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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熊霸天下》》 · 天从 · 202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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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尼奥、雷欧、内维尔等人都是一个小队的,在负责收集尸体时,意外地发现了整个村子里唯一的活口。

正如拉尔森所描述的那样,尼奥他们在一堆尸体上面,发现了年仅六岁的“老大”!

当时她的身上就已经裹着那件披风,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一堆尸体之上,瞪着一双黑漆漆的大眼睛,看着尼奥他们。据尼奥的回忆,当时“老大”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既没有悲伤,也没有恐惧,只有着一脸的漠然,就好像是一个没有生气的瓷娃娃。

尼奥他们在惊讶这个小女孩为什么会没事的同时,也震惊于她的黑头发与黑眼睛,于是就把她领到了佩德罗团长的面前。

也许是命运的安排,佩德罗一见到年幼的“老大”,就觉得无比的投缘,当场就将她认为义女,并取名叫罗丝。

由于罗丝天生就不能说话,所以当时也没办法从她的口中问出些什么,大家只好一把火将染了病的尸体全烧成灰,然后就带上罗丝踏上了归途。

事实上,佩德罗团长像是知道有“黑魔的诅咒”这件事一样,十分注意保护罗丝,轻易不让人知道她长着黑头发与黑眼睛。于是,罗丝从小就是裹着那件披风长大,并不是她想这么神神秘秘,而是她的特异外貌使的她不得不这么做。

有一次在无意间,佩德罗团长发现了披风的特异,而且也见识到了罗丝的吸魔能力。只不过当时年纪还小的罗丝,并没有现在如此强的威力,只能让方圆数米内的元素能量集中起来,还引起不了什么太大的骚动。

到这时,大家也才明白,为什么罗丝没有受到黑死病的传染,因为那件特异的魔法披风,将她与外界隔绝开来,让她在无法吸收界元素能量的同时,也让外界的病菌无法感染到她。

罗丝的来历大家一无所知,她所展现出来的异能,更是闻所未闻,于是佩德罗团长披意尼奥去收集一些关于“黑魔的诅咒”的资料,看能不能查出罗丝的来历。

只不过查来查去,没有半点头绪,佩德罗团长也只好把这件事暂时放下。

虽然在外人的眼中,罗丝一直都是神神秘秘的,但在尼奥他们这些知情者眼中,罗丝却是一个乖巧无比的小女孩。慢慢的,大家和她的感情越来越好,佩德罗也真的把她当做亲生女儿看持。

唯一的问题是,自从罗丝出现后,“血流佣兵团”就开始走下坡路了,由于怕罗丝黑发黑眼的样貌被创世神教所察觉,佩德罗从此再不接与创世神教有关的任务。

创世神教是人类唯一的宗教,也是所有人类国家的国教,如果和创世神教撇开关系,能接的任务实在是不多。偏偏那一段时间,“血流佣兵团”也不知道是不是流年不利,好不容易接到几个任务。也都是以失败告终。一时之间,号称天下第一的佣兵团。迅速的衰败下去,风光不在。

虽然大家将罗丝保护地很好。但是有一些团员还是发现了罗丝的异状。比如说拉尔森就是其一。

当年地拉尔森只是“血流佣兵团”的一名普通佣兵,因为十分崇拜尼奥,常常来向他讨教。而尼奥也一直把拉尔森当做一个小弟弟看待。

由于罗丝不能说话,所以她一直在学习手语,而负责教导她地就是尼奥。拉尔森总是来找尼奥,碰到罗丝地次数也比较多,有一次在无意间发现了罗丝是黑头发、黑眼睛。

如果是一般人,也许只会惊讶这独特的发色,但拉尔森有一名叔叔,是创世神教在一个小镇的主教,曾对拉尔森谈起过“黑魔地诅咒”。因此拉尔森一见罗丝,就觉得她是魔鬼的化身,再联想到佣兵团近来处处不顺,拉尔森就对罗丝更有意见了。

不过,拉尔森对“血流佣兵团”充满了感情,虽然认为是罗丝带来了恶运,但他也不会向创世神教告发佣兵团中有黑魔的存在。于是,为了表示对罗丝的不满,他在暗地里称罗丝为扫把星。

渐渐地,好多佣兵都和拉尔森一样,认为罗丝是扫把星,“血流佣兵团”这段时间来的不顺利,都是因为收留了她而造成。但佩德罗对罗丝的宠爱,大家都看在眼里,以佩德罗团长的威名,虽然大家对罗丝这个“扫把星”不满,也不敢当众表露出来。

其实佩德罗也是有着苦衷的,他有一位剑术导师,曾是创世神教的神耀骑士团成员,一直从事地就是搜捕异端的工作。

创世神教的教义是唯一主神论,对付起那些渎神的异端,手段十分残忍与恐怖。佩德罗的那位导师,就有一次参与到了追抽“黑魔的诅咒”行动中。

当年被追捕的黑魔,是一位中年男子,已经有了一位美丽的妻子与可爱的女儿。这名男子平时总是靠染发来掩饰自己的黑头发,所以生活还算是平安无事。

这名黑发男子也有着异能,他懂得鸟语,能够同所有的飞禽沟通,凭着这手本事,他训练一些观赏型的宠物鸟卖给有钱人,小日子过的还算滋润。不过有一次,这名黑发男子得罪了当地的一名地痞,然后这地痞总是时不时的来找他的麻烦,最后还发现了他染发的秘密。

在这名地痞的举根下,神耀骑士团前来抓捕这名黑魔。虽然这名黑发男子除了会鸟语外,一切都和普通人一样,但神耀特士团还是惨忍的将他凌迟处死,连尸体都烧成了灰,而且没有放过他的妻子与女儿,全家一起屠杀干净。

看到如此惨忍的一幕,那名剑士的信仰动摇了,后来借口身体有病,退出了神耀骑士团,回到老家以教导剑术为生。

佩德罗是这名剑士最得意的弟子,因此这名剑士给佩德罗讲过许多自己的所见所闻,其中也包括关于黑魔的事。

其实,在那名剑士看来,所谓黑魔也不过是因为长相特异一点,除了有特殊能力外,完全和普通人一模一样。而且,他也从没见过黑魔主动伤害别人,创世神教用如此残忍的手段对付黑魔,实在是过份了一点。

所以,当佩德罗第一眼见到罗丝时,这么一个像瓷娃娃般可爱的小女孩,佩德罗又怎么会得伤害?所以,佩德罗才会认罗丝为义女,将她保护起来。

当后来发现罗丝的异能是如此的惊人后,佩德罗更坚定了保护她的决心。因为佩德罗坚信,如此强大的力量,肯定是上天所赐子,绝对有其存在的意义。

这样的信念,也只有佩德罗和把养罗丝长大的尼奥他们知道,对于他们来说,罗丝根本就不是什么黑魔,她应该是快乐而健康的小公主!

随着罗丝的渐渐长大,她的异能也越来越强大,不过佩德罗他们将罗丝保护的很好,使她并没有受到太多的外界影响。

但在三年前,巨变横生,佩德罗在接受一次任务后,最终因为意外没能完成任务,还受到了致命的重伤,佩德罗强撑着一口气,宣布由罗丝继任团长之位后,就含恨而终。

佩德罗的这个传位决定,引起了轩然大波,以拉尔森为首的一批人,坚绝不同意由这个当时年仅十三岁的“扫把星”来统领整个佣兵团,而以尼奥为首的少数人,则是坚定的站在罗丝这边,声称佩德罗团长的遗命必领遵守。

双方最终谁也无法说服谁,只好闹了一个不欢而散,拉尔森等众多佣兵离开了“血流佣兵团”自谋生路,最终留下来的不过是百余人。昔日天下第一的佣兵团,走到了如今这个地步,终于烟消云散了。

留下来的百余名佣兵,拥立罗丝为团长,重新诅建了“血玫瑰佣兵团”,算是接过了“血流佣兵团”的衣体。

不过做为一个所的小型佣兵团,“血玫瑰佣兵团”的发展并不顺利,他们更多的时候是在吃老本,再加上罗丝的身份特殊,在很多场合下根本不能暴光,这也使的“血玫瑰佣兵团”每况逾下,三年来不仅没有任何发展 当初的百余人也只剩下现在的这点班底。在经过与精灵们的一战后,以“血玫瑰佣兵团”仅幸存了十余人来说,这个佣兵团已经可以说名存实亡了。

但尼奥他们和罗丝的关系,并不仅仅只是团员与团长这么简单,多年以来,他们之间已经有了比亲人还亲的感情,所以,那怕前路再怎么难辛,他们也会一起走下去。

对于罗丝,塞勒是非常的感兴趣,当下他就表态,如果“血玫瑰佣兵团”不嫌弃蓬莱国地小人少,国力微薄,他将代表蓬莱国欢迎罗丝他们,成为蓬莱的长驻佣兵团。对于这个提议,尼奥满口的答应下来。

说实话,蓬莱虽小,总还是一个国家,有了这么一个靠山,“血玫瑰佣兵团”也就不愁以后没有发展了。

卷四 漫漫长路 第三十六章 精灵族的内斗

我们一行在密林中又瞎转了两天,除了看看方向,且在向前方前进外,很本就不知道我们的目的地世界树之城,到底离我们还有多远。

接照我的想法,如果能遇到一个精灵族的小村落,那怕是用点强硬手段,暗中捉一两个精灵过来问问消息也好。只不过这一路行来,除了树还是树,根本就没有见到半个精灵。

这两天我的心里并不怎么踏实,因为自从知道罗丝的真面目后,和她相处总让我觉得有些不习惯,因为她那张隐藏在披风下的脸,和云萝仙子一模一样,这一点我完全无法无视。

只不过,经过了两天的接触之后,我也渐渐的适应了这种不习惯,毕竟罗丝与云萝仙子除了在外貌上,再没有一丝一毫的相像,不论是言行举止还是生活习惯,她们毕竟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完全没有可比性。

有时候。我也觉得奇怪,这个异世所谓的黑魔,完全就是地球东方人的长相,这其中是不是隐藏了什么玄机?而且,从现在所了解的情况来看,只要是黑魔,就可以拥有一顾独特的异能,这可是其他人类所不具备的本领。

我甚至想。黑魔会不会和穿越有关?不论是我还是安格拉,或者那个我猜测也是穿越而来的矮人之神普罗米修斯,我们的穿越都是精神层面的,但肉身还是属于这个异世界的生命。

从我在地球上所看的那些玄幻小说来看,穿越除了精神方面的,还有肉体穿越,甚至夸张一点把整个军队或城市都穿越过去地也有。虽然这些小说只是想像。但会不会也有可能成为事实?至少,在没有我自己的亲身体验前,精神穿越不也被我认为是无稽之谈吗?

这个异世界的人类都是西方人种的长相,那么从遗传学角度来看,诞生东方人种的可能性几乎为零,那么像罗丝这样的东方人种。是怎么出现在这个异世地呢?

也许,指不定是在什么年代,一个东方的穿越者,是整个人活生生的穿越到了这个异世,然后将自己的血脉留存在了这个异世。

据我所知,凡是穿越而来的,在先天姿质上都十分杰出。像我这样精神穿越的,能够四系元素同修就是天赋异能,只不过我的这种天赋异能被同为生命共同体地小丫给分享了过去。

那么连同肉体穿越而来的穿越者,应该也是会有异能吧?甚至可以说,他们的这种异能。可以延着血脉流传,而且每个人所能展现的异都都不一样。

这是我现在唯一想到能解释黑魔这种现象存在的可能性,但要想证明我地想法正不正确。就没什么办法了。

人类的创世神教这么仇视黑魔,除了是惧怕他们的异能外。还会不会有敌视外来族群地意思在里面?也许,对于这个世界的人类来说。黑头发黑眼睛地人种就是入侵者。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个道理放在那个世界都是一样。

可惜的是,真正地历更真相,早就埋在了历更长河之中,不是我现在光靠猜测就能还原其本来面目的。

接在我们眼前的难题,不是让我去猜测黑魔的来历,而是我们到底要怎么才能找到世界树之城?像我们这样在迷途之森里瞎折腾,无疑等于大海挥针。都说迷途之森是精灵王国的地盘,怎么我们转来转去,一个精灵都发现不了呢?

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爷听到了我的抱怨,在第三天我们终于迎来了转机,因为我们在这迷途之森里又碰到了老熟人,哦,不对!应该是老熟精灵才对。

一直以来,我们在密林中穿行,都是由我和尼奥在前面开路,这次我们还没走出多远,就正好听到前面有一片嘈杂的声音传来。

我们匆匆走过去一看,好家伙,足足有三四百精灵,将两个精灵给团团围住,瞧这架势,如果被围的精灵不是圣级身手,基本可说没办法突围而出。

被围着的两名精灵我都不陌生,一个正是玛法大长老,别一个则是那个能射出元素箭的少年精灵。他们两个,可都是活生生的世界树之城的指路招牌啊。

看来,我们胡乱向南走,还算是蒙对了,能够在途中碰到玛法他们,证明我们选择的方向,正是前往世界树之城的必经之路,不然的话也不会有这样的巧遇了。

看玛法他们现在安然无恙的样子,显然是那天晚上的混战并没有给他们造成什么伤害。毕竟玛法是大长老,实力是除了圣级外的最强存在,只要没有圣级的压制,她趁乱突围并不是什么难事。

不过巴斯图尔克指挥的那些精灵也不是白痴,当然会知道玛法当务之急是要回到世界树之城,自然会在这一路严加防范,看目前的情况,玛法没能隐藏好自己的形迹,被这些追兵给发现了。

这些精灵围着不打的目的,显然是把发现玛法的消息传了出去,想等到巴斯图尔克收到信息赶过来,那样玛法就插翅难飞了。玛法他们也不是不知道局势危急,但被这么多精灵给围着,就算他们想反扰,结果也必定会是寡不敌众。

但玛法的运气不错,巴斯图尔克没来得及赶到,我和塞勒这两大圣级,倒是先到一步。

多等一分钟,就会多一些变数,当下我也不容气,直接御剑一飞,直接冲到包围圈中,然后御剑凌空一斩,在地上斩出一道半米多深,十余米多长的土坑。

这一出手立刻震住了场面,看着那些精灵惊骇欲绝的面孔,我大摇大摆一手一个,拉住玛法与那精灵少年。御剑飞出了包围圈。

为了接应我们,塞勒也露了一手,两道巨大的风龙卷出现,交错在我身后放来放去,使地那些精灵想跟踪我们也近不了身。

于是,我们一行人。在那些精灵的目送下,钻进了密林中消失不见。

别看我们出场威风,实际上也是在争分夺秒,因为天知道接到消息的巴斯图尔会什么时候会赶来?麦克雷瑟会不会又和一起。

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我们在教出玛法后,立刻又借着密林远遁。更何况有了尼奥他们这些老练的佣兵,反追踪的方法层出不穷。就算那些精灵想暗中根着我们,也只会找不到北。

曲曲折折在密林中绕出了十余里路,没发现身后有什么动静,我们知道算是把那些追兵给甩开了。

玛法向我们表示了相救之恩,我则大大方方地表示。有了艾莉斯公主这层关系,兽族和精灵族之间迟早会成为盟友,波此守望相助是应该的。

玛法也急着想赶回世界树之城。当下不再容气,和那名少年精灵充当起了引路人。

我对那名少年精灵很感兴趣。从他的表现来看,实在可称得上是精灵族的少年英杰。这名少年精灵非常谦逊有礼。自称名叫兰帝斯,是翡翠之心城土生土长的平民精灵,至于他的元素箭那是天赋异能,也凭着这手绝活,使他一直有着“翡翠之心民间第一神射手”的美誉。

不过,由于兰帝斯是男性精灵,所以就算天赋出众,在精灵族地发展也不是很大,至今为止也只能做一名信使。但兰帝斯对精灵女神的信仰却是极为虔诚,虽然他所获得的地位与他的实力不符,他也没什么怨言。巴斯图尔克曾经试图招揽过兰帝斯,但被他断然拒绝。

接照我的估计,兰帝斯地自身修为并不是太高,大概介于中级武者到高级武者之间,但他有元素箭的异能,而且所附带的效果是火元素爆炸箭,仅凭着这一点,他地实际战力已经接近大箭师的水平,比起尼奥只强不弱。

我们一行人数虽然不多,但可用兵强马壮来形容,走在这迷途之森中,还真没什么好怕地,只要不碰到麦克雷瑟和巴斯图尔克,我们一路行来可说是畅通无阻。

路上碰到过三批小的精灵披索队伍,数量都在三四十精灵之间,我们出手迅速,还没让他们来得及发出任何记号,就已经将局面给控制住。

所以,一路上我们都是有惊无险地直扑世界树之城。

经过了这场变故后,玛法也没有向我们隐瞒什么,将精灵族现在的局势给我们讲了个清楚。

自从艾莉斯公主被发现得了凝血之症后,这一直是个能够引爆整个精灵族的重磅炸弹,不过月精灵一族有着神之血脉,在精灵族中的威望无人可比,让这种不安定暂时还在掌控之中。

但六大精灵长老的一齐辞世,终于让这枚炸弹引爆了。在仓促之下,新的六大长老匆匆上任,她们可不一定都对精灵女王忠心耿耿。

新任的首席大长老伦蒂亚实力超群,号称是继莎拉之后的精灵族第二魔法高手,虽然她以前因为处事急进,没能登上大长老的高位,但这一次的突然变故却给了她上位的机会。

成为首席大长老后,伦蒂亚的野心渐渐暴露出来,她借着精灵皇族血脉很可能断绝,要求重新更改精灵王国的帝制,由血脉继承改为长老院公选。

月精灵代表精灵女神的血脉,如果换做平常的一个时间,伦蒂亚敢这么说立刻会被打上渎神的标签。但现在艾莉斯公主出事的事实,让月精灵一脉处于失去继承人的尴尬之境,使的伦蒂亚的这种提议变的名正言顺。

伦蒂亚野心勃勃,她的目标当然是首个公选后的精灵王位,在她的暗中策动下,六大长老中有三名都投向了她这一边,只有玛法与另一名大老长还坚定的站在精灵女王这一边。

玛法她们认为月精灵一脉是神之血脉,继承王位理所当然,只有月精灵一脉才是正统,这样的祖制决不可底。而且,艾莉斯公主只是下落不明,她的生命种子还在,如果上一任六大长老的牺牲能够换来艾莉斯公主的痊愈,那么只要将她寻回,自然可以继承王位。

事实上,玛法她们的观点,代表了绝多大数精灵的意见,但伦蒂亚她们一方的几名大长老,掌握了军事、经济等几个重要部门,手中的实力惊人,就算是精灵女王也不能真把她们怎么样。

于是,在精灵族内部,分成了保王派与倒王派两个阵营,双方明争暗斗,各种手段层出不穷。

而艾莉斯公主的下落,绝对是能够影响到这次争权胜负的重要关键。如果艾莉斯能够平安归来,那么这场争斗将会毫无悬念,以月精灵一脉的强大民望,艾莉斯继位顺理成章。

反之,如果艾莉斯一直下落不明,甚至于病发身亡,就是伦蒂亚她们可以正大光明提出改变王位继承制的时候了,到时候精灵女王就算再怎么不愿意,也只能做出妥协。

当达伽马的人将“凝血之症,炎雀血!”这七个字带到精灵王国时,可以想像引起了多大的震动。就算局势再怎么紧张,精灵女王也派出了她最信任的玛法来查证这件事。

伦蒂亚她们空自着急,生怕自己的一番筹谋就此竹蓝打水一场空,急任寻思对策。

借着改革之名,伦蒂亚早就将巴斯图尔克拉到了自己的阵营之中,在这种伦蒂亚不能以官方力量阻止玛法的情况下,交给巴斯图尔克这样的民间力量去处理,最合适不过。

玛法她们也有着自己的信息渠道,知道了巴斯图尔克将要出手,所以才会在一开始就搞的神神秘秘,想借商队的掩护暗中把我们送到世界树之城。

不过,尼尔逊的背数,还是使我们的行踪彻底被巴斯图尔克所掌握,这才有了深夜伏击的那一幕。

卷四 漫漫长路 第三十七章 世界树之城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不过是想和精灵族取得联系,好借道返回十万大山,谁知道却卷入到了精灵族的夺权之争中呢?

真是活见鬼,兽族的王位还没个准信,这精灵族的一摊乱事又来了,怎么不管走到那里,我都能碰到这种争权夺利的事上演?

不管怎么说,现在我和玛法应该算是走到一条战线上了,精灵族闹不闹变革,支持艾莉斯都会是我们兽族唯一的选择,而这也才符合我们兽族的利益。

如果让那个什么伦蒂亚闹苹命成功,以她和巴斯图尔克的关系来看,说不定在背后也能和麦克雷瑟扯上什么关系。万一这整件事都是麦克雷瑟在捣鬼,那岂不是精灵族也会落入到麦克雷瑟的掌控中?这种事情我们是绝不能允许其发生的。

当下我就向玛法表态,到达世界树之城后,我就会向精灵女王证明,艾莉斯的凝血之症已经治好,现在安然无恙的生活在我们兽族帝都。我完全可以带领一些精灵,同我一道潜回到十万大山,再将艾莉斯平平安安的护送回来。

玛法一听大喜过望,当下也不用我们催促,领着我们以最快的速度向世界树之城赶去。

我回想了一下,记忆中的艾莉斯性格久静,没有多少和外族打交道的经验。而且她总是神情淡然,好像遇到任何事都是一副波澜不惊的模样。总之,她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内向的邻家女孩,根本没有半点王者气质。

让这样的一个小女孩担负领导精灵族的重任,会不会儿戏了点?说句实话,以旁观者的眼光来看,精灵族这种血脉继承王位的制度,对于政治体质而言实在是落后了点。

而且,月精灵一族向来都是一脉单传。对于继承者根本就没有选择的余地。各代精灵女王就算是同出一脉。在能力上也会有所差别,如果某一代地月精灵是平庸之辈。那精灵族地前程不免有些不妙。

不过,这么多年来精灵族没出什么岔子,应该还是和她们天生的性格有关。精灵族并没有向外护张地野心,她们只需要安守迷途之森,过着自己完全独立的生活就行,就算为王的平庸一点,也不会影响到精灵族的根本。

相比较之下,我们兽族现在的日子也不好过。毕竟我们兽族和人类是明刀明枪的交恶,前段时间的金汤要塞一战,虽然暂时取得脸利,但也让我们兽族元气大伤,天知道现在国内又有什么变化?

如果兽族在国内闹的过份了点,那么也只有让小丫出任国王才能暂时平缓局势。不过。现在让小丫出任国王,对小丫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以她那样杂顺地性格,将她推在这个风口浪尖的位置上,实在是残忍了点。

要知道,现在大陆的局势和以前可不相同,人类的势力如日中天,而他们也从来没有掩饰过自己的野心。

不论是三大公国。还是神耀之国摩西,全都虎视脱眈的瞄向了整个大陆地霸权。

就目前的奇迹大陆来说。除了十万大山与迷途之森外,又有那一片土地不是在人类的掌控之下?

人类之所以到现在还没有霸图天下。是因为在内部有争斗,国与国之间还没统一,但看麦克雷瑟频繁的做出小动作,神耀之园摩西显然已经开始有所行动了。

以摩西帝国的实力,又有麦克雷瑟这样可怕的家伙为其策划,再加上因为诞生了“天使十二音阶之祝福”这样的神迹,己经将整个人类国度的宗教信仰都吸引到了摩西帝国,他们迟早会成为真正地人类国度霸主。

到了那个时候,也就是人类真正向十万大山与迷途之森用兵之时,以人类的野心而言,不将整个大陆都踩在自己地脚下,他们是不会停止自己征伐脚步的。

而且我可以肯定,在获得了整个大陆地霸权后,人类还会将他们的刀兵指向大海,让水族也巨服在自己的势力之下。

人类天生就有着征服一切的欲望。纵观地球的历史,已经很好的说明了这一点。而这个异世界的人类,显然也是在重复着地球人类征服一切的那一条道路。

有压迫就有反抗,至少我们兽族是不会轻易层服的,以往千年的战争血泪史已经说明,如果人类真想彻底征服我们兽族,除非是流尽兽族所有臣民的最后一滴血!

在那一瞬间,我无比的怀念十万大山中的一切,我想见小丫,想将她紧紧拥在怀中。在这一个异世,只有十万大山,才是我真正的家。

为了早日回到家,我们必领尽快的赶到世界树之城。好在有了玛法与兰帝斯带路,我们行进的还度非常快,三天之后,我们终于达到了这个闻名已久的精灵王国帝都。

在到达世界树之城前,我们就已经深入到了迷途之森的最深处,那里全都是数百米高的参天大树,完全是一片与世隔绝的绿色世界。最为恐怖的是,在这些密林中存在着一些寿达万年的战争古树。

这些万年古树就像是活的生命体一般,如果没有精灵们的安抚,它们会对入侵到这片密林中的一切生命发动进攻。可以说,有了战争古树的保护,相当于给世界树之城投置了第一道门户。

到了密林的中心地带,真正最耀眼的存在,毫无疑问就是世界树了!

所谓的世界树,真是不愧世界之名。在我的最初想像中,既然被称做世界树,无非就是比一般的树木大一点、粗一点、高一点,但总的来说还应该是一棵树的形状。但见到真正的世界树之后,我才明白,我的那种想法完全是大错特错。

世界树,与其说是一棵树,还不如说是一座山!

巍峨绵延数十里,就像是一座高山般让人不敢仰视!这就是世界树给我的第一映象。

世界树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树。她更像是一片提供所有植物生长地土壤。甚至可以说世界树就像有着她自己地生命!

无数有着几十米直径粗细的巨大藤蔓缠绕在一起,构成了世界树地主体躯干。这些藤蔓都是生长了万年的古董,坚韧之处不弱于铁石,而且绵延之长不下数十里。无数根这样的藤蔓纠缠堆积在一起,使的世界树从外形看来就像是一条有着数十里长的山脉。只不过,这山脉并不是土古结构,而是由货真价实的植物生命体所组成。

在这些藤蔓之上,同样生长在许多参天大树,唯一的区别就是它们的根系不是扎根于土壤之中。而是深入到藤蔓之内。能够从世界树地藤蔓之中吸取营养,让这些大树比起一般的植物,生长的更为茁壮,更为高大。

在这些大树之间,各种奇花异草,填补了藤蔓之上所有的空间。以世界树做为生长的土壤。这些植物无一不是欣欣向荣,把世界树装点的一片花团锦绣,就像是一个所有植物地大观园。

世界树是一切植物生命之母 只要看到眼前这样的一片场景,就足以证明此言不虚。

世界树之上遍布植被,使得她看起来就像是一座绿色的山丘,而在这“绿色山丘”的边缘地带,每隔千米就是一棵高大的战争古树。绵延一圈怕不有数十棵之多。有了这些战争古树拱卫,等同于给这世界树之城竖起了一座最坚固的城墙。

在世界树之上生长的那些参天古树。成了无数精灵族树屋的栖身之地,除了一片自然风貌外。精灵族没有改变任何世界树植被地原貌。

而那无数点缀在绿色枝叶间的树屋,就像一盏盏明灯,给这个世界树之城增添了不少生气。

精灵族地人口并不多,从来都没越过三百万,据说生活在这世界树之城的精灵,就达到了恐怖地一百了之多。由此可见,这座世界树之城,对精灵族而言是何等的重要了。

世界树之城是精灵族的帝都重地,进入到它的范围后,我们才算是彻底的安全,再也不用担心遇到袭击。不过,明的争斗没有,暗的权力角逐却即将迎向我们。

玛法是精灵族的大长老,为了迎接她的回归,精灵族还出动了一个小小的仪仗队,不过现在玛法归心似箭,根本没有心思搞这些,直接就提出要求面见女王,同时带领我们到了精灵族的王宫之中。

所谓精灵族的王宫,并非想像中的金碧辉煌,只不过是由挂在一棵大树下,一片较为密集的树屋诅成。在这棵大树的枝丫之间,扯出不少根藤蔓,搭建了一个较为觉阔的平台,被精灵族装扮成了一个大厅的模样,看来这里是她们平时议事、聚会的地方。

玛法带着我们,就在这大厅中静静等待,我四下打量了一下,没见到什么特别的装饰,不过对于精灵族而言,自然就是最好的装饰。

没过多长时间,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首先是一队身穿绿色翠皮软甲的女性精灵侍卫进入到大厅中,在四下里站定,布置好了防卫工作。看来,精灵族的内斗很是厉害啊,在这王宫之中,也不忘戒备森严。

等到一切安排妥当后,精灵女王才在两名侍女与一名精灵女官的陪同下,来到了大厅中。

这精灵女王身披一件白袍,头顶王冠,打扮上没什么特别之处,论长相与艾莉斯有七分相似,但眉目间的风情却是成熟了许多,只不过她的秀眉一直微皱,显的有些心事重重的样子,使的她看起来略显苍老。

另外一名精灵女官,穿着打扮与玛法类似,但是已经显出了龙钟老态,算是一名老年精灵了,估计她应该也是一名大长老。六大长老中,也只有她和玛法才是支持精灵女王的。

见到精灵女王后,玛法连忙屈膝行半跪之礼,口中道:“参见女王陛下。”

我们一行也入乡随俗,跟着行了半跪之礼,只有塞勒身份特殊,是和精灵女王行的握手之礼,这算是一种平级的礼仪了。

精灵女王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架子,见塞勒行握手之礼也没表示不快,反而温声问道:“请问这位是带来我女儿消息的汉斯伯爵吗?”

塞勒微微一笑,道:清女王见谅,汉斯只是我的化名,我的真名叫塞勒,是蓬莱国人。“

精灵女王略微一惊,道:“老先生是蓬莱国的塞勒大长老?大架光临,我精灵族没能远迎,应该是我们请塞勒先生原谅才对。”

当下双方又容套了几向后,才由玛法将路上发生的事,向精灵女王做了一个简短的说明。

精灵女王很沉的住气,虽然玛法说的惊险,但她脸上的神色一直未变,就算听到巴斯图尔克率众伏击,也依然一脸的平静。当她知道我这个不起眼的熊族小子,和塞勒同是圣级强者时,也只是略略向我点头示意。

看这精灵女王的雍容大度,确实有着几分王者风范,不过缺乏了一点强硬,估计这也是造成几位大长老生出异心的原因吧。毕竟身为上位者待人过于和善,御下不严,容易使自己的威信打上几分折扣。

等到玛法将此行的经过讲究后,精灵女王才叹口气道:“让各位远来的容人见笑了,我们精灵族的一些内部争斗,却让各位陷入了危险之中,我深表数意。”

塞勒则笑着道:“女王陛下过于容气,我也是为了逃脱大敌追杀才想借道精灵国,说不定还是我将麦克雷瑟这个大麻烦给引到了精灵王国,表示歉意的应该是我才对。”

当下女王微微一笑,对这个问题也不多纠缠,而是看着我问道:“这位是铁熊小兄弟吧?听玛法所言,是你带来了小女艾莉斯的确切消息?”

卷四 漫漫长路 第三十八章 针锋相对

见精灵女王将话题转移到我头上,我毫不紧张,不慢不忙的道:“回禀女王陛下,艾莉斯公主的消息确实是我带来。而且,公主殿下现在已经痊愈,安然无恙的在我们兽族帝都做客。”

当下,我将试炼礼中发生的事情,又向精灵女王简单的说了一遍。

精灵女王静静的听完后,起身离座向我行礼道:“铁熊小兄弟对于精灵族的大恩,实在是万言不足为谢,从此以后,小兄弟将成为我精灵族的贵宾,受到我全体精灵族的尊敬。”

看到精灵女王向我行礼,我也连忙起身还礼道:“女王陛下客气了,希望从今以后,我们兽族能够底得精灵族永远的友谊。”

精灵女王淡淡一笑,道:“艾莉斯能够统幸活下来,全靠小兄弟和兽族神佑祭祀的帮忙,有了这救命之恩,我们精灵族和兽族的友谊自然长存!”

接下来,精灵女王又向我打听艾莉斯的现状,那副慈母的模样更给她增添了几分母性的光辉。但由于我离开帝都的时日已久,还真不知道艾莉斯的现状如何。只好简单的讲了下艾莉斯服用炎雀血后,凝血之症已经彻底痊愈的事,算是让精灵女王放了心。

我们和精灵女王相谈甚欢,传说中精灵的性格十分高傲,很难与外族相处,但看这精灵女王性子和蔼,一点也没有架子,看来传闻也不能尽信啊。

精灵女王也我们介绍了她身边地那位老年精灵。她名叫安达,确实同玛法一样是六大长老之一,不过她主管的是礼仪与外交这一方面的事务,真要算起来并没有多少实权。至于玛法。她是主管精灵族官员升迁、任命等事务的长老,这才算是握有实权的高位。

可以说,玛法正是借着自己的职务之便。将太多改中下层精灵官员,都团结在了精灵女王的身边。而且在民间造成了极大地舆论,这才使伦蒂亚这些野心家,不敢明目张胆的逼宫。

不过,伦蒂亚这位首席大长老,掌管地是精灵族的军部,这才是真正最重的实权位置。如果不是手中握有这么好的一张筹码,伦蒂亚的野心也不会这么大。

对于精灵族的内部事务,我们这些外族实在不方便插嘴,只好装做毫不知情般地和精灵谈一些十万大山中的风土人情。但有时候,你越是想回避的东西,反而会缠上身来,甩都甩不掉。

正当精灵女王吩咐侍女去准备晚宴。用来招待我们时,值守在外的护卫突然高声道:“伦蒂亚大长老一行到访。”

随着这一声高喊,走进来四名与玛法她们穿着打扮一样的女性精灵,当先的一名精灵身材高挑,一头金发盘在头顶,显出几分干练模样。这名金发精灵与纤弱的女性精灵形象比起来显地健壮了许多,只见她一进来就开口笑道:“听说有些外族的贵客到访,还带来了艾莉斯公主的消息。实在是可喜可贺。”

不用介绍,我也知道这名金发精灵就是伦蒂亚了。

只见伦蒂亚打量了我和塞勒一行人几眼。才走上前一步,向精灵女王行礼道:“参见女王陛下。”

这伦蒂亚果然骄横。女王陛下在见客时她居然不经通传就直接闯进来,而且进来之后先说一番场面话后再参见女王,这不臣之心也太明显了点。

不过精灵女王确实是好脾气,没流露出半分不满之色,和颜悦色的道:“伦蒂亚长老,你们几位来的正好,我正准备没要款待这几位精灵族的朋友,你们就一起参加吧。”

“多谢女王陛下。”伦蒂亚她们谢过精灵女王后,也各自在大厅中坐下。

伦蒂亚从一进来就打量着我们,这刚一生下就开口问道:“听说几位带来了艾莉斯公主的消息,本来我们精灵族应该感谢你们的大德,不过,只是不知道几位怎么能够证实你们带来地消息,确实不假呢?”

我知道伦蒂亚这么问的目地,就是想搅乱局势,好降低我们消息的可信度。

于是我回应道:“艾莉斯公主殿下身份珍贵,等闲地外族别说见到她,恐怕就连她的闺名也不可能知道。我有幸与艾莉斯公主有过接触,殿下她这时正在我们兽族帝都做客,如果我的消息是空穴来风,恐怕说不出关于艾莉斯公主殿下的这么多事情吧?”

伦蒂亚不冷不热的道:说向不怕得罪的话,近来我们精灵族有些动荡,我真怕有什么人不怀好意,捏造些假消息,好来趁火打劫。“

我哈哈一笑道:“这趁火打劫的事,到确实是有。本来我们是和莫尼卡城城主的商队一起前来造访,但途中确实碰到了数千精灵族劫匪,还害得达伽马城主送掉了一条性命。据说,这些劫匪还是伦蒂亚长老指使的呢!连这样的假消息都能捏造出来,确实是应该多多提防一下,就怕有些人暗怀鬼胎啊。”

被我当着面这么嘲讽一下,伦蒂亚立刻铁青了一张脸,冷笑道:“看来兽族除了爪子锋利外,这嘴也很尖。”

我不卑不亢的回应道:“我们兽族的爪子再锋利,也只会对向敌人,绝不会朝向自己的同胞!”

这一向话相当于又当面损了伦蒂亚一向,立刻气的她张嘴结舌说不出话,一张脸也垮了下来。

我心中暗笑,这位伦蒂亚大长老就这么一点气度,还妄想精灵王座这样的高位?只看这从容不迫的淡定气质,精灵女王就实在是胜过她太多。真要相比也就是名流与暴发户地区别。

从这伦蒂亚所表现出的才干来看,她还不足以具有颠覆精灵族传统的魄力,那么她能做出闹变革的事,肯定是背后有高人指点。联想到巴斯图尔克与麦克雷瑟联手而战的那一幕,看来这暗中的背后高人,和麦克雷瑟脱不了干系。

这时精灵女王发了话,依然是以那种从容不迫的语气道:“伦蒂亚长老不必担心。在听到艾莉斯安然无恙地消息后,我这做母亲的心情是多么地激动相信你能理解。我已经决定立刻派部分精灵和这位铁熊小兄弟一道,前往兽族将艾莉斯接回。做为王位的继承人,艾莉斯离开世界树之城太久了,我迫不及待的想见到她。”

伦蒂亚连忙道:“女王陛下,这样决定会不会仓促了些?不如我们先确定消息的真伪,再做安排……”

精灵女王挥手打断了伦蒂亚的话。道:“伦蒂亚大长老,希望你能理解一个母亲的心情,不论是身为精灵族地王,还是身为一个母亲,我都不能允许艾莉斯继续在外界游荡,多一天都不行!”

只到这一刻,精灵女王的一股王者威严。才算是暴发出来,使的伦蒂亚再不敢反驳。

良久之后,伦蒂亚才道:“既然女王陛下主意已定,我们也只有尊从,但这迎接公主回归的人选,一定要妥善安排。”

精灵女王点点头道:“我自己的女儿,当然不敢大意,人选我也有决定。在艾莉斯没有安全回到世界树之城前,这件事只能暗中进行。”

伦蒂亚道:“女王陛下。军中月神小队是我精灵族最精锐的兵种,其中成员每个都是独挡一面的高手。如果这迎接公主回归地任务交给她们,可以确保万无一失。”

精灵女王看了伦蒂亚一眼,淡淡道:“艾莉斯从小就少和外界接触,恐怕不习惯和月神小队相处,我还是从官中禁卫中挑选几个与艾莉斯比较熟悉的,更方便行事。”

听到这里,我暗暗好笑,这伦蒂亚还真是会打如意算盘。这月神小队既然是军中精锐,自然是由你伦蒂亚指挥,精灵女王又不是白痴,明知道你有不臣之心,又怎么会将护送宝贝女儿的任伤交到你手中呢?

当下我插口道:“既然女王陛下说迎接艾莉斯公主的事要暗中进

行,那么人数多了反而不好,如果调动军中部队,恐怕太过引人注目。

不过我相信女王陛下,一定会有妥善安排,就算我身为外族,也一切听从女王陛下的吩咐。“

我的言下之意很明显了,既然有女王陛下发号施令,那你这精灵族的大长老,就别在这里添乱,提出你的一些狗屁建议了,毕竟你们精灵族还是女王说了算。

论政治手段,伦蒂亚肯定不是精灵女王地对手,眼见着精灵女王显出前所未有的坚决态度,她也不便再多说废话,只好坐在一旁闭声发大财。

好在尴尬地时间并没有多久,晚宴已经准备好了,我们分宾主入坐,席间气氛还算融给。不过伦蒂亚她们匆匆赶来,接连碰了几个钉子,心情自然不算谕快,在晚宴进行到一半时,就借口还有公务在身,灰溜溜的告辞而去。

在伦蒂亚走后,玛法才告诉我们,伦蒂亚地个人实力虽然超群,但是说起为人处事,却并没有什么过人之处。不过她势力强大,是精灵族第一大族亚昆塔族族长的二女儿,请看小说网+Qinkan.net有了这一大族的支持,再加上她在军中还算领有些威望,才坐到了今天这个位置。

接理说 以伦蒂亚的能力,她还想不出闹革命 夺王权的花招。但她在获得首席大长老之位后,一反常态的显露出勃勃野心,显然是背后有人支招。只不过,精灵女王一直不知道这背后给伦蒂亚支招的到底是谁。

当下我就提醒精灵女王,人类不可不防,特别是麦克雷瑟这位大奸雄。

对于麦克雷瑟这位“星空下第一勇者”的大名,精灵女王也有耳闻,但是对于他的为人就一无所知了。

我将麦克雷瑟的一些所作所为,向精灵女王讲述了一下,声明这个家伙绝对是个极其危险的存在 而且野心极大。并同时提醒精灵女王,既然麦克雷瑟与巴斯图尔克有联系,那么精灵族就对他不可不防。

精灵女王郑重的点了点头,在经过我的提醒之后,相信她会对麦克雷瑟打起十二分的小心,这个卑鄙家伙如果还想在精灵族搞风搞雨,恐怕就不是那么顺利了。

晚宴之后,我们立刻商量出了随我一起前往十万大山的人选。

塞勒实力超群,和我在一起等于是此行安全的双保险,自然是人选之一。

罗丝能力特殊,在关键时刻可以算是我们的秘密武器,同时还可以起到震慑敌人的作用,我强烈要求她随行。由于罗丝不能说话,她的手语翻译尼奥自然也要算上一个席位。至于“血玫瑰佣兵团”的其他成员,就只能杀在世界树之城,看他们的“老大”能不能完成这次任务,安全返回了。

精灵族这边,玛法做为精灵女王最信任的大长老,本来应该随我们同行,但她的政务繁忙,这一次又不知道要去多久时间,她长期不在精灵女王身边,等于精灵女王失去了左膀右臂。权衡之下,精灵女王还是让安达做为精灵族的代表与我们同行。

这样正好,安达身为负责外交事务的大长老,此行除了接回艾莉斯之外,还负责与我们兽族建立正式的邦交。

在我的推荐下,兰帝斯做为安达的护卫,也随我们同行了。本来,做为一名男性精灵,兰帝斯是没有参与如此高规格行动的资格,但他的实力确实不能小瞧,再加上他身为信使,对迷途之森的所有地貌可说了如指掌,有他当向导正好。

另外,精灵女王还指派她的禁卫总长温妮与我们同行,温妮身手高明,除了可以增强我们的实力外,她还是看着艾莉斯长大的老臣,对于艾莉斯的一些生活习惯非常清楚,回程时有她照顾艾莉斯,也可以让我们省心一些。

这样一来,我们一兽三人三精灵,就组成了前往十万大山的班底。

卷四 漫漫长路 第三十九章 出发,回家

我归心似箭而精灵女王也想早日将艾莉斯接回,所以我们不想做任何休整,准备第二天一大早就离开世界树之城。

之所以想走这么快,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提防伦蒂亚会做出些小动作。在精灵女王这里连吃几个软钉子后,天知道她回去又会做些什么布置?我们最担心的就是她会和巴斯图尔克联系,如果巴斯图尔克和麦克雷瑟能够掌握我们的行踪,在我们回程时暗中对艾莉斯下手,那就是件让我们十分头痛的事了。

巴斯图尔克箭术了得,本来就是远攻偷袭的好料 而以麦克雷瑟的为人,如果他去做刺客的话,这天下第一的封号肯定也是没的跑。为了以防万一,我们此行一定要秘密行事,绝不能将我们的行踪泄露出去。

天刚豪豪亮,我们一行就从世界树之城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悄悄离开,而在王宫之中,精灵女王还假意吩咐侍女们要准备早餐待客,实际上是为了掩人耳目。等到早餐真准备好时,我们早就离开了世界树之城十余里了。

有兰帝斯为我们带路,我们选挥的是一条极为生僻的路线。据兰帝斯所说,这条路线是他做为信使,在前往西方边境送信时特地开发出来的,只有少数几位信使同僚知道,甚至在官方的军用地图上都没有标明。走这样的一条路,绝对能达到隐藏行踪的目的。

事实上,这条路有几个地方险峻非常,绝非一般人能够平安度过,但我们这一行没有一个弱者。小小的险路在我们眼中又算得什么?

我们地脚程十分快,大约在七天之后。就穿越了整个迷途之森的西部,来到与莫菲斯公国交界地迷途之森边境。

莫菲斯公国横栏在十万大山与迷途之森之间,与迷途之森接壤的边境线长有千余里。虽然人类和精灵族邦交还算正常,但在这边境线上,双方也分别屯有重兵。只不过千余里长的边境线,要想防守的滴水不漏,几乎没有可能。只要绕过屯兵的啃所。以我们一行的身手,自然可以大摇大摆的穿越国境线。

事实上。真正困难地是来到莫菲斯公国后,我们如何避过人类的耳目,神不知鬼不觉地潜回到十万大山。莫菲斯公国不算太大,但要想横穿而过差不多也有近两千里,而在人类的国度中人口分布相当密集,可不像迷途之森,大片都是无人地带,我们可以保证自己的行踪不被发现。

上一次艾莉斯和六大长老是借着人类商队为掩护。才顺利的来到十万大山,但这一次就全要靠我们自己了。

塞勒曾经游历天下。按他的说法只有吟游侍人才是最好的掩饰身份职业。而且他身上还有蓬莱国正式领发的吟游持人职业徽章,绝对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

于是我们一行决定昼伏夜出。尽量走些偏僻小路,需要打探消息、问明路径时,就由塞勒这名“吟游诗人”出面。

这样一来我们安全是安全,但在路上所花地时间,却是成倍的增加,就这么走走停停,差不多二十多天之后,才算是有惊无险地来到了十万大山地山脉脚下。

十万大山的山脉,就是我们兽神帝国与人类国度最天然地分界线,面对处处可说是天险的十万大山,就算人类是由猴族演变而来,他们也不可能生活在那些悬崖峭壁之上吧?

能够挨着十万大山的人类村庄,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人类设置的军屯田,不打仗时这些村庄里劳作的人是枝大,一旦打仗这些军屯田的农夫就会披挂上阵,成为职业军人。

另外一种,就是借由走私而发展起来的人类村落了,人类在十万大山中的走私生意十分繁荣,于是就自然而然的在十万大山延线形成了不少小村落,除了供这些走私商人生活居住外,还自然而然形成了一个个小型的自由贸易市场。除了军工产品外,只要你能想像到的商品,都能在这里买到。

要想区分这两种村庄,也很容易,只要你看到村外有大片田地的,自然就是军屯田。而走私商人聚集的村庄,他们完全是靠商业吃饭,根本就没有种值任何农作物。

来到了这里,我等于离家门只有一步,而且,我们要回到十万大山中的方法很简单,只要潜进商人聚集的村子里随便抓一个走私商人出来,由他带路自然不怕找不到小径。

等到了夜深时分,我和塞勒找了一个走私商人聚集的村子,偷偷摸进去,找到一个倒霉鬼,将他打晕带了出来。

被我们抓住的这个走私商人,是一名年近四十的中年男子,身子骨还算健壮,当他被冷水淋醒时,看到我们这么多人围着他,吓的尖叫起来。好在我们这里离村子还远,也不用怕他的尖叫声将别的人惊醒。

为了掩人耳目,来到莫菲斯公国后,我们都是用黑色的披风将自己裹住,在这三更半夜看来,确实有些恐怖,也难怪这名中年男子会吓的尖叫。

尼奥走上前一步,一把按住这中年男子的肩膀,将他压坐在地上,沉声道:“你安静一点,我们有话问你,只要你老老实实回答,我们不会为难你。”

那名中年男子个头不小,但比起魁梧的尼奥,还是显的有些不够瞧,而他也有着几分商人的机敏,立刻呆坐在地上不敢稍动,只是一双眼睛不停的滴溜溜乱转,不停打量着我们。

我故意沉着声音问那名中年男子:“你是走私商人吧?叫什么名字,到十万大山里做过几次生意?”

那名男子回答道:“我叫迪加,在这一带做生意已经十年了,这十万大山里也不知道去过多少次。”

“做了十年走私生意?”我冷哼一声道:“这么说来。你也卖给了军方不少关于兽族的情报吧?”

我这么问也有用意,人类的走私商人。几乎就等同于人类安插在十万大山的间谍,不少人本身就是从属于人类军方。不过,真正属于军方地探子,很少有一做就是十年的,如果这名中年男人所说是真,那么他可说是从事走私活动地老油条,就算不是人类军方的人。也肯定知道向人类军方出售一些兽族的消息,是另一条生财之路。

果然。这名中年男人听到我的声音有些不友善,连忙声明道:“实不相瞒,我确实向军方出售过情报,不过,那都是一些无关痛痒的小消息,只能换点小钱。再说了,常在十万大山做生意的走私商人,又有谁没向军方出售过消息?反正只要价钱合理。我们这些做商人的什么都可以卖。”

我“嘿嘿”接连冷笑数声,将自己身上地披风解开。将自己的整个身形露了出来。才冷冷地道:“所以说只要有钱,你们就可以将我们兽族的消息出卖给人类军方。让他们给这十万大山带来更多的杀戮?”

那中年男子看清楚我是一名熊族后,吓了一跳,慢忙道:“原来这位是兽族勇士,其实我们贩卖的都是一些小道消息,真正的军国大事,也是我们打听不到的。再说了,我们是靠着和你们兽族做生意混生活,只有你们兽族才是我们的衣食父母。说真的,我才不希望那些军队真地能够打进十万大山,因为那就等于断了我们的财路。”

我冷笑道:“话说地好听,但像你这样地商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只是以一些低价的劣制货,你们就可以从我们兽族那里换走大批值钱地特产与矿石。靠我们兽族混饭走?是发大财才对!”

那名中年男子又仔细打量了我几眼,才小心翼翼的道:“这位兽族勇士还请见谅,我做的就是这门生意,能够赚到金币也是无可厚非的事。不过我自问与兽族做生意,还算是诚信公平,不记得我曾经得罪过那位兽族朋友,不知道勇士你深夜请我过来,是为了什么,如果有什么事需要动用到我迪克,只要是能力范围内,我尽力而为。”

这名中年男子看来脑袋瓜子不错,很快就明白过来我们深夜把他抓过来,不会只是问几向话这么简单。而且他说话也颇见水准,只是说他被我们“请”过来,也算是给双方找个台阶下。

见这名中年男子如此上道,我也开门见山的道:“请你过来,并不是说你和我们真有什么深仇大恨。说实话,我是流落在外的兽族佣兵,这次想带几位朋友到十万大山中看看。如果走金汤要塞,人类和我们兽族都设有关卡,我们这么多人想过去 恐怕并不容易。因此就想找一个熟悉地型的人做向导,你们这样的走私商人最合适了。”

迪加连连点头道:“原来勇士你是思家的游子,这种心情我能够理解,我离开亚美利加联邦到这里来做生意,已经有十个年头,我也经常想自己的家啊。如果勇士你想找向导,那么我迪加不才,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为悠效力?”

我打量了迪加一眼,问道:“你是亚美利加联邦的人?”

避加枝起胸膛,自豪的道:“我们亚美利加联邦的人,都是天生的商人,像这样的走私生意,又怎么少的了我们的那一份?”

我点点道:“既然这样,那你就做为我们的向导好了,如果我能顺利的回到家乡,还会支付给你一笔酬劳。不过,我的这几位朋友一向不怎么喜欢热闹,所以我们这一行的行踪,并不想被外人看到,如果能够神不知鬼不觉的回到十万大山中那就更好。万一走漏了什么消息,惹的我的这几位朋友不高兴,嘿嘿……”

说到这里,我冷笑一声,脚下微微用劲,将一块岩石踩的四分五裂。

迪加是聪明人,连忙表态道:“兽族勇士请放心,我们这些走私商人游走在这十万大山,平时最怕的也就是碰上黑吃黑的劫匪,谁没有一条只有自己才知道的财路?请放心,我保证能让各位顺利进入十万大山。”

我笑笑道:“能和迪加先生你这么精明的商人合作,我们还有什么不放心的?我们现在就上路吧。”

迪加一愣,道:“现在?可我还有好多东西还没收拾呢……”

我哈哈一笑,打断了迪加的话,道:“可我现在归心似箭,迫不及待的就想上路了,相信迪加先生能够理解我的这种归家心情吧?”

说着,我掏出五枚金币,递到迪加的手中,道:“些许的酬劳,算是订金吧,如果我们能够顺利到达十万大山,另外还有重谢。迪加先生是聪明人,相信能够明白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吧?”

我这威逼利诱的手段一使出来,迪加还能够说什么?他立刻就带着我们连夜摸黑进了十万大山。这迪加确实是聪明人,他知道自己是被我们连夜给劫了过来,能够保住性命就算是不错,还在乎一些身外之物干什么?

十万大山虽然陡峭,但也不是每一个地方都不能攀爬,迪加领着我们摸黑走了十余里路,然后才带着我们来到十万大山的一座峭壁下,指着一个斜斜向上的陡坡道:“这里本来十分险峻,没有上山的路,但前些时候下大雨,这里的石壁坍塌了一片,这才有了这样一条勉强可行的陡坡。这条新发现的道路,暂时只有我知道,我们从这里入山,保证隐蔽,不会碰到别的人泄漏行踪。”

说着,迪加在前面引路,我们一行陆续的爬上了这条陡坡。

我走在最后一个,当我的脚踏上十万大山的土地时,心中有一个声音忍不住在狂喊:“家,可爱的家,我又回来了!”

卷四 漫漫长路 第四十章 重返帝都

迪加确实是个不错的向导,他带领我们穿行在十万大山的崇山峻岭之间,却轻松的像是在自家的后花园闲逛。而且他带我们走的都是隐蔽小径,好些小径的出入口都是隐藏在灌木丛中,如果你不熟悉地型,恐怕就算是走到了近处,也察觉不了这里还别有路径。

想当初,兽神帝国也曾经会试过禁绝人类的走私活动,但不论怎么努力总是禁之不绝,再加上国内的需求确实巨大,只好无奈的来取了半默许态度。看来,这些隐蔽的小径,就是这些走私商人赖以生存的基础了。

我曾经和莱因哈特带领突袭小队穿行在这十万大山的绝壁之间,当时是根据军用地图选挥前进的路线,但从我的个人感觉来说,军用地图上标明的路线,还不如迪加带领我们所走的路线简捷易行。

我已经在考虑,事后是不是需要建议兽神帝国加强对人类走私商人的缉捕力度。抓住后也不用要他们的性命 只要处以数额巨大的罚金或是要他们交待出走私路线,就可以赦免他们的走私罪。

罚金可以补充军资,而路线图则可以完善我们的军用地图,这些隐蔽的小径虽然不能行军,但让一些情报人员穿行,却十分便于他们隐藏行踪。这样一来,人类想将我们兽族彻底困死在十万大山中,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了。

我相信。人类地军用地图上,肯定有不少这样的小径,一旦他们与我们开战,只怕各路探子就会潜入到我们兽神帝国,将国内的情报源源不断的传递出去吧?从今以后,这些秘密小径,不能让人类专用,我们兽族也可以充分的将其利用。至少能使“变色龙”部队的信息传递能力大幅度提高。

迪加已经被我看做首个要求合作的是私商人对像了,虽然这些隐蔽的小径可说是走私商人们赖以为生地本钱,但到了我们兽族的地盘上,要他们将这些秘密交待出来也不是什么难事。反正严刑逼供这样的事我们做不出,用“重”金去收卖总行吧?相信以迪加这么精明的商人,会做出明智的选择。

在迪加的带领下,我们只花了不到一天的时间。在第二天黄昏时分就走出了十万大山地那道绝壁,进到了真正的山区里面。

迪加对这一带相当熟悉。知道离最近地兽族村落还有一段距离,就将我们领到一个他常用来休息的山洞中,准备暂时休整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再赶路。

山洞很宽敞,也比较通风,绝对是个宿营的好所在。回到了十万大山中,我的心情无比放松,那种游子归家的心情。确实让我浑身都感到舒畅。一路上总提防行踪暴露,还从没有安安稳稳的睡过一觉。这一次终于可以好好的休整一下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们精神抖擞的出发,在赶了差不多五十里路后。

终于来到了一个兽族村庄。

据迪加介绍,这个兽族村庄是属于牛族地一个小村庄,兽口并不多,大约住着上千纯牛族居民,他和这个村子的生意往来还不少,不论是日用品、耕田地铁器还是作物种子,在这里地销量都还算不错。

有近千居民,在兽族已经算得上是中等以上的大村庄了,虽然牛族是我们兽族地非主战种族,但论起种地的水平,他们到算是我们兽族最杰出的好手。

这里靠近前线,应该是属于金汤要塞的行政范围,有这样的一个村子,估计是专们为前方军队提供根草生产的。

十万大山中运输不是很方便,因此在有大量驻军的金汤要塞附近,存在着不少这样专门从事生产的村庄 为要塞守军提供军需用品。兽族的忠诚度非常高,就算要这些老百姓专门为军方服务,他们也没什么怨言,反而认为这是一种光荣。

说简单一点,兽族现在施行的经济制度,有些类似于计创经济,也难怪长久以来,兽神帝国的财政预算,一直比较吃紧。

远远的来到村子口,我看到在村口外插了一面迎风招展的红色旭日旗,我心中不由一震,知道这面旗是兽族新王登基后举国同庆的一种标记,这么说兽族的王位之争已经有了结果?那么到底是谁继承了这个王位呢?

一时之间,我心急如焚,向迪加问道:“兽族已经选出新王了?你知不知道是谁?”

迪加摇摇头道:“我上一赶来十万大山做生意,是在一个月前,那时还没听到什么消息呢。”

于是我转头向塞勒他们道:“大家先在这里稍等一下,我到村子里去打听一下消息再说。”

塞勒他们理解的点点头,于是我快速的向那个牛族村子跑去。现在差不多是中午时分,刚好是农活忙完的午休时分。

我远远看到两名牛族农民坐在一个树荫下休息聊天,就连忙走上去行了个礼问道:“两位大叔,我是金汤要塞的士兵,一个月前执行任务到了深山里呆了一段时间,不知道外界发生了什么变化,现在是不是新王已经登基了?”

一名牛族农民笑呵呵的打量了我一眼道:“小兄弟年纪不大,就已经参军为我们帝国效力,不愧是出生于熊族的勇士。新王登基对我们兽神帝国来说可是大事,更何况登基的还是神佑祭祀大人,这绝对是兽神的恩赐啊!”

“神佑祭祀登基成为了新王?”我呆呆的问道。

另一名牛族农民也笑呵呵的道:“这对于我们兽族来说。可是普天同庆地大事啊,俺就说了,还有比神佑祭祀成为我们国王更好的选择吗?小兄弟,神佑祭犯大人成为国王,一定会给我们兽族带来好运,相信你们打起仗来,一定能够百战百胜!”

我回过神来,多谢道:谢谢两位大叔告诉我这个消息。我马上就赶回军队报道。“

说着,我连忙快步离开村子,远远的那两位年族农民还向我挥手道:“小兄弟,神佑祭祀一定会保佑你们打胜仗的。”

我暗中苦笑了一下,小丫可没那个本事保佑我们一定会打胜仗。不过,既然小丫最终还是登上了王位,那么表示我们兽族的王位之争。一直没有什么回旋余地,最终不得不让小丫出面来收拾残局。

本来我最初的计划。是先到金汤要塞转一圈,看看小丫她们还在不在要塞驻守,再返回帝都。而且,我怎么说都是挂名的金汤要塞右路军统帅,在安全回归后于公于私都要去打声招呼,不论我的军职还挂不挂在金汤要塞,总要有所交待才行。

但现在小丫既然继任为王,那么她肯定是早就回到了帝都。当务之急我当然是要回到帝都 了解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才行。

再说我细想一下。既然我们此行是秘密来接艾莉斯回到精灵王国。

那么出于保密起见,我们还是不要到金汤要塞为好。因为一到金汤要塞。安达就会以精灵族特使地身份被兽族接待,就算安达提出要求要我们兽族保密,但我们一行再想神不知鬼不觉的到达帝都,也就基本不可能了。

因为我们兽族还有一个“兽奸”并没有被揪出来,而且从这兽奸所能掌握的情报来看,绝对是我们兽族的高层,有精灵特使来访的消息,怎么也不可能瞒过这个兽奸。如果这兽奸继续与人类联系,把关于艾莉斯的消息透露出去,一旦艾莉斯在我们兽族的庇护下出什么事,到时别说我们和精灵族建立友谊了,恐怕双方立刻就会结下死仇。

不管怎么说,精灵族现在也有内乱,天知道这些精灵会不会丧心病狂,连艾莉斯公主这样珍贵地身份都敢谋害?思前想后,艾莉斯回归这件事,一定要尽可能的保密,这样才能以策万全。

我将自己地想法与安达她们交流了一下,她们自然是大表赞同,毕竟艾莉斯的安全,是她们考虑的第一位。于是我们决定,立刻星夜兼程,直奔帝都巴比伦王城。

十万大山地广兽稀,各地设置的啃卡与盘查也不像人类国度那样森严,只要我们避开一些军事设施,一路行来自然是畅通无阻。

一路上不停的赶路,到了第十天的时候,我们终于来到了帝都所在的佳木斯盆地。[请看小说网Jar电子书下载乐园—QiSuu.Com]

帝都的防卫一向森严,我们再不可能畅通无阻地前行,很快的我们就遇到一队巡逻兵。我当即向领队地小队长表明了身份,当然,对于跟着我地塞勒他们,我暂时做了保留。

以我的名声,在帝都还算是非常响亮,认识我地兽族也不少,但我不敢肯定这支巡逻队中会不会有认识我的兽族,如果他们要我拿出身份证明,我现在还真是没有办法。

没料到,我刚刚一报出名字,巡逻队的小队长就惊喜的道:“你真的是铁熊?这次带领我们兽族取得金汤要塞大捷的少年英雄?嗯,看你的样子,和传说中的模样差不多。这样吧,你可以和我们一起到军营中休息,会有其他禁卫军带你回帝都的。不过,在你走之前,一定要给我签名。”

少年英雄?索要签名?什么时候我也有这样的偶像明星级的待遇了?再说取得金汤要塞大捷是什么意思?总不至于这次大战的胜利,最终会把功劳算在我的头上吧?而且,小丫到底是在什么情况下登上兽族国王宝座的,我现在还一无所知。

我忍住满肚子的疑问,和那名小队长套起近乎来,这才算是了解到了许多关于兽族的近况。

在我们突袭小队成功焚烧了人类的屯根后,已经等同于取得了战役的胜利,这样的一个重大功劳,并没有被抹杀,反而在官方的授意下,在全帝国境内,进行了大规模的宣传。

“兽神之锤”是帝国的绝密部队,就像“变色龙”部队一样,是不能让平民百姓知道的,于是在官方的宣传中,我这位神佑祭祀的青梅竹马,自然就成为了带队奇袭人类屯根的领军人物。

而且,在官方的宣传中,我更是在完成任务的最后关头,为了掩护同小队的兽族同胞撤退,一力单挑追杀而至的人类圣级,力保奇袭小队的另外二十三名成员顺利返回。

而且,在神佑祭犯和大圣女更是以兽神名义宣称,我有兽神的保佑,虽然被人类圣级追杀,暂时没有回归,但我的生命并没有大碍,最终肯定会安然返回帝都。

我知道小丫之所以能够这么肯定我会没事,是因为她和我是身命共同体的关系。至于安希,在她昏迷醒过来后,虽然最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肯定也会一门心思的希望我不要出事,既然小丫宣称我没事,那么她肯定也会站在小丫这边。

有这两位神权代表人物的证言,别说我真的没事,就算我挂在了战场上兽族平民也会坚信我这位民族英雄最后肯定会安然无恙的归来。

所以,在听到我自报姓名为铁熊后,那名巡逻小队长并没有对我的回归感到惊讶,反而向我这位被誉为兽族最杰出的少年英雄索要签名。

至于小丫继承王位的事,这名小队长就只会说这是兽神庇佑的必然选择,神佑祭祀继任为国王,是件让全体兽族臣民都觉得兴高烈的事。

而这名兽族小队长除了能告诉我小丫是在二十八天前正式登基为王的外,其余的一些消息也就没法向我提供了。

我想想也是,这名小队长不过是名下级军官,像这样涉及到王位继承的事情,他怎么可能知道所谓的内幕?好在我应该用不了多久就能够和小丫见面,到时候所有的疑点自然就清楚了。

卷四 漫漫长路 第四十一章 旁若无兽,唯有小丫

这名小队长将我们带到军营后不久,就有一名禁卫军的中队长接到消息,前来迎接我了。

这名狼族的年青军官我认识,正是首批兽神学院的毕业生之一,他的出现自然也就证实了我的身份确实无误。于是那名巡逻队的小队长,欢天喜地的收获了我的一个签名。不过,我的那手书法,着实不敢恭维,但那名小队长还是一副高兴万分的模样,这点实在是让我有些汗颜。

那名根族中队长却在这时和我开起了玩笑,说我现在可是兽族全民崇拜的英雄,如果他不是还忌惮于我以前当校长时的“师”威,肯定也会向要索要签名。就连塞勒也在一旁凑热闹,说实在没想到,我在兽族居然是如此的受欢迎。对此,我只能报以苦笑。

在狼族中队长的陪同下,我们来到军营门口,早就有准备好了的多足马,于是我们一起翻身上马,向帝都疾驰而去。

路上,狼族中队长向我介绍 因为我在金汤要塞一战中的功绩,我的武勇已经广为传颂,并且帝国为我颁发了金星勇士勋章,成为了当今兽神帝国唯一一个还在生,就能将名字刻在斗兽场图腾柱上的勇士。

狼族中队长看着我时一脸的崇拜神情,说是我这样的英雄能成为兽神学院的首任荣誉校长,是每一名从兽神学院中毕业的年青兽族的骄傲!

这名狼族中队长明明比我还大着几岁,但他看我的眼神和那些追星地粉丝也没什么两样,对此我只能连声表示谦虚。

不到片刻。我们一行就来到了帝都的城墙下。看到如此粗旷而又古朴的一座大城市,塞勒和安达都赞叹不已,都说只有我们兽族,才能建造出如此大气的城市。

我刚刚跃下多足马,帝都的大门就随即打开,一身白袍的小丫第一个冲了出来,一把扑到我的怀里,放声大哭起来,嘴里还断断续续的道:“铁熊……哥哥……小丫……好……想你!我……生怕……再……

再也……见不到你!“

在我身边的那名狼族中队长。神色古怪地看了我们一眼,才半跪行礼道:“参见国王陛下。”

这时我才醒悟过来。小丫现在已经贵为一国之王,她如此失态的扑到我怀里来,岂不是有损王威?这时我也看到,从大门里陆续走出地,正是布伦特大祭祀、泰格、霍尔曼、特纳等兽族高层,看到他们个个眼里都流露出的那种古怪神情,就算我脸皮再厚,也免不了脸上有些发红。

看来,一国之君与兽族英雄如此热情的重逢场面。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帝都百姓们的谈资。

不过小丫既然已经在大庭广众这下扑到我怀里,我也用不着理会其他兽族的眼光,管她是国王也好,是神佑祭犯也好,在这一刻她只是我的小丫。而我也不能辜负了她的柔情。

于是我轻轻的拥着小丫,拍了拍她的背,柔声道:“小丫,铁熊哥哥回来了,从今以后我再也不会离开你!”

小丫抬起头,脸上虽然挂着泪花,但仍然笑颜如花地道:“真的?”

我轻轻的拂了拂小丫的秀发,道:“小丫,铁熊奇哥什么时候骗过你?”

“嗯……”小丫轻轻的点了点头。又将她的头埋在了我地胸前。

那一刻,我们俩旁若无兽。大有一种虽千万兽吾往矣的气概。能够在这样的一个场合下,做出这样的惊世骇俗之举。我想普天之下也只有我和小丫能做到了。

一众兽族的义武重臣,全都神色尴尬的看着我和小丫相拥,估计他们怎么也没想到,本来是准备隆重迎接我这少年英雄的回归,怎么却演变成了眼前这一幕?

还是布伦特大长老第一个做出了反应 只听他朗声笑道:“铁熊,你能够平安回来,实在是件值得庆贺的事,相信我们相互之间都有很多话要说,干脆一起移步到主神庙再详谈。而且,也好安排你带来的这几位朋友。”

大长老既然发了话,我不能不给他面子,再这样拥着小丫就有些不好意思了,于是我点点头道:“一切听从大长老地安排,铁熊不敢有异议。”

说着,我伸手牵着小丫,和布伦特大长老一起走进了帝都,塞勒他们自然跟在我的身后。我见到塞勒暗暗向我伸出了根大拇指,显然是对我地壮举表示佩服。我只能无奈的向塞勒笑笑,表示我也是一时之间情不自禁,到不是真地这么胆大妄为。

其实,上一世做为修真界的神偷 虽然我性子懒散,却颇有些天不怕地不怕的豪气,一向不喜欢受些条条框框的束缚,要不然也不会做下那么多壮举。

到了这个异世,我投胎成熊,豪气方面是更增几分,但在性格方面却难免受到兽族那直肠子的影响 变的有些中规中矩起来。不过,随着我实力的提升,修真功夫的日益进步,我越来越接近上一世那个飞扬跳脱的小子,和憨厚这个词渐渐拉不上边了。

小丫既然如此思念我,那么我自然要用真情回报她,至于其他兽族的眼光,我根本就不在乎。兴之所致,随心所欲,这才算是符合修真时所追求的天道。

塞勒他们的身份,我不会在这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来,不然的话,所谓的保密就会全然泡汤。关于精灵族的事,等会儿再找个机会和布伦特大长长谈一下,相信以大长老的睿智,肯定会做出妥善的处理。

我们一行来到主神庙后,发现广场上的酬神仪式已经准备妥当,随着数声礼炮的响起。这次为了迎接我而举行地庆典,就正式开始了。

这次酬神仪式我是主角,序幕就是小丫给我颁发金星勇士勋章,随着那枚金光闪闪的勋章别在了我的胸前,所有在场的兽族一起高呼了一声:“兽神万岁!”

然后,就是川流不息的兽族上来给我这个少年英雄敬酒,带来的也都是一大堆恭维话。我素来善饮,有人敬酒一律是酒到杯干。但我知道这次仪式之后,还有众多要事需要商量。

万不能醉酒。好在我内丹已成,体内真气运转之间。早已将酒意化开,成了真正的千杯不醉。这样一来,更得到了重多兽族的交口称赞,都说少年英雄能够如此豪饮,实在是一等一的厉害。

塞勒他们也随着我参加了这次酬神仪式,最初我还担心他们有些不适应,但看了几眼后,也就放下心来。

塞勒游历天下时,一向就喜欢四处闲逛。体会各地地风土人情,这是他第一次参加我们兽族的酬神仪式,而且规格还是最高档地,不免对一切都感兴趣,东摸摸西看看,随随便便就可以拉着几个不认识的兽族脚天。那活跃的样子,那有半点需要我担心的?

至于安达、罗丝他们,则是在静静的呆在一个没多少兽族的角落,保持了他们一惯的低调,自然也不会引起谁的注意。

小丫则是一直笑眯眯的跟在我地身边,对于她来说,我能够安然无恙,就是最让她值得高兴的事。

还有一名兽族,对我的回归感到了异常的高兴。那就是大圣女安希。她被麦克雷瑟偷袭打晕之后,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事。一直在为我独自面对加蓬特这名圣级而担心,见到我平安无事。她这才算是放下心来。

而我也借着敬酒之机,告诉安希,南希阿姨的大仇,应该算是报了,因为继萨博被我斩首之后,加蓬特也已经被挫骨扬灰。虽然一时之间来不及向安希说明详情,但安希对于我的话还是很信任地,于是我们一起向天敬了南希一杯,算是缅怀她的英灵。

这场酬神仪式一直举行到晚上,才算是热热闹闹的结束,等到参加仪式的兽族重臣们全都散去,布伦特大长老才深深的看了我一眼,意味深长的说了一向:“铁熊,幸苦你了!”

我连忙回应道:“大长老,应该是您辛苦了才对,帝国重担由您一肩挑起,这其中的难处我明白得很。”

大长老叹口气道:“我老了,没有你和小丫这样的后起之秀,我这把老骨头再怎么拼命,也看不到兽族未来的希望。”

“大长老,请保重!”我和小丫齐声劝道。现在布伦特大长老可说是兽神帝国地基石,我和小丫还是太嫩了,如果没有大长老指明方向,帝国的前途只会是一片黑暗。

大长老嘿嘿一笑道:“你们放心,我这把老骨头,肯定要撑到撑不动为止。对了,铁熊,你带来地这些朋友,是什么来历?”

见到大长老响问,我眼中精芒一闪,带着丝自信的语气道:“大长老,他们做为我们地朋友,肯定会成为我们兽族未来的希望!”

说着,我将塞勤介绍给了大长老。大长老身为帝国高层,当然知道塞勒的大名,白袍魔法师可是号称天下最强的魔法大师,我能够和他结成忘年交,等于给兽族找到了一个强大的援,实在是让大长老又惊又喜。

至于塞勒则是难得客气一下,连连声称自己的那几手不算什么,末了还说:“铁熊小兄弟实力强大,我也没把握能够胜过他,大家是平辈论交,谈不上谁巴结谁。”

大长老听了之后,神色一愣,一个不解的眼神投到了我身上。我只好搔搔头,老老实实的交待,自己因为机缘巧合,实力大增,已经突破到了圣级。

大长老的眼睛一下子瞪的滚圆,不敢置信的道:“铁熊你突破到了圣级?这是真的?”

我点了点头,塞勒也在旁边力证,大长老这才握搓手,兴奋各的道:“圣级,居然是武士系的圣级!铁熊,你要我怎么夸你才好,你又给我们兽族创造了历支啊!现在你不仅填补了我们兽族无圣级的空白,还成为有史以来唯一一位由武入圣的兽族,这少年英雄的称号,恐怕要改成千古第一少年英雄了。”

我不好意思的道:“大长老,这样会不会夸张了一点?”

没料到,此时塞勒也在一旁帮腔道:“铁熊小兄弟,你也就别谦虚了,以你现在还不到十五岁之龄,就踏上了圣级境界,自古以来还有谁做的到?就算那号称天下第一的麦克雷瑟,也是在二十一岁后才踏入圣级。说向实话,这麦克雷瑟的实力,确实算得上天下第一,我这辈子是没指望打得过他了,但唯有小兄弟你,才有机会将那世上最强的称号,从那混蛋身上抢过来!”

大长老听了之后有些不解,问道:“麦克雷瑟?那个号称星空下第一勇者的人类剑圣?”

事到如今,我也只有把从焚烧掉人类粮草之后所发生的事,尽可能简单的述说了一遍,说到惊险之处,小丫都紧张的捏紧了她的小拳头。

这番话说来话长,我用了差不多一个多小时,才将自己的一番经历从头到尾的讲了一遍。

听完之后,大长老才长长的叹口气道:“这段时间也算是难为你了,不过听你所言,人类的三大公国还不算是我们的大敌,如果让那麦克雷瑟帮助神耀之国摩西取得了人类霸权,到时候我们兽族就算有金汤要塞这道屏障,恐怕也免不了亡国灭族的命运吧?”

“大长老,事在兽为!”我坚定的道:“不管人类有多么强大,我们兽族也会为了自己的光荣,战斗到流尽最后一滴血!”

“好一个事在兽为!”大长老连连点头道:“我们兽族自古以来只有站着而死的勇士,谁也没办法让我们兽族的英雄屈膝跪下!”

那一刻,即使年纪已经老迈,布伦特大长老身上也暴发出了一股只有我们兽族才特有的万丈豪情!

卷四 漫漫长路 第四十二章 民心所向,小丫为王

接下来,我又向大长老介绍了安达一行,并简略的讲了一下现在精灵族的现状。

大长老向安达她们表示了欢迎之情,并认可了她们准备秘密接回艾莉斯的建议。安达立刻代表精灵族向大长老表达了了谢意,要知道兽族如果能够大张旗鼓的公开表明与精灵族结盟,将会大大提高兽族的声望,但为了艾莉斯的安全,大长老还是同意精灵族秘密行事,这种举动无疑是将艾莉斯的安全放在第一位来考虑,自然也赢得了精灵族的好感。

大长老安排贴身侍从带领安达她们同艾莉斯见面,然后承诺在适当的时机,会安排精灵们离开十万大山,保证安全无恙的将艾莉斯送回迷途之森。

送走精灵们之后,大长老又和塞勒闲谈了一阵,然后才招呼塞勒他们连同罗丝、尼奥一起到贵宾房休息。等到再回到神庙时,已经只剩下了我、小丫、大长老和安希。

我知道,现在是时候谈谈关于我们兽族最机密的问题了,而且从小丫身为兽族国王这点来看,现在我们这个小团体,可说是兽族最核心的权力班子。

现在已经没有外兽,我忍不住问大长老道:“大老长,我这么长时间没回帝都,难道局势真的这么混乱,除了让小丫登基为王外,再没有别的解决办法了?”

布伦特大长老点点头道:“如果还有别的办法,我也不会将小丫顶到这风口浪尖上了。唉,苦了你们这些年轻的孩子。”

看到大长老那痛心地神情。小丫连忙出声安慰道:“大长老。能够为帝国效力。是我们每一位兽族地光荣,小丫不觉得有什么辛苦。”

“我知道,你们都是好孩子,不然地话。我们兽族也就没有希望了。”

接着,布伦特大长老,就向我讲述了一下在我离开帝都后直到现在所发生的事情。

起先,有人类大军攻打金汤要塞的压力存在,兽族的各方势力还算团结,毕竟在人类这个大敌地面前,谁都不敢拖兽族的后腿。

谁料到,人类一百多万大军攻打金汤要塞。居然闹了一个虎头蛇尾,在粮草被烧后。很快的败下阵来。解了金汤要塞之围。

所以,在这一整场战役中。除了最开始的一段时间,由金汤要塞的原守军与人类展开过真正的血战外,后继的援军根本就没有什么大的损伤。这样一来,真正在这场大战中元气大伤地,是以格里雄为首的集团势力。

虽然在战后,兽族从各地驻军中调兵填补了要塞十万守军地空额,但这些新来地战士,可不是跟着格里雄十余年的那些老兵,格里雄就算能力再强,要想收获这些战士地忠心,也需要时日。

相反,由于霍尔曼是援军统帅,火攻之计也是在他的指挥下实施,这一战之后声望高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隐然已经成为兽族军部的第一名将。这样一来,霍尔曼所支持的卡恩一系势力,声势大振,成了继承王位最大的热门。

以泰格为代表的虎族势力,在这一次的要塞攻防战中,没占到什么便宜,也没有什么损失,可说是无功无过。但每每一场大战胜利之后,都是军方的声势大涨之时,像泰格他们这些代表义官的祭祀势力,一时之间也无法与军部争锋。

反观哈里发,因为他身为王子,能够在金汤要塞攻防战中身先士卒,立下赫赫战力,使的他在军方的认同度大大提高,甚至在现在的金汤要塞,有不少的新兵只知道哈里发的武勇,反而没有听说过格里雄金汤将军的威名。

可以说,在这一次的权力之争中,本来算是势均力敌的各方势力,随着这一场大战的结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卡恩现在的势力最为强大,但他也有一个弱点,就是长期驻守在十万大山北方,在帝都除了有霍尔曼支持外,根基实在太浅,再加上有泰格为首的祭祀一派故意设置重重障碍,他要想登基可说是困难重重。

不过,泰格能够影响祭祀们的决定,却无法左右军方的思想,甚至可以说,他们这一方对军方的掌控力度基本为零。

泰格脑较算是灵活,眼见着卡恩势大,立刻想到了只有联合起来,才可以钳制住他的势力。相比较现在的哈里发与格里雄,泰格当然首选哈里发了。毕竟在最开始的夺权之争中,泰格和格里雄闹的不算愉快,而且选择与资历与人脉都还浅的哈里发合作,显然对泰格这一方更有利。从这样的合作来看泰格确实有着身为政治家的敏锐嗅觉,做出了最符合自己利益的选择。

不过,以格里雄为代表的熊狐联合势力,也不甘心就这么被踢出局,而孤族的智慧也确实是名不虚传,他们建议趁着格里雄和哈里发都在金汤要塞任职之机,主动伸出橄榄枝,要求同哈里发组成联合势力。

他们同意支持哈里发继承王位,但做为回报,哈里发必领同意熊族与狐族分别在军方与长老团中安插足够的席位,来保证他们两族在四大强族中的优势地位。

哈里发一向头脑精明,这样的一个良机当然会抓住,他立刻同意了格里雄的建议,两股势力合成了一股。这样一来,支持哈里发的呼声也高涨了起来,此时的泰格反而变成了骑虎难下,为了避免自己的那份势力被并吞掉,他立刻大度的表示与格里雄消除误会,三方全面合作,等到王位之争尘埃落定后,再分摊各方获得的利益。

一时之间,相当于哈里发统合了以前三方的势力。声势一下子就超过了卡恩。让王位之争进入了一个更微妙地阶段。

卡恩他们当然不甘心眼看到手地胜利果实就这么飞走。反正大部分他军权掌握在他们手中,更可以利用帝都禁卫军将巴比伦王城的实际控制权牢牢的控制住。可以说,现在没有卡恩与霍尔曼的同意,谁都别想在帝都顺利登基为王。

王位之争闹到如此地步。变成了熊狐两族地全族,狮虎两族的各一半支持哈里发,而狮虎两族的另一半却支持卡恩。王位之争由四方角力,变成了兄弟阋墙。

支持哈里发的政治势力强大,但军权旁落,而卡恩虽然大军在握,但没了祭祀的支持,不管做什么事都显的名不正言不顺。双方如此摩擦下来,火气一日胜过一日。随时都有可能刀兵相见。

闹到后来。甚至还有兽族提出分东西而治的分裂计划,提议将兽族分裂成东西两国。让卡恩和哈里发同时在帝都与金汤要塞登基为王。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火大,是那个白痴居然提出了这样的主意?如果兽族真地因此而分裂,那这家伙就是我们兽族的千古罪兽!难道这家伙,就是兽族地内奸?

还没等我想个明白,布伦特大长老就向我解释道,提出这个计划他,其实是恩斯特老将军。

一听到恩斯特这个名字,我立刻想起了那位精神矍铄的狼族老将军,难道这位为兽神帝国奉送了赤胆忠心数十年地老将军,会成为兽族的叛徒不成?

事实上,恩斯特老将军的这个建议,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为了争夺王位,双方已经闹到剑拨弩张的地步,随时都有可能暴发内战。如果真到了这个地步,还等于是兽族莫大的耻辱!难道人类的百万大军都无法攻陷的金汤要塞,要毁在我们自己的内战之中?

提出分东西而而治,也是恩斯特老将军迫不得已而为之,虽然这不免将兽族拖入分裂的深渊,但至少能够暂时消除暴发内战的危机。而且,兽族有人类这个大敌在十万大山外虎视眈眈,只要各方势力冷静下来,最终会明白只有和平共处,才是兽族谁一的生存之道。

我暗叹一声,恩斯特老将军的想法是好,但他忽略了权利这个词在那些兽族高层心目中的地位,如果分裂的种子一旦种下,那么这丝裂痕就永不能修补,这样的一种拖延方法,后果实在是比饮鸠止喝还要严重。

本来事情闹到这个地步,整个兽族唯有德高望重的布伦特大长老有这个能力进行调停,但偏偏这个时候大长老正在闭关研究符咒,根本没想到外界会闹出这么大的变化。

按照大长老的设想,我们兽族与人类的一战,少则半年,多则打上个两三年都不稀奇,在这期间兽族的王位之争不会趁于紧张,但他怎么会料到只不过月余我们和人类之战就分出了胜负呢?

等到大长老闭关三个月,再次复出之时,才发现兽族内部的权力之争已经闹到了无法调停的地步,无法可想之下,他只好将小丫推上了前台,提出为了平息各方份争,只有神佑祭祀继承王位才是目前唯一的选择。

虽然争权的各方势力,并不愿意由小丫这样一个小丫头来继承王位,但神佑祭祀的威名在民间实在是太大,大长老只不过是稍微透露出了一丝口风,立刻就引起了极大的反应。

几乎是所有的兽族平民,都高举双手表示十分愿意接受神佑祭祀担任国王,并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容易获得兽神的保佑,让兽神帝国健康的发展下去。

而且,在兽族的中下层官兵之间,小丫也几乎获得了一面倒的支持。本来各方争权,已经让这些中下层官兵感到不安,如果不是兽族的军法严厉,只怕早就闹出兵变。现在有了一个更好的选择,这些中下层官兵反而显得比一般民众更热情。毕竟,军法再严厉,还能胜过对兽神的信仰?

一时之间,举高上下全是一片要求神佑祭祀继承王位的呼声,到了这个地步,就算大长老不提小丫继承王位,恐怕帝国也没了第二个选择。

于是,在各方势力做出了新王登基之后,各方势力要臣原有职位不变的共同承诺后,所有的兽族一致同意由神佑祭祀熊小丫继承王位。

于是,兽族历史上第一位祭祀国王,第一位女王等等华丽的称呼,再加上兽族那一顶沉甸甸的王冠,就全加诸在了小丫的头上。

本来,小丫一直在金汤要塞等我的消息,因为生命共同体的原因,她知道我还活着,所以坚信我能够平安返来。不过,既然全体兽族公推小丫为王,她也不得不返回帝都,举行登基典礼。

对于成为兽族的国王,小丫并非没有心理准备,毕竟在我们出发前往金汤要塞时,已经对大长老做出了这样的承诺。唯一让小丫觉得不适应的就是,她是在我不在身边的情况下,登基为王的。

小丫虽然才刚刚成年,但她神佑祭祀的威名,足以保证她成为有史以来拥护率最高的兽族国王。如果拿她与地球的选举来做比较,那么民意支持率很可能是百分之百!

而且,经过金汤要塞的一战,小丫在军方也获得了认可。神佑祭祀一直都是我们兽族在战场上不败的旗帜,只不过小丫平时表现出来的柔顺模样,使的她少了几分这方面的威严。

但在金汤要塞一战中,小丫登上城楼,展现了自己身为双圣祭祀的强大实力,广大的兽族官兵这才明白,虽然神佑祭祀在外表上是这样一副善良乖巧的模样,但到了关键时刻,她依然是那个可以站在最前线,鼓舞士兵们士气的神佑祭祀!

所以,不论是官兵和民众,都认为小丫担任国王,能给兽族带来前所未有的好运。他们根本就不会考虑小丫的年纪、小丫的资历,到底适不适合做国王。

总之,小丫可以说是在这种既自愿,又不自愿的情况下,登基成为了兽族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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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侄女过生日,全家出动为她庆祝生日,回来的晚了点,更新也不免晚了点,还请大家见谅。不过请大家放心,虽然我码字不快,但这日更四千是向大家做出的承诺,一定会努力办到。

另外,我家的丫丫,今天是满月之后首次参加这样的热闹场面,表现还算乖巧,除了在她玛玛身上撒了一泡尿,没哭没闹。至于现在?呵呵,正睡着呢,如果她闹的欢,我还有精神码字吗?

总之,谢谢大家长久以来的支持,我会努力写好本书,只到完本。

卷四 漫漫长路 第四十三章 天下无双,元素纸符

对于小丫继任成王的事实,我只能接受,不过各方势力在同意小丫为王时,因为有事先的约定,每位高层兽族的职位并没有变动。也就是说,小丫现在只是名义上的国王,真正要说到帝国的实权,还是掌握在各方势力的手上。

不过,小丫占住了国王的名份,在大义上来说就是正统,现在的小丫纯真善良,不会剥夺各方的继有权力。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各顶权力最终会收归到王权之下。

这样的未来,各方势力不会看不到,哈里发还好说,毕竟从本质上来讲,他和我们是一系势力,按照事先的设想,小丫为王也是为了哈里发的将来铺路,但卡恩那一方呢?

好不容易手中握有兵权 掌握到如此大的优势,难道卡恩甘心将王位拱手送出,就这么不想一点对策的看着权力从手中一点点流失?

对于我的疑问,布伦特大长老自信的笑道:“铁熊,你不用担心,很快的,小丫继任成为国王,不仅仅是因为巨大的民望,还因为她拥有能够彻底改变现在我们兽族不利局面的能力!到时候,整个兽族从上到下都会认为,让神佑祭祀成为帝国的王者,是一件多么正确的事!”

我有些不解的问道:“难道小丫也获得了进阶,突破到圣级?”

如果真是这样,这确实算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我和小丫能够同时成为圣级。联手之后实力之强,还有那一个兽族能够望其顶背?而且。

小丫如果晋级,那么和她签定有契约地两大战宠小白和小红,同样能够进一步发挥自己的实力,成为真正名副其实地圣级战宠。

这样一来。我们手中等于握有四大圣级的战力,这样一股力量,别说是在兽族,就算纵观整个天下,也是稳稳当当的世上最强了。

大长老轻轻一笑。打断了我的这种推测,只听他道:“小丫地进步虽然非常快,但到现在为止,她离突破到圣级,还有着不小的距离,从这点上来说。铁熊你可是比小丫更有天赋呢。不过,小丫的这个成就,比起她晋级到圣级,更加伟大。不过,归根到底,这个成就还是和铁熊你有一点关系。”

“和我有关系?”我闭目细想了一下,突然之间眼睛猛的一睁,惊喜的问道:“难道制作祭祀纸符地方法,被小丫研制成功了?”

此时,大长老也掩饰不住自己的得意神情。哈哈笑道:“铁熊,你果然聪明。小丫确实是成功制作出了祭祀纸符!”

我连忙追问小丫:“小丫,这是真的?”

小丫羞涩的一笑。道:“铁熊哥哥,也不能算是完全成功,因为我只是制作成功了火球纸符,经过试用,任何兽族都可以使用。”

接高兴的一把搂住小丫,大笑道:“火球纸符能够成功,就等于走出了第一步,那么之后自然会越来越顺利,还怕其他的纸符研究不出来?小丫,你真棒!”

现在小丫已不像初见时那样心情激动而无所顾忌,被我这样搂住,她地小脸蛋有些羞红,小声的道:“也不只是我的功劳,安希阿姨最初制作出来的纸符,给了我很大的启示,而且凯瑟琳姐姐,也在中间帮了很大的忙。不然的话,最先研制出来的,也不会是火球纸符了。”

这时大长老也哈哈大笑道:“所以我才说,你们这些年轻的兽族,才是帝国真正的希望,你们将来所取得地成就,将会远远的超过我们这些老家伙。想想我闭关三个月,什么事情也不做一门心思地投入到研究之中,也没有理清半点头绪。但你们呢?不仅顺利的帮助帝国取得了一场战役地胜利,还为帝国完成了这项跨时代的发明。呵呵,这样一来,就算我这老家伙现在闭了眼,也算是放心了。”

我也笑道:“大长老您老当益壮,还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指导我们这些后辈,您现在就想退休享清福,那可不行。别说我们了,全帝国的臣民也会不答应啊。”

“只要你们肯努力,我这老头子享上几年清福也不是不可以。”说着,大长老轻叹一声道:“眼见着与爱德华兹相约要让兽族重现辉煌的理想,已经越来越近了,我真的有时候会产生一种退休的想法。要知道,我确实老了,而且年轻时受的伤实在是太重,也影响到了我现在的健康,如果不是硬撑着,只怕我早就倒下了。真希望你们这些孩子早日成长,能彻底接过我们的班就好了。”

我从大长老的话中听出了几分伤感,连忙安慰道:“大长老,您放心吧,我们兽族的辉煌马上就会到来。”

“铁熊你说的对,我也想不到在有生之年,还真有机会能看到兽族重获辉煌的那一天,只要有了这件宝贝,一切都不再是萝想!”说着,大长老手腕一翻,掌中多了一道黄色的纸符,上面隐隐约约有一个跳动的火球图案。

我的眼中一亮,问道:“大长老,这个就是火球纸符?”

大长老点点头道:“这确实是火球纸符,是我根据小丫研究出来的方法制作的。这也说明,小丫研究出来的方法,是所有祭祀都能使用的通用方法。而且,火球纸符的功能比我们想像中更完善,它和你的那些异能纸符一样,只要滴上血,任何兽族都可以使用。从此以后,元素攻击对于兽族来说,再也不是祭祀所独有的专利了。”

从大长老的话中来看,小丫的这个火球纸符,确实算得上是完全成功了。不仅其他的祭祀可以制作。成品还可以供所有兽族使用,这个意义实在是太大了。简直有点像从冷兵器时代直接过度到了长枪大炮地火器时代。

试想一下,如果每个兽族战士都能使用元素纸符,那么就等于我们能够拥有一支魔武双修的部队。如果敌军在和我们较量之时,所有地兽族战士都能发出元素攻击。那种场面是何等的状观?

数万个火球一起升腾在战场之上,那么汇集在一起的威力,和一个禁咒也没多大区别,人类军队也不过是血肉之躯,如果在战前被这么招呼一通。伤亡之大可以想象。

更为恐怖的是,只要纸符数量足够,这样地魔法齐射可以来上好几轮。到时候,只怕双方还没有交上手,人类军队就会彻底的溃败吧?

通常来说,仅仅数百数量的魔法师。就能成为改变一场战争胜负的决定性力量,但如果是数万数量的魔法师部队呢?那完全会让战争变成一场单方面地屠杀。

打个比方,这就像是手持冷兵器的部队,向着握有机枪的现代化部队发起冲锋,除了送死之外,他们还能干什么?

还有,如果能够将纸符的研究,不仅仅限于元素攻击方面,更将之引深到辅助法术呢?要知道,我们兽族还有超过三万名的狂战士。如果这些狂战士都能够带上献祭纸符,那么又是一番什么景象?

也就是说。即使是身边没有辅助祭祀,这些狂战士也可以进行二度狂化。这样一来对于我们兽族的意义,等于将五百编制地“兽神之锤”部队,扩大到了三万编制。

五百数量的“兽神之锤”,就是王牌中的王牌,精锐中的精锐,那么这个数量达到了三万时,会是什么一番光景?可以说,这绝对是一支无敌部队,足以抵的上人类的百万大军!

如果各式各样的元素纸符都能研究成功,并且能够投入到批量生产中,那么我们兽族的部队,驰骋在天下的任何一个战场上,都可以成为无敌的象征!

我越想越兴奋,也许兽族地辉烂,真的能从这张小小地纸符开始。

这时,大长老将火球纸符递到我的面前,向我道:“铁熊,你可以试试这火球纸符地威力,看看与一般的火球术有什么不同。”

我点点头接过了火球纸符,划破指尖抹了一丝血迹上去,抖手将纸符甩出,口中念了一声:“疾!”

只见纸符“嘭”的一下燃烧起来,变成了一个脸盆大小般的火球,狠狠的砸在地上,将铺在地面上的一块大条石轰成了两半,还留下了诺大一片的焦黑痕迹。

自从来到这个异世之后,我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元素绝缘体,还从没有试过元素力量是什么滋味,想不到利用纸符,也可以让我发出一个威力还算可观的火球术,过了一把魔法师的瘾。

火球术只是一个初阶魔法,总的来说威力有限,但只要数量多到一定的程度,自然也会变的恐怖。要知道,对于所有的职业职称来说,低级别的总是占了绝大多数。

相比较而言,我们兽族拥有差不多二千祭祀,但这其中就有两千祭祀只是达到了初级祭祀的职称,他们所能发出的最强攻击,也不过是火球、风刃、水箭、石刺这些最低阶的元素攻击。但只要有超过百位数量的这些祭祀站在一起,就没有那个敌人敢于小瞧这股力量,这也就是蚁多咬死象的原理。

纸符的制作方法虽然可以通用,但是制作者却不能制作出超过自身实力的法术。所以可以预见,真正能够做为战略装备的纸符,也就是以低阶法术为主了。

而且,低阶法术的纸符,对于那些低阶祭祀们来说,同样有着提升他们实力的作用。打个比方,一个高级祭祀发出火球这样的初级法术,根本不需要吟唱咒语,完全可以达到抖手就有的默发程度。但是对于一个初级祭祀来说,要想发出火球术,也要经过吟唱咒语,虽然这个时间并不长,但怎么比得上纸符的瞬发来的快?

纸符的出现,可以说将能从上到下的把整个兽族的军备焕然一新,让他们能在战场上发挥出恐怖的战力。那怕是我当初提出这个纸符的设想时,也没想到一旦真的研制成功,会给兽族带来如此巨大的好处吧?

看了看地上那焦黑的痕迹,我转头对布伦特大长老道:“大长老,从此以后,我们兽族将拥有让整个大陆都感觉到恐怖的魔武双修部队!”

大长老笑笑道:“这个想法是不错,但实施起来还有一点困难。比如说刚才我给你的那个火球纸符,如果我尽全力制作,一天大约可以出产十余张,成功率可以达到八成以上,保守估计我一天可以制作十张。

但如果是一个初级祭祀来制作这张火球纸符,一天能够制作出来的数量,就要大大减少了。“

“成功率?”我有些不解的问道。

大长老解释道:“嗯,制作这纸符确实存在着一个成功率的问题,那怕是小丫出手制作,成功率最高也只能达到九成,十次中至少也会有一次失手。经过我们的仔细研究,这个成功率和制作方法没有关系,只是与制作者的实力有关。可以说,级别越高的祭祀,制作纸符的成功率就越高,反之就会差一些。像初级祭祀制作纸符,成功率只在三成左右。小丫研究出火球纸符的制作方法后,我已将秘密调集了帝都的百余名初级火系祭祀,都给我全天候的呆在神庙的工房中制造火球纸符。经过这么多天的磨合,每天的产量差不多在三百左右。”

每天能够生产三百张火球纸符?这个产量不算少,但要做到装备到我们整个兽族军队,显然还是不够。

听大长老所说,这个纸符的制作,和熟练度啊、制作方法的什么无关,纯是由制作者实力来决定成功率。那么,即使那些制作纸符的祭祀全都成为熟练工种,对纸符产量的提高帮助也不大吧?

那么,到底有没有别的方法,能够提高这低符制作的成功率呢?

卷四 漫漫长路 第四十四章 九天神雷符

我细想了一下,对于修真界来说 画符成咒可说是经过千锤百炼后才形成的一门特殊道法,只要你道行足够,知道画符成咒的方法,制作符咒是百分百会成功。

但在这个异世,祭祀纸符在制作的过程中总会出现失败的情形,可能还是在于元素力量与道家真气在储存与运行的模式上有所不同,画符的方法照搬到元素法术方面,难免会出现一点小小的误差。

我不是发明家,对元素力量也完全没有任何了解,对于能不能提高祭祀纸符制作成功率的问题 实在是帮不上什么大忙,只能害希望小丫她们在研究纸符时,再度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吧。

不过有一点我很是担心,研究纸符除了在制作方法上要花大脑筋外,还涉及到相关的材料损耗,对于纸张与朱砂的需求都是非常大的。

这两样东西,兽族都不能够原产,朱砂还好说一点,毕竟只要我们肯跑一趟陨星峡谷,就可以开采一大批出来。但纸张的制作,却是人类的专利,我们兽族能够从走私商人那里的买到的数量有限,搞搞研究没有问题,但绝对满足不了军用需求。

以我们兽族和人类的敌对关系,只要人类知道我们兽族有纸符这样的秘密武器,肯定会掐断我们兽族的纸张来源。

为此,大长老和小丫她们曾会试用羊皮来代替纸张,却发现全没效果,现在无法可想之下,只好暗暗通过走私商人,大量屯积纸张。不过,兽族这样的异动,恐怕用不了多入就会惊动到人类,到时候引起他们的警觉,中断了纸张供应可就麻烦了。

我到人类国度中走动过一圈。知道人类礼会并不是铁板一块,既有摩西帝国这样野心勃勃的大国,也有亚美利加联邦这样只追逐商业利益的小联盟。而且,在我同达伽马、迪加等这些人类商人的接触中,也了解到了这些商人的一个特点,那就是只要价钱合适,就没有什么是不可以出卖的。

于是,我向大长老提议,可以用适当的高价。向迪加这样地走私商人收购纸张的制作方法。这样一来,我们自己能够生产纸张,也就不用担心资源不足的问题了。

大长老连连点头,说这个方法可以一试,不过他又有一点担心。以前兽族也不是没想过引进一些生产技术。比如向矮人族求购治炼、锻造的技术,虽然有矮人愿意教授。但兽族在这方面的天赋实在是太差,学到的技术根本就是似是而非,连最低的标准都很难达到。

我细想了一下,就建议如果是这样,那么干脆就花大价钱把造纸的人类工人请到十万大山里来,由他们为我们制造纸张。

大长老不敢相信人类工人会为我们兽族干活,我则笑着解释,人类有亚美利加联邦这样的一个商业之国,只要我们出得起价钱,绝对有地是人愿意被我们兽族雇佣。

大长老将信将疑。于是我提议我们现在就可以收卖迪加这个商人,由他为我们物色一些愿意到兽族来干活的造纸工人。只要把条件开高一点,相信会有不少工人愿意。

大长老还是觉得有点悬。我们兽族和人类一直是死敌,这些人类工人真的愿意给我们兽族干活?

我则解释道,这种敌对关系并不是绝对,就像人类佣兵中不也有我们兽族的身影吗?虽然这些兽族佣兵从不参与针对十万大山的行动,但在实际上他们还是在为人类工作。既然以忠勇闻名地兽族,都存在着这种特例,那么唯利是图地人类,自然也就更容易诱感。

谈到这个问题时,我和大长老也不免提到了我们兽族的那个叛徒。

在小丫和凯瑟琳她们回到帝都时,就已经向出关地大长老提到了这件事,大长老又怎么能想到我们兽族忠勇万年,也会出现叛徒呢?当时就气的不轻,只不过仅仅凭凯瑟麻截获的那张小纸条,我们找不出谁是这个兽奸。

在一切情况未明前,我和大长老商量的这些事,全都是秘密进行,绝不能泄露到外界。特别是制作纸符的事,更是保密中的重点,我们手中握有这样的一个优势资源,只有到了关键时刻出其不意一击,才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符咒在实战中的作用,我在带领突袭小队火烧人类粮仓时,就已经得到了体现,不然的话也不会有二十三名成员能够顺利突破人类地埋伏,安全返回。不过,我们仍然有十七名战士折损在了人类的围攻之中,这些战士身上地纸符很可能并没有全部用完,存在着被人类缴获的可能性。

而且,我在莫尼卡城时也展示过符咒地威力,而尼尔逊这投向了麦克雷瑟的走狗,更是亲身体会过这纸符是如何使用。

麦克雷瑟从我这里偷学到了不少道法,自然能够看出这些纸符的作用就是能够让普通人也施展出这些异能。这样的东西,类似于魔法卷轴,相信他一时之间也不可能会想到,将纸符与祭祀法术联系起来,更不会想到我们兽族能够进入批量生产。

但不论什么事,就是怕有个万一,如果我们兽族突然需要大量纸张的情报被麦克雷瑟知道,难保他不会产生什么联想。所以讨论到最后,我们的当务之急还是要尽快请到那些人类的造纸工人。

至于朱砂,在我的“尼伯龙根指环”中还有大量存货,绝对能够满足兽族目前的需求,倒用不着怎么操心。

结下来,我们又商量了一下与精灵族结盟的事,接照目前的情况来说,这一切显然只能在暗中进行。能够和精灵族结盟,可说是我们兽族退守到十万大山中五百年来唯一在外交方面的成果,也可以算得上是超越前辈的一种成就了。

我们兽族的兵种,在弓箭手方面一向是弱顶,如果能够和精灵族结盟,只要她们向我们这里输送几名教官。相信能够让我们兽族弓箭手的数量大大增加。同样,我们兽族也可以派些陆战系的教官回访精灵族,提高他们精灵族近战肉搏地能力。

可以说,兽族和精灵族结盟。是一件合则双赢的事。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有着一个共同的敌人,那就是人类。有些仗,迟早是要打的。早做准备就自然多了几分胜算。

不知不觉中,时间已经到了深夜,我们知道短短地一个晚上,也不可能将所有的细节都讨论清楚,现在我们只要明确了兽族发展的大致方向,然后一步步的照着做就行。

小丫成为国王后,和安希已经离开了那个小院子,搬到王宫中居住,并在王宫中也给我准备了住处。于是我们就一起回到王宫中休息。

本来小丫有讲不完地话要和我述说,但又怕影响我休息,只好有些心不甘情不愿的回到了她自己的寝宫。

王宫中我不是第一次来,虽然现在由小丫入主。但和以前并没有什么太明显的变化,而且凯瑟琳和她的母亲依然住在王宫之中,并没有搬出去。这在人类国度看来是件不可思议的事,但在兽族的想法中却没什么不妥,反正王宫这么大,只要小丫愿意,她安排谁来住都行。

赶了这么长时间路,我也确实感觉到了疲乏,于是回到屋中打坐炼气,没多长时间就神清气爽的一扫病态。重新变的生龙活虎。修为突破到先天境界后,我地身体机能有了大幅度提高。睡眠对于我来说已经是可有可无,练这么一小会儿的功。已经抵得上别人休息一整晚了。

这段时间东奔西走,我难得静下心来练功,于是趁着这个机会宁心静气,又重温了一遍玄天诀的入门心法。这道家第一功法确实玄妙,只不过是短短一个晚上,我觉得修为又有所提高,气机之活跃,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其实在和大长老谈到关于符咒地问题时,我就在想,从玄天宝鉴中学到的那种特殊制符之法,是不是也能运用到祭祀纸符的远作中去?按道理,一法通百法通,这也不是不可能,一旦研制成功,那些初级祭祀也可以制作出高级法术的纸符,虽然在保存时间方面有了限制,但在战争时期说不定就能成为超常规武器。

只是现在对于小丫她们来说,祭祀纸符的制作都还没有取得完全的成功,又给她们提出一些新建议,难免会打乱她们的思路,细想之下还是放在以后再说吧。

以我现在的实力,在这个异世除了麦克雷瑟之外,估计谁都别想轻易打败我。我一直就在考虑,是不是要制作一些超出我现阶段修为的符咒出来,到时候碰到麦克雷瑟就给他来个一下,我就不信他这“星空下第一勇者”能够挡的住一记“九天神雷”!

制作这样地符咒,我顶多只能保存半个月,如果没机会出手,就等于是浪费了自己的一番心血。不过现在闲着也是闲着,干脆我就试一下这玄天宗地符咒制作之法,是不是真有这么神奇。如果制作成功,那么就算人类真有所谓的禁咒卷轴,我也不会输给他们。

想到就做,于是在天刚蒙蒙亮地时候,我就全力投入到了一张“九天神雷符”的制作之中。

近两个小时的时间眨眼而过,我将全身的真气全都输入到了“九天神雷符”中,发现居然只给其蓄足了不到十分之一的能量。好家伙,先天与金丹虽然只差一阶修为,但其间的差距真是不可以道理计。好在我的真气有破而后立的特性,真气越是损耗一空就恢复的越快,不然的话我真怀疑第二天能不能重新蓄满真气,再灌入到符咒之中。

等我将还没完成的“九天神雷符”收好后,发现时间已经不早,屋外有一名侍卫正在等候,原来他是前来请我去参加王宫的早宴,而这次宴请的对像正是精灵族一行。

这次算是一个私密性质的宴会,入席的兽族只有我、小丫和大长老,而精灵族一行则是由艾莉斯带头,至于塞勒也被安排在客坐相陪。

这一次早宴只是和精灵族联系一下感情,双方还没有就结盟的事情进行正式磋商。不过精灵族有艾莉斯、安达等做代表,足够资格签定国与国之间的文书,相信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精灵族会和我们就各方面的全面合作达成一致意见。等到结盟的事情处理完毕后,就到了护送艾莉斯返回迷途之森的时候。

处理结盟的事宜,由大长老负责安排,我在中间能起的作用并不大,于是我的任务就变成每天陪着塞勒四处逛逛,领略一下我们兽族所特有的风情。其中最让塞勒觉得激动的,就是帝都的斗兽场,看到之后他也忍不住有些热血沸腾,想进去肉搏一番才算爽快。

我汗,想不到塞勒这么大把年纪,居然也想走暴力魔法师路线,好在现在斗兽场还没到开放日,没给这位双系圣魔法师一展他肉搏本事的机会。

晚上回到王宫,我除了打坐炼气外,就是全身心的投入到“九天神雷符”的制作之中。连续奋斗十个晚上之后,这道威力强大的符咒终于被我制作成功了。

在这个异世,我所见过的最强三股力量,第一是圣光自爆的威力,第二是密途之森一战中麦克雷瑟追斩我们的那一剑,第三就是陨星峡谷中炎雀所引发的威力缩小版的流星火雨。

至于我的这道九天神雷,虽然威力不敢说超过圣光自爆,但绝对胜过麦克雷瑟的全力一击与火系禁咒流星火雨。只不过,这道“九天神雷符”保存时间有限,能够让我找到使用机会吗?

卷四 漫漫长路 第四十五章 即刻出发,探访神迹

我伸出手,轻轻的拂了拂这张“九天神雷符”,从手指尖传来的那一股强大真气波动,让我对这张符的威力有着极大信心。开玩笑,这张符上聚集的真气,等于我现在修为的十倍,在这个异世上还有谁能挡此一击?就算是麦克雷瑟,除非是躲开,如果他敢硬接这一击,也会被击的烟消云散!

要说这张“九天神雷符”唯一的弱点就是符上的图素与法阵虽然能够倍聚真气,但十天之后真气就会渐渐涣散,顶多半个月这道符就会变成一张废纸。

现在不是两军交战的时候,而麦克雷瑟除非是脑袋灌了水,不然也不可能杀到我们兽族帝都来找我麻烦。看来我这张“九天神雷符”虽然制成,却注定是派不上用场了,不然的话,我又可以让大家大大吃上一惊。呵呵,这一击可是近似于“圣光自爆”的威力,早就超越了禁咒,涉及到神的领域了。

自从见识过“圣光自爆”后,我一直就认为,这个异世界的神级力量,应该就等同于修真界的金丹期修为,那么“九天神雷”这一击,自然可以媲美这个异世神的力量了。

神的力量?神的力量!!!……

突然间,我的脑海里像是闪过了一道灵光,“神的力量”对我而言好像代表了一个重要启示,但我不论怎么冥思苦想,总是隐隐约约像捕捉到点什么,但偏偏就是想破脑袋又想不出什么。

无奈之下,我只好把“九天神雷符”收起,准备放到“尼伯龙根指环”中去。但我一触摸到手中的这件圣器,就像是打开了一道记忆的闸门,脑海中如同走马灯般的浮现出许多场景。刹那之间,我立刻就明白了先前我所想的“神的力量”到底代表了什么。

道格拉斯!安哥拉!冰晶宫!普罗米修斯!矮人之神!神的禁区……

这一连串的名词,就像是被一条记忆地长线穿过。在我脑海里连成一片。

在这个异世,有陨星峡谷等如此神秘的四大禁地,但真正最传奇的地方,却还是那些如同虚无飘渺传说般的神迹之地,而普罗米修斯建造的冰晶宫,正是其中之一。

从道格拉斯所提供的信息来看,我和安哥拉都猜测普罗米修斯同我们一样都是穿越而来的地球人,但要真正的证实,就必须得看看他在冰晶宫中到底留下了些什么。

冰晶宫的核心之处。被普罗米修斯布下了圣级禁制,不达到圣级力量不能进去一观。但冰晶宫真正最隐秘地所在 却是被普罗米修斯列为了神之禁区,就算是圣级也没办法窥看其中的秘密。

我现在身为圣级,冰晶宫中的那些圣级禁制。自然是再也难不住我,但那片神的禁区呢?我手中的这张“九天神雷符”。能不能成为打开神之禁区地钥匙?

普罗米修斯如果真是穿越而来,那么他能成为矮人之神,无疑在实力与成就上远超我们这些后来者。而且,他是掌握了科学的科学家,由他一手所建立地冰晶宫,是不是隐藏了他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秘密?

无论如何,趁着现在还有闲功夫,我必须到冰晶宫走一趟!

当我做出这个决定时,心里隐隐有种感觉。也许此行会成为我命运的转折点!

只不过,冰晶宫的事情,绝不能泄露出去,就连大长老都不行。我唯一可以商量的对象只有小丫。

现在已是深夜时分,但我已经等不到天明,立刻起身前往小丫的寝宫,与她商量前往冰晶宫的事。

半夜被叫醒的小丫有些睡的迷迷糊糊,但她依然静静地听我说完准备前往冰晶宫的事,然后看着我道:“铁熊哥哥,你又准备丢下我不管,一个人去冒险?”

我一愣,连忙道:“怎么是抛下你不管呢?你想一下,冰晶宫中可是藏着神的秘密啊,说不定对我们兽族振兴的大业有着极大帮助,所以我必须得去一趟。再说了,冰晶宫你也是去过地,那里怎么会有危险?

而且,铁熊哥哥现在都已经是圣级了,顶多十余天就可以一个来回,这点时间你都等不及啊?“

小丫眨眨她的大眼睛,道:“铁熊哥哥,小丫陪你一起去好不好?”

我苦笑一下道:“小丫,你现在可是兽族的国王了,怎么能够轻易的离开帝都呢?再说了,我去冰晶宫的事是绝对的机密,就连大长老都不能告诉,如果我们两个一起去 用什么借口和大长老说呢?小丫,你放心,我只是去去就来,很快就会回来陪你。”

七哄八劝之下,小丫总算是答应不再缠着我,但她硬是要道格拉斯同我一道去。我想了想,道格拉斯老龙识途,跟着我确实是一大臂助,当下就点头同意了。

我一刻时间都不想耽误,嘱咐小丫如果大长老问起,就说我是到陨星峡谷里去采集火晶石了。

在小丫依依不舍的目光下,我骑着道格拉斯冲天而起,投入到了夜色之中。

刚刚升空没多久,巡逻的鹰族空军就发现了我们,但神佑祭祀兼国王的龙族战宠谁兽不识?而我这位兽族英雄也在帝都等有极大的知名度,这些巡逻的空军都认识我,于是我只是解释一下因为有要事需要连夜离开帝都,就一路绿灯,畅通无阻的向着安哥拉山的方向飞去。

我刚刚才制作完“九天神雷符”,全身的真气等于耗费一空,现在由道格拉斯拉着我飞行,正好给我时间恢复真气。虽然道格拉斯在空中急速飞行,凛冽的寒风刮的我浑身衣袖猎猎作响,在这样的一种环境下不算是打坐练功的好时机。但玄天诀确实神妙,这称得上道家至宝级的修真功法,对于平心静气,降伏心魔,实在是有着独到之处。即使我是在这样的一种环境中,也可以轻松入定,快速的补充自己消耗地真气。

等到我神清气爽的收功出定,天色已经大亮,一轮红日从东方的山巅喷涌而出,活下了万点霞光,给这十万大山披上了一层暖意。

连续十天我都重复着真气损耗一空,然后补足这样的过程,对于我的修为也算是一种十分有益处的磨练。我能感觉到现在的真气比起以前又浑厚了不少,这玄天诀入门心法的门槛,算是彻底的踏了进去。

眼前地景致让我胸中豪气顿生,当下长啸一声,头顶泥九宫一道剑气冲天而出。我脚踏“阿基隆斯之剑”,与道格拉斯并肩御剑飞行。

道格拉斯转过他那硕大的龙头看了我一眼。眼中露出了一股不服输的意思,发出一声响亮的龙吟,飞行的速度刹那之间又提高了许多。

我知道道格拉斯地意思,他是要借这个机会和我这位新普级的圣级,比划比划到底是谁地速度更胜一筹。

于是我大笑一声。御剑寨跟道格拉斯,风驰电掣的带着一股破空之声,在云层上飞速而行。

道格拉斯身为龙族,飞行是他与生俱来的本能。但在速度上却不是强顶,而我御剑飞行的速度之快,在这个世上少有人及,真要比起来。道格拉斯肯定不是我的对手。

不过我知道龙族的自尊心一般都比较强,如果我胜过道格拉斯太多,恐怕他会郁闷好几天,于是放慢了速度,只是隐隐比道格拉斯略快一点。

不过一会儿,我们已经飞出了百余里,我由与道格拉斯并肩而飞,变成了领先他数十米,这速度之争的结果,自然是不言而喻。

道格拉斯又是一声龙吟,双翅一收,将速度放缓了下来,显然是知道比速度比不赢我了。

我御剑在空中兜了个半圈,转过头来再次和道格拉斯并肩而飞,同时笑道:“老朋友,这一阵子急飞,觉不觉得畅快?”

道格拉斯大脑装一摇,道:“铁熊,你真是进步神速,想不到你小小年纪就已经是圣级,只从你飞行的速度来看,实力之强已经不下于我全盛时期。”

我哈哈笑道:“和你‘风雷之刃’的鼎鼎大名相比,我还差地远呢。光是飞的快有什么用?自从我踏入圣级以来,每次都是靠这速度脚底抹油,还没真正的赢过一架。”

道格拉斯问我道:“那个麦克雷瑟,真有这么厉害,以你现在的实力也没机会战胜他?”

我点了点头,将自己与麦克雷瑟地那几战,详细的给道格拉斯讲述了一遍。要知道道格拉斯活了八百年,论起战斗经验之丰富,这世上还有那个高手能与他比较?由他来对麦克雷瑟的实力做出判断,相信最为准确。

当听到我转述迷途之森中麦克雷瑟追斩我们那一剑时所暴发出的巨大威力,道格拉斯的脸色变的前所未有的凝重,连声叹道:“这个人类剑圣的实力确实强,恐怕和当年的安哥拉差不多,难怪你不是他的对手。真不知道这家伙是怎么修炼的,以人类的身体,居然能够强到这种他步。如果我能恢复到全盛时期,真的很想和他打上一架。这样强大的对手,可不容易碰上。”

我笑道:“麦克雷瑟再强大,难道还能强过那些传说中的神?我们现在可是去拜访一位神所留下的遗迹啊。”

道格拉斯道:“在那个鬼地方呆了几百年,我对这位矮人之神可不怎么感冒,我的信仰只有龙神亥伯!”

我知道道格拉斯被困在冰晶宫这么多年,何止对普罗米修斯不感冒,甚至还恨他恨的一头包。不过,灵魂抽离术和大变形咒确实神奇,不愧是“神”所留下的禁制,把道格拉斯这名圣级也整的毫无脾气。

和道格拉斯多谈这样的话题,显然会触动他的伤心事,于是我转移话题,问道:“老朋友,你能不说给我说说,冰晶宫中的那个神的禁区到底是怎么回事?”

道格拉斯沉吟了一下,才道:“当年我和安哥拉在冰晶宫中差不多生活了三年,可以说没什么地方我们没去过。但在冰晶宫最深处的地下,有一个诺大的房间被一层银白色的光幕所笼草,其间所蕴含的力量远远超过圣级,就算我和安哥拉一起联手,也无法损坏这层光幕分毫,反而会被它的强大防护力给弹开。安哥拉在那里研究了三年,最终得出结论,如果不具备神级力量,根本无法破开这光幕。所以那地方被安哥拉称为神的禁区,也是我们唯一没能探索的地方。”

我有些神往的道:“希望这次我们能破开那光幕,看看这矮人之神,到底给我们留下了什么秘密。”

道格拉斯看了看我 问道:“铁熊,虽然你突破到了圣级,但离安哥拉当年的境界还差的远,安哥拉都破不开神的禁区,你有把握?”

我点点头道:“我有特殊方法,虽然没有十足把握,但可以一试。再说了,就算没办法进入到神的禁区,我去看看那些圣级禁区里有些什么也好。”

道格拉斯道:“普罗米修斯留下的那些东西我不怎么懂,但对于你们这些穿越而来的生命体,好像很有意义,当年安哥拉那么稳重的性格,看到普罗米修斯留下的一些东西,也兴奋的手舞足蹈,难道那个什么所谓的‘科学’,真的有这么神奇?”

我笑笑道:“老朋友,没有到过我们那个世界,你是无法明白科学到底有多么可怕的威力。用科学所制造出来的最终武器,能在一瞬间杀伤数以百万计的生命,能让一座城市化为焦土!”

“如此可怕的力量 岂不是超越了神?”道格拉斯惊问道。

“在我们那个世界,虽然也有不少关于神的信仰,便更多的人却是选择信仰科学!”

卷四 漫漫长路 第四十六章 九天神雷,破解禁制

就象我怎么也理解不了这个异世的元素力量一样,道格拉斯对科学的理解,也仅仅限于它怎么可能够造成那么大的杀伤力?

不论是从我这里还是从安哥拉那里,道格拉斯都曾听闻过“科学”

可以在瞬间夺走百万性命,估计他只会将这种现象理解为是一种超越神的力量。对此,我只能置之一笑,难道我能向他解释什么叫做核弹?那可不是三言两语能够说清楚的。

想当年,道格拉斯和安哥拉做了几十年的朋友,也没办法让道格拉斯弄明白“科学”到底是指什么,就这么几天的路上时间,我自然也不可能给他扫盲。

一路上无事,五天之后,我们终于达到了安哥拉山。

白雪皑皑的安哥拉山峰顶,依然是那一片冰雪世界,我们顶着寒风与暴雪,直接来到了那个隐秘山谷的入口处。

当年离开冰晶宫时,道格拉斯布下的那个冰冻结界依然存在,在这个结界的作用下山谷入口已经被埋在了积雪之下,但有道格拉斯这个大行家出手,轻轻松松就在结界上破开了一个缺口,让我们畅通无阻的进入到了山谷内。

那座光灿夺目的冰晶宫,静静的耸立在山谷之中,闪烁着耀眼的光华,好像那近万年的岁月,没有在它身上留下任何痕迹。

这是传说中的矮人之神留给世人的奇迹,那么在这个奇迹的里面,是不是真的隐藏着什么惊天动地的秘密呢?

我和道格拉斯越过那高高的台阶,来到冰晶宫的大门前,仰首看了看这硕大的宫殿,一切都和以前一模一样,仿佛我们并没有离开这里有数年之久。

我突然间有一种感觉,仿佛这座冰晶宫。才是我们这些穿越者地家!

我缓缓的摇了摇头,将脑中的亲念排开,轻轻的念了一声:“芝麻开门!”

片刻之后,那扇十余米高的大门悄无声息的打开,道格拉斯神色有些复杂的看了看里面,说道:“铁熊,你自已进去吧,我在外面等你。

这里面我呆的太久了,进去的话会让我觉得别扭。“

我能够理解道格拉斯地心情。于是点点头道:“好,我自己进去,但不知道要花多长时间,这段时间就麻烦你在外面等候了。”

道格拉斯道:“铁熊,这里面大多数地方我上次带你看过。那些布下圣级禁制的房间只有十余间,如果你能够顺利穿过去。就可以看到尽头处有一片被白色光华笼罩的地方,那就是神之禁区了。能不能解开这里面的秘团,就看你的了。”

“嗯,知道了。”我回应了道格拉斯一声,举步踏入了冰晶宫内。

我地目标只有一个,就是那神秘的神之禁区,在沿途没做丝毫停留,直接就来到了冰晶宫地深处。

上一次道格拉斯带我来到这里时,有一股无形的气墙挡住了我前进的步伐。但我现在已不是昔日的吴下阿蒙,当我触摸到那股气墙时,立刻将全身的真气都运转了起来。

在绝对力量的面前,也就不存在什么禁制了。本来坚硬无比的气墙,随着我的真气撞过去,变的松软起来,而我也就一步一步,硬生生地挤入到了气墙之内。

我现在的感觉,有点像是被一田淤泥给裹住,轻绵绵的有些不受力,但只要我咬着牙向前,它也阻挡不了我前进的步伐。

差不多向前挤出了三米在右,我觉得身上地压力一轻,身周的感觉恢复到了常态,我知道自己算是穿过了这道禁制。

扫眼向四周看去,这里像是一个大厅,在四周错落着十余间屋子。

当然,这里的屋子,可全是接照普罗米修斯的巨人身材设计,如果我的实力不足,恐怕就只是那些重达千斤以上的房间大门我都无法推开。

我推开第一间房的大门,立刻惊讶的发现,这里可以算得上是一间巨大的实验室,屋子正中间有一长排实验桌,桌上接着的全是齿轮传动装置、电机、马达等机械没备。

很显然,这里就像是一个测试机械动力的实验室,这个异世的智慧生命可能不明白这些东西代表着什么,但我做为穿越者却明白,这些装置代表了地球的机械文明。

推开第二间房 依然像是一间实验室,只不过这次实验桌上接着的就全是一些瓶瓶罐罐,不少瓶罐之间还有玻璃试管相连。虽然因为时间的久远,这些瓶罐中已经没有了任何东西,但很显然,这里就像是一个生物化学实验室。

我甚至能在一面像是黑板的墙壁上,发现了一个写的很是潦草但又极其复杂的元素分子式。我连元素周期表都看不明白,这么复杂的东西更是不懂了,但眼前的一切,确实说明普罗米修斯,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科学家。如果换做一个普通人穿越而来,有可能在这个什么科技文明也没有的异世界,捣鼓出这么些玩意吗?

一间间房间看过去,我发现这里全都是一些实验室,电子电工的,工程图学的,力学材料的,光电光子的……这些实脸室串联起来就像包含各个科学领域的大百科全书!

看到这里,我对这普罗米修斯由衷的敬佩起来,就算他是一名科学家,但能够涉猎如此众多的学科领域,实在是了不起。相信他在地球,应该是一位十分有名的学者。

最后一间房,则像是一个图书馆,堆满了一些手书的记事本与图纸,按照礼会百科的分类,摆放的整整齐齐。这些东西我看不懂,但想着能不能从这里找到普罗米修斯的日记呢?要知道,不少科学家都有写日记的习怪,喜欢将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记录下来。

我在这间书房中找了半天,也没发现我想要找的东西。细想想这也对,如果真有日记的存在,安哥拉当年在冰晶宫中足足呆了三年。还有什么是他没有发现地?

普罗米修斯的这些实验室,就像是他留在这个异世的科技文明火种,如果能够公布到外界,绝对能够引领这个异世的文明大大向前跨越一步!

只不过,在这个魔法文明昌盛了近万年的异世大陆,又有谁能理解这些科学文明呢?也许,这就是普罗米修斯将这些科学成果尘封在冰晶宫中的原因吧。

走到这个大厅的尽头,就是一片泛着白色光华的光幕挡住了去路。

我试着动用真气推了推 发现就如泥牛入海一般。这片光幕将我的力量全数吸收了过去,让我有种不着力地感觉。

这就是神级力量的禁制?如果不达到神级力量就余它没有办法?既然当年的安哥拉都无法进入到光幕的里面,现在的我更不可能,唯今之计只有拿出“九天神雷符”试上一试了。

想到就做,我掏出“九天神雷符”。口中念一声:“疾!”就将这道凝聚了我十倍真气地符咒打了出去。

一道巨大的紫色雷电,如同电走游蛇般地击在了光幕之上。发出如同冷水滴入滚油般的“滋滋”刺耳声音,然后我就看到白色光幕上出现了一层如涟漪般激荡的光圈。

还没等到这记雷电的威力消除,又是一道巨大的紫色雷电从虚空中涌出,以更加威猛的气垫劈在了光罩之上,使得那层如涟漪般的光圈,摇晃成了阵阵波纹。

一道接着一道,总共是九道神雷先后击出,以一次更比一次猛烈的威势,先后给了白色光罩九下重击。

这就是“九天神雷”的威力。这是模仿道家天劫而创地道法,一向是金丹期修真高手的杀手锏,凡间没有谁能抵挡如此犀利的一击。

白色光罩虽然是普罗米修斯布下的神级禁制,但终究还是挡不住这九天神雷地连续九下重击。那越来越紊乱的波纹终于四下里消散开来,在光罩上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空洞。

我一见机不可失,连忙闪身冲进光罩内,虽然身后的光罩已经开始缓缓愈合,但我却并不担心。就算将我困在这光罩内,顶多我再花上十天时间制作出一张“九天神雷符”,到时候一样能够脱困而出。

终于进入到了这个传说中的神之禁区,我收拾起心头的兴奋,开始四下打量起来。

眼前的情景让我震惊,这是一个有着数千平米的诺大空间,正中间有一个巨大的金属基座 闪烁着银色的光华,无数根巨大的线缆与金属管子连接在这个金属基座上,并顺着地面深埋入地下。

在金属基座之上,有一个巨大的水晶玻璃罩,连接在顶上的一个金属圆桶中。这个金属圆桶直接从屋顶上的岩壁中伸出,同样与不少巨大的线缆与金属管子相连。

在金属基座的旁边 竖立着一个巨大的金属箱子,看想子有点像是配电箱,有不少线缆都是穿过这个箱子再和金属基座相连。

眼前的这一切,都明白无误的告诉我一个事实,出现在我眼前的这个东西,一定是一个巨大的电子仪器,至于它有什么功能,我现在可猜不出来。

这些东西,肯定都是普罗米修斯所留下来,那么这个电子仪器到底是干什么的?这样大的一件东西,能不能算是普罗米修斯创造出来的神器?

我囤着金属基座转了一圈,发现在其另一边的墙壁旁,还坚立着一个巨大的机器。

一面有着数十平米大的水晶面板平贴在墙上,在水晶面板的下面是一个类似于操作台的装置,同样有着无数线缆将水晶面板与操作台连接起来。

我怎么看,都觉得这玩意像是一个巨大的电脑,难道操作那个电子仪器,需要通过这个“电脑”来完成?

我围着操作台四下看了看,越看越觉得这像是一个电脑的主机箱,更重要的是在操作台上还嵌有一个巨大的键盘,上面标着只有地球上才有的英文字符。

好家伙,这难道真的是一台电脑?这普罗米修斯不简单啊,都跑到这个异世了,居然还能将电脑给造出来,实在是太牛x了!

很快,我在操作台的一边找到了一个巨大的开关,用力将它板开后,一阵机器所特有的轰吗声传入我的耳中。同时,操作台上亮起了五颜六色的指示灯,水晶面板上也闪烁起来。我甚至能感觉到无数电流,穿梭在那些线缆之间,将这个本来有些死气沉沉的空间,给彻底的激活了过来。

毫无疑问,这里的电力装置被我启动了,虽然经过了近万年的悠久岁月,但这些设备与仪器,并没有损坏。也许,在这个神之禁区的保护下,它们能够抵抗住岁月的侵袭。

水晶面板终于被整个的点亮了,我现在已经可以肯定它就是一台电脑的显示器,因为上面显现出来的界面我虽然不熟悉,但一看那汉字界面,我就能够判断出,我所启动的是一个中文操作系统。

我正在考虑,这个操作系玩会不会有“我的文挡”之类的设置,找到了这个东西,应该就能明白普罗米修斯到底给我们留下了些什么吧?

不过,还没等我开始研究这个操作系玩,一个比较中性的金属声音就响了起来:“朋友,欢迎你的到来!”

我吓了一跳,这可是字正腔圆的普通话,在这个异世能够听到家乡话,让我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我在瞬间也明白过来,看来普罗米修斯设计了一个开机后会自动运行的程序,专们用来与能够进入到这个神之禁区的人沟通。不过他真的牛x到连人工智能系玩也发明出来了?

看到操作台上有一个和我整个人差不多大小的话筒,我凑到前面,带着满肚子疑问道:“你是谁?”

卷四 漫漫长路 第四十七章 神话时代,远古传说

依然是那个中性的金属合成声音响起:“能够来到这里,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你和我同样来自那个遥远的家乡,二是你的实力已经远远胜过了我,可以轻松破开我所设下的重重禁制。我希望你是第一种,因为远离家乡的寂寞,也只有我们这些游子才能相互体会。如果你确定自己是和我来自同一个地方,那么请你选择继续。否则,如果你是一位强过我的存在,那么接下来的内容你可以不用看了,因为那对你没有任何帮助。”

话音说到这里,水晶面板上出现了列成两排的四个大大汉宇,上面两个字是继续,下面两个字是结束。

到了这时,我才算是明白过来,这个普罗米修斯并没有牛x到真开发出人工智能的地步,他只是留下了一段录音,会在开机时自动播放。

普罗米修斯是这个异世的矮人之神,他的实力自然是达到了神级,也就等于是这个异世至高无上的存在。他留下这么个仪器,肯定是有其用意的,甚至很可能就是为了和他同样是身为穿越者的同胞而准备。下面的录音,应该才是一切的关键所在。

当然,按照普罗米修斯的说法,如果实力胜过他,也是可以强行闯进冰晶宫来到这里的。不过,这个世上如果真有胜过普罗米修斯的存在,那他已经可以在这个异世横着走了,那还需要有什么顾忌,更不会在乎这个所谓矮人之神所留下的秘密。

现在摆在我面前的,还能有第二种选择吗?我看到水晶面板上的光标自动停留在“继续”两字上不停的闪动,于是毫不犹豫的重重一掌按在了那个超级大的回本键上。

随着我的这一按,水晶面板上地四个大字消失不见,中性的金属声音经续响了起来:“朋友,很高兴你的选择,我知道你有很多疑问。但请你不要怀疑,我们确实都是来自同一个家园,我们的母星——地球!”

随着这一向话,水晶面板上的画面一变,出现了一副浩瀚的星空图,正中间正是一个天蓝色的漂亮星球。这副画面我无比的熟悉,因为那正是一副太空中俯瞰地球的图片。

金属声音继续响了起来:“看着这副图片是不是觉得很是很是亲切?其实我们现在所处地这个星球,已经遥远到根本不可能看到银河系,这副地球的照片。是根据我记忆中的模样模拟出来。很庆幸,虽然在这个世界生活了数千年,但我还是没有忘记家乡的任何一点一滴。“

这时水晶面板上的画面又是一变,这次出现地是十万大山这片地区的高空鸟瞰图,而金属声音也在继续解说着:“我是来自地球东方中国地一名普通科学家。在公元2007年因为一场暴风雨,莫名其妙的来到了这个异世界。等到我神智清醒过来时。意识已经附生在了一个山丘之王部落的小孩身上。这个山丘之王小孩的意识被我给侵占,使我很容易的就获得了这个异世界的信息。虽然刚开始十分的不适应,但我也只能接受这样一个事实,不得不生活在这片属于矮人族的家园。”

话音到了这里,水晶面板上的画面又发生了变化,一张张图片就像是幻灯片般地轮流出现,看画面全都是一些现在大陆上的各个种族,在蛮荒时代的背景下,与无数魔兽争斗的场面。

金属声音继续解说着:“很快地。我就发现这个世界刚刚才从蛮荒时代走向文明,仅有的五个智慧种族,必须与数之不清的远古魔兽,争夺在这片大地上的生存权。残酷的战争绵延了近千年。最终还是智慧种族战胜了愚昧,这片大陆的义明真正迎来了黄金发展期。”

水晶面板上的画面再次发生了变化,这次出现的是一张合照,刚好是五个不同种族的生命体站在一起。

站在最后面的是一条体长近三十米的金黄色巨龙,他双翅撑开,几乎将这张合照的整个背景都遮挡住,一双眼神显的无比锐利,那怕只是一副静止的画面,也让我感觉到充满了压迫感。

在黄金巨龙的身前,站着一个近十米的巨人,浓浓的胡子加上牛角型的头盔,以一种随意的姿势用双手拄着一柄巨大的战斧,满脸的笑容。毫无疑问,这是一位矮人族的山丘之王战士。

在山丘之王的身前,并排站在三名人类,但仔细看,又会发现他们有一些特殊之处,绝不会是普通的人类。

正中间的是一位身形魁梧的彪形大汉,露出一身古铜色的肌肤,有一股浑身都充满了力量的味道,但他的那一张脸,却显得非常文质彬彬,和他的那副彪悍身材没一点相称。在这个彪形大汉的左手上,随意的提着一个类似麒麟的金黄色金属面具。如果带上这个面具,再配上他的那副身材,相信他会变的更加威风凛凛。

在彪形大汉的左边,站着一个绝美的女子,一身亮晶晶的绿色翡翠皮甲,给她那一张绝世容颜活加了几分英气。在这名女子的胸前,挂着一个蓝色的风笛,而她的手中则拿着一张草碧色的短弓。这张短弓造型奇特,整个弓身就像是一滴流淌的泪水,一看就不是凡品。

在彪形大双的右边,则是站着一名瘦弱的中年里子,一头紫色的长发随意披散着身后,一张略显削瘦的脸,惨白的没有半点血色。但偏偏就是这么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却让我感觉到从他那一双半闭半睁的眼睛中,透出丝惊人的杀气。这名瘦弱男子,绝对是位危险人物!

看到这样一副画面,我心头不免剧震,虽然这副画上没有半个文字,但已经明确无误的向我透露出了这样一个信息:这就是神话时代,五大种族之神的一副合照!

那名高大的山丘之王战士,应该就是普罗米修斯本人吧?除了身材高大外,实实在在就是一副标准矮人的模样。

至于站在普罗米修斯身后的黄金巨龙。拥有如引强大的气势,除了是龙神亥伯之外,还能有谁?

前排正中的那个彪形大江,应该就是兽神阿瑞斯吧?难怪他要戴着一个麒麟面具作战,因为他地那张脸实在是太秀气了,和兽神的威严可不相符。

至于那名绝色女子,只看看她那对尖尖而秀气的耳朵,也不难猜出她是精灵女神阿尔忒弥斯吧?能够拥有“歌莉娅风笛”和“月女神的泪弓”这两件圣器,除了她还能有谁?

最后的那一位瘦弱男子。虽然我对其了解不深,但也能够请出,这位一定是水族之神波塞冬,不然的话,谁还有资格与这四位大神一起并立?

金属声音适时的又响了起来:“在与那些蛮荒魔兽争斗的过程中。各大种族都出现了数之不清的英雄!也许因为我是穿越而来地生命,拥有着远超一般族人的天赋。很容易的就拥有了鹤立鸡群的实力。在这近千年的战斗中,拥有和我相近实力,能够同我并肩做战地朋友,只有四位,刚好是各大种族一个。我们不仅拥有着远超同族的实力,还拥有着不可想象地悠长生命。也许,实力到了我们这种程度,相当于生命进化到了下一个阶段吧。”

“在与魔兽的战争中,我们所建立的功勋无人可比。与我们同时代的战友,没有我们这么悠长的生命,早就全部消逝在了无情的历史洪流之中,而我们最初的身份也渐渐无人知晓。最后。取得胜利并幸存下来的五大智慧种族,将我和我的战友称为——神!”

“我曾运用由地球带过来地知识,帮助这个异世界的智慧生命极大的发展了他们的文明,我制作出地无数工具也改变了他们的生活。我甚至发明了文字与语言,能够让这些智慧生命把他们的知识一代代传承下去。最终,我,普罗米修斯,成为了矮人之神!所有的智慧种族都在传颂,是我给这片大陆带来了文明。”

“和我并肩做战的战友,他们那原本拗口的族名早就被遗忘,对外一直延用的都是我给他们取的那些通用名字。”

“兽族的勇士阿瑞斯,天生无敌神力,每次战争时总是勇猛的冲在最前面,只要敌人提起他的那副黄金面具,就无不闻风丧胆。最终,他成为了兽族之神,相信他的事迹会成为史诗的一部分,水远传唱下去。”

“龙族的亥伯,也许是我们中最强大的一个,正是有了他的存在,我们牢牢控制了制空权 在无数次的战役中取得了制胜的先机。虽然亥伯一直沉数寡言,但毫无疑问他是我们最可依赖的朋友。最终,他成为了龙族之神,是这个最强大种族的守护者。”

“精灵族的阿尔忒弥斯,不仅美丽而且充满了智慧,她也是最能理解我那些超出这个世界知识的智慧生命,大家都说她是智慧与美的化身,于是尊称她为精灵女神,甚至将月亮比喻为她的行宫。但是,谁又能想到,在这个星球的卫星蓝溟之上,真有我帮她建立的一个小型基地呢?”

“水族的波寒冬,拥有着与他外貌绝不相符的实力,对待朋友他是无比的真心与热情,但一旦面对敌人他却又变成毫不手弱的杀神。曾经有一次为了对付一大批魔兽,他引发了淹没数千里土地的大洪水,一战而将敌人击溃。他的这些功绩,让他无愧于水族之神这个称号。”

“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命运的安排,在给我的这些战友起名字时,我并没有料到日后我们会成为各族所膜拜的神。因此这些名字,刚好和地球的一些神话传说有所重叠。我的朋友,当你最初来到这个世界时,会不会对这些神的名字感到惊奇?”

说到这里,水晶面板的画面又发生了变化,一座晶莹剔透的宏伟宫殿出现在我眼前,正是这座普罗米修斯的行宫——冰晶宫!

“战争结束后,我们这些并肩做战多年的战友,也都各自回到了自己的种族中。虽然我们的实力强大,寿命悠长,但最终的生命力还是有着极限。我的那些朋友,一个个陆续走到了生命尽头,虽然他们都给自己的种族留下了不少保贵财富,但他们毕竟还是离开了,没有了朋友,我在这个世界上变的更加寂寞。于是,我呆在这座冰晶宫内,从此再也没有离开过。”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生命岁月比起我的那些伙伴,显的更加漫长,我几乎感觉不到时间在我的生命印记上做出过什么改变。于是,我只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在这座冰晶宫中,研究着一切,研究着一切我所能想像到的东西。”

“漫长的两千多年过去,我没有一点衰老,而我的研究成果,也几乎将我所能记起的所有地球科学成果都复制了出来。事实上,在科学界,我算不上什么了不得的大人物,但漫长的时间,却给我提供了最有利的研究条件:那就是与时间赛跑!”

“我想,不论是那一位科学家,如果拥有我这样长久的生命,他也能够将自己的研究领域,护展到无限宽广吧?”

随着金属声音的述说,水晶面板上的画面不停的变幻,展现出了无数的机械产品与零部件,以及无数我看得懂或是看不懂的图样。这其中的大部分,我都在普罗米修斯的实验室中见过,现在的我,就像是在参观普罗米修斯的科技成果展览。

难怪这位普罗米修斯,几乎可说是一位全能的科学家,原来是因为悠久的生命,给了他足够的时间来研究各门各类的科学。只不过他研究的这些东西,比起这个时代实在是先进了太多,无法被外界所接受。

卷四 漫漫长路 第四十八章 神奇装置,穿越空间?

这个异世的五大种族,都是在使用元素力量的基础上发展出了魔法文明,和地球的科技文明可说是经渭分明。

魔法与科技,是两个截然不同的系统,普罗米修斯虽然有能力将地球的科技系统整个照搬过来,但这势必会引起这两种不同文明的冲突。

从这一点上来说,普罗米修斯将他的研究成果封藏在这座冰晶宫中,可说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这个异世,有着她自己所特有的自然规律,文明的发展也应该顺其自然的变化,普罗米修斯的出现 已经加速了这个异世的发展,但如果将整个地球文明都照搬过来,也就相当于将这里的原生文明给抹杀掉。

普罗米修斯,无疑是一位具有良知的优秀科学家,他知道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其实以他的能力,他完全有可能改变这个异世的发展现律,成为独一无二的真“神”,但他却选择了默数无闻的呆在冰晶宫中。

当我明白这一点时,对普罗米修斯从内心中感到尊重,他确实可以算做是我们这些穿越者的表率。不过,他给我这后来的穿越者,到底留下了什么宝贵财富?

这时,水晶面板上的画面再次有了变化,神之禁区中的那个神秘仪器,终于出现在了画面中,我精神一振,知道马上就能了解到我最关心的信息了。

“我将所有的科技成果都封闭在了这个冰晶宫中,这座冰晶宫在建造过程中,结合了不少我的独创科技。冰晶宫的大门,必顶依靠我在地球的母语,通过声控才能开启。如果强行破坏大门,则会启动我研究这个异世元素力量时所发现的两种射线,我将之称为‘灵魂抽离术’与‘大变形咒’,即使是拥有神级力量的入侵者。也无法抵抗这两道射线的作用。所以我才说,如果有谁能够强行闯到这里,那么他已经是超越我地强大存在了。”

“当然,就算你和我同样是穿越者,但如果不具有强大的力量,也无法来到这个最秘密的所在。说简单一点,你至少也需要具有神级力量,不然的话是没办法进入这个密闭空间的。至于为什么会如此,相信你听完下面的一段话。应该就能明白。”

“我想,你一定对我留下的这些机器设备感到好奇,也许你能猜到,这个正在与你对话的系统,是我在这个异世研究出来的大型计算机。但你肯定想不到,它连接并且可以操纵地那台机器,是用来做什么的。”

“前面我已经说过,失去了所有的朋友,独自渡过数千年的漫长岁月,我感觉到十分的寂寞,变地无比的思念家乡。所以——我想回家!”

话音说到这里,水晶面板上地画面又开始飞速的变化起来,一张张浩瀚的星空图如同走马灯般的不停变幻着,每张星图间好像都隐隐约约有无数红线相连接。

金属声音继续解择着:“我们的家乡地球,和这个空间实在是相隔太远。即使是使用我研制出来的最高倍数天文望远镜,也无法观测到太阳系。但通过对一张张星系图的比较,我却可以测算出我们所处的这个异世界,和地球隔着数十亿光年的遥远距离。”

“如此遥远地距离。就算地球与这个异世处于同一个空间,但时间刻度也会大大的不一样。经过我的测算,这个异世所处的星球自转、公转虽然都和地球几乎一模一样,但时间流地速度却比地球慢了数千倍。”

“可能正因为我是穿越而来的生命体,所以在这个异世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数千年的岁月对我没能造成任何蜀响。也许,在这个异世,我们这些穿越者,可以拥有数十万年的悠长生命!”

“数千年的寂寞我都无法忍受,如果这样的寂寞要长达数十万年呢?我几乎不敢想像,这更坚定了我要回家的愿望!”

听到这里,我的心中也不免五味杂陈,难怪这个异世的各种度量衡,几乎全和地球一模一样,有了普罗米修斯这位“文明之神”,一切都可解释的通。

不过,穿越者的生命能够达到数十万年这么长久?想想实在是不可思议。不过,也许这样才能解释,我、安哥拉、普罗米修斯,虽然都是同样的穿越而来,为什么却会出现在不同的年代。因为那怕我们都是从2007年的地球而来,但因为时间流速的不同,就算我们在地球上只是相距数月,到达这里时也会有着数千年时间的差别。

如果穿越者真拥有这么悠长的生命,那么安哥拉如果不是被人类杀害,那么他现在应该还活着吧?但普罗米修斯呢?只不过是近万年的时间,他应该也还在生!

可现在普罗米修斯并不在冰晶宫中,那么他到部里去了?以他在这个世上独一无二的神级力量,总不可能还有谁能伤害到他吧?

这时,水晶面板上的画面又起了变化,那些连接无数星空图的红线,渐渐地收拢汇集到一起 演变成了无数复杂的计算公式与空间草图,一时之间看的我眼花缭乱。

“如此遥远的距离,我们却可以在瞬间从地球穿越而来,这至少用事实证明了一点,空间虫洞确实是存在的。不然的话,即使是以光速,我们也必顶要花上数十亿年的时间,才能从地球到达这里。”

“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使我穿越而来,但既然可以穿越而来,为什么就不能穿越回去?想明白这点后,我开始日以继夜的研究空间穿越装置。经过了数百年时间的奋斗,我——成功了!”

这时水晶面板上的画面再变,那台神秘机器又出现在了画面之中。

空间穿越装置?这玩意居然是空间穿越装置?我是不是应该竖起大拇指,对着普罗米修斯喊一声:“你太有才了!”

这种超越现有科技水平的装置,被普罗米修斯一个人独力研发出来,实在可说的上是一种划时代的创举!

能够回家?能够回到地球?一时之间,我不由的有些浮想翩翩。

金属声音继续响起:“这台空间穿越装置,可说是我所有心血地结晶。只要你能够准确标出任何一个宇宙空间的坐标点,就可以通过这套装置穿越到那里。有了她,我终于可以回到家乡地球了。”

“不过,这台空间穿越装置也并非完美无缺,当你选择使用时,必须要冒极大的风险。”

“首先,启动这套装置所需要的能量十分巨大,如果你不是具有神级力量的强者,根本就无法操纵这台机器。所以。我才会给这个空间穿越装置布下一个神级力量的密闭空间,因为你不达到这样的程度,这台机器可说对你毫无用处。”

“其次,任何一个宇宙空间的坐标换算,都有着一个极为复杂的计算过程。因为我无法观测到太阳系。所以地球地坐标,全部都是推算得出。没有办法进行验证。可以说,只要我的测算中出现千分之一个纳米的误差,就可能导致最终地点偏差到千万公里以上。当你决定使用这台机器时,也许她不会将你传造回地球,而是把你传送到太阳的热核深处。所以,你在启动这台机器时,也许是在拿命赌一个回家的机会。”

“还有,由于字宙地广阔,时间的流速在不同地地方都不一样。这个空间穿越装置虽然能够将你送到指定的空间。但对于时间流却无法掌握。就算这套装置能够将你传送回地球,却无法保证时间的连续性。

因此,回去的时间和来的时间相差数千上万年也不是不可能。我来的时候,是公元2007年。那么我回去的时候是什么年代?原始时代?封建王朝?还是未来世界?这一点,根本无法事先确定。“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到底应该选择用什么样的方式穿越回去?当我穿越而来地时候,是意识附生到了这个异世的生命体之上,而我的肉体早就不知消散到了什么地方,那么我穿越回去时怎么办?意识穿越还是内体穿越?”

“如果我的体型正常,连同肉体一起穿越回去也不是不可能,但以我现在一副近十米地巨大身躯,回到地球后怎么办?所以我只能选择意识穿越。”

“不论是意识穿越还是肉体穿越,这套空间穿越装置都能办到,只不过肉体穿越所需要的能量更加庞大一些,即使是拥有同我一样的神级力量,也没办法启动。按照我的估计,如果我的那些朋友都还在的话,集合我们这些所有‘神’的力量,应该就能满足肉体穿越的能量需要了。”

“选择意识穿越,虽然只靠自己的力量就可以完成,但在实际上所冒的风险更大。因为就算我可以穿越到地球,却无法控制我的意识会附生到那种生命体之上。运气好,我也许可以附生成为人,但如果运气不好呢?兽类、鱼类、鸟类也都有可能,要知道在地球,可不是多种族共存,如果无法成为人类,那么穿越回去还有什么意义?”

“但是,我必顶得赌这一把,我已经受够了这个异世的寂寞,我一定要回到家乡,哪怕冒再大的风险,就算因此让我消失在宇宙空间,也在所不惜。”

“朋友,我不知道你越而来后,成为了这个异世的那个种族,也不知道你在这里生活了多久,但有一点我希望你能明白,太过漫长的时间岁月,实在是个折磨人的东西,即使你的意志再坚强,也无法忍受这种无穷无尽的寂寞。所以,我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回到地球去!我不知道你会如何选择,但做为同样穿越而来的同胞,我将这台空间穿越装置留在这里,就当是给你一个选择的机会吧。”

“在我留下的这台大型计算机中,有详细的空间穿越装置的操作说明,能够帮助你详细的了解这台机器如何运作。朋友,希望你能做出适合自己的选择。最后,我只能向你说一声——祝你好运!”

金属声音说到这里,终于嘎然而止,水晶面板上的画面也一暗,出现了大大的两个字:结束。

一时之间,我陆入了沉默之中,普罗米修斯所留下的这个东西,实在是让我太震撼了。

空间穿越装置?回到地球?这样的念头,从我来到这个异界起,就压根没有想过。但普罗米修斯却将这一切变成了现实,活生生的摆在我眼前。

如果回到地球,我是不是又可以做回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摘星子?

我可以见到无比思念的师文,见到平时对我无比照顾的众多师兄弟。闲下来有空的时候,我可以继续去偷偷那些修真大派,也可以上上网看看闲书,继续过着那种逍遥快活的日子。

但是,我能够做回那个闲云野鹤的摘星子吗?且不说这个空间穿越装置的种种不完善之处,就算我真能够安全回到我原来的那个时代,我也不是摘星子了。真正的损星子,早在那记天雷中,烟消云散!

现在,我是这个异世的铁熊,一个还算是出类拔萃的熊族小子。青梅竹马的小丫,英明睿智的大长老,独立自强的安希,意气风发的哈里发,对我情有独钟的凯瑟琳,相见恨晚的塞勒……

这一切的一切,才是我现在的生活与朋友,在这个异世重生后的十余年,已经将我的血脉融入到了这个世界之中!

很快,我做出了决定,看着那台空间穿越装置缓缓的道:“普罗米修斯,你确实很伟大,也感谢你给我留下了这样的机会,但我的选择是——留下!”

卷四 漫漫长路 第四十九章 陈年旧事终未忘

在这个神之禁区里,除了那台空间穿越装置和大型计算机外,普罗米修斯再没有给我留下其他东西。

我仔细的察看了大型计算机中的文挡,除了空间穿越装置的操作说明外,再没有发现其他的内容。

看来,普罗米修斯是打定主意不想让科学文明影响到这个异世的魔法文明了,如果没有他留下的操作说明,这个冰晶宫中的绝大多数机器我可不会操作。

最重要的一点,普罗米修斯没有留下任何关于枪炮武器方面的东西,那怕是最简单的火药制作,他也没有留下任何与之相关的内容。

要知道,在这个异世可是有硝石这样东西,我相信以普罗米修斯的水平,将之制作成黑火药简直是再轻松不过的事情。火药的威力,比起硝居不知道大了多少倍,如果火药能够出现在战场上……

我禁止自己想下去,普罗米修斯的用意我明白,因为火药武器的出现,将会使杀戮变成一件极简单的事。无论如何,普罗米修斯都不愿意打开这个潘多拉的魔盒。

对于普罗米修斯,我从心底充满了尊敬,于是对着那台大型计算机,毕恭毕敬的行了三个礼,算是答谢了这位先驱留给我们这些后辈如此宝贵的财富。

既然我现在不准备穿越回去,那么留在这里也没什么意思了,不过九天神雷符,我只有一张,现在要想出去,只得再花上十天时间制作出一张。

普罗米修斯将冰晶宫建在这座山谷之中,并不是偏然,虽然这个异世天地元气异常的充沛,但在这冰晶宫内却显的更为集中。特别是在这最中心处的神之禁区,不知道是不是数千年来被普罗米修斯的禁制所禁锢的原因。积蓄的天地元气之浓厚,让我都觉得到了咋舌的地步。

在开始制作“九天神雷符”后,我打坐恢复自身真气时,觉得全身有一种前所未有地轻松感觉,浓厚的天地元气如潮水般的涌向我的全身经脉,滋润着我的每一寸肌肤,让我有了一种洗筋伐髓的快感。

在这样的坏境中,我重复着消耗真气再补充的过程,对于我的修为有着莫大地好处。我甚至认为。在如此优越的一个环境中修行,说不定只要个七八上十年,我的境界就会再有突破,到时候一举修成玄天诀的入门心法,跨入到金丹期也不是问题。

有了充沛的天地元气为后盾。这次我制作“九天神雷符”异常地顺利,七天之后就已经功德圆满。而我的修为也至少提高了两成多,实在可说是进步神速。

祭出这道“九天神雷符”,我轻松地破开了普罗米修斯布下的禁制,回到了冰晶宫中。

这次的冰晶宫之行,虽然没发现什么对兽族大有帮助的东西,但对于我自身来说,却是收获甚丰。至少,我算是明白了我们这些穿越者在这个异世的命运。

生命可以漫长到数十万年?我不禁摇头苦笑一下,这活脱脱就是神的存在啊。如果是在地球。即使你修炼到了元婴期的窥虚境界,也不过是延寿数百年,如果不能一举突破到大罗天境界从而飞外仙界,也就无法达到传说中长生不老的境界。

寿命如果真能达到数十万年。那怕我资质再鲁顿,也应该能够达到大罗天境界吧?只不过,如果在这个异世飞外仙界,那么这个异世所谓的仙界,会不会只有我这一个神仙?

想到这里,我算是有些明白普罗米修斯所说地寂寞滋味了,如此漫长的岁月,只有自己独自走过,实在是想想都觉得可怕。

不过,我却觉得自己并不会寂寞,因为我还有小丫!做为生命共同体,小丫应该能够和我共同分享这漫长的岁月吧?从这一点来说,我比普罗米修斯幸运,即使他是众人所称谓的“神”,但生命共同体这样地奇迹却是可遇而不可求。

如果穿越者的生命岁月真是如此漫长,那么我和小丫就有可能成为兽族新的神话。时间越长,我们的实力自然就会越强,别看现在有麦克雷瑟这样的大敌,但是百年之后呢?

那个时候,我们的敌人都已经命归黄土,我们的亲友也可能一个不到,而我和小丫也许会成为兽族新的传奇……

那个时候我会感觉到寂寞吗?应该不会,因为我还有小丫!

走出冰晶宫后,在一声“芝麻关门”声中,冰晶宫的大门缓缓的合拢,我大踏步的离开,只是现在我并不能完全的确定,我以后是不是真

的用不着再回到这里……

道格拉斯并没有在冰晶宫外等着我,但我相信他不会离开太远,估计是连着七天都呆在这里有些无聊,就到什么地方闲逛去了。

走到山谷出口,我看到那个冰冻结界还在,就从道格拉斯破开的缺口中出来,顺便用积雪将这个缺口遮住,然后御剑冲天飞起,四下里寻找道格拉斯。

刚刚飞出不过十余里,我就突然感觉到前方有两股极大的能量团撞在一起,隐隐的传来一阵低沉的爆炸声。

其中一股能量我并不陌生,正是由道格拉斯所发出,另一股能量我辨别不出来历,但其声势却胜过道格拉斯一筹。刚才的那次撞击,绝对是一次硬碰硬的较量,道格拉斯恐怕会吃不小的亏。只不过,能够强过道格拉斯的力量,也只有圣级了,那么道格拉斯和谁起了冲突?

当下我一催真气,全速赶了过去,眨眼之间就来到了战团之处。

我一眼就看到了道格拉斯,此时的他从外形看有些狼狈,浑身闪亮的银鳞沾染了不少血迹,不少鳞片都已经脱落,露出了一个个血肉模糊的伤口。他的左翅上更有一个巨大的伤口,几乎劈开了整个翅膀的三分之二,不断的向外涌出鲜血。如果道格拉斯不是身为龙族。生命力极为强悍,恐怕这个创伤可算是致命地。

不过道格拉斯确实有着身为龙族的骄傲,虽然现在是重伤处于下风,但他却毫不退让的与敌人对视,颇有些准备拼命一击的气概。

看到道格拉斯身受如此重伤,我不由的心头怒气横生,到底是何方神圣,将道格拉斯伤成这个模样?

此时站在道格拉斯身前的,是一个矮小而壮实的家伙。身高还不足一米五,浑身穿着一套漆黑的盔甲,浓黑中又透出一股莹莹的晶光,一看就不是凡品。这个家伙地右手,分别执着一长一短两柄战斧。右手长斧科靠着肩头,左手长斧却是指着道格拉斯。

看他的外貌。一把蓬松的大胡子将他的半张脸都遮了个严严实实,只能隐约看到五官。他的头发梳理成一条条地小辨,就这么顶在脑门上,顶有些像地球上某足球明星的发型。

毫无疑问,这家伙是名矮人,能够伤到道格拉斯,难道他是矮人族地圣战士?

我打量了一下四周,地上的雪地中掉落有一个牛角型的黑色头盔,而且这名矮人浓密的胡子中。隐隐有丝血渍透出。看来,这家伙和道格拉斯硬拼了一记,虽然将道格拉斯重伤,但他自己也付出了一些代价。

当下我想声问道:“你是谁?为什么伤害我的朋友?”

我从远处御剑飞来。气势惊人,那名矮人战士早就注意到了我,但道格拉斯现在一副准备拼命的样子,他还是把大部分的精力放在了道格拉斯身上,只是略略斜看了我一眼道:“这位是兽族的朋友吧?我们矮人族和这名龙族有着不可化解的仇怨,希望你能看在矮人族和兽族地交情上,不要插手此事。”

我怒道:“他是我的朋友,难道你要我任由看着他被你伤害?”说着,我御剑一引,“阿基隆斯之剑”立刻盘旋飞在了道格拉斯与矮人战士之间。如果那名矮人战士还想伤害到道格拉斯,就要问问我手中宝剑答不答应了。

这时道格拉斯在我身后道:“铁熊,你让开,我和这家伙还没决一生死呢!”

我转头看了看道格拉斯,摇摇头道:“你现在还不能发挥出自己百分之一百的实力,和这家伙算不上是公平一战。不会你和这矮人之间有什么矛盾,现在就让我为你接下吧。”

“铁熊?”这时那名矮人族战士也开口问道:“你就是近段时间轰传整个十万大山的那名兽族少年英雄?传说中你是第一个达到圣级地兽族战士,今日一见,实力果然不凡。不过,我们矮人族与你们兽族世代交好,我劝你犯不着为了这名龙族,与我们整个矮人族为敌!”

与整个矮人族为敌?道格拉斯和矮人族到底结下了什么染子,要闹到如此地步?但道格拉斯我视之为友,为了他,就算和整个矮人族为敌又算得什么?

于是我继续怒喝一声道:“我不管你是谁,但你眼前的龙族,是我们兽神帝国国王,神佑祭祀熊小丫陛下的龙族战宠,如果你胆敢伤害他,就是与我们整个兽族为敌!”

说着,我御剑向地面一斩,一股庞大的剑气奔腾涌出,在地面的冰层上斩出了一道十余米长的裂缝。要知道在安哥拉山的雪峰之顶,万载不化的玄冰比岩石更加坚硬,我这一剑立威之意,已经很是明显。

矮人战士沉默了一会,显然是考虑到他现在独自一人,不会是我和道格拉斯联手之敌,更何况他为了重伤道格拉斯,也付出了轻伤为代价,就算是现在和龙精虎猛的我单挑,落败的可能也在九成之上。

“好,今天的冲突我就暂时放下,但要请你们明白,我们矮人族绝不会善罢甘休,不日之后,我们将有使团,正式以我们矮人族的名义拜访你们兽神帝国,希望到时候你们能有所交待。”

这名矮人战士看来不仅是实力强横,同时也是一位精明干练的主,关键时刻拿得起放得下,不是位简单人物。

此时我自然不会示弱,当下朗声道:“我们会在帝都巴比论王城恭候大驾,到时候不知道是谁给谁一个交待。”

那名矮人战士深深看了我一眼,也不再和我做口舌之争,弯腰捡起那顶黑色牛角头盔端端正正戴在头上,转身场长而去。

对这名矮人战士的胆识,我不免也有些佩服,在我和道格拉斯两大强者的注视下,还能如此从容不迫,确实有着圣级强者的风范。

等到这矮人战士走远之后,我一面给道格拉斯包扎伤口,一面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道格拉斯吐了口带着血丝的唾沫,道:“算是我倒霉吧,想不到这些矮人族都是疯子,几百年的时间过去了,他们还缠着不放。”

原来,在我进入到冰晶宫中后,道格拉斯闲着也是闲着,这安哥拉

山毕竟是他的旧居之地当年虽然和矮人族一战将他居住的龙谷给埋在

雪崩之下,但他还是想故地重游一下。

没料到的是,近五百多年的时间过去,矮人族居然还没有放弃,在那片被埋算的龙谷附近,有着矮人所留下的哨卡。

数百年来,道格拉斯的外貌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即使不能肯定他是不是当年的那名龙族,矮人族也将这个信息传了出去。

很快的,矮人族的圣战士连夜赶到了安哥拉山,并在这片山峰上将道格拉斯给堵住。

虽然道格拉斯没有承认自己就是当年的龙族少年,但龙族的骄傲使他也没有开口否认。

这名矮人战士是个厉害角色,立刻就判断出道格拉斯与当年的事情有关联,至少也是名知情者,与是在他的连番追问下,双方终于大打出手。

卷四 漫漫长路 第五十章 矮人族来访

因为有着灵魂契约的束缚,道格拉斯所能发挥出的最强战力,无法超过现在小丫的上限,所以与那名矮人族的圣战士比起来,明显出于下风。

说来也算是幸运,如果我不是提前三天出来,恐怕道格拉斯就已经交待在这里,至少也会成为矮人族的阶下之囚。

对于矮人族数百年来坚特不懈的寻找冰晶宫,我也能够理解,毕竟这是他们的“神”留在世间的遗迹。这个异世的智慧生命,对于神的信仰,确实达到了一个惊人的高度,我甚至可以想像到,矮人族为了冰晶宫,可以不惜与我们兽族开战!

只是,冰晶宫的秘密我能够告诉矮人族吗?难道我告诉他们,他们的矮人之神普罗米修斯,是从一个叫地球的外太空星球穿越而来,后来又因为忍受不了寂寞,发明空间穿越装置回到了地球?而我之所以能够发现这些秘密,是因为我和普罗米修斯一样,同样是从地球穿越而来?

如果我敢这么说的话,估计马上会被矮人族视为渎神的异端,第一时间把我送上火刑架烧成飞灰!

不管怎么说,冰晶宫的秘密一定要保住,再说道格拉斯的身份也没有暴露,他现在是以道格拉斯后裔的身份出现,矮人族凭什么认定他就知道当年藏宝图的下落?真要扯起来,那怕矮人族闹上我们兽族的帝都,这也是一桩无头公案。

如果矮人族一定要问我们为什么前往安哥拉山,我也可以借我们兽族的传奇英雄安哥拉之名,就说安哥拉的陵墓在安哥拉山上,这是我们兽族的圣地,具体的情形自然不能向外族说明。

而且。矮人族真要闹上帝都 我这次安哥拉山之行的秘密就保不住了。又不能向大长老说明冰晶宫地事,那么安哥拉的陵墓正好也是我向大长老搪塞地借口。

细想了片刻,将其中的关节都理清之后,我和道格拉斯也就踏上了回程。道格拉斯受伤太重,自然是没办法再飞行,只好变成白毛圆球的形态,由我载着返回帝都。

起初我还担心矮人族会在半途中设伏,但一路行来却是平安无事,五天之后,我们顺利到达帝都。

我第一时间去见了小丫。将这次的冰晶宫之行向她简单的讲了一下,当然没说的太具体,只说普罗米修斯所留下来的东西。对现在的我们来说用处不大。

同时,我也将道格拉斯与矮人族的冲突和小丫说了,道格拉斯是小丫的战宠。而小丫一向是十分护短,自然是完全站在道格拉斯这一边。

至于矮人族地压力,她压根就没考虑到。所以。仅从这一点来说,小丫还不具备成为王者的素质。

接下来,我们又去拜见了大长老,但并没有向他说明冰晶宫的事,只说这次其实是秘密拜祭安哥拉,而且之所以不想公开地原因,也是为了遵守安哥拉的遗言。至于道格拉斯的身份,更被我吹嘘成因为当年安哥拉与道格拉斯地友情,冰霜巨龙一族,成为了安哥拉陵墓的世代守护者。

当然,矮人族要来找麻烦地事,是肯定不能瞒过大长老的了,至于原因,则被我说成可能矮人族想从小白这里,追寻几百年前地一张与道格拉斯有关的藏宝图什么的之类。

听了我的解释后,大长老沉吟了一会几,才道:“矮人族对我们兽族算是有莫大的恩惠,当年我们退守十万大山,如果没有矮人族的帮助,恐怕也抵挡不住人类的进攻。而且,金汤要塞的建成,矮人族也在其中起了巨大的作用。虽然矮人族帮助我们的目的也有着为了自身安全的原因,但不管怎么说,没有矮人族的帮助,我们兽族也没有今天。当然,小白是小丫的战宠,不管矮人族有什么理由,我们也必须维护,但先礼后兵是必要的策略。而且,这样的争执,最好不要让精灵族的盟友知道。”

布伦特大长老多年来执掌兽族大权,处理这方面的事情自然是经验丰富,于是我们一切都听从他的安排。

在和大长老的交谈中,我们对矮人族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矮人族是整个大陆所有智慧种族中,唯一一个没有立国的种族,这和他们的族群习惯有关。

矮人族只喜欢在山上穴居,而他们的冶炼、煅造水平自然也是甲于天下。整个十万大山中矮人的分布很广,可以说只要有矿脉的地方,就有矮人的踪影。

矮人族没有立国,他们是以部落的名义分散而居,整个十万大山中,人口过十万的超大型部落只有五个,而这五大部落也基本可以代表矮人族的官方势力。

矮人族没有国王,一个部落的族长就是他们的最高领导人,而所有族长组成的联盟,就是矮人族的议会,用来计论事关整个矮人族的各种事宜。

五大部落的族长也被尊称为大议会长,拥有对重大事情的一票否决权。所以,对于矮人族的议会来说,只要五大部落达成共识,基本就可以视为矮人族的国策了。

矮人族的第一大部落叫做汉拨族,人口约有六十万,几乎占到整个矮人族人口的十分之一,是最强势的一股矮人族势力。当今矮人族唯一的圣战士木图,就是出生于汉拨族。

相传木图也是矮人族中的一个传奇人物,年青时曾游历天下,更在无意间得到了圣器“雷神套装”。

“雷神套装”相传是在五千年前由矮人族的伟大匠师拉斯菲尔德耗尽一生心血所铸,号称仅次于传说中的神器冰封王座铠甲。

“雷神套装”由精铜所铸,并且按独特比创融入了稀有晶石黑耀石,除了刀剑难伤之外,还能免疫所有高级魔法以下的元素伤害。可以说,有了这套“雷神套装”。绝对是在战场上那种四下里混战时保命的最佳装备。

像木图这样的圣级强者,在矮人族中有着超然的地位。如果在某些行动中需要动用到他,那么就代表矮人族是势在必得了。

当然,矮人族虽然是十万大山中地原住民,但真要论起种族势力,还是我们兽族更胜一筹,只不过我们兽族和矮人族的居住坏境完全不一样,双方没有什么冲突罢了。

如果矮人族真要来找麻烦,这件事就必须小心处理,万一有什么不妥之处,变成了兽族与矮人族地种族冲突。可就不好收场了。毕竟在十万大山之外,还有人类这个强敌,如果我们和矮人族发生内乱。只会让人类坐享其成。

另外,大长老也告诉了我一个好消息,在我离开的这十七天内。祭祀纸符的研究又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现在除了火球之外。风刃、水箭、土刺这些低阶元素攻击法术,全部都取得了成功。现在大长老已经向全国的祭祀下达了集合令,全都到帝都的主神庙集合,到时候将投入全部的人力、物力进行纸符的制作。

还有,迪加已经接受了我们兽族的高价委托,帮助我们前往亚美利加联邦物色造纸的工人,相信不久之后就能解决这个制作纸符地原材料问题。

至于精灵族一行,这段时间在和我们兽族的建交过程中也比较顺利,双方已经签订了一系列的交流合作协议,现在正在就某些军事方面地合作进行最后的磋商。

当然,精灵族一行归家的愿望十分强烈,这一点从她们地言行中可以看出,但不论如何,眼前先要解决好与矮人族的冲突,再想办法将文莉斯一行送回迷途之森。

接下来地几天,大长老十分忙碌,需要他处理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这一点让小丫颇有些不好意思,她这个堂堂国王,整个成了一甩手掌柜。不过这也是没办法地事,如果不是为了平息兽族内部的冲突,小丫也犯不着登上国王的宝座,要知道这样的一个位置可并不适合她。

虽然不知道矮人族什么时候会来兴师问罪,但我也没闲着,抓住这段难得的空闲时间,拼命的进行修行,以求能够提外自己的修为。木图毫无疑问是个大敌,面对他我可没有必胜的把握。

至于用“九天神雷符”去对付木图,我也不是没想过,只是一来时间上不好把握,二来和矮人族又没到仇深似海的地步,犯不着用上这最强的杀招。

在我回到帝都的第六天,矮人族的使者团,终于来了。

我们兽族避居十万大山五百年,和矮人族从来没有在官方上有过正式的交往,一来是因为矮人族向来有着离群独居的传统,二来为了避免引起人类的猜忌,矮人族选择了一贯的低调。

现在我们好不容易迎来了矮人族的使者团,谁又能想到他们是来兴师问罪的呢?

这一次矮人族来了三百人,领头的是汉拨族的族长阿拓海。当然,做为押阵的高手,木图也这支矮人队位中。

出动矮人族唯一的圣战士,还由第一大族的族长带队,再加上这支三百人的队伍,几乎有着矮人族各大部族的代表,以及各方面的精英。

这样的一交使者团,已经代表了矮人族最核心的势力!

出于礼貌,我们也出动了最高规格的迎宾阵容,以小丫和大长老为首,各大兽族首脑全都到帝都城门外迎接。这样的阵势,既表明了我们对矮人族的尊重,也展现了我们兽族的诚意。不过,如果谁想上门生事,我们兽族也不是任人欺负的善茬。

双方见面之初,自然有着一番客套,看来都是信奉了先礼后兵这一套。我注意木图看着我时,眼中不停有精芒闪烁,我自然不会怕他,睁大着眼睛回瞪他。

当然,在这样的一个场合下,道格拉斯和小红这对战宠并没有出现,不然的话,以矮人族的火暴脾气,恐怕一见到道格拉斯就会忍不住大打出手,把什么先礼后兵忘到九宵云外。

双方来到了主神殿中,分宾主坐下,起先还客套了几句,不过矮人放很快就挑明了话题。

只听阿拓海道:“听说贵族的神佑祭祀在成为国王之前,就以双圣战宠的大名传遍整个大陆,在金汤要塞一战中更是立下了赫赫战功,不知道能不能让我们一见啊?”

矮人族和我们兽族一样 以直肠子居多,这阿拓海虽然是一个大部落的族长,但论起政治素养,显然是远远不如布伦特大长老。

只听大长老不慌不忙的道:“我们国王陛下的战宠,是在面对敌人时才会出现。而我们兽族和矮人族自古以来就交好,各位矮人族的朋友被我们视为贵宾,这种战场杀伐之事,不谈也罢。”

“这……”阿拓海一时之间有些语塞,但他又不能就这样翻脸,场面有些僵住。

坐在一旁的木图突然开口道:“我们矮人族和你们兽族一样喜欢直来直去,不喜欢这些故做虚伪的一套,我明说了吧,听说了你们神佑祭祀双圣战宠的威名后,我一时技痒,想切磋一下。”

大长老神色不动,平静的道:“我们的国王陛下年纪还幼,虽然神佑祭祀的威名不假,但所谓的双圣战宠只是一个名义上的称号,实际上还不具备圣级的战力。木图圣战士是矮人族顶尖的强者,在你面前也就不用我们国王陛下的战宠献丑了。”

木图冷哼一声,道:“大长老阁下,我们用不着再兜圈子了,今天我们矮人族前来,确实是另有他求。为了不伤两族之间的交情,我们干脆以武会友,你们可以派出最强的战士与我交手,如果谁输了,就不带任何欺诈性质的答应对方一个要求,不知道意下如何。”

卷四 漫漫长路 第五十一章 圣级之间的单挑

矮人族的圣战士木图果然是个厉害角色,眼见着玩先礼后兵这一套,论“礼”他们是肯定玩不过大长老了,立刻就开门见山的论“兵”!

按理来说,木图提出的要求并不过份,我们兽族以武勇闻名大陆,还会怕这种较量吗?不然的话,帝都如此规模宏大的斗兽场难道是摆饰?

但木图的果敢与决伐,还是有些出乎我的意料,毕竟这是矮人族正式拜访我们兽族,双方只是闲谈了几句,还没转入正题,更没有撕破脸皮,他就直接出言邀战,全然没有什么虚伪客套。

我不得不对木图说声佩服,他的决断无疑是最简短而又最有效的,反正矮人族对于所谓的藏宝图是志在必得,而我们兽族也不可能仅凭三言两语就任他们予取予夺,那么还不如直接打一架,以武论输赢更简洁明了一些。

难怪木图从一开始就直盯着我,因为当他提出一战时,整个兽族唯有我一个圣级,自然是只能由我出战了。

总的来说,这木图还算厚道,如果他趁着我们兽族还没圣级时就跑上门来要求单挑,到时候的下场就是会被我们群欧!

什么“过门就是客”的待客之道,压根就不存在于我们兽族的字典中,兽族信奉的原则一向是“你敬我一尺,我还你一丈!”所以,木图这样堂而皇之的提出一战,我们根本就不好拒绝。

而且,木图提出的要求并不过份,他只是要求输方不带任何欺诈性质的答应胜方一个要求,又不是要求对方称臣纳供,我们兽族难道还能示弱不敢应战不成?

我几乎可以肯定。如果木图胜出,他所要问的肯定是关于道格拉斯和藏宝图的真像。但如果是我胜了呢?能够向他提出什么要求?

好一个厉害的木图,几乎是将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了。不过,这木图虽然是矮人族中地英雄,但我自晋级之后实力大争,大有与他一战的信心。这木图再厉害,难道还能强过麦克雷瑟与塞勒不成?

我暗中和大长老对视了一眼,给了他一个无比自信地眼神,然后才大笑道:“我这熊族小子不才,早就听说过木图圣战士的大名,如果能有机会与你一战。相信也是我的荣幸。好,我们就约定,只要是对国家种族无害。我们之间的输方就答应胜方的一个要求!”

木图盯着我,眼中的精芒更盛,朗声道:“好。我们一言为定!铁熊小兄弟你年纪虽幼,但却被称为兽族千年仅有的奇材。我也早就想领教一下你这兽族千古以来唯一圣级战士的高招,还请赐教。”

我点点头道:“你是前辈。更是鼎鼎大名的圣战士,不如我们移步斗兽场,以示对这一场比斗的重视。”

木图略显迟疑,然后才重重一声道:“好!”

我心中暗暗冷笑一下,将决斗地场所放在斗兽场,那么这就是一场真正公开的较量了,不论结果如何,很快的就会轰传出去。木图身为圣级强者,肯定也会爱惜自己地名声,我和他之间不论谁在这一战中落败,名望立刻就会跌到谷底,这也是他略有犹豫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