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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记忆碎片》》 · 张立宪 · 202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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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这个故事拍成电影,那杨蒜苗和黄红梅肯定分别是男女主角。根据明星制,一号角色肯定要找一线明星来演,比如布拉德·彼特演杨蒜苗,而演配角的就是那些二线演员,比如,丹尼斯·奎德吧。观众看这部电影,就会觉得布拉德·彼特对黄红梅做什么都是应该的,而丹尼斯·奎德,怎么看他跟黄红梅在一起都别扭。所以,拥有两千万美金片酬的布拉德·彼特横刀夺爱就显得那么顺理成章,而两百万片酬的丹尼斯·奎德,哪怕他是合法丈夫,也只有乖乖出让老婆的份儿。而对于看到了爱情电影的观众来说,只要看一眼演员表,就知道该谁跟谁好了。

电影的结局是这样的,布拉德·彼特勇敢地向黄红梅表达了他不由自主(或可替换为:不能自已/不由分说/不假思索/不管不顾/不哼不哈/不可救药/不可思议/不可开交/不可收拾/不成体统/不知进退/不自量力/不遗余力)的爱,黄红梅投怀送抱,两人幸福地拥吻在一起,全世界的灯火都为他们闪亮。而丹尼斯·奎德,谁他妈管他呢?

可惜,生活永远不是电影,杨蒜苗也从来就不觉得自己是理所当然的男主角,周围也没有人觉得该他俩天经地义在一起。接下来的日子像缎子一样滑溜:两年后,黄红梅怀孕生子,杨蒜苗经过几次相亲(其中黄红梅还给介绍过两次)和恋爱后,也和康乃馨小姐结了婚,被人们视为郎才女貌的一对。并且,他也真的是爱康乃馨。

当年那些年轻人,他们都老了吧?他们在哪里呀?大家纷纷恋爱、结婚、离婚,美女排行榜上,也逐渐换成了更年轻美丽的女孩。随着头发的稀疏和肚子的隆起,他们的性趣所在,也由成熟风韵的女人转移到活泼天真的少女身上。

身边的人事变幻不停,杨蒜苗和黄红梅,始终还在一个部门,黄红梅逐渐成了部门主管,杨蒜苗有几次换部门的机会,甚至朋友撺掇他辞职南下,去干一番属于男人的伟大挣钱事业,也被他拒绝了。慢慢的,他们成为市场部相识时间最长的同事,最亲近的朋友。

他们中午在一起吃饭,然后一起打拖拉机,两人永远是拍档,她的牌技很差,经常一上手就知道往死里吊主,其实就是最傻的瓜也看出大王在杨蒜苗手里,但他很少发脾气,而原来他在学校打拖拉机时是经常气得摔牌的。

在办公室闲下来的光景,两人就唠家常,永远是最琐碎的事儿,她跟丈夫闹了别扭,她对弟弟的女朋友很不满意,她的学历不好所以评职称总是不太如意,有时候她会叹口气,说如果不是为了孩子,她就要离婚……他总是耐心地听着,并且很是津津有味。他并没有意识到,妻子康乃馨的这些话,他是不耐烦听的。

她爱看那些软绵绵的女性杂志,于是他每次骑车去报刊亭,除了电影画报和《兵器知识》外,又多了《知音》、《家庭》和《女友》。那些杂志真肉麻啊,除了充满用各种名牌(最好直接用外文原称)装饰起来的情调和身份外,然后就是:“我转过身,这时已是泪流满面”。但是,她喜欢。

下雨了,他会飞奔回宿舍,再拿上雨伞给她送到办公室。她说“倒霉”了,他就去食堂帮她把饭买回办公室,或骑自行车跑两站地,拎回一兜她爱吃的蟹黄汤包。他和她共同征战商界,他为她挡酒,挡那些不坏好意的男人对她的骚扰,最终变成她为他挡酒……

她生孩子时,他去看坐月子的她,她喂奶,当着他的面,她的妈妈端来一盆鲫鱼汤,她会跟他解释,这是下奶的;他婚后,康乃馨一次宫外孕,她到医院照顾了他妻子两天,还毫不避讳地说,她也经过这么一遭,流了许多血,差点儿死掉。

有时候,她会走到他面前,再转过身,让他帮她整理后背的束带;有时候,他会故意逗她生气,她笑着打他;有时候,他会拉着她的胳膊求她什么事儿,感受她的柔软和滑腻;有时候,他没有心情和妻子做爱,就会幻想是她……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去。

杨蒜苗并不是没有性冲动的柳下惠,或只愿意给陈圆圆挑粪种花的胡逸之(7),他也幻想过很多次与黄红梅上床,甚至还精心设计过这样的机会,但当机会真的来临时,他总觉得跟趁火打劫似的,于是结果无一例外,那些滴水不漏的计划漏得滴水不剩。

终于有一次,他和她一起去无锡出差。这时候他才意识到,他和她成为同事好些年了,均分别出差无数,这次却是第一次同时有他和她,并且也只有他和她。所以在去无锡的火车上,他就开始憧憬那一幕的情景了:在宾馆,他到她的房间,坐到深夜,要回自己房间的当儿,他站起身,突然抱住她,两人如干柴烈火般动情不已,迫不及待地撕扯着对方的衣服,然后喘息着滚倒在床上……

到达无锡,与合作单位吃过饭,好在无锡人的酒风比较绵软,也不强灌人,所以他和她均得以保持清醒头脑。这样最好,他可不想在跟她第一次上床时醉醺醺的。

回到宾馆,在自己的房间洗完澡,然后他敲响了她的房门。她开门,放他进来。她也已经洗过,穿着睡衣,头发湿漉漉的。他们分别坐在两张床边,聊着天。他频繁地用眼瞄她,她裸露在睡衣外的肌肤泛着一种光洁的色泽,一笑起来,脚弯成一种很动人的弧度。用句鸳鸯蝴蝶的笔法吧——他的心弦拨动着幸福的颤音。

终于,夜深了,终于,她在看表了。他站起身来要走,她也站起身来送他。他一下子抱着她,用一个想象了千百次的动作。她挣了一下,然后也环抱住他。

进展到这里,情节还跟他设想的一样,但就在她回抱他的那一刹那,他顿时头晕目眩,原本设计的迫不及待地撕扯对方衣服的程序也忘得一干二净。他只是和她拥抱在那里,两人均一言不发,时间过了那么长,那么长,他觉得她比他还小,让他怜惜,他觉得自己拥有的幸福足以傲视整个世界,他觉得地毯柔软,灯光温柔。

他凑过去亲她,手也开始摸索,但都被她身体的扭动制止了。她说:“你该回去了。”他说:“让我不走吧。”她摇摇头。

“好吧。”他亲了一下她的脸,离开她的房间。

接下来在无锡的几天,他和她看了锡惠山的杜鹃花,饱览了太湖秀色,在灵山大佛前许了愿,寻找段誉和乔峰“剧饮千杯男儿事”的松鹤楼未果,晚上到了宾馆,他仍是洗过澡后去她的房间,聊天,欣赏她的身体,起身告别时拥抱在一起,求她别让他走,灰溜溜地回自己房间。

如果他再坚持一下,如果他用些蛮力,如果他的脸皮再厚些……但是,没有如果。那些情色、色情小说的作者,那些情色、色情电影的导演,他开始怀疑他们是不是真的泡过妞,或者,他们是用虚构的热辣场面来弥补自己的失败?他将那些人的三代直系女眷问候了一遍,以消解自己被误导的性爱方式。

他只能让自己独自上床,脸上带着空落落的笑意。而那些被他惦记着扯坏的衣服,全都得以保全。

离开无锡后,他和她坐在火车上,他悄悄握住她的手,她的手渐渐变得温热。他不知道自己的心中是满足还是缺失,是幸福还是痛楚?

日子继续一天天地过去,杨蒜苗和黄红梅仍然像从前一样,同事。只是在没有旁人的时候,蒜苗才用渴慕的眼神看着黄红梅,身体依然是不动声色。

只是在那一个夜晚,他第一次为她流泪,尽管这世界上却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他的泪水是为了谁。

康乃馨要去新加坡工作,那天是大家为她饯行,喝得不亦乐乎,包括黄红梅一家三口。耳花眼热后,意气素霓生,大家又去歌厅卡拉OK。在酒精的作用下,杨蒜苗的眼神变得像蒜苗一样火辣辣,也狂放起来,和黄红梅的儿子争夺着话筒。最终,他向大家展露了一手深藏不露的手艺:居然会唱京剧,铜锤花脸。

他唱的是《铡美案》中的一段散板。民女秦香莲被她丈夫的公主二奶和皇帝的老婆宣召上堂,她哪儿见过这等世面?包拯便拍着胸脯唱了几句来为她鼓劲,特别是最后一句“天塌地陷有老包”,格外声情并茂,浑厚悠长。康乃馨明显被感动了,动情地搂住他的肩头,当作是他的临别决心。而他,却借着酒劲痴痴地看着黄红梅,想到她正在为老公的婚外恋伤心,想到她还要努力装作生活圆满的样子,想到她正遭到与她竞聘副总经理的男人排挤。“天塌地陷有老包”,这句话让他豪情万丈。我会和你在一起,不让你受委屈。他心里在说,又痛又怜,眼中有泪光闪动。

“唱得真有气势。”黄红梅攥着儿子的手鼓掌,然后对康乃馨说,“我还老想他是当年那个小伙子的样子,其实人家都是个大男人了,让人靠得住。”

康乃馨骄傲地看着蒜苗。

妻子走了,日子继续一天天地过去。

经过康乃馨两年的艰苦打拼,杨蒜苗也可以移民新加坡了。他来北京办签证的时候,黄红梅正巧也在北京,给在医院治病的老母亲陪床。

接到他的电话,黄红梅马上从医院跑了出来,两人得以在北京相聚。

“那里还好吧?”饭桌上沉默了许久,她才问他。其实这个问题她早就问过了,在他去新加坡探过一次亲之后。

“还好吧,我对那个规规矩矩的国家很是喜欢,也喜欢河以南的‘老巴刹’,跟咱们的大排档一样,全是各种好吃的。”他答道,也跟以前的答案一样。

“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哦,用新加坡式华语,‘不知道’要说‘不懂’。”他笑着说。

“好吧,我不懂你。”

他的心颤了一下。

吃过饭,他和她坐上一辆出租车,先奔向他住的宾馆。他产生了一个淡淡的想法,希望能和她有最后一夜。到了宾馆,她却要接着走,说母亲还在医院。他握住她的手,扭头看她,脸色劳顿。他和她一起来到医院,看了她的母亲。

他执意让她去宾馆住一晚,他来陪床。两人又打车,他送她回宾馆。

他领她进了房间,然后要返回医院。

两人的眼光交织在一起。他摊开手,她走过来,贴在他身上。他合上双手,将她拥在怀里,爱抚着她几天没洗的头发。

他突然想到,她原来已经四十二岁了。

你的故事讲到这里,看到见招拆招脸上挂了两行泪。

杨蒜苗然后去了医院,陪了一夜床,等到第二天上午,黄红梅来接他的班。然后,他就去了新加坡。两个人的肉体接触,就以在无锡的一个拥抱为起点,在北京的拥抱为终点,故事就是这样。

如果让你们这些文人来写,这肯定是个凄凉的调子,但我看蒜苗和红梅都挺开心的。这世界很不公平,大家都在泡妞,却只有文人的泡妞历程才被记录下来,并且因为文人那种得蜀望陇的不知足心理,所以还总带有深深的怨妇情结,好像谁都对不起他似的。

见招拆招长出了一口气,不再反驳你。

杨蒜苗跟我说起他的故事的时候,是那种很幸福又留恋的神情,天高云淡。他在那个单位上了十五年班,也就是和黄红梅在一起待了十五年。他舍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因为爱黄红梅而成了劳模,大概黄红梅也是吧。一个人每天醒着的时间大概也就是十来个小时,而在这十几个小时中,他却有八个多小时和她在一起;一个人生命的黄金岁月也就是二三十年,他却有十五年的时间和她在一起——老天实在是太仁慈了。所以,这不应该是个忧伤的故事,你看你都没出息地哭了,真让俺鄙视你。

我想起我心爱的姑娘曾经问,你痛苦吗?

有一个人可以喜欢,怎么会痛苦呢?

行为艺术

两瓶二锅头已经在不知不觉间被干掉,这时不到凌晨三点,你和见招拆招酒兴大发,都不想就此打住。见招拆招去厨房翻箱倒柜,试图挖掘出珍藏的陈酒。

泰戈尔说:“天空中没有留下我的痕迹,但我曾经飞过。”

“我从天空中飞过,但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悲观主义者将这两句诗颠倒了一下,以抒

胸臆。

在泡妞这桩行为艺术上,你是泰戈尔,还是悲歌尔?你喃喃地说。

见招拆招终于翻出一瓶酒,重新归位,将其打开。我发现泡妞就像烤红薯,吃着不如闻着香。至少写起来,泡不着的泡妞过程更好看。或者,我们现在老了。年轻时的口号是“更快更高更强”,现在却成了“重要的是参与”;年轻时的泡妞奥运会恨不得一年开四届,现在能四年开一届就不错了。

重要的是参与,重要的是过程,其实结果都是一样的。你说。

见招拆招点头称是。就像我们看的那些电影,一个女孩险些被一个歹徒强迫上了床,幸有英雄救美,最后女孩就跟英雄上了床。早知道是这个结局,还不如一开始就从了。

但真不能这样说,泡妞嘛,一定要把过程弄得患得患失些,若即若离些。要不,岂不是太不好玩了?其实所有的爱情故事,都是在中间那个过程上玩花样,并且看谁玩得有趣,玩得新鲜。

好吧,那就让我们说点儿不太伤感的泡不着的故事,缓和一下被你这头猪弄得抑郁起来的气氛。见招拆招说。

近水楼台先得月,世上的泡妞千万种,却只有作家们的泡妞被讴歌得最多。其中最常见的段落——至少出现在文学作品中的常见段落是,某作家在火车上,邻座有个美丽的女孩,丁香一样结着愁怨,手里拿着一本书,正是这位作家的大作。作家与那女孩做一席谈,帮助那女孩鼓起生活的风帆,最后那女孩会给他留一个写着地址、电话、mail、QQ号和个人主页的纸条,两人从此就搭鼓上了。

孙冬瓜对这样的泡妞方式充满艳羡,因为,其一,尽管他不是个作家,但也算是个记者,这年头记者出的书比作家都多;其二,他经常坐火车出差采访,有充足的平台让他结识那些丁香姑娘。

但说来奇怪,他坐火车无数次,邻座及对座却全是散发着汗臭、打开一袋花生米和一瓶桔子罐头,然后用粗大的手指顶开一瓶啤酒的男人,留着猪鬃一样的胡子。只要他用眼一瞟,对方的话就会紧紧跟进,与他称兄道弟起来。每次坐火车,都是这样。他一方面怀疑中国人口的男女比例严重失调,一方面因为满腔的春心得不到发泄,而让自己结了一身丁香般的愁怨。

命运终于等到了转机。这次,孙冬瓜由北京去上海出差,往返于两个中国最繁华时髦的都市,怎么着也得换换手气吧。

果然不错,从北京去上海的火车上,孙冬瓜的身边是一位老太太。

孙冬瓜已经很满意了。老太太就老太太吧,他坐火车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跟一位异性比邻而坐。

采访结束后,要从上海返回北京。孙冬瓜这次长了个心眼,委托《新民晚报》的朋友给买了张软卧车票。单独一个车厢,一位从上海去北京的美女与他连榻而卧,雍容又华贵,时髦又大方。上海人在北京办事可不是很方便呀,他可以为她提供有私的帮助……

孙冬瓜就带着这样美好的憧憬来到车站。走进属于他的车厢,张眼一瞧,他不禁满意地笑了。

——是两个老太太。

不知道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在做怪,一个青春期的小男人,往往把自己的泡妞行为弄得很不痛快。比如吧,你把枪口瞄向了陈月季,但如果这会儿旁边有人来欣赏你的枪法,你就会说:“看我要向李芍药开枪了。让你开开眼,哥们儿的枪法真如神。”

王土豆就犯这毛病。他们宿舍跟邻校的一个女生宿舍结成友好邻邦,经过一两次香山秋游和紫竹院划船后,他暗暗喜欢上了对方的陈月季。但不知怎么搞的,跟同宿舍的哥几个汇报起心得来,他却不绝口地夸起李芍药来,芍药的嘴啊,就像糖葫芦串,真诱人啊。不仅如此,他还口是心非地贬起陈月季来,月季的嘴啊,就像烤羊肉串,真没劲啊。

没有人知道他喜欢烤羊肉串胜过糖葫芦串。

接下来,他与陈月季书信往来,暗度陈仓,表面上,他却在宿舍里散布着谣言,说自己喜欢李芍药,不得了呀不得了。

当他跟陈月季的感情已逐渐酝酿成熟并有过几次成功幽会时,几乎全班的男生都已经知道,他喜欢上了一个叫李芍药的女孩,又甜又酸的嘴就像糖葫芦串。

不幸的时刻终于来了。这一天,陈月季来学校找他,被拦在楼下传达室,而此时王土豆的宿舍里正在激战拖拉机,土豆手攥一套隐藏很深的拖拉机,准备抠底。对讲机呼唤土豆楼下有人找时,这个年轻贪玩的男人正在酝酿将对手搞得惨叫不止的盛况,便央求对门宿舍的吴番茄替他下楼接人。

当貌美如花的陈月季出现在吴番茄面前时,他口干舌燥,内心涌起要为哥们两肋插刀成全其美事儿的无限冲动。他清了清嗓子,用邱岳峰对简爱(8)的口吻说道:“芍药小姐?真的是你?可把我们土豆兄弟想死了,他一直念叨你来着,还为你写了许多情深意长的诗,像什么‘小嘴又甜又酸,就像糖葫芦串’,把我们给感动坏了。”

七年后,韩青椒出差去南方那个小城,终于见到了毕业后就一直没有见过的大学同学周芭蕉。

“芭蕉吗?”找到周芭蕉所在的当地广播电视局,韩青椒拨通了她的电话。

“青椒吗?”周芭蕉问。(请看小说网 www.qiyebooks.com)

韩青椒有些失望,他本来要让她根据声音辨认一下他是谁的。他努力控制了一下情绪,想用若无其事的口吻说,你猜我在哪里,我就在你们单位门口啊,哈哈没想到吧。

“你是不是来我们这儿了?”芭蕉却说。

韩青椒计划中的话都没说出来,差点儿把自己呛死。

周芭蕉迅速出现在他的眼前。她真的没有七年前年轻了,听说孩子都已经三岁。韩青椒想。

轻轻地打过招呼,两人去吃饭。开始喝酒,开始神思恍惚,开始意乱情迷。周芭蕉说,我有一种预感,是你来了。韩青椒看着眼前的周芭蕉,想起毕业前的那一幕。

那天的散伙饭吃完后,全班人在马路上开始高歌,明天,就有同学陆续要走,从此天各一方。忘了是谁第一个哭的,然后就是泪水交织在一起。大家不再拘谨,一边唱着不成腔调的歌,一边开始相互拥抱。当陈青椒拥抱到周芭蕉时,正唱到一句“我却忘了告诉你,你一直在我心中”,他的嗓子一堵,顿时像个迷途羔羊一样鼻涕眼泪全下来了。其实,他是一直喜欢她的,即使在她跟金融系的蔡苦瓜恋爱后,即使在她跟蔡苦瓜分手后。

周芭蕉环抱着他的胳膊的力度明显超出了同学的界限。他期待着她有所表示,而她果然说:“我后天走,你来送我吧。”

陈青椒顿时幸福得几乎晕眩。那一夜,他都没有睡好。

我离校那天你为什么没来送我呢?周芭蕉问,将陈青椒的回忆拉回到现实中。

如果我说实话,你能相信吗?陈青椒说。

周芭蕉静静地看着他。

第二天,我嘴上突然长了个口疮,特别难看。所以我不好意思去送你,怕万一要跟你亲吻,太丢人了。

周芭蕉低下头,不说话。

你能相信是这个理由吗?陈青椒苦笑了一下,但当时就是这样的。

周芭蕉将一杯酒安静地喝完,然后,抬起眼,扭头望着远方。

饭后,周芭蕉向丈夫和孩子请了假,又陪他来到一家酒吧,两人继续相对无言。

新一阕音乐响起的时候,陈青椒拉着周芭蕉踏进舞池。

他感觉到她的腰身不再纤细,眼角也有细细的皱纹。而他自己,也是脚气口臭牙松动。当年那个体态挺拔眉清目朗,为了一个口疮都要坚持自己完美形象的少年,再也没有了。

芭蕉把头靠在他的肩上,头发蹭了一下他的下巴。他忽然又想起那句歌词。

我却忘了告诉你,你一直在我心中。

这里躺着一个生病的学生,

他的命运已不可变更。

请把所有的药都拿走吧,

爱情的病是不治之症。

普希金有诗吟道。

李萝卜就得了这样的不治之症,他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了美丽的同事张文竹。文竹小姐漂亮又能干,经营业绩是全公司最好的,买车买房是全公司最早的。文竹小姐潮流又时尚,是这个城市里最骄傲的女子,永远被数不清的人和事充实着纠缠着。这样的美女,李萝卜能不喜欢吗?

李萝卜的身边不是没有旁观者清的朋友,纷纷劝他,你丫也不看看你口袋里趁几个钱,连房租都快交不起了。为了断绝他的念想,他们用了一个很恶毒的字眼来形容张文竹:势利眼。——人家也能看上你?

爱情这种事情,道理人人都懂,做来个个不同。李萝卜怎么也说服不了自己不喜欢她,于是就只能无能为力地喜欢着她:陪她去豪华商场逛街,听她吐出他永远不知道的洋字码品牌;陪她去音乐厅看演出,培育出了自己对古典音乐的浓厚兴趣;她喜欢喝豆汁,他就也逼着自己咽下那中人欲呕的淡绿色液体,还对她保持这样大雅大俗的生活习性暗自欣赏;她说要去远方,他就买下一身行头跟她去了西藏,被那里的天和云把心都溶化了……

两年下来,李萝卜觉得时机日益成熟,就在一次应酬酒会之后,他和张文竹去宾馆大堂的咖啡厅里醒酒时,向她吐露了心声。

文竹小姐却说:“对不起。我不知道你是这样想的,我没有这种心理准备,我一直以为我们只是关系很好的朋友……”云云。

李萝卜一下子僵在那里。

因为知道要喝酒,所以张文竹没开车。两人沉默地坐了一会儿,一块打车回公司。出租车里正在播放单田芳的评书,李萝卜听到单先生暗哑的嗓子里吐出一个词儿叫“烧鸡大窝脖”,不禁哑然失笑。你怎么会看不出我一直对你很有意思呢?你怎么会没有这种心理准备呢?难道你跟张文康(9)真是一家子,就知道睁着眼说瞎话吗?

“你听到那个词儿了吗?烧鸡大窝脖。”他问她。

“我不喜欢听评书,我的车里从来不放这个。”文竹轻淡地说。

是啊,也许,他和她本来就不是一个世界里的人。他在心中深深,深深地叹了口气。

到了公司,张文竹看他脸色不好,关切地问他怎么了。他摇摇头。文竹提议去顶层的咖啡厅继续醒醒酒。他想拒绝,却说不出口。

公司的这栋楼处于东二环的边上。坐在顶楼鸟瞰这座城市,李萝卜发现他们所处的位置正是一个三岔口,一条通向CBD商务中心,那里是文竹小姐实现经济理想的地方;一条通向使馆区,那里是文竹小姐实现社交梦想的地方;而他,只能陪她去簋街吃吃羊蝎子、烧鸡公火锅和麻辣小龙虾。原来,他只是与三分之一的她同行了两年。

张文竹搅拌着咖啡,看着眼前这个男人,他的脸色“自迷惘而羞愧,自激动而凝定,却不知他所思何事”(10)。

李萝卜搅拌着咖啡,看着眼前这个女人,她的眼睛不管是不是势利的,但至少是美丽的。这双美丽的势利眼,曾经在他的身上驻足过,也应该值得感谢吧。他在心中暗暗抱了抱拳,似乎是向那个美丽的身影珍重道别,还有那遥远的过去,未曾实现的梦。

“你怎么了?”张文竹问。

“挺好的。”李萝卜站起身,神清气爽地说,“我该去上班了。”

“在北京的东边通县的西边有一群蓝精灵,他们活泼又聪明,他们调皮又色情……”还记得这首脍炙人口的歌吗?描述的就是北京这个文化之都里的一些文化之人的面貌。

刘芹菜无疑是这群蓝精灵中的佼佼者。首先,他的泡妞成功率无比之高,凡是被他瞄上的妞基本上无一漏网;其次,他的泡妞速度无比之高,这年头一个非典隔离者还需要半个月的观察期,他却能在半个月内至少将两个妞泡到手;再次,他的泡妞档次都无比之高,不是艺青,就是文青,不是愤青,就是颓青,反正也算是能在媒体上频频露面的社会名流了;再再次,他的泡妞技术不仅体现在能把那些妞成功地泡到手,更体现在能把那些泡到手的妞成功安全地甩掉,而不留下什么仇恨或谴责的种子。

有了被泡之妞的理解和捧场,刘芹菜也就不再讳言自己的泡妞爱好和良好胃口。长此以往,通过媒体的报道和打造,他成为北京文化名流圈里的泡妞明星。甚至,人们已经忘记了他的本来身份,他是个画家、作家、音乐家,还是个行为艺术家来着?没有人再关心。

刘芹菜继续高歌猛进,不知疲倦。

经过他的肉体经营和媒体炒作,刘芹菜的公共形象更上一层楼:凡是被他泡上的妞,都是上得了娱乐版面的角色,都是有档次的美女。反过来说,一个女人如果想上得了娱乐版,成为有档次的美女,最佳捷径就是让芹菜泡上一泡——刘芹菜无疑成了行业标准,许多想成为艺青、文青、愤青、颓青的女人,都欲让他泡之而后快。

刘芹菜继续高歌猛进,不死不散。

这一天,一个欲投身模特界的高挑女孩成功地让刘芹菜泡了。《欲望都市》(11)一集中有一个花花公子,总是跟超级名模上床。萨曼莎心里不服气,就跟这哥们上了床,好证明自己具备超级名模的素质。当刘芹菜在床上高歌猛进的时候,突然想到自己原来也只是一个被引用的定理。

一夜情后,女孩从他的床上离开,连个离别之吻都免了。刘芹菜可不是傻子,他马上得出结论:按照这个女孩的明快作风,很快就可以成为超级名模。

唉,一个人要成为超级名模真不容易啊,要跟那么多男人睡觉。刘芹菜想,揉了揉酸痛的腰,又想自己也真不容易啊,要跟跟那么多男人睡觉的女人睡觉。

接下来,刘芹菜做了件很丢人的事儿:他为自己以及那些曾为之勃起过的女人哭了。

刘芹菜深深知道,在这座城市里,情场中的泪水是最被人鄙视的东西。但他就是他娘的忍不住,于是为了免遭鄙视,他只有退出情场。

从此,刘芹菜刀枪入库,马放南山。

半年后,那个女孩成为超级名模,名利双收,出书成了业余爱好。发行商为她的书制定的推广策略是:情场浪子刘芹菜最后喜欢的女人。

分别和放弃

咦?

你喝断见招拆招,怎么说着说着又颓唐起来了?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其实我是努力想证明泡妞也可以泡成喜剧的,哪怕是分手,也不该是伤别离。你若无心我便休啊。见招拆招说。没想到聊着聊着,又绕到了分别和放弃

贱啊。你说。

对了,记得大学的时候你发明出一种“拍桌子”的理论。见招拆招说。

是的,是的。你想起那一幕,你与她的那一幕。

那一天,在后海的湖边,她提出要分手。然后,你和她之间出现了一段长长的沉默,天地一下子寂静下来。——那时候的后海,还没有成为北京的一大恶俗去处,访者寥寥。

你还有些不甘心。两人分手的理由并不充分,但相处的理由也同样不充分。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天色也阴沉下来,远处传来几声闷雷。

“其实你这一辈子应该和谁在一起,你并不知道。”你对她说。

她点点头。不知道她能不能想起你与她相恋之初曾经兴奋地说,谁能知道自己的遭遇,又会有什么样的邂逅呢?

“可上帝知道。”你说,“他没事就俯瞰人间,见到应该在一起的人走在了一起,他就高兴,乐出声来;见到本来有缘分的人擦肩而过,可当事人并不知道错过了最不该错过的,上帝就着急,急得直拍桌子。”我们是该擦肩而过呢,还是驻足停留?你想,继续说,“你听,现在上帝就急了,他看到我们要分手。那雷声,就是他老人家拍桌子的声音。他说:‘真他娘可惜呀!’”

她低下头。

那时天上飘下了如织的细雨。

“你看,上帝急得都哭了。”你突然笑了。

“咱还是别让他拍桌子了。”她轻声说。

但最终,你还是与她擦肩而过。你沮丧地想。

如今雨水已经很少了,雷声更是遥不可闻。原来我们一直以为活的是未来,以为能长相厮守,以为能不离不弃,其实现在才知道,拥有的只有记忆奇$ ^书*~网!&*$收*集.整@理。见招拆招向你端起酒杯,长出一口气,在这个也无风雨也无晴的季节,让我们想想我们心爱的女人吧。然后,他喝下一大口酒。

把酒咽下,你突然有一种倾诉的冲动。你知道为什么今天我想起她吗?是因为我发现,我连记忆都没有办法保留。

怎么了?见招拆招酒后浑浊的八卦眼迅速亮了一下。

她的日记被她老公发现了,上面有我们的记录,所以吵得不可开交。

靠!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儿了?见招拆招骂道。那哥们应该感谢你啊,是你与她曾经的相爱,让她变成一个这么好的女人,这么值得他爱的。

你说得跟诗似的,但她老公确实很受不了,她确是不快活。

这跟你有什么关系呢?你又能怎么做呢?见招拆招说。

你知道他是在开导你,这样的话你又何尝没有对自己说过,但在这样的时刻,你只想一拳抡到见招拆招的脸上。

好好,当我没说。见招拆招明显感觉到了你眼中的怒火,急忙举手撇清自己。

你死死地咬住嘴唇。是的,我又能怎么做呢?过了这一夜,我不会再说这些了。

一个人怎么会没有记忆呢?只有你这样的傻瓜才会说什么“过了这一晚,再也不会想起她”。见招拆招长长地打了个哈欠,我去换一下睡裤,然后咱们接着喝。然后走进卧室。

难道我们真的连记忆都不该留下吗?你问。

是啊。见招拆招在卧室说。

但你不是在写你的记忆碎片吗?我们已经够可怜了,只能让自己活在记忆里。

是啊。见招拆招在卧室说。

把碎片整理完毕呢?……其实我看你的生活也真是够没劲的。

是啊。见招拆招在卧室说。

你的现在更可怜,不是活在自己的生活里,而是生活在别人的生活里。

是啊。见招拆招在卧室说。

你看书,把别人的思想注入你自己的脑中;你看碟,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的泪;你上班,尽管烦死了上司和同事,但那是你的饭碗,你就让自己乖乖就范;你动情,然后想到“又能怎么样呢”,就让自己静下心来;你兴致盎然地偷窥着明星的绯闻,你津津有味地传播着朋友的八卦;你该学车买车了,因为再打车奔赴饭局,就显得跟你的身份不相衬;你甚至开始翻高尔夫杂志,想步入更高一层的别人的生活;你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你刻意地追求一种纯自然;你知道怎么合适地表现你的智商学识,你知道什么样的谈吐是礼仪和个性之间的黄金分割点;你成功着别人眼中的成功,你中产着社会规定的中产,你批判着安全第一的批判,你放荡着规规矩矩的放荡……你有劲吗?你这样活着很有劲吗?在随酒而高的智商的催化下,你对见招拆招发出连珠炮般的追问。

是啊,是啊。见招拆招不停地在卧室说。

你说,你是不是活在别人的生活里?

不等见招拆招再答出没原则的“是啊”,你就冲进卧室,想揪住他的衣领,用喷着酒气的大嘴向他发出灵魂的拷问。

卧室里,见招拆招已经手脚朝天地躺在床上进入了梦乡, 嘴角是一滩口水,却能不时发出“是啊”“是啊”的声音,来配合你的慷慨陈词。

你狠狠地甩了一下门,然后一头栽倒在客厅的沙发上。

记忆。这个词令人忧伤。

你的记忆在哪里呢?在你的脑海里,即使说梦话,你都不会进行真实的表达;在你的酒后疯话里,这时的倾诉是一种自说自话,没有人能记住你的心声,包括你自己;在你与他或她的倾心长谈里,这时的倾诉与倾听都成为一种交换,他的倾听是为了能够同样向你倾诉。对了,记忆还在你不再坚持的日记里,在你不再手写的信里,在你已经被删掉的手机通话记录里,在你不停变换密码的电子信箱里,在你莫名其妙冒出一股熟悉味道的嘴里,在你突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的失语空档里。

等你死了,这些就都不再存在。所有的一切就那么消失了,消失得干干净净,你一切的挽留都是徒劳,你一切的心血都化为乌有。你将无声无息地在这个世界上走过,没有人知道你经历了什么,你做了些什么,你做的那些傻事儿又是为了什么。可怕的是你自己也不再存在了,连痛惜一下的心情都无从依归。

不管做什么,你都摆脱不了这个绝望的宿命。

于是,你现在就开始绝望,躺在一个陌生的沙发上,坠入无边无际的黑暗与恐惧中。隔壁,鼾声如雷。

你控制不住自己不去想死亡。张国荣(12)从楼上跃身一跳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心情呢?想象一下吧。人永远是脚踏大地头望蓝天,但只有像他那样时,低一下头却看到,双脚能踩在蓝天上。

想象一下吧,你下落得越来越快,越来越强劲的风扑在你的脸上,在你落地前,就已经窒息。呼————

你一下子从沙发上坐起来。

你从见招拆招家里逃脱出来,走在已经天色放亮的大街上。

你知道自己没有喝醉,是的,手机在左边的裤兜里,钥匙在右边的裤兜里,这些能证明你没有喝醉。你知道自己有一只鞋没有把鞋带系好,因为你弯腰时间一长就忍不住要吐,你清楚地知道,是右脚的鞋没有系鞋带,这些能证明你没有喝醉。

大街上怎么没有一个人、一辆车?北京是永远不会平静的,即使在最黑的夜晚。对了,现在是非典时期,所以才这么空旷,像一座死城。你想,这些判断证明你没有喝醉。

你只好让自己一步步走回家中。你没有喝醉,因为你还知道回家的路。

她又占据了你的脑海。亲爱的,你知道吗?我也是个独特的人。全世界有六十多亿人,却只有我一个人知道,你是那么的好,连你的老公也不知道。

长的街,冷的夜,交错纠缠的时间空间,没有感觉的感觉(13)。亲爱的,如果你在我身边,我会为你唱歌。但是,没有了你,没有了你,生命的路就显得太长了些。

你想躺在马路上,你就躺下去了。整整一条路,都是你的,整整一座静静的城市,都是你的。

你躺在马路中间,感觉从来没有这么舒服过。你知道自己没有喝醉,因为刚才跟见招拆招的对话你还记得。见招拆招说,我们一直以为活的是未来,其实拥有的只有回忆。亲爱的,我没有未来,也不能保有记忆,而现在,也将转瞬即逝。明天,我将像一个正常人一样生活。

你把头歪过去,看着竖起来的世界。是的,你失去了她,是一件永远不能修复的瓷器,是一阕再也唱不下去的歌曲,是一副听了豪华七对却被劫和的牌局。

上帝是在拍桌子吗?为什么会有轰鸣声?

你知道,是终于有车碾了过来。你是要避让的,但你根本抬不起沉重的身体,只好把自己的双腿抬起来,想让自己躺到马路的中线。[请看小说网·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

顺着双腿,你看到蓝天,真的被你踩在了脚下。

注:

(1)北京麻将术语,意即不带钱玩牌,赢了钱干赚,输了钱不出。

(2)语出杨庆煌歌曲《会有那么一天》。

(3)Gregory Peck(1916-2003),美国演员,曾主演《罗马假日》、《杀死一只知更鸟》等。

(4)详见《水浒传》第二十三回:“王婆贪贿说风情 郓哥不忿闹茶肆”。

(5)在本碎片中,男性角色的名字一律是蔬菜或农作物,女性角色的名字一律是花卉。

(6)北京一条酒吧云集、文艺青年穿梭其中的街道。

(7)胡逸之事迹见金庸小说《鹿鼎记》第三十三回“谁无痼疾难相笑 各有风流两不如”,他痴恋天下第一美女陈圆圆,甘心退隐江湖,为她种菜扫地、打柴挑水,却不敢对心上人有丝毫唐突。

(8)邱岳峰是伟大的配音演员,曾为电影《简爱》中的罗切斯特配音。

(9)曾任卫生部部长,因隐瞒“非典”疫情而被撤职。

(10)引自金庸《神雕侠侣》第二十二回“危城女婴”。

(11)Sex And The City,美国热门电视剧,以四位都市女性的性爱经历为主线。

(12)2003年4月1日,张国荣在香港坠楼自尽,举世皆惊。

(13)语出郑智化歌曲《单身逃亡》。

后记

一条自我救赎的路途

第一篇《关于麻将的记忆碎片》本来是工作任务,记得似乎是在成都找家网吧写了个骨架,回京后顺了一遍给单位交差,并贴在西祠胡同的“北纬二十度”,还打印成长长的一卷向朋友炫耀。因为在我心中,的确是很得意的,这篇文章确立了“记忆碎片”这个名字,也确立了一种想起来就写、拎起来就说的文风。

然后,俺在西祠胡同也开了一个讨论版,名曰“饭局通知”。那是一段意气风发的岁月

,不管是新友还是故交,大家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抖露自己那一身斑斓羽毛,相互掏着心窝子,寻找着驴味相投的知己。在这样的背景下,俺又写了毛片、打架、买碟、评书等记忆碎片。

是什么让俺乐此不疲地写下去了呢?

是的,是那种让你的写作变得像呼吸一样自然的状态。

是的,是你经历过又被那些弟弟妹妹继续咀嚼的青春。

是的,是你可以放心羞辱他也受得了他的羞辱的友情。

是的,是你突然想扑到地上亲吻这片肮脏土地的感动。

写作伊始,我就把它定位成网络写作。在线写作的功利心不在于出书或挣稿费,可能更在乎的是倾诉与倾听之间的互动,以及那些很具体的虚荣心的满足。至今仍清楚地记得,把一个帖子抡到版里,然后眼巴巴地看着,一有了新的跟贴,就急忙点开来看,嘿嘿傻乐半天。所幸俺是斑竹,这个身份是很占便宜的,只要是还交代过去的文字,大家一般都会捧场夸上几句。而另外一些普通身份的战士,尽管他们华章锦绣,却没有俺这样的待遇。

网络世界的无限复制性,使几个碎片被广为传播。这些反馈折射入俺的耳朵,不是不得意的。

记忆碎片系列对俺写作生涯的帮助是巨大的。通过码这些字儿,俺原本像猪头一样的脑子慢慢开了些窍,发现写东西嘛,并不是一件很累很苦的事儿,其实只要做到像呼吸一样自然。庶几可矣。

像呼吸一样自然,自己写着就不会那么累。事实上俺经常在写完某一段后,会有那种很舒畅淋漓的感觉,就像武林高手进行内功修炼,走完了一个大、小周天。像呼吸一样自然,许多朋友看着也不累,这才奠定了俺将其汇编成书的信心。

写作《关于电脑的记忆碎片》时,俺陷入了深深的怀疑人生之中。怀疑自己写的字,存在不存在真实的表达?怀疑自己所从事的职业,难道就这样不停地生产垃圾?怀疑每一天滑过的日子,是活在自己的生活里,还是活在别人的生活里?是活着,还是活掉?是活着,还是被活着?

俺整天心如死灰,不可终日。

人到中年,突然发现自己一脚踩空了,所拥有的一切都禁不起推敲。这种感觉实在是不爽。俺甚至不止一次地想到了自杀。

但是,像我这样怯懦的男人,还是有办法调理好自己个儿的。因为,这些问题是人类共有的,凭什么就让俺一个人背着抗着不快活呢?

慢慢的,就让自己平静下来,至少,维持正常的生活还挺富裕。

这时候,里里外外的朋友撺掇把记忆碎片整理出书。翻看一个个旧贴,昔日情事历历在目,俺也有了些底气,相信自己生产的并不全是垃圾。

接下来写的读书与泡妞,就开始有意无意向出书靠拢了。此前的几个碎片,俺是想挖掘一下我们这一代人那些共同的基因密码,以及歌唱一下我们的八十年代,但到了《关于读书的记忆碎片》(这是俺自我感觉最得意的一篇),便加入了一些个人的东西。既然每一个生命都是不可轻视的,那么,愈是个人的,就愈是大家的。

读书碎片写完时,俺满怀疲惫地走在紫竹院公园的小桥流水旁,统计了一下自己那一个月的工作量,真的是很惊人的,还不包括近四万字的读书碎片。

我这样一个男人,为什么能像个大牲口一样不辞劳苦呢?原来,俺一直是将记忆碎片的写作,当作一种休息,当作一种享受,当作一条自俺救赎的路途,当作一段过往岁月的结语。

是该做个了断了。

见招拆招

2003年10月

书评

京徽:说吧,记忆

“岁月在经过,我亲爱的,很快就没人会知道你我知道的是什么。”

——纳博科夫《说吧,记忆》

一本关于记忆的书在悄然升温。

大俗和大雅,体现在《记忆碎片》的每一行里。该书由十个章节组成,这十个碎片组成了一个完整的已经消逝的世界。打麻将,攒电脑,看毛片,泡妞,读书……人生最有意思,最值得回忆的事情,都在这本书里被一网打尽。以前没有这样的书,以后多半也不会有。随着计划经济时代的最后守望者——六七十年代的那批人纷纷年近不惑,不复为年少轻狂付出代价;随着这个社会越来越规范化,每个人的欲望都能在其中公开的得到解脱之时,有关过去的种种充满危险和诱惑的回忆,也将越来越接近于一个传说。

碎片是生命的本质。我们是这个世界的碎片,这个世界在我们面前也以碎片的形式出现。当已经变得大腹便便的你在多年后的某日走过那条路的时候,你便脱离了现时的世界,撞上了来自过去的某块碎片——它多半是一个青涩的初吻,一块你从她嘴里偷走的口香糖(见《关于泡妞的记忆碎片》)。

不过伤感的回忆在书中并不多。“到四十岁的时候我们再相逢,没有哭只有笑,笑你当年的荒谬”——陈升《二十岁的眼泪》。二十岁人眼里的世界,充满了未知,然后我们此后的全部时间,就用来消化当初的这些好奇,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悲伤、恐惧。当年那些让我们无比较真的事情,比如说打麻将摔断了腿,为了一把清一色口吐白沫(见《关于麻将的记忆碎片》),现在看起来都像卡夫卡的小说一样荒谬。荒谬——这就是对我们青春期拨乱反正之后的盖棺定论。在这种荒谬面前,我们当年对它们有多计较,现在笑出来的声音就有多大。

把纳博科夫说过的那句话稍作变动:很快就会没人知道我们笑的是什么——包括我们自己。《记忆碎片》这样一本书的诞生,是必然的,也是偶然的。我们从一个被迫害者,成为了这个社会的中流砥柱。它代表了我们的全部成员以一种宽容的姿态共同宣判,赦免了囚禁在充满烦恼的过去,同时也偷换了关于过去的全部概念。被偷换掉的那些概念,仿佛是我们褪下的最后一层皮,在我们逐渐远去的笑声里,最终消失在时间的隧道之中。

老猫:一代人的CI

总觉得生活中应该有一种洪亮一点的声音,这种声音未必要声震四野,但一定要充满阳光。

署名“见招拆招”的《记忆碎片》就是这样的声音。虽然它描述的只是一批老男人过去的成长经历,虽然它只是讲了鸡零狗碎的事情,但它却是真的。很少有人能准确地、真实地复述自己,但见招拆招做到了。这是在出现手机、网络、KTV包厢、非典和汽车房屋贷款之前

的声音。现在这些书中的主人公都背上了债务,心灵也开始疲惫,但他们仍然怀念那个时候。忠诚的复述除了唤起这些人温暖的记忆以外,[奇`书`网`整.理提.供]还可以让他们告诉自己:我们还活着,我们仍然有精力。我们那个时候形成的自我,如今还坚决地存在。我们应该恢复自己的一切,恢复到想打麻将就打麻将,想看碟片就看碟片,想歌唱就歌唱的状态。再做到这些,其实也并不难。

见招拆招的为人很豪爽,因为在大学宿舍里排行第六,同辈都叫他“老六”,晚辈都叫他“六哥”。我想,这些惹人喜爱的豪爽除了来自人的天性以外,很多都是在那些碎片中磨砺出来的。道在矢溺,不应该小瞧那些看上去不入流或者不足为外人道的事情,有时候,恰恰是这些东西,能够反映出人的真性情。那些轰轰烈烈、让人津津乐道的英雄业绩,对于个人来说,反而是充满着偶然性。所以,我们不必隐瞒什么,在面具戴了十几年之后,我们随同他回去看看以前的小计较,很享受。

老六本人是很讲究标志性的。比如,他对数字“六”的崇拜登峰造极,无论在什么场合,无论是什么内容,见到“六”他就会情不自禁地大加赞美。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一个产品的CI。“六”就是他这个人的CI。实际上,他写的那些“碎片”也是那一代人的CI,麻将、碟片、书籍、毛片、评书、打架……无一不是那一代人普遍经历的,也无一不在那代人心中有着深深的烙印。妙趣横生之余,我们看到了曾经被长辈和主流舆论所不齿的家伙们,仍然能从“垃圾”中站起来,该庸俗的时候庸俗,如同连碰带吃,该负责的时候负责,如同点炮包庄。曾经有朋友写文章说,在没有英雄的时代就只有人了。既然是人,则玩物也就正常。《记忆碎片》就是在说这一代人的玩物:他们也许没有勇气去风口浪尖,但他们却敢于自嘲,在不经意间反省自己,敢于把自己哪怕片刻的委琐和软弱说出来。这就够了。这比那些拼命掩饰自己的短处,而在公众面前衣着光鲜,总遏止不住地想给自己头顶戴上光环的人,更能够代表我们这个时代和我们这群人。

见招拆招在写这些“碎片”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功利性,这也是文章好看的原因之一。我知道他开始只是因为心里有了述说的欲望就写了,然后贴在网上,然后被广为传诵。这至少说明两个问题,一个是他的文章不是道德文章,但又的确是道德文章,只是比较另类,让人觉出新鲜和有趣,另外一个,是他的那种情怀,即使是在如今的小男女心中,也是能引起共鸣的。在现代化已经无以复加的今天,人们看到的是一个80年代的手工时代,看到了那个时代明媚的心灵自由这是多么令人向往。他在提醒大家,就算是拼命地往前奔跑,心甘情愿地被锁在汽车里、电脑前、银行帐户上的时候,也应该有点点的放纵。

除了上述种种,这本书还有好几个新鲜所在。首先,在回忆成为时髦的时候,“碎片”从沉重和故做高深中解脱出来,给人的是一种高兴的、活泼的、充满动感的回忆;其次,在六十年代出生八十年代成长的人开始有条件发出主流的声音,拼命标榜自己不同凡响的时候,“碎片”告诉大家,其实大家都一样,没什么硬贴的资本,只是生活在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修炼方式;还有,就是他的语言了。见招拆招有着自己独特的语言,这种语言存在在文章里,也存在在他的生活中。很多写文章的人的语言,是训练或者模仿出来的,他的不是。他的就是自己的,所谓言由心生。

总之,这个经常独自在大街上搜寻影碟的人、这个经常招呼朋友打牌喝酒的人、这个经常熬夜加班工作的人,他和大家一样喜怒哀乐,有时候高尚有时候计较。但他有心,他替我们把碎片整理好了,然后我们从中看到自己。看着他阳光,就会觉得我们自己也很阳光。

柳桦:自由表达自己的真实

在看到第40页时,我在《记忆碎片》这本书中重重地折下一角,这个角折得比前面一些角要大一些,代表着我在这一页中被某些词语的刀锋砍得更深。然后我继续一路看完,任凭伤口的血滴滴答答,直到血尽人干,浑身清爽,才可以长出一口气,把一切重新来过。

看一个同龄人的自白,如同翻阅自己日记本───不是那种上学时交给语文老师看的,而是那种以为已经铭刻在心却其实一个字都没有写过的那些往事,那些青春岁月。

谁说岁月无痕,我们的心上早已刻满年轮只是没有被剖开过,自己看不见就是了,现在刀来了,见招拆招的《记忆碎片》撒出一片刀光,这第40页被折得格外大,是因为这块碎片是关于打架的,是这本《记忆碎片》中最为血腥的一块,英勇无敌的往事自不必说,砍中我的刀锋却是那些不那么光彩的字眼,比如说自己的恐惧,比如说自己的自醒。

见招拆招的自醒带着点自虐,可是自虐之后又有了破茧而出的轻松,于是更加犀利地回忆过去调侃人生,厚重的往事被他回忆的利刃切割成片片碎片,每一片拈起都可在指尖轻舞,边缘却依旧锋利,依旧可以切开内心让我们看到年轮。

这是一本关于青春的书,一本见招拆招版的《动物凶猛》,已经拥有的记忆是难以再更改的了,而真实却很少有人去正视,有时是不敢,有时是不屑,而在见招拆招笔下,一切都在真实再现。

真实是需要勇气的,在排除炒做做秀这样的商业行为后,书中透出一种凛凛无畏的本质,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坦然在阳光下晾晒往事的见招拆招,那些段落让我目瞪口呆,比如他肆意地回忆当年被一个说话不算数的英语老师弄得失去信仰,比如他回忆在王力的《古代汉语》上伪造签名,比如他回忆考试作弊,比如他回忆偷书───这些我们都做过,我们却没有勇气说。

阅读的过程我一直在问自己,他在下一页还会写出什么,还有什么他不敢写?看毛片,买盗版碟,打麻将赌博,对了,还泡妞,这些事都津津乐道地记录在案了。

一颗子弹打中我胸膛,一个声音在脑海里回响,掩卷长叹,明白了自己为何看得如此过瘾,因为通篇之下他喊出了人所不敢喊的两个词:真实与自由,我有自由表达我的真实的权利。

王小峰:《记忆碎片》的成人幽默

张立宪绰号“老六”,比他小的人都称他六哥,他听到后满足的样子比叫他“大哥”还有快感。

他在网上又给自己起了一个名字:见招拆招。看上去是一个颇武侠的名字,不过现实中的见招拆招怎么看怎么像一个包工头,只有坐在酒桌上,才能感觉出他被酒精折射出的侠肝义胆,于是有一个词常挂在他嘴边:酒风浩荡。在斛筹交错中,方显见招拆招的本色。再有

就是,你在阅读他的文字时能体会出那种男人的豪侠之气。

老六在网上弄了一个论坛,叫饭局通知,他的《记忆碎片》就是一篇篇地贴到这个论坛上,我也是一篇篇地把这些“碎片”看了下来。如今,老六把这些碎片串起,做成了一本书。身为出版人,给人家做嫁衣出了不少书,如今他自己也终于有了正式的印刷品。

读老六的文字真是一种享受,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在他的笔下能够妙笔生花,读起来不枯燥。我觉得所有写字的人跟演员差不多,基本上都是在卖弄,但老六的卖弄恰到好处,你明明知道他在卖弄,但还是饶有兴致地看下去,到最后甚至能笑破肚皮,这就是魅力。《记忆碎片》系列就是这种卖弄的产物。

在《记忆碎片》这本书的腰封上,刻着这么一句话:“闪开,让我歌唱八十年代。”按我的理解,老六颇为得意的这句话大概包含这么几层意思:当老六给那些小六或者小小六们讲述他这个老百姓自己的故事时,会有种说不出的自豪感,因为那些后生们完全没有机会去体验老六的人生经历。我和老六的年纪相仿,那个时代中国特有的产物大概都被我们经历得刻骨铭心,就像我们在年轻时感受五十年代生人满嘴的“文革词汇”时而产生的某种好奇和油然而生的敬意一样,当老六向那些电脑儿童们兜售他这些记忆碎片时,肯定也能换回一些掌声。但关键还在于“闪开”,在老六笔下,他的八十年代被那些浮华、庸俗、商业化下的物质所隔断。在人性逐渐被商业所异化的时代,像老六这个年纪的人,无法用一种延续的方式来承传属于他的八十年代,只好大喝一声:“闪开!”来吧,歌唱八十年代,把这个消息告诉未来。

作为一个跟老六同时代的人,我在阅读他这些碎片时,除了不时被他的文字逗笑,其实更看出我们这代人在今天的一种尴尬。如果仅仅落伍于八十年代,那倒也罢,但我们似乎都心有不甘,想与时代同呼吸共命运,但我们总是被那些记忆碎片所干扰。如果你是用青春走过八十年代的人,当你看完这本书,那些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的记忆,是否会让你感到丝丝伤感呢?现在流行怀旧,歌星演唱会不打怀旧的幌子就没票房。其实怀旧是对未来感到迷茫的转移和寻找心理平衡的最好借口,于是老六给我们找到了一个完美的借口。

但如果你认为这是一本写得比较沉重的书,那就太高估老六了。事实上,这是一本非常好玩的书。打麻将、看毛片、打架、读书、泡妞……这大概是一个男人成长过程的必修课,一个人的阅历不仅仅决定于读懂多少书,更决定于干了多少事,尤其是坏事。在描述这些人生主题时,老六像讲故事、编剧本一样,说得有鼻子有眼。

我很欣赏老六这个人的幽默感,在我看来,他的“闪开,让我歌唱八十年代”就是因为他的幽默感在这个年代失传了。一个人是否轻浮,你只要看看他是不是懂得幽默就行了。现在流行肉麻当有趣,现在人们只会搞笑不会幽默。所以,我把老六的幽默当成成人幽默,一个经历过八十年代风雨并且见过彩虹的老六用他所特有的幽默风格,在他的书中制造出种种喜剧效果。假如老六去写剧本的话,至少在对白上能把“王朔式”的幽默给灭回去。

老六喜欢拿自己和朋友开涮,每每拿这两样东西开抡时,他的幽默细胞就像发生了核裂变一样,充斥得到处都是。老六的幽默风格,既不同于过去文人的幽默,也不同于时下的那种搞笑,他是一个很善于运用文字的人,融会古今,有他严肃的一面,也有他极不正经的一面,把看似不太适合的词汇组合在一起,信手拈来些典故,幽默便跃然纸上。有时我想,当国人的幽默感日趋低俗的时候,像老六的这种幽默方式是否会成为昆仑山上的一棵草。当从手机到网络到处都充斥着“成人幽默”时,是否该给老六的幽默重新命名为“成人文化幽默”呢?

怀旧也好,幽默也罢,其实,字里行间流露出的还是一个文人的情怀,从一个人们不太注意的角度来总结他并不轰轰烈烈的一段人生。

张军:虽然无聊,但还有趣

拿着《记忆碎片》,向几位好久不见的同学炫耀,说“我的朋友见招拆招”一类的话,朋友的里子就是我的面子嘛。

而我的同学们似乎都不大买帐,说你的文人朋友真是够无聊的,竟有那么多的时间写这样一本闲书。不过在我的大力鼓吹下,他们还是不大情愿地买了这书。一天以后,我接到了他们打来的电话,大意是,虽然无聊,但还有趣。

虽然无聊,但还有趣,这是我到目前为止听到的关于这本书的最中肯的评价了。都是从那个时代走过来的人,也都做过书中写的那些勾当。麻将、毛片、泡妞、打架甚至读书,件件都是无聊透顶的事情,而从这些无聊勾当中发掘出不那么无聊的乐趣,让这些勾当中的微妙处和兴奋点跃然纸上,让六八式的老同志们读过它后发出会心一笑,应该说就是这本书的功德所在了。

当我们一起闪开,让见招拆招跳出来歌唱八十年代的时候,我们其实已经在一个迥异于二十年前的新时代里生活了很多年。有的人发了财,有的人发了福,有的人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有的人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八十年代的无聊时光成了我们这批人相同生活轨迹的终点。而八十年代更像是当年学生食堂里的那锅西红柿鸡蛋汤,人们从里面舀走了各不相同的东西,有的是西红柿,有的是鸡蛋,而有的人的勺子里却只有汤。

不管是网络空间里的“毛坯房”,还是书香扑鼻的“精装修”,见招拆招的《记忆碎片》都像他某次饭局后打的一个饱嗝那样,让我们又依稀闻到了当年西红柿鸡蛋汤的香味。当走调的歌声和与呕吐物齐飞的呓语在子夜时分的歌厅或者厕所的上空回荡,并抒发我们无聊的第N个版本时,我们突然发现,我们今天的汤里甚至连盐都没有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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