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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我是铁匠》》 · sydneymoon · 202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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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铁匠》

作者:sydneymoon

申明:本书由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ks.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序章 序章

“在这个世界上,你最害怕的是什么?”

“害怕什么?我想,是寂寞吧。害怕孤独的感觉。你呢,你害怕什么?”

“我最害怕恋爱。”

“哎——?那为什么?”

“因为一旦恋爱了,就以为自己不再是一个人,不再会孤独了。可是呢,一切却不过是错觉。发觉了以后,就再也无法回到没有恋爱的世界。”

“为什么呢?”

“因为不能再承受孤独了。因为再也不想寂寞下去。曾经安于寂寞而只是体味着淡淡的伤感的那个少年时代,永不再来。”

“真的是这样吗?”

“嗯。等你恋爱了,就会明白喔。”

他望着在天空尽头闪亮的楚奥斯星,不再说话。

水晶的幻想曲 纸帆船01绝对拜金

“……里尔维斯镇位于龙翼王国的最南端,出镇不到十里,便是无边无际的甘达大沙漠。”

一个盲眼的吟游诗人坐在市集角落的大石头上,用独特的,略带沙哑的嗓音说道。他讲话的节奏非常缓慢,而且有点半说半唱的意味,每一句话都像歌声的序曲。

太阳已经西沉。但天空还依然明亮,只是多了一层阴冷的蓝灰的色彩。金色的晚霞被西方的群山遮挡,一点儿都看不见。孩子们围坐在盲诗人的身边,认真的听着他讲故事。

“甘达大沙漠是甘达史莱姆的故乡。传说涅尔森神在创造甘达大沙漠之初,并没有打算让它像眼前这样的一片荒芜。神在沙漠中零散的种植了大量的水晶树。然而贪婪的金矮人族却为了得到水晶树的种子,——水晶树的种子是最为完美的晶体,是矮人工匠们梦寐以求的魔法质材,不分昼夜的守候在水晶树旁,等待果实成熟、落下。那还是在大沙漠尚未创造完成的时候。涅尔森警告金矮人说,如果他们对水晶的渴望胜过对神罚的恐惧,不能等到水晶树的果实落地便开始采摘的话,他便会把金矮人族从大地上驱逐,让他们对阳光感到恐惧,而只能生存在地下的阴影中。但矮人们那时已经丧失了思考能力,全部身心都集中在晶莹的水晶果上。他们凝视着水晶果千变万化的紫红色的光泽,对自己说在地下生活又能怎样?真正有价值的矿藏不是都深埋于地下么?终于,矮人们禁受不住诱惑,开始趁着涅尔森睡眠的时候偷偷采摘未成熟的水晶果。神很快发现了矮人们的小把戏,于是将金矮人一族赶到了幽暗的地下世界。然而矮人们却依然故我,从大陆各地向甘达大沙漠挖掘地道,继续偷窃水晶树的果实。涅尔森神勃然大怒,但又对地下世界无可奈何。于是他亲手毁灭了所有的水晶树,让甘达大沙漠变成一片荒芜。但已经埋藏在沙中的水晶果却无法收回了。金矮人的踪迹于是在甘达消失。但过了不到一个世纪,涅尔森发现甘达的矮人又渐渐多了起来。于是涅尔森化身成名叫尼尔斯的侏儒,找到了一个向着甘达沙漠前进的金矮人。他诈称自己对水晶制品的研究遇到了瓶颈,因此踏上寻找最完美的水晶的旅程。‘跟着我来吧。’矮人对尼尔斯说,‘虽然涅尔森毁掉了所有的水晶树,但这个邪神毕竟不是万能的。地下就是他的魔掌无法到达的乐土。水晶树的果实还好好的在沙子里睡着,等着最好的工匠去发掘。我们金矮人向地下的石头起誓,一定要拿走甘达的最后一块水晶石。让愚蠢的涅尔森看着吧,他一点儿办法都没有。只有愤怒的拔光自己的胡子。”

“愚蠢的涅尔森!大地之下是真正的乐土!我们带着镐头和铁铲,挖走最后一块水晶!愚蠢的涅尔森!只有在天空中无奈的观望!他拔掉自己的最后一根白胡须,让它随着轻柔的南风飘落在灼热的沙漠中!”

盲眼诗人唱道。他模拟着矮人那种粗犷的唱法,还用手抚弄着下巴上稀疏的胡须。

孩子们听得高兴,眼睛里透着喜悦的光。有几个还拍起了手。

“涅尔森气得现出了原形,立刻开始拔自己的白胡子,一边哀叫着飞上天空。那个矮人吓得坐在地上。当他意识到刚刚的侏儒就是涅尔森神的时候,矮人马上日夜兼程的赶回了金矮人的地底城市,紫石头城,报告了金矮人族的七位长老。矮人七长老听了这件事,知道情况不好,涅尔森一定会设法消灭剩余的水晶果。经过紧急磋商,七长老命令全城的矮人倾巢出动,带着能够找到的镐头和铁铲,向甘达大沙漠进发,一定要在涅尔森动手之前挖走所有的水晶果!矮人大队浩浩荡荡地开向甘达,一路上又有无数矮人闻讯赶来,加入其中。矮人们迈着杂乱的步伐,小跑着向沙漠奔去,大地都为之震动!”

“但当矮人们赶到甘达大沙漠的时候,他们却都傻了眼。沙漠里一块水晶都找不到了。只有一种奇异的紫红色液体生物在沙砾中蠕动。矮人们大失所望,纷纷开始跺着脚拔自己的胡子,咒骂狡诈的涅尔森夺走了他们的水晶,丝毫没有想到水晶果本来就是涅尔森创造的……”

“那种液体生物就是甘达史莱姆?”

一个少年打断了吟游诗人的讲述,问道。这是个面容清秀的少年,十六七岁的样子,身材瘦小,显得非常纤弱的样子。他的头发和瞳孔都呈温暖的洋红色,没有什么光泽。

“对。”吟游诗人侧着头,转向少年所在的方向。“你说的没错。涅尔森神用一天时间创造了甘达史莱姆这种生物,把它们散放在甘达各处。甘达史莱姆喜爱吞吃发亮的晶体,而且因为是液体生物,可以很容易的进入沙土内部。涅尔森用它们来消灭水晶果。矮人们找不到水晶,骂得累了,垂头丧气的离开了甘达。涅尔森在天空中看得眉开眼笑,愉快的离开了甘达,再也没有回头。”

忽然,一个路过的士兵跑了过来,提着那红发少年的耳朵把他拉了起来。后者正听得入神,完全没留意身后的动静。

“李维!你在这干什么?医生正在到处找你呢!”士兵喊道。他身材魁梧,像一只狗熊一样。他头戴着一个黑色的金属头盔,头盔下沿中央的位置有一个突出的尖角,护住了鼻子的部分,以至看不清他的长相。只看到他下巴很宽,密布着黑胡茬。

“糟糕!把医生的事给忘了!”红发少年立刻开始慌慌张张的向市集外跑去。

“这小鬼。”士兵抽了抽鼻子,咧嘴笑了。

“后来,甘达史莱姆渐渐扩散到全大陆,到处都有它们的身影。没有了水晶果,它们就吃它们能找到的一切晶体。有趣的是,史莱姆身体的眼色还会随着它们吃下去的晶体的颜色改变而改变。比如吃下了蓝宝石的甘达史莱姆,就会转变成海蓝色,吃了祖母绿的甘达史莱姆会呈现晶莹艳丽的绿色,而吃下了玉石的甘达史莱姆会呈现出玉石所具有的各种色彩,翡紅、浊绿、紫色、白色……因此它们常常被依照颜色划分成许多门类,很少有人知道甘达史莱姆其实只有一种。在生育后代的时候,甘达史莱姆会不远万里的赶回甘达沙漠……”

李维加快了步伐,把吟游诗人和史莱姆的故事远远抛在脑后。他离开了冷清的市集,在城市狭窄而杂乱的小巷里穿行。他得尽快赶到医生那里,把从斯博德子爵那取来的诊费送给医生。医生说,其中的一成可以算作他偿还的债务。

骑士,公主,魔法师,史莱姆,沙漠。

此刻少年的脑海中只有一个字。

钱。

***

李维到达诊所的时候,天色已经全黑。李维下意识的摸摸系在腰带上的钱袋。它好好的在那儿,鼓鼓的,里面装满了银币。钱袋的质地很好,是丝绸制成的,上面用金线绣着斯博德子爵家的玫瑰家徽,做工十分考究。李维刚拿到它的时候,几乎爱不释手。可称得上是艺术呢。李维想。

李维猜测医生会把钱袋卖掉,换成比艺术更加实惠的东西,钱。

“艺术品?哦呵呵呵……”医生用白得有些不健康的右手掩住嘴巴,得意的长笑:“只有换成钱的时候,才能体现出艺术的价值。话说回来,这玫瑰绣得还真不错。但如果是卡曼家的蟾蜍家徽,肯定会更值钱!”

一定是那样的!

想到医生可怕的笑声,李维禁不住浑身发抖。越过窗前的一片蔷薇丛望去,小屋里的灯亮着,一个人影低着头,正在忙着什么。

医生一定在数钱吧?铜币、银币和金币。李维想。不知今天赚了多少?

李维蹑手蹑脚的走到小屋的门前,推开了破旧的木板门。“吱呀——”一声,李维打了个冷战。其实李维今天圆满的完成了讨债的任务,不必害怕医生责备,但他已经养成了难以更改的习惯。一想到医生就紧张得不得了。

木板门忽然倒向一边,李维连忙用手扶住。唉,这门早就该换了。李维叹了口气。他们收入不少,但过得一向寒酸。

“是李维吗?”

“是的,医生!”

“敢回来的话——钱都讨到了吧?”

“当然,医生!”

“快拿来给我数数!”

李维走进屋子。昏黄的烛光摇曳着,像是随时会熄灭一般。这是因为医生害怕蜡烛烧得太快,把烛芯弄得很细的缘故。不过这样的烛光,倒是令医生的脸上多了不少血色,不像白天看来那般苍白。

李维四下看看,果然,桌面上堆满了钱币,医生正在细数。他把斯博德家的钱袋放在桌面上,医生的眼睛立刻放射出贪婪的光。

医生用颤抖的双手抓过钱袋——这时,医生发现了钱袋上绣着的玫瑰图案。

“天啊,多美丽的玫瑰花啊!”医生的声音微微颤抖。

“医生你喜欢玫瑰吗?我也蛮喜欢的。我们留下这个袋子装药材好不好?”李维急切的说。

“可惜……”医生像是没有听到李维的话,自顾自的说道:“也只有卖个漂亮了。斯博德子爵家的纹章虽然漂亮,却不值几个钱。如果换成卡曼家的蟾蜍……”

“果然还是要卖掉!”李维垂头丧气的说。

“那是当然的!长夜漫漫,唯有金币能温暖我心!这世上除了钱以外的东西都是不可信的!李维,你作为我的私人财产,也应该明白这个道理!别说这些了,快去准备马车吧!费尔南多应该吃饱了吧?”

“请原谅,医生!我今天一直没回来过,因此费尔南多应该还饿着……但我们要去哪里呢,已经这么晚了……”

费尔南多是诊所里唯一一匹老马的名字,因为医生工作的关系,两人经常要出门,自己有马车会节省许多车费,李维可以做车夫。不过如果生病的是贵族家里的人,就要让他们派车来接,这样可以节省费尔南多的草料钱。

“奥修伯爵家!老家伙命不久长,回天乏术了!这是衰老所致,人力是无可奈何的。如果不趁此良机大捞几笔,就太对不起奥修这老家伙多年来对我的照顾了!他那种眼神,光是想都会让人觉得恶心!”

“这样啊。但不会影响医生的声誉吗?”

“废话!先把钱捞到再说!”

“是的,医生。”

李维穿过后门来到诊所的院子里。老马费尔南多可怜的蹭了过来,想讨点吃的。

“对不起了,费尔南多,今晚还要出差。”李维把草料塞进一只布口袋里。他打算把布口袋挂在费尔南多脖子上,以便一边吃一边赶路。

老马看看那布袋,流出了辛酸的眼泪!

“汪——汪汪!”一只纯白的小狗摇着尾巴跑向了李维。李维笑着把小狗抱了起来,它挣扎着向前,想舔舔李维的脸。

“要一起去吗?敲诈那个快死的老色鬼?可利?”

可利是医生养的小狗。它十分乖巧、聪明,饿了的时候会自己到市集上各个摊位装清纯、装可怜,以此谋生。这也是医生养着它的唯一原因。只不过,李维不知道这样还算不算是“养着”。

“汪——汪汪!”

可利用它一贯的方式回答。

艾拉医生的马车摇摇摆摆的上路了。费尔南多的马蹄踏过里尔斯市夜晚空荡的石子路,马蹄声在市区的上空飘游。

听了这有着奇异节奏的马蹄声,——费尔南多的一条腿有点瘸,里尔斯的人们都知道,艾拉医生要出去夜诊了。里尔斯是一座平静而缺乏生气的城市,一到晚上,街市中总是很冷清。艾拉医生是里尔斯少数几个会在夜里出去的人物之一。

一个男子抱着一个小婴儿,坐在路边的一张藤椅上哼着歌,艾拉医生的马车刚好在他面前经过。当马蹄声渐渐远去的时候,男子低下头亲了一下婴儿的小脸儿,笑着说:

“宝贝儿!我的好女儿!你长大了的时候,可千万别像艾拉小姐那样,艳若桃李,狠若蛇蝎!”

水晶的幻想曲 纸帆船02幸运草

“驾!”

随着少年的喊声,老马费尔南多作势加快了脚步,但很快又慢了下来。它回头看看车夫,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示意“我已经不行了”。

“加油!费尔南多!到了老色鬼家你就有嫩草吃了!你想在荒郊野地里过夜吗?”

李维鼓励着老马。这时一阵冷风迎面袭来,从李维的领口钻了进去。他不禁连打两个喷嚏。少年把领子竖了起来,用左手盖住领口。

好冷!一片叶子飘落在少年红色的头发上。已经是秋天了啊。

“李维,今天我在城门那里遇见了奥马。那时他正在站岗呢。”艾拉坐在车厢中,隔着布帘说道。她正抱着小狗可利。夜里气温低,她用它来取暖。

“是吗。”李维不耐烦的回答。他不由得想到,今天在市集遇到吟游诗人,正在听得起劲儿呢,就是奥马这家伙跑来打搅了雅兴。敢情是医生授意的!

“啊。说到奥马那家伙,不愧是个士兵,越来越有男人的样子了呢。”

“我也是个男人嘛。”

“奥马不会天气一冷就叫苦!而且我听说,士兵的薪水也很低……”

“原来你要说的是这个!说完了吗,医生?”

“讲完啦。”她用毛茸茸的手套掩着面孔。声音“呜呜”的,听不太清楚。

“驾!”少年挥动马鞭,吓唬老马道:“费尔南多!如果你再不努力的话,奥马就会取代你的位置!”

面对李维的威胁,老马不为所动。

马车在漆黑的夜色中缓慢爬行。

……

李维的思绪又回到了一年以前的那个时候。自己从沉睡中醒来,脑袋沉得像灌满了铅似的,眼前一片模糊。我是谁?这儿是哪里?我为什么会在这儿?他什么都不记得。在他记忆中最早看到的东西,是红着眼睛的艾拉医生,带着从路边拾到一百万金币般的笑容看着自己。医生说,为了救活自己,连续工作了几个昼夜,眼睛都熬红了。医生说,这次的手术非常成功,是她毕生的杰作,全大陆没有几个医生做得到。医生说,为了这次手术,她花掉了所有的积蓄,有一百万个金币那么多。医生还说,我知道你没有钱,你甚至连记忆也没有。这很正常,因为你是探险队从雪山里挖出来的。所以我不会立刻逼你还钱,你可以通过给我打工的方式,慢慢还清债务。我是个医生,需要一个打杂的仆人。家里没有什么重活的。每天的工资算高一点,给你三个金币,你只需替我工作九百一十二年二百二十五天就算是还清了贷款……

那就是悲剧的开始!

李维用袖子抹去了被冷风打出的眼泪,继续赶车。

老实说,每天三个金币在里尔斯绝对是高收入阶层了,只是他从来没有见过其中的一枚……

奥修伯爵府慢慢出现在李维的视线内。

……

“啊!艾拉医生!你终于来啦!”

奥修伯爵从病榻上努力坐了起来,挣扎着向医生伸出两只瘦骨嶙峋的手。他伸长的脖子上露出一条条的青筋,难看得要死。但老头的眼睛却亮的有点吓人。

那老头已经不行啦!以后不必再来奥修伯爵府了吧?李维高兴的想。

“天啊!奥修大人!您怎么病成这样?我上次给您的药有按时服用吗?”医生作出一副无比关心的情态说。她小心的保持着与伯爵之间的距离。

“有!当然有按时,吱、吃……”口水从奥修伯爵嘴里不断的流出来。

李维看得十分恶心,就说道:“医生,我出去照顾费尔南多了。”

“等等!”

医生快步走到李维面前,小声说:“我好像忘记带药来!你快去马车上找一找!”

“什么!”李维大叫道,医生急得连使眼色,李维压低了嗓音又说:“您不是说真的吧?”

“是真的!快去!”

“医生!你在说什么那?快过来给我看看……看看病啊——”

“好的伯爵大人!就过来!你快去啊!”

“嗯。”

李维回到车上,钻进车厢里。车厢的座位上还留着医生的余温,以及淡淡的香气。正在睡觉的小白狗被李维惊醒,摇着尾巴跳过来,舔李维的手。

“哪儿都没有!医生一定是根本忘记带来了!”李维抓着头发叫道。“看来这回没辙了!”

老马费尔南多吃得正愉快,忽然愉快的叫了起来。医生的烦恼它才不在乎呢。从伯爵家大厅里射来的灯光照在老马脸上,李维刚好看到,奇#書*網收集整理老马的嘴里正叼着一株开着蓝紫色小花的苜蓿草。

李维眉头一皱,计上心来。

……

“李维!找到了吗?”李维一走进伯爵的寝室,医生马上迎了过来。

看着医生焦急的表情,李维心中不由得浮上些许暖意。他第一次感到自己是那么重要!

“医生!你去哪里?我这儿很疼啊!”老不死的伯爵叫道。

“就过来!您等一下,伯爵大人。”

“没有——不过——医生你看!”李维偷偷的把苜蓿草拿了出来,放在两人中间。伯爵刚好看不到。

“这是!”医生倒抽了一口凉气。“这是牧草。”

“这是草药!医生!”李维纠正道。

“你打算用这个……我的药呢,李维?”

“你根本就没带来!数钱的时候什么都想不到吧,医生?”

“难道我非要——”

“干吧,医生!这样不会使你在我心目中的地位有所改变!你永远是最卑鄙的……”

“医生!你在干什么呢!这儿有病人啊!啊,啊!”

老头夸张的叫了起来。这让医生最终下定了决心。李维看到那美女眼中有一道寒光一闪而逝——

“就来了,伯爵大人!”

医生从李维手中接过了苜蓿草。

……

“这个怎么服用?”多疑的管家向医生询问道。

“捣烂!加冰糖服食!好吃的很呢!”

“这个是草药吗?什么名字?”

“名字吗?……”医生有些犹豫不决。

“幸运草!”李维抢着回答。

“幸运草啊。好名字!希望老爷能借着这个吉利的名字,早日康复!谢谢你,艾拉医生!”

管家笑着答道。李维看到秃头管家的眼里闪着狡诈的光。

他瞧破了吗?不过他对此好像没什么意见!那就好。

***

马车又趁着夜色踏上了往里尔斯的诊所的回程。

进入后半夜以后,风也渐渐止住了,气温略有回升。吃饱了的费尔南多跑得格外欢。车厢里不时传出“汪——汪汪”模式的叫声。可利好像也玩得很愉快。

“喂,医生!”

“嗯?”医生的声音带着几分慵懒。

“你收了他们多少钱?”

“五十个金币。”

“五十个……你不觉得良心上受点谴责?”

“谴责?这个啊,……该怎么说才好呢。很矛盾啊,李维。医生是善良的人,以治病救人为己任。可是,医生也是要生活的啊……”

“明白了。”

真是无耻到家了!李维想。他当然不敢说出来。而且,此事他也有参与。不过他相信自己是因为对方是老色鬼奥修伯爵,才出了这个损主意。

“对了,李维。那个,那个名字,幸运草,你是怎样想到的呢?”医生忽然问道。

“那不是我想到的。它本来就叫这个名字。”

“哎?不是叫苜蓿吗?而且你这个没有记忆的家伙,见闻怎么可能比我这游历四方的名医还广博。”

“不要随时随地往自己脸上贴金了,医生。你除了年纪比我大……”

“不许提年龄!”艾拉医生怒斥道。

“是是。我是听奥马讲的。而且很多吟游诗人也提到这件事。苜蓿有着蓝紫色的小花和三片叶子,因此也被称为紫花苜蓿、三叶草,能够越过寒冷的冬天,生长七个年头。据说只要找到有四片叶子的苜蓿,就能够实现一个愿望,因此被称为幸运草。”

“四片叶子的苜蓿就是幸运草?糟糕!”

“什么糟糕?”

“刚刚在给奥修伯爵的药里好像有一株四叶的三叶草!”

“还‘草药草药’的呢。不是牧草吗。如果是真的四叶草,也都给老色鬼吃了吧?好可惜那——”

“不。我们各自许一个愿吧,李维。那株幸运草是你从费尔南多的嘴里抢回来的嘛,而且我看到了它,这也算不得作弊。把愿望大声说出来,沃德神会听到的!”

“那么。”红发的少年拨弄了一下头发,他总疑心有叶子落在上面,“我希望在有生之年能够还清一百万的债务,获得自由之身!”

“好愿望!自由了的话,你打算去哪里呢,李维?”

“去寻找我的过去!一个人不可能生来就是十六七岁的吧?我连自己的年龄、生日都还不知道呢。该你了,艾拉医生!你的愿望是什么呢?”

“我的愿望?”

医生沉默了一会。她抬头望着车厢的顶棚。那儿当然并没有什么值得她注目的东西。不过,那是天空所在的方向。

艾拉陷入到某个与天空有关的、现在的李维所不知道的回忆中去。

月亮苍白的光透过婆娑的树影,投在马车上,像把马车带到了幻境之中。

艾拉用瘦削的手掀起窗子的布帘,向外看了看。夜静静的,美丽的树从远处的阴影中慢慢展现身形,又慢慢隐没。一只黑色的鸟被费尔南多的脚步声惊醒,“咕咕”的叫着,向着密林的深处飞去了。

她放下布帘,用双手抱起可利,然后俯下身躯,把下巴枕在可利的背上。小狗的绒毛在艾拉的脸颊上磨蹭着,痒痒的。她闭上了眼睛。

“医生?你睡着了吗?还是在装睡呢?”李维问道。

医生没有回答。

“狡猾!算了。随你吧,贪财鬼。”

少年笑着骂道。

***

“我的愿望。”艾拉在梦里变成了十六岁的少女,她手捧着一束开着紫色小花的苜蓿,赤脚走在软软的草地上。她开心的望着对面的大湖。湖水一望无际的,月亮倒映在湖水中,变成了两个。

“我的愿望,是你永远偿还不完的一百万个金币。九百一十二年二百二十五天也偿还不清。”

水晶的幻想曲 纸帆船03落难铁匠

少年李维的生活永远处于一种平淡当中。每天的工作大致都相同:整理家务,陪艾拉医生出诊,到里尔斯的市集上采购药物,收取诊费。

里尔斯虽然是个贫穷的城市,却地处艾索米亚王国的中央,作为艾索米亚王国东西交流的交通枢纽。因此里尔斯的贫穷和冷清不能不让人觉得有点奇怪。此事的根源暂且不提,对里尔斯的居民们的生活所造成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各式各样的生活用品、武具、期货就在里尔斯的街市中穿行而去,然而却都是可望而不可及。很少有过往的商旅停下脚步在里尔斯做生意的。他们都更愿意再赶三天路,到里尔斯西方不远处的达文城去做生意。那儿的利润更高。里尔斯的人们甚至也会到达文去购买一些生活必需品,虽然难免的,他们对达文的人们也抱着淡淡的嫉妒,不过这妒意却被一种更强烈的情绪掩盖着。既是对长期以来担任里尔斯城主一职的修兰家族的失望与不信任。这种情绪是相当危险的。它使人们沉迷于消极的悲观情绪中而不自知,使整座里尔斯在市民的冷漠中日渐衰落。

不过对于贫穷的少年李维来说,城市的命运是仅仅存在于概念中的东西,对他的生活并无实质性的影响。即使里尔斯像达文一般富足、繁华,也改变不了李维在经济上的可悲处境。毫无疑问,李维是全国最贫穷的少年。因此每个运送药材到达文城去的麦德先生经过里尔斯的日子,都是李维的幸运日。因为不知道麦德先生何时经过市集,李维必须从上午就开始在市集中守候麦德先生的车子,直到傍晚。李维因此有了一整天的假期。他可以无牵无挂的在市集中闲逛一整天,听路过的吟游诗人讲故事,或干脆坐在树荫下望着天空的浮云发呆。不必担心医生的闲言碎语。她从来不会以直接的方式斥责李维,不过她会无时无刻不把“金币”、“债务”、“钱”、“收入”之类的词儿挂在嘴边,令李维十分不爽。但他又无力反驳她。那女子伶牙俐齿,巧舌如簧,能够用舌头把掉进石缝里的钱币钩出来,李维哪是她的对手?医生在李维身边的时候,可怜的少年心头总是压着大石,石头上面大书特书了一个“穷”字。反之,医生不在的时候,里尔斯的天空就刹时变得晴朗,旭暖的阳光穿透城市上空常驻的云层,直射在少年身上,令李维有一种幸福得想要流泪的感觉。

“啊。阳光是多么无私!即使再怎么贫穷的人都可以分享!”可怜的少年坐在街边的一块石头上,望着初秋时节如海洋般澄澈的蓝天,不由得这样想。他的脸上洋溢着幸福之色。

“给你。”一个路过的行商扔给了李维一个铜板。

“谢谢!谢谢您!好心的大叔!”少年紧握着铜板,流下了感激的眼泪。

“怎么李维那小子做了乞丐吗?”

“不是。只是看起来像罢了。乞丐比他富裕多了。”

对面面包店的店员指着李维议论道。

少年不以为意!那些每晚可以枕着工资入眠的打工族哪儿知道债台高筑者的辛酸呢。

太阳西垂。天色迅速的由蔚蓝转为深蓝、蓝黑。李维知道,麦德先生今天恐怕不会来了。不过,这样更好,还可以多玩一天。

少年美滋滋的想着,从石头上一跃而下。这时有一辆马车从李维面前驰过,险些撞到他。那马车由六匹马拉着,车厢十分宽大,造型也相当够排场,但只是用朴实的灰色粗布包着,并非贵族老爷们使用的丝绸。这马车又显然不是货车。李维一时好奇,就跟上去走了十几步。马车又忽的停了下来,吓了李维一大跳。

“连柄锤子都打不好,还敢冒充格拉莱斯大人骗吃骗喝!快滚!”

一个粗鲁的声音从车子里传出来。接着,一个仆人打扮的男子挑起了车厢的门帘,从车厢里踹下一个人来。那人落在石子路面上,发出闷闷的一声惨叫。天色太暗,李维看不清那人的面貌,不过看体格,大概比号称“蛮熊”的奥马还要大一圈。放在熊堆里应该也属于大块头了。

壮汉掉在地上,像布偶似的把四肢一摊,一动不动了。

“装什么死?快滚吧!”

仆人又骂了一句。马车很快的离开了市集。几个好事的人马上围了上来。

“是修兰家仆人专用的马车。这人是得罪了城主吧?”

“好大的块头!”

“不会已经死了吧?”

“没。在动呢。你看!”

病了?李维条件反射的想。李维从看热闹的人中间挤了进去,蹲下身子仔细看了看。只见那大汉面色潮红,生满胸毛的胸脯袒露在外边,剧烈的起伏,呼吸十分急促。

“这人是病了!大家帮帮忙,把他弄到艾拉医生的诊所去吧?”李维站起来对围观的人说。

“李维来了啊。李维小弟,我劝你还是别操这份心了。这人哪像付得起诊费的人啊?”一个老者摇头道。

“就是。无利可图的事艾拉小姐是不会做的!”

这时围观的人已经达到了二十几个,听了前面两人的话,都纷纷点头,一片赞同之声。

“大家帮帮忙?”

李维坚持道,环视众人。此时他心中充满了对那大汉的同情。但没有人回应。众人都摆出一副看热闹的样子,市侩的笑着。

“李维!”这是奥马的声音。李维向前方望去,奥马从市集的拐角处摇摇晃晃的走了过来。

走到近前,奥马注意到了倒在地上的大汉,“哎?有人病了吗?快抬到诊所去。”

热心的奥马立刻把那大汉驾了起来,背在肩上。那大汉的脑袋无力的耷拉在奥马肩膀上,现出一副痴呆的表情。

唉,落难之人啊。李维看着那大汉的惨象,在心中叹道。

围观的众人都没趣的散开了。李维跟在奥马身后,向艾拉医生的诊所走。

不是医生的人们,可以对自己的冷漠不抱一丝愧疚。因为他们没有治病救人的能力。相反,医生就有救人的义务。如医生对病人不能抱有无私的慈爱之心,旁观者就有指斥医生的权力。

以此看来,艾拉的错误就在于她是一个医生。身旁的人又何尝不市侩呢。里尔斯在市民的冷漠里沉沦,每个居住在里尔斯的人都感受得到,然而又并不想为此做些什么,好像城市只是修兰一家的,修兰家的无能害了大家。

究竟是谁错了?李维觉得一切都只是一个误会!也许只要改变一点点,事情就有着不同的发展方向。

但现实生活却已经是如此了。知道结症所在的人们并不尝试救治,而只是冷冷的自嘲。

是这样的吗?我的想法是否太过阴暗?

李维的心情随着入夜的街市黯淡下去了。红发的少年这时第一次产生了离开里尔斯的念头。虽然只是一瞬间的。里尔斯的外面是个怎样的世界呢?李维完全没有概念。

“我讨厌这城市。”李维忽然说。

奥马没有回答。两人一前一后的在小巷中缓慢前行。太阳已经落下,月亮却还未升起。甚至星光也被天际的薄云所掩没。这是一天中最黑暗的时刻。

“真沉!”大个子奥马忽然骂道。

***

“这是什么?食材吗?”

医生指着地上的大汉说。

“显然是病人!”奥马回答。

“嗯。”李维偷偷的帮腔。老实说,李维现在感到自己的决定有点草率。不用钱想说服医生那是做梦。

“预付了诊费吗?”

“没有。”

“你们认识他?此人有付清诊费的信用?”

“不认识。不过医生,你不能见死不救吧?”老实的士兵问道。祭出了激将法。

“呵呵。”医生一声冷笑,听得李维直打寒战:“这人看起来就穷!没钱。没钱还敢生病?”

李维和奥马马上无言以对。双方的程度实在差太多了。一个卑鄙到令人发指的,两个涉世未深。

“扔出去!”艾拉向门外一指,转身向屋里走了。

“医生!这个人我来治!”李维急了,大声说道。

“噢?”艾拉半转过身躯,笑着看李维。“你来治?”

黄色的烛光照亮了艾拉的笑颜,在她眼里投下两团跳动着的火焰,仿佛有生命似的。艾拉背后的门已经被推开了,浓浓的黑暗被细窄的门框划定在极小的一个区域内,成了艾拉的背景色。她越发显得艳光照人。

奥马小心的咽了一口口水。

“我是说。”李维刚刚的气势立刻消失:“把他扔在柴房。我用来做试手的工具。我的医术要是能因此有点长进,以后更能帮上医生的忙……”

“那他的饭钱呢?这么大个,一定很会吃吧?”医生步步进逼!

“就从我的工资里扣掉好了。这几天就算我无偿劳动……”少年可怜巴巴的说。

“好!这是你说的!”艾拉满意的走进了里间。李维知道,她又要沉迷在数钱的快感里了。

“李维,你人真好!”士兵擦着头上的汗水说。医生实在太有压迫感了。奥马发誓以后绝对不能再跟医生对峙。

“别这么说……”李维看着昏迷中的大汉说。那壮汉当然对李维的牺牲一无所知。

“反正我的债务本来也还不完的。”李维可怜的说。

***

这是一座被蔷薇丛环绕的小屋。这里就是里尔斯以吝啬与贪婪闻名的艾拉医生的诊所。其实以艾拉小姐精灵般的美貌而言,不以美女医生著称于世是很不合常理的。

问题就在于,她邪恶的级别实在太高了。

长角恶魔在艾拉小姐的面前都是纯洁的羔羊。

里尔斯的人们对此深信不疑。

夜色已经很深了。从邪恶诊所后面的柴房里透出明亮的灯光来。

李维费尽了力气,把那大汉挪到柴房里,开始了他人生的第一次诊疗。

“热射类中暑:在闷热的练功室、房间、公共场所易发生,尤其夏季武道馆中易发生、初感头痛、头晕、口渴,然后体温迅速升高、脉快、面红、甚至昏迷;日射病:在烈日下活动或停留时间过长,由于日光直接曝晒所致,症状同热射病,但体温不一定升高,头部温度则很高;热痉挛:由于在高温环境中,身体大量出汗,丢失大量血脂,引起腿部、甚至四肢及全身肌肉痉挛。值得注意的是,人类与非人类智慧种族中暑的症状有所不同。如精灵不会发生热痉挛。长期生活在地下的族群中,只有热衷于铁器制作的金矮人族会发生非日射性中暑……”

李维翻着医生的小手册,认真的查看那大汉的病情。他认为这大汉是中暑。虽然在气候寒冷的里尔斯,说中暑会令人感到有些不可思议……那大汉没有出现肌肉痉挛,头部和身体的温度都很高,面色潮红,昏迷不醒。

他的症状究竟应该划到哪一类中呢?

李维拿不定主意,额头上渐渐冒出了细密的汗珠。

原来医生工作的时候是很有压力的呢。

“划到哪一类没有关系吧?”

李维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得跳了起来。他举着灯笼,脸上挂着无比惊愕的表情,死盯着柴房半开着的房门。

门“吱——”的打开了,朽烂的门轴发出一阵怪响,拖着长长的难听尾音。

“中暑就是中暑。中暑就当中暑治好了。缩手缩脚的话,拿不到钱喔。”

艾拉微笑着出现在李维面前。她只穿了一件纯白的睡袍,提着一盏红色的灯笼,灯笼上写了一个大大的“钱”字。

此刻在李维眼里的艾拉,简直是活脱脱的一个妖精。他虽然已经意识到是艾拉,还是吓得合不上嘴巴。身体陷入到梦魇般的失控状态。

“医生!你吓死我了!麻烦你别这么突然出现好吗?现在已经很晚了!”李维终于回复了对身体的控制,怒道。

“怎么这个态度?我是来帮忙的!”艾拉生气的说。

“我这是自费救人!帮忙没钱给你的!”

“我知道!那个狗熊病得不清,给你治死了的话,拖累我的名声!”

“你有名声吗?”

……

两人怒目而视!沉默了一会儿,又都笑了起来。

“医生!”李维高兴的说,“你终究还是医生嘛。”

艾拉又扳起脸来:“什么话?!我是担心你的工资够不上这家伙的饭钱!亏本的买卖才不做呢。李维,我们要看到那些躲藏在烛光照不到的阴影中的金币哦。”

***

“怎么样?真的是中暑吗?我老是觉得不大可能。”

“当然是的。中暑又不是非得有日晒才能发生。在温度高,或气温不高但湿度高,通风不良的室内环境里长时间工作,也可能发生中暑的。我觉得这家伙就是这种情况!”

艾拉拿起了病人的手腕,摸了摸他的脉搏。那巨汉的手掌宽大得有点可怕,相形之下,艾拉的手就更显得纤细了。

“真的是吗?”李维关切的问。他把那壮汉当作自己的病人。

“应该不会错。问题不大。不过……”艾拉沉吟道。

“不过什么?”

“没什么。”艾拉白了李维一眼,好像突然又不高兴了。她阴晴不定的样子令李维摸不着头脑。李维不敢搭话,静静的看着艾拉。

“这家伙一定是笨手笨脚的人。”

“哎?怎么知道的?”李维小心翼翼的问。

“你看他的手指啊。这么粗!厚厚的老茧,还有很多创口。无疑是干粗活的笨蛋那。你究竟从哪儿把他给拣来的?”

“市集。今天我正在等麦德先生的时候,他被人从马车上扔下来……”

“李维。下次你在街上拣人的时候,麻烦你确定一下能否有回报好不好?”

“哦。”

“这次就算了。”

“……”

他低下头,不敢看医生的脸。

李维无意识的拿起那大汉的手端详起来。

真的。好粗糙的手呢。他是做什么的呢。做仆人的话,……世界上会有比我还悲惨的仆人吗?

李维不敢相信。

水晶的幻想曲 插曲:盲眼吟游诗人特罗德生平

盲眼吟游诗人特罗德到过世界上的许多国家。他的足迹遍布整个大陆,从北方的三个人类国家龙翼、艾索米亚、佛卢斯一直到跨越龙族地界的、尚未在人类的地图上绘制出的那些异族国度。特罗德的旅程是孤独的,陪伴着他的只有一把破旧的竖琴,琴弦已经断到只剩三十九根。因而每当特罗德对人们讲起龙族地界外面的世界时,人们虽然听得津津有味,却并不当真。对在那些平静的城市和小镇里生活的人们来说,特罗德的故事太过玄妙,也太过执着于创造传奇色彩,是超出他们贫乏的想象力之外的幻想故事。而特罗德本人对待这些故事的态度也是半真半假,似乎对他的故事会在听众心中投下怎样的影像毫不在意。

特罗德并非生来就是一个盲人的。年轻时代的特罗德曾经也和其它少年一样,抱着成为大陆最强战士或魔法师的理想。他的理想是战士。不过在一次与同伴的对练中特罗德不幸失去了自己的双眼。这沉重的打击足足令特罗德消沉了十年。他像一个苦行僧般把自己深锁在甘达涅尔森庙宇中,十年中从未离开一步。起初的五年他每日哀叹命运的残忍与不公正,常常抱有自杀的念头,而接下来的五年,特罗德对人生感到彻底的绝望,连抱怨都懒得抱怨了。那时他只是一尊行尸走肉。

特罗德并不期待神的救赎,因为他认为正是神祗将他出卖。

在特罗德盲眼后的第十年,也就是他二十八岁的时候,毁灭神代森降临在他的老对手,创造神涅尔森的神庙里,把盲眼的特罗德驱逐出庙。

“特罗德,你骂的已经够了。你可以责备楚奥斯的残忍,涅尔森的无情,奥德的虚伪,甚至沃德的无察,但你为什么连我也责备呢。在你想象中的未来成为现实之前,我并没有什么可以毁灭的。”

一天特罗德正在一边吃午饭,一边咒骂五位天神的时候,毁灭神代森气急败坏的出现在他面前。

“冥神啊。我不是责备你带走了本属于我的幸福。我的眼睛虽然瞎了,却因此看清了许多东西。人类的欲望、野心,无论达成与否,都是虚妄的东西。人们只会用表象中的幸福来麻痹自己,但事实上他们不过是幸运。个人的才华终究只是附属的东西,而历史的流才是主干。对于历史而言,个人的价值是微乎其微的。任何的成功都没有意义,任何个人的奋斗也因而没有价值。既然如此,我还活着做什么呢。我为什么要出生呢。而在我出生之前就抹杀了我的价值的,不正是你们神吗?”

代森沉思良久,也没有找到合适的答案。于是他对特罗德说:“你作为一个生活单调阅历浅薄的人类,看待事物的眼光居然比我这个死神还要灰暗!特罗德我不跟你多说,你马上从涅尔森老头这脏兮兮的破庙里滚出去,——我看到他的庙里有个僧侣就不开心,居然还十年如一日!我把我的眼睛借给你,让你去阅读他人的生活。等到你真的找到一个你能够认同的人时才准许你回到这庙里。而如果你确信一切事情就像你想象的一样,就收拾行李到我的庙里去!”

死神假公济私的说。

特罗德于是离开了甘达,开始作为冥神的眼睛在大陆上游历。死亡与毁灭之神代森在世界背面张开双眼,看着盲眼吟游诗人的旅程,兴奋的搓着只有骨头的手。他对凡人们无聊的琐事并不关心,不过他很期待冥神的庙宇里能添个新丁。

即使是神,没有跟班也是会感到寂寞的!

在四十岁的时候,特罗德成了一个精灵使。后来他又以与代森不相关的个人身份加入了一个神秘组织,重建了自己的生活。他很感激自己在涅尔森庙宇中的十年艰苦生活,正是那十年的感悟,唬住了愚蠢的代森,给了特罗德一个新的开始。

代森还在兴奋的搓着手。

“吱!吱!”(骨头响)

……

以上摘自大陆史上最粗壮最无音乐才华的吟游诗人奥马的《卑鄙的瞎子和我们旅程的开始》一书。他通过和龙翼王国女王米亚梅的私人关系,运用了一些不正当的手段,使该书的发行量达到了创纪录的五零零零零零零册。

凡是和艾拉医生有过过多接触的人,都是极善于为自己牟利的。那是只有那个打铁者的黄金时代才能产生的,卑鄙的人们。

***

——《我的立场》,艾索米亚传说三铁匠之首,普雷特自传。本书发行量合计超过五千万册……

水晶的幻想曲 纸帆船04危险的吟游诗人

在李维的精心护理之下,中暑的大汉第二天就恢复了健康。但不知为什么,他却不说一句话,浑浑噩噩的,只是呆呆的望着柴房的棚顶。像丧失了意志力一般。

艾拉分析说,是这穷鬼为了躲债装傻。李维于是告诉那呆头呆脑的大汉,他的诊费已经从自己的工资里扣除了,不必为此担心。装傻就更没必要了。可那壮汉只是傻傻的看了李维一眼,就把头低下去了。艾拉说那人一定还欠着外面许多人的债呢,你还不快把他给丢出去?难道我们养着这么大一个食客吗?

“医生!再观察两天吧。”李维坚持道。“继续扣我的工资好了。”

“傻瓜!”艾拉骂了一句,离开了柴房。

李维担忧的看了看那个壮汉。那人强壮得像兽人似的,可没有一点生气,瘫软在干草堆上,像蛇蜕留下的一个空壳。他相信那人不是装傻。大概是受到了某些心理上的打击吧。

“李维!你还在等什么那?快来提药箱!”

“来了!医生!”

少年快步离开了柴房,随手把柴房的门关上。那萎靡的汉子被关在一片黑暗中。

被一起留在柴房里的还有小狗可利。艾拉和李维一走,小狗可利就好奇的跑到那大汉身边,用小黑豆似的眼睛盯着他看。

“小狗。”那大汉忽然说道。他的嗓子非常沙哑,听来让人觉得气闷。“我是一个很笨的人。我是不是不该做铁匠呢。可是,如果不做的话……”

这时忽然柴房的门被一脚踢开了。老马费尔南多神态悠闲的走了进来。它瞟了坐在干草堆上的大汉一眼,走上去用蹄子轻轻踢了他两脚,想把他赶开。大汉吓了一跳,因为他从来没见过有动物会露出如此轻蔑的眼神的,连忙让开了路。费尔南多以漫不经心的架势翻开了干草,从草堆下面叼出一把鲜嫩的牧草来。

费尔南多眯着眼睛,开始志得意满的享用早餐。

“这是什么马啊。”大汉战战兢兢的看着费尔南多。后者用犀利的目光扫了他一眼,像是在说,“乡巴佬,没点脑子,还想在医生家里讨生活?”

大汉忽然意识到自己来到了一个奇异的地方!马都比自己聪明……

那医生定非等闲之辈!她人长得那么美,可看我的时候,感觉就像要把我剥皮一样,寒气逼人。说不定……

大汉不敢再往下想。

此地不可久留!

但那少年却是个可以信任的好人。大汉隐约记得,是那个红发的少年和一个小伙子合力把自己救来这里的。

“他们救了我的命。”大汉自言自语道,“我格拉莱斯虽然是个无可就药的笨人,却有恩必报。不能就这样逃走!”

“汪——汪汪!”可利冲着他摇了摇尾巴。

“小狗,你也赞同我吗?”大汉高兴的说。

老马费尔南多则“呸”的吐了一口吐沫。蠢猪。它想。在艾拉医生的诊所里,只要你证明了自己有被剥削的价值,就等着被剥削至死吧。

***

李维的一天在修兰家族与卡曼家族的城堡之间的往返中度过。这两家是里尔斯真正的豪族,事事互不相让,城堡的位置也是一个南一个北,遥遥对峙。两家的族长最近都得了奇怪的病症,舌头伸在嘴巴外面收不回来。这可是丢人的事,如果传了出去,必然对家族的名声不好。但是,让对方丢丑就很惬意。因此尽管艾拉和李维守口如瓶,两家的族长,修兰伯爵和卡曼伯爵还是成了里尔斯最近当红的笑柄。这怪病只有艾拉医生能够诊治。艾拉一来,病情马上就有起色,可不过几天就又会复发。李维不禁要怀疑是不是艾拉做了某些手脚。

眼下,艾拉已经从卡曼家坐市长专用马车直接回诊所去了。而李维则从卡曼家步行回家。李维并不讨厌这样。在黄昏的街市里散步,没有债主的唠叨在耳边,甚至还可以赶去听吟游诗人的传奇故事。自由自在的,多好啊。

少年体味着穷鬼的快乐,不知不觉中就加快了步伐,向盲眼吟游诗人常在的地方赶去。

“对了。奥马昨天还提过那个诗人的名字呢。叫什么来着?特罗德吗?”

***

“老头!不交占地费的话,就快滚!你当里尔斯是什么地方?说来就来的吗?”

两个流氓一左一右的围着盲眼的诗人,一边摆弄着木棍,一边叫嚣。

特罗德现出一副很害怕的样子,浑身发抖:“两位大爷,放过老头我吧。我这就走!”

“已经晚了!你不是今天才来的吧?赚了多少?外乡人?咱们里尔斯人可不像达文人那么有闲钱。把钱统统拿出来!”

“不然就砸烂你的琴!”

一个流氓伸手抓住了特罗德怀里的竖琴,开始向外拉扯。特罗德用力抱紧竖琴,高声叫喊起来。周围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两个流氓回头看看,知道士兵也快到了,不由得有点心急。可那老瞎子的力气似乎还不小,而且他若不肯就范的话,抢个破竖琴又有什么意思?一个流氓举起了木棍,打算给老家伙来个狠的。

“快住手!”话音未落,一个红发的少年从人群中挤了出来。那少年气喘吁吁,似乎是从很远的地方跑过来的。

两个流氓定睛一看,原来是蛇蝎医生的小跟班,李维。

“妈的。还以为是谁呢。你想找死是不是?”

流氓们把特罗德丢在一边,凶神恶煞的向李维走过去。打这小子一顿,那老瞎子也就知道厉害了。流氓们打定了主意。

李维吓得连连后退。打架,他还从来没尝试过。

李维直退得撞在后面的人身上,才不得不停下来。少年露出了惊恐的表情。这时,两个流氓的脸色忽然也变成了青色。他们的目光越过李维,落在李维背后那人身上。那人比李维高了两个头不止,身材魁梧,肤色黝黑。他穿着一件无袖的黑色上衣,露出两条狗熊般的粗壮臂膀。

那是士兵奥马。

奥马冲着两个流氓笑了。黑黑的脸,露出两排白亮的牙齿。

两个流氓扭头就跑。

李维很是松了一口气。得救了!少年想。忽然有一只大手拍在李维肩上,吓得他一哆嗦。

“哟。李维。”奥马伸出右手,横在眉毛处向李维示意。

“吓死我了。原来是你啊。”

特罗德抱着竖琴,向前摸索着颤巍巍的走了过来。

李维抓住了盲眼诗人的手:“没事了,老人家。”

“全是多亏我及时赶到。”奥马抽了抽鼻子。

“多谢两位,多谢两位了!”

盲眼的吟游诗人激动的紧握着李维的手。禁闭的双眼中流淌出两行老泪来。

但同时,特罗德嘴角处却有一丝难以察觉的笑意,一闪而过。

……

因为没有热闹可看,热心的里尔斯群众很快散去了。老诗人和两个年轻人围坐在市集角落的一张石桌上聊天。天色将晚,特罗德从包裹里取出一支榆木制成的法杖放在石桌上。那法杖只有不到一米长,像是被折断过一样。李维和奥马都好奇的注视着法杖看,但吟游诗人却什么都没说。过了不久,那木头法杖的杖首发出朦朦的淡绿色光彩来。随着时间推移,光芒越来越强,把周围的墙壁都照亮了。只不过在绿光照耀下,人的脸色都有些诡异。几个小孩好奇的跑了过来,在石桌旁就地坐下。

李维的心跳不由自主的加快了一点。他有些兴奋。感觉像又有一个精彩的故事要开场似的。

但特罗德却没有讲故事的意思。对那根法杖也只字不提。

“老先生。”奥马终于忍不住了,“这个法杖好神啊,这么亮。能讲讲它的来历吗?”

“这个啊。”特罗德一笑:“什么都算不上。是‘代森之时雨’的仿制品。我拿来给你们照明。”

“‘代森之时雨’?”

“嗯。是矮人族名铁匠石火的作品,龙神器,以血石炼化,注入死亡之力打造而成。这个倒是有传说的。”特罗德抚着白胡须说。

“这个……值多少钱?”

李维最关心的永远是钱。

“仿制品吗?”特罗德笑笑,“一文不值。”

……

三人聊到很晚,特罗德讲了几个传奇故事,还弹着竖琴唱了一支短歌。直到听故事的小孩子们都被父母抓走,聚会才终于散了场。李维和奥马一起向艾拉诊所的方向走。奥马想看看那个生病的大个子恢复得怎样了。

“我看见纯洁的天使。她对世上丑恶的事,一无所知……”

五音不全的奥马卖力的唱着。李维掩住耳朵。道旁的树上不断有被奥马的歌声吓得昏过去的小鸟掉落下来。犹如秋风吹下漫天落叶似的。

这时一个有着天使般美貌的女子出现在两人面前。一袭白衣在浓黑的夜色中随风舞动。

“纯洁的天使。是指我吗?”艾拉问道。

“呸。你是丑恶本身。”奥马毫不客气的回答。

***

特罗德独自坐在石椅上。这时已将近午夜,整个里尔斯已经沉睡。代森之时雨诡异的绿光也黯淡下去了。

整个世界一片黑暗。但对于盲眼的特罗德来说,白天与夜晚并无分别。

“蒂丽菲尔。”特罗德轻声呼唤道。

在特罗德膝盖处忽然出现了一道明亮的绿线。绿线摇摆着,渐渐弥散成光亮的一片绿色。片刻之后,绿色的光带忽然展开,在绿光中心处出现了一个纤柔的少女,伏在特罗德的膝盖上。那怪异的情景就像是黑夜只是一层窗纸,撕破了窗纸就看到房间内的景象似的。

“蒂丽菲尔,我的女儿。”特罗德温柔的抚摸着少女的头发。

“爸爸。”少女抬头望着特罗德。她的眼睛比人类要大许多,瞳孔扩散至整个眼仁,呈现淡淡的绿色,以人类的情形来说,带点迷惘的色彩。少女的头发也同样是淡绿色的,发丝细细的,随着夜风静静飘舞,像挥动着绿绸带似的。

“你一直在看着他吗?蒂丽菲尔?”特罗德问道。

“是的。”

“你喜欢他吗?蒂丽菲尔?”

“是的。爸爸。”

“那个少年是怎样的?你能给我讲一下吗?”

“嗯。美丽的、洋红色的头发,美丽的、洋红色的眼睛。”

“洋红色?那是怎样的颜色呢?太久远了。色彩这种东西,已经记不清了呢。”

“比红色更加温暖,比黄色更加艳丽。”

“橘红色?”

“不。”少女歪着头,仔细的想了一会,又说:“就像把红色放在面包炉上面烤,烤得边缘变成金黄色,发出诱人的香味似的那种感觉。很温暖。很甜蜜。”

“温暖吗?”特罗德笑了。“看来,里尔斯的夜晚对你来说太冷了。快了,蒂丽菲尔,我们就快要离开里尔斯,离开艾索米亚。甘达澄净的阳光与风,在呼唤着你。”

盲眼的吟游诗人用两手握着少女的手,把它们举向天空。随着少女的肢体完全伸展开的那一瞬间,在整座城市中徘徊、流浪的风霎时停止了。特罗德以一种极为奇妙的韵律唱道:

“以沃德之名,代森之允诺。阿艾尔的女儿与伴侣。四面八方的风啊。拜托你,为我找到龙翼的女儿,流浪的公主。沃德斯、代斯、阿艾尔,纹德罗亚,米亚梅!”

特罗德展开两手,在他双掌之间的位置,一团黑暗之光迅速的扩展开,一下子把整个里尔斯包裹在内。

风又重新开始流动。

特罗德怀中的绿发少女滑落下去,化作一道绿光消失了。

盲眼的吟游诗人用魔杖代森之时雨拄着地面,重又坐了下来。

“原来如此。盗用开往迷幻之森的航船吗,米亚梅殿下?预定开船的时间应该在四天之后,那时正职的船长就会从达文赶来。因此要逃跑的话,只有在最近的三天时间中。”

他禁不住笑了。蒂丽菲尔不是战斗系的精灵,但她却更加有用。凭借蒂丽菲尔的“纹德罗亚”,特罗德能感知风所知道的一切,最细微的窃窃私语也逃不过特罗德的耳朵。也因为如此,特罗德才胜过星见大人帐下的其他六名精灵使一筹。

“米亚梅殿下,我不会让你回到龙翼王国的。”特罗德残忍的笑了。“只是不幸与你同船的乘客们,死的太无辜呢。”

水晶的幻想曲 纸帆船05意外的赠品

夜色已深。李维和奥马提着灯来到柴房中,看望生病的铁匠。医生对此类事情当然不会关注,不过灯倒是她拿给他俩的。

李维推开门,提着灯走进柴房内。只见柴房内一片凌乱,劈好的干柴和草堆都被移到靠墙壁的位置,在房间中间留出了很大的空场,像有人刚刚在那里做过什么事似的。生锈的砍柴刀还倒插在草堆里面,只露出半截刀柄。

那个有着狗熊般身材的大汉正靠着墙壁坐在两人对面。他已经睡着了。他歪着身子,两腿叉开着,姿势十分难看。但他脸色红润,呼吸也非常平稳,显然已经恢复了健康。

李维向奥马点了点头,两人转身向外走。

“小兄弟!你们回来了!”那大汉刚好醒来,叫住了他俩。

李维回过身来,只见那大汉目光炯炯有神的望着自己,与早晨时所看到的委顿模样大不相同。他感到那大汉虽然衣着破旧,举止也绝称不上优雅,——可以说还很粗鲁,却带着几分不怒而威的气质。

那可以称得上是贵族气质的。李维确信。这种气质并非天生,而是源于后天的积累。源于长期枯燥刻板的训练,或见识与阅历的增长。

李维不由得对那大汉生出了几分敬意。

“大叔!”奥马高兴的说,“你没事了!李维这家伙还说你精神状况濒临崩溃呢!”

奥马这人是不会作假的,声音里透出的兴奋之情一听便知。

“我没说过!”李维红着脸辩解说。

“哈哈。他说的没错。”大汉笑着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草屑:“要不是你们俩的关系,我一定恢复不过来的。我这个人啊,特别容易意志消沉。但只要一打起铁来,马上就能兴奋起来!仿佛什么事都会一下子好转似的。刚刚就兴奋得睡不着觉……”

“打铁?你是铁匠吗大叔?”

“嗯。不过是一个很笨的铁匠!就因为笨才给修兰伯爵给赶了出来。你们说,一个连一柄锤子都打不好的人,是不是很笨?”

“打锤子啊……”

奥马还没讲完,李维就抢着说道:“只是稍稍有点瑕疵的话,难免的,算不上不好。”

“我忘记留锤柄的空位了。”

两人迅速在脑海中勾画了一番:没有锤柄的锤子……那不就是,四四方方的铁块?两人对视一眼,暗暗摇头。

“是一时疏忽吧,大叔。不要太难过。只要积累的经验多了……”

“我已经打铁打了三十年了。”铁匠打断了李维的话。

……安慰这人也真难。

李维想了半天,慢慢说道:“我呢,什么都不会。所以很羡慕那些有手艺的人。不要灰心,大叔,铁匠是很好的职业呢!”

“嗯!我也这么想!”奥马道。奥马这句话是真心实意的,和李维的勉强完全不同。因为奥马是一个士兵,更是一个战士。对武具的贪婪和执着是战士的天性。因此战士们对武具的创造者,铁匠,往往怀着特别的敬意和感激。

“哈哈。”大个儿铁匠豪爽的大笑,“谢谢你们了!不过我已经想通了,我是不是一个笨铁匠,没有什么关系。因为,打铁的时候,是我最开心的时候。虽然总是做不出成功的作品,难免有点遗憾。但我总是期待着,下一件作品会更出色。再说,因为我是个笨蛋,手艺提高的空间才更大嘛。”

李维和奥马愉快的看着铁匠。那大个子是个简单的家伙。不过越是简单的情感,就越是容易感染到其他人。

“我是格拉莱斯,是个铁匠!”

铁匠走向李维和奥马,向他俩伸出大手。

“我是奥马,是个士兵!”奥马骄傲的说着,握住了铁匠的大手。

“我是李维,是个,我是个……”

李维则是支支吾吾。

奥马和格拉莱斯认真的看着李维。

“我是艾拉医生永远的跟班!”

“哈哈……”铁匠大笑。

“没志气啊,李维!”奥马摆出一副生气的样子。

“没办法!欠着人家的钱嘛……”

少年红着脸说。另外两个笑得更欢了。

“很高兴认识你们!”

***

里尔斯的又一个早晨。没有风。里尔斯初秋的清晨是冷列的,带有敌意的,像有一只冷漠的眼睛在高空中睨视着里尔斯。天色阴沉,似乎随时会落下一场冷雨。

还在梦乡中的人们因此更加眷恋温暖的被窝了。

阴沉而寒冷的秋天早晨,是睡懒觉的天然时段!

李维是这么认为……

“李维!”

……

朦朦胧胧的,一个声音从天际飘来。

“李维!”

……

“快醒醒!不然来就不及了呢!”

那声音不停的呼唤着少年的名字。可他睡得正香,根本不想起身。

少年翻了个身,把头埋在枕头下面。

“龙族的王,黑龙甘达就要苏醒了!李维!你感觉不到大地在颤抖吗?沙漠已经沸腾了呢。那些埋藏在沙下面已经万年的晶石都飞出了大地,悬浮在大气中了。李维。它在用它们结成力量超越五位创世神的魔法阵!太阳已经消失了!天空的蓝色正在被吸取!五彩斑斓的石把沙子织成了网!李维,甘达打算用这些晶石炼化它的本体,成为超越一切的新神!那是无需打造的打造!它是想创造出超越一切神本身的终极神器啊,李维!”

别烦我!我欠的债多着呢。除了打工还债没的选择。世界什么的,诸神什么的,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让我好好休息。

少年在睡梦里皱起了眉头。

“可是你不醒来的话,圣女大人是无法独力支撑大局的。你不在意吗?她会因此而毁灭,你也不愿意醒来吗?”

……

“你在躲藏什么呢。李维。”

“你可以再躲藏下去吗。你觉得假期会永远继续下去吗。”

“记起一切来!李维!”

“那样你自然就会清醒!”

“不愿意吗?”

“那么请你至少记起艾拉吧。”

“艾拉……”

艾拉?她是谁?好熟悉的名字。很温暖。如同沉睡在沙上。我能够拥着那种温暖入眠吗?不论,你是谁……

……

“李维!混蛋!赶快给我起来!不然利息要重新核算了!”

艾拉大叫着,推桑着还在沉睡的少年。他突然一个翻身就坐了起来,反而把艾拉吓了一大跳。少年睁大眼睛,瞳孔扩散得很大,满眼的茫然。斗大的汗珠从他额头涔涔而下。

“你怎么了,李维?你,你没事吧?”艾拉关切的注视着他。

“我?艾拉?”少年无意义的重复着。渐渐的,他的眼神恢复了神采。

“我做恶梦了,艾拉。”

“呼。”艾拉揉着胸口,“吓死我了,李维。以为你疯了呢。又是那个恶梦吗?沙漠的那个?”

“嗯。沙漠。不过,是像沸水一样翻腾着的沙漠。很可怕啊,艾拉。不过,也很壮观。”李维轻声道。

“你,刚才叫我什么?”艾拉开始意识到什么,瞪大了双眼看着李维,像期望着某种东西似的。她忽然感到嘴唇有些干裂,禁不住用舌尖舔了舔。

“艾拉啊。怎么,不对吗,医生?你不是叫艾拉吗?”少年不解的看着艾拉。

“以后记得要叫我医生!”艾拉大声吓唬李维,“怎么可以直呼主人的名字呢!你是很想重新计算利息是不是?我告诉你,艾索米亚国家利息新标准上个星期刚刚出台。你是希望我给你按新标准来是不是?”

“不,医生!”李维立刻回答。

……

两人匆忙的吃了早饭,艾拉叫李维去准备马车。李维来到院子里,老马费尔南多不在那,小狗可利也不知去向,院子空着。李维猜到它们一定在柴房。不知为什么,费尔南多好像很喜欢呆在柴房里。而小狗可利喜欢新鲜感,现在可能正粘着铁匠格拉莱斯吧。

李维走进柴房。老马果然在那,它姿势怪异的坐在草堆上,小狗可利在费尔南多身边,摇着尾巴。可是铁匠格拉莱斯却不见了。

小狗乐颠颠的跑到李维跟前。它的嘴里叼着一封信。

那是铁匠格拉莱斯的留言。留言非常简短,只有几句话:我必须走了,李维。感谢你的照顾。身边没有钱,只好为小狗打造了项圈,老马打造了马蹄铁作为诊费。可能不够,因此趁夜赶路。医生那里请你向她解释。——铁匠格拉莱斯

“你在磨蹭什么呢,李维?”

医生的声音从柴房外面传来。

“没什么!”李维高声道。但转念一想,铁匠的事也没什么可隐瞒的,又改口说:“医生,你进来一下!”

医生一瞬间就出现在李维背后。把他惊出一身冷汗。

“铁匠跑了吗?”医生眯着眼睛看李维,用极端邪恶的口吻说。

“你真敏感!”

“少废话!那是铁匠的欠条吧?拿来我看看!”她一把夺过李维手里的字条。

“就是说。他连夜逃走了是吗?什么都没留。”

“不,他留了。”

“证实一下!”医生努嘴示意。

李维把小狗可利抱了起来。可利努力的伸长脖子,试图舔李维的脸。不过少年把它举得远远的。小狗够不到。李维把小狗脖颈处的毛拨开,果然,可利的脖子上套着一个深红色的细细的金属项圈。

“让我看看!”医生一把把小狗夺了过来。她在小狗脖颈后面摸索了半天,终于找到了项圈的扣环,把项圈取了下来。

医生拿着项圈仔细打量了一会儿。李维看到她的表情从蛮不在乎变得严峻起来。她看起来相当认真,仿佛在确认这项圈中是不是藏了金币。

“这个项圈……”医生终于迟疑的开了口。

“怎么?一文不值吗?”李维小心的问她,“做工虽然不大好,但质地好像还不错。而且你看,这项圈上刻着可利的名字呢。以那个笨铁匠的手艺来说,算是相当不错了。”

“不对。你根本就不明白!”医生不满的说。“这个相当值钱呢!这是用晶石炼化的魔力项圈啊。”

“晶石?炼化?魔力项圈?”李维听得莫名其妙。

“哎呀都懒得跟你解释。”医生冲李维摆了摆手,仿佛在说“反正你也听不懂”。不过她还是解释道:“这个是魔力项圈,注入了紫牙乌宝石的魔力,因而才变成深红色的。大贵族家里的宠物一般都会用这种项圈,凭着紫牙乌宝石的魔力,即使宠物走失了,也能很快找到。用晶石来养狗,这个是奢侈品中的奢侈品。里尔斯全城都找不到第二个!”

“是吗?有多值钱?够付铁匠的诊费喽?”

“那当然!魔力项圈不会公开买卖,因为晶石制品的私下交易在艾索米亚是被禁止的,只有在黑市中才能买到。紫牙乌宝石是比较低级的晶石,价钱不高,制成项圈更是大大贬值。因此一般魔力项圈的价值在五百枚金币到一千枚之间。”

“这么贵!”李维吐了吐舌头。没想到那落魄的格拉莱斯竟出手不凡。

“不过这个只值二百。”医生又说。

“哎?那是为什么?”

“因为上面刻的名字。”

“可利不好吗?是医生你自己取的耶。”

“当然不是名字不好!”医生瞪了李维一眼,“是魔力项圈上根本就不应该写狗的名字!”说着,医生忽然把项圈从窗口扔了出去!

“你怎么?”

“别说话。看着吧。我会给你解释的。”

这时,小狗可利忽然跑出了柴房。不一会儿的功夫,可利叼着项圈跑了回来。

“可利这么喜欢这个项圈啊。”

“李维!”医生认真的说道:“它不是喜欢这个项圈。而是一定会找到项圈。即使可利找不到项圈,项圈也会以某种方式找到可利。因为紫牙乌宝石是秩序晶石,具有向导之力。这个是魔法道具。现在你明白了吧?”

“但是这个跟可利的名字有什么关系?”李维越听越糊涂了。

“这里根本就不该写狗的名字!这里应该写的是主人的名字!这样,即使宠物走失了,魔力也会引导着项圈与宠物主人互相接近!”

“也就是说,应该在狗项圈上写,艾拉?”

“属于艾拉!”医生气愤的回答。

“那么按照现在的情况,项圈上写着可利的名字,”李维迟疑了一下,还是问了:“会怎么样呢?”

“你有用心听吗?”医生没好气的说:“紫牙乌石是向导之力,对魔力项圈来说,名字即是‘力量’的作用目标。所以,项圈会找到狗。无论你使用何种手段,都无法把狗和项圈彻底分离。”

“这有什么用?项圈不是戴在可利的脖子上吗?”

“才明白!笨死!所以这个项圈才不值钱啊!使用是不可能了,即使想收藏,也被迫得连狗一起收藏……”

格拉莱斯。李维想起了铁匠憨厚的笑脸。果然还是个笨蛋。

“对了,医生,还有马蹄铁呢。说不定那个更好一些!”

***

铁匠小百科:紫牙乌宝石,呈深红色,半透明。秩序系晶石,向导之力。因其具有魔法标记的作用,常常被用作珍贵武具的副晶石,以避免丢失。大陆最著名的紫牙乌宝石炼化神器为妖神器,奥德流星匕首,是一把会自动返回投掷者手中的飞镖。本集中出现的可利项圈并非单纯的紫牙乌项圈。

水晶的幻想曲 纸帆船06风的女儿

乏味的城市里尔斯,最近来了一位吟游诗人。这可是件值得关注的事。不止是孩子们,大人们在一天的劳作结束后,也喜欢到市集一角、吟游诗人经常表演的地方去听故事,这已经成了一个小小的惯例。

“大陆最著名的传奇故事,莫过于古代艾瑞拉王国的毁灭。在五百多年以前,整个人类世界是一个统一的国家,叫艾瑞拉王国。它包括现在的龙翼,艾索米亚和佛卢斯,以及甘达大沙漠以南的,目前归龙族所有的广大区域。那是人类文明达到顶峰的时代。我们现在的世界,不过是植根于艾瑞拉王国巨大废墟上的一株嫩芽。”

老迈的吟游诗人说着,向南方的天空伸出手,神情肃穆,仿佛在呼唤着古老世界的神。不过,他闭着眼睛的方式却有些不自然,并非是闭目沉思,或正在积蓄力量,而是带着一种麻木之感,无法与他庄重的姿态相协调。

他是一个盲人。

听故事的孩子们有的以无比崇敬的眼神看着诗人,有的顺着他的指引向南方的天空望去,像期待着奇迹的出现。

天空只有几朵淡云,随着悠悠的南风渐行渐远。

“艾瑞拉的都城艾拉利亚,更是人类历史上独一无二的大都会,犹如一颗摧残夺目的明星,令其它的无数名城,包括矮人族的石哭城与精灵的永恒之树在内,无不相形见绌、黯然失色。在艾瑞拉的鼎盛时期,艾拉利亚一个城市所拥有的财富超过今天三个人类王国的总和。更令人神往不已的是,艾拉利亚的魔法技术、铁器制作工艺、艺术创造也达到了一个令后人无法企及的高度。现在的很多传世宝物都是那个时代的杰作。而随着艾拉利亚沉没在滚滚黄沙中,人类真正宝贵的东西,知识,也随着有形的财富沉入大地之中……”

“请原谅!”一个红发红瞳的少年忽然说道。“打断一下,特罗德先生。你刚才说沉入沙中,艾拉利亚难道位于甘达大沙漠中吗?”

“说的没错。你听得真仔细,李维。艾拉利亚就是位于沙漠中心的。甘达是冒险家的天堂,大陆各地、各种族的探险家会聚于此,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甘达史莱姆有吞吃宝石的习性,但水晶果之外的宝石中,仅有少数几种是它们能够消化的。无法消化的还存留在它们体内。这正是探险家们梦寐以求的东西,魔法晶石。其二,艾拉利亚的遗产。埋在沙中的古城艾拉利亚,是寻宝者的梦想之地。所有人都梦想着能得到古文明的宝藏。艾瑞拉王宫里随便哪件宝物,拿到今天来都是无价之宝。今天的铁匠们穷一生之力,至多也只能打造出龙神器级别的物品。而艾瑞拉时代的工匠们则能够打造出真正的神器来。有记载的、能打造出神器的工匠就有七位之多,而无意于留名后世的民间铁匠更是不知有多少……”

“那个不是我想知道的。”少年嘟哝着说。“我想问的是艾拉利亚的位置怎么会在沙漠中呢?虽然你说甘达沙漠以南也是艾瑞拉的国土,但人类世界的核心终究是在沙漠以北吧?选择沙漠中央建都,不是很奇怪?”

“李维小弟!”特罗德微笑着向李维走近了两步:“那是因为佛卢斯和艾索米亚相争所致。今天的这两个国家,在那时都还只是强大的城市。它们都想成为艾瑞拉的首都,互不相让,最后只能达成妥协,建都在远离两座城市的沙漠中央,以便既不令对方得利,又可最大限度的保证自己的利益……不过,这个不是我想要讲的,你别再打断我好吗?”

少年不吭声。特罗德那笑容分明是威胁嘛。

“我今天所要讲的故事,和艾瑞拉是有着莫大关系的。艾拉利亚的毁灭是人类与龙族之间的战争造成的。说是龙族,其实却只是一条龙而已。而且龙族中大多数成员也只是迫于它的强大,而尊它为甘达之王。那条龙没有留下名字,只知道它是一条巨大的黑龙,展开双翼能够覆盖艾索米亚最高的山峰。传说艾瑞拉的公主和一位强大的黑魔法师,她的恋人,公主本人是白魔法师,——与黑龙大战了三天三夜,最后终于取胜。但黑龙临死时却用尽最后的力量使艾拉利亚沉入沙漠。艾瑞拉在失去了首都后一蹶不振,渐渐分裂成好几个国家,原有的两个强大诸侯,佛卢斯和艾索米亚各自成立了国家,而甘达与其北方的平原地方则出现了很多小国。它们都想要吞并对方,同时又要抵抗邪龙与来自南方的怪物与亚人种的袭击,两百年中,战乱不断,民不聊生。直到三百年前,英雄国主米阿雷的出现才使战乱最终终结。”

“米阿雷?龙翼王国的第一位国王吗?”李维忍不住又插嘴。

“想不到你知道的还蛮多的嘛,李维。”特罗德一脸的不愉快。“这是你今天第七次插嘴,已经超过昨天一次了。”

“嘿嘿。”李维不好意思的挠着后脑勺。“难得这两天没有活。修兰伯爵的病治好了嘛……”

特罗德无可奈何。接着讲他的故事。

故事是很精彩没错,但特罗德却很少唱歌,也不大弹琴。作为一个吟游诗人来说,似乎有点缺憾!

李维想着想着,又忍不住想插嘴,叫特罗德唱首歌,或弹个琴什么的。这时他忽然觉得肩头上一沉,同时闻到一丝若有若无的香气。那味道清淡得让人联想到新发芽的嫩草那种新绿来。回头一看,背后站着一个长发的女孩,正看着自己,甜甜的笑着。她个子不高,比李维大概矮半个头,——李维自己的个子就不高。头发是淡灰色,眼睛却是晶莹的绿色。女孩的皮肤很白,比出了名的没血色的医生还要白,因而她嘴唇的色泽便不显得苍白了,——她的嘴唇是淡粉色的,薄薄的,羞涩的抿着。

“麻烦你别再插话啦,李维先生。爷爷正在工作!”

女孩看起来有点不高兴,细细的眉毛拧在一起,使她额头上光洁娇嫩的肌肤拧出了好多褶儿。

李维听得有些摸不着头脑。

“爷爷?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我叫蒂丽菲尔。这个不成器的老头子特罗德是我的爷爷。”

李维回头看了看特罗德,又看了看蒂丽菲尔。

一点也不像!李维想。一个像老树的树皮似的,另一个像含苞待放的花蕾。

特罗德的故事还在继续。不过李维早把他抛到脑后去了。

“米阿雷与龙族的王签订了三百年的和约,龙族把甘达及其北方的平原地带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阻止怪物和亚人种的劫掠。代价是米阿雷必须创造一个统一的国家,停止人类对龙族的一切敌对行为,——主要是盗窃。米阿雷不负所望,创造了一个统一的王国,称为龙翼王国,意即处于龙的庇护之下。如今,三百年的约定已经到期,龙翼王国的王在几个月以前穿越沙漠,到龙族的国度去重新订立盟约。原本这只是一个例行公事的过程,但国王却一去不还,只有随行的安德列公爵回到了龙翼王国。安德列没有对外公布谈判的结果,对国王迟迟未归也并无任何解释。龙翼王国的天空一时疑云重重。似乎暴雨将至……”

时至黄昏,吟游诗人的一天工作宣告结束。满是灰尘的蓝布毡帽里又多了几个铜板。特罗德用手掂了掂,就把钱放进蒂丽菲尔递给他的小口袋里,似乎对收获多少并不在意。

“喂,特罗德!我这两天可是有好几件有趣的事要跟你说!你把它们编成故事好不好?”

李维迫不及待的拉着老诗人的手,带他到附近的一块平石坐下。

“你有个这么漂亮的孙女啊,特罗德。前几天怎么没见过?如果你叫她来唱歌,你弹琴的话,肯定能赚不少钱!”李维笑着说。

李维无论见到什么,总是忘不了和钱挂钩。这是医生的家教。

“我什么都不会。”少女满脸歉意。

真是个老实的女孩!和家里那位精打细算的截然不同呢。李维对蒂丽菲尔产生了相当的好感。他对着女孩笑了笑。但李维现在最想做的事,是把这两天遇到的一些奇事讲给特罗德听。

“蒂丽菲尔是个笨丫头!”特罗德说。“你有什么趣事想告诉我的?”

特罗德真识趣!李维点了点头。

“好多呢。先说最重要的。我呢,……咳!”李维装腔作势的清了清嗓子,“嗯,还有艾拉医生,很快就要离开里尔斯了!目标就是,梦想家的天堂,探险者的乐园,甘达!”

“哎?你们不是活得好好的?我听说那位艾拉医生的收入在这城里是数一数二的。”特罗德奇怪的问。

“这事说来话长。”李维用吟游诗人的口吻道。“城里有一位奥修伯爵大人。老得快要死了。艾拉医生常常去给他看病,挖掘那老头的棺材板钱。可是就在前几天,医生带着我到奥修伯爵府上给他看病时,发生了糟糕的事:医生忘记带药了!于是机灵的我就给医生出了个主意:用苜蓿草当草药给老色鬼吃!可是没想到,那里面竟然有一株四叶三叶草!就是幸运草!特罗德,你知道什么叫幸运草吗?”

“幸运草?”特罗德抚着胡子笑了。“小女孩们许愿用的草。很可爱的传说!”

“才不是传说!真的很灵的!”李维急道,他一时忘了特罗德是个盲人,用手在老诗人眼前比划着四叶三叶草的样子。“就是这个样子,本来该有三片叶子的,在这里又生出一片叶来。全靠了它,那快死的老色鬼恢复了生气,才几天不见他,就变得神采奕奕的,甚至有几根胡须都变黑了。昨天我和医生在试验马蹄铁的时候……这是另外一个故事,待会再讲。——老头带着几个仆役来到我们家向医生致谢,还备了厚礼。这到没什么可怕,礼品是多多益善,可怕的是他还要把诊所附近的林地买下来,修一座别墅。奥修伯爵说,把别墅的一半送给医生做谢礼,扩建艾拉诊所。艾拉医生马上就问他,还有一半别墅呢?老头说,自己在城市郊区住的久了,人变得老气,想住到城里来,多吸收点年轻的气息!”

特罗德满脸笑意的听着。蒂丽菲尔则认真的望着少年的脸。因为兴奋,李维的脸色显得十分红润,整个人像一团火焰似的,生机勃勃。

这时,李维做出一副十分猥琐的表情,学着奥修伯爵的样子说:“医生!不,艾拉!多亏了你的妙药,我才捡回一条命!我愿意拿奥修家族的全部财产和自己的后半辈子来感谢你!”

蒂丽菲尔忍不住掩面轻笑。她觉得李维做吟游诗人的天赋比特罗德还要好。

那是精灵女孩的第一次微笑。

“说着老色鬼就大步上前,想捉住医生的手。他每次见到医生时都尝试这么做。医生自然也见招拆招,后退一步。可没想到老色鬼身体硬朗了,动作比平常快了许多,一个大跨步就把医生的手捉住了!‘艾拉!’老色鬼满含深情的叫着医生的名字。她则恶心得浑身发抖!那情形可真够滑稽的!现在想来都可笑得不得了……哈哈!”

李维捂着肚子笑得前仰后合。对医生他经常抱着幸灾乐祸的想法,不过医生太狡猾,很少丢丑,这次终于能让李维笑个够了。

“当天晚上医生就说,要搬家!要尽快搬家!要离开里尔斯!”

“但为什么要去甘达呢?路途遥远,而且只有一班航船……”特罗德问。

“甘达是冒险家的乐园嘛。冒险家,是危险的工作,很容易受伤。而医生的眼里就只有病人。”李维挤了挤眼睛,“‘有钱’的病人!”

“原来如此。”特罗德道,“还有一个问题,那个幸运草,如果真有其事,吃掉能治病的吗?”

“医生也这么问过!你还真的能抓到重点,特罗德,不愧是职业的吟游诗人!奥修伯爵吃的不过是捣烂的牧草罢了,嗯,还掺了点冰糖,当然不治病!但他的康复是有人确实许了愿的!我们把幸运草交到奥修家的管家手中时,他说过这样一句话:希望老爷能借着这个吉利的名字,早日康复。那是幸运草,他的愿望就此实现了!虽然我猜想他不会对此感到高兴!”

少年美滋滋的想着,快乐之情溢于言表。管家的愿望实现了,同样的,自己的愿望也一定会实现。

可惜有一个邪恶的女子许了和他相反的愿望!

这就不是李维能知道的事情了。

“那么,后天你们就要离开里尔斯了吗?”

蒂丽菲尔忧伤的问道。她刻意强调了“后天”这个词。因为蒂丽菲尔知道,船是绝对不会等到后天才出发的。如果李维回答“是”,那证明他将会错过那一班致命的航船。

“嗯!”少年肯定的点了点头。“不过医生希望越早越好!”

水晶的幻想曲 纸帆船07纸帆船

“这样啊。”

蒂丽菲尔低下了头,她不会掩饰自己的心,只想把快活的表情藏住。此刻的蒂丽菲尔也忘记了,特罗德是一个盲人,看不到她的喜悦。

特罗德的面色略带阴沉。他是个盲人,但特罗德却能够把握到真实的讯息。超越眼睛看到的、耳朵听到的真实。没有什么是瞒得过他的。

特罗德从比死亡还痛苦的折磨中挣扎着活过来,对世上的一切变得冷漠。不过他此时却受到了一些触动。和李维这些天的接触,使特罗德清楚的感受到少年的心。那是一颗没有一点虚伪和做作的真正纯洁的心。他似乎背负着一种超越私欲与野心的东西,才能如此平和、善良。少年的心中藏着悲天悯人的哀愁。

大约蒂丽菲尔也是被他的这一点所吸引吧。

李维自己却以为是债务的作用。自己比一无所有还要穷,就更没有什么可以失去了。

特罗德从李维身上隐隐的看到了令自己得到拯救的希望。他尘封在石头心脏底下的,少年时代的单纯狂想似乎也重新萌动,想要破土而出。

然而特罗德却要放弃这个机会。

少年的人生阅历还很少。他会改变的。变得贪婪而市侩,或者冷漠。他会改变的。

即使李维有始终如一的坚持着信念的可能,特罗德也不敢去等。

他将要怀着毁灭自己的心情去毁灭李维。这令他不禁有些许的难过。与李维的相识使得特罗德来里尔斯本来的目的反而变成次要,成为一个附带的任务。

为了某件事,龙翼王国的公主,已经离开龙翼多年的米亚梅,必须死在异国的土地上。特罗德虽然不知道公主的确切位置,但他知道她会乘坐一班途经迷幻之森、开往龙翼王国的航船。

所以只要毁灭船就可以了。

特罗德下定了决心。

“拿着这个!”特罗德把一个拳头大小的,深红色的圆球交给李维。那是一颗半透明的晶体球,透过表层的红色石层像里面看,似乎有一颗薄雾般的核心,像心脏般跳动不停。

李维一下子就被这美丽的石头吸引住了。

而蒂丽菲尔却瞪大了眼睛,露出惊慌的神色。她张了张嘴,似乎想说点什么,却什么都没说出来。

“这是什么啊,特罗德?好漂亮!”少年把玩着石球,赞叹的说。

“水晶果的仿制品。甘达的幸运石。迷幻之森的旅程是相当危险的,需要天赐的好运气才能度过呢。”

“真的送给我?”李维又问了一次。他对那石头爱不释手。

“当然。只要你别弄丢了就行。把它当作老特罗德带在身边,无聊的时候听听它的故事。”

“好吧!谢谢你,特罗德!”

李维小心翼翼的把石球放进腰带上的布袋里。

“这个值多少钱?”

“不值多少钱。仿制品嘛。对了。你说过什么马蹄铁……试验?”特罗德转换了话题。

“啊!我几乎忘了!哈哈。那是一个铁匠留下的诊费!我们的老马,费尔南多,你还没见过它吧?狡猾得像是医生的马版本!它的一条腿有点瘸。那个铁匠帮它打了一个有治愈作用的马蹄铁。医生说,是用什么名叫‘六月珍珠’的晶石炼化的,哎呀这些东西我一点都不懂!她说那种晶石常用在保护关节用的护具上,如护肩,护腕什么的,可以起到缓慢的治疗作用。更重要的是,在刚刚受伤的时候能起到麻醉剂的作用,使战士不会因伤损失战斗力。听起来蛮神的呢。”

“六月珍珠?好像是有这一说。如果是真的,会很值钱吧?”

“嗯。医生说很值钱。不过那铁匠却再次犯下低级失误!费尔南多瘸的腿是右后腿,他把马掌钉在左后腿上了。哈哈!笨得要死!难怪被人家赶出来……”

“你说,再次?”

“哦,对了!”李维一拍脑袋。“还有狗项圈的事!我忘了说!”

……

少年愉快的哼着新学的歌儿,离开了里尔斯东区的市集。他往城门外艾索米亚驻军营地的方向走,打算向奥马作个道别。奥马只是个列兵,没有什么任务,职责也不过是站站岗、巡巡逻什么的,不算很忙。但士兵就是士兵,有命令的时候,连续一周不在李维面前出现也是常有的事。李维不想错过向奥马道别的机会。他毕竟是医生和自己在这城里唯一称得上朋友的人。

少年瘦削的背影很快消失在道路的拐角处。那儿有一幢高大的房屋,是皇家鉴定师的住处。夕阳的光辉投在墙壁上,把那面墙壁涂得血红。墙壁中央用红漆绘制的奥德神徽章,反而成了土黄色,变得毫不起眼了。

蒂丽菲尔忧愁的望着李维消失的方向,两手握拳抱在胸前,默默的为少年祈祷。一阵微风掠过,精灵少女的发丝随风荡起。不知从何处被送来的,秋蝉枯燥的鸣叫,更在少女心中增添了一份惆怅。

“蒂丽菲尔。”特罗德慢慢的说道。“要离开我吗?”

吟游诗人的心情此刻也颇为沉重。

“不。爸爸。”

“但是你为李维感到难过。情感充斥了你的心。”

“是的。爸爸。”女孩哀哀的回答。

“那么,你追上去吧,蒂丽菲尔。凭你自己的意愿做出决定。你是自由的。精灵与精灵使之间并非是主从关系,而是共生的关系。一旦精灵找到新的灵魂居所,连接二者的契约即宣告终结。所以蒂丽菲尔,无论你做出怎样的决定,我都不会怪你。”

精灵女孩悲哀的望着特罗德。他的眼睛永远是闭着的,不会回应她的凝望。蒂丽菲尔闭上双眼,向特罗德行了个礼,化作一道绿光消失了。

特罗德则依旧坐在石板上没有动。过了良久,老诗人抱起竖琴,用指尖轻抚琴弦。温柔而凄美的音符如清泉般流泻而出。两只南飞的候鸟被音乐的魔力所吸引,在老诗人身边的一棵杨树树梢上落下,好奇的望着他。

特罗德唱道:

少年时瑰丽的梦幻

犹如绿波上洁白的纸帆

一阵清风拂过

便沉睡于寂寞的湖底

淡看了属于天空的想象

还是等待百年后的重生

我是否在为自己留下一条路呢?特罗德感到怀疑。因为他知道自己绝非善良之辈,一个少年的死算不了什么。

不过这个少年却是特别的。

“特罗德。”

一个冷冷的声音从特罗德背后传来。

特罗德默默的坐着,没有任何表示,像是没有听到一般。一个身材瘦高的人不知什么时候站在特罗德背后。那人身披黑色斗篷,头戴大毡帽,背后背着一张长弓。那个人把帽檐压得很低,看不见面孔。斗篷的边缘上缀着一圈黑色的鸟羽,给人以奢华之感。

“我并非想插手你的任务。不过,你认为这样做妥当吗?”

“蒂丽菲尔不会背离我。”特罗德回答。他没有转过身,而那个穿斗篷的男子也没有动。两人犹如石刻木雕般立在原地。这样的谈话让人感觉有点怪异。

“我问的不是这个。你的精灵是你自己的事。我所关心的,是你把奥德亚龙的卵交给那个少年,是否过于草率了?若那个什么医生错过了明天的船,或她根本就不打算离开里尔斯怎么办?”

“她一定会乘坐明天的航船的。”特罗德显得很有把握。“艾拉,那个医生。她在里尔斯两大家族族长身上所玩的把戏已经被戳穿了,必须尽快逃走才行。而且,他们有一个士兵朋友。李维一定会向他道别,航船提前的事就一定会被李维发现。这对于艾拉医生来说是天大的喜讯。”

“把戏?”

“对。那个医生是一个白魔法师。她使用某种能令人体部分生理机能暂时停止的魔法控制住里尔斯的两位伯爵大人,然后去为他们医治。再借着复诊的机会再次施咒。如此反复。那个艾拉,是个狡诈的骗子。”

“白魔法师?强大吗?”穿斗篷的男子顿时起了兴趣。

特罗德想了一下,说:“她可以把结阵和施法的动作完全分开,使施法过程大大简化。某些简单的法术她甚至可以只呼唤主神的名字就能施展。在我所知道的白魔法师,不,是所有魔法师当中这都是及其罕有的。她能否施展强力法术我并不知道,不过我能够确定,她是我见过的施法最快的白魔法师。”

“有多快?”

“任何人都无法打断她施法。”

“我也不行?”

“不行。”

“哈。想不到里尔斯倒是个藏龙卧虎之地。不过,白魔法是无法阻止亚龙的。但特罗德你是如何知道这件事的?”

“以施咒者为作用目标施展文德罗亚。里尔斯是座小城,真正的魔法师不多。起初我怀疑公主的身边带着魔法师,想籍此线索找到她。不想却发现了这个。”

“文德罗亚……”男子沉吟道。那个娇柔的精灵,蒂丽菲尔,看起来就像个害羞的小姑娘似的,却有着超越一切精灵的力量。

“波欧,你怎么也喜欢刺探起别人的事来了?”特罗德问道。

“我只是为自己着想。”被称作“波欧”的男子答道。“如果你没有解决掉米亚梅,反而令她对我们产生了敌意,会给我的工作带来预计之外的麻烦。再过两个月,奇∨書∨網盟约之日就要到了,我马上要赶到达文城去构化攻城战的计略。飞鹰行会已经在我掌握之中了,银刃行会也控制了一半。这次攻城战我胜券在握,不想被其它事打扰。特罗德,你最好自己也到那班船上去,别出什么差错才好。”

“为你自己的事操心去吧,波欧。”

良久,两人都不再讲话。除了两位精灵使,里尔斯的市集里再无其他人。秋风赶着落叶在路面上滑行,发出簌簌的响声。

“特罗德。我感到一切正在改变。”波欧说道。“在这座沉睡的小城中,似乎隐藏着某种能改变一切的力量。我们处在寂静与风暴之间的临界点。一边支持安德列公的窃国之举,一边又暗中控制佛卢斯与艾索米亚的雇佣兵公会,大人他究竟想要做些什么?掌握这个世界吗?”

“不。”特罗德说。“如果大人想要掌握这个世界,那么他早就得到它了,根本不必如此大费周章。星见大人的心思有谁真正了解呢。静静看着吧,波欧。”

“哈。我们像是旁观者。这可不合我的个性。”波欧笑着说。

“我有一种感觉。”特罗德低下头,声音变得很疲倦。“大陆的未来就在明天那班船上载着。米亚梅公主,艾索米亚三铁匠,精通白魔法的骗子医生,还有那个红色瞳子的少年,也许还有我不知道的其它什么人。我和你真的只是历史的旁观者也说不定呢。可那船却脆弱得像张纸。”

“纸帆船吗?”

波欧抬头仰望初生的一弯新月。月光照耀之下,里尔斯仿佛蒙上了一层寒爽,更显得冰冷了。房屋与树木在惨白的石子路面上投下一道道黑影,像一道歪斜的栅栏。

背在波欧背上的灵魂之弓发出轻微的嗡鸣声,仿佛也陶醉在它的回忆里似的。

***

“李维!”

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少年停下了欢快的脚步。回头看看,蒂丽菲尔,那个有着碧绿的湖水般的眼眸的娇小女孩,特罗德的孙女,正快步向自己跑过来。她的动作相当笨,让人担心她随时会被地上的碎石绊倒。

“明天,”女孩终于赶到李维面前,气喘吁吁的说:“明天晚上,……我第一次为大家唱歌。我很害怕。你能来吗?你能来为我加油吗?李维?”

女孩用充满期待的目光看着李维。

“当然。”少年笑着回答。他的笑容令蒂丽菲尔想起了甘达的阳光。“我一定来!不过,蒂丽菲尔,我老是觉得你和特罗德长得不大像呢。而且你的名字也蛮奇怪的。蒂丽菲尔,蒂丽菲尔。是特罗德为你取的吗?”

“一定来?”蒂丽菲尔认真的问。

“嗯!我一定来!好好努力吧,蒂丽菲尔!”

李维伸手拍了拍女孩的肩膀,以示鼓励。他感到自己有一种做大哥的自豪感。医生和李维的个子几乎一样高。娇小的蒂丽菲尔则让人产生想保护她的念头。

不过即使医生也是个体态娇小的女子,李维恐怕也不会想到要保护她。她不出来害人就很反常了,哪有人敢打她的主意。

“太好了啊……”

蒂丽菲尔开心的笑了。

“明天见!”

“嗯!”

“一定来哦?”

“一定的!”少年哼着歌离开了蒂丽菲尔,向军营的方向走去。

“我遇到纯洁的天使,对世上丑恶的事,她一无所知。”

奥马真是糟蹋了这首好歌!少年想。一边加快了步伐。

“一定来?”

李维再次回头,女孩正在街的那头向他挥手。天色已经很晚了,女孩的面貌已看不清了。

“嗯!一定的一定的一定的!”

蒂丽菲尔高兴的望着少年。夜晚的黑暗正在侵蚀她小小的身躯,她很快就被吞没了。

水晶的幻想曲 纸帆船08剑客

艾索米亚在里尔斯城驻军的军营设在城门外不远处的一座小丘上,地势与里尔斯城墙顶端大致持平。站在军营中向城里远眺,能够一直望到市集边缘的红房子,那是皇家鉴定师的住所。由那里一直向西,到达城市边缘处,暗灰色的卡曼家族城堡高高矗立。那城堡后面就是艾拉医生诊所所在地。一棵孤零零的杉树下面,繁茂而杂乱的蔷薇丛环绕着艾拉和李维的家。

黄昏将尽,西天如血的霞光渐渐为夜的暗灰色侵蚀殆尽。再到夜色低垂,晓月初生。士兵奥马总喜欢默默的坐在军营前的篝火旁向里尔斯城中眺望。燃烧的树枝发出劈劈啪啪的响声。鼻息中满是难闻的焦味儿。

每当这个时候,士兵的心便一片宁静。卡曼家灰色城堡的边缘,隐约可以望见一点墨绿。奥马总以为那便是艾拉家旁边那棵老杉树的树顶。

不过这个夜晚却有点不一样。

篝火熊熊燃烧。篝火旁围了数十名艾索米亚士兵,形成一个直径二十几米的圆环。圆环中正有两个手持利剑的战士相互对峙。火光把士兵们的脸映得通红。每个人脸上都带着兴奋。但不知什么原因,士兵们却都不说话,只静静的看着那两人的比试。

“怎么了,大个子?”一个军官模样的男子好整以暇的耍弄着手里的长剑,动作轻巧以极。“这么快就累了吗?”

明明是在嘲弄对手,那男子的脸上却一副朝见国王般的郑重表情,没半点挑衅的意味。

那男子的对手正是奥马。与敌人的游刃有余不同,奥马此刻已是汗流浃背了。他光着上身,露出石雕一般的健美肌肉,被火光映得殷红。他双手持剑,弓着腰蓄势待发。仿佛一出手便会以雷霆万钧之势摧垮对手。

围观的士兵虽然不能出声,无不在心里为奥马大声鼓劲。

可惜此时奥马已经没有什么自信了。

距离。奥马在心里反复重复着这个字眼儿。在与那男子交手之前,士兵从没想过“距离”这个字眼对于战士有着怎样的意义。

奥马的剑道是勇往直前的霸者之道。虽然没受过什么名师指点,但凭着多年来坚持不懈的苦练,仗着一股骨子里的刚猛之气,奥马还从来没在比剑上吃过亏。那些对手们往往在两剑相交之前,气势上就输了奥马一半。况且奥马力大无穷,个性又强韧得很,在里尔斯军营里算是绝对的强者。

也正因为如此,奥马在武技上的思维被局限在狭小的范围内。

关于距离,奥马的唯一概念是武器的长度。长剑的攻击范围绝对比短剑大,而双手巨剑又胜长剑一筹。矛或者长柄战斧的攻击距离虽然远远大于剑,但在近距离的对抗中却缩手缩脚。诸如此类。

因此只要保证对方在自己的有效攻击范围之内即可。

这对于奥马来说完全不成问题。奥马相信一个倒退着移动的人是绝对无法比前进的人更快的。而奥马又永远是那个进攻者。

然而在遇到面前这个对手以后,奥马对于剑的距离那点粗浅的认识被完全推翻了。

武器的长度毕竟是死的,而人是活的。剑的对抗当中,在移动上占有绝对优势的一方可以控制两名战士之间的距离。而武器的长度反而变成次要的因素。

奥马虽然有确信,世界上没有一个人类可以在倒退中摆脱自己的冲锋,但是这个结论在眼前的状况中并不试用。

因为他无法判断对方的移动趋势。对方想要向左,还是向右?是后退,或是突刺过来?

那男子的步法变幻莫测,令奥马眼花缭乱。但事实上他又并没有故意卖弄,他的每一步都采取最平实最合理的走法,完全没有花哨的动作。

可这已经远超奥马的经验了。

距离。奥马的汗水涔涔而下,几乎要蒙住眼睛。可是他连眨一下眼都不能。

原来步法才是最重要的东西。力量与手法只是更直接,更容易给人留下印象罢了。步法上输给对手的话,再巧妙的招数也无从施展。因为对手永远在攻击距离之外,无论你的武器有多长。

如同两军对垒,在战略上输掉的一方,再好的战术也只能苟延残喘。

奥马很快明白了这个道理。他的战士天赋是惊人的。不仅仅是强壮的体魄和敏捷的反应,还有对于武技的理解能力。这也是士兵奥马唯一称得上聪明的领域。

奥马的眼神骤然变得锐利了许多。他决定赌上一赌。

对方在移动上有着绝对的优势。这优势是从两个方面获得的。其一是步法,其二是判断。眼前这个对手,在战斗的经验上强过自己太多了。他甚至能完全预判我的攻击方式,在我的剑即将接触到身体时,间不容发的闪过,然后反击。他已经成功了三次。这样会使他更加自信吧?

会到哪种程度?会不会……?

人类的加速能力有限。而那个男子显然已经对我的程度有了相当的了解。他控制距离的方式是预判出我的攻击范围。而我的速度就只有这么快。那么,只要我再快一点点,突破了他的认识,是不是就可以出奇制胜呢?

奥马下定了决心。

这时,篝火忽然烧得很高,围观的士兵们感到火像扑面而来似的,不由得惊出一头汗来。此时所有人都已经有了预感。

这场比试即将终结!

电光火石之间,奥马发出了最后一击!

奥马知道自己与对方的程度相差太多,想要取胜,唯有突破自己目前的能力限制才有可能。

他突破自己加速极限的方法,是牺牲身体重心。

奥马冲了两步,在与那男子相距不过两米的距离时,忽然用力蹬地,巨大的身躯向前俯冲过去,犹如猛虎扑食一般。

刹那之间,奥马看到那男子一双如深沉的湖水般的眼眸中,露出一丝惊异。

不过这也只是一瞬间的事。那男子上前半步,用脚绊了奥马一下。他于是提前失去了重心。男子提起剑来,用剑背在奥马后脑上拍了一下。

这是第四下了。

奥马重重摔在地上。“砰”的一响。围观的同僚同时闭了一下眼睛。

奥马想的不错,可实际做起来根本没有达到预想的效果,看来非狗急跳墙不能形容……

“误会啦误会啦!”奥马的顶头上司,奥维尔爵士一看情况不对,连忙从营帐里跑出来制止。其实老家伙已经看了半天了。

“有误会吗?”打倒奥马的男子把剑收入鞘中,连看都没有看奥维尔一眼,冷冷的说道。

“当然是误会!”奥维尔满脸堆笑的说,“这家伙是今天的巡逻兵,根本不知道两位大人来到里尔斯,还以为您是哪里来的间谍呢。当然是个误会!”

……

原来,原定从艾索米亚派来监督这次航船的马休斯爵士,是从小在里尔斯长大的,正是这座军营的老上司。大家对他这次回来都满怀期待,想给他来个热热闹闹的欢迎会。可结果却来了两个莫名其妙的家伙,其中一个还一直用头盔遮着脸,另一个则根本不把里尔斯的官兵们放在眼里,高傲得不得了。但两人手里的公文是货真价实的,士兵们也没有办法。

更令人气愤的是,这两人一到军营,就要求调派二十个人到船上去。据说是因为航船要提前一天出发,人手还没到齐。真是无礼得不行!

众人于是想找机会给他们来个下马威。刚好奥马巡逻回来,与那个骑士模样的人发生了冲突。奥维尔就远远的避开,导演了这出好戏。没料想那人出手不凡,奥马完全不是他的对手。奥维尔只好出来圆场。别看他一脸笑容,心里其实很不是滋味,暗骂奥马你这个没用的东西,平时看你那么嚣张,用得着你的时候又只会丢咱们团的脸!

“这个人我要了。”男子缓缓说道。

“啊?大人您说什么?”马休斯惊讶的问。

那人指了指还坐在地上发呆的奥马道:“我说,这个人我要了。”

***

“奥马!我和医生要离开里尔斯到甘达去了!来向你道别!”

李维走进来时,奥马正坐在桌子上,用手揉后脑勺。

“怎么不早说!这么突然……”

“我也是今天才知道的。一天都在收拾行李。医生那样子,就像马上要走似的!”

“怎么去?甘达离这儿万里之遥,不能走着去吧?”

“坐船!”

李维的话里带着兴奋。这是他第一次坐船。

“哪天的?我帮你们送行李去……”

“后天!开往迷幻之森的那班!”

“那班船!”奥马忽然露出诡异的表情,笑了一下,然后向后便倒,仰躺在桌子上不动了。

“奥马?”李维拉了奥马一下,奥马没动。“你没事吧?”

奥马躺着回答:“我没事。”

“我知道!我和医生这次去甘达,不知何时才能回来,恐怕要很久不能见面了……”

“很快就会再见的。”

“哎?”

李维不明白奥马在说什么。他看到他的胸口激烈的起伏着,以为他的情绪很激动。

李维对这种情况不知道怎么办好。

“那我回去了。奥马。”

“嗯。出发时记得来叫我,我帮你们抬行李。医生一定会带很多……”

奥马的声音似乎都有点颤抖了。

“再见。”李维拍了奥马的手掌一下说。

“那船明天中午就出发。你快去通知医生吧。”

“你怎么知道……”

“别问这么多!”奥马不客气的打断李维,“反正,明天见!”

“嗯……”

少年踌躇的走了出去。奥马马上翻身坐了起来。

因为躺着笑实在有点不舒服。

“船上见!”奥马对着窗外的星星说。“艾拉小姐,李维小弟!”

***

艾拉、李维在里尔斯的最后一个上午。

诊所里一片狼藉,混乱得像刚经过了一场龙卷风一样。数十只打着补丁的大大小小的布袋从里间一直堆到屋外。

老马费尔南多也被艾拉从柴房里赶了出来,以鬼鬼祟祟的双眼紧盯着艾拉和李维的动向,一旦他俩接近柴房中的秘密,就要舍身护宝。

小狗可利坐在费尔南多背上,尾巴摇晃着,不住的“汪——汪汪”的叫。

“医生。”李维捡起一只破了的布袋,从口子里不断有干巴巴的苜蓿草的碎片掉出来。“这个,也要带走吗?”

“废话!”医生看了一眼,不耐烦的骂道。“要是里面再有一株幸运草,可不能像上次那样对付过去,非得好好的捞一票不可!都留着!到船上慢慢翻!”

“怎么可能!”李维望了望天,“哪有那么好运。不过,话说回来,上次医生你难道不是许了发大财的愿望吗?老实说,除了这个,我想不到别的。”

“去做你的活!”艾拉大怒。“快把刚刚弄掉的幸运草的草叶都捡起来!待会我看到地上有草叶的话,一片叶子算一个金币!”

“是。知道了。”少年垂头丧气的说。唉,真不该图口舌之快啊。

“医生!”忙碌了一会,李维看着满地的包裹,又忍不住问道,“这么多东西,即使有奥马帮忙也拿不走!”

“马车装不下再说!反正,费尔南多也要装船,上船时就让它背上去!”

“马要一张船票,不是很亏?”

“你懂什么?这叫奇货可居!它脚上带着值钱的马蹄铁呢。这城里没有足够好的铁匠,弄不好就赔大了!只好连马一起带走。那船上多的是有钱人!”

李维没有回答。对这个决定他很满意。

“哈!”艾拉停下手头的活儿,挽了挽袖子,透过破碎的窗望向里尔斯蔚蓝的天空。初秋的雨季已经过去。艾拉的心一时也洗净了阴霾。

里尔斯的冬天就要来了。而我们就像南飞的候鸟,追着夏天的步伐,到温暖的南方去。

甘达。回到甘达。永恒的阳光灿烂之地。

“医生?”

不知什么时候,李维来到了屋里。他看到艾拉出神的望着窗外,还以为天上有金币飞翔呢,奇怪的看着她。

“活都干完了?”艾拉粗鲁的大吼道。把李维吓了一跳。

“嗯。奥马已经到了。正在外面准备马车呢。”

“那么,”艾拉愉快的看着李维。她总是觉得在过去的一年当中他长高了许多。虽然她知道,那不过是错觉。

“我们出发!”

水晶的幻想曲 纸帆船09鱼龙混杂

“快出来!你还在那里磨蹭什么?”

医生在院子外面喊道。

“哎。马上。”

少年一边答应着,一边往外走。

原本堆放在柴房中的杂物,现在都丢在院子中央。

老马费尔南多的宝藏终于被发现了。医生惊讶的从草料、枯萎的蔷薇和干巴巴的苹果核中间发现了几枚铜板,于是逼着李维和奥马把东西都搬了出来,看看能否再有什么发现。结果非常令人遗憾。费尔南多感兴趣的,与医生喜欢的,交集非常有限。那几枚铜板的出现纯属偶然。

李维走出院子,随手带上了篱笆的门。有意无意的,在离开之前,他最后向院中望了一眼。可掉在地上的砍柴刀吸引住了他的视线。阳光在砍柴刀上折射,使它发出了蓝幽幽的、绮丽而怪异的光芒。

那不是我们的砍柴刀。

少年想。他被那光芒吸引着走了过去,把它从地面上拾了起来。那是一把短弯刀,做工非常粗糙,木质的刀柄上留着横七竖八的刻痕,刀身上锈迹斑斑。乍看上去,跟普通的劈柴刀没有什么两样。走近了看,那层蓝幽幽的光芒就完全消失了。不过有一点是确定的,这不是李维家的砍柴刀。干柴够用,所以自打救了那个铁匠之后,少年就没有用过砍柴刀。那么,这可能是那铁匠的东西。

一定是铁匠连夜逃走时弄混了,把我家的那把带走。

李维又仔细观察了一番,发现那刀的刀刃居然开在刀背的一侧,是一把地道的“逆刃刀”。但刀身是弧形的,又没有尖利的刀尖,这样的刀刃该怎样使用,李维可就完全想不到了。

那铁匠粗枝大叶的,不会是开刃的时候弄错了面吧?

李维笑了一下,随手把它插进了草堆里,站起身来。医生又在催促他。肯定又要挨骂了。

可是他心里忽然升起恋恋不舍的念头。仿佛那把刀在呼唤着他似的。少年无法把视线从露在草堆外面的那半截刀柄上移开,一步也挪不动。

他摇摇头。又把刀从草堆里拔了出来,别在腰带上。他决定拿去给医生看看。

既然是格拉莱斯留下的东西,应该也多少能值点钱吧?这是直觉。少年想。穷人的直觉。

可他前脚才迈出院子,就忘掉了这件事。走到房子正面时,马车已经开动了。是奥马在赶车。医生和无数的杂物堆在车厢里。

“等等!”

少年大喊着,跑了上去。他追着跳上了车的后座。车厢里面又黑又闷又挤,而且医生又在里面。李维才不想进去挨骂呢。

少年的手不由自主的又放到了那把弯刀上。他于是把刀子解下来,用一条平时系在腰带上的布条把它包裹起来。由于那刀的刀身是圆弧状的,刀刃又开在里面,所以不必担心刀刃会把布条破开。那刀刃似乎还蛮锋利的呢。这倒是逆刃刀的一个好处!

这就是属于我自己的第一件东西了!

李维用布条缠啊缠的,心情渐渐好了起来。他轻声的哼起了特罗德教他的那首小曲。

黑黑的、脏兮兮的小屋越来越远。环绕着小屋的灌木丛也渐渐看不清,弥散成一片模糊的绿。唯有高大的老杉树,旗帜般耸立在微风里,指向清澈的天空,像在提醒着他们,这儿是他们永远的家似的。

小路在绕过卡曼家高墙的时候转弯,艾拉诊所终于从少年的视野中完全消失,再也看不见了。在小路另一边的树林里,十几个工人正连成一串,拽着一根粗大的麻绳,绳子的另一端系在一棵摇摇欲坠的杉树上,——那树的主干已经砍断了大半。一个工头模样的人大声喊着号子。

这些人是奥修伯爵雇来的,为伯爵的新别墅清地面。看着他们,李维仿佛又看到了老头儿那副急色的模样。他不禁撇了撇嘴,表达了对老伯爵的不屑。

“我看见纯洁的天使……”少年哼着歌,忽然想到了一件事。“呀,糟糕!原本答应了蒂丽菲尔,今晚要去听她唱歌呢!”

但中午船就要出发。很明显,李维无法赴约了。这可真够遗憾的!特罗德的嗓子破破烂烂,都对不住他编的那些小曲儿!如果换做蒂丽菲尔,一定会很好听!

不过,这都不是问题的关键。我得去向蒂丽菲尔道歉才行!一把东西都送上船,我就赶去市集找他们去!时间大概上来得及。

少年打定了主意。不过,他也没有心情再唱歌了。少女纯洁的笑脸开始在李维脑海中打转儿。

“一定来?”蒂丽菲尔笑着问道。风从她耳边掠过,调皮的挑起她鬓角处的一缕发丝,钻进她背后幽深黑暗的小巷中。

可李维却无法用肯定的语气回答她。

“再见了。蒂丽菲尔。”

少年望着被树的枝叶分割成无数块的、细碎的蓝天,自言自语道。

***

斯瑞姆河是大陆人类居住的区域中最大的河流。它自北向南穿越艾索米亚国境,在迷幻之森折而向东。如果在地图上取一条由里尔斯到甘达的直线,毫无疑问,在迷幻之森下船是最近的走法。然而实际的路线却是一直沿着斯瑞姆河向东,越过迷幻之森的地界,在斯瑞姆河的入海口,也是龙翼王国最北方的海港斯拉堡下船,再向西南方前进,穿越龙翼王国的大半个国境。

之所以会选择这种路线,并非是想要在斯拉堡取得补给。唯一的原因是想绕开迷幻之森。自古以来,那里就是魔物的聚居地,是人类版图中央的一块阴影。这块蛮荒之地的存在,使得南来北往的行商们不得不绕道而行,享受龙翼王国为他们提供的悠闲愉快的漫长行程。南方的特产物,以及更加珍贵的、冒险者们从甘达沙漠中发掘出晶石和古王国的遗留物,也不得不一再地调高了价格。据说一块锡蓝石在龙翼王国的售价是二十个金币,而到了佛卢斯却卖到二百个不止。这还只是官价。锡蓝石在佛卢斯的真实情况是,有价无市。有人说,艾索米亚的晶石和魔法物禁运令就是为佛卢斯准备的,是对北方邻国的一种钳制。迷幻之森的存在对于三个国家的商务交流而言,犹如卡在食道中央的障碍物。食不下咽这句话,正是其最真实的写照。

迷幻之森,一想到这个令人头大的地名,商人们都是说不出的烦恼!

另一方面,没有晶石供应,艾索米亚的铁匠们也是苦不堪言。许多知名的、非行会铁匠都不得不自己到甘达去发掘。参加了“盟”的铁匠情况稍好一些。至于佛卢斯的铁匠们……佛卢斯有铁匠吗?

真正从中得益的只有艾索米亚的狩魔猎手和驯兽师。前者深入迷幻之森中捕捉可驯化的魔物,再高价卖给后者。也有既是狩魔猎手,同时又是驯兽师的人长年混迹在迷幻之森中,寻找像独角兽、精灵龙这样的极品魔宠。不过,那些都是顶尖的高手。普通的战士据说在迷幻之森中一个小时都活不下来。更别说住那儿了。

当然,对李维来说,迷幻之森不过是一个地名!能早一天到达甘达当然好,晚一日也没什么!就当是旅游……

迷幻之森在艾拉的印象中就要复杂一些。抓魔兽卖钱虽然是赚钱的行当,可抓到优质魔兽的运气要求实在太高!而且即使弄到了,卖给谁,怎样卖,也都很有学问。总体上看,不如做医生赚钱简单……

……

士兵奥马独自坐在船头。惬意的风迎面而来,水面一片空阔。

可是耳边却有几只大苍蝇争论不休!

这是三个形容古怪以极的大家伙!个头都大得惊人。

在今天以前,奥马的个头,在他至今二十二年人生旅途中只遇到过两个敌手。一个是奥马的童年偶像,也是奥马毕生的追逐目标,艾索米亚大剑师卡雷卡先生。奥马见到他时,还是一个六岁的小孩。那时卡雷卡先生给他留下了高大无比的印象。在那以后奥马就再也没见过他。随着奥马慢慢长大,身边的人们就一个个矮了下去。二十岁没到,奥马已经是里尔斯第一大个子了。但卡雷卡先生在奥马心中,还是只能仰望的人。另一个就是铁匠格拉莱斯。这个奥马甘拜下风。如果说奥马像熊一样高大,要形容格拉莱斯的身高,就是“每只熊都神往的想,如果我能像铁匠先生一样高大该多好啊”这种感觉!

可是眼前这三个家伙,最矮的一个也能和奥马并驾齐驱。另外两个都有格拉莱斯一般的型号。奥马比较怀疑他们的人类血统是否纯正、有多纯正!

这三个大个子吵闹得很!嗓门大得像有三支乐队在比拼。他们在说些什么,全船的人想不听到都是不可能的。愿不愿意听是另外一回事了。

“我跟你们说!如果能拿到沃德神的印可,把涅尔森之力和代森之力结合到一件武器里是完全可能的!”

个头居中的人吼道。那人满脸浓密的胡须,几乎看不见本来面貌。如果把身高降下去,就是活脱脱一个矮人形象。他身穿着一件宽松的长袍,腰上挂着一只巨大的布袋。布袋是青色的,看起来非常光鲜,里面鼓鼓囊囊的塞满了不知什么东西。那大小足够装几个小孩子了。

“胡说!”个头最大的人用两倍高的声音吼了回去。船上的乘客和士兵们都捂着耳朵发出了呻吟。只是这些呻吟声都被一个人的声音盖过,连本人也听不到。坐得近的奥马更是差点掉下船去。

第二个大个子黑得不得了,脸上像涂满了烟灰。更加骇人的是,那大汉手提着一把巨大的战锤。那战锤和主人一样,也是黑乎乎的,锤头有一面皇家骑士用的塔盾那么大。奥马保守估计,那锤子的铁的分量,够里尔斯驻军全体每人打一个头盔。那大汉拿着它却像拿把扇子,摆来摆去!此时那大汉把锤子拄在甲板上,正毫不客气的对着同伴指指点点,唾沫星子一直喷到十米外的河水中。

“即使生命之力与死亡之力能融合,也是融合在与涅尔森和代森都亲近的秩序容器里!只有奥德神同时与涅尔森和代森都不是对立关系!神的五芒星里明摆着!况且这个设想已经被证明是错误的了。比尔,我劝你把铁匠手册好好翻翻,别太想当然。咱们打铁的不像魔法师,想到什么就做什么的瞎搞!”

船上两个魔法师模样的人立刻怒目而视!

“用用你的脑子吧,格斯拉!”比尔把声音抬高到和格斯拉一个量级,“手册上写什么就做什么,那还能有创新了吗?咱们铁匠又不是战士,把抡刀片那几下子一年年的练下来,就能成为绝顶高手。脑袋死到那种程度,不如不要浪费粮食。”

船上的战士人数众多,听到这话,眼睛齐齐的喷火。一个个都按着刀柄向铁匠们慢慢靠近。

这时,一个身穿白衣的绝色佳人忽然出现在众人面前。只见她一双纯净得犹如冰湖般的大眼睛,玲珑小巧的鼻子,弯月牙般的小嘴,嘴唇是像樱桃般的艳红色。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她的脸色有些苍白。不过却更显娇弱,惹人怜惜。她手提着一只精致的小木箱,满眼笑意的看着战士们,像是在期待着什么。

这美女的突然现身,在阳气太重的甲板上就如在酷热的沙漠中出现一眼清泉。众战士一愣,火气顿消,转而都去欣赏美女。

不管怎样,仅那一双纤柔白皙的玉手搭在杏黄色的小木箱把手上的景象,也比几个大狗熊般的莽汉有吸引力太多了。

那美女一看打不起来了,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嘟着小嘴儿回到船舱里去了。

众战士一时都失魂落魄,望着舱门傻了好一会。终于,几个人神不守舍的跟了下去,然后是其他人……

“当然要创新!我的意思是,创新也要有理有据。只凭蛮干是成不了事的!比尔,我知道你晶石多,可以挥霍。不过那晶石也是咱们老师辛苦了一辈子才拼出来的,不是偷来的。咱们分遗产的时候你赢了去,我和普雷特也没话说。可你不能糟蹋这些晶石啊。晶石没了,难道咱们三铁匠改行当下三滥的盗贼?”

看来这几个是铁匠!怎么干铁匠这一行非得是大个吗?那个格拉莱斯,和这几个,都是巨人样!奥马心想。不过这嘴也太损了,盗贼就盗贼吧,还非得加上“下三滥”的定语。船还没开,乘客已经被这几个给得罪个遍了。

“格斯拉你就是觊觎我的晶石!明说了吧你,我赏你两块!”

“你说什么!”

格斯拉“忽”的把战锤高举过顶,怒目而视。比尔也毫不示弱的瞪了回去。眼看巨人之间的战斗就要上演!

“别闹了!”一直没开腔的第三个铁匠大吼。

比尔和格斯拉看了看那个矮了一个头的同伴,动作停了下来。

“融合对立的神力,这种事不是说说就能做到的!为这个吵起来不值!”“矮个”铁匠开解同伴说。

看来这个铁匠还不错!奥马想。挺有领袖气质的。应该是这三个铁匠的头吧?

“瞧你们俩,争得脸红脖子粗的。咱们艾索米亚三铁匠,岂能让杂兵笑话?”那个铁匠接着说道。

杂——杂兵?!

奥马四下看了看,战士们都下船舱去追美女。甲板上除了三铁匠,自己和一个身披黑色斗篷的怪人,再没有旁人。

那么杂兵是指我了?!

奥马愤怒的跳下船头,要跟几个铁匠说说理!

“奥马!”

忽然有人高声叫奥马的名字。奥马回头一看,自己的两个新上司上了甲板,向船头这边走来。

“别惹事!”

和奥马交过手的那个骑士说道。

现在奥马已经知道了他的名字。他叫安勒克斯。而另一个则一直用带面罩的头盔挡着脸,令人感到神秘。

“是。安勒克斯大人。”奥马低头向安勒克斯行了个礼。也许是由于对安勒克斯的武技感到佩服,这位新上司在奥马心中已经不是那么可憎了。

奥马低着头,偷偷的看了另一个上司一眼。

在这里不得不再次提出,奥马的个子很高。虽然不及几个铁匠,可是跟眼前这位神秘人相比,那人的头顶还不到奥马的胸口,仅仅是比李维稍高一点。因此虽然奥马低着头,他的视线还是高于那人的眼睛。他匆匆的一瞥是从上方投来,对于那个蒙着脸的骑士来说,完全没有秘密可言。

而且刚好那个奇怪的骑士也在看奥马。两人的目光便交接在一处。

艾索米亚骑士头盔的面罩是用银丝编织的,做工相当考究,甚至超过本来需要的程度。银丝拉得比少女的发丝还有纤细,细小的网眼连灰尘都不能透过。阳光从这样的面罩上透过时,不会留下明显的影。当然,在外侧看,面罩也不是透明的。只是会在骑士的面部投下朦胧的雾。

在那雾的背后。艾索米亚秋日的光芒照射到面罩里面,变幻成亮白的底色。一双黑黝黝的剪水明眸无比纯洁的凝视着世界,仿佛初生的婴儿。但那宁静又被奥马无礼的目光给打断了,变成瞬间的仓惶。那惊惶失措的凝望打乱了奥马的心绪,使他觉得自己做了什么不可饶恕的错事,也害怕起来了。恐惧如蟒蛇般缠绕着奥马的心,刹那间把他拉进最深沉的梦境。

……

“几位也别再闹了。船就快开了。旅途漫漫,大家能和睦相处才好。”

安勒克斯走向几位铁匠,不卑不亢的说道。只是安勒克斯究竟讲些什么,铁匠们又是怎样回答的,士兵奥马已经听不到了。天地空阔,他听得到的,唯有自己怦怦的心跳,和短促而紊乱的呼吸。

***

许多年以后奥马也说不清,那时自己究竟看到了什么。于是就有一位有着雪一样白的肌肤乌木一样黑的长发的女孩,蜷缩进奥马的臂弯,浅笑着骂道。

“你真笨。”

水晶的幻想曲 纸帆船10会议

修兰家族城堡已经有二百多年历史。这座城堡建成的时候,里尔斯还不能称作城市,只是一些处于修兰家庇护与统治之下的小村落的联合体。那时整个艾索米亚正是一个动荡年代,贵族间纷争不断,因而凡是在那个时代建成的贵族府邸,比起外观上的排场来,更加重视其堡垒的职能。

整座修兰城堡只有屈指可数的几扇小窗,城墙最厚实的地方却达到几米。这种设计方式几乎使那些与修兰家为敌的家族势力完全放弃了对投射性攻城武器的尝试。不过在今天,修兰家的人们,已完全体会不到祖辈们在城堡里感受过的那种安全感了。

阴暗狭窄的走廊。一个男子缓步走在厚厚的红绒地毯上。晦暗的烛火随着这男子的步伐有气无力的摇曳着,如同鬼火,把本来就显得阴沉的走廊装点成鬼蜮一般。一侧墙壁上镶着数个三角形金属灯具,地毯上则用金色条纹绘制出细小的鳞片状图案,像这样的、蛇的抽象画在修兰城堡中随处可见。修兰家族的族徽正是一条盘曲的毒蛇。

走过拐角,走廊黑暗了许多。这是因为一盏蛇形灯已经熄灭的缘故。男子停下脚步,用带着黑色皮质手套的右手擦了擦铜制的灯碗。那灯碗做得惟妙惟肖:一条高昂着头的毒蛇向着眼前的黑暗张开大口,伸出细细的、分叉的蛇信。

男子忽然露出一丝诡异的苦笑,右手用力,把那条铜制的蛇信拧了下来,随手丢在地毯上,继续向前走去。

这男子正是里尔斯的统治者,修兰伯爵。

修兰家族是里尔斯法定的统治者,但与之对抗的卡曼家族也有着不下于修兰家的实力。因为卡曼家族的背后,有艾索米亚最大的雇佣兵组织“银刃盟”在支持着。银刃盟在几年前的“盟战”中获胜,取得了达文城的统治权。卡曼家也跟着水涨船高,已经不把修兰伯爵这个里尔斯的市长放在眼里了,处处针锋相对,公然与修兰家族为敌。可以说,里尔斯的政治就是建立在两大贵族相争不下的基调之上。

有趣的是,两家的族徽颇为类似,修兰家是蛇,卡曼家是蟾蜍,而且族徽的主色调又都是青色,有所区别的是,修兰家的色泽倾向于绿,卡曼家倾向于蓝。两个族徽也相映成趣。真是天然的宿敌!

最近发生了一件让修兰伯爵和卡曼伯爵都相当头痛的事。两位伯爵几乎是同时患上了一种怪病:舌头完全失去控制,说话固然不能,有时还会落在嘴巴外面,收不回来。由于一些龌龊的原因,消息不胫而走。于是里尔斯的孩子们有了一种新的游戏,——给大街小巷中随处可见的蛇族徽和蟾蜍族徽画上红红的舌头。两位伯爵为此大为光火,却无奈其屡禁不止。如果两家的族徽换做是斯博德家族的玫瑰,这种尴尬就不会出现了。如此说来,这也算是天意。

事情直到两天前,飞鹰盟的一位白魔法师来拜访修兰伯爵才算有个了解。

原来请来治病的那个美貌医生正是病症根结所在!

修兰伯爵真是恨透了那个恶毒的医生!

今天早些时候,修兰伯爵已经派出五十名士兵到艾拉诊所去抓人。算算时间应该也快要回来了吧?

毒妇!看我要你如何补偿!

伯爵恶狠狠的想,用拳头捶了一下墙壁。他的舌根仍然肿痛,心情也十分不爽!

不过,伯爵此时另有重要的事。他压下怒火,向站在会客室门口的侍从点了点头。

侍从连忙为伯爵打开了门。

会客室中正坐了几个衣着华丽的客人,一看就知道都是大有来历的角色。见到伯爵走进房间,几个人连忙起身向伯爵行礼。不过也有两、三奇www书Qisuu网com个人坐着没有动,就像没看到修兰一样。

“伯爵大人。”管家低着头走到修兰面前,向伯爵介绍道:“按照您的吩咐,这些天来里尔斯访问您的客人已经都在这里了。除了……”

“算了。”修兰伯爵不耐烦的冲着管家摆了摆手。管家倒退着走到了一边。

“伯爵大人!我……”几个人同时说道。

这些都是在修兰伯爵生病期间来到城堡的人。有的已经来了月余。但伯爵那副样子根本没法见人,因此都拖了下来。

“有什么我能为各位效劳的吗?”修兰伯爵微笑着说。他环视众人。那些焦急和惶恐的面容他没怎么留意。只有三个人引起了伯爵的注意。一个是戴着顶毛毡帽的平民男子,帽遮的一角赫然绣着飞鹰盟的徽记。另一个坐在最边缘的骑士模样的中年人,气鼓鼓的望着壁炉中的火,完全不看修兰伯爵一眼。伯爵觉得这个人有些眼熟。最后一位是一位背对着他站在壁炉前的女士。不知为何,她带给伯爵一种强烈的压迫感。

“修兰伯爵。”戴毡帽的男子冷冰冰的说。几个正要开口的人都被他无礼的语气惊住了,拿敌意的目光上下审视他。不过他对此不以为意。“我是飞鹰盟的西斯。”

“请说!修兰家族与飞鹰盟之间向来是友好互助的盟友关系!”

盟约之日在即,达文攻城战眼看又要开始。而飞鹰盟又俨然是此次盟战的主角之一。修兰伯爵想要削弱卡曼家族的势力,飞鹰盟则希望从银刃盟手中夺得自治都市达文的控制权,二者之间早已达成同盟。

原来是雇佣兵行会的人!众人又重新打量着西斯,像是想在他身上发现刚刚没发现的、新的东西。

“我需要两张往甘达的船票。”西斯说。“原本是到明天才会出发的船,却从昨天开始就停售船票了。这件事情是伯爵大人您的决定吗?”

“有这回事?”修兰看了看管家。

管家默默的点了点头。另有几个访客也忽然变得积极起来,似乎是怀着与西斯相同的目的。

“至于我需要上船的原因——”

“不。我不需要知道……”修兰伯爵打断西斯说,想要表现一下作为盟友的诚意。

但西斯却坚持着说了下去:“希望能与您单独交流。”

其实西斯的目的很简单。是铁匠。

盟的实力是由盟所拥有的顶级战士与魔法师决定的,但盟的势力大小的标志,却是盟所拥有的铁匠数量与能力。因为只有铁匠能打造魔法武具,而魔法武具正是增强盟的战士与魔法师,亦即盟的战力所需的关键。

盟约之日日近,飞鹰盟急于寻找顶级的铁匠以增强自身实力。根据可靠信息,艾索米亚的传说三铁匠,普雷特、格斯拉与比尔同时出现在里尔斯开往斯拉堡的航船上。如果能得到他们的协助,飞鹰盟的实力将会在短期内倍增,攻城战的胜算也就增大许多。

即使没有船票,混上船去对飞鹰盟最好的盗贼西斯而言也是小事一桩。但说服以固执闻名天下的铁匠就不是那么容易了。因此西斯实际想要从修兰伯爵处得到的东西,是他的协助。必要时,即使动用武力也要把三铁匠留住。因为船一旦在斯瑞姆河上开拔,顺流而下,再想找回三铁匠可就难了。

而且此事必须在秘密中进行,不能让银刃盟有所察觉。

所以西斯要求一个单独会谈的机会。

修兰还没有搭话,一个尖锐的女声就响了起来:“有什么不能当众说出来的吗?”

这刺耳的声音令在场的人的心情都变得烦躁起来。修兰伯爵却心下一凛。因为他知道这是谁的声音。

站在壁炉附近的女人慢慢转过身来。一张普通的脸,大约四十岁左右年纪。访客们都露出了茫然的表情。

这个人是果尔冬尼娅伯爵夫人,是个已经做了二十年寡妇的女人。她长年往来于佛卢斯与艾索米亚之间,却并不热衷于交际活动,而且为人孤傲,在贵族妇女的交际圈中口碑极差。她们中的大多数无法理解她频繁的活动究竟是怀着怎样的目的。

但所有身处艾索米亚权力漩涡中央的人,所有手握实权的地方贵族族长却都知道果尔冬尼娅伯爵夫人的真实身份。她是艾索米亚情报部门的最高长官。

修兰伯爵知道,果尔冬尼娅的出现代表着某些不寻常的事件即将、或正在里尔斯发生。她如同一只嗅觉敏锐的猎犬,任意一点微小的血腥味道都逃不过她的追逐。

修兰伯爵虽然不善治理城市,在玩弄权谋方面可不笨。果尔冬尼娅的事立刻变成他此刻的最优先事项!

“果尔冬尼娅夫人!原来是您!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管家!伯爵夫人来了,怎么不通知我?”

“您说无论有什么访客来都不见……”

“浑蛋!”修兰伯爵厉声骂道。

他当然是做给果尔冬尼娅看。伯爵夫人嘉许的笑了一笑。

不过她的笑容可令人不敢恭维,就像在脸上临时罩了一张面具一样。看到的人都从心底打了个寒战!

西斯知趣的闭了嘴,把视线转向一边,从此退出了对话中心。

“修兰伯爵!”果尔冬尼娅又开了腔,用锯子般的嗓音折磨着众人的耳膜。

“请尽管吩咐!”修兰伯爵陪笑道。

“我的目的和这位西斯先生是一样的!船票!”

“噢?”

除了角落里的中年骑士,会客室中所有人都关注的望着伯爵夫人。虽然大多数人并不认识她,但修兰伯爵的态度已经摆明了,这女人怕是在场人物中最有权势的一个。

“不过我却不像西斯先生。我没什么可隐瞒的。据可靠情报,船上现在有一位自称是‘艾瑞拉遗民’的人,想要搭船回到他位于迷幻之森外延处的家乡,称为‘沙漠之星’。据说那儿是个极美丽的地方,我很想跟着那位‘康恩’先生一起去看看,长点见识。”

她半真半假的说,听得修兰伯爵一头雾水。

“至于这位飞鹰盟的西斯先生的船票,我看你大可以免了。”

西斯立刻抬起头,用刀子般锐利的眼神盯着果尔冬尼娅。

她一点都不退避,反而笑着说:“反正你要的是船上的几位乘客,不是吗?那三位的胃口可大着呢,不知飞鹰盟养不养的起。”

西斯和修兰伯爵的脸色顿时都变得很尴尬。会客厅里只有果尔冬尼娅尖利的笑声,伴着壁炉干柴发出的偶尔的滋滋声回响。

伯爵夫人有一种怪癖,对身边的人总是带着攻击性的倾向,含糊的用他们不愿告人的的秘密刺探他们。这也许就是她惹人讨厌的根本原因!

忽然,坐在最边上的那个骑士开始哈哈大笑,压过了果尔冬尼娅的笑声,并且令她瞪着眼睛停了下来。可骑士还在笑个不停,对果尔冬尼娅酸液般有毒的视线毫不在乎!

所有人都给笑得很纳闷。

“哈哈哈……”

他笑了好一会,才停下来。骑士睁开一直眯着的双眼,看着修兰伯爵说:“诸位!在你们还在闲聊的时候,你们还未到手的船票恐怕已经失去了它的价值!因为现在控制着那艘船的,并非是艾索米亚的士官,而是急于离开里尔斯的逃犯!”

修兰伯爵仔细打量着眼前的骑士。那骑士看起来比本来的预想要老许多,几乎有六十岁的样子。但他双眼炯炯有神,不怒自威,很有几分叱咤风云的将军模样。

一根尘封已久的记忆之弦被扯动了。修兰一下子认出了眼前的骑士。

“哦!你!你是……”

“马休斯,马休斯爵士。”

马休斯爵士从椅子上“腾”的站立起来,大步走到会客厅中央。他显得威风凛凛,一下子把阴气十足的果尔冬尼娅的气焰压到不知哪个角落里去了。

“我是这次里尔斯到斯拉堡航船的船长。”

水晶的幻想曲 纸帆船11卡扎利斯侯爵

“三天前。我在达文到里尔斯的路上遇到了两个人。其中一个是骑士,另外一个戴着面纱,像是出身高贵的贵族小姐。”

修兰城堡的会客室内,马休斯爵士开始讲述自己的经历。

“骑士?”修兰伯爵好奇的问道。

由于达文是艾索米亚四个由“盟”来管辖的自治都市之一,正统的艾索米亚骑士很少来此。即使只是路过,往往也会隐藏身份。

“是的。虽然他没有向我出示所属骑士团的徽章,甚至他也没有自称为骑士。但人的气质是装不出来的。我加入艾索米亚骑士团已经有几十年,这种事我一看就知道。不过——说来可笑,那个骑士却是来拦路抢劫的。”

“抢劫?”

“对。他们想要得到下一班斯拉堡线航船的控制权。我不知道他们是如何查到这件事。那年轻的骑士看出我同样是骑士,也感到有些为难。以各自的立场来说,即使我有意帮忙,也无法把上级签发的公文交给他,而那个骑士则是不惜一战也要拿到。但我们又不愿意为此伤害对方。”

果尔冬尼娅这时冷冷的哼了一声。所谓骑士的精神,正是伯爵夫人一辈子也无法理解的东西。她把它看作是强加名目把自己的行为正当化的一种手段。

西斯虽然不动声色,心中对伯爵夫人的态度却也赞同。在雇佣兵看来,马休斯爵士不过是怕死罢了,同时又怕丢了自己的好名声。

马休斯爵士接着说道:“……因此我和他订立了一个赌约。我们在国道边上比试剑法,如果我赢了,他需要报上姓名和所属骑士团,而如果他赢了,他将得到航船三天的控制权。老实说,我有心结纳他。而开船的日期又是在四天之后。我猜测他想借着船长的身份调查船上的某个人。”

“结果你输了。”西斯插话道。

“是的。运气不大好,盾牌的套扣恰好松动……不,输了就是输了。他是个前所未遇的高手。因此我把公文交给了他。三天时间,到今天中午为止,大概只剩下不到两个小时。”

“哈。”伯爵夫人说:“如你所说,马休斯爵士,你等到中午时直接去码头接管船就好了,到修兰城堡来做什么?因为把公文当作赌注输掉,心中有所愧疚吗?”

“不。伯爵夫人。打赌时我只把它当作一个玩笑。那个骑士……我怎么也无法对他生出敌意来。但我后来却发现,他和那位小姐,是很认真的想要盗走那艘船。昨天晚上,我在里尔斯遇到了一个人,一个伯爵夫人你一定知道的人……”

这时,大厅的门悄然打开,一个士兵模样的人把房门轻轻的推开了一半,垂手站在门口处。会客室中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引了过去。管家走上去,和那个士兵低语了几句,又传话给修兰伯爵。伯爵的脸色迅速的变了。

他显然为了什么事很生气。

“那个人的背上背着一张很长的弓。弓身是黑色的,弓弦是淡黄色。据说那弓弦的材料是楚奥斯冬蚕的丝。”马休斯接着说道。因为关系重大,他讲的很隐晦。

果尔冬尼娅大吃一惊。不过她没有把惊讶写在脸上。她马上就想到了那个人的名字,——波欧,大陆最强的弓箭手。楚奥斯冬蚕丝是制作弓弦的极品材料,相当稀少,而且因为太过珍贵,持有者不敢在人前展示,往往都在弓弦上做了伪装。而不屑于做这种伪装的,仅有波欧一人。前一段时间,在龙翼王国首都飞翼城,波欧频繁出入安德列公爵府。波欧和安德列公爵是多年的老相识。而一个月前果尔冬尼娅失去了他的踪迹。如果马休斯所见到的那个人确是波欧,那么可以推测,他是带着安德列公的某个指示来到艾索米亚的。而安德列公眼下最想得到的东西……

“米亚梅公主。”西斯冷冷的说。

会客室中顿时气氛凝重。仿佛空气被一下子冻结了似的,有人大声的吸了几口气。

其实并非所有人都能明白这几人之间的对话,但那种沉重的肃杀之气却是人人都能感受得到。

果尔冬尼娅、马休斯、修兰伯爵都垂着眼睛,盯着红色的地毯看。没有人对西斯鲁莽的结论提出异议。

“那个骑士的身份也就很清楚了。”又过了好一会,马休斯慢慢说出了自己的结论。“安勒克斯。龙翼王国的最强战士。对王室忠心耿耿,多年来一直在公主身边守护着她,从龙翼到艾索米亚。”

“再从艾索米亚到龙翼。”西斯接道。他忽然靠坐在椅背上,现出一副无聊的表情。

的确,对于飞鹰盟来说,龙翼王国是无比遥远的所在。眼前正有个切近的难题急需解决。

这时大厅的门再次打开,一个士兵气喘吁吁的出现在门口。不同的是,他似乎有些慌张,把门完全推开了,古旧的门轴发出一声长长的呻吟。

修兰伯爵顿时脸色一沉。管家连忙跑过去问发生了什么事。结果连管家也变得慌张起来,转向伯爵时脚下一虚,险些摔倒。

“怎么?那个逃跑了的骗子医生又回来骗钱了?”

修兰伯爵生气的问道。他刚刚才知道艾拉已经逃离了诊所的事。如果不是这里有客人拖着,他早就带齐修兰家的士兵满城搜人去了。

“不。……是卡扎利斯侯爵大人到了!”管家张口结舌的说,“侯爵大人。”

“什么?”

修兰和果尔冬尼娅同时叫道。

卡扎利斯侯爵是艾索米亚现国王拉玛的堂兄,曾经做过统领艾索米亚骑士团的将军,指挥过对佛卢斯的两次大战役。现在艾索米亚骑士团的编制就是卡扎利斯在位时制定的。拉玛王曾多次表示要封卡扎利斯为公,都被他婉拒。结果就是艾索米亚没有公爵。因为无人敢位列卡扎利斯之上。

老侯爵虽然年事已高,多年不问政事,但在艾索米亚有着崇高威望,几乎凌驾于国王。在他面前,果尔冬尼娅不过是艾索米亚政坛一个新鲜的跳蚤,而修兰更是乡村土路上的尘埃。

卡扎利斯忽然驾临里尔斯。修兰伯爵诚惶诚恐。

但他心中也升腾起难以抑止的雀跃之情。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卡扎利斯来到里尔斯,这对于修兰伯爵来说,都是千载难逢的机会。有资历与老侯爵见面的人都不多。

修兰伯爵决心不能放过此次机会。他立刻吩咐管家去准备欢迎事宜,自己则把不相干的人都打发走,只留下了马休斯、果尔冬尼娅两人,他让他们到另一个会客室等待。

西斯是自己离开的。他决定到码头去看看。

……

修兰伯爵站在大厅中央,神经质的攥着拳头。大厅中一丝风也没有,烛火却忽明忽暗,似乎也被卡扎利斯伯爵的到来惊得心绪不宁。

这可能是修兰家族命运的转折点。修兰伯爵想。

此刻,那可恨的骗子,艾拉的事,早被修兰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

卡扎利斯侯爵站立在昏暗的大厅中央,背对着房门。尽管房间内点着二十四盏壁灯和两盏吊灯,但还是过于黑暗了。烛火的光与阴影交错着遍布整个房间的天棚、墙壁和地面,仿佛用光与影雕成的陷阱,令人一不小心就坠入恍惚之中。

修兰伯爵轻手轻脚的走了进去。他在心中暗暗摇头,如果修兰家足够富裕和强大,那此时就该用魔法火焰装点厅堂,应该是一派灯火通明的模样。

尽管他自己对修兰家这种充满静谧的黑暗甘之如饴。

听到脚步声,卡扎利斯侯爵慢慢的转过身,朝着房门的方向。他身材魁梧,虽然缩着肩膀,仍然显出高高在上的气质。他灰白色的眼睛柔和而又冷淡,满头浓密的灰白头发。他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一座冰山,让人在扑面而来的冷风中瑟瑟发抖。

“大人!”修兰伯爵深深的鞠了一躬。再没有其它的欢迎致辞。他小心的选择了“大人”这个含糊而普通的称谓。他害怕“侯爵”两字会招致不满。

修兰知道,场面话只会让这位位高权重者感到不耐烦。奉承话他听得多了。越是简单直接的方式,越能讨得侯爵的欢心。毕竟他是一个武人。

“修兰伯爵。”侯爵开口道。他的声音从容不迫,带着一种音乐般悦耳的冷漠语调。“如果我没有记错,这是我第二次来到修兰城堡。那时,你还是一个少年,而如今令尊大人已经不在人世。不知不觉间,二十年已经过去了呢。”

“大人您风采依旧。”

“哈哈。你还记得我当年的模样吗?”

修兰伯爵小心的没有回答。

“听说名铁匠格拉莱斯前段日子在修兰家作客?”

“大人您也听说了这件事?可惜,那人是个骗子,已经被我赶走了。如果是真的格拉莱斯,我一定亲自把他送到大人您府上去。”

“确实可惜!不过格拉莱斯这个人行踪不定,又无欲无求。与他结纳的机会真是少而又少!”

“我会在修兰家的辖区中仔细搜寻格拉莱斯的下落。”

修兰伯爵大胆的在话里加了个暗示。说修兰辖区,而不是里尔斯,暗示里尔斯中有不驯服的势力。修兰与卡曼的争端几十年前就已经开始,侯爵既然来过里尔斯,以他明察秋毫的洞察力,不会不知道此事。

这是他经过深思熟虑的结果。

“这件事放放再说。”侯爵一语双关的回答,脸上并无不悦之色。“我此次来里尔斯的目的,是为了拉拉公主。”

“公主殿下?她来到了里尔斯吗?”修兰伯爵一脸的惊讶:“我怎么不知道这件事?”

“说来惭愧。”卡扎利斯向修兰走了两步,面带着慈祥的笑容。不过那微笑不是给修兰伯爵的,是给公主。“公主在一个月前离家出走了。又不能把她抓回来,令她难过,我只好一直派人暗中保护着她。修兰,我只有两个儿子,我把拉拉当作是自己的女儿。”

修兰伯爵把头垂得更低,像一个卑微的老仆。

他不清楚自己应该对公主的事了解到何种程度,只好等侯爵自己讲。

“公主幼年时有一个好朋友。”卡扎利斯接着讲到。“不过在公主还很小的时候,他们就分开了。此后公主就一直惦记着他。那个朋友临走时给公主留下了一包花的种子,袋子上面用银线勾了一颗五芒星。银色五芒星。修兰,你知道那代表着什么吗?”

“古代艾瑞拉王国的标志。现在而言,代表甘达。艾拉利亚的遗迹就在那。”

“你说的没错。公主是不久前才知道的这件事,她执意要到甘达去寻找那位朋友。陛下当然没有同意。你知道,修兰,龙翼王国与龙族的谈判似乎出了差错,甘达,……那地方本来就危险得很,现在更是不知何时就会变成战场。”

“公主因此就,离家出走了吗?”修兰伯爵向前欠了欠身,小心的询问。

“小女孩的幻想啊。哈哈。年轻的年代!”

修兰伯爵等老侯爵的笑声完全停止,又问道:“大人,修兰家族,能为此做些什么呢?”

王室内部的事,地方上的小小家族当然难以插手。

“里尔斯不是有一班往斯拉堡的帆船吗?”

“是的。经由斯瑞姆河,码头就在城门外不远。大人您的意思是?”

“公主只有通过它才能去甘达。小女孩的心事嘛,可以慢慢补偿。说不定她只是想在外面散散心。但她一旦上了船,就必将脱离艾索米亚的国境。那时可就危险了。你必须,阻止那艘船。”

“阻止……”修兰伯爵忽然觉得十分不安,一个不详的念头渐渐浮现。

他想起了马休斯爵士的话。

现在控制着那艘船的,并非是艾索米亚的士官,而是急于离开里尔斯的逃犯。

“糟了!这下真的糟了!”

卡扎利斯被修兰的样子吓了一跳,用讶异和探询的目光看着这位里尔斯的统治者。

“那艘船恐怕马上就要开走了!”

“什么?!”

卡扎利斯侯爵,这个国王的兄长,艾索米亚的掌控者,刹那间也露出了茫然无措的神情。

所谓关心则乱。拉拉公主在卡扎利斯心中,也许是比国家更重要的东西。

***

铁匠小百科:楚奥斯冬蚕丝。带有混沌神之力的蚕丝,常被用作制作弓弦,能使射出的箭矢附带混沌之力。这种箭矢射中人体的时候,会在垂直于前进方向的面上释放出发散的冲击波,造成一拳大小的圆柱状伤口,并击穿人体。因为楚奥斯冬蚕丝在强度和韧性上没有突出的特质,价格昂贵,故很少被制成防具。

水晶的幻想曲 纸帆船12起航

艾瑞拉历537年10月15日。

凉爽的秋风在艾索米亚中部小城里尔斯的街市中穿行。晴朗的天空,浅灰色的云朵衬着一轮明媚的日头。也许是天气有些寒冷的缘故,那纯净的阳光让人感觉不到一丝暖意。

到了中午,风向忽然转变。南风呜呜的叫着,不知从哪儿带来了大片的乌云,层层叠叠的,把里尔斯南面的天空遮得严严实实。从地面上仰望,厚厚的黑云一直堆砌到天顶,如同身在井底,看着漆黑的井壁一般。奇怪的是,北方依然是一片晴空。里尔斯的人们纷纷拥上街头,对着天空中的奇景指指点点。

天空的异象仿佛在预示着,这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天。

数百名全副武装的士兵在里尔斯狭窄曲折的街道上疾行,所过之处一片混乱。不小心被撞到的孩子的哭声,女人安慰孩子的声音,以及男人的叫骂声乱成一片。一辆装满蔬菜的货车不幸被撞翻在地,嫩绿的芥菜头和紫色的茄子顿时满街乱滚。

从这些士兵胸甲右侧的小标记,以及盾牌边缘处露出的漆成青绿色的牛皮上,可以知道这些人是里尔斯城主,修兰伯爵的私家军队。

果然,步兵后面又出现了十几个骑兵的身影,为首的一个,骑在一匹高大的红马上的,正是修兰伯爵。只见修兰伯爵端坐在马上,低头沉思,眉宇间流露出焦虑的神色。

此刻他想着卡扎利斯侯爵的嘱托,忧心忡忡。侯爵驾临修兰家,本来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一直倍受压制的修兰家族很可能就此时来运转。但事情若没有办好,那么修兰家的前景恐怕就更加惨淡了。

如果马休斯爵士所说属实,那艘开往龙翼王国的船确被身份不明的人物所劫持的话,可以想见,对方是绝不会等到开船的正点出发的。船现在已经离开里尔斯码头也说不定。

早些时候,修兰伯爵已经派出快马到码头去传话,拦截那艘航船。另一方面,他让马休斯爵士到艾索米亚驻军营地去调派人手。军营设在城门之外,从那里赶到码头也更方便,不至于在窄巷里卡住。

能做的修兰伯爵都已经做了。但能否答偿所愿,也只能听天由命了。

修兰伯爵催动马匹,带着骑兵从主路旁的一条捷径超了过去,赶在步兵前面。老实说,之所以出动步兵,主要是做给侯爵大人看。他并不指望用到他们。但那些劫船的人是否会乖乖就范?伯爵心中也存在些许不安。好在侯爵说过,公主一直是在密探的严密保护中,即使事情闹的大了,变成双方抢船的局面,公主那儿也不会出什么问题。

“大人!大人!”

忽然有人在后面大声叫喊。因为马跑的很急,第一个“大人”的声音还在附近,后面的就远远的听不大清楚了。修兰伯爵勒住马匹,回身向后面张望。一个修兰家的士兵从后面追了过来。跑到修兰伯爵面前时,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弯着腰半天讲不出话来。

“有什么事?快点讲!”修兰伯爵急道。

“是……是!那个艾拉医生的下落……”

修兰伯爵生气的拨转马头就走。

这种时候谁还理会那女人的事。

“大人,大人!”士兵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只好跟在马后面跑,继续报告:“那个艾拉医生大概上了往斯拉堡的航船!”

“什么?”

修兰愣了一下,把马又停了下来。

如果骗子医生上了船,倒不是件坏事。

“不能完全确定,不过……”

“快说!”

“是、是。上午我们到卡曼家后面的诊所抓人时,那里已经搬空了……”

“已经知道了!”修兰忿忿的打断道。

“是。刚刚有人说在市集看到了那个红头发的小孩,就是艾拉的跟班,不知在那找什么人……”

“怎么没把他抓住?!”

“本来要抓的,正要动手,斜刺里冲过来一辆马车,那小孩看见了,立刻就跑,跑得比兔子还快!马车里探出一个脑袋,是奥修伯爵,他不停的喊,‘别跑啊,李维!艾拉,艾拉医生到哪儿去了……’”

“然后呢?”

尽说些没用的!修兰伯爵虽然生气,也没时间跟他多说废话了。

“其他人跟着追去了,我在市集等着报信。刚刚送信的人回来,说马车跟着那小孩一直跑出了城门,往码头的方向去了。那边除了码头没别的去处,所以……”

修兰伯爵催动马匹,瞬间就把那个罗嗦的士兵落下很远。

得!伯爵在心里说,现在问题已经全跑到船上去了。希望那船别跑了才好!

不,绝对不能让它跑了!

骑兵们穿过窄巷,幸运的没撞到人,又回到正路上。由于被那个士兵耽搁了一段时间,他们仍落在步兵队后面一点。又向前追了几十米,远远望去,前面又乱作一团。只见修兰家的士兵们向冲锋似的往前挤,却一步也走不动。远处烟尘大起,人喊马嘶。伯爵想了一下,记起那混乱的地方是一个丁字路口。穿过路口再向前走不多远就到城门。

可他们却偏偏卡在这里!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修兰伯爵大喊,居然没有人回头。他愤怒的举起马鞭往人堆里乱抽。士兵们惨叫着四处躲,场面更加混乱了。终于,有一个小队长明白过来,跑向了伯爵。

“快说说怎么回事?怎么卡在这儿了?”修兰伯爵急得眼睛都红了。

“大人!卡曼家的兵从丁字路另一边过来了,跟咱们抢路!前面已经起了冲突,听说是拿盾牌相互撞击!靠!他们卡曼家的算什么东西!弟兄们都想冲上去帮忙,可是道儿窄,都卡死了,挤不上去!”

“白痴!”修兰伯爵大吼道,一鞭子劈头盖脸的扫过去。那小队长却机灵得很,一边惨叫,一边挤到人堆里去,不见了。

修兰伯爵挥舞着鞭子,带领骑兵们向着人堆冲了进去。丁字路口乱成了一锅粥,一锅煮沸了的粥……

过了不知多久,场面才总算控制住。里尔斯城的两大贵族,宿敌修兰伯爵与卡曼伯爵在路口中央成功会师。周围堆积着灰头土脸的两家士兵。两人互相看看,修兰伯爵的头盔不知掉到哪里去了,头发也弄得乱七八糟,卡曼伯爵更惨,脸上都是灰土,还破了点皮,大概是从马背上掉下去一次。彼此都狼狈不堪,谁也别笑话谁。

非常明显,两人的目标是一样的。一定也有人找上了卡曼伯爵,请他帮忙把船拦下来。

不过,肯定是比不了卡扎利斯侯爵。

想到此处,修兰伯爵不由得又感到有点得意。他哈哈一笑道:“好久不见,伯爵大人!”

卡曼伯爵还未答话,一个声音从附近的一幢房屋顶上传了下来:“没时间叙旧啦,修兰伯爵!”

众人都抬起头,只见一个须发皆白,神采飘逸的老骑士正蹲坐在房顶上,似笑非笑的往下看。

那是马休斯爵士。

“你怎么还在这?”修兰伯爵气急败坏的问。不只是因为丢丑被他看见,更重要的是,按照时间推算,马休斯早该到驻军营地了。

“没办法啊。”马休斯爵士摸着后脑勺,笑嘻嘻的说:“这儿这么乱,要是不上来躲着,肯定被踩死!”

很明显是有意怠工!修兰伯爵立刻就明白了,自己不该叫马休斯到兵营去调兵。

现在还不到正午,对老骑士来说,自己与安勒克斯的赌局还没有结束。如果安勒克斯提前把船开走了,那是安勒克斯不守信,安勒克斯理亏。但如果是马休斯不到正午就带着士兵去接管船只,那是马休斯违背赌约。虽然安勒克斯从一开始就打算要把船劫走,而且对违背了协定的一方也没有规定什么惩罚,可马休斯还是会遵守赌约到最后。

否则就不是“艾索米亚骑士之光”马休斯。

并且,如果不是打赌,安勒克斯还是会从马休斯手中把公文抢走。那时就是殊死搏斗。在这样的战斗中输掉的马休斯,即使安勒克斯不伤害他,老骑士也会羞愧自尽而死。对手既然是号称大陆最强的安勒克斯,年迈的马休斯就绝无胜算。

对于这一点,马休斯也知道得很清楚。

两个骑士互相敬佩,但又有着不同的立场。

现在想想,当时就知道一切的安勒克斯会采用打赌这种方式来夺走公文,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

马休斯决心守住约定。无论以后两国会否交恶,两人的立场会有怎样的改变,在谈判席上唇枪舌剑也好,在沙场上兵戎相见也罢。

修兰伯爵狠狠的瞪了马休斯一眼。现在后悔,可能已经晚了。

……

两位伯爵相互交换了意见,知道彼此的目的果然是相同的。甚至在收拾可恨的艾拉这件小事上都惊人的一致。在两位伯爵大人带领下,修兰家族与卡曼家族合兵一处,继续向码头进发。

这是里尔斯人近一百年来最团结的一次行动。

在城门外的艾索米亚驻军处,又有二百名士兵加进来。马休斯果然隐瞒了公事。不过,当务之急是赶往码头。马休斯的事,秋后再算。

士兵的总数扩大为步兵九百名,骑兵一百名。上千人浩浩荡荡的杀向码头。

后面还有无数的市民远远跟着,想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大事,蛇和蟾蜍居然变成一家了。

嘈杂的脚步声,盔甲摩擦声混成一片,听得人心烦意乱。两家的士兵有意不把步点踩在一处。修兰伯爵心中的不安随着到码头的距离缩短而扩大。他真怕自己到了码头时,面对的只是扑面的寒风与空荡的水面。

***

“马上开船。”

安勒克斯望着简陋而冷清的里尔斯港。天空中乌云越聚越多,黄绿参半的小山岗上,黑色的云影像绢纸被露水润湿了似的,渐渐扩大。

他有意把视线绕过了一辆华贵的马车。马车前面正有一个形容猥琐的老头,掂着脚跳来跳去,大叫着“艾拉,艾拉”,也不知是什么意思。不过看那架势,他推测“艾拉”可能是个女人的名字。

因为奥修伯爵本人就是对老色狼这个字眼儿最经典的诠释。第一次见面的人也一看便知。

这种老而不尊的家伙安勒克斯是最看不惯的。即使有船票,他也不会让他上船。

船提前出发的事,看来知道的人不多。

不过,这能否瞒过安德列公派来的杀手们呢?

多半不能。但自己和公主日夜兼程,即使有杀手一直跟着,想必也相当仓卒,一旦有变故,很难有机会通知同党。船出发的日期提前了一天,至少可以缩减敌人的数目。况且,我现在的名义是“船长”,手里还握着二十几个艾索米亚士兵的指挥权。已经是不能再好的局面了。

这都要多谢那位老骑士呢。

“可是,还没到时间。不会有乘客被落下吧?”

一旁的奥马小心的问道。他的个子比安勒克斯高了一头,但气势却远远不及。

虽然对安勒克斯的身份还有所怀疑,对他那盛气凌人的态度还心存不满,奥马发现,自己正一天天的为这位“船长大人”所吸引。安勒克斯这个人,有着这样一种气质。无论他再怎么骄傲,再怎么冷漠,也让人感到理所当然似的。某种意义上说,安勒克斯很可靠,比那些外貌看来可亲的人更可靠。至少,他会对你做出来的事,不会比他那张臭脸更差!

“马上开船。”安勒克斯面无表情的重复了一次。

此时乘客们多半聚在甲板上。他们有的望着里尔斯的方向,——里尔斯被对面的小山岗遮挡,在斯瑞姆河上是看不到的,有的望着天空和空阔的水面,都现出愉悦的神情。码头里还系着两艘较大的帆船,以及数十艘小船,但几乎没有什么人在。那些船只都无力的横在河水里,飘飘荡荡。

听到开船的命令,附近的很多乘客都现出放心的表情!

对逃犯们来说,船长无疑是做出了英明的决定!也不知这个船长怎么这么英明,停售船票啦,提前出发啦,禁止以送客为由登船啦……每件事都合乎乘客的心意!

有的乘客还兴高采烈的哼起了小曲。

“我看见纯洁的天使。她对世上丑恶的是,一无所知!”

“李维。这首歌……”艾拉蹙着眉说,露出了一副可爱的烦恼模样。不过她当然是假烦恼。看着奥修伯爵在岸上又蹦又跳的,嗓子都喊哑,她开心着呢。

“嗯?这歌怎么了,不好听吗?”红发的少年问。

“不是——这首歌,那么纯洁,那么温柔,怎么听都像是为我写的。啊,里尔斯,离开了艾拉的你是否被寂寞重重围裹?”她自作多情的向里尔斯的方向伸出纤细的手。

岸上的奥修伯爵跳得更欢了。他以为艾拉是冲他挥手。

“才不是呢。”李维鄙视的瞥了艾拉一眼。

这是为了蒂丽菲尔的歌。他在心里想。再见了。蒂丽菲尔。虽然没能当面向你道别。我早该告诉你的,这首歌,就像是为你所作,由你来唱一定很合适!

少年闭上眼睛。这时有一道轻柔的小旋风,越过水面向他吹来。清新的、加莱克斯草的香味儿扑面而来、沁人心脾。他微笑着,感觉仿佛置身于蒂丽菲尔温柔的怀抱。

数十支船桨拨打着水花。帆船慢慢驶离了里尔斯码头。

“停船!快停船!”

忽然,岸上有人大声叫喊。李维惊讶的睁开眼睛,向码头望去。只见码头上站着数十个士兵模样的人,一边大声喊叫,一边挥舞着两手。更多的士兵从小山岗的两侧绕过来,越聚越多。很快就把码头挤满了。

这些人都站在河岸上,不停的向船招手,乱哄哄的,像一群被河水阻住去路的蚂蚁。

这时,又有数十个骑兵从低矮的山头上冲下来。为首的一个骑士没有戴头盔,披散着头发,胯下骑着一匹火焰般艳红的战马,格外显眼。

步兵们迅速向两侧分开,为骑兵让出一条路。骑兵们排着长队,一直冲到岸边才停下,又展开队形,摆成了沿河而列的阵势。

似乎听到了某个号令,士兵们的叫喊声忽然停下。等他们再开口时,喊声就整齐多了,终于能听出他们在叫什么。

“快停船!这是修兰大人的命令!”

船上的乘客们都走上甲板,挤在靠近码头一侧的船舷边上,向岸上张望。很多人都面带着惊恐的表情。

“继续前进。”

安勒克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给乘客们服下了定心丸。

“船长。”奥马疑惑的看着安勒克斯,提醒道:“城主修兰伯爵可是亲自到场,那个骑红马的骑士就是……”

“从里尔斯到斯拉堡港的航线属艾索米亚骑士团直辖。”安勒克斯淡淡的说。

他右手按在剑柄上,气定神闲的走向船尾。奥马只好也跟了过去。乘客们纷纷让路。

这时船已经更正了航向,船头正朝着斯瑞姆河的流向,航行的速度渐渐加快。但因为即将下雨,没有什么风,帆只是静静的垂着。单靠人力,想再把船开得快些却是不可能了。

安勒克斯默默的注视着河岸上的一千里尔斯兵,骑红马的修兰伯爵在人丛中格外显眼。安勒克斯高傲的扫视着里尔斯兵,心里怀着两军对垒时,由于对手的疲软而不能杀得尽兴的那种牢骚。

修兰伯爵也正看着安勒克斯,猜到那威武的骑士就是控制着船的劫匪。他不认得安勒克斯。不过,对手是谁,伯爵也并不在乎。伯爵唯一重视的只有公主。无论怎样,他都不能让船跑出里尔斯港。

对修兰伯爵而言,这是赌上修兰家族前途的一战。阻隔在自己与飞黄腾达的野心之间的斯瑞姆河,就是他有生以来最重要的战场。

“征用港口所有的船只,马上。士兵以船只为单位自由分组,追击航船。一旦靠近,强行登船。把船抢过来!”

“是!”一个骑兵开始沿河奔跑,传达修兰伯爵的命令。

“修兰伯爵。”卡曼伯爵似乎对修兰伯爵的决定有些怀疑,“那船已经离岸很远了……”

“没有风,只靠人力,大船的速度一时还起不来。”修兰伯爵解释道。

他无疑是正确的。片刻的迟疑都只会误了时机。

“原来如此。”卡曼将信将疑的把视线移向河面。

步兵们迅速的登上岸边的小船。有的船挤满了士兵,有的却只做了两三个人。因为修兰家族与卡曼家族的士兵不合,又再次发生了一点小摩擦。但不管怎样,很快就有十几艘小船离港,朝着大船奋力的追了过去。因为大多数船上都只备了三、四支船桨,根本不够用,没有分到船桨的士兵就用盾牌划水。有两名士兵因用力过猛而不慎落水。

“大人,那两艘大船……”派去传信的骑兵又赶了回来,指着两艘大型帆船,向伯爵询问。

“算了。短时间内无法开动它们吧?现在速度是最重要的。……不,还是叫人去准备一下,也许用得上。”

修兰伯爵的眼睛死死的粘在那大船上,一点也不移开。现在,能用的小船都已经下了水,向大船划了过去。数十艘小船排成细长的锥形,紧跟在大船后面。从河岸上望去,无法分清距离有多远。但小船的加速能力优于大船,这点总是不会错的。

修兰伯爵紧攥着拳头的右手神经质的抖动着。他心急如焚,可纵使他有百般力气也都使不上。所能做的,只有向秩序之神奥德虔诚祈祷。

河岸上还留着半数的士兵,大声呐喊着。但那艘航船又怎么会停下来呢?

所幸的是,士卒用命,小船的速度很快超过了大船。跑在前头的几艘小木船已经距大船不足十米,几乎伸手就能摸到大船坚硬潮湿的侧壁。

几个站在船尾的乘客朝士兵们投下了惊恐万状的眼神后,抱着头逃到前面去了。这无形中鼓舞了士兵们的士气,他们划得更卖力了。

那几艘小船里挤满了里尔斯兵,十几面盾牌飞快的拨水,看上去十分热闹。原本只能载五六个人的小船,现在却塞着七八个劳力,船速当然慢不了。

在最前面的一艘小船里,坐的是五个修兰家族的士兵,和一个戴顶毛毡帽的男子。士兵们虽然不认得他,那毡帽一角飞鹰盟的徽记他们都是认识的,也就没拦着他上船。

这个男子正是飞鹰盟的西斯。

西斯一边用力的划桨,一边仰着头向大船上张望。他离大船太近,马鞍形的船艉几乎遮盖了西斯的整个视野。他只能看到桅杆顶端挂着的艾索米亚的白色旗帜,无精打采的垂下来。船的两侧,数十支巨大的船桨整齐的切入河水中,再带着白色的水花翻起。不过频率比西斯他们就差得多了。似乎大船上划桨的人都没什么精神。

纷乱的水声激荡着西斯的鼓膜。不过他的脑海中却一片明净。和修兰伯爵一样,西斯所惦记的也只有船上的某几个人而已。其它的东西不能扰乱西斯的心神。

那几个铁匠应该在船上吧?

西斯想。能否追上大船,已经不是西斯担心的事。身在河流中的西斯比修兰伯爵有更确实的把握。

登船只是时间问题!

可就在这时,从船的一侧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声浪野火一般掠过水面向西斯他们袭来。没有半点前兆!

他几乎被震得昏死过去!

原来那艘载满问题人物的帆船开炮了!

是空炮。

安勒克斯向里尔斯兵发出了明确的威胁!

“船长!”奥马愤怒的大喊道。

安勒克斯皱着眉头捂住了耳朵。

“你居然真的开炮!”奥马高声指责安勒克斯。两人身边围着几个好事的乘客。从他们脸上轻松的表情来看,似乎大船的安危事不关己,应该都不是在逃犯。

“怎么样?他们后退了没有?”

安勒克斯根本不理奥马,向一个肤色黝黑的巨人发问。那人站在甲板上,好似一尊铁塔。所谓登高望远,以这位的身高,不用登高,视野想必也很好。

患难识真交!船上的几个主要逃犯早就嗅出了彼此的气味,结成一党了。

“没。”巨人摇了摇头。“又追上来了。那个骑红马的刚刚向他们挥手,大概是下了死命令!”

这个巨人,就是艾索米亚传说三铁匠中被飞鹰盟缠得最死的格斯拉。

格斯拉为人豪爽,但也时常大手大脚。自从二十五岁那一年打造出毕生的杰作“粘土”以后,就再没有什么拿的出手的作品。

俗语有云,坐吃山空。可不管他愿意不愿意,格斯拉在达文晃荡的那几年里,经常有人替他付帐。结果就是,格斯拉欠了飞鹰盟不少的钱。

所以格斯拉逃了。他逃走的理由,远比两位同伴,比尔和普雷特充分。而欠人钱的事,为了大丈夫的脸面,他又没跟他们说。一旦被飞鹰盟的人找到,而比尔和普雷特又在身边,那时可就大大不妙。

格斯拉是铁了心离开艾索米亚的!即使要他动手把追来的小船打翻,为了脸面,格斯拉也做得出来!

“该死!”安勒克斯此时也笑不出来了。他万万没有料到,里尔斯人会舍命来追。米亚梅公主绝不是艾索米亚的敌人,他们没有理由这么卖命。

那么,这船上一定还有某个麻烦的家伙!

可惜,这种准确的觉悟对此时脱困并无帮助。

“填充炮弹,压低角度,向水面发射!”安勒克斯咬咬牙说。

“船长!那些都是里尔斯的士兵!”奥马站在保护同僚的角度提出了软弱无力的抗议。

安勒克斯拿出公文,高举起来说:“这是艾索米亚骑士团第一将军,圣骑士拉尔达亲笔签发的公文。本舰负有高于一切的使命!”

……

西斯在半身麻痹的情况下死死的扳住船舷,终于没有落下水。他扶着船舷,把头放在水面正上的位置,呕出了许多肮脏的秽物。天空中,半天的乌云,在云层里时隐时现的明亮的太阳,在清澈的斯瑞姆河河面上投下光怪陆离的影,令西斯一阵眩晕。

他挣扎了好一会才渐渐恢复过来。四下看看,除了一个体格强健的,士兵们都昏过去了。他看了看已经离得远了的帆船,发现从船尾附近的地方探出了半截漆黑的炮口,黑色的烟从炮口中盘旋着升上去。刚刚他们离那炮口只有几米远的距离。

楚奥斯神力炮?西斯揉了揉眼睛。视线模糊,但他确信自己看到的,正是艾瑞拉炮。那是艾瑞拉文明留下来的东西,据说全大陆也只有十几门。

想不到这艘航船上居然有!

看来三铁匠找上这艘船,算是找对了!

西斯推了那个还在半昏迷状态的里尔斯兵一把,从身边一个人的手里把船桨取了出来,递给了他。

西斯冲着那人点了点头:“继续前进!”

那个失去了意识的可怜家伙,麻木的再次开始划船。只剩两个人,他们的速度慢了许多,但因为刚刚的炮击,里尔斯兵都不敢靠近大船,因此西斯的小船还是处在前列。不过越来越落后罢了。

如果修兰伯爵还有余力向他们伸出双手,他一定会嘉许的竖起大拇指。但修兰伯爵已经没有那个心思。刚刚一声雷鸣般的炮响,也把修兰伯爵震得不轻。他攥着缰绳的手掌已经满是汗水,顺着缰绳滴滴答答的落在红马的脖颈上。

那炮声,既是表明了犯人的意志。他们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回头的了!

他们怎么会这么坚决?莫非有人发现了公主的身份,想要把她劫出国去?

不!不可能!

修兰伯爵断定。而且无论船上的情形怎样,修兰伯爵也已经不能回头了。

“轰!”

又一声巨响!紧接着,在远离里尔斯人的小船的地方,激起一道冲天的水柱。白色的浪头一直飞向高空,像要冲破云层一般。所有人都被这壮观的景象震撼了,生出一种不可名状的恐惧,默默的看着它达到顶点,再颓然坠落,在斯瑞姆河水面上砸出一眼深深的井。那井不断缩小,白色的外延却慢慢扩大,被吸进去的河水形成一个亮白色的漩涡。斯瑞姆河大口大口的吸着云气,像要把整个水域,连同里尔斯所在的平原和丘陵都吸进去一样。

然后,几乎是一个瞬间,又有一支白色的水箭从漩涡中心射了出来。河水从那里泛起一圈圈的涟漪,一直扩散到岸上很远很远的地方。整个大地仿佛都在震颤。

冰冷的、带着腥味的河水直扑到修兰伯爵和士兵们的脸上。他们都僵立着,任凭河水冲刷,一动也不能动。

河里的小船几乎都被打翻了。只有距离大船较近的几艘,似乎被一种奇异的力量保护着,平安无事。

“撤退!全体撤退!”

卡曼伯爵声嘶力竭的喊着。他倒是在艾瑞拉炮开火后第一个开口的人。士兵们回过神来,开始疯了一样的往后跑。

“站住!都站住!”修兰伯爵也大喊起来。他的头发海带般的挂在脸上,湿淋淋的,狼狈不堪。修兰的眼睛血红血红。

修兰家族的士兵都机械的停下了脚步,一会看看伯爵的可怕样子,一会又用羡慕的眼光看看隶属于卡曼家的同僚们。后者正退潮一般的漫过平地和小山,势不可挡。

艾索米亚王国驻军则一动不动。他们不是听了修兰伯爵的命令才留下,也不是吓得傻了。

那船上有艾瑞拉炮的事,他们本来就知道,因此受惊吓的程度稍轻一些。不过即便如此,这些人也都刚刚经历了有生以来最大的一次恐惧。

“继续追击!”

修兰伯爵咬牙切齿的从牙缝间挤出几个字来,把手下都惊得说不出话来。

他决定赌上一赌。船可能已经被逃犯们控制了。开炮示威的事做得出来,但真正要对着码头开炮,这是会引发战争的大事。他不相信那些劫匪,不管他们是什么人,有这个胆量!

即使赌上自己的性命!

“可是大人,”一个骑兵战战兢兢的说,他们都以为修兰伯爵已经疯了:“没有船可用了。”

“那两艘大船不是还能用吗?”修兰伯爵指了指停在码头的两艘大船。

他决定亲自去追。即使不能马上追到,无论追到哪里,他也要追下去。

……

此时帆船上的人们,也被刚刚那一炮吓坏了,除了艾拉、普雷特等几个邪恶至极的家伙尚有闲心对艾瑞拉炮的威力发表赞叹之外,大多摆出一副傻乎乎的表情。

“船长。下一步要做什么?降下艾索米亚的王旗,升起黑旗吗?”奥马讽刺的说。

“升黑旗?升黑旗做什么?我们又不是海盗!”安勒克斯答道。

其实安勒克斯也不敢再开炮了。他只是知道船上有大炮,没想到却是堪称人类破坏力极限的艾瑞拉炮。艾瑞拉炮是借用楚奥斯神的混沌之力攻击,同时以相反的奥德神的秩序之力自保,避免受到混沌之力的反振。此时开炮时为保护船体形成的淡蓝色的奥德阵还没有散去,暗蓝色和亮蓝色的魔法符文在大气中游动,发出轻微的“啪啪”的响声。那是个以炮口为中心的直径几百米的魔法阵。处在阵内的几艘里尔斯小船,也因为艾瑞拉炮这个自我保护的机能逃过一劫。

而且,开船的都是艾索米亚兵,开炮吓唬人的事做做还可以,真让他们开炮轰击港口,那是万万不能。

反正,里尔斯人也不会追来了。安勒克斯相信。

“安勒克斯,”格斯拉忽然开口道,他的声音有些犹豫:“好像……那两艘大船正在开动。”

“什么?”安勒克斯惊道。

立刻有几个人快步跑到船舷旁,向着港口里的两艘大船张望。果然,它们正在慢慢纠正船的航向,向帆船这边驶来。

“看来那位修兰伯爵,里尔斯的城主,会不惜代价的阻止我们。”一个稍微有些中性的男声说。安勒克斯向那人看了看,是一个身材晰长,相貌俊秀的小伙子。他穿着一身褐色的旧衣,背上背着一张短弓,正在用令人眼花缭乱的快速动作摆弄着什么东西。安勒克斯仔细瞧了一下,那是一支短小的竹箭。

那是个漂亮得几乎有点女性化的男子。不知为什么,安勒克斯觉得他有点面熟。但安勒克斯能够确定,他没有见过他。是他的相貌与某个人很类似。

“‘我们’?”安勒克斯笑了一笑,没再理那个人。

“准备开炮。”他吩咐道。事到如今,只有再吓吓那位伯爵。不管能否见效,先试试看再说。

“船长!”奥马忽然几个箭步来到安勒克斯面前,阻住他的去路。

奥马比安勒克斯足足高了一头。

“让开。”安勒克斯继续向前走,像奥马不存在似的。

“我有疑问,船长。”奥马坚定的说。

“噢?”安勒克斯停下脚步笑了。他不讨厌这个大个子。“什么疑问?”

“我们为什么要逃走?这不只是一班航船而已吗?这艘船每个月都发出一次。为什么这一次却如此特别?如果您背负着某个特殊任务,如您所说,是艾索米亚骑士团第一将军拉尔达的命令,我们不是可以向修兰伯爵做一说明吗?现在就像在逃避着什么。太可疑了,……真的太可疑了!”

安勒克斯惊讶的看着奥马,眼睛里透出一丝嘉许之意。“你是这艘船上最冷静的人,奥……”

“奥马。”奥马无奈的提醒安勒克斯。

“哦,奥马。奥马,你比我想象的聪明!真的!”

“谢谢您的夸奖,船长,我是否该对此感到高兴?”

奥马后退了几步,从腰间拔出长剑,摆出了决斗的架势。附近的人很快的散开,为奥马和安勒克斯留出了一块空地,幸灾乐祸的看着奥马。

虽然接触的时间短暂,但安勒克斯这种人,无论走到怎样陌生的地方,都会迅速的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他周身散发出的锐利的、如同冰锥一般的杀气,稍有点战士资质的人都能感觉到。

招惹安勒克斯,对于这些经验丰富的冒险者来说,是不敢想象的愚蠢行为。

看来那个大个子士兵就要吃大亏了!

安勒克斯无奈的摇了摇头,继续向前走。他丝毫不把奥马当作对手。他的脑子中已经开始考虑炮击之后的事。不把炮火打在他身上,修兰伯爵大概是不会退却的吧?

奥马大吼一声冲向了安勒克斯。

他的后脑勺之前已经被安勒克斯用剑鞘、剑背拍打过四次之多。那是次意外的比剑。那时,红艳艳的篝火照着里尔斯的夜晚,身边是一起生活了多年的同伴。他们无不希望自己取胜。而现在,站在一旁观看的,却是对自己怀着敌意的,一心想要把这艘装备了艾瑞拉炮的艾索米亚船劫走的逃犯们。也许他们每个人都各有一段令他们遭到通缉的丑行。

安勒克斯也是一样的吗?或者,他比他们更为邪恶,是艾索米亚的敌人?

奥马心中产生了些许的失望。

他知道自己只是在发动一次自杀冲锋。这次对方不会再用剑背打他,可能会换成剑刃。

不过那并不是奥马该考虑的事。此刻的他,是艾索米亚的一个普通士兵。

安勒克斯无奈的举起了剑鞘。

但奥马在冲到安勒克斯面前就被放倒了。他巨大的身躯拍在甲板上,“砰”的一声响。有人在奥马冲锋的过程中以更快的速度追上了他,在他的后颈上用手掌斩了一下。

又是刚才那个漂亮的小伙子。

他面有得色的站到安勒克斯面前,说道:“你的部下似乎不大听话!看起来,我们的目标比较一致!我叫康恩!我……”

康恩向安勒克斯伸出了手。

“‘我们’?”安勒克斯微笑着重复了一次,与康恩擦肩而过。让他尴尬的呆立在原地。

……

修兰伯爵一言不发的站在船头。帆船离里尔斯码头的距离,已经越来越远。但修兰伯爵已经不再为距离担心。他甚至不再害怕那艘船会在他眼前逃走。

因为无论它走到哪里,他都会跟着它,追到它,把公主从那些劫走航船、炮击里尔斯码头的胆大妄为之徒手中救出,再把那些人一个个的处决。

他下定了决心,一定要达成,本来的目的反而变得不重要。

在修兰伯爵背后,不远的地方,却有两个神态悠闲的家伙。在西斯忘情追击帆船的时候,他们就已经上了大船,所以并未艾瑞拉炮的波及,身上没被溅到一点水。此刻,这两个家伙一会谈谈今天奇怪的天气,一会又嘲笑修兰伯爵无法向卡扎利斯侯爵交差。只看这两人的神态,会让人觉得这只是一次愉快的出游。

“安勒克斯真是个大胆的家伙!居然真的炮击码头!”一位白胡子的老绅士赞叹的说道,语气中充满敬佩之情:“这种行为完全可以如此解释:龙翼王国公主、第一顺位继承人米亚梅,在本国国王米加莫斯意外被龙族扣留的情况下,带领龙翼第一骑士安勒克斯潜入艾索米亚,劫持艾索米亚王女拉拉,意图向王室勒索,助其在龙翼王国权力争端中获胜;又或者,意图向艾索米亚发动战争,把拉拉公主留做不时之需。”

说话的是艾索米亚骑士团的马休斯爵士。

“谈判桌上的筹码吗?”果尔冬尼娅伯爵夫人用一把紫红色丝绒的小扇子掩住口,“咯咯”的笑了。

“也许吧,哈哈!”马休斯也笑了。两人直把修兰伯爵视作无物。“不过,话说回来,多年没见,艾瑞拉炮的威力还是那么壮观!”

“上次使用是在佛卢斯的卡斯亚要塞吧?说起来,当时下令开炮的,好像就是马休斯爵士你?”

“哈哈哈……”马休斯大笑不止。“那时我还是个手握军权的重臣呢……”

修兰伯爵慢慢向着船头走去。他并非听到了马休斯和果尔冬尼娅的笑声觉得心烦。他只是下意识的向前走,离那缓缓远去的帆船近一些。

这时,一道强烈的白光忽然照在修兰伯爵脸上。他促不及防,眼睛被晃得生疼,泪水立刻流了下来。伯爵揉着眼睛,仰头向天上看。天空中的积云正开始急速散去,白亮亮的太阳从云层后探出头来。

天快要放晴了。本来以为一定会下雨呢。

伯爵低下头,闭目休养了片刻。然后,他手遮日光,又向着帆船的方向望去。他惊奇的发现,自己离那船的距离被奇怪的拉进了许多,也不知是否自己的错觉。他看到一个穿着雪一样冷的白色的衣衫的女子,正小心翼翼爬上船舷,站在船舷上。那情形看上去就像要跳进河中。然后,那女子慢慢的站直了身子,平举起双臂,又把手臂向着前方,即修兰伯爵所在的方向,慢慢合拢,像在拥抱一个看不见的恋人似的。

这是干什么?

修兰伯爵又用力的揉了揉眼。那儿确实有一个白衣女子站着。随着南风渐渐大了起来,她洁白的衣衫也随风轻柔荡漾。

真的美极了。伯爵一时间把一切都抛到脑后,感慨的喃喃自语。

不是梦幻,胜似梦幻。

他看不清她的脸。

距离太远了。

倒霉的修兰伯爵一时中了魔,沉溺在迷乱的想象中。太阳七色的光彩扭曲着,把云朵撕成纠结在一起的、无限长的细线,随着线越来越细,所有的云都隐没不见了。阳光重临大地,天地间一片辉煌。那灼热的光芒照射到修兰伯爵身上,直透进去。他抬起手,惊讶的看到它们变得透明,像金色的水晶。更令人惊讶的是,整个船体也变成了那种绮丽的金色,一层层的变成透明物,龙骨、肋骨、纵梁、横梁、支柱、甲板,所有的一切。船变成了水晶打造的艺术精品。

然后,修兰伯爵的视线就透过船壳,透过船舱里面那些活动着的水晶士兵,一直看到了斯瑞姆河的河水。河水也变成了淡金色。

整个河水,整个世界。一切都变得不真实。

修兰伯爵感到天旋地转,向后倒了下去,失去了知觉。

因此他就没有看到,挂在帆船桅杆顶端的艾索米亚王旗,指向了南方,船前进的方向。现在它是在顺风中航行了。而伯爵的两艘船的船帆角度还没有调整好。而那个被他视作女神的白衣女子,被一个红发的少年从船舷上扯了下去,狼狈的摔倒在甲板上。不过她开始笑了起来,还对着修兰伯爵那边,做了一个吐舌头的可爱鬼脸。

“医生!你疯了啊!”李维扳着艾拉的肩膀把她的脸转向了自己。她还在傻笑个不停。李维感到一阵恐惧,心中突然升腾起一个念头,想要用打脸蛋的方式把她弄清醒。不过他还是强忍住了。

“没什么!”艾拉还在笑。“别管我!”

“即使……”李维好心的安慰她,“即使这次不能去甘达,也还有下次嘛。只要我们躲着奥修伯爵就好了。躲一个月……”

“奥修伯爵?他?”艾拉愣了一下,然后笑得更欢了。“谁怕他啊。我是在对涅尔森神虔诚的祈祷!”

“虔诚?你?”李维怎么也无法把这两种事物结合起来。医生不会是虔诚的,虔诚的就一定不是医生。

“你别逗了。”

“我是说真的!”

他俩面对面坐在甲板上。不知为什么,李维的心情忽然变得很轻松。

“看!”艾拉指了指船帆。“起风了!”

“哎?……真的呢!”

“我们的船会越来越快的。”

李维看了看艾拉。她正用坚定的眼神看着自己。一本正经的模样。少年的心里忽然有一点感动。不过,他又很快记起,他每次看到她这个样子,她都在骗人。

李维于是不再理她,站起身来望着里尔斯的方向。两艘大船都停在河水中,随波逐流。

“别了,里尔斯……”少年多愁善感的说。

但是艾拉立刻打断了他。“少恶心了,李维!”

她走到他背后,抓着他的肩膀把他拧了过来,让他面朝南方。

“里尔斯算什么?我们要去的地方是甘达!甘达啊!永恒的阳光灿烂之地,浩瀚无边的大沙漠。沙漠里金灿灿的……”艾拉绘声绘色的讲道。

但李维不为所动。医生讲故事的技巧比特罗德差远了。

“沙漠里金灿灿的,”艾拉接着说道:“满地都是钱……”

她做出无比陶醉的样子,闭上双眼,抱住了自己的肩膀。

不论人品怎样,单论外表,艾拉绝对是超级美女。她那副投入的样子,把几个正在不远处偷偷看她的人都弄得着了魔,神魂颠倒的向这边走了过来,集体梦游。他们没听见那美女感慨的是什么。

李维真为那些无知的男人感到可怜。男人们太容易被表象欺骗了。她看起来清纯,骗人的手段却无比老练。他们从她这儿是讨不到任何好处的。相反,她却会榨干他们的钱。最后,纯情的男人们只有躲在帆的影子里偷偷哭泣,哀悼他们钱包里的血汗,被踩烂的心。

这种悲剧,在未来的航程中一定会不断重演的!

李维摇了摇头,离开了还在陶醉中的艾拉。

他不打算看这出连环悲剧的第一幕。

***

修兰伯爵的船上。

“伯爵夫人!”马休斯爵士正色道,在他前方,修兰伯爵已经倒在甲板上,“修兰伯爵他,绝对不会是脱力昏倒。你感觉到没有?刚刚……”

“当然。”果尔冬尼娅的声音却没有一丝紧张。“刚刚有人对我们施放了白魔法。以魔法的强度和作用范围来看,恐怕是涅尔森神的完全印可者的级别。修兰不昏倒才不正常呢。”

果尔冬尼娅摇着扇子的手不自觉的加快了速度。她似乎有些烦躁。出现了意料之外的事,即使是果尔冬尼娅也难免暴露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