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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重生之封魔传奇》》 · 月揽香 · 202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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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到底是随口问的,还是有确切的把握?

他是什么意思?

哼,什么时候都有背叛者。

从很久以前他就在关注秘境钥匙,甚至不惜接近水悦,这个人真够不择手段的。

难道真像臭鸟猜的一样,是奇亚大陆人透露的?总不至于那么糟糕吧,要成真的,那我就真的再也回不去奇亚大陆了。

我对小麻雀说,要是真有告密者,也不必担心,并没有人知道东西在我手上,就算他知道了,再糟也不会比现在更糟。

9-2 神器之争 5

9-2 神器之争 5 相对悠闲的日子到了头,我抱着法杖坐在土色的城头,朝霞从黄澄澄的稻田的尽头喷薄而出,一轮红日冉冉升起,染红那层层的墨绿树冠,景色很美,空气里都洋溢着悠闲的清晨味道,而我则在不停叹气,拉着脖子上的紫钻金珠,忖道这东西纠缠了自己这么久,还有人惦记着,不想办法转厄都不成了。

双脚一蹬,原地从城头跳下,惦惦有些发麻的脚掌,回头看看高耸的城墙,暗骂没事弄这么高做什么?全然忘记自己曾说过,高高的城墙看日出比较有情调。

你去哪儿?

“喳喳,”我学它叫两声,“管你鸟事!”

我很肯定,这只臭麻雀跟那头白狮子,前世有仇。要是两只兽碰头,必定精彩,可惜我不欣赏那种泼妇骂街似的热闹。

再次进入迷雾森林时,白狮子仍然温顺地伏在原地,见我出现,高傲的狮眼冷冷一扫,对我不理不睬,我暗自好笑,敢情我还成了一兽学专家,能看得懂它高不高兴。

我上前抱住它的脖子,它没有拒绝,就照老样子靠上它柔柔的肚子,不停地抚摸着那身柔软绵长的狮毛,真是越来越喜欢这头可爱的白狮子了,为什么我的宠物兽不是它是那只可恶的臭麻雀呢?

“放开!”

呀,这样子想想就生气了?我还没摸够呢。虽然我忘了它很久,但它的高傲脾气还是知道一点的,既然它今天不高兴,我还是改天再来吧。

我很爽快地放开那长长软软的狮毛,转身就要离开。

“站住!”白狮子的声音听起来像要爆发地样子。我转过头,奇怪它为何要生气?它愤愤地怒吼一声,身后的冰蓝色湖水因为它的吼叫顿时溅出无数水花与水波。但是却没有伤害到我,我还很得意了一下。

“你当这儿是什么地方。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啊?我怎么听着这话这么别扭,我尽力平视那双金色地狮眼,试图看出点什么东西来,透澈的金色。亮晶晶地,像珍贵的钻石,一如往常的美丽,嗯,是我多想了。

听着狮子扑哧扑哧地喷气,我好玩地问道:“那你是准备还我惊世之锤啦?”

“是不是没有这样东西,你就不会来看我?”

我理所当然地点头,它又不喜欢我,我想想看。我能坚持那么多年已经很了不起了,怎么可能一直一直喜欢一样不喜欢自己的宠物呢?

“我就知道!人类没一个好东西!神之子,本王命令你离开这里!永生永世不得踏入此地!”随着狮子的怒吼声。湖边森林里电光闪闪,雷声隆隆。飞沙走石。水花四溅,我不但成了落汤鸡。.1^6^K^小说网更新最快.还吃了满嘴地沙子。

哦哦,真生气了。

“喂,你要赶人也得把东西先还我啊,你不是不要么?”

我刚喊完,那只矢志保护我的臭鸟跌跌撞撞地冲进森林,冲着白狮子喷火喷气大叫:喳喳!原来你躲在这个地方,哼,可找到你了,把东西还来!

除了呼啦啦作响的风声、轰隆隆的雷声、稀里哗啦的水声以及震耳欲聋的狮吼声,还要加上满天而降的流星火点,时闪时烁的电光效果以及凌厉的空气爆炸。

我还从来不知道这只臭鸟,能喷火哩,可见它平时隐藏了自己真正地实力。

“原来是你这无能的家伙!什么样的主人就配什么样地宠物!”

白狮子啊,你要骂臭鸟你便骂,何必把我也给骂进去。

呸!你这个虚伪爱作假的家伙,逞什么能,要不是我地主人救你,你还不是要一辈子关在这个地方,不知感恩地东西!小麻雀毫不示弱地骂回去。

“你以为我稀罕那只猪救吗?本王倒情愿一辈子呆在这里不出去,要不是她有命定神物惊世之锤,一千个一万个她本王也不放在眼里!”

有点点过分哦,你既然不喜欢我,干嘛不拒绝,真是讨厌。

嗤,你这个鬼地方有什么好的?她肯把你从这个又脏又黑又臭地沼泽里救出去,也不知你使了什么贱招!不准转移话题,把东西交出来!本王饶你不死!

沼泽?明明是森林。难道这就是迷兽王的实力?竟能迷惑具备神眼探测的我,厉害。

“饶我不死?口气真大,阿顿.赫里斯,就是当年你也是本王的手下败将,何况你现在神力恢复了多少?十分之一?三十分之一?本王今天心情好,快滚吧,饶你不死!”

我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这场架吵得真不错,透露了点点当年神魔大战的内幕哦。

要不是你使诈,本王怎么会输给你?你这奸诈卑劣的下等兽物!小麻雀已经气疯了,它口不择言已到向我求救的地步,换别的人或神,都不可能让它做到这一点,对它用封魔法杖!你要多少希望之羽本王都给你!

“哼,只要你对它用封魔法杖!本王就做你的召唤兽,你不是一直都想么?本王可比这只臭鸟有用多了!不要担心,你现在的实力收伏它绰绰有余!”

流口水啊,我可不可以两样都要?

去死!小麻雀尖叫一声,熊熊的烈火源源不绝地喷向那头白狮子,而狮子也毫不客气,狂吼一声,整个森林,顿时天摇地动,烟雾澎湃,汹涌地冲向湖畔中心,把我们团团裹住,而小麻雀的尖叫声在雾气中愈加焦躁与急切,我可以看见一团白影和一团金球在相互博斗,不时地从迷雾中飞出点点的金色液体。

据了解,这应该就是最纯净的神之血。结成块后就是大陆上最珍贵的神晶。我根本理也不理那两个怪胎地殊死相斗,专心至致地在地面上捡金色的晶体,巴不得它们多打一会儿。伤口越深越好哩。

它们打得那个叫天昏地暗,我捡神晶捡得腰酸背痛。手脚发软,慢慢地,我就知道为何臭鸟说这儿是沼泽,等到白狮子的神力散去,森林不再是森林。那潭美丽地湖水、色彩缤纷的鲜花、明媚地蓝天、淡淡的薄雾,统统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黑色软乎乎的沼泽地,泥面上悬浮着大型魔兽的森森白骨,脏污地皮毛、残根断枝,不停冒泡的黑水。

同时,森林特有的清新味道也再不能闻到,到处散发着难闻的臭味,这些都不是顶顶重要的。我两只脚陷入沼泽之中,软软地会冒出气泡破碎的声音,恶心之极。有生以来碰上的最恶心恐怖的事,呃。跟那七级浮屠比起来。沼泽地的恶心是心理上地,后面那个则纯粹上是视觉上引起的恶果。

我不是没有试图反抗沼泽的吸引力。但是随便动一动,我陷落地速度反而加快,加上沼泽上空滚滚翻腾的黑雾,为了避开这伤害力极强地雾气,短短数秒间,沼泽上我只剩个脑袋还没被泥水糊住,但距离被沼泽活活憋死已经不远。

那两只臭东西从天上打到地上,再从地上打到天上,早忘了还有我这么个倒霉蛋。

为了避免自己死相过于难看,死因过于难听,在沼泽乌水流进我地我的嘴巴之前,我不得不大喊:“封魔法杖断了!”

喊别地估计斗性正酣的它们听不进去,喊这句应该没差了。不出所料,小麻雀讨好地贱笑着从天下飞下来,咬着我的衣领把我提出沼泽,那头白狮子伸左前掌在狮嘴里不停地干舔,我整个人脱离沼泽后,只见它摇首摆脑一番,一时整片黑压压的沼泽豁然开朗,一片明丽,森林还是森林,湖水依然是美丽的蔚蓝色,哪里还有沼泽的影子。

臭鸟对我施了个法术,眨眼全身上下干干净净,全无粘泥的恶心附着感。我心里实在气极,充耳不闻它们言不由衷的道歉话,站在原地,打算速战速决:“惊世之锤拿来!”

白狮子温顺地走过来,用狮头在我身上不地磨蹭,无限讨好地瞅着我,不停地眨眼,它以为它是在抛媚眼呐,不理它,态度坚决地要求它归还我的东西。

它可怜兮兮地望向小麻雀,臭鸟拽拽地扭头不睬它,白狮子不死心地朝它低吼着,不甘愿的声音从喉管里发出,它们用兽语交流了很久,白狮子大约付出了让臭鸟满意的代价,它才停止发音,而小麻雀呢,期期艾艾地靠近我,跟我不停地说好话,大意是叫我把白狮子带出这片沼泽。

“昨天它都能自由出入这里不是么?”我没好气地问道,这只臭鸟干什么呢,刚刚还和白狮子打得你死我活,这么快就临阵倒戈。

小麻雀同样没好气,咂咂它的鸟嘴,说道:这不是才知道珀格修斯夺回完全的魔力嘛,你嘴里的这头白狮子是绝不能够让他收去的!看到它额头那块黑色印迹没有,珀格修斯的标记,你要想避开他,把它留在身边比较好。

我摸摸下巴,故作难为:“叫我跟玛多对上?我有什么好处,说来听听,我考虑看看。”

你还想要什么好处,那个珀格修斯不是被你迷得团团转!你说你要这头狮子抱着玩,他一定不会阻止!喳喳,得了便宜还卖乖!

讽刺我,我翘起一边嘴角,对那只臭鸟极尽我的嘲讽之能:“哟嗬,不知道哪只麻雀鸟在那儿大骂特骂跟魔族勾结不是什么东西,尊贵的众神之后,您的意思是叫本神使去和魔皇陛下做交易了?咯咯,变得可真快!”

你、你,我知道错了还不成?我过去误会你了,你大人有大量就原谅我头脑发傻一时迷糊吧。。。你就把它带上吧,你不是挺喜欢它的,它绝对不会给你惹什么事儿,又乖又听话,能力又好。。。

我差点没笑出来,这只臭鸟也有今天!就不知道白狮子许了它什么好处,连道歉都说得这么顺溜。

“行了,你夸它有完没完?惊世之锤先还来,”我念诀把那把黑色锤子变回钥匙模样后,拍拍白狮子的头,翻身一跃,就跳上了它的狮背,抓着它的鬃毛双腿一夹,白狮子从地上跃起,我伏在它的背上,寒风吹动着我的衣服,不停地在鼻息间呼呼而过,小麻雀在我们前方带路。

当它走出迷雾森林(沼泽),一片光秃秃的土丘现在我们面前,这时白狮子加快了速度,急速奔驰,跃过荒土地,我们跳进了那大片的死水滩,黑色的泥水在我们身旁缓缓流过,浸湿我的裤脚,打湿那身美丽的银色狮毛,可是它非常灵巧聪明,小心地分开死水,到了泥滩岸边时,竟没有一点水珠沾在这头可爱的狮子身上。

不知名的山峦和森林飞快地向后移动,云卷云舒,寒风凌厉,就像在做梦一样,很快我们就回到城墙之下,我刚从背上滑下地未站稳,这头白狮子的温顺可爱化作了激动与兴奋,即使在与小麻雀争执吵闹的时候,也能见它保持着兽王尊者的高傲与闲适,所以,它这一刻的欢悦让人很奇怪。

9-2 神器之争 6

9-2 神器之争 6 城墙之上,站在达菲斯。

“这才是我要寻找的主人,强大的实力,伟大的天赋,狠毒的心计!”

这是白狮子的原话,我连阻止都来不及,也来不及再次品尝失落的感觉,它就已经冲上城头完全地臣服于达菲斯之裤脚下。

裹着黑袍的达菲斯却极不给面子地朝它狠狠踢了一脚:“滚开!蠢货!”相信我,达菲斯这种态度完全是惯性使然。他对我惯以白痴开头,以白痴结尾,丝毫不用奇怪他会厌恶这种能讨得女孩喜欢的白色可爱的狮子模样的宠物,但是白狮子不知道达菲斯这种秉性,所以,被他递翻后,打了几个滚从地上爬起,冲着达菲斯呲牙咧嘴,前爪狠狠地抓着地面,后腿弯曲蹬动,蓄势待发。

我要不要告诉达菲斯一声,这头白狮子是古老的神族迷兽王?他跟它较劲讨不得半点便宜的哦,不过,我干嘛告诉他,他吃点亏可是占大便宜呢,这么强大的宠物,不是让他更加嚣张。

喳喳,有趣有趣

看,连臭鸟都觉得看热闹比较好。

“咭咭,一头畜生也敢对挑恤本法师,活得不耐烦了?”达菲斯的脾气嘛,常常都是很糟糕的,尤其又有本姑娘在场的情况下,总会让他异常地不爽,然后怒火会连升三级。

黑袍鼓起,苍白的指头上滚动着蓝幽幽的电光球,银色闪电在球四周闪烁,噼哩叭啦地作响,达菲斯压缩魔法弹的功力又上了一层楼。啧啧,很期待迷兽王能撑几招。

不过,出现了意外。当我们把视线投向那头白狮子时。发现一团黑气从它的额头不断冒出,笼罩住它地狮头。狮身,狮爪,我一看就不好,那双金光闪闪的金眸哪来光明神祗的神圣之光,乌黑暗淡。时有金光闪现,却不敌魔气地逼迫,眨眼间,金眸变成乌黑闪亮的魔眼,纯粹得同样美丽。

只不过,一色是神,一色成魔。

比闪电还要迅速,比雷击还要响亮,黑眼白狮子狂吼着扑向达菲斯。浑身都是魔雾,两者很快纠缠在一起,分不清彼此。

完了!你快救它呀。快快快!阻止它继续魔化!

似乎是在嘲弄我和臭鸟地无能为力,迷雾兽化出原形。一团无形无状的黑雾。它把达菲斯团团包裹在最中心,慢慢地侵蚀。就那么一秒时间,达菲斯失去全身的控制能力,黑袍尽裂,露出里面那张邪恶苍白的瘦骨脸,他的眼睛还有光彩,浅浅地灰色有说不尽地邪气,没的把我活生生吓一跳,倒退一大步。

我几乎忘了此人面罩下的可怕执念。.1*6*K小说网更新最快.

可恶,这个骗子!它竟敢这么做!它原来早已投向珀格修斯的怀抱!你还不动手!它要把达菲斯变成傀儡了!MD,来不及了,它现在要侵入达菲斯的意识,把他原来的意识整个催毁自己取而代之!你快动手啊,难道你希望达菲斯挂掉?他好歹救了你那么多次,又照顾你这么多年,人虽然不怎么好心,你也不能这么见死不救!喂,你有没有良心!

“闭嘴!”我也急,也很害怕,达菲斯跟在自己身旁太久了,久得不能接受失去他的感觉,在自己最孤单无助的时刻,就是这个邪恶无双的人陪着自己,尽管他骂人地话从来都是那样刻薄。

“怎么做?”

封魔法杖!小麻雀松了一口气,封印它!

了解,我深吸一口气,抽出法杖双手紧握对准那团投入魔族阵营的黑雾,准备念咒。这时,那头迷雾兽开口了,声音一如从前的清冽冷然,冰冷而高贵:“神之子,你想返回奇亚大陆么?你想拥有神魔界最强大地守护兽么?你想拥有众神都无可匹敌的力量么?听从本王地安排吧,放下那根无用地法杖,我愿意与你契印,愿意永生永世地跟随你,献上我的忠诚。。

果然是能看透一切人心神心地迷兽王,诱惑的气息连众神都难以抗拒,有那么一刹那,我几乎就要听它的话把法杖松开,幸好,小麻雀在我的额头重重啄了一下:该死的,你给我清醒点!

迷兽王得意地大声笑,连笑声里都有无穷尽的诱惑之法,它抓紧时间侵蚀达菲斯的意识,仅仅分出一点力度控制我周身让我不能随意动弹,连小麻雀也不能解除的禁止。

这下,我反而镇静下来。这个迷兽王实力之强,超出我的心理承受范围之外,力拼是不可能的。我鼓起勇气看向达菲斯那张痛苦得扭曲的脸,他淡灰色的眼珠依然偏执,意志依然坚定,充斥着绝不屈服的强者之势。

我都忘了他是奇亚大陆上最为优秀出色的精神法师呢,他的精神力之强甚至能与臭鸟相抗衡,迷兽王想要轻轻松松摞倒达菲斯,只怕没有那么容易,那么我就有足够的时间念咒。

“喂,阿达同志,以后你都得听本姑娘的话,这是我救你的唯一条件,不同意的话,就眨下眼皮,你要是没有任何反应,我就当你默认了哈。”

我痞痞地冲受苦受难的达菲斯要约束,我明知他在那样危险的情况中,能听清我说的话就已不错,枉论还能做动作否决我的提议,这时,他连最轻微的喘息都做不到吧,嘿嘿,赚到赚到。

“你敢!”迷兽王惊慌失措的吼声,全无片刻前的冷静自恃。它分出更多的力量,试图阻止我念咒,但是达菲斯把握住这个反噬的战机,曾经的神族尝到了大陆上天赋最强实力第一的邪法师的毒辣手段,它不得不专心对付达菲斯,却又惊慌于封魔法杖顶端放出地闪闪金光。

“你!混账,竟然继承了梅帝的金龙王魂印!阿顿.赫里斯。你敢欺骗我!”

呔,难道你不知道那只臭鸟,嘴里从来都是假话九句。相信它,自寻死路!

我也想试试把龙魂印的力量释放出三分之一。能不能制住你呢,欺诈成性地迷兽王萨冬曼提斯!熊熊的龙焰全面入侵那团黑雾,隐约可见一团雾影在神魔界最圣洁地火焰之中不停地燃烧,好像净礼一样,烧掉那些魔性的东西。留下的是圣洁的神雾。

“远古的诸神呐。。。封印!”

封魔之光,将恢复成神族地虚弱迷兽王再次包围,它的叫声非常悲惨,它的求饶声能让神魔掉眼泪,若非小麻雀不停在我面前洒它的神血让我清醒,我一定念不完整段封魔咒,迷兽王天生的诱惑,强悍得恐怖。

封得好!小麻雀欢天喜地地冲到达菲斯脚下,叼起一个圣洁闪光的狮王印章。拿去,你的运气MMD比谁都好!

我哪里还有力气去接那个玲珑精巧的狮子造型的印章,软绵绵地倒在地上。拼命喘气还来不及。

这个时候,受伤地达菲斯从半空中掉下来。没有了黑雾包围。这位强大的邪法师大人全身可以算得上光溜溜的,我只看到一大把白乎乎地骨头架子。同样气喘吁吁的达菲斯偏比我有那么点力气,瞬间就取出新地法袍,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地。

不过,我还是看到了他背上一大团云缠雾绕的彩色图像,要是没有看错,那副图上地人像好像是我家父亲大人涅,可怜的达菲斯,同情一下。

达菲斯恶狠狠地瞪住我:“你看到什么?”

我极识实务地瞪眼再瞪眼,我何等无辜,我又不是那个虐待你的精灵女王!

他受伤颇重,却为了那个背后的秘密,愤怒之中的他预备动手杀人,一步一步挪近我,小麻雀则在我的头顶叽叽喳喳地冷嘲热讽,它是断没有那般好心给我去找西珀果的。不过,该发生的还是要发生,我躺在地上一动不能动,暗恨自己救了个白眼狼,刚刚还答应订永远听我的话呢。

达菲斯快接近我的时候,终于控制不住那严重的伤势,站在我前头咳个不停,不停地吐血,他一手捂住嘴巴,一边还记得掏出魔法卷轴,要教训我的不长眼。

喳喳,该死!可恶!我的卡洛真言呐,居然被你这个可恶的变态份子拿走了!神呐,神呐,谁来救救我,为什么会发生这么恐怖的事!

我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就见那只臭鸟终于想到要保护它的主人,冲着重伤的达菲斯狂喷神之火焰,地一声,灰尘四起,达菲斯重重在摔倒在地上,被臭鸟打的。

呜呜。。。猪头,我对不起你啊。。。这个东西竟然沾上了他的血。。。

你对不起我的地方多了去!还差这么一回么,哭什么哭,太假了点!我只能用眼神射射射臭鸟,提醒它快去弄西珀果的洗澡水!

突然之间,想起它刚刚无意间透露出来的消息,卡洛真言?KO,开启亚克罗斯神殿封印的五件神器齐全了!我要宰了这头骗死人神不偿命的臭鸟!那只可怜的高傲的迷兽王萨冬曼提斯,尸骨无存,死了还得把神力留下给人利用一把,竟也被这只臭鸟给算计了!

我也是其中一个!

它必定早已知道我去见白狮子的事,我身上的龙魂焰气息,随便哪只魔兽都闻得出来,迷兽王怎么能不知道?臭鸟一定是用了什么法术隐盖掉,让萨冬曼提斯失去提防之心,也根本想不到我一个人族能拥有龙族的力量!

这头卖傻装白痴的臭鸟,必定是它看中迷兽王的庞大神力,想要自己吸收,或者干脆就封印成一块神晶,而迷兽王则想回到大陆之上请龙族至圣力量消除它的魔气,却反被臭鸟利用,难怪迷兽王说它骗了它!

因为只要我召出龙魂火焰把白狮子额头的黑印子烧掉,它浸染上的魔性气息就会消除,根本不需要被封成一枚印章,成为解开众神之主神力封印的五件神器之一!

这只假慈悲的奸诈臭鸟!

别这么看我!我哪有这么狠的心计,要怪你就怪那个混蛋去,谁叫你什么不好喜欢,要喜欢一头公狮子,还抱它抱得那么爽,跟它那么亲密,好多年呢,那混蛋他要不发飑才怪。。。我本来只想用它一点点神力的,可是你已经先把它放出来了,不用白不用不是么?。。。都说了不关我的事,我哪敢隐瞒他呀!又不是活得不耐烦了。。。

阿豫么?我都记不得自己有多久没有想起过他了,只记着一贯的拒绝拒绝,都已淡淡模糊当初伤心的理由呢。

9-2 神器之争 7

9-2 神器之争 7 玛多在第一时间得知达菲斯成为卡洛真言主人的消息,所谓第一时间就是我和达菲斯两人都倒在城墙角下哼哼哈哈没有丝毫抵抗能力的意思,他就那么凭空出现,周身黑雾潦绕悬浮在我们上方,压抑的怒火从他高大的身躯向四周散发,透过披风,曾经光滑的皮肤此刻长满龙鳞,脖颈处的黑金色细鳞越来越明显,也幻化得越来越大片,他的长发在他背后幻化出狰狞的长颈怪兽模样,缠绕在一起,口里发出可怕的叫声。

这样一副诡异的图画,背景又是狂风呼啸,乌云沉沉,汹涌翻滚,让人不禁寒颤。

恍惚间,我印象中华丽高贵的玛多,变成了一个极可怕的怪物,头戴紫宝石暗金皇冠,发如泥垢粘滞恶心无比,通体是恶魔的黑色,鳞片上反射着闪烁的金光,他的面目又凶恶又丑陋,像最粗糙的龙头,庞大的身子又黑又壮,难看极了。

背上有黑色骨翅,四肢也变成吓人的利爪,上身还有极骇人的连翼,张开巨大的双翼,能够遮天与避日,鼓翅而起的飓风,能够飞沙与走石,将黑暗与绝望带给大地。

我困难地眨眨眼,还好是幻觉,玛多华丽如昔,贵气逼人。不过,我实在是太看得起自己的魅力,新任魔皇陛下对我这个小女子的兴趣远远超出对那块晶莹如白玉似的白狮子镇石的,虽然那上面染了一点红色,只要不仔细瞧,完全是可以忽略的。

瞧他愤怒的样子,大约是气得不想记得自己曾经做过地蠢事。只要头上还长有双眼的人。都知道这位被尊为珀格修斯的魔皇陛下,是何等珍重那头被锁在迷雾沼泽地里地白狮子。而我这个坏他好事的人,不知道他是要抽我地筋还是活剥我的皮呢?

达菲斯昏迷未醒。我从前都是尽量避免自己的狼狈样子出现在他面前。我想着自己可能要倒霉,暗暗瞪了眼那只臭鸟。要不是它拖拖拉拉,怎么会引来玛多?

玛多终于从愤恨得想当场捏死达菲斯的冲动中,冷静下来,他收敛释放出的怒气,面无表情地看着我。同样温柔亲昵地声音里有说不出的可怕:“哈哈,庄庄呐庄庄,你说我该把你怎么办呢?”

我瘫软在地上,连傻笑都不能够。.[奇Qinkan.net书].身后就是城门紧闭的联盟城,据了解,不是里面的人不出来救我,而是我们周围都弄了个结界,非神魔界大将才有实力可以窥见。所以,我只能自救。

虽然知道法器的重要。但我看玛多的实力并不需要所谓的五样神器,他抢它们做什么?

若夺得萨冬曼提斯的神力,魔族大军就可以冲破本王设下的禁制。自由进出神魔大陆,真是个猪头。连这也不知道!

我奇怪地反问它。魔族大军不是已经进入奇亚大陆了么?小麻雀咬牙切齿地回答,那些魔族一旦进入大陆。轻易不能返回魔界,他们地战事补给不是在大陆上抢夺取得,就是靠阶段性的军需补经。

魔族们想要再回魔界,除非由这边的高层魔族主持大型空间魔法阵把他们统一召唤回来,也就是那些进犯奇亚大陆地魔族,属于有去无回的。这种超大型魔法阵非常地消耗神魔地法力,当初玛多率魔军冲进奇亚大陆,大约耗损了自身三分之一地实力。

如今玛多吃了一记败战,就把他老子给绞了。按此分析,他必定好大喜功刚愎自用,性情与行事就同从前认识的玛多殿下一样。他需要更多地魔兵、更强的法器还有更多的粮草,需要伟大的军功事业来衬托他的自大,所以,他要借用惊世之锤,他对迷兽王志在必得。

“原来是众神之主阿顿.赫里斯降临魔界。”玛多欢喜地叫起来,“多年不见,陛下长脑子了呢,懂得随时隐藏自己的气息,懂得耍阴谋诡计,陛下不是说这是神族不屑于此等卑劣之术,希望光明正大的挑战吗?”

本王堂堂的众神之主,万灵之父岂会使这种下流招术!珀格修斯公主殿下不要含血喷人!

玛多其实是个极为奸诈的主,在小麻雀被玛多气得出言反驳时,暗中,他的爪子已经划破我身上的光辉守护,眼看那团黑气就要侵入我的眉心,我却一动不能动。

卑鄙无耻!在这万分危急的关头,小麻雀拍拍翅膀,左翼一拍,玛多的攻击嘎然而止。我们的胜利是不全面的,他转而右手两个指头捏住了软成一团的达菲斯:“呵呵,陛下的修为这么多年似乎没有什么长劲呢。”

小麻雀不为所动,小小的身体挡在我的面前,散发出无穷的金色光芒把我笼罩住,挡掉玛多那无空不入的黑雾:喳喳,珀格修斯公主殿下的手段一样幼稚可笑!你手上的算什么东西,只要她没事,卡洛真言你永远拿不走!卡洛真言,真是俗不可耐的名字!”玛多嫌恶地甩开不知还有气没有的达菲斯,他的手上不知什么时候捏住了白狮子,轻轻一揉,白玉晶体化为粉雾,消失在空气里,然,眨眼间,粉雾又凝结成原状的狮状晶石。

他要出手了。

这时,小麻雀的双翅瞬间变大,飞速地长出白羽毛向前卷曲,把它瘦小的身体整个卷起来,包住鸟头还有那三根金翎,然后忽然张开,不知道怎么回事,它全身的羽毛全都幻为粉末,飞落在我的身上,慢慢地金粉渗入我的肌肤,然后,莫名其妙地,我流失的法力回复,全身充满了力量。

喳喳,珀格修斯公主,本王就请你尝尝俗不可耐的东西,拥有怎么样的力量吧!用封魔法杖!化形!

我一跃而起,神经紧绷,此时此刻特别害怕,因为玛多的强大实力,全身的血液又隐隐兴奋地奔腾呼啸,手上封魔法杖金光万丈,因为小麻雀已整个地化为金雨与金光注入法杖之端,大战一触即发。

“咯咯,阿顿.赫里斯,你这点力量能封印本皇一根头发丝么?”玛多猖狂地狷嚣。

喳喳,固然不能整个封印你,但要锁住你进出奇亚大陆一段时间,本王还没有办法么?群魔无首的魔族大军在审判之剑的持有者能坚持到几时?

玛多毫不在意地耻笑:“你以为你能能锁住本皇几天?不自量力的东西!”

“咭咭,如果加上我呢?”达菲斯迈着极为优雅闲适的步子,手心向上,托着眼中冒出金光的白狮子,缓缓地走向玛多的后面,与我同一条直线的方向上。

我顿时放松不少,心里暗喜,若不是玛多的自大与盲目自信,他怎么会把昏迷的达菲斯视作脚下的蝼蚁随手甩掉不高兴自贬身份处决掉呢?而达菲斯的本性跟玛多也有些相似,他自视甚高,从来都是只有他拿实力压人,什么时候被人鄙夷过?

珀格修斯!有萨冬曼提斯加入,你不怕失掉另三分之一的魔力,最好不要动手!

“咯咯,萨冬曼提斯能拦住本皇么?你还是回头问问你亲亲可爱的小主人,她是不是愿意永远呆在迷失空间做你的奴才比较好!”玛多撩撩紫发,按步当车,摇曳生姿,走到我面前,轻轻地一口气,小麻雀自以为牢固的金色壁垒,喀啦啦数声,化为泡影。

你、你、臭鸟惊讶得说不出话,连达菲斯周身的气息也颤动了一下,而我看那穿着繁花锦缎的华丽贵公子,无奈地摇头,直觉就知道玛多没那么简单,刚刚的兴奋被漫延的恐惧无穷地压制。

我把亚克罗斯奇迹的钥匙扔给快要贴上我的身体的玛多,抓着那把古铜钥匙,不用念诀惊世之锤旋即化出真影,他哈哈大笑,邪气的双唇轻触我冰冷的脸颊,这个魔头的唇原来也是柔软的,他说:“可爱的庄庄,不要忘记我们的约定哦。”

你干嘛怕他?大不了两败俱伤!这没大脑的宠全然忘了它所知的珀格修斯实力,是数千年前的小女孩,未成年的小魔龙与成年的魔龙皇怎么可以相提并论?玛多的天赋与实力,纯不亚于任何一个上古神祗。

“庄庄那么聪明,你这只笨鸟怎么就没有学到一点点呢?”玛多大手一挥,几个被魔化的联盟铁匠拿着惊世之锤,无情无欲,无动无波,无声无息地消失在城墙里面,他回头对我讨好的一笑,妖娆之极:“心软的庄庄,本皇不会做让你不开心的事哦,期待我们下一次相见,你会投入我的怀抱呢。”

9-2 神器之争 8

9-2 神器之争 8 玛多说我心软,我就明白这个高度危险份子不是我所能对付的。

也许从很久之前的约定开始,他就已经猜到我的算计,他知道我在利用他保护我自己,他知道我打算把数万的五族罪民推出去充当魔族怒火的炮灰,他知道我最后必定心软多年成果最终为他人作嫁。

只不过,这个人仍愿意花这么多年陪我玩这种无聊游戏,不得不说,世事奇妙,魔心难测。

你不是说你要让轻谩你利用你的人后悔?刚才多好的机会,盛怒中的珀格修斯一口火就能让他们永生永世永堕魔道,你不想报仇了?这座城里有多少能工巧匠,这下全成了玛多的禁脔,还把惊世之锤贡献出去!你知不知道这会害死多少人?我以为你和玛多合作攻打奇亚大陆只是说说而已,看你这么尽心尽力给他准备钱粮武器,我就觉得奇怪,难道说,你一开始就是这个打算,背叛光明神祗要跟魔族合作到底?

被嘈杂的声音吵得头疼,我不耐烦地骂回去:“你以为我像你一样不长人心,这里的人不是人?”

以最小的牺牲保全更大的利益,你不是常这么说?

我狠狠瞪它一眼,再骂:“可是在我眼里,这里的人和外面的人没两样,同样该死,他们可以活下去可以活着,为什么这儿的人不可以?我偏要奇亚人后悔!”

一根筋抽的,跟你没话说,气都给你气死!小麻雀愤愤不平地嘟哝着,以前也不知道是谁,吵着嚷着要报复这些心怀不轨的人。还说要把他们第一个推上战场,女人心变得真快!你说什么?”我眯起眼,仔细地盯着小麻雀。一字一顿地说出自己向玛多妥协的根本原因,除开顾忌玛多的强大实力。我不舍城里会笑会闹地人们,他们尊重我,爱戴我,若然有机会,我自是要保他们周全。只要活着才有希望,其他的真的不算什么。

“那些人轻贱生命,只知道终日争斗相互倾轧,真是死有余辜。这儿地人艰难挣扎只为在魔族之地换取生存的一席之地,谁有这个权利剥夺他们地努力?我告诉你,不要说我不会让玛多灭了他们,就是你,要是敢动他们一根手指头,我会让你知道什么叫做后悔!

朝令夕改。我才没那么多空!小麻雀抖抖翅膀,用嘴喙整理细小的绒毛,故作惊讶地提醒我一个盼望许久却一直不敢奢望的希望。它说:“你打算终老此地再不回奇亚魔法大陆了?那敢情好,你一个人在这儿过吧。我和达菲斯要回去过正常人的生活。”

我简直不敢置信。

多少次梦里。我都回到玻格里东大街的小院子里,午后地阳光温暖而灿烂。给人一种悠闲而慵懒的舒适享受;或在归来去山脚的白果树林里,或于金辉闪闪的落日峡谷,或是那条又长又宽的森林大道,甜蜜的,酸楚的,快活的,难过的,种种过往在夜深人静时,总会在心中思之再三,慢慢回,在我那点可怜地回忆里,人来人往,花落花开,繁乱纷争,慕然回首,只觉得自己仍想见到那个人,问一句为什么?

“走吧。”千万个疑问与不肯定,最终只化为这普通的两个字小麻雀是个不会看人脸色的呆宠,它讽刺道:舍得你背后城里地人了?瞧你那副义薄云天的傻样,你这自私成性地家伙也想要保护人,才是让人笑死。.奇∨書∨網.。。

我默默地看着它,这只臭鸟跟我从来没有一丁一点地默契,冷嘲热讽,尖酸刻薄,都说情侣兽是心上人的另一半,难道我在他心底就是那样子地么?

“我能护他们一时,并不能护他们一世。你以为我想改变什么?”我平静地分析,有我没我他们那么多年不也坚持下来了?为免除不必要的麻烦,玛多是有可能把他们统统魔化,但那样就会失去惊世之锤打造出来的兵器;要是他们在这样牢固的城堡、这样有用的联盟契约上,还被统统魔化消灭,只能说是命,我在与不在,都是同样的结局。

你、你这混蛋!刚还想说你吃了这样的苦头,总该学会点什么,还是同样的没心没肺,只顾自己,活该!

“我没心没肺?我从来没有否认过,不像某个神,许给别人一个大饼充饥,还不许人说那是个纸画的。”

你、你!我是众神之主,他们都是我创造出来的,为我奉献牺牲有什么不对?

“对,当然对。萨冬曼提斯的神力你吸收了多少?”不会加入到我和小麻雀的绊嘴中来的,他也没有那么好的良心把联盟里的人带走一部分。

养好伤后,用卡洛真言上蕴含的庞大神力打开了通道,在两只琴瑟兽的牵引下,我们眨眼间就回到奇亚大陆。过程之顺利,法术之简单,简直就是在嘲笑我们长久的努力是个大笑话。

我看看了四周,干净的黄土道,整齐的山树,宁静的夏日午后,景色很安谧,空带着丝丝的甜意,这么悠闲自在的地方,除了陌生还是陌生。

“呆鸟,水平不咋地,你瞧瞧把我们带哪里了?奇亚大陆怎么变得这么热,像夏天一样闷热得让人难受这种炎热勾起我更深远的记忆,我的精神不觉一震,想到再见我的亲人朋友,我熟悉的城市,不觉更开朗:“哈哈,不过,我喜欢!”

无聊,热都热死了,怎么会搞成这样,比迷失空间的气候还让人受不了。

“我去讨点水喝。”

运气不错,我们在这样的地方碰上一间小杂货铺。小铺老板是个奇怪的人,可能是上过战场,看得到的地方都是皮肉外翻地白白粗疤。瘦扁的身子骨,手脚不怎么灵活。空荡荡地挂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粗布袍子,就两只眼睛还算有神,还会直勾勾地看人。

起初他眼中有惊艳,之后则沉思怀念,这是我回奇亚大陆碰上地第一个人。好奇心难免重了些,暗自揣测,他大约是想起他丧生在战火中的小情人了吧,即使是身有缺陷地丑人陷入真爱,坚定而执着,那抹思念的温柔也是让人见之难忘。

看了札记上的地图才知道,现在的奇亚大陆上只有一个大国,名曰暴风帝国,曾经的拉夏、司月、威顿、燕不归统统归入了帝国地版图之内。帝王名为卡姆.帕欧罗,这儿是暴风帝国的边城,曾经的燕不归尽头。四周都是高大的山树,一条名为平安大道横贯大陆中心地带。直达暴风帝国的中央城堡。曾经的思图尔嘉通神塔。

真是超大手笔。

铺平中贯大陆的这条大道,要花去多少人力物力与金币?如果是在和平时期。怎么说都是意义重大,但是在大战期间干这种劳民伤财的事,一定惨遭世人唾骂。想起札记上记着的事情,我暗暗好笑,那个人每天呆在那个最高顶展望这条平安大道,难道是想在第一时间看到本姑娘出现?那他也未免太过神算,连臭鸟都不能肯定这样地空间置换魔法后,我们落脚的确切地点,这条大道和那座通神塔之间的关系,巧合吧。

不过,下一秒就知道不是。

我在平安大道上东张西望地瞬移,大道两旁有不少新发达起来地城镇,热闹非凡,完全不受魔族入侵的影响,不少地商家都在卖魔兽晶核,魔兽地皮骨,还有受过光明祭司洗礼的魔兽宠物蛋,炎炎烈日下,人们高谈阔论,神情之中充满幸福与满足地味道。

那四个人,收敛了煞气与傲慢,就这么突兀地守在大道的某一处。他们的脸上仍带着少年时期特有的微笑,或内敛,或狂放,或优雅,或邪气阴柔,站在拥挤的人群之中,绷着脸,皱着眉头,不耐周围的喧嚣与惊叫,然,乱世英雄的光环是无穷尽的,众人驱之不散,反有越围越密的趋势。

我一见他们出现,哪还管其他的,一个飞纵就赴到他们怀里去,嘴里大叫:“普列,优,亚斯,米芳,我回来了,啊啊,我想死你们了。”

“你这个死没良心的家伙,想我们?说得倒好听!”普列大约是第一个跳起来接我的,我们两个紧紧拥抱在一起,我激动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普列呢,不停责怪以为我永远都不愿意回来。他要是不那么地用力抱我,不那么起劲地揉个没完,个头要是没那么高,也许我会更感动也说不定。

米芳笑吟吟地与我两两相视一会后,终于还是激动地抱住我,用力地拍我的后背:“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重来复去那四个字,完全看不出是那个曾经用犀利言辞侃侃陈述由浅入深擅于设言语陷阱的博学者,当然就更不像是掌控如此庞大帝国的宰相,我是不会介意他此刻的木讷,因为我和他一样激动得不能用更多华藻的词句诉说自己此时此刻的情感。

轮到亚斯时,这家伙周身漂浮着淡淡的药香和神殿里独有的香料味道,非常好闻,我抱着他的腰都不想动了,我夸他是个药香帅哥,算是回应他对我的欢迎词:“面色红润有光泽,看起来没吃什么苦,不错,孺子可教;这身是什么东西,破破烂烂毫无美感,啧啧,回去好好给你刷刷。。。又开始摆弄他那套表里不一的优雅论调,我讨饶地跑到优这边,伸出手臂想要优主动一点,可是这个阴沉酷哥动动双手,唇瓣也不停抖动,明明看到我激动得要死,却死活不肯抱我一下,带着疑云,我回头看看其他三个,他们挑眉抬眼就是不表示,我只好主动点冲上去抱优的腰。

可想而知某人身体有多僵硬,我有点不爽,埋在他的胸前用力拍他:“优,干嘛啦,难道你染上亚斯的毛病嫌我身上有病菌不成?”

良久,优闷闷地声音才从我头顶传来:“我杀了很多人。”

“切,你有我杀得多么?本姑娘出马,魔兽大军那是成片成片地倒下,杀得我都要打呵。。。”

我是实话实说,我身上的血腥味十里外都能闻得出来呢,优身上那点算啥子?再说,我哪有那么娇贵,闻不得人身上沾上的血味。

优这家伙大约是不忍心听本姑娘的斑斑血泪史,两只胳膊把我勒得死紧,硌得我的后背那个痛,这可怜的娃,心思埋得太深,又过于阴暗,难为了。我很理解地轻拍以安抚:“别自责了,我这不是回来了么?那边其实蛮好的,我没吃啥苦头“你这呆子就是受再大的罪也不会跟我们说。”

“哪有啊,”我捏着嗓子用鼻腔发音,多年未施展的撒娇神功再现威力,“优,陪我逛逛吧,这儿有很多有趣的东西,你们说,好不好嘛?”

他们笑得无可奈何,刚要点头同意,像是想起什么事,不约而同地发出寒气,把围观的群众驱走,只能三三两两地远远旁观,我猜到他们要干什么,不由得暗骂摆谱摆到我面前,找骂!

“你还想去哪里?”

我瞧也不瞧,眼神远远地略过他,看向远方,故作不知他的到来。

“还生气?咯咯,难得有件事能让你气这么久,不要闹了,先跟我们回去,我随你罚可好?”

说着,他还伸出手来准备握我的手掌,我狠狠地避开,动作之大让他再难掩饰错愕。

这个人不管穿什么衣服,不管处于什么样的局面,不管他的对手是谁,从来都是淡定而从容的,只在我面前多那么点温柔,那么点浅笑,那么点难得温度,然后,就让我以为我在他心中是特别的。

当然是特别的,耍我耍得特别有成就感嘛。

“非要我道歉了是不?”他笑得那样坦然,眼神中的温柔是那样自信,以为那样子刻骨的伤害道歉就有用,我情不自禁地从鼻孔里喷出一口气,不知是在嘲弄谁。他的眉眼与唇角,并没有留下岁月的痕迹,依然是淡漠如昔,眉飞之时睥睨众人,气势凛然而不可侵犯,帝王的高贵风华能让人不由自主地低下头服从。

我的神思散了又凝,在他不经意的温柔与永远的冰冷残酷间转来转去,偶尔才能听清他的淡淡的歉意:“是我不好。。。不论我是怎么样地气愤,也不该轻贱你的感受,往后都不会发生那样的事了。。。”

“不用跟我道歉。”迟来的阻止之语,我看着他的金发喃喃地说道,我梦里想见的人是他吗?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庄庄,不生气就好。宫里收藏了很多的图画,按你喜欢样式挂在长廊里。。。我也让人准备了你爱吃的蛋糕。。

“你不用对我这么好,也不用跟我道歉,”无视他理当如此的淡然神色,我笑着回答他,“我摔坏了脑子,忘了很多事,真是抱歉,我不记得自己认识你这样高贵不凡的人。”

9-2 神器之争 9

9-2 神器之争 9 即便这位暴风帝国的主人,被我气得半死,依然用温柔而又坚定到不可思议的声音,说着言不由衷的话,他只是来看看老朋友。说完,让普列他们领着我回到帝国的中心,我想是从前的思图尔嘉城,可是,我所见的和从前极不一样。

我很明确自己未来的路,给那只臭鸟解开封印,寻回它的神力,再把魔族赶回那个与迷失空间相连的魔界。

可是,我不知道做完这些事之后该干嘛去。我一直惦记着回到奇亚大陆,却不知道怎么跟从前的朋友叙旧见面。分开如此之久,久得我都遗忘了确切的时间,怎么能苛求人人都不变呢?他们会有新的朋友,新的恋情,新的追求。

那么札记上记着的事,可以当真么?

我总是觉得不够真实,毕竟自己离开得太久。又想着必当如此,他们应该念我有如我念他们一般深刻。矛盾不已。

“庄庄,你在看什么?”

我其实什么也没在看,因为我所见的一切都是那么地陌生,我一点也不习惯周围有那么多的人,那么多的房子,那么多的阳光与绿树,我熟悉的是辽阔的金黄色麦田,熟悉的是清晨一起床就有几个黑老头的咆哮与怒吼,熟悉的是一座属于自己的城池充满干劲人人见到我尊称一声神使大人。

人人都在欢迎我回来,可是我老觉得我在做梦,没有回家的真实感。

我像是在出远门,等我和朋友们舒够旧情,马上可以询原路返回我亲手布置起来的房间。和那些又老又丑又黑的联盟人膑手膑足一手打造起来的城镇。

这些都不重要,我越看越迷糊,越想头越痛。恍惚间,脑中又闪过那张梦中熟悉地脸。不是灿烂的笑容,而是带着羞涩的担忧,他说他喜欢看到我快活时地模样。

我一想,对啊,我应该开心地笑。应该自在快乐,不论米芳他们怎么变,至少现下我们还在一起,这就足够了。等我解决了这些烦人的事,我一定要去找那张梦中地笑容,一定要问他为什么。

这样一来,我的脑子清楚了许多,疼痛不翼而飞,笑起来也不那么难过。

普列他们很担忧。见我不再动不动就开口说要回去迷失深渊的话,放心不少,见我能笑能玩。都安心地回去做事,他们其实很忙。唯一有闲的那个人。呆在通神塔上逗鸟玩,我又不乐意去看他。

所以。我开始蹦蹦跳跳地在王宫里探险,碰到过好几个熟人,都是当年跟着普列他们混的世家公子哥儿,如今都成了独当一方地高官氏族。

比如说暴风帝国的君主,卡姆本来是不在这片王宫里的,他们说他还住在风之王都的王宫里,只是偶尔有重大事件发生的时候,才会来这儿与人商量解决问题。他看到我的时候,特别惊讶:“你出来了?”

我笑眯眯地点头,跟他大声地打招呼:“哈,卡姆王君,我们很久没见了,很高兴看到你。。

他有点无措,有点狼狈,收起惊愕之色后,淡淡的威严流露在一言一行中:“本王以为你会恨。。。在这儿住得习惯吗?”

我抬着头,眯着眼,这儿的天气为什么总是这么好,很刺眼呢。

“很好,我最满意这里的饭菜,很久没吃到这么好吃地东西了;这儿的床也很舒服。..。。”我像是逮着人聊天的话瘘子,抓着卡姆滔滔不绝,直到某个人铁青着脸,他从高塔上瞬移到我地身后,不知忍耐了多久,他还要继续忍耐下去卡姆像是被他欺压许久,终于有机会出口恶气,便耐着性子面带笑容侧耳倾听我的唠叨,说这儿和迷失空间里是多么多么地不同。

最后还是卡姆忍受不住三个人之间地压力,首先屈服。他走后,我又回到一个人在王宫里瞎逛地无聊,这儿的人被训练得很好,不仅行走无声,而且随叫随到,更不会有嚼口舌地不知趣人。

王宫里阿猫阿狗的本就没几只,从那以后,来的人更少了。普列他们来了跟我说不上几句话,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他们可没那胆子把我带出去。

倒不是不能出门,而是自己犯懒,心中又害怕,这陌生的一切我何时才能熟悉起来?他们安排的这个房间我其实很满意,一桌一椅,一布一鞋,连打开窗子的地方所见的风景,都跟迷失空间里的一模一样,蓝蓝的天,白白的云,金黄色的麦浪一波又一波地起伏着,能够带走心底的迷茫。

不能不说,某人心思细密,温柔体贴不减当年。

然而,他越是温柔可亲,越是含笑不语,我越是防备得他厉害,当年也是这个样子,他就把我耍得个团团转。

想来想去,最好的法子就是避开他,我拍拍脑门,我该去找找我家双亲了,不知道他们搬到了哪里。记忆里温和儒雅的父亲和婉约柔美的母亲,他们可曾得到我已返乡的消息?那个明明坚强的人却净日流眼泪的母亲。

心念一动,眨眼间我人已在千米之外,往南还是向北?

把自己折腾得气喘吁吁,除了顺手打了两只魔兽外,啥也没找到。归来去山峰上空无一人,灰尘都积得有三尺厚了;来去小镇已然扩大无数倍,再也找不到曾经的香飘四溢的大街;风之王城的高大城墙早已拆毁,没有内外城之分,人流如织中,找不到回家的方向。

我只能迈着酸软的步子,走进就近的一家饭庄,让侍从生送几份招牌菜,便趴倒桌上犯迷糊。

“给你们长长见识,我这套铠甲是小安大师的成名作。他可是大陆上唯一一个能制作类神器的匠师!”

“这有什么,我还跟艾尔塔大人握手了呢,面对面。”

“说说。艾大人跟你说什么了?这顿饭我请了。”

“嘿,也没有什么。我们村子被魔兽攻击,艾大人正好策马而过,他救了俺们村子百十号人,俺就是其中一个。。。”

“切大人对每个人都说那句话,不要放弃。臭显摆。”

“他是假地,我却是真的,跟你们说,昨儿个我见到了最美精灵王!风姿绝然,宛若神祗现世啊。”

“在哪儿,在哪儿?”几乎整个饭庄子里的人都围到那张桌子旁,让店老板把最好地菜最好的酒送予那个幸运儿。

“多谢。昨天在希望森林,精灵王司葛儿与一个谁也没有见过地黑袍法师大打出手,在不远的地方。躺着一个满身鲜血的赤裸精灵美女,奇怪的是昏迷的她还会浑身颤抖,不时地有闪电出现。我知道那一定是精灵王心爱之人。我有心想助司葛儿王一把,但是那个黑袍法师实力恐怖。若非司葛儿王出手保护。我已被那恶人杀死了呢。”

达菲斯真去找精灵女王地麻烦了,只是没想到司葛儿重新做回精灵王。兄妹俩个看来感情还不错,司葛儿和达菲斯对打,不知道谁会赢呢?

达菲斯应该会气疯吧,曾经的大陆第一邪法师竟被人遗忘。

“我这儿也有一则传闻,帝国风头最键的四大公,同时出现在燕不归的平安大道上,只为迎接一个少女。。

“得了,这都什么时候的新闻了,还拿出来炫。八成是那些人眼花了,四大公是何等尊贵的人物,同时出现只为一个金发少女,想想都不可能。”

“呃。。。是真的,我亲眼所见,那四位大公,耀眼出众,有如众星捧月一般呢。可惜没有人相信他,因为众人的注意力转向了饭庄里新来的客人。

一个相貌很像我父亲地少年佣兵,和一个气质很像我母亲的少女佣兵,我坐在墙角,当时正好举杯饮酒,看到他们两个,顿时呛住,咳了老半天才缓过劲。

返老还童?

非也,听客人们招呼,他们是屠龙英雄六公子的一双儿女,男地俊俏,女的柔美,继承了父亲地超绝武艺与母亲地仁厚之心,到处行侠仗义,小小年纪就颇有薄名,两人都在军中效力,在抗击魔族侵袭大陆的数次战役中,立下赫赫战功,难为他们从不恃宠而骄,仍能礼贤下士,也就是混于市井之间,跟贩夫走卒聊天喝酒吃饭。

“两位小英雄就住在玻格里东大街洛法府上呢,那可是很有名望地百年大家族,老法师云布隆斯曾经。。。”

听完旁人与有荣焉的解释,我张张嘴,嚼了一半的食物怎么也咽不下去。所谓近乡情怯不外如是,我家双亲有了新的期待,新的宠爱子息,我不在是他们最在意的独生女,心里真是有说不出的滋味。

这种感觉,就像本属于自己的东西,在顷刻间被人硬生生地夺走,而且还不能去抢回来的那种,这种独占欲的心情很特殊,只有我这个还活在当年的不成熟的家伙才会如此在意。

有种被众人遗弃的深切失落,我苦笑不已,他的安排真是滴水不漏,除了回去他那里,我

原来真的一切都不一样了。这片重建的大陆完全找不出一点与记忆里相似的地方,那条叫做玻格里东的大街还能保存下来,真是神迹。

那些人还在赞美那双年轻的少男少女。

“洛法家真是人才辈出,神眷荣荣,长一辈的轰轰烈烈地摧毁威顿龙族的惊天阴谋,小一辈的就出了两个神使,呃,虽然其中一个是假的,但是谁也不能否认水悦大法师的天赋何等出类拔萃。”

“你这就没意思了,说那爱慕虚荣的骗子做甚?要夸也该夸那个被这个坏女人逼下深渊堕入魔道的真正神之使者。”

“那个六公子的大女儿,拥有四大族信仰神的认可,龙王神、格拉曼提切古神、兽王神、曙光女神,寻常人只得一个就已了不起,她却独享四大主神的眷宠,真正天生的神之宠

她是同时进入过五大众神神殿的神之子,解开龙族、兽人族的神殿封印,找到过布拉密斯神泉给矮人族解除了厄运灾难,

她还得到四位神使王星的承认,五星神谕的奥秘原来竟由这等奇女子解密,若非她的大度与公平,我们还不知道要受多少年的苦难呐,偏偏、偏偏。。。给人害死了。

不知道吧,这么一个屡屡给人带来奇迹的人族少女,却历尽坎坷,就在要与心爱之人共浴爱河的时候,本该享尽世间最繁华荣耀的光辉生命,被一个该死的坏女人害死了。

她什么都好,英雄侠气,侠肝义胆,侠骨柔肠。。。就是心地太好,天性不忍见血杀生,就连对水悦那样屡次致她死地的贱女人也一而再再而三地放过,年纪轻轻地就香消玉殒,带走了神谕中的希望我听得津津有味,那段风云往事被扭曲之后,竟变成了人口争颂的传奇故事,真是奇哉怪也。

正在这个时候,只听得某张桌子蓬地一声巨响,环室一望,那个应该是我的弟弟的少年拍碎了那张桌子,站在一脸无奈地少女面前,愤愤不平:“她才没有死!她会回来的!她一定会回来的!”“是,那是,如此深受眷顾的神之子,一定能带着卡洛真言脱离魔道,返回大陆,继续她未完成的使命。”

喳喳,你吃饱没有?本王快饿死了,快去给本王弄晶核!真是的,这种骗人的故事有什么好听的,就你这样还忠君爱国呢,骗死人不偿命啊。

我拍了它的脑袋一下,小饭店里流传的八卦消息,才是最最有趣的,它根本不懂个中趣味。

哦哦,有乐子看了。

我也知道了它在说谁,本欲结账走人,摸口袋时才发现自己的口袋里还是没有带半个铜币,免不得要吃一顿霸王餐。

“你们看,那个臭女人来了!”

“她还有脸出门!大家伙儿,上啊!”

“这个不要脸的贱女人,打!”不止是饭馆里聊天聊得热火朝天的朴实之人,还是路上规规矩矩的行人,街道边的商人小,贩,看到那个女人走过时,无一例外大胆地唾弃、扔杂物,我旁边桌子上少了装菜的盘子与切肉用的刀具,乒乒乓乓好不热闹。

明知打不到那个人,伤不了她,也要为传说中为她所害的真正神使出气,等到她生气发怒时,人们远远地避开,眼神鄙夷,视她为洪水猛兽。

混得这么惨,我都不得不同情她,也不满那个她的心上人艾尔塔对她的漠视,怎么说,她也是因为他才走到今天这一步的。

旁人愤慨的议论声很快解除了我的疑虑。那位依然风光霁月的艾尔塔,之所以得到无数人的同情与原谅,盖因水悦的胆大与不要脸。

据说某年某月某个美丽的夜晚,水悦忍不住满腔爱意,便对人人称颂的如清风如明月般优秀绝伦的艾大人伸出了罪恶之手,下药迷奸造成既定事实后公之与众,从而达到胁迫正直仁厚的艾尔塔娶她对她负责的阴险目的。

我情不自禁地喷饭,被逼的无奈,厌恶的憎恨,满腔爱火的无处宣泻,不择手段的设计,故事里的两个冤家不知怎么样相互折磨呢。这么毒的招,不知道是哪个家伙想出来的,艾尔塔和水悦没有被他们逼疯,真是心志坚强。

9-3 封魔师 1

9-3 封魔师 1 外面的闹剧还在继续,我这边也出了状况。

看着收钱的侍应生,我笑得极为尴尬。迷失空间里是以物易物的,晶石宝玉之类的还不如一个土豆实际,最好带着一把晶石走在城里,回到奇亚大陆我还没能改过惯性思维,一时之间都想不出什么应对的法子。

“呃,再给我来瓶酒。”我硬着头皮吩咐他。

这个侍应不卑不亢地伸出手,他的动作天经地义,既不无礼也不踞傲:“法师大人可有粗劣的晶石、魔牙,只要些许即可。”

不是个普通的饭馆。

我再笑,聪明人总是做聪明事。我点点头,取出一颗新打的青色魔核递过去:“麻烦了。”

侍从生的气息渐渐不稳,变得极为粗重,片刻前沉稳与和气不翼而飞。他捧着那颗青色魔核,像是陷入魔怔,半晌没有反应,在他眼前挥手再挥手,才把他的魂儿招回来:“封、封魔师。。。尊敬的客人,请您稍等,我、我去请老板来。”

这时候,饭馆里已有人注意到侍从生的失态,他们的好奇心很重,从口水飞溅大聊八卦即知。我并不想惹人注目,尤其在那两兄妹还在场的情况下。

拦住他询问有什么问题,是否这颗晶核有问题?如果是,那我就拿回来,等到天黑客散后发信号让人来接我,虽然这样子做会有点丢脸。

侍应生很激动地摇头,摇得像个泼浪鼓,生怕我拿走,小心翼翼地把魔核收在手心里。离我数步远,说:“封魔师大人见笑了,这颗青隼结成的魔核色泽之纯。品质之高,在市面上都难得一见。我只是怕小店兑换不出那么多的金币给大人。”

“无妨,”我哑然失笑,这颗魔核在他眼中是个宝,在臭鸟嘴里是不入流的食物,嫌它难吃才留下来的。我说道:“也不用请示你家老板。随便给个数就成。”

“这、这怎么可以!”这个年轻人很有骨气地挺挺胸膛,骄傲地宣示:“我们艾尔塔佣兵公会从来不占客人便宜,大人您稍等。”

兜兜转转又回到这里,记忆里那栋昏暗温暖热闹喧哗地工会饭堂,现在已改成了客来客往的大饭馆。若有所思地望了望窗外,那个可怜的女人还站在那儿,等着那抹不可能回来地影子,抿了一口酒,曾经那么骄傲的人。何苦为那么个不爱自己地人弄成这样?

摸弄着手中的杯子,当年的事谁是谁非,谁对谁错。岂能只怪她一人?对不起我的人多了去,就算要赎罪。这么些年也该够了。连自己都记不拎清的事儿,折磨着她有何用?

看她一声不吭。默默承受那过火地责难,满身凄苦,若风中柳絮,坚定如昔。不知道为什么,想起很久之前被遗忘的事,起初我是喜欢过这个天资过人的小堂妹的。那个时候,她生得粉嫩嫩的,可爱得像个小芭比娃娃,极小的时候就用那奶声奶气的声音哄得府上的长辈乐不拢嘴。

她那样聪明那样可爱自然是众人的焦点,很早以前,她关注地视线并不在我身上,是府上其他叔叔伯伯家的小孩儿,是学院里的骄子,是王宫里地王孙,是大陆各地的天才,当时地我,与她真是一个地一个天,本该没有这么深厚负面情感地。

她本应该一路顺风顺水,她有那样的才能与骄傲,不知为何却偏离了那辉煌地人生之路。..让我想想她对我有敌意是在什么时候?我记得清清楚楚,因为艾尔塔的一句夸奖,把我和她推向了陌路的陌路。好笑,当年的莫里巴斯卡是什么样的狠角色,艾尔塔又是吃什么长大的,怎么会在水悦面前夸口一个小孩子,这个小孩还是导致莫里巴斯卡倒台的导火索。再喝一口酒,喉咙苦涩极了。早该想到的,早该想到他的手段,只是没想到这么早。

我怎么就这么简单地钻了进去?

也许我内心在嫉妒她的美好,所以不论那个理由多么荒唐,我有了理直气壮的跟水悦较劲的理由,智谋无双,算无遗漏,狠毒无情。。。真正从头至尾不过是一个局,要是他没有被局困住,如今我又会是什么样子?

再大口喝下一杯酒,好你们五个臭混蛋!你们不要我跟艾尔塔那混球接近是吧?咯咯,我笑得极为开心,告诉换钱过来的侍应生,我要这儿住一宿。

我相信,那个对消灭魔族执着责任大义的人,一定会亲自赶来挽留请我为大陆事业尽一份力量,毕竟像我这么能干的高级封魔师,不多见。

模糊的醉眼之中,我似乎又想起自己对那个清冷贵气的精灵会长的孺慕之情,酸酸又涩涩,曾经,我们之间或许会有故事,他死了又活岂不是对我的最大讽刺?如果他就是那个梦中的人该多好,我就有百分之一百的把握能把他们气死。

“住手!你们让开!那个混蛋艾尔塔,自己娶的妻子受欺凌,他也能装聋作哑不闻不问吗?战鬼,你给我滚出来,她是你们会长大人的夫人!轮不到你们折磨她!”

一个如珠如玉般的年轻法师,对着水悦所站的位置施放了恢复术,柔柔的白光瞬间消除了那些肮脏的狼狈,水悦没有任何反应,只是痴痴地等着某个人。我嗤笑连连,为水悦的愚蠢。

年轻的声音转而劝那根柱子:“水悦,你等他做什么?等他做什么?你这样子岂不是称了那些混蛋的心,就算你有错,这些年你做的也够弥补了。”

闻言,我不禁对这个女子多了几分钦佩,在一群盲目者中发现一股清流。多么难得。模糊模糊的却看不清楚,我想我是喝多了。

“卡布奈特神官,你不是小妹的好朋友吗。怎么可以帮这个坏女人说话?她一点都不值得人同情!”

我想我是真地醉了,有些东西应该是听错了。卡布奈特。曾经那个天真的优雅少女,已沾染了灰色的真实呢。你们两个都被那个混蛋洗脑了!他什么样地人庄庄清楚得很!”卡布奈特揽住水悦的肩,让那个可怜地人扑在怀里流泪,哭她的委屈与永远不可能回应的爱情。

她冷冷地扫了那两个出色的少男与少女,用一种极温柔的音调怀念地说:“庄庄地心地最最柔软不过。假如她见水悦这般受苦,也会不忍心。你们两个,要是有她一半的宽容大量,境界早提上去了!”

说到后面有些声严色厉,对水悦到是和善,说要带她回去,水悦摇头,脆弱得像个被抛弃的流浪小猫,她说。艾大人每年的今天都会回到这里,这是她唯一能够见到他不被驱逐的地方。

我默然无语,窗外的人也有不忍。这样痴情的女子世间又有几个?她的所行所为,无一不符合这个世间的潜在法则。她本是个妙极地骄女。却得不到成全,岂不是大大的遗憾?

“别傻了。他们没一个好东西,把我们这些人握在股掌之间玩弄,你还想被骗几次才甘心?!”

“他要是愿意再骗骗我,我也高兴。我这么努力修炼法术,就为了让他还能记着可以把我也安排进战场。可是,为什么他就是不肯,为什么不肯?”

“莫要再为那个混蛋流眼泪了,你的心会受不了地。”

“不会的,我不怕心碎。她被骗那么多次,还不是照样开心?我也能做到地。。

“你不是她。”我天生冷漠,对那个人没那么多感情。我默默地为卡布奈特注解,情之一事,何解?无解。“是啊,我不是她,我永远也变不成她,在他心里,她总是最好地。我说的都是对她地诽谤,她那样完美,聪明勇敢有侠气,我怎么可能变成她。。。呵呵。。

水悦的声音像是在哭又在笑,神伤得让人纠心落泪。我猛地一拍桌子,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打着酒嗝推开人群,扑通一声从窗子旁倒摔下去,我不以为意,手脚发软,努力了三次才从地上爬起来,挺胸冲那两个呆愣的人,用手指着骂道:“哭什么哭!丢尽洛法家的脸!嗝。。。水悦.洛法,嗝,你太没用了。。

“啊!”对方的尖叫声把我昏昏的神智弄得更迷糊,她在喊:“为什么?为什么你要回来?你这个魔鬼,为什么总是阴魂不散!”

“庄庄,庄庄,真的是你么?你回来了,你终于回来了。。。”卡布奈特的激动我打着酒嗝应对,对水悦的咒骂,我却有种久违的熟悉感,这才是记忆里的骄傲蛮横的水悦堂妹,哭哭啼啼的样子真是难看呢。

人群开始骚动起来,一阵冷风吹来,我稍稍清醒了一些,刚刚自己干了一件很白痴的事,只因为不忍再听那个悲情女子的哭泣,我竟然就这么自动曝光,还是一个女酒鬼的形象,看看那些人两眼发亮蠢蠢欲动的人流,真是大麻烦啊。

“庄庄!”一声饱含感情饱含痛楚的男音,穿过重重人影,跳进我的耳里,眨眼,一个微凉而又紧致的胸膛将我抱住,充满男性的悲伤气息。

我飞快地用手撞他,脱离后,以最快的速度从背后抽出法杖,做攻击状,醉眼迷朦中看不真切:“你、嗝,你谁呀?”

来人没有回答,只是站在那儿,我被他看得火大,酒意一上来,更不能克制自己的舌头不说话:“我、嗝,别随便搂搂抱抱的,嗝,我可不认得你!”

“忘了?忘了。。。那些事你本就不在意,是该忘的。一个大男人跑这儿跟个陌生女人谈伤心往事,他不嫌丢人我还嫌烦呐。趁着酒劲,没好气骂回去:“那就滚远点!嗝,水悦,告诉我那个混蛋在哪里。我去给他好看!敢欺负咱们洛法家的人,嗝、嗝,活得不耐烦了!”

我在那儿挥着法杖。大拍胸脯,说着大实话。可惜没人冲上来回答我的话,我嘿嘿一笑,拔地冲天而起,我的空间魔法学得可好呢,谁能追得上?他们不说。我自个儿找去,一纵一跃在高高低低的楼台间起伏,渐行渐远,我更摸不着头脑自己在何处。

轻轻一声叹息,有人抱起了醉卧荒郊地我,把我牢牢地守护在怀里,暖风徐徐,似在慢步,似在闲游。有种熟悉的味道,我很开心地抱回去,忐忑不安的心终于找到了依靠地地方。这个怀抱我离开得太久,也渴望得太久。我亦忍不住叹息。他是不是就是梦中的那个人?

贴在唇地吻又软又香,很温柔很甜蜜。带着浓浓的爱意与芬芳,我喜欢之极,很开心地张开齿间与他的舌不停地玩你追我逐的游戏。

我喜欢和这个温柔的人缠绵,他地吻给我一种珍视的幸福感觉,他能抚平我最深沉的孤单感,在这个陌生的地方,这恰恰是我寻找了很久的东西,所以,他要叹息他要起身他要离去我统统不许,勾住他的脖子用力地给他吻回去,我用我最真心的吻告诉他我的欢喜。

“这可是你自找的。”

我讨厌他地虚伪,明明不是君子。

可我喜欢他的温柔,还有他给我的熟悉感觉。

我仰躺在那儿,咯咯娇笑着把那个模糊地影子用力地抱住,不让他争脱,勾住他的脖子,双腿紧紧缠住他不放,整个人挂在上面,用火热地唇紧紧地贴着他柔软地双唇,不住地磨搓,不住地挑逗,不住地抚摸他滚烫而坚硬的肌肤,我喜欢流连在美丽地东西上的感觉。

他的铁臂把我整个地搂在怀里,那样大力似要把我整个嵌进他的体内,他整个地附上我的身体,重重地摔倒在弹性的铺子上,他开始用力地揉捏,用力地噬咬,重重地喘息声不绝于耳,他非常小心,在这场风花雪月的耳鬓斯磨里,他的温柔无处不在。

他纤细有力的手比艺术家的还要神奇,弄得我喘息不已,又是欢悦又是难耐,他便会浅浅的低笑,极为不怀好意,我本应该害怕,直觉就知道这是他的本性,他并不会害我,今夜他会让我快乐而难忘。

进入的时候,他紧紧地抱住我,用唇抚去我的痛呼,舔去我额上细密的汗珠,双掌在背后上下来回的抚动,减缓我的痛感,温柔而又细致的男人,我不由自主地笑起来,其实一点都不痛呢。我开心地抓他的后背,我喜欢他的颤抖;我咬他的耳朵,往里面吹气,我喜欢他的激动;我吻上他的胸膛,又舔又啃,我更喜欢他的笑骂声。

我就像在做梦一样幸福。

在极至的美丽与欢愉中,他激动得难以自制,我几乎听不清他说什么:“Youbelon

咯咯,我喜欢他的宣示。

他给我幸福,我也要让他快乐,我可不是个吝惜的情人:“I个人叫什么名字,我皱着眉头,怎么总是记不起来?他还是很开心,亲吻从下巴一路向上,吻过我的唇,我的眼,我的眉,吻去我的轻愁与孤独。

那个让我忘记忧愁的人?我轻喃:“匪。。

亲吻嘎然而止,叫错了么?我的眼皮很沉,我不能睁开眼睛看看这个被我无心伤害的人,我的身体酸软无力,但我不想让自己让他伤心,撑起所剩无几的力气,把他死死地抱住,双唇无乱一气地不停亲吻,想要找回先前的温柔,不要这一刻的冰冷。

有些力不从心呐,扁扁嘴:“讨厌。。。阿豫,我冷。”远属于你

个人觉得宝宝不会说Ilovy

9-3 封魔师 2

9-3 封魔师 2 清晨睁大眼的时候,高大花岗岩的窗台上,坐着那个小气鬼,曲膝靠在棱柱旁,身躯高大瘦劲,四肢光裸,繁花长锦从左肩斜挂,在腰间横系一圈,带着流苏的那端轻轻地拖垂下,他头微侧,目远视,金色的阳光洒满他的全身,似光之精灵在那美丽的肩头欢乐地舞动。

通神塔顶向东的窗口,有绚烂到极至的美丽阳光,有一个世间最尊贵最温柔最寂寞的主人,那本札记上关于他的形象描述,倒是恰到好处。

然,他是世间最接近神祗的唯一存在。

穿过那金色透明的光线,超越时间之河的混乱,他永远淡漠温柔,以洞察一切的睿智浅笑为特征,在一片世俗的繁华与悲惨,显示出他的无情与超然,于练达与愚蠢中,突显他的洒脱与高妙。他永远俯视世人,在巨大的,智慧的,超然的,无双的他面前匍伏着蝼蚁般的生命,无声无息间,灰飞烟灭。

他是强大的,冷情的,漠然的,无疑也是美丽的,笼罩在金色光砂中的神之宠儿,去尽仅有的烟火风度,几与那灿烂夺目的金光同在,令凡人不可企及,在那逐渐湛亮的光华中羽化,让人再也求、之不得。我眨眨眼,将他紧紧地抱住,任他的长手抚过我的长发。与失去他相比,他对我所做的一切都不再重要。

“怎么了?”

“我怕我也会忘掉你,然后,在那团雾里面,会一直一直地找不到你。”

“傻瓜,你一直在我的手心里攥着。我怎么可能会让你迷路找不到回来的路呢?”头顶的声音很轻很柔,抚慰我不安跳动的心。他地身上很凉,与昨晚的火热截然不同。我埋在他的腰间,磨蹭那光滑柔软地绵布。开心地笑了,独占也好,专制也罢,离了他我根本不可能过活,那种孤伶伶一个人的失落与痛苦会把人逼疯。

他伸出双掌把我提起。拥我在怀中,我半跪在窗台上,靠着他宽阔而冰凉地胸前,我抬头,他垂首,我们热烈地相吻,一个妙不可言的早安吻。

我喜欢。

“开心了?”

我用力地点头,这双温柔而美丽的眸子,有着群星闪烁般的耀眼。完美的立体轮廓上,有着象牙般地细腻光泽,额上的金发闪闪发光。无可挑剔宛若神祗。

却让人不由自主地畏惧害怕,他只是问了一个早该问的问题。..他要确切的答案。绝不接受敷衍,他问:“那个人是谁?”

我小心翼翼地回答:“一个梦里的人。我以为他是你的一部分。”

“呵呵,他有什么好让你一直忘不掉?”他用力地勒紧我可怜的肩,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坚定地挣开我的搂抱,把我一个人单独丢在还留有余温的窗台上,在飘若无风地瞬动中,他离开了通神塔。

我知道他真的生气了,阳光很灿烂也很温暖,我却如置冰窖,他不会离开我,可是,他会对那个人下手,他一定会比我先找到他,折磨他,再没有然后。

可是,他不知道,我只不过要问一句为什么而已。

我抱着双膝,收拢白纱的衣摆,独坐窗台,享受着眩目如华地阳光,左边有一个鸟架,随风飘动,上面没有那只漂亮高贵的白金色琴瑟兽,我地右边是澄澈透明地蔚蓝天空,辽阔的帝国山河,以及那条贯穿大陆地平安大道,我痴痴地看向大道的尽头,那儿只有郁郁的银绿色大树。

后知后觉的我,停下头,往通神塔下看去,密密麻麻地仰望的人群,看到我探出头,众人情不自禁地欢呼雀跃,如海潮般涌动,我嘿嘿傻笑地缩回身子,飞快地跳下窗台,缩在窗棱旁贴墙拼命吸气。

一颗心狂跳,有一种这种被捉奸的羞赧感,绝对绝对不是荣誉的骄傲感。

我想那个混蛋小气男的手段,除了昭告人们我属于他之外,必定还有另一层的妙用,比如让某些人死心痛苦,比如乘虚而入,比如红杏出墙,比如引蛇出洞。

美丽的早安吻,功用多着呢。己跟那个混蛋捆绑在一起的。

本姑娘出身名门,知书达礼,性子是古怪了些,可从小到大有的是父慈母爱,朋友的肝胆相照,嗯,还要加一个不论我变成什么样子也会爱我护我等我的情人,虽然他的脾气顶顶古怪,但是他的温柔我还是颇为喜欢的。

可我为什么会可怜到无家可归,无依无靠,只能回头靠他抚平心底的失落与寂寞?

他的手段与孤立我早有所觉,却听之任之放之顺之,时不时地还给他找理由找借口开脱,只能说,我咎由自取,自作自受,自讨苦吃。

我回来太过顺当,尤似梦里不知身似客,记忆的碎片时隐时现,我记得很多事,也忘了很多事,这个陌生的地方,百年弹指过,却是沧海桑田物是人非,我的迷惘只有靠近他才能清晰,那我又为什么总惦记着梦里的那个人?

那天我们重逢,我不认他,那温柔而又残酷的情人便说,我要使性子便使去,饭要吃觉要睡,他不勉强。

言下之意就是他原来是什么样的人,就是什么样的人,断不会因为喜欢上我就改变了心意去,意即该耍我时照样耍,该恋我时照样恋。

我倒,有这么谈情说爱的,他还振振有词,我喜欢的就是他那样子的爱法。

所以,他会服软会耐着性子哄我但绝不会后悔或者收手。

至多下一次,用更隐蔽更奸诈的手段,看我又惊又怒又怕又叫的样子,他如获至宝般细细收藏,然后,开动他无人能及的聪慧头脑,一个环一个结地哄我破涕失笑才肯罢休,当然,他断断不会让人白白欺负了我去。

他欺负我怎么办?要么,凉拌;要么,我找回场子去,百无禁忌只要我开心便好,两人的互动即在此。

这样子的人,把我从里到外摸得一清二楚,要我如何能与他断开,只好一直绑在一块纠缠,纠缠,纠缠。

我笑得甜甜蜜蜜,浑身满是幸福味儿,他通过我戏弄塔下的人,我便耍他自娱,日子总是要过下去的,要么随波逐流接受它,要么逆水行舟摆脱它。

事实一再告诉我,选第一个答案能让自己幸福得久一些。

乌云遮住了骄阳与美丽的天空,心里有点可惜,抬头望向窗外,才惊觉不对。

满天的血影,满天的腥臭,满天的惨叫,在这惊恐慌、阴冷、血肉淋漓的悲惨世界中,黑色的魔兽大军全面进攻暴风帝国,突破了帝国的数道防线,战火已开进帝国境内。

平安与乐和是昨日的种种,厮杀与屠戮是今日的主题。

我手一掂窗台,翻出塔顶,张手招来封魔法杖,直奔那杀声阵天的暗夜魔地。

“阿顿,”我延长声音大叫,“梅露斯!”

喳喳,报到!

原本我是皱着眉头看那些高级魔龙头痛的,但是,小麻雀身上的变化先把我吓倒。我分了一些注意在它身上,问它那身美丽泛着金光的羽毛从何而来?

嘻嘻,你们两个感情一跃千里嘛,喳喳,我占了点小便宜。

我忍住自己抽动的愤怒,在空中左躲右闪,不住地把那些飞行物一个个拍回去,冷冷地说:“你把谁都当成白痴?我们感情一向如此,说不说?多出来那只脚想剁掉?”

别,别呀,本王难得变漂亮一次,这个,就是,就是你们在一起,我们就可以合体,呃,反正对你只有好处没有坏处,问这么清楚干嘛?

这种解释,还不如没有。底下的骑士魔法师,对付魔皇亲养的魔龙太过勉强,我得抓紧时间救他们呢。

“闭嘴!”我双手结印,将封魔法杖祭出,也叫那只麻雀准备好化为金雨封印这些丑陋的只知杀戮的魔兽大军。

我在天上念咒,散下闪闪的金色光沙,令魔族恐惧,令龙族骑士精灵法师震惊:“封魔封杖!”

个个还是蛮识货的,不过,我一个人对这群高级入侵者,也有些勉强,只把那些中低等魔兽统统封印,臭鸟流着口水,一去不回头。

这个时候,是不允许有任何的犹豫的,一不小心我就被某头魔龙尾巴甩到,又黑又亮的骨翼,差点在我身上钻出个血窟窿来,我一个鲤鱼挺身,堪堪从锁骨间掠过,划破皮,见了骨,血流如注。

见机,我收回法杖,左掌向前平推,一心一意地召唤圣金大龙王的名,我现在的身体与实力,打打龙焰弹,放几个龙之闪电,再来个龙焰之蓝色壁垒还是不成问题的。

我念咒念得正起劲时,普列和优领着大队人马前来助阵。优还好,只是笑得很暧昧,普列这个大嘴巴男,则根本不管这儿是不是战场,一个劲地跟我套话。

“庄庄,跟我说说,你怎么做到的?把豫气成那个样子,哈哈,笑死我了,你的脑子开窍了啊?放心,我一定罩你,你就勇敢地继续气他吧,哈哈。。

9-4 封魔师 3

9-4 封魔师 3 和普列与优并肩作战的感觉非常地好,似乎那些讨厌的哀叫声、鲜血飞溅的恶心图像、魔兽们不甘心的死样都不能再影响我的心情,杀得兴起时,我们三个还相互举大拇指互夸,他们说我的实力跟他们相差无几呢。

长久的隔离后,我们都用不着特别的配合,普列火攻,优用寒冰,我站在后面安心地施放魔法。此时此刻,这个残酷的杀戮战场,成了我们三个人的舞台,展现传说骑士的英姿,再次塑造不灭的英雄传奇。

火焰神圣骑士如一团火般冲入敌军之中,带去一团烧不尽的不熄圣火,如入无人之境,焚烧所有的罪恶与黑暗。寒冰骑士如一把坚冰刻成的长刀,将月牙状的冰刃削向敌人的要害,横扫四方的伤害,纵横捭阖,无坚不催,无往不利。

我,光明神的使者封魔法杖的持有者,收起龙魂的力量,摧动体内的龙之力,展开璀璨耀眼的光辉之翼,飞翔于浓烈的战火之上,任金色的长发飞舞在空中,双手在胸前不住结印,练就神测术的双眼注视着前方,把封魔法杖的魔法光罩控制在两人战斗之间,金色的咒语化作如银河般的金砂粒弥散在受伤的魔兽上方,梵音袅袅,一颗颗晶莹剔透五彩斑斓的魔晶核,纷纷掉落,噼哩叭啦的撞击声异常清脆,回荡在战火隆隆的战场上,预示着光明战胜黑暗的永恒,神圣永远驱逐邪恶。

魔兽是一支不知道何为后退的蛮军,断肢残体的他们亦能够重新站起,重新战斗,重新夺走五族人的性命。即使躯体完全破坏。在黑暗祭司地邪恶魔法光环之下,他们是不死的战争武器,无痛无觉。杀之不尽,避之不及。烦不胜烦。

封魔师就是魔兽复生魔法的克星,我所看过地理论典籍上都是这么说的,但是,真正地封魔师挥动他们的法杖,在战场上祭出封印魔兽生命的魔法光芒。那点点莹莹如夜虫飞舞的东西,我觉得天下红雨也不过如此。

就那点莹火能制得住谁呀?迷失空间里最低等的黑暗游魂,吹口气就能把这么弱地封魔师干掉!想想自己的封印水平,大杀四野,这叫一个强,哈哈,横着走的时候终于来临了。

我开心得在战场上、在魔血狂飞、在杀声震天的抗魔战中,不顾己方的败势,扯开嘴巴放声大笑。.1^6^K^小说网更新最快.普列和优仅仅回了一次头,那还是替我干掉防备不及的魔兽爪子或者魔人的暗箭,然后。他们退到我身旁,不再孤军深入。陪着我停在半空中冷眼旁观。

我停下来固然是因为自己的不专心。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不想把全身的龙之力用光光,这点小战。不过十头高级魔龙,十八只七阶魔兽,三千头中上等魔兽大军,五名黑暗祭司领着五千魔军作战而已。有点奇怪,我问:“怎么不打了?”

“嗤,这么卖力做甚?”优冷冷一笑,冒着寒烟地手套在骑士剑上滑动,哧溜一声,剑身回复寒气深然,寒光凛冽,上面的血渍与血屑半点不剩。

普列连说话都带着浓浓的火气,他地剑金红透体,带着燃烧的火焰而没有一丝杂质,他也笑:“庄庄,要不是你冲在第一个,我们还不动哩,我可是在休假庄,你可要赔我假期。”

我先是一愣,后大笑:“哈哈,卡姆陛下果然能干!”

心中臭骂阿豫这人坏到没边,带着地四个人把帝国大权紧紧抓在手中,卡姆能干什么?一个受制于人抑其鼻息存在地大陆王,有什么意思,对雄才大略的卡姆来说,这个傀儡位置是对他地最大惩罚。看来,这也是阿豫的报复了。因为,阿豫他根本看不上眼那大陆王的光环,可是,卡姆看中了它,啧啧,惹谁不好涅?风之王君的位置不能满足卡姆的野心,没有足够的实力,没有足够的时间,没有足够的准备,老实说,卡姆想做那个位置,并不差什么,就差运气。

差就差在他有一个头脑如神祗般聪明灵活心理堪与黑暗邪恶魔鬼相媲美的兄弟,给他难以拒绝的诱惑,逐步进入渔夫结实耐心的网中央,那个香甜的诱饵就是大陆王的位置。

还以为那个传纪故事夸大其辞,却原来事实如此。我抿唇笑得越发忘怀,这次可是连上神都站到我这一边,阿豫,等着收大礼吧,嘿嘿。

我的笑让普列和优有些紧张,他们似有所觉,却摸不准我要干什么,毕竟在他们看来,我应该已经原谅了阿豫,都说了本人心眼小的很,又爱记仇,别人给我一分,我必定会还那人十分哩,他们不是早就清楚了?

一等缓过劲来,我又冲向敌寇之中,臭鸟啃石头子儿正起劲,所以,我这回用的是龙魂焰的神圣力量。

我现在极少用如意金手正面杀敌,普列和优也是知道这玩意儿的危险之处,但是他们不知道情况严重到什么地步。

随着神级探测术的熟练深入,格拉曼提切担忧的问题已经出现在我的身上,碰上血腥与杀意,我会不由自主地兴奋,眼前也会出现淡淡的血雾,人们说它是魔化的征兆。

反驳的最有力证据就是龙之力,在我身体里面异常顺利地游走。但是,卡洛神的精神魔法十大禁忌一一在我脑中浮现,按照光明神祗的神法旨意,杀戮之喜悦是魔化的初症。

所以,有可能是,也有可能不是。

我只知道我的心底依然憎恶鲜血的腥味,还有那充盈身体的杀气,我其实一点也不想杀那些魔族,我能无动于衷的杀死魔兽,但是,我厌恶自己要对那些人形模样的魔军下杀手,可是,我要活着,所以我照杀不误。

结果就是脑子里时常模糊成一团,渐渐地忘了很多事,渐渐地在每一次战斗后,我会花很多时间让自己回忆美好的往昔时光,那些痛苦的难过的悲伤的往事,于我的毛病(其实就是记忆混乱)没有用处,忘掉才好。

靠着这种办法,忘掉时间的流逝,忘掉孤寂的痛苦,忘掉杀戮的绝望,在一次次生与死的博击中,我才没有被那股如魔化的杀意控制住哩。

这就是我忘事儿的真相,一场危机用这种法子来消除,也算是幸之大幸。

我没有第三次冲击机会,在这之前,清晨被我气走的人,终还是舍不得我吃苦受罪,不知道他站在哪里,使用了“王者审判裁决”。

这可比我从前见过的强上太多,裁决之光内,所有光明神祗的敌对生物,统统化为乌有,这是因为在场的魔兽实力均在审判之剑持有者之下,也就是执法神的绝对力量的宣示。

我微微回过头,静思静想,阿豫力量的突飞猛进,存在不合常理的地方,我毫不怀疑他用了他所能用的手段快速提升自己的实力;札记上说他挥挥衣袖就能消灭一头中阶魔龙,令其消失在通神塔前,如果那个记录者没有夸口,那么,我所看到的王者审判裁决之光就有了问题。

因为,杀鸡焉用宰牛刀。当年他不懂得控制审判力量还情有可原,那么这一次呢?这次难道又是愤怒到不可扼制,还是别的我不知道的原因?

我暗自嘲笑自己,这片大陆上能伤得了他的人上哪儿找去?玛多自负自傲到不屑于在对手的实力未达到与之相匹的时候下手。

在审判之剑的守护下,我们全身而退。三个人说说笑笑回到帝国王宫前,大队的人马在等着迎接凯旋归来的英雄,他们说这次大胜战损失最少获利最多,全是我们仨个的功劳他们说晚些时候会有庆祝的宴会,有人问我可否赏光。

我笑呵呵地点头:“卡布奈特王后的邀请,荣幸之至。”

可怜的红梅姐姐,那个迎风傲然独立的红衣女子,她可是唯一一个知道阿豫真面目还敢跟他对着干的女人诶,虽然以失败告终,不过,我会记得她的愚蠢的。

“庄庄,你记得我?”卡布奈特看起来很好,带着大颗饱满珍珠制成的王冠,穿着华贵的掐金丝银缕对襟长裙,镶边刺绣的领子高高地竖起,衬着她细长柔美的玉颈,数串银链,自上而下星光点点,错落有致,长长的裙摆拖在地上,散发出淡淡的花香与闪闪的金光。

我冲这个精致优雅的贵妇人笑道:“当然记得,王后陛下的问题好奇怪。”

“昨天你的话让我误会了。”

我奇怪地眨眼再问:“我们昨天见过?我怎么没有印象,咯咯,卡布奈特王后是在开玩笑么?”

卡布奈特的反应更奇怪,粉色泛光的双唇微微颤抖,忍了很久,才说:“在风之旧王城区,你当时喝了些酒,从楼上摔下来,带着迷朦的笑容,为水悦打抱不平。”

我觉得卡布奈特一定是做王后做昏头了,我为水悦打抱不平?水悦她需要我的多事么?再说,她一个王后跑到旧城区去干嘛?不过,我是很有礼貌的好人呢,跟上普列的步子,微笑着跟她告辞:“我不喝酒的,卡布奈特忘了么?我先走了,晚上见。”

9-3 封魔师 4

9-3 封魔师 4 在我的印象中,我只参加过一次王族的正规宴会,觉得拉夏兽人蛮搞笑的,餐桌礼义很粗糙,习俗也颇为独特,至今鼻尖还能回忆起那股子肉食腥臊与鲜花香味融合在一起的古怪味道。

暴风帝国的王家宴会出人意料地放在王宫后的一个人造湖中央举行,极尽奢华之能事。宾客们可以斜躺在淡金色刺绣的手工地毯与纯金色软垫上,享用美味佳肴,原料取之富饶的南方大陆,名目之稀奇怪令人瞠目结舌,反正我是不要吃的,有名贵鱼种的鱼肝,火烈鸟的脑膏,夜莺的胸脯,百翎的舌头,画眉的头,野兽的生殖部位。

据说邀请了近五百之众的宾客,用了近一千张象牙与黄金雕成的桌子与木排。木排上撒满万紫千红的鲜花,湖水下面缀满无数珍贵的宝石,在香气与珠光宝气环绕中,宴会的主人乘着小船进场。

有人问专注的我是否食物不可口?我回说,这儿的餐盘比食物更让我动心。

是的,湖区御宴用了数千个盘子,都是镶金镀银,盘的表面光滑无比,清晰得能映出人影,盘沿带有奇里古怪的图案,大多数是传奇英雄或者神祗,也有形形色色的神兽,当然,我喜欢看用船形贝壳做成的盘子,听人介绍说,这是只有国王与神官、四位大公、护国将军才能使用的餐具之一。

我因为是国王邀请的最尊贵的客人,所以,有幸能够使用。这个贝壳盘子里盛放的食物,是某种海生鱼的眼珠子,本来看它紫得可爱。还以为是鱼籽儿呢,还好没有动勺子。环视一番,确定来地人中。自己认识的不多。卡布奈特坐在卡姆旁边,两人相敬如宾。即没看出卡姆的思念,也找不到卡布奈特地怨恨,我在想如果是红梅在的话,会不会是另一番模样?

这两个八竿子打不着边地夫妻,是怎么兜到一起的?我自然是不知道这段历史的。但我敢肯定洛兰德大神官是个押宝的大赢家。

这场宴会比拉夏那场更让我痛苦,我什么也没有吃到,上次好歹有阿豫给我切小肉片吃呢!这次我自作主张,他们一个也不肯陪我来,所以,我只能长着脸看着那些可爱的小侍们来来去去,就是没有正常点地食物能让我咽下肚去。.wap,16K.Cn更新最快.

有人举着豪华的方形大酒罐向我敬酒,我当然拒绝。

“咯咯,装什么装。昨天你还喝得酩酊大罪,在旧王城区撒酒疯,是不屑跟我喝酒么?你以为我愿意?!我丈夫强迫我来向你道歉的。别给脸不要脸,喝不喝?”

我叹息着摸摸自己的额头。这个女人跑我这儿来炫耀什么呀。是个人都看到她和艾尔塔进场时手挽手的亲密样,可是跟我有什么关系?

“水悦堂妹。你是不是弄错了什么事?”我好笑地瞟了眼四周感兴趣的人们,冷静地解释,“其一本人从不喝酒,其二昨天我呆在通神塔顶,其三你该呆哪呆哪儿去,你现在有资格到我面前撒野吗?真是丢光洛法家的脸面,滚回去,做你该做的事!”

“战鬼,你给我滚过来!告诉这个女人,她昨天在哪里?!”水悦有些歇斯底里,不顾宴会的众多客人与身为艾尔塔夫人地体面,高声尖叫起来。

一对长相肖似我家双亲的年轻男女,两个纵身就飞到我的木排旁,我好奇地看了看,没啥感受,大约是我家双亲老来得子,不知道他们认不认识我呢?

水悦看到他们过来,倒收住了发怒地表情,这两个人也一声不吭,不过,护卫的姿势倒是很明显地,让我有点莫名地感动。“水悦。”艾尔塔轻轻一句就把火暴的场面给化解了,水悦变成了一个如花似玉地小女人坐回了原来的位置,两个年轻人亦回到原来的位置,自始自终都没回头看过我一眼哩,真是古怪。

记忆里的艾尔塔有一种极清冷极独立的风度,似清风般云淡风轻,俊朗得天上皎皎明月般傲世无群,他的俊美是旁人无法模仿的,因为他的眉宇间,眼眸中,常隐含着淡淡的忧郁。最大的改变就是那股子忧郁,变成了沉重的忧伤,分外明显,从头到脚都在告诉别人,他仍在回味往事,仍然不能摆脱自我折磨的痛苦。

“庄庄,你好么?”

我点点头,习惯性地面带微笑:“还不错,艾尔塔,很高兴见到你,要好好待我家的水悦堂妹哦,嗯,祝你们白头到老,嘿嘿,这种话儿我还不太会说呢。”

艾尔塔脸上苦涩更甚,尤盖过那丁点儿的喜悦,他还是淡淡地道谢:“谢谢,我本以为你永远不肯跟我说话了。”

我大为惊讶,瞪大眼睛挑起眉头:“怎么会?艾尔塔是一个很重要的朋友呢,在这儿,永远不会忘的。”

艾尔塔眼中一闪,深深地看着我:“昨天你还说不认识我呢。”

“为什么你们都这么说呀,”我嘟着嘴叫道,“大约我喝醉了,就忘了,真是不好意思。”

我那声地跳动,震得木排上下左右摇晃,桌上餐盘滚动互相撞击,叮当作响;蓝色的湖水漫过毯子,很快吸水变重,机灵的小侍们动作迅速地给我换新的位置,重新布了一份新的食物,菜目与刚才的一模一样。

“艾尔塔,你太多心了啦,我身体好着呢。”

艾尔塔执意要一个说法,他说王宫里有最好的医生要帮我检查一下身体,我无力地只能侧目表示自己的不愿。

我的记性好着呢,昨天我跟亚斯到神殿里玩,前天跟米芳在一起笑话他的皱纹与白头发,大前天是带着普列逛商店,大大前天是我去参观优的审刑室。。阿豫迈着无比闲适的步子,似在散步又似在示威,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就走到了我的旁边,亲热地搂住我的肩,一只手旁若无人揉捏着我的右手腕,只是他摸得有点色情,我情不自禁地脸红,用脚狠狠地蹬了他一脚,他才有所收敛。

“温特尔斯大神官的医术有目共睹,我们会请他为庄庄做细致的检查,谢谢你的关心,告辞。”

阿豫的步子不大,我腻歪在他身上赖着不肯走,非要他扶着我才动。我摸着空空的肚子,半似抱怨半似撒娇:“我都快饿死了,你还不肯?”

“咯咯,谁叫你要一个人来的?想吃什么,叫普列给你准备去。”阿豫的心情似乎很好,又似乎早上的怒火已经找到了新的途径释放掉,总之,他笑得那样温柔,温柔得让人不能抗拒,于是,他在大庭广众之下把我横抱着怀里,跳在湖面上的木排上乘风而过,我都觉得是一种幸福的浪漫。

灯火辉煌的湖面上,那个瘦削的高大影子在月光下依然直立,从阿豫的肩头探出头去,我向艾尔塔轻轻一笑,挥手告别:“改天见哦,艾尔塔。”

亚斯的检查结果当然是很不好的,可是听我回忆最近发生的事情的时候,偏又头头是道,五个人商量来商量去,没个结论,倒是米芳这家伙,突然之间,神秘地笑起来:“你们听这些事的时候,有没有发现奇怪的地方?”

“什么地方?”其他三个人马上提问,尤其是亚斯,米芳的发现是在嘲笑他的医术哩。

米芳呷了一口茶,整了整颜色才说:“我还要确定一下。庄庄,桌上那本札记你记得是在哪里买的不?花了多少钱?那个店家长什么样,有什么特征?”

他问一个我摇一次头,还很乖觉地反问:“不是你们放在这儿给我看的?”

米芳含笑摇头,得出结论:本姑娘有选择性失忆症,凡是跟这五个家伙有关的事,我一丁半点儿也不会忘记,凡是与之无关的旁人闲事,统统雁过不留痕。

他们担心地问我有何不适之处,我摇头猛笑:“这样挺好的,本来就嫌那些事烦人,不高兴待见的统统忘掉才好。”

“这不是长久之计,”亚斯这个准医官眉头皱得最紧最深,“关键在这只右手上,这等魔器庄庄还是别用了,豫,得想个法子把它摘下来。”

“这么麻烦做什么?”普列一脸邪笑,“直接用剑砍了不就好?反正这小懒鬼以后用上右手的机会也不多了嘛。”

我本是举手要揍他的馊点子,听到这一句很是疑惑:“为什么?”

连优都知道答案,看着我那只右手,挡不住笑意地说:“有你的阿豫给你喂饭吃,还要那只会招罪的手干嘛?”

“哈哈,她刚刚怎么撒娇的,不要嘛,阿豫,我要吃那个,你喂我,你不喂我就不吃哎哟哟,酸死

“好你个普列,敢笑话我!看打!”

9-3 封魔师 5

9-3 封魔师 5 我对暴风帝国是否开辟了一个新纪元之类的重要意义,一点兴趣也没有;它的版图有多大,它的管理是怎么进行的,它的民众基础如何,这些都不在我的关心范围。

阿豫说得好,他说我只要管好自己让自己高兴便好,其他的一概不用管。虽然他从很久以前就把这种精髓贯切深入,但是,我一向不合格,没有理解快乐的真正意义。

现在,我每天醒来若非看到阿豫熟悉的面庞,听米芳和亚斯风趣的谈话,与普列和优笑闹的打斗,我会以为自己还在梦境之中,这实在不是个好现象。于是,我决定遵从医官亚斯的建议,不停地跟以前的老朋友打招呼,减轻潜意识里的环境隔膜。

“我带她去认识些新朋友,怎么样,这应该有帮助吧?”普列问亚斯,结识新朋友虽然不合他们的想法,但是,为了本姑娘的病症有些东西不得不先放一边呢。

亚斯沉默不语,他说我这是一种新的从来没有的病症,没有先例可循,一时之间也没有特别有效的办法。这是当然的,我这种毛病可以说是心理疾病的一种,跟小时候那种自闭同属一路,亚斯怎么可能懂呢?他手上可没有现代医学百科全书,嘿嘿。

米芳对普列摇手,沉稳的声音有着不容辩驳的权威,让人心甘情愿地听从他的意见:“急不得,先让她熟悉那几个老朋友,等她放松一些再挑几个会说俏皮话的伶人随她玩。这事我和优去安排,人选是最关键的,别到时惹了一堆麻烦回来。她只会装无辜傻笑,我们还得给她收拾烂摊子哩这番话说得众人会心一笑,我靠着阿豫静静不语。打量米芳的眼神更加小心更加地不着痕迹。他遇事必深思熟虑,懂得循序渐进。想要从中找出突破口,可是,事情的发展是不会让他如愿地。

阿豫似在闭目养神,安静的样子似对他们四个人提出的见解无动于衷,不过。我很清楚,对于我地事,最终的决定仍在他手上。

“优,你陪她去玩玩。”

要说不惊讶是假地,对于他的放手与妥协,我仅仅挑眉,这个结果也在我的预料之中。

我早猜到他身上发生了些事,不能亲自陪我。要说他看上别家的女人,先不讨论这事儿的可能性。单从他每晚地热情如火来看,似乎不大可能;要说他需要疗伤,这简直就是笑话;要说他有闭关的需要。玛多的挑衅还远远未到需要他亲自出马的地步。

既然他们都不说,我只当不知。男人总有些事是不能告诉女人的。本人一向体贴善解人意,谁说不是呢?

我先去见了我的家人。祖父伯父之流的,我本就记不太清楚,大约的印象是少了两三个,听他们唠叨被魔族给干掉了,一大家子对魔族的仇恨加上了私人地刻骨之恨,祖父显得更老了些,神情更为严肃,祖母老样子,不喜不怒。

拜见家中长辈后,我拐去了自家的小院子。

院子口等着我的父亲大人。

岁月格为优待我地父亲,依然温文儒雅,深沉内敛,一如大海般不可探测,就我观察,他的实力比之从前更加精进,只是沉着地眼神中多了些我不懂地东西。我们久久相拥,我的眼泪早已涌出,沾湿了他地前襟;父亲也颇为感动,眼角处隐隐有泪星的痕迹,我自当不知。

“母亲呢?”

小院子里我没见到熟悉的母亲,她在屋子里给我做午饭。

听到我的声音,快步从里面走出来。一见之下,大惊:那个平凡普通的主妇模样的女子,已转为一个光彩照人的美人。气质高贵,脸容端华不可方物,是我曾经在荣耀神殿洗礼殿所见过的那个女神官雕像样子,当时是幻相,如今已是真实的温暖的存在。.更新最快.

我看了看她和父亲,似乎有什么不一样了,却看不出问题所在。我仅仅愣了一愣,母亲雨落般的泪珠掉个不停:“庄庄,我可怜的女儿,是妈妈呀。。

轻柔的嗓音,爱掉眼泪的毛病,母亲特有的温暖气息,跟记忆里的一样,我靠在她柔软芳香的胸前,安心得几乎要落泪,深深吸气再吸气,把酸酸的眼泪吸进鼻子深处,我才不要陪这个爱哭的母亲一起哭,她哭起来本就没完没了,我要陪着,我父亲岂不心疼加心痛,那不是找抽么?

奇怪的事发生了,母亲只掉了一会子的眼泪,然后用衣袖拭去,虽然慈爱虽然爱我如昔,但她的坚强我还真有点不习惯,就像当初发现她这个小女人也会说粗话也能用剑杀人一样不适应。

这个小院子里景致一如我离家前,家里只有我一个宝贝疙瘩,严父与慈母笑意吟吟地陪着我吃饭,放着的都是我爱吃的饭菜,并没有那两个兄妹或者姐弟两个,我也不好问,只觉得满腹疑问。

最意外的要算是父亲和母亲两人的态度了,亲切有礼,就是没有以往那种一个眼神就能相通的满满爱意。

他们对我好那自然是没得说,要是不宠爱我,怎么可能把我惯成这样子呢?问题出在他们两个之间,这对挚爱的伴侣有了裂痕,而且还不小。

饭毕,父亲问我是住家里还是回阿豫那儿,我犹豫地扫扫他们两个,父亲的神情平平,母亲颇为激动,我想两夫妻的问题还是需要单独空间的,我说我要跟阿豫在一起。

母亲在桌子那一头,站起来,马上又坐下掩饰性地笑笑,然后轻声劝我:“庄庄,妈妈很想你。有好多话要跟你说,住家里好不好?”“过些时候吧,亚斯弄了很多药给我吃。我天天来看你们,父亲。你说是吧?”

父亲可有可无地放下眼皮,算是默许。

“安是,你怎么不说话,他们还没有举行祝福礼,怎么可以住在一起呢。”

我错愕地瞪大眼睛。这是不是我的母亲哟,怎么这么跟父亲谈论关于我关于阿豫的事呢?活脱脱是在责难。

能给我解释,那个人在通神塔之顶。当下,我决定回去问清楚,也是给双亲一个缓冲的时间:“啊,父亲,我忽然想起有事,明天我再来看你和母亲可好?”

父亲睁开眼,眸中疲惫显而易见:“嗯。去吧,路上小心点。”

我鼻头一酸,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刻,我觉得父亲身上一定发生了很悲惨的事。

走出洛法府第地大门时。天上飘起了如灰尘般的蒙蒙小雨。小小的柔柔地粘粘的,并未成丝。

我沉吟。暴风帝国里不是常年阳光灿烂么?继而笑自己多思多虑,哪有永远不变天地地方?有雨有雪才正常嘛。

“优,你知道我母亲身上发生的事不?优隐在暗处的脸有些苍白,当时我以为是我的问题让他为难,谁知不是,细长眉眼张开,银色瞳孔猛地放大,在那个灰蒙蒙的雨幕中显得分外诡秘,直直落入我地心中,有一种不详的预兆,让我心中一阵不安。

“庄庄,六公子和卡罗奇神官的事,谁也插不了手。若真想知道,米芳比较清楚,但,要我们几个说,你不知道比较好,你父亲也是这个意思。”

我点点头,个人对阿豫他们五个的警告和建议还是比较尊重的,尤其在吃了那么多苦头以后。我想父亲和母亲的问题是小问题,我还是不插手为好。

“现在就走吗?”

我奇怪地看看优,他似乎急着赶回去,我看着他笑:“优,你有事就去吧,我一个人在这片老城区逛逛,你训练的那帮子人跟我就够了。”

优丢了个白眼给我,看穿了我的把戏:“行了,想一个人逛就老实说,我跟他们说说换普列那张花花嘴来陪你,省得我闷死你!”

我只能傻笑。

以我现在的实力,他们担心地不是我的安全,而是怕我犯迷糊忘了回去的路,若非发生在自己身上,真正好笑,原来我说什么他们也能信什么。

我诡异地笑笑,个中深意只有自己知道了。

我转了个头,不急不慢地在雨中漫步,雨花渐渐变成了雨丝,幸而不大,还能找出一点浪漫地伤感情调来。

雨中有一个身材英挺的精灵男子,站在青白色地街角,湿漉漉地刘海沿着完美地轮廓蜿蜒而下,紫色的花饰盘旋在他饱满光洁地额头,长长的睫毛卷而翘,在洁白如雪兰花的脸上留下重重的墨彩,他穿着银色的简易长袍,一手扶着墙,手握着一柄紫色长剑,粗看时雨中的美人如画般沉静秀美,细看时才发现这是一种古典式的工装笔画美,一刀一凿都是艺术的极至锋锐。

凝思与迸发这两种矛盾的美出奇融洽地结合在一起,不论用什么样精致的言词描述他的特别风姿,都不嫌过分,不论从哪个角度看,仅一个侧影就让人动容移不开眼抬不了脚步的,此生此世,我只认识那么一个,模糊了性别的差距超越了时间与空间跨度被誉为大陆第一美的精灵王司葛尔。

“喂,司葛尔,你准备勾引谁呢?”

我奔跳过去拍他的肩膀,很久以前,我跟他的关系很随意,他也纵容我的没大没小,许我毒舌。

司葛尔回过头,那双透明得纯粹的紫眸,波光流转,似湖般温柔,似海般广博,没有人能抗拒他的独特之美。

他脸上的惊喜是那样子意外,以至于这位重登精灵王大宝的王者拼命地眨眼皮,让我开心得不行:“大花痴,我知道你的绝世姿容让男人憎恨女人妒忌,但是,你这样子自恋犯花痴。在街上卖弄风情是很掉身价的,根本找不到身为大陆第一美人的风采诶。”

“庄庄,你很久没有这么叫我了呢。虽然我们长久没有见我该让让你这个小辈,但是。我说过,不许叫我大花痴!”抑扬顿挫地嗓音,显示出他心中的激动。

司葛尔把动容隐在了他的眼后面,留下地是一抹欣慰地浅笑,用那久已遗忘的轻笑用痞子般地自恋调调与我拉近了距离。见我仍然不住口地叫他那个讨厌的称谓,终是忍不住勾起手指准备给我来一记,我咯咯笑着转身就跑,边跑还对他做鬼脸,算是在回味曾经的快乐吧。

的一声,我撞上了一颗大皮球。

我定睛一看,马上欢天喜地地奔过去抱住他上跳下跳:“胖老板,胖老板,好久没见了。你又胖了,小心你女人被你压成一张没人要的烙饼哦。”

“咯咯,小姑娘。你地性子真是越来越讨人喜欢了呢。”西西老大的眼睛不用笑,也早被脸上鼓鼓的肌肉挤成缝。腰带是最长的。衣服能塞进十个我都绰绰有余。

司葛尔站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与西西老大不远不近。不理不睬,两两憎恨。一个身材标准得恰到好处,多一分则胖,少一份则瘦,经典美人型;另一个绝对是大陆上最胖的人,肚子鼓得像个球,从很早之前,他的眼睛就别想看到他的脚丫子。

如此强烈对比,我噗哧大笑:“经典对比,胖老板你来这儿有事不,我请你喝酒怎么样?”

说到底,我还是跟胖老板亲近些,虽然他这人时常不怀好意时常要算计我去干些坏事时常会送些让我哭笑不得的东西。

“我可不敢跟你喝酒,”胖老板背着手,显然手太短身子太胖太宽,他笑眯眯地拒绝:“你地阿豫会把我宰了当球踢!”

“切,扫兴!”我换了个人选问,“司葛尔,我们去玩变装游戏骗人玩可好?”

司葛尔抬眼向我们淡淡地一扫,端的有万种风情在那一浅笑中,要不是我的定力高,心脏都要跳出来了,他也是拒绝地:“庄庄,你的阿豫会把那些被你迷惑地男人扔进埃斯特大人地监察大院去管教一番。”

“没劲透了你们两个!像是约好似地帮他看着我,哼,我找别人玩去!”

我一跺脚,瞬移到离这两个话里有话的人极远地地方,直到脱离他们的感知范围,我才冷笑一声,两只老狐狸。

这两个人的出现自然不是偶然的,一个为我母亲,一个为我父亲,他们虽不是约好的,但也差不多。而我跟他们打招呼,当然也不是无缘无故,我只是要确认一下自己感觉到的力量,是否有恶意。

既然是双亲的老朋友,那就没什么好担忧的。等有空了再来管管你们的闲事!”

对自己今天的表现,打个八分,嘻嘻,阿豫,等着接招吧。

“阿顿.赫里斯!”我朝空中大声招唤,因为我迷路了。

小麻雀不甘不愿地飞出空间戒指:还让不让本王休息的?

我用极危险的语气问它:“怎么你很累么?”

嘿嘿,嘿嘿。。。臭鸟一阵傻笑,这不就是在告诉我,它有事儿瞒着我么?

我居高临下地下视,用眼角斜睨它:“随你爱说不说,臭东西,带路!”

一跳进通神塔顶的窗口,冲出门口,正正好,他们五个都在一起讨论着什么,我走过对着每一个人都用鼻子嗅,上上下下极为仔细。

普列笑得很大声也很可恶:“庄庄,抓奸不是这么抓的,喏,把豫的衣服扒下来。。

叭叽一声,我甩了一本厚厚的札记本到他头上,让他闭嘴,这个满心色情的流氓痞。

抱着阿豫脖子,坐在他的腿上,我有些安静,有些忧郁,有人问我出了什么事?我看着他们的眼睛,轻轻地说:“我还以为你们出事了。”

“呵呵,怎么会这么觉得?”阿豫合上正在看的卷轴,下巴抵在我的头上轻轻地摩挲,温馨的情意淡然而悠长,也安抚了我不安颤抖的心。

“还不是优,他不肯陪我逛街,我就想可能是你们中的谁受伤了呗,本想到什么事也没有!可恶!”我回头冲优挥拳头。

米芳和亚斯相视大笑,其中一个笑道:“脑子倒是没变坏,可也没见变得多聪明,不知道吧,优特讨厌下雨天出门,因为易显出暗夜精灵的血统。”后面几个字,亚斯放得极慢,他一说完,其他人的嘲笑声异常嘹亮,没得把我气死。

阿豫轻咳两声:“有点分寸,把她气着了我今晚抱谁去?”

“哈哈。。

其他四个人一愣,马上领回阿豫的冷笑话,一个个拍桌子蹬脚板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我除了嗔笑还能怎么着?

眼角扫过阿豫淡然带笑的嘴角,你越表现得平静,越说明有鬼。他们四个人平时事情多得吓人,怎么就这么巧我一回来全都到齐?

阿豫呵阿豫,我可是给过你们机会解释的。

过时不候。

9-3 封魔师 6

9-3 封魔师 6 随后几天,暴风帝国的上空阴云不去,米芳的皱纹加深了数条,亚斯优雅的表相受到严重的考验,普列和优被他们外放安稳局面。

说到外放,就不得不先说说暴风帝国最近的形势。

原先,也就是我未回到奇亚大陆前,封魔法师这个职业一直不吃香,却又不可少,委实如鸡肋一般。上回我用封魔法杖战胜了六阶以上的魔狼魔虎魔鹰等级别的魔兽,这等战绩一经宣扬,听说转投到大陆各大封魔师门下的魔法学徒无形中备增。

封魔师职业的兴盛,之于大陆当然是大大的好事。有点不好,这种形式引动那位傀儡帝王有心夺权。

我听说,当初玛多的魔族大军一开进奇亚大陆,西南大陆的威顿王国首当其冲。那位被无数龙人推崇的德拉大法师,龙格虽然备受本人的唾弃,但是对于共同的敌人魔族,还是懂得取舍,他奉献了自己的光自己的热将魔族大军的进攻步伐拖住三月不放。

这对人才凋零的威顿龙族来说,是件极伟大的功绩,是他们的忘我牺牲给大陆四族争取了备战的时间,魔族的突袭计划因德拉大法师与希斯波提考尔大祭司的联手而搁浅,桑莱德、弦一、都亚、梅莱亚等人在奋勇抗魔战中,成为被众人铭记的抗魔英雄先驱。

这般的丰功伟绩顿时消除了所有不利于两族的负面传闻、他们的罪过。

另一面,由荣耀神殿的默瑞斯大神官(即僵尸大神官)和大陆精灵守护使艾尔塔号召全体大陆人拿起武器,组成五族联盟军,为保卫家园抗击邪恶宣扬光明的神义而战。这不仅仅是一场光明与黑暗地战争,而是一场惊心动魄的生死大战。

五大神殿护卫骑士团。在思图尔嘉城城主圣索伦铁诺的带领下,空前团结一致,奔赴魔族进犯地最前沿阵地。用鲜血与生命书写属于光明神的荣耀与传说。

并不是所有地故事中,正义都能战胜邪恶。在那场殊死搏斗实力相差巨大的凡魔之战中,魔族取得了绝对性的胜利。

大陆五族节节败退,生灵涂炭,家园尽数被毁,损失不计其数。大陆之上笼罩的是血腥与黑暗的乌云。光明与文明地火种一直退到幽灵海海岸、雪山山脚东北角,大陆五族精神的象征,矗立在思图尔嘉城中心的荣耀神殿通神塔,在珀格修斯魔龙王子的重击下,轰然倒塌。

此时分析战败的原因,追究神谕误导,再次恳求神祗复活拯救,责怪封魔山的屏蔽作用失效,痛骂神族弃我而去都已来不及。人们将希望的目光投向被神器选中的三个神使王星:暴风之眼、勇者面具以及审判之剑的得主。

这三个万众瞩目地三位少年英雄。除了坎朴托在战争尹始即加入抗魔大军中外,另外两个从一开始就躲在某个山沟沟里不做声。

我所知道的是德拉大祭司出让他在龙族经营多年的权益,才换来龙阿莫地出手相助。阿豫则是软硬不吃的那种。最后还是由他曾经地老师康舒拉提出面,具体地劝说内容没有人知道。只知从那一次会谈后。他们五个正式参战。

通神塔的倒塌可是说是俗魔两界对抗战地一个分水岭。从那以后,大陆五族联盟军力量分布开始了重新大洗牌。归结于一句话。老的不去新的不来。

以默瑞斯大神官和艾尔塔为首的领袖地位,换上了史上最为年轻却最有天赋的预言师豫.帕欧罗,联盟军的主帅由坎朴托担任,神殿骑士团的指挥权一度控制在蓝.卡斯顿的手上,不久之后,即落入风之曾经的护国将军龙阿莫掌中。

可以说,三位神使王星汇聚后,抗魔大战成为年轻一辈展示实力的热度舞台。

当年三王鼎立的局面,因为卡姆、普列和优的骁勇善战出现了微妙的变动。我们不能否认卡姆天生的帝王才能及出众的驭人天赋,就像我们不能否认坎朴托的口不能言是个糟糕的缺陷一样,尽管他的确神勇无敌,尽管他很老实和善,但他不适合成为一国之主。

所以,在普列和优的支持下,卡姆先是取得绝对的军部大权,后在那些被历史淘汰的老人家们的声势舆论中,成为帝国的前身五族联盟统一战线的最大头子,再后来,在坎朴托的沉默与龙阿莫的国名要求之中,卡姆很顺利地荣登帝国大宝之位。米芳最初就在军需处普列底下任职,很快他就在战时政务处站稳脚跟,然后就带着一帮子投靠阿豫门下的名门世家,逐步蚕食鲸吞本该属于国王的权限,又设了个监察大院瓜分国王的司法权,俗称架空上位者的权力,等到卡姆回头查看后方时,有心改变却无能为力。

阿豫很少出现在人们面前,保持着身为最受神眷预言师的神秘一面,他的代言人就是众所周知的人人称颂的道德高尚的对人一视同仁的好医官,温特尔斯大神官。..从这一长串的谥美之词来看,亚斯绝对是一个标准的神棍,还是一个踱了金的大神棍。

他似乎得到了生命女神的绝对垂青,在我看来如此,每年有很多人向他信仰的神与神殿求福贡奉礼品,不久之后那个濒死的人保准能够生龙活虎,重上战场也没有问题。

而在这一连串的变故中,最值得记载的就是封魔师一职热门一事。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大陆残存旧势力中开始流行起一个梦幻般的传奇故事,说是存在那么一个最终的超级大法师,将手持金色的封魔法杖,脚踏七彩的云霞,骑着一头金色巨龙腾云驾雾降临奇亚大陆。他的法力能够让山崩让地裂,他将重新封印魔界与俗界地通道,将敌人赶回魔界。

于是。无数被热血冲昏了头脑的年轻人,选择了热门的封魔师作为终身职业。人人根据故事中描述地那样,冒着被魔族干掉的生命威胁,冲进封魔山去折树枝作简易法杖,从此踏上了漫漫地修炼之路,

故事是真是假没人知道。但是这股不小的力量异常的顽固与守旧,多年以后成为暴风帝国的主导力量之一,也不知是卡姆聪明还是运气,总之,这股承载了无数人的希望寄托,被人们视为光明未来地开拓者奠基人,他们紧紧地围绕在暴风帝国国王的周围,堪称是最拥戴王权的人。

换句话说,就是不怎么听阿豫的话。

弄清了暴风帝国势力支持走向。再研究一下封魔师出现的来龙去脉,不难判断卡姆近期会有大动作,因为只要是跟阿豫作对的事。龙阿莫都会不遗于力地去做;因为本人的强大实力已经证明了封魔师光辉灿烂的未来,所以这些人都会有想法。有想法就会衍生出对权力的渴求。

封魔师地最大支持者就是坐在帝国宝座上的卡姆而卡姆王能拿得出手的,大约也只有这一股子没有实力却有民众最大支持地无能法师了。

若是能取得我的支持。岂不是有好戏连台看?

我支着下巴,坐在窗边沉思,想通这些事后,微笑不自觉地爬上嘴角,越来越有趣了不是么?

阿豫交叉着双脚,神态闲适安然地靠在窗台边,脸上一派温柔,他看我发呆已经看了好一会儿,见我笑他也会随着兴味,看我沉默他依然浅笑如故,我当然不会不识趣地问他,看我做什么。

阿豫是个有些自制地人,确切地说,是很少有什么东西能引起他的兴趣,我见过玛多对美酒与华丽酒器地钟爱,见过卡姆对奢华的王家礼仪与制度的偏好,自己这个淡然冷漠的情人我还真不知道他的兴趣所在,除却“戏弄”我这件事外。

我不知道他看穿多少,或者,他算出什么,他跟着我,那些人就进不来;不过呢,有个典故叫守株待兔。我虽然不是个好猎人,但运气一向不错。

望着窗外阴霾的天气,山雨欲来的风的味道越来越浓,我不由地噘嘴皱眉:“讨厌,这雨到是下啊?不上不下的闹心,闷死了。”阿豫长长的手指在我头上不停地拨弄,唇边挂着一抹可疑的笑容:“我怎么没瞧出来你闷,倒是自得其乐得很。”

不愧是本姑娘选的情人,知我甚深,连我无理取闹的任性也能包容,嘿嘿,得意一下下。

我抬头讨好地笑:“阿豫,要不你告诉我吧,让暴风帝国多年阳光灿烂的秘密,那本札记上说三年都没下过一滴雨呢。”

“呵呵,你想做什么?”

“也没什么啦,我就想看看帝国最尊贵最温柔的人,在通神塔的清晨,站在帝国的最顶端,被金色阳光洒满一身的美景,那么独特的风采,见过的人定然永生永世都难忘。”

阿豫极难得地大笑起来,被人夸总是开心的,他点点我的鼻头,掩不住笑意地说:“那天你可没这么老实。”

“可是那天你生气走掉了呀。”我摆摆手,其实我本不用说这么多,我的要求不论多么任性,他们从来也没有拒绝过,但是,这一次例外。

我和他也许心知肚明,也许谁也没有猜中对方的心思呢?

这个世界很复杂,复杂到我们常常被迷惑。但是我那个温柔而又残忍的情人,想要让我开心的时候,却是个很简单的好情人。

第二天,放晴了。

毫不意外地,我醒来的时候他不在房间里。

我走出了通神塔,伸了一个懒腰,帝国上空的阳光真是前所未有的无比灿烂。

卡姆王不失时机地将我请入帝国的王宫,在王宫的阶梯上,我碰上了孟焦不相离的两个人:坎朴托与蓝.卡斯顿。

我很热情地跟他们打招呼,坎朴托神色激动自是不必说,他伸出手想要摸摸我这个人的出现是真实亦或幻影。不知道为什么,他还是克制了自己地失态,我其实都已经张开双臂准备拥抱他一下下。可惜,他的老毛病还是那样子让人不爽。

因为不满。我选择漠视那双饱含深意的眼,那样湿润谁还瞧不出来。

卡斯顿没有他那个臭毛病,我们两个手臂交错,你拍我我拍你,分享着朋友相识地这场激动。

“庄庄现在笑起来很美。”

“真的么?嘿嘿。你以前嘴比较能说。”我毫不客气地吐槽。

卡斯顿眼中也是星光点点,说不出口地话总结为一句:“我以为永远得到庄庄的原谅了。”

我再笑:“当时年少嘛。”

“庄庄!”

我快乐地回头,来了,好戏终于开场了。

普列这样责怪我:“庄庄,大清早的你发什么神经,对他笑得像个花痴!你怎么就不对我这么笑?”

我笑眯眯地反诘:“普列,我是花痴你是什么?”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我一向那么笑,怎么对坎朴托、蓝.卡斯顿笑就变成了花痴?呵呵。生气吃醋都好,继续吧。

优也是横眉倒竖,盯着我和卡斯顿仍交卧在一起的手臂。满面阴狠,杀气陡然而现:“庄庄。他是谁?”

他的问题。我自是了然,可是。就是了然才要这么做地呢。

我依旧笑容可掬,说出一番迟了很多年的介绍之词:“优,他就是卡斯顿,我新认识的朋友。”

优的脸顿时雪白,震惊莫名,普列亦然,他还有力气怒喝:“庄庄!你知不知道这样做的后果?”

我好笑地提醒他们:“我交几个朋友很正常啊,别大惊小怪的,你们进去不?”

他们当然不会跟进去,气都气疯掉了,赶紧去请某人来吧。我心情极度愉快地跟着两个旧相识,走向我选择的方向,谁也不阻止。

卡姆不外乎就是要拿我做幌子,做正名的旗帜,何谓师出有名,就是打着本姑娘的名头,去换回他认为该属于他地东西。

我只是笑,不论他说什么,我都回答说好。艾尔塔、司葛尔、西西老大、坎朴托、蓝.卡斯顿、龙阿莫等熟人都坐在离我最近的地方,他们脸上的神色精彩极了,我猜他们来这儿应该是来支持我做任何决定地,而非如卡姆所想,为巩固他的权力而努力。

卡姆希望我收下赐予我地土地财产与头衔,我欣然接受。

他问封魔法杖地制作办法,我说向我的老师伊特礼斯大法师咨询比较好。

他再要求,请我打开亚克罗斯神殿之门,取出里面地神器,归还神祗的冠冕时,我点头同意。他不知道这个要求意味着什么,他不是神使,也不是阿豫,他只是一个再实在不过的君王,自以为是地做着他认为最有利于他自己的决定。

所以,他永远都不会有机会后悔了。

龙阿莫忍不住,跳起来恳求我再三思虑:“庄庄,你别怕,现在没人敢要你做你不喜欢做的事了,这些跟你无关的,你、你跟那个人快快乐乐地过日子就好。”

我看看其他人,他们也有同样的意思,证明我的猜测没有出错,心中只觉得一阵阵好笑,想当年,我什么也不想做只想开心生活时,他们逼我迫我直至把我推进迷失深渊;如今,我愿意接受我的命运,他们倒一个个地不同意了,这还不好笑么?

我要是听他们的话,岂不是一生都要被这些人耍来耍去,不能自主么?

“龙阿莫,谢谢你的关心。”我淡淡地回答,“魔族大敌当前,身为光明神的后裔,每一个人都必须负起自己的责任,我也不能例外。放心,我完全是自愿的,没有人逼迫我。”

“”地一声,议事厅的大门被普列一脚踢开,他满脸怒容。高大俊美,身形笔直而修长,威风凛凛。头盔上猩红的羽翎迎风飘扬,让人赞一声:好一个俊哥儿!

他的右手走来沉着脸地优。他的银发无风自扬,他的眼睛微红,尖尖地耳朵不停地抖动,柔韧的细手指骨节分外明显,握着地剑柄上布满裂纹。鲜血淋漓,他的反应还是这样的激烈不留余地。

亚斯笑得淡淡地,极力维系他的优雅,可不太成功,他在生气,虽然他生气的次数屈指可数,虽然我知道让优雅地他破功生气,我的下场会很惨,可是。能惨得过阿豫的手段么?

这么一想,我看向米芳的眼光反显得坦然。既然决定做了,就做到底。

米芳的眉头只是耸着。就好像天生他的眉头不会平一样。

四个人个个英挺俊秀,进入大厅漠视群雄。那样绝对傲然的气势。甚至盖过了这座王宫的主人卡姆王。

而剩下的那个人却是让全场鸦雀无音地存在,众皆屏气凝神。不敢或有不从他的意旨,即使如司葛尔、艾尔塔、西西老大之流,也尊敬他为大陆所做的一

至今我还是不敢看这个被我气着地人,眼角扫过的时候,看到他跟在他们四个人地后面,步子还是那样不徐不急,看不出他地意思,更不能测他的深浅。

“怎么,敢做倒不敢看我?”他地声音有些虚弱,因为太过温和。

我该死地早知道他有问题,但是,阿豫,箭离弦后是没有回头弓的,我们走到今天这一步该是谁的错呢?

我抬起头,勇敢地直视他的双眼,我的眼看不见其他人,我的耳听不见其他的声音,我带着笑容,无比骄傲地宣布:“我原谅了所有的过去,我要参加他们除魔卫道的伟大事业,我决定跟随这位流芳千古的大陆王,做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你,来不来?”

阿豫的一眼,穿越千年,穿越所有,看进我的心底,他面无表情,平静无波,在我邀请的时候,眸子里寒光一闪而逝,再次回到闻风不动的漠然:“我不是跟你说过,叫你不要插手这些事?你不是一向嫌它们无聊又烦人么?”

“那是以前我愚昧我无知我在逃避我的责任,我来到这片大陆,我就必须要负起我的使命,我要改变这个世界,这是我的宿命!这是我的命运之路!”

阿豫的回答有些漫不经心,“哦,这样,可是你以前从不相信命运,你总自信你能改变一

我斜头看他,也放松了姿态,草草回答:“是!我现在也自信我能改变一切。”

我的意志这样坚定,以至于阿豫没有办法漠然置之:“所以,你选择的盟友就是他们?”

“对啊。”我轻飘飘地应声,这本就是我的愿望,让他也尝尝被情人欺骗的下场,可是我没有想到结果会这么严重。

我总以为阿豫这样子淡漠了一切的人,骨子里是温柔又残忍的无情,我怎么也不可能把他激怒,大不了让他生气而已。

但是,这一次我眼睁睁地看着他在我面前喷出一口血来,只为我说我选择的盟友是他的敌人。普列他们慌成一团,我附近的人也焦急万分,我却怎么也听不到他们的声音,近在咫尺的东西似离我而去,我孤伶伶地一个人站在那儿,无边无际,没有任何的依靠。

就像百年之中的迷失空间。

“叛徒!”

人们走得一干二净,瞧,这就是我报复他的下场。

我抱着头,缩在柱子后面的角落里,我讨厌一个人被留下的感觉。

光彩夺目的辉煌大厅里,还有一个人,他不能用拥抱安慰我,只是蹲在我面前,用一种极哀伤的目光看着我,我没有哭,我的眼泪很久以前就流光了。

“他不知道的,今天的事我很早以前就决定了。他自己也知道我要做什么事,可还是被我气成这个样子,你说是不是很有趣?他这个天赋第一的预言师,也会做这么白痴的事。”

“我的命运,谁知道是什么样子的呢?我现在妥协,那是因为我受够了没有尽头的折磨,只要我不接受我的使命,不走我该走的路,宿命的力量就会一次次地提醒我,一遍遍地虐待我,一回回地打击我,毁掉我珍爱的一切,让我承受无边无际的痛苦与孤寂!

宿命告诉我,只有我完成了我的使命,我才会找到我的幸福,它才会彻底地给我我想的一切!

它给我一次又一次的机会,我都没有抓住,直至它再也不能容忍我的任性,所以它让我失去我最重要的东西,让我沉沦永远的孤独和寂寞,让我的生命充满遗憾!所以,这一次,我会乖乖地听从它的命令,它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即使是违背我的信念我的原则我的心意,我也会照做!”

9-4 导正的命运 1

9-4 导正的命运 1 我很快就忘了对阿豫做的事,本来我是意识不到我又忘了什么,但是,谁叫他板着一张脸出现在我面前,身边又有无数人提醒我,说全是因为我的错,惹毛了他,我就算不得意一下都会觉得对不起自己的说。

现在觉得那可爱的遗忘症真正是再好没有的毛病,瞧啊,他自己气得半死不活,我却能吃得开心玩得开心,当我对他们笑时,他们五个脸色变得极黑极沉,心中真正开心不已。

当然,那场被我忘得的较量中,获利最丰的自然是卡姆。

我要做的事其实很简单,就是接受神谕中的安排,去打开亚克罗斯神殿大门,给小麻雀解封印,然后跟魔族打架打到世界末日。至于手段,我只不过原谅了曾经对不起我的那些人,这样我才能得到卡姆的帮助;只不过在与阿豫的较量中,选择卡姆作助力而已。

阿豫先前不许我出通神塔的意义,不许我帮那些害我吃尽苦头的众人,不许我与玛多直接对上。。。最直接的因素,就是让我在他和卡姆之间做选择。

如果我不出通神塔,那么不论外面闹成什么样子,都不关我的事,就像阿豫他们说的,我只要负责开心地过日子就好。

如果我走出通神塔,就说明我要插手神谕事件,卡姆是神选的大陆王,我既然要打开众神之殿,那么必然要借助他的名义,比如神器的赐予。

阿豫像从前一样,一心一意不让我卷入麻烦之中。可惜我骗了他,也不能算骗。只是利用了他的一点点情义,然后,我就走出了通神塔。走进卡姆的算计,再次走进了纷争之中。完全是自愿地哦,我想他一定气得不轻,否则不至于到现在都没看过我一眼,冷冷地坐在卡姆的旁边,像盛世王朝中君临天下的帝王。高傲无情,洒脱不凡。

他坐在那儿其实很冷漠,无形中散发出来地傲然气势却是盖过那位卡姆王无数倍。

因为一个无欲无情一如最高神,一个沉湎于世俗权势难自拔,两相对比,高低立判。

人们围成一个圆圈,中间是一个石台坐着卡姆那帮子高位者,他们在讨论需要派多少人,或者派哪些人随我去开门。对于众人来说,这是头等扬名立万的机遇,英雄传世地最热门最荣誉事件。说不准还能由此晋升为神呢。

这样的好机会谁还不抢破头去?

连西西老大等人亦是不能免俗地为自己的人,多争取好点的福利。我能说什么?

我以为他们要准备来一次比武大赛。那样会让我吐死的,在这等要命地关头。还要玩那么多虚招,不是自取灭亡么?难怪阿豫迟迟不肯出手,也不许我帮他们,千金难买早知道呀。

还好,暴风帝国的王后陛下对打打闹闹的事不敢兴趣,我瞧她坐在卡姆的旁边笑得极为娴雅,她是个可爱的小女人,从头到脚无不透露着女性的优雅与柔情,个人觉得她坐王后的那位置真正适合不过。

她巧笑俏兮,给众多成名在外的英雄豪杰们说:“只要人选非沾染魔性的人即可,每个暴风帝国地公民都有权力沐浴神的光泽。素知坎朴托王手中有把长弓,安.比塔斯大师的杰作之一,仍大陆上唯一地远攻类神器,未开光的神器也能测神魔立场,相信,能拉开这把弓地人必然符合光明神地旨意。..”

拉开弓弦,一来查验测试者的实力,二来测查体验者是否被魔化感染。

我本打算睡上一觉再想事,卡布奈特这个新颖地点子,把我的睡意赶跑不少,她的建议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是,让我觉得古怪的是我总觉得她此举颇有深意。

不少人还在讨论这个点子的可行性,卡布奈特已经带着自得的笑容,对上在座的某个人:“艾尔塔大人,您是射箭名家,何不来试试类神器是否有如传说中般的深意?”

我摸着下巴,卡布奈特对艾尔塔的敌意,也做得太明显了。艾尔塔绝对拉不开那把黑漆漆的弓,心中有魔意的人怎么做得到呢?

果然,艾尔塔坐在不远的位置上,从我身边看过,然后对着那位青春亮丽的年轻王后苦笑:“我放弃。”

“艾尔塔大人,请不必过于自责,你若有机会,请穿过封魔山到达清河之流,一饮清之河水,魔障自能解除。”我微微一笑,卡布奈特为谁打抱不平呢?我并不需要呢。

这位帝国第一女性,怒气顿涨:“庄庄!”

我对她笑笑,提醒她的所作所为并不合时宜,这种时候可不能自削实力,反趁了敌人的

“卡姆陛下,我觉得王后的建议非常好,尽快解开神殿的封印才是正事。”我换了方向,站起来走到坎朴托旁边,把他的弓拿过来细细观察,总觉得这把暗光流转的乌骨弓我似曾相识。

“这把弓你从何得来?”不知不觉地我问了出来。

坎朴托自然没有回答,倒是卡布奈特抢先跑到我身边,满怀希望地看着我,激动地对我说:“庄庄,你不记得了?它是你请人做的,说是送给你最喜欢的人的礼物。那天,小安冒雨给你送到你家的,你仔细想想啊?”然后,压低声音冷眼讽刺某些她看不顺眼的人,她说:“庄庄,离他们远远的,你该和你喜欢的人在一起。”

我忍俊不禁,避开卡布奈特的悄悄话,轻轻摇头:“王后陛下一定是记错了,我认识的朋友中唯有艾尔塔和司葛尔大人能使弓箭,这把弓我做来何用?”

“庄庄!庄庄!你到底怎么了?”卡布奈特急得要命,根本不管这个圆形大厅里有多少双眼睛在看着她,她恨恨地看着阿豫他们五个。骂道:“必定是他们五个搞鬼!真正可恨!”

“跟他们没有关系,”我盯着弓,从弓头到弓柄处一丝不拉。发现手柄处有一点浅浅的凹槽,两侧写着繁体狩猎二字。形体清瘦,秀美如画,不知怎么地,我脑中灵光一闪,想到这把弓也许还差点什么就能变成真正的神器。

这时候。蓝.卡斯顿站起来,对我说,他们试过很多种方法,亦不能让这件类神器认主成为真正的神器。至于制作人安.比塔斯,他只管按图纸照作,并不知晓类神器地奥秘。

大厅里的声音嗡嗡作响,不少人伸长了脖子想要一睹类神器的姿容,不仅仅是它地名头,更因为它将决定人们光辉灿烂的未来。

看着那两个线条优美地艺术字。如见到情人微笑的脸,我的心不知不觉地更加柔和,手指不停地摩梭着凹凸不平的地方。如果卡布奈特说得是真的,那该多好。我也曾经有过很美丽地爱情故事呢。

“庄庄。你想起什么了?”

“试试用两个人的血吧,”我才说完。普列已经冷着脸,冲过来把长弓抢走,看也不看我一眼就和着优两个人,一块割手指头去了。

当然是没有效的,我把下半句话接上去:“得一男一女的才行。”

众人的视线刷刷射向我,尤其以阿豫那双像灌了水银似的蓝色眼眸为最,闪烁着神秘莫测的光芒,流光溢彩,美丽极了。

我无奈地摆摆手,这跟我没关系,我可不想在这件事上又把他给气上一回,赶紧解释:“看我做什么,我只是看上面有月之女神的名字,她是掌管爱情的女神,所以,我猜想用两个异性之血说不定能好用。”

没想到,我不解释还好,一解释那个本就生气地人更是气上加气,脸色铁青,我毫不怀疑他有凑我一顿的可能。当然,他是很有风度的男人,他不会打人,只不过很酷很帅地起身走人,带走了他地庞大支持者,顺便留下一厅的冷气压,以及空荡荡地房间。

一室黯淡。

可怜地卡姆王,原来真相是如此不堪。

“庄庄,你真的不记恨我们了?”司葛尔和艾尔塔一脸凝重,好似很不安,很后悔,又极度忧虑。

我笑眯眯地点头:“那些不好地事统统都忘掉吧。”很多年来,我就是这么告诉自己的,要不然,我非被那些讨厌的记忆折磨疯掉不可哩。

司葛儿和艾尔塔相看一眼,似下定决心般对我说:“庄庄,那些事忘掉也好,不过,不可再跟豫殿下赌气了。现在快追上去,说两句软话他必然会原谅你的。”

我诧异地张大眼,奇怪地反问:“为什么我要他原谅?”继而失笑,“他让我那样子难受,现在只不过让他气气便好了,管他做什么?还是你们担心我一个人不能完成神之使命。”

“我们不是这个意思,庄庄。

我才不要听,我很快地打断他们:“神殿之门只要有三样神器就可以打开,勇者面具、暴风之眼和卡洛真言,我们都有,让他们选人的动作快点,我们三天后就可以出发。嗯,解开封印之后,就可以准备打战了,不过,我相信各位一定已经做好为众神之主献身的准备了。”

不久之后,类神器乌骨弓的主人坎朴托,找了他的伴侣之血解开了弓身上的束缚之印,可是,他只肯提供他那把弓做为试练之用,另一把女弓他收了起来,谁去劝说也没有用。

选人的时间不得不延长了三天。

人们以为卡洛真言在我手上,我没有解释这个误会。

我们先在城墙上面跟他们挥手告别,然后,带着五千最优的神殿骑士前往燕不归中心城,它的上空有座众神宝殿,如今它是人们战胜魔族的最后希望。

因为夹道相送的人太多,我们改乘骑兽,慢行在山林道上,绕了个远路。

我左右四看,那个最高顶的窗口当然也没有人影,忍不住噘嘴抱怨:“竟不来送我,小气鬼,他让我那样子难受,我都没跟他计较诶!心眼比我还小!只是不听他的话而已,能气这么久,小气鬼!”

蓝.卡斯顿等人看我的眼神不舍、怜悯、伤痛等等不一而全,我见了真正笑死,自己这个不断忘掉事情的当事人都不觉得难受,他们替我难过做什么?

“哇噻,这么漂亮的龙骨弓,真是让人羡慕。”我对着坎朴托背着的长弓大流口水,骨弓晶莹玉亮,闪烁着璀璨的光华,在金色阳光下,折射出一圈圈大大小小的光晕,精致漂亮得如艺术品般让人的心蠢蠢欲动。

坎朴托很大方,把弓递给我让我玩,我摇头摆手:“我又不会,只是这把弓做得太出色了,坎朴托,你好幸福哦,有一个那么喜爱你的人寻得这样一件宝物送你,我想她一定很爱你对吧?卡斯顿,你知道他们的故事不?一定很曲折很动人,说给我们听听吧,旅途有点沉闷呢。”

坎朴托的脸色有点难看,蓝.卡斯顿苦着脸摇头说不知,我见他们不愿说,也不再执着于探人隐私,想着总会知道的,另一把龙骨弓的使用者不就是坎朴托的心上人么?有什么好隐瞒的。

两天后,大队人马来到亚克罗斯神殿之下。

神殿骑士们与闻风而动的魔族,开始缠斗起来。看看那些热血沸腾的打斗场面,我想着把军队开过来才好呢,可惜,普列和优没有这么好说话,乌合之众的话更没有意思。

龙阿莫会空间瞬移,所以,他临空飞上亚克罗斯神殿不成问题,我有光之翼,又能瞬移,更没问题,差就差在坎朴托身上,这位继承了兽人王力量的兽人族神使王星,比较擅长地面战。

“要不我带你上去?”

我忍着笑意提议,谁叫我没阿豫那等好本事涅?

坎朴托红着脸摇头拒绝,龙阿莫比我干脆,又从半空中跳下来,用腰带系上兽人王的胳膊,把他带上了亚克罗斯大殿之前。

在下面我们见到的透明神殿,原来是阳光照耀的结果,实际上,它通体像琉璃一样,美得惊人,双眼看去,那通天大柱里面似有神光如水般在流动。

喳喳,快点快点,本王等这一天,等得太久了。猪头,你不会像那具混蛋一样耍花样吧?

我默默地摇头,忽然想起,那时候,他以为我死了,抱着我狂奔此处只为找到不用受制于精灵族的复活办法,他懊恼得嗓子里都带着浓浓的涩意与毁灭一切似的疯狂,他其实和普通人一样,面对死亡,他一点也不坚强,我又怎么会觉得无情的他不会爱上我呢?

到底当时,是什么让我不愿相信呢?

我苦笑,忘掉了关键真是一点法子也没有,没关系,反正我们在一起很开心就行。

9-4 导正的命运 2

9-4 导正的命运 2 “阿达!”

人们不知道我叫这个名字是什么意思,直到那抹黑色的影子从遥远的天际出现,不安而骚动的人群开始意识到一件极恐怖的事,被赋予大陆第一强美称的邪法师达菲斯大人,坏事做尽杀人如麻的人,竟是卡洛真言的继承者。

真是对光明神祗神义的最大讽刺与污辱。

年轻而英勇的骑士们哗然,放下正在与魔族战斗的刀剑,他们疑惑自己为谁而战,因何而战。

我背着手好整以暇地呆在神殿大门之前,不言不语,只要达到目的任何手段都是可以允许的,何况我的手段并不算太出格,还算温和不是?

反对的声浪是无效的,有几个勇敢的人跳出来,冲到我面前大骂我是与魔族勾结的魔女时,我只觉得好笑,冷冷一瞥全身迸发出的气势将他们逼退三步,是谁说的这片大陆永远用拳头说话?今天我的武力能够让我直面所有的攻击。

“咭咭悔还来得,我愚蠢可爱的小主人”包着黑布的脑袋,缓缓地扫过群情激愤的骑士群,那些不断喷气喷火的召唤兽们蓄势待发,用极度讽刺的腔调蛊惑人心。

达菲斯其人是极为可鄙的,总能在对手最矛盾的时候刺中要害心思,如果是从前的我,指不定我便如了他的愿,真正甩下所有的事不管,而非像现在一样顶着无数骂名干活哩。

我实在不想多生枝节,淡淡地告诉他:“这是最后一件事。”

当日我无意间解开了达菲斯的主仆契约,后又因他无意的承诺得到他不违背我命令的制约,只能说我运气不错,但是。这种事是有尽头的。

达菲斯笑得很大声,很得意,手里抛玩着那个光洁玉润地白狮子镇石。似嘲弄又似怜悯。

我的话在众神之主的见证下,就是一种无形地契约。是不能违背的。今日之事后,我与达菲斯再无瓜葛,他开心也是理所应当地。其他人愣了一愣,他们并不知道个中奥秘,只当我又与一个堪比魔鬼的人做了不良交易。射向我的目光那个愤懑,当然还是有些些疑惑的。

“你们三个站到各自神器的大门前,把它们放到大殿刻划地印迹上,念出那句咒文就退下,拜托了。”

坎朴托穿着金红色的兽王铠甲,手上拿着那张狰狞的勇气面具,暗褐色的眼珠深沉隐讳,面上不是平日的和善与忠厚相,而是一种铁血军人式的严肃与冷酷。我微微一笑,每个人都有很多面呢。

另一个关键人物,龙阿莫披着金色的斗蓬。手持一根普通的深色法杖,那根被封印战争女神法杖。在神殿封印未解除前。暴风之眼的威力是最受限制地。

我对他们两个微微欠身,脸上再不露一丝神情。谁也不知道解开神殿封印需不需要神血后裔做祭品,想要从那只臭鸟嘴里问出这么要命的东西,是绝无可能的。

两位神使王星郑重其是躬身回礼:“汝之使命。”

我没有回话,右手握着金色封魔法杖,抬头双眼漠然地看着那高高在上地神殿之端,无声的寂静笼罩着在这片曾经湮灭生之息地不归丘陵,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曙光女神之光辉洗礼!”

刹那间,曙光女神冠冕显出真迹,隐藏在我身体里地女神冠再一次出现在我的额前,无数圣洁美丽地光之元素从我的额头,向四面八方放射,至上而下,光辉灿烂,万丈光芒,眷顾众生,所以的黑暗生物彻底消亡,这是一片光明与希望的大地。..

我笔直地站在那儿,等待使命的召唤,我的发我的裙无风自扬,人们不约而同地臣服,我回头冷冷一望,我看的是远方大好的土地,而非那群盲目被动的女神骑士。

喳喳,开始吧。

闻言,我左手轻抚过背上的羽翼,淡淡一笑,仅仅只是想笑而已。

我双脚临空,身体向上飞起,一点点看过那神奇美丽的神殿光柱与大门、纹饰,上面刻画的是神魔大战图案,传说中的神祗形象,欢乐活泼的生活聚会,形态各异的神兽奇景。。。

要飞得更高一些,我这么对自己说,光辉之翼在背后轻轻地扇动,底下的五芒星形神殿全景落入眼底,已经合体成功在一起的琴瑟兽一早便兴奋得停在神殿顶点,喳喳叫个没完,三个小小的黑影拿着各自的神器,停在所属的三扇门前。他说,暴风之眼赐予神之子于毁灭之能,毁灭一切的闪电,破坏一切的风暴,不破不立。

他说,卡洛真言赐予神之子以真理之心,洞穿所有的迷惑,破除所以的迷障,达至极真永恒。

他说,勇者面具赐予神之子于无畏勇气,战胜所有的邪恶,战胜神魔的恐惧,战胜生与死的阻隔。

他说,惊世之锤赐予神之子以创世之音,重建新的世界,带给人们光明与希望。

他说,审判之剑赐予神之子以公理之光,维护即定的准则与公义真理,司神之律法规则之裁决与宽恕。

每念一句,神殿之门就会打开一扇,门里面就会有一股强大无匹的力量从中释放,向上贯注到琴瑟兽的肉身,像是粉碎了什么一样,闪闪点点的金光之后,众神之主的真身淡淡显现,一体双面金色神像,在光雾缭绕中时隐时现。

“因结诸神众生之愿,除魔卫道之愿,维护神圣光明之愿。。。许以解除说众神之印,回归最初,掌其神力,守护诸神众生永远!若违道,共击之。神魂俱灭,神道轮回!”

在目眩神迷之中,我跟从飘渺在云层间的神示之音。轻声颂念解封之咒,龙之力缓缓地注入法杖之中。流逝的速度非常快,渐渐地光辉之翼光泽黯淡,飞在高空中的我身体摇摇欲坠,而那个金色的尊相依然欠缺足够地力量脱离神殿顶端。

没办法,差了两样神器。大门只开两扇,阿顿.赫里斯又急切地想要拿回属于自己的力量,哪怕仅有五分之三也是好的。得不从高空向下坠落,过河拆桥说地就是那只臭鸟啦。

品德如此不端,难怪众叛亲离,可惜我不是它,长长地一声叹息中,有人抱住了我。徐徐落下。

神情那样温柔,谁能替代?

“阿豫我柔柔的声音拉得老长老长,我知道他在生气。但是,不管怎么样。他还是放不掉我地。嘻嘻,得意。

金色的发丝在我们之间飞舞。淡漠的人脸上是满满的无奈,眼里有数不尽的宠溺:“你呀,总要摔够跟头才会这么乖,气消没有?”

我在他地怀里乖乖点头,一眨不眨地看着他无缺的面容,单手抚上他的脸,暗想他为什么能生得这么好看脾气又这么好呢?“豫,看看你把她宠成什么样子?”“胆大包天了!”“还笑!差点命都没了!”“她这等脾气到底哪里来的?”

我缩在阿豫怀里闷笑不已,他们声音大了,我便探出头去,大叫:“他不宠我还宠谁?羡慕吗?妒忌吗?门儿也没有!”

四个人被我闹得全然无力,他们自持身份,在那么多人面前,怎么可能再跟我胡辩下去,徒增笑料。

阿豫淡淡地笑着,眸色深蓝,浓浓的情意在眼底留连,我凝望着他都忘了眨眼睛,多么美的眼睛。他捏捏我的鼻头,轻责:“占便宜就这么开心。”言毕把我放到地上,拍拍我的肩,说道:“好了,去看看他们两人,你看看你惹了什么祸。”

围在坎朴托与龙阿莫身边的骑士们,看到我走过去,神情既崇敬又畏惧,他们望向天上那个无情冷酷地神祗金像,流露出淡淡的不解与排斥,我轻轻地蹲下,可怜的坎朴托和龙阿莫,他们没有听从我地劝告,执意留在神殿上方等我降落。

等到是众神之主毫不留情的利用与放弃,幸运地是他们摔落时,底下地骑士们反应迅速,也因此没有受太重的伤,只是腹背受到重击,吐点点淤血而已。

“喂,你没事吧?”

我走到第三个受伤地那边,我奇怪以达菲斯的奸滑与恶毒,怎么会被那只臭鸟算计呢?我本以为他把卡洛真言安放在大门上面后,就会偷溜哩。

“死不了!”达菲斯狠狠地说,他的面罩散开了些,那些恶毒的淡色瞳孔正恶狠狠地看着那上面的金色神像,我想这个爱记仇的家伙不会放过那只臭鸟的。

既然他没事,我转身就走,从此,我们两个互不相欠。

“等等,”我回过头,达菲斯已经收拾好自己,继续裹着厚厚的布巾,“叫你那个他把我这份也算上,好好教训一下上面那个白痴,现在的大陆不是曾经的神魔之界,由不得它!”

无语,就连达菲斯都知道利用本姑娘干活不给好处会被“雷”劈,那只白痴鸟究竟自持什么敢对我下毒手?

在力量对比之间,脑子才是最重要的。

我回到阿豫身边,跟他们说起达菲斯的怒气,他们个个笑得乐不可吱,唯有阿豫两眼闪出一点寒光:“他都这么说,我们要是对它太客气,岂不是辜负了达菲斯一番美意?”

就在这个时候,一股威压之势庄严地响起,在每个人的心底回荡,震撼人们的心魂,莫不敢从,莫不敢视,莫不臣服:豫.帕欧罗,归审判之剑于神殿之端,遵从你的使命。

阿豫随意地站着,目光淡然,全身放松,悠闲自在,他的心情不好也不坏。

他的不遵昭,阿顿.赫里斯拿他是没有法子的,因为这位众神之主仍困在神殿之顶,因为不是任何一个人都有姿格拿着审判之剑去解封印的。

一计不成,众神之主改用利诱,从打开的众神之门中,飞出无数金光闪闪的神本、铠甲与器皿,底下只有少部分人误中他的陷阱,人人眼神清明,只要看看倒在那儿的两个受伤的神使王星就知道,神的赐礼没这么好拿。

我原以为这些神殿骑士能够不受众神之主威压的影响,实际上却是达菲斯的功劳,这丫的超级不怕死,在众目睽睽之下,飞上神殿取回卡洛真言,众神之主因为不能攻击无差错的神使王星,只能听着某扇大门重重关上。

要说达菲斯这个还真是大陆第一强,实力天赋均不能用常人相待,他拿到卡洛真言后,就把自身的庞大精神力注入白狮子之中,将其激活,显出狮子真身后,会带上一些迷兽神萨冬曼提斯的意志,这可是专与众神之主对着干的家伙,所以,在达菲斯的报复下,未获得完全神力的阿顿.赫里斯不能全盘控制信仰光明的使徒的意志。

只可惜,达菲斯之力只能维系一小会儿。

光明神之信徒们!听从本王的号令,夺回审判之剑!

软的不行,它就来硬的。阿豫只是冷笑,看着骑士们的目光冷酷而无情。

这时,天际一声沉闷地重击破空声,将众人的注意力转移,远远的平安大道那一端,黑雾环挠,蓦地,伸出一只巨大的黑爪,像是撕开面包片一样,将封魔山附近的一切拉开一个大口子,然后,一只闪着黑色鳞光的龙脚从虚空之界,踏入奇亚大陆坚实的土地。

这只长满黑亮骨刺的巨大魔龙,爪持一把黑乎乎的铁锤头,轻轻地上下挥动,却让大地震动,让河水倒流,让天地风云变色。

那道黑色的裂缝随着它的挥动,越来越大,等它整个爬出来以后,丑陋的身躯占去了半边的天际,吼一声大叫后,它慢慢缩小,变成了一个我很熟悉的模样,戴着魔皇之冠的玛多.珀格修斯。

“通道,通道打开了。”

“魔族大军来了。”

“那个是魔皇!”

他着一袭黑色华丽的皇家长袍,左腰间挂着审判之右剑,右手拎着惊世之锤,笑看我们这方的闹剧,从他所站的位置,无数的魔兽与魔人从他身后的黑洞处走出来,五千神殿护卫骑士吹响号角,告诉大陆各地的人们,魔军入侵。

人们与军队拿起自己的武器,慢慢地涌向这个广大的中央大陆区,曾经的神魔古战场,两两对峙,所谓大战一触即发指的就是现在了。

“惊世之锤,魔皇手上怎么会有惊世之锤?”有人认出了玛多手中的物件,开口的人若是别人,还好说话,偏是那群非常之德高望众的老头子们,不少人把目光投向本人。

有些人在私语,归纳为我,惊世之锤的继承者把东东给了魔皇,勾结魔族,背叛了光明神祗。

再加上一个唯恐天下不乱的魔皇,我的罪名更坐实。

他在山那头喊:“庄庄,你我真是心有灵犀”

嗡嗡声更大,战鼓声更响,杀敌声更亮。

无言,我能说什么?

9-4 导正的命运 (大结局)

9-4 导正的命运 (大结局) 玛多一边“开玩笑”,把手一伸,咻地一声,就把我拖到了他那里,阿豫大约要恨死自己的无能为力了。

可惜我一直忘了告诉他,他打不过玛多是必然的,一百年和一千年是不同的境界,不用自责。

“可爱的庄庄,你给本皇创造了一个绝佳的进攻时机,想要什么做报答呢?”

看着这张虚假却又华丽精致的雄性面孔,我头疼不已,他说得这么暧昧想要害死我不成?

“噫?庄庄,难道不是你说今天是最后的决战时机么?不是你把他们引到这里让王皇的军队独享一顿饕餮大宴么?等本皇获胜,你不是答应做王皇之后成为魔族的主宰吗?”

我管不上这些话会给那些人造成什么样的影响,既然玛多这么算计我,我也不好太客气,我冲他笑,伸出手掌:“那么,尊贵的魔皇陛下,把惊世之锤借我用用吧?”

玛多笑开了颜,华丽的姿容让金色的阳光都相形失色,他挑挑眉,将惊世之锤扔给我,我们心知肚明他在玩什么把戏,所以,他不会拒绝我的要求,他还要做样子给别人看呢。

取下紫钻宝珠,把法杖另一头固定在地上,我拿起锤子就要把珠子往法杖底部敲,玛多被我的无厘头举动逗得哈哈大笑:“庄庄啊庄庄,你怎么可以这么可爱?惊世之锤是能生成神器,可绝对不是你这样子做的。”

我翻他一个白眼,众神之主阿顿赫里斯说的还会有错?既然这把惊世之锤玛多你都能用,我自然也能用。三下重击之后,金珠隐入法杖杖身。让玛多无言以对。我拍拍手站起来,把惊世之锤扔回给他,正准备去抓法杖。一道金色无形的风卷走了我面前的法杖,我愕然回头。四下寻找,遍寻不到它地踪迹,即使是我右手的召唤亦不能唤回本属于我的封魔法杖。

玛多是知道谁抢走了我地法杖,他冲着我哈哈大笑:“可怜的庄庄,吃了那么多苦头却是为它做嫁妆。”可恶地土匪!

我恨极。看着那一顶顶众神冠冕从众神宝殿处飞出,一个个神的金像从雪山那端飞出,围绕在阿顿赫里斯的周围,戴回自己的神冠之后,瑞气万千,面无表情,威风凛然,拿起自己惯用的武器,拦住众魔地步伐。真正的神魔大战开始展开拉据战。

玛多手下能干的魔族大将很多,有几个颇能以一敌三个大神,他们的武器也不比众神的差。天上飞的,地下爬着打的。还有滚烫的熔浆从某个虚空点倒下来。把一大片大陆困在火山喷发的惨境之中,所有无所不能地神奇景象让我瞪目结舌。

最让人不能接受的是。神祗对大陆五族生命的漠然。

无数神器与魔器地火烈交叉,威力巨大的神术与魔术地无情对决,神与魔地力量超出大陆五族太多太多,弱小的他们只能在不甘中痛苦地死去,战场上,血肉横飞,烈火狂焚,山崩地裂,战火隆隆,这出惨剧牺牲最多地就是可怜的奇亚人。

阿豫、普列和优在众人的帮助下,领着精锐骑士团,从另一个角度冲到了玛多的面前。

阿豫穿上了光之神圣骑士套装,半悬浮在众军之顶,举着审判之剑对魔军宣判死刑的命令,没有人能比他更帅更酷更冷静,银光色战甲在火光中熠熠生辉。

普列着火焰般燃烧的铠甲,用的正是战争女神的奥义,身后伴随着他的紫龙召唤兽,用火焰神剑收割敌人的生命,威风凛凛,好似战神再生,势不可挡。

一袭寒冰套装的优,双脚踏在四爪金龙的背上,挥舞着一柄电光闪闪的雷龙枪,每一次挑刺,都带有隆隆的雷音与忽闪忽逝的电流,杀生予夺就在刹那之间。

玛多旁观战况后,挥挥手,他身后的十二魔骑士分出三人,前去阻挡阿豫他们的步伐。我早已说过,魔族养精蓄锐这么多年,又是玛多亲选的魔骑护卫,能力都是一流的顶尖,他们三个挡了几招就相形见绌,旁边又有旁人下暗手,险象环生。

这可把我急坏了,我抬脚就想要跑过去和他们并肩作战,却被玛多一手抓住:“庄庄,不要忘了你许下的约定。”

用力挥开他的禁锢,我恨恨地夺回手臂,说:“你打败他了么?你永远也不可能打败他!”

“傻气的庄庄也很可爱呀,本皇要杀死你的阿豫,就好比捏死一只魔狼样简单,本皇真舍不得让你伤心欲绝,这可怎么办哟?”

恶心的上扬音让人直想作呕,我呸地一声以作回应,虽然他说的是实话,但是,不管怎么样,他还是中了阿豫的算计不是么?只要他手上有一件阿顿赫里斯需要的神器,他就不可能再回去魔族!

自大又自负的珀格修斯魔皇陛下,等着吧。

阿豫用了王者审判裁决,将那三个魔族护骑困住,普列和优两人在裁决领域里面将之击杀,非常轻松,他们那一边压力顿减,众骑士士气大增,我也喜上眉梢,当然也没有忽略普列和优对阿豫的就近守护。

我偷偷地看眼玛多,希望他没有发现阿豫的弱处,没想到玛多抓住我的视线,很可恶地笑道:“怎么庄庄对自己的情人也没有信心么?”

“要你管!”我恼羞成怒地骂回去,“你还是想想输的下场是什么样子好了!”

“本皇怎么可能会输呢?”玛多一点也没有被气到,他笑称一定会把阿豫的脑袋砍下来,作为我和他约定的证物,可把我气得够呛。

在我和玛多打口水仗时,来救我的同伴又接近了不少。玛多微不可察地皱了皱眉头,他不可能把十二魔骑士都投到毫无胜算的审判领域里去,那是愚者地行为。

我瞟了眼那仍在源源不断输送魔兽与魔军的黑色通道。再想想那只可恶的臭鸟,心生一计。故意用极鄙夷地口气刺激他:“玛多陛下,你我的约定可是在同等条件下,你亲自打败阿豫,而不是用车轮大战把阿豫给磨死!”

玛多嘿嘿一笑:“还想让你地情郎多活一会儿,既然庄庄都急不可待要履约。本皇又怎么会不满足可爱的庄庄这点小小的要求呢?”

他拎着惊世之锤就准备给阿豫他们三个去那么一下子,我忙拦住他:“喂,你太没义气了吧?把我扔在这儿自生自灭,需知战火可是不长眼睛的,我可不想无缘无故地挂在这里。”

“庄庄想怎么样呢“喏,把惊世之锤给我防身。”我眼睛很渴求地望着他手中的神器,一点也不羞愧地说道。.www,16K.Cn更新最快.

玛多大笑:“本皇地魔骑护卫能保你周全。”

我直直地看着他,说道:“我只相信自己,还是说。珀格修斯陛下怕我把惊世之锤送出去?”

“本皇怕你守不住这样宝物呢,”玛多很坦率地承认,“需知本皇也不是傻子呢。聪明的庄庄,你就不要再打它的主意了。阿顿赫里斯即使恢复十成十的力量本皇亦是不怕的。”

我只能退而求其次。眼珠子滴溜溜地转啊转,转到他带着那柄剑:“那把审判右剑给我。总不能我站在这儿什么武器也没有吧?你的魔兵不会打我的主意,可是他们会很乐意把我这个勾结魔族的叛徒干掉的!”

玛多斜着头想了一会儿,点点头,把剑解下来扔给我,他放心地原因居然是我若把审判之剑还给众神之主,以阿顿赫里斯的心性必定不会饶恕曾经做过它主人的我和阿豫,就因为那只臭鸟地恶劣性子,我重新得回审判右剑。

玛多的自负与自大又一次帮助了我。

在玛多转身去找阿豫他们晦气时,阿顿赫里斯举着封魔法杖,居高临下将无上地神力注入其中,一道金光从神殿之顶射出,直击九个魔族骑士正在防守地魔界进入奇亚大陆的通道。

九个魔骑去其五成,化为晶核,缓缓地,虚无中地通道大门慢慢关闭。

玛多以最快地速度回头,惊世之锤挥出也不能再把口子打开,封魔之印已经再次封锁住时空的通道。

他恶狠狠地看向我,转而笑起来:“倒小瞧了庄庄,真是好手段。”

小小一个激将法,也就能你这样的人才有效。

我暗自防范,并不回话,这个人喜怒一向无常,我可不想死在他手上。

果不其然,盛怒之中,这人举起惊世之锤当头就给我来那么一下下。“乒当”一声,普列的火焰之剑顶住玛多扔出的惊世之锤,优的雷龙枪刺向他的面部要害,而阿豫已将最高审判领域扩张到我们这里,玛多冷哼一声,普列和优俱被震飞,自然,我的性命危机顿减。

他们三个都有些狼狈,尤其是阿豫他痛苦的咳嗽声,让普列和优担忧之极。而玛多连热身动作都没有做,这就是实力的绝对差距。

玛多还想祭起惊世之锤杀人,他的喜好有些变态,我看他打算把阿豫他们三个一个个砸扁,也幸好他如此变态,我们伟大的众神之主终于完成初步的化身过程,带了几个神祗金像跟玛多开始抢起惊世之锤来。

给弱小的我们一点喘息的时间,不想成为他们的累赘,我悄悄地避开了他们,我的身份很微妙,魔族在魔皇没有命令之前,是不会对我动手的,这则命令是当初玛多在迷失空间里面颂布的,所以,这个时候我还是挺感激他的臭毛病的。

而大陆五族联盟骑士,他们自顾不暇,应该是不会来找我麻烦的。

我寻了个人少的地方,看着手里握着的审判之剑,默然无语。如果不是为了我。阿豫不会那么辛苦吧,他的审判奥义、他地审判之剑本该令众神众魔惊如寒蝉呢。

灿烂明媚的阳光背后的秘密,他不说。难道我就猜不到么?

能够防护整个暴风帝国地魔法光罩,其实就是他的审判裁决领域。在这片领域里面,他地命令能够得到忠实地执行,即使是要求阳光灿烂这个可笑的要求。

那天天气转阴还飘起雨,是魔力反噬的结果,他们五个瞒着我。起初自是不知道的,但是我的要求是那样地荒诞无稽,阿豫却能说到做到,我要是还不知道,岂不是真的成了傻瓜?

他们不想让我自责担心,审判右剑在玛多的手上,他自然是要注入无数的黑暗魔力,要将审判之剑占为己有,这就害得阿豫日日夜夜深受两股属性相反的力量攻击之苦。他们恨死了司葛尔艾尔塔他们。因为那些人让阿豫那么痛苦,而我却原谅了他们。

还有那条返回奇亚大陆的通道,连玛多要过来都那么辛苦。我却轻轻松松地瞬移就能回来,这背后是谁付出了庞大的心力。可说是不言而喻。我还总是惹他生气,他为什么从来不解释呢?

我以为我的眼泪已经流光了。

刚刚想通的时候。心痛得差点死掉,还得在玛多面前演戏,恨死自己地白痴。

扑嗒扑嗒,大点的水晕落在宽宽的黑色剑身上,我要是他,还不如死自己,省得吃力不讨好。

我左手聚起龙魂火焰,一边抽噎一边把龙之焰送进剑身之中,我快速地催动体内地龙之力,让龙魂力量完全解封,快烧快烧,只要把那些魔气烧掉,让右剑回复圣洁的状态,阿豫就不会痛苦了。

渐渐地,模糊之中,剑身上透出银白色地光泽,我开心得继续加劲烧火。

“庄庄!”痛苦地男声让我差点听不出来是熟悉的朋友。

“庄庄,你在干什么?快松手,快放开。。

阿豫,我睁大眼睛,模模糊糊之中我见到了他们三个:“等等,阿豫,一会儿就好了。”

“傻瓜,你这个大傻瓜,快给我停下来!”阿豫紧紧地抱住我,好像在颤抖,好像很痛苦,我尽力向他笑一笑,我想告诉他,我一点也不痛,别被我可怕地样子吓着了。

普列和优也急得团团转,普列急得直抓头发:“她不是不知道的么?她怎么会知道的?流了这么多血,可怎么办?快叫她停下来呀,她是不要命么?”

优也不怕火烧烫手,想从我的手中把剑抢走,可是我抓得很紧呢,他听了普列的催促,也火起来,愤愤地大喊:“你急我难道不急吗?她死活不肯放手!该死的,她怎么会猜不到,她不是傻子!我们做得那样明显。”

阿豫只是抱着我,冰冷的脸和我的脸紧紧贴在一起,以至于我看不到他的面情,倒是知道自己口鼻里冒出的血染上了他的铠甲,他没有加入到普列和优的争执中去,将我搂在怀里,一只手不住地给我抹流出来的血滴,一边还无意识地喃喃道:“你这个傻瓜,傻瓜。

我有些生气,我哪里傻啦,瞧你们一心一意瞒着我的事我都能猜出来呢。可是,心里又酸又苦,他的情谊我岂会不知,又岂能不知?可是,我是不会死的,我是万恶的穿越女主,怎么也死不掉的,他不要像末日来临一样可怜好不好?

“行了,豫,魔气没有了,让她松手!快让她松手!”

优和普列急急巴巴地来夺剑,我将龙之力在剑身上游走一圈,果然一点魔气也没留下,这下安心地松开了手,阿豫用极冰冷的唇吻去我面上的泪珠,抬起头,漂亮的蓝眼睛温柔地看着我:“庄庄,你不会死的,等我去把那个混蛋干掉,我就带你去游历大陆。”

我眼珠直转,想要开口却是不能够,龙魂力量我解封的最高纪录是三分之二,那次足足用了十颗西柏果又休养数月才完全恢复呢。现在全部解封,除了惯常的身体僵硬不能动之外,还有一个结果。

我的身体并不能承受。裂开了些口子,鼻腔和口腔里稠稠的,全是克制不住迸发出来地血浆。

伤痛之中的阿豫不知道我的意思。他只以为我离死差不多了,真是让人急死。

我那个急。他跟玛多去较什么劲,自有众神祗去教训他,我们躲他还来不及呢。

阿豫让普列和优留在原地保护我,他一个人拎着两把审判之剑冲进了神魔最高者之间地缠斗中去,那个险状真是让人心惊肉跳。我心里暗骂,我没自己折磨死自己,倒先被他给吓死。

过了一会儿,普列和优忍不住了,主要是玛多太强大了。他一个人跟五个神斗,地动山摇,火光四溅,还游刃有余,有时候甚至很蔑视地打个哈欠。以示对众人的轻蔑。

再过一会儿,更多地人加入到混战中去,玛多还很开心这么多送死的。

真是让人活生生要气死。难道他就没有弱点了么?

“只要你死了,他就属于我了。他就永远属于我了。。

可怜的我。还以为自己的耳朵听错了,在这样要命的关头。竟然还有人想到要我地小命,真是一点神理也没有!

可恶的水悦,你是着了什么魔,发哪门子的疯?!

等到这个从小到大不知是我折磨她,还是她欺负的女人,眉间染上了五点黑斑,像梅花般的印迹,中间还有银光流过。就跟那只打了魔印的白狮子一样,一看就知道这丫的在战场上,被魔族给同化了。心中有魔的人,最容易被感染,可怜的家伙,这个时候,谁倒是来救救我呀?

扑哧一声,一支银箭破口而至,当胸将水悦射了个通体对穿,我不禁皱眉,这也太狠了些,若在平时,只要把她拖开就好,偏在对玛多这个大魔头地紧要关头,可怜的水悦,自求多福吧,你这么强总没这么容易死的。

有如此功力与准头地射箭的人,当然是坎朴托。他拎着弓从我身边走过,神情比任何人都要哀伤,我真想冲他们喊,本姑娘还没挂呢!只是会有些些后遗症。

我从来不知道这家伙也会暗箭伤人,当然啦,对付玛多这样地大魔头用点贱招是绝对允许地,不然,倒霉的就是弱小地我们了。

坎朴托的银箭有些古怪,再三打量水悦身上那支箭,原来是用龙骨做的,上面还有隐约的符纹,八成有去魔功效。我安下心,玛多身上多中几支,离挂掉必然不远。

“咭咭,送你点小礼物怎么样?”黑袍的达菲斯走过来,手上玩着魔族的特产西柏果。

我不寒而粟,恶狠狠地盯着他,试图用眼睛阻止他的靠近,心里狂喊,让他站住,我不要用西柏果!可惜呀,这个人是头号爱记仇的恶人。

他狞笑着把无数的西柏果汁水洒到我身上:“咭咭,两清了,再见,可爱的小白痴!”

我想我完了,我以为只有我一个人知道西柏果的禁忌特点,没想到他也知道!我提醒自己,千万不能睡着,绝对不能睡着。。。

因为一觉醒来,我会忘掉更多的东西,我可不想让自己脑子里所剩无几的记忆统统被西柏果的药效给腐蚀掉。

世上从来没有白吃的午餐,我要快速回复法力,就得双手奉上我的脑子。

这就是本姑娘得遗忘症的根本原因,那个可恨的玛多珀格修斯,我诅咒他永不得超生!

用无数的性命去磨玛多的超常老命,一点都不划算的,可是,谁叫他那么强涅?谁叫他又是敌人涅?谁叫通常情况之下正义之方都要弱于邪恶涅?所以,这种耗时战其实是很无聊的。

我困极,却又不敢睡着,只能瞪着眼睛回想再回想从前发生的事,寄希望于我这么勤快复习记忆能少掉一些。

很久很久以后,我再看场上时,玛多已经现出了真身,一头丑毙的黑色巨龙,在很远的地方扑闪着翅膀。身上插了不下十支的龙骨箭,我瞄到坎朴托还在那儿不停地弯弓射箭,暗笑真是浪费了他身上那套兽王铠甲。一个盾牌的好苗子哩。

再很久以后,围着黑色巨龙地人没剩下几只时。阿豫华丽丽地喊道:至尊王者审判领域,好家伙,又升级了。

然后,那个领域里面的神祗最强大的,玛多一掌一个让其毙命。神魂俱失,灰飞烟灭地下场。

我再次急起来,裁决领域也无效么?微微一动,发觉自己法力已恢复不少,当即起身将光辉之翼拍得噼哩哗啦响,直冲冲地飞向最后的战场。

在一片金光闪中,巨龙在光罩里面嗷嗷乱叫,普列和优一人选了个地界把手中地利器刺入巨龙的要害部位,几个不知身份的神在挂掉之前。也纷纷给它重击。

我飞到的时候,坎朴托射出最强有力的一箭,正中巨龙地喉咙处。这下巨龙暴走了,换上龙阿莫举着战争女神神杖大放未命名的魔法招术。但是最后的魔龙是极其强大的。龙阿莫的魔法仅仅让他皱眉而已。

它冲龙阿莫喷出一口黑色龙焰,我不假思索。右拳送出,正中那根射中它喉咙的龙骨箭,这不仅让它暴怒,而是已经到了出离愤怒的地步。

我怕怕地躲到阿豫的后面,他们也没有去思考我没死是怎么回事,总之,大敌当前,先干掉玛多再说。

“庄庄,把法杖抢回来!”耳边传来阿豫轻轻地嘱咐声,我哎的应了一声,因为本人也是审判之剑地主人之一,在领域之内,我的实力被无限地扩大数倍。所以,抢点东西很简单的。

两眼瞄了瞄,正跟玛多喷火喷气斗得不亦乐乎地不是阿顿赫里斯是谁?我搓搓手,趁着玛多一脚把那个两面神踢飞的刹那,右手飞出,远远地把封魔法杖抓回手心。

“等下我们把它制住,你就念咒,记住念至高神地血誓封印咒。我点头表示知道,阿豫冲出去,审判之剑轻飘飘地削下玛多左臂三根骨刺,冒出团团地黑气,属于极度重伤之一。

坎朴托抛下长弓,纵身一扑跳上黑龙的巨背,抓着上面地骨刺,死命地捶打,我看玛多是极想将他撕成碎片的,但是阿豫、普列、优、龙阿莫以及阿顿赫里斯的攻势让他顾及不

就是这个时候,我远远地飞起,举起举起封魔法杖,对着这头戴着皇冠的魔龙大喊:“因诸神之名,因光明之义,因圣洁之愿。。。”一长串的咒语后,终于把奇亚大陆最后一个魔族份子给封住。

他没有变成晶核状态,也没有就此消忘,只是全身不能动掸站在那一边,他没有注意到身上所受的刀剑创伤,也没有去提防封魔印的光芒,他看着我,没有悲伤也没有绝望,这个从始至终高傲自负的华丽王子,平静地接受这个让人意想不到的结局。

我却不能承受那样无波无绪的视线。

“原来这就是你的答案,本皇输了。很久以来,从不舍得伤害你一分一毫,想将你永远留在银色城堡,可是你那样绝望,又怎么忍心?”

声音之悲真是让闻者落泪,听者伤心。我动了动,想要道谢却无言,难道我要谢谢他心甘情愿为我利用,明知我小小保护自己的心眼吗?我做不到这个时候还要去刺激这个失败者。

“如果这封魔之咒不是由你来念,或是他们之中随便的哪一个人哪一个神,都是绝无可能把本皇封住的,只不知,你还能记起我?”

不会,等我一觉醒来,不要说记得你,就连阿豫我都有可能要忘掉,我猛然间从他的“深情”中清醒,我会有这要不得的毛病都是他害的!

“明明,在那个美丽夜晚,是我先识得你,是我先发现你。。。为什么你会选择别人?聪明的庄庄,你说是不是一开始本皇的钟情就是个错误?”那个不知是人是魔的家伙目光迷离,长长叹息,回眸之间微微一笑,刹那芳华,似繁花盛开极至般美丽。“不过,不要紧,即使是错误。本皇也会让它永远地铭刻在你心中的。”

他要送的礼物,我起先是不在意的。我早已练就铁石心肠。阿豫握住我地手,给我无限的勇气与胆量,谁也不能抹去这些哀伤与荣耀。

他依然不可一世,独霸尘世,他的自我毁灭震动了所有在场地神祗。黑暗与光明交融的刹那,万丈光明闪烁而又湮灭,参与作战地光明神祗与这位魔皇一同烟消云散。

光砂中,仅余那双风华绝世的华丽紫眸,流光魅惑,自负自傲,无人能及。

我们站在鲜血与白骨堆积的战场上,寒风呼呼地呜咽,叹息逝去的英魂。我们流着血,默默地看着巨龙幻化成银发紫眸的精灵模样,还是那个华丽嚣张地风之玛多殿下。曾经的年轻时光一一在眼前浮现。

他为什么要化身到风之王都,已无从考察。

那个已经四分五裂的人。眼中闪烁过对往昔的回味与眷恋。那个华丽无匹的男子在意的是曾经的爱恋,还是那一场美得不似真实的风花雪月?谁知道呢?

反正玛多已变成了屑末。

反正我一点也不感兴趣。

反正我该发愁的东西很多很多。比如,怎么样可以让自己永远不睡觉?

最后地扫尾工作,交给了英明神武的大陆王卡姆,我想他开心得连做梦都会笑出声来。

因为再没有人会去跟他抢那些世俗的权势,他已成为大陆所有人地王。

可惜,我怕他有朝一日梦醒会更痛苦,因为他只是一个王,而不是神。

亚克罗斯神殿的主人当然是那个才智第一神算第一谋略第一。。。地强人阿豫做喽,在最后地神魔大战中,获利最大者就是他,众神之主再一次消散,使得他这个执法神的继承者成了神力最强也是最优地神殿保护人。

所以说,这个人最最奸诈不过。不论他做什么事,到头来一定是把所有人都算计得死死的,他永远都会站在更高的一端冷眼看世人争来夺去。

那一场场的你争我夺生死大战,在他眼中,不过是场永不落幕舞台戏,他是个很冷静的看戏人,有时候,也会做做导演的。

说起来,每个人都有极好的归宿,便是死亡在我看来,对某些人都是挺好的。

最可怜的便是我,天天苦着脸,拼命折磨自己不让睡神光顾,还得小心翼翼地掩藏。

但是,我的身体已经累到极点,不睡是不可能的,而且,阿豫一直很仔细地看护着我,他怎么可能不知道我的小动作,他在等我的老实交待。

我不得不说出玛多的恶毒,达菲斯的报复,西柏果的后遗症。

五个人气得咬牙切齿,捏着拳头准备冲出去找人算账。

得到神典的亚斯皱眉想了想,他忽然笑起来,不怀好意到众人都头皮发麻的地步,也不见他有丝毫的收敛,只听他说:“传说中有一样神奇的宝物,能够让改变世间最痴情少女的心,我猜玛多给她用的必是这样宝贝。”

“什么意思?”众人愿闻其详。

亚斯笑得更加得意:“服用一定量西柏果的人,在沉睡百年之后,会爱上睁眼看到的第一人,咯咯,别说本神官没给你们大家伙儿制造机会啊,想抢人就抢,想甩人的,厚厚,机缘难再得

不是我理解的那个意思吧?那个玛多竟是打这种主意,那他为什么还把我放回来?

“啧啧,他运气不好呗,庄庄,药效发挥作用需要一百年的东西谁想得到?好了,乖乖睡去吧,等你醒来,咯咯,等着谁来吻醒你吧。”

我是不是在什么时候得罪了亚斯而不自知?但是,后面的事貌似不需要我烦恼诶。

阿豫,一切拜托你了,我去睡安稳觉了。大纲已经结束,到此结文,其他的细枝末节,恳请无视吧

谢谢众位订阅本文VIP章节滴亲亲,万分感谢,可以说VIP的后半部分就是为诸位订阅者所写,再次掬躬表示由衷的谢意,希望这个结局大家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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