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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欢乐道士》》 · 走板 · 202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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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行之连忙叫道:“这不合适吧?”

“合适,非常合适。他刺杀的目标是你们俩,我才不会上赶着给你们擦屁股呢。小道士,你道法深厚,区区一个刺客,还不是手到擒来?”

“这话说的,贫道乃是方外之人,最讨厌打打杀杀的了。”

“你可以用道法感化他嘛。”

“感化个屁呀!和尚才讲究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我们道门不讲这个。”

“那我就没办法了,我养活手下也不容易啊,我得给人家发工钱的,白给你出力怎么能行?就这样吧,小的们,打完收工了。”

秦行之怒道:“不管就不管,道爷还不稀罕呢。赶紧走,道爷现在看着你就烦。”

秦寿扯了扯秦行之的衣服:“徒弟,性命攸关,就别嘴硬了。”

“不是啊,师父,你看他那臭显摆的样子,不就是有几个臭钱请的起几个高手吗?咱们不求他,等你徒弟发达了,给你请一百零八个保镖,咱们连上厕所都带保镖!”

“我怕到时候拉不出屎来……”

孙蒙并不是吓唬秦行之,他是真的打算不管。原因也非常简单,今天僧道斗法秦行之发威,搞得孙蒙非常疑惑,他打算暗中盯着秦行之,看看他到底是真有道行,还是跟大和尚演戏忽悠人。

当然,如果秦行之真有危险,他肯定不会坐视不理,谁让他对小道士有好感呢。

然而他刚要带人离开,却又被嘤嘤的哭声给留住了。

哭泣的是那跪在大门口的春娘。

这女人很幸运,几支毒箭袭来,愣是没有让她受伤。但她被吓得也不轻,这种生死搏杀的场面她如何见过?因此在紧要关头没昏过去就不错了,也忘了自己的忧愁。

此时见孙蒙要走,她才重新想起自己的事来。

这下子算是更凄惨了。

本来她觉得自己还有可能回去恶少身边,如今恶少死了,她回去有什么用处?至于说孙蒙许下的银子更是没戏了,老头儿刚死了儿子,还跟他要银子也太混账了点儿。

春娘越想越悲伤,只觉得天地之大,自己居然没有立锥之地。

她却低估了孙蒙的无耻和没心没肺。

孙蒙冲着呆滞的老头儿叫道:“老家伙,刚才商量的银子,你该拿出来了吧?”

老头儿茫然的看着孙蒙:“什么银子?”

孙蒙急道:“别装傻啊,你答应给这位小娘子五千两银子,这么快就忘了?”

老头儿先是愣了好一会儿,接着勃然爆发:“老夫白发人送黑发人,你这混蛋居然还好意思开口要银子,你们纨绔就是这么欺负人的吗?老夫知道你不好惹,可我也豁出去了!我儿子都死了,还怕什么?来来来,老夫这就跟你拼了!”

孙蒙连忙后退几步,摆手道:“咱们这不是商量着来嘛,你急什么?再说了,你儿子也是纨绔……不对,我就不该用这个‘也’字,小爷显然不是纨绔,有我这么急公好义的纨绔吗?”

老头儿怒视孙蒙,如果眼神能杀人,孙蒙早就遍体鳞伤了。

秦行之实在看不下去的,拉住孙蒙说道:“胖子,人家已经怪可怜的了,你就别提钱的事儿了。”

“可怜?我没觉得。那混蛋家伙活着也是浪费,死了还节约粮食呢。”

“你闭嘴吧,合着不是你儿子,你当然没感觉。”秦行之骂道。

“也不是你儿子呀……”

秦行之无奈的拱手:“孙爷,您就别说了好不好,算道爷求你了。这种事你不能常干,否则道爷真不敢待在你身边……”

“为何不敢?”

“我怕天上打雷,劈了你不要紧,万一打偏劈到道爷头上,那岂不是非常冤枉?”

“不说就不说,可这小娘子怎么办?告诉你,我可没银子给她,我也不可能照顾她,否则我娘肯定要揍我的。”

孙蒙说的是实话,作为皇帝,收留一个被抛弃的小妾肯定不成,就算太后答应,朝廷的大臣们也绝不会答应。要知道在皇宫里,除了皇帝的长辈,任何一个女性,在被孙蒙陛下宠幸之前,都必须是处子之身……这就是万恶的封建王朝,太没人性了。

秦行之为难的说道:“我也没钱呐!”

“装,继续给小爷装。你偷了人家万两银子,买宅子才花了一半,怎么就没钱了?”

“我的那些银子还有用,我要开店的。”

孙蒙大惊失色:“不是吧,你一个道士,立志修道成仙的道门子弟,居然打算开店做生意,赚那点黄白之物?这也太不要脸……咳咳,说说看,你打算开什么店?”

秦行之根本就没有做好打算,但此刻为了避免损失银子,也只好乱讲了:“贫道开店自然不会跟俗人一样,我打算……打算……嗯……”

“你根本就没想好开什么店,对吧?”

“胡说,道爷当然有打算了。你知道吗,我有一个梦想,有一天道门能够发扬光大,让全天下的百姓都沐浴在大道的光辉下。我就想了,怎么才能真正让所有人都享受到大道的福利呢?光靠降妖祈福、作法治病,这肯定不成。毕竟无论道法多么高深,都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的需求,况且我大齐幅员辽阔,贫道就是累死,也不可能忙得过来呀……”

“罗里八嗦的一大堆,你到底打算开什么店?”

“别急,容贫道慢慢给你编……咳咳,抒发一下情怀嘛。其实,我的打算是——”

秦行之忽然两眼放光,不容易啊,终于让道爷想出一个主意来。

“我打算开一家符箓店!”

孙蒙愣了愣,问道:“啥?”

“符箓店。就是专门制作符箓,然后卖给需要的人的店铺。到时候你家里若是闹鬼,就不需要请道士驱邪了,只要到我店里买一张驱鬼符,回家烧了自然就符到鬼除。又经济,又方便,这主意太妙了,道爷果然是天才!”

孙蒙摇头道:“你是不是天才且不说,这么做其他道士肯定会恨死你的。”

“你管我呢。我说这些只是让你明白,我的钱是有用处的,不能乱花。”

孙蒙笑道:“不过呢,这个主意小爷喜欢,我最愿意看你们和尚道士掐架了,这以后肯定有热闹看了。行,既然如此,我就不勉强你了。”

秦行之大喜:“你说的啊,可不能坐回去。”

孙蒙一摆手:“那是自然,小爷说话从来都是算数的。反正我和这位小娘子也没什么交情,大不了咱们不管她死活就是。”

“别呀。”秦行之慌了,“我可没有让你不管她的意思。”

“这就难办了,我管不了,你不想管,你让我怎么办?”

秦行之苦恼的看看秦寿:“师父,这混蛋心肠太硬了,咱们根本就说不过他呀。要不,咱们将这位小娘子收留了?”

秦寿摇头:“不好……我说你小子是不是有毛病啊,为何老是喜欢收留别人?熊六梅那几个就够让人操心的了,还收留?”

“这不是没办法嘛。”

“咱们既不是官府,也不是善堂,说句不好听的连养活自己都成问题,凭什么随便收留别人?再者说了,正所谓瓜田李下,这小娘子跟咱爷俩无亲无故的,你收下她算怎么回事?徒弟,不是为师心狠,这事儿做不得……”

秦行之很苦恼,师父说的自然有道理,他也不是多么有同情心的人,但是让他就此不管地上跪着的女人,却又觉得不太对劲。说白了,恶少之所以将春娘赶出门,跟他不无关系。

旁边孙蒙的护卫头领,也就是那“黑影”见陷入了僵局,咳嗽一声说道:“主人,其实还有个办法安置小娘子……”

孙蒙和秦行之秦寿都看向黑影。

黑影笑道:“属下觉得,小娘子可以出家嘛……”

孙蒙皱眉:“出家,这不太好吧?人家青春年少的,凭什么过那种孤苦的日子?”

秦寿撇嘴道:“你怎么知道出家就孤苦了?这是对出家人的偏见,赤裸裸的偏见!”

这几位安排着春娘的未来,却忘了问问人家是怎么想的。出家是个路子,可春娘还真不愿意。她只是无家可归,可从没打算从此青灯古佛。见孙蒙有被说服的迹象,秦行之也没有反对,春娘急了,也顾不上矜持,抬起头来看着孙蒙。

“妾不想出家……”

第115章皇帝随便参观

同样被众人忽视的,还有死了儿子的老头儿。

老头儿抱着儿子的尸体伤心够了,漠然的吩咐下人将恶少抬回家中,最后看了秦行之等人一眼,转身回府,将大门一闭,再也不露面了。

这事儿他没地方找说法。

且不说他非常清楚孙蒙不好惹,即便告到官府,杀人的也不是孙蒙他们,凶手还是孙蒙的手下抓住的呢,他也没法赖到孙蒙头上。何况他儿子虽然死了,府中还有孙子,为孙子们着想,他也不敢轻易得罪孙蒙。

留在门外没用不说,弄不好还被无耻的死胖子讨银子,还有地上跪着的女人,万一孙蒙非要他收留,老头儿都不知道,到时候自己该不该继续跟孙蒙玩儿命……

自认倒霉吧,谁让这混蛋儿子做了那么多伤天害理的事儿呢?说不定这是老天爷看不过去了,替自己惩罚他呢。

老头儿回府了,孙蒙等人却理直气壮的占据着人家的大门口,商量对春娘的安排。

春娘不肯出家,这事儿就难办了。

正发愁呢,远处传来一阵呵斥打斗声。

秦行之疑惑道:“还有杀手?”

孙蒙冷笑:“俩道士行啊,招惹的仇家还真不少。”

“你怎么知道这次还是来找道爷的,说不定是找你的呢。”

“小爷没仇家,我从不给人结仇的机会……”孙蒙冲黑影说道,“过去看看,又是哪个不知死的。记住……这次就不要拆人家骨头了,咱们要以理服人嘛。”

黑影嘿嘿笑道:“牛老三没在,不会拆骨头的。”

“不拆骨头,挑断手筋脚筋即可。”

“遵命!”

黑影风驰电掣般飞奔而去,不一会儿远处的打斗声更加剧烈,远远的甚至能看到尘土飞扬。显然来人武功非常厉害,孙蒙的手下一时半会儿居然收拾不下他。

打斗中,一个女声传出:“一群混蛋,老娘替你们抓人,你们居然敢恩将仇报!太过分了,太不讲究了,看老娘挨个捏碎你们的蛋蛋,让你们全都入宫做太监!……咦,你的蛋蛋呢?”

秦行之大惊失色,这声音分明是熊六梅!

“胖子,赶紧让你的手下住手,自己人!”

秦行之一把将孙蒙的脖领子抓住。

这还了得,敢动手抓皇帝陛下的“龙颈”,简直是活腻歪了!呼啦一声,保护孙蒙的高手全都紧张的围了上来,要不是投鼠忌器,他们立刻就能将秦行之大卸八块。

孙蒙喝道:“小道士你疯了,有话好好说,你抓我干嘛?什么自己人,说清楚。”

秦行之叫道:“那爱捏人蛋蛋的,是道爷的同伴熊六梅,上次你见过的。”

孙蒙对秦行之还是比较信任的,闻言扬声说道:“都住手,放他们过来。”

远处的高手们答应着,纷纷往后急退。

秦行之松了口气,熊六梅的武功能不能对付这些高手且不说,即便熊六梅能打得过人家,也不能真捏碎他们的蛋蛋呀。这死胖子绝对是权势滔天的官二代,若是惹恼了他,到时候自己师徒等人只能亡命天涯,什么发财计划都没戏了。

“胖子,多谢了!”秦行之诚心诚意的感谢道。

“谢就不必了,能不能先把我放开?”

“啊?哦,抱歉抱歉,我忘了,要不给你揉揉脖子?”

秦行之讪讪放开一直揪着孙蒙的手,不好意思的笑了几声,转头看远处走来的几人。

熊六梅带着二柱子和沈怜儿,大步流星朝秦行之等人走来。二柱子手里还抓着一个人,耷拉着头不知死活。沈怜儿则心惊胆战的紧跟着熊六梅,脸上苍白一片,显然刚才的打斗让她受了不小的惊吓。

熊六梅一眼看到秦行之,得意洋洋的叫道:“小道士,我给你把刺客抓住了。”

秦行之奇怪的问道:“梅姐,你们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废话,如果不是老娘偷偷跟着你,就胖子这群废物手下,早就让这家伙跑了。所以说,小道士你以后出门还得让老娘跟着才行,我太操心了……”

三人走到众人面前,二柱子把手里的家伙往地上一扔,闷声闷气的说道:“这混蛋当初打得爷爷吐血,这次终于落到咱们手里了。”

“你认识他?”秦寿问道。

二柱子点头:“不仅我认识,老道你和小道士也认识,他就是当初在密州府出手的家伙。原本他上次蒙着脸,我一开始没认出来,可他跟吴大头一起来的京城,还会武功,以爷爷的聪明才智,当然就知道他是谁了。”

秦行之怀疑的看着二柱子,就你那智力水平,行吗?

沈怜儿解释道:“是他自己承认的……”

秦行之恍然,这就科学了。

原来,秦行之师徒一出门,熊六梅就带着沈怜儿二柱子出来了,三人在京城也找不到什么好玩儿的,一来二去就也跑去了杳然观。当秦行之和大和尚斗法时,熊六梅三人就在人群里看着呢。

后来秦行之和孙蒙一起离开,熊六梅等人远远的跟着。

也不能说三人故意跟踪秦行之师徒,他们只是没地方可去,又不想跟秦行之碰面罢了。你想啊,若是遇到秦行之,说不定小道士会觉得三人没俩道士带着,就不会玩儿了呢。这多丢人,熊大当家的觉得不能让秦行之看扁了。

吴大善人刺杀秦行之失败,众人立刻分头逃窜。

吴大头几个虽然身手也不错,却没有内力,因此很轻松便被孙蒙的手下给抓住了。而上次出手对付秦行之和二柱子的那个黑衣人,却是个有内力的高手,他一看小道士身边居然有这么多高手,吓得心胆俱裂,再也不敢停留,施展全身的本事逃命。

不得不说他的决断是正确的,可惜方向选的不好,正好遇上了熊六梅三人。

熊六梅几个跟秦行之的距离比较远,却也没远到看不到秦行之的情况,他们自然也看到了秦行之被刺杀,这家伙是刺客中的一员,熊六梅能跟他客气?小道士乃是熊六梅发财的重要帮手,杀小道士,那就是断熊六梅的财路,这肯定不能容忍。

熊六梅立刻出手阻拦对方。

这位高手心里的懊恼就别提了。

当初他被秦行之吸收内力反击,到如今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在他心目中,秦行之肯定是个隐藏不露的高手,武功比自己还高——那时候他的内力被秦行之吸收了一部分,正是旧力已去,新力未生的时刻,秦行之借用他的内力将他打伤,他很自然的就误以为秦行之的内力比自己深厚。

毕竟“吸星大法”这种武功,只是小说家杜撰的,大齐朝的高手们可没听说过。

因此他逃走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敢回去找吴大头,生怕秦行之追杀他。

后来秦行之离开密州府,他才重新露面。

吴大头事发,他保着吴大头一起逃离,路上决定报复秦行之。在他看来,秦行之就算武功厉害,面对淬毒的暗箭,也是很难防备的,何况就算暗算不成,自己还可以跑嘛。

他怎么都没想到,秦行之身边居然有那么多高手,最过分的是,周围还隐藏了更多的高手。你说一个混江湖的道士,身边为什么会有这么多高手呢?这也太欺负人了!

更欺负人的是,逃跑也不行,竟然被一个女高手给拦住了。

所以这位高手非常后悔,早知道他宁愿不要报酬,也不跟吴大善人来找小道士复仇啊。何必呢,人家分明是扮猪吃虎……

熊六梅的武功有多高?

这么说吧,孙蒙的这些护卫都是大内高手,围攻熊六梅竟然让她抓到机会捏了好几个人的蛋……幸运的是,几个倒霉的大内高手原本就是太监,无蛋可捏,否则肯定比现在凄惨,熊六梅的口头禅可不仅是说说,这女人真敢捏!

当然,真打久了,熊六梅肯定不是众多护卫的敌手。她的优势是战斗意识强大,猛然相遇打了众人一个措手不及罢了。

跟随吴大头的这位高手武功本来也不算太高,在秦行之等外行眼里自然是非常牛逼的,对上熊六梅还是不够看的,熊六梅含愤出手,再加上这家伙心虚,很快便被熊六梅找了个破绽打倒。

二柱子揪住他一顿乱揍,这家伙便什么都说了。

孙蒙听完熊六梅的吹嘘,两眼亮晶晶的看着熊六梅:“这位……梅姐,我太佩服你了!有没有兴趣到在下这里做事?”

熊六梅一瞪眼:“凭什么?”

“凭我有钱啊,凭我有势啊,这还不够!跟着我,欺负人都白欺负。当然,工钱也是非常丰厚的,肯定比跟着小道士强。怎么样,考虑一下……实话告诉你,跟着我做事,皇宫大内随便进,皇帝什么的,你随便参观不要钱……”

熊六梅心动不已:“真的?”

秦行之推了小胖子一把:“死胖子竟然想挖道爷的墙角!梅姐别听他瞎说,就你这脾气,遇到皇帝非出事不可,到时候我可救不了你。”

熊六梅撇嘴:“老娘才没兴趣参观皇帝呢,这胖子虽然可恶,可他看起来真的有钱呐。”

“有钱就了不起了?再说了,梅姐你肯寄人篱下听别人的命令?”

“当然不肯,老娘从来都是说一不二的,谁敢命令我!”

“给钱也不成?”

“不行!”熊六梅瞅瞅秦行之,“小道士,看样子你很怕老娘跟着胖子走?”

秦行之愣了愣,摇头道:“开玩笑,我怕什么?我只是不愿你祸害人家罢了。胖子,道爷把话说在头里,你请梅姐回去可以,出了事儿我一概不退货的。”

熊六梅大怒:“有种你再说一遍?”

第116章谈谈你的指头

孙蒙还是比较明智的,最终放弃了招揽熊六梅的主意。

一个敢于捏人蛋蛋的彪悍女人,武功高是没错,可怎么想都觉得做事有些不靠谱。这女人性子如此暴躁,说不定什么时候一高兴就捏人的蛋蛋,这谁受得了?

算了,如此残暴的女人,还是留给小道士消受吧。

吩咐人将最后一个刺客押走,孙蒙指着地上的春娘,继续前面的话题:“小道士,这位小娘子该怎么安置,全看你的了。”

秦行之摇头:“我可什么都没答应。”

熊六梅来了兴趣,看着春娘问道:“她是怎么回事?”

孙蒙自告奋勇的将春娘的情况一说,熊六梅拍拍手:“小道士,这是好事儿啊,你怎么就想不开了呢?咱们的生意离不开女人,正好能用上她。我决定,咱们收留她了,以后她就是我们的第一个……‘员工’,是这么说的吧?”

孙蒙迷惑的问道:“你们开店需要女人?这不对啊。”

他想的是秦行之所说的符箓店,熊六梅说的却是秦行之当初答应她的青楼,根本就是两个完全没有联系的生意。

符箓店自然是不需要女人的,事实上大齐朝绝大多数店铺都不用女人,即使是布店、脂粉店之类的生意,也大多用男伙计。估计只有青楼之类的特殊行业,才会用到女人。孙蒙从没想过秦行之身为道士会开青楼,因此也没往青楼上想。

秦行之苦笑不语。

熊六梅一摆手:“就这么定了,老娘说了算!”

孙蒙心说这样最好,总算让秦行之把这女人给安排了,自己就不用犯愁该如何处理她了。小皇帝其实不怎么在乎春娘的死活,问题是他要做抱打不平的少侠,自然不能放任春娘不管,那样就有些虎头蛇尾,不完美了嘛。

秦行之说道:“梅姐你先别急,都是我们在这里说,人家小娘子愿不愿意还不一定呢。”

熊六梅无所谓的说道:“她不可能不愿意,喝喝茶就赚大把银子,傻子才不愿意呢……喂,这位小娘子,你跟不跟老娘走?”

春娘钦佩的看着熊六梅:“妾愿意!”

大齐朝有几个女人能跟熊六梅一样强悍?春娘原本是被恶少抢去的,之所以被人赶出家门还要回去,情愿继续当小妾,正是因为在大齐朝,女人很难独立生活,更不要说像熊六梅这样做男人的主了。

此时熊六梅在春娘的心目中,基本上是金光闪闪的形象。她不敢奢望自己会成为熊六梅这样的人,至少跟在熊六梅身边,不会被人欺负吧?

她却没有注意到,所谓的喝喝茶就能赚银子,又是个什么意思。

实在是熊六梅的形象,很难让人想到她居然有开青楼的宏伟理想。

既然春娘自己都答应了,秦行之再也没有拒绝的理由,只好默认了熊六梅的决策。当然所谓的开青楼纯粹是忽悠熊六梅的,春娘肯定不会成为风尘女子,即使秦行之真开青楼,人家也不肯沦落风尘呀。

孙蒙见春娘的事情解决,便催促秦行之等人上路回家。

众人回到秦行之那座豪华的大宅子前面,只见门前围着几十个下人,正三五成群的站在那里说闲话,这又是闹得那一出?

“你买下人了?”孙蒙问道。

秦行之摇头:“道爷才不花那冤枉钱呢,这应该是我们的友好邻居派来的。”

“什么意思?”孙蒙根本不了解情况。

秦行之把早上秦寿和杨旭的交易说了一遍,叹息道:“人家这才是慷慨高尚呢,不像有些人,送道爷东西还要收钱,令人鄙视。”

孙蒙拉住秦行之:“停,先别走了……”

他可以理直气壮的胡闹,可以偷偷溜出皇宫瞎逛,可对朝廷里那几位老爷子还是比较忌惮的,特别是这位礼部尚书杨旭。为什么呢?因为众大臣和太后为他选的皇后,就是杨旭的孙女。他对女人没什么感觉,却也不想让未来的岳祖父看到自己和野道士厮混。

“算了,今天我就不跟你回去了,咱们单独说几句话我就走。”孙蒙说道,“你先让老道和梅姐他们先回去吧,我们找个地方聊聊。”

秦行之摇头:“那可不成,我怎么知道你要把我带到什么地方?万一你想不开,把我给关起来怎么办?要不你跟我回去,要不咱们改天再说……胖子,你好像在害怕什么?”

“我害怕?”孙蒙大笑,“我孙蒙号称京城一霸,京城里我横着走没人敢说我半句,我会害怕?别逗了。我只是不想去你家看那副乱糟糟的场面罢了,这么久没人打扫,估计肯定干净不了,再加上你那友好邻居派人去打扫,尘土飞扬的,想想都让人恶心。”

“有什么话不能现在就说?”秦行之仍旧不肯松口。

孙蒙压低声音,凑到秦行之身边说道:“我要聊的是你的大拇指,你确定可以当众说?”

秦行之悚然而惊,如同看怪物一样看着孙蒙:“你……能看到?”

孙蒙得意的点头:“猜对了!”

秦行之的震惊可想而知,他的金手指除了自己能看到之外,也只有金家庄的小胖子能看到了,如今陡然听孙蒙说他能看到,能不吃惊吗?他决定确认一下。

“你看到什么了?”

“金色……”

没疑问了,这胖子真的能看到。

问题是凭什么呀,难道自己的这个金手指,只要身上的肉足够多就能看到?这不科学嘛,至少自己并不胖哇。

“师父,你和梅姐他们先回去吧,我跟胖子交流交流。”秦行之扬声道,“胖子认为咱们开店的主意非常好,有意资助咱们些银子。”

“开什么店?”秦寿茫然。

“谁要给你银子了?”孙蒙急了。

秦行之摆手:“师父你就别问了,我回去跟你细说。胖子,你说了要资助道爷银子的,怎么现在不承认了呢?如果你反悔,道爷就不跟你聊了。”

“你这家伙真是惫懒,行,我资助你银子,成了吧?”

“这就对了,到时候道爷免费送你几道符箓,你吃不了亏。”

秦寿等人继续走,秦行之则和孙蒙原路返回。

大门口的下人们注意到秦寿他们,立刻有人跑去给杨旭报信,其他人热情的围上来。很明显,杨旭早就吩咐他们要交好这所宅子的主人,他们不敢怠慢,虽然在他们看来,买了这么大一座宅子却不舍得买下人的主儿,实在是奇葩的很,但有钱人的怪毛病多了。

秦行之和孙蒙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孙蒙让护卫退开。

“胖子,你真能看到我手指上的金色?”秦行之沉不住气,首先开口问道。

孙蒙点头:“我没必要骗你,其实前面你推开我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了。后来我从护卫的缝隙中也看到了你手指上的金色闪烁。我还奇怪呢,为什么别人都没有注意到。小爷如此聪慧的人,自然很快就分析明白了,他们应该看不到。”

秦行之竖起左手大拇指:“我这大拇指一直都是金色的,为何你以前没说?”

“废话,以前我根本就没注意到,你这金色如此黯淡,如果不是有心,谁会发现?刚才不同,它在不停的闪烁,我才看到的。你告诉我,这到底是什么东西,你的秘密武器?”

秦行之笑道:“我叫它金手指。”

“嗯,很形象,有什么用处?”

秦行之可不想把金手指的来历告诉孙蒙,立刻习惯性进入忽悠模式:“用处大了!胖子,咱们关系不错,我就告诉你吧,道爷修炼这么多年,一身道行都在这金手指上了。我这金手指,降妖伏魔,捉鬼斗法,全靠它了。你以为大和尚为何斗不过我?”

孙蒙半信半疑:“人家和尚讲究修炼金身,到你这儿成只修炼一根指头了,似乎档次上就差了老大一截……只练一个指头就能成仙成佛,还是另有妙用?”

“妙用多了,分分钟让女妖欲仙欲死。”

说到这里,秦行之不由得想起当初的狐狸精,那时若是有金手指,也许就能不那么狼狈了……也不对,人家狐狸精似乎没用什么妖术吧?当然,妖怪如何施展妖术,秦行之是完全不懂的,也许那时候狐狸精已经发功了呢。

咦?

秦行之忽然发觉,当初狐狸精被自己袭胸发呆,似乎有了合理的解释。若是狐狸精的道行被金手指给吸收了,她应该会吓得发呆吧?

想想还是不对,因为那时他还没有金手指呢。

孙蒙摇头道:“你别忽悠我,如果这是你的道行,为什么只有我能看到,别人却看不到?我手下那么多高手,似乎没有一个人能看到它。”

“那是因为我想让你看到,咱们关系好嘛。”秦行之嘿嘿笑道,“不过这秘密你可不能告诉别人,实话跟你说,除了老道是我师父,他知道我的金手指之外,其他人包括梅姐可全都不知道。”

孙蒙撇嘴:“肯定不是这个原因,我要是有金手指,就是亲娘老子也不让他知道啊。咱们认识才几天,你就肯让我知道?我觉得,还是因为小爷与众不同,能看到平常人看不到的东西,这才是原因。别否认,刚才我一说金手指,你一脸便秘的样子还历历在目呢,骗不了我!”

“你与众不同?切,你也就是身上的肉比别人多罢了。”

孙蒙心说,小爷可是真龙天子,自然不算平常人,这就没必要跟你小道士解释了。

“既然你说这是你道行所在,那你给我表演一个法术看看。”孙蒙兴致勃勃的说道。

秦行之鄙视的看着孙蒙:“你以为道法是戏法呢,随便给你表演?正所谓法不轻传,我给你表演法术,祖师爷会惩罚我的,这绝对不可能。”

吸收的法力早就没了,就算有心显摆,也没办法啊。

孙蒙叹气:“你不表演,我的资助可就没了。”

这小皇帝自从看了秦行之和大和尚的斗法就一直在担心,自己挑动僧道争斗的行为会不会被天上的神仙怪罪。以前他不信佛道,自然没有这个顾虑,甚至奇葩的随便发毒誓,可人就是这样,一旦发现世上可能真的有神仙,他这么不着调的人也是会害怕的。

让秦行之表演,就是为了进一步确认世上到底有没有道法这回事,进而确认神仙佛祖的存在。

如果世上真有神仙,孙蒙回去也是要给道祖他们上几炷香请求原谅的。

可惜秦行之虽然确定真有道法这回事,却没有办法给孙蒙表演,因此孙蒙注定还要继续迷惑下去,不能真正确认世上有没有神仙。

“今天又是斗法又是救你的,道爷的法力早就耗尽了,真没法给你表演。要不这样吧,等道爷的符箓店开张,我的修为也恢复了,咱们约个时间,我给你表演一次……先说好啊,表演是要收费的。”

“只要你肯表演,银子小爷有的是。”孙蒙一副暴发户的样子。

“那你的资助?”

“没有,什么时候你给我表演了,我再考虑。”

“没义气!”

第六卷开店记

第117章师父你有了!

秦行之的“豪宅”前院里。

“老道,咱俩之间的恩怨,今日也该有个了结了!”

秦行之剑指对面脸色发青的老道秦寿,咬牙切齿:“十多年啊……人生能有多少个十年?这十几年来你把我骗的好惨,今天道爷一定要讨个说法!我本是锦衣玉食的世家子弟,却被你拐去当道士,此仇简直不共戴天。”

院子里不止俩道士,熊六梅等人,包括刚被秦行之收留没多久的那个恶少的小妾春娘,都站在远处看热闹。

秦寿臭着个脸,一言不发。

二柱子嘟囔:“只有我一个人觉得老道头上正在冒烟吗?”

“专心看戏,别说话。”熊六梅摆手,“人家小道士多认真!”

秦行之秀气的面孔上布满杀气,盯着秦寿犹如虎豹盯上了猎物:“怎么不说话了?告诉你,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命中注定,咱们两个只有一人能站着走出这里。”

秦寿叹了口气,无奈的说道:“混账东西,别闹了行不行?”

“不行!”

“我发火了……”

“发火就对了,这样才能发挥你最大的实力嘛,否则岂不是让别人以为我欺负你年老体衰?”

秦寿探手把黑针从怀里掏出来,双眼喷火:“道爷是认真的!”

秦行之缩了缩脖子,讪笑道:“师父你真是毫无幽默感,这就跟我急眼了,至于吗……先前我已经说明白了啊,咱们这都是为了模拟现实情形,调动你的情绪。你想啊,就你这身板,如果不遇上生死之敌,你能发挥出全部水平吗?”

“调动你个头!施法跟情绪有屁关系。”秦寿怒道,“道爷作了大半辈子法,就是闭着眼边睡边念咒,也一样能完成。我看你这小子就是借机骂人……还世家子弟呢,你也不嫌臊得慌。”

秦行之哈哈大笑:“闭着眼施法,就你?不是徒弟不尊重你,若是你闭眼施法都能成功,当初咱们师徒也不至于连饭……”

“咳咳!”秦寿连声咳嗽。

秦行之立刻闭嘴,事儿是那么回事,可不能在外人面前露怯啊。

自从在杳然观和大和尚斗了一回法,秦行之赫然发觉这世上居然真有法术存在,回来之后便陷入了沉思之中。

妖怪、金手指、大和尚的佛法……

秦行之发觉自己奉行了十几年的信条轰然倒塌。

当然这一切暂时秦行之顾不上,他首先要解决的是自己的问题。确切点说,就是自家这个所谓的上古大派“鸿蒙派”的道法,是不是纯粹忽悠人。

如果说世上确实有道法佛法,鸿蒙派的法术说不定也有效果呢。

那么问题来了,为何秦行之自己就从来没有感受到过法力?他以前没有金手指,可既然道法不是假的,至少打在自己身上得有点感觉才对,再者说了,俩道士也不是成天坑蒙拐骗,也是要打坐修炼的,秦行之也打坐,却从没感应到过任何异常。

抛开他自己不说,老道施法也从来没有弄出点儿超自然的动静来啊。

当初在百花阁给妙玉打胎,秦行之一直认为那只是黑针不干净导致的另类成功,下意识就不肯承认那是道法的作用。如今看来,还真不一定。

多年来秦寿老是嘀咕,自己这徒弟收得亏了,任何道法到了小道士身上都无效,秦行之以前以为那只是老道忽悠自己,可是现在他却觉得,也许老道说的是真的,并非故意胡说呢?这也合理,俩道士谁不清楚谁呀,两人之间也没必要玩儿虚的。

也许老道确实有道行,而自己却天生驽钝,也就是传说中的资质不行,因此才感应不到?

秦行之决定试验一下,让老道在自己身上施展几个道法看看,这才有了今天这一出。

其实今天距离上次斗法已经过了好几天。

思考问题,安排新收留的春娘,给熊六梅解释开符箓店的计划,还要出门找开店的门面,这些事情都需要秦行之亲自去做,耽误了不少工夫。

有人说了,没证实老道有没有道行,急着开店干什么?

此言差矣,不管秦寿是真有本事,还是纯粹是个老骗子,甚至不管世上有没有道法,符箓店都是要开起来的。以前秦行之不相信世上有道法,还不是一样和老道一起到处给人家做法事忽悠人?

说白了,开符箓店这个主意本身是绝对没错的,跟世上有没有道法毫无关系。

“来吧师父,拿出你最强的实力!”

秦行之大喝一声,把左手大拇指往前一伸。

熊六梅赞叹:“决斗都不忘竖起大拇指夸赞对手,小道士还挺有风度。”

二柱子闻言差点把嘴巴撇到耳朵边。

决斗?一老一小俩江湖骗子,决斗个大头鬼。

“梅……梅姐,两位道长平时都是如此修炼吗?”春娘小心翼翼的声音传来。

自从被秦行之收留,春娘对秦行之有没有感激看不出,但看熊六梅的目光中永远都充满了崇拜,特别是听说熊六梅乃是“江湖女侠”,更是把熊六梅当成了人生偶像和靠山。幸亏熊六梅一向粗心大意,也没发现异常。

熊六梅满脸迷茫:“应该是吧。”

小道士修炼过吗?

春娘转头看着气势汹汹踏罡步斗的老道,喃喃自语:“你们江湖人真会玩儿……”

说话的功夫,秦寿已经完成施法准备,手中黑针对准秦行之,嘴里大喝一声“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随即身法凝固不动,期待的看着秦行之。

对熊六梅等人假称“修炼”,只有两个道士才清楚,他们的目的是测试老道到底是不是拥有法力,因此秦寿的施法十分认真,至于效果如何……以前只有天知道,如今则加了个秦行之的金手指。

秦行之翘着大拇指闭目品味半天,在老道期待的目光中睁开眼:“师父,你有了!”

“真有?”秦寿顿时激动得面色通红,“不是忽悠为师?”

“这话说的,忽悠你有什么好处,真有了。”

“好,好,祖师爷在上,不枉道爷辛苦这么多年啊!哇哈哈哈……”

两个道士的对话让围观的几人面面相觑。

有了……有什么了?

沈怜儿不知想到了什么,忽然俏脸一红,暗中呸了一口。沈怜儿明白,两个道士说的,肯定不是自己以为的那个意思,可是他们如此说话,绝对是故意的!

秦寿大笑完毕,一脸欠揍的得意样子:“臭小子,现在相信为师了吧。我鸿蒙派乃上古大派,为师修炼师门法诀几十年,法力超群也是题中应有之义嘛。至于说你……呵呵。”

“嘘,老道你小声点,别分散我的注意力……坏了,没了,没了!”

秦行之懊恼的收起大拇指。

众人更糊涂了,到底是什么玩意儿,怎么又没了?

秦行之的懊恼倒不是装出来的。

刚才老道施法完毕,金手指几乎没有任何变化,让他一度以为老道根本不会道法。还好他足够耐心,凝神仔细体察,终于隐约感应到一丝热气。这让小道士顿时心花怒放,无论如何,既然世上真有法术这回事,他当然不愿自己的鸿蒙派是个纯粹的骗子门派。

可是那丝热气太微弱,被老道一打扰,秦行之现在已经完全感应不到了。

这让他无法完全确定,刚才的感应到底是真实的,还是自己的幻觉。

老道讪讪道:“别扯了,几句话的功夫就没了,道爷不信。”

金手指的秘密从没瞒过老道,因此秦寿非常清楚它的运作过程。当初大和尚的法力,秦行之离开杳然观后还一直存在,最终救了他一命呢。

秦行之心情低落,也不管外人在场,气愤的叫道:“本来就若有若无,这玩意儿就算放着不用,那也是有损耗的,懂吗?师父,这只能说明一个道理——你的法力,低微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

“我呸!”秦寿当场变脸,“道爷几十年勤修不辍,修炼的又是我鸿蒙派秘传正法,怎么可能法力低微?你这是污蔑我鸿蒙派的法诀!”

“别乱扣帽子啊,我只是说你法力低微,原因嘛,应该是你资质有问题,我可从没说鸿蒙派的法诀不好。”

秦行之连忙辩解,开玩笑,如今既然知道世上有法术,有妖怪,甚至有神仙,当然不能随便被人误会。万一天上的祖师爷信了老道的信口雌黄,那可是要出问题的。

至于说秦寿所谓的“勤修不辍”,这个还真没法反驳。

至少秦行之记事以来,老道的修炼确实当得起个“勤”字,每天的功课只要条件允许从不马虎——当然,我们必须理解老道,有时候饭都吃不饱,饿的头晕眼花的,强求秦寿修炼也不人道啊。

所以说唯一能解释秦寿法力低微的,只能是他资质不好了。

秦寿明白秦行之的意思,想了想,对自己的资质也不免产生了怀疑。这事儿确实不好说,鸿蒙派混得惨了点,能收到徒弟保证传承不断就已经是祖师爷护佑了,实在是没法学其它门派那样挑挑拣拣。比如秦寿,当年师父收他肯定不是看他资质喜人,干脆就是因为失去一个立志去做公务员的徒弟,才不得不再收一个助攻。

“道爷就是再差,那也比你强……”秦寿低声嘟囔了一句,觉得有些不甘心,于是提高声音说道,“为师在符箓上精研多年,因此牵扯了精力,导致修为略低,也是可以理解的嘛。要不,我们试试画符?”

第118章会走光的

画符?

秦行之差点乐了。

要说符咒,鸿蒙派绝对称得上品类丰富。这也是为什么秦行之会临时想到开符箓店的原因之一,正是因为在符咒上颇有研究,才会冒出这么个想法。

问题是,对符咒有研究的是小道士,不是老道士啊。

秦寿一贯认为符咒乃是外道,直接用黑针施法才是正路,因此在符咒上并没有下什么功夫。当然,秦行之其实是明白秦寿的想法的,这老道哪管什么外道正道,根本就是不舍得花钱罢了。

要画符,你得买黄纸,买朱砂吧?

这些可都是钱呐!

相对来讲,小道士对符咒的兴趣就大多了,那玩意儿画起来千奇百怪,肯定比打坐发呆有意思。

心疼钱不怎么研究符咒的秦寿,居然大言不惭的说自己精修符咒,这显然纯粹是因为施法效果不好,而给自己找的台阶。

不过,秦行之并没反对。

“师父,你知道我打算开符箓店,所以材料我可都买了。咱们屋里试试?”秦行之笑道。

秦寿心里一跳,心说怎么把这茬给忘了?

不过事到如今,似乎也没退路可走了。再者说,秦寿其实是相信道法的,既然施法没办法完全确认,画符也是一个好途径。

秦寿一梗脖子:“试试就试试!”

两人走进屋里。

身后跟着群稀里糊涂的观众。

熊六梅等人到现在也还是搞不清两个道士在做什么。说是修炼,可刚才老道跳了半天大神,除了黑针指了指秦行之,似乎两人什么都没做吧?

听两人对话,似乎秦行之笑话秦寿法力低微?

法力低微,那也是有法力啊。对于完全不信秦行之有法术的沈怜儿、二柱子来说,根本就没法理解两人的对话。

秦行之把黄纸朱砂拿出来放到桌上。

秦寿是赶鸭子上架,只能硬着头皮拿起毛笔,运起鸿蒙派的法诀调整呼吸,随后在纸上颤颤巍巍的画了个奇形怪状的符号。

满意的端详片刻,秦寿吁了口气,道爷虽然不常画符,居然也能一气呵成——哈,看来道爷在画符上,说不定还真有那么点小天赋哩。

“吐焰符?”

秦行之伸手就想拿起画好的符咒。

老道大急,一把将秦行之的手打开:“别乱动!你自己有什么毛病不清楚啊?你这一拿,它失效了算谁的?”

秦行之这才反应过来,按老道的说法,无论什么法术,碰到自己都会无效,符咒当然也算法术的一种。以前他基本不信,可现在就有七分相信了。

不是这样,实在没法解释一些现象。

比如,一直让秦行之想起来就害怕的狐狸精。

然而秦行之并没打算放弃,而是看着老道振振有词:“老道你糊涂了吧,这玩意儿按说能让人口吐火焰,你确定想直接施放?”

秦寿顿时语塞。

可不是嘛,“吐焰符”理论上效果挺神奇,可惜老道这辈子无论施法还是使用符咒,就从来没弄出过超自然的效果。

自己师徒两个关起门倒无所谓,当着熊六梅等人使用符咒,万一无效岂不是很露怯?

秦寿甚至可以用自己几十年的经验发誓,这吐焰符用出来,九成九不会出现任何一点火花……

“我们的目的是试验,不是展示符咒效果。”秦行之扫了一眼熊六梅等人,淡然笑道,“道家符咒,断然不能随便在凡人面前展示,否则道祖怪罪下来,你我师徒承受不起。”

“是为师疏忽了!”秦寿一副受教的样子。

二柱子暗中腹诽,装,继续装!

秦行之翘起大拇指,下面的话才是真正给老道解释:“无论哪种符咒,我觉得原理都差不多,反正就是里面蕴含着道法能量呗。如果猜想正确,我拿起它应该有所反应才对。”

老道点头:“虽然道法能量这个说法有点奇怪,不过你说得有道理。拿吧,为师批准了。”

秦行之伸手拿起符咒。

一分钟后。

秦寿忍不住问:“如何?”

“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想……废话,当然是真话。”

“真话就是完全没有任何感觉。”

“不能吧,连‘若有若无’也没有?”

秦行之遗憾的摊摊手。

这次金手指确实完全没反应。

秦寿大失所望,尽管他相信鸿蒙派的道法,但多年的“行骗”生涯,心中的怀疑也不小,他当然也愿意徒弟能确定道法的真实性。

秦行之反而不算太失望。

画符本来就不是老道的强项,失败太正常了。刚才老道画符的时候,秦行之就在旁边看着,能看出秦寿的手法生疏,某些转折过于牵强。

按照典籍所说,就算符咒的个中好手,也无法保证每次画符都能成功。

当然,真正有修为的道士,是可以通过感应判断出自己画出的符咒是否成功的。两个道士,一个修为低微,另一个则完全没有修为,只能完全靠猜。

这其实也解释了,老道施法为何十次有九次没效果。

和符咒一样,直接施展道法,那也是有成功率的。而影响成功率的最大原因,恰恰是修为——修为是根本,这句话可不是说着玩儿的。

“小道士,你们到底在干嘛?”熊六梅终于忍不住了,问出了大家都想问的话。

秦行之微笑道:“梅姐看到了,我们在研究符咒。说好了,我们要开符箓店的嘛,我和师父当然要事先研究一番。”

熊六梅点头:“开符箓店赚钱,比青楼还好,这我知道,你前些天分析过,虽然我听不太懂,但是我相信你……”

说到这里,熊六梅身后的春娘脸色顿时有些不自然。

前些天谈起来,春娘才知道熊六梅做主收留她,居然是打着开青楼需要所谓“员工”的主意。她当然不肯,但无需反对,因为秦行之根本就没有开青楼的打算。

这件事并没影响春娘对熊六梅的崇拜,不过经此一事,春娘也对熊六梅的靠谱程度产生了轻微怀疑。

相对来说,虽然小道士在恶少门前的所作所为看起来似乎不靠谱,熊六梅却听他的劝,否则春娘真不知自己该怎么办。

熊六梅继续说道:“不过,你们研究了半天,只有老道画符,你自己怎么不画?难道,你的水平不如老道……这可不行,你比老道顺眼多了,怎么能不如他呢!”

秦寿一翻眼,心说水平和长相有关系吗?

“非也,贫道的水平自然不差。”

“那你画一个给老娘看看。”熊六梅顿时兴奋起来。

秦行之丝毫不怯场,这是废话,他画符比老道厉害多了,至于效果,反正又不需要当场施放演示,怕什么?

“那好,贫道就献丑一个。”

秦行之拿起毛笔,蘸足朱砂,在黄纸上刷刷刷一气呵成,立刻画了个比老道更复杂的符咒。

“此乃入水符,拿着它潜入水里,如走平地。”老道在旁边解释,脸上毫无介意之色。秦行之画符确实比自己好,老道也乐意承认,谁让他是自己的徒弟呢?

熊六梅眼睛大亮:“这么厉害……我试试!”

说着就去拿入水符。

“不可!”

秦行之顿时大急,自己画的符绝对美观,估计即使是周逐浪那些人看了,也得赞一个好字。问题是,这玩意儿还不如师父画的那张,它根本没效果啊!

老道画符还有可能成功,因为按老道的说法,他至少是有法力的。

秦行之活到现在,只有金手指接受了大和尚的法力,才第一次实实在在感受了一回法力,此前根本不知道法力是什么玩意儿,甚至不相信法力的存在。

这入水符随便一试,分分钟露馅。

熊六梅皱眉看着秦行之:“为什么不可?”

秦行之叹了口气:“梅姐,咱长点脑子行不?这乍暖还寒的,就算入水符让你入水无碍,钻进水里那也很冷对不对?万一冻着了……”

“笑话,老娘功力已经恢复了,区区凉水算什么?”熊六梅根本不在乎。

“那也不行!这是入水符,不是避水符,不能避水的,你打算脱光了进水,还是穿着衣服进水?脱光了肯定不行,别忘了你是女人啊。穿着衣服的话,岂不是可惜了一身好衣服……而且,你也会走光的!”

“走光……是什么意思?”

“哎呀,您就别管什么意思了,反正听贫道的就对了。”

熊六梅想了片刻,点头道:“想想现在下水确实不是什么享受,也好,我听你的。”

秦行之大大松了口气。

“这张入水符老娘留着,等夏天再试。”熊六梅把入水符往袖子里一塞。

秦行之眼睁睁看着熊六梅收起入水符,却也无可奈何。总不能自己承认这张符咒是无效的吧?不管了,到夏天再说吧。

熊六梅总结道:“要说小道士你画的符,比老道可好看多了。看来在本事上,你确实要强过老道,怪不得你是掌门,他才是个长老呢。”

在熊六梅看来,掌门肯定比长老厉害。掌门嘛,也就是类似大当家的啦,反正山寨中就数她这个大当家的厉害,也最有权威。

秦寿翻翻眼皮,心说你个傻娘们懂个屁。就你这傻子,以后让小混蛋骗死,都还得帮他数钱。

前提是他舍得骗你。

第119章大小长短正合适

“这宅子比起咱们那座,可差远喽。”

两个道士站住外城的一座宅邸前,秦寿摇头不已。

秦行之笑了:“得了吧师父,咱那宅子是怎么回事,还用徒弟说吗?人家宅子虽然比咱的小,却是真有钱人。沈半城在京城不能算半城了,咱们也比不了。”

两人面前的宅子,正是沈半城在京城的新居。

昨天试验道法失败,两个道士很扫兴,但正如前面所说,即使道法不存在,秦行之也一样会开符箓店,因此计划并不受影响。

两人今天来找沈半城,自然是为了师门宝贝。

说起来这是入京的最根本目的,至少对秦寿来说如此。当然,秦寿对赚钱也非常欢迎。

两人对视一眼,一起走到大门前。

秦行之伸手拍门。

不一会儿,大门打开一条缝,一个仆人露出脸来。

秦行之脸上带着微笑,一副道貌岸然:“道祖在上,贫道鸿蒙派……”

“啊,活神仙!”

仆人兴奋的打断秦行之,大呼小叫道:“道长,你不认识我了?我是三狗子啊,上次在三江县城,我负责帮您敲鼓的!”

秦行之颔首:“记得记得,三狗子嘛。”

“道长竟然还记得小子,好幸福……”三狗子眼睛闪着星星。

秦行之哑然,心说我就是客气一句,你不必这样吧?道爷又不是明星,你可也不是脑残粉啊。

“沈员外可在?”秦行之问。

三狗子这才反应过来,连忙打开门把秦行之师徒让进去:“在!两位道长先到门房稍候,小的立刻去通知老爷。”

沈府正堂,沈半城热情接待了秦行之师徒。

当初如果不是两个道士,儿子沈学习的病完全没办法,自己也不敢随便搬家,万一妖怪跟着来京城怎么办?就算妖怪是个恋乡的,沈学习半死不活的状态,也没法出远门。

因此,对沈半城来说,两个道士绝对是恩人。

他平生相信等价交换,然而两个道士的恩情岂是随便能报答的?那些高大上的道理且不说,至少人家辛苦一场,除了吃他一顿饭,连费用都没收。

沈半城当即吩咐摆下一桌宴席,浑然不顾现在还不是吃饭的时间。酒桌上谈话,国人的传统美德嘛。

秦行之和秦寿心中其实颇为忐忑,装作无意的问起沈家近况,确定妖怪假扮的沈怜儿不在家,这才放心。

俩道士对妖怪的怕,是外人无法想象的。

“两位道长,上次走得匆忙,在下连谢都没来得及,真是……本以为两位仙踪飘渺,这辈子估计再也没机会相见了,谁知居然又在京城相遇,缘分啊!”

沈半城浑然不顾两个道士找上门的事实,睁着眼说瞎话。

“这次两位一定要多盘桓几天,让在下好好招待两位一番。另外,钱财对两位是浮云,但在下除了有点黄白之物,也没什么东西能拿出手。一会儿让下人送上些许谢礼,您二位高人可别推辞……”

秦寿又感叹开了。

瞧这日子混得,什么时候开始,两个吃不饱饭的穷道士,都开始有人上赶着给送银子了?三江县的八姑如此,密州府的知州公子如此,现在沈半城也如此……

祖师爷在上,贫道师徒这算转运了吧?

秦行之咳嗽一声打断沈半城:“沈员外,贫道师徒并非前来讨要谢礼,您不必客气。我们专门来京城,乃是寻找一件东西。”

秦行之学乖了。

上次在三江县沈府,为何最后没拿到师门宝贝?并不是没机会,而是想着不急,先骗了钱再说,才有后面的波折。否则一开始就开口讨要,沈半城又不识货,至少逃跑的时候也能带着那根棒槌逃嘛。

因此,这次秦行之直接开口说明来意。

当然秦行之拒绝谢礼,也是因为现在毕竟比以前阔气了。沈半城就算送银子,能送多少?撑死了一百两,这些钱对几个月前的俩道士来说,还是天文数字,如今嘛,还无法让秦行之动心。

有了钱,秦行之的眼光就和从前不同了。

秦寿就不一样,他穷怕了,即便徒弟弄到了不少的银子,还是愿意多多益善。

只是现在最重要的是师门宝贝,秦寿又是徒弟最亲近的人,略微一想,就明白了秦行之的想法,因此也没反对。

沈半城愣了愣。

随即一种难以描述的心情浮上心头。

两位活神仙般的道长不要谢礼,这更加说明两位乃是视钱财如粪土的高人。也是,人家道法高深莫测,想要银子还不是轻而易举,怎么会贪图自己的钱?

问题是他们不要钱,自己可就不安心了。

要知道,沈半城是个相信等价交换的人,这种人很现实,某种意义上也比较可爱。比如沈半城也修桥补路,但绝不是做好事不求回报,换取名声那也是报酬嘛。

对沈半城来说,只有给了秦行之师徒谢礼,这才符合他等价交换的世界观。

但人家不要,他也不能强求。

“不知是什么东西?”沈半城只好问,“在下能帮上忙吗?”

秦行之笑道:“当然能。贫道也不瞒沈员外,当初在三江县,我师徒把师门法宝暂时寄存在当铺中,当然我们很快就去赎回了,不料却听说被您给买了去……”

沈半城点头:“当初我确实买了不少玩意儿。”

他并没有怀疑两位高人为什么会沦落到当东西,高人游戏风尘,咱们俗人就别猜测了。

“不知是什么样子的法宝?”沈半城讪笑,“道长的法宝肯定不一般,在下眼光短浅,倒是没注意到。”

秦行之把那根棒槌的样子描述了一番。

“啊,我想起来了!”

显然,当时的沈半城对棒槌不同寻常的重量印象也挺深刻:“果然是道门法宝,在下还奇怪呢,那么一根玩意……呃,法宝,居然有几十斤重。”

秦行之和秦寿对视一眼,心中都十分喜悦。

不容易啊,师门法宝终于就要找回。

秦寿的喜悦可以理解,他一直对师门宝贝念念不忘。

秦行之高兴其实也正常,既然世上有法术,那么鸿蒙派的掌门信物、传派之宝显然也不应该只是一根“棒槌”,它有什么神奇作用先不说,弄丢了祖师爷怪罪,谁也伤不起啊。

“沈员外,不知可否现在归还贫道?”

沈半城脸上露出为难之色:“这个……”

两个道士心中都是一跳,心说千万别再闹什么幺蛾子了,我们容易嘛,从三江县追到京城。

“贫道愿意赔偿沈员外,实在不行,加价也可以。”秦行之说道。

沈半城吓得连忙摆手:“道长千万别这么说!您替我降伏妖怪,连谢礼都不要,我怎么可能要您二位的银子?……实在是,它目前不在我府上啊!”

完了!

怕什么就来什么。

俩道士昨晚商议了一晚上,觉得今天基本上不可能失手。妖怪在皇宫,两人的安全可以保证;手里有钱心中不慌,实在不行还能赎回来,就不信砸过去几百两乃至几千两银子,沈半城能坚持住。

再说了,那东西对沈半城根本没什么用处。

怕就怕霉运没到头,沈半城手里没那宝贝。而造成这种结果的最大可能,两个道士也事先有所分析……

果然,沈半城继续说道:“两位可能还不知道,小女入宫做了宫女,那件法宝被她带进皇宫了。”

秦寿长叹一声:“徒弟,我们都是乌鸦嘴啊!”

秦行之苦笑:“贵千金也是有趣,入宫带个棒槌,这实在是品味独特。”

沈半城老脸一红:“在下当时也不赞成,可小女的性子实在是倔强。唉,如果不是性子倔,她又怎会入宫做宫女。那皇宫虽然好,在里面做宫女却并不是好差事,可是她……不说也罢!”

沈怜儿性子倔,狐狸精也如此。

秦行之不得不承认佩服,人家狐狸精太敬业了,假扮沈怜儿居然连性格都模仿……

不过,难道沈半城就从没怀疑过女儿?

“沈员外,您没觉得自己女儿和从前有什么不同?”秦行之试探着问,“比如,几十斤重的东西,按理说一般女子是很难轻松拿走吧?”

沈半城想了想,茫然摇头:“那倒不奇怪,她入宫又不是自己走,在下派了马车送进去的。咦,小道长问这个是什么意思?”

“呵呵,贫道就是随便问问。”

秦行之自然不能明说,否则到时候被妖怪知道,不仅沈半城一家危险,沈怜儿,乃至自己师徒都得够呛。

秦寿忍不住插嘴:“沈员外,你没问问她,带个棒槌……道祖恕罪,带那么一根棒子去宫里,到底是怎么想的?”

沈半城点头:“那在下肯定要问啊。”

“哦,她怎么说?”

“她说,那根棒子大小长短正合适,拿来洗衣服最顺手。两位道长,在下真不知道那是法宝啊,否则怎么可能让她带进宫,还用来洗衣服?就算她再倔,这事儿也不能成!两位是得道高人,千万别因此怪罪小女。”

洗衣服……

秦行之和秦寿当场表示叹服。

不过转念一想,这个借口实在有点牵强,妖怪入宫无论目的是什么,反正不会打算一辈子替人洗衣物做杂活吧?

难道……妖怪看出了那是法宝?

第120章算起来和您平级

狐狸精沈怜儿坐在井边,身前是一盆需要洗干净的衣物,手里则赫然举着鸿蒙派的镇派之宝“鸿蒙”。

“鸿蒙”还真是一根棒子。

不算太长,大约和一个成年人的小臂差不多,直径也基本如此。其实这根棒子并非笔直,略有点弧度,并且一头粗一头尖。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和放大版的牛角有点类似。

棒子表面比较光滑,呈灰色,内部隐隐有些杂质。

狐狸精正拿棒子在腮边摩挲,满脸享受的表情。

“好舒服……”

这东西冬暖夏凉,比如现在是早春,棒子表面就温润得很,狐狸精虽然不怕冷,却也非常喜欢把棒子放在脸上,享受那种温暖的感觉。

当初当铺掌柜之所以能以两贯钱收下棒子,正是因为这东西虽然看起来不像是玉石,也没什么卖相,但拿在手里确实很舒服。

不过对狐狸精来说,带棒子进宫的原因又有所不同。

她不知道这是鸿蒙派的宝贝,也看不出棒子有什么神奇的地方。相反,假如她真知道这是道门法宝,说不定早就逃得远远的。一个妖怪拿道门法宝玩儿,那是活腻歪了。

但狐狸精第一眼看到棒子,就喜欢上了。

粗硕巨大、光滑中略带粗糙、重量惊人、看起来威猛有气势,让人心潮跌宕起伏不已……呃,这是开玩笑,狐狸精修炼二百多年,即便有生理需求也能凭妖法压制啊。

其实很简单,狐狸精内心深处仿佛已经知道,这是件好东西,对自己有好处,只是她并没有意识到这点而已。

正因为对自己的感觉无法理解,并且也搞不懂为什么喜欢这根棒子,狐狸精才会说“用来洗衣服正合适”,这可不是单纯骗沈半城,她对自己也是这么解释的。

比如现在,狐狸精就打算用棒子捶衣服。

事实上,这根鸿蒙派的宝贝,沦为洗衣服的棒子已经不是一两天了。

鸿蒙派的镇派之宝,居然被用作这种用途,狐狸精没当即被鸿蒙派祖师降下雷劫劈死,也算是幸运的了……当然,我们也有理由怀疑,鸿蒙派祖师到底是不是存在。

狐狸精沉醉良久,这才依依不舍的把棒子从脸上拿开,将盆中衣物摊开在石板上,抡起棒子一通捶打。

那情景让人不忍卒睹。

狐狸精心中,其实颇有些郁闷。

入宫这么久,狐狸精倒是远远看过小皇帝一两次,可惜根本没机会接触皇帝。和当初的高升差不多,狐狸精和国字脸都不了解皇宫,本以为以狐狸精的容貌和媚术,只要入了宫分分钟迷住皇帝,谁知对她们这些“新手玩家”来讲,连接触皇帝的机会都没有。

狐狸精万万想不到,即使有机会接触皇帝,以孙蒙那暂时还不懂女人有什么好的状况,有很大可能也不会被她迷惑。

媚眼抛给瞎子是绝没效果的,同理,媚术再好,那也得看施展的对象是谁。

接触不到皇帝,自然也完全找不到传说中的“真龙之气”。

于是狐狸精只能老老实实打杂。

以狐狸精的本事,出宫就不算个事儿。她并不是真正的沈怜儿,对沈半城自然没感情,所以即使偷偷出宫,也只是为了会见国字脸,一吐心中的郁闷之气。

国字脸能说什么?

自己制定的计划,就是跪着也必须把它做完。安慰狐狸精,成了国字脸最近的主要工作。

狐狸精正捶打着衣服,忽然全身一阵发冷,背后的汗毛根根竖立。

有情况!

修炼二百多年的资深妖怪,经验丰富,狐狸精心中升起危险的念头,身体却控制住没有乱动,而是继续保持捶打的动作,装作不经意的转头向左侧看去。

远处的道路上,有三五个人正在缓缓行走。

其中一个身穿道袍,头戴道冠,手里还拿着拂尘的道士,看年纪大约四十多岁,正用平静的目光看着自己。狐狸精心中狂跳,她可以确定,不安的感觉正是来自此人投过来的目光。

道士和道士是不一样的。

秦行之师徒那种混江湖的野道士,就算把眼珠子瞪碎了,狐狸精也不会有任何反应。

而远处那看起来人畜无害的道士,只是仿佛不经意的看向狐狸精,就让她有了强烈的危机感。

就好像记忆深处,她尚未成精还只是个小狐狸,被猎人盯上时那种深入骨髓的恐惧无助!

狐狸精差点直接跳起来逃走。

那道士绝对是超级高人,是传说中可以秒杀自己这种妖怪的可怕存在。也许国字脸在他手里还能有反抗余地,自己绝对不是对手。

忽然之间,远处的道士淡淡一笑,目光收回。

狐狸精身上的压力感瞬间消失。

道士再也不看狐狸精,云淡风轻的跟随前面几人,一路消失在皇宫深处。

狐狸精战战兢兢擦了一把冷汗,庆幸自己逃过一劫。

看来以前的判断没错,身在皇宫,道士果然不会轻易干涉自己这种存在——前提是皇帝不主动要求。

皇帝根本就不知道皇宫里有妖怪,怎么可能主动要求道士降妖?

狐狸精暗中决定,无论如何,绝对不能暴露自己的妖怪身份,否则真龙之气没得到,再把自己损折在此,那可就真悲催了。

……

把狐狸精吓了个半死的道士,正在高升的引导下步入皇帝的寝宫,这是崂山道长的专属待遇,一般人,即便是赫赫有名的僧道,也是没这个待遇的。

羡慕不来,谁让皇族和崂山道长世代交好呢。

这种交好从太祖开始,一代代延续下来,已经成了皇族的传统,没人打算改变。就连喜欢瞎胡闹的孙蒙,挑起僧道之争的目的也仅是好玩儿,绝对没想过要找个新门派代替崂山华盖派。

再说了,即使皇族打算改,以为华盖派道长会在乎?

崂山现任道长李奉常,就是个视名利如浮云的主儿。人家可不只是嘴上说说,那是真正从内心里不在乎。

李奉常刚走进寝宫,小胖子孙蒙就大叫着迎了过来。

“李叔,想死我了!”

李奉常苦笑看着孙蒙扑过来,伸手轻轻往外一推,就阻止了孙蒙试图给他个大大拥抱的动作。

“李叔,这几年过的还快活吧?家里老婆孩子都好?……呃,好像问得不太对哈,重新来。李叔,华盖派的徒子徒孙身体可健康,心情可愉快?”

孙蒙毫不在乎被李奉常阻挡了“龙爪”,乱七八糟的问着。

“看到陛下天真烂漫一如往昔,贫道……甚为忧虑啊!”李奉常叹息道,“陛下如今已是一国之主,怎能还是如此随便?且不说您是真龙天子,称呼贫道为‘叔’已是大大不妥。您这热情洋溢的问候,也实在让人难以承受。”

孙蒙嘴一撇,委屈的嘟囔:“李叔你怎么变得和父皇一样喜欢说教了,记得当初不是这样的,难道是我记忆出了问题?”

“当初那是因为有先皇管教,贫道何必自讨没趣。如今先皇去了已有数年,没想到你还是这幅样子。”

“好了李叔,我还小嘛,慢慢锻炼,咱不急。”孙蒙毫无诚意的敷衍。

李奉常心想这可难说,你们孙家这隔几代出个不着调皇帝的传统,贫道也是清楚的。

“陛下马上就要大婚,切不可继续如此……”

李奉常还想再劝,孙蒙有限的耐心终于耗尽,他一挥手打断李奉常,叫道:“您继续这么说话,可没意思了啊。都是道士,人和人之间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最近我认识了一个小道士,就和您不一样,人家就肯陪我胡闹……不对,陪我玩耍。”

李奉常皱眉:“陪陛下玩耍?那是何人,竟然敢诱惑陛下耽于玩乐!”

“你看你,那么紧张干嘛?”孙蒙吓了一跳,心说小道士挺顺眼的,千万别给他惹去个敌人,这个敌人还是如此强大。

“陛下,告诉我他是何人。”李奉常心中有气,脸上就带出了威严。

当初李奉常和孙蒙的父皇是好友,他虽然不常来京城,却也把孙蒙当成子侄看待。普通人家的孩子当然可以随便玩儿,即使年纪大点也无所谓,可孙蒙是皇帝啊,怎能老是不着调?

带坏孙蒙的道士,自然是罪魁祸首。

孙蒙贵为皇帝,却也有点怕李奉常,只好臊眉搭眼的说道:“他叫秦行之,很有趣……不对,是很有正义感的一个小道士,我们还一起惩恶扬善来着!对了,他是坑蒙派的掌门呢,算起来和您平级。”

“坑蒙派……”李奉常悚然而惊,“你说的是鸿蒙派吧?”

“差不多啦。”

“没想到,鸿蒙派居然还有传人。贫道原以为,这个上古名门的传承早就断绝了呢。”李奉常喃喃自语。

这事儿还真不怪他,鸿蒙派连续几代混得凄惨,作为华盖派道长,李奉常从没听说过他们的消息太平常了。

“坑蒙……鸿蒙派很有名吗?”孙蒙暗喜,看李奉常的意思,似乎小道士很有来头,既然如此,他应该不会轻易找小道士的麻烦了吧。

胡闹之人,有时最会察言观色。

这似乎有些逻辑矛盾,其实不然。孙蒙这种以瞎胡闹为人生准则的家伙,察言观色是分对象的,对于在乎或者惧怕的对象才起作用。

李奉常点头:“以前十分有名。”

“那就对了!”孙蒙一拍手,“您是不知道,秦行之很牛的,连续两次打败京城僧道界高手!”

“说到僧道界,贫道路上听到一些奇怪的传言,正打算和陛下探讨一番。”

“啊?那个……朕公务繁忙,实在抽不开身呐。李叔……李道长您还是先休息,大老远的赶路怪累的,休息好了咱们再聊,呵呵。高升,送李道长去休息。”

第121章超宗越祖

孙蒙挂起免战牌,摆明了不打算和李奉常探讨自己搞出来的“国教”闹剧。

李奉常倒也不是非要说个明白,他才不在乎什么国教不国教的,主要是孙蒙的胡闹举止让他十分忧虑,打算替先皇教育一下孙蒙。重点不在于讲道理,而是让孙蒙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荒唐。

既然孙蒙不愿说,李奉常也只好按下。

随高升往寝宫外刚走了几步,孙蒙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李叔,有个事儿我想问问……”

李奉常停步转身。

“那个……世上真有神仙?”孙蒙求知若渴的问。

问道士有没有神仙,这种行为本身就欠扁,但李奉常毕竟是货真价实的高人,闻言并没有生气,想了想笑吟吟的说道:“神仙当然肯定有,不过和你我凡人关系不大,我们只需把自己的事做好,无愧于心就行。”

“我当然是无愧于心的,呵呵……这么说也有法术了?”

“有。”

“那您为什么从没露一手?”孙蒙颇有埋怨之意,如果李奉常当初给自己演示一下法术,自己又怎么会不相信神仙存在,从而发下那么多恶毒的誓言呢?

“道法或为降妖除魔,或为济世救困,怎能轻易用来表演,哗众取宠!”李奉常皱眉道。

这番话义正词严,其实李奉常还是比较心虚的。为什么呢?因为当初先皇和他交情很好,他似乎也没少给皇帝表演法术。

作为朋友,表演一下法术助兴没问题。

但是作为皇帝的朋友,就绝不能承认有这种事。

要知道,皇帝是个特殊职业,给皇帝表演法术话本里可以出现,现实中一旦有人敢这么做还让人知道了,分分钟被扣个蛊惑君王的大帽子上去。

做皇帝的朋友,压力很大的。

孙蒙被李奉常的说教嘴脸搞得顿时没了兴致,挥挥手意兴阑珊的说道:“朕没问题了,李道长休息去吧。”

李奉常无语,这小皇帝翻脸也太快了。

随高升走出寝宫,有早等候的内侍迎上来:“高公公,李道长,太后有请。”

和李奉常差不多,刘太后对儿子瞎胡闹的性子也十分头疼。虽说皇族隔几代总会出个不着调的主儿,可那对刘太后来说都是历史,她自己又没亲眼见过,就算见识过,搁自己儿子身上,她也无法释怀啊。

当初有老皇帝管束着,孙蒙还不算太出格。

老皇帝去世,孙蒙即位做了皇帝,这下子算是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了。

说来也让人难以理解,老皇帝是个温文尔雅的性子,刘太后也是知书达理的官宦之后,怎么就培养出如此奇葩的一个后代呢?

李奉常是老皇帝的好友,刘太后自然希望他能帮助自己管束一下小皇帝。

就算管不了,吐吐苦水也是好的。

慈祥宫,见礼寒暄后。

“道长见过陛下了?”刘太后问了句废话打开话题。

李奉常颔首,毫无负担的睁眼说瞎话:“陛下待人随和,温润如玉,谈吐非凡,颇得先皇神韵,假以时日必将是一代明君,呵呵……”

“道长与先帝相交莫逆,就别捡好听的说了。”刘太后打断李奉常,“这孩子眼看就要大婚,却仍旧是个顽皮胡闹的性子,唉,哀家心中甚是忧愁,就怕来日无颜去见先帝啊!”

李奉常微微一笑:“太后多虑了。”

“怎么是多虑……陛下没给道长表演‘神曲’?”

李奉常顿时迷茫,多年不来京城,看来皇宫里出现了不少新鲜事物嘛。

“何谓神曲?”

刘太后忍不住瞪了一眼旁边的高升,把老太监搞得莫名其妙。神曲是什么?咱家都没听说过,太后您瞪我干嘛?

“说起来这事儿还和道门有关……”

刘太后把神曲的来历讲了一遍。

又他么是小道士!

心中发出这句感叹的,是太监高升。

刚才在皇帝寝宫,当孙蒙说他和秦行之认识时,高升就已经十分意外了。那名义上的师侄最能折腾,高升早已见识过,却怎么都没想到他竟然能折腾到认识皇帝。

普通人当然觉得认识皇帝是天大的好事,然而身在皇宫的高升明白,这是福是祸真不好说。

皇帝和老百姓交朋友,多半不靠谱!

皇帝自己也许觉得没什么,朝廷那些高官可不会坐视不理。像李奉常这种真正的有道之士,又是从太祖时代就世代交好的,当然没人有意见。可秦行之算什么?说白了就是个混江湖的小骗子而已。

李奉常捻须道:“鸿蒙派道法神妙,符咒无双,贫道是知道的。不过这神曲嘛,倒是第一次听说……”

高升一愣,李奉常居然如此评价鸿蒙派,这似乎不太对头吧?咱们鸿蒙派不就是组队混江湖的野道士吗?

要知道,高升在宫里经常自吹曾经是道士,面对李奉常却从不敢透露半点,因为李奉常是“专业人士”,假道士碰上真高人,那是要分分钟被打脸的。

“哪是什么神曲,根本就是魔音贯脑!”刘太后没好气的摆手。

“不然,能贯脑那也是本事嘛。”李奉常并不赞同,“让太后这么一说,贫道还真打算去会会鸿蒙派的两位了。”

刘太后大喜:“哀家也有这个意思。”

让杨尚书去试探俩道士是无奈之举,专业根本不对口,这种事还得是专业人士来处理。

这事儿在有些人看来根本不用那么麻烦,只要把小道士抓起来,或者赶走不就行了,管他是蛊惑君王,还是纯粹喜欢闹着玩儿呢。

刘太后却不那么想,孙蒙是自己的儿子,同时也是皇帝。皇帝的面子还是要给的,否则不仅有损皇家威严,最让刘太后担心的是,万一孙蒙耍脾气撂挑子不干怎么办?

以刘太后对孙蒙的了解,撂挑子这种不可思议的事他真能干出来。

李奉常笑道:“太后不必担忧,还记得当初陛下出生时,贫道起的那一卦吗?陛下必将是超越先祖的一代明君,此乃天意,人力无法更改!”

刘太后长叹:“以陛下如今的性子,能守住祖宗基业,哀家就心满意足了,哪敢奢求什么超越先祖。”

那可不一定。

李奉常心说,小皇帝至少在不着调上,正在追赶太祖皇帝。等他瞎胡闹的水平到了一定境界,焉知不能和太祖一样所向披靡?

说白了,你们大齐朝的气运,说不定就着落在胡闹上呢。

当然李奉常也不敢信誓旦旦的保证。

当年孙蒙出生,李奉常应老皇帝的要求起了一卦,卦象显示孙蒙将是超宗越祖的一代明君,甚至直追太祖皇帝。李奉常对自己的占卜水平还是非常自信的,因此并不怀疑是自己算错了。

问题是,看孙蒙现在的状态,李奉常有理由怀疑,说不定那一卦所谓的“超宗越祖”,仅指瞎胡闹呢……

李奉常又不是神仙,不可能确定未来还没发生的事,更不敢保证自己的占卜必然正确。

安慰了一番刘太后,李奉常婉言谢绝了宫中为自己安排的住处,也不让任何人陪着,独自溜达出皇宫,在大街上一路转悠。

……

秦行之和秦寿垂头丧气地走着。

“一个妖怪,竟然拿我鸿蒙派的宝贝当棒槌洗衣服,就不怕祖师爷降下雷劫劈了它丫的!”秦寿很愤怒。

秦行之笑了:“祖师爷如果真劈了她,咱还省心了呢。”

“这话说的,妖怪死了,宝贝失落在皇宫,咱们又如何省心?”

“老道你智商真不行。”秦行之鄙视的说道,“只要妖怪死了,这天下咱师徒还能怕谁?至于说进皇宫,其实一点都不难,你忘了小胖子孙蒙了?”

秦寿双眼一亮:“对呀,那纨绔据说皇宫随便进,皇帝随便见。”

“皇帝随便见肯定是说大话,但带两个人进皇宫,偷偷去找根棒槌,应该没问题。”

“那你还等什么!”秦寿激动了。

秦行之停下来看着老道:“师父,你没事吧?我们刚才分明在说,如果妖怪被祖师爷劈死了,正好放心大胆的进皇宫找宝贝。问题是,妖怪死了吗?”

秦寿根本没觉得自己错了,叫道:“机会难得,妖怪死不死的顾不上了。乖徒弟,趁着你还没把宅子卖了,死胖子还没和你绝交,赶紧让他带咱们入宫啊。”

“咦,你怎么知道我要卖宅子?”

秦寿哈哈大笑:“为师从小看着你长大,你那点小心思我还看不出来?”

秦行之摊摊手:“算你牛。不过还是不成,因为我根本不知道如何找到孙蒙。他没给我联系方式,只说符箓店开业时他会来。”

“那就开业呗,多大点事儿嘛。”

“说得轻巧,你这老道专业水平太差,画符搞得一点效果都没有,让我如何开业?”

“别来虚的,没效果就不能开业了?”

“师父,假如世上没法术这回事,咱们当然随时能开业,反正大家都是骗人,谁也无法指责我们。但若是法术存在,我们就必须慎重了,须知同行是冤家,符箓店这种新兴事物,注定是要被打压的,到时来个高人砸场子,我们伤不起。

我和你试验法术符咒,正是为了确定这一点,可惜你法力低微,我还是无法完全确认。”

秦行之语重心长的给老道讲解。

第122章我看两位不像骗子

符箓店,大齐朝从来没出现过。

别说大齐朝了,就是上溯到汉唐乃至夏商周,也是不存在这种店铺的。降妖捉鬼的符箓,那是多神秘高贵的东西,怎能和商品一样,随便摆出来卖?

因此秦行之非常明白,一旦自己开起符箓店,如果生意差还好,万一很赚钱,那些名门大派的僧道高人肯定不愿意。

假如大家都是骗子,秦行之倒不会在乎。

俩道士打架不行,论斗嘴皮子耍无赖,这辈子怕过谁?正所谓光脚不怕穿鞋的嘛。

然而如果法术真的存在,就完全不同了。到时候来个高人弄出火球、冰箭什么的超自然产物,甚至直接放出个小鬼,你嘴皮子再利索,也没用啊。

其实秦行之已经基本确定有法术了,昨天和师父试验法术,只是进一步验证而已。

秦寿本来就相信法术存在,因此听了徒弟的话,立刻愁眉苦脸:“让你这么一说,确定法术存在也没法开店啊。为师这辈子含辛茹苦拉扯你,耽误了修为,没法帮你画符,你又不能使用法术,咱们又不能用假货骗人……”

秦行之白了老道一眼:“还耽误了修为,你就根本没修为好吗。所以说,因为师父你不争气,咱们开店的成本必然大大增加。”

“什么意思?”

“花钱请人呗。”

“还是不懂……”

“请个有修为的高手,帮咱们画符。也就是说他负责生产,咱们负责销售,俗称二道贩子。”

秦寿乐了:“别逗了,哪个高手沦落到给你画符?”

“此言差矣,高手怎么了,高手也没人和银子过不去,只要价格够高就可行。师父可听说‘有钱能使鬼推磨’?道理差不多。”

秦寿没反驳,但却有些意兴阑珊。

本以为徒弟想出个赚钱的好门路,谁知根本不靠谱。请高人画符哪有那么容易,那就不是钱的事儿,画符是要消耗法力的。比如周逐浪是高手吧,人家根本不缺银子,何必为点银子影响修为?

秦寿甚至觉得,熊六梅的青楼生意,比徒弟的这个计划都要靠谱一些。

当然,这事儿自己也有责任。如果不是自己修为太差,当然就省下一大笔开销。

问题是自己如果是高手,又何须为钱发愁?

这根本就是个死循环。

正在这时,李奉常从拐角转了出来。

真正的高人,和大众的想象是不同的,他们绝不是修炼成朽木,对什么都不感兴趣,而是事来则应,事去不留,简单来说就是不在乎。

李奉常多年没来京城,从皇宫出来后就在大街上转悠起来,从内城转到外城,见识了不少市井人情,感觉道心更加稳固,很是惬意。

偶尔也会遇上一两个僧道,在李奉常风轻云淡的气场影响下,双方顶多远远见个礼,微微一笑,连攀谈的心思都兴不起。

就在这种情况下,李奉常看到了因师门宝贝找不回、开店又不顺而心事重重的师徒俩。

这俩道士的组合实在怪异。

老道瘦小枯干、脸上褶子纵横交错,两只眼珠习惯性骨碌乱转,一身俗气满得简直要溢出。小道士则清秀俊俏,气质脱俗,和老道走在一起就是两个极端。

李奉常心中一动,不会这么巧合吧?这两位的样子,和小皇帝与刘太后所说的简直一模一样。

李奉常犹豫了一下,暗中运转法力,观察二人。

华盖派道长,妥妥的元婴期巅峰修为,真元加成下想要刻意观察一个人的底细太简单了。别说两个野道士,就是杳然观周逐浪,也别想有丝毫隐藏。

本着尊老爱幼的原则,先看了老道。

经脉倒也通畅,丹田也有真气缭绕,可也仅只如此了。老道顶了天也就是突破筑基期刚进入练气初期的水平,连真元都欠奉。这点修为在元婴高手李奉常眼中实在不够看,也就是力气有可能比常人大点。

李奉常暗中摇头,如果这两位真是鸿蒙派传人,老道未免太让人失望了。

一边想着,李奉常再看向小道士。

这一看,李奉常的眼睛顿时瞪得溜圆,云淡风轻的高人风度瞬间荡然无存。

小道士体内……一片混沌!

以法力观察人,无非几种情况。要么是普通人,经脉中毫无真气,甚至如果身体欠佳还会有堵塞。要么是修炼有成之士,丹田经脉中拥有真元真气。

混沌一片倒也不是完全不能出现,比如对方修为比李奉常高了几个层次,又刻意不想让他观察。

李奉常不觉得小道士比自己修为高。

不是李奉常自大,整个天下比他修为高的人,他还没见过几个呢。比元婴期巅峰高上几个层次,那是什么可怕的存在?总不能,眼前的小道士其实是个下凡的神仙吧?

况且李奉常能看出来,小道士虽然气质超群,却绝不像是修为高深的样子。

奇怪的鸿蒙派,果然有点名堂……

李奉常心中升起浓浓的好奇。

“徒弟不好,我们让人盯上了!”秦寿忽然紧张的低声叫道,“你看他,双眼通红状若择人而噬……看打扮,他也是个道士,莫非看出为师这身道袍华贵,意欲据为己有?”

“嗬,师父你进步了,这都学会拽文了。”

秦行之边赞叹,边顺着秦寿的目光看,不远处一个中年道士,瞪着眼一眨不眨的看着自己两人,样子确实十分不正常。但说他“择人而噬”显然太夸张,倒是说他神经有问题比较贴切。

秦行之也担忧起来:“师父啊,那分明是个疯子才对。真抢衣服还好说,万一这家伙喜欢杀人,那才糟糕呢。”

“杀人?”秦寿反而笑了,“小子不可灭自家威风,道爷也是见过世面的,当初在云门山也见过血,你我二人会怕他一个?”

“这不是怕不怕的问题,疯子杀人不偿命!”

“啊?”秦寿大惊,“哪家律法这么不靠谱!疯子杀人不偿命,还有天理吗……好,为师问你,疯子杀人白杀,那正常人杀疯子呢?”

秦行之犹豫了:“这我还真不清楚。”

所谓疯子杀人不偿命,那也是梦中世界的规矩,秦行之自然不会告诉老道自己又“串戏”了。

“不管了,还是赶紧走比较妥当。”

秦寿拉起徒弟,加快脚步。

面前人影一闪,“疯子”不知怎么的,就出现在两人前方,直接堵在两人前进的方向。两个道士吓了一跳,居然还是个会武功的疯子!

“你……你想干嘛?”秦寿十分紧张,“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你要拦路打劫不成?不准过来,否则道爷可要喊人了!”

李奉常打了个稽首:“道友请留步。”

本来还不算太紧张的秦行之,顿时如同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跳起老高:“我擦,你不会姓申吧?太可怕了!”

李奉常茫然:“贫道姓李,不姓申。话说回来,就算姓申,那也没什么可怕的吧?你让世上姓申的人情何以堪……”

“少废话,为何拦我师徒?”

李奉常笑道:“贫道见两位同为道祖苗裔,想结交一番,难道有错吗?”

秦行之上下打量李奉常。

不瞪眼的李奉常,看起来还是挺正常的。

至于已经恢复的云淡风轻高人气派,抱歉,两个道士真没见过什么世面,也没见过多少同道,根本就看不出来。

“新来的吧?”秦行之撇着嘴问。

李奉常老老实实回答:“今日刚到京城。”

“平时不怎么出来混?”

“呃……也可以这么说,贫道一向在山上修炼,很少下山。”

“家里条件挺好,不愁吃喝?”

“还……还行吧。”

秦行之叹息一声:“最看不起你们这些养尊处优的主儿,大把年纪了一点独立能力都没有。大叔,结交同道当然没问题,去道观呀。看见身穿道袍的,就认定是同道,万一我们师徒是骗子呢?”

秦寿不高兴了,混小子怎么说话呢。

李奉常不以为然:“两位是骗子吗?我看不像。”

秦寿顿时大起知己之感,拍拍李奉常的肩膀:“小伙子有眼光,咱们师徒乃著名的鸿蒙派传人,骗子哪有咱们这么道貌岸然?再说了,就看道爷这身行头,也不可能是骗子!”

秦行之都懒得吐槽,分辨骗子看衣服,这老道的理论也是奇葩。还有,人家都四十多了,您喊人家小伙子,简直莫名其妙。

以前俩道士吃不上饭,穷极了的人,别说同道,就是碰上道祖,也敢骗他一骗。

现在不同了,秦行之手里有了点钱,至少吃穿住不愁,又何必饥不择食?这个道士刚才貌似脑筋不对头,现在又承认很少下山,一看就是单纯幼稚的人,秦行之不忍心骗同道,同时还少有的好心提醒他。

当然,这其中因为知道天上有神仙,而刻意讨好道祖占多大成分,就不好说了。

“原来两位是鸿蒙派传人。”李奉常赞叹道,“上古大派,道法玄奇,符箓更是另辟蹊径多有神妙,我师门典籍中有记载!”

两个道士互相看看,心说这人居然也说鸿蒙派是上古大派,难道咱们鸿蒙派当初确实很有名?

不过现在研究历史显然没什么意义,从前阔过又能如何,师徒两个没修为没法力,你就算是道祖直系弟子,也没人在乎你。

“道友怎么称呼?”秦寿问。

“贫道李奉常。”

第123章小白脸变黑炭球

边回答,李奉常边观察两人的表情。

两个道士和同道根本没联系,就没听说过李奉常的大名,当然不可能有什么奇怪的表情。

“不知李道友是哪个门派高足?”秦寿继续问。

李奉常眼珠一转,堆起满脸憨厚:“小门小户,比起贵派差了何止十万八千里。不知道友可听说过守阳派?”

俩道士两眼一麻黑,就算真有所谓守阳派也不可能知道,何况还是李奉常胡诌的。但也不能露怯,秦寿还得点头:“守阳派嘛,久仰久仰……”

李奉常偷笑,小道士如何还不清楚,至少这老道确定是个不学无术的。

如果不是小道士体内混沌让李奉常十分不解,他很想找机会研究一下,李奉常早走人了。甚至,李奉常对这两人是否真是鸿蒙派传人都存疑,鸿蒙派何至于沦落到这种地步?

对李奉常这个境界的高人来说,早就超越了不说假话的限制。

其实这就是李奉常的不对了。

如果他表明身份,要求研究一番小道士的奇怪体质,秦行之不见得不同意。小道士无法修炼,早就怀疑自己身体有问题了,崂山道长主动帮忙,又确定是高人不会害自己,他实在找不出理由拒绝。

然而李奉常自作聪明的选了一条装傻的道路。

秦行之插嘴道:“李道长,你我相逢就是有缘,不如……”

秦寿诧异的看向徒弟,心说这小子不会是打算请客吧?咱爷俩如今不差钱,可也不能见人就请客啊。这李奉常还是个脑筋有问题的,万一犯病算谁的?

再说了,瞧李奉常细皮嫩肉的,这辈子估计就没缺过钱,怎么着也该是他请咱们才对。

不料秦寿猜错了。

“……不如我们切磋一番?”

李奉常愣住了:“切磋?”

秦行之点头:“同道切磋,没必要这么意外吧,还是道长对自己的修为没信心?”

“贫道修为还是有的,不过就在这大街上切磋,好像有点太突兀了。”

“那有什么,反正俗人也看不懂。”秦行之不以为然。

秦寿没阻止徒弟。

换成以前当然要阻止,可是既然秦行之能吸收法力,秦寿一点都不替徒弟担心。只要是斗法不是拳脚伺候,小道士基本上就不可能受伤。

秦寿只是迷惑,秦行之为什么会主动要求切磋。

秦行之当然有自己的打算。

师徒两个正说到要花钱请人画符,这傻头傻脑的中年道士就冒了出来。小门小户出身,平时养尊处优,不常下山混,看样子也不懂什么人情世故……

如果再有足够的修为能画符,那简直就是老天爷照顾自己,特意赐下的长工。

当然,道爷也不让他免费打工,酬劳还是会给的,这样就算他的师门找来,道爷也不害怕。

天予不取,那是要遭报应滴。

不过首先还要确定李奉常真有道行,别再跟老道一样是个吹大气不皱眉的——秦行之自动忽略掉,其实他和老道差不多是一路货的事实。

李奉常想了想,点头道:“行!”

他对秦行之的异状非常好奇,对方提出切磋其实正合他的心意,不妨趁机试探一下,到底秦行之是深不可测,还是另有原因。

秦行之把大拇指一举:“请。”

李奉常心中大为迷惑,不作揖不抱拳,不念道号不打稽首,这挑大拇指是哪门子礼节?

心里不明白,手上动作一点都不慢。

右手一扬,也不念咒也不踏罡步斗,一记掌心雷便打了过去!

李奉常一身修为出神入化,要不是怕惊世骇俗,完全可以从崂山直接飞到京城,用时绝不会超过半个时辰。

他这样的修为,施展平常的道法,早就摆脱了繁琐的步骤。

面对传说中的上古大派弟子,李奉常还不敢大意,这记掌心雷全力发出,没有丝毫留手,就怕被鸿蒙派传人笑话他实力太差——人家主动要求切磋,恐怕是对自身实力信心十足。

碗口粗的银色光芒,带着风雷声,瞬间冲向秦行之。

小道士傻眼了。

这叫“修为还是有的”?

这……特么都瞬发了好不好!

大街上随随便便碰上个道士,抬手就发出碗口粗的银光,跟电光炮似的,也太不科学了!而且这声光电具足的效果算怎么回事?

当初跟大和尚斗法,法力打在身上,感受是实实在在的,但全程都没什么奇怪景象出现。不明白的,甚至会怀疑大和尚和小道士配合演戏。

万万没料到,李奉常居然打出了闪电。

祖师爷在上,这是准备烤了道爷啊!

道爷有金手指不假,它能吸收法力也不假,可这电闪雷鸣的,不像是法力啊。

金手指,它也不是避雷针。

可悲的小道士,银光从发出到击中他,仅过了不到零点一秒,脑海中居然闪过这么多乱七八糟的念头,也算是天赋异禀。

反观秦寿,根本就还没反应过来。

咔嚓一声巨响,如同起了个沉雷,银光已击中秦行之,一股黑烟平地而起,顿时笼罩住小道士。

李奉常愣住了,对方为何完全不躲?

掌心雷不算多高深的道法,但以李奉常的修为全力发出,不夸张的说,就算铜铁也能被融化掉,李奉常从没想过,居然有人敢以肉身硬接自己一记掌心雷。

焦糊的味道飘进鼻子,秦寿打了个冷战,脸色终于变了。

“徒弟,徒弟!”秦寿声嘶力竭,“徒弟你好惨啊,生生被烤焦了啊!啊呀,小白脸都变黑炭球了……活得好好的,你非要跟人切磋,这下白发人送黑发人,你让为师如何是好?”

秦行之一张脸乌漆麻黑,头发卷曲着,道袍处处破损,露出的皮肤也看不见一点白净的地方,保持挑大拇指的状态,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李奉常忍不住咳嗽一声:“道长,你先别着急……”

“不着急?合着死的不是你徒弟!”

秦寿怒视李奉常:“你这妖道用得什么妖法,敢杀我徒弟,老道和你拼了!”

“贫道用的是掌心雷,不是妖法。”

“放屁,掌心雷道爷也会,那玩意儿根本不发光!”

“恕贫道直言,那该是您修为太低的缘故……”

“你修为高,就专门欺负一个小道士?我呸!你看清楚,他顶多不到十八岁,就是娘胎里开始修炼,能有多大本事,何至于下此狠手!死杂毛,老道不是你的对手,可杀徒之仇不共戴天,来来来,你我大战三百回合。”

秦寿边说,边冲过去拿脑袋撞李奉常。

这惫懒样子,让李奉常甚是无奈,只好按住秦寿的脑袋不让他前进。

今天的事处处出乎意料,李奉常一时之间也不知该如何处理。假如秦行之当场死了,李奉常虽然懊恼却也知道该怎么办,可是,能融化铜铁的掌心雷只是把秦行之变成“昆仑奴”状,这显然还是不正常。

秦寿拼命挣扎,道冠也掉了,还不肯罢休,两只手挥舞着试图抓挠李奉常。

李奉常忽然脸色一变,手上一用力,攥住秦寿的头发往旁边一甩。

秦寿跟断线风筝一样,被李奉常甩到半空,飞出去老远,噗通一声落在地上,摔得呲牙咧嘴。

老道空中飞的时候还在想呢,死杂毛果然不是什么好鸟,也好,就让道爷给他打死算了,黄泉路上也有个伴儿——至于黄泉地狱是和尚的说法,也顾不上了。

秦寿猜错了,李奉常其实在救他。

黑漆漆的秦行之忽然动了。

似曾相识的银光从大拇指中喷涌而出!

秦行之显然意识不怎么清醒,银光并非针对李奉常,而是随意成扇形横扫。

银光的威势比方才李奉常稍弱,但这样横扫下去,李奉常绝对有办法阻挡,周围的建筑、远处的行人可就要倒大霉了!

李奉常连忙双手掐诀,暗道一个“疾”字。

无形的空气墙凭空出现,围住秦行之。

轰隆隆的闷响连绵不绝,银光和空气墙撞上,无论如何都无法突破阻挡,最终逐渐消磨殆尽,消失无踪。

李奉常这才松了口气。

要是被秦行之打伤人,这罪孽算谁的?

放心之后,疑惑接着冒出来了:小道士刚才发出的,怎么看都似乎是自己的掌心雷,他是怎么做到的?!

秦行之张开嘴,哈出一口火辣辣的热气。

“爽!”

爽不爽的,只有秦行之自己知道。

全身被炸得漆黑,头发也遭了殃,好好的道袍成了乞丐装,如果这也叫爽,那也是“酸爽”。

但想想居然没死,秦行之又觉得,称之为爽也未尝不可。

当时掌心雷打在身上,秦行之连躲闪的念头都来不及兴起,只有一个想法最明确,那就是“完了”!

随后全身一麻,脑子就停滞了。

等思绪再次回来,秦行之发现大拇指正散发出夺目光华,像个小太阳一般。这倒不是重点,既然自己没被烤焦,显然金手指终究发挥了作用,银色光芒它也能吸收。

关键是,大拇指涨得难受啊!

又酸又痛,还一跳一跳的,仿佛充满气的皮球,而且还在继续往里充气,不知何时就会砰的一声炸开……

秦行之来不及多想,抬手就是一甩。

第124章贫道不会啊

这条街不算是主道,人本来就不算太多,两个道士斗法更是让不明情况的路人远远避开。

就像以前说的,现代人敢围观妖怪不敢围观枪战,那是因为不信有妖怪,却清楚枪战真危险。

大齐朝百姓相信法术,这和僧道公开斗法不同,谁知俩道士什么仇什么怨,万一人家是生死决斗,自己看热闹不小心被波及,那可真是划不来了。

即便如此,这电闪雷鸣的,还是吓着了不少人。

有人就忍不住偷偷去报官,尽管这事儿八成超出了官府能处理的范围。

秦寿见徒弟居然又能动了,顿时大喜,也不顾摔得腰酸腿疼,一溜烟跑过来:“乖徒弟,你可吓死为师了!”

秦行之深感羞愧:“这次我错了……”

秦寿挺意外,这小子一向嘴硬,难得居然肯认错。

“咱如今好不容易混出点人样,不缺吃喝,也不用为生计奔波,你说我这是何苦呢?师父,以后你得提醒我点,不作死就不会死啊!”

“徒弟你终于开窍了,为师很欣慰呐。对了,你身体不要紧吧,这乌漆麻黑的看着实在瘆人,咱去医馆瞧瞧吧?”秦寿仍不放心。

秦行之摆手:“没事,你徒弟就是打不死的小强。”

“小强?”

秦行之不理会秦寿,转向李奉常,冷笑一声,阴恻恻的说道:“姓李的,你想杀了道爷?”

李奉常不明所以:“不是你要切磋的吗?”

“这是切磋?碗口粗的闪电,你二话不说就往道爷身上扔,得亏我修为精深,换成我师父那号的,现在已经成焦炭了!”

秦寿委委屈屈的低头不语,妈的,修为低没人权呗,总算体会了一把被当反面教材的郁闷感。

李奉常表面仍旧保持老实憨厚的样子,其实内心早就像开水一样翻滚了。他想破脑袋,也搞不懂为何秦行之能吸收法术力量,甚至还能再用出来,这根本不符合任何道法的原理!

吸收法力有可能,可法术力量不是法力啊。

李奉常从头到尾就没看到金手指。

他已是元婴巅峰的超级高手,能轻松察觉秦行之体内的异常,然而金手指光芒四射的时候,他却一无所觉。

因此他没法不想歪,把金手指的神奇功效,归结到神妙莫测的小道士身上了。

鸿蒙派传人,果然有名堂!

“你不是没事嘛……”李奉常讪讪道。

秦行之哈哈大笑:“没事?那是道爷安慰我师父。再说了,就算没事,道爷差点让你搞死,这事儿不能就这么完了吧。”

“你想怎样?”

“赔偿!”

祖师爷在上,没想到随便碰到的道士如此厉害。一开始切磋的目的是什么?机会难得,这上天赐予的长工可不能放过。

李奉常顿时轻松起来:“原来如此,还以为多严重呢,早说赔偿不就完了?贫道不差银子,你报个数,十两八两的,贫道还出得起。”

“想得美,道爷不要银子。”

“不要银子……”李奉常脸色变了,“难道你想要法宝?我守阳派小门小户,不像你们鸿蒙派财大气粗,可没什么像样的法宝,你想都别想!”

秦寿乐了,头一次听人用财大气粗形容鸿蒙派,这词儿真新鲜。

秦行之摇头:“想什么呢,道爷像是巧取豪夺的人吗?这么跟你说吧,本来我和师父准备开个店,我师父年老体衰,全靠我操持,谁知我流年不利,让你打伤了,总得修养个三五年才能恢复——所以,你得帮我开店。”

李奉常皱眉:“开店……可你是道士啊。”

这不能怪李奉常,虽说以他的境界,并不在乎大部分所谓规矩,但道士不专心修炼,开店做生意,还是超过了他的想象。

“道士就不能开店了?道祖他老人家也没规定啊。”秦行之振振有词,“再说了,道爷开的可是符箓店,依然是道士的本行,可不是不务正业。”

符箓店?

李奉常怀疑自己几十年的修炼都白费了。道祖云:“不出户,知天下”,为什么自己就没听说过符箓店这种东西呢。

秦行之给李奉常这内定的员工,解释了自己设想中的符箓店。

李奉常惊叹不已:“符箓摆出来当货物卖,这是要生生毁掉道门的神秘感啊……你胆真大,果然是上古大派出身!”

“那些就不需要你操心了,就说干不干吧?放心,道爷绝不会亏待你,给你开工资哦。”

“工资……就是酬劳?”

“悟性不错。”

李奉常沉吟片刻,一拍巴掌:“干了!”

距小皇帝大婚还有段时日,这小道士又如此奇怪,李奉常反正也没什么事要做,干脆决定跟着小道士继续观察他。

还有个原因,这符箓店显然是对道门传统的挑战,会造成什么后果谁也说不清,李奉常觉得自己有责任就近监督。

这也是李奉常和别人不同之处。

假如是周逐浪听说他要开符箓店,不说老大一个耳刮子打过去,至少要严厉谴责。身为道士,天然有维护道门权威的责任,随便把符箓摆出来卖算什么?

到时说不定会有这样的对话:

“兄弟行色匆匆,忙什么呢?”

“唉,惭愧,家里不干净,疑似闹鬼,小弟要去杳然观请位道长做个法事。”

“咳,请什么道长,瞧见前面的店铺没有?花点银子买一贴回去,包你药到病除。”

“闹鬼我买药有什么用?”

“这你就不懂了,人家是符箓店,卖的是符咒。”

“啊!符咒也能卖?”

“当然能,依我看法术什么的,也没什么了不起嘛。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那就不是问题。”

“嗯,这么说也有道理。小弟请道士做法,还不是得给银子,说白了其实都是一回事。”

“……”

当然如果今天秦行之遇到的真是周逐浪,人家也不肯任凭他讹诈。

李奉常同样觉得符箓店似乎不靠谱,但却并不一棍子打死,而是要先观察结果,再决定是否干预。

秦行之见李奉常答应下来,顿时笑逐颜开:“李道长果然是个爽快人。”

李奉常憨厚一笑:“人家都这么说贫道。”

秦行之十分满意,虽说师门宝贝尚未找回,自己又差点被烤焦,但结果还是不错的。有了李奉常加盟,画符肯定就没问题了。人家李奉常才是真正修炼有成之士,自家师父和他一比,干脆得扔。

当然,论人情世故,十个李奉常也比不了老道。

秦行之不由感慨:怪不得书上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这可不就是明证嘛。

三人一路回到豪宅。

秦行之的凄惨样子吓了众人一跳。

特别是沈怜儿,虽然不敢问,却比其他人多了几分担忧和关心。

俩道士从沈家回来,秦行之就搞成了现在这幅样子,到底发生了什么?难道是和妖怪斗法?父亲和弟弟没有被波及吧?

担忧之余,再次对秦行之多了几分感激。

沈怜儿从不知道,无论三江县重回沈府,还是起意来京城,俩道士都是为了师门宝贝,根本没那个胆量面对妖怪,更不是为她的事奔波。

别看秦行之现在确定有法术存在,那也不敢和妖怪见面。法术再牛,道爷不会又有个屁用。

至于说金手指能吸收法力……这玩意儿能不能吸收妖术还不一定呢,就算能,今日差点被李奉常烧焦的教训在前,显然金手指也不是万无一失的。

李奉常和众人寒暄,心里更加好奇。

这群人的组合实在有够奇怪,有道士有江湖人物,有男有女,而且大家的关系还十分混乱,甚至看不出谁说了算。

熊六梅似乎说了算,她又听秦行之的。

可秦寿是秦行之的师父,熊六梅又不鸟他。

二柱子除了对熊六梅言听计从,对谁都不屑一顾。

叫李春娘的女子,明摆着比熊六梅年龄大,却叫熊六梅姐姐,而且还特别崇拜她。

沈怜儿一看就是大家闺秀,李奉常想了半天,除了被人拐骗,真想不出她怎么会混进这个圈子。

……

第二天早上。

昨天试验道法,老道白白丢了回人,也许熊六梅和二柱子心粗,可沈怜儿是聪明人,是否看出端倪就很难说了。今天秦行之学聪明了,干脆找了个借口,带着老道和李奉常乱转一通,随便挑个房间躲了进去。

豪宅嘛,至少房子多。

秦行之指指桌上摊开的黄纸:“李道长,开始吧。”

“开始什么?”李奉常不明白。

“画符啊。”秦行之心说,黄纸朱砂都拿出来了,你居然还问为什么,就算傻也不该傻到这种程度,分明有点过了——妈的,这道士难道其实一直在装傻?

不过也不是很在乎,装傻又如何,反正道爷需要的是画符工人,管你有什么目的呢。

李奉常摇头:“不画。”

秦行之一听,脸色就不好看了:“你在逗我?我要开符箓店,你不画符,我拿什么开店?这样,先约定,卖出的符箓给你一成的提成。你可能觉得一成太少,其实不然,开店关键在于经营,那成本才高呢,你只是创作者,一成都是纯收入哩。”

“贫道不差钱。”

“我擦,道爷平生最仇富,你再这么说后果自负啊……赶紧的,干活!”

李奉常摊开双手,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不是贫道不肯帮忙,我——不会啊。”

第125章我没有老爷爷

秦行之好说歹说,威逼利诱全用上,李奉常死活就是不肯动手画符。

典籍上说,鸿蒙派在符咒上独辟蹊径,当年是道门中最厉害的。从昨天的切磋看,自己可能在修为上比小道士强,画符……还是算了吧。再说了,贫道还想见识一下鸿蒙派的符咒之术呢。

秦行之这才发现,李奉常好说话则一切没问题,像现在这样,他竟然一点法子都没有。

打又打不过,讲理他不听,你能拿他怎样?

说句灭自家威风的话,李奉常想走随时能走,自家这群人全上都拦不住他。

秦行之痛苦的仰天长叹:“李道长,咱不带这样的!”

李奉常笑了:“秦道友,贫道就不明白了。你师父修为低微没能力画符,这贫道倒是能理解……”

秦寿一缩脖子,心说又拿道爷说事儿。

“可你自己为何不画?”李奉常继续道,“昨日你我切磋,你能承受贫道一记掌心雷,可见修为还是非常厉害的。”

秦寿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哼了一声。

这家伙好不要脸,他的话听起来像是夸自己徒弟,其实分明是在自夸嘛。噢,小道士能承受你的攻击,所以就修为厉害,这是变着花样说自己更厉害呗。

秦行之苦笑。

如果可能,道爷当然愿意自己画。不是自夸,别看自己使不出法术,在画符上绝对是专业级别的,画出来的符咒,至少艺术性上没人能比。

可艺术性顶屁用啊,又不是绘画大赛。

“李道长,我有病。”

“原来如此,贫道有药。”

“你有多少……停!”秦行之看着李奉常,“大家是同道,我也就不瞒李道长了。其实是这样,几个月前我师徒和妖物大战,那妖怪十分厉害,贫道受了重伤,修为出了点状况,没法使用道法,自然也画不了符。”

这种忽悠人的话,原本不适合在同道面前用的,特别是李奉常这种真正有修为的高手。

然而秦行之别无选择,总不能说自己其实就是个废材,根本用不出道法吧?

他却没料到,李奉常信了至少一半。

无论修士还是普通人,都不会出现秦行之那种体内混沌的奇异景象。降妖受伤当然也不该造成类似情况,但至少是个意外啊,说不定当时另有机缘,只是小道士不知道呢。

李奉常点头:“这么说,倒是合情合理……”

秦寿偷笑,合情合理个逑,你这道士也太好糊弄了,得亏是遇上道爷师徒,否则让人卖了说不定还替人讲价呢。

“那你昨天的掌心雷,又是怎么回事?”李奉常问道。

秦行之头一扬,强者气息尽显:“贫道使不出道法,却也未尝不能自保。此乃鸿蒙派独门秘传,可暂时借人法术。您想想,贫道如果不是有这个倚仗,怎会主动邀请你切磋——你以为我傻啊?”

李奉常恍然大悟:“果然是上古大派,贫道服了。”

“好说好说,那现在道长愿意画符了?”

“不画。”

“你!”

李奉常笑眯眯的看着头顶冒烟的秦行之,说道:“贫道真不会画符,你怎么劝都没用。不过,我却想到个主意,你能借用法力,不妨借贫道法力画符,岂不是两全其美?”

秦行之张大嘴巴:“借你的法力?”

“对啊,贫道不会画符,你会画符却没有法力,这个办法我觉得可行。”

“不是,我的意思是您舍得?”

法力可不是大白菜,这世上还真找不出几个人愿意让人借用法力的——当然,此前似乎也没听说过,有人能借用别人的法力。

李奉常大笑:“这有什么舍不得的?你还没想明白,就算不借给你,我自己画符,那不是一样要耗费法力?其实是一回事。”

道理没错,但一般人都不这么考虑问题。

秦行之想来想去,发现李奉常的提议居然行得通,而且对自己还非常有诱惑力!

以前饭都吃不饱,秦行之宁愿用树枝在地上画,也要研究符咒,正是因为对符咒充满兴趣。能画出有效果的符咒,不大不小也是秦行之多年的愿望之一。

此时有这个机会,干不干?

“那我可就不给你提成了?”秦行之试探道。

李奉常呵呵一笑:“贫道不差钱。”

得,既然有免费的法力可用,道爷为何不用?

……

院子里刀光闪烁,熊六梅正在练武。

上次熊六梅和一群大内高手不打不相识,刀是人家送给她的礼物。秦行之知道后,曾经说过,幸亏当时熊六梅捏的都是太监,否则真得了手,人家就不是送她一把刀,而是给她一刀了。

春娘坐在一旁的石凳上看着,满眼就是小星星。

二柱子本来也在观看,注意到春娘的神色,眼珠一转,不知动了什么心思,也站起来伸拳蹬腿秀肌肉。

至于沈怜儿,对武功毫无兴趣,安安静静的坐在远处,目光迷离,显然已神游物外。

“成功了,道爷成功了!”

正在此时,秦行之大呼小叫着冲进院子。

身后是老道秦寿和李奉常。

熊六梅停下刀光,皱眉看秦行之:“小道士你脑子抽风了?什么成功了,可是又赚到了银子?”

“虽不中亦不远矣。”

“听不懂,到底怎么回事?”

秦行之扫视走过来的众人,得意洋洋的说道:“道爷说过,我打算开家符箓店,如今在我不懈的钻研下,终于画出了符咒。有了符咒,当然就等于赚到银子喽!”

沈怜儿意味深长的笑:“小道长以前从没画出过符咒?”

秦行之一滞,顿时尴尬非常。道祖在上,人果然不能得意忘形,一不小心就露怯了啊喂!

秦寿哈了一声,义正词严的驳斥沈怜儿:“小丫头这就不懂了,我师徒一向视钱财如粪土,画符需要财力支持,自然很少涉及。再说了,我徒弟今日画出的,可不是烂大街的普通货色。”

熊六梅从袖口里掏出“入水符”,不高兴的看着秦行之:“原来你送给老娘的这张,是烂大街的货色……”

秦行之回头瞪了老道一眼,摇头道:“梅姐别听老道瞎说,都一样……你手里的那张,艺术价值更高。”

熊六梅根本不懂什么叫艺术价值,但听了秦行之的话立刻释怀了。秦行之当然不会说,入水符其实只剩下艺术价值了。

“小道士你说了半天,符呢?”二柱子叫道。

别看二柱子智商最低,却是最不信俩道士有真本事的人。甚至可以说,即使秦行之当场成功施展道法,二柱子也不见得改变看法。

正如百花阁的小桃红,秦行之的诗词再好,无论白牡丹、八姑,乃至三江知县都赞不绝口,她老人家就是抱定秦行之是骗子的观念,一百年不动摇,你不服都不行。

秦行之指指老道:“在我师父那里。”

借用法力画符很成功,李奉常以专业人士的眼光告诉秦行之,他的符浑然一体,法力具足,绝对完美。

秦行之清楚李奉常修为厉害,他说没问题,那就肯定没问题了。

然后,秦行之随手拿起符咒,打算好好欣赏一番自己的杰作。

于是意外出现了。

“符上的法力消失了!”李奉常叫道。

秦行之吓了一跳,连忙丢下符咒。

可惜已经晚了,李奉常都不用亲自检查,就断定刚刚成功绘制的符咒,已经完全失去了功用——嗯,当艺术品收藏还是不错的。

“呵呵,贫道习惯了抽取法力,一时忘了……”

秦行之打着哈哈敷衍李奉常,偷偷看了秦寿一眼。不出所料,秦寿脸上带着些“原来如此”的神色。

这段时间,又是妖怪,又是斗法的,秦行之除了世界观大变,也一直在思考自己身上的问题。金手指能吸收法力很神奇,但这并不能解释,为何法术被自己一接触就失效,毕竟以前没金手指就已经那样了。

刚刚发生的事,让秦行之终于有了个初步结论。

自己的身体,难不成是传说中的“黑洞”,法力什么的接触到自己,如果没被金手指吸收,就会被黑洞吸进去,消失在未知的虚空?

想想最开始的妖怪,再想想密州府的高手,甚至是云门山上莫名其妙放弃抵抗的小白狼……

道祖在上!

结论再明显不过了,他们都不是心甘情愿发呆呐,他们分明都是被道爷的黑洞把力量给吸走了!

怪不得小白狼死不瞑目呢,换成谁都憋屈。

修炼没效果也有了解释。黑洞嘛,估计它根本就敌我不分,秦行之体内就算产生一点真气,也让它给吸得干干净净。

想明白了这点,秦行之觉得很受伤。

别人体内住个老爷爷,就算修炼速度慢,那也不至于一点进步都没有,而且老爷爷以后还百倍补偿呢……咦,谁体内会住个老头儿,这想法从何而来?

不管了,反正黑洞估计是不会补偿自己的。

不光不补偿,如果不是这神经病般的黑洞,自己又何至于一直不信神仙道法,以为那些玩意儿都是骗人的,生生说了许多祖师爷的坏话,如今时常忐忑?

幸好祖师爷似乎并没完全放弃自己,让自己弄了个金手指,否则这辈子都别想使用道法了。

祖师爷,弟子愿做您的脑残粉!

第126章人人喜欢DIY

第二张符画好,秦行之说什么都不碰了。

“贫道习惯成自然,只怕还是收不住手,惭愧!”秦行之给李奉常解释。

“理解理解,呵呵……”

李奉常边打哈哈,边想你就忽悠吧,真以为我是傻子?明摆着你体内还有别人不知,不,说不定连你自己都搞不清楚的秘密,那混沌岂是一般人能具有的。不过贫道不急,慢慢研究。

这张符仍旧很完美,秦行之画符手法之熟练让李奉常都不得不钦佩。无论小道士藏着什么秘密,至少他这画符的水平不是假的。

李奉常的修为更不是假的。

两种因素综合起来,造就出完美的符咒。

这张“御风符”被秦寿如珍宝般捧在手中,长方形裁剪得体的黄纸上,是线条复杂,转折流畅的朱红色符文。

秦寿如同一个毫无原则的家长,心中充满骄傲:瞧,这是我徒弟画出的符,我徒弟可真有本事呐!李奉常?切,他只是贡献了点法力而已,法力或多或少谁没有啊,不值一提……

二柱子伸手就要去抓符咒。

秦寿往回一缩,躲开二柱子的爪子,叫道:“不准动,你洗手了吗,就随便乱抓?”

“拿符咒还得洗手?”

看看秦寿黑鸡爪子一样的双手,二柱子感到自己的逻辑被搞得有点混乱。

秦行之笑道:“二柱子兄弟,这毕竟是我道家珍宝,轻易乱拿是要折寿的,就问你怕不怕!再说了,这可是佩戴符咒,不是一次性使用的,我打算送给梅姐贴身戴着,你拿似乎不合适吧?”

熊六梅先是大喜,刚想抢过来,看到秦寿的手却又犹豫不决。

秦行之:“老道的手是寒碜了点,但那是风吹日晒的结果,健康黑,不脏。”

“老子的手也不脏!”二柱子十分不服气,凭什么老杂毛就是健康黑?

一边叫着,一边凑过去又想拿符咒。

熊六梅毫不客气的抬脚,把二柱子踢出去:“小道士送给老娘的东西,二柱子你也敢乱动?”

二柱子心里这个委屈就别提了,您是大当家的,踢人也就踢了,可现在有外人在场,你就不能给我留点面子?李春娘那小妞儿,八成要鄙视老子喽……

这边秦寿不愿意了:“徒弟,这么宝贵的符咒,怎能随便送人?道爷不给!”

简直是开玩笑,爷俩这辈子就没画出过有用的符咒,为了这张符咒,小道士差点被李奉常烤焦,容易吗?就算你讨好美人,也不能说送就送啊。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小道士怕媳妇呢。

熊六梅杏眼一瞪:“老猴子你皮痒痒了?”

秦行之连忙拦住意欲施暴的熊六梅,劝老道:“您眼看就要成为富豪的师父了,格局还这么小可不成。再好的玩意儿,放着不用那都是摆设,这符咒不给梅姐,难道你还想自己用?”

“道爷自己用不成吗?”秦寿不为所动。

秦行之恭维道:“您老人家身手矫健,灵巧如猿,这御风符给您用,分明是浪费嘛。”

“少扯淡,拍马屁不好使。”

秦行之大怒,师父你也太拎不清了!

熊六梅会武功,不客气的说就是咱们这群人的保护神。小胖子孙蒙还知道给手下们发福利呢,道爷为熊六梅攒点装备,你争个什么劲?

于是秦行之也不客气了:“哟呵,老家伙你还蹬鼻子上脸了,难得道爷心情好说句好听的,你顺杆子爬下来得了。梅姐武功高强,本来就是高手,有了御风符分分钟变成高手中的高手,简称高高手。请问,您会武功吗?”

秦寿张了张嘴,终究还是脸皮没修炼到极致,实在不敢说道爷身怀道法,比武功又强了一万倍。

平时也就罢了,李奉常这专业人士正站身边“傻笑”,老道真不好意思乱吹牛。

眼前人影一晃,手里顿时空空如也。

老道都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御风符已经被熊六梅夺走。

熊六梅拿着御风符,兴奋得双眼放光:“小道士,你说真的,这玩意儿能让老娘更厉害?”

“千真万确,贫道以师父的名誉发誓。”

“可是……没什么感觉啊。”熊六梅试探着把御风符往额头上贴。

秦行之捂脸:傻妞儿,这符箓不是镇压僵尸的好不好?

“啊哈,老娘懂了,贴身佩戴嘛!”熊六梅忽然大叫一声,抬手将御风符塞进领口,还使劲往里掖。

秦寿满脸痛苦:“哎哟道爷好痛……”

熊六梅奇怪的看着老道:“老娘又没真揍你,你疼什么?”

“道爷是心疼!这符咒如此珍贵,你就这么毛手毛脚的楞塞,万一碎了怎么办?”

熊六梅撇撇嘴:“小道士都说了,老娘是高手!不是跟你吹牛,只要我不想,就是一只蚊子,放我手里它翅膀都不会断,信吗?……小道士,还是没效果,你这符咒不会是忽悠人的吧?”

秦行之心想,入水符确实忽悠你,这张可是货真价实的符咒,有李奉常作证。

“别急,你得先输入密码,否则你想想,假如有人捡到它用来作恶,贫道岂不是无辜受牵连?再说了,这东西上的法力毕竟有限,当然应该只在需要的时候才用。”

“密码……什么意思?”

“呃,你也可以把它当成咒语。”

世上符箓大致分两种。

那种点燃使用的,属于一次性用品,用完就没了,这也是最常见的符咒。

第二种则类似“护身符”,只要带在身上,就会一直起作用。但这种与其说是符咒,不如说是“法宝”更贴切,通常需要特殊材料制作。

试想,黄纸加朱砂能存多少法力?

只有特殊材料比如玉石,材料本身就蕴含灵性,才能通过刻画的符箓组合,自动吸收无处不在的天地元气,补充消耗的法力。当然,也有寿命限制,毕竟玉石中的灵性也不是取之不竭。

第二种符咒好是好,制作起来限制太多。

鸿蒙派在符箓之术上另辟蹊径,于是就出现了结合两种符咒特色,具备护身符效果的第三种符咒。

这种符咒仍旧用黄纸朱砂制作,但平时并不启用所以不怕消耗宝贵的法力。需要使用时,用制作过程中设定好的咒语启动。不需要了,则用另外一道咒语“关闭”。

这多省电,多科学!

说实话,当初秦行之研究符箓时,甚至怀疑发明第三种符咒的祖师,也见识过自己梦中世界的“超级法宝”,那玩意儿就有开关,甚至有的还需要输入密码……

假如还能自动休眠,就更棒了。

当然,所谓“咒语”并非真正的咒语,是为了让熊六梅好理解,秦行之才那么说。

两个密码,可以随便设置!

不能不承认,秦行之喜欢研究符箓之术,这是重要原因之一。DIY嘛,谁不喜欢?

先前画符时,秦行之的手法让李奉常暗中佩服。等到设定密码,李奉常更是庆幸自己装傻是正确的。如果不是这样,哪有机会见识鸿蒙派独家符咒之术?

只要自己参研一段时间,在符箓之术上那肯定是要突飞猛进的!

至于说偷学是否不道德,李奉常根本不在乎。

他这样的高人,早就脱离了门户之见。敝帚自珍是门户之见不假,反过来说,看到别人的好东西碍于世俗道德观念不学,那也是门户之见嘛。

即便用世俗道理讲,大家都是道祖后裔,一家人分什么彼此?

秦行之不清楚李奉常的小算盘,就算知道,他也没有保护鸿蒙派知识产权的自觉。用了人家的法力,让人家学点东西,多大点事儿嘛。

凑到熊六梅耳边,秦行之把两道咒语讲了一遍。

“开启的咒语无所谓,关闭的咒语可不能让人知道。”秦行之叮嘱道,“否则万一战斗的时候,人家那么一念,加成效果可就没了。”

熊六梅哈哈大笑:“我可不傻,这符咒是我的,哪道咒语老娘都不让人知道!”

二柱子哼哼:“还不知是不是忽悠人呢……”

“试试不就知道了。”

熊六梅倒也不盲目相信小道士,无声嘟囔了一番,纵身往上一跃,身体就跳到空中。

对见识过熊六梅身手的人来说,这并不神奇,即便没有符咒加成,她也能做到。

接下来的一切,让二柱子目瞪口呆。

只见熊六梅仿佛忽然失去重量,如同柳絮般轻飘飘的停在空中!

这……绝不是二柱子认知中的轻功。

凭借内力跳来跳去,那是高手的标准配置,你如果不能一口气跃到屋顶,都不好意思自称练武的。可是内力再强,也不过是跳得更高,速度更快,顶多下落时控制好力度,达到落地无声的效果。

谁能像熊六梅这样“滞空”?!

二柱子的认知受到了巨大挑战。

但这还没完,熊六梅突然微微一动,整个人化作一道模糊的残影,瞬息间在半空中绕着院子转了一圈。随后,突兀的出现在众人面前。

“小道士,这御风符,太他么好用了!”

极度兴奋下,熊六梅忍不住口吐粗话。

“没见过世面……”秦寿鄙视不已。

秦行之腹诽:老道你欺不欺心?这辈子你何尝见过真正道家法术的威力,刚才你的下巴也差点掉下来。

第127章油箱不是这么看滴

熊六梅太过兴奋,没注意到秦寿的话。

二柱子倒听见了,不过没作声。

大当家的竟然“飞”起来了,小道士的御风符居然真有效,这么说小道士成天自吹自擂的道法啦,修为啦,也是真的了?引申开来,既然老道是秦行之的师父,那岂不是更厉害!

二柱子没文化,没听过“弟子不必不如师”的说法。

就算听过,既然秦行之从小跟着秦寿,一身本领都是秦寿传授,就算秦寿再差劲,对付自己这样不会武功,全凭一身傻力气的货色,也不用多费事吧?

二柱子偷眼看看秦寿,心中十分忐忑。

自己似乎一直不怎么尊敬老道,老道也不是个心眼大的,为何就没给自己使绊子呢?这不符合老道的角色定位啊。

忽然,二柱子双眼一亮。

妈的,差点让俩野道士给忽悠了。

老子就不信了,你俩那落魄样子,凭什么会法术?杳然观的道士老子也见过,人家那是多排场——呸,其中肯定有鬼,幸亏老子聪明想到了!

“大……小姐,其中有诈!”二柱子大吼一声。

众人都看向二柱子。

二柱子发现李春娘也一脸好奇的看自己,顿时荷尔蒙弥漫全身,昂首挺胸说道:“这道符根本不是小道士画的,你们都忘了一个人——”

说着,二柱子的目光转向李奉常:“这位李道长,才是真正的有道之士,符咒肯定是他画的。”

别人不好说,沈怜儿顿时有种茅塞顿开的感觉。

对呀,小道士要是能画出这么神奇的符咒,只要随便给大当家的画一道戴上,当初飞熊寨又怎么会死伤惨重,乃至只剩下五个人?

更别说如果俩道士真厉害,一开始就不会被裹挟上山当山贼了。

熊六梅也怀疑起来:“小道士,真像二柱子说的那样?”

她相信秦行之,但那仅限于其他方面,在真本事上对秦行之一向不怎么看好。

“二柱子你放屁!”

秦寿勃然大怒,说徒弟的坏话,简直比骂他自己还让老道难受。况且,抛开法力是李奉常的奉献,这道符可真是乖徒弟画的啊!

“道爷师徒当初就说过,我们因为降妖法力耗尽,又看在上天有好生之德的份上,才没和你们一般见识。如果不是如此,又怎么会……”

“师父别说了。”

秦行之打断秦寿,云淡风轻的摆手道:“这种事有必要自辩吗?别人爱信不信,所谓清者自清,呵呵……李道长,这符咒是你画的?”

李奉常憨厚一笑:“当然是秦道友画的,贫道不会画符,早就说过了嘛。”

秦寿阴恻恻的发出怪笑声。

秦行之冷冷看向二柱子:“二柱子兄弟,咱们混江湖最讲究个面子,你怀疑贫道的实力,就是侮辱我的人格。这样吧,毕竟认识一场,为了解除你的怀疑,我现在就用法术把你变成头毛驴,这辈子都被人骑,可好?”

当然不好!

你他么不是爱信不信、清者自清吗?一转眼就改口风,这么热情的要解除我的怀疑……说话也太不靠谱了吧?

二柱子害怕了。

如果李奉常没本领,符就是小道士画的,那他就不是自己能得罪的。

如果李奉常有本领,他又不是秦行之的老爹,凭什么说假话替他遮掩?退一步讲,就算李奉常猪油蒙心就喜欢自降身份帮秦行之,那自己得罪了秦行之也一样倒霉。

好吧,二柱子承认,自己似乎要跪。

二柱子是个粗人,打架从来不知道害怕,也不怎么怕死,但他也有大齐朝百姓共有的弱点,那就是害怕虚无缥缈的神仙妖怪。

试想假如秦行之不是吓唬人,真把他变成毛驴,那可比死惨多了!

“这个……哎呀,忽然脑袋好晕,不行了,得去睡一觉!”二柱子双眼往上一翻,作头晕目眩状,踉踉跄跄就往院子外面跑。

秦寿大怒:“给道爷回来!你装病也就算了,还他么抄袭道爷们的手段,有意思吗?”

秦行之不为己甚,冲师父摆手:“师父,咱不跟他凡夫俗子一般见识。”

不遭人妒是庸才,再说了,熊六梅虽然厉害,道爷还真不舍得让她打生打死,真遇到危险,二柱子好歹是个合格的肉盾。

这边熊六梅疑心顿去,将御风符收入袖中,不容分说,拉着沈怜儿就走:“怜儿妹妹,你给我做个荷包,能挂在脖子上的那种……”

李春娘见熊六梅走了,当然不肯留下,自动转换跟随模式,坠在熊六梅和沈怜儿身后。

秦行之看向李奉常。

这中年道士绝对是个宝贝啊!

“李道长,我们研究一下开符箓店的事吧。”秦行之脸上满是发自内心的笑容,“让天下人享受道法的福泽,毕竟是贫道的终极理想,此事不宜拖延。”

……

清晨,外城西大街逐渐忙碌起来。

京城大多数市井居民都有自己的小生意。卖菜也好,卖杂货也罢,乃至挨家挨户收“夜香”——也就是粪便,只要不是懒得出类拔萃,都能混得不错。

谁让京城是大齐朝最繁华的城市呢。

这里也绝没有秦行之梦中世界的城管,只要你不是欺行霸市、以次充好,又或者影响交通,官府才不会干涉呢。

要知道,大户人家不事生产,粮食蔬菜可以从城外自家地里运,油盐酱醋之类的东西,就只能靠下人出门购买。你为了肃穆整洁把这些小商贩禁掉,老百姓的生计你可以不在乎,大户人家怎么办?

这说的是流动小商贩,有钱人也做生意,不过人家都有自己的店铺,或是租来的,或者干脆就是自己的房子。

秦行之租的店铺就在西大街繁华路段。

本来,俩道士商议着,符箓店怎么说也是“高端生意”,应该在东大街找个店铺,东城有钱人多啊。可惜打听之后发现,那里的店铺租金贵得吓人,顿时就打消了他们的念头。

无论秦行之多自信,一钱银子没赚到,先付出一大笔租金,压力还是太大。

于是俩道士在西大街找了个店铺。

对李奉常说的理由,仍旧冠冕堂皇:“开符箓店,是为了给老百姓带去道法的福泽,西城普通百姓多,当然选择西城。道法属于天下人,不是有钱人的专利!”

今天,就是三个道士共同推断出的开业大吉之日。

除了被东大街高昂的租金打败,小道士一向不吝啬。此刻店铺外面扯起大红绸子,整个店内也是粉刷一新。

专门定做的柜台由秦行之亲自设计,外观大方得体,又透着那么一丝高贵神秘气息。连李奉常都赞不绝口,认为秦行之不做道士,去干木匠前途肯定十分远大。

柜台内,就是符箓店的主营产品了。

符咒不算太多,按李奉常的说法,物以稀为贵,太多了也不一定就好。人家一看,嗬,这么多符咒,烂大街了这是,肯定价廉物美。

当然,秦行之严重怀疑李奉常这些天付出法力太多,故意这么说好偷懒。不过他也没较真,本来用的就是人家的法力,也不好太过分。

店铺的招牌被大红绸子盖住,暂时还不知是什么名字。

除了这些,店外的树上,还挂了好多鞭炮。

鞭炮在大齐朝并非稀罕物,据说还是太祖皇帝发明的。

当年太祖征战天下,偶遇一位云游道士(为什么又是道士呢?太祖和道士的缘分,着实不小啊),两人在大帐中促膝长谈。

第二天道士走了,太祖守着一堆黑色粉末敲鼓聚将。

“兄弟们,知道这是什么吗?”太祖问。

众人凑过去仔细观察,有人甚至还捏了一撮放进嘴里尝了尝。

太祖乐了:“老兄啊,你可真豪放!你知道这东西是什么,就敢往嘴里放?万一它是磨成粉末的干粪呢……”

“不能。”对方摇头,自信的说道,“末将打小鼻子就灵,它没臭味,否则您以为我傻啊。”

众人哄笑,大帐内顿时一片欢乐。

一位老将军眼神不好,混乱的工夫,随手掏出火折子,啪啪啪就敲打上了:“大帐里太暗,老夫点个火……”

太祖脸就变了:“老将军住手,油箱不是这么看滴——”

可惜晚了,只听轰的一声,火星溅到黑粉末上,粉末当场就被引着了,一股浓烟升腾而起。

等众人连滚带爬的从大帐中逃出来,太祖咧开嘴,黑漆漆的脸上,两排小白牙分外刺眼,看着仿佛个个变成昆仑奴的手下们苦笑不已。

“还好,幸亏老子记下了方子,我们还能再造,否则这损失就大了。”

一位将军忍不住吐槽:“大元帅,咱们差点被连锅端烧死,您应该庆幸的是这个才对吧?”

太祖摇头:“那是不可能的,你以为我为何把火药摊开放?如果我把它装进木桶让你们看,那才是帮咱们的敌人把自己玩死呢。”

“方才那黑色粉末,是火药?”

“对呀,这可是我和道士共同研究出的黑火药,跟以前的那种山寨货完全不同,很珍贵的!”

老将军老脸一红,非常羞愧:“都怪老夫……”

太祖摆摆手:“不怪你。其实吧,大帐里一向光线不好,我猜以你的尿性,八成会玩儿火折子,只是没想到你动作够快的,果然老而弥坚。”

老将军心说,这应该是夸奖吧?

第128章蒲松龄老先生不服

将军们都了解自家大元帅向来不着调,喜欢胡闹,可他弄出一堆火药放中军帐里,这就太危险了。火药就算众人没见过也听说过,虽然黑火药是第一次听说。

于是众人就劝说太祖。

太祖笑道:“你们错了,这次我真不是玩儿,这东西可以用来打仗!”

“求解释。”

太祖得意的说道:“很简单,这东西如果放进密闭的容器中点燃,它会爆炸。”

有聪明的将军顿时眼睛大亮:“您是说……”

“没错!我们把火药用纸层层裹起来,外面留个引信,点燃了往敌人军阵里使劲扔,那噼里啪啦的动静,就算吓不死他们,也得惊了他们的马匹。”

咦,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太对……

那位聪明的将军觉得似乎遗漏了什么,但大元帅的主意确实很好,这东西如果真有效,对付骑兵绝对好使。以前也有人试图用爆竹做类似的事,不过需要点燃一堆火烧爆竹节,敌人又不傻,当然会躲开。

“大元帅,这种新式武器,叫什么?”

众人决定把命名权交给尊敬的大元帅阁下。

太祖意气风发的挥手:“早想好了,就叫鞭炮。”

于是鞭炮就被发明出来了。

当然,在鞭炮纯粹用动静吓人的基础上,聪明将军后来研究出用瓦罐装着蒺藜火药等混合物的更厉害武器,被太祖嘉奖,那就是后话了。

天下太平后,鞭炮逐渐走向民间,最后代替了传统的爆竹,成为逢年过节必点的一项传统物品。

用在开业庆典上,却是秦行之独创。

天下人都信神鬼信运道,做生意讲究个财源广进,最怕财神爷不高兴。试想假如财神爷一时兴起,下凡观摩开业,你放一串鞭炮,吓着他老人家怎么办?

要知道过年烧爆竹,本来就是为了吓走怪兽“夕”的,可见无论爆竹还是鞭炮,主要作用还是吓唬人。

因此,不年不节的,树上居然挂了许多鞭炮,顿时吸引了不少人围观。

店内,秦行之很得意:“瞧,我就说放鞭炮肯定没错,老道你还不服气。你看,还没放呢,就开始吸引眼球了,道爷妥妥的是开大齐朝风气之先的商业奇才呐。”

老道翻了翻眼皮,心说你就作吧,到时吓走了财神,反正赔的是你和熊六梅那傻娘们的银子。

他也看开了,儿大不由爷,小道士如今对自己的话,那是爱听不听,主意大着呢。

店里只有三个道士和二柱子。

熊六梅本来想来的,被秦行之严词拒绝了。小道士敢开业放鞭炮,却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让女人在店里操持,大齐朝除了青楼,就没有这种事。

当然,如果李春娘愿意来店里帮忙,秦行之就不会反对,小道士也没细想为何要区别对待。

熊六梅对秦行之赚钱的能力深信不疑,从三江县一路走来,小道士没少赚银子,特别是在密州府,直接赚到一万两之巨,这充分证明了小道士的赚钱手段。

什么,你说那是偷的?

那又如何,老娘以前还抢呢!无论拦路打劫,还是入室盗窃,大家都是做生意,和开店没区别,同行就没必要互相歧视啦。

因此当秦行之说“做生意让女人走开”,熊六梅二话不说,立刻就答应在豪宅里坐吃等死,就等秦行之往家大把大把的搬银子即可。

吉时到。

秦行之带着师父、李奉常、二柱子,走出店门,冲看热闹的众人打个稽首:“小店今日开业,多谢诸位父老捧场。”

看客们立刻议论开了。

“居然是三个道士……我说,你们是修道之人,怎么做起生意来了,莫非三位是被逐出师门的?”

“既然是被逐出师门,就别穿道袍了,赶紧脱了吧,没得给道门丢人。”

“仁兄这话就不对了,官府又没规定必须道士才能穿道袍,你我要是喜欢了,也可以买身道袍穿上。”

“话是如此,三个道士一字排开,总让人觉得十分惹眼啊。”

“喂,小老板,你是打算放鞭炮?”

“对呀,店铺开业放鞭炮,这事儿稀奇,大家等了半天,就为看这个呢,快放吧!”

没人提醒秦行之放鞭炮吓跑财神的事,离过年早着呢,居然能听鞭炮声,这种难得的福利,可不能给搞没了。

秦行之大乐:“这就放!看完热闹,记得光顾小店哦。”

众人乱糟糟答应着:“好说,小老板放心,这个面子肯定给。”

秦行之把火折子递向秦寿:“师父你来点吧?放心,人家财神是神仙,不可能被鞭炮声吓着,这都是无知俗人胡乱猜想,您是专业人士,怎能相信这种无稽之谈?”

秦寿断然拒绝:“道爷不点。”

秦行之不在意的笑笑,也没继续劝说。

已经相信神仙存在的小道士,当然不会再说什么“封建迷信”之类的话。但他不认为财神会闲得蛋疼,真跑哪家店铺看热闹。

就算喜欢热闹,全天下每天开业的店铺得有多少,财神也看不过来。若是把“化身亿万”之类的神通用在看热闹上,那么财神他老人家是有多无聊?

秦行之依次点燃鞭炮,店外噼里啪啦响成一片,加上看客们的叫好声,顿时变得十分热闹。

李奉常忽然心中一动,暗自掐指算了算,不由得动容:“竟然真有开风气之先的气象!难道符箓店真会大赚,让天下人接受开业放鞭炮,百年后也成为传统?”

动了容,装出来的憨厚样就不见了。

幸亏秦寿正担忧徒弟触犯财神,没注意到李奉常的神态变化。

能开风气之先的,大抵不是一般人。

比如大齐朝太祖皇帝,别看史书上对其描述显得此人似乎相当不靠谱,人家却是真正开风气之先的非凡存在。

不说鞭炮,也不说其它稀奇古怪的发明,至少瞎胡闹的一个后果,就是让皇家威严比以前各朝代大大不如。

而太祖似乎也知道自己这瞎胡闹的性子乃是天生,因此对自己的皇权限制极多(也可能是因为懒不想管事),对官员和老百姓则分外宽容。后代也只好萧规曹随,一代代传下来。

由此,大齐朝成了有史以来最宽松的朝代,天下的戾气也少了很多。皇家隔几代出个不着调的皇帝,顿时整个大齐百姓就有了茶余饭后解闷的话题。

要不是宽松,哪会允许史书胡乱抹黑太祖?

这当然不一定就是好事,宽松带来的后果就是控制力降低、军力退化很快。你快乐了,人家周边游牧民族见不得你快乐,也是让大齐朝代代头疼的事。

可无论如何,大齐朝是首个如此善待子民的朝代。

当年华盖派祖师刘若拙曾经讲过,如果这种情况继续下去,也许有一天皇家会变成象征性的存在,由天下人共治天下呢。

秦行之有开风气之先的气象,李奉常就不能不慎重了。

他想了想,对秦寿道:“秦道长,其实贫道并非守阳派传人,我乃是崂山华盖派……”

秦寿转过头,指着耳朵问:“啊,你说什么?我听不到,鞭炮声太大了!臭小子真能作,放鞭炮就放呗,非定做这么多,浪费啊!”

李奉常苦笑一声,摇头:“没什么。”

鞭炮声终于完全停歇。

秦行之对二柱子使了个眼色。

二柱子走到招牌前,抬手把上面盖着的红绸扯下。

吃,俺,一,棒。

招牌上赫然是四个烫金大字。

左右还有两排小字,但字体太小,众人又被四个大字吸引,没人注意写的是什么。

“这是什么店铺?”大多数人根本看不懂。

“难道是卖棒子的?”

“胡扯。谁会卖棒子,那玩意儿找根树枝打磨一下就弄出来了。再说了,第一个字就是个‘吃’,棒子能吃吗?依我看,也许是种新式小吃吧。”

“棒子模样的小吃?”

“应该是了。”

这店铺名字,来自齐天大圣孙悟空之名言“妖怪吃俺老孙一棒”,符箓店嘛,主打降妖捉怪。可惜大齐朝并没有孙悟空的传说,唐玄奘取经的故事仍未魔幻化,因此众人完全理解不了其中的深意。

听到大家的议论,秦行之很受伤。

这名字多霸气,怎么就被联系到小吃上呢?你们这些家伙,难道都是吃货?

“各位,本店不卖小吃。”秦行之试图解释,“本店卖的是符咒啊。符咒知道吧,我道家瑰宝,用来降妖捉怪的那种。今日你们可来着了——”

秦行之在人群中随意找了一个汉子:“比如这位老兄,今后若是家里闹鬼,就不用跑到寺观请道士和尚,浪费时间钱财不说,还要看人家心情好不好。您只要到本店请一道驱鬼符,回家那么一烧,妥妥的!”

那汉子怒了:“你家才闹鬼呢。”

“贫道只是打个比方……”

“打比方也不行,我家门风端正,儿子每天读圣贤书,鬼才不敢上门!”

“这是什么道理?”秦行之迷惑。

“亏你长得清清秀秀的,原来却是个不学无术的草包。”汉子鄙夷的看着秦行之,“读书人读圣人文章,身上是有浩然正气的,鬼躲都来不及,懂吗?”

秦行之撇嘴:“蒲松龄老先生不服。”

“谁?”

第129章不差钱的来啦

秦行之摸摸后脑勺,心想现在正是招揽生意的关键时刻,以后吃肉还是喝汤,就看今天了,可不能和从前一样满嘴跑火车……

道祖在上,火车又是什么东西?

汉子见秦行之发呆,更看不起他了:“还是个脑子不好使的草包……算了,本大爷懒得和你说,还得卖菜去呢。”

说完,汉子哼了一声,转身扬长而去。

秦行之这才反应过来,见其他人也有离开的意思,连忙叫道:“各位,说好了给小道一个面子的,京城首善之地,可要言而有信呐!”

想走的看客只好停下。

不年不节的,人家放鞭炮给大家解闷,就这么走了,确实不地道。那就进店看看吧,反正只要自己不买东西,他又不能强买强卖。

……

三个道士,一个壮汉,看着空荡荡的店面发呆。

“早让你别放鞭炮,你就是不听,这下好了,一份生意都没做成——混账小子,你这绝对是得罪财神爷了啊!”秦寿仰天长叹。

秦行之心里也十分沮丧。

看客们倒是进店了,也看了那些符咒,可惜谁都不肯花钱买,即便后来秦行之无奈降低价格,他们也无动于衷。不仅如此,这些人对符咒的态度,也和秦行之的设想相差十万八千里,用“如避蛇蝎”形容有点严重,但那避之不及的态度还是很明显的。

秦行之怀疑,自己免费送他们也许都不会要。

为什么会这样呢?

李奉常捻着胡须沉吟:“贫道以为,卖不出去也很正常。居家过日子,谁成天遇上鬼怪啊。退一步讲,就算怀疑家里不干净,也不愿让邻居知道……”

秦寿大怒:“你早不说!”

“您也没问呐。”李奉常无辜憨笑。

小道士要开符箓店,李奉常本来就不看好。

还是那句话,不赚钱还好,真生意兴隆了,麻烦更多。但是李奉常不在乎,因为他志不在此,他纯粹是好奇秦行之的特殊体质,以及想偷学鸿蒙派的独门符箓之术。

李奉常也给人镇过宅,清楚大部分所谓的闹鬼是怎么回事。普通人一辈子都很难碰上次真正的鬼,真撞鬼了说不定自己都不知道。

和尚道士若是靠捉鬼降妖讨生活,那得饿死。

二柱子喃喃道:“这么说,不仅赚不到银子,咱们花的那些银子也打了水漂?小道士,依我看,趁时间不长,我们还是赶紧找房东退钱吧!”

秦行之瞪了二柱子一眼:“半途而废,不是道爷的风格!”

您再有毅力,不赚钱有个屁用……二柱子心里不服,但怕秦行之把自己变成毛驴,只好闭口不语。

正在四个人苦闷的时候,小胖子孙蒙的声音从店外传来。

“吃俺一棒,这店名霸气!”

秦行之顿时热泪盈眶,瞧,还是小胖子理解自己!怪不得道爷看他就亲近呢。

“咦,还有小字,我看看……道家鸿蒙派官方旗舰店。官方我懂,旗舰我也明白,旗舰店,又是怎么个说法?嘿嘿,新鲜,有趣。”

“正品符咒,一帖见效,无效退款,三包服务……啊哈,小道士没骗小爷,果然是符箓店,我还以为是卖棒子样式的小吃呢。”

秦寿拿眼睛瞪徒弟。

秦行之臊眉搭眼的讪笑,心想这大齐朝百姓普遍水平还是太低啊,早知如此,道爷就不该取这种太高端的店名,通俗易懂才是王道。

孙蒙在几个高手的护卫下走进店铺。

秦行之深吸口气,脸上带着亲切热情的笑容迎上去:“孙兄,贫道终于把你盼来了,快请进!”

孙蒙下意识往后一缩:“我都已经进来了……不对,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你忽然这么客气,莫非是想忽悠我?”

“这话说的,忽悠谁,我也不能忽悠孙兄啊。”秦行之笑道,“再说了,孙兄这么猴精的人物,只有你忽悠我,我哪有本事忽悠你。”

孙蒙得意洋洋:“有道理,就说那座宅子……”

话还没说完,孙蒙就注意到了一旁站着的李奉常,顿时眼睛睁得老大。

自从上次离开皇宫,李奉常就没回去过,宫里也没找他,毕竟是大名鼎鼎的崂山道长嘛,说不定寻道访友去了。反正也没到皇帝大婚的日子,李奉常又是个相当靠谱的人,太后也不急。

孙蒙怎么都没想到,居然在这里碰上李奉常。

李奉常咳嗽一声,憨厚的说道:“秦道友,这位仪表非凡、英姿飒爽的少年郎是?”

秦行之只好再次打量小胖子。

哪儿就仪表非凡了?李道长您该瞧眼睛去了!

“他叫孙蒙,是贫道的至交好友。”秦行之含笑道。

孙蒙眨眨眼,明白了。

李奉常这是不愿意自己挑明他的身份!

话说像孙蒙这种喜欢瞎胡闹的人,也许在人情世故上缺陷很多,对类似的暗示却非常容易领会。

为什么?因为他也经常这么干啊。

比如到现在,秦行之都不知道他是小皇帝。

孙蒙冲李奉常使了个“朕知道该怎么做了”的眼神,乐呵呵的看着秦行之:“至交好友?还是头一回听你这么说呢,今天吃错药了?”

秦行之:“呵呵。”

死胖子,道爷若不是求着你,早开骂了!

孙蒙低头看柜台里的符咒:“这些就是符咒?不算很多嘛。”

“此言差矣,画符是要消耗法力的,能和大碗茶一样要多少有多少吗?绝不可能。孙兄,今天你可来着了,这些符咒都是宝贝,贫道忍痛出血,做主卖给你一半!”

“小爷不差钱,不过这些不会都是冒牌货吧?”

“你这是侮辱贫道的人格!”秦行之正色道。

“少来这套,小爷向来是先尝后买,你先给我演示一个再说。”

秦行之为难了:“这里又没妖怪,怎么演示?”

“那是你的问题,我买把扇子还货比三家呢,何况是符咒。再说了,你如果真有本事,拘个鬼过来还不是小菜一碟。”

“死胖子,你这是难为你家道爷!”

秦行之终于失去了耐心,还拘个鬼……道爷有那本事,先拘了你的魂魄,每天抽打一千遍啊一千遍!

孙蒙冷笑:“继续装啊,还至交好友,还孙兄——不就是想做成生意吗?你不演示,小爷是不会买的,没得让人笑话我傻。”

“道爷还不卖给你呢!”

这时秦寿忍不住插话:“徒弟,演示一把也不妨,咱又不是只有降妖捉鬼的符咒,那边就有现成的借风符……不过,演示用的符咒必须让胖子先买下来!”

秦寿比小道士还着急,这生意眼看就要黄,虽然自欺欺人说亏的是熊六梅的银子,可实际上秦寿非常清楚,熊六梅那傻妞的银子,跟小道士自己的也没多大区别。

再说了,富豪梦谁都有。

这死胖子是个有钱的纨绔,机会只有一次,绝不能轻易放过。

秦行之看向孙蒙:“胖子,你的意思呢?”

孙蒙轻摇折扇,一副睿智的做派:“这么说吧,我穷得只剩钱了,最不怕浪费银子。但骗我却不行,这就不是钱不钱的事儿,丢不起那人。只要你肯给我演示,而且有效果,小爷当场付银子!”

“好!”秦行之转向老道,“师父,让胖子开开眼。”

秦寿答应一声,怀着激动的心情从柜台内取出一张借风符。没法不激动,老道这辈子自己画的符咒都是花架子,还从没使用过真正的符咒呢。

“店外来。”

秦寿招呼一声,众人一起走出店铺。

秦寿击打火折子点燃借风符。

原地刮起一阵狂风,吹得尘土飞扬。这是借用李奉常法力制作的符咒,小道士又手法完美,效果自然不是盖的。

孙蒙惊叫道:“竟然真能借来风!”

虽说上次见识了秦行之和大和尚斗法,那天李奉常也确定的告诉他法术存在,但以孙蒙的性格,除非亲眼看到超自然现象,心里还是存疑的。

原地起风,这绝对超自然。

因此尽管孙蒙一点都不愿世上真有神仙法术这些玩意儿,现在也只能承认了。

“废话,否则叫什么借风符?承惠,一百两银子,赶紧付钱。”秦行之伸出手。

“一百两?你怎么不去抢!”孙蒙大叫。

秦行之笑了:“你不是不差钱吗?”

“我不差钱,但大齐朝百姓也不是人人不差钱啊。你这符咒卖一百两,鬼才舍得买呢。去寺观请个道士和尚,也用不了这么多银子。”

秦行之心想,卖给别人当然不用一百两,你个纨绔有钱,道爷不狮子大开口,都对不起你家的银子。

孙蒙难得为天下百姓说了句公道话,一边暗中得意自己果然是心系天下的皇帝,一边示意身后的护卫给钱。

秦行之接过银子,众人重新走进店铺。

“胖子,道爷没骗你吧。”秦行之指着柜台内的符咒,“这些宝贝,我慷慨的卖给你一半,你就偷着乐吧。”

孙蒙摇头:“不买。”

“你说什么,玩儿道爷呐!”

孙蒙振振有词:“如果是借风符那种符咒,你有多少,小爷就收多少,拿回去吓唬人也是很好玩的。可你这些大部分都是什么驱鬼符、镇妖符,我买了干嘛,我上哪儿找妖魔鬼怪去?”

孙蒙却不知道,皇宫里就有个狐狸精。

他的话不是胡扯,孙蒙不在乎花钱,只要好玩儿怎么浪费都无所谓,可买了驱鬼符用不上,难道收藏着用来观赏?别逗了,小皇帝就不是喜欢收藏的人。

第130章恭喜师父老树发芽

在秦行之看来,驱鬼镇妖之类的符咒,比什么借风符要实用多了。原地起一阵狂风,装逼是够了,有实际用处吗,用风刮走妖怪?

因此他制作的,主要还是传统的降妖捉鬼的符咒。

店铺里也只有点燃使用的符咒,熊六梅那种贴身佩戴的根本没有。这并不奇怪,秦行之又不是真为大众造福,还想着发财呢,一次性的符咒当然比长期使用的符咒更合商业利益。

孙蒙还就喜欢不实用的符咒。

掏钱把那些借风符之类的符咒买走,孙蒙就想离开。

他打算回去给道祖佛祖上柱香,求他们看在自己是皇帝的份上,别计较以前那些赌咒发誓,当然,最好以后也不计较,那就更棒了。

秦行之在身后叫道:“胖子,你经常入宫?”

旁边的秦寿念了声道祖在上,臭小子终于记起师门宝贝的事儿了,还以为他光想着赚钱,把正事忘了呢。

“这么说吧,皇宫就跟我自己家一样,随便进出,怎么样,牛吧?”孙蒙得意洋洋。

秦行之直接忽略了孙蒙的自夸,说道:“你先等等,我送你张特殊符咒。”

“送我?”孙蒙指指自己的鼻子,“你能有这么好心?”

“你喜欢拿钱买也行,不贵,一千两就成。”秦行之翻了个白眼。

“有免费的,小爷为何要花钱,我家的银子也不是地里长的。”

秦行之不再废话,让孙蒙等着,自己招呼李奉常去了后面,不一会儿两人再次出来,李奉常手里还拿着张符咒。显然,两人刚才是现场制作了一张符咒。

李奉常把符咒递给孙蒙:“贴身佩戴。”

孙蒙接过符咒观察:“好像都差不多,这有什么特别的吗?”

秦行之笑道:“在你们俗人眼里,所有符咒都一个样子,你就别研究了。这可是道爷专门为你制作的符咒,叫做‘龙精虎猛符’。”

“龙精虎猛符,听起来挺霸气,干什么用的?”

秦行之凑到孙蒙耳边,低声嘀咕了几句。

孙蒙半信半疑:“这玩意儿都不用烧,直接戴在身上,就能变成你说的什么‘一夜七次郎’……真的假的?”

“当然是真的,借风符的威力你见识过。我说胖子,看你不情不愿的,难道其实不喜欢女人,用不到这种宝贝?”

孙蒙连忙辩解:“胡说,小爷当然喜欢女人!嗯,这龙精虎猛符不错,我收下了。”

“记住,它的有效期只有半个月。”

“我明白,半个月后再来找你就是了嘛。”

“你不明白,我的意思是,下次再要,道爷可得收银子了哦。”

“哈,我就说你没那么好心,原来打的是这个主意!”

“此言差矣,这种宝贝是男人都想要,一般人就算花钱也买不到,道爷是看你顺眼,才给你制作。花一千两换你半个月龙精虎猛,亏吗?”

孙蒙心想女人有什么好的,一个个谈到女人就两眼放光,至于吗?不过小爷是正常男人,可不能让小道士耻笑!银子小爷有的是,随便浪费。

“行,就这么说定,小爷有钱任性。”

孙蒙挥手辞别众人,带着护卫走了。

这边秦寿气得直瞪眼,闹了半天,傻小子竟然完全没提让胖子带爷俩进皇宫找宝贝的事!

秦行之注意到老道的异常,奇怪的看了他一眼。

哎呀,想起来了,师门宝贝!

秦行之歉意的冲老道笑笑,这确实是自己的疏忽,竟然忘了和胖子说入宫的事。那死胖子来去无踪的,连个电话号码都不给道爷留,下次还不知什么时候碰上呢。

因为孙蒙的到来,几百两银子入账,二柱子心里略微平衡了些。

咦?

二柱子忽然说道:“小道士,这不对啊!”

“什么意思?”

“你看,你问那小胖子是否经常入宫,随后给他制作了什么龙精虎猛符。他又不是皇帝,在皇宫里龙精虎猛,这个好像……”

李奉常暗笑,人家还真是皇帝呢。

秦行之打断二柱子:“道爷有数。”

“这就不是有数没数的事,你这分明是害人嘛。”

二柱子脑筋粗,不代表什么都不懂。除了皇帝,谁在皇宫里玩龙精虎猛,那都是纯作死啊!

“再说一遍,我心里有数!”

秦行之懒得跟二柱子解释。

难道还要告诉二柱子,那其实根本不是什么龙精虎猛符,而是一道加强版的镇妖符?

小胖子经常入宫,若是不小心遇上狐狸精,身上有道镇妖符,也能加个保险嘛。宫里其他人爱咋咋地,就是皇帝死了,与道爷何干,小胖子怎么着也算是朋友,秦行之不想他被妖怪害了。

正因为担心孙蒙,才忘了师门宝贝的事。

伪称龙精虎猛符,那是因为没法和孙蒙明说,皇宫里有妖怪。

二柱子犹豫良久,诺诺道:“小道士,我想……我想……能不能也给我一道,那个龙精虎猛符?”

秦行之大奇:“你要那玩意儿干嘛?你连女人都没碰过,根本没那个需求呀。”

二柱子顿时涨红了脸。

妈的,可不是嘛,老子连女人是怎么回事都没见识过,不用龙精虎猛符就已是饿虎了!

“呵呵,开个玩笑嘛……这龙精虎猛符听起来就霸气,是男人都想要吧。”二柱子讪笑。

秦行之点头:“二柱子你终于聪明了一回!”

“我本来就不笨。”

“随便吧。反正道爷是搞清楚了,咱们开店的思路一开始就是错误的,想赚钱,必须换个思路。”

赚钱俩字一出,顿时吸引了秦寿和二柱子的注意力。两人目光炯炯的看着秦行之,仿佛秦行之化作散财童子一样,让旁边观察的李奉常苦笑不已。

二柱子也就罢了,你秦寿好歹也是鸿蒙派传人,至于如此热衷赚钱吗?

秦行之继续说道:“李道长说,一般人轻易遇不上鬼怪,遇上也不愿让人知道;二柱子说,龙精虎猛符让人一听就想要。这说明什么?说明我们以为实用的符咒,其实市场空间有限,而我们以为不实用的那些,恰恰才是最实用的。”

“徒弟,为师都听迷糊了,你直接说结论可好?”

“很简单,我们应该放弃降妖捉鬼的符咒,专门制作对百姓日常生活有帮助的符咒,诸如借风符、请雨符、招云符、神行符、美颜符、健胃符、丰胸符……当然,还有龙精虎猛符。”

这一套名词说下来,俩道士和二柱子都听呆了。

良久,李奉常迷惑的开口问:“秦道友,请雨符、招云符、神行符,这些贫道知道。那什么美颜符、健胃符、丰胸符,贫道还是第一次听说,可是鸿蒙派的独家秘传?”

其实之前的龙精虎猛符,李奉常就从没听说过。不过那本质上还是镇妖符,李奉常以为秦行之只是胡乱取了个名字,只奇怪为何秦行之要给小皇帝镇妖符。

秦行之笑着摇头:“当然不是。”

鸿蒙派祖师又不像俩道士那么落魄,得是多无聊,才会发明丰胸符?

李奉常更不明白了。

秦行之解释:“这些符咒以前从没有过,但不代表就不会出现啊。既然大众有需求,你我研究出来不就行了?”

“自己研究新符咒……这个,难度也太高了!”

身为崂山道长,李奉常自认道行不敢说天下第一,至少也排在前十位,都不敢奢望研究新符咒。小道士两边嘴唇一碰,就敢说出如此不靠谱的狂言!

秦行之不以为然:“难度当然有,但也没李道长想象的那么难啦。所谓符咒,不过是各种基础符文的组合,我们现在所用的,也不是凭空出现,也是祖师们发明出来的嘛。

祖师为何要发明那些符咒,还不是有需求?比如请雨符,道士自己当然用不着,肯定是用来帮老百姓解决干旱的。

既然如此,我们这个时代人们有不同的追求,为什么不能研制新符咒?”

秦寿瞪视小道士:“臭小子真是不知天高地厚,没得让李道长笑话!就你那点道行,还研究新符咒呢,你就吹牛吧,反正也没人收税。”

“这话说的,我为什么要吹牛,又没人给钱……师父你还别不服,道爷现在就给你画一道真正的龙精虎猛符出来,让你老树开花信不信?”

“呸,道爷当然不信!”

“哟呵,李道长,咱让这土包子开开眼。”

三个道士联袂走进后堂,留下二柱子一人站住店铺中发呆。

过了一会儿,后堂传来秦寿一声惨叫。

“孽徒,可害苦为师了!”

秦寿脸红脖子粗的从后堂冲出来,拿起桌上的一杯水,不由分说就往脸上泼。

秦行之笑呵呵的走出来:“出门左拐,暖香阁,师父回头见……”

“拐你个大头鬼!”秦寿怒骂。

“咦,您这老树发新芽,应该高兴才对,为何骂人?”

“道爷不仅骂人,我还揍你哩!”

听这意思,小道士的新符咒果然有效……二柱子一边想着,一边往后堂看:“小道士,李道长人呢?”

“李道长,二柱子兄找你!”秦行之冲后堂大喊。

李奉常的声音传来:“贫道有事在身,暂时走不开……”

秦行之促狭的对二柱子眨眨眼,继续冲后堂喊:“那我让二柱子进去找你啦。”

“不可!”

“可是他看起来挺着急的。”

二柱子心说我哪着急了,就那么随口一问?

李奉常终于气急败坏:“贫道……呸!道爷都这般模样了,你这混账王八蛋还逗我!秦行之,你给句准话,这丰胸符何时能失效?”

第131章不要九九八

胸前顶起俩高耸山峰,让道貌岸然的李奉常如何见人?

李奉常躲在后堂,咬着牙以元婴巅峰的超强修为,强行把符咒效果破除,这才愤愤不平的走出来,怒视秦行之。

秦行之摊摊手:“您主动要求的,怪我喽。”

李奉常很无奈。

可不是他自己要求的嘛。不仅如此,他比秦寿还主动,在秦寿使用龙精虎猛符前,他让秦行之画了一道丰胸符,很有为科学献身精神地在自己身上试验了一把。

没办法,听秦行之的意思,他不仅是有信心那么简单,好像已经研究出来新符咒了。

这让李奉常十分震惊,同时也充满怀疑。

李奉常不是普通人,并不会根据修炼时间判断一个人的成就。这世上自有天才,有些人就是受上天青睐,修炼一年顶别人十年,你就算不服,也没处讲理。

可再天才,研究新符咒那也太玄幻了点。

说起来只是排列组合基础符文,只要想象力足够似乎就可以。可要是那么简单,前辈们为何不发明新符咒?

说白了,要想发明新符咒,绝高的天资不够,要对基础符文有精深研究还是不够,还得对天道法则有深刻理解!

这么说吧,大家普遍认为,没有大罗金仙的境界,对天道法则理解不够,想研究新符咒根本是不自量力。

小道士就算天纵奇才,那也不可能和大罗金仙比啊。

因此李奉常很难说服自己相信,秦行之能发明新符咒。如果不是那些符咒的名字听着怪异,他甚至怀疑,所谓新符文,其实是鸿蒙派早已存在的独门符咒。

让秦行之画一道丰胸符给自己试验,也是认定这么不着调的符咒,应该不是鸿蒙派原有的。

试过之后才明白,小道士真没吹牛!

丰胸符的效果如何,谁用谁知道,而且,这玩意儿还不分男女……李奉常估算过,如果不强行破除,作用时间至少十二个时辰,也就是一昼夜。

“李道长,帮帮忙!”秦寿的声音传来。

秦寿用龙精虎猛符的时候,李奉常正和丰胸符战斗,自然没时间理他。现在老道见李奉常恢复如初,当然明白他能破除符咒效果,立刻就求他了。

祖师爷在上,这龙精虎猛的感觉,搁在一个老道士身上,并不是那么美妙!

李奉常苦笑一声,挥手打过去一道法力。

“秦道长,贫道只能暂时压制住符咒效果,您只能慢慢等它失效了。您真是收了个好徒弟啊!”

秦寿老脸一红:“让李道长见笑了。”

他以为李奉常笑话自己被徒弟耍了,却不知李奉常其实是真心实意的在夸赞。能发明新符咒的徒弟,用个好字来形容,其实仍很苍白。

李奉常是装傻,又不是真傻。

用秦行之的习惯说话,李奉常就是专家中的专家。

小道士那点心机,能暂时让李奉常迷惑,几天接触下来,如果还猜不到真相,就未免对不起崂山道长的名号了。

秦寿是个法力低微到令人发指的草包,智商正常的道士,接触他几天就能看出来。

秦行之所谓受重伤暂时无法使用法力,其实也是瞎扯淡。李奉常察言观色加分析,确定小道士根本就没修为,甚至连修炼都做不到,原因嘛,应该跟他体内的异常有关。

连李奉常这种超级高人都看不透的异常,自然不寻常。

修为是根本,不能修炼还做什么道士?

然而秦行之居然有本事发明新符咒,修为什么的却又无关紧要了。这已经不是修为高低能衡量,自道祖以降,能发明符咒的又有几人?随便找出一个,那都是开宗立派的传说级存在!

这么神奇的小道士,就算无法修炼,不能继承师父衣钵,放在哪个门派,都必须是供起来的宝贝啊!

“李道长,贫道的符咒可赚钱否?”秦行之笑嘻嘻的问李奉常。

李奉常眉毛差点拧成麻花:“秦道友,你分明有开宗立派的才华,为何总想着那点银子呢?”

“哈,我还开宗立派……别说贫道已经是鸿蒙派掌门了,就算不是,贫道也绝不会脱离鸿蒙派!”秦行之义正词严的说完,又补充了一句,“建个门派,不得收徒弟啊,收了徒弟,你不得给他饭吃啊?管饭,那是要花钱滴!傻子才干。”

李奉常无语,一切都能和银子挂钩,除了秦行之师徒俩,也是没谁了……

“二柱子兄,收拾一下,咱们关门走人。”秦行之招呼二柱子。

二柱子大吃一惊:“真要关门不干了?你不是说,不会轻易放弃吗?”

“谁说放弃了,道爷是打算回去制作新符咒!等咱备好了货,重新开业。”

……

京城百姓算是开了眼。

一个专门卖符咒的店铺,已经够奇怪了,这家“吃俺一棒”符箓店,居然连续开业了两次!得,这又是大齐朝从没有过的事,一般的店铺都有讲究,开业两次万一破了财运怎么办?

小道士不在乎,财运是自己创造的,不是靠遵守规矩。

再说了,不再次开业,道爷拿什么借口放鞭炮?——不,道爷不是为了好玩儿,只有放鞭炮才能吸引足够多的潜在顾客过来嘛。

于是树上又挂起串串鞭炮。

京城从来不缺看热闹的,又有许多人围观。

秦行之站在店外,身后除了上次的秦寿李奉常二柱子,熊六梅竟然也来了。

上次跟熊六梅说好让她在家坐吃等死即可,谁知出师不利,也不知是否二柱子说了什么,反正这次无论秦行之怎么劝,熊六梅坚决要求跟过来。

秦行之无奈,只好答应了下来。

“李道长,这大喜日子的,您这苦大仇深的模样,实在不应景,应该乐呵着点儿。”秦行之看了李奉常一眼,忍不住说道。

李奉常一瞪眼:“让你天天消耗法力,看你能不能乐呵!”

道祖在上,这些日子贫道过的什么日子啊。法力每天被借用,贫道好歹也是元婴巅峰修为,倒也罢了,那这混蛋小道士一到赚钱上,那真是精神百倍呐。

先前画那些“传统”符咒还好,小道士挺节制,每天最多只吸收五次法力。后来也不知他犯了什么邪,从五次涨到十次,十次涨到二十次……

连修炼都给耽误了不少!

秦行之愧疚的笑道:“这不是为了事业打拼嘛。好啦李道长,大不了等咱赚了钱,贫道给你买几棵百年人参,好好补补身子。”

法力消耗,那是人参能补上的?

李奉常懒得理会秦行之。

要不是这些天偷学了不少鸿蒙派的独家符箓之术,李奉常早一走了之了。

噼里啪啦的鞭炮放完,秦行之照例邀请众人进店。

走进店铺,上次来过的看客就发现了不同之处。原先那些降妖捉鬼的符咒还在,不过都被集中到了角落里,摆在显眼位置的,都是些稀奇古怪的符咒。

“各位,道祖云,‘大道甚夷,而民好径’,什么意思呢?就是说,道这东西,其实蕴含在日常生活中,并不神秘。吃饭睡觉是道,聊天打屁也是道。世人误会修道士不食人间烟火,这是个天大的误会!”

秦行之站住众人面前侃侃而谈,把看客们说得一愣一愣的。你是道士,开店铺就开呗,反正官府也没规定道士不能开店,可你说这些干嘛?给自己开脱?

不过众人还是很有兴趣听一听的,因为秦行之的语言通俗易懂,和寺观中的那些讲经说法完全不同。

而且,听到没有,小道士说了,吃饭睡觉也是道,咱们都有道啊,哈哈哈哈……

“我们就拿符咒举例。”秦行之问众人,“请问,说到符咒,各位首先想到了什么?”

看客们也挺给面子,立刻有人回答。

“妖怪。”

“鬼。”

“呼风唤雨。”

“撒豆成兵。”

秦行之一拍手:“不错,这就是符咒给世人的印象。可大家想过没有,既然一切都是道,为何符咒只能跟那些超自然的东西打交道?你有没有想过,可以用符咒便利生活?”

众人又一次迷茫了。

符咒如何便利生活?就算大家肯,神仙同意吗?

“例如这位仁兄……”

被秦行之点到的汉子一缩头,心说老子长得特立独行还是怎么地,干嘛每次都拿我举例?

没错,这位正是上次那个家有读书郎的汉子。至于为什么还来,不奇怪,喜欢看热闹又不是什么毛病,京城这样的百姓多着呢。

“老兄的公子是读书人,对吧?”

“对啊,那又怎么了?我儿子读圣贤书,一身浩然正气,鬼怪根本不敢靠近!”

“你看你,神经未免太敏感了,别急,听贫道慢慢说。读书好啊,明心见性,学好了还能考状元做大官,替朝廷放牧百姓。”

汉子高兴了,呵呵直笑。

“不过呢,读书也苦哇,所谓学海无涯苦作舟嘛。如果有办法能让读书不那么苦,让人神清目明,学习记忆能力大大提高,你觉得好不好?”

汉子犹豫道:“按说从古到今,读书都不容易……不过要是真有这种办法,倒是一件好事。”

“宾果,你今天可来着了!”

秦行之一指身后的柜台,“本店新推出的‘清心符’,不要九九八,也不要九十八,只需十两银子,立刻让人心神清明,背书如流水,分分钟做学霸!”

第132章正是我家娘子

宾果、学霸什么的,众人不懂,秦行之的意思大家还是听明白了。能让人背书容易的符咒,确实很有吸引力,家中有读书人的看客都有些动心。

一听价格,顿时打消了念头。

十两银子可不是小数目,即使京城物价高,也足够三口之家两个月花销了。

再说了,真正的效果如何还不知道呢。

“其实吧,我儿子不怕苦,呵呵……”汉子往后一退,躲到众人后面,干脆不露脸了。

嫌贵,但还不能说出来,因为人都要个面子。

秦行之并不气馁,鼓动三寸不烂之舌,继续介绍其它符咒,什么能养颜美白的美颜符,能让女人“挺好”的丰胸符,最适合跑腿人士使用的神行符,消食化瘀的健胃符……

自然,能重振男人雄风的龙精虎猛符,是秦行之的主推项目。

可惜这些符咒都不便宜,众人听得眼花缭乱,听到价格立刻无比清醒。

像龙精虎猛符那种“神物”也就罢了,你一道“健胃符”卖二两银子,简直就是莫名其妙,去医馆开一副消食的药,才花几个大钱?

秦寿又忧虑开了:“臭小子再次出师不利啊……我就说嘛,他见过什么世面,说起来一套一套的,其实屁经验都没有。”

熊六梅眨眨眼:“我觉得小道士讲得挺好啊,错的是那些人才对!小道士处处为他们考虑,他们怎么就不知道好歹呢?”

您那脑子,就别评论了……

这时店内的看客已经开始三三两两往外走,秦行之虽然还在继续推销,却阻止不了他们的行动。

二柱子暗中撇嘴:“小道士根本就赚不到钱,他这符箓店就是个坑,还不如大当家那个青楼的主意呢!”

所有看客都跑光了,五个人大眼瞪小眼,上次的情景几乎原封不动重演了一次。

秦行之尴尬的看看众人,心中无比惭愧。

看来道爷也不是什么都会,也有不擅长的领域啊。

上次还能说是商业定位问题,今天为何还如此凄惨?价格方面的缺陷,秦行之当然也看出来了,但制作符咒不容易,卖便宜了都对不起李奉常珍贵的法力。

龙精虎猛符这种是男人都想要的宝贝,花十两银子买一道回去,威风十二个时辰,又不会伤害身体健康,难道很贵吗?

“徒弟别不开心,实在不行我们还有胖子嘛。”秦寿安慰小道士,后果是小皇帝平白在皇宫里打了个喷嚏。

秦行之摇头:“不是不开心,我在考虑降价的可行性……”

“不能降价!”李奉常急了。

这些符咒都是耗费他法力做的,说实话卖不出去他心里颇有些窃喜,要真是生意火爆,他怎么受得了?

“有什么大不了的,一个两个愁眉苦脸,至于吗?”熊六梅大喝一声,“东西是好东西,那些傻瓜不识货而已。”

秦行之苦笑:“就算人家不识货,咱能怎么办?”

熊六梅迈步往店外走,边走边说:“小道士你真是笨蛋,这事儿放在绿林道上,那都不算个事儿。”

绿林道?

秦行之下意识感觉不对,连忙叫道:“梅姐回来!”

熊六梅根本不听,迅速走出店铺,一双亮晶晶的眼睛在大街上巡视,很快就锁定不远处一对男女。

两人都是三十几岁的样子,应该是夫妻。男的读书人打扮,正摇头晃脑说着什么。女的则提着个篮子,落后半步跟在男人身后。

熊六梅呼啦一下窜到两人身边,伸手抓住女人的胳膊,拽着她就往店铺中跑。

男人先是懵了,直到熊六梅把女人拉进店铺,才算反应过来,顿时脸色变得苍白,一边大叫着“抢人了!光天化日之下有人强抢民女啦!”,一边跌跌撞撞的追过来。

京城百姓是热心的,听了男人的叫喊,顿时不少人也往店铺方向跑。

熊六梅把女人往秦行之面前一丢:“小道士,上符咒。”

秦行之气乐了:“梅姐,这就是您的解决方案?”

“没错,咱们绿林中人做事爽快,既然他们不识货,那就直接用强呗,他们用过就知道是为他们好了。”

可不是嘛,您老人家以前还直接抢哩。

熊六梅得意洋洋:“这女人黄脸皮还有褶子,肯定就是怜儿妹妹说过的人老珠黄嘛。你的美颜符不是能把丑八怪变成美女吗,来一个。”

秦行之迷惑,沈怜儿和熊六梅谈人老珠黄?什么时候,为何要说这个?

女人瑟瑟发抖,全身瘫软,如果不是被熊六梅拉着,早坐在地上了。大街上走着,忽然让人拉走,不害怕才怪。

可作为女人,听别人说自己人老珠黄,心中还是不由得涌起一股怒气。事实没错,哪个女人能接受类似的评价?

“梅姐,这么做不对啊!”小道士差点哭了。

熊六梅一瞪眼:“有什么不对的!咱们又不是抢人,变成美女再放她走不就得了。好,小道士你不干是吧?老娘自己上。”

大当家的做事,一贯雷厉风行说来就来,从柜台内掏出一张符咒,点燃往女人身上就扔。

女人吓得连连惊叫,大街上被人莫名其妙抢,就已经够可怕的了,怎么还打算烧了自己不成?

秦行之顿时惊讶无比,熊六梅这女人,居然……没拿错符咒!

“梅姐梅姐,你识字?”秦行之忍不住问。

熊六梅脑袋一扬:“哈哈,老娘厉害吧?这些天怜儿妹妹一直教我来着。”

秦行之赞叹:“士别三日,刮目相看,佩服!”

沈怜儿确实试图教熊六梅识字,原因也很简单,沈怜儿太无聊了!小道士做的事她完全插不上手,出门玩儿吧,又怕惹出事端,只好以调教熊六梅为乐。

可惜熊六梅就不是识字的料,这么说吧,让熊六梅写一二三没问题,若是让她写四,她真敢给你画四道横线。

所以,熊六梅并不认识美颜符三个字。

那为什么没拿错呢?

当然也不是瞎猫碰死耗子,别的什么清心符、神行符,熊六梅不在乎,这能让人变得更漂亮的美颜符,她一直关注着,甚至打算没人的时候偷拿一道回去试试……

前大当家的无论多彪悍,毕竟是个女人。

“混账小子,都这时候了,你管她识不识字!”秦寿怒道,“当街抢人,咱们都得去大牢里蹲着!”

话音未落,呼啦一下,店外冲进一群人。

“贼子休走,光天化日强抢民女,简直视大齐律法于无物,是可忍,孰不可忍!”

当先一位,正是跑得狼狈不堪的读书人。

他身后热心的京城百姓,也横眉立目围上来。这是京城,是皇帝陛下的地盘啊,你要是官二代也就罢了,区区一个开店的,居然有胆当街抢人,不能忍!

秦行之苦笑着迎上去:“这位大叔,您听贫道解释。”

“无需解释,把娘子还给我!”读书人扯住秦行之的袖子,“你们跑不掉了,若是我家娘子毫发无损,看在上天有好生之德的份上,我也不为难你们,全凭官府做主。如若不然,我定然联络同门,督促官府治你们个凌迟之罪!”

瞧,有组织的人就是这么硬气。

“误会啊!谁会闲着没事抢人,还得管饭,亏不亏?大叔您看,你家娘子在那好好站着呢,我们只是邀请她试用本店产品,当然,手段略微急切了点……”

读书人环顾众人:“胡说,哪有我家娘子?”

“咦,大叔眼睛不好使吧,你家娘子就站在那里,你怎么就看不到呢。”

读书人顺着秦行之的手指看去,只见一个千娇百媚的小美女站住那里,楚楚可怜的看着自己欲言又止,眼中还含着泪水。

身上的衣服倒是和娘子吻合,可她……太年轻了!

“那是……我家娘子?”

秦行之笃定的点头:“绝对没错!你肯定奇怪,她怎么变了副模样?这是有原因的。本店乃是道家鸿蒙派旗舰店,专卖符箓……”

话还没说完,读书人一把推开秦行之,以读书人少有的速度噌一下窜到女人身边,拉着她就往外走:“没错,这位美人儿……哇哈哈哈,咳咳,正是我家娘子!”

黄脸婆换了个小美女,不是自己娘子又如何?

秦行之拦住读书人:“慢来慢来,您可不能就这么一走了之。首先,强抢民女的罪名,贫道可承受不起,您必须给大家说明一下。”

手里抓着的小美人儿并不反抗,读书人心中窃喜加焦急,立刻毫不犹豫的转变立场:“各位都散了吧,他们并非劫匪,是小生误会了。”

众人齐翻白眼,逗咱们玩儿呢。

读书人又想跑,秦行之却仍旧拦着他:“别急,还有件事……”

“咄,你还没完了!我课业繁重,耽误了我读书,导致今秋科举失利,朝廷损失一员治世能臣,你赔得起吗?快快让开!”

“让开没问题,您先把钱付了。”秦行之笑眯眯的说道,“美颜符一道,纹银十两,谢谢惠顾。”

读书人皱眉:“要银子,凭什么?”

“这话说的,如果不是用了本店的美颜符,你家娘子本来是什么模样,你不清楚?……各位,美颜符化腐朽为神奇,绝对是居家旅行、闺房行乐之必备,十两纹银就换一个美女,太划算了!”

趁机做完广告,秦行之才转回话题:“所以,这位大叔,您欠本店十两银子。”

“不给,又不是我求你们用什么美颜符的,哪有强买强卖的道理。”

十两银子换个年轻漂亮的娘子,傻子都知道赚大了,可读书人却没办法,因为他手里根本就拿不出十两银子。话又说回来了,就是有,为何要给?

“不准再拦我,否则我报官了!”

读书人扔下一句威胁,推开秦行之,趾高气扬地带着“新娘子”扬长而去。

第133章妾还想买

熊六梅忍不住就要出手阻拦。

秦行之拉住熊六梅:“梅姐,这事儿是你……那个,咱们做得不妥,算了吧。”

“凭什么算了,那可是十两银子!”

“所谓风物长宜放眼量,一时得失算不上什么,我们的目标是发财,发大财,区区十两银子而已,听我的,就算学雷锋做好事了。”

十两银子没赚到确实挺丧气,可是别忘了,美颜符有效期只有十二个时辰,明天这个时候,那女人就恢复原样了,又不是真平白送给读书人一个美女。

熊六梅赞叹道:“明明心里憋屈,还能厚着脸皮说出一番老娘听不懂的大道理,小道士,我欣赏你!”

秦行之权当听不见。

此时还没离开的京城百姓来了兴趣。

有人问:“小道士,刚才那位小娘子,真的是使用了你家美颜符,才变成那样的?”

秦行之精神一振,笑道:“正是!贫道以我师父的名誉保证,绝对没有丝毫夸大。”

“夸大肯定没有啦,那位书生的娘子我认识,已是半老徐娘,绝对不像刚才那么年轻。”有人叫道,“不过,你如何保证,刚才那位美人,就一定是书生的娘子?”

秦行之乐了:“这位老兄,你怀疑贫道掉包?请问,您觉得我得有多缺心眼,才会为宣传本店产品,故意送一个美人儿给书生?”

众人一想,对呀,傻子才那么干呢。

这么说,符咒竟然真有那么神奇?

店内的众人,有许多是前面被开业吸引来的那些“旧相识”,别奇怪为何老是他们,如果不是附近的百姓,又怎么会过来看热闹?

不买符咒,嫌贵当然是最重要的原因,但必须要承认,不确定符咒的效果,也是原因之一。

有人犹豫着问:“小道士,你可敢保证,每道符咒都和你说的效果一样?”

“这位朋友,本店招牌上写的明白,无效退款,实行三包。另外,贫道也要说明一下,我们开店并非单纯为了赚钱,试想真想赚钱干什么不好?画符可是要消耗法力,影响修为的!”

李奉常心有戚戚然,他最有体会了。

影响修为不至于,没时间修炼绝对是真的。

“用道家符咒造福大众,这才是贫道开店的真正目的——当然,符咒乃道家至宝,价格定的太低,祖师爷恐怕要生气了。总之,本店符咒定价合理,只赠有缘人,您现在不买,将来买不到了,可不要后悔哦。”

问话的人终于下定决心,咬咬牙取出十两银子:“给我拿一道龙精虎猛符……”

众人脸色顿时变得古怪,这位为什么要买龙精虎猛符?恐怕是那方面不行了吧?

买符的人却并不尴尬,自谦中隐藏着骄傲:“没办法,谁让鄙人魅力超群,略有薄财呢,不知不觉家里就有了三房小妾,幸福的烦恼啊!”

秦行之恭维:“老兄一看就是传说中的成功人士。”

那人哈哈大笑:“小道士嘴真甜。我回去试试,如果效果真像你说得那么好,明日还来买。不过丑话说在前头,要是无效,明天砸你场子可不能怪我!”

“没问题,贫道信心十足。”

恭送对方离开,秦行之心中兴奋不已,无论如何,终于算是开张了,不容易啊!

说起来,真还得感谢熊六梅的胡闹哩。

好歹卖出一份符咒,但也就这样了。也许刚才买符的人有特别急切的需求,反正其他人虽然挺感兴趣,比那位要理智多了,问了半天,终究没人再掏钱。

……

第二天一大早,符箓店门口就围了不少看热闹的,大家都等着看龙精虎猛符是否像小道士说的一样神奇,当然,砸场子也是挺有趣的嘛。

开门没多久,昨天那位买走龙精虎猛符的主儿就来了。

那人进门,后面看热闹的就跟了进去。

秦行之微笑着迎上来:“老兄来了,昨晚可畅快否?”

那人哈哈大笑:“畅快,畅快极了!小道士,你这龙精虎猛符果然神奇,鄙人昨晚可称得上大展神威,杀得敌人丢盔弃甲苦苦求饶,一扫多年晦气……咳咳,总之,宝贝啊!”

“您满意就好。”

“再给我来一道!”那人掏出十两银子。

秦行之让老道把龙精虎猛符递给那人,叮嘱道:“老兄,这符咒有效期十二个时辰,如果你昨晚睡前用的,那今夜比昨晚早睡一个时辰,昨天那道符咒还能起作用,新买的这道符咒,大可明晚再用。”

“明白明白。小道士,你果然是有道之人,不是赚黑心钱的奸商。”

“谬赞,呵呵……”

看热闹的人听了两人对话,顿时蠢蠢欲动。

终于有人忍耐不住,开始往外掏银子:“小道士,给我也来一道。”

“好嘞!”秦行之按捺住兴奋答应着。

“沉迷于床笫,成何体统……小道士,给我拿一道神行符,最近要出门一趟,雇车不便宜呢。”

“没问题,承惠二两银子。”

“咳,老夫就买一道美颜符吧。小道士,你可得保证效果,这银子是老夫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

“绝对保证效果,老人家尽管放心,用了本店的美颜符,分分钟还您一位年轻漂亮的美女。”

一时间,符箓店生意火爆。

正在众人纷纷掏银子买符的时刻,昨天的读书人带着娘子闯进来:“咄,小道士你是个骗子!我家娘子为何变丑了?”

众人回头一看,可不是嘛,书生身后低着头的女人,已经变回了原来的模样。

秦行之毫不紧张:“大叔,免费的符咒,你还想怎样?再说了,本店早有说明,符咒虽然神奇,却有时间限制。否则你花十两银子,难道还想这辈子长生不老?”

有那神奇效果,道爷先用了,轮得到你?

刚买了美颜符的老头儿训斥书生:“小道士说得在理,年轻十二个时辰,已经是逆天而行了,怎敢要求更多?唉,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

符咒效果有时间限制,这在店内贴有说明的。

也没人觉得不对,试想如果效果永远存在,那买了神行符的家伙,岂不是要逆天?不说别的,干个送快递都无人能敌。

书生原先没来过符箓店,听了众人的话,才明白是自己误会了。

可惜啊,昨天还以为效果是永久的,想着来“日”方长,亏大发了!

“您再来一道?”秦行之笑吟吟的问书生。

书生一瞪眼:“十两银子换一天年轻,这根本是赔本买卖,傻子才上当呢。”

老头儿大怒:“你说什么,老夫揍你!”

众人连忙拉住老头,您老人家一大把年纪,别揍人不成,再把自己给摔了。

书生不敢和老头儿犟嘴,也没法找秦行之的不是,昨天本来就没给钱。因此想了想,只好转身拉着娘子要走。

谁知一拉之下,娘子居然没动。

书生奇怪的看娘子:“走啊。”

娘子张了张嘴,鼓起勇气低声道:“妾……妾还想买……”

多少年了,丈夫早就对自己失去了年轻时的温柔,昨天美美的重温了一回,唤起娘子无数已经模糊的回忆。她也不是不清楚,丈夫以为自己并非自己,但这不重要,温柔谁不向往?

书生怒了:“你这女人疯了,那是十两银子啊!”

娘子从袖子里掏出一只发簪:“妾自己买……”

娘子疯没疯先不说,书生觉得自己快疯了:“这是……你的嫁妆?娘子,这只发簪你留了多年,一向被你藏在箱底,你居然舍得拿出来,就为了那什么美颜符!”

娘子低头不语。

秦行之看着有些不落忍,理论上赚钱不分对象,可人家把压箱底的嫁妆都拿出来了,似乎过分了吧?但他又不能做主白送,否则让刚买去一道美颜符的老头儿情何以堪。

“这位娘子,依贫道看,您还是别买了。”秦行之好心劝说,“年轻美貌固然好,毕竟不能当饭吃。”

娘子听了秦行之的话,反而更加坚定了决心,年轻美貌,那是每个女人的梦想,怎么叫不能当饭吃呢?饭,和年轻美貌那就没有可比性。

“妾买一道美颜符。”娘子将发簪递给秦行之。

书生气得眼睛都绿了,几次想要训斥娘子,却终究没能开口。大齐朝律法规定,女子的嫁妆全凭自己做主,那是女人最后的尊严,丈夫是没权管的。

有钱人嫁女,附带一份丰厚的嫁妆,在婆家的地位顿时猛涨。如果女子不能做主,分分钟被婆家拿走,还猛涨个鬼。

秦行之没什么高尚情操,偶然好心已经非常难得了,见娘子坚持,只好把发簪收下,示意师父拿美颜符给她。

娘子接过美颜符,一双眼闪烁着憧憬的光华。

书生见事情已经没法挽回,长叹一声,拉着娘子出店。生活就是这么操蛋,既然无法反抗,那就只好捏着鼻子享受了,而且还得抓紧时间享受,因为总共只有十二个时辰。

熊六梅站在最后面,一张小脸兴奋得通红。

“老娘果然没看错人,小道士终于赚钱了!”

虽说不如偷钱来的快,可做生意讲究细水长流啊。只要能保持这种赚钱速度,那源源不断的银子,比偷钱打劫一次性收入可强了无数倍。

至于说投入,不就是一点黄纸朱砂嘛。

什么,还有法力消耗?没事没事,那玩意儿应该和内力差不多,用完了还能再生。再说了,法力又不能当饭吃,换成银子不吃亏。

二柱子撇嘴:“要不是小姐出手,他赚个屁!”

第134章喜欢洗衣服

皇宫后花园。

“咄,妖股休走,看爷爷法宝!”

小皇帝大喝一声,抬手点燃一道符咒扔到假山上。只听轰隆一声巨响,假山仿佛被看不见的巨石砸中,哗啦一下塌了半边。

身后侍立的太监和护卫苦笑。

陛下欸,这是皇宫,说起来也就是您的家,哪有自己拆自家院子的?这要是在民间,妥妥的是败家子一个。

孙蒙摸着下巴:“这泰山压顶符还算不错……也不知小道士最近画了新符咒没有,真好奇啊!唉,朕日理万机,实在没时间出宫,否则一定去瞅瞅。”

太监和护卫继续腹诽:就您还日理万机,你是让太后禁足了好不好?

前两天孙蒙跑慈祥宫,向太后显摆符咒。

一道“卸甲符”扔到旁边伺候的太监身上,顿时那太监身上一凉,衣物自动脱落,赤条条的就裸奔了。

太后终于大怒,掉着眼泪训斥小皇帝,最后让他保证这段时间不准出宫,这才罢休。

说实话,宫里的人不把太监当男人,发怒归发怒,心里其实并不觉得算什么大事。让太监裸奔,污了太后的眼睛,这肯定不对,但关键不在这里。

那是符咒啊,宫里最忌讳的就是这种东西了!

虽然大齐朝比以前的朝代宽容,皇宫仍然是勾心斗角严重的地方,诸如扎草人之类的邪法,那是绝对不准出现在皇宫的,任何人被查出,绝对死路一条。

符咒性质差不多。

别看皇家和崂山道长友谊深厚,那是另一回事。以前李奉常给老皇帝表演法术,还得偷偷摸摸绝不敢让任何人知道呢。

小皇帝倒好,居然把符咒带进宫中!

刘太后想没收小皇帝的符咒,小皇帝顿时急了:“您敢收我的符咒,就别怪我不讲信用,偷偷溜出宫!”

这不着调的皇帝可不是说着吓唬人,刘太后只好作罢。

孙蒙倒也守信,说不出宫还真就蹲在宫里了,不过批奏章之类的正经事,那就对不起了,小爷没兴趣。

皇宫富丽堂皇,娱乐项目却少得可怜。当然,美女还是非常多的,可惜孙蒙暂时对女人毫无兴趣,因此对他来说,皇宫实在没什么意思。

符咒消耗的差不多了,孙蒙也越来越不耐烦了。

“朕要出宫!”孙蒙叫道。

身后的太监大惊:“陛下不可,您答应了太后的!”

“可是朕非常无聊怎么办?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

“陛下,皇宫其实也挺大的。”

“大又如何,大而空洞,更没意思。”

“陛下,您平时不是去勤政殿,就是去花园,有些地方您就没去过。”太监眼珠一转,想起自己收了某人的好处,答应替她创造机会,趁机开始引导孙蒙。

孙蒙饶有兴致的问:“哦,什么地方?”

“比如,浣衣局,您就没去过哦。”

“浣衣局……洗衣服的地方,有什么好玩儿的?”孙蒙顿时没了兴趣。

太监笑道:“陛下这就想错了,浣衣局当差的,都是新来的宫女,她们多半没见过陛下。您不是喜欢微服私访吗,不如换一身护卫的衣服……”

孙蒙眼睛大亮:“嘿,好主意啊!”

太监松了口气,心说唆使陛下穿护卫服装,大小也是个罪名,不过咱这位陛下一向任性,只要他不出宫,太后就满意了,奴才这也是帮太后嘛。

于是孙蒙换了身护卫服装,装作普通护卫一员,和几个护卫太监一起来到浣衣局。

可惜那些护卫太监一副伺候主子的恭敬模样,再加上孙蒙鬼头鬼脑到处瞅的样子,稍微有点智商的人,都能看出其中的破绽。

狐狸精老远就看到小皇帝过来了。

心里顿时大喜,将棒槌一扔,急忙整理仪容,摆出楚楚可怜的状态,又在心里把各种可能的对话预演。

机会难得,只要和皇帝近距离接触,凭姑奶奶的魅力,迷得他晕头转向不要太容易。到时候,姑奶奶可就发达了!

浣衣局其他人根本不认识皇帝。

不是说她们没见过皇帝,有时候远远的也能看见圣驾走过,但她们只是凡人,没狐狸精那种变态的眼力,更体察不到皇帝身上独有的所谓“真龙之气”。

就在狐狸精做着成为白富美,嫁给高富帅,登上人生巅峰的美梦中,小皇帝一步步走近。

狐狸精妩媚一笑,就像施展媚术。

忽然,狐狸精脸色猛地一变,整个人顿时紧张无比,下意识的往后退了几步,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李奉常提供法力,秦行之精心炼制的加强版镇妖符,即使无法当场把狐狸精镇压,那也绝对威势非凡。说实话,狐狸精不是不能逃,关键是她害怕啊!

小皇帝身上为何会有道家符咒?

难道自己身份暴露了,小皇帝是打算来降妖,他身后会不会已经隐藏了高人,就等自己露出破绽,将自己拿下?如果来人和上次那个中年道士差不多实力,自己连逃走都不必想,死定了!

狐狸精脸色苍白,跪在地上一动不敢动。

浣衣局的其他宫女奇怪的看着狐狸精,心想不过是一群护卫和太监,你跪他们干嘛?咱们虽然暂时没地位,理论上也是皇帝陛下的女人呢。

“咦,这位姑娘,为何跪下啊?”

孙蒙也挺奇怪,走到狐狸精面前问。

靠得越近,身上符咒传来的压力也越大,狐狸精从没见过如此威力的符咒,这显然不是一般人能画出的,皇帝身后没高手,鬼都不信呐。

狐狸精心中直发颤,不敢抬头,低声说道:“妾……陛下龙精虎猛,妾深深拜服,忍不住就跪下了。”

孙蒙当场泄气了:“你居然认出了朕,不好玩!”

“陛下就像夜空中的明月,光芒璀璨,妾怎敢认不出。像陛下这样的气质,即便万马军中,那也是最夺目的一个。您无论如何隐藏,都是没用的!”

为了不得罪皇帝背后的高人,狐狸精不知羞耻的恭维孙蒙,其实也是因为害怕而有些口不择言。

小皇帝哈哈大笑:“你很有眼光嘛。好,那朕就饶你一回。”

孙蒙说的是不计较狐狸精认出自己是皇帝,因而不好玩儿了的罪过。狐狸精却误会了,以为孙蒙的意思是:“我知道你是妖怪,但你嘴巴甜会说话,所以我决定不抓你了。”顿时心情一松,心说总算逃过一劫。

“对了,刚才你说朕龙精虎猛?”孙蒙问。

妈的,原来皇帝喜欢被人拍马屁。

狐狸精觉得摸着了皇帝的弱点,连忙点头:“陛下是真龙天子,妾从没见过有人像您这么龙精虎猛!”

如果孙蒙成熟,马上就能听出破绽:你从没见过别人这么龙精虎猛,你见过多少男人啊?

可惜孙蒙没听出来,闻言暗中点头,这就是小道士龙精虎猛符的效果了。原来所谓龙精虎猛,是这么个意思!自己气质超群是必然的,不过让人一眼认出是皇帝,应该也有龙精虎猛符的功劳。

两人的对话虽然声音不大,还是被周围的宫女听了进去。

那贼兮兮的家伙,居然是皇帝陛下!

众菜鸟宫女吓坏了,纷纷跪倒在地迎接陛下。

心中当然也十分不忿,大家都没认出陛下,凭什么你这狐媚子就认出来了?你倒是会抓住机会,和陛下说了那么多话,祖坟都冒青烟了吧?

孙蒙见众人跪了一地,顿时没了兴致。

“大家忙着,朕还有几份奏折要处理。”孙蒙笑呵呵的说了一句,转身就走。

走了两步,又停下来回头看狐狸精:“为什么朕看你有种莫名其妙的熟悉感呢?奇怪……要不这样,朕给你换个工作,到朕身边伺候如何?”

听到这话,其他宫女眼珠都红了!

要是放在以前,狐狸精会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进宫的目的可不就是蛊惑君王嘛。国字脸需要的是银子,她需要的是真龙之气,都必须靠近皇帝才有可能实现。

可是现在狐狸精就不敢贸然答应了。

她是个聪明的妖怪,于是总会把事情往复杂里想。比如被秦行之袭胸的那次,就想多了,这次也是。狐狸精就想了,难道皇帝还是想对付自己,只是不愿在大庭广众之下让人出手,打算把自己调开再动手?

“陛下,妾喜欢洗衣服……”狐狸精权衡利弊,说了一句让所有人差点掉了下巴的话。

一步登天的机会,您就这么拒绝了?

孙蒙笑了:“喜欢洗衣服啊,行,那朕也不强求。”

说着无所谓的转身,一边走一边还嘟囔,“奇怪,这莫名其妙的熟悉感从何而来?哎呀,朕老是记不住见过的女人,这毛病得改改……”

听见皇帝走远,狐狸精这才完全放下心,缓缓从地上站起,皱眉沉思。

这一刻,狐狸精觉得,皇宫是不敢继续待下去了。国字脸根本是忽悠自己,什么高人不管宫内的妖怪,那吓死人的符咒是怎么回事?

不行,得去找大哥商议一下。

其他宫女也都站了起来,用看怪物的眼神看着狐狸精。这狐媚子长得漂亮,可惜脑子显然有病呐!

狐狸精捡起棒槌,继续洗衣服去了。

第135章我乱花钱就是美德

京城某客栈。

“皮大哥,我真不敢继续待下去了!”

狐狸精哀求的看着国字脸。

国字脸似乎有些走神,一双眼紧紧盯着狐狸精的胸部:“啊?哦,不用担心,那符咒说不定只是以前有人留下的,皇帝身边能有什么高人?”

狐狸精急了:“大哥,你到底听没听我说,上次我说过,皇宫里去过一个中年道士,修为深不可测!”

国字脸这才收回眼神,对狐狸精说道:“知道知道,那是崂山道长嘛。奇怪我为何知道?很简单,每次皇帝大婚,都会请现任崂山道长前来主持,这不难猜。”

狐狸精秀眉紧蹙:“崂山道长,我可打不过。”

“谁让你跟他打了?妹子,崂山道长不仅你打不过,说句丢面子的话,大哥这样的,十个一块上也一样得被打趴下。可是,我们为何要跟他打?上次他去皇宫,没为难你吧?”

“那倒没有。”

“对嘛,人家是高人,除非你兴妖作怪,皇帝又主动要求他出手,否则他才不管闲事呢。放心,没事的,皇帝身边即便有高人,也不会不问青红皂白就动手抓你,那些道士讲究什么顺应天意,虽然很傻逼,但我喜欢。”

两人又说了一会儿话,无非是狐狸精担心,国字脸安慰。

狐狸精略微放心了一些。她知道,国字脸见多识广,因此极为相信国字脸的判断。同时,她欠了国字脸恩情,既然国字脸不准她退出,她也只好选择继续相信对方。

当然,觊觎皇帝的真龙之气也是原因之一。

国字脸又开始走神,盯的还是狐狸精的胸部。

狐狸精就感到奇怪了,这家伙难道性子变了,不是从来不好女色的吗,为何今天如此怪异?

“皮大哥,你看什么呢?”狐狸精娇嗔道。

国字脸回过神来:“没什么……妹子,有件事不知能不能问?”

“你我相交多年,有什么不能问的?”

“你这里……”国字脸指指狐狸精胸部,“你为何一直抱着这根棍子?”

原来狐狸精连出来见国字脸,也随身带着那根鸿蒙派的宝贝。

狐狸精一愣,举起棒槌看看:“不为什么呀,我出门得急,忘了放下——这就是一根洗衣服用的棒槌,怎么了?”

国字脸摇头:“你错了!以大哥多年修炼的经验来看,这绝对不是普通的棒槌。方才你一进门,我就注意到它了。这玩意儿透着一股奇怪的气息,怎么说呢,似乎和咱们妖怪密切相关。”

狐狸精恍然大悟,还以为国字脸转性了呢,原来是因为这根棒槌。

狐狸精自己也对棒槌有种莫名的亲切感,但她只修炼了二百多年,比国字脸这种积年的老妖还是远远不如的,何况国字脸不仅修炼时间长那么简单,人家血统也不凡,比自己更能感应到棒槌的奥妙,并不奇怪。

“大哥仔细看看。”狐狸精大方的把棒槌递给国字脸。

国字脸接过棒槌,摩挲着闭目感应,喃喃道:“果然没错,这东西应该是上古大妖留下的。留下此物的妖怪前辈,绝对是传说级的存在……”

说着,国字脸睁开眼,将棒槌举到嘴边,狠狠咬了一口。

狐狸精有点不舍,不过并没有说什么。

国字脸就这个毛病,看到好东西就想吃,对银子如此,对宝贝也差不多。

咔嚓一声,国字脸被硌得一皱眉。

“居然咬不动!”

国字脸震惊的看着棒槌,仿佛他咬不动的东西根本不该存在一样。

狐狸精伸手去接棒槌:“皮大哥都咬不动,肯定不是你我能用的东西,小妹习惯了用它洗衣服,还是给我吧。”

国字脸往后一躲:“不成,这样的宝贝你用来洗衣服,就不怕遭天谴?行了,先留在大哥这里,我慢慢研究。放心,大哥若是研究出结果,绝少不了你的好处。”

凭什么呀?

狐狸精心中极为反感。

国字脸的话她倒是相信。假如国字脸研究出什么,他吃肉的同时,自己肯定也能喝点汤。问题是,这东西本来完全属于自己,现在却只能喝汤……

可无论是因为国字脸当年的救命之恩,还是国字脸本身修为远超自己,都让狐狸精只能接受这个结果。

“既然大哥喜欢,拿去就是,小妹先走了。”

狐狸精平白丢了一件疑似宝贝的棒槌,又还得继续待在宫里,顿时失去了继续谈下去的欲望。

……

小皇帝坚持了半个月,终于再也无法忍受宫内的无聊,无论太监怎么劝说都不听了,带着护卫就出了皇城,目标:秦行之的符箓店。

远远的,就看到符箓店门口聚集了大群人。

“咦,小道士又惹了什么麻烦?”孙蒙自语,“看来又到本少侠出手扶危救困的时刻了。”

一个护卫笑道:“主子,难道就不能是人家生意好?”

孙蒙大笑:“生意好?就小道士那样的,也能做好生意?这笑话一点都不好笑。我问你,你家一年收入多少?”

护卫点头哈腰:“承蒙主子厚爱,几千两银子还是有的。”

“废话,我优待手下这么大的优点,我自己能不知道?我是说,除了我赏给你的,一年收入多少。”

护卫盘算起来:“属下没当护卫之前,家里一年的收入大约也有三五十两吧。”

“这就对了嘛。小道士一道符咒就敢卖一百两,换成是你,你肯当那个冤大头?”

护卫忍不住看了看孙蒙的脸色,心说您自己就买了不少,原来您不傻,知道那是妥妥的冤大头行为啊。

孙蒙见护卫不说话只看自己,笑骂道:“我知道你的想法,觉得小爷就是那个冤大头,对吧?”

“属下不敢!”

“什么敢不敢的……这么说吧,小爷有钱任性,和你们是不一样的。上次闲聊,小道士跟我说,我这样的有钱人,就应该多浪费钱,我觉得挺有道理。”

有什么道理呀,这是鼓励败家子行为吧?

“你别不服。小道士说了,有钱人若是都把钱藏起来不铺张浪费,对刺激那个……对,刺激经济不利。光赚不花,那是皮笊篱。你想啊,我把银子浪费了,银子可没消失,它去了民间,到了百姓手里,所以对我来说,乱花钱那就是美德!”

这结论顿时让护卫们拜服。

瞧咱家陛下,铺张浪费都说得跟积德行善似的,哪讲理去!

一行人靠近店铺门口。

“小道士,今天你必须给个说法,否则老子还就赖着不走了!”

“对,这不是欺负人嘛,必须给个说法!”

孙蒙对护卫道:“瞧见没,我就说肯定是麻烦吧?赶紧进去看热闹——呃,不对,是帮小道士解决问题。”

“主子,人太多了,安全上恐怕很难保证……”

“少废话,都是大齐良善百姓,人多怕什么?”

护卫也就是按照流程随口一提,并不指望孙蒙会听他的。过往经验表明,任何人都别想阻挡皇帝陛下那熊熊的八卦之心,与其指望他替手下护卫难度着想,还不如大家盯紧点靠谱呢。

符箓店内,秦行之正陪着笑跟几个人解释。

“几位,今日的配额真的已经卖光了,不信你们尽管自己找,只要能找出来,贫道做主送给你们。”

“别骗人了小道士。”其中一人撇嘴道,“别以为我们傻,肯定又把其中一部分卖给东城的大户了吧?人家出的价钱高,你当然愿意多卖给他们。”

“绝无可能,贫道开这个符箓店主要为造福大众,东城的大户是大众,诸位也是,贫道怎可能厚此薄彼?”

“先是敞开了卖,后来限制到每天二十份,到如今只有区区五份!一开始,我们觉得制作符咒毕竟不容易,也体谅几位辛苦,没想到后来才知道,你哪是法力不足,根本是因为东城大户出得价钱高,大部分卖给了人家。”

“呵呵,贫道也不能把东城大户拒之门外不是?人家也是大齐百姓啊。”

李奉常忍不住咳嗽一声:“诸位,这贫道必须说句话了。虽说小道士确实卖给东城大户不少,可符咒制作越来越少也是事实。请看贫道脸色,就知真假。”

众人看看李奉常,只见他神情憔悴,仿佛长时间没睡觉似的。

秦行之趁机道:“李道长不容易!人家为了制作符咒,常常彻夜不眠,生生把修行都耽误了。”

李奉常心说你他么还好意思说?如果不是你财迷心窍,银子早已每天如流水一样进账,至于还如此拼命吗?你上辈子没见过银子,还是怎么地!

贫道倒是借鉴了不少符箓之术,可这身元婴巅峰的修为,居然也差点被耗得差点动摇。

不过众人对符箓店态度的变化,也让李奉常感慨良多。

以前人们上道观求符箓也好,请道士做法也罢,那都是陪着小心,生怕得罪了神仙。秦行之的符箓店无形中给人一个下意识的印象:这只是生意。

开始还好,符咒货源充足,顾客顶多抱怨价钱高。

符箓店很快就打开了市场,越来越多的人来买符咒,不差钱的顾客越来越多。秦行之趁机提升价格,并淘汰了一些销售不好的符咒。

再往后,就开始供不应求了。

秦行之也是无奈,总不能为了赚钱,把唯一的法力源泉“李雷锋”同志给真抽成人干吧?因此只好限制每天的出货量,并再次提高价格。

秦行之可以向道祖保证,这次提价真不是为增加收入,纯粹是想给市场降降火。

可惜效果不是一般的差。

第136章道爷会赚钱

事实说明,大户人家真不差钱。

男人为了体验龙精虎猛,女人为了追求美丽,那简直是状若疯狂、不计成本。秦行之的提价限量政策,根本无法阻挡汹涌的购买热情。

这下大家就有意见了。

还是那句话,到符箓店买符咒,和去寺观请高人完全是两种感觉。顾客们习惯了秦行之的笑脸相迎,完全忽略了一点,那就是秦行之等人也是道士,而且能制作神奇符咒,显然同样也是高人。

于是谩骂指责开始出现,就像大灾之年粮店关门不售粮所受到的待遇差不多。

如果不是亲身经历,打死李奉常,他也决不会想到,有一天他会被人指着鼻子骂偷懒……

李奉常不理解啊,无论如何,谁都没办法怀疑小道士是高人吧?开店的高人,那也是高人,假如神智清明,应该很容易分析出这个道理才对。

世人之随波逐流,一至于斯!

孙蒙以为出事了,其实这些日子几乎每天都如此,买不到符咒的顾客赖着不走,甚至那些大户人家的下人还出言威胁呢。

也不想想,威胁一个能制作神奇符咒的道士,到底是谁不知死。

不过无论被指责还是被威胁,反正小道士这次是真的发达了!

生意刚开始火爆的时候,秦寿和熊六梅轮番跑进放银子的库房,一整天一整天的不出来,就差趴在银子上睡觉了。

秦寿的嘴巴都快笑歪了,这辈子哪曾想到,每天能赚这么多银子?

逐渐的,成堆的银子换成了银票,秦寿也从兴奋到习惯,最后发展到麻木不仁。

如今每天不见到个千把两银子,秦寿都不带拿正眼看的。

有时候老道想想都觉得不真实,几个月前爷俩还为吃饭发愁。想道爷年轻时也是一表人才,若不是长期吃不饱饭,至于变成现在这幅瘦猴子模样?你还别看小道士长得俊俏,不出意外,道爷现在的模样,就是他的未来。

怎么稀里糊涂的,就变成有钱人了呢?

银子赚得如流水,二柱子也不提回云门山报仇的事儿了。报仇固然重要,显然还是不如赚钱实惠。

有人可能会问,既然李奉常累得够呛,为何秦行之就不受影响,看起来还是那么精神抖擞?

并非小道士比李奉常更厉害,也不是小道士为赚银子长期保持病态兴奋,实在是另有原因。

秦行之的金手指原本是有限制的。

本来只能吸收五次法力,后来开始画自创的符咒,不知怎么回事,吸收的次数就开始增加。秦行之从一开始的恐慌,很快就转变为兴奋。

吸收法力次数增多,这是好事!

可画符和世上别的事情差不多,偶尔为之是乐趣,做多了谁都会烦。

小道士画符全靠李奉常的法力,每次李奉常就在旁边看着,他也从不避讳李奉常。

李奉常呢,显然也不是坚持原则的迂腐之人。

李奉常是没本事自己创造符咒,论基本功和知识渊博,他又比秦行之强多了。因此任何没见过的符咒,他只要看过别人动笔,很轻松就学会了。

有时秦行之甚至放慢速度,有主动方便李奉常偷学的嫌疑。

要知道小道士所画的符咒,除了自创的那些,还有一些乃是鸿蒙派的独门符咒,按说不该轻易外传。

李奉常学了秦行之的符咒,心里总是有愧疚的。若非如此,他又何必自愿做苦力,早走人了。

终于有天,秦行之把毛笔往李奉常手里一塞:“麻烦李道长了……”

李奉常也没推辞。

说实话他提供法力让小道士画符,效率远不如他自己动手。法力从发出到被秦行之吸收,中间是有损耗的,而且损耗率还不小。

为了自己的法力着想,李奉常也不能推辞。

从此秦行之就基本成了甩手大掌柜,生产部分交给李奉常,偶尔帮忙那是因为技痒。具体卖符咒交给秦寿,杂活则交给二柱子。

他的任务?当然是做CEO,制定公司发展方向,动嘴皮子和客户搞好关系,还有就是收钱啦。

收钱这种事,暂时秦行之还不想假手于人。

符箓店生意火爆供不应求,却又没法招人手扩大规模。小道士明白得很,他们现在缺少的不是服务人员,而是生产工人——暂时也只好委屈李奉常了。

也不白干,秦行之认为自己绝非黑心资本家,自从李奉常开始独立画符,那说好的一成分成,就重新还给了李奉常。

让我们回到符箓店日常。

秦行之好说歹说,打发走了找麻烦的几个主顾,这才转向早就在一旁看热闹的小皇帝:“胖子,有半个月没见了吧,最近都玩些什么?”

小皇帝一撇嘴:“小爷公务繁忙,哪有时间玩儿,你这是污蔑我。”

“少来,就你这纨绔,能忙什么,忙着喝花酒找美女啊……哦,道爷明白了,算算时间,你来是买龙精虎猛符的吧?”

孙蒙怔了怔,随即点头:“没错。”

秦行之不说,他都把这茬给忘了。

小道士冲李奉常打个稽首:“李道长,麻烦你了。”

李奉常自然没二话。

小道士虽然没说为什么要给孙蒙配超级镇妖符,李奉常结合自己所见,还是隐约猜出了一些原因。他在皇宫远远看过狐狸精一眼,估计这镇妖符应该和狐狸精有关吧。

李奉常并不替小皇帝担心,所谓“受命于天,既寿永昌”那是忽悠老百姓的,但区区一个妖怪,托身皇宫占点小便宜没问题,想迷惑君王祸乱天下,也不是那么容易。

史上那些成功案例,往往是君王有问题在先,真不能完全把罪责推到妖精身上。

套用句俗话,也就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小皇帝?那是超宗越祖的命格,恰好就是颗没缝的蛋——当然也可以反过来理解,小皇帝的漏洞太多,都成渔网了,反而等于没了弱点。

可是话又说回来了,上天的想法谁敢猜?

给小皇帝配一道镇妖符,总归是个保险。作为老皇帝的挚友,李奉常不仅支持秦行之的做法,而且还暗中决定要制作一道比上次更强大的镇妖符。

孙蒙目送崂山道长消失,这才酸溜溜的看着秦行之:“行啊小道士,这下你可发财喽,我很欣慰……”

“说话能不能别撇嘴,这是欣慰的表情吗?”

“我撇嘴了?”

“废话,都咧到腮帮子上了。”

“嗯,我也挺纳闷的,按说你发财我该替你高兴才对,为什么这心里就是有点不舒服呢?”

秦行之笑了:“道爷懂了,你那是妒忌!”

“笑话,我会妒忌你?”孙蒙一蹦老高,“这么说吧,你就是每天多赚十倍,连续赚上它三辈子,也别想跟小爷斗富,我怎么可能妒忌你!”

这是实话,理论上全天下都是皇帝的,人人都得给他纳税,自然没人配和他比。

秦行之大笑:“你有钱,拉屎都用金马桶行了吧——我就问一句,那些钱是你亲手赚的吗?”

小皇帝顿时语塞。

说起来挺幸福,在家里坐着,臣工们就帮他把天下治理得妥妥贴贴,银子也源源不断运进国库。问题来了,那些银子理论上是他的,他胡闹起来也能可着劲浪费,可本质上国库的银子是有各种用场的。

例如给大臣发工资啦,犒赏三军啦,赈灾啦……

还有一样,若是皇宫需要修缮,或者小皇帝想在外面置办田地宅子,这都属于正经消费,大臣们也绝不会阻拦孙蒙花钱。

可那毕竟不是自己赚来的银子。

如果不是这样,小皇帝上次又怎么会把豪宅贱卖给秦行之,目的还不就是体验一把自己赚钱的滋味?

“承认吧胖子,你只不过是命好,道爷靠的可是自己的本事。”见孙蒙沉默,秦行之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富二代什么的,道爷最讨厌了。

孙蒙不服气:“命好也是本事,反正小爷比你阔!”

秦行之微笑:“道爷会赚钱。”

“小爷手握重兵,位高权重!”

“道爷会赚钱。”

“小爷出入皇宫如趟平地,结交的都是达官显贵!”

“呵呵,道爷会赚钱。”

“我……信不信小爷现在就封了你的符箓店,你告官都没人敢管!”

秦行之大怒:“你敢!你封道爷的店,道爷天天往你家扔招鬼符。”

“哈哈,你知道我家在哪儿吗?”

得,秦行之也语塞了。

两人沉默了片刻。

“对了胖子,你得给我个联系方式,咱们认识这么久,我连你家在哪儿都不知道,这不是交朋友之道啊。”秦行之开口。

孙蒙冷笑:“告诉你我家在哪,好让你去扔招鬼符?小爷没那么傻!”

“哪有什么招鬼符?道爷吓唬你罢了。”

“反正我是不会告诉你的。”孙蒙倒不是不信秦行之,他也明白,斗嘴乃是两个喜欢胡闹之人见面必有的娱乐项目,他既不会真封了秦行之的符箓店,秦行之也不会真去他家扔什么招鬼符。

可他不能说自己家在哪呀。难道告诉小道士,我家就是皇宫,有空来玩儿?

父皇可只有自己一个儿子,自己呢,还没大婚,当然就没后代,这话说出来,但凡秦行之稍有点脑子,都能猜出自己的真实身份了。

摆出皇帝的身份吓唬吓唬小道士,固然很过瘾,但若是小道士从此不敢和自己斗嘴打屁,岂不是损失惨重?

这种后果还真不能不妨。

例如李奉常,当初老皇帝活着,崂山道长就喜欢逗年少的孙蒙玩儿。老皇帝没了,他这次来京城,那副嘴脸孙蒙还记忆犹新呢。

想到李奉常,正好李奉常拿着“龙精虎猛符”走了出来。

第137章撅屁股几个意思

孙蒙笑呵呵的收了新龙精虎猛符。

“这道符耗费贫道莫大心血,比上次的那道,强大远不止十倍,你可别乱送人。”李奉常叮嘱道。

他不能不强调一番。目测小皇帝还是童子之身,显然根本不在乎什么龙精虎猛,万一厌烦了回头送给别人,李奉常倒不怎么担心他的安危,可这是自己的心血,说是宝贝也不为过,一般人还真没那个福缘用。

秦行之瞥了李奉常一眼,心说你啥意思啊?哦,你自己画的就比我画的强大十倍,这是在鄙视道爷吗?

孙蒙摆手:“放心,绝不送人,我需求大着呢……对了,这符如此厉害,会不会天天让人流鼻血呀?”

李奉常微笑摇头:“绝无此事。”

孙蒙和小道士闲聊了一会儿。

老道秦寿就有些坐不住了,连连清嗓子,臭小子别再忘了让胖子帮忙入宫的事儿呀。

孙蒙奇怪的看看老道:“小道士,你师父病了?”

秦行之摆手:“别管他,我说孙兄啊……”

“停!”孙蒙打断秦行之,“我算看出来了,你这家伙一到求人的时候就改称呼,这毛病忒势利眼,得改!有话好好说不行吗,非要用孙兄俩字恶心小爷?”

秦行之无语,这逻辑,叫你孙兄怎么就恶心了?

“又有什么事打算求我?说出来,我也好拒绝。”孙蒙笑嘻嘻的调侃。

秦行之正色道:“此言差矣,胖子你摸着良心说,道爷可有真正求过你?上次那些符是你自己愿意买,而且就当时那价格,你赚大便宜了!再往上数,道爷让你投资符箓店,你可给钱了?根本没有。”

“打住,就说有什么事吧。”

“是这样,你能出入皇宫,我师徒想让你带着进去溜一圈。”

“进皇宫……为什么?小道士你傻啊,皇宫里最空洞无聊,也就是伟大的皇帝陛下比较有趣。啊,难道你想参观皇帝?这可不成!”

参观皇帝,那不就是参观自己嘛。

秦行之哭笑不得:“瞎想什么?我干嘛要参观皇帝,他再牛也只是个人,难道还长了三头六臂?”

“那你打算参观谁,太后?”

“我参观……啊呸,我谁也不参观!是这样,我师徒有东西丢在皇宫,必须找回来。放心,不让你难做,咱悄悄进宫,打枪的不要,拿了东西就走,谁都不会惊动。”

秦行之早想好了,如今虽说基本能确定,自己会吸收什么法力、妖力、内力,乱七八糟的各种力,也能借助李奉常的法力炼制符咒,但能不当面对上狐狸精最好。

那可是妖怪啊,万一判断错了,分分钟被她给啃得只剩骨头!

想那狐狸精不可能时刻把宝贝带在身边,只要找机会偷偷拿走,就不信她能为根棒槌穷追不舍。

孙蒙指着秦行之的鼻子哈哈大笑:“你这家伙真能吹牛,还有东西丢在皇宫……你连皇宫大门朝哪开都不知道吧?”

“朝南。”

“呃——反正小爷是不会带你去的。那是伟大的皇帝陛下的地盘,到处美女如云,你再拐走一两个,我岂不成了引狼入室的傻子?”

“贫道视红粉如骷髅……”

“行了,东西我可以帮你找,入宫就别想了。”

秦行之想了想,这样也不是不行。

甚至,让孙蒙帮自己找更安全,就算激怒了狐狸精,被啃的也是胖子。

当然,如果有可能,秦行之也不愿小皇帝出事,于是他转向李奉常,问道:“李道长,你的龙精虎猛符……”

李奉常不等秦行之说完,就肯定的点头:“强大十倍。”

秦行之舒了口气:“那好,就拜托孙兄了。”

“别急呀,你还没说那是什么东西,又是怎么进了皇宫的呢。”孙蒙无论如何也想不通,皇宫里怎么会有秦行之的东西。

秦行之不可能说实话,只好开启瞎编模式:“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就是根棒槌。嗯,被一个宫女带到皇宫,做捣衣杵用……”

“捣衣杵?你们坑蒙派的宝贝可真奇葩。”

“胖子你想多了,不是什么宝贝,就是我师爷以前留下的玩意儿,我师父这人孝顺,睹物思人,就一直保留着那根棒槌。”

“你师爷一个大老爷们,以前给人洗衣服?惨了点吧?”

“死胖子你到底听没听我说?道爷再说一遍,那不是洗衣服用的捣衣杵,是被宫女当成捣衣杵用。”

“别忘了,现在是你求我。”

“就说这忙你帮不帮吧?”

“当然帮。不过,皇宫里宫女那么多,就是单算浣衣局,宫女也不少,几乎人手一只捣衣杵,我哪知你的东西是哪个?”

“那倒容易,既然它不是捣衣杵,就和普通捣衣杵有区别。它是弯曲的,有点像放大的号角,材质也有所不同,并非木头做的。”

“咦,我好像见过?”

孙蒙回忆着:“那天我去浣衣局玩儿,被认……”差点说漏嘴把自己皇帝的身份说出来,连忙话锋一转,“碰到一个宫女,她的脚下就有那么一根,我还奇怪那棒子为何是弯曲的呢。”

秦行之和秦寿心情激荡,这肯定没错了,除了狐狸精,谁会用弯曲的棒子做捣衣杵?

“你没乱说话吧?”秦行之担心的问。

“乱说……什么意思。”

“废话,那宫女没让你想起一个人?”

“确实有种莫名其妙的熟悉感。”

秦行之明白了,小胖子显然已经把沈怜儿给忘得差不多。说起来,像沈怜儿那种档次的美女,居然有人能这么快忘到脑后,除了胖子也是没谁了。

这样也好,省了道爷许多口舌。

“废话就不说了,我要的就是那根棒子。你给我带回来,下次的龙精虎猛符道爷给你免费。”秦行之笑道。

孙蒙一听就不乐意了:“凭什么免费,看不起人呀?”

“那就加倍收?”

“你拿小爷当傻子?”

“免费不行,加倍也不行,你到底要怎样,给个话。”

“我要……哈,你这家伙往沟里带我!”

秦行之心想,胖子难道听出道爷故意转移话题,不让他往沈怜儿身上想,也不再追问棒子的来历?不能啊,他这种跳脱的性子,最容易被引开注意力才对。

孙蒙得意洋洋:“小爷帮你这么大一忙,一张龙精虎猛符就打发了?门都没有!记住,你欠我个人情。”

秦行之哑然失笑:“行,就欠你一个人情!那话怎么说来着?对了,只要不违反江湖道义,不违背自己的良心,道爷可以无条件答应你一件事。”

孙蒙摸着脑袋:“这说法有趣,什么来头?”

“其实是我瞎编的。”

小皇帝走了。

秦行之成功转移了小皇帝的注意力,让他忘了问棒槌的来历,心情十分愉快。

李奉常咳嗽一声:“秦道友,那东西真的只是根棒槌?”

秦行之摇头:“当然不是。咱们是同行,贫道就不忽悠您了,那是我鸿蒙派的宝贝‘鸿蒙’。”

“原来如此,好像听说过……不过,你欺骗那位小友,似乎也不妥吧?”

“李道长不常下山,人情世故上经验欠缺也正常。胖子这人不错,可他毕竟是俗人,万一知道那是宝贝,给私吞了怎么办?大家是朋友,为此翻脸就伤感情了。”

李奉常心说你也知道大家是朋友啊,朋友能让小皇帝去妖怪那儿拿东西?

还好贫道未雨绸缪,制作了超级加强版镇妖符。

……

小皇帝孙蒙替“朋友”做事还是很热心的,回到皇宫就带人直奔浣衣局。

狐狸精远远看见孙蒙,心中顿时大喜。

上次拒绝了皇帝给自己换工作的好意,狐狸精是存了离开的想法。后来被国字脸皮大哥那么一劝,狐狸精决定继续待下去。

这样一来,上次的拒绝就显得很傻了。

狐狸精倒不会后悔,这种情绪对一个修炼二百多年的妖怪来说完全没必要。可是上次的机会有多难得,狐狸精也是非常清楚的。

没想到今天皇帝居然又来了。

整理仪容,酝酿情绪,狐狸精立刻进入战备状态。

孙蒙继续往前走,其他人也注意到了,这次孙蒙并没有换护卫服装,大家又见过他一次,立刻全都跪倒在地。

当然,光跪着肯定不成。

做宫女的,都有一颗上位之心,否则大齐皇家又不是强征民女,她们何苦来皇宫打工?因此每个人都拿出浑身解数,小媚眼刺啦刺啦的往孙蒙身上抛。

可惜孙蒙根本没反应,直接来到狐狸精面前。

狐狸精露出个妩媚的笑,刚要开口说话,忽然脸色巨变,身体往前一倾,直接往地上一趴,屁股一撅,来了个五体投地!

其他宫女都看呆了。

这狐媚子也太不要脸了!

上次大家没认出陛下,你率先跪下占了个便宜,谁让咱们不如你聪明呢。这次大家总算走在一条起跑线上了,你竟然不顾仪容,趴在陛下面前!

趴也就趴了,你那屁股撅起来是几个意思?

撅也就撅了,你还没羞没臊的摇!

这可真是冤枉狐狸精了,蛊惑君王靠媚术没错,但如今这趴着摇屁股的姿势,绝不是媚术的手段。这种姿势也许一时充满诱惑,可也让人从心里看不起呐。

狐狸精哪是不要脸,根本是身不由己。

孙蒙身上这道新镇妖符太厉害了,狐狸精直接被镇压得无法动弹,身上像是压上一座山似的,除了趴在地上之外,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

这还不算,狐狸精甚至差点现出原形。

换成谁,她都得害怕!

摇啊摇的,那不是诱惑皇帝,那是发抖好不好?

第138章我就是个看热闹的

大齐朝不兴跪拜。

比如皇帝上朝,大臣们也不过是拱拱手作个揖,皇帝还得给他们看座。这已经算不错了,如果哪天皇帝惹大臣不高兴,脖子一梗,一声冷哼,指着皇帝的鼻子破口大骂也不是没发生过。

当年太祖皇帝甚至说过,即便民间,百姓见了官员,也是可以不用跪拜的。

所谓跪天跪地跪父母,膝盖太软可不成。

然而这事儿太祖说了也不好使,他再牛,官员们不把他的话传达下去,老百姓根本就不知道。

所以最后百姓见了官员,还是习惯跪拜。

没办法,太祖皇帝不着调,以为治理天下放牧百姓和玩耍差不多,咱们朝廷官员不能由着他来。老百姓对官员没了敬畏之心,又怎能治理好天下?

在这皇宫里,小皇帝没少被人跪,不过这五体投地的姿势,他还是第一次经历。

“姑娘你……那个,未免太热情了。不必如此,快起来吧,地上怪脏的。”

狐狸精颤抖着低声道:“妾不敢。”

这种极度无助的感觉,已经多少年没经历过了。

狐狸精此刻连死的心都有了。丢人呐!前辈妖怪进宫,就算蛊惑不了君王,那也活得十分滋润。自己倒好,好不容易见到皇帝,两次都被镇压,两次啊!

第一次还能说是因为害怕高人而不敢轻举妄动,反抗的余地还是有的。

这次直接被镇压趴下,连原形都差点露出来。

还有天理吗?!

这是皇宫,又不是道家修炼福地,皇帝也不是修道高人,咱不带这么玩儿的。

小皇帝沉吟片刻,恍然大悟:这肯定是李叔给的龙精虎猛符的效果了。果然是崂山道长,画出的符咒,就是比小道士强。

咦,为何别人就没那么夸张呢?

也许是靠得太近的缘故吧。

小皇帝心眼不错,身体往后退了几步。

狐狸精身上微微一松,总算有了活动能力,但她已经吓坏了,就算能动也不敢乱动。

小皇帝耐心一向有限,见狐狸精还是趴着,就不耐烦了。小爷是来找东西的,你愿意趴,那就趴吧,懒得劝你。

“朕来拿一样东西,你的捣衣杵可在?”

狐狸精愣了愣,小心翼翼的说道:“妾身边的就是。”

小皇帝示意护卫过去,把狐狸精脚下的棒槌给自己拿过来。这是狐狸精新置办的捣衣杵,就是一根普通的木头棒子,秦行之的宝贝上次已经被国字脸收走了。

小皇帝接过棒子,皱眉道:“好像不是这条吧?”

狐狸精心中一震,皇帝身负强大符咒,专门跑来找自己要捣衣杵,这其中到底蕴含了怎样的深意?皇帝想找的,显然不可能是现在这根木头。

上次皮大哥说那棒槌很不一般,难道皇帝要的是它?

那棒槌是沈半城随便从外面买来的,自己既不知来历,带进皇宫时也没觉出它有什么不一般,说白了就是个下意识的行为。

狐狸精想了想,决定装傻。

若是供出国字脸,这符咒倒不一定能镇压住他,国字脸和狐狸精不同,人家不仅修为高,血统也好。但可怕的从来不是符咒,而是符咒后面的高人。

国字脸好歹是自己的恩人,怎能害他?

当然,狐狸精不是什么讲义气的货色,如果出卖国字脸能换取高人原谅,她绝不会犹豫。问题是,她说出棒槌的去向,反而因为丢了棒子更容易触怒高人。

这逻辑似乎不合理,其实不然。

就不能以正常人的心态推测高人,例如当初三江县的小道士,明明有降伏自己的手段,为何非得装成混江湖的骗子?分明是思维不正常嘛。

“陛下,妾只有一根捣衣杵。”狐狸精说道。

孙蒙摇头:“不对,我记得上次不是这条。”

“妾不敢欺瞒陛下,真的只有这一条!”

“难道是我记错了?”

孙蒙转身吩咐手下:“你们到处找找,可有小道士说的那根棒槌?”

手下们答应一声,四散翻找。

过了一会儿,众人无功而返。

孙蒙又不耐烦了:“算了,反正这也是捣衣杵,老道用来缅怀师父够用了。”

“陛下,属下记得小道士说过,那不是捣衣杵。”

“多嘴,朕用得着你提醒!”

孙蒙怒斥手下一声,眨眨眼道:“大不了咱们给他削成弯的不就得了,多大点事儿嘛,朕这么聪明的人,还能想不出解决方法?”

手下辩驳不能。

狐狸精趴在地上,静静听着皇帝一行人脚步声消失,这才战战兢兢站起来,满脸不敢置信。

没高人出来降妖,就这么放过自己了?

狐狸精郁闷的想呐喊。

您都把那么厉害的符咒配给了皇帝,出来动动手降个妖,能费您多大功夫,就不能给个痛快?这雷声大雨点小的,没得让人提心吊胆!

不用想再和国字脸商议,那家伙肯定还会劝说自己没事。这是没事的节奏吗?姓皮的欸,有本事你亲自来试试。

就此跑路吧,国字脸那儿没法交代。

不跑吧,真有点不作不死的感觉。

……

第二天上午,小皇帝带着加工过的棒槌来到符箓店。

和昨天差不多,店门口围了不少人。

孙蒙酸溜溜的想,看来小道士发财的势头是无法阻挡了,真让人羡慕妒忌恨呐,小爷要不要跟大臣商量一下,给他加点税呢?

护卫们挤开一条通道,孙蒙走进店内。

咦,好像情况不太对?

今天站在秦行之对面的,居然是个道士。

秦行之也不像昨天那样笑容可掬,表情略显凝重,看着对方正说话:“这位道友,你是打定主意,和贫道杠上了?”

对方冷冷说道:“贫道不懂什么叫杠上,但你亵渎道门,把道门珍宝当货物贩卖,我宋朗云绝不允许!”

“呀哈,你以为自己是谁,官老爷吗?道爷用得着你允许?”秦行之被气笑了,“道爷卖符咒,那是造福大众,是传播我道家文化,懂不懂?往小了说,道爷自己画的符咒,我哪怕往茅坑里扔呢,与你何干?”

“放肆!出言不逊,就不怕天道惩罚?”

“别逗了,天道没那么闲……老兄,你是看我生意好,街坊邻居都赏脸,赚了那么点银子,眼红了吧?”

“黄白之物,道爷还不屑一顾。”

“装,继续装。其实没必要眼红,你自己也可以开符箓店嘛,大家一起发财……呃,一起传播道家文化,共创和谐大齐朝。”

对面的道士宋朗云心说,道爷若是能画出那见鬼的美颜符、龙精虎猛符什么的,还用你提醒?早他么开店了!

没错,这位就是妒忌心发作,来找茬的。

说起来,秦行之的符箓店生意好,京城僧道界也有耳闻,但大家一开始也不怎么在意。

大家被忽悠着斗了两回法,结果皇帝没动静了,这才意识到似乎受了骗。心情不好之下,什么都不想管。

况且画符从来不是简单的事,除非是纯粹忽悠人的假货,否则无论法力消耗,还是成功率,都制约着符咒的大批量生产。再说了,你画出一堆符咒,哪有那么多鬼怪让你对付?

后来就感觉不对了。

一道龙精虎猛符的价钱,从十两银子涨到数百两,还供不应求,这银子赚得未免也太轻松了。

这下大家就开始眼红了。

修为通常和心境高低对应,比如李奉常是天下数得着的高人,他的境界就非一般人可比。和秦行之斗法的大和尚醉心佛法,不通俗务,神通修为就比隆福寺主持妙玉法师厉害。

但这种对应关系并不严格,例如杳然观周逐浪修为也算不错,听了秦行之卖符咒发财的消息,就难免冒出一些妒忌心。

周逐浪算是好的,眼红到睡不着的大有人在。

你还别提什么修道人淡泊名利。

如果真淡泊名利,当初又怎么会那么轻易就被小皇帝挑动起来斗法呢?

要光是发财也并非不能忍,可符箓店的名气越来越大,那些乱七八糟的符咒火了,导致京城百姓习惯有事儿找符箓店,甚至最近那些积压的传统符咒都卖了一些。

正如当初秦行之所描绘的美好愿景:

“哥哥家里不干净?别急,去‘吃俺一棒’买道符烧掉就妥了……”

“正有此意!”

这直接影响了寺观的生计,让他们如何能忍?

有道观的道士其实不靠镇宅讨生活,可是镇宅做法事,这是僧道维持“知名度”的重要手段,如果老百姓有事儿不去找他们,长期下来显然非常不利。

和尚们还好说,他们就没有画符这种业务,道士的事儿他们想管也管不了。

道士们坐不住了,聚到杳然观非要让周逐浪主持公道。

周逐浪苦笑,果然京城道门领袖不是这么好当的,有事儿了自己首当其冲啊。人家那可是上古大派鸿蒙派传人,招惹他们,压力山大好不好?

周逐浪不愿轻易得罪鸿蒙派,因此只能拖。

有性子急的道士,一看大家在杳然观成天扯淡,总是没个决议,就决定直接上门。

今天这位宋朗云,就是其中之一。

可以想象,如果秦行之没有个妥善的处理措施,以后类似的事情会越来越多。

搞清楚状况的小皇帝兴奋了,有人找茬,这可真是……太好了!

“小道士别怂,跟他决斗!”

太上老君、如来佛祖,这次您二位可看好了,真不是朕挑拨的!他们打得满头包,溅得满地血,那都跟朕无关,我就是个看热闹的……

第139章道长受累我过意不去

秦行之瞪了孙蒙一眼。

死胖子添什么乱?斗法,道爷如今还真不怕,先不说背后有李奉常这个法力源泉,作为符箓店员工,拿一成分红的股东,有人找茬,道爷让李道长出手,他好意思拒绝?

问题是,道爷得做生意啊。

斗法什么的,伤了顾客怎么办?

就算伤不着顾客,它也耽误时间呐。道爷分分钟几百万的成功人士,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对了,时间就是银子!

“道士,可知你正在犯罪?!”

秦行之盘算清楚,脸上顿时正义之色爆棚:“还别不服。你自己看看,店里店外这么多百姓,就因为你找事全都得等着,你于心何忍?就说这位大叔……”

秦行之一指某人:“他为了买一道请雨符,已经排三天队了。你知道他为何非要买请雨符吗?

不是钱多无聊(小皇帝闻言略有些心虚)。今年京城少雨,城外旱情已现,他是买符救命呐!你在我店里胡闹,耽误了他请雨浇地,这不是犯罪是什么?”

被点名的那人眼圈一红,冲秦行之连连拱手。

老子伺候地主老财容易吗?今天再买不到请雨符,回去一顿打怕是跑不掉。

请雨符虽好,可惜不是一般人消费得起的。

这么说吧,因为价格连续猛涨,原先那些普通百姓早就不敢买了。例如书生的娘子,全部嫁妆加起来,如今都买不起一道美颜符。

好吧,小道士从来就没有做穷人救世主的自觉。

宋朗云心说,他救不救命的,跟道爷有何关系?观中田地有农人租种,我们只管收租子,道爷每月有份子钱,管他旱还是涝呢。

“少废话,贫道既然来了,就绝不能眼睁睁看你侮辱道家至宝!”宋朗云决然道,“要么你就此关门,并登门向各位道长请罪。要么,你和贫道斗一场法,让我心服口服。”

秦行之笑了:“斗法?前段时间道爷在杳然观大展神威,看来你不知道吧?”

“贫道在场,但贫道维护道门威严毫无畏惧!”

说实话,当时斗法虽然貌似大和尚最后认输,还真不能算秦行之胜了。小道士开头结束两次被打翻在地,这能算胜利?

只能说大和尚好糊弄,不知又想多了什么。

宋朗云就是这个观点,否则他也不敢贸然出头,跑到符箓店来。

当然,大义凛然谁不会?宋朗云不直说我不信你有多厉害,而是和秦行之一样,先要在道义上找个立足点。

“得了吧,道爷不跟你斗。”秦行之摇头。

“你害怕了?”

“当然不是,修道之人当街斗法算什么?太没教养,很让人看不起的。”

李奉常暗中腹诽,当初也不知是谁,在大街上拉着贫道非要切磋,被烤成昆仑奴的……

孙蒙急了,大叫:“小道士,你就和他斗一斗能怎么地?不白斗,你要是胜了,我帮你找皇上要副墨宝,就写‘御封吃俺一棒’,听起来就高端大气上档次,看谁还敢找茬……”

咦,看热闹的顾客们大吃一惊,这小子是什么来历,口气也忒大了,皇帝的墨宝张口就来?

秦行之继续摇头:“道爷担心伤及无辜。”

顾客们顿时纷纷大叫:“小道士你就跟他斗吧,咱们不怕溅一身血!”

秦行之气急:“你们……各位,不带这么怂恿人的。斗法如此暴力的事,和贫道的理念冲突。”

宋朗云冷哼一声:“不敢斗法,就把店关了!”

这话一出,秦行之还没怎么地,顾客们先不愿意了。

“那道士你胡说什么,就算小道士斗法比不过你,你凭什么让人关店?岂有此理!”

“就是,依我看你是个恶道士。”

“官府都没你霸道!”

“小道士别怕,他敢乱来,我们帮你。我家大人乃礼部侍郎,让我家大人收了他的度牒,变成个野道士!”

“老子回去就建议我家员外,再不去他家道观上香!”

宋朗云心中吃惊,怎么跟捅马蜂窝一样?

但从另一个角度想,可见符箓店的影响,发展得有多迅速。这还了得,以后让天下僧道怎么混?不行,越是这样,越必须打压下去。

秦行之冲众人打稽首:“多谢各位仗义执言,贫道真是太感动了,我大齐朝的百姓果然最有正义感!不过,各位有句话,贫道却不敢苟同——贫道斗法会输给他?不是贫道自吹自擂,他这样的,我一个打十个,都不带喘粗气的。”

众人大笑:“那你跟他斗哇!”

“还是不成。”

“小道士,你这就太矫情了,人家都欺负上门了,你还讲什么不喜欢暴力。”

“贫道不是这个意思。”秦行之解释,“你们都听他说了,如果贫道输了,就该关店请罪。那么请问,他说过他输了该如何吗?没有!这世上任何事都讲究个有来有往,没好处的事谁干?反正我是不会干的。”

众人一听,对呀,就拿大家最喜欢的关扑来说,彩头肯定双方都得出,没听说过只有一家出彩头的。

“那道士,你怎么说?”有人问。

宋朗云一愣,他根本没想过这个问题。

倒不是信心百倍,自认肯定会赢,关键是他觉得自己正为道门伸张正义,符箓店是邪恶化身,不直接砸了它就已经很讲理了。

再说了,这是正义邪恶的较量,又不是关扑。

秦行之看了眼对方,说道:“这样吧,如果你真想斗法,咱们不妨定个协议。”

“协议……?”

“若是贫道输了,我就关了这符箓店……”

顾客们连忙开口劝阻秦行之。

以前没有也就罢了,如今符咒已经成了大户人家的必需品,符箓店没了,让尝到甜头的老爷夫人们怎么过?

“各位别急,贫道自有计较。”秦行之摆手制止众人,继续说道,“道士,你若是输了呢,就给符箓店打工……嗯,五年好了。”

斗法不可避免,恰好店里缺生产工人,道爷不坑你坑谁?

宋朗云立刻摇头:“打工?不行,贫道乃修炼之人,怎能跟凡夫俗子一样给人做工,这绝不可能!”

“道友,难道已修成正果?”

说话的是李奉常,声音虽然不大,却清晰传入每个人的耳中,愣是压住了喧哗声。

宋朗云看向李奉常:“道友什么意思?”

李奉常笑呵呵的说道:“仙道飘渺,你我修道人应有自知之明,没飞升成仙前都是凡夫俗子,这你应该不反对吧?很好,既然如此,做工又有什么不可能?再者说,这家符箓店终究是道门传人所开,并非一般店铺。”

李奉常精神略有些憔悴,但宋朗云修为不错,眼力不是秦寿师徒能比的,一眼就看出李奉常仙风道骨气质非凡。

他摸不清李奉常的身份,虽然完全不同意李奉常的说法,却不愿乱说话得罪对方,只好沉吟不语。

李奉常必须积极,这道士,分明就是道祖派来拯救自己的!

“还是,道友认为你根本斗不赢小道士?”

宋朗云一咬牙:“好,贫道答应了!”

就不信小道士那点年纪,能有多大修为,道爷不是大和尚,没那么容易被糊弄!

李奉常大喜,总算上钩了。

小道士确实没修为,可是……贫道有啊!

秦行之冲李奉常眨眨眼。

这被自己忽悠来的免费法力源,真是越来越聪明了,越来越不像当初那个憨厚老实的中年道人。难道和自己这聪明人待在一起,老实人也能变聪明?

也不对,二柱子就没变。

嗯,也许二柱子的脑容量实在有限,属于朽木不可雕类型的吧。

宋朗云率先走出店铺。

店里面太挤,显然不适合斗法,顾客们随后也走出门,在外面找地方准备看热闹。

秦行之交代二柱子守门,这才和秦寿、李奉常一起往外走。

李奉常低声道:“秦道友,一会儿还是借用贫道的法力吧。虽然你能吸收法力,毕竟不如直接借用我的法力保险。”

秦行之回头看李奉常:“李道长今天很热情啊。”

李奉常瞪了秦行之一眼:“少贫嘴,我也是为你着想,上次你差点被烤焦,忘了?今天这位道友若是先用一记掌心雷……”

“李道长真是大好人,多谢!我决定了,回头您还得继续减少产量,让道长受累我心里过意不去……”

“你这么说,是因为有了新长工吧?”

“呵呵,您这就冤枉我了。”

秦行之走到宋朗云对面站定,倒背双手,气定神闲,让观战的众人暗中佩服:瞧这不慌不忙的样儿,看来确实胜券在握呐。

他们没注意到,秦行之背在身后的大拇指已经翘起,方向正对李奉常。

李奉常微微一笑,一道精纯的法力已神不知鬼不觉传给秦行之。

“这就开始吧,贫道时间宝贵。”

秦行之感受着大拇指中的炽热,淡淡说道。

装逼有用,还要修为干嘛?宋朗云也不客气,运转真元调动法力,嘴里念念有词,片刻后剑指向前,叫了一声“疾”,一道肉眼看不见的疾风就冲向秦行之。

秦行之把左手从背后抽回,也不念咒,就那么随随便便往前一甩。

疾风瞬间以更猛烈的势头翻卷而回,更是附加了一些让宋朗云胆战心惊的气息。

空气中甚至有隐隐的风雷之声!

第140章秦行之是个好同志

众人就看见,宋朗云像一根稻草似的,被他自己搞出的狂风倒吹而起,直接撞进店门前大树的树冠中。

等风停了,大家再看,都被逗乐了。

只见宋朗云身上的道袍七零八落,恰好有些布条缠住树枝,就那么倒挂在树枝上,显得十分滑稽。

脸上多了几条伤痕,估计是撞树时被树枝抽打的。整个人则闭着眼一动不动,也不知是昏过去了,还是太过丢人,实在不好意思睁眼看。

无论如何,事实已经非常明显。

宋朗云被秦行之一击打败,完全没有还手的余地。这还是秦行之谦恭,让他先出手呢。

众人赞叹不已,怪不得大齐朝以前就没有那种神奇符咒,人家小道士偏偏能做出来造福大家,这是真正的超级高人呐!

想想这些日子急赤白脸的冲小道士发火,质问他为何货源不足,现在看来,幸亏小道士是真正高人,修养好,否则人家动动手指,那后果……简直不敢想啊!

就是战斗太短暂,还没开始就结束了,让人有种意犹未尽的失落感。

秦行之乐呵呵的冲众人打稽首:“哪位好心搭把手,把人给弄下来,这么倒吊着万一脑袋充血,再有个好歹的岂不是很冤?”

众人连忙答应,一起把宋朗云顺下树。

这一番折腾下来,宋朗云也苏醒过来。至于是被众人弄醒,还是实在装不下去,就没必要深究了。

众人进店。

“道兄,你认输吗?”秦行之问。

宋朗云臭着脸:“贫道输了……”

“很好!”秦行之一拍手,秦寿从怀里掏出一摞纸屁颠屁颠递过来,秦行之接过纸递给宋朗云,“这份协议,你给签了吧。”

咦?

李奉常眼中露出迷惑之色,这不对吧?

签协议之说,那是刚才斗法前才说好的,也没见小道士或是秦寿动过笔,怎么就准备好了呢?——妈的,这份协议,不会原本是给贫道准备的吧!

宋朗云挺光棍,既然认输了,也没打算赖账,就摊开协议看起来。

众人也挺好奇,什么协议居然要用一摞纸这么多?

只见协议上写道:

“符箓作品全版权转让协议。

甲方:道家鸿蒙派官方符箓旗舰店,吃俺一棒。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空白)。以下简称乙方。

为传播道家文化,繁荣符箓事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平等自愿之原则,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拥有……甲方可以……甲方优先……甲方有权……甲方有权……甲方有权……甲方永远全权……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必须……乙方应该……乙方保证……乙方同意……乙方有义务……乙方永远无条件……”

这密密麻麻的条款,看得众人眼花缭乱头晕脑胀。大多数人都看蒙了,但不包括神清目明的李奉常和宋朗云。

李奉常看得直冒冷汗,这哪是什么协议,简直就是吸人血啊!

且看这条:“乙方同意,将五年任职期间和道法有关的一切,包括但不限于符咒、道术、法力,全部转让给甲方无偿使用。另外,乙方五年任职期结束后创作的符咒产品,甲方有权优先使用。”

不过这条倒是罕见的出现了“甲方同意”字样:

“甲方同意,将因乙方转让物获得纯收益的一成,作为福利发放给乙方。”

当然,让甲方出血怎能甘心,因此接着就是:“作为条件,乙方必须主动维护甲方利益,不得在任何场合诋毁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收回福利,并追究乙方三倍赔偿责任。”

李奉常喃喃道:“秦道友,这协议,哪儿看出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了?”

秦行之毫无诚意的一笑:“见仁见智。”

宋朗云抬起头,眼珠子通红:“这协议道爷不签!”

“道兄,认赌服输嘛。”秦行之并不着急,笑呵呵的说道,“你答应斗法输了就签协议,可也没问具体是什么协议吧?再者说了,这协议看起来挺可怕,其实全是为你考虑。”

就这恨不能扒一层皮的协议,还为我考虑!

宋朗云差点落泪,后悔呐。来之前怎么就没打听一下呢,早知秦行之是如此歹毒之人,自己吃饱了撑的才做出头鸟。道祖在上,怪不得周逐浪观主拖延,他比自己可鬼多了。

“又不信了?贫道给你分析一下,你就明白了。首先,这一成的纯利润福利不是假的,你知道那是多少银子吗?肯定比你以前赚得多!

其次,你以为你能画那点符咒就了不起了,如果没有贫道的符箓店这个平台,你一年能卖几道符咒?我这平台才是关键,你的符咒、修为什么的,不值钱。

最后呢,你加入符箓店,我们得花心血培养你!你会画龙精虎猛符,会画美颜符吗?当然不会。毫不夸张的说,这些符任何一种都是无价之宝。

现在,你还认为吃亏吗?”

宋朗云犹豫道:“这……似乎贫道还占了便宜?”

“宾果,你绝对是占了大便宜!”

宋朗云盘算,若是能学会龙精虎猛符的画法,别说有福利了,就是免费干五年,那也值了!

于是他在自我安慰中,接过秦行之递过来的毛笔,刷刷刷签上自己的名字。

秦行之环顾众人:“咱大齐朝规矩,签协议还得有个保人,不知哪位有兴趣……”

小皇帝噌一下就窜过来,兴奋的叫道:“我!谁也别抢,这个保人小爷当定了!”

众人齐翻白眼,谁跟你抢了?

保人有一笔好处费,不过也担着风险,毕竟若是协议双方发生纠纷,保人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如果这是普通的协议也就罢了,俩道士的协议,一般人还真不敢当这个保人。

秦行之偷笑:就知道你会冒出来。

让胖子做保人肯定最合适,这家伙是个官二代,就没他不敢做的。

“那就麻烦孙兄了。”秦行之把笔递过去。

孙蒙在协议上签下名字,咳嗽一声看向宋朗云:“这位道人,小爷难得当一回保人,你可得给我面子!以后好好做事,听小道士的话,咱一切好说,否则,可别怪小爷跟你不客气——我权利大着呢!”

宋朗云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你……你和小道士认识?”

“当然,我们是好友。”孙蒙毫不隐瞒。

宋朗云急了:“那你怎能做这个保人!”

“小爷还就做了,谁敢不服?”

孙蒙一招手,身后几个护卫内心苦笑,表面却还得杀气凛凛的上前壮场面。这些人都是高手,论气势比道士还强大,毕竟道士修为再高,也不是用来杀人的。

众人一看,嗬,这少年人不敢惹!

宋朗云不见得怕这些高手,可对方明摆着是个纨绔,他也不敢轻易得罪孙蒙。他是道士,但同时也是大齐朝百姓,真惹到权势之辈,也得倒霉。

“贫道就想问问,若是秦道友违反协议,又是个什么说法?”宋朗云弱弱问。

孙蒙把折扇一摆:“不可能,小道士是好人。”

宋朗云差点噎死,道爷就不是好人了?

“当然,我孙蒙向来是京城侠少,若是小道士不遵守协议,小爷肯定也不会放过他。”

宋朗云无话可说,反正协议已经签了,再者说还能学到神奇符咒,就算孙蒙不公平,五年时间,忍过去那就天高任鸟飞了。

风波平定,符箓店重新开始营业。

宋朗云在李奉常的带领下,到后堂交代注意事项。

秦行之看向孙蒙:“方才你说,要是我赢了,你去替我问皇帝要一副墨宝,还算数吧?”

皇帝就是孙蒙自己,他当然没有丝毫思想负担:“小爷说话,那是一口唾沫一个坑,当然算。你等着,今晚我就写……呃,让伟大的皇帝陛下赐下墨宝。”

秦行之脸上露出疑惑:“好像你刚才说,你要给我写?”

“呵呵,你听错了!”

“不对,道爷耳朵没毛病。”秦行之忽然指着孙蒙大叫,“啊哈,原来如此!”

孙蒙心中一震,心说难道小道士猜出来了?

虽说朕如日月般光彩夺目,不被认出很难,可小道士若是从此不敢和自己做朋友,那可怎么办?

秦行之一副拆穿阴谋的得意表情:“你这胖子,肯定打算自己胡乱写副字,冒充皇帝的墨宝对付过去,我猜得没错吧?

知道你家世很好,可皇帝的墨宝,那是随便谁都能求到的?万一他写字跟狗爬似的,给熟人收藏就没关系,挂在我这符箓店每天被人瞻仰,丢不丢人?”

孙蒙松了口气,随即气乐了。

朕是皇帝,谁敢冒充我的笔迹,那是欺君之罪好不好?最让人生气的是,他居然说我写字像狗爬!

“死杂毛,气死小爷了!我们伟大的皇帝陛下,那是聪明绝顶、风趣可亲、多才多艺,此处省略一万字。陛下写出的字,连大臣们都赞不绝口!”

秦行之一撇嘴:“切,拍老板马屁谁没做过。”

“老板?”

“跑题了……你真能求来皇帝的墨宝?”

“废话,要不要让陛下给你盖上玉玺,省得你不信啊?”

“真的可以吗,那岂不是成了圣旨?”秦行之腼腆一笑,冲孙蒙拱手,“孙兄如此牛逼,贫道甚是钦佩,咱们打个商量,皇帝墨宝的字句能否改改?”

“怎么改?”孙蒙迷惑。

“你就让伟大的皇帝陛下这么写:秦行之是个好同志,坚持一百年不动摇……”

第141章来了一群

改字句当然是不可能的,用玉玺也是扯淡。

孙蒙能想象出,若是自己不知死活的给秦行之写一幅字,然后盖上玉玺,那些大臣也许不能把自己怎么地,小道士肯定要倒大霉。

玉玺代表皇家尊严。

小皇帝瞎胡闹,大臣们可以睁只眼闭只眼,但牵扯到玉玺这么严肃的东西,就绝对不成了。

秦行之也只是说说,没怎么当真,甚至对孙蒙能否求来皇帝的墨宝,都只是可有可无。生意已经很火爆了,皇帝的墨宝只能锦上添花,要不要的无所谓啦。

两人又说了几句话,在秦寿不断的咳嗽声中,孙蒙终于想起今天的目的。

吩咐手下把改造过的捣衣杵拿上来。

“小道士,你要的东西,小爷给你带来了。”

秦行之指着捣衣杵惊道:“这是什么玩意儿?”

“你要的捣衣杵嘛。”

“可它……”

“弯的!”

“我知道,但是……”

“很光滑,工匠忙了一晚上……咳咳,反正我给你拿来了,记得欠我一个人情!”

“道爷欠你个大头鬼!”秦行之暴怒,“我说过,那不是捣衣杵,它也不是木头做的。这分明就是一根可怜的、被掰弯了的木头棒子。”

孙蒙学秦行之摊手:“那就没法子了。实话跟你说吧,昨天我去浣衣局,让人里里外外都搜了个遍,都没见着你说的那玩意儿。我就想了,朋友拜托的事,我得用心呐,因此连夜让人给加工成这样,我对朋友一向就这么负责,你不用感激涕零。”

“道爷很感激,感激得恨不能掐死你。”秦行之冷笑道,“你自己都说见过那棒槌,说明它就在宫里,你居然找不到,谁信呀?”

“真找不到,人家都不承认,我有什么办法?”孙蒙心想,人家都给我趴下了,如此隆重,我好意思逼太紧?

秦行之看看师父,骗了个长工的喜悦被完全冲没了。

秦寿仰天长叹:“祖师爷在上,弟子虽然不肖,您也不用如此连绵不绝的惩罚我呐。再说了,鸿蒙派走到今天,它又不是我的错,您找我师父师爷的麻烦行吗?”

秦行之劝老道:“师父,实在不行就不要了。”

“怎能不要?道爷还想呢,咱鸿蒙派总算应了那句‘沙滩一躺三年半,今日浪打我翻身’,正可以大收门徒,光大门派,也算对得起列位祖师。谁成想……”

“老道,刚才那俏皮话跟谁学的?”

“嘎?哦,前些天李道长闲聊说起,我觉得挺好听,就记下来了。”

“以后不准讲了!”

“为何?”

“那是骂人乌龟!”

秦寿想了想,勃然大怒:“好你个李杂毛,真是蔫坏呐,居然骂人,道爷跟你没完!”

“行了师父,李道长是厚道人,人家当时肯定不是说你,是你听不懂,非用来形容咱们自己。”

“咳咳,为师确实疏忽了……无论如何,反正师门宝贝不能丢,否则传承不下去喽。徒弟,现在该怎么办,你拿个主意。”

秦行之也明白,那根棒槌肯定是不能放弃的。以前不信法术神仙,自然无所谓,如今则不同,棒槌既然是鸿蒙派的信物,就算抛开它肯定是宝贝这个前提,为了讨好祖师爷,也必须找回来。

胖子见过棒槌,说明狐狸精确实曾经拿着它。

现在不见了,狐狸精也必定知道去向。

胖子没耐心,道爷有!

秦行之看了一眼孙蒙,这胖子上次死活不肯带自己进宫,求他是没用的。为今之计,也只有一条路可走了,那就是师徒两个夜探皇宫,做一次超级盗贼!

听起来似乎不靠谱,其实不然。

有李奉常和宋朗云提供免费法力,师徒俩不缺符咒,早就鸟枪换炮,不是当初混江湖的骗子了。

另外,宋朗云刚加入还不能信任,对李奉常,小道士还是相当信任的。李奉常法力深厚,带着他,别说皇宫了,就是龙潭虎穴也能闯一闯。

“师父,徒弟自有计较。”秦行之说道。

孙蒙忍不住问:“小道士,有什么计较,分享一下呗?”

“拜托你一点小事都能搞砸,你居然还好意思问?胖子,失败者没人权,听说过吗?”

“没……”

“现在你听说了。”

“行,谁让小爷确实没做好呢。我先走了,回去给你求皇帝陛下的墨宝。”孙蒙灰溜溜离去。

……

皇帝的墨宝很快就被孙蒙的护卫送到符箓店。

小皇帝为何不亲自来?

当然是又被刘太后训斥了。

作为皇帝,放着正事不做,见天往大街上跑,这算什么事儿?刘太后也明白,自己训小皇帝两句,他能安稳几天,但也仅只如此,过些日子该溜的还是照溜不误——这种事又不是第一次发生,刘太后早有经验了。

可安稳几天,那也比每天不着家强不是?

小皇帝仔细欣赏过秦行之制作的招牌,这次赐下墨宝,充分尊重了秦行之的版权,整个招牌的结构几乎没有任何变化,只是在“吃俺一棒”前面,加个俩字,变成“御封吃俺一棒”。

让秦行之苦笑不得的是,“御封”两字比“吃俺一棒”还大,不明白的,还以为这家店铺名叫“御封”呢。

秦行之也不在乎真假,就用这新招牌替换下了原先的那个。

皇帝的墨宝算什么?听说朝中大臣接到圣旨,还敢到处乱扔呢,这个新招牌上连玉玺都没盖。

符箓店正常营业了几天,又有道士堵门了。

这次不是一个道士,而是一群。

秦行之十分生气,还没完了是吧?

道爷急需生产人员,可这么多道士守望相助,其中还有周逐浪这种名人,估计是忽悠不了的。

周逐浪作为领头人,上前一步打了个稽首:“秦道友,别来无恙。”

“好说好说,周道长也来买符咒?”

周逐浪苦笑:“秦道友说笑话了。你别误会,贫道等人前来,并非兴师问罪,而是来找人的。前些天有位宋朗云道友来过,一直没回道观,不知……”

“哦,宋道友是吧?”秦行之笑了,“他已经加入我们符箓店,成为一名光荣的产业工人。”

周逐浪身旁一老道大怒叫道:“胡说八道,我同尘观弟子,怎么可能加入鸿蒙派,那岂不是叛出师门?说,你把宋朗云怎么着了!”

“这位道长,贫道何时说过宋道友加入鸿蒙派了?”秦行之忍着不耐烦说道。

“你刚说……”

“没错,宋道友确实加入了符箓店,但符箓店不等于鸿蒙派,他也不是以弟子的身份加入的。我鸿蒙派乃上古大派,一般人想进门,我们还不收呢。”

周逐浪止住身边老道,看向秦行之:“道友,可否让宋道友出来,和大家见一面?”

“见面没问题,他是做工,又不是被抓。不过您几位必须先等等,他正和李道长在后堂探讨符箓之术。”

研究符箓之术……难道是鸿蒙派热卖的那几种符咒?

同尘观的老道一听,心里猛烈跳动了几下,也不着急了。如果宋朗云真学会了那些符咒,同尘观可赚大发了!

只不过,李道长又是何人?

这群道士眼红符箓店生意,却一个个骄傲得很,愣是没人前来查探一番,也不知店内除了鸿蒙派俩道士,还有个李奉常。否则的话,堂堂崂山道长,即使不常下山,还是有几个人认识他的。

此时李奉常正和宋朗云在后堂。

宋朗云扔下毛笔,满脸惭愧:“又失败了。”

李奉常微笑摆手:“宋道友无需着急,这种新型符咒确实刁钻了些,不过本质上还是基础符文组合,你多练练,总能成功的。”

“晚辈多谢道长悉心教诲。”宋朗云感激道。

论年龄,两人其实差不多少,然而李奉常随手就能画出符咒,成功率几近百分百,可见修为深厚,宋朗云自然看出李奉常绝非自己能比。

更让宋朗云佩服的是,李奉常非常有耐心,可以看出在教导人方面经验丰富。

因此自称晚辈,宋朗云一点都没觉得吃亏。

其实李奉常更佩服秦行之。

原本以为小道士只是又找一个法力源泉,应该不会把新符咒传给本是来找茬的宋朗云。至于为何对李奉常就可以完全不避讳……贫道人格魅力爆表,不成吗?

谁知出乎意料,秦行之的所谓协议十分欺负人,对宋朗云却着实不错,回去就让李奉常传授新符咒给他。

李奉常这个境界的高人,又是崂山道长,早就超越了门户之见,然而即使是他,也不敢草率做主把崂山秘传道术随便传给别人。

他不敢做,并不耽误他钦佩小道士。

相反,他自己都做不到的事,秦行之却能毫不皱眉地做到,这让他的佩服之情更加强烈。

可惜宋朗云既没有秦行之的离奇天赋,也没有李奉常的深厚修为,新符咒又十分刁钻,练习了几天,愣是一道符咒都没画成功过。

“欲速则不达,宋道友不妨稍事休息,前堂闹哄哄的似乎来了不少人,我们过去看看是否需要帮忙可好?”李奉常笑道。

第142章两架梯子

李奉常和宋朗云来到前堂。

看清李奉常的样子,周逐浪等认识他的几个道士先是愣了愣,随即脸色都变了。

“李道长……您怎么会在这儿?”

周逐浪身为杳然观观主,论“级别”和崂山道长算是平级。可人家李奉常是什么人物?不说崂山道长代代和皇族交好,俨然天下道门领袖,只论李奉常的修为,周逐浪自问就毫无可比性。

李奉常微笑:“自然是做工了。”

“做……做工?”

“对呀,没必要如此惊讶吧,宋道友做得,贫道就做不得?不瞒几位道友,贫道还是符箓店元老哩。”

周逐浪等人傻眼了。

宋朗云的同尘观长辈也认识李奉常,此时完全顾不上宋朗云,内心变得十分复杂纠结。

原本以为是个机会,现在发现好像是个坑……

鸿蒙派为了点黄白之物侮辱道门至宝,本来大家就看不过眼,居然还敢逼迫修道人做工,这简直就是赤裸裸打同尘观的脸!

既然你自己先干出这种大不韪的恶行,就别怪咱们京城修道界联手封杀。

周逐浪是个老狐狸,不肯得罪人,可宋朗云这事儿一发生,周逐浪在众人的催促下,也只好捏着鼻子出头了。这事儿他不出头不成,否则谁还认他这个京城道门领头人?

出头这种事,有了第一次,也就不愁下次了。

不料“怒斥恶道人,拯救宋朗云”的精彩桥段还没开始上演,就被突兀冒出的李奉常给生生打乱了。

宋朗云还可以说是被逼迫被欺骗,堂堂崂山道长,鸿蒙派就是吃了豹子胆,也不敢在李奉常面前耍花样——那么问题来了,你好好的高人前辈不干,跑符箓店做的哪门子工?

“李道长,您在开玩笑吧?”老道士小心翼翼试探,“您肯定是也听说了鸿蒙派俩道士大逆不道,因此才专门过来惩戒他们……”

“贫道又不是朝廷官员,谈什么惩戒?”

“以李道长身份,一般的朝廷官员又如何能比!”

“道友着相了,修道人淡泊名利,哪来的身份之说。贫道并非开玩笑,确实只在符箓店做工,和宋道友一样,还分一成红利呢。”

秦行之听着他们的对话,心里越来越忐忑,忍不住插嘴道:“李道长,你……很有名?”

李奉常微笑不语,脸上哪还有半点憨厚。

这副样子小道士并不陌生,李奉常不可能成天装憨,偶尔表现出云淡风轻的气质毫不奇怪。秦行之也没多想,论冒充高人,谁又比秦行之师徒俩经验丰富?不是说你看起来是高人,就一定是高人的。

周逐浪狐疑的看着秦行之:“秦道友,你不认识李道长?”

“认识啊,李奉常道长嘛,本店年度最佳员工。”

“你……贫道说的是李道长的身份!”

“好像是某个小门派的弟子,不常下山。什么门派来着……哎呀,贫道这些日子太忙,给忘记了。反正不是什么名门大派,比鸿蒙派是远远不如的。”

心里忐忑,秦行之下意识搬出鸿蒙派镇场面。

反正周逐浪和李奉常都说,鸿蒙派是上古大派,道爷虽然不怎么相信,这时也只好借来用用了。

说实话,来一群道士堵门,秦行之虽然生气,心里本来还是有底气的。

愿赌服输嘛,虽然协议坑人了点,宋朗云绝对是自愿签字的,而且有小胖子那个高级官二代作保,一群道士能把自己怎样?

退一步讲,即便迫于压力取消和宋朗云的协议,也没什么——那家伙就是个菜鸟!

这里有个误会。

秦行之见李奉常法力精纯,特别是学新符咒没什么难度,就以为真正的道士差不多都这样。他甚至幻想,如果能签下百八十个道士,人人学会新符咒,符箓店完全可以当成一个毕生的事业去做。

然而宋朗云为零的成功率,狠狠打击了秦行之。

秦行之签宋朗云的目的,不是为道门培养人才,也不是打算找一个备用的法力源泉,而是希望宋朗云能和李奉常一样,独立制作符咒。

既然宋朗云不行,放弃他也没什么不能接受的。

现在情况变了,听他们对话,似乎李奉常不是自己一直以为的傻道士,而是个有名的人物。有名还好说,他们互相还认识呐,宋朗云跑了无所谓,李奉常若是也被人说服,那符箓店可就没产品可卖了!

这怎么成?道爷才开始赚钱呢。

听了秦行之的话,周逐浪差点把鼻子给气歪。

你鸿蒙派再牛,那也是“以前阔”,在大齐朝,崂山华盖派敢排第二,就没有哪个门派敢说排第一。

周逐浪只好转向老道:“秦寿道友,您也没听过李道长的名号?”

秦寿茫然:“贫道应该听说吗?”

周逐浪长叹一声:“崂山道长都入不了您的法眼,贫道实在无话可说!”

在周逐浪看来,小道士年轻见识浅可以理解,秦寿好歹一大把年纪,怎能不知崂山道长的名号?

秦寿瞪圆双眼,咬着牙根一字一顿:“崂!山!道!长!”

李奉常苦笑一声,冲秦寿打个稽首:“秦道长,贫道隐瞒身份是有苦衷的。其实吧,上次我跟您说过,可惜当时太吵,您没听见,所以……”

“停!”秦寿打断李奉常,“道爷再问一次,你确定你是崂山华盖派道长,不是忽悠人?”

“这么多道友当面,贫道应该无法冒充吧。”

大名鼎鼎的崂山道长,百姓眼中的神仙人物,整个天下都找不出几人的元婴巅峰高人……这一系列头衔堆到李奉常头上,其实用四个字就能概括:他很牛逼。

都能御空而行了,一墙之隔的外面来了什么人,说了什么话,李奉常能不清楚?

李奉常是故意暴露身份。

小道士的符箓店影响越来越大,也许在秦行之心目中,只不过是赚了点钱而已,实际上李奉常却很清楚,它已经开始动摇无数年来道门形成的习惯。

是好是坏,谁也看不清,李奉常却明白一点,那就是这些道士上门,明面上是来找宋朗云,真实目的绝非那么简单。他本来就不想继续隐瞒身份了,趁着这个机会出面,也算是师出有名。

见众人沉默,秦寿勃然大怒:“李奉常,你无耻,你卑鄙,你居心叵测!”

李奉常有些懵:“秦道长,为何骂人?”

“骂你还是轻的,要不是明知打不过你,道爷还想揍人!说好的守阳派弟子呢?……道爷原以为,只有咱们师徒这样的才忽悠人,谁知你这种方面大耳的家伙,忽悠起人来更狠!”

“贫道做得确实欠妥……”

“何止欠妥,分明是欺负我鸿蒙派没人。姓李的,你隐瞒身份混入我鸿蒙派,到底是何居心?——哦,道爷懂了!”

秦寿忽然做恍然大悟状。

李奉常老脸一红,心说贫道偷学鸿蒙派的符箓之术,这事儿说出来可不好听。贫道原以为不在乎世俗名声,可事到临头才知,终究还是凡人呐。

“你定是见我们赚钱,自己贪心想掺一脚!崂山道长,好大的名声,不好意思用本来身份参与,道爷猜得对不对?”

李奉常:“啊?”

“对不对!”

“呃……秦道长果然慧眼如炬!”李奉常讪笑,“老话说得好,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呐。”

秦寿顿时洋洋得意。

至于心里是否这么想的?当然不是。

崂山道长啊,那是什么人物,不夸张的说,随便伸伸手指头,俩道士就得吃不了兜着走,这个时候谴责他偷学符箓之术,那根本是自寻死路。

此时此刻,最要紧的是给李奉常找个梯子。

至于说鸿蒙派的秘传……呸!那东西有什么要紧的,如果不是乖徒弟赚钱有方,又拐带来李奉常,且得继续守着那些玩意儿受穷呢。

众道士面面相觑。

崂山道长会贪财?别逗了。

别说人家和皇族交好,历代皇帝赏赐的土地很多,就是真的穷到吃不上饭,估计也会微微一笑淡然处之。

秦寿的这架梯子,显然毫无说服性。

秦寿认为自己不是故意给李奉常泼脏水,道爷混江湖经验丰富,怎能犯那种低级错误,万一惹恼李奉常,岂不是自找苦吃?

道士也是人,贪财不奇怪。

可要是觊觎人家的道法,混进人家门派偷学,那性质就严重了。除了老道师徒,任何一个门派都把自家传承看得比生命都重要,开除个徒弟还得废掉修为呢。

因此,说李奉常贪图钱财,比说他偷学新符咒,罪责要轻了无数倍。

秦行之狠狠鄙视了老道一番,崂山道长就了不起了,用得着给他架梯子?咱现在有钱了,节操得捡回来!

且看你徒弟如何威武不屈。

“师父你就别骗大家了。”

秦行之一句话吸引了众人注意力,这才正色道:“李道长分明是专门被我师伯高升请来,检查指导符箓店工作滴!”

李奉常挺意外,高升可没跟他提过这茬:“高升是你师伯?”

李奉常一句问话就漏了馅,当然即使他不问,小道士的梯子更差劲,只要不是傻子都不会当真。

众人明白了,小道士比老道还不要脸呐。

“亲的!不瞒李道长,高升师伯当年是我师爷的大弟子,因为某些原因,才还俗致力于为皇家服务。”

李奉常无语,太监就太监,还致力于为皇家服务……

第143章谁都不能耽误徒弟终身大事

不管梯子多么脆弱,借口多么假,周逐浪等人都很识相的没有揭穿。人活世上就要个面子,李奉常是高人可以不在乎,大家必须替他在乎。

众人嘻嘻哈哈讲了些钦佩的话,自己都觉得腻歪人,便默契的不再提李奉常做工的事。

因为李奉常的出现,别人如何想不好说,至少周逐浪心里那本来就不多的贪欲,早就消失得干干净净。

崂山道长都掺了一脚,想制裁符箓店?

做梦吧。

周逐浪暗中决定,回去后就闭关苦修,就算丢了面子,也不能盲目出头。修为高还在其次,崂山道长这个身份隐含的那份权势,才是最让人忌讳的。

“诸位,宋道友也露面了,事情并非你我误会的那样。既然如此,我们该回去了吧?”周逐浪冲李奉常、秦寿等微笑打稽首,就打算离开。

同尘观的老道叹口气:“也罢,既然李道长在,想必符箓店必有它的道理……宋朗云,随贫道回观。”

宋朗云压根没动。

老道本来就心里憋屈,一看宋朗云的表现,顿时怒气就压不住了:“宋朗云,为何还不走?”

“弟子……弟子签了协议的。”

“胡说八道,你又不是世俗人,签什么协议。”

这话当然不完全对,例如道观的田地需要人租种,就必须签协议,而且还必须遵守,否则官府管你是道士还是和尚,一样追究。

但从另一个角度讲,道士签协议给人打工,大齐朝以前也确实没出现过。

秦行之冲师父使了个眼色。

秦寿颇有些不甘的从怀里掏出一摞纸,递给徒弟。

“诸位道友,所谓协议一说,其实只是贫道师徒开个玩笑罢了。宋道友修为精湛,天赋异禀,怎能真在符箓店蹉跎岁月呢?这份协议就此作废。”

秦行之把协议往宋朗云面前一递。

宋朗云下意识后退半步:“别给我。”

咦?众人都愣了。

同尘观的老道脸色更难看:“宋朗云,你疯了不成?”

简直给同尘观丢人,给人做工还上瘾了?

宋朗云弱弱道:“师伯,秦道友将符箓之术无私传授,李道长更是悉心教导,弟子愚钝,到现在都画不出一道符咒,白白浪费了李道长的心血,怎能就这么一走了之?再说做工的事,本来就是那天斗法约定好的,弟子不肖,也不能言而无信啊。”

宋朗云不傻,签协议虽是被迫无奈,可这个学新符咒的机会太难得了。更难得的是,传授自己符箓之术的,竟然是崂山道长。

只有脑子抽筋的人,才会放弃这个机会。

众道士一听,眼睛都亮了。

无私传授?

原先听秦行之说起,众道士还怀疑大于相信。现在宋朗云说得这么明确,那就肯定不是假的了。

这么说,宋朗云是妥妥的因祸得福了!

同尘观老道立刻满脸笑容,变脸速度之快让人叹为观止:“呵呵,朗云啊,做人呢,最要紧的就是言而有信,你很不错!既然如此,你就安心待在符箓店吧,你师父那里,师伯替你解释。”

“多谢师伯!”

周逐浪清了清嗓子:“秦道友,还缺不缺人手?杳然观有几个弟子在符箓之术上还有些天赋,可以赞助几个哦。千万别客气,大家都是道祖苗裔,就该互相帮忙嘛。”

秦行之大喜:“真的可以?”

“贫道诚意天日可表。”

“你有多少?”

“那要看道友要多少了。”

“多多益善……不过,我可不给分红!”

“呵呵,修道人视钱财如粪土,要什么分红?这种话再也休提!”

其他道士也嚷了起来。

“秦道友,贫道观中也可派人!”

“不要钱,完全免费!”

秦行之心里美极了。

不就是想学道爷的新符咒吗?没问题,只要能帮道爷发财,道爷才不在乎哩。新符咒你们学会了,道爷还能再发明更奇葩的,谁让道爷牛呢。

至于说学会了就跑?以为道爷拟定的那协议是闹着玩儿的?协议一签,那就是一环套一环,只要道爷不放弃“优先权”,这辈子都别想跑。

放弃宋朗云,那是因为投入产出不划算,懒得和这群道士打官司。

要不是时间来不及,这份协议早就让李奉常签了。

想到这里秦行之就庆幸。

幸亏没来得及。忽悠李奉常签协议,他签不签还是一回事,就算签了,他回头撕破协议,估计小胖子孙蒙也拿他没办法。崂山道长的名头,不是区区官二代能比的。

“诸位,先听贫道说几句可好?”

李奉常皱眉打断众人:“大家想学新符咒,这点贫道能理解……”

“李道长误会了,我们完全是本着同道之谊,想帮秦道友,绝非贪图鸿蒙派的新符咒!”众人顿时忍不住辩驳,事是那么回事,但不能直说啊。

“太过虚伪就没意思了!”

众人讪讪而笑。

李奉常继续道:“无论为钱财,还是为修道,想学新东西本身并没错。两位秦道友方才为贫道开脱,其实大可不必,贫道这段时间也是受益良多。

秦道友的符箓之术另辟蹊径,最难得的是他毫无门户之见,并不介意把新符咒传授出去。这是我等道士的福缘,也是道门之幸!

然大道五十,天衍四九,过于贪心却不该是我等修道之人所为。

贫道以为,符箓店如今的状态最合适,不宜贸然扩大规模。至于新符咒,秦道友可以择其一二公开传授,各门派自行钻研。

秦道友,你觉得贫道这个提议如何?”

听了李奉常一番长篇大论,众人表现各异。

周逐浪暗赞,不愧是崂山道长,主动承认偷学人家的符箓之术不说,在关键时刻出言提醒大家抑制贪欲,更是真正高人该做的。是啊,符箓店是新兴事物,谁都说不上它对道门是福是祸,贸然大发展绝对不妥。

但大多数道士都有些失望,“择其一二”当然不如全部学走好,都知道贪心是修行大忌,可世上有多少人能做到适可而止?

甚至有心理阴暗的,都怀疑李奉常自己得了好处,故意不让大家学全呢。

小道士和秦寿也失望,但失望的原因和别人就完全不同了。

知道李奉常是崂山道长,他的话分量就完全不同了,秦行之只能选择同意:“李道长总不会让晚辈吃亏,您拿主意就行。”

听出来了,这是不服气啊……

李奉常淡淡一笑,也不继续劝解,直接拍板:“很好,那就这么定了。对了,宋道友还是回观吧,贫道传授的两道符咒,画法你早已掌握,失败原因是法力运转不够圆润,这点上贫道帮不上忙,还需你师门长辈指导。”

宋朗云也没纠缠,躬身道:“是!”

高人就是高人,怪不得就传自己两道符咒呢,八成李奉常在传授自己符咒时,就已经算出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甚至连应对措施都准备下了吧?

和李奉常约好时间去杳然观传授新符咒,一群道士毕恭毕敬的行礼告辞。

店里只剩下三个道士。

至于二柱子,一群道士气势汹汹进来的时候,就已经缩到墙角装死人了。一个小道士就敢威胁要把自己变成毛驴,这么一大群道士,谁惹谁傻逼呐。

“秦道友,耽误你发财,不会怀恨在心吧?”李奉常笑道。

秦行之毫无诚意的摇头:“不敢,呵呵。”

“贫道是为你好。”

“您说什么就是什么,谁让您是崂山道长,官面上混得开呢。”

“你这惫懒家伙……钱财是好东西,可太多了也没意义,难道身为鸿蒙派传人,连这么浅显的道理都想不明白?”

秦行之终于忍不住了:“太多了没意义?这话你去跟皇帝说呀,反正你是来替他主持大婚的,进宫也方便。他钱多得数不完,还不是每年都收税!”

“这不一样,国库的钱粮,那是有用途的。”

“我赚钱也有用途,吃喝玩乐,娶媳妇,哪样不花钱?”

“娶媳妇?鸿蒙派似乎不能……”

“咄,闭嘴!”秦寿暴喝一声,打断李奉常。

崂山道长怎么了,崂山道长也不能耽误自家徒弟的终身大事!你想说什么?鸿蒙派传人不能成亲?呸,那是你家华盖派的记载,道爷不认!

对秦寿来说,秦行之就等于他儿子,儿女结婚生子是每个父母的期望,鸿蒙派的规矩也不好使。

李奉常也不气恼,笑呵呵的说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符箓店现在的局面就很好,说是日进斗金也不为过,再扩大规模,恐怕天道都看不过眼。再者说,物以稀为贵嘛,你真弄来百八十个道士给你画符,到时候新符咒可就烂大街了。”

秦行之点头,这才像句人话嘛。

“另外,鸿蒙派把两道新符咒公开传授,这份香火情分谁能不感念?如果你跟人签协议做工,同样是传授符咒,人家可不见得感激你。”

这下连秦寿也忍不住点头了。

“对了,说到这里,贫道问一句,那份协议,一开始是给贫道准备的吧?”李奉常话锋一转,笑眯眯的问。

秦行之断然否认:“绝对不是!李道长是自己人,贫道怎么可能坑你?”

“自己人?”

“对呀,符箓店开业您就加盟了,这段时间又是提供法力,又是画符的,劳苦功高毫无怨言,晚辈早就把你当成自己师父对待了。”

李奉常看了一眼老道。

老道毫无介意之色,心想臭小子的师父是那么好当的?一口一个“老家伙”、“老道”叫着,除了自己这徒弟,也是没谁了。

第七卷扒皮记

第144章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入夜,秦行之的豪宅。

人的世界观是个相当固执的东西,不是说身份地位变了,世界观就会随之发生转变——即使变,那也不是一时半会儿,甚至不是一代两代的事儿。

所以才会有“三代培养一个贵族”的说法。

秦行之好歹还有个梦中世界,眼界比受了一辈子穷的老道宽广无数倍,但梦中世界的他,也没有让人伺候的习惯啊。因此,即使现在有钱了,也还是没打算雇佣下人。

于是,所谓豪宅,一到晚上简直像鬼屋一样冷清。

其实白天也好不到哪里去,隔壁“杨老头”也不是天天派人过来免费打扫。

某个房间内,小道士和中年道士相对而坐。

秦行之嘴角微微一撇,说道:“李道长,现在只有你我二人,连我师父都回避了,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话,现在能说了吧?”

李奉常神识散开,确定没人偷听,点头:“你对秦道长十分信任,但这件事关系到你的秘密,贫道认为,知道的人越少,对你越好。”

“我的秘密,什么意思?”

“我来问你,所谓重伤无法使用道法,是你胡编乱造的吧?”

“呃……”秦行之脸一红。

小道士继承秦寿衣钵,说谎骗人从来就毫无心理压力。但崂山道长的名头毕竟太大了,连周逐浪都恭恭敬敬不敢有丝毫怠慢,小道士不免心虚。

“没必要不好意思承认。”李奉常笑呵呵的看着秦行之,“修为低,甚至没修为也不是什么丢脸的事。其实贫道也清楚,天下道士,至少有八成根本就不修炼,做道士只是为了混口饭吃,这不奇怪。”

秦行之臊眉搭眼:“李道长慧眼如炬。”

“鸿蒙派道法绝不是假的,你就没奇怪过,为什么你就修炼不出法力?”

“老道说,我这是天资太差,也就是和道门无缘……当然,我认为他这是污蔑,不过所谓真气、真元什么的,那些玩意儿我就从没感应到过。”

“天资一说确实存在,修道和求学毕竟不同,但你的问题却不在这里。这些天贫道暗中观察,发现你的天资其实非常不错……”

何止不错,简直就是超级奇才,自创新符咒这种事,就算传说中的神仙,都不敢拍着胸脯说能做到。

秦行之来了兴趣。

崂山道长说自己天资不错,那就绝不是句空话。那么问题来了,以前自己也挺刻苦的,为何就修炼不出一点成绩?

李奉常决定直接挑明:“据贫道观察,你体内一片混沌,任何法力靠近都会被吸收,你自己修炼法诀,即便能产生真气也无法保留,当然你也就察觉不到了。

当初你我斗法,掌心雷的法力应该就是这么被吸收的,否则以贫道掌心雷的威力,你绝不会是被烤黑那么简单。

至于你能把吸收到的法力再用出来,这点贫道就猜不透了,应该是鸿蒙派的秘法吧?你无需回答,贫道私自学新符咒已经不妥,再探究秘法就大大不该了。”

那是金手指的功劳好不好?

不过李奉常的推测,秦行之也不是完全不同意。上次他自己也分析过,体内似乎有个黑洞。李奉常是真正的高人,他这么说等于验证了自己的猜测。

“不要以为混沌一片很平常,不是贫道自夸,以我的修为,只要想看,世上还没几个人能隐藏修为。你体内这片混沌,贫道就看不透啊!不仅看不透,回想所有看过的典籍,也想不出有类似描述。”

秦行之苦笑:“我没觉得它平常,我也想修炼,就算不能成仙,唬唬人也是好的……”

“唬唬人”这种话都说出来了,李奉常却不以为忤。只要不用来作恶,你管他怎么使用道法呢。

“你也不用担忧,异于常人不见得就是坏事。不过修为是根本,你若是想要有所成就,身体的这个问题就必须搞明白。”

秦行之立刻打蛇随棍上:“李道长古道热肠,您多费费心!”

能修炼谁会拒绝?特别是明知世上有法术,也很可能有神仙的情况下。身体的问题,也只有指望李奉常这种真正的高手,靠自己和老道根本没希望。

李奉常沉吟:“惭愧,其实贫道也毫无头绪……”

“别呀,晚辈可赖上您了!呃,华盖派的典籍您老都读完了?也许鸿蒙派的典籍能有点用处呢,这样吧,我去找老道,让他把藏起来的典籍拿来,咱们慢慢研究。”

李奉常连忙拦住秦行之:“不成不成,鸿蒙派典籍怎能随便给贫道看?”

“没事啦,我是掌门,我说了就算。”

李奉常一瞪眼:“既然知道自己是掌门,就更不能随便把典籍给人看了!”

你不在乎,贫道还怕你鸿蒙派的祖师爷找麻烦呢。

秦行之不以为然:“那些典籍有老大一部分是玉瞳简,我和老道根本就看不了,放着也是浪费。以前我以为,所谓玉瞳简都是故作高深骗人的,现在当然不这么想了。废物利用,您就赏个脸帮我们看看,里面到底记了些什么玩意儿。”

无论秦行之多么大方,李奉常死活不同意。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偷学人家的符箓之术,好歹符咒只是小道,道门弟子交流一下,祖师爷应该能理解。但典籍中的法诀是一个门派的根本,不是门内弟子是不能乱看的。

“典籍的事到此为止,不要再劝贫道。这样吧,等京城事了,你随贫道一起回崂山一趟。”

“回崂山?”秦行之眨眨眼,“崂山上还有比您更厉害的高人,这不可能吧。”

“贫道自有主意,你就说去不去吧。”

这有什么好考虑的,秦行之当场点头:“去,傻子才不去呢。”

“哦?符箓店也不开了?”李奉常笑眯眯的问。

“不开了!”

秦行之回答得斩钉截铁,赚钱当然很重要,但比修炼还是要差那么一点点。再说了,只要身体问题能解决,道爷能修炼了,随时可以再开符箓店。

到那时,连李奉常这种忽悠来的法力源泉都不需要,钱赚起来更惬意。

李奉常欣慰的颔首:“没被名利迷惑,不错。”

“李道长太小看人了,正所谓名利是浮云,钱财是粪土,红粉是……呃,总之,晚辈赚钱,只是不愿我师父继续吃苦,老道这辈子可怜呐。”

“很好,那贫道也要告辞了。”

“哦,李道长早点休息,明天见。”

“秦道友误会了,贫道的意思是,皇帝陛下大婚日期已近,我也该去做些准备,符箓店我就不来了。”

秦行之顿时急了:“那怎么行?”

“咦,你刚刚才说,钱财是粪土啊。”

“我……就算它是粪土,也得等我攒够了才有资格嫌它臭。李道长,你可不能撒手不管啊!您看,皇帝就在京城,又不是隔了十万八千里,您准备我不拦着,但住在我这儿也一样准备嘛。”

李奉常好笑的摇头:“白夸你了。”

“不白夸,晚辈决定再次削减出货量,咱每天赚个千把两银子也就知足了。您瞧,晚辈没被名利诱惑吧?”

李奉常起身往门外走:“你这小道士太惫懒了,也罢,贫道就先住着。”

秦行之顿时松了口气。

李奉常身份地位再高,没了他符箓店分分钟关门大吉,这让刚过几天好日子的小道士如何甘心?

李奉常走了几步,秦行之忽然想起什么,叫道:“对了李道长,还有点事,想和您商量一下。”

李奉常转身看着秦行之。

秦行之搓着手谄笑:“是这样,晚辈和师父,最近想去一趟皇宫。本来我们打算夜探皇宫,不过既然您是崂山道长,我们这么做就不合适了。”

李奉常迷惑:“这和我是不是崂山道长有何关系?”

“晚辈本想让您陪着一块儿去……”

李奉常恍然大悟,气道:“小道士胆大包天,偷偷潜入皇宫也就罢了,居然打着让贫道当打手的主意,岂有此理!”

“您不能怪晚辈,先前不是不知道您是崂山道长嘛。李道长,您和皇帝交情好,带晚辈师徒进去一趟成吗?您也看到了,那死胖子孙蒙死活不肯带我们进去,还是个官二代呢,真给纨绔界丢人。”

李奉常哭笑不得。

孙蒙就是皇帝,你小道士一口一个死胖子,若是换成老皇帝,早死七八回了。当然,如果小皇帝不是那种奇葩性格,也不可能和小道士交朋友。

“是去找鸿蒙派的那件宝贝?”

“是。”

“那个宫女,是妖怪吧?”

“嗯……啊!您怎么知道?”秦行之大惊。

李奉常笑道:“贫道去参见皇帝陛下时,远远看过她一眼,是个有二百年修为的狐狸精。”

自己没修为的真相李奉常都看出来了,秦行之觉得实在没必要继续装,干脆实话实说:“没错,就是那可恶的狐狸精。这事儿还要从晚辈师徒三江县降妖说起……”

这次是真的一点都没隐瞒,包括俩道士吃不上饭当掉师门宝贝,降妖被妖怪追赶得屁滚尿流,乃至云门山飞熊寨入伙、密州府花魁大赛,一直到京城僧道斗法,都原原本本说了一遍。

小道士讲完,惊讶的发现,心情居然无比放松。

装高人时间久了,表面似乎没问题,心理压力还是挺重的,看来谈话式心理治疗,还是很有效的嘛,怪不得有心理医生这个职业呢。

李奉常皱眉:“这么说,狐狸精也不是没做恶。”

“那是肯定啊,它为了冒充沈怜儿,让国字脸把沈怜儿掳走卖掉,还差点害死沈学习。最可恶的是,它一个妖怪,拿着我鸿蒙派宝贝不放手,是几个意思?”

“既然如此,贫道倒不能不管了。”

秦行之大喜:“多谢李道长,有您出头,晚辈就放心了。您就是大齐朝的活雷锋、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的蜘蛛侠!”

“谁?”

“啊?咳,您就别问了,老毛病又犯了。”

李奉常严肃地说道:“贫道觉得,这口不择言的毛病必须得改,否则贫道带你入宫,你若是胡说八道几句,后果可大可小……”

“是,晚辈一定改。对了李道长,若是起了冲突,您有几分把握能打得过那狐狸精?人家二百年修为,好像比你年龄大呀。”

李奉常笑而不语。

堂堂崂山道长,元婴巅峰修为,对付个二百年修为的小狐狸……都不屑于和小道士解释其中的巨大差距。

第145章赔我青春损失费

大齐皇宫。

秦行之跟在一名太监身后,边走边四处张望,嘴里啧啧连声:“老道啊,我原以为,胖子卖给咱的豪宅已经算个小世界了,进了皇宫才发现,它其实也算不了什么。由此可见,银子就没有个多,什么时候咱也能盖得起……”

“噤声!”

呵斥小道士的,是老道秦寿。

和小道士东张西望,一副乡下人进城的土鳖样完全不同,今天的秦寿,身穿一身崭新的华贵道袍,头戴道冠,双手抱着个拂尘,腰板挺得笔直,目不斜视,努力扮演着道貌岸然的高人形象。

这做派,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大臣上朝呢。

可惜老道又黑又瘦,个头还不高,道袍倒是华贵,穿在他身上空荡荡的,怎么看都有股滑稽味道。

秦行之撇嘴:“不过是进个皇宫,瞧把你紧张得跟什么似的,至于吗?”

秦寿瞟了一眼前面的太监,低声道:“孽障懂什么?这是皇宫,皇帝在自己家杀人,那都不需要理由,死了是白死,若是因为嘴欠送命,你亏不亏?”

“你才嘴欠,没听我一直在夸皇宫好?”

“夸?别以为道爷听不出,你一路上絮絮叨叨点评个个没完,皇宫大内愣是让你当成名胜古迹一日游了。”

李奉常好笑的看着两人斗嘴。

都是第一次进皇宫,平时贼眉鼠眼的秦寿,因为紧张而下意识变得严肃,这是正常表现。就算真正的高人,到了皇宫也不得不谨慎几分。

小道士就奇怪了。

按说他比秦寿阅历还少,应该更紧张才是。结果他比当初第一次跟师父进宫的李奉常,还要放松。

难道说,世上真有没心没肺到如此境界之人?

三人被太监引到一处宫殿。

太监先和门外的护卫说了几句,得到明确指示后,躬身对三人道:“三位道长,陛下请三位进殿。”

秦寿顿时变了脸:“哈,还得见皇帝!?”

秦行之也瞪着李奉常:“李道长,这似乎和我们事先商议的不太一样吧?咱们进宫有正经事,不相干的人,还是不必见了。”

太监眉头皱成一团,如果两人不是崂山道长带进来的,仅凭俩道士在皇宫内大呼小叫,他就完全有理由喊人将二人抓起来。

李奉常笑了:“两位秦道友别乱说,皇帝陛下怎么成了不相干的人?就像秦寿道长刚才说的,这是陛下的家,你去谁家找东西,不得先见见主人?”

秦寿满脸苦涩:“这主人来头太大……”

李奉常安慰:“陛下宅心仁厚,待人很和气的。”

“你是崂山道长,他当然待你和气!”秦行之觉得李奉常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不过俩道士就算再不懂事,也明白一个道理,皇帝开口,那就是金口玉言,比什么“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还牛,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秦行之看向老道:“进去吧师父,一般人想见皇帝还见不着呢。”

秦寿一咬牙:“豁出一身剐……”

还好老道及时住口,下面那句“敢把皇帝拉下马”真说出来,估计就不是见不见皇帝,而是什么时候问斩的问题了。

李奉常熟门熟路的带两人往里走。

他现在非常想知道,过一会儿皇帝和秦行之见面,会是个什么情景。因为隐藏的恶作剧心理作祟,李奉常在皇宫外含糊其辞,皇帝只知道他带了两个人进宫,并不知道是小道士师徒。

一进大殿,秦寿就再也没敢抬头。

秦行之也紧张,皇帝这种传说级的存在,平时你可以鄙视他,乃至说他几句坏话,但真要亲自见到了,谁敢保证不紧张?

紧张归紧张,却没耽误秦行之东张西望。

宫殿很宽阔,里面却没几个人。

确切点说,秦行之只看到一个小胖子,正快步向三人走来,嘴里还在大叫:“李叔您来了,可想死我了!”

秦行之张大嘴巴,震惊的看着小胖子。

小胖子孙蒙喊完话,也看到了秦行之。

孙蒙:“你!”

秦行之:“你!”

两人互相指着对方的鼻子,都是一副见了鬼的神态。秦寿也挺熟悉孙蒙的声音,此时把头抬起来,看见孙蒙忍不住也凑热闹:“你!”

李奉常扑哧一声笑了,三人互相指着鼻子瞪眼,这情景皇宫里可不多见。

孙蒙反应过来,哀怨的看向李奉常。

明知小爷不想让小道士知道自己是皇帝,你这分明是故意破坏!我遇上个看着顺眼的朋友容易吗,不带这么玩儿的。

秦行之仰天长叹:“原来如此!”

孙蒙大惊:“别,小道士你听我解释……”

“不必解释,道爷全明白了。”

“不不,还是解释一下好。”

“我不听我不听!”

“……”孙蒙语塞。

秦行之冷笑看着孙蒙:“上次让你带我进宫,你死活不肯,道爷以为你平时都是吹牛,道爷不拆穿你,也是做朋友的道义。今天一看,你竟然在皇帝的宫殿里随便转悠。那么我就想问了——带道爷进宫,你会死啊!”

“啊?”

“啊什么啊。”秦行之伸手把孙蒙的胳膊扒拉到一旁,“我们是来见皇帝陛下的,世界有多远,请你这死胖子滚多远,不要让道爷看着烦。”

孙蒙晃了晃头,摸着鼻子讪笑道,“是我错了,我对不起朋友,你狠狠谴责我吧,别怜惜我……咳,我现在就去请伟大的皇帝陛下过来。”

听他的意思,居然没意识到自己是皇帝,这应该是好事吧,大不了找个太监假扮一回皇帝?

当然,像朕这么玉树临风的皇帝,谁假扮都不像啊,不过无所谓啦,反正小道士又没见过皇帝长什么样儿。

老道嘿嘿直笑:“吓死道爷了,还以为……”

“小道士不可无礼,你面前的这位,正是当今皇帝陛下!此处乃勤政殿,外人不经召唤,谁敢在里面胡乱行走?小道士,你平时挺聪明的,现在不是装傻吧?”

李奉常显然不想让孙蒙打马虎眼。

秦行之平时见了孙蒙,一口一个死胖子的乱叫。有求于人的时候称他一声“孙兄”,堂堂一国君主,居然都感到不适应——这算是什么事儿,早看不下去了!

“皇帝……胖子……你说胖子是皇帝!”

秦行之的脸刷一下变得苍白。

秦寿的笑也硬生生被他吞了回去,一张橘子皮脸憋得通红,差点没闭过气去。

孙蒙一看,完了!小道士脸都吓得没血色了,这还怎么做朋友。以后他见了自己,一口一个陛下皇上的叫着,动不动就弯腰陪笑乃至下跪,这日子没法过了。

往好了想,大不了也就跟李奉常一样,不卑不亢却又拒人千里之外,看着就让人腻歪。

话说回来了,以孙蒙对秦行之的了解,“不卑不亢”这个词八成用不到他身上,最可能的还是讨好自己,趁机捞点好处什么的。

孙蒙怒从心头起,剑指李奉常:“姓李的欸,你是见不得我好对吧?我是皇帝怎么了,我有得选吗?你非给我露底才高兴,不可理喻、令人发指!”

终究是面对崂山道长,孙蒙没敢直接骂脏话。

秦行之大叫:“停,刀下留人!”

孙蒙和李奉常都奇怪的看向小道士,谁打算杀人了?

“胖子……呃,孙兄……呃,算了。”秦行之斜视孙蒙,问道,“我问一下,不给你下跪算罪过不?”

孙蒙急忙摆手:“不算不算,我们家不兴跪拜。”

“那我可不跪了哦。”

话音未落,就听扑通一声,老道已经跪倒在地,姿势还十分不雅,几乎是趴在地上,一颗脑袋都顶到地面了,嘴里还嘟囔:“徒弟啊,快跪下吧!皇帝陛下跟你客气一下,你还当真了,傻不傻?”

秦行之往起拽老道:“老道你起来,好歹也是鸿蒙派长老,江湖上有数的高人,别丢人成吗?”

“不丢人,礼多人不怪。”

秦行之一松手,老道又趴下了。

“咦,你怎么又出溜下去了?让你起来就起来,皇帝金口玉言,他说不用你跪,那就是圣旨,你想抗旨不尊吗?”

秦寿赫然:“为师腿软了……”

秦行之恨恨地啐了一口,不管老道,看向孙蒙:“瞧把我师父吓成什么了,这要有个好歹的,道爷跟你没完。”

孙蒙陪笑:“你师父胆量也忒小了点,皇帝又不吃人……”

“你是不吃人,你戏弄人!”秦行之怒气冲天,“这么大一皇帝不在皇宫老实待着,成天乱跑也就罢了。和道爷相处这么久,却不告诉我你是皇帝,有这么做事的吗?你欺骗了道爷的感情,你得赔我青春损失费!”

孙蒙愕然:“为什么听着这么别扭?”

不过孙蒙内心却挺高兴,小道士仍然自称道爷,而且还敢指着自己的鼻子发怒,似乎没受多少影响嘛。

被人呵斥还高兴的,除了小皇帝,估计也没别人了。

李奉常咳嗽一声:“秦道友,你我虽说是方外之人,淡泊名利,然陛下毕竟乃九五之尊,该有的尊重还是不能缺的……”

“道爷没不尊重他啊。”秦行之满脸无辜。

您都指陛下鼻子了,这还叫尊重?

试问全天下但凡脑子没抽筋的,谁会指着皇帝的鼻子让他赔什么“青春损失费”?这就不是胆大胆小的问题,只有傻子才主动找死呢。

孙蒙把脸一板:“李道长,朕自有主张,您还是修您的道,成您的仙吧,朕的事,您就别操心了。”

随后转向秦行之,满脸笑容:“小道士你饿不饿,我让他们给你拿好吃的。”

“好啊……呸,道爷不是小孩儿!”

第146章穿皮鞋戴手表

以前混得落魄,师徒俩的最高人生目标,无非是忽悠一顿吃喝,要是还能更进一步,弄点银子铜钱什么的,那简直是给个神仙都不换。

现在物质条件上去了,两个道士自然而然就开始考虑起精神追求——比如找回师门宝物。

秦行之拒绝了小皇帝的点心,众人在桌前坐下。

秦行之开口:“胖子啊……”

“停,打个商量,能不能不叫我胖子?我好歹是个皇帝,给点面子行不?”

“咦,你不胖吗?”

“这……确实有点富态。”

“那不就得了,管你是皇帝还是乞丐,胖子就是胖子,叫你胖子有错?比如我师父他老人家,长得跟个瘦猴子一样,你叫他瘦子,道爷绝没意见。”

“废话,敢情不是叫你,你当然没意见。”孙蒙显然没被秦行之忽悠住,“小爷叫你杂毛,你愿意吗?”

“只要你不怕天上的神仙降罪,随便喽。不过,胖子你没学问啊,这个类比不合适,杂毛云云,那是骂人的。”

“胖子也是骂人的!”

秦行之笑了:“这你就大错特错了。叫人瘦子是骂人,胖子则不然。胖是好事,说明心宽、生活条件好、有钱,这是夸你呢。”

“你以为我到底有多傻?”

“你不是傻,而是没文化。你看,胖字什么偏旁,瘦字又是什么偏旁?胖是月字旁,和肝胃脾肺肾一样。瘦是病字头,这说明老祖宗早就搞清了,瘦,那是病!”

“还有这么一说……什么病?”

“穷病呗。”

老道秦寿再也忍不住了,伸手对着秦行之的脑袋就是一巴掌:“打死你个信口开河的小混蛋!道爷不就是长得精神点嘛,至于这么埋汰我?赶紧说正事。”

秦行之捂着脑袋:“在皇帝面前动武,你也不怕被砍头……”

“砍头也比被你气死强。”

“行,说正事。”秦行之看向孙蒙,“胖子,我师徒进宫,本来没打算惊动你,就是想去那什么……对,‘浣衣局’找回师门宝贝,这事儿李道长就能办。可惜啊,正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李道长这人看起来一身正气,其实蔫坏蔫坏的。”

李奉常笑而不语。

“宝贝……你说那根棒槌?上次你可不是这么说的,你告诉我那是你师爷留下的纪念。小道士,你果然不是好东西,骗人都不带眨眼的。”

秦行之毫不在意的摆手:“道爷是方外之人,从来不说假话。那棒槌呢,确实一文不值,可在我师徒眼里就是宝贝,因为它是代代传下来的。你瞧,解释通了吧,科学了吧?”

“随便,反正小爷对一根棒槌也没兴趣。”

“那你带我们去找找?”

孙蒙扫视三个道士,最后把目光定到秦行之脸上,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找当然没问题,不过,我有什么好处?”

秦行之皱眉:“别闹,朋友帮忙还要什么好处。”

“朋友是朋友,好处是好处,这件事如果我不知道也就罢了,现在我知道了,那就必须有好处,否则我不许你们在我家乱翻。这样吧,你答应我一个条件。”

就知道,祖师爷不会让我师徒这么顺利,波折什么的,道爷早就有心理准备。也许李奉常就是祖师爷设的槛,如今这胖子皇帝估计也是。

秦行之苦着脸说道:“说说看。”

“你还俗。”

“纳尼?”

“你还俗不当道士,小爷就答应你去找棒槌。”

“你疯了!”

秦行之忍不住从椅子上站起来:“我当道士碍你什么事了?我都还俗了,还找个屁的师门宝贝,有意义吗?再说了,我师父怎么办,鸿蒙派传承怎么办!”

孙蒙一撇嘴:“得了吧,我就不信你还俗,老道就活不下去。至于鸿蒙派,天下那么多道士,也不缺你们一家,没了就没了呗,多大点事儿。”

“绝对不行!”秦寿没跳起来,但也开口大叫。

以前老是说只要能发财,徒弟还俗也无所谓。可真等有钱了,老道才发现,鸿蒙派虽然只是个名字,却是师徒俩的根源,早就深印在骨子里了。

而且徒弟能发财,靠的还是鸿蒙派的道法呢。

李奉常知道孙蒙生气自己揭开他的真正身份,但还是忍不住皱眉劝说:“陛下,这个条件不合适。鸿蒙派并非那种混江湖的假道士,祖师爷还在天上做神仙呢。你逼着秦道友还俗,恐怕会惹来祸端!”

孙蒙心说,正因为如此,我才非让小道士还俗不可。

朕没少乱说话得罪神仙,幸运的是,小道士也很嘴欠。他是道门苗裔,神仙就算降罪,那也得照顾他一下吧?朕让他还俗陪着我,要倒霉大家一起倒霉,这才是朋友之道。

换成以前,秦行之也许就还俗了。道观里的道士固然能享受点朝廷优惠,例如不纳税什么的,可这对俩野道士完全没用。

现在不行了,既然天上有神仙,秦行之认为,就算无法修炼,那也不能把鸿蒙派传人的身份丢掉。

万一祖师爷看在鸿蒙派人丁凋落的份上,亲自下凡解决自己的问题呢?

还别说不可能。秦行之敢和老天爷打赌,师父绝不会再收徒弟,即使有钱了也不会,那么自己这个鸿蒙派掌门就是这代唯一传人,自己不能修炼,以后如何指导徒弟?

当然,老道修炼得一塌糊涂,也没耽误他指导自己。

可瞧鸿蒙派前几代那凄惨样子就知道,师爷他们肯定也没修炼好。自身修为差,典籍再浅显易懂,那也无法教导出好徒弟。

像道爷这么聪慧的人,一千年能出几个?

后代弟子花完自己给他们留下的积蓄(假设自己脑子抽了,不把钱财留给子女,而是傻乎乎的留给徒弟),到时还是得回到老路上。

再说了,道爷还不一定收徒弟呢。

只要自己把这个想法透露出来,比如给祖师爷上香的时候念叨念叨,他老人家一着急,说不定就下凡了。

总而言之,道士身份不能丢!

“胖子你不用说了,道爷身为鸿蒙派掌门,不可能还俗。若是必须选择一样,道爷宁愿不要那根棒槌!”

秦行之义正词严,让秦寿老怀大慰。

李奉常也暗中点头,别看小道士平时不正经,到了这种大是大非的时候,还是挺靠谱的。

孙蒙乐了:“别装了,你开店拿道门珍宝赚钱,哪有点道士模样?”

“这是污蔑!贫道开店,乃是为天下苍生造福。”

“呸,说得好听,有本事你免费啊。”

“君不闻,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西天佛祖传经,还要怕佛经轻传,向人收钱呢。”

“哦,真的?我怎么没听说过……别转移话题,小道士,你是死活不肯还俗了,是吧?”

“贫道生是鸿蒙派的人,死是鸿蒙派的鬼,成仙了也还是鸿蒙派的神仙。”

孙蒙眼珠一转,拍着桌子叫道:“行,那朕明天就下一道圣旨,鸿蒙派的道士不准成亲。”

秦行之顿时色变:“你敢!”

秦寿也急了:“胖……陛下,万万不可啊!”

开什么玩笑,如果小道士不能成亲,让道爷上哪儿去抱孙子?以后道爷死了有徒弟祭奠,可徒弟若是没有后代,这香火就断了!

还别提小道士再收徒弟,道爷自己就是个例子。师父埋在武当山下,自己去上过几次坟?讨生活不容易呐。

李奉常沉吟道:“其实不成亲也没什么,贫道看过典籍,你们鸿蒙派算起来应该属于全真道……”

“你还说,闭嘴!”秦寿怒喝。

李奉常笑道:“秦道长别急,容贫道说完不迟……陛下,贫道只是觉得,您这旨意只针对鸿蒙派,恐怕对鸿蒙派太不公平吧。”

孙蒙的脾气,李奉常还是了解的,他真干得出来。

按说这种圣旨即使拟出来,也很难通过中书省,不过本来就不算国家大事,孙蒙只要用“中旨”权限即可绕开中书省审核。

孙蒙得意洋洋:“我有权,我任性嘛。”

跟小爷斗……你小道士家里养了好几个女人,以为小爷不清楚?打蛇打七寸,擒贼先擒王,小爷果然是皇帝里面最聪明、最伟大的。

“你就作吧。”

秦行之叹息一声,心说向皇帝服软求情,似乎也不能算丢人,毕竟大齐朝没人比他官儿大了,于是陪笑道:“孙兄,皇帝哥,算道爷求你,咱不闹了成吧?”

“那你还俗!”孙蒙寸步不让。

“还俗是不可能的,你再逼迫,道爷就躲进山里,还不成我去契丹,以为全天下都是你的?”

孙蒙有些傻眼。

所谓去契丹,孙蒙并不相信,在大齐朝好日子过着,谁会喜欢去那种蛮荒之地,不过如果小道士真跑进山里,圣旨似乎也管不着他。

“小道士你怎么就不明白呢,我是为你好,你不还俗,我怎么给你官儿做?那些老家伙也不会同意啊。只要你不做道士,我封你个大官儿,不用干活光拿钱的那种。”

“还有这种好事?”

“废话,我大齐朝官员俸禄高、待遇好,大家都削尖了脑袋往里钻呢。你想想,还有什么比光拿钱不干活更幸福的?”

秦行之神往不已:“当官好,当官好,穿皮鞋戴手表,搂着小妞满街跑……”

“小道士吟得一手好诗,果然是天生做官的料。”

孙蒙鼓掌赞叹。

“不过,皮鞋的意思我能猜出来,手表,又是什么东西?”

第147章中书侍郎官多大

秦行之翻了个白眼:“说了你也不懂。”

孙蒙也没继续追问,看着秦行之打算把事儿尽快敲定:“既然你也明白做官好,那么就从了小爷吧。”

“不干。”

“别呀,光拿钱不干活,多好……”

“道爷是有追求的人,不喜欢坐吃等死。胖子,你想要好处我也能理解,不过让我还俗那是不可能的,换个我能接受的主意。”

孙蒙还想继续努力,李奉常咳嗽一声。

“陛下,贫道倒是有个主意。”

孙蒙不耐烦的挥挥手:“李道长今天话倒挺多,您说吧,朕听着呢。”

“贫道知道陛下为何非要让秦道友还俗……”

“啊,你知道!……难道卜算之术如此神奇,人的心事也能掐指一算?”孙蒙大惊。

“呵呵,用不着卜算,无非是陛下从小没有兄弟姐妹,渴望有个年纪相当的朋友。小道士和您投缘,您自然对他青眼相加。”

“哦,对,是这么回事。”孙蒙松了口气。

“皇帝是天下至尊,和道士交朋友不合规矩,但贫道不是朝中大臣,也没立场劝阻。”

李奉常肯定没立场呀,当初他和老皇帝也是好友。不过老皇帝温文尔雅,可没小皇帝这么不着调,因此两人友情虽然深厚,也不敢当着大臣的面谈笑无忌。

至于还俗封官,也就是孙蒙能想出来。

孙蒙换了一副可怜兮兮的嘴脸:“可不是嘛,朕当个皇帝,连朋友都没有,太可怜了。如果不是天下苍生全指望朕为他们造福,我早撂挑子了。小道士,我这么可怜,你就答应我吧。”

秦行之大怒:“你一个皇帝,富有四海,竟然敢说自己可怜,亏不亏心?道爷才是真可怜,当个道士招谁惹谁了?”

“两位稍安勿躁,听贫道讲完。”

李奉常制止两人斗嘴,继续说道:“修道人不能和皇帝谈什么修炼的好处,这不是劝诫人君之道。贫道也不想妄自菲薄,贬低道祖苗裔。总之,换做是我,也是绝不肯还俗的。”

孙蒙摆手:“您和小道士不同,您是真高人。”

秦行之不愿意了:“道爷也是高人!”

“就你?别以为我看不出来,你的符咒固然神奇,那也是李道长加入符箓店后才有的。我有充分理由怀疑,那些符咒都是李道长画的。”

秦行之气势一滞。

小皇帝的话,虽不中亦不远矣。

“陛下想和小道士做朋友,其实没必要非让他还俗,你们现在不也经常见面斗嘴?贫道明白,陛下有时无法自由出宫,只要秦道友还在京城,您可以随时招他进宫嘛——若是怕影响不好,封他一个虚职也没什么。”

秦行之喜出望外:“真的可以?又能继续当道士,还能白拿钱不干活,这太幸福啦。”

李奉常似笑非笑的看着皇帝:“陛下前段时间搞什么国教,依贫道看,您不如就封鸿蒙派为国教吧。”

“难为李道长,还记得朕当初的瞎胡闹……”

孙蒙大窘,心想还高人呢,心眼未免也太小了,这点小事,朕都早忘了,你还记在心里干嘛。

秦寿双眼放光:“国教,听起来好像不错啊。”

“不行!”秦行之断然道,“什么国脚臭脚的,鸿蒙派没兴趣!师父你别瞪眼,你想想,胖子随便放出点口风,那些和尚道士就斗成一片,如果鸿蒙派成了国教,我们还活不活了?”

秦寿吓出一身冷汗。

别说师徒两个没什么本事了,就算本领逆天,和全天下僧道为敌这种事,也不能干啊!

“为师想差了……”秦寿讪笑。

李奉常诧异的看了一眼秦行之。小道士平时也是个见钱眼开的货,今天居然处处出乎意料,还俗当官不同意,封鸿蒙派做国教他也拒绝。

偌大富贵摆在眼前,还能神智清明的人可不多。

当然即使秦行之答应,李奉常也会在关键时刻提醒秦行之,况且他也不认为皇帝会同意。

确实如李奉常所想的那样,孙蒙从来就没打算封什么国教。

他喜欢瞎胡闹,但他不傻。当初造谣是为了挑动和尚道士斗法,他在一旁看热闹。所谓国教,封谁就是害谁,而且朝中大臣也绝不会同意。

害别人无所谓,怎么能故意害小道士呢?

“小道士明显十分坚决,想让他还俗估计不可能了,逼急了他跑进深山,我上哪儿哭去?既然如此,我封他个闲官,他也算是和小爷脱不开关系了吧?”

打定主意,孙蒙道:“李道长说得很有道理,朕是个从善如流的好皇帝,就按您说的办。”

李奉常微笑点头。

秦行之兴奋的看着孙蒙,就等他开金口了。当不当官无所谓,关键是不干活白拿钱呀。胖子够朋友,道爷从此也是体制内的人喽……咦,体制内是什么意思?

“小道士,大官你也干不了,你就当个侍读吧。”

秦行之愕然:“侍读是官儿?”

“废话,当然是。”

“可官儿不都带个‘长’字吗?”

孙蒙反而迷茫了:“官儿带‘长’……这倒是第一次听说,你确定说的是我大齐朝的官职?朝廷那么多官儿,除了武职,我记得就没一个带‘长’的,中书侍郎、三司使、枢密使、御史中丞、知府……哪个带‘长’?”

秦行之摸摸鼻子,心说又串了!

“别介意,贫道一时脑抽。对了,这个侍读,是干什么的?”

“就是陪我喽,比如陪我吃饭、陪我玩儿……”

秦行之顿时色变:“还要陪你睡觉,是吧?不成,道爷乃顶天立地好男儿,打死也绝不做三陪!”

“睡你个头,你想小爷还恶心呢!”

李奉常苦笑着替孙蒙解释:“秦道友,所谓侍读,简单说就是陪伴皇帝读书。至于陪陛下吃饭,应该算是赏赐,玩耍嘛,那就见仁见智了。”

秦行之恍然大悟:“吓我一跳,还以为以后得向妙玉取经呢……”

换李奉常糊涂了:“此事和妙玉法师有什么关系?”

秦行之不理李奉常,沉吟道:“皇帝就是皇帝,陪胖子读书都算官儿,不服不行。不过,这显然和‘光拿钱不干活’有差别,胖子你涉嫌虚假宣传哦。

而且,侍读也不威风呐,带个‘侍’字,一听就是服侍人的,跟侍卫差不多……胖子,给换个威风点的。”

孙蒙气道:“你一道士,要什么威风?再说了,谁说带个‘侍’字就不威风,让中书侍郎老大人听到,不打死你才怪。”

“中书侍郎官儿很大?”

小道士不学无术,孙蒙无言以对。

大齐朝没宰相这个官职,中书侍郎是中书省最高长官,负责处理朝廷政务,权力相当于宰相,你说他官职大不大?

李奉常笑着摇摇头,给秦行之讲解了一番大齐朝的官职构成。

秦行之这才算明白。

他一个野道士,前几个月还为填饱肚子而奔波,怎么可能清楚朝廷官职?你要是问他厅长和局长谁大,说不定他还能知道,中书侍郎什么的,完全没概念啊。

“还是不行。您想想,我一个道士,陪胖子读圣贤书,专业不对口嘛。”秦行之仍然不情愿。

“秦行之,你别太过分!”孙蒙把胖脸一板,倒是多了几分威严,“小爷耐心有限,你也该见好就收。你搞清楚,我是皇帝啊,读书什么的我自己说了算——不怕告诉你,自从坐上龙椅,小爷就没翻过圣贤书,咳咳……因此,你这个侍读就是个虚职,光拿钱不干活,我说错了吗?”

“你确定?不读书?”

“废话,朕金口玉言,说不读就不读。”

“以后也不打算读?”

“看书多浪费时间,当然不打算读。”

秦行之一咬牙:“那好,道爷就给你个面子,做这个侍读,说好了哈,你以后要是读书,道爷就辞官不干。”

“这就对了!放心,俸禄我说了不算,但我可以隔三差五给你赏赐嘛,反正是国库的银子,小爷不心疼。”

“哈哈,道爷最喜欢你这种,明明是个败家子,还敢理直气壮的人了。”

李奉常眼睁睁看着皇帝一脸庄严的赌咒发誓,和秦行之达成不读书的协议,心里苦笑不已。若是老皇帝在天有灵,此时不知是该骂孙蒙呢,还是骂自己这个崂山道长。

其实想想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李奉常毕竟是道士,他心中自然最推崇道家典籍,比如道德经,他甚至觉得,用道德经治国比四书五经更合适。这纯粹是世界观问题,无所谓对错。

相对于读书,皇帝多秦行之这样一个朋友,反而更重要。

世俗层面讲,孙蒙是老皇帝唯一的后代,没兄弟姐妹,一向孤单得很。因为身份特殊,做太子那会儿,即使堂兄弟也不敢和他深交——当然,这其中是否有孙蒙性格奇葩,别人接受不了的原因,李奉常就不清楚了。

多了秦行之这样一个朋友,不是坏事。

至于说秦行之爱闹腾,这完全不是问题,因为即使没秦行之,小皇帝也闹腾得挺欢。

还有一个原因,更被李奉常重视。

小皇帝“超宗越祖”的命格原本就很不一般,而秦行之则有一副让李奉常都看不透的混沌体质。李奉常有种直觉,这两个性格接近的年轻人,似乎注定会互相影响。

第148章你这么想我就放心了

“你在逗我,她是狐狸精?”

空旷的勤政殿里,孙蒙大叫的声音回荡着。

威逼利诱下让秦行之答应做官,孙蒙一点也没觉得自己的行为其实很贱,而是相当心满意足。只要秦行之和自己绑在一起,到时候神仙怪罪,给他面子,应该也能给朕一点面子吧?

于是几个人谈起正事。

秦行之刚开了个头,孙蒙就忍不住大叫。

小道士鄙视的看着孙蒙:“还皇帝呢,连喜怒不动于色都做不到。狐狸精有什么可怕的?有道爷师徒,还有崂山道长在这儿,分分钟让她化成飞灰。”

孙蒙两眼放光,可不像是害怕的样子。

“狐狸精啊,小爷还从没见过哩,一个妖怪敢跑皇宫大内,这是赤裸裸的藐视朕呐。不行,朕忍不住了,咱们现在就去瞧稀奇吧。”

秦行之喝道:“坐下,让道爷说完。”

孙蒙只好重新坐下,只是屁股挪来挪去,一点都不老实。

秦行之把狐狸精的来历说了一遍。

没必要再瞒着孙蒙,既然他是皇帝而不是以前以为的官二代,为他的安全着想,也必须让他知道狐狸精的事,而且还得帮他除掉狐狸精,否则万一这家伙想不开跑去招惹对方,即使镇妖符护身,也不是百分百保险。

然而,看胖子的表现,说出真相反而更会让他去招惹狐狸精吧?

“怪不得总觉得她面熟呢,原来她假扮成你家那个小美女——对了,以前我还怀疑过,你家的小美女是宫女出逃……”

秦行之无语,这胖子忘性可真大。

不过孙蒙一口一个小美女,让秦行之警惕起来:“胖子,沈怜儿是我的!”

这次换孙蒙鄙视小道士了:“切,没见过世面,宫里比沈怜儿漂亮的多了,我都不稀看一眼,至于和你抢个不知所谓的女人?”

“那就好。走,胖子咱们降妖去。”

孙蒙犹豫起来:“这不太好吧?”

“不必担心,我师徒你信不过,还信不过李道长?崂山道长降妖,那就是高射炮打蚊子。”

“高射炮?……算了,我当然相信李道长,不过呢,人家狐狸精也没得罪我,就这么去找她麻烦,我有点不好意思。”

“说什么混帐话,她是妖怪!”

“妖怪怎么了,妖怪也是妖他妈生的,你不能有偏见。人家见了我,不是下跪就是五体投地的,礼数比你小道士强多了。再说了,宫里有个狐狸精,其实也挺好玩儿的……”

秦行之冷笑:“首先,妖怪不一定是妖他妈生的,狐狸精的妈也可能是一只普通狐狸。当然,这是专业知识,你不懂也正常。

其次,她给你下跪,是因为你身上的符咒,不是她懂礼貌。道爷也不瞒你,所谓龙精虎猛符,其实是镇妖符,李道长专门做出来保护你的。

最后,妖怪好玩儿?这是天大的笑话。

你知道一只野兽修炼成精的过程吗?从一个懵懂的野兽化成人形可不是一蹴而就,前期不能化形,业内称为‘妖兽’。妖兽是什么,兽性尚存,又拥有妖力,那是要吃人的!

她现在神智清明,那是没发怒,否则你宫内那些太监宫女什么的就倒大霉了。”

李奉常点头,小道士懂的挺多嘛。

一般人都以为,野兽就是野兽,妖怪就是妖怪,不存在中间状态。其实不然,道士都得刻苦修炼,才能一步步从筑基到练气、聚元、金丹、元婴……最后飞升成仙,凭什么野兽就能一下子变成妖怪?

妖兽是非常可怕的怪物,比化形的妖怪更可怕。

兽性大于人性,吃人是本能,对人来讲就是大灾害。所以道门高人遇到妖兽,向来是不手软的。当然,也分什么妖兽,如果是野兔、松鼠之类,它也没什么危害——可惜野兔这种温顺的妖兽太罕见了。

必须明白一点,妖兽吃人无所谓对错,它只是兽性本能。所以一旦妖兽化形为人,前面造下的罪孽一概不论,所谓不知者不为罪嘛。

道门高人对妖怪就和气多了。

野兽修炼成妖很不容易,也算是天道恩赐,修道人顺应天意,除非确定妖怪化形后还继续作恶,否则自然不会无缘无故找妖怪麻烦。

只有秦行之师徒这种没什么修为,以骗钱混生活为目的的假道士,才会成天把降妖捉怪挂在嘴上。

孙蒙大惊:“看着那么娇小的女子,她还吃人?”

娇小?

秦行之心说,你是没见过三江县妖怪发威,一张血盆大口都有两层楼高——尽管她当时也只剩下嘴了——娇小个大头鬼!

“胖子,我们可是主动上门给你降妖,有我这样的好朋友,你就知足吧。不信你问李道长,哪次不是别人苦苦求他?”

李奉常:“其实贫道没降几次妖……”

孙蒙:“少来,你是找宝贝来的,降妖只是捎带着,以为我傻呐。”

……

狐狸精蹲在一大堆衣服前,眉头紧锁,神情恍惚。

自从上次被镇妖符压制得差点现原形,狐狸精的神经就一直紧绷着,她也不是没出宫和国字脸商议过,可惜和她猜测的差不多,国字脸是典型要钱不要命的主儿。

问题是,他不要的,是狐狸精的命啊!

狐狸精现在很后悔,当初简直是鬼迷心窍,才会答应皮大哥入宫做宫女。所谓财宝根本没见着,光洗衣服去了。皇帝倒是见了两面,传说中的真龙之气呢?

不仅没感应到任何真龙之气,还生生被镇妖符搞得灰头土脸。

皇宫真可怕……

正愁肠百结,一个小胖子晃悠悠走了过来。

狐狸精花容失色,皇帝怎么又来了?还让不让人活了!赶紧集中精神做好准备,生怕再被镇妖符压制,一个搞不好就现出原形。

孙蒙乐呵呵的走近狐狸精,上下打量:“一点都看不出来嘛,好神奇……咦,你干嘛瞪眼攥拳的?不会是憋尿了吧?小道士说了,那样对肾不好,千万别逞强哦。”

狐狸精意外的发现,皇帝身上没传来镇妖符的法力压制。显然,不知什么原因,皇帝今天没带镇妖符。

难道皮大哥猜对了,皇帝根本不清楚自己是妖怪,甚至连他身上的镇妖符也是前人留下的,他只当饰物佩戴,实际上并不知情?

这么说,所谓“身后的高人”也是不存在的,自己还有机会喽?

“参见陛下。”狐狸精心情大松,盈盈下拜。

孙蒙摆手:“不必不必,你别老这么客气,弄得朕像是在做坏事似的。”

狐狸精没听懂,妩媚的瞟了孙蒙一眼:“陛下乃宫中之主,臣妾当然要参拜陛下,怎能说是客气。”

“别人参拜没问题,你不一样!”

“陛下?”狐狸精瞅瞅孙蒙的脸,只见他表情严肃,“深情”凝视自己,顿时就误会了,小媚眼一抛:“陛下,你好坏……”

“别乱说,朕是好人!那个,请问你对‘众生平等’有何见解?”

狐狸精茫然:“众生平等?”

“对,秃……和尚们总是说,众生平等,又说石头也有生命,朕想听听你的看法。”

狐狸精心想,就冲“众生平等”这个说法,和尚就比道士可爱多了,那些道士成天喊着降妖捉怪,忒不是东西了。不过呢,皇帝这种生物肯定难以接受众生平等,都平等了,还要皇帝干嘛?

“臣妾以为众生平等之说极为荒谬。天生万物各司其职,禽兽草木为人所用,百姓辛勤劳作,官员放牧万民,帝王领天命而统御天下,此乃天道。”

孙蒙点头:“那我就放心了。”

“臣妾不明白……”

“小道士,出来吧。”

随着孙蒙一句话,秦行之从角落里小心翼翼的钻了出来。

狐狸精眼神很犀利,立刻就认出了小道士。

小道士当初让她妖力尽失,说起来比皇帝的镇妖符更吓人。镇妖符只是压制,法力还在,小道士随手那么一抓,一身修为都差点没了,印象不深刻都不行。

狐狸精脸色巨变。

秦行之走近两人,苦笑着冲狐狸精打招呼:“嗨,又见面了。”

狐狸精看看皇帝,又看看小道士,忽然一跺脚,身体直接弹射到空中。

她不傻,小道士一出现她就明白了,皇帝八成已经知道自己是妖怪,这是请了小道士来降妖呢。虽然看不出小道士有什么修为,可以前的经历让她断定,自己是绝不可能打得过小道士的。

这个时候还不知道逃,那是傻子。

刚驾起妖风飞了几丈,啪唧一声,狐狸精撞上一道无形屏障,被原路打回,摔在秦行之和孙蒙面前。

秦行之赞叹:“李道长的天罗地网术楞是要得……就是圈子划得大了点,有些浪费。”

隐藏在暗处的李奉常腹诽:你以为贫道不想?贫道试过了,范围太小法力都让你这家伙给吸走了。

狐狸精从地上爬起来,弓着腰,露出一口小白牙,冲秦行之连连嘶吼。

秦行之乐了:“道祖在上,本来道爷见你和怜儿妹妹长得一模一样,还怕自己下不去手呢。你这一咧嘴,兽性毕露,道爷倒是没心理障碍了。”

生死关头,狐狸精根本不打算和秦行之啰嗦。

跑不掉,那就拼了!

狐狸精脸上浮现出决绝,张嘴就是一道黑气喷向小道士。

第149章说人话

秦行之被黑气喷了个劈头盖脸。

真正修炼有成的高人,例如李奉常、周逐浪等人,道心清明,元神强大,反应速度当然也不是普通人能比的,突然袭击什么的,对他们根本没用。

别说修道高人了,就是熊六梅之类有内力的高手,反应速度也远远高于普通人。

小道士就完全不行了。

修炼根本没效果,体内产生不了真气,自然就没法筑基,也没法锤炼元神,鸿蒙派的传承里又没武功……

说白了,秦行之就是个普通人。

眼看着黑气把秦行之吞没,狐狸精有些发愣:就这么轻易得手了,为何感觉有点不对劲呢?自己的黑气有多厉害,狐狸精最清楚了,她甚至认为就算神仙,应该也不愿让黑气给喷中。

黑气消散,露出小道士一张铁青的脸。

嘴唇哆嗦着,全身都在打摆子。

孙蒙吓坏了:“老天爷,好厉害的妖法!小道士,死了没?李道长也真是,非让你出手降妖,我就说你年纪小本事低吧。李道长,快出来救小道士!”

“道爷没事……”

秦行之沙哑着嗓子,颤巍巍说道:“现在呐,道爷肠子都青了!”

孙蒙大吃一惊:“脸青了不算,连内脏都青了?好可怕!”

“啊?呸,我是说我后悔极了。”

“哦,理解理解,咱就不该听李道长的。”

“你理解个大头蒜啊。我的意思是,早知妖怪会这一手,我该弄条毛巾的。”

孙蒙迷惑不解:“毛巾?你脸上发青,那是因为中了妖术,毛巾应该擦不干净吧?”

“我说要擦脸了?我是用毛巾捂鼻子——这黑气威力如何道爷搞不清楚,可是,它、太、他、么、骚、了、啊!”

秦行之狂吼之后,怒视狐狸精:“道爷和你有多大仇怨,不就是当初摸了你一把吗?你是妖怪啊,用妖术属于本职,竟然还加上化学攻击,你以为你是科学怪人?”

黑气属于本命妖法,带点骚气太正常了。

狐狸精心中更加惊恐。

秦行之被黑气喷中没事,这个结果她并不太感觉意外,早就认为小道士是高人了嘛。黑气的威力再大,也不如秦行之顺手一抓,她妖力完全消失来得神奇。

她恐惧的,是小皇帝多次提及的“李道长”。

能布下所谓“天罗地网术”这么神奇的东西,让自己完全没能力逃掉,那位李道长肯定也是超级高人。一个小道士就够可怕了,两个超级高人联手,还让不让妖活了?

“这位道长,既然你也认为我们之间没多大仇怨,为何穷追不舍?小妖承认,在三江县我不识真人,得罪了道长师徒,可您也没吃亏啊。”

跑不掉,又打不过,狐狸精和大多数智慧生物一样,很自然的就选择了“讲道理”。

“虽然我隐瞒了妖怪身份,但自进宫以来,我一直谨守本分,干活勤快,待人和气,从没干过伤天害理的事。皇帝陛下您说句公道话,我可有仗着妖怪本事祸乱过宫闱?”

孙蒙一本正经想了想,点头:“确实没有。”

“老天垂怜,从一只狐狸修炼成妖,其间的艰辛想必道长也是了解的。您是隐世高人,何必跟我一个小小的狐狸精过不去……您不愿看到我在宫中,我走还不成吗?”

狐狸精越说眼圈越红,眼泪在眼眶中乱转。

秦行之笑了:“装可怜?别玩了小姐,这种事道爷师徒比你有经验……咳咳,道爷也不想为难你,不过没办法,有件东西只能着落在你身上。”

“什么东西?”

狐狸精突然脸色变得惨白,厉声尖叫:“你想要我的妖丹?杂毛休想,老娘就算拼着自爆妖丹,也绝不让你拿去我的妖丹炼丹制药!”

还好李奉常隔绝了此处的声音,否则就这一嗓子,足够惊动半个皇宫大内。

小皇帝痛苦的捂着耳朵:“不给就不给嘛,吼什么,太毁形象了……”

秦行之满脸愕然:“妖丹能炼丹?”

和所有道家门派差不多,鸿蒙派的传承里当然也有炼丹的部分,不过用妖怪的妖丹炼丹,秦行之还是第一次听说,典籍里根本就没提到过。

妖丹,某种意义上相当于修道人的金丹。

这玩意儿是妖怪一身修为所在,没了它,妖怪分分钟变回普通野兽。

神智倒是还能保留,不会变回懵懂无知的野兽状态——好坏就没法判定了。神智清醒身体变成普通野兽,这种痛苦不是那么好承受的。反过来讲,因为神智还在,以前的经验也没丢,因此有可能再次修炼成妖。

然而就像狐狸精说的,从野兽修炼成妖怪,这个过程中要经历多少风险,又要多少机缘,这可不是神智清明就能解决的。

况且妖丹是延续寿元的关键,失去妖丹说不定只能活几年,根本没时间修炼。

总之一句话,丢掉妖丹,和没命差别不大。

在秦行之看来,妖丹炼制的丹药,效果再神奇那也恶心得很,和用人脑炼药没多大区别。

赞美祖师爷,没给鸿蒙派留下这种变态传承!

“死杂毛还装!”

狐狸精已经开始全力运转妖丹,做自爆的准备了。

她根本不信秦行之的愕然表情,这世上还有不知道用妖丹炼丹的道士?根本不可能嘛。

每个妖怪遇到前辈经常会被警告:“小心那些道士啊。和尚还好说,通常是讲道理的,就算抓住咱们,最糟糕的也只是杀死烧掉。

那些杂毛才狠呢,说是降妖捉怪,其实全是私心!

被迫签下心誓给人当坐骑,做奴隶,这算是幸运的结局了。取出我们的妖丹炼丹,再把我们杀死,甚至用我们的皮肉骨头炼药,尸骨无存,那才叫惨哩!”

别奇怪为何妖怪认为尸骨无存比死亡惨,它们毕竟已经修炼化形,思想观念和人类接近很正常。

对人类来说,死无葬身之地是最恶毒的诅咒之一。

狐狸精十分果决,不果决也不可能成功修炼到化形。她认定秦行之想要她的妖丹,一个小道士已经是不可抵挡,何况背后还有个什么李道长?既然如此,拼死一搏毫无用处,干脆自爆得了。

自爆好啊,就算伤不到对方,临死也要溅他一身血,算是替自己出口气了。

秦行之没见识过妖怪自爆妖丹,但观察狐狸精的决绝表情,直觉的意识到不妙。

狐狸精死不死的,对秦行之来说无所谓,可她死了,去哪儿找师门宝贝?

“别冲动,有话好好说!”

秦行之边叫边冲向狐狸精:“以我师父的名誉发誓,道爷没打算要你的妖丹。那玩意儿又不能炒着吃,鬼才稀罕呢。停,别运气了好不好?”

狐狸精冷笑,反而加快了运转妖丹的速度。

不是不爱惜生命,而是不信秦行之。

如何制止妖怪自爆内丹?好吧,秦行之完全没头绪。鸿蒙派的传承里也许有相应的法门,可惜秦行之是没什么印象的,就算记住了也没用,他根本就没法力可用。

情急之下,干脆一把抱住狐狸精。

“嘶——”

狐狸精发出一道奇怪的声音,整个人就呆住了。

秦行之也是全身一震,一时间只觉得仿佛抱住个人形火炉,滚烫的热量如同不要钱一般,汹涌澎湃的冲向自己!

金手指瞬间变得火热。

孙蒙一双眼忽然瞪得溜圆,嘴巴大张。面前发生的一切充满玄幻感,即使以小皇帝那粗线条的神经,也被惊呆了。

只见秦行之怀里抱着的狐狸精,从一个千娇百媚的小美女,迅速变形缩小,仅仅一眨眼的功夫,就变成了一条拥有白色皮毛的狐狸!

也不再是站在地上,而是凌空被秦行之双臂圈着。

这么说吧,现在的场面,怎么看都是一个小道士抱着只宠物。

秦行之还在发呆,秦寿和李奉常联袂出现。

“徒弟你又怎么了?!……咦,为什么道爷要说又呢?”秦寿一边叫着,一边就想过去查看徒弟。不过脸上并没有多少担心之色,经过几次刺激老道有些习惯成自然,甚至下意识觉得小道士不会有事。

李奉常一把拉住秦寿:“不要打扰他。”

“为什么?”秦寿只好停下脚步。

“贫道感觉秦道友正处在一个关键时刻,此时不宜打扰,先看看再说。”

秦寿对崂山道长的判断还是很相信的,人家是高人,不是自己这个假道士能比的。

因此秦寿不仅自己不向前了,还盯着仍在发呆的孙蒙,防止他打扰了小道士。

过了足有五分钟,秦行之才长出一口气。

皱眉看看怀里的狐狸,秦行之叹口气:“让你别冲动吧,你还不听。现在倒好,现出原形了吧?这很讨厌!以后道爷每次看到怜儿妹妹,都不由想起狐狸的样子可怎么办?”

狐狸精可怜兮兮的看着秦行之,发出一声低叫。

秦行之不悦:“说人话!”

李奉常走上前笑道:“秦道友,它都现原形了,现在是野兽之身,嗓子里有横骨,即使还懂人话,那也说不出来啊。”

“哦。”秦行之恍然大悟,“身体器官不配合嘛,科学了。”

“秦道友修为可有变化?”李奉常问。

秦行之一愣:“变化?”

“妖力虽然暴戾,不过秦道友身体情况特殊,既然能吸收她的妖力,那就应该没多大问题。她一身妖力几乎被你吸收,你的修为应该有所变化吧?”

第150章寂寞就是八卦之火难熄灭

秦行之苦笑:“李道长厉害,连吸收妖力都瞒不过你。可惜啊,在修为这件事上你就差点了。那滚烫的玩意儿就是妖力?不错,我吸收了不少,但修为嘛,我就呵呵了……”

修为是什么?道爷从来没体验过欸。

妖力确实吸收了不少,因为当时狐狸精正在全力运转妖丹准备自爆,等于激活了全身的妖力。

金手指是个十分神奇的东西。

它有次数限制,一开始只能连续用三五次,后来在和李奉常“配合”画符过程中,使用次数增加了不少,如今连续用几十次一点问题都没有。

次数有限,能力和容量却深不可测。

高手的内力能吸,大和尚的法力连吸两三次没问题,李奉常的掌心雷那么雄厚的法力进去,涨得仿佛要裂开,可不是最终也没裂开嘛。

这次也是如此,足足吸收了三分之一的妖力,尽管又麻又胀感觉随时会爆裂。要知道,狐狸精全力运转下的妖力,总量比李奉常随手一记掌心雷多多了。

剩下的三分之二,基本让身体给吸收了。

这是秦行之第一次清楚的感受到身体吸收法力,也验证了他的猜想,身体里确实有个类似黑洞的玩意儿。

黑洞就是黑洞,妖力进去就消失无踪,对小道士来说半点好处都没有,更不可能让他尝到修为的滋味。

回想一下,以前即使身体吸收过法力,只要不是像今天这么汹涌,秦行之自己也感觉不到。如果不是莫名其妙得了个金手指,他这辈子都得糊涂下去。

金手指中的妖力不能长期保存,体内黑洞吸收的妖力和自己没什么关系,所谓修为连点影子都看不到,因此秦行之才会苦笑。

李奉常迷惑至极:“修为没变化?不可能吧……如果不怪贫道冒昧,可否让我探查一下?”

这种要求以前李奉常是不会提的,探查别人的身体,特别是修道人的身体,这是大忌。当然,通常李奉常也用不着亲手接触,凭目测就能看透一个人的底细。

如今也算熟悉了,李奉常才好意思提。

当然,主要是他已经明白,小道士身体异常并非特殊功法导致,连小道士自己也稀里糊涂。

秦行之大喜:“不冒昧!您倒是早说啊,崂山道长给我看病,傻子才不愿意呢。”

李奉常说干就干,伸手搭在秦行之腕上,一道精纯的真元就度了过去。

“道祖在上!”

李奉常刷一下又把手缩回,一脸厌弃之色。

秦行之大窘:“您什么意思?我手腕没那么脏吧。”

轮到李奉常苦笑了:“贫道的真元被吞掉了。一点真元倒无所谓,关键是你体内还有种奇怪的吸力,竟然试图从我经脉中往外吸更多真元,太可怕了!”

“这么邪乎……您没事吧?”

“区区一点吸力贫道还能抵挡,若是修为低的就难说了。秦道友,可怕的不是吸力,而是那背后透露出的渴望,它仿佛是在主动寻找法力,就像是……”李奉常不知该怎么解释。

秦行之撇嘴:“您说我体内住了个疑似有自我意识的怪物,不就得了。”

“自我意识?嗯,有点道理。”

“算了先不管了,反正我也好好活了这么多年,怪物就怪物吧,还是先找到师门宝贝要紧。李道长,狐狸精被我吸收了妖力,活生生现出原形,也不能说人话了,这可怎么办?”

李奉常无语,心想您心可真大。

还没来得及回答,只听孙蒙一声大叫:“小道士,她竟然真变成狐狸了,太神奇啦!”

秦行之顿时得意起来:“那是当然,道爷出手,任他魑魅魍魉,都必须得跪啊。”

孙蒙轻蔑的笑道:“切,没说你神奇好不好,以为小爷没听到?你就没什么真本事,全靠体内的怪物罢了。”

“咦,你刚才不是在发呆?”

“当然不是,朕乃九五之尊,这点小意思还不至于让我失了方寸,我刚才是在消化记忆,否则以后跟人吹嘘——呃,讲述今天的事,说不清细节怎么办?”

“你一皇帝,跟长舌妇似的讲这种东西给谁听,你家大臣们吗?”

孙蒙愕然,对呀,我讲给谁听呢。

大臣们就别想了,所谓子不语怪力乱神,他们就算相信有神仙鬼怪,表面也绝不会承认,更不允许身为皇帝的自己说这种东西。

太后?还是别吓唬她老人家了。

护卫和太监?那些家伙只知道讨好自己,别说讲这种事,估计自己随便拿小道士的“冷笑话”出来显摆,他们也会大笑着奉承——没意思啊。

想来想去,似乎也就是和小道士能说了。

可小道士本来就知道,不仅如此,他还是当事人呢。

孙蒙顿时气馁:“呜呼,自古圣贤皆寂寞!”

“别逗了,就你还圣贤……你不是寂寞,你是心中熊熊八卦之火烧得难受罢了。”

孙蒙根本就是个没心没肺的,感叹完后瞬息间就恢复如初了,伸手去抓秦行之怀里的狐狸:“给我抱抱,看起来抱着挺舒服的。”

秦行之也没拒绝,把狐狸递给孙蒙。

李奉常想说什么,犹豫了一下没说出口。

狐狸到了孙蒙怀中,极为人性化的舒了口气。她失去妖力现出原形,可灵智还在,小道士给她的压力实在太大了。

秦行之转向李奉常:“李道长,刚才的问题……”

李奉常摆手:“不必着急。”

“能不急吗?”秦行之叫道,“说起来还得怪你,非让我出手。这下狐狸精成了狐狸,少了个‘精’字,麻烦大了。难道要等她再次修炼成精?那得多少年,我也许能活那么久,我师父骨头早烂了。”

秦寿大怒:“孽障怎么说话呢,找打!”

“这是事实嘛。您老人家但凡有点出息,就算不能跟李道长一样牛,好歹练到聚元期,也能多活个百八十年。您这点修为,寿元没变好不好?”

秦寿有点老羞成怒:“废话,我也想多活!道爷十几年来精力都拿来照顾你了,生生耽误了修炼,怪我喽。”

“别找借口,你那是资质问题。”

“道爷揍死你个不知感恩的小混蛋!”

“感恩归感恩,事实是事实。”

李奉常见秦寿有暴走的趋势,连忙叫道:“二位秦道友,正事要紧!其实你们误会了,狐狸精并不需要重新修炼。”

“什么意思?”师徒俩顿时被吸引了注意力。

“很简单,狐狸精妖丹还在,本源未失,给她十天半月时间,自然能重新化形。这就像你我修炼一样,只要金丹元婴还在,一切都没问题。”

秦寿暗恼,说事就说事,最后那句话是挑事儿吧?

李奉常看了眼愤愤然斜睨自己的老道:“哦,秦道长没金丹……道理一样,只要丹田内还有一丝真气,即使不修炼也总会慢慢补满的,此所谓‘一得永得真种子’是也。”

秦行之摸着下巴沉吟:“这么说还得等半个月……也行,反正都这么久了,不差这点时间。胖子把狐狸给我,我们要走了。”

孙蒙往后一缩:“不给。”

他抚摸着狐狸身上的毛:“摸着又滑又软,还很暖和,我要留下来暖被窝。”

秦行之大惊:“你脑子抽了?她是妖怪。”

“现在只是狐狸嘛。再说了,妖怪怎么了,她又没害过我。对了,狐狸现在还能听懂人话对吧?”孙蒙低头对狐狸说道,“记住了,抓你是小道士的主意,和朕无关哦。”

狐狸点点脑袋,努力表现出一副乖巧的样子。

被三个道士带走,比起给皇帝暖被窝,那根本就是地狱和天堂的区别。讨好皇帝,让他留下自己,绝对是最佳选择。

“瞧,如此通人性的宠物多难得!”

秦行之气笑了:“她是妖怪,不通人性才邪门了呢。”

“这是我家,我说了算,要是让你们带走它,后面再有热闹,你们不带我玩儿怎么办?”

众人恍然,都是借口罢了,皇帝其实是担心没热闹看。

李奉常笑道:“其实,也有办法让它立刻恢复人形。”

说着看向秦行之:“秦道友既然能利用贫道法力画符,自然也能把妖力再放出来,我说得没错吧?”

秦行之眼睛一亮:“您的意思是……”

李奉常微笑点头。

小道士当年也下过苦功,对道法不敢说精通,一些理论基础还是明白的。得到李奉常提醒,立刻明白了该怎么办。

左手大拇指往狐狸精头上一按,刚吸收到的妖力顺着狐狸精的经脉就灌了进去。

李奉常没想到秦行之说干就干,连个招呼都不打,脸色顿时就变了:“且慢!”

秦行之边灌注妖力边奇怪的看向李奉常:“咦,李道长你在害怕什么?就算她恢复修为,在你崂山道长面前也是个战五渣,没必要那么紧张吧?”

李奉常没时间和小道士啰嗦,一挥袍袖,几个人顿时陷入一片浓郁的迷雾中。

如果周逐浪等识货的人在场,肯定会大为赞叹。

迷雾只是一道简单的幻术,只要有聚元期以上修为差不多都能施展出来。可是别忘了,这片范围已经被李奉常用天罗地网术覆盖,法术套法术,就没那么简单了。

无视天罗地网术的排他性,挥挥手在其中又施展一道幻术,除了崂山道长李奉常,谁能如此轻松?

“哎呀,什么情况?”

迷雾中传来孙蒙一声惊叫。

第151章自荐枕席不算事儿

皇宫浣衣局,一老一中年俩道士,一个胖子皇帝,外加一个借着迷雾匆匆穿好衣服的狐狸精,视线都盯在某小道士身上。

小道士讪笑:“呵呵,纯属意外……”

秦寿大怒:“意外你个头!她变成狐狸,衣服就在地上堆着,你就完全没想到?还好李道长反应快,处置得当,否则道爷可真是晚节不保。”

秦行之不愿意了:“我就客气一下,师父你还当真了。再说了,指不定你现在心里还暗骂李道长多管闲事,耽误了你一饱眼福呢。”

“放屁!你瞅瞅她的模样再说。”

秦行之看了一眼狐狸精,顿时变色:“师父,您教训得太对了,我确实该骂。她分明就是沈怜儿啊,她走光,跟怜儿妹妹走光似乎没多大区别……”

李奉常苦笑:“非礼勿视,谁‘走光’也不能看啊。”

孙蒙撇嘴:“不就是没穿衣服嘛,瞧你们仨道士大惊小怪的,没见过世面。还有你狐狸精,小爷一直给你说好话来着,结果你居然踢我……”

狐狸精可怜兮兮的下拜:“臣妾罪该万死。”

“别,您好歹是一妖怪,虽然混得惨了点,我可不敢拿你当宫女看。”

狐狸精凄惨一笑,心说何止惨了点,简直就是妖怪界的耻辱。

本以为小道士是隐世高人,可刚才听他们对话,好像不是自己想的那样。被高人拿下无话可说,被个莫名其妙的小道士拿下,这不是耻辱,是什么?

她转向李奉常:“请道长看在天道好生的份上,饶小妖一次。小妖一定隐入深山,再不敢骚扰人间。”

李奉常摆手:“别求贫道,我说了不算。”

“道长说笑了。”

狐狸精根本不信,崂山道长呐,好大的名头,他说了不算,谁敢说了算?在处理自己这个妖怪的问题上,皇帝说话都不一定比他好使。

秦行之嘿嘿一笑:“狐狸精,你求错人了。看见道爷没,鸿蒙派掌门,吃俺一棒符箓店占据九成股份的董事长,说话肯定比他一个小董事好使。”

“董事……”狐狸精茫然。

李奉常并不揭穿秦行之,板着脸说道:“小狐狸,你说得没错,天道好生,贫道对妖怪没偏见。不过,你为了冒充别人,把人家一个好好的女子拐卖了,这就犯了忌讳!”

秦行之撇嘴,人家二百多岁,你满打满算不到五十,也好意思叫人“小狐狸”。

狐狸精满脸惊慌:“道长怎么知道……难道,您算出来的?我早该想到,世上高人无数,哪有不透风的墙,就算再隐秘的事,在高人卜算下也无所遁形。”

李奉常莫测高深的一笑。

“道长饶命啊!”狐狸精噗通一下跪倒,“这事儿原本小妖也是不同意的,都是被人胁迫!”

秦行之皱了皱眉。

明知面前的美女是狐狸精,可她长得太像沈怜儿了,看她给人下跪,心里就是感觉不舒服。

李奉常摇头:“你的罪孽容后再说,先把秦道友的事情说清楚吧。就像他刚才讲的,今天他做主,贫道身为符箓店员工,不好越俎代庖。”

秦行之一挑大拇指,李道长愣是要得,给面子啊。

狐狸精心情极度郁闷,心说不就是追杀了你们一次嘛,至于跑到皇宫报仇?算你手眼通天,人脉广,连崂山道长都能请来,可你这心眼未免也太小了。

可怜巴巴的看向秦行之:“这位秦道长,以前都是小妖的错,您别跟我一般见识好不好?”

“你先站起来。”

“啊?”

“站起来说话!”秦行之加重语气。

妈的,给道爷下跪也就罢了,他们三个跟着占便宜可不行。

狐狸精战战兢兢站起来。

秦行之上下打量狐狸精,越看越是啧啧称奇,这妖怪太像沈怜儿了。假如不把两人放一块儿对比,可能连沈半城都看不出破绽。

要知道,狐狸精进宫后就没回过家,原先的一些小伪装早就不弄了,因为没必要。可即使这样,秦行之愣是没看出她和沈怜儿的差别在哪儿。

狐狸精见秦行之发痴,心中暗喜。

这家伙炽热的眼神并不陌生,以前那些被自己迷住的男人,差不多都这样。小道士果然不是什么高人,真正的高人怎么可能被美色迷惑?

眼波流转,小媚眼抛向秦行之。

小道士打了个哆嗦:“我靠,受不了!”

秦寿重重咳嗽一声,没好气的说道:“混小子别被骗了,真正的沈怜儿还在咱家呢,她是狐狸精。好歹是鸿蒙派现任掌门,注意点形象好不好?”

秦行之尴尬的笑笑,说道:“狐狸精……对了,你应该有名字吧,叫什么?”

老道翻白眼,臭小子见了美色什么都不顾了,你是找师门宝贝来的,管她叫什么呢,难道还想交个朋友?赶紧找到宝贝,其他事交给李奉常得了。

狐狸精脸上微红,摆出一副被人问及闺名的羞涩状:“妾……妾姓胡,有个小名儿叫‘一菲’。”

“胡一菲?”秦行之咂摸了一下,“这名字有点熟悉,好像在哪儿听过……咦,不对啊,你给自己取个名字道爷能理解,按说你父母都是普通狐狸,你哪来的姓氏?”

“小道长,世上并非只有妾一个狐狸精,但凡狐狸成精,惯例都自动姓胡。”

秦行之恍然大悟:“哦,原来还有这么一说,有意思。狐狸成精姓胡,那老虎呢,豹子呢……来,跟我讲讲,我也长点见识。”

秦寿忍不住了:“有完没完?说正事!”

“呃,好吧。”秦行之收起嬉皮笑脸,正色道,“狐狸……胡小姐,贫道可以不怪你当初追杀我师徒,可你拿走我师门的宝贝,该还给我们了吧?”

胡一菲根本不知道那根棒槌是鸿蒙派的宝贝,糊涂也是必然:“宝贝?妾不明白小道长的意思。”

“你当然明白!如果不是看出它是宝贝,你为何要把它带进皇宫。带进来也就罢了,听说你还拿它当捣衣杵洗衣服,简直岂有此理。”秦寿大叫。

胡一菲惊愕:“那棒槌,是你们的宝贝?”

“你说呢?”

“二位道长从三江县追到京城,就是为了它?”

见秦寿一言不发的看着自己,胡一菲心念急转,瞬间就想通了大部分缘由。

后悔啊!

就说嘛,自己当初追杀俩道士,根本就没占到便宜,还让小道士占了便宜呢。虽说自己不在乎,可小道士不知道啊。他们根本没理由追着自己不放。

一切都是因为那根棒槌。

早知如此,当初何必要把棒槌带进皇宫?那玩意儿没给自己一点好处不说,还让皮大哥给抢走了。

俩道士既然知道宝贝在自己手里,肯定去过沈半城家。自己若是不带,他们早找到了,应该不至于打进皇宫,把自己搞得这么惨。

沈半城那老东西也是,家里不闹妖精了,你那一堆淘换来的所谓法器还留着干嘛?

胡一菲热泪盈眶,这次真不是装的。

“几位道长,那件宝贝我确实带进了皇宫,陛下曾经见过。不过,它现在不在我手里啊!”

秦寿仰天大吼:“祖师爷,您在凡间就俩传人了,帮帮忙,别玩了行吗!”

李奉常奇怪的看了一眼秦寿,心说你们两个把师门宝贝丢了,怎么怪起自己的祖师爷了?

秦行之摆手:“师父别着急,我感觉这次有戏。”

“屁话,你就敢肯定?”

“我们找了这么久,再多点波折也没什么。胡小姐,你把话说清楚,宝贝不在你这,去哪儿了?”

胡一菲涩声道:“在皮大哥手里。”

“我不活了!怎么又冒出个皮大哥?”秦寿痛苦的问。

秦行之摸着下巴:“师父你忘了,狐狸精是有同伙的,就是那个绑架沈怜儿的国字脸……她说的皮大哥,八成就是国字脸吧。”

胡一菲连忙点头:“不错,就是他!”

生死关头,她也顾不上替国字脸隐瞒了。再说她早就受够了,之所以一直听话,怕国字脸对付自己才是主因,所谓报恩什么的,那都是借口。

其实现在就是个摆脱国字脸的绝好机会。国字脸再厉害,估计还打不过崂山道长,只要他被降伏,自己就再也不必担心他的报复了。至于说崂山道长如何惩罚自己,那是另一回事,实在不行还可以求小道士嘛。

胡一菲已经看出,秦行之对正牌沈怜儿着迷,自己这个冒牌货不利用一下岂不是对不起这幅长相?

只要小道士肯说情,自荐枕席什么的,那都不是事儿。她又不是真正的大家闺秀,甚至连人都不是,根本没什么贞洁观念。

因此胡一菲毫不犹豫的把皮大哥给卖了。

整个事件的经过秦行之师徒早就清楚了,胡一菲再说一次也不过是把其中的疏漏补足而已。倒是胡一菲说的她和国字脸认识的经过,以及入宫的原因,秦行之是第一次听说。

孙蒙摸摸自己:“我身上有真龙之气?”

秦行之鄙视的看着他:“传说,传说而已。你没听她说吗,根本就没找到什么真龙之气,倒是被你的镇妖符镇压了两次。”

“我是皇帝,有真龙之气才正常。没有……”孙蒙一脸担忧,“难道我这皇帝当不成了?”

秦行之哂然:“你不是不喜欢当皇帝吗,当不成,岂不是正合了你的心意?”

“那能一样吗?就比如你吃撑了,又给你一桌山珍海味,你不喜欢吃,愁得长吁短叹,甚至送给别人吃,那是你愿意。要是有人愣给你抢去,你能高兴?”

第152章贫道认为还能挽救

孙蒙郁郁不乐,秦行之懒得理他。

李奉常问胡一菲:“如你所说,所谓的皮大哥修为比你高深,本性极度贪财,还拿银子当饭吃。贫道隐隐觉得,它似乎很有来历啊。他又是什么妖怪?”

胡一菲吐出两个字:“貔貅。”

“果然。”李奉常点头。

秦行之师徒不学无术,但对貔貅还是有了解的,小皇帝也不例外,皇宫里就有貔貅石雕呢。

传说貔貅能吞万物而不泄,只进不出,可招财聚宝,是响当当的瑞兽之一。

问题来了,貔貅属于瑞兽,那就不算妖怪。打个比方,龙也能变化人形,算妖怪吗?谁敢把龙说成妖怪,皇帝首先就跟你不愿意。

本质上,龙和狐狸精其实相差不大,都是非人,修为低时都无法化形,可人家血统好啊,百分百能“成精”,不用修炼仅靠本能就不断成长,狐狸精可比不了。

甚至某种意义上,瑞兽和神仙属于一个范畴。秦行之本以为这次大有希望,谁知居然牵扯出一只瑞兽。李奉常厉害,和瑞兽相比,似乎还差了点。

“师父,这下麻烦大了。”秦行之愁眉苦脸。

秦寿都没力气吐槽了,只是在那里唉声叹气。

李奉常笑道:“两位误会了,那妖怪并非真正的瑞兽,无需担忧。”

师徒俩顿时来了精神:“怎么说?”

“贵派典籍应该有记载,所谓瑞兽,其实是几种特殊的上古神兽。女娲造人前,上古神兽就已经存在了,它们和上古巫族一样,都是秉天地造化而生,天生具备神通,它们才是神州大地最初的主人。

后来天道巨变,巫族和神兽几乎灭绝,残存者也移居天庭,我们这些原本女娲娘娘随手造出的人,才成了大地的新主人。”

秦行之点头:“进化论,物竞天择嘛。”

“什么?”

“呃,老毛病犯了,别理我,继续说。”

“神兽虽然不在人间了,可它们的血脉终究还是会残留一些,偶尔出现一两个继承血脉的野兽并不奇怪。同样,人是女娲娘娘造的,和巫族一脉相承,有人体内出现巫族血脉也不是不可能。

不过,毕竟是残存血脉,不可能和真正的神兽比,顶多继承了一部分本命神通,修炼比较另类而已——要知道,真正的神兽,根本不需要修炼。”

“您的意思是,国字脸打不过你?”

小道士问的直接,李奉常也不矫情:“不错,它打不过贫道。”

秦行之长出一口气:“那就好办了……对了,李道长古道热肠,不会不帮忙吧?”

李奉常微笑:“此妖怪作恶多年,贫道肯定是要管的。另外,秦道友忘了,贫道是符箓店一员,得听你的。”

秦行之脸一红:“呵呵,刚才是开个玩笑,活跃一下气氛嘛,李道长别当真,谁指挥得了崂山道长?”

孙蒙才不管瑞兽还是妖怪呢,只要有热闹就成,急得不行,打断两人:“别啰嗦了,赶紧降妖去吧!小道士,别怪我没提醒你,去晚了又让他跑了,你得后悔死。”

秦行之和秦寿一惊。

小皇帝只是急着凑热闹才这么说,可这事儿还真不能不防。师徒俩一路寻找师门宝贝,每次都晚了一步,这次会不会还那么倒霉……

秦寿叫道:“陛下英明!”

秦行之也说道:“李道长,赶早不赶迟。”

抓个狐狸精都得靠李奉常,比狐狸精还厉害的貔貅,秦行之自问,凭师徒俩两把刷子,就算有符咒也够呛能降伏对方。

李奉常摆手:“两位的心情,贫道能理解。不过狐狸精的事还没处理完,总得审判一番,不能图省事直接把她炼化了吧。”

狐狸精俏脸惨白:“道长饶命!”

好吧,谁让李奉常是崂山道长呢,处置作恶的妖怪,本来就是人家的权力,秦行之只好耐着性子等待。

其实师徒俩并不怎么恨狐狸精。

当初差点被狐狸精干掉,那是技不如人,两个没本事的野道士去挑衅真妖怪,人家追杀自己也是活该,再者说不是也没被干掉嘛。

师门宝贝是沈半城买走的,也跟狐狸精没多少关系。甚至连沈半城都怪不到,说到底还得怪俩道士穷疯了,把宝贝当给了当铺。

至于说劫走沈怜儿……

得了吧,如果不是狐狸精和国字脸来这么一出,小道士哪有机会认识大家闺秀沈怜儿?从这点说,小道士还得谢谢狐狸精呢。

谢国字脸就不必了……为什么?因为他是男的嘛。

李奉常表情严肃,崂山道长的威严毕现:“你和貔貅劫走沈家小姐,致使她有家不能回,甚至差点沦落风尘;兴风作浪暗算沈家公子,图财害命;假冒民女入宫,欺瞒皇上,意图不轨。这三项罪名,足够贫道将你炼化。现在,贫道给你机会自辩,你有什么话可以说了。”

胡一菲喏喏好一会儿,终究是无法辩驳。

她误认为李奉常能掐会算,既然如此她还怎么诡辩?劫走沈怜儿还可以说是貔貅出手,暗算沈学习可是她亲自干的,而且计划就是往死了弄——仅这一条,在道士眼里就是死罪了。

就此认罪让李奉常炼化?

胡一菲觉得自己似乎还没活够。

她只好转向看热闹的秦行之,流着眼泪泣不成声:“小道长,救命啊,妾不想死!”

秦行之为难的摇头:“这是李道长的本职工作,贫道不好外行指挥内行滴。再说了,我们好像还有仇,我不亲自动手,就已经够仁慈了,哪能以德报怨呢?会被人笑话成傻逼的。”

“只要您救我,妾什么都听您的!”

“真的吗?!……呃,不成不成,道爷不是那种人!”

李奉常和秦寿齐齐翻白眼:你是哪种人,刚才又想当哪种人,说清楚点行不行?

“小道长求您了,妾蒲柳之姿比不上怜儿小姐,可您是个怜香惜玉之人,就忍心看着我被炼化成一抔飞灰?”

秦行之乐了:“胡小姐,看来你真以为道爷智商低啊。不错,我喜欢沈怜儿,你长得也很像她。但是,你忘了一件事,你是妖怪,本体是只狐狸……”

李奉常暗中点头,小道士不错,没昏头。

谁知秦行之接着说道:“话说回来了,妖怪化形,生理上和人没区别,只要不生孩子……”

“说什么混账话!”秦寿大怒,他就听不得不生孩子这种话。

秦行之瞥了一眼老道:“师父你别瞪眼,繁衍后代那是动物的本能。我们是人,怎么着也比动物高级一点吧?”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哟呵,你还拽上了,你一道士,引用文人的话几个意思?老道你就不是个好家长,本来无所谓的事,你非激起我的逆反心理,你有病啊?”

秦寿怒道:“你这混账东西,就见不得美女。你说说,家里有多少女人了?女人多也就罢了,你他么根本不下手,就摆着养眼,老道都替你着急!如今你还想带个妖怪回去,她能给你生儿育女吗?人和妖怪生的孩子,那是什么玩意儿?”

“人妖呗。”秦行之撇嘴。

“我……我揍死你个小混蛋!”

“你看,就说你不是个好家长吧。先是一副‘老子说了就算’的嘴脸,说不过了就打算动手……本来无所谓的,我这小暴脾气,今天还就收定她了。”

胡一菲和李奉常面面相觑。

肃杀的气氛,全被俩不着调的道士破坏了有没有!

秦行之躬身给李奉常行礼:“李道长,贫道以鸿蒙派掌门的身份,请求你饶过胡一菲小姐一命。正所谓‘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不对,这是和尚们的说法哈。反正,贫道认为胡小姐还能挽救一把。”

李奉常皱眉:“惩恶即是扬善,反过来讲,有恶不罚,对善者不公啊。”

“非也非也。”秦行之最喜欢辩论了,“惩恶扬善没错,可如何惩恶值得商榷。比如胡小姐,她给沈家造成了不可饶恕的伤害,这个没疑问。问题是,你炼化了她,对沈家有何补益,他家所遭受的伤痛就不在了?显然不是。

如果给胡小姐一个机会,让她戴罪立功,造福大众呢——注:此处大众主要指贫道——贫道觉得,这比把她炼化成飞灰更好。

您是高人,她也不敢不听您的,否则您尽可以心血来潮掐指一算,随时千里之外取她首级。

再说了,她害人是受人指使,还没害成,您应该找貔貅的麻烦,而不是她这样一位娇滴滴……咳咳,总之,我认为她罪不至死。

别忘了,我道家讲究上天有好生之德呀李道长!”

李奉常沉默半天,叹息道:“秦道友,你有这张扭曲黑白的嘴,不该做道士,该去当官的。”

秦行之嘿嘿一笑:“贫道就当您在夸我喽。李道长,您意下如何?”

李奉常莞尔:“罢了,谁让你是老板呢……”

“李道长你德高望重的,别陪混小子胡闹啊!”秦寿哀嚎一声,“他色迷心窍,你得往外捞他,不能帮着往里按。弄个妖怪回家,想想都瘆得慌,万一深更半夜趁人不注意作乱,那是会死人的!”

胡一菲连忙说道:“老道长,妾保证不伤人,我可以对天发誓。”

“道爷懂,发誓这种事根本不顶用。你问小道士,他哪个月不发三五个毒誓?也没见老天爷罚他。”

第153章绝非卖身契

连发誓老道都不信,胡一菲就没法子了。

老道冤枉了狐狸精,她为了自保绝对是真心诚意,世上除了小道士和孙蒙,谁敢随便发誓?特别是妖怪,从野兽修炼为人本就验证了天道玄妙,比谁都在乎誓言,不到万不得已是绝不敢违背的。

再说了,吃人……狐狸精自从化形后就没干过。

这也是普遍现象,一般来说妖怪化形为人,样子变了,心态也会发生相应变化,这是天道法则,根本无法抗拒,让一个人形妖怪随便吃人,它自己都恶心。

西游记里那些吃人的妖怪,根本就是小说家言,而且前后矛盾。你想啊,它们每次捉到唐僧,还得洗干净了蒸着吃呢。

秦行之不是没顾虑,但胡一菲长得太像沈怜儿了,实在不像是能吃人的妖怪,他忍不住就动了恻隐之心——当然,这个词儿是他自己找的,也许用老道的“色迷心窍”更恰当一点。

李奉常捻须而笑:“既然要让狐狸精戴罪立功,自然不会给她再次作恶的机会。”

秦寿茫然:“什么意思,难道还能捆着她手脚?”

秦行之鄙视老道:“师父,你好歹也是鸿蒙派长老,怎么一句话就漏了怯呢?咱家典籍你比我读得多,竟然忘了心魔大誓,丢人啊。”

“心魔大誓……”秦寿略微沉吟,终于恍然大悟,“道爷明白你的意思了。不过,这东西靠谱吗?”

秦行之翻了个白眼,心说这倒是有趣了。以前都是自己不信法术,老道还经常为此骂人。如今见识了法术妖怪什么的,自己越来越对鸿蒙派道法深信不疑,换成老道不那么坚定了。

师徒俩老是反着来,也是奇了怪了。

李奉常笑道:“心誓之法真实有效,我华盖派多次用过,秦道长完全可以放心。”

秦寿大惊:“没看出来啊,李道长一身正气的,居然也收过狐狸精!您不会也和小道士一样,只拿她当摆设吧?”

“啊?”李奉常顿时脸憋得通红,“谁说我收过狐狸精了?我收的是别的妖怪……再说了,狐狸精也分公母美丑。啊呸,修道人视美色如骷髅,美丑有什么要紧?秦道长心思太龌龊了!”

秦寿嘿嘿直乐:“开个玩笑,看把你急的。”

“你师徒怎么就如此喜欢开玩笑?道祖在上,贫道认为小道士不着调的根源找到了,那就是秦道长你哇。”

秦寿只笑不说话,心想你养尊处优的,当然不懂穷苦人的乐趣。咱们师徒够苦的了,再不开点玩笑,早双双上吊自杀了。

孙蒙迷惑的问:“几位,你们聊得挺开心,把我这个主人凉在一边似乎有点不地道吧,谁给我解释一下,什么是心魔大誓?”

李奉常躬身道:“陛下,所谓心魔大誓,其实和发誓赌咒差不多,只不过发誓不一定应验,心魔大誓一旦违背必然应验。”

当然,其中更多区别,就没法和皇帝细说了。

心魔大誓属于道法,而且是直接利用天道法则的道法,不是人力能对抗的,神仙也不成。其作用绝不仅仅是约束立誓者那么简单,立誓者的心态都会发生变化。

说白了,这就是个效忠仪式。

小皇帝兴奋了:“发誓不一定应验?太棒了!”

李奉常不解:“陛下为何如此高兴?”

“呃,没什么,您继续。”

小皇帝目前最担心的,可不就是以前发过的那些乱七八糟、自己都记不清多少的恶毒誓言嘛。照李奉常这么一说,也不是所有誓言都能应验,没法不高兴啊。

秦行之怜悯的看着孙蒙:“以前没少胡说八道吧?”

“是呀,太吓人了!……不对,你没资格可怜我,你自己可也没少乱发誓。”

“道爷和你不同,我有后台。”

“切,你得罪的正是你的后台,以为小爷不知道。”

秦行之词穷,只好继续无视孙蒙,转头对胡一菲说道:“胡小姐,为了挽救你,贫道可是毫不犹豫的违逆了师父。你也听到了,想活命就得立下心魔大誓,你不会不愿意吧?”

胡一菲犹疑不决:“妾不知道。”

她是个自发修炼的妖怪,根本不懂什么叫做心誓,但听道士们的意思,显然不是那么简单。活命固然重要,可如果立下心誓有什么致命后果,不见得就比死好。

就像前辈说的那样,比起被道士们剥皮挖妖丹,落得个尸骨无存,死亡又轻松多了。

“其实你没多少选择余地。”秦行之循循善诱,“我是好人,不会害你的,相信我。”

狐狸精若是这么容易被忽悠,怎么可能活二百多年。只不过秦行之说的也没错,现在不是她信不信小道士,而是根本没有别的选择,不立誓只能被李奉常炼化。

胡一菲委委屈屈的点头:“妾相信道长。”

秦行之顿时精神抖擞:“很好,以后你就知道贫道完全是为你好了!几位稍等片刻,待贫道草拟一份誓言。”

说罢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中,秦行之居然从怀里掏出一只毛笔,几张黄纸,还有一个装满磨好朱砂的小盒子。

“别这么看我,有备无患嘛。”

秦行之不喜欢完全相信一个人,李奉常固然信心十足,可万一出了幺蛾子他打不过狐狸精呢?因此秦行之也有后手准备,不仅老道怀里藏了不少符咒,他连画符的家伙都取来了,实在不行还能现场画符。

小道士还有许多奇葩符咒从没拿出来,那些符咒没法卖,因为作用太另类。只要李奉常能提供法力,他坚信即使弄不死妖怪,也敢让妖怪惊掉下巴,方便他们逃跑。

秦行之略微沉吟,提起毛笔刷刷刷写下一篇大作。

李奉常替狐狸精捏把汗,小道士当初忽悠宋朗云的协议他还记得清楚,这家伙弄出的东西,那都是杀人不见血的,这次不知又打算如何害狐狸精。

“来,胡小姐看一下,没意见的话,咱就开始吧。”

秦行之把黄纸递给狐狸精。

这事儿自然少不了孙蒙,不用任何人招呼,他主动凑上去,边看边念。

“天道在上,我胡一菲在此心甘情愿立下心魔大誓:我的一切,从心灵到身体,从此都属于秦行之道长所有。秦道长的命令,就是我的最高使命。秦道长被欺负,我要替他出手,秦道长欺负人,我要无条件帮他。秦道长要把我摆成十八般模样,我必须欣然……咦,小道士,我只听说过十八般武器,什么叫十八般模样?”

秦行之一摆手:“你还小,不适合听这些。”

孙蒙不服气:“我比你年纪大!”

“我说年纪了吗?我说的是心理年龄。”

孙蒙撇嘴道:“不说就不说,有什么了不起。不过,你这写的都是什么破玩意儿啊,这是卖身契吧?”

“胡说八道,你家卖身契这么写?”

“也对,卖身契似乎没这么狠。”

秦行之懒得理会孙蒙,微笑着对看完誓言,愣愣发呆的胡一菲道:“胡小姐,你觉得如何?”

胡一菲回过神来,冲秦行之嫣然一笑:“小道长写的誓言,正是妾心中所想,我愿意接受。”

咦?

秦行之愣住了。

他这卖身契——不对,心魔大誓,苛刻到了惊世骇俗的地步,本来估计狐狸精是不会轻易同意的。至少,摆成十八般模样这个条件,正常人都不会愿意。

他也没打算一次过,不同意不要紧,大家再讨论嘛。

谁知结果实在出乎意料,胡一菲居然同意了。

“你确定?”秦行之忍不住问道,“你识字吧?”

“妾识字,我没意见。”

还以为要抢老娘的鸡蛋呢,多大点事儿……狐狸精并非为形势所迫,秦行之自以为苛刻的誓言,对她来说毫无压力。

替人打架什么的,早在预料之中,道门收妖怪不是帮他们看家,就是替他们打架,这是题中应有之义。

至于说摆成十八般模样……只要秦行之有那么多花样,就算摆成三十二种模样又有什么要紧?狐狸精成精之前是只野兽,根本不在乎这个。

后面孙蒙没念出来的那些,譬如要爱护沈怜儿等人,不准无故伤人什么的,更不算什么了。

狐狸精本来就不喜欢伤人,如果不是貔貅贪财,利用她迷惑人骗钱,她更愿意游戏山林做个逍遥妖怪。

秦行之叹息:“你这么爽快,我都不好意思了。”

李奉常幽幽道:“秦道友是良心不安吧?”

“良心,那是什么?你真幽默。”秦行之哈哈大笑,“李道长,既然胡小姐没意见,这就开始吧。贫道的情况你也了解,还得靠您帮忙。”

李奉常也没有再说什么。

在修道人眼里,妖怪根本就没人权——这是废话,妖怪就不是人,何来人权可言?总之,道士不随便为难妖怪,但也不会把妖怪当人对待。

不拿妖怪炼丹,已经是宅心仁厚了,若是抓了妖怪做打手护法之类的,甚至算是优待妖怪,一般的小妖,高人们还看不上。

这是传统,道祖他老人家不也骑青牛?

吩咐秦行之站好,又让胡一菲跪在秦行之面前,李奉常一挥手撤去天罗地网术,这才踏罡步斗,默念咒语,围着两人转起圈子。

如果是李奉常自己使用,心魔大誓没这么复杂,不过现在立誓的对象是小道士,他就不得不施法了。借用天道法则,还要用在别人身上,当然没那么简单。

随着李奉常一声“疾”出口,空气中顿时多了一层说不清道不明的气息。

李奉常喝道:“胡一菲,立誓!”

第154章小道长好帅好霸气

胡一菲毫不迟疑的把秦行之草拟的誓言说了一遍。

李奉常一扬手,收回法术。

秦行之摸摸脑袋:“这就完了?没感觉啊。”

胡一菲神情阴晴不定,就没秦行之这么轻松了。

她是第一次接触心魔大誓,刚才李奉常收回法术的一瞬间,她心中似乎某个地方发出“叮”的一声,只觉得心神一震,妖丹内就多了点东西。

她吓了一跳,妖丹是根本,多点东西还了得?

不夸张的说,妖丹中只要有一点不属于自己妖力的杂质,分分钟炸裂也是平常。

仔细体察,却又没发现异常,妖丹一如既往的稳定圆滑。

可那多出东西的感觉怎么都挥之不去。

她是妖怪,以修炼肉身为主,并不注重神识,否则就会察觉,其实元神中也多了点东西,而且那才是关键。失去妖丹修为尽丧,但妖怪不一定会死。心魔大誓如果只能约束肉身,就不能称为直接利用天道规则的道法了。

元神中的约束,才是保证她必须遵守誓言的基础。

只要她敢违背誓言,不仅肉身会崩坏,元神会首先销毁识神,接着从身体剥离,回归先天一炁。她这个存在,将完全消失,不留一点痕迹。

当然,违背誓言这种情况,基本上就没机会出现。

按照秦行之的理解,所谓元神其实就是潜意识,或者说本能。任何生物刚出生时懵懂无知,就知道找东西吃,不需任何额外控制,心脏就永不停歇的跳动,这些都是元神的作用。

相对的,识神,才是生物的经历和思想。

别看元神不包含记忆,它是根本所在,植入其中的心魔大誓,对思想具有极大影响。

比如胡一菲,誓言已经立下,她根本没能力违背,因为元神中的心誓会让她自觉的遵守誓言,还会以为是完全自愿的。人能反抗外来力量,如何反抗自己的思想?

胡一菲现在就开始有点越看秦行之越崇拜的感觉。

可怕的是,她自己还察觉不到异常,而是感到奇怪:“以前怎么就没看出来,小道长如此英俊潇洒呢,哎呀,他太帅了!”

好吧,这是那句“摆成十八般模样”造成的效果。

李奉常听到秦行之的话,微微皱眉:“没感觉?不对啊。心誓已立,你应该能感应到胡一菲的存在。”

秦行之苦笑:“心魔大誓我懂,您就不用解释了。我觉得,应该还是我的异常情况造成的。”

心誓不公平的地方多了,它就是个不折不扣的丧权辱国条约。

作为主人,无论隔多远,只要愿意,随时能感应到立誓者的位置,还能心念一动杀死对方。这也是心誓的阴狠之处,若是仆人乖巧听话,自己却就是看他讨厌怎么办?这一手就是为了方便清理的。

秦行之就不成了,完全没感觉。

显然,又是体内的黑洞作怪。

既然怀疑黑洞有意识,那么说不定心誓效忠的对象是黑洞呢?秦行之悲催的想,也不知这具身体的主人,到底是黑洞还是自己,凭什么明明说效忠我秦行之,到头来让黑洞占了便宜。

李奉常点头,觉得秦行之所言有道理。

他是高人,自然很清楚心誓成功与否。既然心誓肯定成功了,那么小道士没感觉,只能是他自己的问题了。

孙蒙瞅瞅胡一菲,再看看秦行之,小声道:“没看出区别来啊,真有用?”

秦行之嘿嘿一笑,对胡一菲道:“翻跟头。”

胡一菲几乎是下意识的凌空一个漂亮的后空翻,直到做完,才反应过来,神色中多了几分茫然无措。

孙蒙大喜:“还真有效!小道士,你让她撞墙。”

秦行之愕然,这话好耳熟……

李奉常喝道:“陛下,秦道友,心誓不是用来羞辱别人的,不可如此轻慢天道!”

秦行之讪笑:“明白明白。”

孙蒙双眼发亮:“李道长,李叔,这玩意儿好,您受累,让我手下都立个心誓如何?对了,还有朝中那些大臣,老是对我吹胡子瞪眼的,早想治治他们了……你别着急啊,我没小道士那么不要脸,我只让他们听话就行,摆成十八般模样什么的就算了。”

李奉常心说,你懂什么叫摆成十八般模样吗?

“陛下,贫道做不到。”

“为什么,刚才挺容易的嘛。”

“看着容易,那是要消耗法力的。再者说全天下都是您的子民,难道都变成应声虫你觉得有意思?心誓乃借用天道,等闲不能用,否则要受天道惩罚。别,贫道明白陛下的想法,受罚的不光是贫道,您自己也脱不了。”

孙蒙还真是那么想的,受罚也是李道长的事儿,他是神仙般的人物,受点天道惩罚什么的,应该死不了……吧?

听说自己也要受罚,这才熄了念头。

想想朝中真全是应声虫,其实也挺无趣。太祖皇帝说的好,和人斗其乐无穷,和大臣们斗智斗勇,气得老头子七窍生烟,这点乐趣可不能搞没了。

胡一菲迷茫了片刻,很快就想通了。

“小道长这么潇洒帅气,下命令的样子让人忍不住迷醉,他叫我翻跟头,我当然要翻得漂亮,翻得让他满意!”

于是胡一菲心中充满喜悦,脸上也有了笑容。

秦寿看在眼里,暗中叹息,作孽呀。

臭小子这种行为,和当初金家庄的金三胖实在没多大区别,都是给人洗脑,让人心甘情愿被驱使。甚至比金三胖还恶劣,只要小道士不解除心誓,狐狸精这辈子都别想翻身。

老道就不是什么正义之士,假惺惺的感叹完,接着就高兴了。

收个狐狸精,还是修炼二百多年的狐狸精,其实也不错,至少人身安全有了极大保证。而且狐狸精不仅比熊六梅更厉害,还比她听话呢。

“徒弟,该去找貔貅了。”秦寿提醒道。

秦行之意气风发的一挥手:“降妖捉怪,道士天职!走起——”

胡一菲:“小道长挥手的样子好帅,好霸气!”

……

貔貅坐在屋里,手里拿着棒槌正在“磨牙”。

因为血脉优势,他的直觉一向很准。他认定这根棒槌是好东西,这些天一直在想办法,打算把棒槌给吃掉,连最爱的银子都不怎么吃了。

可惜他牙口再好,对付棒槌还是力有不逮。

不是没想过直接吞下去,然而貔貅也分析过,啃都啃不动,吞下去更消化不了。他的本命神通主要还是集中在牙齿上,而不是肠胃。

就在这时,房门一响,胡一菲走了进来。

貔貅看都不看胡一菲,边咬棒槌边道:“妹子怎么又出来了?跟你说过,皇宫里很安全,没必要担心。真正的高人是不屑进皇宫的,去的大多是趋炎附势之徒。”

远处偷听的李奉常就不高兴了。

还没怎么着呢,贫道就成了趋炎附势之徒。

不仅贫道,华盖派历代和皇家交好,岂不是全都被貔貅给骂了?要知道,像自己这样喜欢清静,几年不来京城的崂山道长占多数,不等于历代崂山道长都如此。

例如某代崂山道长,隔三差五的就飞到京城,跑进皇宫找皇帝喝茶聊天。

秦行之问:“李道长听到什么了,这么严肃?”

李奉常摇头:“没什么……告诉你个好消息,鸿蒙派的宝贝就在貔貅手里拿着呢。”

师徒俩大喜。

祖师爷在上,终于算是有眉目了!

秦寿就要往前冲:“那还等什么,上吧。”

李奉常拉住秦寿:“秦道长稍安勿躁,此妖比狐狸精修为强大,感应也异常灵敏,就算贫道,靠得太近也可能被发现。离这么远,天罗地网术可没法施展,待贫道布置一番,免得它跑了。”

说完,李奉常一跺脚,整个人嗖的一下就消失不见了。

秦寿吓了一跳:“嚯,人怎么没了!”

秦行之看向天空:“师父,抬头看。”

秦寿顺着秦行之的目光望天上一看,就张大嘴巴合不上了。只见十几丈高的天空中,李奉常就那么飘飘然站在空中,轻轻甩动着拂尘。

“嘶——他会飞!”

秦行之奇怪的看了一眼老道:“会飞很了不起吗?妖怪会飞,武林高手也会飞。不说别人,咱家熊六梅也会飞,而且用了御风符飞得比李奉常好看。”

秦寿瞪了他一眼:“熊六梅那是借助符咒威力短暂滞空,这位是凭空站立不动。再说了,你让熊六梅飞这么高试试。果然是崂山道长,平时看着憨憨厚厚的,人家真有大本事,这跟神仙也没多大区别了吧?”

秦行之笑道:“羡慕了?”

秦寿红着眼珠:“孙子才不羡慕。老道也不求太多,只要有李道长十分之一的本事,这辈子都没白活。”

“那您倒是修炼啊。如今你徒弟也阔了,养活千儿八百个你这样的老道很轻松,你完全可以放下一切俗务,安心修炼。”

秦寿一咧嘴:“别闹。道爷苦了一辈子,终于咸鱼翻身,就指望抓紧多享几天福呢,你让我修炼?”

“切,你就是懒。”

两人说话的工夫,李奉常已布置好手脚,身形一闪重新回到两人身边。

如果说以前主要慑于李奉常的崂山道长名头,此时老道心中则混杂着惧怕、羡慕、妒忌等诸多情绪。但无论如何,有一点秦寿非常清楚——

李奉常,那是真得罪不起啊!

他一张老脸上满是谄媚之色:“李道长御风飞天,令贫道大开眼界呐,您八成都快成仙了吧?”

李奉常十分谦虚:“惭愧,贫道只是元婴期修为,中间隔了化神、还虚、合道等等诸多关卡,离神仙差了何止十万八千里。”

秦寿心想,道爷满打满算才半个练气期呢,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呐。

以前对法术都半信半疑,如今连飞天的活人都见着了,秦寿仔细想想,简直跟做梦似的。

第155章我住隔壁我姓王

秦寿认为李奉常就是故作谦虚。

谦虚是个好品质,但很多时候也非常讨人嫌。

比如以前秦行之在三江县“随便”作诗震惊四座,知县王好古佩服的同时,心里未尝不充满酸溜溜的感觉。人家随便写写就是绝妙好词,咱们这些文人岂不是都得抹脖子?

秦寿的感觉也差不多。

你李奉常比道爷年纪还小,凭什么道爷真气都没多少,你就到了元婴期修为,套句小道士的话,这不科学!

心里发酸,该奉承的还得奉承:“李道长忒不实诚了,您都能飞天了,努努力直接飞到天庭也不是什么难事。”

李奉常苦笑:“没那么简单。不瞒秦道长,贫道也曾试过,可惜高空之上根本没见传说中的天庭。”

“啊!那岂不是说不存在天庭?”秦寿颇有些皇帝不急太监急的意思——天庭存不存在,他一个没多少修为的老道紧张个什么劲?

李奉常摇头:“你我是道家苗裔,切不可怀疑天庭的存在。再者说,我华盖派刘祖师白日飞升,派中长辈是亲眼所见的。贫道不才,勉强也可做到呼风唤雨、纵地金光、翻江搅海……神仙之道真实不虚!

贫道以为,找不到天庭,只能说明修炼之道没有任何捷径可走。”

秦行之不耐烦了:“天庭就不在这个次元,你就是飞出太阳系也没用呐。”

李奉常双眼大亮:“次元!太阳系!”

“李道长神仙般的人物,别听他瞎扯。”秦寿瞪了徒弟一眼,“他脑子有毛病,经常说些莫名其妙的话。”

李奉常摇头:“不,次元是什么贫道不懂,太阳系的说法可是大有道理!”

他目光炯炯的看着秦行之,一时间降妖除怪什么的对他完全不重要了:“秦道友,难道你竟然知道……”

“我们住的大地其实是个大圆球,一刻不停的绕着太阳转。月亮上没嫦娥,没吴刚,也没桂树,只有让人倒胃口的麻子一样的大坑。至于金星木星之类,和地球一样都是绕着太阳转的圆球——所谓太阳系,自然是以太阳为中心,李道长既然能飞天,应该比我清楚。”

秦寿急了:“咄,孽障不可妄言!大地要是圆球,生活在下面不得掉下去?”

“别闹,跟你们凡人说不清道理……”

李奉常十分震惊。

大地是圆球这个见解并不稀奇,但凡能飞天的修炼之人,只要飞得足够高都能看出来——甚至即使飞不高,只要善于总结,也能得出结论。

至于说太阳为中心,也没什么可惊讶的。别说神仙有大神通了,就是李奉常这种元婴期高人,也能轻易飞出大气层,能看到宇宙的真相实在太科学了。

前辈们之所以从不在典籍中说,那是因为解释起来很麻烦。他们留下典籍的目的,是指导后人修炼,不是打算培养科学家。

当然,前辈们也不是科学家,他们解释不了其中的道理,干脆装傻,这点他们是不会告诉后人的。

造成的结果,就是无论普通人还是道士和尚,都把天圆地方当成理所当然。普通人无所谓,修道人一旦能飞天,发现世界根本不是自己以为的那样,其世界观所受的冲击可以想象有多剧烈。

前辈们觉得这样挺好,权当心神来一次淬炼嘛。

所以从上古时期练气士出现,到如今的大齐朝,修道人和普通人一样,总以为天庭就在天上。如李奉常这样能飞天的高人,知道虚空中无所谓上下左右,多年形成的世界观还是让他下意识在虚空中寻找天庭。

问题来了,既然都是在飞天后才明白,秦行之一点修为都没有,还不如秦寿至少练出点若有若无的真气,他凭什么就知道这些?

这才是李奉常震惊的原因。

更不要说“次元”这个听起来就显得相当高大上的词儿了。

“秦道友果然有大智慧!”李奉常赞叹。

秦行之笑了:“和智慧有什么关系?这是科学。别问我什么是科学,反正它和科举毫无关系。对了,也别问什么是次元,我说不清。”

李奉常郁闷,你说不清,干嘛要把贫道的好奇心挑起来了?

“那你可以稍微解释一下,为何飞出那什么太阳系,也找不到天庭吗?”李奉常问道。

这个问题他非常关心。华盖派固然厉害,真正飞升成仙的其实没几个人。比如派中现在就有几位长老,其中最年长的甚至和祖师刘若拙一个辈分,修为已经止步,完全没有飞升的希望。

他们也上天找过天庭,结果可想而知。

这让他们慨叹修炼来不得半点取巧之外,也早就心丧若死不报任何希望了。在这一点上,道士跟和尚不一样。和尚注重修心,还没怎么地呢就已经心如止水了,追求的是大彻大悟,本质上并不以长生为目的。道士不行,目标比和尚现实直接,不甘心也是能理解的。

秦行之满脸莫测高深:“天庭真实存在,但你又不能说它在哪里。境界到了,随便跨出一步就能到达天庭,境界不到,虚空中飞行万年也是枉然。”

李奉常沉吟片刻,肃然躬身:“多谢指教!”

老道暗中好笑,指教个屁啊。徒弟这话明显就是敷衍人,他一个不学无术的小道士懂什么?

李奉常可不这么想。

听起来挺假大空,要看谁来理解了。

记得当初刚开始修炼,师父给李奉常讲解“玄关”,也是这么说的。那时李奉常年轻,觉得师父太没劲了,直接说玄关在哪儿不行吗?非得讲什么“不在体内找,不向体外寻”之类的车轱辘话。

后来筑基成功进入练气期,回头一想,才发现师父没错,那就根本不是语言能说清楚的。

李奉常也这么教自己的徒弟,每次看到新弟子那便秘一样的脸色,总会好笑的想起往事。

李奉常认为,小道士已经说得非常清楚了!

秦行之嘿嘿直乐:“最佩服你们这些高人了,我说的东西自己都没谱,您愣是能听出点门道……李道长,抓妖要紧,您都布置好了吧?”

李奉常笑着点点头。

他有自己身为崂山道长的矜持,小道士明显不愿多说,他也没法继续追问秦行之有关天庭的见解。

貔貅是个积年的老妖,这辈子坏事做了不少,自然怕被人找麻烦,警觉性比胡一菲高多了。

可以这么说,只要察觉到一丝不对劲,貔貅绝不会有半点犹豫,先跑了再说——这和对手实力无关,不能在情况不明时对敌嘛。他成天忽悠狐狸精天下没什么高手,那是给她洗脑,他自己其实并不当真。

可惜秦行之等人离得太远,李奉常又是个超级高手,因此到现在他仍然不知大祸临头。

照例安慰了一番狐狸精,貔貅恋恋不舍的把棒槌放下:“这次计划是大哥疏忽了,原以为皇帝很容易被你迷住,谁知那家伙也是个怪人——你说他是不是那方面不正常啊?”

远处偷听的李奉常神色古怪的看了眼孙蒙。

胡一菲摇头:“小妹不知道。”

“早知这么费劲,还不如继续搞沈学习呢。”

胡一菲心说,要不是在沈半城家搞风搞雨,哪有这么多事?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因此认识了小道长,那是天大的幸运呐。

不久前胡一菲的目标还是摆脱貔貅,现在却变了想法,只剩下庆幸和对貔貅的仇恨。所谓仇恨,完全基于他抢去了本属于小道长的宝贝。

最可怕的是,这种转变无声无息,完全发自内心,狐狸精自己一无所觉!

“皮大哥,我不是来诉苦的。”胡一菲正色道。

貔貅哈哈大笑:“这就对了嘛。让我猜猜,你是感到寂寞,来找大哥喝酒的对吧?”

“也不是,小妹来取这件宝贝。”胡一菲指了指棒槌。

貔貅顿时笑脸一收:“不行!”

“皮大哥,这宝贝不是你的。”

“它也不是你的。妹子,你修为不够,这东西即便是宝贝,放你手里也没多大用处,等大哥研究透彻了,一定缺不了你的好处。听话,你还是专心在宫里做事,争取早日迷住皇帝。”

胡一菲怜悯地看着貔貅:“宝贝有主,你我都是妖怪,福缘不够,强求留下它,是祸不是福。皮大哥,看在你我认识多年的份上,奉劝一句,还是放手吧。”

貔貅噌一下站起身:“行啊,当年可怜巴巴等人救的小狐狸长大了,竟然阴阳怪气的教训起老子来了。你说这些是什么意思?”

门外传来秦行之幽幽的声音:“她的意思很简单,宝贝的主人找上门啦。”

“谁?”貔貅大吃一惊,被人接近到这种程度,自己竟然没察觉。

“你有困难我帮忙,我住隔壁我姓王。”

门被推开,秦行之等人走进屋。

貔貅二话不说,大吼一声,身体跳起撞破窗子就窜了出去,就这样手里还死死攥着棒槌不放手。

到了室外,妖法全力发动,瞬间化作一道金光刺向天空。这家伙飞起来速度不比李奉常慢,怪不得李奉常要事先准备一番呢。

秦寿冲李奉常大叫:“别让他跑了!”

李奉常倒背着手好整以暇的看天,一点都没有打算干点什么的样子。

第156章一根棒槌引发的冒险

貔貅一边飞,一边咬牙切齿。

好你个胡一菲,居然勾结道士暗算老子这个救命恩人,咱们走着瞧!当年要不是我出手,你早就死了。最看不起你们这些血统驳杂的后天妖怪了,果然没错,都是些负恩忘义之辈呐。

逃跑是种战略选择,不是说貔貅自认打不过忽然出现的三个道士外加一个胖子,只是为了稳妥。

貔貅很自信,以他的速度,只要他想跑,天下还没几个人能拦得住。

确实很顺利,一眨眼功夫貔貅已飞到高空。

就在貔貅暗自得意时,头顶半空中蓦然现出一只巨大的半透明的手掌,狠狠往下就是一拍。

貔貅措手不及,啪的一声被拍落尘埃。

刚追出门的秦行之忍不住捂脸:“李道长真狠,您这是拍苍蝇呢。”

貔貅从地上爬起来,表情有些茫然。

手掌出现得很突然,拍完之后立刻消失了,又是出现在头顶上,他根本没看见手掌,所以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无论如何,还得跑啊。

貔貅再次化作金光,往天上冲去。

差不多又到了先前的高度,手掌再一次凭空出现。这次貔貅看清楚了,怪叫道:“什么玩意儿!”

啪——

貔貅狼狈的从尘土中跃起。

“嚯嚯,哥哥快看,天上掉下个大活人!”

“胡说八道,那不得摔死啊。”

“真的,我看得清楚,掉下来两次了。”

“莫非是传说中的神仙下凡?”

“别逗了哥,神仙下凡哪有脸先着地的……”

这里虽然不算闹市区,却也不缺行人,又不像是浣衣局,小皇帝可以事先下命令撤离别人。貔貅两次从天而降,想不被人注意到都难。

按说这种奇景大家看了该害怕,只是貔貅的模样实在凄惨了点,大家也就壮着胆子远远看热闹。

貔貅抹了一把脸上的尘土,怒视众人:“哪个说老子脸先着地的,你过来!”

乱说话的那位赶紧往人后藏。

别管这大汉是不是神仙,从天上掉下来都没死,那肯定不是一般人啊,这种人可惹不起。

秦寿大叫:“鸿蒙派道爷在此,妖怪休得猖狂。”

这种宣传鸿蒙派的绝好时机,老道是不肯放过的。想想看,以前降妖捉怪都是忽悠人,如今终于正儿八经的打算降一次妖,怎能不吆喝得人人都知道?

众人顿时骚动起来,妖怪!

“兄弟咱还是撤吧,那家伙是妖怪呐。”

“别急别急,没看有三个道士嘛,这是传说中的降妖啊,这辈子咱们都不一定有机会亲眼看到,你舍得就这么走了?”

“总比被波及丢了性命强。”

“瞧你那点胆子,这妖怪灰头土脸的,一看就打不过三位道长。再说了,你没听老道长说吗,他是鸿蒙派的道士。”

“咦,鸿蒙派不就是……”

“没错,能画出那么神奇符咒的道爷,道行肯定厉害,妖怪完了。不管你走不走,反正这么好的机会,小弟是肯定要看完热闹的。”

看客们基本都是类似心理。

知道鸿蒙派大名的,自然对几个道士信心十足。不知道的,看貔貅那狼狈样子,再跟旁边人打听打听,也就不怎么害怕了。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貔貅没现出原形。

貔貅吼叫只是为了泄愤,他也知道,现在不是追究是否脸先着地的时候。叫完了,转身就跑。

飞起来挨巴掌拍,老子跑行不行?

不得不说,貔貅在逃跑上绝对下过苦功,飞行速度快,跑起来也风驰电掣,两条腿迈动起来几乎成了一对风火轮,瞬间就跑出去老远。

跑得正欢,巨大手掌迎面冒出。

这次不用拍,貔貅自己就一头撞到了手掌上,被撞得凌空飞起。

貔貅气坏了,老子不飞了也拍,还讲不讲规矩?抱怨是没用的,貔貅也算经验丰富,借着被撞飞的力道,在空中便化作金光,打横往客栈方向飞。

这个方向势必经过秦行之等人,但三个道士一直没出手,貔貅就有些大意了。

李奉常抬手把拂尘往上一扔,平时一点都不起眼的拂尘,刹那间把貔貅一个大汉捆了个结结实实,噗通一声摔倒在秦行之等人面前。

再看貔貅,别说挣扎了,连嘴巴都被拂尘上的细丝给封了个严实。

秦行之赞叹:“李道长的拂尘居然是件宝贝,厉害啊!不过,这捆绑的模样就有点……没想到道貌岸然的李道长,还好这一口。”

李奉常听不懂,但也知道不会是什么好话,瞪了他一眼低声道:“为了帮你们师徒,贫道也是破戒了。如果不是妖怪速度太快,警觉太高,贫道实在不想在大庭广众之下降妖。”

秦行之不解:“这是什么道理,降妖捉怪还怕人看?贫道觉得,这样对宣传道门更有利吧?”

“想想符箓店第一次开业的情形。”

秦行之恍然大悟。

符箓店第一次开业,卖的符咒是正宗货,反响却不好,主要是需求没秦行之想象的那么大。但不能不说,大家对这种“怪力乱神”的东西,既好奇又恐惧,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反而是秦行之搞出的什么美颜符、龙精虎猛符等的“生活类符咒”大受欢迎。

扫视看热闹的人群,果然气氛不太对。

貔貅飞奔、化作金光飞行,李奉常甩出拂尘捆住他……这种种情景,比秦行之梦中世界的大片也不遑多让,大齐朝百姓哪见识过这些,震惊可想而知。

平时请道士和尚做法,都是被要求回避的,一般人根本看不见具体降妖的过程。再说了,世上哪有那么多妖怪?就算有,道士也不一定去捉。何况大部分情况都是心病作祟,白白养活了秦行之师徒这种江湖骗子。

今天倒好,见着现场直播了。

众人先是大开眼界,随即就不在自起来。妖怪乱飞,道士随手扔出拂尘就捆住了他,这些家伙……让人很没有安全感啊!

大家都是俗人,难免看人下菜碟。

周逐浪那种道貌岸然,道袍崭新的,一看就是成功人士,自然没人敢不尊重。秦行之师徒行走江湖混饭吃,穿得又破破烂烂,遇上心情不好的主儿,被骂几句就难免了。

如果道士都这么厉害,那可危险了!

秦寿还在借机宣传:“大家可能还不清楚,此妖十分凶残,害人无数,说是祸害也不为过。当然,大家无需害怕,我鸿蒙派对付妖魔鬼怪还是有一套滴。说到鸿蒙派呢,我们其实是道家上古大派……”

秦行之叫道:“师父该走了。”

说完扛起地上的貔貅,率先离开众人。

李奉常拉了把孙蒙,和胡一菲跟在秦行之身后。

秦寿意犹未尽的舔舔嘴唇,冲众人做了个罗圈揖,这才追向小道士。

看热闹的众人目送几个人走远,互相看看,就默不作声的散开了。至于是回家吹嘘,还是告诫家人不能惹道士和尚,就谁也不知道了。

路上,秦寿忽然大叫:“徒弟,妖怪是抓住了,师门宝贝呢?”

秦行之没好气的回答:“你光顾着宣传了,把正事给忘了吧?棒槌没事,还在妖怪怀里抱着呢。”

秦寿打眼一看,可不是嘛,李奉常的拂尘不仅捆住了妖怪,连棒槌也给捆在了一起。他乐了:“真不愧是貔貅,都这样了还舍不得扔掉棒槌。”

李奉常其实挺迷惑,棒槌是鸿蒙派的宝物,肯定不一般,宝物有灵,怎能轻易被自己的拂尘捆住呢?

秦行之本想扛着貔貅回符箓店,孙蒙却强烈要求回皇宫,理由也很充分,皇宫地方大,戒备森严,处理起妖怪来更合适。

秦行之无所谓,因此众人又回了皇宫勤政殿。

如果让大臣们知道,孙蒙把处理政务的勤政殿,当成了处理妖怪的场所,估计得气疯。就这,一群人扛着个汉子在皇宫走,也吸引了不少有心人的目光。

孙蒙喝退伺候的太监和护卫,把殿门一关。

秦行之把貔貅扔在地上。

李奉常布下阵法,收回拂尘。

貔貅刚恢复行动力,还没来得及干什么呢,李奉常接着就是一个禁锢法术,于是再次当起了泥塑。

秦寿跑过去,扒开貔貅的手,把棒槌抢回来。

棒槌到手,老道顿时觉得神清气爽。

不容易呐,从三江县当掉师门宝贝,到今天拿回来,几乎过了小半年,总算是物归原主,不必死了没脸见师父,徒弟以后收徒,也能名正言顺了。

“徒弟,看来祖师爷不再为难你我,宝贝终于算是回来了。”

秦寿红着眼圈,眼泪差点掉出来。

回想一下,秦寿觉得自己大半辈子白活了,远不如最近这几个月过得波澜起伏。降妖、当山贼、和那狗屁师兄相认、参与僧道斗法……当然,最重要的是,徒弟开店赚了大笔银子不说,还认识了皇帝!

虽然皇帝略不着调了点,那也是皇帝啊。

秦寿决定,如果以后写徒弟所说的那种回忆录,题目就叫《一根棒槌引发的冒险》吧……

“哦耶!”秦行之也挺高兴。

他不在乎棒槌,在乎的是讨好祖师爷。看在自己千辛万苦把师门宝贝找回来的份上,祖师爷应该原谅自己以前的不敬了吧。

师徒俩欢呼雀跃。

反正在场的除了真正的高人李奉常,就是小皇帝和狐狸精,都是知根知底的,小道士也懒得继续装了。

李奉常皱眉道:“秦道友,这妖怪你打算如何处置?”

第157章我要给你生狐狸

李奉常比较担心秦行之会放过貔貅。

前车之鉴不远,狐狸精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只不过哀求了几句,小道士就一顿胡搅蛮缠的歪理,强迫自己放过了她。虽然立下心魔大誓给秦行之当奴仆也不算什么好结局,至少狐狸精还活着。

而且看她眉花眼笑的,活得还挺滋润。

按道门传统,狐狸精害过人,就算没害成,也是应该被炼化的。

貔貅就更不该放过了,若是狐狸精所说属实,他这辈子害的人可真不少。

貔貅可是能招财进宝的瑞兽,即使现在殿内的妖怪并非真正的貔貅,也拥有貔貅血脉,以小道士的贪财个性,收貔貅做手下,恐怕是最合理的猜想。

之所以直接用法术禁锢貔貅,李奉常也是担心貔貅和狐狸精一样向小道士哀求。否则的话,殿内已布下禁制,貔貅根本别想反抗,又何必禁锢他?

秦行之看看貔貅:“您不给他申辩的机会?”

“申辩自然要有,贫道只是想先问问你的意见。”

“这有什么好问的,当然是干掉啦。”

咦?

李奉常大感意外:“这次不讲什么戴罪立功了?”

“李道长,戴罪立功也是分对象的,狐狸精那么漂亮……呃,我的意思是,狐狸精作恶不多,还有改造的可能。貔貅就不同了,杀人如麻用来形容他都不为过。以前我们不清楚,光他和胡一菲一块儿迷惑别人,就杀了不少百姓,对待这种穷凶极恶之徒,绝不能手软!”

李奉常心说您这也太不要脸了吧?

别的不说,就说貔貅和狐狸精一起迷惑人,难道罪过都归貔貅,狐狸精就没一点过错?

秦寿一针见血:“要怪,就怪他是个公的。”

小道士权当没听见。

倒是孙蒙持反对意见:“我觉得不能杀他。小道士你想啊,这玩意儿是瑞兽,大户人家都用石雕貔貅,咱们可是捉了个活的!到时候叫他变回原形,放在家里镇宅,比大户人家可阔气多了。”

“胖子,别忘了你是大齐最大的大户人家。”

“没错呀,所以这妖怪给我就对了。”

孙蒙憧憬着把活的貔貅摆到大殿上,让大臣们开开眼。你们那些个石雕貔貅过时了,朕玩儿活的。不仅如此,朕以后还要弄点活的狮子老虎什么的替换下石雕,到时候大殿上就热闹喽。

秦行之摇头:“不行,貔貅必须杀。”

孙蒙火了:“你有病啊,杀气这么重,怎么不当大将军去?这是活的宝贝懂不懂,败家子。”

“恰恰相反,道爷不是败家子,你才是。”

“朕败家,那是朕家里底蕴足。你倒好,还没来得及攒下底蕴呢,就把宝贝给败光了,连败家的机会都没有。”

“胖子,你真以为貔貅是宝贝?”

“招财进宝的瑞兽,当然是宝贝。朕虽然富有四方,多收三五百万银子还是乐意滴。”

“你还记的我说过的,有关花钱的事儿吗?”

“记得啊,不就是有钱人多花钱,才能刺激经济嘛。道理没错,可这不耽误我赚钱吧?我虽然年轻,可也不是傻瓜,多赚钱总归是好事。”

“还皇帝呢,目光太短浅了。”秦行之冷笑一声,“你是皇帝,你应该关心的是整个大齐朝的经济,而不是你家多收那三五百万。

是,貔貅也许能让你招财进宝——道爷其实并不相信貔貅有这个本事,我们先假设它有。

钱财这种东西,并不是花掉就没了。比如你花五百两银子买我一道符咒,银子从你手里转到我手里,我再用这些银子买东西,银子又到了别人手里。说不定哪天那人交税,银子又回到你这儿。

这说明什么?说明银钱总量不变,但它的流动活跃了经济。

可貔貅是吃银子的,据我所知,银子不仅是它修炼的基础,还是它的食物。你养一只貔貅,你得给他吃饭吧?银子到了貔貅嘴里,可就没了。

夸张点说,如果貔貅够厉害,全天下的银子他都能给吞掉,那时你大齐朝没银子可用,你就哭去吧。”

孙蒙惊呆了:“它……它没那么能吃吧?”

“问题不在于能不能吃,关键是你要明白,貔貅的出现,对大齐朝只有害处,绝无好处。大齐朝是你的大齐朝,作为朋友,我要杀貔貅,全是为你好。”

李奉常和秦寿面面相觑,小道士忽然侃侃而谈经济,愣是让两人有了一种见到朝廷大臣的错觉。这不科学呀,小道士怎么可能懂这些东西?

“秦道长,贵高徒没事吧?”李奉常低声问老道,“虽然贫道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但感觉似乎很厉害的样子。”

“早告诉过你,我徒弟有病。”

“哦,什么病?”

“先天性太聪明综合症,无药可医了。”

“……”

胡一菲两眼直冒小星星:“小道士真博学,我要给你生狐狸……”

秦行之都说到这份上了,小皇帝只好悻悻然放弃了摆一尊活瑞兽显摆的计划。

孙蒙不糊涂,知道自己之所以能随便瞎折腾,那是因为有大齐朝这个坚强后盾。为了这辈子快乐的胡闹下去,也不能把后盾给砸了。

秦行之低声交代了几句。

孙蒙立刻像个小跟班似的,屁颠屁颠往外跑,一点皇帝的自觉都没有。

李奉常无奈的摇摇头,暗中把禁制开了一条缝,方便皇帝出去。

不一会儿,孙蒙倒提一把钢刀跑回来。

把钢刀递给秦行之:“注意点,别溅得到处是血,我还要在这殿里日理万机呢。”

“理万机是谁?”

“哈?”

秦行之也不提给貔貅“申辩机会”的话茬,举刀对准貔貅的脖子就劈了下去。

他有自己的小算盘。这家伙本事太大了,连李奉常要抓他都得先准备一番,自己显然降伏不了他。至于说心魔大誓,小道士不认为收一个貔貅做奴仆有什么好处,方才一番话,与其说是劝孙蒙,不如说是他自己的心声——道爷的银子是辛苦赚来的,凭什么白白养他?

小道士根本不信貔貅能招财进宝。

李奉常说过,所谓瑞兽,其实就是上古神兽。人们按照瑞兽的特性给它赋予特殊意义,那只是美好愿望而已。说到发财,还得靠坑蒙拐骗——不,靠聪明才智才行。

退一步讲,咱道家苗裔,拜财神爷也比养个瑞兽强吧?何况这还不是纯种的瑞兽。

当——

钢刀砍在貔貅脖子上,火星四溅。

钢刀脱手,秦行之揉着手腕怪叫:“道祖在上,这家伙是石头做的不成?”

李奉常笑道:“貔貅以金银为食,又是修炼这么多年,身体早就不是血肉之躯,说坚逾铜铁也不为过,否则也不可能化作一道金光飞行。”

“你不早说!”

“秦道友心太急,连申辩的机会都不给他,怎能怪贫道呢?”

秦行之悻悻然摊手:“您来吧。”

李奉常抬手解开貔貅身上的禁锢。

貔貅一得到自由,立刻趴在地上大叫:“道爷饶命,小妖服了!”

李奉常肃然道:“妖怪,你继承圣兽血脉,本应珍惜这天大福缘,潜心修炼。然你化形后仍性好残杀,贪婪无度,害人无数,天道循环不爽,借贫道之手惩处你,你可有什么说的?”

秦行之对老道低语:“我算看出来了,他们这些高人动手,都是先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孙蒙在一旁插嘴:“小道士你就不懂了,朝中大臣也是这个熊样。知道吗,他们干涉我这个皇帝的婚事,还要说是祖宗成法呢。妈的,太祖爷那么英明神武的人物,怎么可能故意让大臣管着自己的子孙。”

“你很佩服太祖皇帝?我可听说他不怎么着调。”

“就因为不着调我才佩服……唗!你才不着调呢,敢污蔑太祖,信不信朕灭你九族?”

两人正在瞎扯,就听貔貅叫道:“我不服!”

李奉常淡然道:“为何不服?”

貔貅愤愤道:“小妖继承的是貔貅血脉,以金银为食,贪财难道有错?至于杀人,小妖本是野兽,野兽吃人是天性。”

“妖怪,你应该知道,化形后随便杀人是不允许的。貔貅血脉天性贪婪,可你是有灵智的妖怪啊,抗拒天性不是难事。”

“化形后小妖骨子里也还是野兽,为何不能杀人?还有,小妖又为何要抗拒血脉中的天性?”

秦行之抢过话头:“李道长,讲歪理……呃,道理你不行的,且让贫道来教育他。”

他冷笑着走近貔貅:“皮老大,其实不用那么多废话,道爷明告诉你,无论如何你都死定了。当然,高人都讲道理,所以道爷也试着和你讲一下道理。

野兽吃人,人吃野兽,这是天道,大家谁也别怨谁。

妖怪化形后杀人为道门所不容,这个也很简单,因为我们道士都是人,我们不向着自己的种族,还能偏向你们不成?我们又不是圣母玛利亚。

貔貅天性贪婪,你不愿违抗本性,这很好。可是你有所不知,我们人类啊,本性嗜杀——我知道你不服气,在你看来,人类挺文明的嘛。

其实不然,你想啊,你们野兽打猎,那是为了填饱肚皮,只有我们人类才以打猎为乐。这不是嗜杀,是什么?我们不仅喜欢杀死野兽取乐,高兴了还杀自己人呢,要不也就没有战争之说了。

道爷我也不愿违抗本性,所以我要杀了你。”

第158章人质安全第一

貔貅被秦行之说懵了。

他活了这么多年,不是没见识过高人。一般来说,高人几乎都是死认教条的。这和高人的性格没多大关系,即便是生性残酷,或者不喜约束的高人,在处理妖怪时,德行都差不多。

原因很简单,大家都是有门派传承的,正经做事的时候,不能不考虑门派的脸面。

只有那些风气本来就不正的门派,比如邪修,才会强词夺理胡搅蛮缠,或者和小道士方才一样,摆出一副老子就是想要你命的嘴脸。

因为邪修门派崇尚弱肉强食,这么做不丢人。

难道这唇红齿白的小道士,是个邪修?

瞧他说得,“人类嗜杀”,正常人哪有自己承认自己种族嗜杀的?这又不是什么光荣头衔。

李奉常皱眉道:“秦道友,你方才一番话,不会是你真正的想法吧?”

秦行之乐了:“我怎么想不重要。我猜无论他如何辩驳,就冲他杀了人,您肯定不会允许他活着,对吧?既然如此,讲道理什么的,不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嘛。”

李奉常点头:“话虽然粗俗,道理却是没错。听你这么一说,贫道确实太拘泥于形式了。这毕竟是皇宫大内,还是早点结束比较好。”

貔貅大急:“道爷啊,你还是先和小妖讲讲道理吧!朝闻道夕死可也,小妖愿意听您讲道理。”

秦行之嘿嘿直笑:“瞧见那胖子没,他是皇帝,每天都要日理万机,很忙的,咱们不好过多耽误他的时间。”

孙蒙脑袋一扬,摆出皇帝的派头。

“皇帝?”貔貅看向孙蒙,“陛下,陛下您得救我啊。盛世出祥瑞,小妖就代表了您的天下是盛世,您不能让他们把祥瑞给杀了。”

孙蒙摇头:“朕养不起你。”

“啊?小妖发誓,不吃您的银子。不仅如此,我还去别人家给您偷银子。陛下可能还不清楚,天下比您有钱的商户可不少,小妖早就替您愤愤不平了。”

“老皮啊,这天下万民都是朕的子民,他们比朕有钱,朕应该高兴,朕才不会上你的当呢。”孙蒙的见识顿时让秦行之刮目相看——假如没下一句就好了。

“再说了,朕想要钱,可以加税嘛,用得着你偷?”

貔貅见说服不了皇帝,眼中就露出狠厉之色,嘴里叫道:“这不公平,胡一菲也害人,为何她就不用死?”

这个问题秦行之认为有义务解答,笑眯眯的凑到貔貅脸前:“因为她是道爷的仆人。”

貔貅问话是分散众人注意力,根本不在乎秦行之回答什么,趁着小道士靠近的空当,猛然暴起,把秦行之抱住,大喝道:“你要杀老子,我先弄死你!”

众人怜悯的看着貔貅,没人着急。

大家觉得,小道士就是妖怪的克星,狐狸精让他一接触都能变回原形,貔貅肯定也讨不了好。

秦行之惨叫:“救命啊——”

他是不怕妖法,可貔貅根本没打算用妖法,就是用一条胳膊紧紧箍着他,拼命往回收,这是纯物理攻击,小道士根本没法子应付。

他甚至听到自己的骨头嘎吱乱响。

貔貅没想到秦行之居然这么弱,心中顿时重新燃起希望,本来临死拉个垫背的想法立刻改了,把秦行之挡在身前,一步步往后退:“都别过来,否则我捏死他。”

秦寿吓得脸都白了:“李道长,快想想办法!”

李奉常抬手就要施法。

秦行之憋着气叫:“别冲动,我们的原则是人质安全第一!给他现金,给他直升机,要什么给什么……”

李奉常稀里糊涂放下手,不知该如何处理。

堂堂元婴巅峰高人,想在不伤害小道士的前提下,轻松拿下貔貅,那都不算个事儿。问题是,秦行之乱七八糟说了一通,李奉常以为秦行之有什么想法。

这就是他想多了,秦行之根本不清楚元婴高手的能力,自然害怕李奉常殃及自己这条池鱼。

李奉常也有底气,他设下的禁制还在,貔貅根本跑不出大殿。

貔貅一步步慢慢退向门口,手里一刻都没放松。

秦行之被他紧紧箍着胸口,完全没法呼吸,脸憋得通红,一双手拼命抓着貔貅的胳膊试图掰开,可惜他的力气比貔貅差了何止百倍,根本就是蜻蜓撼树。

貔貅终于退到门口,身后的禁制起了反应,将他挡在大门内。

“打开禁制!”貔貅凶狠的叫道,“否则老子立刻弄断他的骨头。”

李奉常犹豫不决,心说秦道友你有什么奇怪的招数,现在可以用了吧?贫道若是打开禁制,以貔貅的速度,可没那么容易追。

“听到没有,快点!”貔貅咆哮,手里紧了紧。

秦行之体内最后一丝氧气耗尽,只觉得胸口像是火烧一般难受,头脑昏昏沉沉,双眼一翻,咕噜一声就昏了过去。

“小道士!”

因为心誓的关系,胡一菲反应最快,厉喝一声,第一个冲向貔貅。

秦寿腿都软了,扯着李奉常的衣袖狂叫:“李奉常,你他么倒是出手啊!”

回想一下,从他捡到秦行之到今天,小道士虽然经常和自己一样吃不饱,偶尔还会因为忽悠人失败被苦主揍得凄惨,可昏迷的情况却似乎从没发生过。

甚至三江县被武功高手击中,京城中毒,那么可怕的情形下,小道士都没失去过意识。

今天是秦寿记忆中第一次见到徒弟昏迷。

李奉常还没出手,胡一菲的攻击已经到了。

狐狸精妖力全发,一道黑气砸向貔貅。她根本不怕伤害秦行之,心誓在天道作用下,保证了她的妖法对秦行之毫无效果,这也是心誓的另一个不公平之处。

貔貅冷笑:“小狐狸,你那两把刷子还不够看。”

说着运起妖力,抬手……

如果有人能看到貔貅体内的状况,就会发现,当貔貅运起妖力,一道金光眼看要成型的关键时刻,他体内的妖力忽然造反了,浩浩荡荡冲向秦行之。

连金光都被瞬间冲散。

貔貅脸色巨变,妖力不受控制的迅速往外流,这种情形对一个妖怪来说,实在太吓人了!

外流速度很快,还好毕竟需要点时间。

貔貅想起以前狐狸精说过的话,心中又惊又怕,连忙停止运转妖力。可惜他悲哀的发现,妖力一旦运转起来,根本不受他控制!

有一个事实,连小道士自己都没想明白。

吸收,是得到金手指之后才发展出来的能力,体内的“黑洞”一开始根本不能吸收。压制,才是原本就有的能力。

当初没有金手指,他就能压制住狐狸精的妖力。小白狼也是死在压制效果下,而不是内力被小道士吸收。

压制结合吸收,就造成了现在的结果:貔貅不动用妖力还好,一旦动用,他的妖力就由不得他做主了。

如果秦行之是清醒的,他还能主动停止吸收,远离妖怪“断开连接”。现在嘛,只能说貔貅作茧自缚了。貔貅不是没试过甩开秦行之,结果毫无作用,反而加快了妖力流出的速度。

李奉常犹豫了片刻,终究没出手。

他看不穿秦行之,不等于看不穿貔貅和狐狸精。貔貅纯属作死,自己发动妖力让秦行之大吸特吸,就不必说了。狐狸精打过去的妖法,也让秦行之给毫不客气的收掉了。

李奉常十分肯定,自己出手也会是同样的命运。

这不仅是基于经验做出的判断,李奉常已经察觉,自己布下的禁制正在瓦解。

都说貔貅贪婪,李奉常觉得,昏迷中的小道士,恐怕比貔貅还要贪婪!

没见狐狸精出手一记后都在观望吗?显然她也看出了不对头。

秦寿等不到李奉常出手,咬牙瞪眼攥起拳头,愣是不顾腿软得厉害,颤颤巍巍地往前冲。

刚跑了两步,就听“啵”的一声轻响从貔貅身上传来。声音不大,但十分清晰。随后,一颗圆滚滚闪烁着夺目光华的珠子,凭空悬浮在貔貅头顶滴溜溜乱转。

李奉常闪身挡住孙蒙:“陛下小心。”

心里暗叹:“原来昏迷的秦道友才是最可怕、最没节制的,他不仅吸收了貔貅的妖力,吸收了贫道布下的禁制,如今连貔貅的妖丹也给吸了出来!”

妖丹只在貔貅头顶停留了不到两个呼吸,短暂到秦寿还没跑出多远,就嗖的一声撞向秦行之的肚子,直接钻进去不见了。

秦寿哭了:“完了,这次真没救了啊。那么大一颗珠子,徒弟身上非给弄出个大窟窿不可!”

老道是个没见识的,根本不知道那是妖丹。

孙蒙扒拉开李奉常,叫道:“别挡着朕,快看,变了!”

貔貅比狐狸精修为高,妖力被吸收殆尽,仗着一颗稳固的妖丹仍旧能坚持不现出原形。可现在妖丹都没了,数百年的修为毁于一旦,再不变回原形就不科学了。

妖丹消失的一刹那,貔貅就迅速变形,转眼间从一个国字脸男人,变成了一头硕大野兽,掉落在秦行之脚边。

野兽皮毛黑白相间,白色大脑袋上偏偏有着一对黑眼圈,两只圆耳朵竖在头顶两侧,胖乎乎软绵绵的样子,显得颇有富贵气。

失去支撑的秦行之,身体一软倒在野兽身上。

第159章熊大当家的关怀之道

秦寿扑到徒弟面前,边哭边解小道士的衣服,寻找被珠子打出的窟窿。

胡一菲红着眼猛踹地上同样昏迷不醒的野兽:“叫你欺负小道士,我踢死你!”

狐狸精力气不小,每踹一次,野兽胖嘟嘟的身体就是一阵荡漾,躺在野兽身上的秦行之也就随之颤动。

秦寿大怒:“住手,你想害死他?!”

狐狸精这才停下,小声嘟囔:“老道你别瞎紧张,小道士根本不会有事啦……”

“你一个妖精懂什么,那么大一颗珠子塞你肚子试试。”秦寿气急败坏。

狐狸精撇撇嘴没敢顶撞,心说亏你们还是师徒俩,人和人的差距怎么就那么大呢?小道士博学多才,人又长得帅气,是个母的看了都忍不住面红心跳。你秦寿长得丑不说,还一点文化都没有。那是妖丹,不是什么珠子!

李奉常和孙蒙凑过来。

李奉常笑道:“秦道长不必紧张,狐狸精说得没错,小道士没什么危险。”

“不是你徒弟,你当然不紧张。”刚才李奉常不出手,老道对他产生了严重的信任危机。

“呵呵,秦道长,狐狸精和小道士之间有心誓约束,如果小道士有事,狐狸精绝对是第一个知道的。”

何止如此,心魔大誓就是个纯粹的丧权辱国条约,小道士受伤,狐狸精也会受影响,只要看狐狸精还是一副活蹦乱跳的样子,就知道秦行之没什么事。

胡一菲不了解心誓,直觉却告诉她,小道士没事。

秦寿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什么窟窿,只好半信半疑的接受李奉常的判断。瞅瞅仍旧昏迷的徒弟,一张脸皱成了菊花:“李道长你说他没事,可为什么昏迷不醒?”

李奉常捻须道:“他把貔貅的妖力和妖丹都给吸收了,要消受那么多驳杂的力量,昏迷不醒应该是种自我保护吧……你我修炼若是服用丹药,不也得进入定境才行?”

秦寿老脸发烧,心说道爷以前连饭都吃不上,还丹药哩……您真看得起道爷。

“你说那颗珠子是妖丹?”

李奉常点头:“正是。”

秦寿脸上更烧了,幸亏老道脸黑,一般人很难看出来。他尴尬的笑笑:“贫道倒是疏忽了。”

“您是关心则乱。”

“对,就是关心则乱,这个词儿用得好!呵呵。”

孙蒙看着两人假惺惺的嘴脸,扑哧一声笑了:“您两位可真矫情,不懂就是不懂,说什么关心则乱?还有,小道士明明是被妖怪给勒晕了嘛。”

秦寿一板脸:“你懂修行,还是道爷懂修行?”

孙蒙哈哈大笑:“李道长懂我信,就你,嗤——”

“呀哈,信不信道爷让小道士以后不带你玩儿?”

孙蒙大为不服:“斗嘴就好好斗嘴,不带用这么可怕的话威胁人的!再说了,小道士也不见得听你的。”

李奉常咳嗽一声:“秦道长,正事要紧。”

秦寿这才把注意力转回来。

李奉常仔细检查了一番秦行之,点头道:“小道士身子骨还是非常硬朗的,骨头没断,气息悠长,贫道觉得自己的判断应该没错。”

秦寿松了口气,环顾大殿一圈,招呼胡一菲,两人把秦行之抬起来,毫不客气的放到皇帝办公的御案上,奏折什么的被秦寿扔得到处都是。

孙蒙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李奉常就更无所谓了,只是事先提醒狐狸精:“不可动用妖力,貔貅的下场你也看到了。”

孙蒙蹲下来摸着野兽:“这就是貔貅?长得挺可爱的嘛,不像啊。”

李奉常微笑:“陛下弄错了,贫道说过,它只是继承了貔貅血脉,并非真正瑞兽。另外,其实谁都没见过貔貅,民间所传貔貅形象只是猜测。”

秦寿转回来:“这玩意儿死了没?没死赶紧弄死,我徒弟昏迷不醒,贫道还得照顾他呢。”

李奉常沉吟:“它没了妖丹,修为尽丧,杀它很容易。不过小道士收了它的妖丹,情况不明,万一有什么事需要它配合呢?依贫道看,还是先留下它,等小道士醒了再说吧。”

既然关系到徒弟,秦寿立刻同意了。

简单收拾了一下,秦寿扛起徒弟,让胡一菲扛着貔貅,打算先回家再说。

这次孙蒙没挽留,眼看着天就要黑了,总不能留他们在皇宫过夜吧?再者说今天的经历,足够孙蒙回味一晚上了,他过足了瘾,自然就没了兴致。

“等小道士醒了,别忘了让他来陪我读书哦。”孙蒙还没忘陪读的事儿。

秦寿没好气道:“他都这样了,醒不醒得过来还不一定呢,这事儿再说吧。”

“李道长都说了他没事,朕相信李道长。不来可不成,那是欺君之罪,是要杀头的。算了,反正我明天也得溜出宫……那个,微服私访,体察民情,我亲自和小道士说。”

扛着这么大一野兽招摇过市,特别还是胡一菲一个大美女扛着,肯定不是什么好主意。李奉常随手施了个障眼法,杜绝了被围观的可能。

秦寿那边,李奉常就不敢乱施法了。

秦行之还昏迷着,谁知道他会不会继续吸收法力?

一点法力无所谓,关键是妖力本来就驳杂暴戾,秦行之还吸收了两个妖怪的不同妖力,李奉常的法力再上去凑个热闹,后果根本没法预测。

几个人离开皇宫,花了足有半个时辰,才回到豪宅大门前。

难为秦寿一副精瘦的小身板,累得气喘吁吁直吐舌头。李奉常多次主动帮忙,秦寿也不知怎么想的,就是不肯。

狐狸精扛着比自己体型还大的野兽,愣是轻松得像出门郊游。可见即使不动用妖力,妖怪的体质也远超普通野兽——至少,普通狐狸肯定扛不动貔貅这个大块头。

胡一菲忽然弱弱道:“我一路都没想明白,我们……为什么不雇辆车?”

秦寿一愣,脸色变得极为难看:“你不早说!”

“我以为两位道长有什么忌讳……”

秦寿郁闷得想吐血。

这老道大半辈子都靠两条腿闯荡天下,已经形成了根深蒂固的习惯,雇车两个字就没在脑子里闪现过。

都到大门口了,还能说什么?

拍开门,秦寿吓了一跳:除了开门的二柱子,所有人都在门后等着呢。

熊六梅大叫:“好你个小道士,不做生意不说,竟敢鬼混到现在,让大家等得着急,信不信老娘揍你?咦,老道,你为什么背着他,喝醉了?”

秦寿怒道:“喝你个大头鬼,他是昏过去了!”

“什么?”熊六梅勃然大怒,“谁,谁干的?告诉老娘,我去弄死他!”

“你就不能先关心一下小道士怎么样?”

“咱们江湖儿女,脑袋掉了只是个碗大的疤,昏迷那都不算个事儿,还是报仇要紧。”

二柱子拼命点头,显然非常赞同大当家的理念。

秦寿没好气的冲狐狸精努努嘴:“凶手在那,你报仇去吧。”

熊六梅这才注意到一直低着头默不作声的胡一菲,困惑的道:“老道你还不错,凶手都抓来了。不过,我知道小道士身子弱,也不至于连她那小体格都打不过吧?——等等!”

熊六梅噌一下窜到胡一菲面前,张大嘴指着她:“你,你怎么……”

胡一菲抬起头,嫣然一笑:“小妹胡一菲。”

熊六梅回头看看夜色中的沈怜儿,再看看胡一菲,突然捂着脑袋呻吟:“啊,头好晕!”

美女就是美女,即使光线不好,胡一菲抬起头,还是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自然,大家看着和沈怜儿几乎一模一样的胡一菲,全都目瞪口呆,包括沈怜儿自己。

更刺激的还在后头呢,李奉常也许怀着一分恶作剧心理,故意选在众人吃惊的时刻,悄悄把障眼法收了起来。顿时,貔貅那圆滚滚的身体出现在胡一菲背上。

“啊——”

李春娘惊呼一声,下意识抱住二柱子的胳膊。

二柱子全身一震,脑子就乱了。

害怕的也只有李春娘了,就连大家闺秀沈怜儿都没怎么害怕,毕竟她也经历过不少凶险,连杀人都见过,一只野兽的体型大点,实在不算什么。

当然,胡一菲吸引了她的全部注意力,也是重要原因。

人对自己的容貌永远不可能比外人认识更深刻,照镜子也好,录像也罢,总归不够直观。更不必说大齐朝的镜子都是铜镜,清晰度本身就不行。

可沈怜儿认识胡一菲!

当初三江县偶遇胡一菲和国字脸,是沈怜儿倒霉命运的开始,她怎么可能忘记胡一菲?

“她是狐狸精!”沈怜儿瞬间没了大家闺秀形象,厉声尖叫,“就是她冒充我,就是她和别人一起害我全家,梅姐小心!”

秦寿咂摸嘴叹息:“徒弟啊,你算是白疼这些家伙了,一个个大呼小叫的,没人关心你死活啊。”

胡一菲凑过来:“老道,我关心他哦。”

“嗯,你还算不错,不枉小道士饶你一命。走,别理这些忘恩负义的家伙,随道爷先把小道士放下,然后去后面做个笼子,把貔貅关起来。”

熊六梅叫道:“老道你真小心眼,老娘也是第一个关心小道士的!”

秦寿点头:“也对,虽然你关心的方式是报仇奇葩了点,不过也不能怪你,算是个有良心的。”

熊六梅得意洋洋:“那是,老娘最有良心了。”

第160章你猜他选谁?

众人跟在老道和胡一菲身后。

夜色下,沈怜儿俏脸微红。

失态丢脸只是原因之一,另一个原因是愧疚。老道的怪话也许只是开玩笑,沈怜儿却没法不在意。

早上师徒俩说打算进皇宫,沈怜儿并没有当真,以为俩道士是习惯性瞎吹。孙蒙那纨绔固然不是假的,但他早就说过不会带秦行之进宫,就算他肯,皇宫也不是随便什么人能进的啊。

而且孙蒙和小道士见面就嬉笑怒骂,也不是沈怜儿认知中的朋友之道。

什么叫朋友?

在沈怜儿看来,相知相敬才是朋友——当然,她还认为夫妻应该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呢,大齐朝的大家闺秀都这么教育。

没想到傍晚回来,他们还真把假沈怜儿给带来了。

沈怜儿悄悄瞅了一眼狐狸精,狐狸精若有所觉,回头冲她微笑致意,沈怜儿连忙躲开目光低下头。

不管假货是不是妖怪,她入宫是事实。

既然假货带回来了,说明小道士师徒确实进了皇宫,而且还做了不少事,并非熊六梅猜的那样,偷懒不做生意,找地方鬼混去了。

最最关键的是——自己的困境好像解决了!

那个自称胡一菲的女人,是自己不能回家的唯一原因,如今她背着一头硕大的野兽,跟儿媳妇一样乖乖跟在秦寿身后,看来是不打算再回皇宫继续假扮自己,那么自己岂不是能回家了?

想到这里,沈怜儿的小心脏怦怦直跳。

沈怜儿回想从飞熊寨第一次见到小道士,到如今认命的在豪宅里蹉跎,期间小道士油嘴滑舌没一句真话,还经常口花花占她的便宜。这种跳脱不稳重的性子,恰好是沈怜儿最讨厌的。

可细想一下,她实在没法否认,小道士其实一直在无怨无悔的照顾她。

秦行之最近开符箓店搞得风生水起,沈怜儿自以为算是看透了他,小道士根本没打算替自己解决问题,以前都是敷衍自己而已。

是啊,小道士又不欠自己什么,能养活自己这个无亲无故的可怜人,还是因为垂涎自己的美色呢,凭什么冒险去帮自己降妖?

结果当她已然绝望时,小道士居然悄无声息的把妖怪抓回来了!

这岂不是说,自己以前完全误会了秦行之?

他甚至为此昏迷了过去!

望了一眼老道背上软绵绵趴着、人事不知的小道士,沈怜儿内心百味杂陈。

尽管见识了符咒的神妙,让沈怜儿相信胡一菲是妖怪仍然有不小的难度。还是那句话,人心是难以捉摸的,大齐朝的百姓都信世上有鬼神妖怪,可亲眼见到却又不肯相信了。

但沈怜儿也明白,半夜把自己掳走的国字脸很厉害,胡一菲能和国字脸合谋,肯定也不是一般人。

对付胡一菲这样的角色,不付出足够代价根本不可能。

秦行之为自己冒险……

想着想着,沈怜儿的小脸更红了。

“妹妹,老娘越看那个姓胡的就越讨厌。”正想着,身边的熊六梅碰碰沈怜儿的胳膊,低声嘟囔。

当然,熊六梅所谓的低声,足够所有人听清。

沈怜儿愣了愣神:“为什么?”她也讨厌胡一菲,因为胡一菲是假扮她,让她有家不能回的罪魁祸首,但她不敢附和熊六梅,按小道士的说法,对方可是狐狸精,不是她能随便招惹的。

“她长得和你太像了,都是美女。”

沈怜儿嗔怪的白了熊六梅一眼。

“美女就该和妹妹一样,娇滴滴的等人疼,她倒好,力气还那么大,真是岂有此理!”熊六梅酸溜溜的说道,“她和你一样漂亮,又跟我一样能干,凭什么两样都占着?”

沈怜儿恍然,熊大当家的这是妒忌了。

“姐姐忘了,她是狐狸精……”

“别听小道士瞎扯,老娘刚才仔细查看过了,她根本没尾巴。”熊六梅转头问二柱子,“喂,二柱子,你见着尾巴了吗?”

二柱子茫然:“什么尾巴?”

“装傻,老娘就不信,这么漂亮的妞儿你没仔细偷看。”

“大小姐您不能乱说,我不是那种人!”二柱子急得脸红脖子粗,“符箓店经常来女客,我从不乱看,李道长教过我,非……对了,非礼勿视!”

说着,还偷瞄了李春娘一眼。

李春娘心里好一阵腻歪,暗中后悔刚才抓二柱子的胳膊。二柱子对她的迷恋,在她看来十分莫名其妙,她也完全不喜欢二柱子。

二柱子长了一副粗豪的皮相,看起来特别有安全感,李春娘却凭女人的直觉,看出他是个不思进取兼毫无主见的人。

相对来讲,小道士虽然油腔滑调不正经,可人家确实有本事,能赚钱。

可惜小道士从来不拿正眼看他。

也是,在场的所有女人,包括自认为女汉子的熊六梅,其实都比李春娘漂亮许多,她一个被抛弃的小妾,小道士怎么可能看得上眼?

姻缘这种事又不能退而求其次,就算能,李春娘也不认为二柱子是个良配。这家伙空长了身肌肉,脑子跟棒槌似的,离开小道士被人骗死都正常,根本不足以托付终身。

熊六梅哼了一声,没再言语,只是瞪眼盯着胡一菲的背影,心里不知在想什么。

秦寿把徒弟放到床上,盖上被子,仔细观察了一番秦行之的气色,见小道士表情平和,呼吸平稳,这才对李奉常道:“李道长,贫道要照顾徒弟,麻烦您带胡一菲去安排一下貔貅,可不能让他跑了。”

李奉常点头:“交给贫道了。”

胡一菲扛着貔貅,随李奉常出门去了后院。

众人围在秦行之床边发呆。

秦寿坐在一旁越咂摸越不是味儿,斜眼看众人:“你们默不作声的站着,几个意思啊?跟他么吊唁似的!该干嘛干嘛去,别打扰了我徒弟休息。”

这段时间二柱子早已屈服于三个道士的淫威,在符箓店里简直就是最佳应声虫,此时被老道吼了一嗓子,习惯性的一缩脖子就想往外走。

“二柱子站住。”熊六梅可不怕秦寿,“老道你挺能啊,想挨打说声,老娘满足你。我还想问问你呢,早上还是活蹦乱跳的小道士,怎么就变成这样了,有你这么照顾徒弟的吗?还有,那胡一菲是怎么回事?”

秦寿不耐烦的挥手:“道爷没心情说。”

“老娘管你有没有心情,快说!”

沈怜儿拦住熊六梅,朝秦寿施礼道:“道长,大家其实也是担心小道长,您就说说吧。”

“你担心他,道爷信,熊六梅……”秦寿冷笑,“她是担心小道士死了,没人给她赚银子了吧?”

熊六梅勃然大怒:“放屁,老娘捏碎你的蛋蛋!”

这女人如同受了奇耻大辱一般,红着眼珠就要冲上去揍秦寿。小道士确实赚了钱,可库房的钥匙不仅自己有,老家伙也有。再说了,老娘花的银子,还不如老道多呢,这混蛋隔三差五就换身行头,早看不过眼了!

沈怜儿死死拉着熊六梅:“姐姐别动手,小道长昏迷不醒,万一影响他恢复怎么办?”

熊六梅硬生生停下来:“那……他必须道歉!”

沈怜儿化身救火队员:“秦道长,梅姐的脾气您也是知道的,您不怕梅姐,总得替您徒弟想想吧?”

沈怜儿的意思是,秦行之需要休息,在他床边大打出手不妥。秦寿却想差了,心说有道理,臭小子心甘情愿的养活熊六梅,其目的昭然若揭,自己可不能坏了他的好事,徒弟媳妇自然是越多越好。

“道爷说错话了,成了吧?”秦寿哼哼道。

熊六梅冷冷道:“看在小道士的面子上,老娘不和你计较。”

室内再次陷入了“吊唁式”沉寂。

秦寿一向喜欢吹嘘,然而小道士昏迷不醒,他确实一点吹嘘的心情都没有。李奉常说徒弟没事,以自己多年行走江湖的经验判断,徒弟的气色也没问题,可这事儿谁能保证?小道士可从没昏迷过。

沈怜儿也不敢再问,但又不舍得就这么离开。

过了好一会儿。

秦寿叹口气,看向沈怜儿:“沈小姐,我现在真没心情,事情的经过还是等小道士清醒了再说吧。至于胡一菲,估计你已经猜出来了,她就是冒充你的狐狸精。”

“老道你叫我?来了来了!”

胡一菲噌一声窜进来。

灯光下,胡一菲的面貌完全显露出来。

这狐狸精还恰好站在沈怜儿身边,如此一来,两个几乎一模一样的女孩并排站着,众人顿觉眼花缭乱。

李奉常走进房间,朝秦寿点点头,对众人笑道:“大家还是先去休息吧,贫道明白,你们是关心他,他没事,睡一觉就好了。至于发生了什么,还是由小道士自己说比较合适。大家现在都围在这里,对他可没好处。”

即便熊六梅大大咧咧惯了,对李奉常也不敢过于不敬。这和身份无关,所谓道貌岸然,真不是说说,李奉常就算不暴露身份,随便往那儿一站,就不容小觑。

估计只有秦行之和小皇帝孙蒙这种奇葩,才能完全无视李奉常的气场。

熊六梅闷闷的抱拳拱手,带着众人走了。

胡一菲还留在房间内。

“你怎么不走?宅子里房间很多,自己随便找一间就是。你是妖怪,也没那么多讲究吧?”秦寿问胡一菲。

胡一菲摇头:“我要留下来照顾小道士。”

秦寿乐了:“他是我徒弟,用得着你照顾?”

“不管你怎么说,反正我不走。再说了,如果让小道士选择,你猜他会选谁?你这干巴老头儿,还我这娇滴滴的大美女?”

秦寿顿时哑口无言。

第161章别现原形,衣服会掉

秦行之做了一个悠长的梦。

梦中世界如此熟悉,又是如此陌生。

说熟悉,是因为小道士经常做类似的梦,年纪越大,做梦做得越频繁。那些稀奇古怪的名词、大齐朝从没有过的东西,还有让白牡丹崇拜的诗词,都是梦中所见。

说陌生,因为梦中世界从未像这次一样清晰连贯,他也从没陷入梦中世界这么久。

久得仿佛过了半辈子。

以至于当他睁开眼,看到房间内古色古香的摆设,愣是老半天没回过神来,嘴里还喃喃自语:“穿越了?没记得让雷劈,也没掉马桶里啊?”

“小道长,你没事吧?”

“完了完了,小道士脑子坏掉了。不过没关系啦,他帅得惊天动地,就算疯了也这么迷人。”

两张一模一样的俏脸出现在眼前,带着同样担忧关切的表情,嘴里的话却完全不同。

秦行之呵呵傻笑:“你们是我的贴身丫鬟吗?竟然还是双胞胎,太腐败了……我喜欢!我是谁家大少爷,现在是什么朝代,天下乱不乱,我爹官多大,我家多有钱,我能坐吃等死吗,我欺负人有恶奴帮忙吗?”

其中一张俏脸顿时变得凄惶,眼圈都红了:“小道长,妾是沈怜儿呀,你……难道真的忘了一切?”

另一张俏脸一本正经的点头:“小道士,你欺负人我会帮你,咱不需要恶奴噢。”

“哦,哦……”

秦行之痴迷的看着两张俏脸,根本没注意两人说什么。怪不得都喜欢穿越呢,瞧这俩美女,那皮肤简直能掐出水来,那线条柔美的,让人心里痒痒直想摸一把。

一张橘子皮老脸忽然闯进视线:“呵呵,徒弟你醒了?”

小道士大吃一惊,身体条件反射般弹起,抬手就是一巴掌:“我擦,哪来的妖怪,就冒出来吓人?”

秦寿躲闪不及,被打出去老远,暴怒道:“你个欺师灭祖的小混蛋,道爷是你师父,你流口水看着的那个,才是妖怪!”

胡一菲不悦的瞪了老道一眼:“老道你干嘛那么凶,没看出来小道士失忆了吗?”

沈怜儿没说什么,只是担忧的看着小道士。

“屁,道爷才不信他会失忆呢。”秦寿冷笑,“他是故意装傻,趁机占你们的便宜罢了。道爷闯荡江湖这么多年,这点小伎俩可瞒不过我。”

秦行之这才看清室内的情况,所有人都站在旁边看着自己。

“师父?”秦行之试探着问老道。

老道哼哼:“您是我师父!小子,装傻占便宜也就算了,你竟敢打道爷,吃老虎胆了吗?”

“呃……一时手误。”秦行之讪笑。

二柱子指着自己的鼻子一字一顿:“小道士,你认识我是谁吗?”

“滚,道爷没傻,你二柱子化成灰我也……嗯,要真化成灰,想认出你来确实有难度。”

二柱子顿时垂头丧气。

妈的,以为小道士真失忆了呢,敢情是空欢喜一场。他怎么就没失忆呢?失忆多好,法术什么的都忘了,自己再也不用担心被他变成驴子了。

沈怜儿脸上露出惊喜之色:“小道长,你没失忆?太好了!”

秦行之眼珠一转,茫然看着沈怜儿:“您哪位?我怎么可能认识你这样仙女般的美人儿,还对我这么关心,难道……明白了!你是我媳妇对不对?来,拥抱一个。”

沈怜儿脸一红,嗔道:“小道长不要作怪了!”

胡一菲叫道:“我呢,我呢,我是谁?”

秦行之摸着下巴:“你是我家夫人的妹妹吧。”

“才不是,我是胡一菲,你最忠心的女奴,你忘了?你说过,要把我摆成十八般模样的,我一直等着呢。”

“咳咳……”秦行之连忙咳嗽几声打断胡一菲,心虚的看看沈怜儿。

沈怜儿根本不懂什么叫十八般模样,不过女奴两个字她肯定能听懂,眉头微微一皱,低声道:“狐媚子,不要脸。”

胡一菲毫不生气,格格笑道:“没错啊,我是狐狸精,本来就是狐媚子嘛。”

“嗯哼!”

熊六梅用力清嗓子,期待的看着小道士。

秦行之笑眯眯的跳下床,走到熊六梅面前,弯腰打个稽首:“我忘了谁,也不能忘了梅姐啊。”

让秦行之意外的是,熊六梅居然满脸失落。

小道士福至心灵,双手在脸上一抹,等手拿开,脸上已经完全变为茫然:“咦,这位美女,我们见过吗?”

熊六梅冷笑:“你不觉得有点假吗?”

“啊?是有点哈……”

“哼,算你识相。刚才要是你敢说忘了老娘,我一定让你知道这里谁当家作主!现在嘛,看在你是病人的份上,老娘饶你一回。”

“多谢梅姐。”

闹完了,秦行之才有空问自己昏迷后的事。

这一问才知道,他居然连睡了七天!

这七天可把老道给折磨苦了。试想一个人水米不进连躺七天,饿死都不意外。老道想了好多办法,比如把米熬成糊状,撬开小道士的嘴灌进去,可惜秦行之和普通昏迷还不同,米糊到了嘴里根本不吞咽。

还是李奉常劝老道:“贫道以为,秦道友已进入定境,七天不吃饭绝无问题。贫道以前闭关,十天半月不吃不喝是常事。”

专业人士发话了,老道只好选择信他。

当然李奉常其实猜错了,秦行之做了七天梦,根本不是什么入定。

一开始,老道和李奉常都不愿讲捉妖的事,可小道士一直没醒,沈怜儿等人又老是问,老道苦闷之余,心想就算徒弟从此醒不过来了,至少也把他的光辉事迹说给沈怜儿听听吧?

于是,老道添油加醋的把捉妖的事讲了一遍。

这家伙爱吹嘘,沈怜儿等人都知道,他的话自然不能全信,可旁边还有个道貌岸然的李奉常作证呢。最关键的是,当事人之一的狐狸精也在,有她补充,真相才没被老道的吹嘘淹没。

特别是狐狸精在众人的恳求下,现了一把原形,看着面前雪白的狐狸,顿时所有疑问都无影无踪。

二柱子、李春娘等人自不必说,熊六梅这个一直不信有妖怪的女寨主,也终于见识到了真正的妖怪。

众人知道胡一菲发了心魔大誓,等于是秦行之的奴仆——当然,秦行之草拟的誓词,秦寿和李奉常心照不宣的选择了隐瞒——既然都成奴仆了,狐狸精再厉害也没必要怕他。

说是不怕,二柱子、李春娘还是挺怵狐狸精的。熊六梅胆子比较肥,就算知道狐狸精是妖怪,见她一副娇滴滴的模样,很快就不在乎了。

最让人意外的是沈怜儿。

按说沈怜儿是大家闺秀,应该比山贼二柱子更怕狐狸精,谁知她不仅一点都不怕,甚至对狐狸精有点横挑鼻子竖挑眼的意思。

反正老道秦寿是看不懂的。

私下和李奉常探讨这个奇怪现象,李奉常觉得,沈怜儿可能是恨狐狸精冒充她害她家人,因为有恨,所以压下了惧怕吧?甚至说不定沈怜儿都不想放过胡一菲,只是狐狸精成了秦行之的奴仆,她没办法开口让两个道士惩罚胡一菲也说不定。

秦行之表情凝重的把胡一菲拉到角落里:“你现过原形?”

胡一菲忐忑的看着秦行之:“是呀,难道有什么不妥?”

“当然不妥,现原形,衣服就掉了!”

“啊?”狐狸精媚笑,“原来你担心这个。没事,我是在房间内变化好才出去的。变回来的时候,也是这样做的。”

秦行之这才松了口气:“还好还好。”

“对了,就在这个房间哦。”

秦行之大吃一惊,提高声音:“什么!那岂不是让老道看去了?妈的,老家伙简直太不要脸了。”

秦寿叫道:“你个混账东西想什么呢?道爷当时根本没在屋里。”

小道士终于完全放心了,撇着嘴鄙视的看老道:“师父你太没修养了,懂不懂尊重别人的隐私。我和胡一菲说悄悄话,你偷听算几个意思?”

“滚,你家悄悄话那么大声?”

秦行之没注意到,沈怜儿的表情有些低落。

小道士喜欢沈怜儿,可让他一个少不经事的年轻人考虑周全,就太为难他了。无论是在现实中,还是梦中世界,秦行之在和女性交往上都没多少经验。

众人说了一会儿话,就被秦寿借口小道士还要继续修养给赶走了。

房间内只剩下三个道士。

秦行之忽然咦了一声:“怪哉,狐狸精都被降伏了,怜儿妹妹怎么不提回家的茬儿?”

秦寿给了他一巴掌:“你刚清醒没多久,沈怜儿但凡有点良心,也不好意思现在就说啊。混小子就是个色迷心窍的,你那么热心有好处吗?”

“我就是感到奇怪。还有啊,不许打我,我是病人!”秦行之怒道。

李奉常打断两人:“秦道友既然醒了,修为方面可有变化?”

秦行之顿时垮下脸摇头。

回想当时的情景,秦行之虽然昏迷了,迷迷糊糊中还是能感受到貔貅澎湃的妖力冲向自己。那么多妖力,除了金手指吸收了一部分,其它全钻进了自己的身体。

结果醒来一瞧,身体毫无变化不说,连金手指中的妖力都早就消散了。

你看玄幻小说的主角,每次生死关头都会突破,再瞧瞧自己,简直就是悲催啊!

咦,玄幻小说……道爷知道什么意思!

秦行之猛然发现,梦中世界的一切已经不像从前那样模糊,以前说过的那些莫名其妙的词儿,例如“科学”什么的,现在自己竟然都已明白含义。

难道……道爷真是穿越来的?!

第162章俺不住东北那嘎达

三个道士来到关貔貅的笼子前。

妖怪丢了妖丹,一身修为肯定化为乌有,也不可能再化形为人,但灵智还在,多年锻炼的筋骨也比普通野兽强大许多倍,具体到貔貅身上,那特殊的貔貅血脉也不会消失。

秦寿不懂,以为貔貅完全变成了普通野兽,用笼子就能关住。

李奉常实在不愿提醒老道,每次好心提醒,老道都难免当成在侮辱他,这谁受得了?所以做笼子的时候,李奉常干脆悄悄布下个禁制了事。

貔貅见到三个道士,立刻人立起来,对着三人连连鞠躬。这野兽胖乎乎的,还有个硕大的脑袋,加上这人性化的动作,看起来非常萌。

秦行之瞪大眼睛叫道:“这是……大熊猫!”

李奉常和秦寿都是一愣,大熊猫是什么东西,没听说过啊。

小道士问:“我吃了它一颗妖丹?”

李奉常纠正:“不是吃,是吸收。”

“反正它的妖丹让我弄没了呗。完了完了,我犯罪喽,这可是国宝,还是成精的国宝。听说建国后动物不能成精,它生在大齐朝算是它的福气,结果好不容易成精了吧,还让我给弄没了,罪过……”

“混小子缠杂不清,说什么乱七八糟的!”秦寿呵斥道。

李奉常也皱眉道:“这只……秦道友称为大熊猫的野兽,成精后害人无数,所谓自作孽不可活,失去妖丹是它应得的报应。秦道友若是不忍心伤它,也不是不能放掉,它寿元早尽,如今没了修为活不了多久,绝无可能再次修炼成妖。”

秦行之断然道:“杀掉。”

李奉常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心说你在逗我吗,刚才还是一副内疚的样子,转眼就要杀了它,那你又何必惺惺作态?

秦行之笑着解释:“可怜它是一回事,怎么做又是另一回事。这家伙被咱们弄得这么惨,无论如何也不能给他机会报复呐。

您说他不可能再次修炼成妖,这事儿可不敢如此肯定。

据贫道所知,很多主角都能绝处逢生呢。当然,它这形象估计当不成主角,可打不死的反派也是有的。贫道只想高高兴兴过日子,不想故意灌水。”

李奉常点头:“打蛇不死反受其害,这个道理没错。”

貔貅猛力摇晃笼子,明知徒劳也要做最后挣扎。

小道士根本不为所动。

他现在心态其实很糟糕。如果说以前经常说些莫名其妙的话,小道士自己都搞不清怎么回事,如今则完全不同了。梦中世界的记忆是如此清晰,让小道士时不时怀疑,现在才是做梦。

小道士对庄子梦蝶有了深刻的亲身体会。

用穿越来解释似乎简单轻松,可如果说这是穿越,那么问题来了:是时间上的回溯,还是穿越到了另一个世界?

说这是另一个世界吧,它也有过三皇五帝,有过汉唐,李白杜甫那些名人一个不缺。可说它是古代吧,据秦行之所知,唐之后并没有五代十国,也没赵匡胤的宋朝什么事。

朱温篡唐倒是有,大梁朝甚至差点统一天下。可惜不知发生了什么,没多久就完蛋了,然后就是天下大乱,二十多年后,大齐朝太祖自花魁床上横空出世,结束乱世统一天下。

当然按照秦行之梦中世界所受的熏陶来解释,这也可能是历史走向岔路的平行世界。可法术、妖怪什么的,又是怎么回事?

难道说神仙本来就存在,只是史书不记录?

并不是说梦中世界清晰了,秦行之就变了性子,他还是那个没心没肺的小道士,思考从来不是他的强项。正因为不愿思考,记忆上的缠杂不清又逼着他不得不思考,秦行之的心情才糟糕。

例如说貔貅是国宝,就是小道士性格的直接体现。

如果他是个善于冷静分析的人,两种记忆至少会被他暂时分离开,不会轻易混杂到一起。可惜他不是,所以以前会说些莫名其妙的词儿,现在则显得逻辑混乱。

至于刚清醒时的表现,小道士可以向道祖发誓,真不是故意装傻占便宜,当时确实完全迷糊了。

梦中世界大熊猫是国宝,大齐朝的貔貅显然不是。

秦行之不认为放过貔貅,有谁会颁发给自己一枚动物保护主义奖章。既然如此,还是杀掉最保险。

李奉常是高人,却不是烂好人。

和尚们才讲究什么“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这种迂腐的教条。李奉常不是和尚,不信奉这个。

于是李奉常伸手一指,一道白色光焰就笼罩住貔貅。貔貅在笼子里痛苦的扭动,可惜这白光看起来毫无温度,却是道家真火,哪是失去修为的貔貅能对抗的?

貔貅不动了,慢慢开始收缩变形,最终只剩下一张黑白相间的皮铺在笼底,甚至皮上的毛都还在。

换成以前,秦行之肯定要大惊小怪,人手里居然放出火来,就是放在梦中世界也是超自然现象。

如今也算见过世面了,这就是个仙侠世界,就算抬头看见龙在天上飞,都没什么可惊讶的。

普通人看不到那是不够资格,道爷乃上古大派鸿蒙派传人,祖师爷都是神仙呢。

不过,留一层皮算什么意思?

李奉常收起法术,笑道:“上古圣兽和巫族讲究由外及内修炼肉身,这妖怪修为浅血脉淡薄,能修炼到皮毛,也算不易了。”

“您也炼化不了?”秦行之问。

“为什么要炼化?”李奉常反问道,“这张皮保留了妖怪肉身修炼的精华,不大不小也算个宝贝,做成衣服穿在身上冬暖夏凉,还有防御功效。”

“又不是貂皮,俺也不住东北那嘎达……”

“什么?”

“呃,贫道的意思是,送给李道长了。”

是好东西,但秦行之觉得瘆得慌。要知道妖怪是有灵智的,甚至貔貅曾经化形为人,穿他留下的皮跟披人皮似的……知道自己吞了貔貅的妖丹,秦行之到现在还恶心呢。

李奉常自矜的摇头:“贫道还不需要这种外物。”

“赏给你的徒子徒孙也是好的嘛。”

秦寿急了,叫道:“臭小子,李道长是大户人家出身,什么好东西没见过,这破玩意他根本看不上眼。”

说着跑过去打开笼子,把“破玩意”抢到手,紧紧抱在怀里。

老道才没那么多顾忌,这玩意儿只凭冬暖夏凉的效果,就必须留下啊。再说了,道爷穿妖怪皮做的衣服,到时候人家问起,又可以吹嘘了嘛。

秦行之不好意思的笑:“这话怎么说的?李道长尽心尽力地帮贫道师徒,到头来一点好处都没见着,贫道很惭愧呐。老家伙没见过世面,让李道长笑话了。”

李奉常正色道:“怎么没好处?别忘了符箓店有贫道一成股份……秦道友不会是准备不认帐吧?”

“当然不会,咱这就去分银子!”

李奉常哈哈大笑。

股份什么当然是说笑,李奉常认为小道士误解不了自己的意思。说起来,这段时间他获得的好处大了去了,鸿蒙派的符箓之术已是十分难得,比起小道士自创的符咒,又不算什么了。

况且小道士体内的异常,本身就对李奉常有致命吸引。否则堂堂崂山道长,何至于成天和两个野道士厮混。

作为天下有数的高人,李奉常完全有资格对所谓的宝贝嗤之以鼻,世上能引起他兴趣的东西不多。

秦寿抱着皮毛,兴冲冲到前院找沈怜儿去了。

李奉常看看小道士,问:“秦道友脸上隐现忧心之色,可是有什么心事?”

秦行之摸摸脸:“这么明显?”

“那倒不是,贫道以望气之法观察才看出的。”

秦行之哦了一声,说道:“也没什么,就是忽然觉得,这世界十分不真实,跟做梦似的……”

李奉常皱眉:“佛家说如梦如幻,如露如电,道家可不认同这种说法。秦道友修炼的是道家法门,切不可误入歧途啊!”

秦行之苦笑:“修炼?您真看得起我……不过您误会了,我之所以这么觉得,其实另有原因。亏了老道教育有方,我和他一样,对和尚从来没什么好感。”

只凭不能成亲一条,小道士就绝不认同和尚。

李奉常颇有点刨根问底的劲头:“什么原因?”

秦行之想了想,其实也没什么不能说的。

他无条件信任的,当然只可能是老道秦寿,可这种两个世界记忆的奇怪现象,不学无术的老道就是个摆设,根本提供不了帮助。

李奉常是真正的高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存在,秦行之不会完全信任他,但也不担心他对自己不利。

再说了,连神仙都有了,穿越什么的,似乎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

秦行之决定坦白:“如果我说,我不是当世之人,您信吗?”

“不是当世之人?”李奉常愣了愣,表情就凝重起来,“怪不得你体内混沌连贫道都看不清,又能自创符咒,如此一来都有了解释……莫非,你是大罗金仙转世?!”

秦行之瞠目结舌。

“大罗金仙转世重修,典籍中多有记载!贫道甚至怀疑,春秋时的道祖他老人家,也是转世而来,毕竟上古时期就有三清祖师……”

“停!”秦行之叫道,“李道长你理解错了,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好不好?我要是神仙转世,又没法修炼,那可真是丢脸丢满三界了。”

李奉常糊涂了:“那你为何说自己不是当世之人?”

“我的意思是,我来自未来。”

李奉常笑了:“秦道友总是这么诙谐,后世之人还没出现,如何来到当世?如果这事能发生,我道家占卜之术可就完全没道理了。”

秦行之沉默半晌,笑道:“贫道开个玩笑,果然瞒不过崂山道长,呵呵……”

确定了,李奉常帮不了自己。

第163章我碗里的肉怎能是你的后宫

“沈怜儿按左边,李春娘按右边,二柱子你躲什么,过来按住中间!放心,不会让你断子绝孙滴,信不过道爷,还信不过你家大小姐的刀法?”

“熊六梅……呵呵,大当家的您受累,用你最大的力量蹂躏它吧,甭怕砍坏桌子,早想换新的了。”

“道爷瞅瞅……嗬,连印子都没有。祖师在上,道爷不就想做件半袖嘛,怎么就这么难!”

“上当了啊,怪不得李道长不稀罕,这玩意根本是剪不断剁不烂,比他么朝廷大官的脸还皮实呐!”

小道士和李奉常还没到前院,远远就听见秦寿气急败坏的叫喊声。

熊六梅举着钢刀仰天狂吼:“老娘还就不信了!”

钢刀划出一道残影,再次狠狠剁在皮子上。这次熊六梅完全没留手,放皮子的桌子应声碎裂,吓得二柱子等人连忙往后躲。

秦寿满怀希望的捡起皮子,随后就是绝望。

秦行之乐呵呵招手:“各位玩儿得挺欢乐啊。”

老道一咧嘴:“道爷都快气死了,还欢乐呢。你瞅瞅,这皮子根本劈不开,怎么做衣服?”

秦行之鄙视的看着老道:“你在逗我?李道长的真火都没炼化它,您居然想拿刀子劈开,以后别说你是我师父,丢不起那人。”

“那怎么办,道爷又不是和尚,总不能当袈裟往身上一披了事吧?”

“笨啊,这事儿当然还得求李道长啦。”

秦寿少有的腼腆起来:“我这不是觉得,不能老是麻烦人家李道长嘛。”

刚才小道士要把皮子送给李奉常,老道差点都直接动手抢了,饶是他脸皮给力,也觉得再去求李奉常有点抹不开。否则他又不傻,难道就没想明白这不是普通皮子?

说白了,这家伙就是瞅好小道士和李奉常快过来了,故意咋咋呼呼让两人知道,最好李奉常主动开口帮忙。

李奉常果然知情识趣,呵呵笑着就要接过皮子:“秦道长这是哪里话?不麻烦。”

秦行之拦住李奉常:“您别理他,他自以为玩那点小伎俩挺聪明的,其实还是逃不过一个笨字。老道我问你,这里除了李道长,就真没人能帮你了?”

“还能有谁?”秦寿迷惑不解。

秦行之一招手,胡一菲屁颠屁颠跑过来:“小道士,你找我?”

众人哑然,心誓真他么好使,都不用开口下命令……

秦行之指指皮子:“老道要做衣服,你怎么不帮他?”

老道恍然大悟:“对啊,狐狸精挺厉害的,当初撵得道爷师徒狼奔鼠窜……咳咳。”

胡一菲小嘴一撇:“他又没求我,我凭什么帮他?再说了,就算他求我,我还不一定答应呢,我只听小道士你的话。”

秦行之欣慰极了:“真是个有原则的妖怪,道爷喜欢,一定要保持哦。现在,你还是帮老道把皮子弄好吧。”

胡一菲眉花眼笑的答应一声,从老道手里抢过皮子就走。老道连忙追上去指导,生怕狐狸精乱扯一通把皮子给糟践了。

熊六梅冷哼一声,满脸失落。

熊大当家的一直是这个小团体中武力最高的存在,她也很享受自己的地位,猛然多出个比她还厉害的狐狸精,心里难免不平衡。可惜这种事就算她发奋图强也没用,人家胡一菲光在修炼年份上都稳稳压制她。

秦行之笑道:“梅姐不高兴?完全没必要嘛,胡一菲再厉害,那也没法跟你比。”

“老娘才没不高兴。”熊六梅言不由衷的道。

“真没必要。你想啊,胡一菲是贫道的奴仆,您呢,却是咱们这些人的一家之主,地位上那是天差地别呐!这就像朝廷里的大将军,他再牛,还不得听皇帝的?”

熊六梅眯着眼看小道士:“我是一家之主?”

“难道您觉得自己不是?”

“老娘当然是啦!”

熊六梅一如既往的好忽悠,顿时多云转晴。

“小道长,你有时间吗,妾能不能和你说几句话?”沈怜儿施施然走过来,轻轻问道。

秦行之面对沈怜儿就是个没脾气的,笑得如沐春风:“对怜儿妹妹,贫道永远有时间,请讲。”

沈怜儿整理了一下衣服,冲秦行之深深施了个礼。

这可把小道士给吓坏了:“我胆小,你别吓唬我啊,干嘛突然这么客气?”

沈怜儿正色道:“小道长降伏了狐狸精,更把幕后元凶绳之以法,解除了妾老父幼弟的危险,妾本该如此。以前我怀疑小道长,如今想起来,简直无地自容。小道长,谢谢你!”

秦行之摸着脑袋傻笑:“这就见外了,咱俩谁跟谁呀……呃,我的意思是,降妖除魔义不容辞,更别说妖怪害的是怜儿妹妹了。”

秦寿远远插嘴道:“傻小子,你睡了七天,人家沈怜儿可足足照顾了你四天。”

沈怜儿俏脸微红,低声道:“其实妾也没做什么,小道长只是沉睡,连饭都不吃……小道长为降妖昏迷,这是妾至少能做的。”

秦行之感动得热泪盈眶:“怜儿妹妹你对我真是太好了,贫道恨不能以身相许。”

“我照顾了小道士七天呢!”狐狸精不甘寂寞。

秦行之权当没听到狐狸精的话。

你就一女奴,照顾道爷七天也是应该的。

说来奇怪,胡一菲的容貌和沈怜儿几乎一模一样,秦行之见了沈怜儿就腿软,面对胡一菲却丝毫没有类似的感觉,只会由她的面容想到沈怜儿。

也许胡一菲的气质相差沈怜儿太远?

胡一菲假扮沈怜儿期间,甚至连脾气性格都一并模仿。然而自从立下心魔大誓被秦行之收为奴仆,这狐狸精迅速蜕变,颇有些往痴女发展的势头。

归根结底,八成还是秦行之那篇誓词造的孽。

秦行之没话找话:“怜儿妹妹,既然妖怪已经被降伏,你也能回家了……”

说完就后悔得差点扇自己耳光,妈的小道士你说什么呢,难道睡了七天,智商下降了?

沈怜儿幽幽看着秦行之:“小道长很希望妾回家?”

“啊?不是不是!”

“不是什么?你不希望妾和家人团聚?”

秦行之差点哭了:“你知道我什么意思,咱别闹了行吗?贫道自然不舍得你回家,可要是你想回去,我也不能拦着你啊。只要怜儿妹妹高兴,怎样都好。”

熊六梅嘟囔:“没骨气……”

沈怜儿叹了口气,说道:“屈指一算,妾离家已有半年多,也不知家中老父身体如何,恨不能马上回去!可妾暂时却不能回去。”

秦行之不明白了:“为什么?”

“小道长难道忘了,妾的身份还是宫女,如果就这么回去,岂不是给家人惹祸?”

秦行之这才恍然大悟。可不是嘛,胡一菲冒充沈怜儿,这事儿只有在场几人以及小皇帝知道,别人可不明白真相。正牌沈怜儿换回来了,沈半城和沈学习根本就不知道其中的波折。

同样,冒牌沈怜儿是宫女,换成正牌沈怜儿,她仍旧是正儿八经的宫女,也就是孙蒙的后宫一员。

想到这里,秦行之就腻歪了:奶奶的,道爷碗里的肉,怎么就成了胖子的后宫?这没法忍啊。

“别急,我这就去找皇帝给你辞工!”秦行之断然道。

沈怜儿心中充满感激,却苦涩的笑了。

小道士对自己迷恋,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出来。然而他却并不因为迷恋而自私,而是尽心尽力为自己着想,这如何不让沈怜儿感动?

沈怜儿自然不明白秦行之的腻歪。

可惜,沈怜儿不认为事情那么容易解决。

宫女可不是打工的,说白了就是皇帝嫔妃的后备人选,某种意义上等于皇帝的女人。小道士认识孙蒙那纨绔不假,可想从皇宫里捞人,显然还是不可能的任务。

大齐朝皇宫也不是任凭宫女老死,但基本都是四十岁之后人老珠黄才肯放出来。

偶尔也会有赏赐宫女给大臣的例子,可秦行之一个小道士,如何能和大臣相比?

沈怜儿之所以老是看胡一菲不顺眼,仇恨固然有,自己因为她入宫做宫女而有家不能回,也是重要原因。

李奉常笑道:“秦道友还真得尽快去一趟皇宫,你昏迷的第二天,陛下就来找过你,见你没醒,便忧心忡忡的回去了。临走前嘱咐了好几次,让你一醒就去找他……”

“您别替胖子说好话了,他知道什么叫忧心忡忡才怪呢。”

李奉常笑而不语。

忧心忡忡这词儿确实不合适,闷闷不乐比较贴切。孙蒙兴冲冲来看炼化妖怪,结果小道士没醒,李奉常根本不愿出手,只能败兴而归。

他的原话自然也不是一醒就去找他,而是“一醒就通知朕”,因为只有小道士醒了,李奉常才会炼化妖怪嘛。

然而李奉常觉得,应该给皇帝必要的尊重,通知陛下找小道士像什么话?所以他才说成让小道士去找皇帝,别忘了秦行之如今可是皇帝的“侍读”。

沈怜儿迷惑了:“皇帝……来过?”

秦行之一拍手:“咱们都让孙蒙那个死胖子给骗了,他哪是什么官二代,根本就是大齐朝最大的地主恶霸。没错,孙蒙就是皇帝,你说到哪儿说理去?”

第164章太后不当老佛爷

“妖怪炼化了?”

“炼化了,就剩一张皮,被老道拿去做了件半袖,这几日每天都穿着上街显摆,说实话我都替他脸红。明明妖怪是道爷搞定的,他得瑟个什么劲?莫名其妙。”

“我管你皮不皮的,简直岂有此理!为何不通知小爷?我要治你的欺君之罪。”

秦行之无所谓的摊手:“随便,最好不让我干那什么侍读。道爷想明白了,我现在又不缺钱,朝九晚五上班我是吃饱了撑的?”

孙蒙颓然坐下:“你算是没治了。”

秦行之是个喜欢凑热闹的人,推己及人,这事儿放在自己身上,应该也挺失望,因此好心安慰皇帝:“相信我,其实也没什么好看的。”

“总比成天蹲在宫里看花草强!”

“这倒是。”秦行之点头,“不过宫里的美女还是挺多的,我认为值得一看。”

“不准乱看,那是我的!”

“呸,那么多美女,你用得过来吗?”

“你管那么多,朕不用,摆着好看行不行?我是皇帝啊,后宫没三千佳丽,我都没脸出门。”

秦行之满脸诚恳:“胖子,这道爷就必须说说你了,我不能看你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那不是朋友之道。你想过没有,宫女也是爹妈生的,你就忍心看她们在深宫里蹉跎岁月?”

孙蒙茫然:“我养着她们,她们替我干活,就和打工一样,我没觉得有错啊。”

“瞎扯,打工可以辞工,可以嫁人,你这里行吗?”

“朕就不明白了,嫁人真有那么重要?”

秦行之肯定地点头:“很重要。你还小,限制级的东西不能跟你说太多,但你记住,男婚女嫁是天道伦常,老天爷规定的,够吊了吧?如果这还不够,你注意一下上了年纪的宫女,是不是皮肤粗糙气色不佳——这就是不成亲的后果。”

孙蒙笑了:“切,你说阴阳调和不就得了,云山雾罩的,真以为朕不懂?我是快大婚的人,比你小道士懂得多。”

“你懂就好办了。”

“什么意思?告诉你,后宫人数关系到皇帝尊严,这没得商量。”

“废话,道爷也没想做女权斗士啊。让你遣散后宫,你肯定不愿意,放走一个宫女总没问题吧?”

孙蒙盯着秦行之沉默了好一会儿。

“小道士,我们算是朋友吧?”孙蒙问。

秦行之点头:“当然算。”

“既然是朋友,咱说话能不能别拐弯抹角的。你不就是想把沈怜儿的名字从宫中抹去吗,用得着先批判我一通?”

“那你是答应了?”

“本来没问题,但你侮辱了我的智商,现在我不愿意了。”

“你是皇帝,别这么小心眼。”

“我还就小心眼了,你能怎么着?要想让沈怜儿除名也行,你必须答应我一件事。”

“只要不违反江湖道义……”

“少来,这件事现在就能办。”说到这里,孙蒙苦起了脸,“你陪我去见我母后吧。你不知道,她最近几天不知又听了什么风言风语,死活不准我出宫,否则你以为这七天你昏迷不醒,朕作为朋友能不去看你?”

“呵呵,你是怕漏了看热闹才对。不过,你娘……”

“停!听着怎么象骂人呢?”

“呃,那我换个说法,你母亲就是太后喽?”

“对呀。”

“陪你去见太后当然没问题,可是我去有什么用?难道太后见我聪明伶俐长得又帅,看着赏心悦目,于是凤心大悦,就允许你出宫了不成?”

“主要是有人说朕结交江湖骗子——没错,指的就是你。我带你去让母后看看,有这么憨厚的骗子吗?”

秦行之怔怔道:“你觉得道爷憨厚?”

“反正你不是江湖骗子,这总没错。”

“那是肯定的,道爷乃上古大派鸿蒙派掌门,怎么可能是骗子。行,我就陪你走一趟,用我超人的魅力征服太后。”

孙蒙咂摸嘴:“听着还是有点别扭。”

两人走出大殿,恰好迎面碰上匆匆而来的一个老太监。

秦行之一看乐了,这位还是熟人,正是密州府认识的便宜师伯高升。

高升仿佛没看到小道士一般,脸上带着谄媚的笑容,弯腰对皇帝施礼:“陛下,太后在慈祥宫想见您。”

“哦,巧了,朕正想去慈祥宫看望太后呢。”

高升低声道:“李道长也在。”

秦行之插嘴道:“胖子你也是,让我当伴读你也得有点诚意吧,连个通行证都不给我,这大齐朝最高行政机关我怎么进来?还好有李道长带着。我说怎么进了宫李道长就跑没影了呢,原来去见太后了。”

高升身体一震,吓得肝颤,心想小祖宗啊,你刚才称呼陛下什么?胖子!

你作死也别连累咱家啊。宫里知道咱家原来是鸿蒙派传人的不多,太后恰好是其中一个。到时候你鸿蒙派满门抄斩,咱家也得去凑个人头。

孙蒙当然毫不介意,笑呵呵的说道:“通行证?这词儿新鲜。高升啊,你去给小道士弄块腰牌,他现在是朕的伴读。”

“尊旨,奴才这就去办。”

高升给了秦行之一个警告的眼神,倒退着走了。

秦行之没在意高升的眼神,主要是看不懂,太监用眼睛传递消息属于专业技能,小道士哪懂这些?

两人一路来到慈祥宫,通报进门。

秦行之四处打量,李奉常坐在侧面一把椅子上,四周还有些宫女太监伺候着。殿内正中间坐着一个女人,应该就是孙蒙的娘,也就是大齐朝太后了。

不过小道士感到挺意外。

本来以为太后嘛,应该是个老太太才对,谁知那女人的年纪看起来并不大,至少从容貌上看,说她二十多岁秦行之都信。

太后当然不可能才二十多岁,大齐朝女子成亲早,那也至少得十四五岁吧?只能说人家保养的好。这是有例子作证的,老道一辈子吃苦,面相就比实际年龄大了许多。

皇帝表现得挺正经,躬身行礼:“母后,朕来了。”

刘太后微笑点头:“哀家正和李道长说陛下大婚的事,皇帝你也听听。”

“这破事有什么好研究的,你们自己决定就是了。净耽误我玩儿……那个,处理国家大事。”孙蒙的正经显然最多坚持一句话,立马就破功了。

知道儿子是什么货色,刘太后也不动怒,看向小道士:“陛下身边这个小家伙是……”

秦行之打了个稽首:“贫道鸿蒙派掌门秦行之,参见太后老佛爷,老佛爷吉祥!”

刘太后愣了愣,脸就沉了下来:“不得乱说!哀家虽敬佛拜佛,但我皇家历来尊崇的是三清祖师。”

秦行之愕然:“太后也太较真了吧?贫道是夸您心慈面善呐。”

“大胆。若非真正的佛陀,凡人怎能承受得起佛爷之称?你称呼哀家佛爷,这是害哀家谤佛!”

还有层意思刘太后没讲,怎么说都是女人,虽说丈夫去世了,那也不能阴阳不分,佛爷佛爷,好端端的怎么就变性了呢?简直不当人子!

刘太后对小道士的第一印象很不好。

秦行之挺郁闷,“我大清”的太后就敢心安理得当老佛爷,到你大齐朝太后这儿,怎么就这么多事儿呢。

小道士虽然没心没肺,得罪太后的事还是不肯干的。这和小皇帝不一样,朋友之间当然可以随便瞎胡闹,再说第一眼见到孙蒙,秦行之就觉得亲切——两个都是爱折腾的货色,自然惺惺相惜。

“呵呵,其实贫道对佛门不熟,理解错误也是有可能的。倒是太后您老人家果然见识非凡,一看就是有学问的,贫道受教了。”

秦行之堆起一脸谄媚,点头哈腰。

刘太后哼了一声,摆摆手:“过去坐吧。”

孙蒙连忙拉着秦行之来到李奉常身边,找了个地方坐下。他是一国之君,可刘太后是他亲娘,在慈祥宫里他还没资格摆谱,这是人伦孝道,别说他只是皇帝了,就是玉皇大帝也不成。

刘太后今天接见李奉常,听说小道士也来了,想起外面的风言风语,就想亲自考察一番。皇帝自幼孤单,结交朋友情有可原,但不能被妖人蛊惑了。

谁知一上来就闹得有些不愉快,刘太后暂时不想和秦行之说话。

先晾他一会儿再说吧。

刘太后按下心思,继续和李奉常谈论皇帝大婚的安排。

孙蒙真不是说说,他对大婚毫无兴趣,听太后和李奉常谈话十分无聊。本来是想让太后看看秦行之多“憨厚”的,现在显然不太适合往外蹦。

“好端端的,你提佛爷干嘛?”孙蒙低声埋怨。

秦行之苦笑:“说秃噜嘴了……”

“听我的,咱一会儿给母后唱个歌,逗她一乐,千万别想着显摆你那点可怜的见识了。咱们想天长地久,讨好母后是必须的。”

秦行之警惕的看着孙蒙:“听得道爷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什么叫天长地久,你会用词儿吗?”

“友情天长地久啊。”孙蒙理直气壮。

“道理我懂,就是感觉别扭。”

“这你就外行了,说到用词,那是朕的强项,正所谓语不惊人死不休,来,听我给你细说……”

刘太后注意到皇帝和小道士聊得火热,眉头微微皱起,犹豫了一下,话题忽然一转:“李道长,哀家听人说,一阴一阳之谓道,又有说法,叫做孤阴不生、孤阳不长,不知李道长有何见解?”

第165章我神马都会

李奉常一愣,好端端的讨论大婚,怎么突然问起这个?你一丧夫的女人,问这个恐怕不合适吧?

不回答还不成。

而且作为崂山道长,李奉常还得说实话。

“嗯,道化阴阳,乾坤分立,此乃天道。”李奉常斟酌着说道,“在我道家看来,后天返先天,化阴阳为混沌,方能得窥天机,这是所谓‘逆天而行’的真意,并非外人误会的不敬上天。

既是逆天,自然就不是常态,对普通人来讲,阴阳分立才是正道。天下万物皆分阴阳,虽草木顽石也不例外,阴阳和合,才能化生万物,若是全都不遵守阴阳之道,恐怕天地间终究会变成一片孤寂。”

刘太后点头:“哀家受教了。”

李奉常担心的偷偷观察了一番刘太后,心说您贵为太后,可千万别起什么乱七八糟的心思。

“哀家风闻,民间如今有蓄养娈童之风,为此常常深感忧虑。如道长所说,阴阳相吸才是天道,那些歪门邪道之徒,哀家真不知他们是怎么想的。”

说着,刘太后拿眼瞪小皇帝和秦行之。

这简直再明显不过了,李奉常顿时明白了太后的意思。合着刘太后不是春心思动,而是担心陛下和小道士有什么超友谊的勾当呐!

仔细想想,还真不能怪太后多疑。

一个是贵为九五之尊的皇帝,另一个则是连度牒都没有的野道士,地位可谓天差地别,怎么就成朋友了呢?

虽说友谊有时和地位无关,可皇帝根本不是那种深居皇宫不出门的人,经常溜到外面转悠,他要是爱交朋友,按道理说,根本轮不到小道士嘛。

“一见钟情”用在俩人身上,似乎还挺妥帖的。

孙蒙和秦行之正聊得高兴,忽然感觉仿佛脖子后面有冷风在吹,抬头发现太后和李奉常虽然还在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目光却都在自己两人身上,不由奇怪的问:“他俩看我们做什么?”

秦行之摇头:“谁知道……好像刚才在说什么阴阳乾坤的,这跟我们有关系吗?”

“还说了娈童呢,娈童是什么玩意儿?”

秦行之登时脸色大变:“娈童?”

“是啊,你懂?来,给朕说说。”孙蒙伸手搂小道士的肩膀表示亲密。

秦行之往后一缩,抬手把孙蒙的胳膊打开:“还说个屁呀,敢情他们把咱俩当兔爷了!”

“兔爷?胡扯,你我又不是妖怪。”

“兔爷就是……”秦行之左右看看,凑近孙蒙耳边解释了几句。

孙蒙目瞪口呆。

秦行之双眼冒火:“我说你们皇家都有病吧,没见过长得帅的还是怎么地?这侍读老子不当了,道爷堂堂鸿蒙派掌门,愣是被这老娘们给侮辱了!”

把太后称为老娘们,大齐朝除了秦行之,估计也没谁了。幸好谈话仅限于两人之间,秦行之虽然愤怒,声音还是下意识的压低了。

当然,刘太后听没听到就不好说了,反正脸色很差就是。

孙蒙愣了愣,随即大怒,低喝道:“说什么呢!那是我娘,就算她错了,作为朋友你也该尊重一点吧?”

“废话,也没见你尊重老道。”

“不一样,我这是亲娘。”

“笑话,老道也是我亲师父。”

刘太后板着脸咳嗽一声,提高声音问:“陛下和小道士在说什么?”

孙蒙瞪了秦行之一眼,冲太后笑:“没什么,小道士刚才自称才疏学浅,不愿做朕的侍读。这怎么能成?朕金口玉言,一口唾沫一个钉,正教育他呢。”

秦行之撇嘴:道爷再才疏学浅,也比你这滥用成语的货强。

刘太后点头:“陛下愿意读书,哀家甚是欣慰。不过侍读嘛,哀家觉得还是别麻烦小道士了。他是道家苗裔,陪你读圣贤书不合适,况且也耽误修炼。”

孙蒙急了:“不行!读书讲究个趣味,没小道士陪着,那可没什么意思。再说了,您也别小瞧他,他学问不小,就比我差那么一点点……”

秦行之暗笑,论闹腾咱哥俩固然不相伯仲,论学问嘛——嘿嘿,你小胖子可不如道爷!

如今的秦行之,梦中世界记忆比以前清晰,学过的东西几乎都想起来了。不说别的,孙蒙懂什么叫方程,什么是圆周率吗?显然不可能。

“哦,小道士学问不小?”刘太后看向秦行之,“那哀家可要考考你了。若是真有学问,给陛下做侍读自然是好事,否则恐怕哀家要干涉了。小道士,你怎么说?”

秦行之对这把自己看成兔爷的“老娘们”实在没什么好感,虽然还是不敢得罪她,却也不想继续奉承。

于是脑袋一甩:“学问嘛,贫道还是有那么一点滴。”

刘太后问:“你都会些什么?”

“我神马都会。”

刘太后心说,这牛吹得就没谱了,生孩子你会吗?不过刘太后是大人物,即使不喜欢小道士,也只打算在秦行之擅长的学问上挫败他。要是换成秦寿师徒那样的,这话就是作茧自缚,非让你生个孩子试试不可。

“可会诗词歌赋?”

“我神马都会。”

“呵呵,琴棋书画呢?”

“我神马都会。”

“你!……天文地理可有涉猎?”

“我神马都会。”

刘太后终于不耐烦了,脸一沉:“不得胡闹!小道士,你到底擅长什么学问?”

“说过了呀,我神马都会。”秦行之一脸天真。

刘太后恨得牙痒痒,小道士长得倒算清秀,可惜是个狂到没边的性子,也不知怎么活到今天没被人打死的。好,你什么都会是吧,那就别怪哀家不客气了。

“既然如此,你做首诗给哀家看看。”

秦行之乐了:“太后可听说过密州府花魁大赛?贫道随便写了几首诗词,轻松助三江县花魁成为魁首。我说这个不是想自夸,而是让您明白,写诗作词对我实在没挑战性,您还是换个比较好。”

吹牛谁不会啊?秦行之越是这么说,刘太后越不信,当即摇头道:“不用换,就写诗。”

得益于老道的言传身教,小道士几乎不知节操为何物,抄袭梦中世界的诗词那是完全没压力。

说实话,以前要不是梦中世界记忆模糊不清,早把那些诗词据为己有了,绝不会承认是做梦梦到的。

既然如此,现在还有什么好客气的?

一首诗脱口而出:“应怜屐齿印苍苔,小扣柴扉久不开。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支红杏出墙来。”

李奉常和刘太后都愣住了。

刘太后没想到秦行之真能写诗,而且细细品味,这首诗竟然还是上乘佳作。

相对来讲,李奉常更诧异。他比较了解小道士,如果说秦行之能自创符咒让人无比震惊,那好歹还是专业领域内的事,写诗作词……凭什么呀?

小道士的那点文化底子都来自秦寿,老道能教出个才子来?别逗了。

孙蒙拍手叫好:“好诗,好诗呐!”

秦行之很意外:“咦,没看出来啊,胖……陛下文学修养还挺高。”

“那是自然,朕也是经过名师调教的。如今正是杏花开放之时,你这首诗可应景了。不过,跑人家门前乱敲,你就不怕被人用棍子打出来?”

秦行之茫然:“我什么时候敲人家门了?”

敢情他抄袭都不够敬业,都懒得仔细推敲诗句中的意思。

“小扣柴扉久不开——不就是去乱敲人家门嘛。”

秦行之这才明白孙蒙的意思,可他不想露怯,硬撑着把嘴一撇:“我又不是和尚,不化缘,没事去敲人家门干嘛?这叫做虚构!

比如李太白写‘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接着就是‘举头望明月’,这不就是想象吗?否则他在屋里怎能看见月亮,难道他家没屋顶?”

孙蒙乐了:“那叫留白好不好?”

“留白?”

“对啊,难道李白要这么写: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下床打开门,走到院中央。天气有点冷,紧了紧衣裳。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秦行之恍然大悟:“原来如此,这不就是镜头转换吗?”

换孙蒙茫然了:“什么转换?”

“说了你也不懂。”

刘太后忍不住皱眉道:“小道士,你连留白都不知道,这首诗莫非是你抄别人的?”

秦行之暗中恼怒,你们怎么都这样啊?三江知县王好古怀疑道爷抄袭,你刘太后也怀疑,我长了个抄袭的脸还是怎么地?

这分明是道爷现场作的!

正所谓要想骗过别人,先骗自己,小道士深谙其中的道道,理直气壮的抄袭远远不够,还得从骨子里把它当成自己写的才行。

象那些穿越者,抄完诗词竟然会愧疚,简直不可理喻,道爷才没那些毛病呢。

“贫道抄别人的?你抄首试试……呃,我的意思是,这么好的诗,贫道就是想抄,那也得有人做出来才行,对吧?我一个道士,根本不认识文人士子。”

刘太后半信半疑。

李奉常开口道:“太后,对秦道友,贫道还是有所了解的。他从小修道,在礼仪方面确实有点……不太讲究。不过,贫道以为,他本性善良朴实,倒不至于信口开河。”

秦行之感动极了:“李道长知我!”

第166章反正已经够疯了

秦行之其实很想问李奉常:“您眼瞎啊?”

在梦中世界,善良朴实似乎不是个好评价,和“你是好人”有异曲同工之妙。但在大齐朝,这个评价绝对是满满的褒义。秦行之扪心自问,自己还当不起这四个字。

这种美丽的误会,小道士自然不会拆穿。

李奉常是神仙般的存在,又是世代交好皇家的崂山道长,更不用说他还是先帝的至交好友,他这么评价小道士,刘太后即使仍旧不喜欢秦行之,对他的人品也不再有疑虑。

“是哀家多疑了……确实是首好诗。”

刘太后毫无诚意的夸奖了一句,随即话锋一转:“不过小道士也别骄傲,诗词毕竟是小道,治国之道才是大道,朝廷取士靠得主要还是策论。”

秦行之很不服:“太后讲点理行吗?我一道士,您让我研究治国之道……当然,我神马都会,策论什么的只要我愿意玩儿,也没什么大不了。”

“大言不惭,那你写篇策论哀家看看。”

“不干!”

“为何?”

秦行之一本正经的说道:“您让道士写策论,置天下文人士子于何地?我神马都会固然是真理,可我不能砸人饭碗呐。

再说了,道家讲究无为而治,身为道祖苗裔,若是让贫道治国,我给您来个君主立宪,皇帝立马变成吉祥物,陛下可能没意见,您肯定不乐意了。”

刘太后听不懂什么叫君主立宪,不过想想让小道士写策论确实有点过分了。人家只是做个侍读陪皇帝读书,又不是打算顶替中书侍郎处理国政。

孙蒙忽然问:“小道士,刚才你说还会琴棋书画,真的假的?”

本来小皇帝是不信秦行之有什么本事的,他喜欢和小道士厮混,只不过是因为两人同样不着调得百无禁忌罢了。没成想小道士说能作诗,居然就真做出了诗,而且还是绝妙好诗。

那岂不是说,琴棋书画、天文地理什么的他也有可能会?这不错,闲来没事两人下个棋,对极度缺乏娱乐活动的小皇帝来说,吸引力也不小。

秦行之肯定的点头:“我神马都会。”

“真的,围棋还是象棋?”

“飞行棋。”

“没听说过……”

秦行之轻蔑一笑:“跟你们古人就没共同语言。”

刘太后算是看出来了,小道士倒不是品行恶劣,而是天生就那么个不着调的性子——嗯,这评价其实很熟悉,她对自家儿子也是这么看的。

听刘大人说,小道士平时好像也挺没大没小。

如此看来,皇帝和小道士能成为朋友,也情有可原。

两人毫无顾忌的对话,可不就是朋友应有的状态吗?你不能要求陛下和先帝一样,即使面对至交好友李奉常也彬彬有礼啊。再说了,若是陛下和先帝一个性子,也不可能跟小道士成为朋友。

刘太后哑然失笑,原来是自己想多了。

大齐和历朝历代不同,皇权虽然仍旧神圣不可侵犯,得益于太祖皇帝定下的基调,皇族并不是很在乎身份地位上的差距。

只要皇帝肯读书,刘太后不觉得让小道士做个侍读有什么问题。唯一让她担心的,是这两人都不像是喜欢读书的料,凑到一起八成只会玩疯了吧?

唉,无所谓啦,反正皇帝已经够疯了……

琴棋书画,孙蒙只对棋感兴趣,音乐书法什么的那是敬谢不敏,除非是秦行之弄出来的神曲。可神曲这玩意儿主要在于搞怪,它就不是用来欣赏的。

于是孙蒙迅速转移目标:“天文地理……这个似乎也没什么可玩的啊。你还有什么有趣的本事?”

“我神马都会。”

“停,能不能别说这句了?怪恶心人的。”孙蒙瞪眼。

秦行之心说,好玩儿的东西多了,电脑算不算,手机算不算,可你大齐朝也没有呀。想道爷在梦中世界,那日子过的才叫多姿多彩,你们古人除了生活能腐败点,也没多大意思了。

所以说才必须想办法修炼,神仙法术什么的,勉强能比梦中世界那些玩意儿有趣点。

至于在现有条件下好玩儿的,还真有,不过你是皇帝,你老娘肯定不愿你玩物丧志,道爷不傻,这种场合下怎能乱说?

果然刘太后开始皱眉:“陛下乃一国之君,切不可贪玩误事。诗词歌赋、琴棋书画虽不算大道,那也是君子之艺,小道士能写出几首好诗,已经很不错了。”

孙蒙大喜:“您也觉得小道士人不错?我就说眼见为实嘛,那些风言风语根本就是造谣。”

刘太后瞪了他一眼:“什么叫风言风语,前些天你们带进皇宫一个汉子,难道也是谣言?”

“那是妖怪!”

“不得胡说,子不语怪力乱神,世人谁见过妖怪,妖怪会任凭你们扛着进宫?”

“母后既然听说了这件事,难道就没人告诉你,当时李道长也跟着。您不相信自己的儿子,总该相信李道长吧?”

刘太后看向李奉常。

李奉常苦笑一声,起身道:“贫道确实在场。说起那汉子,其实只是个打家劫舍的匪徒。您也知道,陛下平时喜欢……那个,行侠仗义。本来当街抓住匪徒应该送去杭州府,可陛下非要亲自审问,因此……”

孙蒙急了,万万没想到啊,道貌岸然的李道长,撒起谎来居然脸不红气不喘。

撒谎也就罢了,你拿朕说事儿几个意思?我好歹一皇帝,亲自审问匪徒没什么,还带进宫审问,我丢不丢份?

刚要分辩,耳边传来李奉常的声音:“无知是福,想必陛下也不愿太后担忧吧?”

孙蒙一怔,看看李奉常,又看看太后等人,发现似乎只有自己听到刚才的话,顿时就呆住了。

太后担忧什么的,孙蒙还真不在乎,李奉常太高看他了。这小皇帝一辈子养尊处优,又是老皇帝的独子,没人跟他争皇位,硬生生被娇惯成一个长不大的性子。

没心没肺的性格,基因遗传固然是主要原因,后天条件也是不可忽视的。

孙蒙发呆,是因为李奉常这类似“传音入密”的神奇道法。

“会法术就是牛,不张嘴就能说话,太让人羡慕妒忌恨了!”孙蒙想道。

刘太后叹息:“李道长这么说,那就肯定没错了。”

秦行之暗中撇嘴,你未免太信任崂山道长了,殊不知李奉常这种貌似忠厚的,他也会骗人。

刘太后满脸忧愁:“先帝还在时,陛下就一向顽劣。哀家本以为他年纪还小,登基后就好了,谁知……唉,如今眼看大婚在即,陛下还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哀家真不知以后如何有脸去见先帝。”

秦行之暗笑,胖子那是隔代遗传,没治的。

李奉常摇头:“陛下本性纯良,太后无需过于担心。另外,本朝自太祖皇帝立国,便主要靠士大夫治理天下,需要皇帝处理的政务不多。历代以来,也不是没出现过比较懒散的皇帝,还不是一向国泰民安?”

当面评判一国之君,乃至历代皇帝,也就是崂山道长有这个资格了。

饶是如此,李奉常也没敢直说,象孙蒙这样的奇葩,您孙氏皇族不是第一次出现了。

他不说,刘太后也懂。

孙蒙很郁闷,被人点评,无论好坏话都不舒服,可这俩人,一个是自己的母后,另一个是崂山道长,都是他治不了的存在。

“母后,没什么事的话,我和小道士先走了。”孙蒙起了撤退之意,“公务繁忙,朕还得处理国家大事呢。”

刘太后摆摆手:“陛下忙去吧。”

孙蒙招呼一声小道士,两人站起来掉头就跑了。

刘太后目送小皇帝离去,苦笑道:“李道长您看看,这风风火火的样子,哪有半点皇帝的威严!哀家是真担心呐,你说他这性子,朝堂之上如何能服众?”

李奉常正色道:“太后此言差矣,皇帝乃真龙天子,他的身份就代表了无上权威,何须靠威严服众?不瞒太后,贫道入京后也曾担忧过,但却发现陛下超宗越祖的命格越发明显,贫道对自己的眼光还是比较自信的。”

有句话李奉常没说,他偷偷卜算过,皇帝的命格,似乎和小道士息息相关。两人交往越多,孙蒙的气运就越旺盛。

这肯定不能告诉刘太后。

否则以刘太后对自己的信任程度,说不定会如何优待小道士呢。

以小道士的品性,估计才不管原因是什么,越优待他越高兴。可李奉常明白那并非好事,无论对小道士,还是对皇帝都是如此。他认为,任其自然才是正道。

再说了,和李奉常不信小道士是未来之人道理一致,未来还没发生,谁敢保证自己的卜算一定就是正确的?命运固然存在,可如果它是不可改变,也就没有“逆天改命”的说法了。

你跟古人说时间可逆,他根本理解不了。

不过这话也不能说得太绝对,佛门就有说法,在佛祖眼里,并没有过去未来之分,显然佛祖他老人家已经看透了时间的本质。

神仙也不见得不懂时间的本质。

甚至到了道祖佛祖的境界,逆转时间都是有可能的,只不过神仙的世界虚无缥缈,凡人接触不到罢了。

不说别的,前辈留下的典籍,连地球是圆的都故意隐瞒,可见他们毫无普及真相的兴趣。

李奉常很牛,可惜离飞升成仙还差了很远,关于时间,他的认知还和普通人没多大区别。

第167章理论上是黄花闺女

外城沈府大门前。

沈怜儿下意识的轻轻咬着嘴唇,痴痴看着紧闭的大门,目光中半是渴望半是迟疑。

秦行之奇怪的问:“怎么不动了?”

沈怜儿低声道:“妾……有点害怕。”

“别担心,有我呢。”秦行之一拍胸脯,“你爹要是敢骂你一句,贫道分分钟叫他好看。”

沈怜儿白了秦行之一眼:“你……小道长说笑了,我爹为何要骂我?他又不知妾曾被掉过包。妾只是半年多没回家,心情难免紧张罢了。”

秦行之大笑:“开个玩笑嘛,现在不怕了吧?”

沈怜儿没搭理秦行之,迈步往前走。

回家,是沈怜儿的最大梦想,可当这个原本怎么看都不可能实现的梦想成真了,沈怜儿才发现,近乡情怯并非无病呻吟。更何况,这座宅子又是那么陌生?

三江县的老宅一草一木沈怜儿都十分熟悉,京城里这座宅子,连大门都充斥着冰冷的陌生感。“有亲人的地方就是家”这种话谁都会说,事到临头才发觉,还真不一样。

小道士是理解不了沈怜儿的细腻心思的。

不得不说,沈怜儿在秦行之心目中是非常特殊的,他是真在乎沈怜儿的想法。因此,这家伙尽管不愿意让沈怜儿离开,可还是忍不住会替对方着想。

去皇宫替沈怜儿办理了“辞工”——当然,宫女这种职业就没有辞工的说法。说白了,所谓入宫做宫女,其实跟卖给皇家没多大区别,皇家的赏赐就等于卖身钱嘛。

可谁让小道士和皇帝是好朋友呢?

这不可能的任务,竟然让他轻松完成了。皇帝招来负责的太监,当着秦行之的面把沈怜儿的名字从花名册上抹掉,于是沈怜儿就等于从来没进过宫了。

这个结果大大出乎沈怜儿的意料。

知道了孙蒙是皇帝又如何?秦行之和孙蒙关系不错又如何?某种意义上,这跟抢皇帝的女人差不多,但凡是要点面子的皇帝,都会有心理障碍。

沈怜儿当初甚至绝望的想,如果实在没办法,就让小道士求求皇帝,把自己赏赐给他得了。

小道士不是她心目中的良配,可事到如今,这似乎才是唯一的解决办法,捏着鼻子就认了吧。尽管事实上她一天都没进过皇宫,谁让狐狸精顶着她的名头当了宫女呢,后果自然只能她来承担。

自己不要的东西送给别人,不仅不丢脸,还很有面子呢。大户人家送小妾,皇帝送宫女,这在大齐朝都不是多稀奇的事儿。

谁成想小道士太给力,孙蒙这皇帝则太没谱,居然真把沈怜儿的名字给抹掉了。

回头一想,结局简直完美到让她无法置信。

自己的名声一点都没受损,回家就能开开心心继续当自己的大小姐,父亲弟弟和全天下人,除了小道士等少数几个知情者外,根本没人知道自己曾被绑架,差点被卖掉不说,还做了一段时间的山贼压寨夫人。

父亲再寻摸个文质彬彬的才子,一段美满幸福的姻缘指日可待,夫妻相敬如宾,时不时吟诗作画玩点文艺什么的。

经历的一切,跟梦一样了无痕迹,也许夜深人静难以入眠时,会想起大大咧咧的熊大当家,瘦猴子一样的秦寿,常常在李春娘面前秀肌肉的二柱子,还有……经常油嘴滑舌调戏自己的小道士。

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可沈怜儿发现,自己就是高兴不起来,甚至还有挥之不去的失落感。

这让她非常难以理解,秦行之从皇宫回来之前,她尽管根本不抱希望,还诚心诚意祈祷小道士能成功呢。结果小道士笑嘻嘻的说出结果,沈怜儿却沉默了。

当然,失落归失落,家还是要回的。

于是在拖延了几天之后,沈怜儿终究决定回家,只不过她觉得自己一介女子,可不敢在大街上单独走,就让秦行之送自己回来。

秦行之抢先来到门前,伸手用力砸门。

“来了来了,轻点砸……”

一个没好气的声音传来,随后大门打开。

门房认识秦行之,脸上的怒容立刻消失不见,堆起笑脸道:“原来是小道长……”随即看到了后面的沈怜儿,愣了愣叫道,“大小姐?”

自从进宫,沈怜儿可一次都没回家。现在忽然出现在门外不说,居然还是和小道士一起过来的,他不感到意外才怪呢。

沈怜儿微微一笑,没说话。

“发什么愣啊,赶紧通知你家老爷。”秦行之老实不客气的迈步进门。这注定会成为自己老丈人家,有什么好客气的?

门房这才反应过来,连忙往里跑。

秦行之回头招呼沈怜儿:“往里走吧,这是你家,就不必等别人过来迎接了。”

沈怜儿点了点头,随秦行之往前走。

“小道长,妾有个请求……”沈怜儿忽然低声道。

秦行之笑道:“怜儿妹妹知道,贫道是没办法拒绝你的,请讲。”

“你能不能……”沈怜儿犹豫了一下,咬着嘴唇道,“先不说妾已经不是宫女的事儿?”

“为什么?”秦行之愕然。

“妾自有原因,您就说答不答应吧。”沈怜儿脸上逐渐浮现出下定决心的神色。她本来就是个很有主见的人,只不过这段时间被秦行之和熊六梅照顾惯了,才没怎么显露出来而已。

秦行之一摊手:“我无所谓啊,答应你了。”

沈怜儿嫣然一笑:“谢谢!”

秦行之捂着胸口呻吟:“美女,你是故意想让贫道心脏病发作不成?”

沈怜儿娇嗔的白了秦行之一眼。

“我擦,更要命!”

……

“女儿,你终于知道回家见见老父了!”

沈半城无疑是个自私的人,这家伙修桥补路都必须事先确定能赚个好名声才肯干,可他对亲骨肉的感情也绝不是假的。甚至相对来说,他对女儿的感情更纯粹,毕竟儿子沈学习还承担着传宗接代和复兴沈家的希望。

如果不是沈怜儿(狐狸精)的坚持,沈半城才不愿她去做宫女呢。

沈怜儿流着泪盈盈下拜:“女儿不孝……”

沈半城摆手:“哎,不能这么讲,爹也打听过,宫女是不能随便出宫的,除非负责采买,或者被陛下宠幸封赏。女儿你才入宫多久,不可能负责采买,难道说?”

沈怜儿连忙否认:“没有,不是爹想的那样!”

“哦。”沈半城点头,“宫里那么多女人,见皇帝一面可不容易,这也正常。再说了,女儿你生性倔强,真被皇帝宠幸也不一定是好事,我听说宫内危险着呢。”

这时沈学习抱着本书走进客厅。

沈怜儿叫了声“小弟”,跑过去抱住沈学习放声大哭,弄得沈学习一脸茫然,心说姐姐这是怎么了,只不过数月没见而已,怎么仿佛劫后余生一般?

沈半城眼圈都红了,为了保持一家之主的威严,愣是憋着不让眼泪掉下来。

天可怜见,女儿在宫里到底受了多大委屈,才会见到亲人如此动情?唉,早知如此,当初就不该答应你进宫,如今说什么都晚了,你已经是皇家的人了。

秦行之笑吟吟站在一旁看热闹,心说你们当然不知道,怜儿妹妹差点这辈子都见不着你们呢。

沈半城尴尬的冲秦行之拱手:“让小道长见笑了……快请坐,来人,给小道长上茶。”

“没事没事,您千万别客气。贫道是孤儿,从小由师父养大,连自己爹娘是谁都不知道,怜儿妹妹是幸运的,有疼自己的爹娘,还有骨肉至亲的兄弟,贫道十分羡慕呐。”

沈半城暗自皱眉,怜儿妹妹……这算什么称呼,你俩也就在三江县见过一面,何时变得这么熟悉了?

沈怜儿回头道:“爹,女儿能回家,还要多亏小道长帮忙呢。”

沈半城更糊涂了,小道士确实有点真本事,可也影响不到皇宫吧?

他甚至都不知道秦行之开符箓店的事。

秦行之很谦虚:“不值一提。再说了,咱俩什么关系,怜儿妹妹不必和贫道如此客气。”

沈怜儿眼看父亲的脸色越来越差,心中着急,也顾不上悲伤了,把眼泪一抹,走到沈半城身边解释道:“爹,您不知道,小道长是陛下的侍读,和陛下关系很好的。今日正是他求了陛下,才带女儿出宫的。”

沈怜儿果然打定主意,不想说自己已经不是宫女的事实。

秦行之并没有多想,他猜测,也许沈怜儿觉得,那种不可能的事,很难和沈半城解释吧?道爷这么牛的存在,自然是沈半城这种凡人无法想象的。

“侍读?”沈半城茫然。

秦行之笑道:“就是陪皇帝读书。”

“我知道侍读的意思,可您是道士啊。”

“道士他也识字哩,惊讶吧?”秦行之随口开个玩笑,马上换成严肃脸,“贫道方外之人,其实并不是很爱读书,不过皇帝哭着喊着非让贫道陪他读书,贫道也不好意思拒绝。”

沈半城翻白眼,这牛吹得都没谱了。

他相信秦行之有本事,可天下有本事的道士又不止秦行之,皇帝那是富有四海的人,至于哭着喊着求他?

不过女儿不会骗自己,侍读之事应该不假。

即便如此,皇帝会允许他干涉宫内事务?

沈半城自己就是个例子。

他有钱任性,弄来那么多小妾,自己如今却根本用不上,甚至最年轻的小妾进门时,他早已经有心无力了,所以那位小妾理论上还是黄花闺女——如果不把小妾们成天瞎搞胡搞算进去的话。

这么丢人的事,沈半城自然不会跟外人说。

那小妾也不对外讲,就指着这个名分养活自己呢。

然而沈半城还不是紧盯着每一个小妾,生怕一个疏忽头顶上就春意盎然?这是一个男人最重视的尊严,自己的女人就算摆设,那也不能让任何人觊觎。

小道士凭什么能带沈怜儿出宫?

第168章你还俗吧

沈怜儿不高兴了:“女儿好不容易回家,您就别问那些有的没的了。您想想,若是陛下不同意,女儿怎么可能出宫回家?”

沈半城一想也是,皇宫那是什么地方?说龙潭虎穴虽然不恰当,却也差不多。自家小妾没自己同意还一个都别想出门呢,何况是戒备森严的皇宫。

“呵呵,那为父就不问了。”沈半城笑道,“不知女儿能在家里住几天?”

沈怜儿看了一眼小道士。

秦行之开口:“当然是想住多久住多久。”

沈半城的眉头又皱了起来:“这……怎么可能!”

说出真相是最轻松的解释手段,然而沈怜儿不知哪根筋不对,不让秦行之说,小道士明白,这时就要靠自己的忽悠本事了。

忽悠人这种勾当,道爷肯定当仁不让。

“有首歌叫做心太软,沈员外听过吗?唱的就是皇帝陛下了。陛下听说怜儿妹妹在宫中日夜思念亲人,当即决定该放就放,把所有问题都自己扛。陛下说了,宫里不缺她一个,多余的牺牲他不懂心疼,怜儿妹妹也该为自己想想未来……”

沈半城两眼直冒圆圈,完全听不懂秦行之在说什么。

别说沈半城听不懂,沈怜儿也糊涂。沈学习看小道士的眼神甚至有了崇拜色彩,小道士说的,书上可没有。估计他心里的念头无非是:虽不明,但觉厉。

“总之一句话,不回皇宫,这个可以有。”

沈半城半信半疑:“不回皇宫,那还算宫女吗?”

“当然算,也叫编外宫女。”

“小道长你确定没问题,不会隔天有人上门来抓人吧?在下可一大家子人呢,这个后果承受不起。”

秦行之不耐烦了:“您自己的女儿,您应该最了解,她是那种不顾全家危险的人吗?还是说,您宁愿她在皇宫洗衣服做苦工,不愿让她回家享福?”

沈半城摇头:“那倒不是。”

心里还是觉得有些不靠谱。

然而就算不靠谱,也是皇帝不靠谱,沈半城思前想后,无论如何也不相信女儿能偷偷溜出皇宫,就是在小道士的帮助下也做不到。

“来人,摆酒!”

反正事情已经发生,有后果也只能接着,沈半城干脆决定不想了。

秦行之如今阔了,再不是以前那个忽悠顿饭就眉花眼笑的小道士,不过未来岳父的酒席,那是必须吃的。

“咦,沈员外,怎么就咱俩人?怜儿妹妹和学习小弟怎么不过来?”酒菜上齐,秦行之忍不住问。

沈半城翻了个白眼,心想您还真热络,妹妹小弟的叫着,一点都不认生啊,也不知是从哪儿论起来的。

“学习还小,至于怜儿,女子如何能上桌?这不合礼法。”沈半城自诩书香门第,祖上当年也是做过官的,可不能和乡野村夫一样不讲究。

女子不能上桌……这算什么狗屁礼法?

想道爷一群人吃饭,可从没这么多讲究,不仅如此,熊大当家的每次吃饭吆吆喝喝,道爷给她盛饭慢了,还要嘟囔几句呢。

“沈员外此言差矣,女子又不是小猫小狗,为何不能上桌?知道你们大户人家规矩多,封建社会嘛,贫道也不是不能理解。不过,咱这是家宴,又没外人,就不必这么多讲究了吧。”

谁他么跟你不是外人了?!

沈半城心中呐喊,嘴里却说道:“小道长是方外之人,自然不在乎世俗规矩。然而此乃我读书之家立足根本,规矩还是要讲的。”

“这规矩很不好。”秦行之喋喋不休,“怜儿妹妹没被饿死,也是老天爷照顾……”

“小道长误会了。小女在自己房中自然有丫鬟下人照顾吃饭。不不,不是趴地上吃!她房里有桌子。什么?屁话——呃,在下的意思是,也用筷子,只有野蛮人才用手抓!”

沈半城气得够呛,这小道士成天都想些什么啊?

连忙端起酒杯敬酒,借以堵住秦行之那张不靠谱的嘴巴,否则沈半城怀疑自己会忍不住动手揍人。

两人饮了几杯酒,小道士就有了些醉意。

梦中世界的秦行之就不擅长喝酒,现实世界就更不用说了,俩道士穷得当裤子,秦寿生生被饿成营养不良,哪有条件喝酒?

当然,大齐朝的酒度数低得令人发指,即使不擅饮酒也不至于醉得这么快,很难说小道士不是故意如此。

“沈员外,怜儿妹妹的终身大事,您……是否也该考虑一下了?”秦行之扭捏道。

沈半城愕然:“终身大事?”

“对啊,贫道虽然更赞同晚婚晚育,可是正所谓入乡随俗嘛,她今年都十七岁了,在咱大齐朝也算老大不小了。”

“您一个道士,关心这些干嘛?”

“那个,我就随便问问,呵呵。”

“做父母的,自然愿意看到孩子早日成家,叹只叹怜儿当初昏了头,非得入宫做宫女,如今万事休提呐。”

“宫女怎么了?”

“您是真不懂,还是装糊涂?宫女如何能成亲,就算在下冒着杀头的风险敢嫁女儿,也没人敢娶啊。”

秦行之脱口而出:“我敢!”

沈半城盯着小道士看了半天,才哑然失笑:“小道长你喝醉了……”

“我那是装的……呃,我是说我很清醒!”

“那就别乱开玩笑好不好?老夫就没听说过,道士也能成亲的!”沈半城显然生气了。

秦行之不服:“这种专业的事,你不懂可以理解。全真道不能成亲,正一道是可以的。我鸿蒙派乃上古大派,门规中没禁止成亲。”

沈半城啪的一声把酒杯放下,沉着脸叫道:“你能不能成亲,关我屁事。你这混蛋,一口一个妹妹的叫着我家女儿,老子早看你不顺眼了。有点本事就了不起了?呸,我好端端的闺女,凭什么嫁给你一个道士?”

秦行之也不高兴了:“嗬,你敢看不起道士?别忘了你家妖怪是谁给除掉的!”

“是道士,就好好降妖镇宅,专心打坐念经,惦记人家闺女算怎么回事?简直不当人子!

老夫还不怕告诉你,别说我女儿身为宫女无法成亲,就算不是,我也绝不肯让她嫁给一个道士——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给道士,难道以后给你打下手帮你降妖,还是和你一起打坐念经?

老夫家乃书香门第,我女儿是正经人家出身,怎能嫁给不务正业之徒!”

秦行之勃然大怒:“道爷怎么不务正业了?”

“呵呵,别以为老夫看不出,你们师徒当初那凄惨样子至今记忆犹新呢。是,你们确实会法术能降妖,可那是道士的本分,替人降妖镇宅也发不了财。我女儿就算不嫁个文人士子,老夫也不肯让她跟着你这样的道士受一辈子苦啊。”

沈半城明白了秦行之的意思,自然不打算客气。

他的看法代表了大部分大齐朝百姓。大家对僧道尊重归尊重,骨子里印象却并不好。和尚道士成天打坐修炼,个个淡泊名利,居家过日子,这样是不成的。

没见很多俗世混不下去的家伙,都跑去出家了吗?这说明,僧道多半都是懒鬼、卢瑟。

有些出家人还为此自得:我们不追求名利那些虚幻的东西,自然无须早起奔波,睡觉睡到自然醒,没钱数也免了手抽筋。甚至有高人宣称,成仙成佛也是妄念,连经都可以不念。

出家人是用来尊重的,仅此而已。

秦行之深吸一口气,耐心道:“其实贫道有钱。”

“就你?”沈半城完全不信,“比老夫还有钱?”

“这……暂时还差一些。”

“那不就得了。再说了,这就不是钱的事儿。老夫家境还算殷实,女儿出嫁绝不会亏待她,说实话若是有勤学聪慧的士子,就算一贫如洗又如何?关键在于你是道士,老夫丢不起那人。”

“你对道士怨念挺深啊。”

“别这么说,老夫才不上当,我十分尊重出家人,但对于你这种妄想之徒,我理直气壮鄙视之。”

话不投机,秦行之那点小心思严重受挫。

原以为帮沈怜儿也是帮自己。沈怜儿是宫女,固然有家不能回只好陪在自己身边,可两人之间没未来啊。忍一时分离之苦,换来名正言顺的常相厮守,这买卖绝对划算。

谁知沈半城这货太不是东西了,道爷刚开个头,还没提亲呢,就迎头给了道爷一棒子。

秦行之拍案而起:“告辞!”

“不送。”

来时身边有美女,走时孤零零一人,连下人都躲得远远的,分明是个艳阳天,秦行之愣是恍如置身黄叶飘飞的深秋,配上阿炳的二胡名曲《二泉映月》,那感觉,实在是催人泪下。

“有病啊,这又不是电视剧,配什么背景音乐?”秦行之昂首怒斥老天,“就算配乐,您也来首典雅些的,咱这好歹是偶像剧,不是乡村爱情!”

下人们脸色煞白:“完了,小道长指天说胡话,这是要疯呐!”

“切,疯就疯呗,谁让他不知天高地厚,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一个出家人,居然想娶咱家大小姐,我都看不下去!”

“这话不对,人家不仅是出家人,还是侍读呢。”

“呸,侍读没半点实权,算什么官?”

“……”

正在此时,有人从身后拽了小道士一把。

秦行之回头,只见沈怜儿柔柔弱弱站在自己面前,顿时心情多云转晴,堆起笑脸:“怜儿妹妹!”

沈怜儿低声道:“你……还俗吧。”

“哈?”

“妾让你还俗。”

“那怎么成,我还想飞升成仙呢。再说了,贫道是鸿蒙派掌门,我还俗了鸿蒙派怎么办?老道那人你也是清楚的,如果我还俗,他能挑起振兴鸿蒙派的重任?”

沈怜儿幽幽看着小道士:“秦行之,话妾已说完,剩下的就靠你自己选了。”

说完转身就走,没有丝毫留恋。

第169章陪我去偷窥

小道士的豪宅,秦行之和孙蒙相对而坐。

“唉——”

两人忽然同时长叹一声。

秦行之愣了愣,没好气的瞪孙蒙:“不准学我!道爷情场失意,忍不住长吁短叹排解忧愁,这叫情怀。你一拥有全天下的皇帝,叹哪门子气?”

孙蒙眼圈泛红:“朕也情场失意……”

“啊?”秦行之大吃一惊,“难道你被退婚了?不能吧,那从来是我这样的主角的特定待遇,你只不过是一胖子,凭什么跟我比惨?”

“……”孙蒙被噎得沉默片刻,这才怒道,“朕怎么就不是主角了?”

“废话,胖子先天没资格做主角。”

“别的不提,正所谓天子一怒伏尸千里,你这样的就只能自残了,谁是主角一目了然,朕都不屑于和你辩论。再说了,你和人家订婚了吗?说什么退婚,也不怕被人笑掉大牙。”

“这你就不懂了,所谓主角,就是比惨,我连婚都没订,就被退婚了,这才够惨。”

“哦,原来主角越惨越好……如此说来,主角还是你做吧。朕更喜欢享福,吃好玩好睡好,身边美女如云,这种乏味的日子让朕来承受。”

秦行之顿时哑口无言。

良久。

孙蒙决定劝劝小道士:“区区一个女人而已,没必要这样吧?这都三天了!再说了,沈怜儿和胡一菲长得基本一样,走了沈怜儿,不是还有胡一菲吗?”

秦行之摇头:“肤浅!外貌固然很像,内在截然不同,明白吗?”

这次换孙蒙吃惊了:“你扒了衣服看过?!”

“嗯……什么?当然没有!胖子你是不是故意气我?我说的是气质,主要看气质!”

孙蒙讪讪而笑:“呵呵,那是我误会了,还以为你仗着道法,偷偷干过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呢。其实吧,这事儿也不难解决,你这人穷苦惯了,想不到而已。”

秦行之冷笑:“人家沈半城不缺钱。”

“我说钱了吗?我说的是赐婚。你忘了一件事,我可是全天下最尊贵的皇帝陛下,但凡我开口,没人敢不听我的。”孙蒙做霸气四溢状。

秦行之的眼睛顿时亮了:“对呀,怎么把你这胖子给忘了!赐婚,真的可以?”

“朕下旨,自然天下景从。”

“你是皇帝没错,牛还是少吹为妙。天下景从?你去给契丹人下个旨,看看他们敢不敢用圣旨擦屁股。”

孙蒙一滞:“说那些蛮夷干嘛?一句话,想让我赐婚吗?求我啊。”

秦行之想了一会儿,摇头道:“不行,不能这么干。”

孙蒙很意外:“你傻了,不想迎娶沈怜儿?”

“当然想,但你不了解怜儿妹妹的性子,她很倔强的。她说让我还俗,结果我找你赐婚,万一她觉得受了委屈,岂不是弄巧成拙?”

“那你还俗喽,多大点事儿。”

“道爷还想做神仙呢。”

“呵呵……”

孙蒙鄙视的看着小道士:“你完了,还没成亲呢就这么怕人家,以后可怎么活。其实你完全不必担心,皇帝赐婚,那是荣耀。退一万步讲,就算她不服,难道她还敢抗旨不尊,到时候进了门,还不是任你摆布?”

“摆布你个头,道爷是打算娶个媳妇美美的过日子,不是强抢民女。我费了这么大劲,从三江县到京城,终于让她动心,怎能功亏一篑?”

“那朕就没办法了。”孙蒙学秦行之摊手。

“当然,如果你不经过我同意,擅自下旨赐婚,道爷没奈何也就认了,谁让你是皇帝呢?”秦行之贼兮兮的说道。

“美死你,你觉得朕有多贱?”孙蒙叫道,“你不求我,凭什么让我帮忙,我自己还一脑门子官司呢。”

秦行之不信:“别闹,你能有什么心事?总不能真是被退婚吧。”

“退婚自然没人敢,可他们给我选的皇后,朕愣是没见过,你说这事儿靠不靠谱?”

“真的假的?”

“孙子才骗你。虽然在我看来,沈怜儿也就那么回事,可你小道士喜欢她,还和她朝夕相处了那么长时间。我呢,眼看就要大婚了,连自己的皇后长什么样都不知道,万一是个饼子脸、大背头,拳头上能站人,胳膊上能跑马的,我还怎么活?”

秦行之按孙蒙的描述想象了一番皇后的模样,忍不住激灵灵打了个冷战:“大白天的,别吓人!不过你们封建社会这点确实不咋地,婚前好歹让两人见个面啊。”

孙蒙一拍手:“此言甚合朕意!”

秦行之很熟悉孙蒙的习惯,闻言顿时警惕起来:“你巴巴的赶来和我说这些,不是有什么目的吧?”

孙蒙嘿嘿直笑:“主要目的,当然是来开解你的。不过呢,如果你能陪我去偷偷看看皇后,朕龙心大悦,说不定会赏赐你哦。”

秦行之恍然大悟:“你的意思是去偷窥?”

“差不多就这个意思吧,你文学水平毕竟不行,偷窥一词用得甚是不妥。我看看自己媳妇的模样,万一不满意还有反悔的机会,否则一旦成亲就晚了。这怎么能算是偷窥呢?我只是不愿让她知道,怕伤了她的自尊而已。”

“据我所知,大齐朝是可以和离的吧?成亲后你不满意,跟她离婚就是了,道爷就不信她家敢说个不字。”

孙蒙满脸鄙视:“你听说过哪朝哪代,皇帝皇后和离过?我是皇帝,和你们普通人不一样,我的皇后妃子,就算我不要了,也只会打入冷宫,怎能放入民间?再说了,人家是礼部尚书的孙女,那老头儿还真敢说不。”

不仅敢说不,真敢那么做,杨旭那老东西啐朕一脸唾沫都不带犹豫的。

“礼部尚书?”

“是呀,否则我何必如此忧心忡忡。”

“不对吧,他官儿再大,不是也归你管?”

“这不是官大官小的事儿,你以为朕这个皇帝就能为所欲为?那是昏君所为,我这么英明神武的皇帝,自然不会那么做,咱得讲理!”

孙蒙才不会告诉秦行之,因为太祖皇帝的懒惰,大齐朝皇权被大大削弱呢。

秦行之同情的拍拍孙蒙肩膀:“明白了,咱哥俩同病相怜。”

“又乱用成语,你是求婚被拒,朕是被人上赶着安排皇后,都算情场失意,其中境界可大大不同。”

“还想让道爷陪你偷窥吗?”

“同病相怜,绝对是同病相怜!”

秦行之摸着下巴:“道爷的幸福没了,不能眼睁睁看着你这胖子倒霉吧。行,我陪你走一趟。”

孙蒙大喜:“就知道你够朋友!”

小皇帝是个说做就做的性子,既然秦行之答应了,他一刻都等不了,拉起小道士就往外走。

来到前院,秦行之忽然呆立不动。

此时是下午,秦寿、李奉常和二柱子都去了符箓店,小道士因为感情出了问题情绪不高,因此就没去照顾生意。前院只有熊六梅、李春娘还有狐狸精胡一菲。

可秦行之打眼一瞧,院里明明有四个女人。

多出来的那位,婀娜秀美,明眸皓齿,一颦一笑让小道士怦然心动,不是他朝思暮想的沈怜儿,还能是谁?

沈怜儿正和熊六梅说着什么,仿佛能感应到秦行之的到来一般,转头向他的方向看了一眼,展颜露出个柔美的笑容。

秦行之捂着胸口大叫一声,噔噔噔倒退了好几步。

熊六梅也看过来,正好看见秦行之的丑态,撇着嘴嘟囔:“真没出息,二柱子都比他强。”

沈怜儿笑而不语。

“怜儿妹妹,我们别理他,这些天你不在,他成天跟丢了魂一样,看着就让人厌恶。让我说,你回来就对了!每天蹲家里,又没个朋友聊天,有什么意思?老娘也是奇怪,和你在一起久了,你这一走竟然很别扭,你说这是什么道理?”

“妹妹也十分想念姐姐。”沈怜儿笑道,“如果不是姐姐在这里,妹妹也不会回来了。”

“哇哈哈哈,好妹妹,不枉老娘疼你一场!对了,这次回来,不走了吧?”

“只要姐姐不嫌我是个累赘。”

“不嫌弃不嫌弃!怜儿妹妹,没想到我们这么情投意合,看来你我当初在飞熊寨相遇,也是天意啊。要不……我们成亲吧。”

沈怜儿大窘:“姐姐不可乱开玩笑!”

秦行之眉花眼笑的走过来:“怜儿妹妹回来了?”

沈怜儿小脸一板,淡淡道:“小道长别想多了,妾是想念姐姐,与你无关。”

熊六梅顿时得意洋洋。

秦行之冲沈怜儿眨眨眼:“我懂!”

沈怜儿脸立刻染上了红晕,低头不敢看人。

李春娘在旁边暗自慨叹,沈怜儿如果不是因为秦行之才回来,她敢把自己的眼睛挖下来当泡踩。

真没想到啊,以前沈怜儿一直对秦行之不假辞色,还以为只是小道士一厢情愿呢。如今看来,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也对,小道士长得秀气,赚钱的本事又大,还和皇帝交情深厚,只要稍微有点脑子的,都不能不动心。

胡一菲叫道:“怜儿,你跑回来,你爹沈半城难道就不担心?那老东西对咱们还是非常不错的。”

沈怜儿白了她一眼:“那是我爹,和你狐狸精有何关系,谁跟你是咱们?……妾本是宫女,总留在家里,我父亲才更担心呢,妾说要回皇宫,他当然不反对。”

后面这句话,是专门对秦行之解释。

秦行之恍然大悟:“怪不得那天你不让我……呵呵,别瞪眼,我不说了就是。我懂!”

沈怜儿再次低头不语。

第八卷礼宾记

第170章人生乐趣在于折腾

外城某主干道旁,一棵大树下站了三个人。

“胖子,你确定你媳妇会经过这里?”

“当然了,朕的手下个个是精英,打听这点事儿还不是手到擒来。放心吧,我听说她每月总会在这一天去隆福寺给爷爷祈福,从不例外。”

秦行之皱眉:“隆福寺,为何不是杳然观?”

“人家信佛呗。”

“这好像不太好吧?你们皇家一向信道,娶一个信佛的皇后,会不会闹矛盾啊。道爷告诉你,这种信仰之争最没道理可讲了,不能不防。”

孙蒙笑了:“谁说皇家信道?我们只是和崂山道长交好,这是太祖皇帝传下来的规矩,并不代表我们信道。”

“也对,你这胖子当初可什么都不信。”

“我现在也不信好不好?相信有神仙佛祖,不等于我就得念经拜佛,这是两码事。”

正说着,前面房顶有人站起来打了个唿哨。

孙蒙身边的护卫连忙低声道:“主人,来了!”

秦行之和孙蒙连忙躲到树后,露出两个脑袋往外看。至于护卫,早就一纵身上了树顶。

一辆马车缓缓驶来。

秦行之嘟囔:“陪你偷窥,道爷真没什么心理障碍。不过所谓朋友妻不可戏,一想到那是你媳妇,我总觉得有点心虚。你胖子不在乎,外人不清楚的,还以为我不够朋友呢。”

“看看又少不了一块肉,你自己心里龌龊而已。再说了,朕又不傻,这事儿怎能让外人知道?”

秦行之忍不住腹诽,您要是真不傻,不让道爷陪你偷窥自己媳妇才对,不让人知道就完了?这思路明显跑偏了嘛。

马车越来越近。

孙蒙一挥手,大树上乌光一闪,接着马车猛然一顿,车轴就断了。马匹受惊差点人立起来,还好速度原本就不快,车夫又是个老手,及时控制住。

尽管早就知道了孙蒙的计划,秦行之还是叹为观止,怪不得胖子是皇帝呢,还真是杀伐果断。这世上能毫不犹豫的让手下弄断自己未来媳妇的车轴,就为看看她长什么模样,除了孙蒙估计也没谁了。

孙蒙兴奋的叫:“快看,下来了!”

好吧,这家伙比秦行之想象的还要没心没肺。

车上下来两个女子。

按照惯例,先下来的是个丫鬟打扮的小女孩,小心翼翼将后面的女子扶下车。尽管两腿还在打战,却仍旧尖声训斥马车夫。

后面的女子就沉稳多了,估计应该就是孙蒙未来的媳妇,大齐朝的皇后了。

秦行之眼神好,只看了一眼,就确定她是个美女。

论长相,不比沈怜儿差,当然在秦行之眼中世上就不存在比沈怜儿更美的女人,“不比沈怜儿差”已经是个极高的评语了。如果换别人比较,说不定马车旁的女子还要稍胜沈怜儿一筹。

身上的衣服,即使在大户小姐中也稍嫌保守,但就算这样,也无法掩盖她婀娜的体态。

秦行之回头看看孙蒙的胖脸,不由得有种鲜花插在牛粪上的既视感。

孙蒙低声问:“怎么样?”

秦行之奇怪的看他:“道爷记得你不近视啊,自己看就是了……咦,胖子你不会是看不出美丑吧?”

孙蒙顿时急了,低喝道:“胡说,朕当然看得出!我就是想听听你的看法,这样才知道你我是否观点一致嘛。”

“好吧,胖子你运气不错,那绝对是个大美女,你赚到了。”

孙蒙明显松了口气:“那我就放心了……呃,朕的意思是,你我果然趣味相投,怪不得和你投缘呢。”

秦行之不以为然,这胖子要是真和自己趣味相投,那才危险呢。自己喜欢沈怜儿,他也喜欢怎么办?虽然道爷比胖子帅了几百倍,可他是皇帝,古人都认这个,沈怜儿不一定选道爷。

“看也看了,她是美女,胳膊上跑不了马,你总放心了吧?”秦行之就打算撤退,“走吧死胖子。”

孙蒙摇头:“你和沈怜儿还经常眉来眼去的呢。今天朕好不容易偶遇未来皇后,不说几句话岂不是白来了?我去会会她。”

秦行之一把拉住孙蒙。

合着这胖子在和自己攀比,道爷玉树临风,人见人爱的,您一胖子,先天条件不行,道爷那一套是你能学的?

“胖子,说好了就偷窥一下,咱别折腾。”

孙蒙瞪眼:“人生乐趣就在于折腾,别人这么劝我也就罢了,你秦行之确定,自己有立场劝我?”

秦行之应答不能,只好放开手,任凭胖子一步三摇的往断轴马车旁走。

此时小丫鬟还在训斥马车夫,而马车夫则红着一张老脸不停赔不是。

美女开口了:“画眉回来。”

小丫鬟画眉这才住嘴,撅着嘴回到小姐身边。

“杨四,我父亲年轻时你就在我家赶车,也是家中老人了,但规矩就是规矩,你出门前没检查车轴,一会儿回家自己领板子去吧。”

杨四喏喏道:“是,小姐……那个,其实小的昨日就检查过车子,按说不该出问题,小的怀疑……”

“你的任务是赶车,怀疑并非你的职责,我这么说你明白吗?”

“哦,是是。”

“去隆福寺进香不能耽误,你现在就回家赶一辆马车来,顺便叫人把这架马车弄回去修理。”

杨四答应一声,跳下马车就走。

秦行之暗中赞叹,难怪大臣们会给皇帝选她做皇后呢,瞧人家这派头!我家怜儿虽然性子倔强,要是遇到这种情况,一样得抓瞎,哪像人家,处理得井井有条。

赞叹归赞叹,秦行之并不喜欢这样的女人。

他是个没见过多少世面的穷人,至少在大齐朝如此,既不能杀伐果断,又没多少雄心壮志,这样的一个小道士,偶尔在沈怜儿面前还能装装逼,面对如此强势的女人,估计还没开始忽悠呢,人家就看穿了。

男人不能装逼,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孙蒙凑了上去:“小姐你好,可需要帮忙?”

美女转头看见嬉皮笑脸的孙蒙,秀眉顿时就蹙了起来,冷冰冰的问:“你是谁,我见过你吗?”

“什么见过不见过的,佛曰前世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擦肩而过,相逢即是有缘嘛。自我介绍一下,在下姓孙,大齐国姓,家住……”

“闭嘴!”美女沉喝一声。

孙蒙吓了一跳,刚才一瞬间,美女仿佛幻化成太后的模样,全身洋溢着威严气息,愣是把他的话给憋了回去。

小丫鬟画眉鄙夷的哼了一声:“登徒子……”

孙蒙干笑:“二位误会了,我真不是登徒子!我大齐京城在英明神武的皇帝陛下领导下,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城狐社鼠早已绝迹,传说中的登徒子,自然也绝不会出现在京城。”

画眉恍然大悟:“你确实不是登徒子,你是个马屁精,还是个碎嘴子。”

孙蒙忍不住瞪眼,小丫鬟太可恶了。

美女冷然道:“这位公子,既然我们不认识,请你离开此处,君不闻‘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

“什么驴当什么官?”孙蒙茫然。

画眉嗤一声笑了:“不学无术。”

美女眼中也流露出鄙夷,但仍旧面无表情继续道:“看你衣冠楚楚,又是京城人士,想必也是官宦子弟,莫要一时糊涂惹祸上身。”

孙蒙被他训得越来越郁闷,心说小道士的“搭讪”根本不好使嘛,小爷想先跟未来媳妇培养一下感情,难道也错了?我是皇帝啊,凭什么忍她?

“我怎么就惹祸上身了?”孙蒙一翻眼皮,“我和自家媳妇说话,就是皇帝老子也管不着!”

这话出口,美女的脸色就是一变。

画眉指着孙蒙的鼻子厉声喝道:“瞎了你的狗眼!你可知我家小姐什么身份,你自己作死不要紧,可别连累了你的家人。”

“闭嘴!”

画眉迷惑的回头看看小姐,心说您有这口头禅婢子知道,可您让我闭嘴干嘛?我这是替您出气啊。

美女把画眉拉回身边,迟疑地问孙蒙:“你是……陛下?”

孙蒙大奇:“这你都能认出来,难道我已经王霸之气四溢到如此明显的程度?不妙不妙,我还想没事来个微服私访呢。”

美女叹口气,这就没错了,早听说陛下喜欢溜出皇宫。只没想到,自己居然能遇上他就是了。不情不愿的对孙蒙行礼:“妾身见过陛下。”

孙蒙意兴阑珊的摆手:“罢了罢了,没意思。”

人家小道士和沈怜儿眉来眼去的多好玩儿,到自己这儿,靠身份让未来媳妇行礼,实在没什么好得意的。

“陛下,您身为一国之君,怎能当街调戏民女?若是让朝臣们知道了,您如何自处?”知道了孙蒙的身份,美女仍然毫不客气。

孙蒙怒了:“杨采薇,你就认定我是登徒子了是吧?太冤枉人了!今天要不是你,要不是见你马车断轴,我吃饱了撑得过来问你需不需要帮忙?”

杨采薇眨眨眼,沉吟道:“陛下怎么就断定是马车断轴……莫非,是陛下做的?”

孙蒙一阵心虚:“胡说八道,我可不会用暗器。”

秦行之在一旁捂脸:胖子你平时挺机灵的,怎能说出这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话?人家说男人见了美女用下半身思考,难道胖子也是如此?

下半身没脑子,智商降低很科学。

第171章亡国之君

虽然许多人不愿承认,但越是美女越聪慧,这个道理大多数情况下都行得通。所谓“胸大无脑”,只不过是妒忌者的无奈诽谤而已——当然,秦行之一向认为,胸之大小,和美丑没直接关系,那纯粹是西方审美毒瘤渗透的结果。

反过来说也成立,聪慧的女人,长相也不会太差。有个词叫做“相由心生”,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所以,美女是可以后天炼成的。

在秦行之的梦中世界,就有无数这样的例子。当年只知道读书的丑小鸭,考上大学后摇身一变成了女神,你觉得不科学,其实不然,人家只是学识到了一定程度,蜕变了而已。

整容只能获得一时美丽,还要承受伤痛之苦,也传递不到后代身上。提高修养,才能从骨子里改变一个人的气质,更能影响后代。

这种气质反映到外部,就是人变美了。

变美的不是外貌,而是精气神。

很难想象,杨贵妃若是张口老娘,闭口王八蛋的,唐明皇会那么痴迷她。(熊六梅:老娘就很美!小道士:你那是特例。熊六梅:其实老娘根本不在乎美不美。)

杨采薇就很聪慧。

孙蒙一句辩解,简直等于明说是他干的,杨采薇甚至都懒得继续追问,心里乱糟糟的不知该如何形容。古人词汇量毕竟不如后世,再加上杨采薇学问虽好,一些市井俚语却根本不知道。

要是让小道士形容,其实很简单:“十万只草泥马飞奔而过”!

弄断未婚妻的车轴,这事儿是正常人能做的?

要知道马车虽慢,拉车的马匹却是不折不扣的大型动物,它要是受惊乱窜,掀翻马车,危险可大可小。

杨采薇又没法骂皇帝,只能自怨自艾,脸上可就沉得像是要下雨一样了。

作为胖子的朋友,秦行之决定救火。

他走到两人身边,笑呵呵的说道:“胖子,这美女就是你媳妇儿?果然天生丽质!不是道爷说你,对自己媳妇朝思暮想这没错,可你为了见她一面,让人弄断车轴就有点过了。

别反驳,我知道你做好了预防措施,几十个高手在旁边盯着呢,绝不会出现危险,可人家不知道啊。

再说了,这是人家的财产好不好,你弄坏了至少得赔偿吧,你赔给人家几千两黄金又怎么了?”

孙蒙如蒙大赦:“赔,必须赔!黄金太俗了,我那儿还有大理进贡的几斗珍珠,我觉得比较合适。”

秦行之大乐:“聪明,珍珠养颜嘛。”

“闭嘴!”杨采薇怒喝。

秦行之一缩脖子,心说这位美则美矣,就是脾气大了点。

杨采薇上下打量秦行之:“你是谁?”

秦行之整整衣冠,躬身打稽首:“道祖云,上士闻道勤而行之,贫道鸿蒙派掌门秦行之,和胖……陛下是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你就是那个蛊惑君王的野道士!”杨采薇霍然转向孙蒙,表情严肃得让人心惊,“妾身恳请陛下,立即下旨诛杀此獠,还我大齐一个朗朗乾坤!”

孙蒙傻眼:“诛杀……此獠?”

“方士之流,但凡进入朝堂必将给国家带来灾害,历朝历代多有此事,您是皇帝,比妾身清楚。陛下,为我大齐朝千秋万代,您也必须诛杀此獠,否则恐怕将大祸临头啊!”

秦行之火冒三丈,你他么还没成皇后呢,就想杀道爷,道爷哪儿惹你了?

“你有病吧,什么叫方士之流?我是道士!”

“并无区别。”

“区别大了,不过这么专业的事你也不懂。我就问你一句,道士在你看来是祸害,那崂山道长又怎么说?”

杨采薇冷冷道:“崂山道长淡泊名利,除非皇族相邀从不露面,即便入京,也很快就离开了。再者说,结交崂山道长,那是皇族传统,妾身自然不予置评。”

秦行之明白了,皇族结交崂山道长,这女人其实也不赞同,否则就不会说“不予置评”了。

这就奇了怪了,你怎么就那么敌视道士,你又不是妖怪……即便是妖怪,狐狸精见了自己还眉花眼笑、跃跃欲试,恨不能把自己摆成十八般模样呢。

孙蒙嘿嘿笑:“小道士,看来只能委屈你了。”

“别闹,正上火呢。”秦行之根本不信孙蒙会听杨采薇的,下旨诛杀自己这个“獠”。

孙蒙摊摊手:“杨小姐看到了吧,这家伙根本不怕我这个皇帝。我要是下旨诛杀他,他真敢啐我一脸屎……”

“你才啐屎呢!”秦行之大怒。

杨采薇见两人没大没小的斗嘴,顿时满脸绝望:“陛下如此做事,妾身无话可说。父母之命难违,陛下愿意做亡国之君,妾身也只好认命了。”

说完招呼一声丫鬟画眉,连马车也不管了,转身就走。

孙蒙在后面抻着脖子大喊:“你给我说清楚,谁是亡国之君?”

在京城,皇帝眼皮子底下,竟敢大叫亡国之君,这胖子是不想活了吧?路人纷纷侧目。

“行了胖子,非让人家指你鼻子上骂才满意?”秦行之撇撇嘴,阻止孙蒙大呼小叫。

孙蒙怒道:“这皇后我不要了,我要退婚!”

“你确定?那杨采薇可就成主角了。”

“她说我是亡国之君,这能忍?她瞎啊,有我这么英明神武的亡国之君吗?小道士,你不能拦我,她真成了皇后,朕倒是无所谓,你可就惨了。”

秦行之耸耸肩:“胖子你就多余担心。你会下旨诛杀道爷吗?我认为你肯定不会。退一步讲,即使你脑子抽了真那么干,道爷身为鸿蒙派传人,妥妥的道门高人,来无影去无踪,你也杀不了呀。

不过呢,道爷还是支持你退婚的,不是怕她,而是替你着想。你想想,娶这种女人回家,动不动让你诛杀这个诛杀那个,否则就咒你亡国,你能有好日子过才怪。”

秦行之可不是硬充好汉,他是真不在乎。

小道士不喜欢做官,只对赚钱感兴趣,现在当然还要加一个成仙的梦想。他不排斥做官,那是因为可以不干活白拿钱,否则真让他当个有实权的官儿,他还敬谢不敏呢。

和孙蒙相交纯属意外,小道士也从来没在乎他的皇帝身份,一直把孙蒙当朋友看。

当然,这位皇帝朋友有钱有权,偶尔占他点便宜,小道士还是很乐意的。

未来皇后不喜欢道士,道爷还不鸟她呢。

大不了一走了之,就不信以道爷的本事,在哪儿混不好。契丹不能去,那地方气候恶劣人也野蛮,可天下这么大,大齐朝又没统一全球,道爷难道不能去大理?

两人就在大街上,狠狠对杨采薇批判了一番。

孙蒙也就罢了,秦行之话语中也常常冒出问候杨家祖先的词儿,周围的护卫只能苦笑着隔开两人,生怕两人那些污言秽语被百姓听见。

听见倒是不要紧,关键是别被人认出皇帝来,丢不起那人。

孙蒙一拍手:“好,我们去杨尚书家。”

两人带着一群护卫,风风火火来到内城。

越走秦行之越迷惑,终于忍不住问:“胖子你这是去退婚吗?这分明是回我家的路径。”

孙蒙眨眨眼:“你到现在都不知道?”

“知道什么?”

孙蒙打个哈哈:“无知是福,这句李道长的忠言,朕送给你了。”

一行人直奔秦行之的豪宅,就在秦行之以为小皇帝临阵退缩了时,众人脚下没停,来到豪宅隔壁另一家悬挂着“杨府”牌匾的门前。

一个护卫上前准备敲门。

秦行之目瞪口呆:“这……这是杨老头儿家。道祖在上,难道他……”

护卫的手刚抬起来,大门自己开了。

一辆马车缓缓驶出杨府,后面跟着杨老头和一个老仆人。马车上,车夫杨四边赶车边说:“老太爷,要不您先等等,小的很快就能回来。”

杨老头摇头:“你不仅是车夫,还要负责保护小姐的安全,怎能把小姐放到隆福寺自己回来?至于老夫,朝廷的事可不敢耽误,反正也不远,老夫自己走着去吧。”

杨四一脸内疚:“都是小人的错。”

“车轴断裂是意外,你前一天还检查过,因此这并非你的过错。你错在不该把小姐扔在大街上自己回来。”

杨四心说小姐比您堂堂礼部尚书还强势,她让我回来叫人,我敢不听吗?

京城治安一向很好,杨四不认为这么短时间会有什么问题,否则他宁愿挨骂也不敢丢下小姐。他跑回杨府首先就叫人尽快赶去出事地点,不为修车,只为照顾小姐。

今天也是巧了,老太爷正好有公事需要出门,家里又只有两辆马车。这让杨四很为难,小姐的吩咐他不敢不听,可老太爷的公事似乎更要紧。

还好杨旭似乎把孙女看得比公事重要,听了杨四的禀报,很快便决定让他赶车去送小姐,自己步行去办事。

礼部尚书安步当车,听起来似乎挺惨,其实是没办法。

内城住的都是高官显贵,家家都有自己的马车,杨旭家只有两辆马车,已经算少的了。这些人家根本不需要雇车,因此尽管朝廷从不禁止普通人进内城,车马行在内城也没生意。

结果就是内城想雇个车很难。

大齐朝不流行轿子,无论文武官员,都以坐轿为耻。武官习惯骑马,文官毕竟体弱,骑马有些辛苦,于是就坐马车。

轿子这种充满脂粉气的交通工具,只有女子才会坐,就这还只是少数女子喜欢。

马车出了门,杨旭也注意到了孙蒙一行人。

“陛下?”

第172章杨大人就好这口

孙蒙顽劣,但对朝中上了年纪的大臣,他还是挺打怵的。某种意义上,那些老臣都是看着他长大的,先帝还只有他一个后代,从小注定要做皇帝的人,大臣们盯得很紧——可惜效果不好,后天教育抵不过太祖强大的遗传基因。

因此尽管不忿杨采薇骂自己亡国之君,孙蒙还是不敢对杨老尚书无礼。

“杨爱卿这是打算出门?”孙蒙问。

杨旭暗叹,陛下啊,虽说太祖爷为偷懒立下规矩,中书大臣们能帮你处理大部分朝政,您不用和汉唐帝王那样每日埋头奏折。可您好歹是大齐朝皇帝,多关心一点朝政不好吗?

还没法抱怨,皇帝放权乃盛世之象,如果孙蒙真勤于朝政什么都过问,朝臣们可能反而不愿意了。

“启禀陛下,先前中书省通知老臣,高丽国使者到了,老臣这是要去接待呢。”

孙蒙心不在焉的点头:“辛苦老尚书了……那个,能不能耽误你一会儿,朕有点事想和你商量商量。”

杨旭有些为难:“老臣挺忙的。”

接待使者是鸿胪寺的事儿,用不着礼部尚书这么大的官去安排。但高丽是一个国家,人家派使者来观礼皇帝大婚,按规矩首次接见的官员必须品级足够才行。大齐作为宗主国,还不需要皇帝出面,礼部尚书不大不小刚刚好。

孙蒙想了想,说道:“那朕和你一起去吧,路上慢慢谈。”

“不可!区区高丽使者,陛下怎能亲自接见?”

“朕微服私访,又没带仪仗,只要你不说漏嘴,没人知道我是皇帝。嗯,说不定他们还以为我是您孙子,跟着您见世面呢。”

杨旭无语,老夫岂是那种公私不分的人?

不过皇帝的话还是打动了他,孙女嫁给陛下,这若是在民间,他可不就是自己孙女婿嘛。

罢了,陛下是个好动的性子,自己不答应他,搞不好他会自己偷偷溜去。

“也罢,那陛下和老臣一起走吧。”

“就知道老尚书最通情达理,您老先请,朕和小道士跟着您。”

既然是微服私访,当然不适合摆皇帝的谱,跟在杨旭身后是题中应有之义。孙蒙在这方面经验十足,常偷溜出皇宫嘛。

没想到秦行之却叫道:“我不去!”

孙蒙愕然:“为什么?”

“废话,道爷可没有给人做孙子的兴趣。”秦行之撇着嘴看杨旭,“杨大人啊杨大人,您可真能装,我师父的导引之术可还好用?”

杨旭笑呵呵的说道:“小道士你这话就亏心了,老夫什么时候装过?没错,我没说自己是礼部尚书,可你师父他也没问啊。至于导引之术,那是公平交换。”

“派几个仆人打扫卫生,就换来我鸿蒙派珍藏,这叫公平交换?”秦行之很不服气。

既然法术存在,鸿蒙派典籍收藏的导引之术,肯定也不会是忽悠人的。那玩意儿对修炼无用,可按照典籍上的描述,也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

秦行之上下打量杨旭,嘴里啧啧有声:“瞧瞧,这一脸老树新芽的得瑟样,你敢说没从导引术上得了天大好处?”

“导引术确实不错,呵呵。”杨旭一点不好意思都欠奉。大齐朝就这风气,杨旭年轻时也是风月场上的精英,不久前还新纳了一房小妾呢。

至于为何忽然要纳妾……你猜。

孙蒙来了兴趣:“那导引术,我能学吗?”

秦行之一摆手:“你还年轻,用不着那种玩意儿。”

“哦。”孙蒙点头。

小皇帝坚信,只要是能传给外人的东西,但凡对自己有用,小道士都不会藏着掖着。他说没用,那就肯定不是假话。

陛下交好小道士,杨旭是最早知道的几人之一,但两人言谈间那毫无地位差别的感觉,还是让他好一阵惊讶。当然,皇帝本来就挺另类,和大臣说话也经常没大没小的,可性质不一样啊。

和大臣平等交流,那叫君明臣贤,一个小道士,如何能跟大臣相比?

杨旭笑道:“小道士,你们师徒早该想到,陛下的宅子岂能随便找个地方。你看看,这里离皇宫有多近,可是有钱就能买到的?

当然,老夫也有不对之处,不该故意不提醒你们……嗯,既然你已经知道老夫身份,派仆人打扫之事就算了吧,免得误会老夫窥探你们的秘密。”

“不行!”秦行之脱口而出。

杨旭意外的看着小道士。

秦行之叫道:“免费打扫换导引之术,你和老道说好了的,道爷又没法把你脑子里的导引术抹去,怎能说改就改?”

至于秘密,道爷还真不在乎。

杨旭十分不解:“这就怪了,你的符箓店生意火爆,按说不缺钱,为何不自己买些下人?”

“哈,杨大人知道得挺多嘛。”

“实不相瞒,我家老妻也用过你的美颜符。”

“杨大人,你是圣人门徒,讲究敬鬼神而远之,用我道家符咒,你就没什么心理障碍?”

这个疑问秦行之早就有了,那些富商也就罢了,买符咒的不缺官宦人家。

杨旭不以为然:“怪力乱神才敬而远之,你家符咒功效多是方便百姓,与鬼神之说无关,老夫为何要忌讳?何况,圣人弟子只是不谈鬼神,可不是不信鬼神。”

秦行之撇嘴:“是呀,老太婆变美少女,您反对才是有病。下人呢,贫道不是不能买,我又不是和尚,不讲众生平等滴。但是,有免费的,我何必花那个冤枉钱?哇哈哈哈……”

杨旭暗笑,真是没见过世面呐。

你以为养一堆下人,就是用来打扫卫生的?开什么玩笑。一呼而百应,不管什么乱七八糟的事,只要动动嘴巴,就有人替你办妥,穿衣吃饭全程有人伺候,心情不好了还能打骂下人出气……

总之一句话,人生因拥有下人而精彩。

至于下人的人生,就没人在乎了。

孙蒙不甘寂寞:“小道士,要不我送你几个太监?”

“咦,没拉长声啊,你确定是‘送我’,不是‘送——我’?”

“那是因为以前我们交情不够,否则我身为皇帝,富得流油,差你那点银子?放心吧,不收钱,完全免费。”

“不要。”秦行之断然拒绝,“太监少了坨东西,心理都不正常,只有你们皇家才变态到用那种人,道爷可不想弄得家里乌烟瘴气。嗯,要是送我几个宫女嘛,我倒能勉强接受。”

“美得你!朕耗费人力物力,好不容易挑出一群美女,我容易吗我,凭什么送给你?偶尔用来拉拢大臣,这是帝王之术,我懂——呃,老尚书您别多想。”

杨旭正色道:“您是皇帝,就该精研帝王心术,此乃社稷之福,老臣只会欣慰。”

秦行之腹诽,把活人当货物还送出道理来了,真是万恶的旧社会。你杨老头八成也盼着胖子送你个宫女吧?胡子都白了,你也不嫌臊得慌。

“陛下,高丽使者还等着呢,您看……”

扯了些没用的,杨旭有些着急了。

孙蒙点头:“那就走吧。小道士不准再啰嗦,不就是杨大人没主动告诉你他是谁嘛,当初朕还没跟你说我是英明神武的皇帝陛下呢。”

“那一样吗?咱是朋友。”

“废话,你就确定杨大人不是真心和老道交朋友?你师父长得是寒碜了点,说不定杨大人就好这口……你说对吧,老尚书?”

杨旭大汗:“陛下,老臣确实和老道长挺聊得来,不过所谓‘就好这口’……这个真没有!”

“朕认为这个可以有。”

“不是,陛下不能乱用词啊。”

“老尚书,你是不是想多了?朕的意思是您交友不看外表那些肤浅的东西。好了,别总是转移话题,正劝小道士呢。”

我怎么就转移话题了!杨旭憋得脸通红。

秦行之心情大好:“呵呵,就稀罕你这种胡搅蛮缠的皇帝。行,看在你的份上,道爷不和他一般见识。道爷还没见过高丽人呢,正好去开开眼。”

梦中世界小道士能见到的高丽人都是修改过的,几乎见不到“原版”,想必这个时代的高丽人,还没那种本事吧?

于是众人上路。

因为中间一番打岔,孙蒙竟然忘了“正事”,一路上根本就没跟杨旭提退婚的茬,可见没心没肺到何种程度,小道士也没提醒他。

你问为什么不提醒?

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小道士也忘了!

何止孙蒙没心没肺,秦行之也毫不逊色,两人本来就是一路货,否则也不至于臭味相投。

高丽馆驿离秦行之的豪宅不算太远,一群人在护卫的簇拥下,很快就到达目的地。高丽使者在鸿胪寺官员的陪同下,正站在门外翘首以盼。

远远看到秦行之等人,高丽人吓了一跳。

人多排场大,说明对咱们重视。虽然以前不这样,可说不定是因为咱们高丽国势强大了,大齐人不敢小觑了呢?

问题是,那些人为何都是武士?

高丽正副使相互看看,暗中盘算这一路上的行程,算来算去,也是老实本分没闹出任何乱子,大齐人不该为难自己才对。

走近了,秦行之抬头四处打量。

馆驿正门三个大字顿时吸引了小道士的注意力。

“棒子馆”!

第173章八成搞过传销

高丽正副使怀抱笏板,齐齐九十度躬身行礼:“参见大人。”

身后随行人员随之鞠躬,顿时矮了一片。

杨旭坦然受了一拜,这才抬手:“诸位请起。”

不是客气的时候,杨旭其实是代替皇帝受他们一拜,这是规矩。当然,高丽人可不知道,皇帝就在自己身后看热闹呢,否则就不是鞠躬,而是跪拜了。

杨旭开始讲话,无非是陛下多英明,社稷多和谐,皇帝大婚乃天下之大喜事,必将因此带领大齐以及周边国家迈入一个新时代之类的套话。

孙蒙无聊极了,想和秦行之说话,却发现小道士盯着馆驿门匾看个没完。

“看什么呢?”孙蒙问。

秦行之指指门匾上棒子馆三个字:“那三个字有点意思,谁写的?”

“你对书法还有研究?”

“废话,道爷神马都会。”

“跟我就别吹了,什么都会,你给小爷飞一个看看。”

“我说的是琴棋书画好不好?再说了,你真以为我飞不起来?用道法飞,那都是欺负你。快说,这仨字谁写的,道爷很想认识他一下。”

孙蒙乐了:“那恐怕不可能了,除非你真成了神仙,去天上找他吧。”

“啊,这是神仙写的?”

“是太祖皇帝。皇帝是天子嘛,死后不落轮回,当然要回归天界,以前我不信这一套,如今就不敢说了。”

说到这里,孙蒙居然一脸忧愁:“这事儿想想挺闹心的,你想,哪天我也回归天界,见到太祖爷,大家都是老天爷的儿子,一个辈分啊,我是叫他祖宗,还是叫他大哥?这还是好的,毕竟我和太祖不熟——要是碰上我爹,可就愁死我了!”

秦行之没好气的道:“你们皇帝本来就乱七八糟,问我白搭。这竟然是太祖写的?奇怪……我问你,太祖皇帝是不是很像我?”

“什么意思?……你这家伙竟敢占我便宜!什么叫太祖爷像你?”

“呸,孙子才有兴趣做你祖宗呢。我的意思是,你家太祖皇帝,是不是也经常说些别人听不懂的话?”

孙蒙摇头:“我又没见过他,怎么知道?”

“不是有专门偷窥记录皇帝隐私的东西嘛,叫什么来着?”

“起居注。不过你想差了,那些玩弄笔杆子的家伙,总是把皇帝的话弄成之乎者也,从不原话照抄。再说了,太祖真说了他们不懂的东西,他们为了不暴露自己才疏学浅的事实,也不肯记录啊。”

秦行之大失所望:“这么说没办法了?”

孙蒙奇怪的看着他:“这事儿对你很重要?”

“呃,也不能说很重要,就算不管,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就是感到非常好奇——胖子,你们大齐朝称呼高丽人,难道也叫‘棒子’?”

孙蒙点头:“说得好像你不是大齐人似的……没错,高丽棒子嘛,很多人都这么叫。”

秦行之愣了片刻,哑然失笑:“那是道爷想多了。”

还以为太祖皇帝也有梦中世界的经历呢。

梦中世界到底是虚幻的,还是前世记忆,这是秦行之一直弄不清的谜团。如果世上曾出现过第二个有同样经历的人,那么小道士就能确定,自己真是穿越者了。

这话听起来似乎挺没道理,是不是穿越者,难道当事者自己还不清楚?

其实不然,设身处地想想,这事儿还真没那么容易确认。

一些想象力丰富的人,以不同身份做个条理分明的梦实在不算什么,难道醒来就能认为梦中经历的一切是前世记忆?有人在梦中遇上心仪的女孩,明明现实中不认识,却记忆深刻,醒来后一整天那种怅然若失的感觉都挥之不去,又如何解释?

梦中世界的一切再清晰再有条理,当你身处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都无法确定那些是虚幻还是真正的记忆。

秦行之用亲身经历证明,那些穿越后靠后世知识混得风生水起的故事,都是不靠谱的。都无法确定那些记忆的真假,你就敢炼钢造玻璃?别逗了。

例如你做了个梦,有神仙信誓旦旦和你说,每日连续服用伟哥,三年后就能立地成仙,你会坚信不疑?

或者梦中你亲自在远方某座山上挖出黄金,醒来就一定会不顾一切去挖挖看?

梦中经历再真实,醒来通常也只是一笑了之罢了。

孙蒙加了一句:“据说,高丽人和棒子本来没关系,太祖皇帝是第一个这么叫的,后来就被大家接受了。谁都不懂太祖干嘛这么称呼人家,太祖也从没解释过。”

得,小道士再次变得不确定了。

难道太祖真是穿越众一员?

“你家太祖这么叫人家,高丽人不和他急?”秦行之随口问。

“他们敢!”孙蒙一向崇拜太祖,这次当然也不例外,“告诉你吧,这棒子馆三个字,还是高丽人哭着喊着,恳求太祖题写的呢。牌匾挂出来那天,高丽举国欢腾,那场面比过年还热闹。”

“吹吧你就,说得好像你见过似的。”

“何必亲眼见?高丽人恨不能让全天下都知道,每次来觐见父皇,你不问他们都不乐意。不信,我帮你问问。”

孙蒙也不管杨旭正在讲话,提高声音:“嘿,对面两位使者,贵姓啊?”

正副使愣了愣,心说这谁呀,好大的胆子,竟然敢打断杨大人。杨大人是礼部尚书,最注重礼节,就算你是杨大人的子侄,恐怕也要倒霉了。

杨旭心里确实挺腻歪,可人家不知道孙蒙是皇帝,他知道啊,皇帝开口,他就是再不愿意,也必须停下。

“发什么愣,问你们话呢。”孙蒙再叫。

两个使者对视一眼,脸上就堆满笑容。

“下官金日光。”正使回答。

“下官朴正欢。”副使回答。

杨旭暗叹,本以为两个使者没见过皇帝,带着皇帝来没事,却忘了咱这位陛下,那就不是个安分的性子。

俩使者又不傻,估计自己一停下,他们就开始怀疑皇帝的身份了。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会怀疑,除了皇帝,谁敢随便打断礼部尚书讲话?

“好名字!”小道士一挑大拇指。

正像杨旭猜测的那样,正副使几乎已经确定孙蒙是皇帝。这并不难猜,除了随意打断杨旭讲话这条之外,孙蒙的年龄也正合适。

至于皇帝为何会出现在这个场合……皇帝做事,还用得着跟臣民解释?人家就是喜欢我们高丽人,难道不行吗?

可小道士一开口,他们却又迟疑了。

皇帝总不能有俩吧?

说小道士是宠臣,那也不对,谁见过敢跟皇帝并排站着的宠臣?况且他还敢主动开口说话,宠臣咱高丽也有,不是这么当的。

金日光笑道:“您二位有何见教?”

孙蒙指指牌匾:“我说这棒子馆三字,是你们求太祖赐下的,小道士不信。你来评评,我说的对不对?”

金日光顿时满面红光:“当然是大齐太祖皇帝所赐!我们高丽人当初随太祖皇帝征战,是太祖皇帝亲口认可的犀利武器,御封的正宗棒子。”

秦行之憋着笑拱手:“原来如此,佩服佩服。”

金日光继续道:“我国上至国王陛下,下至黎民百姓,皆愿为太祖皇帝生生世世守护国土。此牌匾乃我高丽之魂,如果不是太过贵重怕有闪失,我们恨不能请回高丽,供奉于祖庙。”

秦行之低声赞叹:“胖子,你家太祖八成搞过传销,这洗脑技术,杠杠的!”

孙蒙正要问问传销为何物,杨旭咳嗽一声:“诸位,我们还是进屋说话吧。”

好端端的讲话被打断,再继续说就没必要了,皇帝既然现了身,不管高丽人看没看出来,让陛下站在外面就不合适了。

金日光连忙弯腰:“是,大人请,这两位……”

孙蒙一摆手:“别管我,我和小道士就是看热闹的。”

金日光偷偷和朴正欢交换了一下眼神,心说这位若不是皇帝,我把自己眼珠子抠了。接见外国来使这么严肃的事儿,是一般人敢看热闹的吗?就是有那傻大胆,大齐官员也分分钟让他明白严重性。

一时间,金日光心中充满感动和自豪。

皇帝陛下亲自来看自己等人,这说明什么?这是对我高丽人的肯定呐。皇帝不想暴露身份很正常,咱们级别不够嘛。可即使如此,皇帝还是来了!

朴正欢也差不多,眼圈都红了。

在高丽使者的热情邀请下,众人走进棒子馆,一路来到正厅。这座馆驿修建的相当精致,面积比秦行之的宅子还要大。里面常年有鸿胪寺下属人员负责维护,将偌大的一所宅子,打理得整整洁洁,论干净程度,和小道士家完全是两个档次。

秦行之有点泛酸:“太不公平了,我的宅子不如它,那还是道爷花钱买的呢。这地方倒好,人家白住不花钱不说,你连打扫卫生的都给他们配好了……”

“羡慕?他们吃饭还不花钱呢。”

“我擦,你这是崇洋媚外,道爷鄙视你!”

“少废话,这是规矩,大齐使者去高丽,接待规格更高。有本事你也建国做国王呀,朕给你修一座更大的馆驿。”

秦行之沉吟:“建国不难,可国王又不能做使者,到时候你修的馆驿再好,我也享受不着,白白便宜了别人,划不来。”

孙蒙大乐,这家伙越来越能吹了,还建国不难,你以为建国是小孩子玩泥巴呢?

第174章你们很有前途

杨旭是礼部尚书,平生最注重礼仪。

别误会,老头儿并非顽固不化死搬教条的那种人,说实话在大齐朝的大环境下,那种人也混不好。大齐朝官场流行的是文采风流、光风霁月。

否则鸿胪寺官员也有见过皇帝的,为何自始至终都没人给孙蒙行礼?

微服私访嘛,不仅皇帝喜欢,臣工们也经常这么干,大家就爱玩儿这个。往大了说是体察民情,往小了说则是体验一下普通人的乐趣。你不能说自己玩得痛快,到了皇帝这里就非得揭穿他,夫子教导得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当然,微服私访容易装逼打脸,大家心照不宣。

若是皇帝没被人怀疑,杨旭不在乎让皇帝坐下首,甚至站在自己身边陪着也无所谓。现在就不行了,两个高丽使节热泪盈眶的,显然已经确定皇帝的身份。

于是杨旭只能选择让皇帝坐上首。

小道士想坐在孙蒙身边,被杨旭死拉硬拽弄到自己下首,吹胡子瞪眼煞是吓人,搞得秦行之替他担心心脏,不敢继续招惹老爷子,只好认命的坐下。

这样一来,等于明明白白告诉高丽人,孙蒙就是大齐皇帝陛下。

也没什么好谈的,接见使者原本就只是个流程,他们也没什么国事在身,主要任务就是观礼皇帝大婚。

其实过些日子,皇帝还会亲自接见他们。

当然不是单独接见,而是等各个国家使节都到齐,皇帝一次性在金銮殿上接见一次。

今天本来的计划,是杨旭接见使节,讲一番套话,然后大家坐下喝喝茶聊聊天,消磨个把时辰,杨旭就可以走人了。后面的接待事宜,有鸿胪寺官员负责。

结果因为皇帝不甘寂寞,现在杨旭说了不算,得看孙蒙的意思。

孙蒙浑然不知自己已经暴露——当然也可能知道却并不在乎,兴致勃勃的说道:“小道士路上告诉我,你们高丽人一般不吃肉,真的假的?小道士……咦,你跑那么远干嘛,过来啊。”

秦行之摆手:“我怕杨大人有个好歹的,算了,又不是隔十万八千里,你大点声,道爷听得见。”

孙蒙瞅瞅杨旭,只见老头儿一脸便秘的样子,也觉得最好别招惹他,就不再强求。

金日光和朴正欢更迷惑了,在皇帝面前自称道爷,这小道士是什么人,怎么就这么牛?

金日光陪笑道:“不是那么回事,我们也吃肉。”

“哦,我想也是,人哪有不吃肉的?小道士也不知从哪儿听来的,说你们最喜欢泡菜。”

“泡菜在民间确实十分流行,官宦人家还是吃不太习惯,还是以新鲜蔬菜和肉食为主。”

“吃肉好,吃肉才有力气嘛,我就喜欢吃肉。”

秦行之撇嘴,多新鲜呀,您不喜欢吃肉,能长这一身壮观的肥膘?

金日光恭谨的说道:“下官回去,一定将您的指示传达给我朝国王陛下!下官保证,我朝官员就是砸锅卖铁,也会多吃肉,以吃肉为荣,鄙视不吃肉之人。”

孙蒙乐了:“没这么严重,我就是随便说说。”

“不不,您的话犹如指路明灯,下官听了,是醍醐灌顶,茅塞顿开呐。作为太祖皇帝御封的棒子,怎能不多吃肉?多点力气,也能替大齐守好国门。”

孙蒙眉花眼笑:“指路明灯?好,你们高丽人这些年在汉语方面大有长进呐,都会用成语了。吃肉好处多了,不仅长力气,还能滋养容颜呢。”

秦行之不服了:“不带这么胡搅蛮缠的,吃肉养颜,你哪儿得来的结论?”

“这还用说吗?吃什么补什么,你吃青萝卜想养出白皮肤,那不可能。吃肉就不同了,所谓油光水滑,没油水,还光滑个屁呀。”

“切,你不懂科学,道爷懒得和你争辩。”

朴正欢一直没怎么说话,此时忽然开口道:“小道长此言差矣,吃肉养颜乃天地至理,我们有明证!”

秦行之愣住了,你讨好皇帝也太没原则了吧?

朴正欢冲身后使了个眼色,立刻有人走开去了后面的院子,不一会儿带进来两人。

俩女孩,俩年轻貌美、皮肤白皙的女孩。

而且长得一模一样。

孙蒙刷一下站起来:“孪生姐妹,有点意思。”

两个女孩给众人行礼,然后就安安静静站在那里,不说话,也不抬头。

朴正欢谄笑道:“正是孪生姐妹,一名秀妍,一名秀丽,出自官宦之家,乃是高丽难得的美人。你看她们的皮肤,足以证明吃肉能养颜。”

孙蒙凑到双胞胎跟前,伸手抚摸两人胳膊:“果然滑腻,小道士,这下你没话说了吧?”

秦行之摇头不语。

他早观察过了,双胞胎容貌美得令人窒息,连小道士都不敢违心说她们不如沈怜儿。这也就罢了,关键是两个女孩的皮肤,又白又嫩,仅仅露出的那么一点,就细腻得过分,让人有种轻轻一碰就会留下指痕的感觉。

除了梦中世界PS后的那些照片,秦行之从没见过现实中有这么好的皮肤,沈怜儿也大大不如。

可她们皮肤再好,跟吃肉又有什么关系?

金日光和朴正欢对视一眼,忽然翻身拜倒在地:“陛下,请收下这两位美人!”

孙蒙皱眉:“你们认出我了?”

“陛下如日月生辉,光芒四射,下臣怎能认错?”

“哇哈哈哈……”孙蒙笑得后槽牙都露了出来。这时候他也不说今后没法微服私访什么的,志得意满的挥手:“朕正是当今天下最英明神武的大齐皇帝,你们眼光不错,很有前途呐,快站起来,别跪着了,咱大齐不兴跪拜。”

金日光两人大喜:“下臣一定把陛下的评价带给我朝国王。”

这句评价太重要了,两人暗想,八成回去后又要升官了吧?

杨旭咳嗽一声:“陛下注意言辞,您一句话对天下的影响,比您自己想象的要大。”

老头儿面色有些阴沉,看得出来,心情不算好。

这不奇怪,皇帝是他孙女婿,无论谁送美女给皇帝,他都不可能高兴。按礼法,皇帝妃子多多益善,这种事谁都没法反对,可他就是心里堵得慌,难道不行?

何况这一对双胞胎,比杨采薇美多了。

杨旭不认为孙女比不了两个不知所谓的高丽美人,作为皇后姿色还在其次,能协助皇帝管理皇宫大内,这才是最重要的。

可皇帝毕竟太年轻了,沉迷女色也很正常。

历史上一个朝代的衰败,往往就是从皇帝沉迷女色开始,然而杨旭不得不承认,在大齐朝,这真不算多大点事儿。

想当年太祖皇帝就挺荒唐的,还不是天下一统,大齐朝蒸蒸日上?按史书记载,太祖这人其实也没特别出彩的地方,他最大的优点,一是特别不在乎地位差距,和手下关系够铁,二是懂得放权。

打仗上经验不多,本来就是个纨绔嘛,懂什么战术?尽管常常发明出一些匪夷所思的玩意儿,比如鞭炮之类,可真正指挥打仗的,还是那些将军。

立国后几乎完全不管朝政,高高兴兴当自己的吉祥物,大臣们也乐得享受大权在握的爽感。

这个传统被很好的继承了下来,后来的皇帝,无论好色也好,懒惰也罢,对朝政基本没多大影响。

站在官员立场上,杨旭无话可说。

但他不仅是礼部尚书,还是未来皇后的爷爷,站在孙女的立场上,他不感到堵得慌才怪。

高丽人辛辛苦苦找来一对双胞胎美女,高丽国王都忍痛没舍得自己收下,让使者巴巴送来大齐,就是为了讨好皇帝。

至于说皇帝大婚送美女是否合适,很遗憾,这事儿也是礼法允许甚至提倡的。

皇帝妃子多,子嗣就繁荣,天下就太平——不管你服不服,这个时代的人就认这个理儿。

金日光和朴正欢从地上爬起来,笑得满脸褶子:“我朝国王说了,这两位美人虽是高丽人,却也是天赐之宝,全天下除了陛下您,包括他自己也无福享用。因此,国王陛下就吩咐下臣带她们来大齐,贡献给陛下。”

双胞胎闻言,忍不住偷偷看了眼孙蒙,这传说中的大齐皇帝是个胖子,让两人心中略有些失望。

怪就怪她们长得太美了,这辈子注定只能成为大人物的玩物,即使她们的父亲是官员也改变不了。孙蒙胖是胖了点,至少比那又老又丑的高丽国王强。

孙蒙摸着下巴:“送给朕?这不好,小道士说了,人不是物件,轻易不能随便送人的。”

两个使者无语,您是皇帝,干嘛听一个小道士的?

孙蒙冲秦行之招手:“你不是说让我送你宫女吗?宫女肯定不行,正好,这两位还没进宫,不算宫女,朕送给你了。”

两个使者彻底糊涂了,您刚提到小道士说人不是物件,怎么一转眼就把美人送他了?这也太没原则了吧?

再说了,这种档次的美人,几百年不一定出一个,怎能送给一个不知所谓的小道士?

但两个使者没权力反对,说白了,他们的任务就是把双胞胎贡献出来,至于皇帝转手送人这种奇葩行为,他们确实管不着。

秦行之摇头:“我不要,你自己留着吧。”

孙蒙迷惑不解:“想要宫女的是你,现在又这么说,你在逗我玩儿?看清楚,这俩是美女!”

第175章人生三大喜

双胞胎又偷看秦行之。

这一看顿时就怦然心动,恨不能开口大叫:“快答应收下我们吧,皇帝都开口了,你还客气什么?”

无它,只因小道士长得太俊俏了。

给谁做玩物,都改不了命运悲惨的事实,可若对方是小道士这样唇红齿白、顾盼风流的人物,双胞胎觉得,这个真可以忍。

秦行之说道:“我家女人已经够多了,你还硬给我塞,几个意思?沈怜儿和熊六梅我养活得心甘情愿,李春娘就是你硬塞给道爷的!本来我以为李春娘能干点活,结果那女人连饭都做不好,还不如老道呢。”

孙蒙重复道:“这俩是美女!”

“得了吧,美女固然谁都喜欢,但你可能忘了,当时你说要送我太监,原因是我家缺下人。道爷不喜欢太监,这才勉强同意你送我宫女,可你却不愿意了。不管太监还是宫女,到我家都是干活的,这两位是能干活的模样吗?”

孙蒙瞅瞅双胞胎,娇滴滴的仿佛一阵风就能刮跑,确实不像能干活的样子。

“你们两个会洗衣做饭吗?”孙蒙问双胞胎。

双胞胎对视一眼,同时点头:“妾会!”

两人是官宦人家出身,会干活才怪。可是为了让秦行之答应收下她们,双胞胎都不用商量,立刻便决定撒个谎。

她们不认为秦行之真会让她们洗衣做饭。

谁得到她们两个,舍得让她们干活,脑子抽了不成?

双胞胎觉得,秦行之是故意找借口拒绝。高丽和大齐都推崇儒学讲究礼法,皇帝赏赐,臣下必须拒绝,这也是礼法,不管你心里多么愿意,也不能没口子答应,总得推辞一下才好。

虽然小道士的拒绝方式比较……粗暴,说不定这就是人家受宠的原因呢。

孙蒙摊手:“你看,她们会干活。”

秦行之怀疑的看着双胞胎:“你们确定?先告诉你们,我家活很辛苦的,养了一群懒货呢。”

秀丽低声但肯定的回答:“妾和姐姐都会洗衣做饭,也不怕辛苦。”

“看你还有什么借口。”孙蒙幸灾乐祸道。

这话让众人一阵腹诽,两个绝色美人你自己不要,硬往别人那儿塞,人家拒绝不了吧,你还特别高兴,这是什么心态?

秦行之转向杨旭:“杨大人您经验多,你看她们两个靠谱吗?”

杨旭摸着胡须沉吟了一下,说道:“老夫觉得靠谱。小道士有所不知,看着柔弱的人,不一定吃不了苦。古有西施浣纱,昭君出塞……”

秦行之就没问对人,老头儿巴不得秦行之收下双胞胎,省得宫内多出一些事端,让孙女为难。

这固然有悖于公私分明原则,但杨旭觉得,皇宫里少两个美人,对国家命运应该没什么影响。

秦行之盯着双胞胎:“最后再问一次,一旦进了我家,你们就没机会后悔了。我家人员复杂,有杀人不眨眼的,还有吃人肉的!”

众人翻白眼,太假了,你家是魔窟不成?

只有孙蒙清楚,小道士一句假话都没说。二柱子是个夯货,杀人确实不眨眼。熊六梅是武林高手,估计也不会在乎人命。吃人肉的,那是狐狸精胡一菲。

双胞胎也不信,但立刻变得楚楚可怜:“小道长一定会保护妾姐妹俩的,对吗?”

秦行之暗叹,这他么分明是对道爷的考验呐!

这么漂亮的美女,偏偏又娇柔得过分,是个男人都难免动心,道爷是地地道道的男人,不动心岂不成了棒槌?可沈怜儿才是道爷的最爱,为了她,道爷连狐狸精都忍着不摆十八般模样呢!

以前和老道开玩笑,说要建一个大大的后宫,现在看来,似乎真有那么点趋势。

必须坚持,好歹等和沈怜儿成亲了再说。

小道士一脸不情愿:“那好吧,道爷收下你俩了。”

没有欢呼,双胞胎红着脸低头。

金日光实在忍不住了,高丽出俩绝世美人容易吗?国王陛下都没舍得收,送到大齐讨好皇帝,结果被转手送给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小道士,虽说这是皇帝的决定,可他回到高丽,一个办事不力的帽子估计少不了。

试想双胞胎好歹也是高丽人,若是成了皇帝的妃子,怎么着也能为高丽说点好话吧?

大齐军事能力弱,可人家疆域大、人口多,随便组织几十万人的军队,就跟玩儿似的。

高丽就不行了,凑出十万大军立马伤筋动骨。

最悲催的是,高丽国的位置很倒霉。不像倭国是个海岛,高丽和大陆接壤。理论上,接壤并非坏事,贸易什么的都方便,可它接壤的国家偏偏是契丹。

契丹,北方最蛮横的民族。

若不是中间隔了长白山女真部落,契丹人到高丽逛一圈,基本和回家一样轻松。

真以为高丽人被太祖洗脑了?

谁都不傻,拼命交好大齐,秉持的是“远交近攻”的战略思想。高丽人很清楚,野蛮的契丹人从来就不是合格的结盟对象。一个喜欢打草谷,把外族人当奴隶的游牧国家,能和谁平等结盟?

和秦行之梦中世界不同,契丹并没有建立辽国,当然也没占据燕云十六州,仍旧保持着游牧民族的特点。

金日光张张嘴,就要发表点反对意见。

朴正欢轻轻碰了他一下,用眼神示意他别乱说话,嘴里高声说道:“恭喜小道长收得美人归。陛下视美人为衣服,待臣子如手足,三国刘备亦不如也,实在是万古明君,下臣五体投地!”

孙蒙茫然:“什么衣服手足的?”

秦行之乐了:“他给你发了一张好人卡。知道刘备吗,他说媳妇可以再娶,儿子也能再生,手下的将军死一个少一个,所以将军比妻子重要。

这位金大人认为,你比刘备还牛,连绝世美人都能随手送给臣子,臣子们敢不感激涕零,肝脑涂地,死而后已?不把自己搞成过劳死,都算对不起你。”

“不对吧,为何送美人比不在乎妻子更牛?”

“没听说人生三大喜,‘升官发财死老婆’?换个新媳妇,这算不算好事?”

孙蒙有些不高兴:“这是什么屁话?等你和沈怜儿成亲几年后,你愿意她死了换个新的?”

秦行之连忙否认:“我们不一样!我们是两情相悦,道爷稀罕的就是她这个人,不是她的容貌。”

孙蒙沉默了,他和杨采薇好像不能算两情相悦,他不喜欢盛气凌人动不动大义凛然训自己的杨采薇,那女人似乎也不喜欢自己。

想想要是杨采薇成了皇后,自己到底希不希望她死掉呢……孙蒙一时间陷入了沉思。

杨旭咳嗽一声,板着脸说道:“此乃谬论,陛下切不可当真!所谓夫妻者,地位相当,一主外一主内而已,怎能随便舍弃?陛下的孩子贵为皇子公主,更不存在舍弃一说。”

孙蒙嗯了一声:“老尚书别担心,朕明白,男人嘛,什么时候都不能牺牲自己的媳妇孩子。别说大臣了,就是为了亲爹也不行啊。不过说到这里,朕正好有件事想和您商议一下……”

他终于重新想起退婚的事。

秦行之连忙阻止:“胖……陛下,现在不合适。”

当着这么多外人,和杨老头商议不要他孙女,信不信老家伙分分钟弑君?就算他修养好不杀人,让外人看了热闹,丢脸的也是胖子。

“不合适?”孙蒙迟疑。

秦行之点头:“还是私下讨论比较好,不如咱们现在就回去,到杨大人府上平心静气聊聊?”

“那……好吧。”

别说高丽人了,周围的官员也暗自惊诧,陛下居然对小道士言听计从,这太不可思议了。

官员们大多了解他们的皇帝,这位陛下固然爱折腾,做事不靠谱,却不是个耳根子软的人。这是肯定的,针对他爱溜出宫转悠的毛病,朝中大臣劝诫了皇帝无数次,如果孙蒙听劝,又怎么会死性不改?

自认忧国忧民的官员就开始担心了,陛下对一个不知所谓的道士言听计从,这似乎不是明君该做的。

朴正欢显然比金日光反应快,美人给小道士,可不一定就是坏事,要知道,宠臣的能量超乎你想象。

孙蒙正要带头离开,大门外传来一阵喧哗。

众人还没弄清发生了什么,棒子馆大门砰一声被撞开,一群彪形大汉冲了进来。现在正是阳春三月,这群人竟个个身穿皮袍,头戴毡帽,也不怕热出白毛汗。

孙蒙的侍卫们吓坏了,哗啦一下把皇帝围得水泄不通。侍卫头目暗骂,外面放哨的家伙死了不成,怎么也不通知大家一声?

“老金老朴,过场走完了吧?”

为首的粗豪汉子声音洪亮得如同跟谁吵架似的。

金日光一张脸变得煞白,大叫一声:“护驾!”就往孙蒙身边凑。这肯定是不可能的,孙蒙现在就像缩进龟壳的乌龟,连小道士都被排斥在外,护卫们根本不允许任何人靠近皇帝。

粗豪汉子愣了愣:“护驾……你说小皇帝在这儿?”

金日光厉声道:“耶律乞买你好大的胆子,尊贵的大齐皇帝陛下在此,你竟敢大呼小叫!小小使节就敢在内城横冲直撞,你契丹是欺陛下刀锋不利吗?”

契丹人?

秦行之打量这群大汉。

和大齐人果然不太一样,不知这些人是专门选出来充门面的,还是契丹人普遍如此,反正无论个头还是肌肉,都比普通大齐百姓强,往那儿一站,煞气四溢,愣是带出了金戈铁马的战场气氛。

美中不足的是,都有些罗圈腿。

耶律乞买这才注意到护卫围起来的圈子,脸上露出轻蔑的神色。呸,还皇帝呢,跟弱鸡一样让人护着,真他么丢人现眼。

我们契丹皇帝,上马杀敌一个顶仨。

第176章拿脚丫子踹我脸不行

“哦,皇帝真在这儿?”耶律乞买笑道,“老金你也别挑拨,老子事先不知道皇帝也在,我是来找你的。告诉你,老子已经很给面子了,知道你们刚来要拜见大齐的官儿,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这才过来。”

护卫们松了口气,就说嘛,契丹人再嚣张,难道还敢对陛下不敬?人家是来找金日光的,不是故意羞辱陛下。

头目一挥手,护卫们退开,露出里面的孙蒙。

孙蒙脸色不算好。

耶律乞买大笑一声,走到孙蒙面前单膝跪地:“契丹使者耶律乞买,参见大齐皇帝陛下。”

孙蒙摆摆手:“不必多礼。”

耶律乞买站起身,看着孙蒙:“陛下未免有点不地道,前几日我们到达你让大臣接待,今天却亲自接见高丽棒子,这是看不起我们契丹人吗?”

这话太不客气,官员们顿时大怒,纷纷呵斥耶律乞买。

孙蒙少有的老实,讪讪道:“爱卿误会了,朕是随杨大人看热闹来的,原本没想暴露身份。”

“哦,听说陛下喜欢乱跑,看来传言不虚。不过你们大齐的规矩太奇怪了,在我们契丹,皇帝陛下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哪个敢说半句话。”

杨旭心说,你们一群野蛮人,懂什么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你们那里皇帝死了,随时可以换,根本没什么真龙天子的说法。

孙蒙打了个哈哈:“规矩还是要讲的。”

小道士越来越感到不解,奇怪,胖子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怎么见了契丹使者,变得这么老实?

耶律乞买显然不怎么在乎规矩,皇帝的话还没说完,他就转身走向金日光,把孙蒙凉在一边。

“老金呐,人交出来吧。”

金日光退后一步:“什么人?”

“别跟老子装傻!我家陛下说了,高丽出了两个孪生美人,你们国王一半死老头儿,就别祸害人家啦,送给我家陛下才是正理。你带她们来大齐干嘛,害得老子还得让人运回契丹,这很辛苦知不知道?”

众人皱眉看向双胞胎,契丹人来要她们?

有老成持重的官员就想了,陛下刚才不要她们,自己还以为陛下有毛病呢。现在看来是误会了陛下,陛下睿智呐,这哪是两个美人,分明是两个祸害。

大齐有如此睿智的陛下,实乃社稷之福!

没法怪官员们这么想,契丹不好惹。

大齐军队战斗力低下,可总人口在那儿摆着,周边国家谁也不敢小觑。高丽、大理、交趾,乃至偏居海岛上的倭国,对大齐都比较尊重。

吐蕃和大齐被大雪山隔开,听说他们正乱得厉害,也没能力和大齐一较长短。

只有北方的契丹,游牧民族战斗力强大,人口也不算少,这些年没少让大齐吃亏,战争是没发生过,打草谷什么的一点都不稀奇。

契丹人也看不起大齐。

说句实话,周边国家的“国王”在国内同样也是九五之尊的皇帝,可为了尊重大齐,觐见孙蒙时,使节都称自家皇帝为国王。契丹使节却堂而皇之的称自家皇帝为“皇帝陛下”,和大齐皇帝平级。

鸿胪寺的官员们甚至觉得,陛下最好连小道士都不要赏赐。

大家就拿眼睛看双胞胎。

耶律乞买顺着众人视线看过来,顿时双眼放光:“哈,就是你们两个!啧啧,果然是绝色美人,老子看着都心痒痒。不过放心,你们是我契丹皇帝陛下的,老子不会动你们。这就随我走吧,老子送你们回契丹享福。”

说着就要过去拉双胞胎。

双胞胎齐齐惊呼一声,花容失色。

秦行之上前一步,拦在双胞胎前面:“等等。”

耶律乞买脸色一沉:“你是哪个狗东西,找抽啊?”

秦行之轻蔑的看着耶律乞买:“我说,你是不是有病?一来就咋咋呼呼,生怕没人知道你是野蛮人似的。没文化就有理了?那太白山的狗熊比你更尊贵。你要带她们走,问过道爷没有?她们是道爷的人!”

小道士很不客气,把耶律乞买和狗熊相比,让鸿胪寺的官员们为他捏把汗。

然而耶律乞买看似粗鲁,却并没兴趣对小道士动怒,而是怒视金日光:“老金,这是怎么回事?”

金日光喏喏道:“本官受我朝国王所托,已将二位美人贡献给大齐皇帝陛下。”

“什么?”耶律乞买火冒三丈,“这对美人,我契丹皇帝数月前就开口要了,做事总讲个先来后到,凭什么送给大齐皇帝。姓金的,高丽国是想要战争吗?陛下,你又怎么说?”

孙蒙摊手:“朕事先不知道你们皇帝也要,否则区区两个女人,朕才不跟你们抢呢……”

秦行之打断孙蒙:“陛下没必要和他解释。耶律乞买,大齐是高丽宗主国,高丽出了美女,不远万里送给陛下享用,那是一片拳拳之心,关你契丹鸟事?

再说了,陛下已将美人赐给道爷,现在道爷说了算,你少去烦陛下。尊贵的大齐皇帝,是你区区一个使节能随便质问的?”

耶律乞买这才正视秦行之:“赐给你了……你是道士?”

“不错,你家道爷乃道家鸿蒙派掌门。”

耶律乞买一翻眼:“老子管你是谁,把美人还给我,否则别怪老子不客气。告诉你,我们契丹人发怒,连我们自己都害怕!”

秦行之乐了:“疯狗都这么说自己……其实吧,也不是不能商量。”

双胞胎大惊,她们可不愿去契丹。

伺候帅气的小道士,比伺候胖子皇帝强。但比起去契丹来,她们宁愿选择大齐皇帝。契丹气候恶劣不说,那边的人粗鲁残暴,据说还有儿子继承老子女人的传统,这对从小读圣贤书的双胞胎来说,简直比地狱还可怕。

顾不上害羞,一人抱秦行之一条胳膊,可怜巴巴的看着他,脸上满是祈求。

众人暗叹,小道士终究还是知道害怕的。

秦行之恍若不觉,继续说道:“你们这些凡人呐,总是过不了色关……道爷视美色如骷髅,收下她们是为了干活。我看你的手下个个肌肉发达,干活应该比俩女人强,这样吧,你给我留下十个八个换她们,这不就皆大欢喜了吗?”

众人哑然,绝色美女换契丹壮汉,您也舍得。难道……小道士还真打算让双胞胎美人洗衣做饭?

和别人不一样,孙蒙暗中点头:小道士太会做生意了!美女有什么好的?这些壮汉才有看头,不说别的,带他们出去欺负人都来劲。

耶律乞买冷笑:“我契丹武士都是英雄,岂能和货物一样随便用来交换。”

“这是什么道理,你们是人,双胞胎就不是人了?不愿意是吧,那就算了,多大点事儿嘛。”

耶律乞买看向孙蒙:“陛下,既然你将美人赐给了他,我从他手里抢走,应该和你无关了吧?”

说完也不等孙蒙回答,朝身后一挥手。

契丹人早就等得不耐烦了,顿时齐声鼓噪着冲向秦行之。

小道士大惊:“我擦,说动手就动手,不带这样的!道爷是和平主义者,我们讲道理行吗?”

孙蒙一咬牙:“拦住他们!”

契丹人打仗厉害,那是在战场上,论个人武力,固然比普通人厉害,在这些护卫高手眼里真不算什么。棒子馆里的契丹人没战马,人数也不多,打群架谁怕谁?

护卫们答应一声,分出部分人冲过去阻挡。

契丹人往前冲了一段距离,就停了下来,虎视眈眈的和护卫对峙。他们显然并不傻,没战马的情况下和大内高手对战,后果注定糟糕。况且就算打赢了又能如何,这是在大齐京城,十几个契丹人,京城百姓一人一口唾沫也能把他们淹死。

他们不动手,护卫自然也不会主动开打,皇帝都说了嘛,拦住他们,不是干掉他们。

孙蒙胖脸上一片阴沉:“耶律乞买,你这是作死知道吗?朕是个听人劝的明君,大臣们说契丹人脑子一根筋,又穷疯了,打仗不要命,为大齐百姓考虑,能不计较就不计较,朕觉得有道理。

你们不懂礼节,朕不在乎,你们要美人,朕也可以不在乎。可你们竟敢跟小道士动手,这就太过分了!

你们这些光脚的,非要用大脚丫子踹朕这穿鞋的一脸泥,朕为什么还要忍?”

秦行之挑大拇指:“够朋友。”

官员们则暗中思忖,陛下说的理由,似乎有点不对头啊。凭什么跟小道士动手,您就不能忍,您对这不知所谓的道士,也太宠了吧?

为一个小道士,得罪契丹人,划算吗?

耶律乞买愤愤然:“陛下,如果美人是你的,外臣绝不敢动手抢。可既然你将她们赐给了别人,就没道理替他出头,在我们契丹,抢女人天经地义。”

“契丹是契丹,你们的规矩在朕地盘上不好使。”

“陛下就不怕惹怒我朝皇帝,大军南下?”

“哈,吓唬朕?有本事就来,朕正没借口……呃,你们敢南下,朕就敢御驾亲征。”

耶律乞买还想说话,契丹人群中有人咳嗽一声,叫道:“耶律大人,为两个女人争来争去,你不觉得很没意思吗?”

咦?

小道士很惊讶,没想到契丹也出通情达理的人。

第177章恨道士的杀入圣

耶律乞买是正使,按说整个使节团他最大,以契丹上位者的习惯,动手杀刚才说话的人都不意外。可他却并没有发火,只是哼了一声。

契丹人群中走出一人,摆摆手:“都退开吧。”

让大家更惊讶的事情发生了,契丹人连犹豫都没有,也不看耶律乞买的意思,哗啦一下全部退开。

秦行之好奇的看向那人。

比耶律乞买说话还好使,这家伙难道才是正使,耶律乞买是个冒牌货?按说不可能,这又不是行军打仗,至于找个替身吗?

这一看,小道士惊讶不已。

不仅秦行之,其他人看了也十分意外。

倒不是怪物,只是个三十几岁模样的男人,但他和契丹人打扮完全不同。穿了一件灰布长袍,袍子上面还有个帽兜,套在那人的脑袋上,在秦行之看来,和西方世界的僧侣打扮差不多。

体型消瘦,个头明显比那些契丹大汉矮了一大截,加上一直隐藏在别人身后,因此大家才一直没注意到他。

这些特征还不至于让大家惊讶。

之所以感到意外,是这人明显身有残疾,左袖空荡荡的,左臂几乎已经没了,而且右腿似乎还有些跛。要知道契丹人崇拜强者,这样的残疾人在契丹估计都混不下去,更不必说指挥别人了。

难道说契丹风气变了,如今崇尚扶弱助残?

残疾人跛着脚走到耶律乞买身旁。

耶律乞的反应更让人奇怪,他居然躬身给对方行了个礼:“杀先生。”

残疾人杀先生嗯了一声,看向秦行之:“道士?”

秦行之茫然点头。

“我最恨道士了。”杀先生说这话时语气十分平静,仿佛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

“这话说的,道士吃你家肉了,还是睡你家床了?不,你不用解释,因为——”秦行之无所谓的耸耸肩,“关我屁事啊。”

“我没打算解释。”杀先生摇头。

“你也是契丹人?打扮挺另类的嘛。”

“另类?嗯,是挺另类。不过我不是契丹人,你看我这幅模样,如果是契丹人,用不着长大就被爹娘弄死了。”

“那是大齐人喽?”

杀先生继续摇头:“不是,也不是高丽人、大理人、交趾人……”

秦行之再次打量对方:“看不见头发,眼睛可是黑的,也不像色目人呐。”忽然震惊的瞪大眼,“道祖在上,难道你是外星人?!”

这次换杀先生茫然了:“外星人?”

“你的飞船在哪儿?”

“飞船?”

“你们来地球什么目的?”

“……”

“你的武器是什么,有激光剑吗?能量枪呢?你们怎么来的,通过虫洞还是超空间跃迁?来了多少人?有智能机器人吗?……”

“住口!”杀先生终于忍不住了,提高声音喝道。

秦行之乖乖闭嘴,心说你装出一副得道高僧的傻逼样给谁看呐,道爷分分钟让你破功。

“我是白马山恨天宫的人。”杀先生果然没法继续保持平静,瞪了秦行之一眼继续道,“我叫杀入圣。”

“沙漠的沙?”

杀入圣傲然道:“杀人的杀!”

“靠,这姓氏太叼了。姓杀,怪不得恨道士呢。不过老杀啊,你这是混淆概念,我是问你的出身,不是目前住在哪儿。”

“师尊说我在大齐出生,但只要加入恨天宫,就永生永世是恨天宫的人,不再是天下任何一个国度的子民。”

明白,上位者都这么忽悠人,什么企业就是你的家,同事都是伐木累啦,你从家白拿点东西他立刻不愿意了。杀入圣的师尊显然是个合格的领导者。

不过恨天宫是什么玩意儿?

这名字听着就带了一股浓浓的愤世嫉俗味道,跟恐怖组织似的。

回头看看孙蒙,只见胖子满脸无辜,看来指望他是没戏了。实话实说,多数时候皇帝还不如大臣们知道得多呢。

秦行之只好求助杨旭:“杨大人,您听说过白马山恨天宫么?”

杨旭捻着胡须:“白马山老夫知道,契丹人传说自己起源于白马青牛,白马山乃契丹圣山。恨天宫嘛,老夫就从没听说过了,听起来似乎像某个道家教派驻地。”

崂山太清宫,白马山恨天宫……确实有点像。

杀入圣不屑一顾:“道家教派?呵呵。”

对了,杀入圣自称恨道士,不可能是道家弟子。再说他这身打扮也不像,跟阿萨辛鹰巢刺客似的,就差绑上把袖剑了。道士哪有“恨天”的,那还修什么道?

秦行之就不是个爱思考的人,摇摇头道:“好吧,道爷承认自己孤陋寡闻,你们恨天宫很牛,行了吧?你老杀阻止契丹人的自杀行为,贫道替老天谢谢你。大家都挺忙的,这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吧。”

管你恨天还是恨地,没打起来就好。

小道士虽然不在乎挑起两国战争什么的,可大齐朝是孙蒙的,他也不想看到孙蒙为两国争端头疼——当然,如果契丹人执意要抢双胞胎,小道士也不会惯着他们。

这是原则问题。

具体原则如下:道爷和师父最重要,道爷的东西其次(沈怜儿、熊六梅,狐狸精等人,包括刚加入的双胞胎,都属于“道爷的东西”范畴),然后才轮到好朋友孙蒙,再然后,才是孙蒙的大齐朝。

“我说过,我恨道士。”杀入圣没有一点离开的意思,开口道。

秦行之不耐烦了:“知道知道。我也说过,关我屁事。”

杀入圣可能觉得秦行之有点弱智,提醒他:“你是道士。”

秦行之认为杀入圣更脑残,这点事儿都转不过弯来:“我也没否认呐。来,我给你分析一下,你恨道士,我是道士,所以你恨我,符合逻辑吧?但是呢,还是那句话——你恨我,那是你的自由,关我屁事。我又不是你爹,还非得让你爱我?”

耶律乞买大怒:“混蛋,你敢侮辱国师弟子!”

杀入圣摆摆手阻止耶律乞买。

“国师弟子?”秦行之恍然大悟,怪不得契丹人这么听话呢,原来杀入圣的师尊是契丹国师。“国师”这个词儿听着就十分高大上,比如西游记里车迟国的那三位……奇怪,契丹人没事给自己找个国师干嘛?

杀入圣淡然道:“我要和你比斗。”

秦行之顿时乐了,什么人都想和自己比斗,这是为什么呢?你们看道爷长得帅,就以为道爷靠脸吃饭,殊不知道爷靠的是实力。

你别管道爷有没有修为,道士、和尚、妖怪、武林高手,碰到道爷的黑洞和金手指都得跪,这不是实力,什么是实力?

恨天也好,恨道士也罢,这家伙牛气哄哄的要和自己比斗,八成也是修炼的人。只要你修炼,道爷就不怕你。

退一步讲,即使你不修炼,全靠物理攻击,就凭那小身板,也没什么好怕的。再退一步,杀入圣天赋异禀力气奇大……打不过,道爷还跑不过个跛子?

于是秦行之夷然不惧:“比斗没问题,不过老杀呐,道爷不得不批评你两句。契丹人热血上头是为了抢女人,你好歹是国师弟子,难道也爱玩儿冲冠一怒为红颜?”

“我对美人不感兴趣。”

“这么说就因为我是道士?奇怪,道士和你什么仇什么怨,你如此恨道士……我不否认道士也有坏人,不过大多数道士还是品德高尚的嘛。”

杀入圣冷笑一声,并不解释。

“也罢,闲着也是闲着,道爷就和你比斗一回。咱也别提什么赌注了,毕竟你不为美人,又是国师弟子,我呢,如今也算成功人士,谈赌注丢人——你擅长什么?武功?道法?佛法?不会是妖法吧?”

小道士提一个名词,杀入圣就鄙夷的冷笑一声,显然小道士猜得都不对。

秦行之好整以暇的将大拇指竖起来:“不猜了,你动手吧。”

杀入圣也没客气,抬手就把袍子扯了下来,露出的上身竟然非常健美,六块腹肌十分明显。

众人忍不住倒抽一口冷气。

杀入圣左臂少了三分之二,前臂完全没了,上臂也不完整,这当然没什么可惊讶的,他刚露面大家就注意到了。

可那剩余的上臂,茬口居然挺新,还隐隐有血渗出,又是怎么回事?

耶律乞买唿哨一声,带头就往远处跑。

其他契丹人也是忙不迭逃离,仿佛杀入圣是什么可怕的怪物似的。幸好棒子馆主院面积不小,这群彪形大汉跑到角落里,可能觉得到了安全距离,这才停下,没直接窜出院子。

秦行之大惑不解:“至于吓成这样吗……难道你练的是生化攻击?”

杀入圣噌从背后抽出一把尖刀。

“靠,还带动刀子的?老杀且慢,咱商量一下,文斗行不行,刀子太危险了,道爷怕伤着你。”

秦行之暗叫不妙,心说动用武器,道爷可不一定扛得住。跑自然没问题,可一上来就跑,岂不是很丢脸?

杀入圣根本不理会秦行之,刀子抽出来,整个人的气质猛地变了。如果说先前一派平和,此时全身散发出凌厉的气势,脸上的肌肉微微抖动扭曲,说不出的吓人。

大喝一声,杀入圣举起尖刀,狠狠刺了下去。

秦行之没跑。

因为杀入圣刺的,是他自己的胳膊……

第178章我大齐可高枕无忧矣

所有人都傻了眼。

秦行之张大嘴巴,无论如何也分析不明白,杀入圣明明要跟自己比斗,为何忽然开始玩儿自残。

孙蒙喃喃道:“变戏法?”

杀入圣把刀子往外一拔,鲜血顺着刀口就流了下来。如果这是戏法,就未免太逼真了。

双胞胎吓得瑟瑟发抖。

杨旭是文官,在场的基本都是文官,大齐朝承平二百年,文官平时连鸡都不敢杀,这场面尽管不算太血腥,还是让他们一个个脸色煞白,脚底板发麻。

孙蒙倒是没感觉,鼓掌大笑:“这戏法不错!”

秦行之忍不住翻白眼,比斗这么严肃的事情,怎么可能是变戏法?杀入圣上身裸露,左臂毫无遮挡,也没法用障眼法骗人啊。秦行之不认为大齐朝的戏法水平已经到了如此高度,能媲美电影特技。

杀入圣面不改色,看向秦行之:“该你了。”

“哈?”

“我刚才捅自己那一刀,你觉得够不够狠?”

“这个……确实挺狠的。”

“我皱眉了吗?”

“没有……吧。”

“我吸凉气了吗?”

“也没有。”

“很好!你也插自己一刀,比比到底谁更狠。”

“行……我呸,道爷才不干呢!”秦行之被气乐了,“合着你所谓的比斗,就是比狠?”

杀入圣居然一本正经的点头:“不错。”

“不错你个头啊!道爷又不是脑残,凭什么自己捅自己?你不觉得自己很傻吗,我现在严重怀疑,你那条胳膊之所以缺了一大半,都是你自己砍的!”

杀入圣惊讶:“咦,你居然懂恨天宫的法门?不错,我这条胳膊,正是修炼时自己一点点砍成这样的。道士可知,对自己狠才是真的狠!”

秦行之完全晕了。

杀入圣催促:“动手啊?”

“不动!”

“那你是承认没我狠了?”

“呃……好吧,道爷没你狠。”秦行之心想,道爷和个傻子计较什么劲?

“那你服不服?”

“服了,道爷彻底服了。”

杀入圣脸上露出微笑:“服了就好。”

孙蒙不服了,大叫道:“小道士,咱不能就这么认输啊。他敢捅自己,你为什么不敢,捅给他看!放心,朕的侍卫有上好的金疮药,胳膊上扎个窟窿就不算个事儿。”

一边说,还一边示意护卫把钢刀送过去。

“咱用大刀,比他那小刀片子威风!”

好吧,孙蒙八成也有自己的原则:看热闹第一,折腾并列第一,瞎胡闹还是并列第一,然后才轮到朋友小道士,江山社稷嘛,顶多排第三。

秦行之没好气的瞪了孙蒙一眼:“你怎么不让道爷拿板砖砸自己脑袋?”

“嘿,这主意不错,来人,找砖头。”

“滚!”

两人的对话当然是极不符合君臣身份的,可大家都在为刚刚发生的事发呆,谁也没指出来。当然,鸿胪寺的官员们也不傻,礼部尚书杨大人都没说什么,咱们何必掺和?又不是御史。

杀入圣把尖刀收了,在左臂伤口上捏了几下,那伤口居然就不怎么流血了。这也正常,否则杀入圣成天自残,早就失血过多死掉了。

“道士,你还俗吧。”杀入圣对秦行之说道。

秦行之嘿的一声笑了出来,心说这不错,大家都让道爷还俗,我做个道士又招谁惹谁了?

杀入圣正色道:“我恨天宫所恨的,是道士这个群体,并非哪个道士。只要道士还俗,恨天宫历来是既往不咎。我劝你还俗,是为了你好,否则等我恨天宫杀上你的师门,那时你后悔就晚了。”

杀上师门?别闹了,道爷师门统共只有大小两只虾米,都不够赔你们路费的。

不过听杀入圣的意思,恨道士的不是他自己,而是整个恨天宫。这就奇怪了,恨天就恨天,关道士屁事?有人说道士修仙“逆天而为”,按这个调调,大家还是一伙儿的呢。

“贫道生是道家人,死是道门鬼。”秦行之大义凛然的说道。祖师爷在上,贫道可又表忠心了哦。

为什么不怕?

废话,为什么要怕?如果恨天宫的绝学就是比狠,秦行之不认为他们能怎么着自己。

契丹人也是瞎了眼,养着这么一群脑残,还把人家师尊当国师,果然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野蛮人,也不想想比狠能治理国家吗?

杀入圣惋惜的摇头:“看你挺知进退的,可惜了。”

“不可惜。”

杀入圣最后用看死人的目光看了秦行之一眼,说道:“既然你承认败了,我也不好为难你,你好自为之吧。”说完把地上的袍子捡起来披在身上,转身往外走。

契丹人明显松了口气,呼啦一下又冲过来,除了耶律乞买不忿的拿眼睛瞪了秦行之几下,也没人提抢美人的事了,簇拥着杀入圣扬长而去。

官员们面面相觑,直到杀入圣等人走没影了,忽然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哄堂大笑。

有善于拍马的官员朝孙蒙拱手:“恭喜陛下,由其徒知其师,杀入圣如此愚蠢,他师父是什么货色可想而知。契丹人自己想不开,找了这样的国师,我大齐可高枕无忧矣!”

“正是,但愿契丹人从他们国师那里学到比狠绝技,从此以自残为乐,说不定几百年后,不用我大齐动手,他们自己就把自己干掉了呢。”

“微臣倒是有些惋惜,如此一来我大齐雄师岂不是没了用武之地?”

“哇哈哈哈……”

现场一片混乱,众人情绪高涨。

只要不面对真正的血腥场面,大齐任何一个官员都能慷慨激昂,挥斥方遒。

没人注意到,金日光和朴正欢两个高丽使者并不兴奋,反而眉头微蹙,脸上隐约有担忧之色。

也没人去观察刚才杀入圣站立的地方。

那里滴了不少杀入圣的血,大齐官员下意识不敢直视,否则就会发现,青砖铺成的地面上,被杀入圣硬生生踩出两个脚印。

高手踩碎青砖不难,踩上脚印而青砖不碎,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金日光暗想,陛下的决策真的正确吗?

高丽出了两个孪生绝色美人,高丽皇帝当然是想自己享用的,他又不是取向有问题,高丽美人本来就少,凭什么送人?

谁知被契丹人知道了,契丹皇帝立刻派人讨要。

高丽一向遵循“远交近攻”之策,皇帝自己是享受不到了,那也不能便宜契丹人,恰逢大齐皇帝大婚,就让使节带着双胞胎来了。

这个决策按理说是非常正确的,只要大齐皇帝收下美人,双胞胎总会吹点枕边风,到时候高丽自然能得到应有的好处。大齐军队战斗力不行,可国力强盛啊,不说别的,万一契丹人找麻烦,赞助点军费也是好的。

何况作为宗主国,帮藩属国抵御侵略,也是应负的责任。

可金日光没想到的是,皇帝居然把双胞胎送给了小道士,这是第一个意外。

经过朴正欢提醒,金日光一寻思也对,小道士分明十分受宠,双胞胎在小道士身边,未尝不会对高丽有所帮助。而且送美人给皇帝,本来就是锦上添花,高丽和大齐的关系一直就挺好的,高丽真受了欺负,大齐不会不管。

然而此时见一群官员侃侃而谈,完全没认识到杀入圣的可怕,金日光就没法不怀疑了,大齐真能对抗契丹?

军队战力低下,还可以用人口多弥补,可官员蠢如猪,又如何让人放心?

这是第二个意外。

恨天宫的人只会比狠?

笑话!

此时此刻,陪杀入圣走在回馆驿路上的耶律乞买,心情也挺郁闷。

抢女人是契丹传统,可在大齐都城抢女人,这种事即使是粗豪的契丹人,也是不敢随便干的。之所以要装出野蛮的样子,赶在高丽使节进贡之前去抢双胞胎,全因皇帝的吩咐。

不让高丽进贡美人给大齐,这是国家大事,并非皇帝私心作怪,美女固然好,皇帝还不至于不顾一切。

高丽本来就和大齐交好,若是美人再讨得皇帝欢心,好上加好,这还了得,以后还怎么高高兴兴去抢高丽人的东西?

不是害怕大齐,抢劫嘛,当然越安全,被抢的目标越弱越好。咱是奔着发财去的,任何一个尊贵的武士丢了性命,那都是损失。

至于后来知道双胞胎被送给了小道士,战略目标自行消失了,还要抢她们,是因为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当然,双胞胎太美,耶律乞买不甘心,也是原因之一。

况且汉人皇帝都有个毛病,喜欢把美女寄存在臣子家里,说是赐给臣子,其实就是养了个外室。谁又敢肯定,大齐小皇帝不是也在搞这一出?

特别是大齐皇帝为小道士出头,更让耶律乞买怀疑。

如果不是养外室,以耶律乞买对大齐人的了解,皇帝真不一定那么坚决。

冲撞皇帝的侍卫,耶律乞买还不敢做,不过恶心一把小皇帝,吃点小亏后,说不定能让他把双胞胎当成丧门星,从而对双胞胎起了厌恶之心呢?

可惜这一切终究还是被杀先生给阻止了。

杀先生是国师首徒,本领绝对十分强大,只不过他不懂这种国家之间的勾心斗角呐。

算了,反正杀先生做的主,谁也怪不到老子头上。

第179章咱也过有钱人生活

秦行之带双胞胎回到豪宅,每个人反应不同。

沈怜儿没说什么,但明显有些情绪低落。

秦寿疼钱:“家里女人不少了,还往回带!带就带吧,女人多才能多养孩子,道爷乐见其成。可你这混蛋光养着她们,根本不下手几个意思?就前些天,你还把沈怜儿送回家,如果不是她自己又跑回来,岂不是鸡飞蛋打,血本无归?”

沈怜儿狠狠瞪了老道一眼,落荒而逃。

“如今为师底线一落再落,就算你把李春娘给祸祸了,只要能抱孙子,道爷也认了。”

李春娘红着脸剜了小道士一眼,也掩面而去。

一贯紧跟李春娘的二柱子浑然不觉,只是痴迷的看着双胞胎,口水都快滴下来了。

他虽然脑子不太好使,却也知道,沈怜儿是秦行之的禁脔,熊六梅是大当家,都不是他二柱子能妄想的。唯一有机会的,就是李春娘了。

狐狸精?自从胡一菲表演了一次现出原形,二柱子恨不能每天躲着她。

如今小道士带回两个美人,在搞不清她们和小道士关系之前,二柱子果断转移目标,弃李春娘如敝履。

狐狸精和熊六梅围着双胞胎转圈子。

狐狸精:“好嫩,好白,好香……真想咬一口啊。”

熊六梅:“弱不禁风的,差评!”

秦行之一把将胡一菲扒拉开:“离远点,别吓着人家。”

又对熊六梅笑道:“梅姐你这就不懂了,今天有个姓杨的老头儿跟我说,看起来弱小的,她不一定就不能吃苦,我觉得挺有道理。这两位小姐,是胖子送给我,专门给咱们洗衣做饭的。”

“就她们这身板,能洗衣做饭?”熊六梅显然不信。

“您身材健美,力气也大,倒是做顿饭给贫道开开眼啊?”秦行之没好气的说道,“可见干活这种事,主要还是靠天赋。”

“哪种天赋?”

“不懒。”

熊六梅愣了半天,很没信心的哼哼一句“老娘也不懒,只是懒得干”,转身找沈怜儿去了。

秦行之对双胞胎道:“先前跟你们说过,加入之后就不能后悔,因为我家秘密挺多的。刚才走的那位名叫熊六梅,知道她是做什么的吗?”

双胞胎摇头。

“山大王,专门杀人越货的那种。”

双胞胎毫无诚意的哦了一声。

秦行之又指指狐狸精:“这位就更厉害了,她根本不是人。”

双胞胎偷看了一眼胡一菲,心说如果我们姐妹汉语没学差的话,小道士这不是骂人吗,她不会发火吧?

胡一菲嘿嘿直笑:“小道士,要不要我现原形给她们开开眼?上次熊六梅她们的脸色好有趣。”

“别,咱家的人都是见过世面的,熊六梅、二柱子就不用说了,沈怜儿也不是没见过杀人的场面。就连李春娘,当初还眼睁睁看着恶少被毒箭干掉呢——这两位不一样,容易吓出毛病来。”

事实当然也不尽然,双胞胎今天还看着杀入圣自残了呢。

可这两个人娇滴滴的比沈怜儿还柔弱,秦行之认为让狐狸精现原形给她们看,纯粹是没事找事。

胡一菲意兴阑珊:“没意思。”

秦行之不理她的恶趣味,吩咐道:“你带她们俩逛逛,认识一下咱家,别不小心走迷路了。然后领她们去洗衣服做饭的地方,先熟悉一下工作环境嘛。”

双胞胎呆住了,还真打算让我们干活?

胡一菲立刻兴高采烈的答应:“好啊。二位,随我来。”不由分说一手一个拉着双胞胎就走。

秦行之还是有点不放心,在后面叮嘱:“不准吓唬她们!”

“放心吧,我保证不会吓坏她们的。”

院子里只剩下俩道士和二柱子。

秦行之环顾四周:“李道长呢?”

秦寿撇嘴:“还不是你这傻小子,把新符咒公开了,李道长趁天还没黑给人讲课去了。也不知你怎么想的,人家有了好东西都藏着掖着,你居然白送人。”

“老道你笨呐,符咒市场这么大,咱们自己能全占了?让他们学几道符咒,更容易形成风气,到时候全天下都习惯用符咒,赚钱不要太容易。”

“这就是你的理由?”

“也不全是,要是不公开几道符咒,咱遭人嫉恨,生意做不长久。”

秦寿当然也明白这个道理,只是穷苦惯了,格局太小,老是有些愤愤不平罢了。

二柱子忽然开口:“小道士,你带来的两个女人……”

秦行之断然道:“我的!”

“啊?我还没问,你就知道我想说什么?”

“废话,你这成天缠着李春娘的家伙,忽然站这儿流口水傻笑,猪也猜出来你想什么了。”

“可你已经有了沈怜儿,还有胡一菲,还有……还有大当家的。”二柱子如今也算看明白了,秦行之对熊六梅就没打算放过。

“那又如何?”

“已经很多了!”

“那是你没进过皇宫,皇帝后宫佳丽三千,听说过吗?”

“你又不是皇帝……”

“少废话,道爷如今赚钱了,多养几个女人,我觉得这个可以有。不是道爷说你,二柱子你也分到不少银子,说个媳妇很难吗?成天跟李春娘屁股后面转,也不嫌丢人。”

“小道士你讲点道理,我不是和你们去符箓店,就是闷在家里,哪有机会认识什么人?说媳妇得找媒婆,我知道谁是媒婆?”

“实在不行,你还可以去青楼解决一下嘛,人家都是晚上开业,不耽误你上工。”

二柱子扭捏起来:“我不敢去,怕露怯……要不,你经验多,陪我去一次?”

秦行之正色道:“瞎说,道爷是正派人,才不去那种地方呢。”

家里美女这么多,道爷脑残才去青楼呢。

二柱子嘟囔:“以前也不知谁成天往百花阁跑……”

“我那是去赚钱!嗬,二柱子你今天胆肥了呀,信不信道爷立马将你变成毛驴?”

二柱子一缩脖子,掉头就跑。

秦行之看向老道:“师父,说点事……”

就把今天的事大致说了一遍,主要是告诉老道,杨老头的真正身份。

杨老头居然是礼部尚书,秦寿和先前秦行之刚知道真相的感觉一样,顿时有种上当受骗的屈辱感。

要不说两人是师徒呢,老道咒骂了杨旭好一会儿,过足了瘾之后,也嘿嘿笑着说,管他杨老头是谁,免费的下人,不用白不用。

秦行之摇头:“本来我也是这么想的,不过后来我改主意了。师父你想啊,咱如今赚钱不少,我还做了胖子的侍读,薪水待遇不错,高兴了还能从皇宫顺点东西回来。一句话,咱们现在不差钱。

有钱不舍得花,那也太傻了。你还别反对,你见过几个有钱人抠门的?银子这东西吧,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你我身为道士,更应该懂这个道理。

所以我决定,有时间去买些下人,咱也正儿八经过有钱人的日子,不能守着豪宅受苦。”

“道理我懂,可道爷总觉得不妥,咱家又是山贼又是妖怪的……”

“告诉她们别乱说不就得了。再说了,孙蒙那胖子都知道熊六梅不是好人,也没见他来抓人。皇帝不管,官府更不会管了。”

小道士决定买下人,最高兴的是沈怜儿。

沈家大小姐从小被伺候惯了,实际上十分怀念做大小姐的生活,听了秦行之的决定,顿时笑逐颜开,甚至连秦行之带回双胞胎都不在乎了——当然,那也是发现秦行之确实打算让双胞胎干活之后。

熊六梅认为目前就挺好,脏点乱点怕什么,稍微坚持个三五天,自有免费下人上门打扫嘛。但她也不是很反对,被人伺候谁不喜欢?

至于其他人,秦行之根本不问,有意见也只能保留。

不过看双胞胎由失落变为期待的神情,就知道她俩肯定赞成。小道士居然真让她们干活,这让两人十分受伤,甚至差点对自己的容貌产生怀疑。如今好了,小道士买了下人,总不舍得继续让她们干活了吧?

第二天秦行之就跑去买了一群仆人,有男有女,往豪宅里一放,终于摆脱了没人打扫伺候的境况。沈怜儿等人自然都配上了丫鬟。

熊六梅很不习惯被人伺候,第二天就把丫鬟赶跑了。这秦行之就没办法了,熊大当家的做事,还轮不到他小道士多嘴。

二柱子听说大户人家的公子哥也可以有侍女,哭着喊着非要小道士给他配个侍女。

秦行之自然不会惯他的臭毛病,这家伙分明是想祸祸人家。想女人就去娶个媳妇,要不去青楼也行,祸祸家里人干什么?他又没打算娶人家。

双胞胎没猜错,秦行之果然不让她们干活了。

小道士想让她们干活也不行,他发现双胞胎就是俩骗子,做饭都不知道放盐,不提也罢。

等下次杨府的下人上门,发现不需要自己等人免费打扫,连忙回去禀报杨旭。礼部尚书杨大人坐不住了,思忖再三,决定上门解释兼道歉。

杨旭认为,道歉这种事,还得找老道。当初是和老道达成协议的,认不出自己是朝廷官员,也得怪老道眼瞎没见过世面吧?

老道果然没怎么怪罪杨旭,俩老头儿躲在屋里,老道问起杨旭导引之术效果如何……

于是两个老头发出一阵可疑的奸笑。

第180章我才不上当呢

孙蒙斜靠在龙椅上,眼皮直往下耷拉。

今天是大朝会的日子,属于孙蒙最讨厌的活动之一,仅次于读书,一群大臣喋喋不休说着孙蒙根本不感兴趣的国家大事,简直是最好的催眠曲。

大臣们并不在乎皇帝的态度。

说实话,孙蒙管不管,朝政该怎么处理还怎么处理。大朝会上给皇帝讲述一番,是一种义务,也是一种形式,正像重要奏折必须送到皇帝龙案上一样,皇帝不批阅没关系,该有的程序必须做到。

皇帝嘛,就该垂拱而治。

只要兵权抓得紧,天下乱不了。

当初先帝就做得不太好,抓兵权谁都没话说,他居然还认认真真批阅奏折,根本没认识到,这些奏折给他看,其实只是走个形式。

新皇帝步子又迈得稍大了点,连兵权都不在乎。这可不行,大臣们清楚,过犹不及,皇帝放手兵权固然让他们一时爽,可万一出个权臣,顷刻间就会大祸临头。

大家都拖家带口的,老大一个家族需要顾及呢,大齐朝来之不易的和谐社会,可不能出问题。

此时礼部尚书杨旭上前一步,开口道:“陛下大婚之日临近,各国使节皆已到达,按照礼仪,陛下也该抽时间接见他们一次,并指派一名礼宾使,负责安排观礼事宜。”

孙蒙有气无力的抬抬眼皮:“老尚书看着安排吧。”

上次回去,刚开口和杨旭提了提退婚的意思,就差点让老尚书暴走,那唾沫星子喷得,到现在孙蒙还心有余悸。这也罢了,老尚书跟小道士提到过的“好学生”一样讨厌,居然去太后那里告状……

于是,刘太后又喷了孙蒙一脸唾沫。

孙蒙彻底软了。

太后肯定是得罪不起,你是皇帝又如何,人家可是皇帝的老娘,够牛了吧?杨旭其实也得罪不起,老头儿德高望重,孙女被退婚,跟杀了他有什么两样?

孙蒙回头一想,娶谁不是娶,杨采薇厉害,朕还省心了呢,以后外面有大臣管着,宫内有杨采薇负责,朕可以放心闹腾喽。

当然,她不能再叫朕亡国之君,否则朕打她屁股!

老尚书答应管教杨采薇,朕姑且相信他吧。

不过无论如何开解自己,一想起杨采薇那张苦大仇深的脸,孙蒙对婚后生活就没有多少期待感,因此态度上未免有些恶劣,这属于小道士说的“非暴力不合作”法则。

杨旭点头:“那就安排在下次大朝会。至于礼宾使的人选,老臣觉得……”

“等等。”孙蒙忽然坐正身体。

众大臣诧异的看向孙蒙,心想不容易啊,除了刚登基时因为不习惯认真了几天,陛下在大朝会上睡回笼觉都快成传统了,今天终于精神了一次。

“陛下有何吩咐?”杨旭问。

孙蒙问:“诸位爱卿觉得,让小道士——哦,就是朕的侍读秦行之,让他做礼宾使如何?”

大臣们是知道秦行之的。就算原先不知道,自从孙蒙把双胞胎美人送给小道士,又和契丹人起了冲突,也早就打听过小道士的来历了。

大齐皇家历代交好崂山道长,这是太祖留下的传统之一,因此大臣们并不在乎皇帝结交一个小道士。只要小道士不是奸邪之辈,又不干预朝政,或者炼丹蛊惑君王,爱咋咋地。

听说崂山道长李奉常和小道士关系不错,大家觉得,李道长不反对,那就肯定没什么问题了。如果连崂山道长都不相信,还能信谁?

不反对皇帝和小道士交往是一回事,当皇帝提议小道士做礼宾使,众人还是认为不合适。

一介道士而已,能做好这么重要的外交工作?

中书侍郎文良纯出班启奏:“陛下,礼宾使要负责沟通各国使节,安排观礼事宜,秦行之年轻识浅,又没读过多少圣贤书,做侍读没问题,做礼宾使恐怕不妥。”

御史中丞郭常习惯性板着一张脸说道:“臣听说,秦行之年轻气盛,和契丹人闹得很不愉快,他做礼宾使,如何能处理好各国关系?”

众大臣心知肚明,郭常是话里有刺,年轻气盛不仅指小道士,其实也是在指责皇帝。

可惜孙蒙一如既往的糊涂,根本听不出郭常隐含的意思,笑呵呵的说道:“郭大人这话就不对了,你们老说契丹人可怕,听多了,朕见了他们都有些发怵。小道士就不一样了,你们想啊,他连契丹人都不怕,做这个礼宾使,才能不给大齐丢人呐。”

大臣们顿时陷入了沉思。

大齐官员并不怕死,真碰上昏庸无道的皇帝,冰天雪地赤身裸体三百六十度后空翻死谏,估计都得先排队拿号。当然得益于太祖的懒惰,大齐还没出过值得大臣死谏的皇帝——或者换个说法,昏庸的皇帝有,大臣们淡然无视之。

死都不怕,怕契丹人那就更不可能了。

大家不爱得罪契丹人,那是顾全大局,怎么能说成丢人呢?又不是恨天宫传人,穿皮靴的干嘛要和赤脚的比狠?陛下毕竟年幼,不懂大家的良苦用心呐。

不过让人骑脖子上拉屎,还得陪着笑脸说一点不臭,即使心里充满舍小己为国家的悲壮感,这滋味还是不好受。

所以朝臣们是不屑于做这个礼宾使的。

一来这是个临时职位,只在朝廷需要接见各国来使时才设立,事后就撤销了。二来,这个职位其实是个虚职,固然在招待外宾时各部必须给予配合,可它根本无权参与朝廷政务。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原因,朝臣们自问都是德高望重的高官,也不愿委屈自己。

当然朝臣们不稀罕,也是因为他们早就过了需要证明自己能力的阶段。他们不稀罕,不代表急需积攒阅历的各部属官不稀罕。委曲求全算什么,只要能入老大人们的法眼,前途绝对一片光明。

礼宾使一职,大佬们向来是事先商议好,扔给某个部门属官担任的。

皇帝推荐小道士,大家原本不愿意,这职务是块鸡肋,好歹也能找出点肉啊。

可小皇帝的话还是打动了他们:让小道士对付契丹人,听起来似乎也不坏。

如果小道士软了,丢人他来,大家开开心心把皇帝大婚完成就是。假如小道士不知死活得罪契丹人,出了问题呢,对不起,都是他的责任。

还不怕小道士立功,因为他根本不算真正的官员,履历再丰富也没什么鸟用。

侍读确实不算正儿八经的官,否则大臣们非逼着秦行之先还俗不可。道士做实权官,置圣人门生于何地?

大家都看向中书侍郎文良纯,等这位帝王之下一把手拿主意。

文良纯心中思忖:“陛下一向懒散不理政务,这次好不容易拿了次主意,倒不好打击他的热情……罢了,就让小道士做一回礼宾使吧。”

给自己找到足够借口,文良纯开口道:“陛下爱护秦行之,给他锻炼的机会,老臣以为也未尝不可。”

孙蒙大喜:“文大人答应了?”

文良纯摇头:“陛下此言差矣,您是一国之君,臣工们的意见只能作为参考,哪有问臣子答不答应的道理?您自然可以乾纲独断。”

这话当然只是说说,孙蒙真乾纲独断,文良纯第一个不乐意。可碍于儒家礼法,文良纯还不能不说,否则就算天下人不知情,文良纯自己都过不去心里那个坎。

大臣把持朝政,这是大齐朝的传统,却有悖于儒家礼法,有时朝臣们也是挺矛盾的。

文良纯怕皇帝把自己的话当真,又怕皇帝年轻气盛,还没习惯大齐朝廷的传统,对大臣们把持朝政早有怨言,颇有些忐忑的观察孙蒙的表情。

孙蒙笑而不语,心说你以为朕是傻子呢?

我要是自己拿主意,万一养成习惯,你们岂不是什么事儿都来烦我?我才不上当呢!

好吧,文良纯的担心根本就是多余。

都是人精,杨旭等人当然立刻就明白了文良纯的想法,一个个开口道:“臣赞同文大人的意见。”

孙蒙精神抖擞的一拍龙案:“那好,文大人拟旨吧,朕总算能给他下道正式圣旨啦!那家伙老说我给他的中旨不够隆重,这次可大大不同。”

……

秦行之豪宅。

某座屋子房门紧闭,小道士和胡一菲躲在里面,已经有大半个时辰没出来了。

秦行之:“好爽呐,再来!”

狐狸精:“啊,还来?小道士你饶了我吧,我已经很累了。”

“没事,晚上多吃点补补嘛。”

“不要!这种事,才不是吃饭能补过来的呢。”

“咦,你不是立了心誓,对道爷言听计从吗?我还没把你摆成十八般模样哩,你就不情愿了,道爷严重怀疑心魔大誓的效果。”

“那……最后一次,好不好?”

正在此时,房门被人很不客气的一脚踹开。

崂山道长李奉常站在门外,双眼瞪着两人,一字一顿:“这不可能!”

秦行之把大拇指收回,微笑道:“那句广告怎么说来着?对了,一切皆有可能。李道长,您是高人,总不能和那些半吊子一样,因循守旧,顽冥不化吧?”

“可妖力驳杂不纯!”

“事实胜于雄辩,刚才那道请雨符可堪一用?”

李奉常顿时哑口无言。

第181章是不是脸先着地?

崂山道长最近比较忙。

皇帝大婚之期临近,他不得不经常往皇宫里跑。按说他就是个主婚人,也没兴趣参与流程决策,可刘太后信任他,这个面子没法不给。

小道士恶意猜想,一个是道貌岸然的中年魅力大叔,一个是天生丽质风韵犹存的丧夫寡妇,这两人不会给胖子老爹戴顶环保型帽子吧?

当然这只是秦行之的腹诽,他自己也知道不可能,崂山道长的人品绝对靠得住。历代崂山道长,不乏在皇宫小住一段时间的,从没人往不好的方面联想,这是人家几百年攒下的信誉。

之所以腹诽,是因为李奉常这个唯一的法力源泉乱跑,他顿时只能干瞪眼,生意大受影响。

说实话,自从知道胖子就是皇帝,小道士对符箓店生意越来越不重视了。自己辛苦赚钱,哪有让皇帝发钱舒服?更别说隔三差五的还能从皇宫顺点东西出来了。

别鄙视小道士,老道就没教过他什么是自强自爱,对于“自己的实力才是真正实力”这类鸡汤,小道士毫无感觉。

可再不重视,银子又不烫手不是?

腹诽过李奉常,秦行之就开始想办法。

招聘别的道士目前根本不可行,先不说不靠坑骗人家来不来,至少在京城,各个道观的道士们都在如火如荼地研究学习新符咒。

小道士想到了狐狸精。

秦行之觉得,什么法力妖力的,说白了还不都是能量嘛。既然法力能用来画符,为什么妖力不行?

跟胡一菲试了试,果然成功画出了符咒!

至于效果如何,从李奉常听说后拿了一张请雨符试过,现在跑进来大喊大叫,就能看出来了。

李奉常无法不惊讶。

想成为真正的高人,修为高是一方面,眼光、见识、学问什么的缺一不可。

道德经固然说过“为学日益,为道日损”,但汉语博大精深,只会抠字眼,容易掉进坑里爬不出来。

道祖的意思,是事物表象杂乱,应该剥离无关紧要的表象,直指本质,而不是建议后人把自己练成傻子。他老人家甚至担心后人掉沟里,紧跟这句之前的那段先埋下伏笔:“不出户,知天下”。

都成傻子了,还怎么知天下?

至于有人咬文嚼字不求真解,傻乎乎的以无知为荣,那就是纯属自找了,道祖没那个闲心从天上跳下来打醒他。

以李奉常的见识,当然知道,所谓法力、妖力,乃至佛门的神通、习武者的内力,并没有本质区别,只是力量的不同表现形式罢了。

可即使如此,他也不认为妖力能用来画符。

为什么就敢这么肯定呢?

其实高人还有个容易被忽略的特质,那就是有足够的好奇心。

李奉常遇到小道士之前,可不就是在大街上闲逛感受市井百态?对他来说,闭关潜修坐得住,融入市井也乐在其中。

用妖力画符咒这事儿,李道长其实试过。

“贫道以前也曾试过借用妖力画符,那根本不可能成功。典籍上说,只有真化形境界的妖怪,其妖力才足够纯粹,才能满足符咒要求的稳定性。”

秦行之笑了:“别闹,世上就没有真正纯粹的东西好吗?再清澈的山泉,其中也不乏杂质,黄金品质再高,也不可能是纯金。真元也一样,我认为就算传说中神仙的仙元,也做不到完全纯粹。”

“道理贫道明白,我说的足够纯粹,并非完全没有杂质。妖力驳杂暴戾,不足以画出流畅符文,无法吸引到相应的天地元气啊。”

“那是你们不知变通呐李道长!用妖力画符,肯定要顺着妖力的特点运笔……当然这也不能怪你们,你们哪知没法力可用的痛苦?贫道也是穷人有怪招,被逼无奈才研究出来的。”

李奉常不以为然。

顺着妖力特点运笔?听起来简单,做起来根本不是那么回事。李奉常早试过了,除非对力量本质有着超凡理解,否则根本把握不住。

发明新符咒本来就不该是凡人能做的事,如今小道士居然还能用妖力画符,岂不是说他对力量的理解,已经远远超越了自己?

李奉常觉得,越来越看不透小道士了。

明明自身不具备修为,只能借用别人的法力,他怎么可能对力量有那么深刻的认识?用小道士的话说,这不科学啊。

胡一菲撇嘴:“有什么可惊讶的?小道士是天才嘛,李道长,你们这样的普通人当然比不了啦。”

这狐狸精自从立下心誓,智商就开始明显降低,李奉常懒得理会她。

秦行之嘿嘿直笑:“李道长发现我能用狐狸精的妖力画符,是不是有种被人抛弃的失落感?”

李奉常瞪了他一眼:“好好说话!”

“其实完全没必要。狐狸精妖力很充足,可惜质量确实比您的法力差不少,才画了几张符就喊累,哪像您,一口气画上十几张,都不带眨眼的。”

胡一菲委屈的说道:“我和李道长不同,他即使法力耗尽也不要紧,慢慢恢复就是。我的妖力若是不能保持在一个水平上,是要现原形的!”

妖力质量差,导致画同样一张符咒,需要更多妖力才能满足要求。

李奉常笑道:“贫道不可能永远待在京城,你用狐狸精做法力源的想法其实没错。不过,她已立下心誓奉你为主,你总不能为点钱财损伤她的修为吧?贫道觉得,在使用妖力的同时,想办法替她补充妖力也是你的责任。”

秦行之来了兴趣:“哦?怎么补充妖力,李道长教教我。”

狐狸精也期盼的看着李奉常。

“无它,天材地宝或丹药而已。”

秦行之顿时泄了气,道爷连银子还是最近才有的呢,上哪儿找天材地宝?那些宝贝就是有钱也没地方买啊,这纯粹是逗人玩儿呢。

李奉常玩味的看着小道士:“没有?”

“呃……确实没有。”

“我华盖派有。”

“真的,太好了!”

“先别兴奋,华盖派虽然不差天材地宝,可也不允许随便给外人呀。别求贫道,门规是祖师爷定的,没得商量。”

“那你说个什么劲?”秦行之怒。

李奉常转身晃晃悠悠往外走,嘴里说道:“是不是挺失落?失落就对了……”

秦行之目瞪口呆的看着李奉常消失在门口,老半天才砸吧砸吧嘴:“这家伙,还挺记仇……小样,没天材地宝就活不下去了?来,别理他,咱们再画一道符咒。”

狐狸精连连后退:“不要,会现原形的!”

“怕什么,那就当宠物养呗。”

“……”

胡一菲被心誓约束毫无反抗能力,只能认命的运转妖力,让秦行之金手指吸收。秦行之拿起毛笔蘸足朱砂,聚精会神的在黄纸上画符。

一旦开始画符,小道士的表情就变得肃穆起来。

胡一菲的委屈只保留了一瞬,就被小道士那认真的样子吸引得脸热心跳,忘了身在何处。

门外忽然有人大叫:“道爷,道爷,您快出来啊,天使来了!”

秦行之一哆嗦,笔法中断,符咒作废。

“天使?”小道士满脸诧异,“走,出去看看,没想到神仙没见着,道爷先见到天使了,到哪儿说理去。怪哉,天使为何要到咱家来?”

乱七八糟的说着,小道士和胡一菲走出屋子。

下人大喜:“道爷,您快去迎接天使吧!老道长他们都在外面等着,就差您了。”

“别急,我乃道家苗裔,和天使就不是一个老板,不用上赶着去讨好他。道爷问你,天使下来的时候,翅膀可还完好,不会是脸先着地的吧?”

“哈?”下人茫然。

“小道士,他说的天使,是来下圣旨的官员。”胡一菲看不下去了,开口提醒秦行之。

秦行之愣了愣,终于恍然大悟。

丢人了!这是大齐朝,又不是什么剑与魔法的世界,所谓天使可不就是宣旨官员嘛,“上帝”还是玉皇大帝的简称呢。

秦行之讪讪而笑:“呵呵,道爷懂的知识太多,偶尔搞串了也是可以原谅的嘛。嗯,是圣旨来了……上次我跟胖子抱怨,他封我做侍读一点都不隆重,随便写一道中旨,让我自己带回来就完事了。这次,他是打算补偿我喽?”

下人心说您问谁啊,我一个伺候人的,懂个屁。

“道爷,大家都等着呢。”下人提醒。

秦行之和胡一菲随下人来到前院,只见师父等人已经摆下一张条案,一名官员站在条案后面不急不躁的等待着,身后是几个随从小吏。

官员身旁还有个熟人,老太监高升高公公。

圣旨是给秦行之的,旁人只是陪衬,因此秦行之一到,立刻被老道推到前面。还好大齐朝不兴跪拜,否则小道士还得五体投地趴地上呢。

秦行之茫然站立。

接圣旨这种事,俩道士都是大姑娘坐轿头一回。当然,在场其他人都没接过圣旨。

正因没见过忍不住好奇,一向不肯在这种场合抛头露面的沈怜儿,也站在众人后面看热闹。

高升的职责来了,走到小道士身边,低声教他该有的礼仪。

秦行之躬身弯腰,等待官员宣旨。

官员展开圣旨,之乎者也的念了起来。

第182章在作死道路上阔步前进

小道士稀里糊涂从官员手里接过圣旨。

“秦……道长。”官员暗骂,一个道士混官场,又没个表字,叫他名字秦行之吧,显得太不尊敬,叫他的官职吧,无论侍读还是礼宾使,都上不了台面。思来想去,还是叫他“秦道长”比较合适。只不过,这么称呼他,任谁都感觉低一头似的。

表面还得保持微笑,这是陛下面前的红人,自己一个小小官员,千万不敢得罪他。

“秦道长,礼宾使一职至关重要,可见陛下对道长的厚爱,真是让人羡慕呐。”官员笑道。

秦行之不确定的问:“您的意思是,贫道升官了?”

之乎者也的一大串,小道士根本没听懂。

官员暗中鄙视小道士不学无术,嘴里说道:“呵呵,秦道长倒是直白,也可以这么说吧。”

“礼宾使……工资比侍读高吗?”

官员:“……”

高升在旁边咳嗽一声,说道:“小道士别急,陛下派咱家来,就是知道你会有疑问,让咱家给你细细解说的。这位大人宣旨辛苦,还不请他入内喝杯茶?”

官员谦让几句,随秦行之等人进屋,沈怜儿李春娘还有双胞胎自动回避,二柱子被老道赶走,熊六梅和狐狸精却不肯走,非要在一旁看热闹。至于李奉常,一开始就没露面,圣旨这玩意儿他一点都不稀罕。

下人奉上茶水,官员喝了几口闲扯一通,就站起身开口告辞。

高升在老道耳边嘀咕了几句,老道不情不愿的抽出一张银票,不动声色的塞给官员。

官员袍袖一卷,就把银票收了进去。

老道看得又是心疼又是羡慕,想当初道爷赚点钱还得辛辛苦苦跳大神,看人家,收银子收得多轻松。宝贝徒弟果然还是得做官才行呐。

天使收了钱心情大好,发自内心的笑着离开了。

秦行之这才问高升:“礼宾使到底是做什么的?”

高升没直接回答,而是皱眉看着秦行之:“谁能料到,当初骗一百两银子都乐得找不着北的小道士,居然成了陛下身边的红人?我说师侄呐……”

“停!”秦行之叫道,“当初道爷让你分老道点银子养老,你死活不给,还说什么亲兄弟明算账。现在见道爷混好了,这是准备拉关系?你也太势利眼了吧?”

高升翻了个白眼:“拉你个头!要不是太后知道咱家以前是鸿蒙派的人,我宁愿和你们不认识。你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大祸临头,谁喜欢和你拉关系?”

“大祸临头?什么意思?”

“听说过伴君如伴虎吗?”高升叹息着问。

小道士想了想,脸上露出明悟之色:“道爷懂你的意思了。不过你错了,我和胖子是好朋友,不是君臣,才不会出现那种情况呢。”

高升气急败坏:“听听,这都什么不知死活的称呼?!你给陛下做侍读,如今又做礼宾使,陛下发给你俸禄,连圣旨都有了,这还不是君臣?”

“男人间的友谊,你一个太监不懂。”

“你……唉,事已至此,咱家又能如何?说实话,若是你能离开京城躲得远远的,咱家宁愿把自己的积蓄全部送给你们师徒。”

这家伙连钱都肯送给道爷,难道真那么严重?

秦行之被高升诈唬的有些心里没底:“没那么严重吧?”

“怎么没那么严重?陛下宅心仁厚,太后身居大内又心善,他们可以接受你,那些朝臣们可不一定。你一个道士做官,置他们于何地?告诉你,朝臣们心黑着呢,这次答应让你做礼宾使,咱家认为用意就很歹毒!”

“说了半天,礼宾使到底是什么玩意?”

“一个虚职罢了,就是在陛下大婚期间,负责安排外国使者观礼。大婚完成,也就取消了。”

秦行之大惊:“那还不如侍读呢!”

“薪俸比侍读高。”

“高也不行啊,这是一锤子买卖,侍读好歹能多拿几年钱哩。”连貔貅都懂长久之计,道爷当然也明白。

高升没好气的说道:“放心,按我大齐官场惯例,你在做礼宾使的同时,仍旧是陛下的侍读,拿双份薪俸。”

秦行之乐了:“这规矩不错,我爱大齐!”

高升哼哼:“就怕你没命拿钱。”

秦行之不以为意。

不用高升解释,知道了礼宾使是干什么的,秦行之稍微一分析,也就明白朝臣打的什么主意了。得罪人的事儿道爷来,他们坐享其成。万一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责任都是自己的,趁机落井下石也不奇怪。

那又如何?

别说以道爷的聪明才智不一定会闹出事端了,就算真闹得不可收拾,胖子到时肯定也会不顾原则替自己开脱。

原则这种玩意儿,在胖子那里不好使。

秦行之对孙蒙很有信心,因为他设想,如果自己和孙蒙交换一下,孙蒙是小道士,自己是皇帝,自己肯定会这么干。

高升完全不懂小道士的信心从何而来,只好按皇帝要求讲述了一番礼宾使的职责,夹杂着对小道士的训斥和告诫,最后见效果十分不佳,气呼呼的站起来告辞。

“吃了饭再走吧。”秦行之挽留。

高升斜眼看他:“咱家是苦命人,还得回禀陛下呢。”

“胖子那儿不急,我还有点东西要你带给他呢。他给我弄了个新官儿,我怎么好意思不表示表示,这不是做朋友之道。”

“跪求能不叫陛下胖子吗?”

“呵呵,习惯了,您忍着点。”

留下高升吃饭,秦行之找到李奉常,跑后面房里捣鼓了半天,弄出一堆符咒。

心里发狠:让你再乱跑,道爷榨干你!

可惜要一次性榨干李奉常的法力,显然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李奉常还没什么感觉呢,小道士已精疲力尽。法力是别人的,可精神损耗却是自个儿的。

李奉常再次大开眼界。

小道士竟然又发明出不少新符咒!

而且可以看得出来,有些符咒根本就是他临时想出来的,连名字都没起,功效也是十分另类,比以前的美颜符之类还要奇葩。

毫无疑问,小道士确实是在真心诚意的“回礼”答谢皇帝封官,这些新符咒完全不以实用为目的,只有一个原则,那就是好玩儿。

李奉常简直要疯了,发明新符咒这种不可思议的事,到了小道士那儿,跟吃饭睡觉一样轻松,这太不讲理了!

到现在,得到秦行之几道新符咒的那些道观,还没人相信是小道士设计的呢。都以为要么是鸿蒙派的传承,要么是李道长因为符咒功能不太严肃,假借小道士名义弄出来的。

对此,李奉常只能苦笑,普通神仙都不敢说能做到的事儿,他一个元婴期的道士何德何能?

秦行之专门写了一卷洋洋洒洒的说明书,连同符咒一起交给高升,让他送给皇帝作为答谢。

原话是这样的:“一定让胖子先看说明书啊,否则整蛊到自己乐子可就大了。嗯,您告诉胖子,我这么辛苦给他弄出一堆好玩意儿,下次入宫陪他‘读书’,他得在桌上多摆点好东西方便我不小心顺走……”

高升权当没听见小道士的胡说八道,临走时再三嘱咐:“千万别忘了,明天大朝会就是陛下接见使节的日子,你作为礼宾使必须去参加。”

“您放心,上朝这么长面子的事,我怎么会忘呢。”

高升走了几步,还是无法放心,回头说道:“听说你上次得罪过契丹人,那些家伙野蛮得很,咱家年轻时跟宫里一位老太监练过些武,见了他们都打怵。”

“咦,你年轻时不是鸿蒙派弟子吗?”

“咱家说的是入宫以后。我要是没练过,你以为我敢带几个随从就往崂山跑?还有,我能隔老远听到广场上的花魁大赛,也是练武的功劳。”

秦行之恍然大悟:“怪不得你巴巴跑台上瞎扯呢,原来是听见了……有多厉害,比我家梅姐如何?”

熊六梅轻蔑的哼了一声:“就他那没卵子的,老娘让他一只手。”

高升毫不动怒,笑道:“咱家练武是为了防身健体,和你们江湖人物比个什么劲?我武功不高,自保足矣。你武功再高,还不是穷得要命,靠小道士养活?”

熊六梅大怒:“放屁,谁靠他养活了!”

秦行之一本正经:“梅姐别听他的,这家伙身上少点东西,难免心眼小,这是分化咱们呢。贫道是你的手下,替你赚钱,我的就是你的,说养活也是你养活我。”

“这还差不多。”熊六梅满意的点头。

高升心想这便宜师侄太没底线了,瞧把人一大姑娘骗得,看来熊六梅这辈子是逃脱不了他的魔掌喽。

“不打岔了,咱家的意思,你要小心明天契丹人故意找茬,让你出丑。”高升说出担忧。

秦行之诧异的看了眼老道,心想这便宜师伯挺关心自己的嘛,罢了,毕竟曾经是鸿蒙派传人,道爷不能和他一样势利眼,就不和他计较了:“多谢师伯提醒,贫道自有对策。”

高升愣了愣,点头:“但愿如此,那咱家走了。”

他才懒得关心小道士出不出丑呢,问题是至少太后知道,他曾经是鸿蒙派的人,小道士出了丑被治罪,那些大臣若是知道他和鸿蒙派的关系,轻饶他才怪。

提醒小道士,完全出于自保的心理。

既然秦行之没看出来,高升也乐得他误会。

高升认定小道士正在作死的道路上阔步前进,可他根本无力改变什么。况且,万一小道士走了狗屎运,作死而不死,自己身为“前师伯”,说不定也能捞点好处不是?

第183章熊六梅的老本行

秦行之的对策很简单:带熊六梅一起去。

在他看来,大朝会估计和梦中世界的议会差不多,大家除了比谁嗓门高、唾沫足之外,偶尔也上演点全武行什么的。况且契丹人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他们想找茬,很可能就是动手闹事。

这不要紧,越乱越热闹嘛。

关键要立于不败之地。

胖子有侍卫保护,可以乐呵呵的看热闹。自己没皇帝那么阔,带熊大当家的去,至少比那些大臣要强一点吧?就不信他们家也有高手。

胡一菲比熊六梅更厉害,不过她毕竟是个妖怪,去那种场合似乎不合适。

看胡一菲的意思,显然也没什么兴趣。因为心誓的关系,她对小道士绝对忠心耿耿,可皇宫毕竟是她被抓的地方,潜意识里不愿过去也是正常的。

熊六梅当然没意见,保护“替老娘赚钱”的小道士,是她当仁不让的责任。

二柱子听说后不愿意了,跑到小道士面前,主动要求明天也去保护他。

秦行之乐了:“二柱子兄,你是山贼,和官员天然势不两立,跑去皇帝大臣们上朝的地方,难道想搞自杀式袭击?”

二柱子摇头:“别乱说,我早就不是山贼了!”

秦行之不解:“咦,你不是一直以山贼这个职业为荣吗?”

“那是以前,如今我也有了积蓄,为什么还要过刀头舔血的日子,你以为我傻啊?带我去吧,早想见识一下皇宫了,你们从来不肯带我。”

秦行之啐道:“得了吧,你这家伙自打李春娘来了就气血旺盛,这次八成是想去皇宫认识小妹妹,道爷可不上你的当。”

二柱子大怒:“我就是再傻,也知道皇宫里的女人都是皇帝的好吗?当初在密州府,是谁冲在前头保护你们的?我好心好意去保护你,不领情算了,不带这么埋汰人的。”

秦行之摸着下巴一想也对,两个保镖总比一个强,而且真有事儿,让二柱子顶上去道爷也不心疼呐。

“行,明天带你去。”

二柱子大喜:“太好了!我这就去准备。嗯,第一次去皇宫,怎么才能装出一副经常去的样子呢?脸上要不要扑点粉什么的,听说那些大臣都扑粉哩……”

“滚,你说的是戏台上的大臣。”

第二日一大早,天刚蒙蒙亮,秦行之就被下人叫了起来,带着两个保镖,心中满是憧憬的来到皇宫。

他觉得自己已经起得够早了,哪知到地方一看,比他早的有的是。官员们都是坐车来的,此时宫门还没开,他们一个个撩起帘子,一边在下人伺候下坐在车里吃早点,一边和周围熟识的人聊天。

秦行之三人跟傻瓜一样互相看看,心里都不是个滋味。没经验容易丢人,这话简直太对了。

豪宅离皇宫没多远,秦行之以为走着来很正常,谁知人家都是坐车。这就是官员的谱儿了,早知如此,道爷也去买辆马车,好歹也是朝臣一员,怎能不摆谱?

吃饭更不必说了,这么早起床根本没时间,更没想到可以在等待宫门开的空当里吃饭。

人家坐着吃着,自己站着看着,这滋味真不好受。官员们还好,一个个权当没看见小道士一样,那些下人们却老是用看乡下人的眼神看他们三人。

“二柱子,饿不饿?”

“饿……”

“注意看那边的老头儿,他的饼子看起来挺好吃的,你想办法去弄几个咱们尝尝?”

二柱子大骇:“你疯了!这么多人看着,偷都没法偷,我怎么给你弄?”

秦行之嘿嘿一笑,他当然不是真让二柱子去拿人家的饼子,只是觉得尴尬,随便说点话缓和一下气氛罢了。

可有人却当真了。

熊六梅瞪了二柱子一眼:“二柱子,你才过了几天好日子,就忘记了我们的老本行,老娘鄙视你!”

秦行之心一沉,一股不妙的预感涌上心头,连忙开口试图阻止熊六梅:“梅姐,别冲动……”

晚了,熊六梅话音未落,人已经窜了出去。正悠哉游哉吃饭的老头儿,只觉得一阵风吹过,随即目瞪口呆的发现,面前摆着的几张饼消失不见了。

秦行之捂脸。

熊六梅一阵风般窜回秦行之身边,得意洋洋的把饼子往他手里塞:“咱绿林好汉看上了人家的东西,还用得着偷?当然是用抢的!”

秦行之接过饼子,对着远处的老头儿笑。

老头儿终于反应过来,勃然大怒:“你们做什么,为何抢老夫的东西?岂有此理!”

他身边伺候的下人也才搞清发生了什么,这还了得,光天化日之下,有人居然在皇宫门口抢老大人的东西!于是他们纷纷开口谴责,还好,可能是注意到二柱子身材魁梧,没过来动手打人。

秦行之举着饼子走过去,讪讪道:“老爷子您别生气,我这位同伴性子直……饼子还给您。”

老头儿气得胡子直颤,性子直,和动手抢有什么关系?

“你就是秦行之,那个不学无术,靠花言巧语蛊惑陛下的道士?”老头儿不接饼子,板着脸问。

秦行之点头:“欸,正是贫道——慢着!谁花言巧语蛊惑陛下了?你给道爷说清楚!”

“说的就是你。”

“哟呵,老家伙一大把年纪,会不会说话?就你这样的,在电视剧里活不过两集,你信不信?这饼子道爷还不给你了呢!”秦行之火了,拿起一张饼子狠狠咬了一口。

别说,确实挺好吃的。

“无行小儿!”老头儿气得直哆嗦。

秦行之不理他,转身回到熊六梅身边,堂而皇之的把饼子分发给熊六梅和二柱子:“吃,饿死他个老不修的混蛋。还蛊惑君王,从来都是胖子蛊惑道爷好不好?”

熊六梅不用说,都敢动手抢,吃当然毫无心理障碍。二柱子也不是什么好鸟,让他抢不敢,如今既然已经到手了,吃就吃呗。

于是三人旁若无人的大吃饼子。

老头儿就想发作,旁边文良纯咳嗽一声:“老大人年纪大了,别和年轻人一般见识,免得气坏了身子。正所谓报应不爽,此子如此顽劣不堪,总有付出代价的时候,本官以为,不会太久。”

其它朝臣也劝老头儿。

老头儿这才愤愤然作罢,心说就让你嚣张几天,只要你和契丹人闹起来,老夫一定痛打落水狗。哼,就算你委曲求全让着契丹人,老夫也会逼你犯错。

这件事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原本就不怎么待见秦行之的大臣们,对秦行之的印象更恶劣了。

大齐朝以科举取士,但凡不经过科举而做官的,永远叫人看不起。小道士如果和李奉常一样,只是和皇家交好而不接受任何职务,自然是云淡风轻的高人做派,一旦进入官场,那就完全是两码事了。

不学无术,只因皇帝垂青而做官,这叫弄臣。

秦行之甚至还不如弄臣呢,历史上哪个弄臣敢明抢别人的东西?这种“欺负官”的行为,绝对是千古罕见。

熊六梅吃完饼子,游目四顾:“渴了……”

秦行之一把拉住熊六梅:“姑奶奶您就消停一回吧,没见他们都用憎恨的目光瞪咱们?道爷倒是不怕得罪人,可咱们又不是三天没吃饭,为点吃食拉仇恨,这性价比也太低了。”

时辰终于到了,宫门被打开。

大臣们鱼贯而入。

秦行之大喝一声:“快跑,晚了抢不到好位置。”

三人扒拉开众人就往里冲。

宫门两旁呼啦闪出一群侍卫,刀剑出手,虎视眈眈的怒视众人:“止步!”

这可不是闹着玩儿的,在皇宫大门口让侍卫们怀疑闹事,脑袋被砍了都没地方喊冤,大臣们连忙停下,现场乱作一团。

秦行之三人还在扒拉人群呢。

杨旭的声音传来:“小道士,随从不能入宫!你自己进去就行了,带随从进宫,是要犯欺君之罪的。”

还有这规矩?

秦行之回头看了看,果然那些下人都没上前,全都等候在马车旁边呢。得,小道士懂了,自己又犯了一个没见过世面的错误,换句话说,又丢了一回脸。

“梅姐,二柱子,你们先在外面等着吧。”

熊六梅一晃头:“凭什么?”

“你们不是官,人家不让进啊。”

“老娘才没兴趣进去看老头儿呢,但我不进去,一会儿打起来谁保护你?”

杨旭好歹挪了过来,一听这话鼻子差点歪了:“你们都怎么想的,朝堂这么庄严肃穆的地方,怎么可能打起来,你以为那些侍卫都是摆设?”

小道士半信半疑:“你确定?我可听说契丹人要来,那些家伙都是一根筋,到时候真动了手,侍卫们保护皇帝,咱们只能自求多福……”

“一派胡言,契丹人再嚣张,也不敢在朝堂闹事!退一万步讲,即使他们闹事,侍卫们也会立刻将他们拿下,绝不会让他们伤到任何人。小道士,在你心里,做官到底多危险?”

“反正不怎么安全,吃个饼子都被人嫉恨。”

“你……你那是抢人家的!”

“大家都是胖子的员工,一家人,分享个饼子,多大点儿事嘛。好了,贫道不跟你辩这个——你说话我还是相信的,既然如此,梅姐和二柱子就先等等吧。”

二柱子大急,不进去怎么见世面?

熊六梅点头:“也好,正愁这群老头儿身上怪味大呢,老娘就和二柱子在外面等着你。”

二柱子无法反对大当家的,只好认命。

杨旭继续道:“也不能乱抢道,否则乱起来,让侍卫们以为有人作乱,真会动手杀人。”

“懂了,和超市购物不是一回事。”

秩序恢复,侍卫们也解除戒备,众人又开始往内移动。

随众人进了大门,身后传来熊六梅的叫声:“小道士,有危险你就喊,老娘带着御风符呢,飞进去救你!”

第184章朕也正长身体

今天的朝堂注定安生不了。

小道士年轻动作快,眼神也不差,进了大殿随便扫一眼,找了个自认为最好的位置,加快脚步就冲了过去,一把将刚要落座的大臣扒拉开:“我的!”

那大臣正是御史中丞郭常。

“大胆!”郭常一瞪眼。

小道士毫不示弱:“你才大胆呢。进门不能抢,这都进大殿了,还不让抢?”

杨旭觉得,自己今天简直成了救火队员,光为小道士操心了。还不能不管,接见使节关系到大齐的外交形象,契丹人还没闹事呢,自己先乱套了,这让他如何能接受?

连忙过来拉小道士:“搞错了,大殿里更不能抢!大家都是按职务就坐,你看文大人身为中书侍郎,就当仁不让坐在东边首位。”

秦行之茫然:“那我坐哪儿?”

杨旭抬手指向东边最末尾的座位。

“啊,太远了吧?”秦行之指指西边,“我看那里空位不少,都这个点了,估计没来的不会来了,要不我去那边凑合一下?”

郭常嗤笑:“不学无术!文东武西,那是武将的位置,岂是你一介弄臣可以做的?”

杨旭苦笑:“小道士,你真的只能坐东边末尾,别闹了成吗?”

“你们臭规矩真多,就不能弄个圆桌会议什么的?”秦行之没办法,悻悻然来到东边最后的位置坐下。这地方靠近门口,离皇帝宝座太远了,坐在这里,顿时有种被抛弃被忽略的沧桑感。

看看右边紧挨着的那位官员,小道士暗想其实也不仅自己一人惨,那家伙恐怕感觉也挺沧桑的。

“兄台,贵姓?”小道士没话找话。

对方目不斜视,根本不理秦行之。

开什么玩笑?这家伙第一次来就得罪了好几个大臣,自己前途广大,可不能被老大人们误会和他有什么关系。

杨旭挥手让打算上前维持秩序的侍卫退下,和郭常说了几句话,这才走到自己的位子坐好。

随着一声“陛下驾到”的高喝,孙蒙打着哈欠从龙椅后走出来,睡眼惺忪的坐下,上下眼皮直打架。

大臣们开始奏报朝廷大事。

这个过程很长,而且在小道士看来十分枯燥,因为他完全听不懂人家说什么。看看龙椅上的孙蒙,显然他也差不多。秦行之不由得同情起胖子来,这日子可真不是人过的。

直到天光大亮,太阳都升起老高了,奏报才算结束。

杨旭出班:“陛下,各国使节都在外面候着了,您看是否现在让他们进来?”

孙蒙懒洋洋的点头:“行,进来吧……”忽然想起什么,坐直身子,脸上也来了精神,“对了,小道士今天也应该来上朝才是,人呢?怎么朕没见到?”

众大臣无语,您都差点睡过去了,能看见谁?

秦行之丝毫不觉意外,大清早的起床,除非和道爷一样天生精神头足,谁不是迷迷瞪瞪?忘记点事儿太正常了。

秦行之站起来,远远冲孙蒙招手,模仿隔山呼唤的空旷回音:“我在这儿呢呢呢呢……”

孙蒙大笑:“真来了,不错不错。小道士,第一天上朝,感觉如何,好不好玩儿?”

秦行之撇嘴:“不好玩。”

大臣们暗中担忧,这家伙不会把先前的事儿拿出来说吧?按理说全是小道士理亏,可大家毕竟是朝廷大臣,无论如何让皇帝听了,他们也没面子啊。皇帝不是爹,大臣也不是儿子,不存在吃了亏向皇帝告状一说。

孙蒙颇有同感:“太对了,确实不好玩……呃,朕问你,为何不好玩儿?”

秦行之愁眉苦脸:“最大的问题,是时间太早。你想啊,天都还没亮呢,大家就要起床,年纪大的还好,咱们年轻人渴睡,这么早起床谁能受得了?

起的太早,也没胃口吃饭,陛下可能不清楚,早起又不爱吃早饭,容易长不高哩,贫道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长此以往,后果不容乐观。”

“朕也正长身体……”孙蒙戚戚然。

“不过没关系啦,反正礼宾使是暂时的,短时间内我能坚持住。就是苦了其他年轻人呐,嘿嘿。”

孙蒙四下看看,似乎殿内除了秦行之,只有自己能算年轻人吧?年龄最小的朝臣,孩子都能打酱油了呢。孙蒙对自己的身高还是有要求的,长不高怎么能行?

有心偷懒吧,估计大臣们是不会同意的。

郭常坐不住了,站起来叫道:“陛下不可听信小道士的胡言乱语,我大齐和历代不同,太祖皇帝定下每隔七天才有一次早朝,已经是很轻松了。”

秦行之愕然,七天一次早朝?

太祖皇帝有意思,为何偏要选七天,而不是六天八天,难道他也懂七天是一个星期?这待遇倒不错,梦中世界是每周五天工作制,人家大齐皇帝是每周一天工作制。

孙蒙远远见秦行之沉默,就知道他不清楚七天一次大朝会的规矩,嘿嘿笑道:“七天早起一次,朕也坚持得住。不过小道士,你说礼宾使是暂时的,这话不假,可你以为卸任礼宾使就不用早朝,未免想得太美了,朕难道不会封你个新官儿……”

文良纯打断皇帝:“陛下慎言,莫要乱许愿。”

孙蒙微微一笑,也不辩驳。

封官,特别是封一个有资格上朝的官儿,可没那么容易。孙蒙喜欢瞎胡闹不假,可大齐有自己的规矩,太祖时代就已经实行,皇帝也别想轻易改变。

杨旭一直在殿中站着,老胳膊老腿的不容易,实在不愿等了,瞅准空当连忙说道:“陛下,使节们还等着您召见呢。”

“啊,朕给忘了……让他们进来吧。”

太监出去宣旨,不一会儿,一群服色各异的人走进大殿,在殿内排开,跪地向孙蒙行大礼参拜。

这是既定的规矩,太祖当初只说大齐百姓不用跪拜,可从没说过外邦人不需要跪拜。

各国使节都很听话,只有契丹人比较特别,他们也跪拜,但只是单膝跪地。

看起来区别不大,其实不然。

契丹人习惯单膝跪地礼,他们见任何一个上位者都是如此,在他们心目中,单膝跪地和大齐人的躬身行礼是一个意思。四肢着地的跪拜礼契丹也不是没有,但只有一种情况才能用,就是跪拜神灵。

既然样子差不多,大齐官员一般选择装糊涂。

让契丹人和别的使节一样跪拜,也不是不行。方法很简单,打服他们,让他们把大齐皇帝当神灵呗。问题是谁能做到?

使节们山呼万岁,让秦行之大开眼界。

这是第一次,秦行之感受到孙蒙这胖子皇帝的威风。他坐在上面,下面一群成功人士——尽管是外国的成功人士——恭恭敬敬叩拜,祝福他万寿无疆,虽然挺假,可这感觉确实容易让人沉迷其中,比装逼装逼多了。

“诸位爱卿平身。尔等远道而来,观礼朕的大婚,朕十分欣慰……”孙蒙说了一大篇套话,这都是杨旭等人早就拟好的,不符合孙蒙的风格,却适合现在的场合。

终于背完套话,孙蒙明显松了口气,身体在龙椅上挪了挪,表情生动起来:“你们给面子,朕也不能不上道。因此,朕专门指派了我最好的朋友,小道士秦行之做此次礼宾使。小道士,你说几句。”

大臣们叹息,陛下一如既往的口不择言呐。

不过这也没什么,当初大家也曾经试图纠正过他,完全无效,如今早就认清现实,只要皇帝不乱来就行。

秦行之站起身拱手:“好说好说,贫道就是礼宾使秦行之啦。在此贫道向诸位保证,只要你们别闹幺蛾子,贫道一定让你们吃好喝好。”

使节们集体转身拱手和他寒暄。没办法,秦行之的位置是大殿末尾,在他们身后。

被皇帝称为“最好的朋友”,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得到的荣耀。

高丽使节金日光心中暗喜,小道士果然是陛下宠臣,美人儿没送错呐。

契丹使节耶律乞买很不友好的瞪了一眼小道士,心想什么叫“别闹幺蛾子”,你这是在警告老子吗?

孙蒙吩咐:“赐座。”

使节们在太监们安排下开始入座。

契丹人普遍蛮横,这是风气使然,在契丹国但凡讲理的都活不久,时间长了剩下的肯定都是喜欢拼命的,这种特质已经深入骨髓,甚至变成了遗传基因。

话又说回来了,能被派来出使大齐,正因为耶律乞买比普通契丹人更心细。他也许和其他契丹人一样容易动怒,但绝非没脑子的那种。

比如大家谣传耶律乞买要在大朝会上找小道士的茬,这就是无稽之谈。

一个无关紧要的道士,本质上和耶律乞买也没什么深仇大恨,吃饱了撑的找他的茬?

“野蛮不讲理”是契丹震慑大齐的法宝,就是因为有了这条定语,大齐才忌惮契丹,许多事上宁肯吃点亏,也不愿和契丹人计较。因此耶律乞买和以前每个使者一样,随时准备加深大家对契丹人野蛮的印象。

某种意义上,这也是一种“比狠”。

现在明白为何恨天宫在契丹吃得开了吧?

这就是科学。

第185章要玩就玩祸国殃民

大殿内,各国使节正在入座。

耶律乞买不顾太监的引导,大步走到金日光身边,蛮横的抬手一划拉:“滚开!”

金日光还没坐稳,就被耶律乞买推了出去,他是文官,身子骨本来就不行,耶律乞买手劲又大,这下直接让他失去重心,一屁股坐倒在地。

众目睽睽下,金日光完全愣住了。

耶律乞买大大咧咧往金日光的位子上一座,回头扫视各国使节:“怎么,不服?”

使节们纷纷躲开他的视线。

契丹人太蛮横了,连大齐人都为之头疼,他们自然不敢招惹。高丽也是倒霉,偏偏和契丹接界,向来就是被契丹人欺负的小受形象。

耶律乞买哈哈大笑,转向身边的大理使节:“那个高丽棒子,老子早看他不顺眼了。你不错,白白胖胖细皮嫩肉的。来,咱俩交流交流,贵姓?”

大理使节使劲堆出个僵硬的笑:“小姓段。”

耶律乞买还想说话,金日光终于反应过来,坐在地上一声嚎叫:“混蛋啊,你敢推我!陛下,契丹使者失礼无状,您要替小臣做主哇思密达!”

一着急,高丽话都串出来了。

耶律乞买大怒,站起来做势欲踢。

金日光双手撑着地,用屁股往后挪:“别过来!”

耶律乞买冷笑一声,狠狠吐了口唾沫,重新坐回位子,继续和大理使者聊:“我叫耶律乞买,契丹人!”说到契丹人三个字,大拇指竖起指指自己,满脸傲然之色。

金日光委委屈屈的看着孙蒙:“陛下……”

“你先站起来。”孙蒙道。

“小臣……腿软。”金日光老脸一红。

大臣们暗中叹息,金日光这形象和高丽国又是多么相像呐。高丽人太不容易了,任谁被蛮横的契丹人盯上,几百年下来也得缺钙。幸好我大齐地大物博,否则也好不到哪里去。

孙蒙示意太监将金日光扶起。

野蛮的形象已经卖出去了,耶律乞买懂什么叫适可而止,并没有再去找金日光的麻烦。实际上也不敢,第一次趁人不备可以,再来一次,他非得让侍卫们叉出去不可。

这种事契丹人不是第一次干了,通常大齐皇帝大臣会选择和稀泥。换成从前,孙蒙也会这么做,他从小耳濡目染,人人都说契丹人凶蛮可怕,时间长了几乎被洗脑,从心底不愿和契丹人计较。

现在不一样了。

年轻人喜欢攀比。小道士敢和契丹人玩儿心跳,为何朕就不敢,我难道不如小道士?这不可能!

孙蒙把脸一沉:“耶律乞买,你的位子在那边,给朕滚过去!”

耶律乞买一愣,随即瞪大眼睛看着孙蒙:“陛下,你说什么?我没听清。”

“戴毡帽久了,耳朵里塞进毛了吧?朕让你滚到自己的位子上。”

耶律乞买大怒:“陛下怎敢如此无礼!”

“哈,你他么把人家高丽使节的位子占了,你说我无礼?你看金日光,眼泪都快掉下来了。小子,最后一次机会,自己过去最好,否则别怪朕不客气。”

配合皇帝这句话,四周的侍卫刀剑拔出一半,殿内顿时响起一片金铁交鸣的声音。

耶律乞买愤然起身:“我看这个白胖子顺眼,想和他说几句话怎么了?坐哪儿不是坐?陛下侮辱我,就是侮辱我契丹皇帝,侮辱全体契丹人,这观礼外臣不参加也罢。我这就回国,禀明我家皇帝陛下。”

大理使节翻白眼,你全家都是白胖子!

孙蒙乐了:“想走?门都没有。”

秦行之大声称赞:“陛下圣明呐,反正大家已经撕破脸了,不杀人灭口岂不是傻子。”

“朕正是这个意思……呃,小道士别乱说,什么叫杀人灭口?放他回去又能怎么地,一群野蛮人跟小爷耍横,我还真不怵他们。不过这家伙无视朕的旨意,这是欺君,朕决定先砍了他的脑袋,再放他回去。”

秦行之大奇:“砍了脑袋,他还能走路?”

“那朕就管不着了,我只管砍脑袋。”

“陛下果然是个合格的老板,咱只管提出问题,解决问题那是下边人的责任。”

耶律乞买脸上阴晴不定,有心继续耍横吧,又怕皇帝真砍了他,契丹人不怕死,可谁的命都只有一条,砍了脑袋以后就没法吃饭了。

可若是就此服软,又有悖于契丹人好不容易营造出的不要命形象。

金日光倒是挺感动,大齐皇帝雄起一回不容易,竟然让自己碰上直播了,不枉自己一番可怜兮兮的表演呐。

杨旭开口:“陛下大婚在即,不宜杀伐。”

皇帝的岳祖父开口,立刻有不少大臣附和。大家觉得陛下有些大惊小怪了,又不是朝廷官员排位,外邦人的座次也就那么回事,睁只眼闭只眼得了。

至于耶律乞买在朝会上无礼,他们契丹人一直如此,大家都习惯成自然了,先帝就从不计较。

耶律乞买胆气大壮,把脑袋往前一伸:“陛下不怕引起两国战争,就砍了外臣的脑袋罢。”

“哟呵,你还别激朕,我这人最经不起激。来人,给朕按住他,小道士,你去砍。”

秦行之愕然:“我砍?”

“废话,这么有意思的事,怎能便宜别人?我倒是想试试,这辈子还没砍过人呢,估计大臣们不同意。”

“胖……陛下,你思路明显不对头啊,砍脑袋真没什么意思,还容易溅一身血。”

“切,说得就像你砍过一样。”

“你还别说,我虽然没亲自动手砍人,还真见过,当时那家伙离我只有几寸远,被熊六梅一刀砍掉脑袋,那血喷得,啧啧,壮观!”

“哦,熊六梅挺狠嘛。”

“那是,你不知道……”

两人有在大殿上摆龙门阵的趋势,大臣们看不下去了。文良纯出班开口:“陛下,微臣以为,契丹使节无礼在先,应该严厉惩戒,否则不足以向天下宣示我大齐煌煌天威。”

孙蒙听着挺舒服:“文大人此言大善。”

“契丹人向来野蛮不知礼,正所谓不知者不罪,处死就有些过了,不如判个廷杖,陛下以为如何?”

秦行之心想,文大人你真会睁眼说瞎话,契丹人又不是第一次派使节来大齐,就算以前不知礼,两百年下来还不知道?那耶律乞买分明是故意装横,道爷这么单纯的人都看出来了,不信你文大人就看不出来。

不过文良纯的办法确实挺好。

不是觉得因为无礼杀人过分,而是因为打板子就不需要自己动手砍头了。

孙蒙想了想,点头道:“也好,打打杀杀的不是朕的风格。来人,把耶律乞买押下去,打他三十大板。”

四个侍卫冲过去就抓耶律乞买。

耶律乞买振臂反抗,嘴里大叫:“老子不服,我是契丹人,只有契丹皇帝才能打我。”

侍卫都是习武的,战场上可能打不过成群结队骑马冲杀的契丹人,四个高手对付一个契丹人,就算他骑了神牛也没用。两个侍卫用类似分筋错骨手的手法一捏,耶律乞买两条胳膊就麻了。

还敢蹬腿?

另两个侍卫在耶律乞买大腿内侧狠狠往下一按。

耶律乞买嗷一声大叫,弯着腰夹紧双腿。

四个侍卫将毫无反抗的耶律乞买押出大殿,在太监的监视下行刑。

殿内,孙蒙咂吧嘴:“可惜了,不能亲眼看看。”

大臣和使节们都不愿搭话。

所谓帝王一怒伏尸千里,合着您身为皇帝,看人家打板子就满足了?这追求未免也太低了点。周幽王烽火戏诸侯,虽然昏庸,可人家那才是帝王该有的格局。

说句不好听的,你就是喜欢玩儿,也必须玩点祸国殃民的勾当,才算对得起你的身份——当然,大家肯定不会让你那么玩就是了。

秦行之不愿冷场,笑道:“陛下为高丽使节出头,这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领导人应有的姿态。能动手就别哔哔,我们不谴责,我们来真的。”

孙蒙哈哈大笑:“奇怪,你说话朕就是爱听,这是为什么呢?”

会拍马屁呗,大臣们暗中腹诽。

金日光这时已经坐回自己的位子上,闻言连忙站起来躬身行礼:“外臣谢过陛下。”

孙蒙大大咧咧摆手:“没什么,契丹人欺负你们高丽,朕早看不下去了。以后有什么冤屈尽管和朕提,朕替你们做主。谁让你们是太祖御封的棒子,还送朕美人呢。”

说到这里,孙蒙问小道士:“对了,那俩美人在你家表现还行吧?”

秦行之摇头:“上当了,她们根本不会干活,贫道还得买下人伺候她们呢。陛下,我能退货吗?”

“想得美。”

两人几次闲聊,使节们看在眼里,逐渐品出了味道。这位御封的礼宾使,皇帝口中的“好朋友”,绝对是陛下身边最受宠的人!

瞧两人对话的态度,根本没有尊卑上下,这已经超出了宠臣的范畴,至于用什么词语形容他们的关系,抱歉,时代限制,使节们真想不出来。

别说大齐皇帝了,就是小小的大理国王,也不可能接受这样的臣子。这是个皇权至上的时代,皇帝理论上就不是人,那是龙,怎能和人类平等对话?

也许大齐皇帝比较奇葩,可再奇葩,他也是拥有无上权威的皇帝。小道士官位低怎么了,宠臣还不能看官位呢,何况是皇帝的朋友。

耶律乞买被押了回来。

准确的说是被拖回大殿的,三十廷杖下去,饶是契丹人皮糙肉厚,腿也软了。裤子上鲜血淋漓,被侍卫扔在地上趴着,嘴里不停呻吟,看着那叫一个凄惨。

孙蒙从龙椅上站起来,走到耶律乞买面前,皱眉:“这么不禁打?”

耶律乞买奋起精神抬头,用狼一般恶狠狠的眼神看孙蒙。

孙蒙叹口气:“朕还是心太软,不忍心见别人受苦呐!耶律乞买,今天你算来着了。”

说着从怀里掏出一沓可疑的黄纸,找了找抽出其中一张,小心翼翼把其余的收回去。在众人疑惑的目光中,拿出火折子点燃黄纸,扔在耶律乞买身上。

秦行之惊疑:“如果贫道没看错,这是……”

第186章吐泡符

孙蒙:“朕叫它叫挖坑符。”

秦行之:“坑呢?”

“少欺负朕不懂行。我试过,根本不用挖坑,只要念对说明书上的咒语就行。”

孙蒙对着耶律乞买开始念咒:“挖个坑埋点土,数个一二三四五。自己的土,自己的地,种啥都长人民币……对了小道士,人民币是什么?”

“呃,一种钱币。”

“钱币?朕只听过金银和铜钱,用人做钱币,难道是传说中的血汗钱?”

“说了你也不懂。”秦行之摆手,忧心忡忡的看着耶律乞买,“这道符是让你装逼逗小妹妹的,你用在他身上不合适吧?”

“朕认为合适。你想啊,一颗种子用了挖坑符能立马长大开花,这是什么道理?分明是生长的力量。这位耶律老兄被打得少皮没毛,正需要快速生长。”

这道符确实很对症。

尽管那种麻痒加疼痛混合的滋味,让耶律乞买生不如死,可屁股上的伤势真的正在迅速愈合。对耶律乞买来说,一点痛苦不算什么,契丹人连死都不怕,还怕受苦?

可接下来发生的事,就有些失控了。

秦行之设计挖坑符,借用的是快速新陈代谢原理,主要目的是让皇帝显摆,这玩意儿根本就不是疗伤用的,它才不管哪儿受伤,哪儿又完好呢。

耶律乞买全身皮肤迅速脱落,眨眼间换成新的,随后又一次脱落。连续几次后,他头脸周围便落满了让人恶心的白色尘埃。

至于衣服遮盖的部位,都不敢细想。

幸亏这道符设计时只考虑植物,还是那种小型花卉植物,威力不足以影响耶律乞买的肌肉骨骼内脏,否则后果更可怕。

“咦,这是什么?”

孙蒙对白色尘埃很好奇,蹲下来就想用手指碰。

秦行之一把拽住他,拉着他跑出老远:“你傻啊,既然知道这道符的作用,你应该猜到,那些其实是……”低声在孙蒙耳边解释了几句。

孙蒙恍然大悟,随后色变:“太恶心了!”

“知道恶心你还干?说明书你得看啊,不看说明书很危险滴,还好你在宫里没拿活人做试验。”

“这话说的,种花赏心悦目,我种人干嘛,让他开花结果,还是生个孩子?”

两人说话毫无君臣之道,使节们啧啧称奇,大臣们则十分不忿。可话又说回来了,相对于两人的对话,皇帝在朝会上使用符咒,这个似乎更让人无法忍受。

符咒这种东西,从来都是皇家的禁忌。

御史中丞郭常就想开口严厉谴责皇帝,被杨旭拦住:“郭大人,此符咒非彼符咒。”

郭常一愣,对呀,最近京城开始流行一些特殊的符咒,有别于传统符咒的装神弄鬼,以实用为主,官宦之家用的不少。据说,这些符咒原本只在外城某家符箓店才有,而那家符箓店,就是小道士开的。

郭常就派人买过龙精虎猛符,那效果,谁用谁知道。

别看郭常老喜欢板一张死人脸,那只是职业病,私下里和夫人相处,也是很知情识趣的。

于是郭常沉默了。

挖坑符的效果逐渐消失,耶律乞买棒伤基本无碍,就是整个人憔悴了许多。

眼神也十分茫然,再也没有那种凶狠的神采。

孙蒙远远问:“耶律乞买,怕了吧?”

耶律乞买沉默片刻,低下了头:“外臣不该冲撞陛下,我知罪。”

契丹人可不尊崇儒学,他们比大齐人更相信神灵巫术的存在,然而那些超自然的东西,一般人根本接触不到。大齐皇帝随手就用出了巫术,这怎能不让他害怕?

孙蒙一挥手:“来人,把他叉出去。”

小皇帝目送耶律乞买乖乖被侍卫押走,心中十分得意。要不怎么说,还得是小道士靠谱呢,向来桀骜不驯的契丹人,不怕死,也不怕打板子,可朕使出小道士的符咒,顿时就老实得如同小羊羔。

瞧下面那些使节的脸色,显然都被朕给镇住了。

这逼装的,至少能给九分吧?

孙蒙走回龙椅坐下,高声道:“今天高兴,朕决定了,赐宴。中午都别走啊,否则就是不给我面子。”

……

秦行之醉醺醺的走出皇宫大门。

熊六梅和二柱子迎上来。

二柱子满脸羡慕:“做官真好,皇帝还管饭,不像我们,还得回家吃……对了,皇宫里的饭碗是金子做的吧,大家是不是都吃一碗扔一碗?”

秦行之打个酒嗝:“吃一碗扔一碗多小气,我们都是尝一口就扔。就这样,道爷还差点吃撑了呢。”

二柱子神往之。

熊六梅问:“小道士,你怎么才出来?”

秦行之心有余悸的打了个冷战:“也怪我,没事跟胖子提啤酒干嘛。那家伙偷偷给酒里下了张符,他起名叫做‘吐泡符’,娘的,道爷是给他造喷泉用的,下进酒里亏他想的出来。好家伙,一个个喷得都快成金鱼了。”

“你也喷了?”

“笑话,贫道这么厉害,怎么可能中招。”

倒不完全是吹牛,全场除了孙蒙浅尝辄止,秦行之是仅剩的另一个没吐泡的人。不是他没中招,而是符咒对他无效。

“梅姐你评评理,胖子做的坏事,贫道顶多算是个递刀的,凭什么陪他一起挨训?一群老家伙,一边喷着泡泡,一边吹胡子瞪眼怒斥我俩,至于吗?”

熊六梅和二柱子想象了一下现场情景,全都乐了。

秦行之叫道:“看吧,你们想想都觉得可笑。我亲眼目睹,能憋住才怪,不就是笑得放肆了点吗?一个个恨不能拿刀砍人……”

小道士发完牢骚,招呼两人:“快走,一会儿那群家伙出来,说不定还得发怒,今天惹他们够多了,不宜继续招惹。”

三人走在回家的路上,秦行之简略讲了讲皇宫半日游的经历。

说到抢座位,二柱子怀疑的看着秦行之:“连我都知道不能乱坐,山贼还得按资历排位呢,你真一点不懂?”

秦行之莞尔一笑:“你说呢?”

“这不是问你嘛。”

秦行之一脸沧桑:“二柱子你不懂,道爷只是给他们枯燥的生活增加点乐趣罢了。不闹腾的人生,寂寞如雪呐。”

走了段距离,前面路上等了一辆马车,车边有一群人。

为首的是个白胖子,正是先前在朝会上见过的大理国使节。他看到秦行之三人,眼睛一亮,堆起满脸笑容,颤颤巍巍的就跑了过来,身后的随从连忙追上。

来到秦行之面前,白胖子躬身行礼:“哎呀真巧,居然能在这里遇上礼宾使大人。小道长,小王有礼了。”

巧个鬼,你是专门等在这儿的吧。

秦行之笑了:“朋友,前面不远就是我家。”

“小王真不知道啊。小道长,您这么讲,是邀请小王去做客吗?大齐人果然和传说中一样热情好客,小王只能却之不恭了。”

“停,谁请你了,我们又不熟。”

“一来二去的就熟了嘛。”

“我说这位白兄……呃,老兄贵姓?”

“你看我,光激动了,忘记自我介绍一下。小王姓段名誉,乃大理国王世子,奉父王之命,前来观礼大齐皇帝陛下大婚。”

秦行之惊叫:“段誉!”

白胖子段誉疑惑道:“我这名字很难听?”

秦行之晃晃脑袋,上下打量段誉。这位大理王子大约三十几岁年纪,个头不高,白白胖胖的十分富态。

秦行之仰天长叹:“天道何其不公,就你这样的,凭什么拥有泡妞的本命神通!”

段誉茫然:“什么本命神通?”

“你媳妇挺多的吧?”

“还行……”段誉跟不上秦行之的思路。

“王语嫣真有那么美?”

“谁?”

“咦,你不知道王语嫣,装的吧?”

“小王委实不知。”

“好吧。那一阳指呢?别告诉我段家一阳指你也不知道。你家一灯大师,靠一阳指号称南帝,是武林中有数的高手。”

段誉苦笑:“小道长,我们是皇族,为何要练武,这些东西你到底从哪儿打听来的?”

秦行之难免有些糊涂,这家伙是大理王子,又名叫段誉,和梦中世界小说中的段誉身份吻合。本来小说是不能当真的,可大齐朝连神仙都有了,小说人物出现似乎也不算个事儿。

可他不知道王语嫣,家里也没传下一阳指。最关键的是,他是个白胖子!

段誉笑眯眯的说道:“今日在朝堂上一见道长,小王就深深被您的风采折服,世上竟有您这样绝世超伦的人物,不结交一番如何让人甘心?大理小国寡民也没什么好东西,小王进京时带了些土特产,还请小道长笑纳。”

秦行之顿时醒了酒。

这就是传说中的送礼啊!道祖在上,道爷居然也有被送土特产的一天。

小道士热泪盈眶,一把握住段誉的胖手:“段老兄,你这是圆了贫道一个梦呐。什么都别说了,你这个朋友贫道认了,走,随贫道回家——呃,我能问问,你送的是什么土特产吗?”

土特产,在特定情况下,它绝不是地瓜土豆。可秦行之不确定大理人也是这么理解的,才有这么一问。

段誉一挥手,随从们把马车帘子掀开。

车上走下两个女孩儿。

秦行之呆了片刻,仰天长叹:“又是美人!”

第187章请侮辱我

二柱子双眼放光,喃喃道:“小道士,这次总能分我一个了吧?”

熊六梅皱眉不悦:“女人算什么土特产,欺负老娘没读过书?拿女人送礼,亏他们想得出来。小道士你又不听我的,不愿意开青楼,还得花钱养着她们哩。不成,这是亏本的买卖,你不能收!”

“贫道没打算收。”

“那上次你还收了秀妍姐妹呢。”

“上次是特殊情况,皇帝赐下的,贫道怎敢拒绝?”

“少给老娘装,你会怕死胖子?”

段誉咳嗽一声,打断两人:“小道长,您以为小王要送的土特产是她们?哎呀,您误会了!我大理女子地位并不逊于男子,小王断然不敢拿女子送礼。”

误会了?

秦行之不好意思的笑。

段誉指指两个女孩儿:“她们手里捧的,才是小王要送给道长的土特产。”

两个女孩手里确实捧了两只匣子,问题是,能被娇滴滴的她们轻松捧在手里,就算是黄金也没多少吧?秦行之无法不对段誉的诚意表示怀疑。

熊六梅倒是来了兴趣:“大理女人地位很高?”

段誉其实一直搞不清熊六梅的身份。

说她是婢女吧,对小道士说话一点都不客气,况且也没听说哪个官员上朝带婢女来的。说她和秦行之是情侣吧,虽然在大理情侣公然走在一起很正常,可这毕竟是大齐啊。再说了,秦行之是道士,哪来的情侣?

心中迷惑,嘴里回答:“不错,大理女子可以做不少事,比如很多店铺掌柜就是女子,小王的护卫中也有女子,我父王甚至有意成立一支女军……我大理小国寡民,风土人情和大齐不同,让几位见笑了。”

“有女人做官的吗?”熊六梅问。

段誉摇头:“那倒没有。”

秦行之急了:“梅姐你要干什么?”

在小道士印象中,段誉和他老子段正淳,都是拥有泡妞神通的超级牛人,虽然白胖子形象不好,可神通这玩意儿没法用科学解释的。

你看他三五句就惹得熊六梅心动,这不是本命神通,又是什么?

熊六梅摆手:“没什么,老娘随便问问。”

“贫道和段兄一见如故,梅姐你别问那些乱七八糟的,影响我们谈事儿。”

再问,你就被白胖子勾搭走了好吗?

熊六梅白了小道士一眼:“不问就不问,瞧你那紧张样。放心吧,老娘才不去大理呢,那儿可没人心甘情愿替老娘赚银子。”

秦行之不理熊六梅,对段誉拱手:“段兄,土特产还是算了,贫道刚才只是开个玩笑。陛下在酒里下了东西,我肚子现在还难受呢,得回家躺着养养,咱回头见吧。”

两只盒子太小太轻,秦行之看不上,顿时就没了和段誉“结交”的兴趣。

小道士颇得秦寿真传,就这么势利眼。

段誉苦笑:“您提到酒,小王肚子也开始难受了,幸亏小王没敢多喝,否则……小道长急着休息,小王不敢阻拦,不过这土特产是小王的一片心意,您还是收下。”

“不不,贫道乃方外之人,不收礼。”

“您别客气。”

“你侮辱我。”

“盒子里装的是银票。”

“嘶——请侮辱我!”

秦行之差点扇自己一巴掌,道士啊道士,你不是没见过银票的人,怎么这思想观念老是转不过来呢?

段誉仿佛没看见秦行之的懊恼之色,招手让两个女孩把盒子送过来,打开给秦行之看那满满两盒银票。

“段兄太客气了,这怎么好意思呢。”嘴里客气着,手下一点不含糊,秦行之眉花眼笑的接过两只盒子,顺手递给身后的熊六梅。

“一点土特产,不值钱。”段誉睁眼说瞎话。

秦行之亲热的搂着段誉的肩膀:“段兄,你我一见如故,且随贫道回家,咱们不醉不休。”

“啊,还喝酒?”段誉大惊。

秦行之其实也不爱喝酒,可按照梦中世界的规矩,人家送自己这么有诚意的“土特产”,不把他灌醉都对不起他,因此拉着段誉就走:“放心,贫道的酒里不加吐泡符。”

两人对视一眼,同时哈哈大笑。

走了几步。

“小道长,不如我们乘车?”

“段兄,作为朋友,贫道必须替你考虑,坐车固然舒服,可你都这么胖了,应该多运动一下减肥才好。我家不远,走两步就到了。”

“那好吧。”

段誉不赞同秦行之的说法,胖有什么不好?穷人想胖还胖不起来呢。不过没必要和小道士争论罢了。

礼下于人必有所求,段誉身为大理王子,巴巴等着秦行之,还给他送土特产,如果不是见秦行之在皇帝身边受宠得要命,他才不会这么干。

如今礼物送上去了,要求自然也该稍微提提。

“小道长,我大理地处偏远,国内人丁稀少,日子不好过啊。当年大齐太祖皇帝征战天下,大理人也是出过力的,我们也一直尊大齐为宗主国。可这些年来,大齐对高丽优容有加,双方贸易多有优惠,对大理可就……”

秦行之点头:“这确实不公平,贫道有机会一定和陛下说说。”

“多谢小道长!”段誉大喜。

秦行之沉吟了一下,问:“听说你们大理普遍信佛?”

“确实如此,大理崇尚佛教。”

“我还听说,你们皇帝退休后不在家享福,也去庙里做和尚?”

“退休……小王懂了。我们段氏得大理全国子民供养,深感福泽不足,历代国王时常夜不能寐,传位后剃度出家,也是为求佛祖赐福大理百姓。”

秦行之撇嘴:“佛祖连王子都不屑当,才懒得管你们大理百姓呢……嗯,贫道的意思是,信佛不好,不如信道吧,道祖他老人家比较爱管闲事。”

段誉张了张嘴,不知该怎么回应小道士。

“有困难?”秦行之问。

段誉苦笑:“大理规矩如此,不好随便改。”

“贫道只是随便一提,不好改就算了,段兄无需放在心上。规矩这种东西,贫道还是很在乎的。”

段誉诧异的看了眼秦行之,心说这话听起来颇有些深意啊。大齐优待高丽,说起来那也是规矩。和契丹接壤的高丽,实际充当了吸引契丹注意、分担大齐压力的角色,否则大齐官员又不傻,凭什么在贸易上多有优待,时不时还赐粮赐钱?

小道士看着毫无城府,难道本质并非如此?

段誉比乌鸦嘴还厉害,刚想到契丹,契丹人就来了。

一群穿袍子戴毡帽的契丹汉子,忽然自远处气势汹汹的蜂拥而至。

段誉的随从自然不能让契丹人冲撞了王子殿下,硬着头皮上前阻拦,被契丹人一顿胖揍,打得哭爹喊娘。

小道士看傻了眼。

随从其实也是护卫,身上都有武器的,可刀都没来得及抽出来,就被人揍趴下了,大理人的战斗力,未免也太低了。当然,这话也能反过来说,也许是因为契丹人战斗力太强。

段誉脸色铁青,两腿微微颤抖,指着嚣张的契丹人说不出话。

愤怒有,更多的是害怕。

契丹人分出一部分人手看住段誉的随从,另一部分人簇拥着国师弟子杀入圣围了过来。这些人全都恶狠狠的盯着秦行之,对段誉看都不看,显然目标并非段誉。

小道士觉得有些不妙,上次和契丹人闹,有胖子的侍卫做倚仗,这次只有熊六梅和二柱子。本来小道士对熊六梅很有信心,可看了刚才一边倒的打斗,不会武功的小道士就没那么确定了。

“呵呵,原来是老杀啊。”秦行之甩开段誉,朝杀入圣笑,“你看你们,话都不说就动手揍人,是不是稍微过分了点?”

杀入圣面无表情:“敢挡我的路,算他们倒霉。”

“好吧,你牛。好家伙,这一大群人气势倒是挺足的,这是出来逛街?老杀你搞错了,逛街得去外城,那里热闹。”

“我是来找你的。”

“咦,我们不熟吧,找我干嘛?难道契丹人也打算送我点土特产?那多不好意思……”

“上次我说过,我最恨道士。”

“知道,上次比狠我都认输了啊。”

“其实,我更恨会法术的道士。今日朝会,我契丹使节被大齐皇帝侮辱,廷杖也就罢了,居然动用了符咒,我杀入圣身为恨天宫的人,此事绝不能忍。”

“我擦,道士不会法术,那是江湖骗子!”秦行之毫无自己其实就是江湖骗子的自觉,大义凛然的叫道,“再说了,你怎么确定,皇帝的符咒是我给他的,崂山道长就在京城,难道就不能是他?”

杀入圣冷笑:“崂山道长会搞出挖坑符?”

秦行之哑口无言。

心里还是很不服气。崂山道长固然不会和自己一样乱搞符咒,可他比自己名气大多了,你杀入圣恨会法术的道士,怎么不去找他?其实还是看道爷好欺负。

“道爷懒得分辩,你想做什么?”

秦行之就不信,杀入圣敢在京城杀人。

杀入圣一抬手,把上衣扒掉。

“又比狠?”

杀入圣根本不解释,抽出尖刀对着自己的胳膊扎下去。这情景似曾相识,秦行之顿时觉得有些好笑,如果只是比狠,道爷没必要害怕,立马认输就是了嘛。

吼——

契丹人陡然发出一片震天狂叫。

段誉一屁股坐在地上,狂叫声中充满杀伐之气,哪是他一个养尊处优的王子能承受的。

秦行之也大吃一惊。

再看契丹人,一个个眼珠通红,脸上充满暴戾。也不知是错觉还是怎么回事,仿佛他们身上的肌肉也忽然扩大了一圈,皮袍都被撑得鼓胀起来。

杀入圣一指秦行之,喝道:“杀了他!”

契丹人抽出兵器,疯狗般一拥而上,连看守段誉随从的契丹人都窜了过来。

第188章我爱一根柴

内城的大街上,瞬间杀气冲天。

秦行之怪叫:“妈的,这些家伙真打算杀人!梅姐,二柱子,咱们以后还能不能吃香喝辣,全看你们了。”

熊六梅冷哼一声,飞身杀入契丹人群中。

二柱子也要往前冲,被秦行之喝止:“先保护领导!”

这群契丹人明显精神不正常,但目标非常明确,就是他秦行之。熊六梅和二柱子只有两个人,全冲上去,即便大杀四方,小道士丢了命也是白搭。

二柱子只好守在秦行之身旁。

一个契丹人举着根狼牙棒狠狠砸向秦行之,小道士忙不迭后退,二柱子则大喝一声迎上去,顶入对方怀里,拼命往前一靠,顺手抓住对方手腕,试图把狼牙棒夺过来。

比身板,二柱子比契丹人还强壮。

二柱子和对手纠缠,其他契丹人不会干看着,绕过两人继续冲向秦行之。

另一方面,只是一眨眼功夫,熊六梅已经打趴下数个契丹人,并且夺了一根狼牙棒——好吧,契丹人显然十分热爱狼牙棒这种钝器。

秦行之转身撒腿就跑。

这么多契丹人冲过来,除了逃跑根本没别的对策。

如果人家使用法术内功什么的,小道士还能应付应付,纯物理力量,金手指不兼容啊。

杀入圣早退到后面,胳膊上滴着血,面色冰冷的看着战场。即使亲见一个契丹人被熊六梅一棒砸断脖子,他也毫不动容。

段誉瘫在地上全身酥软,别说反抗,连逃跑都做不到。幸好契丹人认准了小道士,没人理会他。

同样,马车旁瑟瑟发抖的两个女孩,也没人理会。

秦行之一边跑,一边骂娘。

这叫什么事儿啊!

说动手就动手,先讲讲道理不行吗?契丹人也是,就算你们不怕死,当街打杀御封的礼宾使,你们就不怕挑起两国战争。

大齐朝不想打仗,你们契丹皇帝恐怕也不怎么愿意劳师动众,到时候打起来,斩你们九族祭旗也是可能的。杀入圣是国师弟子,那也不能无条件言听计从,他又不是契丹皇帝!

不对不对……

秦行之忽然大叫:“这他么的分明是狂化呐!梅姐,快干掉那爱自残的王八蛋。”

熊六梅一棒打退冲到面前的契丹汉子,猛然跃起,直接跳过人群,来到杀入圣身边,手中狼牙棒一挥,对准杀入圣的脑袋就砸了下去。

杀入圣抬起右臂往上招架。

当的一声巨响,犹如金铁交鸣!

狼牙棒居然被弹了回来。

熊六梅忍不住惊咦一声,杀入圣的胳膊居然能抵挡狼牙棒,这太出乎她的预料了。熊六梅也算是不错的高手,也从不认为自己能用胳膊硬抗武器,即便是钝器狼牙棒也不成。

杀入圣手一抖,尖刀刺向熊六梅。

熊六梅侧身闪开,又是一棒横扫杀入圣腰部。

杀入圣的反应一点都不慢,旋腰拉胯,再次用右臂挡在棒子前面。当,又是一声巨响传出,杀入圣毫发无损。

熊六梅咂吧咂吧嘴,对手里的狼牙棒十分不满。她不信杀入圣能挡得住刀锋,可惜小道士危在旦夕,杀入圣又不是只挨打不还手,根本没时间换武器。

两人叮叮当当对攻起来。

熊六梅越打越心惊,这杀入圣别看只有一条胳膊,还跛着一只脚,无论身法还是力量,比她都毫不逊色。那一身“横练”功夫就更神奇了,手臂能挡棒子,偶尔失手,狼牙棒扫在他身上,也几乎毫发无伤。

熊六梅一时拿杀入圣无可奈何,但不得不说,这样硬碰硬打起来,真的很过瘾。

她打高兴了,小道士可就倒霉了。

二柱子已经也抢过一根狼牙棒,挥舞着和几个契丹人打在一块。可他只有一个人,又不是熊六梅那样的高手,能挡住三五个不被揍趴下,就已经很不错了,根本别想拦住疯狗群一样的契丹人。

小道士被契丹人撵得到处乱窜,好几次武器都是擦身而过,带起的风甚至刮得后背疼。

秦行之气急败坏的大叫:“熊六梅你磨蹭什么?告诉你,道爷让人打死,你得守活寡!”

熊六梅一咬银牙,退后几步,左手按住胸口,高声吟诵:“我爱一根柴——”

除了小道士,谁都不懂这句话的意思,连熊六梅自己也只是照本宣科,将秦行之事先设定好的御风符密码念出来。

然而几个字出口,熊六梅就完全变了,仿佛化作一道狂风,以肉眼看不清的速度在契丹人中快速穿行,所过之处契丹人纷纷痛叫着倒地,不是大口吐血,就是胳膊腿折断。

脑袋被打烂的,也有那么六七个。

最后狂风又回到杀入圣身边,绕着他转圈子,密集的金铁交击声响成一片。

终于,熊六梅端着狼牙棒站定身形。

杀入圣脸上的肌肉微微扭曲,全身都在发抖。

疼啊!

刚才不大一会儿工夫,他身上被熊六梅结结实实捶了不下几百棒,那速度根本反应不过来,饶是恨天宫专注于肉身修炼,也被打得全身剧痛。

契丹人就更惨了,几乎没一个能爬起来。

秦行之哈哈大笑:“狂战士再牛,残废了也是白搭,有本事爬起来咬道爷啊……梅姐太棒了!”

段誉和他的随从们都看呆了,他们万万想不到,形势变化会如此剧烈,前一刻还是小道士被人追杀呢,一眨眼的工夫,契丹人全趴下了。

熊六梅在段誉眼里,简直成了武神再世。

不是没见过武林高手,可速度快到能化作狂风的高手,这世上估计不多,反正段誉是第一次见。

熊六梅得意洋洋:“老娘出手,就是乌龟也给他把壳敲烂喽。呃,小道士,我不小心把咒语喊出来了,怎么办?”

“没事,反正这玩意也快没电……快失效了,咱们回去再搞个新的,贫道给你设个新密码。”

杀入圣怨毒的瞪着秦行之:“又是符咒!”

段誉这才恍然,原来是符咒的效果,还以为熊六梅小宇宙爆发呢。不过这也很厉害了,如果不是熊六梅本身就强大,再神奇的符咒也没用。

秦行之不理杀入圣,吩咐二柱子:“二柱子还愣着干嘛,补刀啊。”

二柱子答应一声,扛着狼牙棒高高兴兴走向倒在地上的契丹人。

补刀什么的,老子最喜欢了。

段誉叫道:“小道长,不可杀人!”

二柱子看向小道士,等他做最终决定。

秦行之很不悦:“段兄你这是什么意思?他们差点把我杀了,说是生死仇敌也不为过。我杀他们,天经地义,谁也说不出不是。”

段誉被随从搀扶着从地上爬起来,恨恨道:“契丹人蛮横不讲理,小王的随从也被他们打伤了,如果能杀,小王恨不能亲自动手。”

随从们感动极了,王子待臣子如手足,妥妥的未来明君呐。

秦行之撇嘴,心说你刚才都快尿裤子了,现在说狠话不觉得过于不要脸了点?道爷虽然也挺狼狈,好歹还知道跑呢。

“报仇固然解恨,却害了小道长,两相权衡,小王宁愿随从受点委屈,也不能害您。契丹人蛮横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大齐那么多官员都不管,您以为是为什么?两国一旦发生战争,那可是极为严重的外交责任!”

秦行之乐了:“这口吻有点耳熟……贫道才不在乎什么战争呢。别人要杀我,我就杀他,这是主角待遇,哪怕天下大乱,与我何干?”

“可你是礼宾使呀,朝廷大臣就等着你犯错呢。”

秦行之意外的看了眼段誉:“嗬,连这些你都知道,小看你了啊段兄。”

段誉苦笑:“小王在大理也参与朝政,对大臣们的习惯还是有所了解的。那些大臣惯于勾心斗角,杀人于无形更是拿手好戏。帝王不能不防着他们,却又离不开他们。小道长,你固然受陛下宠爱,可有时候陛下也不一定能保得了你。”

“宠爱这个词贫道不爱听,我们是朋友。”

段誉笑而不语,心说你以为是朋友,皇帝可能也那么认为,可实际上人和龙怎么可能做朋友呢。即便龙能接受,同为人的那些大臣也会尽力破坏。

秦行之开始分析。

说孙蒙保不住自己,秦行之绝对不信。

然而真因为自己而让孙蒙为难,秦行之也不愿意。

说实话,和契丹打仗什么的,秦行之不怎么在意,大齐朝养了那么多军队,不打仗白吃军饷,凭什么?道爷当初混顿饱饭都那么难,他们倒好,吃着皇帝的粮,喊着大局为重协商解决,都不知道脸红。

军人的天职就是打仗,和平这个词儿,谁喊都可以,就是军人不能喊。

可若是大臣们为治自己的罪和孙蒙闹别扭,这就不一样了。大臣帮孙蒙治理天下,不管他们做得怎么样,至少没尸位其上,而且段誉说得也没错,皇帝离不开大臣。

试想如果朝臣们集体罢工,孙蒙和自己还怎么愉快的玩耍?

秦行之叹口气,招手让二柱子回来。

熊六梅不乐意:“小道士,你真打算放过他们?”

“我也不想,可我得替胖子着想。”

“那家伙才不会因为这种事怪你呢。”

“嗯,他可能还会挺高兴。我怕的,不是他怪我,而是大臣们借机发难,让他为难。”

熊六梅不以为然:“皇帝大,还是大臣大?反了他们了!不听话干脆全赶走,换一批新的就是。”

秦行之乐了:“赶走大臣,换你来?梅姐,虽然你可能不服,但处理国家大事,真不是什么人都能干的。行了,反正咱们也没吃亏,就饶他们一回。”

二柱子弱弱道:“我吃亏了,被打了好几棒子呢。”

“二柱子兄,这就要用到咱们的老本行了。契丹人身上总有些银子什么的,你去挨个把值钱的东西都给摸走,全给你,贫道不要。”

二柱子大喜,兴冲冲摸银子去了。

段誉瞅瞅秦行之,又看看熊六梅,犹豫再三,最终鼓起勇气冲熊六梅抱拳:“这位……梅姐,有没有兴趣去大理发展?”

第189章熊六梅认错

秦行之一把将熊六梅拉到身后,怒视段誉:“姓段的,你几个意思?”

段誉愕然:“小王没别的意思啊。我见这位女侠武功高强,巾帼不让须眉,大齐男尊女卑得厉害,她很难施展开手脚,不如去我们大理。我父王有意组建一支女军,说不定她还能当上女将军呢。”

熊六梅摸着下巴:“女将军,听起来不错啊。”

秦行之抬腿就是一脚,把段誉踹出去老远:“你个白胖子简直是作死。你有泡妞神通,道爷不羡慕,别他么在道爷这里施展呀。熊六梅,她是道爷的人。”

熊六梅皱眉:“谁是你的人,给老娘说清楚。”

“呵呵梅姐,咱们自家的事儿,回头再说……”

“不行!先前你还说,你要是死了,老娘得守活寡呢,你以为老娘没听到?你到底什么意思,今天不说清楚,老娘立马捏碎你俩蛋蛋,让你这辈子蹲胖子身边出不了皇宫。”

秦行之把眼一瞪,首次冲熊六梅发怒:“你是我的人,我也是你的人,本来就是这么回事嘛,你个傻娘们吼什么吼?

熊六梅,从云门山到京城,道爷一路上对你怎么样,你自己清楚。你难道就一点都不留恋,非要去大理当什么女将军才满意?今天道爷还就较真了,你要是敢去大理,我非让胖子起兵灭了大理,把你给抢回来打屁股不可!”

秦行之一贯以哄骗的态度对付熊六梅,今天之所以生气上火,完全是因为害怕熊六梅真被拥有泡妞神通的段誉忽悠,去大理当什么女将军。

二柱子一边埋头摸银子,一边暗中赞叹:“小道士真牛,敢对大当家的大吼大叫,这分明是不想活了啊。老子不傻,发财要紧,少管他们的闲事——嘿,谁说契丹人穷的,这些家伙身上好东西真不少!”

想当初,二柱子是熊六梅最忠心的手下之一,比二当家毫不逊色。

可人是会变的,二柱子如今不再是那个除了力气一无所有的山贼,手里有了积蓄,也就逐渐产生了私心。

比如他现在就从不提回云门山报仇,重建飞熊寨。京城生活多幸福,只要有银子,要什么有什么。当初做山贼,杀人抢劫固然能享受不劳而获的乐趣,可即使有钱也没多少地方花,更别提根本抢不到多少银子,还得提着脑袋冒险了。

毕竟,现在其实也差不多是不劳而获,去符箓店站着,那根本就不算干活好不好?

就是卖力气,也比从前有性价比。

例子就在眼前,这些契丹人真他么有钱呐,随便摸一个,几十两银子那都不算个事儿,金子、首饰、珠宝,甚至连银票都有!

二柱子不明白,能出使大齐的契丹人,本来就属于契丹国的成功人士。穷苦的契丹人连汉话都不会说,只有有权有势的贵族,才有闲工夫学汉话。

你问为何贵族学汉话?

这不废话嘛,当然主要是为了打草谷方便。

这年头,最精通多国语言的,除了那些大商家,正是这类国际强盗。

熊六梅被秦行之骂得一阵迷糊。

曾几何时,小道士对自己言听计从,说话也是嬉皮笑脸的,每次都大大满足自己的权力欲。今天这是犯了什么邪,小道士变成大丈夫了!

“我又没说要去……”熊六梅嘟囔。

“这就不是去不去的问题,你不该让我误会,很吓人的!下次一定记住,不管谁不开眼招揽你,哪怕是神仙佛祖,也立刻毫不犹豫的拒绝。现在,你知道错了吗?”

熊六梅点头:“哦,我错了。”

二柱子猛地顿住,满脸骇然。

天哪,大当家的,她……她居然认错了!

秦行之十分欣慰:“好,看在你知错的份上,贫道原谅你了。咦,段兄为何坐在地上,快快起来,小心受凉。”

段誉愁眉苦脸的爬起来,甩开想上前搀扶的随从,指着秦行之叫道:“你这不是故意害小王嘛!你叫她梅姐,她自称老娘,谁能想到你们是一对儿?”

熊六梅一瞪眼:“白胖子你说什么,谁跟他是一对儿?”

“啊?你们刚才不是……”

“小道士是怜儿妹妹的!”

“可你们明明……”

“明明你个头,再说一遍,小道士是怜儿妹妹的!”熊六梅抬腿一脚,扑通,可怜的段誉又坐下了。

秦行之好笑的摇摇头,忽悠段誉:“段兄,你搞不清状况,就不要乱说话好不好?梅姐是……嗯,算是贫道的贴身保镖吧。”

段誉再次挣扎着爬起来:“贴身保镖?”

“对呀,你们大理女人可以做护卫,未免太乱了。我们大齐不一样,像梅姐这么优秀的女侠,一般给人做保镖。”

“那……守活寡是怎么回事?”

“哦,我家贴身保镖,白天保护我,晚上暖被窝。”

段誉满脸茫然:“那不是更乱吗?”

秦行之拿熊大当家的开涮,熊六梅却像没听到一样,脸上带着满满的忧虑发呆,仿佛心中有个解不开的难题。

二柱子摸完最后一个契丹人,不敢去杀入圣那边,怀里鼓鼓囊囊的跑了回来。

远远的,巡兵终于出现在视线里。

秦行之大叫一声:“扯呼!”带头往自家跑。

二柱子拔腿就追。

熊六梅身为前飞熊寨大当家,专业素养还是不错的,听到扯呼两字,尽管心不在焉,还是下意识尾随在秦行之身后狂奔。

段誉哭笑不得。

你是朝廷官员,御封的礼宾使,官兵来了,你应该心中大定才对,怎么跟土匪一样望风而逃?小道士真是处处和别人不同,难道这就是他被大齐皇帝宠爱的原因?如果真是如此,那么,大齐皇帝的品味也太奇怪了吧?

得,既然你跑,那本王也跑吧。

于是一群人跟被官兵追捕的逃犯一样,拉成长串赶着马车落荒而逃。

等巡兵赶到,众人早跑没影了。

巡兵司也是接到消息说内城有人斗殴,这地方离皇宫不算太远,当然不敢大意,立刻派人前来查看。这个“立刻”,对巡兵司来说,就是小半个时辰之内赶到——没办法,官僚机构惯常这么稳扎稳打。

巡兵们走近前一看,嗬,晒了一地契丹人!

这可太罕见了,除了在战场上,就没听说契丹人如此凄惨过,一个个要么缺胳膊断腿,要么皮开肉绽,还有数具尸体躺在地上。

巡兵队长(大齐军制,五人为‘伍’,十伍为‘队’)走向唯一站着的杀入圣:“你是何人,这里又发生了什么?”

杀入圣一翻眼:“自相残杀。”

巡兵队长愣了,契丹人没事在内城自相残杀玩儿……你这是笑话本队长智商低啊。

队长一挥手,就打算叫人拿下杀入圣。不管发生了什么,反正他这个唯一站着的肯定脱不了关系。

地上的契丹人不愿意了,有人忍着痛大叫:“不得对我家杀先生无礼,他是契丹人!”

队长摆手让手下先等等,踱到那人面前蹲下:“我来问你,到底是谁把你们打成这样?你放心,我大齐律法森严,绝对会还你一个公道。”

契丹人吸着凉气道:“没谁,我们闲着无聊自己和自己打架玩儿,就变成这样了。”

杀先生不愿说实话,契丹人当然要听他的。他们也明白杀入圣的意思,一大群契丹好汉,还是在杀先生神通加持下,居然让一个女人给打残了,这要是说出去,丢脸是肯定的,关键是大齐人听了,好不容易营造的契丹人凶猛形象,恐怕要受损。

于是所有还有意识的契丹人纷纷附和:“不错,谁敢打我们契丹好汉?我们是自己打自己,没别人!”

队长愣了好半天,没好气的挥手:“送他们就医。”

妈的,睁眼说瞎话是吧?老子还不问了呢,你们契丹人爱死不死,跟我有什么关系。

于是这事儿就稀里糊涂的结束了,再也没人提起,似乎跟完全没发生过一样。

当然,内城没多少闲人,可也不是皇宫禁地,肯定有目击者,周围的住户估计也没少了看热闹,因此这件事不可能没人知道,但至少表面上,谁都当做不知道。

契丹人损失惨重,死掉的自然不必说,没死的也受伤不轻,经过救治,一半人能完全恢复,剩下的难免留下点残疾什么的。幸好他们大部分是贵族,即使残疾了,也不至于和平民一样活不下去。

杀入圣被熊六梅揍了一顿,深感修为不足,回去后就闭关潜修,狠狠自虐了好几天,伤势才完全痊愈,更因被打伤而更上一层楼。

恨天宫的法门就是这么不要脸,你打他,只要打不死,说不定反而成了他进步的诱因。

杀入圣没再找秦行之的麻烦,因为他仍旧没信心打赢符咒加持下的熊六梅。另外,耶律乞买的劝说也起了作用。恨天宫弟子杀入圣不在乎杀礼宾使可能挑起战争,耶律乞买不能不在乎啊。

大齐不愿招惹契丹,契丹人其实也不愿和大齐打仗,人口差距太狠了。否则,契丹人打草谷的时候也不会诸多克制。

因此当秦行之以礼宾使的身份安排各国使节活动时,诧异的发现,耶律乞买见了自己,居然有了笑模样。

小道士腹诽:果然,有些人就是贱骨头,打疼了就老实多了。

第190章没少往老娘房里钻

如果有人新来杭州府,问起京城最近流行什么,他得到的回答,很可能会是下面三个字:

新符咒。

一开始,新符咒只在吃俺一棒符箓店有售,独门生意,价格定得越来越高,根本不是一般人能买起的,别说普通老百姓了,就连有钱人也不敢放开手脚购买。当然,真正的权贵富豪不在乎钱,可人家吃俺一棒符箓店也不敞开供应啊。

后来,人们惊讶的发现,各个道观也开始提供新符咒。

种类不如符箓店丰富,所有道观只提供三种符咒,美颜符、龙精虎猛符,以及神行符。

可这一点关系都没有,符箓店最畅销的恰恰是这三种符咒,其它符咒也不是没人买,例如丰胸符就有爱好者乐此不疲,可论流行程度,都比不了上面说的三种符咒。

美颜符让人分分钟找回青春,虽然只有十二个时辰,那也足以缅怀往日岁月了。最美妙的是,这东西并非只对女性起作用,男人用了也会暂时恢复青春。

据说有人甚至拿美颜符代替龙精虎猛符用,京城百姓普遍认为,这人脑子有问题。美颜符再能恢复青春活力,哪有龙精虎猛符专药专治效果好?

龙精虎猛符,在男权至上的大齐朝,是最畅销的符咒。这就不用解释了,上至八十老叟,下至纵欲过度的纨绔子弟,谁敢说不喜欢?

神行符也不错,这时代的人出个远门不容易,雇车不便宜不说,速度还不够快。大齐朝匪患不多,可荒山野岭多,也确实不怎么安全。

有了神行符就不同了,健步如飞跟脚上安了个轮子似的,就算碰上危险,自己跑路也方便啊。

不过说实话,在价格不断上涨后,这玩意儿性价比确实不高,雇个马车才多少钱?因此,到后来吃俺一棒符箓店的神行符,基本没了销路。

那是以前,现在就不同了。

自从各大道观推出三种新符咒,在人手远比秦行之充足的前提下,价格越来越趋于合理。

三大符咒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迅速流行起来。

如今在京城,若有人不知新符咒是什么,是要被鄙视的。

有传言说,三大符咒本是吃俺一棒符箓店的独家本事,后来在崂山道长的亲自斡旋下,才传给各个道观,甚至逐渐向外地传播。

对此,有人半信半疑,这世上连修脚师傅有点独门手法都藏着掖着呢,这明显能让人发大财的东西,谁肯随便传给别人,脑子进水都不足以形容。

也有人不这么想,人家小道长开业的时候就说了嘛,开店不为赚钱,而是为了用符咒造福大众。如今把符咒公开传给别的道士,恰恰验证了小道士确实品德高尚,视钱财如粪土。

当然,大部分人才不管小道士高尚不高尚,而是对各个道观赞不绝口。独门生意变成是个道士就会,得益的是咱老百姓啊。

“我就说吧,他们只会称赞拉低物价的道观,对道爷舍己为人的精神根本不屑一顾。李道长,你传符咒我从没反对,多传一道我也能接受,可你故意把最好卖的符咒传出去,这是故意的吧?”秦行之愤愤道。

此时秦行之和李奉常正从城门往里走。

今天李奉常邀请小道士,一起去某家道观“指导工作”,秦行之本来是不愿去的,正是因为这些道观学会了三大符咒,导致他少赚很多钱。

可转念一想,道爷赔都赔了,再不去装个逼露个脸,岂不是更吃亏?

结果还算不错,人家道观上下对小道士很热情。

这是废话,指着小道士的三道符咒发财呢,能不热情吗?大家还想着讨好一番秦行之,说不定他一高兴,脑子一抽,多传几道符咒下来。

可偷听了一些百姓的议论后,小道士就不太高兴了。

李奉常微笑:“秦道友,世俗有个道理,叫做宁送两千,不送一百。就是说,你想求人办事,最好一次送足好处,足到出乎他的预料,足到他都不好意思不尽心替你办事。

传符咒也是这个道理,既然要传,咱比他们预想的多传一道,还传给他们最好的,让他们无话可说,只能从内心深处称赞你。”

秦行之大奇:“看不出来,李道长对人情世故还挺有研究嘛。”

“呵呵,贫道也是从书本上学来的。”

“华盖派还有研究这个的典籍?你家祖师爷牛啊,果然非常人能揣测。”

“秦道友如今又是侍读又是礼宾使的,薪俸可不低,符箓店生意应该没那么重要了吧?”

秦行之嘿嘿笑:“那是,还是当官好啊,工资高,还有人主动送土特产,贫道又经常从胖子那儿顺点东西……咳咳,其实少赚钱我并不是太在乎,主要是感觉不好,我这么大公无私,怎么就没人往死里夸我呢?”

李奉常摇头道:“世人一向如此,无需感到意外。秦道友要相信一点,举头三尺有神明,即便天下无人能知,祖师爷也是清楚的。”

“那更惨,我把符咒传外人,祖师爷八成不会夸我。”

“此言差矣,都是道祖苗裔,说句不恭敬的话,你我的祖师,都得听道祖他老人家的。造福道门的事,道祖能不高兴?他高兴了,你家祖师爷自然也就高兴了。”

秦行之大赞:“挺合逻辑。”

两人说着话悠哉游哉的往前走,一幅方外高人的做派。李奉常不用说了,本来就道貌岸然。小道士逐渐解决了银子问题,对钱财不像以前那么重视,身上的贪婪气息少了,也比以前更有出尘气质。

前面有点堵,似乎发生了什么事。

两人走近观看,只见十几辆囚车在大路上排出去老远,每辆车里都押了不少囚犯。怪不得拥堵呢,除了献俘之外,一般出现不了这么壮观的场面。大齐好多年不打仗了,根本没献俘一说。

京城人最喜欢看热闹,这种热闹更是非看不可。

人们一边看,一边议论。

“哥哥,这是怎么了?”

“我也不清楚,听说是谋反。”

“嗯,应该是谋反没错,一般的犯人可不用押解到京城,只有谋逆大罪才必须陛下亲自裁决。不过,我看这些人一个个挺老实的,不像是会谋反的样子啊。”

“谁知道呢,说不定是屈打成招,下面的官儿就这个样子,最喜欢搞那些乱七八糟的事了。”

秦行之暗笑,这口气,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朝廷大臣呢。

京城人都这幅德行。首善之地的居民嘛,骨子里就有股挥斥方遒的骄傲劲,酒馆里经常见到两个普通百姓讨论国策得失,简直为朝政操碎了心。

小道士一边往前挤,一边觉得奇怪,囚车里的人似乎有些眼熟啊。

直到走到最前面的囚车边,就听一个声音嘶叫:“小道士,道爷,我的亲道爷,救命啊!”

秦行之抬头一看,是金家庄的金三胖。

里正也在最前面的囚车里,发现秦行之先是眼睛一亮,随后却立刻黯淡下来,默默叹了口气,垂下头去。这谋反之罪,里正不认为小道士能帮上什么忙。

秦行之皱眉看着金三胖:“暴露了?”

金三胖摸着眼泪:“是啊是啊……本来村里人成天揍我,我觉得生不如死,谁知真被抓了才发现,好死不如赖活着。道爷,你想办法救救我——不,救救大家吧。整整一个村的人呢,这要是救了我们,你得有多大功德!”

秦行之耸肩:“三胖子啊,你未免太看得起道爷了。我就是个道士,能帮你们隐瞒已经不错了,哪有本事救你们?”

“你连金冠都不怕,我觉得本事挺大,你就试试呗。”

“本事大那是肯定的,可就算能救,道爷凭什么要救你?”

“就凭大伯给你师父摆长生牌位……”

里正抬起头打断金三胖:“三胖子闭嘴,什么长生牌位,根本没那么回事!小道长,这事儿您别管了,都是我们自找的。”

里正人品确实不错,不承认摆长生牌位,显然是怕连累秦行之师徒。

囚车里有人放声大哭:“我冤呐,三胖子是皇帝,金大伯你还做了阵儿宰相呢,我他么招谁惹谁了,税没少交,也被打成头号钦犯?”

金三胖一脸幸灾乐祸:“活该,谁让你是皇亲国戚的。”

“老子早把你姐休了!”

囚车里的胖女人不愿意了,大眼一瞪:“三驴子你有没有良心?你倒是写了休书,可你他么也没少往老娘房里钻,就事发前一晚你还……”

“都给老夫闭嘴!”里正怒喝。

胖女人哼哼了几声,终究没敢顶撞里正。

金三胖的姐姐其实也感觉很冤,她好不容易嫁了人,日子虽说不宽裕吧,好歹也算和美。弟弟闹了这一出做皇帝的闹剧,算是把她的好日子给完全毁了。

秦行之一直在犹豫该不该问,此时终究还是把疑惑问了出来:“几位,能告诉贫道,你们是怎么暴露的吗?”

金三胖做皇帝的时间不长,而且仅限于金家庄内部,百花阁是他第一次对外人发难。因此,知道这件事的,只有百花阁和车马行的人。

难道是他们泄露出去的?

按说不能,这事儿有多严重,是个大齐人应该都清楚,说出去就是害了一个庄子的人命,这孽造得太大了。

里正张张嘴,尴尬的低下头不说话。

金三胖顿时暴怒:“老王八蛋,没脸说了吧!”

“大胆,不准喧哗!”

囚车旁的官员实在忍不下去了,厉声训斥完金三胖,在马上很不友好的看着秦行之:“道士,此乃钦命要犯,闲杂人等不得和他交谈。”

官员了解京城环境,这里高官显贵一抓一大把,他好不容易得了一件大功,亲自押解钦犯入京,正满怀升官发财的希望呢,并不想惹到不该惹的人。

秦行之和李奉常道貌岸然,官员摸不清他们是什么身份,因此一直没阻拦他们。

可秦行之问个没完,他就不愿意了。

第191章我是契丹人

秦行之不以为然:“什么钦命要犯?就是一群农夫罢了,你也太紧张了。别说都关笼子里了,贫道敢说,就算你放开他们,也没人敢跑。”

官员当然知道,这些所谓的钦犯只是群农夫。

当初他得到金家庄有人谋反的消息,先是被吓了一大跳。谋反这种事,不管成不成气候,只要是铁了心造反的,官府对他们的威慑力就没了,那些家伙可能最后会被镇压,可伏法前杀起官来,一点压力都没有。

他区区一个知县,可指使不动军队。仅凭县衙里那些个衙役,恐怕不是反贼的对手。

后来一打听,才知道所谓的谋反几近于闹剧,只是一群农夫瞎胡闹罢了,而且还是过去式。

官员松了口气的同时,狂喜也浩浩荡荡涌上心头。

你管他是不是闹剧,又是不是过去式,只要敢自称皇帝,任何一个帝王从来都是零容忍。

官员当即带上县衙所有衙役,杀奔金家庄,一战而定乾坤,将金家庄男女老少全部抓捕归案。

好吧,事实是金家庄的人见到衙役立刻就懵了,根本没人反抗。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平时随便见到一个衙役还得跪下来口呼老爷呢,何况是知县亲临?

既然是谋逆大案,这事儿就只能皇帝裁决了。

知县深谙为官之道,这是一件天降大功,自己不动用军队就把钦犯擒获,说起来固然威风,可如果不把功劳分润出去,那是绝对不妥的。

不说别的,要是哪天真来了战争,武将们撺掇陛下让自己这个“平叛能手”领兵,那时哭都没地方哭。

因此知县立即上报密州府,由知州出面,和驻军将领很快达成协议:知县明察秋毫发现谋逆,又在驻军和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运筹帷幄,将反贼一举拿获。

密州府马知州鸿运当头,人在家中坐,功劳自己就找上门了。

做戏做全套,现在押解钦犯入京的,并非衙役,而是密州府驻军,人数倒不多,一个队五十人而已。

看来驻军将领的脸皮终究没文官厚,没好意思煞有介事的派一个“都”(十队为都)五百人去押解一群农夫。

“道士不可乱讲,钦犯就是钦犯,是否农夫有何关系?”官员沉下脸,“冲撞囚车,那是要犯死罪的,看你小道士气宇不凡,还是快快离开吧,免得被官兵当作钦犯同党拿下。”

秦行之并不想管金家庄的闲事。

所谓功德,这玩意儿纯属见仁见智,谁知道老天爷用什么标准判断哪些是功德,哪些又是凡人瞎操心?小道士都不能修炼,谈功德还远着呢。

再说了,以前无所谓,如今皇帝是秦行之的朋友,从立场上来说,他也得向着孙蒙。无论谁想做皇帝,天然就是孙蒙的敌人,自然也是他秦行之的敌人。

于是秦行之耸耸肩笑道:“贫道走就是了,多大点事儿嘛。”

官员点头:“如此甚好。”

小道士见了自己这个知县毫无惧色,你可以说他是方外之人不畏权贵,当然也能怀疑他上面有人,京城毕竟是藏龙卧虎之地。

正在这时,前面忽然一阵骚乱。

有人大叫:“契丹人来了,快跑啊!”

轰的一声,围观钦犯的京城百姓四散奔逃。说来也挺神奇的,本来熙熙攘攘人挤人,走动都不容易,结果一眨眼工夫,百姓全都跑没影了。

秦行之啧啧称奇:“不愧是本地人,这速度……不过贫道就奇怪了,契丹人来就来,他们跑什么?”

答案立刻揭晓。

契丹使节团人人骑在马上,沿着大道飞奔而来。

这是外城,平时人来人往十分热闹,可看那些契丹人的架势,根本就不在乎撞个人出个交通事故什么的。

契丹是游牧民族,离不开马,但内城规矩大,他们尽管蛮横,也不敢把马骑到内城。外城就不一样了,都是老百姓,官府本着“尊重民族传统”的指导思想,也不愿惹契丹人。

因此每次契丹人来京城,外城百姓就倒了大霉。

所谓倒霉,是指即使百姓被撞了,官府也会尽量息事宁人。

这种情况下,不怕的都是傻子。契丹人一到京城,大道边摆摊做生意的都少了,来往的百姓更是随时支楞起耳朵,一听有人喊契丹俩字,马上回避。

眼看就要到达囚车位置,仍不见契丹人减速。

押送钦犯的士兵们一个个脸色惨白,严重点的甚至双腿都打哆嗦,秦行之怀疑,要是有人带头,他们很可能会一哄而散。

“这还算军队吗?”秦行之忍不住吐槽,“就算你害怕,至少把兵器举起来啊,这倒好,跟老百姓没两样,光知道发抖了。”

李奉常表情严峻,显然对士兵的表现也不满意。

他是方外之人,但首先还是大齐人,不说崂山就在大齐境内,李奉常又不是秦行之这样的孤儿,整个家族都在大齐生活呢。大齐军队差劲,他心里当然也别扭。

官员倒是让人刮目相看,虽然脸色也发白,还是壮着胆子拍马上前,大喝一声:“朝廷兵马在此,来者止步!”

为首的耶律乞买一抬手,契丹人齐齐收紧缰绳,将战马停在囚车前面。

官员厉喝:“城内百姓众多,为何放马狂奔?”

注意,这不是质问,而是个单纯的疑问句。然而已经不错了,要知道很多官员甚至连问都不敢问。

耶律乞买瞥了一眼官员,笑道:“遛马呗。我们契丹人一天不跑马都不自在,可你们又不准我们出城,说什么怕泄露军机,我呸,契丹人打仗用得着那些?这大街挺宽敞的,遛马正合适。你要觉得不妥,行,你给我们找个地方遛马吧。”

官员顿时哑口无言。

秦行之轻飘飘转到前面,看着耶律乞买笑。

耶律乞买一愣,讪讪道:“小道长也在?”

秦行之似笑非笑:“据贫道观察,耶律使节气色不错,屁股的伤全好了吧?”

耶律乞买立刻脸憋得通红,还不能发作,他在小道士的符咒下吃了亏,杀先生也没占到便宜,手下的契丹武士更是损失不小,他是从心底对小道士打怵。

“呃,多谢小道长关心,全好了。”

官员诧异的看了眼秦行之,心说这小道士果然不是一般人。可他到底是谁,嚣张的契丹人见了他,为何忽然变得这么温柔了呢?

秦行之欣慰的点头:“那贫道就放心了。耶律使节也是幸运,陛下亲自给你治疗,这种荣誉一般人可没有。”

耶律乞买心说,荣誉个屁啊,你怎么不说还是他下旨让人打得呢。不过他不得不承认,挖坑符虽然(对旁观者来说)恶心了点,效果确实挺好。

秦行之扫了一眼其他人,发现杀入圣也在其中。这位恨天宫弟子别看跛脚,骑马技术却十分娴熟。

“耶律使节,你自己伤是好了,可也得考虑一下别人吧。你瞧瞧你那些手下,缺胳膊少腿的,既然残疾了那就多休息,你也忍心拉他们出来溜。”

契丹人集体怒视秦行之。

有些契丹人注意到,小道士今天没带上次那个可怕的“女护卫”,不由得蠢蠢欲动,心想只要耶律大人一声令下,大家顷刻间用战马踩死他。

理由都想好了,绝非故意杀人,而是意外事故,原因是小道士长得太丑,惊了战马……

作为一个合格的外交使节,耶律乞买需要为大局考虑,普通契丹人当然想不了那么多。

面对契丹人杀气腾腾的目光,小道士夷然不惧,把个道门高人形象演绎得异常生动,让旁边的官员心中油然升起一股景仰之情。

怕才怪呢,假如熊六梅战斗力是一百,李奉常至少有十万,熊六梅在御风符加持下碾压契丹人,李奉常出手,那干脆就是蒸发呐。

秦行之还能借用他的法力,契丹人真敢动手,小道士乐得亲自装一回逼。这回有崂山道长撑腰,就算杀光契丹人,朝中大臣也只能捏鼻子认了,乖乖准备和契丹打仗去吧。

耶律乞买担心的回头看了看杀入圣,心说杀先生千万别再冲动了。你恨道士,老子其实也恨,可当街杀大齐礼宾使,咱们还想不想活着回契丹了?

杀入圣平视前方,根本不拿正眼看秦行之。

耶律乞买松了口气,对随从们挥手:“今天这马也溜得差不多了,该回去了。”

冲秦行之抱拳:“告辞了,改天请小道长喝酒。”

秦行之耸肩:“慢走不送。”

不打架总是好的,小道士不怕挑起战争,不等于热衷于见到两国交恶,这是两回事。

官员和士兵们也松了口气。

囚车里的金三胖急了,开口大叫:“救命!”

耶律乞买皱眉看了一眼金三胖。

金三胖为了活命也顾不上许多了,开始满嘴跑火车:“这位契丹好汉,你必须救我,因为……因为我其实是契丹人啊!老乡,老乡,咱契丹人被抓了,你不能见死不救。”

秦行之乐了:“金三胖,你什么时候成契丹人了?”

金三胖断然道:“我就是契丹人!”

“呸,契丹人有姓金的?”

“你怎么知道没有,契丹有姓萧的,就不能有姓金的?”

“你是胖子。”

“我……胖子怎么了,我就不信契丹没胖子。”

“三胖子,不就是个死吗,有点爱国情操行不?就算现在人家同意你加入契丹国籍也晚了,大齐可不讲外交豁免权。”

“说得轻松,敢情不是你死……这位契丹爷爷,只要你救了我,我们全家给您做牛做马。您看我姐,长得多富态,一看就是旺夫相,送给您了!”

耶律乞买下意识看了一眼胖女人,脸色微微一变,心说是够富态的,可我们契丹人也不以肥为美啊。

里正忽然叹了口气,幽幽道:“其实三胖子说的没错,我们确实是契丹人。”

第192章小道士的第一次

秦行之怜悯的看着里正:“老爷子,是人都爱惜生命,身为道士,贫道非常理解您。可是您也不能胡说八道吧?

以您的阅历,应该能看明白,就算真让那些没脑子的家伙相信你们是契丹人,他们也救不了你们。这是大齐,契丹人说了不算。”

“老朽没想脱罪,只是说出事实罢了。”里正一本正经,“这件事本来只有族长代代相传,但我们犯了大罪,以后再也没有金家庄,说出来也无所谓了。”

“这事儿闹的,你们怎么就成契丹人了呢?”

秦行之问耶律乞买:“耶律老兄,你瞅瞅,他们像契丹人吗?”

耶律乞买冷笑:“我契丹好汉,可不会为了活命不认祖先,他们这样的,给我们契丹人做奴隶,我们都嫌恶心。”

里正顿时急眼:“老朽怎么不认祖宗了?我金家庄百多年前从北地搬迁至密州府,原先就住在契丹境内。或许我们不是契丹族人,可我们的祖先确实是契丹国人。”

耶律乞买哈哈大笑。

契丹国,顾名思义是契丹人建立的国家,契丹境内不是没有外族,但所有外族地位都非常低下,契丹人并不把他们看作本国人。

因此,即使里正说的是真话,他们也不能算契丹人,只是曾经住在契丹境内的人罢了。

正在这时人影一闪,杀入圣窜到囚车前,抬手一抓,栏杆顿时像豆腐一样四分五裂。

杀入圣伸手攥住金三胖的衣领:“你姓金?”

声音中充满急切和紧张。

官员喝道:“好胆,敢劫钦犯!”

杀入圣伸手一扒拉:“滚。”

官员惊叫一声,从马上飞出去老远,摔在地上。

金三胖脸色惨白,硬着头皮回答:“我……我姓金。”

“一百多年前从契丹搬来大齐?”

金三胖一开始说自己是契丹人,纯粹是在瞎胡扯,他哪知道只有族长才知道的秘密?只好求助的看向里正。

里正不明白杀入圣的意思,但眼看就要族灭了,一些秘密没有保留的必要,于是点头:“不错。”

只要不自残,杀入圣永远都是一副天塌下来都不变色的样子,此时却激动的全身颤抖:“你们原先,可是住在白马山下,也叫做金家庄?”

里正沉吟:“叫金家庄肯定没错,是否住白马山下,老朽就不清楚了。毕竟过了一百多年,许多细节都已经失传了。”

杀入圣噌一下从腰上抽出尖刀,对着金三胖就扎。

金三胖惨叫:“别杀我,我不姓金了还不行吗?”

秦行之也十分意外,这杀入圣是不是脑子不正常啊,你扎自己也就罢了,扎人家一胖子做什么?就算你曾经和白马山下的金家庄有仇,反正金三胖也快死了,金家庄所有人都得死,何必亲自动手呢?

难道真应了那么一句,亲手报仇才解恨?

也不对,按里正的说法,金家庄一百多年前就搬来大齐了,杀入圣才多大年纪,不可能和金家庄有仇——除非是世仇。

没人出手阻拦杀入圣。

小道士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官员还没爬起来呢;士兵们则一直做鹌鹑状,连兵器都举不起来;耶律乞买只怕杀先生杀小道士,杀个平民百姓,还是朝廷钦犯,他觉得这个可以有。

至于李奉常,不出手的原因是因为看出杀入圣没打算刺死金三胖。

尖刀刺进金三胖的胳膊,带起一串鲜血。

金三胖啊的一声,双眼一翻,居然吓昏了过去。

杀入圣扔下金三胖,从怀里小心翼翼掏出一个布包,解开后取出个方方正正的小盒子,打开盒子,里面又是一个略小的盒子,再打开,又是个盒子……

“我擦,您这是俄罗斯套娃啊。”秦行之吐槽。

还好只有三层盒子,最后杀入圣取出一个晶莹剔透的四方体。四方体完全透明,六个薄薄的面围成一个中空的空间。

众人暗暗称奇,这么纯净的水晶已经非常罕见,打磨成四四方方有棱有角的样子就更不容易了,还要在里面留出空间……除了李奉常自问靠道法的力量能做到,其他人根本想都别想。

杀入圣把尖刀往四方体上一抹,金三胖的鲜血就抹在了四方体的表面上。

杀入圣紧张的看着四方体。

鲜血眨眼间就从表面渗入,迅速进入到四方体里面,变成一小滴殷红的血珠,随着杀入圣手掌的颤动,在四方体内部到处乱撞。

杀入圣嘴唇哆嗦了半天,忽然仰天长啸。

“找到了,我找到白马山血统了!”

秦行之茫然,白马山血统是什么鬼玩意儿?

杀入圣一把攥住秦行之,恶狠狠的叫道:“快,快给他裹伤!”

秦行之被杀入圣气乐了:“是你刺伤他的好不好?再说了,道爷又不是白求恩,出门不带急救包。”

“方才我没确定他的身份,自然无需客气。”杀入圣理直气壮的说道,“道士,这个人对我恨天宫很重要,我要救他,你不会阻拦我吧?”

“多重要?”

“若有人敢阻拦,我恨天宫将倾尽全力!”

小道士摸着下巴:“这么说,为了三胖子,你们可以付出任何代价喽。”

杀入圣点头:“正是。”

秦行之偷笑,恨天宫的弟子都是这么太傻太天真吗?你要不这么说,道爷还没打算管呢。如今是个人都能看出你着紧金三胖,为了小皇帝能敲一次竹杠,也不能轻易让你救走他啊。

“这好办,你去求皇帝陛下呗。”

杀入圣摇头道:“不行,我现在就要带走他。”

“那是不可能的,他是钦犯,只有皇帝陛下才能决定放不放他。老杀呐,你也替我想想。我是朝廷官员,吃着皇帝给的俸禄,做着大齐的公务员,既然碰上了,我要看着你带走一个钦犯,那是渎职。”

杀入圣冷冷看着秦行之:“你就不怕我来硬的?你今天可没带那个女人。”

秦行之大笑:“你别忘了,我是道士,会道法滴。”

“我不知你身上有什么秘密,但我敢确定,你也许能画出符咒,却使不出道法。”杀入圣根本不上当,“如果你能使出道法,第一次比狠你早用了。”

秦行之大惊:“这你都能猜出来?”

杀入圣露出得意之色:“我不傻。”

小道士把脑袋一扬,满脸悲壮:“贫道修为浅薄,但既蒙陛下厚爱御赐礼宾使,身为朝廷官员,就算肝脑涂地也须报答圣恩!

生有何欢,死又何苦?今日贫道豁出这条命不要,也绝不允许你劫走钦犯,否则我大齐皇朝威严何在?”

这话说得好壮烈,让士兵们面露羞愧,让远远躲着的官员热血上头,让崂山道长李奉常……翻了个白眼。

杀入圣哼了一声,懒得和秦行之啰嗦,往后一跳躲入契丹人群中,抬手脱下上衣,驾轻就熟的往胳膊上扎了一刀。

吼——

所有契丹人,包括耶律乞买,毫无意外的暴走了。

李奉常不确定地说道:“血祭之术?”

“管他什么术,赶紧给子弹吧。”秦行之竖起大拇指叫道。

李奉常轻轻一挥手,精纯的法力就传到秦行之金手指中。

契丹人驱马冲过来。

距离太近,战马其实跑不起来,但马是大型动物,再壮硕的人给战马撞上都会很惨,更别说这么多马了。

“连锁闪电!”

秦行之大叫一声,对准契丹人扬手。

半空中响起一连串的咔嚓声,契丹人中间陡然冒出连绵不绝的电光。电光在战马和人身上肆虐,凡是接触到电光的战马,立刻悲鸣一声就往地上倒。人就更惨了,衣物碎裂,皮肤烤得焦糊一片。

大街上瞬间弥漫起白烟,还有烤肉的香味。

李奉常心想,这分明是正宗道家掌心雷,只不过小道士临场发挥了一下,把针对单个目标的法术散发开而已,这并不稀奇,换成李奉常施法,也会这么做的。

可小道士为何叫它“连锁闪电”呢?

改名倒是无所谓,还大声喊出来,这又是鸿蒙派的什么独门技巧?咒语一般都是默念,当然也可以大声吟诵,问题是,连锁闪电四个字,它也不是咒语啊。

秦行之的符箓之术非常厉害,李奉常甚至认为天下无双都不足以形容。但法术什么的,小道士就不很精通了。这也不奇怪,秦行之以前根本不相信法术,能钻研符咒,还是因为对那些符文感兴趣呢。

不信法术存在,又没有任何修为来施展法术,所以小道士能记住的法术很少。这掌心雷,还是因为初次见面被李奉常击中,才重新温习过的。

这也是为何秦行之一般不施法的原因。

回想一下,小道士和人对战,要么是把对方的法术原封不动奉还,要么就是简单粗暴直接往外甩法力,从来不念咒。

不是不想念咒施法,只是记不住咒语罢了。

今天,算是秦行之第一次主动施展道家法术。

效果如何?

白烟散去,躺了一地的契丹人和战马,只有杀入圣还能站着。这和上次的情形多么相似啊,只不过从表面来看,杀入圣似乎比上次更惨,脸上黑乎乎的狼狈极了。

秦行之咂吧嘴:“李道长忒抠门了,给的子弹不够多,威力不够大啊。”

李奉常微笑:“打趴下就得了,不宜杀人。”

“为什么?”

“废话,那是贫道的法力,你用来杀人,贫道不得担责任吗?”

秦行之没法反驳,谁让道爷没法力,只能借用人家的法力呢。

电闪雷鸣的动静挺大,不仅士兵们和官员看呆了,囚车里的人也看呆了。

金三胖本来是昏迷的,也被震醒了。

“刚才好像打雷了?”金三胖迷迷糊糊睁开眼。

秦行之摇头:“不是打雷,是道爷略施法术,把胆敢冲击囚车的契丹人打退了。”

“哦……他们为什么冲击囚车?”

“救你呗。”

“啊?你不救我也就罢了,人家契丹人好心救我,你居然还拦着他们,你有病啊!”

第193章杀了你你都不会自杀

虽然看起来比上次惨,其实杀入圣受伤不重。

李奉常给的法力恰到好处,足以让契丹人失去战斗力,又不会杀死他们。这种程度的伤害,对专门修炼肉身的恨天宫弟子来说,远远不如熊六梅的一百来记狼牙棒。

之所以发呆,是因为自尊心受挫。

说好的不会法术呢?

刚才大言不惭的断定小道士用不出法术,结果转眼间被打脸,这岂不是说,他杀入圣的判断力根本不行,引申开来,智商也堪忧?

契丹人在地上挣扎了一会儿,逐渐恢复体力,纷纷从地上爬起来,惊惧的看着秦行之。

人都没死,战马当然更没事了。

耶律乞买不敢对杀先生不敬,心里却颇有些怨言。

您动用神通,好歹先和咱们商议一下啊,不带老是自作主张的!这次还好,没死人也没残废,如果和上次那样,你来上个几回,大伙儿非全把尸体留在大齐不可。

同时,耶律乞买也在思考,法术和恨天宫的神通,到底哪个厉害的问题。

从杀入圣和小道士的较量来看,显然是法术厉害。

但杀入圣毕竟只是国师弟子,也不能说法术就一定比恨天宫的神通厉害,国师的不可思议,耶律乞买是有幸见识过的。

况且,契丹之所以拜恨天宫主为国师,并非因为国师个人实力逆天,而是因为恨天宫的神通,能让契丹武士进入一种忘我状态,战斗力成倍提升。

提升的倍数,因恨天宫弟子的修为高低而不同,假如国师亲自施展,被影响的契丹人瞬间变成媲美战神的存在,这也是国师曾经演示过的。

此外还有范围,虽然没见过国师真正全力出手,不过杀入圣都能影响几千人的队伍,国师出手,影响几万契丹武士大约没问题。

这么想来,法术虽然神奇,对契丹人来说,还是不如恨天宫神通实用。

耶律乞买一瘸一拐的走向杀入圣:“杀先生,您看……”

杀入圣深深看了一眼秦行之身后的李奉常,平静的说道:“是我失误了,秦行之身边那人,才是真正的高人,我们人数又少,败得不冤。耶律大人,金三胖我们必须救走……”

“还救?”耶律乞买苦笑。

“必须得救,他对恨天宫至关重要,我想师尊知道了他的存在,也一定是这个意思。不过硬来是不行了,既然小道士说可以去求皇帝,那我们就去求。”

耶律乞买顿时松了口气:“求皇帝没问题。”

杀入圣跨上战马转身就走。

耶律乞买冲秦行之抱了抱拳,也没脸说场面话,带领随从跟在杀入圣身后离去。

这边金三胖还在哭叫,埋怨秦行之不讲理。

官员怒斥:“小道长这是替天行道,你一介反贼,还想逃脱大齐律法制裁不成?给本官闭嘴,否则我让人先打你五十大板尝尝鲜。”

士兵们齐声大喝:“死胖子闭嘴!”

然后一脸崇敬的看着小道士。

没法不崇敬,这位道长挥手就是连串的闪电,就算传说中的神仙,也不外乎如此吧?这种超自然的东西,一般人哪能随便见到,不跪下膜拜就已经不错了。

把大家吓成鹌鹑的契丹人,在他手里不如土鸡瓦狗,怎能让人不解气,又怎能让人不崇拜?

小道士顿觉神清气爽。

装逼的要义,不在于抖威风的过程,而是旁观者的震惊和膜拜。你就是打得十万大军屁滚尿流,如果没人欣赏赞叹,那也是毫无意义的。

这种追求固然十分浅薄,可小道士也不是什么有深度的人。

官员拱手:“小道长力挽狂澜,狠狠给了契丹蛮子一个教训,真是大齐之栋梁,僧道之楷模。在下冒昧,方才道长说你也是朝廷官员,不知……”

“哦,贫道是陛下伴读,兼任礼宾使。”

官员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就说嘛,朝中老大人们怎么肯让一个道士做实权官?只要大齐还是儒家治国,这种事就不可能发生。伴读、礼宾使就无所谓了,都是虚职而已。

官员挺敬佩小道士的,但他是孔门弟子,再敬佩,原则问题也不能马虎。

秦行之想了想,做出决定:“钦犯事关重大,这样吧,贫道及李道长陪你们一起押送。”

官员大喜:“多谢小道长。”

有小道士这样的高人护送,那是绝不会出意外了。官员才不怕小道士抢功,一个虚职官而已,功劳再大也没用。再说了,功劳这种东西它并没有个固定的衡量标准,许多时候参与的人越多功劳越大。

李奉常不明白:“秦道友,如你之前所说,这些所谓的钦犯,只是一群老实巴交的村人,还谈不上事关重大吧?”

官员心里挺不乐意,这人会不会说话?犯了谋逆大罪,管你原先什么身份,都是钦命要犯。都准备抢皇帝宝座了,这不事关重大,还有什么事关重大?

不过李奉常比秦行之还有高人气质,官员摸不透他的身份,也不敢得罪他。

皇帝大婚,崂山道长必定前来京城主婚,这是大齐朝的传统,可官员万万想不到,跟在秦行之身后,全程甘心做配角的中年道士,就是大名鼎鼎的崂山道长。

“先前还夸您对人情世故有研究呢,敢情您真是纸上谈兵啊。”秦行之顿时有种智商上的优越感,“你想啊,人家都把脑袋伸过来了,这竹杠要不狠狠敲下去,岂不是对不起人家一片盛情。”

“竹杠?”

“哦,贫道忘了大齐没敲竹杠一说。这么说吧,三胖子如今很珍贵,皇帝能不能占到便宜,就看他了。”

李奉常恍然大悟:“你说占便宜,贫道就懂了。”

金三胖眨巴眨巴眼,忽然叫道:“我要吃肉,我要喝酒!不给……我就自杀,让你们占不到便宜。”

“要不要道爷给你递刀子?”

“哈?”

“就你这为活命跪舔契丹人的货,贫道断定,就算刀架子脖子上逼你,你都不会自杀。”

秦行之不理金三胖,问里正:“老爷子,对刚才那人说的‘白马山血统’,您可有什么要交代的?”

里正摇头:“老朽完全不明白他的意思。”

“现在可不是保守秘密的时候,说出来,贫道也有借口去陛下那里替你们求情。”

“小道长,都到这地步了,我何苦还守什么秘密?其实,就连我们是从北地搬迁道密州府这件事,也不算真正的秘密。之所以不往外说,无非怕被人歧视罢了。”

里正苦笑着摇了摇头,继续道:“我们早就是土生土长的大齐人了,若能为陛下做点事,我们心甘情愿。您放心,三胖子那里,我会管好他。”

“不错,觉悟挺高。”

……

契丹馆驿。

某房间内,杀入圣赤着上身,盘腿坐在一张蒲团上,面前摆着透明四方体。

四方体里面,金三胖的血珠仍在。

白马山恨天宫,创建时间比大齐建国还要早。具体点说,大齐太祖决定争霸天下时,恨天宫已经存在了几十年。当时契丹尚未建国,但已开始有统一北地的趋势。

认真算起来,契丹之所以能成为北方霸主,并成功建立国家,要归功于中原乱世的局面。

朱温废唐而创建大梁国,天下顿时变成群雄割据的局面。但这不是秦行之的梦中世界,大梁国对百姓和官员固然苛刻了些,进取心却十分强烈。

说白了,朱温就是冲着统一天下去的。

成绩也相当不错,没几年大梁就基本拿下了北方,开始准备渡过长江攻略南方。

就在这个时候,形势急转直下。

大梁国数十万大军,包括大批战斗经验丰富的将军,在一夜之间几乎全灭!

军队没了,朱温很快失去了控制力,随即被人杀死在皇宫。

实力最强的大梁就这么完了,北方顿时重新陷入混乱,至于南方,本来就大小势力林立,从没统一过。

乱世持续了二三十年,直到大齐太祖横空出世。

契丹就是在大梁完蛋之后,才趁着北方大乱的机会崛起的。

凭良心说,契丹人也是被逼无奈。大家都在打仗,骁勇的契丹人是最好的战士,谁都想拥有一支契丹骑兵。而当时的契丹人又以部落形式散居,个人战斗力强横,整体实力却不行,常常整个部落的男丁被人抓走。

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反抗,等不到天下重新统一,契丹人能灭绝了。

这也是为什么,恨天宫宫主能被契丹人奉为国师。曾经尝过苦头的契丹人,最相信群体力量,而恨天宫的神通,恰恰能对群体战斗力加成。

白马山是契丹圣山,但恨天宫和契丹人没什么关系。

恨天宫内,有大齐人,有契丹人,也有其它国家的人,甚至连色目人都有,他们在加入恨天宫后,就只能算恨天宫的人,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

恨天宫是怎么来的?

创建这个组织的目的又是什么?总不能为了扶危救困收养无家可归的人吧。

这还要从大梁军队被灭说起。

对大梁军队被灭的原因,史书并没有明确记载,后世主流观点认为,可能是遇到了无法抗拒的天灾或是瘟疫。

只有恨天宫的人才知道,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一切都只因为一个人。

那个人,名叫恨天。

第194章白马山血统

杀入圣认为,“恨天”肯定不是那个人的本名,就像他本来也不姓“杀”,加入恨天宫后,师尊才给他取了这个颇具恨天宫特色的名字一样。

恨天,人如其名,痛恨老天。

世上愤世嫉俗的人多了,干老天屁事?

可恨天不一样,按师尊的说法,他宛如“行走在人间的神”。恨天宫现在传承的修炼肉身之法,就是恨天随便传下来的——当然,这传承显然有缺陷,恨天不恨自己,绝对没有自残的爱好。

据说,恨天不会任何法术,但肉身力量强大到极致,移山填海在他身上绝非形容词。

没人清楚恨天的来历,只知道他憎恨老天,讨厌法术,于是也就不待见会法术的人,特别是道士,对和尚当然也没什么好感。

因为肉身过于强大,法术力量完全伤不到他。

一开始,恨天主要到处找道士的麻烦,倒也不是专门去杀人,据说是希望从道士那里找到去天庭的路。他不会法术,摆脱不了大地的束缚,靠自己是上不了天的。

杀入圣猜测,恨天去天庭应该不是打算投靠神仙,而是想灭掉天庭。恨天嘛,当然要和代表老天爷的神仙作对。

可道士如果有办法去天庭,又何必苦苦修炼?

一年后,极度失望的恨天,恰好走到大梁国军队集结的地方,忽然狂性大发,对大梁国军队出手,肉身力量发挥到极致,一夜间将数十万大军几乎全歼。

恨天也从此消失不见了。

当然,这只是恨天宫的记载,不见得完全正确,毕竟当时恨天发狂,恨天宫的人并不在现场,只是后来恨天宫创始人搜寻到残存者,好不容易挖掘到的信息。

挖掘信息不容易,侥幸活命的人绝大多数都疯了。即使没疯的那些,连发生了什么都说不清,更不知道是恨天出手。

换句话说,如果不是恨天宫有特殊渠道,又知道恨天这个人,其他人根本就无法将恨天和大梁国军队消失联系到一起。

恨天出现的时间太短,而且主要在四处寻找隐世道门,因此世上几乎没人知道他的存在。

恨天宫并非恨天亲手创建。

恨天是个非常暴戾也非常骄傲的人,习惯单打独斗,对发展势力招收小弟毫无兴趣。

在到处寻找去上天之路的过程中,恨天也有闲下来的时候。和大多数传说级英雄差不多,他也免不了经历一两段爱恨情仇的狗血桥段。

在如今的契丹境内,恨天遇上一位姓金的美女,两人一见钟情,狼狈为奸……错了,是郎情妾意,后来发生的事就不用说了。

金美女应该不是契丹人。

当时契丹人还没称霸北地,契丹境内杂居着不少其他民族,金美女的家乡就是一个小村庄,而不是契丹人那种部落的形式。

温柔乡也阻挡不了恨天的脚步,他还是要继续寻找上天之路的,但走之前,他必须保证金美女的安全。

于是恨天找了些人来,随便传授了点乱七八糟的东西给他们,让他们负责保护金美女。这些人,就是恨天宫的创始人。

他们按照恨天的命令,在白马山修建了一座准备让金美女居住的宫殿,也就是恨天宫前身。

杀入圣身为恨天宫弟子,当然不会怀疑那些人的忠诚,但我们外人应该能猜出,恨天肯定用了些手段,比如洗脑什么的,来保证那些人不会做诸如监守自盗之类的事。

金美女挺有个性,是个热爱大自然,不喜欢被约束的人,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骑着头青牛在田野间游逛——你想啊,如果不是有这种习性,她怎么可能碰上偶然路过的恨天?

因此金美女拒绝住进恨天宫。

恨天也不强求,就把金美女的村子搬到白马山脚下,又吩咐恨天宫暗中保护金美女。当时金美女已经有孕在身,恨天不喜牵绊,可毕竟是亲骨肉,就给孩子留下了一些特殊的礼物,比如真正完善的肉身修炼法。

这些东西都锁在恨天宫,只有拥有恨天血脉的人才能打开,透明四方体其实就是钥匙之一。

在恨天看来,金美女格局太小,他的后代应该会喜欢做恨天宫之主,到时候有修炼之法,还有忠心的手下,在天下横着走应该没什么问题了吧?

可惜他低估了金美女的别扭性子。

恨天走后,金美女生下一个男孩。

大梁国军队覆灭那天,不知是因为金美女深爱恨天,还是恨天在金美女身上做了什么手脚,反正金美女几乎在出事的同时口吐鲜血晕倒,大病了一场。

病好后,金美女破天荒上了恨天宫,让他们到南方查看。

确实挺神奇的,金美女根本没去过中原,居然连位置都指出来了不说,还能说出附近的景物。

恨天宫结合自己知道的信息,加上实地考察和询问幸存者,得出恨天杀灭大梁军队的结论,同时,也确认恨天消失不见了。

恨天宫的人崇拜恨天,当然不肯相信,恨天那么强大的人也会死亡。

可金美女却笃定,恨天已经死了。

金美女只想儿子快乐过一辈子,放放牛牧牧马什么的,很怕他学会了恨天留下的东西,自我膨胀下,步上他老爹的后尘。人终究是人,怎么可能跟老天作对?

于是金美女从小就给儿子灌输平安是福的思想,儿子稍大时,又让他发誓这辈子不上恨天宫。这还不算完,金美女临死前,还要求儿子答应,后代都不准去做什么恨天宫主人。

儿子很孝顺,答应了母亲。

他做得更绝,发誓什么的,技术含量太低了,老子直接不告诉他们岂不是一了百了?就这样,他到死都没告诉后人有关恨天宫的事。

这下好了,恨天宫就在那里等着他们接收,恨天的后人却甚至连山上有个恨天宫都不知道。

恨天宫还没任何办法,因为当初恨天的吩咐是守护恨天宫、保护金美女,不准骚扰金美女和他的后人,除非后人主动上山继承自己留下的东西。

再往后,契丹人崛起,契丹境内的外族,有条件的纷纷逃离,金家庄也不例外。

第一代恨天宫的人,也就是恨天亲自找来的那些家伙,可能被洗脑洗厉害了,做事比较死板。恨天的吩咐是保护金美女,并没有让他们保护后人。

金美女已经死了好多年,恨天宫的人修炼肉身力量,尽管缺胳膊少腿的看着凄惨,寿命却比普通人长。金家庄搬迁时,恨天宫当家作主的还是第一代,他们愣是没管——其实,因为早就没人需要暗中保护,他们甚至不知道金家庄搬走了。

直到杀入圣的师尊成为恨天宫主,阅读完秘藏的典籍后仰天长叹:师尊他们都有病啊,明明有完善的修炼之法,傻子才愿意玩儿自残呢。

假如恨天后人上山继承恨天遗产,成为恨天宫主人,他难道愿意手下都是些缺胳膊少腿的?肯定会把修炼之法传授下来。

已经自残的,包括杀入圣师尊自己,是别指望长回去了,可新收的弟子就不需要自残了呀。

再者说,转修完善的功法,就算不能更上一层楼,至少不需要继续自残了嘛。

恨天宫主当即决定,从今日开始,恨天宫的宗旨就是寻找“白马山血统”。

不能说恨天宫主没私心,但也不是说单纯利用恨天后人,二百多年下来,恨天宫的洗脑教育已经十分成熟,对恨天的崇拜没有丝毫降低。

这也不奇怪,正所谓干什么吆喝什么,恨天宫练的是肉身力量,肉身强大到极致的恨天已经成了他们的精神支柱、自残时的勇气来源,肯定只会更加崇拜。

比如道士修炼道家法诀,就必然信仰道祖。如果你连道祖都不信,修炼的基础岂不是没了?

因此恨天宫主寻找白马山血统,除了完善的修炼之法,也是真心希望恨天后人能来继承他的遗产,成为恨天宫主人。

一个是“恨天宫主”,一个是“恨天宫主人”,只差一个字,意义完全不同。恨天宫主类似掌门,恨天宫主人嘛,就是全体恨天宫人的主子了。

按说没人喜欢做奴隶,可还是那句话,谁知道恨天当时传下的自残修炼法有没有猫腻?至少恨天宫上至宫主,下至底层弟子,没一人反对给自己找个主子。

二百多年来,恨天宫不断吸收各国孤儿,人数不能算少,可毕竟没法和一个国家的力量相比。找人这种事,人少了不行。

于是恨天宫主主动带着弟子下山,到契丹人那里做了个国师。这个决定并不简单,说明恨天宫主是个知道变通,并且敢于做主的人。

要知道在此之前,恨天宫一直谨守恨天最初的命令,轻易不下山。除了一开始要保护金美女,后来要寻找弟子保持恨天宫的力量,这种大规模下山,还和一个国家接触的行为,从来就没发生过。

杀入圣手里的四方体是开启恨天秘藏的钥匙,总共有三个。这东西本来是放在秘藏大门上的,恨天宫需要寻找白马山血统,只好带下山,遇到怀疑对象时才有办法验证。

至于为何有三个,就谁也不知道原因了。

如今杀入圣在大齐找到了白马山血统,让他如何不激动?

金三胖那身肥肉,和画像上的恨天一点相像的地方都没有,也不知他怎么就变成了那幅样子。但他的面貌上,确实能找出一些恨天的遗传。

即使相貌完全不像也没关系,因为四方体是不会搞错的。只有拥有白马山血统,也就是恨天后人,血液才能渗入四方体。

寻找白马山血统,这是恨天宫人下山的根本目的,只要能带回金三胖,哪怕让杀入圣挑起两国战争,或是出卖契丹,他都不会有一丝犹豫。

现在他考虑的是,自己有足够的筹码交换金三胖吗?

第195章睡觉吃饭打三胖

秦行之最喜欢侍读这个职位了。

虽说皇宫略显寂寥了点,可只要小道士和小皇帝凑到一起,总能想出好玩儿的勾当。

比如把御花园里观赏用的金鱼捞出来,架在火上做烧烤——不,并不吃,因为两人的手艺都惨不忍睹,烤出的金鱼连狗都不闻。

再比如将鞭炮塞进假山点上,看假山会不会被炸塌。

又或是逮到一个小太监,无视他委屈的眼神,非要扒了他的裤子弹丁丁……呃,这就属于恶趣味了。

总之,“陪皇帝读书”是个神圣的政治任务,作为大齐朝公务员,秦行之从不敢懈怠,咱得对得起那丰厚的薪俸不是?

更别说临走时趁胖子“不注意”,顺手拿点东西了。当然,不一定是多珍贵的东西(小道士坚持认为,金银之类的阿堵物,在皇宫实在算不上珍贵),主要是这种不劳而获的感觉够爽啊。

侍卫们也喜欢小道士来皇宫侍读。

皇帝出宫溜达,他们必须提起精神防范危险,待在皇宫里就轻松多了。自从小道士成了侍读,皇帝出门的次数明显减少,这绝对是好事情。

在太监的引导下,秦行之走进勤政殿。

眼前的情景,让小道士大吃一惊。

胖子他……竟然在看奏折!

小道士毫不犹豫的转身又走出大殿。

太监暗中点头:这小道士平时没大没小的和陛下玩闹,今天见陛下批阅奏折,居然知道回避,看来也不是完全不知进退嘛,怪不得太后不反对他进宫陪陛下玩儿呢。

孙蒙在身后喊:“嘿,怎么出去了?”

秦行之抬头看天:“别理我,道爷在看今天太阳是不是从西边出来的。”

孙蒙扔下奏折:“去你的,朕身为皇帝日理万机,哪天不看个十七八本奏折?你没看见,不等于我就光玩儿,这都不懂。”

“哦,不知勤勉的陛下今天看了几本?”

“呃,这是第一本。”

秦行之重新走入大殿,来到桌案前。

孙蒙指着奏折嘿嘿笑:“这本奏折很有意思,说的是密州府有个金家庄……”

“金三胖?”

“咦,你怎么知道?”

“道爷昨天还见着他了呢。不仅如此,当初金三胖做皇帝,我和百花阁的人正好路过,他还非要从百花阁选个皇后。”

“百花阁?”

“密州府三江县的一座青楼。”秦行之一边回答,脑海中一边浮现出白牡丹的音容笑貌。离开密州府已好几个月,也不知现在白牡丹怎么样了。

孙蒙来了兴趣:“奏折里没说啊,快,给我讲讲!”

秦行之也不矫情,把当时的奇葩经历说了一遍。当然,为了装逼,小道士故意没提金手指的事儿,毫无愧色的说自己凭口舌之功,将众人劝得迷途知返。

孙蒙听完,评论道:“那金三胖果然不是做皇帝的料,还没怎么地呢,就先想着找个皇后。你看朕,勤于政务,从不贪恋美色,这才是明君。”

“你那是还没长开。”秦行之撇嘴。

孙蒙不以为意,兴致勃勃的说道:“你知道他是怎么暴露的吗?哈哈哈哈,不行了,一想起这个,我就忍不住想笑,哈哈哈哈……”

秦行之昨天没来得及问,听了孙蒙的话,就知道奏折里肯定说了。胖子已经笑成狗,问他显然白搭,那还有什么好客气的,拿过桌上的奏折就看了起来。

奏折很长,这可是任何皇帝都不能容忍的谋逆,在这种案件上糊弄皇帝,功劳变罪过都有可能。因此奏折写得非常详细,甚至一些口供原话照录,就怕歪曲了原意。

字里行间难免之乎者也,士大夫们一辈子习惯这么写文章,改不过来了。不过毕竟言之有物,小道士勉强能看懂。

这一看,秦行之也忍不住乐了。

大齐人十分讲究诚信,百花阁也好,车马行也罢,既然答应不举告,那就没人轻易泄露秘密。

可金三胖做下这种大逆不道的事,连累了整个金家庄,他的日子可想而知,就像他昨天说的那样,生不如死啊。金家庄男女老少,除了他姐,每天吃饱喝足去揍他一顿,简直成了必不可少的日常。

以前说过,金家庄的位置并不偏僻。

大多旅人只是经过金家庄,通常并不借宿,但也有特殊情况。总之,金家庄每年差不多要接待六七次旅人。这个数量放在一年里,实在太少,不值当建个客栈,所以一般都是里正给人安排一处闲置的房子。

前不久,就有一队行商借宿金家庄。

吃完晚饭,行商掌柜在村里闲逛消食,不经意间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事儿。

经常有吃饱喝足的村人走进一座房子,在里面待上一会儿,出来时一脸发自内心的心满意足。

掌柜就纳闷了,房子里有什么东西?

以掌柜走南闯北的阅历,也完全没头绪。进去的人不仅有大老爷们,也有女人甚至半大不小的孩子,无论是谁,出来时脸上都是那副德行。

难道金家庄有什么了不得的宝贝不成?

掌柜心痒难耐,终于忍不住拦住个刚从里面出来的,大约十二三岁的男孩:“小兄弟,问个问题,回答好了我赏你钱。”

之所以不拦大人,是因为万一村里真有宝贝,大人肯定不会轻易泄露,小孩好忽悠。

男孩果然没什么戒心:“真给钱?”

“只要你据实回答。”

“那你问吧。”

掌柜怕对方被大人嘱咐过,没直接问,而是貌似不经意的笑道:“你平时都做些什么呀?”

男孩毫不犹豫:“睡觉,吃饭,打三胖。”

“打三胖?三胖……是什么东西?”

掌柜敏锐的意识到,三胖可能就是自己要找的宝贝。他没想到三胖是个人,这不能怪他,哪有一村人专门养个人用来打的?真那么干,金家庄岂不是住了群疯子?

男孩警惕的看着掌柜:“你问这个干嘛?”

“想要钱吗?”对付这种半大小子,掌柜十分有经验,并不回答,而是拿出五个铜板在手里摇晃。

如果你还记得秦行之首次出现在三江县的情景,就知道五枚铜板能买两碗馄饨外加两张烙饼。尽管馄饨摊老板生意极度不好,所以价格偏低,可无论如何他都不会做亏本买卖。

因此,五枚铜板在男孩眼里是一笔大财富。

男孩顿时沦陷:“想!”

“那就告诉我,三胖是什么东西。”

男孩确实被大人告诫过,不能随便和外人乱说金三胖的事儿。

可他才多大?不客气的说,他连死亡意味着什么都搞不清。有人可能不信,但这是事实。直到现代社会,还有不少这个年纪的孩子,完全不知死亡的可怕呢。

更不懂什么叫做谋逆了,也不恨金三胖,没事去揍金三胖,纯粹是觉得好玩儿。

人类可能天然有这种劣根性,打一个不敢还手的人,不用承担责任,甚至打好了还被大人夸,村里像他这么大的孩子,颇有些乐此不疲。

“三胖不是东西,他是个人。”男孩回答,“我爹说了,他不是玩意儿,打他还是轻的,要不是留他还有用,早把他杀了——给钱!”

掌柜把钱递给男孩,心里十分失望。

原来三胖是个人,不是宝贝。

也不知这个叫三胖的家伙,怎么就得罪了一整个村子的人,但掌柜对救人毫无兴趣,他又不是做官的。再说了,如果村民达成一致,就算杀了三胖,这属于宗族内部决定,官府一般也不会追究。

男孩一把抢过铜板,这五枚铜板他准备自己留着,没打算上交给大人。

掌柜逗他:“我能打三胖吗?”

“当然不能,你又没给他交过税。”

“打人还得交税?”

“你这人怎么什么都不懂,打人干嘛要交税?”男孩鄙视的看着掌柜,“我爹说了,以前三胖做皇帝,村里谁都得给他交税。我爹还是大将军呢,也没少拿半斤粮食,三胖又特别能吃,交给他的粮食一点都没剩下,可恨人了。”

掌柜的心猛然一哆嗦。

“三胖做皇帝是怎么回事?”掌柜试探着问。

“坏了,我要挨揍了……”男孩终于想起大人的吩咐,转身就跑。当然,他不是害怕泄露秘密,主要是怕他爹打屁股。

掌柜一把拉住他:“我还给你钱!”

男孩脸上露出挣扎之色。

掌柜又掏出五枚铜板,晃了晃:“你跟我说说,这些都是你的。”

男孩心想,一顿胖揍换这么多钱,值了!

当然能不挨打更好:“告诉你可以,你不能说是我告诉你的,否则我爹肯定打我。”

掌柜把铜板放进他手里:“你放心,我保证不说。”

“嗯,我觉得你挺守信用的。是这样……”

于是男孩就把金三胖做皇帝的事说了一遍,他只是个小孩,知道的并不是很多,只知道金三胖做过皇帝,村里的大人基本被封过官。

但这已经足够了。

掌柜心情无比激荡,借个宿而已,居然打听出个皇帝来——听起来像是老百姓瞎胡闹,可只要稍微长点心的人,谁敢拿皇权开玩笑?

大齐朝环境比较宽松,你可以议论朝政,褒贬官员。但和历朝历代一样,你绝对不能挑战皇权。

别说普通老百姓了,就算是朝廷官员,你可以骂皇帝是昏君,再狠点的,拿口水喷他,这都不是事儿。可如果你想换个皇帝,不用真干,只要敢说出口,立刻就是诛三族的大罪。

皇帝乃是真龙天子,权柄天授,昏君也是君!

掌柜思想斗争了一晚上。

这事儿如果传扬出去,金家庄全村人都得死,说起来罪孽确实挺大。可掌柜觉得,天下没有永远的秘密,总有一天会泄露,与其让别人得了好处,还不如便宜自己呢。

到时功劳自然主要是官员的,可他的首告之功肯定也少不了。

第二天一大早,商队拐了个弯进了县城。

就这样,因为一句“睡觉、吃饭、打三胖”,金家庄的事情败露了。

第196章朕要给自己磕头

金家庄居然毁在一个小屁孩手里。

秦行之叹息:“防火防盗防熊孩子,古人诚不我欺,这就是传说中的坑爹呐!”

孙蒙表示不赞同:“我倒觉得,还是大人问题,知道是杀头的大罪,就该把严重性和孩子说清楚嘛。虽然我也认为秘密总有暴露的一天——你看我就从不保守秘密,省得哪天暴露了,后悔白耽误工夫。

可是呢,他们要是够谨慎,说不定能隐瞒个七八十年。七八十年啊,估计我活不到那时候,大齐朝在不在都不一定,谁还管他做没做过皇帝?”

秦行之震惊的看着孙蒙:“你对大齐朝就这么没信心?”

“这跟信心有什么关系,七八十年后的事儿,你能确定?当年太祖皇帝还想着灭契丹、占交趾、吞并大理、把高丽当后花园呢,不也没来得及做就死了?世事无常,及时行乐才是正经啊小道士。”

“这就是你不着调的原因?”

“……”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

孙蒙问:“你觉得这事儿该怎么处理?”

秦行之斩钉截铁:“从严从快,宁可杀错,不可放过,杀一人是为罪,杀一村人,妥妥的正义化身。”

“这么狠?”

“废话,道爷这是站在你的立场上,我们是朋友嘛。你这皇帝虽然不怎么合格,那也是大家公认的,别人想做皇帝可不行,必须严惩。”

孙蒙乐了:“他们就在自己村玩了把皇帝大臣的游戏,跟小孩儿过家家似的,没必要这么认真吧。”

秦行之挺意外:“咦,你一点都不生气?”

孙蒙振振有词:“我为什么要生气?不能说只允许咱俩瞎胡闹,人家稍微一折腾你就跟人急,按你的说法,这叫双重标准,很无耻的。”

也对,小道士对孙蒙这个皇帝毫无尊重,一口一个胖子的叫着,按照皇权至上的道理,他早该被凌迟处死无数次,还得搭上老道的性命。

既然小道士没事,凭什么金三胖在自己村做一把皇帝,就要诛人家三族?实事求是,他们既没杀官造反,也没出去收税,就是自己玩自己罢了。

这本来就是秦行之的观点,只不过他以为孙蒙会生气,作为朋友应该同仇敌忾,这才主动说要严惩。

结果却是媚眼抛给瞎子看,白浪费了感情。

小道士耸肩:“既然你不在乎,我当然更无所谓了。”

孙蒙沉吟:“按我自己的意思,干脆当没这回事,放他们回去该干嘛干嘛。不过估计大臣们肯定不同意,金家庄的那些人和我又没交情,我何必为他们和大臣闹别扭?这么着吧,就判他们服三年苦役以儆效尤。”

“别人可以,金三胖你不能放。”

孙蒙满脸鄙夷:“别闹,按你说的,他根本没占到便宜,你何必念念不忘。大家都是胖子,这点恻隐之心还是应该有的。”

“什么叫大家都是胖子?你和他是胖子,我不是。”

“我说的就是我自己的恻隐之心。”

“好吧……不过我不让你放他,不是记仇,而是另有原因。昨天外城大街上发生的事,你没听说?”

孙蒙茫然摇头。

“我听说,皇家都养着些大内密探什么的,你有没有?”

“没有。”

“那你这皇帝做得,未免也太可怜了。”

“少废话,朝廷当然有密谍,但那是对外的,我养一群人查探老百姓干嘛,吃饱了撑的?大齐和前朝不同,百姓骂皇帝跟吃饭一样随便,我知道了也没用,还白生顿气呢。”

秦行之一想也有道理,虽说大齐还算国泰民安,可任何时代都有愤青,他才不管你做得好不好呢,自己不顺心了就骂朝廷。

他骂你,你不能治他的罪,那还不如装不知道。

小道士讪笑:“是道爷想多了。”

孙蒙得意洋洋:“再说了,朕这么英明神武的皇帝,哪用得着密探,我自己就是密探好不好?都以为我溜出宫是贪玩儿,其实我那是打探民情啊,皇帝的胸怀,谁又能理解?”

秦行之满脸敬佩:“道爷真服了。”

“服了就好。”

“我呸,你的胸怀道爷不清楚,脸皮之厚绝对骇人听闻!”

“都别拦着朕,我要弄死他!”

在太监的注视下,两人绕着书案你追我赶,立刻把正事忘了。直到全都累得气喘吁吁,斜靠在书案边不愿动弹。

秦行之瞪了一眼表情纠结的太监:“看什么看?我这是在帮皇帝减肥,道士的胸怀你不懂。”

太监连忙垂下头。

孙蒙问:“你还没说呢,为什么不能放金三胖?”

秦行之使了个眼色。

孙蒙冲太监摆摆手:“都给朕出去,朕要和秦伴读商议国家大事。机密的那种,谁听到都得立马砍头,就问你怕不怕!”

太监倒退着走出大殿,将大门关上。

秦行之说道:“先说一件事,我的金手指,金三胖也能看见——事实上,这金手指就是从他那儿得来的。”

随后把“原始版本”的金家庄之事说了一遍。

孙蒙并没有问为何小道士第一次不说实话,装逼嘛,他也喜欢,将心比心,换成是他肯定也先瞎说一通过过瘾。当然,作为朋友,最后还是要把实情告诉对方的。

孙蒙摸着下巴沉吟:“他能看到,我也能看到……”忽然面色大变,“天呐!”

“你想多了,并不是因为你们都是胖子。我试过了,其他胖子看不见。”

“别老拿胖子说事,我说我这么想了吗?”孙蒙瞪了一眼秦行之,“我是怀疑,金三胖莫非是哪代皇帝在外面留下的血脉?”

秦行之撇嘴:“贵圈真乱。不过你想多了,金三胖应该不是你们孙家的后人,因为有人告诉我,他是‘白马山血统’。”

小道士把昨天发生的事讲了。

孙蒙怀疑的看着他:“又乱编了吧,我感觉比金家庄的事还不可信,你真能使出掌心雷?”

秦行之瞪眼:“我使出掌心雷很奇怪吗?别忘了,狐狸精和貔貅,都是道爷降伏的。”

“李道长解释过了,那是因为你体质特殊。”

“嘿,道爷本来不想自夸的,这可是你逼我——实话跟你说吧胖子,除了棒子馆比狠那次,道爷前一阵还和杀入圣斗过呢。如今契丹人见了本礼宾使客气多了,正是因为上次被我狠狠揍了一顿。”

“真的假的?”孙蒙显然对小道士的人品没什么信心。

秦行之没好气的摆手:“你先别管真假,现在的重点不是我有多厉害,而是金三胖。”

孙蒙没想明白:“好吧,姑且算他是什么‘白马山血统’,可这跟放不放他有什么关系?”

“胖子,有人告诉过你,你是个不合格的帝王吗?”秦行之怒道,“你动动脑子,那杀入圣明显愿意付出任何代价救金三胖,人家脖子都伸过来了,你宰不宰?”

孙蒙恍然大悟:“你是说趁机占便宜。”

秦行之欣慰的点头:“还行,不算无药可救。”

孙蒙做微笑状:“爱卿一心为国,朕果然是慧眼识珠的千古明君,我就说嘛,能让我看顺眼的人,那肯定是国之栋梁呐……爱卿,去给朕找面镜子来。”

“干什么?”

“朕要给自己磕个头,表达一下景仰之情。”

……

杀入圣并没有让皇帝等太久,事实上,他展开行动的时间甚至比小道士入宫还要早,然而他只是使节团的一份子,连耶律乞买想见皇帝都得走流程,何况是他?

直到中午,小道士享受完“御宴”,和孙蒙一起趴在桌案旁边打盹,契丹使节请求觐见皇帝的文书,才送到孙蒙手里。

刀早已磨好,就等着冤大头上门呢。

孙蒙立即吩咐安排召见。

耶律乞买都不敢相信:“这么快?”

这当然是好事,只看杀先生那明显的红眼圈,耶律乞买就知道他昨晚肯定一夜没睡,估计耐性也非常有限。

皇帝在勤政殿接见了两人。

杀入圣开门见山:“皇帝陛下,我要救金三胖。”

孙蒙点头:“嗯,小道士都跟我说了。杀入圣,你能告诉朕,为何救他,白马山血统又是怎么回事吗?”

杀入圣断然摇头:“不能。”

秦行之在旁边叫道:“你不说清楚,我们怎么知道该砍多大力度……呃,贫道的意思是,金三胖乃是蓄谋造反的钦犯,按大齐律法,是必须要砍头滴。”

孙蒙表示同意:“正是如此。他想做皇帝,置朕于何地。这种事在你们契丹,也是诛三族的大罪吧?”

耶律乞买心说,诛三族?别闹了,在契丹敢挑战皇帝威严的,我们一般都把他整个部族变成奴隶。

杀入圣并不着急,冷静的说道:“只要陛下愿意放人,我以契丹国师弟子的名义保证,契丹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耶律乞买大急,你愿意,我还不愿意呢。

可他也明白国师在契丹的地位有多高,杀入圣这话虽然过于自大了点,也不是完全没道理。

再说了,答应了还可以后悔呢。

国与国之间就不存在信用问题,否则历史上那些签订条约的国家都不用打仗了。

当然一般情况下,条约既然能签订,那就肯定有对应的约束手段。问题是,像今天这样只有皇帝和一个小道士跟杀入圣谈条件,朝廷大臣都不在场,一点都不正式啊!

而且看他俩的样子,说不定根本不懂那一套环环相扣,让对方不履行条约都不成的手段。

因此耶律乞买犹豫了一下,没开口反对。

有门!

见耶律乞买不反对,小道士和孙蒙对视一眼,嘴角就露出了微笑。这是明摆着的,杀入圣口气那么大,耶律乞买也不做声,只能说明契丹国师的权柄真大得吓人。

孙蒙忍不住手舞足蹈:“这可是你答应的,不准后悔!那朕可要提条件了?”

杀入圣微微一笑:“陛下别客气。”

“朕要……朕要……”

孙蒙愁眉苦脸的回头看秦行之:“小道士,咱到底打算要点什么好处来着?”

秦行之恨铁不成钢:“笨,当然是他们有,我们没有的。”

“可……”孙蒙更忧愁了,“我刚刚发现,他们有的我们都有,他们没有的我们也有啊!”

第197章比我们师徒黑多了

大齐和秦行之梦中世界的宋朝不一样,它没有把西边丢给某个不知所谓的西夏,因此宋朝缺少战马的困境,大齐根本就不存在。

除了战马,大齐还能从契丹人那儿得到什么?

千万别提什么牛羊毛皮之类,好不容易逮到一次宰契丹人的机会,这是国家间的敲竹杠呢,严肃点。光讹诈点财物,就连孙蒙这样不太懂国家大事的皇帝,都知道很不靠谱。

人口?

契丹武士确实厉害,可如果真弄来一群骑兵,谁敢用,谁又放心用?反正孙蒙是绝不敢让他们卫戍京城,或者守卫边关的。到时候大约逃脱不了放羊牧马的命运,那纯粹是浪费。

国土?

太祖皇帝可能喜欢,如今的大齐朝廷则毫无兴趣,北地环境恶劣,就算得到国土,也没人肯去受苦,最终还是会放弃。

如果是大理交趾那种地方,大家还有些兴趣,听说那里虽然潮热,粮食产量很高。

孙蒙颓然往桌上一趴,放声哀嚎:“你们契丹能不能争点气,搞点大齐缺的东西会死啊?”

秦行之也很失望:“这事儿闹的,好不容易放下矜持洗白白躺床上就等被临幸了,结果你一掀被子,竟然是个丑八怪。”

耶律乞买讪讪道:“陛下,其实契丹也是有好东西的……比方说,契丹美女就很好。”

“你的意思,是让朕拿珍贵的白马山血统换个女人,你傻还是我傻?”

耶律乞买低头不语,心里对杀入圣越发不满。您倒是实诚,一开口直接把底线给人家了,这下难办了吧?

换成律乞买,他肯定不会轻易透露什么白马山血统,那样的话,跟大齐要个死囚还不简单,以大齐怕麻烦的心态,说不定连代价都不用出。

然而耶律乞买不懂杀入圣,他不是完全没心机,而是根本不在乎。他是恨天宫弟子,下山给契丹做事的唯一原因,就是寻找白马山血脉,只要找到恨天后人,管它契丹死活呢。

孙蒙看向秦行之:“朕觉得我们的思路有问题。你想啊,像我们这种不着调……呃,心地善良的人,哪会提什么条件?这种事,还是大臣们在行。”

秦行之大赞:“你真会夸人!他们听了你的评价肯定热泪盈眶,行,就这么办吧。”

孙蒙转过脸:“杀入圣你可听到了?朕是虚怀纳谏、从善如流的明君,国家大事从不擅自做主。朕决定了,委派朝廷大臣和你谈。就这样,你先退下吧。”

“这……”杀入圣有些不情愿,“和大臣谈,岂不是又要浪费许多时间?”

孙蒙学秦行之的样子耸耸肩:“谈判嘛,总要漫天要价、坐地还钱,急不来的。”

“可是我没打算坐地还钱啊。只要能做到,无论什么条件我都答应。”

“大胆,朕是皇帝,我说了就算,要么你就等着和大臣谈,要么咱们就一拍两散!”孙蒙板着脸训斥了一句,又转为和颜悦色,“你也有点耐心嘛,如此重要的白马山血统,怎能草率行事?”

杀入圣心说,你知道什么是白马山血统吗?

没找到恨天传人也就罢了,恨天宫的人不缺耐心,从没奢望运气爆棚,短时间内就能完成目标。可是一旦确定金三胖拥有白马山血统,杀入圣就心急难耐了。

要知道,即使没有恨天宝藏,金三胖也是不折不扣的恨天宫主人,在杀入圣心目中,地位丝毫不差于孙蒙这个大齐皇帝。如此尊贵的身份,居然被大齐当反贼抓了,这怎么行?

不客气的说,即使金三胖真造反,那也不能算反贼,只能说是两个政权间的国际纷争。

要不是杀入圣知道自己人单势孤,不可能靠武力解救金三胖,他早就来硬的了。

“陛下,我想提醒你一句,恨天宫对金三胖势在必得,为了他,我们绝不吝于发动一场战争。您要清楚,我师尊乃契丹国师,他完全能请契丹皇帝出兵!而且我恨天宫门人数千,人人都是高手。”

“哈,你在威胁朕?”

“并没有,我只是陈述事实。”

“朕会怕打仗?笑话!”

孙蒙没说假话,他从没怕过打仗,甚至还盼着。只不过大臣们老说什么一旦发生战争,必然造成生灵涂炭之类的后果,不是明君所为,他虽然喜欢瞎闹腾,可也不愿承担个昏君的名头,这才按大臣们的教诲,下意识的容忍契丹人。

秦行之和契丹人斗了几次,孙蒙忽然想明白了:大臣们一直在忽悠自己呐!

什么契丹人野蛮不要命,那都是扯淡。小道士把契丹人揍了,契丹人反而对他客气起来,这是不要命?

小道士说得对,你不想打仗也不是不行,但你不能满天下吆喝去。

本来人家看你是庞然大物不敢轻易招惹,结果你到处宣传你讲究和平解决争端。人家一听,那好,我去揍他一拳,然后再服个软,他应该不会动粗吧,和平解决嘛。

这他么就是智障啊!

小道士认为,聪明人应该反着来:就算你其实是虚胖,打仗根本不顶用,那也得装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让别人见了就害怕。

这样才没人敢随便和你动手,也就试不出你的底细。当然,孙蒙不认为大齐虚胖,可道理是一样的。

就拿契丹人来说,不否认他们战斗力确实强横,但他们就真不在乎生死?摆出一副悍不畏死的姿态,估计也是为顺利抢劫,让被抢者自认倒霉,说一句“他们就那样,我早习惯了”吧?

杀入圣挣扎半天,终究还是服软了:“既然陛下做了决定,我遵从就是。不过,希望陛下能督促贵国大臣,尽快做出决定。”

孙蒙点头:“那是肯定的,拿好处他们比你急。”

杀入圣深深感受到力量不足的无奈,回到馆驿立刻动笔写了封信交给耶律乞买,让他派人火速送回契丹给国师。他是有组织的人,当然要求援,以白马山血统的重要程度,说不定他的师尊都会亲自来。

秦行之和孙蒙也没闲着,马上召集群臣开会。

听小道士介绍了前因后果,大臣们不由得对秦行之有些刮目相看。无论这家伙平时多么不着调,单单这件事上他确实立了功。

敲诈契丹人呐,这种事以前想都不敢想。

大臣们敏锐的察觉到,白马山血统是关键,拥有金三胖,等于拿捏到了恨天宫的命脉,间接的,也就拿捏到契丹的命脉。

至于好处……

大臣们纷纷捏着胡须微笑。

孙蒙眼睛一亮:“诸位爱卿想到提什么条件了?朕太佩服自己了,这种事就得交给专业人士去做。”

文良纯笑道:“我朝虽然富足,牛羊金银仍是多多益善的。”

“啊?”孙蒙愣了愣,“就这些?我以为你们能想出什么好主意呢……文大人,好不容易能宰契丹人一刀,您这未免也太温柔了吧?”

文良纯摇头:“非也非也,不是一刀,而是许多刀。”

“什么意思?”孙蒙茫然。

“陛下,我们为何要把金三胖交给契丹呢?留着他,我们自然可以时不时的敲契丹人一把。”

秦行之一如既往的坐在大殿最远处,要发表意见只能放声高喊:“文大人你脑袋没事吧?杀入圣答应我们条件的前提,是释放金三胖,怎么可能留着他?”

“为什么不能?既然白马山血统对所谓的恨天宫如此重要,那么即便我们不交人,只要给他再加把劲就能救走金三胖的假象,他就会乖乖往外拿好处。当然,小道士你放心,老夫等人知道分寸,不会触及他的底线。”

“可……这不是骗人吗?”

“国家之间,何来骗人一说?”

秦行之顿时哑口无言。

大臣们不理会发呆的小道士和皇帝,一个个兴奋的交换意见,不一会儿,各种占便宜的主意就从他们嘴里冒了出来,平时的君子风度早就不见了。

方针很明确,每次要的好处不能多,要讲究细水长流,更要让杀入圣有种错觉,只要再多付出一些,大齐就会放人。实际上根本没打算放人,能拖多久算多久。

哪天要是杀入圣察觉到,并且好处拿够了,最后再狠狠来一下,放人也不是不行。

大臣们很有自信,都是研究人心多年的老油条,对付一个蛮荒之地出来的杀入圣,时间长了不好说,忽悠他一年半载的还不算什么挑战。

秦行之叹息一声:“师父说的没错,当官的骗人,比咱们师徒俩江湖道士黑多了。”

等大臣们商议完占便宜的细节,孙蒙说道:“诸位爱卿,关于金家庄谋逆的案子,朕以为他们并没有造成危害,因此,朕觉得不如就放了他们吧。”

秦行之一愣,不是服苦役吗?这和先前说的不一样啊。

孙蒙继续道:“固然历朝历代皇帝都忌讳这种事,可让我睁眼说瞎话,硬说一群农夫是造反,我觉得挺亏心的。太祖皇帝说善待百姓是大齐的宗旨,像我这样英明神武不逊太祖的皇帝,我认为应该以他为榜样。”

大臣们互相看看。

文良纯出班躬身:“陛下宅心仁厚,实乃天下之大幸!微臣唯陛下马首是瞻。”

“您没意见?”孙蒙有点意外。

文良纯微笑点头。

“诸位都觉得这么做没问题?”

大臣们也纷纷点头。

“好,那就这么处理。”孙蒙说完,忽然觉得有点失落,忍不住低声嘟囔,“谋逆大罪说放就放,还以为你们会反对呢,结果根本不给我坐地还钱的机会……”

好吧,孙蒙偶尔也会耍点小心机,他是打算等大臣们反对,再改成服苦役。

第198章贫道想起一个笑话

大臣也是人,谁不喜欢有个仁慈的君主?

就算是烂好人,也比杀伐果断强。

每当碰到谋逆案,官员们立刻表现出义愤填膺不共戴天的姿态,多半是因为皇帝过于敏感。帝王都急了,你身为大臣却觉得无所谓,几个意思?

其实在内心深处,除非是真正的杀官造反,大臣们真没怎么当回事。

如今孙蒙主动说饶恕金家庄的人,大臣们自然乐见其成。就连一向板着死人脸的郭常,都颔首不已:咱们这位陛下不着调归不着调,本性还是像先帝一样仁慈善良。

于是大臣们逮着孙蒙就是一通狂夸。

孙蒙被夸得飘飘然不知身在何处,没办法,平时一般都是挨批评,这种被夸的时候太少了。

秦行之冷眼旁观,认为自己猜出了真相:显然,这群官儿坑百姓时间长了,早就习以为常失去了兴奋点。这次终于抓住一次坑契丹人的机会,心情很爽啊——心情好,自然看什么都顺眼。

机不可失,秦行之趁机叫道:“各位大人,有关我朝对大理的政策,贫道有些建议想说说。”

拿了人家的土特产,当然要替人办事。

孙蒙和大臣们齐齐看向小道士。

文良纯微不可察的皱眉,一个道士,大家看他和陛下关系不错,允许他做官,还让他人五人六的坐在朝堂上,这已经很不错了。他居然还想发表什么建议,简直是不知天高地厚。

“据贫道所知,当初太祖皇帝征战天下,虽然各国都有出力,但只有大理和高丽以部属身份任太祖驱使。因此,他们和其它国家不同,是大齐最忠实的盟友。

我大齐对高丽颇多优待,对大理就差多了,贫道觉得,这未免有些不公平。况且大理和我汉人同宗同祖,语言也相同,论起来比高丽人还要亲呢。

因此,贫道以为,即使不赐钱赐粮,好歹和高丽看齐,多给人家一点贸易上的优惠,不能寒了大理人的心呐。”

文良纯看着秦行之:“小道士可知,大齐优待高丽,是为了什么?”

秦行之撇撇嘴:“不就是让他们当冤大头,牵制契丹人嘛。我是没意见,反正你们国库富裕,愿意间接送钱给契丹,那是你们的事。”

郭常哼了一声:“黄口小儿,也敢妄议国策。”

“郭大人,你看我不顺眼就直说,说什么黄口小儿?你要这么说,那你还是黑胡子老头儿呢,贫道不由得想起一个笑话,话说……”

杨旭咳嗽一声:“小道士,别跑题。”

“哦,好吧。总之,贫道也是大齐公务员,怎么就不能议论国策了?再说了,我也没指摘你们的政策,只是想给大理争取一点优惠。”

郭常冷冷道:“收大理人好处了吧?”

“两盒银……绝对没有!贫道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你这是侮辱我!”

“哼,你敢对上天发誓?”

“呵呵,别闹了郭大人,对天发誓这么幼稚的行为,怎么能在朝廷官员身上发生呢?你真搞笑。”

秦行之当然不敢发誓,因为天上真有神仙。

郭常转向孙蒙:“陛下明鉴,秦行之一定是收了大理人的好处,给他们做说客来了。身为朝廷官员,因私利而忘公义,这种小人就该免去官职,打入天牢严查!”

孙蒙朝秦行之招手让秦行之过来,脑袋凑过去低声问:“你真收了好处?”

秦行之也压低声音:“你以为呢?”

“懂了……是什么好处?”

“一点土特产。”

“大理能有什么好土特产?”

“银票呀,虽然是我大齐银号的银票,可银子是大理人的,当然算大理土特产。”

两人嘀咕的声音虽低,但大家都屏气听着呢,因此文良纯郭常等离得近的大臣,都听到了小道士亲口承认收了大理人的银票。

郭常暗中冷笑,你惨了小道士。

孙蒙坐直身子,清清嗓子说道:“朕问过小道士了,他确实没收大理人的好处,朕可以为他担保。”

文良纯等人全傻眼了,陛下啊,您做事靠点谱吧,他自己都承认收了银票,您不会以为大家都是聋子吧?

身为御史中丞,郭常哪受得了这个,怒道:“他刚才明明说自己收了银票!”

秦行之鄙夷的看着他:“郭大人听力倒是挺好,不过,你偷听别人谈话,非君子所为吧?再说了,贫道说的,明明是土特产。”

“你可敢告诉大家,是什么土特产?”

“这有什么不敢的。”秦行之一副问心无愧的样子,“就是两只以南疆传统工艺手工制作的盒子,土特产嘛,科学了吧?当然,盒子里还有几张纸,那是为了给贫道演示用途。”

“一派胡言!”郭常从没见过如此信口雌黄还理直气壮的人。

孙蒙摆摆手:“诸位爱卿,小道士收没收好处其实无所谓,决策大权在诸位手里啊。我们这是开会呢,严肃点,还是谈点正事吧。”

众臣连忙回应:“陛下圣明。”

孙蒙满脸严肃:“小道士,刚才你要说什么笑话?说出来大家听听。”

大臣们哭笑不得,这算什么正事?

秦行之瞟了眼郭常:“哈,笑话是这样的:有个老头儿胡子挺长,就跟郭大人差不多……”

郭常板着脸面无表情。

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大齐但凡成年人都喜欢留胡子,但一般人的胡须没那么长,像郭常这样,一部美髯飘到胸前,确实很少见。

郭常对自己的胡须一向很骄傲,因为按照大齐审美,这是美男子的象征,文良纯等人还羡慕他呢。

小道士肯定不会说他的好话,这点郭常明白,但美髯就是美髯,小道士难道还能说出花来?

秦行之继续讲笑话:“话说这天老头儿在大街上走,迎面遇上一对母子,那小孩看见老头儿,就对母亲说,‘娘你快看,那个老头儿没长嘴!’”

众人忍不住看郭常,果然,胡须太长太茂盛,真的见不到嘴巴,不由得就有些莞尔。

“他娘就批评儿子,‘这孩子,别乱说话。’小孩不服啊,‘我没乱说,他就是没长嘴嘛,你看,他都不会说人话。’

老头儿怒了,一把掀开胡须,指着嘴大叫,‘一派胡言,你这小子肯定是收了别人的好处才信口雌黄!睁大你的眼看看,这不是嘴难道是狗腚?’”

“哇哈哈哈……咳咳,郭大人,朕不是针对你啊,您别多想……哈哈哈哈……”

孙蒙肆无忌惮的狂笑声在大殿里回荡。

相对于孙蒙的捧场,大臣们就完全没有笑模样了。小道士讲的笑话低俗恶毒,本来就为这些士大夫所不齿,更不用说他还把堂堂御史中丞给骂了。

郭常眼睛直冒火,怒视小道士:“欺人太甚!”

“郭大人别误会,这真的真的只是个笑话,贫道以节操保证,绝非含沙射影骂你。”

杨旭叫道:“陛下,注意仪表!”

孙蒙拼命压制自己的笑意,憋得脸通红,声音都变得尖细了起来:“抱歉……朕失态了……杨老大人放心,朕这就批评他……小道士,郭大人是咱大齐朝著名的美髯公,你讲笑话就讲笑话,怎能故意编排他,简直不像话,快给郭大人道歉!”

秦行之立刻朝郭常拱手:“贫道错了。”

本来秦行之给大齐捞了个敲诈契丹人的好处,大臣们对他的印象还算可以,此时却怎么看他怎么讨厌。

文良纯咳嗽一声:“陛下,您也有错,岂可在朝堂这么庄严的所在,让臣子讲笑话?”

孙蒙有些委屈:“朕只想听个笑话而已,谁知道他会骂人……好吧,我也错了,我向郭大人道歉。”

孙蒙走下龙案,来到郭常面前,恭恭敬敬深鞠一躬:“郭爱卿,朕错了,请你看在我年轻不懂事的份上,原谅我这一回。”

这歉道得真心诚意。

孙蒙越是顽劣好玩,就越清楚自己全靠这群大臣帮他治理天下。自从登基以来,这几年他没少瞎胡闹,大臣们任劳任怨处理朝政不说,还得替他擦屁股。

有段时间权贵圈子里传出他不适合做皇帝,不如让位给堂兄弟的说法,这背后是谁推动的,用脚后跟都能想出来。可大臣们愣是把传言给压制下来,还联合武将狠狠处置了几个纨绔子弟。

不算功利心,凭大臣们对他忠心耿耿,孙蒙就不愿得罪他们。

虽说经常惹急了某位大臣,把他教训个狗血淋头,可这些人是真对他好,这点孙蒙十分清楚。

郭常连忙还礼:“陛下切不可如此!”

“那您原谅朕了?”

“微臣不敢有一丝怨怼,雷霆雨露皆是君恩。”

“那您也别和小道士一般见识,好不好?他没读什么圣贤书,又在江湖上混久了,为人惫懒了些,其实心地并不坏。就拿这次契丹人的事来说,他首先想到的就是朕能得到什么好处……”

郭常恨恨瞪了一眼小道士,勉强点头:“既然陛下这么说,微臣不计较就是。”

孙蒙高高兴兴返回龙椅,甩给小道士个“一切搞定”的眼神。

大殿里冷场了好一段时间。

“呃,诸位大人,贫道有关大理的建议……”秦行之开口打破安静。

文良纯:“此事容后再议。”

秦行之:“文大人,您这皮肤保养的真不错,贫道不由得又想起一个笑话。”

“住口!……诸位同僚,老夫以为,贸易上给大理等同于高丽的待遇倒也可行。正所谓无商不活,促进与各国的贸易,也是大齐国策之一嘛。大理和我朝关系一向亲密,推出优惠措施,自然应当先考虑大理。”

“文大人说得是,老臣附议。”

“臣也附议。”

第199章我不喜欢秘密

大臣们当然不会因为怕小道士恶心自己,就放弃原则同意小道士的任何提议。

关键还是,给大理贸易优惠其实没什么。

想当初之所以优待高丽人,也不是说就存心让高丽牵制契丹,说白了属于无心插柳。

高丽的地理位置,决定了无论它愿不愿意,都只能被契丹骚扰。谁让它运气不好,摊上契丹这个恶邻呢?因此,即便现在高丽和大齐断绝关系,契丹人还是会抢他们。换句话说,大齐不给高丽任何优惠赏赐,它也得乖乖替大齐牵制契丹。

可人家高丽会哭穷啊。

每次高丽国使节来,见了官员皇帝无非就是那老一套:先缅怀一番当初在太祖皇帝麾下征战天下的荣光,感慨太祖御赐棒子的厚爱。然后就是哭诉高丽水深火热,生活在契丹人魔爪下的不容易。

皇帝心一软,难免就赏赐点东西。这是赏赐一个国家,当然不能是珠宝,而是金银粮食,或者是政策倾斜。

一来二去的,高丽就得了不少好处。

所谓贸易优惠,固然有税收上的减免,但也不单单指税收。

这是一个朝廷管控商业的时代,不是你想卖什么就能卖什么。特别是针对外国,限制非常多,而且非常不讲理:我允许你卖的,你才能卖;我没允许你卖,即使我没说不能卖,你还是不能卖。

例如谁要是敢卖武器给契丹,被抓到绝对是杀头的大罪。

大齐不仅地大物博,各种商品上的工艺也先进于诸国,周边国家需求极大。可朝廷没有明令允许的商品,一般商家都不敢卖给他们。

这才是贸易优惠的重头戏。

理论上不算好处,毕竟商家都是要赚钱的,高丽人能买的种类越多,商人赚钱就越多,大齐朝廷收的税也就相应提高,而且还能促进生产,何乐而不为?

可是别忘了,如果其它国家没有这个优惠,相对的,它就成了好处。

一件商品本来只有大齐有,可大齐不卖给你,只卖给高丽,没办法,你只能向高丽人购买。高丽人又不傻,当然要加价,这一转手,就立刻赚了一笔。

有人会奇怪,大齐这不是傻吗?有银子不赚,让高丽人做二道贩子从中获利。

不能用后世思想来评判古人。

要知道在这个时代,大齐是当仁不让的超级大国,它注重的是脸面尊严,是下国感激涕零的那种荣耀感。武勇上大齐有所欠缺,可在民用科技上,大齐远远领先于任何国家,不客气的说,即使从现在起闭关自守,尽管这个主意肯定很糟糕,但大齐完全可以自给自足,保证几百年内仍旧领先世界。

我有好东西,也确实能赚钱,可我就是不赚你的。想要?来求我啊。

大体上,大齐就是这么个思想了。

具体到高丽人身上,大齐多放开几样贸易,多赚了高丽人的银子,高丽还得打心底感谢大齐的赏赐,心甘情愿的做大齐的属国牵制契丹人。

而大理呢,则做梦都想和高丽一样,成为一个幸福的二道贩子。

说到这里应该就看出来了,贸易优惠什么的,只要不涉及到武器之类的战略物资,在朝廷官员眼里就是单纯的赏赐而已。既然是赏赐,当然是看谁顺眼给谁,也不可能影响到国家前途。

因此文良纯等人才会松口。

我们仔细回想就会发现,秦行之提出建议后,大臣们从没明确反对过。他们之所以不表态,只是不愿小道士参与朝政而已。

本来是无所谓的事,为此挨他顿埋汰,那就划不来了。

文良纯等人很快通过决议,同意给予大理等同高丽的贸易优惠。

秦行之十分高兴,这事儿终于办成,土特产总算能心安理得的收下了。心情一好,小道士决定买一送一,报答一下各位大人。

“贫道还有个建议……”

众人一听,你还没完了是吧?

文良纯皱眉道:“今日天色已晚,陛下也累了。你还有什么想法,不如回去写一份奏折,呈给陛下预览。”

反正皇帝轻易不看奏折,到时候往废纸篓一扔,管他胡说八道什么呢。

孙蒙天真的说道:“朕不累啊……”随即恍然大悟,“明白了,是众位爱卿累了。行,咱们这就收工。”

秦行之急了:“我是投桃报李,好心提醒。你们不听,到时敲不成契丹人的竹杠,可别怪道爷。”

大臣们迷惑了,这个建议还和契丹人有关?

孙蒙问:“说得挺严重的,要不咱们听听?”

大臣们默然不语,都看着小道士。

秦行之说道:“我的建议很简单,那就是金三胖不能放在天牢里,必须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各位大人,你们光想着敲竹杠爽,可曾想过杀入圣和契丹人是否会让你们如意?

契丹人一向喜欢来硬的,杀入圣又是摆明了不惜一切代价要救金三胖,万一他们想不开,去把金三胖给劫了,你们就哭去吧。”

原来如此。

别人还在思考,枢密使赵辉祖笑了:“小道士多虑了,天牢戒备森严,区区几十个契丹人,怎么可能闯入天牢劫走金三胖?”

“你确定?”秦行之不以为然,“昨天我和李道长亲眼看到,那群押解囚犯的士兵,见了契丹人吓得跟鹌鹑似的,连兵器都忘了举。您是枢密使,主管军事,对大齐军队的战斗力应该了解,你敢向陛下保证,天牢的守卫一定靠谱?”

“这……”赵辉祖犹豫了。

天牢守卫也是士兵,隶属禁军,并非什么武林高手。这是废话,但凡有点志气的高手,谁肯去天牢当狱卒?

禁军的战斗力,肯定比地方卫戍军队强,也比京城的普通巡兵强,可让赵辉祖保证他们见了契丹人不腿软……赵辉祖还真不敢。

契丹人的凶恶形象深入人心,在战场上靠人海战术也许大齐军队还能对抗他们,可天牢那么点地方,能有多少士兵?

何况小道士讲过,杀入圣拥有奇怪的法门,能让契丹人变得更勇猛不畏死。

赵辉祖强撑着辩驳:“就算契丹人能劫走金三胖,他们深入大齐国境,也没机会逃回契丹。”

大臣们腹诽,您赵大人好歹是枢密使,别这么不专业好吗?能防患于未然,干嘛要冒险自找麻烦?咱们也是熟读兵书的人,兵法上可没这么教。

再说了,谁敢保证契丹人一定就逃不了?万一他们走了狗屎运,在大军围剿下就是跑掉了,到时候责任算谁的?

杨旭道:“陛下,老臣认为小道士的建议不错。”

文良纯也点头:“微臣也认为应该转移金三胖。”

秦行之十分欣慰:“还好,你们还有自知之明……现在的问题是,大齐有真正安全,绝不会让契丹人劫走金三胖的地方吗?”

大臣们苦思冥想。

孙蒙忽然哈哈大笑:“这事儿交给朕吧。”

众人奇怪的看向孙蒙,咱这位陛下成天就知道玩儿,对朝政、军队,总之所有国家大事都不关心,他能有什么办法把金三胖藏好?

哎呀不好!

杨旭脸色一变:“陛下莫非要把金三胖放在皇宫,这万万不可!皇宫大内高手众多,区区契丹人当然不敢往里闯,但这是皇家禁宫,关系到陛下的安全,怎能随便放钦犯进来。”

其他人的脸色也变了。

这种事皇帝还真能干出来,他和太祖皇帝十分相像,太祖敢提议在宫内建青楼,他能想到把人藏在皇宫,说起来一点都不奇怪。

“老大人你想多了,朕没那么傻。”孙蒙摆手道,“朕自己的家,当然不肯随便让人进来。你们放心,朕虽然平时比较懒散,这种讹人的勾当又怎么可能不上心?

朕所说的地方绝对安全。这本来是皇家机密,不过谁让咱们关系好呢,朕就说道说道。其实吧,这还要追溯到太祖皇帝……”

文良纯立即大声喝止孙蒙:“陛下慎言!”

孙蒙“揭露秘密”的劲头刚提起来就被打断,心里这个难受就别提了。

文良纯严肃的说道:“陛下,以前微臣们跟您说过,作为皇帝,您可以不关心朝政,但必须永远抓住军权,这是保证天下长治久安的关键。如今还要加一条,凡是皇家秘密,您绝对不能泄露给任何人!”

“为什么?我不喜欢秘密。”孙蒙不解。

“帝王手里当有震慑宵小的神器。无论是军队,还是太祖和历代皇帝留给您的东西,都是陛下皇权的保证。陛下也许觉得无所谓,可您应该明白,只有拥有这些,您才能放心把朝政交给臣工们。”

文良纯见孙蒙还是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想了想又加了一句:“您才能随心所欲玩耍。”

这话立刻打动了孙蒙。

玩耍啊,这太重要了!

“文大人言之有理,朕一定保守秘密。”

文良纯瞥了一眼小道士:“对任何人都不能讲,无论对方和陛下关系多好。”

秦行之心说道爷才不稀罕什么秘密呢。

孙蒙根本没听懂文良纯的暗示,按照自己的理解进行保证:“朕明白,我连太后都不告诉,这总可以了吧?”

众大臣心想,太后算是陛下最亲的人了,小道士再受宠,那也肯定比不了母子亲情。陛下连太后都瞒着,应该不会告诉小道士了。

第九卷大婚记

第200章找她败败火

秦行之和段誉勾肩搭背,醉醺醺走出豪宅大门。

“小道长你这人太实在,每次小王来拜访,你都拿酒灌我,弄得小王都有点不敢来了。”

“酒逢知己千杯少嘛。”

“话是这么说,我都吐好几回了……”

“吐啊吐的就习惯了。”

来到马车旁,秦行之把打晃的段誉交给他的随从,看着段誉上了马车,说道:“段兄,你我一见如故,贫道欢迎你常来做客。不过,下次来就别带土特产了,让我怪不好意思的。”

段誉连连摆手:“此言差矣,小道长替我大理办成那么重要的大事,小王送点土特产又怎么了?我大理虽是小国寡民,一点土特产还是有的。况且这算什么,以后您若是有机会去大理,小王一定倾尽所有招待!”

秦行之心虚的左右看看。

拿人好处替人办事,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豪宅两边都是朝廷重臣的家,郭常那老头儿又有偷听的毛病,可别被他们听见。

于是敷衍:“好说好说,段兄喝醉了,赶紧回家休息。”

段誉“深情”的望着小道士:“小道长,缘分呐!”搞得秦行之毛骨悚然,这才哈哈一笑,放下帘子,吩咐随从赶车上路。

秦行之返回豪宅。

熊六梅欢呼一声:“小道士,快打开看看白胖子这次又送了多少银子?乖乖,好几个大箱子!”

“梅姐小声点,小心被人听见。”

“怕什么,难道谁还敢抢咱们?”

“不是怕抢,别忘了两边住的都是大官,这要是让他们听见……”秦行之顿了顿,忽然嘿嘿笑了起来,“那他们还不得羡慕妒忌恨啊!”

熊六梅就是个财迷,顾不上和小道士一起得意,抬手打开一只箱子,顿时金灿灿、银闪闪晃得众人一阵眼花。

二柱子喃喃道:“大理人真有钱。”

秦寿满脸得意:“那他们也得乖乖送钱给我徒弟!好徒弟,你做官太合格了,不枉为师辛苦教导,道爷老怀大慰呐。”

二柱子不服:“做官不是应该为民做主才合格吗?”

“你懂个屁,小官合不合格才看是否为民做主,我徒弟是能进朝堂的大官,越能收钱越合格。”秦寿压低声音,“要不然,你以为杨老头他们,凭什么住得起这么好的宅子?”

二柱子说不出话来,憋了好一会儿才愤愤道:“太没天理了,怪不得逼得老子做山贼呢。”

“别扯了,你那是因为懒。”老道冷笑。

熊六梅已经开始指挥下人抬箱子了,秦行之凑到沈怜儿身边,恬不知耻的说道:“贫道做这个礼宾使,连大理王子都得奉承我,怜儿妹妹,我这算功成名就了吧?”

沈怜儿白了他一眼:“礼宾使是暂时的。”

“那又如何?我还是侍读哩。再说了,让胖子再封个官儿就是,我觉得没什么难度。”

沈怜儿幽幽道:“既然你喜欢做官,为什么不还俗,还要做道士?”

“啊?”

“你难道没发现,无论杨旭杨大人,还是大理王子,都习惯称呼你小道长?这说明在他们眼中,你首先是道士,其次才是朝廷官员。”

秦行之略一回想,发现还真是那么回事。

可让他下决心还俗,他却不舍得。做官虽好,但不能长生啊。当然,长生不死这个目标太渺茫,可有个神仙祖师爷做后盾那也是极好的。

秦行之只好岔开话题:“呵呵,我鸿蒙派不禁婚配,还不还俗的真不重要……我觉得段誉这人挺好,没什么架子,为人随和,值得一交。”

当然,最根本的原因是他肯送银子。

沈怜儿微微摇头。

“怎么,你不喜欢他?”秦行之顿时心情大好。

这段时间接触下来,秦行之发现,白胖子的泡妞神通似乎只是自己的误会。可沈怜儿对他没好感,小道士还是挺高兴的。

“他是有求于你才这么谦和,你不要被假象迷惑,别忘了,他就算喝醉了也自称小王。”

秦行之不以为然:“他本来就是王子嘛,当然要自称小王……嗯,别是隔壁老王就好。”

“什么?”

“没什么。胖子也经常自称‘朕’,这都是习惯成自然,也没见你说胖子不好。”

沈怜儿不解释,只问了一句:“你觉得他们一样吗?”

秦行之顿时无话可说了。

胖子当然不一样!

在这个世界上,能让秦行之无条件信任的,以前只有老道一个。他深爱沈怜儿不假,但爱和信任是两码事。可自从认识孙蒙,秦行之发现,能被列入信任名单的,八成多了某个胖子。

说起来很没道理。

老道从小把他养大,拿他当儿子看,有口饭宁愿自己饿着也先让他吃,遇上危险就算牺牲自己,只要能保住徒弟也甘之如饴。

老道的逻辑甚至都是混乱的:

他不愿收徒,对小道士收徒也不热心,因为他认为徒弟不靠谱,他自己就把师父埋在武当山下很少去上坟。相反,他对小道士成家就十分热心,认为小道士有了儿子,他死后的香火就有了保证。

这就奇怪了,小道士可也不是他亲儿子,也是他徒弟啊。他凭什么就认定,小道士的儿子就比徒弟靠谱?

只能说,老道内心根本没把小道士当徒弟。

尽管两人经常吵闹,有时急了还动手,可秦行之非常清楚,师父绝对是世上最亲的人,完全能无条件信任。他信任老道,是符合逻辑的,是科学的。

孙蒙就不一样了。

说白了两人就是臭味相投,认识的时间不长,也没成天粘在一起,凭什么就能信任他呢?这显然是不符合逻辑,不科学的!

秦行之陷入了沉思。

沈怜儿等了一会儿,见小道士一副冥思苦想的样子,忍不住担心起来:“你没事吧?”

“啊?没事没事。”秦行之晃晃头,“我在想,胖子大婚的日子马上就要到了,听说很隆重很热闹,有没有兴趣去观礼?放心,我现在权力很大,安排几个人观礼小菜一碟……嗯,先学点经验,到时候你我成亲,就照着胖子的规格弄!”

沈怜儿大窘:“谁要和你成亲了!”

转身落荒而逃。

秦行之嘿嘿笑:“还不好意思了……跑得了和尚,你从前庙跑到后庙,有个屁用啊?”

二柱子不知何时凑过来:“小道士,我想去观礼。”

秦行之皱眉:“二柱子你也学点好,怎么还学人偷听呢。那是皇帝大婚,你一个山贼去观礼,像话吗?”

“我已经不是山贼了!”

两人的对话并没有避开下人,如今小道士已经不在乎被人知道熊六梅和二柱子身份了。有皇帝做靠山,区区山贼身份根本不是事儿。

小皇帝就不经念叨,正说着大婚的事,孙蒙溜溜达达走进大门:“咦,挺热闹啊,抬箱子呢。”

熊六梅:“都给老娘加快速度,小心胖子抢钱!”

孙蒙翻了个白眼:“朕会稀罕你这点东西,没见过世面……小道士,过来过来。”

秦行之走过去:“眼看就要成亲了,还乱跑,也不怕太后禁你的足。”

“这话不对,我要是怕她禁足就乖乖待在宫里,那岂不是不用她禁足,我就已经禁足了。”

“不准说车轱辘话!你不进去,把我叫过来干嘛?”

孙蒙脸上居然罕见的露出扭捏之色:“那个……朕,我,我想让你陪我去一趟杨老大人家。”

秦行之不解:“去就去呗,你又不是没去过,脸怎么还红了?这可不是你的风格呀胖子。”

“边走边说。”孙蒙压低声音道。

秦行之更奇怪了。胖子从来都是咋咋呼呼惯了,特别是来豪宅,简直比小道士这个主人还嚣张。今天十分反常,看他的表情,有忐忑不安,有不好意思,似乎还有几分烦躁——胖子何时变得这么感情丰富了?

两人往杨府走,侍卫们被孙蒙远远赶开。

“说吧,到底发生了什么?”

“朕要去找杨采薇。”

“原来是找皇后啊……喂,你不会又想闹什么幺蛾子吧?上次是你提出退婚,和我又有什么关系,那是非不分的杨老头,非说我教唆你,跑我家这一通闹,差点拆了我的房子。”

孙蒙四下看看,鬼鬼祟祟的对秦行之道:“是这样,昨天下午太后让人交给我一本书,说要用心阅读。你知道的,读书就不是我的菜,所以我直接扔一边没管。谁知太后晚上又派人来,说‘哀家知道你肯定没读’,让太监监督我必须读完。这就没办法了……”

“你真啰嗦,到底是什么书?”

孙蒙一咬牙:“春宫画!”

秦行之不以为然:“还以为是什么了不起的东西,原来是春宫画啊……咦,胖子你别告诉我,你以前从没看过这种东西。”

孙蒙愣了愣,问:“这东西很流行?你看过?”

“我……”秦行之确实没看过,不过梦中世界的东西更厉害,人家都是真人出演,还有会动的爱情动作片呢,区区春宫画他还真不稀罕。

秦行之摆手:“别管我看没看过,说你自己。”

孙蒙红着脸:“我是第一次看,以前从没想过读书还有这种乐趣。小道士,你说那里面画的东西是真的吗?夫妻成亲,真要那么做?”

小道士怜悯的看着孙蒙:“你这皇帝做的真亏……我还奇怪呢,你后宫佳丽三千,为什么就从没见你身边有女人,原来你根本什么都不懂。”

“我当然懂!”孙蒙叫了一句,又弱弱道,“我就是没想到还要那样罢了。”

秦行之直乐:“你和熊六梅有一拼。”

“啊?”

“看就看呗,太后也是为了你好,这跟杨采薇有什么关系?”

秦行之心想,就算你春心大动,总不能跑去杨府把杨采薇就地正法吧?你们还没成亲呢。再说了,你宫里那么多美女任你采撷,也用不着费这个事啊。

孙蒙一本正经的回答:“关系大了!自从看了春宫画,我这心里就一直麻痒痒的浮躁不安。因此我决定,去杨府找她败败火。”

秦行之大惊失色。

第201章男人在我眼里就如草芥

“胖子,你不能这样做!”秦行之叫道。

孙蒙奇怪的看着他:“不能怎样?”

“咱们喜欢闹腾不假,可有些事还是不能做的。你看道爷,那么迷恋沈怜儿,可曾对她有丝毫强迫?男人好色不要紧,你明媒正娶人家后再下手啊。

你要是忍不住也好办,宫里有的是美女嘛。选秀入宫就等于嫁给你了,拿人家败火才合理合法。杨采薇不行,你们还没成亲呢。”

孙蒙愣了半天,指着秦行之的鼻子叫:“你以为朕要……我说小道士,你把朕当什么人了?我说的败火,不是你以为的那样!”

“那你什么意思?”

“你回想一下杨采薇是什么样子。”

“大美女呗。”

“我说的是态度。你瞧她那冷冰冰的样子,无论谁见了,都得像是兜头一瓢冷水浇下来似的。如今我心浮气躁,见见她,让她骂一顿,这股邪火应该就没了。”

秦行之哑然失笑,原来是这么个败火法。

不过,胖子去找骂,这岂不是受虐狂行为?

“胖子,别告诉道爷你不明白为何心浮气躁,你应该知道,这事儿还有更简单的解决方法。就像我刚才说的,你宫里有那么多美女,何必憋着呢?以前你不懂就算了,如今总算开窍了,别浪费啊。”

“我还没成亲呢。”

“这跟成不成亲有什么关系?我敢保证,你现在回去临幸宫女,绝对没人说你错了,搞不好大臣们和太后还得额手相庆。”

孙蒙看着小道士:“那你有狐狸精予取予求,你为什么不下手?”

秦行之被问住了。

“没话说了吧?你能坚持不动狐狸精,朕也能坚持成亲前不碰任何宫女!”

秦行之气乐了,这事儿也和道爷比,有意思吗?

孙蒙挺得意,朕就是比你厉害,你只有一个狐狸精,朕可拥有一大群美人儿呢,论意志力强大,你不如我!

说话间,两人来到杨府门前。

侍卫上前叫门,很快中门大开,整个杨府都被惊动了。杨旭此刻不在家,他的长子可不敢和老爹一样随便,一听说皇帝来了,连忙召集全府上下迎接。

秦行之大开眼界。

只见杨府下人跪了一地,杨旭的家人则排队站好,弯腰恭迎。这么短的时间,他们甚至摆下了香案,桌上香烟缭绕,就差摆上猪头什么的了。

杨采薇低着头,乖乖站在父亲身边。

“胖子,他们这是拿接神仙的规格迎接你呢。”秦行之低声调笑道。

孙蒙皱眉:“劳师动众的,真没意思。杨老大人讲究礼法都没这样做,他儿子未免太食古不化了,怪不得杨大人不让他入仕呢……咦,我好像猜出杨采薇为什么老是那么严肃了。”

孙蒙走进杨府,杨旭长子朗声道:“恭迎陛下。”

“恭迎陛下。”众人整齐重复。

孙蒙挥手:“大家好,你们辛苦了。”

杨旭长子一愣,皇帝用词儿不对啊,不是应该说“免礼平身”吗?他犹豫了一下,试探着道:“不辛苦……陛下辛苦了。”

孙蒙抬手锤胸:“为百姓服务。”

这下杨旭长子是真不知道该怎么搭话了。

还好孙蒙只是一时兴起,随即恢复常态,让众人平身。杨家人把皇帝让进客厅,奉茶,陪皇帝说话。

秦行之惊奇的发现,杨旭长子并没有如他猜想的那样,对皇帝小心翼翼,而是保持不卑不亢,宠辱不惊的姿态。和前面迎接孙蒙的隆重比,反差太大了。

其实是小道士不懂。杨旭教出来的儿子,可能因为性格原因在礼法上过于拘泥,但儒家文化可没有教人卑躬屈膝。高规格迎接帝王那是遵循礼法,仪式做完了,人家自然不会谄媚奉承。

杨旭年轻时也比较死板,年纪大了,才逐渐注重内涵多过形式。子曾经曰过嘛,“七十而从心所欲”。

越是观察,小道士越佩服杨旭长子。

真按礼法来,这种场合女人就不该露面,更别说杨采薇还是尚未出阁的少女了。可杨旭长子根本就没让杨采薇回避的意思,不仅如此,还经常故意挑起话题,让她和皇帝对答几句。

太狡猾了!

迎接时给了皇帝足够的尊重,虽然胖子嘴里说不喜欢,谁知他心里是不是美滋滋的?落座后,又给皇帝机会和未来皇后交流……

他才不是食古不化,分明是老狐狸一只好吗?

可惜,杨采薇显然没理解透父亲的意思,对孙蒙也算有问必答,可怎么看都是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丝毫没有见到未来夫君的欣喜,连羞涩也欠奉。

孙蒙在小道士耳边低声道:“有效,太有效了,果然心火顿消啊。”

杨采薇见两人交头接耳,眉头就蹙了起来:“陛下,君子事无不可对人言,您身为君王,更该以身作则!”

“啊?悄悄话都不能说?”

“若是事关机密,大可在密室中商讨。众人高坐畅谈,只对一人低语,未免有冷落他人之嫌。”

“少给朕扣帽子,我怎么就冷落他人了?”

“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君王乃一国之表率,一言一行难免被人猜想,说话行事自然须谨慎。”

“嗬,和朕显摆学问?我也曾饱读诗书,真不怕你这个。孟子说得好,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小道士是朕的臣子,我把他当兄弟有什么不对?”

杨采薇冷冷道:“出仕能治国安邦,在野则教化百姓,这才是陛下的臣子。妾读史书,见亡国之君多亲近佞臣小人,妾请陛下引以为戒。”

“啊——你又说我是亡国之君!”

杨旭长子心说女儿呀,你这又是何必呢?劝导君王是皇后的责任,可你还没大婚啊。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你有责任心这是极好的,可也要等到大婚之后。

连忙端起茶杯打断两人:“陛下请喝茶。”

孙蒙愤然起身,摆手道:“算了,朕来你家的目的已经达到,这就回宫处理国家大事去。”

说完招呼小道士一声,转身就走。

秦行之恨恨的瞪了杨采薇一眼:“以为道爷读书少就听不懂?你才小人呢,你全家都是小人!真是白瞎了一张漂亮脸蛋,冷冰冰的就像谁欠你钱似的,你怎么不姓郭呀?”

杨采薇张嘴就要反驳。

小道士根本不给她机会,迈步追向孙蒙。

两人在侍卫的簇拥下走了。

杨旭长子怒道:“小道士果然口无遮拦,真是可恶至极!……不过女儿呀,为父以为不值得和他斗气。”

杨采薇平静的摇头:“父亲多虑了,女儿怎会为一个佞臣生气,我只是替大齐江山担忧而已。”

“那就好那就好。”

杨旭长子这才松了口气。

他相信自己的女儿,这个女儿是老父亲一手教出来的,颇得其祖父真传,眼界也宽阔得很。不客气的说,如果她是男子,做到中书侍郎也不是不可能。

不像自己,虽然饱读诗书,对人情世故也了解颇深,可格局和决断力都有欠缺,碰到大事容易慌神,做个闲官还成,真要主政一方,最多能胜任个知县。

女儿说不生气,那就是真不生气了。

当晚杨旭回府,听说长子说了皇帝来访的经过,就把孙女叫到书房,沉吟良久,开口道:“采薇呐,你是不是不愿嫁给陛下?”

杨采薇摇头:“孙女愿做皇后。”

身为女子,偏偏学了一身治国安邦之策,杨采薇也是挺悲催的。做皇后虽然仍不能干涉朝政,至少能调教皇帝——没错,这就是她的真实想法,把皇帝调教成明君,应该能留名青史了吧?

杨旭摆手:“我问的不是你愿不愿做皇后,我是问你是否不喜欢陛下。”

“无所谓。”

“怎能无所谓呢?年轻女子都想嫁个如意郎君,爷爷能理解。如果你确实不愿嫁给陛下,爷爷就是拼着丢官弃职,也会帮你。”

杨采薇默然片刻,问道:“爷爷以为,天下有配得上孙女的男子?”

“这……”杨旭被问住了。杨采薇口气不小,可杨旭知道,她说的是事实。并不是说杨采薇才华天下无双,而是说以她的性格,没男人能容忍她。

“天下男子在孙女眼里就如草芥,嫁给谁都无所谓,相对来说,孙女对做皇后比较感兴趣。”

杨旭叹口气:“这也怪老夫,把你教得太傲气了呐……其实陛下还是不错的,你别看他爱胡闹,心地却很好。”

“您也是这么说那可恶的道士的。”

“你不要有偏见,小道士当然也不错。孩子,你还太年轻,书上说的道理不一定全对,毕竟朝代不同了嘛。大齐在很多方面都开了先例,比如和崂山道长交好,历朝历代可有过?”

“那不一样,崂山道长并不入朝做官。”

杨旭苦笑一声,不再劝说。

他根本就没想过能劝动杨采薇,这个孙女主意太大了,意志又非常坚定,更是雄心勃勃想要青史留名。他想不出如何形容孙女,如果让小道士来评价倒不难,就是“热血女青年”呗。

杨旭明智的转移话题:“大婚之日临近,就不要再去隆福寺祈福了。”

杨采薇断然摇头:“不行,孙女必须去。”

“怎么就这么拗呢?以前爷爷身体不好,你去祈福也是一片孝心。可如今爷爷练了老道的导引术,身体越来越好,精神也比以前健旺,你真的不用去了。”

“我不同意爷爷的说法,您身体之所以越来愈好,肯定是孙女祈福起了作用。”

“这就是胡搅蛮缠了,明明是导引术嘛。”

“就算是导引术的效果,那也是佛祖被孙女诚心打动,借助老道士之手传给爷爷的。”

杨旭服了,孙女这逻辑,愣是让人没话说啊。

第202章我要救弟弟

天牢里,金三胖和里正等“首恶”是被关在一处的。对于普通犯罪来说,还需要隔开头目防止他们串供,可这些人犯的是谋逆大罪,反正都是个死,无所谓串不串供的。

别看被关入天牢,这些天对金三胖来说是最轻松的,因为大家都成了罪囚,他终于不用挨打了。

当然,轻松指身体上,心理上的压力其实更难受。以前虽然每天挨揍,至少不用面对死亡,现在倒好,日子得数着过,不知道哪天就会被押赴刑场斩首。

“大伯,你说我们还有救吗?”金三胖问里正。

里正瞪了他一眼:“你问我,我问谁?”

“我总有种感觉,上次那些契丹人会救我们。您也讲过,他们说我是什么白马山血统,我们又确实是从白马山下搬到大齐的……您说,我有没有可能是流落在外的王子什么的?”

里正劈头就骂:“我呸,你做了几天皇帝就害得大家陪你一起死,还不死心?王子……你看你那身肥肉,像个王子吗?”

金三胖缩了缩脖子,不服气的嘟囔:“胖就不能是王子了?我就觉得自己不是一般人,否则当初那金冠为什么就给我捡到了?”

“根本没有金冠!”

“你们看不见当然以为没有了,爱信不信……”金三胖自言自语,“金家庄就我们一家是胖子,这肯定是有原因的,说不定我们本来就是富贵人!”

里正冷笑:“三胖子,这件事其实我略知一二。你知道为何你是三胖,而不是四胖五胖吗?那是因为,你爷爷是你家的第一个胖子,你的太爷爷根本不胖。”

“怎么会这样?”金三胖不解。

“很简单,你家和大伙儿本来没什么两样,直到你太爷爷娶了个胖女人,对了,就跟你姐姐大丫差不多……现在明白了?你胖,那是你太奶奶的遗传,她绝对是土生土长的大齐人。所以,你死心吧。”

三驴子心有余悸的叫道:“还好老子没儿子,否则我家以后岂不是也一窝胖子?”

里正怜悯的看着三驴子:“咱都快死了,还谈什么以后?要让老夫说,如果能留下后人,就算是个胖子也比断了香火强。”

三驴子黯然不语。

“反正,我就是觉得白马山血统很重要。”金三胖犹自不甘心,硬撑着道,“那个独臂契丹人肯定会想办法救我。”

正在这时,天牢里进来几个人。

为首的一身官服,在簇拥下来到金三胖牢房前,抬手展开一卷金黄色的绸布,拉长声音道:“圣旨——”

众人一个激灵,心说完了,这是打算砍头了!

里正和三驴子面如死灰,金三胖吓得差点尿裤子,金大丫扯着嗓子哀嚎,声音雄浑有力,在牢房内回荡。其它牢房关押的金家庄村民也都战战兢兢。

官员不悦的哼了一声。

一个狱卒甩开鞭子狠狠抽打金大丫:“嚎什么嚎,给老子闭嘴!”

金大丫连忙往角落里躲,倒是不敢大声哭了。

官员这才开始读圣旨:“金家庄村民妄行大逆不道之举,罪无可恕……但念其山野村夫不通教化,朕秉上天有好生之德,心有不忍……故,朕决定只问首恶金三胖之罪,其余人等一概免除罪责,发放回原籍。望诸人从此弃恶从善,安心劳作,安居乐业。钦此。”

官员收起圣旨:“谢恩吧。”

大齐朝廷很人性化,下给村民的旨意,文字不算深奥晦涩,普通村民听不太懂,里正却听明白了。

可他不敢相信啊。

“大人,陛下的意思是……”里正问。

官员板着脸:“圣旨里不是都说了吗,陛下心软,念你们不通教化,决定将你们无罪开释。”

里正扑通一下坐在地上:“真的?!”

官员沉下脸:“你敢质疑陛下的圣旨?”

“陛下仁慈呐!”里正的眼泪哗哗就流了下来,他绝对没想到,金家庄犯下如此严重的大罪,居然会被无罪释放。在他心里,就算皇帝心眼够宽大,那也得罚他们服一辈子苦役才行。

村民们总算听明白了,顿时和里正一样,一个个嚎啕大哭,这种死里逃生的感觉实在太刺激了。当然,他们没忽略,这一切都是皇帝陛下的恩典。

即使是没见过世面的村民,也知道自称皇帝是多么不可饶恕的罪过。

金三胖固然罪有应得,判他们死罪其实也不冤。

要知道金三胖几乎把全村人封了个遍,最“没出息”的村民还混了个皇家侍卫当呢。

皇帝居然就这么轻飘飘的饶了他们,这让他们如何不感激皇帝?

谋逆这种事,从来都是宁可杀错绝不放过的,有时明知是闹剧,也必须严惩。为什么?这是个态度问题,皇帝绝不允许任何人拿皇权开玩笑,更要让天下人明白皇帝扑杀谋逆者的决心。

从秦始皇到前朝大梁,就没听说过这种情况下还能留下性命的,何况连苦役都没有,直接无罪释放?

天牢里,哭声、真心诚意的谢恩声响成一片。

官员挥挥手,狱卒挨个打开牢房,把众人的脚镣解了,放他们出来。

金三胖一脸兴奋:“发力了,契丹人果然发力了。我就说我不是一般人吧,老姐,我这白马山血统肯定了不得,好日子绝对来了。”

金大丫用力点头:“对,我们要发达了……哼,三驴子你敢休了老娘,我才不带你享福呢,后悔死你!”

脚镣解开,金三胖就要往外跑。

官员带来的人中走出两个,笑嘻嘻上前,一人一条胳膊架住金三胖:“小子,我们走吧。”

金三胖愣了愣,大叫:“干嘛抓我,不是无罪释放了吗?”

官员鄙夷的看着他:“没文化真可怕,圣旨上说得明白,只诛首恶,其余人等无罪开释。他们是没事了,你不一样,谁让你想做皇帝呢?”

“这不对,我也不通教化啊!”金三胖挣扎。

两个押着他的人轻轻一抖手,金三胖惨叫一声,豆大的汗珠就冒了出来。官员带来的人,可都是大内高手,专门来押送金三胖的。

“带走。”

官员示意众人将金三胖围住,带领他们往外走。

金大丫反应过来,想都没想就扑了上去:“小弟——你们不能带他走!”

“滚。”

一个大内高手毫不客气的将金大丫踢了个跟头。他是高手不假,可也是太监,根本就没有怜香惜玉的习惯。再说了,就金大丫的尊容,也没法让他兴起怜惜之情。

三驴子抱住金大丫:“大丫别过去,他们真敢杀人!你弟弟犯了死罪,你救不了他。咱们回家,把休书撕了,跟我好好过日子吧。”

金大丫狂吼一声,一个过肩摔就把三驴子给扔了出去:“放屁,那是我弟弟,我怎能不救?”

三驴子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来,呲牙咧嘴的指着金大丫怒叫:“你个傻老娘们不知好歹,你拿什么救他?”

“我弟弟是白马山血统,契丹人既然救了我们,肯定会救他,我去求契丹人。”

“我呸,大家无罪开释,是陛下仁慈,和契丹人有个屁的关系。如果真是契丹人出力,应该只放他才对,凭什么只判我们无罪?金大丫,你少痴心妄想,老老实实跟我回家过日子吧。”

“我不回去!”

三驴子气乐了:“这可是你说的,别后悔。当初老子就不愿娶你,是金大伯等人劝说,我爹才答应的。一日夫妻百日恩,既然大家都无罪了,看在我们往日的情分上,老子愿意继续和你过日子。现在你不回去,那老子可不管你了。”

金大丫咬着嘴唇瞪视三驴子。

此时押解金三胖的人已经走远,金大丫也逐渐冷静了下来。她体重有先天优势,做闺女时又经常上山打猎,说实话挺能打的,但让她靠自己救弟弟,那根本不可能。

三驴子说得也有道理,应该不是契丹人出力,否则没理由大家都没事,弟弟这个所谓的白马山血统却被押走了。

无论怎么想,金大丫都找不到救弟弟的希望。

放弃弟弟,回去和三驴子过日子,这似乎是最好的选择。其实金家庄事情败露,大家被押送京城那些天里,金大丫一直挺怨恨弟弟的,甚至盼望皇帝只杀首恶,自己能和三驴子继续过日子。

可当她的愿望真正实现了,她才发现,让她当作没有金三胖这个弟弟,安心回金家庄,她做不到啊!

金家庄的人陆续走出天牢,牢房内只剩下里正、金大丫,还有期盼着等她做决定的三驴子。

狱卒不愿意了,叫道:“还不赶紧滚出去,住上瘾了是吧?”

里正连忙陪笑:“这就走这就走……三驴子,大丫,咱们先出去。”

金大丫没反对,三人走出天牢。

里正顾不上这一对冤家,他是族长,还得想办法带领大家回金家庄呢。来的时候坐的是免费囚车,往回走可没人发路费,这一路吃点苦头是肯定的了。

还好这是大齐,如果换成前朝大梁,没有路引不用走多远就会再次被抓。

三驴子看着金大丫:“走不走?”

金大丫吸了口气,终于下定决心:“我知道我救不了弟弟,可我不想就这么回去,我要留在京城,就算他最后死了,也有人替他收尸。三驴子,要是你还顾念夫妻之情,就和我一起留下。”

“凭什么?”三驴子连连摇头,“我们留在京城,你弟弟什么时候死我不知道,我们肯定比他早饿死。再说了,三胖子就是个混蛋,他连累了一村的人,我才不替他收尸呢。”

“那你就滚!”

“走就走,老子对你已经仁至义尽了。”

三驴子也没继续劝,转身去找其他人了。

三驴子很了解金大丫,她舍不得放弃亲弟弟,那是血缘的关系。可要是真以为她注重和自己的感情,那就完全错了。别看她说得挺好,什么“顾念夫妻之情就留下”,三驴子敢用脑袋发誓,她是想利用感情套住自己,这事儿她以前没少干。

第203章金大丫谋生

杀入圣闷闷不乐的走进契丹馆驿。

耶律乞买迎上来,小心翼翼的问:“那些大臣又在推脱?”

“唉——”杀入圣叹口气,“每次谈判,他们都提出新条件,我也都答应了。你昨天还说,第一批牛羊已经送到大齐守军那里了?”

“是,第二批金银也已经上路。”

“可他们就是不放金三胖,老是说事关重大,要谨慎处理……我也明白,他们是想多拿点好处,毕竟契丹实在拿不出足够交换金三胖的东西,只能多要点牛羊金银什么的,可这么拖下去,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耶律乞买腹诽,还不是因为您杀先生一开始毫无保留,让人家知道了底线,换成我也会狠宰你的。

“杀先生别急,反正他们也不敢杀了金三胖,咱们有的是时间。”

“这么说也没错,可我真有点等不及了,也不知师尊派来的后援什么时候能到。”杀入圣将一张纸递给耶律乞买,“这是新条件,你去办一下吧。”

耶律乞买接过纸看了一眼,忍不住叫道:“岂有此理!竟敢让契丹皇帝陛下上表,自称侄皇帝?”

杀入圣斜了他一眼:“很难办?”

“这根本不可能,这是对契丹皇帝的侮辱!”

“不就是降低一两辈嘛,有什么了不起的?你们契丹人根本不在乎辈分什么的,在我面前就别装了。另外,这件事你做不了主,我只是让你把条件送回契丹,国师和皇帝会决定答不答应的。”

耶律乞买心说,我是做不了主,可这种侮辱皇帝的条件送回去,我肯定会给皇帝一个办事不力的印象啊。

杀先生真是越来越过分了,什么条件都敢答应,完全不顾契丹人的利益。

他犹豫了好一会儿,才试探着说道:“杀先生,你有没有想过,因为你对金三胖太过重视,其实大齐人根本不想交出金三胖,只想就这么一直敲诈下去?”

杀入圣毫不意外,摆摆手:“我不傻,第三次谈判我就开始怀疑了。不过他们在拖延,我何尝不是?等我恨天宫后援到来,那时才是真正见分晓的时刻。”

“您的意思是……”

“恨天宫固然无法和一个国家抗衡,但从大齐劫走个人,我觉得还有几分把握。”

“那您答应他们的条件?”

“一些身外之物而已,就是给他们又如何。我现在只能装糊涂,否则他们若是一狠心杀了金三胖,这个责任我可承担不起。”

好吧,敢情送的不是你恨天宫的牛羊,你当然不在乎。耶律乞买只能捏着鼻子去找人送信。

……

金大丫手拿一把自制的木弓,数支箭矢斜插在腰间,粗壮的身体在山林间辗转腾挪,居然透出几分灵巧。几只野兔野鸡被草绳子拴了,挂在她背后。

没错,她在打猎。

杭州府周边有不少山,山势算不上多险峻,在这个处处都有荒山野岭的时代,仍然是十分危险的。一般来说,只有猎人和采药人才会深入山中。

那天出了天牢,金大丫终究还是没走。

金家庄的人离开了,金大丫在咒骂了一顿三驴子无情无义后,就孑然一身,如同孤魂野鬼一样在京城漫无目的的瞎逛起来。

对于如何救弟弟,她根本没一点头绪。

金大丫就是个普通村妇,也许比平常女人泼辣了点,其实没什么主见,做事也毫无章法。之所以会坚持留下,与其说是舍不得弟弟,还不如说是不甘心。

大家都无罪开释了,凭什么弟弟就有罪?

如果说做皇帝罪无可恕,里正还做了宰相呢。

契丹人说弟弟有白马山血统,当时那个独臂契丹人紧张重视的样子,她亲眼所见,本以为能跟着弟弟享福,谁知不仅享福半点影子都没看到,契丹人根本就没出手救人。

她也曾经试图去契丹人那儿探探,一路打听着,还没走到契丹馆驿,就退缩了。

万一自己根本理解错了,被契丹人杀了怎么办?大家都知道契丹人残暴蛮横。

不愿回金家庄,还有另一个原因。

金三胖给村里招惹了一场大祸,她身为金三胖的姐姐,当初的“长公主”,也曾经莫名其妙被金三胖洗了脑,自以为高人一等,那段时间没少得罪人。

当然,这也和她的本性有关。

比如那时里正是“宰相”,也没见他对谁颐指气使。

总之,金大丫得罪了不少人,即便三驴子能继续和她过日子,她在家里的地位肯定也低得可怜,村人也不会给她好脸色看。

与其回去受气,还不如留在京城呢。

金大丫像个无头苍蝇一样,在京城闯了一天,晚上随便找了个墙根凑合了一夜,第二天饿得难受,这才开始考虑吃饭问题。

她自问有把子力气,养活自己还没问题。

可惜她想错了。

京城店铺很多,可人家根本不雇佣女人。大齐朝能接受女人做事的行业,恐怕只有青楼了,但她那副尊容接客能吓跑客人,做仆妇吧,来历不明也没人敢要。

码头上有扛包的力气活,干活的仍旧全是男人。

这不像在村里,家中有地,也不讲究女人不抛头露面,她的力气能用在耕作上。杭州府外也有田地,可谁会随便收留一个外乡人?

金大丫找不到活儿干,肚子又越来越饿,实在受不了了,就跑到城外山上打猎。

她做闺女的时候经常上山打猎,他爹也不拦着,能补贴家用何乐而不为?至于危险……得了吧,金大丫就不是弱女子,碰上野猪搞不好都能比划一两个回合。

因此金大丫很快就打到猎物,用火烤了填饱肚子,有了力气。随后,她自制了弓箭,在这座山上开始了自己的狩猎生涯。

至少从这点来看,金大丫的生存能力比秦行之师徒强。当年师徒俩闯荡江湖,也曾经试过打猎,遗憾的是收获很糟糕,危险倒是碰上不少。

金大丫的收获就强多了,只用了小半天工夫,就打到了三只野兔、两只野鸡。她的自信也逐渐找了回来,准备多打点猎物,到山下贩卖。

最好能打到较大的猎物。

于是金大丫越钻越深,逐渐进入山林深处。

金大丫忽然顿住身形,竖起耳朵倾听。

前方有悉悉索索的拨草声传来,还夹杂着意义不明的哼哼。金大丫脸色微微一变,身体闪向最近的一棵大树,三下五除二就爬了上去。

别看她胖,爬树却十分快速。

她猜得没错,前面草丛里是一头野猪。

金大丫顿时陷入了犹豫。

野猪是很危险的野兽,以前她也曾经遇到过,通常都是悄悄绕开。要知道单独一个猎人对付一头野猪,除非你经验十分丰富,身手又好,否则不仅拿不下,连自己的性命都有可能丢掉。

何况野猪一般不单独出现,说不定附近就有同伴。

金大丫贪婪的舔了舔嘴唇。

仔细观察四周,凭她的经验,没发现附近有别的野猪,这并不能完全肯定,可金大丫已经转悠很久了,实在不想放弃这头好不容易出现的猎物。

还不能犹豫太久,因为野猪的嗅觉极其灵敏,此时已经抬起头不停吸气了。

金大丫端弓拉箭,对准野猪松开弓弦。

嗤啦一声响,尖锐的箭矢刺入野猪的脖子。野猪发出吱吱的嚎叫声,转身就窜。

金大丫连忙跳下树杈,尾随在野猪身后,又连续射出两箭,扎在野猪身上。

野猪连连嘶叫,跑得更快了。

金大丫其实非常紧张,她打猎经验不少,野猪却没猎过。听老人说,野猪一旦受伤通常会选择逃跑,只要别过于靠近让它觉得无路可逃而爆发凶性,它就不会转头攻击猎人。

金大丫觉得过于靠近就是个笑话,她能勉强跟上就已经很不错了。现在就盼望自己的箭矢能造成足够的伤口,让野猪流血过多而失去体力。

忽然,就听前方啪的一声脆响,野猪的嘶叫声戛然而止。

金大丫吓了一跳。

她下意识放慢速度,轻手轻脚的往前跑了一会儿,前方豁然一空,竟出现了一个不小的山谷,下面传来人说话的声音。

“哥哥,咱们运气不错嘛,放个哨野猪都能自己送上门来,今晚可以吃野猪肉喽。”

“不对,它身上有箭,是被人追赶过来的。”

“你的意思是有人来了?”

“没错,我估计可能是猎人。”

“妈的,什么猎人能钻这么深,也太拼命了吧?事关重大,我们还是赶紧上去看看吧!”

“好!”

金大丫不甘心的咬了咬牙,转身就往来路上跑。

她看得非常清楚,被自己射了三箭还能跑这么远的野猪,此刻就躺在下面两个男人脚下,全身都是窟窿,脑袋上的最明显,还在汩汩流血。

两个男人腰上都挂着钢刀,每人怀里还抱着根奇怪的管子,其中一人的管子上还冒着白烟。

金大丫没见过世面,却知道野猪的脑袋有多硬,能在上面打出洞,又是有多么不容易。

深山中一处山谷里怎么会有人,对这个问题,金大丫一点兴趣都没有。她只知道,自己肯定没野猪厉害。就算厉害也不行啊,她就是个村妇而已,为讨生活上山打个猎,从没打算和人厮杀。

于是金大丫掉头狂奔,凭借经验快速消失在山林中。

第204章她们觉得太恶心

两个带刀男人在山谷外找了一会儿,可惜他们有任务在身,不敢走远,金大丫跑得又干脆,因此什么都没发现,只能悻悻返回山谷,继续履行放哨的任务。

顺着两人站立的方向往里看,在穿过一道荆棘组成的天然屏障后,是一片开辟出来的平整场地。

场地被划分成数个功能区,无数身披轻甲的士兵正在进行训练。

训练的科目挺丰富。

有大齐军队传统的举石锁、抖杆子之类打熬力气的训练,也有射箭、投枪之类技术性较高的训练,当然,也少不了排兵布阵的战术性训练。

还有些训练科目就比较新鲜了。

有一群士兵排着整齐的队伍,在场地外围绕圈长跑,嘴里还喊着号子。大齐军队靠长跑训练并不稀奇,只是这些人的号子很是与众不同。

领队:“一二一,大力!”

士兵:“大力出奇迹!”

另外一处场地上,一群士兵端着和放哨士兵一样的管子,瞄准前面的标靶,头领一声令下,纷纷扣动扳机,啪啪声顿时连成一片,标靶东倒西歪。

士兵们看都不看结果,从腰上掏出个纸包,用牙齿咬开,先将一些粉末倒入管子后方的药匣,再将另一些粉末顺着枪管倒进去,最后把剩余部分塞进管子,用通条往里捣实。

好吧,这些管子,分明是火枪。

而且还是成熟的燧发枪。

场地正北方,矗立着一排排外观陈旧的营房。

进入中间最大的房子,里面摆设不多,正上方一张帅案,帅案后的墙上挂着一副字,内容和士兵们的号子一样:“大力出奇迹”,外加个小小的落款“孙昊”。

孙昊,正是大齐太祖皇帝的名讳。

一群顶盔贯甲的军官分立两旁,仰视着帅案后那位脸型消瘦,表情冷峻的指挥使大人。

指挥使开口:“陛下派人送来的家伙怎样了?”

一个队长撇了撇嘴:“哭了几次,现在已经认命了。进了咱们大力营,他还想跑?”

指挥使摇头:“跑是跑不了,不过我听陛下的意思,似乎最后还是要把人送走,好像是打算送给契丹人。”

队长大吃一惊:“那我们大力营岂不是暴露了?”

“暴露?可能吧。”指挥使淡然道。

“将军,我们不能暴露啊!”队长叫道,“自太祖皇帝创建大力营,二百年来我们还从没暴露过……”

指挥使摆摆手:“这些事本官比你清楚,但陛下的命令谁能违抗?当今陛下要这么做,本官也没办法。”

“标下听说,当今陛下有点不靠谱,说不定他根本不清楚这么做的后果……”

“住口!陛下也是你能评判的?”指挥使脸一沉,“大力营永远忠于皇帝陛下,无论陛下的命令会造成什么后果,我们都无权反对。”

说到这里,指挥使语气转为平缓:“况且,诸位难道真的愿意永远藏在山谷中?”

队长们愣住了。

孙子才喜欢一辈子藏在山谷里呢。

大力营是一支很特殊的部队,特殊之处不在于它掌握着其它军队没有的犀利武器,而是它的任务。

你可能以为,这是大齐太祖孙昊为后代子孙留下的最后倚仗,无计可施时用来翻盘的那种。很抱歉,你想多了,太祖皇帝真没那么长远的目光。

大力营其实是个历史遗留问题。

孙昊和游方道士研究出黑火药,随后又发明了鞭炮,更有聪明的将军弄出了类似炸弹的武器。这些武器在他征战天下时建功卓著,但仗打完了,问题也就来了。

说实话,既然当初孙昊能弄出鞭炮,自然也能弄出火药弹,他为什么就没想到,而是依靠手下去发明创造呢?

原因很简单,他不愿意。

利用鞭炮吓唬战马,在孙昊看来已经足够好玩……不对,足够左右战局了。火药弹那东西犀利是犀利,可也容易失去控制啊。他玩儿的是征战天下,有来有往才够味道,才不愿一边倒呢。

而且火药的秘密也不可能永远不泄露,到时候人家也弄出火药弹什么的,一打仗就互相扔手雷,好好的骑马打仗变成近代战争,那多扫兴?

当然,对外是另一套说法:“热兵器不该出现在大齐,朕不能给后世子孙留下祸端呐!”

大家不太懂什么叫热兵器,但皇帝统一天下后主动削减武力,这是妥妥的明君表现。所谓马上打天下,不能马上治天下嘛。因此至少文臣们都挺高兴。

太祖孙昊就把那位将军和他的手下给弄到山谷里了,你不是喜欢搞发明创造吗?行,朕让你创造个够。

将军有顾虑:“陛下,发明创造什么的,末将确实挺爱玩儿。可这么多士兵长期驻扎在山谷里,挤得慌先不说,关键是没女人呐,长此以往,恐有不忍言之事发生。”

太祖挥手:“好办,倭国送了朕几个女人,那模样实在是……不过,好歹也是女人嘛,又特别仰慕咱们大齐的男人,朕送给你了,带回去吧。”

六个月后,将军垂头丧气的来找孙昊。

太祖奇怪的问:“怎么了?”

“末将有罪,那些倭女都死了。”

“嗐,朕还以为你智商逆天,短短半年就造出原子弹,把手下都给炸死了呢。没事,反正不是咱大齐子民,死就死呗。”

“那个……士兵也死了不少。”

孙昊这才意识到严重性:“到底怎么回事?”

将军讪讪道:“末将带那些倭女回到山谷,头两个月还好,第三个月她们都自杀了,因为觉得太恶心。第四个月士兵们就把她们埋了,因为觉得太恶心。第五个月士兵们又把她们给挖了出来,因为觉得太恶心……第六个月,末将实在看不下去了,就下令斩了好些人。”

孙昊半信半疑:“不能够吧,普通女人觉得恶心朕信,倭女不是都喜欢群屁吗?”

“什么屁?”

“没什么。”孙昊看着将军忽然笑了,“老兄啊,虽说咱俩一向挺投脾气的,你喜欢发明创造,朕呢也挺爱搞点好玩儿的东西。但是——你也不能忽悠朕吧?”

将军老脸一红:“末将有罪,陛下砍我脑袋吧。”

“砍你个头!”

将军大惊:“啊,陛下真忍心砍末将的头?”

“我砍……别闹,我们正经说话。朕不信我麾下的士兵连这点纪律性都没有,我看你就是闹情绪,故意来恶心朕的。说吧,你到底什么意思?”

将军苦着脸说道:“既然您都看出来了,那末将就实话实说啦。您说得没错,弟兄们要是连半年都忍不住,那还打个屁仗。大家难受的,不是没女人,而是见不到家人呐陛下!

再者说,末将确实喜欢搞研究,可我手下的五千弟兄并非人人都是您说的‘科学家’,仗打完了,许多人就想着荣归故里,没成亲的娶个媳妇,有媳妇的纳房小妾,高高兴兴过日子呢。

即使末将自己,也不愿一辈子见不到家人。”

将军胆子很大,这并不奇怪,他们这些将军、文官跟随太祖征战天下,早摸清了孙昊的脾气:他就没那么多花花肠子,有意见你得赶紧提,千万别让他猜,因为他根本就懒得猜。

孙昊终于明白了将军的意思。

太祖把惯用火药的一营兵放进山谷,并非想着留后手,只是单纯不愿热兵器流行于天下,特别是这营兵的将军还是个发明狂,谁知他会发明点什么?

还有个原因,孙昊不想因为超越时代的热兵器,而惊动某些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家伙。

别看他喜欢胡闹,其实已经非常节制了,否则他敢把士兵们全打造成特种兵。不像现在,打了多年仗,用的还是冷兵器战争的老一套,主要靠将军们带兵。

之所以违背本性,就是不愿惊动那些家伙。

现在将军说出了他的意思,孙昊当然不会责怪他,大家都是人,不能因为自己一点顾虑就让人家牺牲吧?

“是朕疏忽了。这样吧,想走的人,你放他们走;愿意留下搞研究的呢,就把他们的家人接入山谷。没娶亲的也好办,咱出面给他们找个媳妇能有多难?人数上也要控制一下,就保持在一千战兵以下吧。”

将军大喜:“陛下圣明,末将这就去办!”

就这样,山谷里最后剩下一千战兵,干脆也不分“都”了,直接分为二十个“队”,这位将军则成了大齐兵员最少的指挥使。

但也不能说他管的人少,每个战兵都有亲属,加起来比一营五千人还要多。

这个时候,山谷兵营还不叫大力营。

大约二十年后,有天太祖皇帝跑到山谷,和已经垂垂老矣的将军喝了顿酒,借着酒劲指天大骂。

这事儿早年间也不是没发生过,将军早就见怪不怪了,只是有些不明白,大齐如今天下太平,正是蒸蒸日上的盛世局面,皇帝应该很开心才是。

孙昊在将军的陪同下,参观了他的诸多发明,满脸的不屑,最后一挽袖子,亲自下手了。

他在山谷里待了半个月,燧发枪就被造了出来。

将军彻底服了,他这些年也没闲着,可弄来弄去只弄出各式各样的火药弹,花样再多,那也是万变不离其宗,从来没想过可以把火药和弹丸装进筒子里打出去。

将军叹口气:“末将觉得,陛下这辈子做皇帝,真是浪费了。”

孙昊点头:“朕也是这么认为的。”

至于两人所说的是否同一个意思,那就只有孙昊自己清楚了。

孙昊又住了半个月。

临走时,孙昊嘱咐将军守护好自己留下的东西,并赐名山谷军营“大力营”,亲自题写了“大力出奇迹”五个字。

回到皇宫没多久,孙昊就去世了。

第205章比地主老财都阔

历史经验表明,上位者的许多无意举动,往往会对后人造成巨大影响。

太祖孙昊赐名大力营,又吩咐他们守护好自己留下的东西,也许只是随口那么一说,却让将军和他的属下们找到了人生道路。

从此,大力营就不再是孤魂野鬼,而是有了一个崇高的目标:守护。

每代皇帝对大力营都十分重视,因为这里有太祖留下的“遗产”。这些遗产他们可以随意查看,却没人能搞明白其中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没关系,搞不懂更说明遗产的珍贵,只要全力支持大力营守护好遗产就是。

大力营也非常给力。

燧发枪是发明出来了,可惜制作起来非常困难,枪管对材料和工艺的要求几近变态,当初太祖制作第一支燧发枪的时候,愣是将大力营工匠忙了个半死,才算弄出勉强合格的一根枪管。

二百年来,大力营一直在改进制造工艺,如今虽说还是不能量产,至少能做到配发一半战兵。

燧发枪的威力也让历代皇帝吃惊。

很多皇帝甚至觉得,太祖的遗产其实就是大力营,而不是他们守护的那些不知所谓的东西。

工艺改进从来都是划时代的,每前进一步都十分困难。二百年时间似乎很久,可别忘了,太祖弄出的燧发枪毕竟步子迈得太大,中间缺失的环节只能由后人慢慢补上。

何况燧发枪一直处于保密状态,只能在大力营中小范围研究。

能有现在的工艺,还要归功于战兵的那些亲眷。

大力营战兵不出山谷成了规矩,把亲眷从外面搬进山谷,给士兵从外面找媳妇,也成了规矩。二百年时间造成的结果就是,这座山谷简直成了一个巨大的村子。

甚至很多新兵干脆就是从战兵后代中选拔上来的。

有喜欢当战兵的,就有喜欢搞研究的。

如果不是这样,当初的将军死后,研究工作早就停滞了。从外面找工匠的想法根本不现实,这可是太祖遗产所在,容不得半点大意,大力营愿意,皇帝还不愿意呢。

幸好能从战兵后代里找到喜欢研究的人。

可是,人都是有私心的。

二柱子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有了点积蓄连自己山贼的光荣身份都不肯承认了,对大当家的也不像以前那样毫无保留地忠心。

至少现任指挥使许天豪,就经常泛起“天下那么大,我要去看看”的念头。

以前的指挥使未尝没有类似的想法,只是他们必须忠于皇帝,皇帝不开口,他们连提都不敢提。

忠心这种东西,很多时候不是你不想就可以不要的。这跟洗脑无关,每个人在这个世界上都有自己的定位,试想假如许天豪放弃对皇帝的忠心,那他这个大力营指挥使的存在,又有什么意义呢?

而没有指挥使的头衔,他许天豪又是谁?

这并不同于贪恋权位。

我们说“小道士秦行之”,“大当家的熊六梅”,“老道秦寿”,“狐狸精胡一菲”,“小皇帝孙蒙”……你看,每个人都要有个前缀,名字是代号,前缀才决定你在这个世上的意义。

因此,作为大力营指挥使,可以有自己的想法,但只要还在这个位置上,就只能按规矩保守好大力营的秘密——除非,皇帝主动把秘密给揭开。

偶然闯到山谷的外人,只有两个结局:要不被大力营干掉,要不就是加入大力营再也不能出去。

当然,也有和金大丫一样机灵的,能够及时逃走,但他们一般不敢到处乱说,即使说了也没多少人信,即使信了……谁过来看稀奇谁留下。

许天豪倒是希望秘密扩散,可惜到目前为止,他的职责履行得很好,大力营的存在仍然是个秘密。

孙蒙派人把金三胖押进大力营,让许天豪看到了希望。

倒不是说金三胖一定能把秘密泄露出去,而是当今陛下的做事风格,让许天豪觉得,说不定这种不靠谱的事儿多了,大力营真能走出山谷。

……

隆福寺门前的大广场,是仅次于东西外城的商业圈。这很正常,作为京城最著名的寺观,每天来隆福寺上香拜佛的人络绎不绝,有人的地方,当然就有商机。

和东西外城比,这里也有它独特的优势。

周边的土地其实都属于隆福寺所有,但和尚们总归是要脸的,他们不可能在广场四周盖上那么一圈房子,出租给商户赚取租金,因此隆福寺大广场十分空旷,没有林立的店铺。

京城人喜欢来隆福寺广场摆摊,因为大家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谁都不必自惭形秽。当然,都是些小本买卖,真正的大生意还不屑于过来练摊。

隆福寺不鼓励,也不阻拦。

毕竟是佛门圣地,百姓也很自觉,没人规定,却都遵守着默认的规则,那就是不能在隆福寺前做不合适的生意。什么叫不合适的生意?比如青楼,再比如杀猪宰羊。

可今天就偏偏有人来挑战规则。

金大丫把几只猎物往地上一扔,扯着嗓子大声叫卖:“新打的野兔、野鸡,走过路过的都看看啊!”

她选的位置比较奇葩,就在隆福寺大门前面不远,这里人流量大,凡是来拜佛的都得经过。

附近的摊贩纷纷侧目,你跑隆福寺卖猎物本来就已经很不对了,还故意在人家大门外叫卖,这是皮痒痒了来找打的吧?

金大丫才不管那么多呢。

昨天连滚带爬的逃离山谷,金大丫恨不能插上翅膀飞出山,可跑了一段路,她却又放慢了速度。

金家庄是肯定回不去了,留住京城除了放不下弟弟,主要原因也是不愿回金家庄受白眼。

但是想留在京城,至少得有饭吃吧?

想来想去,金大丫发现,这猎她还得打,不打猎找不到活儿,要么饿死,要么就只能去抢了。

山谷很危险,老娘离得远远的不就行了?

金大丫也是个心大的,想到这里,干脆就在路上继续打起猎来。这次她没碰到野猪,当然即使碰上她也不敢追了,万一再遇上跟山谷那边差不多的情形,那就真是悲了个催了。

她没打算从此留在山上过野人生活,猎人都是如此,打猎的目的是贩卖,换取银子吃饭,而不是直接填饱肚子。因此在野外凑合了一夜,金大丫第二天就跑下山来,打算卖掉猎物。

她选择的地方是隆福寺。

没办法,她打算卖完猎物,再上山打一次猎,隆福寺在城外,离她打猎的山最近,人又多,怎么看都是最合适的。

至于这是佛门寺庙,不适合在人家门前贩卖猎物……抱歉,她真没想那么多。

她心粗,拜佛的人不能也这样啊。

路过的香客,要么惊奇的看看地上的猎物再看看金大丫,要么干脆目不斜视走过去,根本没人搭理她。买上只野兔提着进隆福寺烧香?恐怕会被和尚们用棍子赶出来。

金大丫卖力的吆喝了半天也没开张,心里还奇怪呢,一个个看起来都挺有钱的,这么好的野味,为何没人感兴趣?

一个时辰后,从寺里急匆匆跑出个和尚。

大多数香客不愿多事,但这么多人进去,还是有人忍不住告诉了大殿内值守的和尚。

和尚跑到金大丫面前,心惊胆战的看了一眼地上的猎物,合掌嘟囔了句“阿弥陀佛,罪过罪过”,随后怒视金大丫:“你这人怎么回事?赶紧走!”

金大丫一脸不明白:“走,去哪儿?”

还好,她就是再粗心,也知道和尚不吃荤,否则搞不好能问出类似“这些猎物你包了?”的昏话。

“你是装傻,还是真不明白。在隆福寺门前卖猎物,亏你想得出来,你还专门挑寺门口……”和尚没法和金大丫讲礼貌,在寺庙门口卖猎物,和江湖上砸场子意思差不多,都是故意找茬行为。

金大丫很不服:“你有病!你是和尚不吃肉,这我知道,可我也没去庙里硬要卖给你们吧?你不吃肉,不等于别人也不吃肉,懂吗?我看你是念经念傻了。”

“可你是在隆福寺门前叫卖!”

“那又怎么了,隆福寺是你家地盘,院子外面也归你们了?不讲理了还。”

和尚冷笑:“你说对了,院外确实也是我们的,不仅如此,你回头看看,这整个广场都属于隆福寺。”

金大丫大吃一惊:“天老爷!这一大片地都是你们的?这要是都种庄稼,得收多少租子啊。就这么荒着……你们比地主老财都阔,这还是和尚吗?”

和尚鄙视的看着金大丫:“贫僧和你一个山野村妇说不明白,请你离开。”

金大丫摇头:“我不走。”

和尚气得喘粗气:“岂有此理,无赖之极!”

“少拽文,老娘听不懂。我就不服,凭什么他们可以摆摊,我就不能,这不公平。”

“佛门戒杀生,你不能在寺庙门前卖猎物。”和尚深吸一口气,试图和金大丫讲清楚。他是佛门弟子,就算很生气,也不能动手打人。并且他也看出来了,这胖女人根本就是个没见识的。

“你戒你的杀生,和我卖猎物有什么关系,又不是你们杀的。反正我不走,你赶我走,我卖不出去猎物就会饿死,那你们才真是杀生呢。”

两人正在争吵,一辆马车停在旁边,杨采薇被丫鬟画眉从车上扶下来。

走到两人身边,看看地上的猎物,杨采薇不悦的皱眉问:“怎么回事?”

第206章被崇拜的感觉真棒

礼部尚书孙女,未来的大齐皇后,特别是后者,足以让隆福寺不敢有任何怠慢。因此杨采薇来拜佛祈福,对隆福寺来说,是荣耀,也是沉甸甸的责任。

他们担心的倒不是安全问题,别说保护杨采薇不是和尚们的责任了,即使真有人心怀不轨,难道隆福寺的和尚就是好惹的?

我们不要忘了,这是个有法术的世界,寺里修炼出神通的和尚不止妙玉法师一人。

他们怕的是招待不好,惹杨采薇不高兴。

因此隆福寺早就向所有僧人打过招呼,但凡是庙里的和尚,没有不认识杨采薇的。

和金大丫争吵的和尚当然也认识杨采薇。

“啊,阿弥陀佛,原来是杨施主。是这么回事……”和尚连忙合十施礼,把事情简单说了一遍。

杨采薇看向金大丫:“你叫什么名字?”

金大丫瞅瞅杨采薇,心说这谁家的闺女,说话跟个官儿似的,大齐有女人做官的吗?没听说过啊。还是说,大户小姐都这么牛哄哄?

嘴里回答:“金大丫。”

“不是京城人?”

“不是,我是金家庄人。”

杨采薇点了点头,也没觉得奇怪。大齐不限制百姓出行,外地人来杭州府不稀奇。当然,一般百姓,特别是农民都不喜欢出远门,可杭州府周边也有村庄,杨采薇以为金大丫是附近村里的。

“这些都是你打的?”杨采薇指指地上的猎物。

金大丫骄傲地一昂头:“当然。我昨天刚打的,新鲜着呢,怎么样,来点?”

“身为女子,竟能上山打猎,小妹十分佩服。不过,这里毕竟是佛门圣地,在此贩卖猎物对佛祖不敬,你还是换个地方吧。”

金大丫撇嘴:“你们城里人真麻烦……看你像个有钱人家的闺女,你把猎物买去不就完了,说半天又不买,浪费老娘的唾沫。”

杨采薇并不动怒,说道:“你在这里叫卖多久,都不会有人买,这和有没有钱无关。大丫,知道为什么吗?”

“不识货呗。”

“你错了。你在隆福寺门前贩卖猎物是对佛祖不敬,他们若是买了你的猎物,同样也是对佛祖不敬。来这里的人,除了商贩,都是来拜佛上香的,谁肯不敬佛祖?

大丫,百姓打猎换钱并无不妥,佛祖也绝不会怪罪,但你在寺庙前贩卖,即使佛祖能原谅,别人也不敢买,能听懂这个道理吗?”

金大丫赞叹:“你可真有学问!你这么一说,我再不懂岂不成了傻子?那和尚比你可差远了。”

杨采薇淡然一笑。她饱读经典,给一个村妇讲清楚道理还不简单?

目前为止,她只在皇帝面前铩羽而归,因为孙蒙那家伙根本就不讲理。

当然,她也知道自己面对皇帝措辞太硬。可那是皇帝啊,难道还得和他从头讲一些很浅显的道理?在杨采薇看来,和皇帝谈话,就该直指主题,苦口婆心那种风格,不适合劝谏君王。

金大丫兴致勃勃的伸手去拉杨采薇:“来,再给我讲点。我老喜欢和你说话了,我们村可没你这么有学问的闺女。”

杨采薇不动声色往后一躲:“说话可以,是不是先换个地方?”

她对金大丫很有耐心,这是个心态问题,她是要做皇后的女人,教化子民是她当仁不让的责任嘛。另外,她确实有些佩服金大丫,上山打猎这种事,可不是随便一个女子就能做到的。

金大丫收拾起地上的猎物,瞪了和尚一眼,招呼着杨采薇往远处走。

画眉和车夫根本不敢阻拦。他们这位小姐已经不是主意大的问题,干脆是说一不二、没人敢违逆。她不教训你就已经不错了,你敢管她?别开玩笑了。

两人找了个地方,谈了好半天。

也不能说投机,两人层次差距太狠,怎么可能投机。不过金大丫说的一些乡村趣事,对杨采薇来说十分新奇;而杨采薇本着教化子民的心态,把一些道理用浅显的语言说出来,也让金大丫崇拜不已。

说实话,后者才是两人能谈这么久的主因。

谁都喜欢被崇拜,杨采薇当然也不例外。但她以前哪有这种体验?家中亲人肯定不可能崇拜他,下人们只会惧怕,她说什么都唯唯诺诺,可不像金大丫这样,并不是因为她的身份才崇拜她。

这种感觉太棒了!

杨采薇忽然想:“陛下宠那个混蛋道士,难道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小道士和皇帝,可不就是没大没小嘛。

“不,不一样。”杨采薇接着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小道士可不崇拜陛下,他有时还鄙视皇帝哩。”

金大丫嗤嗤笑道:“杨家妹子,怎么忽然发呆呀,可是想男人了?”

这又是个新奇的体验,杨采薇认识的闺中好友都是大家闺秀,可没有说话这么粗俗直接的。

杨采薇摇头:“不是。”

“不想就对了!”金大丫一拍腿,“听老姐一句话,男人可没什么好东西。用到你的时候,恨不能把你捧上天;自己过足了瘾,马上当你是臭狗屎……老娘曾经也不是没男人,如今还不得靠自己。”

杨采薇不懂“过足了瘾”是什么意思,但也能猜出不是什么好话,也就没问。

不仅如此,无视金大丫期盼的眼神,她也没兴趣问金大丫为什么沦落到“靠自己”的境地。

而是向金大丫告辞,打算进隆福寺拜佛祈福。

金大丫很失望。

城里人……真他么不好忽悠!

又是崇拜,又是说荤话的卖力表演了老半天,本以为能打动这个大户小姐,赏自己点银子,如果心够软,被自己的悲惨遭遇打动,搞不好还能给安排一份衣食无忧的工作。

结果却是白浪费工夫。

金大丫悻悻看着杨采薇进入寺内,朝地上吐了口唾沫,把猎物往身上一背,迈开大步向杭州城方向而去。

杨采薇拜完佛,坐上马车往城里赶。

马车走了一段路,车夫就见金大丫站在路旁,一边挥舞着手臂,一边大喊大叫:“杨家妹子,杨家妹子!”

车夫皱眉,他不愿自家小姐和一个村妇过多接触。不是他看不起农妇,主要是那胖女人说话粗俗,时不时还流露出市侩之色,对于百姓来说这当然没什么,可他家小姐是谁?未来的皇后呐!

若是被金大丫给教坏了,老太爷能打死他。

车夫甩了甩鞭子,加快马车速度。

然而杨采薇已经听到了金大丫的叫声,发话道:“杨四,停车。”

车夫无奈,只好不情不愿的把马车停下。

金大丫大步跑到马车边,哈哈大笑:“就知道你会经过这里,我一直等着呢。”

杨采薇掀开车帘:“有什么事大丫?”

金大丫把背上的猎物摘下来,不由分说就往马车里塞:“我听了你的劝,本来打算去城里把猎物卖掉的。可后来我一想,这么好的东西,卖给别人,还不如送给你呢。看你那小胳膊小腿的,就该多吃点肉补补。”

眼见金大丫把猎物弄进马车,丫鬟画眉忍不住惊叫一声。

杨采薇也终于面色微变,她一个实打实的大户小姐,平时吃饭睡觉都有人伺候,哪能受得了和死鸡死兔子待一块儿?

车夫怒了:“你这娘们怎么回事?住手!”

金大丫愕然:“怎么了?”

车夫跳下车,从车厢里把猎物提出来,扔在地上:“真有你的,就敢把这些破烂塞进去……”

“这不是破烂,是新鲜的野味,最能补人的!”

“我们杨府不缺这点野味。”

金大丫委屈的看着杨采薇。

杨采薇抬头看看天,淡然道:“大丫去隆福寺卖猎物,也是图个路近吧?既然你一直在此等着,再让你跑那么远进城就说不过去了。杨四,猎物收下吧。”

车夫不敢违逆杨采薇,只好答应一声,从地上捡起猎物,放到自己身边。

金大丫顿时笑逐颜开:“妹子不仅学问大,这心也善,就跟菩萨似的。”

杨采薇吩咐画眉:“取十两银子给她。”

金大丫连忙摆手:“用不着那么多!”

这个时候,金大丫也不提“送”给杨采薇的茬了。巴巴等在路边就为了把猎物卖给她,这些都是辛苦打来的,真要白送,金大丫可不舍得。

画眉把银子往金大丫手里一放,撅着小嘴说道:“给你就接着,我家小姐身份尊贵,可没有白拿人家东西的习惯。不过大丫你记住了,下次可不敢随便往人家马车里塞东西,也就是我家小姐心软,碰上爱计较的,真会让人揍你一顿。”

金大丫接过银子紧紧抓在手里,忙不迭点头:“是,记住了,下次我一定直接交给这位大哥。”

车夫翻了个白眼,合着你是赖上我们了?

杨采薇没说什么,她每月只来一次隆福寺,金大丫想再遇上她可没那么容易。而且要是没什么意外,这应该是她大婚前最后一次来了。

目送杨采薇的马车离去,金大丫把银子放在嘴边咬了一口,满脸抑制不住的兴奋:“十两银子啊,这钱太好赚了,京城人真大方,老娘要发财啦!”

“哼,三驴子你个王八蛋瞧见没?老娘没你一样能过好。咱走着瞧,等老娘赚了大把的银子,非回金家庄使劲羞辱你一顿不可!”

这一刻,金大丫完全忘记了,自己留在京城是打着救弟弟的旗号,而是沉浸在发财梦中。

第207章爱题词跟谁学的

孙蒙坐在滑竿上,惬意的打了个哈欠。

秦行之和其他侍卫走在一起,心中很感慨:高手就是高手,两名侍卫抬着滑竿,上面还坐着一个接近二百斤的胖子,在山林间走了小半天,愣是脸不红气不喘。

滑竿上的胖子就比较让人讨厌了。

比如现在。

“小道士,累不累?”

“累。”

“朕不累,嘿嘿哈哈……”

秦行之没好气的瞪他一眼:“道爷也是脑子抽了,才会答应和你来爬山。早知你有滑竿坐,打死道爷都不来。”

“再说一遍,这叫肩舆。还有,在山下的时候,朕也给你准备了肩舆,你死活不坐,怪我喽。”

“道爷狠不下那个心欺负人。”

“这话我不爱听,这怎么能叫欺负人呢。”孙蒙问滑竿前面的侍卫,“朕问你,这是欺负你吗?”

侍卫连忙摇头:“绝对不是!能抬陛下上山,是我前世修来的福分。”

孙蒙满意的点头,看向秦行之:“听见了吧?”

秦行之撇嘴:“你是皇帝,他当然不敢有怨言。”

侍卫不愿意了,看着小道士正义凛然:“小道长此言差矣,卑职绝无怨言,此心天地可鉴!不瞒小道长,我和后面的兄弟,还是答应请各位同僚吃饭,才好不容易抢到这份差事。”

“行,你忠心,我服了……老兄,别瞪贫道了,开车你得看路,别再把乘客摔进山沟。”

侍卫不以为然:“不是卑职自夸,我这身功夫全在下盘上,就算闭着眼,翻山越岭也如履平地。要不然,他们会答应把抬陛下的荣耀让给我们俩?这就是优势呐!”

秦行之无言以对,心说合着你练武就是为了抬滑竿?这追求,未免也太朴实了。

他问孙蒙:“莫名其妙的忽然想起爬山,我还以为你心忧自己太胖,打算锻炼减肥呢。现在看来根本不是那么回事,那么道爷就不懂了。”

孙蒙顿时来了精神:“朕有个秘密……”

“等等,不会是文老头不让你说的那个秘密吧?”

“哈,我们果然心有灵犀,正是那个秘密。你是不知道,没提起也就算了,自从上次开个头被文大人打断,我是一宿一宿睡不着觉呐,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秦行之倒不在乎知道点秘密什么的,不过仍旧忍不住问:“你不是答应文大人,谁都不告诉的吗?”

“谁答应他了?我说的是不告诉太后。当然,一般人我肯定不跟他说,可咱俩什么关系,我这是信任你懂不懂。皇帝的信任,一般人求都求不来呢,你就偷着乐吧。”

“少来,你要真信任我,在皇宫就能说,何必非要爬山。爬山也就罢了,你他么倒是自己爬呀。”

孙蒙讪讪而笑:“我这不是怕你不敢听嘛,文老头……呃,文大人说得那么严重,一般人肯定被他吓住了。”

“你这是侮辱我,道爷是一般人?切,一点秘密,我会怕才怪。”

“另外,朕也想会会金三胖,好不容易有借口出趟城,怎能不让你陪着?再说了,我这个秘密,光靠讲是不行的,还得亲眼看才有意思。”

孙蒙还是有点谱的,没当着侍卫直接把山谷大力营的来历讲出来。事实上,大力营对这些侍卫来讲不算秘密,孙蒙登基后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进山谷,就是由侍卫护送。上次押送金三胖进山的,也是侍卫。

当然,即使有谱也十分有限。

以前的“靠谱”皇帝,谁不是谨慎挑选最忠心的侍卫陪着进山?孙蒙倒好,随随便便就带人来了。

不过侍卫们确实不清楚大力营的来历。

众人又走了一段路,通过一条隐秘的小道,进入大力营所在的山谷。

“藏在山谷里的军营?”小道士惊讶道。

孙蒙笑道:“二百年了哦,太祖传下来的,厉害吧?”

“厉害……才怪。”小道士不屑的说道,“道爷还以为,所谓的秘密,是你家太祖留下群会法术的高手呢。你想啊,又是崂山道长,又是游方道士的,他老和道士纠缠不清,这事儿真有可能。”

孙蒙翻了个白眼:“你傻了吧,太祖要能留下法术高手,我怎么可能不信法术,还发那种毒誓?”

“也对。”秦行之点头,“那么,这些兵有什么特别?难道都是武林高手?”

旁边的侍卫们心里冷笑,武林高手又不是大白菜,那是能成片种出来的?要知道,内功这玩意儿也挑人,不是说学了就能练好,甚至就算体质适合,没师父按实际情况教,一样白搭。

孙蒙摇头:“不是高手。”

“那就是有特殊的装逼技巧?”

“……”

这时指挥使许天豪带人赶来,双腿并拢站得笔直,左手握拳狠狠砸在右胸上:“参见陛下!”

孙蒙大喜:“你来得正好。小道士不相信大力营厉害,你带他开开眼。”

许天豪愣了愣,看向秦行之,心想这家伙谁呀,敢看不起太祖一手创建的大力营?大力营困居山谷,消息闭塞,不知道皇帝身边的红人也正常。

“尊旨。这位……道长,请。”许天豪向小道士打了个招呼,当先往校场走。

秦行之跟在他身后。

说是让许天豪带小道士开眼,这种热闹小皇帝又怎么可能放过呢?他也带着侍卫跟了上去。至于许天豪带来的手下,则围绕在侍卫外围,暂时担负第二道防线。

秦行之紧走几步,赶到许天豪身边,堆起笑脸问:“这位将军贵姓?”

许天豪头也不回:“末将许天豪。”

“哦,原来是许将军。咱这军营叫大力营?”

“正是。”

“为什么?”

许天豪看了小道士一眼,心说这话问得有意思,我哪知道当初太祖皇帝怎么想的?据说那时老将军也曾提过意见,说好名字有的是,什么“御龙军”啊,“神机营”啊,都比大力营高端大气上档次,可太祖根本不听。

“因为……大力出奇迹。”

“一动不动还是王八呢。”秦行之忽然脸上变色,“许将军怎么会知道这句名言?难道你也是……”

“此乃太祖题词。”

秦行之心里顿时充满疑惑。以前的怀疑重新涌上心头,大齐太祖御笔题写“棒子馆”,如今又有大力营题词“大力出奇迹”,他这毛病到底是跟谁学的,怎么就那么爱题词呢?

等走到靶场,亲眼看见士兵们举着枪瞄准射击,小道士张大嘴巴,满脸震惊。

许天豪没有丝毫意外。就凭这天下独一份的神奇武器,谁见了能保持镇定,谁又敢看不起大力营?不客气的讲,这玩意儿和传说中的掌心雷也差不了多少。普通人能用出来的掌心雷,一个道士看了,怎能不震惊。

孙蒙凑过来,乐呵呵的拍拍小道士:“服了吧?”

秦行之艰难的转过头:“大力营居然有枪!胖子,别告诉我,这是你家太祖皇帝弄出来的。”

孙蒙很诧异:“你以前不可能见过这种武器,居然和太祖一样,也把它称为枪?没错,这正是伟大的太祖皇帝发明的,他老人家取名——”

小皇帝觉得光靠嘴说不清楚,就伸手在空中比划出三个字,嘴里念道:

“夯昊枪。”

这名字……果然有太祖特色。

秦行之知道大齐太祖名叫孙昊,至于“夯”字,显然是指大力营。不过既然上大下力为夯,引申开来,昊字当然也可以分开。

名字奇葩,但这不重要。

秦行之指指士兵:“我想试试这夯昊枪。”

孙蒙怀疑的看着他:“不是吧,你还会这个?”

“那是当然,想当年军训我也是……咳咳,忘了我说过的话了?我神马都会!区区火枪而已,道爷都不用学,分分钟碾压他们。”

孙蒙一挥手:“许将军,给他拿一套。”

许天豪有些为难:“陛下,夯昊枪制作不易,使用起来也十分繁杂。这些士兵接触真家伙前,都得先拿木制仿品练手半年。小道长从没见过,恐怕……”

“那更好,朕就盼着他丢人呢。”

许天豪无奈,只好让一个士兵过来,把枪和配件交给秦行之。所谓配件,指的是挂在枪管下方的通条,以及一条鼓鼓囊囊的腰带和里面装着的火药纸包。

秦行之傻眼了:“什么乱七八糟的这么多?”

他刚才光震惊于发现热武器了,根本没注意细节,还以为这夯昊枪和梦中世界的枪差不多呢,不知道这只是原始的燧发枪——话说回来,就算他注意到了也没用,他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燧发枪。

许天豪鄙视的看着秦行之。

孙蒙嘿嘿笑:“还什么都会,露怯了吧。”

“不就是想过过打枪瘾吗,我招谁惹谁了?”秦行之嘟囔一声,笑着对士兵道,“这位大哥,劳您驾,帮贫道装好火药——这玩意儿太原始,我这种高端人才玩不了。”

士兵看向许天豪,心中同时腹诽,这么神奇的夯昊枪,你居然说它原始,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许天豪对士兵点头:“听小道长的。”

士兵将腰带重新绑在腰上,娴熟的掏出药包装弹,一整套流程下来,如行云流水一般,让许天豪颇为赞许。孙蒙和周围的侍卫是纯外行,看得眼花缭乱。

秦行之暗暗把步骤记在心里。

这对他十分重要。

小道士因为身体特殊,练不成道法,也别想学内功,甚至连符咒都不能亲手释放。尽管他不怕法术、神通、妖术什么的,对内力也免疫,可碰上纯物理攻击,那就完全没辙了。

固然能让狐狸精、熊六梅等人保护自己,可那肯定还是不如自保能力更方便保险。

现在发现了夯昊枪这样的好东西,你说他会不会弄一套放在身边?

第208章全身酥麻呈放射状喷洒

说实话,夯昊枪重量不小,枪管也很长,背在身上既不轻松,也说不上美观。小道士就不是个有恒心的人,说不定新鲜劲过了,也就扔到一边不管了。

但至少现在,他很想拥有一套夯昊枪。

士兵装填完毕,小心翼翼的把枪递给秦行之。

秦行之端起枪对着靶子瞄准,姿势居然挺像那么回事,让许天豪和旁边的士兵有些惊讶。

啪——

一声脆响,秦行之开枪了。

记录成绩的队长叫道:“正中五号靶!”

其实不用他说,士兵们早就看到五号靶被打倒。他们可没想到,小道士居然真能击中标靶,顿时一个个露出钦佩之色,心想这小道士还真没吹牛,果然什么都会。

秦行之平静的把枪递给士兵:“再给我装弹。”

心里却波澜起伏:妈的,道爷瞄准的明明是十号靶,和五号靶差了至少一丈远呢。

接过枪,瞄准十号靶,啪,再次开火。

“正中七号靶!”

啪——

“正中一号靶!”

啪——

“二三号靶双中!厉害!”

……

秦行之把枪塞给士兵:“道爷真服了!”

他一直瞄准十号靶使劲,结果这夯昊枪就像是故意跟他作对一样,死活打不中真正的目标。

然而周围士兵,甚至包括指挥使许天豪,脸上的敬佩之色却越来越浓。饶是小道士脸皮够厚,也没法不怀疑,他们是故意装出来羞辱自己。

许天豪抱拳:“小道长果然厉害,先前陛下让您试用夯昊枪,末将还心有不服。如今看来,陛下睿智,非我等俗人能揣测呐。”

秦行之老脸一红:“许将军,不带这么埋汰人的!”

“啊?末将没有呀。”

“贫道一直瞄准十号靶,别告诉我你们就没看出来。我连放五枪,十号靶巍然不动,你说我厉害,不是埋汰人又是什么?”

许天豪愣了愣,不由得笑了起来:“小道长误会了。夯昊枪虽神奇,却也不敢要求击中瞄准的标靶。小道长请想,从管子里打出去的是一蓬铁砂,怎么可能那么精准?”

“不要求击中?”秦行之半信半疑,“那你们瞄准干嘛?”

许天豪解释:“只是一个参照罢了。两军对阵,士兵们举枪瞄准对面敌人,难道还非要击中他才行?没必要啊,只要大家同时开火,自然形成覆盖攻击。

因此,士兵训练时,并不要求击中瞄准的标靶,只要不打空,没让铁砂飞到靶子上空,或者落到靶子下方,就算合格。

小道长初次使用夯昊枪,五枪无一落空,全打在标靶范围内,这怎能不让人佩服。”

秦行之大失所望,合着夯昊枪就没准头。

顿时就没了弄一套防身的兴趣。

想想看,如果碰上危险,自己一枪打出去,能不能击中目标根本不一定,还可能误伤到别人。这种毫无精准度的武器,有个屁用啊。

孙蒙跃跃欲试:“让朕也来试试。”

许天豪大惊:“陛下万万不可!”

他敢让小道士试用,因为皇帝的命令他无法反抗,另外就是万一出事,小道士是死是伤他并不在乎,可皇帝就完全不同了。

没经过训练的人使用夯昊枪,什么危险都可能发生,这可不是玩具,一枪打在人身上,顷刻间全身都是血窟窿,想救都来不及。

况且虽然工艺已经进步了很多,偶尔还是会有炸膛的情况,他怎么敢让皇帝冒险。

孙蒙可不是一两句话能劝住的主儿:“许天豪,上次朕要玩儿……不,试用夯昊枪,你说这玩意儿会炸膛,朕心想你是大力营指挥使,不能骗朕吧。今天小道士玩了就没事,凭什么还不让我试试,你这是欺君!”

秦行之怒道:“好个昏君,竟让臣子替你试毒!”

孙蒙不理秦行之,满面祈求的看着许天豪:“朕就打一枪,真的,我以太祖皇帝的名誉发誓。”

许天豪扑通一下跪倒在地:“陛下,末将万万不敢欺君,它真会炸膛呐。陛下若是执意犯险,请先斩了末将!”

“别闹,我斩你干嘛……许将军,许爱卿,许老哥,你就让朕过过瘾,小道士你也帮忙说句话嘛。”

秦行之好笑的摸着下巴:“为了玩枪,你也真是够拼的。我看还是算了吧,人家许将军都跪下了,肯定有不得已的理由。”

许天豪抬起头,给了小道士一个感激的眼神。

秦行之继续道:“其实吧,打枪也没什么好玩的。你也看见了,一扣扳机,啪的一声子弹射出去,后坐力顶在肩膀上,全身一阵酥麻,眼睛看着铁砂呈放射状喷薄而出,那酸爽简直……咳咳,总之,极度无聊,很没意思!”

许天豪的感激顿时变成了翻白眼,这他么是劝皇帝吗?说得这么暧昧,皇帝就算不感兴趣,也被你挑起瘾头来了。

然而他判断错了。

孙蒙沉吟:“听起来是挺无聊的……”

“道爷还能骗你?你不是要见金三胖嘛,别在这浪费时间了,等会儿下山,你有滑竿坐,我还得靠两条腿量呢,我容易嘛我。”

“再说一遍,那是肩舆。行,朕听你的,咱不打枪了,去看金三胖。许将军请起吧,咱大齐朝不兴跪拜。”

孙蒙没坚持,因为他对“全身酥麻,呈放射状喷洒”云云,完全没有亲身感受。

许天豪大大松了口气,从地上站起来,再次向秦行之投去感激的眼神。

和所有臣子一样,他对小道士和皇帝毫无尊卑的对话风格十分不适应,这种不适从两人刚到山谷就有了。但那是陛下自己的问题,他身为武将没资格管。现在看来,两人何止是尊卑不分,陛下居然很听小道士的话。

不愧是传说中不靠谱的皇帝。

大齐历史上,不靠谱的皇帝绝非只有孙蒙一个。许天豪之所以宁愿砍头也不肯让皇帝试用夯昊枪,正是因为以前有皇帝不听劝阻,非要过一把打枪瘾,结果就出了事,据说差点一命呜呼。

但即使是那些同样不靠谱的皇帝,似乎也从没出现过眼前两人的状态。

首先,你很难奢望世上出现第二个小道士这种无所顾忌的奇葩。正儿八经的大臣就不用说了,无论文官武将,谁敢对皇帝不敬?即使是弄臣,那也有所求,对皇权也从骨子里敬畏。

弄臣可以插科打诨哄皇帝高兴,谁敢大大咧咧叫皇帝“胖子”?

其次则是皇帝本身的问题,越是爱胡闹的人,越难以和人交心,因为他骨子里其实是个没心没肺的。

像小道士和孙蒙这种情况,至少在大力营口口相传的历史中,还是第一次出现。

众人往中军帐走,秦行之说道:“胖子,你得跟我说说大力营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现在十分怀疑你家太祖的来历,他似乎和我是同一类人。”

“朕怎么觉得,你又在占我便宜呢。”

“别闹,道爷是认真的!”

“没问题,泄露秘密什么的,朕最喜欢了。”

显然对孙蒙来说,泄密比见金三胖重要。进入中军帐,他也不提带金三胖过来,挥手让众人退下,房内除了他和小道士,就剩下许天豪一人。

秦行之看着墙上的“大力出奇迹”条幅发呆。

孙蒙说道:“大力营的来历,许将军比朕更清楚,你来给小道士讲讲吧。”

大力营的存在是个秘密,按常理,许天豪应该断然拒绝,还要劝谏皇帝才行。可他早就希望大力营不再困在山谷里,有了私心,当然也就趁机装糊涂。

陛下有旨,不得不从嘛。

于是许天豪从老将军钻研火器开始,把大力营创建的始末完完整整讲述了一遍。

秦行之听得啧啧称奇。

以前梦中记忆模糊,对太祖皇帝和游方道士捣鼓出黑火药,还亲自命名“鞭炮”之类的传说,秦行之并没有多想。但见识了棒子馆和“大力出奇迹”,又听说夯昊枪是太祖亲手发明的,他越来越相信,大齐太祖是穿越者了。

就像他对孙蒙所说,这很重要。

世上不可能有两人做同一个梦的情况,大齐太祖做的事和秦行之梦中世界记忆息息相关,假如两人拥有同一个梦中世界记忆,就说明那并非真正的梦,而是前世记忆。

也就是说,太祖是穿越者。

他秦行之当然也是。

其实就算确定穿越者的身份,对小道士来讲也没什么用处。这是个有法术有神仙的世界,秦行之对鸿蒙派掌门这个身份十分满意,没打算转职去当发明家,在古代来一场轰轰烈烈的技术革命。

他就是不服。别人穿越都有个原因,雷劈、车撞、坠楼、黑洞、空间裂缝……至不济还能掉进马桶呢,虽然挺埋汰人,好歹是个意外。

小道士不然,梦中世界的最后记忆,根本就没有任何意外发生。

当然,也不排除记忆还不完整,毕竟昏迷的时间太短了,梦中世界的他,还在上学。

把自己弄昏再来一次?

小道士不认为这是个好主意。

“胖子,刚才许将军说,大力营守护着太祖的东西,你认为,我能不能参观一下?”

“这个嘛,按规矩只有皇帝才能看,大力营尊太祖旨意守护他的遗物,我这个后代皇帝不好违抗祖宗规矩吧?”

“规矩是太祖定的,可他也没说不能改呀。胖子,你也清楚大齐现在的军队是个什么鸟样,我倒觉得,大力营武器犀利,放着不用可惜了。”

“你的意思是放大力营出山?”

“不错。”

“小道士,朕胸怀天下,不是什么都不懂的二百五好不好?夯昊枪那种神奇武器出世,恐怕会出现难以预料的后果吧?”

“就问你怕不怕。”

孙蒙一拍手:“我怕呀……我就怕不够热闹!”

第209章杀入圣动脑

就在孙蒙和秦行之进入山谷后不久,山谷外出现了一帮形迹可疑的人。这群人的穿着,除了领头的是比较怪异的兜帽长袍,和大齐百姓倒没多大区别,只是每个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有些残疾。

你猜得没错,他们正是恨天宫弟子。

杀入圣前些天终于等来了后援。

五十多名恨天宫弟子分成两批来到杭州府。其中一批乔装打扮成普通百姓的样子,从边境直接潜入。另外一批藏在契丹人车队中,以押送金银为掩护,堂而皇之的进入京城。

当时车队进城,还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契丹人来大齐,一贯都是轻车简行,这样赶着十几辆马车进京的情况,实在罕见。

京城百姓惧怕契丹人,可忧国(ba)忧民(gua)之心太强烈了,竟然压过了恐惧,远远围着看热闹,互相打听消息当然也必不可少。

不得不承认,大齐官员的保密意识相当差劲,敲诈契丹人这么辉煌的成就,更不可能让他们闭嘴不谈。于是消息灵通、“上面有人”的好事者就说了:“这些都是金银,契丹人特意贡献给皇帝陛下的。”

百姓们大惊,契丹人脑子抽风了?本来穷得要命,全靠打草谷混日子,如今居然送大齐银子,这是什么道理?

消息灵通人士也不知道内幕,朝臣们只要契丹进贡的荣耀,当然不肯把他们敲诈人家的经过说出来,都是圣人弟子,这种事做起来没压力,却不适合往外说。

于是一时间众说纷纭。

有人认为,当今陛下文成武德,即使野蛮的契丹人见了,也不由得五体投地,哭着喊着要给陛下送银子表达一番敬仰之情——这是会拍马屁的。

也有人觉得,八成是官员们运筹帷幄,忽悠……不,感化了契丹人,让他们觉得陛下大婚空手而来是罪过,这才巴巴从国内运了金银过来——这也是会拍马屁的,只是拍的对象有所不同。

当然,更多人则纯粹认为契丹人脑残该吃药了。

无论如何,能让穷凶极恶的契丹人送金银过来,大齐百姓算是长了一次威风。

官员们也很高兴。第一批牛羊已经交付边关,第二批金银如今又押送进京城。听说后面的条件契丹人也没反对,连让契丹皇帝自称“侄子”这种摆明了辱人的条件,契丹人都含含糊糊的没直接反对……

小道士说得没错,竹杠在手,敲人的感觉真爽。

至于说押送金银的一百多契丹武士,包括其中那些穿了契丹人皮袄,但身有残疾,还是让人轻易能看出是恨天宫弟子的家伙,大臣们并不在乎。

白马山血统对恨天宫很重要,他们派些人来再正常不过了。甚至,朝臣们也想到过,恨天宫有可能来硬的,打算劫走金三胖。

可那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且不说金三胖根本没在天牢,他们找不到人。即使真让他们劫走金三胖,深入大齐境内,想带着人成功逃脱,在军队重重堵截下,那基本也是不可能的。

大臣们可以不信任当今陛下的靠谱程度,却不能不信任太祖皇帝——尽管传说太祖也不怎么靠谱,可他毕竟是统一天下结束乱世的开国皇帝,谁能否认他是个盖世英雄?

太祖留下的秘密,也许无法让大齐战无不胜,要保住一个金三胖不让契丹人找到,应该还是轻松的。

可惜他们低估了恨天宫弟子的能力,也低估了孙蒙的不靠谱程度。

杀入圣早看透了大齐官员的小算盘,后援一来,就派人走了一趟天牢。恨天宫弟子可不仅会“比狠”,肉身修炼好了,本领比起武林高手只高不低。他们在天牢转了一圈,愣是没惊动多少人。

当然,也不可能神不知鬼不觉。

他们当然找不到金三胖,朝臣们知道后也只是莞尔一笑,根本没打算找他们问罪。这是预料之中的事,问罪毫无意义,大家都装糊涂,才能继续提条件呐。

大臣们万万没想到,孙蒙会主动暴露秘密。

孙蒙见金三胖是假,把秘密泄露给小道士,顺便向他显摆一番夯昊枪才是真正的目的。

他带着一群侍卫和小道士上了山,立刻便被一直潜藏在暗处监视皇宫的恨天宫弟子给盯上了。

杀入圣当机立断,带领师弟们尾随在皇帝身后,就这么轻轻松松的找到了关押金三胖的大力营。

“藏兵吗?”杀入圣冷笑。

虽然看不见山谷内的情形,但大家都是恨天宫精英弟子,肉身修为精湛,听力惊人,能够清楚听见山谷内的嘈杂和喊号子的声音。

有师弟问:“大师兄,您认为金三胖是被藏在这座山谷里?”

杀入圣沉吟道:“我和皇帝见过几次面,他不是个心机深沉之辈,又喜欢和一个混蛋道士厮混,估计有什么秘密都不会瞒着道士。这里既然是个藏兵地,又如此隐秘,连皇帝进入都得爬山,我想,没有比这里更适合藏人的了。”

“那我们还等什么?杀进去救人呐!”

杀入圣摆手:“大齐军队都是草包,就算山谷内都是精兵,你我师兄弟人数又少,杀他们一个措手不及还是没问题的。但是,你们想过没有,救了金三胖之后呢?”

“跑呗。”

“要是大齐军队围堵呢?”

“师兄多虑了,以我们的身手,对上大军肯定不成,全力逃跑胜算还是很大的。”

“师弟啊,你想得太简单了。第一,京城深入大齐境内,我们身手再好,若是大齐铁了心堵截,我们也很难逃出去,毕竟离契丹太远了。其次,金三胖可只是个普通人,带着他逃跑,肯定会拖慢速度的。”

师弟茫然:“那……您说该怎么办?”

杀入圣显然早就有了计划:“首先当然还是先要确定金三胖在不在山谷,否则一切休提。

只要确定他在山谷里,我们就耐心等待。

皇帝大婚之日马上就要到了,那时禁军需要卫戍大婚典礼,精力必然被牵扯在皇宫。大齐承平了二百多年,地方军队一贯戒备松弛,边境军队则不会相信哪个国家会在皇帝大婚的敏感时段闹事。

大家都要庆祝,军队如此,各地官府也是如此,那时才是我们发动的最佳时机!”

众师弟钦佩的看着杀入圣,大师兄都能制定计划了,你不服不行!

好吧,恨天宫人修炼肉身力量,动脑就差了点。杀入圣做事通常喜欢短平快,可他已经算是好的了,他这些师弟更白给。

要不是有点脑子,恨天宫主也不可能放心把仅有的三个四方体给他一个,让他带着来大齐寻找可能的线索。

杀入圣本以为师尊会亲自前来,毕竟白马山血统事关重大,然而他的师尊终究没来,而是派来五十多名精英弟子让他调遣。这说明什么?说明师尊十分信任自己的能力,相信自己一定能成功带白马山血统回去!

面对师尊的信任,即使杀入圣其实也愁着动脑,又怎敢不竭尽全力想计策?

皇帝大婚之日劫人,就是他冥思苦想多日才想出的计划。

“师兄,好像没法子确定金三胖在不在山谷吧?”一名师弟皱眉说道,“直接杀进去肯定不行,那样即使我们立刻撤走,也已经打草惊蛇,他们肯定会换个地方藏人。”

杀入圣硬着头皮说道:“我自有办法。”

师弟们顿时又是好一阵敬佩。

……

所谓的“太祖遗物”,其实东西不多,全部装在一只不大不小的箱子里。

秦行之和孙蒙打开箱子。

最上层的是一堆各种颜色的小衣服,很薄很轻,女人贴身穿的那种。

孙蒙赞叹道:“这些都是太祖皇帝一生收集,每件小衣代表一位美人儿。太祖就是厉害,朕特意数过,好几十件呢。”

“不对啊,他是皇帝,后宫嫔妃都不止几十个吧。”

“这你就不懂了。有资格让太祖收集小衣的,哪能是一般的美女?这些衣服的主人,要么是江湖女侠,要么是绝顶花魁。不怕告诉你,其中还有一位道姑哩。”

秦行之撇嘴:“你家太祖好这一口,天下人都知道,没必要在道爷面前炫耀。不过胖子,这事儿你不该敬佩他呀,你对女人又没兴趣。”

“无稽之谈,朕对女人当然有兴趣!”

“切,跟我还装,道爷早看出来了。我要是你,现在孩子都能排队打酱油了。”

“摸着良心说,你有资格嘲笑我?”

“良心?别闹了,那玩意儿道爷不知为何物。”

两人一边斗着嘴,秦行之把衣服全部取出扔在一旁,露出箱子底下的一本书。

“没了?”

秦行之十分诧异,合着所谓太祖遗产,除了一堆不知所谓的小衣,就是一本书?小衣纯粹是太祖皇帝自恋的结果,那些玩意儿肯定对国计民生没任何用处。那么这本书又有多神奇,难道里面记录了超级宝库?

孙蒙嘿嘿直笑:“你以为呢。历代皇帝来看过太祖遗产,都是你现在这幅表情。衣服没用,这本书你还没看,否则你就会知道,它比衣服还莫名其妙。”

“什么意思?”秦行之一边问,一边翻开书。

他顿时就明白了孙蒙的意思。

孙蒙笑道:“错字连篇,词不达意,完全看不懂他说些什么,还有许多稀奇古怪的符号。”

此时此刻,秦行之心情激荡,拿着书的手都在忍不住微微颤抖。

第210章我为自己代言

错字连篇——那是因为使用简体字。

词不达意——从左到右、从上到下的书写顺序,大齐朝根本没有。太祖皇帝还故意将文字齐齐整整的排列开,乍一看和竖向书写很像。你要是按大齐书写习惯读,你也看不懂。

当然,这只是个小花招,也有皇帝曾经看出过真正的书写顺序。可太祖皇帝用的是简体字,又有很多奇怪的词儿从没在大齐出现过,一般人读了仍旧得跪。

稀奇古怪的符号——当然是标点了。

总之,打开书不用读,秦行之就能确定,太祖和他一样,都有同一个梦中世界。换句话说,他基本可以确定,太祖和他都是穿越来的。

就是不知道,大齐太祖皇帝到底是怎么穿越的,是雷劈还是车祸?总不能和自己一样,莫名其妙就来了吧。

不过不得不承认,人家比自己运气好了无数倍,出生就是纨绔,后来更是打下个大大的江山,一生阅女无数,还收集了几十件小衣放在箱子里向后人显摆,赤裸裸一副得意嘴脸。

小道士再看看自己,孤儿一个,要不是老道碰上,用不着长大就得活活饿死。和老道混江湖,吃不饱饭是常态,那种苦不堪回首。

如今终于阔了,还得乖乖在人家子孙这里混饭吃。

归根结底,还是运气呐。

现在问题来了,既然太祖皇帝这本书是留给后人的,他又何必故意用简体字书写,总不能盼着他的后代子孙里,还会出现一个穿越者吧?

如果他孙氏皇族再来个穿越者,那未免也太不公平了,让天下等待造反的家伙情何以堪?

秦行之合上书,重新从真正的第一页打开——方才那实际上是最后一页,相比于大齐书籍,它的排版第一页和最后一页恰好相反。

低头开始阅读。

第一页字数不算很多。

“你只看到我是纨绔,却没看到我的深沉;你总以为我爱胡闹,却不知懂太多的麻烦;你有你的胸怀天下,我有我的大胸美颜;你否定我的爱好,我决定国境多宽;你羡慕我战无不胜,我更喜榻上辗转;该来的终究会来,但那又怎样,哪怕明天就死,也要舒服一下先;我是孙昊,大齐开国皇帝,我为自己代言。”

继续翻下去。

“恭喜,你找到宝贝啦!

如果你是我的后世子孙,而且能看懂这本书,记住,我是你祖宗——妈的,这话说起来果然很爽。当然,我严重怀疑这个可能,大齐不可能存在那么久吧?

如果你是后世考古学家,那么我要再次恭喜你了,因为你找到了大齐开国皇帝写的自传。皇帝的自传啊,还是这么浅显易懂的文字,一般皇帝根本写不出来!

这玩意儿拿出去卖,怎么着不得值个千八百万的?

首先,我必须澄清一下。

有人说我年轻时是个纨绔,连征战天下的念头,都是在花魁床上醒来才有的。这是对我的污蔑!想我孙昊人称金枪小郎君,身边睡着花魁,我怎么可能分心想那些杂七杂八不知所谓的事情?

真相其实是这样的。

那天晚上,我和往常一样大展神威,所向披靡,杀得花魁丢盔卸甲溃不成军,当时的过程是这样的……”

接下来是一连串细节描写,其中夹杂着大量成语,小道士终于明白孙蒙乱用成语的毛病是从哪儿继承来的了。他翻了足有三页,自吹自擂才算结束。

“我闭眼假寐,头脑处于放空状态——别误会,我孙昊天赋异禀,不可能跟你们一样进入贤者模式,这只是暂时休整罢了。

就在这时,一种奇怪的感觉涌上心头。

怎么形容呢?就像身体里有个容器忽然碎了,大量粘稠的液体奔涌而出,我特么一下子就陷了进去,那些东西不要命的往我鼻子嘴里灌呐。不,我不可能害怕,我只是搞不清发生了什么,一时间懵了而已。

不知过了多久,我感到有人在摸我的脸,花魁的声音在耳边说:‘昊哥哥,天亮了,你该回家了。’

‘开什么玩笑,我还没杀个回马枪呢。’

我提枪上马,对敌人发动毁灭性打击(几百字的细节描写)……你瞧,他们是污蔑我吧?根本不是爬起来就征战天下,回马枪还是有的!

我不得不承认,当时有些走神。

我发现自己心里多了些东西,或者换句话说,真正的我醒了!你肯定想问,多的到底是什么?抱歉,这是个秘密,影响太大,即使你是后世考古学家,你们那个时代已经有了时空穿梭机,我也不能告诉你。”

秦行之忍不住撇嘴,连时空穿梭机这么科幻的名字你都写了出来,就差直说了好不好?

还有,什么叫“真正的我醒了”?那难道就不能是魂穿附体吗?

“另外,为免引起后人争议,有一点我必须说清楚,即使走神,我也是获得了压倒性胜利的。

从这天起,我做了个艰难的决定:统一天下。

你知道的,当时世界很乱。我家自唐末以来就是大户人家,有钱有地,可我爹认为乱世有钱是惹祸的根苗,怎么办呢?

不,不是散尽家财做穷人,傻子才那么干呢。

从接手家族开始,我爹就不遗余力的招募家丁,组织武装力量,不客气的说,在我们家乡,他不大不小也是个军阀。懂了吧?乱世做纨绔(划掉)翩翩公子,那也是需要后盾的。

我爹格局还是太小,他只想保护家族,坚持到乱世结束。我本来是无所谓的,有吃有喝又能指使手下欺负人,这种日子并不难熬。

可是那天我改主意了。

(此处原本写了一段话,但被墨涂黑了。)

……花魁告诉我,她本来也是大户小姐出身,只因家里遭了匪患,这才被迫沦落到如今的境地。

最近我听到一些传言,说花魁卖艺不卖身,皇帝当年能搂着花魁睡,肯定是魅力超群不可阻挡。我的魅力毋庸置疑,但我是个诚实的帝王,这个误会必须澄清。

乱世固然有卖艺不卖身的花魁,但绝对是少数。你想啊,兵荒马乱的,一个小小花魁拿什么对抗拥有兵马的军阀、土匪?

当然,我是从不强迫别人的,因为我魅力超群嘛。

如今大齐在我英明神武的领导下,天下升平,百姓安居乐业,花魁才有可能玩儿卖艺不卖身的调调。

这就是我决定统一天下的原因。

是的,你没猜错,我是个怜香惜玉的人!”

接下来,大齐太祖回顾了征战天下,一步步扩张的光辉历史。这一段篇幅很长,可惜自吹自擂多过讲述事实,秦行之加快速度翻了过去。

孙蒙在旁边看着秦行之翻书,越看越惊奇,终于忍不住问:“小道士,你真看得懂?”

秦行之自得一乐:“当然。”

孙蒙语气泛酸:“凭什么?你又不是太祖的子孙。”

“因为我和他是一类人……别打岔,道爷看完再和你解释。”

继续翻书。

“统一天下结束乱世,这是我的功绩,谁都抹不掉,就算天上的那群家伙,也别想颠倒黑白。当然,区区地球上的一个中原地区,我猜他们也不会在乎。”

秦行之暗想,这里说的估计是神仙了。

太祖皇帝知道有神仙不奇怪,他和华盖派祖师刘若拙是好友。

“刘若拙那老道说得好,打天下做皇帝,占尽人间气运,你和这世界就算是绑一块了,老天爷摁也得把你摁死在大地上。

这个我表示理解,像我这么优秀的人,有机会跑天上去,真能把天庭给祸祸了。总之,你们可以放心,我没打算上天,仙女们的贞操是安全的。

我只有一个小小的要求,既然人间气运都让我占了,我能多活个五百……万年吗?我还打算统一全球,飞向太空,玩玩星际争霸呢。

宇宙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可我万万没想到啊,老天爷不仅不满足我这个卑微的请求,连正常人的寿命都不想给我。

你来评评理,我冤不冤?

我也豁出去了,这段时间我一直没回皇宫,牺牲和三千佳丽玩耍的宝贵时间,捣鼓出了夯昊枪。

时间还是太紧了,否则我非陪老将军玩个大的不可。当年我打天下全靠将军们,你们就以为我是侥幸成功,没别的本事了?我就不信,等我弄出飞机坦克,你们还能坐得住。

刘若拙劝我:陛下以前总是说,与天斗其乐无穷,可实际上人哪能斗得过老天?就算神仙都不敢那么讲啊,单单一个时光就非人力能对抗。

好吧,我承认自己斗不过时间。

刘若拙又说:陛下留一线余地,说不定死后归天,还能封个神什么的呢?

我明白,老道纯粹是在忽悠我。人死如灯灭,什么都没了,我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老道忒看不起人了。

不过这个天下还是不错的,我也不忍心祸害后人,所以我决定放弃。

我写下这本自传,是想让后人知道,为了你们的福祉,我做出了多大的牺牲——像我这样伟大的皇帝,难道不值得你们点三十二个赞吗?

我将会封老将军的队伍为大力营,派他们守护这本自传。放心吧,我不会放他们出去瞎搞胡搞滴。

假如你是我的子孙,那么听我说:

大力营不是我留下的底牌,他们的任务就是守护我的自传——嗯,过些天可能我会放点别的纪念品。也许在你的时代,他们已经能全营配装夯昊枪,如果现在还是冷兵器时代,他们确实挺强的。

对了,冷兵器时代的你,能看懂你家祖宗的自传,你不会和我一样,也是穿过来的吧?

总之,我不建议你把大力营放出来。

除非咱们老孙家危在旦夕,那么……老子管他天下乱不乱!放,一定要放,因为——大力出奇迹呐!”

第211章它以为自己是老鹰

密室中。

“这本书只是太祖皇帝的自传,里面没有扭转乾坤的妙计,也没有留给后世子孙翻盘的宝贝?那他让大力营守护个什么劲,这不是欺骗子孙的感情嘛!小道士……你不会在骗我吧?”

秦行之乐了:“这话你自己信吗?”

孙蒙想了想,颓然摇头。

“说点正经的,太祖明确不建议放出大力营,你还打算放他们出山谷吗?”

孙蒙有些犹豫:“我不知道……你觉得呢。”

秦行之眉毛一挑:“既然你问我的意见,那我就必须先跟你说说我的真正来历了。先前我说过,我和太祖是一类人,这可不是我开玩笑。”

“一类人?”孙蒙陡然色变,“难道,你也想统一天下做皇帝!”

“我做皇……做你个头!我说的一类人,是指我们其实都不是这个世界的人,都是穿越来的。”

“何谓穿越?”

“简单的讲,就是我们都来自未来。你想啊,如果不是从未来穿越来的,太祖凭什么能捣鼓出黑火药,还能发明夯昊枪,这下科学了吧?”

孙蒙不以为然:“少忽悠我啦,未来还没发生,也就是还不存在,你说的情况根本不可能发生。”

和李奉常一样,孙蒙完全理解不了穿越。

转世有可能,从未来转世到现在,则超出了古人的理解范围。

这跟聪明才智无关,实在是古人无法将时间看成可逆的存在。某个概念出现之前,由这个概念所解释的东西,都是不可理喻的。

例如著名的“薛定谔的猫”,假如你完全没接触过量子力学,你就绝对无法理解“既活又死”的叠加态是个什么情形。

总之,让古人理解穿越,基本不可能。

那些一穿越到古代,立刻找人显摆,人家轻易就信了,还询问未来是什么样子的剧情,纯属扯淡。

秦行之也没想说服孙蒙,摆手道:“反正我告诉你了,爱信不信。我要说的是大力营,太祖觉得夯昊枪面世不妥,我不这么认为,区区火枪而已,多大点事儿啊——相信我,捣鼓火器的穿越者多了去了,作为穿越者一员,我觉得自己还是有发言权的。”

孙蒙撇嘴:“姑且相信你们是什么穿越者……但是,你和太祖并不一样。”

“什么意思?”

“很简单,太祖能发明夯昊枪,你连装填弹药都不会。这说明即使同样是穿越者,太祖也是穿越者中的牛逼存在,而你,就是个打酱油的。”

秦行之顿时哑口无言。

孙蒙摸着下巴:“天下大乱什么的,我才不在乎……呃,我的意思是,哪有那么容易乱?将心比心,我在皇宫待时间长了都觉得无聊,大力营在山谷一蹲就是二百年,那滋味肯定更不好受。我是个心善的皇帝,所以我决定放出大力营。”

“不怕违背太祖遗训?毕竟他说生死存亡时才能放出大力营。”

孙蒙满不在乎的一摆手:“反正又没人知道。”

秦行之也没劝说孙蒙,他本来就是赞同放出大力营的。大齐人现在畏契丹如虎,小道士很看不惯。如今他也是体制内的人,自然不希望军队就是摆设。

夯昊枪的威力强不强暂且不提,这些家伙隐居山谷,估计没被大臣们的狗屁言论洗脑,对契丹人不会那么害怕吧?

孙蒙满怀憧憬:“你符箓店开业放了很多鞭炮,听说气氛十分热烈,朕向往之。上次我跟他们说,大婚时也放点鞭炮助助兴,好家伙,一个个吹胡子瞪眼的,说什么不合礼法。行,我让大力营在婚礼上排队放枪,看他们还能怎么反对。热闹哇!”

“这才是你决定放出大力营的真正理由吧?”

“怎么,难道你也反对?”

“太看不起道爷了,这么热闹的事我会反对才怪。”

“果然是朕的股肱之臣,我很欣慰。”孙蒙脸上忽然露出担忧之色,“我现在就怕,许天豪不肯听话,非守着这不知所谓的太祖遗产,死活不出山谷。”

“不会吧,他脑子有问题?”

“你不懂,死心眼的文武官员多了。”

“只是不再禁止大力营出山,又不是要放弃这里。说实话,这里已经成了座巨大的村庄,废弃就太可惜了。再说了,我们得关押金三胖,大力营想全体搬走也不成。你也别提什么打破太祖遗训,就说自己隆恩浩荡,打算带他们出去见见世面不就得了?”

孙蒙一挑大拇指:“狡猾!我喜欢。”

孙蒙是个说干就干的性子,当即就招呼秦行之一起出去劝说许天豪。

他却不知道,许天豪做梦都想解除禁令。

小道士晃晃手里的太祖自传:“你自己去,我还得再研究一下。”

“看都看完了,还研究个什么劲?”孙蒙不解。

“我是穿越者,好不容易找到个同类吧,结果还是个死了几百年的。他这本自传是我弄明白自己来历的关键,可惜废话连篇,水得一塌糊涂,只看一遍很容易忽略关键信息。”

“穿越者,嗤——”孙蒙不屑的笑了一声,转身往外走,“那你继续研究,有什么新发现告诉我。”

许天豪就在密室外等着呢。

孙蒙一出门,许天豪立即上前施礼。

“许将军呐,朕有个想法要和你商议。朕以为,时代在发展,人类在进步,大力营也是时候该出山了。我知道,你们奉的是太祖的旨意,这对你们来说,是个艰难的决定……”

“末将愿意!”

“啊?”

“大力营愿遵陛下旨意出山。”

“你怎么就……许将军,好歹讨价还价一下嘛。”

“陛下有所不知,太祖当年说过,无论何时,当今皇帝陛下的旨意优先级最高,就算他让大力营烧了太祖遗产,也绝不能有丝毫犹豫。”

“咦,这事儿你没告诉过我啊?”

许天豪努力抑制内心的激荡,解释道:“太祖旨意同时还说,这个规矩不能主动告诉现任皇帝,怕……怕皇帝骄傲。”

孙蒙咂吧咂吧嘴,心说白担心了。

许天豪此刻心情十分复杂,如果不是还要伺候皇帝,他真想对天大吼几声。

他是幸运的,在自己的任上恰好碰上个不靠谱的皇帝,大力营出山有了那么一线希望。但也只是一线而已,他可从没奢望这么快就解除禁令。

结果,禁令解除的速度,远比他想象的快!

孙蒙一挥手:“算了,带我去见金三胖吧。”

许天豪看了一眼密室:“小道长……”

“他呀,还在里面研究呢。”

许天豪张了张嘴,没说话,心里却想,身为太祖后人,带外人去看太祖遗产就已经很过分了,现在居然还把他单独留在密室里,您也太信任小道士了吧?

他现在很激动,对皇帝更是充满感激,实在不想惹孙蒙不高兴。否则的话,皇帝去见金三胖也是不合规矩的,应该让人押解金三胖到中军大帐见皇帝才对。

在许天豪的引领下,孙蒙和一众侍卫向关押金三胖的地方走去。

刚走了几步,就听砰的一声闷响,一个黑乎乎的东西从天而降,狠狠砸在校场边缘。

孙蒙吓了一跳:“什么情况?”

侍卫们也立刻紧张起来,条件反射般往孙蒙四周一围,惯常的乌龟壳战术就使了出来。

说实话,这里离东西下落的地点挺远,可事发突然,那东西弄出的动静又很大,没法不让人紧张。

许天豪也很紧张,一挥手,身边的士兵就在侍卫外围又加了一层乌龟壳。

直到这时,众人才有时间看掉下来的东西。

那居然是一头野猪。

一头被砸得血肉模糊,连内脏都砸出来的野猪。

孙蒙从人缝里艰难地探出头:“会飞的猪?”

许天豪表情严肃,对身边的一个队长吩咐了几句,那队长答应一声遵命,飞速跑开寻找手下。

“许将军,咱这儿经常从天上掉野猪吗?”孙蒙好奇的问,“乖乖,不用打猎就有肉吃,简直太幸福了……不过,摔成那副鸟样,还能吃吗?”

许天豪摇头:“陛下误会了,倒是偶尔有野兽跑进山谷,但怎么可能有从天而降的野兽?末将怀疑,是有人故意把野猪扔进山谷的!”

“啊?谁那么傻,把好好一头野猪随便扔?一般人也没那么大力气吧?”

“陛下所言极是,能把一头野猪扔如此高,对方很可能有类似投石机的武器。这是个阴谋,或许是针对陛下而来。末将已派人出谷搜查,陛下请随末将到中军帐,这里不安全!”

“用野猪砸死朕……许将军,你觉得这合理吗?再说了,如果真是投石机,你那破房子也不顶用啊。我倒是觉得,待在外面比较安全,跑也来得及。”

许天豪一想也是,对方要是真用投石机进攻,蹲在房子里绝对是最傻逼的决策。

因此他挥手让士兵们散开,好方便皇帝跑路。

侍卫们也觉得皇帝说得对,但他们和士兵不同,都是武林高手,论逃跑,速度肯定比普通人快。

选出两个轻功好反应快的侍卫,一左一右架住孙蒙,以便危险来临时带皇帝快速躲避,其他人则和士兵一样分散开警戒。

等了老半天,却再也没什么动静。

又过了一会儿,负责搜查的队长带人悻悻返回,向许天豪报告,没发现山谷外有人,当然更不可能有投石机——投石机块头很大,不可能藏得那么严实。

许天豪被搞糊涂了。

孙蒙甩开两个侍卫:“我看不必那么紧张,可能只是个意外。”

“陛下不可大意,野猪飞天怎么可能是意外?”

“说不定它以为自己是老鹰呢?”

“这……”

“行了,朕乃真龙天子,哪有那么容易被野猪砸死,那不成笑话了?警戒还是要的,但也不能耽误了正事,走,带我去见金三胖吧。”

第212章愤怒的恨天鸟

离山谷有段距离的荆棘丛中,一群残疾人从里面灰头土脸的钻出来。

“大师兄,这法子不行啊!”

杀入圣阴沉着脸看向说话的师弟:“哦,那你给大家出个主意可好?”

师弟顿时苦了脸,心说咱恨天宫弟子根本不擅长动脑子,大师兄你在恨天宫已经属于聪明人了。我要是能想出主意,师尊就让我负责解救金三胖了,还用得着听你杀入圣的?

众人面面相觑,心里未免有些意见。

大师兄一副智珠在握的智者模样,可他想出的这个主意实在不怎么地。

一位师弟劝道:“大师兄,你的方法是好的,可我们力量不足,用作试验的野猪没飞过山谷,而是掉了下去。要不是我们跑得快,现在已经暴露了……您还是换个法子吧,这个真行不通。”

杀入圣冷笑:“你觉得我是诸葛亮,随便就能想出一堆计策?”

师弟顿时哑口无言。

“我能想出这个主意,已经不错了!”杀入圣叹口气,“咱恨天宫习惯光明正大对敌,阴谋诡计什么的,我也不熟。不过,诸位师弟,这个方法并非行不通,我也没指望野猪能飞过山谷。”

师弟们顿时来了精神,期望的看向杀入圣。

“以我们联手的力量,固然没把野猪扔过山谷,但我观察过了,差距其实也不是太远。况且野猪是死物,和我们不一样。十六师弟,你运起恨天宫法门,再借众人的助力,我觉得能成功越过山谷。”

十六师弟,也就是先前第一个开口的人,闻听杀入圣的话,心里很不是个滋味。

你觉得能?

敢情准备被扔出去的不是你!

杀入圣的方法很有恨天宫特色,那就是直接粗暴。

简单的说,就是选出一名师弟,然后集合众人的力量把他扔出去,让他化身愤怒的小鸟,来一个“飞越山谷”,从空中观察金三胖是否在山谷里。

听起来似乎还行,但不要忘了,想飞越这么大的一个山谷,力量小了不行,高度低了也不行。恨天宫弟子专注修炼肉身,可也不是金刚不坏啊,充当飞行员角色的师弟简直和送死没什么两样!

即使命大不死,估计下半辈子也得在床上度过。

人都死了,即使看到什么自然也讲不出来,杀入圣的解决方法很简单:没看见金三胖就算了,如果看见了,就在自己胳膊上划个特殊的标记。

说白了,这就是个自杀计划。

尽管十六师弟不太情愿,可恨天宫的洗脑教育也不是白给的,牺牲小我,为迎回恨天宫主人做出一份贡献,他勉强也能接受。

问题是这计划有些不靠谱。

他看不见金三胖,不等于金三胖不在山谷中。如果他飞越的时候,恰好金三胖被关在房子里,那岂不是白白浪费他一条命?

是,杀入圣可以继续玩儿“扔师弟”游戏,可大家统共就这么几十个人,扔完用不了多久。

还好杀入圣先用野猪试验了一把,否则十六师弟不仅得白搭上一条命,还会暴露他们的存在,那就死得实在太没意义了。

十六师弟忍不住把担忧说了出来。

杀入圣安慰他:“师弟放心,我恨天宫弟子不怕死,但我们的命还是很宝贵的,师兄答应你,最多试三次,不行就另想办法。”

十六师弟眼圈红了。

杀入圣拍拍他的肩膀:“师弟无需感激涕零,我身为大师兄,自然要为师弟们着想。”

我感激你姥姥!你们命值钱,合着我老十六的命就没人在乎?

恨天宫弟子不擅长思考,师弟们想不出办法,大师兄能有个计划已经被他们惊为天人,下意识的跟着杀入圣的思路走,谁都没细想。

否则他们就会发现,这个办法存在严重逻辑问题。

它只能确定金三胖在山谷,却无法确定金三胖不在山谷。如果金三胖不在山谷,他们就算全牺牲了也是白搭。

……

金三胖坐在地上,一副心丧若死的样子。

孙蒙饶有兴致的打量金三胖:“果然挺白挺胖,不过比起我来,精气神就差远喽……你就是金三胖,痴心妄想要做皇帝的那个?”

金三胖有气无力的瞟了他一眼:“你谁呀?”

“朕是当今皇帝,官方认证哒。”

“皇帝?”金三胖忽然从地上爬起来,二话不说冲向孙蒙。

孙蒙还没反应过来呢,身后的许天豪怒喝一声,上前一步抬脚就踹。他是武将,金三胖根本没有反抗余地,被许天豪一脚踹出去老远。

金三胖也不顾疼痛,一边往孙蒙面前爬,一边撕心裂肺的大叫:“陛下,你就饶了我吧,我当皇帝那件事,其实就是闹着玩儿……陛下,你必须救我,因为,因为其实我也是皇族!对,我不姓金,我姓孙呐。”

许天豪抬脚又想踢。

孙蒙拦住他:“瞧他那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可怜样,你也下得去手?”

金三胖还算聪明,没敢继续往前爬。

孙蒙看着金三胖:“三胖子,为了活命你可真是什么都做得出来啊。给个准话,你到底姓金还是孙?”

“陛下喜欢我姓啥,我就姓啥。”

孙蒙乐了:“服了你了……其实你没必要这样,朕就没想要杀你。”

“真的!”

“这是明摆着的事,金家庄所有人都无罪开释了,我杀你一个胖子干嘛?”

“那也就是说我可以走了?”金三胖从地上爬起来,满脸喜悦,“陛下真是古往今来第一仁慈的皇帝……那个,这荒山野岭的,您好人做到底,派个人把我背出山去可好?”

许天豪冷笑,这家伙真够惫懒的,八字还没一撇,就敢开始跟陛下提要求。

孙蒙摇头:“想得美,朕说要放你了?我不杀你,可我也没打算放了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这是朕的秘密基地,谁知道谁死的那种,进了我这里,你还想离开?”

最后会把他交给恨天宫的事实,没必要让金三胖知道。

“这不是不讲理吗?是陛下让人把我送来的!”金三胖急了。

“我是真皇帝,我就有资格不讲理。”

金三胖忽然惊恐的叫道:“你在骗我!我知道了你的秘……秘密基地,无论如何你最后肯定都会杀了我,对不对?”

孙蒙愣了愣:“三胖,你想太多了吧?我是真皇帝欸,金口玉言的那种,我说不杀你,肯定就不会杀你,骗你干嘛?”

金三胖惨然一笑:“你说什么就什么吧。”

显然他并不相信孙蒙的话。

孙蒙没听出异常,说道:“总之,你只有两个选择,一是老老实实待在山谷里,二是马上被处死。你选哪个?”

“小民当然选第一个。”

“咦,不想出去了?我可告诉你,选第一个,你这辈子都别想出去,这山谷待久了挺无聊的,你真没问题?”

“好死不如赖活着……小民只有一个请求,”金三胖看着孙蒙,“能不能别把我关进牢里?您关我一辈子,我也没什么好说的,谁让我猪油蒙心想做皇帝呢,可您总不能让我一辈子都蹲在牢里吧?那样还不如干脆一刀杀了我。”

“不行,这是军营。”

“也有民房!陛下,难道你还怕我跑掉?”

跑是不可能的,有大力营这么多士兵看着,又是在山谷里,武林高手都别想轻易逃脱,何况金三胖。

但孙蒙也不想放他自由活动,因为他只是在逗金三胖,并没打算关他一辈子。

于是孙蒙说道:“你是囚犯呀,有点囚犯的自觉好不好?朕不可能放你到处跑,死了这条心吧。不过,谁让朕是古往今来第一仁慈皇帝呢,这样吧,每次我过来,可以带你出去转转。”

“陛下会经常过来?”

“每年总能来一次。”

“啊,只有一次……住几天?”

“朕是皇帝,大齐一日都离不开朕的指引,哪有时间过夜。”

金三胖立刻萎了。

合着每年只有一次,这他么还不如坐牢,坐牢还有放风的时间。当初在金家庄被关,隔三差五的还要带他到院子里晒晒太阳呢。

想想要这样过一辈子……

这才是真正的生不如死。

更何况,金三胖到现在都在怀疑,孙蒙只是在骗人,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让人动手杀了他。

“走,跟朕出去开开眼!”

孙蒙一挥手,率先走出门。

许天豪心想,陛下专门跑来,和金三胖说了半天废话,就为带他逛逛?难道皇帝和将军的差别就这么大,他做的事,我一点都看不懂啊。

他想多了,孙蒙来山谷就是玩儿。

也不是完全没目的,主要是向小道士“揭秘”,其次才是逗逗金三胖,至于其它,甚至连放出大力营都是听了小道士的建议,才临时决定的。

孙蒙是个好热闹的,小道士正在研究太祖自传,他又不喜欢枯坐,当然要找个人陪着转悠。

金三胖跟在孙蒙身后,在校场上乱逛。

孙蒙毫无保密意识,兴高采烈的给金三胖介绍大力营的训练项目。

可惜金三胖并不感兴趣,眼睛老是往一排排房子那里溜。那儿不仅有战兵的营房,也是家眷的住处,大姑娘小媳妇的真不少。

孙蒙生气了:“专心点行吗?朕说的都是机密。”

金三胖连忙收回目光,冲孙蒙谄笑,心中却在嘟囔:机密对我有个屁用,不仅没用,听多了还得把命搭上,还不如给我找个媳妇呢。

第213章谈判专家

“人和人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孙蒙立即变得意兴阑珊。这个金三胖白瞎了那身肥肉,一点意思都没有,比小道士差了何止十万八千里。你不愿听就直说,也比心不在焉还假惺惺讨好朕强。

转向许天豪:“许将军,有关出山的事,朕是这么想的。这座山谷经营了二百年,大家也已经把这里当成了家,因此禁令虽然解除,这里还要继续做你们的大本营才是,否则就太浪费了。”

“陛下睿智,末将佩服!”

许天豪在乎的是能否自由出山,他其实也不愿放弃这座山谷。甚至,继续驻扎在山谷也无所谓,关键在于不能被世人遗忘。

整个大齐除了皇帝,没人知道他们的存在,对皇帝来说是个让人放心的后手,可对大力营来说,那种空虚的滋味就不好受了。

“那是,这绝对是朕自己想出来的主意。”孙蒙毫不脸红的把小道士的想法据为己有,继续说道,“朕大婚之时,你们出去露个面,让他们见识一下大力营的威风。之后等金三胖的事了结,朕下旨将你们列入枢密院。”

列入枢密院,等于是公开这支队伍,将它并入现行的军队体系。

这对大力营来说十分重要,以前虽然供给丰厚,可他们的存在并不为人所知,有战事枢密院不会想到他们,晋级体系也完全独立,许天豪这个指挥使就是最大官职了。

并入现行军队,许天豪才有机会立功,才有可能更进一步。他手下的队长、战兵同样也是如此。

许天豪激动万分:“陛下爱惜,末将感激涕零。”

他身边的队长们,也是人人神情激荡。

不想当裁缝的厨子不是好司机,是人都有一颗进取心,连道士还想成仙,和尚还想成佛呢。有机会走出山谷建功立业,谁不愿意?

他们没注意到,金三胖的脸色微微一变。

什么叫“金三胖的事了结”?

金三胖本来就怀疑皇帝要杀他,现在就更怀疑了。了结……怎么才算了结,把自己砍了脑袋埋掉,也是了结方法之一吧?

孙蒙大笑着摆手:“感激就不必了,当然,如果你真觉得亏欠朕,倒也不是没办法报答我。”

许天豪隐隐觉得有些不妙。

果然,孙蒙一指远处正在休整的战兵:“你让朕试试夯昊枪!”

“末将……”许天豪就想拒绝。

“不准再说什么危险,夯昊枪是强悍凶器,这朕清楚得很。”孙蒙打断他,“许将军,在你心里,我运气到底有多差?我没小道士那么贪心,放一枪就好。只要你答应我,朕升你的官!”

许天豪急得脸通红:“陛下,末将绝非贪图荣华富贵之人!”

“别闹了,升官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身为朝廷武将,这是光明正大的诉求。”

“我……无功不受禄。”许天豪口气弱了下来。

孙蒙笑道:“放心,朕当然不会随便找个借口给你升官,我可不是那种不靠谱的皇帝。就算我愿意,大臣们不同意也是白搭啊。我的意思是,有立功的机会,朕派你大力营去,这样你就可以升官了嘛。”

许天豪怦然心动。

升官固然是他的野望,可光明正大的代表朝廷出战,比起升官来,更让许天豪憧憬。如果不是这样,他又何必盼望着解除禁令?

胡闹之人最会察言观色,孙蒙当然也不例外。

“带朕过去,我保证只放一枪。”

许天豪看看身边的队长们,叹了口气,抬手做了个请的姿势。

孙蒙顿时眉花眼笑。

众人来到靶场前,许天豪招手让一名战兵过来,接过他手里的夯昊枪仔细检查过,确定没有炸膛的风险,这才让战兵装填弹药。

金三胖在旁边看得直嘀咕:一根管子而已,那么郑重其事……这玩意儿难道是神兵利器?

孙蒙喜滋滋的接过夯昊枪,心说不容易呐,朕总算能过一把瘾了。父皇说得没错,“诱之以利”是让人乖乖听话的不二法门。

模仿记忆中小道士的样子,缓缓把枪举起。

刚举了一半,一条胳膊忽然紧紧搂上他的脖子,手里一轻,夯昊枪就被人给夺走了。

金三胖一手箍住孙蒙的脖子,一手横握夯昊枪,枪管在孙蒙的头顶摇晃,满脸凶狠之色:“都给老子退开,否则我砸死他!”

众人一时间都呆住了。

变化发生得太突然,大家也都大意了。金三胖只是个普通人,一直小心翼翼讨好皇帝,谁都想不到,他居然敢对孙蒙动手。

“大胆!”

“放开陛下!”

众人终于反应过来,纷纷怒骂。

大内高手更是集体暴走,眼看就要冲上去救人。

许天豪大喝一声:“都不许动!”

士兵们立刻停下骚动,侍卫们虽然不受他管制,却也纷纷放慢脚步看他。

“夯昊枪极度危险,中者无救,切不可贸然行事!”许天豪叫道。

看金三胖持枪的样子,他完全不懂夯昊枪的使用方法,可这并不能减轻夯昊枪的危险性。这玩意儿已经装好弹药,又是散射铁砂,只要金三胖无意中轻轻一扣扳机……皇帝也许死不了,可随便伤到一点,那都是不容饶恕的大罪过啊!

侍卫们听了许天豪的话,不敢乱动了。

因为自己大意而让金三胖一个普通人挟持了皇帝,这本身就已经是巨大失职,若是再让皇帝受伤,不用别人治罪,他们自己就没脸活了。

许天豪及时制止众人,这才愤怒的看向金三胖:“你敢挟持皇帝陛下,这是诛九族的大罪!”

“诛就诛呗,反正都是个死,有金家庄一村子人陪着,老子不冤。”金三胖腿瑟瑟发抖,嘴里却毫不示弱。

“陛下饶你不死,你缘何恩将仇报?”

“饶我不死,呸,这话你信吗?就算是真的,一辈子把我关在这里,和死又有什么区别,甚至还不如死呢,至少死人不会寂寞,不会想媳妇。”

孙蒙的声音传来:“三胖子,你没媳妇呀。”

“废话,就是因为没有,我才想媳妇!”金三胖手臂一紧,勒得孙蒙直吐舌头。

许天豪吓坏了:“快松手!”

金三胖倒也听话,稍微放松了一些手臂,对孙蒙说道:“让他们放下武器,放我离开。”

“三胖子,你跑不掉的。”孙蒙边咳嗽边劝说,“就算朕让他们放你走,你自己能爬出山吗?退一步讲,即使你出了山,整个大齐都是朕的地盘,你也没地方藏啊。听话,别闹了,放开朕,我不和你计较。”

金三胖冷笑:“放开你我才死定了……你现在在我手里,爬不出去我就让你背我。”

“啊?朕也是胖子,不擅运动滴。”

“大齐没我立足之地,老子就去契丹。”金三胖脸上少有的充满决绝,“总之,我绝不肯乖乖被关,那样我这辈子岂不是白活了?造反做皇帝是个死,劫持皇帝大不了也是个死,老子豁出去了。”

手里又是一紧。

孙蒙呃的一声,呼吸不畅,舌头又吐了出来,这次更不乐观,直翻白眼。

金三胖放松手臂,喝道:“下令让他们闪开……还有,给老子准备金银。”

孙蒙有气无力的叫:“许将军,你去准备些金银,顺便叫小道士来,他被掐脖子的经验比你们丰富——娘的,我们还真是难兄难弟。”

“陛下……”许天豪十分犹豫,皇帝被挟持,他作为大力营最高长官,怎能随便离开?

“快去啊,还等什么?小道士说过,人质安全第一,朕深以为然。”

许天豪无奈,只好去请小道士。

这边金三胖得意极了,把夯昊枪举到眼前端详:“老子眼光真不是盖的,我怎么就那么聪明,看出这管子是厉害武器呢。嗯,拿在手里沉甸甸的,用来砸人肯定一砸一个包,不厉害才怪。嗬,管子还是空心的,这就更不简单了!我瞅瞅里面有什么……”

一边说,一边把枪口对准眼睛。

尽管气氛紧张恐慌,众人还是有些愣神,这金三胖不会是把夯昊枪当成根铁棍了吧?

“死胖子,放开……活胖子!”

随着一声大喝,小道士怒气冲天的赶过来。

金三胖打了个哆嗦,等看清秦行之,忍不住叫道:“怎么又是你?”

“惊喜吧?”

“哼,这次我可不怕你,皇帝在我手里!”

“你觉得道爷这种超凡脱俗、视富贵如粪土的存在,会在乎一个破皇帝吗?”

孙蒙忍不住插嘴:“小道士,朕觉得,这个你真可以在乎一下……”

“陛下别乱开口,现在我是谈判专家。”秦行之打断孙蒙,继续对金三胖说道,“三胖子,大齐一贯的原则是绝不向恐怖主义妥协,你妄图通过绑架皇帝,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丑恶目的,那是白日做梦!有种现在就动手杀了他,看道爷会不会皱一下眉头。”

“我擦,有你这么谈判的吗?”孙蒙急了。

金三胖手臂一紧,孙蒙立刻说不出话来。

“死杂毛少给我玩花样,银子呢?”

秦行之往旁边一让,许天豪把一条鼓鼓囊囊的口袋扔到地上,发出砰的一声闷响,口袋倾倒,从里面滚出几块闪闪发光的银元宝。

“都是你的,只要你扛得动。”

金三胖咕咚咽了一口唾沫,他这辈子哪见过这么多银子,一时间心动神摇。

小道士忽然伸手一指头顶的天空,满脸诧异的大叫:“快看,灰机!”

第214章我相信你的运气

计策这种东西,有时真要看场合。

小道士的计策理论上还是不错的,以超多的银子动摇金三胖心神,趁他心神不稳,再把他的视线引到天上,冲上去按住他,救下小皇帝……

可惜最后一哆嗦,小道士出了纰漏。

金三胖茫然看着秦行之:“灰机是什么?”

秦行之却没回答,仍旧煞有介事的抬头望天,喃喃道:“咦,刚才好像真有个人在天上飞啊……神仙?妖怪?”

用力晃了晃头,小道士满怀悲壮的想,道爷八成是太过担心胖子的安危,出现幻觉了吧?有我这么忠心的朋友,胖子真是三生有幸。

金三胖勃然大怒,脸上的肌肉颤动不已:“回答我!为什么不回答我?你们都这样,老是忽略我!老子受够了,我要杀了他!”

秦行之连忙阻拦:“别冲动,冲动是魔鬼!”

“那你回答我,什么是灰机。”

“灰色的野鸡呗。”

“啊?”

“别啊啦,刚才纯属失误。三胖子,你向往自由,不愿被关起来,道爷完全能理解。银子呢,道爷也给你准备好了,现在你放了皇帝,拿银子走吧。放心,我替皇帝做主,保证不让人追你。”

金三胖冷笑:“我虽然没读过书,可我不傻。”

“不信?这好办,道爷有办法。”

秦行之手伸进怀里掏出一卷黄纸,又取出毛笔、朱砂,一一放在地上:“来,让皇帝给你写份圣旨,就写‘金三胖挟持朕,朕决定恕他无罪’,多大点事儿嘛。”

金三胖迟疑了一下,摇头:“不行,我不信任你。把银子扔过来,让皇帝扛着,等我们出去了,我就放他走。”

秦行之心说,三番五次不上当,这是逼道爷放大招哇!

他摆手道:“慢来慢来,让皇帝扛银子陪你出去,道爷没意见,但你手里的夯昊枪得留下。”

“凭什么?”金三胖当然不同意。

“就凭它是道家法宝!”秦行之一本正经的说道,“实话告诉你,这是大齐军方和崂山道长联合研制的秘密武器,就为了能让普通士兵使用法宝。不客气的说,这东西比皇帝的命还重要。

我要是让你带走,那是害了你。你想想,你挟持皇帝,军队投鼠忌器不敢对你怎样,崂山道长火了你可就真完蛋了。崂山道长是什么人物?随便使个定身法,你动都动不了。

你带走皇帝,崂山道长碍于不干涉俗世的规矩,也不好出手救人。但你要是敢带走这件法宝,那就不好意思了,正愁找不到借口呢。”

秦行之不由对自己佩服得五体投地。

道爷这编瞎话水平……不,应该说是急智,简直惊世骇俗!

“法宝?”金三又开始打量夯昊枪。

“以我师父的名誉发誓,绝对是法宝。”

“怎么用?”

“事关重大,我不能告诉你。”

“少废话,你不说,我就砸死他!”金三胖拿夯昊枪在孙蒙头顶比划。

“别,我说就是了。”秦行之长叹一声,“陛下,为了救你一命,我可得罪崂山道长了,你得帮我。”

孙蒙翻了个白眼,没说话。

秦行之指着夯昊枪:“法宝的用途你肯定喜欢,那就是飞翔。看到中间那个机关没有,那就是用来发动法宝的。只要你骑上它,然后扳动机关,你就能飞上天空,任意翱翔。”

金三胖倒抽一口冷气:“能让人飞!”

“没错。崂山道长云游天下,发现西方有种叫做巫婆的奇怪职业,那些人喜欢骑着扫帚飞。道长受到启发,于是发明出了这种法宝。”

金三胖为难起来。

这东西如果真像秦行之说的那样是法宝,他还真不敢带走。他暴起挟持皇帝,即使明知九死一生,也是为了求活。得罪崂山道长,他不认为还有可能活。

那可是传说级高人,随便动动手指,自己就得完蛋,别说挟持皇帝了,就是把皇帝和自己捆一起,也没有任何卵用。

问题是,谁敢肯定小道士不是骗人?

金三胖思忖:“我不妨先试一把,如果它真能飞起来,赶紧有多远扔多远,大不了用刀。万一小道士是骗子,我也不至于让人笑话是傻逼……”

金三胖抱紧孙蒙,单手摸索着扣扳机。

枪管在金三胖和孙蒙之间晃呀晃,顿时让众人紧张万分。到现在,大家总算完全明白了小道士的计策,可是没人夸他,都在心里骂他祖宗十八代呢。

枪管指向金三胖还好,如果扣动扳机的那一刻恰好指向皇帝,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况且这夯昊枪打出来的是铁砂,即使枪管不指向皇帝,飞溅的铁砂也很容易误伤他。

总之,小道士的计策根本不靠谱。

砰——

一股白烟升腾而起。

众人也不顾烟雾呛人视线模糊,呼啦一下冲上去,摸索着把里面两个胖子拽出来。

“死杂毛,你疯了,有你这么玩儿的吗?”一个胖子挣扎着站起来,指着秦行之破口大骂。

秦行之毫不动怒,笑眯眯的说道:“不用谢。”

骂人的胖子自然是孙蒙。

金三胖早被众人像死狗一样按在地上,别说站起来了,就连脑袋都别想动一下。

即使不被按着,他也动不了。扣动扳机的那一刻,夯昊枪不负秦行之所望,定格在了金三胖身上。因此金三胖现在的样子非常凄惨,全身都是血窟窿,汩汩流血,嘴里往外倒气,眼中的神采正迅速消失。

孙蒙也不是毫发无损,小腿被铁砂蹦了一下,刚骂完秦行之,就被侍卫们不由分说按倒检查。

秦行之走到孙蒙面前:“胖子,你运气真不错。”

孙蒙怒视他:“去你的,这事儿能靠运气吗?一不留神我就见太祖去了,亏我把你当朋友呢。”

“这你就错了,运气真的很重要。”秦行之振振有词,“你想想,你出生就是后备皇帝,还没有竞争者,这得是多大的运气?再看金三胖,就他那倒霉样,论运气,和你有可比性吗?所以,我绝没有拿你的性命冒险,我是非常有把握滴!”

“真的?”孙蒙狐疑的问。

众人无语,心说小道士纯粹强词夺理,大家都能看出来,陛下你居然准备相信他?

许天豪扑通一下跪倒,含泪控诉:“陛下,小道士不顾您的安危,肆意妄为,这是大逆不道,末将请陛下诛杀此獠!”

侍卫们怜悯的看着许天豪,心说许将军,你说的我们都同意,但是——恐怕陛下会让你失望了。

果然,孙蒙皱起了眉头:“诛杀此獠……许天豪,难道你认识杨采薇?”

“杨……末将不认识。”

“那就给朕闭嘴!小道士说得有道理嘛,我是皇帝,运气当然是顶天了,谁敢说我运气不如他,朕分分钟砍死他。他对朕的运气有信心,这是忠诚。”

许天豪不敢置信的张大嘴,完全跟不上孙蒙的思路。

这种拿自己性命冒险的行为,即使是最亲密的朋友做出来,应该也没法容忍,陛下居然说小道士忠诚!

你不靠谱,也总得有个限度吧?

孙蒙不理许天豪,从地上站起来,拉着秦行之就往密室走,完全看不出生气的样子。

被晾在那里的众人只好大眼瞪小眼。

许天豪清清嗓子,对侍卫头领抱拳:“这位大人……”

侍卫头领苦笑一声,低声道:“许将军有所不知,陛下和这位小道长的关系,连我们都看不明白呐!来,我跟您探讨一下……”

密室内,孙蒙盯着小道士双眼:“刚才你说的那些,肯定不是真的,我不信你会拿我的性命冒险。说,你到底怎么想的?”

“废话,全指望靠你享受荣华富贵呢,我怎么舍得让你去死?你别忘了,道爷会画符,我连黄纸朱砂都拿出来了,画道疗伤救命的符咒,那就是分分钟的事儿。”

孙蒙有点不信:“这里没法力让你借吧?”

“咦,这你也知道?肯定又是李奉常告诉你的,老道太不像话了,给我留点面子会死啊……他告诉你这些,就没告诉你,我借用妖力也能画符?”

“这么牛?可这里也没妖怪啊。”

“有大内高手嘛。”

“你是说,你借用内力也能画符?”

“我认为应该没问题。”

“哈?敢情你没试过!”

“这不是打算试试嘛,结果你的运气确实挺逆天的,就被铁砂崩了一下,连皮都没破,道爷还有点失望呢。”

“滚!”

……

十六师弟运气也很好。

他不仅看到了大师兄描述的金三胖,甚至还看见金三胖挟持了他们一路跟踪的皇帝。

这个时候,如果恨天宫人能冲进山谷,趁机帮助金三胖逃脱,并且把皇帝也带走,一切困难都迎刃而解。有皇帝在手,大齐谁敢拦他们?

倒不是说他们能把皇帝劫到契丹,但有了皇帝,玩点金蝉脱壳什么的,想成功逃脱一点都不困难。

可惜,十六师弟身在半空,根本没法通知同门。

他可以大喊大叫,可万一杀入圣理解不了他的意思,以为出了意外,直接带人跑掉怎么办?十六师弟觉得,大师兄固然比大多数恨天宫弟子聪明,让他正确理解自己的意思,恐怕比较玄乎。

于是他只能在手臂上划下记号,痛苦的看着大好机会白白溜走。

杀入圣带领师弟们赶到山谷另一头,找到已经咽了气的十六师弟,很快就发现了他胳膊上的记号。

恨天宫弟子顿时欢呼雀跃。

“师尊,我没让你失望,我的计策……成功了!”杀入圣热泪盈眶。

师弟们当然也在为确定金三胖位置而激动,至于说其中有没有不用去送死、劫后余生的喜悦感,那就只有他们自己清楚了。

第215章闹洞房很可怕

恨天宫弟子满意而归,孙蒙和秦行之就没那么高兴了。

金三胖死了。

按说他挟持皇帝在先,就算孙蒙真诛他九族,让整个金家庄给他陪葬,也是合理合法,谁都挑不出错来。可问题是,如果孙蒙没有闲得无聊,和小道士跑来山谷见金三胖,这些事都不会发生呀。

更要命的是,金三胖是要挟契丹人的重要砝码,他这一死,大臣们享受不到敲诈的爽,会不会骂孙蒙一个狗血淋头?

说实话,孙蒙对大臣们的怒火还是挺打怵的。

秦行之出主意:“反正除了大力营清楚,契丹人不知道,你家大臣也不知道,咱们干脆装傻得了。”

“高,实在是高!”孙蒙立刻被说服,“我们又没打算让杀入圣见到金三胖,他是死是活根本不重要嘛。至于最后一次好处,我们不贪心,不要就是。”

秦行之对骗人完全没心理负担,孙蒙则只要理由说得过去,管他契丹人发现真相后会干什么呢。

于是两人理直气壮地回了京城。

……

皇帝大婚的日子终于到了。

当初秦行之还没到京城,就听说了皇帝要大婚的消息,如今都过去了半年多的时间,孙蒙才终于要举行婚礼。由此可见,皇帝娶媳妇和民间是完全不同的。

事实上,从几个月前起,相关人士就一直在为大婚忙碌,什么纳采、问名、纳吉、纳征……某种意义上,那时大婚就已经开始了。

不过真正举行婚礼,却只在今天。

按太祖皇帝留下的规矩,婚礼要在紫宸殿(俗称金銮殿)前的大广场举行,原因是——热闹。

事实上,当时文臣们没少反对,太祖皇帝却非常固执,甚至以在皇宫内建青楼相要挟。最后双方只能妥协:大婚可以在室外举行,但“六礼”不能改动过多。

这段内情早随时间消逝,太祖不着调的传说却变得根深蒂固,“在皇宫里建青楼”是证明他想法奇葩的一项典型事例,再也没人知道,那其实只是个威胁臣子的借口。

作为穿越者,孙昊就算再不靠谱,也不可能给自己戴一顶环保型帽子啊。

每次想到“热闹”这个奇葩理由,小道士都觉得可笑。大齐太祖登基前就已经成亲了,再热闹也和他无关,你说他定这个规矩是不是很无聊。

至于说赶儿子婚礼的热闹,抱歉,那是不可能的。

皇帝又没有退休一说,只要太祖活着,他儿子就不可能称帝,也就没机会使用皇帝大婚的礼仪。

其实孙蒙这种登基后大婚的情况,在大齐历史上并不多,这时代又不提倡晚婚晚育,一般太子登基前就成亲了,说不定孩子都有了好几个。

孙蒙能有这个机会,还要“归功”于他爹。

先帝是个谦谦君子,做事未免就有些较真,明明能轻松做皇帝,他非要兢兢业业事必躬亲。这种敬业态度,按儒家理论是明君的表现,大臣们根本没立场劝,总不能说“陛下您玩儿去,一切有我们”吧?

李奉常倒是劝过,可惜效果并不好。

还是后来,大臣们见他玩日理万机越来越上瘾,大婚后数年都没有子嗣,这总算是个用来劝他的理由,就请求他为天下计,多和皇后嫔妃交流交流。

生下孙蒙,皇帝可能觉得自己完成了组织上交代的任务,再次投入到朝政中不能自拔。

结果孙蒙就成为历朝历代皇家少见的独子,没有任何竞争者,而先帝则积劳成疾,孙蒙还没成年他就归了天。

也正是因为被先帝的认真给伤害了,大臣们对孙蒙的不着调性子才有了足够的宽容。

不亲身经历不会知道,有时候皇帝太认真负责,对臣子们来说,那也是一种折磨。

秦行之今天事不少,所有来观礼的外国使节都需要他安排协调,即便如此,他还是抽了个时间跑到孙蒙那里看了看。

作为皇帝,孙蒙当然不会和民间新郎一样亲自去迎娶杨采薇,只需在皇宫等着,大臣们自然会替他处理一切。

孙蒙打扮得非常精神,身穿绛纱袍,头戴通天冠,配合肥嘟嘟的脸盘子,顿时显得比平时成熟了许多。可惜表情动作暴露了原形,在寝宫走来走去,坐立不安。

见到秦行之,孙蒙大喜:“小道士你可算来了!外面热不热闹,人多不多?”

“这不废话嘛,文武官员、王公贵族,但凡能喘气的都来了,使节也全都就位,能不热闹?这个时候,若是有人在广场上扔几颗炸弹,乐子可就大了。”

“炸弹是什么?听起来很好玩的样子,你有吗,给朕来上几个,等会儿典礼上我扔着玩儿。”

“没有。别打岔,我有正经事要说!”

孙蒙乖乖闭嘴,等秦行之发言。

“本来我只管安排好使节就算尽了职责,可谁让咱们是朋友呢,我得替你的性福考虑啊,所以我就来了——胖子我问你,闹洞房的事儿,你准备好没有?”

“闹洞房?”

“对呀,这是老祖宗传下来的风俗,就算你是皇帝也逃脱不了啊。你可不能掉以轻心,否则后果非常可怕。你想啊,大臣们平时即使对你有意见也不敢说,这时不趁机报复你才怪呢。

你要不做准备,到时他们一拥而上,给你画个鬼脸啦,逼着你媳妇出点丑啦,这还不算什么。

试想你正和皇后嘿嘿嘿的时候,床底下忽然钻出个杨旭……呃,他是杨采薇的爷爷,应该不会。郭常,对,要是换成郭常那张死人脸,乖乖,更可怕,非把你吓萎了不可!”

“何谓嘿嘿嘿?”

“就是啪啪啪。”

“何谓……”

“停,现在不是名词解释的时间,咱说的是闹洞房,抓住重点行不行?”

孙蒙回头问高升:“有闹洞房这个步骤?”

高升摇头:“绝对没有,不仅陛下大婚没有闹洞房,民间也从没有过。在人夫妻敦伦时钻进床底窥视,此乃有悖礼法、无耻之尤的行径,谁敢那么做,被抓起来打板子发配都是轻的。”

秦行之叫道:“平时当然不行,我说的是闹洞房。”

高升不满的瞪了小道士一眼,心说陛下大婚这么重要的事,你就消停消停,别闹腾了!

“陛下,老奴不知小道士从哪儿听来的胡言乱语,但我早已将礼部拟定的仪程全部背熟,其中并无闹洞房一说。小道士,这种搅乱别人婚礼的恶劣行径,只有野蛮人才会干,大齐是礼仪之邦,绝对不可能出现。”

秦行之愣住了:“没有?怎么会?”

高升板着脸说道:“契丹倒是有抢婚的风俗,或许也能有闹洞房吧。你和老道行走江湖,错把契丹风俗当成大齐风俗,也不是不可能。”

孙蒙吁了口气:“吓我一跳,还好虚惊一场。朕喜欢热闹不假,可不喜欢被人作弄。”

秦行之思维有些混乱。

梦中世界——不,现在应该说是后世。后世全国都有结婚闹洞房的习俗,都说是华夏传统,即使不发扬,那也得继承,否则就是忘了本。

结果,大齐根本就不存在闹洞房那一套。

当然,后世历史上没有大齐,可听高升的意思,这并不局限于大齐朝。礼仪之邦嘛,自孔圣人那会儿就是了,汉唐乃至再往上数,恐怕都没有闹洞房的说法。

那闹洞房又是谁传下来的,难道还真像高升说的那样,是契丹人的习俗?

高升的声音传来:“蛮夷不通教化,信奉实力为尊,风俗一贯和我汉人迥异。老奴听闻,契丹人抢亲,不仅抢的人理直气壮,被抢的也只会怨自己实力不足,顶多发奋图强,以后再把人抢回来。

我还听说,如果被抢去的新娘有了身孕,原先的夫家即使抢回新娘,也会让她生下孩子,还会视如己出,与亲生血脉待遇完全相同。”

孙蒙和秦行之同时大叫:“这也行?”

高升难得在皇帝面前显摆一回,笑道:“老奴也是上次去莱州府路上听人说的,那人经常到边关做生意,应该不是道听途说。

陛下有所不知,契丹人吃饭还不分餐哩。

在我们大齐,颇有些讲究的人家遵循古礼,吃饭时每人占据一张小桌,这种情况虽然越来越少,但即使在一张桌上吃饭,碗筷饭菜也尽量分开。请客吃饭,菜品虽然共享,碗碟却必须分置,用单独准备的餐具夹菜。

契丹就不同了,他们经常用一口大锅熬煮肉食,所有人直接从里面抓着吃。老奴想,契丹穷苦,又缺乏铁器,往往一个部落都没几口锅,这也是无奈之举。

另外,听说契丹使节在京城下馆子,饭菜上来也是大伙儿一哄而上,并不先把饭菜分开。”

孙蒙听得直咧嘴:“那岂不是互吞口水?”

高升微笑点头。

“太恶心了!”孙蒙打了个寒颤,“小道士,你竟敢把朕的婚礼和契丹人习俗搞混了,我真想揍你一顿。我说你好歹也是礼宾使,就没看礼部发下去的章程?”

秦行之讪笑:“我忙嘛,得修炼,还得陪你玩儿……呃,读书,读书。再说那玩意儿我看了用处不大,我的职责就是安排使节,费那神干什么?”

第216章他就在这下面

吉时到,孙蒙在宦官和侍卫的簇拥下来到广场,在事先布置好的龙椅上坐定。

王公贵族、文武百官、各国使节,包括场边矗立的禁军、皇帝身后的侍卫宦官,所有人同时伏地叩拜。

这时就不能讲什么“大齐不兴跪拜”了,礼法就是这么规定的。当初臣子们和太祖皇帝争了好久,才争取到六礼基本不变——换句话说,就是为他们自己争取到了跪拜的权利。

好吧,听起来挺贱的。

可圣人门徒讲究的就是礼法,这种隆重庄严的场合,不跪一把,总感觉缺点什么。

一时间,整个广场上,只有两个人还站着。

一个自然是皇帝,另一个可不是小道士。他是正儿八经的朝廷官员,就算和皇帝再亲密,这个时候也是不敢不下跪的,否则杨旭第一个饶不了他。

另外一个站着的人,是崂山道长李奉常。

李奉常手持拂尘,朗声宣读皇帝诏书,委派迎亲使。早就整装待命的迎亲队伍接了诏书,奏着乐启程出皇宫,去杨旭家迎接皇后。

这边孙蒙开口说了几句,让众人平身。

大家从地上爬起来,恭恭敬敬等待迎亲队伍回来。

按照礼仪,暂时也就这样了。

可李奉常并没有退到一边,而是开口道:“陛下有旨,大力营鸣枪二十一响,以昭告上天。”

咦?

懂行的人都愣住了。

说实话,皇帝大婚这种事,多少年都赶不上一回,礼部那些人也不怎么熟悉,都是照着书本现学现卖。

可无论如何,书上都没有什么“鸣枪”的规矩。

他们制定的流程,也不包括鸣枪。

广场一侧大力营五百名士兵同时大喝:“尊旨!”随后将手里的夯昊枪朝天空斜举,扣动扳机。轰鸣声顿时连成一片,原地升腾起白烟。

这么多夯昊枪同时开火,动静可不算小,把广场上的人都给吓了一跳。文臣就不用说了,即使武将和其他禁军,乍听到震耳欲聋的枪声,也不由得打了个哆嗦。

孙蒙精神焕发,这才叫热闹嘛!

为了能让大力营开枪听个响,他亲手把自己修改过的章程交给李奉常,换下原先的那份,也是颇费了一番心血的。

鉴于皇帝的爱胡闹,李奉常不可能不检查,更不可能不问清楚。

孙蒙倒也没打算瞒着他,解释了一番鸣枪的意思,让李奉常好一阵郁闷。他是有道高人,略想了想也就明白夯昊枪是怎么回事了。

但是,对着天空放枪……

这比小道士开业放鞭炮还离谱啊!

明白的,知道你是为了热闹,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挑衅老天,向天上的神仙示威呢。你孙蒙不在乎自己的皇帝宝座,不在乎天下苍生,别把贫道扯进去呀。我还想着飞升天庭,见见祖师爷他们呢。

李奉常毫不迟疑的表示了反对。

孙蒙劝他:“您的疑虑绝对是多余的,神仙掐指一算能知过去未来,怎么可能和凡人一样误会?”

“就算神仙不误会,成个亲而已,陛下就别没事找事了吧。”

“李道长有所不知,鸣枪不仅是为了昭告上天,也是向使节宣示威严,让他们知道咱们大齐拥有可怕的武器。小道士说了,这叫做……核威慑。”

“贫道仍然觉得不妥。”

“您要不同意,可别怪我到时候瞎胡闹。”

“你这已经是瞎胡闹了!”

“那是李道长还不够了解朕,我胡闹起来,我自己都觉得心惊肉跳。”

“陛下,那可是你的婚礼啊……”

“我知道,有什么关系吗?”

人家连在自己婚礼上闹腾都不在乎,李奉常又有什么办法?只好捏着鼻子答应了下来。

大力营士兵放完枪,接着开始重新装填弹药。

二十一响呢,且得花点时间。

于是,在众人等待迎亲队伍返回期间,皇宫内隔段时间就响起一阵轰鸣。

大力营接受了小道士的建议,并没有在枪管里装填铁砂,而是直接用纸堵住火药,因此其实和鞭炮差不多,响是够响,却没什么危险性。

一开始众人都被吓得不轻,可多听几次后,逐渐也就适应了过来。到了最后,甚至达到充耳不闻毫不在乎的境界——换个说法,就是麻木了。

等迎亲队伍出现,大力营还没放完二十一响。

李奉常不发话,迎亲队伍只好停下,稀里糊涂的等大力营放完枪,才在李奉常的主持下,进入下一步程序。

这浪费了不少时间,可孙蒙高兴,他是皇帝,又是新郎官,今天他最大,谁又能管得着他?

……

杀入圣率领师弟们冲进山谷。

留守的大力营士兵算是倒了血霉。有夯昊枪的同僚都去了京城,剩下的五百战兵从人数上说十倍于恨天宫弟子,却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

面对这些普通士兵,武林高手都能以一当十,何况是恨天宫精英弟子?

要知道,恨天宫弟子的实力,比普通武林高手要高出不少,例如杀入圣的肉身修为,正常情况下熊六梅就拿他没辙。

其他人就算修为比杀入圣差,至少大力营的战兵用刀砍,还破不了他们的防。

五百人也组织不起像样的战阵。

于是双方交手没多久,大力营便节节败退,一看不妙,把刀一扔就投降了。

家眷和“研究人员”早躲在房子里,祈祷忽然杀进山谷的这些人看不见自己了。

由此可见,小道士用大力营对抗契丹人的想法,根本是外行人的美好愿望而已。是,这些士兵可能不像其他人那样畏契丹人如虎,可他们毕竟是普通人,又困居山谷从没打过仗,论经验和韧性,还不如边关军队呢。

夯昊枪再神奇,五百人的队伍仍是杯水车薪。

杀入圣把刀架在一名战兵脖子上:“说,金三胖在哪儿?”

“谁?小的不知道啊!”战兵双腿打颤,怕得厉害,可他根本不知道金三胖是谁。

“金三胖,一个胖子,被你们关在山谷的。”杀入圣往下一压刀柄,“别跟我装傻,否则我先砍了你,再找别人问。”

“那边,他在那边!爷爷饶命!”

“带我过去。”

杀入圣和几个师弟押着战兵,来到远处一片空地上。这里一览无余,根本就不是关人的地方,杀入圣觉得被骗了,一脚把战兵踹翻:“你敢戏弄我?”

“我没有,那个胖子就在这下面啊!”

杀入圣沉吟:“你的意思是,下面有地洞?”

战兵连连摆手:“不是不是,他死了,被埋在了这里。”

死了?

死了!

杀入圣和师弟们霍然色变。

“不可能!”

“小的不敢骗您,您挖开就知道真假了。”

杀入圣一挥手,师弟们就挖了起来。不得不佩服恨天宫弟子,肉身力量果然强悍,根本不需要工具,仅凭双手,挖掘速度都奇快无比。

金三胖破破烂烂的尸体被拽上来。

杀入圣站在那里,死死盯着金三胖的尸体,胸口不停起伏,喘息声越来越粗,终于大吼一声,挥刀将战兵的脑袋砍了下来。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杀入圣完全失去了冷静,一边怒吼,一边挥刀乱砍。

他计划好了一切,今天的行动也异常顺利,就在不久前,他还为自己制定的计策沾沾自喜呢,结果转眼功夫,一切都成了空中幻影。

金三胖死了,白马山血统从此断绝,再也不可能打开恨天宝藏……这些还不是最重要的,最让杀入圣无法忍受的,是他辜负了师尊的信任!

这怎能不让杀入圣发狂?

师弟们不敢劝他,只好去审问其他战兵。

过了好一会儿,杀入圣才逐渐恢复理智。师弟们已经了解清楚情况,趁机禀报了大师兄。

“是皇帝害死了他!”杀入圣双眼喷火。

当然事实并非如此,金三胖如果不挟持皇帝,根本就不会死,孙蒙也没亲手杀金三胖。然而,现在的杀入圣,急需一个复仇的目标,才能发泄出心中的愤怒和懊恼。

其他恨天宫弟子也非常愤怒。

无法开启恨天宝藏是原因之一,但恨天宫弟子对白马山血统的重视,来自于对恨天的崇拜。别看他们一口一个“金三胖”叫着,那是因为金三胖还没通过验证。一旦金三胖成为恨天宫主人,他们都将是金三胖最忠实的奴仆。

“大师兄,要为金三胖报仇啊!”

“这些混蛋都该死,我要杀了他们!”

“对,一个不留!”

杀入圣挥手制止师弟们,说道:“杀这些没有反抗能力的人就算报仇了?不,真正的罪魁祸首是皇帝!为兄决定了,我们要杀入皇宫,替金三胖出口怨气。”

杀皇帝?

真是个好主意!

恨天宫弟子就不是怕死的,顿时群情激愤,叫嚷着立刻冲进皇宫,把大齐狗皇帝碎尸万段。至于他们五十几个人能不能成事,如果真杀了皇帝会不会造成严重后果……管那么多干嘛。

杀入圣吩咐:“带上金三胖的尸体。”

师弟们不解的看着杀入圣。

杀入圣解释:“金三胖毕竟是尊贵的白马山血统,怎能就这样被埋葬在一座山谷中?况且,他虽然已经死了,说不定他的血还能开启恨天宝藏。”

“师兄,这个季节,来不及赶到恨天宫他就臭了……”

“臭了也得带着,否则我没法向师尊交代。”

一名师弟将金三胖尸体捆在背上,恨天宫弟子冲出山谷,在山中急速前进,直奔京城方向。

第217章一点就透的小道士

紫宸殿前广场上,大婚典礼还在进行,拜天地已经完成,现在李奉常正念一篇冗长的祭文。

先前的夯昊枪齐射,让孙蒙大呼过瘾,轮到正儿八经的婚礼仪式,他就提不起精神了。还好李奉常也不是干念,有宫廷乐师伴奏,算是稍有点乐趣。

杨采薇和孙蒙并排坐在宽大的龙椅上。

说是龙椅,正规名称应该叫“龙床”,别误会,“龙床”可不是皇帝睡觉的床铺,而是一种类似沙发的宽大坐具。

之所以叫它龙椅,主要是怕造成误解,以为太祖皇帝弄出来的大婚典礼,还有当场证明皇帝是男人的步骤。

杨采薇并没有如民间新娘一样蒙盖头。

她是皇后,今天的大婚典礼,让臣子们认识她也是目的之一。皇族毕竟不同于普通百姓,皇后不仅是孙蒙的妻子,还是最大的内廷官员,以后免不了要和大臣打交道。

小道士站在各国使节团前面,正和大理王子段誉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身后忽然传来一阵骚动。

秦行之不高兴的回头低声呵斥:“都给道爷老实点!李道长的祭文确实挺无聊的,大家说说话解闷我能理解,可你们不能乱动啊,再忍忍,就快完成了。”

段誉心说,当着大齐文武群臣的面,谁敢乱动,连说话的也没有好不好?刚才都是你在说,小王不搭理你又不合适,才随便附和了几句。

毫不夸张的讲,皇帝大婚这么庄严的场合,真有人敢乱动乱说话,被拖下去砍头都没地方说理,自己国家还得派人来道歉。

连契丹人都老老实实站着,别人就更不用提了。

段誉也挺奇怪,是谁那么不知死,居然敢乱动?

段誉好奇的回头看,恰好看见一个契丹人双目充血,恶狠狠扑向身边交趾人的场面!

那交趾人根本没反应过来,直接被契丹人扑倒,醋钵大的拳头狠狠砸在脸上,顿时满脸开花,鲜血四溅。

交趾人惨叫一声。

这声叫喊仿佛刺激了契丹人,他嘶吼一声,双拳连番砸向交趾人,砸得对方的脸血肉模糊,直接没法看了。

“这是怎么了?”段誉吃惊不小。

秦行之怒气冲天往骚乱的地方冲:“这是不给道爷面子呐!好你个耶律乞买,这段时间见你挺老实的,合着都是装的,就为了在大婚时给道爷一个难看是吧?”

随后他又乖乖退了回来。

因为耶律乞买等契丹人,无一例外全都脸红脖子粗的放声嘶吼,瞪着血红的眼睛,随便抓住身边一个人,劈头盖脸就打。

来参加婚礼,大家都没带武器,契丹人体力有优势,又是狂性大发,转眼间就揍趴下不少人。

这种情况下,小道士怎么敢上前?

骚乱越来越大,终于惊动了文武群臣,他们往这边一看,顿时就沉下了脸。在皇帝婚礼上打架,这可真是开天辟地头一回,让人不生气都不行。

同时,自然对小道士的失职表示严厉谴责。

一队禁军冲过来,试图将双方分开。

可惜契丹人明显脑筋不正常,对禁军也是大打出手,有武力值高的,成功抢到禁军的刀,劈手将身边的使节团成员砍倒。

更有甚者,居然打算往皇帝方向冲。

这还了得?

孙蒙也注意到了这边的骚乱,激灵一下来了精神:“打起来了?太好了,终于算是有点意思了!小道士就是讲义气,他肯定也知道朕无聊,所以才故意弄出点乐子吧?”

杨采薇轻轻咳嗽一声,低声道:“陛下慎言。”

“嗬,见血了都!”

“陛下!外国使节扰乱大婚,该罚。秦行之玩忽职守,该杀!”

“咦,说反了吧?不守规矩的是外国使节,杀也是杀他们,小道士嘛,随便罚点薪俸也就够了。”

“陛下此言差矣,外国使节不通教化,秦行之身为礼宾使,有教导监督之责,骚乱的责任,他不负谁负?陛下若不杀他,如何能彰显皇帝威严?”

“你……朕和你就没共同语言!”

孙蒙学着小道士丢下一句话,便死活不再理会杨采薇,而是兴高采烈的看热闹。

杨采薇向来视男人如草芥,把做皇后当成一次升职,此时听了皇帝的话,脸上还是露出几丝黯然之色。

使节团这边,秦行之叫道:“契丹人狂化了,都别跟他们客气,下死手!”

禁军们显然也是这么想的。

契丹人闹事,倒霉的是负责礼宾的小道士,肯定不是他们。但如果不能迅速平定骚乱,甚至让契丹人冲撞了大婚,那可就是他们的责任了。

都头一声令下,又有两个队的禁军冲过来,三队共一百五十人的士兵,对契丹人大开杀戒。

即使在契丹人没武器,人数又远少于禁军的情况下,禁军也付出了几条人命,才算把契丹人全部拿下。可怜耶律乞买带来的契丹好汉,经过数次稀里糊涂的战斗,还喘气的已经不到十个。

就算这不到十个人,因为冲撞大婚,能不能活着回契丹都不好说。朝臣们不愿招惹契丹,但大家最好脸面,这种羞辱不一定忍得下去。

秦行之摸着下巴:“杀入圣今天没来啊,契丹人怎么会无缘无故狂化?难道说,狂化也会成瘾,次数多了,即使没人刺激,也能自己发动?”

禁军迅速清理场地,把契丹人押下去,顺便把遭受无妄之灾挂掉的使节团成员拖走,受伤的也送出去疗伤。

骚乱来得突然,好歹处理得也够快,尽管大家都觉得受了契丹人羞辱,但这事儿大婚后有的是时间问罪小道士,现在嘛,还是大婚重要。

现场甚至都没怎么慌乱。

要知道,参加大婚的都是高官,世面见得多了,这点沉稳还是有的。

整个过程中,李奉常一直在平心静气的念祭文,完全不受骚乱影响。

此时他终于念完祭文最后一个字,将绢布慢吞吞往袖子里一收,也不继续下一项流程,一言不发的看着前方地面。

众人迷惑,心说李道长怎么忽然发起呆来?现在似乎不适合玩儿神游物外吧?

李奉常忽然动了。

拂尘往前方地上轻轻一甩。

轰隆——

青砖铺就的地面猛地炸开,恨天宫弟子从裂开的大洞里鱼贯跃出,向皇帝的方向杀去。

群臣终于知道害怕了。

先是契丹人闹事,幸好手里没武器,对付的又是使节团,而且被禁军及时压制了下去。现在又有人从地底跳出来,个个手持钢刀,显然不是打算过去恭贺皇帝大婚——这他么分明是要刺杀陛下!

禁军指挥使从武将队列里撒腿往禁军那儿跑,一边大吼:“护驾,保护陛下!”

文武官员几乎没有任何犹豫,袖子一挽,袍子往腰里一掖,所有人做出了同一个选择,就是往孙蒙那里猛冲,试图在刺客之前赶到皇帝身边,用自己的血肉之躯保护皇帝。

侍卫们呼啦一下将龙椅围了起来。

高升则完全不顾礼仪,摆开架势挡在皇帝皇后身前。

使节团这边,小道士目瞪口呆看着乱糟糟的场面。

段誉提醒他:“小道长,快去保护陛下!”

大家都在往前冲,连杨旭那么大的年纪,都不顾一切要去保护皇帝。如今正是表忠心的时候,段誉认为,身为皇帝身边的宠臣,小道士更应该拼死护驾。

危险固然有,可也是邀宠的最佳时机啊。

段誉搞错了一件事,他以为大臣们是为了表现忠君才奋不顾身,其实绝大部分官员真没想那么多,他们只是下意识做出了选择,单纯不想皇帝出危险罢了。

孙蒙不靠谱,有时还瞎胡闹戏弄臣子,可谁都清楚,这是个少有的心地纯良的皇帝。

他永远不听劝固然可气,却也永远不记仇,即使被骂个狗血淋头,隔几天就完全忘没影了。

大齐吏治宽松,毕竟还是君主社会,皇帝平时可以让着大臣,真发起怒来,有的是办法惩治臣子。

孙蒙不是不想惩治臣子,而是根本就没有用皇权对付别人的意识。

这样的皇帝,平时你可以鄙视他,真到了危险时刻,谁都不想他出危险。

小道士迷茫的看向段誉:“啊?”

段誉心说有你这么做宠臣的么,根本不合格嘛:“小道长,杀入圣狼子野心,竟敢带人刺杀陛下。如果让他伤了陛下一根寒毛,大齐震怒,天下必然动荡啊,请小道长为苍生计,立刻前去护驾!”

“哦,护驾啊……没事,根本用不着。”

“用不着?”段誉糊涂了。

“是呀,胖子不可能有事,我费那事干嘛?”说到这里,秦行之一脸钦佩,“道爷不得不佩服太祖皇帝,他交好崂山道长,又立下规矩让崂山道长主持婚礼,这是妥妥的未雨绸缪呐!就凭李道长,别说杀入圣了,他师尊来了也得跪。”

段誉低声道:“小王当然知道李道长厉害,可现在关键不是陛下有没有危险,而是你去不去救他。”

小道士恍然大悟:“对啊,确实得去救他,我怎么就没想到呢,幸亏段兄提醒。”

“小道长一点就透,小王十分欣慰。”

秦行之撒开腿就跑,嘴里大叫:“李道长且慢动手,您悠着点,给我留几个刺客装装逼——”

第218章你装我装大家装

杀入圣满脑子杀机和……郁闷。

他事先也知道,今天皇宫举行大婚典礼,禁军戒备森严,硬闯不是不行,但那么做肯定没机会刺杀皇帝了。

因此,杀入圣决定偷袭。

换成一般人,仓促间真找不出什么办法偷袭,可恨天宫弟子并不是一般人,甚至不是武林高手能相比的。他们专注于修炼肉身,也许在高来高去方面不如武林高手,但皇宫这么大的场地,即便真有本事从天上飞进来也不能干,那必将成为禁军的靶子,远不如从地下偷袭好。

他们在皇宫外挖了个洞,一路靠强悍的肉身力量往前挖掘,愣是临时打出一条地道,直通大婚典礼现场。

计划很成功,直到进入广场都没人察觉。

杀入圣因金三胖死亡而失去的信心,总算找回来了一些。他觉得,自己还是很有头脑的,拯救金三胖的计划本身没问题,金三胖意外死亡,纯属贼老天使坏,非人力能抗衡。

临时起意狂化契丹人,是为了吸引众人注意力,毕竟地道虽然够深,万一有听力变态的听到动静就坏了。然后再趁机突进到皇帝身边,暴起杀人……

都会随机应变了,以后谁还敢说恨天宫弟子没脑子?杀入圣甚至都开始膜拜自己了。

李奉常随手一甩拂尘,一切都变了样。

前方的泥土忽然变得比钢铁还要坚硬,正挖掘的师弟闷哼一声,双臂差点折断。

杀入圣一声令下,众人就从地底窜了出来。

大齐官员的举动杀入圣看在眼里,心中冷笑连连。他们离皇帝这么近,那些官员根本就来不及护驾,禁军更不可能及时赶到。

唯一需要对付的,只有侍卫高手。

五十多名恨天宫精英弟子,人数上就已经比侍卫有优势,况且他们随便哪一个都比武林高手更强。

再说了,他们的目标是皇帝,没必要和侍卫死磕,区区几十个侍卫,根本不可能守住防线。

总之,皇帝死定了!

所以说,杀入圣作为恨天宫弟子,脑子是有,但也有限得很。他没注意到李奉常也就罢了,可挖掘受阻这么重要的意外,杀入圣居然也给忽略了。

李奉常淡然一笑,拂尘再次甩动。

天罗地网术!

最前方的恨天宫弟子迎头撞在看不见的墙上,前进的步伐立刻就停了下来。后面的人措手不及,顿时来了个连环相撞事故。

这时恰好小道士要求李奉常给他留几个人装逼的声音响起。

李奉常挺听话,不再做进一步行动,微笑着等秦行之过来。

“天罗地网术?”秦行之问。

李奉常点头:“不错。你要小心,别靠得太近,否则瓦解了法术,贫道还得重新布置。”

秦行之愕然:“啊?那我还怎么装逼?”

“秦道友,这些人已是瓮中之鳖,你又何必为难他们?依贫道看,还是别动手了,贫道用个定身法擒住他们,交给陛下处理就好。”

“这话说的,不能装逼你等我过来干嘛?”

“贫道要是不等你过来,和你说明白,恐怕你会怀恨在心,回头加大符咒生产规模,也是有可能的。”

“嘿,你也太小瞧人了。”

李奉常笑了笑刚要说话,忽然面色一变,意外的看向杀入圣等人。

小道士喊了一嗓子,终于让杀入圣明白过来,相对于侍卫高手和禁军,真正可怕的是李奉常。这道士实力高深莫测,当初他是看出来过的。现在大家被看不见的牢笼围困,显然也是李奉常出的手。

道法,又是道法!

杀入圣一咬牙,挥手一刀砍在胳膊上,鲜血染红了袍袖,一股冲天的杀气也蓬勃而起。

其它恨天宫弟子不必杀入圣下令,人人开始挥刀自残。

刹那间,天罗地网术范围内鲜血横流。

杀入圣大吼:“有道士施法,大家准备撤退!”

师弟们大声应和。

一名恨天宫弟子抬起手掌,狠狠拍在身边师兄弟身上。被拍的人眉头蹙起,却没有丝毫意外之色,而是顺势挥手,拍向另一位师兄弟。

第三人同样拍向身边另一个师兄弟,然后是第四位,第五位……

说起来挺慢,其实整个过程如行云流水,几乎眨眼间就有一半的人完成了互拍的动作。显然这些人不是第一次这么做了,对流程熟悉的很。

最后一名恨天宫弟子大吼一声,奋起全力拍在天罗地网术的屏障上。

仿佛有轻微的碎裂声传出,天罗地网术应声瓦解!

杀入圣等没出手的人早已蓄势待发,天罗地网术刚瓦解,他们就冲了出去,朝皇宫外亡命逃窜。

李奉常眼神中带着几分好奇。

他仓促间布下的天罗地网术,确实不算多坚固,可即使如此,李奉常也不认为随便什么人就能打破牢笼,至少恨天宫这些人是不应该做到的。

可事实是,他们居然做到了。

刚才那一套动作,应该是一种合击之术。

对于合击之术,李奉常并不熟悉,但也听说过,有些武功传承里,就有类似的东西。

道家当然是没有这东西的,修炼是为了飞升成仙,这是件非常个人的事,战斗力什么的都属于附带效果,打群架更一般不会出现,谁会闲得无聊去研究那种东西?

道士施法,本质上是利用自己修炼出的真元,调动天地元气。只要你境界足够,整个世界的元气都能被你利用。而境界不足,即使联手施法,增幅也有限得很。

恨天宫修炼的不是内功,完全靠肉身力量,居然也能使出类似的合击之术?

李奉常的好奇心被挑了起来。

他这一愣神不要紧,杀入圣等人速度极快,已经跳出宫墙,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中。

秦行之不愿意了:“李道长,人跑啦!”

“啊?跑就跑了呗。”

“他们刺杀胖子!”

“不是也没杀成嘛。”

“你……李道长,莫非脑子忽然抽了?”

“当然没有。既然他们能挣脱天罗地网术,说明天道不绝他们,贫道自然要顺应天意,不会穷追不舍。而且,这不是还留下一半人嘛。”

李奉常看了眼被禁军包围的恨天宫弟子。用了合击之术后,他们似乎一时半会儿缓不过劲来,战斗力大打折扣,虽然仍旧不惧刀剑,却也无法突破包围。

秦行之被李奉常气笑了:“胖子对你可不错,他们敢刺杀皇帝,你不拿下他们,对得起胖子吗?什么叫天道不绝?还以为你李道长是高人,头脑不会和别人那样僵化,合着你也相信那套歪理邪说。”

“这话说的,天道好生,怎么就成歪理邪说了?如果贫道不相信,那还修什么道?”

“人家都恨天了,天道会放过他们?”

“你我不是天道,如何能推测天道的意思。”李奉常摆手,“另外,秦道友毕竟是鸿蒙派掌门,切不可被红尘爱恨迷了眼,你如今固然是朝廷官员,但你难道想做一辈子官,不准备修炼了?”

“就我还修炼呢,你这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好了,废话少说,秦道友不是想装逼吗,此刻正是最佳时机。”

秦行之顿时顾不上管杀入圣等人,兴高采烈的把大拇指一伸:“拿弹药来!”

李奉常没动,而是说道:“禁军正在围攻,你不能用掌心雷,也不能直接把法力扔出去,否则恐怕会误伤军士。这样吧,你就用定身法拿人。”

秦行之尴尬的摸摸鼻子:“那个……贫道不会啊。”

李奉常并不感到意外,小道士在符咒上是个天才,法术方面可能因为无法施展道法,即使学过也基本忘光了。

还好定身法属于通用法术,李奉常附在小道士耳边,把施展方法和口诀说了一遍,顺便把一道精纯的法力传给他。

小道士立刻原地满血复活,大叫一声:“给道爷闪开条道儿,看道爷降妖除魔,勤王救驾。”

军士们根本不听他的,这群刺客刀枪不入,好不容易围住他们,为此还付出了好几条人命,怎能轻易放开缺口,要是跑了刺客算谁的?

秦行之也没强求,大叫是为了吸引注意力,以便装逼时有人围观鉴赏。堂堂道家定身法,如果还需要别人让道才能施展,那就实在太搞笑了。

口里念念有词,喝声“定”,手对着某恨天宫弟子一指。

那弟子全身一震,整个人就凝固了。

秦行之大喜,单手连指,嘴里配合发出“biubiu”的古怪声音,凡是被指到的恨天宫弟子,立刻变成木头人,别说身体,连眼睛都没法眨动。

这种感觉,简直太爽了!

李奉常在后面看得十分诧异。

小道士不熟悉道法,但这上手速度也太快了,几乎看不出任何磨合的迹象。上次施展掌心雷,还可以说他温习过一段时间,这次纯属现学现卖,居然抬手就来。

而且显然纯熟度还不低。

要知道,任何人初学道法都只能照葫芦画瓢,每个步骤都不敢乱来,心法、口诀,乃至最后发出的定咒,都必须严格遵守师父的传授。

不是不能标新立异,但那是修为精深,手法熟练之后才能做到的事。

比如定身法,定咒词必然是个“定”。

小道士就敢乱“biubiu”。

秦行之大展神威,每定住一个刺客,士兵们必大声欢呼。

冲到龙椅前的大臣们神情复杂的看着战场,心说这小道士平时一副讨人厌的模样,他居然真会法术!

孙蒙从护卫中间探出头来,惊见秦行之正在过瘾,顿时忍不住大叫:“小道士悠着点,也给我留几个装下逼啊!”

秦行之头也不回:“你又不会法术,捣什么乱?”

“朕不管,你想办法,否则朕办你个欺君之罪……”

大臣们心中暗喜,但愿小道士没办法,陛下一怒之下降罪,倒是省了大家的口舌。

就听孙蒙继续说道:“……罚你一辈子不能成亲!”

秦行之大惊失色:“如此狠毒?”

第219章多笑笑就对了

孙蒙这个皇帝确实不靠谱。

士兵们正在拼命和刺客搏杀,甚至付出了不少人命,而且死伤还在继续,他居然为了和小道士抢出风头的机会,完全不顾别人的死活。

可大臣们不这么想呀,他们觉得,假如能让小道士受挫,多死几个大头兵完全能够接受。

抱歉,这是个阶级社会,人人平等那是做梦,当初太祖皇帝都没敢提这个茬。

小道士也不是什么好人。

他毫不犹豫的丢开剩下的恨天宫弟子,跑到侍卫前面,推开侍卫挤进包围圈,从怀里掏出黄纸朱砂,往地上一铺:“道爷天纵奇才,这点小事儿想难住我?做梦。”

孙蒙大喜:“你要画符?”

“废话,教你道法你学得会吗?”

杨采薇皱眉看着小道士画符,满脸厌恶之色。

秦行之一边画符,一边还有余力乱看,见到杨采薇的表情,愣了愣,撇嘴道:“杨采薇,你什么意思?你搞清楚,刺客又不是我引来的。”

如果李奉常能看到包围圈里的场景,估计又要诧异了。

秦行之脸上表情连续变化,嘴里说话,眼睛不看黄纸,手上画符的动作却一直没停。那种感觉,仿佛另外有个人在指挥着他的手臂画符一样。

杨采薇哼了一声,转头不理小道士。

秦行之嘟囔:“胖子,这媳妇你可得好好管教。”

杨采薇大怒。

孙蒙拉了她一把:“他就这样爱乱说话,你跟他计较什么?放心,朕不会管教你,但你也不准动怒,否则耽误了朕的正事……我可听说,冷宫闲置有些年头了。”

杨采薇眼圈一红,心中充满愤懑低下头。

秦行之画好一张符咒,跳到旁边:“自己拿。”

孙蒙是知道秦行之的秘密的,因此也不奇怪,屁颠屁颠跑下龙椅,把符咒捡起来:“这是什么符咒?”

“定身法,你可以叫它定身符。”

“就是刚才你用的那种?”

秦行之点头。

孙蒙对侍卫叫道:“都散开,看朕降妖除魔、勤王护驾。”

小道士暗笑,这家伙什么都喜欢跟道爷学,勤王护驾这个词儿,你用合适吗?

侍卫们很为难:“陛下,刺客十分危险……”

“你们傻啊,有李道长在,朕想死都难。赶快散开,别耽误朕装逼……呃,士兵们死伤惨重,都是我大齐好男儿,朕心急如焚!”

侍卫头领叹口气,挥手让众人散开。

孙蒙冲到战场前,对着一名恨天宫弟子瞄准了好一会儿,这才掏出火折子点燃符咒,用力往前一扔。

符咒这东西,并非必须扔在目标身上才能起作用,否则的话,它的载体只是张轻飘飘的黄纸,还是被点燃的,一般人哪有那个本事百发百中?

黄纸不重要,重要的是点燃发动后,吸引到天地元气,经过符文转化,形成的法术力量。

这力量聚集在施法者的手里,甩出去击中目标,才算真正发挥作用。

孙蒙糟践过大量符咒,当然明白这个道理。

可惜他准头和时机把握上显然有点欠缺,定身符甩出去没击中预想的目标,反而打在一名士兵身上。

那士兵呃了一声,就一动不动了。

孙蒙胖脸一红:“好像打偏了……”

“无所谓,反正你也定住了一个人,至于定住的是谁,这并不重要。”秦行之敷衍道,“既然你过了瘾,就赶快退开,别耽误道爷施法。”

“咱们有的是时间,再画一道呗?”

秦行之低声劝:“胖子别闹了,你没发现士兵们头顶都要冒烟了吗?还指望他们替你守卫京城呢,别再被你弄得造了反,你说冤不冤?”

孙蒙迷惑的看看厮杀的禁军:“为什么造反?”

“这话说的,如果你在跟人拼命,随时都可能挂掉,明明来了个英明神武的救世主,出手就能力挽狂澜,结果被个不知所谓的胖子拦住杂七杂八的闲扯,你恨不恨胖子?”

“我是皇帝,不可能跟人拼命。”

“你真不明白道爷的意思?”

“好吧,我装傻你肯定不信。”孙蒙挥挥手,意兴阑珊的返回龙椅。

秦行之念动咒语,又开始对着恨天宫弟子“打枪”。

一刻钟后,尘埃落定。

二十几名恨天宫弟子全部变成木头人。

这些人十分危险,谁都不敢大意,禁军指挥使请示过皇帝后,把他们押出皇宫,找了个没人的地方,费了老大力气才挨个挑断手筋脚筋,用牛皮绳子穿透肩胛骨绑了,关入大牢。

婚礼只能暂时停止。

连续出了两次状况,给皇帝大婚蒙上了一层阴影。

无论是文武百官,还是今天的主角杨采薇,都觉得无比郁闷。孙蒙倒是挺高兴,要的就是个热闹,刺杀让他感觉不爽,可刚才绝对算是热闹了。

枢密院使赵辉祖启奏:“陛下,刺客丧心病狂,做下如此大逆不道之事,竟畏罪潜逃。臣恳请陛下传旨,着京城和各地驻军封锁道路,严密搜查刺客!”

孙蒙点头:“赵大人说得不错,必须抓到他们。朕也想问问杀入圣,我怎么得罪他了,就敢来杀我。咦,难道说……”

孙蒙心虚的看向远处的小道士。

秦行之连连摆手,心想您可千万别说漏嘴,我倒是无所谓,大不了撂挑子不干,你是皇帝,被喷一脸唾沫又是何苦来哉?

这事儿小道士早就想明白了,杀入圣不可能无缘无故刺杀孙蒙,九成九是知道金三胖死了。

孙蒙吸了口气:“许天豪将军,请过来说话。”

许天豪飞奔过来,扑通一下跪倒:“末将有罪,末将该死!请陛下下旨,砍了末将的脑袋吧。”

孙蒙懵了:“这么激动干嘛?”

“陛下调大力营出山,我们本该保护好陛下。然而末将一时大意,士兵们只带了空心弹药。方才擒拿刺客,末将也曾经想率兵出战,但是……”

“嗐,轻装简从是朕的意思,我没怪你,你想多了。许将军你先起来,我有话跟你说。”

许天豪站起身,满脸羞愧自责。

“你现在就带人回山谷,朕怀疑恨天宫的人——哦,就是刚才那些刺客,他们很可能去过山谷了。那些家伙一个个都是不要命的,你的部下恐怕要糟。”

许天豪一惊,大力营战兵总共就一千来人,留守山谷的五百人要是出了问题,损失可不小。

“快去吧,这是朕的旨意。”

许天豪左手捶胸:“尊旨!”

转身带人离去。

孙蒙看向赵辉祖:“赵大人,抓捕杀入圣等人的事,就交给您了。”

“臣这就去安排。”

赵辉祖也走了。

孙蒙和杨采薇交谈了几句,对众臣说道:“有人行刺固然扫兴,大婚典礼却还要继续下去。禁军打扫场地,诸位各就各位,等收拾好了,请李道长继续主持婚礼。”

李奉常赞赏的看着孙蒙:“贫道尊旨。”

大臣们也纷纷躬身行礼,返回自己的位置,每个人看孙蒙的眼神都热烈无比。

孙蒙忐忑的问杨采薇:“他们干嘛那么看我?”

“陛下临危不乱,处置事务有条不紊,臣子们自然是钦佩陛下的才能。”

“我的才能当然不用说……”孙蒙习惯性自夸了一句,扭捏道,“不过刚才都是你教我的,他们想多了。”

杨采薇轻轻摇头,脸上罕见的露出个淡淡的笑容:“陛下无需自谦,最后那些话固然是臣妾教的,前面安排大力营许将军回营,指派赵大人负责抓捕刺客,可是您自己做出的决断。”

说完,等了一会儿,没听到孙蒙的动静。

杨采薇奇怪的看了他一眼。

只见孙蒙呆若木鸡,嘴巴张得老大,满脸痴迷的看着自己。

杨采薇脸顿时红了,嗔怪道:“陛下!”

“你会笑啊!”孙蒙哧溜一下把口水吸回去,“朕还以为你从来不会笑呢。小道士说你长得漂亮,说实话我还真没看出来。现在你这么一笑,我发现他说得确实没错。这就对了嘛,笑笑多好,干嘛老是板着个脸?”

杨采薇低头不语。

……

杀入圣带领师弟们,趁守城军队还没反应过来,狼狈逃窜出城。

敢刺杀皇帝,不管成功与否,都会遭到大齐的全力围捕,这个结果大家早就预料到了,并且也商议过接下来的行动。

恨天宫弟子修炼的是恨天传下来的法门,又以恨天为人生偶像,性格难免受恨天影响,最是不能忍气。他们明知皇宫有崂山道长,并且戒备森严,行刺皇帝会让自己很被动,被金三胖的死亡刺激,还是义无反顾地做了。

他们没想到的是,李奉常是如此强大,他们连皇帝都没机会接近就铩羽而归,还损失了一半的人手。

“我恨道士,我恨道法!”

杀入圣咒骂了一句,对师弟们说道:“按照计划,对方肯定要全力围捕,我们不可能逃出大齐,只能暂时躲进山里。诸位师弟,你们觉得,我这个计划可有纰漏?”

屡次受挫,杀入圣对自己的脑筋产生了严重怀疑,否则也不会征求师弟们的意见。

一名师弟说道:“大师兄说过‘灯下黑’的道理,我以为您说得很对。京城附近虽然没什么崇山峻岭,但这里的山连绵不绝,想找到我们也很难。况且,就像您说的,他们说不定以为咱们已逃出杭州府,根本想不到,我们其实还在京城藏着。”

其他师弟也纷纷附和。

开玩笑,让他们出主意不行,难道就能给别人的主意找漏洞了?

“那我们走吧。”杀入圣下令。

第220章喊我大小姐会死啊

金大丫张弓搭箭瞄准远处一只野兔,正想松开弓弦,几十个气势汹汹的汉子忽然冒出来,野兔受惊,嗖的窜入荆棘丛里不见了。

杀入圣等人速度极快,转眼间飞奔到金大丫面前。

金大丫瞠目结舌,看着这群满脸杀气的家伙。手里的弓箭还下意识举着,心里闪过逃跑的念头,双腿却不听使唤。

众人放缓脚步。

杀入圣皱眉看了眼金大丫:“杀了。”

金大丫打了个哆嗦,扑通跪在地上:“大王饶命啊!我会做饭洗衣,还能暖床,对当山贼……绿林好汉也不介意,求饶命,求收留……咦,我认识你,你是那个契丹人!”

杀入圣见过金大丫,也莫名有种熟悉感,他挥手止住师弟,问道:“你是谁?”

“爷爷你忘了?那天在囚车里,我弟弟说要把我送给你……”

杀入圣双眼一亮:“你是金三胖的姐姐!”

师弟们的神情有些古怪,心说大师兄没否认,就是说真有那么回事了——乖乖,大师兄的口味还挺重。

杀入圣十分激动,但也许是感受到了师弟们的异样情绪,觉得澄清自己的审美观,比见到金三胖的姐姐更要紧,于是喝道:“他要把你送的人,是耶律乞买!”

金大丫谄笑:“都一样,都是契丹好汉嘛。这位好汉爷,您别看我长得不太出色,其实最会伺候人了,您收下我绝对亏不了。”

杀入圣没理会她的胡说八道,盯着她问:“你叫什么名字?”

“回禀大爷,我叫金大丫。”

“你是金三胖的亲姐姐?”

“是呀……大爷您别担心,我和弟弟不一样,我这胖不是天生的,努力一把还能挽救回来。”

杀入圣伸手入怀,把装四方体的盒子掏出来,一层层拆开。

师弟们终于咂摸出了滋味。对呀,这女人既然是金三胖的亲姐姐,那岂不是说,她也算白马山血统!

所有人,包括小皇帝孙蒙、秦行之、朝廷大臣,乃至知道真相的杀入圣,都没把金大丫当回事儿。

甚至金大丫自己,都没意识到这点,只想到能沾弟弟的光,去契丹享福。

这个时代女人连族谱都不能进,“某某血统”之说更是和女人扯不上半点关系。杀入圣明知金三胖有个姐姐,却完全没想过要救她,他甚至认为,当年恨天留下宝藏,针对的也是男性后代。女人长大就嫁人了,如何有资格继承恨天宫?

不必奇怪恨天为何知道金美女怀的一定是男孩,“行走在人间的神”,这点本事还是有的。

杀入圣拆开盒子找四方体的行为,金大丫见过一次,她也知道,接下来八成就是放自己的血了。

但她一点都不害怕,甚至还有点兴奋。

不同于当初完全没准备的金三胖,既然已经听过白马山血统的说法,而且杀入圣当时还要救金三胖,虽然不知道后来为什么不见行动,金大丫至少确定一点,那就是杀入圣应该不会杀掉自己。

说不定还有巨大的好处。

因此当杀入圣从腰上抽出尖刀,金大丫咬着牙把袖子一挽,主动凑上去方便他下手。

杀入圣诧异的看了她一眼,心想别看这金大丫是女人,胆色却又比金三胖强多了。

下刀,取血,抹在四方体上。

众人全都神色紧张的看着四方体,连金大丫自己都死死盯着,尽管她完全不清楚怎样才算过关。

血液顺利渗进去,在四方体内部形成一团血珠。

恨天宫弟子放声欢呼。

杀入圣也十分激动。金三胖死了,本以为白马山血统从此断绝,谁知峰回路转来得如此之快,半路就遇到了金大丫。恨天宫接受恨天传承,从来不鸟老天爷,可杀入圣还是不得不怀疑这是天意。

当然,四方体能用来“验血”,也是开启恨天宝藏的钥匙,两者有关联,但也不完全是一回事。

金大丫能通过验证,只能说她确实是恨天后人,拥有白马山血统。至于能不能打开宝藏,现在其实还不能完全确定,只有真正试过才知道。

无论如何,这都是一个重大转机。

杀入圣收起四方体,让师弟替金大丫包扎伤口,对她说道:“你跟我们走。”

现在还没必要对她恭敬,别说她了,就算金三胖,在没成为恨天宫主人前,杀入圣都不认为应该称呼他主人。这是原则问题,万一恨天宝藏不承认她的身份,取不出恨天宝藏,她就不是恨天宫主人,顶多算是恨天后人——这中间的差别就大了。

金大丫问:“去哪儿?”

“白马山恨天宫,契丹。”

金大丫眨眨眼:“因为我是白马山血统?”

“对。”

“那到底是什么东西?”

杀入圣可以暂时不必恭敬对待金大丫,却没理由对她隐瞒真相,只好解释:“恨天宫乃恨天大人创建,白马山血统是恨天大人的后人,有资格继承恨天宫,成为恨天宫主人。”

“恨天宫主人……权力大吗?”

“恨天宫数千高手,包括我师尊,我杀入圣本人,还有众位师叔、师伯、师弟,以及后辈弟子,全都任凭驱使,掌握生杀予夺大权,比大齐皇帝的权力,只大不小!”

杀入圣说的是事实,当然也未尝不是诱惑金大丫。毕竟,金大丫只是个村妇,万一不舍得离开大齐,到时候还是个麻烦。

金大丫两眼放光。

随便使唤数千人,不高兴了还能杀人,这么说……肯定能随便吃肉了吧?瞧这群汉子,虽然身体都有些缺陷,可一个个精力四溢,杀气腾腾。杀入圣随手能捏碎囚车,如果这些汉子都有他那样的本领……天老爷,以后谁还敢欺负老娘!?

恨天宫主人,这名字听起来就透着霸气。

“我是恨天宫主人,那我能随便使唤你们喽?”

杀入圣愣了愣:“你误会了,我只是说你有成为恨天宫主人的资格,现在你暂时还不是。”

“这么麻烦……”金大丫忽然恍然大悟,“懂了!我和弟弟都是白马山血统,当然都能成为恨天宫主人,我们需要竞争——嗐,这是瞎耽误功夫,我们是亲姐弟嘛,就算他胜了,我也是恨天宫主人的姐姐。”

“并不是……”

金大丫意气风发的摆手:“行了行了。朝廷根本没放我弟弟,他离不开大齐,只有我能跟你们回去。所以,这是板上钉钉的事儿,我,金大丫,就是恨天宫主人。”

杀入圣有些懵,按理说,这女人有了强援,难道不应该带领咱们去救她弟弟吗?

他晃晃脑袋,叹口气说道:“金大丫……”

金大丫脸一沉:“金大丫是你叫的?老娘好歹是白马山血统,你就算不肯叫我主人,叫我一声大小姐会死啊?”

杀入圣看看师弟们,众人面面相觑。

“怎么,难道你们还有别的想法?告诉你们,即便我弟弟成了恨天宫主人,老娘说话他能不听?现在不讨好我,等老娘吹吹枕边风……呸,这词儿不对,反正得罪了我没你们好果子吃。”

杀入圣满脸无奈:“参见大小姐。”

“这就对了!”金大丫顿时神清气爽,这段时间又是被村人鄙视,又是被抓的憋屈一扫而空,总算是扬眉吐气了。

“你弟弟死了。”

“很好……什么!”

杀入圣一招手,金三胖的尸体被师弟们解下来,放到金大丫面前。

金大丫看着弟弟的尸体愣了半天,忽然嚎啕大哭:“我那苦命的弟弟,你死得好惨呐,瞧这一身窟窿,你到底受了多大罪啊!我还说马上要享福了,你怎么就死了呢?”

“金……大小姐,节哀顺变吧。”

“顺你个头,敢情不是你弟弟。告诉我,是谁杀的他,老娘要为他报仇雪恨!”

“是大齐皇帝。”杀入圣把山谷的事,包括自己带人刺杀皇帝的经过,简单说了一遍。

金大丫沉默了。

刺杀皇帝?一群神经病啊!

妈的,还以为时来运转,马上要享福了呢。几十个人跑皇宫刺杀皇帝,连金大丫都知道不靠谱,这些家伙也不知哪来的胆量,就真敢去做。

如果真干掉了皇帝,也算替弟弟报了仇,结果刺杀失败,他们成了逃犯——跟这群逃犯一起流窜,岂不是自找苦吃?

金大丫犹豫良久,把心一横:管它呢,弟弟死了,金家庄也回不去,这吃苦受累的日子老娘过够了,所谓富贵险中求,不死鸟朝天,逃犯就逃犯,好歹先做几天大小姐过过瘾再说。

杀入圣安慰道:“大小姐不必担忧,我自有逃脱的计划。”

金大丫撇嘴:“得了吧,你那脑袋如果靠谱,一开始就不该去刺杀皇帝。”

杀入圣不以为然:我当然靠谱,只不过当时金三胖死了,恨天宫唯一希望断绝,我急怒攻心,冲动在所难免。再说了,我那是替你弟弟报仇,你应该感激才对啊。

遇上金大丫,让杀入圣重新有了人生目标。

“情况紧急,我们还是快走要紧。”杀入圣一挥手,率领众人启程。

走了几步,发现金大丫没跟上。

杀入圣无奈,只好带人返回:“大小姐,快走啊。”

“找个人背我。”

“哈?”

“哈什么哈,老娘身为未来的恨天宫主人,凭什么要自己走路,你们能背我弟弟的尸体,就不能背我?再说了,你们都是高手,爬山轻松,我又没练过武功。”

“可……您的身手不错,都能打猎。”

“身份不同了!”

杀入圣只好叫过一名师弟,让他背金大丫。

恨天宫人专门修炼肉身力量,金大丫这样的,随便背三五个根本不是事儿。

问题是,这个女人变得太快,杀入圣忽然觉得,带她回恨天宫,可能不是一个好选择。

第221章你们不怕贫道挑起战争?

大婚第二天,必然是大朝会。

皇帝成亲,是极为重要的国家大事,它意味着皇帝很快就会有后人,这是皇朝存续的重要前提,因此按照礼法,臣子们必须恭贺皇帝。

虽说昨天出了点事故,可大婚毕竟是完成了。

而且经过刺客事件,群臣发现,皇帝虽然平时爱闹腾没个正型,但关键时刻头脑清晰,决断分明,不能厚着脸皮说他是明君,至少也不是大家以为的糊涂蛋。

臣子们自动忽略了,孙蒙不顾军士性命,让秦行之画符的脑残行为。

这事儿真拿出来说也没什么,就看怎么解释了。

你可以说皇帝性情顽劣、不爱惜子民。但换一个角度来看,皇帝面对杀伐战场谈笑风生,毫无惧色,颇有太祖风范呐。

当初太祖皇帝从花魁床上爬起来决定征战天下,这件事被大齐人传为佳话,连外国百姓都耳熟能详,然而谁又在乎太祖是否纨绔了?

即便是纨绔,那也是改过自新的好纨绔。

入座等待皇帝期间,大殿里人人面带喜悦的笑容,仿佛昨天成亲的不是孙蒙而是他们。

秦行之当然还是凄凉的坐在末尾。

没人理他,即使有大臣偶尔扫他一眼,也是如同看死人的一样。刺杀事件也许怪不得小道士,契丹人作乱他总逃不掉责任吧?今天是个高兴的日子,不适合发难,但小道士总会付出代价的。

孙蒙神清气爽的从屏风后走出来。

朝臣们连忙站起身。

“诸位爱卿请坐,昨晚睡得可好?”孙蒙笑眯眯的环顾众人,“朕就没睡好,累啊。但是,累归累,心情却又无比舒畅,你们说怪不怪?朕跟你们说呀……”

杨旭咳嗽一声:“陛下,内廷之事不宜在朝堂说。”

秦行之嘿嘿直笑,这不着调的胖子眼看就要讨论细节了,他难道就不想想,当着人家祖父的面,说他和杨采薇的事儿,是不是太过分?

小道士眼神好,早就注意到,孙蒙今天不仅心情好,气色也非常不错,连脸上的痘痘都已经消失无踪。

看来胖子并没跟狗血剧里演的那样,因为缺少感情基础而把一个大美女当摆设,他是动真格的啦!

秦行之想到这里,心中难免有些酸溜溜的:如今胖子发现了新娱乐项目,而且看起来还玩得挺爽,以后不找自己玩儿了怎么办?

大臣们互相看看,笑逐颜开。

高兴呐!

宫里美女那么多,皇帝从来不碰,这事儿大家都有所耳闻,免不了要嘀咕,难道陛下心理有问题?想想先帝就不怎么热衷于女人,这不能不让人担心。

后来认识了小道士,皇帝更是几乎和他形影不离,连太后都起了疑心,何况是不了解内情的他们?

皇帝子嗣不兴旺,对社稷绝不是好事。

好些大臣曾经暗地里埋怨皇帝,都夸你有太祖之风,好歹也把太祖的好色给继承了啊,怎么光继承不着调了呢?

如今见孙蒙阴阳调和,大家心里那块石头终于落地。

赵辉祖朝杨旭拱手:“老大人,您有功于社稷呐!”

“此话怎讲?”杨旭愣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顿时把脸一沉,胡子吹起老高,“姓赵的,会说人话吗?”

“咦,老大人为何生气,赵某是夸您呀。”

“呸,有你这么夸人的?”

“赵某……”

“就你,也配姓赵?!”

文良纯见杨旭有冲过去揍人的倾向,心说赵辉祖这家伙不仅做枢密院使不太合格,说话也是不知轻重。没办法,只好打圆场:“杨老大人莫生气,赵大人也少说几句。来,咱们一起恭贺陛下大婚。”

众臣躬身行礼:“恭喜陛下。”

孙蒙哈哈大笑:“同喜同喜,多亏众卿家帮忙。”

想起昨晚的幸福生活,孙蒙就忍不住想笑。他总算理解为什么以前有那么多荒淫无道的昏君了,原来那种事是那么有意思!

幸亏臣子们给力,替他找了个好皇后呐。

孙蒙从内心感谢臣子,可话说出来就不是那么个味儿了。帮忙?这事儿别人如何帮忙,就算有人想帮,陛下您也不愿意吧?

大臣们面面相觑,不知该如何回应皇帝。

既然没法回答,那就说点正事儿吧。

文良纯说道:“赵大人,追捕杀入圣之事进展如何?”

赵辉祖一咧嘴:“京城周围已全部戒严,但至今未发现刺客踪迹。赵某以为,杀入圣等人身手卓绝,恐怕已经逃出了京城。我已下令枢密院派八百里加急,通知沿途驻军封锁道路,料他们也跑不了。”

“事关大齐颜面,赵大人一定要全力以赴。”文良纯叮嘱了一句,转头问孙蒙,“陛下,微臣有一事不明,金三胖在朝廷手里,杀入圣一直委屈求全,为何会选大婚的日子,忽然行刺陛下?”

孙蒙无辜的摊摊手:“朕也纳闷哩,可能他脑子短路了吧?”

文良纯听不懂孙蒙从小道士那里学来的奇怪词语,但孙蒙想骗这些大臣也不可能。昨天事发突然,大家都没来得及多想,经过一夜,都料到这事儿和金三胖有关。

“陛下,可否让微臣等见见金三胖?”

孙蒙摇头:“文大人,是您告诉我,太祖留下的秘密不能泄露。”

“陛下可派人带金三胖入殿。”

“路太远。”

“微臣可以等。”

“金三胖……他病了,传染病,很危险的那种!”

文良纯叹口气:“陛下,您还是说实话吧,大家也好集思广益,免得做出错误决策。”

孙蒙讪笑几声,弱弱道:“他死了。”

“果然不出所料。”

文良纯等人并没有感到多么意外。

他们都分析过:如果金三胖还在皇帝手里,杀入圣应该不敢轻举妄动。如果金三胖已经被救走,杀入圣则没理由刺杀皇帝。只有金三胖死了,杀入圣又知道了,才有可能怒而出手报复。

既然都承认了,孙蒙干脆把经过完整说了一遍,大力营的秘密也告诉了大臣们,大力营需要并入枢密院管理,隐瞒下去根本没意义。

郭常恨铁不成钢的看着皇帝:“杀入圣肯定是跟踪陛下找到了山谷。大好局面毁于一旦,陛下你……唉!”

孙蒙有些委屈:“我也没想到他们会跟踪嘛。话说,山谷四周有岗哨,还有一层荆棘屏障,除非他们会飞,否则朕搞不懂他们如何确定金三胖在里面的。”

秦行之叫道:“诸位,贫道插句话。”

众人看向小道士。

孙蒙招手:“过来过来,离那么远说话,你说着费劲,我们听着也费劲。”

秦行之走到前面:“陛下说除非会飞,贫道那天还真看见过空中飞人。”

随即把自己抬头看天恰好看见有人飞过解释了一遍。

大臣们半信半疑。

赵辉祖道:“人怎么可能会飞?”

秦行之笑了:“赵大人,你说这话,让崂山道长情何以堪。”

“李道长神仙人物,岂可相提并论。”

杨旭发表意见:“陛下,诸位同僚,杀入圣如何探知秘密并不重要。他做出刺杀陛下的恶行,我大齐如果不严惩,天朝上国尊严必荡然无存,因此当务之急,还是追捕杀入圣。”

金三胖的死亡,起源于皇帝行止不慎,然而谴责皇帝并无必要,一来他入山谷视察大力营没有过错,而来金三胖胆敢挟持皇帝,死了也活该。

文良纯点头:“老大人说得极是。”

杨旭继续道:“另外,杀入圣随契丹使节团而来,大婚期间契丹人作乱,这些都被外国使节看在眼里,朝廷若是不做出应对,恐怕会被周边国家耻笑。老臣建议,派使者递送国书,严厉谴责契丹。”

大臣们自然没意见。

递送国书有没有用另说,这个姿态必须有。

众人就拿眼睛看小道士。

秦行之纳闷:“大家都看贫道干嘛?……啊,难道你们想让我去送国书?没门儿,道爷不干!”

杨旭微笑:“小道士,你一向标榜不怕契丹人,这件事你做正合适。再者说,你身为道士,喜欢云游四海,契丹没去过吧?正好去开开眼界,说不定一不小心修为更进一步呢。”

“老家伙你可真狠!”秦行之怒道,“我不怕契丹人,那是因为这是咱大齐领土,京城百姓一人一口唾沫都能淹死他们,我为什么要怕?”

郭常哼了一声,悠悠道:“说那么复杂干嘛?狗仗人势四字足以形容。”

秦行之瞪了郭常一眼,叫道:“总之,递送国书这种事,就轮不到我一个道士出面。”

孙蒙在一旁支援秦行之:“小道士就别去了,依朕的意思,咱谁都不派,干脆向契丹宣战得了。在朕婚礼上闹幺蛾子,这事儿我觉得不能忍。”

大臣们吓了一跳,连忙劝阻:“陛下不可乱讲,战端一起生灵涂炭,我们大齐要和平发展,拒绝战争,拒绝暴力!”

秦行之嘿嘿而笑:“你们不愿打仗,怎么就敢派贫道去送死……呃,递送国书?我的性格诸位也是了解的,你们就不怕贫道到契丹七搞八搞的,反而让两国打起来?”

大臣们一听,这事儿还真有可能。

契丹人野蛮不讲理,谁去递送国书都免不了受辱,熟读诗书的士子懂忍辱负重,小道士可不一定忍得住,到时候很可能被契丹人处死——那些蛮子根本不讲究什么“不斩来使”的规矩。

小道士死掉,大家只会击掌庆祝。

可这家伙也不是个善茬,万一临死前挑起契丹人怒火,主动和大齐开战,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文良纯说道:“小道士不愿去契丹,那就算了,我大齐不缺为国分忧的忠臣良将。”

“对对,文大人所言极是。”

第222章恳请陛下雄起

说实话,秦行之并不怕去契丹。

作为一个老江湖,小道士非常明白,越是野蛮人越好糊弄。凭他和老道的配合默契,在契丹人那儿宣扬封建迷信,跳个大神,骗点银子什么的,比大齐更容易。

问题是,他凭什么去那种苦寒之地?

当初穷得叮当响,两个道士都没去契丹,正是因为听说那里生活艰苦,冬天冷得撒尿成冰。如今总算混出个名堂,不能越活越倒退,跑去契丹吃苦吧?

况且以使节身份去契丹,和混江湖又完全不一样。

杭州府才是享福的好地方,冬天不太冷,夏天又不太热,京城首善之地……关键是这里有好朋友孙蒙啊。

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意气相投、彼此处于一个频率上的朋友,小道士十分珍惜。要知道作为穿越者,在这个古代世界,想找个合拍的朋友并不容易。

这朋友还是皇帝,随便沾点光就能坐吃等死,傻子才愿意跑去契丹受苦,甚至可能被干掉呢。

幸好文良纯等人也没坚持,否则小道士只能祭出最后法宝——耍无赖了。

朝会结束,众臣往殿外走。

孙蒙招呼秦行之:“小道士先别走,跟朕来一趟。”

秦行之乐呵呵答应一声。

郭常经过他身边,低声骂道:“佞臣!”

小道士懒得理他,个老东西懂个屁,我们那叫友情。佞臣……欺负道爷没文化,我佞了吗?

孙蒙领着秦行之穿过屏风,往内宫走。

“你家大臣居然想让道爷去契丹送死,简直是狼子野心呐。幸亏胖子你给力,用宣战吓唬住他们。”

孙蒙奇怪的看着秦行之:“谁说我吓唬他们了,我是真想打仗好不好?都说我有太祖之风,不打一场战争,都对不起太祖留给我的才华。”

“别闹,大齐军队是战五渣,不经打。”

“打仗的事你不懂,帅为军魂,大齐军队之所以不能打,那是因为缺少一个给力的统帅,比如我——只要我御驾亲征,肯定所向披靡。”

“别做梦了,文良纯他们是不会答应你御驾亲征的。”

孙蒙摆摆手:“说这些多没意思,还是聊聊我跟杨采薇吧。哈哈,小道士,你不成亲亏大喽。”

秦行之贱笑着凑过去:“细节,细节!”

孙蒙毫不忌讳,在秦行之耳边低声描述着,小道士听得眉花眼笑,满脸向往。

高升皱了皱眉,暗中吩咐随行的太监离两人远点。

连他一个太监都知道,这种事再好的朋友之间也不宜谈论,谁知这两人丝毫不知廉耻为何物……这么形容陛下不合适,可他俩做的事,更他么不合适啊!

孙蒙显摆完了,一脸“朕比你强”的得意。

秦行之问:“道爷就问你一个问题。”

“爱过。”

“哈?”

“一起救,朕手下多。”

“嗯?”

“保大人。”

“停!学我的东西反过来对付我,你觉得合适吗?”

“废话,说给别人,他能听得懂?”

“呃,你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其实我是想问,杨采薇,高冷范儿,昨晚不会一直板着脸不动弹吧?虽然她挺漂亮,可这种事主要乐趣在于互动啊。”

“她倒是想,朕岂能让她如愿?你还别不信,要不今晚你躲床底下,朕让你见识一下我的强大。”

秦行之大喜:“真的可以吗?”

高升实在看不下去了,低声道:“陛下,恕奴才多嘴,这——不合适啊!”

孙蒙摸着下巴:“嗯,确实有点不合适,我是无所谓,主要怕杨采薇不好意思。”

高升松了口气。

孙蒙继续道:“你们想呀,她被朕摆布得溃不成军,哭着喊着求饶,这未免太伤自尊了,不好意思也是情有可原的嘛。”

高升瞠目结舌:不好意思不是这么解释的!

孙蒙的寝宫叫做福宁宫,必须说明的是,不同于普通百姓家,皇后并不和皇帝住一块儿。皇后有自己专门的寝宫,名叫坤宁宫,位置就在福宁宫后面。

然而当秦行之随孙蒙迈进寝宫,却发现杨采薇就在里面坐着。

杨采薇见两人进门,微微愣了一下,显然秦行之的出现让她有些意外。随后走到孙蒙面前,盈盈下拜:“陛下您散朝了,请允许臣妾为您宽衣。”

孙蒙把胳膊摊开,让杨采薇替自己脱龙袍。

冲秦行之得意的眨眨眼,那意思是:瞧见没,她已经完全被朕征服,都学会主动抢答……不对,主动找上门来勾搭朕喽。

杨采薇低眉顺眼的把龙袍脱下挂好。

秦行之看得这个羡慕妒忌恨呐!瞧杨采薇那曲意奉承的小媳妇样儿,以前那种板着脸教训人的风采荡然无存,说好的冷面皇后呢?

孙蒙招呼秦行之坐下,趾高气扬的吩咐杨采薇:“朕和小道士陪众臣研究了半天国家大事,口干舌燥,你去给我们弄点茶水。”

杨采薇犹豫了一下,点头嗯了一声,走到门口,对等候的高升说了几句话。

“陛下稍等,马上就好。”杨采薇返回两人身边。

小道士大跌眼镜,心说这杨采薇的变化也太厉害了,难道真如胖子说的那样,她被完全征服了?

可这不科学呀!

小道士又不是真的什么不懂,前世也鉴赏过不少岛国爱情动作片,才不会幼稚的相信,因为男人那方面厉害,女人就完全变了一个人,顺从到没主见呢。

再说了,就胖子那体格,凭什么啊?

孙蒙指指空椅子:“梓童也坐吧。”

杨采薇看了小道士一眼,摇头道:“这不合规矩,臣妾还是站着吧。”

不合规矩云云,其实是讽刺秦行之。

别说皇后是正儿八经的内廷最高官员了,即使民间家庭,正妻不说和丈夫平起平坐,至少在家中,两人坐在一起还是没问题的。

倒是小道士,随便往人家卧室跑,才是真正失礼。

可惜杨采薇高看秦行之了,规矩什么的他向来半通不通,闻言毫无反应,而是问孙蒙:“梓童……是什么意思?”

杨采薇暗中鄙视小道士不学无术。

孙蒙解释:“这是皇帝对皇后的专用称呼,类似‘夫人’、‘娘子’什么的。”

秦行之恍然大悟:“也就是‘媳妇儿’、‘孩他娘’嘛。”

孙蒙大笑:“没错,你懂的倒是不少,不愧是行走江湖的野……呃,云游道士。”转向杨采薇,“梓童呐,你也知道我和小道士亲如兄弟,他年纪比我小,你应该叫他叔叔。”

杨采薇眼皮一跳,张嘴道:“陛下!”

“你答应过的,不准教训人。”孙蒙打断她。

“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朕知道,你对小道士有偏见,这没什么,你真要崇拜他朕还不愿意呢。但规矩就是规矩,你叫他一声叔叔,就是给朕面子。”

杨采薇满肚子怨气,心说你也知道规矩?

按规矩,你就不该领小道士回寝宫,更不能让我堂堂大齐皇后,叫一个道士叔叔。

秦行之摸着鼻子笑:“那个,还是算了吧。平白无故的被人叫叔叔,感觉像是大了一辈似的,贫道怎么好意思占你的便宜?”

孙蒙很固执:“不行,必须得叫。”

杨采薇终于恼了,脖子一梗脸一板:“臣妾不叫。”

秦行之顿时心神大定:就说嘛,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人的本性哪能轻易就变了?杨采薇终于露出本来面目,这就科学了,逻辑也通顺了。

孙蒙一拍桌子:“好胆!”

“陛下强人所难,岂是圣君所为?”

“昨晚你求饶时,答应朕今天一切听我的!”

“闭嘴!”

杨采薇一张脸瞬间涨得通红,再也顾不上什么仪表姿态,恨恨一跺脚,低着头冲出寝宫。

孙蒙在身后大叫:“杨采薇你等着,朕今夜绝不再留情,你就哭去吧!”

小道士钦佩不已,还以为这家伙是吹牛,原来他说的都是真的,杨采薇确实求饶过。这还真不容易看出来,谁能料到,他一个胖子,居然还有这种天赋。

胖子终于成亲了,而且大展神威扬眉吐气,真是让人眼热啊。自己和沈怜儿,是不是也该把事儿办了呢?

直到出宫回到家,秦行之都在考虑这个问题。

……

当夜,皇城坤宁宫。

孙蒙大口喘着粗气:“杨采薇,服不服?”

“臣妾早就服了……”杨采薇的声音带着哭腔。

“啊哈,还有力气说话,朕觉得你尚存反抗之力,来来来,你我再战!”

半个时辰后——

“服没服?”

“……”

“别装死呐,回答朕!”

“臣妾浑身酸软,如,如坠无边深谷,陛下,饶过臣妾,臣妾吧!”

“甚好,那朕以后说话,你还敢不敢不听?”

“臣妾都听您的。”

“哇哈哈哈……”

“有悖礼法规矩者除外!”

“咦,看来你还是不服啊,再来!”

又是半个时辰后——

“哎呀妈呀,可累死朕了!这下你该彻底服了吧?”

“臣妾……嘻嘻,臣妾不服。”

“服了就好……啊?你这是不讲理啊!怎么又不服了呢?告诉你,别看我现在仿佛精疲力尽,给我一根烟……不对不对,给我一盏茶时间,肯定原地满血复活,那时你后悔可就晚了!”

“陛下不妨一试。”

“你竟然都不怕朕了?天哪,这他么比七擒孟获还费劲,老子不玩儿了!”

“陛下岂能如此灭自家威风?再来一回,臣妾觉得自己应该就彻底服了,臣妾恳请陛下雄起!”

“小道士,救驾啊!”

第223章厮守几万年

小皇帝深刻体会到什么叫“过犹不及”。

杨采薇从胆战心惊,到不堪大军征伐苦苦求饶,最后变成替他加油鼓劲,只经过了区区两夜不到而已。孙蒙最终只能无奈的偃旗息鼓,主动要求与敌人和谈。

迷迷糊糊睡了一觉,醒来时已是天光大亮。

孙蒙睁开眼,看着依偎在自己身上的杨采薇,心中忽然升起一股浓烈的满足感,忍不住伸手轻轻抚摸她滑腻的脸庞。

杨采薇的脸顿时变得通红。

“咦?”孙蒙愣了愣,随即哈哈大笑,“原来你在装睡,其实早就醒了。”

杨采薇嘤咛一声,拉过被子盖住脑袋。

丢人啊!

杨采薇从来没想象过,有一天她会和昨晚最后那样大胆,那样不知廉耻,这还是那个视男人如草芥,一心只想留名青史的奇女子吗?

当然,大婚前她根本不懂男女之间那点事,也不可能去想象。

大婚典礼前一天,母亲拿着画本走进杨采薇的闺房,等母亲离开,杨采薇的心就变成了一团乱麻。后来婚礼上孙蒙对她很不友好,按她以前的风格,只会嗤之以鼻,反唇相讥。可她没有,原因当然也和那本画册,以及母亲的教导有关。

新婚夜其实说不上多幸福,求饶也是真心诚意。

昨夜就完全不一样了。

到了最后,杨采薇几乎完全忘记了从懂事起就立下的伟大理想,甚至连自己皇后的身份都模糊了。

孙蒙拉被子:“别躲啦,朕必须向太祖学习呐!你可能不知道,当年太祖皇帝并没有从花魁床上爬起来就去争霸天下,他是杀了个回马枪滴。”

杨采薇噌一下躲到床角,脸色已经阴沉下来:“陛下竟将妾身比作花魁?”

“啊?并不是……”

“陛下怎敢如此作践妾身!”

“你听我说完。”

“闭嘴,昏君,无耻之徒!”

“你走光啦!”

杨采薇低头看了看自己,蓦地发出一声惊呼,刺溜一下又钻回被子里。

……

山中某处山洞。

金大丫盯着杀入圣,一字一顿:“再说一遍,老娘要吃桂花糕。”

杀入圣苦笑:“大小姐别闹了,大家躲在山里,去哪儿找什么桂花糕?再说了,您以前住在村里,恐怕也没吃过桂花糕吧。”

“你敢笑话老娘的出身?”金大丫暴怒。

“属下不敢。大小姐,我们每天都有肉吃,这已经很不错了。现在出山十分危险,万一被抓,会耽误您去恨天宫享福的。”

金大丫撇嘴:“老娘想不了那么长远,以后的事谁说得准,躲起来也不一定就不被抓,我先享受一把有钱人吃的桂花糕再说。”

杀入圣腹诽,桂花糕又不是多稀罕,想吃它真不需要多有钱,你金大丫追求未免太低了。

然而他非常清楚,金大丫对恨天宫有多重要。

这个季节气温已经不低了,金三胖的尸体根本保留不住。如果不用害怕追捕,倒是可以购买冰块暂时坚持一段时间,可他们躲在山里,有钱也买不到冰块啊。

这么说起来,似乎刺杀皇帝是个错误决定。其实不然,他们突袭大力营带走金三胖尸体,就已经注定会被官兵追捕,去不去刺杀皇帝,只影响追捕的力度而已。

总之,大家带着金三胖尸体藏了几天,终究无法忍受那令人作呕的气味,无奈之下,只好断绝了带金三胖回恨天宫的念头,就地把他给埋了。

毕竟当时谁都没想到会碰上金大丫,现在有了活着的白马山血统,即使是个女人,也导致金三胖尸体的重要性大大降低。

这样一来,金大丫就成了恨天宫唯一的希望。

金大丫没什么文化,却有着自己的精明,很快就意识到自己的不可替代性,于是越来越嚣张,对杀入圣等人颐指气使也成了常态。

杀入圣也是没办法,就像前面说的那样,他根本不敢对真正的恨天后人隐瞒真相。

他也不敢来硬的,因为金大丫说不定真会成为恨天宫主人,可以预见到时他的结局会多么悲惨。

“快去买呀。”金大丫催促,“你要不派人去,老娘自己下山啦。我又不是娇滴滴的大户小姐,这座山拦不住我。”

杀入圣叹口气,叫来一个师弟吩咐了几句。

金大丫顿时得意洋洋。

……

“怜儿妹妹,快看贫道的脸。”

秦行之嬉皮笑脸的往沈怜儿身边凑。

沈怜儿正绣着一副什么东西,闻言抬头看看秦行之的脸庞,并没发现什么异常,蹙眉道:“怎么了?”

“痘痘啊!”秦行之叫道,“可怜我如此英俊帅气的小白脸,几个青春痘简直太明显,太破坏美感了。”

沈怜儿白了他一眼:“哪有自称小白脸的?”

“这是事实嘛,贫道十分坦然。话说,我是咱大齐道士里最帅的小白脸,小白脸中最仙风道骨的高人,就这么不讲理。对了,胖子大婚第二天我去祝贺他,你猜怎么着?他——变帅了!”

“哦。”沈怜儿无所谓的应了声。

“你就不想知道,他为什么变帅了?”

“妾不信,也不感兴趣。”

沈怜儿心想,皇帝那副尊容,基础太差,再变也就那么回事。说到帅,小道士才是真的帅……呸,想什么乱七八糟的?

秦行之根本不管沈怜儿的态度,开始自问自答:“他之所以变帅,是因为精神焕发,连脸上的痘痘都没了。那他怎么会变成那样呢?因为他成亲了啊!正所谓水火既济,阴阳调和,道书上说过的。”

沈怜儿脸一红,低下头。

“不仅他变帅了,杨采薇——哦,就是皇后,也变得更漂亮了,那皮肤,那神采,啧啧……当然,完全无法和怜儿妹妹相比!”

“你说这些做什么?”沈怜儿弱弱问。

“呵呵,我说了,你可不能像以前那样逃跑……我是在想,咱俩的婚事是不是也该摆上议事日程了?”

沈怜儿全身一颤。

秦行之警惕的看着她,心说你要是敢逃走,且让你见识一下道爷飞扑的本领。

过了好一会儿,沈怜儿暗中叹口气,抬起头看着秦行之幽幽道:“你……准备好还俗了吗?”

她本来已经回了家,却又主动跑回豪宅,不明不白的和众人厮混在一起,为的是个什么?所有人里面,也许只有熊六梅还糊涂,其他人早就看出来了。

既然如此,继续逃避下去,沈怜儿自己都不能原谅自己。

小道士一咧嘴:“啊?怎么又提这茬?”

沈怜儿鼓起勇气说道:“我爹是不可能同意妾嫁给道士的,你若真有心娶……娶我,难道妾还抵不上一个道士身份?”

秦行之在她身边坐下,耐心解释:“怜儿妹妹,如果只有还俗才能娶你,我当然不会有任何犹豫。但是,我觉得鱼和熊掌有时完全可以兼得。你爹不同意,那是因为他认为我没前途,和道士身份关系不大。

况且你现在已经知道,世上真有法术神仙,我这个鸿蒙派掌门身份,在俗世自然没什么了不起,可我们祖上阔过呀!

我还想着和祖师爷搞好关系,弄点灵丹妙药大家吃吃,一起多活个几万年呢。人生百年匆匆而过,我认为你我厮守那么短短几十年,是远远不够的!”

沈怜儿深深看了秦行之一眼。

原来他是这么想的,他想和我常相厮守,并且不是一辈子,而是几万年!

这种奇葩想法,对一般人自然是痴人说梦,可沈怜儿见识过神奇的符咒,也见识过现出原形的狐狸精,还有崂山道长那么厉害的人物,居然甘心给小道士打工……

这一切,让沈怜儿下意识觉得,只要秦行之努力,说不定有一天他真可能飞升成仙。

对沈怜儿,这感觉是一种折磨。

仙凡殊途,小道士就算成不了仙,他的世界也离沈怜儿太远。沈怜儿总是坚持让秦行之还俗,其实主要也是因为这个担忧。

听了小道士的话,沈怜儿才知道他的真正想法。

只听秦行之继续道:“胖子以前跟我说,他可以给你我赐婚,我怕你不愿意,所以拒绝了。如今胖子成亲了,看他那得意洋洋的样子,我眼热呐!怜儿妹妹,如果你没意见,我就去求胖子赐婚。相信我,皇帝赐婚这么荣耀的事,你爹肯定不会拒绝。”

沈怜儿低头不语。

秦行之急了:“你倒是说句话呀。”

沈怜儿站起身,狠狠剜了秦行之一眼,掉头就走。

秦行之愣愣看着她消失,忽然一拍脑袋:“笨蛋!她不说话就表示同意了呗,亏你小道士自诩聪明呢。”

随即兴奋起来。

既然沈怜儿默许了,所有问题顿时迎刃而解。接下来只要去找胖子,让他下旨赐个婚,再到沈半城那儿随便装把逼,轻轻松松就把沈怜儿给弄到手喽。

小道士全身荡漾着喜气,眉飞色舞的哼着奇怪的小调,出现在豪宅前院。

熊六梅等人奇怪的看着表现异常的小道士。

秦行之和众人打了个招呼,继续哼歌。

熊六梅听清歌词,顿时色变:“小道士,你到底受了什么可怕的刺激?”

“啊?”

“为何要唱‘明天我要嫁给你啦’,你是男人啊!”

“梅姐,那只是歌词好吗?不是我要嫁给你,而是怜儿妹妹答应嫁给贫道了!怎么样,是不是特别惊喜,有种普天同庆的幸福感?”

“真的?……那恭喜你们了。”

“咦,梅姐似乎不高兴?”

“胡说八道!老娘一直劝怜儿妹妹答应呢,现在她终于同意了,我当然替你们高兴。嗯,这是大喜事,必须庆祝——二柱子,拿酒来!”

第224章你咋不上天呢

杨采薇伏在孙蒙身边,纤细的手指轻轻在孙蒙胸口画圈,柔声道:“陛下是否觉得,臣妾不知廉耻,不配做母仪天下的皇后?”

“当然不会!”孙蒙断然否认。

“臣妾只知痴缠陛下,耽误陛下处理朝政——我已变成我曾经最鄙视的那种人。”杨采薇叹口气。

孙蒙紧了紧手臂:“梓童……不,采薇,现在的你才是朕最喜欢的,至于朝政,朕每天少批阅百八十本奏折,天下乱不了滴。不瞒你说,以前见你成天板着个脸,我还和小道士一起去你家打算退婚呢。现在想想,幸亏让你爷爷给赶了出来。”

“嗯?”杨采薇看向孙蒙,“退婚?”

孙蒙微微一呆,随即满脸迷惑:“什么退婚?”

“陛下方才明明说……”

“你听错了,根本没有那种事!”

“闭嘴,臣妾耳朵不聋。”

“呃……好吧,那其实都是小道士的主意。没错,就是他!你明白的,你们两个一直互相看不顺眼嘛,他蛊惑朕去你家退……那个退婚。还好朕是英明君主,当场和杨老大人一起,狠狠斥责了他。”

杨采薇盯着孙蒙看了半天,忽然噗嗤一笑:“以前臣妾满脑子都是天下兴亡、礼教规矩,陛下不喜也是正常的。您放心,如今我已经想明白,再不会动不动板着脸教训人了。”

孙蒙大喜:“真的?这么说,我胡闹……娱乐,你也不反对喽。”

杨采薇正色道:“只要陛下不玩物丧志。”

“当然不会,英明神武如我,那种事,怎么可能发生?”孙蒙哈哈大笑,心说皇后呐,朕肯定不会玩物丧志的,因为朕压根就没有志向啊。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

杨采薇说道:“臣妾求陛下一件事。”

“咱俩这关系,好到都不穿裤子了,什么求不求的,尽管说。”

杨采薇脸色微红,白了孙蒙一眼,说道:“您也知道,婚前我每月都要去隆福寺替爷爷祈福。”

孙蒙心说,朕当然知道,我还弄断过你的车轴呢。

“臣妾本来认为,皇后母仪天下,不该出皇宫一步。然而到了现在我才发现,其实皇后也没必要非得和百姓人家妻子完全区分开。当然,规矩还是要遵守的,但臣妾想去隆福寺最后替爷爷祈福一次,不知……”

“朕无条件支持!”

正愁找不到借口出门呢。

“臣妾多谢陛下怜惜。”

“朕有个条件,你得让我陪你一起去。”

“这……您是皇帝,似乎不妥吧?”

“少来,有什么不妥?上次你归宁,朕要跟你一起回去,你就拿皇帝身份说事儿,愣是不让我去,我到现在还耿耿于怀。这次必须听朕的,百姓人家女人上香,丈夫还陪着呢。”

“陛下九五之尊,毕竟不同于百姓。”

孙蒙眨眨眼,怀疑的看着杨采薇:“你不让我去,不会是在隆福寺养了小白脸吧?”

杨采薇顿时急了,眼圈一红:“陛下怎敢如此怀疑,臣妾愿以死明志!”

“别!朕就是开个玩笑嘛,世上哪有比朕魅力更高的小白脸,那根本不科学!”孙蒙拉住蠢蠢欲动的杨采薇,学着秦行之说了一句,继续道,“但你必须让我陪你一起去,否则朕不放心你的安全。”

杨采薇心里一甜,也就没立场反对了。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

孙蒙说道:“采薇啊,上香祈福朕永远全力支持,不过呢,我有个小小的建议。”

杨采薇疑惑的看着孙蒙。

“你看,咱们能不能改向道祖祈福?我们皇族一向和崂山道长交好,朕的婚礼还是他主持的呢,说起来我们和道祖还是能扯上一些交情的,他老人家总比佛祖更给点面子吧?至于说祈福地点,朕觉得小道士那儿就不错,上古大派嘛。”

杨采薇皱眉摇头。

“不行?也对,小道士那儿确实不能算道观,要不我们去杳然观?”

“陛下,还是去隆福寺吧,臣妾答应过佛祖。”

“再考虑一下嘛。”

“陛下就答应臣妾嘛……”杨采薇扭动身躯,缠住孙蒙。

“嘶——行行,都听你的。”

……

秦行之和李奉常并排站在郊外官道边。

皇帝大婚完成,李奉常就向皇帝、太后告辞,并婉拒了他们准备相送的好意,飘飘然离开皇宫。这也是常例,崂山道长根本不愿劳师动众,刘太后也没有强求。

李奉常没马上回崂山,而是在京城又游玩了几天,这才找到秦行之,告诉他自己要回去了。

今天秦行之就是专门来送李奉常的。

“贫道这次来京城,有幸结识了秦道友,真是获益匪浅呐!不瞒秦道友,我感觉近期应该有所突破,正要回山闭关,如果能够成功突破到化神期,那可真是多亏了你。”

“化神期有多厉害?”

“呃,这个嘛,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的。”

“您就说打现在的你,能打几个吧。”

李奉常苦笑:“修道不是习武,修道境界和战力并非一一对应,你的问题,根本就没法回答啊。”

“得了吧李道长,咱们是同行,就别玩儿虚的啦,化神期肯定比元婴期厉害,对吧?”

“呵呵,这么说也未尝不可。不过秦道友,鸿蒙派典籍中对每个境界应该都有详细介绍,虽然你暂时无法修炼,最好也能多看看。”

这次轮到秦行之苦笑了:“我倒是愿意,可您觉得可能吗?那些大多是玉瞳简,我根本看不了。”

“说到修炼,秦道友可愿和我一起回崂山?”

两人以前商议过,秦行之可以随李奉常去崂山,请华盖派的长老们一起帮忙,看能不能破解他特殊体质的秘密,让他能够修炼。

秦行之想了想,摇头:“暂时还不行,我有件非常重要的事必须先做。”

李奉常不明白,还有什么比修炼更重要?

秦行之说的是娶沈怜儿,在他看来,和沈怜儿成亲,绝对比修炼要紧。

作为高人,李奉常当然不会寻根问底,更不会强求秦行之必须按自己的想法来,于是点头道:“既然如此,那贫道就在崂山等着,你可以随时去找我。”

秦行之点点头,忽然想起一事:“对了李道长,杀入圣刺杀胖子失败,潜逃至今也没被抓到,不如你帮个忙把他们擒来,省得大家费事?”

“这件事贫道不会管。”李奉常含笑拒绝,“恨天宫修炼的法门十分特别,但他们并非妖魔鬼怪,刺杀陛下也是有缘由的,并非单纯害人,除非当场碰上,我没有理由插手。”

“又来了!不是我说,李道长你什么都好,就是这死脑筋应该改改。”

“改不了,你也不用劝。好了,贫道要上路了,秦道友请回吧。”

秦行之没动:“我不走,我要看你飞。”

“贫道没打算飞啊。”

“不是吧,堂堂元婴期高手,您准备就这么徒步走回崂山?”

“沿途慢慢欣赏风景,不是挺好吗?”

“别呀李道长,咱们认识这么久,交情还算不错,我没要求你显出元婴让我参观一下,就已经算相当克制了,您就飞一个呗。”

“抱歉,不飞。”

“你……那好,把银票还给我!”

“那是贫道的分红。”

“道爷决定先发展公司,暂时不分了。”

“呵呵,银票就在贫道袖子里,秦道友不妨试试能否夺回去。”

“太无赖了!算我求你,让我开开眼行吗?李奉常,李奉常,你咋不上天呢!”

嗖——

一道红光闪过,小道士眼前没了李奉常的踪迹。

耳边传来李奉常的声音:“如你所愿,贫道已经飞走了,秦道友,你看清了吗?”

看个屁呀!

秦行之这才发现,元婴高人飞行,那就不是普通人能观察到的,他瞪大眼睛找了半天,完全找不到李奉常的踪迹。这有两个可能:要么是李奉常速度太快,一眨眼就超出了他的视线范围;要么,就是李奉常的飞得太高,凭肉眼根本看不见。

想想其实也不奇怪。

民间罕有亲眼见过高人飞行的,想来作为高人,应该不屑于每次飞行都先找个没人的地方起飞吧?因此普通人看不到,只能说明高人速度太快或者飞得太高。

秦行之悻悻然返回豪宅。

狐狸精噌一下窜过来:“小道士小道士,你去求皇帝了吗?”

“求什么……哦,你说赐婚?”

“对呀,我已经等不及了!”

秦行之乐了:“这话说的,你搞清楚,你已经不再继续冒充怜儿了,你是胡一菲。又不是跟你成亲,你凭什么等不及?”

胡一菲嘿嘿直笑。

心里暗想,等你成亲了,总不会像现在这样光看不动手了吧?到那时,就凭我狐狸精和沈怜儿如此相像,偶尔冒充她一把,简直不要太轻松……

秦行之看着胡一菲“傻笑”的样子,对心魔大誓的副作用十分不满。看来即使天道出品,也保证不了质量啊,怎么就把“二百多岁的老狐狸”弄得智商下降了呢?

双胞胎像两个幽灵似的从两人身边晃过。

换个姿势,再来一次。

秦行之奇怪的看着她们:“你们很闲?”

秀妍——或者是秀丽?谁知道呢,两人不仅长相一模一样,连语气、举止都毫无差别,最可气的是,还喜欢穿同一款式颜色的衣服。

总之,疑似秀妍的美女说道:“妾姐妹正在游玩。”

“游……游玩?在院子里?”

秀妍:“春日游,杏花吹满头。”

秀丽:“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

秦行之迷惑的问胡一菲:“她俩说什么呢?”

胡一菲茫然:“我也听不懂,好像是在吟诗吧。”

双胞胎哀怨的看了眼小道士,继续围在他和胡一菲身边晃悠。

秀妍:“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

秀丽:“纵被无情弃,不能羞。”

秦行之恍然大悟:“懂了!这是跟道爷显摆才学哩。嘿,说到吟诗作词,道爷也是个中好手,且听我抄袭……啊呸,借鉴!不,原创一首。”

第225章你喜欢的人是我

小道士随便“借鉴”了首宋词,把双胞胎唬得一愣一愣的。

至于胡一菲,狐狸精活了二百多年,就算从没上过学堂,靠岁数拼也拼到识字了,不过对于诗词,抱歉,她真没多少研究。

然而在心誓作用下,不夸张的说,秦行之即使放个屁,她都能发自内心地认为是香的。

狐狸精欢呼雀跃:“小道士你真牛,嘛时候成为京城第一?”

秦行之自得微笑:“就在今天,就在今天!”

双胞胎对视一眼,同时幽幽叹口气,化身两棵自走带雨梨花,抹着眼泪跑掉了。

秦行之很不解:“伤自尊了?哎呀,毕竟是外国友人,在华夏文化上败给风华绝代的道爷,真不能算丢人,何必呢?”

胡一菲摆手:“别理那两个不知所谓的女人。给句准话,什么时候去求皇帝赐婚?”

“一个月之后吧。”

“啊,要这么久!”胡一菲忍不住提高声音。

秦行之笑道:“这件事道爷比你急,但没办法,谁让胖子刚成亲呢,我总得给他留出度蜜月的时间吧。”

“度蜜月?”

“你想呀,胖子和杨采薇正是蜜里调油、你侬我侬的时候,至少一个月内,谁都离不开谁……”

“还是听不懂,这跟赐婚有什么关系?”

“关系大了,道爷可不想让不明真相的群众误会,以为我是羡慕胖子,才急着要成亲的。”

“可你本来就很羡慕呀。”

“跟你们妖怪就讲不清道理!这么说吧,自三江县第一次见到怜儿妹妹,我对她就情根深种,经历了这么多挫折,好不容易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当然不能草率。”

胡一菲偷偷观察小道士的脸色,试探着道:“你在三江县第一次见到的沈怜儿,应该是我吧?”

“嗯?”秦行之一愣。

胡一菲脸色微红:“所以,你其实是喜欢我。”

秦行之往后一跳:“别乱讲!”

“我没乱讲呀。你分析一下,虽然我当时顶着的是沈怜儿的名字,可让你一见钟情的美女,本来就是我嘛。即使你后来爱上真正的沈怜儿,那也是因为先喜欢的我!”

秦行之脑子有些乱:“好像真有那么点道理……不对不对!虽然道爷不知这里面哪块儿逻辑出了问题,但我非常确信,我喜欢的是沈怜儿!”

“别那么紧张嘛,我是妖精,又不要求什么名分。”狐狸精红着脸,笑嘻嘻的拉秦行之,“哎呀,妾忽然身体不适,你给我检查身体吧。”

秦行之毫不迟疑的甩开她:“我擦,玩脸红还玩上瘾了是吧?收起你那套伎俩,在我这儿不好使。”

说完,逃命似的跑掉了。

胡一菲目视秦行之消失,喃喃自语:“小道士太厉害了,我装脸红他都能看出来!天哪,世上怎么会有如此睿智的人,简直不让别的男人活了。”

……

皇帝躲皇宫里胡天黑地,大臣们恢复了日常办公,小道士则必须完成卸任礼宾使前最后一项任务,送各国使节离京回国。

契丹使节就别指望回去了。

这关系到大齐的脸面。

耶律乞买一再声明,他们之所以在婚礼上闹事,全怪恨天宫弟子的“歪门邪道”。他也是豁出去了,不说肯定是个死,他觉得自己还没活够,所以将他所知道的恨天宫的事,毫无保留的告诉了大齐人。

恨天宫法门能狂化契丹武士,这个信息确实让大臣们挺震惊。

但无论是契丹使节,还是恨天宫的人,大臣都从没想过要放了他们。

怕契丹人,对法门怪异的恨天宫也挺打怵,双方结合后更让人忌惮。但是,他们都敢刺杀自家皇帝了,若是还想着息事宁人顾全大局,让百姓知道了,非啐他们这些国家栋梁一脸唾沫不可。

抓到的恨天宫弟子必须处死,杀入圣等刺客也必须抓捕归案,给皇帝、给大齐臣民一个交代。

至于耶律乞买等使节团成员,考虑到不是主观犯错,又没造成大的混乱,死罪可以免除,但也要一辈子囚禁在京城。

谴责国书也已在递送的路上。

按大佬们的吩咐,小道士送使节回国,有个附加任务,就是严正告诫他们,必须对大齐心怀敬畏与感恩,不得学习契丹,否则后果自负。

不得不说,文良纯那些家伙会用人呐。

大婚那天擒拿恨天宫弟子,最出风头的恰恰是礼宾使大人,一手定身法指哪打哪,绝对是高人风范。

以前以为小道士受宠,只是因为和皇帝对脾气,走了狗屎运,如今看来,似乎不是那么回事,小道士也是个有大本事的人呐!

因此,各国使节对秦行之不仅十分恭敬热情,而且暗中还有些畏惧。

小道士一开始还不情不愿,使节走就走呗,有什么好送的?等到交趾使节临走时送他一份丰厚的“土特产”,小道士顿时不那么想了。

工作热情那叫一个高涨!

当然也有不开眼的,比如高丽使节就习惯性哭穷。

小道士也没惯着,义正词严的训了他们一顿,训得金日光和朴正欢直翻白眼,连我们高丽皇帝舍不得用的超级美人,都被大齐皇帝转手送给你了,怎么还这么不给面子呢?

提到美人,小道士更愤怒了:“那俩女人什么活都不干,我买下人伺候她们,还得给她们发零花钱,我贱不贱呐我?而且,道爷觉得她们精神有问题,没事在院子里转圈,自称是在游玩,这不是病是什么?”

金日光弱弱道:“或许,她们是想替道长省钱?”

“道爷不差钱。”

秦行之看了眼忐忑不安的使节团人员,叹口气:“我也知道,你们送美人给陛下,这是拳拳忠君之心。可是我万万没想到啊,陛下会把双胞胎塞给贫道……”

朴正欢翻了个白眼,心说一般人求都求不来的美事,到你嘴里,怎么听着就那么委屈呢?太他么不要脸了。

不过他比金日光聪明一些,隐隐猜出了点什么。

“诸位,你们可能觉得贫道矫情,其实你们误解我了。双胞胎第一次离开高丽,生活习惯上一时改不过来,我呢,又是个面慈心软的人,不愿看她们受委屈,只好到处给她们寻摸高丽土特产……可京城虽然物资丰富,高丽的东西也不是那么好找的。”

金日光恍然大悟:“下官懂了!”

“哦?”秦行之淡然道,“金大人很聪明嘛。”

金日光谄笑:“小道长谬赞。使节团恰好有从高丽带来的土特产,如今马上就要回国,也用不到了,不如就送给小道长吧。”

“啊哈哈,这怎么好意思呢?”

“无妨无妨,一些食材而已,不值钱的。”

“嘎?”

朴正欢拽过金日光,低声说了几句。

金日光这次才算是真正的恍然大悟,连忙跑到马车里替秦行之准备所谓的“土特产”。

于是小道士终于满意了。

大理使节段誉就没送什么土特产。即使他想送,小道士也不会收。人家早就送过了,而且还不止一次,秦行之还真不好意思再收他的礼物。

段誉临走时,拉着秦行之的手依依不舍:“小道长,有空一定来大理玩儿,小王回大理后日日翘首以盼!”

秦行之笑道:“等你做了皇帝,贫道就让陛下派我做使节去大理。祝你早日登基,呵呵……呃,好像这么说不太合适?”

段誉摇头:“小道长想多了,我大理国王晚年逊位礼佛,这个习惯您是清楚的。我父王年事已高,时常提及传皇位给小王,只是小王自觉才疏学浅,一直不肯答应罢了。”

秦行之一挑大拇指:“这规矩好,太先进了,走在世界帝王界前列呐,胖子真该学学。”

送完所有使节,秦行之主动去中书省交卸礼宾使职务。

文良纯等人有意借契丹人在大婚期间闹事,治小道士的罪,但这事儿不用着急,秋后算账永远不晚。

现在不是发难的好时机,皇帝和皇后正琴瑟和谐,大家都盼着皇帝首战大捷,让皇后怀上龙种呢,可不能用烦心事打扰他。

万一陛下一生气不玩儿了,岂不是糟糕?

况且这还不够,宫里那么多宫女可不是摆设,都是专门给孙蒙准备的。大臣们祈祷,陛下千万要向太祖看齐,别学先帝那样玩不近女色啊。

于是秦行之顺利交卸职务,重新变回那个有名无实的侍读,兼吃俺一棒符箓店CEO。

李奉常走了,狐狸精的妖力又不足以支撑秦行之画多少符咒,最根本的货物供应出了问题,再加上三道新符咒逐渐流行开,符箓店生意大不如前。

老道秦寿当然要抱怨几句,可秦行之根本不在乎,且不说丰厚的薪俸和偶尔从皇宫顺来的好东西,光这段时间收的土特产,符箓店苦干三年都赚不回来。

便宜师伯高升说得好,赚钱也是分层级滴。

劳动是最低级的赚钱方式,坐在家里,让别人主动上门送银子,你不收他还不愿意,这才是真正的发财之道。

按说一贯贪财的熊六梅,应该和老道一个战线,可她这些天情绪明显不高,连每日练武都荒废了,在赚银子这件事上少有的漠不关心。

第十卷金蝉记

第226章皇帝打算补偿您

进入初夏,天逐渐热了起来。

官兵仍然没找到刺客。

有人也猜测过,既然沿途没有任何动静,杀入圣等人应该还没逃回契丹,说不定依旧藏在京城附近,比如周围的山里。

也搜了几次山,结果是一无所获。

他们当然不会知道,杀入圣带着金大丫和师弟们,转移了好几次。在到处戒严的情况下,恨天宫弟子本领再强,想无声无息逃回契丹也基本不可能,但利用山中复杂地形,依靠强悍的肉身修为,躲开搜山队伍,对他们来说并非难事。

随着时间推移,和杀入圣预料的一样,戒严逐渐开始松懈,距离他们启程的日期越来越近了。

这天,秦行之来皇宫找孙蒙“侍读”。

孙蒙看见小道士就乐了:“你怎么把棒槌带来了?”

秦行之把师门至宝“鸿蒙”,也就是那根灰不拉几的棒槌往桌上一扔:“别提了,老道非让我带着,说什么我现在也不怎么打理符箓店生意,闲着也是闲着,在外面瞎逛时顺便收个徒弟什么的。”

孙蒙不乐意了:“老道这话朕不爱听,什么叫闲着?陪皇帝读书,这是非常重要的任务。”

“得了吧,你读过书吗?”

“我要真读书,你也不肯做这个侍读呀。对了,收徒我能理解,你鸿蒙派只有大小两个道士,确实寒碜了点。不过收徒干嘛要带棒槌,难道还要先试试徒弟抗不抗揍?”

“这是鸿蒙派掌门信物,收徒必须用它举行仪式,否则祖师爷不承认的,懂吗?”

“贵圈真麻烦。老道把它交给你,就不怕你给弄丢了,好不容易找回来的。”

秦行之撇嘴:“道爷比我师父靠谱。不是我吹,就凭我这独门本领,棒槌在我手里,谁能抢走?道士?和尚?妖怪?还是武林高手?”

“这话说的,人家吃饱了撑的?抢根棒槌。”

“不管怎么说,这玩意儿比拂尘实用,逼急了还能用来砸人,因此我也没拒绝。”

孙蒙也不再多问,招呼秦行之:“走,玩儿去。”

秦行之摇头:“别急,我找你有正事。”

“还有什么比玩儿更重要?”孙蒙不解。

“这是典型的饱汉不知饿汉饥呐。我问你,你大婚已经一个月了,我可来找过你?换成从前,你早就跑我家找道爷了,为什么这次就没有?”

孙蒙想了想,嘿嘿笑了起来:“和杨采薇玩,其实也挺有意思的……”

“所以嘛,道爷知道你们正是恋奸情热之时,才没来打扰你。你倒好,自己玩得兴高采烈,就不知道替道爷想想?”

孙蒙大吃一惊:“难道你想和我们一起玩儿?!”

“对啦……啊呸,不对!我是说,我也老大不小了,该娶个媳妇玩……呃,过日子啦。”

孙蒙这才松了口气:“娶呗,反正沈怜儿就在你家,这事儿和我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我需要你给我赐婚。”

秦行之把自己的想法说了一遍。

孙蒙当然没意见,以前还是他主动提起来的,只不过当时小道士拒绝了。孙蒙甚至认为,既然沈怜儿同意了,这个赐婚必须越高调越好,小道士显摆,他也跟着高兴嘛。

于是孙蒙点头:“没问题!有朕这个皇帝赐婚,沈半城祖坟冒青烟,没有拒绝的理由。”又沉吟道,“不过朕觉得,你这个侍读的闲官还是太小了,不够威风,你又不喜欢做实权官管事儿,要不这样,我给你封个爵吧。”

秦行之愣了愣,说道:“虽然你是皇帝,我觉得这事儿你还办不到。”

尽管不太熟悉官场,小道士也知道,封爵这种事在大齐根本不可能。文良纯那些重臣都没个爵位,他一个无功无禄的小道士被封爵,信不信他们扑上来咬死自己?

大齐只有开国时才封过爵,现有的贵族都是从那时一代代传下来的。

太祖是穿越者,如果有可能,他一个爵位都不想封,大家都开开心心做平民不好吗,非要分出个三六九等?至于说皇帝——朕这么牛,和你们是不一样滴。

可惜他毕竟还是要遵守时代规则,大家跟随他征战天下,求的无非是个公侯万代荣华富贵。

所以尽管尽力压缩爵位数量,贵族还是有的。

太祖拗不过开国功臣,只好在后代身上打主意。因此他规定,后世除非有匡扶社稷、开疆拓土之类巨大到无法用官位满足的功劳,否则不可轻易封爵。

当然这仅限于活人。

按惯例,大臣死后会被封个爵位,但那纯粹是种荣誉,不能继承,所以大臣后人该是平民仍然还是平民,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孙蒙沉吟:“先皇教过朕,想做一件事却被大多数人反对,就要用利益来诱惑他们。具体到封爵上,我觉得用利益均沾的法子比较合适。你看呀,如果我给每个大臣都封爵,他们应该就没理由用祖宗规矩反对你封爵了吧?”

“你这个叫‘拉人下水’更贴切。”

“就说行不行得通吧。”

“为了让我装次逼,你也是够拼的。不过这买卖明显不划算啊,你那些大臣谁不比我功劳大?到时他们的爵位都比我高,满京城一抓一大把,我还装个屁。再说了,封爵是要食邑的,你得花很多钱!”

“朕不差钱。”

“这话说的,不差钱直接给我呀。算了,对我来说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迎娶沈怜儿,咱就别节外生枝了。”

孙蒙不甘心的咂吧嘴:“不够热闹……”

对于连自己大婚都追求热闹的孙蒙来说,不节外生枝就不是他的风格。

秦行之摆手:“别瞎想了,抓紧给道爷办。”

“懂你,饥渴难耐了嘛。”

孙蒙是个说干就干的性子,立刻下手写了圣旨,交给太监递送中书省宣旨。

皇帝赐婚不能完全算中旨。成亲是人生大事,搁任何人身上都马虎不得,不是说皇帝随便开口,百姓就毫无反抗余地,至少在大齐,皇帝还不能全权做主百姓的婚配。

这事儿必须经过礼部,不仅是个名正言顺的问题,也需要礼部了解双方情况,计算黄道吉日什么的。

秦行之也没心情玩了,直接离开皇宫,回家找沈怜儿邀功。

沈怜儿沉默片刻,说道:“送妾回家。”

于是小道士再次来到沈府。

沈半城一瞧,女儿怎么又和小道士一起回来了?这也太不像话了!皇帝也是真不靠谱,自己的宫女都不看好,老是让个小道士拐着乱跑……沈半城对皇宫治安大感忧心。

“岳……员外,又见面了。家中一切安好?学习小弟学业还顺利否?诸位夫人身体可安康?”秦行之笑得跟一只偷了鸡的狐狸似的。

沈半城心说这混账东西,还给老夫改姓了。

我家小妾身体好不好,关你什么事?

“小道长别来无恙。”沈半城爱搭不理的回了一句,看向沈怜儿:“可是陛下再次开恩准你回家探亲?女儿呀,陛下宅心仁厚,可你既然做了宫女,也不能老往家里跑呐,别人会说闲话的。”

沈怜儿轻轻摇头:“女儿不做宫女了。”

“那就好……什么!”沈半城吓得不轻。宫女是说不做就不做的吗,女儿这次,不会是偷跑出来的吧?

秦行之笑道:“沈员外,其实上次回家,怜儿妹妹就已经不是宫女了,她不告诉你,是怕你担心。”

沈半城完全糊涂了:“到底发生了什么?”

“是这样的,贫道……”

“闭嘴,没问你!”沈半城瞪了小道士一眼,“女儿,你来说。”

沈怜儿给父亲行了个礼:“爹,当初女儿鬼迷心窍,硬要入宫做宫女,等悔悟过来已经晚了。幸好,小道长给陛下做侍读,偶见女儿以泪洗面,于是问清缘由,去求陛下开恩,将女儿从宫中除名……”

沈半城怀疑的看向秦行之:“侍读,也不能在皇宫到处逛吧?”

小道士满脸得瑟:“普通侍读肯定不行,可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窜天猴,贫道和皇帝是铁哥们。”

沈半城苦笑:“小道长,求你别开玩笑了,我现在心里乱糟糟的。”

“为什么要乱?难道怜儿妹妹不做宫女,你还感到失落不成?”

沈半城当然不会失落,他一开始就不愿沈怜儿做什么宫女,如果女儿没说假话,真的不需要继续做宫女,他绝对要感谢上苍。问题是,这怎么可能呢?

沈怜儿轻轻对秦行之说道:“你先回去吧,妾会和父亲慢慢解释清楚。”

“也好,胖子办事给力,我估计圣旨明天就能到,我们不会分开太久的。”

沈怜儿脸一红,白了秦行之一眼,低头不语。

沈半城打了个激灵,顾不上计较小道士说话暧昧,急声问:“圣旨,什么圣旨?”

小道士一本正经:“当然是好圣旨。沈员外,怜儿妹妹在宫里洗了那么多天衣服,连工资都没拿齐就辞职了,皇上未免心中有愧,因此他决定补偿沈家。”

“这……如何补偿?”沈半城完全理解不了皇帝的思路,肯放自家女儿已经是天恩浩荡了,还谈什么补偿?

小道士微笑摇头:“圣旨没来,贫道怎能乱说?我是个靠谱的未婚青年,才不随便泄露机密呢。”

心说,当然是补偿你一个英俊帅气、前途光明的女婿,岳父大人,您就没事儿偷着乐吧。

第227章活该小爷封侯拜相

孙蒙扶杨采薇下了马车,在侍卫簇拥下走进隆福寺。

院子里的小沙弥看见杨采薇,先是意外的咦了一声,随即死死盯着孙蒙挽着杨采薇的胳膊,直到两人越走越近,终于猛地反应过来,脸色一变,掉头就跑。

侍卫头领一挥手,两名侍卫冲过去按住小沙弥。

“饶……饶命!”小沙弥大汗淋漓。

孙蒙拍拍侍卫头领的肩膀:“不错嘛,跟着小爷偷溜……那个,微服私访多了,都学会抢答了。”

侍卫头领谄笑:“全仗主人栽培有方。”

孙蒙看着小沙弥:“跑什么跑,知道我是谁吗?”

“陛,陛……”

“逼什么逼,不准说脏话!”

“没,我没说脏话……”

“行了行了。你知道我是谁,我知道你知道我是谁,你现在肯定也知道我知道你知道我是谁,但是,你应该知道我不想让人知道,所以你知道也不能让人知道——你可知道?”

小沙弥被绕得眼冒金星。

杨采薇白了孙蒙一眼,和颜悦色的对小沙弥道:“这位小师父无需紧张,咱们这位陛……少爷,不愿被人知道他的真正身份,所以你别惊动任何人,当他是个普通香客就好。”

小沙弥连连点头:“是,小僧绝不乱说,我……我就当什么都没看见。”

两个侍卫放开小沙弥。

小沙弥嗖的一声就不见了,速度之快,让一众大内高手都叹为观止。

孙蒙皱眉:“他跑这么快,真不会惊动别人?”

一个侍卫凑上来:“主人,要不属下去把他打晕,挖个坑……”

杨采薇大惊:“不可!”

孙蒙抬脚踹过去:“混账东西,出的什么馊主意,小爷是那种人吗?你自己瞎说不要紧,让我家夫人听到,还以为这种事我以前干过呢。”

侍卫轻轻闪开,摸着脑袋讪笑。

杨采薇怀疑的看着孙蒙:“您以前真没这么做过?”

“断然没有!哎呀夫人,这种小事就不要多问了,免得耽误了给爷爷祈福。走,我们进大殿烧香。”

杨采薇哦了一声,不再多问。

身后,侍卫头领低声训斥说错话的侍卫:“你他么傻呀,不会说话就闭上你那张臭嘴!”

侍卫还挺委屈:“我出个主意嘛。”

“出你个头!你想清楚,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以前只有主人自己出行,我们怎么说都可以。如今在夫人面前,我们当然要维护主人的光辉形象。”

“我也没破坏主人的形象啊,挖个坑埋人又不是杀人,咱不是还把人家的脑袋留外面吗?凭主人这么尊贵的身份,埋谁,都是他家祖坟冒青烟。”

“再啰嗦,老子先让你家祖坟冒三天青烟。”

侍卫不敢反抗,只好闭嘴。

心里却忍不住想,还是以前陛下没大婚时好啊,嗯,陛下和小道士一起游玩,也没这么多禁忌。

孙蒙和杨采薇边走边说话。

侍卫们学聪明了,只要遇上光头,立即不动声色控制住对方,问清楚是不是和尚,认不认识杨采薇。

不认识杨采薇的自然放人,认识的则暗中告诫不可揭穿孙蒙身份——以杨采薇和孙蒙的亲密状态,但凡清楚杨采薇的身份,傻子都能猜出孙蒙是谁。

“夫人,小道士也要成亲了,你说到时我送他点什么礼物好呢?那家伙最喜欢‘土特产’,可我觉得,送金银显不出我特立独行呐。”

杨采薇摇头:“妾身不知。”

她心态有了变化,不再死死认定小道士蛊惑君王,应该立刻“诛杀此獠”,不代表她就看小道士顺眼。

孙蒙并不在乎杨采薇的态度,兴致勃勃的说道:“我听说,钦差去沈家下旨赐婚,沈半城感动得热泪盈眶,口呼万岁,连连称赞皇帝英明呢。”

事实上,沈半城确实掉了眼泪,至于是感动皇帝赐下一门美满姻缘,还是为女儿落入火坑而痛哭,只有他自己清楚。

据坊间传闻,当晚沈半城喝得烂醉,找出以前收集到的各种“法器”,全部让下人拿出去扔掉了。

“说起来小道士也不容易,为了沈怜儿上蹿下跳的。以前朕不理解他,现在想想,沈怜儿确实挺美的,为她拼死拼活,虽然我还是觉得有点不值,但能有现在的结果,也不能算亏。”

杨采薇轻轻蹙眉,心里就有些不喜。

她其实并不清楚内情,孙蒙从没告诉过她,但这不耽误她因为孙蒙夸奖另一个女人而吃醋,尽管那个女人即将成为别人的妻子。

孙蒙又说了几句,两人进入大殿。

侍卫们毫不客气的把别的香客赶了出来。

过了大约半柱香工夫,孙蒙嘟囔着走出来:“祈福太无聊了!”

他以为上香祈福很有意思,民间十分流行嘛。然而进去看了一会儿才知道,还不如皇帝祭天有趣。和尚们敲木鱼念经的声音,比朝会上大臣的奏报催眠效果还好。

这让喜欢热闹孙蒙如何忍受?

侍卫分出数人继续保护皇后,其他人都随孙蒙在大殿外等候。

正在这个时候,大门外进来一群不速之客。

老远就听到一个粗犷的嗓音大喊大叫:“和尚们,老娘又来啦!王八蛋,上次我不就是来卖几只野兔野鸡吗,那死和尚把我训得跟孙子似的。他在哪儿?让他出来再给老娘讲讲道理。”

没错,来者正是拥有白马山血统的金大丫。

金大丫身后,二十几个恨天宫弟子全都跟来了,为首的杀入圣满脸纠结。

对他们这群刺客的搜捕逐渐松懈,杀入圣等人也慢慢放松了下来,开始商议什么时候出发潜回契丹。想要等大齐完全放弃搜捕是不可能的,只要没抓到他们,大齐就不会停止搜捕,即使装样子也得继续下去。

金大丫听说很快就可以回契丹,做她的白马山主人享福,也非常高兴。

但很快她就想起,还有大仇未报。

仇家还不少。

最大的仇人当然是三驴子,胆敢抛弃她金大丫,这个仇说不共戴天都不过分。金家庄的男女老少,当初打金三胖,唾弃她金大丫,个个都是仇人。

当然,金家庄太远,暂时还顾不上。

可眼前就有一个仇人呀。想当初老娘虎落平阳,被隆福寺的和尚好一顿羞辱,这个仇如果不报,等回到契丹八成就没机会报了。这怎么行?身为尊贵的白马山血统,有仇不报,是会被手下笑话滴。

金大丫把自己的意思说给杀入圣听。

杀入圣被气笑了:“大小姐,人家只不过骂了几句而已,没必要吧?”

“当然有必要,我也不杀他,他敢骂我,我就必须连本带利骂回去,要不,以后想起这件事我都膈应得慌。”

“你别忘了,我们正被大齐朝廷追捕。”

“不是已经没那么严了嘛,再说了,隆福寺那种地方,又怎么可能有朝廷的人?即使有也没事,我们去骂那和尚一顿,马上回来就是了。”

杀入圣想想,金大丫说的也有道理,哪有那么巧,随便出一趟山,就能遇上朝廷大军?

这当然也是因为目前追捕松懈了,否则杀入圣肯定严词拒绝,即使金大丫以白马山血统要挟也不行。

他们这些人远在异国他乡,又正被人搜捕,是不能轻易分开的,于是恨天宫弟子倾巢而出,跟随金大丫到隆福寺……骂和尚。

孙蒙听到金大丫的叫喊,赞叹道:“竟然敢在寺庙跟和尚叫板,也有当年小爷的几分风采了,是条汉子!”

“主人,情况不对。”侍卫首领低声道。

“嗯?……啊呀,你说得没错,还真是不对!那家伙根本不是汉子,她分明是个女人呐。”

“属下不是这个意思,那女人身后,似乎是恨天宫的人。没错,正是杀入圣他们!”

孙蒙再次往前观察,终于看清杀入圣的面容。

这下他兴奋了:“朝廷搜了一个多月都没找到的刺客,居然被小爷碰上了,这是老天爷给脸,活该小爷立此大功,封侯拜相呐!”

侍卫首领一翻眼皮,心说您已经是皇帝了,封侯拜相什么的,与您何干?

孙蒙一挥手:“小的们,建功立业就在眼前,随小爷杀敌!”

侍卫首领连忙拉住他:“主人乃万金之体,切不可以身涉险。属下以为,趁对方还没注意到我们,先护送您和夫人离开才是。对方身手极高,人数又和我们差不多,属下并无取胜的把握。”

他这么说,已经是给自己留脸面了。

何止没把握取胜?当初他亲眼看见,恨天宫弟子不仅刀枪不入,甚至能联手打破崂山道长的禁制,这可比武林高手厉害多了。

孙蒙不同意:“临阵脱逃岂是我的风格?这样吧,你派人通知军队,剩下的人先缠住他们。他们又不是怪物,都是一个鼻子两只眼,你们还有内力呢,你要对自己有信心!”

“可……”

“不准反对,这是命令!”

侍卫首领看看手下,一咬牙:“主人,属下并非怕死,但您的安全最重要,请恕属下抗命不遵!”

说完对手下使了个眼色,两名侍卫走过来,一左一右驾起孙蒙就往殿内走。

侍卫首领下这个命令,固然主要基于对孙蒙的忠心,其实也是权衡过的。以他们对孙蒙的了解,违抗皇帝的命令不一定被治罪,可如果真让皇帝出点事,即使孙蒙能饶恕他们,大臣们也非往死里整他们不可。

孙蒙怒了,拼命踢腾。

侍卫首领随在后面哀求:“陛下请别乱动。”

“不可能!一动不动那是王八。”

“主人,您不着调……咳咳,不怕危险,可属下斗胆,请您好歹替夫人想想!”

孙蒙怔了怔,终于停了下来。

第228章陪我享福吧

侍卫们迅速带着孙蒙退入大殿,往佛像后面藏。

殿内的和尚面面相觑。

皇帝亲临隆福寺,又不许他们揭破身份,本来就让这些和尚战战兢兢。如今皇帝被侍卫架着跑进来,找地方躲藏,更让他们心慌意乱。

这些负责接待香客的和尚都没什么修为,真正修炼的僧人需要潜心礼佛,哪有多少时间理会俗务?隆福寺占地广阔,妙玉法师等人住在最深处,轻易根本不露面。

祈福仪式被迫中断。

杨采薇惊疑不定的从蒲团上站起来。

首领跑到杨采薇身边,也来不及解释,低声道:“夫人,此处不安全,请随属下暂时躲避。”

杨采薇毕竟是曾经立志留名青史的女人,虽然仍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却并没有慌乱失措,而是点了点头。

刚迈出两步,金大丫带着人冲了进来。

“啊哈,果然藏在这里!”

金大丫指着一名僧人:“就是你,化成灰老娘也认得。来,你过来,给老娘再讲讲道理,我倒要看看,是你的道理好使,还是我的拳头更有用。”

那僧人恐惧中带着茫然,显然没认出金大丫。

“大丫?”杨采薇脱口而出。

金大丫这才发现杨采薇:“咦,杨家妹子?”

杀入圣则发现了侍卫们,大家打过不止一次交道,这些侍卫中有好多熟悉面孔,特别是侍卫首领,一直就没换过。

“是你!”杀入圣沉声道。

侍卫首领摇头:“你看错了,不是我。”

“嘿,堂堂大内侍卫,居然不敢承认身份,果然是懦弱的大齐人啊。我很奇怪,你们跑和尚庙做什么?”

侍卫首领吐口唾沫:“老子人杀多了老做噩梦,带兄弟们来给佛祖烧柱香,用得着你管?倒是你们,一群胆敢刺杀陛下的逃犯,竟敢跑来隆福寺找死。”

杨采薇悚然而惊。

她不认识杀入圣,就像杀入圣也不认识他一样。

尽管刺杀事件时双方都在场,但杨采薇和孙蒙被围得严严实实,她又不像孙蒙那样主动探头去看,根本就没注意刺客的相貌。

再者说了,那么多刺客,就算她注意也顾不过来。

杀入圣的目标是皇帝,对皇后当然也毫无兴趣,同时他也没见到被围起来的杨采薇——别说杨采薇了,那天他连孙蒙都没见着。

听了侍卫首领的特意提示,杨采薇才知道,跟随金大丫进来的这些人,就是那天刺杀皇帝的恨天宫人。

据说那些人刀枪不入,比武林高手都厉害。

杨采薇顿时明白了,为何侍卫们要把孙蒙藏到佛像后面。这些刺客在人数上比侍卫还稍微占优,如果真的个个比武林高手还强,那么孙蒙确实会有危险。

别忘了,他们之所以被追捕,正是因为要刺杀皇帝。

金大丫看向杀入圣:“你说他们是大内侍卫?”

杀入圣点头:“不错。”

“抓我们的?”

“凭他们,也配?”杀入圣冷冷看着侍卫首领:“我们是朝廷通缉的刺客,你们是大内侍卫,怎么,你打算和我们动手?”

侍卫首领哼了一声:“老子们今天休假,没心情喊打喊杀的,便宜你了。”

杀入圣脸上的鄙夷更浓。

说什么休假?还不是看人数上不占优,没有胜算。这就是典型的大齐人呐,欺软怕硬,有便宜就上,没便宜则事不关己。

当然,他也不想和侍卫们打,虽然他有信心取胜,可万一战斗引来大军,麻烦就大了。

金大丫很不耐烦:“不是抓咱们的,你理他干啥?快,替老娘把那和尚揍个半死。”

“我们说好了,只骂人。”杀入圣没动。

“老娘改主意了不行吗?少废话,快去!”

“如你所愿。”

杀入圣不见得对金大丫言听计从,但为了一个不认识的和尚得罪金大丫,显然没什么性价比。别说打他一顿了,就算杀了他又算什么大事?别忘了,恨天宫弟子不仅恨道士,对和尚也没多少好感。

和尚终于想起金大丫是谁了。

见杀入圣向自己走来,吓得两腿一软,直接瘫坐在地上。

杨采薇叫道:“大丫不要!”

侍卫首领皱了皱眉,心说老天保佑,杀入圣并不知道陛下在这里。他揍人也好,杀人也罢,区区一个和尚,有什么了不起的嘛,为陛下安全考虑,您就不该管。他们早折腾完早走,陛下和您也就安全了。

杀入圣停下脚步,迟疑的看着金大丫。他闹不清金大丫和杨采薇的关系,不知金大丫会不会听杨采薇的。

金大丫一瞪眼:“我让你停下了吗?”

随即冷笑着看向杨采薇:“杨家妹子,你从小养尊处优,又读过书,不像我金大丫,上半辈子净他么吃苦受罪了。换做从前,就算我心里再怎么不服气,也得忍着。

但如今不一样了哇!老娘手里有人,连大内侍卫明知他们是刺客都不敢出手,你有什么资格管我?

你是富家小姐,出门坐车,还有丫鬟伺候,可这些侍卫会为你出头吗?老娘觉得不可能。所以啊,你还是哪凉快待哪儿吧。”

杨采薇愕然:“你我上次聊得挺好呀。”

“呸,好个屁!老娘为了赚点银子讨好你罢了,我活了几十年,用得着你这花骨朵给我讲道理?”

杨采薇愣了好一会儿,最后叹口气沉默了。

杀入圣走到和尚面前,抬手将他拎起来,噼里啪啦一阵胖揍。和尚一开始还能大哭大叫,很快就被打得皮开肉绽,鼻青脸肿,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这还是杀入圣留手,否则以他的身手,随便一拳,就能让和尚直接归西。

金大丫得意洋洋的看杨采薇。

杨采薇满脸漠然,仿佛根本看不见和尚的惨状。

她并不是普通女子,既然金大丫不听她的,她当然不会强行出头。以她的性格,一旦做出决定,顿时完全收起无聊的同情心。

金大丫不禁十分失望:她怎么能无动于衷呢?

“杨家妹子,我又改主意了,我要杀了那和尚!”金大丫瞪着杨采薇叫道。

杨采薇怜悯的看她:“请便。”

“你……杀入圣,给老娘干掉他!”

杀入圣毫无迟疑,随手一拧,咔嚓一声轻响,和尚脖子就被拧断,当场气绝身亡。

其他和尚强忍着害怕,低声念诵佛号,不停祈祷妙玉法师等高人能察觉这里的异常,过来干预。

杨采薇的脸色有些发白,尽管她心志坚定,可她从没见过死人,这个刺激对她来说,稍微有些大。

这个表现让金大丫非常不满意,一个娇滴滴的富家小姐,亲眼目睹杀人,凭什么不惊慌失措,凭什么不尖叫?想当年老娘第一次射死野兔,还心慌过呢。

杀入圣返回,说道:“我们走吧。”

金大丫眼珠一转,忽然嘿嘿笑了起来:“先别急……杨家妹子,姐姐如今时来运转,以后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呐。咱俩这么投缘,别说我不照顾你,你陪我去契丹享福吧。”

杨采薇一惊,强忍着怒火摇头:“多谢好意,小妹家境尚可,就无需大丫你操心了。”

“那不一样。”

金大丫凑到杨采薇面前,轻俏的挑起她的下巴:“啧啧,好一个细皮嫩肉的美人儿,老娘看了都忍不住心痒。”

杨采薇厌恶的躲开。

金大丫不以为意,嗅了嗅手指继续道:“妹子啊,你家里再有钱,那也是你爹、你哥哥弟弟的。咱们女人天生命苦,婚姻不能自己做主,做闺女爹妈管,出嫁了男人管,这样的日子有什么意思?

跟着我就不一样了,瞧见这群汉子没有,都是精壮男人,可全都得听老娘的。你跟我一起走,到时我们做别人的主!”

这话如果在杨采薇成亲前说,对她的吸引力绝对不小,可惜现在就有点晚了。

“抱歉,我要回家了。”杨采薇干脆不正面回答,闪过金大丫就要往殿外走。

金大丫拦住她:“你忘记先前我怎么说的了?今天老娘说了算!正愁没人陪呢。杀入圣,带上她,我们走。”

杀入圣也没反对,金大丫这胖子都带着了,再带一个娇弱的女人,那都不算事儿。再说了,大家成天看着金大丫早腻歪透了,弄个美人养养眼,也能缓解一下视觉折磨的痛苦。

杀入圣伸手抓向杨采薇。

侍卫们顿时骚动起来。

这可是大齐皇后,怎能让人抓走?!

杨采薇轻轻摇头。

侍卫首领满脸纠结,为皇帝安危着想,他真不愿和杀入圣等人动手。然而如果就这么让皇后被人抓走,算起来罪过基本差不多——总之都是个死。

杀入圣抓住杨采薇的手臂,扯着她往外走。

侍卫们焦急的看向首领,心说咱到底动不动手?等这些人走掉,再后悔可就晚了。

还好恨天宫弟子普遍脑子不行,否则只要看到他们的神态,稍微分析一下,就能发现不对劲。

杨采薇朗声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金大丫暗中呸了一声,不就是怕死嘛,非得给自己找个台阶,读过书的人就这么矫情。

“人都没了,还烧个屁柴!”

随着一声暴喝,孙蒙甩开两名侍卫,从佛像后踉踉跄跄窜出来,恶狠狠的冲众侍卫叫道:“你们都是傻逼吗?给老子动手啊!”

第229章孙蒙的杀招

杀入圣大吃一惊:“皇帝!”

“正是朕,惊喜吧?”

一问一答间,侍卫们已经一拥而上。

皇帝自己跳了出来,再隐忍毫无必要,不管能不能打得过对方,此时只有拼命一条路可走了。

恨天宫人一直防着侍卫们,双方顿时战在一处。

孙蒙指着杀入圣大叫:“立刻放开她,朕留你一条全尸。杀入圣,你难道还不明白吗?朕在宫中掐指一算,算出你们今天要来隆福寺打和尚,因此特意带人来埋伏你们滴。你们跑不掉啦,赶快束手就擒。”

杀入圣半信半疑:“你会算卦?”

“当然,朕跟崂山道长学过。”

“我不信!”杀入圣冷笑,“如果真是事先埋伏,为何你的侍卫没藏起来,而你,直到我要带走这个女人才露面?难道……”

杨采薇挣扎着转头怒视孙蒙:“登徒子,竟敢藏在佛像后偷窥,简直无耻之尤!我本以为你是哪家的纨绔,没想到你竟然是皇帝。呸,昏君!”

被杨采薇这么一打扰,本来头脑就不怎么灵光的杀入圣,心中刚刚冒出的那点猜测顿时被冲得烟消云散。

孙蒙张大嘴:“采薇,我不是……”

“闭嘴,不准叫我的名字!昏君啊昏君,宫中有佳丽三千还不知足,到处沾花惹草。大齐有你这贪花好色的君王,必将亡国无疑——你,就是亡国之君!”

“啊,又骂我亡国之君,岂有此理!”

“死了你那条心吧,我即便被抓去契丹,也绝不会让你得逞。大丫说得对,男人都不是好东西!”

孙蒙眨眨眼,终于咂摸过味道来了。

嘿,没想到采薇这么会玩儿,朕若是不配合她,岂不让她笑话我不知情识趣?当然,隐瞒采薇身份也有好处,至少杀入圣不会拿她威胁朕……这买卖划算。

孙蒙胖脸一耷拉:“美女,这么多人呢,给点面子行吗?”

杨采薇哼了一声,仰起头不理他。

金大丫拍掌大笑:“杨家妹子,你终于想明白了,这就对了!你瞧,连皇帝都不正经,天下还能有好男人吗?啧啧,原来这就是皇帝,胖乎乎的一点都不俊,真让人失望。”

杀入圣翻了个白眼,心说您有什么立场说人家胖?

场中局势变化很快。

正像侍卫首领判断的那样,双方人数差不多的情况下,大内高手很难战胜肉身强悍的恨天宫弟子。双方交手没一会儿,侍卫们就开始吃力起来。

杀入圣灵光一闪,松开杨采薇,对金大丫说道:“你抓住这个女人,我去找皇帝。”

杨采薇大急,顾不上身边刀光剑影,咬着牙撒腿就跑。她知道自己肯定跑不掉,做出逃跑的姿态,只求杀入圣脱不开身。

然而杀入圣主意已定,根本不管她,身体猛然跳起,从空中扑向孙蒙。

金大丫从小打猎,身手比杨采薇灵活多了,从身后赶上来一把搂住杨采薇的腰,嘿嘿笑道:“妹子就乖乖跟老娘去契丹享福吧。”

保护孙蒙的侍卫挡在前面,试图拦住杀入圣。

双方噼里啪啦一阵狂攻,杀入圣仗着肉身强横,打得几个侍卫连连后退。

孙蒙贼兮兮的从怀里掏出一叠黄纸,看都不看,一股脑点燃扔了出去。

大殿内猛地狂风大作,随即呛人的浓烟扩散开来,笼罩住整个空间。伴随浓烟的,还有一股刺鼻的恶臭。

咳嗽声顿时连成一片。

浓烟中,稀奇古怪的声音接连不断传出来。

一名恨天宫弟子正捂着嘴咳嗽,同时拼命睁大眼试图看清对手位置,忽然头顶一热,一股可疑的、带着某种熟悉的腥臊味的液体从天而降,淋了他一头。

某大内侍卫脖子一紧,顿时大吃一惊,连忙伸手用力一拉。咔嚓一声,拉下半截树枝。

另一处,对战恨天宫弟子的,是一名擅长近身擒拿的高手。陷入浓烟对他来说影响有限,正好趁对方看不清施展抱摔绝技。然而刚抱住对手,他又忙不迭松开了。因为两人身上的衣服忽然不翼而飞,那滑腻腻的手感实在让人恶心。

还有两个拳头恰好撞在一起的人,皮肉忽然迅速生长融合,很快两只拳头就死死黏住,几乎不分彼此。

……

孙蒙可以向小道士发誓,他真的想帮忙。

可这些符咒都以恶作剧为主,又被他全部点燃,造成的结果根本是无法预料的。

它还不分敌我,除了施放者孙蒙安全,所有人都被影响了。淋一头可疑的液体,或者被“卸甲符”脱去衣服,这算是幸运的。像拳头长在一起的两位,就属于倒霉了。

孙蒙做事完全不考虑后果,否则他就该想到,金大丫正搂着杨采薇,万一“促进生长”的符咒作用在她俩身上,以后两人形影不离……那才叫悲催呢。

浓烟渐渐消散,殿内一片狼藉。

供桌上长出一颗小树,树枝在空中无风而动。

地面凹凸不平,居然还多了三五堆沙子。

连地上的蒲团都有几个膨胀开,变成一团团硕大的圆球。

众人捂着嘴,和对手迷茫的对视一眼,忽然发一声喊,同时发动攻击。

“都住手,皇帝在我手里!”杀入圣大喝。

侍卫们百忙中看了一眼,顿时大吃一惊。

只见孙蒙被杀入圣夹在胳膊底下,正翻着白眼!

“陛下!”

侍卫们顾不上继续攻击对手,一个空翻冲向杀入圣。

杀入圣一紧手臂,冷笑道:“不怕我杀了他,你们就上来试试。”

侍卫们停了下来。

杀入圣喝道:“都给我退开。”

侍卫首领面色铁青:“杀入圣,你应该明白,这种情况下,我不可能放你走。你敢挟持皇帝陛下,就不怕给恨天宫带去灭顶之灾吗?”

杀入圣撇嘴:“你们先灭了契丹再说。”

“大齐平时不愿和契丹计较,你真以为我们怕契丹?杀入圣,你若不及时迷途知返,大齐军队必将杀入契丹,攻上恨天宫,到时两国大战生灵涂炭,你后悔就晚了。”

“哈哈哈哈,天下人都死了,又与我何干?我也不忽悠你,拿住你家皇帝,就是为了以他为质,让我能从容返回恨天宫。你们给了这个机会,我如果不好好把握,岂不是对不起你们?”

金大丫叫道:“杀入圣,你跟他们啰嗦什么,皇帝都被你拿住了,他们还敢炸刺?你先打断皇帝一条胳膊,让他们知道你不是吓唬他们。”

侍卫首领大惊失色:“别!”

杀入圣冷冷道:“我的耐心是有限的,你们还不退开,我真按金大丫说的做啦。”

侍卫首领艰难的吸了口气,挥手让众人退到一旁。

“很好。”杀入圣笑了笑,“大小姐,我们走吧。”

金大丫抓着杨采薇走到杀入圣面前,看着孙蒙:“狗皇帝,就是你杀了我兄弟,老娘恨不能吃你的肉!”

杀入圣暗中腹诽,您老人家说得好听,这些日子也没见你提到过金三胖。

孙蒙挣扎了一下,发现自己在杀入圣手里毫无反抗余地,就放弃努力,上下打量金大丫:“你兄弟是……啊,朕知道了,金三胖,对吧?”

金大丫抬脚对着孙蒙就踹。

杀入圣微微拧身,带着孙蒙躲开。

“别动,为什么不让老娘踢他?”金大丫不爽的叫道。

杀入圣皱眉:“大小姐,我们抓住皇帝,是为了顺利返回契丹,而不是报仇。侮辱皇帝,惹得大齐人震怒,对我们的计划没好处。”

金大丫这才悻悻然住手。

说别的都不好使,只有回契丹做恨天宫主人,才是金大丫在乎的,她也才能为之让步。

孙蒙瞟了一眼杨采薇,笑道:“各位,你们抓到了我这个皇帝,就等于有了最大的盾牌喽。不是朕吹牛,只要带着我,你们肯定畅行无阻,没人敢拦。既然如此,我看就放了这位美女吧,瞧她那娇滴滴的样子,带着也是个累赘。”

金大丫斜眼看孙蒙:“你一胖子,就他么不是累赘了?”

“我擦,别人说我胖子也就罢了,你比我还胖呢,凭什么说我……好好,别动手,大家讲道理嘛。你看,就算我是累赘,那也是有用的累赘,她不一样。真的,朕是为你们考虑,这样的累赘,赶紧扔掉最好。”

金大丫紧了紧手臂,嘿嘿笑道:“杨家妹子才不是累赘,她可以给老娘暖被窝。”

孙蒙勃然大怒:“这待遇朕都没捞着!”

孙蒙还真没说假话,皇后这么尊贵的身份,那能亲自暖被窝?再说了,现在已经是初夏,也没人需要暖被窝。

杨采薇咬着嘴唇,默然不语。

假如金大丫同意放她走,杨采薇也绝不会离开。今天这件事纯属凑巧,但也可以说是她的责任。如果不是她要来隆福寺祈福,如果她没答应孙蒙同行,根本不会出现皇帝被挟持的事情。

大齐朝还从没有皇帝被挟持过,不仅大齐,历朝历代这种事都罕见。

看来礼法规定皇后不能出宫,是有它的道理的!杨采薇深深自责,甚至觉得自己不是个合格的皇后。

杀入圣摆手:“大小姐别浪费时间了,趁着皇帝在手上,我们立刻上路返回契丹。”

“不错,一想到做恨天宫主人,老娘就忍不住饥渴难耐!杨家妹子,跟姐姐去契丹享福喽。”

恨天宫众人带着皇帝皇后,在侍卫们的注视下,堂而皇之的离开隆福寺。

侍卫首领沉声道:“分出几个轻功好的,运起全部功力,火速回宫禀告太后。其他人,随我追踪杀入圣!”

让皇帝被人挟持,即使救回来,他们这些侍卫估计也必然是死路一条。此时他们需要考虑的,不是自身安危,而是不能丢失皇帝的行踪。

隆福寺深处,一群高僧正在打坐诵经。

有和尚忽然睁眼皱眉:“前面有人使用道法。”

“还有喊杀声,似乎是皇帝有难……”

妙玉法师翻了翻眼皮:“师弟听错了。”

“可是……”

“佛门弟子不管世俗事,师弟切不可分神耽误了修行。至于皇帝,他合该有此一劫。”

救皇帝?别逗了,须知佛祖也做狮子吼。

第230章骑马太慢

皇帝被刺客挟持!

这个消息传回来,犹如一道晴天霹雳,整个朝堂为之震动。

太后是第一个接到消息的,当场昏厥,到现在还躺在病床上爬不起来。孙蒙不仅是皇帝,也是先帝和太后唯一的骨肉,她怎能不心胆俱丧?

大臣们被震得头晕目眩,手足无措。

不像大婚时的刺杀,这件事是无法保密的。即使大臣们告诫知情者不准外泄,消息还是很快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流传开来。

主要原因,是杀入圣根本没打算替他们保密,大摇大摆的押着孙蒙和杨采薇一路北行,恨不能主动跟人说,他们手里那个惨兮兮的胖子,就是大齐的皇帝陛下。

大齐百姓平时没少骂皇帝,偶尔出个不着调的皇帝,更是全民开涮的对象。但听说皇帝被人挟持,大家立刻就愤怒了,声讨朝廷众臣的呼声,随着消息流传的广度而愈演愈烈。

不夸张的说,如果不能短时间内救回皇帝,等待文良纯等人的,绝对是万夫所指。

说起来大臣们挺冤的,孙蒙不靠谱,和皇后一起去隆福寺上香,侍卫们处置不妥,导致皇帝被抓……这一切,跟他们又有什么关系呢?他们已经劝过孙蒙无数次了,可皇帝不听,难道还能囚禁皇帝?

然而讲理有用,世界早升华了。

大齐百姓的逻辑很简单,皇帝发给你们薪俸,你们就有责任治理好国家。现在倒好,国家治理得如何先不说,连皇帝都弄丢了,要你们有个毛用啊!

大臣们压力太大了,请示过太后,直接发动了全军动员令。目标:解救皇帝陛下。

大齐军队全体出动,不仅禁军,地方驻军也在向杀入圣等人围拢。连边关军队都放弃守备,开始往关内移动。

杀入圣不隐藏行迹,找到他们并不难。

难题在于投鼠忌器,杀入圣简直就是“皇帝在手,天下我有”,自从第一支军队试图靠近,杀入圣毫不客气的将孙蒙胳膊拽脱臼,大家就再也不敢尝试了。

军队再多,再奋不顾身,不敢靠近也是白搭啊。

秦行之得到消息的时间比较晚,侍读是个闲官,他在朝中根本挂不上号,这件事连一般的六部属官都没资格知道,何况是他?

侍卫们倒是信任小道士,可惜他们全被关进了大牢——理由很简单,这些家伙弄丢了皇帝,虽说他们信誓旦旦要戴罪立功,可谁敢保证放他们在外面,他们不会直接潜逃?

戴罪立功,那也得有个希望才成。他们犯下的错误完全没有饶恕的可能,立功根本无用。人都是怕死求活的,注定必死的形势下,忠心代表不了什么。

要知道天下不止一个大齐,这种武林高手,放在周边任何一个国家,都是精英级别的保镖人才。

孙蒙失踪后的第五天深夜,杨旭敲开了豪宅大门。

“什么,胖子被抓了!”

秦行之大张着嘴巴,满脸不可思议。

“身为皇帝,居然成了人质,这皇帝做得未免惨了点……”秦行之咂吧着嘴评判。

杨旭胡子乱翘:“都到这份上了,你还有心情开玩笑?小道士,赶紧去救陛下……还有皇后呐!”

杨老头找秦行之,也是没办法。

要知道,这是一个有法术的世界,至少,崂山道长是高人,这是公认的事实。皇帝被抓这种事,大齐以前从未发生过,如今出现了,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请李奉常去解救孙蒙。

以李奉常的本领,肯定是手到擒来。

报信的人早就出发了,可大家都是普通人,即使八百里加急,那也需要时间。在这段等待的时间内,谁知道会发生什么?

京城也有僧道高人,比如妙玉法师,再比如周逐浪,但他们和皇家并没有什么交情,相反,孙蒙搞出的国教闹剧,让这些高人白忙活了一通,说他们不心存芥蒂,鬼都不信。

他们可不像李奉常那样是先帝的好友,而皇族后人也绝不是只有孙蒙一个。万一这些家伙觉得孙蒙伤害了他们,想换个靠谱的皇帝,弄点幺蛾子出来,谁都伤不起。

大臣们还是坚决拥护孙蒙做皇帝的。

最重要的一点,大臣们对京城高人的本事,欠缺信任。

真正的高人,就该像李奉常那样,飘然而来,洒脱而去,居深山而潜心修炼,游历人间也无牵无挂。周逐浪那些人在红尘中打滚,真是高人吗?

就算他们能解救出皇帝,以他们为争国教不惜斗法的行为判断,恐怕也会提出自己的诉求,朝廷还不能不答应,你用了人家,总得付出代价吧?

因此大臣们只能寄希望于李奉常。

这里有个细节,寻找李奉常并没有看起来那么容易。都知道崂山道长的“大本营”是上清宫,可也不是说李奉常就一定在上清宫,人家就不能闭关修炼,就不能云游天下了?

高升提前半年多去请李奉常,正是因为不一定那么巧,去了就能见到他。

八百里加急将消息送到崂山,不等于李奉常立刻就能知道,万一他跟传说中一样闭个死关,那就有的等了。

秦行之不清楚大臣们的担心,否则他可以向众人保证,李奉常有九成九的可能,正在闭关尝试突破到化神期。

杨旭想到了小道士。

尽管很多大臣都知道,小道士开了个符箓店,据说新符咒都是他先弄出来的,可也许是因为小道士太年轻,他们很难把他当成高人。

甚至亲眼目睹秦行之用定身法,他们仍然固执的认定小道士不靠谱……好吧,不靠谱才是真正原因,大臣们觉得,让小道士去救皇帝,很可能会把事情变得更糟。

杨旭不这么认为,能获得崂山道长承认,默许甚至隐隐鼓励他和皇帝交往,小道士真有那么简单?

其他人再着急,也没杨旭急。

皇帝是护身符,杀入圣等人轻易不敢怎么着他,可别忘了,皇后也在他们手里。

对别人来说,皇后只是皇后,若是真有不忍言之事发生,大不了换个皇后就是。杨旭没法那么淡然,那是他最疼爱的孙女!

杨旭想来想去,决定来找小道士帮忙。

秦行之安慰杨旭:“杨大人别急,贫道觉得,胖子短时间内不会有事——皇后当然也是安全的,照你的说法,他们根本不知道皇后身份嘛。”

“正是因为不知采薇身份,才更危险!”

秦行之愣了愣,转念一想才明白杨旭的意思:“这么说,确实得抓紧救人。”

他可不想孙蒙脑袋上的皇冠变成环保色。

杨旭大喜:“就知道你肯定有办法。不知小道长打算如何救人?”

“简单,直接杀过去抢人呗。”

“啊?小道士,你不能强攻,万一……”

秦行之打断杨旭:“没有什么万一,贫道心里有数。杨大人请放心,胖子和我是朋友,我怎么可能拿他的性命冒险?”

杨旭只好点头:“老夫相信你。”

秦行之沉吟道:“还得麻烦杨大人,您给我准备几匹快马,还有出城的文书,这大半夜的,我一个侍读可叫不开城门。”

杨旭见小道士这分明是打算连夜出发,心里很高兴,陛下这朋友没白交啊:“出城文书就不用了,老夫到南城门等着你。”

送走杨旭,秦行之也不管大家都在睡觉,砸门把所有人叫醒,将事情说了一遍,最后说道:“胖子需要我,大齐需要我,道士很忙的……梅姐、胡一菲,你们准备一下,随我去救皇帝。师父,你和二柱子、春娘、双胞胎看家。”

秦寿有些担忧:“杀入圣挺邪乎,会不会有危险?”

小道士不以为然:“我遇到的危险还少吗,还不是活得好好的,身体倍棒,吃嘛嘛香?”

老道一想也是,徒弟仿佛天生有化险为夷的本事。

二柱子叫道:“小道士,让我也一起去吧。”

“咦,觉悟这么高?”秦行之很意外,“你搞清楚,杀入圣那些人比武林高手都厉害,杀人更是毫无心理障碍,你就不怕?”

二柱子昂首挺胸,偷偷瞧了一眼李春娘,满脸大义凛然:“小道士你说句公道话,老子可曾怕过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