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仙道厚黑录》》 · 雪峰 · 2026-07-25
《仙道厚黑录》
作者:雪峰
申明:本书由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ks.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第一卷 天下一朝成齑粉,百万巫妖战洪荒 楔子 鄙视,怎么又是穿越?
李二狗这个名字如果出现在六七十年前,或是更早的时候,似乎没有什么不妥,即使是四五十年前,一个农村人取这两个字作小名,也是很正常的。可这个名字,偏偏出现在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学生身上。
李二狗本不叫这么二狗这个名字,他本名李二苟。只因为他他出身农村,父母偏生是个文盲。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这一丝不苟的苟字。为了买弄学问,于是乎,他大哥叫做李不苟,依照排行,行二的他也就得了二苟这个名字。
也许是因为名字的关系,李二苟的长相实在龌龊——看完第一眼,一辈子忘不了,因为做噩梦的时候总是出现。体重又实在惊人,而且和个头成反比——一米六的个头近一百八十斤的体重。
李二狗是个男人,而且是一个正常的男人,他有着所有正常男人的通病——好色,而且这个家伙不是一般的好色,因为个人原因,属于闷骚型。
如果好色这个毛病长在一个英俊潇洒,风度翩翩的英俊少年郎身上,想来绝大多数美少女都会心甘情愿的依附于他。
如果好色这个毛病长在一个虽然称不上英俊,但家世不俗,年少多金的二世祖身上,美女更不会在意,通常会一边骂着“纨绔子弟”,一边带着一脸幸福加兴奋的笑容主动靠上去。
如果是一个长相粗鄙,但一掷千金的大富翁,哪怕他身材和体重再不成比例,那些向往奢靡生活的青春少女也会如同扑火的飞蛾,不顾一切的飞上去。
事情的关键在于,李二狗一没有英俊的相貌,二没有显赫的家世,三没有足够他挥霍的金钱,于是乎,他只能作为一个望着美女干咽唾沫的可怜虫。在班上,他没有一丁点的女人缘,即使是班上那个比他长得还恶劣的史前恐龙,见到他也退避三舍。
如果单单是只能望着美女咽唾沫,对于一个男人,还不那么倒霉,关键是作为一个学习成绩并不十分出众的弱者,不会受到那些得用势利来形容老师的喜爱和保护,在学校中自然没少受欺负。
压抑的环境彻底塑造了一个人的性格,农村出身,知道金钱粮食金贵的李二苟和眼前的这些天之娇子格格不入,性格也越来越古怪。
郁闷到极点的李二苟只能把有限的时间花费到无限的网络中,尽情的欣赏网络小说。
熟读唐诗三百篇,不会做诗也会吟。为了在网上附庸风雅,他虚荣的起了一个清虚居士的名字,又私下里将二苟这两个字改成了“随云”二字,倒也雅致,至于“二苟”,只好作为小名了。
在没有视频的情况下,这两个名头也糊弄了不少美少女。不过在他的同学中,二狗这外号是逃不掉了。
李随云真的很羡慕那些人,居然轻轻松松的就回到古代,轻轻松松的就创造一番事业,轻轻松松的就左拥右抱,轻轻松松……
强烈鄙视,老子怎么没有这么好的运气?正在欲求不满的李二狗愤怒的嘟囔时,一个滚地雷突然炸响,紧接着李二狗用的电脑鼠标突然漏电,仿佛受到吸引一般,九天之外,一道水桶粗细的霹雳一下子落了下来,不偏不斜的落到了坐在窗边,正因为触电而浑身颤抖的李二狗身上。
转眼间,就把他烧得连灰都不剩,可偏偏意识却还在存在。李二狗在一瞬间,头脑里冒出一个想法:不会是穿越吧!鄙视,怎么又是穿越,老天,我不想穿越啊……
第一卷 天下一朝成齑粉,百万巫妖战洪荒 第一章 靠,怎么穿越过头了
被闪电击中的李随云感觉自己被卷入了一个巨大的旋涡,眼前只有一片黑暗。偶尔会有几道闪电,但也于事无补。反而让已经习惯了黑暗的他短暂失明,根本看不清所处的环境。他如同陷入粘稠的蜂蜜中的昆虫,无论怎么挣扎,都挣脱不开,有说不出的难受。
不知道过了多久,旋涡似乎又发生了改变,由泥潭变成了鸡蛋,眼前没有一丝光线,依然是黑漆漆的一片,甚至连原本不多的闪电也消失不见,陪伴胖子的只有那无尽的孤独。
李随云很不喜欢这种感觉,这种感觉很压抑,让人想喊却喊不出来,想动却动不了,想吐却吐不出,更为关键的是,对前途的未知,更是一种精神上的折磨。
面对这种奇怪的现象,李随云心头升出一个奇怪的念头,这里莫不是地狱不成?曾记得在一本书上看过地狱的景象:整日里无所事事,每天只能孤独的呆在清一色的空间……自己现在的情形,不和书上说得很相似吗?
虽然存了这种想法,李随云心中还存了一丝疑惑,自己一向奉公守法,没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充其量也就是偶尔偷看几眼美女,这也不是什么过分的事情,怎么会落到今天的地步?
更为关键的是,若自己真落到了地狱,怎么没见到牛头、马面这些阴差?若是没有他们,这里又由谁管理?
在这种不知身在何地的情况下,与认为自己已经死亡相比,李随云更愿意相信自己是在穿越,只不过穿越的方式有些特别罢了。
不过这种说法,李随云连自己都说服不了,他自己也在怀疑,如果非要说是穿越的话,为什么自己的穿越会这么古怪?自己现在是什么状态?
如果说自己现在是胎儿,为什么会听不到一丁点的声音?如果说自己是夺舍,为什么看不到阳光?难道夺舍的对象昏迷了不成……
这都是什么事情啊,乱七八糟的,李随云被自己的想法折腾得脑袋都大了一圈。
在黑暗中,没有时间之分,如果不是李随云坚信自己是穿越,早晚都要苏醒的话,他怕是早就疯了。
就这样,不知道过去了多久,似乎是一亿年,又似乎是一天……
终于有一天,被孤独和无聊折磨的已经快要神经崩溃的李随云,忽然间听到一阵巨大的响动。这样的响声,对于一个已经不知道多久没有听到声音,几乎已经忘了声音为何物的人来说,无异于天籁之音,这是他“穿越”以来,听到的第一个声音。
已经被孤寂折磨得快发疯的李随云兴奋的瞪大了眼睛,四处张望,他的脑袋竟然冒出了一个异常古怪的想法,难道我真的成了胎儿不成,莫不是我要出生了?不过这动静怎么这般奇怪?快啊,快啊,接生婆在哪里?
这个时候的李随云,已经不再想其他的事情了。只要自己有机会见到阳光,哪怕是只有一瞬间,即使自己再挂一次,他也愿意。
习惯了黑暗的李随云第一次发现,光明竟然如此美好,在这一瞬间,他甚至有用自己所拥有的一切,换取那一刹那的光明。
可惜他的愿望难以实现,他只感觉到有一股清气上腾,一股浊气下沉。这一刻,他惊讶的发现,他居然可以用思维去感知,感知这个世界上的一切。
更让他不敢相信的是,他居然感觉不到自己的肉体,更不要说四肢和五官了。这只有一种解释,自己现在只是一缕连肉体都没有的意识……也许自己真的已经挂了,现在只剩下一缕幽魂。
心中悲苦的李随云尽力发散自己的意识,去感知这个没有光的世界。让他惊讶的是,在他感知的范围内,世界竟然如此的单调。
这里没有风,没有水,没有光,没有土,到处都是光秃秃的石头,没有一丝生命的气息,仿佛是经历了一场浩劫,使所有的生命,以及组成它们的元素,都消失得无影无踪。最让人感到惊讶的是,这些岩石,棱角分明,断口鲜亮,分明是刚刚断裂的。
猛然间,李随云“看”到了难以置信的一幕,一个巨大的身影,手拄着一柄开山大斧,仿佛亘古不变的山岳一般,矗立在天际,静静的观看着天升地沉。天生地沉?想到这个词的李随云不由得一惊,他不是笨蛋,不由得脱口而出:“靠,怎么回事?这不是盘古开天吗?我怎么穿越到这个时代?靠,穿越过头了……”
就这么傻呆呆的看着远处的巨人,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这个神经一向大条的家伙猛然间发现,开天辟地后,天地间的混沌之气突然产生了混乱,像决堤的洪水,一下子找到宣泄口一般,疯狂的向他涌来。
这些灵气,是天地间最原始的气息,就像世界上最纯净的水一样,不含一丁点的杂质。随着灵气的不断涌入,片刻间,李随云竟然凝聚成一团足有泰山大小的虚幻的影象。而且随着灵气的不断增加,逐渐有实体化的趋势。
盘古那一劈似乎也用了不少力气,他站着喘息略微喘息着。作为上古大神,直接从天地间孕育出来的他,对灵气的变化,自然要比其他人了解不少。天地间最原始的混沌之气疯狂的流动,自然瞒不过他的感觉。
盘古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这说明,有新的生命体在召唤着这些灵气,虽然可能是无意识的召唤,但这也意味着,除了自己之外,这个世界还有另外一个生命体。
同样感觉到孤单的盘古,立刻展开了神念,疯狂的搜寻这个和他同时代的生命。孤独的滋味,并不是只有转世重生的李随云才能体会得到。
李随云也感知到盘古在寻找什么,他不会在寻找自己吧?!
自认为是小人物的李随云再一次仔细打量这只在传说中才出现的上古大神,心中充满了震撼:
只有亲眼见到盘古,才会知道他的高大。他真是顶天立地的巨人,原本初步幻化出形体的李随云已经觉得自己很大了,可没有想到,自己在他面前,就仿佛是一只蚂蚁在瞻仰高山。
只不过他不知道,他这只蚂蚁,已经站在了金字塔的第二层,仅次于位于顶端的盘古。
经过一阵寻找,盘古终于感知到李随云这个小生命的存在,这还是托了他追踪灵气的福。你可以想象,山一般伟岸的男子,找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蚂蚁,要花费多大的力气。
盘古仔细打量着这个不起眼的小东西,很惊讶,又有些疑惑。他没有想到,在那个可以用无尽压抑来形容的世界里,还会诞生出一个和自己万分相似的生命体。
虽然这个生命体还很幼小,甚至还没有肉体,不过对于他们来说,时间是没有意义的东西。只要假以时日,他一定可以凝炼出一副更坚实的肉体。
盘古又费力的打量了一阵这个简直是在考验他本事的小东西,露出了一个自认为是他有生以来,最亲切的笑容——虽然他不知道对方能不能感知到自己的表情,他用最柔和的声音询问道:
“小家伙,想不到这里除了我,居然还有别的生命。你叫什么名字哦,对了,我的名字叫盘古。不过看样子,我比你要大的多啊,你要叫我大哥了。”说到这里,他忍不住兴奋的笑了起来。
虽然极力控制自己的语气和嗓音,但盘古的个头在那里摆着,他自认为柔和的声音,听在李随云耳中,依然宛如雷鸣。
李随云嗖的一下蹿了过去,漂浮在空中,用最大的力量,努力的感知着这个只在书上才能看到的大神,满眼的小星星,就如同最狂热的追星族一般。他兴奋得有些语无伦次的道:“盘古大神,您好,见到您真的很高兴。想不到能看到你开天辟地……”
盘古见对方居然能回答自己,显然也是有意识的智慧生命体,心中更是高兴,呵呵的笑了笑道:“小家伙,想不到你也会有意识,哦,我没有别的意思……”盘古从来没有和外人打过交道,自然喜欢直来直去,发现话说得有些直了,匆忙掩饰,又哪里掩饰得了。
李随云是何许人,他当年倍受欺侮,自然成了察言观色之辈。此刻见盘古尴尬,急忙道:“盘古大哥,小弟也没有想到,居然会见到生命体,这可是缘分啊,在这么荒凉的世界,能看到您,啥也不说了,缘分哪,眼泪哗哗地……”说完,还装模做样的抹起了眼泪。
盘古用右手挠了挠脑袋,嘿嘿大笑道:“本以为就我老哥自己,在这世上,孤零零的一个。没想到还有一个你,而且还有意识,像你说的,真是缘分啊……我不会太孤单了……”说到这里,性格得用憨厚、朴实来形容的盘古也不禁抹起了眼泪。
感知着对面高大的盘古,李随云也产生了一丝感动,是啊,现在,这个世界上,大概也只有这两个生命体吧!一想到日后盘古以自己顶天立地,以自己的肉身演化洪荒世界,宇宙空间,他的心中就一阵感慨。
李随云不是什么高尚的人,前世的记忆和经历,使他变得很孤僻,他甚至可以用极端自私来形容,即使到了今天,他也没有想过要做一个高尚的人。
李随云不在乎后世会怎么样,他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无论如何,不能让自己的这个兄长死去,哪怕后世洪水滔天,也不能让他这个充满仁爱之心的兄长死去……
看了一眼盘古,他声音有些嘶哑,有些不知所云的道:“我也不知道怎么来到这里的,一切都像一场梦……”
处于兴奋之中的盘古并没有发现李随云的异常,也没有发现李随云话中隐含的意思,依然大笑道:“梦吗?”
李随云心情复杂的看着眼前的上古大神,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也不知道如何开口。难道现在就要对他说,“我是后世来的,你不能顶天,否则你会死!”这样的话,他会相信吗?
盘古看了看形体正在不断坚实,同时也在不断壮大的李随云,心中微微一动,轻声道:
“你我相识一场,也是有缘,我见你虽然是天地间灵气所凝聚,却还没有凝炼出实体,由虚返实,是修炼者最难面对的一道关口。我这具肉体,却是天生地成,自我有意识以来就存在,我对凝聚实体,没什么经验,也帮不上你什么忙。
你天赋极佳,但凝聚实体,却要耗费时日。我送你一滴我的心血,助你一臂之力。你好生凝炼,当可事半功倍,或许能早日成功。他日有缘,你我或有相见之日。”
李随云不知道盘古在说些什么,只知道懵懂点头。不过看他的表情,猛然醒悟,脱口道:“你万不可顶天立地……”
盘古见李随云知他心事,微微一愣,一脸的惊讶,沉吟片刻,笑道:“我若不如此,万一天地重合,反为不美?如此一来,你我岂不是成了罪人?我等岂可因为一己之私,废天下之事?”
李随云脸色大变,还要劝阻,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盘古见李随云一脸急切,却又不知道如何开口的表情,不由得微微摇头,不再理会还不死心的李随云,径自取了自己一滴心血,滴在不断凝聚形体的李随云身上,随即又送入一缕神识,记录了自己修行的方法。
盘古神念一扫,自寻了一处藏风聚气的山场,长足有七千二百余里,宽有三千六百余里,当即将此做为李随云的安身之所,又施展移山倒海的本事,将周围十几座大山移来,仿佛众星拱月一般,将山谷团团围拢。
为了防止有外物骚扰,盘古又在山上和谷中布了几个聚拢天地灵气的阵法,在外围布下凶阵,随即大手一挥,将不断挣扎的李随云送入其中。
作完这一切,盘古随即一个人顶天立地,双手托天,双脚踏地,径自破开混沌,使天地分离。从此每日天高一丈,地厚一丈,盘古身躯也长一丈……
心血对一个修炼者来说,最重要的,那是他修炼的精华,也是他本身最纯粹的力量。
盘古的一滴心血对于比他小上许多的李随云来说,一点也不比正在不断凝聚形体小,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李随云得了盘古之心血,又得了修行之法,可以说碰到了莫大的机缘,一旦修成形体,必然超越常人,直入仙道。想来不甘于寂寞的他,会在着苍莽大地上,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
第一卷 天下一朝成齑粉,百万巫妖战洪荒 第二章 演化洪荒,我自潜踪塑体
得了盘古心血的李随云,远远的感知着远方顶天立地的盘古,这上古大神的身影,是那样高大,宛如亘古不变的山峰,哪怕是海枯石烂,也无法让他改变分毫。
看到这一幕的李随云轻轻的叹了口气,他感到自己那原本一应融化的心,再次被冰封了起来,然后悄然碎裂。他知道,自己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再也没有挽回的余地。那亲切的兄长,终将用他的一切,演化这世界。
原本以为掌握这先进的知识,熟悉的历史,在这个世界上定然一帆风顺的李随云,真切的感觉到,在历史的洪流面前,自己是那样的弱小,明明知道命运的走向,却无力扭转命运之轮。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渴求力量。渴求可以扭转命运之轮的力量。
李随云清楚,在没有凝聚成实体之前,他根本没有能力阻止盘古顶天立地。即使自己凝聚出实体又如何,难道就可以阻止他吗,若想真正做到这一步,怕是得斩却三尸,成就混元放才可以吧!
山谷中,越来越多的灵气凝聚了起来,稠密到用肉眼都看得到的程度,可以说,整个山谷,都已经被灵气所充满。
现在的局势,已经容不得李随云多想。他回忆了一遍盘古留给他的功法,然后盘膝而坐,依照记忆上的修炼方式,默默的修行。他相信,早晚有一天,自己也会像盘古那样傲立于天地之间。
盘古留给李随云的修炼方法,和他在网络上看到的修行境界大不相同。
但凡修炼,莫不要经历筑基、开光、旋照、辟谷、心动、灵寂、结丹、金丹、元婴、出窍、空冥、合体、大成、渡劫、飞升十二个关卡,又称修真十二品。不成十二,不入真流。若是连筑基都难完成,却也不入修行之列。
可盘古留给李随云的,恰恰相反。但凡修士,只有到了元婴初成之时,才有机会塑体炼形,重塑肉身。李随云不过是一缕意识,又能凝聚天地之气,盘古也不知道打得什么主意,直接给了他元婴时的塑体法诀。
盘古固然是好意,但因为没有相应的法术,李随云日后若想出人头地,只能靠着自己摸索。
山中方一日,人间已数年。不知道过了多久,盘古终于倒下了。在倒地的一瞬间,天地再度发生了变化,盘古呼出的气体化作风和云,声音化做雷电霹雳,左眼为太阳,右眼为月亮,头发和胡子化作洪荒星辰,四肢五体化为四极、五岳、山川、峡谷,血液化作江河,肌肉变成田土。身上的汗毛变成草木。
从此,天地间有了光,有了土地,有了生机,从而分化阴阳。而后天地阴阳之气交合,万物尽生。万物有走兽、飞禽、鳞、甲之属,走兽以麒麟为之长,飞禽以凤凰为之长,鳞甲以龙为之长。
这李随云自从被盘古困在山谷,闲来无事,一心修炼,吞吐天地灵气,采集日月精华,只求早日修得人身,步入仙道。
那盘古心血,力量端的醇厚,李随云身体被心血包裹的严严实实,犹如一个巨大的血色大茧,同时还有无数的天地灵气涌入血茧之中。
他在血中盘膝而坐,已经现出了形体,而且已经凝聚出内脏和血脉。这种感觉,对于正在内视塑体的人来说,既恐怖,又恶心。
但这个“现代人”也知道,作为一个只拥有意识,但没有肉体,但却能操控天地灵气的恐怖存在,如果不早早修成大道,终是天下修炼之人梦寐以求的“补药”。如果没有足够的实力保护自己,早晚都要被他人炼化。至于魂魄,能否超升,却还是个未知数。
修仙一路,艰苦异常,需得有定性,舍得费时间。以异类修道,所耗之力,更是要付出不知几许。
但凡修道者,都是以人形而得道。否则终归是散数,难入真流。故而异类修道,都是先化人形,再修大道,所费之力,不知道要比普通人修道,难上多少倍。像李随云这般仙灵之气修炼的,更是危险重重,一个不小心,便要被他人拿去炼化。
所幸此为开天辟地之初,天地阴阳之气刚刚交合,不要说人烟,就是得道的大神,也没有一个,只有那些灵智未开的飞禽走兽。整个空间,虽然说不上死气沉沉,却也没有后世那般生机勃勃。李随云的时间,也还充足得很。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李随云终于完成了实体化的艰苦进程。
也许是为了保留前世的记忆,他依然是从前的一副模样,整个人胖胖的。不过容貌多少做了些改变,少了些丑陋和狰狞,多了些憨厚和朴实。一看就是人畜无害的模样。
这是李随云总结出来的经验,胖子老实啊,最起码给人第一眼的印象是老实。在拥有强大力量的前提下,阴人绝对方便。
不过李随云此时虽然还是一副胖子的模样,但他的皮肤却异常细腻,整个人用冰肌玉骨来形容也不为过。只不过一想到形容绝世美女的词语,用来形容一个长相可以用丑陋来形容的胖子,这就让人一阵反胃。
此时的李随云绝对是一块宝。他整个人都是天地间最纯净的灵气凝聚起来的。身上的每一寸肌肤,都蕴涵了令人感到恐怖的灵气。
他以盘古所留心法修炼,又以盘古心血为根基。不经意间,为盘古散落在天地间,肉身所化的灵气指引了一条归家之路,尽数吸了过来,用来塑体。
这胖子大概是前世受了起点大神《佛本是道》的影响,居然将肉体锻造得如同金刚不坏之躯一般,只差一步,就要形成角质层了。
这李随云还没有来得及仔细欣赏自己的“无双玉体”,就见天空中突然阴云密布,而且愈来愈浓厚,宛若山峦。看上去倒是颇称得上奇景。若是摄影家在场的话,一定会将这千年难得一见的奇异景色拍摄下来。
李随云可没有外行人那么轻松,他的脸绷的紧紧的。他可以感觉到天空中的乌云内部,蕴涵着的醇厚的,足以毁灭世间任何生物的庞大力量。他知道,出现这种情况,只会有一个解释。
看过不知道多少仙侠小说的胖子知道自己中了大彩,这居然是天劫,这大概是开天辟地以来,这个世界上的第一次天劫。
真是该死,作为第一个修道有成之人,难道不应该享受一些优待吗?难道非要用天劫招呼自己不成?恨恨的唾了一口,李随云飞快的在身边布下了几个防御性的阵法,他在等待这天劫的到来。
所幸他不过是凝聚肉体,不是要飞升,想来天劫的难度也不会太大。虽然没有什么法宝护体,但仅凭自己的肉体,应该可以抵挡住劫雷。想到这里,原本有些的李随云不由得轻松了许多。
天空的乌云浓密到一定程度之后,开始闪烁耀眼的雷光,渐渐的,乌云之中,仿佛睁开了一只巨大的,似乎燃烧着无尽火焰的巨大眼睛。眼睛中心,似乎闪烁着耀眼的白光和紫光。终于,白光之中射出了一道让人感到恐怖的闪电,这是第一道劫雷。
李随云的双眼闪烁着令人感到畏惧的光芒,他也不躲闪,猛然跃起,拳头迎向那道耀眼的闪电,他居然想用硬碰硬的手段,打散雷劫。
天劫是一种很玄妙的东西。没有人知道他们从何而来,这似乎是天地间自然形成的。
李随云对天劫有着自己的解释,这是宇宙发现世界上出现了可以超脱于规则之外的强大生命体,从而对这个生命体进行的考验。修为越深的人,他所要面对的天劫也就越强大。
只不过让李随云不满的是,为什么异类修士要经历的天劫,比人类修士,哪怕是肉身成道还要难上许多?难道苍天也存在着种族歧视吗?
正因为心中存着一丝不满,一向逆来顺受的李随云被激发了性子,放弃了最稳妥的办法。修行一道,本就是逆天而为,与其被动的防御,还不如主动的出击。他倒要看看,这九天雷劫,到底有多大的威力。
这个时候,不知道该说李随云是聪明还是傻了。九天雷劫之威,可谓天地间最纯净的雷元素,岂是普通天雷可比?
李随云一拳砸上劫雷,只觉得手臂一阵麻木,这滋味可不好受,正在他浑身使不上力的时候,第二道劫雷紧跟着劈了下来,正劈在他的头顶,将他劈的头晕脑胀,一下子从天上掉了下来,重重的砸在地面,将坚实的地面砸出一个大坑。
这还是因为李随云早就将自身的肉体锻造得强悍无比的缘故,否则这一下,就能让他魂飞魄散,将万载苦功,化为一场虚梦。饶是如此,他也被天雷劈得浑身乌黑,犹如掉进了墨潭相似。
李随云知道此时耽搁不得,这雷劫之威,可比天雷要厉害多了,若是再来几道,自己就是勉强保住性命,修为也要大损。他一咬牙,勉力调动起身体内的真元,催动布置的阵法。
随着真元的涌入,阵法发出了黄蒙蒙的光彩,犹如黄色的玻璃罩子,后面的几道雷劫击在上面,犹如在水中投入了一个石子,泛起一圈圈的涟漪,随即消弭于无形。
李随云利用这段时间,勉强恢复了过来。他恨恨的看着天上的劫云,心中暗骂。
这劫雷也有强弱之分,只可惜胖子并不知道自己要面临的究竟是何等强度的劫雷,只希望不要是最强大的九九天雷,若真是那东西,自己今天的命运,怕是堪忧。
不过那九九天劫,一般都是考验修为精深的飞升之人,想来不会找他的麻烦。
李随云不知深浅,却也不敢拖延,用最快的速度,再次布下了几道阵法。这个时候的他,肠子都悔青了,以前在某网站看小说的时候,人家度劫都是法宝、朋友一起上,自己却是老哥一个,若是这雷劫降个没完,这让自己如何抵挡这威力强大无比的雷劫?
雷劫的威力果然无穷,李随云布的阵法虽然威力强大,玄妙无比,但也只挡住了第七次的闪电。当第六十四道闪电劈下来的时候,那些散发着黄色光芒的防御阵法被破坏得一干二净。
看着天空依然没有消散的劫云,李随云知道,自己这次中了大彩,怕是遇上九九天劫了。正所谓三三见九,九九归一,不得九九之数,难入真流。可这九九劫雷,不是应该成就仙道之人才应该面临的吗?
自知前路艰难的李随云脸色铁青,他此时竟然冒出了一个疯狂的念头,他猛然跃起,在虚空之中盘膝而坐,摆出练功的姿势。
他也想开了,自己的肉体本几是天地间的灵气聚集在一起而形成的,只要真灵不灭,假以时日,自己还是好汉一条。
这九天雷劫虽然威力强大,足以毁灭世间的一切,但它也是能量构成的。比起构筑自己肉体的本源——混沌之气,怕还差上一筹。如果自己的想法没错,应该可以炼化九天神雷为己用。
此时的李随云只能用疯狂来形容,如果他硬抗下去,凭借阵法的配合,再加上对地利的熟悉,未尝不能抵抗剩下的几道劫雷。
即使真的抵挡不住,到了最后的危急关头,他也可以借助盘古布置在周围的阵法。那阵法的防御力,可称得上一绝,定能抵挡住天劫。他早就消化了盘古那一丝记忆,自然可以操控周围的阵法。可他如今居然打算炼化劫雷,这简直是拿命去赌博。
此刻的李随云脸沉似水,仿佛一切都和他没有什么关系。天空中那红色而妖异的巨眼,似乎也觉察出下面应劫者的变化,剩余的一十七道劫雷迟迟没有劈下。
不知道过了多久,天空中的巨眼似乎忍耐不住,终于降下了第六十五道劫雷。这道劫雷已经不再是单纯的亮白色,而是带了一丝紫色的光芒,更显得狰狞。
李随云猛然抬头,任由那道闪电劈下,突然间,他整个人都散了开来,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正是无上神通,聚则成形,散则成气,消弭与天地之间,藏身于万物之内。
那道劫雷犹如拳击手的一记重拳,却打在了空处,劫雷仿佛有意识一般,一下子失了锐气,仿佛一下子委顿了不少。天空中的巨眼,似乎也因为震惊,一下子睁大了许多。仿佛难以置信眼前发生的这一幕。
就在劫雷失去了动力的一刹那,李随云的躯体猛然间又聚集起来,一下子将那道劫雷包裹了起来,就如同一滴请水包裹一点墨水一般。
直到这一刻,李随云才发现,劫雷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简单。此刻的劫雷,犹如倒入热水的浓硫酸,又像是被点燃的火药桶,总之,原本看上去直来直去的劫雷变得极不稳定。
李随云被这种情况惊得险些失了三魂,落了七魄,此时尚有十六道劫雷未落,可自己包裹的这道,却无法在短时间内炼化,这可如何是好?
正所谓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屋漏恰逢夜雨,迟船恰逢大风。苍天上的巨眼,仿佛也窥到便宜一般,将那剩余的十六道劫雷一股脑的砸将下来。这可不再是那种普通的劫雷,而是闪烁着耀眼紫色光芒的闪电。
李随云也被激发了狠性,他发出一声大喝,竟然再散,拼着身受重创,居然将那十六道劫雷尽数包裹在体内。天空中的巨眼似也被这一幕惊呆,居然没有立刻消失,而是闪烁着诡异的光芒。似在查探一般。
拼命收了劫雷的李随云,此时苦不堪言。这劫雷的滋味,真不是一般人能承受得了的。他只觉得劫雷如同一只只被火焰所包裹的老鼠一般,在他的身子里面乱窜。而且这东西带着巨大的破坏性,每过一处,都要将李随云好容易塑造的躯体、筋脉破坏得支离破碎。
李随云被激发了血性,拼命运转着周身真元,尽可能的炼化劫雷,削弱劫雷的力量。他的体形此时也变得格外古怪,忽而变得肌肉隆起,忽而变得大腹便便。而且他的皮肤之下,不时闪烁着紫色的电光。
李随云努力将那十七道闪电聚集到一处,他体内的真元,犹如一个巨大的石磨,一点点的消磨着闪电,将其转化为自身的力量。
想法是好的,但想法和实际有着很大的差距。李随云虽然努力想消化劫雷,但劫雷并不甘心就这么消失。他们绝大多数汇聚在一起,拼命的挣扎,和李随云的真元相对抗。更为可恨的是,这劫雷居然知晓后世的游击战术,几股小的电流到处乱窜,让李随云不能全心投入,对付汇聚在一起的,那最大的一股劫雷。
那劫雷宛如一只猛虎,牢牢守护着自己的地盘,短时间根本拾掇不下。李随云无奈之下,只好以绝大部分真元压制劫雷,然后分出一部分真元剿灭那几股小电流。
他此时无疑是在玩火,正所谓做事一心一意,不可分心二用。李随云偏偏分心而为,操控体内多股真元,和劫雷恶战,一旦有个闪失,怕是立刻堕入魔道,到时心火升腾,他又呆呆怔怔,不知自救,必然连魂魄都被炼化,万载苦修,化为井中之月。
但劫雷终归是劫雷,他们并没有人类的思维。如果在坚持片刻,怕是就会尽到自己的义务,成功阻止李随云凝炼肉身,得成大道。
那充满破坏力的劫雷突然转移,不再和李随云对峙,直冲天灵而去。那些在李随云筋脉之内游荡的雷电,也如同脱兔一般,倏的一下,和劫雷汇聚在一起。
李随云也吃了一惊,不知道劫雷想要干什么。头乃六阳之首,无头而无法凝聚魂魄。除了巫门大圣,哪怕你修成正果,若是不斩却三尸,也只能勉强维持几个时辰,若是久了,自然魂魄消散。
李随云惊怒之下,调动全身真元,猛砸了过去。他已经彻底火了,再不想炼化劫雷的事,他就是豁出身体不要,也要将这劫雷轰散。
可劫雷此时的冲击力,需要用恐怖来形容。李随云以全身法力构筑的防线,居然如同一层薄膜,被轻易的撕破。劫雷在一瞬间,汇聚到李随云脑门上。却再也动弹不得,原来李随云见挡不住劫雷,顾不得多想,急忙将自身能拿得出手的真元全都调动起来,再一次将劫雷包裹起来。
这一次雷劫似乎温和了许多,不像以前那般暴虐,充满破坏性的欲望。但这并不代表它变得温和,他依然充满了破坏力。只不过李随云的本体却是开天辟地之初混沌之气,拥有包容和吞噬一切的能力。劫雷虽然恐怖,却依然由能量构成,终归会化为能量,回归本源。
此刻的劫雷就如同母亲怀中的婴儿,温顺了不少,只是仍在撒娇罢了。
劫雷似乎对自己的命运有所感悟,象征性的挣扎了一下,随即放弃了。真如被母亲抱在怀中的婴儿,静静的,没有一丝反抗。就连天空中妖异的巨眼,也似乎柔和了不少,虽然没有消失,但却在等待着什么。
李随云心中微微松了口气,却不敢放松。他知道,这个时候一旦放松,劫雷再失去控制,自己的头颅,怕是会像西瓜一样,轰然爆裂。自己毫不容易才实体化的肉体,又得重新凝练,虽然是轻车熟路,却也不知道要耗费几许岁月。
劫雷虽然没动,但李随云体内的灵气却不安分起来。他们开始在他的脑门处聚集,而且有和雷电融合的趋势。
李随云大惊,他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试了几次,却控制不住体内的真元,这样的情况让他十分着急。其实何止是李随云第一次撞到这种情况,即使在他穿越之前,也没有人想过要炼化劫雷。他这纯粹是吃了熊心豹子胆。
李随云急怒之下,有心遁出元神,又有些舍不得这具躯体。这可是用盘古心血,混合开天辟地之初的灵气,再加上收集到散落在天地间,盘古肉身所化的灵气,凝练而成的。说这件躯体是一件天地间独一份的法宝,怕是不会有人怀疑。
正在李随云举棋不定的时候,劫雷和本源之气又开始了变化,他们似乎要脱离肉体一般,不停的挣扎,如果此时有人的话,一定会发现李随云的额头上,鼓起了一个大包,而且愈来愈大,有迸开的趋势。
渐渐的,大包开始蠕动,似乎里面有一只不安分的虫子一般。如果李随云此时看到这一幕,定然会惊恐的叫出声来。
那大包正在蠕动之时,忽然啪的一声爆响,大包径自爆裂开来。但却没有想象中的血液飞溅,在李随云的额头中央,居然出现了一只眼睛,一只倒立着的,闪烁着银白色和紫色的电芒,又带着些许妖异红色的眼睛。
李随云也发现了自己身体的变化。在那只眼睛睁开的一瞬间,他发现他的视野开阔了许多,连整个世界都仿佛变了一个样子,是那样的清晰,而且随着他的心意,仿佛可以看出万里之遥。他试着控制着额头的怪眼,怪眼合上了,世界转眼间,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
李随云强自抑制着内心的激动,幻化出一面水镜,镜中的他,额头没有一点变化。他犹豫了一下,控制着怪眼睁开,顿时发现了这只怪眼的不同。他仿佛和天空中的巨眼十分相似,不,不应该说相似,应该用一模一样来形容,只不过他变小了很多罢了。
此时天空中的巨眼,竟似露出了欣慰的光芒。渐渐的敛去。而李随云额头的怪眼,竟似有着子女对母亲般的孺慕一般,居然涌出类泪水,似在告别。
轻轻的合上额头的眼睛,轻轻抚摩,什么都没有的感觉。他不由得轻笑了起来,自己如今岂不是和二郎神,和闻太师很像,不过他心里清楚,用劫雷炼就的怪眼,绝对不会这么简单,一定还有着他不知道的功效。
第一卷 天下一朝成齑粉,百万巫妖战洪荒 第三章 苦修大道,天道艰辛
却说李随云塑体已成,又成功度过天劫,还因祸得福,炼就一颗神眼。这颗眼睛的作用,显然不光是看东西那么简单。
李随云可以感觉到神眼中蕴涵的恐怖力量。而且在修炼过程中,他可以清晰的感觉到,随着法力精深,这颗眼睛的威力,也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恐怖。他知道,这颗眼睛的力量,还有待他去挖掘。也许就如同天劫时出现的妖异巨眼一般,具有毁灭一切的力量。
可以用志满意得来形容的李随云并不知道自己交了天大的好运。正常来说,由异类到人身所要经历的天劫,并不应那么恐怖,最多也就三九天劫罢了。只不过他不仅仅是跨越了成形这一步,因为盘古心血和天地灵气的缘故,他直接步上了仙道,也正因为如此,九九天劫才会找上他的麻烦。
已经彻底轻松下来的李随云,信步走出山谷,他想要看看广阔的世界。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个仁慈、博爱、无私的兄长,用其躯体所化。
静静的看着眼前发生了巨变的世界,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很坚强的他,眼睛湿润了。
李随云并没有纵风驾云,他默默的走着,像一个普通人一样。他甚至连鞋子都没有穿,就这么赤着脚,感受着大地的温软。这种感觉很亲切,仿佛盘古就在他的身边,像当年那样,充满慈爱,充满关怀。
天空的太阳很温暖,也很耀眼。它是由盘古的左眼所化,阳光照射在身上,李随云有一种被盘古注视的感觉。
感受着这里的一切,李随云突然间想要仔细的看一眼太阳,他想知道,盘古的双眼,为什么会化成日、月。但他也知道,以自己眼下的力量,神念根本延伸不了那么远。
犹豫了片刻,李随云抱着试一下的心态,猛的睁开了额头上的神眼。在神眼睁开的一刹那,额头爆射出一真诡异、耀眼的红光。太阳上的一切,以及它的核心,都清晰的展现在李随云眼前。
乍一看到这一幕,李随云不由得一惊,他没有想到额头的神眼,居然有如此强大的力量。这种力量,不应该属于尘世间。也许只有快要斩却三尸,或者已经斩却三尸,得证混元的时候,才可能出现吧。李随云在一瞬间,竟然愣住了,他有一丝兴奋,也有一丝恐惧。
李随云是一个和理智的人,他并不会被眼前美好的一切蒙蔽双眼。更多的时候,他会静静的思考,思考自己的将来。作为一个现代人,一直很信奉一句话,世界上没有百吃的午餐,能力越大,责任也越大。
他用劫雷炼出的这颗神眼,究竟会给他带来些什么,他不敢确定,也不想去考虑。他只想随心所欲的生活,他不想当什么英雄,甚至连最普遍的,像其他穿越者那样,努力改变历史的想法都没有。
从某些角度来说,李随云是一个很自私的人,这也和他当年所受的欺侮,有着直接的联系。他不想为别人而活,他只想为自己而活。
不管再怎么怀疑,再怎么惧怕,再怎么漠视,李随云的心底,多少还是有一丝兴奋。这颗神眼的威力,足以让任何人动容。依照他的记忆,日后为争天下之主角,肯定要发生大战,以至于连洪荒的星空都毁于一旦,更不要说在商亡周兴的时候,阐截两教的大战。
那种法宝纷飞,血流成河,百万修士战洪荒的场面固然激动人心,让观者热血沸腾。但这样的大战,也会殃及池鱼。要想快乐的生存下去,必须要有强大的实力作后盾。这颗神眼,大概能让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好好生存下去吧。
李随云正自思量,不知不觉间已经收回了神眼。他也知道,仅凭自己现在的本事,若在日后万仙大战之中,想保得自身太平,怕是远远不够。他还需要努力,只有斩却了三尸,成就混元,才能保得自己无事。
额头上的神眼,大概也能保得自己平安,他的威力,应该可以抵挡那先天法宝一时半刻。不知不觉间,他已经把这颗神眼当成了自己最大的筹码。当然,这颗神眼的真正作用,还需要他不断的去摸索。
已经定性的李随云继续修炼,他的道法并没有完全按照盘古所传递的心法,而是自悟天道,取长补短,自成一脉。
其实这也很正常,几万年来,李随云参悟天道,就是再愚钝,也能摸到门槛。更何况他不是笨蛋,悟道颇有心得。他心里清楚,若是自己一味依靠盘古留下的心法,将来的成就只怕有限。莫不如自行惨悟,日后也好开宗立派。在这洪荒世界占一席之地。
李随云所修炼的心法,大异旁人。他外锻肉体,内修法力,同时还注意心境上的磨练。可以说,在各个方面,都要修炼。
正所谓人力有时而穷,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像李随云这般修炼,功成之后,固然威力绝伦,但修炼起来,却也耗费时光。可李随云眼下多的就是时间,所以并不在乎。
李随云一心修炼,对外界的事情,了解得自然不多。他隐居山谷福地,外面又有阵法、禁制保护着,不虞外力打扰。时间过得飞快,正所谓山中无日月,转眼已数年。
又不知道过了多少万年,李随云修为日深,已经远远超过了所谓的大罗金仙。只不过天劫再没来找他的麻烦,这倒让一心想试试自己本事的他好生懊恼。
这几万年的时间,天地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修行有成的李随云几次出游,都被世界变化惊的连连称奇。
先是天地之间多了一尊神,却是:高卧九重云,蒲团了道真。天地玄黄外,吾当掌教尊。盘古生太极,两仪四象循。一道传三友,二教阐截分。玄门都领袖,一气化鸿钧的鸿钧道人。
若问这鸿钧道人从何而来,却是混沌初开时,西昆仑一先天神祗,得到造化神器的一部残片,名为“造化玉牒”,从而修成大道,端的是法力通天,自号鸿钧老祖。
自鸿钧老祖之后,又有女娲等大神一一现身,天地间也多了几许生气。
而这洪荒世界,得阴阳之气相交合,进而演化万物。天地间物种渐繁。这些洪荒异兽,得天地之灵气,其始祖多是天生地成,天长地久,自然开了灵智。也懂得修炼。而盘古肉身所化之灵气,被李随云收了一部分,剩余的部分,感受天道至理,分成一十二份,凝聚成十二尊大神。
因这十二尊神一脉而成,自出世那一刻起,便可掌握天地之元素运用,而且尽喜外修筋骨,故自成一脉,称之为巫,故成巫门,十二尊神自为巫门十二祖巫的便是。
而那洪荒生灵,受天地灵气,日月精华日久,也自通灵。一番修炼,几番苦功,也有不少得了正果。就连那太阳星上,居然也孕育出几尊大神。
太阳星本是盘古左眼所化,日久天长,先是生出帝俊、太一二尊大神,这二人,可谓尽享上天之眷顾,一出世便各自得了一件先天灵宝,端的是厉害非常。而后妖族大兴,又有不少灵兽得道。
这先天灵宝一事,着实让李随云心碎。自己得道之早,怕是称得上天下之最,可连先天灵宝的影子都没有见到。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说来说去,还是一个命字,强求不得。
却说这巫、妖二族,尽是法力高强之辈,初得大道,自视甚高。彼此不能想服,一点火焰,便即动怒。双方斗了几场,死伤无数,直弄得整个洪荒世界,生灵涂炭,各族不得安宁。
众大神见巫、妖不能相合,急现身调停。巫、妖经过几场大战,也伤了元气,自觉得对方了得,难以取胜,早都存了罢手的心思。在众神的调停之下,妖族管天,巫门管地,弄了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因为当时天地间没有规则,生灵死后,魂魄飘荡于天地之间,昼夜哀号,天长日久,径自化为虚无。更有那倒霉的,被邪修拿去炼器,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当真是惨不堪言。
巫门大圣后土娘娘感生灵之苦痛,遂以身化幽冥,成六道之轮回。其余诸巫,也和妖族配合,制定规则,使山川、河流、风火、万物顺应天势,东方渐渐开始兴盛、强大。
在东方繁荣发展之即,西方也开始了变化。
西方的神祗也开始出现,以乌拉诺斯为首的神族,在奥林波斯山上上定居,自称堤坦神。以奥丁为首的神族在寒冷的,常年被冰雪覆盖的北欧定居,自称奥丁神族。以埃蒙为首的神族最终在金黄色的沙漠上安家,那时的沙漠上,绿洲遍布,可谓一片繁荣。
大地上的神族显然不止这些,各大神族经过碰撞、摩擦、协商,最终确定了自己的地盘。安顿下来的众神开始造人,创造属于他们自己的天地。此时的大地,可以用热闹非凡来形容。
潜心修炼的李随云并没有在意这些,在这个纷乱的年代,只有拳头才是最管用的武器。在他出现的时候,他只是静静的看着,仿佛是一个旁观者一般。
眼前的这一切,在他转世之前,早就在在神话书中看到过,可谁又能体会到,当自己亲眼目睹这一切的时候,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李随云虽然一心修炼,但偶尔也会出来走走。他也知道自己所创造的功法有很多的不足之处。在鸿钧讲道之日,他总是早早的去占位子。采他人之长,补己之短。天长日久,所创之功法渐渐完备,修为日深。
这李随云但逢鸿钧讲道,必去听道。天长日久,那些修士也自认得这个胖胖的,不能用英俊潇洒来形容的修士。
也有道法精深者,看出此人修为之深,怕是不下于金仙,都暗自惊叹,言语间颇为恭敬。一些瞧科的,见这些即将成仙的修士如此,虽不清楚是何道理,但也收敛了自己的行径,好生结交李随云。
李随云一心修道,自然不屑理会琐事。他也不是看不到那些修士刻意结交自己,但他也不放在心上。别人鄙薄他,讥讽他,他也不在乎。他修道修心境,早将心境磨得坚如铁石,如果连这点讽刺都受不了,如何得窥大道?
当然,这胖子也是个男人,而且是个正常的男人,但凡见到美丽的女修,少不得暗中窥探几眼,不过他行为隐秘,修为又高,倒也不虞他人发觉。
李随云占据洞天福地,为人又少言寡语,名声不显。虽然一些高手尊他、敬他,但其人行事低调,不像有大神通之人。又不知道是何人泄露,李随云乃是一缕灵气修炼得道的。于是乎,不要说那些一瓶不满,半瓶逛荡,没有多大本事的修士起了坏心,就连不少修为高深,颇有美名的大派修士,也起了歪心。
毕竟洞天福地在洪荒大地数量虽多,但多被名门大派,道法高深之辈所占,如今有一个无名小辈窃居福地,正好夺来供本门使用。更何况洞天福地有德者居之,自己取来,也没有什么不好。
李随云修为日深,也能略窥天机。这日正在洞府中打坐,收取那天地灵气,锻塑肉体,忽然心绪不宁,当即收功,运转元神,想要窥探天机。但见他面容僵化,宛如木人一般。
过了良久,李随云缓缓睁开双眼,唤来守侯在门外的童子,这才开口道:“你拿着这个葫芦,去谷前守侯,若是有人来聒噪,你自收了他们。若是不敌,你可退入山谷,发动禁制、阵法,若他们不知道深浅,直接轰杀了便是。”
那童子本是开天辟地之初的一块顽石,感受日月精华,居然通灵,绽放五色光芒,渐渐化出形体。李随云游玩之即,见他懵懂无知,生出同病相怜之意,遂将他带回山谷,传他道法。那童子感恩,半师半仆,小心侍奉李随云。李随云怜他身世,为其取名玄璞,隐含其出身。
玄璞听了,恭声答应,拿起李随云身前的一个一尺左右的黄皮葫芦,施了一礼,便要出去。忽然醒起一事道:“师父,若是连阵法也挡不住那些聒噪之徒,我该如何处置?”
李随云听了,大笑道:“那阵法乃上古大神盘古氏所设,若是那些人连这阵势也能破得,倒也可堪与我一战。届时我自会出手,与其证个高下。”
玄璞听了,点头答应,自出了山谷,在谷外等候。他虽然道法一般,但他手中的葫芦,却是一件了不得的法宝。
话说开天辟地之初,大雪山之颠,居然生出一根葫芦藤,长出了这个葫芦。若仅仅如此,也就罢了。偏偏这雪山之颠,是一个火山口,正是这万载玄冰,镇压着地火魔龙。这葫芦受天地之灵气、日月精华,又得玄冰、地火滋养,内蕴阴阳而气,外表居然坚如金刚。
也是偶然碰到了云游的李随云,被他采了回来,修炼成法宝,取名“无量”,取的是别有洞天,内部空间无限之意。
只因这葫芦着实厉害,居然内成一个空间,也有天,有地,有山,有水。只要被收入,任你法术通天,莫想脱身。到时候发动禁法,就如同作菜一般,或煎、或炒、或炸、或炖,随便炮制。
再说这起了窥探福地之心的修士,也怕自己不是李随云的对手,毕竟人家在此地修炼多年,若说没有布置什么阵法、陷阱,只怕欺骗自己也难。更何况即便自己夺了着福地,以自己的本事,怕也难以守住。
为了眼前和以后的打算,这些人拉帮结派,或二三十人一伙,或三五十人一帮,纵风的、驾云的,骑灵兽的,坐法宝的,都奔李随云的老窝而来。
这些人的举动,自然也惊动了一些修士。这些人彼此间,也探听到一些风声。都打着占便宜的心思,所以都十分小心。一些修为浅薄的修士,也都纷纷赶赴,想要看看热闹,长些经验,若能占些便宜,那也是意外之得。
最先到达山谷的是一伙足有六十多人,他们仗着人多势众。为首的修士,名唤苍澜,是个剑修,却也颇有威名,一身修为,在人间界也算得上高手,是个即将飞升的人物。
这苍澜老头也知道自己快要飞升仙界,自然考虑为子孙后代留点家底。这福地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这才呼朋唤友,拉妻携子的召集一帮人。若那小子识趣,乖乖让出洞府,也就罢了。若他不识趣,也不要怪自己心狠了。洪荒世界,就是这般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玄璞远远的看到一大帮人,心中也是骇然。不过他也非第一次见到这种场面,惊骇过后,便也恢复了正常。但他终归是小孩子,师父又不在身边,多少有些紧张。他紧抓着葫芦,大声喝道:“尔等何来?扰我师父清修?”
剑修苍谰不由得一愣,他没有想到对方早有准备,也自吃惊,但他自恃修为精深,混不在意。
苍谰的小孙子,已有三百余岁,修为在同龄人中,也称得上翘楚。他一下子蹿了出来,指着玄璞喝道:“兀那小辈,这山场哪里写了名字,是你们的?洞天福地,有德者居之。而等窃居福地,也不怕折了寿算。我也不和你争辩,叫你师父出来说话。”
玄璞大怒,猛的跳了起来,指着那些张牙舞爪的修士喝道:“你等有何目的,直说便是。若是无事,速速离去,休得在这里聒噪。我师父乃是有道之士,自不会与你们这帮无知之徒一般见识。”
苍谰听了,倒还好说,他毕竟修为高深,虽然脾气火暴,但也不屑与小辈一般见识。但他的晚辈可不那么容易打发。
几个孙子辈的修士齐声大喝,为首的一个,长得英俊儒雅,把玩着一柄用精金打造的飞剑,口中喝道:“小子无礼,让我教教你怎么对待长辈,看打。”话音未落,飞剑已然射了出去。
众人相距又近,谁也没有料这人会突然出手。连苍澜也吃了一惊。他知道这下糟了,此行怕是会落下个以大欺下的名声。
玄璞也没有想到对方会说下手,就下手,百忙间,用左拳重重的迎向飞剑,只听“铮”的一声,火星四溅。巨大的冲击力,让他后退了好几步。
玄璞本是块顽石得道,又跟随李随云修炼,内炼道法,外炼肉体。虽然因为在心境和法术上的修炼稍稍逊色,导致修为停滞不前,学不到李随云一身功夫的一成,但在肉体上的修炼,却是得天独厚,颇有进境,居然有了一些火候。那白金飞剑虽然锋利,但和玄璞的肉体想比,还要差了许多。更何况他本身的修为,也不如眼前这个童仆打扮的孩童。
苍谰见玄璞挨了飞剑一击,居然若无其事,只是后退了几步,不由得大吃一惊,他知道自己孙子的本事,起码得了自己七分真传,如今却奈何不了对方,固然有轻敌的缘故,但这孩童的修为,也自了得。他知道不好,刚要说话,却已经慢了一步。
玄璞终究是小孩子心性,对方的这一剑,已经激发了他的怒火,他不再犹豫,手一动,拔开了葫芦的塞子,正对着密密麻麻的人群。
那些正自惊讶眼前这孩童本领的众人猛的觉得一股强大的吸力,一些人还没有来得及反应,便被吸入葫芦之中。其他反应快的,急忙催动法宝,妄想脱身,但那股吸力实在太大,以他们的修为,又哪里挣脱得开。
苍澜吃了一惊,他虽然看出那小子手中的葫芦不是凡品,但也没有想到威力会如此强大。不要说那些晚辈,就是自己这样的高手,也感到立脚不住,渐渐的向葫芦口凑去。
这老头不敢在迟疑,也不见有什么动作,他采五金之气,以北海玄铁锻造的苍澜宝剑自动出鞘,直奔玄璞而去。他此时也顾不得以大欺小的恶名,再不使出全力,只怕自己都不能保全。更何况杀了这小子,夺了那葫芦,也是一件美事,最起码后代能多一件法宝保命。
玄璞见那胡子拉渣的老头祭出宝剑,眼睛不由得一亮。他跟随在李随云身边,也曾潜踪匿行,窥探他人斗法,着实见了不少好宝贝,颇为识货。他一眼认出那柄宝剑的价值,比之仙器也不逊色。若是到了自己的手中,让师父再加些上等的金属,好生淬炼一番,定然是一件好宝贝。他一直没有什么法宝,又是小孩子心性,见别人使用,心中难免痒痒。此时再不犹豫,催动葫芦,吸力更胜方才。
那苍澜宝剑被苍澜锻出,一直带在身边,经历了不知几许岁月,早已通灵。见势头不好,方要躲避,那里躲得了,直接被吸入,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苍澜见宝剑被吸入葫芦,如泥牛入海,再无反应。任自己百般催动,却没有一点回应,脸色不由得大变。但他也知道,自己附在剑上的神识并未被毁,否则自己定受重创,也略微放心。
但旋即皱起眉头,自己和这班朋友尚未脱离葫芦的吸力,而且吸力越来越大。看对面那小子,面色轻松,显然未尽全力,不由得愈发焦躁。
玄璞却有些不耐烦了,他也没有想到眼前的几人修为如此之深,看来自己不用全力,怕是收不了他们。想通此节,他不再犹豫,体内的灵气,疯狂的涌入葫芦的禁制之中。宛如平地刮起一阵旋风,苍澜等修士连喊都没来得及,直接被吸了进去。
这一手一下子震慑住了了在远处窥探的心怀叵测之徒,这个宝贝的威力,简直可以媲美传说中的神器,仅凭这一个东西,他们占据着山谷,就没人敢说个不字。更何况这小子的师父还没有出来,天知道他的师父有多大的本事。
一些稳重的,或是胆小的,都退走了。福地固然是好,但也要有命来享受才成。他们不是笨蛋,被收到葫芦里的,怕是性命堪忧。可他们走了,不代表那些本领高强,来看热闹的人想走。
玄璞不留余地的举动,已经激怒了几个本领高强的修士。
第一卷 天下一朝成齑粉,百万巫妖战洪荒 第四章 开杀戒,乱相现
玄璞见聒噪之徒已经光了,当下收了葫芦,紧紧的塞上塞子。那塞子上面有李随云亲手绘刻的符文,任你道法通天,只要进了葫芦,莫想得出。
却说这玄璞收了葫芦,见四外无人,料想不会再有人聒噪,拿着葫芦便要回去,忽然听到一声大喝:“且慢。”
玄璞吃了一惊,停住脚步,扭头一看,却见一个大汉,身高十尺,膀大腰圆,一脸横肉,头上长着一对牛角,弯曲盘绕,宛如虬龙。圆睁着一双金色的眼睛,下巴上留着密密麻麻的红色的落腮胡子,赤着双膊,手中拿着一只金红色的倒钩狼牙棒,当真显出几分剽悍之色。
正在玄璞惊骇之即,旁边又闪出一人,这人打扮又是不同。一身天蓝色的八卦太极道袍,头带紫金道冠,手持银光闪闪的拂尘,足蹬一双金丝绣的八卦布鞋,背后斜背着一口盘龙护手的宝剑。这道人生的是面如冠玉,目如朗星,三缕美髯,随风飘荡,在佩上这身装扮,翩翩有出尘之态,仿佛神仙中人。
玄璞眼睛一亮,紧紧盯住了那道人的拂尘,那可是好东西啊。那拂尘分明是用火蚕丝所做,坚韧无比,天生带有火属性,又能火免疫,只要拿着这东西,等闲火焰,绝对伤不了,绝对的好东西。如果自己又这样一件衣服,那是何等风光的事。
那大汉瞥了一眼身边的道士,眉头轻轻一皱,不屑的哼了一声道:“小子,你的师父是哪个?怎么教导你的?下手居然如此之狠,不留一点余地。人人修炼都不容易,你何苦下此杀手?得饶人处且饶人,须知与人方便,自己方便。”
玄璞脸色一变,手一紧,握住了葫芦,右手已经摸到了葫芦塞子上,口中厉声喝道:“好个与人方便,自己方便。我与他们无怨无仇,若不是我修为精深,只怕已经遭了他们的毒手。这个时候你站出来说话,方才他要夺我福地的时候,怎么不见你出头?你装什么英雄好汉,不过是个欺软怕硬的软蛋。”
那大汉脸色顿时变得通红,他本事一头夔牛得道,夔牛本无角,但它天生异种,出生之时居然带了两只巨角,左角属风,右角属雷,天赋异禀,故此修成大道。虽然炼得人身,但那两只大角,却无论如何都不肯隐去,它干脆以身为姓,起名虬角,自号虬角大仙。
这夔牛修为精深,虽然比不上妖族大圣,但也有惊天动地的本事。他此次出来,只因为看上了玄璞手中的宝贝葫芦,起了抢夺之心,这才站了出来。本想先以言挤兑,待其词穷后,再动手抢夺。不想对面的小子灵牙利齿,一翻话说得他理屈词穷,不知道该怎么反驳才好。他本是脾气暴躁之人,心中的怒火顿时腾腾泛起,双眼血红,口中大喝道:“小子,作死……”
还没有等牛虬角动手,这边的道士却猛然喝道:“牛虬角,你想以大欺小,也不怕落了面皮。若是让天帝和东皇知晓,怕你少不得一顿训斥。你不过是一头夔牛得道,在这里聒噪什么。
这童子手中的葫芦,分明是开天辟地之初,天生地成的法宝,又被高人炼制,岂是你能够染指的?若想保得性命,还不速速离去,修要在这里耍横。倘若惹怒了福地的主人,怕是你想走都走不了,你那两只夔牛角,可是天下罕有之物,当心被人家拔了,炼成法宝。”
那牛虬角见他人叫破他根脚,也自吃了一惊。他也知道自己是夔牛总的异类,那牛角更是天地间少有之物,整个世界,怕也只有一对。若不是自己跟随在东皇太一座下,多立功勋,怕早被人宰了炼宝。饶是如此,他也异常小心,生怕被人看破真身,要不然也不会盯住别人的法宝不放。
如今见对方叫破自己的身份,哪里敢在多说,扭转身躯,便要离开,刚刚迈步,却又停下。他有些不甘心就这么放弃,那可是开天辟地之初的好东西啊。这东西,貌似只有天帝帝俊和东皇太一手中才有几件吧!更何况若是这道士和自己打的是一样的主意,自己岂不是白白便宜了他?想到此节,他又停了下来,不过不敢上前,只是远远的观看。
那个道士见牛虬角远远的观望,也不在意。他压根没有将牛虬角放在眼里。牛虬角的功夫虽然了得,但在他眼里,不过是一个莽夫,虽然有些难缠,却也不是他的对手。
这道人的身份又自不同,他本是天上金仙,姓冯名道的便是。他原是终南山炼气士,修成大道,在天宫任职,他道法精深,倒也是天宫中难得的高手。
只因当年他未得道之时,那苍澜老头和他有过赠饭之德。几日前他偶然听到巫门大圣玄冥和几个仙人,闲聊起苍澜老头等修士不知深浅,要来夺洞天福地,招惹不该招惹的人,必然倒霉,当即赶来还一饭之恩。不想还是晚了一步,他已经中了对方的毒手。
冯道叹了口气道:“小兄弟,那苍澜老头不知道深浅,冒犯了你,还请小兄弟见谅。正所谓德饶人处且饶人,还请小兄弟念在他不知道天高地厚的份上,放他一马。”
说罢,这道人从怀中掏出一粒金光闪烁的丹药道:“小兄弟,我也没有什么好东西,这粒九转金丹,当能让你的修为更上一层楼,早日修成大道。你就勉强收下,放他出来罢。”
玄璞斜着眼睛打量着眼前的这个道士,心中不住的盘算。他对丹药并不是很感兴趣,那东西貌似师父也会炼。他感兴趣的还是冯道手中的拂尘,那可是好东西啊。天知道他从哪里弄来那么多的火蚕丝。他想用葫芦中的人交换那柄拂尘,但又怕李随云责骂,不由得踌躇起来。
冯道是何等精明的人物,他如何看不出玄璞的犹豫,他立刻猜出了玄璞的师父有话,要不然他也不至于如此胆怯。
他犹豫了一下道:“要不,小兄弟,你看是不是让我和你师父谈谈,那老头与我有恩,我不能见死不救。还请小兄弟理解我的苦衷,放他一马。”
玄璞到底是小孩子心性,耳根子软,听了冯道一番话,更是拿不定主意。犹豫了好一会才道:“我不要你的金丹,我想要你的拂尘,如果你要换,就用拂尘换。我师父说了,依靠丹来提升修为,根基不稳,对力量把握得不完全,远不如自己修炼的力量来的实在。我不要丹,只要拂尘。”
冯道听了,也是一愣,不由得犹豫起来。其实那拂尘和金丹的价值相差并不多,只不过金丹是他求来的,而拂尘则是他成仙之后,费尽了心思才炼就的,其中的辛苦,可想而知,一直跟随在他身边,自然有了感情。若要交换,多少有些使不得。
但他自家人知自家事,自己若是拿不出能打动对方的法宝,怕是换不回苍澜老头。对方连这天地至宝九转金丹都不放在眼里,可见其身家也颇富裕。更何况他身后的人居然说依靠丹来提升修为,不如自己修炼来得稳固。就凭这份见识,天下怕是没有几个人能比得上。想到此处,他不禁踌躇起来。
玄璞见对方磨磨蹭蹭,心中也不动怒。李随云常教导他要修道要将心比心,不要恃强凌若,但也不要畏惧那些所谓的高手。他一个小孩子,大人说什么,他自然听什么。也能理解冯道的不舍,因此也没有多说。
这冯道踌躇了好一会,终于叹了口气,作出了决定。东西没了可以在炼,可这人也没了,即使重塑肉身,修为也毁了。想通此节,他恋恋不舍的抚摩着拂尘,终于,一咬牙,断绝了自己和拂尘的连系,头一扭,递给了玄璞。
玄璞见对方同意,不由得大喜过望,立刻接过。他也不迟疑,立刻拔开了葫芦塞子,默念咒语,一声低喝:“出——”便见葫芦中冒出一股白气,裹着一个人,滴溜溜的在地上转了个***,随即缩回了葫芦,而人却留在了外面,一脸的迷惘,正是苍澜老头。
冯道叹了口气,走上前,微微一试,不由得皱了皱眉头,对方体内的真元灵气十分紊乱,也不知道这老头在葫芦中到底经历了什么,才会有这样的情况?
冯道不再犹豫,从怀中掏出了一瓶玉露,捏开了苍澜的嘴,一股脑的灌了进去,然后运功帮助苍澜恢复。
玄璞也不再把玩拂尘,而是在一旁好奇的看着二人。他也想知道,这老头有什么话说。万一再聒噪的话,绝对不能放过他。
苍澜老头过了好一会,总算缓了过来。他见了冯道,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放声大哭。
冯道尴尬的看了玄璞一眼,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轻轻的安慰着这个悲痛的老人。他既怜悯,又恼火,他恨这老头马上要飞升的时候,晚节不保,居然想要夺人家的福地。
他也不想想,那么多妖族的大圣,怎么没有人打这片山谷的主意?这片山谷的主人,虽然不知道功夫深浅,但这么长时间,怎么没见人能炼化他?那可是修炼出肉体的灵气啊!即使对大神来说,也是大补。难道他就不会把问题考虑得再全面一些吗?
苍澜老头渐渐止住了哭声,他站起身,猛的发现玄璞还在一边,不由得脸色一变,双眼圆睁,牙关紧咬,显然深恨眼前的童子,作势欲扑。
旁边的的冯道不由得吃了一惊,一把拉住,随手打了一个禁制,随即向玄璞打了个稽首,也不多说,驾着云头,径自去了。
牛虬角远远见了,也自吃了一惊,他没有想到对方会有如此本事。他暗自估算,自己要是对上了那个道士,怕是凶多吉少。自冯道拿出九转金丹,他就知道,对方是天仙,而且是地位很高的天仙。天仙对那童子尚且如此尊敬,不敢来硬的,可见对方的恐怖。他不敢多呆,转身纵风而去。
其余尚自观望的修士,见天仙都不敢招惹福地中人,都暗自骇异,也都不敢多想,尽数散了。
这玄璞童子得了法宝,心中兴奋。蹦蹦跳跳的回去禀报李随云。
李随云正盘膝而坐,见玄璞眉目间颇有喜色,知道他心中甚是高兴,不由得微微摇头。
玄璞交还了宝贝葫芦,恭敬的立在一旁。
李随云接过葫芦,微运神念一查,随即发动禁法,葫芦中的人,顿时被禁法化为飞灰,连同魂魄,都化为最原始的灵气,他又拔开塞子,取出收取的法宝。至于那些灵气,他有空闲的时候,自然会去炼化。
玄璞在法宝中看到苍澜宝剑,不由得一喜,正想向李随云讨要,却见李随云伸手在剑上一抹,原本光闪耀眼的宝剑顿时黯淡了下来。
被冯道挟持的苍澜突然脸色一红,哇的吐出一口鲜血,神识显然受了重创。冯道也吃了一惊,微一沉吟,随即醒悟。苍澜附在宝剑上的神念怕是让人灭了。看着委顿不堪的苍澜,他微微叹了口气,目光中充满了无奈。
玄璞看着李随云手中的宝剑,眼中充满了渴望。他太渴望有一件属于自己的强力法宝了。
李随云轻轻的叹了口气道:“你把为首的人放了?”
玄璞微微一惊,有些胆怯的点点头,犹豫了一下道:“我用他换了一柄火蚕丝做的拂尘。”说罢,从身后抽出拂尘,恭敬的递了过来。
李随云并没有接过拂尘,只是轻轻的道:“除恶一道,通常情况下,只除首恶,余者不论。可是你倒好,放走了首恶。我一脉怕是和他少不得纠缠,这洪荒大地上,怕少不得血雨腥风。我之一脉,眼下只有你修成人形,那些人奈何不得我,只好冲你而去。你好自为之吧。”
说罢沉吟片刻,又拿起那柄苍澜宝剑,思索着道:“这宝剑锋利无比,本身的材料也自不同。你收的那柄拂尘,也是一件难得的宝贝。配上些材料,当可炼就两件不错的法宝。待我炼成后,与你防身。”
玄璞大喜,慌忙拜谢。他心中兴奋,终于要有自己的法宝了。他像所有的小孩子一样,早就把李随云所说的因果抛在脑后。
李随云见了,不由得微微苦笑,随即取了当年自己搜集的几件材料,却是哪几件材料,乃是精金之气凝聚而成的一段一尺长短,半尺宽,厚一指的金之精华。又有一把万载玄冰之下潜藏的冰蚕之丝,至于仙石、宝玉,当年他周游天下之时,没有搜集,对于他来说,已经不算是稀有物品了。
玄璞见李随云开始炼器,乖乖的将拂尘放在了洞中,自去山谷中修炼。
第一卷 天下一朝成齑粉,百万巫妖战洪荒 第五章 天劫现,收弟子
却说冯道挟着苍澜,也不知道飞出多远,这才停下脚步,为其推宫过血,调理体内乱成一团的真元,待其缓过气来,方才罢手。
苍澜一缓过气来,随即运用神念联系宝剑,却哪里感受得道,知道宝剑易主,不由得放声大哭。随即跪倒在冯道跟前,哭求道:“先生,那修士辱我太甚,擒我眷族,夺我宝剑,求先生为我做主,报仇雪恨。”
冯道听了,脸色也是一变,怒斥道:“你这老头,怎地如此不晓事?你也不想想,你招惹的人是什么来头,是你能招惹得起的吗?你一向很稳重,怎么起了夺取他人福地之心?你连对方叫什么都不清楚,就敢打上门去,你让我怎么说你才好?你好容易逃得一条性命,还想着要报仇,你嫌你活得时间长吗?”
苍澜听了,默默无语,他心中的愤怒,已经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他没有想到,自己满怀希望的求助,却遭来了一顿斥责。这事放谁心上,谁心里都会不好受。
这老头咬着牙齿,过了一会,情绪略微平复,这才开口道:“先生既然知道我有难,想来知道那人的根脚,不知道能否见告,苍澜感激不尽。”
冯道看了一脸悲苦之色的苍澜,心中也自软了,他叹了口气,温言道:“那人的来历很神秘,我也不太清楚。我只是偶然听巫门大圣玄冥娘娘和几位上仙谈及此人,称此人道法通玄,法力高强。似乎连她也不敢轻易招惹。但那人究竟是什么来头,却又语焉不详。想来此人来历怕不只是一缕灵气那么简单,怕不是你能招惹得起的。”
苍澜听了,面色一黯,心中微微一动,已有了定计,脱口道:“那人占据的洞天福地,怕是有不少人惦记……”
冯道听了,眼中闪过一丝嘲讽,口中冷笑道:“确实有不少人惦记。你难道没有发现?他那福地,实是天地间罕见的宝地。我虽然没有去过,但临近山谷,便能感到疯狂流动的天地灵气。比起天宫,有过之而无不及。下界那些法力通天的高手的修炼之地,怕也和此处差上老大一截。
可即使这样,却没有人来争夺,你不觉得奇怪吗?一个人,若你看不透他的修为,那证明他的修为比你高得多。想来那些自视甚高的妖王、修士也明白这个道理。更何况能让巫门大圣也不敢轻易招惹的人,会是简单的人吗?”
苍澜有些失落,他怔怔的看着冯道,沉默良久道:“先生,您能不能把我查探一下那个人的根脚?玄冥娘娘既然知道那人的根脚,您能否帮我打听……”
冯道脸色再变,有些恨铁不成钢的道:“你让我说你什么好?你怎么总想着报仇,不想想自身的问题呢?若不是你起了贪念,又如何会有今日之事?你若就此罢手,潜心归隐,或许还有一线生机。若是再思报仇,因果纠缠,怕是到时候难以脱身,弄不好连我也拽了进去。若是一个疏忽,只怕连魂魄也难保全,反为不美。”
苍澜听了,也自沉吟,他倒不是思量到哪里潜修,而是琢磨到哪里去找帮手,方能报仇血恨。他现在也知道对方本领高强,若是普通的帮手,怕也会落个今日这般下场。
冯道见苍澜不再说话,以为他听了进去,也放缓了语气道:“你好自为之吧。”说罢,又从怀中掏了掏,掏出了一枚玉环道:“我行得匆忙,也没带什么宝贝。这东西名为千幻,你好生修炼,以做防身之物吧!还望你勤加修炼,早证大道。”说罢,他大袖一挥,驾起云头,径自去了。
这苍澜看着手中的法宝,沉思良久,突然发狠道:“你狠?我不信你比妖族太子还狠。”说罢,驾云奔东方去了。
自从玄璞谈笑间,就灭了苍澜一行,这福地不由得声威大振。一些好信者私下里给玄璞起了一个童颜魔君的称号。童颜,指的自然是他的相貌,而魔君,则指的是他的手段。那些人被收入葫芦中,再没有出现过,多半是凶多吉少。至于福地,在暗中被人贯上了一个“魔谷”之名。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玄璞一战成名,福地之名气,更甚当初。但福地主人的手段,显然更深入人心。自从那一天开始,无数人开始向这里迁移,他们想拜入师门。如此强大的修士,哪怕得到他的指点,也是受用无穷。
李随云对这些人很无奈,他不想有无所谓的杀戮,但又不想被打扰,但若置之不理,到时候因果纠缠,自己固然不怕,但也不愿意纠缠其中,万一生出什么变故,自己或能跳出***,但他的门下怕是要遭殃。沉吟良久,却不得其法。只得命玄璞发动阵法、禁制,将整个福地笼罩起来。
玄璞得李随云炼化的两件法宝,一件是火蚕丝和冰蚕丝织就的锦帕,名唤“阴阳天罗帕”,另有一柄三尺长剑,名为“冰凌”。这两件法宝,自有一番妙用。
天罗帕威力无穷,擅网魂魄。若人被罩住,禁制一动,魂飞魄散,连肉体也化为飞灰,端的歹毒无比。
而那冰凌,用法又自不同。也不知李随云当年是不是看玄幻小说看得多了。他居然在上面密密麻麻的刻了十几个阵法,宝剑本身携带的冰属性就不用说了,上面居然还有削弱、噬魂、麻痹、缓慢等十几种负面功能,若天罗帕用歹毒来形容,这东西就得用阴毒来形容了。
其实这也怪不得李随云,他打斗的经验十分丰富。在他看来,只要能取得胜利,达到自己的目的,使用再卑劣的手段都是应该的。难道一个人能要求一个刺客和一个剑客光明正大的决斗吗?
这日玄璞正自打坐,吞吐天地灵气,吸取日月精华,忽见天空中劫云显现,不由得吃了一惊。这山谷有盘古大神留下的禁制,天劫一般不来骚扰。除非又有人修成大道,或只谷中哪个灵兽修成人身……想到此处,他不再犹豫,立刻飞奔而去。谷中灵兽日日听李随云讲道,可算得上他的师兄弟。他岂能袖手旁观?
方走几步,却又停下,心中自思,以自己的本事,配上手中的两件法宝,或能帮助其度过天劫,但这天劫却与度劫之人修为有关。若度劫者修为高深,甚至远超此时的自己,想化成人形之即,劫雷之强悍,自己怕是抵挡不了,莫不如去求师父帮忙,只要师父出手,自然无过不了的门槛。
李随云盘膝打坐,见玄璞小跑着进来,心中一动,已知其意,不由得轻叹一声道:“你为何不自己出手,助其度过天劫?”
玄璞一愣,随即醒悟,劫云那么大的动静,以李随云之修为,自然不会看不到。当即解释道:“师父,谷中灵兽,修为精深,有不少远在我之上。师父曾经说过,劫雷于度劫之人的修为成正比。我怕万一招架不住,反害了同门。所以来禀报师父。只要师父出手,自然万无一失。”
李随云听了,微微一笑,也不多言,大袖一挥,起身道:“既然如此,就便和我前去,看你师兄能否度劫!”
玄璞听了,微微一怔道:“师父已知是谁度劫?”话音刚落,立刻醒悟自己失礼,慌忙住嘴,垂首跟在一旁。
李随云轻轻点头道:“不错。按他的修为来算,也就是这几天了。玄璞,你修为虽然不错,终是小孩子心性,我又不允你借助丹药之力,故此进境缓慢。需知修炼一道,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你若是再这般三天打鱼,两天赛网,怕是谁都要超过你了。”
玄璞听了,不由得低声道:“只要跟在师父身边,我又有什么好怕的?哪怕是天劫降临,师父您也可以帮我摆平……”
听了这番充满小孩子气的话语,李随云有些哭笑不得的道:“求人不如求己,我帮得了你一时,又岂能护得了你一世。若有一日我不在你身边,你又遇上了大对头,你当如何?难道还能依靠我吗?
我为什么为你炼制两件法宝?还不是为了在我不在你身边的时候,你能有自保之力?若是不经受风雨,不历练心境,你如何能成大道?需知天道漫漫,谁也不晓得前路如何。”
玄璞听了,连里那点头,恭声受教。但他心中还是嘀咕,我是你身边的童子,你不带我,还能带谁?只要跟在你身边,又有谁能奈何得了我?
李随云带着玄璞赶到劫云攻击的地方,但见周围尽是灵兽,虽然没有出手,但都注意观察着场中情景。见到李随云过来,尽数俯首低嗥,以示迎接。
李随云虽然占据洞天福地,却不禁灵兽往来,此处灵气稠密,又不用担心被人猎杀取丹,也不会被人抓去做守门之灵兽,此地聚集灵兽之多,达到一个骇人的程度。更关键的是,这些灵兽日日听李随云讲道,尽以师事李随云,若是假以时日,修成人身,定然是一股可怕的力量。
李随云微一摆手,望向场中,却见一只五彩孔雀正舒展彩屏,抵挡着来自上天的劫雷。他身后的彩屏,呈青、黄、赤、白、黑五色,每次劫雷下来,五色光芒一闪,那劫雷径自消失不见,此时已经二十七道劫雷,依然神色轻松,显得绰绰有余,浑不在乎。
李随云微微点头,他自知那五色毫光,乃是这只先天灵兽的尾羽所化,威力无穷。只要你犯了五行之数,不入先天之流,任你法术通天,也难逃他一罩。那劫雷虽然威力无穷,却只针对这孔雀自身的修为,没有想过他这件法宝,如何伤得了他?
正自赞叹,他突然醒起一事,为何这灵兽得道,天劫之时,却没有出现那妖异的红色巨眼?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人品问题不成?
还没有等他思量清楚,忽然天上劫云连番变化,劈下的雷电粗大了不少。李随云不由得吃了一惊,天劫还真是恐怖,居然发现了度劫之人有异宝护身,加大了攻击的强度。
那度劫的孔雀似乎也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堪忧,勉力施展彩屏,但只抵挡得三五道闪电,便觉得心有余而力不足。这孔雀的尾羽乃是天地灵物,也修炼了万年,可以说一半的修为,都在这尾羽之上。但因为他一方面要提高自身修为,一方面又要凝炼尾羽,分心两用,进境自然缓慢。若是他修为足够,或是尾羽再凝炼一段时间,即使天劫再凶恶十倍,怕也奈何他不得。
李随云知道再不出手,那孔雀怕是要变成烤雀。微一沉吟,从玄璞手中拿过阴阳天罗帕,窥个时机祭起,但见天罗帕宛倏忽间涨大十倍,宛如一方罗盖,竟将连续劈下的几道劫雷网罗其中。李随云还是改不了他的小农意识,在这个时候,他还打着收取劫雷,炼成法宝的主意。
旁边的一头灵兽一声大吼,其余的灵兽一起呼啸应和,几个甚至喷出修炼的内丹,一起迎向劫雷。他们聚集到这里,本就想帮助同门度劫,只是李随云到此,他们不知道其心意,此时见师父动手,如何不奋力向前?
天空中的劫云似乎也被激怒了,翻滚不休,银白色的电光不时的闪烁着,似乎在酝酿着一次更大的攻击。
李随云挠了挠脑袋,有些无奈的看了一眼众人弟子,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这帮家伙,急什么,不会一个个来?天劫也是有尊严的。让你们这么欺负,就是泥人怕也要还手。这回好了,不知道这次的雷劫究竟有多厉害。若是自己这个弟子撑不住的话,怕是要堕了自己的名声。门下第一次度劫就以失败而告终,这也太残酷了点吧!
想到此处,李随云也不再犹豫,额头的神眼猛的张开,那诡异的红色闪烁着魅惑的光芒,看向劫云。
这些日子,他反复实验,多少摸索到一些使用的方法,那神眼似乎也可像那红色巨眼一样,可以施展劫雷。自己正好以劫雷破劫雷,看到底谁的劫雷更厉害。
劫云似乎感觉到那诡异的目光,突然间猛的缩了一下,似乎看到什么恐怖的事情,原本已经开始凝聚成形的闪电,一下子缩水了一半。就像一个美女对你说,她胸前的伟大像馒头,当展现在你面前的却是旺仔小馒头一般,巨大的反差让人的大脑一下子转不过弯来。
劫云似乎十分匆忙,那道卖像十足,威力奇差的闪电降下之后,不过几弹指的工夫,就散得一干二净。
李随云对劫云这般举措也摸不清头脑,他也是第一次经历这种情况,他度劫的那次,天地为之变色,自己布下的数十道阵法尽数被毁。自己也险些被毁,可今天的劫云竟似怕了自己,真是让人摸不到根脚。
更关键的是,曲指算来,这孔雀受的不过是五九天劫,比起自己当年所受的九九天劫,难度不可同日而语。难不成这孔雀还要修炼一阵,才可能追上当日的自己吗?
还没有来得及仔细思量,那度劫的孔雀猛然间被五色光芒所包裹。待光芒散尽,一个相貌英俊的少年显露了出来,身披五色袍子,望李随云便拜。
李随云顾不得再做思量,慌忙伸手扶起。那汉子恭敬的道:“弟子孔宣,拜见师父。”
李随云听了,不禁一怔,心中大喜,原来此人便是孔宣。在封神一书中,此人可是连擒西歧大将,夺取法宝。可以说一身修为,仅次于教主级的高手一线。有徒如此,还有何顾虑,当即伸手扶起,点头道:“你乃我门下第一个化出形体者,从今以后,你就是我门下大弟子。”
孔宣大喜,连忙答应,其余灵兽,也齐声应和。一时间,山谷中回响阵阵。仿佛在宣告着什么。
只不过孔宣若是知道,李随云打着以后干坏事的时候,让他殿后的主意,不知道他还能不能笑得出来。
第一卷 天下一朝成齑粉,百万巫妖战洪荒 第六章 渐乱,再起波澜
却说李随云收了孔宣,心中大喜。当即传授孔宣几套法诀,让他好生修炼。那几套法诀虽然不能说是天上少有,地上全无。但却十分适合刚刚修炼出人身,急需巩固道基的孔宣。
李随云别看有些小家子气,那却是他从上辈子就带在身上的脾性,早已渗透到他的灵魂,又岂是容易更改的?但他对自己门下的弟子,却着实不错,毫不吝啬,简直可以用大方来形容。他见孔宣除了那五色尾羽护身外,再无其他宝贝,也自为他考虑。
那五色尾羽若是修炼到后期,就如《封神演义》中所言,色彩斑斓,成五色神光。那个时候,若不是先天法宝,又岂能入得他眼?但此时孔宣尾羽显然尚未炼成。若是没有厉害法宝护身,一旦遇到高手,怕是要吃大亏。
李随云思前想后,最终决定将这次用天罗帕搜集的劫雷尽数炼成阴雷,拿去与孔宣防身。数十道劫雷,经百般炼制,炼成鸽卵大小的阴雷一百零八颗,恰符天罡、地煞之数。
这东西威力绝伦,阴毒无比,专伤魂魄。如附骨之躯一般,再也无法清除。一些修为高深之士,见到这东西也大为头疼。用来防身,最合适不过。
先不说李随云一心授徒,却说那苍澜老头,别了冯道,径投极东之地,驾着云头,直赶了九天九夜,方才勉强窥见那棵大可连天的梧桐。此时方是玉兔初升之时,但见十只金乌正在嬉戏,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苍澜老头感受到金乌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足以焚毁一切的热量,此时虽然离得极远,却也忍受不住。急忙在身上拍打了十几个防御的法诀,勉强抵御难熬的热量,又咬牙忍耐,靠近了少许,这才远远的施礼,恭敬的喊道:“十位太子,一向可好?小道有礼了……”
那金乌乃是自太阳真火中孕育而生,是天地间少有的灵兽,又是妖族太子,身份超然。像苍澜这样的修士,在他们眼中,不过是蝼蚁一般的生物,平日里哪里会放在心上。而天下修士,也多畏惧众金乌的地位和修为,也都恭敬有加,不敢轻易搭讪。
今日见居然有人凑到此处,不禁都暗其称奇。一个个敛翅断坐,这一来,再不复刚才之纯真,尽显太子之威严。但不过片刻,却又故态复萌,一个个振翅飞舞。
正在飞翔的一只金乌看苍澜依然恭敬的站在远方,眉头一皱,大声喝道:“你是何人,为何到此?”
苍澜老头一惊,随即恭敬的道:“小人本是终南山脚一炼气士,曾有幸见过七太子一面……”
两下相距甚远,说话极不方便,金乌道法高深,还好说,但那苍澜老大修为不高,简直就是扯脖子在喊,双方都觉得不爽利。
一只正自梳理羽毛的金乌听了,一声惊啼,随即舒展翅膀,仔细的打量了苍澜老头一阵,这才道:“你是那个到处寻找材料铸剑的剑修吗?我记得当日你还因为一块矿石和人大打出手呢!”
苍澜老头一听,连连点头道:“七太子好记性,正是小人。”他见对方还记得自己,不由得对报仇之事多了几分希望。
为首的一只金乌见苍澜老头在火气面前实在难熬,彼此间说话也不方便,又见对方确实和族人相识,当即右羽一抖,一道金光打入他的肉体。苍澜立刻觉得金乌散发的热量不再难熬,反而有一种异常舒服的感觉。他不由得轻出了一口气。
为首的那只金乌笑道:“你这娃娃修为实在差得可以,居然还没有步入天道。虽然只差一步,但想跨过这一步,却难上加难。你心结不解,你的修为一生怕是难有寸进。说吧,到这里来有什么事?”
那金乌可谓见多识广,知道若不是有事,对方怕不会不辞劳苦,奔波到此,当即开口询问。
听了金乌的话,苍澜只觉得悲从心中来,忍不住放声大哭。想到伤心之处,哭得愈发悲痛。
那七太子用嘴梳理了一下背部金色的羽毛,轻声道:“说吧,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居然让你如此落魄!你修为虽然不高,但在人间也是难得的高手。能把你逼到如此地步的,那人的本事,可见一斑。说出来吧,我与你有缘,自当为你做主。你如果不说,我就是有心,也是无力。”
苍澜听了,心中一喜,表面上哭得愈发悲痛。他知道,他能不能报仇,就看这十只金乌肯不肯出手了。
定了定心神,当即哭哭泣泣的将事情来龙去脉讲了一遍。其中自然少不得添油加醋,将玄璞形容得骄横跋扈,十恶不赦。说自己本想拜望福地之主,为子孙求得一块安身之地也就罢了,可那童子竟然仗势欺人,连通报也是不肯,自己气愤不过,这才争斗起来。
七太子听了,不由得眉头微皱道:“这事倒也怪你。那福地乃是天地间属一属二的宝地,据说是当年盘古大神移山倒海,刻意为之的修炼之地。周围据说有盘古大神亲自设立的阵法,一旦发动,威力无穷。
那谷中人我虽不知其名,但也闻得他实是有大神通之人,一身修为,端的是惊天动地,未必就在我父皇之下。你怎么就偏偏招惹于他?他为人不出手则矣,一出手,便是那不死不休的结局,决不留一点情面。因此他修为虽高,在世间却也名声不著。这事难办,难办……”
苍澜老道听了,不由得脸色惨白的道:“如此说来,我这仇是无法报了?”想到此处,心中悲意更盛,不由得放声大哭。
七太子摇头道:“这也怪你,我虽然和他不识,但那人也不是那种不通情理之人,你若提我等名号,他定然会放你一码……”
苍澜心中暗思,请将不如激将。若不激怒众金乌,怕是报仇无望。当即道:“七太子不知当日情况,好教太子得知,我不提太子名号还好,一提及,那童子更是变本加厉。
他言道,‘你这老头仗着区区几只金色的乌鸦,居然敢到这里聒噪。那几只乌鸦也没什么了不得的,虽是先天异种,由太阳真火中而生,却也脱不开异类,入不得真流。他们若敢上来,壮的擒来当坐骑,肥的将来下酒,若是瘦的也无妨,抱着鸟腿啃筋……’”
苍澜老头这一习话,直将那十只金乌气得三尸乍跳,一个个浑身上下,涌出金色的火焰,显然怒急。整个三千里方圆,温度平白上升了数百度,幸亏方圆万里内杳无人烟,这才没有酿成大祸。
那七太子尤其愤怒,大声喝道:“那童子真是这般说的?”
苍澜点头道:“却是如此说的。我本不想把这等羞人之话说出,可那里的修士确实不将太子放在眼中。他们早就忘记了太子的本事,只知道妄自尊大。”
众金乌听了,无不大怒,一时间,梧桐上下,尽是火焰翻飞。可见众金乌尽都动了真怒。
为首的金乌终归是阅历丰富些,有当老大的资历,他最先冷静下来,沉吟片刻道:“我等与那人井水不犯河水,他何苦羞辱我等?莫不是有什么缘由不成?”
最小的一只金乌怒道:“兄长何出此言?先不说他是否辱及我等,单说他占据洞天福地——那地方又岂是他能占据得了的?我等不如夺了那福地,让父亲的手下尽数在那里修炼,正好壮大我族实力,这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为首的金乌沉吟不语,二太子看着他道:“兄长,我等身为妖族太子,若是任由他人诽谤,堕了我等名头是小,丢了妖族脸面是大。而今世人鲜知我等本事,正好夺那山谷立威。让世人知我妖族威名……”
为首金乌听了,脸色微微一变,呵斥道:“众弟年纪幼小,见识浅薄,倒也有情可原。你枉自活了那么大的年纪,居然还这么毛躁,成什么体统?你既知我等乃妖族太子,岂不知一举一动代表着全族的形象?若是不分青红皂白,就招惹那人,胜了人家会说我等仗势欺人,若败了,世人尽道我等无能,岂不落了妖族的脸面?”
苍澜老头听了,脸色微微抽搐了一下,对方显然十分精明,但他又岂能放过这个机会?
这老头整了整衣装,沉声道:“太子此言差矣。正所谓善良的生命,容易被人欺侮。太子虽然宽容,但不代表那些人可以感激太子。他们会认为太子软弱可欺,定然变本加厉。长此以往,妖族的名望,将被那些无知的小辈践踏在脚下……”
话音未落,最小的一只金乌已经愤怒的跳起来道:“兄长,你还在犹豫什么?我们不用一起出手,我自己就能将那人摆平,我倒想看看,究竟是何等人物,居然如此嚣张。”
为首的金乌沉吟良久,终于点头道:“你可去试探一下他的虚实。若那人果有本事,不可恋战。可速回来,从长计议。”
最小的金乌点头答应,随即跟着苍澜而去。金乌所散发的光芒和热量,顿时将那玉兔清冷的光辉扫得一干二净。刚黑下不久的天空又亮了起来,当真是声势浩大。灼热的太阳真火,直将那高大的植物尖端烤焦。
排行第六的金乌一直没有说话,连其他金乌动怒的时候,他也没有表现出太过激的行为。他看着为首的金乌道:
“大哥,小十年纪尚轻,怕是不知道轻重。那人的虚实,我等一直不知,即使以父亲、叔叔那般神通,也摸不清那人的根脚。小十不知深浅,万一吃了大亏……那人虽然少在世间走动,但需知一出手就不留情面,需得派几个兄弟随后策应,方保万全。”
为首的金乌微一沉吟,随即道:“此言甚善,既然如此,你和七弟、九弟前去接应。你为人稳重,又为兄长,切记好生约束他们。”
老六听了,郑重点头道:“请兄长放心,我自当小心谨慎,何况我此去又不是厮杀,只是接应小十,想来也没有什么危险。”
最大的金乌沉吟良久,随即取出一块天蓝色的宝石,散发着森森寒意,他将宝石交给六太子道:“我等尽带太阳真火,威力无穷。若是轻临大地,必然生灵涂炭,反为不美。此宝乃叔叔特意为我修炼,只可使用一次,却可掩住我等散发的热量。你拿去罢,千万小心。若真的打起来,又不是对方对手,切记不可恋战。”
那六太子慨然应诺。他也知道,修行一道,修为并不代表一切。那人的来历虽然鲜为人知,但修行时间极长,比他们还要长上许多。这无数岁月,他能占据天地间数一数二的福地而相安无事,其本事可见一斑。自己若是对上他,实无必胜的把握。
三只金乌冲天而起,带起一阵旋风。因为蓝色宝石的作用,他们身上那灼热的太阳真火并没有散发出来。眨眼间消失在天际。
那为首的金乌沉吟良久,总觉得心神不宁,踌躇片刻,扭头对其他几只金乌道:“你们在这里好生守护,不可擅离。我去父亲那里禀报一切,万一有什么变故,也好有个准备。”
二太子嗤笑道:“兄长未免有些小心过头了,那人即使有些本事,想来也不是小十的对手。你这么做,未免有些太过小心了。”
为首的金乌轻声道:“那人绝对不会那么简单,要不然他也活不到今天,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十弟会吃大亏。”
二太子听了,半信半疑,却没有再说什么。
大太子知他心意,冷冷的道:“你也许不知道,那里毕竟有盘古大神设的阵法守护,即使父亲和叔叔一起出手,动用本命法宝,怕也要耗费一甲子的时间,才有望破开那里的禁制。小十仅以一己之力,如何能胜?我只求那人在谷外和小十相斗……”
二太子干笑的道:“大哥开玩笑了,父亲和兄长合力,天下间除了鸿钧道人,还有谁是对手?你太夸张了……”
大太子冷冷的道:“你以为巫门大圣是等闲之辈吗?他们为什么不出手夺取福地?他们的弟子为什么不出手夺取福地?谁都知道那个人不好惹,所以才迟迟没有动手。”
此言一出,二太子且惊且怒,冲着大太子道:“那你为什么还要让小十去?你这不是把他往绝路上推吗?”
大太子终归是众金乌之首,他自有他的道理,一振翅膀,低声道:“那确实是个好地方,万一那个人真的没有什么本事呢?”说罢,双翅一振,直上九霄,见天帝帝俊去了。
其余的几只金乌也暗自吃惊,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大太子如此作为,对在山谷中修行的李随云多了一丝戒备。
第一卷 天下一朝成齑粉,百万巫妖战洪荒 第七章 y的,太子我就不敢动了?
不说最大的金乌去见天帝帝俊,且说苍澜老头领着最小的金乌奔李随云隐居之地而去。说来也怪,如此福地,却没有一个名字。实在让人无语。
这金乌出行,端的是声势浩大,一路上虽然极力收敛自身的热量,但树木焦枯,生灵涂炭,却是不可避免。
李随云正在洞府中打坐,忽然心血来潮,运用元神微窥天机,也不晓得过了多久,方才睁目沉思,良久,叹了口气,看了一眼正在身前的玄璞,微微摇头道:“你惹的麻烦,现在来了。你说我如何是好?”
玄璞正自把玩着两件法宝,自从得了这两件法宝,他一直没有机会施展一下,听了李随云的话,不由得大喜道:“师父,若是如此,正好拿来与我练手。”
李随云听了,哑然失笑道:“你可知对方请的帮手是谁,就要拿来与你练手?他请来的乃是妖族的太子,自太阳真火中而生的三足金乌。就是我对上他,也要小心应战。你不过初窥仙道之门径,就要和他交手,果然是初生牛犊不怕虎。”
玄璞如何听不出李随云言语中的嘲笑,雪白的脸上腾腾的泛起红色,他有些恼火的道:“妖族太子怎么了,不也是修士吗?我就不信,不是他的对手……”
李随云听了,忍不住放声大笑道:“好个也不过是妖族太子,果然是新生小妖不怕妖族太子。你难道不觉得你想得太简单了吗?我先不说他本事如何,单说他的父亲,却是天帝帝俊,他的叔叔,乃是东皇太一,这两个人的本事,你应该知晓,岂是容易招惹的?”
玄璞听了,不由得吃了一惊,气势为之一沮,但随即嚷道:“师父,您老人家不会不想出手吧?依你的本事,真打起来,未必输于那东皇、帝俊,你不会想让你的弟子自己去对抗他们吧?”
李随云闻言,不由得摇头轻笑道:“好你个小子,居然挤兑我。我虽然不弱于那二人,但他们若是联手,我必败无疑。更何况他们还有先天灵宝混沌钟、河图、洛书护身,我更不是对手。”
玄璞听了,神色黯然,有些无奈的道:“既然如此,我自与他们赔礼,任由他们处置便是。”他也聪明,玩了一手以退为进,若是李随云真的奈何不了那妖族太子,不肯出头,他自己无论如何也不是对手,只能束手就擒。
李随云如何不知道弟子的心思,不由得微微叹息,这孩子果然聪明,他伸手从身前的玉盘中拈起一枚朱果,吃了下去,闭上眼睛,似在品尝其中的美味,任由玄璞在那里胡思乱想。
过了好一会,李随云才睁开眼睛道:“我虽然不是东皇他们的对手,但想来他们也不好为了孩子向我出头。即使出头,那又如何?犯到我手,我管他是什么来头。”说到这里,李随云似乎也有些恼火,猛的爆出一句粗口:“Y的,太子就牛X,敢到我这里耍横,太子我就不敢动了?来了照样一板砖拍倒……”
玄璞还是第一次听到李随云说粗口,不由得目瞪口呆,过了好一会才喃喃道:“师父,你说粗口了。那板砖是什么法宝,弟子怎么第一次听到……”
李随云脸上也是一红,在小孩子面前爆粗口,他也有些不好意思。他沉吟片刻道:“板砖是你师父的独门兵器,威力无穷。任你法力通天,挨上一下,也得头晕眼花。只不过此物太伤天和,故我一直不肯轻易使用。对付那不知天高地厚的金乌,倒也用不到这件法宝……”
话音未落,却见孔宣冲了进来,一脸的兴奋之色道:“师父,外面来了一只金乌和上次的老头,正在辱骂我等。那金乌的羽毛可是好东西啊,一会一定要拔光,做法宝……”
听了这话,李随云杀气腾腾的看像玄璞,却见那童子脖子扭向一边,显然不敢和自己对视。他此时只有一个感觉:“我有罪,我真的有罪,明知道玄璞贪心,却没有好好教导,居然连孔宣这么好的孩子也被他带坏了。”
李随云清了清嗓子,起身道:“既然如此,我就出去看看,究竟是哪个家伙如此放肆,敢到我这里耍横。”说罢,信手取了一根青翠欲滴,宛如翡翠的竹杖,左手拿了黄皮葫芦,带着两个弟子走了出来。
那竹杖也不是等闲之物,本是开天辟地之初,天地间第一根竹子,据说沾染了盘古的精气,刀剑不能伤,是一件难得的兵器。更重要的是,每当抚摩这根竹杖,就让他想起了当年那逍遥岁月。
却说妖族十太子化成人形,正在福地前谩骂,忽然一道霹雳从天而降,速度快得惊人。那金乌自太阳真火中衍生,岂是等闲,双手一振,竟在千钧一发之即躲了开去。只不过他身边的苍澜老头就没有这么幸运了,被电得乌黑,还散发出一股烤肉的香味。幸好李随云手下留情,只是想给他们一个警告,并没有下太重的手,要不然,苍澜怕是已经魂飞魄散了。
那十太子躲过闪电,正要破口大骂,忽然后脑感觉被什么东西重撞了一下,耳朵嗡嗡做响,恍惚间听到“砰”的一声,只觉得头晕眼花,眼前金星乱闪,他有些糊涂的嘀咕着:“天怎么黑了?我在这里,天怎么就黑了……”
一旁的苍澜老头勉力睁开眼睛,却见一个一身道袍,慈眉善目,看上去五官一团和气的胖子赤这右臂,右手拿着一块金砖,显然是砸晕金乌的凶器。
那胖子双眼圆睁,眼中充满了愤怒,他猛的跳了起来,又一砖砸到了金乌的头上,嘴里还骂道:“好你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子,居然欺上我门……可怜我门前的花花草草啊,居然就这么让你烤焦了,你还我花草来……”
李随云此时可以说气破了肚皮,那金乌自太阳真火中而生,一身的热量,端的是非同小可,直将他隐居的山谷外,烤得如同火焰山般相似,莫说花草树木,就连那石头,也被烤得通红,一些倒霉的,甚至被烤成了水。
李随云在此隐居修炼,此地灵气充足,里里外外自然生机盎然,但让这金乌此番折腾,直将这外面变成了这般鬼样,他如何不怒,挥舞着手中的金砖,宛如风车般相似,噼里啪啦的一阵乱打,直将那妖族太子打得眼眶迸裂,满头大包。倒在地上,挣扎不起。
看着宛如掉进了酱缸里的金乌,李随云总算出了口恶气,收了金砖,冷冷的喝道:“起来,别装死,我知道你没什么大事。小样,居然敢到我门前聒噪,若不替你父亲好生管教一番,你还真以为自己是妖族大圣了。你难不成以为我好欺侮不成?”
那金乌确实如李随云所说,他只是受了点皮外伤,并没有伤到筋骨。不到一弹指的功夫,他就清醒了过来,猛的跳起,现出原形:身如泰山,翼如祁连山,双眼如星,三足如刃,金喙如钩,浑身火焰翻腾,如同沸水一般,翻滚不休,端的是威风凛凛,杀气腾腾。
十太子被李随云打了一闷棍,想他自出世以来,何曾受过这般委屈,不由得怒发冲冠,盯着李随云喝道:“你这道士,好不晓事。居然偷袭于我,你的胆子,未免太大了些吧!”
李随云冷冷一笑,并不答话。若说东皇太一他们过来,他倒需谨慎应付,若这小辈,他还真不放在眼里。他虽然没有混沌钟一级的法宝护身,但阴人的法宝,却着实不少。
这李随云毕竟是转世重生之人,对于武侠小说中的那些暗器十分喜爱。什么紧背低头花装弩、什么暴雨犁花针……他弄出好多。这可不是普通的暗器,而是真正的法宝。经过百般淬炼,专伤魂魄,端的是打家劫舍、杀人放火必备之良器。他就不信,任你本事通天,还能架得住我的闷棍不成?
老大不说话,小弟自然不能再沉默了,玄璞立刻跳了出来,指着十太子的鼻子骂道:“好你个扁毛畜生,居然跑到这里来来撒野。你也不看这是什么地方,揍你是轻的。若是你不识进退,当心拔了你的毛做扇子。”
十太子听了,脸色变得铁青,大喝道:“好小子,竟然敢如此放肆。你也是异类得道,乃我妖族一脉,居然敢如此放肆,找打。”话音刚落,嘴一张,一道红得发黑的火焰直奔玄璞而去。
玄璞本事一般,如何招架得住这太阳真火,正自危机时刻,旁边孔宣身后五色神光一闪而过,将那道足以将世界上最坚硬的金属融成水的火焰收了起来。
十太子见了,也自吃了一惊,他没有料到对方如此了得,自己那太阳真火的威力,他是清楚的,即使妖族的高手,也不敢轻易收取,那东西的热量,一个不小心,足以让他们魂飞魄散。可眼前这个少年居然凭借背后的五色光芒,就将自己的火焰收了过去。
虽然自己为了防范那个不知道姓名的胖子,出手留了余地,但那也不是好相与的。看来今天,自己碰到了难缠的对手,一个不小心,自己怕是真的会载在这里。
李随云冷冷的看了一眼十太子,颇为不悦的道:“凡是异类修行,就要服你管了不成?叫你一声太子,是看在你父亲和你叔叔的面子上,也是对他二位的敬意。
你不过是一个凭借长辈的小子罢了。就是你的父亲也不敢对我如此无礼,你有多大本事,敢上我门来聒噪?刚才只不过给了你一个教训,让你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速速离去,我不和你一般见识。”
十太子听了,虽然有心离去,会同其余的兄弟,再来找过这场子,但这个相貌丑陋的胖子的话,实在太伤人落。若是自己就这么离开,怕是一辈子抬不起头来。
想到此节,他恼怒的道:“死胖子,你是什么来头,居然敢如此猖狂,你以为你占据福地,收拾了一些刚入门的小辈,就没有人能奈何得了你吗?居然敢如此放肆,甚至连名字也不敢说,你这藏头露尾的家伙,有什么颜面在这里聒噪,休走,吃我一爪。”
李随云脸色微微一变,世人皆道三足金乌最厉害的手段是太阳真火,却没有人知道,这三足金乌真正恐怖的,却是他们的爪子。其实但凡禽类,除了极个别的,真正搏斗的时候,还是愿用爪、喙,所以三足金乌要出爪的时候,李随云已经知道对方想下杀手。
看破对方心机的李随云不由得勃然大怒,他刚才虽然言辞尖锐,却也打着让对方知难而龟的主意,不想对方如此强横,居然浑不在意自己的好心,竟然要对自己下杀手。他也曾经历大风大浪,如何能忍耐得下去,他一抖手中的竹杖,径自迎了上去,和那妖族太子斗在一起。
有些时候,修为并不一定太重要,尤其是在肉搏的时候。当然,这并不是说修为不重要,只不过有一个比较。
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即使他的格斗经验再丰富,赤手空拳的时候,他也未必有机会战胜一个肌肉强健,身材魁梧的成年人。成年人固然可能会遭受如同暴雨般的攻击,但因为力量的问题,那孩子却伤害不到他的根本。若是一个青壮年,虽然身体素质和力量不如那大汉,但凭借丰富的格斗经验,未尝没有胜算。
李随云和金乌的修为自然不在一个档次,这胖子得道甚早,得道之时,莫说金乌,就连东皇太一和天帝帝俊都还没有出现。这亿万年的修炼,岂是等闲,更何况这胖子也不是良善之辈,也曾和高手动手,也增暗自演练,搏斗经验之丰富,岂是那初出道的金乌可以比拟?更何况他又占了地利之便,胜负之分,已然分晓。
但见李随云手中竹杖翻飞,带出一团团翠绿色的虚影,那十太子也奋力相争,杖着身才巨大,将那羽翼舒展,周身的火焰四处乱射,在身前舞动出一片金红色的光芒,勉力抵挡那翠绿色的侵袭。
李随云和金乌斗了十几招,见对方门户守得甚严,不由得心中焦躁。他虽然名声不著,但一些老人,大都听过他的名声。这也是他占据着洞天福地,却一直没有什么人敢来造次的原因。若是战一个小辈迟迟不下,传了出去,岂不是有损名声?
想通此节的李随云下手再不容情,又斗了几合,见对方防守得异常严密,正是那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架势,心中冷笑,卖了一个破绽。
那金乌不知是圈套,一爪抓去,却抓了个空,被李随云绕到身后,将那竹杖冲着后脑就是一下。
这金乌也不愧妖族太子的名声,手下着实有几分功夫,听得脑后风声骤起,追悼对方偷袭,心中大惊。他本事虽大,但怕也经受不起那小竹杖的一击,当下爪下发力,猛的向前蹿出,想要躲过这一击。
说时迟,那时快,李随云随手甩出竹杖,正中金乌后背,直打的这妖族太子口中喷火,眼冒金星。
李随云一招奏效,一声大喝,将头一摇,身子一扭,口中一声大喝:“长。”却是施展出法天象地的本事。长得身高万丈,头如泰山,眼如日月,口似血池,牙似门扇,手执一跟青翠欲滴的竹杖,那竹杖也是通灵之物,可大可小,李随云拿在手中,却也不显得离谱。
那金乌尚在地上挣扎,但半身酸麻,哪里挣扎得动。他见李随云施展出法天象地的本事,心中骇然,知道不好,想要逃跑,却动弹不得。
李随云呵呵大笑,他本就对这些妖族太子有成见,在他的那个年代,后羿射日的故事早就深入人心。如今他已有大法力,见对方欺上门来,自己有意放水,对方却不识进退,如何不怒?当即上前,一脚踏上金乌的后背,这脚宛如千钧之重,那金乌只觉得呼吸不畅,再也动弹不得。
李随云眼露凶光,冷冷的道:“你还有什么话说?”
那金乌吃了大亏,尚自不倒旗枪,口中兀自嚷道:“你个杀千刀的泼才,万人欺的东西,你有本事放了小爷,明刀明枪的打上一场,从背后下手,不是英雄好汉。你有胆量放了小爷,我不将你扒皮抽筋,将你那万人唾骂,肮脏得不可形容的魂魄贬在九霄云外,小爷名字倒过来写……”
李随云听了,脸色立变,心中不由得大怒,他虽然不喜欢惹事,虽然有前世的懦弱的影响,也有韬光养晦的打算,但更关键的是,他不想惹不必要的麻烦。但这并不代表他好欺负,他冷冷的道:“既然如此……”他没有在说下去,但见左手虚抓,金乌只觉得身上一痛,满身的羽毛径自消失不见,扭头一看,却见他的羽毛,整整齐齐的出现在李随云手中。
金乌惊恐的喊了出来,却发现什么都说不出来,他已被李随云下了禁制,以李随云的本事,这点事情自然是手到擒来。
看着脚下挣扎抽搐的金乌,李随云冷冷一笑,他充满了不屑,这种水平的对手,他根本不放在眼里。当然,他心里也清楚,以这金乌可以和大巫相争斗的本事,他们日后的发展绝对不可限量。只不过他不在乎,若能在此时狠狠的打击他的信心,让其一蹶不振,他还是很乐意做的。
李随云松开脚,随即用脚尖将浑身的骨头仿佛都已经散了的没毛金乌挑了起来,微一发力,挑出了好远,这才收了法身,顺手叫那一大把的,充满了太阳真火之力的羽毛收了起来。
这边玄璞已经摩拳擦掌的走了过来,他的目标赫然是苍澜老头,他显然打着斩草除根的心思。他恨透了这个老头,上次自己放他一马,他却不领情,反倒找人为难自己。若不是师父出头,怕是自己早就挂了。想到此节,他心中怒火更盛,手中的罗帕被攥得紧紧的,显示出他内心的激动。
李随云冷冷的哼了一声道:“你要干什么?”
玄璞有些兴奋的道:“师父,这老头不知道天高地厚,今日落到我们手里,如何能放他得过?莫不如直接结果了他,以绝后患。”
李随云脸色微微一变,刚想斥责这个糊涂的徒弟几句,却又改变了主意,扭头看向孔宣,微笑着道:“你怎么看这件事?”
孔宣倒也知道事情始末,闻言沉吟片刻,笑着道:“师父,我觉得留着这人的性命,比结果了他更好。”
李随云闻言轻笑道:“哦,为什么会这么看,你说说看。”
玄璞听了,也是一脸好奇,他也想知道,这个才修炼成人形,拜入师门不长时间,地位却比自己还高的少年究竟有什么见识。
孔宣胸有成竹的道:“先前听师父所言,这老头虽然修为不错,但也不过是在人间称得上高手,尚未入得仙道,不知道是也不是?”
玄璞听了,立刻点头道:“确实如此。那老头本事虽然不小,却也不过即将飞升罢了。即使碰上我,怕也有来无回……”
孔宣听了笑道:“这就是了。想那金乌,终归是妖族太子,身份非同小可。岂是等闲之辈可以请得动的?若我所料不错,这老头定然花言巧语,哄骗金乌,那金乌仗着是妖族太子,不知道是天高地厚,上门聒噪,方才有今日之事。
我等也不知那老头说了什么挑拨的言语,若是杀了他,倒不费什么事,反倒坐成了我们的坏话。倒不是惧怕那金乌他们,但他们毕竟是帝俊的儿子,若真理论起来,倒也麻烦,搀杂不清,后患无穷。”
李随云听了,微笑点头,看向一脸惊愕之色的玄璞,轻轻叹了口气道:“你啊,年纪也不小了,却还如此莽撞。那老头现在只能用疯狂来形容,他甚至巴不得我们杀了他,坐实了我们的罪名。”
玄璞听了,也是一脸愤怒,他有些不知所措的道:“师父,万一这老头在这里自杀……”
李随云摇头道:“这个你就不用担心了,我已经禁制了他的法力,倒时候把他交给那只没毛的金鸦也就是了。”
孔宣听了,微笑点头,自裹了那动弹不得的苍澜老头,将他扔到已经恢复了一些行动能力的十太子身边,随即和李随云入谷去了。
十太子虽然没了羽毛,不能凭借本体飞翔,但他还有腾云的本事。但他对李随云设的禁制却也无可奈何,当即裹胁动弹不得的苍澜老头,勉力纵起云头,向东方而去。
半路上,正撞上前来接应的几个太子。若不是十太子身上依然腾飞着太阳真火,他们几个几乎都要认不出来了。见十弟如此凄惨,不由得都放声大哭。那苍澜老头虽然在一旁说不出话,但也泪珠滚滚,有助其悲。
若知众金乌有何打算,且听下回分解。
第一卷 天下一朝成齑粉,百万巫妖战洪荒 第八章 休言妖族无高手
六太子终究沉稳,他见到最小的弟弟被人拔光了毛,心中也自悲愤,但他知道自己的责任,迅速稳定了心神,沉声道:“你和他动手了?”
那十太子正自絮絮叨叨的向他的兄长诉说自己的苦痛,闻得此言,不由得语带哭腔的道:“那厮好生无礼,将我妖族颜面剥得一干二净。兄长,你可要为我报仇啊~~~”
六太子眉头一皱,沉思良久,渐渐从小弟的话中理顺了整件事情,随即沉声道:“你到人家门前破口大骂?你的本事倒不小,你自知本事不如他,对方又给了你离开的机会,你为何不知进退,非要证个高下?你能逃得性命,怕也是对方看在父亲的面子上,手下留情的结果。按你的说法,对方要想取你的性命,也不过是顺手之事罢了。”
那十太子听了,恼怒的道:“兄长,我们本是兄弟,可你为什么要帮外人说话?那人辱及我族,这口气你难道能忍耐得下来吗?我们可是妖族的太子,若是就此罢休,岂不是落了颜面?我不管,你若不去,我自去报仇,哪怕是拼了性命不要,也要为我妖族争一口气。”
其余的两只金乌也勃然变色,齐声道:“六哥,那人欺我妖族太甚,我等岂能容他猖狂下去?莫不如我等召集兄弟,联络高手,将那人铲除,出这口恶气,顺道夺了那人的福地,此一举两得。若是任由那人猖狂下去,我族怕是永无出头之日。”
六太子沉吟不语,众金乌知他智谋超群,虽然心中愤恨,但也勉强克制自己的情绪,没有多说什么。
那排行老六的金乌沉吟良久,终于长叹一声道:“此事小十固然有错,但那人也不该如此羞辱于他。他一身翎羽,若想重新长出,怕不得百十年的苦修。那人虽然法力高强,也不该如此,这番举动,分明没有把我们,甚至我们身后的妖族放在眼里。”
众金乌听了,连连点头,齐道:“兄长所言不错,正是如此。”
那没毛的金乌更是咬牙切齿的道:“兄长,我们速速召集其他的兄弟,杀上门去,将那人扒皮矬骨,将其神魂贬在九幽之地,让其万载不得超生,以雪我妖族之耻。”
六太子显然没有那么乐观,他淡淡的道:“那人虽然只是一股灵气得道,却也也算得上我妖族一脉,但对方显然没有这种归属感。直到现在,我等仍然摸不清对方的根脚。若是轻易动手,定要吃亏。”
说到这里,六太子看了一眼那边动弹不得的苍澜,有些踌躇的道:“听这老头说来,那人门下童子,居然以拳迎击飞剑,而且未尝少损,由此可见,那童子修炼的该是巫门大法,或者说,修炼得法术中,有巫门的影子。”
一直勉强压抑着怒火的七太子听了,不由得勃然大怒道:“如此说来,对方是巫门的人了。他好大的胆子,居然敢对我们如此,难不成他要挑起妖、巫大战不成,哪怕他有巫门撑腰,我们兄弟也未尝便怕了他。”嘴上虽然如此,但语气却也不似开始时那般强硬。
六太子看着这些冲动的兄弟,无奈的摇头道:“你们什么时候能成熟一些?不要动不动就喊打喊杀的。我什么时候说那人是巫门中人了,何况他修炼的即使是巫门大法,那又如何?他终是妖族的一员。他再怎么不肯承认,也无法改变这个事实。”
九太子实在忍耐不住,他听得头昏脑胀,他有些恼怒的道:“兄长,你究竟要说什么?他的出身,他修炼的功夫,和我们有什么关系?我现在只知道一件事,我侮辱了我们,又打伤了小弟,我们要去找他算帐……”
六太子看着冲动的弟弟,无奈的叹了一口气道:“你真的以为我们妖族天下无敌吗?”
此言一出,其余的三只金乌无不变色,齐声道:“兄长,你这是何意?”
六太子冷冷的道:“父皇管天,巫门之祖管地。表面上看各有所属,天下太平,其实不然。想我妖族未尝入仙道之时,还不是在那巫门管理之下,定然要受他们的气。而天庭之中,却又是另一番景象,巫门中人虽然都有大神通,却难得重用。可以说两族彼此积怨已久,早晚必有一战,以证个高下。”
十太子已幻化出人形,没有羽毛,确实不好看,他穿着一件金红色的袍子,看着他的兄长,有些疑惑的道:“战便战了,与那人有什么关系?难不成他可以扭转局势,直接灭了我妖族不成?”
六太子冷冷的瞥了一眼这个只知道打斗的小弟,这才沉声道:“巫门之祖人数众多,但父皇和叔父都有先天灵宝护身,倒也不惧他们。但双方若是拼斗起来,怕也只能搏个平手,若证高下,怕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搞不好生灵涂炭。”
七太子已经明白了六太子的意思,他恍然道:“兄长原来是怕多生事端……”
六太子摇头道:“不止如此,那人也是有大神通的人,一身本事,未必就在父皇之下。他现在虽然对我妖族不满,却也没有向巫族表现出善意。他这次虽然落了我等颜面,但毕竟留有余地,我等若不识进退,怕是要将他推向巫门一边。更何况此人法力高强,即使我等兄弟会合,怕也不是此人的对手,若是想找回面子,需得父皇或叔父出马。”
那七太子尚未说话,九太子已然大怒道:“兄长此言差了,想我兄弟一场,怎可如此胆怯?若不收拾掉他,万一在将来大战之中,他从背后向我们捅刀子,我们岂不是无力翻身?”说到此处,他冷哼一声,就要前去。忽然间,一股庞大的力量从天而至,竟将三只四只金乌压制得行动迟缓。
众金乌脸色大变,方欲对敌,忽听耳边钟声一响,声音激越。众金乌猛然醒悟,齐声欢呼,他们知道,他们的叔父东皇太一来了。
东皇太一脸色铁青,堂堂的妖族大太子,宛如一个小厮,垂头丧气的站在以一边,显然心情糟糕之极。
那妖族大太子前去向禀报东皇太一,听清楚事情始末的东皇太一脸色大变,对侄子破口大骂,连解释也顾不得,直接去寻那寻衅的金乌。
东皇太一得道甚早,他的阅历,自然不是那些金乌可以相比的。他虽然不知道李随云是何时得道,但他知道对方得道之时,自己尚未出世。若论起辈分,怕是还要低上对方一辈。更关键的是,对方法力通玄,自己虽有东皇钟护体,立于不败之地,但对方修为高深,虽然奈何不得自己,但要逃跑,却是无虞。
想那巫、妖之争,虽然表面上缓和了下来,但也不过是暂时之事,早晚要证个高下。若在这之前,树下一个强敌,日后怕是难办。也正因为如此,他才会为众侄子招惹这个人而恼火。若是往常,以他护短的毛病,怕是早就带着人马杀上门去,将冒犯他们的人打得魂飞魄散了。
东皇太一见诸金乌无事,心中微微一松,脸上表情不变,依然冷冷的看着他的侄子。却不知道说什么好,训也不是,不训也不是。
过了好一会,他才收回目光,看向委顿在一旁的苍澜老头,淡淡的道:“这就是你说的那个报信之人吗?”
大太子听了,慌忙道:“叔父,正是此人。正是他来报的信,我等方才知道那人轻视我等,小弟也因此出手,不想吃了大亏。一身翎羽,尽数被那恶人拔了,若想恢复,怕不得百十年的苦修。”
东皇太一沉吟片刻,淡淡的道:“小十的羽毛落到那人手中,倒也没什么,过一会你们随我前去讨要,也就是了。”说到此处,不由得一顿,话音一转,看向苍澜老头道:“至于此人,怕也没安什么好心,居然挑拨我妖族内斗,当真该死。”
东皇太一说罢,也不待众金乌说话,头顶东皇钟一震,但见一道黄色的光芒射出,正中目露求肯之色的苍澜老头,可怜即将步入仙道的修士,连哼都没来得及,变化为灰烬,那光芒着实厉害,苍澜老头的魂魄竟也没有逃出,直接消散于天地之间。
东皇太一举手间灭了那苍澜剑修,正欲带着众金乌去寻李随云讨要十太子的翎毛,方欲动身,忽然停步不前,低头沉思。众金乌不知道他是什么打算,只道他在推演天道变化,也都不敢打扰,只在四周盘旋。
过了好一会,东皇太一才做出了决定,他看了一眼没毛的小十,微微摇头,头上现出东皇钟,钟声一震,顿时一道黄光笼罩了十太子。这道光芒煞是古怪,居然凝聚不散,渐渐渗透到十太子的肌肤之内。
那十太子只觉得皮肤痒得难忍,不由得缩脖展翅,不听的摩擦,以减轻麻痒的感觉。他那难以忍耐的表情,再配合光秃秃的身躯,要多滑稽有多滑稽。
九太子见小弟一脸痛苦之色,也自心惊,顾不得在一旁的东皇太一,慌忙询问道:“怎么了,十弟,莫不是有什么不舒服……”
十太子猛的打了一个滚,哀叫道:“痒得紧,痒到心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在皮肤下面……痒得紧……”
六太子有些疑惑的望向东皇太一,却见对方一脸平静,知道并没有什么不妥,也就不再开口,静观其变。
过了片刻,突然间,十太子的皮肤渗出一层金红色的火焰,随即如同有人往里撒了一勺油般,火焰腾的一下蒸腾起来,将十太子整个笼罩在其中。
又过了片刻,只听得一声长鸣,火焰犹如黑夜里的礼花,四散开来,但见十太子一身金红的羽毛已然长出,但连他自己似乎也不相信,眼前的情景是真的,只知道用喙轻轻的触摸。
众金乌都被眼前这一幕惊得呆了。那金乌的羽毛,可不是等闲之物,乃是太阳真火之精所化,一旦脱落,若想在修炼出来,可不是光耗费自身功力就可以的。需得采集太阳之真气,用心凝练,耗费百十年的功夫,方得全功。这还是金乌自太阳中孕育而出,方才能如此。若是旁人,怕是穷一生之力,也未必能将太阳真火凝聚成实体。
众金乌自然知道其中的难度,可东皇太一在动用了东皇钟的情况下,只不过过了片刻,就让小十长出了羽毛,而且看那威势,更甚当初,心中无不惊羡。
七太子忍耐不住,脱口道:“叔父,您有如此法宝,为何还要放任那人猖狂?莫不如趁势杀过去,铲除那人,以绝后患。趁势夺了那人的福地,也好让那些晚辈有安身修炼之处,同时出一口恶气,此一举两得之事,叔父,您就不要再犹豫了。”
其余几只金乌听了,齐声应是,就连沉稳的大太子,多智的六太子也不住的点头,显然对弟弟的提议十分心动。
这金乌本就记仇,若说先前没有什么仇怨,自十太子被人拔了全身的羽毛,这也结下了难以化解的死仇。虽然迫于大局,不能出手报仇,只能忍气吞声,求一时风平浪静,但心中的怨恨,却是愈来愈深。如今见东皇太一手中法宝厉害,有夺天地造化之玄功,不由得都生出报仇血恨之心,只盼他们的叔父能点头,凭借此宝,将羞辱他们的恶人碎尸万段。
东皇太一见众侄儿心中愤恨,连一向沉稳的两个侄儿也跃跃欲试,知道他们恨李随云已极,不由得微微摇头,他何尝不想铲除对方,但正所谓投鼠忌器,万一失了手,怕是后患无穷。
他之所以施展法力,为十太子恢复周身羽毛,也是不想到那里求取羽毛不成,反坏了面皮。但反过来一想,自己一再退让,会不会让对方得寸进尺?万一日后大战,他从背后捅上一刀子,那自己可就乐子大了。毕竟对方修炼的功法,和巫门有着不清不楚的联系。
正在东皇太一踌躇不定只即,六太子有浇了一勺油,他沉声道:“叔父,正所谓后顾之忧,若此人在我等与那巫门证高下之即,从后面下黑手,我等岂不是要吃大亏?此时他刚欺侮十弟,想来疏虞防备。岂不闻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若要不趁机收拾他,怕是再难有这么好的机会了。”
东皇太一听了,深以为然,又见其他侄儿百般劝说,衡量了一番,猛的一咬牙,便要点头,率众金乌铲除李随云,以绝后患。
第一卷 天下一朝成齑粉,百万巫妖战洪荒 第九章为人需得识进退
东皇太一方欲答应众金乌的请求,可忽然又改变了主意。据传那山谷乃盘古大神亲手布置的防御阵法,威力无穷。在那人的经营下,怕是又多了不少杀阵、毒阵、绝阵,即使自己有先天灵宝护身,怕也一时半会奈何他不得。若是巫门趁此机会发难,这些年的隐忍、努力,怕是要付之东流。
想通此节的东皇太一手微微一摆,沉声道:“现在还不是时候,那人实有惊天动地的本事,若是草率行事,怕会给自己平白添了一个对手。”
说到这里,他看了一眼有些焦躁的侄子,淡淡的道:“此仇当然不能不报,只不过我们寿与天地相齐,又何必急于一时?待天下大定,你想怎么收拾他,还不是举手之劳吗?”
众金乌听了,默不做声,他们知道东皇太一已经做了决定,自己也不好反驳,只好点头答应。
东皇太一见众金乌垂头丧气,显然懊恼之极,不由得轻轻一叹,他兄长这些孩子,终归是年轻气盛,若长此以往,难免会得罪那些高手,自己需得好生磨磨他们的性子。
想通的东皇太一向众弟子点了点头道:“你们收起这副表情,随我去见那人,与其赔礼,免得对方心生芥蒂,日后横生变故,反为不美。”
大太子听了,脸色大变道:“叔父,若是我等不再理会此事,倒也罢了。可若我等上门认错,怕是要丢了妖族的脸面,还请叔父三思。更何况我等示弱于那人,怕是那人不知进退,变本加厉。我族人在这尘世修行的,着实不少。眼看着他们受其荼毒,我等于心何忍?”
东皇太一沉吟片刻,摇头道:“这你不需担心。想那人修为高深,行事又十分低调,他应该不会拿那些小辈出气。你们不必多想,若是一个认错能换来对方的友谊,哪怕我亲自向其赔罪,我也愿意。巫妖之争,不可避免,早晚要证个高下。若是失败,怕是全族灭绝。为了全族的利益,我个人之荣辱又算得了什么?”
众金乌听了,都黯然点头,他们此时甚至有些恨自己,恨自己本领低微,若是他们几个合力可以抵挡得住那人,以他们叔父心气之高傲,又岂会向那人低头?
东皇太一见众侄子心中悲愤,也不禁叹了口气,他何尝愿意向一个动起手来,绝对不是他的对手的人低头,但为了妖族的大业,他别无选择……
**************************
化开两朵,各表一枝,却说这李随云得胜回洞,眉宇间微有得色。要知道,金乌乃上古时期,自太阳真火中孕育而出的灵兽,虽然此时年幼,但若假以时日,必然成为妖中之圣。它那一身羽毛,乃是太阳真火之精,是天地间罕见的宝贝。若是采集太阳真火,好生凝练,在佐以地火之精,定然可以炼出一见大威力的法宝,虽然比不上东皇钟这等先天灵宝,但也是难得之物。
孔宣乃是眉眼剔透,心思精灵之辈,他见李随云面有得色,不由得轻笑道:“师父,想那金乌不过是一个小辈,您修为高深,收拾他不过举手之牢,为何如此兴奋?”
李随云心中高兴,见玄璞也是一脸好奇之色,当即向二人解释那金乌羽毛的奥妙,说到兴奋处,不由得露出笑容。
孔宣听罢,脸色不由得微微一变道:“师父,若如您所言,那金乌的羽毛乃天地间罕见之宝物,它们身为妖族太子,又有天帝帝俊、东皇太一这等高手做后盾,想那二人都是护短之人,自己的亲族吃了如此大亏,难保不要面皮,亲自出手,找本门的麻烦……”
李随云听了,不由得放声大笑道:“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那妖族虽然强横,帝俊、太一虽然法力高强,又有先天灵宝护身,却也是投鼠忌器,不敢轻易动我。更何况此事是金乌理亏在先,他们若是动手,先在道理上说不通,二人都是精明之辈,不会那么做的。”
孔宣沉吟片刻,恭敬的道:“师父,弟子愚钝,愿闻其详。”
李随云听了,也不动怒,淡淡的道:“现在天下表面上一片平静,实际上已暗潮涌动。妖、巫面和心不和,只因为彼此各有私心,天长日久,矛盾渐生。如果我所料不错,巫、妖早晚必然有一场恶战,证个高下。
我虽然没有东皇钟那样的宝贝护身,但一身法力,未必弱于他们多少,在这个微妙的时机,他们不会为自己树强敌的。纵使心中不愿,也只能忍气吞声,毕竟现在还不是得罪我的时候。”
孔宣听了,沉思良久,突然道:“师父,我们究竟属于什么?我曾听人说,您本是一缕灵气得道,似乎应该归属到妖族之中;但您传给我们的修炼之法,其中却有巫门的痕迹,但又有些不同,师父,我们究竟属于那一边?”
说到这里,孔宣挠了挠脑袋道:“想那巫、妖之争,必然牵连甚广,若是站错了队伍,难免遭殃,将万载苦修,化为流水。还请师父指点。”
李随云轻笑道:“确切的手,我们当属道门。我听鸿钧道人讲道,得悟大道,但我一身修为,有半数得自盘古,说是巫门一脉,也不是没有根据。不过我等都是异类得道,说是妖族,却也说得通。
正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采各派之长,自成一脉,外炼筋骨,内炼心神,又需磨练心境,。总的来说,归在道门一脉,却是最为妥当。
其实我等法术,归之何派,也不需多想,我等修炼,无非为了长生、逍遥罢了。只要能做到这两点,无论哪门哪派的功法,我们都可拿来修炼。完全不用在意自己是道,是巫,或是妖。只要是担得起逍遥二字,哪怕是修炼所谓的邪派功法,又有何妨?”
说到这里,李随云有些迟疑,沉思了片刻才道:“至于你说的巫、妖之争,我也曾运用元神,窥探天机,但前途云雾迷漫,根本看不清楚。若是没有河图洛书,哪怕你法力通天,也无法窥探天机。如果我所料不错,此战无论是巫门,还是妖族,都不会有胜利者。”
孔宣尚未说话,一旁的宣濮忍耐不住道:“师父,既然双方都不能胜利,那岂不是两败俱伤?待其恢复元气,少不得又来一场恶战。”
李随云轻声道:“鹬蚌相争,渔人得利。何况这天下的渔人着实不少。我虽然不知道哪个渔人会最终得利,但妖、巫衰落,却是定数。”
孔宣听了,脸色不禁一变,叹息道:“巫门、妖族中不乏心思灵敏之辈,想那天帝帝俊,手握河图、洛书,那二物最能推演天机,他怎么会没有一丝察觉,非要和巫门拼个你死我活?”
李随云听了叹息道:“河图、洛书乃先天灵宝,善推演天机,但天道无常,又岂是能随便推演得了的。更何况以此二宝推演天机,也不过管中窥豹,略见一斑,哪里见的了全貌。况且巫、妖尽占顶端,两雄不能并力,一雄日久,却也难以独存,他们都不适合做天下的主角,早晚都要被淘汰。”
玄璞听了,脸色不由得微微一变道:“师父,那我们该如何处置,方能在大战中保得平安?”
李随云听了,放声大笑道:“巫、妖大战,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我既知结果,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我早晚都要开宗立派,正好趁此机会夺两件法宝,依可防身,又可护派。”
李随云师徒三人正自商议,忽听谷外有人大喝道:“东皇太一,前来拜访——”声音激越,宛如雷鸣。
李随云听得这声,脸色不由得微微一变,他没有想到对方这么快就找上门来,他虽然料想对方不会这么早动手,但那终究是猜测,做不得准,既然来了,需得应对。不知道对方是何来意,他也不敢大意,随即将几件最厉害的法宝藏入袖中,看了两个弟子一眼,一点头道:“出去见他,再做打算。”
那东皇太一虽然有心向李随云低头,但他也是高傲之人,如何咽得下这口气,他来回踱步,显然心中气急。但表面上示弱,又不能表现出一丝不满,真真气杀人也。
李随云嘴巴上说不怕,那是骗人的,他心里对这东皇太一还是存了一丝畏惧。人比认得死,货比货得扔。人家手握混沌钟,背后小弟一大帮。自己赤手空拳,只有几见勉强拿得出手的法宝,背后小弟两个,拿什么和人PK?做人狂点没什么,关键要认清自己的实力。
李随云远远的看着东皇太一,左手紧了紧袖子里的暴雨梨花,这才遥遥一揖,口中连声道:“不知东皇陛下光临寒舍,失迎,失迎;罪过,罪过。”
东皇太一的脸上立刻挂满了荣幸的笑容,他快步上前,走到两人刚才距离的中间,停下脚步,大笑道:“我久闻道友之名,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真是三生有幸。冒昧相询,不知道友如何称呼?”
李随云也快步走到东皇太一跟前,他见对方询问自己的道号,险些露出苦笑。难道说自己叫二苟吗?这叫什么道号,这不是惹人耻笑吗?若是“随云”,却也不甚好,这只能做俗名,却难做道号。
但这时候他又犹豫不得,否则必会被对方误以为心存恶念。他也不想和东皇太一翻脸,但又顾忌自己的面子,一时间不由得进退维谷。
李随云终是精明之人,他微一犹豫,便有了主意,口中淡淡的道:“我不过是山野间的一个普通修士罢了,哪里有什么道号,陛下若是愿意,叫我清虚好了。”这清虚二字,却是他想起自己当年取清虚天之意,取的网名,所以才随口说出这个道号。
东皇太一是何等精明的人物,如何把握不到李随云在那一瞬间的迟疑,他心中生起一丝疑惑,但在面上却没有丝毫表情,就像根本没有发现一样。他露出最真诚的微笑道:“原来是清虚道友,我只知道道友其人,却不知其名。今日终于得偿夙愿,实是难得的机缘。”
说罢,东皇太一手一挥,将几个金乌招呼了过来,也不顾忌李随云门下微微变色,自顾自的道:“道兄,我这次是来赔罪的。”
李随云听了,已然明白对方的心思,表面上微微一怔,有些惊讶的道:“陛下何出此言?我隐居此处,也不与外人争执,不知道何时与陛下有了争执,还望陛下明示。”说罢,谦恭的施了一礼。
东皇太一见对方如此恭敬,心中微微一动,暗道此人若不是奸猾至极点的小人,就应当是赤诚淳朴的君子。以这人法力高强却隐居不出,一身本事却名声不著的性子来看,他应该没有那么深的城府,该是第二种人。
想当然的东皇太一不由得微微松了口气,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的道理,他还是知道的。这个人的威胁立刻由五星级滑落到三级。[请看小说网Jar电子书下载乐园—QiSuu.Com]
虽然对方的危险等级下调,但该做的面子上的事还需做的。这东皇太一正容道:“道兄不怪,我却不能不所。我这几个侄子不知道天高地厚,被一个人间的修士挑拨,来找道兄的麻烦,还请道兄见谅。念他们年纪幼小,原谅则个。”
李随云听了,心中冷笑,脸上却充满了惊讶之色道:“陛下万万不可如此,如果非要赔罪的话,最应该赔罪的却是我。想我出手不知轻重,竟将太子周身的羽毛剥净,若不是陛下法力无边,太子怕是要耗费数十载的苦修,放能炼回。我早该想到,以太子这般人物,如何会无缘无故找我的麻烦,只恨我没有早些醒悟,还请陛下恕罪。”
东皇太一见对方如此谦恭,心中也自欢喜。若是这次能结下一个强援,那真是意外之得。他不再犹豫,立刻让几个侄子上前赔罪。他心中自有计较,眼下不能得罪于清虚道人,但此人难保忠奸,待平了巫门,自当铲除后患。
李随云口中连称不敢,心中却自有了计较。他知道东皇太一为人精明,又是高傲人物,如何咽得下这口气,若是与巫门证了高下,怕是第一个要收拾的就是自己。当即虚以委蛇,宾主尽欢而散。
正所谓人皆好信,李随云的弟子谈笑间灭即将飞升的高手,李随云挥手间制服金乌,以东皇太一之地位,尚得上门赔罪,这几件事一传,顿时将那清虚道人之名传的宇内尽知。
李随云心中情绪,这事十有八九是东皇太一有意传播,既显示出他的大度,又间接表明彼此的关系已经有了进展。日后若是巫门想要拉拢自己,他们也要好生考虑一番。
虽然被人算计,但李随云并不在乎,依然我行我素,待到鸿钧讲法之时,依然前去听讲。也许是他的诚意打动了鸿钧,不知道又过了多久,鸿钧终于收他为关门弟子,位列老子、元始、通天之后。
第一卷 天下一朝成齑粉,百万巫妖战洪荒 第十章 yd的开始
这李随云名声已显,世人将他和老子、元始、通天并称为鸿钧座下四大弟子。当真是生平不识清虚士,便称高手也枉然。但凡修修士,听到他的名字,无不称其法力通天,一时间当真是风光无限。
李随云并不喜欢这么招摇。在他看来,一个人若想在这强者林立的世界生存下去,那就永远不要当出头鸟,如若不然,除非你证得混元,否则终有被雁掐了眼的时候。更何况喜欢打人闷棍的李随云,在声名远播的情况下,又哪里能继续他这伟大而神圣的事业?
不过李随云并没有把这些事情放在心上,说实话,他已经压抑得太久了。他实在不是个好人,从某些角度来说,他甚至得用委琐来形容,他的性格也让人不敢恭维。作为一个法力高强,将心境磨练得坚如铁石的修士,居然还在考虑着七情六欲,有了大靠山的他,已经开始打起了女仙的主意。
一个本领高强的修士,尤其是他又拥有庞大靠山的修士,一旦他下决心做恶,那结果是让人束手无策。
据仙界传闻,清虚修士,极为好色,所作所为,罄竹难书。
据传,此人自成名以来,但凡见到美丽的女仙,必上去搭讪,脸皮之厚,不亚于巫门大圣那强健而宽广的胸肌。
据洪荒消息灵通之士所传,此人成名以来,曾不止一次偷窥女子沐浴,曾经偷过天庭仙女的纱巾,看过牡丹仙子更衣,强吻过蝴蝶仙子的樱唇……
据天下小道消息传播,此人成名以来,最擅争风吃醋,曾经为了某位女仙的绣鞋,大打出手,入天宫,下地府,闹龙宫,闯洪荒,总之是打得天翻地覆,直将那法力不比东皇太一差上多少的修士追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到最后被剥光了身上所有的法宝,吊在那不周山上,受那风吹雨大,日晒冰冻三月之久,方才作罢。
如果他仅仅如此好色,那也就罢了,偏偏此人又极为贪财。仗着本领高强,四处钻营,整日里搜集法宝、材料,只要是他认识的,没有不被他剥削过的。
不要说巫门和妖族那些善炼器的,多法宝的修士,就连他的师父鸿钧也曾被他搜刮去好几件宝贝。李随云的举动使得他又多了一项恶名:“天高三尺真人”,或是“无良天尊”。
正所谓居安思危,李随云也知道自己的名声恶了,虽然有靠山,但难免会有不要命的,因为情侣被骚扰而疯狂的修士找上门来。自己本事高强,固然不怕,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自己一时疏忽,被对方得了手,虽然未必伤及性命,落了面子,却是必然。
考虑到自己的劣势,在闲暇时,李随云大兴土木,将自己的山场建造得异常隐秘、稳固,周围设置了无数杀阵,又将从巫门大圣那里偷学来都天神煞之阵,从东皇那里拐骗来的周天星斗大阵,一股脑的布上,更不要说其他的凶阵、恶阵、毒阵、幻阵,大阵套小阵,小阵套陷阱,阱中还有阵。
李随云以此配合盘古布置的主阵……总之,将他的老窝打造得铁桶金城般相似。哪怕你法力通天,要想硬闯,也要付出惨重的代价。即使是证了混元正果之辈,怕也要发几个昏。
其实李随云也有不得已的苦衷,一个人如果太正直,太完美,那他根本无法在这个世界上生存下去。就连那太阳尚且有黑子,何况人乎?
再说无欲则刚,对于他来说,如果隐居避世,不露真身,反而会让有心人更忌惮自己。若是自己显露出一星半点的缺点,却也正好安这些人的心。毕竟像自己这种有着不良嗜好的人,更好对付一些。
*********
李随云的举动很快就传到了天帝帝俊和东皇太一的耳朵里,这两个人本是精明之辈,如何不会怀疑李随云的动机?
若说着帝俊护起短来,比起太一,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要不然他也不会让太一出头,他怕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他虽然坐在天帝的位子上,但性子远没有太一来的深沉。他一直对最小的孩子被拔光羽毛是事耿耿于怀,一直想找机会报仇雪恨。
以太一的头脑,如何猜不透帝俊的心思,他有些好笑的道:“兄长,凡事不可急噪。若我等此时出手,以那人的本事,在配合福地的禁制,短时间内怕是没有机会攻破,定然要拖延日久。更何况那人本领高强,逃跑的本事据说也不错,万一我们失手,让他逃了,岂不是白白多了个敌人?”
帝俊听了沉吟不语,过了一会才缓缓道:“那人眼下的行为大是古怪,他居然变得如此浅薄,整日里调戏仙女,仗势抢夺法宝,实在不像以前那个甘于平淡之人,他究竟打的是什么主意?”
太一微一沉吟,低声道:“我也曾思量过这件事,但那清虚道人,行为处世,不能让常理来推断。我实在没有太大的把握判断他的目的。他现在的举动确实让人难以适应,但我想那人大概是以前压抑得太久了,现在好不容易能释放出来,自然会有些疯狂。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
帝俊听了,默然无语,沉吟良久方道:“其人遨游于天地之间,又喜独来独往。你我若是一起出手,他毫无防备之下,应该可以一击得手吧……”
太一大惊道:“兄长万不可如此。此时不同往日,想那清虚身为鸿钧老祖的关门弟子,自然倍受疼爱。若是行事不秘,怕是白白多了一帮对手。想鸿钧座下的四大弟子,尽是法力高强之辈,证那混元,也不过是时间的问题。到时和我们理论起来,再加上一旁的巫门虎视耽耽,我等如何是其对手?”
帝俊听了,眉头一皱道:“若是等清虚道人修成混元,我等要收拾他,岂不更难?此恨何时可雪?”
太一恨声道:“谁想到此人竟会拜到鸿钧门下,若早知如此,当年拼得与巫门立时反目,也要击杀了他。”
帝俊听了,微微苦笑。以他对太一的了解,如何不知道对方说的是气话,太一可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他绝对不会动手。
太一也知道自己不过是发发牢骚,他沉吟片刻道:“兄长,我一直在想一件事,现在这天上、地下,洪荒、宇宙,是我们和巫门做主角,可日后……”
帝俊听了,也自叹了口气,他沉声道:“我现在虽然将那两件法宝修成身外化身,威力强大,但若想窥探天机,却还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总是看不清楚。若想窥探天机,除非是我证得混元,方有希望窥探到过去未来之事。”
太一听了,不禁黯然,沉吟良久才道:“其实天机岂是能窥探得清的?若是有一丝疏漏,被人力强行扭转些微,怕是天道变迁,天机随之改变。我等夺天地之造化,造日月之玄功,不知耗费几许功夫,方才修成大道,本就是逆天之行。仔细想来,似我等这般逆天而行的妖族,若是还想窥探天机,也未免有些太可笑了。”
帝俊听了,也不禁大笑,显然也对二人的谈话有些好笑。笑罢,他沉声道:“你我体悟天道,还看不破这天机?世上无不落的太阳,凡是不可永恒,又哪里有人能做永恒的主角?人无千人好,花无百日红。天下主角易位,这也是早晚的事。”
说到此处,帝俊不由得顿了顿,看了一眼一脸无可奈何的兄弟,有些索然的道:“我妖族与那巫门两雄难以并立,早晚要证个高下。此事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哪怕斗两败俱伤,也不得不行此事。”
太一听了,脸色黯然,一番辛苦,流血流汗,到头来,为谁忙?
帝俊见太一默然无语,叹了口气,沉声道:“话虽如此,有些事情,还得早做准备。那清虚道人既然好色,我们成全他也无不可。不过还需好生防范,免得他又生出什么事端,反为不美。”
太一听了,深以为然。他嘴上虽然没有明说,但他对李随云的所作所为,心底也着实怀疑,怕对方是韬讳之计。可让他恼火的是,李随云所收的弟子,全是他谷中得道的灵兽,外来的人一律不收,更不要说带艺投师的人,这让心存算计的他着实恼火。
但太一也知道,即使这件事再难,也得出手在他身边安插钉子,现在这种情况,总比对方躲在福地里不出来,要好得多,也容易得多吧……
*************************************************************
已经为自己闯下了偌大的恶名的李随云,对眼前的情况非常满意。他知道自己已经初步闯下了名声,凭借自己的恶行和浅薄,应该不会太受他人重视。在有靠山的情况下,只要没有触及他们的底线,帝俊和太一绝对不会动自己。
而一直就和自己关系不恶,又是同源而出的巫门,也绝对不会对自己产生不好的想法。自己对他们来说,成为朋友的可能性,比成为敌人的可能性要大得多。想来在洪荒破灭之前,自己可以快乐的生存下去。
巫、妖大战,对于一些修士来说是灾难,但对于他来说,却是挑战和机遇。他门下弟子虽然不多,但那也只是暂时的情况。时间久了,怕是不会弱于他的三个师兄。如果不趁天下大乱之际,夺个先天灵宝,作为立派的根本奇--書∧網,怕是日后弟子难逃轮回之苦。
轻轻的把玩着随身携带的竹杖,就如同抚摩亲人一样。这东西乃是天地间第一根竹子,沾染了盘古的精气,每当抚摩这根竹杖,就让他想起了当年那逍遥岁月。
漫不经心地从怀中掏出一枚千年朱果丢进了嘴里,任凭甜美的汁水流入口中。
没有人知道这个本领高强的胖子,究竟有多贪婪。李随云现在如同葛朗台一般,疯狂的搜集着一切可以炼丹和入药的东西。
就像这朱果,他在自己炼制的乾坤戒里存了数百斤,其中万年的也有数斤。这东西眼下虽然不是什么稀罕物,只要是灵气稠密的地方,就可以采到。但一想到日后连百年人参都成了人人争夺的对象,李随云再一次下决心要加大搜刮的程度。
正自逍遥之即,却见一个好事的仙人急匆匆的驾着云头从远处赶了过来。这仙人他倒也认识,乃是一株柳树得道,自号柳书生,又名柳随风的便是。
要说这柳书生也不是等闲之辈,他本是一株柳树,起码有万年寿命,受那天地灵气、日月精华的滋养,终于脱去本体,修得人身。一身本事,更是深不可测,因此入了天上金仙之位,好不潇洒快活。
李随云与其相识也是偶然,这柳书生居然也是一个好色之人,在一次偷窥仙女沐浴的时候,两个人撞在了一起。正所谓臭味相投,两个人在交换偷窥心得的时候,居然大有相见恨晚的意思,竟然成了好友。不过李随云喜欢独来独往,所以两人并没有多少见面的机会。
李随云见柳书生行色匆匆,似又急事,心中一动,捏了个法诀,向柳书生一指,柳书生正行间,猛然觉得云头一动,竟然消散。大惊之下,待要捻诀施法,却已经晚了。径自落了下去,可可落入李随云身边的一处水潭之中。只听得轰的一声,水花四溅。
平白无故的被人算计,谁都不会高兴。柳书生纵然是个泥人,也有些土气。他如何不知道自己被人开了玩笑?
经验丰富的他猛的向水底一沉,随即一捻法诀,猛的蹿出水面,随手掣出自己的法宝,却是一根一十二节的柳木制成的鞭子,这是他用自己本体上,一条主干修炼而成的,可以操控植物,使其为自己所用,是一件难得的宝贝。
李随云见柳书生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不由得“呵呵”大笑道:“呀呵,这根鞭子不错啊,居然可以操纵植物,以前怎么么见你弄过?”
柳书生一听这声音,原本三千丈高的无名之火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原本杀气腾腾的面容转眼间换成一副笑脸,声音流露出一股谄媚:“呃——这不是清虚真人吗!您怎么在这里啊……”
说话间,他的手已经缩到了怀里,将自己的兵器塞了回去,还有些畏惧的看了一眼李随云。两个人当日交浅言深,加上传言,他自然知晓对方是一个雁过拔毛的主。
李随云何等精明,又怎么会看不到柳书生的小动作,他也不为己甚,毕竟谁弄来一件法宝都不是容易的事。更何况对方和自己勉强称得上朋友,而这件法宝还是他本体的一部分。
看着有些紧张的柳书生,李随云又好气又好笑。随手从怀里套出一个酒葫芦,“咕嘟”一声,灌了一大口,任由散发着水果芳香的酒液在腮边流淌,这才慢条斯理的道:“我说,你这匆匆忙忙的要干什么去啊!”
柳书生见李随云没有再打他法宝的主意,偷偷的松了口气,举手一揖,这才点头道:“我听人说,西方奥林波斯山上,神族第一美女阿芙洛狄忒即将嫁给最丑陋,而且是瘸腿的火焰之神——赫淮斯托斯。不过战神阿瑞斯似乎想要和火焰之神竞争……这个消息可够响的吧!”说到这里,柳书生自己也忍耐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东西方虽然相安无事,但绝大多数修士,却看不惯那些只知道勾引美女的大块头,能看对方的笑话,自然十分乐意。
李随云沉吟片刻,点头道:“西方神族的事,果然古怪,只要能让他们头疼的事,我想我们没有人会不喜欢。不过你说的阿芙洛狄忒,应该是掌管爱情的那个女孩子吧!”
柳书生对李随云这么说,一点都不意外。作为朋友,他多少知道一点李随云的根底,他微笑着点头道:“不错,正是那个集美丽、温柔,体形完美绝伦于一身的女神。据说连西方神王宙斯都忍不住追求她,因为被拒绝,因嫉生恨,这才有意把她嫁给最丑陋的火神。”
说到这里,柳书生忍不住叹了口气,有些失落的道:“掌管爱情的女神,偏偏不能决定自己的爱情归宿,身为西方神族的一员,她也够可怜了。这似乎也是爱情的悲哀。”
李随云低头盘算,过了好一会,才开口对柳书生道:“兄弟,你那个鞭子真得借给我用用,我要到西方去一趟。”
柳书生一愣,随即一惊,脱口道:“你怎么又打起我的宝贝的主意来了?我可就这么一件宝贝,经不起你折腾,再说你到西方神族的地头,要我这法宝干什么……”
李随云见柳书生一脸惊恐的样子,不由得叹了口气,自己的形象真够惨的。他苦笑道:“西方神族也不是没有高手,我就这么一头撞进去,这不是找打吗?我听说你的法宝能操纵植物,因此想借来防身,最起码,也可以用它操纵植物,探听一些机密。若是在西方折了威风,咱们东方神族不也是没有面子吗?我想这点小事兄弟不会拒绝吧!”
柳书生闻言顿时松了口气道:“你原来想偷窥啊!怎么不早说。呵呵,这好办,我传你一项法术,却是我木系一脉得道者的独门绝技。保管你能和植物勉强交流。”说到这里,猛然醒悟道:“清虚道人,你不会色心大发,要打阿芙洛狄忒的主意吧!”
李随云被人窥破了心思,脸色却依然是一副惫懒的样子,依旧用玩世不恭的语调道:“你把我看成什么人了,我这么高尚的人,怎么会做那么龌龊的事呢?我只不过是想去看看老朋友,普罗米修斯,自从他为了凡人,被宙斯捆在阿尔卑斯山的悬崖上,我就在没有见过他。”
柳书生疑惑的打量了一番李随云,也没有多说什么,西方神族的事,他不想搀和,也没有能力搀和。如果李随云真的在打西方女神的主意,他也不认为有什么不好。这个祸害若是走了,怕是整个仙界都要欢呼。让他去祸害西方神族,比祸害东方仙界,不是要好得多吗!
想通此节,柳书生立刻向李随云传授木系独有的法术。待传功完毕,也不多做停留,客气了几句,转身离去,他可怕李随云惦记他那随身的法宝。想当初,自己锻造出来的时候,花费了多少心血,只有自己知道,这可是用血汗炼出来的……
李随云见柳书生一脸劫后余生的模样,急匆匆的走了,自然知晓他怕自己强行索取宝贝,微微叹了口气,心道自己有那么无良吗?居然连朋友也抢,自己貌似没有干过这种事情吧!似乎真的没有啊!真的没有,绝对不会是因为抢的人太多了,而忘记了。
又灌了口酒,挥去了心里的苦涩,自己成功麻痹了妖族,却终究留下了一个恶名,一得一失,乃是天数,违背不得……想到这里,李随云绵力驾起云头,一溜烟的向传说中的奥林波斯山飞去。
到了东方仙界的边境,他立刻停了下来,按落云头,用上了地行之术,一溜烟的向目标前进。他这也是迫不得已。东西方以及北欧、埃及、美洲,各个地区的神祗都有各自的地盘,同样有人监视着边界,免得他人入境。
李随云是做贼的老手,如何不晓得边境这一说,如果还没有动手就让人发现,也太损他“无良”的名头了。
这奥林波斯神一系,以掌管雷电的神王宙斯(Zeus)为主,其余几位却是生育及婚姻的保护者——赫拉(Hera);主宰蓝色水域的海洋之王——波塞东(Poseidon);黑暗的地狱,死亡的掌控者——哈得斯(Hades);给予大地生机,教授人类耕种,掌管农业,代表正义的女神——德墨忒耳(Demeter);象征力量与权力的战争之神——阿瑞斯(Ares);象征智慧和威力,农业与园艺、法律和秩序以及英雄的保护神——雅典娜(Athena);掌管光明的太阳神——阿波罗(Apollo);李随云此行的主要目标,最完美的身段和样貌,女性体格美的最高象征,掌管爱情的女神——阿佛洛狄忒(Aphrodite);行走敏捷,精力充沛,多才多艺的神使——赫尔墨斯(Hermes);掌管月亮的狩猎女神——阿耳忒弥斯(Artemis);长得最丑陋,但却拥有一双最灵巧的火焰和锻造之神——赫淮斯托斯(Hephaestus),以及其他的神祗。
对于这些强大的神祗,李随云了解得并不多。当年他看动画片和希腊神话的时候,曾有一个“伟大”的目标,如果将来他有了足够的能力,他一定要将雅典娜、阿耳忒弥斯以及阿芙洛狄忒收入私房。
随着道心日益坚固,他常常感叹自己当日想法的可笑。不过借机到西方找个合籍双修的同伴,也未尝不是好事。仙路漫漫,正果可期,但时间难定。如果一个人走下去,不是太孤单了吗?
奥林波斯山,似乎因为李随云的到来,变得有意思起来……
第一卷 天下一朝成齑粉,百万巫妖战洪荒 第十一章 这年头,作贼得先踩盘子
作为奥林波斯山上最美丽的女神,阿芙洛狄忒静静的抱着蜷曲起来双腿,仿佛受了委屈一般,静静的坐在宫殿的天台上,默默的想着心事。
说句实在话,她的心情真的很不好。她虽然名为神祗,是十二主神之一,但她却不得不受宙斯的欺凌。她虽然拥有奥林波斯神系最美丽的容貌,却没有足以保护自身的强大战斗力。
她不像雅典娜那样充满智慧,骁勇善战。虽然掌管着智慧,却有着连战神也难以匹敌的强大战力。
她也不像阿尔忒弥斯那样,拥有一个掌握强大神力,在需要的时候,足以毁灭世界的哥哥。
她虽然也拥有强大的神力,但她最拿手的却是腰间的那条充满媚惑之力的腰带。这条腰带并不能保护她自己,反而会给她带来更多的灾难。她真正的力量,却是赐予凡人爱情。不过很显然,神的爱情并不归她管。
有些时候,她真的很恨阿瑞斯,那个混蛋,凭借英武的面容和高超的武艺,以及一张能说出无尽甜言蜜语的嘴,偷走了自己的心。可到最后,却因为宙斯的一句话,再也不肯和自己见面。
轻轻的叹了口气,对未来已经丧失了信心的阿芙洛狄忒摘了一朵不知道名字的野花,默默的把玩,她不甘心嫁给赫淮斯托斯,虽然火神对他很好,她也很喜欢火神,但那是兄妹、朋友之间的那种感情,和爱情搭不上一丁点的边。
轻轻的叹了口气,阿芙洛狄忒有些无奈,她甚至想,自己是不是真的应该答应宙斯的请求呢?也许这样一来,两人不过是一夕之欢娱,在这之后,她可以尽情的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
沉吟了良久,她还是否定了这个让她恶心的想法,她不能容忍宙斯这么做,更何况,即使自己真的成了宙斯的情人,赫拉也不会放过她的。在她和赫拉之间,宙斯会选择谁,虽然不到最后关头,谁也不知道谜底。但她心中清楚,那个人绝对不会是自己。
李随云的速度很快,并不十分精通瞬移的他已经潜入了奥林波斯神族的领土。作为偷渡者,他十分小心,连地行之术也不敢用了。
据他所知,奥林波斯神族和东方神族是一个完全不同的种族。他们之中,除了地母该亚,以及有数的几个没有掌握实权的神祗以外,没有天生地成、自自然中孕育而出的,所以他们全族,更多的是姻亲关系。
奥林波斯山上的诸神,绝大多数都是身体强悍,善于肉搏的种族,从某些方面来说,和巫门的修士很像。由于地母该亚的存在,精明的李随云不敢再使用地行之术——谁都不知道该亚的态度如何。他只好变成一只苍鹰,向阿尔卑斯山飞去。
被吊在山崖之上,终年忍受着寒风,不得不接受惩罚的普罗米修斯突然露出了一个微笑,他原本紧闭的眼睛一下子睁开了,看着远方。
李随云敏锐的把握住普罗米修斯的变化,心中暗自吃惊,这家伙的神念越来越强了,居然已经发现了自己。看来这些年,并不只有自己才变得更强大。也许这次西方之行,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自己也许真的来错了。
也许是起了争强好胜的心思,李随云咧了咧嘴,整个人突然消散在空气中。他本来就是天地间的灵气得道,如今回归本源,当真是了无痕迹,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正自微笑的普罗米修斯眼睛猛的一亮,这是惊骇的光芒。他先是满脸的疑惑,随即又变得释然,他已经把握住了问题的关键。他随即收敛了眼中的惊骇,一脸的平静,他静静的等待着对方的到来。
过了好一会儿,李随云凝聚身形,出现在普罗米修斯的面前,正个人呈半透明的状态,仿佛是一个虚影,让人感到分外的不真实。
他坐在虚空之中,看着身材高大的堤坦神,忍不住笑着调侃道:“聪明睿智,据说明亮的双眼可以看透未来迷雾的普罗米修斯哦,你怎么也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这真让我感到惊讶。难不成你在当时睡着了不成?”
普罗米修斯看了一眼有些幸灾乐祸的李随云,也不动怒,面色从容的道:“东方神族中,仅次于大神的存在,现如今人人畏惧的害虫啊,我虽然被禁锢在这里,也知道你的名声愈来愈响亮。你怎么会有空闲来看望我这个倒霉的朋友?难不成你要来祸害奥林波斯神族不成?”
李随云听了,忍不住哈哈大笑,因为笑得太剧烈,以至于在空中翻了一个筋斗,他借笑声掩藏内心的惊讶,谁能想到这个一直被禁锢的神祗,居然对自己的行为知道得如此清楚。面对这样的人,谁都不会舒服。
他看着普罗米修斯,充满了笑容道:“如果你说对了,我打的正是这个目的,想必你会很高兴吧!毕竟被自己曾经帮助过的人吊到了这凄凉的山峰之上,日日忍受秃鹫的折磨,即使是心胸如苍穹般广大,也会忍受不了吧!”
普罗米修斯眼中精光一闪,脸上的表情并没有因为李随云的讥讽而有一丝的改变,他微微一笑道:“我的母亲,留给我可以感知他人命运的双眼,虽然有些时间,看得很模糊。我已经知道了你此行的目的。可是你考虑过后果吗?你的命运我无法知晓,但我知道,那一定不会像结冰的湖面那样平静。
清虚,此时的西方,已经不是当年的西方,那些神祗,也远比当年来得强大。我不知道你有多强大,也许在这无尽的岁月中,你又炼了什么新功夫,但我希望你不要打破这里的平静,我只能看到你的目的,其余尽是一片迷雾,我有一种不是很好的预感……听我的劝,回去吧,不要打破平静……”
李随云听了,心中微动,却做出一副忍不住的样子,大笑道:“你什么时候跟我们东方算命的一样了?哈哈,说实话,我真想不到,你居然会为了人类,甘心被锁在这鸟都不拉屎的山峰上。你可是堤坦神族的智者,怎么会犯这样的错误?难道是因为我太久没有出来的缘故,导致世界变化得快了?”
普罗米修斯看了一眼搞怪的李随云,淡淡的道:“你不了解我,就像我看不透你一样。这个世界,又有谁能完全了解对方?绝大多数生命,只怕连自己都不能完全了解吧!我既然做了,就不会后悔。”
李随云沉吟片刻,微笑道:“你能看透未来,那你告诉我,这次我能不能抱得美人归?”
普罗米修斯没有说话,只是垂头不语。他大概还希望李随云能听从他的意见,回到东方,不要打破西方表面上的平静。
李随云见了,“嘿嘿”冷笑道:“普罗米修斯,我和你不一样,我这个人,在某些时候,很喜欢冒险。我知道,你想让我帮你做些事,可惜,从来只有我占别人的便宜,还没有人能占我的便宜。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不说就不说,难不成我还在乎吗?”说罢,径自化阵清风去了。
普罗米修斯看着李随云远去的方向,一阵惊讶,他没有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这小子还是一副老样子,一点都没有改变。自己和他相识,也是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一直都弄不明白,为什么他会放弃隐居,而跳到前台来。
他本来想吊吊他的胃口,然后指点他一条明路,顺便请他照拂一下西方的人族和被关押起来的堤坦神族,却不想他压根不在乎这一切,难不成他要打上奥林波斯山,将他看中的美女抢走不成?一想到这里,他就不自禁的打了一个寒战,想到惨烈的情景,心中一阵烦闷。
普罗米修斯有些时候真的很恨自己,只能模糊的看到未来,却不能窥探到全部。这无疑将影响他的判断。再看了一眼李随云远去的方向,这才无奈的低下头,默默的为人类祈祷。
临近奥林波斯山的李随云心中不住的盘算,说实话,他知道自己这副尊容要打动西方最美丽的女神——阿芙洛狄忒的话,简直比太阳星从东方落下、巫门和妖族结永世之盟还要难。
但李随云又不想放过这号称最美丽的女神,他是个正常的男人,从上一辈子开始就是处男,一个正常的男人,尤其是已经拥有强大力量的男人,大概没有几个不想改变这种状况。仙路漫漫啊,虽然可以窥探到大道的边缘,但时间却不知道要费几许,一个人实在太孤单了。更何况一再压抑自己的性情,怕是早晚会滋生心魔,难以证得大道。
李随云迫切的希望改变这种状况,只是他现在的地位已然不同,所选择的对象自然也不能是庸脂俗粉,现在这世界上,除了最美丽的女神阿芙洛狄忒以外,难道还有更适合的不成?至于东方的仙女,还是等以后在说吧,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
为了保证此行顺利完成任务,李随云甚至准备了一系列的破坏法宝,必要的时候,他不惜和众神动武。他就不信了,凭借自己一身的修为,还打不过这些绝大多数只知道近身战的奥林波斯神族!
驾驶着由神马牵引,连车辕上都布满灼热火焰的太阳车的福玻斯·阿波罗,在奥林波斯山上,有着崇高的地位。这不光是因为他掌管着奥林波斯神族领地内的光明,更因为他那百发百中的神箭。实力,是获得认证的最重要的标准。
阿波罗最近的心情也不是很好,阿芙洛狄忒那美丽的面庞,完美的身段,醉人的微笑,已经征服了所有男性神祗的心。
在某些时候,他真不明白父神的心思,为什么要把最美丽的女神嫁给最丑陋,而且最无能的火神。他驾驶着太阳车,重重的一抖缰绳,催促着驾车的那四匹有翼的神马加快速度。
李随云很轻松的发现了这个被失望和焦躁蒙蔽了双眼的神祗,做惯了贼的他马上意识到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他像风一样轻盈的落到了喷射着火焰的车上。他本是天地之气所化,最善转换体内的灵气,轻轻的变成一缕金色的火焰,在火焰中藏匿住了身形。
阿波罗根本没有注意到心怀叵测的“小贼”,他操纵着太阳神车,靠近了奥林波斯山上的奥林波斯神界,随着特定的方法,强大得足以抵挡住先天法宝一击的结界上,出现了一个刚好容纳阿波罗和他的战车通过的圆形通道。李随云终于如愿以偿的进入了奥林波斯神界,完成了自己窃玉偷香的第一步。
李随云心里清楚,自己虽然厉害,要穿过这结界也不难,但要在不惊动其他人的情况下,穿越结界,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每个神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法术,以保护自己的安全、势力和权威,要不然他就会别的神族所取代。
奥林波斯众神虽然很少有擅长远程攻击的,但是能雄霸一方,想来也不是好惹的。曾经有一个金仙故意挑衅,结果被雅典娜仿佛游戏般的一枪刺伤,白白损耗数百年的修为,这才恢复过来。由此可见奥林波斯神族强悍的程度。
李随云虽然自信,但他也同样吃不准对手的深浅,万一要是折在这里,那他可是太亏了。他可不想白白折了百十年的修为。
他更担心的是奥林波斯三巨头同时出手,如果真的被逼到那一步,自己也只能全力出手了。但这样一来,自己的实力必然过早的暴露,对自己一直十分关注的妖族,定然会更为忌惮自己。
一旦到了这一步,自己日后的计划必然受到影响。在巫妖大战中,自己怕是只能选择一方加入,若想打闷棍,夺宝贝,怕是要难上许多。
阿芙洛狄忒静静的站在自己的宫殿前,她感觉到阿波罗正驾着他的太阳车赶了过来。这又有什么用呢,这些天他每天都来安慰自己,可他也没有勇气反抗他的父亲。
也许这就是自己的命吧!想到这里,她又忍不住一阵失落,眼角又渗出了泪水。轻轻的滑过柔嫩的肌肤,滴落到大地上,化做晶莹剔透的宝石。
李随云小心翼翼的离开了阿波罗的战车,像一片落叶一样,落到了地上。他不知道这个掌管光明的神祗要到哪里去,但他知道,自己要想成功抱得美人归的话,必须在不暴露的前提下行动。有些时候,还是小心点好。多一个敌人,对于他来所,并不是什么好事情。
就在李随云刚落地的那一刹那,一股强大而威严,同时充满了自信的神念扫了过来。
李随云如果显现出身形的话,他的脸色一定变得很难看。这是一股不弱于东方太乙金仙的神念,甚至接近帝俊。
在这里,拥有如此强悍神念的,大概也只有掌握着雷电力量的宙斯吧!虽然这不代表宙斯可以打败他,但这表明了,宙斯绝对有资格做他的对手。如果再加上宙斯的兄弟姐妹,自己的敌人数量可太多了。如果都是和宙斯是一个级别的,那自己除了以硬碰硬外,也只有跑路这一条路可以选择了。
一想到跑路时的悲惨场面,然后眼前又浮现出自己那帮无良的,勉强可以算得上朋友的家伙,幸灾乐祸的嘲笑,李随云就头皮发麻,辣块妈妈,不就是欺负老子没有先天灵宝吗?想到这里,他突然发狠,这次回去,说什么也要弄个先天至宝了。这年头,拼的就是装备和补给,玩的就是肝颤啊!
李随云这次可是下了狠心,他为了躲避东方的争斗,到西方招惹点不是太大的事端,以转移自己身上的目光。事情不是太难,关键是一个尺度的问题。一旦严重了,自己可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
宙斯并没有发现李随云,他只是在观察阿波罗的时候,发觉灵气的波动,一时起意,这才用神念进行搜索。扫视了一圈,什么都没有发现,他也没有在意,也许是风吧!他这样想着,继续将注意力放到了自己的儿子身上。
阿波罗并不知道,正是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导致了一个巨大的害虫,神不知,鬼不觉的进入了他们的领域。
他现在只有一个想法,就是早点见到自己心目中最仰慕的女神,好好安慰他。他急匆匆的赶到了阿芙洛狄忒居住的地方,小心翼翼的将自己的战车停在阿芙洛狄忒的宫殿旁。
阿芙洛狄忒的宫殿并不像其他男性神祗的宫殿那样雄伟,也不像智慧女神雅典娜的宫殿那样充满了英气,更不像神后赫拉的宫殿那样充满了高贵、巍峨、华丽。
她的宫殿显得很柔和,在各种各样奇花异草的装点下,显得异常美丽。这和阿而忒弥斯的宫殿十分相似,在阿芙洛狄忒心中,自然,应该是最美丽的吧!
停好战车的阿波罗一下子从战车上跳了下来,随即一个纵身,径自跳上了三层的越台,蹿到阿芙洛狄忒身边,静静的看着因为烦恼而显得有些憔悴的女神。
满怀心事的阿芙洛狄忒轻轻扫了一眼阿波罗,眼中闪过一丝无奈,又夹杂着一丝痛苦。她垂下头,轻轻的走回屋内,没有说话。
阿波罗也有些尴尬,自己似乎也没有什么话好说的,其实不光自己,这奥林波斯山上的神祗,哪个不对阿芙洛狄忒心存爱慕?可令人悲哀的是,竟然没有一个人敢于冒犯宙斯的威严,将这个可怜的女神救出火海,连他自己也不敢。
默默的站了一会,有些留恋,又有些痛恨自己怯懦的阿波罗,慢吞吞的将自己的身体挪到战车上,无奈的离开了。
坐在高大的黄金打造的椅子上的宙斯,将这一幕看在眼里。他很满意,至少现在还没有人敢反抗他。
宙斯其实在很多的时候,也很无奈。他是推翻了父亲的统治,才登上今天这个位子的。这意味着,有一天,他的子女很可能效仿他的所作所为,推翻自己的统治。
他一直将普罗米修斯的预言放在心上,他不知道究竟是他和哪个女神的儿子,有能力战胜自己。这个预言,就像一柄锋利的宝剑,始终悬挂在自己的头顶上,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这柄宝剑会突然落下,斩下自己的头颅。
他之所以不顾众人的非议,将阿芙洛狄忒许配给自己那个瘸腿的儿子,一方面固然是为了拉拢火神,增加自己在这奥林波斯山上的臂助,同时报复阿芙洛狄忒拒绝他的求爱。
另一方面,也不乏有试探众子女的态度,看看究竟是哪个子女,有胆量违抗自己的意志。如果没有得到权利,他可能不会在意,甚至不会去争取,但如今他已经得到了神王的权利,他就不想再放弃。
宙斯虽然满意阿波罗的行为,但他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他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最近似乎要发生什么。他不相信阿瑞斯有胆量背叛自己,或是跟随阿芙洛狄忒私奔,去追求所谓的爱情。在生存面前,爱情值几个钱?如果说雅典娜有勇气这么做,还有几分可信的程度。
究竟是什么事情呢?居然让自己如此心神不安?命运是最是神秘,连命运三女神也无法拨开那层迷雾。难不成有什么强大的存在要介入这场并不匹配的婚姻吗?
宙斯很烦躁的起身踱起了方步,不过很快他就释然了。他轻轻的抚摩着手中的权杖,这是神仆为他新打造出来的雷神之锤,这东西的威力,足以震慑奥林波斯山上,任何一个神祗,他从这权杖上面,感受到了强大的力量,他安心了。
与此同时,李随云已经不露痕迹的锁定了阿芙洛狄忒的位置,他的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既然来到了这里,又怎能不疯狂?盘子已经踩好了,下面就该自己好生活动了。
第一卷 天下一朝成齑粉,百万巫妖战洪荒 第十二章 和美女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李随云小心翼翼的和奥林波斯山的的草木交流着,都说做贼心虚,他也怕被别人发现。幸亏着草木不分国界,要不然,他的身份早就被暴露了。
毕竟这里有着一个丛林女神阿尔忒弥斯,如果这些草木告密的话……李随云眼前浮现出自己在前面飞快的跑,后面一大群奥林波斯神族挥舞着只有野蛮人才会使用的大棒,在追杀他的场面。他不自禁的打了一个寒战。
为了保证隐秘,李随云像蛇一样在地上潜行,他现在不再顾及地母该亚了。该亚虽然厉害,但想来,她的触角只能触及到奥林波斯山的外围,谁都有隐私,都不会希望被人窥探。更何况宙斯未必会信任堤坦神出身,曾和他爆发过战争的该亚。
丛林女神阿尔忒弥斯刚刚在侍女的服侍下沐浴完毕,穿着由柔软的小鹿皮制作的轻便猎手装,拿着她那张即使休息时也不离开的金黄色的,弯月一般的长弓,在柔软的草坪上散步。
阿尔忒弥斯长得很漂亮,但她同赫拉、阿芙洛狄忒以及雅典娜相比,少了一分成熟和妩媚,多了一分青春的气息。
做为丛林女神的她并不在意阿芙洛狄忒和赫淮斯托斯的婚事,说实话,她很有些看不起阿芙洛狄忒,这个美丽到极点,需要用妖媚来形容的女神,只知道卖弄风骚,连自己的父亲都勾引,她听到这个“坏女人”即将嫁给最丑陋的主神赫淮斯托斯的时候,甚至还欢呼雀跃了一阵。
李随云冷冷的盯着这个胸大无脑的女神,她胸前的汹涌,让他暗暗咽了一口口口水。说实话,李随云并不太喜欢阿尔忒弥斯,她太自以为是了,她完全是一个没有长大的,被宠坏的女孩。但阿尔忒弥斯的体形实在太好了,好的让他产生了强烈的欲望,想把她压在身下好好爱抚。
猛然间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的李随云不由得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心中嘀咕,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天生媚骨吧。想自己也是一代高手,不敢说天下第一,怕也是少有的高手,即使宙斯怕也不是他的对手,他也自诩见过无数美女,比阿尔忒弥斯美丽的也未尝没有,可都没有让自己产生冲动,惟独这个金发的女孩,带给了自己不一样的感觉。
其实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正所谓魔由心生。李随云当初在无事,完全是因为他在东方时,虽然时不时的偷窥仙女更衣、沐浴,但只不过是小孩子的心性,又是刻意而为,有意丑化自己的形象,虽然多少带了点色意,心却不歪,所以并没有什么冲动。
这次他到西方,他本就心存不良,从一开始就打着劫色的主意。他本就是那种无法无天的人物,要不然也不会将金乌的毛拔光。这一路行来,为了躲避奥林波斯神族,心里多少都憋了点气。
此时见到长相清纯,却拥有魔鬼身材的阿尔忒弥斯,即使是一个道心坚定的人,怕是也要心神动摇,更何况道心本就称不上坚定,早存了掠美的李随云呢?
深深的吸了空略显得有些潮湿的空气,李随云心中不停的念着前世学来的道德经,分散注意力,眼睛也离开了阿尔忒弥斯,死死的盯着身下的小草,这才勉强将那种想将对方压在身下肆意蹂躏的冲动。
直到阿尔忒弥斯走远了,李随云才显出身形,他有些恼怒的敲了一下自己的脑袋,心中嘀咕,难不成自己心境的磨练还不够?怎么会被一个女子勾动心神?
正自懊恼的他猛然间醒起一事,难道自己竟然碰到了修道之人最大的敌人——“心魔”不成?想到这里,以李随云的沉稳也不禁脸上变色。他还未证混元,又仇人众多,万一在对敌的时候心魔大起,自己一世修为,岂不是复之东流?
在李随云看来,心魔这东西,其实就是将修士内心深处最黑暗的欲望无限放大化。哪个修士不是禁欲潜修?心中的欲望一旦被放大,粗心大意之下,又有多少人能够把握自己,不被欲望迷失本性?
想通此节的李随云立刻凝神静气,平复心态。他心里清楚心魔一旦彻底产生,等于在他坚如铁石的心上,开了一道口子,留下一个破绽。万一以后遇到幻术高手,被幻术引诱出心魔,这仗也就不用打了。
过了好一会,李随云才睁开眼睛,出了口长气,心中暗道一声侥幸。自己虽然勉强平服心魔,却是治标的举动。若想治底,不看破情欲,怕是难上加难。
有些时候,李随云真的很恨自己,想自己得道极早,却因为拥有前世的记忆,为人处事,处处掣肘,反倒成了得证混元的障碍。如今这情欲勃发,却也是受了前世记忆的影响。
对欲望的压制,就如同治理洪水,堵远不如疏。看来自己的心性磨练还是不够,窥不破欲望一道,达不到应得的境界,想证混元,还有一段路要走。
定了定心神,李随云整理了了一下随身的法宝,除了几件防御力勉强差强人意的随身法宝外,还真没有什么太出众的法宝。在乾坤袋中搜索了好一阵,除了那号称无量的黄皮葫芦,总算找出了几枚“霹雳梭”。
这霹雳梭是李随云亲自采集九天之上的雷屑,又用炎阳真火修炼九九八十一天。使用时,雷火交加,威力更胜阴雷。李随云自认这东西的威力不亚于九天雷劫,但美中不足的是,这东西是一次性的物品,消耗一个少一个,着实有些可惜。
阿芙洛狄忒的宫殿并不难找,加上植物的大肆出卖,李随云很容易就找到了这栋密林中的宫殿。如果不是怕飞行时风的波动被宙斯发觉,他早就运用法术,直接飞到转世重生一来,第一个决定弄到手的少女身边了。
阿芙洛狄忒已经休息了,她睡得很沉,也许只有在梦中,她才能逃避自己那称得上可悲的命运。
睡神休普诺斯穿着一身浅灰色的衣服,站在阿芙洛狄忒的身边,他静静的看着沉睡中的女神,目光中没有任何杂念。仿佛他看的不是最美丽的女神,而是一件罕见的艺术品。
李随云显然没有料到,在这里,自己居然会见到“同行”,他不由得停住了脚步,飞快的掏出法宝,左手霹雳梭,右手无量葫芦,嘴已经放到了葫芦的塞子旁,作出动手的准备。
休普诺斯轻轻的树起了食指,放到嘴唇边,轻轻的“嘘”了一声。随意示意李随云随他到一楼谈话。
正所谓艺高人胆大,李随云并没有把睡神放在眼里,他知道,在奥林波斯神系,能和自己有一战之力的,除了宙斯和海王,冥王、地母以外,似乎真找不到哪个。但出于谨慎,他表面上虽然毫不顾忌,但手中还是扣了三枚霹雳梭,万一真的有事,他不惜拼上一场。
休普诺斯看了李随云一眼,随手施展了一个结界,将两个人笼罩其中,这才开口道:“想不到东方大名鼎鼎的‘无良天尊’,居然会屈尊到这小地方,实在让我感到惊讶。”
李随云摸了摸鼻子,不停的腹诽:好事不出门,恶事传千里。自己的大名,居然连外国的神仙都知道了,这也传播得太快点了。有些气恼的揉了揉鼻子,他这才道:“怎么,不欢迎我来吗?”
休普诺斯轻轻一笑道:“在这个敏感的时期,你来到奥林波斯山,又在晚上来到阿芙洛狄忒的房间,你不会只是想溜达溜达吧!”
李随云咧开嘴笑道:“是啊,这么晚了,你在这里,不会想溜达溜达吧?”
休普诺斯叹了口气,看了一眼神殿,轻声道:“阿芙洛狄忒她掌管着爱情,却不能掌握自己的爱情,这对于爱情这个高贵的字眼来说,不是一种讽刺吗?”
李随云眉毛一扬,轻笑道:“怎么,你也对她心存爱慕?想不到连你也被迷住了,我还没有仔细看看,能把奥林波斯山上的神祗都迷住的女神,到底有多迷人。”
休普诺斯淡淡的道:“她的美丽,无法用言语来形容。即使不佩带那条充满了诱惑力量的腰带,只要她愿意,单凭容貌,也足以使任何人为她神魂颠倒。”
李随云的眼睛亮了,他从休普诺斯看似平静的语言中,捕捉到了一丝很特别的意思。
休普诺斯极其复杂的看了李随云一眼,轻声道:“清虚道人,我有一事相求。”
李随云嘴角微动,轻笑道:“有事求我?呵呵,你既然听过我的大名,居然还敢求到我的头上,胆子倒是不小。”
休普诺斯没有笑,依然一脸平静的看着李随云,待他笑声停止后,这才开口道:“我希望你善待阿芙洛狄忒,不要辜负她,她只是一个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的弱女子,是个可怜的神祗。”
李随云的脸色变了一变,他有些惊讶的道:“想不到连你也堕入了爱河。可是你为什么不自己保护她,反而要让我这么干呢?再说我的名声并不好,你怎么会信任我这个恶名在外的人?”
休普诺斯似乎对李随云提出这样的问题很惊讶,他自嘲的苦笑道:“我?!你怎么会这么想,你难道认为我可以保护她吗?对于普通人和一般的神祗,我虽然可以用强大来形容,但比起十二主神以及那些早期的堤坦神来说,我还是很弱小。
至于你,你虽然恶名在外,但你真正干过什么恶事?我虽然身在西方,但我的眼睛是雪亮的。你是什么样的人,有什么样的目的,我清楚的很。我也不瞒你,我也曾潜入东方,对你的了解,并不像表面上那么简单。”
李随云“哼”了一声,有些恼火的道:“就算我答应你又如何?这里戒备森严,我怎么带着一个没有多大战斗力的女人离开?难道我有能力打出去吗?即使真的打出去,又会造成什么结果?更何况就凭我这副尊容,她肯不肯心甘情愿的跟我走,还是另外一回事。”
休普诺斯淡淡的道:“你虽然长相并不出众,但你拥有和火焰之神一样仁慈的心。赫淮斯托斯也很爱阿芙洛狄忒,但他知道,两个人不可能有结果。即使在宙斯的干预下结合,生活也不会幸福。
他不希望毁掉阿芙洛狄忒的幸福。如果你能带她离开这里,说不定火神还会感谢你。至于怎么离开,你不用担心,我可以使整座山上的神祗陷入沉睡,到时候再带你离开。”