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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从诸葛亮到潘金莲》》 · 王溢嘉 · 202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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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今看:从诸葛亮到潘金莲》

作者:王溢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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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今看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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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孔明”确实是个难得的贤相,这个“英雄”,用现代术语来说,是个“体制内改革者”、“右派的保守主义者”,而他的“坚持法统”与“汉贼不两立”立场,正是他这种思想与人格的总结。外在的环境与内在的心性,决定了他的格局和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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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古典世界里的散兵游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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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闯入中国古典文学领域,可以说是出于偶然的机缘。将近两年前,师大中文系的郑明教授打电话到《健康世界》杂志社来,说她为《台北评论》策划一个“从古典文学看中国女性”的专题,希望我能从精神分析的观点分析一下《金瓶梅》里的潘金莲。与文学界殊少来往,将近十年未在外面的报章杂志写过文章,也从未分析过文学作品的我,第一个反应是以“忙”为“遁”。当时我的确是在“穷忙”,除了《健康世界》的编务外,更忙着由我和妻子一手包办的《心灵》杂志的一切琐事。但拗不过郑教授的热心与盛情,最后还是答应了。

在写了《从精神分析观点看潘金莲的性问题》后,当时任《台北评论》执行主编的林耀德君又来找我,要我“继续写”。恭敬不如从命,所以我又在《台北评论》写了两篇:《从梁祝与七世夫妻谈浪漫爱及其他》和《从薛氏父子传奇看伊底帕斯情结在中国》。后来《台北评论》停刊,耀德兄到《台湾春秋》担任文学主编,他又来邀稿,要我“转移阵地”,结果我跟着“转进”到《台湾春秋》。随后,耀德兄离开《台湾春秋》,我不知进退,还继续写下去,直到今天,居然已到了能出一本书的地步。

但我的闯入中国古典文学领域,也有机缘以外而近乎命定的成分。在郑教授向我邀稿时,我正处于“四十而大惑”的人生危机中,几经彷徨,作了两个重大决定:一是停掉以介绍西洋心理学、精神医学、脑神经生理学、人类学和科学哲学为主的《心灵》杂志;一是投靠名门大派,改到各报章杂志上写文章。郑教授和耀德兄成了适时出现的“贵人”,虽然我很久以前就想以“西学为用”,来理解“中学”这个“体”;也很想碰一些古典文学,以博得出身台大中文系之妻子的“赞美”,但一直停留在“白日梦”的阶段。若没有他人催逼与发表的园地,我可能到现在还未动笔,或者已改写别的东西。

这些文章在刊载时的专栏名称为“古典今看”,但写了一两篇后,就发现我的“看法”跟学院派文人不太一样,不同的地方主要有两点:一是我所探讨的多属“周边文学”,譬如《七世夫妻》《薛丁山征西》《肉蒲团》《封神榜》《周成过台湾》《子不语》《笑林广记》等;即使在讨论《红楼梦》时,我的主题依然是林黛玉的“病与死”这个“周边”问题。一是我除了用已被接纳为“一种文学批评理论”的精神分析学和分析心理学外,还用了大量的社会生物学、意识进化论、性医学、超心理学、人类学甚至脑神经生理学来解析这些文学作品;事实上,我是以我比较熟悉的“知识体系”来“看”这些古典文学的。

这当然跟我的所学有关,每个人都会受到他个人知识经验的局限。我为什么会以“周边”的方法去分析“周边”的文学作品,在相关的篇章里,都已作了说明,此处不再赘述。个人的一个想法是,中国古典文学是祖先留下来的一份丰富精神遗产,要使现代国民再度亲近它们,我们应该以更宽广的视野、更多样的角度来赋予它们以新义,为它们争取更多的读者。笔者误打误撞,觉得自己所写的,在学院派文人眼中也许根本称不上什么“文学评论”,但即使属于散兵游勇,既然写了,却是有心要赋予这些文学作品以新义的。

虽然“有心”,但显然不够“用心”,因为一个月要写一篇,加以诸事烦忙,每篇文章从阅读原书到撰文,只能有一个礼拜的时间,疏拙之处在所难免,这是要请读者原谅及行家高抬贵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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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明心态与诸葛亮人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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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的孔明与历史的孔明

年前,笔者曾在杂志上看到有人以“孔明心态”这样的一个模拟来臧否政治人物。这个模拟显然是来自《三国演义》,在《三国演义》里,孔明“草堂春睡”,要等刘备“三顾茅庐”后,他才道出“天下三分策”,出山驱驰。所谓“孔明心态”,指的大概是一个人“摆出看破红尘的清高姿态,需要对方执礼甚恭,三敦四请,他才勉为其难地出山,以济困解厄”的一种心态。

除了“孔明心态”外,还有很多模拟和谚语也都与孔明有关,譬如“赛诸葛”“小诸葛”“三个臭皮匠胜过诸葛亮”等;甚至连“汉贼不两立,王业不偏安”这种政治见解,也是来自孔明。这些模拟与见解的被广泛使用,都说明了孔明不仅是个家喻户晓的历史人物,更是一个超越历史的象征人物。“孔明心态”里的“孔明”、“赛诸葛”里的“诸葛”,前后《出师表》里的“臣亮言”,代表的其实是汉族文化里的一个人物“原型”(archetype),是此一文化圈内某些共通意向或理念的表征。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在人世的舞台和时间的洪流里,不知浮沉过多少英雄人物,虽然“是非成败转头空”,但这些英雄人物和他们的是非成败却积累而成历史。在“几度夕阳红”之后,后世的人只能透过历史记载和小说戏曲去重新认识这些英雄人物。

在一个民族的集体潜意识中,对历史与人物似乎有一些“共同的主观意念”、某些个既定的结构。它们像“文化的筛孔”,特别易于过滤、涵摄符合此一心灵模式的历史枝节和人物特征,然后以想像力填补其不足,“再造”历史与人物。这种“再造”往往是不自觉的,甚至可以说是来自亘古的“召唤”,唯有透过此一“再造”,一个民族集体潜意识中的“原型”才有显影的机会。

一个“原型性人物”假借自历史,但必然也会脱离历史。当我们想根据历史记载和小说戏曲去辨认孔明的形貌、思想、人格乃至心态时,就会发现事实上有“两个孔明”存在着:一是陈寿《三国志》里的孔明,笔者称之为“塑造历史的孔明”;一是罗贯中《三国演义》里的孔明,笔者称之为“文化塑造的孔明”。

时至今日,“塑造历史的孔明”已日渐模糊,但“文化塑造的孔明”却仍然鲜活地活在广大汉民族的心目中。这不只是因为《三国演义》的流通量大于《三国志》,更是因为《三国演义》里的孔明,较契合汉民族的心灵。

《三国演义》是《三国志》的“再造”,它笔下的孔明,真实性只有三分,虚构性反倒占了七分。历来有不少人比较《三国志》和《三国演义》,爬梳出其中两个孔明的异同,但却少有人指出这种异同代表什么意义。本文不想重蹈前人旧辙,而拟兵分二路:一路从《三国演义》来探讨“文化的孔明”,及其所代表之“原型”的象征意义,这主要是想呈现文化与历史的纠葛,汉族心灵的曲折及特色。另一路则从《三国志》等史实来剖析“历史的孔明”,特别是他的人格形态与政治理念,以今论古,看看那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主公”与“军师”的文化型构

《三国演义》里的孔明,主要代表了汉族文化里的两种人物原型:一是“军师”,一是“高人”。“赛诸葛”是足智多谋的“军师”象征,而“孔明心态”其实也就是一种“高人心态”。在历史上,“军师”与“高人”常是二合为一的,虽然“高人”不一定是“军师”,但“军师”一定是“高人”。

在中国历代的开国演义小说里,都有“军师”此一原型性人物,兴周的姜子牙、创汉的张良、开唐的徐茂公、佐明的刘伯温等,可以说都是这种原型人物的周期性再现。徐庶向刘备推荐孔明时说:“若得此人,无异周得吕望,汉得张良也。”孔明正是这样的一个“军师”。在演义小说里,当天下大乱时,一定会有“主公”与“军师”的“最佳拍档”出现,而这个“最佳拍档”通常有着如下的结构:

“主公”是行王道的,他正心诚意、吊民伐罪,有着儒家的色彩;而“军师”是行天道的,他神机妙算、足智多谋,有着道家的色彩。我们可以利用结构主义的观点,由具体而抽象,列出如下的二元对比:

刘备∶孔明

主公∶军师

儒家∶道家

王道∶天道

常∶变

阳∶阴

在汉族的文化理念里,儒家是“阳”、是“正”(正位)、是“常”(常规的能力),而道家则是“阴”、是“副”(副位)、是“变”(变化、超常的能力)。虽然这是一种“二元思想”,但“阳”与“阴”却不是对立,反而是互补的。在抽象的层面上,道家思想是儒家思想的“补偿”;而在实质的层面上,“军师”则是“主公”的“辅佐”,刘备和孔明的关系是“如鱼得水”。这种形式的结合反映了汉族文化里的一个核心观念,“阴阳相济”,深入人心的“阴阳相济”观,亦重现在“王天下”此一历史伟业中。

《三国演义》里的孔明,正符合这种文化架构里的“军师”原型,我们甚至可以说,罗贯中是听从汉民族集体潜意识心灵的召唤,根据既有的文化理念去“塑造”孔明的。而历来众演义小说的作者诸君,也都无视于历史事实,硬把姜尚、张良、诸葛亮、刘伯温等编派成“同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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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明心态与诸葛亮人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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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质先于存在的军师形貌

罗贯中有意把孔明描绘成一个具有道家思想和言行举止的“军师”:

在第三十七回,刘备和关羽、张飞访孔明不遇,但见草堂中门上书一联云:“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第三次往访,“草堂春睡足”的孔明总算出来相见,“玄德见孔明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飘飘然有神仙之概”(第三十八回)。

第四十九回的“借东风”故事里,孔明向周瑜说:“亮虽不才,曾遇异人,传授奇门遁甲天书,可以呼风唤雨”,于是周瑜派人在南屏山建一七星坛,孔明于“甲子吉辰,沐浴斋戒,身披道衣,跣足散发,来到坛前”,“焚书于炉,注水于盂,仰天暗祝”。

在第九十五回的“空城计”里,司马懿兵临西城,孔明大开城门,由军士扮做百姓洒扫街道,他自己则“披鹤氅,戴纶巾,引二小童携琴一张,于城上敌楼前,凭栏而坐,焚香操琴”,“左童手捧宝剑,右童手执尘尾”,计退司马懿的十五万大军。

在平剧及其他地方戏里,孔明都是穿八卦道袍的,更是十足的“道家仙长”扮相。儒家是“常”,道家是“变”,作为“主公”的刘备只有常规的能力,而身为“军师”的孔明则必须有超常规的能力,除了足智多谋外,还要有神机妙算。在《三国演义》里,孔明的神机妙算多得不胜枚举,我们甚至可以说,他的“功业”主要是来自这种神机妙算。第四十六回的“借箭”、四十九回的“借东风”、五十五回的“锦囊妙计”、八十四回的“八阵图”等均属之。

在“借箭”故事里,孔明向鲁肃透露:“为将而不通天文,不识地理,不知奇门,不晓阴阳,不看阵图,不明兵势,是庸才也。亮于三日前已算定今日有雾,因此敢任三日之限”,这意思似乎在说,孔明的神机妙算有一部分是来自他渊博的知识。但当刘备赴东吴成亲时,孔明给随行的赵云三个锦囊,要他在三个特定时刻拆开来看,“内有神出鬼没之计”,自能逢凶化吉;以及在入川时,孔明事先在鱼腹浦以石块布下“八阵图”,后来刘备伐吴兵败,吴将陆逊乘胜追击,大军竟受阻于此一八阵图,而化解了蜀汉的危机:这些神机妙算却都是“超乎知识”的,他这种能力让刘备赞赏“先生神算,世所罕及”,也让周瑜、司马懿叹息:“吾不如孔明。”

孔明最惊人的神机妙算是在刘备三顾茅庐时,他所定下的“天下三分策”,以后历史的发展几乎完全照他的分析进行,丝毫不爽。这种功力绝非时下的“趋势报告”所可比拟,它们代表的是一个层次完全不同的“天机参透”。

《三国演义》里的这些精彩描述,当然都是正史里所没有的。在正史里,刘备虽三顾茅庐,对孔明甚为礼遇,但初始并未重用,在赤壁战后,才“以亮为军师中郎将”,而所谓“军师中郎将”并不等于“军师”,它的职责是“督零陵、桂阳、长沙三郡,调其赋税,以充军实”;要等到刘备平定益州后,才以孔明为“军师将军”,这时距离“三顾茅庐”已经七年。但在《三国演义》里,刘备却在初识孔明后没几个月,就将大军交给他指挥,而有《博望坡军师初用兵》《诸葛亮火烧新野》等情节。

这固然是在“神化”孔明,但却也反映了汉族文化中“本质先于存在”的思维倾向。孔明的足智多谋与神机妙算是他的一种“本质”(军师的本质),是不必经由磨炼与考验就具备的,任何外在的考验都只是在彰显他这种本质的存在。从某个角度来看,二十七岁时的孔明固然已与五十四岁时的孔明一样高明与睿智,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却也表示在这漫长的二十多年间,孔明并未有他个人的“成长”。

这种思维倾向很容易造成一个文化的停滞与闭塞。

犹抱琵琶半遮面的“高人心态”

当孔明被塑造成一个具有道家思想而又能参透天机的人物时,自然就给人仙风道骨、看破红尘、潇洒自得、从容不迫、游刃有余的观感。这样的一个人物,在成为“军师”之前,必然已是个“高人”,孔明的“草堂春睡”与姜太公的“渭水垂钓”异曲同工,都是在凸显“高人”淡泊而又潇洒的人格面。我们看《封神榜》里“文王渭水访贤臣”一节,发现它与《三国演义》里的“刘备三顾茅庐”,在结构上有很多类似之处。当然,这可能是来自作者间的“互相抄袭”,但也可能是出于一种古老仪式的回响。“主公”屈尊降贵去求访要辅佐他的“军师”,而且受到一些刁难,事实上就跟另一件“阴阳相济”的大事——结婚一样,在传统的结婚礼俗里,新郎是“阳”、是“正”,新娘是“阴”、是“副”,“一家之长”要得到他的“贤内助”,也是要“屈尊降贵”地登门迎娶,并在过程中受到一些小小的刁难。这种模式似乎是来自一种幽微的心理需求。

刘备确实曾对孔明“三顾茅庐”,孔明在《出师表》里自承:“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但“三顾”似乎是次数多了一点,在《三国演义》里,刘备二访孔明未遇,第三次前往时,“斋戒三日,熏沐更衣”,到了庄门内,孔明“昼寝未醒”,刘备拱立阶下一两个时辰,孔明方醒,始整衣冠出迎。这种文学描述固然是在夸大刘备的“诚”与孔明的“高”,但也产生了本文开头所说的“孔明心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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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明心态与诸葛亮人格(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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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先分析“文化孔明的心态”。我们说“孔明心态”是指“摆出看破红尘的清高姿态,需要对方执礼甚恭,三敦四请,他才勉为其难地出山,以济困解厄”的一种心态,这是文化上的定义,这种心态其实是国人非常熟悉的,还有一种与此类似的,我们可称之为“终南山心态”,那是指唐朝名士喜欢隐居在长安附近的终南山,又不时放出风声,以方便“求才若渴”的有司登门拜访,然后“恭敬不如从命”地入朝为官的一种作风。此一“以退为进,忸怩作态”的行为模式,是汉族文化的独特产物,“孔明心态”难免也有这种文化成分,但它却比“终南山心态”要来得复杂而高明,“终南山心态”是“假高人心态”,而“孔明心态”则是“真高人心态”。

《三国演义》里的孔明,既是一个足智多谋、能洞悉过去未来的一位“高人”,那么他必然也“知道”辅佐刘备创建蜀汉乃是“应天承命”,是他“宿命中的事业”,因为一切的一切,都已在他的神机妙算中;而他的“草堂春睡”,其实只是不欲“泄露天机”的表面文章。罗贯中虽没有这样描述,但却容易让人产生这种联想。一个能事先就提供“锦囊妙计”、摆好“八阵图”的“高人”,怎么会“不知道”刘备会对他“三顾茅庐”呢?

这种联想让人觉得孔明的“隆中高卧”,乃是一种“装”出来的姿态,虽非“忸怩作态”,但却是一种“掩饰”。

不过话说回来,“历史的孔明”有的可能是另一种完全不同的“心态”。

“法”与“法统”的迷恋者

“历史的孔明”与“文化的孔明”不只判然有别,简直是南辕北辙。在正史里,刘备既缺乏儒家色彩,孔明也少有道家思想,“历史的孔明”是一个赏罚严正、循名责实的法家之徒。他曾将自己手抄的《申子》《韩非子》《管子》《六韬》四书送给皇子刘禅,其中除《六韬》是兵书外,其余都是法家的经典之作。

《三国志·蜀志》里说,孔明初治蜀时,“益州承刘璋暗弱之后,士大夫多挟其财势,凌侮小民,亮一切裁之以法”,法正以“用法太严”相谏,孔明说:“今吾威之以法,法行则知恩,限之以爵,爵加则知荣;荣恩并济,上下有法,为政之要,于斯着矣。”

在第一次北伐时,马谡违背调度,致有街亭之失,孔明挥泪斩了视如己子的马谡,大家以为可惜,孔明流涕道:“孙武所以能制胜于天下者,用法明也。是以杨干乱法,魏绛戮其仆。四海分裂,兵交方始,若复废法,何用讨贼耶!”

由这两则记载,我们多少可以知道,“历史的孔明”基本上是一个“法家”的信仰者与实践者,而他的这种信仰与实践多少又给人一种缺乏弹性的感觉,特别是在蜀中已严重缺少将才,他却挥泪斩了马谡这件事上。孔明似乎是个“法”的迷恋者。

“若复废法,何用讨贼耶!”这句话里的“法”,还有“法统”的意思。在《出师表》里,他对刘禅说:“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他欲讨伐的是取东汉而代之的“魏”,欲兴复的是早已失去民心的“汉”。孔明和姜子牙、张良、刘伯温等“军师”最大的不同点是,前者是要打倒一个腐败的政权,而孔明却是想维系一个已经名存实亡的“法统”。

在政权交替时,总是会有“法统”的问题出现。蜀汉在三国中国势最弱,而刘备刚好是汉王的后裔,蜀汉坚持“正统”的名分当然有其苦衷,但“天下岂永远是姓刘的”?这种坚持实亦含有“迷恋”的成分。在《后出师表》里,有“汉贼不两立,王业不偏安”这样的句子,它虽然可能是伪作,但却相当传神地表达了孔明基本的政治立场。

刘备临死之时,托孤于孔明,说:“君才十倍曹丕,必能安国,终定大事。若嗣子可辅,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刘禅事实上是个昏君,而孔明一直对他忠心不贰,《出师表》里说:“受命以来,夙夜忧劳,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忠义之情,跃然纸上,读来确实令人落泪。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即使曹丕再有才德,仍是他欲讨伐的“贼寇”,即使刘禅再昏庸,仍是他欲事奉的“明主”,这多少也是对“法统”的一种迷恋吧?

我们假设一种情况:如果当初“三顾茅庐”的不是刘备,而是曹操,孔明会不会“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呢?笔者认为不会,因为它不符合孔明的政治立场。

一个迷恋“法”的人,并不见得会迷恋“法统”,这里面还牵涉到一个更基本的问题,那就是孔明的“人格形态”。

一个拘谨、戒慎的英雄

作为历史真实人物的孔明,与作为文化原型人物的孔明,在性格上有着很大的差距。《三国演义》里的孔明,“羽扇纶巾”,有着从容、潇洒的人格形态;但《三国志》里的孔明,却“夙夜忧劳”,有着谨慎甚至拘谨的基本特质。他在《出师表》里说:“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这固然是在反映刘备的知人之明,但也可以说是孔明的自我表白。

《三国志》作者陈寿对孔明的评语是:“亮才于治戎为长,奇谋为短,理成之干,优于将略”“连年动众,未能成功,盖应变将略,非其所长与!”这种说法跟《三国演义》里足智多谋、用兵如神的孔明,简直是南辕北辙,历来也有不少人说陈寿是“以成败论英雄”,但笔者认为陈寿的话应是可信的,因为拙于“奇谋”与“应变力”正是一个“谨慎”人格者应有的行为反应模式。我们很难想象一个谨慎的人会屡出“奇兵”与“险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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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明心态与诸葛亮人格(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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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次北伐时,魏延建议率精兵五千出子午谷,奇袭长安,“则咸阳以西,一举可定也”,孔明却认为此非“万全之计”,太过“冒险”,而未予采纳,这正是他应有的作风。至于挥泪斩马谡所表现出来的“拘泥于法”,也有几分是他的拘谨性格所使然。

孔明身为丞相,却事必躬亲,连会计账册都自己查核(躬校簿书),当时杨就曾进谏:“为治有体,上下不可相侵。……一旦尽欲以身亲其役,不复付任,劳其体力,为此碎务,形瘦神困,终无一成。……今明公为治,乃躬校簿书,流汗终日,不亦劳乎!”孔明虽感谢他的忠言规劝,但还是无法完全改变他这种习性。笔者认为,孔明之所以要事必躬亲“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并非想“大权独揽”,而是同样出于“谨慎”这个根深蒂固的性格问题。

如果我们能承认,“谨慎”乃至“拘谨”,是孔明人格的核心样貌,那么就较能理解他的政治立场,“迷恋法统”可以说是此一拘谨的投射。

他的这种性格,也有助于我们了解“历史的孔明”何以会让刘备“三顾茅庐”?《出师表》说:“臣本布衣,躬耕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孔明在南阳时与徐庶等人交往,常自比管仲、乐毅,有人因此说既然自比管、乐,又为什么说“不求闻达”呢?这显然是在“说谎”或者“面冷心热”。但若从他基本的人格面来考虑,一个拘谨、戒慎的人,通常也不是豪迈、主动的人,自比管、乐是心中炽热的理想,可惜“心热脚软”,孔明无法像豪迈不拘的李白一样上万言书,大剌剌地说“生平愿识韩荆州”般,向他的“刘荆州”毛遂自荐。

用现代术语来说,就是孔明不会“自我推销”,难以“主动站出来”,“积极开拓自己的人生”,而只能被动地等待刘备的慧眼来认识他这个“拘谨的英雄”。这也是笔者认为,在“三顾茅庐”这件历史公案里,孔明所具有的“真正心态”。

天意、时势与英雄

陈寿在《三国志》里说:“诸葛亮之为相国也,抚百姓,示仪轨,约官职,从权利,开诚心,布公道……循名责实,不齿虚伪,邦域之内至于终,咸畏而爱之,刑法虽峻无有怨者。以其用心平,而劝戒明也。”

这样的褒语来自“敌国之臣”的史笔,殊属难能可贵。孔明的确是中国历史上难得的贤明宰相,也留给后人无限的景仰与怀念,民间百姓透过《三国演义》去认识“文化的孔明”,这个孔明有着接近“神”的思想与性格,乃是三国时代的第一号英雄人物。他的无法“匡复汉室,还于旧都”,完全是碍于“天意”。在六出祈山后,司马懿受困于上方谷,孔明夜观天象,悲愤地发现自己的“将星欲坠,阳寿将终”,而以祈禳之法,“谨书尺素,上告穹苍,伏望天慈,俯垂鉴听”,增加他一纪之寿,则他必能“克复故物,永延汉祀”,“非敢妄祈,实由情切”,但最后魏延踢倒了延命灯,孔明不得不“弃剑而叹”,吐血而死。

读者读到此处,不掩卷太息者几希!虽然大家明知这个“文化的孔明”乖离历史,是虚幻的,但大家还是喜欢这样的一个“孔明”和他的“英雄悲剧”。这种“英雄悲剧”固然彰显了孔明“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高风亮节,但其实也反映了一个文化执拗地放纵它的奇想时,尴尬收场的困境:像孔明这样一个不世出的能人异士,怎么无法“匡复汉室”呢?答案只有一个:荒谬的“天意”。但这也是一个荒谬的答案。

“历史的孔明”确实是个难得的贤相,但要走出文化的迷雾,我们必须“硬起心肠”以较现代的眼光来透视他的思想与人格。从以上对他思想与人格的分析,笔者认为,孔明虽是三国时代的“英雄人物”,但基本上,是一个“时势造出来的英雄”,而非像曹操般属“创造时势的英雄”。这个“英雄”,用现代术语来说,是个“体制内改革者”、“右派的保守主义者”,而他的“坚持法统”与“汉贼不两立”立场,正是他这种思想与人格的总结。外在的环境与内在的心性,决定了他的格局和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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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的爱情、疾病与死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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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甫上大学时,即买了一本《红楼梦》,想虚心拜读这部被公认为中国最伟大的小说,但多次阅读,都是看了几回就无疾而终。要说老实话嘛,是“看不下去”,总觉得它所描述的世界,所透露出来的心情和观念,跟我当时的心灵视野对不上,而缺乏阅读的热情。所以在那个自发性阅读的年代,《红楼梦》很自然地被我摆在一边,坐冷板凳。

今天,重新拿起《红楼梦》,是因为自己的心灵经过一个很大的转折,路转峰回,变得“适合”来研读这部古典名著了。历来讨论《红楼梦》的专家学者多矣,笔者后知后觉,对过去汗牛充栋的“红学”论著有很严重的“专业缺憾”,但也许正因为这种“缺憾”,而使我得以用自己的“专业”眼光以及一种跟传统不太相类的“文学心灵”来看《红楼梦》。

死亡:浪漫爱的隐喻

在《红楼梦》这部人物众多、布局宏伟的巨著里,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是一条重要的主线。这条主线在九十七回《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阁成大礼》达到最高潮,林黛玉吐血而亡,贾宝玉则神智不清地娶了薛宝钗,令人回肠荡气的爱情在疾病与死亡中画上休止符。

在文学作品里,爱情、疾病与死亡这三者经常如影随形,连袂登场。爱情是“美丽”的,而疾病与死亡则是令人“哀愁”的,它们的“三位一体”似乎是文学家在塑造一个“美丽与哀愁”故事时惯用的手法。但从心理学的观点来看,疾病与死亡的附加于爱情,并非在增加“哀愁”而已,它们还有另外的含意。事实上,爱情故事里的疾病与死亡都已跨越了“医学范畴”,而成为文学领域里一种独特的隐喻(metaphor)。本文拟从林黛玉的“病”与“死”这个对传统文学家而言属于周边的立场,来剖析她的“爱”,并兼及于她的才情与人格。

我们先谈“死亡”与“爱情”的关系。

笔者在《从梁祝与七世夫妻谈浪漫爱及其他》这篇文章里曾提到,古典浪漫爱的两个基本要件是“欲望的不得消耗”与“死亡”。因为性欲的满足会减弱爱情的强度,就像叶慈所说:“欲望会死亡,每一次的触摸都耗损了它的神奇”;为了使欲望不能消耗,通常会有种种的横逆来阻扰他们的爱情,有情人不得成为眷属。另一方面,时间的推移也会使爱情自动弱化,为了让浪漫爱“悬搁”在它炽烈的高原状态,当事者通常必须“适时的死亡”,像樱花一样,在最灿烂的时刻凋落。

梁山伯与祝英台、罗密欧与朱丽叶等古典浪漫爱故事,都符合上述的结构。林黛玉对贾宝玉的爱情也正具有这种本质,她和宝玉“一处长大,情投意合”,心中的一缕情丝早已缠在宝玉身上,但种种横逆却使她炽烈的情感与欲望不得消耗,礼教的束缚,使她“虽有万千言语,自知年纪已大,又不便似小时可以柔情挑逗”,而“宝玉”和“金锁”(薛宝钗)间的“金玉良缘”论,也使她不时悲疑;在贾母、王夫人、邢夫人、凤姐儿等成熟女人眼中,她更是“乖僻”、“虚弱”,不准备将她配给宝玉。

当宝玉的婚事日渐明朗化时,黛玉也日渐走上了自绝之路。在她窃听了紫鹃和雪雁有关宝玉定亲的谈话后,“如同将身撂在大海里一般。思前想后,竟应了前日梦中之谶;千愁万恨,堆上心头。左右打算,不如早些死了,免得眼见了意外的事情,那时反倒无趣”,于是“立意自戕”,“把身子一天一天的糟蹋起来,一年半载,少不得身登清净”。中间虽有一些起伏,她也曾到宝玉住处,想“问个明白”,但只是更增加心中的迷惑,而终于在“薛宝钗出阁成大礼”时,她在潇湘馆中直叫:“宝玉!宝玉!你好……”,而香魂一缕随风散。

如果照贾母的如意算盘,“先给宝玉娶了亲,然后给林丫头说人家”,男婚女嫁,各生了一大堆子女,那么这也就不成其为“浪漫爱”了。林黛玉“必须”在贾宝玉成婚的当天死亡,这样才能使她对宝玉的爱情永远悬搁在那炽烈的最高点,才能赚人热泪。贾宝玉虽然在娶薛宝钗时神志不清,日后也出家当和尚,但因没有“适时的死亡”,他对林黛玉的爱情就少了那么一点令人感动的力量。

“死亡”是“浪漫爱”的一个隐喻,甚至是“浪漫爱”的一个必备条件。林黛玉的死亡,明白告诉我们,她对贾宝玉的爱是属于古典的浪漫爱。

疾病:有病之爱的隐喻

在古典的浪漫爱故事里,虽然总是脱离不了死亡,但带来死亡的并不一定是“疾病”。譬如在《七世夫妻》这组中国古典浪漫爱的故事里,美梦成空而情丝难断的梁山伯是因相思而茶饭不思,终至一命呜呼的。韦燕春则是与贾玉珍相约在蓝桥相会,在倾盆大雨、洪流滔滔中,他不忍离去,结果抱桥柱而亡的。

疾病的介入,特别是可以指名的疾病的介入,通常是爱情的另一个隐喻。在白先勇的《玉卿嫂》里,玉卿嫂所狂情热爱的庆生,是一个苍白、羸弱的肺病患者;在托马斯·曼(TomasMann)的《魂断威尼斯》(DeathinVenice)里,中年作曲家对到威尼斯度假的美少年产生了同性之爱,结果感染了瘟疫(霍乱);在西格尔(ErichSegal)《爱的故事》(LoveStory)里,出身世家的男主角不顾家人反对,娶了门不当户不对的女主角,结果女主角得了血癌的不治之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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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的爱情、疾病与死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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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些故事里,“疾病”所要象征的似乎是,当事者之间的爱乃是“有病的爱”(adiseasedlove),最少是社会共识里“有病的爱”。

浪漫爱在某些人的眼中,原就是“病态”的。行为主义者史金纳(B.F.Skinner)写过一本乌托邦式的小说《桃源二村》(WedenTwo),他透过小说主角佛莱泽说:“男女间强烈的诱惑力是一个恼人的文化气质”,“缠绵悱恻的痴情畸恋,就整个文化而言,根本微不足道”,他认为痴情狂恋是一种“无益”而且“不健全”的行为。赫胥黎(A.L.Huxley)也在他的乌托邦小说《美丽新世界》里,以新世界元首的话传达了这种观点:“贞节意味着热情,贞节意味着神经衰弱,而热情与神经衰弱意味着不安定”。人文心理学家罗洛梅(RolloMay)更在他的《爱与意志》里提到,有一个心理治疗学家自信地说:“如果罗密欧与朱丽叶活在现代,如果他们能接受适当的心理治疗,就不会发生那种悲剧。”

为什么要他们接受“心理治疗”?显然是认为他们“有病”!在浪漫爱的故事里,男女主角常会“生病”,似乎就是这种心理的投射;而越是明显的“病”,就意味着那种爱有着越严重的“病态”成分。

林黛玉是个“病”得很重的人。我们若从这个观点来看,不难发现她对贾宝玉的爱情是含有“病态”成分的。林黛玉对贾宝玉虽是一往情深,但两人在一起时,却常因她的“多心”与“赌气”,而闹得彼此“泪流满面”。

譬如在第二十回,黛玉听说宝玉先到宝钗处玩儿,心里就不高兴,宝玉陪罪:“(以后)只许和你玩,替你解闷儿!”黛玉仍赌气回房,宝玉忙跟了过去,关心地问:“好好儿的,又生气了!”怕她糟塌坏了身子。但黛玉却说:“我作贱我的身子,我死我的,与你何干!”宝玉道:“何苦来?大正月里,死了活了的。”黛玉却道:“偏要说死!我这会子就死!你怕死,你长命百岁的活着,好不好?”

第二十六回,宝玉到潇湘馆探望黛玉,黛玉刚睡醒坐在床上,宝玉见她“星眼微饧,香腮带赤,不觉神魂早荡”,而打情骂俏地引了书中的一句话说:“若共你多情小姐同鸳帐,怎舍得叫你叠被铺床?”想不到黛玉登时撂下脸来,哭道:“如今新兴的,外头听了村话来,也说给我听;看了混账书,也拿我取笑儿。我成了替爷们解闷儿的了!”一面哭,一面下床来,往外就走。害得宝玉心慌,忙说:“好妹妹,我一时该死!……我再敢说这些话,嘴上就长个疔,烂了舌头!”

又如第三十二回,黛玉感念宝玉对自己的知心,又想及自己的薄命,不觉落泪。宝玉赶着上来,笑道:“妹妹,往哪里去?怎么又哭了?又是谁得罪了你了?”黛玉勉强笑说:“何曾哭来?”宝玉见她眼睛上的泪珠儿没干,禁不住抬起手来要替她拭泪,黛玉防卫式地后退,说道:“你又要死了!又这么动手动脚的!”但当宝玉为此而急出一脸汗时,她却伸手替他拭面上的汗。宝玉说:“你放心!”黛玉又说:“我有什么不放心的?我不明白你这个话。”宝玉叹道:“你果然不明白这话?难道我素日在你身上的心都用错了?连你的意思若体贴不着,就难怪你天天为我生气了。”黛玉还说她“真不明白”。宝玉又叹道:“好妹妹,你别哄我!你真不明白这话,不但我素日白用了心,且连你素日待我的心也都辜负了!你皆因都是不放心的原故,才弄了一身的病。”黛玉虽然觉得宝玉这番话“竟比自己肺腑中掏出来的还觉恳切”,却只管怔怔地瞅着他,“咳了一声,眼中泪直流下来,回身便走”。宝玉上前拉住,黛玉“一面拭泪,一面将手推开”。

以上所举,可以说是林黛玉和贾宝玉之间的爱情基调,从心理学上来看,我们可以称之为“自虐性的爱”。它确实是有点“病态”的,它也使我想起卡夫卡对爱情的描述,卡夫卡说:“爱情,你是一把刀子,我拿来刺入自己的心中”。而在第八十二回《病潇湘痴魂惊恶梦》里,在林黛玉的梦中,贾宝玉就是“以一把刀子刺入自己的心中”的。

无独有偶,卡夫卡也是一个“有病”的人,他得的是肺结核。

林黛玉的肺结核

林黛玉到底得的是什么病呢?

书中对林黛玉所患之病的症状有如下描述:黛玉初到贾府时,“身体面貌虽弱不胜衣,却有一股风流态度”,众人“便知她有不足之症”;经常懒洋洋的,香腮带赤;第三十四回,黛玉在宝玉送来的绢子上题诗,“觉得浑身火热,面上作烧;走至镜台,揭起锦袱一照,只见腮上通红,真合压倒桃花,却不知病由此起”;“每岁至春分秋分后,必犯旧疾;今秋又遇着贾母高兴,多游玩了两次,未免过劳了神,近日又复嗽起来”;“常常失眠”、“容易疲倦”。在第八十二回,梦中醒来,“双眸炯炯,一会儿咳嗽起来,连紫鹃都咳嗽醒了”,吐了“满盒子痰,痰中有血星”。后来日渐严重,“脸上一点血色也没有,摸了摸,身上只剩了一把骨头”,“哇的一声,一口血直吐出来”、“喘了好一会儿”、“气接不上来”、“又咳嗽数声,吐出好些血来”……

从这些症状描述,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知道,林黛玉罹患的是肺结核,也就是俗称的“肺痨”。在过去,肺结核是一种相当常见的疾病,19世纪及20世纪初年的作家,喜欢让他们的男女主角染上肺结核,就跟当代作家乐于让他们的男女主角罹患癌症一样,这绝不只是“社会写实”而已,还有超乎医学与写实之外的深刻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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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的爱情、疾病与死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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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癌症中,最常出现于爱情小说里的是“血癌”(Leukemia,一称“白血病”),这种癌症并不像其他癌症般会有可见或可触摸得到的“可憎肿瘤”,能相当维持当事者的“形象美感”;而且血是生命的象征,病人因此病而脸色苍白,在“白”与“血”之间,很巧妙地营造出病人“美丽的生命正逐渐被吞噬”的意象。西格尔《爱的故事》里的女主角,得的就是这种病。

结核病也不是只侵犯肺,它还会侵犯肾脏、骨头等器官,但在过去的爱情小说里,出现最多的还是仅止于肺的结核病。因为肺是呼吸器官,而呼吸亦是生命的象征;病人虽然也脸色苍白,但不时出现“红晕”,“却有一股风流体态”,不停地咳嗽,有生命“挣扎”与“颤动”的气氛,如果能适时吐一口血,则更有鲁迅所说“海棠丫环”的凄艳美感。肺结核就像血癌,在“白”与“血”之间,营造出病人“美丽的生命正逐渐被吞噬”的意象,而且是更胜血癌三分。

如果林黛玉得的不是肺结核,而是亦常见于当时社会的痢疾,需经常跑厕所拉肚子,吐出来的是胃中的秽物;如果《爱的故事》女主角得的不是血癌,而是肚子会鼓得像青蛙一样,上面血管盘结的肝癌;那么她们的浪漫爱必然会大为“失色”。我们若考虑疾病的隐喻作用,则不仅能更确认林黛玉得的是肺结核,而且可以说,林黛玉“只能”得肺结核,因为其他病都不“合适”。

在第八十三回,贾府请了高明的王太医来为黛玉诊病,王太医说她是“六脉弦迟,素由积郁。左寸无力,心气已衰。关脉独洪,肝邪偏旺。本气不能疏达,势必上侵脾土,饮食无味;甚至胜所不胜,肺金定受其殃。气不流精,凝而为痰,血随气涌,自然咳吐”。笔者虽不懂这种夹杂阴阳五行的中医病理学,但知道他意思是说林黛玉的病是“平日郁结所致”。王太医更说,这种病“即日间作息不干自己的事,也必要动气,且多疑多惧。不知者疑为性情乖诞,其实因肝阴亏损,心气衰耗,都是这个病在那里作怪”。

稍懂现代医学知识的人都知道,肺结核是一种传染病,它的病源是“结核菌”(TBbacilli)。但在将王太医的一番话打为“胡说八道”之前,我们不妨先看看西方人的观点。在科霍(R.Koch)发现结核菌并证实它是肺结核的病源(1882年)之前,西方人也一直认为遗传体质、气候不顺、少活动、心情郁闷等才是它的病因。即使到了近20世纪中叶,罹患肺结核的小说家卡夫卡依然认为“我的心灵病了,肺部的毛病只是我心灵疾病的泛滥”,“我开始认为结核病不是什么特殊的病,而是‘死亡之菌’的猖狂所致”。

文学家甚少以科学观点去看疾病的,他们着重的是疾病的文学观。即使确知结核菌是肺结核的病源,但这也只是“外在的物理因素”,它另有“内在的精神因素”,王太医所说“平日郁结所致”指的似乎就是这一点。文学家在以疾病来作为隐喻前,已将疾病本身浪漫化了。

优雅的艺术家之病

肺结核是自18世纪以来,被文学家“浪漫化”得最彻底的一种疾病。苏珊·桑塔格(SusanSontag)在《病的隐喻》(DiscasesasMetaphor)这本书里,对肺结核在西方文学作品里的浪漫化与隐喻化过程,作了一些独到的阐述,下面笔者就借用她的几个观点,来进一步分析林黛玉的才情、人格与爱情。

拜伦、济慈、萧邦、史蒂文生、劳伦斯、梭罗、卡夫卡等知名的艺术家都患有肺结核,肺结核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艺术家之病”,它不仅是一个人“优雅”“细腻”“善感”的指标,更是一个人“才情”的戳记,雪莱就曾对“肺病鬼”济慈说:“这种痨病特别喜欢像你这种能写出如此优美诗文的人。”浪漫主义的兴起,跟当时很多艺术家都是“肺病鬼”也许有某种程度的关系。有人就指出,当代文学与艺术的没落,乃是因为艺术家较少得肺病的关系。

到底是多愁善感的人较易得肺结核?或得了肺结核的人较易变得多愁善感?我们不拟探究它们的因果关系。虽然绝大多数的肺结核患者都属于生活条件很差的贫民阶级,但肺结核还是被美化成多愁善感与才华横溢的象征。作为一种“艺术家之病”,它不仅存在于现实社会中,也一再出现于文学作品中。

在《红楼梦》里,林黛玉就是一个最多愁善感、最优雅细腻、最才华横溢的“艺术家”。她不仅写得一手好诗,弹得一首好琴,而且还经常“肩上担着花锄,花锄上挂着纱囊,手内拿着花帚”,怕落地的花瓣被糟蹋了,而为它们准备了花,一面葬花,一面哽咽低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这种“美丽的哀愁”、“细腻的才情”正需要肺结核这种病来衬托。

一个艺术家如果能死于肺结核,可以说比死于其他疾病都要来得“高贵”,因为肺结核有“美化死亡”的效果。狄更斯就曾说:“肺结核……灵魂与肉体间的搏斗是如此的缓慢、安静而庄严,结局又是如此的确定。日复一日,点点滴滴,肉身逐渐枯萎消蚀,以致于精神也变得轻盈,而在它轻飘飘的负荷中焕发出异样的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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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的爱情、疾病与死亡(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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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的死于肺结核,除了象征“浪漫爱”的必然结局外,更代表了一个“艺术家”的理想归宿。“艺术家”决定她死亡的方式,而“浪漫爱”则决定了她死亡的时刻。一八二八年,拜伦望着自己镜中苍白的容颜说:“我希望死于肺痨”,他的朋友问他为什么?拜伦回答说:“因为若如此,那些女士们就会说:‘看看那可怜的拜伦,他死时的样子多么魅人!’”林黛玉的死,正有着这种魅人的意味。

事实上,肺结核的美感乃是来自一种“欺蒙”,譬如病人的“容颜似雪”,是生命快被淘光的危象,而“香腮带赤”则是发烧的一种反应。在文学作品里,被浪漫化的肺结核说的通常只是它美丽的一面;而《红楼梦》很难得地也触及了它的另一面,那就是林黛玉令人不敢领教的脾性。

林黛玉“无事闷坐,不是愁眉,便是长叹;且好端端的,不知为着什么,常常的便自泪不干的”;她“孤高自许,目无下尘”,除了服侍她的雪雁、紫鹃外,不得下人之心,而雪雁、紫鹃先时还解劝她,“用话来安慰,谁知后来一年一月的,竟是常常如此,把这个样儿看惯了,也都不理论了;所以也没人去理她,由她闷坐,只管外间自便去了”。

她的细腻,使她的心像针儿一样,在善感之中经常刺伤了别人,被刺伤得最多的,当然就是爱她最深的宝玉。

这些不好的脾性跟她的才情、优雅、细腻、善感乃是一体的两面。疾病可以引出一个人最好的一面,但同时也会暴露他最坏的一面。透过肺结核这个隐喻,我们似乎可以更加了解曹雪芹所欲赋予林黛玉的才情与人格本质。

内心闷烧的热情

前面已提及,林黛玉的病象征她对贾宝玉的爱是一种“有病的爱”“自虐性的爱”。那么当这种病已明确化为肺结核时,它是否另有其他意涵呢?

托马斯·曼在《魔山》(TheMagicMountain)这本小说里曾说:“疾病的症状是爱情力量的假面演出,所有的病都只是爱的变形。”肺结核的患者会发烧,而使脸颊现出红晕,所以它是一种“热情之病”(adiseaseofpassion);但因为它发烧时的体温通常不会很高,所以这种热情较接近于“在内心闷烧”,有着压抑的性质。

我们若以此来考查林黛玉对贾宝玉的爱情,那的确是属于有些压抑的,在“内心闷烧”的热情。

笔者在前面介绍林黛玉肺结核的症状时,曾提到在第三十四回,她在宝玉送来的绢子上题诗时,“觉得浑身火热,面上作烧”,照镜子发现“腮上通红,真合压倒桃花”。这一方面固然是肺结核发烧的症状,但一方面也是她“体贴出绢子的意思来,不觉神痴心醉”的结果。病欤?情欤?我们宜两者合而观之。

在贾宝玉有了提亲之说后,我们最可以看出黛玉的热情在“体内闷烧”的变化。当她听到丫环误传宝玉已订下知府千金小姐亲事的消息后,热情失去了归依的对象,于是在自己“体内闷烧”,病情加剧;后来又听说没那回事,贾母希望“亲上加亲”,属意“园里的姑娘”,黛玉觉得那就是自己,在体内闷烧的热情又有了出口,病情也跟着好转;到最后确定宝玉要娶的是宝钗后,无处发泄的热情终于又退回体内急剧燃烧,以致香消玉殒。

在这段期间内,大观园里的众人都知道“黛玉的病也病得奇怪,好也好得奇怪”,邢夫人和王夫人是“有些疑惑”,而贾母“倒是略猜着了八九”,她知道黛玉的病“时好时坏”代表的是她心中热情的波涛起伏。

纪德在《背德者》这本小说里,有一个发人深省的布局,书中主角米契尔是个肺结核患者,他有同性恋的倾向,但他压抑这种爱,直到有一天,他不再压抑,接受了这种爱,他的肺结核竟也不药而愈了,林黛玉对贾宝玉的爱,除了“自虐”外,更有很浓厚的压抑色彩,如果她能更自然地让热情流露,也许就能减少或者不需要那么多症状。但这似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基本上,林黛玉对贾宝玉的爱是最前面所说的“古典浪漫爱”,欲望是不能消耗的。

斯人而有斯疾也

红学专家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并非曹雪芹所写,而是高鹗的续作,本文所谈林黛玉的爱情、疾病与死亡,从第二回到第九十八回,贯穿这两者,笔者觉得,曹雪芹和高鹗对林黛玉爱情、疾病与死亡的铺陈,倒是首尾相扣,有着相当的—贯性。

如果曹雪芹写《红楼梦》,是将“真事隐”,那么书中的林黛玉可能有个来自现实生活的“蓝本”。而高鹗的续作则全凭“文学家的想象”,他在第八十三回就让林黛玉“惊恶梦”,然后“吐血”,然后“死亡”。我们无法揣测这种演变是否符合曹雪芹的原意,但胡适说得好:“高鹗居然忍心害理的教黛玉病死,致宝玉出家,作一个大悲剧的结束,打破中国小说的团圆迷信,这一点悲剧的眼光,不能不令人佩服。”

为什么“作一个悲剧的大结束”就是续得好、续得妙,胡适并没有说,但它的答案似乎就在笔者前面所说“古典浪漫爱”的基本结构里。其实中国旧小说及民间故事里,多的是以悲剧收场的,只是它们素来受到文评家的漠视与鄙薄而已!

生老病死虽是人生必经之路,但一个文学家和一个医学家对疾病与死亡显然是抱持着不一样的态度,并会给予不同诠释的。医学家尝试使人免于疾病和死亡,而文学家则试图赋予疾病和死亡以意义。笔者不揣浅陋,从医学的观点出发,但却想赋予林黛玉的疾病和死亡特殊的意义,期使我们对这位病美人的才情与爱情本质有更深一层的认识。基本上,我是把林黛玉当做“病人”而非“美人”来看待的,但分析到最后,也不禁像孔老夫子一样叹息:“斯人而有斯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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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神榜》中的魔法与命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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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神榜》的历史位阶与心灵位阶

在中国的历史演义小说里,《封神榜》是相当突出的一部,也是笔者少年时代最早接触、最沉迷于其中的“野史”之一。当时年幼无知兼且慧根短浅,觉得《封神榜》比《三国演义》有趣多了。以传统的文学品味来衡量,《三国演义》与《封神榜》当然有着天壤之别,《封神榜》不仅文字拙劣、漏洞百出(譬如在第一回里,纣王就用“毛笔”在女娲庙“题诗”),更涉神怪,令鸿儒摇头,硕彦皱眉,有识之士不忍卒读。但《封神榜》与《三国演义》同为野史小说,这种根据正史来演义、终至偏离正史的说部,其文句的是否典雅、结构与内在逻辑的是否严谨,恐怕都是次要的问题。它更重要的目的,似乎是在揭示庶民阶级对朝代兴亡及人世沧桑的一些看法。本文即尝试从这个角度来剖析《封神榜》。

庶民阶级对朝代兴亡及人世沧桑的看法,有其不变的本质,也有进化的形貌。《封神榜》像《三国演义》及大多数流传至今的演义小说一样,都是成书于元末及明代的两三百年间,但它们诉说的却是绵延两千多年的历史。同一时代的作者走进不同阶段的历史中,尝试捕捉不同时空下的人事与观念,历史的结构是大家所共认的唯一参考座标,但他们所用的除了故事中人物应有的“历史位阶”外,还有作者个人的“心灵位阶”。

在依“历史位阶”而重新排列的历史演义小说中,《封神榜》的排名即使不是第一,也是第二的。作为“民间中国历史”的龙头,它所描述的不仅是“人间的兴亡与干戈”,还包括“诸神的争吵与倾轧”,两者杂然并陈,也因此而常被视为是“神怪小说”。

但神话乃是最早的历史。描述希腊早期历史的《伊里亚特》(Iliad)史诗,里面同样充满“诸神的声音”。当然,《伊里亚特》的成书最早部分可溯自公元前11世纪;《封神榜》说的虽是公元前11世纪的中国历史,但却成书于公元15、16世纪。我们很难说它是作者刻意对历史的回归,真要回归历史,书中就不应出现文房四宝这类东西。因此,除了客观的“历史位阶”外,还需考虑作者“心灵位阶”的问题。

同一时代中的不同族群,有着不同的“心灵位阶”。在16世纪,当欧洲人进入“理性意识”时期时,澳洲的土人仍处于“无意识”状态,而美洲的阿兹特克人似乎还在“梦游”状态中。同一个社会中的不同人,也有不同的“心灵位阶”,拿《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和《封神榜》的作者陆西星来作个比较,从这两本书的用词遣字、内在逻辑观之,我们可以发现陆西星的思想、情感、才情与见识等,似乎都不如罗贯中,亦即陆西星的“心灵位阶”较低,其意识恐怕是处于较“拙朴”的状态。这种拙朴的心灵中残存着远古时代的神怪、魔法、命运等超自然的观念。因此,从人类意识与思想发展史的观点来看,陆西星刚好歪打正着,他让神力介入商纣与周武的争霸中,比起聪明的现代人让爱情介入夫差与西施的生活中,是更符合“历史写实主义”的。他花大量的笔墨来描述神怪、魔法与命运,可以说是“忠实”地呈现了公元前11世纪的历史真貌。

部落的冲突与诸神的争辩

研究意识发展史的杰尼斯(J.Jaynes)指出,自我意识——即晓得“我乃以自己的思想和情感而成为一个独特个体”的想法,其出现的历史比埃及金字塔还要短。在历史文明的婴儿期,人类的自我意识尚未成熟,浮现于脑中的想法往往被解释成是“神的声音”,而部落间的冲突也很自然地被认为是“诸神间的争辩”。如果我们能站在此一“历史位阶”与“心灵位阶”上来重看《封神榜》,也许可对它产生较深刻的理解。

《封神榜》说的虽是纣王荒淫无道、姬发吊民伐罪、灭商兴周的一段历史,但却以纣王至女娲宫进香,瞥见帐幔中现出女娲的美丽圣像,“神魂飘荡,陡起淫心”,作诗亵渎神明,“获罪于神圣”,女娲怒而指派“轩辕坟中三妖”(附身于苏妲己身上的九尾狐狸精即是其中之一)惑乱宫廷来拉开序幕的。神力在一开始就介入了这场纷争。

接下来的是众神喧哗、中原鼎沸。在人间,殷商与西周由小规模的冲突而终至爆发大战;在天上,则是截教与阐教的时生龃龉而彼此撕破脸的对决。截教支持殷商,而阐教则辅佐西周,两教纷纷派遣高人下山助阵。事实上,殷商与西周打的乃是截教与阐教间的“代理性战争”,人间干戈的扩大乃是这些神仙“犯了一千五百年的杀戒”、“诸神欲讨封号”。

除了部落间之冲突外,个人自我意识的冲突也被视为是“诸神间的争辩”。譬如纣王的两个儿子殷郊、殷洪,因妲己害死他们的母亲姜皇后,怒而反抗,纣王欲将他们处死,结果被广成子、赤精子救上仙山学艺。殷洪要下山时,赤精子送他宝物,嘱咐说:“武王乃仁圣之君,吊民伐罪,将灭独夫于牧野,你可即下山,助子牙一臂之力。”但在途中遇到赤精子师弟申公豹,背叛阐教的申公豹又唆使他:“你乃成汤苗裔,虽纣王无道,无子伐父之理,况百年之后,谁为继嗣之人?”殷洪遂被申公豹一番言语“说动其心”,改而投奔殷商阵营。助周灭商以报杀母之仇与助商灭周以维宗庙社稷是殷洪心中的天人交战,这种“自我意识的冲突”在故事里被描述成两位仙人对他的指点与教诲。就像《伊里亚特》中的阿喀琉斯(Achiles),一个神要他答应不参战,另一个神却催促他上战场般,“神的声音”其实是古人内视力(insight)的同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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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神榜》中的魔法与命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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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善恶之分,神也有正邪之别,以通天教主为首的截教是“邪”,商纣是“恶”;而以太上老君及元始天尊为首的阐教是“正”,周武是“善”。这场“天上人间”的正邪冲突与善恶相争,其结局自不待言。值得注意的是在商纣灭亡、周武“登基”(被推为共主)后,“书封神”与“裂土封侯”是相互平行的两件大事(第九十九回《姜子牙归国封神》与第一百回《武王封列国诸侯》)。周武王对生者论功行赏,以之保疆卫土;姜子牙则对死者(包括神仙及凡人)依品封诰,用以护国安民。“神仙人鬼从今定,不使朝朝堕草莱”,此后神仙即退居幕后,不再直接参与人间的争端。《封神榜》之后的演义小说,如《东周列国志》《西汉演义》等,神仙已很少再出现,即使有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成为一个“旁观者”。继《伊里亚特》之后的希腊史诗《奥德赛》(Odyssey)也有这种现象,我们可以说,它象征着人类自我意识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分水岭。越过这个分水岭,人类即开始以他日渐成熟的自我意识,从事自我认同与自我追寻的旅程。

“封神”代表的其实是“封而遣之”,此后诸神对国家兴亡与人世沧桑只是“名誉顾问”,不再具有实权。

魔法:异人而后有异术

在以人类意识发展史的观点重新赋予《封神榜》一个生命后,接下来就让我们来剖析它的血肉和骨架。做个牵强的比喻,笔者觉得“魔法”(magic)好像它惑人的血肉,而“命运”(destiny)则恰似它固实的骨架。笔者少年时代读《封神榜》,惊骇于它惑人的血肉,觉得它是个鲜活的魔法故事;现今重读,却已懔然于它那固实的骨架,认为它其实是个沉郁的命运故事。但不管是魔法或命运,都和神仙有关,我们就先从魔法谈起。

在《封神榜》里,有两种人具有魔法,一是神仙和妖怪,一是这些神妖的门徒。魔法粗略可分为以下两大类:

一是法宝,指的是由人操作而具有神奇力量的器物,譬如姜子牙的打神鞭、哪咤的乾坤圈、魔家四将的混天伞、土行孙的捆仙绳、殷郊的番天印、赤精子的太极图和元始天尊的三宝玉如意等。这些法宝原都藏在名山洞府,是神仙的所有物,经由辗转赠借,而出现在战场上。法宝虽多,反映的却是“异人而后有异宝”此一单纯的传统信念。这些法宝就像阿拉丁神灯及其中的巨人,当拥有者念动真言后,就会变大,并受主人遥控,随他的意志而行动。但无生命的法宝显然只有“魔性”而无“灵性”,它是不“念旧”的,譬如殷郊的番天印原为其师广成子所赠,但当殷郊违背师训,投奔商纣阵营时,广成子下山教训弟子,殷郊祭起番天印,番天印即对广成子照打不误,广成子着慌,只能借“纵地金光法”逃走。

另一是法术,指的是由人施为而具有神奇力量的技术。譬如殷商大将张桂芳具有一种法术,在两军交兵会战时,他口呼“某某不下马更待何时!”某某即乖乖下马,束手就擒;黄飞虎和周纪都是这样身不由己,跌下马来。借“草人”施法,则是大家所熟知的另一种法术。在第四十四回,殷商阵营里的截教门人姚斌,在落魂阵里“设一香案,台上扎一草人,草人身上写姜尚的名字;草人头上点三盏灯(催魂灯)足下点七盏灯(促魄灯)”。姚斌每天在其中披发仗剑,步罡念咒,“连拜了三四日,就把子牙拜得颠三倒四,坐卧不安”。一到了第四十九回,西周阵营里的阐教门人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姜子牙在陆压的指导下,也在营内筑台扎一草人,上书“赵公明”三字,作法二十一日后,以三支桃箭分射草人双目及心脏,赵公明即“死于成汤营里”。这些法术尽管诡异,反映的也是“异人而后有异术”的传统信念。

魔法思想:错误的联想

神仙和凡人不同的地方,是他们有这些法宝和法术,凡人斗力,仙人则斗法。如果我们说,“诸神的声音”代表的是人类意识发展史上尚未成熟的自我意识;那么“诸神的法宝和法术”代表的,则是人类思想发展史上较为原始的魔法思想。

人类学家泰勒(E.B.Taylor)说,“魔法原则”是“对一件真实事物的错误联想”;另一位人类学家弗莱泽(J.Frazer)更进一步指出,“魔法的本质”是“人们将自己的理想的次序误认为即是自然界的次序,于是幻想经由他们思想的作用即能够对外在事物作有效控制。”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S.Freud)则从心理学的观点说,“魔法的意图”是“企图利用控制心理作用的定律来操纵真实事物”。

《封神榜》里的法宝和法术,正具有这样的原则、本质和意图。譬如土行孙所用的捆仙绳,平时藏在怀里,看来只是一条普通的绳子;但只要念动真言,祭起空中,经由“思想的作用”,就能对它作“有效的控制”,捆仙绳会飞、会变长变粗,如影随形直至捆住对方。绳子虽可以捆人,但只要将它抛出,它就能自动捆住对方,却是一种“错误的联想”。

“草人法术”也如出一辙:用草扎成一个与人相似的形状,上面标识出敌人的特征,譬如名字、生辰等,然后作法,以残暴的方式对待草人,则对草人某一部位的伤害,就会如数地发生在敌人身上。姜子牙用桃箭射草人的左目,成汤营里赵公明就大叫一声,把左眼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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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神榜》中的魔法与命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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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魔法思想至今仍普遍存在于原始地区里,甚至当今的台湾地区还有它的残迹。法国小说家纪德在他的《刚果纪行》里说,当地黑人认为自己的名字具有神秘的本质,凡生病的人在痊愈以后就必须改名,表示生病的那个人已经死了,现在活着的则是健康的“新人”。有一位行政官不知道这种风俗,某天到某村查户口,他用原来的名字叫唤一个女人,那个女人听到自己的旧名字,忽然同死了一般倒在地上。因恐怖而吓昏的她,好几个钟头后才醒过来。这与张桂芳呼叫“某某不下马来更待何时!”简直是半斤八两。在台湾传统的“收惊”(收魂)仪式里,除了需准备病人日常穿着的“衣衫”外,还要扎个“草人”做病人的替身,然后由法师作法,将病人四处飘荡的魂魄收回依附于草人身上,再将魂魄“灌进”病人身上。这种仪式跟姚斌与姜子牙的对“草人”施法,虽然目的不同,但却有着同样的原则。

弗洛伊德认为,“艺术是最后的魔法”。在小说里,作者操纵文字,写出自己或大家向往的情事来。《封神榜》可以说是以魔法来呈现魔法思想的一本书,但这种魔法思想并未像诸神一般在后期的演义小说里消失(《三国演义》里的诸葛亮和《明朝演义》里的朱元璋,仍然具有某些魔法),显然它是一种比神仙更根深蒂固的观念。

命运:真人而后有真知

在《封神榜》里,命运是比魔法更深刻的一个主题。命运也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国家的命运”,一是“个人的命运”:

商朝为什么会灭亡?《封神榜》虽也花了不少篇幅来描述纣王荒淫无道、众叛亲离等情事,但这似乎只是表象的原因。更实质的原因则是“成汤大数已去”,亦即在书中一再透过神仙之口所说出的:“一则成汤合灭,二则周国当兴,三则神仙遭逢大劫,四则姜子牙合受人间富贵,五则诸神欲讨封号。”位阶较高的神仙还一眼就看出此一“天数”的“细部计划”:譬如女娲娘娘被红光挡住云路,“因往下一看,知纣王尚有二十八年气运”;而云中子也在朝歌宫墙上题了一首预言诗:“要知血染朝歌,戊午岁中甲子。”

国家的命运如此,个人的命运亦复如是。姜子牙欲下山时,元始天尊送他八句钤偈:“二十年来窘迫联,耐心守分且安然。溪石上垂竿钓,自有高明访子贤。辅佐圣君为相父,九三拜将握兵权。诸侯会合逢戊甲,九八封神又四年。”结果分毫不爽。文王姬昌也善于用易经占卜,当纣王召他速赴都城时,“起一易课”,即知此去“多凶少吉,纵不致损身,该有七年大难”。到了朝歌后,他替费仲、尤浑两位奸臣算命,说他们“死得蹊蹊跷跷,古古怪怪”、“被雪水身,冻在冰内而死”,结果也都一一应验。其他如闻太师的命丧绝龙岭,土行孙与邓婵玉的系足之缘等,举凡个人的生死祸福、际遇穷达、婚姻钱财等等均属“前定”的说词,在《封神榜》里可说是罄竹难书。

以命运来解释朝代的兴衰与个人的际遇,可以说是一种“心理因果律”的运用。人类对宇宙万象的解释,有两种方法,一是“自然因果律”,亦即现代人所熟知的科学观点;另一则是“心理因果律”,它是指利用两件事物间的“象征意义”,在心里产生一个“理想的次序”,并认为此一“理想的次序”即是“自然的次序”。譬如认为一个人“五官的结构”或“掌纹的结构”反映他“生命的结构”或“婚姻的结构”等。古人常以“心理因果律”来解释自然与人事,而文明的进展即是“心理因果律”(超自然的观点)逐渐让位给“自然因果律”(科学观点)的历史。

但“自然因果律”有它的漏洞,譬如在中国历史上比纣王更荒淫无道的昏君所在多有,但却不见得会亡国;像姜子牙这样才德兼备的高人也所在多有,但却很少像他这样蹉跎青春的。为什么商纣会在“戊午岁中甲子”亡国?为什么姜子牙会在九十三岁才拜将?显然还有别的原因——那就是“老天的意旨”、“天数”、“命运”。这种“推论”虽纯属“心理作业”,但却使很多宇宙及人事上的疑难“迎刃而解”。这也是心灵拙朴的庶民阶级惯用的解释模式,它大量出现于《封神榜》这种小说中,是一点也不足为奇的。

但命运是个很复杂的问题,国家的命运与个人的命运相因相成,自己的命运又和他人的命运相生相克,彼此纠缠成一个极为庞杂的网络;或者说是一个至大无形的“天机”,一般人根本就摸不着边。不过有一类人却得以“窥探天机”,譬如姜子牙、闻太师、姬昌、云中子、元始天尊、太上老君等,而他们“窥探天机”的模式与程度正反映了“真人而后有真知”的传统信念。姜子牙、闻太师与姬昌等“半神半人”或“半圣半人”者,只能借占卜来窥探天机,而且他们所探得的是层次较低的人间小休咎;譬如姬昌虽知道自己有“七年之难”,却不能参透灭纣而王天下的就是他的儿子姬发这种大事。神仙则是未卜先知的,而且技高一筹,像女娲娘娘一眼就看出“纣王还有二十八年气运”。

对命运或天机的参透力,反映了一个人超凡入圣的程度;更高层次的天机,只有更超凡入圣者才能参透。但最重要的是要获得有关命运的“真知”,不管是全部的知识或局部的知识,他必须先是个“真人”。这也是为什么现代人宁可花更多钱,让看起来仙风道骨的命相师算命,而不愿意让根据同一原理做成程式的电脑算命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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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神榜》中的魔法与命运(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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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倾意识形态的命运观

命运是不可违逆的。女娲娘娘在纣王题诗亵渎后,愤而前往朝歌欲兴师问罪,但被红光挡道,在知道纣王“尚有二十八年气运”后,“不敢造次,暂行回宫,心中不悦”。截教的通天教主明知“成汤合灭,周国当兴”,却因受激而助商伐周,逆天而行,结果门人俱遭屠戮。过惯闲云野鹤生活的姜子牙原本不欲下山,元始天尊板起脸孔教训他:“你命缘如此,必听于天,岂得违拗?”

在西周大军东征前夕,清虚道德真君知道爱徒黄天化命运不长,面带绝气,但却不敢说破,心中不忍,只能对他说一些暗藏玄机的偈语,希望他能避开厄运;无奈天命难违,黄天化还是身不由己地奔向他的绝命之所。

第十一回《羌里城囚西伯侯》一节,可以说是一场有关命运的大争辩。文王在应纣王之召赴都前,自己卜知“将有七年之难”,一路谨言慎行;纣王本欲放他归国,谁知在归国前夕与费仲、尤浑纵饮,稍为松懈,而泄露了费、尤两人“冰冻而死”及纣王“不能善终”的天机。第二天醒来,“自觉酒后失言”,认为“吾演数中,七年灾,为何平安而返。必是此间失言,致有是非,定然惹起事来。”纵马欲行,却被纣王圣旨拦下。

纣王指着姬昌的鼻子说:“你道朕不得善终,自夸能寿终正寝,朕先教你天数不验,不能善终!”传旨欲将姬昌推出午门枭首,但却被众臣拦阻,要求先来个“实验”。命姬昌当众“演目下凶吉”,“如准,可赦姬昌;如不准,则坐以捏造妖言之罪”。于是姬昌取金钱一幌,卜出“明日正午时太庙失火”,纣王将姬昌暂下囹圄,并传旨太庙守官仔细防范,亦不必焚香。结果到了明日午时,“只听空中霹雳一声,太庙火起”。众人大惊,纣王无奈说:“昌数果应,赦其死罪,不赦归国;暂居羌里,待国事安宁,方许归国。”于是姬昌在羌里被囚了七年,应了他对自己命运的预卜。

这场命运的大争辩告诉我们,人算不如天算。就像陆西星在书中的旁白:“老天已定兴衰事,算不由人枉自谋。”为什么命运难以违拗呢?这虽只是陆西星乃至广大庶民阶级的想法,但却反映了一种消极、保守的哲学立场。一个人在此尘世的穷达荣辱、生死祸福、乃至一饮一啄,“率皆前定”;个人的“存在”只是显现命运的“本质”而已。我们可以发现,这是一种“本质先于存在”的哲学观(20世纪的存在主义刚好相反,是“存在先于本质”的)。而前节所说的“异人而后有异术”、“真人而后有真知”,也都是“本质先于存在”的,它们前后呼应,形成一个牢固的哲学网络。

照汤姆金斯(S.Tomkins)的分类,“本质先于存在”乃是一种“右派”的哲学观;有着右倾的意识形态,它倾向于强调社会规范与维持既有体制。如果大家都认命,做皇帝的继续做皇帝,当顺民的继续当顺民;作威作福是命,受剥削凌辱也是命,大家各守本分,天下自然太平无事。

《封神榜》说的虽是武王灭纣,“颠覆既有体制”的故事,但这绝非“革命”,而是顺应“老天的意旨”。因为商纣“气数已尽”,而武王乃是“真命天子”(又是一种“本质先于存在”的观念)。因此,整本书所涉及的命运问题,可以说是利用“心理因果律”来维系既有的社会体制,最少有维系明朝既有体制的功能(在演义小说里,朱元璋正是一个具有魔法的“真命天子”)。但此一功能可能不是作者陆西星刻意为之的,而是在古老中国这个君权至上的“超稳定结构”里,“不可违逆的命运观”得到它滋生蔓延的沃土,《封神榜》只是从这片沃土中长出的一朵奇葩而已!

几句感言

剖析到最后,《封神榜》中的众神喧哗、魔法与命运,竟变成一个涉及意识形态的大问题,这实在是数天前笔者重读《封神榜》时始料未及的。我无法像《封神榜》中的神圣,在未下笔前,就已参透出本文“命定的结构”,所以写来东拉西扯,芜杂异常;但作为一个“文字魔法师”,笔者最大的心愿是尝试以自己现在的“心灵位阶”去重新诠释少年时代所迷恋的某些古籍,赋予它们以新貌。

《封神榜》是先人所留下来的文化遗产,一般人常从文学观点来衡量它,觉得它没有什么价值,因此也一直难登大雅之堂。面对这样的文化遗产,我们若不想抛弃它,就必须从文学以外的观点来诠释它,丰繁它的样貌。笔者是文学界外围的“捡破烂者”,安份守己地做这种工作恐怕就是我的“命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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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今看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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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仙、妖、人、鬼四境中,狐妖可以说是妖境的代表。笔记小说里的狐妖故事,并非全是文人的向壁虚构,它们更是民间传说的一种文学渲染。蒲松龄对他写《聊斋志异》即曾做过类似的表白:“雅爱搜神,喜人谈鬼,文则命笔,遂以成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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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中的欲望与正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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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间,包公是一个家喻户晓,代表正义的原型人物,依附于他而产生的民间传奇《包公案》则是一组有着侦探趣味、伸张正义的故事。在这些故事里,正义所欲追讨的乃是“出轨的欲望”,这使它具有了令人感到震惊、魅惑与反省的永恒主题——“罪与罚”。

作为一种表达思维、发抒情感的工具,《包公案》中的案件是真是假?是否都是包公所破?包公是否真的是断案如神的青天?这些都是次要的问题(“包公”事实上只是编故事者心理的外射而已)。因为在作者和读者心中,它们都只是欲望与正义、罪与罚的“符号”,重要的是这些“符号”所欲传达的讯息,它们才是历久弥新的,就像穿越历史时空的长喟,里面隐含着来自汉民族胸中丘壑起伏与心头块垒纹路的回音。辨认这些起伏与纹路是一件有趣的事,因为它们多少刻画着一个族群暴露在欲望与正义的十字路口时,内心普遍的心思。

在“正义”登场之前,《包公案》所说的其实是“欲望出轨”的故事。笔者所根据的《绣像龙图公案》(同治甲戌年孟春重新镌,姑苏原本)共计五卷一百则(坊间的《包公案》则只有五十七到六十则),稍加分类可以发现,其中涉及“色欲”者四十六例,涉及“利欲”者三十六例,涉及“仇怨”者只有三例,因世间不平而在阴间告状者反倒有十一例(传说中的包公是日理阳世,夜断阴间)。这个比例反映的恐非现实界的“罪恶舆图”,而是世人心中的“罪恶系谱”,由单纯仇恨等“攻击欲望”引起的罪行在这里被淡化了,受到凸显的则是“色欲”与“利欲”这两种“甘美欲望”的出轨。

但《龙图公案》强调这两种足以“熏心”的欲望,似乎并非像精神分析所说,是想借此提供读者“替代性的满足”(透过阅读而在心里犯了那种罪);相反的,它所欲灌输给读者的毋宁是强烈的“幽暗意识”与“忧患意识”。因为读者在阅读时,常会不自觉地仿同于故事中的主角,而这些主角都是“被害者”,是他人恣纵欲望的凌虐对象。

以下,就先让我们根据欲望出轨与正义追讨的“型态”,来展读《龙图公案》中令人忧惧的“罪恶系谱”:

关于色欲的幽暗意识

俗谓“万恶淫为首”,关于色欲,《牙簪插地》一案正可作为其“幽暗意识”的代表。包公年轻时任南直隶巡按,有一八旬老翁私通族房寡妇,寡妇之小叔屡次微谏不听,具状告于包公。包公暗忖“八旬老子,气衰力倦,岂有奸情”,拷问老翁与寡妇,都说“没有”。包公为此忘餐纳闷,其嫂汪氏询之,他遂将这场词讼告嫂。“汪氏欲言不言,即将牙簪插地,谕叔知之,包公即悟”,随即升堂,“严刑拷打”老翁与寡妇,结果两人终于将“通奸情由,从实招供”。

包公见嫂将牙簪插地,悟出的是什么大道理呢?评批《龙图公案》的听五斋先生说,此谓“男女之欲必至死地而后已”。我想很多读者在听了这种“解释”后,仍然是满头雾水,莫名其妙。以妇女束拢头发的牙簪插地来象征“色欲死而后已”,比精神分析以“上下楼梯”来象征性交更加隐晦,但“贞静贤淑”的汪氏却能想出这个象征,而“正义凛然”的包公更是一点即悟,这多少表示,“好人”对色欲原是具有“特别敏锐的执念”。就好像西方中古世纪教会中的“圣人”,以其“担忧的想象”描绘各种“罪恶的性行为姿势”,而逼问来告解的教友是否“犯了这些不可告人的罪”一样。越“正直”的人,越思及坏人“堕落的深度”,就越义愤填膺,但事实上“坏人的堕落”,通常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丰富”与“深邃”。这就是笔者所意指的“色欲的幽暗意识”:欲望是强烈而可怕的,自己勉力以“仁义道德”来压制它,而意志薄弱者必然是“男盗女娼”的;这种微妙的心理乃是精神分析所说“反向作用”(reactionformation)与“外射作用”(projection)的产物。

在涉及色欲的四十六个案件中,有九件是和尚所犯,比例相当高。照理说,出家人是清心寡欲的,但《龙图公案》里的出家人却是:“小僧与娘子有缘,今日肯舍我宿一宵,福田似海,恩德如天”(《阿弥陀佛讲和》),“(他)原是个僧人,淫心狂荡”(《烘衣》)。这也是“幽暗意识”在作怪:色欲是如此强烈而可怕,在这方面得不到发泄的出家人,“必然”会因此而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来。结果,《龙图公案》里就充满了“性致勃勃”的出家人。

但这种“幽暗意识”是不便明言的,就像汪氏只能以牙簪插地来“谕叔知之”般,《龙图公案》的作者也巧妙地以两类案例来呈现他(或者替大家说出)对此的“忧患”。这两类案例是国人非常熟悉的,一是“谋杀亲夫”,一是“试妻”,兹分述如下:

色欲的忧患意识之一:杀夫

《白塔巷》一案说包公一日从白塔巷前经过,闻妇人阿吴哭丈夫刘十二声,“其声半悲半喜,并无哀痛之情”,包公怀疑那丈夫“死得不明”,派仵作陈某“起棺检验”。陈某查无伤痕,认为病死是实。包公不信,要他再查个明白。陈某回家忧闷,其妻阿杨建议他查看死人鼻中,结果发现刘十二鼻中“果有铁钉两个”,包公遂将阿吴上刑审问,阿吴招供“因与张屠通奸,恐丈夫知觉不合,谋害身死”。但故事并未就此结束,包公在知道查看死人鼻中的“灵感”是来自陈妻阿杨,而且阿杨乃再婚之妇人时,亦对阿杨的前夫“起棺检验”,结果亦有“二钉子在鼻中”,于是一举连破两桩谋杀亲夫的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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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中的欲望与正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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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妇人哭声即能想到她谋杀亲夫,除了在神化包公的“慎谋能断”外,更是要彰显前述对色欲的“幽暗意识”与“敏感执念”。而仵作从妻子处得到的“灵感”,跟包公从汪氏处得到的“暗谕”有异曲同工之妙,但这次要传递的乃是忧患意识:妻子的欲望出轨,会使做丈夫的大祸临头!

在《龙图公案》里,一共有四个妻子因红杏出墙而谋杀亲夫的案例(《白塔巷》《临江亭》《龙窟》《壁隙窥光》)。《临江亭》里的一句话“古云家有淫荡之妇,丈夫不能保终”,道出了传统男权社会里丈夫心中的“忧患”。但即使妻子并非淫荡之妇,因她貌美受他人觊觑,而祸从天降,让自己死于非命的也有四例(《黄叶菜》《厨子做酒》《岳州屠》《狮儿巷》)。

不过,《龙图公案》里也有几个贞妇,所谓贞妇是在他人的欲望要对自己图谋不轨时,必须严加抗拒,“咬舌自尽”或被对方杀死的女人,这有六例(《阿弥陀佛讲和》《嚼舌吐血》《咬舌扣喉》《三宝殿》《绣履埋泥》《三官经》)。整体看来,在充满男性观点的《龙图公案》里,色欲当头,女人只有“贞妇”与“淫妇”两种,“贞妇”自己“死于非命”,而“淫妇”则让丈夫“死于非命”或惨遭其他祸害(譬如《阴沟贼》里的破财,《招帖收去》里的官司缠身)。在《招帖收去》一案里,包公说:“(她)既系淫妇,必不肯死,虽遭打骂,亦只潜逃”,这又是“幽暗意识”在发作,“不死的淫妇”是多么地令人感到忧惧啊!

色欲的忧患意识之二:试妻

《龙图公案》里唯一“杀妻”的男人是《死酒实死色》里的张英,但他是“先下手为强”。原来张英赴任作官,夫人与珠客邱某通奸,张英回家“见床顶上有一块唾干”,知是“某男人”留下的,遂暗中逼问婢女,得知奸情,乃将婢女推入池中浸死,复闷不吭声将夫人推入酒槽呛死,又巧计将邱某入罪,由包公审谳,而包公在查知真相后,竟对张英从轻发落——“治家不正,杀婢不仁,罢职不叙”。听五斋先生对此案的批评是:“张英之疑,是亦学问”。

怀疑与试探妻子的贞节在我国民间故事里是一门“大学问”,前有“庄周试妻”,后有“薛平贵戏妻”,但真正将这种“忧患意识”发挥到极致的当推《试假反试真》这个案例:临安府民支弘度“痴心多疑”,娶妻经正姑“刚毅贞烈”,但弘度不放心,问妻道:“你这等刚猛,倘有个人调戏你,亦肯从否?”妻道:“吾必正言斥骂之,安敢近?”弘度又问:“倘有人持刀强奸,不从便杀,何如?”妻道:“吾任从他杀,决不受辱。”弘度又问:“倘有几人来拿住成奸,你不肯却何如?”妻道:“吾见人多,便先自刎以洁身明志,此为上策;或被其污,断然自死,无颜见你。”但弘度依然不信,过数日“故令一人来戏其妻以试之”,“果被正姑骂去”;但弘度还是难放下“心头巨石”,过数日,他又托于某、应某、莫某三名轻狂浪子“试妻”,三人突入房中,由于、应两人抓住正姑左右手,莫某脱其衣裙,正姑“求死无地”,悲愤交集。在裙裤脱下来后,于、应两人见“辱之太甚”,不禁放手,正姑“两手得脱,即挥起刀来杀死莫某,不忍其耻,亦一刀而自刎亡”。于、应两人驰告弘度,弘度“方悔是错”,但恐岳家及莫某家人知之,必有后话,竟先具状告莫某“强奸杀命事”。包公审理此案,亲验现场,发现正姑“刎死房门前,下体无衣”而莫某“杀死床前,衣服俱全”,知事有蹊跷,严刑拷打于、应两名证人,始知“试妻原委”,结果弘度“秋季处斩”,正姑“赐匾表扬贞烈”。

较温和的则是因怀疑妻子“不正”而“出妻”,譬如《烘衣》一案,妇人宋氏在门首等候夫归,一僧人路过,只顾偷目视之而跌落沼中,浑身是水,宋氏请他在舍外向火烘衣,适丈夫秦得从外归,“心下大不乐”,即对宋氏说:“我秦得是明白丈夫,如何容得尔一不正之妇,即令速回母家,不许再入吾门。”

但不管是“杀妻”、“试妻”或“出妻”,和前面妻子伙同奸夫“谋杀亲夫”,可说是“忧患意识”一体的两面;后者是“消极的被害”,前者是“积极的自卫”。这两类案例当然不足以涵盖《龙图公案》中色欲罪行的全貌,但却是值得我们玩味的两个“罪恶系谱”,即使时至今日,男性沙文主义日渐走向它的末日,移情别恋的妻子已不必借“谋杀亲夫”来挣脱婚姻的锁链,这方面的忧患虽大为减少,但性开放却也使男人心中的“幽暗意识”大为增加,“积极自卫”的忧患意识恐怕是不降反升吧!

关于利欲的“第三种知识”

在《龙图公案》里,涉及利欲的案件虽也有三十六起,但远不如色欲案件那么“扣人心弦”,这些案件多半是船家、旅店、猎户、地痞等临时“见财起意”,对过往商旅下手的,以“无头公案”居多。这种杀人越货的案件,即使是在“科学办案”的今天,也很难掌握到足够的线索而侦破,但在《龙图公案》里,罪犯都难以逍遥法外,包公所凭借的,除了敏锐的直觉(诗知)与睿智的推理(科学知)外,主要靠的是“第三种知识”。所谓“第三种知识”是指“诗知”与“科学知”之外另一大类广袤而模糊的“知的方式”,它包括“天启”“魔法”“显灵”“占梦”“神秘主义”等。在三十六个利欲案件中,有十八个案例的侦破都用到这“第三种知识”,比例相当高(色欲案件的侦破,也有一些用到这种“知识”,但比例没有这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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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中的欲望与正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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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木印》一案里,包公于途中“忽有蝇蚋逐风而来,将包公马头团团了三匝”,包公暗忖道“莫非此地有不明的事”,派人随蝇蚋而去,结果在岭畔枫树下挖出一死尸。又如《兔戴帽》一案,包公至武昌府评览案卷,精神困倦,卧梦“见一兔头戴了帽,奔走案前”,包公醒来即思忖“兔戴帽乃是‘冤’字,想此中必有冤枉”。再如《鹿随獐》一案,包公回衙来至山傍,“忽怪风骤起”,令人各处寻觅,发现一无名死尸;包公回衙,“不知谁人谋死,无计可施”时,又“精神困倦”起来,于是梦见“一人无头,身血淋漓,前有一獐,后鹿随之”,包公醒来即悟凶手乃名唤“张(獐)禄(鹿)”者。

但最神奇的当属《乌盆子》一案,贼人丁千、丁万劫夺商旅李浩财物,将其尸体入窑烧化,捣碎灰骨和泥烧成乌盆,卖给王老。王老夜里起来对着乌盆小便,乌盆竟开口叫屈。王老大惊,带着乌盆向包公报案。第一次审问时,乌盆因为自觉“赤身裸体”见官不雅,对包公问话“全不答应”;第二天,在王老用衣裳盖住乌盆去见包公后,乌盆才将被丁家兄弟劫财谋杀、骨扬灰的惨事全盘托出。

一个人因他人利欲的出轨,不仅死于非命,灰骨竟被烧成供人便溺的乌盆;而这乌盆在见官时,仍坚持必须“穿上衣服”,才肯吐露冤情。这种将乌盆拟人化,侮辱与矜持的对比,不仅告诉我们商旅李浩的冤魂是多么的悲怨,而且告诉我们正义的追讨往往是一波三折的。

听五斋先生说:“必尽如乌盆之决,而天下始无覆盆之虞。”问题是,看来看去,普天之下似乎只有包公这种人才具备这“第三种知识”,而这“第三种知识”说穿了,其实是冤魂的“自力救济”,而且这种“自力救济”还需碰上包公这样的“青天”才有效!事实上,它只是一种渺茫的寄托,就像我们等一下要谈到的地狱一样,是人类对世间种种冤怨与不义的一种心理补偿。

正义的追讨需靠亡魂的“自力救济”,这多少亦是前述“幽暗意识”与“忧患意识”的投射吧?

地狱中的最后审判

包公的正义事实上是表现在《黄菜叶》《石狮子》《狮儿巷》《桑林镇》等案例里。在这些案例里,欲望出轨的分别是皇亲赵王、驸马、国舅与刘娘娘。但包公不畏权势,一一将他们绳之以法,所谓“关节不到,唯有阎罗包老”,其中特别令后人广为传播的是《桑林镇》,也就是《狸猫换太子》、《夜审郭槐》等改编戏剧的原本。

《桑林镇》的故事大家耳熟能详,此处从略;令笔者最感兴趣的是“夜审郭槐”一段。郭槐在严刑拷打之下,原已招认,但因此案重大,宋仁宗又当庭审之,郭槐翻供说:“臣受苦难禁,只得胡乱招承。”于是包公想出一个妙计,在夜里将张家废园翻成阎罗殿场,把睡梦中的郭槐抓来审问,“郭槐开目视之,见两边排下鬼兵无数,上面坐着乃是阎王天子”,在自觉接受“地狱中的最后审判”后,郭槐遂“一一诉出前情”,录写画押完毕,才发现阎王乃是仁宗乔装,判官原是包公假扮。

地狱的最后审判观念,在过去深入人心。它的“存在”可以说是世人在不公与不义的现实社会里渴求正义的“替代性满足”。“想象中的正义”是“绝对”的,因此,地狱中的阎王与判官不仅具有“第三种知识”而已,简直是“全能思想”者,任何罪恶的行为与念头,在这里都无法遁形。郭槐就是在这种观念的诱引下,从实招供,他接受的事实上是“良心”的最后审判。

我们似乎可以说,“地狱”是“集体良心”的产物,而“正义”乃是“集体良心”所追求的目标,因此,地狱的最后审判代表的是“集体良心的审判”,也是“正义的最后救济”;而作为正义象征的包公很自然地成为“日理阳世,夜断阴间”的人物,《龙图公案》里也很自然地出现了十一个“在阴间告状”的案例了!

就像《久鳏》一案里说“阳间有亏人的官,阴间没有亏人的理”,或像《寿天不均》一案里所说:“这样人只好欺瞒世上的有眼瞎子,怎逃得阴司的孽镜台”,阴曹之法似乎是人间法律的周延化,而地狱中的“良心审判”似乎就是精神分析所说的“超我”(superego)象征了,但从精神分析的观点来看,这种地狱里的审判还含有其他成分。譬如在《侵冒大功》一案里,侵冒大功的总兵被九名小卒和边域百姓在阴间告状,由包公审理,自然是“罪证如山”,包公怒道:“叫你吃不尽地狱之苦”,命鬼卒“将一粒丸放入总兵口中,遍身火发,肌肉消烂”,但鬼卒吹一口孽风,痛苦不堪的总兵复化为人形;尔后又如法炮制,总兵“须臾血流迸地,骨肉如泥”;而悲怨的兵卒与百姓则在一旁大叫“快活快活”。

这种看坏人“吃不尽地狱之苦”而“引以为乐”的情景是“正义”与“良心”的写照吗?如果说这就是“正义的追讨”,那么其中也含有了“无穷恨意之追讨”的成分,“正义”里面实挟带了被害人原始的“攻击欲望”。地狱里的“绝对正义”,除了“超我”外,还有“原我”(id)的杂质。

正义与命运的终极关系

《龙图公案》里的正义,不只是对出轨欲望的惩罚而已,在阴间里,要求包公能为他们主持正义的还包括其他的“不平者”,譬如《忠节隐匿》一案里,忠臣与节妇在生前未受表扬,而在“阴司号泣自鸣”者;《巧拙颠倒》一案里,巧妇配了个拙夫,而向包公“叫屈”的女子;《绝嗣》一案里,行善之家竟绝子嗣,“死得不服”,而告到阎君处者;《鬼推磨》一案,则是“自家这样聪明,偏没钱用,一病身亡”,看别人傻乎乎的却金山银堆,满肚子牢骚,干脆告“钱神不公”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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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中的欲望与正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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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社会里,尽管有这些“不平”,但似乎没有人会为此而告进官里去,即使递上状词,恐怕也没有人能为他“主持正义”。但到了阴间,他们却纷纷发出了“不平之鸣”,这有两个含意:一是他们在阳世只是“隐忍不言”而已,到了幽冥地府,“潜意识中的不满”就立刻现形;一是作为“最后审判”场所的冥府,必须为大家理清命运与正义的终极关系。

所谓命运与正义的终极关系是指是否有个以公平与正义为原则的“天道”,在决定芸芸众生的命运,使“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或者竟至“天地不仁,善恶罔报”?这是作为正义化身的包公必须回答的问题。

从包公对这些阴司案件的判决上,我们可以看出,他显然是要向大家证明“天道好还,常与善人”,譬如对“号泣自鸣”的忠臣节妇,他说:“待我题奏阳间天子,阴奏玉皇上帝,叫你们忠臣节妇,自有享福之处,那贪官自有吃苦的所在”;对《绝嗣》的善人张柔,他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大凡人家行善,必有几代善方叫做积善”,张柔因祖父遗下冤孽,所以无子,但他既然行善,可转世做“清福中人,享此快活”。

欲望与正义的十字路口

对于世间所留下来的不平与命运的作弄,包公在阴司都根据“道德原则”给予救济,这似乎证明了“天道”的存在,但事实上,如果“天行健”,“天道”能自己无碍地运转,又何需假包公之手?所谓“天道”,主要是靠包公的执行才彰显,因此,实际上,它是一种“人道”,正义是世人对“天地不仁”所发出的“人性的要求”。而包公要在虚无飘渺的阴司才能对“不公的命运”提出最后的救济,这多少表示,在现实世界里,命运并非正义的范畴,正义对个人坎坷不平的命运是爱莫能助的(“个人命运”与“阶级命运”成为正义的议题,是近一两百年始出现于西方的观念)。

如果我们用简单的二分法,把“出轨的欲望”视为依“快乐原则”而行事的“原我”,将“追讨的正义”当做依“道德原则”而行事的“超我”,那么《龙图公案》就是“超我”惩罚“原我”的心灵演剧。在欲望与正义的十字路口,当“原我”与“超我”短兵相接时,我们看到了汉民族对欲望所具有的“幽暗意识”与“忧患意识”,也看到了以“第三种知识”及“地狱审判”为奥援的正义的复杂样貌。笔者并非有意“模糊”正义的面目,只是觉得在民间故事与戏剧里作为正义化身的包公,他不苟言笑的形象太过刻板,想给他一些“弱点”,使他更像“人”而已。至于谈了那么多“欲望”,主要是想指出中国人对此原也有着极深的“幽暗意识”。有人说,在儒家思想的笼罩下,中国人多“忧患意识”而少“幽暗意识”。那是儒家经典所呈现的,它只是中国文化的“幽灵”,中国人真正的“血肉之心”恐怕是存在于《包公案》这种流传民间的故事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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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成过台湾》悲情的解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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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周边的立场说话

在台湾民间传奇里,有一些男女悲情故事,譬如《周成过台湾》《林投姊》《阿柳》等。在过去,这些故事可说是家喻户晓,但随着时代的变迁,它们不仅从老一辈的记忆中逐渐隐退,似乎也难以再引起新生代的兴趣与认同。

笔者花了两个下午到光华商场旧书摊,搜寻《台湾四大奇案》这本载有周成和林投姊故事的旧书,它已杳如黄鹤,而只能从中央图书馆台北分馆借到的一本《台湾民间传奇》(泰华堂出版社,1975年版)里找到改写过的故事。

在灯下,翻阅着发黄的书页,仿佛回到二十多年前在台中旧屋木床捧读《台湾四大奇案》的我,这些以台湾早期移民为题材的悲情故事,像黑水沟的潮汐,去而复返,拍击着我的心灵之岸。二十多年前,我的心灵一如柔软的沙滩,只能啜饮这些故事表层的泡沫,它们也近乎无声无息地带走了我少年青稚的脚印;二十多年后的今天,走过江湖夜雨,昔日对这些故事的单纯理解已像无心的白云,幻成苍狗;如今我只能决然地以心灵中冷硬的岩壁,迎向那些最接近自己的民间传奇。在一阵冲撞后,它们终于解体,翻碎成片片激溅的浪花。水深波澜阔,暗夜里,我仿佛听到一股古老的、不安奔涌着的潮骚,以及另一种微弱、但却不同的生命鼓声。

以中原为中心的话,台湾是它的周边;以《水浒传》《红楼梦》为古典小说中心的话,这些民间传奇是它的周边;以“新批评”为文学评论中心的话,生物学和心理学是它的周边;以学院派学者为中心的话,笔者自亦是它的周边。但中心与周边常是相对的,本文乃尝试以周边的立场来解读《周成过台湾》等民间传奇中的悲情。

痴情女子负心汉的故事结构

在解读这些悲情故事之前,笔者拟先大致交代一下它们的情节:

《周成过台湾》大意是说,泉州人氏周成因三餐不得温饱,向人借贷盘缠,告别父母及怀孕的妻子月里,渡海来台,在艋和同乡周元做杂货生意。不久,即因迷恋蓬莱仙馆的妓女郭面仔,终至床头金尽,悔恨交加,准备投海自尽。

在海边,他巧遇亦来寻死的王根,两人同病相怜,在一番倾诉后,重燃生机。于是在王根父亲的支持下,两人东山再起,到台北开设茶行。生意兴隆,日进斗金之后,周成又和面仔重拾旧欢,并将她迎娶进门,已将海峡对岸的父母及妻子忘得一干二净了。

在泉州的父母及妻子,自周成离乡后全无他的音讯,生活更加艰苦。一日周元返乡,带来周成炙手可热,但已别娶娼妓的消息,病重的老父遂含恨而终,老母亦自缢而死,月里则在乡人义助下,带着孩子渡海寻夫。

她一路行乞,总算来到周成的茶行,但周成已不认糟糠之妻,幸亏王根仗义收留,郭面仔却以一碗毒汤毒死月里,并要周成与她联手灭尸。中秋前夕,月里的阴魂突然附在周成身上,他发疯似的以鱼刀刺死面仔及恶仆戆头,留下一封遗书给王根,即自杀身亡。王根念旧抚孤,周成和月里的儿子周大石遂在台湾落地生根,成为富商。

《林投姊》则是说在赤城西南,寡妇李招娘靠亡夫遗产抚养三名幼子,她和丈夫生前好友周亚思日久生情,在亚思立誓“若把你遗弃,愿受天罚”后,她把身体和财产都交给了他。

周亚思以此钱财搜购樟脑运到香港,获利即回汕头老家,别娶新妻。李招娘痴痴等待,全无音讯,生活陷入绝境,在两个孩子相继冻饿而死后,走投无路的她终于在雨夜里扼死幼子,自己上吊于林投树。

此后,附近常有女鬼出没,以冥币买肉粽,作祟于路人;乡人遂募钱盖庙,供奉香火,尊她为“林投姊”。一日,有个来自汕头的算命先生入庙避雨,李招娘的冤魂现身相求。算命先生为她刻个神主牌,放在雨伞里,让她的冤魂随他渡过黑水沟,来到汕头。于周亚思次子弥月之日,李招娘冤魂在周亚思家里现身,亚思大惊失色,精神失常,喃喃自责,拿起菜刀毙死自己的妻子和两名幼子,然后自杀。

《阿柳》的大意是说,嘉义小桃红妓院的名妓宝凤,某个冬夜陪客回来,见因饥寒交迫而倒在门口的阿柳,询问之下,知是泉州同乡,即义助他,供其饭食,并介绍他在妓院里打杂帮工。一年后,宝凤感激阿柳的体贴知趣,终于以身相许,并拿出私蓄赎身,和阿柳结成正式夫妻。婚后,两人开了家茶行,生活富裕,不到两年,当宝凤已有五六个月身孕时,阿柳却动了思乡之念,想结束茶行,返回泉州。他说“明年桃花开时,一定来接你们母子”,但宝凤痴等四度桃花开,仍不见丈夫的影子,于是带着幼子渡海寻夫。

原来阿柳在回到泉州后,嫌宝凤是个烟花女子,而入赘金家,宝凤母子遍寻不着,沦为乞丐,夜宿破庙。阿柳的妻子银花探知她是丈夫前妻,竟以下毒之饭菜送到破庙毒死宝凤母子。阿柳在知情后良心不安,在银花三十五岁生日那天被宝凤的冤魂附身,精神失常,以至扼死银花,然后拿着菜刀毙死自己。

古老而不安奔涌的潮骚

这三个故事,乍看之下,可以说了无新意,其中的“见异思迁”“始乱终弃”“痴情女子负心汉”“冤魂复仇”等,都是大家所熟知的陈腐窠臼。如果我们抹去故事中的台湾地名和渡海背景,那它们和大陆乃至世界各地所流传的男女悲情故事,几乎可以说没有什么两样。但“共相”中仍有着一些“殊相”,本节先谈“共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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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成过台湾》悲情的解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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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在反映人生、反省人性,超越时空而反复出现的文学主题,往往是人类存在中亘古弥新的冲突、向往与恐惧等的投影。“痴情女子负心汉”的故事显然是在反映人类存在中的某个悲痛真相。

根据美国国立社会研究中心(U.S.NationalCenterforSocialStudies)的调查,丈夫遗弃妻子儿女的比例约为妻子遗弃丈夫儿女的二十倍;数据不必举太多,因为大部分的调查都显示,男人比女人有较多的外遇、杂交、见异思迁、始乱终弃的倾向。文学当然不必回答为什么世间多痴情女子与负心汉,但文学评论若要探讨其中的人性意涵,似乎就要触及这个问题。

此时,“文学中心主义”者最常援引的是他们的知识同盟“文化决定论”者的论调,认为这是男权社会下的不义产物,在社会权力结构中占优势的一方有较多的性机会与性特权,所以较容易负心。这当然有几分真实性,但却忽略了生命本身的“驱力”问题。文化与权力是不会让周成对蓬莱仙馆的郭面仔“色授魂与”的;“生命驱力”乃是一个生物学的问题,而它才是驱使周成走上负心之路的原动力。

医学告诉我们,雄性激素(Androgen,即男性荷尔蒙)和性欲有密切关系,男人血液中奔流的雄性激素浓度远高于女人,这是他们在性刺激下容易骚动的主因。

社会生物学则告诉我们,生物体以遗传基因(DNA)为原始驱力,DNA盲目地想制造更多的DNA,两性在这方面有不同的生殖策略:负责生育的雌性,她需要的是一个体贴、可靠的性伴侣,而非众多的性对象,这样才能使她的DNA散播(调查显示,只有一个男伴的女人,其子孙数要多于有很多男伴的女人);反之,雄性最大的生殖成功却是到处“播种”,让更多雌性生出更多含有自己DNA的后代。

对“文学中心主义”者而言,这种周边论调听来实在刺耳,但在将它打为男性沙文主义的方便神话之前,我们不妨到同性恋此一性的周边领域去寻求启示。同性恋是一种纯粹的、没有两性妥协的性行为形态,它们反映的是男性及女性个别性行为形态的原貌。在这个周边领域里,我们看到的是,男性同性恋者的外遇、杂交、见异思迁、始乱终弃更是远多于女性同性恋者。在性爱方面,男人不只对女人“负心”,对男人是“更加负心”。

将男人的负心说成是来自“雄性激素的骚动”、“DNA的欲求”,绝非想替男人脱罪,而是想更逼近人作为一种生物的悲剧性根源。从十几万年前就深埋在人体内的古老DNA和它所制造的雄性激素,是不理会人世变迁的,它们仍不时盲目而执拗地驱策它的主人去履行丛林的法则,结果终至带来生命的不安与悲痛。

文化与权力结构只是文明人在白天的想法,只是支配人类意识心灵的“温柔暴君”;人唯有在生命暗夜的战栗中,始能隐约体会到生物学才是他的“残酷命运”。此一“雄性激素的骚动”、“DNA的欲求”像一股古老而不安奔涌着的潮骚,投影于古往今来大多数的人类社会,也重现在早年渡海来台的男女身上。

要渡过黑水沟的惊涛骇浪,在当年是一种生命的冒险,若非饱受生存煎熬或有强韧求生意志的人,是难以办到的;但他们面对的不只是黑水沟的波澜,还有自己心海中的潮骚,这是生命中的双重考验。

对生命悲痛真相的过度陈述

人虽受制于生物学命运,但人也是能对此种命运提出批判、甚至谋求改造的生物。因此,“痴情女子负子汉”的故事不只是在反映人类存在的悲痛真相而已,它们通常也对此一悲痛真相提出了反省、批判与改造的意图。“痴情女子负心汉”的故事有很多变型,仔细比较这些变型间的异同,我们不难发现它们各有反省、批判的重点,同时也有着中心与周边的立场冲突。

意大利歌剧作曲家普契尼(G.Puccini)的《蝴蝶夫人》,就是个“痴情女子负心汉”的名剧,它描述的是传说发生在日本明治时代长崎的一个故事:生性轻浮的美国海军中尉平克顿爱上了艺伎蝴蝶,两人结为连理,一段甜蜜的生活后,蝴蝶夫人有了身孕,而平克顿却奉召必须返国,他向蝴蝶夫人说:“当知更鸟筑巢的季节,我就会回来与你重聚。”但知更鸟筑巢了两三次,平克顿依然音讯全无。蝴蝶夫人痴痴等待。最后,平克顿终于随着军舰重返长崎,身边却多了个金发妻子。蝴蝶夫人如遭晴天霹雳,悲痛地以短剑刺入自己的胸膛,而将无辜的儿子留给平克顿。

普契尼说:“《蝴蝶夫人》充满了生命与真理。”在剧中,他以细腻的手法对蝴蝶夫人的痴情与平克顿的负心作了入木三分的刻画,而赚人热泪。这是笔者所知最符合“生命悲痛真相”的痴情女子负心汉故事,但若站在东方民族的立场来看,这似乎也是一个“白人中心主义”的故事。当然,普契尼可能并非有意要以白人立场来描述这个故事——在《蝴蝶夫人》之前,他已写过几出以西方为背景的痴情女子负心汉歌剧,《蝴蝶夫人》首演失败,有一个原因就是和过去的戏雷同。普契尼是以西方的悲剧概念来撰写《蝴蝶夫人》的,我们若以这个概念来衡量前述的三个台湾民间传奇,它们显然是比《蝴蝶夫人》差了一大截——故事里的月里、李招娘和宝凤,在死后都不甘休,冤魂又重返人间,毁灭负心的男人;这似乎是一种过度陈述,它冲淡了原本具有的悲剧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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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成过台湾》悲情的解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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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有不少人指出,这种画蛇添足式的过度陈述,是使中国缺少真正悲剧(西方概念里的“悲剧”)的原因之一。但这是“西方文学中心主义”者的论调。其实,若换个立场,我们即会发现,普契尼的《蝴蝶夫人》也作了某种过度陈述:他的这类歌剧对女性的痴情、如何饱受折磨而又坚忍其心着墨甚多。从精神分析的观点来看,这正泄露了他“施虐于女性”的幽微心态,而这种心意乃是18世纪以降欧洲浪漫奇情或悲情故事的历史传统,让女性“甘心就死”其实只是其“施虐于女性”心理的外显。中国的悲情故事似乎没有这种传统,最少它不会花很多篇幅去过度陈述女性那无悔的痛苦。在这方面,《周成过台湾》等承袭的是中国的传统,“女性的反扑”才是这个传统的主要关注点。被遗弃的痴情女性,若不是像这三个台湾民间传奇般,以冤魂复仇的方式毁灭负心男子,就是像金玉奴棒打薄情郎般,需对负心男子加以惩罚,始得破镜重圆。

“女性的反扑”与“施虐于女性”这两种不同的心理,使得《周成过台湾》等和《蝴蝶夫人》有着结构上的不同,它们在美学造诣上容或有天壤之别,但要说《蝴蝶夫人》施虐于女性的结构是“悲剧”,而《周成过台湾》等女性反扑的结构是“画蛇添足”,则是难以服人的。早年的台湾大地,并没有孕育那种“悲剧”的土壤。冒着生命危险渡过黑水沟的移民者,怎么会有以“悲剧”施虐于女性的“雅兴”呢?他们需要的是男人禁不住心中那股古老的、奔涌不安的潮骚而负心时,被痴情女子所毁灭的警惕。

中国负心故事的城/乡差别

《周成过台湾》等虽属于中国痴情女子负心汉故事的传统,但仍有一些差别。以下笔者拟以《王魁负桂英》这个故事为例,说明中国传统的“中心”本质,然后再和台湾故事的“周边”特性作个比较。

《王魁负桂英》原来的故事是说,宋朝山东济宁人王魁(王俊民)会试不第,耻于归乡,在莱阳闻妓女桂英貌美而访之,桂英爱王魁之才,托以终身,两人恩爱异常。后以试期迫近,王魁又欲上京,桂英深恐他得官弃己,相约至海神庙互誓情爱不变。王魁上京后,科场得意,高中状元,宰相韩琦欲以女妻之,王魁遂负桂英,不受其寄来书信。桂英愤而自杀,死后鬼魂即上京活捉王魁,后数日王魁遂死。

这个故事的架构和《周成过台湾》等非常类似,但后来却被改写成不同的故事,譬如在《焚香记》里,当王魁中了状元,宰相欲以女妻之时,王魁以已有聘妻辞之,宰相也不再相强。王魁思念桂英,托人送信至莱阳,请桂英来徐州任所,但信却被爱恋桂英的金员外拦截,窃改内容为王魁已入赘宰相家,故与桂英解约。桂英接信,愤而自杀,其魂在冥界诉王魁背誓,海神遣鬼卒与桂英共拘王魁之魂来对质,结果始得恶人奸谋之真相大白,桂英死而复生,有情人终又成眷属。

男人“负心”的故事变成了男人“被误解”的故事,郑培凯先生在评中国一九八五年“百花奖”最佳故事片《人生》时,提到了《王魁负桂英》的原貌与改写。他说:“强调负心与强调不负心两派的社会区别,有助于我们了解负心故事反映的社会意识,因为这里的关键似乎就是‘城乡差别’。谴责负心的类型,一般先出自民间,由‘乡愚’口中说出,便是‘雷劈’或‘活捉’。到了文人的笔下,负心汉便彬彬君子起来,情节出现各种跌宕变化,戏剧冲突也由角色性格的内在变化(负心)转为外在的环境所迫(如困于相府或有人造谣,引生误会)。”

“这种社会道德意识的‘城乡差别’,固然反映了士大夫与乡愚对社会处境的认识有精粗之分,也反映他们所处的地位不同所遭到的命运有别。‘乡愚’大约是要被人‘负’的,因此,咬牙切齿,与负心汉不共戴天;有着生花妙笔的文士,极可能就会经历蔡伯喈或王魁的成功之道,是有机会来‘负人’的,所以希望大家冷静点,为负心找社会根源,有意无意间为之开脱。”(引自《当代》杂志第四期郑培凯《痴心女子负心汉──影片《人生》所反映的社会道德》一文)。

这种“城乡差别”确实有它的见地,《周成过台湾》《林投姊》《阿柳》三个故事都只是民间传奇,并没有经过文人生花妙笔的润饰,所以保留了对负心汉“咬牙切齿”“不共戴天”的道德意识。但这在理解台湾的痴情女子负心汉故事时,仍有所不足。

大陆的这类故事,不管是《赵贞女蔡二郎》《王魁负桂英》或《金玉奴棒打薄情郎》,它们的主角在地理上都是由周边向中心移动的,而其社会地位也是由下阶向上阶移动的(也可以说是由周边向中心移动)。但台湾的这类故事,却有着由中心向周边移动的明显痕迹(从大陆渡海来台谋生而不是“上京赶考”),这种“逆向行驶”所孕育出来的悲情故事,虽然难免会假借大传统的架构,但也应该有它们独特的纹理,除了“城/乡差别”外,更有着“中心/周边差别”。

黑水沟悲情的中心/周边差别

《周成过台湾》这个故事,最能让我们体认这种“中心/周边差别”。他在大陆的泉州三餐不得温饱,因而渡过黑水沟,来到台湾的艋。后来发达了,向“上阶”的社会地位移动,但他别娶的不是“宰相的女儿”,而是“蓬莱仙馆的妓女”,这种在地理上由中心向周边移动的现象,重现于他的负心行为上──由小家碧玉的妻子朝向周边的妓女,而为中国传统的悲情故事带来了某个层面上的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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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成过台湾》悲情的解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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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柳》的故事刚好可以和《周成过台湾》作个对比,本来也是由中心渡向周边的阿柳,在台湾落难,得到妓女宝凤的义助,两人结为夫妻,但当阿柳重返泉州,又由周边重返中心时,他就开始嫌弃宝凤只是个烟花女子,而入赘金员外家,表现出典型的中国“趋中心式”负心行为。《林投姊》里的周亚思,在回到汕头后,遗弃在台湾的寡妇李招娘,别娶黄花闺女,循的也是同一个模式。

在负心之后,三名男子虽然都得到了被毁灭的报应,但还是有一个重大的差别:周成和元配月里所生的儿子周大石,得到存活的机会,王根抚孤,周大石在台湾落地生根,成为富商。

而回到大陆的阿柳和同亚思,他们的子女虽然无辜,却被冤魂残酷地赶尽杀绝。这种结局,幽微地反映了“中心/周边差别”:这些悲情故事发生于台湾民间,它很自然地站在周边的立场说话,负心男子虽然应该天诛地灭,但对由中心向周边移动的负心汉,却网开一面,让他的DNA在周边得到散播;至于由“周边”向中心移动的负心汉,则情无可恕,连后代都必须受池鱼之殃。这种对负心汉的不同“待遇”跟前述的“城乡差别”大概是来自同样的心理动因吧!

如果我们从分析心理学的观点来看,痴情女子负心汉的故事可以说是人世间男女关系的一种原型。反复出现的原型故事,会在族群里“激发相似的心理反应,发挥相似的文化功能”,在中国这个大族群里,此类故事常被过度陈述成具有教化功能的道德寓言,以发挥她所重视的文化功能。但中国幅员广阔,在大族群里又有很多小族群,他们各有彼此差别甚至相互冲突的立场,亦各有其所重视的次文化功能。

当然,台湾的这三个故事还有另一个“中心/周边”范畴,那就是“男/女”问题。在以男人为中心的社会里,女人是一种周边存在,但作为周边存在的女人,在这些故事里除了被负心外,也有其邪恶而令人惧怖的一面。当痴情女子渡海寻夫时,下手毁灭她的并非丈夫,而是丈夫别娶的女人;而痴情女子在死亡后,立刻摇身变成恐怖的复仇女神,继之以更残酷的毁灭行动。罪过由男人所挑起,但血腥行动却都由女人来承担。编出痴情女于负心汉故事的都是男人,他们把女人描绘成男人的“最佳损友”,这到底在反映什么心态?因它与本文主线较无关系,而且笔者是个男人,自觉并非讨论这个问题的适当人选,只好将它留待高明去解读。

重新安置,增进了解

笔者一开始就表示,是要站在周边的立场来解读台湾的这三个悲情故事的,我是有意循着“中心/周边”“文学/生物学”“西方/中国”“大陆/台湾”这个顺序在下阶“匍匐”前进的,目的是想要打破“中心/周边”惯常的思维模式。

我自知在某些“中心主义”者的眼中,我已对某些理论作了过度陈述,也对《周成过台湾》等作了过度阅读,但有时候正因为过度才能使某些平常不受注意的幽微心思获得凸显,提供了解其可能含意的机会。在两岸开放探亲后,这种“中心/周边”的纠葛也像几百年前一样,重现在四十多年前随国民政府渡海来台的外省籍人士身上,当他们重返故乡时,已被家乡父老和有关单位视为是来自周边的台胞;而“黑水沟悲情”的现代版是:当年在大陆娶妻的外省籍男子,到台湾多年后,因两地阻隔,返乡无望,又在台湾别娶他人;四十年后两岸重新交流,留在大陆的“痴情女子”虽未渡海寻夫,却一状告过来,而台湾的法院作出大陆的元配才是“妻子”,台湾的妻子只是“同居人”的判决。结果让在台湾的外省人和本省人都产生了同样的“心理反应”,期期以为不可,认为这是“大陆中心主义”的法律认知,这就是所谓的“中心/周边”差异。我想如果请台湾和大陆的文人分别编写这种现代版的“李表哥过台湾”的故事,大概也会有不同的观点和结局安排吧!

中心与周边的差别是一直存在的,而其间的矛盾和冲突是人类悲痛的根源之一。不管是小说或现实,尝试从周边发声,将周边提升到与中心相等的地位,并不是要贬损或摧毁作为主体的中心,而是希望能像解构主义大师德希达(J.Derrida)所说的“重新安置”,让周边与中心都能调整一下位置,增加彼此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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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狐妖故事的心理学探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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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仙、妖、人、鬼四境中,狐妖可以说是妖境的代表。笔记小说里的狐妖故事,并非全是文人的向壁虚构,它们更是民间传说的一种文学渲染。蒲松龄对他写《聊斋志异》即曾做过类似的表白:“雅爱搜神,喜人谈鬼,文则命笔,遂以成篇。”如果我们借用利瓦伊史陀(C.Levi-Strauss)在谈论神话时的“交响曲”比喻,那么《聊斋志异》里的狐妖故事,就好像蒲松龄演奏出来的妖精曲,他的演奏才艺虽高,但乐谱却完全来自民间;而且每一则狐妖故事一如交响曲中的和弦,都只呈现部分的音节或旋律,我们唯有将众多的狐妖故事合而聆之,让它们成为浑然一体的妖精交响曲,始能获得较完整的乐谱,也才能对这些故事的深层涵义有较多的认识,因为民间传说所欲传递的讯息,主要就存在于这些乐谱中。

蒲松龄似乎已提供给我们某些讯息,在很多故事后面,他曾以“异史氏曰”的方式做了部分表白,但查其内容,均旨在讽喻,这是以某种意识形态赋予故事的附加价值,并非民间传说所内含的原始讯息。源远流长的民间传说一如神话,是“民族的大梦”,它所蕴含及所欲传递的往往是超乎个人的“集体潜意识”讯息,而这也是本文所欲探寻的主要讯息。

因为狐妖故事是汉族文化圈内相当流行的民间传说,所以本文所欲探寻的以汉族“文化潜意识”讯息为主。构成这些讯息的元素就像一个个音符,在族群的心中飘荡,慢慢组成契合其特殊心灵结构及文化结构的音节,然后再串连成较完整的乐章。如果我们汇集《聊斋志异》里的狐妖故事,加以排比,异中求同,也许就能析离出代表汉族“文化潜意识”的某些不变的音节或特殊的旋律,而这也正是本文所用的方法。

一、中国狐妖与西方狼人的文化讯息

《聊斋志异》里的每个狐妖故事都涉及变形——狐狸幻化成人形,走到人世间的舞台上,这是它的基调。

在将动物拟人化的寓言故事里,中国的“狐假虎威”和西方的“狐狸与葡萄”等,表现了东西方对狐狸这种动物的某种共识——都认为它是一种聪明、狡猾的生物。但在变形故事里,却出现很大的歧异,西方流行的并非狐妖,而是狼人的传奇。虽然同属变形,但狐妖是野兽提升为人类,而狼人却是人类沦落成野兽的故事,这种思路上的南辕北辙,隐藏的可能是中国和西方文化的差异性。

《聊斋志异》里曾出现数个残留有野兽痕迹的狐妖,譬如卷一的《董生》,董生半夜归家欲就寝,发现被中卧一姝丽,“戏探下体,则毛尾修然”;又如卷六的《毛狐》,马生在田间所勾引的少妇,“肤赤,薄如婴儿,细毛遍体”。对此一人与兽间的过渡形态,董生和马生都直觉地认为这是狐化人,而不是人变狐;而浸淫于中国文化中的读者,也很自然地契合于此一想象。

但在狼人故事里,当一个西方人看到某人身上出现野兽的痕迹,譬如手掌上长毛、耳朵尖尖的、指甲长而弯曲、两眼直盯着人看等,则此一像人又像狼的过渡形貌,让他想到的乃是人正在沦落成狼,而非狼在提升为人。

这种直觉判断上的差异,很可能就是来自我所说的“文化潜意识”。中国人具有野兽可以提升为人类的思维倾向,而西方人有的却是人类会堕落成野兽的思维倾向。从某个角度来看,中国人的这种思维倾向,可以说是由“物老成精,则可变化”的泛灵信仰与“人畜轮回”的佛家思想等积淀而成;而西方人的思维倾向则主要是来自基督教“人是上帝照他的形象所造”,人兽殊途,但人类也曾经堕落过等观念的影响,不过这仍不足以解释出其全部内容。

西方的狼人故事恐怖而且血淋淋,传说中一个人若吃了被狼咬过的羊肉,喝了被狼污染的水或自己被狼咬过,就会在月圆之夜变成嗜血狼人,外出饱餍邪恶的欲望,到天明时才又恢复人形。在欧洲黑暗时期,甚至像“追猎女巫”一样,发生过“追猎狼人”的惨剧,今天的法国中部是当时的狼人之乡,在公元1520到1630年间,当地类似狼人而被告发的案例即高达三万件,多数狼人都在严酷的审判下被处死,还有不少被剖皮裂肤,看看是否反披狼皮。

反观《聊斋志异》里的狐妖故事,虽有几个狐祟案例,如卷五《姬生》一文里的“金钱什物,辄被窃去”,卷十四《狐惩淫》一文里的“凡一切服物,多为所毁,又时以尘土置汤饵中”,但这也只是让人不堪其扰而已,其他的故事不仅不恐怖,而且还相当迷人;狐妖多能与人类和平相处,甚至有听闻某人家中有狐妖而发财了、而夜夜春宵了,竟心生羡慕与嫉妒者,如卷八《狐梦》一文。而且,虽然自唐朝以后,即有“无狐魅不成村”的说法,但对狐妖这种传说中的妖精,却从未见维护社会秩序的官府像西方追猎狼人般,采取过大规模的追猎狐妖行动;最后,连官府都和狐妖举杯浇愁、把袖追欢起来,如卷六的《狐妾》。

为什么西方人惧于碰到狼人,社会对它施以严厉的制裁,而中国人却乐于遇见狐妖,社会对它采取宽容的态度呢?这可能涉及另一个文化因素。过去常有人比较儒家文化和基督教文化,基本上,我们可以说在20世纪以前,基督教是一种高标准而严厉的思想与行为规范,它具有浓厚的“幽暗意识”,深恐人类在失乐园之后再度堕落,而它对不符道德的欲望也具有相当的潜抑作用(repression),狼人故事可以说是其幽暗意识的外射(projection),或者被潜抑之欲望的突围而出。照精神分析的说法,它们会对当局者及旁观者形成“内在的威胁”,而在意识层面爆发出焦虑、恐怖与痛恨等情绪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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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狐妖故事的心理学探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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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基督教,儒家的训诲是一种高标准但却宽松的思想与行为指南(违背了它,并不会受到立即、严厉的实质惩罚),它对欲望只有压抑作用(suppression),暂时隐忍不可说出,或只能偷偷地做(潜抑作用则是将它驱赶出意识层面)。而且,儒家“敬鬼神而远之”、“子不语怪力乱神”等立场,也使它缺乏宗教信仰中的“灵异”要素,以及对诡秘奇异现象的好奇心与探索精神。狐妖故事的出现及被人喜好,也许就代表了对上述儒家思想的补偿与反动,它一方面满足了社会大众对“灵异”、“怪力乱神”等的好奇与需求,一方面又透过狐妖,以迂回的方式公然实现令儒家学者皱眉的欲望。

因此,狐妖故事可以说是从汉族“文化潜意识”里浮现出来的,帮助人们实现欲望的非法力量。

二、狐妖故事所透露的原我舆图

由《聊斋志异》里的狐妖故事所组成的“妖精交响曲”事实上就是“欲望交响曲”,它们要满足的主要是人们的色欲与财欲。卷十四《沂水秀才》一文说:

沂水某秀才,课业山中,夜有二美人入,含笑不语,各以长袖拂榻,相将坐,衣软无声。少间,一美人起,以白绫巾展几上,上有草书三四行,亦未审其何辞。一美人置白金锭可三四两许,秀才掇内袖中,美人取巾,握手笑曰:“俗不可耐。”秀才扪金,则乌有矣。丽人在坐,投以芳泽,置不顾,而金是取,是乞儿相也,尚可耐哉!狐子可儿,雅态可想。

在财、色两欲中,蒲松龄虽然认为色欲比财欲来得高雅,但从书中诸狐妖故事所呈现的欲望舆图来看,它们似乎更像“阶级欲望”的外射。在别业读书的士人,寂寞兼饱暖思淫欲,亟待满足的是色欲,因此就出现了化为天香国色来勾引他的狐妖,如卷二的《胡四姐》与《莲香》。而对三餐不继的穷人来说,他们最需要的是钱财,因此就出现了能赠金及预知“期货涨跌”(以谋取暴利)的狐妖,如卷一的《王成》、卷十六的《丑狐》。

但这些因遇到狐妖而夜夜春宵或发财的人,并非本性恶劣或道德意识薄弱的人。卷十四的《雨钱》一文说,一老翁因慕某穷秀才高雅,而来和他结交,相与批驳古今。老翁自承是狐仙,穷秀才竟因此说:“君爱我良厚,顾我贫若此,君但一举手,金钱宜可立致,何不小周给?”原本高雅的穷秀才,在知道对方是狐妖后,马上就露出了自己的“狐狸尾巴”——平日隐忍不言的欲望。从这点来看,狐妖更像是帮人解除压抑的“可人儿”。

但不管狐妖如何帮人解除压抑、实现欲望,人总是居于被动,如果自己能变成狐妖,化被动为主动,将更能遂欲。《聊斋志异》里就有这样一则故事,卷十六的《金陵乙》一文说,卖酒人某乙,见一狐醉卧于酒槽边,他将之捆绑,本欲扑杀之,但狐妖提出交换条件:“勿见害,请如所求。”结果,狐妖邀某乙到山洞中,拿出其“先兄所遗”的褐衣,某乙一穿上褐衣,即能如狐妖般隐身。他大喜之余,就穿上褐衣,潜入他垂涎已久的孙家媳妇房内,想加以染指。虽然某乙因巨符挡路无功而返,且后来因异域僧的厌禳之术而“踣地化为狐,……数日寻死”,但当他穿上褐衣变成狐妖后,肉体呈一片“虚空”,整个人只剩下感觉和欲望,像一团巨大而无定形的火球四处奔窜,让人想起弗洛伊德所说依快乐原则来行事的“原欲”(1ibido)及“原我”(id)。所谓“妖由心生”,狐妖恰似一个人解除压抑后,从心灵底层蹦跳出来的“原我”。

在另一些故事里,当事者则将自己出轨的欲望推给狐妖。卷十四《狐惩淫》一文说,某生外出,好友来访,生妻备馔供客,饭后,生妻“觉欲焰上炽,不可暂忍,强自遏抑,燥渴愈急”,结果竟去敲丈夫好友的房门,在被丈夫好友义正辞严地谴责一顿后,她极为羞愧,忽然想起这“可能”是狐妖将丈夫所蓄媚药掺杂在饭菜里所致,于是以冷水解欲。事实上,从故事的内在逻辑来看,丈夫好友及家中婢女也都吃了同样的饭菜,为什么只有她会“欲焰上炽,不可暂忍”?但她却将自己突发的旺盛性欲归咎于狐妖作祟。

卷五《姬生》一文则说,姬生一日晚归,见桌上有一壶酒,香味扑鼻,“饮之甚醇,半酣,觉心中贪念顿生,蓦然欲作贼”,于是潜入富室家中窃取貂裘金鼎,还面露喜色地告诉妻子。妻子觉得丈夫的行径迥异平日,想到“可能”是狐妖在酒中下毒所致,以丹砂却邪,姬生才如梦初醒,失声说:“我奈何作贼?”其实他的作贼也许是酒精降低了他的压抑作用,但他还是把自己陡生的贪念推给了狐妖。

卷七的《鸦头》一文则说,开妓院的老鸨是个老狐妖,而以美色诱人的众妓则是小狐妖,有一狐女鸦头不堪烟花下流,偕恩客王生夜遁,后来老狐妖逼至,揪发提去,百般鞭楚折磨。王生与狐女所生之子长大后,知母为老狐幽禁,持刃前往,血溅欢场,扑杀众狐妓及老狐(他的外祖母),救出母亲。母亲以巨针刺其子踝骨、肘间及脑际,“掘断狐性”,其子醒来涕曰:“忆昔所行,都非人类。”从此“温和如处女,乡里贤之”。蒲松龄在篇后还说:“妓尽狐也……灭理伤伦,其何足怪,至百折千磨,之死靡他,此人类所难而乃于狐也得之乎?”这个结论是相当荒谬的,因为几乎所有的动物学家都告诉我们,动物在生存的压力下,固然会扑杀异类或同类,但“绝对不会”折磨对方,让对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所谓“百折千磨,之死靡他”绝非“狐性”,而是自诩为万物之灵的人类才具有的“人性”,但大家还是将它推给狐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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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狐妖故事的心理学探索(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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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这样当一个人表现出色欲、财欲、攻击欲,而又无法自圆其说时,就说这是“狐祟”,是狐妖在作怪才使自己迷失本性的;其实,狐妖更像是原我欲望的代名词或替罪羔羊。在以欲望为名的交响曲中,那些来去自如的狐妖扮演的其实是中国人“社会原我”的故事。

三、男人与野兽的浪漫绮情

书生与女狐的浪漫绮情,是《聊斋志异》里描述最多、也最魅人的故事。这固然可以说是男性的色欲较旺盛,且在男权社会里较能有非分之想及非分之行所致,但如果我们拿它们来和西方另一组与爱情相关的变形故事做比较,可能就会发现另一种更幽微的原因。

中国人习于书生与女狐的爱情故事,觉得野兽变成美女来引诱书生,似乎理所当然;但在西方,我们却看到了一种完全不同的变形结构:希腊神话里的宙斯风流成性,他经常变成野兽去引诱美女,譬如有一次他变成一只天鹅,引诱丽达和他作爱;又有一次,他变成一只大白牛去引诱欧罗巴女神,将她带到克里特岛,然后再变成一只老鹰,享受了欧罗巴女神的肉体。

在有名的《美女与野兽》童话故事里,则是一个父亲为了给他美丽的女儿礼物,到“野兽”的花园里偷摘玫瑰,因被发现,而使美丽的女儿必须代替父亲到“野兽”的古堡去接受处罚。“野兽”爱上了“美女”,并因而缠绵病榻;最后,“美女”忘了“野兽”丑陋的容貌,日夜服侍他,终于也爱上了“野兽”,答应嫁给他。于是,奄奄一息的“野兽”变成了一个英俊的王子,原来王子是被女巫施以魔法才变成“野兽”的。“美女”的爱破除了女巫的魔法,王子与美女有情人终成眷属。另一则《青蛙王子》童话,也是类似的爱情故事。

西洋这类涉及情爱的变形故事,和中国的可是大相径庭。为什么宙斯在引诱丽达和欧罗巴时,不变成俊男,反倒要变成野兽呢?从精神分析的观点来看,我们似乎可以说,野兽降低了美女的性压抑,因为野兽不会泄露秘密,美女不必在野兽面前感到羞耻,她可以随心所欲地做她想做的事。而童话故事里的美女与野兽又是怎么一回事呢?它一方面在说,女人不应该只看男人的外表,而应该爱他的内在;另一方面则在说,一个少女必须接纳她也有的兽性,始能成为一个真正成熟的女人。

《聊斋志异》里的女狐故事,事实上是“男人与野兽”的故事,野兽必须先变成美女,才能让男人动心,否则免谈。除了少数几个故事中的狐女不怎么美外,其他均属人间罕见绝色。这些美女大抵皆自承为狐,但书生依恋其美,不仅不以为怪,反而觉得更加“刺激”。这类女狐故事事实上是将男人对女人的两种渴望冶为一炉:美女是表,野兽是里,搂在怀中的美女就是野兽;美女既是野兽,男人自可随心所欲地为所欲为。而《聊斋志异》里的女狐也大都具有这种双重性,她们一方面具有“容华若仙”、“媚丽欲绝”的美女外貌,一方面又具有“自荐枕席”、“恒无虚夕”的野兽本质。

卷一里的青凤是书中最像名门闺秀、最贞静自持的美女,但也是唯一让人看到她野兽原形的女狐。在故事开始时,青凤和她的家人并没有自掀底牌地自承是狐,而耿生虽对她意乱情迷,却也一直无法“及于乱”,青凤的叔父甚至因为耿生的轻狂而举家他迁。几年后,耿生清明上墓,归途中见被犬逼逐的小狐跑到他跟前,依依哀啼,“生怜之,启裳衿提抱以归,闭门,置床上,则青凤是也”。为什么在路上不能从野兽变成美女,而非要到“床上”才能做这种变形?书上并未交待,但这种安排的潜意识用意恐怕还是要增加上述所说的性魅惑。青凤在被耿生看到她野兽的一面后,对耿生说:“望无以非类见憎。”耿生的回答是:“如获异宝,何憎之有?”于是青凤不再贞静自持,自云“可与君坚永约耳”,而和耿生共效于飞。

在《聊斋志异》里,书生与女鬼的爱情虽然同书生与狐的爱情同样魅人,也同属色欲幻想,但前者是染有“死亡气息”的情欲满足,而后者则是染有“野兽气息”的色欲发泄,何者较能让人“放纵”其身心,是相当明显的。

四、色欲满足的双重标准

《聊斋志异》里也有数则男狐找女人的故事,但却与前述女狐找男人的故事大异其趣。在这些故事里,它成了真正的“狐祟”,女方多是身不由己,任凭男狐摆布,既没有用来装点色欲的爱情,也没有一个好的结局。

男狐妖对女性的性骚扰,让人想起西方的梦魔(incubus)传说。传说中,梦魔会在夜间侵入女子的床铺,和她作爱。早在公元7世纪,就有一位大主教记载某修道女饱受梦魔的折磨,最后由神父驱魔才告平息的案例;到了12世纪,梦魔骚扰的案例突告增加,有一妇女夜夜受梦魔骚扰达6年之久,最后由神父作法驱魔,并命僚属与该女士同床共眠,梦魔才不得其门而入,但却在门外发出可怖的诅咒。

从精神分析的观点来看,梦魔作祟乃是一种女性的色欲幻想,因为女性有较大的性潜抑及压抑,而社会对她们的性束缚也较多,所以只能用“身不由己”、“被搔扰”等方式来获得某种发泄,男狐妖的作祟于女人,似乎也可做如是观。但在男权社会里,女性的的这种色欲幻想显然无法像男性的色欲幻想般受到歌颂,而是必须加以挫折的,譬如卷一的《贾儿》一文说,某位因丈夫在外经商而独寝的妇人,“梦与人交,醒而扪之,小丈夫也。察其情,与人异,知为狐”。起初,她还邀庖妪与儿子共寝以拒狐,最后竟至与狐“嬉戏无节”,诟骂来破坏好事的儿子是多管闲事;不堪此辱的儿子先是以利刃断狐尾,后又以毒酒毒死狐妖,而妇人也因病疾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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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狐妖故事的心理学探索(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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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狐妖要光明正大地来明媒正娶世间女子也是不行的。卷三《胡氏》一文说,某巨室的西席胡氏是一狐妖,主人“察胡意固不恶,优重之,不以怪异废礼。胡知主人有女,求为姻好,屡示意,主人伪不解”。胡生又正式托人作媒,主人始以“交称莫逆,何必婚姻”却之,后来又直告曰:“实无他意,但恶其类耳。”次日,胡生派狐兵来犯,骚扰月余,主人不堪,只好对胡氏推心置腹地说:“先生达人,当相见谅,以我情好,宁不乐附婚姻,但先生车马宫室,多不与人同,弱女相从,即先生当知其不可”。同时为了表示不是看不起他,又主动提出“如不以尘浊见弃,在门墙之幼子,愿得坦腹床下”的建议。胡氏刚好有妹未嫁,遂转怒为喜,和巨室订鸳盟。

这个故事在《聊斋志异》里颇具对比作用。当书生遇到女狐时,虽明知其为异类,却亦为姻好,即使父母也不反对。但《胡氏》里的男狐,纵然优秀饱学,当他欲与世间女子结为姻好时,人类就“恶其类”、“弱女相从,即先生当知其不可”。这种心态不只表现在人与狐的关系中,亦表现在人与鬼的关系中(《聊斋志异》里多的是男人娶女鬼为妻的,但却没有女人嫁给男鬼的),甚至表现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如卷五《夜叉国》里的徐某、卷六《罗刹海市》中的马某,两人流落蛮夷之乡,也都分别娶该族族女为妻。

这种女人不可以嫁给狐妖为妻(或与之相恋),但男人却可以娶狐妖为妇(或与之苟且)的心态,事实上,就是《聊斋志异》里人与异类关系的基本模式。在以男性为主体的家庭及社会里,男人可以涵摄兽类的雌性,将她们纳入现有的体制中;但却不愿或无法忍受女性去跟随异类,被纳入它们的体制中。这种“沙文主义”是《聊斋志异》此一“妖精交响曲”的另一个基调,如果我们拿它来和前面所说的另一个基调——“狐化为人的变形”相比较,不难发现所谓将野兽提升为人类的观念,并不是要和它们平起平坐,而是想将它们纳入自己的体制中,成为满足欲望的工具。

五、只有原我,没有超我的欲望交响曲

在仙、妖、人、鬼四境中,只有妖境是没有法律的,是最不虞制裁的,它成了中国人畅遂其欲望的一个理想渠道。但欲望也无法无限膨胀,必须有调节及约束的力量,在《聊斋志异》里,我们看到它对此做了如下三种处理:

一是过度畅遂其欲的结果会带来自我毁灭。卷一《董生》里的董生,与美丽的女狐共登无政府状态之妖境,虽然“意殊自得”,但月余却“渐赢瘦”,“久之,面目益支离”,到最后为了保命而开始抗拒狐妖的诱惑,但“甫交睫,梦与女交,醒已遗矣……积数日,董呕血斗余而死”。不过,像这样自我毁灭的并不多。

一是以神秘力量来镇压,最常见的是请术士以符咒、厌禳之术来驱狐捉妖,如卷十六的《金陵乙》。但这种镇压也经常无法发挥作用,譬如卷十六《丑狐》一文的术士驱狐不成,反被狐妖割去一耳,“血流满颊,掩耳窜去”;卷二《胡四姐》一文里的狐妖虽被术士摄入瓶中,但贪恋狐妖美色的尚生还是偷偷将她放走。

一是将能不能遂愿归之于“命”与“缘”,这也是书中对欲望之归依最常见的处理方式。《董生》里的董生,过度畅遂其欲而亡,虽是自我毁灭,但却也是他的“命”,因为一名医生在事前为他把太素脉时,即说他“素脉而有促征”,他的遇见狐妖、贪恋其美而自我毁灭,乃是冥冥中早就安排好的命运。又如卷十一的《张鸿渐》里,引诱张鸿渐的女狐在他起疑时,说:“君轻妾耶?实对君言,妾狐仙也,与君固有夙缘,如必见怪,请即别。”既然是“夙缘”,也就没有什么好害怕、好推辞的。但如果没有那种“命”和“缘”,则再怎么强求,也是徒劳。卷六《毛狐》一文里的马某在和狐妖苟合后,得寸进尺,要求对方“以数金济我贫”,狐妖给他白金二锭,但隔几天竟变成了锡,马某责怪狐妖,狐妖说这是“子命薄,真金不能任也”。马某不仅没有横财命,连他勾引上的狐妖也不怎么美,“闻狐妖皆国色,殊亦不然”,当他这样抱怨时,狐妖说:“吾等皆随人现化,子且无一金之福,落雁沉鱼,何能消受?”所谓“一饮一喙,率皆前定”,传统的命运观与缘份观,亦渗透到妖境里,而且成为规范欲望的最大力量。

但不管是自我毁灭、以神秘的力量来镇压或将其归于命与缘,都与象征道德约束力量的“超我”(superego)无涉。在《董生》一文里,死后的董生对自己不能自持、纵欲过度而亡的结局竟大为悲愤,而诉之冥府,要狐妖与他“就质于冥曹”,结果“法曹谓董君见色而动,死当其罪”。董生的“悲愤”正表示这些读圣贤书的书生,其“超我”是何其的薄弱!而用礼教与法律之外的神秘力量来镇压,与其说是一种制裁,不如说是一种交易,而且要制裁的恒常是勾起人类欲望的对象——狐妖,而不是人类的欲望,那些神秘力量的代言人似乎都没有要求当事者应该约束或节制自己的欲望。至于将自己的色欲与财欲满足委诸“命好”或“有缘”,当然更是视道德如无物了!

如果说《聊斋志异》里的狐妖故事是中国人“个人原我”及“社会原我”的显影,那么做为“个人超我”的道德意识及做为“社会超我”的人间法律和礼教,在这里都派不上用场,对它们都少有制裁的力量,它们成了只有“原我”而没有“超我”的欲望交响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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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狐妖故事的心理学探索(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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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后聊斋的变奏曲——妖精结构的颠覆

对于像《聊斋志异》这样的一部妖精交响曲,演奏者、欣赏者和读谱者,使用的是不同的“倾听之耳”,笔者使用的则是配有精神分析筛孔的“助听器”,听音辩谱,以上就是我所听到的讯息。它们也许不是完整的乐谱,但却有某些不变的音节和特殊的旋律。

如果《聊斋志异))是中国笔记小说的登峰造极之作,那么在“后聊斋时代”出现的续貂,大抵皆无足观矣。不过其中仍有一些“变奏曲”值得注意,这些变奏曲其实就是对蒲松龄妖精交响曲“结构的颠覆”,从这种颠覆中,我们亦可看出原来的妖精交响曲有着怎样的乐谱结构。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卷七,有一文说:

……丰宜门内玉皇庙街,有破屋数间,锁闭已久,云中有狐魅。适江西一孝廉与数友过夏,取其幽僻僦舍于旁。一日见幼妇立檐下,态殊妩媚,心知为狐。少年豪客,意殊不惧,黄昏后诣门作礼,祝以词。夜中闻床前有声,心知狐至,暗中举手引之。纵体入怀,遂相狎呢,冶荡万状,奔命殆疲。比月上窗明,谛视,乃一白发媪,黑陋可憎。惊问汝谁,殊不愧赧,自云本城楼上老狐,娘子怪我饕餮而慵作诉,居此屋寂寞已数载,感君垂爱,故冒耻自献耳。孝廉怒搏其颊,欲捆棰之……。

这个故事和《聊斋志异》里的书生与女狐故事有三点不同:其一,不是狐妖来引诱孝廉,而是孝廉去引诱狐妖;其二,现身的狐妖不是妖艳多娇的美女,而是黑陋可僧的老太婆;其三,不是狐妖来慰藉孝廉的寂寞,而是孝廉去慰藉狐妖的寂寞。而且,当日立于檐下的幼妇原是“居停主人之甥女”,但孝廉在知道她是人世间女子后,竟兴趣顿减。

《阅微草堂笔记》卷十六,另有一则故事说:

……有讲学者,性乖僻,好以苛礼绳生徒,生徒苦之,然其人颇负端方名,不能诋其非也。塾后有小圃,一夕散步月下,见花间隐隐有人影……迫而匿之,则一丽人匿树后跪答曰:“身是狐女,畏公正人,不敢近,故夜来折花,不虞为公所见,乞曲恕。”言词柔婉,顾盼间,百媚俱生。学者惑之,挑与语,婉转相就,且云:“妾能隐形,往来无迹,即有人在侧,亦不睹,不至为生徒知也”因相燕昵……俄晓日满窗,执经者群至,女仍垂帐偃卧……忽外言某娼来迓女,女披衣径出……乃里中新来角妓,诸生徒贿使为此也。讲学者大沮……。

这个故事直接颠覆了《聊斋志异》里狐妖故事的基本结构,所谓“丽人”根本不是狐妖所化,而是妓女乔装,但以端方负名的学究,却着了道儿,露出他的本性。这两则故事也许意在讽刺,但从这种颠覆的结构里,我们很清楚地看出了蒲松龄式的浪漫唯美狐妖故事隐藏的是中国民间百姓什么样的心事。如果蒲松龄是“料应厌作人间语,爱听秋坟鬼唱诗”,那么纪晓岚的这两则故事,则是“料应厌听狐儿曲,爱作人间欲望诗”了!

狐妖是美丽的,狐妖故事也是迷人的,以现代的理论去指陈想象的虚妄,以及它如何受“文化潜意识”的摆布者,也许会被讥成不知其趣。纪晓岚高明的地方是以另一种想象去颠覆原来的想象,然后像故事中的孝廉对老狐妖括个响亮的耳光般,让人连声说“荒唐!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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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今看第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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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些故事里,母亲都被有意或无意地抹杀了。李远月只能向女儿暗示,那个来娶她的年轻人,在深夜的床上会变成一条蛇,但女儿对父亲所透露的此一生命真相,却没有丝毫焦虑与恐惧之意,她毅然地要随那如兽的年轻人而去。父亲不知道女儿的这个决定到底是孝顺他?还是爱那条蛇?他嫉妒那条蛇,因此当嫉妒姊姊的妹妹去破坏她轻易得到的幸福时,父亲对此一直不闻不问。他的心里似乎在说:“即使这是人生必经之路,但你也不必这么决绝地离开父亲,投向另一个男人的怀抱。在你得到真正的幸福前,你仍必须接受一些考验和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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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郎君》与《虎姑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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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湾民间故事里,《蛇郎君》与《虎姑婆》是大家耳熟能详的。笔者小时候不仅听大人讲述过这些故事,也看过根据故事改编而成的电影,所以印象非常深刻。

台湾虽然多蛇,但在笔者看过的电影中,“蛇郎君”却做印度王子的打扮;而台湾不产老虎,《虎姑婆》的故事显然也是来自外地。事实上,根据民俗学家的考证,与《蛇郎君》及《虎姑婆》类似的故事亦流传于大陆各地;要对这些故事“寻根”并非笔者所长,亦非兴趣所在。在多年的涵摄与沉淀之后,它们已是本土文化的一部分,笔者主要的兴趣是想以有别于传统的角度和镜头,来丰繁这些故事的样貌,深刻这些故事的意义,在它们逐渐淡出于年轻一代的视野中时,希望能重新引起人们的兴味与关注。

这两个故事因过去均以口传为主,在细节上多有出入,笔者以下的分析根据的是施翠先生的《台样民谭探源》一书。在施先生的分类里,《蛇郎君》属于“道德谭”,是个“强调道德、孝顺、报应等综合性道德意义的民谭”;而《虎姑婆》则属于“机智谭”,是“在治安不良的古代,父母作为管束子女的最好教材”,但“故事中最有趣的是阿金的机智”。从传统的观点来看,这种说法大抵是不差的,本文不拟重复这些说辞,而想提出完全不同的看法。

《蛇郎君》里的父亲与女儿

《蛇郎君》故事大意如下:李远月有两个女儿,特别喜爱花,李远月买不起,只好到有钱人家的花园里去偷摘。某夜,李远月又去偷摘花时,被花园里的一个年轻人撞见。李远月跪在地上请求年轻人原谅,但对方似乎不肯放过他,李远月为了赔偿并求原谅,提出“愿把一个女儿嫁给你”的条件。年轻人认为是好主意,说好一个月后前往李家迎亲。李远月回家后,就后悔自己的鲁莽,但不得不把经过告诉两个女儿,大女儿为了感谢父亲的疼爱,毅然答应要嫁给那个陌生的年轻人,替父亲解围。

一个月后,年轻人果然由数人陪同前来娶亲,大女儿看新郎相貌并不难看,心里暗自高兴。当晚,一行人留下来,挤在一个小房间里过夜,年轻人特别要李远月准备几根竹竿。半夜里,李远月好奇地往门缝里偷窥,赫然发现新郎已变成一条大蛇睡在床上,其他人则变成小蛇盘在竹竿上。又惊又愁的李远月翌晨即将昨夜目睹的情形告诉大女儿,想要毁婚。但大女儿认为这是命运的安排,也担心拒绝可能带来的后果,还是决定嫁给蛇郎君。

李远月不放心,陪着女儿到新郎家。他发现蛇郎君的家是豪华的大宅邸,在那里他备受款待,女婿还送给他很多礼物,于是他就满心欢喜地回家了。二女儿从父亲口中知道姊姊竟能嫁到有钱人家,内心羡慕不已。几天后,她说她想见姊姊,而来到邻村的蛇郎君家。蛇郎君刚好不在,在吃饭时,妹妹偷偷在酒里下毒,把姊姊毒死了,将尸体埋在屋后,然后自己扮成姊姊。蛇郎君回来后,虽然觉得新娘有点不一样,但却被妹妹巧言蒙混过,于是妹妹就取代姊姊,成为蛇郎君的妻子。

姊姊死后变成一只麻雀,在妹妹面前唱出她谋杀亲姊姊的歌曲,妹妹怒而杀死麻雀,埋在井边。井边长出竹子,妨碍妹妹到井边汲水,妹妹又将竹子砍了,做成竹椅,但当她一坐上去,竹椅便翻倒,妹妹遂怒将竹椅放到火灶里烧成灰。邻居的太太前来讨些灶灰,在灶灰里发现一块年糕,于是偷偷将年糕带回家,放到被窝里,想留给儿子吃。当儿子回来,老太太掀开被窝,却发现年糕已变成一个女婴,于是老太太将女婴抚养长大。

十几年后,女婴已长成一位美丽的少女,她因机智地回答蛇郎君问老太太的问题,而得以和蛇郎君见面。两人相见,蛇郎君发现少女很像他以前的妻子,少女这时才将一切经过告诉蛇郎君,说:“我才是你真正的妻子。”蛇郎君此时才如大梦初醒,带妻子回家。妹妹看到姊姊突然归来,晓得自己的罪恶已暴露,惭愧得仰药自杀。“从此以后,蛇郎君夫妇又过着幸福而愉快的日子”。

孝顺的女儿何以饱受折磨?

世界上很多民族,都有“物老成精,幻化成人”的神话或童话故事。在由“蛇”变“人”的故事中,我们最容易联想到的是《白蛇传》,但若拿《白蛇传》来和《蛇郎君》相较,我们立刻会发现,《蛇郎君》的故事不仅简单,而且缺乏一个好故事应有的内在逻辑。譬如“偷摘花”这种小罪为什么需以“嫁女儿”这么大的代价来抵偿?富有的年轻人为什么不分青红皂白地就接受了?姊姊在父亲告诉她对方是蛇后,她为什么一点也不担心?甚至连一丝想“查证”的好奇都没有?死后复生的姊姊就住在蛇郎君家的隔壁,为什么需等到再长成一个“美丽的少女”后,才能和蛇郎君相见?而李远月这个爸爸为什么对两个女儿的下落都一直不闻不问?

关于这些“为什么”,我们当然可以说,《蛇郎君》只是一个拙朴的民间故事而已,不像《白蛇传》先后经过很多文人的润饰,所以难免会有“思虑不周”的地方。但这也使它所欲传达的“诚实、孝顺、报应”等教诲缺乏内在逻辑性,也因此而使得笔者觉得,《蛇郎君》这个故事本来想要传达的恐怕并非上述那些符合儒家与佛家思想的教诲,而是另外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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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郎君》与《虎姑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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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里的大女儿,基于对父亲的一片“孝心”,而嫁给了蛇郎君,结果却饱受劫难(虽然最后又和蛇郎君团圆,过着“幸福而愉快的日子”,但那已是十几年后的事)。如果这是一个强调“孝顺”的故事,为什么要给一个“孝顺”的女儿这样的打击和折磨?笔者认为,《蛇郎君》其实另有一个重要而为人所忽略的意涵:那就是“性的教诲”。当父亲后悔,不想让女儿和一个本质是蛇的男人结婚时,大女儿仍坚毅地要随对方而去,“孝顺”的美名之下似乎隐藏了难以言说的性动机。从精神分析的观点来看,蛇是阳具的象征,是让一个少女感到好奇、焦虑、恐惧、迷惑与满足的复杂对象,但故事里的大女儿,对蛇却没有任何的焦虑、恐惧与迷惑,反倒让人觉得她是相当满足的。男性沙文主义的社会必须挫折女性的这种反应,所以编故事者在彰显大女儿的孝心时,又不自觉而巧妙地安排出对这种女人的打击和折磨。

这个跳跃式的结论也许令人惊讶,但因《蛇郎君》故事本身的拙朴,下面我想以两个相类似的故事和《蛇郎君》作个比较,并填补上述结论的空白不明之处。

希腊神话里的赛琪与蛇

《蛇郎君》让笔者联想到如下的一则希腊神话:

赛琪(Pysche)是一位美丽的公主,但一直无法找到能与之匹配的理想夫婿。她的父亲(国王)去请教太阳神阿波罗,阿波罗告诉他,赛琪必须穿着丧服,独自到山顶等候,到时就会有一只长着翅膀的蛇来带她走,娶她为妻。悲哀的父亲遵从阿波罗的指示,让赛琪独自在山顶等候终夜。赛琪在暗夜中睡着了,醒来后却发现自己置身在一座美丽的宫殿中,而且还做了这个皇宫的皇后。每天晚上,在黑暗中,她那看不见身貌的丈夫就会来到她身边,和她温柔地做爱。他说如果她信任他,就不要想看他的容貌。但赛琪的姊妹一口咬定她丈夫就是那蛇魔,最后,她们说服了赛琪去偷看他的容貌。某夜,当丈夫睡着后,赛琪拿一盏灯去照他。她意外发现,丈夫竟然是一个非常俊秀的美男子,也就是爱洛斯(Eros)。灯光惊醒了爱洛斯,他仓皇溜走,从此失去踪影。后悔万分的赛琪,为了寻回丈夫,经过种种劫难,变得又老又丑,被困在一个古堡里长睡不醒。此时,获悉消息的爱洛斯才再度出现,用他的箭尖触醒了赛琪,赛琪也恢复了原来的美貌,从此两人永远不再分离,“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Psyche是“心灵”的意思,也是“心理学”(psychology)和“精神医学”(psychiatry)的字源,而Eros是“爱欲”的意思,是“肉欲主义”(eroticism)的字源。这个希腊神话有很丰富的意涵,我们只谈它跟《蛇郎君》相关的部分。赛琪忍不住用“怀疑之光”去探照黑暗中睡着的丈夫,想了解他是不是传言中的蛇魔,这是人类“心灵”(Psyche)应有的反应,但《蛇郎君》里的大女儿却看不出有这种反应的任何蛛丝马迹,不过也许正因她缺乏这种“焦虑”与“恐惧”的反应,所以她受到了比赛琪更严厉的打击与折磨,要经过十几年的漫长岁月才能再和她的夫君重逢。

《美女与野兽》中的父亲与女儿

《蛇郎君》故事的开头,也让笔者想起《美女与野兽》这个西洋的童话故事:

一个父亲有四个女儿,最小的女儿最美也最无私,是父亲最钟爱的。当父亲要给四个女儿礼物时,小女儿不像三个姊姊要求贵重的东西,只希望有一朵白玫瑰。为了不让女儿失望,父亲只好到一个有魔法的古堡去偷摘白玫瑰,结果被一个“人面兽身”的年轻人撞见,“野兽”被这种偷窃惹怒,火冒三丈,要他在三个月内回来接受处罚。

父亲虽然如愿以偿地带回小女儿渴望的白玫瑰,但也透露了这个不幸消息。小女儿觉得父亲闯祸都是因自己而起,三个月后,她坚持自己到古堡接受“野兽”的处罚。当她到古堡后,住的却是漂亮的房间,过的也是舒适的生活。“野兽”爱上了小女儿,三番两次向她求婚,但她都严词拒绝。不久,她从魔镜中看到父亲卧病在床,恳求“野兽”让她回去安慰父亲,并答应一个星期内一定回来。

小女儿回家后,父亲非常快慰,病也好转。但嫉恨妹妹的姊姊们一再设计挽留妹妹,使她不能如期返回古堡,最后,她梦见“野兽”因绝望而面临死亡,她觉得不忍,于是又毅然地回到古堡。她忘了“野兽”丑陋的容貌,日夜服侍他,并因“野兽”对她的温柔与深情而爱上了他,最后她答应嫁给他。就在这一刻,古堡充满了光芒和音乐声,“野兽”变成了一个英俊的王子。他告诉她,他因被女巫施法才变成“野兽”,需等一个美人爱上他的美德后,魔法才可破除。于是,两人“从此就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由于故事开头的极端类似,笔者认为《蛇郎君》和《美女与野兽》必然有着某种历史的渊源。《美女与野兽》不仅比《蛇郎君》有着更严谨的内在逻辑,也有着更明显的性教诲意涵。美女对野兽原是排斥、抗拒的,但最后却接受了,这种接受有两方面的含意:一是她不能只看一个男人丑陋的外表,而应该去认识他“高贵的内在”;一是她不能只依恋自己清纯的心思,而应该承认自己也有“兽性的成分”。

爱是高贵美丽的,而性却是丑陋如兽的,在男性沙文主义社会里,如何将一个少女“调教”成既有爱又能性的可欲对象,实在是煞费周章,《美女与野兽》多少反映了这样的社会对一个少女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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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郎君》与《虎姑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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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父亲对女儿的性教诲

如果我们把《蛇郎君》《赛琪神话》和《美女与野兽》并排而观,可以发现它们有如下的共同人物:一个美丽的少女、一个钟爱她的父亲、一个如兽般或有着野兽嫌疑的青年以及嫉恨这个美丽少女的姊妹。而其情节又有如下的共同架构:在父亲的怜惜与哀痛中,美丽的少女离开父亲,去和那如兽般的青年共同生活,但因姊妹的从中阻扰,而横生一些波折,不过最后又都能克服困难,美丽的少女和如兽的青年终于“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父亲是发动整个故事的导火线。事实上,如果我们能站在父亲立场来看这些故事,将会产生更深刻的理解:父亲钟爱他的女儿,但女儿一天一天长大,他知道另一个男人必然会来夺走他心爱的女儿,他觉得不忍,但这却是他不得不强迫自己吞下的一枚苦果。于是在“命运的安排”下,这个男人出现了;他具有令父亲羡慕的某些条件和能力,但也有着令父亲嫌恶的野兽本质(担心他的宝贝女儿在性方面受到摧残)。

父亲此时的心情非常复杂,他犹豫不决,最后让女儿自己作决定。结果女儿选择那个年轻人而去。此时父亲失望了,但他不能说出自己的失望,他强忍泪水祝福女儿。不过心中那股“受女儿背弃”的愤懑还是需要一个出口,于是由依然留在自己身边的其他女儿出面,去阻扰、破坏那对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的生活。但最后父亲对女儿“永远的爱”战胜了他“暂时的愤懑”,他自动退隐,让女儿和她的丈夫去追求他们独立而圆满的生活。

从这个观点来看,我们可以说,《蛇郎君》像《赛琪神话》和《美女与野兽》一样,其背后的深意乃是一个父亲对女儿的性教诲。在这些故事里,母亲都被有意或无意地抹杀了。李远月只能向女儿暗示,那个来娶她的年轻人,在深夜的床上会变成一条蛇,但女儿对父亲所透露的此一生命真相,却没有丝毫焦虑与恐惧之意,她毅然地要随那如兽的年轻人而去。父亲不知道女儿的这个决定到底是孝顺他?还是爱那条蛇?他嫉妒那条蛇,因此当嫉妒姊姊的妹妹去破坏她轻易得到的幸福时,父亲对此一直不闻不问。他的心里似乎在说:“即使这是人生必经之路,但你也不必这么决绝地离开父亲,投向另一个男人的怀抱。在你得到真正的幸福前,你仍必须接受一些考验和折磨。”

《蛇郎君》和《美女与野兽》有同样的开头与类似的结局,但过程却差异甚大,其间的分野似乎在于“父亲”和“未来的丈夫”在女儿心中的分量,以及女儿对作为性象征之“野兽”的态度问题。一个少女应该让父亲知道,她对父亲不只孝顺,还有依恋。而她对性不只期待,还有戒惧,这样才是父亲心中的“好女儿”。

《虎姑婆》里的母亲与女儿

《虎姑婆》故事的大意如下:一位母亲和两个女儿住在山间的独屋里,有一天,母亲因事必须回娘家,便吩咐两个女儿好好看家:“无论什么人来敲门,都不要开门。”当晚,两姊妹提早关门,上床睡觉。不久,姊姊阿金听见敲门声,就把妹妹阿玉摇醒,两人害怕得抱成一团,不知如何是好。

外面敲门的声音说:“妈妈回来了,快起来开门呀!”阿金和阿玉走到门边说:“你不是我们的妈妈,妈妈不会这么早回来。”门外的声音说:“因为我怕你们寂寞,特地提早赶回来的。”两姊妹信以为真地开了门,但进来的却是一个满脸皱纹的白发老太婆,她对惊慌的姊妹说:“不要怕,我是你们的姑婆,住在后面一座山里,很久没来啦,今天路过这里,特地来看你们的。”

两姊妹这时才转忧为喜,阿玉更是高兴,缠着姑婆说东说西的。睡觉的时候,阿玉吵着要和姑婆睡,阿金只好自己睡在另一张床上。半夜里,阿金醒来,听到阿玉的床上传来吃东西的声音,诧异地问:“姑婆,你在吃什么?”姑婆说她在吃生姜,要阿金快点睡。阿金越想越奇怪,固执地也要吃吃看,姑婆只好扔一只到阿金床上。阿金拾起来一看,发现那是妹妹的手指,她马上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于是想借上厕所逃走。

姑婆这时露出虎精的本性,说阿金是它明天的早餐,别想逃。阿金说服姑婆用绳子捆住她的脚,她到厕所就将绳子捆到水缸上,自己则爬到屋外的一棵大树上躲起来。虎姑婆在晓得自己上当后,奔到外面寻找,发现阿金躲在树上,就用牙齿猛啃树干,想推倒大树。此时阿金又心生一计,说她愿意自己下来,但有一个最后的要求,请虎姑婆煮一锅油,因她想将鸟巢里的鸟炸来吃,吃饱之后就会下来让虎姑婆吃掉。虎姑婆答应她的要求,将煮滚的一锅油用绳子吊到树上给阿金。不久,阿金在树上说她要跳下来了,请虎姑婆张开嘴巴。当虎姑婆张开那血盆般的虎口时,阿金赶快将滚烫的熟油从树上倒进虎姑婆的嘴里,虎姑婆惨叫一声,就被那锅热油烫死了。

一个能幻化成人形的虎精,要吃人似乎不必这么麻烦,这个故事确实有彰显阿金临危不乱、机智应变的用意。但如果我们考虑到整个问题的关键是出在两姊妹违背了母亲的再三叮咛,而开了那千万不能开的门时,我们就会发现它的另一个意涵。

从精神分析的观点来看,“房间”是女性性器的象征,而“门”则是处女膜或阴道入口的象征。开门纳宾成了引虎入室,妹妹被吃掉,而姊姊也饱受心理的创伤,我们可以说,这是一个母亲对女儿性教诲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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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郎君》与《虎姑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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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红帽》里的母亲与女儿

这个结论也许像《蛇郎君》一样令人惊讶,所以我们还是举一个西洋童话故事来和《虎姑婆》作个比较,并阐释其空白不明之处。

《虎姑婆》让笔者联想起《小红帽》的童话故事,这个故事说,从前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孩,最受奶奶的疼爱,奶奶送她一顶红绒做的帽子,她很喜欢戴这项帽子,所以大家都叫她“小红帽”。有一天,妈妈要她拿一块糕饼和一瓶酒送去给正在生病的奶奶,妈妈叮咛她:“在半路上要好好的走,不要跑离大路,不要在半路迷失,或跌倒而打破了酒瓶。”小红帽说:“我会小心的。”

奶奶住在森林里,小红帽刚走进森林,遇见了一匹狼,这只狼上前和小红帽搭讪,小红帽不知道野狼的邪恶,愉快地和它交谈,告诉它自己就要去探望生病的奶奶。恶狼心里有了盘算,它嘲笑小红帽一本正经地走路,怂恿她到森林深处去摘花,听鸟儿唱歌。于是小红帽走离了正路。

恶狼则乘机跑到奶奶住的屋门前,假装小红帽的声音咚咚敲门,在进屋后,就一声不响地吞掉卧病在床的奶奶,然后穿着她的衣服,戴上她的帽子,假装成奶奶,躺在床上。

小红帽在森林里摘了很多花后,才想起奶奶,于是赶快前往奶奶住的房子。当她抵达时,发现门是开的,走到床边,觉得躺在床上的奶奶很古怪,耳朵很长、眼睛很大、双手很粗、嘴巴好可怕。恶狼说那是为了“看清你、拥抱你、一口吞下你”,说着就蹦出床外,把小红帽也吞吃了。

恶狼满足食欲后,舒服地躺在床上打鼾,经过屋外的猎人听到鼾声觉得奇怪,走进房内发现躺在床上的恶狼,本欲一枪打死它,但想到住在这里的老太婆可能也被它吞到肚里,就改用剪刀剪开恶狼的肚皮,于是小红帽和奶奶都从恶狼的肚子里爬出来。后来,小红帽搬来了很多大石头,填满恶狼的肚子,再将它缝起来。恶狼醒来后,想要跑掉,但石头太重了,结果就倒在地上一命呜呼。

弗洛伊德(S.Freud)和弗洛姆(E.Fromm)都曾指出,《小红帽》有性教诲的意涵:“红绒做的小帽”是月经的象征;“不要跑离大路,不要跌倒而打破酒瓶”的叮咛,是对性的危险及丧失贞操的警告。

一个母亲对女儿的性教诲

如果我们把《虎姑婆》和《小红帽》并排来看,可以发现它们有如下的共同人物:一个担心女儿的母亲、一个日渐懂事的女儿以及一个危害到女儿安全的兽类(在《虎姑婆》里多了一个更小的妹妹,而《小红帽》里则多了一个更老的奶奶)。它们的情节也有如下的共同架构:日渐懂事的女儿终于必须单独面对某些事情,忧心忡忡的母亲一再叮咛她们“不能如何如何”,但女儿却在一狡猾野兽的欺骗下,违背了母亲的教诲,结果惹祸上身,虽然最后都能化险为夷,但却使他人受到池鱼之殃(妹妹及奶奶),而自己的心里也蒙上了一层阴影。

阿金母亲的叮咛:“无论任何人来敲门,都不要开门”,跟小红帽母亲的叮咛:“不要跑离大路,不要跌倒而打破酒瓶”,其实是一样的,那就是“不要丧失贞操”(酒瓶亦是女性性器的象征)。“性”在这两个故事里,都被形容为如同野兽吃人般的行为。

当然,《小红帽》里的恶狼,很明显的是试图夺去女性贞操之恶男人的象征,但《虎姑婆》里的恶姑婆却是女性,她怎么会是女性丧失贞操的罪魁?要理解这个问题,我们就不得不触及这两个故事更深刻、也更隐晦的另一个意涵。

在《小红帽》里,小红帽将石头填进恶狼的肚子里,使恶狼重得跌倒致死。她为什么要采取这种奇怪而复杂的报复手段呢?肚子里装石头是“不孕”的象征(不孕的妇女亦被称为“石女”),这个故事也有嘲弄男性缺乏女性所具有的生育能力的意思。如果我们能将“虎姑婆”视为“虎”与“姑婆”的浓缩象征,那么就会发现,“虎”代表的是“吃人野兽”,而“姑婆”亦恰是“不孕”的象征(在台湾话里,“姑婆”是“老处女”的意思)。野狼和虎姑婆都是不能生育的,都和含苞待放、具有生育能力的少女敌对,但最后也都受到谴责,因此,这两个故事有强调女性生育之荣耀的意涵。

我们可以进一步说,在《虎姑婆》和《小红帽》里,一个母亲对女儿的性教诲是:她提醒女儿性的危险,警告她不可随便丧失贞操,但这种提醒也不能矫枉过正,因为,生育能力毕竟是女性值得骄傲的特点,而它唯有透过性始能完成。如何避开危险的性而又保有生育的荣耀,是一个母亲对女儿的衷心期待。

多一种诠释,多一分生命力

也许有人会说:《蛇郎君》和《虎姑婆》只是讲给小孩子听的民间故事,即使有你所说这么“深奥”的性教诲,也是小孩子无法理解的,甚至是大人意料之外的,它们显然不是这些故事的用意。那么纵然你舌粲莲花,讲得天花乱坠,也是牛头不对马嘴,毫无意义。

这牵涉到神话和童话故事的起源与用意问题。我们常以为,故事是为了教化人心才编出来的,而忽略了在故事形成过程中,更深层的心理动因。举个例子来讲,为了“教孝”,有人选编了二十四孝的故事,但我们若分析这些故事,就会发现其中有三分之一说的其实是满足口欲的问题,譬如《卧冰求鲤》《孟宗哭》《怀橘遗亲》《乳姑不怠》等。前台大精神科的徐静医师曾说,它们泄露了中国人“口腔依赖型”的人格特质,选编故事的人想到的虽是“教孝”,但却不自觉地泄露了另外的东西,也就是更深层的心理动因——潜意识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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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郎君》与《虎姑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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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很多故事并非为了我们现在所认同的用意才编造出来的,而是经过漫长时间的酝酿、口传、修改、合并才成形的,它最初的源头恐怕都已不可考。我们有理由相信,《蛇郎君》和《虎姑婆》的历史必然已相当久远,特别是我们拿它们和西洋故事相比较,而发现它们之间竞有着极为类似的结构时,我们就不得不怀疑,这些故事是取撷自广袤的人类心灵的遗产,它们有着隐晦的象征意义。

以上的分析并非在排斥《蛇郎君》与《虎姑婆》的传统意涵,而是希望能多给它们一种诠释,多增加一分民间故事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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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蛇传》:魅惑与彷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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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的一个夏夜,笔者到华西街这条充满兽之喧哗的街道,看人杀蛇。一条吐信巨蟒盘绕在槎的枯树上,虽然它只是陈列在某毒蛇研究所市招下的标本,但在华异俗色的灯光下,仍令人惧慎侧目。一个赤裸上身而显现青龙文胸的壮硕男子,从铁笼里勾出一条不知名的毒蛇,绳系于屋檐下。那灰黑的斑纹与死白的腹鳞在空中旋滚,围观者的脸上竟都不期而然地露出古老的惊肃之情。

我心里突然浮现出儿时在戏里见过的许仙的形貌。

壮硕男子已摆出便欲杀蛇的态势。我放纵奇想,期待一个斯文男子能穿越此一欲望街市,像穿越时光隧道般,让这条蛇幸免于难,将它放回都市尽处的榛莽中……

叼着烟、插着腰在华西街围观杀蛇的人,只要经过一个晚上,就可以西装革履地走进歌剧院聆赏《白蛇新传》;但在感觉上,却仿佛走过了千年的心理长夜。它的转折,一如白素贞经过千余年修炼始化为人形。白蛇故事历经数朝演变而终成今日模样,分别代表了心灵、形体与艺术的进化。

《白蛇传》是个脍灸人口的民间故事,过去议论者众,本文尝试另辟蹊径,引进国人较陌生的社会生物学(sociobiology)及分析心理学(analyticpsychology),从心灵进化的观点,以分析文学作品的方式,来呈现人类的深层心理样貌。如果说在歌剧院轻歌曼舞中所搬演的人蛇之恋是臻于完美的艺术结晶,那么在华西街俗色灯光下诸蛇的魅惑则恰似此一心灵与文学进化过程中所残留的蛋壳与黏液。它们的杂然并存,提供了我们探索汉民族乃至全人类心灵进化的丰富素材。

集体潜意识中之蛇族

蛇是一种令人畏惧、嫌恶的爬虫类,这种嫌惧感似乎埋藏于脑海深处的记忆乱丛中;就像世界各地的酒瘾患者,因脑部受激即会一再出现蛇或似蛇的不安幻影般,它超越时空,执拗地盘绕在人类心灵的某个阴暗角落。

社会生物学家发现,人类的近亲猿猴对蛇也有同样的嫌惧反应。野生的猿猴看到蛇时,会产生瞪视、退缩、脸孔扭曲、竖耳、露齿、低呜等典型的惧怖与防卫反应。而在实验室里由人类抚养长大的猿猴,生平第一次看到蛇时,也会有同样的反应;但对其他非蜿蜒而行的小爬虫类,则无此反应。这表示,灵长类动物(包括猿猴及人类)对蛇的惧怕与防卫反应,用生物学术语来说,是一种“本能”;用哲学术语来说,是“先验”的;用分析心理学术语来说,则是“集体潜意识”(collectiveunconscious)的浮现,也就是分析心理学之父荣格(C.G.Jung)后来所说的“客体心灵”(objectivepsyche),它是客观存在的。

在世界各民族的神话中,有很多都和蛇有关;这些蛇所代表的象征意义,恐非正统精神分析学家主张的是来自个人潜意识的“性象征”。威尔森(E.O.Wilson,社会生物学之父)指出,人类心灵的创造象征与孳生幻想,经常是来自遗传基因所誊录在大脑皮质纹路里的密码,其中有一个密码也许记载了人类祖先和蛇的特殊因缘;在蛮荒、穴居的久远年代里,蛇一直是造成人类受伤与死亡的恐怖敌人,是一个挥之不去的魔影。而与蛇相关的神话故事,是初民调整他们与此恐怖敌人的一种尝试。就这点而言,涉及“种族记忆”的分析心理学是比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略胜一筹的。

在太古时代,汉民族曾经以蛇为图腾(totem),传说中的女娲、伏羲等先祖都是人首蛇身,这跟台湾南部排湾族以蛇为其祖先的神话,似乎来自同样的心理机转:“畏惧某物的心理导致了宗教式崇拜的思想”。在先民的野性思考里,要摆脱蛇的威胁,最好的方法是敬畏它、奉祀它,甚至认同于它,将它视为祖先、奉为图腾,让“威胁者”摇身一变而成为“保护者”。虽然真正的威胁依然存在,但心中的惧怖感却可以因此而稍获舒解。

中国文化更将蛇进一步转化成龙,这种由“最惧嫌的爬虫”变成“最尊贵的灵兽”的形貌改变历程,其细节虽然难以查考,但却反映了汉民族独特的心灵进化旅程。

白蛇故事的形变与质变

在渊远流长的女蛇精故事里,我们也看到了类似的转变与蜕化。笔者据赵景深《白蛇传考证》一文,认为可以将中国的女蛇精故事依先后顺序分为下列三期:

1.原貌期:以《太平广记》里的《李黄》及《清平山堂话本》里的《西湖三塔记》为代表,它们说的是女蛇精魅人、害人、杀人的恐怖故事,是人类对蛇惧嫌反应的赤裸呈现。《李黄》里的蛇精化为“白衣姝”迷惑李黄,李黄归家后,“被底身渐消尽……(妻)揭被而视,空注水而已,唯有头存”。《西湖三塔记》里的白蛇亦化为白衣娘子,一再以色迷人,新人换旧人,旧人被“一个银盆,一把尖刀,霎时间把刀破开肚皮,取出心肝”。

2.蜕变期:以《警世通言》里的《白娘子永镇雷峰塔》为代表,它亦是日后白蛇诸传的最初形式。白娘子虽已不像前述那样恐怖,但仍叫人捏一把汗,她多次现出原形,而且恐吓许仙:“若听我言语,喜喜欢欢,万事皆休。若生外心,教你满城沦为血水。”而许仙对白蛇亦很快地由初始的爱转为嫌惧,幸赖法海赐钵收妖,将她永镇于雷峰塔下。但这个故事与前相较,仍有如下的重大转变:蛇精对人的“实质威胁”已经缓和成口头的“心理威胁”,不过仍残留有过去故事里的“蛋壳与黏液”。而人类对蛇精的态度,不管是许仙或法海,依然是拒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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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蛇传》:魅惑与彷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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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情化期:以《看山合雷峰塔》《白蛇精记雷峰塔》《义妖传》等为代表。在这些故事里,白蛇越来越成为具有人性至情、令人同情怜爱的世间女子。在《看山合雷峰塔》里,因见许仙而春心荡漾,化为寡妇来引诱他的蛇精,已美化成为了报恩而来完成夙缘的大家闺秀;并且增加了“盗草”与“水门”等彰显白素贞情义的情节。到了《白蛇精记雷峰塔》更是峰回路转,许仙回心转意,白素贞生子,法海慈悲为怀,许梦蛟(白子)中了状元回乡祭塔,母子团圆,白和许飞升成仙。而《义妖传》则把白素贞写得更好,“一切罪过都为她脱卸了”,她对许仙更是“爱惜看护备至”,世间女子简直无人及得上她。

赵景深说:“一个可怕的妖怪吃人的故事,剜心肝,全身化为血水,满城化为血水,竟能逐渐转变成一篇美丽的‘报恩的兽’系的神仙故事,真是谁也料不到的。”有人认为,白蛇故事因为民间的同情弱者,渴望美满结局,经文人一再地狗尾续貂,而使它落入了“非状元不团圆”的戏场巢臼,缺乏希腊悲剧的张力与美感。笔者倒是觉得,在文学上恐怖的女蛇精转变成惹人怜爱的白素贞之“人性化”过程,与宗教上令人嫌惧的蛇图腾变成龙图腾的“神圣化”过程,是相互呼应的,它们都来自同样的民族灵思。

这种转变不是“美化”这两个字就可以解释清楚的。进化学者指出,玩具熊及卡通里的米老鼠在刚问世时,造型也都有点“残酷”,后来则日渐美化,越来越惹人怜爱。它们虽是人类制造的模拟生物,但却在消费者品味的汰择下,产生了类似自然界的进化轨迹。不过不管玩具熊和米老鼠怎么变,它们的基本属性或基本人格则是不变的,也就是只有形变而没有质变。中国蛇图腾与白蛇故事的转变,不仅形变,同时也质变,而且是后者重于前者。值得注意的是,白蛇故事的质变主要发生在满族入主中原的承平时期,汉民族在这个关键时刻,不仅已发生了形变(长出了辫子!),同时在心理上也产生了微妙的质变,开始包容原先被视为异类的满人。撇开历史的因素不谈,蛇图腾与白蛇故事的转变,也许反映了汉民族对宇宙万物包容与情化的基本心思,而这种包容与情化不仅会产生形变,更会造成质变。

许仙——柔弱的男性假面

当白素贞蜕化为一个具有十足人性的世间女子,她和许仙与法海之间的关系就具有双重的含义,在显义上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隐义上则是人与蛇之间的关系。显隐之间,让我们体会了更丰富的心灵样貌。下面笔者以和东方哲学有深厚渊源的分析心理学来剖析这三个要角间的关系,及其关系的演变(以下分析根据的是《白蛇精记雷峰塔》,若提及其他版本,则再加以注明)。

故事开端,生药店学徒许仙,于清明佳节在西湖遇上了白素贞主仆,终至同船借伞,展开了日后的一段姻缘。此一遇合是以佛家的“夙缘”与“报恩”架构来呈现的,但从分析心理学观之,我们可以说这是一个世俗男子的“假面”(persona)与其潜意识中“内我”(anima)的遭逢。它发生在许仙成年后初次去祭扫父母坟墓的返家途中,因父母早逝而由姊姊抚养长大的他,在父母坟前跪下哭拜,尘封在心灵深处的童年往事一一翻涌而出,潜意识的内涵亦受到激荡,而终于在西湖这个象征“母亲子宫”的“湖”畔,遇到了他潜意识中的女性本质,也就是白素贞。

荣格认为,人类的心灵含有雌雄两性,“假面”是我们在现实生活里的性别角色与社会性人格,“内我”则是潜意识里的异性形象。男人的“内我”指的就是他内在的女性化灵魂,此一异性形象在现实生活里隐而不显,但却经常浮现于夜梦中,或外射于文学作品中。

我们先来看许仙的社会性人格,也就是他的“假面”:故事里的许仙虽然长得一表人才,却是个懦弱无能、依赖他人、优柔寡断、消极畏事的男子。综观他的一生,都是在别人的照顾、安排及保护下生活的:他先因白氏盗银、后因白氏盗宝而被判罪,发配苏州及镇江充役,两次皆因亲朋长辈的修书、请托及贿赂而不必受苦。即使后来经法海搭救,在白氏水淹金山寺后,法海劝他回乡时也为他作了安排:“我有个师弟,在杭州灵隐寺做个主持,我今修书一封,付你带去,你可在他寺中栖身,享清闲之福,免受红尘灾厄。”

他和白氏的分合则是优柔寡断的人格写照:他爱恋白氏,但当她破坏了他受保护的生活,心中就浮现“妖怪”的念头;每次重逢,总是“又惊又怒”,对她破口大骂:“无端妖怪,何故苦苦相缠?”但一经白氏“泪流满面”的辩白,他的信念就开始动摇,于是“妖怪”又变成了“爱妻”:“贤妻,愚夫一时愚昧,误听秃驴之言,错疑贤妻,望贤妻恕罪。”

许仙也是一个难以当家的男子:当他和白素贞在苏州经吴员外安排而成亲后,朝朝寒食,夜夜元宵,不知天上人间,亏得吴员外“代他打算”,给他银子开家“保安堂”药店,让他自己“寻些生理”。但店开了一月光景,却全无生意,他只能心焦地问白氏:“便如何是好?”于是遂有白氏命小青在池井布毒,然后以救瘟丹治病的情事。等到出了名,招致群医嫉妒,推他为祭祖师头头要他出丑时,面对此一挑衅,许仙也只能退回房中对白氏“长吁短叹”,于是遂又有盗梁王府古玩到庙陈列的情事。即至法海奉佛旨收妖后,他又不负责任地丢下白氏与他所生的婴儿,“全仗姊姊姊夫抚养”,因为他“看破世情”要“削发为僧”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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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蛇传》:魅惑与彷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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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般情节,都在证明许仙身为一名男子,他的社会性人格是多么的不成熟。这个无能而柔弱的“假面”正需要坚强的“内我”来给予补偿。

白素贞——“内我”的三个面貌

白素贞是修炼一千八百余年的母蛇精,她从阴暗的清风洞深处穿越时空,来到亮丽的人间天堂苏杭一带,就如同心灵深处的潜意识内涵浮升到意识层面,在穿越心理警察的“检查关卡”时,她的变形与魔法有着如梦般的性质,将白素贞视为是来自潜意识的一个象征人物,应该是合理的。

一个男人潜意识中的异性形象——“内我”,还可以再细分为“原型性的”(archetypal),“生物性的”(biological)与“社会性的”(sociological)三部分。白素贞作为许仙的“内我”,也同时具有这三方面的角色功能,兹分述如下:

先谈“生物性内我”。许仙在西湖畔一见白素贞的美艳姿容,不觉“魂魄飞荡”,“似向火狮子一般,软作一团”,后来虽三番两次因白氏而受苦受难,最后总是难舍对白氏的迷恋而愈加恩爱。男人潜意识中的“生物性内我”是一个能勾起他最深邃的情欲本能,身不由己地想要与之结合的女性形象。白素贞之于许仙,就是这样的一个女性。

在此一情欲的诱引下,许仙先后脱离了他的保护者,与白素贞过独立自主的生活,虽然最后都又被拆散,但在这些断断续续的共同生活中,白素贞一直成功地扮演了许仙“社会性内我”的角色,对他柔弱的社会“假面”提供了相当的补偿作用。相对于许仙的懦弱无能、依赖犹豫与消极畏事,白素贞是个法力高强、慎谋能断、积极进取、不向命运低头的女强人。她主动向许仙求婚配,并代为提供婚礼之资(盗白钱塘库银);费尽心思开拓“保安堂”药铺的生意;结交权贵,安排丈夫替知府夫人治病,培养名声;在茅山道士提供给许仙的灵符失验后,她带着丈夫去讨回银两,坏他道场;即使后来法海出面,她明知螳臂挡车,仍不向命运低头,水淹金山寺,意欲挽回丈夫。

从传统的观点来看,白素贞的行径是相当男性化的,许仙的表现反而是女性化的;一个柔弱的男人,他潜意识里的“社会性内我”往往就是一个能够保护他的坚强女性。

至于白素贞所代表的“原型性内我”,也就是她最原始而深邃的面貌,在“端午醉酒”一节里有极生动的描述:白素贞不忍拂拒丈夫好意,饮了雄黄酒后,倒在床上,现出原形;许仙观看龙舟回来,“掀开罗帐,不看白氏犹可,看时只见床上一条巨蟒,头如斗,眼如铃,口张血盆,舌吐腥气,惊得神魂飘荡,大叫一声,跌倒在地上”。这一幕可以说是许仙与其“原型性内我”的乍然相逢,用脑神经学家麦克林(P.D.Maclean)的话来说,好像一个人的“哺乳类脑”(mammalianbrain)突然被掀起,而露出里层“爬虫类脑”(reptilianbrain)中的狰狞内涵(注:麦克林认为脑的进化是一层层覆盖上去的,最里层是“爬虫类脑”,然后是“古哺乳类脑”及“新哺乳类脑”)。

荣格认为,男人的“原型性内我”乃是来自种族记忆,她是大地之母、无极老母、残酷女神、复仇女神等原始女性意象的综合体,她掌握生命的奥秘,拥有诡异的魔力与阴森的本质,温柔而残酷,可爱而恐怖,既是男人获得抚慰的慈母与爱妻,同时亦是让他受折磨的夺命魔女。

许仙毫无困难地接纳了她的“生物性内我”与“社会性内我”,但对此一“原型性内我”却一直怀着深深的惧怖。她以蛇的形态出现,那腥膻的气息与缠绕的窒息感,很生动地勾绘了一个男人被其“原型性内我”完全操控时的负面情绪。

法海——无情的道德假面

如果许仙代表的是男性世俗的、柔弱的“假面”,那么法海则代表了男性超凡的、坚强的“假面”。法海虽寄居红尘,但知晓过去未来,法力无边,是神界在人间执行律法的差使。法海是“正”,白素贞是“邪”;法海是“佛”,白素贞是“妖”;法海是“阳”,白素贞是“阴”;除了这三种对比外,我们似乎还可以加上来自分析心理学的另一个对比:法海是道德的“假面”,而白素贞则是邪恶的“暗影”(shadow)。以下局限在道德“假面”与邪恶“暗影”的讨论:

依法海道德“假面”的标准来检验“暗影”白素贞的行径,则她不仅是“孽畜”般的蛇妖,而且还是一个骗、偷、诈、赖无所不做的恶人。白素贞骗许仙说“先父白英,官拜总制;先母王氏,诰命夫人”;偷钱塘府的库银、盗梁王府的古玩珍宝;在端午现出原形后,以白绫变蛇斩成数段的诈术,让许仙回心转意;每次事发官兵来缉捕,她就耍赖逃走;更可议的是为了“保安堂”的生意,而在河井中布毒;为了讨回丈夫,而水淹金山寺,残害无数生灵。虽然这一切都是出于对许仙的情爱,但仍是非法的、邪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