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
《《熊霸天下》》 · 天从 · 2026-07-25
不管从那一方面来说,哈里发确实都可以算得上是杰出的兽才,他的每一步计划都是环环相扣,给自己留有余地。
事实上,哈里发把战场拉到帝都,等于又给我们出了一个难题。虽然我们手头有十五万兽族大军,但这其中还包含有金汤要塞的守军,就算我们想回师讨伐哈里发,又能调动多少兵力呢?
难道我们可以置金汤要塞的防守于不顾?
卷六 烽火家园 第二十八章 碑文铭志,狼骑阻敌!
失去了大长老这面旗帜,现在整个兽族又面临着两难决择,在重新竖起的王帐里面,总多兽族高层吵成了一锅粥,看着那一张张焦虑的面孔,显然一个个都是六神无主。
往常在这种情况下,是最能体现大长老价值的时候,只要有大长老出马,立刻就可以为大家找准方向,快速的制定出应对策略。但现在呢?仅仅靠呆坐在王位上的小丫?这显然是不太现实。
忠诚、团结、玉助,这一向是兽族标榜自己所拥有的崇高品德,除了千年前猴族背叛兽族自称人族这一变故之外,近万年的历史中兽族还不曾有过内战的纪录。
哈里发突然闹出这么大的一个动静,让兽族的各位高层感觉到措手不及。
能够身居高位,他们之中没有谁的脑子是真正蠢笨,当然嗅的出现在兽族已经充满了内战的味道。
以这些兽族高层对兽族的忠诚来说,他们基本不可能投向哈里发的阵营。
但是,哈里发现在摆明车马是要以帝都做为自己的根据地,这就等于是抄了大家的大后方。
绝大多数的兽族高层,整个身家都在帝都之中,考虑问题难免穷投鼠忌器之感,一时之间议和者有之,建议抬降者有之,立马出兵追击者有之。反正王帐内一片闹哄哄,讨论了半天也没有一个确切的主意。
我看了小丫一眼,向她点点头,然后我们俩同时提气,将自己的气息全都放了出来。
两大圣级同时展现自己的实力,所造成的震撼力足以让在场的兽族全都惊呆。看着我和小丫身周疯狂旋动地气流。这些兽族才算是明白过来,我和小丫已不再是他们印象中的兽族小孩,而是掌握了巅峰力量的极道强者。
只到此刻,众多兽族的高层才突然意识到,如果他们之中谁还把小丫这个国王当做一个若有若无的摆设,那就大错特错了。小丫身份特殊,又掌握着兽族最高端的力量,大长老逝去之后,她实质上已经成为了兽族唯一的领导者!
这样一个效果,也正是我和小丫目前极为需要的。
强者的气势。足以压制住在场的众多兽族,让他们禁若寒蝉。良久之后我才扫视了他们一眼,缓缓道:“哈里发有什么好担心地?只要我们大军出动。片刻之间就可以让他束手就捻,大家用不着如此慌张。现在,还是让我们考虑一下怎么将大长老风光下葬吧!”
在现在这样的一种气氛下,没有那个兽族敢提出异议,于是大家乖乖的闭上了嘴巴,静静等着我和小丫吩咐。
事实上,我一向对独栽作风十分反感,但万万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居然也要施展这样地高压手段。也许。这就是此一时、彼一时的意思吧。
我直接提议,大长老的灵枢就安葬在那个温泉山洞之中,毕竟那里是他身前最喜欢呆的一个地方。
至于将大长老安葬在比奇利山的英雄墓地,我根本不会考虑这样的提议,因为比奇利山毕竟不是布鲁赛尔圣山。在我的思维里,唯有布鲁赛尔圣山上真正的英雄墓地。才是大长老最渴望地埋骨之所。
我一定会尽力完成大长老的遗愿,让布鲁赛尔圣山重回兽族的怀抱。到了那个时候,我才会将大长老以及爱德华兹陛下的灵枢,移回到真正的英雄墓地,让他们与众多兽族先烈一起长眠。在此之前,就让大长老安安静静的在这里暂眠吧。
我地提议。小丫不会反对,而其余的兽族高层则不敢反对。于是。没有什么太过华丽地仪式,也没有什么冗长的繁琐礼节,我将大长老的遗体放置到一副石棺之中,然后安置在那个温泉山洞之中。
走出山洞之后,我运足真气,御剑将山壁轰塌,将入口封在了一堆乱石之后。
与此同时,我从山壁上削下一块十余高的巨石,将之切成一个平滑的巨大石板,封住了倒塌地洞口。
我剑如游龙,随着阵阵火花的溅射,石板上浮现出一排巨大地文字,这正是我给大长老提写的碑文:“光耀帝国的无上智者,兽族中兴的奠基之石,‘双壁’之一,布伦特大祭祀埋骨于此!”
大长老的碑文,比起爱德华兹陛下那简单至极的碑文无疑要华丽许多,但再华丽的文字也不足以言明大长老光辉的一生。有朝一日,只要我们兽族能够再度踏足于布鲁赛尔圣山之上,我将会为大长老和爱德华兹陛下重整大墓,将他们的功绩制成铭文,永传后世!
大长老已经被尘封,他的音容笑貌将再也不会出现在我们面前。我转过身去,看到小丫、安希,以及凯瑟琳全都站在我的身后,她们唯一的相同之处就是泪流满面。
看着凯瑟琳,我的心情有些复杂,甚至有些不敢直接面对她。哈里发毕竟是她的亲哥哥,而且他们兄妹的感情很好,但眼下的局面却是我们和哈里发马上就会兵戎相见,那么凯瑟琳的立场将会十分尴尬。
小丫向我提起过,哈里发分兵时曾想将凯瑟琳带走,但凯瑟琳很果断的拒绝了他。在凯瑟琳看来,哈里发的做法完全是背叛兽族,更是置父王的遗训而不顾,实在是让黄金狮子一族蒙羞。
时间紧迫,哈里发没有继续再劝凯瑟琳,就匆匆拉着队伍离开了金汤要塞。而哈里发身边最决定的支持者,则是格里木。他之所以如此支持哈里发,除了他们是从小玩到大的伙伴外,还在于哈里发曾向格里木许愿,只要他大事一成,就会让妹妹下嫁给格里木。
身性木钠、沉默寡言的格里木,如果要说他唯一有什么心病的话,那也就是他对凯瑟琳的感情了。为了凯瑟琳,他甚至宁愿背叛兽族,背叛自己的父亲。哈里发能够一下子拉走八万大军,格里木也在其中起到了不少作用。
处理完了大长老的后事,也应该是追击哈里发的时候了。
如果让哈里发顺利回到帝都,使他有机会重整大军,无疑将会是一个大麻烦。不过,要想昨晚就将哈里发留下,又恐怕内战之火会损坏金汤要塞。现在,哈里发行军已经有一天之久,差不多已到百里之外,再和他开战我就没什么后顾之忧了。
现在不宜分兵远征,但内战又不能发生在金汤要塞,我唯一的选择就是在哈里发回帝都的路上与之决战,一举解决兽族的内乱。唯有这样,才能将兽族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让哈里发先走一天,也没有什么了不起,因为有鹰族空军跟在哈里发的大军之后,不断的将他行军的情报传递回来,使我对哈里发的行军路线了如指掌。
当然,随着哈里发行军距离越来越远,我掌握的情报就会越来越不及时,渐渐的就会变的不准确。但是,哈里发还有将行军距离拉到极远的机会吗?
我要庆幸自己在前往金汤要塞的途中还留有一支狼骑部队,这两万余的狼骑将会成为一股决定性的力量。我早已通过鹰族空军向这支还在回师途中的部队,下达了阻击哈里发大军的命令。
两万多狼骑,不可能从正面硬抗哈里发的八万大军,但这支狼骑部队却装备了足足有八万张左右的祭祀纸符!
这一批祭祀纸符,本来是准备用来对付人族的海上偷袭军,没想到魔兽大军立下大功,再加上麦克雷瑟的出卖,我们异常顺利的歼灭了人族八十万大军。在如此大规模的一战中,消耗地祭祀纸符仅仅只是万余张。这才实的我所率领的这支狼骑部队。能够屯集大量纸符。
哈里发做为原金汤要塞的左路军掌剑使,防守金汤要塞的任务主要是由他负责,而祭祀纸符也主要是由他的部队在消耗。哈里发既然早有打算,那么他必定会暗中截留祭祀纸符。我可以肯定,哈里发此时手中掌握的祭祀纸符,少则有一万,多则是数万都有可能。
我对两万狼骑的要求并不高,他们只需要尽量的阻止哈里发的大军前行。
只要能拖上个一两天,等我将大军开拨到两军阵前,将可以将决战提前上演。
使损失降低到最低。
经过一连串地变故之后,我对兽族的高层已经不能完全相信,由于担心哈里发还在金汤要塞留有耳目。我的作战计划并没有向大家公布。相信此刻,哈里发就算还能通过什么渠道得到金汤要塞地消息,也只是知道我在处理大长老的后事,并没有发兵追击他。
这样一来,哈里发就会错误的认为,我还处在犹豫之中,并没有下定决心同他一战,而给里发也就会继续安心的向帝都赶路。但是。他怎么也不会料到,两万余装备精良的狼骑,正在前方的道路上虎视眈眈的等着他。
狼骑的任务并不是要消灭哈里发地大军,只要能起到阻击的目的就行。
两万多狼骑,这可是一股不可忽礼的战力,再加上装备有足够多的祭祀纸符。
就算哈里发手中有八万精锐的兽族战士,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突破狼骑地封锁。
狼骑部队。只需要给我争取一整天的时间就够了!
处理完大长老地后事,我连夜击鼓鸣号,让兽族大军随时处于待命状态,然后在王帐之内再次召开了兽族高层之间的会议。
会议之所以要连夜进行,是因为我在不久前。刚收到鹰族空军的情报,哈里发大队的前锋。已经和设伏的狼骑部队有了接触。狼骑部队按照我地战略布署,并没有直接和对方拼杀,而是用一通祭祀纸符将对方轰了回去。
我相信哈里发很快会做出反应,但他要想率队冲破狼骑的封锁,可不是件容易地事。而我则需要抓紧时间,率大军从后面尽快赶上,形成对哈里发的合围,逼他进入决战。
在王帐中的会议,我开门见山的直接道出,我会连夜集结大军追击哈里发,在半路上进行决战,一举解决此次兽族的内乱。至于我带去的兵力,将会是整整十二万大军!换言之,留守在金汤要塞的守军,只有区区三万。
此言已出,众兽族高层一片哗然,吩吩言道只留三万大军防守金汤要塞,会不会儿戏了一点?万一有什么意外,金汤要塞失守怎么办?再说,我带着十二万大军,要花多少时间才能追上哈里发?万一赶不及,总不至于我带着这十二万大军一路追到帝都去吧?
看着众兽族议论纷纷的模样,我冷冷的环视全场,突然提高音调道:“各位稍安勿燥,此次行军我早有安排,三天之内必能解决问题,然后带领大军回到金汤要塞。各位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吗?”
这时小丫也在一旁帮腔道:“我会和大家一起带领三万守军坐镇金汤要塞,难道大家担心在三天之内还能有什么别的变故不成?就算人族有百万大军突然而至,我们这三万兽族勇士也足以将敌人阻在关外,等到大军的回归。
我熊小丫,势于金汤要塞共存亡!难道各位反而没有这样的勇气?”
看到我和小丫一唱一和,这些兽族高层也就明白过来,我们早已拿定主意,所谓的会议也只是一个形式。在现在的这种情况下,也没有那名兽族高层有反驳我和小丫的勇气。
在小丫一连串事先都已安排好的命令中,我大喝一声:“得令!”接过代表最高军权的比蒙军令,大踏步向王帐外走去。
片刻之后,我集结十二万大军,踏着月色向哈里发的军队直追而去。
这一战,必须速战速决!
卷六 烽火家园 第二十九章 星夜追敌,首度交锋!
我带领的十二万兽族大军,全是金汤要塞精锐战士中的精锐,做为主战军力的狼骑、鹰族空军、狂战士大队等全被我抽调一空。
此时留守金汤要塞的三万守军,全都是清一色的步兵,其中还有不少是刚从预备役中提拔上来的新兵,战斗力还有待考验。
可以说自从金汤要塞修建已来,驻扎在这里的防守军力还从来没有薄弱到这种程度。面对这种情况,一众兽族高层全都提心调胆,如果现在有外敌入侵,仅靠这三万守军那里守得住?不过,他们敢怒不敢言,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我带领主力部队而去。
为了增加主力部队的战斗力,金汤要塞屯集的祭祀纸符也全部我抽调一空,总数大约是三万张。这点数量算不上很多,但已是兽族现在全部的家底。
我手中大约有五千鹰族空军,于是我将这一批纸符中大部分都分给了他们。毕竟做为机动性最强的鹰族空军,可以将祭祀纸符的攻击力发挥到极致,这也是保证我能彻底将哈里大军发击溃的王牌。
一路连夜行军,我不停的收到来自前方的战报,足以保证我掌握前方战线上的整个战况。
哈里发在发现有狼骑阻路之后,已经明白情况有些不对,因此他组织大军连夜向狼骑布下的防线发起冲锋。不过,狼骑部队配备有足够多的祭祀纸符,收缩防线之后再利用祭祀纸符阻敌,效果是出奇的好,足以在短时间内挡住哈里发大军的冲锋。
为了阻击哈里发的大军,狼骑已经事先沿路破坏了不少道路。使得哈里发地大军就算想挠路而行,也找不到别的路经可行,不得不向狼骑封锁的官道发起冲击。
狼骑并不善于防守,但在我的严令之下,他们还是在官道上设下了不少路障,然后收缩兵力层层布防,利用祭祀纸符的远程攻击压住阵脚,让哈里发的大部队无法寸进。
如果哈里发大军发起的攻势太过猛烈,狼骑也不会与之硬拼,他们会适当的向后退防一段距离。总之。就是要像这样打打婷婷,让哈里发的部队无法顺利前行。
跟随哈里发的部队,大多都是陆战中地主力部队。也是原先要塞左路军和中路军的主力,其中不乏采族力士、豹族利爪队、熊族大斧队、狮虎联队这样的强力战斗军种。
只不过,步兵就是步兵,行军地速度肯定比不上狼骑和空军。我所率领的部队主力刚好是由狼骑和空军组成,而且为了赶时间,我并没有将十二万大军集结在一起行军,而是大家各凭速度,以最快的方式向诉方战线推进。至于我。则是亲自率领着狼骑和鹰族空军冲在最前面。
一夜急行军,我所率领的前锋军终于靠近了前线战场,按照鹰族空军的回报,在我们前方不足十里的地方,就是哈里发大军的后翼部队。
经过一晚上的激战,狼骑部队地战果十分出色。使哈里发大军向前推进的路程还不足区区十里。只不过,经过一晚上的消耗。狼骑手中的祭祀纸符也所余不多了,如果我的大军没有及时迸到,要不了多长时间,狼骑就将以自己的血肉之躯来阻挡哈里发大军地前进步伐了。
狼骑圆满的完成了阻敌任务,现在是时候轮到我大军发威了。经过一夜地急行军。我的部队此时已经分成了前、中、后三股。
跟随我的前锋军,是由四万狼骑与五千鹰族空军组成。数量虽然不算是最多,但论机动性却是最强,只要我这支前锋军能正常的发挥出战力,足以将哈里发的大部队全部给拖在战场上。
至于中路军则是由狮、虎、狼、豹等主战种族所组成地六万多陆战主力部队,他们的速度比不上狼骑和空军,但身手矫健,行军地速度不算慢,只是落后于前锋军不足二十里的距离。顶多半个小时之后,他们就能做为一只生力军投入到战场上。
拖在最后面的,是由象、熊、蛇等族组成的强力兵种,这些兽族士兵的勇猛早就闻名整个大陆,但速度并不是他们的强项,一路上行来,他们已经落后中路军也有二十多里路了。不过,他们就算速度再慢,也终有赶到战场的时候。到时候,也许这支数量仅一万多的强力部队,将是决定战争胜负的最后关键。
事实上,我的大军除了在数量上优于哈里发的部队,还有一个极大的优势,那就是几乎所有兽族祭祀的力量,都掌握在我的手中。
当然,愿意跟随泰格的祭祀也有一部分,但这些祭祀不论在数量以及在实力等级上,都无法和忠于大长老以及小丫这神佑祭祀的祭祀部队相比。
兽族陆战甲天下!而配备有足够数量的祭祀,更可以使兽族战士的战力翻番!
和哈里发一战,我有着足够的信心会赢,但问题的关键却在于我能不能以最小的代价以及最快的速度结束这一战。毕竟,兽族的内战,消耗的全都是我们自己的资源,我必须尽量的将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很快的,我所率领的前锋军已经咬上了哈里发大军的后翼部队,随着我的一声令下,狼骑部队化为两股洪流,斜斜的兜向了敌军。
经过一晚上的攻坚战,哈里发已将将主力部队调向了前方,现在留守后翼的部队一大半都是战斗力较弱的兵种以及一些新兵。这样的一支部队当然无法和我的精锐狼骑相比,再加上我军是突然杀出,等于攻了对方一个猎手不及,使的突击的效果更加显著。
就像是两根斜插而上的利刺,狼骑部队沿着敌军的两翼进行了一番劫杀,除了在外围留下两条血路外,还将敌军向中间进行了压缩。
冲击而上的狼骑在兜杀一圈之后,并没有回归本队,而是立于本队两侧,形成一个斜斜的半月形圆阵,将敌军给围在中间。
兽族由于天性的关系,只喜欢野战冲锋,很难将之训练成有整体配合的战阵,即使是训练有素的狼骑也不行。最精锐的狼骑,只能够做到保持一个完整的队形进行冲锋,如果要他们接受指令,变幻出别的阵形,那就不可能了。
为了对敌军形成包围的效果,我特意下令狼骑斜向冲锋,将敌军部队压缩在中间,然后再命令狼骑沿着敌军外围列阵,果然形成了这种有半包围效果的月牙阵。
所有狼骑全都弯刀出鞘,雪亮的刀锋映射着晨光反射出阵阵寒寒刀光,相信这样的一个阵形,能够给敌军一种极大的心理冲击,因为他们放眼望去,眼前全都是那雪亮的弯刀。
我越众而出,飞身来到两军阵前的上空,手中高举着黄金比蒙军令,大声喝道:“你们未接军令,就敢擅自私离金汤要塞,难道不知道我们兽族军规森严,临阵脱逃者斩吗?”
一众敌军噤若寒蝉,无兽敢于上前搭话,良久之后才有一名豹族将领越众而出,向我颤声道:“铁熊将军,我们……也是奉上级之命行事,因为有……
有人族由海上入侵十万大山,我们才……才会回师救援,实在……实在不能算是逃兵。”
我看了这名豹族一眼,看他的军衔应该是大队长,这个职务并不算小,如果说他不知道哈里发的叛变意图,我可是半点不信。
于是我冷哼一声道:“人族八十万大军由海上突袭十万大山是事实,但是这八十万大军已经被我和女王陛下率军伏击,全数歼灭。同时还当场格杀人族创世神教的教宗,以及他们的圣魔法师阿尔伯托。这也是前一段时间我和女王陛下率军离开金汤要塞的真正原因。八十万入侵军被我兽族全歼。这样一场大胜,不日之间就要传遍整个大陆,现在那还有什么入侵的敌军?黄金比蒙军令在此,女王陛下有令,只要各位檄械不战,我会将各位收编入我地军队,重回金汤要塞驻防,临阵脱逃之罪既往不咎。”
随着我的这一番喊话,敌方军中产生了一阵骚动,不少战士开始交头结耳。军心士气吏显散乱。
那名豹族大队长接连下了数道命令,但除了他的亲兵之外,并没能有效的控制局面。最终这名大队长硬着头皮向我道:“铁熊将军,虽然你的武勇名震整个大陆,但是要想做到全歼八十万人族军队也是不可能的,不知道你夸下这番海口是为了什么?为了不让忠于兽族的战士受到你的蒙骗,我不得不将事实公布于众了。”
哦,看这豹族大队长的言行,他应该是属于哈里发死忠一派的了,我也正好借机看他们能玩出什么花样。
那名豹族大队长看我没有什么过激地反应。胆子大了许多,高声道:“事实上,铁熊将军和女王陛下已经背叛了兽神的信仰,突然向十万大山发起突袭的人族大军,正是由你们引进来地。这次你们回到金汤要塞,就是想借机暗杀大长老。好达到你们独栽的目的。哈里发殿下识破了你们的阴谋,为了不让兽族葬送在你们这对叛徒手中。殿下才带着我们离开,以求保住兽族最后的一丝力量。总之,真正的兽族勇士,绝不会贪生怕死,吏不会去做人族的走狗!”
听了这番话。我忍不住怒极反笑,给里发做事还真有一些手段。居然可以胡编乱造出这么一段故事,果然极具煽动性,难怪能在一夜之间带走兽族的八万战士。
一般兽族地个性纯朴,极容易被这样的谎言哄骗,分不清事情的真假,我必须出言反驳一下。于是我仰天一阵大笑,洪声道:“对于你们这些妄想把兽族拖入内战的叛徒来说,还真是什么手段都用得出来啊。女王陛下身为神佑祭祀,代表的是兽神信仰的正统,她怎么可能背叛兽族?要知道神佑祭祀蒙兽神亲赐异能,以兽神地无所不能,他怎么可能选一个叛徒去做神佑祭祀?至于你们这一番勾结人族、引人族大军入十万大山的谎言更是一戳就穿,现在十万大山中风平浪静,怎么可能会有人族军队?你们妄想用临阵脱逃地罪名拖住这些兽族战士,让他们不得不和你们一起背叛兽族的阴谋同样不会得逞。我再重复一下女王陛下,也就是神佑祭祀的命令:只要各位放弃抵抗,重新回归金汤要塞,一切罪名都会既往不咎!”
说到这里,我怒视那名豹族大队长一眼,厉声道:“至于那些妖言惑众,妄图分裂我们兽族的罪魁祸首,绝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说到这里,我挥手向天上一指,一道乌云立刻出现在了空中,正是由我的真气所形成。随着我真气运转,乌云中闪过一丝紫色地电光,猛然向战场上落了下去,这一击正是天雷正法中的“引雷诀”,而我地目标当然是那名豹族大队长!
这名豹族大队长能够编出那样的谎言,早就说明他是哈里发的死党,我自然用不着对其手下留情。他的身手虽然不算太差,但面对我这圣级的拿手一击,还是不可能避过去。随着一声霹雳般的雷响,那名豹族大队长,被击成如同木炭般焦黑的一团,就这么倒在了战场之上。
借着这一击这威,我当即向场上大声道:“兽族叛徒的下场就是如此,只要各位明白了真相,就算是现在重回兽神的怀抱,也不算晚!”
随着我的喊话,场中发出了“哐啷啷”之声,已经有兽族战士将手中的武器抛向了地上,以示投诚。
卷六 烽火家园 第三十章 两军对垒,峰回路转!
神佑祭祀的威名以及我的武勇,早就成为一种压力,沉甸甸的压在每一名兽族叛军的心头。
我引雷一击就干掉一名大队长,如此威势简直就如同天神降世,足以吓的这些叛军魂飞魄散。既然已经有带头抛下武器的,那么剩余的兽族叛军也就有样学样,一刹那之间地上就抛满了武器。
哈里发大军的后翼部队,足足有上万名战士,虽然这些战士不是作战的主力兵种,但能够被我兵不血刃的收服,也算得上是意外之喜。至少,万余战士不战而降,对于哈里发这支叛军的士气,绝对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在这上万名叛军中,弃着数百名哈里发的死忠份子,眼见局势不妙,他们立刻四散奔逃而出,向哈里发的前军方向逃去,目的当然是想去通风狠信。
对于这些不知悔改的叛徒,我用不着有丝毫的留情,随着我的一声令下,数百鹰族空军腾空飞起,飞快的追上了那些叛军,随着数百道祭祀纸符的光华闪过,那些叛军全都尸横就地,无一逃脱。
至此,哈里发叛军的后翼部队被我无声无息重新收编,大大降低了此战的伤亡率。我稍做调整,只留下两支狼骑联队看守这批投诚的叛军,就继续带着大部队向前追击而去。
向前奔出了差不多三里之遥,我就看到前方军旗抬展,显然是哈里发大军的中军部队就在前面。
哈里发将主力全集中在中军和前军,轮番向狼骑的防线发起冲击,前军累了就撤下来换中军上,两军如此轮换就可以保证持续不断的冲击力。因此。
不论前军还是中军,随时都处于高度戒备之中,他们和那些菜鸟级的后军可不一样。在我发现哈里发中军地同时,对方也发现了我军,随着一声长鸣的军号响起,敌方部队很快的做出了反应,位于最后列的一群步兵,已经立刻转过来身来,竖起盾牌举起长枪,全神戒备做好布防。
这一战再想突击而胜。显然是不可能,于是我抱定着与敌军主力决战的决心,率领大军逼了上去。与对方遥遥相对。
我运足真气,大喝一声道:“兽族军令如山,你等临阵脱逃等同于叛国之罪!难道说你们这些英勇的兽族战士,要背负起挑起我们兽族内战的罪名吗?”
我的大喝声震全场,但叛军中都是一些久经战阵的勇士,并没有因为我的这句话分神,依然手握武器全神戒备着。
这一批战士,确实是兽族地精兵。只知道忠实的执行着上级的指令,不会被别地外来因素影响。如果让这样的一批精兵折损在内战中,我于心何忍?那怕只有一丝劝降的可能,我也要尽全力一试。
我一翻手,将黄金比蒙军令高举在头顶,继续大声喝道:“奉女王陛下军令。只要兽族战士肯听今重回金汤要塞驻防,临阵脱逃之罪可以既往不咎!”
这一番话喊过之后。果然收到一点效果,有部分战士出现了动摇,但敌军的整个队列并没有放松,依然在戒备着我军。
我正准备继续喊话,敌军阵容中却抢先响起了一个声音:“你们这些叛国之罪兽的谎言。任何一个真正的兽族战士都是不会相信的!”
这个声音我十分熟悉,正是哈里发所发出。我忍不住大喝一声道:“哈里发,难道你这个真正的叛国之贼,就只敢像这样躲在暗中说话吗?”
随着我地这一声大喊,敌军队列中露出一个缝隙,哈里发和格里木一前一后从中走出,毫无惧色的望着我。
只听哈里发大声道:“铁熊,虽然你有着圣级身手,但叛徒就是叛徒,真正的兽族勇士绝不会屈服于你的暴力。你想将兽族的家园拱手送给人族,这样的丧心病狂之举,是任何一名兽族都会坚决反对地。”
我不怒反笑,大声道:“哈里发,想不到你颠倒黑白的本事还真是厉害,明明你贪恋权势,想谋取兽族国王地宝座,从而不惜挑起兽族内战,现在反而污蔑我和女王陛下投靠人族。要知道,你这样的谎言骗对了大家一时,骗不了大家一世。哈里发,我最后再问你一句,难道为了你自己的欲望,你宁愿让这数万的兽族战士,去做无谓的牺牲?”
哈里发冷笑道:“铁熊,不论你如何狡辩,我魔下这些忠勇地战士也不会受你欺骗。既然我们的追求不一样,那就在战场上见一个真章吧!”
我摇摇头道:“哈里发,你如此执迷不悟,我也就用不着和你讲什么情面了,就让我们以胜负来论成败吧。”
哈里发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叹口气道:“铁熊,像你这样杰出的兽才,为什么最终非要和我走上不同的道路?实在是可惜。就借今日一战,将我们之间的一切都了解吧!”
我同样叹口气道:“哈里发,我也为你选择这样的一条不归路感到可惜。
你确实有着十分杰出的才能,但你这种才能如果不循正道,则危害更大。今日,确实应该将一切都了解!”
哈里发缓缓抽出了他腰间斜挎的长刀,向我一指道:“铁熊,我确实小看了你,没想到你居然还能安排一支狼骑部队阻我前进之路,然后带领大军这么快的追来。不过,总不至于凭你眼前的这点兵力,就能够胜过我的大军吧?
今日一战我就让你知道,你的圣级力量在这大军混战之中,也没什么了不起!”
我头顶泥丸官一开,一股剑气冲天而气,随着“阿基隆斯之剑”在我头顶盘旋,朗声道:“哈里发,所谓的圣级力量确实没什么了不起,相比起国家以及整个种族,我个人的武勇又算得了什么?权力这玩意同样如此,为了追求所谓的权利顶峰,难道就必须牺牲千千万万的兽族同胞?这样无情的事我绝对做不出来,而你又于心何忍?”
哈里发神色一凝,道:“铁熊,你不用再花言巧语的乱我军心,要战就战,多说无宜。”
对于现在的你来说,还真是多说无宜。好,既然你要战,那便战!”
随着这句话音一落,我手中的“阿基隆斯之剑”向天一举,伴随着真气搅动天上的云团,“引雷诀”再度发威,一道紫色的闪电向着哈里发直劈而去。
哈里发实力极强,离着圣级也仅仅一步之遥,再加上他早就全神贯注防备着我,“引雷诀”的攻击速度虽快,却还是被他一闪身躲过。
随着我这一击出手,也就相当于发起了攻击信号,所有的狼骑发出一声怒吼,举起雪亮的弯刀,向着叛军的阵营发起了冲击。而鹰族空中也在同一时间冲天飞起,从空中向着敌方包围过去。
我军最大的优势,就是空军数量远远胜过对方,再加上我给空军配备了大量的祭祀纸符,这一仗就要靠空军给我来一个全面开花了。
两军交战,哈里发不可能笨的和我直接单挑,在躲过我的一击之后,他不愿意再站在两军阵前等我攻击,第一时间就和格里木转身向大军中退去。
我很想追上去一剑解决哈里发,但面对成千上万的叛军,我就算再神勇,也不可能真的将哈里发斩于剑下。于是我收敛心神,准备好好的指挥这一仗,争取能用最小的代价赢得胜利。
不料,还没等我来得及做出什么其他指令,敌军阵容中突然奇变横生。
一直跟随着哈里发身后,从来都是默不作声的格里木,突然向着正住大军中退去的哈里发,发起了致命一击!
格里家族的“熊掌拍击”,是兽族威名赫赫的绝学。有着能一击使对手陷入昏晕状态地特殊异能。格里木本身就已经是高手,而哈里发对他根本就没有任何防范之心,在突然偷袭之下,居然被格里木一击得手。
沉默的格里木突然之间一声大吼,趁着哈里发还在发晕的这个机会,猛然将哈里发提刀的右手抓住,横着向哈里发的咽喉一切。
刹那之间,哈里发的咽喉处血如泉涌,格里木手中加劲,随着刀光一闪。
哈里发的头颅被斩的冲天飞起,鲜血狂洒之下淋了格里木一身。而哈里发的身子,则是在摇晃了几下之后。猛然的扑倒在尘埃之中。
这个变化实在太突然了,完全出乎我地意料,一时之间我呆愣在空中,不知道应该如何应对。
虽然我见不到哈里发此时的表情,但相信他的脸上应该写满了不甘吧?在众目瞪瞪之下被格里木一刀砍掉脑袋,这种死法也不免太过窝囊。更重要地是,哈里发至死也不明白,格里木为什么要偷袭他?
我同样不明白!难道说格里木也想着要执掌兽族江山。所以才借机除掉哈里发?
不过,就算格里木真是一个野心家,他也不会白痴到这个时候动手干掉哈里发吧?
真要和哈里发争权夺利,那至少也应该是等到弃所建树之后,像这样两军阵前,突然当众将主帅刺杀。别说无法收获众多战士的忠心,更将己方的士气一泄而光。等于是这一仗还没开打,就已经投降认输。
我还在猜测格里木的用意,他已经弯腰拾起哈里发的头颅,高举在手大喊道:“我军愿降!我军愿降!”
格里木的声音还是那么瓮声瓮气,虽然低沉却足够响亮。而此时此刻那怕格里木说话从来都是细声细气,他的声音也能成为这战场上最响亮的存在。
喊完话后。格里木转过身对自己身后还呆站着地众多士兵道:“全军放下武器,放弃抵抗!如果大家不想做兽族罪兽的话,就听我的命令行事!”
哈里发是叛军主帅,而格里木是叛军副帅,按道理主帅阵亡,自然应该听从副帅的命令,但眼前的情况却是副帅当众击杀了主帅,那么这副帅的命令还算不算数?一时之间,众多叛军面面相觑。
叛军中有一部分是原来金汤要塞中路军所属,算得上是格里木嫡系,虽然还不太明白眼前的状况,但格里木地命令他们却习惯于听从。于是,不少列阵于敌军中的兽族,将手中的武器给抛下。
这种放下武器的气氛确实会传染,不论你是百战老兵还是初上战场的新兵蛋子,既然有带头地,那么余下的自然也就有样学样。片刻之间,刚才还执戈以待地敌军,就变成全军弃械而降。
狼骑还没冲到敌阵之前就停下了脚步,鹰族空军刚刚起飞就不得不回航。
眼前的一切变化实在太快,几乎所有的兽族都有些摸不清头脑,把疑惑的目光望向了我。
我虽然不明白局势为什么会变成眼下这样,但关键之处就在于格里木,于是我忍不住上前数十米,向格里木问道:“格里将军,感谢你临阵反戈,才消除了我们兽族的一场刀兵之祸。不过,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格里木看了我一眼,神情并不友好,只是冷冷的道:“你不是刚说了吗,我此举能够消除兽族的一场刀兵之祸,还需要问为什么?难道我可以忍心看着这么多兽族战士自相残杀?让这些最勇敢的战士死在自己的同胞刀下?所以,没有为什么,只是应该这么做!”
话说到这里,格里木就垮下了一张脸,再也不愿意理我。我知道格里此举肯定别有内情,但在这战场众目瞪瞪之下,也不好细问,只好找机会私下再谈了。
不过,这一战能够以如此结局收场,实在是让我大喜过望,兵不血刃的平息这场兽族内乱,实在是太过重要了。
至少,数万兽族最英勇的战士,用不着白白牺牲了!
卷六 烽火家园 第三十一章 幡然一悟,何必当初?
哈里发授首,格里木率部投降,这样的一个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战场,对于本来就不想自相残杀的兽族战士来说,这无疑是一个最好的结果。
有部分叛军中的中、高层军官,属于是哈里发的死党,还妄图率部顽抗到底,但由于绝大多数的战士吏愿意放下武器停止战斗,至使这一批叛军将领没能闹出什么大的动静。
对于其中特别顽固的,我也没有手下留情,凭着自己的造强身手,再加上有格里木帮我指引,将其中几名最死忠份子当场格杀。
在如此恩威并施的情况下,我终于将整个大局很快就控制下来。
值得庆幸的是,叛军虽然向狼骑布下的防线发动了近一个晚上的冲锋,但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被祭祀纸符给击退,双方并没有进入实质性的肉搏,因此伤亡不算惨重,总共只折损了大约三千左右的战士。
对于一场双方共投入二十余万兵力的叛乱来说,三干伤亡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不会对我们兽族的国力产生什么不好的影响。
等到紧随我的中路、后路大军赶到,他们发现战争早已经束,并没有看到想像中血流成河的场面,一个个全都目瞪口呆。不过,可以不用向自己的同胞挥起屠刀,使得每一名兽族都是从心底里绽放出了笑容。
我忍不住想,如果哈里发还活着,看着眼前这些兽族战士的笑容,他会不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后悔?
不管怎么说,哈里发已死。叛乱已经结束,也是时候带领大军返回金汤要塞了。
在现场经过清点,投降的战士有七万八千余名之多,对于这些战士我给予了信任,并没有没收他们的武器,而是将他们直接编进了我地大军之中。
十二万随我出击的战士,两万余设伏的狼骑,再加上这近八万的降军,此时聚集在我麾下的部队已经达到了二十二万之巨。如此庞大的一批军力,可以说是当今兽族的精锐之师尽聚与此。
还好这场内战并没有真正的打起来。不然的话,因此而造成的重大损夫,绝对是兽神帝国难以承受地。在我看来。不论格里木是出干什么目的突然诛杀哈里发,但他的这番作为无疑是为兽族立了大功。
回军路上,我特意和格里木走在一起,诚心向他道谢,并忍不住问他为什么会临阵倒戈?
格里木对我并不友好,虽然我是满脸热情地上去搭腔,但他却一直用副冷面孔对我。不过,态度虽然冷淡。但格里木还是言简意贼的说明了他如此做的原因。
原来,在哈里发设伏偷袭我失败之后,格里木就认为大势已去,对于哈里发召集大军回帝都,以图东山再起的做法并不看好。
至少,格里木并不像哈里发那样。为了争权夺利而丧心病狂,他唯一在乎的就是凯瑟琳。而哈里发也正是利用这一点来达到指挥格里木的目的。
哈里发劝凯瑟琳同他一起走,但凯瑟琳坚决不同意,最终没有与他们一起同行,这样的一个结果无疑让格里木很失望。
格里木驻守金汤要塞,除了上一次凯瑟琳随我驰援金汤要塞外。两年来和凯瑟琳没有什么见面机会。这次好不容易全体兽族出征金汤要塞,有再次有了见面机会。因此从本意上来说,格里木是不愿意离开凯瑟琳太远地。而且,凯瑟琳表明态度不会和哈里发一路,那么格里木只要继续跟着哈里发干,无疑就等于和凯瑟琳成了势如水火的敌对双方。
格里木心中已经在后悔,但他和哈里发偷袭我和小丫已经成为事实,再想中途退出谈何容易?于是格里木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和哈里发一起鼓动大军离开金汤要塞。
在离开金汤要塞之前,格里木忍不住又和凯瑟琳见了一面,也正是这一次见面,在他心中埋下了一颗判断是非的种子,才会使他在最后关头悬崖勒马,没有继续行差踏错。
格里木去见凯瑟琳,本来的目的是想劝她和自己一起走,但最终却是凯瑟琳地一段话骂醒了他。
对于兽族来说,最值得尊重的永远是那些在战场上奋勇杀敌地勇士,而不是把屠刀伸向自己同胞的千古罪兽!
凯瑟琳因为倾心于我而拒绝了格里木,这一次她更认为自己的决定是明智无比!
只有像我这样不畏强敌,敢冒九死一生之险,以一己之力数次大败人族,拯兽族于危难之中,才称得上是真正的兽族英雄,像格里木和哈里发这样偷偷摸摸搞些阴谋沟当,不过是卑鄙小兽的行径罢了。
凯瑟琳更反过来劝格里木,叫他不要跟着哈里发继续错下去,不然地话有朝一日战场相见,凯瑟琳宁愿自己亲手斩下他和哈里发的头颅,用来洗测他们叛变兽族地耻辱。
最终,格里木是以一种失魂落魄的心情随着哈里发离开了金汤要塞。在路上,格里木有意无意的向哈里发提起,不如干脆放弃,主动回金汤要塞认罪算了。
但深陷权利欲望中的哈里发,全然没有考虑格里木的提议,只是一门心思想着如何去谋夺王位。
格里木的心本来就摇摆不定,战场相逢之后我的一番良言相劝,终于使他痛下决心。
一来我既往不咎的承诺使他没了后顾之忧,二来身为一名兽族的高层将领,让这么多精锐的兽族战士自相残杀,也确实于心不忍。
哈里发不听劝告一意孤行,格里木终于在大战一触即发的最后关头下定决心,痛施狠手杀掉哈里发,消弥了这场兵灾。
当然,格里木向我述说的内容不会这么详尽,以上种种都是我从格里木那里旁敲侧击听出来一些片短,再加上自己的一些联想才摸清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我心中对格里木三心二意摇摆不定的作法很是不齿,但他最后关头砍下哈里发的头颅,阻止了这次兽族的内战,不论从那一点来看,也算是将功赎罪,立下了大功。
不过,经此一事之后,格里木在凯瑟琳心中的地位,算是彻底的完了,不知道这一点格里木他自己能不能想到。
也许格里木认为凯瑟琳曾说过她宁愿亲手杀死哈里发,来洗删哈里发的罪名,那么他出手干掉哈里发,也应该不会引起凯瑟琳的反感。
但是,哈里发是凯瑟琳的亲哥哥,这种血源上的关系无法改变。凯瑟琳确实宁愿哈里发死,也不想看着他做错,但这仅仅只是出于她自己的感情而言。
如果是由别兽出手杀了哈里发,那么不管造成的结果是好是坏,这出手之兽在凯瑟琳眼里,都会被看做是仇兽。
吏何况,按照兽族的观念,如果是战场上面对面的交手战死,那么也不算是辜负兽族的武勇之名。偏偏哈里发是死于偷袭之下,而这出手的格里木,就更是完全称得上卑鄙小兽这一称号了。
格里木一向沉默寡言,在我的想像中他应该是一个标准的兽族汉子,沉默却不泛血性。但从种种迹象来看,他对凯瑟琳的感情虽可说是一心一意,但为此叛离父亲,和哈里发狼狈为奸,就已经不算是真正的兽族战士所为。
至于这之后,于大节处格里木没有在一开始就明辨是非,于小节处他又在确认自己没有后顾之忧的情况下,出手偷袭对他信任务加的哈里发,可说是毫无光明磊落之处。
总的来看,格里木外表沉默,却很善于保护自己,虽然他的武勇和能力都不错。但终究缺少一股大将之风。除了对凯瑟琳的痴情还算难得外,也就没多少可称道之处了。
凯瑟琳没有接受格里木,可说是眼光不错,看来她早就清楚了格里木地本质。
话说回来,凯瑟琳对我情有独钟,难道也是因为她独具慧眼的原因?想到这里,我就此打住,没敢再胡思乱想下去。
带着二十多万大军行军,速度当然比不上只带着主力急行军快,我们差不多到了后毕夜天快亮时。才终于又回到了金汤要塞。
最初大军出现的时候,还让金汤要塞的守军紧张了好半天,因为平叛之战谁也不敢先言结果。在确认是我得胜归来后。整个金汤要塞响起了一阵阵的欢呼声。
估计留下的这三万守军,在这两天的时间内都是提心吊胆过日子,毕竟以这么薄弱的兵力防守金汤要塞,谁的心里都会不踏实,只到我大军回归,才算是放下了压在大家心头的大石。
出营迎接我们地队伍是由格里雄带队,这位昔日威名赫赫的“金汤将军”,经过一连串的变故之后。已经显出一副心力交瘁地模样。在看到格里木之后,这位做父亲的将军忍不住横眉一竖,显然是怒气勃发。
我连忙上前一步,首先就言明这次平叛,格里木可以记一大功,不然的话兽族损失将会十分惨重。
格里雄的脸色这才缓和下来。毕竟他也明白现在是迎接我得胜归来,不宜于在这样的场合发作。不过。从头到尾格里木依然是那么一副沉默的样子,好像事不关己。真不知道他这样的一副性格,到底算是好还是坏。
很快,这次平叛几乎是以零伤亡的代价,就换来了叛军投诚。我们兽族地实力未损分毫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金汤要塞。四下里的欢呼声更雀跃了,时不时的居然传出“不败军神万岁!”的欢呼。
我很是奇怪。忍不住私下打听了一下,原来在这两天内,由于担心守军士气不振,兽族高层将亚龙湾一战的战果进行了大肆宣传,一战灭掉八十万人族大军更是被吹地神乎其神。
神佑祭祀的威名固然随着这一战水涨船高,但做为领军将领地我,更是被棒到了一个无经复加的高度,甚至有些士兵已经在私下里称呼我为“不败军神”。
这一次平叛,谁都抱有兽族必定会损失惨重的心理,谁知道我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带着全部大军几乎以无损状态回到了金汤要塞,这一战果更是被大家津津乐道,这“不败军神”的称呼则被更多地士兵接受。
在短短一年的征战生涯中,我可以算是和两个“神”地称号有所关系,人族称我这熊魔王为“杀神”,而兽族战士则称我为战无不胜的“军神”。
同样是战争,同样是杀戮,却有着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评价,这也许就是战争的特殊之处吧。
能够让这些兽族战士用不着白白牺牲,将他们全数带回来,享受到一阵欢呼也应该是理所当然的吧?不过,此次平叛的最大功臣格里木,依然是没什么表情的随行在大军之中,他的心中到底怎么嗯?会不会有一种悔不当初的的感觉?
格里木的幡然一悟,虽然不是出于他的高尚情操,但好在出现的时机恰到好处,才使得结果是这般完美。
记得以前在地球上,不记得从什么地方看到过这样一句话:历史的流向不会因为个人力量而改变,但有的人确实是在创造历史!
格里木的这一番举动,虽然有着很多偶然性在里面,但其结果对个后的影响却毫无疑问会极其巨大。
如果兽族陷入内战,那么局势最终会变成什么样?如果大批的精锐战士死在同胞的屠刀之下,我们兽族最终还会剩下多少可战之兵?这样一场内战打下来,会不会给多年来一直团结紧密的兽族留下仇恨的种子?
太多太多可怕的后果,让我不敢想像。哈里发啊,给里发,如果早知道有这样一个结局,你又何必当初?
只不过,这世上永远没有如果!
卷六 烽火家园 第三十二章 大权在握,剑指圣山!
虽然现在还是后半夜,但我来到王帐中时,却发现所有的兽族高层此时全都聚集在这里迎接我凯旋归来。
当我和格里雄一起走进王帐时,就发现这些兽族高层看我的眼神和以前已经有所不同。
我的实力早就被大家认可,以前我出现在这些兽族高层眼前时,他们更多的是把我当做一个后辈,看着我时不时会流露出几分长者特有的关爱之情。
但今天则有些不同,我从这些兽族高层的眼中看出了几分敬畏与无数的尊敬!
也许是因为我一战灭敌八十万,也许是因为我仅仅只用两天就兵不血刃解决兽族内乱,也许是因为大长老离世之后再也没有能在权势上压过我一头的兽族!毕竟现在我的威望之高,已经成为了兽族最顶尖的存在。
巨大的荣耀光环笼罩着我,使我的种种功绩看起来是那么高不可攀,已经没有兽族再把我当成一个刚过十五岁的普通少年,因为他们已经明白,对于兽族来说,属于我铁熊的时代来临了!
小丫是国王,是神佑祭祀,更是我的青梅竹马,而且对我言听计从,有了这一层关系,可说是我已经掌握了兽族的全体祭祀以及所有的民心。
至于军队,以我“不败军神”的赫赫威名,几乎所有的兽族战士都把我封做偶像,使我成为军部的最高统帅可说是顺理成章。
大长老已经不在,那么小丫也就从兽族名义上的最高领导者变为了实际的领导者,再加上有我从旁辅助,并掌握军队的实权之后,我们对兽族所有地军政大事。已经实现了实际性的全面统治。
小丫可能还没感觉出异样,但我已经从那些暗含敬畏的眼神中,嗅到了一丝权力在握的味道!
做为一名修真者,我对这些权力之争真的没什么兴趣,吏不喜欢去当一名独裁者。只不过,在风云际会之下,经过种种意想不到的变故,最终却把我推到了今天的这个位置上。
我一直牢记着一句话:“能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现在大长老已经不在,而我又处在这样的一个位置上。那么也应该是我一肩挑起重担的时候首先,我例行公事的向小丫汇报了一下平叛地经过,由于在战前已经宣布过只要叛军投诚一律既往不咎。再加上首恶哈里发已经被斩首,也就没必要秋后算帐,各级官、兵全部回归旧位,包括泰格在内,都没有受到什么特别的处罚。
如此处理皆大欢喜,毕竟都是自己的手足同胞,谁也不忍心真以军法处事,斩一个血流成河。
至于兽族下一步地打算。我则是非常明确的指出:兵出十万大山,剑指布鲁赛尔圣山!”
这是大长老的遗愿,现在轮到我自己所能,为兽族圆一个梦了!
兽族困守在十万大山中近五百年,以往的日子实在是太苦了,现在也是时候给他们一个翻身的机会了。
能够这么短时间内平息兽族内乱。终于给我们争取到了时间,现在我们兽族已经收到消息。人族内战已经全面暴发。
在接受了西斯公国的二十万援军之后,摩西帝国的保皇派已经正式拥立年仅一岁的亚历山大王子为新任国王,然后向整个大陆发出檄文,讨伐弑兄夺位地雷给格尔。双方势力分南北对持,前方战线已经暴发了数次中等规模的接触战。暂时还看不出那一方占上风。
从人族那边没有传回来关于麦克雷瑟的消息,但我相信他一定是隐身于暗处。操纵着这一切。在我看来,雷哈格尔不可能是麦克雷瑟的对手,保皇派迟早会打到人族帝都伊利亚。
布鲁赛尔圣山在兽族眼中是永远的圣地,但对于人族来说不过是山头被削去一半的荒山野地,那里处在双方势力地连缘地带,根本就没受到重视。只要我们兽族的大军能够进入到迷途之森,那么只要再北上千里,就能重新夺回布鲁赛尔圣山。
这是大长老早就想好地战略,哈里发也曾想过以这样的方式来树立自己的威名,而实际上这确实是一个千载难逢的良机,如果错过这一次,那我们还要等到什么时候?
以我们兽族现在的国力来说,还经不起与人族进行旷日持久地拉锯战,但现在我们已经和精灵族、矮人族结盟,后勤方面基本元忧。只要我们造成重夺布鲁赛尔圣山的事实,人族也只得接受。
毕竟,处于内战中地摩西帝国,不论是那一方势力,都不会主动和我们兽族交战让对方得利。只要我们能抢在人族结束内战之前,巩固在布鲁赛尔圣山方面的防守,完全可以长期坚守。
我提出的出兵计划很简单,全军都由狼骑和鹰族空军组成,不要求数量特别众多,只要能够保证足够的机动性就行。
带领着这支部队,我会以最快的速度,从十万大山中出击,横扫莫菲斯公国,开辟出一条能够与迷途之森连接的通道。到时候,集中我们兽族、精灵族、矮人族三族的力量,足以和莫菲斯公国对抗,保证这条通道的畅通。
接下来我要做的就是借道迷途之森,然后率队飞夺布鲁赛尔圣山,最后由矮人族帮我们修筑防御工事,以做长期坚守的打算。
只要我们兽族力量能够插入到人族腹地,然后在适当的时候吹吹秋风、打打边鼓,让人族将内战旷日持久的进行下去,我们也就能够从中取利。
只要人族各个国家之间互相猜忌,没办法真正联合到一起,我们也就用不着过于顾忌他们。
当然,孤军深入敌后相当危险,这一次我们是有目的而战,不像上一次打游击可以东躲西藏。如果顶不住人族的压力,达不到我们的战略目的,这一次行动就只会白白牺牲一大批兽族的精锐战士。
不过,夺回布鲁赛尔圣山这个诱惑实在太大,以大长老的睿智都无法免欲,更何况其他的一些兽族高层?
当我抛出这枚重磅炸弹时,兽族众高层最初是惊讶,但很快他们就沉醉于重夺布鲁赛尔圣山这个诱惑中。只要这个计划成功,任何参与到这个计划中的兽族,都能够名垂青史。
对于绝大多数兽族来说,重名胜过重利,再加上兽族天生的热血因子,重夺布鲁赛尔圣山的计划迅速被通过,剩下的就是如何进行前期准备了。
执行这样一个计划,领军将领毫无疑问只能是我,这也不会引起其他任何兽族的争议。不过,只要能够参与到这个计划中,没有那一个兽族是不尽全力争取的。不少兽族高层,甚至愿意降级去当一名联队长,也要坚持成为出击军队中的一员。
考虑到此战危险极大,不可能将所有的兽族高层全都投入到这一战中。
不然的话,万一战败,兽族也就离亡国不远了。最终,由我亲自挑选了一批少壮派的军官充实到队伍中,才算解决了此次出征的兽选之争。
眼见出征无望,众多兽族高层又开始争抢后勤、协调、情报等与战争相关的辅助工作,毕竟这也是留名青史的一种方法。于是,闹哄哄只到天色大亮,才将整个计划与各项安排商量妥当。
我负责出征的一切事宜,而格里雄还是继续镇守金汤要塞,本来我看重格里木的能力,想不计前嫌让他随我出征。但一想到格里木那难以揣摩的心思,我也就不敢冒这个险,还是让他跟着格里雄防守金汤要塞好一些。
至于军队方面,狼骑与鹰族空军一直是我所钟爱的兵种。这一次除了祭耙联队与狂战士大队外,我率领的其余战士全部都是由这两支劲旅组成。
整个兽神帝国鹰族空军地编制是十二个联队一万两千名战士,我一口气就抽调了八支过来。有这八千鹰族空军在手,足以保证我这支部队的制空权以及机动性。
驻守在金汤要塞的狼骑总数共有六万多,我更是一口气将其中的六万全都召入麾下。在我看来,留守的兵力是以防守金汤要塞为第一要任,毕竟还要防着我们攻击莫菲斯公国的时候,其余两个公国会不会趁机来攻打金汤要塞。
反正是守城战,狼骑发挥作用的机会不是很多,还不如全部随我出征。
然后。再加上一千祭祀与一千狂战士,这七万战士就构成了我统领的全部大军。从兵力上来看,这支部队已经集中了兽族主力部队差不多三分之一的数量。至于能够发挥出的战力更是无法估计。
五百年来,兽族地大部队从没有杀出过十万大山,使得兽族陆战甲天下的威名,只是存在于历史之中。毕竟,在守城中创造再多的武勇,也无法和以前兽族陆战无敌地光荣相比。
上一次我带领“杀神战队”到人族后方打游击,曾创造出以三千余兵力击溃人族十万大军的纪录。而这一次,我更要率领着这支兽族大军去改写整个大陆的历史!
战静准备一切从简。集结军队我们只预留了一天的时间,因为谁都知道战局如棋,抢得一步先机往往就能决定整个成败。按照我的计划为了保证行军速度,大军的给养在进入迷途之森以前,主要靠掠夺人族来补充。反正以前打游击的时候,这种事我没少干。已经算得上是行家里手。
在出征之前,我特意抽出一点时间。和小丫带着哈里发的头颅,去祭拜了大长老。
大长老待哈里发如己出,但哈里发最终却辜负了大长老地期望,因为权利欲而迷失。如果不是哈里发偷袭我,使我不是不用掉那张“甘霖普降符”。
大长老也就不会逝去了。无论如何,哈里发都必须到大长老的墓前谢罪。
在祭拜完大长老之后。我忍不住对着墓碑道:“大长老,你等着,这一次出征,我一定会夺下布鲁赛尔圣山。要不了多久,就可以将您的灵枢,移到那真正的英雄墓地。至于现在,我就让哈里发在这里陪您吧,希望您在另一个世界,和爱德华兹陛下能够将哈里发重新教好。”
说着,我挥剑而出,在地上斩了一个近一米余深的土坑,准备就此将哈里发掩埋。
突然之间,在我身后传来一个声音:“铁熊,你能不能让我最后再看看我哥哥一眼?”
我身形一震,缓缓回过头去,只见一身白色祭祀袍的凯瑟琳正俏生生地站在不远处。
平时喜欢身着红衣的凯瑟琳,此时却身着白衣,也算得上是批麻戴孝了。
毕竟在短短数天之内,大长老和哈里发相继而去,凯瑟琳心中绝不会好受。
小丫暗中拉了我一下,于是我和小丫默默地退开站在一旁。凯瑟琳缓步走了上来,仔仔细细的看了一番哈里发的头颅,泪水默默无声的落了下来。
我心中默然,哈里发和凯瑟琳自小就兄妹感情极好,凯瑟琳从小刁蛮任性,除了有陛下夫妇的宠爱外,哈里发这哥哥也在其中推波助澜不少。
遥想一下,当初在帝都地那一段年少生活,也许是我们这些兽族年轻一辈,最开心最无忧无虑的岁月了。
可惜地是,时光一去就不会复回,我们再也不可能回到那个时候了。
凯瑟琳双手将哈里发的头颅捧起,面朝下的放入了深坑之中,缓缓洒上一层泥土,轻声道:“哥哥,你已经没有脸面去见父王和大长老了,也许唯有这样的埋葬方式才适合你!”
说到这里,凯瑟琳脸上的泪珠,已经一颗接着一颗,滴入到了泥土之中。
卷六 烽火家园 第三十三章 黄金军旗,扬我兽威!
我和小丫默默的走了过去,各自捧起一把泥土油在了土坑之中。
凯瑟琳挂着满脸的泪珠看了我们一眼,缓缓的将一堆堆泥土推入到坑中。
很快,哈里发的头颅就埋没不见。
我们没有为哈里发竖碑,因为以他的所作所为,必定会受到兽族民众的唾弃,如果在碑上刻上名字,只会遭来骂名。
最终,当土坑被填平时,凯瑟琳在土坑之上插了一支堕梦萝。堕梦萝是十万大山中的名花,颜色一般为分为黑红两种,红色代表忠诚,而黑色则代表背叛!
堕梦萝就像是能够代表光与暗的两面,如果说哈里发的以往可以被冠称为忠诚,那么他的结局就是背叛。这支黑色的堕梦萝,也许就是哈里发最后的归宿。
断了根的堕梦萝没办法保存太长时间,也许不久之后它就会枯萎凋零并化为泥土,最终消失不见。而哈里发,就这样让他慢慢的消失于大家的记忆之中吧……
在我们大军出发之前,凯瑟琳已经决定离开金汤要塞返回帝都,因为她和哈里发的母亲还在帝都等着安慰。
凯瑟琳的离去很低调,只有我、小丫、安希结伴去送她。在将要离开时,格里木出现了,但他还来不及说任何话,就迎来了凯瑟琳迎面一巴掌。
然后,凯瑟琳头也不回的骑上多足马,绝尘而去,只剩下格里木呆呆的站在那里。
格里木的神情变的极为复杂,我一时之间根本不知道说什么好,也完全猜不透他此刻的感受。最终,格里木默默无言地返回金汤要塞。从始至终没有看我们一眼,就像是我们一行完全不存在似的。
此时我对格里木已不能完全放心,便私下里叮嘱小丫,等我率领大军出征之后,她要时刻注意一下格里木的动静,千万别闹出什么乱子。同时,我拜狂安希,请她尽可能的多多帮助小丫。
小丫和我今时今日的地位,已经是兽族至高无上的权利者,但真正能得到我们完全信任的兽族高层却没多少。特别是能够被我们视为亲兽的,也唯有安希了。
身为高位者,在获得权利的同时。也必定会牺牲些什么,这也许是一种没法改变的宿命。
一天之后,大军终于集结完毕,一大早上我们就誓师祭旗,准备出发。
足足七万名兽族战士,整整齐齐地站在金汤要塞的内墙之下,而在城楼之上,我从小丫手中跪接过黄金比蒙军令。于是。这个代表兽族最高军权的符印,正式递交到我手中,由我单独掌管。执弃黄金比蒙军令,我在外就拥有完全地自主权,可以对军队下达任何命令而且不受任何节制。
一般来说,不是国王与大长老共同亲征。我们兽族对外作战是绝不会出动黄金比蒙军令的。从这一点来看,我算是又创造了兽族的一个历史。当然。这其中也有着小丫对我绝对信任的原因。
接过黄金比蒙军令后,我抖手展开一面金黄色的军旗,就这么迎风持着走下了城楼。
军旗上绣着一个金黄色熊头,然后一柄滴着血的扳斧、一面满是血痕的盾牌交叉立在熊头之下,而四周围全是如火焰般的图腾。
这一面军旗。是兽族特地为我而制,被正式命名为“黄金熊旗”。是我独家专用地军旗。
兽族自古以来,除了国王之外,唯有黄金狮子一族能够拥有金黄色军旗,而我这次被破格授权使用金色军旗,同样代表了一种无上的光荣。
我举着金色军旗从城墙上缓缓而下,所有兽族战士看着我的眼光,充满了热切与崇拜。
对于兽族来说,永远只有强者才值得尊敬,我之所以能受到这一系列的殊荣,全和我的武勇分不开。在我成为众多兽族战士偶像的同时,我也为他们树立了一个榜样。
所有地兽族战士都会渴望着在战场上建功立业,创下与我一样的辉煌,然后接受一份这样地殊荣……
至此,我收获的是所有兽族战士的绝对忠心!
从城楼之上走下,我站在七万兽族战士的队列之前,猛然甩手将军旗插在地上,随着旗杆颤悠悠的晃动,映射着阳光反射出一片金光,确实显地威猛无比。
看着眼前这些士气高昂的兽族战士,我吐气开声大声喝道:“今天,兽神赋予了我们使命,就是让我们去开拓历史!能够肩负这样地使命,是我们每一名战士的光荣!”
“布鲁赛尔圣山,是我们兽族的荣耀之地,代表着兽神的无上光辉。夫去了圣山,就等于我们所有兽族失去了自己的精神家园!五百年,足足五百年!我们兽族没办法踏上圣山朝圣,没办法近距离聆听兽神的声音,这对于我们兽族来说,简直是莫大的遗憾。”
“不过,兽神并没有遗忘我们兽族,现在终于有一个机会摆在我们眼前,可以让我们将布鲁赛尔圣山重新收回到兽族的怀抱。那么,我们这些兽族最勇敢的战士,会因为害怕而放弃这次机会,会因为害怕而停步不前吗?”
“不!不!不!绝不!”几乎所有的兽族战士齐声大喝着,声震整个金汤要塞。
我满意的点点头,继续大声道:“这一次我们孤军杀入人族国度的腹地,一旦战败就很可能所有战士都是有去无回。但是,死亡并不能浇灭我们熊熊的战意,对兽神虔诚的信仰将会是我们最大的动力!我们兽族战士,自古以来就有着陆战甲天下的美名。只要我们举起手中的武器,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就是无敌的!而布鲁赛尔圣山也必定属于我们兽族!”
“今天站在这里的所有战士,已经成为了历史的一部分,因为近五百年来兽族最光荣的一战,将由各位来谱写。今天,我们兽族在这里竖起了一面黄金军旗。明天,当立下盖世武勋的诸位和我一起朝圣圣山时,还将竖起更多的黄金军旗!对于兽族战士来说,荣耀即吾命!那么,现在我们还等什么?历史,就让我们以武勇来书写!”
说到这里,我将黄金军旗一拨而起,翻身跃上多足马,随风将军旗招展开来,大吼一声道:“大军,出征!”
所有兽族战士响应着我的大喝,共同齐声大喝道:“兽神万岁!兽神万岁!……”
金汤要塞的大门打开了,我一马当先冲在最前面,身后的兽族战士则化为一道洪流,紧随在我身后涌出了金汤要塞。
不论是我们这些出征的兽族战士,还是在城墙上观礼的兽族守军,相信此刻的心情都是无比激动。
整整有五百年了,我们兽族困守在金汤要塞之内,苦苦支撑着,还从来没有反攻到人族境内的机会。这一次,终于轮到我们主动出击了!
我回头看了看城楼之上,小丫正俏生生的站在那里,凝视着我们这支大军向前冲击。虽然我的身形已经淹没在大军之中,但那面黄金军旗就能代表我的存在,而且这面军旗也将是小丫目光凝聚的所在。
小丫,你等着我,相信不久之后,我就可以让你在布鲁赛尔圣山之上,主持朝圣大典了!
大军冲出火焰峡谷之后,略做了一些休整,就向着我们这次的第一站,莫菲斯公国直冲而去。
大军出征之前,我们已经重新整合了一下手头的资源,几乎将所有祭祀纸符都集中在了我这支远征军的手中。
金汤要塞的所有库存,再加上叛军投诚之后收缴回来的,以及狼骑所余不多的剩余纸符,总数量约有五万张。这一个数字。还不够我地大军兽手一张。于是,我继续着先前的分配策略,将绝大多数的纸符分配给鹰族空军,保证他们平均每兽不下于五张。
我们这次出征,就是准备以疾掠如火的势态,快速的冲击莫菲斯公国,以求打通与迷途之森间的连接通道。这样的策略,必定要求我们每一战都要速战速决,也唯有鹰族空军才能发挥出祭祀纸符的最大功效。
人族三大公国,都在边境交界处设唁有所。但我们这支部队的攻击速度何等之快?人族的几个哨所还没来得及发出任何信息,就已经被我们一锅端掉。
等人族发现哨所出问题,估计会到两三天之后。那时候我们早已冲到莫菲斯公国境内,早就没必要隐藏行踪了。
行军时间还不到半天,我就接到战鸽送过来地最新好消息:就在我率军刚刚离开之后,兽族就已经收到了由水族传递过来的国书,正式同意与我们兽族、精灵族、矮人族建立同盟。
同时,水族已经注意到迷雾之海上发生的变化,虽然他们暂时还没有掌握到“水世界之岛”地踪迹,但是对于人族在迷雾之海上开辟出来的航道。已经进行了全面监视。人族如果再想借助海上航道向十万大山发起突袭,就要问问水族答不答应了。
能够收获水族的友谊,我们首先要感谢塞勒,正是我的这位人族挚友不遗余力的奔走,才为我们解决了海上这个后颈之忧。传递消息过来的小丫,知道我很关心塞勒现在的去向。还特地在消息末尾提到塞勒正孤身前往星光龙城,为我们了解龙族的动向去了。
对于塞勒如此无私地帮助。仅用谢谢根本表达不了我的感激,我唯一能够说的就是,只要有机会与塞勒再聚首,一定要和他痛饮三百杯!
孤军深入到敌军国度,我深知情报对我军的重要性。因此在出征之前。
我们已经通知“变色龙”部队将所有的力量都集中到莫菲斯公国,务必为我们摸清敌方军队的布防。趁其不备。挑对方地软肋下手,永远是战场上出其不意的致胜法门。
莫菲斯公国最值得我注意地对手,当然就是他们的圣骑士帕班了。做为三大公国的第一名将,帕班不仅有着圣级强者的身份,在临战指挥上的能力也无人能出其右。
生性严谨地帕班,绝对是一名最正统的用兵家,说他是一本活地军事教科书也不会过。在面对帕班时,你用不着妄想什么奇计、诡谋能从他身上占到便宜,唯一能胜过他的方法,就是堂堂正正的击败他!
做为莫菲斯公国最王牌的兵种,黑暗之星重骑兵联队,正是由帕班所统领,这支部队的战斗力,早在我第一次参与金汤要塞攻防战时,就已经见识过。
狼骑与黑暗之星骑士联队的那一场大战,我现在仍然记忆犹新。兽族的单兵作战能力远胜人族,差不多能够以一敌三,就更别谈精锐的狼骑了。但是狼骑在于黑暗之星的交手过程中,即使是一对一也占不到上风,甚至还有不敌的可能。
当然,当时双方装备有差距,是造成这种战果的原因之一,现在我们兽族战士的军备经过改良,已经能够发挥出更强的战力,再和黑暗之星来次一对一的较量,我有信心狼骑一定会胜出。
黑暗之星重骑兵联队的满员编制虽然只有五千人,但他们能发挥出来的战斗力,无傀于人族最强大部队之称。为了避免我们兽族增加伤亡,避开黑暗之星是我们最明智的选择。
情报显示,帕班带着黑暗之星骑士联队驻守在莫菲斯公国的王城附近,离着边境还很遥远,只要我们路线选择正确,应该可以避开他们这支军队,进入到迷途之森中。
沿路之上,我们需要靠劫掠人族来补充给养,因此在进军的路线上,我们已经事先预定好了三个攻击目标。
首先我们要拿下的,就是位于肃方草原上莫菲斯公国的重镇:谢伍德城!
卷六 烽火家园 第三十四章 星夜奔袭,狼骑屠城!
谢伍德,在大陆古语中,直译过来的意思是“绿色珍珠”,而谢伍德城也确实是莫菲斯草原上一颗耀眼的璀璨珍珠。
谢伍德城与其说她是城,还不如说她是一个天然的牧场!
站在谢伍德城中,不论你向任何一个方向看去,都是一望无际的绿色草原。而且,有着“饮马之河”之称的多伦带河,正从谢伍德城中横穿而过。
多伦带河发源于十万大山,绵延数百里后正好经过谢伍德城,那清凉的河水就如同一条翡翠玉带般晶莹透彻,几乎能将整个蓝天白云都映射到河中。
多伦带河水质甘甜,莫菲斯草原草质优美,这里是绝佳的天然放牧场所。
整个谢伍德城约十万人口,几乎家家户户都是以放牧马匹为生。每当日出日落之时,近五十万匹放牧的马儿出巢归巢,实在是可以用盛况来形容。
谢伍德城为了方便放牧,名义上虽然是城,但实际上吏像一个集寨,根本没有修建任何城墙,只是用木栏圈出了一个城镇的轮廓,而帐篷也是这座“城市”里唯一的建筑。毕竟,在草原松软的地基上,很难建有大型建筑。
盛产骏马的谢伍德城是莫菲斯公国的军马放牧基地,除了供本国军队需要外,还大量外销到其他各国,为莫菲斯公国带来大量的财富。
可以说,谢伍德城毫无疑问是莫菲斯公国的一个重镇!
但是,这样一个重要的地方,只有区区五个联队的骑兵驻守,再加上没有城墙可以依仗,我军的首选目标当然是袭击这里。
谢伍德城防守薄弱并不是因为人族不重视这里,主要是因为这里已经远离金汤要塞足有五百余里,等于是位于莫菲斯公国的腹地。我们兽族五百年来都没有反攻出十万大山,莫菲斯公国连个假想敌都没有,自然不会费功夫在这里设大军布防。
而我军攻击谢伍德城的目的也很明确,就是借此一战摧毁这个人族重镇,同时夹带大量马匹与我军一同前行。
这一次我军轻装上阵,解决后勤军需只能靠掠夺,而人类的马匹正是最适合的目标。
狼骑部队是以青狼为骑,不论战士还是座骑,都是典型的肉食动物,而人族的马匹正是可口的美味佳看。更重要的是,马匹可以跟着我们的大部队急行军,不会拖累我们的速度,而我军要想填饱肚子时,随时可以宰杀它们就地食用。
谢伍德城,已经被我军看成了一块鲜美的肥肉,只等着我们去品尝。
五百余里的距离,在狼骑的急行军下,只不过花了两天时间,到了第三天清晨,多伦带河就已经出现着我们眼前。
我军稍做修整,就地在河边饮水、早餐,然后全军沿河而下,直奔谢伍德城。
时值谢伍德城放牧之时,无数匹骏马正撒着欢儿准备奔向四方,我则在这时带领着杀气腾腾的狼骑出现了!
马匹在惊嘶,人族在惊呼,他们肯定会觉得奇怪,怎么眨眼之间,就有这么多的兽族大军突然冲过来?
几乎是没受到任何阻拦,我军的狼骑就直接穿越过马群,杀入了谢伍德城之内。那沿城而建的木栅栏,在士气如虹的狼骑眼中,简直就如同玩具般的可笑。
鹰族空军冲天飞起,沿着谢伍德城的四周围了过去,他们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不想放过一个人族。
这一战,我们的选择是——屠城!
无数的人族在狼骑的弯刀之下倒在血泊之中,无数的帐篷随着狼骑的突进,化成了一个个火堆……
谢伍德城,在我们发起攻击的那一瞬间,就等于是沦陷了!
驻守的五千人族骑兵反应不算慢,他们很快就由三个方向汇聚到谢伍德城的中部,向狼骑的先锋部队发起了阻击。只不过这五干人族骑兵的战斗力不算特别强,顶多也就是人族的一支普通轻骑兵部队,如何能是这些精锐狼骑的敌手?
虽然这些人族骑兵拼了命的想抵抗,但只是在短短的一瞬间,就被淹没在了青色的洪流之中。
居住在谢伍德城的人族,以放牧为生,民风算得上彪悍,他们只要骑上马匹,也就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骑士。只不过,这些平民再悍勇,也无法和军队相抗衡,所有的抵抗都零星的发生在局部,根本对我军构成不了任何威胁。
多伦带河横穿谢伍德城而过,为了方便穿行,人族在河面上搭建了数十座浮桥,但到了这个时候,这些浮桥全都成为了供我军狼骑纵横驰骋的舞台,使我们将杀戮渗透到了谢伍德城的每一个角落。
不少人族眼见大势已去,开始向四散里奔逃,但鹰族空军可不是摆设,足足八干的空军可是一个相当恐怖的数量,这些零散奔逃的人族,如何挡的住这些鹰族空军的截杀?从战斗打响到最后结束,没有一名人族能够逃出生天!
不到一个小时,战斗就已经结束,谢伍德城已经彻底的化为了废墟,除了无数的奔马之外,再没客一个活口。
鹰族空军在空中四下拦截,狼骑则在地面收拢集中,因为受惊而散逃到草原四周的马匹很快就被我们集中了二十余万匹之多。虽然四下里散落的马匹还有很多,但那些已不是我们计划内的猎物。几乎是毫不停留的,我率领狼骑大队,夹杂着这二十余万马匹,继续向南疾奔而去!
在我们身后,是火光中的谢伍德城,这颗绿色珍珠,从此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中。
经过谢伍德城的屠城一战,我们这支大军的存在一定会给人族造成极大的震惊。按照我的估计,亚龙湾一战摩西帝国八十万大军全军覆没,这个消息或多或少已经在人族国度中传开。至少,在我们兽族中,这消息可是被当做元上光辉的战果大肆宣传,人族其余的国家不可能收不到风声。
摩西帝国实力大损是不争的事实,而且现在还暴发了内战,几乎将所有人族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看能不能在其中捞到些好处。
人族在这段时间内是不怎么会关注我们兽族的,吏不可能会想到我们居然会兵出十万大山。毕竟这五百年来,一直都是由人族主导进攻,他们还从没意识到,我们兽族其实也是可以反击的。
不管莫菲斯公国是不是想趁摩西帝国的内乱捞油水,在知道我这支部队的存在后,一定会将所有的注意力都调回到国内,以图对付我军。毕竟,我以前率领杀神战队在人族境内创下的战绩,足以让人族高层感到胆战心惊,更何况我这次率领的足足有数万大军。
在我大军向南而下时,特意沿途绕过了两个人族的小村镇,造成一种我的大军是准备向莫菲斯公国王城奇袭的假象。这样一来,驻守在王城附近的黑暗之星骑士联队肯定不敢轻易调动,也就可以为我后一步的计划减少障碍。
莫菲斯公国虽然不算是什么太强的人族大国,但遍布全国的常规总兵力也接近五十万,这还不算随时可以征调的庞大役备役。虽然以我们兽族的实力,单独对付莫菲斯公国还是可以胜出,但我现在的目的却不在这里,绝不可能真的去攻击他们的王城,和其进行总决战。
只要莫菲斯公国暂时摸不清我的意图,我就可以带领大军奇袭事先枕选好的第二个攻击目标,位于八百里外的沃基城。
沃基城是莫菲斯公国仅次于王城的第二大城,但这座城市却不是什么军事重镇,而是闻名于整个大陆的艺术之都、文化之城!
不知道沃基城是不是水土特别养人,人族近几百年来最闻名退途的艺术大师与知名学者,基本都是出生于这里。由于名人效应,以及历史的积累,沃基不仅有着这片大陆上最大的图书馆与博物馆,还有着整个大陆最知名的学院。
人族学院的发展史差不多亨近干年,可不是我创办的兽神学院这短短数年的资历能够与其相比的。而沃基城一直也有一个骄傲,那就是“天下英杰,皆出于此!”
虽然这句话有一定的夸张,但事实上不论是人族那一个国家的达官显贵,都以能到沃基城求学为荣。至少,在沃基城的各国贵族少爷、千金的数量,远超过这个异世任何一座城市。
沃基城虽然是一座大城,但军事力量并不强,这也是受文化氛围所影响,毕竟在文人的眼中,拿刀动枪是件粗鲁的事。
当然,我袭击沃基城,并不是想当恐怖份子,将那些求学的贵族少爷、千金抓来当人质,而是因为沃基城有着一件极为希罕的玩意——魔法传送阵!
卷六 烽火家园 第三十五章 奇袭沃基,速战速决!
任何文明在高度发展之后,必定会追求空间与时间上的突破,所以魔法传送阵和空间戒指才被并称为魔法界在魔法成就上的两大瑰宝。
和空间戒指已经普遍运用不同,魔法传送阵是极尖端的魔法产品,除了人族之外其他种族都还没有研究成功。当然,普罗米修斯的传送装置除外,因为普罗米修斯运用的是科学力量,和元素力量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领域。
研究魔法传送阵最困难的地方,就在于相关材料极其罕见,不论是铸造传送阵的延展性金属,还是驱动魔法阵的的传送水晶,在自然界的出产率都比黄金稀罕干倍以上。
人族几乎集中整个大陆的资源,才在为数不多的特大城市中设立了魔法传送阵,而莫菲斯公国仅有的两个魔法传送阵,一个是在王城,另一个就是设在沃基城了。
我抢夺魔法传送阵的目的,并不是想利用传送阵向人族的几个重要城市发动袭击,毕竟传送阵的传送能力有限,再加上传送水晶的稀缺,谁都不可能奢侈到用魔法传送阵来传送大军的程度。
不过,魔法传送阵如果落到了我的手上,对人族来说会是件极为麻烦的事。因为现在谁都知道,我们兽族一下子拥有了四大圣级,如果再把和我们交好的塞勒、巴斯图尔克、木图等都算上,我们的高端战力已经超过了人族。
魔法传送阵传送不了大军,但仅仅只是传送几名圣级强者,却很容易就能办到。没有魔法传送阵的地方,绝大多数是人族的王城以及一些数一数二的大都有。如果我们这些高手能够随时随地的出现在这些地方,恐怕会让任何一个人族国家都觉得头痛。
毕竟,人族不可能派遣大军二十四小时不停的监守魔法传送阵,他们也不可能为了以绝后患就将这么珍贵的传送阵弃之不用。掌握了魔法传送阵,就等于我掌握了对人族的一种威慑力,在以后与他们的交涉中会大占便宜。
当然,选择攻击沃基城,除了魔法传送阵是我的目的之一,吏主要的原因还是想继续混淆人族的视听,让他们无法察觉我的真实意图。只要我军能够顺利进入到迷途之森,有了精灵族的帮助,那么离布鲁赛尔圣山也就只有一步之遥了。
按照预定计划,我带领大军几乎是一路毫不停顿的直奔沃基城,只在中途休整了一个晚上,就于第四天的傍晚时分,来到了距沃基城不到十里的旷野中。
做为莫菲斯公国的第二大城,人族的文化与艺术之都,沃基城无疑是一坐超巨大城市,论规模几乎比得上我们兽族的帝都,而且人口更是高达五百万之巨。对于这样一个庞然大物,仅靠我的七万兵力,是不可能将其完全摧毁的。不过,这一战我的目的只是破坏与掠夺!
只要我向沃基城发动了攻击,相信在不久之后的人族文学作品中,我铁定会被形容成一个无恶不作的恶魔,野蛮、粗鲁、嗜血再加上残忍,十足十一个未开化的魔鬼兽族形象。如果不是这样,我怎么会去攻击这座艺术之都,让无数灿烂、珍贵的文化传承毁在战火之中呢?
人族之所以会这么说,因为这就是人族的特点。千年前人族崛起时,将兽族拖入到了战火与苦难的深渊,让传承了近万年的兽族,不得不退缩到十万大山之中。在那个时候,人族绝不会说自己是在摧毁兽族的文化,只会说自己正在开创新时代。
相比较而言,人族的历史不过只有千年,那种厚重感能够与兽族的万年传承相比?就算真摧毁了他们的文化,也抵偿不了人族对我们兽族文化造成的损夫!
着着远处的沃基城,我缓缓的举起了手,大声向着众战士道:“前方,是人族的沃基城,也是他们的一座特大城市。那里的高墙,丝毫不低于我们的帝都。数百年来,我们兽族总是困守在十万大山,只能在防守金汤要塞时展现自己的武勇。这么多年过去了,是不是我们已经忘记了如何进攻,如何破城?”
在我如此话语的刺激下,所有的狼骑全都抽出了弯刀,高高的举在头顶之上,他们的眼中露出的神色全是一种坚定!我知道这一群战士的意思,他们要用战场上的表现来证明自己的武勇!
我满意的点点头,继续大声道:“现在,我们就要让人族明白,即使是高达三十米的城墙,也无法阻止我们兽族战士的铁蹄!全军战士,出击!”
随着我的一声大喊,所有的狼骑就如同翻滚着的惊涛骇浪,向着沃基城席卷而去。于此同时,八千鹰族空军全都根翅飞起,黑压压的好大一片,几乎将整个天空都遮蔽。
所唁兽族战士的目标,就是位于正前方的沃基城!
狼骑冲锋,就是快速与犀利的代名词,很快沃基城那高大的城墙就出现在了我们的视野之中,而洞开的城门就是我们的刀锋所向。
沃基城的城墙实际上只有二十二米之高,城墙的厚度也只是一般,反而是砌城的城砖之上绘风画雨、勾红涂蓝,就像是搞艺术创作一样。简单来说,这沃基城的城墙就是中看不中用的最佳写照。
沃基城的常驻守军有十万,不过这批守军说是人族中战斗力最弱的一群也不为过。同时,大家谁也不能否认,这批守军更是人族中平均文化水平最高的一批士兵。甚至可以说,这十万守军平时舞文弄墨的时间,远多于拿刀动枪。如果指望这一批拿笔杆子比枪杆子吏厉害的“文人骚客”与如狼似虎的狼骑动手,那结果真的是和鸡蛋碰石头差不多。
沃基城真正的防守依仗,还是在于那一圈绕城环流的护城河,不知道是不是艺术细胞过于泛滥,这沃基城就算是修筑护城河也搞的一片花团锦绣,看上去两岸垂析裹泉、绿草如茵,河宽的最窄处都超过二十米了,在河上甚至还能看到不少扎满鲜花的游船,简直就当这护城河是游玩之地一般。当然,人族的如此态度,也正是我希望看到的。
唯一能直接跨过护城河的地方,也就只有连接城门的那座高大吊桥,为了尽现气派,这吊桥也是宽广如康庄大道,几乎能够同时容纳四辆马车并列而行。
位于莫菲斯公国腹地的沃基城,从来没有想过会遭受到兽族军队的攻击,就算他们知道有我这样一支大军已经杀进了他们的国土之内,也以为我们的目标是王城,怎么会料到我会绕路来攻击他们这座艺术之都呢?
因此,虽然时近傍晚,但一向没有宵禁习惯的沃基城并没有关上城门,等于是将她的大门向我军敝开!
沃基城的城门出现在我军视野中时,城头的岗有也发现了我们这支大军,立刻之间,急促的鸣锣报警声响彻了这座艺术之都。
优雅、矜持、彬彬唁礼等词句,一向就是代表沃基城居民的高休养。不过,到了真正生死搏杀的关头,这些高雅的情操还能剩下多少?
护城河上的游船之中,已经奔逃出了数百人族,他们急匆匆的上岸之后向城内跑去。这群人中男女都有,穿着也是依红喂绿,展现富贵,如果放到平时肯定个个都是风流人物。但到了现如今,他们也都是一个个哭爹喊娘,逃跑时只恨少生了两条腿,和一般的平头百姓也没什么区别。
突然出现的我族大军,固然吓破了这些人族的胆,但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吊桥已经在徐徐收起,而城门也在缓缓合拢。谁要是晚了半步,也就等于是留在城外独自面对我这支大军,在这样的压力下,这些人族当然是连吃奶的劲都拿了出来,向着城内拼命跑去。
早在发动冲锋之初,我就已经有所计划,不可能眼睁睁的看着人族收起吊桥关上城门。不然的话,我所部除了空军外全是骑兵,就算沃基的防守再怎么薄弱,也拿这高墙没办法。
鹰族空军的速度,在这个时候足以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而且,八千空军这个数量,又岂是毫无战斗力可言的沃基城守军能够抵挡的?
沃基城的吊桥、城门全都华而不实的巨大,收放起来自然颇费功夫。从他们看到我军、鸣响警报,再到收起吊桥关上城门,这中间大约需要近一分钟的时间。但是,对于鹰族空军来说,只要给他们二十秒也就足够了。
冲在最前面的数百空军,鹰爪之间突然泛起了一团团闪亮的光华,数百道风刃几乎同时发出,将拉住吊桥的两条铁链削成了无数截,随着轰隆一声巨响,巨大的吊桥重重的砸在了地上!
卷六 烽火家园 第三十六章 巷战争雄,攻坚破阵!
当吊桥落下之时,沃基城的护城河对我们兽族大军来说,已经成为了一条康庄大道!
惊慌失措的人族守军拼命的想将大门给掩上,但是行动迅速的鹰族空军并没有给他们这样的机会。随着两道土刺纸符的施展,从城墙之下突然冒出两根数米长的石柱,正好将城门的转轴给卡住,使的城门无法合拢。于此同时,鹰族空军手中的弩弓也开了火,十余支劲努齐齐射出,那些还在推动绞盘的人族士兵立刻尸横就地。
越来越多的鹰族空军落在了城楼之上,以八干精锐空军攻占这个只啃区区数百守军的城楼,简直没有任何悬念,只不过是短短的数十秒,沃基城的北门控制权就已经落到了我军手中。
沃基城内不停的响起了警号声,守城的人族部队全都向北门涌来,只不过他们的行动速度远远及不上我们兽族。
控制了城门之后,鹰族空军立刻将城门再度大开,而汹涌而至的狼骑,几乎是没有毕点阻碍的就冲进了城内。
此时,那些在护城河上游玩的人族还没来得及逃进城内,只能傻呆呆的站在护城河畔,眼睁睁的看着无数狼骑从他们眼前掠过。对于这些人族,没有一名兽族士兵愿意把时间浪费在他们身上,此时所有战士的目标只有一个:杀进城内!
城门大开的沃基城,相当于已经被我军攻破,战斗才刚刚打响,就使的双方陷入了巷战之中。
做为莫菲斯公国的第二大城,沃基城的街道无疑是宽广而整洁的,而到了现在这个时候,那一条条笔直的街道,正好供狼骑发挥战力。
首先迎上我军的是人族的一个步兵联队,他们将长长的一条大街堵了一个严实,竖起一杆杆长枪准备迎击。但是,四通八达的街道使得他们的布防完全是无用功,一支狼骑部队从横街杀出,直接冲击了这支人族布军的后阵,仅仅只用了数分钟,就将这支联队给全数歼灭。
相同的战斗场面,几乎在每一条街道上都发生,绝大多数的人族部队不堪一击,就算有少数战斗力强一些的人族部队,也仅仅只是做到暂时守住一条或是半条街道。只不过,随着狼骑不停的向沃基城内挺进,这一条半条街道的得夫已经不是很重要。毕竟我军的目的并不是攻占沃基城,而是尽情的进行破坏!
随着战斗的进行,无数火头在沃基城的北门升起,一步一步的将这座艺术之都卷入到战火之中。
也许,一个火头凑巧点燃的就是某知名艺术大师的故居,平时这地方可能是无数学子心目中向往的圣地,但到了这个时候,也不过是战场上一个微不足道的点点星火罢了。
生活在沃基城的人族居民,平时一定以那浓厚的艺术氛围为傲,但在战火的洗礼之下,这艺术之都也和普通的人间炼狱没什么区别!
我带着一支狼骑部队冲锋极快,就算遇到有阻路的守军,凭着我超卓的身手在前面强行突破,总能瞬间破开对方的防守阵形,然后带着大队呼啸而过。
短短十余分钟之后,我已经带队冲到了沃基城的中心地带,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个占地有数千平米的大型广场。只要能够冲过这广场,也就能马上会到达我此战的目的地:莫菲斯皇家军事学院!
莫菲斯皇家军事学院是整个人族国度中最为出名的军事院校,号称名将辈出,只要能从这所学院顺利毕业,还没有低于联队长级别以下的军官。这所学院,是无数人族贵族的渡金之地,而沃基城的魔法传送阵,也正是架设在这座学院之内。事实上,皇家学院的院长,同时也兼任沃基城的城主一职,而且是莫菲斯公国王室中的成员。
从事先的情报得知,现任皇家学院的院长叫延金·莫菲斯,是当代莫菲斯大公的亲弟弟,一身魔法造诣相当不俗,已经达到了大魔法师的水平,号称莫菲斯公国第二高手,实力仅在帕班之下。
延金·莫菲斯的实力强不强,我并不放在心上,我现在最关心的是魔法传送阵!
战斗一打响,只要这位延金·莫菲斯大人不是白痴,也就知道沃基城算是完了,他的第一选择肯定是利用魔法传送阵,将一些最重要的达官贵人转移到安全地方。毕竟,以我“熊魔王”的赫赫威名,干出些绑票勒索的勾当再正常不过,恐怕这也是人族认为我攻击沃基城的主要原因。
沃基城中的各国王公贵族不在少数,就算将他们分批分批的传送,由于受传送数量上限的限制,也需要花费不少的时间。
只要魔法传送阵还在使用,就总有强烈的元素能量波动,我虽然对元素能量的感觉不是很强,但跟在我身边的几名祭祀高手却全是这方面的专家,只要在合适的距离之内,他们一定能察觉魔法传送阵的元素波动,从而找到魔法传送阵的所在。
此时在莫菲斯皇家军事学院前的广场上,驻守着一支重骑兵联队,估计这支部队应该是沃基城最强大的一支部队了。如果所有的城内重要人物需要利用魔法传送阵逃命,那么这支重骑兵联队在这里负责防守也就理所当然。
跟随在我身边的狼骑不足五百骑,但全都是精锐中的精锐,面对数量递过我们一倍的这支人族的重骑兵,也没有丝毫的惧色,随着我直冲上去。
人族的重骑兵联队看到我所率领的这支队伍呼啸而来,不敢有丝毫大意,纷纷勒紧缰绳,将手中的长矛举了起来,组成了一道森然的长轮阵。
这些人族重骑兵,连人带马全都身着重甲,就算站在那里不动也能形成一道钢铁城墙,再加上他们手中的长矛全都是长度递过两米五的长兵器,像这样列出枪阵是应对我军冲锋的最佳方式。
无数长矛竖起的枪阵,在远处火光的映照下,反射出森森寒光,向这样的钢铁丛林面对面的撞击过去,确实需要极大的勇气。不过,跟随在我身后的这批战士,全都是身经百战的精兵,应付这种场面实在是不在话下。
我低空飞在队伍的最前列,眼见着离人族布防的阵线还有十余米,手中剑诀一引,“阿基隆斯之剑”化做一道寒芒,笔直的射向了首当其冲的人族骑兵。
御剑术的灵活诡变与速度,绝非这些普通人族战士能够抵挡,随着剑芒一闪,立刻有两名人族骑兵的头颅冲天飞起。于此同时,我左右手轮流交击,一道道“五雷轰顶”击出,落在骑士战阵之中全面开花。
所有的人族骑兵都是身着钢制重甲,而金属的导电性能极佳,正好发挥“五雷轰顶”的威力。因此,仅仅在这一个照面的交锋中,就有十余名人族重骑坠下马来。
严密的长矛枪阵出现了一丝空隙,我毫不犹豫的投身冲入其中,将这个空隙再度扩大。紧随在我身后的狼骑,呈一个锥形冲进了人族重骑兵的队列之中,双方立刻如同火星撞地球般的展开了激烈搏杀。
人族重骑兵的优势在于甲厚矛长,如果双方是面对面的发起冲锋,一定是他们占便宜。但现在战况不一样,人族是列阵等着我军冲锋,而且由我打开了他们阵形的缺口,使得双方很快就到了近身肉搏战的境地。
论身形灵活,人族重骑兵如何能够和我们兽族的狼骑相比?随着一柄柄弯刀上下翻飞,不断的有人族重骑坠落马下。而在密集阵形中,重骑兵的长矛施展起来十分不便,根本发挥不出多少战力,有些脑子灵活的人族骑兵抛下手中长矛,抓起腰间的骑士剑和狼骑动起手来,这才有了反击之力。
不过,这支重骑兵联队无法和黑暗之星那样的精锐相比,单兵作战能力远远不如狼骑,再加上交战之初就已经失去了先机,使的双方的伤亡完全不成比例。
我冲锋在前,以我的递卓身手,那些人族骑兵没有一个是我一合之敌,有我在前面攻坚,也使的狼骑的攻击更加凶狠。
如果说人族重骑兵布下的防线,就像是铁锁横江般的拦在我们身前,那么我军的冲锋威力就更像是一把绝世名剑,能将一切阻碍全都劈散。
短短数分钟之后,人族重骑兵的队列已经被我们杀了一个对穿,狼骑在呼啸一声后,兜转回去继续冲杀,而我则带着几名高级祭祀,向着莫菲斯皇家军事学院直扑而去。
一道朱红的大门档在我们身前,我运足真气上前双掌一击,立刻将这大门劈的向内倒下,我则是毫不停留的直冲而入。
卷六 烽火家园 第三十七章 魔法传送,另有所图!
负责防守的人族重骑兵见我冲进了学院之内,还想冲上来阻拦我,但我们兽族的狼骑可不是摆设,上下飞舞的弯刀让这些人族重骑连自保都困难,那还来得及阻止我?
跟在我身后的几名高级祭祀也趁机冲入到学院之内,看着眼前那无数充满艺术气息的古典建筑,再加上盘根错节郁郁葱葱的林荫古道,使得这座学院看起来和外界完全是两种天地。这座学院不愧是人族最著名的学府,仅仅只是看这规模,我们兽族那刚刚起步的兽神学院,还真是不够份量。
厮杀声被我们甩在身后,而在这学院内则显的十分宁静,四周静悄悄的看不到半个人影。我和几名祭祀一起,快速的在学院内的建筑内搜索起来。
魔法传送阵是人族的顶尖装备,一向都是人族的机密,我们兽族的情报系统只查到沃基城的传送阵是设在莫菲斯皇家军事学院里,至于具体位置就打探不出来了。
这所著名学院的占地面积极为广阔,我和几名祭祀在短短数分钟之内接连查看了几十栋建筑,依然是毫无所获。
突然,跟随在我身后的一名狐族风系祭祀道:“铁熊将军,你看那个方向,我感觉到了一股不同寻常的元素波动。”
我顺着这名狐族祭北所指的方向看去,发现就在前方不远的一片树林中,有一间六芒星形的巨大石屋。这石屋的外观看起来并不华丽,处处透出一股古扑的典雅风格,只看那墙面上的风化痕迹,也就知道这古屋建成已经很有一些年月了。
我相信这名狐族祭祀的判断,估计这里应该就是我们的目标了,与是我手一挥,带着几名祭祀奔了过去。
近看之下,这间石屋的墙壁很有几分厚重感,特别是那一扁大门,居然是用整块钢板所铸,显然特为牢固。
我用劲一掌击在铁门之上,轰隆隆的响起一声闷响,铁门摇晃了一下却没有被震开。这一击证明了一件事,显然这铁门是从里面给锁上的,那么也就说明这里面必然藏着有人。
恰在这时,几名祭祀同声道:“铁熊将军,这里面果然有动静,是一种很独特的元素波动,这绝对是一种空间魔法,看来魔法传送阵肯定是在这里从狐族祭祀发现异常到现在,刚好过了差不多一分多钟,传说中魔法传送阵使用之后的冷却时间是一分钟,两相印照正好相符。
我点点头道:“看来是不会错了,你们退开,我来破门!”
说着,我双掌贴在铁门之上,默运真气,然后大喝一声:“开!”
一道庞大无匹的力量猛然从我掌中涌出,击在铁门之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声响后,那面整体用钢板铸成的铁门,向内弯成了一个碟形。与此同时,铁门四周的巨大石块也产生了松动,最后只听“轰隆”一声巨响,铁门带着五六块巨石向后倒了下去。
原来,铁门的门框焊接着十余根粗大的铁辊,深深的嵌入到了巨石之中,使得这铁门特别牢固。由于我这一击的力量太过巨大,虽然没将整个铁门震飞,但已经使的石屋的墙壁产生松动,这才使铁门连着石块一齐向后倒下。
我隐约看到门后不远处有两名年轻人族守着,铁门向后一倒,这两人就惊呼道:“熊魔王来了!熊魔王来了!”然后连滚带爬的向石屋内跑去。
有人引路正合我意,于是我不慌不忙跟在他们身后向石屋内走去。
拐过几道弯后,我眼前出现了一个占地足有数百平米的大厅,四壁镶嵌了不少水晶壁灯,将这大厅映照的一片光明。
大厅正中地面上铺设着一个约有十余平方米大小的六芒星形铁牌,上面镌刻了无数魔法符纹与符咒,就算我这个元素能量的门外汉,也能感觉到其中蕴藏的能量之巨大。
这个,应该就是魔法传送阵吧?据说魔法传送阵只能用比黄金吏珍贵的延展金属打造,看眼前这个六芒星铁牌的大小,仅论重量只怕就有一吨多。制造出这么一个玩意,还真是烧钱的大手笔啊。
此时大厅中还有着数十名人族,绝大多数都是衣着华丽的年轻人,看来都是一些贵族子弟。其中大约有十余名人族,站在六芒星铁牌之上,而在六芒星铁牌的六个角上,各有一名魔法师打扮的家伙,将手中的一种红色水晶,塞在了铁牌角上的凹槽之中。
“传送水晶?”我忍不住低呼一声,相传延展金属配上传送水晶,才能驱动魔法传送阵,今天我终于有机会见识一下了。
一名头发花白,身着一件黑色魔法师袍的人族老者,站在六芒星铁牌旁边,口中正在不停的吟诵着一段咒语。
片刻之后,一道白色的光华聚然亮起,将整个六芒星铁牌都笼罩在内,相比之下,那些水晶壁灯的光芒,真是微弱到可以忽略不计。
奇特的元素波动在石屋内泛起,然后随着光芒的暗淡渐渐消失,等我再抬眼看去时,原先站在六芒星铁牌上的十余名人族全都消失不见。
这果然是魔法传送阵,看来一次性传送十余名人族,就是它的极限所在了。秧照时间估算,魔法传送阵每隔一分钟可以启动一次,再加上安排人员上下,施法的时间等等,从战斗打响到现在的近二十分钟,足以让他们使用七八次魔法传送阵了,这也就说明至少有一百多人族的重要人物,被魔法传送阵给转移了。
剩下的这些人族,显然是因为地位较低,才会被留到最后。不过,我要是再晚来个五六分钟,估计所有的人都会溜的精光。不过,我的目标只在于魔法传送阵,能不能逮到这些人族并不是很重要。
我环视了一下在场的人族,显然那位启动魔法传送阵的魔法师是其中最有地位的一个,而他的身份也并不难猜出,于是我笑着向他道:“延金·莫菲斯城主?或者,我应该称呼你为院长大人。”
延金·莫菲斯叹了口气,道:“你们兽族来的好快,不过还是晚了一步,相比我送走的百余位大人物,就算现在我们都落入你手中,也不算是什么太大的损失。”
我哈哈一笑道:“院长大人,难道你认为我带领大军攻打沃基城,就是为了来当绑匪?”
延金·莫菲斯看了我一眼,道:“如果你的大军是堂堂正正的攻击我国帝都,那么我还会佩服你们兽族敢于孤军奋战的豪情。不过,沃基城是著名的文化之城,并不是什么军事要塞。今天阁下使的这里被战火卷入,无数宝贵的文化财富就此蒙尘,实在可称得上是件让人唾弃的恶行!”
我冷笑一声道:“反正我被你们人族称为熊魔王,那么做下这件。恶行,又有什么了不起?你别忘了,我们兽族和你们人族是死敌,当初你们背叛兽族,经过了多长时间的战争?又摧毁了多少兽族的城市?不少兽族古城,有着近万年的沧桑历史,不也毁在了你们人族的刀兵之下?难道这些不算恶行?事实上两族交战,那还有什么道义可言?我攻破沃基,但并没有下令屠城,已经算得上是仁义之举。至于你们这些人族,我还真看不上眼,犯不着搞什么绑架。”
延金·莫菲斯再次看了我一眼,道:“传闹中兽族的年轻将军铁熊,年少多智勇猛无敌,是兽族千年难得一见的奇材。看你数次带军出征,确实建立了十分难得的武勋。但是,你突然变道突袭我沃基城是为了什么?如果不是为了这里的几位重要人物,难道还有别的什么能够吸引你?”
我点点头道:“沃基城里当然啃我感兴趣的东西,毕竟数遍整个莫菲斯公国,也只有王城和你这里有魔法传送阵了。如果不是你们急着将那些所谓的大人物送走,恐怕我也不会这么快就找到这魔法传送阵。”
延金·莫菲斯神色一变,道:“你想将这魔法传送阵占为己有?”
我淡淡一笑道:“有何不可?据我所知,魔法传送阵的传送坐标都已经镌刻在上面,只要我能启动传送阵,也就可以随意到你们人族的那些大城市去逛一下了。当然,我知道你们并不欢迎我,那我也就只好偷偷摸摸了。如果你们人族不是太健忘的话,相信五年前你们指使两大圣级偷袭我们的神庙,将我家乡毁掉的事应该还记得吧?有机会的话,我也很想这么来上一出!”
延金·莫菲斯神色铁青,指着我颤声道:“你果然是货真价实的熊魔王,是我族最大的祸患!”
我哈哈大笑,全然不在乎延金·莫菲斯的这番话。
卷六 烽火家园 第三十八章 火墙焚天,法阵到手!
人族有些什么样的特性,还有那一个兽族比我更清楚?虽然这个异世的人族和地球的人类不是同根同种,但在人性与社会结构上,实在没有什么两样。
人族,一向因为自己种族实力的强大,自栩站在了所有生物的顶端,是食物链中最高端的存在。在人族的意识里,其他的生命天生就应该被人族所奴役,为人族服务。因此,在人族看来,他对其他任何种族实施暴力手段,都可以称为替天行道,但如果谁反过来用暴力手段对付他,那就是恐怖活动了。
想,这种心态,应该可以称之为一种霸权心态了。不论是在上一世的地球,还是在这个异世,对于这种心态我一向喷之以鼻。现在我故意当着这么多人族的面,和延金·莫菲斯说这么多,无非就是想利用他们把我的这番话传出去,让人族感觉到我的威慑力,这才是我奇袭沃基的目的。
我伸剑向延金·莫菲斯一指,道:“以你们这里的区区数十人族,难道还能挡的住我?今天,这魔法传送阵我是势在必得!”
延金·莫菲斯盯着我,喃喃道:“你这恶魔,我拼了命不要,也不能让你的阴谋得逞!”
说着,延金·莫菲斯押手入怀,掏出了一个装饰十分华丽的卷轴,在双手间猛然用劲一瓣,断成了两截。
当这卷轴断成两截之时,一股强大的火系元素力量突然之间涌现,布满了这整个石屋空间,而一道卷着滔天热浪的巨大火墙。突然出现在我和几位祭耙的身前,将我们阻挡在了外围。那雄雄的烈火阻住了我们前进地方向,也挡住了我的视线,使我根本无法看清火墙后发生了什么。
魔法卷轴!延金·莫菲斯居然拥有魔法卷轴。而且,这还是一记超级魔法“火墙焚天”!
“火墙焚天”虽然还达不到禁咒的级别,但威力同样不可小看。施法者可以在空中祭起一道燃烧的火墙,厚度与高度可以随心所欲的调整,只是总燃烧面积和施法者的魔法力深厚程度成正比。这个石屋中空间有限,而延金·莫菲斯又是大魔法师的水平,因此他祭出的火墙完全能够把我们全数档在火圈之外。
做为人族最知名学院的院长。延金·莫菲斯果然还是有着几手特别绝话的。看他使用地那魔法卷轴,成色之新显然不是什么陈年旧货,那么最大的可能就是由他自己亲手制作。能够制作出一个超级魔法的卷轴。延金·莫菲斯在这方面地成就,已经可以算是人族顶尖的了。
在祭祀纸符没有出现之前,魔法卷轴算是这个异世最超出常规的武器,而人族之所以突然崛起,击败如日中天的兽族,也是因为他们利用禁咒魔法卷轴“流星火雨”,对兽族施行了斩首行动,才一举奠定了战争获胜的基础。
魔法卷轴的厉害之处。就在于一旦施展就能瞬发魔法,所以延金·莫菲斯才能瞬发出这记“火墙焚天”。而魔法卷轴的弱点在于制作不易,就连一般的初阶魔法卷轴,制作起来成功率也很有限,就更别谈这种超级魔法卷轴了。如果说,延金·莫菲斯能够制作出超级魔法卷轴。那么他在这方面地研究,无疑站在了这个时代的前列。
一时之间。我心中涌起了杀机,像延金·莫菲斯这样危险的存在,还是尽可能的除掉为好。万一这家伙在魔法卷轴的研究方面取得突破,能够使得魔法卷轴像祭祀纸符那样进行批量生产,那么我们兽族好不容易取得的优势也就会荡然元存。
心中注意一定。我立刻一个缩地成寸,瞬移到了火墙之中。于此同时,我也运起了一道金刚伏魔圈,将我全身都护住。
“火墙焚天”地烈火看起来威势惊人,但终究只是凡火,无法和修真之士的三昧真火相比。我有金哪伏魔圈护体,投身到火海之中虽然大损真气,但这火焰还伤不到我。
一记缩地成寸能够瞬移出十米,但这个距离显然还无法突破火墙地封锁,我身周全是一片火海,烧在金刚伏魔圈之上不停的闪烁出一圈圈赤红的光华,而且真气损耗的速度也变得异常快。
我不愿再做停留,又是一个缩地成寸向前瞬移过去,如此四次之后,才铬于冲到火墙之外。由此可见,这道火墙的厚度足有三十余米,这也可以证明延金·莫菲斯地实力十分不俗,不愧是号称莫菲斯公国第二高手的人物。
一出火墙,我抬眼向四周一扫,发现延金·莫菲斯正在指挥十余名人族青年站在魔法传送阵上,看来他还想利用火墙阻敌地机会,将这些人族再运送一批出去。
不过,延金·莫菲斯低估了我,他显然没料到我居然能够这么快就突破火墙,来到里面。现在,延·莫菲斯的传送咒语刚刚吟唱到一半,还没办法启动魔法传送阵。
一看到延金·莫菲斯,我立刻身剑合一,向他飞斩过去。认识到他的危险之后,我再不想手下留情,一上来就使出了杀抬。
延金·莫菲斯实力不俗,在仓促之间他中断了传送咒语的吟唱,并同时召唤出三道火云盾挡在身前。能够突然中断施法不引起元素反噬,还能同时瞬发出三道具有高级防护力的火云盾,已经说明他在元素力量运用技巧方面,已经是大师级水准。
只不过,火云盾的防护力再好,也挡不住我这圣级的全力一击。“阿基隆斯之剑”本身就是准圣器级别的名剑,在灌满了我的真气之后,其剑锋的锐利,已经不可用常理来衡量。特别是剑身上被我硬生生的逼出了一道道游走的紫色雷电,对于攻破魔防更具威力。
“噗……噗……噗……”随着三声脆响,延金·莫菲斯祭出的三道火云盾在我飞剑一击之下,相继碎裂开来,而我去势不衰的一剑直刺他的心口。
好一个延金·莫菲斯,在这关键时刻突然一个“漂移”,随着我那一剑的破空声,轻飘飘的向旁边移出了三、四米。
延金·莫菲斯果然不愧是风火双系的魔法师,虽然他的风系魔法不像火系魔法那样达到大魔法师的境界,但由于他长年累月的研究魔法传送阵,对于风系魔法在空间运用方面的技巧,还是有独到之处,居然能够利用我一剑破空引起的气流流动,施展出“漂移”躲过我的一击。
延金·莫菲斯的身手不弱,但毕竟还是我枝高一筹,随着一个缩地成寸的施展,我立刻又紧紧的贴上了他,然后横剑一挥,剑锋立刻在他的咽喉间抹过。
一道血花猛的飞溅出来,因为咽喉受创,延金·莫菲斯只能发出几声低沉的闷吼声,与此同时他的双手间闪过一道红光,两道如同钢刀形状的火焰向着我直削过来。
仗着有金刚伏魔圈护体,我不避不让的直接迎了上去,两道火椅刀击在金刚伏魔圈上,暴发出一蓬蓬四射的火花,显的十分耀眼。只不过,火焰刀的攻击力虽然十分强悍,但还破不开我的金刚伏魔圈,而我也借这个时机,一剑正中延金·莫菲斯的心窝,将之刺了一个对穿。
咽喉被我一剑削断,已经是致命伤,而心窝上的那一剑吏让延金·莫菲斯当即命丧当场。
我缓缓的退后一步,将“阿基隆斯之剑”从延金·莫菲斯的心口抽出,然后静静的看着他就这么软倒在血泊之中。
周围地几名魔法师,显然都是延金·莫菲斯的学徒。在看到他们的导师只不达是数个照面就倒在我的剑下,看着我的眼神中只余下了恐惧。至于另外分散在四周的几十名人类贵族青年,更是个个被吓的面无血色,其中几个特别不堪的,甚至还当众哭出声来。
我再次看了延金·莫菲斯一眼,虽然是敌人,但这家伙也亨值得我尊敬之处。毕竟,能够驱动魔法传送阵的并不仅仅只是限于他一人,以他的身份地位完全可以成为首批离开沃基城地人,但他却选择留到了最后。这显然是一种极为了不起的情操。
我挥剑向延金·莫菲斯行了一个军礼,算是对这位对手的一个认可,然后才缓步走到魔法传送阵旁边。向还站在上面地十余个人族冷冷喝道:“给我滚开!”
被我熊魔王的威名所吓,这十余个人族青年立刻屁滚尿流的逃到一旁。
我仔细的打量了一下魔法传送阵,做工确实可以称得上精细,不过上面的那些花纹与符咒我根本看不懂,只好拿回去给兽族这方面的专家进行研究了。
兽族祭祀是天生的元素能量使用者,其中不少精通风系能量的祭祀,在空间魔法地研究方面也有着不少的成果。只不过我们兽族不像人族那样国力雄厚,能够用延展金属制作出真正的魔法传送阵。
延展金属比黄金还贵重千倍。而且密度也十分高,看这魔法传送阵的个头,重量至少也在一吨之上。我伸手抓住魔法传送阵的一角,用力向上一抬,凭着我的熊族蛮力,再加上“五丁开山术”相助。硬生生地将这重达吨余的魔法传送阵给抬了起来。
我低声念了一句:“尼伯龙根!”随着一道白色光华闪过,这个魔法传送阵立刻被我收到了“尼伯龙根地指环”之中。
眼睁睁的看着我做完这一切。在四周围观的人族没有一个敢于开口说出半个“不”字。
我冷冷的扫视了这群人族一眼,与我动手一搏的勇气都没有,如果这些青年贵族代表了人族地未来,那么人族未来的前景也谈不上有多么美妙。没有一丝血性与勇气,还能做出什么大事不成?
我轻蔑地一笑。淡淡的道:“一群废物!就算杀了你们也只是白白污了我的长剑。”说着,看也不看那群人一眼。就准备转身向火墙外走去。
有两个年青贵族受不了我如此的口气,颤微微的站出身来,鼓足勇气齐声道:“你……你站住!身……身为一个贵族,绝对无法容忍你……你这样的污辱,我……我们要和你决斗!”
看着这两名贵族青年胆战心惊的说出这番话,显然是用尽了他们所有的勇气,我忍不住仰天一笑,道:“还算有两个有点骨气的,不过要想获得敌人的尊敬,还要看看自己有没有那个实力。以你们的实力,这辈子恐怕是没机会向我挑战了。如果真有勇气的话,就指挥大军与我战场上相见,到时候我们不以个人武勇来决胜负!”
两个贵族青年中年纪略长一个的继续颤声道:“熊……熊魔王,你别得意,虽……虽然你是圣级,但又不是强到天下无敌的程度,总有一天,我……
我们人族的强者,会把你……给收拾掉!”
我看了他一眼,突然开口问道:“你是摩西帝国的人?”
那青年一愣,随即挺起胸膛道:“我的父亲是摩西帝国第二集团军的军团长加俐略侯爵,我是他的次子法尔瓦多·加俐略子爵!”
“摩西帝国第二集团军?”我仔细想了一下,这支集团军不正是摩西帝国内乱时留守的三个军团中,唯一宣布成为保皇派的那支军团吗?看来,在这位年轻子爵口中的人族强者,应该就是指麦克雷瑟这家伙了,而第二集团军,很可能就是麦克雷瑟暗中培植的势力。
我看了法尔瓦多一眼,道:“你很崇拜麦克雷瑟吗?如果有机会见到他,就帮我转告一声,我铁熊迟早会和他决一死战,到时候自然会分出一个彻底的胜负!”
卷六 烽火家园 第三十九章 火烧沃基,再攻曼城!
麦克雷瑟,不论从任何一个方面看他都注定是我的劲敌,我和他之间迟早会有一个了断。
我的计划是夺取布鲁赛尔圣山,而麦克雷瑟是想谋夺摩西帝国的霸权,我不认为自己的计划会失败,但我同时也认为麦克雷瑟肯定会是人族内战的胜利者。
布鲁赛尔圣山,位于摩西帝国境内,麦克雷瑟怎么可能容忍我们兽族占据这里?到时候自然免不了有一番交锋。
以麦克雷瑟在人族国度的偌大声名,自然是拥有无数粉丝,法尔瓦多是他的崇拜者可说是毫不为奇。吏何况,法尔瓦多的父亲,也应该是属于麦克雷瑟的势力。
一谈到自己的偶像,这名年轻的贵族小子胆子大了许多,口中的话语也流利起来:“麦克雷瑟大人号称‘星空下第一勇者’,是拥有长胜不败声名的世间最强者,像你这样的熊魔王就算再凶残,也不可能是麦克雷瑟大人的对手。
总有一天,麦克雷瑟大人会代表我们人族,将你这个兽族的恐怖份子打败!”
“长胜不败?”我忍不住哈哈大笑道:“你难道不知道,麦克雷瑟想偷袭十万大山,结果被我当众打的吐血而逃,八十万大军也无片甲归还,这就是你口中所谓的长胜不败?”
法尔瓦多脸色铁青,气急败坏的争辩道:“这个谁都知道,当时你们兽族以多打少……”
我摇手打断法尔瓦多的话,道:“什么叫做以多打少?当时你们人族的八十万大军是我们兽族的多少倍?到底是谁以多打少反而被全歼?别忘了,就算是在迷途之森中,麦克雷瑟也曾被我打的当众吐血。”
“这……”法尔瓦多还想争辩,但一时间又说不出什么反驳地话。
我冷哼一声道:“什么‘星空下第一勇者’?难道他还真是战无不胜不成?这只不过是你们人族的自我陶醉。在我们兽族的眼里,所谓最强的剑圣,也不过如此罢了。”
事实上,我并不是想和法尔瓦多做这样的口舌之争,但考虑到在场的还有众多人族青年,他们之中可不一定全都是属于摩西帝国的势力,甚至于和麦克雷瑟是敌对关系的都有可能有。麦克雷瑟是摩西帝国的一面旗帜,我越将其说的没什么了不起,就更容易激起其他人族势力地争雄之心。总之,我必须多给麦克雷瑟设置一些障碍。不能让他那么容易就取得霸权。
我再次环视了现场一眼,冷冷的道:“你们这些人族,还不配成为我的对手。如果有命活着回去地话。就找些真正的强看来和我较量吧!”
说着,我头也不回的直接一个缩地成寸投入到了火墙之中。这一次,我连续三个缩地成寸就脱出了火墙范围,看来火墙的威力正在减弱。不过,要想等到火墙完全消失,则还需要一段时间。
在这段时间内,就让这些人类的贵族青年,多多享受一下被火焰包围后烘烤的滋味。等到火墙燃烧完毕。恐怕我已经带领着大军,杀出沃基城,遁向远方了。
跟随着我的几名祭祀还守在火墙之外,但他们对我的实力有信心,并不担心我会遇到什么意外。我一出火墙就向他们挥手招呼道:“得手了!”
这几名祭祀立刻脸露笑容地跟着我,一起离开了这间人族知名的学院。
在学院大门口。做为防守主力的那支人族重骑兵联队已经被全歼。主要是因为后来又有几只狼骑小队杀到这里,配合原先的五百狼骑。里外夹攻之下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这些人族骑兵给干掉。
发生在沃基城中的巷战,我军占了全面上风,因为我们地目的只是破坏,再加上狼骑与鹰族空军地机动能力远超人族守军,可说是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能在城中疾掠而过。
沃基城中有十万守军。但其中顶多只有半数和我军有过交锋,不少人族守军赶到时连狼骑的影子都没有看到。留给他们的只是狼骑肆虐之后的一个烂摊子。
最好地破坏方式就是纵火,此时沃基城内燃起的火头足有数千个之多,几乎将半座城市都陷入了火海。
莫菲斯皇家图书馆、古艺术大师雕塑馆、沃基博物馆、文艺作品展览馆等等知名文化艺术馆以及数间极具威名地人族学院,全都没能幸免。相比较之下,莫菲斯皇家军事学院能够得以保存全貌,已经算得上是不幸中的大幸。
相信这一战之后,不少人族的学者和文化界人士,会指着我的脊梁说我是野蛮残暴、不懂风雅的屠夫,一把火就让艺术界倒退了一百年!
不过,这些人族如果真有机会当面指责我,我也只会用一种极为不屑的语气回答他们:“书呆子们,这就是战争!”
会和狼骑之后,我领着大军继续向沃基城的南门冲去,有八千鹰族空军在空中预警及指路,我军丝毫不用担心会在城中的大街小巷中找不到出路。
沃基城的南门早就被先一步杀到这里的狼骑和鹰族空军拿下,而我军的一支支小分队也渐渐在这里集合。人族守军主力也向南门围了过来。不过,以他们的行军速度,也只配跟在我军屁股后面吃吃土罢了。
随着预警的鹰族空军渐渐全都回归大队,我一声令下,带领大军从沃基城的南门而出,没入到漆黑的旷野之中,在我们身后,是火红一片的沃基城……
这一战我军大获全胜,顺利完成事先制定的战略计划,而全军的伤亡不过区区五百之数,实在可说微不足道。
我们杀出沃基城时,已经是深夜,而沃基城南之外,正是一片广阔的平原,正好尽展我军速度快的特长。等到天明时分,人族再想掌握我军的踪迹,也就只有靠斥候搜索我军行军之后所留的痕迹了。
经过这一战之后,人族会更加摸不清我的意图,再加上我夺走了沃基城的魔法传送阵,更增添了人族无限猜想的可能。就算人族从我军不断向南方行军而猜想我们是不是要和精灵族联合,但他们肯定不会知道我唯一的目的,就是借道迷途之森夺取布鲁赛尔圣山。
我不担心人族会在迷途之森的边境线上布下重兵等我,毕竟那么长的一条边境线,他们不可能不留下漏洞。
事实上,我还有第三个攻击目标可以混淆人族的视听,那就是距离迷途之森已不足百里的莫菲斯公国南方小城曼城。
曼城并不大,总人口约有三十万,仅论占地面积还比不上谢伍德城,更别提和沃基这样的超级城市相比。但是,蔓城对于莫菲斯公国的意义却十分重大,因为这里是莫菲斯公国最大的钢铁生产基地!
矿产资源最丰富的地方,毫无疑问昔推十万大山,但人族毕竟统治了整块大陆,手头所能掌握的矿产虽然并不相对集中,但数量也有不少。
曼城建城的历史只有区区百年,那还是因为百年前在这里勘探出了一条藏量十分丰富的铁矿脉,才使得这里渐渐形成了一个小城市。
三十万人口的曼城,有二十五万矿工,而其余的则全是军队!
毕竟,这里出产的钢铁,能够供应莫菲斯公国八成以上的需求,只要有曼城存在,就能够使莫菲斯公国用不着向其他国家进口铁矿石,而人族军队要想能够与我们兽族的勇士一战,精良的装备必不可少。所以,这里的防卫比起一般人族小城,不知道森严了多少倍。
更重要的是,曼城出产一种黑铁矿,可以提炼出黑铁。这种特殊金属在韧性与强度上都胜过一般钢铁,这也是打造黑暗之星骑士联队标准装备的最主要原料。
我可以预想,只要曼城战事吃紧,一旦发出求救信号,四面八方地人族军队都会向这里涌过来,边境的防线自然就会薄弱,到时候我再突然带领大军直扑迷途之森,就可以兵不血刃进入精灵族盟友的领地,到时候我军的行踪,就吏不可能被人族摸清了。
于是。在火烧沃基之后,我就带领着大军马不停蹄的向曼城赶去。差不多在五天之后的中午,我们就已经靠近了曼城。
出产铁矿的地方。是一条绵延数百里的低矮山脉,被称为“矮人之丘”,意指像这样蕴藏极丰富的矿脉,一般只有矮人才会拥有。而曼城就建立在这山脉的尽头,占尽了地势之险。
两山夹壁之间,一座孤城独自耸立,除了规模略啃不及外,这里话脱脱就像一个小型地金汤要塞。
当然。这里不像金汤要塞有绝对防御法阵保护,而我手中又拥有八千鹰族空军这样绝对优势的空中力量,真要一门心思拿下曼城,并非做不到。只不过,这次我攻击曼城的目地,只是要吸引人族的大批援军。实行声东击西的策略。
不论是我攻击谢伍德城,还是我攻击沃基。都会给人族造成一种假象,就是我好像是专门搞破坏而来。试想一下,我“熊魔王”的称号如何得来?
不就是凭借着打游击,搞破坏吗?
当然,带领大军打游击夸张了一点。毕竟补给问题不像小部队那样好解决,但我又不是真的要打游击战。只要能够在短时间内起到迷惑人族的目的就行。
曼城已经在出现在我军面前,现在是时候让我们“堂堂正正”向其发起攻击了。于是,我整顿好大军,排起了整齐的队列,敲着战鼓向曼城杀了过去。
曼城地守卫十分森严,在五万守军之中配者一个狮鹫骑士联队,在我军闹出那么大的动静之后,几乎是第一时间就发现了我们。
经过前两战,我所带领的这支军队,在莫菲斯公国的眼中,恐怕和蝗虫也差不了多少。人族以为我真把主意打到这个钢铁基地头上,警报声早就响彻了全城,而且狼烟也已经点燃,化成一道笔直的黑色烟柱,真冲天际。
我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只要在这附近地人族军队向曼城聚集过来,我马上取道直奔迷途之森,为了掌握作战的时机,我派出了大量地鹰族空军在这四周围进行警戒,到不用担心真的会被人族给合围。
我率领的大军看似万狼齐奔杀气腾腾,实际上却是雷声大雨点小,刚刚冲到离城墙一箭之地就停了下来,这下子搞的紧张万分的人族守军变地有些莫明其妙起来。
做为盛产钢铁的城市,恐怕找遍人族国度,还没有其他地方地军备之优良,能够超过这里。
据我所知,在这曼城的城头之上,至少分布有三百余架劲督,装配的全是钢制羽箭,在两百五十米内能够破金穿石,威力十分强大。
我的目的本来就是详攻,总不至于真指挥这些骑兵和空军去进攻这座要塞吧?如果不能搞奇袭,我带领骑兵去攻城,和送死有什么两样?
因此,为了避免无谓的牺牲,我带领大军刚好停在对方劲弩射程之外。
我独自踏步向前,又前行了百余米,才运起千里传音,向着曼城守军大声喊道:“在我兽族大军的铁蹄与刀锋之下,为了避免白白牺牲,你们赶快投降献城。不然的话,等我军攻进城去,难保这里不会变的血流成河!”
我想拖时间,城内的守军同样也想拖时间等援军,于是有一个大嗓门的人族士兵爬上城头,向我叫道:“我们城守大人不在,请暂候一会儿,等城主大人回来后再给你们答复。”
这种借口当然骗不过我,但我却故意配合着道:“只给你们一刻钟,如果到时候还不答复,别怪我们手中弯刀无情!”
说完,我又退回到大军队列之中。
卷六 烽火家园 第四十章 神箭扬威,奇袭遇伏!
早在进攻曼城之前,我就已经派出千余名鹰族空军,在四下里布置岗哨,使远近数十里内的动静,全都能够在我的掌握之中。
曼城守军点起狼烟,正和我的心意,相信分布在四周的人族军队,在见到曼城告急之后,一定会飞军来援。我重点观察的是莫菲斯公国迷途之森边境守军的动向,只要这条防线有所松动,我马上就会挥军掉头,直赴迷途之森。
我故意凶神恶煞般的向人族下达一刻钟的时限,也是想演戏演出全套,让他们以为我对曼城是志在必得。这样一来,曼城守军的求救信号就会更迫切。
一刻钟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是时候再给人族一点压力了。我从一名鹰族空军手中借过一张强弓,再次出列面向曼城的城墙。
我们兽族之中,除了豪猪族的神箭手外,就属鹰族空军最擅长弓箭之术,毕竟空射在战场上的威力远远超过一般的常规战术,但由于空射难度极高,一般能够掌握这门射术的,都是鹰族空军中的绞伎者。这次随我出征的鹰族空军有八个联队之多,其中自然不乏强者。
我向其借弓的那名鹰族,是空军中少见的强者,同时也是一名神箭手,他的那张强弓足以保证射程超过二百米,已经和豪猪族的弓箭手有得一比。
我向前走出数十米,距离曼城缄墙差不多有两百米,才大吼一声道:“人族守军,时间已到,是战是降,赶快做出一个交代。”
还是那名大噪门的人族士兵爬上城头向我回话道:“我们的城守大人正从后山赶回。只要大人一到,立刻就可以给你们明确回复。”
我仰天哈哈一阵大笑,然后大声喝道:“难道你们想用缓兵之计等待援军到来?哈哈哈,实在可笑,小小一座曼城,我弹指之间就可以攻下,你们以为还有时间等到援军到达吗?此战我军势在必得,不论你们耍些什么花样都没有用。我就再给你们半个小时时间又算得了什么?到时候不论你们是战是降,我必定挥军直夺城楼!”
说着,我将强弓执在手中。搭上一枚羽箭拉了一个满弦,直指城头。那名大噪门人族士兵以为我要用箭射他,吓得哇哇大叫。口中不停的叫着:“饶命!……”同时飞快的想从城头退下。
我吐气开声,将弓弦拉到了极致,只听“嗖”地一声,羽箭已经如同流星赶月般的疾射而出。于此同时,一声清脆的“咋擦声”响彻全场。原来,在我的大力之下,已经将那张强弓给拉断了。
以这一箭去势之疾,如果我要取那名人族士兵的性命。肯定不会论他逃脱,只不过我这一箭的目的在于立威,目标也不是那名士兵。
刹那之间,我这一箭已经射到城头,只听“扑”的一声闷响,两尺余长的羽箭全部没入城墙之中。只在墙面上留下了一个小小的窟窿。
人族守军发出了一阵如同倒抽气般地惊叹声,而所有的兽族战士则是同声高呼道:“将军神威!将军神威!……”
我和曼城城墙隔着两百余米。以我的圣级身手将羽箭射出这么远地距离,甚至是将弓身都拉断,并不能算得上什么特别了不起的本事。但是,远距两百米,还能用普通弓箭一箭穿石。让整支羽箭都没入石中消失不见,这样的神勇就足以彰显圣级强者与普通人的巨大差别了。
要知道。曼城做为人族的一座要塞,城墙可不是土砖垒积而成,全是用一块块巨大的青石严丝合缝的砌成,其硬度已是一般的刀兵难伤。但我却能在极限距离之外一箭穿石,如此威力足以说明,在这段距离内如果我想取谁地性命,直接一箭射过去就行。毕竟,不论人族的盾牌、盔甲有多么的坚韧,也不可能挡的住这穿石一箭。
这一箭射出,我军声威为之一振,而人族的士气难免为之一夺。此时就算我已经身处人族的劲努射程之内,他们也不敢轻易地向我射击,主动挑起战端。更何况,没有那一个人族会奢望,仅仅只是靠着远程鸳箭,就能伤到我这圣级强者。
在兽族战士的欢呼声中,我大摇大摆地再次回到队列之中,剩下的时间就让人族去伤脑筋吧。
按照我现在的估算,位于曼城四面八方的人族部队,应该已是处在向这里集结的过程中。狼烟传讯地方式虽然古老,但无疑是一种十分快捷而迅速的手段,曼城告急地消息此时只怕已远传到数百里之外。
曼城对于人族的重要牲自然是不言而喻,其他地区的人族军队驰援曼城是他们必然的选择,我只需要静静的坐看好戏就成。
当然,我不会真的在这里傻等人族大军的合围,只要我能够掌握到人族军队的动静,剩下的就是和他们打时间差了。
半个小时之后,被我布置在四周巡查的鹰族空军,已经有消息向我回报,人族军队果然已经从四面八方向这里汇聚过来,其中从迷途之森方面,也有一支人数至少超过五万的军队,向曼城疾驰而来。
这正是我想要的效果,当下我翻身骑上多足马,向全军下令道:“大军,出击!”
看到我军不停的调动,相信曼城的人族守军会紧张万分,以为半小时时限已到,我即将率军攻城。只不过我接下来的举动,却实在是大出他们的意料之外,因为我居然带着大军饶曼城而过,向着曼城后方疾驰而去。
在指挥大军的同时,我依然不忘迷惑人族,运足千里传音大声吼道:“我军绕道直赴曼城后山,断他们的矿脉,如果敌军敢于出城迎战,我军就趁机夺门攻城!”
我的喊声声震全场,相信人族守军也会听个一清二楚。自古以来,在战场上大声将己方军队的作战意图吼出来,让敌我双方所有战士都听到,只怕这也是头一遭了。
我军自然知道这是惑敌之计,但人族就要伤脑筋了,他们也不知道是信好还是不信好。
如果我军去断曼城的矿脉,莫菲斯公国的损失自然很大,但我军总不可能占着这矿山不走吧?因此矿脉迟早还是会回到人族手中,顶多是在过程中产生一些必然的损失罢了。
如果人族出兵阻止我军夺矿,又帕我军真的是想借机诈城。于是,在这种患得患失的心态下,曼城守军就眼睁睁的看着我军绕城呼啸而去。只不过,就算我军走后,曼城守军也不敢有所松懈,毕竟他们还在担心我军会不会杀一个回马枪,再度回来攻城。
我带领大军,片刻之间就挠过曼城,向着迷途之森的方向而去。如果我们就这么笔直的向前,难免会迎上疾驰而来的莫菲斯边境守军。
正面交战我军当然不会弱于下风,但为了避免损失,我会尽可能的选择避过其锋芒。反正我军有数量庞大的鹰族空军做为后盾,足以掌控周围数十里内的一切情况。
在鹰族空军的指引下,我军一时大路,一时小路,疾驰在莫菲斯公国的田野之中,避过了一拨拨的人族军队,离着迷途之森越来越近。
曼城离迷途之森不足百里,以我军的行军速度,数个小时之内即可赶到,行军到一半路程时,我军已经彻底的避开了由迷途之森边境开拨过来的那狄人族援军。这样一来,沿途就再也不会有人族军队需要我军闪避了,于是随着我的一声令下,全军全速向迷途之森冲了过去。这个时候,就算人族大军发现了我的企图。也来不及回军追击我军。只要我军一口气冲过莫菲斯公国的边境防线,这次作战就算大功告成。
先前精灵族曾有过放弃迷途之森地打算,率全族冲破过莫菲斯公国的防线,后来因为作战计划的变吏,精灵族又回到迷途之森中打游击战,并取得了不俗的战果。
经过精灵族的一番冲击后,莫菲斯公国这才知道自己的边防是如此不堪一击,于是花大力气调集大量兵马到了迷途之森边境。这是一种必然的战略调整,毕竟现在人族和精灵族翻了脸,如果不加强边境的守卫力量。总不至于放任精灵族可以随时调动军队杀入莫菲斯公国境内吧?
迷途之森与莫菲斯公国接壤的边境线有数千里之长,想要防守到滴水不漏自然是不可能。因此莫菲斯公国有针对性的在几个要点设立了要塞,以防止精灵族地进攻。毕竟。边增线虽长,但真正能够让大军通行的地方,还是集中在几条要道之上。
当然,由于时间过短,人族所谓的要塞,也不过是就地取材修建地一些简易工事,就像是一般的营盘,并不什么真正的高城坚垒。更何况莫菲斯公国主要是面向迷途之森进行防御。如果我军从背面突然发动袭击,自然是可以一击而溃。
在急行军近三个小时后,鹰族空军回报,前方不远处已经可以看到迷途之森,而在我军正前方不远处的大路尽头,就是人族的一个防守营寨。
从空中观察来看。这营寨中的守军并不多,远远达不到满员状态。估计是将大半军力抽调出来去解曼城之危。在我声东击西的策略之下,这里几乎变成一个空寨,现在是我军一战建功的时候了,莫菲斯公国地这个营寨再不会有机会搬救兵了。
我得意的向狼骑下令,全军向前突击。务必一举拿下前方营寨!急行军这么长时间,却一直避开敌军不能正面交锋。这些兽族战士早就积蓄了满腔战意,立刻一个个斗声昂扬的向前发起了冲锋。
做为主帅,我一向喜欢身先士卒,这一次也不例外,骑着多足马带头冲在了最前面。眼见着敌军后寨就在眼前,只要我们再前冲数百米,就可以踏入敌军营中,我却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
眼前的营寨实在是太安静了,按道理我们数万大军杀气腾腾的扑过来,声势何等之大?就算这营寨中的守军不足,也不至于我们快冲进营寨了,还傻愣愣地没半点反应?如果不是这营寨中的守军想等死,就是他们设好圈套想让我们钻进去送死!
我一扫眼间,发现这营寨后方连基本地木栅栏等工事都没有,反而处处堆满了粮草。后营之中堆积粮草本来也不算什么,但其中有两大堆的干草,正好堆在靠近入营道路的两边,实在是显的有些不协调。如果人族是以营寨为饵,诱我军袭营之后再用火攻断我军退路,岂不是一个绝户之计?
想到这里,我猛然勒马大喝一声:“停!全军停止进攻!”
虽然今出突然,但兽族一向军令如山,再加上众战士对我一向敬畏有加,全军还是今行禁止的突然停顿了下来,只不过阵形难免散乱。
此时我军离着敌方营寨已不足百米,我冷冷地盯着依然一片安静的敌营,大声喝道:“是那一路伏军藏在营中,想打我军一个伏击?现在既然计谋败露,为什么不现身与我军堂堂正正一战?”
随着我地大喝,敌军营寨中还是没有半点动静。
我眼珠一转,继续大声喝道:“想不到莫菲斯公国的黑暗之星骑士联队虽然是名动天下的劲旅,此刻却只敢躲在营寨之中做缩头乌龟,实在是见面不如闻名。”
这一次,人族营寨中终于有了反应,随着一顶顶营帐被掀开,一排排全身黑甲的重装骑兵出现在了我军眼前,正是我指名道姓的莫菲斯公国王牌劲旅——黑暗之星骑士联队!
卷六 烽火家园 第四十一章 针锋相对,火中乱战!
莫菲斯公国第一名将的光环,毫无疑问应该戴在帕班的头上,如果说人族将领中还有谁能从我一系列的军事行动中洞察出我军真正的意图,那也只有帕班了。在我七万大军冲锋的威胁之下,还能如此从容的布下圈套,谋求与我军一战,这样的智谋与勇气,如果不是出自于帕班这位圣级强者的手笔,还能有谁?
帕班是一名正统的骑士,但在战场上他也会使用计谋,只不过计谋一旦被对手识穿,他就会谋求堂堂正正的一战。所以,当我指名道姓喊出黑暗之星这个骑士联队的番号时,帕班果然就光明正大的现身了。
黑暗之星骑士联队的满员编制是五千人,看眼前这么黑压压的一大片,显然是已经全军尽出,再加上人族营寨中留守的万余军力,整个人族的兵力还不足两万人。
我手头有七万大军,攻击两万不到的人族军队,就算其中有着他们最精锐的黑暗之星骑士联队,也有着百分之百必胜的信心。只不过,为了这场胜利,我们到底会付出多大的代价?
兽族精兵的数量有限,我采取的策略一向是尽可能的减少我军的牺牲,这样也有利于兽族保存实力。不论是踏平谢尔德、火烧沃基还是兵临曼城,我军的伤亡都可说是微乎其微,这当然与我军的策略也有关,毕竟我军总是以绝对优势去攻击弱势敌人,自然容易取得大胜。但是,在面对黑暗之星这支名震大陆的劲旅时,我军想不付出些代价恐怕就不可能了。
在一众黑甲骑士之中,浑身银甲。骑着一匹雪白毛色骏马的帕班,自然是最为醒目,所以当他单骑走出队列时,我一眼就看到了他。
帕班策骑走出营寨,与我隔着有数十米远,然后朗声道:“铁熊,从和你在战场上初见到今天,不过是短短的一年时间,想不到你就能够创造出如此多辉煌的战绩。虽然当初我就知道你不会是一名普通地兽族,但还是没有想到你的本事会大到这种程度。嘿嘿。熊魔王!仅仅只是这个名字,就足以吓破不少人族的胆。古往今来,如此年纪就能取得如此战绩的。你实在可称得上是当之无愧的举世第一!”
对于帕班,我心中还颇有几分敬意,因为即使是在战场之上,他也是一名有着强者风范,并能遵守骑士操守的圣级强者。我只有在和他作战时,才有一种堂堂正正,不会觉得别扭的感觉。
因此,我也回敬他一句道:“帕班。你们人族那么多圣级,我也就看你才有真正的强者风范。而且,你也不愧有名将之称,居然能够在最后关头于这里设伏,将我的大军堵住。仅仅只是凭这份眼光,我也会对你刮目相看。”
帕班摇摇头道:“真正厉害的。还是铁熊你!早在你孤身带领杀神战队突袭我们三大公国后方时,我就觉得地你的胆气之壮、用兵之奇。已经算得上是大家了。想不到事隔不久,你居然搞出更大的手笔,带领着一支真正地大军杀到了我国境内。最初,我还真是被你吓了一跳,孤军敢于如此深入敌国。你也算得上是古今唯一了。”
我哈哈一笑道:“我铁熊只是一介武夫,更是一个天生的赌徒。行事喜欢冒险罢了。但我想不到的是,帕班将军你一向用兵谨慎,居然会只带着这么一点兵力就在这里设伏?就算你的这支骑兵联队,是人族难得一见的劲旅,想战胜兵力大占优势的我兽族大军,也是不可能吧?”
帕班神色一凝,道:“身为军人,守疆卫国是自己的天职,明知有你这么一支大军在我国境内四处流窜,如果不做点什么,如何对得起手中的这杆长矛?”
说着,帕班举起手中地长矛,斜斜的向我一指。
我点点头道:“看来传言也不可尽信,帕班将军你在用兵方面同样敢于用险。你离开帝都到这边境布防,就不怕我的大军真的是准备攻打你们莫菲斯公国的王城?”
帕班淡淡一笑,道:“当谢伍德城被踏平的消息传出来时,我确实被吓了一跳,虽然当时还不知道是铁熊你率领地大军,但为了王城的安全,我确实是不敢有半点大意。不过,当你火烧沃基之后,我才确切地掌握到了你这只部队的兵力构成。你这支军队几乎全员都是骑兵,再配上那么多数量的空军,这样的军力搭配,绝不会是出于攻城掠地的目地。组成如此一支快速部队是为了什么?我唯一能想到的答案,就是铁熊你声东击西,实际目地却是想借道前往迷途之森!吏何况,我虽然率领骑兵离开了王城,但以王城城墙的坚固,绝不是你凭骑兵就能攻下的。再加上王城守军中有五个狮鹫骑士联队,虽然无法击败你们兽族的空军,但也可以协助守军防止你们兽族利用空军飞降夺城。只要王城固若金汤,我就可以投入全部军力与你一战。”
仅仅只是从我的兵力构成,就能看穿我的用兵意图,帕班果然不愧为一代名将,但我还是忍不住问道:“我奇袭沃基之后,夺走了魔法传送阵,难道你就不担心我用这魔法传送阵做点什么?”
帕班道:“你得到魔法传送阵对我们人族来说虽然是一个大盛胁,但魔法传送阵又不能传送大军,就算你真想借这传送阵来找我们人族的麻烦,也是安顿好大军之后的事。再说了,从你以前的种种表现来看,绝非是只知道逞勇斗根的武夫,因此我就猜你夺取魔法传送阵,威胁的意味更大一些。再结合你的行军路线来看,我就更肯定你会兵进迷途之森!因此,在你火烧沃基之后,我就率军直赴边境,想将你的大军给吃掉。”
我忍不住鼓掌道:“在战场上有帕班将军你这样的对手,也算得上是一件快事。你的武勇我深表佩服,居然敢于孤军在这里设伏,只是不知道你能挡住我军多长时间?等不等的到曼城那里聚集的大军转向这里合围?”
帕班也鼓掌赞道:“我就知道这件事骗不过你,我早就在设伏之前改变了狼烟信号,通知四周大军真正遇险的是这座营寨。唯一可惜的是,我到这里的时间还是晚了一步,大部分守军已经被你佯攻曼城的狼烟给骗走,而我点起根烟的时机也晚了点,不然的话,我会更有把握将你的大军留在这里。”
我哈哈一笑道:“不管你设伏的军队是多是少,也不管你合围攻的军队来的是快是慢,我都有把握冲破你的防守,杀到迷途之森!”
随着我的这番话,帕班身上泛起了一团金色的斗气,显然他已经提运全身劲力准备与我军一战,只听他道:“既然我们对此战都有把握,那么还是用事实说活吧!”
我点点头,同样一脸肃然的向前挥剑一指,大喝道:“全军,冲锋!”
兽族战士们齐声大喝了一声,狼骑和鹰族空军一从地面,一从空中,恶狠狠的向敌军扑了过去。
帕班没有示弱,他同样将手中的长矛一举,大喝道:“点火,迎敌!”
随着帕班的命令,人族事先设置好的各个草榷,同时被点燃了火头。这些草堆显然是淋上了火油等易燃物,火苗窜的非常快,只不过眨眼之间,就熊熊的燃烧起来。
如此大的火势,缩小了我军冲锋的空间,而且人族设置火堆的方位很有讲究,所有火堆错落有致的交叉在一起,使得我军眼前根本没有一条直通敌营腹地地通路。
更重要的是。在火摧的交错掩护下,帕班所率领的黑暗之星骑士联队,也自动分成了一小团一小团的战斗单位,而他们扼守的位置在各个火堆之间,正是我军必攻之处。
黑暗之星骑士联队以攻击力强而闻名大陆,想不到他们做起防守来,同样有扳有眼。虽然我对人族的战阵之法不是太了解,但也能够看出来黑暗之星骑士联队此时布防的战阵,正是人族最高明的战阵之一,有着防守力最强之称的五星联珠阵。
五星联珠阵和五行阵有些类似。更有点像地球唐代名将李靖所创地六花阵,各支小分队如同花瓣般等距而站,相互之间同进同退。一但遇到敌攻,立刻就如同转盘般旋转起来,不但可以极好的分散敌军的攻击力,同时还能发挥出各支小分队数倍地战力。
我对道家阵法有研究,但这种战阵之法就全然不明白了,人族军队在火堆之中进退驱避,显然是有着什么规律,可惜我一时半会无法摸清。更重要的是。人族军队借用火堆之助,使的我军无法充分展开阵形发挥优势兵力的作用,只能在局部和人族陷入混战。大多数的狼骑无法攻到前方,只好在后军中焦急的待命。
鹰族空军从空中突进,过程到是很顺利,几乎是一路无阻的杀到了敌营腹地。但帕班毫不在乎鹰族空军。只是利用那些留守在宫寨中的一些役备役,象征性地做一下抵抗。
我军主力是狼骑。光是鹰族空军冲过去有什么用?只要狼骑还被阻在外围,帕班的阻击就算是成功了。哪怕鹰族空军想从内来个夹攻,所面临的局面也和狼骑一样,必须先破了人族的五星联珠阵,才能使双方会师。再说。
在五星联珠阵的巧妙布置下,人族各个小队都是单独作战。根本不存在被我军前后夹击的问题。
短时间内我看不出五星联珠阵地破绽,但我又不想就这样浪费时间,急促之下突然灵机一动,连忙大声向鹰族空军吩咐道:“纸符攻击,火球、水箭除外,目标火堆!”
部分还在空中盘旋的鹰族空军一愣,但还是忠实地执行了我的命令,由于我已经命令火球、水箭不能出手,空中闪烁的光华全是绿黄两色。一时之间,足有数百道风刃和土刺击中了位于各个方位的火堆。
火堆是由堆积的干草点燃,如果火堆中突然伸出数米高地土刺,自然是一下乎就将火堆给挑翻,再加上风刃可以火助风势,将那些散落的火堆割成了一小团一小团,随风吹地遍地乱滚。
如果从空中来看,就像那些火堆突然全部从中间爆裂开来,变成了无数的小火团,散落到了整个战场之上。如此一来,人族再想借助火推进退驱避,也就不可能了。
更惨的是,此时遍地都是火团,几乎没有可供大队人马落脚之处,人族骑兵跨下的骏马虽然都是经过训练的战马,不会怕火,但也不至于敢踏到火团之上吧?短短片刻之间,人族骑兵的队形就已经散乱,五星联珠阵不攻而破。
虽然我军狼骑同样面临火团遍地的窘境,但兽族战士习惯单兵作战,在火团之间退让时,只要和人族骑兵一照面,立刻就挥刀上前撕杀!
战并打到这个时候,场面已经是一片混乱,不分敌我全都在一片火海中乱糟糟的战成一团。好在火推被轰散之后,每一个小火团的火势不算太强,只要小心一点还不至于被大火烧死。但眼前到处是寒光闪闪的刀枪乱舞,脚下又时不时是滚过一个火团,谁都会觉得不好受。
在这样的混战中,唯一能体现双方强弱的,也就是单个兵员的素质了。
黑暗之星骑士联队虽然是人族军队精锐中的精锐,但碰上我们兽族的狼骑,还是逊色不少。双方在混战之中虽然互有伤亡,但伤亡比一直维持在一比二左右,我军狼骑大占上风。
卷六 烽火家园 第四十二章 混战歼敌,目标达成!
从双方一开始交锋,我就将目标牢牢锁定在了帕班身上,不过他一直都跟随着整支骑兵联队行动,从容的居中调度,没有给我一个单挑的机会。但到了战局一片混乱时,帕班就算能力再强,也无法继续展现他的指挥能力了,而我也终于有机会接近到他的身边,毫不犹豫的当头一剑向他斩了过去。
身为圣级强者,帕班并不怕与我单挑,眼见着我御剑向他飞斩而下,他也忍不住长啸一声,举起手中手矛向上一挑。
这一剑我运足了力量,而帕班则是骑在马上,虽然他的座骑肯定是万中挑一的良驹,但在圣级力量的压制下,也免不了四条腿打晃,膝盖一弯半跪到地帕班身上的金色光芒猛然一亮,显然是运足了全力,我只觉得矛身上一股大力传来,手中的“阿基隆斯之剑”也不由的向外围荡去。与此同时,帕班已经飞身跃到空中,与我遥遥相对。很显然,帕班骑在座骑身上,只会白白给座骑增加负担,根本不利于作战,于是他决定在空中与我对决。
战场上虽然是一片混乱,但两大圣级在空中交手,仍然十分引人注目,特别是帕班身上泛出的金色斗气,更是战场上最耀眼的存在。
反观我,虽然不能像帕班那样能够通过斗气光芒展现威力,但每一剑挥动时所造成的破空声,同样声威惊人。
帕班的身手当然不如麦克雷瑟,甚至比起萨博都要稍逊半筹,如果仅以实力而言,我应该是稳胜于他。但帕班身为圣骑士。有一套独特的矛法,使他的长矛在击刺之间,总像是夹杂着一股一往无回的冲锋气势,可以凭添几分攻击力,短时间内能够同我斗个旗鼓相当。
而且帕班手中地长矛也不是什么凡品,在矛身四周似乎有着几个空气形成的气旋,将长矛包裹在其中,只要我手中的“阿基隆斯之剑”和长矛一相交,就总觉得那股气团抵消了我不少的力道,然后进一步旋缠到剑身上。几乎要将长剑搅的脱手。
我记得人族有一柄十分有名的强大魔法武器,被称做“鄂尔多斯长矛”,相传是由三千年前矮人族著名的大匠师鄂尔多斯打造。矛身之中镌刻了几个小型风系魔法阵,能够自动生成气盾以及微型风龙卷。
气盾可以帮助增加防护力,而风龙卷则可以将敌人的兵刃绞住,让对手对兵器失去控制。当然,面对我这样的强者,想让我兵器脱手显然是不可能,但只要能造成短短一瞬间我对兵器的失控,也会给帕班迎来战机。
帕班手中地长矛毫无疑问是“鄂尔多斯长矛”。这刚好是和我手中“阿基隆斯之剑”齐名的利器,这一战也还算得上是公平。
一时之间,我和帕班在空中矛来剑往,打了个不亦乐乎,但要想在短时间内分出胜负,显然是不太可能。
我和帕班是单挑。但发生在地面上的战斗又有所不同,失去战阵掩护地人族骑兵。已经无法挡住我兽族大军的冲锋,再加上燃烧的火团逐一熄灭,露出来的空档越来越多,渐渐就形成了我军以多打少的局面。
光单挑都能够以一敌二的狼骑,如果是以多打少那优势就实在是太明显了。黑暗之星骑士联队的伤亡立刻成倍上涨起来。
此刻,不论是帕班还是那些黑暗之星骑士联队。全都是咬紧牙关在苦撑,他们唯一的胜机就是坚持到救援地人族大军赶到。只不过,他们显然是等不到那个时候了。
大量的鹰族空军依然在四处巡视,如果人族大军接近到了三十里内,我马上就可以收到消息,只可惜到了现在,还见不到人族援军的踪影。
此时,绝大多数的人族骑兵,都已经被狼骑砍到在地,只剩下一些个人武勇十分出众的战士,还在做着一些零星的抵抗。至于人族地营寨之内,早就被兽族大军来回冲了数遍,已经彻底的打通了前往迷途之森地道路。
我运足全力,猛然劈出一剑,将帕班逼退到数米开外,然后大喝一声道:“帕班,到了此刻你还不认输?离此地最近的人族援军,至少还在三十里之外,仅以你目前的这点兵马,能够挡的住我的大军吗?”
帕班低头看了看战场,叹口气道:“可惜我晚到一步,原来驻扎在这里地五万守军被曼城狼烟骗走,不然的话我以五星联珠阵配上步兵组成地斯巴达锤阵,能够将战略纵深拉长到极致,就算你有十万兽族大军,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冲破我布下的防线。只要我能坚持到大军合围,胜利的天平自然会逆转。”
我淡淡一笑道:“战场上瞬息万变,谁又能做到真正的算无遗策?能够仅以黑暗之星骑士联队的五千兵力,挡我兽族大军近半个小时之久,这样的战绩也算得上难得了。”
帕班苦笑一下,道:“我这支号称最精锐的劲旅,此时几乎全军覆灭,还有何面目称得上难得?”
我举剑向帕班一指,道:“自从我军兵出十万大山以来,先后数战,只有这一次付出的伤亡超过千数,如此战绩足以证明你所率领的这支骑兵联队,确实是人族中难得一见的精锐之师。不过,以我兽族十倍于你的兵力,如果还不能将你这支军队全歼,也就算是我军的失利了。帕班,你是人族中难得一见的将材,我十分欣赏你的能力。不过,今日一战既然我有机会取你性命,也就不想放过了。毕竟错过今日,来日让你继续统率大军的话,对我兽族会是一种威胁。”
帕班哈哈一笑,道:“熊魔王难道对敌还会有不忍心的时候?你放心,战场上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如果我有机会也绝对不会放过你。不过,骑士的守则是‘留有用之身,谋明日之事’,就算此战我军已败,我也不会束手待毙!”
说到这里,帕班手中长矛猛然一抖,一道金黄色的斗气笔直向我刺来,同喝一声道:“全军,撤退!”
帕班这一击显然是全力而发,我不敢有丝毫大意,一个缩地成寸向旁边瞬移过去,让过了这一击。
按照我的设想,帕班接下来应该发动狂风暴雨般的攻击,好缠住我掩护他的那些属下撤退。没想到帕班在一击过后,居然立刻调头向远处遁去,态度之坚决,简直出乎我的意料。
好一个帕班,身为名将果然是拿得起放得下,在明知不敌的情况下既然打定注意要逃,立刻就逃的如此坚决。如果以后谁还和我说所谓骑士都是一些克守教条的榆木脑袋,一定会笑掉我的大牙。
帕班转身一逃抢得先机,但我不想就这么轻易放过他,连忙一个缩地成寸向他追了过去,同时手中的“阿基隆斯之剑”御剑向帕班的背后飞斩了过去。
帕班头也不回,只是顺手将长矛住背后一竖,就连护体斗气都没啃施展,只是一门心思全力向前疾飞。
“阿基隆斯之剑”飞斩在“鄂尔多斯长矛”上,矛身在冲击力之下撞上了帕班的背心,但帕班却借这一击之力,再次快迅的向前遁去,很快就超出了我的攻击范围。
在帕班掠过空中时,我能够见到在他身后洒落了几丝血迹。很显然帕班在我的这一击下已经吐血受伤,但他却借这一击的反作用力提速,使得速度更要快上几分。
以我的速度如果想追上帕班,当然还是办得到,但难免会耗时极长,眼前的当务之急还是赶快带领大军进入迷途之森。至于帕班就不得不暂时放一下了,如果以后有机会,再和他在战场上一决雌雄。
至于那些还在零星与狼骑作战的人族骑兵,早在帕班的那一声令下后,全员策马向四周逃散,而狼骑不想放过这即将到手地战功,立刻衔尾追了上去。
能够坚持到这个时候的人族骑兵,都是一些身手特别高明之辈,虽然是在狼骑的围攻之下,还是有数十骑冲出了包围。侥幸捡回了一条性命。
果然是有什么样的将领就有什么样的士兵,帕班逃的如此坚决,这些人族骑兵也不是省油的灯。
虽然这一战没能尽歼敌军。但总算打开了通往迷途之森的道路,据鹰族空军的回报,此时离我们最近的一支人族援军,刚刚踏入三十里区域范围,已经不可能阻止我军了。
匆匆请点了一下战场,这一战阵亡地兽族战士接近一千五,而人族的伤亡则高达一万五。双方的伤亡比虽然达到一比十,但考虑到人族阵亡地士兵中有一万战斗力极差的役备役。我们这一战还算不上大算。黑暗之星骑士联队和他们组成的战阵,给我军造成了极大麻烦,如果不是兵力占优,这一战结果到底如何,还真是难说。
当然,我军也并没有出尽全力。毕竟最后的压轴武器祭祀纸符还没有全面开花。
祭祀纸符数量有限,在我军实力占优的情况下。实在不用浪费这么宝贵的资源。真正需要动用到祭祀纸符的最佳时机,应该是我军作战不利,需要纸符一举扭转乾坤的时候。
从踏入莫菲斯公国境内到现在,不过短短十天左右地时间,我军终于按照事先制定的战略计划。来到了迷途之森的边境。七万大军此时还余下六万八千,虽然没能创造全员无损的奇迹。但也算是不容易了。
看着这群斗志昂扬的战士,我忍不住挥剑大声喝道:“全军出发,目标,迷途之森!”
冲过这座人族的营寨,向前不过数百米,就已经是迷途之森地边缘。这一段地方的树木比较稀扣,还称不上密林,大军能够自由地进出,不然的话莫菲斯公国也不会在这里设营了。
很快,我就带领着全军进入到了松林之中,向前数里之后,树木渐渐密集起来,行军变得困难了许多。此时在我军眼前出现了三条大道,由于没有向导,我带领着大军随便选了一条,就此向迷途之森的腹地行去。
迷途之森号称迷途,道路自然是错踪复杂,没有向导引路只会被困在其中往返折腾,找不到出路。但此刻我却用不着有丝毫担心,虽然我军兵发迷途之森算是军事机密,没香事先知会精灵族,不过我这么大一支军队进入到迷途之森,精灵族很快就会发现,自然就会主动与我联系。
莱因哈特还带着“杀神战队”帮精灵族打游击,只要他们知道了我军的消息,双方就可以会合到一起,以雷霆万钧之势一举将迷途之森全境夺回,把人族驻军赶出去。
亚龙湾一战人族损失八十万,再加上内战急需用兵,真正能够留守迷途之森的人族兵力不会太多,这绝对是精灵族重根家园地最好时机。
只要迷途之森重回精灵族的掌控,也就是我兽族大军剑指布鲁赛尔圣山之时,到时候有精灵族相助,我这支孤军也就不会为后勤地问题头痛了。
有迷途之森做后盾,再加上有水族帮助控制了水路,我们就可以通过海上与十万大山相连。如此一来,才算是战略意义上的四族真正同盟,不会因为大家各守一方而变的势单力孤。
麦克雷瑟利用“水世界”在迷雾之海上开辟新航路偷袭十万大山,确实阴险,但从另一层意义上来说,此举等于给十万大山打通了另一条通道。这是一个危机,也是一个机遇,兽族再也用不着困守一隅,是时候让天下都感到震惊了!
夺回布鲁赛尔圣山,就是我们兽族诏告天下的一记最强音:我们,又回来了!
卷六 烽火家园 第四十三章 蔓德拉城
在林中大道行军还不到半个小时,前方树林中就有了动静,只见路边一株大树的树顶上,突然站起一名身着绿色衣甲的精灵,拉弓就是一箭向我射来。
以我的身手,当然不会在乎这射来的一箭,更何况我目光锐利,早就看清射来的那只箭已经瓣掉了箭头,并无杀伤力。
当箭射到我身前时,我顺手一捞,就将这箭夹在手中,发现箭尾上系着一张小纸条。展开一看,上面只有短短一行字:前方三岔路口,左行。
我微微一笑,掌中用劲,立刻将这张纸片捏的粉碎。看来,精灵族已经知道了我这支大军的存在,开始给我军做起了向导。
果然,继续前行数百米后,前方道路突然一分为三,而我则老神在在的带着大军向左而行。
就这么每前行一段路,都会有一名隐在暗处的精灵飞箭传信,指引我军前进的方向。甚至到了天色将黑之时,还有精灵射过来一张路线图,告诉了我军一个极佳的驻军地点,可以扎营休息。
一路行来,我们早已深入了迷途之森,周围的参天大树多到数不胜数,浓密的枝叶遮挡住了大量的日光,使得密林内昏暗阴森,再加上一路行来道路都是住返曲折,且没有一个固定的参照物,如果不是有精灵指路,我们大军早就找不到北了。
这一晚,我让大军好好休息了一夜,调整了一下近一段时间里积压的疲劳,然后第二天继续在精灵族布下的暗梢指引下行军。
一路上都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到了第五天的午后。我终于碰到了相熟地一帮老朋友。
在穿过一条林中秘道之后,出现在我军面前的是一座完全由藤蔓构成的绿色城市!
粗壮而布满尖刺的藤蔓构成的是城墙,笔直而高大的藤蔓上悬挂的则是树屋,而无数细如手指的藤蔓交织在一起,织成了一个巨大的蛛网将这座藤蔓之城托起,就像是将之悬挂在树林的半空中一样。
精灵族地每一座城市都各具特色,绝没有重复的模式,这一点我早就有所听闻,而且也到过好几个不同的精灵城市,但眼前这么一座具有如此特色地精灵城市。还是让我有一种大开眼界的感觉。
随着这座精灵城市城门的洞开,我的一些老朋友逐一出现在我面前,而为首的正是年轻的精灵女王艾莉斯!
“铁熊。欢迎来到精灵族的绿野仙踪之城蔓德拉!”艾莉斯给了我一个热情的微笑,并做了如此地开场白。
在她身后,精灵族的玛法、温妮、兰帝斯等都是一脸的微笑,而我们兽族的莱因哈特、高斯、卓尔斯等,更是一脸的兴奋,甚至于血玫瑰佣兵团的罗丝、尼奥、雷欧、内维尔等,也能从他们脸上看到几分亲近与敬意。
从上次我送艾莉斯回来到现在有过一个多月,隔地时间也不算太长。怎么我觉得这些老朋友对我的态度和以前有些不一样呢?
虽然有些摸不着头脑,但我还是热情地向大家打起了招呼,而精灵族的玛法更是兴奋的握着我的手道:“现在有了铁熊你这‘不败军神’相助,我们夺回世界树之城应该是猎日可待吧?呵呵,能够一战尽歼人族八十万大军,驻扎在世界树之城的数万人族守军。肯定更不会在你话下。”
玛法身为精灵族地大长老,平时一向沉稳冷静。这次见到我却如此的失态,显然是因为兴奋过头了。而我也算是有些明白,为什么大家看我地眼神与以前有所不同。想来是亚龙湾一战,我尽歼人族八十万大军的这场大胜,让他们觉得太不可思议。从而使他们对我的态度,在不知不觉中多了几分敬意。
大家都是我的老朋友。我可不想和他们之间的距离变远,于是走上前去尽情的和他们高声谈笑,玉诉这一段时间的别情。渐渐地,大家之间的那种隔阂感消失,使我又找到了以前那种如同伙伴般的感觉。
事实上,不论我现在变成什么样,对于那些老朋友来说,我还是我,依然是那一个铁熊,从头到尾都不会改变!
就算我的战功再卓著,手握的权力再大,但有一些东西还是不会变的,那就是对待朋友的一颗赤诚之心。
蔓德拉城的规模不算大,不可能将整个兽族大军都容纳,于是我命令狼骑在城外就地扎营,而我则带着鹰族空军进驻城内。在进城和大家闲聊时,我才对蔓德拉城有了一些了解。
蔓德拉城在精灵族中被称为绿野仙踪之城,意思是隐密之城,自古以来就是月精灵族一族的封地,由王族护卫军把守,对外界严格保密,即使是军方也不能刺探关于蔓德拉城的秘密。
之所以如此隐密,是因为蔓德拉城事关月精灵一族的传承之私,这是绝不能泄露到外界的极度机密。
蔓德拉城半悬在一片密林之中,平时城中还会启动雾隐魔法阵,将整座城被云雾所笼罩,所以多年来都未曾泄密。
蔓德拉城离世界树之城极近,双方的直线距离只不过百余里,精灵族回到迷途之森中打游击,最终的目的就是想收复世界树之城,于是艾莉斯大大方方的将蔓德拉城贡献出来,做为精灵族的基地。当然,艾莉斯再大方,也不会将月精灵一族最大的机密公开,所以在蔓德拉城的核心处,依然由王族护卫军把守,不论是谁都不准接近。
其实我对月精灵一族的秘密也很好奇,毕竟月精灵一族近万年来都是一脉单传,而且从来没有出生过男牲精灵,实在是很神秘。更何况,历任女王的丈夫,都是名不见经传,是不是也和这蔓德拉城有关?
不过,现在不是对这些感兴趣的时候,我们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夺回世界树之城!
卷六 烽火家园 第四十四章 压力!
世界树之城对于精灵族来说,就像是布鲁赛尔圣山于我们兽族,都是一种不可替代的存在。当精灵族决定重回迷途之森打游击战时,就已经把夺回世界树之城当做自己最终的目标。
虽然打游击战的时间不长,但精灵族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战果,现在已经将人族的防线彻底压缩在了世界树之城的周围。当然,这并不是说精灵族的战斗力强过了人族,而是因为亚龙湾的大败再加上人族内乱,使的留守在迷途之森的一批人族士兵失去了后援。再加上精灵族占尽天时地利,全族上下一心用命,能够战胜人族守军也在情理之中。
蔓德拉城做为精灵族反攻的大本营,已经集结了十万精灵族大军,做好了进攻世界树之城的准备。而我带领的兽族大军在这个时候赶到,正好可以帮精灵族一个大忙。
据情报分析,留守在世界树之城的人族守军约有八万,由于精灵族四处出击,将迷途之森中的不少要道全都截断,使得这批人族士兵不得不聚守卫世界树之城,不然的话,分兵驻扎在野外,更容易被精灵族各个击破。
世界树之城就在不久前才被人族攻破,再加上世界树之心中的能量几乎耗尽一空,使得世界树的生命力大减,整个城市的自动修复能力等同于停滞不前。因此,如果在这个时候向世界树之城发起攻击,将有许多破绽可寻。
目前最大的麻烦是以伶蒂亚为首的一帮精灵叛徒也和人族大军一起驻扎在世界树之城内,毕竟伦蒂亚叛变就是为了精灵族的王位,对于世界树之城这座帝都她绝不会放弃。
伶蒂亚身为精灵族的原大长老,又是负责军部。对于世界树之城地了解自然极深,更重要的是她和那帮精灵叛徒同样可以操纵战争古树来帮助防守。
以现在我军和精灵放联合后的实力,攻下世界树之城应该不在话下,现在我们要考虑的问题是如何把损失降低到最低。毕竟,对于精灵族来说,如果因为攻击她们心目中的圣地而付出太多的牺牲,实在是件可悲的事。
最终,大家商定必须在一个月明之夜进攻,因为艾莉斯做为月精灵一族,弃独特的种族异能。可以让战争古树无法发挥威力。失去了这个远程攻击利器的威胁,我们要想打下世界树之城自然会容易许多。
由于蔓德拉城离世界树之城还有百里,现在行军过去时间已经很仓促。
于是大家议定明天早上,精灵族大军协同我兽族大军一同出发,到了晚上正好可以合围世界树之城。只要明晚皓月当空,就争取一战而定胜负。
大事商讨完毕,接下来就是大家聚在一起叙叙私谊了,所有的焦点自然聚集到了我地身上,毕竟这一段时间让整个大陆都感到震惊的消息实在是太多了。从我这个当事兽口中能听到如何歼灭八十万大军的真实过程,才能够满足大家地好奇心。
至于大长老过世、哈里发引起的兽族内乱。同样引起了大家的一阵烯嘘。还好哈里发的背叛没有引起真正的兽族内战,不然现在十万大山之内也会是一片锋火连天了。
在座的都是精灵族和兽族的高层,我也没必要将次此出征的目地隐瞒,而是向大家明言这次我们兽族的目标就是布鲁赛尔圣山!
此话一出,莱因哈特、高斯、卓尔斯全都是眼中一亮,能够重夺布鲁赛尔圣山。这是何等的荣耀啊?于是他们当即表示,一定要和我的大军一起行动。
至于艾莉斯她们。也被我们兽族的勇气所折服,敢于孤军奔袭千里在人族境内去夺取圣山,这实在需要极大的勇气。虽然人族现在处于内乱,但并不代表他们就能允许一支兽族势力突然扎根在他们境内。夺取圣山也许不难,但要想守住圣山。就不是件那么容易地事了。
为此,我只回答了大家一句话:“尽力而为!”
就这么一句话。让大家的心紧紧地团结在了一起,因为不论是精灵族还是兽族,大家心中都对自己种族的圣地怀有同样的敬仰,这是一种比生命更高一层的牵挂。甚至于罗丝、尼奥等,也被我们的这种精神所感染,心甘情愿地和我们走的吏近。
事实上,不论是任何种族,抛去利益还原成最纯粹地信仰,那颗金子般的心都是一样,自然可以让大家冲破种族的隔阂走到一起。相比之下,人族的各个国家之间,总是因为利益而联合,这也使得他们的联盟从来没有真正亲密元间过。不然的话,我们兽族也不可能仅凭金汤要塞就守住十万大山五百年大家相谈甚欢,一直到晚宴之后才各自散去,但艾莉斯却在大家都走后,单独把我叫住。
“铁熊,有件事情我想问问你,处在如今这样的一个位置上,你真的没有一点压力吗?”
此时现场只有我和艾莉斯,我没有想到她会如此问我,不由的有些一愣。
艾莉斯叹口气,继续道:“我年纪轻轻就接任精灵族女王之位,而母王她又走得太突然,这一段时间以来,我总觉得不论做什么,都有着极大的压力。
我总是不由自主的想,万一精灵族在我的领导之下,渐渐走向衰败怎么办?万一我们无法夺回迷途之森的控制权,就真的要带领着全族远走他乡?一万年,整整一万年!精灵族都是平平静静的生活在迷途之森,从来没有因为外界的干扰而改变什么。但是现在呢?不过是短短的一年余时间,就有了这么天翻地覆的变化,我真的不知道何去何从。”
说这番话时的艾莉斯,不再是那个高高在上的精灵女王,而像是一名普普通通的精灵族小丫头。
卷六 烽火家园 第四十五章 精灵族誓师!
艾莉斯居然啃如此压力?我心中不由愕然。
虽然我的年纪比艾莉斯更稚嫩一些,但实际上我却有着两世的经历。自从我认同了身为兽族这个事实后,已经将全身心都奉献给了兽族。每一次兽族遇到危机,我都是拼尽全力,尽我所能的将之化解。即使到了现在,年纪轻轻就已成为兽族真正的实权掌握者,我也并没有感觉到压力,只是觉得自己责任更大一些罢了。
但艾莉斯和我不一样,她虽然年纪稍长一些,但总究还只是一名年青的精灵,突然之间让她肩负起一族的重任,确实是难为她了。玛法、温妮等对艾莉斯的忠诚自然是毫无问题,但她们却不能成为艾莉斯倾述心事的对像。在见到我之后,艾莉斯终于忍不住要宣泄一下心头的郁闷了。
所谓心病还需心药医,对于艾莉斯感受到的压力,我只能好言相劝。
“艾莉斯,我不知道你所说的压力是指什么,但对于我来说,只要能够为兽族做出奉献,也就心满意足了。对于自己的家园,我是无比的热爱,小时候我曾经亲眼见过一次自己的家园被毁,从那时起我就发誓:我要变的最强!
让任何势力都不能侵入我的家园。于是,我拼命的进行修炼,在不知不觉中达到了今天这样一个程度。也许在你眼中看来,我数次为兽族出生入死,建立了好多功勋,十分的了不起。但在我自己看来,这些不过是理所当然罢了,根本就没有什么了不起。兽族,不是我一个人的兽族。我相信每一名同胞都和我一样热爱这个家国,就算没有我存在,一样会有其他的兽族同胞站出来,助兽族渡过难关。有多大的能力,就要尽多大地责任,只要自己能够做到全力以赴,就可以问心无愧!我是这么想,也是这么做的。”
“铁熊,这就是你所说的尽力而为?”
面对艾莉斯的疑问,我默默无言的点了点头。
“谢谢你。铁熊。和你说过这番话后,我心里轻松了许多。为了精灵族的将来,我会尽力而为!至少这么做了之后。到了将来我不会感觉到后悔。”
我点了点头,向艾莉斯道:“当务之急,就是我们要尽快将世界树之城拿下,把人族彻底的赶出迷途之森。”
“对!”艾莉斯咬着贝齿道:“我绝不会让战火,继续燃烧在我们精灵族的家园!身为月精灵一脉的唯一继承者,这是我必须肩负起的责任!”
说到这里,艾莉斯地语气变得无比坚定,先前那种彷徨与无助的表情。
已经全然一扫而空。月精灵一脉不愧为精灵族中的王族,眼前地艾莉斯不论从那一方面来看,其素质都是精灵族中的佼佼者。
不经历磨难,又怎么会成长?也许经过这一连番的变故后,艾莉斯会成为一名了不起的精灵女王,带着精灵族走向新生!
在我们定好出征时间后。蔓德拉城陷入了平静之中,不论是精灵族还是我们兽族。都在默默无声的做着准备。劳累的战士们抓紧这最后的休息时间,将自己的状态调整到最佳,务求能在即将来临地大战中,发挥出真正的实力。
一夜无话,到了第二天清晨。精灵族和兽族的大军全都整装完毕蓄势待发。精灵族的十万大军集结在一起,而我率领的兽族军队则暂时分成了两个部分。近六万狼骑在城外列队待命,八千鹰族空军和杀神战队混编在一起,同我一起静静的站在城内。
出发之前,有精灵族地誓师大典,做为友军我则带领兽族战士在一旁观礼。
精灵族誓师有着自己的特色,被她们拿来祭旗地是一朵雪白色的月莹花。
这种花开如满月的月莹花,不分四季都能够盛开,而且生命力极为旺盛,是迷途之森中的一种特产。
这种随处可见的月莹花很得精灵族地喜爱,散发着浓郁花香的洁白花朵,常被精灵族拿来装饰家居,我以前也见过不少。但想不到地是,在誓师这样的大典上,居然是由这月莹花来唱主角。
在所有精灵族战士的注目中,艾莉斯拿出匕首在手腕上一划,立刻有鲜血喷洒而出,淋在了月莹花之上。很快的,洁白的月莹花变的如火般的鲜红,就像是饱吸了艾莉斯之血,变的无比妖艳。
艾莉斯匕首一挥,将这朵染血的月莹花从花茎上斩下,同时大声道:“我们精灵族热爱和平,从来都不会随便动起刀兵。但是,我们对于自己家园的珍爱,胜过于爱惜自己的生命。如果有敌人侵略我们的家园,把我们平静的生活粉碎,让迷途之森陷入到战火之中,这时的我们将不会继续沉默。以血还血!是我们对于侵略者唯一的回答。女神在上,蓝溟在上,这一战我们精灵族必胜!”
“必胜!必胜!必胜!……”十万精灵族大军齐声响应着,虽然这些女性精灵的声音略显娇弱,但那话声中的信念,却是无比的坚定!
誓师完毕,十万精灵族大军开始向城外开拨,而我们兽族的狼骑大军,则在精灵族向导的指引下,成为了这一战的先锋军。
狼骑行军速度快,在熟悉地型的精灵族引导下,可以快速的扫荡人族在沿途布下的哨岗,就算人族派出斥候进行侦察,只要被狼骑给盯上,他们也不会有逃脱的机会。
艾莉斯带领着十万精灵族大军坐镇中路,她们是收复世界树之城的主力,而我们兽族虽然在战斗力上远胜精灵族,但在这个时候也只能做为陪衬。
“精灵族的圣地,就由精灵族来收复吧!”艾莉斯是这么对我说的,而且语气中充满了自信。
艾莉斯的自信当然有其原因,毕竟精灵族有着收复世界树之城的杀手锏!
卷六 烽火家园 第四十六章 月女神之光!
世界树之城是一座有着生命的城市,这一点谁都无法否认,就算世界树之心中能量全无,但世界树依然是一种独一无二的生命存在,是精灵族的象征。
做为精灵一族的王族,月精灵确实是传承于阿尔武弥斯的血脉,因此也拥有一些特殊的血继能力。这就像我们兽族的大圣女一样,只有拥有血继能力,才能继任大圣女之位,并且施展出圣光加持或是自爆。
“月女神之光,就是月精灵一族的一种血继法术,在任何一个睛朗的丹明之夜,只要拥有丹精灵血脉的精灵,以血为引并吟唱出咒语,就能启动“月女神之光”。
所谓的“月女神之光”并不是什么攻击型的法术,只是和我们兽族大圣女的圣光加持差不多,是一种展现神迹的异能。
启动了“月女神之光”后,高挂在天空中的蓝溟会给大地投下一道巨大的光柱,任何被这光柱照射到的植物,都会像变的有生命一样,将所有的枝叶朝向月光射来的方向,就像是进行朝拜一样。
“月女神之光”的笼罩范围,会随着蓝溟的阴晴圆缺而产生变化,而月圆之夜就是“月女神之光”威力最大的时候,几乎能够笼罩十平方公里的范围。
任何一名达到高级魔法师修为的月精灵,都可以引发“月女神之光”,但做为一种血继能力,这种异能也有着限制,一名丹精灵终其一生也只能引发两次“月女神之光”。
一般来说,历任的精灵女王,都会在继承王位时启动一次“月女神之光”。以此来彰显精灵女神的神迹。至于第二次,除非是碰到什么精灵族特别重大的仪式,比如说阿尔武弥斯的千年诞之类,不然地话是不会轻易施展的。因此,对于绝大多数的精灵女王来说,她们一辈子也就只有施展一次“月女神之光,的机会。
鉴于“月女神之光,在重要仪式时起到的作用,以及光照下所有植物都朝向蓝溟的特性,凡是需要启用到“月女神之光”的仪式,都会被称为“拜月仪式”,这也是精灵女王登基时的保留项目。
艾莉斯在危难之际接任精灵女王之位。此时的精灵族几乎连迷途之森都失去,那还有机会搞什么“拜月仪式”?但这一次为了攻克世界树之城,艾莉斯准备动用自己的异能。引发“月女神之光”了。
今晚虽然不是月圆之夜,但蓝溟在夜空中也超过了半圆状态,只要引发“月女神之光”,其光柱笼罩地范围少说也应该有数平方公里。
战争古树在“月女神之光,的照耀下,只会傻愣愣的朝向蓝溟,自然就顾不上向进攻地精灵族大军发动攻击。
至于世界树之城,就算她的体形再巨大,也改变不了是植物生命的本质。
虽然引发的“月女神之光”不可能笼罩全城。但只要光芒照射到的部分也如同其他植物那样做出反应,也就算是达到了我们的目的。
试想一下,整个世界树之城的城基,都是构筑在世界树身上,如果其中地某一段城墙,突然被“月女神之光”所笼罩。那会出现一副什么样的情景?
我相信,一定会有无数巨大到不可思议的藤蔓。高高的竖起朝向夜空中的蓝溟!
至于城墙,连做为基座的藤蔓都竖了起来,城墙还有可能安然无恙吗?吏何况,构成世界树之城地城墙,本来就是生长在世界树之上的一些大树。同样会受到“月女神之光”地影响,集体朝向蓝溟。
所有的枝叶都会竖起。那么树干与树干之间的空隙也会变大,此时的城墙也就等于不存在了。
世界树之城的防守力量,主要就是集中在战争古树地远程以及城墙的高大上面,当这两大依靠都没有了时,世界树之城就等于是完全不设防,精灵族和兽族联军自然能够轻轻松松地攻入到世界树之城内。
正是因为有了这样一记杀手锏,艾莉斯才会那样自信满满的表示能够夺回世界树之城。
百余里的距离不算是太远,我们行军也没有特意的赶速度,因此刚好到了夜幕即将降临时,大军来到了世界树之城的南门之外。
沿途狼骑摧毁了无数人族的哨岗,使得人族没能事先得到我们进攻的消息,但此时大军离世界树之城如此之近,就算人族守军再怎么迟顿,也已经有所反应了。
世界树之城的城墙上已经出现了大批人族士兵的身影,其中夹杂着少量精灵。这些精灵族自然而然的分布在了这段城墙上的几棉战争古树之旁,显然是想抢先用战争古树给我军一个下马威。
只不过,现在天色还没有全黑,我和艾莉斯带着精灵族和兽族的大军,遥遥的站在战争古树的射程之外,静静的等待着机会。
夜,终于黑了,半圆的蓝溟也升到了夜空之中。这是一个睛朗的夜,即使不是圆月,在这无风无云的夜晚,蓝溟也显的格外皎洁。
艾莉斯站在队伍之前,而我和巴斯图尔克这两大圣级则充当起她的护法,保护她在召唤“月女神之光”时不会出什么乱子。
艾莉斯的手上依然拿着那柄誓师时用过的匕首,在刚刚伤口刚凝结好的手腕上又是一划,鲜血立刻顺着她的雪白的手腕,一滴滴的落向了地面。
艾莉斯仰面向着蓝溟,开始吟唱起一段咒语。这段咒语是用精灵古语吟唱,但那节奏却更像是一首歌,而且语调轻柔充满了宁静,在这寂静的夜空中简直就如同天籁!
月光照射到了艾莉斯身上,如同给她渡上了一层蓝色的外衣,就连那仍在缓缓滴落的鲜血也不再是那么鲜红。
渐渐地,艾莉斯手上的伤口凝结,再也没有鲜血涌出,而此时她口中的最后一个音符也吟唱完毕。
卷六 烽火家园 第四十七章 重夺世界树之城!
一道蓝色的光芒从艾莉斯身上扩散开来,投入到了茫茫的夜空中,就像是能和天上的蓝溟遥相呼应一般。
猛然之间,漆黑的夜空中猛然光芒大亮,就像是突然有一个小太阳悬浮在空中。然后,一道巨大的光柱从天空中直落而下,笼罩了近六平方公里的范围,而我们眼前的那一段世界树之缄的城墙,正好在光柱的范围之内。
神迹果然是神迹,在光柱的笼罩范围内,一切都亮如白昼,而所有的植物,不论是枝干还是树叶,统统都向天上竖起,甚至还有着轻微的摇罢,那模样真的就像是在朝拜蓝溟。
在见识到这样的神迹之后,谁还会怀疑精灵女神阿尔武弥斯的能力?谁还会置疑精灵女神又被称为月女神的原因?谁还会置疑精灵族天生与植物进行沟通的能力?
此时在我们眼前的世界树之城已经完全变了模样,无数根直径超过十米以上的巨大藤蔓高高坚起,在这些藤蔓上还附生有不少大树,原本是由它们并列在一起构成城墙,但此时却都是笔挺挺的向上竖起,那里还有一丝半点城墙的踪影?
至于战争古树,同样是所有的枝干竖的笔直,在光柱的照耀下摇摆的甚是欢快,就像是一个虔诚的信徒,那还有半点战争机器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