,看了看那盒子。
盒子里是一颗圆形的东西,玻璃珠大小,半透明的,我将它拿了起来,对着早上初升的太阳望过去,我似乎看见了一些东西,是一座大山,或者还是一片林立的白桦树。
第八十六夜 插班生
最近的信好像特别我,我又收到了一封,不过这次是初中同学的聚会邀请。其实几天前我就在报纸上看到了,和以前的聚会不同,这次组织者力求做得轰轰烈烈,路人皆知。
将近十年未曾提起的日子忽然像倒垃圾一样被翻找出来,我努力回忆他们的相貌,避免一下子见面的尴尬。
即便如此,我还是有很多人叫不出名字,我相信他们也和我一样,因为大家能记得的只有少数印象深刻的风云人物,像我这样默默无名的人,实在不值得占用大脑的存储空间。这种情况下,大家都会非常有默契地长长地哦一声,然后大笑着拥抱,接着说你不就是那谁谁谁么,对,就是谁谁谁。
虽然我对这个班级没有半点好感,留有印象的人也屈指可数,但依然抱着好奇的想法去了。
当然,有些人,比如我前面说的风云人物,大家还是记得的。
宋易就是其中一位,他当时是班长、学生会主席,成绩优异的他还是运动健将,这样的人很难让人忘记。如果当时年级里某个男同学傻了吧唧地站在一堆女生中间说宋易这小子是谁啊,马上会幸福地死在千手观音掌下。
一如众人的预料,宋易也是混得最好的,据说由于条件优秀,加上他家厚实的政治背景,他已经是市委最年轻的机关秘书了,这就是所谓的前途不可限量的人。不过宋易也是个非常谦和的人,他热情地同大家拥抱,甚至可以准确地叫出每个人的名字,这让大家受宠若惊。他的相貌相比以前更加成熟、大气,直看得女生们依旧是眼带桃花,而我等也只好摇头,感叹原来这世界还是有完美事物存在的。
“欧阳,哈哈,好久没见,现在都是大记者了吧?”我不是太习惯拥抱,当他扑过来的时候我伸出了左手。
“不错啊,你还记得我是左撇子嘛。”宋易热情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寒暄几句后我入了席。我回头望去,身材修长的宋易站在门口多少显得有些落寞,他左顾右盼,似乎在等什么人。
同学会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吃,所以我免去了前面的烦恼,几乎是踏着点来。席间大家吃得很尽兴,但更多的则是询问各自的状况,相互发着名片。坐在我斜对面的是当年班里的刺头,虽说我们是重点班,但其实也就比其他班要重点罢了——别的班五十多人,我们七十多人,人多基数大,自然考得好的也多。所以班级里也不乏害群之马。
刘霍凯就是其中一个,当然,大家叫得更多的名字是“祸害”,不过也就是小孩子顽皮。他身上沾惹到一些地方痞子的习气,在班上没人不怕他,几下没说好就饱以老拳,只是对宋易非常尊敬,不敢造次。他现在倒混得不错,据说还是公务员,也真难为他单位,还能供得起他这尊佛。此君脾气十年不改,依旧是大大咧咧的,只是整个人肥了一圈,头上也秃了不少,想必长期饭局不断,嘴唇带着暗紫色,脸颊也像发好的两片香菇,耷拉在嘴边。宋易似乎对他很礼貌,开席前还特地给了他一玻璃杯酸奶,说是常年喝酒对身体不好,开席先暖暖胃。刘霍凯有些不情愿,不过还是喝下去了。
菜一道道端上来,直到端来一盘海带丝,海带切得很细,细到让人很不舒服,也很嫩。刘霍凯起初还好好的,忽然脸色一变,盯着那盘海带发呆。
“吃啊,老刘。”旁边坐的人见他发呆,推搡了一把,没料到刘霍凯嗯了一声,还是不动筷子。
“你们不觉得那海带丝很古怪么?”刘霍凯忽然说道,他的声音很低,一下便淹没在了高声笑谈中。我听见了,笑着问他为什么。
“不觉得那盘海带丝像一堆死人的头发么?”刘霍凯依旧低声说着,似乎想躲避什么,又像是怕被谁听见。
我望了望那盘海带丝,黑糊糊的一片,的确很像是头发,我仿佛还可以透过那些头发看到里面埋藏着一只死盯着我的眼睛,或许是刀工过于精细了,也可能是心理作用,我顿时吃不下了,胃口大倒,心里相当后悔听了祸害的屁话。
“逗你哪,欧阳,没想到你还和以前一样那么天真,真他妈容易上当。”刘霍凯忽然抬起头高声笑着,接着挑起一大筷子海带丝塞进嘴巴里。
大家跟着笑了起来,我无奈地摇摇头,果然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宋易忽然瞪了刘霍凯一眼,刘霍凯尴尬地笑了笑,低头猛吃。只是我再也没有了胃口,只吃了几片烤鸭。
酒席刚到一半,刘霍凯站起来去小解,但是他没迈开几步,忽然脸色大变,双手按住自己的喉咙,似乎被什么东西卡住了,接着跪在地上剧烈地咳嗽。
我走过去想扶起他,可是刘霍凯的身体很重,仿佛粘在地上一样,他的呼吸越来越沉重,脸色也变得闷红起来。
大家纷纷围过来,有的说估计噎住了,也有的说可能是犯病了,但刘霍凯自己却一句也说不出来。他只是看着宋易。宋易铁沉着脸,一边吩咐人去打120,一边望着刘霍凯。
宋易的眼神冰沉如铁,或许,从政的人都是如此吧。
刘霍凯开始剧烈而又痛苦地挣扎起来,他四处张望着,忽然扑向餐桌,谁也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只见他拿起切烤鸭的小刀,犹豫了一下,但是很快便切向了自己的喉咙。
那刀虽然小,却极其锋利,只一下,便割开了喉管,鲜血如注般喷洒出来,大家下意识地退开,生怕血飞溅到自己身上。
所有人如同看戏一般把刘霍凯围成了一个圈子,120虽然打了,但还要等上一段时间,我也不知道该做什么,于是去拿餐布想按住刘霍凯的伤口。当我穿过密密麻麻的人群,拿着东西冲到刘霍凯身旁打算为他包扎的时候,却惊诧得说不出话来。
刘霍凯把手指头伸进自己的伤口,往外拼命地抠着什么,他的呼吸声越来越重,但又非常沉闷,如同破了的鼓风机,发出呼呼的声音。
我不知道他在干什么,在场的人完全惊呆了,即便是在电影里,大家也没见过这种情形。
刘霍凯从自己的喉咙里掏出了一堆黑色的丝状物,我知道是刚才的海带丝,但我觉得更像头发。
鲜血浸透了地毯,可地毯是红色的,也看不出来什么,只有等血干了,才能看到一片黑色。
医生来的时候都大吃一惊,虽然把他抬上了车,但还是摇头。我也知道,即便是按住被割开的喉管,也最多只能活半小时,而刚才刘霍凯流出的血就足够致命了。
宋易一言不发,但是我看见他低垂在身体两侧的手在发抖。
刘霍凯就这么死了,他本就圆胖的脑袋似乎憋得更加肿大,眼睛翻了出来,像极了死掉的胖头鱼。好好的同学聚会被搞成这样,实在晦气,虽然说祸害活千年,但刘霍凯才三十不到就去了,看来古语也未必准确。
刘霍凯的暴毙让酒店吓了一跳,至于后面的事情那就是他的家人与酒店的纠葛了,我就不得而知了。反正酒席不欢而散,大家都败兴而归。有几个女孩子多愁善感地哭了,不过很快就转头谈论化妆品去了。
事实就是如此,你很难解释刘霍凯在大家心里到底是什么位置,或许家养的宠物暴毙,都会比他的死更加让人伤心吧。
但是我回去之后,意外地接到了一个女人的电话。
作为班花,胡悦的确很难让人忘记,记得整个初中我只和她说过几句话而已。她为人并不高傲,甚至可以说非常温和,只是成绩并不佳,或许美貌与智慧难以兼得并不是说漂亮的女孩就一定没脑子,而是她们为漂亮所累,花在其上的时间太多了。大家智商都差不多,你花的时间少,成绩自然好不了。在宴会上我看见她沉默地坐在一边,并没过多地招摇说话,所以也不曾注意了。
不过她能给我电话,倒让我非常惊讶。
因为我和她接触并不多,我初中换了三个班级,胡悦这个班实际上我只待了小两年,算长的了。
“能出来一下么,我有话想对你说。”胡悦的声音很好听,但是却带着战栗,似乎很冷,或许说应该是很害怕。
我晚上没事,能去见见美女也无所谓,不过我忽然想起,在酒席上胡悦看见刘霍凯总是躲躲闪闪的。当刘霍凯死去的时候,他只看着两个人,一个是宋易,一个就是胡悦。
我依稀觉得这两人似乎和刘霍凯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甚至怀疑以刘霍凯的能力,根本无法做公务员,或许,他可能抓着了宋易的某些把柄。但是宋易依旧单身,何来把柄之有。
胡悦把我叫到了离她家不远的公园。冬天依然非常寒冷,南方的湿气即便穿了盔甲也能慢慢渗进你的骨头,我只有加快步伐,好让自己暖和一点。
胡悦身着黑色大衣,穿着皮靴,背着包站在灯下,和十年前相比,显得更加成熟了。
“你找我是为了死去的刘霍凯还是宋易?”职业的习惯让我开门见山地问她。
胡悦笑得很勉强,脸色苍白,在路灯下我看着觉得非常不真实。
“刘霍凯死了,那不是偶然。”胡悦小声说着,如果不是四周寂静,我几乎只能看到她薄薄的嘴唇扇动了几下而已。
“我之所以找你,是因为只有你是可以信任的。”胡悦抬起头,带着祈求的表情望着我。
“我不明白,如果需要我帮忙我会的,但为什么说只有我是可以信任的?”胡悦的话让我很诧异。
“因为,我要你陪我去趟母校,就是现在。”胡悦思考了一下,终于说道。
我没有拒绝,虽然我觉得这个要求很荒唐,但我认为表面看去即便是最怪异最荒谬的事情,绝对有它的理由和合理性,不必去强行追究,真相永远会在海水落潮时浮出来。
很久未曾来到母校了,虽然白天的时候有人提起去看看,但想想学校还在上课就作罢了。其实我觉得大可不必来了,因为十年前的建筑物几乎一样都没留下来,我们所希望的作为心底留念的东西已然不在了。
但胡悦依旧在寻找什么。
她把我带到了一片空地前,我依稀记得这片地就是我们曾经的校舍,只不过已经变成运动场了。
夜晚的校园很安静。
我不惧怕走在安静的山间小路上。
但是我惧怕待在这种反差极大的地方——白天非常喧闹,但夜晚却空无一人,本来就冷落的地方不会让人恐惧,但曾经有人的地方会,因为你会在心底去对比。
或许我们害怕的不是黑夜,而是人。
“你到底想告诉我什么?”空旷的操场很冷,我跺了跺脚。胡悦低着头,看着月亮。
“你是初二转来的,所以,你不认识那个人。”胡悦的声音犹如月光一样散开,洒落在银白色的地面上。
“有些人生来就是给人尊敬和羡慕的,像宋易,有些人生来让人厌恶和惧怕,如刘霍凯,可是还有一些人,或者说这种人更少,生来就是被人欺辱和发泄的。”胡悦斜靠在操场的塑料栏杆上,双手提着包放于身前。
(下面是胡悦的口吻。)
你可能无法想象,整个班的人都去欺负一个人是什么滋味。我们所谓的重点班在外人眼里是那么风光,可其实承受着更大的压力,压力不可怕,但可怕的是如何去释放和发泄。
繁重的功课和家长的期盼让那些孩子有些变了,当他们发现欺负同龄人比玩游戏、打篮球、大吼大叫更能发泄自己的情绪时,就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去做,而这种事情,是会上瘾的。
开始,我们只是一些恶作剧,是的,班里的女孩子也参与了,其实无非是撕掉他的书,偷走他的笔或者别的什么,选择那人作为对象,也不过是因为他看上去如此的懦弱和胆怯。
如果,如果当时他生气或者反抗了,或许事情不会演变到那个地步。
但是他默默忍受了,甚至对我们还施以痛苦的微笑,这纵容了我们,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无论对他干什么,他都不会生气,不会告诉老师。
事情越来越过分:在水里放粉笔,在他的盒饭里放沙子,圆规扎手,辱骂,殴打。我们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可能都是孩子,可能有时候邪恶和天真只是一线之隔。
刘霍凯做得最过分,有一次他拿着偷来的电动理发刀,强行当着全班的面把那孩子的头发全部理干净,而且,还强迫他把头发吞了下去。
(胡悦的声音有些颤抖。“头发?吞了下去?”我吃惊地望着胡悦,很难想象这些所谓的优秀的干部或者富家子弟居然会做这种事,他们一面残忍地折磨着自己的同学,一边又在家里扮演着乖乖仔、乖乖女的角色。)
他终于愤怒了,但已经晚了,虽然只是简单的一句怒吼,但丝毫没有让大家住手,反而引起了变本加厉的报复。
日子一天天过去,只有在考试的那几天,大家忙于复习,他才可以稍微舒服一些,而考试一结束,他又沦为大家放松的玩具。
可是我们忘记了,那时候我们毕竟是孩子,我们不知道玩具也会坏的。
(胡悦的声音开始混乱而可怕,声线忽高忽低,我难以相信她那美丽的红色嘴唇还会说出什么。她稍微平静了一下心情,继续说下去。)
期末考试后,我和宋易还有刘霍凯的几个兄弟非常无聊,于是刘霍凯提议把那个人喊出来玩。
于是由我来打电话,把他叫了出来。
果然,他来了,他看着刘霍凯后有些畏惧,不过看到我和宋易也在,又稍稍放心了些。
在班里,只有我和宋易没有过多地欺负人,只是经常在旁边看笑话,偶尔太过分了也会阻止一下。
因为宋易不屑,而我则不忍。
他很小心地说着话迎合我们,但还是说到了宋易。
宋易的母亲,其实是未婚生子的,这点知道的人不多,宋易很忌讳这个,据说他的生父是一位高官,而母亲则是宋易父亲的保健医生。
于是几个人开始打他,打完之后却还是不解恨。
那时刘霍凯问有什么新奇的办法来玩玩,宋易推了推眼镜,望着躺在地上的那个人。
“活埋看看。”宋易笑了笑说。
我一开始吓坏了,后来才知道只是把整个人的身体埋进土里——那段时间学校在维修校舍路面,土被翻动过了,那几天要过节,所以工程队也撤了,不过即便如此,我们还是累得一身大汗。
他无助地恳求我们不要这么做,但大家只是笑嘻嘻的,仿佛在做游戏一样。
(“那当然,对你们而言,玩具没有发言权。”我冷冷地说,胡悦愣了一下,叹了口气。)
我们只是让他的头露在外面,这样,远远看去仿佛一个人头摆在那里一样,大家还找来一些石子垒在他面前,装作祭拜的样子,接着哈哈大笑起来。
谁知道天开始下雨了,冬天的雨很冷,我们忘记了埋在土里的他,一哄而散跑回家了,可他还雨里大喊,叫着“别离开我”。
等到我们想起来赶回去的时候,他已经没有反应了,脸冻得通红,歪着脑袋望着天空。
这次大家真的吓坏了,甚至平日里和小霸王一样的刘霍凯也跟傻子一样没了言语,只是宋易依旧低头不语。
宋易说,既然是放假,学校里又在施工期,应该没人看到,干脆将他埋进土里。
这个提议得到了响应,我们把他挖了出来,又重新埋进去,而且尽量将坑挖深些,并且远离了本来要施工的地方。
我永远记得那个傍晚,低矮的校舍旁边,几个少年满头大汗地挖着一个大坑,旁边躺着一具早已经冻僵的尸体。
就这样,那人消失了,班里没有发生任何异样,大家只是稍微有些不舒服,觉得没有欺侮的对象了,压力更大了。再后来,他的父母来闹过,但也不了了之。
再后来,你转来了,大家以为你会是第二个他,不过没想到你却和他不一样。
(胡悦说到这里,忽然看了看我,我没有说话,只是望向别处,她叹了口气,继续说。)
虽然初中、高中甚至大学毕业,十多年过去了,那个梦魇却一直纠缠着我们。我和宋易交往过一段,但后来分手了,因为他要娶市委办公厅主任的女儿,但他警告我,不准把那事情抖搂出去,还为刘霍凯和他几个哥们想办法安排了工作。可是就在上个月,也就是埋下那孩子的日子,我们都收到一封奇怪的信。
信上说,他活得很好,那天他并没有死,只是身体暂时假毙过去了,不过醒来后他不愿意再回来,一个人去了远方生活,现在他过得很好,并希望宋易开个同学会,大家好好聚聚,因为他说要不是那次的经历,他也不会改变了,反倒是要感谢我们几个,再说,都是孩子时干的荒唐事情,自然不必追究。
所以宋易搞了这个同学会,并且力求每个人都到,但他却没有来。后来的事情你知道了,刘霍凯死了,同学会结束后,我越来越害怕,我知道很快会轮到我了,我对宋易这么说,但他不相信,并且说今天晚上他会亲自来翻找尸体,如果不在,自然没那么多事情。
胡悦终于说完了,接着,看了看表。
“我不明白,既然有宋易,为什么还叫我来?”我奇怪地问她。
胡悦望着我,缓缓地说:“因为今天我看到,只有你,真的想去救刘霍凯。”
我望了望胡悦,笑着说:“希望你没找错人,其实,我很胆小。”胡悦也笑了笑。
我们等了半小时,依然不见宋易。
但胡悦收到一则短信息。
短信几有几个字——救我,在教室!
胡悦吓呆了,我和胡悦立即跑向教学楼。
一间间找过去,却不见宋易,最后胡悦说,不如去和以前班一样的教室看看。
果然,看见一个人躺在课桌上,胡悦马上冲了进去,我也跟了进去。
胡悦刚刚靠近那人,却马上倒了下去。我想过去看看究竟,但感觉手臂一阵刺痛。
课桌上的人爬了起来,手里握着一根筒状物。
“还好,还好多带了些。”这是我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强烈的灯光刺痛了我的眼睛,原来我还在教室,但手已经被反绑了。
眼睛还有些迷糊,但可以分辨出前面站着一个人。
是宋易,他依然满脸骄傲地望着我。
“幸亏我做事从来都留一手,所以我从我母亲那里多带了两支针剂。你放心,只是普通的七氟烷混了些中草药罢了,最多让你暂时麻痹一下身体,我没料到胡悦居然带了你来,看样子她似乎预感到了什么。”宋易冷笑了一声,从地上把绑住的胡悦拉起来。
“你知道么,校舍的翻修工作是我进行的,我以保留学校那棵百年古树的理由没让他们去动那块地方。我经常梦见他,不放心就去看了看,结果尸体还在,而且居然栩栩如生,甚至他还在生长!生长知道么?那已经不是人了。刘霍凯已经死了,他几个哥们也死了。我知道杨起死了,当年就死了,他死了十几年了,可尸体根本没腐烂,连头发指甲都在生长。我把尸体挖出来了,就在这里。”宋易抬起胡悦的头,我顺着宋易的眼神望过去。
在我左边的墙角坐着一个人,仿佛睡着了一样,头发和指甲很长,看不清楚相貌。但是我看到那人的右臂上,被割去了一块肉,伤口还没完全好,继续渗着血。只是他的体型很小,别说是与宋易相比,就是娇小的胡悦也比他大一号。宋易开口道:
“我不想死,更不想失去现在的一切,下个礼拜我要结婚了,我不想让你再纠缠我,包括那个该死的不停敲诈我的刘霍凯。”
“于是我忽然一闪念想到了个办法,一个借杨起来除掉你们的办法。”
“你知道么,我祖上学医,知道像杨起这样死而不腐的尸体有多么神奇,只要吃下他的皮肉,远比那些所谓的下蛊要管用得多,而且关键是什么都不会留下,没有证据,一点都不会有。”
“所以开席前我给了刘霍凯一杯酸奶,混合着杨起血肉的酸奶。当时我还要装着期盼杨起能来的样子,真是可笑。还好那个笨蛋想都不想就喝了下去。本来想让你也喝了,不过想想如果酒席上同时死两个人,还如此诡异,多少有些不妥,所以,我就把你叫到这里。”
“我没想到,当刘霍凯发作的时候我有点害怕,但更多的是兴奋,原来这东西真的有效,杨起的仇恨让刘霍凯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有了这个,我想除掉谁就能除掉谁,一点痕迹不留,谁也不会再敢说我是没爸爸的野孩子,再也不会有哪个无能的废物骑在我脖子上对我颐指气使了!”
宋易英俊的脸变得狰狞起来,我完全不认识他了,或许说,我压根没认识过他。
“来,亲爱的,不会有痛苦的,喝下去就没事了,就当是我对你最后的爱。”宋易拿起一杯水强行灌进胡悦的嘴巴里,后者竭尽全力反抗,却没有用。
那水杯的底部,沉淀着一缕缕如同丝状物的皮肉,水泛着浑浊的暗褐色。
我的脚还是麻木的,但还是想挪过去。
但我没有动,因为我发现有人先动了。
坐在我旁边的那个杨起,或者说杨起的尸体,踉跄着爬了起来,走向宋易。
宋易没有看到,他背对着杨起,只是想把水灌进胡悦的嘴里。
但他从胡悦更加恐慌的眼神里觉察到了什么,他的手抖了一下,水倒进了胡悦的嘴巴和鼻子里,呛得她剧烈地咳嗽。
宋易放开了捆绑着的胡悦,呆滞地望着杨起。
杨起撕下手臂伤口的肉,塞进了宋易的嘴巴里,并让他吞了下去,然后就瘫软在地上,尸体迅速腐烂了,只剩下一具骸骨。
宋易拼命地往外呕吐,但一点用也没有。
他的双手按在课桌上,忽然剧烈抖动了一下。手指头开始冒出一滴滴血珠,在灯光下晶莹发亮。
从他的每根指头里都突出了一根针,那种圆规上的针头。
宋易就这样被固定在了课桌上。
接着,他大张着嘴,对着我,还在努力向外呕吐。这次,他的确吐出了一些东西。
一只骨瘦如柴的细长的手指头渐渐从宋易的嘴巴里伸出来,接着是整个手臂。
蜿蜒柔软如同一条黑蛇。
那只手臂上还残留着伤口,很多被针扎过的密密麻麻的伤口和淤紫的伤痕。
手臂伸向了摆在宋易旁边的教学用具,它拿起了一只巨大的圆规,并且将有针的部位对准了宋易的喉咙深处。
宋易看着,惊恐地喊了起来,虽然听不清楚,但可以勉强听出是在喊胡悦和我救他。
胡悦已经缩到墙角不会动了,而我的麻醉效果仍然没有退去。
圆规缓缓地伸进了宋易的喉咙。
鲜血开始一束束地从宋易的嘴里喷出去,他的身体开始剧烈地抽搐,手指头上的针也被弄歪了。
当圆规扎进去三分之二的时候,宋易不会动了。
当脚开始有些许知觉的时候,我过去解开了胡悦的绳子。
“我,我也会死么,和宋易一样?不,不要,我不要死。”胡悦惊恐地望着我。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随意安慰了几句。
事情如此结束,让很多同学非常感慨,他们未曾说什么,只是暗自担心,担心得对吃喝相当注意了。许久不见,都日益苗条起来。
胡悦也渐渐从那次的惊吓中恢复过来,只是好像变了个人,少言寡语。我偶尔会和她通通电话,她有些失神,总是说着同一句话。
“为什么,为什么我会没事呢?杨起不会这么简单放过我的。”
我无法回答。有段时间很忙,就无暇顾及,待缓过来的时候,胡悦消失了,问了很多人都不知道。
终于,在纪颜父亲的笔记中,我偶然看到一段关于不腐尸的记录。
“人死而不腐,非常理,有异格,脱六道而无法转生,唯有妇人食其血肉,体内形成胎儿,方可轮回再生。”
我终于知道杨起为什么独独放过了胡悦,或许宋易的疯狂举动,都是杨起安排好的。
只是,我不知道胡悦会有一个怎样的结果,笔记没有再说下去,或许,她在某个角落,等着把杨起生下来,或者说是杨起等着自己再次回到这世上,只不过是以另外一个身份罢了。
十二年前的那些天真的孩子,无法知道和理解那时的无心举动会对一个人产生怎样的伤害,而杨起如果能反抗,能坚强起来,或许那天的同学会我会看见一个和大家一样性情开朗的年轻人。
我将笔记放回书柜,自己手臂上的针眼依稀在目,却又已然看不清楚了。
第八十七夜 露白
纪颜几乎保持着每星期一封信的习惯,我也逐渐开始适应了,每次拿到信,我都知道又会看到一个奇怪而有趣的故事。
(下面是纪颜的信。)
从北方南下,我一路上都在查找那个怪人的消息,当然,更重要的是见识那些异事,这个世界即便是我,也有太多无法理解的东西。
天气骤冷,不过由于到了长江以南,与北方相比还是要暖和一些,只是李多没适应,反而感冒了,我们不得不在一个小镇上停留下来。
这是一个典型的南方小县城,弯弯曲曲、高低不平的狭窄小巷子,两边是宅门高耸的人家,水墨色是这里特有的标准色,墨绿色的房门、黑瓦、青砖与江南的雨很好地映衬在一起,宛如画境一般。每天早上白色半透明的雾气与炊烟相互缠绕交叠,还有空气中弥漫着的江南特有的水气让我感觉非常惬意。
镇上的人虽然不及北方大汉热情豪爽,总与人保持着一份若有若无的距离,但他们都很友好,过着自己的生活。
当地有好些个上了年纪却依旧精神矍铄的老人,他们弓着腰,拐杖轻轻地撞击着被多年的雨水冲刷得已经光滑的石板路,虽然满脸皱纹,却犹如树的年轮一样代表着他们的长寿,嘴中虽已无牙,却可以吐出许多千奇百怪的故事。
黄阿婆就是其中一个。
黄阿婆已经七十多岁了,是大家最尊敬的人,因为她的医术不错,头痛、发烧、小病小痛的她都能治,所有人提到黄阿婆都是竖起大拇指夸赞不已,但黄阿婆听了只是眯着眼睛咧嘴笑笑。正好李多感冒,于是找到她看病,阿婆很和蔼地告诉我们,李多只是身体受了江南的湿寒之气,于是给她按摩了一番,之后她还热情地邀请我们去她家住下。我和李多正愁这小镇没有旅社,自然高兴地答应了。
黄阿婆一个人住在镇上小路的东头。房子很大,据说阿婆年轻的时候是镇上有钱人家的小姐,这座与众不同的房子就是她父亲留下来的。
但是从外面狭窄破旧的房门看,你很难想象里面的宽敞与华丽。院子中间有一口天井,是五边形的,非常旧了,看来很久没有用过了,井绳也老旧不堪。进门两边是两层的木制阁楼,每层阁楼各有两个房间,正中间是四米多高的正堂,穿过天井进去,可以发现所有的顶柱和房梁都是上好的红木,至今未曾掉色。从正堂到阁楼还要穿过一条走廊,两壁还有壁画,大都是四大名著里的人物工笔画,虽然由于江南的潮气褪色许多,但色彩依旧艳丽,可以清楚地看出画中的精细之处。房屋的地板很结实,人走在上面脚下很柔软,而院子里都是用非常光滑的石板铺地。
正堂摆放着会客的桌椅,整个布局与老家差不多,不过更多了份高雅的书香之气。两边则分别是连接内屋的门。
只是偌大的房子,里有黄阿婆一个人住。正因此,她热情地邀请我们两个住进来。
下雨的时候,雨水如串起的珠子一般一条条地挂在屋檐下,宛如挂了片玻璃帘子,煞是好看。这个时候,黄阿婆一般会拿着茶壶坐在太师椅上,给我们讲她所经历的奇异故事。
这个小镇并不出名,只是在抗日的时候发生过一场战役,其实战场离小镇还有段距离,这个几乎被所有人遗忘的地方并没有遭到太多的破坏。
黄阿婆一家似乎是为了躲避什么才来到这里,也就是说她不是这里的原住民。她的父亲携着巨款,驾着车,带着一大堆行李,在当地建了这样一座豪宅。据说当时有村民说,黄老爷不仅带来满车的钱财,还有个巨大的箱子。
黄阿婆说,从小未曾见过母亲,父亲也经常唉声叹气,半夜还会突然惊醒。她十六岁生日的那个夜晚,父亲说出去买点东西,结果再也没回来。
(下面是黄阿婆的口吻。)
那个晚上他很恐慌,总是坐卧不宁,就像有人在催促他一样。父亲告诉我家里的钱财放在何处,并留下一本医书,交代要好生保管,然后就急匆匆地出门去了。就这样,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一个男人消失了。
两年后的一个夜晚,一个年轻人来到了镇里。他和其他人完全不同,高大英俊,满脸书生气,在那个年代,西装和皮鞋是稀罕物,镇上的人谁也不认识他。年轻人提着一口皮箱,拿着一张纸找到了我这里。
虽然,我第一眼就看上他了,但是当年轻人告诉我他是我的未婚夫时,我惊讶万分。可是更让人惊讶的是,他拿出一封信。
信是由我父亲署名,也是父亲的笔迹。信里父亲告诉我,年轻人是他的世侄,婚事是他在外面和他的双亲谈好的,所以叫他来这里迎娶我。信上还告诉我,年轻人留过洋,学过西医,叫冯孝。
或许你们年轻人会觉得无法理解,但我的确相信了那封信,并且遵从了父亲的安排,和冯孝结婚了。
婚事很简单,只是请大家来家里吃了一顿。冯孝的表情始终非常严肃,仿佛从来不会笑一样,只是例行公事般地敬酒,却从来不喝。我后来问他,他就以喝不惯白酒为理由。
婚后的生活很简单,但我也很幸福。虽然冯孝经常看书,并不和我多说话,但我依然觉得有这样一个丈夫很幸运,也觉得父亲的选择没有错。
可是,每到晚上,我都发现冯孝喜欢在房间里翻找什么。我不想问,因为我知道问也无用,他找不到,迟早会来问我。
终于,他忍不住了。
“东西,你爹有没有藏起什么东西?”他瓮着声音问我,虽然他对我不是很热情,但一直礼数有加,从来不曾用这种态度。
我只能回答说不知道,我忽然发现原来自己根本不了解这个男人。冯孝听完,开始冷笑。
“你们父女俩都是一路货色。”
我生气了,我可以容忍他说我,却不允许他辱骂我的父亲。那天晚上他动手打了我,并搬到阁楼去住。
第二天,冯孝忽然问我父亲有没有留下什么东西给我,我只好把那本普通的记载着一些简单医理的书给他,他拿了去,天天躲在房子里读,一连好几天都不出来,饭也是我送进去的。他只是开了一条缝,吃完后又放在门外。那些日子他丢了魂一样,样子邋遢极了,满眼血丝。
终于,当我发现放在门口的饭菜没有人动的时候,才知道他也消失了。就这样,我的丈夫也奇怪地离开了这所宅子。
我在他的桌子上看到了那本医书,只好无奈地将书收起来,重新放在我房间里。
在书桌上,我看到他写了很多字,一张张散落在地,都是一些中药名。还有一些很潦草的,大都写着“我的”、“都是我的”之类。
就这样,我依旧过着一个人的独居生活。
十年后,我仍然没有收到这两个男人的任何消息,我也逐渐将他们忘记,于是我开始研究起这所宅子来。
这是我父亲设计并亲自督工建造的,那些日子他很忙碌,几乎都不同我说话,所以我想熟悉这房子的每一个地方,就如同熟悉我的父亲一样。
在父亲的书房,我偶然发现他的书柜有一道焊口。
我请人来撬开了木墙,发现里面有个不大的暗室。我不想父亲的秘密公之于众,还好请来的都是外乡人,我把工钱付给他们后,就把他们打发走了。
那天傍晚,我一个人拿着蜡烛走进了那密室。
密室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口棺材。漆黑的棺木在烛光下闪着油黑的光。
我小心地挪开棺木盖子。
我将蜡烛移过去。却发现一张我熟悉的脸。
是冯孝的,当时我差点吓晕过去,可是等我镇静下来仔细一看,那人却不是冯孝。
虽然很相像,但不是冯孝,棺木里的人年纪比冯孝大,而且穿的服饰还是民国初年的马褂,手上戴着一个巨大的绿色扳指,衣着看起来非常华丽。尸体的脖子处还有一道深紫近乎黑色的淤痕。
可是这人究竟是谁,父亲又怎么会将这人的尸体藏在密室里?
密室应该是建宅子的时候做的,尸体最少已经过了二十多年了,为何这么长时间不腐烂,这更让我不解。
这只好将棺木重新盖好,退了出来。
我要么找到父亲,要么找到冯孝,否则永远不会知道发生了什么。
于是我决定去寻找父亲,并且拿了冯孝留下来的唯一的照片。如果棺材里的人父亲认识的话,那冯孝的样子应该对找到他有帮助。
寻找东西很辛苦,寻找人更加辛苦,何况我是个女孩子,不过我还是找到了父亲当年的一些朋友。
他们提及父亲却总是一脸的不屑,并告诉我,长得和冯孝像的那个人或者说那具尸体叫冯奉,是父亲的好朋友,也是一同学医的师兄弟。
其实,我父亲只是一位普通的郎中,却拥有一大笔财产,我对此也一直困惑不解。当我渐渐了解了父亲和冯奉的关系后,一个非常令我难过而恐惧的想法逐渐形成,犹如一幅慢慢画好的图画一样显现出来。
当年父亲和冯奉师从一个师傅学习中医,两人家境迥异,冯奉家是当地首富,而冯奉又是独子,为人豪爽而且有学医的天分,他对我父亲很好,资助他衣食和学习,父亲也非常感谢他。
他们二人有一次跟随师傅去外地治病,结果冯奉家中突变,他必须回去继承遗产,于是我父亲陪着他一道回去。
但是冯奉的家人告诉我,冯奉一回家就仿佛变了个人,天天和我父亲在一起,不久,他就将所有财产交与我父亲,然后就消失了。
消失,又是消失。
而家中冯奉的尸体告诉我,父亲一定做了什么。他对冯奉做了什么?我不敢想下去,无法接受自己的父亲居然还有如此的一面。
在回去的路上父亲究竟对冯奉做了什么?我始终想不出来,可是我在冯孝带来的行李夹层里居然发现了一些东西。
那都是一些散碎的记录。
都是关于引路人的。
“人将死,而存气于喉,以药泡之,固气,可半月不腐,面如常人,谈吐吃食无异,然需引路归家,会家人,诉遗命,方立死。”
而且还有一些引路人的样貌。
黄袍,高冠,白布扎头,手持幡,脚踩七星,容貌不可辨,须以石灰混以茶米覆之。
幡是引魂幡,七星,是七星黑色布鞋,传说引路人不可被死者看到容貌,所以以石灰涂抹到脸上辟邪,而茶米就是糯米。
我这才想起,父亲曾经跟我提及家中有一门世代相传的古术。在他的书房里我也看到过黄色的道袍。
原来,冯奉到家前已经死去,父亲靠着引路的古术将他带回家,并控制尸体让冯家的财产全部变成他的。
难怪,他宛如躲避什么一样,逃到这样一个人烟稀疏的古镇。
当我情绪低落到极点时,父亲却又出现了。
只是他老了很多,几乎快让我认不出来了。
那个夜晚,如同他离开家一样,他又再次回到这里,带着一身的酒气和疾病。
他没活几天,我明白,他知道自己活不长了,想死在老宅里。
那几天我没有问他关于冯家的一切,不过他除了看着我不说话,就是不停地流泪。
弥留的那天晚上,月亮很圆。
他终于开口说话了。
“是我害死了冯奉兄,我对不起冯家。可我真的穷怕了。家传祖训,做过引路人,人丁不旺财不进门。我和他待得越久,他对我越好,我就越恨,我恨为什么他比我幸运这么多,他资助我,在外人看来是为子师兄弟情义,而其实在背地里他经常对我颐指气使,动不动就嘲笑我。学徒的时候他让我做这做那,我每天都要到深夜才能静下心来学习白天师傅教授的东西。这样长久以往,自然不及地,外人看来我们感情很好,其实恰巧相反。那天晚上,也是这样一个晚上,我随着他一起回家赶路,一路上,他急着回家,出手极为阔绰,白花花的银子拿出来也不要人家找。”
“出门在外,货不离客,财不露白,什么是露白?银子就是白色的,也就是不要过于招摇,我提醒过他,可他根本不听,还羞辱我。”
“果然,一群贼人盯上了我们,他们将冯奉洗劫一空,并将我俩吊在树上,我比他身体灵活,等贼人走后没多久便解开绳子翻了下来,可冯奉娇生惯养,绳子本来绑在身上,挣扎一番后居然退到脖子上卡住了。”
“他拼命挣扎,高声叫我去救他,那一刻我犹豫了。”
““救我下来,回去我赏你些,赏你些银子,你不就是缺银子么?快啊,你平日看着银子不都傻子一样么?”冯奉说话有些不清楚,但我却清楚地听到耳朵里。”
“我不知道当时干了些什么,只是走过去,拉紧了系在他脖子上的绳索。不消半刻,冯奉就不会动了。”
“那时我开始惊恐了,但很快发现这个山野荒地,根本没人知道,后来我又想到尸体刚死,可以利用自己的家传古术,将他引回冯府,接着,我就将冯家的财产据为己有。”
“拿到钱我很怕,因为我几乎天天看到冯奉吐着舌头来找我,于是我将他好好安葬在宅子里。这宅子其实是可以镇魂的,一来希望他早日超生,二来也是让他别再来纠缠我。”
“可是我发现根本没用,几乎每天都能听到冯奉在我耳边喊“还我的银子,还我的银子”。我几乎快疯了,于是逃了出来。”
“可是我遇见了冯奉的儿子,他似乎知道了什么,并一再问我将冯家的银子拿到哪里去了,于是我干脆告诉他,只要和我女儿结婚,并好生对你,自然会把银子给他。这个小子也压根儿不想知道自己的爹是如何死的,他居然说就算是我杀的,他报了父仇,也没钱,还要偿命,根本不值当。这个时候我才想起,冯奉有个老早送到外地读书的儿子。”
“我不知道冯孝对你怎样,我只是觉得有那笔银子吊着他,应该会对你好点,这些年在外地,冯奉一直追着我,所以我只好又逃了回来。”
“其实,冯孝找的银子我全部铸成了大的银锭,就藏在,藏在……”
我你亲说到这里,忽然睁大眼睛不说话了,手颤抖着指着我身后。
“冯兄,你来接我了?”父亲忽然大笑起来。
我惊恐地转过头,身后什么也没有。可是当我回过头,父亲的脖子上忽然多了一双手按住的痕迹,而且还有个清晰的扳指印记。
父亲的呼吸越来越急促,说话也开始打结。
“我不会告诉你银子在哪里,哈哈,永远不会,那笔银子我只会留给我女儿,你和你儿子都找不到!”
脖子上的手痕越来越重,父亲的笑声也越来越小了。
终于,他咽气了。
我将父亲和冯奉的尸体一起火化了。只是当天,冯奉的尸体就开始臭不可闻。我希望这样可以化解他们之间的怨恨。
可是,那些让人争斗的银子,那些不吉利的银子究竟被父亲藏在哪里?我想到了那本医书。于是我开始仔细寻找起来。我突然发现,最后一页有被撕开的痕迹。这应该是冯孝撕的,我马上打开,发现夹层里有几行字。
但让我失望的是里面只有四种植物的名称:黄天竹、南酸枣、香叶子、六月干。
看上去根本没什么,不过我发现它们的中药名却有着联系。十大功劳、五眼果、月桂、夏枯草。
开头的四个字合起来便是十五月下(夏)。于是我在宅子里待着,耐心地等着那个月的十五月圆之日。
那天的月亮一如往昔,原来我一直没注意,十五的时候月亮恰巧有一半投射在天井里。
那一半白色的月亮就如同一锭银两一样白得诱人。
我不禁一阵苦笑,可是我无法一个人下井寻找,于是赶紧叫来一些人,打算下井。
第一个下井的人高声尖叫起来,他兴奋地告诉大家,原来水下的井壁居然都封了很多银子,大家的眼睛都直了。
可是马上第二声尖叫起来,这声却充满了恐惧。
冯孝的尸体被找到了,他背着一口大袋子,里面装满了从井壁抠出来的银子。
那天晚上他一定找到了书里的秘密,于是一个人下井,但是银子过重,结果被压在井水里,那时候还是冬天,他不敢喊我,自己又爬不上来,活活冻死了。
难怪,难怪我觉得井水的味道忽然变了,冯孝的尸体没有腐烂多少,这里气候偏冷,加上井水凉,反而起了防腐的作用。
我看着他有些悲凉,并非为了他的死,因为我早当他死了,而是为他临死前都死死地握着一锭白花花的银子。
那银子在月亮的照射下显得更加可爱诱人,散发着温柔却冰冷的白光。
打捞银子的人表情都有些呆滞,他们一辈子都未曾见过这么多银两。
我只好高声宣布,这些银子早就上报给国家了,如果乱动,政府会抓人的,他们听了只好作罢,这里毕竟还是民风淳朴。
其实国家哪里知道,那个时候还忙着内战,不过我不是将这笔钱捐了出去,一部分给了冯家的遗孤后人,这本该是他们的,一部分修葺了这个镇子,剩下来的我拿去系统地学习了医术和购买药品。
我觉得只有这样,才能为父亲赎罪。
黄阿婆喝下一口清茶,雨停了,故事也讲完了。
只是黄阿婆看着那口黑糊糊的深井不说话。许久,她望了望我们,眼角渗出一股浑浊的眼泪。
“财不露白啊,怕丢的不是银子,而是人心。”黄阿婆用黑色的袖角摸了摸眼睛,不再说话了。
“是我害死了冯奉兄,我对不起冯家。可我真的穷怕了。家传祖训,做过引路人,人丁不旺财不进门。我和他待得越久,他对我越好,我就越恨,我恨为什么他比我幸运这么多,他资助我,在外人看来是为子师兄弟情义,而其实在背地里他经常对我颐指气使,动不动就嘲笑我。学徒的时候他让我做这做那,我每天都要到深夜才能静下心来学习白天师傅教授的东西。这样长久以往,自然不及地,外人看来我们感情很好,其实恰巧相反。那天晚上,也是这样一个晚上,我随着他一起回家赶路,一路上,他急着回家,出手极为阔绰,白花花的银子拿出来也不要人家找。”
“出门在外,货不离客,财不露白,什么是露白?银子就是白色的,也就是不要过于招摇,我提醒过他,可他根本不听,还羞辱我。”
“果然,一群贼人盯上了我们,他们将冯奉洗劫一空,并将我俩吊在树上,我比他身体灵活,等贼人走后没多久便解开绳子翻了下来,可冯奉娇生惯养,绳子本来绑在身上,挣扎一番后居然退到脖子上卡住了。”
“他拼命挣扎,高声叫我去救他,那一刻我犹豫了。”
““救我下来,回去我赏你些,赏你些银子,你不就是缺银子么?快啊,你平日看着银子不都傻子一样么?”冯奉说话有些不清楚,但我却清楚地听到耳朵里。”
“我不知道当时干了些什么,只是走过去,拉紧了系在他脖子上的绳索。不消半刻,冯奉就不会动了。”
“那时我开始惊恐了,但很快发现这个山野荒地,根本没人知道,后来我又想到尸体刚死,可以利用自己的家传古术,将他引回冯府,接着,我就将冯家的财产据为己有。”
“拿到钱我很怕,因为我几乎天天看到冯奉吐着舌头来找我,于是我将他好好安葬在宅子里。这宅子其实是可以镇魂的,一来希望他早日超生,二来也是让他别再来纠缠我。”
“可是我发现根本没用,几乎每天都能听到冯奉在我耳边喊“还我的银子,还我的银子”。我几乎快疯了,于是逃了出来。”
“可是我遇见了冯奉的儿子,他似乎知道了什么,并一再问我将冯家的银子拿到哪里去了,于是我干脆告诉他,只要和我女儿结婚,并好生对你,自然会把银子给他。这个小子也压根儿不想知道自己的爹是如何死的,他居然说就算是我杀的,他报了父仇,也没钱,还要偿命,根本不值当。这个时候我才想起,冯奉有个老早送到外地读书的儿子。”
“我不知道冯孝对你怎样,我只是觉得有那笔银子吊着他,应该会对你好点,这些年在外地,冯奉一直追着我,所以我只好又逃了回来。”
“其实,冯孝找的银子我全部铸成了大的银锭,就藏在,藏在……”
我你亲说到这里,忽然睁大眼睛不说话了,手颤抖着指着我身后。
“冯兄,你来接我了?”父亲忽然大笑起来。
我惊恐地转过头,身后什么也没有。可是当我回过头,父亲的脖子上忽然多了一双手按住的痕迹,而且还有个清晰的扳指印记。
父亲的呼吸越来越急促,说话也开始打结。
“我不会告诉你银子在哪里,哈哈,永远不会,那笔银子我只会留给我女儿,你和你儿子都找不到!”
脖子上的手痕越来越重,父亲的笑声也越来越小了。
终于,他咽气了。
我将父亲和冯奉的尸体一起火化了。只是当天,冯奉的尸体就开始臭不可闻。我希望这样可以化解他们之间的怨恨。
可是,那些让人争斗的银子,那些不吉利的银子究竟被父亲藏在哪里?我想到了那本医书。于是我开始仔细寻找起来。我突然发现,最后一页有被撕开的痕迹。这应该是冯孝撕的,我马上打开,发现夹层里有几行字。
但让我失望的是里面只有四种植物的名称:黄天竹、南酸枣、香叶子、六月干。
看上去根本没什么,不过我发现它们的中药名却有着联系。十大功劳、五眼果、月桂、夏枯草。
开头的四个字合起来便是十五月下(夏)。于是我在宅子里待着,耐心地等着那个月的十五月圆之日。
那天的月亮一如往昔,原来我一直没注意,十五的时候月亮恰巧有一半投射在天井里。
那一半白色的月亮就如同一锭银两一样白得诱人。
我不禁一阵苦笑,可是我无法一个人下井寻找,于是赶紧叫来一些人,打算下井。
第一个下井的人高声尖叫起来,他兴奋地告诉大家,原来水下的井壁居然都封了很多银子,大家的眼睛都直了。
可是马上第二声尖叫起来,这声却充满了恐惧。
冯孝的尸体被找到了,他背着一口大袋子,里面装满了从井壁抠出来的银子。
那天晚上他一定找到了书里的秘密,于是一个人下井,但是银子过重,结果被压在井水里,那时候还是冬天,他不敢喊我,自己又爬不上来,活活冻死了。
难怪,难怪我觉得井水的味道忽然变了,冯孝的尸体没有腐烂多少,这里气候偏冷,加上井水凉,反而起了防腐的作用。
我看着他有些悲凉,并非为了他的死,因为我早当他死了,而是为他临死前都死死地握着一锭白花花的银子。
那银子在月亮的照射下显得更加可爱诱人,散发着温柔却冰冷的白光。
打捞银子的人表情都有些呆滞,他们一辈子都未曾见过这么多银两。
我只好高声宣布,这些银子早就上报给国家了,如果乱动,政府会抓人的,他们听了只好作罢,这里毕竟还是民风淳朴。
其实国家哪里知道,那个时候还忙着内战,不过我不是将这笔钱捐了出去,一部分给了冯家的遗孤后人,这本该是他们的,一部分修葺了这个镇子,剩下来的我拿去系统地学习了医术和购买药品。
我觉得只有这样,才能为父亲赎罪。
黄阿婆喝下一口清茶,雨停了,故事也讲完了。
只是黄阿婆看着那口黑糊糊的深井不说话。许久,她望了望我们,眼角渗出一股浑浊的眼泪。
“财不露白啊,怕丢的不是银子,而是人心。”黄阿婆用黑色的袖角摸了摸眼睛,不再说话了。
第八十八夜 盗目(并非第八十六夜,八十六夜为插班生)
我做了个噩梦,梦见了很多只眼睛,毫无生气的眼睛,一直注视着我。醒来后觉得手腕一阵疼痛。
“我会回来的,回来取你的眼睛。”那家伙的话仍在我耳边回荡。由于是冬天,没人知道我的手腕上长着一只眼睛,但是,我忽然发现一直闭着的眼睛居然睁开了,而且似乎在盯着我,我发现它犹如有生命般地会转动,而且居然会对光线强弱有反应。我想用针去刺它,但它马上闭合起来,我刺到的只是自己的皮肤而己。
而且我觉得,每天回家的路上总有个人影,却犹如鬼魅一般无法看见,再这样下去,我真的会疯掉。
或许,宗木正在某个角落里,他回来取我的眼睛了。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眼睛,肌肉由于紧张而痉挛起来。
工作可以使我暂时缓解,我只能让自己忙碌起来,好忘记这些事情。
可是接下来的事情却仿佛和我息息相关。
几乎每隔一个礼拜,在郊外都能发现一具年轻人的尸体,没有明显的死亡特征,但是他们的眼球都不见了。
受害者之间没有任何的共通点,即便警方四处追查,凶手却犹如失踪了一般。警察们焦头烂额,虽然一再隐瞒案情,但实在影响过大,不得不示助于媒体。而挖去死者眼球的变态做法,很自然地让人联想到那位收集眼球的狂人宗木。
所以,作为最后一个接触宗木而活着的人,我自然被警察传讯了。当然,他们也为我派出了一名名义上的助手,其实是保镖,一位身材矮小笑容可掬的年轻干警。
他的额头光洁得犹如镜子,我很少看见在这城市里三十岁以后没有抬头纹的人,尤其是男人。而他细小的眼睛则让我永远也看不透他的眼神,更无法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只有握手时感觉到他的食指厚实如钢铁般的老茧,我才能稍微相信这个人是警队的王牌警官。他说话有点结巴,他笑称自己天生是大舌头。
我起初对这位叫严武军的警官很不放心,因为我以为他可能连我也打不过,不过很快我便庆幸自己保住了自己赖以吃饭的家什——手腕。
一群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流氓和我们在街上撞上了,结果严警官在谈笑声中便将其中两个人的手腕弄脱臼了。
还好家里空房多,我便安排他住在旁边,开始我还担心自己不习惯和人同住,但很快发现他非常整洁,而且极少说话,只是开始的时候询问了些关于我和宗木的案情。当然,关于手上的眼睛,我谁也没有告诉,我可不想没被宗木挖去眼睛,却被送到实验室让教授们活体解剖。
时间过得很快,但宗木似乎没有出现的意思,而且似乎也不再犯案了,严警官颇有些失望。警方认为宗木对我失去了兴趣,所以决定第二天就让严警官回去。
虽然我每天还是觉得被跟踪,但警方是不会相信没有证据的想法的,他们只是一味地告诉我要镇静不要惊慌,在他们看来这只是我神经紧张造成的幻觉罢了。我只能无奈地回家,看来只有靠自己保护自己了。
所以这天晚上,我买了些熟食和酒,决定好好喝一顿,这么多天,严警官也很累了,分别前也算交个朋友。
可是回到家里,我却发现严武军并不在。我将手里还冒着香气的菜倒进盘子里放在了桌子上,然后身子瘫软地坐在沙发上。
电话忽然响了起来,我一看是个陌生人的。
“是欧阳记者吧?”声音也很陌生。
我嗯了一声,每天都会接到很多陌生电话,人也各种各样,推销的,举报的,报告新闻的,或者申诉的,都说记者是无冕之王,我觉得是无眠之王才对——报社里的同事没几个睡眠好的,顶着熊猫眼来上班是家常便饭。
“你现在正坐在家里的沙发上,手里还握着刚刚开门的钥匙吧?”陌生人的话让我很奇怪。
我下意识地站了起来,四下望了望,心想或许警察给我装了监视器?这或许是严警官的朋友的恶作剧。
我打算走到桌前拿一只鸡腿。
“你正打算去拿一只鸡腿吧?”电话里的声音又响起来,颇有嘲讽的味道。
我放下鸡腿。
“你到底是谁?如果是玩笑,就开得太没趣味过于低级了。”我冷冷地说。
“你真的连我是谁都不知道了?我说过,要回来取你的眼睛。”
是宗木,可是他声音却变了。
“知道我为什么要去拿新的眼睛么?我说过,我需要的只是你的眼睛,适合我的身体的眼睛,不会腐烂,也不会失去生命,所以我需要不停地找新的眼睛,而我拿到眼睛就会拥有原来主人所有的东西,下次见面,你不会知道我是谁。呵呵,你放心,不会有痛苦,成为我的眼睛,会是你的自豪的。”说完,电话挂了。
我本来想去追查电话的来历,但又想到宗木绝对不会做那么愚蠢的事情。看来如果我不把眼睛的事情告诉严警官,真的性命不保了。
严武军回来了,一脸疲惫,我和他边吃边聊,并且告诉了他所有的事情,还将那只眼睛给他看了。
严武军掩饰不住地一脸惊讶。
“原来我们追捕的根本就不是人,难怪呢。”严武军狠狠地抽了一口烟,烟嘴被嘬得吱吱地叫了起来,火苗更加明亮。
“我们该怎么办?他说他可以变化成任何人。”我低头说道。
“没关系,我会把所有受害者的照片都拿来,先认识,他也只能在这几个人中变化吧?”严武军将半截烟斗拧灭,掐在烟灰缸里。
我叹了口气,说也只能如此了。
这是个浩大的工程,我和严武军需这么一找,才发现全国各地的受害者非常多,有很多案子都是积案死案,宗木早在三十多年前就在其他地方做过这种事情了,可是由于捉不到凶手,事情不了了之,加上他变换容貌,抓住他无疑天方夜谭。所有的案件,都将凶手称呼为“眼贼”。
望着摞在我面前布满灰尘的厚厚的卷宗,我仿佛看到了一张张没有眼睛,眼眶里空洞洞的脸,有男人的,也有女人的。
我又想起了最近经常做的那个梦,很多的眼睛,各有不同。
“这太难了,我根本不可能把所有人的长相都记住啊呀。”我揉了揉眼睛,严武军也叹了口气。
“的确。要不这样,我把所有人的照片缩小,做成相册,你带在身上或者存到手机里,有陌生人找你你就看看,如何?”
这个提议不错,我们马上照办了。
严武军需还答应我不会将眼睛的事情告诉上面,而是我们两个之间的秘密,其实如果说了,他们也会当我们是疯子的。
最终严武军还是被召回。临走前他叮嘱我,有事情立即找他。
我忽然觉得,这个矮个子男人让人很有安全感,我们的人民警察是可以信任的。
接下来的日子过得有些滑稽,每次有人找我,我就先和来者保持距离,然后不停地翻着手机图像,这让造访者很恼火,他们经常抱怨我把他们当通缉犯了。老总骂了我好几次,我也只好点头以错,心想得赶快抓住宗木。
但是他一直都没出现,从那个电视以后。
圣诞节渐渐临近,我也将宗木逐渐淡忘,要不是严警官经常打电话提醒我小心,我几乎忘记了。
可事情就是如此,当你要忘记的时候,他又浮现出来了。
我穿过平日经常走的小巷,街边不远处的圣诞歌曲和路边飘散的烤玉米的香味慢慢消退,流荡在我耳边的只有自己的脚步声。不多的灯光像打碎的玻璃碎片,洒落在漆黑如墨的路上。我只有打开手机灯一路照过去。
路上只有我一个人,但我依稀听到了两个脚步声音,当我停下来回头望去时,却又重新寂静无声。
我只有加快脚步,然后这时我看到灯光下多了一双红色的皮鞋,一双破旧不堪的男式皮鞋。
穿红色皮鞋的男人很少,真的很少,不过起码我眼前就有一个。
“你好。”那男人的容貌我看不清楚,但他却说话了。我没回答他,只是哈着气,我背风,哈气凝结在我眼镜前,瞬间形成一道冷雾,却又很快不见了。
我将手机对着他的脸照射过去,一张我从未见过的脸。
我开始不停地从自己的大脑里筛选着这张脸。
他笑了笑,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在昏暗的手机光下泛着银光。我看过那牙齿,动物世界里食肉动物进食前都会露出一排雪白的獠牙。他的眼睛通红,几乎看不到别的颜色。
二话不说,我冲过去就是一拳,啪,完全命中他的左脸,手很疼,看来揍得不轻,我一边往家跑去,一边打电话给严武军。
电话里严武军嘱我注意保护自己,说马上就到。
我可以感觉到身后的脚步声很急促了。
“跑有用么?把眼睛给我吧。”那该死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
“你要知道,这个眼睛的主人以前可是长跑健将,当时挖去他眼睛的时候,他的腿居然还在习惯性地跑着,一直跑了几十米才倒了下去啊。”宗木哈哈大笑起来,笑声像倒进油锅的水,在安静的小巷里沸腾开来。
“疯子。”我低声咒骂道,不过家已经离我很近了。这个时候我才责怪自己应该多早起练练长跑、搏击、自由体操之类的,当然,我在电脑上经常干这个。
终于进了单元楼,当按下电梯的时候我稍稍松了口气。我着急地掏出钥匙打开家门。
钥匙刚刚伸进去,忽然眼前晃进一张人脸。
那家伙居然倒吊在天花板上。
“我说过,我拥有很多人的力量,我是个超人,我跑楼梯比你乘电梯快得多,太过于依赖工具的结果就是如此。”我和他的眼睛很近,近到能看到他的瞳孔。
但他的瞳孔放得很大,而且毫无光泽。
我的身体往后退了一步,一下栽倒在地上,严武军并没有来。
果然到最后,还是要靠自己,或许我已经看不到那些朋友了,也无法再听纪颜讲故事了。
宗木笑嘻嘻地走了过来,如鹰爪般枯瘦的手伸向我的眼球。
越来越近了,手的指甲已经碰到了我的睫毛,但我却无法动弹。
“只是一下,很快,我们就合二为一了,有了你的眼睛,我会替你好好活下去,没人知道你死了。”宗木的话犹如咒语一般,我仿佛也默许了。
耳边忽然传来一道破风的尖利声,接着我看见宗木的食指上插着一根我熟悉的东西。
一根刻着字的桃木长钉。
“纪颜不在么?怎么让这种低等生物这么嚣张。”那古怪刻薄的声音再次响起,我欣喜地回头一看。
果然,那家伙一如既往地一身白衣银发,站在楼梯口,手中把玩着几颗长钉,正歪着脑袋斜视着宗木。
宗木的脸却没有半点意外,他毫不在意地拔出了钉子,扔到地上。“你终于出现了啊。”宗木大叫起来,接着跳上顶楼,快速地从黎正头顶爬过去。
“想逃么?”黎正抬头看了看,接着追了出去。我也起身跑出去。
外面的草坪很宽敞,而且人们都去过圣诞节了,一个人也没有。
“咯咯咯。”宗木像一只蟑螂一样趴在地上,抬起头看着黎正。
“我怎么会逃?”只是里面太狭窄罢了。
“这是什么怪物?”黎正转过头问我。我还未想好怎么回答,他却又摆摆手。
“算了,不管是什么,反正几分钟后都会变成尸体。”他说完,嘲笑地看着宗木。
宗木脸上的笑容没有了。他飞快地冲向黎正,那根本不是人的速度,黎正稍有些惊讶,但很快又笑起来。
宗木的脚步又变慢了,就像慢镜头一样,最终停了下来。当他疑惑地低头看的时候,我发现宗木的脚被一堆金黄色软软如面团般的东西缠绕了起来。
“死吧,不管你是什么,这些钉子会把你打进轮回,永远不会回到常世来。”黎正咬着牙齿,从手中拔出六颗钉子,分别射入了宗木的眉心、双目、人中、太阳穴。
宗木怪叫起来,声音凄烈,接着他瘫倒在地上,脚底下的东西也渐渐回到黎正肩上,形成一个巨大的蠕虫形象。
“这样就结束了啊。”黎正轻松地笑笑,走到宗木面前,想拔出那些钉子。当黎正的手触及钉子的时候,我隐约觉得有哪里不对,事情似乎太顺利了。
果然,钉子还未拔出,宗木忽然活了过来,双手死死勒住了黎正的脖子。他身上的衣服也渐渐脱落,露出了裸露的上身。
这种走光我宁愿不看,因为和上次一样,宗木的身上全是眼睛,睁开的,未睁开的。
黎正的脸上露出不解的神情。“这不可能,任何有灵魂的东西中了钉子都应该被送进六道里!”
“我说过,我拥有一双眼睛等于拥有一次生命,除非你同时将我所有的眼睛都毁灭,否则我是不会死的。”宗木一边笑着一边手上开始用力。
黎正还未说话,宗木的手指已经伸进了他的眼窝。“你的眼睛,我收下了。”
我不忍再看,再转过头来时,宗木已将黎正放开了,不过后者左眼没有了。宗木将自己的眼睛挖了出来扔在路旁,而将黎正的眼睛放了进去。
“现在,你的能力我也有了,你又将如何杀我呢?欧阳的眼睛,我要定了!”说完,他再次朝我跑来。我躲闪不及,腹部被他狠狠撞了一下。我感觉某根肋骨断了,呼吸开始有些困难,每次呼吸都能让骨头刺痛不已。
宗木站在我旁边,看着趴在地上的我。“这远比打断你的腿要好得多,肋骨的刺痛让你根本无法使力,乖乖把那只封印镜妖的眼睛给我吧。”
我很奇怪,为什么他会知道镜妖的事情。
“你该不会以为这样就赢了吧?”黎正在宗木身后站着,他的伤眼里没有流出一点血,仿佛全然不知道疼痛。
宗木怪异地望着他,随即嘲笑起来。
“原来,你和我一样是怪物啊。”宗木的话音刚落,他再次放下我,冲向黎正。
“别忙着杀我,看看你身上的钉子吧。”黎正指了指宗木的脸。
我艰难地抬起头,看到宗木脸上的钉子慢慢地渗了进去,最后完全看不到了。
宗木惶恐地在自己的脸上乱摸着,又在自己的身体上乱摸,仿佛想找到失踪的钉子。
黎正双手合十,盯着宗木说:“谢谢你刚才告诉我,是什么来着?好像是要同时毁灭你身上所有的眼睛吧?”
宗木开始恐惧了,对着黎正摆手道:“不,不要那样做!”宗木原本塞在眼眶里的黎正的眼睛也消失不见了。
“你身体上镶嵌的眼睛散发着严重的尸臭,那是控尸虫最喜欢的食物,它们已经在你体内分裂成钉子,我会引导它们找到那些眼睛的位置。”黎正停顿一下,“然后,你就安息吧,没人会去超度你的灵魂的。”
宗木张了张嘴巴,但喊不出来一个字,接着他的身体如一个往外膨胀的榴莲,所有的眼睛开始朝外凸起,最后,飞出了无数颗桃木钉。宗木的身体变成了肉片一般,分散开来,所有的眼睛也化为了浑浊的尸水。
黎正将钉子收回来,左眼也慢慢浮现出来。
“你还好吧?”黎正扶起我,接着望了望地上,“这样,那些眼睛的主人也能重新去轮回了。”我点点头。
这时远处跑来一个人,原来是严武军。他着急地跑过来看着我。我向他介绍了黎正,严武军对着黎正哦了一声,后者只是冷冷望着他。我忍着痛向严武军说了刚刚发生的事情,严武军只是一个劲儿抱歉说被一些事情耽误了。
“我知道这种术,通过在人体内栽植眼球来控制他们,并且可以共享视野。刚才之所以钉子没有用,是因为那家伙根本不是主体,根本没有生命或者灵魂。”
“哦?那又如何?”严武军对黎正笑笑。
“傀儡身上总有个部位会有眼睛。”黎正看着严武军。
“难道你因为我来晚了,就怀疑我么?那好啊。”严武军赌气地将身上的衣服都脱光,的确他的身体上没有任何所谓的眼球。
“要不要脱裤子?反正也没女人。”严武军真的在解皮带了。
“算了算了,我这个朋友只是比较谨慎些罢了,没别的意思,严警官绝对不是宗木的傀儡,这点我作证,前些日子还一道去过澡堂子呢,他身上要是有眼睛,不早把人吓死了。你们还是先送我去医院吧。”
“我认识一个很好的骨科医生,你的肋骨没什么事的。”严武军笑着说。
黎正忽然将我拉了过来。
“你怎么知道他伤在肋骨?”
严武军没有说话,只是笑了笑说:“猜的。”
我不解地望着这两个人。黎正忽然拔出钉子,朝严武军的虎口插去,不过后者敏捷地闪开了。但他的脚底下又浮现出那只金色的控尸虫。
“不要欺骗我了,你身上的尸臭味瞒不过它的。而且,一般人是无法看见那虫的。”黎正望着躲闪着的严武军冷笑。
严武军朝外跳了出去,与黎正保持了一段距离。
“一直就不敢轻易去找欧阳,因为我知道有人在暗中跟着,本来希望那个傀儡能对付你,只是没想到你如此厉害啊。”严武军低着头说,接着吐出自己的舌头。
那鲜红如血的舌头上有着一颗蠕动的眼球。原来他的眼睛竟然在舌头上,难怪他说话有些听不清楚。
“真是恶心的家伙。”黎正厌恶地说道,同时将手中的钉子朝严武军扔过去。后者的速度很快,轻易躲避了钉子。
“知己知彼,我不会再让你把钉子打进我身体了!”说完,严武军朝我飞奔过来,“我的速度比你快得多,你的钉子打中我之前我就可以拿到他的眼球了,那时候即便是你,也杀不死我的!”
的确,黎正还在十几米以外,而严武军已经冲到我面前了,我几乎可以感觉到他的手指头快要碰到我的眼睛了。
腹部的疼痛让我根本无法动弹,只能下意识地举起手来遮挡,可是几秒钟后,我却发现严武军的手在离我眼睛几厘米处停了下来。他的表情也很惊讶,几乎无法置信地低头看着自己的脚。
或者说他已经没有脚了。
“愚蠢,我发射钉子只是让你自己跳进控尸虫的领地而已,不需要几秒,它会把你死去的尸体啃噬得连渣都不剩,这身体一定是你杀死以后占有的吧。和你的木偶不一样,这次是你自己的眼睛,失去了宿主,你也活不了了。”黎正从后面慢慢走过来。
严武军仿佛踩进了一个泥潭似的,身体慢慢下陷,仿佛被分解了一般,只剩下一堆衣服和一颗眼球。
那眼球充满了愤怒和哀怨,黎正走到它面前,用钉子朝它刺了过去。
“要诅咒,就诅咒你那该死的命运吧,就像我一样。”钉子刺穿了宗木唯一的眼球。
一切都结束了,我手腕的眼睛也掉了下来,消失不见了,伤口也很快复合了。在黎正的搀扶下,我去了医院,经过检查,伤不是很重,还好肋骨没有断裂。
“你怎么会突然赶来救我呢?”我非常好奇。
“哼,我只是顺便回来看看妹妹,结果听说你遭到一个奇怪的家伙威胁,所以暗中看着,还好没出什么事情,你好好养伤,现在暂时没有什么危险了。”
黎正说完,走出了病房。
我望着他的背影,依旧对他非常陌生,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他绝对是一个可以信任的朋友和伙伴,就和纪颜一样。
第八十九夜 纹身
黎正的到来让我感到意外又非常高兴,虽然他是个话不多的家伙,却也有着奇特的经历。他为我除去了手腕上宗木种下的眼睛。
“使用镜妖需要很多的精力,对你这样体质的人来说不太适合,还是让它暂时在你的眼睛里睡睡吧。”黎正建议道,我也同意了。
当我问及他这段时间去了哪里时,他却低头不语,良久他才回过神来。
“我去尽了我最后的一点责任,完成了他的遗愿罢了。”他的脸上露出少有的悲凉之色,但只是一瞬,随即取代的则是依旧的霜冷。
“我四处去寻找可以恢复自己原有身体的办法。我和你的好朋友不同,与自己无关的事情绝对不会插手,不过,这次例外了。在那个我非常熟悉的城市里,居然也发生了奇特的案件,与其说是案件,不如说是一场场神秘的人口失踪。失踪者大都是青少年,其中不乏小混混,由于他们身份的边缘化,很少得到人们的注意,所以直到失踪人数开始逐渐变多,才引起警察的关注。”
“而让这事情蒙上一层血腥气的则是一个小孩。孩子们喜欢疯跑,从头到脚都散发着成人不会有的好奇心,而这好奇心往往是灾祸的根源。第一个受害者的尸体是在一个废弃工厂的厕所里发现的,不,与其说是尸体,倒不如说是尸体的一部分,孩子们喜欢把玩捡来的东西,或者带回家,如果只是抓来一些奇异的昆虫或者小物件,父母自然不会注意。可是如果你的孩子带着一块人皮回家,你会如何呢?那孩子的父母起初以为只是块肮脏的皮革,但仔细一看,却是一块人皮。”
“哦?他们怎么会判断出是人皮呢?”我好奇地问。
“你说猪皮或者牛皮会纹身么?”黎正反问道貌岸然。我无言以对。
(下面是黎正的口吻。)
这块皮自然被交到了警察手里,一位细心的警察想起了最近发生的一系列失踪事件,于是拿人皮去化验,结果这块人皮就是其中一个男性失踪者的,根据皮的样子,估计应该是后腰到脊背的一块皮肤。
这样一来,失踪案件就变成杀人案了。当然,这也引起了我的兴趣。我通过控尸虫的外貌变形,非常容易地拿到了可怜的受害者的资料。
他外号叫虫子,大名叫李充,十七岁,初中毕业后没有继续读书,混迹在一群混混中。父母都去了外地打工,虫子被交给了年近七十的奶奶抚养。我去过他家——处在贫民窟的低矮民房,老人家至今还不知道孙子已经出事,她只是叹着气说孩子经常在外面,很少来这里住,每次来也只是拿钱,或者匆匆吃完饭就走了。
看来,虫子的失踪还不是他亲人发现的,于是我只好去找他的那些朋友。
报案者是一个叫阿美的女孩,在一家餐馆打工,虫子和他的一帮朋友经常光顾这家普通的小饭馆,所以和阿美混熟了,阿美也可以说是虫子的女朋友。
我看见她正被一个喝得满脸通红的矮胖男人纠缠,这种开在公路边上的餐馆招待过往的司机,当然有很多借酒闹事的。我不禁产生了兴趣,想看看这个女孩会如何对付。
阿美个子不高,但身材却非常匀称。时值冬天,紧裹在腿上的黑色尼龙裤子勾勒出她细长却饱满的双腿,一样的红色制服穿在她身上非常合适。她不算漂亮,更无气质可言,但是微微上翘的薄薄嘴唇和一双不大却眼神犀利的丹凤眼。无疑带着一种野性,或许某些男人正喜欢这种调调。
我预感到,对她动手的男人占不到半点便宜。
果然,那只毛茸茸的胖手只是伸到阿美胸前,就忽然被针扎似的缩了回来,而且还嘎嘎地怪叫起来。
原来泼辣的女孩居然随手拿起旁边的开水壶浇到了男人大腿上,不大的饭馆顿时炸开了锅。
很快,阿美的脸上多了五条手指印,我立即过去,拿出一张证件,对于可以改变容貌的我来说,做一张可以乱真的警察证易如反掌。
胖子和他的同伴立即软了,赶紧付了钱走人,而阿美则捂着红肿起来的脸蛋憋着眼泪望着我。
五分钟后,阿美被开除了,出去的时候旁人非常奇怪地望着她,都小声议论说平日里随便开玩笑的她怎么忽然变了一个人。
我追了出去,想叫住她,结果她如同一只被激怒的母狮一样圆睁着眼睛对我吼道:
“警察了不起啊?你和那些流氓有什么分别?以为救了老娘就想和我困觉么?滚!”说完,她大口喘着气,吐出一团团白雾。
我并没有生气,而是拉着她去了旁边的一家粥店,为她叫了碗白粥,并说明了来意。
“虫子不会死的,他答应我要和我结婚的。”阿美没有喝粥,而是忽然低下头,边哭边说道,到后来泣不成声,我只好等她稍微平复一下。
半小时后,她揉了揉像水蜜桃一样哭红的双眼,断断续续地告诉我,她已经将近两个月没有见到李充了,在这之前李充曾许诺要和阿美一起出去旅游,但很快就音讯全无,阿美没有办法,只好在两星期前去报警。
“你一定要帮我找到他啊。我,我不能没有他,再苦的日子我也不怕的,我有他孩子了啊。”女孩忽然变了一个人似的,带着哀求苦苦地看着我,于是我没有告诉她关于李充人皮的事情,只是安慰她几句,并要到了和李充来往密切的其他几个人的资料。
而当我拿到李充其他朋友的名单时,发现上面的两个名字也在失踪名单之列,看来,这两个估计也凶多吉少了。
而这三人,是同时失踪的,其他两人的亲友告诉我,他们三个似乎集体去了某处,然后就再也没了消息。
线索就这样断了。我实在无法知道李充他们究竟做了什么,而遭到扒皮的厄运。
于是我只好去了最初那孩子发现人皮的地方。
我说过,那是一个废弃的工厂,准确地说是一家阀门制作工厂,工厂破产很久了,一直闲置在那里,由于杂草丛生,到处都是生锈的铁渣,很适合一些混混在这里聚会。
看来李充最后就出现在这里,但是工厂也有几十亩大小,更何况我对这里也不熟悉。
李充的那块皮是在靠近厕所的地方发现的。我开始模拟当时的情形,或许三人正在这里互相吹牛,而李充一时尿急,在去厕所的路上遇害了。
可是为什么只剩下那块皮,究竟尸体去了什么地方?我放出控尸虫四散开去寻找尸体,但是除了在地上找到一些血迹之外,没有任何线索,而那些血显然是李充的。
于是我只剩下李充唯一留下的那块皮了。
要拿到皮不是容易的事情,那东西待在证物房,于是我只有找到那个男人。我与纪颜多少有些相像,既然已经蓝天了一半,无论付出多少代价,我也要知道真相。
他对我的到来一点也不觉得惊讶,似乎早有准备。他比以前苍老很多,也难怪,还有几年就要退休了。
“是来杀我的么?”他微笑着端起一杯茶,但手却在发抖,我有些可怜他。
我告诉他自己已经将以前的事情都忘记了,这次来只是为了拿证物。他有点失望,不过还是很高兴。
“能破这个案子我也求之不得,不过那块皮只能借你一天,因为明天省里的专案组就要来了,某位领导的公子也离奇失踪了,他走前说是来了我们市。”他轻声解释道。我无心和他多言,只是希望尽早拿到人皮。
靠着他的地位,我很轻易地拿到了李充留下的那块皮肤。
我开始仔细观察,但是很失望只是非常普通的人皮,而且开始腐败变质,呈暗紫色,上面的花纹也看不清楚了。
不过,我让控尸虫吃掉了腐烂的部分,还是看到了纹身的内容。
其实纹身有很多种:第一种是毛利人流传下来的,用鲨鱼牙齿及动物骨刺捆上木棒蘸上墨水,用小锤敲击入肤;第二种是将数根针一起捆在木棒上,手工点刺入肤;第三种是用电机带动针刺入皮肤。现在大都是用最后一种。而李充的纹身非常奇怪,并不像是纹上去的,反倒是如同胎记自己长出来的一样,而且纹身的图样也很奇怪,看上去像某种动物的一部分,似乎是马的腿,或许,李充纹了一匹马。
这些东西对我似乎没胡太大价值,但是,我很快又从阿美的嘴里知道李充和他的伙伴都酷爱纹身,并一度想学习这门手艺,开一家自己的纹身店。
不过这个城市里的纹身店大大小小也有几十家,我只好一家家去询问,终于得知最近有一家新开一年不到的小店生意非常好,而李充也提出过去那家店纹身。
这是家普通的纹身小店,类似于筒状的连接房,第一间是主人居住的地方,里面则是纹身室。
不要小看纹身,那无疑是一次小型的手术,如果随便乱做,很容易造成皮肤感染。大部分纹身店对自己的器械都要求很严格,何况这个在市中心的店面,里面使用的都是不锈钢的手术器械、一次性的手套和刺针等等。
老板是一个瘦高个头、满脸微笑的中年人。他穿着时尚,头上蒙着一块红色头巾,戴着黑色墨镜。但是我看着他的笑脸却非常不舒服,因为那笑容仿佛是用东西吊起两边脸颊的肌肉堆叠出来的一般。
他以为我是来纹身的,当我向他提及李充和他的朋友是否来这里纹身的时候,老板的笑容虽然还在,但眼神有些异样。
“他们纹了,但很快就走了,本来我想叫他们一星期都要保持干燥,并且来擦洗一下,但却没了踪迹。”老板眯着眼睛说。
我没有多问,于是干脆叫他帮我纹身,老板愣了一下,马上答应了。
他戴好手套,拿出刺针、温水和肾上腺素,准备为我止血,要开始的时候,他才问我到底要纹什么图案。
“就纹李充纹过的吧。”我头都不抬地告诉他。
“好的。”老板低声答应,开始纹身。
我丝毫感觉不到疼痛,虽然我的身体和常人无异,但我是没有触感的,不过我却注意到,他用来纹身的色料有些怪。
一般的纹身色素是经酒精浸泡的液体植物色素,由于植物色素是从天然植物中提取出来的,渗入皮肤时,比较不易受感染。但他却从里屋取出一个颜色暗沉的瓶子,从中拿出色素。
我问起他,老板随意地告诉我这是他们家传的色料,非常安全,而且颜色鲜艳不易掉色,并开玩笑地说,如果我实在不放心,可以当场给他自己用一下。
图案纹好后我看了看,果然如我所料,是一匹马,而且后腰的位置也是同样的马腿,我付过钱后就出去了。老板则依旧堆着笑脸弯腰告别。
我将人皮还给了那人,独自回到宾馆。
我洗澡的时候,对着镜子看那纹身,热气慢慢弥散,镜子里的马图案没有什么异样,我失望地转过身。
但是那一刹那,我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因为我感到控尸虫有些奇怪——它居然没有我的命令就出现在我脚下。
我再次转身看背上的纹身,那纹身真的变化了。原本固定不动的图案居然开始活动,在白雾缭绕的狭小浴室里,那马开始剧烈地变形。
马的身体开始膨胀,变成了牛的样子,而马头也由雄壮潇洒而变得狰狞起来,最后居然形成了一张熟悉的脸孔。
那是李充的脸,没错,虽然模糊,可这张我看了好几天的脸绝对不会记错,李充的脸,牛身,马腿,一个怪物般的家伙居然纹在我的背上。
而更令我不解的是,这东西开始随着我的脊背慢慢蠕动起来,李充大张着嘴,充血的眼睛从镜子里瞪着我,他的嘴巴开始慢慢向我的颈部靠近。
虽然我不会感觉到疼痛,但是我从镜子里看到这个图案咬住了我的脖子,肌肉开始剧烈地收缩,我感觉自己仿佛被人用绳索勒信了一样,呼吸有些困难了。
李充始终死死咬住不放,我无法和一个图案,而且是我自己身体上的图案作战,一时间我完全没有了主意,控尸虫就在我脚下,但我总不能命令它将我自己吃掉吧。
那时候我想到了阿美,于是我大喊起来:“虫子,你不想见阿美么?”
李充的脑袋似乎疑惑了一下,但依旧咬着,我只好又喊了一句:“她可是一直等着你,而且还有了你的孩子了!”
李充的眼睛开始缩小,咬住我后颈的力气居然也小了。
我让控尸虫撕下了我背上那张纹着李充脑袋的皮,不过很快又恢复好了。
皮上的李充望着我,张了张嘴,但很快便闭上了眼睛,整张脸开始迅速变黑,犹如一张被浸泡的国画一般,模糊成黑糊糊一团,接着从皮上掉了下来,化为乌有了。
我依旧有些后怕,如果我是自己的身体,或许我已经步了李充的后尘,我开始为自己随意在老板那里纹身的鲁莽行为而后悔。
而这人面牛身马蹄的怪物,我也知道是什么了,接下来,我要再去趟那个老板的纹身店了。
那天晚上我就赶了过去,我原以为老板早就关门走人,没想到他居然坐在里面微笑着望着我,仿佛是在等我一样。
“我没有看错人,普通的办法对付不了你。”他再次站起来,全然没有先前的谦恭。
我没有做声,只是盘算着该从什么地方给他致命的一击,因为显然他对我很了解,而我对他则一无所知。
老板解开头上的头巾,摘下墨镜。
他没有头发,但这不是主要的,关键是他的眼睛以上的额头皮肤的颜色明显与眼睛下面的不同,仿佛是一个人从眼睛处切开来又随意和另外一个人组合在一起。
“不要想着如何击倒我,我对你很了解,你控制的虫子无法对活人造成直接伤害。”老板微笑着说,但那笑容令我心里发凉。
“不过你放心,我也无法杀了你,本来我想多收集一些材料再离开这里,不过既然你来了,我只有赶紧走了。我可以告诉你,我通过纹在那些人背上的纹身来吃掉他们的肉体,而这些新鲜的血肉是我非常宝贵的材料,至于究竟要做什么,暂时还是个秘密。”老板伸出左手食指放在嘴边,仿佛谈及的不是人命,而是蝼蚁。
我依旧不语,只是想着该如何拖住他,并叫警察来。
老板摇摇头:“不要想着叫帮手,除非你想这里多死点人,真是的,你和那孩子一点都不一样啊,如果是纪家的孩子在,一定会义正词严地问我为什么要杀那么多人,为什么这么残忍,并且拼死也要留我下来。”老板依旧带着挑衅的眼神看着我,我惊讶他居然也知道纪颜,但我压根儿不知道有他这个人存在。
我哼了一声,的确,了解事情的真相远比抓到凶手更重要,这的确是我和纪颜的区别。
“好了,我似乎说得太多了,这里的残局交给你了,真可惜,人的皮肤是多好的艺术品啊。”老板哼着曲子从我身边走过,我没有任何办法,因为我知道自己没能力留住他。
小店的后面如同一个血腥的屠宰场,所有失踪者的尸体都找到了,但他们基本都骨肉分离,犹如遭到啃食一般,我不知道老板收集如此多的尸体做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将受害者的鲜血禁锢起来,并掺杂在颜料里刺进下一个人的皮肤。
就如同伥和老虎,上一个死去的人摇身一变就成了吃人的恶鬼。李充是被自己背上的纹身吃掉的,所以只留下了有部分纹身的那块皮肤了。
我将案子的前因后果告诉了那男人,他很高兴,这也算是帮他一个忙,了结最后一点关系吧。只是可惜阿美,我只胡告诉她,李充和他的朋友去了外地做生意,希望时间可以让她慢慢接受残酷的事实。
说完,黎正站了起来,似乎要离开了。
“那么,那种人面牛身马腿的怪物到底是什么啊?”我忍不住问道。
“猰貐啊,一种嗜爱食人肉的怪物,我也不知道那个老板是如何召唤它的。算了,你也不懂,我先走了,有事的话就打这个电话找我。”黎正在日历上写下一组号码就匆匆离去了。
我无聊地找开电脑,发现了这样一则新闻:“黎队长破获系列连环杀人案,多名遇害青年冤魂平息。”
第九十夜 窥脑
人类的大脑仅仅开发了不到百分之十,绝大多数人比这个更少,这是现在科学家所认可的数字,谁也无法知道或者预测,如果人脑开发到百分之百会出现怎样的情况。无法开发的大脑如同一个被封印的盒子,你猜不到找开盒子出来的会是天使还是恶魔。
记得早在儿时看过一篇郑渊洁写的童话,大体上是说一个小男孩的大脑被完全开发,成了个超人,真正的是德智体美劳、赚大钱、追美女、打击社会恶势力、保卫和谐社会、勇斗火星人、捍卫地球和平、大叫一声我是奥尔曼等等,但童话终究是童话,谁也不知道人脑到底蕴含着多少力量。
如果有一天,一个陌生人告诉你他能窥视人的脑子,你会作何感想呢?或许只是将他看做一个精神病患者?可是我面前的确坐着一位这样的男人。
他三十岁出头,如刺猬一样尖利上翘的短发非常精神,犹如刀斧削砍过的脸颊微微有些向内凹陷,泛着健康的红润,鼻子略塌,但很直,唯一与其他人不一样的是饱满的额头下的那双眼睛。那眼睛我从未见过,就如同画的一样,狭窄而细长,仿佛比一般人的眼睛多往太阳穴两侧延伸了一部分,我看不清楚他的眼球,因为他正飞快地转动着眼珠,样子有些不安。
“您说您可以窥视到人的想法?”我故意这样问道。因为这类事情已经不是新闻,很多人都自称可以看透陌生人的想法,但事实证明都是骗子。
“不,不是想法,是脑子!”他固执地摇晃着不大却非常圆的脑袋,如同转动的地球仪,而且还特意用食指点了点自己的脑壳。 “那怎么可能呢?”我有些好笑,别说他看不见厚厚脑壳内的大脑,即使看得到又能代表什么,人脑不都差不多么。
“这个世界从来没有两个人的脑子是一样的,就如同马一样。”他得意地微抬起头。
玛瑙么?我的确听闻过这类传说。传说玛瑙实为奇石,马死则扣其脑而视,也就是马死后形成的石头,不同的玛瑙颜色代表了马生前的能力。
“其色如血者,则日行千里,能腾飞空虚;脑色黄者,日行千里;脑色青者,嘶闻数百里外;脑色黑者,入水毛鬣不濡,日行五百里;脑色白者,多力而弩。衫辨者克闻马声而变其脑色。”男人仿佛背书一般念了出来,这并不让我吃惊,吃惊的是这本该是我刚才想的话。
但这也代表不了他能窥视到我的脑子。我摇摇头:“你还有别的证据么?”
男人有些失望地低垂下眼皮,双手放到叉开双腿的膝盖上,他的脚在抖动,不知道是不安还是兴奋。终于,他抬起眼睛,充满了坚定。 “我知道你不相信,其实我自己也花了很长的时间才适应,我的确可以从人的外貌看到人的大脑,如同马一样,大多数昏庸无能的人脑子都是白色或者灰色,只有真正的天才是别的颜色,而且,脑色是会变换的,小时侯不加以引导,即便是天才也会变得平庸,脑色也会变淡。” 他的嘴唇如同活塞一样煽动着,我真的怀疑自己是否在和一个疯子对话。 或许,所有的先行者在别人看来都是疯子。
“可是,你来找我到底要做什么?”我无奈地转动者手里的钢笔。 “我需要一个媒体,一个可以见证我能力的公证者。”他的双手死死地抓住裤子,褶皱起了一大片。
“好吧,我答应你,可是你也要答应我告诉更多信息。”我点了点头。他非常高兴地站了起来,大力地和我握握手离开了报社。送走了他,我发现手里全是汗水,我摇摇头,不知道他是否还会来找我。 谁知道下午下班后,我居然在一楼的拐角处看到了他。
只有短短几个小时,他居然老了许多,双髌斑白了,鼻子两侧也出现了显而易见的皱纹。他张了张嘴叫我,但力气不足。 “怎么会这样?”我惊讶地问他。
“我的时间不多了,所以我必须找到你。”他似乎很虚弱,我搀扶着他——看上去壮实的男人远比我想象的要轻得多,我拦了一辆的士,按照他说的地址开去。
汽车的光线开始暗淡,透过茶色的车窗能看见已经微微发亮的星星和路上着急回家的行人,他们的脸上带着不同的表情,有喜悦,有疲惫,有兴奋。车子开得很稳,穿过一座立交桥的时候,车里猛地一片灰暗,我的眼睛一时无法接受,不过很快就开出来了。我下意识地回头看看那男人是否好点,但他似乎依旧很衰弱,大口地喘气,我望着他的脸,总觉得哪里不对。
车子停在了接近郊区的一个路口,这里已经很冷清了,司机接过钱,在昏暗的灯光下翻来覆去地照了照,满意地放进口袋。我扶者男人下了车,不远处有一些灯光,看来他住在那里。 果然,他用手指了指前面。
那是一栋上了念头的红砖房,大概四层楼,不远处有一座药厂,可能这里是厂里以前建的职工宿舍吧。走进单元楼里时,天几乎全黑了,楼道很安静,也没有楼灯,好在他住在二楼。
开门的是一个和他年纪相仿的女人,披肩长发乱蓬蓬地披在脑后,宽阔高耸的额头有着几条浅浅的皱纹。她两边的脸颊很宽,几乎看不到颧骨,充满富态的脸和非常温柔的眼睛颇有点菩萨的味道。她只是随意地套了件花边紫色睡衣,趿拉着拖鞋。
“又这样了。”妇人嘴里嘟嚷者,熟练地从我手里接过自己的丈夫,我这才发现男人瘦弱的身材和这个高大壮实的妻子相比,显得非常滑稽可笑。她将丈夫几乎是像货物一样扔在沙发上,这才跑过来拿了双鞋子给我,并热情地邀请我进屋。 出于好奇,我进去了。
房子很狭小,采光不足,不过却很干净,没有任何异味。你会很诡异一个人的空间能力,有些人明明有很大的房子,但你走进他的家依然觉得很小。而这个家虽然小,但所有的东西都非常科学地摆放着,井井有条。如果不是我突然进来,这里还是相对比较宽敞的。
不大的客厅能同时容纳三个人,当然开始慢慢暖和起来。我看了看墙壁,发现上面有很多奖状,还有一些书法和国画。那些字画很明显出自孩子之手但是已经略显老道。奖状也无非是三好学生啊,小发明家一类的。 看来这家的孩子非常优秀。
“让您见笑了,我男人非常窝囊,身体又不好,这儿又有问题。”中年女人用手指敲了敲自己的前额,显得非常无奈。我很想笑,因为她的姿势和之前她丈夫的姿势、如出一辙。
但是我很快就笑不出来了。 这家是两室一厅的套房,我听见客厅左边的门伴随着咯吱的嘶哑音缓缓地打开了。 我想,或许是孩子听到我们的对话走出来了。 可是出来的不是我想象的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而是从门缝伸出一只细长瘦弱的手臂,对着那女人招了招手。女人像触电一样从刚坐下去的沙发上弹起来,跑进厨房,端了一些茶点走进去,然后又出来了,脸上有些抽搐。
“孩子在用功是吧?”我指了指合上的门。女人点点头,但很快又摇头。
这个时候,那个宛如喝醉酒的男人忽然醒过来,坐了起来。 “他是我的骄傲啊。”男人闭上眼睛,自豪地说,可是话音未落,女人犹如一头暴怒的母狮一样朝他扑过去。 女人的气力远比她丈夫大得多,加上猝不及防,男人被女人骑马一样压在身下,女人伸出蒲扇大厚实的肉掌狠狠扇打着男人。 “你还好意思当着外人说!孩子都让你毁了!”女人一边哭着一边咬着牙扇自己男人的耳光,最后打不动了,才抽泣着站起来,坐到旁边。沙发上的男人慢慢爬起来,揉了揉自己高肿起来的脸颊,那脸颊就如同是挂了两片烧熟的扣肉一般。在昏暗的灯光里,三人沉默了一会儿。
“我本来有个很健康可爱的儿子,但是不知道他中了什么邪,居然说自己可以看见人的脑子!”女人愤愤地说着,我饶有兴趣地望着她。 “孩子三岁的时候,他天天捧着儿子的脑袋看,看得我都发毛,他那眼神像看东西而不是看孩子。”
“终于有一天,他忽然将儿子抱了起来,疯子似的扔上扔下,吓得孩子大哭,我责问他为什么,他却告诉我,我们的儿子是个天才。”女人的声音忽然颤抖起来。
“我相信了他的话,却犯下了一个无法饶恕的错误。他叫我出去工作,说自己有一套训练孩子成才的办法,我们本来都是这里药厂的工人,家境也都不好,我们想这辈子也就这样混吃等死等了,一切指望都在这孩子身上,所以我就满怀希望地让他带孩子,自己则去多兼两份工。”女人依旧低沉着声音说着,话语里夹杂着些嘶哑的哭音。
这时候一旁一直不说话的男人忽然精神起来。“你知道么,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真的可以看到人的脑子,或许是长期在药厂工作的原因,我的眼睛产生了变化。我可以透过人的眼睛看到他们的脑,看到他们哪部分在活跃,看到他们脑的颜色,就像以前的观马师一样。我辞去了自己的工作,四处做试验,这种试验太容易了,大街上什么最多?当然人最多,我到处看着他们的脑子。知道么?你想象一下,如果你眼睛里看到的不是一张张人脸,而是一个个鲜活的脑子,会有什么感觉?”他一边说,一边向我靠了过来。他的脸有些狰狞,和之前又不一样,的确,我是无法理解满街的人脑是什么样的画面。
“当然,光这样不够,我还自学脑医学,看了很多的标本,这些东西日益完善着我的技术,我开始大胆地去和人交谈,而且我发现自己的确可以看穿人家的想法、构思、心情,等等。而与此同时,我的眼睛也开始变化,当看了众多的脑子后,我忽然想到,为什么没有去看自己的脑子?”他的嘴唇起了一层白色泡沫,像那些从湖里捞起来未死的鱼吐着白沫一般,他的眼睛完全睁开了,布满血丝,但我并没发现和我的眼睛有什么不同。
“很可异,我对着镜子看却看不到,或许镜子无法反射那些东西。但是我不甘心,光是能了解别人的想法,这已经无法满足我的好奇心了,所以我又想到如何去分辨天才的脑子和平常人的脑子。
“我的眼球开始剧烈地疼痛,或许是用眼过度,那很难,不过我没有放弃,有一次我摔倒了右脑磕在了门框上,很重的一下,我当即昏了过去,醒来的时候眼睛看不见东西了,我以为自己瞎了,但是几天后又好了起来。”
“当看见我妻子的时候,我下意识地转动了一下眼睛,结果我发现她吓了一跳。”他的脸离我越来越近,我想往后退,但他却死死地抓住我的袖子,我转过头望望妇人,希望她来制止她丈夫。 可是我发现,当我听得入神的时候,那中年女人早就悄没声儿地离开了。
客厅的吊灯在窗外风的吹动下开始晃动,黄色的投影在男人脸上四散荡漾起来,然后慢慢停下,停在他的眼睛上。“现在,让我看看你的脑子吧。”他微笑着望着我,我很想闭上眼睛,却觉察到身后有人。
一双瘦弱稚嫩的小手从我的脑后环绕过来,我看见那手指渐渐伸近我的眼角,似乎想撑开我极力想闭上的眼睛。我开始剧烈挣扎,但一切都是徒劳,我的身体和双手被另外一双手紧紧箍了起来。沙发上的我望着男人渐渐靠近的眼睛,我觉得自己犹如一只待宰的羔羊。
男人的眼球开始缓慢地左右摇动,节奏越来越快,忽然,整个眼球翻转了过去,我看到一双没有瞳孔的红色眼睛。 但只是一瞬间,我还以为自己发生了错觉。
身上的手臂猛地一松,男人也恢复了常态,略带失望地回到沙发上,我喘着粗气,冷风将额头的汗瞬间吹干了。当我回过头,女人已经将那孩子送进字房间,合上了门,重新坐在沙发上。 我一句话也说不出,先前的事情似乎很短暂,短暂到像从来没发生过。
“你的脑子也很一般啊呀,和我儿子的根本没得比。”男人再次自豪地伸展了一下腰,舒服地斜靠在沙发上。女人叹着气不说话,任由丈夫滔滔不绝地说下去。
“我自人发现儿子的大脑非比寻常后,就决定好好教导他,任何东西即便资质再好,不经调教也会退化啊。我竭尽所能去引导,但孩子他妈却老说我害了她儿子,好像儿子不是我的一样!”男人说话的时候很不满,但还是老用眼角扫着身旁的妻子。
“我教他学音乐、书法、国画、外语、奥数,总之什么都要学,你知道么,我见过那么多的脑子,没有一人能比得过我儿子的!”男人伸出自己的右手,竖起大拇指在我眼前晃了晃。
“他是个天才!”男人又补充了句,但话没说完,旁边的女人再也按捺不住,一反手就打在男人的后脑勺上,他立即踉跄地摔倒在地上。 女人一边骂,一边拉起我的手。
“我现在就带你看看我儿子,看完后你就知道了。”女人咬着厚厚的嘴唇,下了很大的决心说道。 我忽然很兴奋,想看看真正的天才究竟是什么样的。
离门越来越近,我的手开始渗出汗水,我回头看了看那男人,他爬了起来,继续揉着摔痛的地方。
房间的门打开了,里面很暗,只有一张不大的单人床和一张老式书桌。床头的墙壁上挂着一把吉他,一只小号,房间角落里还有个很高的书架,虽然看不太清楚,但是里面应该放满了书。只是简单几样东西,房间却已经非常狭窄了,我和那女人走进去,孩子马上站了起来。 “为什么不开灯呢?”我问道。
“他害怕光,害怕看到别人,也害怕别人看到自己。”可怜的母亲颤抖着声音说着,接着走过去,抱着孩子。 我忽然隐约发现那孩子有些不同。 不同在于他的头,特别的大,那绝对不该是一个孩子的头颅大小。像什么?就像万圣节顶着南瓜头的人。
母亲似乎在和儿子低语着,终于谈成了什么,女人走到墙壁旁边,啪的一声打开了灯。瞬间的光明让我有些不适应,但是当我适应光线后,又无法接受眼前所见。 那孩子的头颅如同ET一样肿胀着,头上稀少干黄的头发犹如杂草一般稀稀朗朗地点缀在脑壳上,他的头皮几乎被撑成了半透明状,长期不接触阳光让他的脸色更加惨白,猛看过去,就像一个被充气过了头的塑料娃娃。脆弱纤细的脖子似乎支撑不住过大的头颅,仿佛随时都会折断。而更让我作呕的是,我几乎可以清楚地看见他的眼球连接神经的大脑,布满着一根根如丝线般神经的脑体和里面的脑水,他的脑子居然不是白色的,而是红色的,就像一块绯红的玛瑙,在灯下泛着赤色的光芒。难道人脑也和玛瑙一样靠颜色而分类?
“他不能站太久,大多数时候都要躺着。”母亲叹了口气,让孩子平躺下来,关上灯,和我退出了房间。 “怎么会变成这样?”我忍不住问道。
“大概半年前这样的,开始他老喊头痛,我以为是学得太累,但慢慢地头开始肿志来,带着去看了好多医生也不管用。那蠢货还高喊着说儿子的脑子开始真正地开发了,开发到天才的标准,远远超越常人。他还说因为脑子的开发,当然样子也有所变化。他依旧让孩子学习各种各样的东西,甚至比以前更多,结果,孩子变成了这样,他不敢出去,他怕别人叫他怪物,他只能天天坐在家里看看书,弹弹吉他,而且和我说话也越来越少,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女人再也忍不住了,号哭起来。
“哭什么,这是好事,哪里有光得不出的道理,等我们孩子成了世界第一人,谁还敢说他丑,说他像妖怪?到时候估计很多人都要找我教育他们孩子了。孩子就是要提早开发啊,否则就像我们一样成了废物了,脑子的颜色也变了,那样难道就好了?”男人振振有词地喊道,但明显忌惮女人出手,站得远远的。
女人用手抹了抹眼泪,不理理会她的丈夫,只是拉着我的袖子跪了下来,我没想到她会这样,有些不知所措,只是叫她赶紧起来。“他说他去找了记者来,我求求你,如果你是,就帮我报道一下,让大家来帮忙治好孩子,我不想他活得这么痛苦啊。”女人和我执拗起来,一个劲儿地求我,我只好暂时答应她。
屋子的门再次打开,这次那孩子小心地扶着墙走了出来,他犹如受惊吓的小动物,只是下意识地朝母亲走去,或许听见母亲哭泣让他很难过。可是长期不动加上头的重量,让他走起来平衡性很差。母亲意识到了,想过去抱起他,但是晚了,孩子倒下了,虽然他努力维持着自己的身体,但还是摔倒了,他的右脑磕到了地上坚硬的瓷砖上。
女人像疯了一样从地上弹起来,高喊着孩子的小名扑了过去,缩在一边的男人也慌了,一边念叨着“造成别磕伤头啊,千万别撞成弱智了 ”,一边过去扶起孩子。
我也不知道该做什么,只是赶紧拿起电话打120。 孩子柔弱的脑壳经不住这样的冲击,他的头破了,这是很奇怪的现象,我能看到他大脑的血液一起涌向那个缺口,仿佛一个压抑很久的暗流涌动一样,血从伤口渐渐渗透出来,流了一地。 而那孩子的脑壳似乎也慢慢模糊开来,渐渐变得看不清楚了。 母亲努力地用手按着伤口,一边流泪一边抽打着丈夫的脸。“都怪你啊,都怪你,孩子要是死了我要砍死你!”
男人一边被抽着一边用力辩解,在吵闹声中孩子被送进了医院。
我离开了那个怪异的家庭。半个月后,我带着好奇又去拜访了他们。
这次开门的是一个孩子,我差点没认出来。不过,虽然他的头上绑着绷带,我还是想起他是那个长着怪异脑壳的孩子。 但是他现在好像恢复正常了。
“是你来了啊。”那个泼辣的女人风风火火地走了出来,系着黄色泛着闪闪油光的围裙,双手挽起袖子朝我走来。 我朝她笑了笑,拒绝了要我进去的邀请,只是想知道情况。
原来这孩子在那次以后居然慢慢恢复正常了,只是把以前所学的东西都忘记了,也没了过人的天赋和记忆,那些奖状也摘了下来,他完全从天才变成了普通人。而那个古怪的可以窥视人脑的男人却不在家。
“他出去了。他天天叹气说儿子被我毁了,毁了一个天才。他天天去外面,到处拉着那些带着小孩的路人,告诉他们儿女脑子的颜色,每天身上都有伤。你说他这样,人家能不揍他么?哎,我也没办法,反正儿子好就够了,我也顾不得他了,随他去吧。”这个可怜的女人把沾着油沫的手往围裙上擦拭了几下,挽起了散开的头发,低头不语。
简短的聊天后我离开了那户人家,临走前那个可爱的孩子朝我用力招着手,我觉得他可能不是一个天才了,但他却是个真正的男孩。
宽阔的人行道上,一个激动得像疯子似的男人,拦住一个个带着孩子的父母,转动着眼球问他们: “你们想知道自己孩子的脑色么,想知道他们是不是天才么?”
第九十一夜 相骨
人靠骨架支撑,古人多以为从不同的骨头可以判断人的不同命运。古人王列举了范蠡去越、尉缭亡秦的例子,说:“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荣乐。”“秦王为人,隆准长目,鸷膺豺声,少恩,虎势狼心……不可与交游。”可见长颈、鸟嘴、眼细小而狭长都不是什么好相貌。只是骨相往往和面相混在一起,不为人注意罢了。
人的骨头真的可以反映人的命运?我不得而知,但不仅仅是在中国,在19世纪的法国也流行过骨相学,只不过昙花一现,而在中国,骨相流传已久矣。
见博识广的纪颜自然不会不了解,很凑巧,他最近正好遇见了一位不同寻常的相骨者。
“骨相和面相,历来都是被用作观察人的方式,只不过面相更多的是来测试未来吉凶,而骨相则是判断整个人的个性与内心,所谓相由心生,其实骨头也可以反映出来。
“我可以告诉你一个关于相骨的故事。”
(下面是纪颜的口吻。)
在我遇见过的所有的人中,曹伯无疑是最奇怪的一个,无论是他的相貌、经历、职业,还是举止谈吐,在我眼中都与其他人格格不入,但是父亲却相当尊敬他,在我儿时就常带我去他家。
曹伯只比我父亲大六岁,但却苍老得吓人。他的脑袋光秃秃的,一根头发也没有,中间高高地凸起,头皮松弛得厉害,就像一个废旧的米面口袋罩在头颅上一般,耷拉下来的面皮垂落在两腮,眼袋大而黯黑,肿胀得很,几乎从来不睁开眼睛,本身就极长而狭的脸庞又搭配了一个细窄如鹰嘴的鼻子,让整张脸显得更加长了,他的嘴唇薄而苍白,不太开口,每次说几句话就会下意识地伸出殷红的舌头舔一下上下嘴唇,就像长满红锈的刀片般的嘴唇被舔得干裂起皮,一丝丝如身上死皮样的东西在上面翻起,那情景像极了动物世界里的蛇,一下下地吐出自己的信子。
父亲很尊敬他,我很少见到父亲这样。而曹伯也很疼爱我,几乎视为己出,他总是颤抖着用蒲扇大的双手摩挲着我的脑袋,然后犹如挑选西瓜般地曲起自己的手指骨节,在我的脑门上敲打一下,接着用尖锐如圆锥的声音厉声喊起来,每次说的都一样。
“好娃,好骨!”
儿时我始终不明白他的意思,后来父亲告诉我,我生下来的时候家族就担心我的命运,所以找来曹伯摸骨。曹伯是天瞎,也就是生下来就没眼睛瞳子,翻开了眼皮里面灰蒙蒙的,所以他从小就听觉和嗅觉奇佳。而且最令人称奇的是他的手,较常人大而宽厚,手指白而细,如葱段一般。他从不用拐杖,总是靠双脚和双手来摸索前进,虽然也曾摔伤撞伤,但他不以为然,因为他告诉过我,如果用拐杖,固然少了些皮肉伤,多了些方便,但如果突然有一天拐杖没了,自己又该如何呢?
“我是个瞎子,自己的眼睛姑且靠不住,还要去靠一截烂木头?”曹伯笑道。他一笑起来嘴巴就缓缓张开,不,与其说张开,倒不如说裂开更合适,就像有人慢慢用剪刀从原本没有嘴巴的脸上剪开了一条齐整的裂缝。
曹伯八岁的时候,好好地忽然摸到一位来自己家里借宿的远房亲戚的脸上,当时那人正在睡觉,结果被吓了一跳,可是曹伯很快就说出了他的年纪和长相,居然八九不离十。这人从未来过,曹伯当然不可能从家里人的话中推测出此人的外貌。曹家人看到一个瞎子居然能有如此本事,都暗自感叹,总算老天爷为他留了条生路。
于是,曹伯被送到了一个非常有名的相骨师傅那里学习相骨。
这个相骨很少收人,据说他也是个天瞎,他收徒弟只有两个条件,一是要盲人,生下来就是的那种,二就是要摸手,结果曹伯两个条件都符合,家里人也为他找到个好活而高兴。
这以后曹伯一直都跟着师傅,直到师傅去世,然后自己接替了师傅的位置,为四里八乡的人摸骨。可是谁也不曾见过他师傅出那屋子,直到死后的第二天,曹伯告诉我父亲这事,然后草草安葬了他。
有些事情似乎往往是注定好的,曹伯经常告诉我,他从来没有埋怨老天爷让他瞎了眼,因为他注定好了是要做这个的,既然是这样,瞎了眼睛也就没什么了。
随着时间推移,不相信的人被曹伯相骨后也相信了,他的名气越来越大,有的人还专门来测试,前后三次用不同人的手给曹伯,但曹伯很快识别出来,于是大家都觉得曹伯神了。
可是曹伯极少笑,他似乎永远都没有太多的表情。大家也知道,他没老婆,而且也找不到传人,他不想把自己的本事带进棺材。
曹伯老早就和家里人分开住了,他一直待在自己师傅的两间黑屋里。那屋子如同一个黑色魔方,小时侯每次父亲有事情通知曹伯就叫我去,但我每次进去都找不到他,总感觉里面很大,如同黑色的潘神迷宫般,而且屋子里从来没有半点光亮,自然,曹伯压根儿不需要,他早对屋子里的任何物件的摆放都非常清楚,但我却很麻烦,几乎每次都要撞到脚。
或许,黑暗给我们这些习惯光明的人带来过多的未知和不确定感,所以会觉得原本不大的空间非常广阔吧。
不过,曹伯在我十二岁要离开老家的时候突然失踪了。
没有人发觉,只是觉得他好像很久没出现了,村子里的人总在需要他的时候去找他,当他们感觉不对的时候已经晚了。他们在黑屋子外面喊了好久也没人回话,而平时曹伯总是很快就会出来应声。
没人敢进那黑屋子,因为曹伯不准任何人进去,除了我。
那屋子只有曹伯的师傅、曹伯和我进去过,据说曾经有个外地的贼进去偷东西,是东村的阿细半夜解手的时候瞧见的,那贼猫着腰翻了进去,但第二天既没听曹伯说家里遭贼,而在门外也只有进去的脚印,没有出来的,于是大家都很忌讳那屋子。
进得去,出不来。如黑洞一般。更有传言,说还有很多小动物进去也没见出来,所以他们需要找曹伯摸骨都是远远地站在门外喊他出来。
“八成死了吧?”
“难说,好象干这事的都活不了多久。”
“是啊,泄露天机呢,遭天谴的。”
“他不是会摸呢么,怎么不摸摸自己的骨头啊?”
“那不是自摸了么?和多少的啊?”
村民们说着说着忽然一起哂笑起来,接着一哄而散。
我和父亲也在其中,我听他们说话觉得异常刺耳,抬头看了看父亲,他也紧皱着眉头,盯着那黑色的屋子不说话。
人群散去,我随父亲回了家,回头的时候我仿佛看见那门似乎隐约开了条细缝。
回到家我问及这事,父亲却不回答我,只说我还小。我记得前些天父亲和曹伯在家中还谈过话,两人似乎还争论了起来,只是我睡意正浓,已然记不得说了些什么。
在老家的最后一天,家里人忙着为我收拾行李,而我却总是心不在焉。奶奶看出来了,叫我出去走走,父亲有些不情愿,却不敢违背奶奶的意思。
不知道为什么,我走着走着,竟又来到了那黑屋子旁,我叫了几声,依旧没人回答。
当我转身准备离去的时候,看到门外有一只袋子。
湿漉漉的黑色袋子,昨天好像没看到,那袋子被扔在不起眼的角落里,我一走过去就闻到一股子腐败的恶臭。
我的鼻子很灵,从小就是。
我好奇地用脚踢了踢,发现里面有东西,软软的,像棉花团,于是我找来一根断裂的树枝,将袋子拨开来。
都是一块块的血肉,撕裂开来,我无法判断那是什么动物的肉,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里面没有一根骨头。
我感到一阵恶心,扔下树枝就想走,可是仍然很担心曹伯,我不相信村里人对他的妄加猜测。
这时我又闻到一阵气味,很熟悉的气味,那是曹伯的。很久以来,我一直都觉得曹伯身上有一种别人没有的怪异味道,类似于豆腐乳和铜锈混在一起的味道,还夹杂着一股子药味。
我没有回头,因为脑门上多了一双手。
依旧是那种光滑的感觉,曹伯的手摸过很多东西,石头,木桌,栏杆,活人的骨头,死人的骨头--当初他开始学的时候,据说他的师傅就先让他摸骨骼标本,去了解哪块是肩骨,哪块是脊椎,哪块又是肋骨。神奇的是,虽然摸过那么多粗糙的东西,曹伯的手依然洁白如绢,柔软似棉,宛若无骨,即便是村子里最好看最年轻的姑娘,也没有他这样一双好手。
所以我很喜欢他抚摸着我的脑袋,温软而舒服。
但今天却不,我觉得一阵寒冷,那手犹如爪子一样在头上慢慢划过,周围安静得很,那时候刚过完元宵,风吹过头皮,激起一阵疙瘩,我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娃娃,怕什么?”他笑着问我,我没回答。
“好娃,好骨啊。我摸过那么多人的骨头,没有一个如你这样的,三国里诸葛丞相言魏延脑后有反骨,他死后必反,果不其然。所以说,摸骨是应该相信的,你说对么?”曹伯的手依旧在我的头发和头发中间穿梭八五八书房,像十条蚯蚓一般慢慢蠕动。
“曹伯,我要走了。”我低着头,手指头绞着衣服角说。
“恩,你爹告诉过我了。”曹伯的声音很低沉,就像水桶砸进井里一样。
“曹伯,你还有什么话要告诉我么?”我问他。但他良久不回答,最后他的手落在了我的锁骨上。
“你还记得我教你的东西么?”曹伯忽然问,我嗯了声,开始朗声背诵,只是风越来越大,我的声音又稚嫩,如同即将熄灭的烛火忽明忽暗。大风像冰水一样冲进我的嘴巴里,生疼生疼。
“你说说什么是九骨。”他听了会儿,又问。
“天庭骨风隆饱满;枕骨充实显露;顶骨平正而突兀;佐串骨像角一样斜斜而上,直入发际;太阳骨直线上升;眉骨骨棱显而不露;隐隐约约像犀角平伏在那里;鼻骨状如芦笋竹芽,挺拔而起;颧骨有力有势,又不陷不露;项骨平伏厚实,又约显约露。”我一口气背下来。
“很好,你随我来。”他的手忽然从肩膀处滑落下来,拉着我往黑屋走去,我不自觉地跟在后面,只能看到他的后背。
屋子里和外面一样,依旧黑,只是这黑感觉更深更浓。
曹伯咳嗽了一下,我可以感觉到他在我前面坐了下来。
“你知道么?看相不如看骨,因为人的面相会变,而骨相不会。看头部的骨相,主要看天庭、枕骨、太阳骨这三处关键部位;看面相的骨相,则主要看眉骨、颧骨这两处关键部位。如果以上五种骨相完美无缺,此人一定是国家的栋梁之材;如果只具备其中的一种,此人便终生不会贫穷;如果能具备其中的两种,此人便终生不会卑贱;如果能具备其中的三种,此人只要有所作为,就会发达起来;如果能具备其中的四种,此人一定会显贵。”他停顿一下,又叹口气,然后问我记住了么。
我连忙点头,后来又想起他根本看不见,于是高声说记住了。
“四娃子啊,你知道为什么我和我师傅一定要天瞎么?”他从来未曾说过原因,我问过他,却总是没有答案。
“骨相可以看,但最准确的却是摸,只有瞎子不会被眼前的虚景迷惑,只有他们亲手摸出来的结果才是最准确的,但是这个要求太苛刻了,很难传承下去。而且,其实我一直想看见东西,一直想看看你什么样子,因为,在我的脑海里,所有人的脸都是没有血肉毛发,都是一个个骷髅头罢了。”曹伯的话说得很慢,慢得像深夜渐渐侵袭过来的寒气,让我打了个哆嗦,我抱紧身子不自觉地退后一步,可是我的手肘似乎碰到什么东西,发出一阵咕噜的声音。
“你旁边就是一具骨架,好好摸摸,然后告诉我你摸到了什么。”曹伯的话让我大吃一惊,但手却还是不自觉地摸了上去。
那是我第一次摸人的骨头,恐怕是终生难忘。
这是非常奇特的感觉,有点像铺了层砂纸的硬塑料,又感觉像裹了层冰屑子的铁杆。我顺着肋骨往上摸去,这人的骨架不大,但肩骨又不算狭窄,我沿着脊椎往上摸,逐渐摸到这具骨骸的头骨。
“男子的骨头重而粗,女子的骨头轻而细,胖人的骨头,表面比较光滑,而瘦子的骨头表面比较粗糙。”曹伯又在旁边说着,既像自言自语,又像是说给我听。
我轻声嗯了一下,接着继续摸头骨。
牙齿很整齐,颧骨高耸,接着是鼻梁骨,在两目中间。上部为“鼻梁”,又名“山根”。梁下称“鼻柱”,是两鼻孔的分界骨。鼻之末端,名为“准头”。这人鼻骨高而窄,而且中间一段还有裂痕,似乎被打断过,歪在一边。额骨平整。最后我摸到颠顶骨,位置在头部最高处。前面部分称为“囟骨”,小儿初生未合拢时叫“囟门”,中间叫“顶心”。顶心左右有棱处称为“山角骨”,俗名“头角骨”。
可是我却感觉到很大一块凹陷,圆形的,似乎是铁锤一类钝器砸出来的。
“曹伯,这人是被砸死的。”我转过头对着他的方向说。
“是的,是我砸死的。”他的话依旧沉稳如秤砣,可我的心却像秤杆,歪斜得不成样子。
“为……为什么啊?”我开始口吃了。
“他是我师傅,是我亲手砸死他的。”曹伯仿佛在谈论别人一般。这个时候我全身瘫软在地上,忽然想起了父亲似乎曾提及曹伯的师傅是一个歪鼻子——曾经被掉下来的木头砸断的。
“我师傅说,他活着没意思,他帮人摸了一辈子的骨头,有好有坏,有贵有贱,可自己的骨头他始终摸不透,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于是他告诉我,收了我,就当是有了儿子送终了,还交代我不要把尸体入葬,这年头完整的骨架,很难搞。”曹伯说。
“四娃子,我本来也想收你做徒弟,可你爸爸不同意,说你们纪家的后人不能学。我摸了你的骨,知道你是好命,是要干大事的,可我舍不得你啊,唉。”曹伯叹了口气。
“曹伯你不是说学这个要天瞎么?”我打着颤音说道。
“有什么关系,现在刺瞎你还不一样。”他说着,忽然一阵响动,似乎站了起来。
在这黑暗的屋子里,我这个本来视力正常的人成了瞎子,而他却对这里了如指掌,所以很快我就被他抓住了。
“四娃子,不用怕,很快的,曹伯会教你很多东西,你不是最喜欢相骨么?”曹伯的手忽然变得有力起来,像老鹰的爪子一样紧紧箍在我手腕上,而另外一只手摸到我的脸上,渐渐向眼睛摸去。
我几乎喊不出声来,下意识地用手朝前面挥去。
我触到了他的脸,但很快就触电一样收了回来。
因为我感觉自己碰到的不是血肉,而是裸露在外面的坚硬骨骼。
“你,知道了?我知道自己骨相不好,我常告诉你们这是命,但我偏偏不信,不就是骨头么,我可以自己改,改了骨头,不就改了命么?”他忽然发疯似的高声大笑起来,手也松开了。
我趁机跳了起来,朝前面撞去,很幸运,那恰巧是门的位置,我跑出了黑屋。
落在地上的我没命地往前跑,可还是回头看了一眼。
曹伯站在门口,外面明媚而刺眼的阳光照在他的脸颊上。
没有血肉的脸颊,整齐地被削去了脸颊和磨平了颧骨的半边脸。绑着绷带,而且血迹斑斑。
他又笑了,依旧如同凭空多出来的一张嘴巴似的。
“四娃子,想通了再来找我,我会等你。”他闪身又将身体埋进了那黑屋子。
我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漫无目的地跑着,最后直到腿抽筋才一下子趴倒在地上。
回家已经是傍晚了,父亲和奶奶把我痛骂一顿,而我却不敢说话,倒是父亲看了出来。当我把所有事情告诉他后,他只是叹了口气,并未显出太多的惊讶。
第二天,我离开了老家,临走时父亲只对我说了句,叫我原谅曹伯。
以后,我再也没了曹伯的消息,和父亲说话也像避讳似的不提他,只是零零碎碎地听到有人说他还在相骨,遇见好的骨头就杀了人家再拿过来,用在自己身上。也有人说他死了,自己削骨不成功。总之这些我都不相信。而那黑屋子,后来也被拆了,据说翻出了很多骨头骨架的标本,有动物的,也有人的。
大家咒骂着,咒骂他是魔鬼,全然忘记他为大家摸骨算命,趋吉避凶。
这就是这个相骨的故事,我只是路经一个小县城,居然发现也有人相骨,所以有感而发罢了。
或许,曹伯想通过削骨改变命运。有的人想通过整容改变命运,但其实都是没用的,因为改变了骨头,改变了相貌,似乎可以改变命运了,但那已经不是以前的你了, 改变的,也不是你的命运了。
[第九十一夜 相骨完]
第九十二夜 活墓
我无意去叙述金庸先生的小说《神雕侠侣》,但这确实是纪颜告诉我的众多故事中的一个。
(下面是纪颜的口吻。)
天气开始骤冷,我旅行的速度也开始缓慢下来,旅行时我总是避开那些大城市,这一天我们又来到了一个村落。
一路上的村子,小镇很多,但是这一个却不得不说。
与其说这是一个村子,不如说是一个巨大的陵园,因为在这里嗅不到任何活物的味道,铺天盖地映入眼帘的只有一座座坟墓。村口很宽阔,大片已经干枯的草地在冬日的阳光里没有太多的喜色,大都已经如死去脱水了的虫子般将身体蜷缩起来,脚踏上去还能依稀听到干脆破裂的响声,就像踩在大片大片的刨花上一样。
草地旁有一条两人宽的崎岖小路,路的另外一边就是一座座坟墓。有的是杂草混杂枯树枝搭建的三角支架,有的是树立着残破石碑的坟墓,四周广阔的视野里,除了一只低头啃草的牛外没有任何东西。
在这种不像城市里有众多遮蔽视野的障碍物的地方,我们往往能看得更远,但我只看到了一头牛,整个村子别说人,似乎连房子都没有。
耳边偶尔掠过一些风声,阳光更加热情,但没有提供半点热量,站在这种地方,我觉得更冷了。
终于,我看到了一个人,一个老人,一个蹒跚着向我走过来的老人。
“大爷,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我拉着李多走过去问道。
老人低着头,驼着背,穿着一套几乎褪色的羊皮夹袄,下身是肥大的黑色棉裤,踩着厚重的圆口布鞋。他将手拢在袖口里,半天才抬起头,我一看吓了一跳,他的脑袋几乎干瘪成了一个破坏皮球,上面嵌着一双眯起来的三角眼,纵横沟壑的脸上带着一种莫名的悲凉表情。他的嘴唇干得裂开,露出道道血丝,他却毫不在乎,干枯卷曲在一起的头发很脏,一片片的黏在一起。
“这里叫墓村。”他的声音含混,仿佛含着一口水在说话,我也没有听出来是什么地方的口音。
“墓村?”李多惊讶地问,老人嗯了一声算是回答。
“这里没有房子,有的只是坟地,活人墓,死人路。”老头解释道,慢悠悠地又向前走去。
那条狭长的路上,阳光投下老人狭长的背影,他几乎漫无目的地朝前方走去,我隐约看见他的腰带处悬挂着一个灰色的布袋。
“我们再向前走走吧,或许能找到别的人问问。”李多建议说,不过也的确只能如此了。
即使走出很远,我也忍不住回头想看看那老人。
但是他不见了,那绝不是超出了我的视野,我说过,这个地带很空旷,而且我的视力是很不错的,刚分开也没有多久,老人绝对不会凭空消失了。
但那条路上的确不曾看见他,半点人影也没有。
“活人墓,死人路么?”我低声暗自念叨了一句,似乎想起了什么,但却又无法完全记起,人总是这样,越想想起什么却越想不起来。
不知道走了多久,我们看到的仍然只有一堆堆的坟,但是让我奇怪的是,这些坟头并没有任何的祭品或者有被祭拜过的痕迹。
“难不成,都是孤坟么?”李多小声嘀咕着。这个村子很大,但走来走去却只有我们两个人,于是我发现了一个问题,我们该如何留宿?天空开始渐渐浸入墨色,眼睛能看见的光线也越来越少。
李多忽然啊了一声,接着拉了拉我,用手指了指旁边。
我顺着她的手指看去,那是一座坟。
很普通的坟墓,立着一块青石碑,后面是圆形的坟冢,不过,比我见过的普通的要大很多。
但不普通的是从坟冢后伸出了一只手。女人的手,细长而苍白,或许并不十分白,只是在这夜色的对比下显得比较白皙而已。
而后出来的是一个毛茸茸的脑袋,我仔细看了看,原来是一个人头,她的双手支撑着上肢,用力一拉,犹如做俯卧撑一般,身体虽然瘦弱,却十分矫健,不消一会儿,她的整个身体便从坟墓里出来了。
我忽然觉得一阵怪异,就如同那女孩是坟墓生出来的一般。
然后我看见了光,虽然浑浊昏暗,但我肯定那是蜡烛的光,而非人或者某种动物的瞳孔发出来的。
果然,那女孩又拉出了一个人,体型矮胖,而且手里拿着一个烛台。
就像捉迷藏一般,从那个巨大的坟堆里出来了三个人。
“啊,有外人。”女孩清脆地喊了起来,声音非常好听,像风吹铃铛,却又带着野性的不羁,就如同山里自己长起来的杂果,甜脆里带着酸涩。
“莫咋呼,不要惊了人家。”说话的是一个沉稳的中年男子,他很高大,虽然看不清楚脸,但觉得整个人如同一块厚实的门板。
终于,蜡烛过来了些,我开始可以看清楚他们了。
一个年轻女孩,一对中年夫妇,看来,他们是一家人。
“那马(母亲),他们莫不是被我们吓到了?”女孩看我们两个不说话,走过来一只手搂着中年女人的胳膊,一只手捂着嘴笑了起来。中年女人的头发整齐地梳理在后面,虽然身体已经发福,但从脸庞端正的五官来看,年轻时候也肯定如这女孩一样秀丽。
母亲笑了笑,有点责怪地对着女孩摇了摇了手,却不说话。
“你们是外乡人吧,不知道我们的的规矩,惊吓了你们,实在不好意思。”中年男人的普通话很不错,我立即朝他点了点头。
“没什么,只是有些奇怪罢了。”我笑道。
于是,这家人请我们进了他们的家——那座很大的坟冢。
我绝对不会想到自己能活着进到坟墓里,这种感觉是相当怪异的,我甚至有些恍惚,自己到底是活着还是死了。
或许都不重要。
里面比我想象的更加宽阔,有点类似于陕西的窑洞,但却是圆形的,就如同一口倒扣着的巨大铁锅。坟墓高2.5米左右,长宽各有4米,看来当初挖这个坟的确很费气力。入口处离里面有将近两米,虽然有个土堆垫脚,爬上去还是很不容易。四周非常光滑,虽然是泥制的,却干燥得很,带着灰土色,别有一种味道,只是待在里面空气沉闷,略觉得压抑。
“我知道你一定很奇怪,为什么我们好端端地要住在坟堆里。”女孩爽朗地笑着望着我们说。她摇晃着脑袋,整个身体发出脆脆的声音,听她说话,犹如在吃一个甜脆的苹果。
我仔细看了看她,全身裹着深蓝色的棉裙,上面带着很漂亮的花纹,身上还挂着一些银器,难怪会有声响。女孩很漂亮,五官倒还略显稚嫩,皮肤也很白皙,手腕上戴着一个银色的饰物,非常漂亮。只是似乎饰物很重,在她手腕上留下青紫的淤痕。
“莫要胡闹。”母亲把她拉走了,女孩有些不情愿,但还是走了。
原来旁边还有一个通道,估计是去向里间的路,如果我过去还要低头,看来那是女孩的房间。
这个姑且可以称作家的地方,日常生活物品一应俱全,桌椅板凳、茶水吃食一样不缺。男主人给了我们两块火柴盒大小的白色甜点,似乎是糯米做的,非常香甜。
“这个地方叫墓村,住着很多像我这样的人家,大家都住在这样一堆堆的坟墓里。这几天大家白天都不会出去,直到晚上才出来活动透透气,没想到有外地人,没有吓到你们吧?”
中年男人阔脸粗眉,高鼻方嘴,一脸英气,只是眼神略有些落寂,似乎有什么心事。
“白天都不会有人在吗?”我问道。男人肯定地点点头。
我一下子想起了那个老头,说话长相古怪的老头,一下子消失在那条路上。
“为什么会有如此奇怪的规矩?”李多好奇地问。其实我也很想问,但有时候人家可能并不想告诉你,换句话说,如果人家愿意说,不用问也会说。
果然,他脸上露出难色,似乎有些犹豫。他斜眼看了看旁边,似乎女孩那边还在和母亲聊天,于是缓缓说道:
“我们在这个村子已经住了好些年头了,谁也不知道这规矩是何时定下的。传说是老早以前汉人想在我们这里征兵,老人们怕青壮的汉子死在战场上,于是把他们全部藏在活人坟里,只留下气孔和一些食物。那些男人白天不敢出来,直到夜晚才能露面,后来这些人活了下来,于是才有了今天的村子。所以每到一年的这个时候,大家就会躲在早就修建好的坟堆里表示纪念,而且冬天这里也非常暖和,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习惯了,外人不太理解,经常会传言我们这里是鬼村。”
我哦了一声。他又告诉我,实际上他们一家有自己的房子,不过离这里还有一段路程,脚力好的也要一个多小时。
我问他,活人墓、死人路什么意思,男人吃了一惊,问我怎么知道,女孩和她母亲都出来了。
“我带你们一起去,就知道活人墓、死人路什么意思了。你来得很巧,一年只有这个时候才能看到。”他媛媛地说,接着又再次爬出了坟墓。
一出来,外面居然起了三三两两的零碎灯火,像萤火虫一样,只是现在是冬天,又身处在坟堆边,全然没有了那种诗意。
火点渐渐聚集起来,我们跟着那中年男人一起坐过去,大概聚拢了上百人,大都穿着一样,虽然单薄,但他们却不显得冷。
只是有一个老者,低着头不停地咳嗽着,他和白天见到的老人似乎有几分想像。
大家都默不作声,全环绕在老人四周,缓缓往前移动,他们都走在那条路的两侧,只有老人一个人走在路中间。
不知道走了多久,山脚下有很多大大小小的窟窿,每个大概0.8米高,1米宽,至于多深则看不清楚,每个窟窿都被石头堆砌起来封死了。他们走到一个没有封上的窟窿旁边,老人自己走了进去。
老人没有说什么,只是走得非常缓慢。在众多火把的照耀下黑夜也显得亮了,而老者的背景却依旧灰暗。
他弯腰进去,坐在里面,旁边有个年轻人将一瓶水和一袋子食物放了进去,我还是不明白他们要做什么。
很快,所有的人都抱着一块石头堆积到老人面前。
原来他们要将洞封死,让他死在里面。当那个老人喝下最后一口水、啃掉最后一口干粮后,等待他的就只有死亡了。我想过去阻止他被活埋,却被一只大手拉住。
回头一看,原来是女孩的父亲,他的样子很难看,脸庞像被几只手揉捏着一般。他很费力地将我和李多拉了回来,并且叫上妻女一起往回走。
路上我质问他究竟是怎么回事,当我慢慢平息自己的惊讶与愤怒的时候,男人才慢慢解释给我听。
“在村子里,所有的人,只要是快死了,都会被搬到那里,大家留一些水和食物,把门封死,然后让他在洞里终结,每个人都是如此,我以后会这样,我的女儿也会,所以你无须愤怒和不解。”
“就在去年的这个时候,我也亲手把我的波洛(岳父)里了进去。”他的声音很小,随着喉结的上下蠕动才流出这几个字,旁边的女孩和他妻子都默不作声。
我实在无法理解他们的习惯,忽然,我想起白天的老人。
因为我又看到了他,他就在前方不远处,依旧弯着腰拢着袖子盯着我们,不,应该说盯着那男人。他就站在小路上,刚才那个被埋进石窟的老者刚刚走过的小路。
中年男人也看到了,女孩和她母亲也看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