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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 章

《吃花禽兽》》 · 卫何早 · 202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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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吴德找小老婆泻完火,美美地睡上一觉,已是天光大亮。美好的早晨,做点儿什么好呢?他决定去看看任天。

任天还是老样子,呈扁鱼状摊在墙边,吴德原以为他在熟睡,一靠近,对方眼睛骤然睁开:“早。”

“你也不迟。”吴德差点被将了一军。

动了动身子,还是那样,力气被疼痛取代,任天苦笑,摸了摸被吴德摔伤的脑门,上面的血痂已是深褐色,这家伙,下手比自己还狠,真不愧是无德。任天已经在想但凡脱离牢笼,怎么处置这个斯文败类。

“舒兰很好,也很高兴,终于跟着我,比你强百倍。”吴德微笑:“我出来前,她还感激涕零呢。”

自己老婆被人强占,是个人都要愤怒,任天从昨晚开始就已出离愤怒,当下淡淡地:“从前我对官府走狗无恶不作,从不相信一报还一报,于是今天坐在这里。你也该相信,不是危言耸听,是对你真的有好处。”

吴德微微仰首,甚是惆怅:“当我还是个白痴少年的时候,我也很信这一套。”

讽刺不成,反而被讽,任天决定换个话题:“舒兰就在隔壁。”

吴德一惊,不想问你怎么知道,眼神却露了出来。他不该知道的啊,谁告诉他的?不会有人告诉他,也不会是他猜的,按照常理,应该做梦也想不到。

我听见她在叫我,任天证实了想法,心里笑啊,笑开了花。我听见她在叫我,一声声地,从昨晚开始,持续到方才,墙壁很厚,绝不是漏声,感觉上,却近在咫尺,活脱脱地在我面前,流着清泪,诉说着无依。

“那么,我们谈谈行刑当日的行程。”吴德趁热打铁,只要他答应,那么娶亲那天自己的出丑,那要了他一块头皮的一刀,所有的耻辱,都可以抹去。人就是这么奇怪,别人比自己倒霉,自己再不幸,也觉得是种安慰。

任天冷冷地:“看不出你这么心急。”

“所以说不要得罪小人。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小人却最在乎时间,恨不能现炒现卖。”吴德施施然在他面前踱步,十足的胜利者姿态。

任天耸肩:“老子宁愿得罪小人,快有快的好处。有千年做贼没千年防贼。”

“你真没读过书?”吴德纳闷,这斯真是土匪?怎么我一饱读诗书之士说不过他?

“老子认字,字不认我。”任天哼哼,老子的土匪血统是很纯正的!

另一边,舒兰刚喂完小天,眼看着他被人抱走,呆坐在床上,空虚与哀伤的双重功效摧残着她的身心,让人不禁有:这过的都是什么日子啊,这样下去,我将如何自处?何去何从的想法。当然这是没必要的,是伤春悲秋的,是吃饱了撑的。多少人过的还不如自己,也没有轻言自尽,突然脆弱的舒兰又突然之间坚强了——我该相信天哥,他那么有本事,不会任由命运摆布,他会挂着那招牌式的大笑,击败一切阻挡他的蓬头小鬼,取得伟大的胜利!

“喂喂,你们看,她就是舒兰!”窗外忽而飘进女人的说话声,率直中透着英气。

“哦哦,就是她?风云人物啦。”另一个声音,辛辣中带着野气。

“呼呼,也是一个鼻子两只眼睛,我还以为三头六臂呢。”平缓的语调,一听就知道,说话的人很随和。

舒兰吓坏了,从哪冒出三个陌生人?窗子半开,露出条缝,她们就从缝儿往里看,不时发出感叹。舒兰只闻其声不见其人,更不知是敌是友,呃……这个地方,大概也不存在友了,严重缺乏安全感的舒兰放下帐子,缩进床里。

“几位夫人请速离开,大人吩咐任何人不得靠近此屋。”守卫熟悉的声音。

“咦?我们看一看怎么了?又不少了你的肉!”三个女人显然不太高兴,七嘴八舌,和守卫吵了起来。

她们是吴德的夫人?她们怎么知道我?舒兰想了想,除了吴德向她们炫耀战绩,也没第二种途径。黑龙山出事之前回的那趟家,就是因为被人参观,反感非常,才提前回去,这次又被人当熊猫,舒兰简直怒了。你们看我,不就不能看你们?评头论足也要相互的好不好?!不知哪儿来的一股邪火,一把掀开帘子,跳下床,鞋也没穿,推开窗子就冲外边辩论的几人吼道:“吵什么吵,有种进来,老娘让你们看个够!不敢进来就哪凉快哪待着,有多远滚多远!”

争执的三女一男愣住,齐刷刷望向这边,舒兰冷哼一声,挺了挺胸,冷冷打量三个女人。个子最小的一个站在最前,藕色衣裳,嗓门最大,英气逼人:“哈,这不是找乐么?我不敢进来?”

“呦,还没老娘不敢进的地儿,你这话说出来也不怕闪了舌头。”这一个身材高挑,皮肤白皙,甚是尖酸辛辣,白衣胜雪,抱臂而立。

这一位颇丰盈,一身红衣,光是神态就让人看着舒服,五官更是精致而大气,偏又句句温柔随和,一个劲冲着她笑:“小妹妹,看你小,我真不忍心说狠话。”

舒兰没有一下面对三个女人的经验,有点头大:“你们到底想干什么?!”

三个女人一齐笑了,异口同声:“看你呀!”

“我有什么好看的!”舒兰沉不住气,小脸气得通红。

正僵持,吴德从隔壁出来,见了这阵势,阴沉沉地道:“都在这里干什么?”

“玩。”藕色衣裳的女人眼珠子一转,不待他反应,拉着那两个一溜烟地走了。

吴德也没追究,吩咐守卫把窗子封死,不准露一条缝,看都不看舒兰,进屋坐下,皱着眉沉思。舒兰自是恨他到骨髓里,耳边响起钉窗子的声音,肚里又把刚才那三个女人骂了一通,桌旁还有几个圆凳,可她不想和他共坐一个式样的凳子,于是气鼓鼓地去床边坐下。

“我们在与任天商讨的过程中,遇到一点麻烦。”许久,吴德慢条斯理地:“我想你可以解决这个麻烦。”

舒兰还没意识到这是个机会,事实上,自从没吴德擒获,她已经不相信自己有好运了,或者说自己在那一刹那,变成了运气绝缘体:“我最没用,谁的忙也帮不上。”

吴德索性直说,因为不相信她的智商,万一绕啊绕,连他自己也找不着路了那才可笑:“他死定了,最轻斩首,最重凌迟。”

“……”舒兰骤然别过头,不让任何人看见突然绝提的泪水。没有悲伤,不是悲伤,绝不悲伤,他会逃出去的,他会没事,他不会死,他也会救她,他们一起逃出生天,过与世无争的日子……不是自欺欺人,绝不是!

吴德淡淡地:“怎么着不是死?你那奸夫脑子太轴。你去,好好劝劝他,别跟官府对着干,让他想想你,想想儿子。”

“趁火打劫,你无耻!”舒兰最不能容忍别人随意评价儿子,其次是看扁她的老公,闻言直跳起来:“他永远都是打不败的,永远!你再怎么折腾都是小丑,在他马前体如筛糠,拼命讨好求饶的小丑!”

吴德想都不想就一拳挥出,正中舒兰下颌,女人轻盈的身子羽毛般飞出,斜落在地。该死的,居然敢提那件事,此生最引以为耻的事。这女人活腻了,很显然,她想和任天一起死。吴德冷笑,他偏不成全她。她已嫁给自己,生是吴家人,死是吴家鬼。他因娶她丑态百出,这笔账她不还完,休想解脱。

嘴里是腥味,鼻端也是,脸早木了,钝痛,一阵一阵,越来越热的痛,半边脸仿佛烧了起来。嘴不能动,一张就疼得钻心,活动一下舌头也是艰难无比。手摸上去,收回来时已变成红色。头里一群苍蝇,嗡嗡乱飞,给人强烈不真实的感觉,仿佛已不存在于世间。

从小到大,没人这么打过她,暴力是个无比陌生的词。别说出阁前,就是跟了任天,他也没下过这么重的手,最多不过是当着众人“摸”了她一下,比蚊子还轻。别想以前了,想想现在吧,想想眼下,如何在吴德这人渣手下生存下去,保住大天和小天的命。确实不能再沉浸在往事中了,无论多么甜蜜美好。

道理往往都是简单的,所以有个词叫知易行难。一想到刚才那下重袭,舒兰的克制经不住悲伤的冲击,还是绝提了,一脆弱,便不争气地干起了老本行——哭。

吴德比任天能忍得多,他竟然无视哀伤欲绝的哭声,自顾自道:“说来可笑,他至今不信你在我手上。”

“不去,劝他折腰,我宁愿不和他见面!”舒兰梨花带雨,咬碎银牙。

“不去也行,不过就是证明你们的处境。”吴德看着舒兰,笑道:“你孩子挺可爱的,如果没了一只手,不知道还会不会这么活泼可爱?”

舒兰的头炸开万点火光,当即软倒:“不!!!”

“人总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吴德俯视着她的崩溃,摇首而叹:“我不喜欢讨价还价。”

“你砍我的手吧,砍我的手!”舒兰的心虽然大乱,却一早明白这种人的初衷。他不是因为任天不信才下达如此灭绝人性的命令,而是他想,因为他想,所以他做。变态,永远无需理由。

吴德踢开她,厌恶之色溢于言表:“你的话还热乎着,现在反悔,太可笑了吧。”

“你说你不杀孩子!”舒兰爬过去,歇斯底里,声声泣血。

“手不是脑袋,没了不会死。”吴德弯下腰,在她耳边轻声道。

舒兰哭破了嗓子,娇啼变成了粗哑,身子后倒,双手撑地,划出老长的血痕:“我去劝他,我去!求你别伤害孩子!”

“我不喜欢你的态度。”听她喊啊叫啊,吴德的兴致还真的来了,用折扇挑起她的下巴,注视着她琉璃般破碎的眸子:“你是个惹人厌烦的女人。”

“我再也不会顶撞你,我发誓!”相比发誓,舒兰还是更在乎她的手——毕竟是手啊,骨肉相连二十年。吴德这样的变态,什么做不出来,如果不做最后努力,他真的有可能剁了她的手!

“有句话,叫花钱买教训。今天,你就用一只手买教训吧。”吴德说完,不理舒兰恐惧的尖叫,轻描淡写地吩咐外边:“来人,砍下她的右手。”

《吃花禽兽》卫何早 ˇ第 26 章ˇ

守卫一涌而入,尖叫中,舒兰被无情地拖了出去,哭喊与呼救没有持续多久,片刻,无比凄厉的痛叫像狂风大浪,响彻吴府,千叠万层,久荡不去。

被拖回来时,舒兰竟然还是清醒的。

吴德看一眼托盘上的尾指,依然白皙,断处仍然不断冒出鲜红的血,红与白的交融,残忍的美丽。他蹲下,握起她已被血染的右手,怜惜地看着只剩四根指头的柔荑:“女人的手那么美,我怎么忍心整个儿砍下?虽然你是个讨厌的女人。”

舒兰蜷缩于地,只剩不住地颤抖,眼前一片漆黑,耳畔轰鸣,没听见吴德在说什么,她以为整只手都失去了:“别伤害我的孩子……把我怎么样都行……”

“伟大啊。”吴德起身,颇为感触,好整以暇地:“女人一有孩子,怎么都变成了牛马?”

要命的痛感一阵接一阵袭来,绵延不绝。舒兰闷哼一声,疼痛却不管什么极限,依然汹涌。披头散发,面色惨白,最爱美的舒兰却顾不得形象,开始打滚,哀嚎,不停地打滚与哀嚎。

一报还一报,当初自己就是这样在所有人面前出丑,如今还在这女人身上,也算以牙还牙。吴德看着女人凄惨的行状,心说怪谁呢?只能怪你跟了任天。绿帽子不是那么好戴的,让我戴,你们总要付出点代价,至于舒兰是不是他拱手送给任天的,他才不管。

“走吧,任夫人。”吴德索性把名义上的妻子清出脑海,这个女人他不爱,所以只要达到目的,他不会再管她的死活。

舒兰置若罔闻,仰头,一声惨叫,用身体里挤出的仅有的力气晕了过去。

“装死?”吴德踢她,像踢上一堆死肉,真的晕了?这么容易晕?不过也好,带上她,给任天一个现场版,感受一下真实度。

门一开任天就看见了舒兰,刚才的那声哀嚎,聋子也能听见。任天的心仿佛被人揪出来,揉碎了又扔到地上,狠狠地踩,又死命捻着,不成形状。舒兰哪儿得罪了吴德?他要那样对她?她是死了,还是伤了?没有受到她那样的痛苦,却比感同身受还要痛。剧痛之下,心早就没有了,胸口空荡荡,头脑轰鸣。我这算什么?一个男人,保护不了心爱的女人,倒让女人承受不该承受的痛苦,自己却软倒一旁,废人一般,无能为力。我这算什么男人?我不是男人!

“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吴德笑着,把舒兰扔地上,再从手下手上接过舒兰的尾指,轻放于地:“你们聊。记住,不合作,你还会收到更多的零碎。”

“我日你——”任天张嘴,咆哮到一半,吴德已经没影了。舒兰的手指还在地上,断口鲜血已然干涸,黑红黑红的。任天一生都在做这种行当,断手断脚见得多了,杀的人都数不清,哪有见了血肉模糊就晕眩的道理,可看着舒兰的断指,双眼金星乱冒,差点晕倒,勉强坐起,只觉胸口火热,一股东西窜出来,像喝多了,想吐,于是就呕,眼看着鲜红喷在地上,斑斑点点,触目惊心。

生平第一次,疼痛锥心,生平第一次,为了一个女人吐血。

“那个什么兰。”任天没有力气坐起,更无法过去唤醒她,遥遥相望,五脏六腑像被人剜去:“那个什么兰……过来,到老子这儿来。”

舒兰一动不动,脸朝下,恍若已死。

“你个笨蛋,干嘛激怒无德?这下哭都来不急……妈的,手指能不能接上?”任天问自己一个白痴问题,然后自问自答:“妈的,你个笨蛋!”

舒兰抽搐了一下,昏迷中也感疼痛,双足弓起,许久才伸直。

“这下要哭死了。”任天叹息,他是多么了解她啊:“以后不能臭美了,看见自己的手都要心情败坏。这只手指我帮你记下,总有一天让吴德还你,毁一罚十,老子要让他变成人棍!没法让他还,老子就把自己的赔给你,当是这些天,你受苦这些天的赔罪。”

“痛死了……痛哇。”舒兰仿佛听见了安慰,在地上蠕动起来,喉咙里发出破碎的呻吟:“别呀,别砍呀,呜呜,掉下来了,救命……”

任天别过头,她像条被人踩扁的臭虫,而他不忍目睹其惨状。

舒兰在疼痛的海洋中载沉载浮,晕眩不已,身体里除了痛,还是痛,好像从出生伊始,就没有摆脱,潜藏在身体里时机一到就爆发的痛感。绝望中,她想起任天,也许无须思考,就已出现在脑海中,只因那是本能:“你快来救我,我受不了了,我要疯了……”

“小天怎样?”任天知道她会保护好儿子,用她柔弱的肩膀,去扛,去挡,不顾一切。

果然,舒兰迷迷糊糊地:“他很好,以前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咦?任天的声音?舒兰突然清醒了,身体不听话,头脑却无比清明,是他,他在跟前!女人的本能是一遇上委屈就要诉苦,舒兰也不例外,眼睛半睁着,嘴上就说开了:“天哥,吴德侮辱我,我不想活了,他恶心,他好恶心啊!可我不答应,他就要伤害小天!”

“我知道,都知道。别说了。”任天轻声:“过来,让我看看你的手。”

舒兰的眼睛终于完全睁开,空洞的眸子,像被人抽去了魂魄,呆滞地盯着任天,半晌不动。任天的心早已成灰,被她这样一望,更是如同被风一吹,通通消散。她瘦得厉害,头发散乱,冷汗披面,皮肤呈现一种病态的灰色,全无往日白皙粉嫩,右手尽被血染,袖子红了大片,黑红色的血痂,散发着血液独有的腥臭。

“天哥?”舒兰试探地问,她不认识眼前这个人了。

那个曾经意气风发,唯我独尊的土匪斜倒在墙角,威武的身形仿佛小了一号,泯然众人。忍泪,事到如今,还觉得男子汉不兴落泪,结果憋得肋条疼:“你怎么越活越笨,我掳你,你都知道好汉不吃眼前亏,怎么换了吴德,就那么白痴,跑去激怒他,你居然激怒他!”

舒兰万万想不到一见面他就数落自己,惊喜脚架变成深刻怨恨:“你有什么资格说我?看看你的头,伤口都招苍蝇了!”

“老子的事不要你管!管好你自己,越聪明越少吃亏,多学着点!”任天凶神恶煞地嘱咐完金玉良言,发现万难的见面居然变成了正宗的斗嘴,实在不划算,内心柔情起来,语气却还在缓存:“喂,你过来。”

“你不会过来?”舒兰克制住屁颠屁颠爬过去的冲动,她太想念他坚实的肩膀了。

哪壶不开提哪壶,任天唯有坦白:“老子过不去,三天了,还是软得像泥鳅。”

“早说嘛。”舒兰如释重负,终于如愿以偿爬过去,最快速度扑到任天怀里,半晌不愿支起身子说话。好啊,熟悉的气味,熟悉的温暖,好像又回到了黑龙山,一切不幸,不曾发生。

“为什么不照顾好自己?”任天托起她的手掌,恨不能断整只胳膊,换他一根手指。

“他说你会死,他要你临死之前受尽屈辱,他要你自愿!我恨他!他猪狗不如,凭什么耀武扬威,能活到现在还是牺牲我换来的,他有什么资格恨我?!”说到激动处,舒兰的嗓音都变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一听说你任他摆布,我就比死了都难受。”

关心则乱,任天明白,她的一切苦难他都牢牢记下,千言万语,只有一句:“好好活着。”

舒兰无言,唯有重重点头。一切都以活着为前提,即使有朝一日,他们大仇得报,而她已经死了,又有什么意义?岂止报仇,富贵荣华,权钱名利,一个死字,统统一笔勾销。

任天抱着她,只觉得不够,倘若真的还能苟活于世,剩下的时光,他都要抱这个柔弱的躯体,直到永远:“我错了。”

“什么错了?”舒兰手上的阵痛一波一波的,此时正微弱地哼唧。

“你劝我洗手不干,我却一意孤行,只管自己逍遥,不顾你提心吊胆,为这个家悬心。我混蛋!”经过这几天的总结与自责,任天产生了比海深的忏悔:“不听老婆言,吃亏在眼前。我死了,这就是墓志铭。”

舒兰悲痛中哭笑不得:“这个时候还贫嘴……”

“他要你来做什么?”任天才不相信吴德会发善心。

舒兰无奈地:“劝你听他们的呀,无非是尽情折辱,颜面尽失,以报你当日辱他之仇。”

任天震惊,脱口而出:“我已经什么都答应他了!”

那是为什么?剁下她一根尾指,不就是为了威胁任天?可任天早就屈服,他为什么还要下这剂猛药?舒兰的脑子要报废了:“只是为了报复?只因为那天的丢脸,报复就多多益善?他……他是不是疯了,早就疯了?”

任天全方位赞成她的结论,心有余悸:“你们家怎么让你嫁这种人,你是不是他们亲生的?”

“不发生这么多事,谁知道他的真面目啊。我娘说他能干,以后肯定飞黄腾达。”舒兰也觉得后怕,纤弱的身子颤抖不已。

分开才半月,可任天已经尝尽生离死别,恨不能把她变小,别在裤腰带上随时携带随时拥有,摸弄着她憔悴的小脸,胸中柔情之汹涌,前所未有:“吃好喝好睡好,自己好才能保护好小天,你们好,我才能好。记住了吗?”

“可是我一个人……”

“没用的东西,没有我你就活不下去了吗?”任天疾言厉色:“我能任何时候都在你身边?我愿意老天也不愿意。在家被父母惯坏,出嫁被老子惯坏,你就不知道自己背负点什么?”

舒兰撅嘴,从前她只要一撅嘴,任天就不忍心对他发火了:“什么都是我一个人……我怕,我就不能怕么?”

任天确实不忍心,看着满面凄楚的她,掉转矛头:“你给老子好好保养身体,听见没有,老子最讨厌丑女人,见一个打一个!”

“我丑?”舒兰瞪大眼睛,仿佛听了世上最荒诞的笑话。

“你成天忙什么,都不照镜子。”任天淡淡地。

确实很久没有收拾自己,舒兰没信心了,捂着脸,惊叫:“真的丑了么?”

“放心,比买菜的大婶好多了。”任天大笑,牵动胸口就是一阵钝痛,可还是笑,好久没有这样开怀,与爱人亲密无间,不分彼此,为了开心,痛死也是值得的。(虽然如此,我还是不能理解小美人鱼,阿们。。。)

从前他觉得自己喜欢她,就是因为那张俏脸,一颦一笑,风情无限。花解语,玉生香,世界因此而明亮,女人的存在,就是为这世界注入柔情,美丽的事物,没有不占有的道理。可现在,他抱着她,觉得无所谓了,她长得什么样,跟他没有一点关系。真是卖菜的大婶又怎样呢?心比眼睛重要,眼睛最会骗人。越漂亮的东西,越是惑人。

“天哥……谁也不能拆散我们。”舒兰哽咽,眼泪吧嗒吧嗒地。

“谁敢,我看谁敢!”任天梗着脖子,豪气干云。

《吃花禽兽》卫何早 ˇ第 27 章ˇ

是美好,总有破碎的时候,是温情,总有冰冷的时候,是幸福,总有瓦解的时候,所以,只要眼前,不要未来,瞬间欢愉,也是欢愉。

吴德一进来,正好看见他们在欢愉。

舒兰酥肩半露,星眸半开,任天低吼阵阵,激情勃发。这是多么儿童不宜的画面啊,多么的罪恶多么的不可饶恕,最令人无语的是居然是在这种生死离别的情况下!

“咳。”吴德怪腔怪调地:“我来的正是时候?”

舒兰一惊,她背对着闯入者,此时欲迅速弹开,被任天按住:“慌什么,咱们亲热,关他鸟事。”

我不慌,我怕丢脸啊,舒兰终究是没克服心理障碍,嗖嗖几下把衣裳穿好,对于这个温暖的怀抱,却是很没有心理障碍的,任何情况下都沉醉其中:“我听你的,以后什么都听你的。”

吴德郁闷,相当郁闷,主角为什么莫名其妙地沦为局外人?只有天知道:“咳咳,来人,把她带走。”

守卫应声,只见舒兰依然一动不动,稳钻任天怀中,任天呢,大手勉强弯过去,把那小肩膀小后背楼得紧紧,两人眼中只有彼此,哪里是两个人啊,分明早已融为一体。永恒,不过如此。

天荒地老,海枯石烂,不,那太俗气,透着假,我们只要实实在在的,相亲相爱相守。人生太多未知与无奈,只有现在,我们相望,烦恼尽消。太少,太短,太匆匆,可又有什么关系?这一刻,便是一生。

舒兰终究是被带走了,而思念,却是带不走的。

伤口愈合得很慢,十多天,还是不能沾水,不能活动,大冬天的,总是僵硬着手,很容易生冻疮。舒兰还没长过冻疮呢,天一冷,发疼,一热,发痒,一块块的红斑,由红变紫,最后变硬,皮极薄,稍微一碰就破皮,渗出淡黄的脓水。钻心的痒,又是临近伤口,不能挠,忍啊忍,有时嘴唇鲜红,生生咬出了血。

又疼又痒的时候,就通过想任天来缓解痛苦。回忆往昔,他们的小屋,他们的小鹿,他们的天然浴池,他们走过看过的每一寸土地和天空,白云苍狗,夕阳满天,伴随着他们欢愉的山风,春秋冬夏,无边无际。

美是美,可有时,也会潸然泪下。

也许是我过于脆弱,舒兰自责,只是很小的痛楚,放在谁身上,不过就是抱怨几声就过去的事儿,却能引发躯体里所有的伤感,把一切不幸都调动起来,为自己大恸,每当这个时候,觉得世界要完了,所有人都要完了,任它去吧,一起完蛋,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还好是间歇的,不然真得抑郁。若不是和任天温情一把,身心平衡,还真有可能改变人生观。舒兰不是不庆幸,还好有任天,还好遇着他,不早也不晚,就是那么个倒霉的时候,现在想想,全是能让人脸红心跳的画面,怎么当时就全是怨恨呢?真是可惜了好场景,本该沉醉其中,好好享受的嘛!

绝望的舒兰又复乐观了,相信任天,相信生活,相信未来。

吴德目的达到,似乎也不怎么再为难舒兰,母子俩得以平静度日。小天长大了,也壮了,会伸手拿东西,不要,就往地上一扔,嘴里会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像在喊妈妈。孩子大了,渐渐断奶,舒兰也就不是天天能看见小天,吴德又吝啬得紧,好像多让这对可怜的母子相聚,就对不起江东父老,要多苛刻有多苛刻,有时喝多了,还跑来发一顿酒疯,或咒骂或殴打,舒兰没少受罪,为了那姓任的爷俩,没办法,忍吧。

“你男人不在你隔壁了……”某日,吴德又喝得醉醺醺,跑来折辱一番仇人家属,拳打脚踢一番,最后小人得志地道:“知道他去哪了吗?死牢,县衙的死囚牢。”

舒兰蹲在地上,护住头,无言。

“一打你就叫得跟杀猪一样,怎么着,这回倒是安静了?”吴德踢一下她的腰板,不轻不重,女人经不起大力,分寸得拿捏着点儿,这个他还是知道的,虽然如此,舒兰还是痛得闷哼一声,柳叶弯眉蹙在一起,诉说着所有的不幸。

任天不在隔壁,不与他朝夕相处,呼吸相闻,对舒兰来说,比杀了她还要痛苦——她终究是离不开他。坏事经得多了,也就不奇怪还有比这更坏的事,还能说什么?命运捉弄人,捉弄的还不够吗?所以沉默,唯有沉默。

“别恨我,这可不是我害的。”吴德俯下身子,轻声:“昨天,有人夜闯我的府邸,探听我的虚实,摸清所有的路径,被我……”故意停下,观察舒兰的表情,看着那双秀眉蹙得更紧了,鼻翼都在一下下地颤动,于是满意地接着道:“被我雇来的高手发现,恶斗一番,负伤,夹着尾巴逃了。”话音刚落,舒兰也随之松了口气,这个周存道,猫有九条命,果然不假。

看着舒兰如释重负的神情,吴德自顾笑了一会儿,寒声问:“你,知道是谁?”

“不知道!”舒兰矢口否认:“不明白不清楚不晓得。”

“是吗?”吴德还是踢刚才那部位,不重,却奇准:“不说实话可是要吃苦头的。”

舒兰整个人痛得往前一栽,脑门着地,咣当一声,配合惨叫:“啊……我又没亲眼看见,怎么会知道。”

“手指头又不想要了,或者说,整只手都无所谓?”吴德眼都不眨,又踢向那一处伤患。

不要,不要砍手……舒兰有一刹那的软弱,伤处麻了,钝了,倒不显得那样难捱。不要砍手,那种滋味,不止是痛,随着那一下无情的手起刀落,整个人从此不复完整,仿佛随时漂浮于头顶的黑云,提醒你的阴雨绵绵。这一处伤口还没痊愈,怎堪再添一处?可一想到周存道,任天唯一的希望,舒兰的软弱统统去了爪哇国,仰起头,定定地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你砍下我的头,一样是不知道!”

“砍你的头做什么?”吴德不踢她,因为有一处要害,根本不用触碰,就能迅速达到目的:“你儿子我好久没见了,让人抱来看看?”

舒兰的表情瞬间凝固,渐渐变为灰败。胳膊拧得过大腿吗?轻则酸痛,重则骨折。有时想,出一口恶气也好,别管什么代价,可是……终究不是她一个人。

“你不说我也知道,周存道,任天的二把手,黑龙山的二当家。”吴德笑得肆意:“你最该恨的,其实是他,若不是他不自量力,企图救走任天,你们这对狗男女还不至于分开呢。”

你才是狗,舒兰腹诽个够,牙也咬得酸了,才算尽兴。压着大哭的冲动,面带调侃:“哦,这个啊,无所谓的啊,反正迟早乾坤会重新扭转回来,错了没关系,改嘛。”

这女人已站了起来,吊儿郎当,无拘无束的样子,而事实情况不是这样,她是最无助的肉,随时都有被切片的可能。吴德不明白她为何无惧,就像不明白任天为何突然态度大变,答应他的一切要求。在吴德看来,感情是最贱的东西,什么都换不了,可就是有人趋之若鹜,甘之如饴,这就是所谓的脑筋不通吧?这些人的筋真是要定时疏通,才能保证人类正常活动啊。

吴德微微一笑,一句话,就能将这个女人的坚强甩扁在地,稀巴烂外加四处飞溅:“二月初五,游街示众,午时开刀问斩!”

舒兰愣着,半晌,喉咙里发出一阵古怪的响声,像溺水者的最后呼救,这声呼救一直持续到她白眼一翻,身子后倒,昏死过去。

天人两隔,最苦莫过于此。

《吃花禽兽》卫何早 ˇ第 28 章ˇ

“喂喂,你醒啦?”

“哎哎,你没事吧?”

“呼呼,你已经昏迷一整天啦。”

舒兰睁开眼睛,就看见上方三个女人的盘旋与轰炸,他们瞪着大眼睛凝视着她,带着充分的好奇与那么一点点关心。刚刚清醒的舒兰,一时不知身在何处,这几个女人倒是有点眼熟:“你们是什么人?”

“噫,跟你差不多的人。”英气勃勃的小个子女人语气中掩不住的率直:“我叫丝吉。”

面庞白皙而秀气的女人笑了笑:“我姓胡,胡郁。”

珠圆玉润的女子总是弯着眼睛,缓缓道:“橙橙。”

这下轮到舒兰发问了,因为她已经想起这几位何许人也,那天非要进来捣乱的就是她们嘛,还跟门口的守卫吵了一架,不欢而去,怎么,今天又卷土重来?这也太奇怪,吴德的小老婆,那么关心自己干什么,不由得放冷了声音:“你们来,该不是看我笑话吧。”

丝吉抿嘴一笑:“妹妹,我们没那么坏,你别怕。”

胡郁撇了撇嘴:“闲得啊我们?你若是他夫人,请我们,我们还不来呢。”

“别看了,那些讨厌的守卫,被我们大骂一顿,不敢拦我们了。”橙橙得意洋洋:“反正我们不怕吴德,他爱把我们怎么样,随他的便,好姐妹却是要结交的。放心,我们虽是他花钱买来的小老婆,却得宠得很,以后妹妹你有什么难处,言语一声,女人嘛,就是要互相照应,不然谁疼我们呢?”

舒兰被她说的一愣一愣地,至今搞不明白这几位大姐哪儿蹦出来的。

“哎,那天那个又高又壮的男人,是不是任天?”丝吉眼睛亮亮的问。

“你见过他?”沉默中的舒兰心塑料袋一样被拎起。

丝吉诡秘地一笑:“刺客一走,吴德就把他运去县衙了嘛,隔老远的,我看了一眼。哎呦呦,当时就觉得你好福气,如今纯爷们可不多了。”

舒兰对这几只虽有敌意,听到恭维,却没有不开心的:“嘻,他粗鲁着呢,说话最爱带脏字儿。”

“吴德斯斯文文,可你也知道什么货色。”胡郁毫不掩饰对良人的厌恶之情:“高下立判。”

想到任天不日问斩,舒兰的心像被捻碎了,垂了头,低泣道:“高又怎样,还不是姓名难保。”

“你家那位,依我看,命大着呢。”橙橙憨笑:“我懂些相面之术,那土匪是福相,你也是富人贵命,等着吧,好日子在后头呢。”

舒兰闻言,对她们的敌意立即蒸发无踪:“是吗?准吗?”

“哎呀呀。”三个人忽而同时道:“要走了,吴德要回来啦!”说着,匆匆向门口走去,橙橙落在后头,临去,在舒兰耳边轻轻道:“有人来救你,好歹带我一起,这牢笼,我是宁愿一死也不想待了。”

也不知怎的,舒兰脱口而出:“放心。”放心?对方底细还没摸清,就许下承诺?舒兰觉得自己太鲁莽,任天是吉是凶,周存道是死是活,还不甚明了,居然当起救命菩萨。生活的本质果然是凌乱啊。

该喂小天了,他爹为咱们牺牲,咱们也要好好照顾自己,才对的起人家。

一刻钟之后,舒兰从老妈子手里接过小天。那老妈子平日狗仗人势,没少给过舒兰白眼,这次居然有些不安:“这个……孩子不吃东西,也不知怎地。”

小天的脸微红,眼睛紧闭,周围有些干了的眼屎,呼吸不甚平稳。舒兰把手伸进襁褓,只觉得身上比平时热,应该是伤风,目前没有发烧:“看过大夫了么?”

“我跟老爷说过,他说不用。”

这样耽误,到了晚间,弄不好就要烧起来,舒兰急道:“孩子不比大人,有病是耽误不得的,烦劳跟你们老爷再说说。”说着,取下颈间挂着的玉佩,交到她手里:“这是古玉,几百两银子还是值的,拜托拜托!”

老妈子一摊手,不是她想两袖清风,而是收十块这东西都没用,这份无奈因为那玉,倒是无比真诚:“老爷不见我,再说,他一早出门,我也找不着他呀。”

舒兰无助地看她一会儿,知道无望,只得解开衣襟给孩子喂奶,小天睡着,小嘴紧闭,对塞进口中的食物无动于衷,舒兰轻轻拍他,几次三番,那双曾经明亮的小眼睛还是紧紧闭着。已经昏迷了?舒兰心急如焚,当即下床,鞋没穿,衣裳也忘了掩,就要冲出去,被老妈子手疾眼快拦住了:“你这样也不顶事,没人理你,连这个门也出不去。”

“放手!不是你孩子你当然这样说!让他们告诉吴德,我儿子有个三长两短,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他!”舒兰离水的鱼般挣动:“人渣败类!小天掉了一根毫毛,老娘跟你没完!”

老妈子的耳朵“嗡”的一声,持续耳鸣了,对这个疯女人无计可施之际,只想着尽快脱身:“你等等,我再去找找老爷。”

舒兰要的就是这句话,余怒未消地坐在床边,算是默许,看着老妈子走了,眼泪习惯性地落下,又是狂亲又是心疼,想起任天,又是一阵自怜,最后想到如果小天真有个什么……不能活了,舒兰想,没了孩子,我这么活着,即使今后逢凶化吉,又有什么意义?那是一定不能活了。

“老爷去醉红楼,明儿上午才回来。”老妈子一路奔波,气喘吁吁:“我也没那个权力请大夫呀……”

舒兰二话不说,轻柔地放下小天,拉过自己的被角,搭在小肚子上,这一系列动作都是极温和的,转过脸,母爱的柔光突然换成了极端的狰狞,同一时间,扑过去,揪住该老妈子的衣领,十头牛也拉不开的架势:“你说什么?我们家孩子要因为那人渣去嫖妓耽误病情?!你他妈有种再说一遍!我孩子病了,你没看见我孩子病了吗?!你们这帮禽兽!请大夫,立马请大夫!!”

“我一个乡下老婆子说话顶什么用?你找门外头的人,找管家啊。”老妈子几乎被她提了起来,徒劳地挥动双手:“放开我,你放开我,我替你去找管家行不行?”

“快去!!”舒兰一用力,老妈子不是跑出去的,而像是被甩出去的。

母爱可以把百炼钢变成绕指柔,也可以将窈窕淑女变成大力神。

管家的闪亮登场让人觉得真是有其主必有其仆,与吴德一式的大饼脸,小眼睛小鼻子小嘴,矮胖如墩,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果然是有道理的。该管家开门见山:“老爷临走时说不请,小人此时再请,实在是违令,能不能请任夫人耐心等待,大人回来再做定夺呢?”

“滚!”舒兰跳起来,一脚踹过去:“站着说话不腰疼,一个比一个黑心!我能等,我儿子等不得!他已经开始发热了……你们没有孩子?你们没做过父母?请个大夫能是多大的罪?!这是一条人命,我儿子的性命啊!”

管家被说得有些惭愧,语气终于不是那种不咸不淡的了,捱了一脚,倒也没怒:“这……老爷知道会叫我滚蛋,我一家老小还指着这份工呢。你……唉,你就别难为我了。”

舒兰咬着唇,泪如雨下:“他还这么小,一岁都没到呢……东西也喂不进去,过了今晚,怕就……你行行好吧!这只是个孩子啊,吴德说过不会为难孩子,他不高兴也只会对我发火……”管家表明立场,早走了,老妈子怕惹火烧身,也跟着开溜,屋内空荡荡的,一切只是舒兰的自言自语。

小天比下午更烫了,孩子随她,身体一直不那么结实,一路成长,总有些小岔子,不是伤风就是闹肚子,自从不是每顿喝母乳,身子越发瘦弱,这一病,势头又那么凶,显见的是极为棘手,大夫……怎样才能找到大夫呢?

病急乱投医,舒兰想到那三个女人。

她们还算热情,也够八婆,通常这样的人,比较喜欢多管闲事,嘴虽然欠,心肠却软,且视别人求助为一大乐事。走投无路,即使是绝路也得往前冲啊,舒兰想都不想就拉开门,手上是全部家当:“麻烦你们,请丝吉他们来一趟吧!”

守卫看了看满脸焦急的女人,又看向她手上的一只金丝镯,一块玉佩,一对银耳坠,不过就是带个话,只赚不赔的买卖,且那几个女人又无法无天惯了,即使追究起来也没他们的不是,于是收下贿赂,欣然应允。

丝吉来的时候,屋内的哭声一直传到外边,门紧闭,只得敲着窗子:“你怎么了?”

“小天病了,病得很严重,求求你,帮他请个大夫吧!等吴德回来,我怕已经来不急了……”舒兰的哭声一抽一抽地,说话含糊不清。

一边是一条人命,一边是吴德责难,丝吉是正常人,有着正常的三观与认知,权衡一番,毅然选择前者:“放心,我这就去!橙橙和胡郁马上就到,他们会陪你的。”

舒兰泣不成声,反反复复就是一句:“谢谢……谢谢……”

时间不长,也就是半个时辰,舒兰的感觉上却像千年万年,好容易大夫来了,总算有了希望,前脚进门,后脚就是吴德的声音:“橙橙,你们好大胆,我说请大夫?你们,干什么吃的?怎么敢让外人进去?都活腻歪了?”

这人渣这时候回来,显然是看好戏的,说不定还要亲身参与,舒兰想都不想就给他跪下:“是我不对,孩子喘不过气来,脸已经憋红了,求求你,让大夫想想办法吧!”

果不其然,吴德真是特意赶回来看好戏的,绕着跪地不起的舒兰走了一圈,啧啧而叹:“值得吗,为了那男人的孩子,为他你跪过一次,为这野种又跪,那男人却是什么都不做,值得吗?”

舒兰嘶声,字字泣血:“这也是我的孩子!”

“对我吼没用,我说不杀他,可也没说救他,这病总不是我让他得的。”吴德笑了笑,对大夫挥手:“请回吧,诊费我会加倍给你。”

年迈的大夫不忍心,远远地看了看孩子,叹息一声:“老爷,老朽不要钱,请让我医那孩子,再拖恐怕回天乏术。”

“多管闲事,哪儿这么多废话!”吴德本是有意刺激舒兰,并非当真见死不救,闻言立即不悦:“丝吉,把你找来的老东西弄走,连带你也滚蛋,还有你,你,养你们干嘛?专门气我的?滚回去,别让我看见你们!”

胡郁和橙橙对视一眼,纷纷忍不住求情:“官人,再怎么仇恨都是大人的事,与孩子无关,他还那么小,眼看就不行了,你行行好,就当是积德行善。”

最后一句倒是说倒吴德心坎上,想起被任天折磨得久病的父亲,积点儿德也好,息事宁人地一甩手:“算了,看吧。”

在场之人全部一喜,大夫连忙来到床前,搭上小天的脉。舒兰擦着眼泪从地上爬起来,扑到小天床前。丝吉等舒了一口气,欣慰地笑,正在此时,只听大夫急道:“没脉相了……晚了,晚了。”

最先尖叫的是舒兰,不可谓不撕心裂肺,抓着大夫的胳膊,拼命地摇,眼神涣散,口齿不清,反反复复都是:“求求你了……求你……再想想办法……不能让他死……”

大夫满口答应,临阵不乱地施针,小天被扎得像小刺猬,脸色依然慢慢变紫,嘴唇越来越白,别说脉相,呼吸也停止了,眼看着就要断气,大夫也没了办法,长叹一声:“迟了,迟了,早一刻都能捡回条小命!这病发作一天,你们怎么现在才请郎中?!”

舒兰呆呆地,一动不动,似乎什么也没听见。

三个女人愣住,看着小天,仿佛不相信这么小的孩子也会和大人一样死亡。

吴德正要走,刚到门前,闻言,怔了怔。呃……死了?这这,不是我的本意啊,原来真有这么严重?早知道不演这一出了,我真的只想在任天儿子身上出口气,谁想到他说死就死了啊。就晚了那么一会儿?老天,你不是在开玩笑吧?早上还好好的,老妈子跟我说,我也看了,就是不吃东西嘛,有什么大不了?怎么从醉红楼回来就搞成这样?

完了,这下罪孽深重了。

《吃花禽兽》卫何早 ˇ第 29 章ˇ

大夫走了,吴德走了,三女走了,夜深,空房,只剩舒兰和怀中的小天。

舒兰的头自从大夫宣布孩子已亡,已经很久没有安静,全是“咣咣咣”和“叮叮叮”的声音,像有人钉棺材板,不得安宁。自此,他们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她全不知道,所想所做,只是抱起小天,就这么抱着,谁也夺不走,谁也别想伤害。

小天,你冷了吗?怎么身上这么凉。你真乖,一直没哭,从前你最爱哭了,爸爸和妈妈都不喜欢你哭鼻子,现在好了,你开始懂事,安静地睡着,就这样,该有多好。你就这样快快长大,长成个大小伙,到时候,我们都老了,你就保护我们,不让别人欺负。妈妈一闭上眼睛,就是你长大的样子。你的个头一定很高,因为你父亲就是个大个子,像他,错不了。你的头发一定很黑,很长,油光光,像我。你的眼睛大而有神,黑白分明,会说话。你的涵养一流,学识卓然,女孩子都喜欢你……

你怎么还是怎么冷?别怕,爸爸快回来了,他一定会和我们团聚,一家三口,共享天伦。你看到那一天了么?我已经看到了——真漂亮。我们会好起来的,虽然现在很糟糕,对了,苦尽甘来嘛,总是有苦才有甜,好东西,要放在最后,慢慢享受。等吧,耐心地等吧,陪着妈妈,一边长大,一边期待那一天的到来。

两天,三天……舒兰反复地想着重逢的画面,毫不厌倦。

“把孩子放下吧,如土为安呐。”橙橙抹着泪,不忍看这一幕,别过头去。

舒兰披头散发,衣衫脏乱,神情呆滞,最可怕的是一双眼窝,竟然生生地凹了下去,整个人瘦得不成形状。三天水米未进,自欺欺人,痛苦煎熬,把美丽的女人变成了形销骨立的鬼怪。

“孩子已经死了!”胡郁忍不住大吼,也顾不得会打击她:“已经死了!”

舒兰恍若未闻,兀自抱着孩子,拍着哄着。

“好吧,哄孩子。”丝吉道:“那你也得吃点东西吧?没有奶水,怎么喂孩子呢?”

没有效果,舒兰的脑袋里雷声阵阵,与外界失去了联系。

“这样得持续多久?再过几天,孩子该臭了……”橙橙一筹莫展。又不能硬抢,这样的状态,抢了,就是逼她发疯。等吧,等她累了或者饿晕,再采取措施不急。

于是又过了一天,这个大雨磅礴的中午,舒兰终于体力不支,倒在床上,不省人事。冰冷僵硬,缩成一团的孩子被抱走,从此,舒兰恢复一个人。

人生就是一个从一无所有到一切拥有再到一无所有的过程。只是这个结果,提前到来,那么前方的又会是什么?

昏迷中,有人喂水,神智渐渐恢复,完全清醒过来时,已经换了稀粥。令所有人想不到的是,醒过来的舒兰,神智竟然无比明清,张口第一句话便是:“小天埋在哪儿?”

喂饭的橙橙完全愣住,好半天,才结结巴巴地:“……后院的槐树下面。”

“再喂我吃点儿,有力气站起来,好去看孩子。”舒兰侧首,眼角竟然无泪,可心里明明一丝空气也无,难道从此,就要欲哭无泪?

橙橙红着眼眶准备再喂,抬气头时,发现舒兰已再次晕迷过去。

大雨渐止,雨止,哀伤不止,原来先前的清醒只是回光返照,再度醒来的舒兰神智完全非正常了。她的时空感令人觉得失心疯真是可怕。比如刚醒时,她完全的迷茫:“我这是怎么了,娘呢?咦?这不是我家?你们是谁,快送我回家!”

过了一会儿,见别人没送她回家的意思,还说了好多听不懂的话,自我调整了一下时间,时针指向和任天自由自在过土匪生活的日子:“夫君呢?小鹿呢?这是哪儿?怎么不是我们的小屋……夫君,夫君!”

嗓子喊哑了,夫君也没影,反倒是总有三个莫名其妙的女人跟她嚷着莫名其妙的话,舒兰郁闷急了,不得不又一次调整时针,这次的时空就没有那么美好了:“啊!不要!不要伤害任天,不要伤害我的儿子……小天,小天你不要死,妈妈没有你会活不下去的啊——”

闻者伤心,见者流泪。

孩子的死,吴德负有不可推卸之责任,可孩子已经死了,那一份愧疚之心,只好用在他母亲身上。他为她请了大夫,专治她的失心疯。治疗伊始,还是有用的,例如喝完一副药,舒兰迷迷糊糊地问:“离任天斩首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吧?”继续治疗,疗效就不大了,舒兰仿佛在抗拒,也许,她暂时没有勇气面对一切,这样疯癫,这样忘记彻骨之痛,不失为一剂良方。

折腾一番之后,没有人再为她请郎中——也许这样,她真的比较快乐。

精神涣散的舒兰经常看见从前的美好画面。

看,看桌子上,空空的?不,有一只烤鸡,那是任天带回来的。她讨厌他,不愿意吃,他二话不说,撕下鸡腿就往嘴里塞,一点儿都不客气。她的心本来因这烤鸡温暖些许,没想到立马就被他不解风情的样子打回原形,每次都是这样,稍微对他有了一点儿好感,他就要亲手破坏掉。她的心总是忽上忽下,摇摆不定,跟他在一起,她总是忙碌,虽然是身懒而心忙。

还记得那个戴花的产婆吗?哈哈,现在想起来,还是要狂笑。小天就是在她狂笑时宣布降临人世的,那样痛,却全是喜悦。从此她不再形单影孤,有了牵挂有了希望,和你血脉相通,长在一起,你可为之奉献一切的,身体的一部分。他不是别人,他就是你自己,看见他,就想照顾的脆弱的自己。他是那么爱哭,多少个痛苦的晚上啊,她和任天推卸去抱他哄他的责任,她总是装身子弱,经不住半夜起床,任天无奈,只好自作自受,又当爹又当妈,日子在吵闹与混乱中翻过一页又一页。

想起做月子时,那可真难熬,身上脏,可不能洗,就这么捂着,捱着,任天看不过去,用温水为她擦身,一擦就是一个月,无一间断,头发也是用半干的布一点一点擦,通常忙活下来,一两个时辰就过去了,也没听他抱怨过一声。忙完她,接着忙小天,那段时间,他整整瘦了一圈。

那些过往,是最好的止痛剂,越好的效果,越像罂粟。是沉醉其中,还是连根拔起,长痛不如短痛?一切选择,都握在舒兰的手里。

人可以痛到以为自己会死,绝望挣扎,可以窒息,像厉鬼掐着喉咙,可以自残自贱,用疼痛提醒自己依然存在。只是眼泪,从此干涸,不复存在。

转眼冬去春来,春风又绿江南岸,春江水暖鸭先知,小天已去了一个月了。

“你有什么要求,我尽量满足。”吴德比从前仁慈得多,也许害死一个婴儿,滋味并不如想象中好受,也许很多人都高估了自己的承受能力。

“任天就是这几天了吧?”混沌中的舒兰突然睁眼,眼神出奇得冷静。

吴德一愣:“你怎么知道?”

“人一达到目的,心就会比较宽。”舒兰倚在床头,淡淡地。

“没人会救他了。”吴德看着舒兰:“他死了,那是活该。你,不可以走,却可以安心地住在这儿,没人再为难你。”

舒兰对吴德的“善良”无动于衷,事实上,她已经不关心自己的处境了:“你刚才说,我可以提要求?”

“我能力范围之内的。”

“小天穿过的衣服,还在吧?”良久,舒兰轻声。

吴德明白她的意思:“没问题。”

《吃花禽兽》卫何早 ˇ第 30 章ˇ

牢里的日子并不比吴府好过,但至少,比较清净。

任天已经分不清现在是白天还是黑夜,死牢,完全封闭,像个脏臭的箱子,无一丝缝隙。老鼠蟑螂各自忙碌,狱卒喝酒赌钱打盹,奇怪的生物奇怪地和谐着。任天那几乎凝固的脑子暗思,最不和谐的,只怕是自己的一颗心了吧。

还能记挂谁,自然是舒兰母子。他们好吗?自己去后,他们有没有受到更大的伤害?舒兰手上的断处愈合了么?她没再招惹吴德,丢了什么零件?走得太急,面都没见一次,这一别,可能就是一生……他一直都没照顾好她,虽然他一直自信。现在想来,她之前的话也有道理,连大人都无法周全,过着偷鸡摸狗胆战心惊的日子,又怎能再添个孩子?纯属害人害己。任天在受制于吴德之后,已然觉悟,原来先前,自己太鲁莽。他一直觉得生孩子嘛,只要能生,还怕不能养?即使现在境况不乐观,他还有一双手,他会去挣,哪能让他们一直做土匪呢?不用说,他自然知道,只是舒兰动辄提起,惹起他的反感,他才故意不说,气她。

倘若算得出如今这般结果,自己还会给她气受吗?任天侥幸地想,好在就快死了,再大的遗憾,手起刀落间,立即烟消云散。

“有人看你。”狱卒冲着里面闭目苦思的人道。

任天诧异,还有人来看我?这可是死牢,除了刑部的人,谁还能进来。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腰板,铁链发出一长串清脆的碰撞声,试探地:“吴德?”

阴影中走出一个陌生的影子,同他一式的高大,声音沉稳而沙哑:“任天。”

这谁啊?任天莫不找头脑:“我说,明儿就砍头啦,答应你们的我都会办到,让我清净一晚上行不行?”

“为了个女人,卑躬屈膝,尊严尽丧,你还是当年那个冲我挥拳头的浑小子吗?”阴影里的人走出来,昏暗的火光浮在他皱纹遍布的脸上,他苍老,老得让人想象不出年轻时的样子。

任天面无表情,看一会儿才恍然大悟:“哦,你。”

老人的皱纹因这淡然的反应抽搐一下:“宁愿死都不愿与我沾上一点关系?”

“想沾还沾不上啊。”任天做受宠若惊状:“狄大人,您是来为任某送行的?”

“放肆!”老人疾言厉色。

任天不为所动,掏耳朵:“靠,还真把自己当家长了。”

“有对父亲这么说话的吗?!”老人的风度一见任天就荡然无存,看他的样子,甚至想上去揍他:“早就说让你干点正经营生,不求出人头地,也要安稳一世,可惜你置若罔闻,才落到今天这番下场!”

任天果然就置若罔闻了,心说你说过这话?我不记得了,才见过几面啊,你又不是皇帝老子,说什么都是圣旨,老子都要恭听牢记,再说就算皇帝,老子还不想搭理呢:“如果你是来骂我,现在也累了,不送。如果你是来炫耀,坐下,喝杯水,慢慢玩。”

狄远真的就坐下,看他一会儿:“早些年,听说你得罪了吴闻启,损兵折将,双方倒也都没占倒便宜。这一次,你抢他儿媳,伤他儿子,颜面尽失,两笔账加在一起,你以为你还能大难不死必有有福?”

“我没觉得自己能淌过去。”事实上任天早已认命:“可也不至于哭天喊地撒泼撞墙。”

“所以等死?”

任天莫名其妙:“你也说都到了这步田地,难道我还能躲得过去——”

狄远厉声:“为什么不找我!”

找你有用么,任天撇嘴,老子是死囚啊,又是什么狗屁府台点名要整的人,你……是什么官来着?你好像提过,不过只见过两面,那两面我还顶不情愿的,忘了。问题的关键在于我忘了,忘了还有个你:“三十年前您不顾我的死活,三十年后我也不敢麻烦您,狄大人,笑话也看完了,请回。”

狄远看着他,沉默。无疑,他戳到他的痛处,如果现在的他还有痛处的话。三十年前他是陈世美,为了权力与美色,丢弃了最初的那个女人,只是当时他不知道,那个女人已经有了他们的孩子。若干年后,他再去找那孩子,他已经完全否认他的存在。他的心里从未有他,更别说眼中。他与他,甚至不能说是陌路。

“走吧。”多说无益,无数声对不起,尚且顶不了那个女人的一根白发。

任天抬头,瞪着眼睛:“去哪?”

“回家。”狄远一本正经地。

顾不得笑,疑惑把任天塞满了:“狄大人你……说笑吧?”

狄远转身,只留下长长的影子:“你老爹这个刑部尚书做得再不济,自己的儿子还保得下来。”

天神啊,你是刑部尚书?上次还不是啊,只是个什么侍郎,这么快就青云直上了?人啊,飞黄腾达果然靠天赋。狄远已经出去了,步子很慢,像在等他。任天试着踏出一步,左右狱卒好像根本没看见,眼珠子都不往这边转,一步接一步,就这样,居然跟上了狄远,只听狄远道:“都是我心腹,明天自然有人替你受刑。”

任天喜悦的不是自己脱险,而是家眷,一开口,典型的好心当作驴肝肺:“有救我的时间为什么不救舒兰?!”

“今后别跟我提这女人。”狄远缓缓道。

“凭什么。”任天不走了,靠这墙,拉开无赖架势:“老子今天啥也不干,就把这道理讲明白。你以为你谁?救我就了不起了?还不是看在你一把年纪的份上我才被你救。她曾经名义上是吴德的媳妇不错,可早他妈给老子生了儿子,是我任天的女人!为了老子断了跟手指头,为了孩子被吴德那狗东西……我是你儿子,我承认,可我没你那么忘恩负义,更不会为了偷生不顾老婆孩子,做缩头乌龟!”

“小时候,你是个无赖,第一次见你,竟敢打我,抓住你,竟然还向我吐口水。无赖,你赢了,我会把你老婆孩子完璧归赵。信不信由你,走不走也由你。”孩子已经死了,狄远追查到他们下落的时候,就确定孩子已经不在了。那是他的孙子,他做梦都想抱一抱的孙子,可是为了让任天听他的,这种悲恸,丝毫不能露出:“那女人我可以救,不过,在我面前自称老子,你就不觉得有点过分?”

任天翻眼,哪是过分啊,是根本没有真正发挥,真想过分,你未必好意思发作。我知道你怎么想的,就是想我叫你声爹——做梦。对这种无情无义只知道时候厚着脸皮弥补的人,就是要一棒打死,不留余地。要不是为了舒兰和孩子,老子才不会屈尊被你拯救。想救我,掌控我,奴役我,下辈子吧!

“周存道在你那儿?”任天终于拔步。

狄远沉声:“我动用了所有可以动用的人力,依然不见他半点踪影。”

任天不担心他会出事,这位堂弟比他聪明比他武功高强比他人脉广,找不到,就说明还活着:“在吴府时,有人闯进去救我,也不知道是不是他。”

“他比你省心多了。”狄远感慨。

“我说尚书大人……”任天左思右想,还是觉得今天的一切太突然太不靠谱:“你行么?我可是朝廷重犯,吴德抓我,在自己家里囚禁,而不送大牢,是不是有阴谋?我高攀成你儿子的事不止咱俩知道吧?”

狄远冷笑,摇头叹息:“阴谋,重要吗?也许。你是我儿子,却比阴谋重要。”

“您一把年纪还是别惹祸上身血雨腥风吧,多累啊,好不容易爬上去,不耍权弄势揽点儿财,享受享受生活,为我阴沟里翻船多亏的慌。我这贱命一条,贱头一个,砍也就砍了,老婆孩子能过好日子就知足啦。您还是请回吧,六十的人了,拖家带口的,我都觉得作孽。”任天说着,就要转身。

狄远愣了愣,不相信这话出自他口。如果理解能力没有问题,这根本是变相的表达关心的方式,这野小子什么时候替别人着想过?以前可从未展现过这一优点啊。他对他一直憎恨,十年前,他找到他,他恨不能弑父,以报母亲多年受苦之仇。他要他跟着自己过好日子,他对此不屑一顾,仿佛听了世上最有趣的笑话。浑小子用各种方式反抗他——他姓狄,他就在母亲的姓后加个天,他是地,他就是天,总比狗屎父亲高过一头。他让他老老实实做人,他就去当土匪,成为当地一霸。他幼时明明很有读书天赋,也读得颇好,在父亲提出让他走科举之路时,竟然对外宣称自己就是大老粗,且从此把学问忘得一干二净,成了个专业的草寇。

他的事业永远和不知道打哪儿冒出来的父亲的希望相违背。想到这儿,狄远恍然,这哪是陌路啊,陌路是这样?他根本已经把自己当作父亲,才会事事与他争锋相对。你会把一个无关紧要的人气得半死,当作人生的追求吗?

“你执意不连累我,也不勉强。只是我早年德行有亏,年逾半百,只你一个子嗣……”狄远怅然:“如果你宁愿一死,以报复我无后,我亦无话可说。”

任天停住,回头,看着老头,心说老子就是吃软不吃硬,你瞪着个眼睛威胁我,我还真不吃你那套,可你一把年纪,扯什么绝后……老子也最怕绝后,才会迫不及待地让舒兰生孩子,这一点上,还真是遗传。换位思考令任天的戾气与野气缓和不少:“不是我想让你绝后……这么多年,各走各道,真的犯不着扯上什么关系嘛。”

“我知道,你一直觉得我不配做父亲。”老人望着前方,的神情伤感极了。

老婆和老爸都抓住了他的弱点,也搔到了他的痒处,虐施手段,结果都是不言而喻的。任天欲哭无泪,人啊,为什么会有弱点呢?

《吃花禽兽》卫何早 ˇ第 31 章ˇ

二月初五。

舒兰希望这天她犯病,疯病一犯,谁也不认识,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混混沌沌,多好。

这天,是任天斩首的日子。

可是依然清醒,脑袋像被水洗过,异常清明透亮。二十年种种,黑龙山种种,吴府种种,交替闪现,痛苦分外清晰,毫无保留。这就是最坏的处境吧?一切的一切,事与愿违,人若是没有糊涂的权力,大抵是世上最悲哀的生物。

天已大亮,转眼,就到午时。那个人,那个嚣张的土匪的头颅会飞离他的脖子,从此,离开人世,再过几年,便找不到一点关于他的痕迹。人与蝼蚁飞虫没有区别,死就死了,对这世间来说,小得不算件事儿。

一夕之间,失去儿子,又将失去丈夫,舒兰不知道自己活着有什么意思。不,不是矫情的哀怨,当你失去所有生存的乐趣,生命变成一袭灰色的粗布,你还会将它视作华美的长袍,披它上身?没有理由的生存,没有理由继续。

没有希望,等了这么久,试图擦亮双眼,依然看不见一丝曙光,这漫长的夜,将会永不改变。

小天,妈妈来看你了,任天,等我。

丝吉他们怕她寻短见,收走了所有利器,包括樟脑丸,屋里已没有结束生命的工具。舒兰曾计划打碎瓷杯,用碎片割断咽喉,这需要敏捷的身手与精确的时间,因为胡郁送她的丫鬟就在门外,名为照顾,实为监视,他们都怕她想不开。也许,可以上吊,不,踢掉凳子,响动不小,那小丫头也一定听得见,且上吊总要挣扎一会儿才能死透,行不通,行不通……最后,舒兰选择触壁。

砰的一声,脑壳裂开,再行救治,回天乏术。

太阳爬行到天空正中,午时早过了,推开窗户,只听有人飞报吴德,那声音无比清晰:“刑场传来消息,人犯正法,人犯正法……”抬头,望着二月里难得的耀眼的阳光,舒兰深吸口气,久违了的轻松感觉,浑身竟也轻飘飘的,说不出的舒畅。原来,这一天终究到来,原来,活着是那么沉重。

突如其来的巨响,在多年之后,依然回荡在脑中,只是那时的她,浑身上下唯有解脱的快感。

死亡就是浑身软弱无力,胶着在一堆又重又粘的固体中,不得辗转。原来这就是死,难怪都说,只有真正到那一天才能体验个真切。神智还没有消失,周围的响动也还水纹般回荡脑海,是还没死透么?

“你个傻子,真寻了短见。”橙橙叹息。

舒兰一惊,居然惊醒:“啊……”

“呼,还好醒了。”丝吉擦汗:“就知道你要想不开,晚来一步,你就撞上了。”

为何还是这讨厌的人世?舒兰郁闷极了:“天哥……小天……”

“人已走了,你这样,他们在天上看见,也不会开心。”胡郁一向泼辣的语调也温和起来:“人来世上一遭,虽然麻烦,总是件好事,何苦这么快了结,即便想他们,挣扎一番再到天上和他们团聚,也不迟啊。”

舒兰别过头,泪湿枕巾,伴随刻骨铭心的头痛,像活活被人拿锤头一下下敲击,痛到血液里,痛到骨髓里。禁不住伸手摸头,竟摸出老大一个包。怎么,没有头破血流?那样的力气,只是晕眩与疼痛,伤不到性命?到底要怎样的努力才可以彻底结束这人间苦役?

“不打扰你了,好好休息。”丝吉见舒兰郁郁之态,摆了摆手,示意他们出去,临走,在舒兰耳边道:“我若是你,就和吴德比谁活得长,这才是绝妙的复仇。”

身心皆苦的舒兰一怔,眼中绝望之色突然褪了不少。

周围再次恢复寂静,对于刚死过的人来说,这种寂静是可以忍受的。想起任天肆意的笑脸,心还是穿透一般,空荡荡地疼,哪更堪想起小天来?即使活着,亦从此不再完整,支离破碎的人,快乐也是支离破碎的。

“咯”,窗棂响了一下。

悲伤过度的人反应会比平日迟钝得多,舒兰好一会儿,才把头慢慢地转过去,头转,眼睛看,目光却依然空洞,仿佛什么也没看见。

“快!”来人身手敏捷,一照面就招呼她:“跟我走!”

舒兰无动于衷,木然看着亡夫昔日的铁哥们。

太匆忙,周存道要愣一愣,才能分清眼前的女人是舒兰。他没有见过这么瘦的人,也没有人有她这样呆滞的神情,这已经不是一个人,而是尊没有生命的蜡像。这尊蜡像胸前紧紧攥着一件小孩儿的小兜兜,像守护今生最贵重的珍宝。

“舒兰。”周存道的声音不大,甚至有些元气不足:“你……不能下床?”

毫无征兆,舒兰忽而坐起来,上半身挺得笔直。

周存道没有跳进去,而是伸出手:“外面的人解决了,我们暂时安全。来,我先带你走。”

没有喜悦,也没有声音,舒兰微微低首,不复当年有神的目光更加黯然。

“孩子不在身边?”周存道终于意识到她的迟疑:“没事,先送你出去,我再回来。”

“孩子……”舒兰终于开口,却是自己也意想不到的虚弱:“不必了……”

周存道以为她爱子心切:“好,我先去找孩子,你在这儿等我。”

舒兰苦笑,即使苦笑也是笑啊,可明明就像在哭:“小天去找他爹了,我也想去,可没去成。你们为什么都不让我去呢?”

受激过度的典型反应,周存道虽然不知她近日的遭遇,却也看得出来,没时间了,只能长话短说:“为了任天,好好活着。”

“为了任天……”舒兰喃喃,猛然想起什么:“你为什么不去救任天?!有能力救我,为什么不救任天?!”

周存道的焦急一扫而空,冰冷,甚至是很铁不成钢:“他说,只能救一个,就先救你们,我如果先救他,他就在我面前自杀。”

触壁的巨响又一次回荡在脑中,舒兰在这样的重击下,完全不能动弹。

“我比你们都恨我。”周存道缓缓道。第一次来,被吴德发现,恶战一场,伤上加伤,差点丢了小命。今日卷土重来,拼着进得去出不来,也要进来。伤是好不了的,两次重创,能活着已经是奇迹。始终忘不了任天的嘱托,所以来了,来了又来。

“小天已经……”舒兰握紧手中的肚兜,抵死不愿说出那个字,干涸的眼中没有泪水,只有绝望的愤然。

周存道看她神色,已猜到八九分,像是自己的亲人,明明逝去,却想尽任何方法自欺欺人:“你……先跟我走,我再来找孩子……任天的孩子,他嘱托我养大成人的孩子……”

同病相怜让舒兰的心里觉得好受一点儿。怎么办?总是要有个新的开始,有结束,就有开始,反之亦然。离开,虽然离小天太远,留在这儿,却离悲伤最近。

瘦弱的小手终于搭上那双冰冷却同样有力的大手,离开的刹那,她仍不死心:“你真的没救任天?”真是个弱智的问题,不用想都知道,若是有一丝希望,凭他们的交情,岂止两肋插刀,插成刺猬也要奋不顾身,舍身取义。可是他真的死了吗?舒兰徒劳地咬着嘴唇,为何刚才,搭上周存道的手掌的瞬间,感受到一下剧烈的心跳?通常他们相拥,才有的互通的悸动。那颗心脏的主人,难道还活着?

“你轻得像片纸。”周存道抱她出来,那样的重伤,丝毫不觉吃力。

舒兰轻声,轻不可闻:“若是能飘到天上去就好了……”

“上来。”周存道蹲下,把自己的背给她。

“她们——”骤然想起那三个女人,没有他们,自己大概已死了多次。他们帮她,出于同情,可舒兰也知道,多多少少,有那么一点所求,他们做梦都想离开这鬼地方,所以寄希望于她,直至今日,任天斩首,她们的最后一丝希望也破灭,对舒兰却依然如故。有所求,也是人之常情,始终如一,就是人品优良了。舒兰决定报答她们:“西苑的三个女人有恩于我,把他们一起救走吧。”

“我不是万能的主。”周存道眼也不眨:“先活下来,今后有的是报答的机会。”

舒兰看看自己,又看看他,无言。帮人,自己总得有足够的本钱,泥菩萨一个,不,两个,还谈什么送佛送到西,全身而退就不错了。

“抓紧,发生什么事也别松开,一掉下来,就是跌去你自己的性命。”周存道拔出腰间长剑,缓缓道。

这就是要走了么?倘若得以脱离苦海,以后的生活,都会完全变样吧?可是生活的奴隶,却已不关心主人的意向了。趴在周存道后背上的舒兰点了点头,淡然。

《吃花禽兽》卫何早 ˇ第 32 章ˇ

城郊刚落成不久的宅子里搬来一对小夫妻,小相公二十七八岁,小娘子二十出头,长得如同模子里倒出的嫩豆腐,一个比一个水灵,看起来斯斯文文,又很有学问的样子。

没人知道小相公是做什么的,据说是做生意,不然年纪轻轻,哪来这么多钱买这宅子,小娘子倒很是贤妻良母,每天待在家里不出来,和周围邻居也很少说话,时间长了,有人发现她爱晚上在院子里转悠,手上总攥着从不离身的小孩子衣服,神神秘秘,嘴里喃喃自语,神情也像活在另一个世界,人们才知道她原来是有病的。这么年轻,又生得这样美,竟得了这种病,真是可惜了的,难得小相公对她不离不弃,形影不离,可见小相公是世上难寻的优质雄性,一时间大妈大婶都爱找他聊天。

“小伙子好福气,媳妇生得这样俊。”

周存道于是谦虚:“哪里哪里。”

“这样俊的媳妇,有点毛病也没什么,你可别嫌弃她呀。”

周存道哭笑不得:“不会不会。”

“可我听说啊,夜里老没动静,都不像夫妻啦。”大婶见周存道进门,在他背后和人嚼舌根:“夫妻哪有晚上不打架的,斯文人就是不一样。”

周存道岂有听不见的道理,闻言唯有报以苦笑。其实他还真不想和舒兰住在一起,传出去,对任天死后的声名也是种损害,对自己对舒兰都不好——怎么地,兄弟一死你就霸占他女人?可不住一起又怎么能放心,她再有个什么意外,任天真是死不瞑目,自己也要羞愧致死。

所以,万般无奈之下,他们“同居”了。

他进门,看见她时,她正倚在窗边发呆。事实上每天除了发呆,她也不会干别的。周存道替她请了专治这种病的大夫,还好,舒兰并不排斥,她也知道自己有病,知道自己的一切行为属于非正常,却对治疗结果不抱希望。正不正常,又有什么关系呢?现在的她脑袋虽然时常沉昏,很多时候,控制不了自己的行为,可至少偶尔快乐。在这种非正常的状态下,她能看见任天,他总是冲着她笑,笑容要多恶劣有多恶劣,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禽兽。也能看见小天,张着小嘴,嗷嗷待哺,挥舞着浑圆的小胳膊,嘴里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他们都在她身旁,如果可以一直疯傻,他们一直都在。

为什么要恢复呢,恢复,意味着面对世界那么大的悲哀,舒兰知道自己的肩膀太瘦弱,扛不起现实的包袱,与其累到吐血,不如逃避再逃避。

“春寒料峭,不要多吹风。”周存道为她披上一件厚衣。

舒兰抬头,感激地望着他。她知道,自己之所以可以逃避现实,是因为周存道替她把现实的单全买了,如果没有他的遮风挡雨,自己怕早就淹没在人世的洪流里了吧:“总要麻烦你。”

“应该的。”周存道看见她,就想起任天,想起任天,就是刀割般的剧痛与遗憾。他就是为这女人不要自己的命,也为了孩子,可是孩子死了,世上只有这个女人,还与任天有着那么点关系,想到这里,周存道又不恨她了:“你也该好了。”

舒兰故作不解:“什么?”

“你其实已经恢复,只是总在骗自己。我见过骗自己没病的,想尽办法骗自己有病,还是头一次遇到。”

“不明白你的意思。”舒兰转过身:“如果你觉得我妨碍你的生活,我可以走。你本没有义务负担我,谁也没义务负担另一个人的人生。”

周存道哂笑:“你知道我没这个意思。”

“别跟我说我的人生还很长,过去的就让它过去……过去了,可也是我生平最重要的,没法忘,哪怕直面它,接受它,当它做遗憾,也无法令自己快乐。”舒兰凝视窗外杨柳,已吐新芽,而自己的心,再也没了生机:“快乐与否,由不得人选择。”

“只怕是你不想选。”周存道毫不含糊,当即直指其痛处。

舒兰蹙眉,收回目光:“周存道你永远不管自己的话别人爱不爱听,你就不能狡猾点么?”

“子曰朋友相处须有度,过于亲近,就是疏远的开始。”周存道淡淡地:“从前我没度,后来发现还是得有,不仅如此,做什么事儿都要把握分寸,于是就成了任天口中的怪人。也许改得不彻底,偶尔还得发作一下旧疾。”

舒兰彻底无语:“要么不说,一说就呛死人。”

没有任天的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没有小天的日子,将是永久。时间可以冲淡一切,却不能抹去痕迹,不过,可以冲淡已经是万幸,早春三月,舒兰的病不治而愈了。

看着她把攥了一个冬天的小衣服放进箱子,周存道也松一口气:“女人有了孩子,是不是和以前完全不一样?”

“孩子是一切,不可或缺,不可替代。比男人重要,比我自己重要。”舒兰闭上眼睛,关上箱子:“从无到有,从有到无,也能让人和以前不一样。”

周存道看着她越发消瘦的脸,沉默。的确,她和从前那个娇滴滴动辄大吵大闹的大小姐相比,简直像两个人。自从住进来,从未见她一哭,没发脾气没指夷使气没看什么都顺眼,天生的骄纵劲儿和黑龙山任天惯出来的毛病一样也没带到这儿来。她似乎在一夕之前长大了,成熟了,熟过了头……沉默寡言,温文随和,伤痛像把她的灵魂完全遮盖。依然美丽依然动人,只是,不再是舒兰。

“那块有棱有角,闪闪发亮的水晶……”周存道出神,不知不觉喃喃道。

“什么?”

“没什么。”周存道已习惯掩饰任何情感,当下只问:“这里住着习惯么?若是不惯,天暖了去南边。”

舒兰对这安定的生活还是很满意的,这只怕已成为孤单俗世的唯一安慰:“你早就买了这宅子?”

“黑龙山,总不是长久之计。”他习惯提前安排生活。

不得不叹息,任天与其相比,太随性,也太任性,舒兰苦笑:“你是好男人,会找到好女人的。”

挥之不去的惆怅阴云一般在心的上空漂浮,周存道沉默一会儿,经过掩饰的声音仍然苦涩:“希望如此。”

“该吃饭了。”舒兰伸个懒腰,活动筋骨:“说老实话,昨天的菜是不是比前些天的好一点儿?”

“造诣又深了一层。”周存道违心地大点其头。

舒兰轻轻一笑,虽然知道他是在嘲笑自己,不过,谁管啊,能忘掉那些刻骨铭心的伤痛就行。多做一件事,就忘掉一记痛楚,事情多了,人忙得晕头转向最好不过,把时间填满,也就是把心填满。自从神智恢复正常,舒兰已经过了几乎一个月这样的生活,难以想象一年前自己什么都不伸手的样子,那时候,连睡觉都想让任天帮她翻身呢……如果从前的懒惰日子是上帝在打盹,那么现在的惩罚没什么不好,这样忘我,没什么不好。

只是苦了周存道的舌头和胃,总是在一些莫名其妙的食材和莫名其妙的味道下辗转求生,堪比哑巴吃黄连。谁让他说话那么不留余地?谁让他从前十个问题九个不回答一个闪烁其词?谁让他在黑龙山时总是对她阴着个脸子,不理不睬?这就是报应。

《吃花禽兽》卫何早 ˇ第 33 章ˇ

任天最不喜欢做的事的就是算来算去,可是现在,他不得不掰着手指头做加法。

“已经半个月了!”任天对这个结果一点也不吃惊,因为已经算过无数遍,如此大声断喝只是为了加重语气:“那死老头到底玩什么?!”同样,不是疑问,只是发泄不满奇 -書∧ 網。最后,幽居半个月的任天决定去找老爹,戳穿他的虚伪面具。

人还没往外冲,狄大人已经主动上门,台词经典而永恒:“外面风声太紧,你最好老老实实待在这儿,否则再出什么事,我也保不了你。”

我宁愿出事,任天栅栏里的公牛似的鼻孔吐粗气,呼噜呼噜的。老子快憋疯了,应该说已经憋疯了,这鬼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成天捂在着莫名其妙的屋子里,啥也不能做。风声紧谁不知道,可只要一无所事事就惦记着老婆孩子,又见不着面,是个人都要急得乱蹦嘛。

自己被偷天换日的真相没人知道,舒兰也一定认为他死了,那真个要哭死,她那么爱哭,大事小事不哭不行,这次这么大的打击,眼睛还不哭瞎了?那无德会不会不依不饶,继续折磨于她?孩子怎么样了?健康成长吗?这一大一小两个人,着实白了任天不少头发。

“你到底什么时候去救他们!”任天被这个言而无信的老头抽走了最后一点耐心:“满口答应,就是不见行动!”

狄远云淡风清地看着他:“这两年,什么也别做。”

“你一开始不是这么说的——”任天干瞪眼。

世上最愚蠢的话,恋人:为什么要分手,你为什么要这么对待我?夫妻:你为什么不爱我了?你以前不是这样的!警察抓小偷:站住,别跑!顾客问店主:你们家的蛋糕新鲜吗?任天质问官场老狐狸:你一开始不是这么说的……

“他们在吴府很安全,你死了,吴德没再为难他们。”狄远坐下,他决定跟儿子好好聊聊:“周存道虽然踪迹全无,我不信他会没有动静。我的人不方便,他却方便。”

方便的话,就不会半个月没有动静,不过托词而已。任天质地虽粗,脑子却不粗:“我的儿子就是你的孙子,你这么不上心,是不是……他们出了什么事?”

狄远千年修行,哪能这么容易露馅,当即面不改色:“吴闻启也算我的老对手,他的府邸,你以为就没有我的人么。”

理由正当,全无破绽,任天又一万个不希望他们有事,所以很乐于否定自己的猜测,对此一笑置之,好吧,相信你天良未泯,当初不要老婆孩子,现在改过自新,要了孙子:“既然有你的人,请他们带个话,我没死,让舒兰放心。”

“愚蠢!”狄远拍桌子,也只有亲生儿子才能让他愤而拍桌:“一涉及那女人,你就愚蠢得不可救药!”

任天心底有无数的细小的声音,温柔得像软体动物的触角,只要能让她停止伤心,死也值了。只要能让她和孩子好好活下去,十八层地狱也下得毫无怨言。他们是他的一部分,不,他们就是他自己,却比对自己的爱还要多:“为什么要可以救药,像你一样吗?”

抛妻弃子的人愣住了,良久无言。

“说真的,你对我再好,我也不感激你。你对我的儿子好,不说二十四孝,侍奉你到老还是可以的。”任天观察狄大人掩饰不住欣喜的面色,趁机提出要求:“所以,带个话吧。你不是想我跟你聊天?聊破大天也义不容辞啊。”

人老了,心没那么野没那么坚硬,便想有个温情来源,子女就是最好的快乐源泉,这个条件不是不诱惑,可是,狄大人欲哭无泪啊,孩子已经死了,他上哪弄个一模一样的小天来实现自己的梦想?告诉他实情,他肯定……狄大人想象不出那种暴怒,那种痛失爱子的人生之痛,脑中只有一个结论:让他知道,这个世界就不太平了。

都十多天了,再晚,任天真怕怕舒兰越想越伤心,越想越想不开,虽然她答应过他好好活着,可换位思考,任天觉得如果是他真得殉情,于是趁热打铁:“怎么样?我说到做到。” "奇+---書-----网-QISuu.cOm"

“沉住气。”狄大人干咳一声,忍痛割爱:“年轻人,要学会等待。”

“两年以后我头发都白了!”任天劳而无获,恼羞成怒,从椅子上跳起来:“你跟老子扯这些有什么用,如果我捡回条命不能跟老婆团聚,还不如去见阎王!”

狄大人不高兴了,愧疚感荡然无存:“你在冲我发火?自己惹下的乱子,弄得不人不鬼,若不是我,你真成了鬼!你就这样冲如临深渊的救命恩人发火?!”

提到深渊,任天又想起舒兰,这娘们儿习惯性跳崖的毛病改了没有?这此不会一个想不开,也去跳崖吧?这次等多久都没人去拉开她啦,任老大的心又瘫软了:“让我见她一面……”

“那女人果然不是好东西。”狄远不跟他废话,直接下结论。红颜祸水,红颜祸水啊,把好好的一个血气方刚的大丈夫变成了没骨气的鼻涕虫,说完令任天暴跳如雷的一句话,起身,甩袖走了。

任天为此恨透了狄远,认定他是赤裸裸的偏见,外加那么点儿酸葡萄心理,总之就是道不同不相为谋。

四月,百花盛开,任天狂躁的心终于得到安慰——舒兰被周存道顺利地救走了。

这厮真讲义气,任天手舞足蹈之下直感慨自己交友成功,成功人士果然方方面面都无懈可击啊。周存道这样的精细人,一定也会不负重托,照顾好舒兰母子,自己这样度日如年,苦熬岁月,只为今后能与他们想见,再空虚再寂寞再纠结,也是值得的!

只是时日一长,思念也越发浓重,这千斤重的牵挂,把人的心吊得老高,又压得偏偏,难以透气,如何是好?

任天沉不住气了,一个月可以忍,一年呢,几年呢?心里有牵挂,时间就变成难熬的酷刑。难道偷偷出去见他们一面也不行么?所有人都认为他死了,闭门不出一个月,谁还能想到黑龙山的匪首还活着,哪怕是吴德,都做梦也想不到吧。退一万步想,即使他被发现,也不会被活捉,连累老头。大不了自尽嘛,只要确定舒兰母子平安,死了也值!

当天晚上,果断的任天就果断地溜出了这座僻静的宅院。

惨剧是在宅子的大门外发生的,那时的任天刚刚脱离牢笼,满心喜悦,俗话说得意忘形,乐极生悲,背后先是毫无预兆地中了一脚,没来得及反应,迎面又来一拳,任天也不是吃干饭的,凭着本能与敏捷的身法避开,不幸的是对手似乎比他厉害得多,几乎同时,一掌推出,任老大呈水平状做了次短暂滑行,撞到墙上,不省人事。

醒来的时候还是那间屋子,浑身都疼的任天简直要崩溃了:“狄远你个老东西!”

狄大人背对着儿子,闻言转身,那抹阴险的笑纹也随之消失,老狐狸变成了孺子牛,含辛茹苦的那种:“哦,你醒了?”

“别在这儿装好人,别当我不知道你琢磨什么。找人监视我,亏你好意思!”自从和舒兰过上小日子,久不练武,身手退步不止一点,时间啊,都用来和老婆缠绵了。挫折感油然而生的任天咬牙切齿,说出一句通常最使父母绝望的话来:“我不要老爹,我要老婆!你把老婆还我!还我!!”

“别激动,多疼啊,前后都有伤吧?”狄远为掩饰滴血的心,递过一条拧干的手巾。

任天忍痛坐起来,将虚伪的东西一把打飞:“舒兰是我老婆,我找我老婆有什么不对,你再不喜欢她都没用,是我的老婆,不是你的,不需要你喜欢!”

诚然,狄远不喜欢舒兰,非常厌恶。就是因为这个女人,儿子才惹上吴家,吴家颜面尽失,才赶尽杀绝,如果没有这个女人,一切都不会发生。难道当真不能让他与舒兰团聚?狄大人有这个实力与能力,只是一个不喜欢,什么都白说:“女人多的是,儿子,何苦为那女人赔上性命。”

“说的轻巧,你以为我不知道什么叫没出息,不知道什么叫白痴么。”任天躺下,嘀咕。

即使不是,离此亦不远也。狄远叹息:“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靠。”任天忍无可忍:“跟你几十年如一日养大我似的,我娘说这话,没说的,老子立马给她跪下,随便她教训,打左脸把右脸伸过去,手累了老子自个儿打自个儿。你说这话,没资格。”

最近总是不由自主地自取其辱,狄远也很郁闷,更郁闷的是但凡涉及到亡妻的话题,自己总是没了发言权,和任天的身份顿时逆转,谁是谁的儿子还不知道呢。为了维护尊严,闭嘴是唯一选择。

“不是我明天去见舒兰,就是三天后把舒兰弄来见我。”任天翘着腿,抖啊抖。

狄远沉默一会儿,缓缓道:“今天,吴府派人去乱葬岗,挖出了你的尸体。”

“嗝——”任天吓一跳,诈尸一样坐起来:“什么意思?”

“消息还是传出去了。”狄远沉声:“这也是我不让你露面的原因之一。”

任天不解:“你不是说万无一失,都是你的什么心腹,他妈的这墙要多厚实有多厚实,肯定不会透风?”

“我也不知道哪出的问题。”狄远踱步:“不跟你说,是怕你多想,多想无益啊……到底是哪出的问题?”

管你是哪儿的问题,问题是老子短期内见不到舒兰了,这才是大问题,任天干瞪眼:“老头,你不是撒谎吧,撒谎可不是好老头。”

狄远汗颜:“我像吗?!”

“像啊……”任天木然:“你不像谁像。”

原来我在儿子心目中的形象是这样的,狄远很是寒心,不过父母就是再寒心也无怨无悔罩着孩子的生物:“别出去,与舒兰无关,与我也无关,我老了,是死是活重要吗,你还年轻,你是我儿子。”

最后一句,分量莫名地重了许多,任天不是傻子,也不是冷血动物。一个人,他从前做错很多,你恨他,这很正常,现在他后悔了,痛改前非,修亡妻的墓,救快被砍头的儿子,用自己全部家当,去赌,却不要赢,只要儿子平安。你现在没有当初那么恨他了,这也很正常,任天接受了自己的心软,暗想你把我当儿子,我虽然还没法儿把你当爹,却还是尊重你的。说不出违心的漂亮话,只得沉默。

狄远见儿子口气松了,便知装可怜这招对付他是无敌的,当即连眉毛都耷拉了下来:“别让我白发人送黑发人,恳求,这是恳求。”

“好吧……不见,就不见吧。”任天一闭眼,终于松口,导致狄远的心也跟这波浪起伏了一下,终于平静,而接下来的话,又让他从舒心的天堂跌入暴怒的地狱:“带个信就行——”

“从今以后不要跟我提舒兰!”狄远急了,眉毛玩起了立正,且动作十分到位。

任天还就不吃这一套,连番咆哮,无非是她是我老婆是孩子他妈之类,震得狄远耳朵嗡嗡作响,濒临崩溃边缘。忍字头上一把刀,继续吧,可任天还在不知好歹地强调舒兰母子的重要性。那女人到底有什么好?狄远想起自己年轻时,根本就不把感情提到日程上来,甚至,人生中的一小部分也算不上,因此他抛妻弃子,因此他成功。在狄远看来,男人要想有所作为,就根本不能有儿女私情的牵绊,一旦产生,唯一的解决之道就是毫不留情,砍!所以无须再忍,违背初衷,脱口而出:“你儿子已经死了,别口口声声你儿子!”

《吃花禽兽》卫何早 ˇ第 34 章ˇ

如果舒兰从前最大的毛病是患得患失,斤斤计较,那么现在的她,脑中已无得失二字。不知道是不是不在意,反而会有意外收获,彻底的黑暗过后,竟然会有黎明的微光。这微光,便是平静生活给人带来的止痛,并不能彻底治愈疼痛,只是那样的缓解,已经让人提上一口气,活着的那一口气。

那么想死,终究还是混迹于世,且熬吧。

日复一日,这一天,周存道送了她一尾琴:“打发时间,比发呆好。”

“九霄环佩。”舒兰轻声。周存道是行家,出手不俗,一送就是古琴,乌黑的琴身,黑得发亮。舒兰微微一笑,柔荑抚上琴弦,不觉久违,只觉陌生。待字闺中时,此乃最佳伙伴,自从嫁予人妇,为生活纠结,许久没有看见老朋友了。还能奏出行云流水?即使琴声依旧,心里的弦,已断,如破镜难圆,覆水难收。

舒兰坐下,指尖拨弄,流水宗宗倾斜而出,轻盈脱俗,从容跳跃于初夏阳光与植物的气息中,不绝于耳。

“高山流水。”周存道莞尔。

曲子是极熟的,不知不觉奏了下去。高山流水,知音难觅,这些和任天是绝无交流必要的,跟周存道,就可以说上好一阵子。谁不想有知音?舒兰当然喜欢闻弦歌而知雅意,一曲奏完,竟有些意犹未尽。

“商音有些不足。”周存道说着,重弹了一段。

同样的曲调,经他之手,去了脂粉气,只觉利落大气,舒兰惊艳之下佩服得五体投地:“原来我身边一直有位高手,高手,您也太深藏不露了吧?”

“雕虫小技耳。”周存道很是低调。

舒兰一向佩服真才实学,同样是学,同样是练,人家怎么就能完美无缺?时间精力放在哪儿,一眼便知:“嗨,真是,我老觉得我无懈可击。”惭愧啊,真惭愧。

周存道一笑,戏谑地竖大拇指:“这才是大师风范啊。”

说说笑笑,舒兰的心境明朗不少,人也显得有活气:“我的阳关三叠总是差点火候,你得教我。”

周存道巴不得她活泛点儿,欣然同意,教也是真教,认认真真,师徒俩一教一学,一下午就这么过去了。为答谢周存道的不吝赐教,舒兰决定晚上烧点儿好菜,好好慰劳周老师。

对于舒兰恢复乐观,周存道是很开心的,可对于品尝她的佳肴,却是充满了深深的恐惧。借故不吃,舒兰会灰心,万般无奈之下只得在品尝了两道菜后,表示今晚自己有事出去,因为时间实在匆忙就此别过,你的菜很好吃,等等等等……

“你去了我怎么办?”舒兰不安地绞手帕。

“有事喊我。”周存道像那次陪她回娘家一样的语气:“我就在不远,你喊,我就到。”

“我……”这么大个人了,舒兰真不好意思说我怕黑,我怕一个人待着,我怕独自面对自己伤痕累累的心,强忍着落寞:“今晚,怕是有雨耶。”

周存道连个磕巴都不打:“不要紧。”

“我看了黄历,今天不宜出行,尤其是夜里。”舒兰不依不饶。

周存道纳闷:“你哪儿看的黄历,咱们家没黄历啊。”

一直以来,都是周存道陪伴她走过这段日子,舒兰又是个很容易对他人产生依赖感的人,娇小姐希望别人围着她转的本性是不会变的:“我有点儿不舒服。”

周存道忙拿起她的手,观察断指处:“又发炎了?身上怎样,觉得烫么?”

“手倒是还好。”舒兰弱弱地:“就是胸口有点闷,透不过气。”

“躺下,我给你把把脉。”周存道扶她到床边,待她躺倒,手指刚搭到她腕上,舒兰忽而叹了一声:“真无聊,我在做什么?”周存道以为她烧糊涂了,她要起身,他于是按住,只听她冷冷地:“骗你的,我根本没病。你要做什么就去做吧,别理我。”

女人忽冷忽热,想一出是一出是很正常的反应,早在一年前,刚到黑龙山的舒兰就给他上了一课。她又哭又闹,哄之,劝之,恐吓之,统统没用。这还不算厉害的,最强悍的她居然频繁跳崖!这……这还是人干出来的事吗?换成是他老婆,还不一次治到底,以绝后患。最最喷饭的是任天居然容忍她!她一跳,二跳,三跳,他没一次为这个教训她,反之,她有恃无恐,越发娇纵了,唯我独尊,目中无人,持宠成骄,无法无天!

“本来也没什么重要的事。”惹不起,躲得起,周存道小心翼翼地:“心情不好也是身子不舒服,身子不舒服最好什么也别做,好好睡上一觉。”

舒兰望着帐顶,怪脾气撒了也就好了,沉默一会儿,眼神柔弱而无依:“你一走,我就害怕。是不是很没用?我是个大包袱呢。”

周存道松了口气,妈妈呀,虚惊一场,还以为她要玩出比跳崖更有才的新花样:“你有你的好处,别妄自菲薄。”

“什么好处?”

“让别人觉得自己伟大啊。”周存道想也没想。

舒兰睁着大眼睛,扁了扁嘴,郁闷:“原来我是绿叶啊……”

跟这种柔弱而敏感的生物对话,周存道汗都要冒出来了。从前和她不熟,她又是别人的女人,所以说话行事一点也不顾及,该面无表情,就面无表情,可现在不同啦,她是亡友的遗孀,他得好好照顾她,加上住在同一个屋檐下,接触的机会多了,熟悉起来,发现她也不是那么讨厌,渐渐地就不愿对她过于冷淡,毕竟低头不见抬头见嘛,再说她又这么可怜,是个人都不忍心对她不理不睬吧?周存道其实和他的亡友一样,面冷心热:“你给人无条件对你好的机会,奉献一些东西,对有些人来说,可获得不少轻松感。不是谁都有把另一个人宠坏的权力,而你恰恰给人这样的权力。”

舒兰不懂,她只注重自己的容貌,至于给人的感觉……漂亮就好了嘛,这是最大的虚荣:“你刚才出去,要做什么?”

存道君面色一僵,险些不能还原:“……给任天烧点儿纸钱。”

“前天才烧过。”舒兰眉尖一蹙,狐疑:“嗯?”

“把你卖了。”周存道难得开玩笑,又做了个难得的鬼脸。

皱一会儿眉,舒兰缓缓道:“是不是,吴德发现我们在这儿?”

周存道怕她紧张过度,又犯了病,连忙否认:“吴德最近毫无声息,似乎忙别的去了,再没见他没露过一次面。”

“你的私事,我本不该问。”舒兰有她善解人意的一面,不过不是长期持有性优点,间歇展现,比如现在:“如果与我有关,你也不会瞒着我,对吧?”

周存道简直受宠若惊:“那是自然。”

“我要睡啦。”舒兰浅浅一笑,拉过被头,遮住半张脸。

周存道说了声晚安,转身离去,刚要开门,修长的身影顿了顿,就这工夫,只听身后一个得意洋洋的声音:“说,还是不说?这是个问题。”犹豫中的周存道笑了,这里只有他们俩,一直以来,不是他陪她,而是互相陪伴,他的确需要倾诉。

舒兰坐起来,拿过一个抱枕,横在胸前以免受凉,调整靠姿,拢了拢头发,做好一切倾听的准备,就差没嗑瓜子了。

“今天,是她大喜的日子。”良久,周存道缓缓道。

舒兰想了想,突然明白了,轻声:“那个……她?”

“的确不该去。”周存道苦笑,始终背对着舒兰,万一不小心流泪,好不被发现。

“那你刚才,为什么又要去?”

周存道沉默许久,叹了一声:“不想去,又想去。”

舒兰的脑子乱了,她根本不知道前因后果嘛,这故事听得费劲:“她为什么不跟你——”

“我们年纪悬殊太大。”周存道淡淡地。

掐指一算,舒兰又迷惑了:“你二十八,她十三,不大啊,要是真觉得她年纪尚小,家里人也不会让她现在成亲。”

周存道发现跟女人倾诉是件很累的事,因为他们的问题比你的悲伤还要多:“当时,我二十五,她刚满十岁。”

“真心相爱,等几年算什么。”舒兰激动地拍着抱枕。

半晌,周存道转身,神情已经接近一种无可逆转的绝望,看着舒兰,眼神却空洞得可怕:“因为,她不爱我。”

呵,最无回天之力的话,一句是我爱她,另一句就是,她不爱我。如果说两厢情愿的苦恋是致命的甜酒,那么单恋就是阴沟里的水,酸臭苦涩,唯独没有一丝甘甜。

“你有什么不好?”舒兰歪着头,满心不解:“她凭什么看不上你?”

“新郎官是他父亲的学生,很优秀。为人孤傲,自信到自负。他对她一点儿也不好,不温柔不体贴,几乎没正眼瞧过她,她却甘愿为她献出所有。她父母很反对,可没用,她发了狠,这辈子非他不嫁,寻死觅活一阵,父母终于也就不再坚持。他一无所有,她求她的家人为他添置房产,带过去一大笔嫁妆,只为与他厮守终身。”周存道说到最后,声音已轻不可闻:“那个人不会对她好,她不会幸福。”

舒兰扔飞抱枕,急道:“那还嫁?有病啊?有钱难买爷愿意也不能这样啊,既然这样你怎么不把她抢走?!”

不想得到一个憎恨自己的妻子,却宁愿失去一个自己爱着的姑娘,周存道不否认自己的自私:“她会恨死我,我不想她恨我。”

“也是,说到底,都是她自己的事,外人再干涉,都不合适,也没什么用。”感情用事的舒兰冷静下来,对存道君寄予数以百倍的同情:“对不起,不该问你。”

周存道说完,心里宽敞多了,说到底,那份感情,早已成为自己多年的负担,既然无法改变,有个结果,也好,不管是不是颗坏果子:“你休息吧。”

“喂喂,真的不去啦?”舒兰冲他的背影喊道,千万别因为自己耽误了他见至爱最后的机会啊。

周存道已经走远,只留下细微的余音:“你的菜真是能把人脑袋吃坏。”

舒兰一怔,暴怒了。暴怒而无处发泄,就要折磨自己的神经。厨艺遭受质疑,一向自信满满的美少妇舒兰遭到了巨大的打击,那一晚,独自生了很久的闷气才睡着。

要告她种族歧视啊啊啊……

《吃花禽兽》卫何早 ˇ第 35 章ˇ

繁春似锦,空气中好像有只手在勾人出去,品味她醉人的芳香。

周存道反正也没事,吴德那边毫无动静,出门不存在多少危险性,自己也需要四处走走,散散心,把舒兰留在家里,她肯定抱怨孤单,便邀她同往。舒兰久未出门,快要忘了外头什么味儿,欣然同意。

离家不远的小山谷,春深如海,百花争艳,人世之美尽现于此。周存道一个深呼吸,悠然道:“世间最美,莫过于花了吧。”

舒兰蹲下,触碰一只蝴蝶白色的翅膀,人家哪里肯让她摸啊,扑闪着翅膀飞走了。舒兰将花骨朵凑进鼻尖:“何必分出个高低,一个‘最’字,不知误了多少人。”

周存道微微一笑,看着她,又看向花:“春到兰芽分外长,不随红叶自低昂。”

“梅花谢后知谁继,付与幽花接续香。”这诗极熟,舒兰本是随口一接,接完才有些不好意思,未等他笑,自己先笑了。人家吟咏兰花,自己名中有个兰字,这一接,岂不成了自夸。

周存道见她娇憨之态,也觉可爱:“还真是空谷幽兰,是花,也是人。”

这家伙真会说话,三言两语就解了她的尴尬。舒兰一时有些唏嘘,任天就没这么甜的嘴,这么体贴他人的性格,他只给人他以为重要的,至于别人的想法,从不琢磨。自然也是没这等闲情了,想玩也玩不转啊,他连字都识不全。

周存道见她沉默起来,便知又沉浸在回忆中,记得在黑龙山,起初她并不快乐,后来终于心满意足,又因为孩子的事和任天闹得不甚愉快,任天也没少跟自己抱怨过。那些回忆,不算十分美好,却是甜比苦多,何况任天已死,人不在了,爱他的人必会将他的缺点抹去,心中一味留下好的,只因他不复存在。

她该快乐些了,如果自己能给她快乐,无论多少,都会尽全力:“空山四无人,知有幽兰花。花开不可见,香气清且嘉。飞流下危磴,时有横风遮。香久亦不闻,山深愁路赊。众草何青青,吐艳明朝霞。如何咫尺间,渺若天一涯。援琴坐白石,日暮三叹嗟。”

“索性把赞兰花的句子都用上罢,你是在教书么?”舒兰扑哧一声笑了,小脸多云转晴:“我不接,有本事你把天下吟兰的诗用尽了,才算高明。”

周存道果然连个磕巴不打,继续摇头晃脑:“亭亭复亭亭,孤芳空自馨。美人偶一顾……”

“报应不爽,让你糟蹋好诗!”舒兰见他背不下去了,跳起来幸灾乐祸,只见他目光停留在一块大石上,忽而过去,弯下腰不知弄什么,走回来时手上已多了一把白兰。白中若有若无的紫,幽香萦绕鼻尖,老远就能闻见。这家伙太有意思,居然摘花,居然还送给女人,这在任天那儿,宁愿相信他会作诗,也不能期待他会送花——两者都是永无可能,所以不要抱有任何幻想。

“娇花送美人。”周存道走近了,凝视她,缓缓道。

舒兰的虚荣心又发作了:“我还是第一次收到花耶,耶耶耶!”接过花,抱在怀里,又嗅又蹦又转圈,一跳一跳地跑远了。

看着花丛中欢欣雀跃的舒兰,周存道抱臂而笑。阳光从头上倾泻下来,巨大的触角抚摸着这片幽静的山谷,随风摇曳的花竟然没有喜悦中的人美,舒兰的笑容把阳光也比了下去,那笑容足够驱走一切阴霾。周存道看着看着,突然不笑了,一种奇异的感觉荡便全身,舒舒服服,暖洋洋,像阳光照进了心里,又像漂浮于温暖的湖面,这种舒服并没有让他享受,而是被一个骤然冒出的疑问击了一下:我在做什么?我疯了?苍天啊,我送了兄弟的女人一束花!

“你又想起心上人了么?”舒兰不知何时已蹦回来了,注视着他,轻声道。

慌乱中只来得及转身:“没……没有。”

舒兰以为他流泪了,不让她看见,拍了拍他的肩:“你看,快乐真的不由人控制,悲伤也是。”

“走吧。”周存道招呼一声,不等她,自己先迈开大步。

“原来真有男人比女人还痴情。”被晾在原地舒兰呆呆地望着他的背影,感慨不已。

同一座城的另一头,一座不起眼的宅子里,一个年老的乡下妇人被人领着进了一间同样不起眼的屋子。妇人很害怕,也很紧张,腿肚子转筋,脑袋垂得极低,恨不能缩进肚子里,一进门,偷看一眼屋里的人,立即把头继续塞肚子。一个老头,胡子半白,一个年轻人,躺在床上,瘦得脱形,像灾年里的村民,只是眼睛通红,看人像要喷出火。只听那老头道:“孩子在吴府,一直由你照看?”

老妈子被人抓来就吓去了半条命,哆哆嗦嗦地:“是。”

“孩子在哪儿?”

“死……死了。”老妈子摸眼泪:“我没办法啊,我也要活命啊。”

老头目光如电:“你来时,没人告诉你要实话实说?”

“真的啊,我亲眼看见他们把孩子埋了,就在后院。大老爷啊,我就是有天大的胆子,这会儿也不敢睁眼说瞎话。”

这时,躺在床上的人忽然开口:“孩子,怎么死的。”

老妈子抬头看他,只见他纹丝不动,双眼简直像是火场,熊熊烈火浓烟密布,明明一动不动,全身的筋骨却像在抽搐,当即浑身一抖:“发烧,耽误半天,就没治了。”

“怎么耽误的。”一字一顿,一字一血。

“老爷不给请大夫……不关我事啊,我去求他了啊,最后老爷让请了,大夫也说救不回来了……”

老头发话:“带她走。”

老妈子被领出去,任天良久无声,仿佛已经不复存活。

“我说的,你不信,她说的,该信了罢。”狄远背过身:“孩子已经不在,那女人,今后也不要再见。你已经重获新生,过去种种,当断则断,未尝不是件好事。”

被点穴的任天闭上眼睛,孩子死了,那一丝倔强的火焰渐渐熄灭,只余灰烬。那一刹那,周身奇寒,如坠冰窖,最后,面如冰封。

仇恨入髓,永不磨灭。

《吃花禽兽》卫何早 ˇ第 36 章ˇ

自从那次外出回来,舒兰发现周存道对她越来越冷淡。起初只是不和她说话,这很正常,这家伙最常见的表现就是沉默,这个过程,有时短暂,有时漫长,只有时间长短之分,绝无正常与否的思考必要。渐渐的,他开始不看她,仿佛她迅速由美娇娘变成个夜叉,舒兰因此严重受惊,镜子不知照了多少次,才确定不是自身的容貌问题。最后,她看见他,竟然掉头就走,仿佛这个女人刚从阴沟里爬出来,自己是被熏走的!这算什么事儿呀,舒兰迷惑了,郁闷了。

非得好好问问他,怎么开口呢?呃……你为什么躲着我?

也许人家没想躲着她,一切只是她过于敏感,疑心太重,那正经八百地问出来,岂不成了笑话。

你最近心情不好?

废话,恋人和别人成婚,心情好的那是冷血动物,也不是一句话能把他的心情问好了。

到底怎样才能让他像个活人呢?被冷落的舒兰望着远处的存道君,这家伙正无比投入地仗剑起舞,那剑练得叫一个目不暇接,刷刷刷,光看见剑上下翻动,就是不知道怎么动的,时间长了,看的人眼睛都花,这厮依然不见疲累,长剑像条翻腾的银龙。

舒兰正欲转身回去,只听身后“哇”一声,周存道弯着腰,长剑杵地,支撑着身体,面色很是痛苦,再看地上,竟多了滩鲜红。

“你没事吧?”舒兰呆立一会儿才跑过去,掏出手帕替他擦嘴边的血,没擦几下,自己倒要晕了,她晕血啊。

周存道挡开她的手,直起身子:“没事。”

“好好的,怎么会吐血?”不管什么原因,在舒兰看来,只要见血,就是特别大的事儿。

“老毛病了。”周存道面色苍白,淡淡地。

在黑龙山,并未听说他有这种老毛病,可见是离开时落下的,对了,他还去吴府救过自己,那一次失败,他伤上加伤,直到第二次冒险入府,身子是一直没有痊愈的。他是为了她才落下这毛病,舒兰内心恻然,难怪他最近都不理她了,原来是伤病折磨,身体不舒服,自然没有搭理人的心情,忙搀扶着他:“你先去房里躺着,我去找大夫。”

周存道哭笑不得:“没那么严重,你去躺着吧,我还能放心一点。”

“别看不起人。”舒兰秀眉一蹙:“你是病人,病人就得听话,乖,好好躺着,等我回来。”

看样子,她准备来真的,周存道没吐血而亡,先要吓死了:“你别——”话音未落,只觉天旋地转,那一刹那,真有撞墙的冲动,奶奶的,居然是被一个女人吓晕的……倒在舒兰身上,只听她尖叫一声,接着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醒来时在自己房里,模糊的视线中有舒兰,还有白胡子老头,估计是大夫。周存道一时有些哽咽,啊,她真的把大夫找来了,居然还能记得回来的路,居然还好好的没出事,真是……太太太难为她了。

“觉得怎样?”舒兰的小脸凑过来,因为一路奔波,鼻翼上有些汗珠。

周存道看起来毫不领请,用仅有的力气道:“请你……不要出这个门,哪怕我死了,不然你出什么事……我没法和死去的兄弟交代。”

“他已经死啦,你还活着,当然是你重要!”舒兰不跟他计较,谁让他是病人呢,女人天生同情心过盛:“大夫已经给你开了方子,你好好待着,我去送送大夫,顺便给你抓药,一会儿就回来。”

周存道的血又要喷出来了,这娘们怎么说了不听啊,她以为她是谁啊?万能的主吗?刚才没出事已经是老天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你就在这儿,别动!”

“哎呀你的脸怎么憋红了?”舒兰对男人还是有一些些常识的,想了想,忙问:“要方便吗?我去拿——”

“你别动,求你了,你别动!”周存道努力一把,没坐起来,认命地重新倒回床上。这次看来彻底发作了,一直压啊压,还是没压住,也好,总有这一天,等死的滋味总是比死亡还要难受:“凉亭里的石桌背面,有个圆形的机关,转两圈,打开,里面是五千两银票,足够你用了。”

舒兰一时没回过味来:“啊……”

周存道说完,已是大汗淋漓,兀自喃喃:“见了任天,我也有个交代。”

“哎呀呀,你是说你要——”舒兰终于后知后觉,惊呼:“不会的,你不会有事,不就是吐血吗,休息几天就好啦,你不能有事……呜呜。”

“我也希望能好。”周存道微微苦笑:“说这些,只是防个万一。”

“都是因为救我,你才伤成这样。我真是个大包袱,谁背上谁倒霉。你一定要好起来,你一定能好起来。”舒兰伤心极了,握住他的手,你不能死啊,你死我还怎么活,一个人多可怕啊,不被羞愧杀死,也会因寂寞而亡。

周存道凝视着她,良久无言。

片刻,激动劲过去了,舒兰也觉得有点儿不好意思,抽回手,竟然抽不出,用了几下劲,纹丝不动,原来柔荑已被周存道的另一只手包裹住了。慌乱猝不及防地撞在心上,余震不止,未及说话,脸先通红:“你……放手。”周存道猛地回过神,慌忙松开,同一时间,舒兰迅速跑出去,只留下来回晃动的门,久久不歇。

“啪”,周存道抽了自己一嘴巴。

经过这件事,周存道以为舒兰再也不会踏进这房间一步,再也不见自己一面,本来嘛,被占了这么大便宜(至少舒兰认为巨大),打死也不会再对色狼假以辞色,甚至有可能把他从好友名单中删除,从此不承认自己认识他。可是第二天晚上,舒兰再次踏入这间令她不堪回首的房里,手中端着一碗鸡汤馄饨。

周存道一看见她,就别过头,假装睡熟。

“好了,你也不是那装相的人啊。”舒兰放下托盘,转身出去,须臾,端着铜盆进来,拧了块手巾,递给他,见他愣着,便扔在了被子上。

擦完脸,周存道哑着嗓子:“多谢。”

五月的天气,虽算不上炎热,捂在床上一整天,也够受的了。舒兰面无表情地摸了摸碗,确定不烫,才端给他:“我不会喂人吃东西,你废点儿劲,自己坐起来罢。”

周存道默默地坐起,经过一天,元气恢复些许,看起来很虚是因为一直饿着,如果没有舒兰管他,八成是要活活饿死了。

馄饨毫无悬念地难吃,却已经让人饥饿的人无比满足,没几下就被周存道扒拉得碗底朝天。舒兰依旧面无表情,看着他吃完,问:“还要吗?”周存道摇头:“谢谢。”说到底,周存道对她的恩惠都大于他不良行为造成的恶果,舒兰倒也不是觉得受辱,要说耻辱,吴德给她的跟存道君一比,简直不在一个水平线上,只是她无法为昨天的遭遇下定义,所以统统算到非礼上去。

“说对不起。”舒兰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周存道莫名其妙,不过还是言听计从:“对不起。”

舒兰展颜一笑,坐到床边:“好了,我原谅你了,乖,以后别那样了哈。”

并没有应有的如释重负,沉默一会儿,周存道忽而道:“你觉得这样逃避好么?”

“逃避,什么逃避?发生了什么吗?”舒兰眨眼睛。

“这里只有我们两个,坦然相对才是该做的,我不想自欺欺人,昨天的事,我很抱歉。”周存道缓缓道:“我不是有意的。”

舒兰微微一笑:“你若是有意,还能这样跟我说话?早就被我踩扁了。”

“那你把我踩扁吧。”周存道别过头,长长叹息。

舒兰的头又还是沉昏了,她一向拒绝思考这种高深问题,咳咳,据说这样容易长白头发,装傻,不断地装傻:“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只是不想骗自己,舒兰。”周存道正视她,用一种破釜沉舟的,低沉的语调:“我觉得你该幸福,我也是,我想照顾你,也算是,照顾我自己。我有这个想法,没什么可耻的,从前我觉得对不起任天,这一整天我都在想这个问题,发现没什么对不起他的,当然了,前提是你自愿。”

你以为舒兰没考虑过这个问题么?被握了那一下,还不什么都明白了,只是一直认为他们不可能,任天又尸骨未寒,小天尚且死不瞑目,大仇未报,无心顾及后半生。

最大的障碍,还是任天在自己心里,塞得太满,永远没有剩余空间。

“任天也希望你幸福。”周存道沉吟一下,苦笑:“也可算作借口。”

舒兰抬首看他一眼,默然。问自己,你爱他吗?答案是不。你需要他吗?答案:是。爱和需要是不同的,你可以不爱一个人,但是离开他,日子会过得没有原先好,习惯,也是依赖。窗户纸已经捅破,委实不该自欺欺人,可是没有爱,或者说,不是那样的爱,可以在一起吗?舒兰没试过,当初任天只知一味占有,生怕她跑了,却不知她对任天却也是难以割舍,尤其在后期,她根本已经离不开他,因为离开,必定意味着彻骨之痛;离开,会让人觉得以后不会再有幸福。这是爱,只是舒兰不知道对周存道,算不算爱的一种。爱?亦或高级友情?

她不讨厌他,可以接受他的缺点,并且忍受。他们爱好相同,两两相对,不觉枯燥。过日子,他是高手,因为能忍受平淡,甚至淡中求味,往往给人小小的惊喜。通常,她还没动,他就知道她想做什么,早早办好,妥帖周到。真是没什么可挑的,样样出色,唯一的缺憾,就是他对她也不是爱。

舒兰猜得出,他是想忘掉表妹,才移情自己。人之常情,自己何尝不是因为想过舒心日子,才依赖周存道。

“让我想想吧……”事到如今,的确应该坦然面对。

《吃花禽兽》卫何早 ˇ第 37 章ˇ

话说开了,犹如窗户纸捅破,不是说朦朦胧胧不好,而是有些事,彼此坦诚可以少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舒兰和周存道恢复了原先自然的相处。

舒兰说想一想,这一想,一恍半年。其实也不是拿不定主意,决定是早已做出的,只是单纯地喜欢这样舒心而平淡的日子,周存道的想法也许和她一样,因为,他没有催促,整整六个月,他甚至比她还要悠然。

也许他也觉得那天的表白太过着急,也许,被那样的念头撞一下,不吐不快。他一向不疾不徐,这就是他的生活方式,且比任天成功,他的爱掺杂了其他成分,也没有任天纯粹,也许,他也没法把握自己的心。

秋去冬来,舒兰终于表明立场,毫无征兆,却不显突然:“就这样吧。”

周存道几乎一下就明白了她的意思,沉吟一番:“好。”

“跟你在一起,可以想起任天,就像和任天在一起。因为你们是兄弟,最好的兄弟。”舒兰轻声:“再给我相同的时间。”

“好。”周存道毫不犹豫,点头。

再给她半年,她就可以接受他。伤口不会永远存在,就像人不会永远不受伤。时间是万能伤药,循序渐进,不知不觉,无论多深的疮口,一律抚平。

时光如水流,住进这宅子的十四个月,舒兰接受了周存道。

“谢谢。”周存道轻轻揽过她的肩,吻了一下她脑后的乌发。山盟海誓大可不必,表明决心也透着矫情,就这样吧,顺其自然。

舒兰不反抗,也不顺从,一副听之任之之态。即使他今天晚上要她,她也不会拒绝,谁知周存道松开她,说了声晚安,转身要走。舒兰下意识叫住他,眼看着人站住,又发现无话可说,难道问:到嘴的肥肉你为什么不吃啊?几番欲言又止,皆是无声。

“等到你愿意的时候。”周存道仿佛猜透了她的心思,头也不回地。

人遇到过太多坏事,偶尔撞大运,连自己也将信将疑,舒兰苦笑:“你不必这么君子,我不是那种违背自己心意的人。”

“我也不是那种想做不敢做,遮遮掩掩的人。”周存道依然背着身,一笑:“只是还有些事没有做完。”

第一句让舒兰放心,第二句又令她提心吊胆:“你要——”

“吴德必死。”周存道淡淡地,终于转身,仿佛读出一篇毫无悬念的宣言。

一年了,只要听见吴德二字,舒兰又恨又怕又是悲哀。自己所有的不幸,皆由此人而来,怎样的恨之入骨,舒兰已经不去想了,只要他死,他必死:“你是说,手刃吴德,我们再……”

“不给任天一个交代,我也实在无法越雷池一步。”周存道发现只要一碰舒兰,任天的影子就浮现在脑海,这恐怕也是舒兰这么久才接受自己的原因。

报仇,是必然的,任天父子的死,舒兰理所当然地全算在吴德头上,这笔账不算不行。她找他算,那是妻报夫仇,母报子仇,周存道算什么?弟报兄仇?他并没有直接损失:“你的伤还没好吧?”

“好不了。”周存道轻描淡写地:“也死不了。”

“报仇,是我的事,你不必为此送命。”舒兰抬头,看着他:“我不希望和任天有关的,统统不在这世上。”

周存道迷惑了,很迷惑:“你是说你一个人去找吴德报仇?”

“是!”舒兰咬牙,郑重其事地点了下头。

周存道汗颜,如果他知道世上有个字叫囧,一定会觉得很符合现在的心情。心说大姐,我把你救出来不是让你养肥了再入虎穴啊,真要这么着,让你在那儿自生自灭得了,省的吴德再废那个劲,把您捏死。为什么您总有惊人的想象力和自信心呢?为什么您不知道有个词叫不自量力呢?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呢??

“呵,一看就知道你在想什么。”舒兰抿嘴一笑,虽是笑容,却是深深的刻毒,缓缓道:“我说报仇,可我说现在就去?那不等于羊入虎口,自投罗网?我有几斤几两我自己清楚,用不着吴德用行动来告诉我。”

胸中大石落地的感觉真好,周存道喜极而泣:“看不出你还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我死了,就报不了仇,只有活着,才有希望。”舒兰的小拳头攥得紧紧的:“卧薪尝胆,暗度陈仓,时机一到,致命一击!”

周存道抹了把汗,只剩点头的份儿:“胸有万雷奔腾,而面如平湖者,可拜上将军!”

舒兰也不客气,得意地抬头挺胸,取天地之灵气,吸日月之精华。

“参见上将军。”管他呢,只要她短时间之内不去送死,周存道就足以感激上苍。抱拳:“上将军封印挂帅,出征吴府,大获全胜,指日可待。”

“本帅将令何在——”舒兰还真入戏。

周存道一指桌上的米糕,双手托起,奉予舒兰,还没开腔,就被舒兰夺下,塞在他嘴里,只听她嗤笑:“你自己吃吧,啊哼!”

日子就这么过着,周存道不勉强舒兰,舒兰也乐的清净,两人相处,和谐社会。这期间,有一次周存道听说吴德奉朝廷之命查验堤坝,不由动了半路格杀之念。这东西缩在府里,因花重金请了高手,想在其老巢杀了他,并不容易,以前或许还有五成胜算,如今落下这毛病,怕是三成也没有了,此次他从乌龟壳里伸出头来,正好。舒兰却不认为这是机会,相反,她觉得这是吴德有意引蛇出洞,诱使黑龙山余寇自投罗网。两人意见不一,争论数次未果,最后舒兰以“女人的直觉”为由锁定胜局,周存道怕她抛出“你不要去,我去”的杀手锏,无奈落败。最令周存道郁闷的是,女人的直觉还真准——吴德果然拉了张网,只是网的不是黑龙山的人,而是长蛟山的金刀之妹。

金妍有意于任天,早不是一天两天了,爱之深之切,身为旁观者的周存道自然见之感之叹之。任天一死,金妍的伤痛只怕不小于舒兰。她为心上人报仇,本就无可厚非。好在很快又传来消息,金妍并未被吴德擒获,而是侥幸逃脱了。

“这么重义气的女人,真不亏是天哥的朋友。”舒兰对她的敌意烟消云散:“真希望她没事,以后找个好人家,一生平安。”

任天活着的时候,舒兰对金妍是提一次别扭一次,导致后来任天都不怎么敢跟她打交道,如今全方位大变脸,周存道深深惊恐的同时,唯有感慨女人乃千面娇娃。

第二次机会,是吴德父亲病了,他去京城探望。

周存道实在不想失去这难得的机遇,由南向北,这一路上,机会比野草还多,倘若当真失手,就是老天不长眼,命中注定。舒兰也看清了这是个千载难逢的空子,巨大而有形,仿佛已看见它在向自己招手。这一次,她沉不住气了:“让我和你一起去!”周存道第无数次地滴汗:“姑奶奶,到了那儿,你除了呐喊助威,还能帮我什么忙么?”舒兰眼也不眨:“那我就呐喊助威啊。”周存道无数次加一次的无语问苍天,老天啊,你是怎么把她造出来的?

老天无言,仿佛在忏悔自己的恶行,结果依旧是周存道收拾烂摊子:“你好好活着,任天在地下会快活,我也会快活。你就让我们在地下快活吧!”

舒兰吓得捂嘴,眼睛瞪得老大:“啊,你们是男人,不能在一起的!”

“……”周存道和老天一样无言了。

“你们都走了,留我一个在世上,又有什么意思?”舒兰叹息:“好罢,我也知道我去了,枉送性命事小,添乱倒是事大。”

恶寒中的周存道顿时觉得所有的努力都是值得的:“等我的好消息。”

送周存道那天,舒兰许久没有说话,笑容也是极敷衍的,仿佛又失去一个亲人。反倒是周存道举重若轻:“壮士出行,不说点儿鼓舞士气的话?”

舒兰低下头,良久,终于抬起,轻声:“就算没有成功,你回来,我也会……你是个好男人,先前,我不该那样拖拖拉拉,对你总是不冷不热的样子。”

“谁都不是离了谁就活不下去,本就该顺其自然。”周存道摸她的漂亮脑袋:“你也是好女人,好女人理应得到幸福。”

舒兰差点儿就要说你别去了,这仇咱们别报了,就这么着吧,好好活着比什么都强。为什么没有说呢?舒兰望着周存道的背影,不无感触。爱这个东西啊,真是分轻重,厚此薄彼,对任天厚重,对周存道就漂浮。那么深的爱,是希望厚重的那个死后也能瞑目的。

真要是存道出什么事,就让他们在地下快活吧,舒兰默念,虽然我难免有些别扭有些介意有些吃醋,但是……呃!我在想什么?!怎么会有这种恶心的想法?!我真是太不良,太不知羞耻了。

最后,舒兰是红着脸抱着头跑回去的。

掰着手指算一算,周存道已经走了一天啦,同样的明晃晃的日头,却是第二天的中午。舒兰打个哈欠,正=准备把昨天的饭菜热一热,吃完睡个午觉,补充一下昨晚的失眠,突然听到身后脚步声响。

“来者何人。”舒兰尽量放粗声音,却是不敢回头,腿也有些软。莫不是家里进贼了吧?劫财还是劫色?还是双管齐下?

不紧不慢的脚步声,不紧不慢的声音:“参见上将军。”

“嗝。”舒兰还没吃饭就噎住了,回头,差点儿扭了脖子:“你你你?”

“我我我。”周存道回应道。

舒兰不可置信地:“你,成功了?”时间不对啊,难道你是用飞的?

“坐下,听我跟你说。”周存道将她按在椅子上,自己也坐,端起她的残茶喝了,才缓缓开口,却是抑制不住地兴奋:“吴德死了。”

舒兰的嘴呈一个标准的圆形。

“不知道谁下的手,走到半路,便听说这个天大的消息。”

同一时间,舒兰浑身像鼓足了气,两眼发光,狂喜直射出来,身子竟有些颤抖。

“出门,没走多远,就被人在密林中格杀。据说尸骨无存,先被人分成数段,接着一块块抛落山涧,渔民发现被鱼吃剩的残骨和撕碎的官服,才报了官。”周存道的兴奋劲回来的路上就已经尽情地挥洒了,现在只剩疑惑,顿了顿道:“现场只留下十根手指头。”

舒兰光顾着高兴,半晌才留意到最后一句,一个念头电光火石般在脑中闪现,嘴唇哆哆嗦嗦地:“任天……只有任天会为我报这个仇,我的手指……吴德的手指……任天还活着?!他……怎么会还活着?”越说到后头,越是没有底气,任天明明死了,谁都知道他已经不在人世。

“有人说,是金刀。妹子在吴德手里吃了大亏,他出口恶气也是应该的。”周存道回忆:“任天和他切磋过刀法,金刀用自己的刀法换过任天一套天罡刀,刀口类似颇有根据,而且吴德死后,金刀失踪了。”

一切没有惊喜,一切都像是生活。任天人死不能复生,终究是去了。舒兰反复念叨着,吴德死了,吴德死了,脑中只剩这四个字。真的死了吗?舒兰问,一遍遍地问,周存道早已确认过了,极其耐心地,一遍遍地答。十遍,二十遍,舒兰终于信了。

大仇得报,虽死无憾啊!

大笑,狂笑,笑到胸口疼,笑到窒息,然后是哭,哭到不能发声,哭到哭不动。

这天晚上,舒兰做了两件事。一件是刻了任天的牌位,收拾一间屋子,作为灵堂,将亡夫供了起来。任天尸骨未寒时,舒兰曾下重誓,吴德不死,自己永远不立亡夫牌位,因为她不承认他已亡故!直到凶手杀人偿命,恶有恶报,自己才当天哥从此长眠,供奉祈福。

第二件,就是开了放置小天衣服的箱子,抚摸最后一遍孩子留在世上的痕迹,掘土,埋于地下,与任天相伴,父子团圆……

这一天,数天阴雨绵绵之后难得的大而亮的圆月下,一个女人身穿丧服,弯下腰,清泪顺这俏丽的脸颊,不断地落入肮脏的泥土中。

《吃花禽兽》卫何早 ˇ第 38 章ˇ

看着头顶的太阳,任天不相信自己还有重见天日的一天。

一年多的囚禁生活,改变了他的情性改变了他的身形也改变了他的相貌。看着阳光下被鲜血浸透的手掌,细而长,骨节突兀地隆起,曾经厚厚的老茧不复存在,只留下虚弱的白,与血色的鲜艳交织成一片诡异。一年没晒太阳,周身奇白,与死人无异,任天觉得自己像腌菜缸里浮上来的萝卜,看似光滑圆润,一挤全是臭腌水。

吴德的惨叫还回荡在耳边,人却已经从世上彻底消失了,这就是他妈的生命?任天不无悲哀地想起夭折的幼子。

儿子,爹为了报了仇,那混蛋被老子切成一段一段,扔下山涧喂鱼。老婆,我也为你报了仇,那狗东西的手指,被我一根根斩下,砍的时候,他一直清醒,是我让他保持着清醒的头脑,这样他才能体会你当日眼看着美丽的手指分离身体的感受。

你们的苦,我都让他尝了,几倍,几十倍。

对了,告诉你一件有意思的事,他尿裤子啦。见到我的一刹那,他全身动弹不得——他以为自己看见了鬼。挟他去了刚走出的那片树林,我亮了刀,他哆嗦几下,裤子就湿了一大片。你说人都是怕死的吗?当初那样张狂,我又是那样的惨败,他折磨你,害死小天,丧德之事做了一件又一件,连我都要觉得祸害遗千年了,可他居然这么怕死,当日怎么羞辱的我,今天自己如法炮制,连爷爷祖宗都叫了。真是窝囊,我竟然折在这种人手上?你居然被这种人玷污?小天居然被这种人推向阴曹地府?

算了,死了拉倒,从此以后,都别再提,好好享受我们的太平日子吧。

老婆,我来啦!

拗不过儿子强烈的寻妻愿望,狄远竟然提前放他出来,任天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管他呢,老头儿嘛,我总是对他爱搭不理,时而冷言冷语,时间长了他也受不了,虽然他不喜欢舒兰,老想把我们拆散,哼,老子的老婆,当初老子为了彻底弄到手,可费老了劲儿了,好不容易吃进嘴里,哪有为你吐出来的道理。老头昨天被自己一说,竟然笑了,说你想去找她,就去吧。老头终于想通了,这才对嘛,这才是有觉悟的好老头嘛。最后老头还主动提供了地址,任天发现自己简直已经不恨他了。

找了条小溪,洗了手,又搓了把脸,踏着夕阳的余晖下山,到了地方,已然是下午,赶了三天的路。一到才发现这一片怎么都是红漆柱子黑门框的宅子,一连五六座呢,一模一样。哪个愣头青盖的房子啊,还让不让人找老婆了啊!

无头苍蝇一样原地急得转圈的任天无计可施,总不能原地吼一嗓子吧,那就暴露啦,万一被人发现可就坏了事,没办法,问人吧。

“大婶,这里有没有住着一个水灵灵的小娘子?”任天拦住一个中年妇人。

“不知道。”该妇人被叫大婶,已经很不痛快,听了任天的形容,更是斜眼:“流氓!”

在任天的意识里,对舒兰就是这种评价,所以毫不犹豫脱口而出,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他还含蓄了呢,没说成娇滴滴软乎乎水灵灵白生生的玲珑剔透美少妇。难道不在这里?任天再接再厉。

“这位大嫂,请问——”

“谁是你大嫂?!”胖女人瞪这铜铃般的眼睛:“一看就不像好人,哼!”

任天不气馁,拦下一个五十多岁的妇人,该名女子头发半白,一脸褶子,任天心说叫声大娘总没错吧,谁知话音刚落,对方眼一瞪嘴一撇,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他妈什么世道?任天百思不得其解,难道这一年闷在屋子里,出来就已经换了番天地,世风更下,人心更不古?算了,求人不如求已,老子一家家试!

按顺序来吧,第一家。拍了门,出来一个梳着揪揪的小丫头,眨着天真的小眼睛看着任天,任天心说我就客气一点吧,故而咧嘴,冲小丫头一笑,谁知对方吓得尖叫一声,捂着嘴巴跑了回去,边跑还边嚷嚷:“大灰狼大灰狼。”任天承认一年不修边幅,自己的形象是差了点儿,可也不至于把人吓得直跑吧,难道我真长了副恶人像?舒兰以前还一个劲说他真男人真本色,形象那叫一个阳刚!这些人真没品味,任天恨恨地去敲第二家。

第二家没人,敲了半天手都酸了,半个带活气的都没出来。

老子干嘛不进去看看?老子啥时候变得这么斯文?轻功是干嘛用的啊,就是登堂入室飞檐走壁的嘛!任天活动着手臂,突然觉悟了,果然乏味的生活果然能把人磨钝,老子从前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啊。

怪鸟一样的任天连飞了三家,都没舒兰的影子,最后一家,若是不对,就是狄远那老头儿忽悠人,他什么要忽悠人?想必有什么阴谋……想着想着,任天落在了第六座宅子的房顶上。

刚落下,便听脚下一声轻笑。

快被思念折磨得疯癫的任天险些没掉下去,如果他掉下去,接下来的一幕就不会发生,更不会被他看见,他的人生也许就要改写,可是他稳住了,因为什么,他也说不清。是因为那声笑?只有和舒兰亲热的时候,她才会发出这种若有若无,像从喉间飘出来的笑声,也只有在亲热时,平日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女人才会变成一只乖顺的猫咪。她在下面,她就在下面,分离一年多,与自己同样经历了丧子之痛的女人就在脚下这座屋子里,可是,任天一动不动。

那笑声之后,底下良久静默,又过了许久,任天俯身,轻轻揭开一片灰瓦。

午睡是舒兰一直以来的习惯,睡醒补妆也是打发时间的一项活动。坐在梳妆台畔,慵懒的倦意直从眼角眉梢透出来,散布全身。打开胭脂,挑了少许,红唇顿时鲜艳欲滴。肌肤向来白皙,毫无瑕疵,竟无须扑粉,反失了天然韵致。研了一枚画眉集香丸,顺手拿起眉笔,浅浅勾画一只秀眉,再换另一边,却怎么也画不成一般无二。

“再揉,眉毛就要掉下来了。”周存道掀开床帐,边走过去边拿过她手中的眉笔,也不用端详,随手一勾,两弯柳眉立时像是活起来,双宿双飞了一般。

舒兰撅嘴:“就要自己画,我就不信画不好……”对镜一看,人家已经帮她完成了,手艺倒也不错,不禁嗤笑:“替多少闺秀描眉画目?练得这样精熟。”

“看得多了,熟练于心。”周存道起身,系上睡袍的腰带,淡淡道。

舒兰当然明白他的意思,就在刚才,他们第一次肌肤相亲,他吻着她的额头,轻喟道:“为什么不是我……一开始,为什么不是我?”初次见面,她从花轿中出来的刹那,他也惊艳于她的美,和任天的区别仅仅在于,任天立刻想到了抢夺和占有,而他,只是纯粹的欣赏与赞叹。热烈而直接的感情总是更易开花结果。“那时候,你那么讨厌我……”舒兰在说周存道,可脑中浮现的却是和任天斗嘴,周存道总是充当冷淡的和事老的情景。为什么总是任天出现的更多?他已经不在人世了啊,舒兰对此无计可施。周存道却道:“也许……因为喜欢,所以讨厌吧?”从第一次见到她,她就成了别人的女人,周存道不可能对她有更多的想法。有时,只是一瞬,有时,看不见她,也就不去想。如果生命中没有那么多意外,是不是从此没有说这番话的机会?

“任天从不为我画眉,他总是嫌我麻烦,说我无聊。”舒兰回过神来,对眼前的男人微微苦笑,该满足了,两次都遇上不错的男人,这种运气,不是每个漂亮女人都有的。

“任天有豪气,有闯荡的雄心,我没有。作为男人,很多地方我不如他。”周存道叹息:“我只会做缩头乌龟,什么事儿都躲着不决断,混过一生。”

“他只想着自己,从不为身边人考虑哪怕半点。”想起曾经痛恨的任天的野气,舒兰如今只剩遗憾:“还怨什么,人都不在了,小天死了,仇人也死了……剩下的,就是混过一生了吧?一起啊。”抬首,看着存道君。

纵使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周存道何尝不是满心伤痛,那些疤痕,凹凸不平,两人相对,可以抹平那些坑坑洼洼吗?揽过她的柔肩,靠在自己腰上,无言。

任天不知道自己怎么出来的,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出来。站在大门外的任天张着嘴,愣了很久,直到火红的霞光有些刺眼,才颤抖着右手,拔刀。奸夫淫妇,奸夫淫妇……只会说这四个字的任天铁青着脸,明明步子都迈不出去,手刃绿帽子的始作俑者的决心却是无比坚定。奶奶的,老子让你照顾她,可也没说让你这样照顾啊!早知道这样,宁愿她死了老子都不会跟你提一个字。你这哪叫兄弟啊,这这这,比吴德还要无德!老子死了就搞老子的老婆,他娘的你死了我搞你老婆你愿意啊?咋就不将心比心呢?天下那么多女人,搞哪个不好啊,主意居然打到嫂子头上,把你碎尸万段都解不了我心头之恨!

舒兰也是,儿子死得那么惨,不晓得收心养性替老子守节,居然这么快就和小叔子勾搭成奸!你好歹也等个十年八年的吧!难道一没男人你就受不了?这不是贱货嘛!不守妇道,不守妇道……气死我了。

任天的感觉,不亚于最喜欢吃的东西刚到嘴没一会儿,掉了,真要掉地上砸个稀巴烂也就算了,偏偏直接落到别人嘴里,而且还是自己求人家接的。

活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觉得这么窝囊,挫折感和自卑感不断地噬咬他的心,连吴德都没有给他这种感觉。在吴德手中时,他只想活下去,只想东山再起,报仇雪恨。可现在,就在刚才,周存道从床里出来,替舒兰画眉的一刹那,郎情妾意,风气无限,随之是房上的任天恨入骨髓,心死如灰。

手还在发抖,嘴里还在喃喃奸夫淫妇,明明刚才就可以把他们斩于刀下,任天望天:“可是我为什么要跑出来?”

“任天从不为我画眉……”

“他只想着自己,从不为身边人考虑哪怕半点……”

耳边回荡着她的埋怨。是这样的吗?任天怔怔回忆,记忆中,她好像是娇嗔着让自己为她描眉,当时他觉得自己手粗,画不好,只会出丑,且发自内心地觉得吃饱了撑的,娘们的玩意儿嘛,老爷们掺和什么,多丢份!她不高兴,扭着腰唧唧歪歪,他一个不耐烦,因为在床上,也摔不着,推了她一把,看她歪着身子伏在那儿,说了声:“无聊!”

她那时应该很生气吧?可她生气的时候实在太多了(多半是因为猪猪的粗鲁),哪有闲工夫一一赔笑化解?老子又不是她的丫鬟!任天觉得自己还是很占理的。原来她那时就记下了这一笔,恨上了。她就是因为这个,所以夫君死了,一点儿也不悲伤,反而活得越发滋润?这贱婊子!任天的刀尖直戳入地,发出尖利的一响,火星四溅。

“可是我为什么要跑出来?”又复望天,几乎是怨念了。

其实不用想也知道,还是那个关于安定的问题。任天的火气突然消失,对着影子,竟然苦涩地笑了起来。那个什么兰,知道吗?老子这次来,就是接你去过安稳日子。不要那些自由,不要那些飞扬,不要血腥不要尘沙,只要与你厮守到老,寡淡索然亦无怨无悔。经过那么多,我已愿意弥补一切,你说,我就做。

可你不给我这样的机会了,你跟了别人,和别人如胶似漆,恩爱缠绵,没我什么事儿了。

自从舒兰落到吴德手中,任天一直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对不起她的人。他无数次地默默发誓,只要留得一命,哪怕不复仇,也要和老婆厮守到老,平安是福。原来她那么不愿意和自己在一起,任天咬牙,她一定后悔嫁自己这么个丈夫,所以得知他死了,那么快就和周存道在一起,好像所有不幸都不曾发生。也是,谁愿意和朝不保夕的糊涂汉子过日子呢?周存道那样知书达理,温文尔雅的翩翩公子,自然是合娇小姐的胃口。怪谁?不怪舒兰,也不怪周存道,怪我自己!

终于知道逃避的原因了,原来,自己都觉得自己不是个东西。

任天擦去不小心滴落的泪水,当然了,他不承认这是眼泪:“他们更合适……”

命运真是奇妙,如果当初是周存道去而又返,捡起了地上的舒兰,会不会又是另一番情景?得如此良婿,她会乐的合不拢嘴吧,她会感激上苍的安排,补偿了她所有的不幸,然后欢欢喜喜,甜甜蜜蜜地和周存道过日子。周存道也不会继续做土匪,他们会找个僻静的地方,好好安一个家,认认真真地过和世上任何夫妻都一样的小日子。过不了多久,他们就会有孩子,再过十多年,他们老了,就能抱上孙子……她会很幸福,挑不出毛病的那种幸福,不像现在,虽是有了好归宿,先前却吃了那么多苦,受老公的气,为老公生孩子,好容易安稳了,吴德又来了,于是受辱,于是失去孩子,最后,失去丈夫。

她一个柔弱女子,还能怎样?还能要求她做得更好吗?

方才,她依偎在周存道怀里,似乎很是满足的样子。就让她这样幸福吧,何必再让她烦恼,让她痛苦,让她撕心裂肺?虽然任天一想起老婆的身子被最好的兄弟享用,还是恨得头盖骨都要爆炸。

任天发现他简直谁都不恨了,人人都有苦衷,人人都不容易,靠!

“哎呀!”任天拍了下脑门,突然想起老头儿。这家伙之所以这么爽快放自己出来,还无事献殷勤地提供详细地址,原来早知道周舒二人不纯洁!我说呢,老头儿怎么与人为善起来,临走时还说:“祝愿贤伉俪双宿双栖,白头到老。”原来说的不是他任天,而是周存道!

一定要找老头儿算账!!

总算有了正当理由离开此地的任天,拖着明晃晃的大刀,揣着支离破碎的心去舔舐伤口。

《吃花禽兽》卫何早 ˇ第 39 章ˇ

雨中的任天像一头敏捷的豹子,射出的弹丸一般射进老爹的府邸。

伤口舔完了,不再滴血,只余钝痛,这笔账,却是不得不算的。如果不是老头有意耽搁,那么现在,抱着舒兰的就是自己!

可惜目标不在。

客厅没有,就去卧室,一脚踹开门,正在喂药的小丫鬟尖叫一声,手上的勺子吓飞,掉在地上砸个粉碎。阴雨天气,屋内昏暗,任天只看见床上的一角睡袍,拳头就紧握了起来:“你早就知道!”

来者不善,狄远向丫鬟示意,后者收拾东西跑了,只有杀气腾腾的任天咬牙追问:“为什么不说话,不敢说,还是没脸说?!”

良久,狄远一声轻叹:“天儿……”

“少来这套!”任天再也不理老头的怀柔之术:“别装了,跟别人装,跟你儿子也装,躺到床上好玩啊?小心人没骗到,咒了自己。”

狄远伸着枯瘦的手,再次轻不可闻地:“天儿,过来……”

“叫魂那?”任天皱眉,倒地是过去,他要看看老头玩什么花样,走进一看,倒吸一口冷气:“你……不是变戏法的吧?”

狄远的面色灰暗,才几天的工夫,人瘦了一圈,所有的活气好像被什么东西抽走的了,看着儿子,苦笑:“你回来,是找我算帐的吗?”

任天最大的弱点就是同情弱者,就算不伸出援手,也不会再行欺压:“老头,你怎么搞成这样?”

看他的样子,好像再说:谁欺负你了?我去扁他!狄远只好再次苦笑:“不是被你气的,放心。”

“你不是一向身体倍棒,吃嘛嘛香?”任天狐疑地搭上老头的脉,其微弱让人怀疑他居然活着。

眼前的儿子才是最好的药石,虽然他从未把自己当作父亲尊敬,半晌,狄远放弃了听他叫一声爹的念头,缓缓道:“官场如战场……”

我靠,任天垂下头,败给他了:“你唱戏啊?”

“你对我能不能有点耐心,就当对一个长者!”狄远在虚弱中爆发了,眼睛骤然瞪大。

任天无奈点头,觉得挺憋屈的,是你对不起我啊老大,怎么到头来你成了最可怜的人,难道是传说中的人至贱则无敌?

“吴闻启,参了我一本。”狄远沉声:“我要去潮州上任。”

“然后呢?”

“然后就是我被贬了。”狄远看了他一眼,像在说,笨小子,真没常识。

任天挠头,有些好笑:“然后你就成这样了?”

“谁也没想到是这个结果,这么多年,根深蒂固,我以为我不可动摇。圣旨来时,一口血没压住……”狄远长叹:“小子,今后,自求多福吧。”

任天笑了笑,没觉得多受损失:“彼此彼此。”

没有预料中的反应,狄远不可思议地瞪着他,像在看一只怪兽。

任天蹲下,与他对视,沉重而缓慢地:“让我丢了老婆,你不是我爹,明白吗?狄大人。”

“你真记仇,像你母亲。”狄远重病之下,锥心刺骨的剧痛伴随着心灰意冷。原来做了那么多,儿子依然不是自己的。他到底要什么呢?

任天心有灵犀地回答了父亲的疑问:“没有儿子,我觉得活着失去意义,没有妻子,我已无所谓生死。”

狄大人郁闷,一个历经沧桑的老人,和一个不知天高地厚,嘴上无毛办事不牢的小屁孩周旋,岂只掉价而已:“你还年轻,来日方长,别这么快盖棺定论。”

生平最讨厌别人对自己说“你还年轻”,任天拉下脸,年轻就无权发表对人生的看法啊?年轻咋了,年轻有罪啊?看你们嫉妒的。沉默片刻:“吴闻启那老东西向来毫不留情,一旦出手,不容翻身,恐怕不会轻易放过你。”

“不把我整到死,他哪会甘心?”狄远说起老对手,竟有些活力四射起来:“二十年,我没压过他一头,他也给过我一记暗招,他没让我无地锥之地,我也没让他讨得便宜。就这么过了二十年,我们还是老对手,今天我走了,明天还会回来……咳咳。”

任天拍着他:“行了行了,你俩比谁先死,可别让他笑到最后。”

如果愿意,也可以当作关心的另一种表达方式,狄远做了这么多年无情老爸,听到这些变相关切,还是忍不住盈泪于眶:“孩子,你不怪我了?”

“怪,怎么不怪!”任天不但怪他,还怪叫。

狄远闭目,睁开时,无限感慨,声音也变了调:“若是向你道歉,你能原谅我吗?”

“不能!”任天毫不犹豫,原谅你,那我岂不是连个恨的人都没有?

暮年的老父终于无言。

“我走了,让人知道我是你儿子,首先把你往死里整的就是吴闻启,我杀了他儿子,他还不杀你全家啊?”任天顿了顿,起身,说走又没急着走,挠挠头,掏掏耳朵,嗯哼几声,最后,还是低低地:“再见……爹。”

狄远没听见,或者说听见了也没时间反应,任天已经大步流星走出去了。

按理说,应该把周存道找出来揍一顿,好让他知道自己的宽宏大量,他得到舒兰,并不是因为兄弟死了,而是兄弟大方。任天还真想这么做,他不是小李飞刀,不会暗地里咽苦水,把自己折磨得不人不鬼,他的牺牲一定要让对方知道,免得今后相见,还怨恨上了,里外不是人。

只是别让舒兰知道,这个女人,要是知道她的天哥还活着,一看,自己又跟周存道成了实质性的夫妻,还不哭死啊?那可有的纠结了,说不定又得去跳崖——跳一百次也不管用了,生米煮成八宝饭,还是豆沙夹心的。

大雨过后,天空放晴,脚下青砖清亮如镜,天边一道彩虹,炫目多姿。

任天停下脚步,却并非欣赏彩虹,一手按刀,因为背后有人跟踪,轻功不赖。

已经易容,又换了身装扮,不可能被人认出,满心疑惑的任天很快就松了口气。那些人与他擦肩而过,奔向一条小巷。

任天发现地上有血,细长,一路蜿蜒,抬起头,刚好看见巷口一抹黄色身影。经过那么多痛苦创伤的任天反应比平时慢很多,觉得熟悉,半天也想不起来是谁,直到鸳鸯刀折射出的光亮一闪而没。

金妍蝙蝠一样挂在小巷深处的墙上,腹部的伤处还在流血,一点儿也不影响她听见极轻的脚步声正在逼近,屏息,重复过无数次的招数,对自己身体一样的熟悉,鸳鸯刀划一个弧线,刀身顿时沾血,又一个偷袭者毙命,这已经是第三个了。

还有两个,金妍一边默念,一边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血顺着围墙流进土里。

天边的彩虹依然美丽,只怕永远也看不见这样的彩虹了吧?几近虚脱,甚至产生幻觉,毫无征兆地,金妍听到两声惨叫,这样的情形下,是很令人振奋的。

又有人逼近,是敌是友?这样想着的时候,身体却不再听话,凌空掉落。

腰上是一只有力的手臂,梦中出现过无数次的那只手,那个人,那熟悉的,浓重的男子气息,金妍满足地微笑:“天哥哥,我死了吗?我见到你了。”

任天心疼地看着她流血不止的伤处,像个没保护好小妹的大哥:“我来晚了……你怎么在这儿?”

“天哥哥,不要放手。”金妍的肃杀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小鸟依人的无限柔情,钻进任天怀里,昏了过去。

找了间客栈,安顿好金妍,任天便为她疗伤。伤口不深,只是流血过多,故而体力不支,以任天丰富的受伤经验,没两下就搞定了,金妍仍然昏睡,看来是累了,任天于是坐在床边看着她的脸边想舒兰。

其实女人也差不多不是吗?都是一个鼻子两只眼,漂亮女人,还真没什么区别,只有丑人会丑得千奇百怪。都是女人,眼前这个,却是倾心于他很多年,任天不是傻子,女人喜欢他他会不知道?自满自负自恋都是可想而知的。舒兰有什么好?她有什么不好?真是他娘的古怪,有了前者,就看不见后者了,哪怕现在前者已不是他的女人,后者依然进不了他的心。

人心怎会如此古怪呢?

昏迷中的金妍动了动,牵动伤口,眉间一蹙,竟痛醒了,睁眼一看,还是人间,还是这俗世,眼前的人还是救了自己的那个人?

“醒了?”任天一笑:“喝水么?”

“你……你是真的吗?”下意识地坐起,腹部的伤钻心的疼,却顾不得了。

任天做鬼脸,张牙舞爪:“我是厉鬼!!”

眼前的人,一如既往的透着蛮不讲理与孩子气的跋扈,金妍几乎是震惊了,原来他还活着!可是,他明明死了,他是怎么活过来的?

“傻瓜,我都死了,你还去替我报仇,多不值。”任天摸着她的刘海儿:“今天多险啊,他们是吴家的人?”

金妍震惊之下只有点头的份。

看着她憨憨的样子,任天也觉好笑,平时多精明的女子啊,不禁道:“只有你对我好……”

“天哥哥,你没死,我真高兴,高兴得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金妍不知哪来的力气,一头扎进任天怀里:“你没死,你没死……”

如果不是因为一年才重见天日,现在在他怀里,就是舒兰了吧?任天只觉一阵强烈的空虚,身体像凭空多了一个洞,砸出这个洞的就是一个叫遗憾的东西,这东西巨大,沉重,面目可憎,避之不及,却偏偏落到了自己的身上。

为什么人要有遗憾?完美无缺不好吗?

金妍没有离开他的怀抱,因为舍不得,即使她问的是:“舒兰姐姐呢?”

“……走了。”任天闷闷地。

再次震惊,这些变数超乎她的想象。他们那么恩爱,他对她那样珍惜,珍惜得让人妒忌。任天悲哀就是她的悲哀,虽然情敌的离开,对她来说是一个大大的机会。不高兴,因为任天难受,脱口而出:“她不要你了吗?”

“是我不要她了。”任天咬牙:“那个烂女人,不值得我付出。”

“是因为小天?”金妍早已听闻孩子惨死,哽咽:“他真可怜,那么小……”

不提孩子还好,一提任天就忍不住恸哭,这么多天,他多么想和舒兰抱头痛哭一次,为孩子,也为如此之多的苦难,可终于团圆,却是永不得团圆。反正和金妍也是好哥们,任天放任悲伤,男人哭吧不是罪。

他哭得投入,她也就不怕自己的话被他听见,拍着他的宽厚的肩,得以一诉衷肠:“我多么希望永远照顾你呀,你需要我在你身边吗?天哥哥,我可以对你好,很好很好,比我自己还要好。”

夜深了,默默地伸展凄凉,又是那么长,永无止尽。

悲伤也是吧?

任天哭累了,去桌边喝水,自己也觉好笑。老子竟然哭了,上天啊,一个男人越来越脆弱是不是很恶心?

“你听见了吧?”金妍也为自己的失态不好意思,轻声:“当我什么也没说罢……你心里,没有我。”

任天心头一热,突然转身,紧紧盯着她,一个劲问自己,她有什么不好?她有什么不好?她比舒兰好十倍,没长眼睛的都能看出来。我为什么不喜欢她?她哪点差了?

金妍静静地坐在床上,面容精致而大气,无懈可击,身段干净利落,毫无瑕疵。见他眼神不对,她也怔怔地看着他,仿佛这一对视,便能看出今后的命运。

我喜欢她啊!任天内心狂吼,我为什么不能喜欢她?!

“这么多年,委屈你了。”任天上前,一把抱住她,搂得紧紧的,破釜沉舟一般:“你还肯和我在一起吗?”

呆呆地望着窗外漆黑的夜色,金妍什么也听不到了。这就是梦寐以求的,现在,就要到手的梦想,可是为何如此失真?良久,她含泪点头:“什么时候,我都是愿意的。”

你看,幸福如此简单,只要降低要求,顺便,忘了曾经的一切。任天对着二人相拥的影子苦笑,舒兰啊,这些都是你的,可是我要给别人了,以后,永远,不属于你。

是你亲手推开的。

几乎是赌气,任天发誓今后他一定要快乐。

《吃花禽兽》卫何早 ˇ第 40 章ˇ

最幸福的时刻,最美好的瞬间。

你最幸福的时刻是什么?

那该是很久很久,沧海桑田,岁月变迁,无论何时回味,永远不变,心头依旧掠过当初幸福的味道。

金妍觉得这就是她最幸福的时刻。夜那么深,尽情宣泄着黑暗,泼墨也似,任天就在身边,呼吸相闻。他睡熟了,闭上眼睛,像个全不设防的孩子,鼻子一皱皱,嘴角撇啊撇,原来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睡着了是这个滑稽样。也许梦中依然凄苦,调皮劲不见了,睫毛一动一动,甚是不安。他什么时候才能痊愈呢?金妍对自己很有信心,又很没信心,就这样凝视着他的睡脸,一动不动地等到天亮。

任天并没有碰她,只是拥着她,渐渐睡去,对金妍来说,这已足够。这样漫长的夜,他们并没有分开,只要在一起,就足够了。

“哇唔。”任天狮子似的打了个哈欠,低吼几声,慢慢睁开眼睛,习惯性地转过头,只见一张皓月般的面孔,挂着淡淡的笑。这是哪儿?任天环顾一番,才想起身在客栈,眼前这个人,是金妍。愣神,回忆昨天发生的事,换来一声叹息。

梦做得再美,也抵不住现实的荒凉,逝去的终究不会回来。

“昨晚睡得好吗?”他醒了,她就不好意思再贴着他,红着脸往外挪了挪。

任天挥去脑中随处飞舞的念头,这些东西像讨厌的棉絮,飘飘摇摇,总是沉不下去。也许是想尽量忽略这些棉絮,任天做可爱状拉过金妍的肩膀,沉甸甸的大脑袋放上去:“暖和。”

金妍不禁心酸:“以前,都很冷么?”

舒兰柔软而温热的身子又出现在眼前,任天压抑着泉眼一样冒出来的苦意:“以前?什么以前?没有以前,只有现在。”

“好了,不提了。”冰雪聪明的金妍自有一番女人的聪明,想要什么,得到就好了,何必再依自己的心意,改造得那样完美,那东西说不定就不是你的了。永不满足,也许永远无法满足:“想吃什么,我去买。油条?煎饺?汤包?”

任天的语法里没有让女人辛苦的句式,当即下床:“我去。”

金妍一笑,按住他:“让我照顾你一次吧,我说过要照顾你,以后你再照顾我。我知道你喜欢稀粥配煎饺。”

“你什么时候知道的?我竟不知。”任天惆怅地拍了拍她的小手,不再坚持。

早点买来了,两人对坐而食,任天似乎显得有些沉重,不时皱眉,对眼前的食物也不像以前那么粗鲁,吃得呼哧呼哧的。

“粥像熬了三天,煎饺像没下锅。”金妍眨巴着眼,逗他。

任天回过神,他根本没留意嘴里东西的味道,看着金妍银月般的面庞,终于忍不住道:“阿妍。”

金妍笑得明朗:“乖乖,好肉麻。无事献殷勤,非奸……”突然住口,嘴抿得紧紧的,仿佛说中了自己的心事,低下头,也不知道脸红了没有。真是的,自己也能把自己说害羞。

“我们认识十年了罢。”任天恍若未见,自顾自说下去:“第一次见到你,是在长蛟山的聚义厅,你一点也不怯场,从哥哥背后跳出来,指着我说,你真高呀,能帮我把树上的风筝拿下来吗?”

金妍苦笑一下,知道该面对的终归要面对,坐直了身子,恢复潇洒干练:“我知道你要说什么。”

她真是让人省心,恐怕也令自己省心,女人做成这样才算成功吧?跟她一比,舒兰简直是鼻涕虫,最没用的就是她,没有人再比她麻烦了,人跟人一比,还真能比出优劣,尤其是女人。任天对金妍一直以来都是佩服的:“我觉得我在耽误你,你年轻漂亮有能力,我是个一无是处的流浪汉,连土匪都不是,今天不知道明天有没有饭吃,未来是怎样呢?也许被人杀了,也许醉倒街头,第二天早上就冻死了。最关键的,我没法忘掉舒兰,是的,没法忘,也许几年,也许一生,我也不知道……”

“那又怎样?”

“对你不公平。”

“那又怎样?”

任天脱口而出:“你是替代品!”

“那又怎样?”金妍微笑,可那明显是个苦笑,清晨明媚的阳光中的一个大大的苦笑。

沉默,终于沉默。任天无力地松开紧握的双手。

“现在,我很快乐啊。”金妍缓缓上前,捧着任天胡子拉碴的脸,对方的颓废令她无限爱怜。希望被他爱,与爱他,恐怕就是女人爱上男人后,唯一做的两件事:“你真脏啊,如果我们在一起,我一定要把你收拾得干干净净,喂得白白胖胖,就像我以前养的小猫。”

任天甩开头,拒绝了她的饲养计划:“昨天是我脑子发昏,你别当真。”

金妍愣住,连手也忘了收回来。

“你这么好的姑娘,我不能糟蹋。”任天是男人,男人和女人不一样,因为他们掌握主动,某种情况下,他们的意志决定了一段感情的成败。任天觉得他还是有良心有道德的,虽然他也承认金妍很有魅力,怎么说呢,那种魅力,并不是他所痴迷的。

昨晚以为已经抓到幸福的尾巴,没想到早上没有松手,幸福却还是一滑,脱手了。有句话叫是你的总是你的,不是你的莫强求,金妍从前赞同这话,现在是彻底的痛恨,不过金女士绝不会问“我到底哪里不好,你不要我”这种傻话,不是说你哪里都好人家就一定喜欢你,人是个讲究缘分的动物。越是没戏,越不要强求,哪怕他差点就是你的。

“即使你愿意自欺欺人,装作不在乎……”任天沉默半晌,关键是没这么说过话,且汗颜呢:“跟你在一起,我自私,不跟你在一起,我无情。我宁愿无情。”

金妍退后,碰到桌上的粥碗,一声脆响,掉落于地,眼泪也仿佛被这突如其来的破碎声震出来的,望着洒得到处都是的稀粥,好像是这十年的努力都白废了。其实不笨,明知会失望,最后一刻真正到来时还是有些撕心裂肺,真是没办法,谁有情,谁就要撕心裂肺。

像一阵清风默默刮过,金妍走了,阳光依旧明亮,明亮得没心没肺。

“任天啊,你总是伤女人的心……”做完小李飞刀的痛心状,任天望天许久,扛着大刀,身无长物地离开客栈。

这样一个清新的早晨,阳光万丈,清风送爽,明媚到无可挑剔,却不知道去哪儿。

为什么流浪远方,流浪……

流浪绝不是浪漫的,也不是文人笔下那抹离愁那抹诗意,如果一个人没有梦中的橄榄树,那么他的流浪绝对是凄凄惨惨戚戚。

穿过热闹的街市,任天又有了长尾巴的感觉。好在人只有一个,轻功和自己差不多,似乎,还有些熟悉。任天苦笑了。

闹市的茶肆,金妍不经意地坐下,像个歇脚的客人,刚落坐,眼前黑影一晃,任天挂着恶劣到极致的笑容看着她:“小姑娘长得真标致,来,给大爷笑一个。”

那一丝慌乱被她掩饰得很好,她淡淡地转过头,不理他。

“小姑娘还不好意思,别怕,陪大爷玩玩,大爷不会亏待你哦。”任天开始拉她的肩膀上的披风。

不能再不理不睬了,周围的茶客还以为是恶霸调戏良家少女,纷纷投来正义的目光,金妍一把打掉他的毛爪子:“无聊!”

这大概就是男人的悲哀,有时明明是受害者,却总被女人倒打一耙,衬托女人的无助以及无辜,任天心说是你跟踪我耶,不要那么大气凛然好不好:“敢问美女,您在烈女转排名第几?”

“你不是赶我走吗,不要理我!”金妍没好气的。

凭金妍的名头,绝不会无处可去,任天却仍是关切地:“去找你哥哥吧,他对你才是真好,再找个好人家,我知道想娶你的人排长队呢。”

金妍的眼泪突然滚了出来,毫无征兆地,名扬江湖的女寨主竟然当街痛哭。

任天吓得不轻,环顾四周,群众纷纷鄙夷地看着自己这个“恶霸”,只是见他虎背熊腰,块头太大,一时没人敢上前。这下真成恶人了,任天龇牙咧嘴,对群众做了个我们认识的口形,转而问金妍:“怎么了?”如果是舒兰,哭再正常不过了,唤作金妍,绝对是比天还大的事儿。

“我找不到哥哥了。”金妍呆呆地:“朝廷也在张榜悬赏,要捉拿我。”

任天皱眉:“你怎么不早说?”随即醒悟,自己一直沉浸在失去爱妻的凄苦中,见面这么久,都没有问过金妍的处境。这个朋友,当的不称职:“长蛟山被朝廷监视了?”

金妍点头:“我一回去,就是自投罗网,我的朋友,差不多都已落网,现在变成朝廷的眼线。”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亦是曾相识,任天感慨:“怎么认识我的人都要倒霉呢?”

“你以为你是谁?苦情楠竹吗?”金妍起身,这就要走:“茶钱你付。”

身为大丈夫,怎能眼睁睁看着一个女子浪迹漂泊,无依无靠,何况对方的漂泊还是因为自己,任天想都没想,拍胸脯道:“兄弟,以后跟着我,有我的,就有你的。”

金妍脸色白了白,兄弟二字像最尖利的钉子,那样竖着,钻心的疼,可是能和任天一起,无论做什么,都是值得高兴的:“我们去哪儿呢?”

任天迷茫了一会儿,摇头:“不知道。”这倒是真话。

金妍笑:“去哪都行。”这也是真话。

“在此之前老子要去干一件事儿。”半晌,任天淡淡地,就像在说吃饭练功睡觉。

《吃花禽兽》卫何早 ˇ第 41 章ˇ

次日,一样的大晴天,阳光像是亘古以来都如此和煦,风轻柔,草尖动,任天就站在草地上等周存道。

昨晚造访周宅,留下暗号:别声张,一个人出来。

也只有任天和他看得懂这种暗号,因为,这本是他们少年时期闯荡江湖时共同发明的。没有人比他们亲密,当然了,那是曾经。

没有等多久,周存道的身影很快出现在任天的视线中,远远见到任天,停了停,像在确认一件事而不是吃惊,因为昨晚已经吃得饱饱的。他看任天,任天也看他,然后周存道缓缓上前,用了比刚才几倍的时间。

“你父亲救了你?”都是这种时候了,周存道仍然一贯的面无表情。

“我想你也能猜到。”任天目不转睛地盯着他,良久:“谢谢你去救我。”

周存道转过头,不看他:“你变了很多。”

“老了。”任天苦笑:“被老头关了一年,大概被他关傻了。”

事到如今,一切不可逆转,发生过的事,除了正视没有别的办法,周存道迎上他的目光,虽然看见一种疯狂的东西正在渐渐滋长,这种东西令人有些毛骨悚然,却还是无波无澜地道:“你都知道了。”

任天没说话,翻眼,瞧了瞧天上漂移的云彩:“你是我兄弟。”

兄弟还活着,周存道很高兴,只怕比他本人还要高兴,可他活着,注定有些事是要改变的,这种改变像命运之神翻过一页纸,所有的东西整个儿倒转过来,掉落,跌碎,烟消云散。如果世界颠倒,人会怎样?想哭想笑又什么都不想做,只等灭亡:“吴德是你杀的?”

任天点头。

“拔刀吧,我欠你,可也不会任你宰割。”周存道抽剑,缓慢而坚定。没什么好说的,如果是他,也会这样做。亏欠就是亏欠,总要有个解决方式。

冷笑一声,任天挥手:“你他娘的没听见啊,我说谢谢你救我,好吧,也算上那女人。我们两清了。”

“不必。”周存道下意识道,愣了愣,随即自嘲:“他娘的,我争这个干什么。”

“她……早就对你有意思了吧。”任天说一个字,心头就滴一滴血,却忍不住要往下说:“这些天,我想了很多,也回想了在寨子的事,那时候她就对你挺好奇,也许她根本不爱我,我抢她,她要活下去,只有顺从。”

这么说对舒兰是不公平的,首先她并没有一开始就移情别恋,其次她是真的爱他,这点周存道看的出来,难道任天看不出?他不是一向对自己很自信的吗?沉思一番,周存道无声地笑了,他终于明白了:“如果不是我主动,舒兰根本不知道我的想法,她会一直我好朋友下去。至于寨子里,舒兰说那时她最烦的就是我,恨不能把我踹下山崖。”

我什么要问这些无聊的问题呢?任天恨不能大骂自己一顿,从此忘了前程旧事,清清爽爽重新做人。为什么要问这些?像个幼稚的孩子,可是听了周存道的回答,为什么心头一喜,轻松许多?她反正已不属于他,怎样不属于他,知道了又有什么意义?

“她爱你,爱孩子,和我在一起,并不代表她不爱你们。”周存道看着他:“你觉得两者矛盾?她是明知你活着却和我在一起?她在你死后主动勾引我,向我投怀送抱?你觉得她做的不对,什么是对,十年,五十年,一生,用这么长的时间祭奠你的亡灵,她有这个义务吗?她是你的妻子,在此之前,她是个人,人有善待自己的义务。也许你并不想她这样做,你只是觉得时间太短,既然承认她有权获得幸福,何必在乎时间。我不觉得一年和十年有什么区别,因为前提都是,你‘死’了。”

和周存道辩论,你永远别想赢他,好在任天自始至终都没想和他辩:“靠,叽歪半天,老子来不是听你废话的,你睡老子老婆还他娘的有理——”挥拳,直击周存道面门,关节与皮肉的撞击声,周存道毫无悬念地倒在草地上,草尖像开了朵朵小红花,那是他的血。

打吧,打一拳,少一分内疚,周存道决定当沙袋。

手酸了,改脚踹,直到脚也踢麻,任天终于解恨,叉着腰,喘着气:“好好对她。”

“不用你说。”周存道许久才能站起来,腿是站直了,腰还是弯的,脸色青灰。

任天突然想起什么:“你有内伤?”

“死不了。”周存道痛得咬牙:“任天,其实我也想把她还给你,毕竟你还没死,她也仍然爱你,可她不是东西,是人,不是我俩之间可以交换,送来送去的物件。你可以去找她,你有这个立场,可我想……她会很痛苦,比你的死更痛苦。我希望我们都把她当人,尽量让她快乐,毕竟由始至终,她都是无辜的。你和吴德之间的恩怨,她和孩子才是最大的受害者,你们已经把她推向绝境,就别再推她一把,粉身碎骨了。”

怎么说都在理的恐怕就是这种人,任天唯有哑巴吃黄连:“什么好话都让你说了,好人也让你做了,好事也让你占全了。老子要是想要回她早不会去要啊,还有你今天跑这儿跟我说话的份?那娘们当初就是我抢回去的,你以为我今天不敢再抢回来?”

周存道无言,知道自己小人之心了。

“滚吧,我们还是兄弟。”任天背过身,望着金灿灿的日头,不知是眼睛刺得酸胀,还是所谓的悲伤,终究是男儿有泪轻弹。

周存道张口,百感交集之下,觉得自己还是默然的好,怔了半晌,一瘸一拐的背影渐渐消失在金色的阳光里。

凉爽的周宅内。

“回来了?”周存道推开门,舒兰背向他坐着,专心临着帖:“买到了么?”

“什么?”周存道正温习一路上编织的美丽谎言,闻言一愣。

舒兰放下笔,像是对自己的作品很满意,轻笑:“不是出去买麝香了吗?”

“呃。”周存道还真忘了,原来出门时用的是这个借口啊,连细节都想得天衣无缝,偏是把这茬忘得一干二净:“没买到。”

“不会啊,前几天那家铺子的老板娘还说进了批新货……哦??!!”舒兰回头,骤然目睹周存道的惨状,险些口吐白沫,倒地不起,好容易才站住了。天那,太可怕了,这是人脸啊?

对自身相貌一向满意的周存道逼迫自己接受成为猪头的现实:“遇到抢劫的,官差偏在不远,还手肯定要惹大麻烦,不如硬吃几记了事。很恐怖么?伤药还没用完罢,给我敷点儿。”

“怎么不护住头脸啊?眼角都破了,伤到眼睛怎么办。”舒兰元气给吓飞了,走路说话都软软的,拿来伤药,想给他上,看着红肿青紫的颜料铺,手那个抖啊,愣是不敢碰,最后还是周存道对着镜子自己解决的。

舒兰很没有用地站在一旁,只等他忙完了收拾东西:“轻点,轻点啊,这可是你自己的皮肉。本地治安真差劲……”看这都要呲牙咧嘴,这家伙对自己可真下得去手啊。

周存道一笑,颇有深意地:“命中注定。”

“以后还是别出门了,好好在大街上走,都能被西瓜皮砸中脑袋呢。”

“你还在生气啊?别跟疯子计较,不值当。”周存道想起前一阵子她逛街,被个疯子用瓜皮袭击,又是恼恨又是跳脚的样子,不禁失笑。

“让你别提了还提,我一丢脸你笑得比谁都开心!”舒兰扁嘴。

周存道完成了脸上的工程,诧异地:“呃,好像是你先提的吧……”

好像是啊,舒兰汗颜,笨人和聪明人就是不能交流,不然肯定是习惯性丢脸,收拾好东西,坐得远远的惹不起躲得起。

和任天见面,耗光了周存道所有的体力和脑力,关键是还得隐瞒,隐瞒多累啊:“你不午睡?”

舒兰趴在桌上研磨,百无聊赖地:“你睡吧,睡醒陪我去另一家看看。”

周存道本已躺下,耳边回荡着这句话,不知为何却怎么也睡不着,边想睡不着,还真的就无法入睡,过一会儿,睁开眼睛,觉得什么东西不对,又像是抓不住线索,到底是什么呢?

“……一定要用那东西吗?”像在自言自语,说完了才醒悟。

舒兰嗤笑:“废话。”

仿佛想掩饰什么,周存道淡淡地:“那东西伤身,长期用只怕不妥。”

“没事的呀。”舒兰的语气很是轻松:“怕这怕那的,日子还不要过了呢。”

话题既然挑起来,索性打开天窗说亮话,周存道起身,默默走到她身后,两手握住她的肩,缓缓道:“舒兰,我们要个孩子吧。”

“呵,好啊。”

太容易沟通,也不对劲,周存道愕然:“那你为何——”

“过几年再说。”舒兰微微一笑,扭头,蹭着他的手背,语气柔软甚至是哀求:“总不能让你绝后啊。”

几年二字引起了周存道的沉思,一时无言。

“别说这个了,你去睡吧。”舒兰下了逐客令,用簪子盘起头发,看来要坐在这里一下午。

周存道转身,顿了顿又转回来,他怎么觉得有什么东西和舒兰的意愿呈反方向呢:“是因为小天吗?”

没头没脑的话,但舒兰偏偏听懂了,毫不犹豫地:“是。”小天的死,让她未来很多年都不想要第二个孩子,如果可以,一辈子就这么过了也行,[奇Qisuu.com书]只是周存道不可能无后,所以这件事,还要从长计议。

“别用麝香了,用脐贴吧,这个对身子损害小些。”周存道知道短时间内让她再次生育也是不可能:“对不起,又让你想起小天。”

舒兰奇道:“脐贴是什么,我怎么没听说过?”

“宫里的妃嫔用麝香,皇后就用脐贴,这东西精贵着呢。”周存道戏谑地眨了眨眼:“你和皇后一个档次啦。”

“真的吗,那你怎么会有?”舒兰还真被他忽悠了。

周存道拍打她的脑袋:“说什么你都信,笨成这样,真是没办法。”

舒兰捂着头,又恼又是郁闷:“那你到底有没有啊?”

“找飞天去弄吧。”周存道开始盘算。

舒兰问飞天又是什么东西,周存道说是人,是天下第一飞贼,舒兰的嘴于是又张成个圆形,实在不知道这一切的一切是真是假了。

《吃花禽兽》卫何早 ˇ第 42 章ˇ

过了十天半月,脐贴还真弄来了,虽然舒兰不知道是怎么弄来的,反正周存道给她,她就用,效果貌似不错,不比麝香寒凉,只要饮食杜绝辛辣就好了。

周存道见她全无心机的样子,不禁叹道:“你也不怕我糊弄你,挂羊头卖狗肉,故意使你怀孕。”

“你会吗?”娇憨地。

“难道不该怀疑一下么?”

舒兰侧头想了一会儿,又笑了:“好像是啊,可是什么都想,那得多累,而且怀疑也没用,我这么没用的人,改变不了什么,不聪明所以就不要庸人自扰啦。”

周存道实在不知道这是聪明还是愚蠢,索性感慨自己运气不错,遇到个虽然烦人却不令人反感的女人。

“为了感谢你的温柔体贴,我决定——”舒兰有意停了一下,以欣赏周存道痛苦的表情,缓缓道:“做我的拿手好菜给慰劳你!”

已预料到是这个结果了,周存道垂头丧气,她的菜……她的菜……其难吃程度足可令人欲仙欲死,终身铭记,及时轮回难以忘怀。这短短的一年半,他已品尝过她烹调的鸡鸭鱼肉,生猛海鲜,以及他打下的野兔獐子若干,除了直接放火上烤的,其余都是惨不忍睹,人神共愤。每一次,她总是很矜持地品一小口,然后皱眉,轻声细语地说一声真难吃,就很不负责地碰都不碰了。其实这没什么,不就是浪费嘛,男人的钱除了理所当然地给女人花,就是给她们浪费的,可你不能不推己及人啊,你自己一吃就要吐好不好,怎么能威逼利诱让可怜的男人全吃光呢?做人要厚道知道不?

绞尽脑汁,周存道终于找到了一个拒绝的理由:“最近都是阴雨天,旧伤有些隐隐作痛,就不吃大鱼大肉了。”

“没关系,我的素菜也做得很好,大不了陪你一起吃素!”舒兰跃跃欲试,她还没折磨过青菜豆腐呢,正好有机会好好蹂躏一下。

周存道用一颗受伤的心感激她的善解人意:“真的……不用。”

“又不是第一次吃,客气啥啊。”舒兰忽地灵机一动:“对啊,反正是吃素,不如包素菜饺子,我最喜欢吃饺子了!”

虽然没吃过,但是味道可想而知,可怜的男人万分之一的好奇心都没有,又见她兴奋的两眼发光,知道已无挽回的余地,悲哀地默认自己也喜欢吃饺子。

说干就干,舒兰还真忙上了,又是和面又是择菜又是剁陷,不亦乐乎。周存道怕她忙不过来,把厨房烧了,隔一会就要前去慰问一下。

“哎呀你不要看,一看我就不知道怎么做了。”舒兰手持菜刀,对着门边的存道君跺着小脚。

周存道频繁挑动双眉:“祝你平安无事。”

“居然挖苦我……”舒兰汗颜一下,平静地放下菜刀,突然张牙舞爪地向他扑去。

历经艰险的饺子终于出锅了,周存道在老老实实坐在桌旁,等得“望眼欲穿”,只见舒兰得意地端上她的大作,做了个邀请的手势,然后眼睁睁看着存道君率先品尝。

“我放了很多东西呢。”看他夹起一只,舒兰眯着眼睛道。

味道……有点怪,不是有点,是很怪,周存道不堪咀嚼,含泪咽下:“很好……你放了什么?”

“很多好东西啊,鸡蛋、木耳、香菇、素鸡、香菜……反正好吃的东西里面都有。”舒兰拍手:“美味不?这么多东西,一下子吃全了!”

我宁愿片面,发誓以后支持残缺论,周存道也做了邀请的手势,意思你自食其果吧。

“啊,技术还是有所欠缺。”舒兰坐下,抿了一小口,展颜一笑,十指交叉叠于胸前:“那么,就请存道君吃完所有的吧。”

周存道倒塌。

吃自己做的东西是鲸吞,吃舒兰的就是蚕食,食得好不艰辛,好容易去了半碗,忽听舒兰叫了声:“肚子疼。”捂着肚子苦着脸,哼哼唧唧。周存道不敢吃了:“不是没熟吧?”舒兰也拿不准:“好像熟了啊……也许没熟吧。”周存道也觉得肚子疼了,皱眉道:“下次不许进厨房,害人害已!”舒兰扶着桌子,站起来,头也有点晕,走几步,险些跌倒:“哎呦,怎么这饺子还能把人吃晕啊。”

熟悉的感觉遍布全身,虽然久违了,周存道一动不动,以证实是否真的中毒,片刻,他已确定:“你做东西时,离开过厨房?”

“就是和你打架的时候啊。”舒兰额头见汗:“哎呦呦,好难受……要死了。”

下毒之人是针对谁?如果是吴德,早就下手了吧,何必等上一年,况且舒兰被救,他也没怎么追查,一直相安无事。那么是谁?舒兰与世无争,肯定是自己的仇家,周存道提一口气,勉强掏出随身携带的丹药。百花解毒丸,可解百毒,世上难寻之灵药,当年任天得了两颗,分给自己一颗,保存至今。放进嘴里,自可解毒,本是极其简单的事,一只手却停在半途中。

救舒兰,还是救自己?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旧伤已复发过三次,一次比一次厉害,难以控制,如今伤上加毒,更是雪上加霜,痊愈的希望也很渺茫了罢,即使服了解药,几年之后,照样难以活命。舒兰却是可以活很久的,一直活着,好好的活着。

“咽下去。”掰开舒兰的嘴,解药塞进去。

难以言喻的眩晕与疼痛中,舒兰下意识咽下异物,眼见周存道要走:“你……去哪?”

周存道抠住门框的手,关节已然发白:“药不够了,我去买。”不能死在这里,不想死在这里,也必须把下毒的人引开。 "奇+---書-----网-QISuu.cOm"

似乎觉得不对劲,舒兰还想说话,一阵眩晕袭来,势头强大,本就弱不经风的她软软倒下,最后一丝清醒的意识中,只回荡着周存道一句模糊的话:“去开石桌,发信号筒……任天还活着。”

任天怎么可能还活着?舒兰直到醒来,胸中仍然荡着这个疑问。

头不晕了,肚子也不疼了,衣服粘粘的,紧贴肌肤,出了一身汗。从冰凉的地上爬起,四肢酸软,还好勉强能站住。舒兰因这一系列的不适茫然了一会儿,期间呼唤了无数声周存道,空荡荡的屋子,依旧无人回应,这才确信刚才发生的一切系属真实。

周存道去买药怎么还不回来……

石桌,信号筒,任天还活着。脑海中仍然存留这些只言片语,尤其是最后一句,令她产生强烈的不安,周存道不会平白无故说这种话,他们都知道他已经死了,死了一年多,他更不会在刚才那种情形下开玩笑。石桌,他说过那是藏银票的地方,也告诉她开启的方法,这个地方,和任天有什么关系?信号筒……在黑龙山,土匪们用这个互通消息,撤退增援。去凉亭,去了就什么就清楚了。

石桌背面果然有圆形机关,转两圈,里面是五千两银票,和他从前说的不一样的是,银票的上面,有个圆柱形的信号筒。真的和神志不清时听到的一模一样,舒兰不敢碰,良久,还是颤抖着手拿起来,只见下面还压着张纸条:任天活着。我死了,就找他。

手一松,信号筒落地,发出清脆的响声,落地的刹那,触发机关,一道白炽的光骤然冲向天际,高高的弧线,良久不灭。

任天还活着?周存道为什么不告诉我?巨大的疑惑,几乎动摇了这一年的度过的时光。他明知任天还活着,却故意隐瞒真相,用这样的手段得到我?舒兰抑制不住这个不断冒出头来的推测,几次按住,几次重新抬头,顽强不已。他真的是这样的人吗?这个面冷心热的人,如此卑鄙如此无耻?

纸条随着信号筒一起落地,随风轻动,摆于脚边,上面的字不大,却清晰无比。我死了,就找他。

刚才,他让她找任天,是不是意味着他知道自己命不久矣?舒兰心跳立即加快,关上石桌,奔向大门——去找他,他有危险!

至于疑惑,至于欺骗,至于任天是死是活的真相,则放在一边——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

《吃花禽兽》卫何早 ˇ第 43 章ˇ

刚奔到门外,舒兰突然止步,心道我是不是又冲动了?我出去,这么大的地方,能找到他吗?就算找到了,遇到危险,我能救得了他吗?添乱是肯定的。这番情形,一定是中毒,闹肚子不会这么严重,好歹做过土匪婆,在任天那里耳濡目染过一点江湖常识。舒兰决定按兵不动,如果周存道回来找不着她,关键时刻岂不又是个大麻烦。

何况信号筒已经发了,任天……如果真的是任天,如果他没有离开这座城,他会来。

这时,马蹄声近。

舒兰退后一步,眯起眼睛望着前方,旁晚余晖中,二马并骑而至。那马上的一男一女,男的,分明就是任天的身形,再熟悉不过,朝夕相伴,耳鬓厮磨,甚至可以闻到他的气味。无论现实还是梦中,清醒亦或糊涂,那个高大英挺,孔武有力的男人出现过无数次,此时一见,脑中竟白茫茫,空荡荡。

他真的没死。

“周存道呢?”任天翻身下马,见到舒兰,一点儿也不吃惊,像是天天见面或者多年不见关系一般的朋友:“谁找你们麻烦?”

舒兰直勾勾地看着他,忘了眼泪是什么时候流下的,只觉脸上冰凉一片,脑袋轰鸣,喉咙发肿,无法出声。

任天回避她的目光,不知道要看什么就看了一眼金妍,回过头,又问了声:“周存道人呢?”

“你……”舒兰颤抖着嘴唇,伸手,摸他的脸颊,以确定此乃真身,而任天也没躲,就那样让她摸,良久,舒兰垂下手臂,失魂落魄地:“小天死了……”

“我知道。”任天冷冷地:“吴德是我杀的。”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他们都知道,只是自己蒙在鼓里,自始至终,自己都是最末节,最不重要的。任天为什么没死?舒兰已经失去问他的兴趣,眼前的任天对她冷淡异常,却是极其明显的。他不要我了,所以才会这样,舒兰首先想到的是这些,至于是不是周存道使了手段,让任天误以为她移情别恋,则不是重点。

爱的不够,终究是爱的不够。

这一年多,任天明明活着,五百个昼夜啊,为什么不见自己一面?不管是嫌弃她脏了身子,还是怨恨她丢了孩子,即使是抛弃,也要一对一说个清楚吧。舒兰想,再说我又有什么错?哪件事我没有尽全力?在吴府见的唯一一面,你也说你只恨没保护好我,怎么会怪我,我做的一切你都理解,你很内疚你很惭愧你很该死,可是为什么现在却如同完全变了个人?!

“到底发生什么事。”任天一见舒兰只知道呆呆的流泪表情,就预料到出了大事,握住她的肩晃了两晃:“说话!”

“我们……吃了东西,然后就很难受,周存道把药给我吃,自己没有了,他说出去买,临走时让我发信号筒找你,说你还活着……他到现在也没回来,我不敢去找他,不敢去帮倒忙。”舒兰越说越伤心,最后泣不成声:“你快去找他,我们好像中毒了,你以前也跟我说过中毒的样子,和你说的很像……”

任天发觉到了蹊跷:“什么药不够?”

“不知道,他给我吃的,味道很香,像是花,又像是好多种好闻的气味在一起。”

任天突然一把抓过她,在她身上闻了闻,目光骤然凶狠:“百花解毒丸!他妈的这小子给你百花解毒丸?!”说着,甩开舒兰,一跃上马,对金妍道:“看着这娘们,我去找周存道!”话音刚落,尘沙扬起,人已经远远的几乎看不见了。

好痛,整个人摔在地上,眼冒金星,胳膊肘一定碎了,不然不会像被一锤捶砸扁一样的痛,舒兰废了好大劲才从地上坐起来,却没力气继续站起,看向肘部,果然肿得老高,皮也蹭掉老大一快,不碰都是阵阵难以忍受的剧痛。巨大的变数和骤然而至的灾难使舒兰的泪腺再次发达,周存道的生死不明,任天的无情和金妍的凭空出现,其中一个就能把舒兰的神经压垮,三座大山,没当场疯掉简直是奇迹了。

金妍,这个金妍,她又不知打哪儿冒出来,偏偏在这个时候,偏偏在自己最糗的时刻,那么优势,那么理所当然,出现在她最爱的人身边。事已至此,舒兰知道她已经没有资格嫉妒了,无论当初如何,事情为什么发展成现在这个样子,都已经无力回天——现状是,自己是周存道的妻子,任天恢复单身。

曾经嫉妒过仇视过自以为战胜过,谁想风水轮流转,转回来的时候,自己比当初的她惨多了。要站起来,一定要站起来,不能让这个女人俯视我,女人天生的同性相斥发挥到极致,就算没有立场嫉妒,也要自强不息!

“别动,你刚解毒,用力过猛对身体不好。”金妍见她咬牙切齿地非要站起来,一脑门子汗,忍不住提醒。

谁要你假好心,胜利者的姿态?这下你扳回一局了吧,再也没人跟你争,你自去洋洋得意,少在我这儿装好人。任天不在,不用白做戏。舒兰不理,执意站起,经过一番努力,终于成功,向金妍看去,准备了一个“我坚持,故我在”的眼神,可惜浪费掉了,金妍根本没朝这儿看,人家凝望着任天来时的方向,静静沉思。

暮色四合,马蹄声终于远远传来,一人一马不一会儿就现出清楚的轮廓,任天汗流浃背,神色担忧:“找不到,娘的,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好不容易站稳,舒兰又要跌倒了。

“你还真是灾星,从前在黑龙山,周存道就说你是灾星,谁沾到你谁倒霉,果然——”任天跳下马,红着眼睛步步逼近,舒兰摇摇晃晃,不住后退,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发什么疯,任天把她逼到墙角,一字字地:“你中的是没治的剧毒,我兄弟为了救你,把唯一的解药喂了你!记住,他死在你手上!”

“啊!!”舒兰抱着头,吓坏了,因为任天也说周存道死了,虽然找不到他,可是剧毒攻心,又没解药,又找不到尸体,肯定是遇上害他的人,不是被抛尸崖下,就是沉尸江底,最最悲惨的,就是被仇人带回去,或死或活,又有什么区别。都是她害他,没有她,那颗解药肯定能救他一命,站在这里的一定是他。周存道,就这样失踪了,舒兰自欺欺人,咬定他是失踪:“他没死,你凭什么说他死了……大不了我把命赔给他……你不就是这个意思么。他没死他没死!”

怒火中天的任天愣了愣,他还真没这个意思,这娘们纯属歪解嘛:“老子只是提醒你,你的命是周存道拿自己的命换的!”

“现在争这个有什么用,找到他才是真!”舒兰跳起来。

一语点醒梦中人,光顾着追究责任,任天也不知怎的,一遇着她脑筋就一团乱麻,这女人祸害了他的前半生,现在又祸害到他最好的兄弟头上,想想就觉得红颜祸水真是经典:“先离开,这里不能呆了,随时有人追杀过来。”

舒兰退后一步:“我不走,我要等周存道。”

也是,他们是夫妻,他不等老公,等谁呢?可是舒兰,这一年,你为什么就不能再等等我?哪怕几天,这一切不该发生的就不会发生,咱们重逢,还是恩爱夫妻,失了孩子,咱们一起承担痛苦,让你受委屈,我用后半生补偿你,只要咱们在一起,什么都会好起来。是命运等不及了吗?这东西一直看我不爽:“他让你找我,就是让我带你离开这儿。”

看任天,又看金妍,他俩并肩而立,好不和谐,自己像个外人。跟他们走,算什么?自取其辱?物是人非,时间无情,都不是当初的那个人了。只有周存道对自己好:“哪怕有万分之一希望,我也要守在这里!”

任天忍无可忍,经历了这么多磨难,这娘们还是没长进!你哪怕脑子多转两圈呢:“让你跟我走,自然能找到我们!他身上一定也有信号筒!”

“这样么……”舒兰怔怔地,他肯定不会害自己兄弟的,这么说,估计就是了:“可是,可是我的家在这里。”

任天是那么地了解她啊:“先去我那儿,东西等风平浪静了回来收拾不迟。”

又要离开家了么?舒兰不无惆怅地回身看一眼,每次幸福姗姗来迟,却走得那么匆匆,每一次触手可及,却只来得及感受伸手的渴望,然后一声巨响,灰飞烟灭。幸福过后,果然就是灾难,这个幸福,有人长,有人短,仅此而已。越渴望安定,就越容易颠沛流离,越如履薄冰越容易“扑通”一声掉下去,沉底不见。

这是第二个家,即将像第一个一样,还没捂热,就要离开自己。舒兰收回视线,已经提前感受到了寄人篱下的苦楚,何况是寄前夫的篱,在曾经的情敌之下。再想生存,也是有尊严的,舒兰忽然生出一股倔强:“我会出去避一避的,谢谢你们的好意。”

看着她,任天的脸抽搐一下,瞪着眼睛,不知道想起了什么。曾经?曾经的别扭老婆?认定和她白头到老,走完全程的女人,如今他们面前,却是十座城墙的厚度,除非行动一致,一起伸着脑袋撞上去,不然谁先撞谁就遭遇反弹:“你就不能不任性么。”

“你已经不在乎我是否任性了,不是吗?”舒兰痛苦的脸扭向一边。

任天简直想捏死她,这样想着,脑中想象那样一副画面,心里舒畅多了:“你以为你一个人跑出去,能活过一天?”

“我有钱。”舒兰双臂环抱胸前,手心隔着衣服贴着周存道留下的银票:“我会活下去的,不劳你费心。”

任天被她的样子弄得哭笑不得:“我真不想嘲笑你,真的——”这样说着,身形一动,已点了舒兰几处大穴,示意金妍,放你马上去。金妍当然不情愿,眼看着缠住任天,胜利在望,心头挚爱又卷土重来,其势凶凶,看来结果必然是难以预料,不过金妍自有聪明处,不与天哥哥的先入为主正面对峙,轻快地点头,轻快地笑道:“好。”

《吃花禽兽》卫何早 ˇ小周番外ˇ

大家好,鄙人姓周名存道,鉴于作者喜欢叫我存道君,而读者朋友比较喜欢称呼我为小周,你们也可以合二为一,叫我小周君。

话说我小周君当年可是玉树临风,风流倜傥翩翩佳公子一枚,加上我不俗的见识与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胸襟,很受业内人士好评,我亦借此登上了本市“最具风度男艺人”的宝座,也由此,我得以见到令我今生今世难以忘怀的表妹。

很多人也许认为我不苟言笑,比较面瘫,但是,我要说,其实很多年前的我不是这样的!那时候我是多么具有光荣与梦想,偶像加实力的完美结合啊。不信你可以问我兄弟。

“他?他的存在就是为了让同胞自愧不如,哪凉快哪呆着,除了比较婆妈,唠叨起来像我娘,做起事情像我姐,其他都是很好的啊哈哈哈。”

“任天你算什么兄弟,夸人不是这样夸的!”我很生气,后果很严重:“那个谁,把后面几句掐掉,不要播!”

好了,我们继续,不要被不相干人事打扰。

想当初,我的势利的姨妈,就是因为我在业界做出点儿成绩,才对我刮目相看,前后态度截然不同,俗话说人一发达就会突然多出许多亲戚朋友,是非常有事实依据的。起先,我对她的热情邀请不以为然,本人如今也抖起来了,谁理你们这些鸡零狗碎啊,可是架不住她的热诚与唾沫飞溅你越不理她就越缠着你唾沫就越飞溅最后都能让你无须洗脸,我最终还是没有维持原则,答应去她家做客。

我是个好人,我一直认为我是好人,真金不换,可是第一次见表妹,我突然产生了做坏人的冲动。

你知道她在干嘛吗,她她她,在吃松子糖!

“表哥哥。”亲爱的小表妹完全没有意识到我鹰一样贪婪凶狠的目光,瓷娃娃一样蹦到我的跟前,伸出她那白嫩的手,我的鼻端立即闯入一股松子特有的清香:“你也要吃一颗吗?”

旺仔QQ糖,哦!我的宝贝!我挥去脑中的杂念,十分正派地道:“哥哥是大人,不吃小孩子的东西。”

亲爱的小表妹显然有些失望,长长的睫毛垂下:“表哥哥,你真的不吃吗?”

虽然我不讨厌松子糖,但是我也不会因为区区一颗糖,就心软,就松动,就有失风范,就心动……嗯?心动?

“表哥哥,你就吃一颗,好不好,一小颗……”十岁的表妹,小手指像一排五根玉棒,拨弄着手里棕黄的硬块。

我是个好人,虽然刚才我眼见她瓷娃娃以及吃东西的样子无比可爱,产生了罪恶的冲动,但是我的本质十分优良,最为一个好人,怎能眼睁睁看着别人为难呢:“好吧……就一小颗。”我的表妹是多么希望我分享她的乐趣啊,真是个善良的好姑娘。

她立即展颜一笑:“哥哥你张嘴。”

多么具有服务精神,多么温柔多么体贴,长大了一定是个好妻子,呃,我承认我想太远了。张嘴,她的小手伸过来,突然,我的嘴里多了很多硬块,像装满石头子的袋子——她把所有的松子糖都扔进来了。

“哈哈,我最讨厌吃松子啦,娘还老让我吃,不许扔掉。”她拍着小手,一蹦一蹦地:“哥哥,多吃松子聪明哦!”

我愣在那里,很久,很久,才接受被一个黄毛丫头戏弄的事实。只见她那样蹦蹦,一会儿就蹦远了,嘴里还嚷着:“娘我把糖糖都吃完喽——”

这就是我被表妹消遣的全过程,很无言很可怜很销魂。

事后,任天替我总结:“你白长这么大了哇哈哈,被一个丫头片子刷的团团转哇哈哈,丢死人哇哈哈!”

我嘴硬:“她很可恶,但至少很本真。”

“本真?”任天望天:“啥叫本真。”

所以说不要跟文盲一般见识,尤其是尚未发育的文盲,因为此人乃混沌未开的童子鸡,属处男级别,我们姑且称之为:处盲。

我酷爱接近本真的东西,即使其本身并不高明,甚至愚蠢,只是与世间伪善区分开来,就很好(也许这和日后我对舒兰产生好感,也有一定关系罢)如同我爱干净,不喜欢呆在乱七八糟的地方,故而相交多年,我从不进任天的房间,因为那儿乱得像地狱,故而,认识表妹几天后,我像姨妈姨父提亲。

提亲的结果可想而知,鸡飞狗跳,成为笑谈,我的声誉受到了很大影响。

有人跟我说,其实这也没什么,只是我太心急,表妹太小,急着提亲,未免太不合时宜,等到五六年后未尝不可。我觉得很可笑,时间算什么?过了五六年就可以堂而皇之顺理成章,提前五六年就是禁忌就是笑谈?用时间充当借口最是低级。我不就年纪大了点儿吗,嫌弃人家人老珠黄就直说嘛,5555555555。

这次的打击对我的影响是很大的,从此我不再轻易信人,轻易爱人,用坚实的面具,掩饰我内心狂热的追求,用万能的面瘫,保护我胸腔内跳动着的脆弱的小心灵,我不再爱了,我枯萎,我凋残,我随风飘落,化作春泥更护花。

“平时那么有爱的周存道怎么变成了这样呢?”处盲任天百思不得其解。

我是多么神秘,我的心思是那样难以揣摩,每次我从他面前飘然而过,禁不住无比得意,就让他想破脑袋吧,哇哈哈!

《吃花禽兽》卫何早 ˇ第 44 章ˇ

只是被点穴,人还清醒着,所以一进门,舒兰就怔住了。

一小院子,几间房,收拾得很干净很清爽很温馨,就像一对生活了多年的相濡以沫的平淡夫妻的居所,不得不承认金妍很会布置生活,包括任天,他现在的行头体面了不少,胡茬刮了,身上居然有股皂角的味道,除了脾气,其他的都向整洁方面发展,和舒兰做夫妻的时候一比,简直天上地下,不可同日而语。

自卑鬼鬼祟祟地袭来,很有些措手不及。

任天把她放在靠椅上,问:“还想不想走?不想就眨两下眼睛。”

全身僵硬的滋味当然不好受,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舒兰眨了四下眼睛。

估计是憋坏了,这女人生来吃不得苦,当然了,是个人看到她的样子,也不太忍心让她吃苦,这不没办法才这样对待她么,任天为她解穴,附带按摩推拿服务。

“不用了。”舒兰小声地。刚才还指着鼻子骂人扫帚星,感情伤了,还真是任何灵药也治愈不了,伤了就是伤了。

“别担心,金妍已经去找周存道了,她人脉广……”一看,舒兰眼泪都出来了,簌簌地往下掉啊,任天立即油然而生一种庆幸,好在这里没有悬崖,要不她还得跳!

尽量别过头,不让他看见自己的泪水,只是滴到衣服上,晕开一大块,舒兰倒没去留意:“你说的对,我就是扫帚星,害人害已,跟着认识我的人都倒霉,都是我的错,我太自私太贪心,总想让自己过得好。我有罪,我应该替别人考虑,牺牲自己成全所有人……”

什么跟什么呀,任天听着纳闷,这女人不但蠢,而且极端记仇,当时不就是气极嘛,气极了什么不说?你一句我一句,琐琐碎碎地把心伤了:“别说什么牺牲不牺牲的,什么叫牺牲,你牺牲了对整件事又有什么助益?有时候牺牲了别人也未必感激,你想用所作所为控制人心?人心比天高比天大,天意从来高难问。”

舒兰没想到任天会为自己说话,愣了愣才抽噎着:“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你们到底是怎么想的,反正我做什么都是错。”

“行了行了,没人怪你,下毒的人还没找出来呢,你一个劲批斗自己,人家该笑了。”不是不心疼的,这女人一直以来被维护得太好,居然还有真性情,虽然她的真性情不怎么可贵也不值多少钱。她居然不明白当一件事与自己有关时,推卸责任才是解决之道,光一个劲往自己身上揽责任了,你说你全担下来又有谁给你发奖状?

舒兰也就是赌气,倒真没变相自残的意思,只觉得我全都担当了,多顾大局多伟大啊,气性过了也就算了:“你说,周存道会没事吗?”

“会。”任天抿了抿嘴,僵硬地转过身:“他福大命大,比这个危险的局面,都安然度过,没什么难得倒他。”

如果周存道没事,她还是他的妻子,任天还是金妍的男人,如此结局,未尝不好,过去的一切,不让它过去,又能如何?唯一遗憾的,只是还爱,可是爱那样无力而薄弱,不足以抵抗坚硬的现实。

金妍回来后,舒兰更是又明白一件事,事情的发展永远不可能合乎先前的想象,所有安排,其实都是虚设。

“有人看见一个满身是血的人,被几个黑衣人弄上了马车,向南边去了。”

舒兰经过一番思索,试探地问:“那些人,就是下毒的人吧?”

任天看她一言,没答,金妍也看她一眼,又迅速移开目光,同样没说话。

原来他们完全不需要她参与思考,舒兰碰一鼻子灰,很有自知之明地沉默了。

各自沉思一会儿,他们开始商量,有舒兰能听懂的,还有完全的陌生的词汇,其间听到了吴闻启的名字,还有许多地名,对舒兰来说,只要关注结果就行了,最后只听任天说:“我去吴闻启那儿,你在周围继续打听。”

金妍立即摇头:“我去吴府打探,要是让人知道你还活着,不知掀起多少波澜,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任天还想说,被金妍制止了:“少废话,听我的。”

于是这件事就敲定了,晚上金妍去吴府,任天在每一次提出反对意见时,都被金妍无情地扼杀在襁褓中,气管炎本质展露无疑。

旁观者舒兰唯一的感想是,他和在一起时,怎么没让我享受一把严妻的滋味?

天色已经不早,金妍收拾好了客房,带舒兰过去,舒兰临去时犹豫了一下,还是道:“我还有些话想和任天说。”

看任天顶着舒兰的眼神就知道,即使没有她,自己也是没戏,金妍悲愤地想,这难道就是命运,不是你的,怎么着都不是,打着滚也不是,撞墙也不是,被折磨成神经病估计就是了,幻想中的:“好,我去做吃的,你们慢聊。”装大度的结果就是一颗心要逼出血,痛叫也得咽到肚里。

“说吧。”任天看着良久,一开口居然罕有的温和。

“吴德是你杀的?”

“是。”

舒兰唇边一丝苦笑:“谢谢。”

“谢哪门子谢,小天是我的儿子,为他报仇是应该的,否则我还活什么活。”沉默片刻,任天语气又软下来:“你受了太多苦,为你报仇,也是应该的。”

是的,苦难过去了,可苦难不是水痘,长过一次就不会再长,人生没有完结,苦难只怕也不会,舒兰垂下头:“对了,还没祝你们新婚愉快。”

呃,就知道她会说这些,不说就不是女人了,任天早就做好心理准备,当下淡淡地:“金妍是我妹子。”

诧异地抬头,正好对上他灼灼的目光,舒兰有些发怔,随即用尽所有力气,也换成一副淡淡的语气:“有什么不能说的,我跟了周存道,你不是也没责怪我半句,这一次你和金妍做夫妻,我难道要反对么?我有什么资格?”

听着就是有那么股尖酸刻薄之意,女人啊,永远放不掉那点小心思里冒出的怪水,任天觉得好笑:“是啊,有什么啊,谁跟谁好不是好?”

“你把我的胳膊弄伤了!”舒兰忽地吼道,像火药骤然爆炸。装什么装啊,装得再坚强,再满足自己的自尊心,也比不了被人刺激后的愤怒与不吐不快:“肿了,完全不能动了,骨头断啦!!!”

绕是任天胆大包天也吓了一跳,心说天神啊,这女人的思维是袋鼠式的,不用抛物线分析理解不了,只得哭笑不得地拿了药,借着微弱的烛光,为他疗伤。

“骨头断了没?”舒兰恶声恶气地。

确实伤得不轻,可任天忘了什么时候把她弄成这样的,反正是自己对不起她呗,啥也不说了:“没断没断,女王陛下。”

《吃花禽兽》卫何早 ˇ第 45 章ˇ

金妍去吴府,足足用了一个晚上,天亮时才披着一身朝露回来,一副见了鬼后心有余悸的神情:“连只狗都没有,连只狗都没有!”

正在忍受着难吃的早饭的任天和早饭制作者舒兰诧异地看着她,异口同声:“你没事吧?”

金妍深呼吸,见桌上有碗粥,盛得好好的放在那儿,估计是自己的,端起来喝了一口,差点喷了,天下还有这么难吃的东西?还是先说历险记吧:“吴闻启消失了,不单是他,偌大一个府邸,那么多人,只有一座空空宅院,大晚上的看上去真有点儿活见鬼。”

“他是怕我们报复他吗?”舒兰听到这里,忍不住问。

任天不忍看她出丑,忙道:“粥真好喝,你再帮我盛一碗吧。”

伺候你?舒兰挑了挑眉,老大的不情愿,不过看在他真心夸奖手艺的份上:“给你盛一大碗!”

世界终于清净了,终于可以坐下来好好的分析案情:“太巧了,不管什么原因,两件事凑在一起不是偶然。”

“或者是,你还活着,被他知晓,抓了周存道引你出来?”

任天想了想:“就算引我,也得让我找到他啊——”突然想起一个人。

金妍同他在公事上倒是心有灵犀:“你想到什么?”

“没什么,我出去一趟,你好好歇歇,顺便看着点舒兰。”不太想让她知道自己与狄远的关系,倒也不是因为防范,任天觉得这件事,本身就不是啥好事,少一个人知道总比多一个好。

舒兰端着粥回来,却见任天不翼而飞,很是失望,把碗重重地放在桌上,嘀咕一句:“这个死毛毛熊。”

这就是差距吧?即使做得再好,那个人的爱永远不会倾斜,这和做什么无关,只与做这些的人有着重要的关联。金妍看得出任天有多忍耐舒兰,她的长处与短处纤毫毕现,不得不承认她有时可爱,可伴随着的同样也是无尽的苦恼与麻烦,就这样任天照样喜欢,这是什么?这就是爱。

一个爱字,占尽先机,真是让人没法儿说。

金妍看到自己的失败,这东西不但有份量,而且有行状。这东西隐在阴暗处,从第一次见到任天,就注定了。

另一边,任天坐在狄府内院的书房里,喝着据说是上品但是咂摸不出滋味觉得和平时喝的茶没啥区别的碧螺春。

“比稀客还稀。”狄远也不知是喜是怒,或者至少对儿子主动上门这件事,终究有点儿发自内心的欢喜罢。

任天单刀直入:“你收拾吴闻启怎么不跟我说一声。”

“我没收拾他。”狄远背着手,淡淡地:“收拾他,也不会用自己的手,想收拾一个人,办法多的是。”

你玩神秘我不反对,至少让人知道他是死是活啊,任天沉思一下还是挺白痴地问:“你把他杀了?”

“杀他的人是皇上。”狄远言毕,便不再开口。

任天翻白眼,老子才不管你咋整人家的,哦对了,上次他不是也把你整得贬官?这次你算是连本带利捞回来了:“周存道在你这儿?”

狄远点了点头,顺带留意了一下他的面色:“悬而未决,是因为那个女人?”

“我要见周存道。”任天才没工夫跟一个情枯份子讨论女人,这位老爸的观点他一听就要冒火,大秋天的,何必呢。

“他没事。”狄远有点儿寒心:“……跟我说说话吧。”

搞得这么可怜,老子比他可怜一万倍啊,为什么他就能如此演绎他的悲哀?周存道没事,也就放心了,好吧,陪你玩玩:“最近身体怎么样?”

“很好。”

“有没考虑过告老还乡?”

狄远一愣:“我看起来像一脚踏进棺材里的人?”

“没别的意思,别多想别多想。”任天摆手:“你看,我们一说话,就扯不到一块,关键是下边我又不知道该问你什么了。”

自作自受啊,狄远现在已经深刻体会:“那说说你感兴趣的,那女人,你准备继续跟她过下去,就像在山寨时一样?”

这老头不知道现在的局面已经一团乱麻了吗,看起来他还真不知道,任天不得不普及知识:“她已经是周存道的老婆啦。”

“周存道走了。”狄远说完,饶有兴致地看着他,像欣赏自然奇观。

果然任天的反应很劲爆,闻言从椅子上跳起来,差点把地面砸个洞,眼眶瞪得要裂开,张开嘴却没有声音。

“他说他从一开始就知道,舒兰爱的不是他,现在舒兰知道你还活着,他硬要和她在一起,舒兰肯定恨死他,勉强凑一块没什么意思。做人,自知之明很重要。”狄远捻着胡子复述完,品了口茶:“大致就是这个意思,他大概觉得既然你们重逢,继续过下去是很自然的。你说这年头,谁想做坏人?”

任天还是想不通。

“他内伤不轻,不闭关几年,好好调理,早晚成废人,我让他拜了个老师,潜心向学。”狄远叹道:“我兄弟就这么一个骨血……”

“他,他这不是不负责任吗?”任天不理解:“说走就走?!”

“还不明白?我都明白了,他这不是为了你,是替那女人考虑。你说人从来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什么立场说什么话做什么事,存道这样的,还真少见。”狄远感慨:“这孩子不错啊,比你强多了,我还是多培养他罢,他有这个才,今后必定前途无量。”

任天泼冷水:“他要想走仕途,早走了,犯不着跟我在山上当土匪。”

狄远瞪他一眼,气得不轻:“果然说不到一块。”从袖内拿出一封信,递给他:“看吧,不然你又怀疑我跳大神。”

周存道的信上是这样写的:告诉舒兰,他做的东西真的很难吃。

《吃花禽兽》卫何早 ˇ第 46 章ˇ

回去的路上,任天的大脑得到了高平率的运转和高效的使用,把几十年来的没心没肺全补齐了。怎么和舒兰说,直到远远望见家门,却依然拿不定主意。

舒兰跪在院子里,面向西方,双手十合,嘴里念念有词,听见脚步声,回头见是任天,又看他神色阴晴不定,原先的心中一喜也就成了乌云欲坠:“怎么了?他……”

“你在干嘛?”任天打量她。

舒兰摊开手掌,掌心一块玉观音,轻轻叹息道:“都是我连累了他,有时间就请菩萨保佑。”

任天哭笑不得,这女人还真虔诚,只是以往从不信这些的,周存道真是让她转了不少性,好像人也比从前懂事了耶,知道给别人带来麻烦是不对的,知道自己的事永远得自己去解决,包括苦难。任天沉思一番,既然她成熟了,就和她照实说罢:“周存道安然无恙,只是故疾又犯,随了他师父闭关疗伤去了。”

“真的吗?”舒兰喜上眉梢:“真是太好了!”

“你可以安心了,哦对,这是他的亲笔信。”

舒兰接过,一看,愣住,好半天才结结巴巴地自言自语,翻来覆去就是一句:“真,真的有那么难吃吗?”

任天耸肩,做无奈状:“我觉得吧,你其实也可以转移你的爱好,比如种花,养养小动物。做饭那么粗使的活计,你沾手有失风范。”

“他什么时候回来?”毫无悬念地,舒兰被刺激了,声音听起来闷闷的。

沉默半晌,任天也观察她的脸色半晌,终于小声道:“他说他不回来了……”

“什么!?”舒兰难以置信地瞪着他,其气势十足不亚于先生对待背不出书的学生,厉声道:“你再说一遍!”

不知为何,任天不想告诉他周存道其实有意成全他们,说出来显得自己很了不起似的,舒兰这样的人听了,一定要炸锅:“他的内伤不治不行,没个五六年,又不得痊愈,跟你在一起是不可能的了,他也不愿耽误你的幸福。”

被抛弃了?就这样被抛弃了?打死舒兰她都不愿接受,周存道不是这样的人啊,他不是那种不负责任的人,甩甩手,说走就走,面也不跟我见一个。他是嫌我累赘吗?还是嫌我讨厌?

三月小雨似的,眼泪淅沥沥下个不停。

眼看兄弟被误会,任天搓手:“你别这样,他是好心。”

“好心丢弃我?”舒兰含糊不清地回了一句,继续淅沥。

这女人的老毛病又犯了,自命不凡,自比天仙,觉得别人抛弃她都是不可想象不可原谅的,刚还夸了她两句呢,真是不争气,整个一不经夸嘛,任天也没好气了:“你这辈子除了哭就不能干点别的?!”

舒兰的脾气本就是对事也对人,所到之处横扫千军:“不要你管,你以为你有多了不起?!连女人都保护不了,没本事你倒是别抢我呀,不遇到你我也不至于这么倒霉!”

这句话的威力的巨大的,一肚子不忿的任天马上就没了声响,满脸写着伤自尊了。

发泄一通,舒兰心里舒服许多,转身回房,好在被窝里哭一场更过瘾的,只见她边进屋,嘴里还在嘟囔:“谁要你们可怜,我自己也能生活得很好,哼。”

舒女士当天就计划着搬走,没想到,金妍比她更早一步。

一桌子的好菜,色香味俱全,吃得任天狗屁熏天,舒兰自卑不已,做了这么多菜,金妍自己却没心情吃,待他们吃得差不多,才悠悠地道:“缘分,真是不能强求。”

任天不明所以地放下筷子,舒兰的脸从汤碗里拔出来,二人皆茫然。

“兜兜转转,还是回到原点,这就是缘分。”金妍微微苦笑,难吃的东西,一个爱字就能甘之如饴,就算难以忍受又怎样?天生一对就是天生一对,外人再做得再好,少了那个一,再多零也是一文不值:“这一桌,就算庆祝你们复合,也是我的送行宴。”

舒兰万般不解,见她斟酒敬自己,稀里糊涂地和她碰杯:“该走的是我呀,祝你们幸福。”

金妍喝干了,又敬任天,任天不拿酒杯,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百感交集,生平第一次想到逃避,遂起身走了。

走了也好,有些话当着他,还真不好说,金妍沉吟一会儿,看着舒兰,微微一笑:“任天如果不想和你破镜重圆,方才就不会走,你的态度呢?”

“谁要跟他——”舒兰负气:“我又不是东西,没有脑子,该怎么活我自己会去想,谁要他多事啦,心不甘情不愿的,当我不知道他有多勉强?”

“勉强吗?”金妍才知道原来女人对感情敏感程度也可以这么低,这个舒兰,情绪一来就把什么都遮盖了:“事已至此,任性是没有益处的。”

舒兰咬了咬唇,硬邦邦地:“不知道,我不知道,现在别跟我说这些,我只想一个人静一静,什么都不想。”

金妍拂了拂碎发,笑得凄然:“随便你们,我话说到这儿,怎么做在你们。放心,我不会继续在你们之间搅和,先前跟在天哥哥后边,是因为实在不知道去哪儿,可是该面对的总是要面对,该解决的问题逃避也没用,而且这些都是我的事,别人不能为我摆平也摆平不了。再见,最后说一句,你和任天挺合适的,第一次见你们,我就这样觉得。”

“你真要走?别呀,帮了我这么大的忙,周存道的事儿没你也不会这么快解决。”见金妍毅然决然地开了门往外走,舒兰急了,跳着脚喊任天:“哎呀你快来呀,她真的要走,怎么劝也劝不住!”

不等舒兰召唤,任天早已冲到院子中央,等着拦住金妍,金妍见了他,犹豫一下还是停步:“别这样。你留我,总得有个理由吧。”

“理由个屁。”任天瞪眼。

“我要嫁人。”金妍忽而道。

“嗝?”任天摸耳朵,听错了吧。

阳光直射下来,撒得金妍满身满脸,只见她叉着腰,傲然地看着眼前的男人:“你以为我除了爱你就没别的事可做?你不爱我,我就得以泪洗面,枯等终身?何况我现在不爱你了,这么多年,我累,累却没有回报,太不值。我开始觉得自己可笑,从前从没有这种感觉,只觉得看见你,什么都是甜的,可现在觉得苦。你身上已经没有甜味,你让我不快乐。我不是成全你们,是为自己。就此别过,别送。”

原本气势汹汹的任天竟愣在那儿,眼睁睁看着金妍从身边走过,伴随着舒兰的感慨:“世道变了……”

世道还真变了,可不是变了,女人开始爱自己,这个世道其实也是可爱的。

真好。

《吃花禽兽》卫何早 ˇ第 47 章ˇ

水流一般划过的身边的人,两个人像两块珊瑚,静静呆在温暖的海底,偶尔有鱼啄上他们鲜艳的外衣,这样的痒,就是各自心底的小心思。

任天站在院子里,问:“今后有何打算?”

舒兰立在走廊中,答:“我自有打算。”

被太阳烤得颓废的任天想,这女人要是主动求我就好了,免得我去央求她重修旧好,大男人,丢什么都不能丢面子。

看着他傻站着的舒兰想,噫,原来你并没有破镜重圆的意思,本来嘛,你要是求我,我说不定就答应了,毕竟对你不是一点儿旧情没有……可你没求,看来是不爱了,我真是自作多情。

“那你保重。”任天顺势点头。

“你也是,别再逞强好斗,收收心做点儿有用的事罢。”舒兰回房,把最后一句关在门外:“再见。”

这女人是故意的,绝对是!任天狠得牙痒痒,等着,等着老子二度收复失地,到时候你就知道厉害了,求饶?求饶都没用,哭都没处哭!

让他知道老子的威力,如假包换的超霸牌!

咣咣咣,任天狠命拍门。

“还有事么。”舒兰刚开门,脸上就被拍了一掌,顿时眼冒金星,晃两下就要坐到地上,被任天手疾眼快托住:“哎呀,咋拍到你身上去了,这真是……好机会啊。”舒兰还在晕眩,闻言不顾疼痛地瞪着他:“机会?”任天回过神,连声否认:“不是不是,那个,扶你进去躺会儿吧。”

怎么躺的,这里就不说了。

一年以后,这间小院里降生了两个小生命,他们是龙凤胎,哥哥叫小天,妹妹叫妞妞。哥哥的名字,是为了纪念这对夫妇曾经不幸早夭的头生子。

又是多年以后,还是这间小院,腰系围裙的任天在厨房做饭,一身飘逸的丝质长裙的舒兰在卧室弹琴,整个人都散发着优雅淡定从容。她的气质还是那么如兰,时光并未在她的脸上留下任何狡黠的痕迹,九指如玉,轻轻抚着琴弦,流水叮咚挥泻而出,正弹在兴头上,只听丈夫在外边唤道:“吃饭啦——”

悠然站起,整了整衣裙,脸上挂着永恒的淡淡的笑意,这家的女主人扭身去客厅,享受前黑龙山大当家任天做出的美味佳肴。

“老公,你每天做饭,会不会觉得很辛苦?”舒兰咬着糖醋排骨,含糊不清地问道。

任天笑得任劳任怨:“不,只要你不进厨房,我一天做六顿饭都是心甘情愿的。”

舒兰吐出骨头,含着筷子,还是有那么一点儿不死心:“我做的东西真的有那么不可救药么?”

“不,我认为你的天赋在琴棋书画上,这更能展现你的才华。”说起谎话,任天连眼也不眨。

舒兰点点头,算是满意这样的回答。

“小天和妞妞快点吃。”任天为两个孩子夹菜:“吃完爹爹才给你们讲故事。”

清脆的欢呼之后,两个孩子狼吞虎咽,吃完饭就是故事时间,坐在大槐树下,听爹爹讲述那个叫周存道的叔叔的最新趣事,真是一天中最有意思的活动。

舒兰咬手指:“周存道又来信啦?”

“吃完再跟你说。”

“他还在被那个小飞龙追求吗?”

“吃完再说。”

“那个小飞龙在江湖上挺有名气,据说长得水灵灵,只是性子了奔放一些,不知道周存道吃不吃得消。”舒兰啰嗦劲一上来,对外界的反应就变得很低。

万年苦笑之后,任天唯有舍耳朵陪君子:“你想的还真多,她喜欢周存道不就行了。”

“也是,周存道这么好的男人,实在是应该被女人倒追……”舒兰轻叹一声,怅然道:“他是我一生中最感激的人。”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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